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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功效及禁忌9-10. 泌尿系统用药

  作者: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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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包括利尿药和良性前列腺增生用药。
一、利尿药
利尿药是直接抑制肾小管对水、钠的重吸收,并促进它们排泄,使尿量增加的药物。利尿药常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水肿、高血压以及药物中毒等急需加速排泄的情况。根据其作用机制,利尿药可分为:
1.高效能利尿药这类主要作用于肾小管髓拌升支髓质部的利尿药,常用的有呋塞米等。它们的作用是双重的,既可降低肾小管对尿液的稀释功能,又阻碍尿在集合管的浓缩过程,所以利尿作用强大而迅速。
2.中效能利尿药主要作用于肾小管髓拌升支皮质部的利尿药,它只降低肾对尿液的稀释功能,而对集合管的浓缩尿功能无影响。最常用的是氢氯噻嗪。
3.低效能利尿药主要作用于远曲小管和集合管的利尿药,常用的有螺内酯和氨苯喋啶。
由于各种利尿药是通过影响不同的电解质而生效的,因此在长期用药过程中就可能发生电解质紊乱或其他代谢方面的不良反应,如失钾、高钾、低钠、低血钙、碱中毒、高尿酸血症和高血糖症等,应引起注意。
本节包括临床常用的高效能利尿药呋塞米(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中效能利尿药氢氯窿嗪(口服常释剂型)以及低效能利尿药螺内酯(口服常释剂型)和氨苯喋啶(口服常释剂型)。

呋塞米 Furosemide

【适应证】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一般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窿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性脑病;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⑨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③肾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碱平衡情况;⑧听力。
(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
(6)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7)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8)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9)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常规剂量静脉注射时间应超过1-2分钟,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静脉用药剂量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10)本药为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11)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①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②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12)儿童用药: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13)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应慎用。

【禁忌证】

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妊娠前3个月妇女;低血钾者;超量服用洋地黄;肝性脑病的患者。

【不良反应】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少见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用法和用量】

(1)口服给药
1)成人:①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②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③治疗高钙血症:每日80-120mg,分1-3次服。2)儿童: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2)注射给药
1)成人:①治疗水肿性疾病:紧急情况或不能口服者,可静脉注射,开始20-40m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维持用药阶段可分次给药。治疗急性左心衰竭时,起始40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疗效。治疗急性肾衰竭时,可用200-400mg加于氯化钠注射液100ml内静脉滴注,滴注速度每分钟不超过4mg。有效者可按原剂量重复应用或酌情调整剂量,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g。利尿效果差时不宜再增加剂量,以免出现肾毒性,对急性肾衰竭功能恢复不利。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时,一般每日剂量40-120mg。②治疗高血压危象时:起始40-80mg静脉注射,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衰竭时,可酌情增加剂量。③治疗高钙血症时可静脉注射,一次20-80mg。
2)儿童: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lmg/k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隔2小时追加lmg/kg。最大剂量可达每日6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制剂和规格】

呋塞米片:20mg。
呋塞米注射液:2ml:2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