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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_卷三 冰雨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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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上 序章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为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呆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她,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手掌插在腋窝,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摞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冰,穿大皮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俺为啥要杀熊老?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俺懂。他不能来抓俺。”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依我看,为保险,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份内的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摞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卫兵,还有两个照料马。这是最好的机会。野人们就要到了。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来自黑城堡,另一百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出发时,原本是为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遭天谴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查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漏给其他人。“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决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半多是女人和小孩,牲口吆喝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拖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装满大捆毛皮、大片的肉、成笼的鸡、块块黄油,总而言之,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带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形堡垒,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明白应该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报之以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查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条过时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奈地拉拽,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前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砍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保证守秘。其中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抱碎野人的脊梁。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色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把你当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做点小偷小摸不会冒被斩手的危险,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来冻掉一生。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干啥?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跨下围一块厚皮革涉进污水烂泥,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哪儿换一个铜板呢。
  拉克高兴的话就回家去吧,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卡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为啥不能学他的样?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大人,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啥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拥有无数妻妾。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女儿。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化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装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匕首插进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忸扭捏捏送什么花,好让她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遍。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俺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烂事?你高兴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俺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希奇哟。但要不杀它,它说出俺做的事儿咋办呢?”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脸皮比城墙还厚,”他嘲弄。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大汉发怒前,齐特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敞开的老头子,不需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俺能留下那只鸟儿吗?俺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齐特赶紧宣布,为了让他闭嘴。
  “很好,咱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小保罗的声调又阴沉下来,“最好别来吃我的鸟儿,拉克,最好别来。”
  齐特听到丛林那头的声音。“你两个都给我闭嘴,快到拳峰了。”
  走出树林时,他们位于山峰西麓,于是绕路往南寻找更便利的上山途径。林边有十来个守夜人练习弓箭。人们在树干上绘着靶子,瞄准它们射击。
  “看哪,”拉克说,“一头拿弓箭的肥猪。”
  没错,离他们最近的射手正是猪头爵士本人,这个窃取了他在伊蒙学士身边职位的胖子。只消看到山姆威尔·塔利,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他眼中,侍侯伊蒙学士是世上最便宜的工作。老盲人很和善,而克莱达斯总是抢着做工,因此齐特的任务十分简单:清扫鸦巢、生起炉火、准备便餐……伊蒙又从不打他。死胖子,凭什么把我排挤出去?凭你出身高贵,懂得认字儿?妈的,杀他之前,得让他好好瞧瞧我的匕首。“你们先走,”他告诉两名同伴,“我去瞧瞧。”狗们还在拽,盼望赶紧回去,盼望山顶的食物。齐特抬起靴尖给了母狗一脚,让它们平静了些。
  他躲在林子里看胖子摆弄一根和他一般高的长弓,那张红通通的圆脸因专注而扭曲。塔利身前的地上插着三枝箭。他搭箭拉弓,用了好长时间瞄准后才发射。箭只在绿丛中不见踪影。齐特纵声大笑,直笑得干呕。
  “这枝是一定找不到了,又会怪到我头上的。”艾迪森·托勒特宣布,这位郁郁寡欢的灰发侍从人称忧郁的艾迪。“自打我弄丢了马,什么东西不见了他们都要找上门来,似乎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似的。它是白的雪也是白的,还要我怎么说呢?”
  “风吹走了那枝箭,”葛兰道,这是雪诺大人另一位朋友,“握紧弓把,山姆。”
  “它好重,”胖子抱怨,不过还是取出第二枝箭。这次射得很高,穿过了目标上方十尺处的树冠。
  “我确信你打掉了一片叶子,”忧郁的艾迪说,“树叶已经落得够快了,没必要帮忙,”他叹道,“大家都明白落叶后面紧跟着什么。诸神在上,这里好冷。试试最后那枝,山姆,我的舌头快冻在口腔顶上了。”
  猪头爵士放低长弓,看样子马上就得痛哭流涕。“太难了。”
  “搭箭,拉弓,放,”葛兰说,“继续。”
  胖子忠实地拔出最后那枝箭,搭在长弓上,拉起,发射。这次他完成得很迅速,不像前两次那么眯着眼睛痛苦地瞄准。箭矢击中炭笔勾勒的人形胸膛下方,颤动不休。“我打中他了!”猪头爵士惊讶地喊,“葛兰,看到了吗?艾迪,看哪,我打中他了!”
  “对,穿过了肋骨。”葛兰说。
  “我杀了他?”胖子想弄清楚。
  托勒特耸耸肩,“也许戳穿了肺,如果他有肺的话。基本上,树木是没有,这是自然规律。”他从山姆手中接过长弓,“我见过更糟的射击,是的,噢,自己也出过嗅。”
  猪头爵士一脸喜色。你还以为他真干出了什么大事!不过当他瞧见齐特和他的狗,笑容却立即收敛,并很快消失了。
  “你打中了一棵树,”齐特说,“若换作曼斯·雷德的手下呢?他们不会呆站着,伸出枝叶沙沙作响,噢,不会的。他们会扑过来,在你耳边尖叫,让你尿裤子,我敢打赌!他们会用斧子砍进这对小小的猪眼睛之间,你这辈子最后听到的声音将是头骨破碎的轰鸣。”
  胖子浑身发抖。忧郁的艾迪把手放在他肩上。“兄弟,”他庄重地说,“你发生的事不意味着山姆威尔会重演。”
  “什么,托勒特?”
  “砍碎你头骨的斧子,你的脑浆难道不是有一半流到地上教狗吃了?”
  大蠢材葛兰乐了,连山姆威尔都挤出一点微弱的笑容。齐特踢着最近的狗,拉起绳子,调头去爬山。尽管笑,猪头爵士,到晚上看谁笑到最后。他想把托勒特也干掉。阴沉的马脸蠢货,没你好果子吃。
  即使从拳峰这头,踏在最平缓的山坡上,攀登依旧艰辛。刚到山腰,狗们又开始咆哮拖拉,大概以为终于要开饭了。他让它们尝了尝靴子的滋味,还给那头又丑又大居然敢反咬他的狗一顿鞭子。栓好它们,他立即跑去报告。“痕迹正如巨人报告的那样,可狗闻不到什么,”他在莫尔蒙的黑色大帐篷前对总司令说,“或许给河流冲刷过,也或许只是过时的痕迹。”
  “遗憾,”秃顶的莫尔蒙司令满脸杂乱的灰胡子,声音跟神情一样疲惫,“吃点鲜肉可以改善大家的生活。”他肩上的乌鸦边点头边复诵,“鲜肉,鲜肉。鲜肉。”
  咱们可以把那些该死的狗烤了,齐特心想,幸好在熊老遣散之前管住了嘴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这家伙低头,他满意地认定。回来的路上越来越冷,狗们在坚实的冻土上凄楚地挤作一团,齐特有些渴望爬进它们中间。他压下念头,找来一块羊毛围巾裹脸,只在嘴边留出一道小缝。不断走动似乎会好过点,于是他嚼上一片酸叶子,绕着环墙缓缓踱步,不时和站岗的弟兄分两口,倾听他们说话。白天站哨的没一个参加他的密谋,虽然如此,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没错。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天真他妈的冷。
  人影变长,寒风渐强。风钻过环墙的石缝,发出高亢尖细的声响。“我讨厌这声音,”小个子巨人说,“让我想起哭闹着要奶喝的婴儿。”
  他踱回狗群旁,拉克正等他。“当官的又被召进熊老帐篷里,似乎在激烈争论。”
  “那是他们的事,”齐特说,“他们出身高贵——班恩除外——可以用言语代替美酒沉醉其中。”
  拉克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大呆瓜在盘算那只鸟,”他告诫,四下斜倪确保没人靠近,“刚才还问能不能为这臭东西预备些玉米。”
  “乌鸦,”齐特说,“可以吃尸体。”
  拉克咧嘴一笑,“也许,他的?”
  或是你的。照齐特看,大汉比拉克更有用。“别再惹小保罗。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等他终于摆脱姐妹男,坐下来磨剑时,树间只剩最后几缕阳光。戴着手套工作真他妈不容易,可又不能摘下来。天这么冷,那个蠢才敢赤手空拳触摸钢铁立即就会失去一片皮肤。
  太阳终于沉没,狗们呜咽不止。他给了它们清水和又一阵咒骂,“再等半晚,你们就可以开野餐去了。”这时他闻到饭香。
  齐特从厨子哈克那里领到自己那份硬面包、蚕豆和培根汤。戴文也在篝火边,“林子里太安静,”老林务官说,“河边没有青蛙,树上没有猫头鹰,没见过这么死气沉沉的森林。”
  “你这牙齿的声音才死气沉沉咧。”哈克道。
  戴文的木假牙劈啪作响,“连狼也找不到,以前是有的,现在却没了。依你看,它们会上哪儿去?”
  “比这儿暖和的地方,”齐特说。
  篝火旁坐着一打兄弟,其中有四个参加了他的密谋。他边吃边眯眼依次打量每个家伙,看看有没有谁露出马脚。短刃十分平静,默默坐着磨剑,一如既往;亲爱的唐纳·希山继续说他的低级玩笑。他有白洁的牙齿,肥厚的红嘴唇,黄头发梳成时髦的样式披在肩膀。他爱宣称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私生子,说不定真是,但齐特看中的并非面貌或出身,选唐纳·希山是因为他靠得住。
  对林务官索伍德他可没那么有信心,此人的鼾声本来比干的活儿出名,可现在他表现得如此焦躁,让人觉得他是再也不会打呼噜了。马斯林更糟,寒风在呼啸,齐特却能看到他脸上不断淌下汗水,火光下汗珠闪烁,活像潮湿的小钻石。他也不吃东西,只呆呆瞪着汤碗,仿佛饭香让人作呕似的。我得看紧这家伙,齐特心想。
  “集合!”十几个声音同时叫喊,顿时传遍山顶营地的每个角落,“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到中央营火边集合!”
  齐特皱紧眉头,几口灌下菜汤,加入其他人的行列。
  熊老挺立在火堆前,在他身后,斯莫伍德、洛克、威勒斯和班恩站成一列。莫尔蒙身披厚实的黑毛皮斗篷,乌鸦栖息在肩上,整理着黑羽毛。不会是好事。齐特挤在黄伯纳和某个来自影子塔的弟兄之间。除开森林里的哨兵和围墙上的守卫外所有人都到齐之后,莫尔蒙清清喉咙,吐了口唾沫,水星子还没到地面就结了冰。“弟兄们,”他说,“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汉子!”他的乌鸦尖叫,“汉子!汉子!”
  “野人们出发了,正顺着乳河走出山区,索伦确信敌军前锋将于十天后抵达这里。他们中最有经验的掠袭者在狗头哈犸的率领下组成先锋部队,剩下的要么作后卫,要么护卫曼斯·雷德本人,要么就是为保卫漫长的队伍而分散开来。敌人赶着牛、骡子、马……但牲口不够,多数人只能步行,没有武装,未经训练,就连拥有的武器也多半是兽骨、石器,并非钢铁。此外,他们还拖带着妇女、儿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一切一切所拥有的东西。总而言之,虽然敌人为数众多,却易受打击……他们甚至不知我们的存在——至少我们如此祈祷。”
  他们不知才怪!齐特心想,你这该死、愚昧的老白痴,他们当然知道,这跟太阳会升起一样明显!断掌科林没回来,不是吗?贾曼·布克威尔也没回来,不是吗?只要他们两队人中任一个给野人逮住,妈的,我们早暴露了。
  斯莫伍德迈步向前。“曼斯·雷德打算冲破长城,将血腥的战争带给七大王国,很好,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明天就把战争带给他。”
  “黎明时分,我们全力进发。”人群开始窃窃私语,熊老续道。“先向北,接着转向西,绕个大弯。等回头时,哈犸的前锋早该越过了拳峰。霜雪之牙脚下有很多可供埋伏的曲折小峡谷。敌人的队伍绵延无数里,咱们就从多个方向同时袭击,让他们以为我们有三千人,而不只三百。”
  “毕其功于一役,在敌人骑兵返回前撤退,”索伦·斯莫伍德说,“他们要追,就让他们追个痛快,我们正好绕回去攻击队伍另一头。烧掉车子,驱散牲口,尽可能屠杀他们的人。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干掉曼斯·雷德本人。只要能逼他们各自逃命,滚回茅屋山洞去,就算大功告成:即便事有不顺,咱们也可以在去长城的途中不断骚扰对方,让他们用无数尸首作路标。”
  “可他们人多势众,”齐特身后的某人说。
  “我们是去送死。”这是马斯林的声音,虚弱而恐慌。
  “送死,”莫尔蒙的乌鸦一边尖叫,一边拍打黑色的翅膀,“送死,送死,送死。”
  “我们中许多人会死,”莫尔蒙道,“也许集体殉职。可正如一千年前另一位总司令所说,这不正是人们要我们披上黑衣的原因吗?牢记你们的誓言,弟兄们。我们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马拉多·洛克爵士拔出长剑。
  “破晓时分的光线,”其他人回应,又有几把长剑出鞘。
  接着所有人都拔剑而出。将近三百柄长剑高举在空中,三百个嗓音在高喊:“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齐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一起喊。空气因为人们的吐息而迷雾腾腾,钢铁辉映着火光。他欣慰地发现拉克、畸足以及美女唐纳·希山都参加进来,假装自己也是大笨蛋们中的一员。太好了。计划就要进行,没有招来多余的关注。
  喊声停歇时,他又一次听到刺穿环墙的寒风呼啸。火炬摇摆不定,似乎连它们也觉得冷,在突来的死寂中,乌鸦一遍一遍地呱呱高叫:“送死。”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1章 詹姆

  东风拂过纠结的头发,温柔而芳香,一如瑟曦的指尖。他倾听着鸟儿的欢唱,感觉到河流的脉动,小船正随木桨划动,驶向天际渐渐出现的白幕。在黑暗中呆了这么久,詹姆感觉世界是如此甜美,他几乎就要晕过去。我活了下来,沐浴着阳光。猛然间,他哈哈大笑,突兀尤如惊起的飞鸟。
  “安静,”妞儿皱眉抱怨。皱眉比微笑更适合那张丑陋的宽脸——当然詹姆也还没见她笑过。他自顾自的地想象让她脱下镶钉皮甲穿上瑟曦的丝裙服是什么样。和穿丝衣的母牛没两样。
  但这头母牛会划船。粗糙的棕色马裤下,她确有牛一般的腿,硬木一样粗,而手臂上长长的肌键随着每次击浆而伸缩。即使划了大半夜,她也没有疲劳的迹象,划另一支桨的表弟克里奥爵士可差远了。她看起来真像个高大强壮的乡下妞儿,口气却又透出高贵,身上带着长剑和匕首。噢,她会用吗?詹姆想试试,一旦摆脱镣铐马上就试。
  他手戴铁铐,脚上也有,脚踝间连着的沉重铁环还不到一尺。“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发誓还不够?”他们绑他时,他咯咯笑道。凯特琳·史塔克将他灌得酩酊大醉,对逃出奔流城的过程,詹姆一片模糊。似乎狱卒找了些麻烦,但这强壮妞儿几下便将其制服。
  随后穿越无穷无尽的楼梯,转来转去,他的腿软得象草,三两次绊倒在地,最终被妞儿架着走。走到某处,他们将他裹进一件行者斗篷,猛推入小船底。他记得听到凯特琳夫人令人打开水门的吊闸,随后一字一句、用不容争议的语调将新条件复述给克里奥爵士,要他带回君临禀报。
  接着便是乘船。虽然药酒让他昏昏沉沉,但心情不错,舒展身体的感觉……在黑牢里时受制于铁链,是得不到这种享受的。很久以来,詹姆已习惯了行军途中于马上小寐,并不难。提利昂知道我逃亡途中竟睡过去的一定会笑得前仰后合。醒醒吧,铁镣声还真让人厌烦。“小姐,”他喊,“行行好,把这些铁玩意儿砸开,咱们轮着划如何?”
  她又皱眉了,露出马牙和那种怒冲冲的怀疑。“你得好好戴着镣铐。弑君者。”
  “你打算自个儿划我们去君临呀,妞儿?”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我叫詹姆·兰尼斯特,不叫弑君者。”
  “国王不是你杀的?”
  “女人不是你当的?噢,别不承认,要不解开裤衩给我瞧瞧?”他无辜地笑笑,“可不能怪我呢,你的外表实在不能证明什么。”
  克里奥爵士苦恼地说:“表哥,注意礼貌。”
  这家伙身上兰尼斯特的血液相当稀薄。克里奥是吉娜姑妈和那愚钝的艾蒙·佛雷的长子,那呆子自打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妹妹结婚起就生活在对泰温大人的恐惧中。。当初瓦德·佛雷侯爵率孪河城加入奔流城一方时,艾蒙爵士吓得只敢站在妻子这边。凯岩城多了个帮倒忙的蠢猪。克里奥爵士模样像头鼬,打起来像只鹅,勇气相当于比较勇敢的绵羊。凯特琳夫人答应把信带给提利昂就释放他,克里奥爵士便庄严起誓。
  其实在黑牢里,他们都发了一堆誓,詹姆发的最多,这是凯特琳夫人为释放他们而索取的代价。她用那大块头妞儿的剑指着他的心窝:“发誓,你再不会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发誓,你会迫使你弟弟兑现诺言,平安无恙地释放我的女儿们。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以你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以你身为御林铁卫的荣誉起誓。以你姐姐、你父亲、你儿子的性命,向新旧诸神起誓,然后我放你回你姐姐身边去。若不答应,休怪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转动长剑,锋利的尖头穿透褴褛衣衫,刺痛感至今记忆犹新。
  总主教该如何评价一个喝得烂醉、被绑在墙上、用长剑指着胸膛的人所发下的誓言呢?詹姆并不真正关心那肥胖的骗子,或他所宣称服务的神灵,他想到的是凯特琳夫人在黑牢里踢翻的那个桶。奇怪的女人,肯将女儿的性命信托给把荣誉当狗屎的我?当然啦,其实她的希望是寄托在提利昂身上。“也许,说到底她不苯,”他大声道。
  押他的人听错了,“我不是苯蛋。更不是聋子。”
  他来了兴致,嘲弄她太容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自言自语呢,没说你,很抱歉,黑牢里容易养成坏习惯。”
  她对他皱皱眉,推桨向前去,拉回来,再推向前,什么也没说。
  她的嘴上工夫就同脸上的花容月貌一样。“以言谈判断,我认为你定有个高贵的出身。”
  “我父亲是塔斯家的塞尔温,受神祝福的夜临城伯爵。”她勉强答道。
  “塔斯,”詹姆复诵,“想起来了,狭海中一块荒凉的岩礁……说来,夜临城从属于风息堡,你怎投到临冬城的罗柏帐下去了呢?”
  “我为凯特琳夫人效劳。她命我将你平安送到君临城里你弟弟提利昂那儿,不是和你斗嘴。给我安静一些。”
  “哎哟,行行好,我受够了安静的滋味,小姐。”
  “那就和克里奥爵士说去,我与怪物之间无话可谈。”
  詹姆大叫大嚷:“怪物?在水下面?柳林里?啧啧,可我没带剑呀!”
  “我指的是那个亵渎亲姐、杀害国王、并将无辜儿童扔下高塔的男人。”
  无辜?那坏小子在偷窥我们。詹姆只想和瑟曦好好独处一个钟头。北地之行是场折磨:天天看到她,却不能碰她,每晚都见酩酊大醉的劳勃跌跌撞撞地走向吱吱作响的大轮宫,爬到她床上。提利昂尽全力逗他,但那远远不够。
  “提到瑟曦礼貌点,妞儿。”他警告她。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哈,还关心怪物怎么称呼你呀?”
  “我叫布蕾妮。”她像猎狗一样顽固地回答。
  “布蕾妮小姐?”对方的不自在令詹姆好笑,“布蕾妮爵士?”他乐了。“不,我不那么想。你可以用皮带、织物把一头母牛从头到尾打扮好,还给她穿上好的丝衣当铠甲,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骑她上战场哪。”
  “詹姆表哥,求求你,别这么粗鲁。”斗篷下,克里奥爵士穿了件罩袍,上绣佛雷家的双塔和兰尼斯特家的雄狮的四分纹章。“路还很长,我们不能自相争吵。”
  “想吵的时候我只用剑,老表,我和夫人聊天呢。告诉我,妞儿,你们塔斯的女人长得都跟你一样逊吗?我真为那边的男人遗憾,在海中央沉闷的岩石上居住,或许一辈子都不认得真正的女人。”
  “塔斯是个美丽的岛屿,”妞儿边用力划水边咕哝,“蓝宝石之岛。给我安静,怪物,否则我塞住你的嘴巴。”
  “瞧,她可够粗鲁,不是吗,老表?”詹姆问克里奥爵士。“我看她还有钢筋铁骨,事实上,没人敢当面叫我怪物。”尽管在背后都那样说,我毫不怀疑。
  克里奥爵士不安地咳嗽二声。“布蕾妮小姐无疑听了很多关于凯岩城的流言。史塔克家不能在战场上打败你,爵士,所以散播恶语放冷箭。”
  他们在战场上打败过我,你这没下巴的笨蛋。詹姆会意的笑了,人们可以从这样的虚伪笑容中体会出不同的含义。表弟克里奥爵士是真正吞下了那些狗屎,还是在竭力讨取欢心?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诚实的笨蛋还是无耻的马屁精?
  克里奥爵士欢快地续道,“有人竟相信御林铁卫会出手伤害孩子,根本就不明白荣誉的含义。”
  马屁精。说真的,他后悔将布兰登·史塔克扔出窗户。那孩子奄奄一息时,瑟曦向詹姆沒完沒了地抱怨。“他才七岁,詹姆,”她痛斥他,“就算明白看到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吓吓他,让他闭嘴。”
  “我不知道你想——”
  “你从不用脑子。如果那孩子醒来告诉他父亲——”
  “如果!如果!如果!”他拉她坐到膝盖上,“如果他醒了我们就说他在发梦,在骗人,倘若情况不妙,我宰了艾德·史塔克便是。”
  “宰了艾德·史塔克?你有没想过劳勃会怎样?”
  “劳勃想怎样就怎样,我又不怕他,连他一起杀,歌手说不定会写首名叫“瑟曦的阴道之战”的歌呢。”
  “噢!滚开,詹姆!”她暴跳如雷,挣扎着想站起来。
  他反而吻了她。起初她试图反抗,接着便将嘴巴顺从地张开。他记得她舌尖美酒和丁香的味道。她颤抖着。他扯开她的裙服,撕裂丝绸,露出乳房,再没人去管史塔克家的孩子……
  事后瑟曦还惦记着那小孩,然后雇了凯特琳夫人说的那个人去保证他一睡不醒?不,想让他死,她一定会叫我去,至少不会雇如此拙劣的杀手。
  下游,初升太阳的光芒照耀在清风吹拂的河面上。南岸都是丰润的红土,如道路般平整。条条小溪汇入大河,被浸没的腐败枝干还靠在岸边。北岸是一片荒野,耸立的山崖足有二十英尺高,上面长满桦树、栎树和栗树。詹姆发现前方高地上有座了望塔,正随船浆的划动而变高变大。但在到达之前,他就明白那儿已经荒废,塔身历经风吹日晒的石头上爬满了玫瑰花。
  风向改变时,克里奥爵士帮那肥妞儿升帆。这是块红蓝条纹的硬三角布,徒利家的色彩,若遇上兰尼斯特家的部队肯定招惹麻烦,但这是他们仅有的帆。布蕾妮掌舵。詹姆扔出下风板,移动时铁镣嗒嗒作响。之后,行船速度快多了,风向和潮流都顺着他们。“你何不把我交给我父亲?大家乐得节省路程,”他指出。
  “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人在君临,我誓死也要带回她们。”
  詹姆转向克里奥爵士,“表弟,匕首给我。”
  “不行,”女人紧张起来,“决不给你武器。”她的口气如磐石般毫不妥协。
  她怕我,即便是戴铁镣的我。“克里奥,看来不得不请你为我修面了。别动胡子,把头发剃掉。”
  “剃成光头?”克里奥·佛雷诧异地问。
  “全国上下众人皆知詹姆·兰尼斯特是个无须的金发骑士,一位留着肮脏黄胡子的秃头也许不会引人注目。当我戴着铁镣时,宁可不被认出。”
  这匕首并不具备应有的锋利。克里奥拿它狠狠劈砍,裾开纠结的头发,将其扔到一旁。毫奢的金色卷发在水面飘荡,向船尾缓缓流去。乱发落下,一个虱子爬到他颈上,詹姆反手捉住,用拇指捏碎了它。克里奥爵士从头皮上捻起其他虱子,轻弹入河中。詹姆弄湿头颅,指点克里奥爵士磨利匕首,再把剩下的黄毛残株全刮去。完成之后,他们又认真修剪胡须。
  倒影在水中的男人他根本不认识。不只秃头,黑牢的岁月使他看上去至少老了五岁:脸变消瘦,眼窝凹陷,外加从未有过的皱纹。我不再和瑟曦一模一样了。她会恨我的。
  正午时分,克里奥爵士进入梦乡,发出的鼾声活象一对交配的野鸭。詹姆探头望向船尾渐渐消逝的世界。离开黑牢之后,每块岩石、每棵树都是奇境。
  沿途不断越过许多简陋的单人木屋,它们由长长的细杆子支撑,看上去活象水鹤。没有居住的迹象,只有鸟儿在头顶飞来飞去,或于岸边的树枝上怪叫,詹姆还瞥见银鱼划过水面。徒利的鳟鱼,坏兆头,他心想,直到看见更糟的——好几根漂流的原木其中一根原来是苍白肿胀的尸体,身披的斗篷无疑为兰尼斯特的绯红。他思索这是否是他认识的人。
  三叉戟河的支流为人、物穿行河间地提供了方便。和平年代,河上满是渔民小艇、运粮大船以及出买衣服和缝衣针的商人的浮船,甚至有涂得五颜六色、极其花哨的戏船——它们的风帆用超过半百不同颜色的布料缝成——向上游行驶,路过一个个村庄城堡。
  战争带走了一切。他们经过村庄,却没看到村民。被砍破撕裂的空渔网挂在树上,算是渔人居住的唯一迹象。一个在河边饮马的小女孩瞥见风帆就全速逃走。嗣后他们经过一座被烧焦的塔楼,十来个农民在塔楼躯壳下的田地里掘土,用无神的眼光打量着小船,确定来者不是威胁后,便回到劳作中。
  红叉河既宽且慢,蜿蜒的河道处处回环弯曲,缀满树木茂密的小岛和阻隔航道的沙洲,而水面以下暗礁点点。布蕾妮似乎极为敏锐,常能预知危险,发现通道。詹姆赞她江河知识丰富,她怀疑地看着他,“我不熟悉河流。但塔斯是个海岛,我学会骑马以前就懂得如何操桨弄帆。”
  克里奥爵士坐起来,揉揉眼睛。“诸神在上,手臂好酸,风没停吧?”他嗅了嗅,“我闻到雨的气息。”
  詹姆希望下场大雨。奔流城的黑牢可不是七国最干净的地方,现在的他闻起来定像块酸败的奶酪。
  克里奥眯着眼望向下游,“烟。”
  一根纤细的灰色手指弯弯曲曲地升起。烟柱在许多里外的南岸,盘旋升腾。在它下方,詹姆隐约看到一座大房子,旁边有棵挂满死女人的槲树。
  这些尸体乌鸦还没开动,细细的绳索深深地勒进她们咽喉下柔软的皮肤,清风吹得她们转动摇摆。“这不是骑士风范的行为,”驶近看清之后,布蕾妮说,“真正的骑士决不会饶恕这般无耻的屠杀。”
  “真正的骑士每次上战场都做得更糟糕,妞儿,”詹姆道,“这不过是小菜一碟。”
  布蕾妮转舵朝岸驶去,“我不会让无辜的人被乌鸦吞噬。”
  “好个没心肝的妞儿!乌鸦不是活神仙,也需要食物裹腹。走我们的路,留下这帮死鬼,傻女人。”
  他们在那棵斜伸出水面的大栎树上方着陆。布蕾妮降下风帆,詹姆爬出去,镣铐让行动显得十分笨拙,红叉河水浸满他的鞋子,湿透他褴褛的马裤。他笑着跪下,把头深埋进水里,湿辘辘地甩荡。胳膊上都是结块的污泥,等仔细擦干净,这双手终于变回白皙纤细的模样。可他的腿僵得要命,几乎站不稳。妈的,我在霍斯特·徒利的黑牢里呆得太久了。
  布蕾妮和克里奥把船拖上岸。尸体就挂在他们头上,散发出腐烂水果的气息。“得有人去把绳索砍断,”妞儿说。
  “我来爬树,”詹姆叮叮当当地跋涉上岸,“先请你把镣铐去了。”
  妞儿不理他,只目不转睛地凝视一具女尸。詹姆的脚镣才一尺长,只能迈着小碎步凑过去。当他看到悬得最高的那具尸体颈项上挂的粗牌子时,不由得哈哈大笑。“贱人与狮子同床。”他读道,“啊哈,是的,这完全不是骑士风范的行为……但是你们这边干的,不是我们的人。可怜的女人,到底造了什么孽唷?”
  “她们是旅店小妹,”克里奥爵士说,“记得这儿曾是个旅店,我上回来奔流城,还带着队伍在此过夜。”如今这栋建筑除了石地基、倒塌的房梁及一些烧得焦黑的灰烬以外什么也没留下。轻烟从瓦砾堆中冒出来。
  很久以前,詹姆就把妓女和情妇都留给提利昂去关心,他只有瑟曦一个女人。“看起来这些女孩取悦了我父亲大人的士兵们,也许给他们送过吃喝,所以得到了叛徒的颈圈——就为一个吻和一杯麦酒。”他向河的四周来回巡视,确定附近没人。“这里是布雷肯家的地盘,也许是杰诺斯大人亲自下的令。我父亲烧了他的城堡,恐怕他怀恨在心。”
  “也可能是马柯·派柏所为,”克里奥爵士说,“或那个在森林里躲躲藏藏的贝里·唐德利恩,不过我听说他只杀士兵,不害平民。再或许是卢斯·波顿手下的北方人干的?”
  “波顿在绿叉河上被我父亲打败了。”
  “但没被消灭。”克里奥爵士道,“泰温大人向渡口进军时,他再度南下,若奔流城中的消息属实,他已从亚摩利·洛奇爵士手中夺取了赫伦堡。”
  詹姆不喜欢这个消息,“布蕾妮,”他说,希望礼貌一点可以让她听听他的话,“如果波顿大人占领了赫伦堡,三叉戟河和国王大道都将遭到封锁。”
  那双蓝色的大眼睛里似乎出现了一丝不确定。“你受我的保护,除非杀了我,否则谁也不能碰你。”
  “我不认为这对他们能造成什么困扰。”
  “我的武艺和你相当,”她防备地说,“我是蓝礼国王选中的七卫之一,他亲手将彩虹护卫的七色丝披风系在我的肩膀。”
  “彩虹护卫?想必是个七仙女骑士团啰?有位歌手曾说穿丝袍的女人个个美丽……但他和你没照过面,对吧?”
  女人脸红了。“我们还得掘墓。”她开始爬树。
  她爬上树干,这棵槲树的下部分支大得可以让人站立。她手握匕首,穿行在树叶丛中,砍落尸首。躯体落下时,苍蝇一下子围过来,落下的尸体越多,臭气也越来越重。“正派人干嘛帮妓女埋尸呀?”克里奥爵士抱怨,“再说,也没工具掘土,瞧,没有铲子,我可不会用我的剑,我——”
  布蕾妮惊叫一声,飞跳下树,“上船,快,远处有帆。”
  他们全速撤退。詹姆跑不起来,只能由表弟拽回小船上。
  布蕾妮推桨开船,匆忙升帆。“克里奥爵士,你和我一起划。”
  表弟点头称是。这回小船比以前驶得更快,水流、风向和整齐的划动都帮着他们。带镣的詹姆无所事事,便竭力了望上游。风帆的尖头出现在视野里,红叉河回环时,隔着一片树林,它看起来就像在田野上向北方移动,而他们却在往南,但这只是假象。他手搭凉蓬,“褐红与水蓝。”。
  布蕾妮的大嘴无声地蠕了蠕,活像头反刍的乳牛,“快,爵士。”
  旅馆很快在身后消失,帆的尖头也不见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一旦追踪者们越过回环,风帆会再度出现。“看来,咱们只能希望高贵的徒利家族停下来埋葬横死的妓女啰。”詹姆不敢想象被送回监牢的前景。如果提利昂在场,定有许多好计谋,而我惟一的念头就是操家伙和他们打。
  此后大半个钟头,他们都在不安地探望追踪者,同时于不断出现的弯道和杂木丛生的小沙洲间潜行。正当以为或已摆脱了追赶的时候,远处的帆却终于出现。克里奥爵士停止划桨,“异鬼抓走他们!”他擦擦额头的汗珠。
  “快!”布蕾妮催促。
  “追兵是艘河上战船。”詹姆仔细观察后宣布,来船随着每次击桨,越变越大。“每边九支桨——十八个人。若甲板上还有士兵,就更麻烦。它的帆也比我们大,追上来只是时间问题。”
  克里奥爵士僵住了。“十八个?”
  “对,一人得料理六个。其实,八个对我而言都不成问题,只要没这些铁玩意儿妨碍。”詹姆举起手腕。“好心的布蕾妮小姐愿不愿放我呢?”
  她没理他,把全副精力用在划船上。
  “我们早出发半晚,”詹姆说,“他们天亮后才开始行动。就算中途收桨节约体力,划了这么长,也该精疲力尽,只是看着我们的帆带来动力而已,不会持续很久。我们可以干掉很多人。”
  克里奥爵士张口结舌,“可……可他们有十八个。”
  “不止,我猜有二十甚至二十五人。”
  表弟呻吟起来,“我们毫无希望……”
  “我说过有希望吗?我的意思是,最好结局就是手握长剑战死沙场。”没错,詹姆·兰尼斯特从来不怕死。
  布蕾妮停止划船。汗水将她亚麻色的头发凝成一股一股,搭在前额,她更难看了。“你受我的保护,”她说,粗重的声音饱含怒火,几乎就是咆哮。
  他为她的顽固而好笑。她真是只带乳头的猎狗——如果她那乳头也算乳头的话。“保护我啊,妞儿;或者放了我,让我自己保护自己。”
  战船飞快驶向下游,如腾飞的巨大木蜻蜓。在木桨的疯狂击打下,周围的水成了乳白色。来船景象变得清晰,甲板上簇拥着人群,他们手中有金属的反光,詹姆还发现弓箭手的踪影。他恨弓箭手。
  这横冲直撞的战船船头站有一位矮壮的秃顶男子,浓密的灰眉毛,强健的手臂。他在铠甲外穿了件白色旧罩袍,上绣一根淡绿垂柳,但斗篷是用徒利家的银鱼纹章扣系住的。罗宾·莱格爵士是奔流城的侍卫队长,年轻时出了名的强悍,但他的时代已然过去——他与霍斯特·徒利同年,外貌看起来却比主人更苍老。
  两船相隔不到五十码时,詹姆围住嘴巴叫道:“来为我送行吗,罗宾爵士?”
  “来送你回去,弑君者,”罗宾·莱格爵士大吼,“你的头发呢?”
  “我希望自己多件法宝,靠头上的灿烂光芒影响敌人。瞧,这对你起作用了。”
  罗宾爵士没被逗乐。小艇和大船之间的距离缩小到四十码。“把桨和武器扔到水里,我不会伤害任何人。”
  克里奥爵士扭动起来。“詹姆,告诉他,是凯特琳夫人放了我们……交换俘虏,这是合法的……”
  詹姆照实说明所有情况。“凯特琳·史塔克不是奔流城的统治者,”罗宾爵士吼回去。四个弓箭手挤到他旁边,两人站,两人跪,“把剑扔进河里。”
  “我没有剑,”他答道,“如果有的话,我会捅穿你的肚子,再割下那四个胆小鬼的卵蛋。”
  回应他的是一阵箭雨。其中一支猛扎在船桅上,另两支刺穿风帆,第四支差一尺射中詹姆。
  红叉河的又一个大转弯就在眼前,布蕾妮把小艇转向弯道的方向。转弯时,甲板剧烈摇晃,撑满的帆劈啪作响。一个大沙洲矗立在河中央,主河道向右,而它和北岸的悬崖间只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布蕾妮掌舵向左驶去,帆布现着涟漪。詹姆望进她的眼睛。好漂亮的眼睛,他心想,充满镇静。他知道如何阅读男人的眼睛,如何发现其中的恐惧。而她充满了决心,丝毫没有绝望。
  只剩三十码,大船也进入弯道。“克里奥爵士,掌舵,”妞儿命令,“弑君者,操桨,帮我们撑开岩石。”
  “乐意为小姐效劳。”木桨虽不比铁剑,好歹可以打烂敌人的脸,还能挡开攻击。
  克里奥爵士把桨塞到詹姆手中,爬向娓部。他们越过沙洲前端,向那小道剧烈转向,小艇倾斜时,激起的水柱击打在崖壁上。沙洲树木茂密,成群的柳树、栎树和高大的松树在激流中洒下长长的阴影,掩盖了暗礁和被淹没的腐败树干。左边的悬崖陡峭而凹凸,碎石和断屑从岩壁上不断下落,让底部的河流翻滚着白色泡沫。
  他们从艳阳下进入黑影中,在这道树木组成的绿墙和灰棕色的石岩间,战船发现不了他们。不过是箭雨间的小小喘息,詹姆一边想,一边将船从半淹的巨石旁推开。
  小艇突然摇晃。他听到轻柔的溅水声,回身扫视,布蕾妮已然消失。隔了半晌,他发现她正努力从悬崖下的水流中浮起来,涉过一个浅水池,爬过岩石,开始攀登。克里奥爵士目瞪口呆。蠢货,詹姆暗想。“别管那妞儿,”他厉声对表弟喝道,“掌好舵。”
  他们看见树丛后的帆,河上战船完全驶进了小道入口,离他们还有二十五码。对方的船头挣扎摇晃,半打箭矢射出,每支都差得甚远。两船的晃动让弓箭手很难瞄准,但詹姆知道他们很快就能找回平衡。布蕾妮爬到了岩壁中间,正努力寻找落脚点,竭力登顶。罗格会发现她的,而一旦被他发现,她就将被弓箭手们射下来。詹姆希望老人的矜持会蒙蔽他的眼睛。“罗宾爵士,”他高喊,“我有话说。”
  罗宾爵士举起一支手,弓箭手们放低长弓,“快说,弑君者,我没工夫浪费时间。”
  詹姆呼喊时,小艇触到一大窝碎石,剧烈摇晃。“我提议一个更具建设意义的解决办法——一对一决斗,就你和我。”
  “你以为我是刚出生的儿童,兰尼斯特?”
  “不,我以为你是快呜呼的老鬼。”詹姆举起胳膊让其他人看见他的手铐,“我可以戴镣跟你打,你怕什么?”
  “不怕你!爵士,如果我能选择,这方式再好不过,但给我的命令是尽可能将你生擒。弓箭手!”他发出信号,“搭箭,拉弓,放——”
  距离不满二十码。弓箭手不会失手,不过当他们拉开长弓时,一阵鹅卵石的瀑布落在周围。小石块砸在甲板和舵上,弹入水中。懂得抬头的聪明人发现一块母牛般大的巨石从悬崖顶落了下来。罗宾爵士惊惶地呼喊。岩石坠入空中,撞上岩壁,裂成两半,猛冲而下。大的那块折断船桅,撕裂风帆,把两个弓箭手抛入水中,压碎了那些收起桨的桨手们的大腿。战船迅速进水,看来小的那块穿透了船体。岩壁反射着桨手们的惨叫,而弓箭手们在水流中狂乱地击打。依姿势看,没一个会游泳。詹姆笑了。
  他们通过了小道,战船则沉入水里,旋转着搁在暗礁上。詹姆·兰尼斯特暗自感谢诸神保佑。罗宾爵士和这帮该死的弓箭手们得湿辘辘地走上好长一段返回奔流城了,而且他也同时摆脱了那个丑陋的肥妞儿。妙极了。等松开这些铁玩意儿……
  克里奥爵士发出一声叫喊,詹姆抬头,看见布蕾妮站在前方远处的悬崖上。小船越过弯道进入河流时,她也走上边缘突出的石头,跳下岩壁,翻腾的动作真有几分优雅。这时候希望她脑袋撞上礁石实在煞风景。克里奥爵士把小船划过去。谢天谢地,我还留着木桨,等她游过来,当头一敲就永远摆脱掣肘。
  他发现自己却把桨向水面伸了出去。布蕾妮紧紧抓住,詹姆把她拉上来,帮她爬进小艇,水从她头发和湿衣服上流下,在甲板上形成一个小水池。湿透的她更丑了。谁能猜到我会这样做呢?“该死的蠢妞,”他告诉她,“我们可以自己走的。你以为我会感激你?”
  “我才不那么以为,弑君者。我只相信神圣的誓言,要把你平安带到君临去。”
  “真的?”詹姆给了她最灿烂的笑容,“真是奇人一个。”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2章 凯特琳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终其一生都在侍奉徒利家族。凯特琳诞生时,他只是个侍从;在她学会走路、骑马和游泳时,他当上骑士;在凯特琳出嫁那年,他成为教头。他看着霍斯特公爵的小凯特长成少女,当上大领主的夫人,变作国王的母亲。然而现在,他却目睹她成为叛徒。
  弟弟艾德慕出征前任命戴斯蒙爵士为奔流城代理城主,所以他不得不前来处理她的罪行。为减轻不安,老骑士特地带上她父亲的总管,不善言谈的乌瑟莱斯·韦恩。两个大男人站在她面前,胖胖的戴斯蒙爵士涨红了脸、窘迫万分,瘦瘦的乌瑟莱斯则面色暗淡、眼神忧郁。两人都想等对方先开口。
  他们把一生都献给了我父亲,而我带给他们的却是耻辱,凯特琳疲惫地想。
  “您的孩子,”最后戴斯蒙爵士终于开口,“韦曼学士把情况都对我们说了。可怜的孩子,多悲惨,多悲惨,但是……”
  “我们与您同感悲伤,夫人,”乌瑟莱斯·韦恩说,“奔流城内所有人都一样,但是……”
  “这消息一定让您发了疯,”戴斯蒙爵士接着道,“为悲伤而疯狂,这是母亲的疯狂,男人们会理解的。可您不明白……”
  “我什么都明白,”凯特琳坚定地说,“我明白我做过什么,我明白那是叛逆大罪。如果你不肯惩罚我,人们将会认为我们串通一气放走了詹姆·兰尼斯特。这事是我干的、我一个人干的,由我自己承担。给我戴上弑君者留下的镣铐吧,如果是那样,我会自豪地戴着它们.”
  “镣铐?”这个词让可怜的戴斯蒙爵士震惊,“给国王的母亲,我们公爵大人的亲生女儿?不可能。”
  “也许,”管家乌瑟莱斯·韦恩说,“夫人可以禁闭自己,直到艾德慕爵士归来。您可否独处一段时间,以为自己被谋害的孩子们祈祷?”
  “禁闭,是的,”戴斯蒙爵士赶紧道,“住在塔顶房间,我们为您安排。”
  “如果要禁闭我,请准我待在父亲的卧室,好让我在他最后的日子里给他些许安慰。”
  戴斯蒙爵士考虑了一会,“很好。您会受到礼遇,住得舒适,但不得在城堡内自由活动。如果您想要,可以去圣堂,但在艾德慕公爵返回之前别的地方都不能去。”
  “如你所愿。”弟弟在父亲归天以前根本不是什么公爵,凯特琳懒得去纠正他,“你可以派守卫看守我,但我向你承诺,我决不会逃跑。”
  戴斯蒙爵士点点头,为能完成这尴尬的任务而形喜于色。眼神沉痛的乌瑟莱斯·韦恩在代理城主离开后多呆了一会,“您干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夫人,可这件事毫无意义。戴斯蒙爵士已命罗宾·莱格爵士前去追赶,要活捉弑君者……倘若不行,就把他人头带回。”
  这点凯特琳早已料到。战士啊,请赐予她力量,布蕾妮,希望你别辜负我,她如此祈祷。她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除了期望,再没什么能做的了。
  人们把她的物品搬到父亲的卧室,卧室中有一张带巨遮罩的大床——她便是在这出生的——床柱被雕成跳跃鳟鱼的形状。早先父亲将床移下一半台阶,面对着卧室外的三角阳台,以便观看他一辈子钟爱的河流。
  凯特琳进门时,霍斯特公爵正在熟睡。于是她走到外面的阳台,一只手放在粗糙的石栏杆上。城堡夹角处,迅猛的腾石河注入宁静的红叉河,越过交汇点,她可以眺望很远的下游。若有条纹风帆的船从东方出现,定是罗宾·莱格爵士无疑。但暂时水面什么也没有,她为此感谢诸神,然后回到父亲身旁坐下。
  凯特琳不知霍斯特公爵是否明白她的存在,或者能否带给他安慰,她只知道陪伴他能予自己以慰籍。如果你知道我刚犯下的罪过,会怎么说呢,父亲?她思索,如果我和莱莎落在敌人手中,你会做出一样的行为吗?你会谴责我,称其为母亲的疯狂吗?
  房间里充斥着死亡的气息,浓重、甜腻而腐败,附在空气里。这让她想到失去的孩子,她的甜心布兰和小瑞肯,他们都被奈德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给杀了。她一直沉浸在失去奈德的悲伤中,从来都无法摆脱,而今又加上两个宝贝……“失去孩子,是多么可怕而残忍的事啊。”她轻声呢喃,更像是自言自语,而不是说给父亲听。
  霍斯特公爵的眼睛却陡然张开。“艾菊,”他嘶哑的声音中带着深深的苦痛。
  他没认出我。凯特琳已经开始习惯被他当做她母亲或妹妹莱莎,但“艾菊”对她而言还是个陌生名字。“我是凯特琳,”她说,“凯特啊,父亲。”
  “原谅我……那鲜血……噢,求你……艾菊……”
  难道父亲生命中还有另一个女人?他年轻时候对不起某位乡下少女?还是母亲死后他在某个女仆怀中找到过慰藉?这些想法十分奇怪,让人不安,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并不真正了解父亲。“谁是艾菊,大人?你想让我把她找来吗,爸爸?我该上哪儿去找她?她还活着吗?”
  霍斯特公爵呻吟,“死了。”他的手摸索过来,“但没有关系,你会再怀上的……怀上一群乖宝宝,嫡生的宝宝。”
  再怀上?凯特琳心想,什么意思?莫非他忘了奈德已死?他是一直在和“艾菊”对话,还是在对我说,再或者对象是莱莎或妈妈?
  他咳嗽起来,血沫飞溅,手指却握得更紧。“……当个好妻子,诸神会保佑你……会有孩子……嫡生的孩子……啊啊啊赫赫赫,”突发地、伴随着痛苦的痉挛让霍斯特公爵手臂绷紧,他的指甲抠进她手掌,他发出一声窒息的尖叫。
  韦曼师傅立即进门,调好另一剂罂粟花奶,帮他的领主灌下去。片刻之后,霍斯特·徒利公爵重新陷入沉眠。
  “他在呼唤一个女人,”凯特说,“一个叫艾菊的女人。”
  “艾菊?”学士茫然地盯着她。
  “连你也不知道?我猜是某个女仆,或者附近村庄里的姑娘,再或许是某位故人?”凯特琳已经离开奔流城很久很久了。
  “不,我不记得,夫人,如果您想要的话,我可以去调查一下。乌瑟莱斯·韦恩清楚在奔流城当过奴仆的每个人的底细。艾菊,是这个名字?老百姓喜欢用鲜花或草药的名字来为女儿命名,”学士沉呤半晌,“曾有个寡妇,我想起来了,常到城堡来回收需换鞋底的旧鞋。她似乎叫艾菊,让我再想想看,也许叫兰花?就是这类名字。但她已有多年没来过了呀……”
  “她叫紫罗兰,”凯特琳说,对这女人她有记忆。
  “是吗?”学士有些抱歉。“请原谅,凯特琳夫人,我不能待在这儿。戴斯蒙爵士向我们明确宣布,除非与职责相关,否则不能和你说话。”
  “那你应该遵令行事。”她无法指责戴斯蒙爵士,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毫无疑问,代理城主担心她利用奔流城中众人对领主之女的忠诚去继续干蠢事。至少我摆脱了战争,她告诉自己,尽管只有一小会儿。
  学士离开后,她披上一件羊毛斗篷,再度踱回阳台。阳光洒在河面上,河水奔腾流过城堡,灿灿生辉。她用手遮档光线,极目眺望远处的风帆,深深地畏惧着可能看到的的景象。但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代表着希望依旧存在。
  她望了一天,一直站到夜晚,直到双腿酸痛得无法直立。下午晚些时候,有只乌鸦飞回城堡,拍打着巨大的黑翅膀进入鸦巢。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她心想,一边回忆起上只乌鸦所带来的恐怖。
  夜幕降临时,韦曼学士进房为徒利公爵作护理,同时给凯特琳捎来一顿简朴的晚餐,包括面包、奶酪和山葵煮的牛肉。“我跟乌瑟莱斯·韦恩谈过了,夫人。他十分确定在他为奔流城服务期间,绝对没有一个叫艾菊的女仆。”
  “我看见今天有只乌鸦返回。抓到詹姆了吗?”难道他已被杀了?噢,诸神慈悲。
  “不,夫人,我们没有收到关于弑君者的消息。”
  “那是别的战斗?艾德慕有麻烦?或是罗柏?求求你,发发慈悲,不要让我如此恐慌。”
  “夫人,我不能……”韦曼四下扫视,好似在确认没有旁人监视。“是这样,泰温公爵离开了河间地,所有渡口都恢复平静。”
  “请问:乌鸦从哪边来?”
  “西边,”他答道,一边手忙脚乱地打理霍斯特公爵的睡衣以避开她的目光。
  “是关于罗柏的消息?”
  他犹豫了一下,“是,夫人。”
  “他有麻烦,”从对方的表情和行动中,她明白他在刻意隐瞒什么。“快告诉我!罗柏出事了吗?他受伤了吗?”千万别死啊,诸神在上,求求你们,千万别告诉我他已经死了。
  “陛下攻打峭岩城时负了伤。”韦曼师傅说,仍旧回避着凯特琳的眼睛,“他信中说是小伤,不值得牵挂,很快就要班师回来。”
  “受伤?什么伤?有多严重?”
  “他说是不值得牵挂的小伤。”
  “胡说!所有的伤我都非常牵挂。他得到精心照料了吗?”
  “请您放心,卡格城的师傅会照顾他,这毫无疑问。”
  “他伤在那儿?”
  “夫人,我奉命不得和您谈话,很抱歉。”收拾好药瓶后,韦曼匆匆离去,凯特琳再度和父亲独处。罂粟花奶发挥了效用,霍斯特公爵沉浸在酣睡中。一条薄薄的唾沫从张开的嘴角里流出来,弄湿了枕头。凯特琳折好一块麻布,将唾沫轻柔地擦掉,当她碰他时,霍斯特公爵又开始呻吟。“原谅我,”他说,声音轻得让她几乎无法分辨字句,“艾菊……鲜血……那鲜血……诸神在上……”
  尽管她并不明白他究竟在说什么,但他的话语令她意外地困扰。鲜血,她心想,所有一切都归结于鲜血?父亲,这女人是谁,你对她做了什么,以至到现在都还祈求她的原谅?
  当晚,凯特琳睡得时断时续,不断作着关于她孩子们的梦,失去的孩子和死掉的孩子,各种各样的噩梦。破晓之前很久,她突然为父亲的话所惊醒。乖宝宝,嫡生的宝宝……他为何那样说,除非……除非他和这叫艾菊的女人有了私生子?她不相信。若是弟弟艾德慕,一打私生子她都不奇怪。但父亲不会,霍斯特公爵不会,绝对不会。
  难道艾菊是他对莱莎的某种昵称,正如他叫我凯特?我从南方返回奔流城那次,他就把我和妹妹弄混了。你会再怀上的……怀上一群乖宝宝,嫡生的宝宝。莱莎流产过五次,其中在鹰巢城两次,君临三次……但在奔流城从来没有,怎么可能?这儿霍斯特公爵可以亲自照顾她。除非……除非她怀过孩子,在她的初次……
  她和妹妹于同一天结婚,但她们的丈夫新婚燕尔就抛下妻子前去参加劳勃的叛军,把她们留给父亲照料。当她们的月经不再定时到来,莱莎认定她俩都怀了孩子,并为此陷入无比的喜悦中。“你的儿子会是临冬城继承人,而我的呢,会是鹰巢城公爵。噢,他们会成为最好的朋友,就象你的奈德和劳勃大人,真的,他们会比亲兄弟更紧密,我就是知道。”当年的她好开心啊。
  但莱莎的经血不久又回来了,她所有的欢乐也随之而逝。凯特琳一直认为莱莎只是那次月经来得有点迟,如果她真怀过孩子……
  她还记得头一次将宝宝放到妹妹怀中的情景,当时的罗柏好小啊,虽然红着脸,号哭个不停,却强壮,充满生命和活力。看到他,莱莎脸上爬满泪痕。她匆忙将孩子推回凯特琳怀中,飞奔而去。
  如果在此之前她失去过一个孩子,就足以解释父亲的言语,以及其他一些事……莱莎和艾林公爵的婚姻安排得非常匆忙,当年的琼恩就已是老人了,比她们父亲的年纪还大。但他是一个没有继承人的老人。他前两任妻子都没给他留下子嗣,他的外甥和布兰登·史塔克一起死在君临,他英勇的表兄在“鸣钟之役”中阵亡。若要延续艾林家族,他需要一个年轻妻子……一个确能生产的年轻妻子。
  凯特琳起身脱掉长袍,走上台阶,没入黑暗之中,暂时远离父亲。无边恐怖充斥在她心底。“父亲,”她说,“父亲,我明白了。”她已不再是那个满脑子白日梦的纯洁新娘,她成了寡妇、成了叛徒、成了悲伤的母亲,但也更加懂事,对这个世界的世态炎凉瞧得一清二楚。“你逼他娶了她,”她低语道,“莱莎就是琼恩·艾林为获得徒利家族的军队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难怪妹妹的婚姻如此乏味。艾林家族素来骄傲,非常珍惜自己的荣誉。琼恩公爵或能为促成徒利家族加入叛乱事业而迎娶莱莎,同时也期望彼此产下子嗣,但要他爱上一个被玷污过、而且是不情愿地和他上床的女人实在太难。他心地善良,富有责任感,这些都毫无疑问,可莱莎需要的是温暖。
  第二天早餐时,凯特琳要来鹅毛笔和纸,开始给身处艾林谷的妹妹写信。虽然字字都难以下笔,她还是把布兰和瑞肯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莱莎,但说的最多的还是她们的父亲。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对你干下的错事,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韦曼师傅告诉我,他不敢再调更高剂量的罂粟花奶。是父亲与他的剑和盾长眠在一起的时候了,是他休息的时候了。可他还竭力斗争,不愿倒下,我想,这都是因为你,因为他渴望你的原谅。战火纷飞,鹰巢城和奔流城之间十分危险,对此我很明白,但你可否让一大队骑士护卫着穿越明月山脉呢?带上一百个骑士,一千个骑士,行不行?假如你真的不能来,至少给他写封信,好吗?写几句爱恋的话语,让他平静的死去?你总可以随便写写,我会亲自读给他听,让他安详地离开。
  甚至在搁笔封蜡时,凯特琳就已经感到这封信太渺小也太迟了。韦曼学士认为霍斯特公爵撑不过乌鸦往返鹰巢城的时间。尽管父亲以前常说……不论机会多么渺茫,徒利家的人从不轻易屈服。把羊皮纸托付给学士之后,凯特琳去了圣堂,在天父面前为父亲点上一根蜡烛,另一根献给老妪,是她透过生死之门向世界窥视时把第一只乌鸦送到人间,第三根给了圣母,为的是莱莎和她们所失去的孩子们。
  当天晚些时候,当她坐在霍斯特公爵床边翻来覆去地看同一本书的同一页时,远处有喧哗传来,伴随着“嘟嘟”的喇叭声。罗宾爵士回来了,她立即想到,心中无比恐惧。她奔向阳台,只见河面依旧空无一物,而远方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那是无数马匹的嘶鸣,铠甲的叮当以及此起彼伏的欢呼。凯特琳赶紧登上弯曲的楼梯,来到堡顶观察。戴斯蒙爵士并没有禁止我上堡顶,她边爬边告诉自己。
  声音发源于城堡远端的正门处。一大群人站在闸门前,等着它颠簸上升,城外的旷野里,大约聚集了数百名骑士。朔风吹起,旗帜飘扬,看到奔流城跳跃鳟鱼的徽记,她颤抖的心才得到平息。原来是艾德慕。
  两小时后,他才过来见她。这期间,城堡里回荡着团聚的欢笑,男人和女人拥抱,父亲和孩子拥抱。三只乌鸦从鸦巢中放出,舞动着黑色的翅膀,腾空而去。凯特琳站在父亲的阳台上望着它们。她重新梳洗过头发,换好干净衣服,准备接受弟弟的责备……即便如此,等待依旧难熬。
  终于,门外传来声响,她连忙坐下,把手放在膝盖上。干涸的褐泥溅满艾德慕的靴子、护胫和罩袍。看着他的样子,你难以想象他是得胜归来的将军。他变瘦了,精神憔悴,面颊苍白,边幅不整,眼窝深陷。
  “艾德慕,”凯特琳担忧地问道,“你看来很不舒服。发生了什么事?兰尼斯特军过河了吗?”
  “我把他们赶了回去。泰温大人,格雷果·克里冈、亚当·马尔布兰……统统都打不过我。可,可是,史坦尼斯他……”他的脸皱成一团。
  “史坦尼斯?史坦尼斯怎么了?”
  “他在君临一败涂地。”艾德慕闷闷不乐地说,“舰艇被焚毁,军队溃散覆灭。”
  兰尼斯特的胜利是坏消息,但凯特琳不若弟弟那么失望。她忘不了那些关于影子的噩梦,忘不了影子潜入蓝礼的帐篷,在钢铁闪耀的那一刹那,他的血从护喉甲里涌出。“史坦尼斯和泰温公爵一样,不是我们的朋友。”
  “你根本不懂。高庭已宣誓效忠乔佛里,多恩也一样,整个南方都一样。”他的嘴紧抿在一起。“而你竟然放走了弑君者!你没这个权利。”
  “作为母亲,我为什么没这个权利?”她语调平静。其实她心中明白高庭的倒戈对罗柏的事业是个沉重的打击,但眼下不能分心。
  “你没这个权利,”艾德慕重复,“他是罗柏的俘虏,你的国王的俘虏,罗柏让我保证他的安全。”
  “布蕾妮会保护他,她用她的剑向我发了誓。”
  “就凭那个女人?”
  “她会将詹姆送到君临,然后把艾莉亚和珊莎平安地带回来。”
  “你以为瑟曦是傻瓜?”
  “我没有指望瑟曦,我想到的是提利昂。他在朝堂上发过誓,弑君者同样对我发了誓。”
  “詹姆的话一钱不值。至于小恶魔,据说他头上挨了一斧,多半在你的布蕾妮赶到君临以前就得死掉——如果她到得了的话。”
  “死掉?”诸神真的如此残酷?她逼詹姆发了上百道誓言,但真正的希望其实寄托在他弟弟身上。
  艾德慕无视她的痛苦,“看守詹姆是我的职责,我会把他抓回来。我已送出乌鸦——”
  “给谁?送了几只?”
  “送了三只,”他说,“以确保消息传达到波顿大人那边。无论走陆路还是水路,去君临都必须接近赫伦堡。”
  “赫伦堡,”这个词让房间刹时黯淡下来。恐惧让她的声音变得粗浊了许多,“艾德慕,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别害怕,我把你排除在外。在信中,我只说詹姆业已自行潜逃,并悬赏一千金龙以捕获他。”
  错上加错,凯特琳绝望地想,我弟弟是个白痴。她的泪水不争气地盈满眼眶。“如果他是私自脱逃,”她轻声说,“而不是作为被交换的俘虏,兰尼斯特家怎可能把我的女儿们交给布蕾妮?”
  “这你不用担心,因为根本走不到那一步。就凭撒下的天罗地网,我可以保证,弑君者休想逃脱。”
  “你可以保证我永远见不到我的女儿!布蕾妮本来也许能把他安全带到君临……只要无人搜捕,可现在……”凯特琳说不下去了,“走开,艾德慕。”她没有命令他的权力,而这座城堡过不多久就将彻底属于他,但此刻她的语调不容争议,“把我留给父亲和悲伤,我再没什么同你说的了。走开,走开。”她只想立刻躺下,闭上眼睛,陷入沉睡,祈祷噩梦不要到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3章 艾莉亚

  天空同他们逃离的赫伦堡的城墙一样乌黑,细雨下个不停,淹没了马蹄的声音,模糊了他们的脸庞。
  他们向北跑,远离大湖,在荒芜的田野里跟随一条勉强能辨认出车辙的乡村道路,进入布满溪流的森林。艾莉亚带头,猛踢着偷来的马,马儿迈着轻快的步子,没多久稠密的树木就包围了他们。热派和詹德利竭力跟上她的步伐。远处不断传来狼嗥,她听到热派粗浊的喘息。无人说话。艾莉亚不时回头,确认两个男孩没落得太远,确认没有人追赶。
  他们会来的,她对此确信无疑。她不仅从马厩偷了三匹马,从卢斯·波顿本人的书房里拿走了地图和一把匕首,还在边门杀了一个守卫,那守卫蹲下去捡贾昆·赫加尔给她的旧硬币,却被她割了喉咙。血泊中的死者迟早会给人发现,接着便是大叫大嚷。他们会叫醒波顿大人,然后把赫伦堡从城垛到酒窖搜个遍,他们会发现失踪的地图和匕首,以及铁匠房里消失的几把长剑,厨房里不见的面包和奶酪。最后就会找上一个面包小弟、一个铁匠学徒、还有一个叫娜娜……或者黄鼠狼,或者阿利的侍酒。
  恐怖堡伯爵不会亲自追来。卢斯·波顿会躺在床上发号施令,光着身子,苍白的皮肤上挂满水蛭,用特有的轻言细语布置追捕。追兵多半由他手下的队长沃顿率领,此人的长腿上一直带着铁护胫,因而得了个外号叫“铁腿”;再或许来追赶他们的将是唾沫横飞的瓦戈·赫特及他手下的佣兵,这些人自称勇士团,别人称他们为血戏班(当然没人敢当面这样说),或猎足者,因为赫特大人有把对头的手脚剁下来的习惯。
  如果被他们抓住,艾莉亚心想,手脚就都没有了,卢斯·波顿还会剥掉我们的皮。她仍旧穿着侍酒的制服,胸口在心脏部位绣有波顿伯爵的家徽:恐怖堡的剥皮人。
  每次回头,她都等着远方的赫伦堡城门涌出一片火炬,或是巨大的高墙上人头簇拥,但最终什么也没发生。赫伦堡仍旧沉睡,直到消失于黑暗中,隐没树后,无从得见。
  到达第一条小溪时,艾莉亚调转马头,离开道路。他们在曲折的河道中走了四分之一里,方才爬上一处石岸。如果追踪者们带着猎狗,这会让我们的气味无从分辨,她如此期望。我们不能走道路。道路只会带来死亡,她告诉自己,所有的道路都会。
  詹德利和热派没有质疑她的决定。毕竟她有地图,而热派看来同害怕追捕者一样怕她。他亲眼目睹过被她杀掉的守卫。算了,他怕我未必不好,她提醒自己,如此一来,就会乖乖听话,而不是自己干出些蠢笨事。
  其实我应该更胆小的,她心想,她才十岁,瘦骨伶仃,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前面是黑黑的森林,后方是想剁下她脚的追兵。但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自己比从前在赫伦堡时镇静多了。雨水洗掉指间卫兵的鲜血,背上的长剑在风中摇荡,无数野狼如灰色阴影,狂奔于暗夜,而她艾莉亚·史塔克一往无前,无所畏惧。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低声复诵着西利欧的教诲,还有贾昆的话语,valarmorghulis.
  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还好斗篷足以遮蔽风雨。艾莉亚驱使他们保持稳定的速度前进。大树底下漆黑一片,地面松软,布满裂缝,到处是半掩埋的树根和隐藏的石块,男孩们都不善骑术,无法高速前进。很快,他们越过又一条道路,路上深深的车辙印里盛满了雨水。艾莉亚再次远离道路,带着男孩们在起伏的丘陵中穿梭,越过荆棘、石蓝和纠缠的灌木,深入狭窄山沟的底部,沉重的树枝夹着潮湿的树叶,一次又一次抽打着他们的脸。
  忽然,詹德利的母马绊倒在泥潭中,后腿跪倒,将他掀出马鞍,幸而人马都平安无恙。詹德利还是那副固执样,迅速翻身上马,继续前进,什么也没说。没过多久,他们目睹三匹野狼在吞食一只小鹿的尸体。热派的马闻到血腥味,惊恐地人立起来,随后亡命奔跑。两匹狼见状逃之夭夭,但第三匹抬起头,露出牙齿,准备保卫自己的猎获。“往后退,”艾莉亚告诉詹德利,“慢慢走,别吓着它。”他们骑马缓缓绕开此地,直到再看不见野狼和它的美餐,这时她才拍马追赶热派,只见男孩绝望地抓着马鞍,他的马在森林里乱撞。
  再后来,他们经过一个焚毁的村落,小心翼翼地踏过那些被烧成黑炭的小屋空壳途中,发现一排苹果树上吊死了十来个人,尸体业已腐烂到骨。热派为他们祈祷,恳求圣母的慈悲,他轻声低语,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艾莉亚盯着这些披着湿透的褴褛衣杉的无肉躯体,说的是自己的祷词:克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碰了碰藏在腰带下的贾昆给的硬币,以valarmorghulis结束了名单。接着她骑到死人身下,伸手摘下一个苹果。苹果熟透,烂成了糊,她连着蠕虫一起吞吃。
  那是没有黎明的一天,天空缓缓放亮,但看不到太阳。漆黑变成灰暗,色泽犹犹豫豫地重现人间,哨兵树呈现出暗绿的色彩,黄褐和淡金色的阔叶几乎成了棕色。他们停下来喂马喝水,同时吃了一顿冰凉的方便早餐,有热派从厨房偷出来的面包,还有黄色的硬奶酪。
  “你有明确的目标吗?”詹德利问她。
  “我们去北方,”艾莉亚说。
  热派茫然地四处打量,“哪条路通向北方?”
  她用奶酪一指,“那条。”
  “连太阳都没有,你怎么知道走那条?”
  “笨蛋,看苔藓啦,你瞧,在树的一面它们长得特别茂盛,那就是南边。”
  “我们去北方做什么?”詹德利想知道。
  “北方有条三叉戟河,”艾莉亚展开偷来的地图,“看到没?一旦我们到达三叉戟河,就可以沿河向上走,直到奔流城。就这样。”她用手指描绘路径,“路虽长,但跟着河走决不会迷路。”
  热派对着地图不断眨眼。“哪儿是奔流城?”
  奔流城被标示为一座塔楼,绘制在两条蓝线的交汇处,那想必是腾石河与红叉河。“这儿,”她指着地图,“奔流城,下面有文字。”
  “阿利,你识字呀?”他万分惊奇,好像她刚才声称自己能在水上走路。
  她点点头。“到了奔流城,我们就安全了。”
  “会吗?为啥?”
  因为奔流城是我外公的城堡,而我哥哥罗柏在那里,艾莉亚几乎冲口而出。但她咬紧嘴唇,叠好地图,“我们只能这样希望。先到了再说吧。”说罢,她翻身上马。向热派隐瞒真相,她心里挺不舒服,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她无法信任他。詹德利是知道的,但他情况不同。詹德利有自己的秘密,虽然这秘密究竟是什么,连他自己也很迷惑。
  出发之后,艾莉亚让他们加快速度,要马儿以尽可能大的步幅前进。有好几次,当她看到面前出现大块平地时,便用马刺猛地扎马,飞奔起来。不过,她心知速度仍远远不够。路越来越颠簸,这些丘陵不高,也不很陡,但似乎无穷无尽,他们很快便厌倦了无休止地爬上爬下,情愿跟着地势走。顺着小河床,穿行在错综复杂的小峡谷中,周围满是树木,为他们罩上一顶巨大的华盖。
  不时,她让热派和詹德利先行,自己循原路返回去掩盖足迹。自始自终,她都竖起耳朵,等待追兵的出现。太慢了,她咬着嘴唇,提醒自己,我们走得太慢,一定会被追上的。有一回,走在山脊上时,她发现有些黑影正穿越他们身后那道峡谷里的小溪,半晌之间,她惶恐地认定卢斯·波顿的骑兵已经赶上,可仔细一看,那不过是一群狼。于是她用手围住嘴巴,朝狼群吼叫:“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狼群里最大那匹狼抬起头,跟着她吼,声音让艾莉亚不禁浑身颤抖。
  正午时分,热派开始抱怨。他告诉他们,屁股酸痛得不得了,马鞍还把他大腿内侧的皮给擦破了,最重要的是,他想睡觉。“我太累了,会从马上摔下来的。”
  艾莉亚望向詹德利,“如果他摔下来,你认为什么会先找上门,野狼还是血戏子?”
  “大概是狼吧,”詹德利说,“鼻子更好使。”
  热派的嘴巴张了又合。他继续跟进,终于没有摔下来。雨重新下。自始自终,除了偶然的间歇,从没见到太阳。温度越来越低,苍白的迷雾于松木间穿行,涌动在被烧焦的光秃原野上。
  詹德利的脸色和热派一样糟,但他固执地不肯抱怨。他骑马的姿势很笨拙,那头黑色的乱发下,神情虽然坚定,可艾莉亚认定他根本就是在苦撑。我早该料到,她自顾自地思索。她从懂事开始就在骑马,小时候骑小矮马,大一点骑真正的骏马,可詹德利和热派都是城里人,在城里平民都得走路。尤伦把他们带出君临时给过他们坐骑,可骑驴子或坐马车在国王大道上缓缓旅行是一回事,而驱策骏马在原始森林和烧焦原野间游荡又是另一回事。
  单独走也许更快,艾莉亚对此心知肚明,可她不能抛下他们。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她的伙伴、她的朋友、她唯一活着的朋友,况且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俩都还好端端待在赫伦堡里呢,一个打铁一个做饭。倘若教血戏子们抓住,我就告诉他们我是艾德·史塔克的女儿、北境之王的妹妹。我要命令他们带我去见我哥,并不得伤害热派与詹德利。可他们不会相信我,就算他们相信……恐怖的波顿大人怎么办呢?他虽是哥哥的封臣,但她十分怕他。我决不会让他们抓住我们,她静静发誓,手举过肩,握紧詹德利为她偷来的长剑,我决不会。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一道堤岸。热派欢快地呐喊:“三叉戟河!现在只需往上游走,就象你说的。我们终于到了!”
  艾莉亚咬紧嘴唇。“我不认为这里是三叉戟河,”眼前的河道因雨水而变宽,即使如此,仍不满三十尺。她记忆中的三叉戟河比这儿宽得多。“这河太小啦,不可能是三叉戟河,”她告诉他们,“而且我们并没走多远。”
  “我们明明就到了,”热派坚持,“我们骑了一整天的马,几乎没停过,肯定走了很长很长的路。”
  “让我们再看看地图。”詹德利说。
  艾莉亚下马,取出地图,并将其展开。雨点急速地敲打在羊皮纸上,很快聚成细流。“据我估计,我们的位置在这附近,”她边说边指,男孩们将头伸过她肩膀仔细瞧看。
  “可是,”热派道,“照你这么说,我们几乎就没动。瞧,你指着这里说这是赫伦堡,而你现在几乎还指在这儿!可我们都骑了一整天了!”
  “赫伦堡离三叉戟河有很长的距离,”她说,“不走上好多天是不可能到的。前面一定是另外的河,这些河中的一条,瞧。”她指点着地图所标示的若干细蓝线,每条线下都注释着名称。“戴瑞河,绿苹果江,少女河……这里,这条河,小柳江,应该是这条。”
  热派瞪着那细线,再瞧瞧面前的河流,“可我觉得它并不小呀。”
  詹德利同样皱起眉头,“你指的这条河将注入另一条河里,呶。”
  “大柳江,”她念道。
  “照图看来,这条大柳江会注入三叉戟河,所以我们可跟着小柳江,走到大柳江,再到三叉戟河,但方向得往下游,不能往上。不过,如果这河不是小柳江,而是旁边那条……”
  “碧波溪,”艾莉亚读道。
  “看,它弯弯曲曲,最后流进湖里,回到了赫伦堡。”男孩用手指追溯着细线。
  热派的眼睛瞪得象灯笼。“不!我们一定会被杀的!”
  “我们得先弄明白这究竟是哪条河,”詹德利宣布,用的是他最顽固的声调,“必须弄明白。”
  “不,没这个必要。”地图的蓝线旁注有名字,河堤边却不会写标语。“我们既无需往上游走,也没必要向下游,”她下定决心,卷起了地图,“我们越过它,继续往北,就跟开始一样。”
  “这马能游过去吗?”热派疑惑地问,“看上去很深耶,阿利,里面有蛇怎么办?”
  “关键不是这个问题,问题是你能否确定我们一直在往北走?”詹德利不肯让步,“瞧瞧周围的丘陵……搞不好我们一直在原地打转……”
  “树下的苔藓……”
  他指着最近那棵树,“这树三面都长着苔藓,而那边那棵一点苔藓都没有。我们很可能已经迷路了。”
  “也许罢,”艾莉亚说,“但无论如何,我都要跨过这条河,你不愿跟上就待在这儿吧。”她重新爬上马背,不再搭理两个男孩。就算他们不跟我走,或许也能找到奔流城,只是多半会被血戏子们先抓住。
  她沿着河堤骑,走了大半里,才找到一个似乎可以过河的地方,即便在这儿,她的母马也不情愿下水。甭管河的名称到底是什么,反正它又浑又急,河道中央的水直漫到马腹。鞋子浸透了,但她夹紧马蹬,爬上对岸。这时,身后传来“扑通”声,以及母马紧张的嘶鸣。他们终于还是来了,真不错。她调过马头,目睹男孩们挣扎着渡河,最后湿漉漉地站在她身边。“这里不是三叉戟河,”她告诉他们,“这里不是。”
  接下来的第二条河没那么深,也更容易通过。这也不是三叉戟河。没有人提出争议。
  再次休息时,天色已渐渐变暗,他们放开马,拿出面包和奶酪。“又湿又冷,”热派抱怨,“我们离赫伦堡够远了,肯定很远了,应该把火——”
  “不行!”艾莉亚和詹德利异口同声地喊,热派吓得缩了回去。艾莉亚斜眼瞟瞟詹德利。他和我异口同声,像琼恩以前那样。她想起在临冬城的岁月,在众兄弟之中她最思念的无疑是琼恩·雪诺。
  “至少睡个觉?”热派继续求告,“我真的很累,阿利,屁股痛得要命咧,我想一定起水泡了。”
  “被抓着的话,你会更惨的,”艾莉亚道,“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前进。”
  “可天已快黑了,今晚连月亮都没有……”
  “少罗嗦,上马吧!”
  光线逐渐消失,他们缓慢前行,艾莉亚惊觉身体越来越沉。她明白自己像热派一样需要休息,可她哪敢呀?如果睡着了,也许等睁开眼,就会看到瓦戈·赫特站在面前,身旁是小丑夏格维、“虔诚的”乌斯威克、罗尔杰、尖牙、厄特修士这些怪物们。
  没过多久,她的马象风中的蜡烛一样摇晃起来,眼皮逐渐加重。有那么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接着又猛然睁开。我不能打瞌睡,她对着自己无声地呐喊,我不能。于是她用手指狠揉眼睛,把它撑开,然后抓紧缰绳,踢马慢跑。可无论人马都不能保持速度,走出几步,又回到漫步中。然后她的眼睛又闭上了。这次再也不能立即睁开。
  当她再次睁眼时,马儿已经不走了,而是低头啃着一丛清草。詹德利摇着她的胳膊。“你睡着了,”他告诉她。
  “没有,我不过休息一下眼睛。”
  “胡说,哪有休息眼睛这么长的?你的马在原地打转,还没等它停下咧,我就知道你睡着了。瞧,热派和你一样困得不行,他刚刚撞上树枝,被打落马下,你应该听得到他的喊叫。哦,这么大声音都没唤醒你。行了,你必须停下来休息。”
  “我能走,像你一样继续走,”她打着呵欠。
  “骗人,”他说,“你想当个笨蛋那就继续走吧,可我得停下。别多说了,我值第一班岗,你快睡。”
  “热派呢?”
  詹德利指了指。热派早已躺在地上,裹着斗篷,睡在潮湿的落叶堆中,发出轻微的鼾声。他手中握有一大轮奶酪,似乎只咬了几口就睡着了。
  唉,没什么可争的了,艾莉亚心想,詹德利说得没错。血戏子们也需要休息罢,她告诉自己。由于周身无力,她几乎无法从马背上下来,不过躺倒在一棵桦树下前,总算还记得先把坐骑栓好。地面又硬又湿。她不知自己有多久没在正式的床上睡过了,有多久没享受热腾腾的饭菜和熊熊的炉火。阖眼之前,她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拔出长剑,放在身旁。“克雷果爵士,”她一边呢喃一边打呵欠,“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记事本……猎狗……”
  她做了个血红而狂野的梦。血戏子们出现在梦中,一行四人,白皮肤的里斯人和一个伊班港来的、黑皮肤的野蛮斧手,满是伤疤的多斯拉克马王羿戈和不知名的多恩人。他们没完没了地骑马,冲过层层雨帘,身穿生锈的铁甲和淋湿的皮甲,长剑与战斧在马鞍上叮当作响。他们以为自己在捕捉我,她清清楚楚地明了这奇怪的梦,但他们错了,是她在捕捉他们。
  在梦中她不再是小女孩,而是匹狼,硕大而强壮。她从他们面前的大树下走出来,展露利牙,发出一声隆隆的低吼。她可以闻到人和马身上散发出的强烈的恐惧气息。里斯人的马人立起来,恐慌地尖啸,其他人则用人类的语言互相喊叫,但还没等他们做出反应,其他的狼也从黑暗和细雨中猛扑而出。它们共同组成庞大的团队,消瘦、潮湿而沉默。
  战斗短暂而血腥。浑身长毛的男子还没拔出斧头就被拖下马来,黑人在弯弓搭箭时也死掉了。里斯的白人想跑,但她的兄弟姐妹们紧追不舍,逼他不断转弯。最后,狼从四面八方扑上去,撕咬马腿,他一落地,喉咙也被同时撕掉。
  只有满头铃铛的男人坚守阵地。他的马踢掉了她一个姐妹的头颅,他自己则把她另一个姐妹几乎砍成两半。弯曲的银色爪子迅捷舞动,应和着发梢铃铛的轻响。
  带着全身的怒气,她跳到他背上,把他头上脚下地撞下马鞍。坠落时,她用嘴紧锁住对方的胳膊,牙齿穿过皮革、羊毛和柔软的血肉。落地后,她狂野地一甩头,把他的上肢从肩膀上生生扯了下来。她满心喜悦,用嘴巴来来回回地晃动肢体,喷洒出温暖的血雾,散发在寒冷漆黑的雨幕中。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4章 提利昂

  “谁?”他嘶声叫道。虽然声音生硬而嘶哑,但至少能说话了。提利昂仍旧发着高烧,完全失去了时间概念。睡了多久?他太虚弱,虚弱得不象话。“谁?”他再次叫喊,试图大声一些。火炬的光芒从敞开的大门外溢入,但在卧室里,唯一的光源只是床边一根快燃尽的蜡烛。
  一团黑影缓缓向他走来,他不禁浑身颤抖。这里是梅葛楼,每个下人都是太后的爪牙,这名来访者多半是瑟曦派出,前来完成曼登爵士未竟的事业。
  对方踱进烛光范围内,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侏儒苍白的脸庞,咯咯笑道:“刮胡子不专心,对吧?”
  提利昂摸向那道巨大的伤痕,从左眼直到下巴,穿过残缺的鼻子。没长好皮的肉翻在外面,手感暖暖的,“好一把可怕的大剃刀,真的。”
  波隆炭黑的头发刚刚洗过,笔直地梳在脑后。他穿着柔软的高筒靴、埕亮的皮衣、镶小银片的宽腰带和淡绿丝绒斗篷,暗灰色羊毛上装上用亮绿丝线绣着一条燃烧的锁链。
  “你上哪儿去了?”提利昂质问对方,“从我送信给你到现在……多半有两个星期了。”
  “只有四天,”佣兵道,“况且我来过两次,你睡得跟死猪一样。”
  “我才没死,没那么容易屈从于我亲爱的老姐。”也许不该说得这样大声,但提利昂懒得在意,他打心眼里清楚瑟曦是操纵曼登爵士的幕后黑手。“你胸前的破玩意儿是什么?”
  波隆咧嘴一笑,“是什么?我的骑士纹章呗。烟灰底色上一条着火的绿锁链。蒙你父亲大人所赐,我如今成了黑水的波隆爵士,小恶魔,你可别忘了我的身份。”
  提利昂用手撑着羽毛绒床垫,向后蠕动几寸,把头枕起来,“你才不要忘了,骑士身份是谁许下的!”他一点也不喜欢“蒙你父亲大人所赐”这句话。泰温公爵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前脚把自己儿子从首相塔里扔出来,后脚便颁布册封,这是给所有人看的信息。“我丢了半个鼻子,你却当上骑士,诸神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酸酸地感叹,“我父亲亲自册封你的?”
  “那怎么可能?我们这些从绞盘塔幸存的人被交给总主教和御林铁卫们去打点,先抹油,后拍肩。妈的,只有三个白骑士活下来主持仪式,花了整整半天。”
  “我只知道曼登爵士阵亡。”实际上,这可恶的杂种正打算割我喉咙,却被波德推进了河里。“还有谁死了?”
  “猎狗,”波隆说,“他其实没死,逃了。听金袍子说,他临阵脱逃,而你代他率队出击。”
  这可不算我的好主意。皱眉时,结疤的组织紧紧的,他招手示意波隆找椅子坐下。“亲爱的老姐把我当蘑菇,扔在这漆黑的地方喂我狗屎吃。波德倒是个好孩子,可他舌头能打的结比凯岩城还大,况且我对他说的情况一半都不信。我叫他去找杰斯林爵士,他竟回报说他死了!”
  “死的哪里只他一个咧,守军少说也折了几千,”波隆坐下来。
  “他怎么死的?”提利昂忙问,突然恶心起来。
  “战斗正酣时,你姐姐忽命凯特布莱克们把国王接回红堡——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金袍军看到国王离去,认为自己已遭抛弃,这时铁手挡在他们前面,命令他们返回岗位。大家都承认拜瓦特做得很好,他们几乎就要在他的激励下回头了,不料斜刺里飞来一箭,正中铁手颈项。中箭后的他看起来不那么可怕,所以被人们从马上拖下来,当场格杀。”
  瑟曦欠我的又一笔债。“我外甥,”他说,“乔佛里,他可有遇险?”
  “不比别人多,其实比大多数人都少。”
  “他受到什么伤害没有?带过战伤?弄脏头发?撞到脚趾?裂开指甲?”
  “毫发无伤。”
  “那瑟曦怎能这么干?我明明警告过她,一旦国王离开便会出现这种状况。告诉我,现在金袍军由谁指挥?”
  “你父亲大人把职位赏给了手下某位西境人,一个叫亚当·马尔布兰的骑士。”
  多数情形下,金袍子们都会抵制外地人的领导,但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真是个英明的选择。和詹姆一样,他是那种人们愿意心甘情愿追随的人。我失去了都城守备队。“我派波德去找过夏嘎,可他就是找不着。”
  “怪不得他,御林有那么大,其实石鸦部还在林子里,夏嘎似乎喜欢上了那儿。提魅率灼人部回家了,满载着战后从史坦尼斯大营中抢到的东西。倒是齐拉带着十来个黑耳部民在某天早上返回了临河门,却被你父亲手下的红袍卫士赶走,城里的人在旁欢呼着向他们泼屎。”
  忘恩负义。黑耳部曾为了他们浴血奋战。看来当我吃了药,无助地躺在床上发梦时,我的血亲骨肉们把我的爪牙一根一根地拔了下来。“我叫你来,首先是想让你去找我老姐。既然她的宝贝儿子在战斗中平安无事,那她就不需要人质了。她发过誓,会放了爱拉雅雅——”
  “不用劳烦我,她已经放人了。八,九天以前放的,在鞭打之后。”
  提利昂用力提提身子,无视那突若其来的肩膀刺痛,“鞭打?”
  “他们把她栓在庭院中央的柱子上折磨,然后把血淋林的裸女推出堡门。”
  好啊,瑟曦,你等着瞧!提利昂疯狂地想。横贯脸颊的伤疤越绷越紧,他脑海里则是关不住的狂怒。没错,爱拉雅雅只是个妓女,但她甜美而勇敢,比他见过的所有贵妇人都更心地纯洁。提利昂没碰过她,她只是雪伊的伪装,可由于他考虑不周,竟让她为扮演角色付出了惨重代价。“我向老姐保证过,爱拉雅雅发生的任何事都会在托曼身上重演,”他大声回忆道,觉得自己快要吐了,“我该如何来报复一个年仅八岁的男孩?”可我不做的话,瑟曦就是赢家。
  “托曼并不在你手里,”波隆直率地说,“得知铁手丧命后,太后立刻派出凯特布莱克们去讨回托曼,罗斯比那儿的人没一个有胆说不。”
  又一次打击,不过也算一点安慰,必须承认,他喜欢托曼。“这些凯特布莱克怎么回事?按理说该是我们的人,”他烦躁不安地提醒波隆。
  “从前是,当时我能付给他们等同于太后方面的酬劳。如今她涨价了,大战后,和我一样,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当上骑士。诸神才明白这是为什么,没人见他们上过战场。”
  我的雇工背叛了我,我的朋友蒙受着灾难和耻辱,而我却一动不动地烂在这儿,提利昂心想,我以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该死的战争,胜利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吗?“听说蓝礼的鬼魂显灵,打败了史坦尼斯,有这么回事?”
  波隆浅浅一笑,“在绞盘塔上,我只看见旗帜散落战场,敌人纷纷弃械逃亡,可那些待在食堂或妓院没出门的家伙却活灵活现地吹嘘着蓝礼公爵杀了这个打败那个。其实事实本身不难理解,史坦尼斯麾下军队中大部分人从前追随蓝礼,所以一当看见他身穿熟悉的亮绿铠甲出现时便纷纷倒戈。”
  他的一切苦苦经营、惊心动魄的出击、船桥上的血战、连脸也被砍成两半,到头来,竟为一个死人所埋没——如果蓝礼真死了的话。他还想知道别的事,“史坦尼斯如何逃走的?”
  “他手下的里斯舰队泊在海湾内,在你的铁索后面。眼见战事不妙,他们便靠到岸边,尽可能地装走士兵。据说,到最后敌人互相践踏、格杀着抢夺上船位置。”
  “罗柏·史塔克呢?在这期间,他有何举动?”
  “他手下的狼仔烧杀抢掠,一路打到暮谷城。前阵子,你父亲刚分兵给塔利伯爵,命他北上平叛。我本想跟着去,据说他不仅作战英勇,分配战利品也十分慷慨。”
  失去波隆的思虑成了最后一根稻草。“不。你必须留下来,这是你职责所在,你是首相的侍卫队长。”
  “你不是首相了,”波隆尖刻地提醒他,“你父亲才是,妈的,他有自己的卫队。”
  “你为我雇的那些人呢?”
  “其中有很多在绞盘塔战死;剩下的人和你叔叔凯冯爵士结帐之后,便被赶了出去。”
  “他可真好心,临走还记得还钱,”提利昂酸酸地说,“这么说来,你对金子也没兴趣啰?”
  “不他妈的像。”
  “好,”提利昂说,“很好,我这儿还需要你。你有曼登·穆尔爵士的消息吗?”
  波隆笑道:“他妈的给活活淹死了。”
  “我欠他一笔巨债,不知该怎么偿还。”他摸摸脸上的伤疤,“说真的,我对此人了解不多。”
  “他是个死鱼眼,穿白袍。除此之外,你还想知道什么?”
  “他的底细,”提利昂道,“从头到尾。”其实他想要的是曼登爵士为瑟曦效力的证据,但不敢直接说出来。在红堡里,人人都得学会管住嘴巴,因为墙里面不仅有老鼠、还有会说话的小小鸟和蜘蛛。“扶我起来,”他说,一边竭力撑着,“该去见父亲了,再不露面可不行。”
  “他铁定会夸你变漂亮了,”波隆嘲弄道。
  “算啦,我的脸本就这样,如今还掉了半个鼻子……我们还是说说漂亮人儿吧,玛格丽·提利尔抵达君临了没?”
  “没有,还在途中,但整个城市业已为她而陷入了疯狂。你知道吗?提利尔家从高庭运来整车整车的食物,以她的名义散发给人民。每天都有数百辆马车进城。君临的大街小巷里,提利尔的人招摇过市,只要胸前缝着细小的金玫瑰,就不用为喝酒买单。有丈夫的女人、没丈夫的寡妇、还有妓女,所有的女性都为这些绣着金玫瑰的黄毛小子而迷乱。”
  他们向我吐唾沫,却给提利尔们送酒喝。提利昂从床上滑下来,腿脚摇晃,天旋地转,他慌忙抓住波隆的手臂,差点跌个狗吃屎。“波德!”他叫道,“波德瑞克·派恩!七层地狱,你在哪儿?”疼痛象只无牙的狗噬咬着他。提利昂痛恨虚弱,尤其痛恨自己的虚弱。这让他感到羞耻,羞耻让他愤怒。“波德,滚到这里来!”
  男孩飞奔而至。他看见提利昂紧倚着波隆的胳膊站了起来,顿时张口结舌。“大人。您起来了。是否……您是……您是要酒吗?安眠酒?要我去叫学士?他说您必须待在这儿。我的意思是,待在床上。”
  “我已经在床上待得太久,把干净衣服给我。”
  “衣服?”
  为啥这孩子在战斗中头脑清醒、手脚灵活,可其他时间总是一团糟,提利昂无法理解。“衣服是用来穿的东西,”他解释,“外套,上衣,马裤,袜子。拿给我。替我穿上。我才能离开这该死的牢房。”
  合三个人之力,他才穿好衣服。虽然脸上的伤十分可怕,但伤筋动骨的是肩臂结合部那一击,有一只箭曾插进腋窝里。平日,只要法兰肯学士为他更衣,血和脓就从褪色的血肉中渗出,稍微移动就牵起一阵贯穿全身的刺痛。
  穿好上衣后,提利昂笼上一条马裤,松垮地披了一件大睡袍。波隆提起他的脚,为他穿鞋,波德则为他找来一根拐棍。出门之前,他特地喝下一杯安眠酒,酒里不仅加了蜂蜜,还有适量的罂粟花奶。
  即使如此,他仍感到眩晕,走在弯曲的石阶上,腿不住发抖,只能一手拄拐杖一手靠着波德的肩膀。途中碰到一个侍女,她瞪着大大的白眼睛,盯住他们,活象看到了幽灵。我是坟墓中爬出的侏儒,提利昂心想,看吧,想看就看个够吧,我比以前更丑了,快跑去告诉你的伙伴们吧。
  梅葛楼是红堡中最坚固的地方,一座城中之城,四周围着一圈干涸而极深的护城河,河床上钉满尖刺。出门时,已是晚上,吊桥升了起来,马林·特兰爵士穿着白甲白袍守在桥前。“放下吊桥,”提利昂命令他。
  “太后有令,日落后不得放下吊桥。”马林爵士一直是瑟曦的走狗。
  “太后正在休息,而我找父亲有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名字产生了魔力。马林·特兰爵士一边咕哝,一边下达指示,跟着吊桥就放了下来。另一位御林铁卫在河对面站岗。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看到提利昂蹒跚着走来,满脸堆笑,“感觉好点了,大人?”
  “好多了。什么时候再打仗?我简直不能等了。”
  波德带他走到螺旋梯前,但提利昂只能沮丧地张口呆望。我爬不上去,他对自己承认。他只好咽下所有的自尊,让波隆抱上去,心中只盼望晚上没人出没、没人看见、没人嘲笑,没人去传播这个侏儒像婴儿般被提上台阶的故事。
  外院里,营帐到处滋生。“这些是提利尔家的人,”他们在丝绸和帆布的迷宫中穿梭,波德瑞克·派恩一边解释,“还有罗宛大人和雷德温大人的部下。这里空间不够。我的意思是,整个城堡都装不下。很多人得自己找地方住。在城里住。旅馆和其他地方。他们都是来参加婚礼的。国王的婚礼,乔佛里国王的婚礼。您能好起来参加婚礼吗,大人?”
  “怎么,我可不怕人。”至少,他们是来参加婚礼而不是来打仗的,不大可能会有人割你的鼻子。
  灯光还隐隐约约地在首相塔的窄窗内浮现。门卫穿红袍戴狮盔,乃是父亲的亲信。提利昂认得他们俩,他们俩也认出了他……但没人敢看他第二眼,这点他注意到了。
  走进大门,迎面遇见的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他身穿华丽的黑漆胸甲,披着代表都城守备队司令身份的金缕披风,正走下台阶。“大人,”他说,“看到你起来我真高兴,我听说——”
  “——关于一个小小的坟墓已经挖好了的谣言?我也听说了。你看,这种情形下我还真非起床不可。据说你当上了都城守备队的长官,我是该恭喜你呢,还是该同情你?”
  “恐怕是两者兼而有之吧,”亚当爵士哈哈大笑。“除去战死和开小差的,我手下还有四千四百人,只有诸神和小指头才知道该怎么来支付这帮家伙的工资,而你姐姐还命令我一个都不准遣散。”
  还那么急切干嘛,瑟曦?仗已经打完,金袍军对你用处不大了。“你刚和我父亲会面?”他问。
  “是啊,恐怕我没带给他好心情。照泰温大人的观点,四千四百个守卫远及不一名走失的侍从重要,而我们始终找不到你表弟提瑞克。”
  提瑞克是他过世的二叔提盖特爵士之子,仅仅只有十三岁,却在先前的君临暴动中失了踪,当时他刚和艾弥珊德伯爵夫人成婚。这位夫人是哈佛家族最后的传人,还没断奶咧,该不会成了七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寡妇吧。“我当时也没找着他,”提利昂承认。
  “他早成蛆虫的养料啦,”波隆用惯有的傲慢腔调插了一句。“铁手搜过,太监还悬赏一大笔,他们都找不到,更别说你。算了吧,爵士。”
  亚当爵士厌恶地瞪着佣兵。“身关血亲,泰温大人的态度非常坚定:不论死活,都要找到这小子。放心,我不会辜负他。”他转向提利昂,“你可以到你父亲的书房去见他。”
  那是我的书房,提利昂心想,“好的,我记得路。”
  上楼的台阶更多,但这回他只搭着波德的肩,靠自己的力量爬了上去。波隆为他开门。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坐在窗下,就着油灯书写信件,听到门闩的声音,才抬了抬眼。“提利昂,”他平静地说,一边放下手中的鹅毛笔。
  “真是荣幸,您居然还认得我,大人,”提利昂松开波德,把身体靠住拐棍,蹒跚着走上前。什么事情不对劲,他突然意识到。
  “波隆爵士,”泰温公爵说,“波德瑞克。在我们谈话期间,你们最好在外面等。”
  波隆望向首相的眼神很难说不是傲慢,但最后他鞠个躬,退了出去,波德跟着他。沉重的大门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剩下提利昂·兰尼斯特独自面对他的父亲,现在是夜晚,就连窄窗也全部关上,但屋内的寒气依旧十分逼人。瑟曦给他灌输了些什么谎话?
  凯岩城公爵和比他年轻二十岁的人一样硬朗,那严峻的神情中,甚至还透出几分英气。结实的金色胡须掩盖了他的下颚,衬托出一张严厉的脸、一个秃头和一张紧闭的嘴巴。金手组成的项链挂在他脖子上,每根手指都扣住另一只手的手腕。“好漂亮的项链,”提利昂说。它更应该戴在我身上。
  泰温公爵不理他话中带刺,“你给我坐下。这么着急地离开病床,明智吗?”
  “我受够了那张病床,”提利昂知道父亲有多鄙视虚弱。他走向最近的椅子,“瞧,您的房间多好。说出来都没人相信,当我奄奄一息时,他们居然把我扔到梅葛楼下的小黑牢里。”
  “红堡里挤满了来参加婚礼的客人,等他们离开后,我们自然会给你换个舒服的地方。”
  “哦?非常感谢。大婚的日子定了吗?”
  “乔佛里和玛格丽将在新年的第一天完婚,那也是新世纪的第一天,而典礼将宣告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一个兰尼斯特的新时代,提利昂心想。“好吧,父亲,看来那天我只好推掉其他约会啰,”
  “你来这儿就为着抱怨卧室和开些蹩脚玩笑?省省吧,我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
  “重要信件。当然。当然。”
  “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好啦,你是来责备我的吧,别遮遮掩掩,提利昂。我在巴拉拔学士允许的范围内多次到病床前看望过你,当时你跟死人没两样。”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你为何赶走巴拉拔?”
  提利昂耸耸肩,“法兰肯学士不会让我继续沉睡。”
  “巴拉拔学士是雷德温大人的随员,他的医术,众人有口皆碑。瑟曦想得周到,特意推荐他来照顾你,她很为你的性命担忧。”
  只怕她担忧的是我保住小命吧。“那当然,所以她才一直守在我床前啰。”
  “你这样讲,实在很不恰当。瑟曦要操办国王的婚礼,我则要统辖战争,而至少两周前你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泰温大人审视着儿子丑陋的面孔,淡绿的眼睛毫不退缩,“的确,好可怕的伤,你当时究竟在发什么疯?”
  “敌军带着攻城锤冲向大门。若是詹姆率队出击,您会称之为英勇。”
  “詹姆不会蠢到在战斗中脱下头盔。我相信,你已经把伤你的人给杀了?”
  “不错,那可怜虫死透了。”其实曼登爵士是教波德瑞克·派恩干掉,他被推进河里,铠甲的重量使他再也没有浮上来。“死去的对手就是我的欢乐,”提利昂甜甜地说。不过曼登爵士并非他真正的对手,他没有杀他的理由。他只是猫的爪子,而我知道猫是谁,是她,想确保我上战场一去不回。但他没有证据,泰温公爵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控的。“您怎么还留在城里,父亲?”他问,“您不去对付史坦尼斯大人或者罗柏·史塔克再或者其他什么人吗?”而且越早越好。
  “在雷德温大人的舰队赶到之前,我们无法攻打龙石岛。没关系,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太阳已经在黑水河沉没,再也不可能升起。至于史塔克,那小子人还在西境,但另一支由赫曼·陶哈和罗贝特·葛洛佛指挥的北方大军正攻向暮谷城,我派塔利伯爵正面迎敌,同时让格雷果爵士沿国王大道进发,以切断他们的后路。陶哈和葛洛佛将被夹在中间,史塔克军三分之一的战力已经注定要被勾销掉。”
  “暮谷城?”暮谷城毫无战略意义,少狼主干嘛急着拿下它?
  “这些你都不需要关心。你的脸苍白得跟死人一样,竟还有血从衣服里渗出来。想要什么就快说,然后给我回床上去。”
  “我想要……”他的喉咙干燥而紧张。我想要什么?比你打算给我的多,父亲。“波德告诉我,小指头当上了赫伦堡公爵。”
  “不过是空头衔。眼下卢斯·波顿为罗柏·史塔克守着赫伦堡,培提尔大人又极渴望光耀门楣。怎么说,他毕竟在达成提利尔的婚约一事上为我们作了很大贡献。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事实上,和提利尔的婚约是提利昂的主意,可现在说出来也太斤斤计较。“这头衔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空洞,”他警告,“除非有利可图,否则小指头决不出手。当然,事情已经公布,也只好暂时作罢。您提到还债的事?”
  “而你想要自己的奖赏,对吧?很好,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领地?城堡?官位?”
  “一点该死的感激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公爵目不转睛瞪着他,“猴子和戏子才需要喝彩,还有伊里斯。你指挥得很好,我承认这点,无人否定你所扮演的角色。”
  “我所扮演的角色?”提利昂残余的鼻孔几乎要喷出火来,“照我看来,正是我一人拯救了这个该死的城市。”
  “不对,大家公认是我对史坦尼斯大人的突袭扭转了局面。提利尔大人,罗宛、雷德温和塔利,他们打得都很出色,别人还告诉我,那摧毁拜拉席恩舰队的野火也是你姐姐瑟曦让炼金术士们提供的。”
  “而我做的只是修剪鼻毛,对吗?”提利昂无法压抑愤懑的声调。
  “拦江铁索是个好主意,它替我们锁定了胜局,你就想听我说这个?当然,我还应当感谢你为我们达成与多恩领的联盟。弥塞拉已安全抵达阳戢城,你该高兴才是。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信中说,她喜欢上了亚莲恩公主,而崔斯丹王子为她着迷。但说到底,我厌恶送给马泰尔家人质,毫无必要的举措。”
  “我们也将得到人质,”提利昂说,“我允诺道朗亲王御前会议中的重臣席位,除非他带着大军前来,否则在这儿便会任我们摆布。”
  “但愿重臣席位是马泰尔家要求的一切,”泰温公爵说,“你还许诺为他复仇。”
  “我许诺还他正义。”
  “随你怎么说。关键这事需要流血。”
  “血,肯定不是件紧俏东西,对吧?打仗的时候,我就在血泊中奔波呢。”提利昂不想兜圈子,“莫非您喜欢上了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放弃他?”
  “和他弟弟一样,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想要在权力的游戏中胜出的人,身边都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那些原住民看来,你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战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中也有。”
  “不错,也许可以换只狗,我会仔细考虑。那么,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是的。”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地掠过,他闭了会儿眼,稳定心神,才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他以为自己会走第二步,接下来是第三步,但相反,他回过了头。“您刚才问我想要什么?那好,我就告诉你,我要的只是照权利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父亲的嘴闭得更紧,“那你哥哥怎么办?”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别再自欺欺人了。詹姆从披上白袍那天起,就自动放弃了对凯岩城的继承权,只是你从不肯承认。过去的事我们不提,现在我想要你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
  泰温公爵淡绿眼睛里的金黄瞳仁就像融化一般发出光芒,却不带丝毫情感。“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道,然后加上一句,“决不。”
  这个词悬在父子之间,庞大,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了答案,提利昂心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我却从不敢提出这个话题。我早就知道。我早就心知肚明。“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明知自己不会喜欢父亲的回答。
  “你居然还问我这个?你,你这个害死母亲而出世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在你心中装满妒忌、充斥着恶意;你淫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的律法让你冠我的姓氏、穿我的衣服,因为我无法证明你不是我的种。为了教导我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目睹你佩着雄狮纹章四处蹒跚招摇,那可是我父亲的纹章,我祖父的纹章,兰尼斯特家族的纹章!但无论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从何而来。他咬紧牙关,“瑟曦拿爱拉雅雅的事向你告状。”
  “她叫这个名字?抱歉,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比如,你小时候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摆好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畔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关心?”他答道,不愿在父亲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才不关心。她们死活都不干我事。”
  “原来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赛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那样说过,但只是为了保证爱拉雅雅的安全,让凯特布莱克们不至于虐待她。”
  “为一个妓女的安全,你居然威胁自己的家族,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
  “是你教导我,成功的威胁比直接的打击更有效。我在君临主政期间,若非如此施为,只怕乔佛里早就把家给败光了!你想鞭打人,应该从他开始。但托曼不一样……我怎会伤害托曼?他不仅是个好孩子,还是我自己的血亲。”
  “就象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侏儒儿子。“回去,提利昂,再也休提凯岩城的继承权。你会得到奖赏,但那将是适合你的服务和位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这是我最后一次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下次教我在你床上发现,我就吊死她。”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5章 戴佛斯

  他久久凝视着那张越变越大的帆,不知自己究竟想死还是想活。
  等死很容易。只需爬回洞穴,任凭船只驶过,死亡很快就会来到。高烧多日不退,几乎蒸发了他,浑黄的毒水在肚肠里翻滚,烦乱的睡眠中颤抖从未停止。每个清晨他都更加虚弱。很快我就不会再受折磨了,他告诉自己。
  即便高烧不能夺走他的生命,他也会渴死。这里没有淡水,只有偶尔的降雨,积存在岩石缝隙中。三天以前(还是四天?躺在这块石礁上,要分清天日是不可能的)他的小水池就干掉了,干得象块老骨头,而四周却是无边无际、起着涟漪的灰绿汪洋,让他无法承受。饮用海水就意味着末日的来临,他对此十分明白,可当时实在忍受不住,喉咙烧得像火。是一阵突来的暴雨拯救了他,当时他好虚弱,以至于只能躺在雨中,闭上眼睛,张开嘴巴,一任雨点打在干裂的嘴唇和肿胀的舌头上。不管怎样,接下来总算有了点力气,而石礁上的水池、小沟和裂缝都暂时注满生气。
  但这是三天(或四天?)前的事了,而今水已消失殆尽。有些被蒸发,剩下的他吮了个干净,等到明天,又得吮吸污泥,以及从洼穴底部挖到的潮湿冷硬的石头。
  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有高烧和干渴,饥饿同样会要命。他所在之地不过是辽阔的黑水湾中一块突出的荒石。潮落之时,会有细小的螃蟹吸附在石滩上——他在战斗过后也是被冲刷到这里来的。他在岩石上撞碎它们,吮吸爪子里的肉和壳里的内脏。螃蟹们总把他的手夹得生痛。
  潮起之时,石滩会消失,戴佛斯不得不慌忙爬上岩石,以免再次被冲进海湾。满潮时分,岩石顶端比海平面高出十五尺,但海湾里的浪很高,因而无法保持身上干燥,就算躲进洞里也没用(说真的,所谓的洞不过是岩石中的大窟窿)。石礁上除了青苔之外什么也不长,海鸥也不来这儿。时而有些幼鸟会停在尖顶上,戴佛斯不断尝试抓它们的方法,可每当他靠拢,它们便飞快地离开。他扔石子,却虚弱得发不上力,即便击中目标,也只能惹得海鸟对他恼怒尖叫,接着拍拍翅膀远走高飞。
  从他的避难所,可以望见其他石礁,有的似乎比他这块要高。别的不说,虽然目测可能出现误差,但他认为最近那块至少比海平面高出四十尺。更诱人的是,那儿常盘旋着一大群海鸥,戴佛斯幻想游过去侵夺它们的巢穴。可海水冰凉,潮流多变而剧烈,自己又没力气。如此的举动和喝海水无异,同样会要命。
  多年的海上生涯使他明白狭海的秋季总是潮湿而多雨。因为日照转弱,白天倒不太难过,可夜里却越来越冷。海风不时刮过海湾,卷起道道白色的浪涛,湿透了戴佛斯,让他浑身颤抖。在高烧和寒冷的轮番攻击下,很快他便开始持续而痛苦的咳嗽。
  洞穴是他唯一的遮蔽所,却远远不够。退潮之际,漂流的木头和烧焦的残骸不时被冲刷到石滩上来,可它们无法打出火花。曾有一次,在绝望中,他试着摩擦两片浮木,但木头业已彻底腐朽,他的努力只换回几大块水疱。衣服没有干过,而来此之前一只鞋就已在海湾中遗失。
  口渴,饥饿,暴露,三个伙计,陪伴他度过每一天的每个时辰,最终成为了他的朋友。但愿不久之后,他的某个朋友会怜悯他,为他解脱无尽的折磨。也许应当直接走进海里,奋力向北游,他知道海岸就在北方的某处,但眼睛看不见。距离太远,身体虚弱,游不过去,可这没关系。戴佛斯打小便是名水手,他希望死在海里。水下的神灵在等着我,他告诉自己,是我去见他们的时侯了。
  偏偏这时,远方却出现了那只帆,起初还只是地平线上一个斑点,而今却越变越大。这里不该有船的。他知道石礁的位置,此地乃黑水湾中一系列海底山脉突出的地方,称为美人鱼礁。其中最高的比海面高出一百尺,还有十来个高出三十至六十尺的小型尖顶,水手们呼作“人鱼王之矛”。这里每块尖顶都有详细记录,水手们更互相警告潜藏于水下、范围更广的暗礁,总而言之,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会远远避开。
  戴佛斯用苍白红肿的双眼打量着渐渐鼓起的船帆,试图分辨海风吹刮帆布的声响。她正对着我驶来,除非立刻改变航向,否则很快就近得能听到我从这小小避难所发出的呼喊。我活了。如果我想活的话。对此,他却不能确定。
  我该怎么活?他心想,一任泪水模糊了视线。诸神在上,我该怎么活?我的孩子们死了,戴尔和阿拉德,马利克和马索斯,也许连戴冯也……作父亲的怎有脸在失去如此多的强壮孩儿之后苟活下去?我该怎么活下去?我是一具空壳,一只死去的螃蟹,内里什么都没有。他们为什么还要来救我,难道他们不明白吗?
  想当初阵容壮盛地进军黑水河,舰队上空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戴佛斯和他的黑贝丝号位于第二战列,两边是戴尔的海灵号和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他的三子马利克是怒火号的桨官,位于第一战列正中,马索斯则是父亲船上的大副。在红堡的高墙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战船与小鬼国王乔佛里的“玩具”展开交锋,刹时间,河面布满漫天的弩箭,钢铁的撞锤不断击碎船桨和木壳。
  然后几头巨兽开始咆哮,四周全是绿的火焰——这是野火,炼金术士的屎尿,绿火恶魔。黑贝丝号一下子被掀离水面,当时马索斯就站在父亲身旁。戴佛斯坠入河中,绝望地拍打挣扎,急流围住了他,迫使他不断打旋、打旋。上游,烟火撕裂天空,火柱冲起五十尺高。黑贝丝号,怒火号,还有十几艘其他船只同时燃烧,浑身是火的人跳入水中,却再也没有浮起。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遍寻不着,想必已在漫天野火中沉没、粉碎或是消失,根本无从找寻儿子们,流水带着他直往河口冲。横亘在前的是兰尼斯特的巨型铁索,从北岸到南岸,河口处除了燃烧的野火和战船之外什么也没有。看到这番景象,他几乎停止了呼吸,但恐怖的声响仍源源不断地从耳朵里灌进:烈焰的劈啪、流水蒸发的嘶嘶声、垂死士兵的尖叫,还有潮流带他涌向地狱时那可怕的热浪在脸上的拍击。
  他只需袖手旁观,不消片刻,就能和孩子们团聚,沉睡在海湾底部清冷的绿色泥土里,任凭小鱼噬咬脸庞。
  但不知为什么,他却深吸口气,潜入水下,向着河底猛扎。惟一的希望是从铁索、燃烧的战船及水面四散漂流的野火底下穿过去,拼命地游,一直游到后方安全的海湾。戴佛斯是个游泳好手,而且那天没穿盔甲,惟一戴着的圆盔也于坠海时丢失。他在绿色的水帘里穿梭,见到无数挣扎摸索的人,沉重的铠甲和锁甲正把他们慢慢拽进底部。戴佛斯游过他们,用尽腿上每一分气力蹬开躯体,追随潮流的方向。海水很快灌进他的眼睛。他越游越深,越游越深,越游越深,随着每一次击打,逐渐难以屏住呼吸。记得自己望见了河底,透过嘴巴喷出的气泡瞧去,这儿柔软而昏暗。什么东西碰到腿,一块石头?一只鱼?一个淹死的士兵?他不知道。
  他需要空气,却不敢上浮。越过铁索了吗?在海湾内了吗?如果浮上去触到船只,必定要憋死;倘若出现在飘浮的野火中,第一口呼吸就会将肺烧成灰烬。他在水中扭着身子往上瞧,除了暗绿的黑影,什么也看不到,而他动作太剧烈,突然间便无从分辨河流的走向。恐慌攫住了他。他拼命拍打,手拂过河底,制造出团团污泥,彻底遮蔽了视线。胸膛愈来愈紧,他四处乱抓、踢打、推搡、不断翻动,肺部呐喊着要呼吸空气。踢啊,踢啊,在漆黑的水底迷路了,踢啊,踢啊,踢到再也踢不动为止。他张口号叫,海水猛灌而进,味道像盐巴,戴佛斯·席渥斯明白自己就快淹死了。
  恢复知觉时,太阳已然升起,他躺在一块裸露石礁下方的滩头,四面是空荡荡的海湾,身旁有一根破碎的桅杆、一面烧焦的帆布和一具肿胀的尸体。涨潮的时候,桅杆、帆布和尸体全都消失,只把戴佛斯孤零零地扔在“人鱼王之矛”的岩石上。
  经历了漫长的走私者生涯,戴佛斯对君临附近海域的了解比他拥有过的任何家园都要深,他很清楚他的避难所不过是海图上的一个小点,况且这个小点正是诚实水手应当回避的地方,而不是靠近……他自己倒来过美人鱼礁几次,只为躲避侦查。等有一天,我的尸体在这块岩石上被人发现,他们或许会用我的名字为它命名,他心想,就叫“洋葱之岩”吧,这就是我的墓志铭。他别无所求。父亲保护孩子,修士们如此教诲,可他戴佛斯偏偏把自己的孩子们带进烈火之中。戴尔再不可能使他的妻子怀上他们一直祈求的孩儿了;而阿拉德,他在旧镇、在君临、在布拉佛斯都有情人,她们很快便要陷入哀泣之中;马索斯甚至不及完成自己的梦想,没能当上船长,拥有自己的船;而马利克再也不能成为骑士。
  他们都死了,我该怎么活?无数英勇的骑士,伟大的领主,比我优秀的人,比我高贵的人,纷纷捐躯,只有我……爬进洞穴里去,戴佛斯,爬进去,缩成一团,船就会离开,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你。睡在石头上,让海鸥琢出眼珠,让螃蟹享用血肉,你享用过它们,你欠它们的情。躲起来,走私者,躲起来,别出声,然后死去。
  风帆几乎近在眼前。再过一会儿,船就会平静地离开,他也将平静地死去。
  他的手伸向咽喉,摸索着一直戴在颈项上的小皮袋,里面保留着他的国王册封他为骑士当天,削下的四根指节。我的幸运符。短指在胸前拍打、摸索,什么也没找到。袋子不见了,连同里面的指骨一起。史坦尼斯一直不理解他为何要留着这些骨头。“提醒我谨记吾王的公正,”他用破裂的嘴唇低语。而今连它们也不见了,大火像带走我的孩子们一样带走了我的幸运符。在梦中,河上的火焰从未熄灭,手持火鞭的魔鬼在水面舞蹈,活人在抽打下燃烧,化为焦炭。“圣母啊,发发慈悲吧,”戴佛斯祈求,“救救我,温柔的圣母,救救我们大家。我的幸运符丢了,我的孩子们死了。”他无法抑制地嚎啕大哭,咸咸的泪水在面颊积成小溪。“火带走了一切……火……”
  也许只是一阵刮过岩石的海风,也许只是一阵拍打滩头的浪潮,但在那一瞬间,戴佛斯·席渥斯听到了她的回应。“是你招来火焰,”她低语道,声音像隔着贝壳听潮一般微弱轻柔,充满忧伤,“是你烧了我们……烧了我们……烧了我们们们们们们们。”
  “是她干的!”戴佛斯哭喊,“圣母啊,请不要将我们抛弃。是她干的,那红袍女,梅丽珊卓,是她!”她仿佛出现在眼前:心形的脸蛋、红色的眼睛、红铜的长发,她穿着红色的长礼服,由丝绸和缎子所制,走起路来有如火焰在移动。她来自东方的亚夏,在龙石岛上,用异乡的神灵俘获了赛丽丝和王后门下的贵族,接着又俘获了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心。国王走得太远,竟把烈焰红心当成自己的旗帜,侍侯光之王拉赫洛,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真主。在梅丽珊卓的力促下,他把龙石岛圣堂里的七神神像全拖出来,在城门口焚烧;后来还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甚至那棵刻着庄重面容的巨大白色鱼梁木也没能逃脱厄运。
  “是她干的,”戴佛斯重复,只觉言语加倍地无力。是她干的,可你是帮凶,洋葱骑士。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你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之子。你不是无辜,你怎么可能无辜?你在她的旗帜下骑行,在她的旗帜下航海,你眼睁睁看着七神在龙石岛被焚烧,什么也没做。公正的天父、慈悲的圣母、睿智的老妪,铁匠和陌客,少女与战士,统统被她奉献给那残酷的神灵,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闭上嘴巴。即便她杀害了克礼森老师傅,即便目睹了如此暴行,你仍旧什么也没做。
  风帆就在一百码外,飞速穿越海湾。很快,它就会经过这里,逐渐消失。
  戴佛斯爵士开始往上爬。
  他用发抖的手牵引自己,思维因发烧而模糊。伤残的手指两次在潮湿的岩石上打滑,他几乎跌落下去,用尽全力方才抓紧。掉下去就死定了,而他必须活着。至少要再活一会儿,有使命必须完成。
  顶端很窄,而且和他一样脆弱,根本无法安全站立,他只好蹲在上面,挥舞着骨瘦如柴的手臂。“船,”他在风中呼喊,“船,这里!这里!”从高处,他可以更清楚的打量她;细瘦的彩绘条纹船壳,青铜的船首像,翻腾着的风帆。船壳上有名字,可戴佛斯不识字。“船,”他再次叫道,“救救我,救救我!!!!!!”
  艏楼上一名水手发现了他,指指点点。他看见其他船员奔向船舷,目瞪口呆地打量他。帆降下来,桨也收起,她开始朝他的避难所转舵。来船很大,不可能靠近,于是在三十码的距离外,她放出一艘小艇。戴佛斯趴在岩石上,盯着小艇靠拢。四个人在划,第五个人站在船首。“你,”当小艇离石礁只剩几尺时,对方发话道,“岩石上的这个人。你是谁?”
  一个飞黄腾达的走私者,戴佛斯心想,一个愚忠君王、以至于忘记神灵的蠢货。他的喉咙干得要命,不知该如何吐词,所以话说出来,连自己也觉得陌生。“我是黑水河一战的幸存者。我是……一个船长,一个……一个骑士,我是一个骑士。”
  “是嘛,爵士先生,”对方说,“那您为那位国王服务?”
  来船很可能属于乔佛里,他突然意思到,假如说错话,就会被遗弃,扔在这里听天由命。不,不会,她有彩绘船壳。这是里斯人的船,萨拉多·桑恩的船,圣母派来的船!圣母慈悲啊,她把使命托付给了我。史坦尼斯还活着,他明白了,我的国王还活着,我还有别的孩子,我还有一个忠诚而深情的妻子。我怎能忘记呢?圣母是真正慈悲的。
  “史坦尼斯,”他朝里斯人吼回去,“诸神在上,我为史坦尼斯国王效劳。”
  “啊,”船上的男人说,“我们也一样。”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6章 珊莎

  这份请柬看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就在城堡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而提利尔家的女孩穿一件由秋天的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而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散下无数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相反,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贴,默默地想。似乎这确由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她觉得,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花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刹时间,她不知该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她勉强应道,“您……您看上去真俊。”
  他迷惑地微笑,“小姐过誉,您才真是漂亮。来,舍妹正急切盼望您大驾光临呢。”
  “我也是这般急切地盼望着。”
  “不仅玛格丽,我的祖母大人也在等您。”他挽起她的手,带她下楼梯。
  “您的祖母?”当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她几乎无法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参加晚宴。”
  “噢,”珊莎道。他在和我说话耶,他靠近我,挽着我,触摸我。“我知道了,她人称“荆棘女王”,是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那是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她心想。“当然啦,可别当面这样讲,否则会给刺到哦。”
  珊莎脸红了。傻瓜都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荆棘女王”这种外号。也许瑟曦·兰尼斯特说得没错,我确实是个苯女孩。她努力搜寻机智或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一切风趣都离她远去。她想称赞他的帅气,却意识到自己已经说过了。
  可他真的好漂亮。自打上次见面以来,他似乎长高了,但柔和与优雅丝毫不减,珊莎没见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不,他不是男孩子,是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白袍比穿提利尔家族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许多。全身上下,惟一的异色来自于扣住披风的胸针,那是一朵柔金制成、黄澄澄的高庭玫瑰,配有精致的绿宝石树叶。
  今天把守梅葛楼大门的是巴隆·史文爵士。他同样一身雪白,却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走过钉满尖刺的护城河,二十多个男人正在院子里练武。近来城堡十分拥挤,外院早已让给宾客们搭建营帐,只剩狭小的内庭用于训练。雷德温家双胞胎中的一个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雇佣骑士的盾牌上有眼睛的徽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反正史林特看起来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他失去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花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
  他真的不记得了,珊莎吃惊地意识到,他只是随口奉承,根本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别的事情。一朵红玫瑰,不是白玫瑰。她一直以为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一切啊!“当时你刚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落下马,”她绝望地补充。
  他突然抽离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年轻骑士没有自吹自擂,语调中是深深的悲哀。
  你不仅杀了他,还杀了蓝礼国王另一名彩虹护卫。珊莎曾听井边的洗衣妇谈起过,如今竟然忘了。“当时蓝礼大人刚过世,对吧?对您可怜的妹妹而言,这多么可怕啊。
  “对玛格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她倒没关系。她人在苦桥,根本没有目睹。”
  “即便如此,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剑柄,握把由白皮革制成,圆头则是雪花石膏做的玫瑰。“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吓得她踉跄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先生。”
  “你的话也冒犯不了我,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所有的善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她的手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蜿蜒的螺旋梯。
  唉,为什么要提起罗拨爵士?珊莎心想,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在生我的气。她竭力想说些什么来赔罪,可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那么蹩脚虚弱。闭嘴,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队伍住在王家圣堂背后那座长长的板岩顶堡垒里,此地名为“处女居”,前朝国王“受神祝福的”贝勒便于此幽禁他的姐妹们。因为他认为,看不见自己的姐妹们,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欲中。高大精雕的木门外,站着两位戴镀金半盔、披金线滚边绿袍的卫士,胸前绣有高庭的金玫瑰,两人均七尺身高,宽肩细腰,浑身肌肉。珊莎走近来观察,发现自己无法将对方分辨开。他俩有同样强健的下颚,同样深邃的蓝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胡须。“他们是谁呀?”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不由得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双胞胎,一个叫艾里克,一个叫阿里克,由于难以分辨,祖母干脆称他们为左手和右手。”
  左手和右手打开大门,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奔下短短的阶梯,前来迎接。“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欢迎你。”
  珊莎在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为何不叫我玛格丽?快,快起来。洛拉斯,快扶珊莎小姐。对了,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走骑士,挽起珊莎的手臂,“来吧,我的祖母在等你呢,她的耐性可不是太好唷。”
  壁炉里,炉火劈啪燃烧,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长长的搁板桌边,坐了十来个贵妇人。
  珊莎只认得提利尔公爵高大而威严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玛格丽为她引见其他人:首先是她的三位表妹,梅歌、雅兰和埃箩,年龄均与珊莎相仿;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到绿苹果佛索威家中;秀丽、长着一对明亮眼珠的莱昂妮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人,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有一张单调而长满痘子的脸,但她似乎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雷佛德夫人怀着孩子,而布尔威伯爵夫人自己都还是个小孩,尚不满八岁;玛格丽称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欢乐的玛瑞”,她开始还以为这是玛瑞魏斯夫人的昵称呢,后者是一名性格开放的黑眼睛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领到长桌首位那个白发的干枯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向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罗斯·提利尔大人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共同的慰籍。”
  老妇人身上散发出玫瑰香水味。她看起来好小啊,怎可能有刺呢?“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边说,边用斑驳柔滑的手拉住珊莎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及我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珊莎恭敬地吻了老妇人的面颊,“不,是我该感谢的您好意,夫人。”
  “我认识你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彼此了解不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是的,我想起来了,孩子。据说你的徒利外公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告诉你了吧?他是个老头,虽然没我岁数大,但黑夜终究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而言快一点。你比大多数人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很悲伤,我们都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
  珊莎瞟瞟玛格丽,“当我听说蓝礼大人的死讯时,的确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堂皇的人儿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道。
  她祖母则嗤之以鼻,“没错,他堂皇,有魅力,澡也洗得干净。他知道如何打扮、如何微笑、如何沐浴,从而得出结论自己该当国王!毫无疑问,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有些荒唐念头,我觉得,这都是从他们的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她擤擤鼻子。“他们曾想让我嫁给坦格利安家的人,我可不依。”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很喜欢他,洛拉斯更是尤有过之。”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直截了当地说,“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但这种运动不能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要是个乡下农妇就好了,才好拿大木勺敲他,把各种思量灌进那颗肥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申诉。
  “闭嘴,艾勒莉,少来这种语气。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生过你,我会记得的。总而言之,我又没说你,只是责备我儿子,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嘛,不然珊莎小姐会以为我们是一群怪人呢。”
  “她会以为我们是一群风趣的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有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劳勃有两个儿子,蓝礼还有位兄长,他怎么能要求那张丑陋的铁椅子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让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族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也是,即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古代的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于‘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总管地位。如果照实说,正如讨厌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这有什么关系?’你问,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我儿子这样的呆瓜。将来可能看见孙子坐上铁王座的前景让他自我膨胀,就像个……得,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半聋的老祖母,那种产自盛夏群岛、一戳就膨胀十倍的怪鱼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它充气鱼,祖母。”
  “它就是那样,盛夏群岛人可没夸大其词。如果照实说,我儿子该拿充气鱼当纹章,最好还弄顶王冠戴在鱼头上,就像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上弄的一样,这样该心满意足了。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和这状该死的愚行保持距离,挤下的乳汁可不能注回乳房去。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家就只好没完没了地下跪,还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你对此怎么看,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觉得自己就象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这是仓促间她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不以为然,“有什么用?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都说加尔斯善于播种,使万物欣欣向荣,依我看,他用来播种的可不只手而已。”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谈话,“你一定饿坏了,就让我们一起享用烤野猪和柠檬蛋糕吧?”
  “我最喜欢柠檬蛋糕,”珊莎承认。
  “行了,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住嘴。“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该为这点情报感谢他,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太监的思维模式,在我看来,他作为男人最有用的部位都给切掉了。艾勒莉,你叫上菜了吗,还是想活活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你喜欢看小丑表演,对吧?”
  珊莎扶平裙子,然后坐下,“呃……小丑,夫人?您的意思是……穿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天他穿的是羽毛衣。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头发你看起来活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人都是小丑,而穿杂色衣服的比戴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好孩子,召‘黄油饼’进来,让我们看看珊莎小姐的笑容。你们其他人都坐下,我先前没交代吗?瞧你们的样子,珊莎一定以为我孙女身边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先于饭菜到来,此人穿着绿黄羽毛做的小丑套装,头插一根绵软的鸡冠花。他非常肥胖,圆滚身材,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大厅,跳上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珊莎面前。“请敲碎它,小姐,”他指示。于是她敲碎蛋壳,十来个黄色的小鸡从里面冒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年幼的布尔威伯爵夫人拦住一只,并把它交给黄油饼,只见他昂头将小鸡塞进自己肥肿的大嘴里,似乎一口便吞了下去。当他打嗝时,细小的黄羽毛从鼻子里飞出。布尔威伯爵夫人伤心得号啕大哭,可当她看见小鸡从自己的裙服袖子里蠕动而出、爬到手臂上时,眼泪又立刻化为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黄油饼玩起杂耍,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噌了噌,手肘靠在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你了解高庭的充气鱼大人吗?”
  “他是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回答。
  “他是一个伟大的白痴。”荆棘女王纠正,“他父亲同样是个白痴。我指的是我丈夫,前任公爵罗斯。啊,千万别误会,我很爱他,他心地善良,在床上也不无能,可脑筋就是转不过弯来!你知道吗?猎鹰时,他竟从悬崖上掉了下去。他们说,他一直盯着天空,根本没注意马。”
  “而现在呢,我的白痴儿子也在干同样的蠢事,只是他骑的换成了狮子而不是马。骑狮容易下狮难啊,我警告过他,可他只会傻笑。如果你有了孩子,珊莎,记得常常责打,他才会听你的话。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而我舍不得,所以他现在对黄油饼的兴趣都比对我的大。我告诉他,狮子可不是随便能打发走的猫咪,而他把我当做‘唠叨的母亲。’如果你问我,我得说在这个国家里唠叨的人的确很多,而所有这些国王若肯先放下剑,听听他们母亲的话无疑会干得出色许多。”
  珊莎意识到自己又张大了嘴巴。一旁,艾勒莉夫人和其他贵妇正被黄油饼的表演——用头、肘和宽大的臀部颠橘子——逗得大笑,她赶紧往嘴里塞了一勺肉汤。
  “关于那个小鬼国王,我希望你说实话,”奥莲娜夫人突然道,“我指的是乔佛里。”
  珊莎握紧汤勺。实话?我不能。别问这个,求求你,我不能说出来。“我……我……我……”
  “是的,我在问你,有谁比你更了解呢?我承认,那小子看起来确有王者风范。嗯,显得有些傲慢自大,这也应当归结于他的兰尼斯特血统。然而,我们听说了许多令人困扰的谣言。这些谣言有没有真实的成分?那小子虐待过你吗?”
  珊莎神经质地四处张望。黄油饼把一整个橘子放进口中,咀嚼、吞咽,边用手掌拍打脸颊,边用鼻子将种子一颗颗吹出来。女人们咯咯发笑,仆人则进进出出,处女居中回荡着盘子和汤勺的碰撞声。一只小鸡跳上桌子,走进格雷佛德夫人的肉汤里面。看样子,无人关注她,即便如此,她仍旧害怕。
  奥莲娜夫人不耐烦起来,“你傻盯着黄油饼作甚?我在问你问题,等待你的回答。你的舌头教兰尼斯特家拔了吗,孩子?”
  唐托斯爵士警告过她,只有在神木林里,才能放心说话。“小乔……乔佛里国王,他……陛下他英俊又潇洒,而且……而且像雄狮一样勇敢。”
  “是啊,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狮子,而提利尔放屁都有玫瑰的香味,”老妇人厉声喝道,“我问的是他究竟怎么样!聪明吗?有没有颗好心肠?能不能关心人?具备国王必须的骑士风度吗?他会钟爱玛格丽、深情地待她,并像保护自己的荣誉一样保护她的荣誉吗?”
  “他会的,”珊莎撒谎,“他非常……非常帅气。”
  “见鬼,孩子,你可知道,别人都说你是个像黄油饼一样的大傻瓜,从前我还不肯相信呢。帅气?起码我教导过玛格丽‘帅气’的价值,那东西全是狗屁!‘明焰’伊利昂够帅气,你瞧他是个什么样的怪物。我把问题再清楚地说一遍: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她伸手抓住一名路过的仆人。“我不喜欢韭葱,把肉汤端开,上干酪。”
  “蛋糕之后才上干酪,夫人。”
  “我想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上,立刻把干酪给我端来。”老妇人转向珊莎。“你在害怕,孩子?别怕,在场的都是女人,只管说实话,没人会伤害你。”
  “我父亲总是说实话。”珊莎静静地说,她发觉自己无法抛开疑虑。
  “艾德公爵,是的,是的,他有那样的好名声,却被他们当作叛徒,砍了脑袋。”老妇人直勾勾地瞪着她,目光锋利而明亮,犹如利剑的尖头。
  “乔佛里,”珊莎说,“是乔佛里干的。他答应过我会手下留情,可依然砍了父亲的头。他说这就是手下留情,然后带我到城墙上,强迫我看,看那头颅。他想让我哭,可是……”她忽然停下来,遮住嘴巴。我怎么回事?诸神在上啊,竟然在他们面前说这些,如今覆水难收,早晚会有人告诉小乔……
  “继续,”催促的人变成了玛格丽。她是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不知她刚才听到多少。
  “我不能说,”如果她把我的话告诉他,如果她说出去?他一定会杀了我,或把我送给伊林爵士。“我……我父亲是叛徒,我哥哥也是,我只是个叛徒之女,求求您们,别再让我说了。”
  “镇静,镇静!孩子。”荆棘女王命令。
  “她吓坏了,祖母,你看看她。”
  老妇人朝黄油饼大喊,“小丑!来,给我们唱个歌,唱个长点的,让让我想想……‘狗熊和美少女’很合适。”
  “好!”肥大的小丑应道,“说唱就唱!我可以倒立着唱吗,夫人?”
  “这样会唱得好些?”
  “不会。”
  “那就给我好好站着唱。我可不想你把帽子掉下来,就我所知,你从不洗头!”
  “如您所愿,”黄油饼深深鞠躬,打了一个响嗝,然后立正站好,腹部吸气,吼叫起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奥莲娜夫人向前蠕动,“我比你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好,他们爱听就听,让他们去欣赏歌谣,我们好好谈谈。”
  “可是,”珊莎说,“瓦里斯……他知道,他总是……”
  “唱大声点!”荆棘女王朝黄油饼叫嚷,“没吃饭是吧?我这对老耳朵都快聋了,你还说什么悄悄话?肥小丑,我付钱可不是来听你说悄悄话的!给我唱!”
  “……狗熊!”黄油饼大喝,宏伟的低音震动屋檐。“噢,人们都在说,快来见美人!美人?他懂,可我是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满脸皱纹的老妇人笑道:“高庭的花丛里,同样有不少蜘蛛。只要遵守规矩,我就放它们一马;若敢碍事,立即踩死。”她拍拍珊莎的手背。“好啦,孩子,现在可以说实话了。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何他冠着拜拉席恩的姓氏,做起事来却包含了兰尼斯特所有的劣根性?”
  “沿着大路这头到那弄。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珊莎觉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荆棘女王靠得如此之近,她能闻到老妇人酸败的呼吸,对方消瘦而纤细的手指更捏痛了她的手腕;另一边,玛格丽也在关注。她不禁浑身颤抖。“他是个怪物,”她低声说,声调颤巍,以至于连自己都听不清,“乔佛里是个怪物。他在屠夫小弟的事情上撒谎,逼得我父亲杀掉了我的小狼;当我惹他不高兴时,他会叫御林铁卫打我。夫人,他既邪恶又残忍,真的,太后也和他一样。”
  奥莲娜夫人和她孙女交换了个眼神。“啊,”老妇人说,“这真遗憾。”
  不妙,诸神在上,珊莎恐惧地想,如果玛格丽不肯嫁给他了,小乔会怪罪我的。“求求您,”她脱口而出,“千万别耽误婚礼……”
  “别害怕,充气鱼大人下定决心要让玛格丽当上王后,而提利尔的承诺比凯岩城所有金子加起来还值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这样。不管怎么说,我们感激你的实话,孩子。”
  “……边跳边转,慢慢走向美人!美人!美人!”黄油饼跳着、吼着、跺着脚。
  “珊莎,有兴趣去高庭拜访吗?”玛格丽·提利尔微笑时,像极了她哥哥洛拉斯,“秋天的花朵正在那边到处盛开,果树丛和喷泉,阴凉的庭院,大理石柱廊。我父亲大人的城堡里聘请了很多歌手,他们唱得可比这黄油饼好多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请来笛手、提琴家和竖琴手。高庭有最好的骏马,有可供你沿曼德河游玩的花船。对了,你会玩猎鹰吗,珊莎?”
  “会一点,”她承认。
  “噢,她好甜,纯洁,美容!蜂蜜在少女发丛!”
  “你会像我一样爱上高庭的,我就是知道,”玛格丽拂过珊莎额头一髻松开的头发,“等你到了那儿,就不会想离开了。而且……你也不必离开。”
  “发丛!发丛!蜂蜜在少女发丛!”
  “嘘,孩子,”荆棘女王尖刻地说,“珊莎还没告诉我们,是否愿意作此旅行呢。”
  “啊,我当然愿意,”珊莎道。高庭听起来就像她梦中的殿堂,那个她曾期盼过的,美丽动人、充满魔力的君临宫廷。
  “……跟随夏日里的气涌。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可是太后,”珊莎突然想到,“她不会准许我……”
  “她会准许的。兰尼斯特家靠高庭的支持才能保住乔佛里的王位,只要我的白痴儿子提出要求,她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他会吗?”珊莎问,“他会提出要求吗?”
  奥莲娜夫人皱起眉,“这事包在我身上,当然,暂时不会把真正的打算告诉他。”
  “他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珊莎跟着皱眉,“真正的打算,夫人?”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让你平安地举行婚礼,孩子,”黄油饼吼着那首非常古老的歌谣,老妇人轻声说,“和我的孙子。”
  和洛拉斯爵士结婚,噢……刹那间,珊莎几乎无法呼吸。她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闪亮的宝石铠甲,扔给她那朵红玫瑰;她想起洛拉斯爵士披上白袍,无暇、纯洁而迷人;她想起他欢喜时嘴角的小酒窝;她想起他悦耳的浅笑声和手上的温度。接下来,她无法抑制地想象如何脱掉他的外衣,如何爱抚他光滑的皮肤,如何掂着脚尖亲吻,如何将手指深深埋进那稠密的棕色卷发里,如何盯着他那双深沉的棕色眼眸,神魂颠倒,如痴如醉。一阵红晕爬上她的颈项。
  “噢,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这样子你喜欢吗,珊莎?”玛格丽问,“我没有姐妹,只有哥哥。噢,求求你同意吧,求求你答应嫁给我哥哥吧。”
  她跌跌撞撞地挤出言语:“是的,我愿意,比做什么都乐意。我会嫁给洛拉斯爵士,好好爱他……”
  “洛拉斯?”奥莲娜夫人恼火起来,“别傻了,孩子,御林铁卫是不能结婚的。你在临冬城没有老师吗?够了,我们谈论的是我孙子维拉斯。毫无疑问,他比你大一点,但非常可爱。怎么说,在我们家里,他是最不像白痴的一个,也是高庭的继承人。”
  珊莎头晕目眩,前一刻脑袋里还装满对洛拉斯的幻想,转眼间就被她们夺走了。维拉斯?维拉斯?“我,”她迟钝地说。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注意言行,你不能冒犯她们。“我还没那个荣幸认识维拉斯爵士呢,夫人。他是……他是个像他弟弟一样伟大的骑士吗?”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不,”玛格丽说,“他没发过誓。”
  她的祖母又皱起眉,“告诉这女孩实话。那可怜的小伙子跛了腿,这就是实情。”
  “他是在侍从时代残废的,在他的第一次比武会上,”玛格丽透露,“他的马踩碎了他的腿。”
  “冬恩的红毒蛇应该对此负责,我指的是奥柏伦·马泰尔和他手下的学士。”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维拉斯虽然断了腿,可他心肠好,”玛格丽说,“小时候,他常为我读书,还给我画星星的图案。你会像我们大家一样爱上他的,珊莎。”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珊莎犹豫地问。
  “很快,”玛格丽承诺,“我和乔佛里成婚以后,我祖母就带你去高庭。”
  “是的。”老妇人道,边拍拍珊莎的手臂,边给她一个柔和、起皱的笑容,“这是我的心愿。”
  “叹息尖叫然后踢向空中!狗熊!她唱,美丽狗熊!我们一同,海角天空,狗熊,狗熊,少女美容。”黄油饼吼出最后一个音节,跳到半空,然后双脚重重撞地,震得桌子上的酒杯乱晃。女人们笑着拍手。
  “我还以为这恐怖的歌曲没个完呢,”荆棘女王说,“看哪,我的干酪终于来了。”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7章 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得得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开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摩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如果要,就少废话,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旁笑道:“这么大雪,你上那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从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惟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幅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着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趴断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决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另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而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串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围一圈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一身黑衣的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嘻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穿着缝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跨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品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进脖子里!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虽然不是由我独自完成。
  “影子塔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惟一引人注目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线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琼恩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为瑟恩的马格拿——马格拿在古语中意思是‘领主大人’”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报了斯迪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还差不多。”托蒙德道,“幸会,琼恩·雪诺,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瓦迩身边的年青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注一),”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给我搞清楚,小子,曼斯可没说错。”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没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说。
  “才怪!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我为曼斯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得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诱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会长城内外所有淫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呤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家伙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注一:此处是双关。英语用man来带指人,上句是“I am no man’spet”,而托蒙德将这句话故意屈解为男人,答道“And Val’s no man”。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8章 丹妮莉丝

  蔚蓝的海面十分平静,只听见缓慢沉稳的鼓点,以及木桨柔和的划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呻吟着,粗重的牵引绳紧紧绷起,风帆则可怜地从桅杆上悬垂下来,纹丝不动。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前甲板上看着她的龙在湛蓝的晴空中互相追逐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依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的多斯拉克人把海洋称为毒水,只要马不能喝的液体就是不洁的东西。三艘船从魁尔斯起锚的那天,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走向地狱,而不是驶往潘托斯。她年轻而勇敢的血盟卫们注视着逐渐缩小的海岸线,眼睛瞪得又大又白,但每个人都决心不在其他两人面前显露惧怕,她的女仆伊丽和姬琪则没有这番顾忌,她们死命抓住栏杆,即便再小的颠簸,都呕吐不止。丹妮的小卡拉萨的其余部众全待在甲板下面,宁可与紧张不安的马匹为伍,也不愿瞧见这个没有陆地的可怕世界。航行六天后,偶遇一场突来的风暴,当时她透过舱盖听到甲板下的声音:马儿蹬踢嘶鸣,骑手们则以轻微而颤抖的声音不住祈祷。
  但没有风暴可以吓倒丹妮,她的称号便是“风暴降生”。当年,她在遥远的龙石岛哭号着出世时,维斯特洛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暴风雨也于同时在海上呼啸。风暴如此狂烈,甚至刮裂城墙上的石像鬼,并将她父亲的舰队摧毁殆尽。
  狭海上时有风暴,丹妮在孩童时代便穿越过几十次,从一个自由贸易城邦逃到另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在这个过程中,她喜欢上了海洋。她喜欢空气里刺鼻的咸味,喜欢苍穹覆盖下的无垠海面。这虽然让她自觉渺小,却也感到自由。她喜欢此刻跟着贝勒里恩号游泳的海豚,如银色标枪一般穿透波浪,她还喜欢不时瞥见的飞鱼。她甚至喜欢水手,喜欢他们的歌谣与故事。有一回,在航向布拉佛斯途中,当她注视着船员们顶风使劲拽下一面巨大的绿色船帆时,竟突发奇想地认为,成为一名水手该有多好。她把想法告诉哥哥,却被韦赛里斯狠狠揪住头发,大哭一场。“你是真龙血脉,”他朝她嘶喊,“真龙,不是臭烘烘的鱼。”
  他是个傻瓜,大傻瓜,丹妮心想,如果他更理智,更有耐心,那么此刻航向西方以取回王座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虽然她明白韦赛里斯既愚蠢又恶毒,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念他——不是想念那个残酷而软弱的牺牲品,而是想念那个童年时代准她爬上他床的哥哥,那个常给她讲述七大王国故事的男孩,那个为她描绘登上王位以后美好生活的国王。
  船长走到她身边,“若是贝勒里恩号能象与她同名的龙一样腾空飞翔,陛下,”他用杂着浓重潘托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说,“我们就无需划桨,无需牵引,也无需祈祷起风了。”
  “就是这样,船长,”丹妮微笑作答。她很高兴在短时间内把这个人争取了过来。格罗莱船长和他的主子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一样,是个老潘托斯,用自己的船搭三头龙令他紧张得像个少女——就连现在船舷外仍挂着数十桶海水,以防万一着火。起初,格罗莱想把龙关进笼子,为安抚他,丹妮答应下来,但龙的可怜模样让她很快改变了主意,坚持放他们自由。
  格罗莱船长从这个安排中得到了好处,虽然有过一场微不足道的小火,但比起从前以赛杜里昂号之名航行的时代,贝勒里恩号上突然少了许多老鼠。她的船员们曾经既好奇又害怕,而今却开始对“他们”的龙油然生出古怪而强烈的骄傲,从船长到帮厨小弟,都喜欢看他们三个飞翔……尽管没有丹妮那么强烈。
  他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自己,若巫魔女所言非虚,他们还将是我惟一的孩子。
  韦赛利昂的鳞片是新鲜的乳白色,他的角、翅骨和脊骨则是暗金色,好似阳光下闪亮的金属。雷哥则由夏天的碧绿和秋天的青铜色构成。他俩在船队上方翱翔,一圈一圈地盘旋,越升越高,竞相攀比。
  龙喜欢从高处攻击,丹妮已经知道,爬到对手与太阳之间,就会折起翅膀,尖啸着俯冲而下。接着他俩会互相扣住,纠缠成一团鳞甲的球,一边自天空翻滚下落,一边舞爪甩尾。他们第一次争斗时,她好怕会伤到彼此,结果证明这对他们而言只算活动筋骨。等降到海面,两条龙即刻分离,咝咝尖叫着再度升起,舞动翅膀挥开蒸腾的海水。卓耿也在飞,但早已飞出她的视线范围。他常到远方去捕猎,离船有好多里。
  她的卓耿一直很饿,成长也最为迅速。再过一两年,也许就大到可以骑了,到时候我无需用船就可渡过咸水汪洋。
  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到来。再说,雷哥和韦赛利昂还只有小狗的体型,卓耿虽比他们大一些,但任何一条狗都比他们重——因为龙的身躯基本由颈项、尾巴和翅膀组成,比看上去要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要回家还得靠木头、帆布和风。
  迄今为止,前两者均为她提供了优良服务,变幻无常的风却成为叛徒。六天六夜,海面波澜不惊,而今已是第七天,依然没有好转的迹象。惟一值得庆幸的是,伊利里欧总督派给她的船中有两艘是划桨商船,各有两百支桨,并配备了精壮水手。难在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她象肥母猪般笨重宽阔,体积大,帆也大,可没桨,无风的时候半点动弹不了。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放出绳索拖拽,她缓慢而痛苦地前进着,三艘船上都挤满人和各种商品。
  “我看不到卓耿,”乔拉?莫尔蒙爵士来到前甲板上,站到她身旁,“他又迷路了吗?”
  “迷路的是我们,爵士先生。卓耿不喜欢如婴儿般蠕动爬行,我也不喜欢。”黑龙比其他两条胆大,他第一个在水面上展翅试飞,第一个在船只间翱翔穿越,第一个冲入浮云消失无踪……也是第一个开始捕猎杀戮。想当初那条飞鱼刚破出水面,便被一道火焰紧紧包裹,接着卓耿将其一口吞掉。“他能长多大?”丹妮好奇地问,“你清楚吗?”
  “传说在七大王国,有的龙能擒出海里的巨海怪。”
  丹妮微笑:“令人惊叹。”
  “这只是传说而已,卡丽熙,”被放逐的骑士说,“传说中,有些睿智的老龙甚至能活一千年呢。”
  “那龙究竟能活多久?”她抬起头,只见韦赛利昂低低地掠过商船,翅膀缓缓拍打,扇起疲软的风帆。
  乔拉爵士耸耸肩,“龙的天然寿命比人长得多,至少歌谣里这么讲……七大王国的人民最熟悉的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龙。他们为战争而繁殖,也在战争中死去。屠龙很难,但并非不可企及。”
  那个侍从白胡子起初站在精雕的船首像边上,用消瘦的手拄着长长的硬木拐杖,此刻转过身来,“黑死神贝勒里恩在仲裁者杰赫里斯一世统治时期方才死去,共活了两百岁。他大得出奇,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陛下,龙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拥有食物和自由。”他本名阿斯坦,因为满脸白胡须,所以被壮汉贝沃斯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这个绰号也很快被大家所接受。他虽不及乔拉爵士肌肉结实,却比后者高大,眼睛是浅蓝色,长长的雪白胡子如丝绸一样顺滑。
  “自由?”丹妮略感不解,“什么意思?”
  “在君临,您的先祖为他们的龙盖了一栋圆顶巨堡,称为‘龙穴’,迄今仍矗立在雷尼丝丘陵顶,只是早成废墟。昔日,王室的龙就在那居住,好像一个大洞穴,外面有非常宽阔的铁门,里面可容三十个骑士骑马并肩通过。即便如此,龙穴里的龙却从没长到他们祖先的大小。学士们都说,这是墙和圆顶的关系。”
  “见鬼,假如墙能限制体积,那农民该像侏儒,而国王该像巨人,”乔拉爵士说,“事实恰恰相反,茅屋里往往生出大个子,城堡中住的却是矮子。”
  “人是人,”白胡子回答,“龙是龙。”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以示轻蔑,“还真把自己当那么回事。”被放逐的骑士不喜欢这个老人,打一开始就表现得很明显。“那有劳你给我们介绍一下龙的知识,怎么样呢?”
  “不,我也不甚了解。但好歹我当初在君临生活期间,铁王座上坐的是伊里斯国王,有幸见过悬挂在王座厅墙上的巨龙头骨。”
  “韦赛里斯对我提起过那些头骨,”丹妮道,“据说篡夺者把它们取下来收藏,因为不堪忍受它们日日俯瞰他坐着偷来的王座。”她招手示意白胡子靠近。“你见过我的父王吗?”国王伊里斯二世在他女儿出生前就死了。
  “我很荣幸地见过他,女王陛下。”
  “他是否善良温和?”
  白胡子尽力掩饰自己的感受,但那些感受其实清清楚楚地写在他的脸上。“陛下他……通常很和善。”
  “通常?”丹妮微笑,“不是一直?”
  “对于心目中的敌手,他会非常残酷。”
  “明智的人决不会成为国王的敌手,”丹妮说,“那么,你也了解我哥哥雷加吗?”
  “据说没有人真正了解雷加王子。我只在比武会上见过他,也听他弹过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只怕是和成千人一起参加丰收宴会时听的吧,亏你还没宣称自己是他的侍从。”
  “我当然不敢如此夸口,爵士。雷加王子的第一任侍从是米斯?慕顿,接下来是瑞卡德?隆莫斯。他俩后来都被他亲手册封为骑士,并成为他终身的伙伴。除此之外,王太子殿下还有许多密友,包括年轻的克林顿伯爵,以及老朋友亚瑟?戴恩。”
  “拂晓神剑!”丹妮愉快地喊道,“韦赛里斯跟我说过那把不同寻常的白剑,他还说亚瑟爵士是全国上下惟一可与我哥匹敌的骑士。”
  白胡子低头,“我没资格质疑韦赛里斯王子的话。”
  “他是国王,”丹妮纠正,“虽未经加冕,但依旧是七国之君,韦赛里斯三世。好啦,你刚才什么意思?”他的回答并不如她预期。“乔拉爵士曾说我哥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我以为他定是个非常厉害的战士,对吧?”
  “陛下,”白胡子道,“龙石岛亲王的确很厉害,但……”
  “说,”她催促,“尽管直说。”
  “遵命。”老人斜倚在硬木拐杖上,皱起眉头。“无可匹敌的战士……好动听的评价,可是女王陛下,您知道吗?评价往往不能决定胜负。”
  “刀剑能决定胜负,”乔拉爵士生硬地说,“而雷加王子精于刀剑。”
  “不错,爵士,他确实武艺高强,可……我目睹过上百次的比武和比我愿意见到的多得多的战争,无论哪个骑士,无论他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精准,只要他是人,终归有极限。他可以赢得一次艰难的比武,也可能输掉一场简单的斗争。草地中的小小污点,晚餐时吃的脏东西,或许就意味着失败。而一阵突然的风向改变却会赐予你胜利,”他瞥了乔拉爵士一眼,“或者手臂上女士赠予的信物。
  莫尔蒙脸色一沉,“小心你的舌头,老头子。”
  阿斯坦见过兰尼斯港外那场比武会,当时莫尔蒙手缠女士赠予的信物,赢得了长枪比试,也赢得了那位女士——海塔尔家族的琳妮丝——的心,她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高贵而美丽……但她毁了他,抛弃了他,如今对他而言,关于她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别生气,我的好骑士,”她将手搭在乔拉胳膊上,“阿斯坦无意冒犯。”
  “遵命,卡丽熙。”乔拉爵士的声音很不情愿。
  丹妮回身面对侍从,“除了韦赛里斯的故事,我其实不大了解雷加,而长兄去世时,他只是个小男孩。说说看,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老人考虑了一会儿,“首先,他很有才干。他坚定、沉着、忠实、诚恳。关于他有个著名的故事……无疑乔拉爵士也知道。”
  “我想听你说。”
  “如您所愿。”白胡子说,“龙石岛亲王小时候好学得有点过分,他比别的小孩早得多就能识字读书,以致于人们常说蕾拉王后怀他时一定吞了书本和蜡烛。雷加对孩童的玩耍没兴趣,他的智慧令学士们惊奇,而他父亲手下的骑士们则酸溜溜地开玩笑说,圣贝勒又回来了……直到有一天,雷加王子从卷轴里发现了某些东西,突然改变了性格。没人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只知道某天一大早,那孩子出现在较场上,正穿戴盔甲的骑士们惊讶地望着他直走向教头威廉?戴瑞爵士,说:‘给我长剑和铠甲,我必须成为战士。’”
  “他真的是个战士!”丹妮高兴地说。
  “是的,”白胡子鞠了一躬。“请原谅,陛下。说到战士,壮汉贝沃斯起来了,我必须去服侍他。”
  丹妮回头扫了一眼。太监正通过船中间的扶手爬上甲板,他体格虽庞大,动作却极灵敏。贝沃斯人不高,但胸膛宽阔,估计体重超过十五石,厚实的棕色肚子上横七竖八地满是淡白的旧疤痕。他穿着松垮的短裤,系一条黄丝肚兜,镶铁钉的皮背心则小得有些可笑。“壮汉贝沃斯饿了!”他朝所有人吼叫,“壮汉贝沃斯要吃东西!”他转身发现前甲板上的阿斯坦,“白胡子!你给壮汉贝沃斯拿吃的来!”
  “你去吧,”丹妮告诉侍从。对方又鞠了一躬,然后离开,前去服侍他的主人。
  乔拉爵士注视着他的身影,那张生硬而坦诚的脸皱成一团。莫尔蒙高大健壮,有强硬的下颚和厚厚的肩膀,虽谈不上英俊,却是丹妮此刻最真诚的朋友。“这老头说话添油加醋,希望您明查,”白胡子走远后,他告诉她。
  “女王须要聆听所有人的话,”她提醒他,“尊贵的人与低贱的人,强壮的人与弱小的人,高尚的人与堕落的人。一个人的声音也许会欺骗你,但综合许多人的意见才能得到真相。”这是她从书中读来的。
  “那么请听听我的话,陛下,”被放逐的骑士说,“这个白胡子阿斯坦在欺骗您!您不觉得作为侍从,他太老了吗?况且他若真的侍奉一个呆头呆脑的太监,怎会如此善于言谈?”
  确实古怪,丹妮不得不承认。壮汉贝沃斯从前是个奴隶,在弥林的斗技场中长大受训。他声称伊利里欧总督派他来保护她,而她也确实需要保护。铁王座上的篡夺者用领地和爵位来招募杀手,有一次暗杀就在她眼皮底下发生。而今她越接近维斯特洛,想必遭到攻击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不待离开魁尔斯,男巫俳雅·菩厉便派出遗憾客,来为尘埃之殿中被她烧毁的不朽之人复仇,据说,男巫有仇必报,而遗憾客决不失手。此外,大多数多斯拉克人也与她对立。昔日卓戈卡奥的寇们都有了自己的卡拉萨,一旦发现她这小队人马,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加以攻击,屠杀和奴役她的子民,并把丹妮本人带回维斯·多斯拉克,逼她加入多希卡林的枯瘦老妪们。札罗·赞旺·达梭斯帮过她,但魁尔斯巨商的目的只是她的龙。还有阴影之地的魁晰,戴红漆面具的神秘女子,以及她深奥莫测的忠告。她也是敌人吗?还是危险的朋友?丹妮说不上来。
  乔拉爵士把我从施毒者手中救出,白胡子阿斯坦替我挡住蝎尾兽,也许下一次就轮到壮汉贝沃斯。他体格宽阔,手臂粗如小树干,而随身携带的那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锋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虽然他光滑的棕色脸颊长不出胡子。他脾气跟小孩似的,作为保护者,还缺乏很多素质。谢天谢地,我有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以及——我的龙。总有一天,魔龙将成为她最好的护卫,正如三百年前,他们守护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妹妹们一样。然而目前,他们给她带来的危险多过于保护。全世界只有三头活龙,三头属于她的活龙,他们不仅是重生于世的奇迹与恐怖,更是无价之宝。
  她满腹思量,突然感到后颈一阵凉气,一缕银金色的头发披散下来,在额头飘荡。上方,风帆动了起来,嚯嚯作响,欢呼声响彻贝勒里恩号。“风!”水手们大喊,“风来了!风!”
  丹妮抬头,只见大商船的帆鼓胀波动,帆绳紧紧绷起,来回敲打,弹奏出这漫长的六天来他们一直期盼的甜美乐章。格罗莱船长冲到船尾,高叫着发号施令,潘托斯人兴高采烈地爬上桅杆,开始工作。连壮汉贝沃斯也袒露出大肚子,跳了一会儿舞。“诸神保佑!”丹妮说,“你看到了吗,乔拉?我们又上路了!”
  “对,”他说,“但我们上哪儿去呢,女王陛下?”
  风吹了一整天,开始从东方,接着是狂乱的阵风。太阳在红晕之中落下。我离维斯特洛仍有半个世界那么远,丹妮提醒自己,但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更加接近。她试图想象第一眼看到那片她注定要统治的土地时,会是什么感受。那是世上最美的海岸,我知道的,怎可能不是呢?
  那天深夜,当贝勒里恩号在黑暗中穿梭,丹妮盘腿坐在船长室中的床铺上——“即便在海上,”格罗莱非常客气地宣布,“女王仍然优先于船长”——喂龙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伊丽已在床铺下睡着了(三人同睡太挤,今晚轮到姬琪跟她的卡丽熙共享柔软的羽毛床),但听见敲门声,尽职的女仆还是起身走向门口。丹妮拉起床单,夹在腋下,她裸着身子,根本没料到这个时刻会有访客。“进来,”她说。一盏摇曳的灯下,站着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低头走进来,“陛下,很抱歉打扰您休息。”
  “我还没休息呢,爵士先生。来,过来看。”她从膝上的小碗里取出一块咸肉,举起来让她的龙看见。他们三个都饥渴地盯着。雷哥展开绿色的翅膀,搅动空气,而韦赛利昂的脖子跟随她手的移动前后伸缩,仿佛一条乳白的长蛇。“卓耿,”丹妮轻柔地说,“dracarys,”随后将肉抛到空中。
  卓耿的动作比眼镜蛇还快。他吼叫着喷出火焰,鲜红、橙色和黑色掺杂在一起,肉未坠落,已被烤焦。他用尖利的黑牙猛地咬住,雷哥的头也飞快地伸过来,仿佛要从哥哥嘴里偷取战利品,但卓耿一口把肉吞下,抬头尖声喊叫,较小的绿龙只能发出沮丧的咝咝声。
  “别这样,雷哥,”丹妮恼火地说,一边在他头上拍了一下,“上次是你吃到的,别太贪嘴嘛。”她朝乔拉爵士微笑。“瞧,我无需用火盆为他们烤肉了。”
  “是,我看到了。dracarys?”
  听到这个词,三头龙同时转过头来,韦赛利昂喷出一道淡金色火焰,逼得乔拉爵士急速后退一步。丹妮咯咯笑道:“小心哟,别说这个词,爵士先生,否则休怪他们把你胡子烧掉。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这是“龙焰”的意思。我在训练他们,得选择无人会碰巧说出来的口令。”
  莫尔蒙点点头。“陛下,”他说,“能否私下讲几句?”
  “没问题。伊丽,请先离开。”她把手放在姬琪裸露的肩膀上,将另一个女仆摇醒。“你也一样,亲爱的,乔拉爵士有话跟我说。”
  “是,卡丽熙。”姬琪从铺位翻身而起,裸着打了个哈欠,浓密的黑发披散下来。她迅速穿上衣服,跟伊丽一起离开,并关上舱门。
  丹妮把剩余的咸肉尽数给了龙,让他们去抢,然后拍拍身边的床铺。“坐吧,好骑士,你想说什么?”
  “三件事,”乔拉爵士道,“关于壮汉贝沃斯,白胡子阿斯坦和派他们来的人——伊利里欧?莫帕提斯。”
  你怎么又来了?丹妮把床单拉高,搭到肩膀上。“怎么回事?”
  “魁尔斯的男巫们警告过您:命中注定您将经历三次背叛,”被放逐的骑士提醒她,韦赛利昂和雷哥在一旁又抓又咬。
  “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丹妮忘不了不朽之人的话。“弥丽·马兹·笃尔是第一次。”
  “意味着还有两个叛徒……现在他们同时出现了。是的,我就担心这个,不要忘记,劳勃许诺只要有人能杀了你,即可受领封地成为贵族。”
  丹妮倾身向前,抓住韦赛利昂的尾巴,将他拖离绿色的兄弟身边。移动时,床单自胸前掉落,她连忙抓紧,重新盖住自己。“篡夺者已死,”她说。
  “他儿子接替他继续统治。”乔拉爵士抬起头,深色的眼睛对上她的目光。“一个忠实的儿子会为父亲讨债。即便是血债。”
  “这个男孩乔佛里或许会想致我于死地……如果他还记得我的话。不管怎么说,这跟贝沃斯或白胡子阿斯坦有何关系?那老人甚至连剑都没有,你亲眼看到的。”
  “我当然看见了,我看见他如何熟练地使用那根拐杖。还记得他在魁尔斯杀死蝎尾兽的事吗?他要敲碎您的喉咙也一样容易。”
  “没错,可他没有下手。”她指出,“要害我的是那蛰人的蝎尾兽,他则救了我的命。”
  “卡丽熙,您不觉得白胡子和贝沃斯跟杀手是串通好的吗?这多半是为了骗取您的信任而布下的陷阱。”
  她朗声大笑,吓得卓耿咝咝叫起来,而韦赛利昂拍拍翅膀跃到舷窗上,“好厉害的陷阱。”
  被放逐的骑士却没有笑,“这是伊利里欧的船,伊利里欧的船长,伊利里欧的水手……壮汉贝沃斯和阿斯坦也是他的人,不是您的。”
  “伊利里欧总督庇护过我。壮汉贝沃斯还说,听到我哥死的消息时,他哭了。”
  “是啊,”莫尔蒙道,“但他是为韦赛里斯而哭呢,还是为自己落空的计划掉泪?”
  “他的计划没有落空!伊利里欧总督一直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他非常富有……”
  “他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因为慈善而发财致富。男巫们预言第二次背叛是为了钱,而除了钱,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还有什么看重的东西呢?”
  “他的性命。”房间另一头,卓耿不安地挪动着,蒸汽从他嘴里升起。“弥丽·马兹·笃尔因为背叛而被我烧死。”
  “弥丽·马兹·笃尔是您的奴隶,而在潘托斯,伊利里欧将是您的主人,情况不一样的。请相信我,我不仅了解你,也了解总督。他精于算计,聪明无——”
  “为赢得铁王座,我正需要聪明人。”
  乔拉爵士哼了一声,“那个下毒的酒商也很聪明。聪明人往往不怀好意。”
  丹妮不由自主地把腿收到床单下面,“可你会保护我,还有我的血盟卫。”
  “就凭四个人?很好,卡丽熙,看来您信得过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坚持让自己被不了解的人所包围,比如臃肿的太监和全世界最老的侍从。我只是求求您,从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那儿吸取教训。”
  他本意是好的,丹妮提醒自己,一切皆源于对我的敬爱。“在我看来,不信任任何人的女王跟信任所有人的女王一样愚蠢。我很明白,每接纳一个人都是一次冒险,但不冒风险又怎能赢得七大王国?难道靠一个被放逐的骑士和三个多斯拉克血盟卫去征服维斯特洛吗?”
  他顽固地咬紧下巴,“我不否认,您的道路需要冒险,但遇到骗子或阴谋家还加以接纳,结局将和您哥哥一样。”
  他的固执令她恼怒。他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壮汉贝沃斯连早餐都得靠别人安排,好个阴谋家!而白胡子阿斯坦撒过谎吗?”
  “他是假扮的!你瞧他今天说话莽撞,哪里有侍从的样子?”
  “是我命令他直说,我想了解我大哥呀。”
  “陛下啊陛下,了解你大哥的人不止他一个。好吧,在维斯特洛,御林铁卫的队长在御前会议上拥有席位,不仅用武力,同时也以智慧为国王效劳。您说我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那我请求您,好好听我说,我有个计划。”
  “计划?快告诉我。”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要您回潘托斯,寄居于他的屋檐下。很好,去就去……但时间由您决定,而且不是孤身一人。就让我们看看他的人究竟有多忠诚、多顺从。请命令格罗莱船长,改变航线,前往奴隶湾。”
  丹妮有些不安,听说渊凯、弥林和阿斯塔波这些奴隶制大城邦里的人肉市场如脓包般滋生,相关的故事让人心惊胆战。“我去奴隶湾做什么?”
  “招募军队,”乔拉爵士道,“既然你喜欢壮汉贝沃斯,满可以从弥林的斗技场里再买几百个……但我建议驶往阿斯塔波,在阿斯塔波,您能购买无垢者。”
  “戴青铜尖刺盔的奴隶?”丹妮在自由贸易城邦见过无垢者,他们往往替总督、大君和执政官当卫兵,“我要他们来做什么?无垢者不会骑马,通常还是很胖。”
  “您在潘托斯或密尔见过的无垢者都是些护卫,完全不能发挥长处。他们无所事事,而太监本容易发胖,因为是食物是他们仅存的欲望。陛下,通过几个老迈的家族奴兵来判断所有无垢者就跟通过白胡子阿斯坦来判断所有侍从一样。对了,您听过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吗?”
  “没听过,”床单从丹妮肩头滑落,她将之拉回原位。
  “四百多年前,多斯拉克人首度从东方骑马出现,沿途洗劫焚烧每个城镇。领导他们的卡奥叫特莫,他的卡拉萨不若卓戈的那么大,但也不小,至少有五万人,其中一半是辫绑铃铛的战士。”
  “科霍尔人知道他来临的消息后,便着手加固城墙,增加一倍士兵,并雇来两个佣兵团——亮帜团和次子团。由于传来的情况越来越不妙,他们赶紧从阿斯塔波补买三千无垢者,但几乎已来不及了。无垢者们长途行军赶往科霍尔,远远便看见烟雾和尘埃,听到战斗的喧嚣。”
  “等他们抵达城下,太阳已经落山,乌鸦和野狼享用着科霍尔重骑兵们的遗体,而亮帜团和次子团早早卷旗逃匿,佣兵一旦面对强弱悬殊、毫无希望的情况就会这样做。夜幕降临,多斯拉克人没有再战,他们撤回营地彻夜饮酒、跳舞和狂欢,准备第二天攻破城门,肆意奸淫虏掠。”
  “但到破晓时分,当特莫和他的血盟卫们领着卡拉萨走出营地,却发现三千名无垢者已在城门前排好阵型,头顶飘扬着科霍尔的黑山羊旗。您若了解多斯拉克人的战术,就会明白,他们根本不会把这支小队伍放在眼里。阵型不宽,易被包抄;人是徒步,将遭骑兵践踏。”
  “于是多斯拉克人发起攻击,而无垢者们紧握盾牌,压低长矛,纹丝不动。面对两万铃铛作响的哮吼武士的决死冲锋,他们毫无惧色。”
  “多斯拉克人一共冲锋了十八次,但在那片盾牌和长矛前,好比浪涛拍打岩石一样溃散。特莫卡奥三次派出骑射手,围着对手轮番射击,弓箭如雨般撒向这三千勇士,但无垢者只是举起盾牌,挡在头上,不肯让步。到最后,他们只剩下六百人……但有超过一万二千名多斯拉克战士倒在战场上,包括特莫卡奥,他的三名血盟卫,他所有的寇和所有的儿子。三天之后的清晨,新卡奥率领幸存者们列队庄严地来到城门前,一个接一个,每人都割断自己的发辫,扔到那三千勇士脚下。”
  “从那天起,科霍尔的守备队便全由无垢者组成,每人举着的长矛上都挂有一束人类的发辫。”
  “这就是您将在阿斯塔波找到的东西,女王陛下,请在那儿上岸,完成交易后,再由陆路继续前往潘托斯。没错,这会花费很多时间……但未来,当您跟伊利里欧总督一起用餐时,将有一千把剑为你撑腰,而不仅仅只是四把。”
  他的确为我贡献了智慧,丹妮心想,但是……“怎么买得下一千名奴隶战士?我的财产只剩碧玺兄弟会送的王冠而已。”
  “真龙对阿斯塔波人和对魁尔斯人而言,都意味着重生于世的伟大奇迹,想必奴隶商人们会和魁尔斯的巨商一样,送您大量礼物。假如不够……您忘了吗?这三条船上不止有您的多斯拉克人和他们的马,还有从魁尔斯购买的大批货物。我清点过货舱,亲眼看到无数丝绸、虎皮、琥珀、翡翠雕刻,藏红花、没药……奴隶便宜,陛下,虎皮却很昂贵。”
  “那些是伊利里欧的东西,”她抗议。
  “而伊利里欧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
  “那就更不应该窃取他的货物。”
  “如果有钱的朋友不愿出钱,那他有什么用,女王陛下?假如伊利里欧总督拒绝你,只能证明他不过有四重下巴的札罗·赞旺·达梭斯而已。如果他真诚地支持您,就不会舍不得三船货物,您想想看,他的虎皮哪有比替您买来军队更好的用途呢?”
  是的,是的。丹妮激动起来。“可路途遥远,会有危险……”
  “走海路同样有危险。海盗船在南方航线徘徊,瓦雷利亚以北的烟海则有魔鬼出没,下一次风暴没准令我们船毁人忙,夏日之海的巨海怪也许会将商船拖进海底……再或船队因无风而再度停滞,在等待中活活渴死。陆地行军有危险,女王陛下,但海洋不见得更安全。”
  “若格罗莱船长拒绝怎么办?阿斯坦,壮汉贝沃斯,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乔拉爵士站起身,“或许是该您亲自去发现的时候了。”
  “是的,”她下定决心,“是的!”丹妮将床单往后一扔,从床铺上跳起来。“我要立即去见船长,命他驶向阿斯塔波。”她弯腰打开箱子,抓起最上面的外套和一条宽松的纱丝长裤。“把我的勋章腰带给我,”她一边命令乔拉,一边把纱丝长裤拉过臀部,“还有我的背心——”她转身道。
  乔拉爵士搂住了她。
  “噢,”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便被他抱紧,两对唇压在一起。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汗、盐和皮革的味道。他将她紧紧压向自己,短上衣的铁扣嵌入她赤裸的乳房。他用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脊椎滑至细小的后腰。她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来,任他的舌头伸入探索。他的胡子虽然扎人,她心想,但嘴里很甜美。除了嘴角的长髯,多斯拉克人不留络腮胡,而在此之前,只有卓耿卡奥吻过她。他不能这么做,我是他的女王,不是他的女人。
  长长的一吻,丹妮说不准究竟有多久。结束后,乔拉爵士放开她,她快速回退一步。“你……你不该……”
  “我不该等这么久,”他替她说完,“早在魁尔斯,我就该吻你,不,在枯骨之城,在红土荒原,我就该吻你,每日每夜,我都该吻你。你那么美丽温柔,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尤物。”他的眼睛看着她的乳房。
  丹妮在乳头出卖自己之前用手盖住,“我……你这是逾越!我是你的女王。”
  “您是我的女王,”他说,“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勇敢、最甜蜜和最美丽的女人。丹妮莉丝——”
  “陛下!”
  “陛下,”他让步了,“龙有三个头,记得这句话吧?从尘埃之殿中听来之后,你一直深感疑惑。好吧,我告诉你:从前有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三条巨龙,分别由伊耿,雷妮丝和维桑尼亚骑乘。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是三头龙——实际上,是三条龙,三个骑手。”
  “我想也是,”丹妮说,“可我的哥哥们都死了。”
  “雷妮丝和维桑尼亚不仅是伊耿的妹妹,还是他的妻子。你没了哥哥,但可以有丈夫。让我明确地告诉你,丹妮莉丝,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及得上我对你一半的真诚。”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09章 布兰

  山脊陡峭升起,岩石与土壤的长坡道形如利爪。斜坡的低处有树,松木、山楂和岑树,但较高处无植被覆盖,顶端突兀地耸立在多云的天空下。
  山脊在呼唤他。他向上跑去,一开始是轻松漫步,随后越来越快,越跑越高,斜坡在他强健的腿下向后退去,鸟儿在他经过时从头顶树枝间飞散开来,一边挥舞爪子,一边扇动翅膀,逃往空中。他听见清风在树叶间叹息,听见松鼠唧唧喳喳地耳语,甚至还听见松果翻滚落地的声响。无数鲜活的气味则象一首歌谣,环绕着他,歌颂美好的绿色世界。
  沙砾在爪下飞扬,他登上最后几尺,屹立于顶峰。太阳高挂在松树之上,硕大而鲜艳,在他身下,树林与山丘连绵不断,向远方延伸,直到视线和嗅觉的尽头。一只鸢在天空中盘旋,犹如粉红底板上的一个黑影。
  我是王子。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回响,他可以感觉到其中的亲切。我是绿色世界的王子,狼林的王子。他强壮、敏捷、凶猛,生活在美好的绿色世界中的生物都怕他。
  下方远处,林间有什么东西移动。只瞥见灰影一闪,然后又迅速消失,他不禁竖起耳朵。水流湍急的绿溪边,又一条身影掠过。是狼,他知道,是他的小个子远亲们,正在打猎。王子看到更多形体,敏捷的灰爪子影影绰绰。他们是一个族群。
  他也有过一个族群,如今已找不到了。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割天涯,互不联络。在他内心残留着声音的印象,那是人类赋予他兄弟姐妹们的名字,但他不是通过声音来辨认他们的。他记得气味,他们有相似的气味,同一族群的气味,虽然每一个又各不相同。
  王子身边只剩下暴躁的弟弟,那个眼里闪动绿火的弟弟,就连他也有许多次狩猎没见着了。随着每一次日落,弟弟走得越来越远,王子终于成了孤身一人。其他的兄弟姐妹更是散落人间,好比狂风卷走的叶子。
  但他不时能感觉到他们,仿佛大家仍在一起,只不过被石头或树木阻挡了视线。他嗅不到他们的气味,听不到他们的嗥叫,但能感觉到他们的支持……除了那个逝去的姐姐。想起她来,他的尾巴默然低垂。只有五个,没有六个了。四个外加白色而沉默的那个。
  他们属于森林,属于积雪的山坡和嶙峋的丘陵,属于巨大的绿松和金色叶子的橡树,属于湍急的溪流和镶着霜冻的湛蓝湖泊。可他的姐姐离开荒野,走进人类建造的石山孔洞中,那里由另一类猎人统治,能进不能出。这些往事,狼王子统统都记得。
  风向忽然转变。
  鹿,恐惧,血。猎物的气味激起他内在的饥饿。王子又嗅了嗅,便转过身,急速奔跑。他沿着山脊顶端跃驰,下颚半张。山脊另一头比他上来的地方要险峻,但他稳健地踏过岩石、树根和腐叶,冲下山坡,穿过树林,大步前进,被气息所牵引。愈行愈快。
  鹿已倒下,濒临死亡,周围环绕着八个他的灰色小个子远亲。族群首领开始用餐,雄性先吃,接着是他的配偶,轮流从猎物鲜红的下腹部撕肉。其余的在耐心等待,只有那个小尾巴有些不宁,他在离其他狼几步远的地方焦躁地转圈,尾巴压得低低的。他将最后一个用餐,吃兄长们留下的剩饭。
  王子处在下风,他们没有闻出来,直到他跳上坠落的圆木,离死鹿仅六步之遥。小尾巴头一个发现他,可怜地呜咽了一声,便悄悄溜走。除了领头的雄性和雌性,族群里的狼转身龇牙咆哮。
  冰原狼报之以低吼,作为警告,同时也向他们展示自己的牙。他比远亲们体型大,是瘦骨嶙峋的小尾巴的两倍,比两个族群首领则大一半。他跳下来,跃入他们中间,三匹狼见状落荒而逃,消失在灌木丛中。另一匹朝他袭来,张嘴就咬。他迎头对抗攻击,两狼相撞,他用下颚咬住对方的腿,将其甩到一边。野狼一边吠叫,一边一瘸一拐地走开。
  顷刻间,原地只留下那匹头狼,巨大的灰公狼,嘴上满是猎物柔软的腹部流出的鲜血。他鼻口有些白,表明老狼的身份,他张开嘴,红色的唾液从齿间滴落。
  他没有恐惧,王子心想,和我一样。这将是一场恶斗。他们同时扑上。
  他们斗了很久,在树根、岩石、落叶及散落的猎物内脏中翻滚,用牙齿和爪子互相撕扯。他们时而分开,绕着圈子,然后猛冲上去再次接战。王子个头比较大,也更强壮,但他的远亲拥有族群。母狼在附近巡游,边嗅边咆哮,一旦她的配偶受伤脱离战斗,就会挺身而出。其他的狼也不时冲进战团,趁着王子不备咬他的腿或耳朵。其中有一只令他恼火无比,王子便燃起杀气扑过去,撕开了对方的喉咙。从此以后,其他狼都保持距离。
  当最后一丝红光从绿色和金色的树冠间透淅进来,老狼疲惫地倒在泥土里,仰面朝天,露出喉咙与腹部。他投降了。
  王子吸吸鼻子,舔去对方皮毛和伤口中的血。老狼低声呜咽了一下。冰原狼回到猎物旁,他很饿,而猎物属于他了。
  “阿多。”
  突如其来的喊声令他停下来吼叫。狼群用绿色和黄色的眼睛注视他,在白昼的余光中闪亮。他们不知所措。一阵怪异的风在他耳边轻响,他把爪子埋进鹿腹,撕下满满一大块肉。
  “阿多,阿多。”
  不,他心想,不要,我不要去。那是男孩的思维,不属于冰原狼。四周的森林暗淡下来,只剩树木的阴影和闪烁的眼睛。透过那些眼睛,他看到一个咧嘴笑着的高大人类,以及墙上点缀硝石的石窖。舌尖已尝不到浓郁温暖的血味道。不,不要,不要,我要吃,我要吃,我要……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一边念一边轻摇他的肩膀。他试着轻柔地摇,他一直在试,可他有七尺高,强壮得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于是布兰被摇得牙齿哒哒作响。“别摇了!”他恼怒地喊道,“阿多,住手,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阿多停下来,神情有些窘。“阿多?”
  森林和野狼全部消失,布兰回来了,回到一座古代了望塔底的潮湿地窖里。这座塔被荒弃了数千年,甚至失去了塔的形状,翻倒的石头上长满苔藓和常春藤,除非走到近处,否则根本不明白这团纠结到底是什么。布兰为它取名“摇坠塔”,而梅拉找到了向下通往地窖的路。
  “你去得太久,”玖健?黎德年方十三,仅比布兰大四岁,而且体格瘦小,身高也只多布兰两三寸,但他说话腔调严肃,使得他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成熟、更有智慧。在临冬城,老奶妈称他为“小个子祖父”。
  布兰朝他皱眉,“我要吃东西。”
  “梅拉很快就会带晚餐回来。”
  “我不想吃青蛙。”梅拉来自颈泽,习惯吃青蛙,布兰也不好责怪,可是……“我想吃鹿肉。”片刻间,他记起鹿的滋味,鲜血和肥美的肉,垂涎欲滴。为了它,我恶斗一场。我是赢家。
  “你有没在树上留标记?”
  布兰脸红了。玖健总要他在睁开第三只眼,变成夏天时做些事,比如扒树皮、逮兔子回来、或将石头推成直线等等。无聊的事。“我忘了,”他说。
  “你每次都忘。”
  没错,我每次都忘。其实心里是想做的,但一旦成为狼,这些事便不再重要。夏天有一整个世界可以看,一整个世界可以嗅,绿色的森林全供他打猎。他可以奔跑!没什么比奔跑更美好,没什么比得上追逐猎物。“我是王子,玖健,”他告诉年长的男孩,“我是森林的王子。”
  “你的确是王子,”玖健轻声提醒他,“但其余部分却记错了,快,告诉我,你是谁。”
  “你明明就知道。”玖健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但有时候布兰就是想揍他。
  “我要你自己说。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布兰,”他阴沉地道。残废的布兰。“布兰登?史塔克。”瘸腿的男孩。“临冬城的王子。”然而临冬城业已焚烧毁灭,它的人民被驱散、被屠杀。粉碎的玻璃花园,温泉水从墙壁裂口中涌出,在阳光下蒸腾。那个地方再也回不去了,你怎能成为那里的王子呢?
  “谁是夏天?”玖健问。
  “我的冰原狼。”他微笑着说。“绿色世界的王子。”
  “男孩布兰和冰原狼夏天。你们是两种个体,对不对?”
  “两种个体,”他叹道,“一个整体。”每当玖健变得象现在这样无聊,布兰就讨厌他。在临冬城,他要我做狼梦,现在又要我回来。
  “请记得自己的身份,布兰,一定要记得,否则会被狼所吞没。当你们结合时,仅仅披着夏天的皮奔跑、狩猎和嗥叫是不够的。”
  他是为我好,布兰心想,我喜欢夏天的形态更甚自己的本体。可身为易形者,好处不就是能选择喜欢的形态么?
  “你会记住吗?下次一定要在树上做记号,哪棵树并没有关系,只要做了就行。”
  “我会的。我会记住。你喜欢的话,我现在就回去,这次决不忘记。”但我会先饱餐鹿肉,并跟那些小狼再打一仗。
  玖健摇摇头,“不。你得留下吃东西,用你自己的嘴吃。狼灵是不能靠他的动物吃的东西过活的。”
  你怎么知道?布兰忿忿不平地想,你又不是狼灵,怎么知道我不行?
  阿多猛然站起来,几乎把头撞到拱形的天花板上。“阿多!”他一边喊,一边向门冲去。梅拉推门而入,走进他们的避难所。“阿多,阿多,”大个子马童咧嘴笑道。
  梅拉今年十六岁,已经是成人女子了,身高却和弟弟一样。布兰有一回问她为什么长不高,她告诉他,泽地人都是小个子。她有褐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胸部跟男孩一样平,但走起路来优雅轻巧,布兰看了直羡慕。梅拉有一把长而锋利的青铜短刀,可她喜欢一手拿着细长的三叉捕蛙矛,一手拿着编织精巧的索网作战。
  “有谁饿了吗?”她边问,边举起她的捕获:两尾银色的小鳟鱼和六只肥青蛙。
  “我,”布兰说。但他不想吃青蛙。在临冬城,在所有的糟糕事情发生之前,瓦德兄弟俩曾说,吃青蛙会让牙齿变绿,腋下长青苔。他在临冬城没发现他俩的尸体……但那儿有许多尸体,根本看不过来,况且他们没搜查建筑物内部。
  “我马上弄给你吃,愿意帮我清洗猎物吗,布兰?”
  他点点头。要生梅拉的气可不容易,她远比她弟弟快活,总能逗他笑。没有东西可以吓住她或令她生气,噢,除了玖健,他有时候……其实玖健?黎德能吓住所有人。他一袭绿衣,眼睛是青苔的色彩,还会做绿色之梦——必定成真的梦。除了……他梦见我死在臭佬脚下,但我并没有死。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我’又确实是死了。
  玖健让阿多出去找木柴,趁布兰和梅拉清洗鳟鱼和青蛙的当口,升起一小堆火。他们用梅拉的大铁盔当锅,将猎物切成小丁,再加入水和阿多找到的野生洋葱。这锅炖青蛙虽不若鹿肉好吃,却也不错,布兰边吃边下结论。“谢谢你,”他说,“梅拉小姐。”
  “乐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明天出发,”玖健宣布,“继续上路。”
  布兰看出梅拉的紧张。“你又做了绿色之梦?”
  “没有,”他承认。
  “那为何急着离开?”他姐姐质问,“‘摇坠塔’是个好地方。附近没有村庄,林中全是猎物,溪流湖泊中则有鱼和青蛙……谁会上这儿来找我们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目的地。”
  “但这里很安全。”
  “我明白,这里‘似乎’很安全,”玖健说,“但能维持多久?临冬城打了一场仗,死人我们都瞧见了。打仗意味着战争。如果有军队不知不觉地靠近……”
  “也许那正是罗柏的军队,”布兰道,“我哥很快会从南方回来,我知道的。他会带着所有部队回来,赶走铁民。”
  “你家学士临死前没提到罗柏,”玖健提醒他。“但他说过,铁民在磐石海岸,而波顿的私生子在东边。卡林湾和深林堡已告陷落,赛文家的继承人死了,托伦方城的代理城主也死了。四处都在打仗,人人攻击友邻。”
  “行程艰难啊,”他姐姐说,“我知道你想去绝境长城,去找三眼乌鸦。主意虽好,但路途遥远,布兰又没有腿,只有阿多。假如我们有马,一切还好……”
  “假如我们是老鹰,还可以飞呢,”玖健尖刻地道,“事实是,我们没有翅膀,正如我们没有马。”
  “马找得到,”梅拉说,“狼林深处也有林务官、农人和猎人。有些会有马的。”
  “就算他们有,又怎么办?去偷吗?当窃贼?眼下我们首先要避免的就是被人追捕!”
  “我们可以买,”她道,“公平交易。”
  “你看看我们,梅拉。一个残废的男孩,一头冰原狼,一个头脑简单的大个子和两位背井离乡的泽地人。这有多么明显。消息会传得沸沸扬扬。只要布兰被当成死人,他就很安全;假如他活着的消息传出去,立刻会成为猎物,被那些真正想要除掉他的人追捕。”玖健走到火堆边,拿棍子捅捅余烬。“在北方,三眼乌鸦正等着我们。布兰需要更贤明的老师。”
  “那我们该怎么走,玖健?”他姐姐问,“该怎么走?”
  “用脚走,”他回答,“一步一步地走。”
  “从灰水望到临冬城我们走了多久?别忘了,那还是骑马。而今你要我们徒步穿越更长的路途,却连目的地究竟在哪儿也不清楚。你说要越过绝境长城,的确,我跟你一样,没去过那儿,但我很清楚长城之外是个很辽阔的地方。玖健,三眼乌鸦到底有几只?怎么才找得到?”
  “或许是他找到我们。”
  梅拉还不及回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是飘过夜色的遥远狼嗥。“是夏天?”玖健边听边问。
  “不是,”布兰认得出冰原狼的声音。
  “你肯定?”小个子祖父继续问。
  “我肯定。”夏天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到黎明不会回来。玖健能做绿色之梦,却无法区分野狼和冰原狼,他不禁奇怪大家为什么会听玖健的话。他不像布兰那样是王子,也没有阿多的高大强壮,甚至无法如梅拉一般捕猎,但不知何故,大家总服从他的指示。“我们应该像梅拉说的那样去偷马,”布兰忍不住道,“然后到最后壁炉城投奔安柏家。”他想了一会儿。“或者偷一条小船,沿白刃河南下,抵达白港。那里由胖胖的曼德勒大人统治,在丰收宴会上你们见过他的,我很喜欢他。先前他想造船,或许已经造好了,我们可以坐船到奔流城,带着罗柏和他所有的军队回家,到时候就不需要躲躲藏藏了,罗柏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们。”
  “阿多!”阿多打个嗝,“阿多,阿多。”
  他是惟一赞同布兰的人。梅拉只是笑笑,玖健皱紧眉头。他们从不照他的话做,可他是史塔克家的人,临冬城的王子,而颈泽的黎德家毕竟只是臣属嘛。
  “阿阿阿阿多,”阿多摇晃着说,“阿阿阿阿阿阿阿多,阿阿阿阿阿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有时候他就喜欢这样,用抑扬顿挫的方式说自己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而有时候,他又会非常安静,甚至能让你忘记他的存在。没有人知道“阿多”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阿多,阿多,阿多!”他高喊起来。
  看来他不打算停下。“阿多,”他说,“你为什么不去练剑呢?”
  马童已忘记了他的剑,听布兰提醒才记起来。“阿多!”他又打一个嗝,接着去取武器。他们一行有三把剑,都是从临冬城的墓窖里拿的,当时布兰和弟弟瑞肯在那儿躲避席恩?葛雷乔伊的追捕。布兰拿了布兰登叔叔的剑,梅拉拿了他祖父瑞卡德公爵膝盖上的那把,阿多取的则古老得多,一把巨大而沉重的铁家什,千百年来疏于打理,早已变钝,锈迹斑斑。可马童一次就能舞上几个钟头,乱石堆旁有棵枯萎的树,树的一面被他砍成碎片。
  他出去后,隔着墙壁,他们仍能听到他一边劈树,一边吼着“阿多!”。幸亏狼林广大,周围又无人烟。
  “玖健,你说老师是什么意思?”布兰问,“你就是我的老师啊。我没在树上做记号,是我的错,但我下次会的。就像你说的,我睁开了第三只眼……”
  “睁得太大,我甚至害怕你掉进去,象狼一样渡过余生。”
  “不会不会,我向你保证。”
  “男孩布兰作了保证,冰原狼夏天会记得吗?你跟夏天一起奔跑,一起狩猎,一起杀戮……你更多地屈从于他的意志,而不是让他听命于你。”
  “我不过忘了而已,”布兰抱怨,“我才九岁呢,长大后就会好了。即便傻子佛罗理安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在九岁时也不厉害嘛。”
  “没错,”玖健道,“说得有理,但你顺利成长的前提是白天变长,压制黑夜……而事实却刚好相反。你是夏天的孩子,布兰,请记得史塔克家族的箴言。”
  “凛冬将至。”布兰浑身战栗。
  玖健严肃地点点头,“我梦见一只长翅膀的奔狼被灰色石链束缚于地,便赶来临冬城释放他。而今锁链已然解开,你却依旧不能飞。”
  “那你就教我。”布兰害怕梦中经常出现的三眼乌鸦,它无休止地啄他两眼间的皮肤,要他飞起来。“你是绿先知。”
  “不,我不是,”玖健说,“我只是一个会做梦的男孩。绿先知的能力比我强得多。首先,他们是狼灵,和你一样,他们中最伟大者,可以披上任何鸟兽的形体,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或陆上爬的概不例外,他们还能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看到表象下的真实。”
  “诸神赐予人们众多天赋,布兰。你瞧,我姐姐是个猎人,她的天赋即是动则迅捷无双,静则纹丝不动,隐匿行藏。她耳朵灵敏,眼睛锐利,双手稳健。她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这些事情,我做不到,你也做不到。与之相对,诸神赐予我绿色之梦的能力,而给你的……布兰,你可以超越我,你乃是长翅膀的狼,没人说得出你可以飞多高飞多远……但你需要指导,而我是无法帮助你掌握我所无法理解的天赋的。泽地人记得先民和他们的朋友森林之子……但是被遗忘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的就更多。”
  梅拉握住布兰的手。“如果我们留下,不去招惹是非,你或许会很安全,直到战争结束,但除了我弟弟能教的,什么也学不到,而他早已倾囊相授;如果我们离开,去最后壁炉城,或者去长城之外,则要冒被抓的危险。我很明白,你还是个孩子,但请相信,你也是我们的王子,是我们领主的后嗣,是国家的继承人。我们以大地与江河、青铜与钢铁、冰与火的名义向你宣誓效忠。离开,会冒风险,也能发掘天赋,一切由你作主,我们作为你的臣仆,听从你的命令。”她咧嘴笑笑。“至少在这件事上。”
  “你的意思是,”布兰说,“无论我作何决定,你们都会照办?真的吗?”
  “真的,王子殿下,”女孩回答,“请你好好考虑。”
  布兰试图冷静思考,以得出结论,父亲就是这样子做的。大琼恩的叔父“鸦食”莫尔斯与“妓魇”霍瑟十分勇猛,他也相信他们的忠诚。还有卡史塔克家。父亲常说,卡霍城坚不可摧。和安柏家或卡史塔克家在一起,应该会很安全。
  要么南下去找胖胖的曼德勒大人。在临冬城时,他总是笑口常开,而且从没像其他领主那样以鄙夷的眼神看待布兰。还有赛文城,那里比白港更近,但鲁温学士说过,克雷?赛文已死。他突然意识到,安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和曼德勒家族的人可能也死了。而如果被铁民或波顿家的私生子抓住,他也会死。
  如果留在这儿,躲在摇坠塔下,就没人找得到。他会继续活下去,继续当个残废。
  布兰意识到自己在哭。真是个傻孩子,他心想,不论走到哪里,卡霍城、白港、甚至灰水望,你仍然是残废。他握手成拳。“我要飞,”他告诉他们,“我要去见乌鸦。”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0章 戴佛斯

  他来到甲板上,潮头岛在身后缩成长线,龙石岛则从前方海面升起。山顶飘荡着一缕灰白的烟,标明岛的所在。龙山今早又不安稳,戴佛斯心想,又或是梅丽珊卓在焚烧什么。
  “莎亚拉之舞”号穿越黑水湾,通过喉道,逆风行驶,途中一直想着梅丽珊卓。巴尔艾蒙家的尖角城位于马赛岬顶端,它的了望塔上燃烧着熊熊烈火,让人忆起红袍女喉头的大红宝石。世界日升又日落,流云的颜色跟她婆娑的丝绸长袍相一致。
  她正在龙石岛上等他,带着所有的美丽和力量。她拥有她的神、她的影子和他的国王,而他则一无所有。迄今为止,红袍女祭司似乎一直对史坦尼斯忠心耿耿。但实际上,正是她拖垮了他,就象人拖垮一匹马。为一己迷梦,她骑着他奔向权力,还将我的孩子们送进火里。我要把她的心活生生挖出来,用火来祭奠。他摸了摸船长送的那把精良的里斯长匕首。
  船长待他很好。他名叫柯连恩?萨斯芒,跟这艘船的主人萨拉多?桑恩一样,来自于里斯,里斯人常见的淡蓝眼睛长在他饱经风霜的瘦脸上。此人在七大王国间进行贸易已有许多年。当他得知从海里捞起来的就是著名的洋葱骑士,立即把自己的舱室和衣服让给戴佛斯,还为他找来一双大小差不多合适的新靴子,并坚持要前走私者享用他的美味——只是效果不妙。戴佛斯的胃受不了蜗牛、鳗鱼及柯连恩船长钟爱的其他海产,用餐之后,一整天他都上吐下泻,摇摇晃晃地趴在栏杆上度过。
  木桨划动,龙石岛越变越大。现在戴佛斯不仅能看出山的轮廓,也能看见拥有石像鬼和龙形塔楼的黑石巨堡。莎亚拉之舞号的青铜船首像劈开波浪,溅起的海水如张开的翅膀。他将重心靠在栏杆上,庆幸有东西支撑,之前经历的磨难使他十分虚弱,若站得太久,腿脚便会颤抖,有的时候,他无法抑制地咳嗽,甚至咳出带血的唾沫。这没关系,他告诉自己,诸神既然救我于水火之中,决不会用疾病来杀害我。
  听着桨官沉重的鼓声,船帆的飘荡和木桨的律动吱嘎,不由得让他回到青年时代。在那许多个烟雾朦胧的清晨,同样的声音,曾激起他心中的恐惧——它们预示着老崔蒂蒙爵士麾下海上警卫队的到来,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对走私者毫不留情。
  一切都仿如隔世。一切都发生在洋葱船之前,在围攻风息堡之前,在史坦尼斯削短我的手指之前;一切都发生在战争之前,在红色彗星出现之前,在我改名席渥斯、成为骑士之前。在史坦尼斯大人提拔我之前。是他造就了我。
  柯连恩船长告诉他,史坦尼斯的希望已在黑水长河燃烧的当晚彻底破灭。前方是大火,兰尼斯特军则从侧面包抄,反复无常的臣属们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成百上千地倒戈。“有人看见蓝礼国王的鬼魂,”船长道,“率领狮子的先锋左冲右杀,绿甲在野火映照下闪烁幽灵的光芒,他的鹿角盔上燃烧着金色的火焰。”
  蓝礼的鬼魂。戴佛斯不知儿子们会不会也变成鬼魂回来。在海上讨生活见过太多诡异事情,鬼魂又有什么奇怪呢?“就无人尽忠职守啰?”他问。
  “未变节的是少数,”船长说,“其中后党人士居多。我们把许多鲜花狐狸纹章的人载上船,当然,更多的人只得留在岸上。眼下,佛罗伦大人是御前首相。”
  山越来越高,围绕着苍白的烟雾。船帆在歌唱,鼓点继续敲打,木桨则平滑划动,过了一阵,港口出现在面前。好空旷啊,戴佛斯心想,记得出发以前,每个码头都挤满了船,停泊在防波堤边摇曳。如今最好的泊位由萨拉多?桑恩的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占据——那儿原先是怒火号与她的姐妹舰的地盘。该船周围也都是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他徒劳地寻找着玛瑞亚夫人号和海灵号的踪迹。
  进港之前他们收了帆,仅凭划桨行进。系缆绳时,船长走向戴佛斯,“请你去会会我家亲王。”
  戴佛斯试图回答,爆发出的却是一阵咳嗽,他赶紧抓住栏杆,朝外啐了一口。“国王,”他喘息着说,“我得去见国王。”找到国王,就能找到梅丽珊卓。
  “没人能见国王,”柯连恩?萨斯芒坚定地说,“萨拉多?桑恩会向你解释。来,先去见他吧。”
  戴佛斯实在太虚弱,无力表示异议。他只能点点头。
  萨拉多?桑恩不在瓦雷利亚人号上。他们在四分之一里外的另一个码头上找到了他,他正带着两个太监在一艘大肚子潘托斯货船“丰收”号的货舱里清点货物。两个太监一人提灯,一人拿蜡板和铁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当戴佛斯和船长走下舱室时,老海盗数得聚精会神,今天他穿一件酒红色外衣,漂白高筒皮靴上嵌着银色蔓叶纹。他拔掉一个罐子的木塞,嗅了嗅,打个喷嚏,然后说,“粗颗粒,二流品质,我的鼻子不说慌。还有啊,清单上白纸黑字写着四十三罐,其他的跑哪儿去啦?这些潘托斯佬,当我不会数数吗?”他回头看见戴佛斯,骤然停顿下来,“噢,噢,等等,是胡椒还是泪水,使我双眼模糊?站在我面前的是洋葱骑士?不,这不可能,我亲爱的好朋友戴佛斯死在那条燃烧的河流里,大家都这么说。为何,为何他的鬼魂要来纠缠我?”
  “我不是鬼魂,萨拉。”
  “不是鬼魂?我的洋葱骑士从不像你这样瘦、这样苍白。”萨拉多?桑恩从香料罐和布匹中挤过来,热烈地拥抱戴佛斯,在他双颊各吻一下,然后又吻了额头。“很温热,很温热,亲爱的爵士先生,你的心脏还在跳动。这是真的吗?大海把你吞进去,却又吐了出来?”
  戴佛斯想起补丁脸,希琳公主的弱智弄臣。他也曾沉入大海,回到岸上便疯了。我也疯了吗?他用戴手套的手遮住嘴巴咳嗽,“我从铁索下游过,被冲到人鱼王之矛上。若不是莎亚拉之舞号碰巧路过,只怕就得死在那儿了。”
  萨拉多桑恩单臂搂住船长的肩膀,“干得好,柯连恩,你会得到丰厚的奖赏。梅佐马赫,好太监,把我的老友戴佛斯带去船长室,给他取些掺丁香的热葡萄酒,我可不喜欢他的咳嗽声。记得往里面挤酸柑汁,再拿白干酪和一碗我们刚清点过的裂口绿橄榄!戴佛斯,我处理完这位好船长就来找你,你能原谅我的吧?记住,别把橄榄吃光啰,我会生气的哟!”
  两个太监中的长者将戴佛斯领进船中间一件宽大而奢华的舱室,里面地毯厚实,窗户镶嵌彩色玻璃,巨大的皮椅子能让三个戴佛斯舒舒服服地坐。干酪和橄榄很快送上,外加一杯冒热气的红葡萄酒。他双手捧住,满心感激地啜了一口,暖意在胸膛扩散,令人欣慰。
  萨拉多桑恩很快赶到,“酒你可得包涵点啰,我的老友,这帮不识货的潘托斯佬,就算把水染成紫色,他们也会信以为真。”
  “好歹能暖暖胸口,”戴佛斯道,“我母亲常说,热酒比敷药管用。”
  “依我之见,你还是敷点药吧。在一颗岩石上呆这么久,噢,我的天哪!对啦,你觉得这把漂亮椅子怎么样?瞧,他的屁股可真肥哟!”
  “谁?”戴佛斯边饮热酒边问。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告诉你,他就象一条长胡子的鲸鱼,这些椅子正是按他的身材做的,尽管他很少离开潘托斯。其实啊,依我之见,胖子坐什么都舒服,因为他自个儿就带着垫子咧。”
  “你搞到潘托斯船?”戴佛斯质问,“又做海盗啦,我的亲王?”他将空杯子放到一边。
  “哎哟,回来就不说好话。干海盗有什么好?萨拉多?桑恩吃的苦头还不够呀?错啦错啦,我只是讨债而已。噢,理论上我已经发财了,没错,可实际上呢?哎,萨拉是个讲道理的人,他没要金币,只要了一张上等羊皮纸,薄薄地,上面有御前首相艾利斯特?佛罗伦爵爷的亲笔签名和国王的印章。嘿,我当上黑水湾总督了咧,未经我的恩准,谁也不能穿越属于我的领海,是的,不行!不法之徒甭想黑夜里悄悄溜过去,逃避合法的税收和检查,你瞧,这条船就算是走私啦,因此我完全有权将其没收,”老海盗嘻嘻笑道,“我啊,人就是好,可没砍别人的指头哦,嘎,几根指头管什么用?船只和货物才值钱嘛,人呢,人可以付赎金,不过分吧?”他锐利地瞥了戴佛斯一眼。“你身体不大好,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咳嗽……人也瘦了,透过皮肤直能看见骨头咧。而且啊,你装指骨的小袋子……”
  戴佛斯习惯性去摸那不复存在的皮袋子。“我在河里把它弄丢了。”我的幸运符。
  “河上的战斗真可怕,”萨拉多?桑恩严肃起来,“即使在海湾内,看过去都直发怵。”
  戴佛斯咳出几口痰,紧接着又咳。“黑贝丝号和怒火号首先起火,”他终于嘶哑地说出来,“难道所有的船都完了?”还抱有一点点希望。
  “有些是没烧着啦,比如史蒂芬公爵号、珍娜号、快剑号和欢笑君王号等等,她们在上游,避开了炼金术士的屎尿。但链子升起来,照样跑不脱呀。最后嘛,有几条投降,大多数逆黑水河而上,脱离战场,然后被船员们自行凿沉,以免落入兰尼斯特之手。听说珍娜号和欢笑君王号还在河上做起了强盗,吓,谁说得准呢?”
  “玛瑞亚夫人号呢?”戴佛斯忙问,“海灵号呢?”
  萨拉多桑恩伸手搭在戴佛斯前臂上,捏了一把,“不,不,很遗憾,我的朋友,戴尔和阿拉德,他们都是好汉子……有一件事可以让你欣慰——你的小戴冯被我们救走了。勇敢的孩子啊,都说他怎么也不肯离开国王身边。”
  他感到晕眩,长出了一口气。之前一直不敢问起戴冯。“圣母慈悲,我必须去见他,萨拉,必须去见他!”
  “是的,”萨拉多?桑恩说,“依我之见,你也该航往风怒角,去见见老婆和两个小家伙才对。总而言之,你得有艘新船。”
  “陛下会给我船,”戴佛斯道。
  里斯人摇摇头。“船,陛下半艘都没有,而萨拉多?桑恩多的是。国王的船都在河上烧光啦,而我却一艘都没损失哟。你会有新船的,我的老友,你也会替我航海,对吧?只需在漆黑的夜里悄悄摸进布拉佛斯、密尔或瓦兰提斯,神不知鬼不觉,再悄悄载着丝绸与香料出来。瞧,咱们都会发财的。”
  “你对我很好,萨拉,但我效忠的对象乃是当今王上,不是你的钱包。战争还在继续,根据七大王国的律法,史坦尼斯仍旧是铁王座的法定继承人。”
  “依我之见,既然船都烧光咧,那就什么律法都谈不上啰。再说,你那国王呢,嗯……恐怕你会发现他变了。惨败之后,他避不见人,自个儿窝在石鼓楼里。目前朝政由赛丽丝王后和她伯父艾利斯特伯爵共同打理,她把国王的印章交给伯父,这位爵爷便据此自封为首相,一天到晚迷上了盖章,瞧,我那张漂亮羊皮纸也在内哟!唉,表面是很堂皇啦,可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小王国,潦倒又荒凉,最最关键的是,没钱,没钱!嘿嘿,连付给老实忠诚的萨拉多桑恩一点点应得的报酬都做不到。咱们的王国还得靠我搭救出来的几位落汤鸡骑士和我手下勇敢的船员来保卫,好让人伤心哟。”
  一阵痛苦的咳嗽迫使戴佛斯弯下腰来。萨拉多?桑恩上前帮忙,却被他挥手制止,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不见人?”他喘着气说,“什么意思,陛下他从不见人?”即使在自己耳中,声音也显得又粘又浊,舱室在周围旋转,令人晕眩。
  “除了她之外,”萨拉多?桑恩说,戴佛斯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我的朋友,你太难为自己了。我看哪,你现在需要的是床,不是萨拉多?桑恩。对,一张床,一堆毯子,一贴用在胸口的热敷药,以及更多的香料热酒。”
  戴佛斯摇摇头。“我没事。告诉我,萨拉,这件事我必须了解。难道陛下除了梅丽珊卓,不见任何人?”
  里斯人怀疑地盯了他许久,才不情不愿地说下去,“是的,卫兵会拦住所有人,甚至包括王后和他的小女儿,仆人们送去的食物也从未动过。”他倾身向前,压低声音。“我听到一些奇怪的说法,你瞧,山里面有熊熊大火,而史坦尼斯和那红袍女结伴走下去看,据说有井道和秘密楼梯通往山的内部,在那个炽热的地方,只有她能安然无恙。嗨,这些恐怖事情一天到晚都有人讲,我老喽,听了过后饭都吃不下。”
  好个梅丽珊卓。戴佛斯不禁浑身颤抖。“一切都是红袍女的阴谋,”他说,“她用烈火吞噬我们,以惩罚史坦尼斯抛弃她的举动;她企图使国王以为,没有她的巫术就不能获得天下。”
  里斯人从碗里挑了一颗饱满的橄榄。“这都是老生常谈啰,我的朋友,最近常有人这么说。如果我是你,决不会讲得这么大声,龙石岛上到处都是后党人士哦,噢,没错,他们耳朵尖,刀子更尖哟。”他将橄榄送入嘴里。
  “我也有刀子,柯连恩船长送的礼物。”他拔出匕首,放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我要用它剖出梅丽珊卓的心脏——如果她有心的话。”
  萨拉多桑恩一口吐出橄榄核。“戴佛斯,噢,好戴佛斯,这玩笑可开不得。”
  “我没开玩笑。我就是要杀她。”但愿寻常武器能将她杀死。对此戴佛斯并不确定,他曾亲眼看见克礼森老师傅将毒药偷放入酒里,两人都喝了,结果学士一命呜呼,红袍女却安然无恙。然而匕首插入心脏……歌手们不是说,恶魔也能被冷兵器击杀吗?
  “你简直不着边际,朋友。”萨拉多?桑恩警告他,“海里面待久喽,我瞧你还没康复吧,发烧把脑子也烧坏了。好啦,好啦,到床上多休息一段时间,等身子好些了再说。”
  等决心削弱了再说?戴佛斯站起身来,的确有些发烧和晕眩,但没关系。“你是个反复无常的老滑头,萨拉多?桑恩,但另一方面,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里斯人摸摸银白的尖胡子,“也就是说,你会陪着好朋友,对吗?”
  “不,我要走。”他边咳边道。
  “走?上哪儿去?你给我好好瞧瞧自己!又是咳嗽,又是发抖,弱不禁风的样子,上哪儿去啊?”
  “回城堡。回我自己的房间。去见我儿子。”
  “去见红袍女的吧?”萨拉多?桑恩满腹狐疑地说,“她也在城堡里。”
  “对,还有她。”戴佛斯将匕首收回鞘中。
  “你个买洋葱的走私贩,倒干起刺客来啦?生病,你在生病,连匕首都握不住,还逞什么强!知道被抓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我告诉你,你们在河上被敌人烧,叛徒在岛上被王后烧。她称他们为‘暗之仆’,真可怜哪,火刑架前,红袍女却高唱赞歌。”
  戴佛斯并不惊奇。我知道,他心想,他不说我也知道。“桑格拉斯大人,”他说,“赫柏?蓝布顿爵士的两个儿子。”
  “就是这样,他们都被烧死了,你也会被烧死。杀得了她,将遭后党的人报复而烧死;杀不了她,则会被她亲自烧死。她会一边高声歌咏,一边看着你惨叫而亡。醒醒吧,你才刚死里逃生咧!”
  “这正是我一刻也不能逗留的原因,”戴佛斯说,“我要立即终结亚夏的梅丽珊卓和她的一切作为。大海为何把我吐出来?萨拉,你跟我一样了解黑水湾,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不会冒着沉船的危险,来穿越人鱼王之矛的暗礁。莎亚拉之舞号本不该在那里。”
  “是风的关系,”萨拉多?桑恩大声坚持,“一阵逆风,仅此而已。一阵逆风把她吹到了南面。”
  “那是谁刮的风?萨拉,咳……母在对我说话。”
  老里斯人眨眨眼,“你母亲已经死了……”
  “是圣母!她给了我七个儿子,我却任她被他们焚烧,什么也没做。她在对我说话,她说:‘是我们招来火焰’。不,我还召来影子。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我替梅丽珊卓划船,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它依旧时时在噩梦中出现,用枯瘦的黑手攫住血流不止的大腿,扭动着爬出鼓胀的肚子。“她杀死克礼森师傅和蓝礼大人,杀死勇敢的科塔奈·庞洛斯爵士,还有我的儿子们。该有人去找她算帐了。”
  “有人会去,”萨拉多?桑恩说,“是的,就是这样,有人会去,但不是你。你虚弱得跟孩子似的,怎能打斗?留下来吧,我求求你了,来,咱哥俩聊几句家常,多吃点东西喽,然后咧,然后或许我们航向布拉佛斯,雇一个无面者来干,怎么样?但凭你呀,不行,不行,你必须坐下来吃东西。”
  他怎么能这样?他让我好难办,戴佛斯疲惫地想,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难办了。“我的腹中盛满复仇的欲望,萨拉,无法再容纳别的东西。让我走吧,为了我们的友情,祝我好运,让我走。”
  萨拉多桑恩霍地起身,“依我之见,你不是我真正的朋友。你想想,当你死后,谁会把骨灰带给你老婆,并告诉她,她已经失去了老公和四个儿子?只有伤心的老萨拉多?桑恩!但是,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勇敢的骑士先生,冲向你的坟墓吧!让我来收集你的遗骨,交给你剩下的孩子,好让他们放进小口袋,系在脖子上!”他气鼓鼓地挥舞着戴满戒指的手。“走,走,走,走,走。”
  戴佛斯不想就这样离开。“萨拉——”
  “走。或者留下。留下更好,但你想走就走吧,走。”
  他走了。
  丰收号通往城堡大门的路漫长而孤独。码头边的街道以前挤满士兵、水手和平民,如今一片空旷萧索;以前从嗷嗷叫的猪群和赤裸身体的孩子们中间穿过,如今只有窜来窜去的老鼠。腿象布丁一样绵软,咳嗽第三次把他折磨得弯腰,不得不停下来歇息。没人伸出援手,甚至没人在窗户后窥视。所有门窗统统紧闭,超过一半的屋子在致哀。啊,十人出征一人回,戴佛斯心想,牺牲的不止我儿子。愿圣母怜悯所有人。
  城堡大门也紧紧关闭。戴佛斯用拳头敲打镶铁钉的木门。无人作答。他改用脚踢,一次又一次。终于,一个十字弓手出现在上方的堡楼,从两个高大的石像鬼间望下来,“谁?”
  他把手拢在嘴边,仰头喊道:“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求见国王陛下。”
  “喝醉了吗?走开,别烦了。”
  萨拉多?桑恩警告过他。于是戴佛斯改变策略,“那么,请让我儿子出来。他名叫戴冯,是国王的侍从。”
  守卫皱了皱眉。“你刚才说你是谁?”
  “戴佛斯,”他喊,“洋葱骑士。”
  那个脑袋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回来。“走开。洋葱骑士在河上阵亡,他的船被烧了。”
  “他的船被烧了,”戴佛斯表示同意,“但人没死,就站在这里。城门守卫队长是杰特吗?”
  “谁?”
  “杰特?布莱伯利。我跟他很熟。”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很可能他已经没命了。”
  “那么,齐特林大人呢?”
  “这我倒知道,他在黑水河上给烧死了。”
  “钩疤脸威尔呢?公猪哈尔呢?”
  “死了,都死了,”十字弓手说,脸上突然浮现出怀疑。“等在这里,”说完他又一次消失。
  戴佛斯耐心等待。死了,都死了,他郁闷地想,还记得哈尔油腻的上衣下白胖胖的肚皮,记得鱼钩在威尔脸上留下的长长疤痕,记得杰特向女士脱帽的姿势——不管面对五位还是五十位,不管出身高贵或者低贱,他都那样彬彬有礼地致敬。他们有的被淹死,有的被烧死,跟我的儿子们和成千上万其他人一起,到地狱里去守护国王了。
  他正出神,弩兵突然回来,“绕到突击口去,我们放你进来。”
  戴佛斯依令而行。领他的卫兵他都不认识,只见他们扛着长矛,胸前绣有佛罗伦家族的鲜花狐狸徽章。出乎意料地,他们没有送他到石鼓楼,却经由拱形的龙尾门,下到伊耿花园。“等在这儿,”他们的头目告诉他。
  “陛下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吗?”戴佛斯问。
  “我怎知道?我讲了,等着。”说罢,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
  伊耿花园里充溢着愉悦的松木清香,高大的黑树从四周拔地而起。这里还有野玫瑰和耸立的刺棘丛,淤泥地中生长蔓越橘。
  他们为何带我来这儿?戴佛斯不明白。
  附近传来铃铛轻响和孩子的欢笑,弄臣补丁脸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摇摇晃晃,古怪横行,希琳公主则风风火火地紧跟在后。“站住,”她对他大喊,“阿丁,你给我站住。”
  弄臣看见戴佛斯,竟真的猛然站住。他单脚跳来跳去,锡桶鹿角盔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叮,叮,他唱道:“弄臣血,国王血,处女大腿也流血,链子拴宾客啊,大人,链子拴新郎啊,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差点就赶上他了,但他唱完却立刻跳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拔腿就追。此情此景,让戴佛斯不由得笑了。
  他用手套遮着咳嗽,不料另一个小形体也从灌木丛中冲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把他撞倒在地。
  男孩也同时跌倒,但立刻翻身而起。“你在这儿干嘛?”他边拍尘土边问,这孩子漆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则蓝得令人吃惊,“我跑的时候,你不该挡道。”
  “没错,”戴佛斯表示同意,“我不该挡道。”他挣扎着起身,不料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不舒服?”男孩扶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要叫学士吗?”
  戴佛斯摇摇头,“咳嗽而已,一会就好。”
  男孩信了。“我们在玩美女与怪兽,”他解释,“我当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下打量,“没骗人吧?你看上去可不象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呢,大人。”
  蓝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
  “在我出生以前,你把鱼和洋葱送到风息堡给我史坦尼斯叔叔,缓解了提利尔公爵的围困。是的,我知道。”男孩挺直身子。“我是艾德瑞克风暴,”他宣布,“劳勃国王之子。”
  “是的,您当然是,”戴佛斯料到了。这孩子虽有佛罗伦家族著名的招风耳,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颊骨无一不打着拜拉席恩的印记。
  “你认得我父亲?”艾德瑞克风暴问。
  “我入宫拜访您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没有对话。”
  “父亲教我打仗,”男孩骄傲地说,“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跟我一起比武。去年命名日,他送的礼物是一把战锤,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喔!只是小一号,可惜他们不让我把它从风息堡带来。我史坦尼斯叔叔真的砍断了你的手指?”
  “只有最后一个指节。手指还在,短一点罢了。”
  “给我看。”
  戴佛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端详。“他没削掉你的大拇指?”
  “没有。”戴佛斯边咳边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削掉你任何一根手指,”男孩评判,“这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者。”
  “是的,但没有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他活不下来。”
  “史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削掉我的手指。”他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削掉你的手指。”
  “您说得没错,王子殿下。”是的,劳勃跟史坦尼斯不同,这孩子像他,也像蓝礼。想到这里,他焦虑起来。
  男孩刚要开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戴佛斯转身,只见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带着十来个卫兵,沿着花园小径走来。卫兵们穿着加垫上衣,胸口绣有光之王的烈焰红心。后党人士,戴佛斯心想,突然又开始咳嗽。
  亚赛尔爵士矮胖结实,酒桶一样的胸膛,双臂粗壮,腿脚弯曲,耳毛密集,身为王后的伯伯,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有十年之久。他知戴佛斯深受史坦尼斯信赖,故而对他颇为礼遇,但这回开口时,语调却冰冷而无礼,“戴佛斯爵士,你竟没淹死,真是奇迹。”
  “洋葱会浮起来的,爵士先生,请问您是来带我觐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带你去黑牢的。”亚赛尔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取走匕首,他想刺杀我们尊贵的女士。”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1章 詹姆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再做打算不迟。”
  她没回话,但不一会儿,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系绳子。詹姆跟随他行动,动作因铁镣而显得笨拙。
  码头远端,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双手合拢,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声来,“妙,这客栈太妙了。”
  “有何特别之处?”妞儿疑惑地问。
  克里奥爵士作答:“小姐,这里便是‘屈膝之栈’,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
  “当托伦带着大军南下时,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詹姆道,“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于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选择,弯下自己结冰的膝盖。”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哎,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真不简单。”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哈哈,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肩膀靠在客栈门上,用力一推……
  ……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
  “我想要阉鸡呢。”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我说,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别动,否则我射死你!”
  “来啊,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
  “小心,别乱吓唬孩子啊。”克里奥爵士忙喊。
  “我们不会伤害你,”妞儿说,“吃的喝的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又打量詹姆的镣铐。“他干吗带着铁家伙?”
  “这还用问?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詹姆道,“有麦酒吗?”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剑带解开,让它们自己掉下来,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转圈,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们从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们一伙就三个?三个还好,马肉够了,老马倔脾气,肉还算新鲜。”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笑道:“难得难得,今个居然碰上一位诚实店家。你瞧,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质面包和生硬老肉,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他俩都是被你杀的啰?”
  “妈的,杀了我会承认吗?”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干的好事,又或是狮子干的,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嘛?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人。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伎俩。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遭遇战争。”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这头一会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的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席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这么说,也得有马才行。”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没法忍笑,“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布蕾妮皱起眉头,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她勉强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
  马厩很久未经清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深灰色斑纹,挺有精神头。“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所谓的业主宣布。
  “你打哪儿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男人说,“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在这儿,我给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现在几乎成了褐黄。詹姆认不出是谁家花色,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好啊,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他检查犁马的腿,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灰马给一块金币,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他劝告布蕾妮,“犁马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该倒找钱咧。”
  “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爵士。”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每匹一个金龙。”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够金币,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时候,不能骑金币,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她说,“走上游还是往下游,随你挑。”
  “让我尝尝金子。”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咬了咬。“嗯,不错不错,十足真金。那么,三块金龙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杠呢,妞儿。”詹姆亲切地说。
  “我还要足够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继续和主人攀谈,“有什么要什么。”
  “我有燕麦饼。”男人把剩下的两枚金币一把捞过,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们发出的声响里,“呃,还有熏腌鱼——这个得用银币付帐,床位也一样。你们该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皱起眉头,“女人,你该不会想骑着一匹陌生的马,深夜在荒山野地游荡吧?那才傻咧,刚买的马要么陷进泥潭,要么就是摔断腿。”
  “今晚月光足够,”布蕾妮说,“我们找得到路。”
  主人仔细衡量她的话,“没银币的话,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提供床铺,外加一两条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赶客人走。”
  “这还差不多,”克里奥爵士道。
  “真的,毛毯刚洗过,我老婆离开前专门弄的。绝对一只跳蚤都没有,我向您保证。”他又笑着揉揉钱币。
  克里奥爵士动了心。“在床上睡一觉对我们有好处,小姐,”他劝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赶路。”他望向表哥,恳求帮助。
  “不,老表,妞儿说得对。我们有诺言必须遵守,而路还长着呢,不应多做逗留。”
  “可是,”克里奥张口结舌地道,“你自己刚才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我以为这是间废弃的客栈。“填饱肚皮之后,正需要骑行散步帮助消化。”他冲妞儿一笑。“看来,小姐你打算把我当面粉扔给犁马驮喽?脚踝连在一起,我还真不知该怎么骑。”
  布蕾妮皱紧眉头,打量着铁链。不是店家的男人则摸摸下巴,“马厩后有个铁匠铺。”
  “带我去,”布蕾妮道。
  “快去吧,”詹姆说,“越快越好。这里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儿。”他锐利地看了妞儿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双手也能获得自由,但布蕾妮终究放心不下。她拿来铁匠的锤子和凿子,朝脚镣中央用力几敲,将其弄断。当他建议=手铐也照此办理时,她没理他。
  “往下游六里,您会看见一个被烧毁的村庄。”主人一边帮他们整理鞍具、装载包裹,一边说话。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议。“道路在那儿分叉。往南走会经过沃伦爵士的石塔楼,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现今谁占住那儿,你们最好避开它。依我之见,应该跟着小道进森林,往东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们感激你的帮助。”
  感激个鬼,詹姆心想,我们被他大敲了一笔。但他没把话说出口,因为厌倦了被这头丑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
  她自骑犁马,把好马让给克里奥爵士,而在她威胁下,詹姆只得牵走一只眼的畜牲,盘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决尘而去的念头统统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们离去。男人祝他们好运,也祝好日子早早降临,欢迎他们再来作客。孩子则一言不发,胳膊夹着十字弓。“找根长矛或者棒槌,”詹姆告诉他,“对你来说更好。”男孩露出怀疑的神色。不识好人心,他耸耸肩,调过坐骑,再也没有回头。
  克里奥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叹错过的床铺。他们顺着月光照耀的流水,朝东南行去。红叉河在此已非常宽阔,不过很浅,岸边污泥中长满芦苇。詹姆的马沉重而平缓地前行,这可怜的老东西,行不了直线,走着走着就往好眼睛的那边偏。虽然如此,但重回马背的感觉实在不错,自从在呓语森林,被罗柏·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坐骑后,他就再没骑过。
  经过焚毁的村庄,两条陌生的小道路摆在眼前,它们都很窄,不过是和平时期农民运收获到河边的途径,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车撤。其中一条向东南方延伸,消失在远方的树丛里,另一条状况比较好的路笔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稍作考虑,便策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惊喜,这妞儿还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过我们别走这条路。”克里奥爵士反对。
  “他不是店家,”她骑马的姿势毫不优雅,却很稳健,“对于我们选择道路的事上过于热心。森林里……到处有强盗出没。我认为,他可能想骗我们踏进陷阱。”
  “聪明妞儿。”詹姆冲表弟一笑。“我敢打赌,那条道上有我们主人的朋友,正是他们的马给马厩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芳香。”
  “关于河上的状况,他可能也在撒谎,为了让我们买马,”小妞道,“但我不敢冒险,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丑是丑,但没蠢透顶。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楼顶层的窗户发出朦胧的红光,警惕他们原离此地。布蕾妮领大家穿越田野,直到碉堡在身后消失无踪,方才拐回来,回到道路上。
  他们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儿终于认定可以稍作歇息,这时三人早在马背上累散了架。他们在浅溪边找到一处橡树和芩树的小丛林,妞儿不许生火,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麦饼和盐腌鱼。夜晚奇特地宁静,群星环绕着半个月亮,高挂在漆黑的天幕中。远方,隐约传来阵阵狼嗥,引得一匹马紧张踢打。除此之外,一点声音也无。战火没有触及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这里是一种幸福,活下来是一种幸福,我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身边。
  “我值头班,”布蕾妮告诉克里奥爵士,不一会儿,佛雷便打起了鼾。
  詹姆靠住一棵橡树,想着瑟曦与提利昂。“你有兄弟姐妹吗,小姐?”他问。
  布蕾妮疑惑地扫视他,“没有。我是我父亲惟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道,“你想说‘惟一的儿子’,对吧?告诉我实话,他拿你当儿子看待?哎,女人做到你这份上真是绝了。”
  她一言不发地别过头,指节抠紧剑柄。好可怜的家伙,一时间他竟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了提利昂,尽管乍看上去他俩有天差地别,却又有说不出的相似。或许正是对弟弟的思念使他又开了口,“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布蕾妮,请你原谅。”
  “你的罪恶不可原谅,弑君者!”
  “又来了。”詹姆懒散地拧着铁镣。“你究竟哪里不对劲?假如我没健忘的话,我可不曾伤害过你呢。”
  “你伤害过很多人,很多你誓言守护的人。弱者,无辜之人……”
  “……以及国王?”没错,什么都会扯上伊里斯。“别对不了解的事妄下评判,妞儿。”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刚才说过,我不健忘。可你呢,就不肯好好审视?没发现自个儿既丑脾气又差吗?”
  “你千万别把我惹火了,弑君者!”
  “噢,我当然会,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为何你要起誓?”她突然问,“为何你明明对白袍所代表的意义不屑一顾,却还要穿上它?”
  为何?我的遭遇,你这姑娘能懂吗?“当时我还小,才十五岁,年纪轻轻就成为御林铁卫是一份莫大的荣耀。”
  “这不是答案,”她轻蔑地说。
  真相你是不会喜欢的。没错,他穿上白袍全是为了爱。
  父亲带瑟曦进宫里那年她才十二岁,他计划让她攀上一门王亲,为此拒绝了所有求婚,把她锁在首相塔里。在君临的宫廷,她长大了,变得更有女人味,也更加漂亮。虽然从前和雷加订婚的计划遭到失败,但父亲还有小王子韦赛里斯作目标,而且雷加的妻子——多恩的伊莉亚身体一直不好。
  与此同时,詹姆身为侍从在萨姆纳·克雷赫伯爵手下干了四年,最后在剿灭御林兄弟会一役中因作战英勇而受封骑士。回凯岩城途中,他抽空去君临一趟,主要想见见姐姐。瑟曦把他拉出去,悄悄告诉他泰温公爵打算让他娶莱莎·徒利,事态已进展到邀请霍斯特公爵过来谈嫁妆的地步……但若詹姆穿上白袍,就可避开婚姻,还能时时见她。老迈的哈兰·格兰德森爵士在熟睡中去世,算是应证了自家的睡狮纹章。伊里斯想选位年轻人接替职位,既然如此,怒吼雄狮为何不能代替睡狮呢?
  “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詹姆提出异议。
  “国王不会征求他的意见,而等木已成舟,父亲要反对也来不及,至少不能公开反对。你瞧,伊林·派恩爵士就因无心说了一句‘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就被伊里斯拔掉舌头。他可是首相卫队的队长啊,而父亲大人一句也不敢问!你这事儿,他就更无法干涉了。”
  “可是,”詹姆道,“那么凯岩城……”
  “你要岩石?还是要我?”
  他时常想起那个夜晚,仿佛发生在昨天一般历历在目。他们在鳗鱼巷找了个破旅馆,远远避开监视的眼线,瑟曦照着酒馆招待打扮,让他兴奋无比。詹姆从未见过比那晚更热情的她。每当他想睡,她就会弄醒他,等到黎明,凯岩城已经微不足道。他亲口许下诺言,由她去完成手续。
  一月之后,乌鸦飞到凯岩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选为御林铁卫,应立即前往赫伦堡的比武大会,面见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职位使他摆脱了莱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计划差之千里。父亲雷霆震怒,他不敢公开反对——这点瑟曦说对了——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借口辞去了首相职位,回到凯岩城,并带走女儿。与梦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与詹姆只不过换了位置。
  他孤身一人处在宫廷,守护着那位疯王。父亲走后,连着有四位短命的首相,来来去去,以至于詹姆记住了他们的纹章,却对他们的面孔毫无印象。巨号首相和狮鹫首相遭到流放,锤子与匕首阁下被浸进野火,活活烧死,最后一个是罗萨特伯爵,国王赐予他燃烧火炬的纹章,以暗示前任的命运。火术士是国王昏庸的根源之一。我该淹死罗萨特而非戳死这恶棍。
  布蕾妮还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缓缓地说:“当年你太小,不明白伊里斯·坦格利安……”
  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利斯既疯狂又残暴,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涂抹七圣油的国王,你发誓为他献身。”
  “我记得自己发过的誓言。”
  “你也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她站起来,足有六尺高,满脸的雀斑、皱紧的眉头和暴露的马牙上都写满不屑。
  “没错,我记得清清楚楚,我还记得你做过什么。如果传言非虚,这儿有两位弑君者。”
  “蓝礼不是我害的。谁敢造谣,我就杀了谁!”
  “请便,请从克里奥开始。接下来你的工作还很艰巨,依他的说法,知道这事的人数不胜数。”
  “那是谎言!陛下遇害时凯特琳夫人在场,她亲眼看见一道阴影。蜡烛摇晃,空气变冷,然后是血——”
  “噢,太棒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认,你反应倒比我快。当他们发现我站在君主的尸体前面时,我可没说:‘不,不,这不是我干的,是一道阴影,一个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杀手。’”他长笑不止。“告诉我实话,弑君者之间不该有秘密,到底是史塔克家还是史坦尼斯收买你去割蓝礼的喉咙?莫非蓝礼拒绝你的求爱?还是你那个来了?千万别在女人腿上流血时把刀子塞给她呀。”
  他以为妞儿就会动手。来啊,上来一步,让我抓住你腰带上的匕首,一刀结果你。他把一条腿收到身下,准备起跳,可妞儿终究没有动。“身为骑士是多么珍贵稀罕的荣誉,”她说,“御林铁卫的骑士更是犹有过之。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这份光荣,这份为你嘲笑和玷污的光荣。”
  一份你想到心坎里,却又永远得不到的光荣,妞儿。“骑士称号我凭本事挣来,并非出自别人打赏授予。我十三岁那年,虽然刚当上侍从,却已成为团体比武的冠军;十五岁那年,随亚瑟·戴恩爵士讨伐御林兄弟会,被他亲手在战场上封为骑士。我老实告诉你,玷污我的正是这身白袍,别无他物。总而言之,省省你的嫉妒吧,是诸神不愿赏你一个鸡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里充满无比嫌恶。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却受那宝贝誓言的约束,詹姆心想,妙极,我也受够了她弱智的虔诚和天真的评论。等妞儿大步离开,他蜷进斗篷,渴望梦见瑟曦。
  谁知闭上眼睛,见到的却是伊里斯·坦格利安。国王独自在王座厅内踱步,那双长满疙瘩、浸染鲜血的手不住绞动。这蠢货常被铁王座上的倒钩和尖刺弄得鲜血淋漓。詹姆静静地走进来,身穿黄金战甲,利剑在手。黄金战甲,不是白的,但从没有人想到过。我该把那可恨的袍子也脱掉。
  伊里斯看见剑上的血,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温公爵的血。“我要他死,这叛徒。我要他的脑袋,你快把他的脑袋献上,否则我将你一起烧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烧死!罗萨特说敌人进了城,他会好好招待他们的。说!这是谁的血?谁的!?”
  “罗萨特的,”詹姆回答。
  那对紫色的眼睛陡然睁大,那张高贵的嘴巴因震惊而张开。他完全发了疯,转过身去,奔向铁王座。在高墙上无数巨龙的空洞眼窟注视下,詹姆把末代龙王拖下台阶,听他像猪狗一般地尖叫,闻到屎尿齐流的恶臭,然后用黄金宝剑切开国王的喉咙。好简单啊,他时时忆起那一时刻,国王不该就这样死去吧?罗萨特虽是个无能的火术士,至少还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们从不问谁杀掉了罗萨特……唉,怎会有人关心呢?他出身低贱,仅当了两个星期的首相,不过是疯王的又一疯行罢了。
  伊利·维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亲麾下其他骑士刚好在这时冲进大厅,所以詹姆既没办法消失,也没给牛皮大王们留下盗窃赞美或谴责的机会。只有谴责!看见他们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还有恐惧。是啊,不管他姓不姓兰尼斯特,终究是伊里斯的七卫之一。
  “城堡属于我们了,爵士,市区也一样,”罗兰德·克雷赫告诉他,但这并非完全属实。在螺旋梯上,军械库里,坦格利安的死党仍旧顽抗,格雷果·克里冈和亚摩利·洛奇正加紧攀登梅葛楼的墙垒,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从国王门鱼贯而入。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对伊里斯的死也无动于衷:詹姆十多年来都是泰温公爵的儿子,身为御林铁卫才不过一载,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告诉大家疯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饶过性命。”
  “是否宣布新王诞生?”克雷赫问。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亲,是劳勃·拜拉席恩,还是另立新的龙王?他想到逃去龙石岛的小王子韦赛里斯,想到雷加的幼儿伊耿——这时还在梅葛楼他母亲怀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当上首相的父亲。如此一来,狼仔们该如何嗥叫,而那风暴之王又该如何来咽下怒火啊。刹那间,他被迷住了,直到再度看见脚下的尸首,那泓血池正越变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俩身上,詹姆心想。“你他妈爱怎么宣布就怎么宣布,”他告诉克雷赫,接着爬进铁王座,剑陈于膝,安坐高堂,要看看谁前来领走王国。最后,来了艾德·史塔克。
  你也没资格评判我,史塔克。
  在他梦中,死人在燃烧,缠绕着熊熊绿火。詹姆手握金剑在人群中穿梭,刚砍倒一个,立刻便有两人浮现,怎么也杀不完……
  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他才从梦中醒来。四周一片漆黑,空中充满雨的气息。早餐仍是燕麦饼和腌鱼,好歹克里奥爵士找到一点黑莓。太阳升起之前,他们重新上路。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2章 提利昂

  太监穿着宽松的粉红丝袍,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走过房门,浑身散发出柠檬的味道。他看见提利昂坐在火炉边,吃了一惊,顿时停下。“提利昂大人,”他尖声说,一边神经质地咯咯笑。
  “这么说你还记得我?真让人意想不到。”
  “看到您如此强壮健康,实在是太好了。”瓦里斯的微笑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但我得承认,没想到会在自个儿陋室里碰见您。”
  “的确是陋室,陋得有些夸张。”提利昂专等父亲传唤瓦里斯之后,才悄悄溜进来。太监的住处位于北城墙下,小而局促,仅包括三间紧凑的无窗房间。“我本希望找到几大桶有趣的秘密,却连一张纸都没发现。”八爪蜘蛛来来往往一定有秘密通道,可惜在这方面,他仍旧一无所获。“而且啊,诸神在上,你酒壶里装的居然是水,”提利昂续道,“卧房不比棺材大,而床……它确实是石头做的呢,还是感觉上如此?”
  瓦里斯关门上栓。“大人啊,背痛把我折磨得不行,非得睡硬东西。”
  “我以为你是睡羽毛床的人。”
  “这太令人惊讶了,怎能这样误会我呢?难道您在生我的气?”
  “哪里,我说了,我当你是我的血亲骨肉一般地信赖。”
  “唉,尊敬的好大人,黑水河之战后我躲在一边是有难处,您瞧,我的处境十分微妙,而您的疤痕又如此可怕……”他夸张地耸耸肩,“您那可怜的鼻子……”
  提利昂恼火地揉揉伤疤。“也许我该换个新鼻子,纯金打造。你有什么建议,瓦里斯?我能不能装个像你那样可以嗅出秘密的鼻子?我能不能告诉金匠,照我父亲的鼻子打造?”他笑笑。“我那高贵的父亲大人近来忠勤国事,鞠躬尽瘁,终日不见人影。告诉我,他真的恢复了派席尔大学士的重臣席位?”
  “没错,大人。”
  “对此,我应该感谢我那亲爱的老姐?”派席尔是姐姐的爪牙,提利昂剥夺了他的职位、尊严乃至胡须,并将他扔进黑牢。
  “并非如此,大人,这是由于旧镇的博士们的压力。他们坚持派席尔必须复职,因为任免大学士应由枢机会决定。”
  该死的蠢货们,提利昂心想,“记得残酷的梅葛用刽子手罢免了三个。”
  “非常正确,”瓦里斯说,“伊耿二世还把格拉底斯国师拿去喂龙。”
  “可惜啊,我没有龙,不过可以把派席尔浸到野火里面点燃,效果相差无几。对此,学城会怎么看呢?”
  “哎哟,别那么狠心,人家博士们也只是秉承传统嘛。”太监窃笑。“其实,枢机会挺机灵的,早就接受了派席尔下台的既成事实,并着手选择继任者。起初,他们详细考量皮匠之子特奎因学士和流浪骑士的私生子艾瑞克学士,好表明能力优先于出生,最后呢,定下的人选却是葛蒙学士,高庭提利尔家族的成员。我把消息报告您父亲大人,他立即采取了行动。”
  枢机会于旧镇的学城里召开,提利昂心想,会谈的内容都是秘密,毫无疑问,瓦里斯在哪儿也有小小鸟。“我明白了,父亲决定在玫瑰绽放前将其摘下。”他忍不住低声轻笑。“派席尔是个讨厌的蛤蟆,但兰尼斯特的蛤蟆总好过提利尔的蛤蟆,对吧?”
  “派席尔大学士一直是你们家族的朋友,”瓦里斯甜腻腻地说,“假如您得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官复原职,或许会更为欣慰。”
  柏洛斯?布劳恩的白袍被瑟曦亲自剥夺,因为当拜瓦特在罗斯比路上虏走托曼时,他没有誓死捍卫她的儿子。他不是提利昂的朋友,但经过此事,大概也同样痛恨瑟曦。这点很重要。“布劳恩是个虚张声势的懦夫,”他轻描淡写地说。
  “是吗?噢,真可悲啊。不过哪,按照传统,御林铁卫是终身职,或许柏洛斯将来会有用处。经过这次磨难,他无疑会变得非常忠诚。”
  “对我父亲忠诚,”提利昂尖刻地说。
  “谈到御林铁卫……我在想,您这次令人惊喜的造访是否跟柏洛斯爵士去世的弟兄,咱们英勇的曼登?穆尔爵士有关呢?”太监摸摸扑粉的脸颊。“你的波隆似乎突然对他产生了兴趣。”
  波隆已尽其所能地调查过曼登爵士,但毫无疑问,瓦里斯知道的更多……假如他愿意分享的话。“那人似乎少有亲朋,”提利昂谨慎地说。
  “可惜啊,”瓦里斯说,“噢,真可惜,若您肯将搜查范围扩大到艾林谷,或许就能发现他的亲戚了。但在君临嘛……艾林公爵将他带来,劳勃赐予他白袍,仅此而已,俩人都没给他多余的关怀。而他尽管实力超群,却不是那种老百姓愿意在比武会上为之欢呼喝彩的人,更奇怪的是,他和自个儿的铁卫弟兄们也没往来。有人曾听巴利斯坦爵士言道,曼登爵士没有朋友,惟有宝剑,没有生活,惟有职责……您看,我觉得赛尔弥这话不完全是称赞。只需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其中的古怪,不是吗?他完全是理想中的御林铁卫,没有任何家室牵累,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国王。而今他死得也符合御林铁卫的标准,手中擎剑,为了守护王族而英勇献身。”太监腻腻一笑,目光锐利地盯着他。
  你的意思是,企图谋害王族而死于非命?提利昂怀疑瓦里斯知道的比说出来的多。刚才所言与波隆的报告大致相同,对他来说都不是新闻。他需要的是一个连接瑟曦的环节,以证明曼登爵士是她的爪牙。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他苦涩地反思,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不是为曼登爵士而来。”
  “我看出来了,”太监穿过屋子,来到盛水的酒壶边。“需要我为您效劳吗,大人?”他边说边斟满一杯。
  “好的。但我要的不是水,”他双手交叠,“我要你把雪伊带来。”
  瓦里斯吮了一口。“这明智吗,大人?她是个既亲切又可爱的孩子,假如被您父亲大人吊死,真是太令人伤心了。”
  太监知道这点他不奇怪。“对,这不是明智之举,简直称得上疯狂。但我想见她最后一面,之后再把人送走,因为我实在受不了离得这么近,却不能和她亲热。”
  “我理解。”
  你怎么可能理解?提利昂昨天刚见过雪伊,当时她正提着水桶攀爬螺旋梯。一个年轻骑士前来帮忙,她触碰他的手臂,还朝他微笑,提利昂见了肠子打结。他和她擦肩而过,仅隔几寸之遥,他往下走,她向上攀,鼻孔里是她头发的清香。“大人,”她一边说,一边屈膝行礼,他心里好想伸手抓她,当场亲吻,但现实中却只能僵硬地点头,蹒跚着走开。“我见过她几次,”他告诉瓦里斯,“但不敢说话。我怀疑自己所有的行动均受到监视。”
  “好大人,您这么怀疑就对了。”
  “谁?”他抬起头。
  “凯特布莱克兄弟经常向您可爱的姐姐汇报您的情况。”
  “该死,我付给这三个卑鄙小人多少金子……你认为,我有没可能用更多钱把他们收买回来?”
  “机会总是存在,但如果我是你,不会把宝押这上面。他们仨都当骑士了,而且令姐许诺他们继续晋升。”太监唇边泛起一抹坏笑。“最年长的那个,御林铁卫的奥斯蒙爵士,还梦想其他形式的……宠爱……咯咯。太后陛下每提供一个铜板,您也可以相应加价,这点我不怀疑,但她有一个资源,您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七层地狱啊,提利昂心想,“瑟曦找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出轨?”
  “噢,天哪,我可没这么说,这是多可怕的事,您不觉得吗?不过呢,太后陛下只需略微暗示……或许明天,或许等婚礼结束……一次微笑,一声低语,一句猥亵的俏皮话……不经意间用胸部蹭蹭他的袖子……就够了嘛。唉,说到底,这些事情,太监怎会懂呢?”他的舌尖象一只害羞的粉红动物,滑过下嘴唇。
  假如我能设法让他们逾越调情的界限,并安排父亲捉歼在床……提利昂摸摸鼻子上的伤疤。他想不出该怎么做,也许将来会有计划。“监视我的只有凯特布莱克兄弟?”
  “真那样就好啦,大人,恐怕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您哟。您……怎么说好呢?十分引人注目,而且我必须很难过地承认,您不大受人爱戴。杰诺斯?史林特的儿子们很乐意为父报仇,还有咱们亲爱的培提尔,君临城内一半妓院都有他的朋友。假如您笨到造访其中任何一家,他便会知道,然后您父亲大人也会知道。”
  比我担心的更糟。“我父亲呢?他派谁来监视我?”
  这回太监大笑出声。“哈哈,那个嘛,就是我啊,大人。”
  提利昂也跟着笑。他并非傻瓜,决不信任瓦里斯——但太监光现下了解的情报就足以弄死雪伊,而他却没有说,显然还有余地。“我要你通过秘密通道把雪伊带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和以前一样。”
  瓦里斯绞住双手。“噢,大人,能为您效劳,我乐意之极,可是……您听我解释,梅葛王不希望自个儿楼中隔墙有耳,当然啰,为预防被困,确实留下一条秘密通道,但这条通道不与任何别的通道相连。也就是说,我能把您的雪伊从洛丽丝小姐身边偷出来一会儿,但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既把她带到您的卧室,中途又不让人发现。”
  “那就带到别处。”
  “带到哪里呢?到处都不安全。”
  “安全之地是有的,”提利昂咧嘴而笑,“就这儿。我想,该让你那硬石头床派用场了。”
  太监张大嘴巴,紧接着咯咯笑出声来。“洛丽丝怀了孩子,近来容易疲劳,我猜月亮升起之时她多半就睡着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那么,就定在月亮升起之时。你给我准备一些葡萄酒,以及两个干净杯子。”
  瓦里斯鞠了一躬,“如您所愿。”
  这天余下的时光好比虫子在蜜糖里爬行一样缓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拿贝德加所著《罗伊拿战争史》来分心,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大象的事迹,心中所想全是雪伊的笑容。到得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水。他拼命擦洗,直到水温变凉,才让波德替他刮胡子。胡须是一团乱麻,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发乱七八糟地纠缠,非常难看,好处在于能隐藏面容。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尽可能地理好胡子后,又翻遍衣柜,选出一条绯红绸缎紧身马裤,正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以及他最好的上衣,厚实的黑天鹅绒镶狮头纽扣。若非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时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戴上它。待穿戴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七层地狱啊,白痴侏儒,头脑和鼻子一样都丢了吗?你这身打扮,任何人看了都会奇怪,有这么穿着礼服见太监的道理?于是提利昂只好一边诅咒,一边脱衣换装,这次选的比较朴素:黑羊毛马裤,白色旧外衣,外加一件褪色的棕皮革背心。这没关系,他一边等待月亮升起,一边告诉自己,这没关系。不管穿什么,你终究是个侏儒,永远也不能成为高大骑士,永远都不可能有长腿、腹肌和宽阔雄伟的肩膀。
  月亮终于出现在城头上方,他忙告诉波德瑞克?派恩,自己要去拜访瓦里斯。“会待很久吗,大人?”男孩问。
  “噢,希望如此。”
  红堡里如此拥挤,提利昂的出行不可能掩人耳目。巴隆?史文爵士在大门站岗,守吊桥的则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他停下来跟他俩分别寒暄了几句。百花骑士从前总穿得五彩缤纷,现今看他一身白衣倒有些奇怪。“你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十七岁,大人。”
  才十七岁啊,长得又如此俊俏,他已经成为传奇人物,七大王国里一半的女孩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的冒昧,爵士先生——你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入御林铁卫呢?”
  “龙骑士伊蒙王子就是十七岁那年立誓加入的,”洛拉斯爵士说,“而您哥哥詹姆参加时就更年轻了。”
  “我知道他们的理由。你呢?你是为什么?为了跟咱们的模范骑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并肩作战吗?”他冲男孩嘲弄地一笑。“为守护国王,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土地和头衔,放弃了结婚生子的希望……”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哥哥们延续,”洛拉斯爵士说,“第三子没必要繁衍后嗣。”
  “的确没必要,但多数人会乐意享受其中的愉悦。比方说,爱情,爵士先生?”
  “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替代。”
  “这是歌词吗?”提利昂抬头微笑,“是的,你才十七岁,我现在明白了。”
  洛拉斯爵士一紧,“您嘲笑我?”
  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男孩。“不,若有冒犯,请多原谅。喏,我是说,我也是爱过的人,也有过一首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他向洛拉斯爵士道晚安,继续赶路。
  一群士兵在兽舍附近斗狗,提利昂停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小狗扯掉了大狗半边脸,他评论说失败者就象桑铎?克里冈,为此赢得了几声粗犷的欢笑喝彩。接着,他继续向北墙走,期望自己业已解除了士兵们可能的怀疑。走下通往太监简陋居所的短楼梯,正要敲门时,门自动开了。
  “瓦里斯?”提利昂溜进去,“是你?”一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空气中有茉莉花的香味。
  “大人,”一个女人溜进亮光下,她肥胖丰满,圆圆的脸如粉红的月亮,有一头浓密的黑卷发。提利昂见状退了一步。
  “有麻烦,大人?”她问。
  原来是瓦里斯,他恼怒地意识到。“你把我吓坏了,我还以为你雪伊没偷成,反把洛丽丝给带来了。她人呢?在哪儿?”
  “在这儿,大人。”她从后面伸手遮住他的眼睛。“您来猜,我穿了什么?”
  “什么也没穿?”
  “哎哟,好机灵的大人唷,”她撅起嘴,抽开双手。“您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难?你什么也不穿的时候最美丽呀。”
  “是吗?”她说,“真的?”
  “嗯,当然是。”
  “那您跟我上床好不好,别说话啦。”
  “很好,但我们得先摆脱瓦里斯‘夫人’,我这个侏儒作爱时可不喜欢旁人围观。”
  “他已经走了呀,”雪伊道。
  提利昂扭头看去,果然,穿裙子的太监已经消失无踪。哪儿有暗门,就在附近。他刚想到这,便被雪伊扭过头来亲吻。那双唇潮湿而饥渴,她毫不在意他的疤痕和结痂的烂鼻子。他伸手出去,女人的肌肤如温暖的丝绸,当他拇指拂过她的乳头,它立即硬起来。“快,”她边吻边催促,他的手指伸向衣带,“噢,快,快,我想感觉你在我里面,在我里面,在我里面。”他甚至来不及脱下衣服,雪伊便把那话儿从他裤裆里拉出来,然后将他摁倒在地,爬到上面。他插进阴唇中,她尖声叫喊,疯狂地骑。“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每次坐下,她都如此呻吟,“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提利昂好饥渴,才第五下就迸射出来,但雪伊并不埋怨。她感觉到他的喷射,便淘气地笑笑,俯身吻去他额上的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她低语,“请不要拔出来,我喜欢它在我体内的感觉。”
  因此提利昂没有动,只用手抱住女人。互相依偎,紧紧拥抱,好美的感觉,他心想,好美的人,怎能让她受罪,让她被吊死呢?“雪伊,”他说,“亲爱的,很抱歉,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欢悦。真的很危险,如果你被我父亲大人发现……”
  “我爱您的伤疤,”她的手指顺着他的鼻子抚摸,“它让您看起来异常威武。”
  他笑出声来,“你的意思是异常丑陋吧。”
  “哪儿的话!在我眼中,大人您永远最英俊!”她边说边吻提利昂烂鼻子上的痂。
  “行了,你该关心的不是我的脸,而是我父亲——”
  “我不怕他。大人会把我的珠宝和丝绸还我吗?您受伤以后,我去问瓦里斯,可不可以把它们拿回来,但他就是不肯给。如果您真死了,它们会怎么样呢?”
  “我没死,人好端端地在这儿。”
  “噢,我知道,”雪伊压在他身上边笑边扭,“大人您就属于这儿。”她又撅起嘴,“可仗已经打完,我还得在洛丽丝那边待多久啊?”
  “你刚才没听我说吗?”提利昂道,“当然,如果你喜欢,可以留在洛丽丝身边,但我建议你最好离开君临。”
  “不要,我不要走,您答应过,仗打完后会送我一栋新宅子。”她用下体轻轻挤他那话儿,它再度硬起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您明明说好的。”
  “噢,天哪,雪伊,停下来,真该死。听我说。你必须离开,城内到处都是提利尔家的人,况且我日夜受到紧密监视。你不明白其中的危险。”
  “我能参加国王的婚宴吗?洛丽丝不敢去,我再三向她解释,不会有人在王座厅里强暴她,可她蠢得不肯相信。”雪伊翻身躺下,那话儿从她体内滑出来,发出轻微而潮湿的声音。“西蒙说有一场歌手比试,有人耍杂技,甚至还有小丑比武。”
  提利昂几乎忘了雪伊身边那个该死的歌手。“西蒙?”
  “我把他介绍给坦妲伯爵夫人,夫人则雇他为洛丽丝表演,这头肥母牛,每当肚里的孩子开始蹬踢时,音乐能让她恢复平静。西蒙对我说,宴会中人们会边看熊跳舞,边喝青亭岛的红酒。我从没见过跳舞的熊。”
  “有什么好看?它们跳得还没我好。”他担心的是歌手,不是熊。万一此人走漏风声,便会连累雪伊送命。
  “西蒙说有七十七道大餐,还有一个大烤馅饼,里面装了一百只鸽子,”雪伊滔滔不绝,“割开脆皮,它们便一下子全飞出来。”
  “是啊,然后停在房梁上,像下雨一样朝客人们拉屎。”提利昂吃过婚宴馅饼的苦头,他一直怀疑鸽子特别喜欢拿他当目标。
  “我能不能穿着丝衣和天鹅绒去参加宴会,扮作贵族小姐,而不是使女呢?大人,没有人会知道的嘛。”
  每个人都会知道,提利昂心想。“洛丽斯的女仆凭空多出这许多珠宝,坦妲伯爵夫人一定会起疑心。”
  “西蒙说有上千宾客,我不让她看见就是了。我会在下席找个阴暗角落,无论何时,您只消上厕所,我就溜出来。”她捧着那话儿,轻轻抚摸。“裙服下我不穿内衣,好省了大人为我宽衣解带的工夫。”她用手指上下逗弄。“如果您喜欢,我还可以这样。”她将阳具含进嘴里。
  提利昂已经蓄势待发,但这次坚持得比较久。完事之后,雪伊又爬回来,浑身赤裸地蜷在他胳膊底。“您会准我参加的,对吧?”
  “雪伊,”他长叹一声,“这不安全。”
  之后很长时间,她什么也没说。提利昂试图谈论别的话题,却发现自己碰上了一堵恭敬却阴沉的墙,和北方的绝境长城一样冰冷生硬。蜡烛越烧越短,闪烁不定。诸神在上,他心想,经历了泰莎事件,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重演,无论如何也不能给父亲把柄。他幻想给予她满意的承诺,幻想让她挽起他的手结伴走回卧室,幻想让她穿上丝绸和天鹅绒,得遂心愿。如果他有权选择,一定会在乔佛里的婚宴上同她坐在一起,陪她随心所欲地与熊共舞。但首先,他不能让她死。
  蜡烛熄灭后,提利昂放开雪伊,点起另外一支,沿墙走了一遭,依次敲打,搜寻暗门。雪伊收起大腿,胳膊抱膝,注视着他,最后开口道:“秘密楼梯在床底下。”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那石床?它是实心的,至少有半吨重。”
  “我不知道,反正瓦里斯在什么地方扳一阵,它就会升起来。我问他怎么弄,他说那是魔法。”
  “啊哈,”提利昂忍不住咧嘴笑道,“看来是杠杆魔法。”
  雪伊起身。“我该走了。洛丽斯的胎儿有时候不安宁,她会醒来叫我。”
  “也罢,瓦里斯该回来了,或许他正在下面听我们说话呢,”提利昂放下蜡烛,马裤前面有个湿点,但黑夜里应该没人注意。他要雪伊穿上衣服等太监。
  “遵命,”她答应,“您是我的狮子,对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是的,”他说。“而你是——”
  “——您的妓女。”她将一根手指按到他唇上。“我明白,我明白自己的身份。我梦想成为您的情人,但那是不可能的事,否则您会带我去参加宴会。这些都没关系,做您的妓女我已经很满意,提利昂大人,我的狮子,请留下我,保护我吧。”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写在她年轻的脸庞。
  “我会的,”他允诺。笨蛋,笨蛋,内心有个声音在尖声呼叫,为何这么说?你是来送她走的!他反而又在临别时吻了她一次。
  回去的路孤寂而漫长。波德瑞克?派恩在床脚的小矮床上已睡着了,他把男孩叫醒。“波隆,”他说。
  “波隆爵士?”波德揉揉睡眼,“呃,您要我去找他?大人?”
  “啊,不,我想和你谈谈他的着装打扮,”提利昂说,看见波德张大嘴巴的疑惑表情,挖苦算是白费了。他只好详细说明,“是的,把他找来。带他过来。快去吧。”
  男孩匆忙穿上衣服,跑着出去。我有那么可怕吗?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换上睡袍,并给自己倒上红酒。
  夜晚过去一半,他喝第三杯时,波德才回来,佣兵骑士跟在后面。“这小子把我从莎塔雅的地方拽出来,想必有要事喽?”波隆边说边坐下。
  “莎塔雅的地方?”提利昂烦躁地道。
  “当骑士真不赖,不用满大街找便宜妓院。”波隆咧嘴一笑,“嘿嘿,我要的熟人,骑士波隆在中间,雅雅、玛丽靠两边啰。”
  提利昂强吞怒气。波隆和其他恩客一样有权上爱拉雅雅的床,可是……不管心里怎么想,我确实没碰她,当然,这些事波隆不会知道。不知他有没有善待雅雅。他再不敢造访莎塔雅的妓院,以免瑟曦向父亲告发,导致爱拉雅雅遭殃。为补偿前次的鞭打,他曾送给那女孩一条翡翠银项链和一副相配的手镯,但除此之外……
  多想无益。“有个自称银舌西蒙的歌手,”提利昂推开罪恶感,疲倦地说,“经常为坦妲夫人伯爵的女儿表演。”
  “你想怎样?”
  杀了他,他心里想。但那人除了唱几支歌谣,并往雪伊可爱的脑瓜里灌输鸽子与跳舞熊的梦幻之外没做什么。“找到他,”他说,“在其他人之前找到他。”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3章 艾莉亚

  听见歌声时,她正在死人的花园里挖菜。
  艾莉亚立时停止,不动如石,突然忘了手中那三根小萝卜。血戏班还是卢斯·波顿的人?她恐惧得发抖。这不公平,就在我们终于找到三叉戟河,就在我们认为自己差不多安全了的时候,这不公平。
  只是……血戏子为什么要唱歌?
  歌声从东边一个矮坡后传来,在河面飘荡。“去海鸥镇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
  艾莉亚站起身,胡萝卜在手中摇晃。唱歌的人似乎正沿河边小路走来。从表情看得出,拔白菜的热派也听见了。当然,詹德利在烧毁农舍的阴影里睡觉,毫无反应。
  “用利剑偷取甜甜一吻哟,嗨哟,嗨哟……”河流轻柔的水声中,夹着木竖琴的弹奏。
  “你听见没?”热派抱着一堆白菜,嘶哑地低声询问,“有人过来了。”
  “把詹德利叫醒,”艾莉亚吩咐他,“摇摇肩膀就好,不要大张旗鼓,弄出声响。”詹德利容易唤醒,不像热派,非得又踢又吼。
  “我拿她做情人,一起睡在树荫底哟,嗨哟,嗨哟……”歌声越来越嘹亮。
  热派不由得手一松,白菜“噌”一声轻响,落在地上。“我们得躲起来。”
  躲到哪里去呢?烧毁殆尽的农舍和野草疯长的花园醒目地矗立在三叉戟河边,河畔还有几棵柳树,以及芦苇丛生的烂泥浅滩,除此之外,全是讨厌的开阔地。我就知道我们不该离开树林,她心想。但他们好饿,从赫伦堡偷出来的面包与奶酪六天前就在森林里吃光了,因此花园的诱惑实在太大。“把詹德利和马带到农舍背后,”她下定决心。那堵墙还没完全垮塌,说不定能藏住两个男孩和三匹马——假如马儿不叫,歌手也不往这边走的话。
  “你呢?”
  “我躲树下面好了。他可能就一个人,敢来惹我的话,我杀了他。快走!”
  热派听话离开,艾莉亚扔下胡萝卜,从背后拔出偷来的剑。她把剑鞘绑在背上,因为它是给成年男子打的,与她尺寸不合,佩在腰间的话,会撞到地面。它实在太重了,每次拿起这笨家伙,她便会想念“缝衣针”。好歹它可以杀人,这就够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那棵长在小路拐弯处的老柳树边,单膝跪在青草和泥土中,以摇曳的柳枝作为掩护。远古诸神啊,她祈祷,歌手则继续逼近,树的神,请保护我,隐藏我,让他过去,让他过去……一匹马嘶叫起来,歌声嘎然而止。他听见了,她对此不抱幻想,但或许就一个人,就算不是,说不定他们怕我们就跟我们怕他们一样呢。
  “听见了吗?”一个男人说,“我敢打赌,那堵墙后面有东西。”
  “没错,”另一个更深沉的声音回答,“射手,你认为那里有什么?”
  原来是两个人,艾莉亚咬紧嘴唇。由于柳树的关系,她看不见对方,只能听见声音。
  “一头熊吧。”第三个声音参加进来,或者这就是第一个人?
  “熊身上肉多,”那个深沉的声音说,“特别在秋天,会有许多脂肪,烤的话很好吃。”
  “也可能是狼或狮子呢。”
  “你指四条腿的?两条腿的?”
  “四条腿跟两条腿的都是一丘之貉,不是吗?”
  “那可不一样,四条腿的才能吃。射手,该你上场喽。”
  “没问题,射几箭到墙后面,管他啥东西都会跑出来,等着瞧吧。”
  “如果后面是个正派人呢?如果后面是个怀抱婴儿的可怜女子呢?”
  “正派人应该出来跟我们见面,只有歹徒才会偷偷摸摸地藏起来。”
  “对,正是如此。那就去吧,射手,放箭。”
  听罢此言,艾莉亚跳将起来。“站住!”她亮出长剑。原来是三个人,她看清楚了,只有三个人。西利欧一人对付三个绰绰有余,而她还有热派和詹德利做伴呢。可惜他们是男孩,对方却是成年人。
  三人皆为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她认出那个唱歌的,因为他抱着一把木竖琴,好像母亲抱着孩子。他个子小,年纪约莫五十岁,嘴巴大,鼻子尖,棕色的头发十分稀疏,褪色的绿衣服上到处用旧皮革打着补丁。他腰间别了一圈飞刀,背后悬一把伐木工的斧头。
  站他旁边的人比他高出一尺,外貌像个兵。镶钉皮革剑带上挂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衬衫缝了排排交叠的铁环,头戴一顶锥形黑铁半盔。他牙齿很黄,还有一把浓密的黄褐胡须,最引人注目的是那身带兜帽的亮黄斗篷。它又厚又沉,沾了青草和鲜血,下沿已被磨损,右肩用鹿皮打个补丁。这顶大斗篷穿在大个子身上,使他看上去象只黄色巨鸟。
  三人中最后一位是个青年,和他手上的长弓一样纤瘦,但个头没长弓那么高。红头发,雀斑脸,穿镶钉战甲、高筒皮靴和无指皮手套,背一个箭囊。他用的箭装着灰色鹅毛,其中六支如一道小栅栏插在他面前的地上。
  三个男人瞪着她手执长剑,站在小道中央。歌手懒洋洋地拨一下琴弦。“小子,”他说,“快把剑放下,这不是孩子家的玩具。再说,你冲过来之前,安盖能射穿你三次。”
  “才怪!”艾莉亚道,“而且我是女生。”
  “是嘛?”歌手鞠了一躬,“请原谅。”
  “你们沿着小路继续走,往前面走,你继续唱歌,好让我知道你已经走了。走开,别来惹我们,我就不杀你。”
  雀斑脸的弓箭手哈哈大笑,“柠檬,她说不杀我们,听到了吗?”
  “听到了,”柠檬道,他就是那声音低沉的大个子士兵。
  “孩子,”歌手说,“把剑放下,我们带你去安全的地方,还给你吃东西。这一带不仅有狼,有狮子,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哟,小女孩可不应该独自游荡。”
  “她并非独自一人。”詹德利骑马冲出农舍墙壁,热派跟在后面,牵了她的马。詹德利身着链甲衫,长剑在手,雄赳赳气昂昂,看上去几乎就是个成年壮汉。热派看上去还是热派。“照她说的做,别来惹我们,”詹德利警告。
  “两个,三个,”歌手数道,“所有人都在这儿?你们还有马,好可爱的马,从哪儿偷的呀?”
  “这是我们的马。”艾莉亚审视着他们。歌手用谈话来分她的心,但最危险的是弓箭手。若他敢从地上拔箭……
  “你俩是不是正派人,愿不愿把名字告诉我们呢?”歌手问两个男孩。
  “我叫热派,”热派立即回答。
  “取得好哇,”对方微笑,“我不是每天都能碰上这么好名字的孩子。你那两位朋友叫什么,羊排和乳鸽?”
  詹德利坐在马上,皱起眉头。“我凭什么把名字告诉你?你自己也没报上姓名。”
  “是么?那好,我乃七泉地方的汤姆,人称七弦汤姆和七神汤姆。这大个子痴汉,黄板牙的,叫柠檬,柠檬斗篷的简称。你知道,柠檬是黄的,味道也很酸,和他的脾气差不多。那边的年轻小伙儿是安盖,我们叫他射手。”
  “你到底是谁?”柠檬用艾莉亚刚才听过的低沉嗓音问。
  她可不会轻易透露真名。“愿意的话,叫乳鸽也行,”她说,“我无所谓。”
  大个子咧嘴一笑。“拿剑的乳鸽,”他道,“希奇,真希奇。”
  “我叫大牛,”詹德利边说边挡到艾莉亚前面。大牛至少比羊排好听。
  七弦汤姆拨出一个愉快的音符,“热派、乳鸽和大牛,你们是从波顿大人的厨房里逃跑的吗?”
  “你怎知道?”艾莉亚有些不知所措。
  “小家伙,你分明戴着他的纹章。”
  她居然忘了,她在羊毛斗篷下仍旧穿着侍酒的制服,胸口缝有恐怖堡的剥皮人。“我不是小家伙!”
  “不对吗?”柠檬说,“你就是个臭屁小孩。”
  “我比以前长大了。而且我不是孩子。”孩子不会杀人,可我会。
  “我懂了,乳鸽,你不是寻常小孩,而是波顿家的崽。”
  “根本不对。”热派根本不知道闭嘴。“事实上,他到赫伦堡之前我们就在那儿了。”
  “这么说,你们是小狮子,对吧?”汤姆道。
  “也不对,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不是谁的人。你们呢?”
  射手安盖说:“我们是国王的人。”
  艾莉亚皱起眉头,“哪个国王?”
  “劳勃国王,”黄斗篷的柠檬道。
  “那老酒鬼?”詹德利轻蔑地说,“他被野猪杀了,大家都知道。”
  “是啊,孩子,”七弦汤姆道,“真令人遗憾。”他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
  艾莉亚不相信对方是国王的人。瞧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活象一群土匪,甚至连马都没有。国王的人应该有马才对。
  热派听了却很激动。“我们要去奔流城咧,”他说,“骑马得走多少天,你们知道吗?”
  艾莉亚差点想杀了他,“安静!否则我拿石头塞你的苯嘴巴。”
  “奔流城在上游,很远,”汤姆道,“远得会饿穿你们的肚皮。出发以前,想不想吃顿热腾腾的饭菜呢?前面不远处有家客栈,是我朋友开的。我说,咱们还是化干戈为玉帛,敬几杯酒,吃几块面包吧。”
  “一家客栈?”想到热腾腾的饭菜,艾莉亚的肚子打起咕噜来,但她不信任汤姆。并非说话和气的就是朋友。“前面不远处?”
  “往上游走两里地,”汤姆说,“顶多一里格。”
  詹德利看上去跟她一样怀疑。“你说的‘朋友’是什么意思?”他谨慎地问。
  “朋友就是朋友。没听过这个词吗?”柠檬道。
  “店家叫沙玛,”汤姆插嘴,“舌尖眼厉,但我向你保证,她心肠好,而且最喜欢小女孩。”
  “我不是小女孩,”她气愤地说,“那儿还有谁?不止一个人吧?”
  “还有沙玛的丈夫,以及一个被收养的孤儿。他们不会伤害你。到时候有麦酒——如果你能喝——有面包,也许还有一点肉。”汤姆瞥瞥农舍,“外加你从老佩特的花园里偷的菜。”
  “我才不偷东西,”艾莉亚说。
  “那你是老佩特的女儿喽?他妹妹?他老婆?得了,乳鸽,老佩特是我亲手埋的,就埋在你躲的那棵柳树下,你跟他长得可不像。”他又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过去这一年来,我们埋了许多好人,但并不想埋你,我以这把竖琴的名义发誓。射手,露一手。”
  射手的动作比艾莉亚想象的快得多。飞箭从她脑袋边呼啸而过,离耳朵只有一寸,插进柳树树干。她还没回过神来,对方已搭上第二支,引弓待发。她本以为自己能做到西利欧口中的“迅如蛇”和“柔如丝”,现在才明白实在差得远。箭只在身后如蜜蜂一样“嗡嗡”作响,抖动不休。“你没射中,”她说。
  “你这样想就更蠢了,”安盖道,“我指哪儿射哪儿。”
  “说的好,”柠檬斗篷赞同。
  射手离她足有十几步远。我们没机会,艾莉亚心想,要是我有他那把弓,并像他一样会用箭就好了。她怏怏地放低沉重的长剑,剑尖触到地面。“去瞧瞧这家客栈也罢,”她勉强让步,企图用言语隐藏心中的疑虑,“但你们得走前面,我们骑马跟在后,好看着你们。”
  七弦汤姆深深一鞠躬,“前面,后面,都没关系。来吧,孩子们,让我们带路。安盖,把箭拔起来,在这儿派不上用场了。”
  艾莉亚收剑入鞘,走到小路对面去见朋友们。他们继续跟三个陌生人保持距离。“热派,把白菜拿上,”她边说边翻身上马,“还有我的胡萝卜。”
  这回他没争辩。出发之后,两个男孩照她吩咐的那样缓缓骑马,离三个步行者十余步,沿着印满车辙的路往前走。但过不多久,他们又不知不觉地赶了上去。七弦汤姆走得很慢,边行边弹木竖琴。“你们会唱什么歌?”他问,“和我一起来,好么?柠檬根本不入调,而这长弓小子只会他们边疆地的民谣,一首得有一百句那么长。”
  “咱边疆地的歌才是真正的歌咧,”安盖温和地表示。
  “笨蛋才唱歌,”艾莉亚道,“唱歌是制造噪声。瞧,我们很远就听到了,可以来杀你们。”
  汤姆的微笑表明他不以为然,“好汉子宁愿哼着歌奔赴黄泉。”
  “狼或狮子都逃不过我们的眼光,”柠檬大咧咧地说,“因为这是我们的森林。”
  “但你们就没发现我们,”詹德利道。
  “噢,孩子,别那么肯定,”汤姆说,“有的人说的少,做得多。”
  热派在马鞍上挪了一下。“我知道一首关于熊的歌,”他说,“会一点点。”
  汤姆的手指滑过琴弦,“那我们一起来吧,热派小子。”他昂头唱道,“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热派神气活现地加入,甚至在马鞍上依着节奏轻轻摇晃。艾莉亚吃惊地瞪着他:他竟有副好嗓子,唱得也好。除了烤面包,她本以为他做不好任何事。
  走不多远,有条小溪注入三叉戟河,当他们涉水穿越时,歌声惊起芦苇丛中一只鸭子。安盖原地站定,弯弓搭箭,将它射了下来。鸟儿落在岸边的浅滩。柠檬脱下黄斗篷,淌入及膝深的水中去取,边走边抱怨。“沙玛的地窖里会不会有真柠檬?”安盖问汤姆,他们看柠檬溅起层层水花,粗口诅咒。“多恩的女孩曾用柠檬给我煮鸭子咧,”射手渴望地说。
  过了小溪,汤姆和热派继续唱歌,鸭子则被柠檬挂在皮带。唱着唱着,似乎路途也变得不那么遥远,客栈很快出现在眼前。它耸立在三叉戟河的拐弯处,河流由此转向南方。艾莉亚怀疑地斜睨它。这不像歹徒的巢穴,她不得不承认,上层刷成白色,石板房顶,烟囱里轻烟袅袅升起。一切都很正常,甚至有几分亲切。马厩和其他建筑环绕在周围,后面有座凉亭,还有些苹果树和一个小花园。这家客栈甚至带着伸向河中的码头,以及……
  “詹德利,”她急切地低唤,“他们有船耶。剩下的路我们坐船,肯定比骑马快。”
  他似乎很怀疑,“你驾过船吗?”
  “升起帆,”她说,“风就会带你走了。”
  “假如风向不对呢?”
  “还有桨呀。”
  “逆着水划?”詹德利皱起眉头,“那岂不很慢?如果船翻了,掉进水里怎么办?再说了,那不是我们的船,是这家客栈的船。”
  我们可以取走它,艾莉亚心想,但她咬紧嘴唇,什么也没说。他们在马厩前下马,虽然看不见别的牲畜,可是畜栏里有新鲜粪便。“得留一个人看马,”她警惕地说。
  这话被汤姆听到了,“没必要吧,乳鸽,快进来吃东西,它们没事的。”
  “我留下,”詹德利道,毫不理会歌手。“你们吃完再来替我。”
  艾莉亚点点头,转身去追热派和柠檬。长剑仍插在背上的剑鞘里,而她一只手始终没有离开从卢斯·波顿那儿偷来的匕首,以防万一。
  门边铁柱上挂着一张招牌,画了某位下跪的老国王。进去是大堂,一个又高又丑、下巴多瘤的女人叉腰站着,朝她怒目而视,“别站在那儿,小子,”她扯起嗓门喊,“你好象是女的?管你是什么,反正别堵我的门。要么进来,要么出去。柠檬,地板的事老娘跟你说过几百遍了?你浑身是泥!”
  “我们打下一只鸭子。”柠檬像举白旗般把它举起来。
  女人一把抓过,“安盖射下一只鸭子。快把靴子脱掉,你聋了还是傻了?”她转身叫道,“老公!上来,臭小子们回来了。老公!”
  从地窖里咕哝着走上来一个男人,身穿沾有污渍的围裙。他比那女人矮一头,脸胖胖的,松垮的黄皮肤上看得到疱疹的痕迹。“来了来了,老婆,别叫唤。到底什么事啊?”
  “把它挂起来,”她边说边把鸭子塞给他。
  安盖蹭蹭脚。“我们以为能吃它咧,沙玛,如果你有柠檬的话,可以煮着吃。”
  “柠檬?我上哪儿去弄柠檬?你把这里当多恩吗,长雀斑的傻瓜?你为什么不跳上柠檬树为我们摘一箩筐,外加可口的橄榄和石榴呢?”她朝他晃晃手指。“老娘没有柠檬,你实在想吃的话,可以把鸭子跟柠檬的斗篷一起煮,但得先挂上几天。这顿要么吃兔子,要么就别吃。饿的话,叉上就烤;不急呢,就用麦酒和洋葱炖。”
  听她这么说,艾莉亚流下口水。“我们没钱,但带了些萝卜和白菜,可以跟你换。”
  “是吗?它们在哪儿?”
  “热派,把白菜给她,”艾莉亚道。他照办了,尽管行动小心翼翼,仿佛当她是罗尔杰、尖牙或者瓦格·赫特。
  那女人仔细看了看蔬菜,又仔细打量男孩。“热派在哪儿?”
  “在这儿。我,我就叫热派。她是……呃……乳鸽。”
  “老娘屋檐下你们得换个名儿,菜和人可不能混在一起。老公!”
  丈夫刚想溜出去,被她一叫,赶紧回来。“鸭子挂好了,还有什么事,老婆?”
  “洗菜!”她命令,“我去弄饭,你们都给我坐着别动,让我家小子来张罗喝的。”她顺着长鼻子看看艾莉亚和热派。“我不给孩子提供麦酒,但果酒喝光了,又没奶牛可以挤奶,河水尝起来都是战争的味道。顺流飘下那么多死人,我给你一杯满是死苍蝇的汤,你会喝吗?”
  “阿利会,”热派道,“我是说,乳鸽会。”
  “柠檬也会,”安盖不怀好意地笑笑。
  “你少管柠檬,”沙玛道,“大家都喝麦酒。”她急惊风一样地扫向厨房。
  安盖和七弦汤姆挑了靠近壁炉的桌子坐下,柠檬找地方挂他的黄色大斗篷。热派“扑通”一声坐到门边板凳,艾莉亚挤到他旁边。
  汤姆卸下竖琴。“有家孤独客栈在林间小路上哟,”他唱道,曲调奏得缓慢,以配合歌词。“店家的老婆象蛤蟆一样难看……”
  “换首歌,否则就吃不到兔子了,”柠檬警告他,“你知道她什么德性。”
  艾莉亚倾身靠近热派。“你会驾船吗?”她问。他还不及回答,只见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矮胖男孩端着几杯麦酒出现。热派虔诚地双手接住,啜了一口,露出艾莉亚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麦酒耶,”他轻声叹道,“还有兔子。”
  “嗷,为陛下干杯!”射手安盖举起杯子,兴高采烈地喊,“七神保佑国王!”
  “噢,孩子,别那么肯定,”汤姆说,“有的人说的少,做得多。”
  热派在马鞍上挪了一下。“我知道一首关于熊的歌,”他说,“会一点点。”
  汤姆的手指滑过琴弦,“那我们一起来吧,热派小子。”他昂头唱道,“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热派神气活现地加入,甚至在马鞍上依着节奏轻轻摇晃。艾莉亚吃惊地瞪着他:他竟有副好嗓子,唱得也好。除了烤面包,她本以为他做不好任何事。
  走不多远,有条小溪注入三叉戟河,当他们涉水穿越时,歌声惊起芦苇丛中一只鸭子。安盖原地站定,弯弓搭箭,将它射了下来。鸟儿落在岸边的浅滩。柠檬脱下黄斗篷,淌入及膝深的水中去取,边走边抱怨。“沙玛的地窖里会不会有真柠檬?”安盖问汤姆,他们看柠檬溅起层层水花,粗口诅咒。“多恩的女孩曾用柠檬给我煮鸭子咧,”射手渴望地说。
  过了小溪,汤姆和热派继续唱歌,鸭子则被柠檬挂在皮带。唱着唱着,似乎路途也变得不那么遥远,客栈很快出现在眼前。它耸立在三叉戟河的拐弯处,河流由此转向南方。艾莉亚怀疑地斜睨它。这不像歹徒的巢穴,她不得不承认,上层刷成白色,石板房顶,烟囱里轻烟袅袅升起。一切都很正常,甚至有几分亲切。马厩和其他建筑环绕在周围,后面有座凉亭,还有些苹果树和一个小花园。这家客栈甚至带着伸向河中的码头,以及……
  “詹德利,”她急切地低唤,“他们有船耶。剩下的路我们坐船,肯定比骑马快。”
  他似乎很怀疑,“你驾过船吗?”
  “升起帆,”她说,“风就会带你走了。”
  “假如风向不对呢?”
  “还有桨呀。”
  “逆着水划?”詹德利皱起眉头,“那岂不很慢?如果船翻了,掉进水里怎么办?再说了,那不是我们的船,是这家客栈的船。”
  我们可以取走它,艾莉亚心想,但她咬紧嘴唇,什么也没说。他们在马厩前下马,虽然看不见别的牲畜,可是畜栏里有新鲜粪便。“得留一个人看马,”她警惕地说。
  这话被汤姆听到了,“没必要吧,乳鸽,快进来吃东西,它们没事的。”
  “我留下,”詹德利道,毫不理会歌手。“你们吃完再来替我。”
  艾莉亚点点头,转身去追热派和柠檬。长剑仍插在背上的剑鞘里,而她一只手始终没有离开从卢斯·波顿那儿偷来的匕首,以防万一。
  门边铁柱上挂着一张招牌,画了某位下跪的老国王。进去是大堂,一个又高又丑、下巴多瘤的女人叉腰站着,朝她怒目而视,“别站在那儿,小子,”她扯起嗓门喊,“你好象是女的?管你是什么,反正别堵我的门。要么进来,要么出去。柠檬,地板的事老娘跟你说过几百遍了?你浑身是泥!”
  “我们打下一只鸭子。”柠檬像举白旗般把它举起来。
  女人一把抓过,“安盖射下一只鸭子。快把靴子脱掉,你聋了还是傻了?”她转身叫道,“老公!上来,臭小子们回来了。老公!”
  从地窖里咕哝着走上来一个男人,身穿沾有污渍的围裙。他比那女人矮一头,脸胖胖的,松垮的黄皮肤上看得到疱疹的痕迹。“来了来了,老婆,别叫唤。到底什么事啊?”
  “把它挂起来,”她边说边把鸭子塞给他。
  安盖蹭蹭脚。“我们以为能吃它咧,沙玛,如果你有柠檬的话,可以煮着吃。”
  “柠檬?我上哪儿去弄柠檬?你把这里当多恩吗,长雀斑的傻瓜?你为什么不跳上柠檬树为我们摘一箩筐,外加可口的橄榄和石榴呢?”她朝他晃晃手指。“老娘没有柠檬,你实在想吃的话,可以把鸭子跟柠檬的斗篷一起煮,但得先挂上几天。这顿要么吃兔子,要么就别吃。饿的话,叉上就烤;不急呢,就用麦酒和洋葱炖。”
  听她这么说,艾莉亚流下口水。“我们没钱,但带了些萝卜和白菜,可以跟你换。”
  “是吗?它们在哪儿?”
  “热派,把白菜给她,”艾莉亚道。他照办了,尽管行动小心翼翼,仿佛当她是罗尔杰、尖牙或者瓦格·赫特。
  那女人仔细看了看蔬菜,又仔细打量男孩。“热派在哪儿?”
  “在这儿。我,我就叫热派。她是……呃……乳鸽。”
  “老娘屋檐下你们得换个名儿,菜和人可不能混在一起。老公!”
  丈夫刚想溜出去,被她一叫,赶紧回来。“鸭子挂好了,还有什么事,老婆?”
  “洗菜!”她命令,“我去弄饭,你们都给我坐着别动,让我家小子来张罗喝的。”她顺着长鼻子看看艾莉亚和热派。“我不给孩子提供麦酒,但果酒喝光了,又没奶牛可以挤奶,河水尝起来都是战争的味道。顺流飘下那么多死人,我给你一杯满是死苍蝇的汤,你会喝吗?”
  “阿利会,”热派道,“我是说,乳鸽会。”
  “柠檬也会,”安盖不怀好意地笑笑。
  “你少管柠檬,”沙玛道,“大家都喝麦酒。”她急惊风一样地扫向厨房。
  安盖和七弦汤姆挑了靠近壁炉的桌子坐下,柠檬找地方挂他的黄色大斗篷。热派“扑通”一声坐到门边板凳,艾莉亚挤到他旁边。
  汤姆卸下竖琴。“有家孤独客栈在林间小路上哟,”他唱道,曲调奏得缓慢,以配合歌词。“店家的老婆象蛤蟆一样难看……”
  “换首歌,否则就吃不到兔子了,”柠檬警告他,“你知道她什么德性。”
  艾莉亚倾身靠近热派。“你会驾船吗?”她问。他还不及回答,只见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矮胖男孩端着几杯麦酒出现。热派虔诚地双手接住,啜了一口,露出艾莉亚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麦酒耶,”他轻声叹道,“还有兔子。”
  “嗷,为陛下干杯!”射手安盖举起杯子,兴高采烈地喊,“七神保佑国王!”
  “保佑所有的国王,”柠檬斗篷咕哝着。他喝了一口,用手背抹去嘴边的泡沫。
  老板娘的丈夫急匆匆地从前门赶来,围裙里兜了一大堆洗好的蔬菜。“马厩里有马!”他宣布,当他们还不知道一样。
  “是啊,”汤姆边说边放下木竖琴,“比你送出去的三匹要好。”
  那丈夫恼怒地将蔬菜扔到桌子上。“不是送,是卖的!卖了个好价钱,还搞到一艘小船。不管怎么说,把马弄回来是你们这帮家伙的责任。”
  我就知道他们是土匪,艾莉亚边听边想。她伸手到桌子底下,摸摸匕首柄,确认它还在。敢来打劫的话,我会让他们后悔的。
  “根本没人往这边过,”柠檬说。
  “呃,我明明叫他们朝这边走。你们一定喝醉了,要么就是睡过头。”
  “我们?喝醉了?”汤姆深吸一大口麦酒,“从来不会。”
  “你们可以自己干,”柠檬告诉老板娘的丈夫。
  “凭什么,凭这孩子?我再说一遍,我家老婆子当时去羊肠镇帮芬穆生崽了,多半就是你们这帮家伙让那可怜的女孩怀上的。”他酸溜溜地看了汤姆一眼。“看什么?就是你!我敢打赌,是你用那把竖琴,弹些个悲伤曲子,好让可怜的芬穆脱衣服。”
  “如果唱歌弹琴能使姑娘脱下衣服,感受温暖明媚的阳光,这难道是歌手的错吗?”汤姆反问。“此外,她看上的是安盖。‘我能摸摸你的弓吗?’我听她问,‘噢噢噢,它又滑又硬,拉一拉成不成?’”
  那丈夫哼了一声,“是你还是安盖,都没差,反正跟我一样该为丢马负责。我说,他们有三个,我一个怎么对付得了三个?”
  “三个?”柠檬嗤之以鼻,“一个是女人,一个戴铁链,你自己说的。”
  那丈夫扮个鬼脸,“大个子女人,穿得象男子。而那戴铁链的……我讨厌他的眼睛。”
  喝酒的安盖笑道:“我不喜欢谁的眼睛,就射穿它。”
  艾莉亚忆起擦过耳边那支箭,忽然很想拜他为师。
  那丈夫却不为所动,“长辈说话时安静点!喝酒就是,管住舌头,否则我让我家老婆子给你一勺子。”
  “哈,老大爷,怕大嫂的该是你吧。好啦,至少喝酒不要你教。”他边说边咽下一大口,以兹证明。
  艾莉亚也喝了一大口。这些天来,他们一直喝溪水和坑洞里的水,还有混浊的三叉戟河水,而今麦酒就象以前父亲在特殊场合才准她啜饮一杯的葡萄酒般可口。厨房飘出的香气让她垂涎欲滴,她强迫自己思考那艘小船。驾船比偷船难。只等他们睡着……
  小男孩拿着几大轮面包出现。艾莉亚忙不迭地扯下一大块,咬将下去。又粗又硬,不好吃,底部还烤焦了。
  热派尝了一口,做个鬼脸。“这面包太糟糕,”他说,“不仅烤糊了,里面还是硬的。”
  “蘸点肉汤会好一点,”柠檬道。
  “见鬼,才不会咧,”安盖说,“蘸点水只能保你的牙不被嘣掉。”
  “妈的,小子,你要么吃了它,要么继续饿肚子,”那丈夫道,“我他妈看起来像面包师吗?你来就能做好啦?”
  “我当然行,”热派说,“这很容易。你捏面团捏得过头了,所以嚼起来才这么硬。”他又喝下一口麦酒,开始大谈特谈面包、馅饼和烘饼——这些他最钟爱的东西。艾莉亚翻翻白眼。
  汤姆坐到她对面。“乳鸽,”他说,“阿利,不管你真名叫什么,这个给你。”他将一片肮脏的羊皮纸放在他们之间的木桌面上。
  她怀疑地看看它。“这是什么?”
  “三枚金龙币。用来买马。”
  艾莉亚警觉起来,“那是我们的马。”
  “你们偷的马,对吧?没什么好羞耻的,孩子,可恨的战争让正派人变成了盗贼。”汤姆敲敲折叠好的羊皮纸。“我们出的是高价,说实话,那三匹马不值这么多。”
  热派抓起羊皮纸,打开来看。“没有金币,”他大声抱怨,“只有几个字。”
  “是的,”汤姆说,“对此我很抱歉。但战争结束之后,我们便会兑现,我是国王的人,以国王的名义向你担保。”
  艾莉亚推开桌子,站起身来,“你们不是国王的人,你们是强盗!”
  “等哪天你碰到真正的强盗,就会发现之间的区别。他们决不会付钱补偿,即便欠条也不给。孩子,我们要马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国家,为了来去方便,好及时赶去打仗。为国王打仗。你要拒绝国王吗?”
  他们一齐看着她;射手安盖,大个子柠檬,还有那面如菜色、眼神游移的丈夫。甚至站在厨房门口的沙玛也斜睨着。不管我说什么,他们都会抢走我们的马,她意识到,只好走着去奔流城,除非……“我们不要纸,”艾莉亚拍掉热派手中那张羊皮纸,“我们要外面那条船,还要你们教怎么用。”
  七弦汤姆瞪了她一会儿,然后他那张大嘴仿佛突然憋不住,大笑失声。安盖也笑,大家都在笑,柠檬斗篷,沙玛,那个丈夫,甚至伺候的男孩……他从木桶后走出来,胳膊夹着一把十字弓。艾莉亚想朝他们尖叫,她强迫自己微笑……
  “有骑兵!”詹德利的尖叫中充满警惕,他踢门闯进来。“有骑兵!”他喘着气道,“沿着河边小路过来,有十几个。”
  热派一跃而起,打翻酒杯,但汤姆等人泰然自若。“把顶好的麦酒洒在老娘地板上可不对,”沙玛说,“乖乖坐下,小子,兔子肉来了。还有你,女孩儿,不管有过什么遭遇,都已经结束,已经过去了。你现在跟国王的人在一起,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
  艾莉亚惟一的反应就是伸手过肩去拔剑,刚拔出一半,手腕就被柠檬扣住。“够了!你想干嘛!”他扭她的胳膊,直到她松手。他的指头坚硬而布满老茧,十分有力。来了!艾莉亚心想,又来了!我又要回到湖边的仓库,又要见到奇斯威克、甜嘴拉夫和魔山。他们要偷走我的剑,让我变回老鼠!她左手握住酒杯,朝柠檬的脸砸去。麦酒涌出来,溅入他的眼睛,接着是鼻子断裂声和喷射的鲜血。他吼叫着双手去捂,她则获得了自由。“大家快跑!”她一边尖叫,一边飞箭般跑开。
  柠檬立即赶上,他的长腿一步当她三步。虽然她又扭又踢,却依旧被他轻松提离地面,在空中挣扎摇晃。血从他脸上流下来。
  “停下,你这小笨蛋,”他边喊边晃她,“快停下!”詹德利要过来帮她,但七弦汤姆掏出匕首挡在前面。
  要逃来不及了。外面传来马嘶和人声,片刻之后,一个泰洛西人昂首阔步地走进门来。他比柠檬更高大,浓密的大胡子末端是亮绿色,新长出来的却是灰色。后面跟着两名十字弓兵,扶一个伤员,然后是其他人……
  艾莉亚没见过如此衣杉褴褛的队伍,但他们手中的长剑、战斧和弓箭很精良。有两人进门时好奇地瞥了她几眼,但没有说话。一个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嗅嗅空气,咧嘴微笑,一个满头僵硬黄发的弓箭手大叫着要麦酒。队伍末尾是一个戴狮冠盔的长矛兵,一个跛腿老人,一个布拉佛斯雇佣兵和……
  “哈尔温?”艾莉亚轻声道。是他!真的是他!透过胡子和纠结的头发,她看见胡伦儿子的脸,他从前常牵她的小马在院里走动,常跟琼恩和罗柏一起练习长枪冲刺,在宴会上他酒量惊人。而今他虽瘦了,却变得强壮,还留起了以前从未留过的胡子。真的是他——她父亲的人!“哈尔温!”她挣扎着向前去,试图挣脱柠檬铁一般的抓握。“是我啊,”她喊,“哈尔温,是我,你不认识我了吗,不认识了吗?”泪水涌出来,她发现自己像婴儿一样哭泣,又变回从前那个苯女孩。“哈尔温,是我啊!”
  哈尔温看看她的脸,又看看她衣服上的剥皮人。“你认识我?”他怀疑地皱起眉头,“剥皮人纹章……伺候水蛭大人的小厮怎会认识我?”
  一时她不知如何回答。她有过那么多名字,她真的还是艾莉亚·史塔克吗?“我是女生,”她抽泣着,“我是波顿大人的侍酒,但他要把我交给山羊,所以我跟詹德利和热派一起逃了。你一定认识我的!我小时候,你牵过我的小马。”
  他瞪大眼睛。“诸神在上,”他的声音噎住了,“捣蛋鬼艾莉亚?柠檬,快把她放开。”
  “这家伙打断了我的鼻子。”柠檬随手把她扔在地上。“七层地狱,她究竟是什么人?”
  “她是首相之女。”哈尔温单膝跪下。“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4章 凯特琳

  是罗柏,兽舍沸腾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了。
  她的长子已带着灰风回到奔流城,只有那硕大的灰色冰原狼的气味会惹得猎狗们如此疯狂吠叫。他会来见我,她心想,艾德慕见了她一次以后,便再没来过,成天跟马柯·派柏和派崔克·梅利斯特在一起,听打油诗人雷蒙德歌颂石磨坊之役。罗柏不是艾德慕,罗柏会来见我。
  雨连着下了好几天,冰冷灰暗,正与凯特琳的心境相符。日子一天天过去,父亲变得越发虚弱,越发神志不清,每当醒来,只会喃喃低语:“艾菊,”然后恳求原谅。艾德慕躲着她,戴斯蒙·格瑞尔爵士虽不情愿,仍禁止她在城堡内自由行动,惟有罗宾·莱格爵士的空手而归给了她不少安慰。兵士们回城时步伐疲倦,浑身湿透,看来是走回来的。韦曼学士说,他们的船被弑君者设计弄沉了。凯特琳请求和罗宾爵士谈话,以详细了解情况,却遭到拒绝。
  有什么事不对劲。弟弟回来当天,他们争执之后不久,下面院子里传来愤怒的叫嚣,她爬上堡顶察看。只见一群人聚集在城堡正门处,牵着上好鞍配的战马,高声喝骂,凯特琳离得太远,听不清在说什么。一面白色冰原狼旗帜搁在地上,一名骑士飞弛而前,践踏旗帜,冲出城门,另有几人也依样而行。这些人在渡口之役里跟艾德慕并肩作战,她明白,而今为何如此愤怒?难道弟弟怠慢了他们,侮辱了他们?在人群中,她认出派温·佛雷爵士——他曾保护她往返苦桥和风息堡——以及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马丁·河文。离得这么远,其他人都看不清楚,反正将近四十人离开奔流城,去往哪里不得而知。
  他们没有回来。韦曼爵士不肯透露他们是谁,去了哪儿,以及他们愤怒的原因。“我是来照顾您父亲的,仅此而已,夫人,”他道,“您弟弟很快就会成为奔流城公爵,一切消息,可以由他亲口告诉您。”
  现在罗柏已从西境凯旋而归。他会原谅我,凯特琳告诉自己,他必须原谅我,我是他的母亲,而艾莉亚和珊莎不仅是我的女儿,也是他的妹妹。他会放我出去,然后我就知道外面发生的事了。
  戴斯蒙爵士来找她时,她已洗浴完毕,穿戴整齐,枣红的头发也梳理安好。“国王陛下西征归来,夫人,”骑士说,“命您去大厅见他。”
  这是她梦寐以求的时刻,也是她所惧怕的时刻。我失去了两个儿子,还是三个?答案很快就要揭晓。
  他们进去时,厅内已站满了人,每双眼睛都看着高台,但凯特琳认得出那些背影:穿着打补丁锁甲的莫尔蒙伯爵夫人,比在场所有人都高的大琼恩父子,一头白发、掖下夹着飞鹰盔的杰森·梅利斯特,穿着华丽的鸦羽披风的泰陀斯·布莱伍德……他们中有的人想吊死我,有的人假装不认识我。除此之外,她还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似乎缺了什么。
  罗柏站在高台上。他不再是孩子了,她心痛地意识到,他已经十六岁,迈入成人阶段,而战争将他脸上柔和的线条通通融掉,将他变得精瘦而坚强。他把胡子剃光,但枣红的头发没有剪,一直披到肩头。近来的雨水锈掉他的锁甲,在白披风和外套上留下棕色的污点。或许那是血吧。罗柏戴着青铜和黑铁的剑冠,戴得自在多了,戴得像个国王。
  艾德慕站在拥挤的高台下,谦恭地低下头,罗柏正在表彰他的胜利。“……永不会忘记在石磨坊英勇献身的战士。正因为他们所显示出的北境和奔流城的力量,才使泰温公爵倍感挫折,不得不回头对付史坦尼斯。”这番话引起一阵笑闹和赞同,罗柏举手示意安静。“但我们不能放松警惕,兰尼斯特必将再度进犯,为了王国安泰,还得继续战斗。”
  大琼恩吼道:“北境之王万岁!”并将一只钢甲拳头冲天举起。三河流域的领主们也大喊:“三河之王万岁!”。大厅里击拳跺脚的声音如雷鸣般响亮。
  一片喧嚣中,起初少有人关注凯特琳和戴斯蒙爵士,但人们用胳膊互相捅挤,渐渐安静下来。她高昂着头,不去在意别人的目光。随他们怎么看,我只在乎罗柏。
  高台上布林登·徒利粗犷的脸,使她感到安心。一个她不认识的男孩正担任罗柏的侍从,孩子后面站一个年轻骑士,穿着画了六只海贝的沙色外套,另一个年长骑士的徽章则是三个黑色胡椒罐,底色为绿银相间的斑纹。他们间有一位端庄的老妇人和一位美貌少女,看来是她女儿。此外,还有一个跟珊莎年纪相仿的女孩。海贝是西境某家小诸侯的纹章,凯特琳知道,但那个老骑士的纹章她不认识。他们是囚犯吗?罗柏为何让俘虏站到高台上?
  戴斯蒙爵士护她上前,乌瑟莱斯·韦恩将权杖往地上重重一击,表示肃静。若罗柏象艾德慕一样待我,怎么办?但从儿子眼中,她看到的不是愤怒,而是别的什么……忧惧?不,这不可能,他有什么好怕的?他是少狼主,三叉戟河与北境之王啊。
  叔叔首先向她致意。这条黑鱼从不管别人的看法,他径直跳下高台,将凯特琳揽进怀中,“回家见到你真好,凯特。”她不得不挣扎着保持镇静。“你也一样,”她低声说。
  “母亲。”
  凯特琳抬头望向她那威严高大的儿子。“陛下,我曾为您的安全回归而祈祷,听说您受了伤。”
  “攻打峭岩城时,一支箭射穿手臂,”他道,“但伤口愈合得很好,因为我受到世上最好的照料。”
  “诸神保佑。”凯特琳长出一口气。说吧,无法逃避的。“他们一定把我的作为禀报了您,是否也解释过我的理由呢?”
  “为了两个女孩。”
  “我有过五个孩子,现在只剩下三个。”
  “是的,夫人。”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开大琼恩走上前,黑锁甲和又长又粗的灰胡子使他看起来活象个阴沉的幽灵,那张长脸冰冷而痛苦。“我也有过三个儿子,现在只剩下一个……您剥夺了我复仇的权利!”
  凯特琳平静地面对他。“瑞卡德大人,弑君者的死不能换得你儿子的生命,让他活着回去却能保我女儿归来。”
  伯爵毫不信服,“詹姆·兰尼斯特拿您当枪使,把您当傻瓜!您得到的不过一堆空话,仅此而已!我的托伦和艾德决不会就此埋没。”
  “算了吧,卡史塔克,”大琼恩将两条粗胳膊交叠在胸,咕哝道,“这是母亲的疯狂,女人天生就这个样。”
  “母亲的疯狂?”卡史塔克伯爵转身面对安柏伯爵,“我说这是背叛!”
  “够了。”片刻之间,罗柏听上去更象布兰登,而不是他父亲。“不准在我面前说临冬城的夫人是叛徒,瑞卡德大人。”他转向凯特琳,声音柔和下来。“我要将弑君者抓回来。你私自放走了他,既没通知我,更没征得我的同意……但我明白,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为了艾莉亚和珊莎,为了失去布兰和瑞肯的悲哀。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我已经明白,爱并不总是明智的,它往往会将我们引向愚行,但我们生而为人,遵循情感行动……而不管其后果如何。对吗,母亲?”
  是么?“假如我的情感导致我的愚行,我真诚地向您和卡史塔克大人道歉。”
  瑞卡德伯爵怒气不息,“弑君者杀害我的托伦和艾德,您道个歉就算完了?”他从大琼恩和梅姬·莫尔蒙中间挤过,离开大厅。
  罗柏没有阻止他,“原谅他吧,母亲。”
  “如果您愿意原谅我的话。”
  “我已经原谅你了。爱到深切,让你无法考虑其余。”
  凯特琳低下头,“谢谢。”至少我还没有失去这个孩子。
  “我们得谈谈,”罗柏续道,“你和舅公、舅舅留下来,谈谈这事……以及其他一些事情。总管,宣布会议结束。”
  乌瑟莱斯·韦恩用权杖敲击地面,高喊散会,三河诸侯和北地人便一起离开。凯特琳猛然意识到缺的是什么——狼。狼不在。灰风怎么了?那头冰原狼明明跟罗柏一起回来,她听见狗群吠叫。但他却不在厅内,不在她儿子身边,他上哪儿去了?
  她还来不及问罗柏,就被一群前来表达善意的人所包围。莫尔蒙夫人拉住她的手,“夫人,若我有两个女儿被瑟曦·兰尼斯特抓住,也会这么做。”不拘礼节的大琼恩用毛绒绒的大胳膊使劲捏她双臂,将她提起来,“您的小狼崽打败过弑君者,日后疆场相逢,再干一次就是了。”盖伯特·葛洛佛和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比较平静,杰诺斯·布雷肯则近乎冷漠,但他们的话都说得相当有礼。弟弟最后一个走来,“我也为你的女儿们祈祷,凯特,希望你不要怀疑。”
  “当然不会,”她吻他,“我爱你。”
  祝福完毕后,奔流城的大厅里空空荡荡,只剩罗柏、三个徒利家的人和六个凯特琳不认识的陌生人。她好奇地打量着他们,“先生们女士们,您们是新近参加我儿子的事业的吗?”
  “是,”海贝徽章的年轻骑士说,“我们虽然新近加入,但勇气非凡,忠贞不移,您会看到的,夫人。”
  罗柏看上去不大自在。“母亲,”他说,“请允许我向你介绍希蓓儿夫人,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的妻子。”老妇人仪态端庄地走向前,“她的丈夫被我们在呓语森林俘虏。”
  维斯特林?是了,凯特琳心想,他们家的旗帜正是沙黄底色上的六枚白海贝。这个小家族效忠兰尼斯特。
  罗柏依次招呼其他陌生人上前。“罗佛·斯派瑟(注)爵士,希蓓儿夫人的哥哥,我军攻打峭岩城时,他担任代理城主。”胡椒罐纹章的骑士点点头。他身材壮硕,有断鼻子和短短的灰胡须,看上去相当勇猛。“这几位是加文大人和希蓓儿夫人的孩子。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海贝徽章的骑士在浓密的小胡子底微微一笑。他年轻,精瘦,粗犷,牙齿健康,栗色头发十分密实。“艾琳妮亚,”小女孩飞快地行了个屈膝礼。“洛拉姆·维斯特林,我的侍从,”男孩想跪下,见在场诸人都没跪,便慌忙改成鞠躬。
  “非常荣幸,”凯特琳说。罗柏收服了峭岩城的维斯特林家族?若是这样,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可是,凯岩城遭到如此背叛,一定咽不下这口气。是的,自打泰温·兰尼斯特能骑马上战场起就不会……
  那美貌少女最后一个走上前,表现得很羞涩。罗柏执起她的手。“母亲,”他说,“我怀着最大的荣幸向你介绍简妮·维斯特林小姐,加文大人的长女,我的……呃……我的夫人。”
  闪过凯特琳脑海的第一个想法是:不,这不可能,你只是个孩子。
  第二个是:况且你已经许了一个。
  第三个是:圣母慈悲,罗柏,你都干了些什么?
  这时她明白了。为爱而犯下的愚行?他干净利落地把我象兔子一样套进陷阱,让我不得不原谅他,接受他。凯特琳虽恼火,却又感到一丝沮丧的钦佩,这出戏演得真巧妙……国王的游戏就该这样。凯特琳别无选择,只好握住简妮·维斯特林的手。“我又添了一个女儿,”她说,却觉得声音比较生硬,于是亲吻对方的双颊,“欢迎来到我们的大厅,与我们共享壁炉。”
  “谢谢您,夫人,我会成为罗柏忠诚的好妻子,我发誓,尽力做个贤明的王后。”
  王后。对,这个漂亮小姑娘是王后了,我必须记住。她的美貌无可挑剔,栗色卷发和心形的脸,还有那羞涩的笑容。她虽苗条,但臀部很大,凯特琳心想,生孩子应该没问题。
  希蓓儿夫人举起一只手,“夫人,我们很荣幸加入史塔克家族的事业,但此刻从西境急匆匆赶来,业已人困马乏。陛下,是否可以准我们先回房间,让您们母子好好聊聊呢?”
  “如此最好,”罗柏亲吻简妮,“总管会为你们安排住处。
  “我带您们去找他,”艾德慕·徒利爵士自告奋勇。
  “您真好心,”希蓓儿夫人道。
  “我也得去吗?”男孩洛拉姆问,“我是您的侍从呀。”
  罗柏笑道:“但我暂时不需要随侍。”
  “噢。”男孩一本正经地说。
  “陛下没有你已经过了十六年,洛拉姆,”海贝徽章的雷纳德爵士说,“依我看,再多过个几小时也无碍。”他牢牢拉住弟弟的手,将对方带离大厅。
  “你的夫人很可爱,”当维斯特林家的人全部走出耳力范围,凯特琳道,“他们家族看来也很值得敬重……嗯,加文大人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封臣,对吧?”
  “是的。他被杰森·梅利斯特在呓语森林俘虏,现关押于海疆城待赎。不管他愿不愿加入我方,我都将立刻释放他,恐怕我们未征得他的同意就结了婚,将他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峭岩城势孤力薄,为了对我的爱,简妮可能失去一切。”
  “而你,”她柔声道,“失去了佛雷家族。”
  他怔了一下。她明白了,明白了那些愤怒的叫嚣,明白了派温·佛雷和马丁·河文的离开,明白了他们践踏冰原狼旗的举动。
  “请问,你的新娘为你带来多少军队,罗柏?”
  “五十个人,其中有十来位骑士。”他声音阴郁,正如她所预料。当初孪河城方面为缔结婚约,可是慷慨地派出一千名骑士和近三千步兵。“母亲,简妮不仅聪明美丽,而且十分善良,她有一颗温柔的心。”
  你需要的是军队,不是温柔的心。你怎能这么做,罗柏?你怎能如此不计后果,如此卤莽?你怎能如此……如此……幼稚。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她只问,“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我攻占了她的城堡,她则攻占了我的心。”罗柏微笑。“峭岩城守备很弱,因此我们猛攻一晚就告成功。当时黑瓦德和小琼恩带队攀登城墙,我则督促攻城锤突击主城门。就在罗佛爵士献城投降时,我手上中了一箭。起初觉得没什么,但很快感染了。简妮让人把我抬到她床上,照料我直到退烧。期间大琼恩带来消息,关于……关于临冬城……关于布兰和瑞肯。她和我在一起。”说出弟弟们的名字,对他而言似乎很困难。“那一夜……那一夜,她……她安慰我,母亲。”
  凯特琳不用说也明白简妮·维斯特林给她儿子的是什么样的安慰。“你第二天就娶了她。”
  他望进她的眼睛,目光既骄傲又酸楚,“惟有这么做,才能保持荣誉。她既温柔又甜蜜,母亲,真的,她会成为我的好妻子。”
  “也许会吧,但这件事是不会让佛雷侯爵满意的。”
  “我明白,”儿子倍感挫折地说,“除了打仗,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不是吗?我真的以为打仗最困难,可……如果我听你的话,把席恩留做人质,就能保住北境,布兰和瑞肯就会活下来,安全地待在临冬城里。”
  “也许会,也许不会。不管有没有席恩,巴隆大王都可能发动战争。别忘了,上次他为王冠付出了两个儿子,这次只需一个,或许会觉得是笔不错的买卖。”她碰碰他的手臂。“你结婚之后,佛雷家的人有何反应?”
  罗柏摇摇头。“如果史提夫伦爵士还在,好歹可以提出补偿,但莱曼爵士跟石头一样呆板,而黑瓦德……那家伙叫这个名字决不是因为胡子的颜色,我向你保证。他太过分!居然宣称他的姑婆们不介意跟鳏夫成婚。若非简妮求我慈悲,我早宰了他!”
  “你狠狠地侮辱了佛雷家族,罗柏。”
  “这不是我的本意。史提夫伦爵士为我战死,而奥利法做侍从忠勇可嘉,甚至请求继续留在我身边,最后是被莱曼爵士强行带走。他还带走了他们家所有的部队。大琼恩催促我加以攻击……”
  “强敌环饲,还要窝里斗?”她说,“简直胡说八道!”
  “我也不赞成……也许我们可以为瓦德侯爵的女儿安排其他人选。文德尔·曼德勒提议代我成婚,大琼恩则说他的叔父们希望续弦。如果瓦德侯爵通情达理——”
  “他根本就不会‘通情达理’,”凯特琳道,“他这人既骄傲又暴躁,受不得半点轻慢。你明知他想成为国王的岳父,现在却硬塞给他两个年迈的老家伙和七国最大的胖子的次子,如何能让他满足?你可要想清楚,违背誓约是一层,娶一家小诸侯的姑娘为妻这件事本身就是对孪河城极大的轻侮。”
  这番话让罗柏激动起来。“维斯特林家族的血脉远比佛雷家族古老,他们渊源悠久,乃是先民的后裔。征服战争之前,历代凯岩王常与维斯特林家族通婚,而在近三百年前,另一位简妮·维斯特林当过梅葛王的王后。”
  “所有这一切都在往瓦德侯爵的伤口上洒盐啊。他最恨这些世家名门,恨他们把佛雷家当暴发户。我到孪河城谈判那回,他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他恨琼恩·艾林不愿收养他的孙子,更恨我父亲拒绝让艾德慕迎娶他的女儿。”弟弟办事回来,她朝他点点头。
  “陛下,”黑鱼布林登说,“这事我们还是找个私密地点从长计议吧。”
  “是的,”罗柏听上去很疲惫,“天啊,我只想喝一杯红酒。我们去会客室。”
  步上阶梯时,凯特琳问到从入厅起就困扰着她的问题。“罗柏,灰风在哪儿?”
  “在院子里啃羊腿。我特地吩咐兽舍掌管准备的。”
  “你不总让他跟在身边吗?”
  “让冰原狼待在大厅里于礼不合。你也见过,他会变得坐立不安,又吼又咬。唉,早知我就不带他上战场了,他杀了太多人,现在一点也不怕生。有他在旁边,简妮总是很不安,而她母亲则是怕他。”
  这就对了,凯特琳心想。“他是你的一部分,罗柏,怕他就是怕你。”
  “我才不是狼,不管别人怎么说!”罗柏有些生气。“灰风在攻打峭岩城和烙印城时分别杀了一个人,在牛津一役中则咬死六七个,如果你看到——”
  “我在临冬城亲眼见过布兰的狼撕开活人的喉咙,”她尖锐地说,“我喜欢他那样。”
  “这不是一回事。死在峭岩城的那个骑士简妮从小就认识,她会害怕,难道是她的错吗?而今灰风又讨厌她舅舅,每当见到罗佛爵士,就会呲牙咧齿,就会……”
  一阵寒意掠过。“听我说,立刻遣走罗佛爵士。”
  “遣走?笑话!遣去哪里?遣回峭岩城,好让兰尼斯特把他脑袋插枪上吗?母亲,简妮爱他,他不仅是她舅舅,还是个好骑士。我需要一千个罗佛·斯派瑟,而不是把忠勇的人拿掉,仅仅因为我的狼不喜欢他的味道。”
  “罗柏。”她停步抓住他的胳膊。“我曾劝告过你,把席恩·葛雷乔伊留在身边,你没有听;现在,我要再次对你提出劝告。让这个人走吧。我并非叫你拿掉他,你可以给他找一项任务,一项需要勇气、能获得光荣的任务,具体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把他留在身边。”
  他皱紧眉头。“如此说来,我该让灰风把我所有的骑士都嗅上一遍啰?若还有其他人的气味他不喜欢怎么办?”
  “灰风不喜欢的人,统统赶走。罗柏啊,你必须明白,这几头冰原狼不只是狼,而是诸神送给我们家的礼物,是你父亲的神,北方的旧神所赐予的。五只幼崽,罗柏,五只幼崽正好对应史塔克家的五个孩子。”
  “共有六只,”罗柏说,“还有一只给琼恩。是我发现他们的,记得吗?我很清楚他们打哪儿来,有多少。从前,我和你想法一致,以为他们就是我们的保镖,是诸神的使者,直到……”
  “直到?”她提示。
  罗柏抿紧嘴唇。“……直到他们告诉我席恩谋杀了布兰和瑞肯,很明显,两匹狼救不了弟弟们。母亲,我不再是孩子了,我是国王,可以自己保护自己。”他叹口气。“我会为罗佛爵士找个任务,让他离开。不是因为他的气味,而是为了你。你已经受够了折磨。”
  趁其他人还没转过楼梯拐弯,凯特琳欣慰地在罗柏脸颊轻轻一吻。片刻间,他又成为她的孩子,而不是她的国王。
  霍斯特公爵的私人会客室在大厅顶上,屋子较小,适合私秘交流。罗柏就座高位,脱下王冠,置于身边地上,凯特琳摇铃传唤上酒,艾德慕则向叔叔灌输石磨坊之役的经过。等仆人们离开后,黑鱼清清嗓子,“我们已经听够了你的卖弄,侄儿。”
  艾德慕糊涂了。“卖弄?您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黑鱼说,“你该感谢陛下的宽容。他在大厅里演戏,以免你在自家封臣面前出丑。如果换作我,将毫不留情地严斥你的愚笨,决不会赞扬那些许微功!”
  “渡口一战中,无数勇士献出生命,叔叔,您应该尊重他们。”艾德慕很生气,“怎么啦,除了少狼主,就没人该获得胜利?我抢走了属于您的荣耀,罗柏?”
  “陛下,”罗柏冷淡地纠正。“你是否承认我是你的国王,舅舅,是否连这点也记不住?”
  黑鱼道,“给你的命令是留守奔流城,艾德慕,仅此而已。”
  “我守住了奔流城,还挫败泰温公爵……”
  “确实如此,”罗柏说,“但挫败不等于胜利,对不对?你有没有扪心自问,牛津战役后我们为何还在西境久留?你知道我没有足够力量威胁兰尼斯港或凯岩城。”
  “为何……为了占领其他城堡……金钱,牲畜……”
  “见鬼,你以为我们留下来当强盗?”罗柏难以置信地说,“舅舅,我正是要引泰温公爵西进。”
  “我军是马队,”布林登爵士解释,“兰尼斯特军泰半是步兵。我们计划让泰温公爵高高兴兴地追上一段,直到海边,然后从旁溜过去,横穿黄金大道,占据稳固的防守位置。我的斥侯找到了地方,地形极为有利,如果他在那儿发动攻击,将付出惨重代价;如果他不进攻,则会被困在西境,不仅距离需要他的地方千里之遥,而且始终消耗着自己的资源,而不是掠夺三河诸侯。”
  “与此同时,史坦尼斯公爵将打下君临城,”罗柏说,“帮我们一笔勾销乔佛里、太后和小恶魔,然后我就与他讲和。”
  艾德慕看看叔叔,又看看外甥,“你们从未把计划告诉我。”
  “我告诉你守住奔流城,”罗柏说,“这道命令,什么地方你无法理解?”
  “你在红叉河阻住泰温公爵,”黑鱼说,“呵,挡得可真久,刚好让苦桥来的信使赶上他的军队。泰温公爵立即让部队掉头,在黑水河源头附近跟马图斯·罗宛与蓝道·塔利会合,急行军到翻斗瀑——梅斯·提利尔和他两个儿子正带着大军和驳船队等在那里。于是他们合兵一股,顺流而下,在距离君临城半日马程的地方登陆,从后袭击史坦尼斯。”
  凯特琳在苦桥见过蓝礼国王的队伍。千百朵金玫瑰在风中飞舞,玛格丽王后笑容羞涩、语调温柔,她哥哥百花骑士虽然额上缠着亚麻绷带,却英俊不减。如果你非得投入女人的怀抱,我的儿子啊,为何不是玛格丽·提利尔?高庭的财富和军队足以扭转形势,或许灰风还会喜欢她的味道。
  艾德慕蔫了气,“我一点也不想……不想……罗柏,你得让我补偿,就准我在下场战役里担任前锋吧!”
  这是补偿,弟弟?还是为了荣誉?凯特琳很怀疑。
  “下场战役,”罗柏沉吟道,“嗯,下场战役很快就会到来。乔佛里成亲之后,兰尼斯特就会再次开战,对此我毫不怀疑,这一回,他们有了提利尔家的支持……也许我还要对付佛雷家,若黑瓦德……
  “席恩·葛雷乔伊坐着你父亲的宝座,手上沾染了你弟弟们的鲜血,除了他,其他敌人都必须先放在一边。”凯特琳告诉儿子。“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罗柏,你身为国王,要么赢回临冬城,把席恩吊在鸦笼里,让他慢慢烂掉;要么就永远放弃王冠——因为人们将不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国王。”
  从罗柏瞧她的神情来看,她断定,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如此坦率直言了。“他们告诉我临冬城陷落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返回北方,”他带着一丝辩解的意味道。“我想去营救布兰和瑞肯,但我以为……我做梦也想不到席恩会伤害他们,真的,如果我……”
  “说‘如果’已太晚,要营救也太迟,”凯特琳说,“剩下的只有复仇。”
  “根据从北境得到的最新消息,罗德利克爵士在托伦方城附近击败了铁群岛的部队,然后于赛文城重新整军,准备夺回临冬城。”罗柏道。“他或许已经成功了,因为我们很久没有收到进一步的消息。退一步讲,假如我回师北上,三河地区怎么办?我不可能要求三河诸侯遗弃人民随我出征啊。”
  “不,”凯特琳说,“把他们留下,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我们靠北地人赢回北境。”
  “您的北地人如何去得了北境?”弟弟艾德慕反问,“铁群岛方面不仅控制了落日之海,而且占领了卡林湾。一万年来,没有一支军队能从南面攻下卡林湾,即便朝那里进军也是疯狂之举。我们很可能被困在堤道上,铁民在前,愤怒的佛雷家族在后。”
  “所以必须赢回佛雷家族,”罗柏说,“有了他们,才有成功的机会——不管机会多么渺茫;没有他们的支持,我看不到希望。我愿向瓦德侯爵提出一切……道歉,荣誉,土地,金钱……一定有东西可以抚平他受创的自尊心……”
  “东西办不到,”凯特琳道,“但人可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5章 琼恩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材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更像熊,和跨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跨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白洁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边向前骑,他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嘛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渡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的模样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辩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热烈的程度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两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嘛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便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的。”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慌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运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候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迭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到后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并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勉强。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不能结婚的。”
  “结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谁说结婚?难道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床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时,她替我说话,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
  “你已经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们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誉呢?”
  “我会让她怀孩子的。”
  “对啊,但愿如此。生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活泼欢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过了么?”
  他不知该怎么说。“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会去找森林女巫,讨一杯月茶。种子播下以后,别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
  托蒙德摇摇满头乱发,“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干嘛又要偷她?”
  “偷?我没有……”
  “没有?”托蒙德道,“你杀了她身边的两个人,并把她带走,这不叫偷叫什么?”
  “她是我的俘虏。”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没错,可……托蒙德,我发誓,我没碰她。”
  “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话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还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止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挂在旗上做标志;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座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根据琼恩判断,野人部队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部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买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己,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清楚,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扼守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仍然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强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尤为致命的是,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穿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这样一来,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以求挫败守夜人。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如果相反……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爪挂在马鞍上,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
  几小时之后,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雪下得正大。白灵半路离去,前往森林追踪猎物,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最晚不过黎明。冰原狼一直都在……就和耶哥蕊特一样。
  “那么,”女孩看到他便喊,“你现在信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骑长毛象的巨人了吗?”
  “哈!不止如此,”琼恩不及回答,托蒙德便嚷嚷,“这只乌鸦还给人家看上了!多半得娶一个咧!”
  “娶女巨人?”长矛里克笑道。
  “不,娶长毛象!”托蒙德吼回去,“哈!”
  琼恩放慢马速,耶哥蕊特跟在身旁。她自称比他大三岁,尽管身高要矮上半尺,不过不管究竟几岁,她的强韧无庸置疑。在风声峡,石蛇说她是个“矛妇”,但她其实没结婚,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可琼恩觉得“矛妇”的说法很适合她。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耶哥蕊特则常穿许多兽毛皮革,难以判断体形。
  “你会唱‘最后的巨人’吗?”耶哥蕊特不待回答,便道,“我的嗓音不够深沉,唱不好呢,”她唱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也跟着唱。“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他透过大雪吼回来。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宏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惟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唱完后,耶哥蕊特脸上挂着泪珠。
  “你为什么哭呀?”琼恩不解地问,“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我刚看见的。”
  “噢,几百个!”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
  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刺痛来得猛烈而突然,鹰翼围绕脑袋拍打。他看到鸟喙,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于是他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出,马儿惊恐地跑开,人则向下坠落。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肉和血液搅成一团,随着重重的撞击,地面迎将上来。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自己面孔朝下,嘴里满是泥土和鲜血的味道,耶哥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上方,手握兽骨匕首。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那只鹰却看不见了。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我的眼睛,”他突然恐慌地喊,一边抬手摸向脸部。
  “只有血而已,琼恩·雪诺,他戳破了上方的皮,没击中眼睛。”
  脸颊阵阵悸动,他边擦左眼的血,边用右眼观察。托蒙德在上方大吼,然后传来马蹄声、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叮当衫指着琼恩说,“他就象一条背信弃义的狗,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降落在他当作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我要他!”
  “你来啊,”托蒙德道,“最好拿起剑过来,因为我会拿起我的。我要煮了你的骨头,当尿壶用。哈!”
  “少废话!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身躯,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站一边去,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
  耶哥蕊特起身,“你说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没错,耳朵生茧了吗?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如果是曼斯的意思,最好快去。”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他在流血耶!活象一头被宰杀的猪,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也会记仇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内,而今用金黄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我就去,”他应道。血不停地流进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痛。他触摸脸颊,黑手套成了红色,“请把马带来。”其实他想要的是白灵,不是马,但冰原狼不在身边,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这个时候,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坐骑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满脸鲜血吓到了,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任他抓住缰绳,翻身上鞍。随着动作,他的脑袋阵阵晕眩。我需要包扎伤口,但现在不必,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然后握起长爪,甩到肩头,调转马匹,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表情严峻,“我也去。”
  “滚,”叮当衫胸部的骨甲叮当作响,“我们只要这臭乌鸦,不要别人。”
  “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耶哥蕊特说。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血在脸上冻结,“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
  “走,”骸骨之王道。
  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伍,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然后穿越一堆乱七八糟的辎重车,溅起水花跨过乳河。在这里,乳河向东绕个大弯,形成浅滩,上面覆着薄冰,任由马蹄清脆踩踏,走出十码开外,方才变深。东岸的雪下得更疾,积雪更深,风也更冷。夜晚快要降临了。
  但透过风雪,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巨大白色山丘。先民拳峰。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经过士卒松时,一只乌鸦从上俯瞰,发出刺耳的声音。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可听不到金铁相交和弓箭弹射,惟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半埋在积雪里,肠子从腹部流出,活象冻僵的蛇,一条腿也不见了。是狼干的,琼恩先这么想,随即发现不对,狼会把猎物吃掉。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腿脚奇异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野人们象苍蝇一样附在它们身上,剥下鞍子、缰绳、包裹和甲胄等,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山顶。”
  他们在环墙外下马,挤过石头间歪扭的通道。一匹毛发蓬松的棕色战马戳在一根削尖木桩上,熊老在每个入口内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这马是想冲出去,不是闯进来。没有骑手的踪迹。
  里边有更多马尸和更糟糕的情形在等着他——琼恩从没见过粉红色的雪。朔风在周围涌动,拉扯厚重的羊皮白斗篷,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间飞来飞去。这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的信鸦?琼恩无法判断。他不知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儿,成了什么东西。
  冻结的血在靴下“嘎吱”一声碎裂。野人们扒下马尸上每片钢铁和皮革,甚至蹄铁也不放过。有些人在翻查包裹,寻找武器与食物。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或者说这条狗剩下的部分,它还活着,躺在一滩泥泞、半冻结的血里。
  有些帐蓬仍矗立在营地远端,他们便在那儿找到了曼斯·雷德。在那红丝线缝补的羊毛黑斗篷下,他穿了黑色环甲和粗糙的毛皮马裤,头戴一顶铜铁巨盔,两侧各有鸦翼作装饰。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斯迪也在,还有六形人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
  曼斯阴沉冰冷地看着琼恩,“你的脸怎么了?”
  耶哥蕊特道:“欧瑞尔想挖他的眼睛。”
  “我在问他。难道他舌头丢了?也许真该丢了,免得再向我们撒谎。”
  斯迪马格拿抽出长匕首,“这小子用不着两只眼睛,留一只也许更识时务。”
  “你想保住眼睛吗,琼恩?”塞外之王问,“想的话,赶紧招供,他们有多少人。这次试着说实话,临冬城的杂种。”
  琼恩喉咙干涩,“大人……怎么……”
  “我不是什么大人,”曼斯说,“而这个‘怎么’再明白不过。你的弟兄们死了,我问你,他们究竟有多少人?”
  琼恩的脸阵阵悸动,雪一直下,很难静心思考。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这是科林的吩咐。话语卡在喉咙,他逼自己说出来,“我们共有三百人。”
  “我们?”曼斯尖刻地反问。
  “他们……他们有三百人。”不管要你做什么,都……这明明是断掌的命令,可我为什么觉得自己如此怯懦?“两百来自黑城堡,一百来自影子塔。”
  “你在我帐蓬里讲的故事可不一样。”曼斯望向狗头哈犸,“找到多少马?”
  “一百多,”大个子女人回答,“将近两百。东边还有死马,在积雪下面,我没算在内。”她身后站着她的掌旗官,举一根狗头杆子,那狗头新鲜得渗出血来。
  “你不该向我撒谎,琼恩·雪诺,”曼斯道。
  “我……我明白。”还能怎么说呢?
  塞外之王仔细端详他的脸,“谁是这里的头?说实话,莱克?斯莫伍德?威勒斯?不,他太软弱……这是谁的帐蓬?”
  我已经说得太多。“您没发现他的尸体?”
  哈犸轻蔑地哼了一声,鼻孔里喷出霜气,“蠢蛋乌鸦!”
  “你再用提问作回答,我就把你交给骸骨之王,”曼斯·雷德边向琼恩保证,边走过来,“谁是这里的头?”
  再近一步,琼恩心想,再近一步。他摸向长爪的剑柄。只要我不说……
  “敢拔剑,我会在它出鞘之前让你这杂种人头落地,”曼斯道,“我快对你失去耐心了,乌鸦。”
  “说吧,”耶哥蕊特催促,“反正不管是谁,都已经死了。”
  他皱紧眉头,脸颊上伤口开裂。这太难了,琼恩绝望地想,可若要扮演变色龙又怎能不成为变色龙呢?科林没告诉他怎么做,好歹第二步比第一步容易。“熊老。”
  “老头子亲自出马?”哈犸并不相信,“真的?那黑城堡由谁指挥?”
  “波文·马尔锡,”这次琼恩立即回答。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
  曼斯哈哈大笑,“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已经不战而胜。波文这家伙数剑比用剑在行。”
  “熊老亲自坐镇于此,”琼恩说,“原本地势就险峻坚固,而他继续加强防备,设陷坑,插木桩,储存食水,以对付……”
  “……我?”曼斯替他说完。“哼,他想得倒美。假如我笨到猛攻的话,至少五比一的伤亡,那还算走运。”他抿紧嘴唇。“但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抬头凝望渐暗的天空,“这群乌鸦似乎在不经意间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一直纳闷为何队伍没遭攻击呢。好,还有一百里格的路,天气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派你的狼去嗅嗅,追踪尸鬼的行藏,以防他们偷袭。骸骨之王,将巡逻人数加倍,并确保人人都带有火炬和打火石。斯迪,贾尔,你们天亮就出发。”
  “曼斯,”叮当衫道,“我想要这乌鸦的骨头。”
  耶哥蕊特踏步上前,挡住琼恩,“他只是保护过去的兄弟,你不能为这个就杀他。”
  “我瞧他还把他们当兄弟,”斯迪宣称。
  “不是的,”耶哥蕊特坚持,“他没照他们的命令杀我,反而毙了断掌,大家都知道。”
  琼恩的吐息在空气中结霜。我瞒不过他。他望进曼斯·雷德的眼睛,灼伤的五指开开合合。“我穿着您给的斗篷,陛下。”
  “一件羊皮斗篷!”耶哥蕊特道,“每天夜里,我们都在它底下跳舞!”
  贾尔咧嘴大笑,狗头哈犸也讪笑起来。“是这样吗,琼恩·雪诺?”曼斯·雷德温和地问,“她和你?”
  长城之外难辩是非。琼恩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区分荣誉与耻辱,正确和错误。愿天父原谅我。“是的,”他说。
  曼斯点点头,“很好,那你俩明天跟贾尔和斯迪一起出发,参加行动。我绝不会把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分开。”
  “我们去哪里?”琼恩问。
  “去长城。是你证明忠诚的时候了,行胜于言,琼恩·雪诺。”
  马格拿不大高兴。“我要个乌鸦做什么?”
  “他不仅了解守夜人,了解长城,”曼斯说,“而且对黑城堡的熟悉程度超过你手下任何一个掠袭者。你会发现他的用处,否则你就是个笨蛋。”
  斯迪皱起眉头,“我认为他是个黑心肝的家伙。”
  “是吗?到时候挖出来不就得了。”曼斯转向叮当衫。“骸骨之王,不惜一切代价保持队伍的行进速度,只要赶在莫尔蒙之前抵达长城,我们便胜券在握。”
  “是,”叮当衫含糊而恼怒地回答。
  曼斯点头离开,哈犸和六形人瓦拉米尔紧跟上去,他的狼和影子山猫也走在后面。琼恩、耶哥蕊特、贾尔、叮当衫和马格拿留在原地。两个年长的野人用难以掩饰的恨意瞪着琼恩,而贾尔开口道:“你听到曼斯的吩咐了,我们天亮出发,多带食物,路上没时间打猎。还有啊,乌鸦,把脸料理料理,血淋淋的简直一团糟。”
  “我会的,”琼恩答应。
  “你千万别撒谎,小妹妹,”叮当衫恶狠狠地对耶哥蕊特说,眼睛在巨人头骨后闪闪发光。
  琼恩拔出长爪,“离我们远点,否则科林的下场就是榜样!”
  “现在可没有狼护着你,小子。”叮当衫摸向自己的剑。
  “哦,你很肯定哟?”耶哥蕊特笑道。
  白灵正蹲伏在环墙顶端,雪白的毛发直立。他没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睁大血红的眼睛。骸骨之王缓缓放开剑柄,退后一步诅咒着走了。
  随后,琼恩和耶哥蕊特骑下先民拳峰,白灵在旁跟随。“我不要你为我撒谎,”走到乳河中央,琼恩觉得安全了,方才开口道。
  “我没撒谎,”她说,“只是没说完整。”
  “你说——”
  “——每天夜里,我们都在你的斗篷底下作爱。是的,我没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有些羞赧地朝他笑笑。“今晚给白灵找个别的地方睡吧,琼恩·雪诺,诚如曼斯所说,行胜于言。”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6章 珊莎

  “一件新裙服?”她既吃惊又谨慎地问。
  “是的,小姐,比您穿过的每一件都可爱,”老妇人边用打节的绳子测量珊莎的臀围,边向她保证,“丝绸和密尔蕾丝缝制,缎子镶边,配上它,您会美得没话说。啧啧,这可是王后陛下的恩典呢。”
  “王后?哪个王后?”玛格丽还没当上小乔的王后,但她作过蓝礼的王后。或者她是指刺棘女王?还是……
  “当然是摄政王太后陛下.”
  “瑟曦太后?”
  “是呀,我有幸在她身边服务许多年了。”老妇人把绳子伸到珊莎大腿内侧,“陛下说啊,您已经是成年女人,不该穿得象个小姑娘家。来,把手举起来。”
  珊莎举起手臂。她的确需要一件新裙服,过去一年中,她长高了三寸,而大部分旧衣服又被烟尘熏坏了——第一次来月经的那天,她想烧掉床垫,结果……
  “您的胸部跟太后的一样迷人,”老妇人边说边将绳子绕过珊莎胸口,“您不该藏着它。”
  她脸红了。上回去骑马,她没法将紧身上衣完全系上,于是马房小弟扶她上马时便一直傻呆呆地瞪着她的胸。有时候她发现成年男人也在着,她衣服太紧,穿起来几乎无法呼吸。
  “裙服是什么颜色呢?”她问女裁缝。
  “选择颜色这些事就交给我吧,小姐,您会喜欢的,我向您保证。除了裙服,您还需要内衣和长筒袜,外裙、衬裙和斗篷,一切的一切,以适合……以适合一位美貌高贵的年轻女士。”
  “来得及在国王婚礼前做好?”
  “噢,当然,我们会在大婚之前做好,很快做好,这是太后陛下的特别关照。我手下有六个女裁缝师和十二个女学徒,为这事得把所有工作搁到一边。别家仕女会怨怪我们,但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有太后陛下的命令嘛。”
  “感谢太后陛下如此煞费苦心,”珊莎礼貌地说,“她对我实在是太好。”
  “陛下是最慷慨的人,”女裁缝师赞同。测量完毕后,她收拾东西离开了。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珊莎独处时感到十分疑惑,十分不安。嗯,我敢打赌,多半是玛格丽或她祖母的意思。
  玛格丽是真心对她好,她的存在改变了一切。她的女伴们纷纷乐于和珊莎结交。太久没有其他女伴,她几乎忘记了其中的快乐。莱昂妮夫人教她古竖琴,洁娜夫人同她分享所有的八卦闲话。梅内狄斯·克连恩总有好玩的故事,而幼小的布尔威令她想起艾莉亚,尽管她不及妹妹那么暴躁。
  跟珊莎年龄相仿的是玛格丽的三位表妹,埃萝、雅兰和梅歌,来自于提利尔家族的偏房分支。“我们是低枝上的玫瑰,”埃萝语带双关地说,她为人机智,体形又苗条。梅歌则又胖又吵,雅兰漂亮而羞涩,由于埃萝已是成年女子,所以在三人中占据统治地位——她有了月事,而梅歌与雅兰不过是小女生。
  几个小姑娘欢天喜地拉珊莎入伙,好像大家从小便是伙伴。她们常常整下午做针线,讨论柠檬蛋糕和蜂蜜酒,晚上玩四方瓦片棋,一起在城堡圣堂里唱歌……四人还轮流和玛格丽同床做伴,悄悄话直说到半夜。雅兰嗓子好,只需稍加怂恿,便会弹奏木竖琴,歌颂骑士精神和失落的爱情。梅歌不会唱,但她喜欢亲吻,喜欢得发疯。她承认自己会和雅兰玩接吻游戏,但那和亲吻男人是不同的,更比不上亲吻国王。不知梅歌对我差点与猎狗亲吻怎么看,珊莎心想。他在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来找她,浑身散发着血和酒的臭味。他要吻我,他想杀我,还要我为他唱歌。
  “乔佛里国王的嘴唇好漂亮哦,”梅歌自顾自激动地说,“噢,可怜的珊莎,失去他的时候,你一定心都碎了。噢,你一定大哭一场!”
  没错,乔佛里常让我哭泣,但恰好不是这次,她心里这么想,但制造噪声的黄油块不在近前,因此抿紧嘴唇,不敢说出来。
  至于埃萝,她被许配给一位年轻侍从,安布罗斯伯爵的儿子之一——等他当上骑士,他们就结婚。黑水河之役中,他带着未婚妻的信物,杀死一个密尔十字弓手和一个穆伦道尔家的士兵。“埃林说她的信物令他勇敢无畏,”梅歌道,“还说他在战斗中呼喊着她的名字,这不是很了不起吗?总有一天,我也要让某位勇士带着我的信物,杀死一百个敌人。”埃萝要她小声点,但神情实在很高兴。
  她们都是小孩子,珊莎心想,都是傻乎乎的小女孩,埃萝也不例外。她们没有见识过战争,没有目睹过死人,什么都不懂。她们脑海里,惟有歌谣和故事,就跟她在乔佛里砍掉父亲脑袋之前一样。对她们,珊莎既可怜,又羡慕。
  玛格丽不一样。国王的未婚妻纵然甜美温柔,身上却带着一丝她祖母的影子。前天,她领珊莎外出鹰狩,这是战斗之后她第一次出城。尸体已经掩埋或焚毁,但烂泥门仍破破烂烂,伤痕累累,乃是史坦尼斯公爵的攻城锤的杰作。黑水河两岸,布满毁坏断裂的船骸,烤焦的桅杆如憔悴的黑手指,从浅滩上伸出。要想过河,只能坐平底小船。御林也是一片焦土荒凉,好在海湾沿岸的沼地里水禽颇丰,珊莎的灰背隼抓到三只野鸭,玛格丽的隼则在空中打下一只苍鹭。
  “维拉斯养了七大王国里最听话、最俊美的鸟,”独处时,玛格丽对她说,“他还常放飞猎鹰呢。你将来就知道了,珊莎。”她拉住她的手,捏了一下。“我的好姐妹。”
  姐妹。珊莎梦想过有个玛格丽这样的好姐妹,甜美优雅又善良,和艾莉亚完全不一样。我怎能让我的好姐妹跟乔佛里结婚呢?她想着想着,眼中突然噙满泪水。“玛格丽,求求你,”她道,“一定不要……”这话很难说出口。“……一定不要跟他结婚,他这人表里不一,会……会伤害你的。”
  “别为我担心,好妹妹。”玛格丽自信地微笑。“你真勇敢,肯来警告我,但请你放心吧,我知道小乔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自负又愚蠢,而且跟你说的一样残酷,这些父亲也早料到,所以才会在婚约条款中坚持让洛拉斯成为御林铁卫。你瞧,我有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日夜守护,好比伊蒙王子守护奈丽诗王后,所以咱们的小狮子最好举止恰当,不是吗?”她轻声浅笑,“来吧,亲爱的妹妹,让我们好好跑一段,比赛谁先到河边。噢,这会让侍卫们发狂的。”她不待回答,一夹马肚,飞驰而去。
  她好勇敢啊,珊莎跟在她后面,边骑边想……然而疑虑却没有打消。洛拉斯是个伟大的骑士,大家都知道,可乔佛里有其他的御林铁卫啊,还有金袍卫士和红袍卫士,长大之后会有自己的军队。庸王伊耿不曾伤害奈丽诗王后,或许是因为害怕弟弟龙骑士伊蒙……但当另一位御林铁卫跟他的一个情妇相爱时,国王却要了两人的脑袋。
  好在洛拉斯爵士是提利尔家的人,珊莎提醒自己,从前那位骑士不过属于托因家族——他的亲戚们没有军队,除非暗杀,否则无法为他复仇。话虽这么说,可她越深入地想下去,就越觉困惑。一年半载,乔佛里或能克制,但时间一长,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到时候……说不定会出现第二个弑君者,说不定会有第二场王位战争,狮子和玫瑰将疆场交兵。
  珊莎很吃惊玛格丽竟没预见到这一点。她比我年长,比我睿智,而她父亲提利尔大人的考虑肯定比我更周到。我不过在穷操心,犯傻罢了。
  她把去高庭和维拉斯·提利尔结婚的消息告诉唐托斯爵士,以为对方会感到欣慰,为她高兴,不料弄臣骑士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不行!”他的声音里带着醉意,也充满惊恐。“我告诉您,可怜的琼琪,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求求您咧,千万别理会这种傻事,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幸运之吻吧,并保证自己会按计划去做。就在乔佛利的新婚之夜,没有几天了,到时候记得戴上银色发网,然后我们回家。”他凑过来吻她的脸。
  珊莎挣脱抓握,退到远处。“不,我不走,会惹麻烦的。想逃的时候你不带我,现在我不需要了。”
  唐托斯呆呆地瞪着她。“一切都安排好了,亲爱的琼琪。载你回家的大船,带你上船的小舟,您的佛罗理安为您把一切都安好了。”
  “我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她说,“但我现在不需要大船和小舟。”
  “一切都是为保证您的安全啊。”
  “我在高庭有维拉斯的保护,会很安全。”
  “噢,别傻了,他不认识您,”唐托斯坚持,“也不爱您。噢,琼琪啊,我亲爱的琼琪,请睁开您可爱的眼睛吧,提利尔家的人根本就不关心您,他们盘算的是您的继承权。”
  “我的继承权?”她有些困惑。
  “亲爱的,”他告诉她,“您是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再次抓住她,恳求她不要这么做。珊莎则再次挣脱,并留他独自一人在心树下徘徊。
  从此以后,她再没去过神木林。
  但她没有忘记他的话。临冬城的继承人,她夜里躺在床上反复思量,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珊莎有三个兄弟,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继承权,可现在布兰和瑞肯已死……没关系,还有罗柏,他是成年人了,很快就会结婚生子。而且不管怎么说,维拉斯·提利尔已经有了高庭,还要临冬城作什么呢?
  有时候,她会对着枕头,轻声念他的名字,仅仅是为了听到它。“维拉斯,维拉斯,维拉斯,”她已经觉得维拉斯这个名字和洛拉斯一样好,它们甚至听起来很相似。残废的腿有什么关系?维拉斯将来会是高庭公爵,而我是他的夫人。
  她想象着他俩坐在花园里,膝头抱着小狗,或乘花船沿曼德河游玩,边听歌手弹奏竖琴。等我给他生个儿子,他就会爱上我的。我要把他们取名为艾德、布兰登和瑞肯,将他们抚养得同洛拉斯爵士一样英武,而且仇恨兰尼斯特。在珊莎梦中,她的孩子看上去跟她失去的兄弟们一样,其中甚至有一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女孩。
  惟一的困扰是,她无法将维拉斯的形象长时间保持在头脑中,总将他的面容转化为洛拉斯爵士的脸,年轻、优雅而漂亮。你不该这样想象,她告诫自己,否则等见面时,他也许会发现你眼中的失望呢。如果他知道你爱的是他弟弟,又怎会跟你结婚呢?维拉斯·提利尔的年纪有我两倍大,她不断提醒自己,而且瘸了腿,或许跟他父亲一样肥胖,一样长着红脸孔。但不管生得是否好看,他都是我最好的依靠。
  有一回,她梦见嫁给小乔的仍是自己,并非玛格丽,而在婚礼当晚,国王变成了刽子手伊林·派恩。她颤抖着醒来。她不想玛格丽像自己一样受折磨,但也害怕提利尔家拒绝联姻。反正我警告过她,没错,我把真相对她说了。或许玛格丽是自己不相信。小乔跟她在一起时总扮演英雄的角色,他从前对我也这么做。不过,她很快将认识到他的本性——不是在婚礼之前,而是在婚礼之后。珊莎决定下次造访圣堂时在圣母面前点一支蜡烛,祈求她保护玛格丽,免于乔佛里的伤害。或许再在战士面前再为洛拉斯点一支。
  女裁缝最后一次替她丈量尺寸时,她决定穿着新裙服去参加贝勒大圣堂的婚礼庆典。瑟曦一定是为这个才命人替我做衣服的,总不能让我破破烂烂地参加婚宴吧!不,不行,穿旧的就可以。我不能冒险,让食物或酒水沾到新裙服上。我要把它带到高庭去,在维拉斯·提利尔面前穿起来。就算唐托斯说得对,他要的是临冬城而不是我本人,我仍然可以让他爱上我。珊莎紧紧抱住自己,一边揣测新裙服做好的时间。
  她迫不及待想要穿上它。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7章 艾莉亚

  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开,溪流统统高涨。第三天早上,艾莉亚注意到树下长苔藓的地方不对。“走错方向了,”骑过一颗苔藓茂密的榆树时,她对詹德利说,“我们在往南走。看到树下的苔藓了吗?”
  他将眼前浓密的黑发拨开,“我们顺着路走,仅此而已,这条路在此是往南。”
  我们今天一直在往南走,她想告诉他,昨天也是,沿着河床骑行开始就在往南。但昨天她没注意苔藓,因此不大确定。“我想我们迷路了,”她低声说,“不该离开那条河的,沿着它走就好。”
  “那条河弯来拐去,”詹德利说,“我敢打赌,我们走的这条路是捷径,只有土匪才知道。你瞧,柠檬、汤姆他们在这儿住了许多年。”
  这倒没错。艾莉亚咬紧嘴唇,“但苔藓……”
  “雨下得这样大,用不了多久,连耳朵里都会长出苔藓,”詹德利抱怨。
  “那也只会长在朝南的耳朵里!”艾莉亚固执地申明。想说服大牛可不容易,但眼下热派离开了他们,他是她惟一真正的伙伴。
  “沙玛要我为她烤面包,”离别那天,他告诉她,“不管怎么说,我厌倦了下雨和屁股酸痛地骑马,也厌倦了老是担惊受怕。这里不仅有麦酒,有兔子肉,我还会把面包做得很好,你们等着瞧吧,下次回来就知道了。你们会回来,对吗?等战争结束之后?”他忽然记起她是谁,涨红了脸补充道,“小姐。”
  艾莉亚不知战争是否有结束的那一天,但她点点头。“很抱歉那次打了你,”她道。热派虽然又蠢又胆小,但从君临城一路跟着她,几乎从未分离。“我打断了你的鼻子。”
  “你也打断了柠檬的。”热派咧嘴笑道,“真带劲。”
  “柠檬可不这么想,”艾莉亚阴郁地说。到了出发时间,热派请求亲吻“小姐”的手,她拍拍他肩膀。“别这么叫我。你是热派,我是阿利。”
  “在这儿,我不叫热派了。莎玛叫我‘小子’,跟叫那个她收养的男孩一样,我总弄不清她到底指谁。”
  之后,艾莉亚发觉自己莫名地想念他,好在还有哈尔温。她把胡伦的事对哈尔温说了,逃离红堡那天,她在马厩门边发现奄奄一息的马房总管。“唉,他常说自己会在马厩里过世,”哈尔温道,“我们都担心他到头来会断送在坏脾气的马脚下,想不到下手的却是狮子。”艾莉亚还把尤伦的事,逃出君临的事,以及其他许多经过都向对方倾诉,但留出她用缝衣针杀死马房小弟和割赫伦堡守卫喉咙的部分没有讲——跟哈尔温讲故事就跟和父亲讲故事差不多,有些事是不能坦白的。
  她也没有提及贾昆·赫加尔,以及兑现的三个死亡承诺。他给的硬币艾莉亚一直藏在腰带下,有时候,她会在晚上拿出来,回想他如何将手抹过脸庞,面容融合变化。“valarmorghulis,”她轻声开始,“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乔佛里国王。”
  哈尔温告诉她,当初由父亲派出,随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制裁格雷果爵士的二十名临冬城侍卫后来只活了六个,而且还都走散了。“那是个陷阱,小姐。泰温公爵派魔山越过红叉河来杀人放火,希望能引出您父亲大人。他料定艾德公爵会亲自西进对付格雷果·克里冈。好在弑君者不知泰温公爵的计划,听说弟弟被抓的消息后,即刻就在君临城中当街攻击您父亲。”
  “我记得那件事,”艾莉亚说,“他把乔里杀了。”除了少数被她惹火的时候,乔里对她总是笑口常开。
  “他杀了乔里,”哈尔温赞同,“还用马撞倒你父亲,撞断了他的腿,因此艾德大人无法亲自出动,只好派贝里大人去,但为对方增派了二十名临冬城的侍卫,我便是其中之一。去的人还包括索罗斯、雷蒙·戴瑞爵士、葛拉登·威尔德爵士以及一个叫罗沙·马勒里的男爵。格雷果在戏子滩等着我们,人马埋伏在两岸,只待我们过河,便从前后两方发动攻击。”
  “我亲眼目睹魔山一击就杀死雷蒙·戴瑞,那一击实在太可怕,不仅把戴瑞的手臂连肘砍断,还毙了他胯下的马。葛拉登·威尔德也战死在那儿,马勒里男爵则撞在河中淹死。狮子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我以为自己铁定没命,危急时刻,埃林大声发号施令,恢复了秩序。我们群聚在索罗斯周围,冲出一条血路。出发时的一百二十人中,到天黑只剩不到四十个,贝里伯爵也身负重伤。那天晚上,索罗斯从他胸口拔出一尺长的枪头,将煮沸的葡萄酒灌进空洞里。”
  “我们每个人都确信天亮时伯爵大人会死,但索罗斯在火堆边陪他祈祷了一整夜,黎明时,他竟活了过来,而且比前晚更强壮。虽然再过两个星期才能骑马,但他的勇气鼓舞了我们。他说,戏子滩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每一位牺牲者,都将获得十倍的复仇。”
  “当时我们无法再战。魔山只是泰温公爵的前锋,随后兰尼斯特军队便大举越过红叉河,席卷三河流域,途中烧杀掳掠。我们人少,只能骚扰对方,但彼此承诺,等劳勃国王西征,镇压泰温公爵的叛乱,便起兵与之汇合。后来传来的消息却是劳勃死了,艾德公爵也死了,瑟曦·兰尼斯特的小崽子登上铁王座。”
  “整个世界颠倒失序。你瞧,我们是御前首相派去对付叛徒的队伍,到头来自己竟成了叛徒,而泰温公爵当上御前首相。有些人想请求招安,但贝里伯爵不同意。‘我们是国王的人,’他如此声明,‘而狮子们残害着国王的子民。若不能为劳勃而战,就为他们而战,至死方休。’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奇怪的事逐渐发生。我们每损失一个,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名门世家,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狗?”艾莉亚诧异地问。
  “对。”哈尔温咧嘴笑道,“有个小伙子养着全世界最凶狠的狗,你简直无法想象。”
  “我要是有条凶狠的狗就好了,”艾莉亚向往地说,“一条能杀狮子的狗。”她有过一头冰原狼,名叫娜梅莉亚,但为了保护她不被王后杀掉,她朝她扔石头,把她赶跑了。冰原狼可以杀死狮子吗?她心里纳闷。
  当天下午又开始下雨,一直下到晚上。幸亏土匪们到处都有朋友,无需在野外扎营或在漏水的凉亭下寻求遮蔽——从前她跟热派和詹德利常这样。
  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废弃村落中住宿。它看起来是被“废弃”了,但等“幸运杰克”拿出猎号吹奏,两短两长,各种各样的人就从废墟和地窖中爬出来。他们带来麦酒、干苹果和一些不新鲜的大麦面包,土匪们则提供了一只安盖半路射到的鹅,因此晚餐几乎是一场盛宴。
  艾莉亚正咂着一根翅膀上最后一点肉,只见一位村民转身对柠檬斗篷说,“不到两天前,有些人打这儿经过,去寻找弑君者。”
  柠檬哼了一声。“他们该去奔流城。那最深的地牢里,潮湿阴冷,很是舒服。”他的鼻子看上去象压碎的苹果,伤口没好,又红又肿,他的情绪也很糟糕。
  “不对,”另一位村民说,“他逃跑了。”
  弑君者跑了?艾莉亚汗毛直竖。于是她屏息聆听。
  “真的?”七弦汤姆问。
  “俺才不信咧,”戴生锈半盔的独眼人说,人称他为“幸运杰克”,尽管在艾莉亚看来,失去一只眼睛似乎不算幸运。“俺在那地牢里待过,不可能跑的。”
  村民们耸耸肩。“绿胡子”抚摸着灰绿相间的浓密分叉胡,“反正,假如弑君者真跑了,狼仔们铁定大开杀戒。这情况得通报索罗斯,希望光之王会让他在圣火之中预见兰尼斯特的动向。”
  “这儿就有火,”安盖微笑。
  绿胡子哈哈大笑,一边拎住弓箭手的耳朵根。“妈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和尚吗,射手?你要泰洛西的佩罗盯着火瞅,除非想烤焦他的胡子!”
  柠檬将指节捏得“嗒嗒”作响,“贝里大人不是很想抓詹姆·兰尼斯特吗?这是个好机……”
  “他会不会吊死他,柠檬?”一个村妇问,“吊死这么一个俊俏家伙,多少有点可惜啊。”
  “先审判!”安盖说,“贝里大人总是先审判,规矩你们都知道。”他微笑道。“再上吊。”
  大家哄堂大笑。汤姆弹起木竖琴,低声歌唱:
  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他们说我们是贼。
  拿森林当城堡,
  走大地四海为家。
  没有金子逃得过我们的刀枪,
  没有少女逃得出我们的手掌。
  噢,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谁人见了都怕……
  艾莉亚在詹德利和哈尔温之间干燥温暖的角落里听了一会儿歌,便合上眼渐渐睡着了。她梦见了家乡,不是奔流城,而是临冬城,但这并不是一个好梦。她梦见自己独站在城堡外,泥浆直没到膝盖,灰色的城墙就在前方,但当她向城门走去,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艰难,城堡在眼前变淡,好似那并非花岗岩,而是烟雾。周围还有狼,细瘦的灰色身形在林木间穿梭,眼睛闪闪发光。无论何时,只要望向它们,她都忆起鲜血的滋味。
  第二天早晨,队伍离开道路,穿越原野。风,不停地刮,棕色的枯叶在周围旋转,但这次没有下雨,太阳从云朵后钻出来,明亮耀眼,以至于艾莉亚不得不拉起兜帽,遮住眼睛。
  她突然勒马,“走错方向了!”
  詹德利哼了一声,“怎么,又是苔藓?”
  “看那太阳,”她道,“我们在往南走!”艾莉亚从鞍囊里取出地图,好让他们看。“我们不该离开三叉戟河的,你们看。”她把地图在腿上展开,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这里,这就是奔流城,它在两条河之间。”
  “说得没错,”幸运杰克道,“我们知道奔流城在哪儿,每个人都知道。”
  “我们不去奔流城,”柠檬坦白。
  我差一点就到了,艾莉亚心想,早知道就把马给他们,自己走着去。她想起昨晚的梦,不由得咬紧嘴唇。
  “啊,别伤心啊,孩子,”七弦汤姆说,“你不会受到伤害的,我向你保证。”
  “你是个骗子!”
  “没人在骗你,”柠檬道,“我们本就没承诺什么,如何处置你,我们是作不了主的。”
  没错,柠檬跟汤姆一样,并非首领,这伙人的头目是泰洛西人佩罗。艾莉亚转过来面对他。“带我去奔流城,重重有赏,”她孤注一掷地说。
  “小家伙,”绿胡子答道,“寻常松鼠若教农夫抓住,逃不过剥皮下锅的命运,但若他逮住的是金松鼠,就得乖乖献给领主,否则将来会倒大霉的。”
  “我不是松鼠,”艾莉亚坚持。
  “谁说不是?”绿胡子哈哈大笑,“你是一只快被献到闪电大王驾前的金色小松鼠,不管是否情愿。别担心,他知道如何处置你,我打赌他会如你的愿把你送回母亲大人身边。”
  七弦汤姆点点头。“对,贝里伯爵是个好人。他会妥善处理你的,走着瞧吧。”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艾莉亚忆起从前在赫伦堡时从兰尼斯特的士兵和血戏子们那儿听到的故事。他们说他是森林中的幽灵,说他曾被瓦格·赫特杀死,被亚摩利·洛奇爵士杀死,魔山更是杀死过他两次。管他的,他不把我送回家,我也会杀死他。“凭什么要我去见贝里伯爵?”她平静地问。
  “我们把所有贵族俘虏都带给他处理,”安盖道。
  俘虏。艾莉亚深吸一口气,以稳定心绪。止如水。她瞥瞥骑马的土匪们,默然调转坐骑。迅如蛇。她一边想,一边用脚后跟猛踢马腹,从绿胡子和幸运杰克中间飞奔而去。詹德利的母马从面前一闪而过,她看到男孩脸上震惊的表情,随后便置身于旷野之中狂奔。
  现在东西南北并不重要。等甩掉他们,自然可以慢慢去找到奔流城的路。艾莉亚倾身向前,敦促马儿快跑。土匪们在身后咒骂,叫嚣着要她回去,但她充耳不闻。良久,她回头一望,只见四个人追了上来,安盖、哈尔温和绿胡子并肩奔驰,柠檬则落后一点,巨大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疾如鹿,”她告诉她的座骑,“快,快,快跑。
  艾莉亚在杂草丛生的褐色原野中驰骋,穿过齐腰高的草丛和堆堆枯叶,飞扬的马蹄激起翻飞枯叶。右手是树林,我可以在那儿甩掉他们。原野边沿有条干涸沟渠,她半步未停,飞跃而过,一头扎进榆树、衫木和桦树丛中。她偷偷往后瞧,发现安盖和哈尔温仍奋力紧跟,绿胡子已经落后,柠檬则根本看不到了。“快,再快点,”她告诉她的马,“你能行,你能行的!”
  她从两棵榆树间穿过,丝毫不在意苔藓长在哪边。随后又跃过一段朽木,远远绕开一棵倾倒的巨大枯树,断裂的枝杈从枯树中间伸出来。上了一个缓坡,又从另一侧下去,减速,加速,马蹄与硬石相击,溅出点点火花。登上小山,她再度向后瞥去。此时哈尔温已领先安盖,两人都在努力。绿胡子则越跑越慢,似乎快放弃了。
  一条小河挡在面前,她纵马踏进,淌过充塞棕色湿叶的流水,上岸时,不少叶子沾在马腿上。此处灌木较浓密,地上满是树根和石块,不得不减慢速度,但她仍不停地催促马儿。面前出现另一座小山,这座更陡峭。她爬上去,从另一面下来。树林究竟有多大?她疑惑地想。她知道自己的坐骑比较快,因为它是赫伦堡卢斯·波顿的马厩里最好的马之一,但速度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我得返回平原,找到道路。她找了半天,却只发现一条猎人小径,狭窄又崎岖,但好歹比没有强。她沿着小径开跑,任凭树枝抽打脸颊,一根枝条勾住兜帽,将其掠到后面,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自己会被打下马来。有只狐狸被狂野的奔驰所惊扰,从灌木丛中窜出。小径将她带到另一条小河边。还是同一条河?莫非我在原地打转?没时间多想,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再往后,她的脸被荆棘划破,她知道自己一定像以前在君临追赶的那些猫一样难看。麻雀从桤木枝头飞散。树木变得稀疏,突然之间,她便走出了森林,宽阔平坦的原野在眼前展开,布满遭到践踏的湿草和野麦。艾莉亚踢马飞驰。跑啊!她心想,跑到奔流城,跑回家去!甩掉他们了吗?她飞快地向后一看,天!哈尔温只差了六码,而且还在接近中。不,她绝望地想,不,他不能,不该是他,这不公平。
  等他赶上时,两匹马都浑身是汗,近乎虚脱。他伸手抓住她的缰绳。艾莉亚自己也气喘吁吁,她知道没希望了。“你骑起马来像一个堂堂正正的北方人,小姐,”哈尔温边说边将两马都勒住,“和你姑姑莱安娜小姐一样。但你别忘记,我父亲是马房总管。”
  她用受伤的眼神看着他,“我以为你是我父亲的人。”
  “艾德大人死了,小姐。我现在属于闪电大王,属于我的弟兄们。”
  “你的弟兄们?”艾莉亚不记得老胡伦还有其他儿子。
  “安盖、柠檬、七弦汤姆、杰克、绿胡子……他们所有人。我们对你哥哥罗柏没有恶意,小姐……但并非为他而战。他有自己的军队,还有许多大诸侯,而老百姓们只有我们。”他打量着她,“你明白吗?”
  “我明白。”没错,我明白了,他不是罗柏的人,而我是他的俘虏。早知道当初就跟热派一起留下,没准可以偷那条小船,向上游航行到奔流城;早知道当乳鸽就好,乳鸽、娜娜、黄鼠狼或无父无母的小男孩阿利都不会有人来追。我曾经是头狼,她想,现在又变回那个愚蠢的小姐。
  “你要不要乖乖回去,”哈尔温问她,“还是要我把你绑起来,横放在马背上?”
  “我会回去,”她怏怏地说。只好暂时如此。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8章 山姆威尔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这是最后一步,最后最后的一步,我不能再走了,不能再走了。但他的脚却再次移动。一只,另一只;一步,又一步。他心想:这不是我的脚,它们是别人的,别人在走路,不可能是我。
  他低头就能看到那双笨拙而不成形的东西跌跌撞撞地跨过积雪,依稀记得鞋是黑色,但冰雪在周围冻结,使它们成了奇形怪状的雪球。他的腿好似两根冰棍。
  大雪一直没有停歇。积雪漫过膝盖,厚厚的冰壳如白色的护胫甲覆盖在小腿上,使他的脚步拖沓而踉跄。背上沉重的包裹让他看起来活象个驮背怪兽。我累了,太累了。我不能再走了,圣母慈悲,不能再走了。
  每走四五步,他都得伸手提剑带。其实早在先民拳峰,剑就丢了,可带子上还挂着两把匕首:琼恩给的龙晶匕首和他用来切肉的钢铁匕首。它们好沉啊,而他的肚子又大又圆,不管腰带系得多紧,如果忘记往上提,它就会滑落,缠到膝盖上。他试过将剑带系在肚子之上,可那样几乎就要达到腋窝,葛兰看了直想笑,而忧郁的艾迪评论说:“从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像这样把剑系在脖子上。有一天他滑倒在地,结果被剑柄刺穿了鼻子。”
  山姆一天到晚都在滑倒摔跤,因此他害怕。积雪下不仅有岩石树根,有时候冻土还掩盖了深深的窟窿。黑伯纳就踏入过一个窟窿,扭断了脚踝,那是三天前,还是四天前,还是……他其实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在那之后,总司令就让伯纳骑马。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感觉好像在坠落,而不是走路,永无止境地坠落,却又碰不到地面,只是一直往下,往下。我必须停止,好痛苦啊。我又冷又累,想睡……哪怕在火堆边睡一小会儿,吃点没有结冻的食物。
  但他清楚,如果停下来,就死定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们对此都清楚。逃离先民拳峰时,他们有五十个,也许更多,但接下来有人在大雪中走失,还有伤员流血至死……有时山姆听到殿后的人发出喊声,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他一听之下便开始狂奔,奔出二三十码,尽其所能地跑,冻成冰棍的双脚死命踢起积雪。若腿再强壮一点,他还会继续。它们在我们后面,它们还在我们后面,它们要把我们一个个放倒。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长久的天寒地冻,让他忘了温暖的感觉。他共穿了三双长袜,两件内衣,外套双层羔羊毛上装,在此之外是一件厚实的棉褂,然后才是冰冷的铁锁甲,锁甲外他穿一件宽松的外套和加厚两倍的斗篷,斗篷用骨扣在下巴下扣紧,兜帽前翻,盖住额头。他戴了轻便的羊毛皮革手套,外罩厚厚的毛皮拳套,一条头巾紧紧包裹着脸庞,兜帽里面还有一顶绷紧的绒线帽,盖住耳朵。虽然如此,他仍觉得冷。尤其是脚,甚至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而就在昨天,它们却又痛得厉害,教人站着都无法忍受,逞论走路?每一步都让他想要尖叫。那是昨天吗?他不清楚。自离开先民拳峰以来,他就没睡过觉,应该说从号角吹响之后就没有躺下。除非是在走路时……人可以边走边睡吗?山姆不清楚,或者是又忘记了。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雪盘旋着在周围降下。有时候,它从白色的天空落下,有时候则从黑色的天空坠落,这是白天与黑夜惟一的区别。他肩上披满雪花,就像另一件斗篷,雪在包裹上高高地堆积,使得包裹更加沉重,更加难以承受。他的背心疼痛难忍,仿佛被插进了一把匕首,每走一步都来回绞动。他的肩膀因锁甲的重量而麻木。他一心想把它脱掉,却又不敢脱。因为要脱它,就得先脱大衣和外套,那样会被冻坏的。
  如果我再强壮一些,就好了……可我并不强壮,想也没有用。山姆又虚弱又肥胖,胖得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锁甲对他而言委实太沉,尽管钢铁与肌肤之间有层层麻布与棉花,感觉上却好像把肩膀都磨破了。他唯一能做的只有抽噎,哭的时候,眼泪冻结在脸颊上。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若不是冰壳在脚下碎裂,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在走。左右两边,寂静的树木之间,隐约可以见到火炬,在坠落的雪花当中,发出橙色的光晕。它们静静地在树丛中移动,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地晃。那是熊老的火炬圈,他提醒自己,并为离开了它的人悲哀。他觉得自己是在追赶前方那些火炬,可惜它们也长了脚,而且比他的长,比他的壮,所以一直追不上。
  昨天,他恳求他们让他当个火炬手,即便那意味着身在外围,在重重黑暗紧逼下行走。他要火,他梦想着火。如果有火,就不会冷了。有人提醒他,开始他是有火炬的,后来却将它失落在雪地,令火熄灭。山姆不记得自己掉过火炬,只好假设那是真的。他太虚弱,无法长时间举手。说这事的是艾迪?是葛兰?他也不清楚。我又肥胖又虚弱又没用,现在连脑子也冻住了。抽噎着,他又迈出一步。
  他用头巾裹住鼻子和嘴巴,巾上全是鼻涕,僵硬的鼻涕,他担心它和脸冻在了一起。呼吸也困难,空气如此冰冷,吸进去都感到疼痛。“圣母慈悲,”他用沙哑的声音在冰冻的面罩下轻轻咕哝,“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每祈祷一句,就拖着腿在雪地里又跨一步,“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
  他的亲生母亲远在万里之外的南方,跟他的姐妹们和小弟弟狄肯一起安全地待在角陵城。和天上的圣母一样,她也听不到我的声音。修士们都说,圣母慈悲,但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这里是旧神的土地,那些属于树、属于狼、属于冰雪的无名神祗。“发发慈悲吧,”他轻声道,不管谁听到,旧神也好,新神也罢,甚至魔鬼……“噢,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吧。”
  马斯林尖叫着求它可怜他。为何突然联想起这个?我不该记住这个。他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扔掉长剑,跪倒,恳求,甚至脱下厚厚的黑手套举在面前,当那是骑士表示降伏的护手甲。但尸鬼捏住他的喉咙,把他举到半空,几乎将脑袋拧下来。他还在尖声呼喊,祈求怜悯。死人没有怜悯,而异鬼……不,我不该想这些,不能想这些,不要去回忆,只管走路,走路,走路。
  抽噎着,山姆又迈出一步。
  冰壳下的树根猛然绊住脚趾,山姆一个踉跄,沉重地单膝跪倒,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尝到血的滋味,那比自先民拳峰以来尝过的任何东西都温暖。这就是我的终点,他心想,既然跌倒,就再没力气爬起来。他摸到一根树枝,牢牢握住,试图把自己重新拉起,但那双僵硬的腿实在无力支撑。锁甲太沉,而他太肥胖,太虚弱,太疲倦。
  “起来,猪头爵士,”有人路过时喊,山姆没理会。就让我躺在雪地里闭上双眼。死在这不算太糟。他冷到极点,再过一小会儿,就不会感觉到腰背和肩膀上可怕的疼痛了,正如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脚。至少他们不能责备我头一个死去。在先民拳峰,成百人死在他周围,之后他又亲眼目睹许多人毙命。山姆颤抖着松开握住树枝的手,让自己躺在雪地里。雪又冷又湿,但有重重衣服在,他几乎觉察不到。上方是苍白的天空,雪花飘落在肚子、胸口和眼睑上。它会铺成一条厚厚的白毯,盖住我,让我很暖和。将来他们会说,死去的山姆是个堂堂正正的守夜人。是的。是的。我尽到了职责,没有背弃自己的誓言。我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但我尽到了职责。
  乌鸦是他的职责,是他们带上他的惟一原因。他告诉过他们,他不想去,他是个胆小鬼,可伊蒙学士又老又瞎,他们需要他来照顾乌鸦。当初在先民拳峰安营扎寨,总司令特地找到他:“听着,你不是战士,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孩子。万一遭到攻击,你无需参战,否则只会碍手碍脚。你惟一要做的就是把消息送出去,不要跑来问信上该写什么,你自己决定,反正派一只鸟去黑城堡,再派一只去影子塔。”熊老用戴手套的指头指着山姆的脸。“我不管你是否会吓得尿裤子,也不管是否会有成千上万的野人嚎叫着要你的命,你得保证把鸟送出去,否则我发誓追你到七重地狱,要你永世遗憾。”莫尔蒙的乌鸦上上下下地点头叫道,“遗憾,遗憾,遗憾。”
  山姆很遗憾,他遗憾自己既不勇敢,也不强壮;他遗憾自己不会用武器;他遗憾自己不是父亲的好儿子,不是狄肯和姑娘们的好兄弟;他也遗憾自己即将死去。那么多优秀的人在拳峰上死去,他们坚强可靠,不像我,是个只会尖叫的胖小子。至少熊老不会到七重地狱来追我。我把鸟送了出去,尽到了职责。其实信息是他提前写就的,极简短,只有一句话:我们在先民拳峰上遭到攻击。他一直将其安稳地塞在装羊皮纸的袋子里,期望永远无需送出。
  号角吹响时,山姆在睡觉。起初他以为自己梦到了号角声,但睁开眼睛,雪正飘落在营地里,黑衣兄弟们都抓起弓箭和长矛,奔向环墙。附近只有齐特,他是伊蒙学士从前的事务官,脸颊长满疖子,脖子上还有一个大粉瘤。当第三声号角自树丛中呻吟着传来,山姆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如此恐惧。“帮我把鸟放出去,”他请求,但对方转身就跑,手里还拿着匕首。他得去照顾猎狗,山姆想起来,或许总司令也给他下了命令。
  手套里的指头异常僵硬笨拙,并因恐惧和寒冷而颤抖,他好歹找到装羊皮纸的口袋,拔出事先写的短信。乌鸦们狂乱地咶噪,当他打开来自黑城堡的笼子,其中一只鸟顿时直冲向他的脸,在他抓到另一只之前又有两只逃走,而被他抓住的乌鸦,隔着手套将他的手啄出了血。他死命不放,得以将那一小卷羊皮纸捆上。此时号声已歇,先民拳峰上充斥着发号施令和钢铁碰撞声。“飞吧!”山姆大喊,将乌鸦抛向空中。
  来自影子塔的笼子里的鸟尖叫扑腾得如此疯狂,以至于他害怕得不敢开门,只好强迫自己。这次他逮住了第一只试图逃走的乌鸦,片刻之后,它载着消息在飞雪中上升离开。
  职责履行完毕,接下来他用吓得笨拙的手指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和兜帽斗蓬,紧紧扣上剑带,使它不至于滑落,然后找到包裹,将所有东西塞进去:备用内衣,干袜子,琼恩给的龙晶箭头和矛尖,那只旧的战号,羊皮纸,墨水,鹅毛笔,先前画的地图,外加从长城带来、一直保存着的一段石头般硬的蒜肠。他系好包裹,把它扛到背上。总司令说我不用上环墙,他心想,也叫我不要跑去问他。山姆深深吸口气,意识到自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他迷乱地转圈,恐惧一如既往在体内增长。狗吠,马嘶,经由大雪的压制,听起来似乎都很遥远。三码以外,什么都看不清,甚至环绕山顶的矮石墙上燃烧的火炬也不例外。难道火炬熄灭了?这个想法太可怕。三声长长的号角,三声代表异鬼来袭。它们是林间的白鬼,冰冷的阴影,骑着巨大的冰蜘蛛,追逐热血……小时侯,这些故事令他尖叫颤抖。
  他笨手笨脚地拔剑出鞘,在雪地沉重跋涉。一条狗从面前吠叫着跑过。他看到一些影子塔来的人,留大胡子,拿着长柄斧和八尺长矛。有他们为伴,感觉比较安全,因此他跟随他们走到墙边。环形石墙上的火炬还在烧,一阵欣慰的颤栗袭过全身。
  黑衣兄弟们手持武器,并肩而立,一边凝视大雪飘落,一边等待。马拉多·洛克爵士策马经过,头盔上沾满点点雪花。山姆站在其他人背后,搜寻着葛兰和忧郁的艾迪的身影。如果注定一死,我宁愿死在朋友们身边,他记得自己曾这么想。可惜周围都是陌生人,影子塔的人,由一位名叫班恩的游骑兵指挥。
  “他们来了,”一位兄弟说。
  “搭箭,”班恩道,二十支黑色的羽箭沉默地从二十个箭袋中抽出,搭上二十根弓弦。
  “诸神保佑,有好几百,”另一位兄弟轻声说。
  “拉弓,”班恩道,接着又补了一句,“别慌。”山姆看不到什么,也不想看见。守夜人站在火炬后面等待,弓箭拉到耳际,有些东西正穿过大雪,自那黑暗湿滑的山坡爬上来。“别慌,”班恩再度强调,“别慌,别慌……”然后——“放。”
  羽箭嗖地飞出。
  沿着环墙排列的人们发出一阵参差不齐的欢呼,顷刻间又消退下去。“它们没有停,大人,”一个人对班恩说,另一个则喊,“有更多的过来!看那儿,林子里,”还有一个说,“诸神慈悲,它们还在往上爬。差不多快上来了,马上!”山姆往后退去,颤抖得像秋天的树上最后一片叶子,既寒冷,也恐惧。那晚好冷啊,甚至比现在更冷。现在有好温暖的雪。我感觉好多了。只需再休息一会儿,一小会儿,就能恢复体力,继续前进。再休息一小会儿。
  一匹马从头顶越过,一匹毛发蓬乱的灰马,鬃毛有积雪,马蹄结了一层冰。山姆看着它出现和消失。又一匹马从降雪中走来,由一个穿黑衣的人牵引。他看见山姆挡路,便一边咒骂他,一边领马绕开。真希望我也有匹马,他心想,如果有匹马,就能继续前进,还可以坐在鞍上,甚至睡一会儿。可惜多数坐骑都在先民拳峰丢失,剩下的驮着食物、火炬和伤员,而山姆没受伤,他只是又肥胖,又虚弱,又胆小。
  他真是个胆小鬼。蓝道大人,他的父亲,常这么评价,而今证明这没有错。山姆是塔利家的继承人,但他如此无能,因此被父亲送来长城。弟弟狄肯将会继承土地与城堡,还有那把角陵的领主们骄傲地佩戴了数百年的瓦雷利亚巨剑碎心。不知狄肯会不会为这个远在世界边缘、于大雪中死去的哥哥掉一滴眼泪。他为什么要落泪?不值得为胆小鬼哭泣。他听过父亲千百次告诉母亲。这点连熊老也明白。
  “火箭,”那晚在先民拳峰,总司令突然骑马咆哮着出现,“给它们火尝尝!”此时他注意到浑身发抖的山姆。“塔利!快离开!去照顾乌鸦!”
  “我……我……我把消息送走了。”
  “很好。”莫尔蒙的乌鸦在他肩上重复,“很好,很好。”
  穿着毛皮和盔甲的总司令显得很魁梧,黑铁面罩后的眼睛精光逼人。“你别在这儿碍手碍脚,回鸦笼那儿去。我不想在需要传信时还得先找你。把那些鸟准备好!”他不等回答,掉转马头沿环墙一路小跑,一边喊,“火!给它们火尝尝!”
  山姆无需别人说第二遍,就以那双胖腿可以达到的最快速度逃回鸦笼边。我可以先把消息写好,他心想,需要时就能尽快送出去。于是他点起一小堆火,花了不必少时间烤融结冰的墨水,然后坐在火堆旁一块石头上,拿起鹅毛笔和羊皮纸,开始写信。
  在寒气和冰雪中,我们遭到攻击,但火箭将敌人击退,他写道。索伦·斯莫伍德大声下令,“搭箭,拉弓……放。”飞箭的声响犹如圣母的祈祷那么动听。“烧吧,你们这些死混蛋,烧吧,”戴文边喊边纵声大笑。弟兄们又是欢呼,又是咒骂。大家都很安全,他写道,我们还在先民拳峰。山姆希望他们的弓术比自己强。
  他将写好的信放到一边,又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我们在先民拳峰上战斗,大雪纷飞。只听一个人喊,“它们没有停。”反击的效果尚不明朗。“拿起长矛,”有人叫道。说话的也许是马拉多爵士,但山姆无法确定。尸鬼穿过大雪,继续杀来,他写道,我们用火加以驱赶。他转头看去,透过飘摇的雪花,只能看见营地中央的大火堆,骑马的人们在它周围不安地来回移动。那是预备队,用于冲击任何突破环墙的东西。他们没有执剑,而是在篝火中点燃火炬,用它来武装自己。
  到处都是尸鬼,他一边写,一边听到北方传来喊叫。它们从南北两面同时发动进攻。长矛和利剑都不起作用,惟有火焰能抵挡它们。“放,放,放!”一个声音在黑夜中嘶喊,另一个则惊叫道,“妈的!好大!,”第三个声音说,“巨人!”第四个声音坚持,“熊,一头熊!”马儿嘶鸣,猎狗吠叫,如此多的声音,山姆再也分辨不清。他落笔更快,一封接着一封。敌人包括大批死野人、一个巨人甚至一头熊,它们漫山遍野地扑上来。他听到钢铁和木头的撞击声,这只意味着一件事:尸鬼越过了环墙,战斗正在营地里展开。十几个骑马的弟兄凶猛地从他身边驰过,往东墙而去,每人手上都举着燃烧的火炬,焰苗跳动。莫尔蒙总司令用火来迎战。我们已经取得了胜利。我们正在取得胜利。我们在坚持。我们要杀开一条血路,退回长城去。我们被困在先民拳峰,四面楚歌。
  一个影子塔的人跌跌撞撞地从黑暗中走来,倒在山姆脚边。临死前,他爬到离火堆仅一尺之遥的地方。输了,山姆写道,战斗输了,我们输了。
  为什么我要记住先民拳峰上的战斗?他不该记住这些,不想记住这些。他试图回忆母亲,回忆妹妹塔拉,回忆卡斯特堡垒里那个叫吉莉的女孩。有人在摇他肩膀。“起来,”一个声音说,“山姆,你不能在这儿睡。起来,继续前进!”
  我没睡,只是休息。“走开,”他道,言语冻在冷气里,“我很好,只想休息休息。”
  “起来。”是葛兰的声音,沙哑而刺耳。他出现在山姆上方,黑衣结了一层冰,“熊老说,不能休息。你会死的。”
  “葛兰,”他微笑,“不,真的,我在这儿很好。你快走吧,我再休息一小会儿,就会赶上去。”
  “才怪!”葛兰浓密的棕胡子在嘴巴四周冻住了,让他看起来显得苍老,“你会冻僵的,要么被异鬼逮着。山姆,你给我起来!”
  记得离开长城的前夜,派普以一贯的方式嘲弄葛兰,他边微笑边说葛兰最适合参加巡逻,因为太笨,所以不会害怕。葛兰激烈地否认,直到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哎,他健壮,结实,有力——艾里沙·索恩爵士管他叫“笨牛”,就像叫山姆“猪头爵士”和琼恩“雪诺大人”——但一直对山姆相当友好。那只是琼恩的缘故啦,如果没有琼恩,他们都不会喜欢我的。现下琼恩走了,跟断掌科林一起在风声峡失踪,多半已经死去。山姆想为他哭泣,可惜泪水也会结冰,而他的眼睛早已睁不大开了。
  一位拿火炬的高个子弟兄停在他们身边,在那奇妙的瞬间,山姆感到阵阵温暖。“随他去,”那人对葛兰说,“不能走的就算完了。替自己省点力气吧,葛兰。”
  “他会起来,”葛兰顽固地回答,“只需要别人帮一把。”
  那人继续前行,并将神佑的温暖一起带走。葛兰试图拉山姆起来。“好疼,”他抱怨,“停下,葛兰,你弄疼我胳膊了。停下。
  “你死沉死沉的。”葛兰将双手塞进山姆的腋窝下,闷哼一声,将他抱了起来。然而刚一放手,胖子又坐回雪地上。葛兰狠狠地给了他一脚,靴上的冰踢碎了,飞散开来。“起来!”他又踢他,“快起来继续走!你不能放弃!”
  山姆侧身躺下,紧紧蜷缩成球,以保护自己不被踢伤。有层层羊毛、皮革和盔甲保护,他几乎感觉不到痛,即使如此,心里却很受伤。我以为葛兰是我朋友。朋友就不该踢我。他们为何不让我休息?我只想睡一会儿,仅此而已,休息休息,睡一睡,或许死一次。
  “你帮俺拿火炬,俺扛这胖小子。”
  他突然离开柔软而甜美的雪毯,被提到冰冷的空气当中,向前漂流。膝盖下有条胳膊,另一条胳膊在背脊下面。山姆抬起头,眨眨眼睛。面前有一张脸,一张宽阔粗犷的脸,扁扁的狮子鼻,黑色的小眼睛,蓬乱的棕色摞腮胡。他见过这张脸,但过了一会儿才记起来。是保罗。小保罗。火炬的热量融化冰水,流进他眼睛里。“你抬得了他吗?”他听见葛兰问。
  “俺抬过一头比他还沉的小牛。俺把它抬回它妈妈身边,好让它有奶喝。”
  小保罗每跨一步,山姆的脑袋都随之上下晃动。“停下,”他咕咕哝哝地道,“把我放下,我不是婴儿。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抽噎着。“让我死吧。”
  “安静,山姆,”葛兰说,“省点力气。想想你的兄弟姐妹,想想伊蒙学士,想想你最喜欢的食物。假如可以的话,唱支歌吧。”
  “大声地唱?”
  “在脑子里唱。”
  山姆知道上百首歌,如今却一首也想不起,好象歌词全部从脑海里消失。他又开始抽噎,“我什么歌都不会,葛兰,本来是会一点的,现在却不记得了。”
  “没关系,”葛兰道,“瞧,‘狗熊与美少女’怎么样?每个人都会唱呢!‘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别,别唱这首,”山姆恳求。他记起先民拳峰上那头熊,腐烂的皮肉上没有一丝毛发。我不要想起任何关于熊的事。“别唱了,求求你,葛兰。”
  “那就想想你的乌鸦。”
  “它们不是我的。”他们是总司令的乌鸦,守夜人军团的乌鸦。“它们属于黑城堡和影子塔。”
  小保罗皱起眉头。“齐特说俺可以留着熊老的乌鸦,就那只会说话的鸟儿。俺还省下玉米给它咧。”他摇摇头。“哦,俺又忘了,把玉米留在了藏起来的地方。”他继续沉重地向前走着,每走一步嘴里都冒出苍白的吐息。良久,他突然道,“俺可以要你一只乌鸦吗?只要一只,俺保证,决不让拉克吃掉它。”
  “它们都飞走了,”山姆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大家。“它们大概都飞回长城去了。”当号角声再度响起,喝令弟兄们上马时,他便把鸟儿全放了。两短一长,紧急上马的指示。没理由上马,除非是为放弃先民拳峰,除非是战斗彻底失败。恐惧狠狠地咬啮着山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打开笼子,直到目睹最后一只乌鸦拍翅飞入暴风雪中,方才意识到刚写的消息一条也没送走。
  “不,”他尖叫,“噢,不,噢,不。”大雪飘飞,号声吹鸣,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呼喊着,上马啊,上马啊,上马啊!山姆看见两只乌鸦停在一块岩石上,连忙赶过去,但那两只鸟儿懒洋洋地拍拍翅膀,向着相反的方向,飞进漩涡的大雪中。他追向其中一只,呼吸如浓厚的白云般从鼻孔里喷出,接着一个踉跄,发现自己离环墙仅十尺之遥。
  之后……他记得脸庞和喉咙上都钉着箭的死人爬过岩石,有的浑身披挂锁甲,有的几乎全裸……其中多数是野人,也有一些穿褪色的黑衣。他记得看到一位影子塔的人将长矛刺进一个尸鬼苍白柔软的肚皮,直穿后背,可那东西跌跌撞撞地径直沿着枪杆走上前,伸出黑色的双手,扭转那弟兄的头颅,直到鲜血从他嘴里喷出。山姆差不多可以肯定,那是当天他第一次尿裤子。
  他不记得自己逃跑,但一定是跑了,因为接下来已身在半个营地之外的篝火边,跟老奥廷·威勒斯爵士和弓箭手们在一起。奥廷爵士跪在雪地,惊恐地扫视着周围的混乱场面,直到一匹无人骑乘的马跑过,踢中了他的脸。弓箭手们对此毫不理会,自顾自地朝着黑暗中的影子施放火箭。山姆看到一个尸鬼中箭后被火焰所吞没,但还有十几个在后面,其中有一苍白的巨影,铁定是头熊,而弓箭手们很快就没弹药了。
  接下来山姆已骑在马上。那不是他的马,他也不记得自己上马,或许这正是踢碎奥廷爵士脸庞那匹马。号角继续吹奏,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一片屠杀、混乱和飞雪中,他看到忧郁的艾迪骑在矮马上,用长矛举着守夜人军团的朴素黑旗。“山姆,”艾迪看到他便说,“请你帮个忙,把我叫醒好吗?我在做可怕的恶梦。”
  每时每刻都有更多人骑上马,战号将大家召集起来。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它们越过了西墙,大人,”索伦·斯莫伍德一边对熊老嘶喊,一边奋力控制自己的坐骑,“我带预备队出击……”
  “不!”莫尔蒙竭力吼叫,才让声音压过号角,“把他们叫回来,我们突围!”他站在马蹬上,黑斗蓬在风中剌剌作响,铠甲映射着火光。“全体整队!”他高喊,“楔形队形,我们骑马冲出去!先朝南,再往东!”
  “大人,南面山坡上爬满了那些东西!”
  “其他地方太陡!”莫尔蒙说,“我们得——”
  那头熊蹒跚着从大雪中走出,山姆的马嘶叫人立,差点将他甩下。他又尿了裤子。还以为都尿光了呢。这是头死熊,颜色苍白,皮肉腐烂,毛皮脱落,右前肢的上半部分烧得只剩骨头,但它仍在前进。那双眼睛是活的。明亮的蓝色,正如琼恩所说,象冰冻的星星一样闪烁。索伦·斯莫伍德冲上去,长剑在火光下闪着橙红的光。他的挥劈差点将熊的头砍掉,而熊拍掉了他的头。
  “快跑!”总司令大喊一声,掉转马头。
  到达环墙时,人马已进入疾驰状态。山姆以前总是害怕,不敢让马跃起,但当低矮的石墙出现在面前时,他知道这次别无选择。于是他边踢马,边闭上眼睛,发出一声呜咽。马载他跳了过去,不知怎的,不知怎的,马载他跳了过去!他右边的骑手撞到墙上,钢铁、皮革和嘶叫的马搅作一团,然后尸鬼们一拥而上……楔形队形飞奔下山,从抓来的黑手间穿过,从明亮的蓝眼睛间穿过,从凛冽的风雪间穿过。时而有马跌倒翻滚,时而有人坠落在地,时而火炬在空中打转,时而斧剑砍向已死的血肉。山姆威尔·塔利抽噎着,自己也不知打哪儿来那么大力气,只管把马死死抓紧。
  他位于飞驰的前锋中,前后左右都有弟兄。有条猎狗跟他们跑了一段,顺着积雪的山坡在马匹中间来回穿梭,最后却越奔越慢。守在原地的尸鬼们被马撞翻,被马蹄踩踏,然而即使倒下,它们仍然抓向长剑、马蹬和马腿。山姆看到一个尸鬼用左手拉住一匹马的鞍子,右手则撕裂马腹。
  树木突然出现在周围,山姆淌过一条冰冻的溪流,溅起水花。厮杀声在身后渐渐变小。他松了口气,回头吁吁直喘……不料一个黑衣人猛地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把他扯下鞍。山姆根本没看清,来人便一跃上马,飞驰而去。他想追,跑不两步绊到树根,脸朝下重重摔倒,像婴儿一样抽噎,直至忧郁的艾迪循声找来。
  那是他关于先民拳峰最后一点连贯记忆。之后,若干小时之后,他颤抖着站立在幸存者中间,他们一半骑马,一半步行。那儿离先民拳峰已有好几里,但山姆不记得怎么过来的。逃命的时候,戴文带着五匹驮马,满载食物、油和火炬,其中三匹得以脱身。于是熊老重新分配货物,这样即便失去任何一匹驮马,也不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他还让健康的人交出马匹,给伤员骑;他组织好步行的人,在前后左右安排火炬圈,以为防卫。我只需一直走,山姆告诉自己,就可以回家了。但走不到一个小时,他便开始踉跄,开始落后……
  而他们三人现在越落越后,他知道。记得派普曾说,小保罗是守夜人军团中最壮的人。一定是的,所以才能抱着我走。即便如此,前方的积雪却越来越深,地面越来越险,保罗的步伐越来越小。更多骑马的人超过去,伤员们用呆滞冷漠的眼神看看山姆。一些火炬手也超过去。“你们要掉队了,”其中一个说。另一个赞同,“没人会等你,保罗,把这头猪留给那些死人吧。”
  “他答应送俺一只鸟,”小保罗说,虽然山姆并没有答应,没有真正答应。它们不是我的,不能送人。“俺想搞一只会说话、能从俺手上吃玉米的鸟。”
  “真是个大呆瓜,”火炬手道,然后走了。
  过了一会儿,葛兰突然停下。“我们掉队了,”他嘶声道,“看不到其他火炬。殿后的人在哪儿?”
  小保罗无言以对。大个子咕哝一声,跪了下去,当他轻轻地将山姆放到雪地上时,手臂都在打颤。“俺抱不动你了。俺是想抱,但抱不动了,”他浑身剧烈颤抖。
  寒风在树木间叹息,将细小的雪粒吹到他们脸上。冷,不堪忍受的冷,山姆感觉自己什么也没穿。他搜寻着火炬,但它们业已消失,个个不见踪影——除了葛兰手里那支,火焰如淡橙色丝绸,向上升起。透过它,他可以看到远处的黑暗。它很快就会燃尽,他想,只剩下我们三人,没有食物,没有朋友,没有火。
  并非如此。他错了。
  巨大的绿色哨兵树低处的枝杈动了一动,振落上面沉沉的积雪,发出含混的“噗哧”响。葛兰转身,伸出火炬,“谁在那儿!?”一个马头从黑暗中出现。山姆感到片刻的欣慰,直至看见整匹马。它全身包裹一层白霜,活像结冻的汗水,黑色僵死的肠子从裂开的腹部拖坠而下,在它背部,坐了一位玄冰般苍白的骑手。山姆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呜咽,他吓坏了,只想尿裤子,可体内有股寒意,剧烈的寒意,把膀胱冻得严严实实。异鬼优雅地下马,挺立在雪地里。它像长剑一般纤细,如牛奶一样白皙,它的盔甲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而它的脚丝毫没有踩碎新雪的结冰。
  小保罗取下绑在后背的长柄斧,“你为什么伤害这匹马?这是毛尼的马。”
  山姆摸向自己的剑,鞘是空的。他这才想起把它丢在了先民拳峰。
  “滚开!”葛兰跨了一步,火炬伸在前面。“滚开,否则烧死你!”他用火焰指着它。
  异鬼的剑闪着淡淡而诡异的蓝光。它移向葛兰,闪电般攻打过来。冰蓝的剑刃扫过火焰,发出尖锐的响声,如针一样刺痛山姆的耳朵。火炬头被切下,翻落在深深的积雪中,火焰立即熄灭,葛兰手里只剩一小段木棍。他诅咒着将它朝异鬼扔去,小保罗则提起斧子冲锋。
  此刻充斥他心中的恐惧,比以往任何情形尤有甚之,而山姆威尔·塔利早已了解每一种恐惧。“圣母慈悲,”他抽噎着,惊恐中,将北方的旧神统统抛诸脑后,“天父保佑,噢,噢……”他伸手胡乱摸索,够到一把匕首。
  尸鬼的行动笨拙而缓慢,但异鬼如风中的雪花一样轻盈。它闪过保罗的长柄斧,盔甲的图案如波光般涟漪,而水晶的剑回扣、翻转,滑进保罗锁甲的铁环间,穿过皮革、羊毛、骨头与血肉,从他后背“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地穿出。只听保罗叫了声“噢”,斧子便从手里松脱。他被钉在水晶剑上,热血在周围蒸汽朦朦,大个子抓向对手,可在几乎快要碰到时,倒了下去,他的体重将那柄诡异的白剑从异鬼手中拉扯下来。
  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你这没用的小子。战斗啊,胆小鬼!这是父亲的声音?艾里沙·索恩的声音?弟弟狄肯的声音?还是那个叫雷斯特的男孩?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他歇斯底里地笑起来,不知它们会不会把他也变成尸鬼,一个又白又胖又大的尸鬼,一个老是被已死的双脚绊倒的尸鬼。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这是琼恩的声音?不可能,琼恩已经死了。你能行,你能行,快啊。于是他跌跌撞撞地往前撞去,与其说在跑,不如说是跌倒前的踉跄,他闭起眼睛,双手握住那把匕首,盲目地乱戳。只听喀嚓一声,好像冰在脚下碎裂的响动,随后是一声尖啸,如此犀利,以至于他扔了匕首,双手捂住耳朵,盲目向后退去,一屁股沉重地坐到地上。
  当他睁开眼睛,异鬼的盔甲正像露水一样融化,黑色的龙晶匕首插在它咽喉,淡蓝的血从伤口喷出,在匕首周围嘶嘶冒气。它伸出两只骸骨般苍白的手去拔匕首,但指头一触到黑曜石便开始冒烟消解。
  山姆侧身坐起,瞪大了眼睛,异鬼的身躯正逐渐缩小,混沌模糊,化为一滩液体,最后彻底消失。几十个心跳间,形体已然不存,只余细细一缕盘旋散发的烟雾。下面是乳白玻璃般的骨头,闪着苍白的光,接着也融化了。最后,只有龙晶匕首存留,水汽缭绕中,它仿佛有了生命,好像在出汗。葛兰弯腰去拣,却又立即将它甩开,“圣母啊,它好冷!”
  “这是黑曜石,”山姆挣扎着跪起来,“他们管它叫龙晶。龙晶。龙晶。”他咯咯发笑,然后大哭一场,将所有的勇气倾倒在雪地上。
  葛兰扶山姆起身,检查了小保罗的脉搏后,替他合上眼睛,然后再次抓起匕首。这回拿得住了。
  “你留着它,”山姆道,“你不像我,你不是胆小鬼。”
  “好个胆小鬼,连异鬼都杀得了。”葛兰用匕首向前指指,“看哪,看到了吗?光明正穿过树木照进来。天亮了,山姆,天亮了,那就是东方。我们只需往前走,就一定找到莫尔蒙。”
  “随你怎么说。”山姆用左脚踢了一棵树,以振落上面的雪,接着右脚也踢。“我试试看,”他苦着脸跨了一步,“努力试试看,”接着又跨一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9章 提利昂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戴着金光灿灿的首相项链,身穿深紫色天鹅绒外衣,踏入议事厅内。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起立致敬,他一一回礼,朝瓦里斯说了句悄悄话,亲吻总主教的戒指与瑟曦的脸颊,拍拍派席尔国师的手掌,最后坐到长桌首位国王的位子上,左右分别是女儿和弟弟。
  提利昂抢占了派席尔在长桌尾端的老位置,长椅加了垫子,以弥补身高的劣势。被驱逐的派席尔坐在瑟曦旁边,那是除国王的位子以外,离侏儒最远的地方。大学士成了副蹒跚的骨架,走路时沉重地倚着一根扭曲的藤杖,颤抖不休。他长长的鸡脖子上曾经丰饶的白须已不复见,几点发丝萌生而出。提利昂有些同情地看着他。
  其他人自行落座:梅斯·提利尔公爵结实红润,有着棕色卷发和铁铲形状、间杂白丝的胡须;青亭岛的雷德温伯爵肩膀下垂,身材细瘦,秃顶上只有几丛橙黄头发;金树城伯爵马图斯·罗宛修面齐整,孔武健壮;总主教十分瘦小,下巴上长出稀疏的白须。御前会议有了许多新面孔,提利昂心想,许多新玩家。当我烂在床上时,游戏已经改变,却没有人告诉我规则。
  噢,大人们都彬彬有礼,但他们的眼神让他说不出的烦躁。“你那铁索的主意,玩得挺高的,”梅斯·提利尔快活地道,罗宛伯爵在一旁点头,接过话茬,“是啊,是啊,高庭老爷替咱们说出了心声,”他讲得也轻巧。
  去你妈的,去对城里的老百姓讲啊,提利昂苦涩地想,去对该死的歌手讲啊,他们只会颂扬蓝礼的鬼魂。
  凯冯还算亲切,吻了他的脸颊,“提利昂,蓝赛尔将你的英勇事迹都告诉了我,他非常钦佩你。”
  他最好多说几句好话,否则我非揭穿他不可。他逼自己微笑,“我的好堂弟实在太客气了,他的伤大好了吧,叔叔?”
  凯冯爵士皱紧眉头。“反复不定,前天还好点,而今天……真令人担心。你姐姐常到病床前看望,为他提振精神,虔诚祈祷。”
  没错,但她祈祷他的生,还是他的死呢?瑟曦无耻地利用他们的堂弟,床上用,床下也用——而今这点小秘密她当然希望蓝赛尔带进坟墓去,有父亲坐镇,他已失去了利用价值。如此说来,她会谋害他吗?单凭外貌打扮,你绝无法相信高贵的太后竟这般残忍。今天她表现得格外迷人,巧笑着与提利尔公爵谈论乔佛里的婚宴,恭维雷德温伯爵孪生儿子的英勇,针对古板的罗宛伯爵则轻声软语,还朝总主教背诵虔诚的词句。“我们开始安排婚礼吧?”一待泰温公爵坐定,她忙问。
  “不急,”他们的父亲道,“先处理战争的事。瓦里斯。”
  太监掐媚地微笑,“大人,我为您们带来了好消息。昨天早上,咱们果敢的蓝道大人在暮谷城外奇袭罗贝特·葛洛佛,将敌军赶进城堡和大海之间,加以攻击。在随后的战斗中,双方都伤亡惨重,但国王的忠仆最终大获全胜。据报,敌军阵亡超过千人,其中包括赫曼·陶哈爵士。罗贝特·葛洛佛收拾败军,朝赫伦堡逃去,作梦也想不到英勇的格雷果爵士正埋伏在路上。”
  “赞美诸神!”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叫道,“乔佛里国王的伟大胜利!”
  乔佛里做了什么呢?提利昂酸酸地想。
  “是,而且对北方人而言,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败,”小指头评论,“但领军的并非罗柏·史塔克,这位‘少狼主’仍旧享有战无不胜的威名。”
  “关于史塔克军的动向,可有情报?”马图斯·罗宛一如既往的直率和生硬。
  “他带着掠获物返回奔流城,遗弃了在西境攻占的所有城堡,”泰温公爵宣布,“我的侄子达冯爵士正在兰尼斯港重组他先父的残部,不久将兵进金牙城,与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汇合。一待史塔克北进,两位爵士便直捣奔流城。”
  “您肯定史塔克大人会回师北上?”罗宛伯爵质疑,“卡林湾可在铁民手里。”
  梅斯·提利尔接口:“没王国的国王算什么呢?那叫乞丐!这小子必定会抛弃河间地,带本部军队与卢斯·波顿汇合,全力攻打卡林湾。如果是我,就这么干。”
  听了最后一句,提利昂差点咬到舌头。罗柏·史塔克在短短一年之内赢得的战斗比高庭公爵在漫长的二十年戎马生涯里赢得的还要多。提利尔惟一的胜绩是十多年前在杨树滩挫败劳勃·拜拉席恩,那主要还得归功于统率前锋部队的塔利伯爵,公爵率主力赶到时,战斗已基本结束。由梅斯·提利尔亲自指挥的风息堡之围,则拖拖拉拉打了一年,毫无成效,等三叉戟河决战分出胜负,高庭公爵只能向奈德·史塔克降旗归顺。
  “我要写信给罗柏·史塔克抗议,”小指头说,“他家波顿大人用我的厅堂饲养山羊,真让人为难。”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清清喉咙,“抛开史塔克不论……最近,自称岛屿和北境之王的巴隆·葛雷乔伊写信来请求结盟。”
  “他应该表示臣服才对,”瑟曦不屑地说,“凭什么自称国王?”
  “凭征服者的权利,”泰温公爵道,“巴隆国王据守颈泽,就是扼住了罗柏·史塔克的咽喉。铁民们杀了史塔克的继承人,攻陷临冬城,占领卡林湾、深林堡和磐石海岸大部,极大减缓了我方的压力。反之,由于巴隆国王的舰队掌控着落日之海,如果我们不予绥靖,兰尼斯港,仙女岛甚至高庭都将受到威胁。”
  “如此说来,只能和他结盟?”马图斯·罗宛伯爵说,“他开出什么条件?”
  “要我们承认他的国王地位,并将颈泽以北划归他统治。”
  雷德温伯爵嘻嘻笑道:“疯子才在乎颈泽以北的土地!倘若葛雷乔伊愿用士兵和舰队来交换岩石和积雪,我说是笔好买卖,非常划算!”
  “不错,”梅斯·提利尔同意,“雷德温大人说出了我的心声。就让巴隆去拖住北方人,我军专心解决史坦尼斯。”
  泰温公爵不动声色,“我们还要处理莱莎·艾林的问题。她是琼恩·艾林的遗孀,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凯特琳·史塔克的姐姐……已有确切证据,证明她丈夫死前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合谋不轨。”
  “噢,”梅斯·提利尔的语调依然轻快,“女人是不能打仗的。依我看,就随她去吧,无关痛痒。”
  “我同意,”雷德温说,“莱莎夫人一直没出兵,也没犯下叛国罪行。”
  提利昂坐不住了。“她把我关进天牢,厉行审判,差点要了我的命!”他怨毒地指出,“此外,她也不曾遵令前来君临向小乔输诚效忠。大人们,请把军队拨给我,我替你们把这位莱莎·艾林赶出山来!”除了扼死瑟曦,他不知还有什么事能比这更令他开心。至今,他仍时常梦见鹰巢城的天牢,冷汗琳漓地醒来。
  梅斯·提利尔笑容可掬,但提利昂瞧得出其中的轻蔑。“您或许该把打仗的事留给战士们操心,”高庭公爵说,“无数本领高强的将军尚且在明月山脉或血门前大败亏输,何况您呢?啊,我们很清楚您的价值,大人,请稍安勿燥。”
  提利昂推开垫子,想站起来,但父亲在他发作前表了态:“提利昂我另有安排,鹰巢城方面,相信培提尔大人有办法。”
  “噢,是的,”小指头道,“办法就在我两腿之间。”他那双灰绿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神色,“大人们,只要您们同意,我打算去谷地一游,以赢得莱莎·徒利夫人的青睐。等我讨她做了老婆,我们就将不留一滴血,而把整个艾林谷收入囊中。”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
  “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上床,”瑟曦道,“不等于结婚。即便莱莎·艾林这头母牛也清楚其中的区别。”
  “是的,要奔流城之女嫁给地位低下的小贵族不可能,”小指头将手一摊,“但现在嘛……要鹰巢城夫人嫁给赫伦堡公爵就不是那么不可思议了,您说对吧?”
  提利昂没有放过派克斯特·雷德温与梅斯·提利尔之间交换的眼神。“可以一试,”罗宛伯爵道,“但您必须确保此女归顺国王陛下的统治。”
  “大人们,”总主教断言,“深秋将至,世间的善男信女厌倦了战争。若贝里席大人能不费一兵一卒,便将谷地重归国王治下,那自是诸神喜悦,上上之策啊。”
  “能有这么顺利?”雷德温伯爵反问,“当今鹰巢城公爵可是琼恩·艾林的儿子,劳勃·艾林。”
  “他只是个兔崽子,”小指头道,“我会好好调教,把他养成乔佛里国王陛下最大的崇拜者和我们最忠实的朋友。”
  提利昂看着这名留着尖胡须、灰绿眼睛里满溢笑意的瘦小男子。赫伦堡公爵不过是空头衔?算了吧,父亲,他人还没进城,已经在用头衔招摇撞骗啦。狡猾的家伙!
  “我们的敌人已经不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道,“若能将鹰巢城收归旗下,自是万幸。依我之见,不妨有劳培提尔大人辛苦一趟。”
  凯冯爵士一直替哥哥打头阵,提利昂对此心知肚明,他所说的,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父亲决心已下,提利昂心想,御前会议不过是橡皮图章。
  与会的绵羊们咩咩叫着同意,丝毫没有觉察出背后的无形之手,反对者的角色只好由他提利昂来担当。“咱们的培提尔好大人若是要走,王家财政该怎么办呢?总所周知,他是凭空生财的主儿,不可或缺呀。”
  小指头哈哈大笑,“我的矮朋友实在太客气。诚如劳勃先王所言,我的工作不过是数铜板,任挑一位聪明商贾都能胜任……何况是沾了凯岩城金光的兰尼斯特?无疑远胜于我。”
  “兰尼斯特?”提利昂觉得不对劲。
  泰温公爵的金瞳对上儿子大小不一的眼睛,“我相信,你能担当这个遗缺。”
  “没问题!”凯冯爵士热忱地说,“你定能将财政打理得井井有条,提利昂。”
  泰温公爵回望向小指头,“只要莱莎夫人肯与你成亲,回归王国治下,我便把东境守护一职还给劳勃大人。你打算何时动身?”
  “倘若风向顺遂,我明天就走。港内有艘布拉佛斯船‘人鱼之王号’,目前正用小艇装运货物,准备出发,我待会儿就去找船长谈谈。”
  “如此,您就得错过国王陛下的婚礼啦,”梅斯·提利尔道。
  培提尔·贝里席一耸肩,“潮汛和姑娘都不等人,大人,若是秋季风暴来临,旅途将危机四伏。被淹死的我可就当不了好新郎啰。”
  “愿诸神赐福于您的坐舰,”总主教说,“全君临的人都会为您的成功而祈祷。”
  雷德温伯爵摸摸鼻子,“我们深入谈谈与葛雷乔伊结盟一事如何?依我之见,此举有利可图。一旦葛雷乔伊的长船加入咱青亭岛的舰队,那要跨海攻打龙石岛,结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个叛逆,便是易如反掌。”
  “巴隆国王的长船目前脱不开身,”泰温公爵说,“我们也有其他要紧事急需处理。哼,他开口就要半个王国,凭什么?凭他替我们和史塔克家作对?那是他自己挑起的战争,我们为什么要为免费的午餐掏钱呢?所以说,针对这位派克岛大王最好的政策就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保持缄默,等时局澄清再做选择——大人们,我敢保证,到时候无需奉上半个王国。”
  提利昂仔细审视着父亲。他有事瞒住这几位大人,记得上次为凯岩城的继承权争吵时,父亲正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当时他说什么来着?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提利昂忍不住揣摩那个所谓的“选择”是什么?父亲为此又开出了什么价码?
  “我们开始讨论婚礼吧。”凯冯爵士道。
  于是总主教说起贝勒大圣堂所作的筹备工作,瑟曦则逐条强调婚宴的安排。大家决定在王座厅内摆千人大宴,庭院里则设下更多席位,以款待那些进不了厅的人。中庭和外庭都将搭起丝帐篷,摆好盛满食物和酒桶的桌子。
  “太后陛下,”派席尔国师道,“为了给婚礼增添喜庆……我们已向阳戟城送出邀请。此刻,三百多恩贵客正向着都城日夜兼程地赶来,希望能不误期。”
  “什么?”梅斯·提利尔厉声喝道,“未经我允许,多恩人就想穿越河湾地?”公爵的粗脖子胀成暗红。这难怪,多恩与高庭是世仇,多少世纪以来,两者就在边界上争斗,群山和边疆地之间,袭击你来我往,从无宁日。虽然自多恩归并于七大王国之后,旧有的恨意得以稍减……然而近年来,多恩亲王“红毒蛇”在比武会中弄残了高庭年轻的继承人,怨气又复萌生。这可是两难状况,侏儒心想,不知父亲怎么应付。
  “道朗亲王是应我儿的邀请而来,”泰温公爵平静地说,“不止参加典礼,而且将在御前会议中接任重臣席位,并讨回在劳勃先王那里所没有获得的正义,为其妹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复仇。”
  提利昂望着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心里好奇这三人中有没有谁敢大胆到直言询问:“可是,泰温大人,将孩子们的尸体包上兰尼斯特的红斗篷,献给劳勃的,不正是您吗?”没人说出口,但脸色一望即知。他看到雷德温大人张大了嘴巴,罗宛大人则似乎哽住了。
  “只等国王陛下迎娶您的玛格丽,再将弥赛菈公主嫁给崔斯丹王子,我们三家就是一个大家庭了,”凯冯爵士提醒梅斯·提利尔,“依我看,以往的纠纷就随它去吧,我们要面向未来,您说呢,大人?”
  “可,可这是我女儿——”
  “——和我孙子的婚礼,”泰温公爵镇定地说,“不容许继续那些陈年纠纷,行吗?”
  “我和道朗·马泰尔之间没有纠纷,”提利尔公爵勉强宣布,“只是……他若想假道河湾地,至少该给我打声招呼吧?”
  他们才不会穿越高庭的土地,提利昂明白,道朗亲王将攀登骨道,在盛夏厅附近转向东行,然后沿国王大道北上。
  “三百多恩人是小事,”瑟曦说,“士兵就在院子里招待,王座厅内加几条凳子给领主和骑士,至于道朗亲王,当然得坐高台。”
  别坐我旁边,梅斯·提利尔的眼睛如是说,但他没有答话,只简单地一点头。
  “接下来我们谈谈愉快的话题,”泰温公爵道,“胜利的果实等着瓜分呢。”
  “噢,还有什么比这更美的呢?”小指头笑问。他已经吃下了自己那份厚礼,赫伦堡。
  每位大人都提出要求:城堡、村庄、土地、河流、森林以及小贵族子嗣的抚养权。很幸运,这次战争留下的果实很丰盛,人人都分到了城堡和孤儿。根据瓦里斯的统计,为史坦尼斯的光之王和烈焰红心旗而战的队伍中,共有四十七名领主和六百一十九名骑士送命,此外,还有数以千计的普通士兵丧生。由于被宣布为叛徒,他们子嗣的继承权均遭剥夺,土地和城堡等着分配给国王的忠仆。
  最富饶的部分给了高庭,提利昂瞧着梅斯·提利尔的大肚子,心想:他真是贪得无厌啊。提利尔索要自己旗下封臣艾利斯特·佛罗伦的所有土地和城堡——此人打错了算盘,很不幸地先追随蓝礼,然后又投效史坦尼斯。对此要求,泰温公爵欣然应允。于是,亮水城的土地、税赋转封给提利尔公爵的次子勇武的加兰,使他眨眼间成为全国排得上号的大贵族。而他兄长,自然还是高庭的继承人。
  其他土地被依次给予罗宛伯爵,以及塔利伯爵、奥克赫特伯爵夫人、海塔尔伯爵等未到场的功臣。雷德温伯爵只要求小指头手下葡萄酒代理人免征青亭岛佳酿三十年关税,获得批准后,他兴高采烈地宣布要即刻进献青亭岛的特产金色葡萄酒,向好国王乔佛里和慈爱睿智的首相大人致敬。听他喋喋不休,瑟曦失去了耐性。“小乔要的是军队,并非什么致敬,”她叫道,“王国里到处都是叛徒和伪君!”
  “他们是不会长久的,太后陛下,”瓦里斯甜腻腻地接口。
  “还有最后几件事,大人们,”凯冯爵士理理文件,“亚当爵士找到了总主教水晶冠的碎片,事情很清楚,有贼人偷走不少水晶,并融化了黄金。”
  “天父无所不知,他们的罪恶逃不过审判,”总主教虔诚地说。
  “这点毫无疑问,”泰温公爵道,“但首先,国王的婚礼大典上您必须戴冠冕。瑟曦,召集御用金匠,替我们的总主教大人赶制一顶。”不等回答,他转向瓦里斯。“你有什么新报告?”
  太监从衣袖里抽出一张羊皮纸。“五指半岛附近有人目击海怪,”他咯咯笑道,“提醒大家,不是说葛雷乔伊哟,而是真家伙,它击沉了一艘伊班捕鲸船。石阶列岛战火不断,主要是泰洛西人和里斯人的火并,双方都在争取密尔人的支持。玉海归来的商人宣称科霍尔城内有只三头龙诞生,整个城市为之——”
  “我不关心龙或海怪,它有多少个头都无所谓,”泰温公爵说,“你的眼线就没有一点关于我侄子的线索?”
  “唉,咱们挚爱的提瑞克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个勇敢又可怜的孩子啊。”瓦里斯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
  “泰温,”凯冯爵士抢在哥哥表现出不悦之前开口,“许多在战斗中逃亡的金袍子如今又回到兵营,打算重新参军。亚当爵士请示如何处理他们。”
  “他们懦弱无能,差点危及小乔的生命,”瑟曦立刻接口,“应该全部斩首。”
  瓦里斯叹道:“临阵脱逃,理当一死,太后陛下,这无可厚非。可是呢,眼下人手短缺,或许可以发配他们去戍守长城。我们刚接到报告,野人……”
  “野人,海怪,巨龙。”梅斯·提利尔“扑哧”一笑,“真是古灵精怪大会合呀!”
  泰温公爵不理他的嘲弄:“逃兵的用处是给后人警告。用锤子敲掉他们的膝盖,使其不能再逃跑,也无法上街乞讨。”他扫视桌边众人,没人反对。
  提利昂还记得当初对长城的访问,记得和老莫尔蒙及众官员分享的螃蟹大餐,记得熊老的忧虑。“依我看,敲掉几个带头人的膝盖就好,尤其是那几个杀杰斯林爵士的人。其他人一律发配到颈泽,由他们自行北上。守夜人兵力不足,假如长城有个闪失……”
  “……野人就会直捣北境,”父亲指出,“为史塔克和葛雷乔伊制造新的麻烦。他们既不向铁王座表示忠顺,我们又为何要提供援助?罗柏和巴隆都自称为北境之王,就该好好保家卫土去,如果办不到的话,那么曼斯·雷德或许才是我们该找的盟友。”泰温公爵望着弟弟,“还有议题么?”
  凯冯爵士摇摇头,“没有了。大人们,乔佛里国王陛下感谢诸位睿智的建议和忠诚的服务。”
  “我有话单独和孩子们谈谈,”众人起立后,泰温公爵说,“你也留下,凯冯。”
  重臣们顺从地告辞。瓦里斯率先出门,走在最后的是提利尔和雷德温。当议事厅内只剩四个兰尼斯特,凯冯爵士关上大门。
  “财政大臣?”提利昂矫柔造作地说,“乖乖,谁灵光一现的主意啊?”
  “培提尔大人自己的想法,”父亲说,“我正好顺势推舟,国库早该掌握在我们兰尼斯特手里。怎么,你不是要我给你安排要职吗,究竟能不能胜任?”
  “当然能。”提利昂道,“怕只怕其中有诈。小指头既狡猾又有野心,我不信任他,你也别信任他。”
  “他为我们赢得高庭的支持……”瑟曦开口。
  “……还把奈德·史塔克卖给了你。没错,我很清楚他的行径,只要有利可图,他会同样迅速地出卖我们。钱财和刀剑都不能交到这种人手中。”
  凯冯叔叔不以为然,“我们兰尼斯特不是史塔克。你就放心接任大臣一职吧,凯岩城的金子……”
  “……纵然多,但都是从地里辛辛苦苦挖出来的。而小指头的钱似乎能凭空诞生,只需指头轻轻一撮。”
  “是啊,亲爱的弟弟,他的本领比你高超许多哟。”瑟曦用怨毒的甜美口吻说。
  “小指头是个骗子——”
  “——和你一样。乌鸦还嫌八哥黑。”
  泰温公爵猛地一掌拍在桌子上。“够了!无休无止地争吵,你两个就不觉得丢脸吗?都是兰尼斯特家的人,给我注意点风度!”
  凯冯爵士清清喉咙。“让培提尔·贝里席统治鹰巢城,总比莱莎夫人其他追求者要好。约恩·罗伊斯、林恩·科布瑞、霍顿·雷德佛……哪个不是野心勃勃,骄傲难驯?小指头固然狡猾,但出身寒微,武艺不精。想想看,谷地诸侯决不会接受他作为主君,明争暗斗不就在眼前?”他望向哥哥,待泰温公爵点头后,便又续道,“而且——培提尔大人的忠诚必须得到奖励。昨天,他刚把提利尔家打算诱骗珊莎·史塔克前往高庭‘拜访’,然后就地由梅斯大人的长子维拉斯迎娶的计划通报我们。“
  “小指头通风报信?”提利昂朝前倾身,“我们的情报总管反而不知?有趣,真有趣。”
  瑟曦则轻松地说:“珊莎是我的人质,未经我允许,她哪儿也去不了。”
  “只要提利尔大人开口,你根本无法阻止,”父亲指出,“拒绝就是不信任,不信任构成冒犯。”
  “冒犯就冒犯,有何打紧?”
  真是个猪脑袋,提利昂心想。“亲爱的姐姐,”他耐心解释,“冒犯提利尔就等于冒犯雷德温、冒犯塔利、冒犯罗宛和冒犯海塔尔。他们或许将开始盘算,罗柏·史塔克会不会更合自己胃口呢?”
  “玫瑰想和冰原狼同床,门都没有,”泰温公爵宣布,“我们得先发制人。”
  “怎么做?”瑟曦问。
  “通过联姻。从你开始。”
  这话来得如此突然,瑟曦楞了半晌,随后脸像挨了巴掌似地红起来。“不,我不要再婚,不……不。”
  “太后陛下,”凯冯爵士彬彬有礼地说,“您还年轻,美貌依然,丰饶多产,总不能下半辈子独守空闺吧?况且您一旦再婚,就能终结那些有关乱伦的无耻滥言。”
  “你多当一天的寡妇,就是多给史坦尼斯一天诽谤的机会,”泰温公爵告诉女儿,“你得有个新丈夫,生下新孩子。”
  “三个孩子已经足够。我是七大王国的太后,不是专司生产的母马!摄政王应该自己做主!”
  “你是我女儿,必须照我的意思做。”
  她站起来,“我不会坐在这里听——”
  “你当然要听,如果还想在丈夫的选择上有发言权的话,”泰温公爵平静地说。
  她犹豫片刻,又坐下来,“我决不再婚!”
  尽管姐姐高声叫嚣,但提利昂明白她已经输了。
  “你必须再婚,也必须生子,每生一个孩子,就是扇史坦尼斯一记耳光。”父亲的眼神似乎将女儿钉在椅子上。“梅斯·提利尔、派克斯特·雷德温和道朗·马泰尔都娶了年轻姑娘,一时半会插不进去,只有巴隆·葛雷乔伊的老婆年老体衰。透过联姻,能赢得铁群岛的支持,但我还在犹豫这样的结合是否明智。”
  “不,”瑟曦苍白的嘴唇结结巴巴地支吾着,“不,不,不……”
  想到姐姐要被送去鸟不生蛋的派克岛,提利昂简直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赞美诸神,它们毕竟听见了我的祈祷。
  泰温公爵浑不理会地继续,“奥柏伦·马泰尔本可考虑,可如此一来又会冒犯提利尔。所以,算来算去,目光得盯住小字辈,你不会在意嫁给年轻男人吧?”
  “我不会嫁给任何男——”
  “我考虑过雷德温的孪生子、席恩·葛雷乔伊、昆廷·马泰尔,以及其他十来个候选人。但从根本上说,助我们打败史坦尼斯、保住王位的,乃是与提利尔的联盟,应该对它加以巩固。现而今,洛拉斯爵士披了白袍,加兰爵士和佛索威家成亲,只剩一个选择,那就是他们计划用来迎娶珊莎·史塔克的长子。”
  维拉斯·提利尔。从瑟曦无助的怒火中,提利昂感到邪性的欢乐。“这家伙是个残废,”他指出。
  父亲冷冷一眼让他闭了嘴。“维拉斯是高庭的继承人,根据各种情报来看,还是个温和有礼的青年,喜好读书和观星。此外,他有繁殖动物的兴趣,养了七国上下最为优良的猎狗、猎鹰和骏马。”
  真是绝配,提利昂欢快地想,瑟曦在“繁殖”那方面也有兴趣。可怜的维拉斯·提利尔,等见到我姐姐,真不知他该哭还是该笑。
  “综合各种因素,巴隆大王和提利尔的继承人是两大目标,”泰温公爵总结,“如果是我,会选择后者。”
  “您真是太好心了,父亲,”瑟曦带着冰冷的礼数说。“好一个艰难的选择。要跟我上床的,不是老乌贼,便是残废的狗崽子?好,好,请给我几天时间考虑。我可以走了吗?”
  你是太后,笨蛋,提利昂想对她说,他才该来请示你。
  “走吧,”父亲说,“等你冷静下来,我们再谈。记住自己的责任。”
  瑟曦迅速离开房间,怒气显而易见。她奈何不了父亲。从前在与劳勃的婚事上,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詹姆是个危险因素。瑟曦初次结婚时,哥哥还年轻,如今却决不会轻易接受姐姐再婚的事实。不幸的维拉斯·提利尔很可能将面临死亡威胁,接下来就是高庭和凯岩城联盟瓦解,刀兵相见。呃,我该说点什么吗?对不起,父亲,我老姐想嫁的其实是我老哥?
  “提利昂。”
  他听天由命地一笑,“司仪宣我出场了?”
  “爱搞妓女,是你最大的弱点,”泰温公爵不加掩饰地说,“这点我也有责任。由于你身材跟小孩似的,就不把你当成年男子看待,不考虑你的性需求,这是我的过失。总的来说,你长大了,该结婚了。”
  我结过婚,你忘了吗?提利昂扭扭嘴唇,烂鼻子呈现出半是嘻笑、半是咆哮的怪相。
  “提起结婚,令你如此兴奋?”
  “噢,我只是在想,一个多么英俊潇洒的新郎将要诞生了啊。”事实上,他的确需要一个老婆,凭着对方的土地和城堡,他能远离乔佛里的宫廷……远离瑟曦和父亲。
  但另一方面,这就很对不起雪伊了。不管她如何睹咒发誓只想当我的“妓女”,我知道她心里很不痛快。
  当然啦,这名营妓对父亲而言比鸿毛还轻,于是提利昂向上蠕蠕身子,道:“你要我娶珊莎·史塔克,以化解提利尔家的威胁,是也不是?”
  “在完成乔佛里的婚礼之前,提利尔大人不会提出史塔克女孩的问题,这里面有个时间差。如果珊莎在之前就结了婚,便不构成冒犯,因为我们根本不清楚他的‘意图’。”
  “正是,”凯冯爵士接口,“然后我们顺势提议瑟曦与维拉斯联姻,作为安抚。”
  提利昂揉揉发痒的烂鼻子。“自珊莎的父亲身亡以后,咱们高贵的脓包陛下就对她很不好,今天她刚摆脱小乔,你又要她嫁给我。这好残忍啊,即便是你,也不会感到不安吗,父亲?”
  “怎么,你打算虐待她?”父亲语气中更多的是好奇,“老实讲,她的幸福根本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你也不用多想。眼下,我们与南境的联盟如同凯岩城一样坚硬牢实,但北方叛乱未息,解决的关键就在于珊莎·史塔克。”
  “她不过是个孩子。”
  “你姐姐向我保证她已经来潮。正确地讲,她是个女人,可以上床。你,必须立刻取得她的贞操,以防夜长梦多。在此之后,要冷落她一年、两年、甚至十年,都是你作为丈夫的权利。”
  我想要的只有雪伊,他心想,而且珊莎是个天真的小姑娘,老混蛋。“你既不想让提利尔家得到她,干嘛不把她送回去?如此一来,或能与罗柏·史塔克和解也说不定。”
  泰温公爵一脸轻蔑,“把她送回奔流城,她母亲就会将她嫁给布莱伍德、梅利斯特或其他人,以确保他儿子在三河流域站稳脚跟;把她送回北境,则会让曼德勒家或安柏家得利;与之相比,她和提利尔家结合的威胁倒还小些。所以,时不我待,我们兰尼斯特必须立刻动手。”
  “谁娶珊莎·史塔克,谁就能获得临冬城的继承权,”凯冯叔叔解释,“你就不动心么?”
  “如果你实在不愿意,我们只好把她给你的表亲们,”父亲道,“凯冯,依你看,蓝赛尔身体撑得住吗?”
  凯冯爵士犹豫半晌,“要他和这女孩上床,只能做些前戏……交合嘛,还不行……本来我那对双胞胎挺合适,但俩人目前都被史塔克关押,吉娜的儿子提恩也是这个问题。”
  提利昂任父亲和叔叔一唱一和,他心知肚明,说了半天都是为了打动他。珊莎·史塔克,他思索,那个说话温柔、笑容甜蜜的珊莎,那个喜欢漂亮衣服、动人歌谣、英雄事迹和俊俏骑士的珊莎。想到要和她成亲,他好似又回到船桥上,甲板在脚底咯吱摇晃。
  “你要我奖励你在战争中的表现,”泰温公爵刻意提醒他,“这就是奖品,提利昂,是你一辈子最好的机会。”父亲的指头不耐烦地敲打桌面,“从前,我计划让你哥娶莱莎·徒利为妻,可惜伊里斯先我一步把詹姆收为铁卫。我向霍斯特公爵提议用你作代替,他的回答是他们徒利家的女儿要个完人,不要半人。”
  所以他把她嫁给琼恩·艾林——老得足以当她祖父!想到莱莎·艾林如今的样子,提利昂不由得忘了恼怒,只想谢天谢地。
  “我还拿你向多恩提亲,却被对方当成侮辱,”泰温公爵续道,“以后数年间,约恩·罗伊斯和雷顿·海塔尔也都拒绝了我的提议。见你实在娶不了人,我只好降低标准,向佛罗伦家讨要那个劳勃在他弟弟婚床上玷污过的女人,但他父亲宁可将她送给麾下诺科斯家的骑士,也不愿要你。”
  “今次,你若当真拒绝这个史塔克女孩,我也会为你找个老婆。七大王国地域广大,乐意与凯岩城结交的小贵族比比皆是。例如,坦妲伯爵夫人正式提出以洛丽丝……”
  提利昂慌忙否定:“她?她若过来,我把她大卸八块,喂山羊吃。”
  “既然你不傻,就给我面对现实!这史塔克女孩年轻、漂亮、温顺,不仅出身高贵,还是个真真正正的处女。条件这么好,你还犹豫什么?”
  我在犹豫什么?“请原谅,就个人而言,我更想要个乐意跟我上床的老婆。”
  “你以为那些跟你上床的婊子都心甘情愿吗?不可救药的大傻瓜!”泰温公爵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提利昂。我本认为这个提议会让你满意。”
  “是啊,咱俩都清楚您有多在乎我的感受。算了,说说实质问题,你说解决北方的关键在于珊莎·史塔克?但眼下北方的主人是葛雷乔伊,他家也有个女儿,为何要我娶珊莎·史塔克,而不是她?”他望进父亲的眼睛,那对闪烁着明亮金光的冰冷绿眸。
  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巴隆·葛雷乔伊满脑子想的都是劫掠,根本不懂统治之道。就让他享受一秋的王冠,然后经历北境的寒冬吧,你瞧好,北方人很快会起来造反,等春天一到,海怪们就得被扔出去。到那时候,你护送艾德·史塔克的孙子荣归故里,接受贵族与平民的朝拜,你的孩子将坐上古老的王座——我希望,你有生孩子的能力吧?”
  “我相信我能,”他生硬地说,“虽然得承认,我还没证明过。你瞧,我可是试了又试,把我小小的种子播在……”
  “阴沟和粪坑里,”泰温公爵替他说完,“在那种地方,也只可能留下麻烦的杂种。你该负起责任来,清理后花园了。”他站起身,“我说过,决不会把凯岩城传给你,但是,我可以给你珊莎·史塔克,给你临冬城。”
  临冬城摄政提利昂·兰尼斯特。想到这儿,他不禁奇怪地浑身颤抖。“很公平,父亲,”他缓缓地说,“但在你整个计划里面,有个极大的障碍:罗柏·史塔克的生产能力想必不在我之下,而他又和素有丰饶之名的佛雷家族订了亲,如此一来,只要少狼主生出个小崽儿,那珊莎的孩子就什么也继承不了了。”
  泰温公爵不为所动,“我跟你保证,罗柏·史塔克和丰饶的佛雷家族之间没有关系。有个小新闻我没在御前会议上讲,但这些大人们很快就会知道:少狼主已和加文·维斯特林的长女成了亲。”
  片刻之间,提利昂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背弃自己的誓言?”他怀疑地反问,“背弃佛雷家族?就为……”真不知该怎么形容。
  “就为一个名叫简妮的十六岁少女,”凯冯爵士道,“从前,加文大人拿她向我的威廉和马丁提过亲,我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加文本身是个好人,可他娶希蓓儿·斯派瑟为妻,她算什么东西?维斯特林家就有这个传统:对荣誉太刻板,搞得脑子不清醒。实际上,希蓓儿夫人的祖父是个卖藏红花和胡椒粉的贩子,出生比史坦尼斯手下那走私贩还低,而她祖母更是东方来的神秘人物——身躯老朽不堪,却有一股怕人气势,人唤作‘巫魔女’,其真名无法发音。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叔叔耸耸肩,“好在她早死了,简妮我倒见过一次,是个甜美的好孩子,虽然血统嘛……”
  提利昂和妓女结过婚,因此叔叔认为十恶不赦的血统,他并不太在意。如此说来……甜美的好孩子,毒药往往以糖为衣,这其中有蹊跷……维斯特林家族系古老,更以此为傲。要高贵的加文·维斯特林大人与希蓓儿夫人成亲,想必有钱财的关系。他去过峭岩城,那里的矿藏早已采尽,土地纷纷出卖抵押,城堡本身也年久失修,不过是一座孤立在海边峭壁上的浪漫废墟罢了。“很意外,”提利昂承认,“我以为罗柏·史塔克挺会谋划,”
  “他是个十六岁的小子,”泰温公爵说,“谋划不属于这个年纪,它让位于时髦的荣誉、爱情和淫欲。”
  “他背弃自己的誓言,羞辱治下的封臣,致神圣的婚约于不顾,还谈得上什么荣誉?”
  凯冯爵士给予解答:“他把那女孩的荣誉放在自己的荣誉之上。他开了她的苞,便看得比天还高。”
  “他若真为她好,不如让她留着一个私生子和对他的想念而去。”提利昂坦率地说。与他成亲,维斯特林家族就彻底完了,土地、城堡和成员将被统统消灭。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要记住,简妮·维斯特林是她母亲的女儿,”泰温公爵宣布,“而罗柏·史塔克是他父亲的儿子。”
  提利昂很好奇,为何维斯特林的背叛竟没激怒父亲。父亲最受不了手下封臣三心二意,早在少年时代,便亲自将卡斯特梅城高傲的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厅古老的塔贝克家斩草除根,为此,歌手们谱了一首阴沉的曲谣。多年以后,当仙女城的法曼大人不服管制时,泰温公爵没有多说,只送去一名竖琴手。城堡大厅里响起“卡特特梅的雨季”,法曼从此俯首归顺。对那些敢于蔑视凯岩城威严的人而言,雷耶斯家和塔贝克家无言的废墟是永久的警示。“峭岩城离卡斯特梅和塔贝克厅不远,”提利昂指出,“所以你认为维斯特林家迟早会想起教训。”
  “他们会的,”泰温公爵道,“我向你保证,他们记得卡斯特梅城的下场。”
  “那要是维斯特林和斯派瑟们蠢到认定狼能战胜狮子呢?”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看起来都想笑,虽然到最后他并没有笑,但显然没将提利昂的疑问放在心上。“最蠢的人通常也比嘲笑他们的家伙聪明,”他总结,“你必须与珊莎·史塔克结婚,提利昂,而且要快。”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0章 凯特琳

  他们把尸体扛在肩上,抬到高台下面。烛光摇曳的大厅里,一片沉寂,惟有半个城堡之外的灰风在厉声长嗥。透过石墙和木门,穿越暗夜与冰雨,凯特琳心想,他闻出了血腥,体会到死亡和破灭。
  她站在罗柏所坐高位的左手,从上往下,竟以为自己看见了布兰和瑞肯的尸体。这两位其实比她的孩子要大一些,但赤裸的尸身已开始萎缩,湿淋淋的冰冷躯体看不到一丝生气。
  那金发小孩的下巴上,才刚长出几点浅黄色的胡须,胡须下面就是匕首割开的红色伤痕。他长长的金发依旧湿辘,就象刚洗过澡,死得如此沉静,如此平和,想必还在睡梦之中。他的棕发表弟却为生命搏斗过,手臂全是格挡留下的剑伤,而红色的液体依旧从胸膛、小腹和背部的伤口中缓缓流出,好象全身上下许多无牙的嘴巴在淌唾沫,幸好夜雨将其他部分冲刷干净。
  罗柏是戴着王冠来的,青铜在火炬下散发出昏暗的光,撒下阴影,遮蔽了他死盯住尸体的眼睛。他也看到了布兰和瑞肯的影子吗?她想哭,却没有眼泪。两个孩子死前遭到长期囚禁,皮肤显得苍白,但掩盖不了本身的俊俏,令人震颤的血红配上白皙柔软的皮肤,让人不忍目睹。倘若珊莎被害,他们也会把她放在铁王座下么?她的白肤也会染满鲜血吗?门外,雨,哗哗地下,狼,无情地嗥。
  弟弟艾德慕站在罗柏右边,一只手放在他父亲宝座的椅背上,神情还有些迷迷糊糊。国王派人将他们姐弟从熟睡中唤醒,粗暴地打断了弟弟的美梦。弟弟,你真的在做美梦吗?你真的梦见了阳光、欢笑和少女之吻吗?希望如此。她自己的梦总是黑暗而恐怖。
  高台底站满罗柏麾下的诸侯和将领,有的披挂好盔甲和兵器,有的只来得及穿便服乃至睡衣。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和他叔叔罗佛·斯派瑟爵士也在其中,但罗柏并未打搅他的王后。峭岩城离凯岩城不远,凯特琳忆起,简妮小时候说不定常和今天横死的这两位孩子玩耍呢。
  于是,她将注意力放回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提恩·佛雷的尸体上,等待儿子讲话。
  良久,国王才把目光自血淋淋的尸体上抬起。“小琼恩,”他说,“叫你父亲把他们带进来。”听罢此话,小琼恩·安柏无言地转身,脚步回荡在雄伟的石厅内。
  接着大琼恩押解犯人进厅,凯特琳发现人们纷纷避之惟恐不及,好似罪恶能通过触碰、眼神乃至咳嗽传染似的。押送者和俘虏长得同样高大,粗粗的胡子,发长过肩。大琼恩的部下有两人带伤,俘虏中也有三人中剑。他们都穿着铁环串联成的链甲或环甲杉,长筒靴,厚斗篷,其中有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只能看手中是否握有兵器来将他们区分开来。北境是个酷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一千年以前,当她首度来到临冬城时,奈德便提醒过她。
  “五个,”当俘虏们静悄悄、湿淋淋地站到高台下,罗柏开口道,“只有五个?”
  “一共八个,”大琼恩声若洪钟,“我们抓人时杀掉两个,还有一个伤得快不行了。”
  国王看着俘虏们的脸,“你们八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去杀两个手无寸铁的侍从?”
  艾德慕·徒利插话:“他们为进塔,还谋害了我手下两名守卫。德普与埃伍德。”
  “这不是谋害,爵士,”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面不改色地宣称,他被绳子紧紧捆住,脸上鲜血淋漓,“谁也无权阻止父亲为儿子复仇。”
  他的话在凯特琳耳边回荡,如战鼓一般刺耳和残酷。她只觉喉咙干燥。都是我的错。为了自己的女儿,我害了这两个孩子。
  “在呓语森林,我亲眼见你的儿子们战死沙场,”罗柏告诉卡史塔克伯爵,“可托伦并非提恩·佛雷所杀,艾德也不是死在威廉·兰尼斯特手里,这怎能称为复仇呢?这是愚行,血淋淋的谋杀!你的两个儿子光荣战死,你不能用这个来辱没他们。”
  “他们都死了,”瑞卡德·卡史塔克毫不动容,“弑君者下的毒手。此二人与他同族,死不足惜,血债只能血偿。”
  “用孩子的血来偿还?”罗柏愤怒地指着尸体,“他们有多大?不过十二、三岁!仅仅是侍从而已!”
  “每场战斗,都有侍从丧生。”
  “没错,打起仗来谁也说不准。可早在呓语森林,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就放下了武器,从此以后,他们只是俘虏,被解除武装,锁在牢房……该死的,他们只是孩子!你看着他们!”
  卡史塔克伯爵没有低头,反而昂首望向凯特琳。“叫你母亲去看,”他傲然道,“她和我有同样的责任。”
  她不得不伸手扶住罗柏的座位,整个大厅在眼前旋转,阵阵恶心接踵袭来。
  “我母亲与此事毫无瓜葛,”罗柏发了火,“这是你干的,你的谋杀,你的背叛!”
  “背叛?真是奇了,杀兰尼斯特家的人成了叛徒,放兰尼斯特家的人反是忠臣。”卡史塔克大人讥刺地说,“陛下,您莫非忘了我们还在跟凯岩城打仗?打仗就是要死人的。你老爸教过你这点吗,小子?”
  “你说什么?”大琼恩抡起套着钢甲的拳头砸去,将伯爵打倒在地。
  “别动他!”罗柏严厉地下令,安柏大人顺从地退开。
  卡史塔克伯爵吐出一颗牙齿,“很好,安柏大人,让国王来处置我。陛下打算轻描淡写地斥责我几句,然后加以原谅,他不就是这样处理叛徒的吗,我们的北境之王?”血肉模糊的嘴巴笑了笑,“哦,我是不是该改口称您为‘失去北境之王’?”
  大琼恩从卫士手中夺过长矛,抵住卡史塔克的背脊。“让我宰了他,陛下,让我戳开他的肚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心肠!”
  厅门轰然撞开,黑鱼踏步而入,雨水如注般顺他的斗篷和头盔滴下,身后跟着无数徒利家族的士兵。门外,闪电撕裂夜空,漆黑的雨,沉重地击打着奔流城的砂岩墙垒。布兰登爵士走到高位前,除下头盔,单膝跪地。“陛下,”他没有多说,但严峻的语气说明了一切。
  “散会后,我将在会客室私下接见布兰登爵士,”罗柏站起身来,“大琼恩,请你继续看守卡史塔克伯爵,其他七人统统吊死。”
  大琼恩放低长矛,“连死人也吊?”
  “对,我不要这些脏东西污染我舅舅的河流,让他们去喂乌鸦。”
  一名俘虏猛地跪下。“发发慈悲吧,陛下,我一个人也没杀,只是替他们看门,瞧瞧有没有人经过而已。”
  国王考虑片刻,“你明白卡史塔克大人的意图吗?你看见同伴们的武器了吗?你听见尖叫、呐喊和哭诉了吗?”
  “是,是,我都知道,可我没有参加。我只帮他们看门,我发誓……”
  “安柏大人,”罗柏朗声道,“这个人只负责看门,最后一个吊死他,好让他看着其他人死去。母亲,舅舅,方便的话,请随我来。”他转身离去,大琼恩的人用长矛将俘虏们驱出大厅。门外的闪电越来越响,轰隆不休,仿佛整个城堡都在震撼。这就是王国覆灭的丧钟吗?凯特琳不禁想。
  会客室内一片黑暗,好在隔了层层厚墙,遮蔽住雷霆之声。一名仆人举着油灯进来生火,却被罗柏遣开,只要对方将灯留下。厅内桌椅都不缺,但只有艾德慕一屁股坐了下来,当他发现其他人都僵硬地站着,便又不好意思地起身。国王取下王冠,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黑鱼关上门,“卡史塔克的人全跑了。”
  “全跑了?”罗柏的声音浑浊不清,其中透着绝望还是愤怒?连凯特琳也不清楚。
  “能操家伙的人全跑了,”布兰登爵士解释,“只有小贩、营妓、仆人和伤员留在营地。我已经仔细拷问过,事实非常明显,他们昨天黄昏时开始逃营,开始三三两两地跑,后来则是成群结队。卡史塔克大人要伤员和仆人们继续将营火全部燃起,以防被人发觉,不过雨下得这么大,都没有分别了。”
  “他们在奔流城外重新集结?”罗柏询问。
  “不,他们四散开来,到处搜索。卡史塔克大人指天发誓,无论出身高低,只要能将弑君者人头献上,他就把自己的闺女给谁。”
  诸神慈悲,凯特琳又是一阵眩晕。
  “将近三百名骑兵,六百匹骏马,就这么在夜色中遁逃无踪,”罗柏揉着太阳穴,王冠在他耳边柔软的皮肤上压出了痕迹,“我们失去了卡霍城的骑兵部队。”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啊,诸神饶恕我。凯特琳虽不谙军事,却也明白罗柏此刻所处的困境。儿子暂时还拥有河间地,但他的王国北西南三面都有强敌环伺,而东边的莱莎又躲在高山上,浑若事不关己。目前河渡口领主态度暧昧,导致三河地区也不巩固,这下又失去了卡史塔克家……
  “必须封锁消息,”弟弟艾德慕发言,“倘若今天的事传到泰温公爵耳中……天下皆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假如给他得晓,我们就只有祈祷圣母慈悲了。”
  珊莎。凯特琳的指甲深深地陷进柔软的掌心,痛得她不禁握手成拳。
  罗柏冰冷地看了艾德慕一眼。“你要我既当骗子,又当杀人犯,是吗,舅舅?”
  “我们无需说谎,只是什么也别说。把那两个孩子埋掉,在战争结束前,一句也不提。您想想,威廉是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的儿子,泰温·公爵的侄儿,提恩的母亲是吉娜夫人,父亲来自佛雷家族。如此看来,就连孪河城方面也半点不可泄露,直到……”
  “直到让死人复生?”黑鱼布兰登尖刻地说,“艾德慕,真相早就被卡史塔克家的人带出去啦,要玩游戏,我们已经晚了一步。”
  “我必须公布真相,并还予他们正义,”国王道,“这不仅是我欠他们的,也是欠他们父亲的。”他盯着自己的王冠,沉暗的青铜与黑铁长剑。“卡史塔克大人挑衅我,背叛我,我别无选择,只能判他死刑。天杀的!真不知卢斯·波顿麾下的卡史塔克步兵知道主子被斩首后会作何反应,得立刻送出警告才行。”
  “卡史塔克大人的继承人正在赫伦堡,”布兰登爵士提醒罗柏,“那是他的长子,从前被兰尼斯特家在绿叉河畔俘虏过。”
  “哈利昂,他叫哈利昂,”罗柏苦涩地笑笑,“国王应该了解自己的敌人,不是吗?”
  黑鱼精明地望着主子,“您觉得他是您的敌人?年轻的卡史塔克会因此而与您为敌?”
  “你什么意思?我杀了他父亲,难道他会感激我?”
  “说不准。世上多的是恨父亲的儿子,而您一刀下去,他就成了卡霍城伯爵。”
  罗柏摇摇头,“就算他心里这样想,也不会表现出来,否则无法约束手下。舅公,你不了解,他们都是北方人,北境永不遗忘。”
  “那就饶恕他吧,”艾德慕·徒利劝道。
  国王轻蔑地直视舅舅。
  艾德慕在国王的瞪视下面红耳赤。“我是说,饶过他的性命。陛下,我和您一样恨他,他杀了我的人,可怜的德普刚从詹姆爵士给他的剑伤中恢复,便又遭此噩运。我们必须惩罚卡史塔克大人,这没错……或许,把他锁起来……”
  “作为人质?”凯特琳说。或许是个办法……
  “对,对,作为人质!”弟弟将她的思考当成了救命稻草,“告诉他儿子,只要保证效忠,就放过他父亲的性命。您瞧……佛雷那方面,除非我甘愿他随便塞给我一个女儿,并替这老小子抬担架,否则他根本不会松口。若再失去卡史塔克家,我们的事业还有什么希望呢?”
  “希望……”罗柏重重地喘了口气,将黑发从眼睛上拨开,“没有罗德利克爵士的消息,没有瓦德·佛雷的答复,鹰巢城方面更是从无回应,”他向母亲倾诉,“你妹妹到底会不会答复?我到底要给她写多少封信?我简直不能相信派去的信鸦连一只也没有抵达。”
  儿子需要慰籍,需要确认一切都好,对此凯特琳非常明白,但他不仅是她的儿子,更是她的国王,国王需要真相。“信鸦肯定到过她那里——不管她承不承认,在不在意。罗柏,实话实说,你无法期待莱莎伸出援手。”
  “如果峡谷骑士加入我方,战争形势将立刻大变,”罗柏道,“就算她不愿参战,能否打开血门,让我们前往海鸥镇乘船北上呢?山路固然艰险,总比在颈泽血战好得多。只要我于白港登陆,就可侧击卡林湾,不出半年,便能将铁民从北境干净利落地赶出去。”
  “这是不可能的,陛下。”黑鱼道,“凯特说得没错,莱莎夫人非常恐惧,她不可能允许军队穿越谷地,任何军队都不行。血门将始终禁闭。”
  “异鬼抓走她吧!”国王绝望而愤怒地诅咒道,“还有该死的瑞卡德·卡史塔克,席恩·葛雷乔伊,瓦德·佛雷,泰温·兰尼斯特,所有人!诸神慈悲,怎会有人敲破脑袋想当国王?当初,大家嚷着‘北境之王’、‘北境之王’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当个好国王,不仅像父亲一样重荣誉,还要强壮,公正,忠诚地对待朋友,勇敢地抗击敌人……到现在,连我自己也弄不清,为何一切会如此混乱?你们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瑞卡德大人和我并肩作战,出生入死,他的两个儿子更为保护我在呓语森林英勇牺牲,而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都是我的敌人,我却要为着他们,杀害亡友的父亲,”他环视众人,“兰尼斯特家会为了瑞卡德大人的头颅而感谢我吗?佛雷家族会感谢我吗?”
  “不会,”黑鱼布兰登一如既往地直率。
  “这不正好说明应该留瑞卡德大人一命么?将他扣为人质吧。”艾德慕继续劝告。
  罗柏双手举起钢铁与青铜铸成的沉重王冠,戴到头上,突然间又回复为堂堂的北境之王,“他必须死。”
  “为什么?”艾德慕道,“您刚才也说过——”
  “我知道我说过什么,舅舅,但我有自己的责任。”王冠上的黑铁长剑巍然挺立,“打起仗来,我会亲手击杀提恩和威廉,但此地并不是战场。他们睡在床上,赤身裸体,毫无武装,处于我的保护之下。瑞卡德·卡史塔克谋害的不止是佛雷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的成员,他还谋害了我的荣誉。我将在明天早晨将他正法。”
  第二天清晨,天空灰暗,寒气逼人,风暴已然过去,弱化为绵长而持续的雨。神木林中挤满了人,河间地和北地的诸侯,贵族与下人,骑士、佣兵和马房小弟,统统站到林间,来观望这场黑暗的死亡之舞。艾德慕传令,将刑台搬到心树之下,随后大琼恩的部下将五花大绑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押来,冰雨和落叶在周围纷飞。卡史塔克的部下早先已被吊上奔流城的高墙,长长的绳索牵动尸体随风摆动,雨水流淌在乌黑的面孔上。
  长人卢拿着长柄斧等在刑台前,罗柏夺过兵器,要他退开。“让我来,”他宣布,“是我判处了他的死刑,我必须亲自动手。”
  卡史塔克大人僵硬地抬起头,“为这个,我感谢你,其他的,我则恨你。”他今天穿了漆黑的羊毛外套,上面绣有家族的日芒纹章。“小子,请你记住,先民的血液不止流在你体内,也流在我体内。我瑞卡德起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你的祖父,我为你父亲和伊里斯王打仗,为你与乔佛里王作对。在牛津,在呓语森林,在奔流城外的营地,我和你并肩奋斗;在三叉戟河畔,我助你父亲血战到底。史塔克和卡史塔克,我们是血肉难分的亲人。”
  “你是我的亲人,却依旧背叛我,”罗柏道,“血脉不能拯救你,跪下,大人。”
  瑞卡德大人说得没错,凯特琳心想,卡史塔克家族是卡隆·史塔克的后代。一千年前,这名临冬城的幼子带军讨平叛乱,因作战英勇被赐予封地。他将自己的城堡命名为卡隆之城,久而久之,成了卡霍城,世纪沧桑,卡霍城史塔克家也被称为卡史塔克家。
  “新旧诸神,”瑞卡德大人告诉她儿子,“都会永远诅咒弑亲者。”
  “跪下,叛徒,”罗柏重复,“你要我叫人将你按在刑台上吗”
  卡史塔克大人遵令跪下,“你审判我,而诸神将审判你。”他将头放上去。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罗柏双手举起沉重的斧头,“在诸神与世人的见证下,我,北境之王罗柏,以谋杀与叛乱的罪名宣判你死刑,并亲自执行。你可有话说?”
  “快快杀了我,接受诅咒吧。你再也不是我的国王。”
  利斧挥下,沉重而精确,一击致命。但国王连斩了三次才将头颅与躯体分开,此时,死人和活人都浑身浴血。罗柏厌恶地甩开斧头,无言地走到心树前,浑身发抖。他的双拳紧紧握拢,脸庞则有雨水如注流下。诸神饶恕他,凯特琳默默地祈祷,他还是个孩子,他别无选择。
  那是她当天最后一次见到儿子。雨,整个上午都在下,河流高涨,神木林的草地成为水乡泽国。黑鱼率百名精锐,飞骑追赶卡史塔克的部众,但无人期待会有成果。“只希望不要逼我吊死他们,”布林登离开时说。他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的房间,再次坐在霍斯特公爵的床前。
  “撑不久了,”维曼学士下午来照料公爵时告诫她,“他的力量已完全消失,只是心里还不肯放弃。“
  “他一直都是战士,”他的女儿回答,“一个既可爱又顽固的人。”
  “没错,”师傅同意,“但这场战斗他是无法取胜的。如今,到了放下武器,向命运屈服的时候了。”
  放下武器,她秣然心惊,向命运屈服。他是在说我父亲,还是指的我儿子?
  黄昏时分,简妮·维斯特林过来见她。年轻的王后羞赧地走进病房。“凯特琳夫人,我不该打扰您……”
  “非常欢迎您,陛下。”凯特琳正在缝纫,连忙放下工具。
  “谢谢您,请叫我简妮吧,我不习惯那些称呼。”
  “不管怎么说,您的确是王后呀。来,请坐,陛下。”
  “叫我简妮就好,”王后坐到壁炉边,紧张地整整裙子。
  “如您所愿。您找我做什么,简妮?”
  “是罗柏,”女孩开口道,“他好可怜,他……又孤独又愤怒。我不知怎么做才好。”
  “杀人总是很难。”
  “我明白,我劝他用刽子手。您知道,每当泰温公爵要取人性命,只需下令就行。这样容易多了,不是吗?”
  “的确,”凯特琳道,“但我夫君教导我儿子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
  “噢,”简妮王后舔舔嘴唇,“罗柏他……整天都没吃东西。我叫洛拉姆送去一顿丰盛的晚餐,有烤野猪肋条、墩洋葱和淡啤酒,但他一点没动。整个上午,他都在写信,还叫我别打扰,可等终于写完,又一把火将信烧掉。而今,他就坐在地图前,默默地查看,我问他找什么,他也不说,我觉得他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话。他没更衣,还穿着早晨那身湿漉漉、血淋淋的服装。我想做他的好妻子,可不知该怎么做,不知如何来鼓励他、振奋他,不明白他需要什么。求求您,夫人,您是他的母亲,请您教教我吧。”
  谁来教教我啊?凯特琳也想提同样的问题。如果父亲在就好了。可惜霍斯特公爵已奄奄一息,命不久矣。奈德也死了。布兰和瑞肯,母亲,还有很久以前的布兰登,统统都已故去。如今我只剩下罗柏,还有女儿们渺茫的归还希望。
  “有时候,”凯特琳缓缓地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做。当年我初次来到临冬城,很不习惯我的丈夫奈德常到神木林里、坐在心树之下。我明白,他灵魂的一部分在那棵树里面,而那一部分我永不可能分享;我也明白,除开那一部分,他就不再是奈德了。简妮,我的孩子,你嫁给了北方,和我一样……而在北方,你得忍受凛冬的考验,”她试着微笑,“你要忍耐,要学会理解。他爱你,需要你,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或许就在今晚。请你耐心等待,这就是我能告诉你的一切。”
  年轻的王后全神贯注地倾听。“我会的,”凯特琳说完后她表示,“我会一直等他。”她站起来,“我得回去了。陛下可能正在思念我。我要照顾他。就算他继续看地图,我也会耐心等待。”
  “去吧,孩子,”凯特琳说,当女孩走到门边时,她忽然想起另一件事。“简妮,”她喊道,“罗柏有一件事非常需要你的帮助,虽然他自己可能还不明白。国王必须要有继承人。”
  女孩害羞地微笑,“我母亲也这么说,为了让我怀孕,她用草药、牛奶和麦酒调饮料,叫我每天早上都喝。我告诉罗柏,一定会为他产下一对双胞胎。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他听了很喜欢。我们……我们每天都试,夫人。有时候一天试两三次呢。”女孩羞红的脸分外漂亮,“我很快就会有孩子的,我向您保证。每天晚上,我都向圣母祈祷。”
  “很好,很好。从今往后,我也会加入你的祈祷,向新神旧神同时求告。”
  女孩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身边,替他理了理稀疏的白发。“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她轻叹道,“第三个就叫霍斯特,您喜欢吗?”父亲没有回答,她知道他无法回答,四下惟有细雨声,伴随着同样细弱的呼吸。她又想起了简妮。看来罗柏眼光不错,这女孩的确有一副好心肠。更重要的是,她的生产能力也很强……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1章 詹姆

  他们在国王大道两边各走了两天,穿越成片焦土,举目所及,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兀立旷野,好似射手的靶子。桥梁被烧,秋雨泛滥,不得不沿河寻找渡口。野狼嚎叫,夜晚鲜活,赤地千里杳无人烟。
  在女泉镇,慕顿大人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山丘上的城堡顶飞扬,但市镇本身墙垒已毁,大门砸开,泰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没有活物,惟几只游荡的野狗,听到人声便逃窜无踪。该镇因泉池而得名,传说中傻子佛罗理安正于此地偷看琼琪和她的姐妹们洗澡,如今池里塞满腐烂的尸体,泉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泥汤。
  詹姆只消看一眼,便唱起歌来:“春泉池边啊,五位少女呀……”
  “你干什么?”布蕾妮质问。
  “唱歌。‘六女同池’总听过吧?她们和你一样,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不过比你标致,这点我敢打赌。”
  “安静,”妞儿道,从眼神看来,好象想将他推进池里与尸体作伴。
  “求求你小声点,詹姆,”克里奥表弟恳求,“慕顿大人是奔流城的封臣,惊动他可不妙。况且,谁知道在这碎石堆中还有没别的……”
  “怎么啦?老表,惊动了又怎样?我倒想瞧瞧这妞儿到底能不能用身上带的家伙。”
  “不肯安静的话,此去君临我只能塞住你的嘴巴,弑君者!”
  “啊哈,帮我解开镣铐,此去君临我就当哑巴,行了吧?这还不简单,妞儿。
  “布蕾妮!我叫布蕾妮!”三只乌鸦被她惊吓,飞入空中。
  “沐浴更衣吗,布蕾妮?”他哈哈大笑。“你是少女,泉水在前,让我为你擦背服务吧。”从前在凯岩城的童年时代,他常为瑟曦擦背。
  妞儿转开马脑袋,上路出发。詹姆和克里奥爵士随其离开女泉镇的废墟。行不半里,终于看到几棵绿树,詹姆很欣慰。焦土只能让他想起伊里斯。
  “她想走暮谷大道,”克里奥爵士呢喃,“是啊……沿着海岸……比较安全……”
  “安全,可是也慢。老表,此去暮谷城,说实话,真不想与你同行。”你是半个兰尼斯特,却丝毫没有老姐的影子。
  他再不能忍受和孪生姐姐分离。孩童时代,他们便爬进彼此的床铺,互相搂抱,睡在一起,打出娘胎起就如此亲密。早在老姐春思来潮或他自己性欲萌生之前,他俩就在旷野看公马和母马交配,在兽舍看公狗和母狗作爱,然后做同样的游戏。曾有一次,母亲的侍女发现了他们的行为……他已记不清大人们事后的反应,总之乔安娜夫人吓得不轻。她遣走侍女,将詹姆的卧室搬到城堡另一边,并在瑟曦的房间门口加派一名守卫。她警告他们:倘若再犯,便别无选择,只能通报他们的父亲大人。好在这种忧心忡忡的生活没持续太长,不久后,母亲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如今詹姆连她的面容也不大记得了。
  或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史塔克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将乱伦的故事到处传扬,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隐藏。我干嘛不公开和瑟曦成亲,夜夜与她同床呢?龙王们不都兄妹通婚么?数百年来,不论修士、贵族还是百姓,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何我们兰尼斯特就不行?当然,如此一来,乔佛里于法就不能继承王位,但说穿了,替劳勃赢得江山的是刀剑而已,只要武力够强,小乔自能保住王位,这和谁生他有何相干?嗯,等我们把那珊莎·史塔克送回到母亲身边,就让乔佛里迎娶弥赛菈,让世人都知道,咱们兰尼斯特卓然不群,像坦格利安,像神
  詹姆打定主意,定要归还珊莎,如果可能,连她妹妹一起还。这当然不是为赢得什么狗屁荣誉,但众人皆以为他反复无常,他却偏要恪守信誓,感觉多么美妙!
  骑行在一片遭践踏的麦田里,穿过一道低矮的石墙,詹姆听见背后“嗖”地一声轻响,十几只鸟儿展翅腾空。“快伏下!”他大吼,边把头紧贴马脖子。说时迟那时快,飞箭没入马臀,坐骑尖叫人立。另几只箭飞向前方,克里奥爵士一头从鞍上栽下,脚还在镫里,马则拼命狂奔,牵动佛雷的头颅和地面碰撞,惨叫声不绝于耳。
  詹姆的老白马盲目地转圈,因疼痛而喘气。他四下搜寻布蕾妮,发现她还在马上,虽然背上和腿上各中了一箭,但似乎并不在意。她拔出武器,挽个剑花,搜寻弓箭手。“墙后面!”詹姆叫道,努力改变瞎马的方向。该死的镣铐,缠住了缰绳,空中又有飞箭之声。“冲啊!”他猛力踢马,朝它咆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这匹老苯马跑起来。他俩冲过麦田,撞断无数稻穗。詹姆心中暗自惴惴:妞儿得跟紧我,否则教土匪们知道一个毫无武装,全身镣铐的人自动上门那可不妙!接着他听见她沉重的呼吸,“暮临厅万岁!”犁马轰隆跑过,她高声呐喊,挥舞着长剑,“塔斯万岁!塔斯万岁!”
  土匪们匆忙射出最后几只箭,四散逃窜。妈的,没种的家伙,只会放冷箭,骑士一冲锋就开溜。布蕾妮在墙边勒马,等詹姆赶上,敌人已在二十码外的森林中消失无踪。“哟哟,你挺爱好和平嘛。”
  “他们跑了。”
  “没错,这是宰杀他们的最好时机。”
  她还剑入鞘。“你干嘛往前冲?”
  “弓箭手呗,只要远远躲在墙后面射,胆子敢情大,等你迎头追上去,就非得抱头鼠窜——因为他们知道被追上的下场。喏,你背上有只箭,脚上也有一只,我来处理吧。”
  “你?”
  “不然还有谁?克里奥表弟的马想必拿他脑袋当犁使呢。唉,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找找他,他总归有兰尼斯特的血统。”
  等找到佛雷,对方脚还在马镫里,一只箭穿了右臂,另一只射进胸膛,不过致命的是头颅与地面的碰撞。詹姆伸手试探,头顶全是血,粘粘地好象糨糊,其中含有片片碎骨。
  布蕾妮跪下来,握住他的手。“还很温暖。”
  “很快就凉啦。我要他的马和衣服,这身跳蚤破布早该换了。”
  “他可是你表弟啊。”妞儿震惊地道。
  “曾经是,”詹姆同意,“你就别替我惋惜了,咱家的表弟多的是。对了,他的剑我也要,晚上还能帮你守夜呢。”
  “不要武器也能守。”她站起来。
  “对,绑在树上守,是吧?嗯,方便我跟土匪作交易,好让他们砍了你的肥脖子,妞儿。”
  “我不会给你武器。还有,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我不健忘。好啦,我发誓不伤害你还不行?干嘛像个小姑娘家似地战战兢兢呢?”
  “你发的誓一钱不值。你也对伊里斯发过誓。”
  “这个类比不合适,就我所知,你没有烹烤活人的兴趣。再说,咱俩走这一遭的目的不就是把我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么?”他蹲在克里奥的尸体旁,开始解剑带。
  “停下,立刻停下,不准再动!”
  詹姆厌烦了,厌烦了她的怀疑,厌烦了她的侮辱,厌烦了她弯曲的牙齿,厌烦了她满是雀斑的宽脸,厌烦了她稀疏软塌的头发。他不管她的命令,径自用双手抓住表弟的长剑剑柄,用腿抵住尸体,一下子抽出来。武器出鞘,他不假思索,立刻上举,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刀剑相交,“铛”地一声,发出令骨头震颤的巨响。这布蕾妮反应还真快!詹姆笑了,“不错,妞儿,有两下子嘛。”
  “把剑给我,弑君者。”
  “噢,给。”他一跃而起,冲了过去,长剑在手中仿如活物。布蕾妮向后跳开,左右躲避,他则亦步亦趋,不断攻击,打得她喘不过气。两柄钢剑,亲吻、分开、亲吻、分开,詹姆的血液在歌唱,这才是他的生命,惟有战斗、惟有死亡的舞蹈,方能令他生机勃勃。我缚着双手,算是让了先,这样妞儿总能招架几回合,让我满足满足吧?由于镣铐的关系,他被迫双手执剑,而此剑的威力和长度又比不上真正的双手剑。算啦,表弟的剑只配来对付什么塔斯的布蕾妮。
  高高,低低,过头一击,他发出暴风骤雨的攻打;左左,右右,回身一斩,飞溅的火花星星点点……上击,侧击,下斩,不断前进,不断压迫,一步一刺,一撩一步,一步一削,斩,劈,速度,速度,速度……
  ……直到最后,难以呼吸。他被迫退后,将剑插进土里,稍事休息。“就一个妞儿而言,”他评价,“你还不错。”
  她缓缓地深吸一口气,眼睛始终警觉地盯着他。“我不会伤害你,弑君者。”
  “嗬嗬!你以为自己能行?”他将长剑高举过顶,再度发动攻击,铁镣叮当作响。
  詹姆不知道这回持续了多久,好似有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时间在刀剑交击中流逝。他将她赶离表弟的尸体,赶过大路,赶进森林。她在不经意间绊到树根,他以为机会来了,谁料她单膝跪下,顽强抵抗,竟然守得密不透风,卸下一记势在将人劈成两半的猛斩之后,又以雷霆之势开始反击,渐渐地,站了起来。
  舞蹈继续。他将她逼到一棵橡树上,却又被她溜走,他破口大骂,随她跨过一道塞满落叶的浅溪。钢铁在歌唱,钢铁在歌唱,当啷,火花,当啷,妞儿逐渐像个母猪似地喘起气来,可他就是打不中,好象她浑身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
  “不错不错,”他再度停下来喘气,接着旋向她的右面。
  “就一个妞儿而言?”
  “嗯,差不多等于刚上道的侍从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来啊,来啊,亲爱的,音乐在演奏,能和您跳一曲吗,好小姐?”
  她咕哝着冲上前,长剑狂舞,顷刻间攻守易势。她的一击扫过他额头,鲜血流进右眼。愿异鬼抓走她!也掀了奔流城!该死的地牢,竟让我技艺生锈!还有这该死的铁镣!他的眼皮逐渐沉重,肩膀开始麻木,手腕因铁环、手铐和长剑的重量而酸痛。每一记都越来越沉,詹姆心知不能像之前那么挥洒自如,剑也举不到那么高了。
  她比我强壮。
  这个认知令他震颤。从前,劳勃比他强壮,壮年时代的“白牛”杰洛·海塔尔和亚瑟·戴恩爵士亦然,可在活人当中,只有大琼恩安柏胜过他,克雷赫家的“壮猪”或许有一拼……哦,别忘了克里冈兄弟,尤其是当哥哥的魔山,一身蛮力近乎非人。但总之,我的速度和技巧远胜他们,当代无人能敌。可她是个女人啊!啊,尽管身体壮得像头肥猪,可……可,可她的体力没道理比我强啊!
  她把他再度逼进小溪,叫道:“放下武器!投降!”
  詹姆踩上一块流石,当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滑倒时,便顺势朝前刺去。剑尖穿破裤子,稍稍撂进上腿,一朵红花骤然绽放,詹姆只来得及欣赏一刹那,膝盖便撞上岩石,痛得头昏眼花。布蕾妮跳上前来,踢开他的剑。“投降!”
  詹姆用尽全力,用肩膀顶她的腿,使她倒在他身上。他们滚在一起,拳脚相加,直到最后她骑到上面。他把她的匕首拔出,可还来不及使用,就被扣住手腕,往岩石上一砸。脱臼般的疼痛。她用另一只手压住他的脸。“投降!”她把他的头浸进水中,片刻之后又拉出来,“投降!”詹姆朝她脸上吐口水。她一用力,水声哗哗作响,他又被压进水中,无力地踢打,无法呼吸。接着又出来。“投降,否则我淹死你!”
  “想违背誓言?”他反击,“想学我?”
  她突然放手,詹姆“扑通”一声栽进水中。
  林中传来刺耳的笑声。
  布蕾妮挣扎着起来,全身自腰部以下都是血和泥,衣衫不整,面孔通红。他们来得可真是时候,真像是捉奸在床的场景。詹姆爬过岩石,直到浅水处,一边用带镣铐的手拭去眼旁的血水。溪流两岸站满全副武装的人。不奇怪,我俩发出的声音想必能吵醒巨龙。“早上好,朋友们!”他轻松地喊道,“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正教训老婆呢。”
  “嘿嘿,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说话的男人强壮有力,所戴的铁半盔有宽宽的护鼻,但不能掩盖缺鼻子的事实。
  这些人不是刚才狙杀克里奥爵士的土匪,詹姆醒悟过来,而是整片大陆上最凶暴的恶棍。浅黑的多恩人和金发的里斯人,辫扎铃铛的多斯拉克人,多毛的伊班人与浑身炭黑、穿着鸟羽袍子的盛夏群岛人。勇士团。
  布蕾妮终于缓过气来:“我有一百银鹿——”
  一个穿着破皮革斗篷、病态般苍白的男人接口:“收到,小姐,这是个好的开始。”
  “接下来操你的小穴,”没鼻子的男人说,“希望它别像你的其他部分那么丑。”
  “转过来干后面吧,罗尔杰,”盔上扎红丝头巾的多恩矛兵劝促,“那样就无所谓。”
  “嘿,怎能剥夺她看着我操的乐趣呢?”没鼻子喝道,其他人都笑了。
  这妞儿,虽然又丑又顽固,可也不能落在这伙垃圾手里。“这里由谁负责?”詹姆大吼。
  “很荣幸由我负责,詹姆爵士。”那双病态的眼睛闪着红光,他的头发又稀又干,脸上和手上苍白的皮肤下,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见。“我叫乌斯威克,您可以称我为‘虔诚的’乌斯威克。”
  “你认得我?”
  佣兵点点头,“想骗过勇士团,靠剃胡子、剪头发可不成。”
  该死的血戏班。对詹姆而言,他们和格雷果·克里冈或亚摩利·洛奇毫无分别,父亲唤他们作“疯狗”,也像驱使狗一样地驱使他们,用来追逐猎物,散播恐怖。“你既认得我,乌斯威克,就该知道自己有财可发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至于这妞儿嘛,她其实是个贵族,赎金也不少。”
  对方抬起头,“是吗?真走运。”
  乌斯威克的笑容里有种狡颉,让他很不喜欢。“事情就这样了。山羊在哪儿?”
  “不远,我肯定他会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别当面叫他山羊,瓦格大人对尊严可是很在乎的。”
  流口水的蛮子的尊严。“好啦,我记住了,见他时自会小心。可他算哪门子大人呢?”
  “赫伦堡伯爵,封地已许给了他。”
  赫伦堡?父亲昏庸了么?怎能……詹姆举起手,“把铐子给我弄开。”
  乌斯威克发出薄纸般地干笑。
  事情很不对劲。詹姆压住不安,抬头微笑,“怎么回事?乐什么哪?”
  没鼻子咧咧嘴,“打尖牙吞下那修女的乳头以来,你真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了。”
  “你和你父亲吃了败仗,”多恩人声明,“我们不得已,只好狮皮换狼皮啰。”
  乌斯威克将手一摊:“提蒙的意思是,咱勇士团已不为兰尼斯特家当差了,我们如今替波顿大人和北境之王效劳。”
  詹姆朝他轻蔑地一声冷笑,“别人还说我拿荣誉当狗屎呢。”
  乌斯威克不喜欢他的评论,比个手势,两名血戏班的成员当即抓住詹姆的手臂,跟着罗尔杰用钢拳朝他肚子打来。眼冒金星之际,只听妞儿不断抗议:“停下,不可伤害他!派我们来的是凯特琳夫人,这是交换俘虏,他受我的保护……”罗尔杰又打,令他肺中空气都吐了出来,布蕾妮朝落在溪中的长剑奔去,但戏子们快他一步,她好强壮,四个人才能制服。
  到头来,妞儿也被打得满面肿胀浴血,还掉了两颗牙齿。反正她也够丑了。两个俘虏鲜血淋漓、脚步不稳地被拖过森林,走到马边,布蕾妮因他先前那一刺而跛了腿。詹姆觉得有些抱歉,他知道,她今晚就得失去贞操。那没鼻子的混球一定会动手,接着是其他人。
  多恩人把他俩捆好后扔到布蕾妮的犁马上,其他人则将克里奥爵士剥个精光,分掉了所有东西。罗尔杰得到染血的外套,上面绣有兰尼斯特家族和佛雷家族骄傲的四等分纹章。弓箭在狮子头和塔楼上各戳了一个洞。
  “满意啦,妞儿?”他轻声对布蕾妮说,接着咳了一嗽,吐出满嘴鲜血,“早给我武器,怎会给他们抓到?”她没回答。真是个猪脑袋,顽固的母狗,他心想,不过挺勇敢,这点我佩服。“等晚上扎营,他们会来操你,操很多次,”他警告她,“不要反抗,这帮狗杂种,你越抗拒,牙齿掉得越多。”
  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嘛与山羊分享?干嘛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处女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你真聪明。一旦脱困,我非把这该死的妞儿吊死不可,净惹麻烦。“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赦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帐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者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嘛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
  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地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四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的俘乳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教她比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婊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带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斤天是个嚎日子。”瓦格·霍特说。在他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作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几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补错,”瓦格·霍特道。“我棵以得到,全开岩城的金子。但手先,我要松他一个心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将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
  詹姆厉声尖叫。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2章 艾莉亚

  这座小方堡几乎被荒废,居住其中的大个子灰骑士也一样。他老得听不懂他们的问题,不论问什么,只会微笑着呢喃:“我守住桥,没让梅纳德爵士过去。他红头发,脾气倔,却无法动摇我。我杀他之前负了六处伤。六处哦!”
  幸亏照顾他的学士是个年轻人。老骑士在椅子上渐渐入睡之后,他将大家拉到一边,“只怕你们是在寻找鬼魂。很久以前,至少有半年,信鸦到这儿来过。上面说贝里伯爵给兰尼斯特的走狗在神眼湖附近抓住,上了吊。”
  “是啊,是给上了吊,但索罗斯在他断气之前砍断绳索,把人又放了下来。”柠檬的鼻子不再红肿,但愈合时长歪了,使脸看起来不大对称。“闪电大王他死不了,真的。”
  “啊,他似乎也很会隐藏,”学士说,“关于他的行踪,你们问过树叶夫人了吗?”
  “我们会去问,”绿胡子道。
  第二天早上,他们穿过城堡后的小石桥继续上路,詹德利很好奇这是否就是老人口中的桥。没人知道。“多半是,”幸运杰克说,“没见别的桥。”
  “要是有首歌就好了,”七弦汤姆道,“一首动听的歌谣,会让我们知道梅纳德爵士乃何许人,为什么想过桥。若可怜的老莱彻斯特头脑清醒,留个歌手在身边,他也许会跟龙骑士一样出名咧。”
  “莱彻斯特大人的儿子们都死在劳勃的起义中,”柠檬咕哝着,“有的参加这一边,有的加入另一边,但统统送了命。从此以后,他的脑袋就一直不正常,没有哪首该死的歌可以改善这种情况。”
  “那学士说‘树叶夫人’是什么意思?”上马后,艾莉亚问安盖。
  射手笑笑,“等着瞧吧。”
  三天之后,他们骑过一株黄桑树,幸运杰克取下猎号,吹出一种独特的节奏。余音尚未消尽,树上便放下绳梯。“系好马儿呵,我们上去,”汤姆半唱半白地说。枝杈高处有座隐藏的村落,一座由绳索走道和青苔小屋构成的迷宫,房屋隐藏在红色和金色的树叶之墙后。他们被带到树叶夫人面前,她是个白发老妪,瘦得像竹竿,穿着粗布衣。“秋天了,不能再在这儿呆下去,”她告诉他们,“九天前,十来个狼仔沿着哈佛大道过来搜刮。如果他们抬头,也许就会发现我们。”
  “你没见过贝里伯爵?”七弦汤姆问。
  “他死了,”女人有些作呕地说,“给魔山逮住,眼睛被一把匕首刺穿。这是一名乞丐帮的兄弟说的,而他有目击证人。”
  “老故事了,而且不真实,”柠檬道,“闪电大王可没那么容易死。格雷果爵士也许能挖出他的眼睛,但人不会因此而死。你瞧,杰克不就是例子?”
  “嗯,没错,”独眼的幸运杰克说。“我父亲好端端就被派柏大人的监察官吊死,我哥渥特则被抓去长城,兰尼斯特家杀死了我的弟弟们。一只眼睛,真算不了什么。”
  “你保证他没死?”女人抓住柠檬的胳膊,“谢谢你,柠檬,这是半年以来我们所得到最好的消息。愿战士守护他和他身边的红袍僧。”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村落找到一座焦黑的圣堂作容身之所,此村名叫激舞村。圣堂的镶铅玻璃只余碎片,迎接他们的老修士说,劫掠者们甚至夺走了圣母昂贵的长袍、老妪的镀金灯笼和天父的银冠。“他们还砍下少女的乳房,尽管那只是木头做的,”他继续倾诉,“黑玉、玉髓和珍珠母制的眼睛也被匕首挖了出来。愿圣母宽恕他们。”
  “谁干的?”柠檬斗篷问,“血戏子?”
  “不,”老人道,“北方人,崇拜树木的蛮子。他们说要找弑君者。”
  艾莉亚听到他的话,咬紧了嘴唇。她可以感觉到詹德利的目光,这让她又羞又愤。
  圣堂下有个地窖,十几个人住在蜘蛛网、树根和破酒桶之间,他们也都没贝里·唐德利安的消息,甚至连他们的头领也不知道——他可是穿着熏黑的甲胄,斗篷上粗粗画着一道闪电呢。绿胡子见艾莉亚瞪着他瞧,哈哈大笑,“小松鼠啊,闪电大王他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哟。”
  “我才不是松鼠,”她说,“我快十一岁,要当真正的女人了。”
  “呵,小心别让我娶你!”他想挠她的下巴,但艾莉亚把他的笨手给拍开了。
  当晚,柠檬和詹德利跟东道主玩牌,而七弦汤姆唱了一支很笨的歌,关于大肚子本恩和总主教的鹅。安盖让艾莉亚试他的长弓,但无论她如何咬紧牙关使劲,始终拉不开。“你需要一把轻点的弓,小姐,”雀斑脸的弓箭手说,“若奔流城有风干木材,也许我可以为你做一把。”
  听见此话,汤姆停止了歌唱。“你真是个小傻瓜,射手,去奔流城只能是讨赎金,不会有功夫坐下来制弓的。假如收钱就跑,没被抓住剥皮,就该谢天谢地。霍斯特公爵在你长胡子之前就当家啦,土匪毛贼落到他手里只有被吊死一途。而他儿子……讨厌音乐的人不能信任,这是我的口头禅。”
  “他讨厌的不是音乐,”柠檬说,“而是你,笨蛋。”
  “喏,这就是他荒唐的地方了。那姑娘只想和男人上床,他自己喝醉了办不了事,也是我的错吗?”
  柠檬的破鼻子哼了一声,“把这事编成歌的是你,还是另外哪个爱死自己嗓音的蠢货?”
  “我只唱过一次嘛,”汤姆抗议,“而且谁说那首歌写的是他?明明就是一条鱼!”
  “一条软塌塌的鱼,”安盖嘻嘻笑道。
  艾莉亚才不在乎汤姆的笨歌曲。她转向哈尔温,“他说赎金是什么意思?”
  “我们急需马,小姐,还有盔甲、宝剑、盾牌、长矛……所有这些都得用钱去买。对了,还要买种子,凛冬将至啊,记得吗?”他摸摸她的下巴。“你不是我们头一个用来讨赎金的贵族俘虏,希望也不是最后一个。”
  这倒是,艾莉亚明白,古往今来,骑士被俘后就是用来交换赎金的,有些女士也可以。如果罗柏不愿付钱呢?她不能打仗,而国王理应将国家置于亲属之上。还有母亲大人,她会怎么说?我闯了这么多祸,母亲还要我吗?艾莉亚咬紧嘴唇寻思。
  第二天,他们骑到一个叫“高尚之心”的地方,那是一座高山,其顶蜂好似能看到半个世界。环绕顶峰的是一圈巨大苍白的树墩,原本都为高耸雄壮的鱼梁木。艾莉亚和詹德利围着山头边走边数,一共三十一个,有些大得她可以当床睡。
  七弦汤姆告诉她,高尚之心曾是森林之子的圣地,他们的魔法仍在此存留。“睡这儿的人不会受伤害,”歌手道。艾莉亚认为这是真的:这座山好高哦,周围土地又平坦,敌人决不可能悄悄接近。
  汤姆续道,附近百姓都回避此处,因为传说有森林之子的鬼魂出没。当年安达尔人的国王“弑亲者”艾瑞格砍倒树林,杀死了他们,他们一直没得到安息。艾莉亚却不怕,她从小就听说森林之子和安达尔人的故事,自己还当过赫伦堡的鬼魂呢。就小时候吧,她也曾躲进临冬城的墓窖,在王座上的国王石像间玩城堡游戏,玩美女与怪兽。
  即便如此,入夜之后,她仍旧觉得毛骨悚然。好容易睡着,一阵突来的风雨又将她惊醒,被单被一下子掀掉,旋转着飞入灌木丛中。她追赶过去时,听到了说话声。
  篝火余烬边,汤姆、柠檬和绿胡子在跟一个矮小的女人交谈。她比艾莉亚还矮一尺,比老奶妈更老,全身佝偻蜷缩,满是皱褶,倚在一根疙疙瘩瘩的黑拐杖上。她的白发如此之长,几乎拖到地面,寒风吹起,头发在脑际飞舞,活似一片白云。她皮肤的颜色更白,好象牛奶,眼睛却是红的,从灌木丛中看去很难明辨。“旧神蠢蠢欲动,不让我安睡,”她听见那女人说,“我梦见一个胸口戴着燃烧之心的影子杀了一头金色的雄鹿,是的;我梦见一个没有脸孔的男人,等在一座摇摇晃晃的索桥上,他的肩头栖息着一只淹死的乌鸦,乌鸦翅膀上还挂着海藻;我梦见一条咆哮的河流和一尾雌鱼,她漂浮在水面,脸上有红色的泪痕,但眼睛却猛然睁开,啊,使我在恐惧中惊醒。我梦到了这些……还有更多。好啦,为报答我的梦,你的礼物呢?”
  “梦,”柠檬斗篷咕哝着,“梦顶什么用?雌鱼和淹死的乌鸦?昨晚我也做了梦,在梦中吻了从前认识的一位酒馆女郎。你会为此付酬吗,老太婆?”
  “那婆娘早死了,”老妇人嘶叫道,“只有蛆虫可以吻她。”她转向七弦汤姆,“我要听歌,否则就把你们赶走。”
  于是歌手开始表演,唱得如此轻柔悲伤,以至于艾莉亚完全忘记了自我。曲调有几分熟悉。我敢打赌,若珊莎在,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歌。姐姐不仅知道所有的歌谣,还会甜美悦耳地唱出来。我只会大声嚷嚷。
  第二天早上,矮小的白发女人不见了。准备出发时,艾莉亚问七弦汤姆,森林之子是否仍住在高尚之心。歌手咯咯直笑,“你看到她了,对吧?”
  “她是鬼魂吗?”
  “鬼魂会抱怨关节痛?不,当然不是,她只是个上年纪的矮女人,性格古怪,眼睛邪门,知道一些本不可能知道的事。如果她喜欢你,就会把信息透漏出来。”
  “她喜欢你?”艾莉亚怀疑地问。
  歌手大笑,“至少喜欢我的声音。她总让我唱同一首歌,该死,那首歌好是好,但我也会弹别的咧。”他摇摇头。“好啦,重要的是,我们终于有了线索,我敢打赌,这下你很快就会见到索罗斯和闪电大王了。”
  “你是他们的部下,他们干嘛还躲着你呀?”
  对此,七弦汤姆翻翻白眼,回答的是哈尔温,“这不叫‘躲’,小姐……贝里伯爵东奔西走,很少透露计划,这样无人能出卖他。迄今为止,已有数百人、甚至数千人向他宣誓效忠,但我们全跟着他并没好处,只会耗光这片土地的资源,或被敌军一网打尽。相反,分散开来,就能同时攻击十几个地方,并在敌人作出反应之前撤离。就算我们中的一员被抓住,接受询问,无论对方怎样动手,也无法了解到贝里伯爵的动向。”他犹豫片刻。“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接受询问’?”
  艾莉亚点点头。“是的,我认得记事本,还有波利佛、拉夫他们。”她把神眼湖畔那间仓库的事说了出来——她和詹德利就是在那儿被抓的——还讲述了记事本提的问题。“村里藏有金子吗?”他总如此开头,“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有哪位村民帮助过他?他离开后去了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他们装备如何?有多少人骑马?有多少人受伤?可曾见过其他敌人?他们又有多少?什么时候见着的?他们举着什么样的旗帜?他们去了哪儿?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他们去了哪儿,你说不说?”想到这里,她仿佛再次听到那些惨叫,再次闻到鲜血、粪便和焦肉的臭味。“他总是问同样的问题,”她认真地告诉土匪们,“但每天问的方式都不一样。”
  “小孩子不该有如此遭遇,”哈尔温耐心等她说完,然后评论道,“我们听说魔山在石磨坊损失了一半部下,没准这个‘记事本’此刻正沿着红叉河漂浮,被鱼儿咬掉脸庞咧;如果不是,那他们又多一项罪状需要偿还。大人说了,事情的起因是首相派他去惩罚格雷果·克里冈,他也一定会完成这项任务。”他拍拍艾莉亚的肩膀,以示宽心。“快上马吧,小姐,去橡果厅要骑一整天,好在到达之后我们就能住进房间,吃上热腾腾的晚饭。”
  他们果然骑了整整一天,夜幕降临时,才渡过一条小溪,抵达橡果厅。这座巨大的橡木堡垒有石围墙环绕,城主随封君凡斯伯爵外出打仗,因此大门紧闭,并上了闩。城主夫人是七弦汤姆的旧识,安盖说他们曾是恋人。这名弓箭手通常和她骑在一起,队里除詹德利之外,就数他的年龄和她最接近,他也常给她讲多恩领的风情,却从不乱开玩笑。他不是我朋友,只是来监视我的,确保我不会再逃走。艾莉亚懂得如何洞察真相,多亏西利欧·佛瑞尔的教诲。
  斯莫伍德夫人待土匪们相当友善,但她谴责他们将小女孩拖进战争的行为。柠檬无意中透露艾莉亚是贵族之后,她显得更为愤怒。“谁给这可怜的孩子穿上波顿家的破衣服?”她质问,“这纹章……看到胸口的剥皮人,许多人会立刻吊死她。”于是艾莉亚被不由分说推上楼梯,按进浴盆里,用滚烫的热水清洗。斯莫伍德夫人的女仆们搓得用劲,仿佛真要剥她皮似的,水里面有东西很香,闻起来是花的味道。
  洗完后,她们坚持要她换上女装:棕色羊毛长袜和轻薄的亚麻布衬衣,外罩淡绿裙服,裙服上身用棕色丝线绣满了橡果,褶边里也有。“我姨祖母是旧镇圣堂的修女,”斯莫伍德夫人监督女仆们替艾莉亚系上裙服背后的缚带,“战争开始时,我把女儿送去那边,等她回来肯定穿不下这些衣服了。你喜欢跳舞吗,孩子?我的凯瑞琳跳得很可爱,她的歌声也很美。你呢,你喜欢做什么?”
  她在草席上蹭蹭脚趾头,“……针线活。”
  “哦,看不出来,你是个好静的孩子呀?”
  “呃,”艾莉亚道,“我做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
  “不一样?我总觉得针线活儿特别需要宁静细心。你瞧,诸神赐给我们每人不同的天赋和才能,我们就该把它用好。我姨母常说,无论做什么,只要做到认真二字,发挥出自己的潜力,就等于是一次祈祷。这是个有趣的想法,对吧?希望你下次做针线活时记得这一点。你每天都做吗?”
  “每天都做,直到弄丢了缝衣针。新的不如原来的好。”
  “唉,非常时局,大家都得将就将就。”斯莫伍德夫人仔细审视裙服,“你看上去是个像模像样的小淑女啦。”
  才不是淑女,艾莉亚想告诉她,我是冰原狼。
  “我不知你是谁,孩子,”夫人续道,“也许这样更好。恐怕你是个重要人物。”她替艾莉亚抚平领口。“非常时局,最好就是普普通通,谁也不招惹。我很想把你留在身边,但这样其实并不安全。我有城墙,却没守卫。”她长叹一声。
  等艾莉亚梳洗着装完毕,晚餐已在大厅里摆开了。詹德利只消看一眼,就乐得酒都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哈尔温“啪”地给了他一耳刮。这顿饭菜色虽然单调但量很足:包括蘑菇墩羊肉、黑面包、豌豆布丁和黄奶酪烤苹果。吃完东西,仆人们收拾干净之后,绿胡子低声询问夫人关于闪电大王的消息。
  “消息?”她微笑道,“他们十几天前还在这里。一共十来个,赶着羊呢——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索罗斯给了我三头作为答谢,你们今晚吃的就是其中的一头。”
  “赶羊的索罗斯?”安盖大笑出声。
  “是啊,我向你保证,那场景真古怪。但索罗斯声称,作为僧侣,他懂得照顾羊群。”
  “没错,他还懂得如何剪毛咧,”柠檬斗篷咯咯笑道。
  “嗯,这事可以写一曲很不错的歌。”汤姆拨弄了一下他那木竖琴。
  斯莫伍德夫人瞪了他一眼,“还是让别人来写吧,人们受够了那个编唱《紧紧跟随唐德利安》的家伙,真肉麻。哼,此人见到乡间放牛小妹表演的则是什么《噢,拉我的美女躺倒在草地》,听说把两位姑娘的肚子都弄大了。”
  “错了,是《让我啜吸你的美丽》,”汤姆分辩,“放牛小妹最喜欢这个,记得某位夫人也爱听。哈哈,身为歌手,总是要散播快乐的嘛。”
  她嗤之以鼻,“三河的姑娘让你播了个遍,个个得喝艾菊茶。我以为你这种年纪的男人,应该知道把种子撒在肚子上。瞎,看来用不了多久,你就得改名七子汤姆!”
  “多年以前就超过七个啦,”汤姆说,“都是些好孩子,嗓子跟夜莺一样甜美。”他显然不在乎。
  “伯爵大人透漏去向了吗,夫人?”哈尔温问。
  “贝里大人从不公开计划,但石堂镇和三钱林附近正闹饥荒,要我的话就去那儿找。”她啜了一口酒。“告诉你们吧,我这边还来过讨厌的访客。前不久,一群狼仔跑到城门前嚎叫,说我把詹姆·兰尼斯特藏了起来。”
  汤姆停止拨琴,“如此说来,弑君者真的跑了?”
  斯莫伍德夫人挖苦地看了他一眼,“如果还被锁在奔流城下,会有人满世界追吗?”
  “夫人您怎么对他们说的?”幸运杰克问。
  “啊,我说我没藏啊,詹姆爵士不就光着身子躺我床上吗?只是被我弄得筋疲力竭,所以才没法出来迎接。有个厚脸皮的家伙居然还敢多嘴,我当即叫人放箭。后来他们奔黑底湾去了。”
  艾莉亚不安地在座位里扭动,“来找弑君者的是什么样的北方人?”
  对她公然接口的举动,斯莫伍德夫人似乎很惊讶。“他们没报上姓名,孩子,但都穿着黑衣服,胸口有日芒纹章。”
  那是卡史塔克伯爵的黑底日芒徽记,艾莉亚心想,他们是罗柏的人。不知他们还在不在附近。如果能偷偷逃出土匪们的掌握,然后找到他们,或许就可以去奔流城找母亲了……
  “兰尼斯特是怎么逃的,他们说过吗?”柠檬问。
  “说了,”斯莫伍德夫人道,“但我一个字也不信。他们声称是凯特琳夫人将他放走的。”
  汤姆大吃一惊,弄断了一根弦。“啊?”他惊呼,“这太疯狂了。”
  这不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艾莉亚心想。
  “我也这么认为,”斯莫伍德夫人说。
  哈尔温想起了艾莉亚。“这个话题你不适合听,小姐。”
  “不,我要听。”
  土匪们态度坚决。“去吧,小松鼠,”绿胡子道,“做个乖乖的小淑女就好,大人们说话时,你去院子里玩,快去吧。”
  艾莉亚忿忿地离开,若不是门太重,她准会狠狠甩上。门外,一片黑暗,沿着城墙燃起几支火炬,仅此而已。小城堡已关门上闩——她答应过哈尔温,不会再逃跑,但那是在他们污蔑母亲之前的事。
  “艾莉亚?”詹德利跟在她后面出来,“斯莫伍德夫人说这里有个小铁匠铺,想不想去瞧瞧?”
  “你想的话,就一起去吧。”反正没别的事可干。
  “这索罗斯,”走过兽舍时詹德利说,“就是曾住在君临城堡里的那个索罗斯?红袍僧,胖胖的,剃个光头?”
  “我想是的。”艾莉亚没跟君临城里的索罗斯说过话,但她认识他。他和贾拉巴·梭尔是劳勃的宫廷里打扮最奇特的人物,而他本人还是国王的好朋友。
  “他多半不会记得我,虽然他常来我们的铺子。”斯莫伍德家的铸炉已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但铁匠把工具整齐地挂在墙上。詹德利点燃一支蜡烛,放在砧板上,取下一副火钳。“我师傅对索罗斯的火焰剑把戏很不满,认为不该如此对待钢材。好在这索罗斯不大用好材料,常将不值钱的剑浸进野火里,涂上薄薄一层,然后点燃就算数。我师傅说,这只是炼金术士的小把戏,但足以吓住马匹和没经验的骑士。”
  她皱起眉头,试图回想父亲对索罗斯的评价。“他不像个僧侣,对吧?”
  “不像,”詹德利承认,“莫特师傅说索罗斯的酒量比劳勃国王还大。他俩是一路货色,他告诉我,贪吃鬼和醉鬼。”
  “你不该说国王是醉鬼。”也许劳勃国王喝得不少,但他是父亲的朋友。
  “我在说索罗斯。”詹德利伸出钳子,仿佛要夹她的脸,艾莉亚将其拨开。“他喜欢宴会,也喜欢比武会,因此劳勃国王非常宠幸他。不过这索罗斯的确很勇敢,当初他们砸开派克城的城墙,他是第一个冲过去的。挥舞着火焰剑,铁民们纷纷着火逃窜。”
  “我也想要一把火焰剑。”我也想要很多人在我面前着火逃窜。
  “那不过是小把戏,我告诉你,野火会毁坏钢铁,每次比武会后,我师傅都卖给索罗斯一把新剑,每次都会争论价格。”詹德利将钳子挂回去,然后取下沉重的锤子。“莫特师傅说是我打自己第一把长剑的时候了。他给了我一块上好的钢材,我知道该怎么做。尤伦却在这时候把我带走,带去当守夜人。”
  “如果你愿意,仍然可以铸剑呀,”艾莉亚道,“等我们到达奔流城,你就可以为我哥哥罗柏铸剑了。”
  “奔流城。”詹德利放下锤子,望着她,“你看起来不一样了,你像个体面的小淑女。”
  “我看起来像棵橡树,浑身都是笨乎乎的橡果。”
  “但你高雅,很高雅,你是一棵高雅的橡树,”他走上前嗅嗅她,“连气味也变得高雅。”
  “你却不是。你臭烘烘的。”艾莉亚将他朝砧板推去,然后拔腿就跑,不料胳膊却被一把拽住。她踢他胯下,并把他绊倒,然而詹德利将她一起拽翻,两人在铁匠铺的地板上打闹翻滚。詹德利强壮,艾莉亚灵活,每次男孩想抓她,都被她扭动挣脱。她使劲打他,他却哈哈大笑,把她气坏了。最终,詹德利用一只手擒住她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挠她痒痒,艾莉亚便顺势拿膝盖顶他胯下,再次挣脱。等她站起来,发现两人混身灰尘,而那笨乎乎的橡果裙有只袖子撕裂了。
  “我打赌,现在我看上去不那么高雅了,”她喊道。
  回到大厅时,汤姆正在唱歌:
  我的羽床柔软深陷,
  我的爱人躺卧其间。
  我愿给你穿上丝衣,
  我愿为你戴上宝冠。
  你将成为我的爱妻,
  我将当上你的夫婿。
  我会用剑守护着你,
  令你永远温暖平安,
  哈尔温不经眼间回头一看,顿时暴笑出声,安盖的雀斑脸上也露出笨乎乎的笑容,他说,“别弄错了,她到底是不是好人家的女儿哟?”柠檬斗篷则给了詹德利一耳刮,“要打跟我打!她是个女孩,年龄只有你一半!别碰她,听明白了吗?”
  “是我开的头。”艾莉亚道,“詹德利只是说话而已。”
  “放过那男孩吧,柠檬,”哈尔温说,“是艾莉亚开的头,我毫不怀疑。她在临冬城就这样。”
  汤姆边唱边朝她眨眼睛: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我没有金叶长裙,”斯莫伍德夫人和蔼地微笑,“但凯瑞琳还留下其他衣服。来吧,孩子,我们上楼看能找到什么。”
  这回比上回更糟;斯莫伍德坚持让艾莉亚再洗一遍澡,然后修剪梳理头发,换上的裙服乃是淡紫色,饰有细小珍珠。惟一的好处是,它如此精致,没有人认为她能穿这身衣服骑马。所以第二天早晨用餐时,斯莫伍德夫人给她拿来马裤、皮带和束腰短装,以及一件镶铁钉棕色鹿皮背心。“这是我儿子的,”她说,“他七岁时死了。”
  “我很遗憾,夫人。”艾莉亚突然替她难过起来,并且感到十分羞愧。“很抱歉撕坏了那件橡果裙子,它很美。”
  “是啊,孩子,你和它一样美。请勇敢起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3章 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的乳房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得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古瓦雷利亚语,准确的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这是征服者使用的语言。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黑黝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乳房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以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统统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脚下红砖的热量。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站得笔直端正,毫无情绪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他们什么也没穿,只有腰缠的白色亚麻布和头戴的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一尺高的尖刺。克拉兹尼已命他们放下长矛和盾牌,解开束剑腰带于夹层外衣,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其坚实瘦长的身躯。
  “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标准,他们从小被挑选出来,”奴隶女孩告诉她,“并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训练极为严酷,陛下,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不会讲通用语,但他边听边点头,还不时用鞭子顶端捅那奴隶女孩。“告诉她,这些家伙站在那儿已有一天一夜,既没进食,也没喝水;告诉她,只要我不下令解散,他们会一直站立,直到倒下为止;告诉她,即便九百九十九个倒在砖地上死去,最后一个仍会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他自己的死亡降临。这就是他们的勇气。告诉她这些。”
  “这是疯狂,不是勇气!”等那严肃的小翻译讲完,白胡子阿斯坦脱口而出。他用硬木拐杖敲打砖地,嗒,嗒,仿佛在诉说他的不满。老人不愿航至阿斯塔波,也不赞成购买这支奴隶军团。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这是丹妮将他带到骄傲广场的原因,并非拿他当护卫,有血盟卫已经够了。乔拉爵士被她留在贝勒里恩号上守护她的子民和她的龙。她将龙锁在甲板下,虽不情愿,但让他们在城市上空自由飞翔过于危险——世界上充斥着各种恶人,只为获得“屠龙者”的名号,就可能下毒手。
  “那臭烘烘的老头讲什么?”奴隶商人向翻译提问。等她说完,他微笑道,“告诉那蛮子,我们称此为‘顺从’。其他战士也许比无垢者更强壮、更敏捷,或更高大,甚至可能跟他们使用剑、盾与长矛的技能不相上下,但四海之内你找不到比他们更懂得顺从的士兵。”
  “绵羊最懂得顺从,”这番话被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评论。他的瓦雷利亚语虽不若丹妮那么流利,但也不差,只是学她的样,假装一无所知。
  等他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他吼道,“当然,别这样对他说。告诉他们,这些家伙像狗,不像羊。对了,在七大王国他们吃不吃狗和马?”
  “他们更喜欢猪和牛,主人。”
  “牛肉,猪肉。蛮子爱吃脏东西。”
  丹妮佯作不知,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走下去。擎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使她一直处于阴影之下,但她面前的千名战士却无法享受丝毫遮护。他们中的一半多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但她也看到自由贸易城邦人、白皙的魁尔斯人、黑檀色的盛夏群岛人,以及其他一些不知是何种族的人。某些人有跟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一样的琥珀色皮肤,以及古老吉斯民族所特有的红黑相间直立头发——他们自称为“鹰身女妖之子”,这是骄傲的血统标志。连同族都卖啊。她不该吃惊,在多斯拉克海中,当卡拉萨相互遭遇时,多斯拉克人也这么做。
  士兵有高有矮,据她判断,年龄在十四岁到二十岁之间。他们全都脸颊光滑,而那一双双眼睛,不论黑色、棕色、蓝色、灰色或者黄色,其中的神采都没丝毫差别。这些男人简直一个模子打出来的,丹妮心想,旋即想起他们根本不是男人,而是太监。“为何要阉割他们?”她通过奴隶女孩问克拉兹尼,“都说男人比太监强壮呢。”
  “从小被阉割的太监不会有你们维斯特洛骑士的蛮力,这是事实,”问题被翻译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回答。“但别忘了,公牛也很强壮,而在斗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不到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斗技场中杀了一头。无垢者有比力量更重要的东西——纪律。是的,我们以古帝国的战斗方式训练他们,他们就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丹妮耐心听完翻译。
  “最勇敢的人也害怕死亡和残疾,”阿斯坦说。
  克拉兹尼闻言又微微一笑。“告诉那老头,他闻上去浑身尿臭,需要根烂棍子才站得住。”
  “真这样说,主人?”
  他用鞭子捅了她一下。“当然不能这样说,你是女人还是母羊,问得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告诉他无垢者不是人,告诉他死亡对他们而言不算什么,伤残就更没关系。”他在一个结实强壮、外貌像拉札林人的奴兵面前站定,猛地举起鞭子,照着对方古铜色的脸颊狠狠一记,打出一道血痕。太监眨眨眼,站立不动,任凭鲜血流下。“还想再来?”克拉兹尼说。
  “只要主人高兴。”
  很难假装听不懂。在克拉兹尼再次举鞭前,丹妮伸手按住他胳膊。“告诉善主大人,我明白无垢者的强壮,明白他们承受痛苦的勇气。”
  她的话被译成瓦雷利亚语后,克拉兹尼吃吃窃笑。“告诉这无知的西方婊子,这与勇气无关。”
  “善主大人说那不是勇气,陛下。”
  “告诉她睁开狗眼。”
  “他请您留心观察,陛下。”
  克拉兹尼走到下一个太监面前,这是一位高大的年轻人,有里斯人的蓝眼睛和亚麻色头发。“你的剑,”他说。太监跪下来,拔出武器,剑柄朝前递上。这是一柄短剑,适合戳刺而非劈砍,但剑刃仍十分锐利。“起立,”克拉兹尼命令。
  “是,主人,”太监站起身。随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缓缓地把剑由下至上划过他的躯干,从肋骨到腹部留下一道细红线,接着又将剑尖戳进粉红色大乳头的下方,并开始来回切割。
  鲜血如注般从奴隶的胸膛流淌而下。“他在做什么?”丹妮问女孩。
  “告诉那头母牛,别嘀嘀咕咕,”克拉兹尼不等翻译就说,“这不会造成很大伤害。男人不需要乳头,太监更用不着。”乳头与乳房之间只剩一层薄薄的皮,他猛地下砍,使它滚落到砖地上。无垢者胸前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圆圈,血如泉涌,但他没有动,直到克拉兹尼剑柄朝前把剑交还。“好了,到此为止。”
  “小人很高兴为主人效劳。”
  克拉兹尼转身面对丹妮。“你瞧,他们感觉不到痛苦。”
  “这怎么可能呢?”她通过翻译提问。
  “是勇气之酒的缘故,”他回答。“那并非真正的酒,而是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的饮料。从被阉割那一天起,他们每餐都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感觉变得麻木,直到战斗变得无畏,直到不怕任何折磨。告诉那蛮子,任何秘密都可以放心交给无垢者保管,还可安排其守卫会议厅,甚至卧室,丝毫不必担心会遭偷听。”
  “在渊凯和弥林,制造太监的方法是除去睾丸,但留下阴茎。这样的人不能生育,却还可以勃起,只会造成麻烦。我们把阴茎也除掉,什么都不留。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纯净的动物。”他再次朝丹妮和阿斯坦露出夸张的笑容。“听说在日落国度,有人庄严宣誓保持贞洁,不生不育,仅为职责而活。是这样吗?”
  “是的,”问题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道,“这样的组织有许多:学城的学士、为七神服务的修士与修女,哀悼死者的静默姐妹,御林铁卫,守夜人……”
  “他们真可怜,”翻译完后,奴隶商人低沉地说,“人不该这么活。白痴都明白,这样每天都会饱受诱惑的折磨,而且大多数人最终会屈服于卑贱的自我。我们的无垢者可不同,他们与剑结合的方式,是旁人发下千万道誓言也无法相提并论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都永远不能诱惑他们。”
  女孩以更礼貌的方式转述了他话中的要点。“除身体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诱惑人,”等她说完,白胡子阿斯坦反驳。
  “可以诱惑人,对,但不能诱惑无垢者。抢劫和强奸都无法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除了武器,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没有名字?”丹妮朝着小翻译皱起眉头,“善主大人是这个意思吗?他们没有名字?”
  “正是如此,陛下。”
  克拉兹尼停在一个吉斯人面前。对方就像是他的兄弟,但更高,也更健康。他将鞭子朝那人脚边剑带上的一块青铜小圆牌挥了挥。“他的名字就在那儿。问那维斯特洛婊子,她认不认得吉斯卡利象形文。”等丹妮承认说不会,奴隶商人转向无垢者。“你叫什么?”他提问。
  “小人叫红跳蚤,主人。”
  那女孩用通用语重复了一遍。
  “昨天叫什么?
  “黑老鼠,主人。”
  “前天呢?”
  “棕跳蚤,主人。”
  “再前一天?”
  “小人记不清,主人。也许是蓝蛤蟆,也许是蓝虫子。”
  “告诉她,他们的名字都这个样,”克拉兹尼命令奴隶女孩,“这用来提醒他们,他们只是些寄生虫。每天傍晚,所有名牌就被扔进一个空木桶,第二天拂晓时再随机抽捡。”
  “更疯狂了,”阿斯坦听完之后道,“怎能让所有人每天都记住一个新名字?”
  “记不住名字的会在训练中被筛掉,连同那些不能满荷负重奔跑一整天的,不能在漆黑夜晚爬上山的,不能走过一片燃烧煤炭的,或者不能杀死婴儿的。”
  听到这番话,丹妮明白自己的嘴扭曲了。他看到了吗,还是他既残酷又迟钝呀?她迅速扭头,试图掩饰脸上的表情,直等听完翻译,才让自己说出话来,“他们杀谁的婴儿?”
  “在赢得尖刺盔之前,无垢者必须拿一枚银币去奴隶市场,找到一个哭叫着的新生儿,并在其母眼前将其杀死。这样我们方能确定他心中未留有丝毫软弱之处。”
  她感到一阵晕眩。是炎热的关系,她试图说服自己。“他们从母亲怀中抢走婴儿,在她注视之下将其杀死,然后支付一枚银币以补偿她的痛苦?”
  等翻译完毕,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纵声长笑。“这唠唠叨叨的婊子真是个软心肠的蠢货。告诉维斯特洛婊子,钱乃是付给孩子的主人,不是给母亲。无垢者不准偷窃。”他用鞭子拍拍自己的腿。“告诉她,通不过这项测试的家伙远少于通不过狗的测试的。在每个男孩被阉割的那天,我们给他一条小狗,他必须养到第一年结束,然后亲手掐死它。做不到的家伙将被立刻处决,其血肉喂给存活下来的狗吃。我们发现这对他们而言是最重要的一课。”
  白胡子阿斯坦边听边用拐杖敲击砖地。嗒,嗒,嗒。缓慢而沉稳。丹妮看见老人将视线移开,仿佛克拉兹尼让他再也无法忍受。
  “照善主大人所说,这批太监不会为金钱或肉体所惑,”丹妮告诉女孩,“但若我的敌人用自由引诱他们背叛……”
  “他们会立即杀死他,并把他的脑袋献给你,就这么回事,”奴隶商人答道。“别的奴隶会偷窃、会聚积钱财,以期买到自由,但即便那头小母驴愿意无偿地给予无垢者自由,他们也不会接受。他们在职责之外没有生活,只是士兵,仅此而已。”
  “我正需要士兵,”丹妮承认。
  “告诉她,她来阿斯塔波算是走对了。问她想要买多大一支军队。”
  “你们有多少无垢者待售?”
  “目前有八千名经过充分训练的无垢者。她得知道,我们只按单位出售,整千或是整百。从前我们整十地卖给顾客当贴身护卫,结果证明效用不佳。十个太少,他们和其他奴隶、甚至自由人混在一起,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身份。”克拉兹尼等这番话被译为通用语,然后续道,“这乞丐女王必须明白,如此神奇的军队自然价格不菲。在渊凯和弥林,购买奴隶剑士甚至可能比买他们的剑便宜,但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精良的步兵,个个经过多年训练。告诉她,他们好比瓦雷利亚钢,历经反复折叠捶打,直到比世上任何金属都更牢固,更有韧性。”
  “我知道瓦雷利亚钢,”丹妮说。“问问善主大人,无垢者有没有自己的指挥官。”
  “必须派遣军官来指挥他们。我们训练他们顺从,不是思考。如果她要智慧,该去买文书。”
  “他们的装备怎么算?”
  “短剑、盾牌、长矛、凉鞋和夹层外衣都随身附送,”克拉兹尼说,“当然,还有尖刺盔。他们也可按你的意愿穿戴任何样式的盔甲,但盔甲必须由你提供。”
  丹妮想不出更多问题,她看看阿斯坦。“你是长者,白胡子。事情就是这样,你怎么说?”
  “我说‘不’,陛下,”老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她问,“请尽管直言。”丹妮知道他会说什么,但她想让那奴隶女孩听见,因而克拉兹尼随后也能知道。
  “女王陛下,”阿斯坦道,“七大王国已数千年没有奴隶了。新旧诸神,都把奴隶制度看作可憎的怪物和邪恶的化身。若您领着一支奴隶军团登陆维斯特洛,单只为这一点,便会有许多善男信女起来反对,大有损于您的事业和家族荣誉。”
  “可我必须有支军队,”丹妮说,“那男孩乔佛里决不会因我礼貌的要求而自动放弃铁王座。”
  “等您扬帆登陆的那一天,半个维斯特洛将与您同在,”白胡子保证,“人们仍满怀热爱地缅怀着您哥哥雷加。”
  “那我父亲呢?”丹妮道。
  老人犹豫了一下,“人们也记得伊里斯国王,至少他为王国带来了多年的和平。陛下,您不需要奴隶,您有龙,您可以在伊利里欧总督的保护下静待他们成长,一边派出密使穿越狭海,试探各大领主。”
  “试探那些背弃我父亲,投靠弑君者,并向篡位者劳勃屈膝臣服的大领主?”
  “他们或许正渴望着真龙的回归啊。”
  “或许,”丹妮说。一个含糊的字眼,或许,任何语言中都一样。她转向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奴隶女孩。“我要谨慎考虑。”
  奴隶商人耸耸肩。“告诉她快点考虑,我有许多买家。三天之前,我才将同一批无垢者给一个海盗王看过,他希望把他们全买下。”
  “那海盗只要一百个,主人,”丹妮听见奴隶女孩说。
  他用皮鞭顶端捅了她一下。“海盗都是骗子,他会把他们全买下,就这么告诉她,小贱人。”
  丹妮知道自己的需求远远不止一百个。“提醒你的善主大人我的身份,提醒他,我乃‘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之母,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血统袭自征服者伊耿和古老的瓦雷利亚。”
  她的话被翻译成别扭的瓦雷利亚语,却未能打动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肥胖奴隶商人。“瓦雷利亚人还在鸡奸绵羊时,吉斯就是一个世界帝国了,”他朝可怜的小翻译吼叫,“我们乃鹰身女妖之子。”他耸耸肩。“跟女人绕舌真麻烦,东方的女人也好,西方的女人也罢,统统优柔寡断,除非吃饱了东西,听够了奉承,塞满了糖果,才会作决定。很好,如果这是我的命,就认了吧。告诉那婊子,倘若想要一个向导带她参观我们可爱的城市,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很乐意为她效劳……也很乐意跟她找找乐子,只要她比外表看上去更像女人。”
  “在您考虑期间,克拉兹尼善主非常乐意带您参观阿斯塔波,陛下,”翻译说。
  “我会请她吃狗脑冻、炖红章鱼浓汤和狗胎。”他擦擦嘴唇。
  “他说在这儿可以吃到许多可口的菜肴。”
  “告诉她金字塔的夜晚有多漂亮,”奴隶商人低吼,“告诉她我要舔她乳房上的蜜汁,若她喜欢的话,还可以舔我的。”
  “黄昏时分的阿斯塔波最是美丽,陛下,”奴隶女孩说,“善主大人们在每级阶梯上都点起丝绸灯笼,令所有金字塔都泛着彩光。游艇在蠕虫河里游弋,您可以听着轻柔的音乐,造访水中小岛,享受美食美酒和其他乐趣。”
  “请她前往我们的斗技场,”克拉兹尼补充,“道克斗技场今晚安排了一出好戏。一头大熊对三个小男孩。一个男孩浑身沾满蜂蜜,另一个沾满鲜血,还有一个沾满腐烂的鱼,她可以押注熊先吃哪一个。”
  嗒,嗒,嗒,丹妮听见白胡子阿斯坦敲个不停。老人脸色平静,但动作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嗒,嗒,嗒。她逼自己微笑。“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有自己的熊,”她告诉翻译,“如果不回去,他很可能吃了我。”
  “瞧,”等她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评判,“作决断的不是女人,而是她赶着去见的男人。一如既往!”
  “感谢善主大人的耐心和好意,”丹妮道,“告诉他我会仔细考虑在这儿了解的情况。”她向白胡子阿斯坦伸出胳膊,让他挽自己穿过广场,走向坐轿。阿戈和乔戈跟在两侧,弯腿昂首阔步,这是马王被迫下马和普通人一样步行时的惯用姿势。
  丹妮皱眉爬进轿子,并招呼阿斯坦进来坐到身边,他这么年迈的人不该在艳阳下步行。行进途中,她没关帘子。这座红砖之城被阳光炽烈地烘烤,每丝微风都值得珍惜,即使其中伴随着缕缕红色粉尘。况且,我需要观察。
  她走过尘埃之殿,沐浴过圣母山下的世界子宫湖,然而在她眼里,阿斯塔波仍是座奇异的城市。所有街道都跟骄傲广场一样,全由红砖砌成,红砖砌的还有阶梯形金字塔、深挖入地并带有圈圈逐渐下降坐席的斗技场、含硫磺的喷泉池、阴暗的酒肆及环城古墙。如此多的砖块,她心想,如此古老,如此脆弱。空中都是细小的红色粉尘,微风吹过,粉尘便沿着阴沟飞舞。难怪阿斯塔波的妇女都蒙着脸,砖粉比沙子更易刺痛眼睛。
  “让路!”乔戈在轿子前面骑行,高声呼喊,“给龙之母让路!”见他展开银柄长鞭,在空中挥得喇喇作响,她忙探身制止。“别在这里,吾血之血,”她用多斯拉克语说,“这些砖块已听过太多的鞭响。”
  早上,当他们从港口出发时,街上杳无人烟,现在已是下午,却似乎仍旧空旷。一头大象缓缓走过,背上驮着个格子座箱。一名被晒得蜕皮的男孩光着身子坐在干涸的红砖排水沟里,一边挖鼻子一边闷闷不乐地注视着街道上的蚂蚁。听见马蹄声,他抬起头来,茫然地看待一队骑兵飞驰而过,刺耳的笑声伴随着蹄下掀起的红色尘土。士兵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好似无数太阳,外衣是带刺绣的亚麻布,腰部以下则穿打褶布裙和凉鞋。他们不戴帽子,每人都将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梳理上油,盘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有犄角、翅膀、刀锋,甚至抓握的手,因此他们就像一群从七层地狱里出来的恶鬼。丹妮和光着身子的男孩一起看了一阵,直到他们消失,接着男孩又回去看蚂蚁,手指伸向鼻孔。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她思忖,但已没有当初的繁盛,甚至不及魁尔斯、潘托斯或里斯。
  轿子突然在十字路口停下,好让一队拖着步子的奴隶从前方经过,监工的鞭子噼啪作响,催促他们前进。丹妮注意到这些人都不是无垢者,而更普通,淡棕色皮肤,黑头发。他们中有女人,但没有孩子,全部光着身子。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蒙面的女人穿湛蓝的亚麻布衣,上面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她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男人时而朝她轻声低语,时而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在意丹妮,对他的奴隶和监工亦不予理会。那监工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拿着纠缠的五条鞭,肌肉虬结的胸口骄傲地纹着一只带锁链的鹰身女妖。
  “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白胡子在她身边喃喃道,“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那是什么?”丹妮好奇地问。
  “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我不知道它是如此真实。阿斯塔波的砖块乃是被造就它们的奴隶之血染红的。”
  “是啊,”丹妮道。
  “陛下,在您的心也变成砖块之前,赶紧离开此地吧。今晚就趁着夜潮启航出海。”
  我能这样就好了,丹妮心想。“乔拉爵士说,我会在阿斯塔波买到一支军队。”
  “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老人提醒她。“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
  “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决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
  “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阿斯坦道。
  “说这话的人两种身份都没尝试过。”丹妮没好气地说。“侍从大爷,你知道被售卖是什么感觉吗?我可是知道的。我哥将我卖给卓戈卡奥,以换取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卓戈给了他金冠,但不是他所期望的方式,而我……我的日和星让我成为王后,若他是另一个人,结局也许大不一样,可惜不是。你以为我忘了恐惧的滋味?”
  白胡子低下头。“陛下,我无意冒犯。”
  “只有谎言才是冒犯,真诚相谏绝计不是。”丹妮拍拍阿斯坦斑驳的手掌,让他安心,“我有龙的脾性,仅此而已,你不必害怕。”
  “我会记住的。”白胡子微笑。
  他不仅有张慈祥的脸孔,身上还蕴涵着巨大的力量,丹妮心想,真不明白乔拉爵士为何不信任他。难道他妒忌我找到了其他可以倾诉的男人?她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在贝勒里恩号上被放逐的骑士亲吻她的那个夜晚。他不该这么做。他年纪是我三倍,相对于我又出生太低,况且没有得到我的准许。未经女王准许,真正的骑士决不会亲吻他的女王。在那之后,她小心翼翼,再没跟乔拉爵士独处过,身边一直有女仆或血盟卫陪伴。但他想再吻我,我从他的眼睛里能看出来。
  丹妮自己的欲望无从名状,但乔拉的吻的确唤醒了某种东西,某种自卓戈卡奥死后便一直沉睡着的东西。躺在狭窄的铺位上,她常常幻想挤在身边的不是侍女,而是某位男子。这个念头令她奇妙地兴奋。有时候,闭上眼睛就会梦到“他”,但“他”从来不是乔拉·莫尔蒙,“他”更年轻更标致,虽然面容始终是团朦胧的影子。
  有一次,丹妮被折磨得无法入睡,手不自禁地滑向两腿之间,当她摸到那里竟如此湿润时,不禁屏住了呼吸。她的指头在阴唇间来回移动,动作很慢,也几乎不敢喘气,以免惊醒身边的伊丽,直到找到一个舒适的点,便停留在那里,轻轻抚弄,起初尚羞涩犹疑,随后越来越快,然而渴求的安慰依旧遥不可及,直到最后惊动了她的龙。其中一只在船舱彼端嘶叫起来,伊丽发现了她的动作。
  丹妮知道自己涨红了脸,但黑暗之中,伊丽肯定看不见。女仆无言地将一只手搭上她的乳房,俯身含住乳头,另一只手则沿着她腹部柔和的曲线滑下去,穿过银金色的细发丛,在大腿之间运动。不过一小会儿,她便双腿扭曲,乳房高耸,整个身子都开始颤抖,接着便尖叫起来。抑或那是卓耿的尖叫?伊丽一言不发,完事之后蜷起身子重新入眠。
  第二天,一切就像一场梦。即使发生过什么,那跟乔拉爵士又有何关系?我要的是卓戈,我的日和星,丹妮提醒自己,不是伊丽,不是乔拉爵士,只有卓戈。然而卓戈已死,她以为所有的感觉都随他在红色荒原中消逝,但区区一个叛逆的吻不知怎的又将它们重新唤醒。他不该吻我。他擅自行事,我却听之任之,这绝不能再发生了。她郁闷地抿起嘴,摇晃着脑袋,辫子里的铃铛轻响。
  愈靠近海湾,城市变得愈美丽。巨大的砖块金字塔沿岸排列,最大的有四百尺高。它们宽敞的平台上生长着各种树木、藤蔓与花草,阵阵芬芳的清风在其间旋绕。另一座巨型鹰身女妖像立在港口城门上,由烧硬的红土制成,已明显风化,蝎尾只剩一小截,而泥爪子里陈旧的铁锁链,业已生锈腐烂。水边比较凉快,而丹妮奇怪地发现,波涛击打腐烂桩子的声响竟令人宽心。
  阿戈扶她下轿。前方,壮汉贝沃斯坐在一根大桩子上,吃着一大块棕色烤肉。“狗肉,”他看到丹妮便愉快地说,“阿斯塔波的狗肉不错,小女王,要不要吃啊?”他笑着递上狗肉,满嘴油腻。
  “谢谢你,贝沃斯,我不要。”丹妮是吃过狗肉的,但此刻心中所想只有无垢者和他们愚蠢的小狗。她迅速掠过大个子太监,沿着跳板走上贝勒里恩号的甲板。
  乔拉·莫尔蒙爵士等着她。“陛下,”他颔首道,“奴隶商人们来过。一行三人,带着十来个文书和十来个下苦力的奴隶。他们走遍货舱每个角落,记下一切东西。”他领她走到船尾。“他们有多少人待售?”
  “一个也没有!”让她生气的是莫尔蒙还是这座城市?这座惟有郁滞暑气、汗骚臭味和剥落砖块的奴隶之城?“他们卖太监,不卖人。砖头做的太监,跟阿斯塔波其余的东西一样。我该不该买下这八千个死鱼眼睛,为了一顶尖刺盔便杀害婴儿、掐死小狗的砖头太监?他们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们不是人,爵士!”
  他被她的怒气吓了一跳。“卡丽熙,”他说,“无垢者从小就被挑选,接受训练——”
  “我听够了他们的训练。”丹妮的眼泪夺眶而出,突如其来,促不及防。她反手一掌,狠狠地打在乔拉爵士脸上。要么如此,要么就得哭出声来。
  莫尔蒙摸摸被打的脸颊。“如果我冒犯了女王陛下——”
  “你当然冒犯了我,大大地冒犯了我,爵士先生,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决不会将我带到这个丑恶肮脏的地方。”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决不会吻我,或者那样子看我的胸口,或者……
  “遵命,陛下,我这就叫格罗莱船长作好准备,趁着夜潮启航,到某个不那么丑恶肮脏的地方去。”
  “不,”丹妮说。格罗莱船长在前甲板上注视着他们,船员们也在看。白胡子,血盟卫,姬琪……每个人听到耳光声都停下了工作。“我要立刻启航,不等潮水;我要远走高飞,再不回头。但我不能,不是吗?八千个砖头太监等着出售,我必须想办法把他们买下来。”说完,她离开他,走下舱室。
  船长室的木雕门内,她的龙并不安静。卓耿昂头嘶叫,苍白的烟雾从鼻孔中喷出,韦塞利昂拍翅朝她迎来,试图栖息在丹妮肩头上,就像小时候那样。“不,”丹妮边说,边轻轻挣脱,“你现在大了,不能那样子,亲爱的。”但龙不依,反将白金相间的尾巴盘在她手臂上,黑爪子嵌入衣服袖子的布料里,紧紧攫住。她只得无奈地埋进格罗莱的大皮椅,咯咯直笑。
  “您离开之后,他们像发了疯似的,卡丽熙,”伊丽告诉她,“韦塞利昂把门扒得满地都是碎片,您看到了吗?奴隶贩子们过来看时,卓耿想逃跑。我抓住他的尾巴,不让他走,他就回头咬我。”她给丹妮看手上的牙印。
  “他们中有没哪个想烧出一条路来?”这是丹妮最害怕的事。
  “没有,卡丽熙。卓耿喷过火,却是对着空中喷的,奴隶贩子们吓得不敢走近。”
  她吻了伊丽手上的伤痕。“很抱歉他咬了你,龙实在是不该锁在小船舱里的。”
  “这一点,龙跟马很像,”伊丽道,“骑马民族也是。卡丽熙,您听,马儿在下面嘶喊,踢打着木头墙,姬琪说你不在时老妇人和小家伙们也尖叫。他们不喜欢这辆水车,不喜欢这黑色咸海。”
  “我明白,”丹妮说,“我真的明白。”
  “卡丽熙在伤心吗?”
  “是的,”丹妮承认。既伤心又迷惘。
  “要我取悦您吗?”
  丹妮退开一步。“不。伊丽,你不必那么做。那晚上的事,当你醒来时看到……你不是服侍人的床上奴隶了,我给过你自由,记得吗?你……”
  “我是龙之母的女仆,”女孩说,“取悦卡丽熙是我最大的荣耀。”
  “我不要那个,”她坚持,“不要。”她猛一转身。“退下。我要一个人好好想想。”
  丹妮回到甲板上时,黄昏已降临到奴隶湾的海面上。凭栏而立,眺望阿斯塔波,一眼望去,它的确十分地美丽。天上繁星点点,而下方正如克拉兹尼的翻译所言,砖头金字塔上挂满了丝绸灯笼,沐浴在光辉之中。但底层的街道、广场和斗技场却是一片漆黑,而在那最最黑暗的兵营里,有些小男孩正拿剩饭喂小狗,这是他们在被阉割那天得到的宠物。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卡丽熙。”是他。“我能否直言相告?”
  丹妮没有转身。此时此刻,她没法看着他。如果看了,很可能又扇他耳光。或者哭出来。或者吻他。最糟糕的是,她不知道哪样是对,哪样是错,哪样是疯狂。“说吧,爵士。”
  “龙王伊耿在维斯特洛登陆以后,山谷王国、凯岩王国和河湾王国的诸王们并不是自动投降的。若您想坐上他的铁王座,就必须和他一样,靠钢铁和龙焰去赢得——这意味着一切结束之前,您的手上将染满鲜血。”
  血火同源,丹妮心想,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她打小就记得。“让敌人流血我很乐意,让无辜者流血则是另一回事。他们要卖给我的不止是八千名无垢者,还包括八千个死去的婴儿,八千条被掐死的狗。”
  “陛下,”乔拉·莫尔蒙说,“我去过遭兰尼斯特军洗劫之后的君临城。婴儿被杀害,老人和嬉戏的少年被杀害,遭强暴的妇女更是无法尽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狂暴的野兽,只要武器交到他手中,派他去打仗,那头野兽便会蠢蠢欲动,随时可能被唤醒。但是,我从没听说无垢者强暴妇女,屠杀百姓,他们甚至不会抢劫,除非指挥官明确下令。正如您所说,他们是砖头做的太监,但一旦被您买下,从今往后,他们会杀的狗就只有您希望杀的狗。若我记得不差,您的确有狗要杀。”
  篡位者的走狗。“是的。”丹妮注视着柔和的彩光,任凉爽腥涩的微风吹拂。“说到洗劫城市,回答我,爵士——多斯拉克人为何从没洗劫过这座城市?”她向前一指。“看看那些墙,它们已经开始崩塌,那儿,还有那儿。你能看到塔楼里的卫兵吗?我没看到。他们躲起来了吗,爵士?我今天目睹所谓的鹰身女妖之子,全是些骄傲自大的贵族,穿着布裙,浑身上下只有发型吓人。即便一个最普通的卡拉萨,也能把阿斯塔波像核桃一样敲碎,挑出里面腐烂的肉。告诉我,为何这只丑陋的鹰身女妖像没有在多斯拉克海中的诸神大道边,跟其他偷来的神像待在一起?”
  “问得好,卡丽熙,您有龙的眼睛。”
  “我需要答案,不要恭维。”
  “原因有二。首先,您说得没错,阿斯塔波勇敢的守卫者们不过是些废物。他们所剩的只有古老的名望和鼓鼓的钱包,却要打扮成夕日的吉斯长鞭手,装作自己仍旧统治着一个大帝国。每人都是军官,每人的头衔都极夸张。节庆日里,他们在斗技场中模拟战争,以显示英勇,但死的却是太监。然而任何想与阿斯塔波作对的人都知道,对手将是无垢者,一旦形势危急,奴隶商人们会让所有部队倾巢出动。别的不说,多斯拉克人自从在科霍尔城门口留下辫子之后,就再没跟无垢者打过。”
  “第二个原因呢?”丹妮问。.
  “谁会攻击阿斯塔波?”乔拉道,“弥林和渊凯是竞争对手,但不是敌人,末日浩劫摧毁了瓦雷利亚,而东方腹地全是同族的吉斯人,山的另一边则是拉札林人。您的多斯拉克人称他们为‘羊人’,是个特别安分的民族。”
  “是的,”她赞同。“但这些奴隶城邦的北面是多斯拉克海,那儿有二三十位强大的卡奥,他们最喜欢的莫过于攻城掠地,并将城中人等卖为奴隶。”
  “卖给谁?一旦把贩买奴隶的商人都杀了,奴隶还有什么用呢?瓦雷利亚已然式微,魁尔斯位于红色荒原的另一边,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远在千里之外的西方。况且您可以想见,鹰身女妖之子肯定给予每位路过的卡奥丰厚的馈赠,就和潘托斯、诺佛斯与密尔的总督们所做的一样。只需宴请马王,赠予礼物,他们很快就会继续上路。这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也更可靠。”
  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丹妮心想,是啊。她要是也可以这么简单就好了,只需带着龙航向君临,付给那男孩乔佛里一箱金子,就让他走开,该有多好啊。
  她沉默良久。“卡丽熙?”乔拉爵士催促,一边轻触她的肘部。
  丹妮将他甩开。“若是韦赛里斯,就会用所有的钱买尽可能多的无垢者。但你曾说我像雷加……”
  “我记得,丹妮莉丝。”
  “陛下,”她纠正,“雷加王子麾下都是自由人,而不是奴隶。白胡子说他亲手授予自己的侍从骑士称号,也册封了许多其他的骑士。”
  “由龙石岛亲王亲手赐封,没有比这更高的荣誉。”
  “那么告诉我——当他用剑触碰一个人的肩膀时,说的是什么?‘起来,去杀死弱者’?还是‘起来,去守护他们’?韦赛里斯说过,那三叉戟河畔,无数勇士在真龙王旗下战死——他们献出生命,是因为相信雷加的信念,还是贪恋雷加的金钱?”丹妮转向莫尔蒙,双手抱胸,等待回答。
  “女王陛下,”高大的男人缓缓道,“您说的一切都没错。但雷加在三叉戟河输了。他输了决斗,输了战争,输了王国,还陪上性命。他的鲜血随胸甲上的红宝石一起顺江东去,而篡夺者劳勃踩在他的尸体上窃取了铁王座。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4章 布兰

  沿着蜿蜒的山谷行走,其中并没有道路。平静的湛蓝湖泊躺在灰朦的石峰之间,狭长而深邃,环绕着无穷无尽的墨绿色针叶林。离开狼林之后,他们在古老的石丘中攀爬,黄褐与金色的秋叶愈发稀少,而当丘陵成为山脉,就彻底消失了。现在,巨大的灰绿哨兵树耸立在头顶,还有云杉、冷衫和士卒松,数量众多,无穷无尽。下层植被却稀稀落落,地面铺着一层暗绿的针叶。
  有那么一两次,当他们迷路时,只需等待晴朗的夜晚,抬头寻找冰龙座。正如欧莎所言,紧跟骑手之眼那颗蓝色的星,那就是北方。想到欧莎,布兰不禁疑惑她此刻身在何方。他想像她跟瑞肯和毛毛狗一起安全地待在白港,与曼德勒大人同桌享用鳗鲡、鲜鱼和热腾腾的螃蟹馅饼;又或者他们去了最后壁炉城,正在大琼恩的壁炉边取暖。布兰自己的生活成了阿多背上无穷无尽的寒冷岁月,坐在篮子里,于群山之间上上下下。
  “上上下下,”梅拉边走边叹气,“下下上上。上下上下,下上下上。我讨厌你们家这些无聊的山,布兰王子。”
  “可昨天你还说喜欢呢。”
  “噢,我是说过。从前,我只在父亲大人的故事中见识过群山,现在才亲眼目睹,简直喜欢得无法形容。”
  布兰朝她做个鬼脸,“但你刚才又说讨厌它们。”
  “为何不可两者皆有?”梅拉伸手捏他鼻子。
  “因为它们是不同的,”他坚持,“就像黑夜和白天,玄冰与烈火。”
  “然而玄冰可以燃烧,”玖健用惯有的严肃腔调说,“爱恨能够结合。山脉和沼泽,大地是一个整体。”
  “一个整体,”他姐姐赞同。“唉,这里实在太起伏不平了。”
  深谷很少南北走向,为旅人提供便利,他们常在错误的方向上走了许多里,到头来不得不原路折回。“如果走国王大道,很可能已经到了长城,”布兰提醒黎德姐弟。我要去见乌鸦,我要飞。他会一连这么说上几十遍,直到梅拉笑着和他一起说。
  “如果走国王大道,就不会忍饥挨饿了,”现在他开始这么提。在丘陵地带,他们并不缺食物。梅拉是个好猎手,更擅用三叉捕蛙矛抓鱼。布兰喜欢看她行动,暗暗羡慕她的敏捷。只见那矛闪电般出击,抽回来时,尖头上便会有一尾银光闪闪的鲑鱼翻腾扭动。他们也让夏天为他们捕猎。冰原狼每天傍晚消失,黎明前回来,多半嘴里叼着东西,一只松鼠或一只野兔。
  但在群山之间,溪流不仅更细小,且往往覆冰,猎物也比较稀少。梅拉仍尽力打猎捕鱼,却效果不彰,有的晚上,甚至夏天也逮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饿着肚子入睡。
  玖健仍固执地远离道路。“有路的地方就有行人,”他以一贯的口吻说,“有行人就有眼睛,有嘴巴,会传播故事,他们会将一个残废男孩、一个巨人和一头冰原狼的故事到处传扬。”玖健是全天下最固执的人,因此他们继续在荒郊野外费力跋涉,每天都爬得更高,也朝北边挪动一点点。
  有些日子下雨,有些日子刮风,有一次甚至遇上猛烈的冰雹,连阿多都惊慌地低吼起来。而若天气晴朗,他们又仿佛成了全世界惟一的活物。“这里没有居民吗?”绕过一块跟临冬城一样大的突起花岗岩时,梅拉·黎德发问。
  “当然有啊,”布兰告诉她。“安柏家虽基本在国王大道以东活动,但夏季也会到高处的草地来放羊。山脉以西,沿寒冰湾住了渥尔家,我们后面的丘陵中有哈克莱家,而在这里的高地上,有诺特家、里德尔家、诺瑞家,甚至一些菲林特家的人。”他祖母的母亲就是群山中的菲林特。老奶妈曾说,布兰有她的血统,才喜欢像个傻瓜似的到处攀爬。然而在他出生之前许多许多年,她就已经死去,那时连他父亲都没出世呢。
  “渥尔?”梅拉说,“玖健,当年打仗时是不是有个渥尔和父亲在一起?”
  “对,席奥·渥尔。”玖健边爬边喘气,“外号‘木桶’。”
  “哎,那其实是他们家族的纹章,”布兰道。“蓝底上三个棕色木桶,灰白相间的格子镶边。渥尔伯爵来过临冬城一次,向父亲输诚效忠,并促膝长谈,我就是在那时见过他的纹章。他不是真正的领主……呃,也许是,但他的手下只叫他‘渥尔’,诺特家、诺瑞家和里德尔家的领主也都这样。在临冬城我们尊称他们为伯爵,但他们自己的人不这样叫。”
  玖健·黎德停下来喘口气。“你认为这些山地人知道我们的行踪吗?”
  “知道。”布兰见过他们,不是通过自己的视觉,而是通过夏天更为敏锐的眼睛,那双绝少错过任何事物的眼睛。“但他们不会来打扰,只要我们别偷他们的山羊和马匹。”
  他们没去偷,但后来却不期而遇地碰见了山地人。一阵突然而至的冰雨,迫使人们寻找遮蔽。夏天为大家找到一个,他在一株高大哨兵树的灰绿枝杈后嗅出一个浅浅的山洞,但当阿多在石梁底下弯腰,布兰却看见洞内有橙色的火光,意识到里面有人。“进来暖暖身子吧,”一个男人喊,“这儿的石头足够为我们大家挡雨。”
  他与他们分享燕麦饼和血肠,还从随身携带的酒袋子里面倒出一点麦酒,但始终没有报上姓名,也没有打听他们的。布兰认为他是里德尔家的人。因为他的松鼠皮斗篷上的搭扣是黄金和青铜打制而成,呈松果形状,而里德尔家的徽章正是一半绿一半白,白的那半上有许多松果。
  “这儿离长城远吗?”避雨期间,布兰问他。
  “对会飞的乌鸦来说不太远,”里德尔家的人道——如果他真是的话,“要是没翅膀,就难走了。”
  布兰评论,“我敢打赌,如果……”
  “……走国王大道,我们已经到了,”梅拉笑着替他说完。
  里德尔家的人取出匕首,削起一根棍子。“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北地的姑娘家满可以穿着命名日的礼服沿国王大道旅行而不致受骚扰,庄园和客栈,处处的壁炉、面包和盐都对路人开放。现在不同啦,夜晚渐趋凄冷,门户也都关闭。狼林由乌贼占据,剥皮人沿国王大道盘问陌生人的消息。”
  黎德姐弟交换了一个眼神。“剥皮人?”玖健问。
  “私生子的部下。对,他本来死了,现在又没死。听说他出大笔银子换两张狼皮,而为某个活死人的消息,会付金币。”他边说边看布兰,以及在旁边伸懒腰的夏天。“至于长城,”那人续道,“我是不会往那边走的。熊老带着守夜人军团深入鬼影森林,回来的却只有乌鸦,而且是没携带任何信件的乌鸦。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我母亲经常这样说,现在它们什么消息都没带来,我觉得更为黑暗。”他用棍子拨弄火堆。“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可不是这样。但老狼死了,小狼又去南边投身于权力的游戏,留给我们的只有鬼魂。”
  “狼会回来的,”玖健严肃地说。
  “你怎么知道,孩子?”
  “我梦见了它。”
  “有些个晚上,我梦见九年前亲手埋葬的母亲,”那人说,“但当我醒转,她并没有回来。”
  “梦和梦之间是不同的,大人。”
  “阿多,”阿多说。
  当晚他们一起渡过,因为大雨片刻未停,直到深夜。只有夏天想离开山洞,等火堆燃至余烬,布兰便让他走了。冰原狼不像人那样害怕潮湿,而夜晚在呼唤着他。月光给湿辘的树木洒上一片深浅不一的银色,将灰朦朦的山峰染成洁白。猫头鹰在黑夜中啸叫,于松树之间静默飞翔,而苍白的山羊沿着山坡走动。布兰闭上眼睛,任凭自己坠入狼梦中,陷进午夜的气息与音响。
  第二天早晨醒来,火已熄灭,里德尔家的人不见了,但他留下一根香肠和一打燕麦饼,整整齐齐地包裹在一块绿白相间的布料里。有的烤饼掺入了松子,有的掺入了黑莓。布兰各吃一个,却不能决定自己喜欢哪一种。有朝一日史塔克会回到临冬城,他告诉自己,到时候要百倍地报答里德尔家。
  那天,他们走的小径比较平坦,到得中午,太阳钻出云层,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感到相当满足,还差点睡着了呢。篮子随着大个子马童的步伐轻轻摇晃,而他边走边哼,这些都让布兰昏昏欲睡。后来梅拉轻触他的手臂,将他唤醒。“看,”她用蛙矛指向天空,“一只鹰。”
  布兰抬头看去,只见那鹰展开灰色的翅膀,一动不动地乘风滑翔。他盯着它盘旋升高,一边疑惑地想:不知如此翱翔是怎样的滋味。会比攀爬的感觉更棒吗?他试图进入那只鹰,离开这愚蠢的残废身体,升到空中与它结合,就像跟夏天结合那样。绿先知能办到。我也能办到。他试了又试,直到那只鹰消失在下午金色的薄雾之中。“它不见了,”他失望地说。
  “我们还会见到其他的鹰,”梅拉安慰他,“这里是它们的地盘。”
  “我想是的。”
  “阿多,”阿多说。
  “阿多,”布兰赞同。
  玖健踢开一颗松果,“我觉得阿多喜欢你叫他的名字。”
  “阿多不是他的本名,”布兰解释,“而是他惟一会说的词。老奶妈告诉我——她好像是他祖母的祖母——他本名瓦德。”提起老奶妈令他伤心。“你认为铁民有没有杀她?”他们在临冬城没见到她的尸体,回想起来,他不记得看到过任何女人的尸体。“她没伤害过任何人,对席恩也很好。她只是讲故事。席恩不会伤害她,对吗?”
  “有的人伤害别人只为了炫耀权力,”玖健道。
  “临冬城大屠杀的元凶不是席恩,”梅拉说,“因为许多死者正是他手下的铁民。”她将蛙矛换到另一只手。“记住老奶妈的故事,布兰,记住她讲故事的方式,记住她的嗓音。只要你记得,她的一部分就一直活在你心里。”
  “我会的,”他承诺。然后他们继续攀爬,沿着弯弯曲曲的狩猎小径穿越两座石峰之间高高的鞍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说话。细瘦的士卒松攀附在周围山坡上,前方远处,一条结了薄冰的河流顺着山腰流淌而下。布兰只听见玖健的呼吸声和松针在阿多脚下的吱嘎响。“你们知道什么故事吗?”他突然问黎德姐弟。
  梅拉笑道,“哈,知道一些。”
  “知道一些,”她弟弟确认。
  “阿多,”阿多哼哼着。
  “讲个故事嘛,”布兰道,“边走边讲。阿多喜欢听骑士的故事。我也喜欢。”
  “颈泽没有骑士,”玖健说。
  “没有浮在水面上的骑士,”她姐姐纠正,“只有沼泽里的死人。”
  “没错,”玖健说。“安达尔人、铁民、佛雷家族和其他傻瓜,所有妄图征服灰水望的狂徒,没一个找得到它。他们骑入颈泽,却再也出不来,迟早会撞入沼泽,被沉重的钢铁拖着沉下去,淹死在盔甲之中。”
  一想到水下淹死的骑士,布兰不禁打了个冷战。但他并不害怕,他喜欢冷战的感觉。
  “曾有一位骑士,”梅拉说,“他的故事发生在‘错误的春天’。人们称他为‘笑面树骑士’,他也许是个泽地人。”
  “也许不是。”玖健脸上点缀着斑斑驳驳的绿影。“这故事布兰王子肯定听过一百遍了。”
  “没有。”布兰说。“我没听过。就算听过也没关系。有时候老奶妈会反复讲以前说过的故事,如果那是个好故事,我们就不介意。她常说,老故事就像老朋友,得时不时拜访。”
  “没错。”梅拉背着盾牌行走,偶尔用蛙矛拨开挡路的树枝。正当布兰以为她终究不会讲故事时,她开了口,“从前有个好奇的男孩,住在颈泽里,他像所有的泽地人一样矮小,也一样勇敢聪明而强壮。他自小打猎、捕鱼、爬树,学习族人所有的魔法。
  布兰差不多可以肯定自己没听过这个故事。“他做不做玖健那样的绿色之梦呢?”
  “不做,”梅拉说。“但他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只需低声轻语,就可以把土地变成水,把水变成土地。他能跟树木交谈,能隔空传话,能让城堡出现或者消失。”
  “希望我也会,”布兰忧郁地说,“他什么时候遇到树骑士的?”
  梅拉朝他扮个鬼脸。“如果某位王子肯安静的话,很快就遇到了。”
  “我只问问而已。”
  “这个男孩学会了泽地所有的魔法,”她续道,“但他还想学会更多。你知道,我们这个民族鲜少背井离乡,因为身材的关系,有些人会觉得我们古怪,对我们不大友善。但这男孩比多数人都胆大,有一天,当他长大成人的时候,他决定离开泽地,去造访千面屿。”
  “没人去过千面屿,”布兰反驳,“那里有绿人守护。”
  “他正是要找绿人。于是他和我一样,穿上缝青铜片的衬衫,带上皮革盾牌和一支三叉捕蛙矛,划一条小皮艇,顺绿叉河而下。”
  布兰闭上眼睛,试图想像那个人如何乘小皮艇前进。在他脑海中,那泽地人看上去就像玖健,不过年纪更大,更强壮,而且穿着梅拉的衣服。
  “他趁夜穿过孪河城,以避开佛雷家,等到达三叉戟河,便爬上岸来,把小艇顶在头上,开始步行。他走了好多天,才终于到达神眼湖,这时又把小艇放进湖里,朝千面屿驶去。”
  “他遇到绿人了吗?”
  “遇到了,”梅拉说,“但那是另一个故事,而且不该由我来讲。王子要听的是骑士嘛。”
  “绿人也不错啊。”
  “是的,”她承认,但没有再说他们的事。“整个冬天,那泽地人都留在岛上,但当春天到来,他听见广阔的世界在呼唤,知道是该离开的时候了。皮艇仍在老地方,于是他跟岛上的人们道别上路。他划了又划,直到看见远处湖岸边矗立的塔楼。越划越近,塔楼也越来越高大,最后他意识到这一定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堡。”
  “赫伦堡!”布兰立刻反应过来,“那是赫伦堡!”
  梅拉微微一笑,“是吗?在它的城墙下面,他看到五彩缤纷的帐篷,鲜艳的旗帜在风中飞舞,全副武装的骑士们骑在披挂铠甲的马上。他闻到烤肉的香味,听到笑声和传令官嘹亮的喇叭。一场比武大会即将展开,全国各地的勇士们都来参与。国王带着儿子龙太子亲自莅临。白袍剑客们也都来了,以欢迎他们新加入的弟兄。风暴领主和玫瑰领主统统到场,统治岩山的大狮子跟国王起了争执,没有前往,但他的许多臣属还是来了。泽地人没见过如此华丽壮观的场景,他知道自己或许永远也不会再有这个机会。当时他一心只想成为这幅宏伟画面中的一分子。”
  布兰很清楚这种感觉。他从小就梦想当骑士,直到坠楼失去了双腿。
  “比武开始时,由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担任爱与美的皇后。五位勇士发誓守护她的后冠,其中包括她的四个兄弟,还有她声名在外的叔叔,他是一名白袍剑客。”
  “她是位美少女吗?”
  “是的,”梅拉边说,边跳上一块岩石,“但还有比她更美的人。其中一位乃龙太子的夫人,身边有十几位贵妇作陪。骑士们纷纷乞求她们赐予信物,系于长枪之上。”
  “这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吧?”布兰怀疑地问,“阿多不太喜欢那种故事。”
  “阿多,”阿多赞同。
  “他喜欢骑士斗怪兽的故事。”
  “有时候骑士就是怪兽,布兰。小个子泽地人在场地中穿行,享受着温暖的春光,没伤害任何人,不料却来了三个侍从,都不超过十五岁,但都比他高大。他们三个认为,这是他们的世界,而他无权呆在这里,所以夺走他的矛,还把他推倒在地,咒骂他是吃青蛙的。”
  “他们是瓦德吗?”听上去像是小瓦德·佛雷会干的事。
  “他们没报上名字,但他牢牢记住了他们的脸,以后才能报仇。他每次想起立,都被他们推倒,在地上蜷起身,他们就来踢他。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声怒吼,‘你们敢踢我父亲的人!?’一头母狼喝道。”
  “四条腿的狼还是两条腿的?”
  “两条腿的,”梅拉说。“母狼用比武的钝剑攻击侍从们,把他们赶跑了。泽地人浑身都是瘀青与血痕,因此她将他带回巢穴清洗伤口,并用麻布包扎。在那里,他遇到了她族群中的兄弟们:狂野的头狼,沉默的二狼,以及最年轻的幼狼。”
  “当晚,大城堡里有一场宴会,以为比武大会揭幕。母狼坚持要那男孩出席,她说他是贵族出生,有权跟其他人一样在长凳上占有一席之地。要拒绝这头母狼并不容易,因此他穿上幼狼给找的衣服,走进了那巨大的城堡。”
  “在赫伦堡的屋檐下,他与狼群一起用餐,同席还有许多向狼群宣誓效忠的部属,包括驼鹿、黑熊和人鱼,还有的来自荒冢地。龙太子唱了一首悲歌,令母狼抽泣,她的幼狼弟弟嘲笑她哭鼻子,被她反手将酒泼在脑袋上。一名黑衣人起立发言,要求骑士们加入黑夜的军团。风暴领主斗酒击败了头骨与亲吻骑士。泽地人看到一位少女,她有一双会微笑的、紫罗兰色的眼眸,她跟白袍剑客跳舞,跟红色毒蛇跳舞,跟狮鹫大人跳舞,最后跟那沉默的狼……不过是在野狼替弟弟邀请之后,他弟弟太害羞,不曾离开座位。”
  “在这一片欢愉中,小个子泽地人发现了那三个攻击他的侍从。一个侍奉草叉骑士,一个侍奉豪猪骑士,还有一个侍奉双塔骑士,这是所有泽地人最清楚的徽纹。”
  “佛雷,”布兰说,“河渡口佛雷家族的坏蛋。”
  “他们过去现在都很坏,”她赞同。“当时母狼也看到了,并指点给她的兄弟们。‘我可以给你找匹马,外加合适的盔甲,’幼狼提出。小个子泽地人向他道谢,但没有答应。他的心都碎了。泽地人比别人矮,但有骨气。那孩子不是骑士,他的族人没一个是骑士,他们坐船而不是骑马,他们划桨而不会用枪。尽管他很想复仇,但他知道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出丑,给族人丢脸。那天晚上,沉默的狼邀他同住,入睡之前,他跪在湖岸边,面对湖水,望向千面屿所在的方向,向着北境和泽地的旧神祈祷……”
  “你从没听父亲说过这个故事?”玖健问。
  “讲故事的是老奶妈。梅拉,继续讲啊,你不能就这样停下。”
  阿多一定也有相同的感觉。“阿多,”他不停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
  “好吧,”梅拉说,“如果你想听剩下的……”
  “我当然要听。快讲啊。”
  “马上长枪比武计划进行五天,”她道,“同时进行的还有一场声势浩大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比赛、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
  “那些都不用管。”布兰焦急地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扭动,“就说长枪比武。”
  “谨遵王子殿下命令。如前所述,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是爱与美的皇后,由四个兄弟和一个叔叔守护,但在第一轮,她的兄弟就都被击败了。但胜利者也只是短暂地占据他们的位置,很快也纷纷落马。到第一天结束,恰巧豪猪骑士赢得了挑战者的地位,第二天早晨,草叉骑士和双塔骑士也获得胜利。就在这天下午黄昏,太阳西斜之时,一位神秘骑士出现在赛场上。”
  布兰未卜先知地点点头。神秘骑士经常出现在竞技场上,用头盔掩盖面容,盾牌上要么是空白,要么就是大家都不认识的纹章。他们往往是由著名的勇士假扮的。龙骑士伊蒙曾以泪之骑士的身份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以命名自己的妹妹为爱与美的皇后,取代国王的情妇。而无畏的巴利斯坦两度穿上神秘骑士的盔甲,第一次时才十岁。“这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敢打赌。”
  “没人知道,”梅拉说,“但那神秘骑士确实身材矮小,且穿着七拼八凑的盔甲,一点也不合体。他盾牌上画了一棵属于旧神的心树,那是一棵白色鱼梁木,上面有一张红色的笑脸。”
  “也许他来自于千面屿,”布兰猜测,“他是绿色的吗?”在老奶妈的故事中,这些守护者们个个有暗绿的皮肤,树叶代替了头发,甚至会长角,但布兰不知道那神秘骑士如果有角的话,还怎么戴头盔。“我敢打赌他是旧神派来的。”
  “也许是的。神秘骑士向国王行过礼,然后骑向比武场尽头,五名挑战者的帐篷就在那里。你知道他要向哪三个叫阵。”
  “豪猪骑士,草叉骑士,还有双塔骑士。”布兰听过很多类似的情节,知道故事会如何发展。“他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告诉过你的。”
  “不管他是谁,旧神赐予他力量。豪猪骑士首先落马,接着是草叉骑士,最后是双塔骑士。他们都不受欢迎,因此当新的挑战者诞生时,围观的老百姓为这笑面树骑士热烈欢呼。他的手下败将们试图赎回马匹和盔甲,笑面树骑士透过头盔用洪亮的声音斥道:‘教你们的侍从懂得荣誉,把这当赎金就够了。’失败的骑士严惩了他们的侍从,马匹和盔甲便被交还。就这样,小个子泽地人的祈祷得到了回应……回应他的或许是绿人,或许是旧神,又或许是森林之子,谁说得准呢?”
  这是个好故事,布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断定。“后来呢?笑面树骑士有没赢得比武的胜利,并娶到一位公主?”
  “没有,”梅拉说,“当晚在大城堡里,风暴领主和头骨与亲吻骑士都发誓要挑开他的面甲,国王本人也鼓励人们向他挑战,他宣称藏在头盔后面的脸不会是他的朋友。但第二天早上,当传令官吹响号角,国王就座之后,只有两位挑战者出现。笑面树骑士竟消失了。国王异常愤怒,派他儿子龙太子去追,结果只找到一面挂在树上的彩绘盾牌。长枪比武继续进行,最后的赢家是龙太子。”
  “哦。”布兰思考了一会儿,“这是个好故事。不过伤害他的应该是那三个坏骑士,而不是他们的侍从,这样小个子泽地人就可以把他们都杀死了。关于赎金那部分很无聊。神秘骑士应该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击败每一位挑战者,最后命名母狼为爱与美的皇后。”
  “她的确成为了爱与美的皇后,”梅拉说,“那是一个更加悲伤的故事。”
  “你肯定以前没听过这个故事,布兰?”玖健问,“你父亲大人没告诉过你吗?”
  布兰摇摇头。这时天色已晚,长长的影子爬下山坡,如黑色的手指一般穿过松林。既然小个子泽地人可以造访千面屿,或许我也行。看来所有的故事都有个共通点,那就是绿人确有神奇的魔力,他们也许能让我再次行走,甚至成为骑士呢。他们把小个子泽地人变成了骑士,即使只有一天,他心想,对我来说,一天就够了。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5章 戴佛斯

  这是一间暖和的黑牢。
  没错,它很黑。虽然走廊墙壁上的壁台里插着火炬,微弱而摇曳的橙光透过古老的铁栏杆照射进来,但牢房的后半部分仍沉浸在黑暗之中。它也很潮湿,龙石岛这样的地方,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毕竟大海近在咫尺。它里面还有老鼠,和任何黑牢一样,甚至还更多。
  但戴佛斯无法抱怨寒冷。龙石岛下平整的岩石通道里通常很温暖,戴佛斯常听说,越往下就越热。他估计自己正在城堡底下,手掌按住黑牢墙壁,能感觉到点点温热。也许那些古老的传说是真的,龙石岛乃是由地狱的岩石所构成。
  他们将他带来这里时,他正在生病。战争失败之后,咳嗽外加发烧就困扰着他,唇上都是破裂的血泡,黑牢的暖意也不能阻止颤抖。我将不久于人世,他记得自己曾这样想,我将很快死在黑暗之中。
  不久,戴佛斯发现,跟其他许多事情一样,这次他又想错了。他依稀记得一手轻柔的手和一副坚定的嗓音,年轻的派洛斯学士俯视着他,喂他温热的大蒜汤和罂粟花奶,以消除疼痛与颤栗。罂粟让他沉睡,这期间,他们用水蛭给他放血,吸掉毒素——或者说根据醒来时手臂上的咬痕,他这么猜测。之后,咳嗽停止,血泡消失,他们提供鱼肉汤,里面还有胡萝卜和洋葱。终有一天,他意识到自己比当初黑贝莎号在脚下爆炸,并将他抛进长河时更为强壮。
  接着,他被交给两名看守。一个又矮又壮,有宽阔的肩膀和强健的巨掌。他穿镶钉皮甲,每天给戴佛斯带来一碗燕麦粥,有时候会往里面掺一些蜂蜜或牛奶。另一个看守年纪较大,弯腰驼背,脸色发黄,长着油腻肮脏的头发和粗糙的皮肤。他穿一件白天鹅绒上衣,胸前用金线锈了一圈星星,但衣服很不合身,显得又短又宽,而且肮脏破旧。他会给戴佛斯带来一盘肉末或炖鱼,有回甚至拿来半份鳗鱼派。鳗鱼太腻,难以下咽,即便如此,这已是黑牢囚犯鲜有的待遇。
  黑牢厚厚的石墙上没有窗户,自然毫无日月之光,只能根据看守换班来分辨昼夜更替。他俩都不跟他说话,但他知道他们不是哑巴,有时候,他听见换班时看守会粗率地交谈几句。他们甚至连名字也不告诉他,他只好替他们取外号,又矮又壮就叫“麦片粥”,而那驼背黄脸的叫“鳗鱼”——因为那半份鳗鱼派的关系。根据一日送来的两餐,根据牢房外壁台上火炬的更换,他简单地推断着日期。
  在黑暗中,人会变得寂寞,渴望听见声音。因此每当看守们来到戴佛斯的牢房,不管送食物还是换便桶,他都试图跟他们讲话。他知道,申辩或恳求都不会有人理睬,因此他问问题,期望某天某位看守会开口。“战争有何进展?”他问,“国王还好吗?”除此之外,他还询问自己的儿子戴文,询问希琳公主,询问萨拉多·桑恩。“天气怎么样?”他问,“秋季风暴开始了吗?狭海上仍有船只航行吗?”
  不管问什么,结果都一样,他们从不回答,尽管有时候“麦片粥”会看他一眼,让戴佛斯产生些许希望。“鳗鱼”则连这点也没有。在他眼中,我不是人,戴佛斯心想,只是一块会吃饭会说话会拉屎的石头。他觉得自己比较喜欢“麦片粥”,他至少还当他是个人,而且怀有一种古怪的仁慈。戴佛斯怀疑这满黑牢的老鼠正是他喂的。有一次,他听见那看守在跟老鼠讲话,仿佛当它们是孩子,又或许这只是又一个梦罢。
  他们不要我死,他意识到,为某种目的,他们要我活下去。他不愿去想那是什么目的。桑格拉斯伯爵曾被关在龙石岛下的黑牢里,连同赫柏·蓝布顿的两个儿子——但他们最终都被活活烧死。我早该将自己交付给大海,戴佛斯边想,边凝视着栏杆外面的火炬,我早该任凭那艘船过去,死于礁石之上。喂螃蟹也好过葬身火焰。
  然后有一天夜里,当戴佛斯快吃完晚饭时,突然感到一阵诡异的红晕朝他袭来。他抬起头,透过栏杆,看到她站在鲜红的光晕里,大红宝石戴在喉头,她红色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辉之中闪烁。“梅丽珊卓,”戴佛斯说,语气出乎意料地平静。
  “洋葱骑士,”她也同样平静地答道,仿佛他俩正在宫殿或庭院里互致问候,“你还好吗?”
  “比以前好了。”
  “你还缺什么?”
  “缺了我的国王。缺了我的儿子。”他推开碗,站起身来。“你是来烧死我的?”
  她奇异而血红的眼睛透过栏杆打量他。“这是个糟糕的地方,对吗?黑暗而肮脏,没有艳阳普照,没有浩月当空。”她抬手指向壁台上的火炬。“在你和黑暗之间,洋葱骑士,只有它,只有这小小的火焰,拉赫洛的礼物。假如我把它熄灭……”
  “不。”他走向栏杆,“不要。”他知道自己无法忍受独坐在纯粹的黑暗之中,和老鼠为伴。
  红袍女的嘴唇向上一卷,露出微笑。“看来你开始喜欢火焰了。”
  “我需要这火炬。”他的五指开开合合。我不会求她,决不会。
  “我就好比这火炬,戴佛斯爵士。我俩都是拉赫洛的工具。我俩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阻挡黑暗。你明白吗?”
  “不明白。”也许该撒谎,也许该顺着她说,但他戴佛斯不是那样的人。“你就是黑暗的母亲,我在风息堡下亲眼见你制造黑暗。”
  “英勇的洋葱骑士竟然害怕一个过往的影子?抬起头来吧,影子是光明的仆人、烈焰的子孙,然而国王的火焰烧得太过微弱,不敢再汲取半分,否则便会要了他的命。”梅丽珊卓靠近一步。“然而,如果有另一个人……一个火焰炽烈燃烧的人……如果你愿意为你的国王效力,请在夜晚造访我的房间。我会带给你前所未有的欢悦,并用你的生命之火,制造出……”
  “……一个恐怖的怪物。”戴佛斯退离开去。“我不想与你、与你的神有任何瓜葛,女人,愿七神保护我。”
  梅丽珊卓叹了口气,“他们没有保护冈瑟·桑格拉斯,尽管他每天祈祷三次,还拿七芒星当纹章,但在真主拉赫洛面前,他的祈祷变成惨叫,他的身躯化为灰烬。你为什么要敬拜这些虚伪的神?”
  “我一生都敬拜他们。”
  “一生?戴佛斯·席渥斯?那只是你悲哀的昨天啊。”她摇摇头,“你从不怕对国王实言相告,又为什么要骗自己呢?睁开你的眼睛吧,爵士先生。”
  “你要我看什么?”
  “明睹世间本质,真理环汝四周,诸物一目了然。长夜黑暗,处处险恶,白昼光明,勃勃兴旺。一黑,一白。一冰,一火。恨与爱,苦与甜,女与男,痛苦与欢乐,凛冬与盛夏,邪恶与正义。”她再跨近一步。“死或者生。对立从古到今,战争无处不在。”
  “战争?”戴佛斯问。
  “对,战争,”她确认。“两位真神之间的战争,洋葱骑士,非七,非一,非百,非千,惟有两位!你以为我穿越半个世界是为把又一个自负的国王扶上空洞的宝座?你错了,战争从世界之初开始,在审判到来之前,每个人都必须选择立场。一边乃真主拉赫洛,光之王,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神;另一边乃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暗之神,玄冰之魂,黑夜与恐惧的神。我们的选择不是拜拉席恩或兰尼斯特,葛雷乔伊或史塔克。我们的选择是生与死,光明与黑暗。”她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抓住牢房栏杆,喉头的大红宝石仿佛有节律地脉动着。“告诉我,戴佛斯·席渥斯爵士,诚实地告诉我——你的心是否随着拉赫洛的光明而燃烧?还是已经暗浊阴冷,蠕虫长满?”她的手越过栏杆,将三根手指放在他胸口,仿佛要透过血肉、羊毛和皮革感受他的思想。
  “我的心中,”戴佛斯缓缓地说,“充满疑虑。”
  梅丽珊卓叹了口气。“啊啊啊……戴佛斯,善良的好骑士,即使迷失于黑暗与混乱之中,也不改其诚实正直。很好,你没有骗我,没有让我失望。异神的仆人常将黑暗的心藏于华美的亮光之中,因此拉赫洛给予他的祭司们揭穿伪装的能力。”她稍稍退开。“你为什么想杀我?”
  “我会说的,”戴佛斯道,“只要你告诉我是谁出卖了我。”只可能是萨拉多·桑恩,但他到此刻仍在祈祷并非如此。
  红袍女哈哈大笑,“没人出卖你,洋葱骑士,我在圣火中预见了你的动向。”
  圣火。“既然你能通过火焰看到未来,为何我们还会在黑水河上被人焚烧?是你,是你把我的儿子们送进火里……我的儿子,我的船,我的手下,全被烧毁了……”
  梅丽珊卓摇摇头。“你误会了,洋葱骑士,那不是我所造成。正相反,假如我跟你们在一起,战斗将会有不同的结局。可惜陛下身边全是不信真主的人,而他的骄傲压过了信仰。如今惩罚来得沉重而痛苦,他已得到了教训。”
  我儿子们的死就为给国王一个教训?戴佛斯的嘴唇绷得紧紧的。
  “黑夜正降临在你们的七大王国,”红袍女续道,“但太阳不久将再度升起。战争仍在继续,戴佛斯·席渥斯,他们很快就会明白,即便灰尘中的余烬也能重新燃起熊熊烈火。老学士望着史坦尼斯,看到的只是一个凡人,你看到的则是你的国王。你们都错了。他是真主的选民,圣焰之子,光明的战士。我在圣火中目睹他统帅千军万马,抵抗恐怖的黑暗。圣火之中没有谎话,否则你就不会在这里了。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亚梭尔·亚亥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并唤醒石头中的魔龙。如今泣血之星已然出现,龙石岛乃是烟与盐之地,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她的双目如浅红的燃烛一般炯炯发亮,仿佛望进他的灵魂。“你不相信我,你到现在仍怀疑拉赫洛的意旨……但你曾为他效过力,将来还会为他效力。请好好思考我的话。念着拉赫洛是一切善良之源,我给你留下火炬。”
  她微笑了一下,旋起血红的裙裾转身离开,只有气味仍旧滞留。她的气味和火炬的气味。戴佛斯在牢房地板上坐下,双臂抱膝,摇曳的火光闪烁不定。梅丽珊卓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剩下老鼠悉嗦抠爬的响动。冰与火,他心想,黑与白,邪恶与正义。戴佛斯无法否认她的神具有力量,因为他亲眼见到影子从梅丽珊卓的子宫里爬出,而这女祭司又确实知道一些本该无从知晓的事。她在圣火之中预见我的动向。知道萨拉没出卖他很不错,但一想到红袍女能通过火焰窥探秘密,他就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不安。你曾为他效过力,将来还会为他效力。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种感觉他很不喜欢。
  他抬眼凝视火炬,一眨不眨地看了很久,注视着它摇动变幻,试图穿过去,看到火幕之后……不管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只有火,火,过了一会儿,眼睛开始流泪。
  真主没有对他显灵,而他也确实疲倦,于是戴佛斯在稻草上蜷起身子,将自己托付给睡眠。
  三天之后——其实“麦片粥”来过三次,“鳗鱼”只来了两次——戴佛斯听见牢房外有说话声。他立刻坐起来,背靠石头墙,聆听门外的挣扎。这是他一成不变的世界中天大的新闻。嘈杂声来自于左,那里的楼梯通往地面。他听见一个男人时而厉声叫嚣时而绝望乞求。
  “……们疯了吗?”那人进入他视线范围时正在说。他被两个卫兵拖拽,卫兵胸口有烈焰红心。“麦片粥”走在前,拿着一串叮当作响的钥匙,亚赛尔·佛罗伦爵士跟在后。“亚赛尔,”囚犯声嘶力竭地道,“为了你对我的爱,快放了我!你们不能这么干,我不是叛徒。”他是位老人,又高又瘦,银灰色头发,尖胡子,尊贵的长脸因恐惧而扭曲。“赛丽丝,赛丽丝,王后在哪儿?我要见她。愿异鬼把你们统统抓走!快放了我!”
  卫兵们对他的喊叫不予理睬。“这儿?”“麦片粥”站在戴佛斯的牢门前问。洋葱骑士跟着起立,片刻之间,他打算趁机冲出去,但那太愚蠢。他们人多势众,又有武器,连“麦片粥”也壮得像头牛,他很可能第一关都过不了。
  亚赛尔爵士朝看守略一点头。“让叛徒们互相作伴去吧。”
  “我不是叛徒!”囚犯嘶喊,但“麦片粥”浑不理会地开锁。这名老人虽衣着朴素,只穿了灰羊毛上衣和黑马裤,可说话的口吻明显是个大贵族。在龙石岛上,出生帮不了他,戴佛斯心想。
  “麦片粥”将门拉开,亚赛尔爵士点点头,卫兵们便把犯人猛推进去。老人跌跌撞撞眼看就要摔倒,幸亏被戴佛斯抓住。他立刻挣脱,往门口冲去,但门轰然关闭,砸在他苍白富贵的脸上。“不,”他高喊,“不——”突然之间,所有的力量都屏弃了他,他滑到地上,手还抓着铁栏杆。亚赛尔爵士,“麦片粥”和卫兵们转身离开。“你们不能这么干,”囚犯朝着远去的背影叫喊,“我是御前首相啊!”
  戴佛斯这才认出他来。“您是艾利斯特·佛罗伦。”
  老人扭过头。“你是……?”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艾利斯特伯爵眨眨眼睛。“席渥斯……洋葱骑士。你试图谋害梅丽珊卓。”
  戴佛斯没有否认。“记得在风息堡,您穿着红金甲胄,胸甲上镶有天青石色的花。”他伸手扶老人站起。
  艾利斯特伯爵拂去衣服上肮脏的稻草。“我……我必须为我的模样道歉,爵士先生。当兰尼斯特袭取我军营地时,我的箱子都遗失了,只穿一身锁甲,戴着手上的戒指逃出来。”
  他竟还关心戒指,这位缺手指的戴佛斯心想。
  “无疑某个厨房小厮或者马童此刻正穿着我的斜纹天鹅绒外衣和珠宝披风,在君临城内神气活现地跑来跑去,”艾利斯特伯爵自顾自地叹气。“大家都知道,战争有其可怖的一面,你也蒙受了沉重的损失。”
  “我的船,”戴佛斯说,“我的手下,我的四个儿子,全没了。”
  “愿……愿光之王领他们穿越黑暗,到达幸福的彼岸,”他说。
  愿天父给以他们公正地裁判,愿圣母赐予他们宽宏的慈悲,戴佛斯心想,但他把祈祷留在心里。龙石岛上没有七神的位置。
  “我儿子在亮水城没事,”伯爵道,“但我侄儿却在怒火号上死了,伊姆瑞爵士是我弟弟莱安所生。”
  正是伊姆瑞·佛罗伦爵士要他们降帆下桨,盲目地闯入黑水河,毫不在意河口的两座石塔。戴佛斯不会忘记他。“我儿马利克是您侄子船上的桨官,”他记得自己看见怒火号被野火吞没,“他们那艘船有无幸存者?”
  “怒火号载着所有船员一起焚毁沉没,”伯爵大人道,“你的儿子、我的侄儿连同其他壮士一起牺牲。彻头彻尾的惨败啊,爵士。”
  此人意气消沉,一厥不振。梅丽珊卓怎么说的?灰尘中的余烬也能重新燃起熊熊烈火。难怪把他发配来这里。“陛下绝不会投降,大人。”
  “蠢,真蠢。”艾利斯特伯爵坐回地上,仿佛站着对他而言太费劲。“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永远也坐不上铁王座,事实摆在眼前,说出来就算背叛吗?话虽不好听,却是千真万确。除开里斯船,他没了舰队,而萨拉多·桑恩是个见到兰尼斯特的影子就会卷旗逃跑的老滑头。支持史坦尼斯的诸侯泰半倒向乔佛里,要么就是死了……”
  “狭海诸侯也一样?连直属龙石岛的封臣都靠不住?”
  艾利斯特伯爵无力地摆摆手。“赛提加伯爵被俘后屈膝投降,莫佛德·瓦列利安随座舰阵亡,桑格拉斯给红袍女烧死,巴尔艾蒙伯爵只有十五岁,是个虚胖的毛头小子——这些就是你口中的狭海诸侯。史坦尼斯只剩佛罗伦家的力量,却要对抗高庭、阳戟城和凯岩城的联盟,外加风息堡众多直属诸侯。我们只好期望通过谈判来保住一些成果,诸神保佑,怎能称这为‘背叛’呢?”
  戴佛斯皱紧眉头。“大人,您做了什么?”
  “我不是叛徒。绝对不是叛徒。我比任何人都更热爱陛下。我的亲侄女是他的王后,那些聪明人弃他于不顾,我却依然忠心耿耿。我是他的首相,我是国王之手,绝对不是叛徒!我只想挽救我们的性命……和荣誉……是的。”他舔舔嘴唇。“我写了一封信,萨拉多·桑恩发誓说可以运用关系把它带到君临,呈给泰温公爵。公爵大人他是个……理智的人,而我的条件……很公平……对我们……很有利。”
  “您提出了什么条件,大人?”
  “这里真脏,”艾利斯特伯爵突然说,“味道……什么味道?”
  “便桶的味道,”戴佛斯边说边比划,“这儿没厕所。什么条件?”
  伯爵大人惊恐地瞪着便桶。“史坦尼斯大人放弃对铁王座的要求,收回关于乔佛里出身的言论;与之相对,国王不再与我们作战,并确认大人对龙石岛和风息堡的权利。我个人会向国王宣誓效忠,然后收回亮水城及我家所有领地。我想……泰温公爵会赞赏这个合情合理的建议,毕竟他还要对付史塔克家和铁群岛。为使条约巩固,我还提议让希琳嫁给乔佛里的弟弟托曼,”他摇摇头。“这些条件……我们最多只能保住这些,连你也看得出,对不对?
  “是的,”戴佛斯说,“连我也看得出。”除非史坦尼斯生个儿子,这样的婚姻意味着龙石岛和风息堡终有一天会落到托曼手上,无疑能让泰温公爵满意;同时,希琳将成为兰尼斯特家族的人质,以确保史坦尼斯不会再叛。“您向陛下提议时,他怎么说?”
  “他一直跟红袍女在一起,恐怕……恐怕思维不大正常。关于石头龙的说法……疯了,我告诉你,完全是疯了。‘明焰’伊利昂、九大法师和炼金术士们难道不是教训吗?盛夏厅难道不是教训吗?成天梦想着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给亚赛尔分析过,应该稳妥地来,既然史坦尼斯把印章给了我,我就有统治的权力,身为首相,我可以代表国王。”
  “这次不行。”戴佛斯并非廷臣,说话一贯直率。“以史坦尼斯的脾气,认准了的事,就决不会屈服。同样,他也不可能收回对乔佛里的揭发。至于婚约,既然托曼跟乔佛里皆出于乱伦,那陛下宁愿让希琳去死也不会让她嫁给他。”
  佛罗伦前额青筋暴突,“可他没有选择!”
  “您错了,大人,他可以选择身为国王而死。
  “我们呢?你也想死吗,洋葱骑士?”
  “不想。但我是国王的人,没有他的准许,不会自作主张。”
  艾利斯特绝望地注视他良久,然后啜泣起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6章 琼恩

  今晚一片漆黑,没有月光,但天空难得的晴朗。“我要上山去找白灵,”他告诉洞口的瑟恩人,他们哼了哼,放他通过。
  好多星星啊,他边数,边沿着山坡跋涉,穿过松树、杉树和岑树。童年时代在临冬城,鲁温学士教过他星象:他知道天空十二宫的名字和每宫的主星;他知道与七神相应的七大流浪星座——冰龙座、影子山猫座、月女座和拂晓神剑座是老朋友,且可以和耶哥蕊特分享,有的却不行。我们抬头仰望同一片星空,看到的不尽相同。她把王冠座称为“摇篮座”,骏马座称为“长角王座”,而修士们口中对应铁匠的红色流浪星则被称为“盗贼星”。当盗贼星进入月女座,正是男人偷女人的吉时,耶哥蕊特如此坚持。“你偷我的那一夜,天上的盗贼星特别明亮。”
  “我没打算偷你,”他说,“刀锋抵上喉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是女的。”
  “不管想不想杀人,只要动了手,结果都没差,”耶哥蕊特固执地说。琼恩没遇到过这么固执的人,也许小妹艾莉亚除外。它还是我妹妹吗?他疑惑地想,她曾是我妹妹吗?他从不是真正的史塔克家人,作为艾德公爵的私生子,有父无母,在临冬城里跟席恩·葛雷乔伊一样没有位置。即便这些他也都失去了,发下守夜人誓言时,他就放弃了原来的家庭,加入到一个新家,而今琼恩·雪诺又没有了那些新弟兄们。
  不出所料,他在山顶找到白灵。这头白狼从来不叫,却不知怎地非常喜欢高处。此刻他后腿蹲坐,腾腾呼吸化成升起的白雾,红色双眸吸入群星的光芒。
  “你也在给它们取名字吗?”琼恩边问,边单膝跪在冰原狼身旁,挠挠他脖子上厚厚的白毛,“野兔座?母鹿座?狼女座?”白灵转头舔他的脸,粗糙的舌头摩擦着琼恩脸颊上被鹰爪抓裂的血痂。那只鸟给我俩都留下了伤疤,他心想。“白灵,”他平静地说,“明天我们就要去了。那儿没有楼梯,没有起重机和铁笼子,没有方法可以让你越过。所以我们不得不分开,你明白吗?”
  黑暗中,冰原狼的红眼睛回望着他。他拱拱琼恩的脖子,一如往常地安静,呼吸化为热气。野人们把琼恩称为狼灵,假如真是的话,他也是个没用的狼灵。他不懂如何进入狼的体内,像欧瑞尔和他的鹰。过去有一回,琼恩梦到自己就是白灵,俯视着乳河河谷,发现曼斯·雷德正在那里聚集人马,而这个梦最后成为了现实。可从此以后他不再做梦,只能靠嘴巴说。
  “你不能再跟着我,”琼恩双手捧着冰原狼的脑袋,深深注视进那对红眼睛。“你得去黑城堡,明白吗?黑城堡。能找到吗?回家的路?只要顺着冰墙,往东往冬再往东,向着太阳的方向,你就会到的,到时候黑城堡的人也会认出你,并得到警告。”他曾想过写信,让白灵带着,但他没有墨水,没有羊皮纸,甚至没有鹅毛笔,而且被发现的危险太大。“我会在黑城堡跟你重逢,但你得自己先去。让我们暂时单独捕猎。单独行动。”
  冰原狼挣脱琼恩的抓握,竖起耳朵,突然跳跃着跑开,大步穿越一丛杂乱的灌木,跃过一棵倒下的死树,奔下山坡,仿佛林间一道白影。他是去黑城堡?琼恩疑惑地想,还是去追野兔呢?他希望自己知道。恐怕到头来我做狼灵就跟当守夜人和间谍一样差劲。
  寒风在树林中叹息,卷动着松针的气味,拉扯他褪色的黑衣。黑乎乎的长城高耸在南,如一巨大阴影,遮挡星星。由此处起伏不平的地形来看,他判断他们正在影子塔和黑城堡之间,可能更靠近前者。数日以来,队伍一直在深湖之间南行,这些湖泊像手指般细长,沿狭窄的山谷底部延伸,两侧是岩石山脊和松树覆盖、竞相攀比的山岗。这种地形会减慢速度,但对于想悄悄接近长城的人而言,提供了最好的遮蔽。
  是的,对野人掠袭队而言,他心想。对他们。对我。
  长城另一边就是七大王国,就是一切他要守护的东西。他发下誓言,立志献出生命与荣耀,理应在那边站岗放哨,理当吹起号角,提醒兄弟们武装起来。虽然他此刻没有号角,但从野人那儿偷一个并不难,可这有什么用呢?即使吹了,也没人听见,长城足有一百里格之长,而守夜人军团的规模小得令人悲哀。除开三座堡垒,其余部分都疏于防备,沿途四十里之内也许不会有一个弟兄。当然,有他琼恩,假如他还算一个的话……
  我在先民拳峰上就该杀掉曼斯·雷德,纵然因此丢掉性命也无妨。换作断掌科林,定会当机立断,可惜我却犹豫不决,错失良机。那之后第二天,他便跟斯迪马格拿、贾尔及其他一百多名精选出的瑟恩人和掠袭者一起骑马出发。他安慰自己:我只是在等待时机,等机会到来,便偷偷溜走,骑去黑城堡。但机会一直没有到来。晚上,他们往往在野人废弃的村庄里歇息,斯迪总派出十来个他的瑟恩族人守卫马匹。贾尔则怀疑地监视着他。而最糟糕的是,不论白天黑夜,耶哥蕊特都在身旁。
  两颗跳动如一的心,曼斯·雷德的话语在他脑海中苦涩地回响。琼恩少有如此困惑之时。我没有选择,当他头一次任她次钻进铺盖时,这么告诉自己,如果拒绝,她也会当我是变色龙。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我只是遵从断掌的吩咐,扮演一个角色罢了。
  他的身体当然不曾违抗,反而热切地应和,嘴唇紧贴,手指滑进对方的鹿皮衬衣,找到乳房。当她抬起下体隔着衣服蹭他时,那话儿立刻硬起来。我的誓言,他企图聚集心神,回想发下誓词时的那个鱼梁木小丛林,九株白色大树环成一圈,九张脸向圆心凝视、聆听。但她的手指在解他的衣带,她的舌头在他嘴里,她的双手滑进他的裤子,将它拉了出来。他再也看不到鱼梁木,只能看见她。她咬他的脖子,他则拱她的脖子,将鼻子埋进浓密的红发中。幸运,他心想,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感觉好吗?”她一边低语,一边引导他进入。她下面湿透了,而且明显不是处女,但琼恩不在乎。他的誓言,她的贞操,都没关系,惟有热度,惟有她的嘴唇,惟有她夹着他乳头的手指。“感觉甜美吧?”她又问,“别那么快,哦,慢点,对,就这样。就是那儿,就是那儿,对,亲爱的,亲爱的。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但我可以教你。现在用力一点。对——”
  一个角色,事后他提醒自己,我只是扮演一个角色。必须干一次,以证明自己背弃了誓言,这样她才会信任我。不会再有第二次。我仍是守夜人的汉子,仍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我只是履行职责,遵从首长的托付。
  然而这过程如此甜蜜,让他难以释怀。耶哥蕊特在身边入睡,头枕在他胸口。甜蜜,危险的甜蜜。他又想起鱼梁木,以及在它们面前发下的誓言。一次而已,必须干一次。连父亲都犯过错,忘记了婚姻,生下私生子。琼恩向自己保证,决不会再发生了。
  但那晚又发生了两次,早上当她醒来,发现他还硬着时,又发生了第四次。野人们已经起身准备,当然注意到了那堆毛皮底下的动静。贾尔催他们快点,否则就朝他们泼水。我们好像一对发情的狗,事后琼恩心想,我就成了这个样子?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一个细小的声音坚持说,但它每晚都变得更微弱,而当耶哥蕊特吻他耳朵或者咬他脖子时,他根本听不见那声音。父亲也是这样吗?他疑惑地想,当他玷污自己和母亲的荣誉时,也跟我一样软弱吗?
  突然间,他意识到身后有东西上山,不可能是白灵,冰原狼不会这么吵。琼恩流利地拔出长爪,结果只是一个瑟恩人,身材魁梧,戴着青铜盔。“雪诺。”对方道,“来。马格拿要。”瑟恩族使用古语,对通用语所知不多。
  琼恩不关心马格拿要什么,但跟一个几乎听不懂他说话的人争辩也没用,因此便随对方下山。
  洞口是岩石间的裂隙,被一棵士卒松隐约遮掩,仅容匹马通过。它朝北开,因此即便刚巧今晚长城上有巡逻队经过,也看不到里面的火光,只能看见山峦与松林,冰冷的星光照耀在半冰的湖面上。曼斯·雷德将一切都策划周全。
  进入岩缝,走下约二十尺的通道,便有一片如临冬城大厅般宽敞的空地。篝火在石柱间燃烧,烟雾熏黑了洞顶。马匹沿岩壁系着,靠在浅水池边。空地中央有一个孔,通往下面的洞穴,它也许比上面的空间更大,黑漆漆地说不准。琼恩能听见地下河轻微的水声。
  贾尔跟马格拿在一起,曼斯让他们共同指挥。琼恩注意到,斯迪对此不太高兴。曼斯·雷德把那皮肤黝黑的青年称为瓦迩的“宠物”,而瓦迩是曼斯的王后妲娜之妹,所以按身份论,贾尔等于是塞外之王的兄弟,马格拿不情愿又不能不与他分享权力。但他带来一百个瑟恩人,是贾尔手下的五倍,而且通常单独行动。不管怎么说,琼恩知道,领他们翻越冰墙的将是那年轻人,贾尔尽管不满二十岁,但参加掠袭已有八年之久,不仅随猎鸦阿夫因、哭泣者等人越过长城十几次,最近又有了自己的小队。
  马格拿直入要害,“贾尔警告我,会有乌鸦在上面巡逻,关于巡逻队,把你知道的情况都告诉我。”
  告诉我,琼恩注意到,并非告诉我们,尽管贾尔就站在旁边。他很想拒绝这粗暴无礼的提问,但只要稍有不忠表现,就会被斯迪处死,还连累耶哥蕊特遭殃。“每支巡逻队有四人,两名游骑兵,两名工匠,”他说,“工匠负责修补沿途的裂缝,注意融化的迹象,游骑兵则侦察敌人的动静。他们骑骡子。”
  “骡子?”无耳人皱起眉头,“骡子很慢。”
  “慢是慢,但在冰上步子稳健。巡逻队通常在长城上骑行,而除了黑城堡周围,冰墙上的路已很多年没铺碎石了。骡子在东海望抚养长大,是专为这一任务而训练的。”
  “通常在长城上骑行?不是每次?”
  “不是。每四次巡逻中有一次沿基部走,以寻找裂缝或挖掘的迹象。”
  马格拿点点头,“即便在遥远的瑟恩,我们也知道冰斧亚森的甬道。”
  琼恩听过这故事。冰斧亚森挖穿了一半的冰墙,却在这时被长夜堡的游骑兵发现,他们没费神阻挠,而用冰雪和岩石封住了亚森的后路。忧郁的艾迪曾说,假如把耳朵贴住长城,至今还能听见里面的挖凿声呢。
  “巡逻队什么时候出发?多久一次?”
  琼恩耸耸肩。“一直在变。据说从前的科格尔总司令每三天派一队人由黑城堡去海边的东海望,每两天派一队人从黑城堡到影子塔,然而那时守夜人军团的人数较多,到莫尔蒙总司令的时代,巡逻次数和出发日期一直在变,教人难以捉摸。有时熊老甚至会派大部队去废弃的城堡居住两周到一个月。”这是叔叔的主意,琼恩知道,为了迷惑敌人。
  “石门寨有人驻守吗?”贾尔问,“灰卫堡呢?”
  我们就在这两者之间,对不对?琼恩尽力不露声色。“我离开长城时,只有东海望、黑城堡和影子塔有守军。我说不准此后波文·马尔锡和丹尼斯爵士有何举动。”
  “城堡里剩下多少乌鸦?”斯迪道。
  “黑城堡五百,影子塔两百,东海望也许三百。”琼恩将总数加了三百。真有这么多就好了……
  贾尔没上当。“他在撒谎,”他告诉斯迪,“要不就是把死在先民拳峰上的乌鸦也算了进去。”
  “乌鸦,”马格拿警告,“不要把我当曼斯·雷德,敢对我撒谎,就割了你舌头。”
  “我不是乌鸦,也没有撒谎。”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
  瑟恩的马格拿用冰冷的灰色眼眸打量着琼恩。“我们很快就会知道确切数目,”过了一会儿,他说,“去吧。如果还有问题,我会派人叫你。”
  琼恩僵硬地一低头,转身离开。若野人都像斯迪这样,那就好办了。瑟恩族跟其他自由民不同,他们自称为先民末裔,由马格拿实行铁腕统治。斯迪的领地狭窄,只是高山中的峡谷,隐于霜雪之牙极北处,周围有穴居人、硬足民、巨人及大冰川的食人部落。据耶哥蕊特说,瑟恩人是凶猛的战士,而马格拿对他们而言就等于神——这点琼恩毫不怀疑,与贾尔、哈玛或叮当衫的小队不同,斯迪的部下对他绝对服从,无疑这种钢铁纪律正是曼斯选择让他突击长城的原因。
  他走过瑟恩人群,他们围在篝火旁,坐在各人的青铜圆盔上。耶哥蕊特跑哪儿去了?他发现她的行李跟自己的放在一起,但女孩本人不见踪影。“她拿支火炬往那边去了,”山羊格里格边说,边指指山洞后方。
  琼恩顺着所指的方向行去,穿过如迷宫一般的石柱石笋,来到一个暗淡无光的洞穴。她不可能在这儿,他正想着,就听到了她的笑声。于是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但十步之外是个死胡同,面前为一堵玫瑰色与白色的流石墙。他困惑地转身,沿路折回,走到中途才发现在一块突起而潮湿的石头底下有个黑洞。他跪下聆听,听到微弱的水声,“耶哥蕊特?”
  “我在这儿,”她答应道,山洞里有微微的回音。
  琼恩不得不爬了十几步,方才到达开阔的空间。等到再次站起,眼睛过了好一阵才适应。洞里只有耶哥蕊特带来的火炬,没有其他光源。她站在一个小瀑布边,水从岩石间的瑕隙流下来,注入宽阔的黑池子。橙色与黄色的火光在淡绿的水面上跳跃。
  “你在这儿干吗?”他问她。
  “我听到水声,就想看看山洞到底有多深。”她用火炬指指,“瞧,那儿有通道继续往下。我沿它走了一百步,然后折回来。”
  “走到底了?”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它一直往下延伸,延伸。这片山里有千百个洞穴,并且在底下全部连通,甚至通往你们的长城。你知道戈尼通道吧?”
  “戈尼,”琼恩说,“戈尼曾是塞外之王。”
  “是啊,”耶哥蕊特道,“三千年前,他跟兄弟詹德尔一起,率自由民穿过这些山洞,而守夜人对此一无所知。可惜出来的时候,却被临冬城的狼群袭击。”
  “那是一场大战,”琼恩记起来,“戈尼杀了北境之王,但他儿子捡起父亲的旗帜,戴上父亲的王冠,反过来砍倒了戈尼。”
  “刀剑声惊醒城堡里的乌鸦,他们披着黑衣骑马出发,夹攻自由民。”
  “对,南有北境之王,东有安柏家的部队,北面是守夜人,詹德尔也战死了。”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詹德尔并没有死,他从乌鸦群中杀了出去,率领人马折回北方,狼群嚎叫着紧跟在后,却没有追上。可惜詹德尔不像戈尼那样熟悉山洞,他转错了一个弯。”她前后晃动火炬,阴影也跟着跃动迁移。“结果越走越深,越走越深,想原路返回,眼前却始终是石头,看不到天空。很快火炬开始熄灭,一支接着一支,直到最后只剩黑暗。没人再见过詹德尔和他的部下,但在寂静的夜晚里,你可以听到他们的子孙后代在山底哭泣。他们仍在寻找回家的路。你听?听到了吗?”
  琼恩只听到哗哗水声和火焰轻微的劈啪响。“通往长城的那条通道也从此找不到了?”
  “有些人去搜索过,走得太深的遇到了詹德尔的子孙。他们总是很饿。”她微笑着将火炬插进石缝中,朝他走来。“黑暗中除了血肉,还有什么好吃的呢?”她低声说,一边咬他的脖子。
  琼恩拱她的头发,鼻子里全是她的气味。“你听起来好像老奶妈,她给布兰讲怪兽故事时就是这样子。”
  耶哥蕊特捶他肩膀,“你说我是老太婆?”
  “你比我大。”
  “对,而且更聪明。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推开他,脱下兔皮背心。
  “你干吗?”
  “让你看看我究竟有多老。”她解开鹿皮衬衫,扔到旁边,然后一下子脱出三层羊毛汗衫。“我要你好好看着我。”
  “我们不能——”
  “我们可以!”她单腿站立,扯下一只靴子,任凭乳房弹跳着,然后又换到另一条腿,脱另一只靴子。她乳头周围是粉色的大圆圈。“楞着干嘛?脱啊,”耶哥蕊特拉下羊皮裤子时说,“你要看我,我也要看你。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我懂,我要你,”他听见自己说,所有的誓词,所有的荣誉都被遗忘。她赤裸地站在他面前,就和出生时一样,而他那话儿像周围的岩石般坚硬。他和她做过好几十次,但都在毛皮底下,因为周围有人。他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她。她的腿很瘦,但有肌肉,而两腿间红色的耻毛比头发的颜色更明亮。会更幸运吗?他将她拉近。“我爱你的味道。”他说,“爱你的红发,我爱你的嘴和你吻我的方式。我爱你的微笑,爱你的乳头。”他亲吻它们,一个,另一个。“我爱你纤细的腿和它们中间的东西。”他跪下去吻她私处,起初只轻轻吻那隆起部分,接着耶哥蕊特将腿分得更开,让他看到了粉红的内侧,他也亲吻那里,尝到她的滋味。她发出一声轻呼。“如果你那么爱我,为何还穿着衣服?”她轻声问,“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什么——呃,噢,噢噢噢——”
  事后,耶哥蕊特几乎有点害羞,或者这对她而言算是害羞。“你干的那个,”一起躺在衣服堆里时,她道,“用你的……嘴。”她犹豫半晌。“那个……南方的老爷跟夫人之间是那样的吗?”
  “我觉得不是。”没人告诉过琼恩,老爷和他们的夫人之间干些什么。“我只是……想亲你那里,仅此而已。你似乎很喜欢。”
  “是啊。我……我有点喜欢。没人教过你?”
  “没人,”他承认,“我只有你。”
  “处子,”她嘲笑,“你是个处子。”
  他嬉戏般地轻捏离他近的那边乳头。“我原本是守夜人的汉子。”原本,他听见自己说。现在呢?现在是什么人?他不愿细想。“你是处女吗?”
  耶哥蕊特单肘撑起来。“我十九岁了,是个火吻而生的矛妇。怎可能还是处女?”
  “他是谁?”
  “五年前宴会上遇到的男孩。他跟他的兄弟们过来做买卖,有着跟我一样火吻而生的红发,我认为这人会很幸运,不料却是个软蛋。他回来偷我时,被长矛弄断了胳膊,便再没有尝试过,一次也没有!”
  “不是长矛就好。”琼恩松了口气。他喜欢长矛,里克相貌朴实,待他友善。
  她捶了他一拳,“下流!你会不会跟自己姐妹上床?”
  “长矛不是你哥哥。”
  “他是我村里的人。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真正的男子汉从远方偷女人,以增强部落的力量。跟兄弟、父亲或族亲上床的女人会受诅咒,生出体弱多病的孩子,甚至怪物。”
  “卡斯特就娶自己的女儿,”琼恩指出。
  她又打了他一拳。“卡斯特不像我们,更像你们。他父亲是只乌鸦,从白树村偷了个女人,但占有她之后又飞回了长城。她去黑城堡找过他一次,给那乌鸦看他的儿子,但黑衣弟兄们吹起号角,把她赶跑了。卡斯特身上流着黑血,背负着沉重的诅咒。”她的手指轻轻划过他肚皮。“我好怕你也会那样,飞回长城去,再也不回头。当初你偷了我之后,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琼恩坐起来。“耶哥蕊特,我没有偷你。”
  “你当然偷了我。你从山上跳下来,杀死欧瑞尔,我还没来得及拿起长柄斧,就被短刀抵在咽喉。我以为你会要我,或者杀我,或者两样都干,但你什么也没做。我告诉你吟游诗人贝尔的故事,告诉你他怎样从临冬城摘走冬雪玫瑰,以为你一定会懂,一定会来摘走我,但你没有。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朝他腼腆地微笑。“但你也许正在学。”
  良久,光线在她周围游移不定。琼恩四下环顾。“我们最好上去,火炬快燃尽了。”
  “乌鸦这么害怕詹德尔的子孙吗?”她咧嘴笑道,“上去的路很短,而我跟你还没完呢,琼恩·雪诺。”她又将他推倒在衣服堆里,跨骑上去。“你能不能……”她犹豫地说。
  “什么?”他问,火炬开始飘摇。
  “再来一遍。”耶哥蕊特脱口而出。“用你的嘴……贵族老爷的吻,我……我知道,你也喜欢。”
  火炬燃尽时,琼恩·雪诺已不再担忧。
  但他的负罪感又回来了,虽然比以前弱得多。如果这是个错误,他疑惑地想,为何诸神让它如此美好?
  完事之后,洞内漆黑一片。只有通往上面大山洞的通道传来一点暗淡的光,大山洞里有二十来堆火在燃烧。他们试图在黑暗中摸索着穿衣服,结果马上互相磕碰起来。耶哥蕊特跌进池子里,冰冷的水令她尖声喊叫。当琼恩哈哈大笑,她将他也拉了下来。他们在黑暗中扭打,溅起水花,然后她又到他的双臂之中,原来他们还没有结束。
  “琼恩·雪诺,”他将种子撒在她体内时,她告诉他,“别动,亲爱的。我喜欢你在我里面,我喜欢这种感觉。我们不要回斯迪和贾尔那儿去了吧。我们继续往里走,去找詹德尔的子孙。不要离开这山洞,琼恩·雪诺,永远不离开。”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中 第27章 丹妮莉丝

  “全买下?”奴隶女孩难以置信地反问,“陛下,小人没听错吧?”
  清爽的绿光滤过镶嵌在斜墙的钻石形玻璃彩窗照射而下,阵阵微风自外面的平台轻柔地吹拂进来,携入庭园的花果香味。“你没听错,”丹妮道,“我要把他们全买下。方便的话,请你转告善主大人们。”
  今天她穿着魁尔斯长袍,深紫罗兰色的绸缎映衬紫色的眼睛,左边酥胸裸露出来。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在低声交谈,丹妮举起一只银色细高脚杯,啜饮酸柿酒。她听不清所有的话,但听得出其中的贪婪。
  八名商人各由两三名贴身奴隶服侍……其中最老的格拉兹旦带了六人。为不被看作乞丐,丹妮也带来自己的仆人:穿沙丝长裤和彩绘背心的伊丽与姬琪、老人白胡子和壮汉贝沃斯、还有血盟卫。乔拉爵士站在她身后,穿着绣有人立黑熊的绿外套,散发出朴实的汗臭,与阿斯塔波人浑身浸透的香水形成鲜明对比。
  “全部!?”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低吼道,他今天闻上去是桃子的味道。奴隶女孩用维斯特洛通用语把这个词重复了一遍。“若以千为单位,就是八千。她全部都要?此外还有六百,等凑齐一千就是九千。这些她也要?”
  “全部都要,”问题被翻译后,丹妮说,“八千,加六百……还有仍在训练中、没挣得尖刺盔的,全部都要。”
  克拉兹尼又转向同伴们,再次商讨。翻译已把他们的名字告诉了丹妮,但她还记不精准。好像有四个格拉兹旦,想必是取自创世之初建立古吉斯帝国的“伟人”格拉兹旦。他们八个的长相都差不多:粗壮肥胖、琥珀色皮肤、宽鼻子、黑眼睛。直立的头发要么黑,要么暗红,要么就是红黑混杂——这是吉斯人的血统标志。他们都裹着托卡长袍,在阿斯塔波只有自由人才准穿这种服装。
  据格罗莱船长所言,托卡长袍上的流苏代表各自的地位。来到这间位于金字塔顶的荫凉休憩厅的奴隶商人中,有两个穿的托卡长袍带银流苏,五个带金流苏,最老的格拉兹旦的流苏则是大颗白珍珠。当他在椅子上挪移或摆动手臂,它们便互相撞击,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我们不能出售未完成训练的男孩,”一位银流苏的格拉兹旦对其他人说。
  “当然可以卖,只要她出得起钱,”一位更胖的人说,他带着金流苏。
  “他们没杀过婴儿,还不是无垢者,若将来在战场上表现不佳,必定损坏我们的名声。再说,即便我们明天就阉割五千男童,等他们适合出售还需要十年时间,怎么对下一位买家交代呢?”
  “我们就告诉他必须等,”胖子道,“口袋里的金钱胜过将来的收入。”
  丹妮任凭他们争论,自己啜饮酸柿酒,装作茫然无知。不管价钱多高,我都要全买下来,她告诉自己。这座城市有上百个奴隶商人,但此刻在她面前的八位最有影响力。售卖床上奴隶、农奴、文书、工匠或教师的时候,这些人是竞争对手,但在制造和出售无垢者方面,他们世世代代结成联盟。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最后宣布决定的是克拉兹尼:“告诉她,只要有足够的钱,可以带走八千,外加那六百,如果她想要的话。告诉她,一年后回来,我们再卖给她两千。”
  “一年后我就在维斯特洛了,”丹妮听完翻译后说,“我现在就要,全部都要。无垢者固然训练有素,即使如此,战斗仍会有伤亡。我需要那些男孩作为替补,随时准备取代他们的位置。”她把酒放到一边,俯身靠近奴隶女孩。“告诉善主大人们,我连那些还养着小狗的小家伙们也要;告诉他们,我为一个昨天才阉割的男孩付的价跟一个戴尖刺盔的无垢者相同。”
  女孩把话转述。回答仍然是不。
  丹妮恼怒地皱眉。“很好,告诉他们我付双倍价钱,只要能买下全部。”
  “双倍?”带金流苏的胖商人差点流下口水。
  “这小婊子是个傻瓜,真的,”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说,“照我看,就要三倍价钱,她拼死也会付的。对,每个奴隶要十倍的价。”
  留尖胡子的高个格拉兹旦用通用语讲话了,尽管不如奴隶女孩说得好。“陛下,”他翁声翁气地道,“维斯特洛是个富裕的国度,这点我们很清楚,但您现在并不是女王,或许永远也不会成为女王,而即使无垢者也可能在战斗中输给七大王国野蛮的钢铁骑士。容我提醒您一句,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不会拿奴隶来交换空口承诺。您想要所有太监,请问有没有足够的金钱或货物呢?”
  “你比我更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善主大人,”丹妮回答,“你们的人已经仔细查过我的船,记下每一颗玛瑙、每一罐藏红花。告诉我,我有多少?”
  “足够买一千个,”善主大人轻蔑地微笑,“然而您说要付双倍价钱,那么能买到五百。”
  “你那顶漂亮的王冠可以再多换一百,”胖子用瓦雷利亚语说,“那顶三头龙的王冠。”
  丹妮等他的话被翻译过来。“我的王冠决不出售。”韦赛里斯卖掉母亲的宝冠,从此便没有欢乐,只余愤恨与暴戾。“我也决不会奴役我的子民,连他们的货物和马匹也不卖。但你们可以拥有我的船,包括大商船贝勒里恩号、划桨船瓦格哈尔号和米拉西斯号。”她预先通告过格罗莱和其他船长,也许事情会演变至此,不顾他们激烈地抗议。“三艘好船应该抵得上不少卑微的太监。”
  肥胖的格拉兹旦转向其他人。他们再次轻声讨论。“两千,”尖胡子的家伙回头道,“这已经太多了,但善主大人们很慷慨,愿意考虑您急迫的需求。”
  两千人不能实行她的计划。我必须全买下来。此刻,丹妮明白自己该怎样做,但那滋味苦涩得连酸柿酒也无法将其冲刷干净。她曾努力思考了很久,却找不到其他办法。这是我唯一的选择。“全部都要,”她说,“我给你们一条龙。”
  身边的姬琪倒抽一口气。克拉兹尼朝同伴们微笑,“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吗?她拼死也会付的。”
  白胡子因震惊而瞪大了眼睛,抓拐杖的手在颤抖。“不!”他冲她单膝跪道,“陛下,我请求您,用巨龙来赢得王座,而不是靠奴隶。您不能这么做——”
  “你不该冒昧地教训我。乔拉爵士,把白胡子带走。”
  莫尔蒙粗暴地抓住老人的胳膊,将他拉起来,押送到外面的平台上。
  “告诉善主大人们,我为这个插曲表示歉意,”丹妮对奴隶女孩说,“告诉他们,我等待着回答。”
  然而她知道答案;她可以从他们烁烁放光的眼睛和竭力隐藏的笑容中看出来。阿斯塔波有数千名太监,还有更多等待阉割的奴隶男孩,但诺大的世界就只有三条活龙。而且吉斯人渴望着龙。他们怎会不渴望呢?创世之初,古吉斯帝国曾与瓦雷利亚五次大战,五次都以惨败告终。因为自由堡垒有龙,而吉斯帝国没有。
  最年长的格拉兹旦在座位里不安地挪动,珠穗互相碰撞,发出轻轻的嗒嗒声。“任由我们选一条龙,”他用尖细而冷淡的声音说,“黑的那条最大、最健康。”
  “他叫卓耿。”她点点头。
  “我们准许你保留王冠和符合女王身份的服饰,除此之外,所有货物、三艘船和卓耿都归我们。”
  “成交,”她用通用语说。
  “成交,”老格拉兹旦用那含混的瓦雷利亚语回应。
  其他人重复着珍珠流苏老头的话。“成交,”奴隶女孩翻译着,“成交,成交……八个成交。”
  “无垢者很快就能学会你们原始的语言,”一切商定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补充,“但需要你派奴隶去教。收下这一个作为我们的礼物吧,象征交易顺利。”
  “很好,”丹妮说。
  奴隶女孩替他们翻译彼此的话。假如对于被当作成交的信物送出去有什么感受的话,她也很谨慎地没有表露出来。
  丹妮在平台上经过白胡子阿斯坦身边时,他没有作声,而是默默地随丹妮下阶梯,边走,边用硬木拐杖“嗒嗒”地敲击红砖。她没有责怪他的忿忿不平,因为她所做的事确实可悲。龙之母卖掉了她最强壮的孩子。只要想到这一点,她就很难过。
  到得下面的骄傲广场,站在奴隶商人的金字塔与无垢者的军营之间灼热的红砖地上时,丹妮对老人发话了。“白胡子,”她说,“我需要你的谏言,你不必害怕真诚相谏……但只能在我们独处时说,在陌生人面前决不要和我争执,明白吗?”
  “是,陛下,”他怏怏不快地道。
  “记住,我不是孩子,”她告诉他,“我是你的女王。”
  “女王也会犯错。阿斯塔波人骗了您,陛下,一条龙比千军万马更有价值。三百年前,伊耿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便证明了这点。”
  “我知道伊耿证明了什么,与之相对,我也打算证明些什么。”丹妮转身面对温顺地站在轿边的奴隶女孩。“你有名字吗,还是也得每天从木桶里抽一个新的?”
  “只有无垢者才那样,”女孩说,随即意识到问题是用古瓦雷利亚语提的。她瞪大了眼睛,“噢。”
  “你叫‘噢’?”
  “不……陛下,请原谅小人的失礼。您的奴隶名叫弥桑黛,可……”
  “弥桑黛不是奴隶了,从此刻起,我将你解放。过来一起坐轿吧,我有话说。”拉卡洛扶他们上轿,丹妮放下帘子,隔开灰尘与热气。“若你肯留下,可以作为我的女仆之一,”她边说,轿子边走,“像为克拉兹尼服务一样为我传话。但若你思念父母,盼回家照料双亲,随时可以离开,不再为我效力。”
  “小人愿意留下,”女孩道,“小人……我……无处可去。小……我很乐意为您效力。”
  “我可以给你自由,但不能给你安全,”丹妮警告,“我须横穿世界,去进行一场前途未知的战争。跟着我,你也许会挨饿、会得病、甚至被杀。”
  “Valarmorghulis。”弥桑黛用古瓦雷利亚语说。
  “凡人皆有一死,”丹妮赞同,“但我们可以努力拼搏,改变生活。”她往后斜靠在垫子上,执起女孩的手,“无垢者真的全无恐惧?”
  “是的,陛下。”
  “你现在为我效力了,别害怕,对我说实话。他们真的感觉不到痛苦?”
  “勇气之酒消除了感觉。杀死婴儿之前,他们已经喝了许多年。”
  “他们真的很顺从?”
  “他们只知道顺从。若您不准他们呼吸,他们会觉得那比违背命令更容易。”
  丹妮点点头,“等用不着的时候,我该拿他们怎么办呢?”
  “陛下?”
  “等我赢得战争的胜利,夺回父亲的王座,我的骑士们将收起武器,回到城堡里,回到妻儿和母亲身边……回到生活中去。但这些太监没有生活,到了无仗可打的时候,我该拿这八千个太监怎么办呢?”
  “无垢者是优秀的卫兵和看守,陛下,”弥桑黛道,“再说,如此精良又经验丰富的部队,不难找买家。”
  “他们说,在维斯特洛不能买卖人口。”
  “不管以哪方面而论,陛下,无垢者都不是人。”
  “若我真把他们卖掉,怎么知道他们不会被用来反对我呢?”丹妮尖锐地问,“他们会那么做吗?跟我作对,甚至伤害我?”
  “只要主人下令,他们就不会问问题,陛下。任何怀疑都早已从他们身上剔除,他们只知道顺从。”她有点不安。“当您……您用不着他们的时候……陛下可以命令他们自刎。”
  “即使如此,他们也会照办?”
  “是的。”弥桑黛的声音轻下去。“陛下。”
  丹妮捏捏她的手。“但你不希望我让他们这么做,对吗?这是为什么?你为什么如此在意?”
  “小人不……我……陛下……”
  “告诉我。”
  女孩垂下眼睛。“他们中有三个是我的兄弟,陛下。”
  希望你的兄弟像你一样聪明而坚强。丹妮往后靠回枕垫上,让轿子载她继续前进,最后一次回到拜勒里昂号,把一切安排妥当。也许是最后一次回到卓耿身边了,她阴郁地抿紧嘴唇。
  当晚是个狂风呼啸的黑暗长夜。丹妮一如往常地喂她的龙,却发现自己没有胃口。她独坐在船长室里哭了一会儿,花了很长时间才擦干眼泪,准备好跟格罗莱再争论一番。“伊利里欧总督不在这里,”最后她不得不告诉他,“即使他在,也无法动摇我的决心。比起船只,我更需要无垢者,退下,不要再说了。”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怒火焚毁了恐惧与悲哀,带给她片刻的坚强。她连忙召来血盟卫和乔拉爵士。他们是她唯一真正信任的人。
  完事之后,她本打算睡觉,好好休息,为明天作准备,但在狭小窒闷的舱室内翻来覆去一个小时,却始终不能如愿。她走出门,发现阿戈正就着一盏摇晃的油灯为弓安上新弦,拉卡洛盘腿坐在他身边,用油石打磨亚拉克弯刀。丹妮让他俩继续,自己走到上层甲板去体味夜晚清凉的空气。船员们各自来回奔忙,没有理会她,但乔拉爵士须臾便出现在栏杆边。他从来都离得不远,丹妮心想,他太了解我的心情。
  “卡丽熙,您该睡会儿。明天会很炎热,很辛苦,我向您保证,您需要体力。”
  “记得埃萝叶吗?”她问他。
  “那拉札林女孩?”
  “他们要强暴她,是我阻止了他们,并把她置于我的保护之下。可当我的日和星死后,马戈又把他夺了回去,将她大骑特骑,最后割了喉咙。阿戈说那是她的命。”
  “我记得,”乔拉说。
  “我曾经十分孤独,无比寂寞,乔拉,除了哥哥就只有自己。我是如此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东西,本该保护我的韦赛里斯,反而变本加厉地伤害我、恐吓我、甚至售卖我。他不该那么做。他不仅是我哥哥,还是我的国王。若非为保护弱者,诸神又怎么会指派国王和女王呢?”
  “有些国王自己指派自己,比如劳勃。”
  “他并非真正的君王,只是个篡夺者,”丹妮轻蔑地说,“毫无正义可言。正义……才是君王的追求。”
  乔拉爵士没有回答。他只是微笑着抚摸她的头发,如此轻柔。这已足够。
  那天晚上,她梦见自己就是雷加,正统帅大军前往三叉戟河。但她骑的是龙,不是马。她看到长河对面篡夺者的叛军穿着玄冰的盔甲,而她用龙焰沐浴他们,让他们像露水一样融化,使得三叉戟河如洪流般迸发。她内心的一小部分知道自己在做梦,其余的部分则欢欣雀跃。事情正该如此。现实乃是场恶梦,而我这才刚刚醒来。
  她果然在黑暗的舱室中醒来,仍然带着胜利的激情。拜勒里昂号似乎跟她一起苏醒,她听见木头微弱的吱嘎声,流水击打船壳,头顶的甲板有脚步声,以及别的……
  舱室内还有一个人。
  “伊丽?姬琪?你们在哪儿?”女仆们没有应答。太黑了看不见,但她能听见她们的呼吸。“乔拉,是你吗?”
  “他们睡了,”一个女人说,“都睡了。”这声音非常接近,“真龙也需要睡眠。”
  她就站在我面前。“谁在那儿?”丹妮朝黑暗中望去,有一个影子,一个极其模糊的轮廓,“你要干什么?”
  “记住: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魁晰?”丹妮从床上一跃而起,猛地打开门。昏黄的灯光泻进船舱,伊丽和姬琪睡意朦胧地坐起来。“卡丽熙?”姬琪揉着眼睛喃喃地说。韦赛利昂也醒过来,张嘴喷出一团火焰,照亮了黑暗的角落。没有戴红漆面具女人的踪影。“卡丽熙,您不舒服?”姬琪问。
  “一个梦。”丹妮摇摇头,“我做了一个梦,仅此而已。继续睡吧。我们都继续睡。”然而她试了又试,却再也没睡着。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第二天早晨,丹妮经由港口城门进入阿斯塔波时,反复提醒自己。她不敢思考自己的随从是多么地少,多么地无足轻重,否则就会失去所有勇气。今天她骑在银马上,穿着马毛短裤和彩绘皮背心,一条青铜奖章带系于腰间,另两条交叉在胸前。伊丽和姬琪为她编好辫子,并挂上一个叮当作响的小银铃,代表在尘埃之殿中被她焚烧的魁尔斯不朽者。
  今天早上,阿斯塔波的红砖街市几乎可算拥挤。奴隶和仆人排列在道路两边,奴隶商人和他们的女人则穿上托卡长袍,自阶梯形金字塔上俯视。说到底,他们跟魁尔斯人也没什么不同,她心想,不过是急切地想看看真龙,好告诉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她不由得略带悲哀地思及,不知其中多少人会有孩子。
  阿戈握着巨大的双弧龙骨长弓走在前面,壮汗贝沃斯在母马右边步行,女孩弥桑黛在左侧,殿后的是身穿锁甲和外套的乔拉·莫尔蒙爵士,他朝任何敢靠近的人怒目而视。拉卡洛和乔戈护着轿子,丹妮已下令移除顶盖,把她的三头龙绑在平台上。伊丽和姬琪在轿旁骑行,努力让他们保持平静。此刻韦赛利昂的尾巴甩来甩去,烟雾从鼻孔里愤怒地升起;雷哥也觉得不大对劲,三次试图起飞,却被姬琪手里沉重的锁链牵制。卓耿则蜷成一团,翅膀和尾巴紧紧缩拢,惟眼睛没有沉睡。
  后面跟着她的子民:格罗莱和另外两个船长、他们的船员及八十三名多斯拉克人——卓戈的卡拉萨曾有十万人驰骋,而今留在她身边的只有这些。她将老弱妇孺置于队列内侧,其中还包括哺乳或怀孕的女人、小女孩与头发尚不能编辫子的小男孩。其余的——她所谓的战士们——骑在外侧,赶着那可怜的小马群,这一百多憔悴的马匹是经历红色荒原和黑色咸海硕果仅存的牲畜。
  我应该缝上一面旗帜,她边想边领着褴褛的队伍沿阿斯塔波蜿蜒的河流向上游前进。她合上眼睛,想象着它的样子:一块平滑的黑色丝绸,上绣坦格利安家族的红色三头巨龙,喷出金色的火焰。这是雷加的旗帜。岸边出奇的宁静。阿斯塔波人称这条河为蠕虫河。它弯曲宽广,流速缓慢,点缀着许多林木繁茂的小岛。她瞥到其中一座岛上有孩童玩耍,在精致的大理石雕像间穿梭。另一座岛上有两个恋人在高大绿树的阴影下接吻,丝毫不觉害羞,就跟多斯拉克人在婚礼上的表现一样。他们没穿衣服,不知是自由人还是奴隶。
  装饰着巨大青铜鹰身女妖像的骄傲广场太小,无法容纳所有无垢者,因此集合地点改在惩罚广场,正对着阿斯塔波的主城门。一旦丹妮莉丝完成交易,便可直接带他们离开城市。这里没有青铜雕像,只有一个木制平台,反叛的奴隶就是在此被折磨、被剥皮、被绞杀。“善主大人们将它放在这儿,好让它成为新奴隶进城后看到的第一样东西,”来到广场时,弥桑黛告诉她。
  乍看一眼,丹妮以为那上面的奴隶有跟鸠格斯奈的斑纹马一样的皮肤,随着银马骑近,才发现蠕动的黑斑纹下是鲜红的生肉。苍蝇。苍蝇和蛆虫。如削苹果似地,反叛奴隶的皮肤被长长卷曲、一缕缕地剥下。有个人一条胳膊从手指到肘部爬满黑色的苍蝇,底下则是红色与白色。丹妮在他下方勒住缰绳,“这人干了什么?”
  “他抬起这只手反抗主人。”
  丹妮的胃阵阵翻搅,连忙圈转银马,朝广场中央那支昂贵的军队奔去。他们一排一排又一排地站立着,个个都是没有人性的石头,是她的砖头太监。总共八千六百个经过完整训练、赢得尖刺盔的无垢者,外加五千多光着脑袋,装备长矛和短剑的受训者。她看到远方最后面的那些不过是孩子,但跟其他人一样站得笔直,纹丝不动。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同伴们在此恭候。其他出生高贵的阿斯塔波人也一簇簇站在大奴隶商人们身后,从银色细高脚杯里啜饮红酒,奴隶在他们中间穿梭,捧着盘盘橄榄、樱桃和无花果。年长的格拉兹旦坐在轿子里,由四名古铜色皮肤的高大奴隶抬着。六个枪骑兵沿广场边缘巡逻,挡住围观的人群。他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反射出明亮炫目的阳光,但她注意到他们的紧张。他们怕龙。真龙不怕他们。
  克拉兹尼让一名奴隶扶她下马,因为他自己一手固定住托卡长袍,另一只手抓着一根华丽的长鞭。“他们都在这儿,”他看着弥桑黛,“告诉她,他们属于她了……只要她能付帐。”
  “她能,”女孩道。
  乔拉爵士一声令下,货物带上前来:六捆虎皮,三百匹精纺丝绸,无数罐藏红花、没药、胡椒粉、咖喱和豆蔻,一张玛瑙面具,十二只翡翠猴子,若干桶红色、黑色和绿色的墨水,一箱珍贵的黑紫晶,一箱珍珠,一桶填有蠕虫的去核橄榄,十二桶腌穴鱼,一面大铜锣及其锤子,十七只象牙眼睛,一个巨箱子,里面装满用丹妮读不懂的语言书写的书籍。此外,还有许多许多别的东西。她的人将它们在奴隶商人们面前排成一堆。
  交付过程中,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最后一次嘱咐她如何约束部队。“他们还很嫩,”他通过弥桑黛说,“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聪明的话就先让他们获得一些作战经验。此去西方,路上有许多小城市,很适合洗劫,不管取得什么战利品,都可以全部收归己有,因为无垢者对金钱和珠宝没有欲望。抓获的俘虏,靠一队护卫就能押回阿斯塔波。我们会买下其中健康的,价格从优。谁知道呢?也许十年之后,她给我们送来的男孩会继而成为无垢者,形成良性循环。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最后,没有更多东西加到货物堆上了。等她的多斯拉克人再次上马后,丹妮道:“这是我们可以搬来的全部东西。其余的在船上,包括大批琥珀,红酒和黑米。船也是你们的。那么剩下的只有……”
  “……龙,”尖胡子的格拉兹旦用含混的通用语替她说完。
  “他就在这儿。”乔拉爵士和贝沃斯随她走向轿子,卓耿和他的弟弟们正躺着晒太阳。姬琪松开锁链一端,递给她。她拉动链条,黑龙抬头,嘶叫起来,展开那如黑夜又猩红的翅膀。影子落在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身上,他贪婪地微笑。
  丹妮将锁链递给奴隶商人,他交给她鞭子作为回应。鞭柄是精雕细刻的黑龙骨,镶嵌黄金,连着九根细长皮条,每根顶端都有一个镀金爪子。手柄后的黄金球是个女人的头,口中有象牙做的利齿。克拉兹尼称这鞭为“鹰身女妖之指”。
  丹妮将鞭子握在手中转动。轻若鸡犬的一件事物,却承受着比圣母山还大的重量。“成交了吗?他们属于我了吗?”
  “成交了,”对方确认,同时猛地一拽锁链,想把卓耿从轿子上拽下来。
  丹妮跨上银马。她的心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她恐惧得要命。哥哥会这样吗?她不知雷加王子看到篡夺者的军团于三叉戟河对岸集结,旗帜尽在风中飘扬时,是否也如此不安。
  她站在马镫上,把“鹰身女妖的手指”举过头顶,让所有无垢者都看见。“成交了!”她提足中气大喊,“你们是我的了!”她用脚踵一踢母马,沿着第一排飞奔,高举着长鞭。“你们是真龙的子民!你们被买下了,帐已付清!成交了!成交了!”
  她瞥见老格拉兹旦突然转过灰色的脑袋。他听到我讲瓦雷利亚语了。其他奴隶商人没有在意,他们拥在克拉兹尼和龙的周围,彼此大声叫嚣。而尽管阿斯塔波人又拖又拽,卓耿就是不肯从轿子上移开。灰烟从张开的龙口中腾腾升起,他的长脖子一伸一缩,咬向奴隶商人的脸。
  跨过三叉戟河的时刻到了,丹妮心想,她圈转银马,骑了回来,血盟卫们紧紧聚拢到身边。“你们有困难,”她评论。
  “他不肯过来,”克拉兹尼说。
  “那当然。真龙不是奴隶。”丹妮使尽全力用鞭抽向奴隶商人的脸。克拉兹尼尖叫着蹒跚着往后退去,鲜红的血从脸颊淌下,渗进洒了香水的胡子里。鹰身女妖之指将他的面目一下子撕成碎片,但她没有注足细看。“卓耿,”她亲切地大喊,忘记了所有恐惧,“dracarys!”
  黑龙展翅咆哮。
  一道黑色的火焰旋转着直扑向克拉兹尼的面门,熔化了眼睛,果冻般的一团滑下面庞,头发和胡子里的油猛烈燃烧,刹那间,奴隶商人好似戴上了一顶燃烧的冠冕,足有他脑袋两倍之高。焦臭肉味盖过香气,而他的嚎叫淹没了所有声响。
  惩罚广场立刻陷入血腥与混乱之中。善主大人们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互相推挤,匆忙中被托卡长袍的流苏绊倒。卓耿懒洋洋地拍打着黑翼朝克拉兹尼飞去,让那奴隶商人再度尝到火焰的滋味,同时,伊丽和姬琪解开韦赛利昂和雷哥的锁链,三头龙同时出现在空中。丹妮回头看去,那些梳着恶魔般犄角、骄傲的阿斯塔波贵族战士中有三分之一正竭力安抚受惊的坐骑,另外三分之一则开始四散逃窜,明晃晃的铜盘披风在身后闪耀着光辉。有个人稳住马儿,拔出剑来,却被乔戈的鞭子缠住颈项,截断了呼喊。另一个给拉卡洛的亚拉克弯刀砍掉一只手,鲜血飞溅,骑在马上摇摇晃晃地逃了。阿戈镇定地搭箭上弦,朝穿托卡长袍的商人发射。银的、金的、普通的,不管什么流苏,逮到就射。壮汉贝沃斯也拔出亚拉克弯刀,挥舞着发起冲锋。
  “拿起长矛!”丹妮听见一个阿斯塔波人在喊。那是格拉兹旦,托卡长袍上有沉重白珠穗的老格拉兹旦。“无垢者!保护我们,阻止他们,保护你们的主人!拿起长矛!拿起短剑!”
  拉卡洛一箭射入他嘴里,抬轿子的奴隶们便一哄而散,将他随便扔在地上。老头爬到第一排太监跟前,他的血在砖地上积成一滩,但无垢者们甚至没有低头。他们一排一排又一排地站立着……
  ……纹丝不动。诸神听见了我的祈祷。
  “无垢者!”丹妮在他们面前奔驰,银金色的发辫于身后飞扬,每跑一步都伴着银铃轻响。“杀死善主,杀死士兵,杀死每一个穿托卡长袍或拿鞭子的人,但不要伤害十二岁以下的儿童,并砍断每一位奴隶的锁链。”她将鹰身女妖之指举在空中……狠狠丢掉。“自由!”她高呼,“dracarys!dracarys!”
  “dracarys!”他们高声呼应,那是她所听过最为动听的词语。“dracarys!dracarys!”奴隶商人们在他们四周逃窜、哭泣、乞求和死亡,满是尘埃的空气中充斥着长矛与火焰。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8章 珊莎

  今天早上,她的新裙服终于完工,女仆们用冒着蒸汽的热水注满浴盆,为她全身上下努力刷洗,直到皮肤变红。瑟曦派出自己的贴身侍女替她修剪指甲,理发梳洗,将她枣红的秀发做成轻柔的小卷儿搭在背上。这位侍女还带来太后最喜欢的十来种香精,珊莎从中选出一瓶甜腻浓烈的花露水,混合着一丝柠檬的味道。侍女把香水倒在指尖,在她双耳、下巴和乳头上各一轻触。
  随后瑟曦带着女裁缝亲自到场,品评珊莎着装。内衣全是丝绸,裙服本身则由象牙色锦绣和银线编织,银色缎子镶边。当她放下胳膊,长袖快触到地板。这是成年女人的衣服,不是小姑娘家的,对此她很确定。紧身胸衣的V形开头几乎露到小腹,它由装饰繁复的密尔蕾丝织成,颜色是鸽子灰。裙子本身则又长又大,腰围极细,珊莎不得不屏住呼吸以便他们为她系紧缚带。她的新鞋子是浅灰色鹿皮拖鞋,缠在脚上,好似爱侣。“您真是太美了,小姐,”裁缝评论。
  “是吗?是吗?”珊莎格格娇笑,一边旋身雀跃,裙裾飞舞婆娑。“噢,噢!”她简直等不及要让维拉斯看到了!他会爱上我的,会的,一定会的……他一定会忘了临冬城,爱上我这个人。噢!
  瑟曦太后用批判的眼光仔细审视她。“我想,再加带珠宝比较合适。就用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吧。”
  “是,陛下,”太后的侍女回答。
  看着发网挂在珊莎耳际,覆到脖子上,太后满意地点点头。“好,很好。诸神眷顾你呀,珊莎,将你造得这般美丽。把这么一位甜美纯真的女孩送给那个怪物,真叫人难以心安。”
  “怪物?什么怪物?”珊莎不懂。她指维拉斯?她怎么知道?除了她自己、玛格丽和荆棘女王,没人知道呀……噢,还有唐托斯知道,可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丑啊!
  瑟曦·兰尼斯特没有回答。“把斗篷拿来,”她下令,女仆们便遵命行事——这是一件装饰着无数珍珠的白天鹅绒长斗篷,上面用银线绣有一只凶猛的冰原狼。珊莎只消看它一眼,便突然恐惧起来。“这是你家族的颜色,”瑟曦道,女仆们则用一根纤细的银链在她脖子上系紧斗篷。
  新娘斗篷。珊莎不由自主地伸手到喉咙,只想把这东西扯下来扔掉。
  “闭上嘴巴,你会更漂亮,珊莎,”瑟曦告诉她,“现在出发吧,修士正等着你呢,还有无数的婚礼嘉宾。”
  “不,”珊莎冲口而出,“不!”
  “为什么不?你寄养于王家,国王就是你的监护人。既然你哥哥犯上作乱,已被剥夺一切权利,陛下就有义务为你安排婚姻。你的丈夫是我弟弟提利昂。”
  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她满心作呕地想。我的弄臣骑士到底不是傻瓜,他没有骗我。珊莎从太后身边退开一步,“我不去。”我要嫁给维拉斯,我要成为高庭的夫人,求求你……
  “这难为了你,我很明白。想哭就哭吧,如果是我的话,非扯头发不可。他是个卑鄙、肮脏、恶心的小怪物,但你必须嫁给他。”
  “您不能强迫我结婚!”
  “我们当然能强迫你。你可以像个淑女一样,安静地去,念诵那些誓言;也可以挣扎、尖叫,成为马房小弟们的笑柄——最后结果都没差,你必须结婚,然后上床。”太后打开门,马林·特兰爵士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穿着御林铁卫的全身鳞甲,正等在外面,“护送珊莎小姐去圣堂,”她吩咐,“如果她反抗,就拖着走,但不准弄坏衣服,它花了不少钱。”
  珊莎拔腿就跑,没出一码就被瑟曦的侍女抓住。马林·特兰爵士恨恨瞪了她一眼,让她不禁畏缩,凯特布莱克则轻轻碰了碰她,道:“照陛下说的做,小可爱,一切没那么坏。冰原狼应该勇敢,不是吗?”
  勇敢。珊莎深吸一口气。是的,我是史塔克家的人,应该勇敢起来。人们全看着她,他们的表情和那天她在场子上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剥衣服时的观众没两样。那天,正是小恶魔,正是这个她今天要嫁的男人救了她。至少,他没这帮人坏,她告诉自己。“我会安静地去。”
  瑟曦微笑,“我就知道你会。”
  她走了,但整个脑海模模糊糊,记不得如何离开房间,如何走下阶梯,如何穿过庭院,惟一的想法就是强迫自己一步、又一步。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把她夹在中间,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她的新娘斗篷一般惨白,只是没有珠宝和冰原狼家徽。乔佛里在城堡圣堂外的阶梯上等她,他戴着王冠,一身绯红和金色的打扮,颇为耀眼。“今天,我就是你的父亲,”他宣布。
  “不可能,”她反击,“你永远也不是。”
  他脸色一黑。“我当然是。作为你父亲的替身,我有权将你嫁给任何人。任何人!只需一句话,你就得和猪倌小弟拜堂,同他睡在猪圈里。”他的碧眼兴奋地闪光。“我也可以把你赏给伊林·派恩爵士,你觉得呢?”
  她的心一紧。“求求您,陛下,”她哀告,“如果……如果您曾经对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爱意,请不要让我嫁给您的——”
  “——舅舅?”提利昂·兰尼斯特穿过圣堂大门走出来。“陛下,”他对乔佛里说,“可否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和珊莎小姐单独谈谈?”
  国王起初想拒绝,但他母亲狠狠瞪了他一眼,于是他退开几步。
  提利昂穿一身装饰金色涡旋花纹的黑天鹅绒上衣,长靴为他增加了三寸身高,脖子系一条红宝石和狮子头的项链。但他脸上那道伤疤又红又可怕,鼻子更是丑陋不堪。“你真是太迷人了,珊莎,”他告诉她。
  “谢谢您,大人。”她想不出别的话。我应该赞他英俊吗?如果我这样讲,他会把我看成骗子还是傻瓜?她垂下头,什么也没说。
  “小姐,想到您被迫接受这次婚姻,如此突然,如此出乎意料,我感到非常遗憾。保守秘密是为了国家利益,这是我父亲大人的意思,为此他还不准我亲自前来迎接您,很抱歉。”他踱步过来。“我明白,这次婚姻不合你的意,我也不勉强。不愿意的话,尽可以拒绝我,选择我堂弟兰赛尔爵士。这样如何?他年纪与你相仿,长得也算不错。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只管开口,我决不阻拦。”
  我不要嫁给任何兰尼斯特家的人,她想对他说,我要维拉斯,我要高庭,我要我们的小狗和花船,我要我的艾德、布兰登和瑞肯。但唐托斯的话又突然回荡在耳际: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您真是太好心了,大人,”她说,内心充满了绝望,“身为王家的被监护人,我的责任就是听从国王陛下的指示。”
  他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仔细审度她。“珊莎,我知道自己不是你们小姑娘家的梦中情人,”他轻柔地说,“但我也不是乔佛里。”
  “您不是,”她回答,“您一直对我很好,我记得的。”
  提利昂伸出一只指头短小的粗手。“那么,来吧,让我们履行我们的责任。”
  于是他们双手交握,由他把她领到婚礼祭坛前。修士站在天父和圣母之间,等着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她看见唐托斯爵士穿着小丑的杂色服装,用又圆又大的眼睛盯着她瞧。御林铁卫中,巴隆·史文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在,但没有洛拉斯爵士的身影。提利尔家的人统统缺席,她猛然间意识到。但婚礼的宾客和见证人倒是不缺:太监瓦里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菲利普·福特爵士、波隆爵士、贾拉巴·梭尔,还有其他十来个显贵齐聚一堂。她看见咳嗽的盖尔斯伯爵,看见正在吸奶的艾弥珊德伯爵夫人,还看见坦妲伯爵夫人那个怀孕的女儿正在莫名其妙地哭泣。
  她在哭啊,珊莎心想,等婚礼完毕,我就会和她一样了。
  对珊莎而言,整个仪式犹如在梦中进行。她温顺地完成了所有的一切。祷告、宣誓和歌颂,一百根长蜡烛在燃烧,一百道跳动的光线由她朦胧的泪眼看来,竟成千万道花火飘摇。她裹着印有父亲纹章的衣服,没人注意到她在哭;又或者他们早看到了,只是假装不在意。在一片麻木中,换斗篷的时刻到了。
  作为国王,乔佛里代替了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的位置。当他的手摸到她的肩膀,朝斗篷的钩扣伸去时,她僵硬得像根长枪。一只手扫过乳房,在上面捏了一下,接着她的新娘斗篷便解开了,乔佛里将其优雅而夸张地扫下,露齿而笑。
  他舅舅则没他这份从容。提利昂穿的新郎斗篷又厚又重,红天鹅绒上绣着无数狮子,边沿是金色缎子与红宝石。没人帮忙,没人搬来一把凳子,而新郎比新娘整整矮了一尺半。他走到她身后,珊莎感到他用力拉她的裙子。他要我跪下,想到这,她不禁面颊通红。事情不该这样的。她上千次梦见自己的婚礼,梦见自己的未婚夫强壮而挺拔,高高地站在面前,将自己的斗篷披在她肩膀,表示永远的守护。随后,他一边靠过来为她系钩扣,一边轻轻吻她。
  她感到第二次的拉扯,这次更急迫。我才不跪呢!反正没人在乎我的的感受。
  侏儒第三次拉她。而她顽固地撅起嘴巴,假装不去在意。身后,有人吃吃窃笑。是太后,她心想,不过是谁都没关系。到最后,所有人都笑了,其中乔佛里最为响亮。“唐托斯,你给我趴在地上,”国王命令,“我舅舅爬不到新娘子身上去呢。”
  结果她的夫君大人得站在弄臣背上为她系好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斗篷。
  珊莎转过身去,发现侏儒朝上瞪着她,嘴巴抿紧,脸庞就跟她身上的斗篷一般红。突然间,她为自己的顽固而羞愧,于是抚平裙子,跪在丈夫面前,让两人的头颅处于同一高度。“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愿你成为我的夫君和依靠。”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侏儒嘶哑地念诵,“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他倾身向前,四片嘴唇在空中轻轻一触。
  他好丑啊。当他靠近时,珊莎想。他简直比猎狗还丑。
  修士将水晶高高举起,虹彩光芒照在他们脸上。“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他朗声道,“我庄严宣布,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涉他们婚姻的人,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她咬紧嘴唇,才没有哭出来。
  婚宴在首相塔里的小厅召开,参加者约有五十,其中除了婚礼的见证人,还有兰尼斯特家族的封臣和盟友等。提利尔家的成员终于现身。玛格丽忧伤地看了她一眼,荆棘女王由左手和右手扶持着进入,脸上的神情当她是具业已入土的死尸,而埃萝、雅兰和梅歌则装作不认识她。这就是我的朋友,珊莎苦涩地想。
  她的丈夫喝得多,吃得少。当有人上来送菜或恭贺时,他简短地点点头,此外大部分时间里,阴沉得像岩石一样。婚宴似乎没个完,珊莎半点胃口都没有。她只盼这一切早早结束,却又害怕一切结束的时刻——因为那个时候,就要闹新房了。男人们会把她背向婚床,沿途脱个精光,大声喧哗粗鲁的玩笑,描述她今晚的遭遇;而女人们会对提利昂作同样的事。人们玩够后,就让他俩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退到新房外看热闹,隔门叫嚣各种淫秽的语言。这是维斯特洛的婚俗,从小她就觉得十分地好奇、兴奋和期待,如今却只感到恐惧。他们脱她衣服时她不会哭,可她明白一旦自己听到第一声淫荡的调笑,眼泪必定会不争气地流出来。
  听到乐师开始演奏,她胆怯将手放在提利昂的手上,“大人,我们是不是带领大家跳舞呢?”
  他嘴唇扭了扭,“我认为我们今天已经带给大家足够的娱乐了,你觉得呢?”
  “遵命,大人。”她抽手回去。
  于是,舞蹈改由乔佛里和玛格丽带领。这个怪物,怎能跳得如此优雅?珊莎忍不住想。她经常做白日梦,幻想自己如何在婚宴上雀跃跳舞,每双眼睛都注目她和她的白马王子。在梦中,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而如今,竟连自己的丈夫也没有笑。
  客人们纷纷加入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的行列。埃萝和她年轻的侍从未婚夫跳舞,梅歌与托曼王子跳舞。黑头发、大黑眼睛的密尔美女玛瑞魏斯夫人舞动得如此煽情,吸引了厅内每个男人的目光。提利尔公爵夫妇跳得有条不紊。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邀请了提利尔公爵的的妹妹,洁娜·佛索威夫人。梅内狄斯·克连恩和被流放的王子贾拉巴·梭尔一起下场,王子穿着一身夸张的羽毛服饰。瑟曦·兰尼斯特太后先和雷德温伯爵跳舞,随后与罗宛伯爵,最后又找到自己的父亲,首相大人跳得流畅沉稳、不苟言笑。
  珊莎静静坐着,手放于膝,目睹太后又跳又笑,甩动金色的发卷。她好迷人,珊莎迟钝地想,我好恨她。于是她别过头去,去看月童和唐托斯跳舞。
  “珊莎夫人,”加兰·提利尔爵士走到高台下面,“能否有幸与您跳一曲?如果您夫君大人同意的话?”
  小恶魔大小不一的眼睛往中间一挤。“我的夫人想和谁跳就和谁跳。”
  或许应该留在丈夫身边,可她实在太想跳……而且,而且加兰爵士是玛格丽、维拉斯和百花骑士的兄弟。“爵士先生,看到您的容颜相貌,我才明白人们为何称您为‘勇武的’加兰。”她执起他的手,一边说。
  “夫人过誉。其实,这外号是我哥维拉斯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
  “保护您?”她不解地看着他。
  加兰爵士笑道:“当年我是个胖胖的小男孩,而我们有个叔叔就叫‘粗胖的’加尔斯。为避免我将来和他一样,维拉斯替我取了这个外号。起初他还恶作剧地威胁我,要叫我‘贫血的’加兰,‘苦恼的’加兰和‘丑陋的’加兰呢。“
  想到这些甜美的玩笑,珊莎不由得微笑。她忽然荒谬地开心起来,感到未来毕竟还有希望——即便希望不大。她笑着,任由音乐引导自己,迷失在舞步中,迷失在笛子、竖琴和风笛的吹奏中,迷失在鼓点的节律中……舞蹈让他们接近,她时而倒进加兰爵士怀里。“我夫人很关心您,”他悄悄地说。
  “莱昂妮夫人真是太好心了。请告诉她,我一切都好。”
  “一个出嫁的新娘应该不止是‘好’而已,”他语调温柔,“您看起来都快哭了。”
  “这是欢乐的眼泪,爵士先生。”
  “您的眼睛泄露了一切。”加兰爵士带她转了一圈,将她拉近。“夫人,我见过您看我弟弟的目光。洛拉斯既勇敢又英俊,是我们家里的骄傲……但您的小恶魔才是丈夫的料,请相信我,他比看上去要高大得多。”
  珊莎还不及回答,音乐的变换便将两人分开。这一次的舞伴是红面孔、汗水淋漓的梅斯·提利尔,接着是玛瑞魏斯夫人,再下来是托曼王子。“我也想结婚,”胖胖的九岁小王子叫道,“我比我舅舅高呢!”
  “是啊,小家伙,”分开前珊莎告诉他。后来,凯冯爵士赞她美丽,贾拉巴·梭尔用她听不懂的盛夏群岛语言唧咕了半天,雷德温伯爵则祝愿她的婚姻快乐长久,并生出许多胖小子。再次换舞伴时,轮到她和乔佛里面对面。
  珊莎立时僵硬,但国王紧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近。“不用这么悲伤,我舅舅的确又矮又丑,但你可以来陪我。”
  “你要和玛格丽结婚的!”
  “国王可以随心所欲。我父亲就和许多妓女睡过。从前有个伊耿国王也这么做——似乎是伊耿三世,或者四世——他有许多妓女和许多私生子。”他们随音乐旋转,乔佛里给了她湿湿的一吻。“只要我开口,我舅舅就会把你送到我床上。”
  珊莎拼命摇头,“不,他不会的。”
  “他当然会,否则我要他脑袋。从前那个伊耿国王就是这样,不管别人结没结婚,想要谁就要谁。”
  谢天谢地,换舞伴的时间又到了。可她的脚僵成了木头,随后的罗宛伯爵、塔拉德爵士和埃萝的侍从未婚夫定然以为她是个特别蹩脚的舞伴。最后她重新轮到加兰爵士,幸运的是,舞蹈就在这时结束。
  她的宽慰没有维持片刻,当乐声渐息,只听乔佛里大声嚷道:“闹新房的时间到了!让我们脱她的衣服,看看这头母狼怎么和我舅舅交配吧!”其他人纷纷高声附和。
  她的侏儒丈夫将目光缓缓地从酒杯间抬起来。“我不要闹新房。”
  乔佛里一把抓住珊莎的胳膊,“必须!这是我的命令!”
  小恶魔将匕首猛然插进桌子,握柄不住颤动。“很好,那你自己闹新房时就得装个假鸡巴去了,我会阉了你,我发誓。”
  一阵骇然的沉默。珊莎想从乔佛里身边离开,但他握住不放,撕裂了她的袖子。没人听见,没人在意。只见瑟曦太后转向她的父亲,“您听见他的话了么?”
  泰温公爵站起身来,“闹新房的事,我们可以商量。但是,提利昂,我不许你口出狂言,涉及国王的人身安全。”
  她看见丈夫脸上青筋暴突。“我失言了,”他最后说,“这是个差劲的玩笑,陛下。”
  “你竟敢威胁要阉割我!”乔佛里尖叫。
  “是啊,陛下,”提利昂说,“我好嫉妒您高贵的命根子,因为我自己的又短又小呢。”他邪恶地望着外甥,“噢,我又放肆了,请您别割了我舌头,否则我真不知该拿什么来满足您赐给我的娇妻哟。”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忍俊不禁,其他人也窃窃偷笑,只有乔佛里和泰温公爵没有表情。“陛下,”首相大人说,“您瞧瞧,我儿子醉得一塌糊涂。”
  “是的,”小恶魔承认,“但没有醉到不能上床的地步。”他跳下高台,粗鲁地夺过珊莎的手。“来吧,老婆,该我撞开你的城门啰。今晚,让我们好好玩城堡游戏。”
  珊莎羞红了脸,任侏儒带她走出小厅。我能有什么选择?提利昂走路的姿势简直就是古怪的蹒跚,尤其是像现在这般走得飞快的时候。诸神保佑,乔佛里或其他人没有跟上来。
  由于他们是新婚夫妇,因此特别腾出首相塔高层一间大卧室供他们使用。进房后,提利昂一脚将门踢上。“珊莎,餐具柜里有一壶上好的青亭岛金色葡萄酒,请给我倒一杯,行么?”
  “这样好吗,大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你瞧,我其实没有醉,但我真的想喝醉。”
  珊莎拿出两个杯子,一人倒满一杯。如果我也喝醉,会不会比较容易些?她坐在巨大的遮罩床边,狠狠吸了三口,喝掉半杯。酒是佳酿,但她紧张到品不出滋味,只觉头脑发晕。“您要我脱衣服吗,大人?”
  “提利昂。”他抬起头。“我叫提利昂,珊莎。”
  “提利昂。大人,您要我自己脱衣服,还是您帮我脱?”她又咽下一口酒。
  小恶魔转头不看她,“我头一次结婚时,由一个喝醉酒的修士主持,一群猪作见证。我和我老婆就用我们的证人来操办婚宴。泰莎喂我骨头,我从她手上舔油脂,吃饱喝足后,我们笑闹着滚到床上……”
  “您结过婚?抱歉,我……我忘了。”
  “你什么也没忘,因为我从没给人讲过。”
  “您夫人是谁,大人?”珊莎不由得好奇。
  “我的泰莎夫人,”他嘴唇扭曲,“来自西维费斯家族(注:SILVERFIST,意为一把银币),他们家族的纹章是染血床单上的一百零一枚钱币——一百枚银币和一枚金币。我们的婚姻非常短暂……对一个侏儒而言,这大概就是报应吧。”
  珊莎望着自己的手,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多大了,珊莎?”过了一会儿,提利昂问。
  “十三岁,”她说,“还差半个月。”
  “诸神慈悲,”侏儒又灌了一大口酒。“好吧,说话也不会让你长大。那么,夫人,我们可以继续么?你愿意么?”
  “只要我丈夫开心,我什么都愿意。”
  听到这话,他似乎很生气。“你把礼貌当城墙,将自己藏在后面。”
  “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珊莎回答。这是茉丹修女经常的教诲。
  “我是你的丈夫。你应该把盔甲脱掉。”
  “您要我脱衣服吗?”
  “没错,”他推开酒杯,“我的父亲大人明令我必须完成这桩婚事。”
  她开始脱衣服,手不住颤抖,好象没有指头,只剩十根千疮百孔的木桩。最后她终于勉力解开扣子和衣带,任斗篷、裙服、腰带和衬裙滑到地上。接着脱内衣,手臂和大腿都起了鸡皮疙瘩。她望向地板,羞得不敢看丈夫,等脱光后才扫了一眼,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瞧。碧眼里闪动着饥渴,黑眼里则是怒火。珊莎说不准哪边更可怕。
  “你还是个孩子,”丈夫道。
  她用双手遮住乳房。“我有月事了。”
  “你还是个孩子,”他重复,“但我想要你。你害怕吗,珊莎?”
  “怕。”
  “我也害怕。我知道我很丑——”
  “不,我的夫君——”
  他站起来,“不用说慌,珊莎,我明白自己是个畸形儿,长得可怕又丑陋,身材矮小得不成比例,可是……”她听见他吞了吞口水,“……可是,只要在床上,吹灭蜡烛,我就和其他男人一样强。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又灌下一口酒。“我很慷慨,对忠实于我的人,都会回报以忠实。你瞧,打起仗来我不是懦夫,用起脑子也不差——至少,这点小聪明应该得到肯定吧。再说,我这个人还算温柔,温柔可不是我们兰尼斯特家族的禀性呢,但我知道自己能做到。我可以……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
  他和我一样害怕,珊莎终于明白。或许该对他好一点,但她实在做不到。在她心底,能感觉到的只有丝丝怜悯,而怜悯是欲望的毒药。他定定地望着她,期盼她说些什么,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只是浑身发抖地站着。
  当他清楚她不会给他任何答案时,提利昂·兰尼斯特一口喝干了所有的酒。“我明白了,”他痛苦地说,“上床吧,珊莎。我们必须履行责任。”
  她爬上羽床,觉察到他继续瞪着她。床边小桌上燃着一只加香料的蜂蜡烛,被单间撒了无数玫瑰花瓣。她牵起毯子,想盖住身体,只听丈夫道:“不。”
  她觉得很冷,但还是顺从了,同时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过了片刻,她听见丈夫脱下鞋子,随后是脱衣服的沙沙声。当他跳上床,将手放到她乳房上时,珊莎再次发起抖来。她紧紧闭上眼睛,每块肌肉都紧蹦,内心恐惧着即将发生的事。他会再摸她吗?会吻她么?我应该打开双腿吗?她不知该怎么做。
  “珊莎,”丈夫的手放开了,“请你睁开眼睛。”
  她必须顺从丈夫的,于是她睁开眼睛。只见对方裸着身子坐在她脚边,双腿交接的地方,又长又硬的男根从一丛粗厚的金毛丛中伸出来——那也是他全身上下惟一挺拔的地方。
  “夫人,”提利昂开口,“别误会,你真的非常可爱,可我……我做不到。唉,我父亲真是个混蛋!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月,一年,一个季节,无论多久。等你了解我、相信我的时候再做吧。”他笑笑,似乎想让她安心,可没鼻子的脸却更可怕和古怪了。
  看着他,珊莎告诉自己,看着自己的丈夫,好好了解他。茉丹修女说过,每个男人都有其可爱之处,去发现他的优点吧,努力观察。于是她瞧向丈夫矮短的双腿、浮胀的额头、一碧一黑的眼睛和满头满脸的金发金须。好丑哦,连他的男根也一样,又大又长,脉络突出,带一个涨成深紫色的头。不对,不对,他哪有一点美?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我嫁给他?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小恶魔道,“我发誓,在你心甘情愿接受我之前,我决不碰你。”
  她鼓起所有勇气,望向丈夫那对大小不一的眼睛,“大人,如果我说永远也不行呢?”
  他嘴唇抽搐,好似她甩了他一巴掌。“永远也不行?”
  她脖子僵硬,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点头了没有。
  “原来如此,”他说,“原来如此,这就是诸神造妓女的原因罢。”他将粗短的指头握成拳,从床上爬了下去。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9章 艾莉亚

  石堂镇是艾莉亚离开君临之后见过最大的市镇,哈尔温说,她父亲曾在此取得一场著名的胜利。
  “当年疯王的部队追赶劳勃,试图在他跟你父亲会合之前逮住他,”向城门骑去时,他告诉艾莉亚。“年轻的风息堡公爵受了伤,由当地一些朋友照料,而首相克林顿伯爵亲率大军攻取了这座市镇,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在他们找到之前,艾德公爵和你外公及时赶到,攻破城防,与克林顿伯爵展开激烈巷战。双方在每条街道中战斗,甚至在房顶上战斗,所有圣堂都鸣响钟声,警告百姓们锁好门窗。当钟声响起时,劳勃从藏身之处冲出来参战,据说他那天杀了六个敌人,其中之一是著名的骑士米斯·慕顿,曾为雷加王子的侍从。他本想把首相也杀掉的,可惜混战当中两人没有交手的机会。然而克林顿重伤你徒利外公,杀死谷地的宠儿丹尼斯·艾林爵士,但当意识到战局终归无望,逃得跟自己纹章上的狮鹫一般快。后人称此战为‘鸣钟之役’。劳勃常说,这是你父亲的胜利,不是他的。”
  依所见的景象推断,艾莉亚认为此处最近也发生过战斗。城门由新原木制成,墙外一堆焦黑的木板诉说着老城门的命运。
  石堂镇守卫紧严,但当城门队长看清他们是谁,便打开突击口。“你们打哪儿弄吃的去?”进入时,汤姆好奇地问。
  “我们这边情况还不算太糟。‘疯猎人’赶来一群羊,黑水河上有交易,而且万幸的是河南边的庄稼没被烧。妈的,许多不要脸的家伙来抢我们。狼仔来过,血戏班来过,要吃的、要财物、要小妞,还要找该死的弑君者。据说他从艾德慕公爵指缝间溜走了。”
  “艾德慕公爵?”柠檬皱起眉头,“霍斯特公爵死了?”
  “死了,快死了。你觉得兰尼斯特会不会朝黑水河跑?‘疯猎人’认定这是到君临最快的路。”队长没等他们答话。“他带狗到处去搜,如果詹姆爵士过来,一定会被找到。瞧,我亲眼见过这群狗撕碎熊的景象,不知它们喜不喜欢狮子的味道?”
  “一具啃烂的尸体对谁都没用,”柠檬说,“‘疯猎人’这傻瓜应该很清楚才对。”
  “西方人打过来的时候,操了猎人的老婆和妹妹,烧他的庄稼,吃掉他一半的羊,又故意宰死另一半,还杀了六条狗,尸体丢进他家井里。我敢说,一具啃烂的尸体正合他意——也合我意。”
  “他是个蠢蛋,”柠檬道,“我只能这么说。你呢,你比他更蠢。”
  土匪们沿着她父亲战斗过的街道前进,艾莉亚在哈尔温和安盖中间骑行。她看到山丘上的圣堂,下面连着一座矮小坚固的灰石庄园,相对市镇而言,显得有些小。其余房屋有三分之一成了焦黑空壳,半个人影都没有。“镇民死光了?”
  “哪儿啊,只是害羞而已。”安盖指指房顶上两名十字弓手和几个蜷缩在酒馆废墟中、满脸黑灰的男孩。前方有个面包师打开百叶窗,朝柠檬大声喊叫。话音让更多人从藏身处走出来,石堂镇慢慢恢复了生气。
  市镇中央的集市广场里耸立着一座喷泉,呈跃出的鳟鱼状,水源源不断自它嘴里流入浅池。妇女们在那儿用提桶和水壶汲水。数尺之外,十来个铁笼子挂在吱嘎作响的木桩上。鸦笼,艾莉亚知道这种刑法——乌鸦在笼外,拍打着栏杆;人在里面,至死方休。柠檬皱眉勒住缰绳,“怎么回事?”
  “正义的制裁,”水池边的妇人回答。
  “哦,你们的麻绳不够用了?”
  “威尔伯特爵士下的令?”汤姆问。
  一个男人苦涩地笑道:“威尔伯特爵士一年前就给狮子宰啦。他儿子们追随少狼主,去西境养得肥肥的,怎会在乎我们这帮贱民?抓住狼仔的是‘疯猎人’。”
  狼。艾莉亚一阵冰凉。是罗柏的人,我父亲的人。她不由自主地骑向这排笼子。栅栏里的空间如此狭小,被囚禁的人既不能坐下,也不能转身,只能光着身子站立,暴露于阳光和雨露之下。头三个笼子里的人已经死了,食腐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空空的眼眶注视着她。第四个人在她经过时动了起来。他嘴边长满凌乱的胡须,其中都是血和苍蝇。当他开口说话,苍蝇便一下子飞散开来,围着他的脑袋嗡嗡作响。“水,”嘶哑的声音说,“求求你……水……”
  隔壁笼子里的人听见声音,也睁开眼睛。“这儿,”他道,“这儿,我,给水。”他是个老人,灰色的胡须,秃顶上布满斑斑点点的棕色老人斑。
  老人后面又有一个死者,红色的大胡子,一条褴褛的灰绷带缠在右耳和太阳穴上,最可怕的是两腿之间只剩一个结了棕色硬痂的洞,里面爬满蛆虫。再往后是个胖子,鸦笼如此之小,无法想象当初他们是如何将他弄进去的。栅栏痛苦地压进他的肚子,皮肉则从铁条间鼓出来,终日曝晒使他从头到脚都灼成了鲜艳的红。当他移动时,笼子一边摇晃,一边吱嘎作响。艾莉亚看到他皮肤上苍白的条纹,那是被铁条遮挡住阳光的地方。
  “你们是谁的手下?”她问他们。
  听见她问话,胖子睁开眼睛。眼睛周围的皮肤红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艾莉亚联想到漂浮在一碟鲜血之上白煮蛋。“水……喝水……”
  “谁的?”她又问。
  “别管他们,小子,”镇民告诉她,“不关你的事。你走你的路。”
  “他们干了些什么?”她问他。
  “他们在翻斗瀑砍死八个人,”他解释,“说是要找弑君者,找不到,就开始强暴和谋杀。”他用大拇指比比那具本该是命根子的地方却爬满蛆虫的尸体。“那家伙肆意下流,罪有应得。好啦,快走吧。”
  “一口,”胖子朝下面喊,“行行好,孩子,就一口。”老人抬起胳膊抓住栏杆,他的笼子剧烈摇晃起来。“水,”胡子里满是苍蝇的人喘着气说。
  她看着他们肮脏的头发、凌乱的胡须和通红的眼睛,看着他们因干渴而开裂出血的嘴唇。他们是狼,她心想,和我一样。这就是她的族群吗?他们怎可能是罗柏的手下?她想揍他们,狠狠地揍他们;她也想哭喊。所有的北方人——不论死活——似乎都期盼地瞧着她。老人从铁栅杆间挤出三根指头,“水,”他说,“水。”
  艾莉亚从马上一跃而下。他们伤害不了我,他们都快死了。她取出铺盖卷里的杯子,向喷泉走去。“想干吗,小子?”镇民叫道,“不关你的事。”她浑不理会,将杯子举到鱼嘴边。水溅到手指和衣袖上,但艾莉亚没有动,直到杯子灌满。当她返身走向笼子时,镇民过来阻止,“离他们远点,小子——”
  “她是个女孩,”哈尔温说,“别碰她。”
  “没错,”柠檬说,“贝里伯爵不会赞成把人关在笼子里,活活渴死。你们干嘛不学正派人的样,送他们上吊呢?”
  “他们在翻斗瀑做的,可不是什么正派人的事!”镇民冲他吼。
  栅栏之间的空隙太窄,无法把杯子递进去,好在哈尔温和詹德利过来帮忙。她踩在哈尔温并拢的双手上,跃至詹德利肩头,然后抓住笼顶栅栏。胖子仰脸贴紧铁条,艾莉亚把水浇下去。他急切地吮吸,清水顺着脑袋、面庞和双手流下,他又去舔潮湿的栅栏。若不是艾莉亚赶忙抽手,他还要舔她的手指。接着她用同样的方式给另外两人喂水,一大群人聚过来看。“这事‘疯猎人’会知道的!”一个男人威胁,“他不会喜欢。是的,他不会喜欢!”
  “那他更不喜欢这个。”安盖给长弓上弦,并从箭袋里抽出一支箭,引弓而射。羽箭自下而上,正穿胖子下颚,他抖动一下,便死了,但笼子使他无法倒下。射手又放两箭,了结另两个北方人。一时间,集市广场里只剩水花溅落声和苍蝇的嗡嗡响。
  valarmorghulis。艾莉亚默念。
  集市广场东面矗立着一座朴素的客栈,石灰粉刷的墙,碎裂的窗户,半边屋顶被烧,但洞给补上了。门上悬有一块木招牌,画一只咬了一大口的蜜桃。他们在客栈角落的马厩边下马,绿胡子大声呼喊马夫。
  丰满的红发店家一看到他们便愉快地大声吆喝,开起嘲弄的玩笑。“哈哈,你是绿胡子?灰胡子?圣母慈悲,你啥时候变得这般老了?柠檬,是你吗?还穿着这件破斗篷,对吧?我知道你从来不洗,我知道,你怕上面的尿被清掉之后,我们发现你原来是个逃跑的御林铁卫!七弦汤姆,好色的老山羊!来看儿子啦?来晚了来晚了,他骑马跟那该死的猎人走了。喏,别说他不是你儿子!”
  “他没有我的嗓子,”汤姆虚弱地抗议。
  “但他有你的鼻子。没错,听姑娘们说,其余部分也和你差不多。”此时她发现了詹德利,便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瞧瞧,多棒的小公牛。这胳膊,等着艾丽斯来瞧吧。哎哟,他还像女孩子一样脸红。好咧,艾丽斯会帮你改改的,小子,她不会才怪。”
  艾莉亚从没见过詹德利脸红。“艾菊,别碰大牛,他是个好孩子,”七弦汤姆道,“我们只需要床,舒服地睡一晚。”
  “这话只能代表你自己的意见,我的好歌手。”安盖伸手搂住一位健壮的年轻女仆,她脸上的雀斑跟他一样多。
  “床当然有,”红发的艾菊说,“蜜桃客栈从不缺床。但你们得先进澡盆,上次来老娘屋檐下过夜,把跳蚤全留下了。”她戳戳绿胡子的胸膛。“你身上的还是绿色!要不要吃东西?”
  “你有的话,当然却之不恭,”汤姆确认。
  “你啥时候说过不要呢,汤姆?”女人呵斥。“喏,我会给你的朋友们烤头羊,给你一只干瘪瘪的老耗子。呸,连这你都不配,除非给老娘哼三两支曲儿,或许我就心软了。唉,没办法,谁叫我喜欢同情人呢。好啦,来吧,来吧。卡丝,拉娜,烧几壶水。吉欣,帮我脱他们的衣服,它们也得煮一煮。”
  她的威胁一一兑现。艾莉亚拼命分辨:不到两周前才在橡果厅洗了两次,但红发女人毫不理会。两个女仆一边将她硬生生架上楼梯,一边争论她到底是男是女。叫海丽的女仆赢了,因此另一个不得不提来热水,用刚毛刷替她使劲搓背,几乎搓掉一层皮。她们拿走斯莫伍德夫人给她的衣服,替她换上带花边的亚麻布衣,把她打扮得像珊莎的玩具娃娃。好在她饿了,无暇顾及这么多,等她们弄完后连忙下楼吃东西。
  艾莉亚穿着笨乎乎的女孩衣服坐到大厅时,记起西利欧·佛瑞尔的教诲,要她“洞察真相”。她发现这里的女侍比任何一家客栈都多,而且大多年轻标致。从黄昏时分起,蜜桃客栈就有许多男人进进出出,但他们都不在厅内逗留,甚至当汤姆拿出木竖琴,唱起“六女同池”,也没有吸引什么关注。木制楼梯老旧高耸,男人带女孩上楼,踩出剧烈的吱嘎声。“我打赌,这是一间妓院,”她低声对詹德利说。
  “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妓院。”
  “我知道,”她坚持,“就是有许多女孩的客栈。”
  他又涨红了脸。“那你在这儿干吗?”他问,“该死,贵族小姐不该来妓院,大家都知道。”
  一个女孩坐到他对面的凳子上。“谁是贵族小姐?那个瘦瘦的?”她看看艾莉亚,咧嘴大笑。“我是国王的女儿呢。”
  艾莉亚知道自己受了嘲弄。“你才不是。”
  “啊,那可说不定哦。”女孩耸耸肩,一侧外衣滑落下来。“他们说劳勃国王躲这儿的时候跟我妈上过床,然后才去打仗。虽然所有女人他都上过,但勒斯林说他最喜欢我妈。”
  这女孩确实有国王的头发,艾莉亚心想,浓厚稠密的炭黑头发。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詹德利也有。许多人都有黑头发。
  “我妈为我取名钟儿,”女孩告诉詹德利,“以纪念那场战役。好啦,我打赌我可以敲响你的钟,你想不想要啊?”
  “不想,”他生硬地说。
  “才怪,我打赌你想。”她一只手顺着他的胳膊滑过。“索罗斯和闪电大王的朋友我不收费。”
  “不想,我说了不想。”詹德利猛然起身,离开桌子,走进外面的夜色之中。
  钟儿转向艾莉亚,“他不喜欢女孩子?”
  艾莉亚耸耸肩。“他不过是笨啦,就喜欢打磨头盔,用锤子敲剑。”
  “哦,”钟儿将外衣拉回肩头,找幸运杰克说话去了。不一会儿,她就坐上他膝盖,一边咯咯笑,一边喝他杯里的酒。绿胡子要来两个女孩,两边膝盖各坐一个。安盖跟那雀斑脸的姑娘一起消失,柠檬也不见了。七弦汤姆坐在壁炉边唱“春天绽放的春花”。艾莉亚边听,边啜饮红发女人准她喝的掺水葡萄酒。广场上,死人在鸦笼里腐烂,但蜜桃客栈中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只是有些人笑得太夸张,似乎想遮掩什么。
  现在正是溜出去偷马的好时机,但艾莉亚看不到这样做的好处。她顶多骑到城门口。那个队长绝不会放我过去,即使他让我过去,哈尔温也会追来,或者那个带狗的‘疯猎人’。她希望自己有张地图,知道石堂镇离奔流城究竟有多远就好了。
  不知不觉间,艾莉亚的杯子空了,她打起哈欠。詹德利还没回来。七弦汤姆唱起“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唱一句吻一个姑娘。窗边角落里,柠檬和哈尔温在跟红发的艾菊低声交谈。“……在詹姆的牢房里待了一夜,”她听见女人说,“她和另一个女的,杀蓝礼的那个。他们三人待在一起,到第二天早上,凯特琳夫人便为爱情放了他。”她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冷笑。
  这不是真的,艾莉亚心想,母亲决不会。她突然觉得既悲伤、又愤怒、又孤独。
  一个老头在她边上坐下。“哎哟,这不是个美丽的小桃子吗?”他的呼吸跟笼子里的死人一样臭,小小的猪眼睛上上下下打量她,“我可爱的蜜桃姑娘叫什么名儿啊?”
  半晌间,她不知该怎么伪装。她不是什么蜜桃姑娘,但在这里,在这个臭烘烘的陌生醉汉面前,也不可以做艾莉亚·史塔克。“我是……”
  “她是我妹妹。”詹德利的手沉重地搭在老头肩上,使劲捏了一把。“别碰她。”
  那人转过来,想要争执,看到詹德利的身材,又缩了回去。“她是你妹子,啊?那你算哪门子哥哥?我才不会把老妹带来蜜桃客栈咧,嘿,决不会。”他从凳子上起立,咕哝着走开,去找别的伴。
  “你干嘛这么说?”艾莉亚跳将起来,“你又不是我哥。”
  “没错,”他生气地道,“我出生低贱,做不了大小姐的亲戚。”
  艾莉亚被他的怒气吓了一跳。“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就是那个意思。”他一屁股坐到凳子上,捧起一杯酒。“走开。我想安安静静地喝酒,然后也许去找那个黑发女孩,让她敲响我的钟。”
  “但是……”
  “我说了,走开。小姐。”
  艾莉亚转身离开,将他抛下。顽固呆笨的杂种小子,就这副德行。他爱敲多少钟就敲多少,不关她事。
  他们的卧室被安排在楼梯顶端,位于屋檐之下。蜜桃客栈也许不缺床,但为这群土匪,就只提供了一张。然而那是一张大床,差不多填满整间屋子,而茅草褥子虽然发了霉,却足以应付所有人。此刻整张床由她一人独享。她的衣服挂在墙头钩子上,在詹德利和柠檬的东西中间。于是艾莉亚脱下花边布衣,将自己的短装从头上套进,爬上床,钻进毯子底下。“瑟曦太后,”她低声对枕头说,“乔佛里国王,伊林爵士,马林爵士。邓森,拉夫,波利佛。记事本,猎狗,魔山格雷果爵士。”她有时候喜欢打乱顺序,有助于记清名字和他们所做的事。他们中有的或许已经死了,她心想,或许被关在某处的铁笼子里,任乌鸦啄出眼珠。
  她合上眼就睡着了。那晚,她梦到自己又成了一匹狼,在潮湿的树林里穿行,空气中满是雨水,腐肉和鲜血的味道。在梦中,这些都很美好,艾莉亚知道自己没什么好怕。她强壮、敏捷而凶猛,而她的族群、她的兄弟姐妹们,全都跟着她。他们合力捕到一匹受惊的马,撕裂它的喉咙,享用大餐。月亮冲破乌云,她仰天长啸。
  黎明来临的时候,她被一阵狗吠吵醒。
  艾莉亚呵欠着坐起来。詹德利在她左边挪了挪,柠檬斗篷则在右边大打呼噜,呼噜声几乎被外面的狗吠所淹没。一定有好几十条狗。她爬出毯子,跃过柠檬、汤姆和幸运杰克,来到窗边。掀开百叶窗,寒风与湿气一起涌进,天色灰暗阴沉。下面的广场里,狗们一边吠叫一边打转,不停呼嗥咆哮。这群狗中包括黑色巨獒犬、精瘦的狼犬、黑白相间的牧羊犬,还有艾莉亚不认识的品种——长着黄色长牙、毛发浓密杂乱的斑纹猛兽。旅馆和喷泉之间,十来个骑手跨在马上,监督镇民们打开胖子的铁笼,使劲拽他胳膊,将肿胀的尸体扯出来,扔到地上。狗们见状一拥而前,将块块血肉从骨头上撕下。
  艾莉亚听见一个骑手的笑声。“这就是你的新城堡,该死的兰尼斯特混蛋,”他说,“对你来说有点小,但别担心,会想法子把你塞进去的。”他身边有个沉默的囚犯,圈圈麻绳捆住手腕,许多镇民拿屎泼他,但他躲也不躲。“你将在笼里腐烂,”俘虏他的人大声说,“乌鸦会啄出你的眼珠,而我们大把大把地花你的兰尼斯特臭钱!等乌鸦吃饱后,再把你剩下的部分送给你那该死的兄弟。不过我怀疑到时候他还认不认得你。”
  吵闹声弄醒了蜜桃客栈里的许多客人。詹德利挤到艾莉亚边上,从窗户望出去,汤姆站在他们身后,像出生时一样一丝不挂。“妈的,喊什么喊?”柠檬在床上抱怨,“老子想好好睡一觉。”
  “绿胡子在哪儿?”汤姆问他。
  “在艾菊床上,”柠檬说,“怎么了?”
  “把他和射手找到。‘疯猎人’回来了,要把人关进笼子。”
  “兰尼斯特,”艾莉亚说,“我听见他喊‘兰尼斯特’。”
  “抓住弑君者了?”詹德利想知道。
  下面广场里,一块石头砸到俘虏脸颊上,打得他转过头来。不是弑君者,艾莉亚心想,但诸神毕竟听见了我的祈祷。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0章 琼恩

  野人们牵马出洞时,白灵已经不见。他找得到黑城堡吗?琼恩吸吸晨间清爽的空气,留给自己一线希望。东方的天空,地平线处是粉红,以上渐化为浅灰。拂晓神剑仍悬于南,剑柄那颗明亮的白星如黎明的钻石一般闪耀,下方阴暗的黑灰森林慢慢呈现出绿、金黄、红、褐等各种色彩。在士卒松、橡树、岑树、哨兵树和鱼梁木上方,矗立着绝境长城,班驳的尘土与污垢之下是闪光的白色冰墙。
  马格拿派十几个人骑马往东,十几个人往西,爬上能找到的最高点,以观察树林里和高墙上是否藏有游骑兵。一旦发现守夜人出没,瑟恩人就会吹响镶青铜的战号示警。其余野人随贾尔行动,琼恩和耶哥蕊特也包括在内。这将是年轻掠袭者的荣耀时刻。
  人们常说长城足有七百尺高,但贾尔选的地点可谓既高且低。在他们面前,冰墙自林间笔直升起,仿如无垠峭壁,顶上是风蚀的城垛,粗看上去离头顶得有八百尺,甚至九百尺。随着逐渐靠近,琼恩意识到其中的欺骗性:当年筑城者布兰登将巨大的基石依山设置,能放哪里就放哪里,而此处峰峦起伏,高度不一。
  班扬叔叔说,长城在黑城堡以东是一把剑,以西则是一条蛇。果真如此。只见冰墙掠过一座巨山峰,接着沉入谷底,然后爬上一道匕首般锋利、绵延一里格多的花岗岩悬崖,沿参差不齐的山顶前进,随后又沉入更深的谷沟,接着再度爬升,目力所及,可见它从一山跃向另一山,深入西方腹地。
  贾尔企图袭击沿着山脊的一段冰墙。此处尽管墙顶高耸,离森林有八百尺,但其中三分之一强是泥土岩石而非冰雪,坡度对马匹来说太陡,比先民拳峰还难爬,但相对于完全垂直的墙面,人登上去还是相对容易的。况且山脊上布满树木,提供了很好的遮蔽。从前,黑衣兄弟们每天提斧出去砍伐越界的林木,决不让森林延伸到长城以北半里之内,但如今人手匮乏,这儿的树直长到冰墙底部。
  今天将是潮湿而寒冷的一天,而在长城成吨的坚冰下则更加潮湿,更加寒冷。越是接近,队伍中的瑟恩人越是踌躇。他们从没见过长城,连马格拿都没见过,琼恩意识到,它的庞大令他们惊恐。在七大王国,人们说长城是世界的尽头。对他们而言又何尝不是?只不过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罢了。
  我呢?我究竟处在哪边?琼恩不知道。要跟耶哥蕊特厮守,就得全心全意当野人;如果丢下她不管,继续履行职责,也许会连累对方被马格拿掏心;而若把她带走……假设她愿意走,这点尚远不能确定……也不可能带回黑城堡,跟弟兄们一起生活。在七大王国,逃兵和野人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早知道我们当初就去找詹德尔的子孙。但他们更可能吃了我们……
  长城丝毫没有吓倒贾尔的部下。他们每人都曾亲手越过长城。大家在山脊底部下马,贾尔喊了若干名字,便有十一人出列聚在周围。他们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超过二十五岁,有两人甚至比琼恩还小。但个个精瘦结实,强健的模样让他想起石蛇——遭遇叮当衫穷追时,断掌派他徒步离开,不知这位弟兄此刻身在何方呢?
  在长城的阴影里,野人们作好准备,将卷卷粗麻绳绕在一侧肩头,斜挎过胸,然后绑上奇特的软鹿皮靴,靴子顶端有突出的尖刺——贾尔和另两人的是铁制,有一些是铜制,但多数是参差不齐的骨头。小石锤挂在臀间,一个装满铁钉、骨钉乃至兽角钉的皮袋悬于另一侧,冰斧则拿在手上,它是把磨尖鹿角用兽皮绑在木柄上制成。十一名攀登者分成三组,每组四人,贾尔本人亲自上阵,凑足十二个。“曼斯答应给爬上去的第一组每人一把新剑,”他告诉他们,呼吸在冷气中结霜,“那可是南方人的城堡里铸的钢剑。他还会把你们的名字编入歌谣。一个自由民还能要求什么呢?来吧,往上爬呀,让异鬼带走落在最后的懦夫!”
  让异鬼把你们全带走,琼恩心想。他看他们爬上山脊顶端的陡坡,消失在树下。这不是野人第一次攀登长城,甚至不是一百零一次。一年里,巡逻队总有两三回无意中撞上攀爬者,发现坠落的残破尸体就更常见了。沿东海岸,掠袭者们建造小船,偷溜过东海望,进入海豹湾。在西方群山,他们潜入阴暗的大峡谷深处,绕过影子塔。但在中间,逾越长城的惟一方法是翻墙,许多掠袭者都曾干过。活着回来的却很少,他带着一丝阴郁的骄傲想。攀登之前,掠袭者们必将座骑抛下,他们中许多缺乏经验的新手过去后就立刻抢夺马匹,引发争执,消息传出,守夜人军团往往在他们来不及带着战利品和偷的女人回去之前,就将其逮捕绞首正法。贾尔不会犯这种错误,琼恩知道,但斯迪就说不准了。马格拿是君主,不是掠袭者。他不懂游戏规则。
  “瞧,他们在那儿,”耶哥蕊特说。琼恩抬眼,看到第一个攀登者出现在树梢之上。是贾尔。他找到一棵斜倚长城的哨兵树,便带组员顺势而上。一个不错的开局。我们不该让树延伸到此。他们已登了三百尺,却还根本没碰到冰墙呢。
  他注视着那精悍的野人小心翼翼地从树顶移向城墙,用冰斧短促有力地劈出一个供手抓握的口子,然后荡过去。他腰上的绳索连着第二个人,那人仍在缓缓地往树顶爬。贾尔一步步向高处前进,找不到落脚点时,就用尖刺靴踢出一个来。等他到达哨兵树上方十尺,便在一个狭窄的冰台停下,把斧子挂到腰带,取出锤子,将一根铁钉敲入一道裂缝中。第二个人也移到了城墙上,同时,第三个人正爬上树顶。
  另两组没有位置合适的树木助阵,等不耐烦的瑟恩人很快就开始怀疑,认为他们迷路了。当他们的领头人出现在视野中时,贾尔那组已爬了八十尺。各组间相隔二十码。贾尔的四个人居中,右边那组由山羊格里格带领,他长长的金发辫极易辨认,左边那组的领头人非常瘦,名叫埃洛克。
  “太慢了,”马格拿一边看他们缓缓往上爬,一边大声抱怨,“他忘记那些乌鸦了吗?爬快点,否则我们会被发现的。”
  琼恩强迫自己保持沉默。他对风声峡仍记忆忧新,月光下跟石蛇一起攀爬的经历让他至今心有余悸。那天晚上,他的心好几次提到了嗓子眼,到最后,手腿齐疼,指头几乎冻僵了。那还是石头,不是冰。石头是固体,而冰再怎么也不可信赖。今天的长城在“哭泣”,也许攀登者手上的热量就足以融化冰墙。巨大冰块内部也许冻得跟石头无异,但表面滑溜,丝丝绢流滴淌而下,寒风更吹出无数小孔。不管野人们其他方面如何,他们的确勇敢。
  但他心中仍暗暗希望斯迪的担忧是正确的。若诸神慈悲,一支正好经过的巡逻队就能制止这一切。“再坚固的墙也不能保证高枕无忧,”从前在临冬城上散步时,父亲曾教诲他,“关键取决于人。”野人也许有一百二十个,但四个卫兵就足以打发他们,若干箭失,一桶石头,这次袭击就得划上句号。
  但卫兵没有出现,别说四人,连一个都没有。太阳向天空爬,野人们往墙上登。到得中午,贾尔那组仍遥遥领先,但他们碰上一片很糟糕的冰。贾尔将绳子绕在风蚀而成的突起上,利用它来支撑重量,不料整个突出部分却突然崩溃,带他一起坠落。人头大的冰块向下面三个人砸来,他们死命抓牢,而那些钉子也撑住了。贾尔在半空中停顿,悬于绳子尽头。
  等他们从这次灾难中恢复,山羊格里格已几乎赶上。埃洛克的四个人仍远远落在后面。他们攀爬的那部分,表面看上去平整光滑,毫无杂质,覆着一层融化的冰,阳光到处湿乎乎的闪耀光芒。格里格的那部分看起来颜色更深,有较多明显的纹理;冰与冰互相重叠时,若接合不完美,就会产生长而狭窄的平台,及各种裂纹瑕隙,甚至还有竖直的管道,经由风水侵蚀,里面的空间大得足以躲进一个人。
  贾尔很快让他的人继续前进,他和格里格的组几乎并肩而行,埃洛克那组则落后五十尺。在鹿角斧的劈砍之下,阵阵闪烁的冰晶瀑布倾泻到下面树林里。石锤将铁钉深敲入冰里,作为绳子的支撑点,但爬了一半不到,铁钉就用完了,之后改用角钉和磨尖的骨头。人们一次一次又一次用尖刺靴去踢坚硬牢固的冰,以凿出落脚点来。到第四个钟头,琼恩估计他们的腿已经麻痹了。还能支持多久呢?他跟马格拿一样,一边不安地注视,一边焦急地聆听远处是否有瑟恩人的号角吹响。号角一直沉默,没有守夜人的踪影。
  爬到第六个钟头,贾尔又超到山羊格里格前面,他的人正将差距拉开。“曼斯的宠物迫不及待想要剑咧,”马格拿遮着眼睛说。太阳高悬在空中,从下往上观之,冰墙上部三分之一是水晶般的蓝,反光如此绚烂,刺得眼睛发疼。贾尔和格里格手下的八人都位于耀眼的光芒中,看不真切,只有埃洛克的那组仍在阴影下。他们在五百尺的高度不再往上爬,而是一点一点横移,向一根竖直管道前进。正当琼恩注视着他们缓缓挪移时,突然传来一阵响动——如天崩地裂,似乎冰墙在抖,然后一声惊呼。空中满是冰晶、尖叫和坠落的人体,一块一尺厚五十尺见方的冰从墙面上脱落,一路翻滚、碎裂、轰鸣,抹去前方的一切,直落到山脚下。冰块旋转着掠过树林,滚下山坡。琼恩忙抓住耶哥蕊特,将她拉倒,用身体掩护。一个瑟恩人脸上被一块冰砸中,断了鼻子。
  等他们再度抬头,贾尔那组已不见踪影。人,绳索,钉子全没了,六百尺以上一片空旷。就在攀登者们片刻之前附着的地方,墙面上有个疤痕,内层的冰平滑洁白,像抛光的大理石般在阳光下闪耀。下方很远处,有滩淡淡的红色污渍,那是被摔碎的人。
  长城会保护自己,琼恩一边想,一边将耶哥蕊特拉起来。
  他们在一棵树上发现了贾尔,他被断裂的树枝刺穿,身上的绳索仍连着其他三人——皆浑身骨头碎裂,躺在他下方。其中一个仍活着,但腿、脊椎和大部分肋骨都不能用了。“慈悲,”看见他们,他说。一个瑟恩人用大石锤砸扁了他的脑袋。马格拿发号施令,他的人开始搭建柴堆。
  山羊格里格到达墙顶时,死者已开始焚烧。等埃洛克四人跟他们汇合,贾尔和他的组员只剩骨头和灰烬。
  此时太阳已开始下降,攀登者们没有浪费时间。他们解开缠绕在胸前的长麻绳,将其系到一起,把末端扔下。想到要沿绳子爬上五百尺,琼恩满心恐惧,好在曼斯计划周全。贾尔留下的掠袭者们取出一个巨型梯子,作横挡的麻绳有人胳膊那么粗,他们把梯子系在攀登者扔下的绳子上,埃洛克、格里格和他们的部下闷哼着使劲将它拉上去,固定在墙顶,然后再次放下绳索,拉起第二个梯子。一共有五个。
  等梯子全部就位,马格拿操起古语粗暴地一声喝令,五个瑟恩人便同时出发。即使有梯子,攀爬也不容易。耶哥蕊特看他们挣扎了好长一阵。“我恨长城,”她用生气的语调轻声说,“你能感觉到它有多冷吗?”
  “它是冰做的嘛,”琼恩指出。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这墙是血筑的。”
  它没有喝够。日落时分,两个瑟恩人从梯子上摔下去死了,这是今天最后一批牺牲品。琼恩到达墙顶时,已近午夜,群星又出来了,耶哥蕊特浑身颤抖。“我差点掉下去,”她眼含泪水,“两三次……冰墙想把我甩下去,我感觉得到。”一颗泪滴涌出来,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流淌。
  “没事了,没事了,”琼恩装出确信的样子,“别怕。”他伸出一条胳膊搂她。
  耶哥蕊特用掌根使劲打他胸口,隔着锁甲、熟皮革和层层羊毛衣,他仍感到疼。“我不怕!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那你为什么哭?”
  “不是因为恐惧!”她蛮横地踢腿,撬出一块冰来。“我哭是因为我们没有找到冬之号角。我们打开好几十座坟墓,将无数阴影释放到阳间,却没有找到乔曼那只能让这冷东西倒塌的号角!”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1章 詹姆

  断肢火辣辣地痛。
  痛,痛,即便他们用火炬烧封了伤口,但日日夜夜,他仍感到焰苗舔噬手臂,感到指头在烈火中枯萎,那些不再属于他的指头。
  他经常受伤,但从未有过如此的屈辱,从未品尝这般的疼痛。这些天来,他的嘴唇经常无法抑制地背诵起幼稚的祷词,那些他孩童时代学习却从不在意的祷词,那些他和瑟曦并肩跪在凯岩城圣堂里念诵的祷词。他哭了又哭,直到听见血戏子们的笑声,便不再悲伤。他风干眼睛,铁石心肠,希望高烧能带走眼泪。我终于明白了提利昂的感受,一辈子都有人嘲笑他。
  自打他第二次落马后,他们便把他紧紧捆在塔斯的布蕾妮身上,让两人再度共骑。有一天,血戏子们不再将他俩背靠背地绑,而是脸对脸地捆。“一对甜蜜的情人,”夏格维大声赞叹,“多伟大的爱情,怎能将英勇的骑士和高贵的夫人分开呀?”他用高亢的声调尖声长笑,“噢,可谁是骑士,谁又是夫人呢?”
  如果我的手还在,你就会明白的,詹姆心想。因为长期捆绑,四肢全部麻木,但一切都没关系了,他的世界只剩下那只幻影手传来的疼痛,以及布蕾妮压在身上的重量。至少她很温暖,他宽慰自己,虽然呼吸和我的一样扑鼻难闻。
  他的手还在,就在两人中间。乌斯威克将它套着绳子,挂在他脖子上,马儿行进,詹姆恍恍惚惚,手便在胸前摇摆,抓挠布蕾妮的乳房。他的右眼肿得睁不开,先前打斗中布蕾妮伤他的地方发了炎,但最痛的是手。断肢不断渗出血液和浓汁,马儿踏一步,幻影手便抽搐一下。
  咽喉干燥,无法进食,他只喝他们给的酒和清水。曾有一回,“勇士们”给他一杯水,他颤抖着一饮而尽,引来周围哄堂大笑,格外刺耳。“这是马尿,弑君者,”罗尔杰告诉他。詹姆太口渴,因此没注意,但随后倔强地吐了出来。于是他们让布蕾妮替他清理胡须,平时他在马鞍上流屎流尿他们也总逼她清理。
  某个阴冷的清晨,他感觉有点力气了,顿时被一股疯狂所攫住。他用左手抓住多恩人的剑柄,笨拙地拔出来。让他们杀了我,他心想,我要手执武器,死在战斗中。没用。夏格维单脚跳来跳去,詹姆就是砍不中,最后失去平衡,跌跌撞撞地向前猛扑。小丑绕了几圈,躲闪开来,血戏子们哄笑着观看骑士与小丑的表演。他绊住石头,跪倒在地,小丑跳过来,在他额头印上一个潮湿的吻。
  罗尔杰最后上前教训他,并从他虚弱的指头中踢走长剑。“狠有趣,四君者,”瓦格·赫特说,“但下不为里,否责我再砍你一只手,或责一只脚。”
  詹姆躺下,看着夜晚的晴空,试图不去在意右臂无时不在的疼痛。夜,奇特地美,优雅的新月,前所未见的满天繁星。王冠座在天顶,旁边有骏马座和天鹅座,松树枝头,羞答答的月女座半遮半掩。夜,怎可如此地美?他扪心自问,星星竟舍得为我洒下光辉?
  “詹姆,”布蕾妮低语呼唤,轻得让詹姆以为在做梦,“詹姆,你在做什么?”
  “等死,”他轻声回答。
  “不,”她说,“不,你必须活下去。”
  他试着挤出一点笑容,“行了,别再指挥我了,妞儿,我想死就死吧。”
  “你是懦夫?”
  这个词让他震惊。他是詹姆·兰尼斯特,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他是弑君者。没人可以叫他懦夫,其他的称号——背誓者、骗子、杀人犯、屠夫、叛徒、莽汉等等都无所谓,就不能容忍懦夫。“我除了死,还能做什么呢?”
  “活下去,”妞儿道,“活着,战斗,复仇。”她说得太大声,正巧给罗尔杰听见,尽管没听清楚,但还是过来踢她,要她闭上臭嘴,否则就割舌头。
  懦夫,詹姆一边听布蕾妮的闷哼,一边想。我成了懦夫?就为他们砍了我用剑的手?莫非我的生命就只是一只用剑的手?诸神在上,难道是这样?
  妞儿说得没错,我不能死,瑟曦在等我,她需要我,还有提利昂,我的小弟弟,那个为了谎言而爱我的弟弟。敌人们也等着我,在呓语森林屠杀我部下的少狼主,将我绑上镣铐、关在黑牢中的艾德慕·徒利,还有勇士团。
  第二天黎明,他强迫自己吃东西,他们给他些许麦糊,马的食物,但他一匙一匙咽下去。傍晚时又吃了,第二天早上也吃。活下去,每当麦糊哽在喉头,他便严厉地告诫自己,为了瑟曦,为了提利昂,为了复仇,活下去。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幻影手抽搐、灼痛和发臭。等我回到君临,会打造一只新手,一只金手,总有一天,要用它撕开山羊的喉咙。
  在无边的疼痛中,日夜模糊不清。白天昏睡在马鞍上,靠住布蕾妮的身子,闻着手掌腐烂的恶臭;晚上清醒地躺在硬泥地里,因噩梦而难以入眠。他虽虚弱,但血戏子们仍不敢大意,始终将他绑在树上。想到敌人如此怕他,他不由得感到一丝冰冷的慰籍。
  布蕾妮通常捆在他旁边,五花大绑躺着的她,好似大母牛的尸体,一点动静也没有。而在她心中,有一座城堡,他想,他们或许能强暴她,但永远别想翻越她为自己构筑的深墙。可惜詹姆的城郭已然垮塌,他们砍了他的手,砍了他用剑的手,没有这个,他什么也不是。剩下一只无用的手。从他会走路的那天开始,左手就只配执盾,除此之外,一无是处。是右手让他当上骑士,成为男人。
  后来有一天,他无意中听乌斯威克提到赫伦堡,心知这是目的地,不由哈哈大笑,惹得提蒙用细长鞭抽他的脸。血流如注,但与手上的疼痛相比,无足轻重。“你笑什么?”当晚,妞儿轻声问。
  “我是在赫伦堡得到白袍的,”他轻声回答,“在河安大人举办的比武大会上。他想向全国贵族炫耀他的城池和子孙,我也想向他们炫耀我的武艺。当年我才十五岁,却无人能敌,可惜伊里斯不给我炫耀的机会,”他又笑了,“我赶到的当天便被他遣走,直到如今才终于回来。”
  笑声被他们听到,于是当晚换詹姆承受拳打脚踢。他毫无反应,直到罗尔杰一脚踢在断肢上。他晕死过去。
  第二天夜里,他们终于来了,三个最大的恶棍:夏格维、没鼻子的罗尔杰和多斯拉克胖子佐罗——正是他砍了他的手。佐罗和罗尔杰边走边争论谁先上,夏格维似乎自甘最后。小丑见他俩争执不下,便提议两人一起,一人上前面,一人上后面。佐罗和罗尔杰表示同意,随后又开始争执谁上前面而谁上后面。
  他们会毁了她心中的城堡,把她变成和我一样的残废。“妞儿,”趁佐罗和罗尔杰互相喝骂的当口,他低声说,“让他们做,什么也别想。心思走得远远的,他们享受不到乐趣,很快就停了。”
  “他们别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丁点乐趣。”她坚定地低声回答。
  你这愚蠢、顽固、勇敢的婊子,会被杀的,他心想,唉,我穷担心什么?若非她这猪脑袋,我的手还在。他听见自己低语道:“让他们做,躲进内心,别去想它。”他就是这么做的,当目睹史塔克父子惨死在眼前,全副盔甲的瑞卡德公爵遭烧烤、他儿子布兰登为救父被生生扼死的时候。“想想蓝礼,如果你真的爱他;想想塔斯,山峦和大海,泉池与瀑布,蓝宝石之岛;想想……”
  这时罗尔杰赢得了争论。“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丑的女人,”他告诉布蕾妮,“但别以为我不能让你变得更丑。我的鼻子如何?你敢动一根指头,我就让你学我的样。还有,两只眼睛对你而言太丰富了,敢叫一声,我就抠一颗出来,喂你吃下去,然后把你操他妈的牙齿一颗颗拔出来。“
  “噢,妙啊,罗尔杰,”夏格维赞叹,“拔了牙齿,她就跟我亲爱的老妈妈没两样了。”他咯咯笑道,“我以前常想操妈妈的屁股呢。”
  詹姆跟着笑,“哎哟,多可爱的小丑。我也给你猜个谜语,夏格维,你为什么不能碰她呢?噢,噢,我知道。”他提高声量,竭尽所有力气喊道:“蓝宝石!”
  罗尔杰骂了一句,又一脚踢到他的断肢上。詹姆厉声嚎叫。世上竟有这般的疼痛,这是他失去意识前最后的想法。不知昏迷了多久,但当他回到疼痛中时,乌斯威克来了,瓦格·赫特也在。“不准捧她,”山羊叫道,喷了佐罗一脸口水,“必须保住她的真操,你这个杀瓜!我要用她换一口袋懒宝石!”从此,山羊每晚都加派守卫,以防自己的手下作怪。
  之后两晚上,妞儿都没说话,到第三夜方才鼓起勇气,“詹姆?你干嘛那么叫唤?”
  “啊,你问我为何叫唤‘蓝宝石’?动下脑子嘛,难道我叫‘强奸’这些杂种会来管么?”
  “你不该出声的。”
  “那可不,你有鼻子时已经够丑了,再说,我想听山羊念‘懒宝石’。”他轻笑道,“你说得对,我只会撒谎,一个重荣誉的人决不会隐瞒蓝宝石之岛的真相。”
  “不管怎样,”她说,“谢谢你,爵士先生。”
  幻影手抽搐起来,他咬紧牙关:“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这是为了河上的战斗,为了你倒在罗宾·莱格头上的石头。”
  山羊想对全城人炫耀战利品,所以詹姆被迫在赫伦堡城门一里之外下马。他们将一根绳子套在他腰间,另一根捆住布蕾妮的手腕,两者末端都系于瓦格·赫特的坐骑前鞍。他俩一左一右、跌跌撞撞地走在科霍尔人的黑白斑纹马后面。
  詹姆用愤怒驱使自己前进。包裹断肢的亚麻布因脓汁而发灰变臭,每走一步,幻影手便痛一次。我比你们想象的更强大,他告诉自己,我是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我能到达赫伦堡,我能到达君临城,我能活下去。然后,我要你们还债。
  黑心赫伦的巨城如山崖般陡峭的墙垒逐渐变大,布蕾妮挤挤他胳膊:“城堡掌握在波顿大人手里,他是史塔克家的封臣。”
  “嗯,据说波顿家族喜欢剥人皮,”这是詹姆对这个北境望族惟一的印象。提利昂肯定了解恐怖堡伯爵的方方面面,但他远在千里之外,和瑟曦在一起。对,瑟曦还活着,我不能死,他反复强调,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也要同年同月同日死。
  城外小镇被烧成灰烬和焦石,湖岸边有大队人马驻扎过的痕迹,这就是“错误的春天”那一年,河安大人召开比武大会的地方。詹姆走过饱受蹂躏的土地,一丝苦涩的微笑爬上嘴唇,有人于他当年跪在国王面前宣誓的地方挖了一道便池。少年的喜乐早已化为苦味,当初伊里斯连一晚也不让我停留。他为了侮辱而赐予我荣誉。
  “你看那旗帜,”布蕾妮急切地说,“剥皮人和双塔,看到了么?他们是罗柏国王的属下。在那儿,城门楼上,你看,白底灰色,冰原狼旗。”
  詹姆扭头朝上看。“没错,是你家的嗜血冰原狼,”他赞同,“瞧,左右都有人头嘛。”
  士兵、仆人和营妓都出来围观。有只斑点母狗一路尾随,吠叫不休,最后被血戏班的里斯人用他的长枪一枪刺穿。他跑到队伍前面,将死狗放在詹姆头上摇晃,一边大喊大叫:“我是弑君者的掌旗官!”
  赫伦堡的城墙如此之厚,穿越它,竟像穿越岩石隧道。先前瓦格·赫特派两个多斯拉克人当先通报波顿伯爵,所以外庭挤满了好事者。詹姆蹒跚走过,人们缓缓让路,而只要他稍微停留,腰间的绳子就被狠狠拉扯。“我捉住了四君者,”瓦格·赫特口齿不清地宣布。一只长矛猛戳他的背。要他爬。
  摔倒时,他本能地伸手去扶,断肢与地面相触,痛得麻木。但他不知打哪儿生出一股力量,单膝跪了起来。前方,一段宽阔的石阶梯通向赫伦堡的某座巨型圆塔,五个骑士与一个北方人正在台阶上看他。淡白眼珠的人穿裘皮斗篷和皮衣,五个面目不善的骑士则全身盔甲,外套上有双塔纹章。“佛雷家的弟兄们,”詹姆叫喊,“丹威尔爵士,伊尼斯爵士,霍斯丁爵士,”他认得几个瓦德侯爵的子孙,再怎么说,毕竟自己姑妈嫁到了他们家,“向你们致以我的哀悼。”
  “怎么回事,爵士?”丹威尔·佛雷爵士问。
  “你侄儿,克里奥爵士出事了,”詹姆道。“他与我们结伴同行,途中不幸被土匪射杀。乌斯威克和他那帮手下偷了他的东西,把人留给野狼吃。”
  “大人们!”布蕾妮摆脱群众,奔上前去。“我看到了您们的旗帜,以您们发下的誓言之名,请听听我的话!”
  “你是谁?”伊尼斯·佛雷爵士问。
  “她是烂尼斯特的奶妈。”
  “我是塔斯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和您们一样,效忠于史塔克家族。”
  伊尼斯爵士“呸”地一口吐在她脚边。“去你妈的狗屁,我们信赖这个罗柏·史塔克,他回报我们的却是背叛!”
  有趣极了。詹姆扭过头去,想看看布蕾妮怎么反应,可惜这妞儿像上了嚼子的骡一般顽固。“背叛什么的我不清楚,”她摩擦着手腕上的绳索,“但我乃受凯特琳夫人的差遣,将兰尼斯特送往君临城他弟弟——”
  “被我们发现时,她正要淹死他,”虔诚的乌斯威克道。
  她脸一红,“我一时生气,作出越轨的事,但并非真的要杀。如果他死了,夫人的女儿会遭殃。”
  伊尼斯爵士不为所动,“这和我们有何关系?”
  “我看,就拿他跟奔流城讨笔赎金,”丹威尔爵士建议。
  “凯岩城金子更多,”他的一位兄弟反对。
  “杀了他!”他另一位兄弟说,“为奈德·史塔克报仇!”
  小丑夏格维今天穿灰粉色小丑装,他在台阶底部边翻筋斗边唱:“从前有只狮子和黑熊跳舞,噢耶,噢耶——”
  “比嘴,笑丑。”瓦格·赫特制止他,“四君者不能喂熊,他是我底。”
  “他死了就没用了。”卢斯·波顿平静地说,声音轻得让大家都停下来倾听。“还有,瓦格大人,请你记住,我北上之前,这里还是我当家。”
  高烧让詹姆头昏眼花,也让他胆子壮起来。“您就是恐怖堡伯爵?听说您前次被我父亲打得夹着尾巴逃窜,是也不是?大人您总算不逃了?”
  波顿的沉默比瓦格·赫特唾沫横飞的威胁可怕一百倍,他的眼珠淡白如同晨雾,隐藏了所有思绪。詹姆不喜欢那对眼珠,它们让他想起当年奈德·史塔克看他坐在王位上时的神情。恐怖堡伯爵最后轻启嘴唇:“你少了一只手。”
  “错,”詹姆说,“它在我脖子上。”
  卢斯·波顿伸手下来,兜起他颈上的绳子,将烂手扔给山羊。“快拿开,这东西有损于我的健康。”
  “我要把它送给他的浮亲大人,索要十万金聋币,否责,就把四君者砍成碎片还回去。等手到他的钱,我再把詹姆爵士交给卡史他克大人,多赚一个没女!”“勇士们”齐声欢呼赞同。
  “好打算,”卢斯·波顿道,那语调好似在餐桌上轻描淡写地赞一句:好酒,“只可惜卡史塔克伯爵给不了女儿了,罗柏国王以谋杀和叛乱的罪名砍了他的头。至于泰温公爵,他人还在君临,新年之前都不会离开,那是他孙子和高庭之女成婚的大喜日子。”
  “不对,是临冬城之女,”布蕾妮说,“大人,您弄错了吧,与乔佛里国王订婚的是珊莎·史塔克。”
  “他们的婚约已经废除。黑水河一战,玫瑰与狮子联合,大败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烧光了他的舰队。”
  我不是警告过你么,乌斯威克,詹姆心想,还有你,山羊。与狮子作对,没好果子吃!“有我老姐的消息吗?”他问,
  “她很好,你的……外甥也很好。”波顿顿了一下。看来他知道。“你弟弟在战斗中受了重伤,但性命无忧。”他朝身边一位穿镶钉铠甲、面色阴沉的北方人招招手。“送詹姆爵士去见科本学士,并替这位女士松绑。”待布蕾妮手腕间的绳索砍成两截后,他续道,“请原谅,小姐,眼下兵荒马乱,仓促之间难免误伤。”
  她揉着被麻绳磨破的血肉。“大人,这些人想强暴我。”
  “是吗?”波顿伯爵淡白的眼睛望向瓦格·赫特。“这可不行,这事儿,和詹姆爵士的手的事儿,都做得不对。”
  院子里的北方人是勇士团的五倍,还有同等数目的佛雷家丁。山羊再苯,也知道闭嘴。
  “他们拿走了我的剑,”布蕾妮道,“还有我的盔甲……”
  “小姐,在我的城堡作客您无需盔甲,”波顿伯爵告诉她,“您受我的保护。埃玛贝尔太太,替布蕾妮小姐准备一间舒适客房。沃顿,詹姆爵士交给你了。”他不待回答,径自转身上阶梯,裘皮斗篷在身后卷动。与布蕾妮分开之前,詹姆只来得及和她交换一个短促的眼神。
  学士的房间在鸦巢下。这位一头灰发、面目慈祥的人名叫科本,他打开包裹断肢的亚麻布,鼻子凑上去嗅了嗅。
  “有这么糟糕?我会死吗?”
  科本伸出一个指头拨拨伤口,涌出的脓血让他皱起鼻子。“不会,只是过不多久……”他切开詹姆的衣袖,“……腐疮会扩散,您发现了吗?附近的血肉都已变质,必须切除。最周全的办法是把手臂整个截掉。”
  “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詹姆承诺,“清洗伤口,把手缝回去,让我碰碰运气。”
  科本皱紧眉头,“我可以保住您的上臂,从肘部开始截,但……”
  “你敢!除非把另一只手也截了,否则我掐死你。”
  科本注视着他的眼睛,不管看到了什么,总之令他踌躇。“那好吧,爵士,我只把腐疮挖掉,别的都不动。先用沸酒处理,然后敷荨麻膏、芥菜籽和面包霉,或许管用,但其间利弊您可要考虑清楚。我这就去拿罂粟花奶——”
  “不要。”詹姆不敢睡,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手就真没了。
  科本坚持:“这会很痛。”
  “我会尖叫。”
  “这会非常非常地痛。”
  “我会大声大声尖叫。”
  “您至少喝点葡萄酒行么?”
  “总主教真的每天祷告吗?”
  “这我不清楚。我拿酒去,爵士,您先躺下,得把手绑上。”
  科本准备好一把利刃和一个碗,动手清洗。他边做,詹姆边大口喝酒,酒浆洒了一身。左手真没用,连嘴巴都找不着。葡萄酒浸湿胡须,掩盖了脓汁的恶臭。
  当真的动刀挖掘腐疮时,酒精完全不管用,詹姆大声尖叫,用完好的手拼命锤桌子,一次,一次,又一次。科本将沸酒倒在挖剩的断肢上,他再度尖叫。不管如何赌咒发誓,不管心中多么恐惧,他仍旧晕厥过去。醒来时,学士正用针和羊肠线缝手掌。“我留了一点皮肤,刚好连接腕关节。”
  “这话儿,你挺熟的嘛,”詹姆虚弱地嘀咕。他咬到舌头,嘴里全是血。
  “在瓦格·赫特手下,处理断肢是家常便饭,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缺胳膊断腿。”
  科本倒挺面善,詹姆心想,他身材高瘦,语气柔和,一双褐眼透着暖意。“你身为学士,干嘛和勇士团混在一起?”
  “学城剥夺了我的颈链。”科本放下针线,“您眼睛上方的伤也要处理,发炎得很厉害。”
  詹姆闭上眼睛,任科本用酒进行治疗。“把战争经过告诉我,”科本既管理赫伦堡的乌鸦,自对消息一清二楚。
  “史坦尼斯大人遭遇火攻和您父亲的偷袭,一败涂地。据说小恶魔让整条大江都烧了起来。”
  詹姆仿佛亲眼目睹绿焰爬上晴空,高过最雄伟的塔楼,街市上着火的群众在惨叫。我先前不是梦见了这番场景么?真有趣,但他笑不出来。
  “请试着睁眼。”科本用温水浸湿麻布,轻揩眼脸上干结的血块,肿没有消,但詹姆发现右眼总算能支开一半了。学士凑过来,“这伤怎么来的?”他问。
  “某位妞儿的礼物。”
  “一次失败的求爱,大人?”
  “这位妞儿身材比我壮,长得比你丑。你快帮她治治,她腿上还有打斗中我刺的伤。”
  “我会照料她,她是您什么人?”
  “我的保护人。”詹姆荒诞得想笑。
  “我留给您一些草药,混进酒里,以止住高烧。明天再用水蛭吸干眼脸上的淤血。”
  “水蛭,可爱的动物。”
  “波顿大人最喜欢水蛭,”科本谨慎地说。
  “对,”詹姆道,“看得出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2章 提利昂

  国王门外一片荒芜,惟有烂泥、灰烬和烧焦骨骸,但无家可归的人们已在城墙的阴影下重新搭起帐篷,还有人用桶子和推车贩卖渔获。提利昂骑过人群,觉察到无数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冰冷、愤怒,乃至憎恶。但没人开口,也没人敢挡他的道——全赖一身油亮黑甲的波隆随侍左右。若我孤身出巡,只怕早就被他们拖下马来,用鹅卵石砸个稀烂了,就像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那样。
  “这帮家伙简直比老鼠还讨厌,”他抱怨,“他们的狗窝被你烧过,居然半点也不接受教训。”
  “哼,给我几十个金袍子,我把他们统统杀光,”波隆道,“死人就不会回来了。”
  “没用,杀是杀不完的,就让他们去吧……但无论如何,只要城墙边出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立刻给我拉倒。不管这帮蠢货怎么想,战争毕竟没有结束。”他朝烂泥门骑去。“今天的视察就到这儿,明日召集各工会,带师傅一起来,商议重建计划。”他叹口气,好吧,烧成这样多半要归功于我,总得做点什么补救。
  工作本该由他坚定、可靠、不知疲倦的叔叔凯冯·兰尼斯特负责,可惜这位爵士在接到奔流城传来的消息,得知儿子威廉遭遇谋杀后就完全垮了。眼下,威廉的孪生兄弟马丁也是罗柏·史塔克的俘虏,而他们的长兄蓝赛尔依然卧病在床,伤口溃烂,难以康复。凯冯爵士只有这三个儿子,眼看一个也保不住,便彻底为悲伤和忧惧所淹没。泰温向来倚重弟弟,而今别无他法,只能将理事的胆子托付给侏儒儿子。
  重建费用耸人听闻,却又不能不办,因为君临乃全国第二大港口,规模仅次于旧镇,得尽快疏通河道,重开贸易。妈的,钱从哪里来?他甚至开始想念半月之前扬帆远去的小指头了。他倒好,跑去迎娶莱莎·艾林,统治谷地,我则为他收拾烂摊子。欣慰的是,这回父亲总算肯把重任交付给他。见鬼,他永远也不会提名我为凯岩城的继承人,却会无所不用其尽地利用我,上次不还任命我为代理首相么?金袍卫士的小队长在烂泥门前为他开道,提利昂静静地思考。
  君临三妓依旧统治着门内的市集广场,但如今已然荒废,石头和沥青桶散居四处。嬉戏的小孩们爬上长长的木制投掷臂,像群猴子似的在上面晃荡,互相追逐。
  “待会记得提醒我,要亚当爵士分配金袍子在此看守,”骑过投石机之间时,提利昂吩咐波隆,“傻小子们非得摔下来,折了脖子不可。”这时上方传来一声呐喊,一堆马粪掷在财政大臣前方不远处。提利昂的坐骑人立起来,几乎把他掀翻。“仔细想想,”他一边努力勒马一边说,“还是别管了,就让这帮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像熟南瓜似的落下来砸个稀烂。”
  他的心情本就不好,而今这群顽童竟然当众羞辱他,更让他怒火万丈。日复一日,婚姻成了他最大的苦恼。珊莎·史塔克至今仍是处女,而大半个城堡的人似乎都知道!今早上马时,他就听见两名马童在背后叽叽咕咕,偷笑出声。他觉得连马儿都在嘲弄他。一直以来,提利昂每晚耐着性子假装履行义务,寄希望于婚姻的实情不致泄露,可惜一切都归无用。不知是珊莎蠢到向她的侍女倾诉呢?——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瑟曦的人——还是瓦里斯的小小鸟在作怪?
  有何区别?反正结果是他受人轻贱。整个红堡,不拿这当笑柄的似乎只有他的“夫人”。
  珊莎过得也很凄惨。提利昂每每想打破她用礼貌编织的盔甲,给予她男人的慰籍,但他知道没用。不管嘴上说得多动听,在她眼底,他其实是个丑陋不堪的怪物。况且还是个兰尼斯特。这就是他们给他的妻子,这就是要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她恨他。
  同床的夜晚是痛苦之源。提利昂习惯裸睡,而今却无法忍受。他的夫人被训练得很娴淑,从不说半句顶撞的话,但每当她看到他的身体,那种目光简直让人无地自容。于是他嘱咐她穿上睡袍。我想要她,他心想,是的,我也想要临冬城,但最想要的还是她,管她孩子还是女人。我想给她安慰,我想听她欢笑,我想她开开心心地和我在一起,我想她把欢乐、痛苦、悲伤和欲望与我分享。想到这里,他苦涩地笑了。是啊,我好希望自己如詹姆一般高大,像魔山一样强壮。诸神慈悲!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雪伊。结婚的消息,提利昂不愿瞒她,在成婚的前一天,他吩咐瓦里斯将她带来相见。他们在太监的卧室同床,当雪伊为他宽衣解带时,他扣住她手腕,将她推开。“等等,”他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讲。明天……我就要和……”
  “……珊莎·史塔克结婚。我知道。”
  他半晌说不出话来。这事连珊莎本人都不知道,她怎么……?“你怎么知道?瓦里斯讲的?”
  “我送洛丽丝去圣堂祷告时,听见某个侍酒跟塔拉德爵士闲话,而他又是从一位恰好听见凯冯爵士和你父亲谈话的女仆那里听说的。”她挣脱抓握,将衣服流畅地拉过头。和从前一样,里面没穿内衣。“我不担心,她不过是个小孩子,您会搞大她的肚子,然后回到我身边来。”
  他内心的一部分渴望相信她。相信她,他苦涩又嘲讽地想,唉,侏儒,雪伊果真是你渴望的一切啊。
  烂泥道上人潮汹涌,但在金袍子的驱赶下,兵士和平民都为小恶魔的队伍让道。眼窝深陷的儿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声乞讨。提利昂从钱包里取出一大把铜板,抛掷出去,孩子们旋即展开争夺,互相叫喊推挤。他们中的幸运儿大概今晚能吃上一块霉面包。市集广场从未有过如此拥挤,提利尔家已运来无数补给,但食物的价格仍高得离谱。六个铜板买一个南瓜,一个银鹿换一堆玉米,一枚金龙的价值则是一刀牛肉或六只骨瘦如柴的猪崽。虽然如此,买家依旧络绎不绝。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围满每一辆马车、每一个货摊,而那些凄惨无助的人则站在巷子口,阴郁地观看。
  “这条路……”他们来到钩巷口,波隆开口问,“你想去……?”
  “没错。”视察河滨只是幌子,提利昂另有目的。这件事他不想去做,但别无选择。于是他们离开伊耿高丘,朝维桑妮亚丘陵底部那堆由弯曲小巷组成的迷宫走去。波隆当先领路,提利昂不时回头,查看是否有眼线跟踪,但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有一个驱策马车的货郎,一个在窗边倒夜壶的老太婆,两个用木棍打闹的小孩,三名押送俘虏的金袍子……他们看起来都很无辜,但他却不放心。八爪蜘蛛瓦里斯可不是那么好欺瞒的。
  他俩转过一个拐角,接着是另一个,然后缓缓骑过一群妇女。波隆带他在弯曲的窄巷里穿梭,走了很长一段,经过破碎的拱门。马蹄“得得”地踏过石阶梯,阶梯上有一具战斗中烧焦的马尸。这里的建筑又矮又挤,待波隆在一小巷口停下,前方的路已不容两人并骑。“前面转两个弯到头,那家伙就在最后一栋房子的地窖里。”
  提利昂翻下马。“在我返回之前,不准任何人出入。我不会待得太久。”他把手伸进斗篷,确保那些金龙还在隐藏的荷包里。三十金龙!对这无赖而言,真是笔意外之财。他快步踱进小巷,一心只想早点完事。
  这间酒肆十分狭小,黑暗而潮湿,墙上装点着硝石,天花板极矮,若是波隆进来,非得低头不可。提利昂·兰尼斯特则没这种烦恼。此时,前厅只有一个目光呆滞的女人坐在粗木吧台后面,她递给他一杯酸葡萄酒,说:“他在后面。”
  后面的房间更黑,只在矮桌上有根摇曳的蜡烛,旁边是一壶酒。桌边的男人十分猥亵,他很矮——所谓的“矮”并非针对提利昂而言——稀梳的棕发,粉红的脸颊,扣上骨扣的鹿皮夹克也遮掩不住他的大肚子。他用柔软的双手死死握着一把十二弦木竖琴。
  提利昂在他对面坐下,“银舌西蒙?”
  对方点点头,他头顶中央已经秃了。“首相大人,”他回话。
  “错了,当今首相是我父亲。我只是他的听差。”
  “您会再发达的,我相信,我相信,像您这样有本事的人可不多。亲爱的雪伊小姐告诉我,您最近结婚了,怎不叫上我呢?让我为您的婚宴表演一曲。”
  “够了,我老婆最受不了别人叽叽喳喳,”提利昂道,“至于雪伊,咱俩都清楚她不是什么贵族小姐,假如你不提她的名字,我将非常感激。”
  “遵命,首相大人,”西蒙说。
  提利昂记得上次见到他时,只需稍加言辞,便能令他汗流浃背,而今这歌手却不知从哪儿找到几分勇气。大概是那壶酒的功劳,或者是我自己的失误——我威胁过他,却不曾实现,想必他把我当成无牙的狮子。想到这里,他叹口气,“别人都说,你是个极有天赋的歌手。”
  “您这么讲,真是太好心了,大人。”
  提利昂逼自己微笑,“依我看,你应该将你迷人的音乐传播到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潘托斯和里斯都堪称音乐之都,那里的人们对你这样的明星可谓礼敬有加。”他吮了一口酒。很劣,也很重。“你可以周游九大城邦,好好享受音乐的快乐,就算一城待上一年,也决不会枯燥。”他伸手进斗篷,摸到隐藏的金币。“眼下港口有待重建,只好麻烦你前去暮谷城坐船,记住,我的部下波隆会为你准备上好的马匹,而我也将欣然提供旅行费用……”
  “可是,大人,”对方抗议,“您还没听过我唱呢。至少听一曲,好吗?”他的指头熟练地伸到琴弦上,轻柔的乐声随即充溢地窖。西蒙放声歌唱: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岗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没完呢,”换气的时候歌手声称,“噢,很长很长,尤其是叠句,自以为写得特别好: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够了,”提利昂将拳头从斗篷里抽出来,把钱放在桌上,“这首歌再也不要让我听到,否则……”
  “否则?”银舌西蒙放开竖琴,喝一口酒,“可惜,可惜。不过说实在话,正如我师傅的教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歌,这点您无法否认的。好吧,既然您不喜欢,我只好找识货的人啰。或许,去找太后?您父亲大人?”
  提利昂揉揉鼻子上的伤疤,缓缓地说:“我父亲对歌手毫不关心,而我老姐并没有某些人想象的那么慷慨。聪明的歌手应该明白,有时候沉默比歌唱挣得更多。”他认为自己说得够明白了。
  西蒙没有忽略他的暗示,“我的价码很公道,大人。”
  “很好,”提利昂一开始就担心三十金龙不足以平服事端,“说吧。”
  “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对方道,“歌手们将举行一次盛大的表演。”
  “没错,上场的还有戏子、小丑和跳舞的熊。”
  “熊只有一只,大人,”对瑟曦的精心安排,西蒙显然比提利昂在乎得多,“但歌手共有七位。包括库伊家族的葛勒昂,‘妙指’蓓珊妮,伊蒙·科托因,伊森人阿里克,‘琴手’哈米西,科里罗·昆延提斯和旧镇的奥兰多,他们将彼此竞争,奖品是一把镀金银弦竖琴……不幸地是,居然没人邀请全君临最最厉害的歌手。”
  “让我猜猜,你指的是银舌西蒙?”
  西蒙谦虚地笑了,“大人您放心,我将在国王和朝廷面前证明我的实力。鄙人没有夸口,您瞧那哈米西,老得连歌词都背不住,而科里罗呢,带着可笑的泰洛西口音!包您三句里听不懂一句。”
  “表演由我亲爱的老姐亲自安排,我无从插手。退一步讲,就算把你安插进去,也显得很不协调。你看,七大王国,七重誓言,七次挑战,七十七道大菜……八个歌手怎么成?总主教会如何评论呢?”
  “您居然这么虔诚,真让我吃惊,大人。”
  “我虔诚与否并不重要,关键是形式无法更改。”
  西蒙再喝一口酒,“其实……咱们做歌手的,性命都挺轻贱。我们在酒店和旅馆中表演,观众多半是无法无天的醉汉,假如您姐姐考虑的那七位人选中有谁出了意外,我瞧自己完全能替代。”他狡诈地笑笑,仿佛对自己的暗示很满意。
  “哼,不错,六位和八位一样不行。那好吧,我会一一确认他们的状况,假如有谁委实无法胜任,我会派波隆来通知你。”
  “很好,很好,大人。”西蒙得意极了,在胜利的喜悦中,他变得滔滔不绝,“我将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好好表演,为满朝文武献上最优秀的作品,那些我上千次弹唱的拿手歌谣。从前,我在酒坊巷弄里埋没……而今……对了,这也是新歌上场的最好机会。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你放心吧,”提利昂道,“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波隆很快就会来找你。”
  “很好,很好,大人。”秃顶的大肚子歌手再次拿起竖琴,沉浸在自己的迷梦中。
  波隆和马儿等在巷子口。他一边扶提利昂上马,一边问:“我什么时候带这家伙去暮谷城?”
  “不用了。”提利昂调转马头。“三天之后回来,告诉他‘琴手’哈米西断了胳膊。之后你得指出他的服装完全不合宫廷要求,必须立刻制作新袍子,要他马上跟你走。他会乐意的。”提利昂扮个鬼脸。“你可以留下他的舌头——但愿那真是银舌。其余部分,要干净彻底地从世界上消失。”
  波隆咧嘴而笑,“跳蚤窝里有不少食堂专门做一种褐汤,听说里面什么肉都有。”
  “哼,横竖我是不吃。”提利昂踢马前进。他想洗澡,越热越好。
  可惜这点安慰他也未能享受,刚到房间,波德瑞克·派恩便告诉他立刻赶去首相塔。“大人想见您,我是说,首相大人,泰温公爵。”
  “我知道首相是谁,”提利昂道,“我掉了鼻子,可没掉脑子。”
  波隆忍俊不禁,“别把这小子吓傻啰。”
  “有关系吗?反正他从不思考。”提利昂感觉事有蹊跷,难道父亲也知道了?泰温可不会找他共进晚餐或喝酒,中间一定有问题。
  当他走进父亲的书房,只听有人正在解释:“……剑鞘用樱桃木做,红皮革包裹,装饰一排纯金狮子头,眼睛用石榴石……”
  “用红宝石,”泰温公爵道,“石榴石缺乏火气。”
  提利昂清清喉咙,“大人,您找我?”
  父亲抬眼一看,“不错,你先过来看这个。”桌子上有个油布包裹,公爵手中则有一柄长剑。“这是给乔佛里的新婚贺礼,”他告诉提利昂,一边左右检查剑锋,光线穿过钻石形状的窗棱照耀在既黑且红的刃面上,剑柄和圆头则闪耀着金光。“那些闲人一天到晚谈论史坦尼斯和他的魔法剑,咱们也不能给比下去。我要送给乔佛里国王一件特别的武器。”
  “这玩意儿小乔可举不动,”提利昂评论。
  “他会长大的,来,你试试。”他将长剑剑柄在前递过来。
  它比他料想中轻。他拿它上下翻转,终于明白其中原因——世上只有一种金属可以打造得如此细薄,同时还不失致命的威力,这些波纹,都是锻治时千锤百炼的印记。“瓦雷利亚钢剑?”
  “对,”泰温大人道,语气里透出极度的满足感。
  终于到手了,父亲?瓦雷利亚钢剑是稀世之宝,流传至今的只有几千把,其中约有两百在维斯特洛大陆,但没有一把属于兰尼斯特家族,父亲每每为之扼腕。古代的凯岩王有过一把著名的瓦雷利亚巨剑“光啸”,后来国王托曼二世带它前去瓦雷利亚进行那愚蠢的冒险,人剑便双双失落。提利昂的小叔叔吉利安,那位活泼的叔叔,也于八年前在寻找族剑的旅途中一去不返。
  泰温公爵至少三次找到王国中穷苦潦倒的家族,提出愿用重金购买对方的瓦雷利亚钢剑,但均被回绝。世家望族乐意与兰尼斯特家族结亲,然而族剑之事,无可商量。
  提利昂不知这把如何得来。重新打造的么?世上知道如何锻冶瓦雷利亚钢的武器师傅屈指可数,而制造这种物质的秘密早在末日降临古瓦雷利亚时便告失传。“色泽挺奇特,”他将剑在日光下翻转,品评道。大多数瓦雷利亚钢剑都沉暗乃至于黑,但这一把除了暗色,还蕴涵了一股深沉的红。两种色彩相互交割,每道波纹各不相同,好似暗夜和血红的波涛在互相搏斗。“怎么回事?我没见过这样的剑。”
  “我也没见过,大人,”武器师傅说,“我必须承认,颜色不在意料之中,我很惊讶自己能做出这样的成品。您父亲大人要我将剑染成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我便遵令而行。其中过程非常艰苦,瓦雷利亚钢异常顽固,正应了我们匠人间那句俗话‘撼山易,撼古剑难’。我用了几十道咒语,一点一点将红色渗进去,而它持续抵抗,好象能吸收一切颜色。所以您看,这些波纹有的黑,有的红,就是这个缘故。两位兰尼斯特大人,若是您们不满意,我可以再试一次,只是时间上——”
  “不必,”泰温公爵说,“这样就好。”
  “绯红的剑会更漂亮,但说实话,现在这样却有摄人气势,”提利昂道,“奇幻的美让它无与伦比,我想,这把剑真正做到了世上无双。”
  “不错,”武器师傅伸手到桌上,解开油布,拿出第二把剑。
  提利昂放下乔佛里的剑,拿起另一把。两把剑即便不能称为孪生兄弟,也必定是近亲。只是后者比前者更厚重,宽度和长度分别增加了半寸和三寸。两者的力度和色泽完全相同,共同拥有黑红两种波纹。这第二把剑从剑柄到顶端开了三道深深的血槽,国王的剑只开了两道。小乔的剑柄装饰更华美,两头嬉戏的怒吼金狮,用红宝石的爪子互相搏斗,但两者的握柄皆包裹了精加工的上好红皮革,圆头是黄金狮子头。
  “神兵,”即便握在提利昂这样的菜鸟手里,这把剑也仿佛有了生命,“它的平衡感真是无以复加。”
  “这把是给我儿子的。”
  不用问是哪个儿子。提利昂默默地放下詹姆的剑,心里不禁好奇罗柏·史塔克会不会放哥哥回来。父亲一定得到了什么消息,否则怎会专门铸剑呢?
  “你干得很好,莫特师傅,”泰温公爵夸奖武器师傅,“去吧,总管会支付一切费用,别忘了,剑鞘上要用红宝石。”
  “是,大人,您真是太慷慨了。”对方将两把剑重新放入油布包裹,夹在腋下,随后跪地。“能为首相大人服务,真是无上的荣幸,这两把剑,我将在国王成婚的前一天献上。”
  “不可误期。”
  随后卫兵护送武器师傅离开,提利昂爬上凳子。“瞧……一把给小乔,一把给詹姆,而您的侏儒儿子连把匕首也没有。这不太公平吧,父亲?”
  “所得的金属只够打造两把剑,三把是不成的。你想要匕首,去军械库随便挑就好。劳勃收集了一百多把上等货。别的不说,单吉利安送他做结婚贺礼的那把就是奇物,刀刃镀金,握柄是象牙,圆头则为蓝宝石。来自异域的东西也很丰富,这十几年来,海外诸国使节摸透了劳勃的脾气,每次都献上宝石匕首和镶银剑。”
  提利昂微笑:“想讨好劳勃,他们不如献上自己的女儿咧!”
  “没错。他虽爱匕首,但一生中只使用过一把,那是小时侯琼恩·艾林送他的。”泰温公爵挥挥手,示意不再谈论劳勃国王及他的匕首。“你去河滨视察,情况如何?”
  “一片狼籍,”提利昂道,“甚至还有死人死马未被埋葬。重开港口之前,务必疏通黑水河,因为到处都是沉船。此外,四分之三的码头亟需修缮,许多部分必须彻底拉倒重建。整个鱼市完全毁灭,临河门与国王门被史坦尼斯的攻城锤损毁,得着手更换……费用合计起来,十分庞大。”你不是拉屎都有黄金吗,父亲?快快找个地方方便吧。他想这样说,但很明智地闭上了嘴巴。
  “找钱是你的事。”
  “是么?上哪儿找?我告诉过你,国库早就空了。事实上,我们连炼金术士和铁匠的账都没结清,瑟曦居然还要我负责乔佛里婚礼一半的费用——想想看,那七十七道该死的菜,一千位宾客,装满鸽子的巨型派饼,歌手,戏子……”
  “铺张自有铺张的用处。这是向全天下展示我们凯岩城富裕和力量的最好机会。”
  “那么,费用应当全记在凯岩城账上。”
  “到底怎么回事?我见过小指头的帐本,经由他的打理,财政收入比伊里斯时代整整提高了十倍。”
  “你不见开支增加多少!劳勃挥霍钱财就跟他挥霍‘种子’一样慷慨。此外,小指头的钱多半是借的——对此你应该很清楚才对,他从你这儿借得最多。不错,他的确生财有道,可惜增加的财富又为贷款的利息所抵消。你愿意勾销国库拖欠兰尼斯特家族的债务吗?”
  “当然不行。”
  “那么,照我看来,七道菜完全足够,宾客数目也应缩减到三百人。事实上,不要什么跳舞的熊也能举办一次美满的婚礼。”
  “这样的话,提利尔家会把我们当吝啬鬼。我的决心不变,操办婚礼和河滨重建的事都必须执行,假如你找不到钱,我就换一个财政大臣。”
  如此迅速的去职将让提利昂无颜见人。“……妈的,我去找!”
  “这是你的职责。”父亲说,“此外,你还得把你老婆的床找到。”
  他果然知道了。“我知道它在哪儿,谢谢你的关心。这件家具放在窗子和壁炉之间,上面有天鹅绒罩子和鹅毛床垫。
  “我很高兴你没忘记。下一步,你要试着去了解和征服这张床上的女人。”
  女人?她还是个孩子。“是八爪蜘蛛在你耳边嘀咕,还是应该感谢我亲爱的老姐呢?”瑟曦自己的床上秘密提利昂从未泄露,他还以为她不会过分到这般地步呢。“告诉我,为何珊莎所有的侍女都是瑟曦的人?居然连我的卧室都不放过,简直恶心透顶!”
  “你不喜欢谁,尽可以赶走重新雇,这是你身为一家之主的权利。我关心的只是你何时能履行婚姻义务,这件事……说实话,令我有些困惑。你和妓女乱搞是出了名的,这个史塔克家的女孩究竟有什么问题?”
  “我他妈的把鸡巴插进谁的身体关你什么事?”提利昂质问,“珊莎还小。”
  “还小?她哥哥一死,她就是临冬城的主人。你越早占有她,就离北境之主的地位越近,关键在于让她怀孕。需要我提醒吗?没有完满的婚姻是可以随时废除的!”
  “那是总主教或宗教会议的事,我看不必担心,咱们亲爱的总主教大人不过是个橡皮图章,叫他说一他不敢说二,比月童还听话。”
  “或许我该把珊莎·史塔克交给月童才对,至少他知道怎么对付女人。”
  提利昂紧紧抓住椅子扶手,“够了,我听够了这些关于我老婆的议论。既然说到这个,为何不谈我老姐即将来临的婚礼?记得——”
  泰温公爵不让他说完,“梅斯·提利尔拒绝让他的继承人维拉斯迎娶瑟曦。”
  “拒绝咱们家可爱的瑟曦?”提利昂开始感到有趣了。
  “当我首度提议时,提利尔大人似乎并不反对,”父亲说,“但一天之后,一切就全变样了。都是那老太婆的功劳,她使出百般解数吓阻他儿子。据瓦里斯说,她告诉公爵,你姐姐年纪大又放荡,不配她宝贝的独腿孙子。”
  “瑟曦或许会喜欢上他咧,”提利昂微笑。
  泰温公爵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这次提议,她不知情,我也不准备让她知道。从今往后,对我们家族而言,这件事从未发生过,记清楚,从未发生过。”
  “是嘛?”提利昂怀疑父亲会让提利尔公爵在将来的某个时刻为此“还债”。
  “眼下问题的本质并没有变,你姐姐必须嫁出去,但对象该换谁?我有几个候选人——”他还不及说,便传来扣门声,一名卫兵通报派席尔大学士求见。“请他进来,”泰温公爵道。
  派席尔拄着藤杖,颤巍巍地走近来,行到中途,他死死瞪着提利昂,目光好似能凝固牛奶。他曾谓为可观的白胡子——被某人不幸地削掉后——如今变得稀疏而脆弱,只剩几根难看的粉色发丝垂在下巴。“首相大人,”老人一边说,一边极尽所能地弯腰鞠躬,“黑城堡又有信鸦过来。我们可否私下谈谈?”
  “不必,”泰温公爵挥手让国师落座,“提利昂可以留下。”
  噢噢噢,是嘛?他揉揉鼻子,凝神倾听接下来的话题。
  派席尔清清喉咙,咳嗽了半天。“这封信和上次一样,由那个叫波文·马尔锡的人送出。他自称代理城主,信上说,莫尔蒙大人发现大批野人正兼程南下。”
  “长城之外的土地能供应的人口殊为有限,所以——”泰温公爵不为所动,“——这种警告真是陈词滥调。”
  “可是,大人,这回莫尔蒙的报告从鬼影森林里传来,他说自己正遭到攻击。此后不久,信鸦们纷纷归还,但没一只绑有信息,因此这个波文·马尔锡认为莫尔蒙大人和守夜人的巡逻队已遭不测。”
  提利昂相当喜欢老杰奥·莫尔蒙,喜欢他粗鲁的幽默和会说话的鸟。“消息可确定?”他问。
  “不能确定,”派席尔承认,“基于莫尔蒙的队伍无一归来的事实,波文·马尔锡推测他们悉数为野人所杀,而野人的目标正是长城。”他伸手到袍子里取出一张信纸,“这是信的原件,大人,发给五位国王,恳求将能搜罗到的人手全部调拨给他。”
  “五位国王?”父亲颇为不悦,“维斯特洛只有一个国王,这帮穿黑衣的白痴想从陛下这里讨点便宜,先懂得识时务再说。你回信的时候,告诉他,蓝礼丢了性命,而其他几个不过是叛臣贼子。”
  “他们会了解的,大人。长城毕竟地处偏远,消息闭塞,”派席尔伸伸脖子,“那么,马尔锡的要求怎么办呢?似乎应该召开御前会……”
  “毫无必要。所谓的守夜人军团,不过是小偷、杂种、杀人犯和乡野匹夫的集合,他们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当然,若有人约束,也能收归我用。目前就是机会,莫尔蒙死了,他们得有个新司令。”
  派席尔阴险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您真是一语中的,大人,我正好有合适人选,杰诺斯·史林特。”
  提利昂可不喜欢这提议。“守夜人军团的总司令向来由黑衣兄弟们自行选举,”他提醒他们,“而史林特大人只是个新人,我很清楚他的情况,正是我把他送去的。短短时日,他怎可能超越前辈们当选呢?”
  “因为,”父亲缓缓地说——那声调似乎在嘲讽提利昂的单纯,“他们若不乖乖选他,就一个援兵也得不到。”
  妈的,这招好狠,提利昂倾身向前,“但是父亲,请听我一言,杰诺斯·史林特实在是个无能之辈,影子塔和东海望的长官都比他强。”
  “影子塔的守备队长来自海疆城的梅利斯特家,东海望的则是位铁民。”很明显,泰温公爵不相信他们能为他所用。
  “杰诺斯·史林特是屠夫之子,”提利昂继续规劝父亲。“你自己也告诉过我——”
  “我记得我说过什么,但黑城堡不是赫伦堡,守夜人也不等于御前会议。每样工具都有其专门的用途,而每个任务都需要专门的工具。”
  提利昂为父亲的固执而恼火,“听我说,杰洛斯大人是个名不副实的恶棍,况且谁出价高,他就会倒向谁。”
  “我把这视为他最大的优点,试问谁能比我们出价更高呢?”他转向派席尔,“立刻去写信,告诉他们乔佛里国王对莫尔蒙总司令以身殉职的高尚行为感到无比钦佩,并致以诚挚的哀悼,遗憾的是,由于叛臣贼子四处作乱,一时抽不出多余人手。但只要后顾无忧,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因此守夜人军团必须以行动来维护王权。在信的末尾,告诉马尔锡,代陛下向他忠实的朋友和仆人——杰洛斯·史林特大人——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是,大人。”派席尔点点满是皱纹的头,“您真高明,我即刻去办。”
  我真该削下你的脑袋,而不是胡子,提利昂心想,我真该把史林特和他亲爱的朋友亚拉尔·狄姆一起推到海里去。至少在银舌西蒙身上,我没有犯下同样的错误。看见了吗,父亲?他想声明,看见我学得多快了吗?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3章 山姆威尔

  阁楼上女人在吵吵闹闹地生孩子,下面火盆旁男人奄奄一息。山姆威尔·塔利说不准哪一样更让他害怕。
  他们为可怜的巴棱盖了一堆毛皮,并把火生得旺旺的,可他仍只会说:“冷,帮帮我,好冷。”山姆喂他洋葱汤,但他吞不下,勺子灌得有多快,嘴唇漏出来就有多快,汤汁顺着下巴滴落。
  “这家伙死定了。”卡斯特边咬香肠,边冷漠地看了巴棱一眼,“问我的话,给他一刀比灌汤来得仁慈。”
  “我们没问你。”巨人身高不过五尺——他真名贝德威克——但性情暴躁,“杀手,你问过卡斯特吗?”
  被他点名,山姆不由得缩了缩,一边拼命摇头。他又舀起满满一勺,送到巴棱嘴边,试图从唇间小心翼翼地灌进去。
  “食物与火,”巨人说,“我们只问你要这个。而你连吃的都不给。”
  “我没有拒绝给火,你就应该满足了。”卡斯特生得粗壮,而他身上的羊皮背心使他看上去更加凶悍——他整日整夜穿着这件臭烘烘的破烂东西。他长着扁平的鼻子,下垂的嘴唇,还缺了一只耳朵,乱蓬蓬的头发和纠结的胡须正由灰转白,但那双疙疙瘩瘩的手仍强壮有力。“我已尽力喂饱你们了,是你们这帮乌鸦自己贪嘴。怎么说,我也是个敬神的人,否则早把你们赶走了。你以为咱想要他这种家伙死在咱家地板上?你以为咱想多出来这许多嘴巴,矮子?”野人啐了一口。“乌鸦,黑色的鸟儿,能带来什么好事,嗯?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更多汤汁从巴棱嘴角流出,山姆用衣袖替他擦,对方则眼神涣散地回瞪。“冷,”他又虚弱地说。学士也许知道如何救他,但我们没有学士。九天前,白眼肯基砍了巴棱毁伤的脚,喷出的脓血让山姆恶心作呕,但那远远不够,而且也太迟。“好冷,”苍白的嘴唇重复。
  大厅里,二十余衣衫褴褛的黑衣弟兄散坐在地板或粗糙的长凳上,喝着同样稀薄的洋葱汤,啃吃块块硬面包。有几个伤势比巴棱更严重。佛尼奥已好几天昏迷不醒,拜延爵士肩上渗出恶臭的黄色脓水。离开黑城堡时,游骑兵黄伯纳带了几口袋密尔火、芥末膏、大蒜粉、艾菊、罂粟、铜板草及其他药材,甚至有甜睡花,可以赐人无痛苦的死亡。但黄伯纳死在先民拳峰,而没人想到拯救伊蒙学士的药品。作为厨师,哈克了解一些草药知识,但他也死了。因此只剩几个事务官来照料伤员,这是不够的。虽然这里干干燥燥,有火取暖,但他们还需要更多食物。
  大家都需要更多食物。连续几天,人们都在抱怨。畸足卡尔反复宣称,卡斯特定有秘密地窖,总司令听不到时,旧镇的加尔斯也跟着附和。山姆想为伤员讨些有营养的东西,却没勇气开口。卡斯特的眼神冷酷又恶毒,每当他望向山姆,手都会微微抽动,仿佛随时准备捏成拳头。他知道上次路过,我和吉莉说话的事吗?他有没有揍她,逼她讲出来呢?
  “冷,”巴棱说,“帮帮我,好冷。”
  山姆自己也冷,尽管卡斯特的大厅里充满热气和烟雾。他更累,累得快散架了。他想睡,但每当闭上眼睛,就梦到大雪纷飞,死人摇摇晃晃地走来,黑色的手,明亮的蓝眼睛。
  阁楼上,吉莉发出一阵颤抖的哭泣,在低矮无窗的长厅里回荡。“用力,”他听见卡斯特一个较年长的老婆发话,“再使点劲。再使点劲。要喊就喊出来。”于是她开始尖叫,把山姆吓了一跳。
  卡斯特扭头怒目而视。“够了!”他朝楼上喊,“给她一块布咬着,否则我上来让她尝尝巴掌的滋味。”
  山姆知道他不是开玩笑。卡斯特共有十九个老婆,可他踏上梯子的时候,她们中没一个敢反抗。就两天前的夜里,他狠狠揍过一个更年幼的女孩,黑衣弟兄同样没干预。当然,有人嘀嘀咕咕。“他会杀了她的,”格林纳威的加尔斯说,而畸足卡尔笑道,“他不想要这小甜心,给我啊。”黑伯纳低声怒骂,而罗斯比的阿兰起身出门,这样听不着声音。“他的屋檐下,他说了算,”游骑兵罗纳·哈克莱提醒大家,“卡斯特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朋友,山姆一边想,一边听吉莉压抑的尖叫。卡斯特是个恶棍,无情地统治着他的老婆和女儿们,但他的堡垒对守夜人而言,却是难能可贵的避难所。就说这次,当经历了大雪、尸鬼与严寒而幸存的人们狼狈不堪地来到时,卡斯特虽然冷笑讥讽,“一群冻僵的乌鸦,还少了不少!”却依旧腾出地板,并提供遮挡风雪的屋檐和烤干身子的火盆,他老婆们还端来杯杯热葡萄酒,让大家暖肠胃。他称他们为“该死的乌鸦”,但也给些吃的,尽管不怎么可口。
  我们是客人,山姆提醒自己,他是主人。吉莉是他的女儿,他的老婆。他的屋檐下,他说了算。
  初到卡斯特堡垒时,吉莉前来求助,山姆便把自己的黑斗篷给她,好让她去找琼恩·雪诺时可以藏起肚子。誓言效命的骑士应该保护妇女和儿童,不是吗?虽然只有少数几个黑衣弟兄称得上骑士,但……我们都发过誓,山姆心想,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女人总是女人,就算女野人也一样。我们应该帮她,救她。吉莉担心的是孩子,她怕生男孩。卡斯特会把女儿抚养长大,弄来当老婆,但他的堡垒里既没成年男子也没小男孩。吉莉告诉琼恩,卡斯特将儿子奉献给神。诸神慈悲,给她一个女儿,山姆祈祷。
  阁楼上面,吉莉抑制住一声尖叫。“好了,”一个女人说,“再用力,快。哦,我看到他的脑袋了。”
  她的,山姆痛苦地想,她的,她的。
  “冷,”巴棱虚弱地说,“帮帮我,好冷。”山姆放下碗勺,又替濒死的弟兄多盖一层毛皮,并往火盆中添木柴。吉莉惨叫一声,然后开始喘气。卡斯特啃着硬梆梆的黑香肠——香肠他留给自己和老婆们,守夜人没有份。“女人,”他抱怨,“就这副德行……还不及我从前那头肥母猪,一窝生八只,声都没吭。”他边嚼边转头轻蔑地斜视山姆,“它几乎跟你一样肥咧,小杀手。”说完哈哈大笑。
  这太过分了,于是山姆蹒跚着离开火盆,笨拙地跨绕开硬泥地上或睡或坐或垂死的人群,朝外走去。烟雾、尖叫和呻吟让他晕眩,他低头掀起卡斯特用来当门的鹿皮,进到下午的天光中。
  天气阴沉,但刚从黑暗的大厅里出来,亮光还是让他睁不开眼。周围树上,积雪压枝,金褐色的山丘也覆盖着一层地毯似的雪,但不若前几天多。风暴已然过去,卡斯特堡垒的日子……算不上暖和,却也没那么冷。山姆听见水流“嘀嗒嘀嗒”轻声落下,那是悬在厚厚的茅草屋顶边缘的冰晶在融化。他颤抖着深吸一口气,环顾四周。
  西边,独臂奥罗和提姆·石东正沿着拴成一排的马匹走动,给幸存的坐骑喂水。
  下风口,其他弟兄在宰杀那些太过虚弱、无法再走的牲口,并剥下它们的皮。长矛手和弓箭手在土堤后巡逻放哨——这是卡斯特唯一的防御设施——警惕地观望外面的树林。十几个火坑升起蓝灰色的浓烟,远处回荡着伐木声,这是在收集让火盆通宵燃烧的木柴。夜晚是可怕的时段,黑暗,寒冷。
  自来到卡斯特堡垒,他们便没再遭到攻击,既没有尸鬼,更没有异鬼。卡斯特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敬神的人不用担心这些。那曼斯·雷德跑到咱家嗅来嗅去的时候,咱也给他讲过一次。他根本听不进去,就跟你们这些又是操家伙、又是点火的乌鸦一样。我告诉你们吧,当白色寒神到来,这些一点帮助也没有。那时候呀,只有敬拜神,奉献牺牲品。”
  吉莉也提起过白色寒神,她还告诉他们,卡斯特向他的神奉献的是什么。山姆听后差点想杀了他。长城之外没有律法,他提醒自己,而卡斯特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枝条与泥土敷的厅堂后面传来一阵零星的喝彩,山姆过去看个究竟。脚下是湿泥和融雪,忧郁的艾迪坚持说这是卡斯特的屎。然而它比屎更黏稠,牢牢吸住山姆的靴子,他觉得一只快松脱了。
  菜园和空羊圈边,十几个黑衣弟兄正瞄着靶子放箭,箭靶是他们用干草和麦杆做的。那位金发苗条、被称为美女唐纳的事务官刚射出一箭,离五十码外的靶心仅差一点点。“来啊,老家伙,”他说。
  “好。你瞧着。”乌尔马弯腰屈背,踏到起点,从腰间箭袋里抽出一支箭。此人灰白胡子,皮肤和四肢都已松弛,但年轻时曾是个土匪,是声名狼籍的御林兄弟会中一员。他声称自己为偷取一位多恩公主的亲吻,曾一箭射穿御林铁卫队长“白牛”的手,当然,他也偷了她的首饰和一箱金龙币,但酒后最喜欢炫耀的还是那个吻。
  他搭箭拉弓,平滑如夏日丝绸,然后射将出去。结果比唐纳·希山近了一寸。“怎么样,小子?”他退下来问。
  “还不错,”年轻人不情不愿地说,“侧风帮的忙,我放箭时风大。”
  “这些射之前就该考虑周全。小子,你眼睛好,手也稳,但要超过御林兄弟会的好汉,还差了那么一点点。我这身功夫由‘造箭者’迪克亲自传授,世上没有比他更好的弓箭手。我有没告诉你老迪克的事呢,嗯?”
  “你讲了三百遍了。”黑城堡里每个人都听乌尔马说过昔日那帮了不起的土匪:西蒙·托因和微笑骑士,三绞不死的长颈奥斯温,“白鹿”温妲,“造箭者”迪克,“大肚子”本恩以及其他人。为避免再听一遍,美女唐纳环顾四周,找到站在泥地里的山姆。“杀手,”他喊,“过来,给我们演示你怎么杀异鬼的。”他举起高大的紫杉木长弓。
  山姆涨红了脸。“不是用箭,是用匕首,龙晶……”他知道如果自己拿起长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会脱靶,让箭越过土堤,飞进树林,然后大家哈哈大笑。
  “没关系,”另一位弓箭好手,罗斯比的阿兰道,“看杀手射箭是件美事。对不对啊,伙计们?”
  他无法面对他们:嘲弄的笑容,刻薄的话语,眼中的轻蔑。山姆转身原路返回,不料右脚却深深陷入泥沼中,拔腿反把靴子拔掉了。他只好跪下去将它拽出来,边拽边听耳边响起笑声。等他逃开,融雪已渗入脚趾之间,层层袜子都不起作用。我是个废物,他悲惨地想,父亲说得一点没错。那么多优秀的人都死了,我没资格活着。
  葛兰在堡垒小门南面照料火坑,脱光上身劈柴,脸因使劲而涨得通红,汗水淋漓。眼看山姆噗哧噗哧走来,他咧嘴笑道:“异鬼拽下了你的靴子,杀手?”
  你怎么也?……“是因为烂泥啦。请别那么叫我。”
  “为什么?”葛兰听上去很疑惑。“这是个好名字,你当之无愧。”
  派普常取笑葛兰,说他的脸皮比城墙还厚,所以山姆得耐心解释。“这只是换种方式叫我胆小鬼罢了,”他边说,边左脚站立,右脚扭进沾满泥土的靴子里。“他们用它来嘲笑我,就像用‘巨人’这外号嘲笑贝德威克。”
  “但他不是巨人,”葛兰说,“而保罗个子一点不‘小’。好吧,或许他小时候个头不大,但长大后绝对不小。可你确实杀了异鬼,所以这不一样的。”
  “我只不过……我从来没……我当时非常恐惧!”
  “我也是。派普说我笨得不会害怕,其实我跟别人一样怕。”葛兰弯腰拣起一段劈裂的木柴,扔进火坑中。“我从前很怕琼恩,怕跟他练武,因为他动作太快,而且打起来像要杀了我似的。”潮湿的新柴落入火焰中,冒起烟雾。“这些话我从没说出口,有时我觉得大家只不过是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而没有一个人真正勇敢。也许装来装去,就会变得勇敢起来吧,我不知道。反正,他们想叫‘杀手’就让他们叫,有什么关系呢?”
  “可,可你也不喜欢艾里沙爵士叫你‘苯牛’。”
  “是啊,他老说我又壮又笨。”葛兰挠挠胡子。“但如果派普叫我‘笨牛’,那没关系,你或琼恩也一样。瞧,牛是种凶猛强壮的野兽,所以没什么不妥,我确实个子高大,而且还在长呢。你呢,你难道不想做‘杀手’山姆而非要做猪头爵士?”
  “我为什么不能简简单单地做山姆威尔·塔利?”他沉重地坐到一根葛兰还没劈开的湿木头上。“是龙晶杀了它。不是我,是龙晶干的。”
  这番话他告诉过他们,告诉过所有人。但他知道,许多人并不相信。短刃取出自己的匕首,“我有铁家伙,要玻璃干什么?”黑伯纳和三个加尔斯明确表示怀疑这整个故事,而姐妹堡的罗利直接了当,“很可能是你朝沙沙作响的灌木丛乱刺,碰巧杀了拉屎的小保罗,于是就编造谎言。”
  但戴文和忧郁的艾迪是认真的,他们还带山姆和葛兰去见总司令。虽然莫尔蒙在听讲过程中一直皱紧眉头,提出尖锐的问题,可他细心谨慎,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收获。他要山姆把包里所有龙晶交出来,虽然那并不多。每当山姆想起埋在先民拳峰下,被琼恩发现的那批龙晶,心里就直想哭。那里不仅有匕首刀刃和矛尖,还有至少两三百个箭头啊。琼恩为自己、山姆和莫尔蒙总司令各做了一把匕首,还给山姆一个矛尖、一只破号角和一些箭头,葛兰也抓了一把箭头,多的就没有了。
  于是现今只有莫尔蒙的匕首,山姆交给葛兰的匕首,外加十九支箭和一柄绑上黑色龙晶的硬木长矛。岗哨轮班时这支长矛依次交换,莫尔蒙还把箭分给手下最好的弓箭手。“唠叨”比尔、“灰羽”加尔斯、罗纳·哈克莱、“美女”唐纳·希山和罗斯比的阿兰各有三支,乌尔马分到四支。但即使他们发发中的,也很快只能用回火箭。在先民拳峰,人们射出数百支火箭,却无法阻挡尸鬼的进攻。
  这是不够的,山姆心想,卡斯特的土堤和湿泥融雪迟滞不了尸鬼的步伐,就连先民拳峰的陡坡都不起作用。它们依旧顽强地爬上来,涌入环墙。这次尸鬼会发现,迎接他们的不再是三百纪律严明、阵容整齐的弟兄,而是四十一个狼狈不堪的幸存者,其中有九个伤势严重,无法参战。一共六十多人从先民拳峰杀出,四十四人顶着暴风雪逃回卡斯特的堡垒,这几天,又有三人伤重而亡,巴棱很快将成为第四个。
  “你认为尸鬼都走了吗?”山姆问葛兰,“它们为什么不把我们全干掉?”
  “我想,它们大概只有天冷的时候才来吧。”
  “对,”山姆说,“但是寒冷带来尸鬼,还是尸鬼带来寒冷呢?”
  “谁管它呀?”葛兰的斧子劈得木屑到处飞散,“反正有鬼必冷,这才关键。嘿,现在知道龙晶是它们的克星,也许它们根本不敢来了,也许它们现在怕得要命!”
  山姆希望自己可以相信朋友的话,但在他看来,人死了的话,就不会害怕和痛苦,正如没有责任与爱情。他双手环膝,层层羊毛、皮革和毛皮下冒出冷汗。没错,龙晶匕首能让树林里那个苍白的东西融化……但葛兰的意思好像它也能让尸鬼融化。其实我们并不知道,他想,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好希望琼恩在这儿。他喜欢葛兰,但无法分享对方的思维方式。琼恩不会叫我杀手,我还可以跟他谈吉莉的孩子。然而琼恩与断掌科林一同离去,杳无音信。他也有一把龙晶匕首,派上用场了吗?他是不是已经冻死在某个沟壑中……或者更糟,变成了活死人?
  他不明白诸神为什么带走琼恩·雪诺和巴棱,却留下怯懦而笨拙的自己。他早该死在先民拳峰,在那儿他尿了三次裤子,还弄丢了剑;而后来若不是小保罗抱他,他也一定会死在森林里。好希望这一切都是梦,而我将很快醒来。那该多好啊,在先民拳峰上醒转,发现所有弟兄仍在周围,甚至琼恩和白灵也在。当然,在长城后面的黑城堡苏醒就更好了,到大厅里喝一碗三指哈布做的小麦乳酪浓汤,再加一大勺黄油和一团蜂蜜。想到这些,他空空的肚子咕咕直叫。
  “雪诺。”
  山姆抬头循声望去,发现莫尔蒙总司令的乌鸦正围着火坑绕圈,宽阔的黑翼拍打着空气。
  “雪诺,”鸟儿嘶喊,“雪诺,雪诺。”
  乌鸦飞到哪儿,莫尔蒙就走到哪儿。总司令果然骑马出现在树下,左右是老戴文和狐狸脸的游骑兵罗纳·哈克莱,他已被提升以接替索伦·斯莫伍德。守门的长矛手高声喝问,熊老暴躁地回应,“七层地狱,你以为我是谁?异鬼抠了你的眼睛?”他从两根门竿间骑过,一边是公羊头,另一边是熊头。然后他拉住缰绳,提起手来,吹声口哨,乌鸦听见召唤,拍翅飞去。
  “大人,”山姆听见罗纳·哈克莱说,“我们只有二十二匹坐骑,而且我怀疑其中半数到不了长城。”
  “我知道,”莫尔蒙咕哝着,“但我们还是得走,卡斯特已经下了逐客令。”他瞥向西方,乌云遮住太阳。“诸神让我们缓了口气,但能有多久呢?”莫尔蒙从马鞍上一跃而下,惊得他的乌鸦重新飞入空中。他看到山姆,大声叫道,“塔利!”
  “我?”山姆狼狈地站起来。
  “我?”乌鸦落到老人头上。“我?”
  “你不叫塔利吗?难道这儿还有你的亲兄弟?对,就是你。闭上嘴巴,跟我走。”
  “跟你走?”他不由自主地尖声道。
  莫尔蒙总司令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是守夜人的汉子,别每次看着我就尿裤子。跟我来,听清楚了没?”他的靴子踩在泥地里吱吱作响,山姆不得不快步跟上。“我在想你那个龙晶。”
  “那不是我的,”山姆说。
  “好吧,琼恩·雪诺的龙晶。既然龙晶匕首是我们真正的需求,为何才拥有两把?长城上每个誓言弟兄本该都配备一把才对。”
  “我们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我们从前一定是知道的。塔利,守夜人军团忘记了自己真正的使命,这道七百尺高的绝境长城决不是为防止穿兽皮的野人来偷姑娘而修建的。长夜将至,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说到底,守夜人的首要职责是抵抗其他异类,而非防御野人。经历了无数世纪,塔利,几百年,几千年,我们忽略了真正的敌人,现在它们回来了,我们却不知如何下手。龙晶是龙制造的吗,就像民间传说的那样?”
  “学—学士们认为不是,”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学士们说它是在地心深处用火锻造而成,他们称它为黑曜石。”
  莫尔蒙哼了一声。“他们管叫它柠檬派都可以,反正如果它真能杀死异鬼,我就要更多。”
  山姆犹豫地说,“琼恩找到很多,在先民拳峰下。有数百个箭头,还有矛尖……”
  “这些我都知道,可与事无补。要抵达先民拳峰,就得装备上我们所没有的武器,而那些武器又只在那该死的拳峰才有。况且中间还有野人。不行,我们得从别处搞龙晶。”
  发生这么多事,他几乎忘记了野人。“森林之子使用龙晶刀剑,”他道,“他们知道上哪儿找黑曜石。”
  “森林之子死光了,”莫尔蒙暴躁地说,“先民们用铜剑屠杀,安达尔人用铁剑接着干。龙晶匕首怎么会——”
  卡斯特从鹿皮门后钻出来,熊老顿时住口。野人微笑着露出一口棕色烂牙。“我得了个儿子。”
  “儿子,”莫尔蒙的乌鸦嘶哑地叫道。“儿子,儿子,儿子。”
  总司令面无表情。“恭喜你。”
  “哦,是吗?对我而言,你和你的人赶紧离开才是喜事。我想,是时候了。”
  “等我们的伤员恢复……”
  “他们最多只能这样,老乌鸦,我们彼此都很清楚。那些要死的,来个痛快,妈的,割开喉咙就完了。你受不了的话,把人扔下,我来解决也行。”
  莫尔蒙总司令火冒三丈。“索伦·斯莫伍德向我保证你是守夜人的朋友——”
  “对,”卡斯特说,“能给的我都已经给了,但冬天就要到来,现在那女孩又给我添了一张嗷嗷叫的嘴巴。”
  “我们可以带上他,”一个声音尖声道。
  卡斯特扭头过来,眼睛眯成缝,朝山姆脚边啐了一口。“你说什么,杀手?”
  山姆的嘴巴一张一合。“我……我……我只是说……假如你不要他……喂不饱他……冬天就要到来,我们……我们可以带他走,并且……”
  “他是我的儿子,我的骨肉。你以为我会把他交给乌鸦?”
  “我只是想……”你没有儿子,你将他们统统遗弃,吉莉说你把他们留在树林里,这就是为什么你家只有老婆和将成为老婆的女儿。
  “闭嘴,山姆,”莫尔蒙总司令道,“你说得够多了。太多了。进去。”
  “大—大人—”
  “进去!”
  山姆涨红了脸,推开鹿皮,回到阴暗的大厅。莫尔蒙跟进来。“你到底有没有脑子?”老人压低恼怒的嗓音,“即使卡斯特肯把孩子给我们,他也会在抵达长城前死去。这么大雪,你叫我们怎么照顾新生儿,嗯?你的大奶子可以喂他吗?你打算把他母亲也拐走吗?”
  “她想离开,”山姆说,“她求过我……”
  莫尔蒙举起一只手。“这事再也不要让我听到,塔利,我说过,不许打卡斯特的老婆的主意。”
  “她是他女儿,”山姆无力地说。
  “去照顾巴棱,快,别把我惹火啰。”
  “是,大人。”山姆赶紧颤抖着跑开。
  当他来到火盆边,却发现巨人正用毛皮斗篷盖住巴棱的头。“他说他冷,”小个子道,“我希望他去了一个暖和的地方,我真的希望。”
  “他的伤……”山姆说。
  “去他妈的伤。”短刃用脚捅捅尸体。“他不过少了条脚,我村里从前有个瘸子活到四十九岁咧。”
  “他冷,”山姆说,“他说他很冷。”
  “他没吃东西,”短刃说,“没吃好东西。卡斯特那杂种把他给饿死了。”
  山姆不安地环顾四周,卡斯特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了,情况也许会变得更令人不快。这野人憎恨私生子,尽管游骑兵们说他自己就是个野种,父亲是只死了的乌鸦,母亲是个女野人。
  “卡斯特需要供养自己的人,”巨人道,“这么多女人,他已经尽量接济我们了。”
  “信才有鬼!等我们离开,他便会打开一桶蜜酒,坐下来享受火腿和蜂蜜,嘲笑在雪地里挨饿的我们。他是个该死的野人土匪,仅此而已,根本不是守夜人的朋友。”他踢踢巴棱的尸体。“你不相信,就问他去。”
  日落时分,他们就着早些时候葛兰生的火坑,将游骑兵的尸体火化。提姆·石东和旧镇的加尔斯抬出裸尸,一人抓住一头,晃了两下,甩进火焰中。弟兄们分了巴棱的衣服、武器、盔甲及其他物品。在黑城堡,守夜人埋葬死者有全套礼仪,然而事急从权,况且骨灰不会变成尸鬼复活。
  “他名叫巴棱,”火焰吞没人体,莫尔蒙总司令说,“勇敢而坚强,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游骑兵。他从……他从哪儿来?”
  “白港,”有人接口。
  莫尔蒙点点头。“他从白港来到我们中间,一如既往,恪尽职守。无论路途遥远,战斗艰辛,始终全力谨遵誓言。我们将难得再见如此之人。”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黑衣弟兄们庄严地齐声颂和。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莫尔蒙重复。
  “结束,”他的乌鸦喊,“结束。”
  烟雾熏痛了山姆的眼睛,让他感到恶心。他望向火堆,仿佛看到巴棱坐了起来,双手成拳,在跟吞噬他的火焰搏斗,但那只有一瞬间,很快盘旋的烟雾就遮掩了一切。然而最糟的是那气味。若是令人不快的恶臭,或许还能忍受,偏偏被焚烧的弟兄身上散发的气味太像烤猪肉,惹得山姆唾液横流,而那只鸟又在“结束,结束”地喊个不停。这实在太可怕,于是他跑到厅堂后面,呕吐在阴沟里。
  忧郁的艾迪走来时,他正跪在烂泥之中。“挖虫子吗,山姆?还是不舒服?”
  “不舒服,”山姆一边虚弱地解释,一边用手背擦嘴。“那味道……”
  “没想到巴棱会这么香,”艾迪的声音跟往常一样乖戾,“我差点切他一块肉。如果我们有苹果酱,我也许真的这么干。猪肉加苹果酱是美味啊。”艾迪解开裤带,拉出命根子。“你最好别死,山姆,否则我恐怕受不了。你的油会滋滋响,比巴棱响得多,我从来无法抗拒滋滋响的油。”他叹口气,黄黄的尿洒出一道弧线,冒着热气。“天亮时我们骑马出发,你听到了吗?熊老说,不管出太阳还是下雪都得走。”
  不管出太阳还是下雪都得走,山姆忧虑地望向天空。“下雪?”他尖声道,“我们……骑马出发?所有人?”
  “好吧,不是所有人,有些倒霉鬼得靠脚板子走路。”他抖抖身子。“戴文说我们得学会骑死马才行,就像异鬼那样,这样能节省补给,我问你,一匹死马究竟能吃多少?”艾迪重新系上裤带。“我不喜欢这个主意,一旦他们找出驾驭死马的方法,接下来就轮到人了。很可能我是头一个。‘艾迪,’他们会说,‘死亡再也不是躺下不动的借口,快起来吧,拿着这支矛,今晚你站岗。’嗯,我不该这么悲观,也许在他们找到法门之前我就死了。”
  也许我们全都会死,死得比想象的更快,山姆一边想,一边狼狈地起身。
  卡斯特得知讨厌的客人们将在次日离开,几乎立刻变得和气起来,起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和气。“是时候了,”他说,“我说过,你们不属于这儿。然而我会体面地送别你们,一场宴会,哦,一顿饭。我让老婆们烧烤你们宰杀的马,再找些啤酒和面包。”他微笑时露出棕色的烂牙。“没有比啤酒和马肉更好的东西。没法骑的,就吃掉,这才象话。”
  他的妻子女儿拖出板凳和长木桌,忙于烹饪与服侍。除了吉莉,山姆几乎分不清这帮女人。有的年老,有的年轻,有的只不过是孩子,但她们多半既是卡斯特的女儿,也是他的妻子,个个看上去都有点相像。她们一边来回走动干活,一边互相低声交谈,但从不跟黑衣人说话。
  卡斯特只有一把椅子。他坐在那上面,穿着无袖羊皮背心,粗壮的胳膊覆盖白毛,一只手腕戴了个扭曲的金手镯。莫尔蒙总司令坐在他右边,长凳的最前端,而弟兄们膝盖挨膝盖挤在一起;十几个人留在外面,看守小门,照料火坑。
  山姆在葛兰和孤儿奥斯之间找到一个位置,肚子咕咕直叫。卡斯特的老婆们在火上转动马肉,烤肉滴下油脂,香味令他流出口水,却也让他想起巴棱。尽管自己饿得厉害,但山姆知道,哪怕咬上一口,都会呕吐出来。这些可怜的马载他们走了这么远,逃离苦海,怎能吃掉如此忠心耿耿的坐骑呢?女人们送来洋葱,他急切地抓起一个。它的一半腐烂发黑,被他用匕首切掉,将好的那半生吃下去。端上来的还有面包,但一共只有两条。当乌尔马继续讨要时,女人只摇摇头。麻烦就此开始。
  “两条?”长凳上的畸足卡尔抱怨,“你们这帮女人疯了吗?我们需要更多面包!”
  莫尔蒙总司令严厉地扫了他一眼。“主人给什么你就拿什么,然后表示感谢。你莫非想去外面吹风啃雪吗?”
  “我们很快就会去了。”畸足卡尔没因熊老的怒气而退缩。“我想吃卡斯特藏起来的东西,大人。”
  卡斯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给你们乌鸦的够多了。我还有这帮女人需要供养。”
  短刃戳起一块马肉。“没错,这么说你承认秘密地窖的事了。也难怪,否则怎么过冬呢?”
  “我是个敬神的人……”卡斯特解释。
  “你是个吝啬鬼,”卡尔道,“骗子。”
  “火腿,”旧镇的加尔斯用虔诚的语调说,“上次我们来是有猪的。我敢打赌他把火腿藏起来了。熏火腿,腌火腿,还有培根肉。”
  “香肠,”短刃说,“长长的黑香肠,石头一样硬,可以储藏好几年。我敢打赌他在地窖里挂了上百根。”
  “燕麦,”独臂奥罗道,“玉米,大麦。”
  “玉米,”莫尔蒙的乌鸦拍翅附和,“玉米,玉米,玉米,玉米,玉米。”
  “够了,”莫尔蒙总司令的声音盖过鸟儿沙哑的喊叫,“安静,统统给我安静,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
  “苹果,”格林纳威的加尔斯道,“一桶又一桶的秋苹果,酥脆可口。外面有苹果树,我看见了。”
  “干浆果。卷心菜。松仁子。”
  “玉米。玉米。玉米。”
  “腌羊肉。这儿有个羊圈。他储藏着许多桶羊肉,大家都知道。”
  此刻,卡斯特的神情像要朝所有人啐口水。莫尔蒙总司令站了起来。“安静,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
  “那就把面包塞进耳朵里,老家伙。”畸足卡尔推开桌子站起来,“还是你他妈的已经把该死的面包屑咽下去了?”
  山姆看到熊老涨红了脸。“你忘了我是谁?坐下!吃东西,安静。这是命令。”
  没人说话。没人动。所有眼睛都看着总司令和大个子畸足游骑兵,他们俩也隔着桌子互相瞪视对方。山姆觉得似乎卡尔先屈服,正准备不情不愿地坐下……
  ……卡斯特却手执斧子站了起来,黑铁的大钢斧是莫尔蒙作为客人送他的礼物。“不行,”他低吼,“你不能坐,说我是吝啬鬼的人不配睡我的屋檐,吃我的东西。滚出去,跛子。还有你,你,你。”他将斧子依次指向短刃和两个加尔斯。“空着肚子睡外面冰冷的雪地去,你们这些混蛋,否则……”
  “该死的杂种!”山姆听见其中一个加尔斯咒道,但没看清是哪一个。
  “谁叫我杂种?”卡斯特怒吼,他左手一扫,将盘子、马肉和酒杯推下桌子,右手操起斧头。
  “大家都知道,”卡尔回答。
  卡斯特的动作快得让山姆无法相信,他手持斧头跃过桌子。一个女人尖叫起来,奥斯和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拔出匕首,卡尔则跌跌撞撞向后退去,绊到躺在地上的伤员拜延爵士。卡斯特一边恶狠狠地咒骂,一边朝他扑来,不料遭殃的却是自己。短刃鬼魅般出击,抓住野人的头发,将他脑袋往后一提,匕首在咽喉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从左耳直到右耳。然后他粗暴地一推,野人向前扑倒,脸朝下砸在拜延爵士身上。拜延痛苦地嘶叫,而卡斯特浸泡在自己的鲜血中,斧子从指间滑落。卡斯特的两个老婆开始哀嚎,第三个在咒骂,第四个冲向美女唐纳,试图抠出他的眼睛。他将她击倒在地。总司令阴沉地站在卡斯特的尸体前,怒火沸腾。“诸神会诅咒我们,”他大喊,“客人在主人的厅堂里将主人谋杀,这是滔天恶行。根据宾客权利,根据世间的法则——”
  “长城之外没有律法,老家伙,记得吗?”短刃抓住卡斯特一位老婆的胳膊,用带血的匕首尖抵住她下巴。“把秘密地窖的所在告诉我们,否则你的下场就跟他一样,婆娘。”
  “放开她。”莫尔蒙跨前一步,“我要砍了你的头,你——”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挡在前面,独臂奥罗也走过来。两人手里都操着刀。“闭嘴,”奥罗警告。但总司令毫不畏惧地抓向他的匕首。奥罗只有一只手,但这只手非常快。他挣脱老人的抓握,将匕首捅进莫尔蒙的肚子,拔出时刀刃上沾满红色的鲜血。接着,一切变得疯狂起来。
  良久,很久很久之后,山姆发现自己盘坐于地,莫尔蒙的脑袋靠在膝盖上。他不记得是怎样变成这个姿势,也不记得熊老被刺后的其他事情。似乎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杀了旧镇的加尔斯,却不知为何缘故。姐妹堡的罗利爬上梯子,想尝尝卡斯特的老婆们,结果从阁楼上摔下来,摔断了脖子。葛兰……
  葛兰朝他大喊,扇他的耳光,然后跟巨人、忧郁的艾迪等一起跑了。卡斯特还压在拜延爵士身上,但受伤的骑士已不再呻吟。四个黑衣人坐在长凳上吃烤马肉,奥罗则就着桌子干一个哭泣的女人。
  “塔利。”熊老试图讲话,血从嘴里淌下来,流进胡子里。“塔利,去。去。”
  “去哪里,大人?”他有气无力地应道。我没害怕。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我无处可去。”
  “长城。去长城。快。”
  “快,”乌鸦叫道,“快。快。”鸟儿从老人的胳膊走到胸口,啄下一根胡子。
  “你必须去。去告诉他们。”
  “告诉他们什么,大人?”山姆礼貌地问。
  “一切。先民拳峰。野人。龙晶。这里。一切。”他的呼吸很浅,声音如同耳语。“告诉我儿子。乔拉。告诉他,穿上黑衣。我的遗愿。我的临终遗愿。”
  “遗愿?”乌鸦昂起头,黑色的眼珠闪闪发光。“玉米?”鸟儿问。
  “我没有玉米,”莫尔蒙虚弱地说。“告诉乔拉。原谅他。我儿子。拜托你。去吧。”
  “太远了,大人,”山姆道,“我根本到不了长城。”他如此疲惫,只想睡觉,狠狠地睡,永远不要醒来。而他知道,只需留在这里,过不多久,短刃、独臂奥罗或畸足卡尔就会烦他,前来杀他,从而了解他的心愿。“我宁愿留在您身边。瞧,我不害怕了。我不害怕您,或者……任何东西。”
  “你应该害怕,”一个女人说。
  三个卡斯特的老婆站在他面前。其中两位是形容枯槁的老妇,他不认识,但吉莉在中间,全身裹着兽皮,怀抱一捆白色和棕色的毛皮,定是她儿子的襁褓。“我们奉命不得与卡斯特的女人讲话,”山姆告诉她们,“这是总司令大人的命令。”
  “他的命令到此为止,”右边的老妇说。
  “最黑的乌鸦们正在地窖狼吞虎咽,”左边的老妇说,“或在阁楼上干年轻女人。但他们很快会回来,你得赶在他们回来之前离开。马儿都跑了,好在妲娅逮住两匹。”
  “你说你会帮我,”吉莉提醒他。
  “我说琼恩会帮你。琼恩很勇敢,是个优秀的战士,但我想他已经死了。我,我只是个胆小鬼,又胖又笨。看看我,你就明白了。况且莫尔蒙大人受了伤,你们没发现吗?我不能离开总司令大人。“
  “孩子,”另一位老妇说,“那只老乌鸦已经死在你眼前。瞧。”
  莫尔蒙的头仍在他膝上,但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嘴唇也不再动弹。他的乌鸦昂头嘶叫,然后看着山姆,“玉米?”
  “没有。他没有玉米。”山姆合上熊老的眼睛,试图说些祷词,却死活也想不出一句,“圣母慈悲。圣母慈悲。圣母慈悲。”
  “你的圣母帮不了你,”左边的老妇说,“这个死去的老头也不能。拿着他的剑,穿上他暖和的毛皮大斗篷,骑上他的战马,走吧。”
  “这女孩没撒谎,”右边的老妇说,“她是我女儿,我早已把她揍得不会说谎。你说你会帮她,就按芬妮说的去做,小子。带上这女孩,动作快。”
  “快,”乌鸦道,“快,快,快。”
  “去哪儿?”山姆疑惑地问,“我带她去哪儿?”
  “去暖和的地方,”两个老妇齐声道。
  吉莉在哭。“求求你,救救我和孩子,求求你。我可以做你老婆,就像做卡斯特的老婆那样。求求你,乌鸦爵士,他是个男孩,妮拉算得很准,你不把他带走的话,他们会。”
  “他们?”山姆道,乌鸦昂起黑色的脑袋重复,“他们。他们。他们。”
  “他的哥哥,”左边的老妇说,“卡斯特的儿子们。白色寒神正在外面,乌鸦,我打骨头里感觉得到,这身可怜的老骨头从不骗人。卡斯特的儿子们就快来了。”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4章 艾莉亚

  眼睛适应了黑暗。当哈尔温将头套掀开,山洞里炫目的红光反而让她直眨巴,活像只笨猫头鹰。
  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焰苗噼啪作响,盘旋上升,直达被烟熏黑的洞顶。墙壁半是岩石,半是泥土,巨大的白树根在其中扭曲盘绕,犹如上千条缓缓蠕动的白蛇。她看着人们从树根之间出现,从阴影中现身,为了一睹俘虏的容颜。他们从漆黑的隧道口,从四面八方的裂缝罅隙中纷纷涌出。在离火堆较远的地方,树根构成某种近似阶梯的形态,通往上方泥土中的一个空穴,其中坐着一个人,几乎埋没在杂乱的鱼梁木树根里。
  柠檬揭开詹德利的头罩。“这什么地方?”他问。
  “古老的地方,深邃而隐秘。一个避风港,狼和狮子都找不到。”
  狠和狮子都找不到。艾莉亚不由得寒毛直竖。她记起自己最近做的梦,记起将人类的胳膊从肩上撕下时那股鲜血的味道。
  火堆很大,山洞更大,难以分辨边界。其中的隧道也许只有两米深,也许长达两里。男人、女人和小孩全都警惕地注视着来客。
  绿胡子说,“小松鼠啊,这就是我们的巫师哟。你的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解答。”他指向火堆,七弦汤姆正站在那里跟一个瘦高男人说话,此人在破烂的粉红长袍外套了副七零八落的旧铠甲。这不可能是密尔的索罗斯。艾莉亚记得红袍僧胖乎乎的,有平滑的脸和闪亮的光头;而此人面目憔悴,满头杂乱灰发。汤姆不知说了些什么,他便朝艾莉亚看去,似乎打算走过来。但此时疯猎人将俘虏推至光亮中,人们便忘了她和詹德利。
  疯猎人健壮结实,穿一身打补丁的褐色皮衣,秃顶,宽下巴,模样十分好斗。在石堂镇,当他们在鸦笼前要求他将俘虏交给闪电大王时,他那神情像要把柠檬和绿胡子撕个粉碎。猎狗围过来,边嗅边咆哮,好在七弦汤姆用音乐使它们平静,艾菊兜了一围裙的骨头和肥羊肉来到广场,柠檬则指指站在妓院窗口、引弓待发的安盖。疯猎人咒骂他们没种,但最终同意将俘虏带给贝里伯爵审判。
  他们用麻绳绑住他手腕,脖子套上绳套,头顶蒙了口袋,即使如此,他仍相当危险,艾莉亚在山洞这头也感觉得到。索罗斯——假如那真是索罗斯——离开火堆,朝俘虏和押解者迎去。“你怎么抓到他的?”僧侣问。
  “猎狗捕捉到气味。他在一棵柳树下醉酒睡着了,信不信随你。”
  “他被同类出卖。”索罗斯转向囚犯,拉开头罩。“欢迎来到我们简陋的殿堂,猎狗,这儿不比劳勃的王座厅气派,但里面的人比较好。”
  摇曳的火焰为桑锋·克里冈灼伤的脸蒙上一层橘红阴影,他看起来比平时更可怕了。猎狗扯扯手腕的绳子,一小片一小片的干涸血块掉落下来,他的嘴抽搐了一下。
  “我认得你。”他对索罗斯说。
  “是的。我们同时参加团体比武,你咒骂我的火焰剑,而我用它打败过你三次。”
  “密尔的索罗斯。你从前剃光头。”
  “以示谦卑,虽然我心中满是虚荣。况且,我在森林中丢了剃刀。”僧侣拍拍肚皮。“我瘦了许多,但收获不少。一年的野外生活消磨了皮肉,若能找到裁缝量体裁衣寸目信我会再度焕发青春,赢得美貌少女们的亲吻哩。”
  “瞎眼的才会!臭和尚。”
  土匪们大声喝骂,索罗斯的嗓音盖过他们。“就是这样。我已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虚伪牧师,光之王在我心中醒来,沉睡已久的力量开始苏醒,正邪之力于大地上聚集。圣火赐予了我许多观感。”
  猎狗不为所动,“你和你的圣火见鬼去吧。”他看看周围,“臭和尚,你的伙伴们倒很奇怪。”
  “这些是我的兄弟。”索罗斯简洁地说。
  柠檬斗篷挤到前面。他和绿胡子是唯一身材够高、可以平视猎狗眼睛的人。“狗,别在这儿乱吠!你的性命操在我们手中。”
  “先把你手上的狗屎擦掉再说。”猎狗哈哈大笑,“你们躲在这个洞里多久了?”
  听他暗指他们怯懦,射手安盖怒火进发,“去问山羊,我们有没有躲起来,猎狗,去问你哥哥,问水蛭大人。我们让他们全部付出了代价。”
  “就你们?别他妈说笑话。你们看上去像养猪的,不像战士!”
  “我们中就有养猪的,”一个艾莉亚不认识的矮个男子说,“还有皮匠、歌手、石匠……但那是战争到来之前的事。”
  “离开君临时,我们属于临冬城,属于戴瑞城,属于黑港城,属于马勒里家族和威尔德家族。我们中有骑士、有侍从、有士兵、有贵族和平民,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前进。”话音来自于那个坐在洞壁高处鱼梁木树根之间的人。“一百二十名壮士结伴出发,去让你哥哥接受国王的审判。”发言者沿着盘根错节的楼梯走向地面。“一百二十个勇敢正直的好汉,可惜首领却是个穿星纹披风的笨蛋。”他衣衫褴褛,黑锻星纹披风已然破烂,铁胸甲历经百战、坑坑洼洼,浓密的金红头发几乎遮住整个脸,只有左耳上方没有毛发——他的脑袋在那儿被砸凹了下去。“我们的伙伴中如今已有八十多人死去,但更多人接过了他们的武器,继承了他们的遗志。”他到达地面,土匪们移向两旁,让他通过。艾莉亚看到他少了只眼睛,眼眶周围的皮肉满是伤疤和皱褶,而脖子—旁有个黑圈。“大家同心协力,并肩战斗,为了劳勃,为了国家。”
  “劳勃?”桑铎·克里冈用剌耳的声音怀疑地说。
  “我们受艾德·史塔克的派遣,”戴生锈半盔的幸运杰克道,“但他乃是坐在铁王座上下的令,代表着国王。”
  “劳勃现在是蠕虫国王,所以你们在泥土中为他召开重臣会议?”
  “国王人虽死了,”衣衫褴褛的骑士承认,“但我们仍是他的人,尽管遭到你那屠夫哥哥和他手下的刽子手袭击时,我们在戏子滩丢失了王家旗帜。”他单拳触碰胸膛。“劳勃已遭谋害,但他的国家仍旧存在,我们守护着她。”
  “她?”猎狗嗤之以鼻,“唐德利恩,她是你老妈?还是你婊子?”
  唐德利恩?贝里·唐德利恩英俊潇洒,珊莎的朋友珍妮曾经爱上他,而任何小女生都不会爱上眼前这个人。艾莉亚仔细观察,发现对方龟裂的釉彩胸甲上那道零落的分叉紫色闪电。
  “岩石、树木和河流,这就是你们的国家,”猎狗说,“岩石需要守护吗?劳勃可不这么想!不能操,不能打,不能喝的,他都觉得无聊。你们在他眼中根本一钱不值……我的好勇士们。”
  山洞里掀起一阵怒火。“再这样称呼,狗,你就得吞下自己的舌头。”柠檬拔出长剑。
  猎狗轻蔑地注视着利器。“拿着武器威胁被捆绑的人,不是‘勇士’是什么?干吗不放开我呢?让我看看你究竟有多勇敢。”他瞥了瞥身后的疯猎人。“你呢?把所有勇气都留在了狗窝里?”
  “呸!我该把你留在鸦笼里,”疯猎人抽出匕首,“亡羊补牢还不迟。”
  猎狗冲他放声大笑。
  “在这里,我们是兄弟,”密尔的索罗斯宣布,“神圣的兄弟,向着我们的国土,向着我们的神灵,向着我们彼此发誓,替天行道。”
  “我们是无旗兄弟会。”七弦汤姆拨弄一下琴弦。“空山的骑士。”
  “骑士? ”克里冈对这个词报以冷笑,“唐德利恩是骑士,你们其余人不过是群可怜的土匪和残人。我拉的屎都比你们强。”
  “任何骑士都可以册封骑士,”衣衫褴褛的贝里·唐德利恩说,“你在这儿见到的每个人,都曾有长剑搭在肩头。我们是被遗忘的伙伴。”
  “放我走,我也会遗忘你们,”克里冈嘶哑地道。“如果打算谋杀我,就快快动手。你们取走了我的剑、我的马和我的钱,我只剩一条命,来拿吧……但有一点,别跟我嘀嘀咕咕、假装虔诚!”
  “你很快就会死,狗,”索罗斯保证,“但那不是谋杀,而是正义的审判。”
  “没错,”疯猎人说,“相对于你们犯下的罪行,命运的安排算是仁慈了。你们自称狮子,却在谢尔村和戏子滩强暴六七岁的女孩,把仍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婴儿砍成两截。真狮子都不会如此残忍。”
  “我没到过谢尔村,也没到过戏子滩,”猎狗告诉他,“把你的死婴放到别人家门口去。”
  索罗斯回答,“你们克里冈家族难道不是构筑于死婴之上的吗?我亲眼目睹他们将伊耿王子和雷妮丝公主的尸体陈放在铁王座前。你的纹章该是两个染血婴儿,而不是那些丑陋的狗。”
  猎狗的嘴抽搐了一下,“你以为我跟我哥一样?生于克里冈家就是罪名?”
  “谋杀是罪名。”
  “我谋杀了谁?”
  “罗沙·马勒里男爵和葛拉登·威尔德爵士,”哈尔温说。
  “我的弟弟黎斯特和莱诺克。”幸运杰克宣称。
  “好人贝克和磨房主的儿子墨吉,他们来自唐纳林,”一名老妇在阴影中喊。
  “梅里曼热情而慈爱的遗孀。”绿胡子补充。
  “烂泥塘的修士们。”
  “安德雷·查尔顿爵士和他的侍从卢卡斯·鲁特。散石场与矛斯屯的男女老少。”
  “富有的戴丁斯男爵夫妇。”
  七弦汤姆逐个计点,“临冬城的埃林,‘快弓’乔斯,小马特及其妹妹兰达,安佛·利恩。奥蒙德爵士。杜德利爵士。莫里的佩特,长枪林的佩特,老佩特,谢莫林的佩特。盲眼屠夫韦尔。玛丽太太。放荡的玛丽。面包师贝卡。雷蒙·戴瑞爵土,戴瑞伯爵,小戴瑞伯爵。布莱肯家的私生子。造箭的威尔。哈斯利。诺拉太太——”
  “停!”猎狗的脸因愤怒而紧绷,“尽讲些废话。这帮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他们是谁?”
  “人,”贝里说,“伟人和凡人,好人与坏人,年轻人和老人,统统死在兰尼斯特的枪剑之下。”
  “又不是我的枪剑。妈的,谁说是我做的?完全是撒谎!”
  “你为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效力。”索罗斯道。
  “不错,曾经是这样。我跟千万人一起为他家效力,难道我们每个都要因不知道的罪行而被判刑吗?”克里冈啐了一口,“也许你们真是骑士。你们像骑士一样撒谎,像骑土一样草菅人命。”
  柠檬和聿运杰克大吼大叫,但唐德利恩举手示意安静。“什么意思克里冈。”
  “什么意思?呸,骑士,一张皮、一把剑、一匹马。除此之外还有誓言、圣油和女人的信物,喏,就是剑上系的缎带。也许系缎带的剑比较漂亮,但它的功用没变,一样是杀人!呸,去你妈的缎带,把你妈的剑插屁眼里吧。我跟你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我不替自己撒谎。快快杀了我,但别在称我为杀人犯的同时,却说自己拉的屎不臭。你听明白了吗?”
  艾莉亚从绿胡子身边挤过,快得让对方根本没反应。“你是个杀人犯!”她尖叫,“你杀了米凯,别否认!你杀了他!”
  猎狗瞪着她,根本没认出来。“这米凯是谁啊,小子?”
  “我不是小子!但米凯是。他是个屠夫小弟,你杀了他!乔里说你几乎将他劈成两半,他可从来没有握过真剑。”她感到人们全看着自己,那些自称为空山骑士的男女老少。“这谁啊?”有人问。
  回答的是猎狗:“七层地狱!是那个妹妹,把小乔那柄漂亮剑扔进河里的小丫头。”他爆发出一阵大笑。“大家都以为你死定了。”
  “才怪,死定了的是你!”她回敬他。
  哈尔温拉住她胳膊,将她拖回来,贝里伯爵说:“这女孩指认你为杀人犯,你否认杀害屠夫小弟米凯吗?”
  大个子耸耸肩,“我是乔佛里的贴身护卫,而那小子攻击王太子。”
  “撒谎!”艾莉亚在哈尔温的抓握中挣扎,“是我!是我打了乔佛里,并将‘狮牙’扔进河里。米凯什么也没做,只照我吩咐的逃跑而已。”
  “你有没有看见那男孩攻击乔佛里王子?”贝里·唐德利恩伯爵问猎狗。
  “王子殿下亲口向我转述,而我没资格质疑王族。”克里冈指向艾莉亚。“这家伙的亲姐姐在你们亲爱的劳勃面前也是这么说。”
  “珊莎也在撒谎,”艾莉亚再度因姐姐而暴怒,“不是她说的那样。不是!”
  索罗斯把贝里伯爵拉到一旁。艾莉亚怒不可遏的同时,两人则低声讨论。他们会杀了他。我成百次、上千次地祈祷他死!
  贝里·唐德利恩转身面对猎狗。“你被控谋杀,但这儿没人知道指控的真假,因此我们无法裁定,只有光之王可以做主。我宣布,你要接受比武审判。”
  猎狗怀疑地皱起眉头,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傻了还是疯了?”
  “都不是。我是个公正的领主。若能用剑证明清白,你就可以自由离开。”
  “不,”艾莉亚抢在哈尔温捂上她嘴之前高喊。不,他们不可以,他会自由的!猎狗是个可怕而致命的武士,人人都清楚。他会放声嘲笑他们,她心想。
  果然,一阵刺耳的笑声在洞壁间回荡,充满了轻蔑。“那么,由谁来呢?”他看看柠檬斗篷。“穿尿黄斗篷的勇士?不敢?你呢,猎人?你踢过狗,试试我怎么样?”他望向绿胡子。“你个儿大,泰洛西人,你站出来。或者你们打算让那小女生亲自跟我打?”他哈哈大笑。“来吧,不要命的就过来吧!”
  “你的对手是我。”贝里·唐德利恩伯爵道。
  艾莉亚记起了所有传说。他是不死之身,她抱着一线希望心想。疯猎人割断绑住桑铎·克里冈双手的绳索。“我需要长剑和盔甲。”猎狗揉搓着被磨破的手腕。
  “你的长剑我们会归还,”贝里伯爵宣布,“但你的清白就是你的盔甲。”
  克里冈的嘴抽搐了一下。“我的清白对你的胸甲,是这样吗?”
  “艾德,帮我卸下胸甲。”
  贝里伯爵喊出她父亲的名字时,艾莉亚不禁浑身颤抖,但这艾德不过是个小男孩,十一二岁的金发侍从。他快步走来,解开搭扣,松下边疆地领主那件伤痕累累的铁甲。下面的衬里已因岁月和汗水而腐烂,铠甲除去之后便纷纷掉落。詹德利倒抽一口冷气,“圣母慈悲。”
  闪电大王肋骨的轮廓在皮肤下清晰地突显。在他胸口,紧挨左乳上方,有个坑洼的瘢痕,他转身招呼拿武器,艾莉亚看到他后背上也有一个对应的伤疤。长枪刺穿过他的身体。猎狗也看到了伤疤。他怕了吗?艾莉亚要他在死前感到恐惧,像米凯那样,米凯一定很害怕。
  艾德替贝里伯爵拿来剑带和一件黑色长外套。这件外套本该罩在铠甲外的,因此穿着松松垮垮。外套上有一道代表唐德利恩家族的紫色分叉闪电。他拔剑出鞘,将腰带交还给侍从。
  索罗斯拿来猎狗的剑带。“狗有没有荣誉?”僧侣问,“为防止你背信弃义,持械逃跑,或者抓孩子当人质……安盖,德内,凯勒,一旦发现他作怪立刻动手。”等三名射手搭箭拉弓,索罗斯才把剑带递给克里冈。
  猎狗抽剑而出,扔开剑鞘。疯猎人将他的橡木盾交给他,盾牌镶满铁钉,漆成黄色,饰有克里冈家族的三黑狗纹章。那个叫艾德的男孩则为贝里伯爵取来盾牌,他的盾牌已被砍得不成样子,紫色闪电和点点群星几乎全部磨灭。
  猎狗朝对手走去,密尔的索罗斯将他拦住。“我们先祈祷,”他转身面向火堆,举起双臂,“光之王,眷顾我等。”
  整个山洞,无旗兄弟会的成员齐声应和:“光之王,守护我等。”
  “光之王,黑暗蒙昧中指引我等。”
  “光之王,闪亮的脸庞照耀我等。”
  “为我们燃起圣焰,拉赫洛,”红袍僧道,“为我们揭示此人诚实抑或虚伪。倘若他有罪,便将他击倒;倘若他真诚,便予他力量。光之王,请将您的智慧赐给我们。”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哈尔温、安盖及其他人一起高声诵唱。
  “这山洞很黑暗,”猎狗说,“而我最为险恶。希望你们的神比较仁慈,唐德利恩,你很快就会见到他了。”
  贝里伯爵严肃地将长剑剑刃抵在左手掌心,缓缓划了一道。暗红的血从伤口涌出,顺着铁剑流淌。
  接着,剑开始燃烧。
  艾莉亚听见詹德利发出一声祷告。
  “下七层地狱去,妈的,烧死你!”猎狗诅咒,“还有你,索罗斯!”他瞪了红袍僧一眼,“等我对付完他,跟着轮到你,密尔混蛋。”
  “你说的每个字都表明自己有罪,狗,”索罗斯回答,而柠檬、绿胡子和幸运杰克则大声威胁咒骂。贝里伯爵默默地等待,静如止水,盾牌绑在左臂,剑在右手燃烧。杀了他,艾莉亚心想,求求你,杀了他!光源在后,他的脸庞犹如戴上了死人的面具,缺失的眼睛是个恐怖的红色伤口。长剑自尖端燃到护手,但唐德利恩似乎感觉不到热量。他一动不动地站立,仿佛是座石雕。
  当猎狗冲来时,他的动作却很快。
  火剑自下而上迎住冰冷的铁剑,拖出的长长彩晕正如猎狗所说的缎带。钢铁相交,声音铿锵。第一招刚被架住,克里冈立刻挥出第二下,这回被贝里伯爵的盾牌阻挡。猛力之下,木屑飞散。他的攻击狂暴而迅猛,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然而都被唐德利恩一一挡住。火焰在剑上纷乱跳跃,红黄的影子标示出移动的轨迹,而闪电大王的每个动作都令它们更加明亮,他仿佛站立在火笼之中。“那是野火吗?”艾莉亚问詹德利。
  “不。这不一样。这是……”
  “……魔法?”她替他说完。此时猎狗开始后退,贝里伯爵转守为攻,空中满是火线,迫使大个子步步为营。克里冈用盾牌挡住一记下斩,纹章中的一条狗顿时没了脑袋。他顺势反击,却被唐德利恩架住,并反手猛劈。土匪弟兄们高声为首领欢呼。
  “他输定了!”艾莉亚听见人喊,还有"砍他!砍他!砍他!”的叫嚷。猎狗避开针对头部的致命攻击,扑面而来的热度却令他露出痛苦之色。他咕哝着,咒骂着,蹒跚着。
  贝里伯爵不给对方喘息之机。他逼紧大个子,手臂毫刁;停息。两把剑撞击,弹开,撞击,弹开,碎屑自闪电盾牌上飞散,火焰则一而再、再而三地亲吻着狗纹。猎狗移向右侧,但唐德利恩迅速横跨一步加以阻挡,将他逼向另一边……逼向燃烧着阴沉红焰的火坑。克里冈向后退却,直到感觉身后的热量。他迅速一瞥,以图明白状况,而这动作几乎让他丢了脑袋。贝里伯爵趁机发动新一轮攻势。
  桑锋·克里冈再次奋力向前,艾莉亚可以看见他眼中的疯狂。他进三步,退两步,然后左跨一步,却被贝里伯爵识破。他再进两步,退一步……铁剑铛,铛,两面橡木巨盾承受着一次又一次的猛击。猎狗的长直黑发紧贴额头,闪着汗光。汗里有酒,艾莉亚心想,他是喝醉之后被捕的。她觉察到他眼底逐渐升起的恐惧。随着贝里伯爵的火焰剑回旋劈砍,她欣喜地告诉自己:猎狗快输了。又一轮猛烈进攻,闪电大王将猎狗逼回原来的位置,迫使克里冈踉踉跄跄地撞到火坑边。是的,是的,他快死了!她踮起脚尖,以便看得更真切。
  “操你妈的混蛋!”猎狗嘶喊。火苗舔到大腿后侧,他拼命向前冲锋,将沉甸甸的剑舞得愈来愈猛,试图以蛮力击倒较矮小的对手,打断对方的剑、盾或手臂。但唐德利恩格挡时产生的火焰卷向他眼睛,迫使他又慌忙后退,发力间腿一软,单膝跪倒在地。贝里伯爵立即扑上前,火焰剑呼啸着劈砍,在空中划出一道火轮。克里冈气喘吁吁地将盾牌举过头项,山洞里回荡着橡木碎裂的巨大声响。
  “他的盾牌着火了。”詹德利低声说。艾莉亚也看到了:火焰在斑驳脱落的黄色漆面上扩散,吞噬了那三条黑狗。
  桑锋·克里冈奋力起身,发动孤注一掷的反击。但贝里伯爵还没还手,猎狗就意识到火焰原来是在自己盾牌上燃烧翻滚,如此靠近自己的脸。他憎恶地大喝一声,疯狂地敲向已然碎裂的橡木盾牌,将其彻底毁坏。盾牌分裂,其中一块烧着飞旋出去,另一块仍顽固地附在他前臂上。他奋力挣扎,反而助长火势,袖子着了火,整条左臂都燃起来。“杀了他!”绿胡子催促贝里伯爵,其他人则喝诵,“有罪!”艾莉亚跟着他们高呼,“有罪,有罪,杀了他,他有罪!”
  贝里伯爵的动作如夏日丝绸一般平滑流畅,他迅速靠近,准备将对方结果。猎狗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喊,双手握剑使尽全身力气猛劈而下。贝里伯爵轻易挡住……
  “不不不不不不!”艾莉亚尖呼。
  ……但燃烧的兵器不堪重负,断成两截,猎狗那柄冰冷的铁剑顺势埋入贝里伯爵的血肉之中,正砍在肩膀和脖子的交界处,直劈到胸骨。暗红的热血一下子涌出来。
  桑锋·克里冈身上仍在燃烧。他跌跌撞撞地向后退去,把残存的盾牌掰下来,咒骂着扔开,然后在泥地中打滚,以图熄灭手臂上蔓延的火焰。
  贝里伯爵双膝缓缓跪下,仿佛是做祈祷。他张开嘴,却只有鲜血涌出。当他迎面扑倒在地时,猎狗的剑仍卡在身上。泥土吸收了血液。空山里毫无声息,唯有火焰轻轻的噼啪以及试图起立的猎狗发出的呜咽。艾莉亚想到米凯和自己蠢笨的祷词,她日夜祈祷猎狗的死。如果世间真有神灵存在,为何贝里伯爵不能获胜?她知道,猎狗是有罪的。
  “行行好,”桑铎·克里冈抱着手臂嘶哑地说,“我被烧伤了,帮帮我,谁来帮帮我。”他在哭。“行行好。”
  艾莉亚惊讶地看着他。他哭得像个小婴儿,她心想。
  “梅利,处理一下他的烧伤,”索罗斯吩咐,“柠檬,杰克,帮我照料贝里伯爵。艾德,你最好也过来。”红袍僧把猎狗的剑从伯爵尸体上拔出,将剑尖埋入渗满鲜血的泥地。柠檬的大手伸到唐德利恩的胳膊下,“幸运”杰克则搬起他的脚。他们抬他绕过火坑,深入黑暗的隧道。索罗斯和那个叫艾德的男孩跟在后面。
  疯猎人啐了一口,“我说还是将他带回石堂镇,关进鸦笼。”
  “对,”艾莉亚说,“他杀了米凯。真的!” .
  “好个愤怒的小松鼠。”绿胡子咕哝。
  哈尔温叹口气,“拉赫洛刚宣判他无罪。”
  “谁是‘鲁——哈——洛’?”这名字她连说都说不清楚。
  “光之王。索罗斯教导我们——”
  她不在乎索罗斯教导他们什么。她从绿胡子的刀鞘里拔出匕首,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拔腿就跑。詹德利伸手拦她,但她总是比詹德利快。
  七弦汤姆和几位妇女正把猎狗扶起。她看见他的胳膊,震惊得无法言语。盾牌皮带缠绕的地方是一道粉红,但周围自肘部到手腕,肌肉全部裂开,红彤彤的渗着血。他对上她的目光,嘴角抽搐了一下,“你这么想我死?那就来吧,小狼女,一刀刺下来,比火干净利落得多。”克里冈试图站立,但稍微动作,一块焦肉便自手臂脱落,他双膝一软,又倒下去。汤姆抓住他完好的右手臂,支撑着他。
  他的手,艾莉亚心想,就像他的脸。但他是猎狗,活该在地狱中焚烧。匕首沉甸甸的,她抓得更紧。“你杀了米凯,”她再次重复,要他承认,“告诉他们。你杀了米凯。你杀了米凯!”
  “是的,”他整个脸都扭曲,“我骑马将他劈成两截,之后哈哈大笑。我还看他们狠揍你姐姐,看他们砍了你父亲的头。”
  柠檬抓住她手腕一拧,将匕首夺走。她踢他,但他不肯交还武器。“下地狱去,猎狗,”没了家伙,她只能朝桑铎·克里冈无助地愤怒叫喊,“下地狱去!”
  “他已经去过了。”一个跟耳语差不多的声音说。
  艾莉亚转身,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正站在后面,用染血的手抓着索罗斯的肩膀。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5章 凯特琳

  就让冬境之王沉睡在地下的黑暗墓窖,凯特琳心想,徒利家的人源于河流,力量冥灭,终归大江。
  他们把霍斯特公爵放进一条细长木船中,领主全身武装,穿着闪亮银甲,蓝红条纹披风在身下展开,外套也是蓝红波纹。头颅旁边,人们为他放上一顶装饰着青铜与白银鳟鱼的巨盔,又让他的手指在胸前紧握住一柄彩釉木长剑。钢铁拳套隐藏了萎缩的双手,令它们看起来又重复强健。他左手边放着他惯用的那面橡木钢铁巨盾,右手边则是猎号。船只的其他空间堆满浮木、干柴和羊皮纸,以及用来压舱的石头。旗帜高高飘扬在船头,纹饰着腾跃的银色鳟鱼。
  七人护送送葬船,代表七神的祝福。七人包括罗柏——霍斯特公爵的封君、布雷肯伯爵、布莱伍德伯爵、凡斯伯爵、掩利斯特伯爵、马柯·派柏爵士和……“跛子”罗索·佛雷,此人带着大家等待以久的孪河城方面的答复赶来。瓦德侯爵最大的私生子瓦德·河文率四十名士兵作为他的护卫,这名灰发老人形容严峻,素以武艺高强著称。他们刚巧在霍斯特公爵去世之时抵达,让艾德慕非常愤怒。“我要把瓦德·佛雷五马分尸!”他叫嚣,“他居然派残废和杂种来侮辱我们!”
  “毫无疑问,瓦德大人确是有意为之,”凯特琳答道,“他顽固而小气,睚眦必报,一直没有忘记父亲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我们得容忍他的坏脾气、嫉妒心和傲慢无礼。”
  谢天谢地,儿子比弟弟更懂处世之道。罗柏礼貌周到地招待佛雷一行,到军营里为对方士兵安排住所,并悄悄指示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将送葬的荣誉位置让给罗索。我的孩子,你终于学会了一点超乎年龄的智慧。佛雷家族背叛了北境之王的事业,但无论如何,河渡口领主仍是奔流城旗下最强大的诸侯,而罗索是他们派来的代表。
  七人默默将霍斯特公爵的送葬船抬下临水阶梯,涉入浅水,同时绞盘将前方的铁闸门缓缓升起。罗索·佛雷生得肥胖臃肿,将船推入水中时,已然气喘吁吁。杰森·梅利斯特和泰陀斯·布莱伍德两人一左一右守住船头,站在齐胸深的水中,引领船只前进。
  凯特琳站在砂岩城垛上观望,等待,一如从前万千次地等待。城墙下,迅捷汹涌的腾石河如一杆锋利的长矛,刺入宽广的红叉河中,淡蓝的急流与浑浊的红褐河水相互冲击融汇。晨雾扩散在江面上,轻若蛛网,淡如回忆。
  布兰和瑞肯就在那边等您呢,父亲,凯特琳伤感地想,正如我一直都在等你。
  细长木船漂过拱形的红石水门,乘上腾石河的急流,逐渐加速,直往喧嚣的河流交汇处。当它在城堡的高墙之外重新出现时,横帆已注满了风,父亲的头盔上闪烁着阳光。船行稳健,将霍斯特·徒利公爵安详地带往河中央,迎向初升的太阳。
  “快!”叔叔劝促。旁边的艾德慕弟弟——如今已是奔流城公爵,但何时才能长大?何时才能承担重担?——赶紧搭箭上弓,他的侍从用烙铁将箭点燃。艾德慕等待半晌,举起巨弓,将箭拉到耳畔,“嗖”地一声,释放出去。随着深沉的响动,飞箭腾空而去,带走了凯特琳的目光和心灵,最后却轻轻落在船尾,离目标相去甚远。
  艾德慕轻声咒骂,“该死的风,”他搭起第二支箭,“再来。”烙铁点燃箭头包的油布,焰苗摇曳,弟弟举弓,拉弦,再度释放。这次飞得又高又远,太远了,竟在船头之前十余码处入水,火焰顿时熄灭。艾德慕脖子上爬起一圈红晕,跟胡须一般颜色。“再来,”他命令,一边从箭筒里取出第三支箭。他太紧张,绷得跟弓弦似的,凯特琳心想。
  布林登爵士也察觉到了。“让我来,大人。”他请求。
  “我能行。”艾德慕坚持。他再度点燃箭头,举起弓来,深吸一口气,拉满了弦。这次他瞄了许久,待火焰烧光箭头,爬上箭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才终于发射。箭支风一般地爬升,爬升,然后弧形下降,下降,下降……稍稍略过摇晃的船只。
  差了一点,不到一掌宽,但确实没射中。“该死!”弟弟大声诅咒。船只已快驶到射程之外,在河雾中忽隐忽现。艾德慕无言地将弓交给叔叔。
  “是。”布林登爵士道。他搭起箭,坚定地放到烙铁上,凯特琳还未确定箭头是否点燃,他便举弓迅速射了出去……飞箭临空,她看见火焰划出轨迹,犹如一面淡橙色的三角旗。前方的船只已然消失在迷离中,坠落的羽箭也随即无踪……但一阵心跳之后,骤起犹如希望,红花猛烈绽放。燃烧的风帆将雾气染成粉色和橙色,凯特琳看见船只的轮廓,在飞扬的火舞中挣扎萎缩。
  你有没有等我啊,小凯特?父亲轻轻地说。
  凯特琳不由自主地伸手想挽弟弟,艾德慕却已走开,一个人默默地站在城堡最高处。挽住她的是叔叔布林登,用他那刚劲的手指。他们并肩而立,看着火焰逐渐熄灭,燃烧的船只不复得见,彻底消失……
  ……或许还在继续漂流,或许已经破裂沉没。总而言之,霍斯特公爵的盔甲将把他的身躯带进河底软泥中安息,在水下宫殿里,徒利家族的成员永恒欢聚,而形形色色的鱼类是他们的臣民。
  这时,艾德慕急匆匆离开。凯特琳多么想拥抱他,多么想和弟弟坐在一起,竟日恳谈死者和哀悼,但她明白时候不对:弟弟如今已是奔流城公爵,无数骑士诸侯将要对他致以悼念,约誓忠诚,怎有时间来陪伴伤心的姐姐呢?艾德慕静静地听着人们的语言,一句话也没有说,“偶尔失手不值得羞愧,”叔叔轻声告诉她,“艾德慕应该明白,就连我父亲大人离去时,霍斯特也没射中。”
  “父亲只射失了第一箭,”凯特琳当时还太小,没有记忆,但霍斯特公爵常提这件陈年旧事,“第二箭正中风帆。”她叹口气。艾德慕并没外表显示的那么坚强,尽管父亲早已垂危弥留,但他仍难以接受此刻的现实。
  昨晚,醉酒以后,他整个人精神崩溃,痛哭失声,懊悔自己没做的事和没说的话。他泪眼朦胧地告诉她,不该去渡口迎战兰尼斯特,而要一直守在父亲床边。“我该和你一样,我该陪着他,”他哭诉,“他最后提到我没有?告诉我实话,凯特,他问过我吗?”
  霍斯特公爵临死时只说了一句“艾菊”,但凯特琳不忍将事实告诉弟弟。“他轻声念着你的名字,然后故去。”她撒谎道,弟弟感激地点点头,吻了她的手。若他不是沉溺在悲痛和罪恶感中,一定会射中的,她勉强告诉自己,除此之外不愿多想。
  黑鱼伴他走下城垛,来到罗柏与诸侯们聚集的地方,年轻的王后正在国王身边。儿子看见她,沉默地执起她的手。
  “霍斯特公爵跟王者一样高贵,”简妮低声道,“我有机会陪伴他就好了。”
  “我也是。”罗柏赞同。
  “这同样是他的心愿,”凯特琳说,“可惜临冬城和奔流城之间相隔万里。”是啊,鹰巢城和奔流城之间也隔着无数山脉、河流和军队,可惜莱莎至今没有只言片语传来。
  君临方面也没反应。按时间计算,布蕾妮和克里奥爵士应已押送俘虏到了都城,或许布蕾妮此刻正带着她的女儿们返回呢。可……克里奥爵士发誓一旦小恶魔遵守诺言,释放珊莎,就放乌鸦回来通报,他发过誓!不,乌鸦不一定能顺利穿越,或许被土匪射了下来,烤熟后当晚餐;或许那封她心之关切的信此刻正躺在营火的灰烬中,与鸦骨为伴。
  诸侯们依次上前,向罗柏致以慰问,凯特琳耐心地站在一旁。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大琼恩、罗佛·斯派瑟爵士……随后是罗索·佛雷。她赶紧拉扯儿子的衣袖,于是罗柏全神贯注地倾听对方的话。
  “陛下,”肥胖的罗索·佛雷现年三十多岁,一对眼睛挨得很近,尖胡子,黑卷发披到肩上,由于天生一条腿扭曲残疾,故得名“跛子罗索”。成年以来,他已为父亲当了十余年的总管。“在此举国哀悼之际,我极不愿打扰您的思虑。或许……可否安排今晚接见?”
  “这提议很好,”罗柏道,“我们彼此不该有嫌隙。”
  “这也是我的心愿,”简妮王后说。
  罗索·佛雷微笑道:“两位陛下,我和我父亲大人都很明白您们的心情。父亲特意托我转告您们,他也曾年轻过,也曾迷醉于少女的美丽。”
  凯特琳非常怀疑瓦德侯爵会说出这种话。迷醉于少女的美丽?河渡口领主娶过七次老婆,现今已是第八个,他从来把女人当成能暖床和生孩子的动物。但不管怎么说,对方言语极其得体,她或罗柏都无法挑剔。“你父亲实在太宽容,”国王道,“我期待着与你的会谈。”
  罗索鞠了一躬,并吻了王后的手之后退下,接着又有十来人上前致意。罗柏一一作答,根据情况,或表示感谢,或微笑鼓励。等人们散尽,他转向凯特琳,“有些事我们得谈谈,你能和我走一段吗?”
  “遵命,陛下。”
  “这不是命令,母亲。”
  “好吧,我很乐意。”回到奔流城之后,儿子待她比从前亲切,但从未与她独处。他渴望陪伴年轻的王后,我不能为此责备他。简妮给予他欢笑,而从我这儿,他只能得到悲伤。他似乎也很喜欢妻子的兄弟们,年轻的洛拉姆当上他的侍从,雷纳德爵士则是他的掌旗官。他用他俩代替失去的兄弟,凯特琳看着儿子,静静地想。洛拉姆仿如布兰重生,雷纳德则是席恩和琼恩·雪诺的交集。只有和维斯特林家人在一起时,罗柏才会欢笑,才会重新变成从前那个孩子。而在别人面前,他永远是北境之王,默默地承担着严酷王冠的重量。
  国王温柔地吻了王后,承诺稍候来卧室找她,随即和母亲一起朝神木林走去。他漫步了一会儿,方才开口:“罗索似乎是个讲理的人,好兆头,诸神在上,我们真的需要佛雷家族。”
  “不可低估谈判的困难。”
  儿子点点头,他阴沉的表情和塌斜的肩膀让母亲心都碎了。王冠把他给压垮了,凯特琳想,他一心只想当个好国王,任何时候都要勇敢、机智、重视荣誉,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一切实在太过分。罗柏做了能做的一切,打击却接踵而来,一次比一次无情。前阵子,传来暮谷城交战的消息,当他得知蓝道·塔利大败罗贝特·葛洛佛和赫曼·陶哈爵士时,几乎大发雷霆。他很快控制住自己,带着麻木和不信任的情绪将信件又读过一遍。“暮谷城?狭海边的暮谷城?他们到那里去做什么?”国王迷惑地摇头,“我们三分之一的步兵就葬送在这个暮谷城?”
  “铁民占领了我的城堡,兰尼斯特俘虏了我的兄弟,”盖伯特·葛洛佛低沉而绝望地说。据报,罗贝特·葛洛佛率军撤退,却在国王大道上遇伏被俘。
  “请你安心,”她的儿子保证,“我将提出用马丁·兰尼斯特交换你的兄弟。为弟弟考虑,泰温公爵想必不会拒绝。”马丁乃凯冯爵士之子,与被卡史塔克大人杀害的威廉是孪生兄弟。凯特琳知道,那场谋杀至今困扰着儿子,他将马丁身边的守卫增加了三倍,仍然无法安心。
  “我真该听你的劝告,用弑君者交换珊莎,”他们走在长廊里,罗柏道,“这样就可安排妹妹和百花骑土或维拉斯·提利尔成亲,与高庭结盟。我真的……当时真的没想到。”
  “当时你必须考虑打仗的事,那是你的责任。再优秀的国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打仗,”罗柏一边呢喃,一边领母亲进入树林,“我每仗必胜,却赢不了这场战争。”他仰天长叹,好似空中书写着答案。“铁民们占领了临冬城和卡林湾,父亲、布兰、瑞肯,或许还有艾莉亚,都已不在人世。而今连你父亲也死了。”
  她不能让他消沉下去,她自己已然尝够了消沉的滋味。“我父亲早就是个垂死之人,这和你没有关系。罗柏,你的确有过失误,但王者孰能无过?我相信,奈德若是天上有知,定会为你骄傲。”
  “母亲,有件事我必须跟你说。”
  凯特琳的心顿时一紧。他有什么不敢跟我说?他有什么不能跟我说?一定是关于布蕾妮的使命!“弑君者出事了?”
  “不,出事的是珊莎。”
  她死了……凯特琳心底油然升起一股无边的绝望,布蕾妮失败了,詹姆死了,瑟曦报复我们,杀了我心爱的女儿。她什么也说不出口,“她……她也走了么,罗柏?”
  “走了?”儿子似乎很惊讶,“你的意思是,她死了?噢,妈妈,不对,不是这样的,他们没伤害她,只不过,只是……昨晚来了一只信鸦,在你父亲安息之前,上面的消息我不敢跟你讲。”罗柏执起她的双手,“他们把妹妹嫁给了提利昂·兰尼斯特。”
  凯特琳的指头猛然握拢,“嫁给小恶魔?”
  “对。”
  “可他发誓要用珊莎来交换他哥哥,”她麻木地道,“若找到艾莉亚,也一并交还。为了他珍爱的詹姆,他在满朝文武面前发誓,诸神与世人均能作证,而今怎能做出这种事?”
  “他是弑君者的弟弟,天生便是背信弃义的种。”罗柏的指头扫过剑柄,“我要砍下他丑陋的头颅如此一来,珊莎虽成了寡妇,却也能得到自由,别无他法。他们……他们让她在修士面前发下的婚誓,披上兰尼斯特家的红斗篷。”
  凯特琳清楚地记得她在十字路口的旅馆捉住的那位畸形侏儒,记得一路前往鹰巢城的艰险,“我早该让莱莎将他推出月门。我可怜的好珊莎……怎会有人如此对她!”
  “他们是为了临冬城,”罗柏回答,“布兰和瑞肯死后,珊莎就是我的继承人。万一我有不测……”
  她猛地箍住他的手。“你不会有事的,不会的!……否则我真受不了。他们带走了奈德,带走了你可爱的弟弟们。珊莎结婚,艾莉亚下落不明,父亲死去……而今我只有你,罗柏,你要有什么事,我会发疯的!你是北境唯一的血脉啊!”
  “我还没死呢,母亲。”
  听罢儿子的安慰,凯特琳心里却无比恐慌,“仗,不是非打到流干最后一滴血的,”她觉察到自己语调里充满绝望,“国王屈膝臣服,早有先例,甚至史塔克家的人也这么做过。”
  儿子嘴巴一抿,“不,我绝不会。”
  “这没什么可耻。你知道,当叛乱失败后,巴隆·葛雷乔伊向劳勃称臣;眼见无法获胜,托伦·史塔克也对征服者伊耿屈膝。”
  “伊耿没有谋杀托伦王的父亲,”他将手抽离,“我和他们不同,我说了,我绝不会屈服。”
  他又成了那个倔强的孩子,不再扮演国王的角色。“听着,兰尼斯特家对北境没有野心,他们想得到的是臣服和人质……眼下小恶魔占有了珊莎,所以人质我们已然给过,需要做的只是降服。我告诉你,铁民不好对付,他们若想保住北境,唯一的机会就是将史塔克家的血脉彻底断绝。席恩杀了布兰和瑞肯,如今葛雷乔伊家族的目标是你……和简妮。你以为巴隆大王会容许她为你产下后嗣么?”
  罗柏面色阴冷,“你就为这个放了弑君者?为讨好兰尼斯特?”
  “我是为了珊莎和……艾莉亚的性命才放詹姆,你明明知道。可是如果这样可以换来和平,又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不行,”国王道,“兰尼斯特家谋害了我父亲。”
  “你以为我忘了你父亲的仇?”
  “我不知道,真的,我不知道。”
  凯特琳从没打过自己的孩子,这次却差点因恼怒而掌掴罗柏,想到儿子日夜面对的恐惧和孤独,方才控制住内心的怒火。“你是北境之王,一切由你做主,我只求你好好想想我刚才的话。歌手们颂扬英勇献身的君主,但你的生命绝对比一支赞歌宝贵,起码对于我,对于这个曾给予你生命的人而言是这样,”她低头,“我可以离开吗,陛下?”
  “请便,”他别过头,抽出佩剑。她不知他想做什么,这里没有敌人,没有战争,只有母亲和儿子,大树与落叶。有的战斗,剑是派不上用场的,凯特琳想告诉儿子,但她怀疑国王听不进这些话。
  数小时后,凯特琳还在卧室缝纫时,小洛拉姆·维斯特林跑来传她与国王共进晚餐。诸神保佑,她宽慰地想,经过日间的争吵,她真怕儿子会拒绝与她见面。“你是个尽责的侍从,”她庄重地对洛拉姆说。布兰会做得比你更好。
  席间,罗柏神情漠然,艾德慕则面含愠怒,唯有跛子罗索表现活跃。他极尽礼仪谦恭之能事,温暖地追忆起霍斯特公爵的过去,文雅地哀悼布兰和瑞肯的遭遇,同时大力赞扬艾德慕在石磨坊的武功,真诚感谢罗柏在瑞卡德·卡史塔克一事上做出的“迅捷有力的制裁”。罗索的私生兄弟瓦德·河文倒很安静,这名严峻乖戾的老人遗传了瓦德大人那张充满怀疑神色的脸,他什么也没说,只将注意力放在面前的美酒佳肴上。
  当空话都说完后,王后和维斯特林家的人告辞回避,随后仆人们清走食物餐具,罗索·佛雷清清喉咙。“谈正事之前,我还有个消息,”他严肃地道,“恐怕……这是个坏消息。我不想将它带给您,但必须实言相告。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大人刚接到来自他孙子的信件。”
  凯特琳这段时间完全沉溺于自己的悲伤中,几乎忘了允诺收养的这两位佛雷家孩子。不要,她心想,圣母慈悲,不要再给我们更多打击。不知为何,她就是明白听到的下一句话将是又一柄插进心窝的利剑。“来自他在临冬城的孙子?”她逼自己发问,“来自我的养子?”
  “不错,正是来自于两位瓦德。夫人,他们如今身在恐怖堡,我很抱歉地知会您,临冬城发生过战斗,全城皆已焚毁。”
  “焚毁?”罗柏难以置信地问。
  “您的北境诸侯企图从铁民手中夺回城堡,席恩·葛雷乔伊眼见不敌,便将城池付之一炬。”
  “我们没接到任何战斗报告。”布林登爵士表示。
  “爵士先生,我侄儿们虽然年幼,却并不瞎。信由大瓦德亲笔书写,他表弟也在上面签了字,照他们的说法,整场战斗非常可怕。您的代理城主以身殉职——他似乎叫罗德利克爵士,对吗?”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凯特琳麻木地念道。可爱勇敢忠诚的老人。她好似看到他就在眼前,轻捻着色白如雪、竖立如丛的胡须。“其他人呢?”
  “嗯……铁民们进行了大屠杀。”
  罗柏无言地别过头,狂怒地一拳砸在桌子上。两位佛雷没看见他的眼泪。
  他母亲却发现了。世界一天比一天暗淡。凯特琳想到罗德利克爵士的小女儿贝丝,想到不知疲倦的鲁温师傅,想到快活的柴尔修土,想到铁匠密肯,想到兽舍的法兰和帕拉,想到老奶妈和单纯的阿多。她的心无法承受。“噢,噢,他们都死了?”
  “没有,”跛子罗索道,“妇女和儿童得以幸免,我两个侄儿正在其中。眼下临冬城成了废墟,波顿大人的儿子便将大家带去恐怖堡暂住。”
  “波顿的儿子?”罗柏警觉起来。
  这回开口的是瓦德·河文:“听说是个私生子。”
  “该不会是拉姆斯·雪诺吧?卢斯大人还有别的私生子?”罗柏面露不悦,“这个拉姆斯生性恶毒,作恶多端,死得也像个懦夫——至少我是这么听说的。”
  “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战争中间,难免发生混乱,消息互相抵触。但我可以告诉您,我的侄儿们宣称正是波顿大人这位私生子拯救了临冬城的妇女儿童,城堡里幸存的人们此刻全都平安地待在恐怖堡。”
  “席恩,”罗柏陡然喊道,“席恩·葛雷乔伊呢?他死了没有?”
  跛子罗索双手一摊,“这我也不清楚,陛下,两位瓦德没提到他。或许波顿大人那边有消息,他儿子应该会向他详细汇报。”
  “我们稍候询问。”布林登爵士说。
  “真抱歉,给您们带来这么可怕的消息,实非我本意。或许……我们明天再谈,事情可以等,等您整理好自己……”
  “没关系,”国王说,“先谈公事。”
  弟弟艾德慕点点头,“不错,以免夜长梦多。大人,您带来回复了么?”
  “是的,”罗索微笑,“我的父亲大人派我为代表前来觐见陛下,正式宣布他同意接受新的婚盟,以消除既往的误会,届时也将向北境之王重新宣誓效忠。条件只有一个:陛下您必须为着对佛雷家族的冒犯,当面向我父亲道歉。”
  道歉只是个很小的代价,但凯特琳厌恶瓦德侯爵这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我很乐意,”罗柏谨慎地回答,“罗索,造成裂痕非我本意,佛雷家族一直忠勇地为王国服务,能重新得到你们的协助,我感到非常欣慰。”
  “您真是太宽厚了,陛下。既然您已经答应了条件,那么就轮到我向徒利公爵介绍舍妹萝丝琳小姐。她是位十六岁的闺女,由我父亲大人的第六位夫人,罗斯比家族的蓓珊妮所生,生性温柔,颇善音律。”
  艾德慕在椅子上动了动,“呃……能否让我先与她会个——”
  “成亲之日,您自会与新娘见面,”瓦德·河文简略地说,“莫非徒利公爵要先算她的齿龄么?”
  艾德慕强忍怒火,“当然不至于,但方便的话,我想看看我的未婚妻长什么样。”
  “您必须现在就接受,公爵大人,”瓦德·河文寸步不让,“否则将被视为回绝。”
  跛子罗索再度将手一摊,“大人莫怪,我兄弟是个军官,说话直率,但所言确是实情。我父亲大人的意思是,婚礼必须立刻举行。”
  “立刻举行?”艾德慕满心不悦,凯特琳不禁担心一旦战争结束,他便会马上遗弃这未来的老婆。
  “瓦德大人难道忘了我们还在打仗?”黑鱼布林登尖刻地指出。
  “他没有忘,”罗索道,“正因为没有忘,才要求婚礼立刻举行。爵士先生,您知道,打仗是要死人的,即便年富力强的天之骄子也不例外。假如艾德慕大人在与萝丝琳成亲之前有个三长两短,我们的盟约怎么办呢?此外,我父亲的日子所剩无多,年过九旬的他害怕自己等不到这场战争的胜利之日,若能在蒙诸神宠召之前,看见自己心爱的小萝丝琳有所依靠,想必能让他的心灵得到平静。他泉下有知,也将含笑看着自己的女儿有个好丈夫爱着她、保护她。”
  我们都希望瓦德大人早早含笑九泉,对这番安排,凯特琳越来越不安。“我弟弟刚失去父亲,需要时间来哀悼复元。”
  “萝丝琳是个快乐的女孩,”罗索说,“考虑到艾德慕大人的现状,她将是最佳伴侣。 ”
  “我父亲受够了遥遥无期的订婚,”‘杂种瓦德’粗声喝道,“您知道这是为什么?”
  罗柏冷冷地横了对方一眼,“我很清楚,河文。现在,很抱歉,可否请你们暂时回避?”
  “遵命,陛下。”跛子罗索起身,由私生兄弟搀扶着蹒跚地走出房间。
  佛雷们前脚刚出门,艾德慕立刻勃然大怒,“他们竟认为我的承诺一钱不值!凭什么要这条老狐狸为我挑老婆?瓦德大人的女儿多的是,还有成群的孙女,当初和你许婚时,他可是准你自行挑选的。我是他的封君!我随便选哪个,他都该感到无上荣幸才对!”
  “他是个骄傲的人,而我们伤害了他。”凯特琳说。
  “异鬼才在乎他的骄傲!我不要在自家厅堂里蒙羞,我的答案很简单:不!”
  罗柏疲惫地看了看舅舅,“这件事上,我不会下命令,一切取决于你自己。但你要记住,一旦拒绝,佛雷侯爵将把这当作另一次侮辱,我们便再无可能获得他的协助。”
  “你不明白,”艾德慕坚持,“打我出生那天起,瓦德·佛雷就千方百计想让我娶他的女儿,这一回,他绝不会放过大好机会。就让罗索带着我的回复去见他,之后他定会再来……直到答应由我自行挑选为止。”
  “你说的或许没错,但那需要时间,”黑鱼布林登道,“我们能等吗?我们可以坐等罗索这么来回奔波吗?”
  罗柏握手成拳,“我必须尽快返回北境。我的兄弟遭谋害,城堡被焚毁,子民受屠杀……诸神有眼,谁知道波顿的私生子究竟是好是坏?席恩·葛雷乔伊下落如何?我不能坐在这里,等待一场不知何时确定的婚礼。”
  “必须立刻确定,”凯特琳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弟弟,我和你一样,无法接受瓦德·佛雷的侮辱和抱怨,但我们别无选择。没有这场婚姻,罗柏的事业必败无疑。艾德慕,我们必须答应他的条件。”
  “必须?”徒利公爵烦躁地说,“凯特,你可不会答应成为第九任佛雷夫人吧!”
  “据我所知,佛雷的第八个老婆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健康。”她回答。谢天谢地,假如不是这样,天知道瓦德侯爵会不会提出这个无理要求。
  黑鱼替她解了围:“侄子,你知道,七大王国里,没有谁比我更不配来劝说婚嫁之事了。但不管怎么样,我认为你必须为渡口之战的缘故,向国王作出一点补偿。”
  “补偿?我有很多想法,比如,和弑君者决斗?加入乞丐帮修行七年?绑住大腿在落日之海游泳?”没有任何人发笑,弟弟终于认输了,“天杀的,异鬼把你们全抓走!很好,很好,我就和这个婊子成亲,作为补偿。”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6章 戴佛斯

  艾利斯特伯爵突然抬头。“有声音,”他说,“听见了吗,戴佛斯?有人来找我们。”
  “是‘鳗鱼’,”戴佛斯道,“晚餐时间差不多到了。”前天晚上,“鳗鱼”给他们带来半个牛肉培根饼,外加一壶蜜酒。想到这些,他的肚子咕咕叫。
  “不,不止一个人。”
  他说得对。戴佛斯听到至少两个人的说话声和脚步声,越来越响。他站起身来,走到栏杆旁。
  艾利斯特伯爵拂去衣服上的稻草,“国王派人来放我了,或是王后派来的,对,赛丽丝绝不会让我在这里烂掉,我毕竟是她伯父啊。”
  “鳗鱼”手拿一串钥匙出现在牢房外,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和四个卫兵紧跟在后。他们走到火炬下等“鳗鱼”找钥匙。
  “亚赛尔,”艾利斯特伯爵道,“诸神保佑。国王派你来放我?是王后?”
  “没人会放你,叛徒,”亚赛尔爵士说。
  艾利斯特伯爵向后畏缩,仿佛被扇了一耳光。“不,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叛徒。你为什么不听?只要陛下听我解释——”
  “鳗鱼”把巨大的铁钥匙插进锁里一拧,拉开牢门,生锈的绞链发出尖锐的声音。“你,”他对戴佛斯说,“过来。”
  “去哪儿?”戴佛斯望着亚赛尔爵士,“说实话,爵士,打算烧死我吗?”
  “有人找你。你能走路?”
  “能。”戴佛斯跨出牢房。“鳗鱼”再度将门关上,艾利斯特伯爵发出一声沮丧的叫喊。
  “拿走火炬,”亚赛尔爵士命令看守,“把叛徒留给黑暗。”
  “不,”他哥哥绝望地哀求,“亚赛尔,求求你,别拿走火……诸神慈悲……”
  “诸神?大逆不道!只有一位真主……和远古异神。”亚赛尔爵士迅速打个手势,一名卫兵连忙从壁台上拔下火炬,带头走向楼梯。
  “你要带我去见梅丽珊卓?”戴佛斯问。
  “她在场,”亚赛尔爵士说,“她一直在国王身边。但召见你的是陛下本人。”
  戴佛斯抬手摸向胸口,他的幸运符曾装在小皮袋里,用皮带挂着。没了,他记起来,四节指骨也没了。但他的双手仍然够长,足以掐女人的脖子,他心想,尤其是她那样的细脖子。
  他们成单列向上走,攀登蜿蜒的楼梯。墙壁是粗糙黑石,摸起来凉飕飕的。火炬的光芒在前方照耀,人们的影子于墙上行走。转第三个弯时,他们经过一道铁门,走入黑暗,第五个弯时又有一道门。戴佛斯猜想此间已近地表,甚至在地面之上。接下来是扇木门,他们继续攀登。墙上开了一个个箭孔,但没有阳光从厚厚的石头外射进来——现在是黑夜。
  等亚赛尔爵士推开一道沉重的铁门,示意进入时,他的腿已又酸又痛。门的另一边是高架凌空的石拱桥,通往宏伟的中央塔楼——“石鼓楼”。海风不停穿越支撑桥顶的拱梁,戴佛斯闻到海水的气息。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肺里填满清新凉爽。风和水,赐予我力量,他祈祷。下面院子里焚烧着巨大的夜火堆,以对抗长夜中的险恶,后党人士聚集在它周围,颂唱赞美他们的红神。
  到达桥中央时,亚赛尔爵士突然停下。他粗率地打个手势,他的人便全部退开。“要是我的话,会把你和我哥一起烧死,”他告诉戴佛斯,“你俩都是叛徒。”
  “你怎么说都行,但我绝不会背叛史坦尼斯国王。”
  “你会的,你想背叛,我从你脸上瞧得出来,也在圣火中看到了这番景象。这是拉赫洛赐予我的能力——正如赐予梅丽珊卓女士——在圣火中预见未来。我看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坐上铁王座,知道自己该走的路。要做到这些,陛下得让我当他的首相,以代替我那叛徒兄长。而你,将这么劝告他。”
  原来如此?戴佛斯没说什么。
  “王后催促他委任我,”亚赛尔爵士续道,“就连你的里斯老朋友、海盗桑恩也这么说。我和他一起制订了计划……陛下却不肯行动。失败如灵魂中的黑蠕虫,啃蚀着他,我们忠心人士应该行动起来。如果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是个忠臣,走私者,就应该加入到我们中间。告诉他,我是他唯一合适的首相。假如你这么做,当我们起航时,我保证让你有艘新船。”
  新船。戴佛斯打量着对方的脸。跟王后一样,亚赛尔爵士生了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耳朵和鼻孔里长出浓密的毛发,双下巴底也这儿那儿一簇簇地冒出毛来。他宽鼻突眉,靠得很近的眼睛里充满敌意。他宁愿烧死我,而不是给我船,话虽这样讲,若我帮他这个忙……
  “若你背叛我,”亚赛尔爵士说,“请记住我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经很久,卫兵都是我的人。未经国王准许,我也许不能烧死你,但谁说你不会不幸坠楼呢?”他将粗壮的手搭在戴佛斯脖后,把对方推向齐腰高的桥沿,迫使他的脸伸出去,看着下方的院子。“明白吗?”
  “明白。”戴佛斯说。你还说我是叛徒?
  亚赛尔爵士放开他。“很好,”他狞笑道,“陛下在等我们,别让他久等。”
  石鼓塔最顶端的宽阔圆形房间名曰“图桌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站在一张硕大的木桌后,桌子雕刻描绘着征服者伊耿时代的维斯特洛,这间屋子正是因此而得名。一个铁火盆立在国王身边,其中的炭火闪着橙红光芒,四扇高大窄窗面向东西南北四方,外面是夜晚的星空。戴佛斯听见风声及微弱的水声。
  “陛下,”亚赛尔爵士说,“如您所愿,我带来了洋葱骑士。”
  “我知道了。”史坦尼斯穿灰羊毛外衣,暗红披风,系一条普通的黑皮带,上面挂着长剑和匕首,火焰形状的赤金王冠戴在头顶。但他的神态让戴佛斯大吃一惊。比起离开风息堡,航向黑水河,航向那场毁灭之战时,他仿佛老了十岁,剃短的胡须里遍布灰色毛发,而体重至少掉了两磅——他从来就不胖。如今骨头在皮肤下运动,好像长矛要戳出来,甚至连王冠也显得太大。他的眼睛成了深陷的蓝色凹穴,脸皮底可以看出头颅的形状。
  然而当他看见戴佛斯,一抹微笑掠过嘴唇。“看来大海把我的咸鱼洋葱骑士还回来了。”
  “是的,陛下。”他知道自己把我关进了黑牢吗?戴佛斯单膝跪下。
  “起来,戴佛斯爵士,”史坦尼斯命令,“我很想念你。我需要听取谏言,而你从来都会实言相告。因此,老实告诉我——背叛的惩罚是什么?”
  这句话悬在空中。一个可怕的问题,戴佛斯心想,国王要处决他的狱友?还是他自己?国王们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背叛的惩罚。“背叛?”良久,他无力地重复。
  “否则还能称之为什么?否认合法的国王,企图盗走理应属于他的王座。我再问你一遍——按照律法,背叛的惩罚是什么?”
  戴佛斯别无选择,只能回答“死,”他说,“惩罚是死,陛下。”
  “历来如此。我不是……我不是个残酷的君主,戴佛斯爵土,你了解我,你一直都很了解我。这并非我颁布的法令。历来如此,自伊耿时代,从世界之初就是如此。戴蒙·黑火、托因兄弟、秃鹰王、哈里士国师……叛徒总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连雷妮拉·坦格利安也不例外。她可是老王的女儿和新王的母亲,却也作为叛徒处死,因为试图篡夺弟弟的王位。这是律法,律法!戴佛斯,不是残酷。”
  “是的,陛下。”他指的不是我。戴佛斯对黑牢里的狱友感到片刻的怜悯。他知道自己应该保持沉默,可是他累了,而且恶心透顶,所以听见自己说:“陛下,佛罗伦伯爵并非叛徒。”
  “走私者,你能有别的称呼?我让他当首相,他却要为自己的饭碗而出卖我的权利,甚至给他们希琳!把我唯一的孩子嫁给乱伦的杂种!”国王的声音里充满怒气。“我兄长有种激发忠诚的天赋,甚至能赢得敌人的拥护。在盛夏厅,他一日内三奏凯歌,生擒格兰德森伯爵和卡伏仑伯爵,带回风息堡,将他们的旗帜当作战利品挂在大厅。卡伏仑的白鹿旗上沾了点点血渍,而格兰德森的睡狮纹章几乎被扯成两半,但他们情愿在旗帜下坐一整夜,跟劳勃喝酒欢宴。他甚至带他们去打猎。‘这些人打算把你交给伊里斯烧死,’我见他们在院子里扔飞斧,就告诫兄长,‘你不该把武器交到他们手中。’劳勃听了只是哈哈大笑。我会把格兰德森和卡伏仑关进地牢,他把他们当朋友。后来,卡伏仑伯爵为劳勃战死在杨树滩,死于蓝道·塔利的碎心剑下。格兰德森则在三叉戟河受伤,一年后不治身亡。我兄长可以赢得人们的爱戴,我似乎只能招致背叛,甚至连我的家族……弟弟,外祖父,族亲,姻亲……”
  “陛下,”亚赛尔爵士说,“我恳求您,给我个证明的机会,并非所有佛罗伦都如此软弱。”
  “亚赛尔爵土要我继续战争,”史坦尼斯国王告诉戴佛斯。“兰尼斯特家认为我一蹶不振,这能怪谁呢?几乎所有发誓效忠我的领主都弃我而去,甚至连伊斯蒙伯爵——我的外祖父都向乔佛里屈膝。少数仍保持忠诚的人失去了信心,成天喝酒赌博打发时间,像落败的狗一样舔拭伤口。”
  “战斗会让他们再度振奋,”亚赛尔爵士道,“失败是病,胜利是疗方。”
  “胜利。”国王的嘴扭曲了一下。“我们需要很多胜利,爵士。把你的计划告诉戴佛斯爵士,我要听听他的看法。”
  亚赛尔爵士转向戴佛斯。“受神爱护的贝勒”曾令高傲的贝格莱佛伯爵给乞丐洗烂脚丫——这位未来的首相脸上的表情大概就跟贝格莱佛当时差不多。然而他还是遵从了命令。
  亚赛尔爵士和萨拉多·桑恩的计划很简单。蟹岛位于龙石岛几小时航程外,乃是赛提加家族海中的古老领地。黑水河上,阿德里安·赛提加伯爵在烈焰红心旗下战斗,但被俘后,第一时间就倒向乔佛里,甚至至今仍逗留君临。慑于陛下威势,他不敢靠近龙石岛,”亚赛尔爵士宣称,“算他聪明,此人背叛了真正的国王。”
  亚赛尔爵士计划用萨拉多·桑恩的舰队运载逃过黑水河的人员—一史坦尼斯在龙石岛仍有约一千五百名士兵,其中泰半属于佛罗伦家族——对赛提加伯爵的变节实行报复。蟹岛守卫松懈,而它的城堡里据说塞满了名贵的密尔地毯、瓦兰提斯玻璃、金银器皿、珠宝酒杯、一只雄奇猎鹰、一把瓦雷利亚钢斧,一个可以唤醒海底怪兽的号角、无数箱红宝石及喝不完的葡萄酒。赛提加素来吝啬,但自己却从不节俭。“烧他的城堡,杀他的人,”亚赛尔爵士总结,“把蟹岛化为荒芜的灰烬与骸骨,只有食腐的乌鸦停留,这样全国上下都能明白,跟兰尼斯特为伍的下场。”
  史坦尼斯一边沉默地听亚赛尔爵士复述,一边缓缓地左右磨牙。等对方讲完,他说,“我相信这计划可以办到。风险很小。乔佛里没有海军——除非雷德温伯爵从青亭岛派出增援;而战利品也许能让那里斯海盗萨拉多·桑恩暂时安心。蟹岛本无战略价值,但它的陷落能告诉泰温公爵,我还没死。”国王回头看着戴佛斯。“说实话,爵士,你对亚赛尔爵士的提议怎么想?”
  说实话,爵士。戴佛斯想起跟艾利斯特伯爵共享的黑牢,想起“鳗鱼”和“麦片粥”,想起庭院上方的拱桥,想起亚赛尔爵士的承诺。‘一艘船或一记推搡,选哪样?但这是史坦尼斯在提问。“陛下,”他缓缓地说,“我认为那很愚蠢……是的,而且,懦弱。”
  “懦弱?”亚赛尔爵士几乎叫喊起来,“没人敢在国王面前称我为懦夫!”
  “安静,”史坦尼斯命令,“戴佛斯爵士,说下去,我要听听你的理由。”
  戴佛斯转脸面对亚赛尔爵土。“你说要让全国上下明白我们没死,所以得主动出击,寻找战机,这没错……但打谁呢?蟹岛上可没有兰尼斯特。”
  “那里有叛徒!”亚赛尔爵士嚷道,“也许这里也有,就在这间屋子。”
  戴佛斯不理对方的讥讽。“我不怀疑赛提加伯爵曾向那男孩乔佛里屈膝,他是个时日不多的老人,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自家城堡里终老,用镶珠宝的杯子喝酒。”他转头面对史坦尼斯。“然而当您召唤时,他来了,陛下,他带着他的舰队和土兵前来支持你。面对蓝礼公爵大军压迫,他在风息堡和您并肩战斗;后来,他又把舰队开进黑水河。他的人为你而战,为你而死,为你而被烧。蟹岛守卫松懈,是的,只有妇女、孩子,老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丈夫,儿子和父亲死在了黑水河,这就是原因。他们死在桨位边,死于刀剑里,死于我们的旗帜之下。然而亚赛尔爵士居然提议我们扑向他们身后的家,强暴他们的遗孀,杀死他们的孩子。这些百姓不是叛徒……”
  “许多人是,”亚赛尔爵士坚持。“赛提加的手下并非在黑水河上全军覆没,有几百个家伙跟他们的领主一起被俘,一起屈膝。”
  “跟他一起,”戴佛斯重复,“他是他们的领主,他们发誓向他效忠。能有什么选择?”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他们可以拒绝,并因此而死,死得壮烈,是真正的忠臣。”
  “人和人是不同的,有的坚强有的软弱。”这是个无力的回答,戴佛斯知道,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个纯铁一般的人,既不理解,也不原谅别人的软弱。我输了,他绝望地想。
  “忠于合法的国王是每个人的职责,高过对领主的效忠。”史坦尼斯以不容争辩的语气说。
  一个不顾一切的荒唐想法攫住了戴佛斯,一种几近疯狂的莽撞。“您哥哥揭竿而起时,您怎不继续效忠于伊里斯王呢?”他脱口而出。
  骇然之下,一阵沉默,直到亚赛尔爵士终于高喊,“叛徒!”,并从刀鞘里拔出匕首,“陛下,他当着您的面恶言中伤!”
  戴佛斯听见史坦尼斯的磨牙声。国王额头上鼓起一根肿胀的青筋。两人的眼神互相接触。“放下匕首,亚赛尔爵士。退下。”
  “如果陛下您高兴——”
  “你退下我就高兴,”史坦尼斯说,“快离开,把梅丽珊卓找来。”
  “遵命。”亚赛尔爵士收起匕首,鞠了一躬,然后迅速向门口走去。他的靴子愤怒地在地上踩得咚咚响。
  “你总是擅自假设我的忍耐力,”当他们独处时,史坦尼斯警告戴佛斯。“我可以让你的舌头也短一截,跟手指一样,走私者。”
  “我是您的人,陛下,舌头也是您的,任凭您处置。”
  “是,”他说,现在略为平静下来。“我要留着它说真话,尽管真话往往十分苦涩。
  “伊里斯?但愿你明白……那是个艰难的选择,家族或主君,兄长或国王。”他显出痛苦的表情。“你有没有见过铁王座?布满利齿般尖刺的椅背,诡异扭曲的金属,无数钢刀匕首纠缠融合在一起……那不是把舒服椅子,爵士。伊里斯经常被弄得鲜血淋漓,甚至被称为‘血痂国王’,而若传说属实,‘残酷的’梅葛正是死在这把椅子上。人是无法在它上面安逸休息的,我常疑惑,为何兄长拼命想要得到它。”
  “那您呢,您为什么想要它?”戴佛斯问。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这是法律。在我之后,则必须传给我女儿,除非赛丽丝终于给我生个儿子。”他用三根手指划过桌面,岁月令表层平滑坚硬的清漆变得色泽更深。“我是国王,不管自己想不想当。我有义务,对女儿,对国家,甚至对劳勃。他不怎么爱我,我知道,然而他是我兄长。那兰尼斯特女人给他戴绿帽,把他当猴耍,也许还谋杀了他,好比谋杀琼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如此滔天罪行必须得到公正的审判,从瑟曦和她的孽种开始。仅仅是开始。我要肃清朝廷,三河之战后,劳勃就该这么做。巴利斯坦爵士曾告诉我,伊里斯国王的昏庸由瓦里斯开始,这太监绝不能饶恕!还有弑君者。劳勃至少该剥夺詹姆的白袍,把他发配长城,正如史塔克公爵要求的那样,结果却听了琼恩·艾林的建议。我当时仍被困风息堡,无法发表意见。”他突然转过来,精明而严厉地盯着戴佛斯。“现在,说实话,你为什么要谋杀梅丽珊卓女土。”
  一切他都知道。戴佛斯无法对他说谎。“我的四个儿子在黑水河中被烧死,她把他们奉献给火焰。”
  “你误会她了。那些火焰不是她的产品,要诅咒就诅咒小恶魔,诅咒火术土,诅咒那个把我的舰队带进陷阱的笨蛋佛罗伦,或者诅咒我,因为盲目的自尊,我在最关键的时刻将她谴走。但不要诅咒梅丽珊卓,她仍是我忠实的仆人。”
  “克礼森学士是您忠实的仆人,她杀了他,就像杀害科塔奈·庞洛斯爵土和你弟弟蓝礼。”
  “你现在听起来像个傻瓜,”国王哀叹。“她在圣火中预见蓝礼的死亡,这没错,但她跟我一样,没有参与其中。弟弟死时,女祭司跟我在一起,你的戴冯可以作证。如果你怀疑,就去问问他。其实她对蓝礼并无杀意,正是她敦促我与他会面,给他最后一次机会改正叛逆……也是她让我把你找来,亚赛尔爵士打算将你奉献给拉赫洛。”他淡淡地微笑。“这有没有令你吃惊?”
  “是的。她知道我并非她和她那红神的朋友。”
  “但你是我的朋友,这点她也知道。”他让戴佛斯靠近些。“那男孩病了,派洛斯学士为他放了血。”
  “那男孩?”他想到自己的戴冯,国王的侍从。“我儿子,陛下?”
  “戴冯?他是个好孩子,跟你很像。生病的是劳勃的私生子,我们从风息堡带来的。”
  艾德瑞克·风暴。“我在伊耿花园里跟他说过话。”
  “那也是她的意愿。她也从圣火里看见了。”史坦尼斯叹口气。“那孩子有没有吸引你?他有这个天赋,从父亲的血脉里继承得来的魅力。他知道自己是国王之子,却不愿去想私生子的身份。他像小时侯的蓝礼一样崇拜劳勃。想当初,我那王兄每次造访风息堡,都会扮演父亲的角色,还送来礼物……长剑、矮种马、裘皮斗篷……样样都是太监筛选的。那孩子会给红堡写一封充满感激的信,劳勃就大笑着问瓦里斯今年准备送什么。蓝礼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将抚养孩子的任务交给代理城主和学土,结果个个都成为他魅力的牺牲品。庞洛斯宁死也不肯将他交出来。”国王咬牙切齿。“这让我很生气。他凭什么认为我要伤害那孩子?当年我选择了劳勃,不是吗?在那艰难的时刻,我选择了家族而不是荣誉。”
  他不用那男孩的名字。这让戴佛斯很不安。“我希望小艾德瑞克尽快康复。”
  史坦尼斯挥挥手,示意不用担心。“着凉而已。他咳嗽,颤抖,发烧,派洛斯学士很快就能治好。你知道,那孩子不会有问题,他血管里流着我兄长的血液。国王之血蕴涵着力量,她这么说。”
  戴佛斯不用问也知道“她”是谁。
  史坦尼斯触摸着绘彩桌案。“看吧,洋葱骑士。依律法,这是我的国家,我的维斯特洛。”他一只手在上面扫过。“七大王国的说法真蠢,三百年前,当伊耿站在我们今天所在的地方时,就已明白了这点。这张桌子是依他的命令制造的,描绘出河流与海湾,丘陵与山脉,城堡、市镇、湖泊、沼泽和森林……但没有边界。它是一个整体,一个国家,由一个国王统治。”
  “一个国王,”戴佛斯赞同,“一个国王意味着和平。”
  “我要给维斯特洛带来公正。对于公正,亚赛尔爵士了解甚微,就像他对战争的了解。蟹岛对我没有好处……而且如你所言,那是邪恶的举动。赛提加必须付出谋逆的代价,但应由本人偿还,将来我一统天下之日会惩罚他,与骚扰老百姓毫无瓜葛。无论高高在上的贵族,还是低贱卑微的小民,行为各有其报应处置。将来有些人失去的不止手指尖,我向你保证,他们让我的王国血流成河,我绝不会忘记。”史坦尼斯转身离开桌子。“跪下,洋葱爵士。”
  “陛下?”
  “因为咸鱼和洋葱,我让你成为骑土。为这个,我打算擢升你为领主。”
  为这个?戴佛斯不明所以。“能成为您的骑士我就已经很满足了,陛下……我是做不来领主的。”
  “很好。做一方之主首先是要虚伪。我已经学到了这一课,代价沉重。现在快跪下。你的国王在命令你。”
  戴佛斯跪下去,史坦尼斯拔出长剑。梅丽珊卓称它为“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经历过吞噬七神的烈焰考验。剑出鞘时,房间似乎突然变得明亮,剑身闪着诡异的光芒,一会儿橙,一会儿黄,一会儿红,周遭空气也跟着变换发光,没有珠宝能如此绚丽。但当史坦尼斯把它搭在戴佛斯肩头,这感觉跟别的长剑又没什么不同。“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国王说,“你是否为我忠诚的臣民,从今天直到永远?”
  “是的,陛下。”
  “你是否愿意发誓,终此一生为我效劳,给予我诚实的谏言和绝对的服从,保护我的权利和我的国家,无论前途艰险,始终与我并肩作战,照顾我的子民,惩罚我的敌人?”
  “我愿意,陛下。”
  “那么,起来吧,戴佛斯·席渥斯,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国王之手。”
  片刻间,戴佛斯惊得动弹不了。今天早晨我还在黑牢中呢。“陛下,您不能……我不适合当首相。”
  “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史坦尼斯将“光明使者”收入鞘中,伸手把戴佛斯拉起来。
  “我出生低微,”戴佛斯提醒国王,“从走私者跃升上来,您的诸侯们不会满意。”
  “那就废掉他们,重新立。”
  “我……我不识读写……”
  “派洛斯学士可以替你读。至于写,我的前任首相把脑袋都给写掉了。我要的不过是你一直都给予我的东西:诚实、忠心和效劳。”
  “一定有更好的人选……某个高尚的领主……”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巴尔艾蒙那小子?我背信弃义的外祖父?赛提加抛弃了我,瓦列利安的新家主才六岁,而新的桑格拉斯伯爵在我烧死他哥哥后便航向瓦兰提斯。”他愤怒地比划了一下。“只剩下少数好人。吉尔伯特·法林爵士率两百死士为我守着风息堡。除此以外,还有莫里根伯爵,夜歌城的私生子,小齐特林伯爵,我的表亲安德鲁爵士……但我信任你胜过他们任何人。我的雨林伯爵,你将成为我的首相,未来的战斗中我需要你。”
  再一场战斗,我们就全完了,戴佛斯心想,艾利斯特伯爵对此看的很清楚。“陛下要求诚实的谏言,那么,诚实地讲……我们无力再跟兰尼斯特作战。”
  “陛下所指是真正的大战,”一个女人用浓重的东方口音接道。梅丽珊卓就站在门口,身穿闪亮的滑丝长礼服,端一个覆盖子的银盘。“与即将到来的大战相比,你所谓的争夺不过是孩童打闹。那凡人不可知道的远古异神正在聚集力量,戴佛斯·席渥斯,可怕邪恶而强大的力量,难以抗衡。冷风已然吹起,很快到来的将是永不终结的长夜。”她将银盘放到绘彩桌上。“除非正直的人们鼓起勇气,伸张烈焰红心的信仰。”
  史坦尼斯注视着银盘。“她透过圣火亲自给我演示,戴佛斯大人。”
  “您看到了,陛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可能撒这种慌。
  “亲眼所见。黑水河之役后,我陷入绝望中,梅丽珊卓女士让我凝视壁炉。烟囱里的气流很强,点点灰烬飞升而起,我注视着它们,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但她让我看得更深,更深……灰尘是白色,在气流中升起,但转瞬之间,它们仿佛又在飘落。那是雪,我心想。接着,空气中的火星围成一个圆环,变成一圈火炬,我透过火堆俯瞰着森林中一座高高的山岗。火炬后面,木柴变成黑农人,雪地里还有一些身影在移动。尽管有火焰的热量,我仍感到强烈的寒意,以至于浑身颤栗,接着那景象便消失了,火堆再次成为火堆。但我看到的是真的,我以我王国的名义发誓。”
  “您的王国业已命悬一线。”梅丽珊卓道。
  国王言语中的确信让戴佛斯感到直达内心的惊恐。“森林中的山岗……雪地里的身影……我不……”
  “这意味着战斗已经开始,,’梅丽珊卓说。“沙漏的沙子流得更快,人类的时间所剩无几。我们必须大胆行动,否则所有希望都将失去。维斯特洛必须联合起来,在唯一合法的国王名下,也就是预言中的王子,龙石岛之主,拉赫洛的选民,”
  “拉赫洛的选择很奇怪。”国王显出痛苦的表情,仿佛吃到什么腐败东西。“为何是我,不是我的兄弟们?……蓝礼和他的桃子。在我梦中,果汁从他嘴角淌下,而鲜血从他咽喉涌出。倘若他对哥哥尽忠尽责,我们早已击垮泰温公爵,那将是一场连劳勃都会骄傲的胜利。劳勃……”他左右磨牙,“他也出现在我梦中。哈哈大笑,喝酒比赛,夸口炫耀。这些他最擅长的东西。对,还有战斗。我从没在任何方面胜过他。光之王应该让劳勃当他的斗士。为什么选我?”
  “因为您的正直。”梅丽珊卓说。
  “正直人。”史坦尼斯用一根手指触摸银盘的盖子,“用水蛭。”
  “是的,”梅丽珊卓说,“但我必须再次提醒您,这不是正确方法。”
  “你保证能行。”国王看起来很生气。
  “也许能……也许不能。”
  “究竟行不行?”
  “两者皆有可能。”
  “说点有意义的话,女人。”
  “圣火说得清楚,我就说得清楚。火焰中有真相,但并非总那么容易领会。”她喉头的大红宝石啜饮着火盆里闪烁的光。“给我那男孩,陛下。那是更稳妥、更好的方法。给我那男孩,我将唤醒石头中的魔龙。”
  “我告诉过你,不行。”
  “他不过是个庶出的男孩,而我们要拯救的是全维斯特洛的男女老少,外加整个世界所有国家中可能出生的孩子。”
  “那男孩是无辜的。”
  “那男孩污染了您的婚床,不然您一定会有很多儿子。他令您蒙羞。”
  “劳勃令我蒙羞,不是孩子的错。我女儿喜欢上了他,再说,他是我的血亲。”
  “对,他流着你哥哥的血,”梅丽珊卓说,“国王之血。只有国王之血可以唤醒石头中的魔龙。”
  史坦尼斯咬紧下巴。“我不要再听这种话。龙早已灭绝。坦格利安家族的人好几次试图把它们唤回,结果要么当了小丑,要么搭上性命。在这片被诸神遗弃的荒岛上,我们只需‘补丁脸’一个小丑就够了。你就用水蛭。快动手吧。”
  梅丽珊卓僵硬地低头,“谨遵陛下吩咐。”她右手伸进左边袖子,将一把粉末洒入火盆。木炭发出刺耳的声响,苍白的火焰在上面翻腾,红袍女子端起银盘,送到国王面前。戴佛斯看她揭开盖子。下面是三条黑色大水蛭,涨满了血。
  那男孩的血,戴佛斯知道,国王之血。
  史坦尼斯伸出一只手,捏紧一条水蛭。
  “说名字。”梅丽珊卓指示。
  水蛭在国王手中扭动,试图贴到他手指上。“篡夺者,”他说,“乔佛里·拜拉席恩。”他将水蛭扔进火里,它像秋天的落叶般在木炭间卷起,燃烧。
  史坦尼斯抓起第二条。“篡夺者,”他宣告,这次更响亮,“巴隆·葛雷乔伊。”他轻巧地将水蛭丢进火盆,它皮开肉绽,血从其中涌出,嘶嘶作响,冒起一阵烟雾。
  最后一条水蛭捏在国王手中。他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看它在指间挣扎。“篡夺者,”最后他说,“罗柏·史塔克。”然后将它扔进火焰。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7章 詹姆

  赫伦堡的澡堂是一座低矮、阴暗、雾气腾腾的房间,内有很多石制大浴缸。他们领詹姆进去时,布蕾妮正坐在一个浴缸里,恼怒地用力搓洗手臂。
  “轻点,妞儿,”他打招呼,“洗澡还洗得皮开肉绽干吗?”她听到言语,忙放下刷子,用一双堪比格雷果·克里冈的巨掌的手护住乳房。那两个又小又尖的奶头与她粗厚壮实的胸膛极不协调,看起来倒像属于十岁幼女的东西。
  “你来做什么?”她问。
  “波顿大人邀我共进晚餐,但他餐桌上不允许出现跳蚤。”詹姆用左手扯扯守卫的衣角,“帮我把这身臭布脱掉。”一只手,他连马裤也解不开。守卫咕哝几句,照办了。“现在走吧,”衣服脱下来扔在潮湿的石地板上之后,詹姆吩咐,“咱们塔斯的布蕾妮小姐受不了你们这帮下人偷看她的玉体呢。”接着他用断肢指指那个伺候布蕾妮的、面目消瘦的妇人,…防什么?你也出去,在外面等。这里只有一个门,妞儿那么肥,从烟囱爬不走的。”
  这里的下人都养成了闭嘴服从的习惯,妇人和守卫鱼贯而出,片刻之后,澡堂只剩他们两人。这些浴缸是照着自由贸易城邦的样式修的,一个够六七人同洗。詹姆缓慢而笨拙地爬进妞儿的缸子。经过科本连日运用水蛭,他的右眼已经大好,只余一点微肿。但詹姆觉得自己浑身乏力,简直像个百来岁的老翁,唉,总比来时感觉好些吧。
  布蕾妮忙不迭地从他身边挪开,“这里多的是缸子!’’
  “我就看中这缸。”他小心翼翼地舒展身子,直到冒蒸汽的热水漫到下巴。别怕,妞儿,你嫩得跟青草似的,我对你那儿的东西没兴趣。”他将右臂放到缸子外,因为科本警告他必须保持亚麻布绷带的干燥,股间的压力逐渐舒缓,头脑却眩晕起来。“若见我昏厥,赶快把我拖出去,没有哪个兰尼斯特是洗澡时淹死的,我可不想当头名。”
  “我干吗管你死活!”
  “当然要管,你发下了神圣的誓言,”他嘻嘻笑道。一轮红晕爬上她厚实白皙的脖子,她转过头去,背身对他。“啧啧,您看,我忘了您还是个含羞的处女呢。”他摸索着去够她先前用的刷子,手指颤巍巍地捏住,散乱地擦起身体。好笨拙,好难看啊。左手真没用。
  慢慢地,随着结块的污垢被擦掉,水越来越黑。妞儿始终没回头,那对大肩膀上隆起两团坚实的肌肉。
  “你就这么厌恶见到残废?”詹姆问,“其实你该高兴才对,我所失去的这只手, 就是杀害国王的罪魁元凶,也是它将那史塔克小孩从塔顶扔下,是它伸到我老姐双股之间,将她弄湿。”他用断肢去碰她的脸。“瞧你,这副德行,难怪保不住蓝礼。”
  他不过碰了一下,她却像挨了打似地跳将起来,爬出浴缸,溅出许多热水。詹姆不经意间看到女人大腿间厚实的金毛丛。她的毛比老姐多。想到这,命根子竟荒谬地硬起来。这下该知道自己有多想念瑟曦了。他移开视线,不愿被对方发现身体的变化。“你别这样,”他喃喃道,“我都是个残废了,一身伤痛。唉,原谅我,妞儿,你从头到尾细心保护,武艺也比旁人都强。”
  对方赶紧用一卷毛巾遮体,“你取笑我?”
  她让他火了,“你的心真跟城墙一样厚?我在道歉哪。行了行了,受够了你,咱们就不能停战么?”
  “停战的基础是信任。你要我相信——”
  “——弑君者么?呵呵,怎能相信谋害可怜的老伊里斯的背誓之人?”詹姆哼了一声,“让我后悔不是伊里斯,而是劳勃。‘听说他们叫你弑君者,’他在加冕仪式结束后的宴会上对我说,‘喏,你可不要把这当成习惯哟,’说罢豪爽地大笑。为何就没人称他劳勃为背誓者呢?正是他分裂国家,挑起内战,结果人们只将屎倒在我的荣誉上。”
  “劳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洗澡水流下布蕾妮的大腿,在脚边汇成小池。
  “劳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骄傲,为了一张俏脸和一个阴道。”他握手成拳……可惜没手。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他必须站出来拯救国家。”她坚持。
  拯救国家。“你已听说我弟弟火烧黑水河的消息了吧?野火能在流水上燃烧,伊里斯做梦都想用它来洗澡。这帮坦格利安,对火简直着了魔!”詹姆有些神志不清。这里太热,我的血液污浊,高烧未退……控制不住自己。他放松身躯,任热水淹过下巴。“让白袍蒙羞……那天我穿的是金甲,可……”
  “金甲?”她的声音遥远而虚弱。
  他在蒸汽和回忆中漂浮。“狮鹫在鸣钟之役中失败后,伊里斯流放了他。”我干吗把这些告诉这什么也不懂的丑小鸭?“这时国王已然明白,劳勃绝非什么可随意打发的土匪蟊贼,而是自戴蒙·黑火以来坦格利安家族所面临的最大威胁。于是他粗暴地提醒勒文·马泰尔亲王关注伊莉亚公主的安危,令他即刻沿国王大道南下,接管一万多恩军北上勤王;同时,调琼恩·戴瑞和巴利斯坦·赛尔弥前往石堂镇收容狮鹫麾下的败军。雷加王子也从南方归来,说服父王约束骄傲,召我父亲来援。但无论给凯岩城派出多少信鸦,都没回音。国王愈发恐惧,谁也不信任,瓦里斯火上浇油,列出长长的叛徒名单。最后,伊里斯下定决心,召来宠幸的炼金术士,命他们将野火罐子埋到全城各地。从贝勒大圣堂底到跳蚤窝的陋屋,马厩与仓库,七座城门,龙穴,甚至红堡的地窖内都有这些‘水果’。”
  “这是最高机密,由几个自恃甚高的火术士亲自安排,连他们手下的助手都不清楚。当年的雷拉王后对王夫的行为早已不闻不问,雷加王子作为总司令,又忙着整军备战,但那个新任的‘锤子与匕首’首相可不是白痴,任谁看到罗萨特、贝里斯和高苟斯他们成天进进出出都会心生疑虑。对了,他叫切斯德,切斯德伯爵,这是他的名字。”说着说着,回忆丰满起来。“这男人其实很没骨气,但有一天总算勇敢地面见伊里斯,要国王放弃疯狂的打算。他据理力争、玩笑戏语、威胁劝阻、最后苦苦哀求,当一切终归无用,他气急败坏地扯下首相项链,扔到地板上。就为这个,国王将他活活烤死,并把职位赏给罗萨特——最受宠的火术土,烹烤瑞卡德公爵便出自他的手笔。这期间,我一直全身白甲,站在铁王座下如一具沉默的僵尸,守护着我的君王和他可爱的小秘密。”
  “你看,伊里斯把我的兄弟们全派了出去,只留我随身伺候,因为我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儿子,他不放心。他要我待在瓦里斯监视的范围内,日日夜夜,不得脱离。所以那些勾当只有我一清二楚。”他还记得当罗萨特展开埋藏“这种物质”的分布图时,贝里斯、高苟斯和国王眼中闪烁的光芒。“后来雷加与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决战,结果世人皆知。兵败的消息传来,伊里斯安排王后带韦赛里斯王子夜奔龙石岛,但不准伊莉丝公主离开。在他那颗疯狂的脑袋里,早将雷加的失败归咎于勒文亲王的背叛,而要挟伊莉丝公主和伊耿王子为人质,便能保住多恩人的效忠。‘篡夺者别想夺取我的王都’,我听他声嘶力竭地对罗萨特喊,‘我要留给他们一座灰烬之城。让劳勃这贼子和我一样,君临焦黑骨骸和烤熟血肉。’坦格利安家族世代实行火葬,没有坟墓,伊里斯要把整个君临城化为他的火葬堆。呵呵,其实他不是真的想死,和从前的‘明焰’伊利昂一样,国王相信火焰能让他……重生,化为真龙,向敌人复仇。”
  “奈德·史塔克作为劳勃的先锋,率北军日夜兼程南下,但我父亲抢先一步抵达君临。派席尔哄骗国王,西境守护特为勤王而来,于是城门大开。这一次,他本该听从瓦里斯的劝告,这一次……我父亲在内战中从头到尾没动一兵一卒,他决心率兰尼斯特家族站在胜利者一边,他决心报复伊里斯多年以来的不公。三河之役让一切唾手可得。”
  “负责把守红堡的是我,眼见情势无可挽回,便派出信使敦请国王准备谈判。信使带着国王的手谕回来:‘献上乃父人头,否则汝自承叛逆。’我的人告诉我,罗萨特伯爵和国王在一起,他们不打算投降。我什么都明白了。”
  “找到罗萨特时,他换了身普通士兵的衣服,正急急忙忙想溜出边门。我一剑宰了他,接着杀了伊里斯,以防他派别人出去送信。城破后的数日,我跑遍全城,杀掉所有参与者。贝里斯用金子作贿赂,高苟斯流着眼泪恳求饶恕。呵,刀剑与火焰相比,无疑是种仁慈,高苟斯这奸贼不配。”
  水温逐渐变凉,詹姆睁开眼睛,发觉自己不由自主地盯着右手的断肢。正是它,让我成为弑君者。山羊剥夺了我的荣耀和耻辱,留下什么?我现在是谁?
  妞儿摆出一个可笑的造型,双手牢牢抓着毛巾,靠在胸前,一对粗壮的白皙大腿从下面伸出来。
  “我的故事让你无言?别啊,骂我,吻我,说我是骗子。有点反应。”
  “如果这是真的,为何无人知晓?”
  “御林铁卫发誓守护国王的秘密,你要我背弃誓言么?”他笑了,“你以为高贵的临冬城公爵会来听取我无力的解释?好一个重荣誉的人,居然看着我就认定我有罪!”詹姆打算爬出来,水已经凉了。“奔狼有什么资格来评判雄狮?有什么资格?”他的身体剧烈颤抖,断肢扫到浴缸边沿。
  剧痛……澡堂上下颠倒。布蕾妮在他摔倒前抓住他。她的手又湿、又冷、又抖,但总算还有力,她用意想不到的温柔将他扶起。比瑟曦更温柔。她一边将他扶出浴缸,他一边想,双腿麻木不仁。“守卫!”他听见妞儿大喊,“弑君者出事了!”
  詹姆,詹姆模糊地想,我的名字叫詹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潮湿的地板上,守卫们、妞儿和科本关切地望着他。布蕾妮还是裸体,不过她似乎暂时忘记了。“热气的缘故,”科本学土诊断。不,他不是学士,他没有颈链。“他血液里还有污秽,且营养不良。你们给他吃什么?”
  “虫子、马尿和灰浆。”詹姆回答。
  “面包、清水和麦粥。”守卫声明,“而且他几乎不吃,我们能拿他怎么办呢?”
  “这我不管,你们得负责帮他洗澡、穿衣、带到焚王塔,”科本说,“波顿大人等着他共进晚餐,时间不多了。”
  “把干净衣服给我,”布蕾妮道,“我来帮他梳洗更衣。”
  大家都乐意把任务扔给她,于是忙把詹姆抬起,坐到墙边石凳上。布蕾妮拿来自己的毛巾,又找到一个硬刷子,帮他搓洗。一名守卫递来剃须刀,科本送来粗布内衣、于净的黑羊毛马裤、宽松的绿上衣和衣结在前的皮背心。詹姆神志清醒多了,但身体的残缺无法弥补,靠妞儿帮忙,方才穿上衣服。“好呀,万事具备,就差银镜与梳头女喽。”
  跟随血戏班的前学士也为布蕾妮拿来干净衣服:褪色的粉红绸缎裙服和亚麻布内衣。“对不起,小姐,这是全城您唯一能穿进去的服装。”
  显而易见,这身裙服是为手臂更苗条、腿脚更短、胸部更鼓胀的女人做的,漂亮的密尔蕾丝无法掩饰布蕾妮皮肤上处处伤痕。总而言之,换上女装的妞儿看起来滑稽透了。她的肩膀比我宽,脖子比我粗,詹姆心想,难怪平时只穿盔甲。粉红也和她不配。一连串残忍的笑话在詹姆脑海中成型,但他没说出口。还是别惹她,一只手打不过。
  科本端来水瓶。“这是什么?”眼看无颈链的学士要他喝,詹姆问。
  “用欧亚甘草泡的醋,混了蜂蜜和丁香。喝下去,您会多些力气,头脑清醒。”
  “给我能长出新手的药剂,”詹姆道,“我只要这个。”
  “快喝,”布蕾妮严厉地说。他照办了。
  足足过了半小时,他才找到力气站起来。与澡堂潮湿窒闷的暖意相比,外面的空气像冰冷的巴掌。“大人要立刻见他,”守卫告诉科本,“连她也去。需要我背他吗?”
  “我能走路。布蕾妮,扶我一把。”
  詹姆抓住她的手,任他们带他穿过庭院,来到一座通风良好的大厅。这里甚至比君临的王座厅还大,墙边有巨大的壁炉,每隔十尺一个,难以尽数,只如今没有生火,寒意彻骨。十来个穿毛皮披风的长矛兵警卫着大门和通往上方两层楼台的阶梯。在这片无限的空旷中,平滑的板岩地板上,搁了一张板桌,恐怖堡伯爵和他的侍从正在那里等他。
  “大人。”靠近后,布蕾妮开口。
  卢斯·波顿眼睛的颜色比岩石还淡,但比牛奶略深,他的声音像蜘蛛一样轻柔。“很高兴见你身子好转,爵士。小姐,您请坐。”他朝满桌子奶酪、面包、冷肉和水果作个手势。“你要红葡萄酒还是白葡萄酒?可惜成色不太好,亚摩利爵士将河安伯爵夫人的酒窖都掏空了。”
  “相信你是为此而处决了他。”詹姆一屁股坐下去,不让波顿发现他的虚弱。“白酒是史塔克的玩意儿,我要作个可敬的兰尼斯特,喝红的。”
  “我喝水。”布蕾妮说。
  “艾尔玛,给詹姆爵士倒红葡萄酒,给布蕾妮小姐倒清水,给我香料甜酒。”波顿手一挥,解散了护卫们,大家一言不发地离去。
  詹姆习惯性地伸右手去拿酒杯,断肢碰到杯子,干净的亚麻绷带顿时留下无数鲜红的点,他忙在酒杯翻倒前伸左手接住。波顿假装不在意他出的丑,这名北方贵族精细而果决地咬着食物。“尝尝李子脯,詹姆爵土,甘甜可口,对肠胃有好处。这是瓦格大人从某间被他烧掉的客栈里弄到的。”
  “我的肠胃很好,山羊不是大人,此外,我对李子脯不感兴趣,只关心你打的算盘。”
  “关于你的部分?”卢斯·波顿唇边浮现一轮淡淡的微笑。“你是个棘手的战利品,爵士先生,走到哪里,哪里就出现不和与纷争,我在赫伦堡的快乐老家也被你搅浑了。”他的声音是低语中的低语。“奔流城更是闹翻了天,你可知道,艾德慕·徒利悬赏一千金龙?”
  这么简单?“我老姐会出十倍的价。”
  “会吗?”他又笑了,接着表情陡然严肃。“一万金龙是笔大数目,可是,还有卡史塔克大人的承诺值得考虑。他承诺谁将你人头献上,就把女儿给谁。”
  “这话你留给山羊罢。”詹姆道。
  波顿轻笑,“你可知道,我们拿下城堡时,哈利昂·卡史塔克正在这里作俘虏?后来我把手下卡史塔克家的人马全拨给他,要他随葛洛佛东进,希望他别在暮谷城出什么意外……否则亚丽·卡史塔克小姐就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子嗣哕。”他选中另一块果脯。“你很走运,我刚在孪河城娶了瓦妲·佛雷夫人。”
  “美女瓦妲?”詹姆笨拙地用断肢托着面包,左手来撕取。
  “胖子瓦妲。佛雷大人慷慨地允诺以新娘等体重的银子作嫁妆,所以我就挑她哕。艾尔玛,帮詹姆爵士撕面包。”
  男孩从一条面包上撕下拳头大的一块,递给詹姆。布蕾妮则自己开动。“波顿大人,”她问,“听说您有意将赫伦堡送给瓦格·赫特?”
  “那是讲好的价码,”波顿伯爵解释,“天下懂得还债的不止兰尼斯特一家。不管怎样,我很快得离开。艾德慕·徒利与萝丝琳·佛雷的婚礼即将在孪河城举行,国王要我务必出席。”
  “艾德慕的婚礼?”詹姆说,“罗柏·史塔克呢?”
  “罗柏陛下已经成婚了。”波顿将果核吐到掌心,扔到一边。“他娶了峭岩城的维斯特林,芳名简妮。爵士,你肯定认识她,她父亲是你父亲的封臣呢。”
  “我父亲有许多封臣,他们又有许多女儿,”詹姆左手端起酒杯,试图回忆这位简妮。记得维斯特林是个古老的家族,有的是骄傲,却没有力量,为何……
  “这不可能,”布蕾妮固执地反对,“罗柏国王承诺与佛雷家结亲,怎会背弃誓言?他——”
  “——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卢斯·波顿温和地说,“小姐,请您不要质问我。”
  詹姆为罗柏·史塔克感到几许悲哀。他在沙场赢得战争,却又在床上输了回去,可怜的傻瓜。“瓦德大人愿用鳟鱼代替奔狼?”他问。
  “噢,至少鳟鱼比较可口,”他用淡色的指头指着他的侍从。“真正受害的是可怜的艾尔玛。他跟艾莉亚·史塔克订过亲,但他慈祥的老父受不了罗柏国王的背弃,只能替他解除婚约。”
  “有艾莉亚·史塔克的消息?”布蕾妮立时靠过来,“凯特琳夫人还以为……这女孩活着?”
  “噢,是的。”恐怖堡伯爵保证。
  “您有确切的消息,大人?”
  卢斯·波顿耸耸肩,“艾莉亚·史塔克的确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找着了,我会把她安全带回北境。”
  “还有她姐姐呢?”布蕾妮急了,“提利昂·兰尼斯特答应用两个女孩来交换他哥哥。”
  恐怖堡伯爵觉得很有趣。“小姐,没人告诉您吗?兰尼斯特都是骗子。”
  “可以把这视为对我家族荣誉的侮辱吗?”詹姆用左手拾起切奶酪的刀。“又平又钝,”他将拇指滑过刃面,评论道,“但足以刺穿你的眼睛。”额头全是汗,他希望自己不要表现得像内心感觉的那么虚弱。
  淡淡地微笑又回到波顿大人唇边。“就一个连面包也撕不了的人而言,你的口气不小。我提醒你,这里到处都是我的人。”
  “到处都是,但离得太远。”詹姆朝周围的长厅扫了一眼。“等他们赶到,你就跟伊里斯一样死翘翘了。”
  “主人拿奶酪和橄榄盛情相待,作客人的怎可出言威胁?”波顿大人谴责,“至少在我们北方,大家还把宾客权利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约定。”
  “我是你的俘虏,不是你的客人。你的山羊砍了我的手,你以为几块果脯就能冰释前嫌,趁早绝了念头。”
  卢斯·波顿缓缓地说:“或许我错了,或许我该把你当结婚彩礼送给艾德慕· 徒利……或许我该将你明正典刑,就像你姐姐杀艾德·史塔克。”
  “我以为这很不明智,天下皆知,凯岩城有仇必报。”
  “在我的城堡和你的岩石之间相隔上千里格的山峦、大海和沼泽。兰尼斯特能奈波顿家若何?”
  “兰尼斯特家同样以友谊和信誉著称。”詹姆逐渐明白了游戏规则。妞儿明白吗?他不敢去看。
  “不知聪明人该不该拿你当朋友。”卢斯·波顿朝男孩作个手势。“艾尔玛,帮客人们切肉。”
  烤肉先给布蕾妮,但她顾不得吃。“大人,”她说,“詹姆爵士是凯特琳夫人两个女儿的赎品,请您择日放了我们,让我们完成交易吧。”
  “逃跑的消息从奔流城传来,至于交换,从无耳闻。小姐,您协助俘虏逃亡,已构成叛国大罪。”
  大个子妞儿站了起来。“我所做的一切,全是为史塔克夫人效命。”
  “我的主君是北境之王——或者像某些人说的那样,‘失去北境之王’。陛下不希望把詹姆爵士送回给兰尼斯特家。”
  “坐下来好好吃,布蕾妮,”詹姆劝道。艾尔玛在他的餐盘里放下一片烤肉,焦黑多血。“波顿大人想杀我们,就不会浪费宝贝的李子脯啦,不如留着补自个儿肠胃。”他瞪着烤肉,终于承认自己无法单手进食。如今的我,甚至值不了一个女孩,他盘算,外加山羊才能完成交易。而那女孩回去的方式,凯特琳夫人是肯定不会喜欢的。想到这,他做个鬼脸。不用说,到头来一切都会怪到我头上。
  卢斯·波顿有条不紊地切肉,鲜血流下餐盘。“布蕾妮小姐,如果我告诉您,我愿意放詹姆爵士上路,愿意达成您和史塔克夫人的心愿,您可会坐下来好好吃?”
  “我……您愿意放我们走?”妞儿警戒地说,但她坐了下来。“谢谢您,大人。”
  “没关系。其实问题在于,瓦格大人给我带来了一点……小麻烦。”他将淡色的眼睛转向詹姆。“你知道山羊为何砍你的手?”
  “他喜欢让人断手缺脚。”断肢上的亚麻布为血和酒所浸染,“无需什么理由。”
  “不,他有目的。山羊比看上去机灵得多。长期统率勇土团那样的队伍,需要的是脑子。”波顿用匕首叉起一大片肉,送到嘴里,仔细咀嚼,然后吞下。“我以赫伦堡作贿赂,瓦格大人方才背叛兰尼斯特家,因为他知道,这高出你父亲能开出的任何价码一千倍之多。但反过来,身为异乡人,他不明白这份奖品是有毒的。”
  “黑心赫伦的诅咒?”詹姆笑道。
  “泰温·兰尼斯特的诅咒。”波顿伸出酒杯,艾尔玛连忙斟满。“我的山羊不认识塔贝克家或雷耶斯家的人,不知道你父亲大人对付叛徒的手段。”
  “早就没有塔贝克家或雷耶斯家的人了。”詹姆道。
  “这点我相信。瓦格大人显然一门心思寄望史坦尼斯在君临高奏凯歌,接着为他反抗兰尼斯特出了一份绵薄之力的缘故,正式承认他的封地。”他干笑一声。“不错,只怕他也不了解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那家伙或许会给他赫伦堡……同时也会给他一条绳子。”
  “一条绳子与我父亲将要他付出的代价相比,太轻。”詹姆道。
  “这点他和你达成共识。眼下史坦尼斯大败,蓝礼丧命,只有史塔克家能保他免遭泰温大人的报复,可惜连这个机会也越来越渺茫。”
  “罗柏国王战无不胜。”布蕾妮坚决地说,一如既往地顽固。
  “是啊,战无不胜,却接连丢掉佛雷家族、卡史塔克家族、临冬城与整个北境。遗憾哪,少狼主只有十六岁,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总以为自己强大而不朽。就我看来,老成的做法是找机会屈膝。战争的结局总归是和平,和平的前提是宽恕……至少,罗柏·史塔克能保住爵禄,瓦格·赫特这样的人就难了。”波顿给他一个极轻微的笑。
  “两边都在利用他,但两边都不会为他的下场流一滴眼泪。勇士团没有参加黑水河之战,但他们的死刑已在那里判决。”
  “你能原谅我的喜形于色吧。”
  “呵,你就不为我那可怜的、遭天谴的山羊感到一点遗憾么?噢,可诸神终究是……不然又为何把‘你’交到他手里?”波顿咀嚼起另一片肉。“卡霍城无论从面积或影响上论,都远不及赫伦堡,好在位于狮爪可触及的范围之外。只要娶亚丽·卡史塔克小姐为妻,山羊就能成为名副其实的领主老爷。他想从你父亲那边敲诈一笔,然后把你卖给瑞卡德大人。他要的是那位少女,是避难所。”
  “想卖你,首先要保住你,而河间地处处有危机。葛洛佛和陶哈在暮临厅大败,他们的部队四散溃逃,遭到魔山的追杀;一千名卡史塔克的部众为了抓你,朝奔流城东、南两个方向持续搜索;此外还有无主无地的戴瑞家部众,越来越猖狂的狼群和闪电大王率领的土匪。说真的,要给唐德利恩逮住,他会把你和山羊吊死在同一棵树上。”恐怖堡伯爵用面包块去吸餐盘里的血。“只有把你关在赫伦堡,他才能放心地做交易,可在此地,他的勇士团不仅比我的人少,甚至连伊尼斯爵士的人也比不上。毫无疑问,他害怕我把你送还给奔流城的艾德慕……甚至把你还给你父亲。”
  “但弄残了你,他一举达到三个目的:除去潜在的威胁,给你父亲一个恐怖的信物,抵消了你对我的价值——他是我的人,我是罗柏国王的人,如果要问罪,得先找到我头上。所以你看……这就是我的小麻烦。”他盯着詹姆,淡色的眼睛半点不眨,充满暗示,充满寒意。
  我明白了。“你要我为你洗刷,你要我告诉父亲这一切不关你的事,”詹姆哈哈大笑,“大人,把我送到瑟曦身边,我会尽我所能地大吹法螺,歌颂你对我的优待。”他明白,只消说个不字,波顿会立刻把他丢还给山羊。“如果我的手还在,我现在就写信。告诉父亲,我是如何被他飘洋过海请来的佣兵所伤害,又是如何被高贵的波顿老爷拯救的。”
  “我相信你的承诺,爵士。”
  这话可稀罕。“那么,你打算何时放我?又如何保护我免遭狼群、土匪和卡史塔克的毒手呢?”
  “科本说你能上路时,我才会送你走,并由我的侍卫队长沃顿亲率大批精兵跟随保护。他外号‘铁腿’,是个钢铁般忠诚的士兵,会确保你平安无恙地返回君临。”
  “还得确保把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们平安无恙地送回来,”妞儿提醒,“大人,感谢您请沃顿先生前来保护,但归还女孩是我的责任。”
  波顿大人漠不关心地扫了她一眼。“小姐,那两个女孩不关你的事。珊莎小姐已是小恶魔的夫人,只有诸神能将他们分开。”
  “夫人?”布蕾妮很惊讶,“小恶魔的夫人?可他……他在朝堂上发过誓,满朝文武和诸神均能作证……”
  好个天真的孩子。其实,詹姆吃惊的程度不亚于她,但他知道隐藏。珊莎·史塔克,希望你将欢笑带给提利昂。他记得弟弟和农夫的小女孩共度的快乐时光……即便为时只有半月。
  “小恶魔发誓与否都毫无关系,”波顿大人宣布,“尤其和您没关系。”听罢此言,妞儿似乎很受伤,当卢斯·波顿挥手示意守卫上前时,或许她终于意识到陷阱的钢牙已经牢牢合拢。“既然詹姆爵士决定继续往君临的旅程,您恐怕就得留下来,我不能把瓦格大人的两件战利品同时剥夺掉。”恐怖堡伯爵拿起又一块李子脯,“如果我是您,小姐,我不会在意史塔克,而该担心蓝宝石的事。”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8章 提利昂

  身后传来一声马嘶,是来自于道路两旁列队的某位金袍子不耐烦的坐骑。提利昂还听见盖尔斯伯爵的咳嗽。盖尔斯伯爵、亚当爵士、贾拉巴·梭尔等人并非他渴望的同伴,但父亲大人以为,单要侏儒来护送道朗亲王过黑水河实在不成体统。
  乔佛里应该亲自来迎接才对,他边等边想,不过这小子铁定把一切都搞砸,所以父亲才派我。前两天,他们还听见国王大声谈论从梅斯·提利尔的部下那儿听来的关于多恩人的笑话。“给马儿上蹄铁需要几个多恩人?不多不少,正好九个。一人工作,八人抬马。”提利昴知道这样的话不能在道朗·马泰尔耳边提起。
  他们来了,旗帜逐渐从远处残余的绿森林中出现,伴随着阵阵尘埃。从那儿一路过来,直到河流,唯有焦黑的树桩,这是上次战役中他的杰作。好多旗帜啊,他乖僻地想,无数马儿扬腿掀起漫天灰烬,就如当日提利尔的前锋从侧翼粉碎史坦尼斯的情景。看来,马泰尔将多恩一半的大贵族都带来了君临。他试着想象这代表什么意义,越想越觉得不安。“你瞧有几家旗帜?”他询问波隆。
  佣兵骑土眯眼仔细观察。“八家……不,九家。”
  提利昂回头,“波德,过来,给我形容每面旗帜,并说出它们属于哪个家族。”
  波德瑞克·派恩催他的小马靠近。他是今日的王家掌旗官,举着乔佛里的雄鹿狮子旗,有些不堪重负。波隆则举着提利昂自己的旗帜,绯红底面上的兰尼斯特金狈币。
  他长高了。当波德站到马镫上竭力探望时,提利昂心想。很快,他就和其他人一样,身材比我高了。在提利昂的关照下,波德这小子仔细研究过多恩人的纹章系谱,但说话紧张的老习惯却改不掉。“我看不清,风一直吹呢……”
  “波隆,告诉这小子你看到什么。”
  波隆今天穿着新外衣和披风,胸前是着火锁链徽纹,像极了故事中的骑士,“橙底上一个红色的太阳,”他叫道,“被一柄长矛所贯穿。”
  “马泰尔,”波德瑞克·派恩迫不及待地说,显然舒了一口气,“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大人,这是多恩领亲王的旗帜。”
  “这连我的马都知道,”提利昂干巴巴地说,“换一个,波隆。”
  “紫色旗面上一堆黄球。”
  “你指柠檬?”波德满怀希望地问,“紫色旗面上的柠檬?这是柠檬林的……达特家族?”
  “是么?……下一个是黄色旗面上的大黑鸟,爪子上有个白色或粉色的东西……风吹得晃,看不清楚。”
  “那是布莱蒙的秃鹰,爪子上抓的是婴儿,”波德道,“这是布莱蒙城的布莱蒙家族,爵土失牛。”
  波隆笑道:“小子,又读书啦?读书坏眼睛的,这样就用不好剑了。下一个,黑旗上的白骷髅。”
  “曼伍笛家族的宝冠骷髅,黑底上戴金冠的头骨。”每说对一个,波德就变得更自信,“他们来自王冢城。”
  “三只黑蜘蛛?”
  “那是蝎子,爵士。沙石城的科格尔家族,他们的旗帜是红底上三只黑蝎子。”
  “上黄下红,中间弯弯曲曲。”
  “狱门堡的火焰纹章,属于乌勒家族。”
  提利昂有些吃惊。这孩子不傻嘛,尽管说话结巴。“继续,波德,”他催促,“如果能得满分,我就送你一件礼物。”
  “黑红相间的饼子,”波隆说,“中间一只金手。”
  “神恩城的艾利昂家族。”
  “呃……一只红色的鸡……啄一条蛇,似乎是这样。”
  “盐海岸的戈根勒斯家族。对不起,爵土先生,那不是鸡,是鸡蛇,由蛇孵公鸡所生,身体红红的,嘴巴上叼一条长长的黑蛇。”
  “非常好!”提利昂赞道,“小子,还有最后一个。”
  波隆扫视逼近的多恩旗帜。“棋盘状的绿色旗面上一根金色的羽毛。”
  “准确地说,是鹅毛笔,爵土先生,这是托尔城乔戴恩家族的纹章。”
  提利昂哈哈大笑:“九个全对,连我自己也做不到。”这当然是谎话,但可以给小子一些自信,何乐而不为呢。
  看来,马泰尔家拉上一大帮权贵作陪。波德刚才所指名的家族,个个根深叶茂,领地辽阔,绝非等闲。多恩的九大家族由族长或继承人领队,一齐前来,提利昂心知他们决不是来看跳舞熊的。其中定然蕴涵着什么信息。我不会喜欢的信息。他开始觉得将弥赛莅送去阳戟城是个错误了。
  “大人,”波德有点害羞地说,“队伍里没有轿子。”
  提利昂猛然回头望去。果然,这小子说得对。
  “道朗·马泰尔向来坐轿子出行,”小子道,“那是一顶雕饰精细、悬挂丝帘的轿子,丝帘上绣有无数太阳。”
  这个提利昂也知道。据说道朗亲王年过五十,且患有痛风病。莫非这次他想加快赶路?他自忖,莫非怕轿子成为盗匪的打劫目标?或者不便于通过骨路的山口要道?莫非对方的痛风病好了?
  不祥的预感油然升起。
  等待让人心焦。“旗帜前进,”他下令,“去会他们。”他踢马行进,波隆和波德分列两边,紧紧跟随。多恩人发现他们的行动后,也放马奔驰,旗帜在风中招展。雕饰繁复的马鞍上挂着他们最爱的圆铁盾、捆捆投掷用的短矛及他们惯用于马上骑射的双弧多恩弓。
  国王戴伦一世记载到,多恩人分为三大族群:居于海边的“盐人”,居于沙漠和狭长河谷中的“沙人”,居于赤红山脉上的高山和隘口中的“石人”。“盐人”和罗伊拿人混血最严重,“石人”则基本保持本地风貌。
  这次道朗的队伍里面,三大族群悉数到场。他们特征明显:“盐人”柔软黝黑,有橄榄色的光滑皮肤和风中飘荡的黑长发;“沙人”黑的程度更甚,他们不堪多恩领日光的强烈照射,因此惯于在头盔上扎明亮的长围巾;“石人”在三者中身材最棒、也最美丽,他们是安达尔人和先民的后代,棕发或金发,不过面孔稍因多恩的日照而显得粗糙。
  来访的诸侯穿着丝绸或缎子长袍,长袖飘动,宝石腰带束身,盔甲上密密麻麻地装饰或镶嵌着磨光铜片、闪亮银子和红色软金,跨下的骏马有的枣红、有的金色,还有的洁白如雪,个个苗条迅捷,脖子纤细,面容姣好。生于多恩沙漠的名马或比北马个小,也不能支撑全身铠甲,但传说可以奔跑两日一夜,丝毫不感疲累。
  对方头领骑一匹炭黑骏马,鬓毛和尾巴却是火红。骑手高大、苗条而优雅,仿与坐骑融为一体。他的肩头飘动淡红丝袍,衬衣上装饰着层层叠叠的铜片,奔驰起来好似千千明亮的新铜板在发光。高高的镀金头盔前方饰有一个铜制太阳,马后挂一面圆盾,磨亮的表面纹饰着马泰尔家族的金枪贯日家徽。
  年轻十岁的马泰尔太阳,提利昂边勒马边想,他正如传说中的健壮,而且比传说中更凶猛。他知道是自己将要面对的对手,俗话怎说来着?“多恩壮士密哇·沙,唯此一人甲天下”。他逼自己微笑。“幸会,大人们。乔佛里国王陛下得知您们到来的消息后,特派我等前来,代表他致以热烈的问候和欢迎。我父亲大人——当今国王之手——同样热烈欢迎诸位大人的到来。”接着他装腔作势地问,“请问诸位大人,谁是道朗亲王殿下呀?”
  “我哥哥道朗亲王身体有恙,暂时不便出行,”对方头领取下头盔。这是张长而忧郁的脸,细拱眉下一双黑亮如煤油池塘的大眼睛,额头和鼻子同样尖,富于光泽的黑发中只有少许银丝。一个地地道道的“盐人”。“他特派我前来作代表,列席国王的御前会议——倘若陛下准许的话。”
  “有多恩的奥柏伦亲王这样的大英雄在身边顾问,陛下一定深感欣慰。”提利昂满腹思量地说,果然坏了,这下君临城里有好戏看。“陛下同样欢迎您带来的这些贵宾。”
  “请允许我向您介绍我的同伴,兰尼斯特大人。这位是柠檬林的丹泽尔·达特爵士,这位是崔蒙德·戈根勒斯爵爷。这两位是哈曼·乌勒爵爷和他弟弟乌里克爵士。这两位是罗热·艾利昂爵士和他的私生子戴蒙·沙德爵土,他们来自神恩城。这几位是达苟士·曼伍笛爵爷和他弟弟米斯爵土、他儿子莫尔斯与狄肯。这位是亚隆·科格尔爵士。噢,还有尊贵的女士们,这位是密蕊·乔戴恩小姐,托伦城的继承人。这三位是劳拉·布莱蒙伯爵夫人和她女儿乔妮莎、她儿子彭罗斯。”他举起纤细的右手,示意队伍后方一位黑发女子上前。“这是艾拉莉亚·沙德,我的情妇。”
  提利昂吞了吞口水。他的情妇!还是个私生女,要让她参加婚礼,瑟曦不大发雷霆才怪。姐姐一定会千方百计将其排除在外,难以想象,有她坐在高位上,会把同席的贵妇人们全得罪光。莫非道朗亲王的目的是要弟弟来挑起纷争?
  奥柏伦亲王介绍完毕后,面朝他的多恩同伴们勒马。“艾拉莉亚,大人们,女士们,爵士先生们,你们都瞧见了吧?咱们的好国王乔佛里陛下有多宠爱咱们,竟然派出自己的亲舅舅小恶魔负责接待呢!”
  波隆扑哧一笑,提利昂则佯作欢颜,“大人们,能来迎接您们,我感到非常荣幸,但我并非独自一人。您们不觉得,对这样一个小人儿而言,担子有些太重么?”他自己的队伍也跟了上来,于是他——一唱名以为回敬。“请允许我向您们介绍我的队伍。这位是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角谷城的继承人。这位是罗斯比城的盖尔斯爵爷。这位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现任都城守备队司令。这位是贾拉巴·梭尔王子,来自红花谷岛。这位是哈瑞斯·史威佛爵士,我叔叔凯冯爵士的岳父。这位是梅隆·克雷赫爵士。这两位分别是菲利普·福特爵士和黑水的波隆爵士,皆是在平定逆贼史坦尼斯的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这位是我的侍从,年轻的波德瑞克,来自派恩家族。”提利昂将各人姓名娓娓道出,但这些人远没奥柏伦亲王的同伴那么显赫响亮的来头。双方对此都心知肚明。
  “兰尼斯特大人,”布莱蒙伯爵夫人道,“我们风尘仆仆、长途旅行,此刻极想早点休息,用些便饭。请问可以即时入城吗?”
  “当然,我的夫人。”提利昂调转马头,向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下令。于是占荣誉护卫主体的金袍骑兵们行动起来,护送队伍前往黑水河及对岸的君临城。
  奥柏伦·纳梅洛斯·马泰尔,提利昂低吟着对方的姓名,直到亲王本人骑到身边。多恩的红毒蛇,七层地狱啊,我该怎么来应付他?
  当然,提利昂对他的了解只是传闻……但这些传闻实在可怕。据说奥柏伦亲王未满十六岁时被人发现与伊伦伍德老爵爷的情妇偷情。这老人身体强壮,素以暴躁凶悍出名,于是要求决斗,但碍于亲王的出身与年龄,约定见血即止。决斗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双方的荣誉都得以保持,但不久之后,奥柏伦亲王康复如初,伊伦伍德伯爵却伤口化脓,死于非命。人们认为奥柏伦在剑上涂毒,从此往后,无论他的对手还是朋友都称他为“红毒蛇”。
  这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当初那个青春少年如今已年过四十,唯一不变的是围绕他的传闻变得越来越可怕。据说他周游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与毒剂师交易,习得各种黑暗伎俩;他就读于学城,在厌倦并辍学以前,已打造了六根链条;他在狭海对面的争议之地当佣兵,起初效力于次子团,后来又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关于他的比武,他的战争,他的决斗,他的坐骑,乃至他性趣的传闻多如牛毛……谣传他男人女人都睡,多恩领全境都有他的私生女,这些女孩被称为“沙蛇”。据提利昂所知,奥柏伦亲王一个儿子也没有。
  最棘手的是,正是他弄残了高庭的继承人。
  在这场与提利尔家的联姻中,他真是七国上下最不受欢迎的客人了。将奥柏伦亲王带进如今招待着梅斯·提利尔公爵,公爵的两个儿子和数千高庭将士的君临城,简直就是柴堆里浇油。一个错误的词语,一句不合适的玩笑,甚至一个多余的眼神,争斗马上就会爆发,我们家族的同盟者们将翻脸干起来。
  “我们见过面,”他们并肩在国王大道上前行,越过烧焦的田野和树干,多恩亲王轻声地说,“但我想你已记不得了。那时的你比现在更矮咧。”
  提利昂讨厌他嘲讽的语气,但告诫自己,不可为对方所激。“什么时候的事,大人?”他用礼貌而有兴致的口吻发问。
  “噢,好多好多年以前啦,当时我母亲统治着多恩,而你父亲当着另一位国王的首相。”
  他和当今国王的差异,只怕比你以为的小,提利昂酸酸地想。
  “我和我母亲、她的男人、我姐姐伊莉亚等一起造访凯岩城时,只有……噢,十四五岁吧,大致如此,伊莉亚则大我一岁。记得你哥哥和姐姐那时八九岁,而你刚刚出生。”
  你们的来访真会估计时间。提利昂的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所以马泰尔家是在凯岩城举家戴孝时到来的。尤其他父亲,当时一定五内俱焚。泰温公爵很少提起自己的夫人,但提利昂听几位叔叔谈过父母之间的恋爱。当年,父亲长期担任伊里斯王的首相,人们都说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统治着七大王国,而乔安娜夫人统治着泰温大人。“你母亲去世之后,泰温就不再是从前那个他啦,小家伙,”吉利安叔叔曾告诉他,“他的情怀也随之而逝。”吉利安是泰陀斯·兰尼斯特公爵四个儿子中的幼子,也是提利昂最喜欢的叔叔。
  而今物逝人非,小叔叔出海失踪,乔安娜夫人则因提利昂而死。“您觉得凯岩城怎样呢,亲王殿下?”
  “不怎样。我们造访期间,你父亲一直避而不见,只让凯冯爵士负责打点。他分给我的房间里有张羽床,还有密尔地毯,可又黑又没窗户,我告诉伊莉亚,与其说这是客房,倒不如说是地牢。你们那边的天空过于灰暗,酒水过于甜腻,女人过于朴素,食物过于清淡……而你,最让我们失望。”
  “那时候我才刚生出来,请问如何让您失望呢?”
  “你是众人口中的孽物,”黑发亲王回答,“没错,当年还是小小一团肉,却已经名闻天下。你出生时,我们正在旧镇,全城人都在谈论首相大人得到的怪物,大家都认为这是国家前途的恶兆。”
  “是啊,随之而来的就是饥荒、瘟疫和战争,”提利昂酸溜溜地笑道,“饥荒、瘟疫和战争,噢,还有冬天,以及永不终结的长夜,这些都是我带来的。”
  “呵呵,”奥柏伦亲王道,“你的出生的确带来了你父亲的失势。我曾听乞丐帮的兄弟布道,说你父亲将自己变得比伊里斯王更伟大,可只有诸神才能位于国王之上,所以他们送出你作为诅咒,教训你父亲:没有凡人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
  “我很努力地去做啦,可惜他不吸取教训,”提利昂装腔作势地叹道,“您继续讲吧,我喜欢听故事。”
  “我们发现你生得无甚特异,因此深感失望。一路过来,人们都说你像猪似的长了一根硬硬的卷尾巴,头大得出奇,几乎有身体的一半那么大,而你生下来就有厚厚的黑发和胡子,一只邪恶的眼睛与狮爪。你牙齿很长,因此不能闭嘴,而你双腿之间,不仅有男人的命根子,还有女子的阴道。”
  “是嘛,要一个人能自己操自己,可就省却不少烦恼,您说对吧?而尖牙和狮爪时不时也能派用场的。算啦,我已经明白您的失望了。”
  波隆笑出声来,但奥柏伦皮笑肉不笑。“若非你亲爱的姐姐,我们根本见不着你。那时候,你们家的人从不将你带出来,更不用说向客人展示了,我们只常在夜间听见从凯岩城深处传来婴儿的哭嚎。我得承认,你那时候的哭声真了不起,可以哭上好几个钟头,除了女人的奶子,什么也治不住。”
  “这点嘛,到现在也没改。”
  这回奥柏伦亲王终于放声大笑,“咱俩真是口味相投。戈根勒斯大人曾告诉我,他梦想长剑在手,马革裹尸,我回答他我梦想:乳房在口,醉死温柔乡。”
  提利昂咧嘴一笑,“您刚才提到我姐姐?”
  “瑟曦答应伊莉亚,一定会满足我们的好奇心。我们临走的前一天,我母亲和你父亲在一起商议事情,她和詹姆则将我们带去你的房间。你奶妈想把我们赶出去,但你姐姐三言两句就把她打发。‘他是我的,’她说,‘而你不过是头奶牛,’没资格干涉我。不闭嘴的话,我就叫父亲把你舌头拔掉,反正奶牛只需要乳房,不需要舌头的。”
  “不错,太后陛下她从小就是魅力非凡,”提利昂饶有兴味地说。姐姐居然说出“他是我的”,真想不到,可惜从此之后,她大概再没有这样的想法了。
  “瑟曦亲手解开你的襁褓让我们仔细观看,”多恩亲王续道,“你的确有只邪恶的眼睛,头皮上长黑色的绒毛,脑袋也比多数新生儿要大……但你没尾巴,没胡子,没尖牙,没狮爪,两腿之间也只有一点粉红的小突起。听了这许多离奇传说,结果泰温大人的祸根不过竟只是一位红通通、腿脚有点畸形的丑陋婴儿。伊莉亚见到你就像小女生见到猫咪小狗似的尖叫起来,我想你一定听见了,尽管你长得很丑,她还多想抚养你呢。我告诉你姐姐,你真是个可怜的怪物,她回答:‘谁说的?这家伙杀了我妈妈。’然后用力拧你的小命根子,像要把它扯下来。你厉声惨叫,但她充耳不闻,最后你哥哥詹姆发话:‘住手!你弄痛他了!’,瑟曦方才停止。‘有什么关系?’她向我们保证,‘大家都说他活不长,他这玩意儿反正也长不大’。”
  头顶艳阳高照,秋日炎热,但提利昂·兰尼斯特听到这一切之后,只觉冰冷彻骨。我亲爱的姐姐,他摸摸鼻子上的伤疤,用那只“邪恶的眼睛”瞪着多恩人。他为何告诉我这些?考验我?像瑟曦一样嘲弄我?想听听我的尖叫?“这故事不错,您定要给我父亲讲,我保证他听过之后会和我一样开心的。尤其是关于尾巴的部分,您知道,我本来有尾巴,却是被老爸亲手切掉。”
  奥柏伦亲王嘿嘿一笑,“你真是越长越有趣了。”
  “是吗?可我想长高呢。”
  “说到有趣……我刚从布克勒大人的侍从那儿听到个奇怪的传闻,据说你专门设立针对女性的税?”
  “准确地说,是对娼妓行业征税,”提利昴不安地回答,该死,这与我何干?明明是给父亲逼的!“呃……做一次一个铜板。首相大人认为如此可以提升都城的道德水准。”真实目的是为乔佛里的婚礼筹款。不消说,作为财政大臣,人民所有的不满都会发泄到提利昂身上。据波隆讲,大街小巷都将这称为“侏儒的铜板”。“张开双腿吧,婊子,为了半人!”妓院和酒馆里,人们如此笑骂。
  “看来我得带上一荷包铜板,亲王与庶民都要守法嘛。”
  “您用得着劳师动众地去那种地方?”提利昂瞥瞥身后和其他女人走在一起的艾拉莉亚·沙德,“莫非您在旅途中厌倦了她?”
  “怎么可能?我和她亲密无间,有福同享,”奥柏伦耸耸肩,“说真的,我们还没同享过漂亮的金发妞儿呢,艾拉莉亚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你知道上哪儿去找这路货色吗? ”
  “我是个结了婚的人。”虽然没有圆房。“可不会上妓院鬼混。”除非想见她们给吊死。
  奥柏伦突然转变话题,“据说,国王的婚宴上有七十七道大餐?”
  “您可是饿了,亲王殿下?”
  “我饿了很久,但不是为吃的。请你告诉我,你们许诺的‘正义’何时才能实现?”
  “正义。”没错,他当然是为这个来的,我早该明白。“想必您和令姐很要好?”
  “我和伊莉亚从小就在一起,形影不离,就像你哥哥和你姐姐。”
  是吗?希望不要。“奥柏伦亲王殿下,这阵子,战争和婚姻的事让我们忙得不可开交,暂时无暇顾及十六年前那桩可怕的谋杀,如有怠慢之处,鄙人深表歉意。我保证,只等时机合适,会即刻作出处理。同时,多恩领主为维护王国统一所作出的任何贡献,都将有助于提升我父亲大人查案的精力和速度——”
  “侏儒,”红毒蛇深沉而冷淡地叫道,“我对你们兰尼斯特的谎言毫无兴趣。你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绵羊,还是没脑袋的傻瓜?我哥哥并不嗜血,但这十六年来,他也并非在睡大觉。劳勃夺取王位的第二年,琼恩·艾林前来阳戟城,我们上百遍地责难他、质询他。我告诉你!要由我做主,才不关心什么调查作戏,只要为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复仇,复仇!首先宰了那蠢笨如牛的格雷果·克里冈……但是,事情并非到此为止。杀掉这混账以前,我要问出幕后主使,告诉你,最好不要让我知道是你父亲,”他笑了,“有个老修士曾说,我的出生真是诸神的大慈悲,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小恶魔大人?”
  “不知道。”提利昂小心翼翼地回答。
  “哼,如果诸神想要作弄世人,就该让我成为长子,而道朗当三子。你也看见了,我是嗜血如命的。怎么样,你要对付的是我,而不是我那多病、谨慎、衰老的哥哥。”
  前方半里处,阳光在黑水河上照耀,也洒在河对岸君临城的墙垒、塔堡和殿堂上。提利昂回头,望着沿国王大道跟随而行的大队人马。“听您口气,倒像手握重兵的元帅,”他说,“但我仔细数了数,您不过带来三百人。请您瞧瞧河对面,看见什么了吗?”
  “看什么?看这个名叫君临的粪堆?”
  “不错。”
  “哼,我不仅看到了,还闻得出来。”
  “您应该好好闻闻,亲王殿下,仔细地闻。五十万人发出的臭气当然比三百人身上的强,这您总该知道。闻到金袍子的味道了吗?他们约有五千。我父亲大人自己的部队则将近两万。您可别忘了,城内实力最强的是玫瑰。玫瑰闻起来很香甜,对不对?尤其是这么多合在一起,确实不一般。五万,六万,甚至多达七万枝玫瑰,插在城市内,或城郊的旷野上,其中有一些正在外面打仗,但留下来的,也数不胜数。”
  马泰尔不屑一顾地耸耸肩。“在古多恩——我们还没和戴伦结亲之前——有句俗话叫‘繁花需为艳阳折腰’。倘若这些玫瑰竟来烦恼我,我很乐意把它们统统踩碎。”
  “正如您踩碎维拉斯·提利尔?”
  多恩人的反应没有预想中的激烈。“快半年前,我刚收到维拉斯的信,我们对烹调马肉有着共同的爱好。关于比武会上的意外,他从未责怪我。事实上,我正中他胸甲,但他的脚不幸被缠在马镫里,结果摔下去,反被坐骑压住。我派出自己的学土为他医治,但学士只能保住大腿,膝盖已全碎了。真要怪的话,得怪他的蠢老爸。当年的维拉斯·提利尔嫩得跟青草似的,怎能要他参加如此激烈的比武?那死胖子以为他和他两个弟弟一样,生来就该在比武会中建立功勋,他想得到一个‘长枪’里奥,却让自己的长子成了残废。”
  “都说洛拉斯爵士比‘长枪’里奥更强。”提利昂道。
  “那朵蓝礼的小玫瑰?我才不信。”
  “信不信随你,”提利昂说,“但洛拉斯爵土的确打败过许多武艺高强的骑土,其中甚至包括我哥哥詹姆。”
  “什么叫打过?顶多在长枪比武中击落下马罢。想拿他来吓唬我,那就说说,他杀过什么人呢?”
  “比如,罗拔·罗伊斯爵土和埃蒙·库伊爵土。还有,人人都见他在黑水河一役中跟随蓝礼的鬼魂,英勇奋战。”
  “人人?就这些看见鬼魂的人?”多恩人轻笑。
  提利昂长久地注视着对方,“丝绸街上莎塔雅开的妓院不错,丹晰有蜂蜜色的红发,玛丽有长直的金发,她俩都是一等一的人才,不过我奉劝您,亲王殿下,您可一定不能让她们离开您身边。”
  “不能离开?”奥柏伦亲王抬起一边细细的黑眉毛,“亲爱的小恶魔大人,这又是为何?”
  “您刚才不是说,您梦想乳房在口,醉死温柔乡么?”语毕提利昂踢马朝黑水河南岸等待的渡船奔去,他受够了多恩人的狡黠。父亲真该把小乔支来,让他当着红毒蛇的面询问多恩人和蛮牛的区别。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地发笑。看来,引红毒蛇面见国王之前,得好好组织语言。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9章 艾莉亚

  屋顶上那人是今天第一个牺牲品。他蹲在两百码外的烟囱下,黎明前的黑暗中,不过是个模糊的影子,但随着天空逐渐放亮,他开始动作,伸个懒腰,站起身子。安盖的箭正中其胸膛,他从倾斜陡峭的石板上软绵绵地滚下来,掉在圣堂门前。
  血戏班安排了两名岗哨,但火炬使他们看不清黑暗,直到土匪们悄悄靠近。凯勒和诺奇同时放箭。一人被利箭封喉,顿时倒下,另一人肚子中箭,慌忙扔掉火炬。火舌把衣服舔着了火,他尖叫起来。潜行到此为止,索罗斯大喊一声,土匪们猛烈地发起总攻。
  艾莉亚坐在马上观看,树木繁多的山脊顶端,正好俯瞰圣堂、磨坊、酿酒屋和马厩,俯瞰荒芜的野草、烧焦的树木及无处不在的烂泥。树木几乎全秃,枝干上残余的少数棕黄枯叶全不能阻挡视线。贝里伯爵留没胡子的迪克和墨吉守护他们,艾莉亚讨厌被当个笨小孩似的留在后方,但至少詹德利也在。而且这是战斗,战斗需要纪律和服从,因此她没争辩。
  东方地平线上闪耀着金粉光芒,头顶半个月亮从低行疾走的云层中探出。寒风凛冽,艾莉亚听见水声和磨坊的大木轮发出的吱嘎响动。黎明的空气中有雨的气息,但没雨点落下。火箭穿过晨雾,留下丝带般的苍白轨迹,钉入圣堂的木墙。有些射穿了关闭的窄窗,缕缕薄烟很快从里面升起。
  两个血戏子手持战斧,并肩从圣堂里冲出。安盖和其他弓箭手正等着他们。一人当即毙命,另一人奋力伏低,因此只被射穿了肩膀。他跌跌撞撞地继续前进,很快又中两箭,速度之快,甚至无法辨别哪支先中。长箭杆贯穿铁胸甲,仿佛那是丝绸做的。他沉重地倒下。安盖用的箭箭头都绑着锥子,连板甲都防不住。我要学射箭,艾莉亚心想。她喜欢用剑战斗却明白了弓箭的好处。
  火焰爬上圣堂西墙,浓烟从一扇破损的窗户中冒出。一个密尔十字弓手打另一扇窗户探出脑袋,射出一支飞失,然后蹲下去重新装填。她也听见马厩里的战斗,喊声,马嘶,金铁交击。把他们全杀光,她咬紧嘴唇,激动地想,甚至咬出血来,全杀光!
  十字弓手再度出现,但刚发射,便有三支箭呼啸着飞过脑袋边,其中一支击中头盔。从此他便跟他的十字弓一起消失。艾莉亚看到二楼窗户里有火。翻滚的黑烟与白色晨雾中,一片朦胧模糊。安盖和其他弓箭手蹑手蹑脚地靠近,以利瞄准。紧接着,血戏子们像愤怒的蚂蚁一样冲出来,圣堂如同爆发的火山。两个伊班人夺门而出,高举毛绒的褐色盾牌,后面跟着一个手持巨大亚拉克弯刀的多斯拉克人,辫绑铃铛,再后面有三个覆满可怕刺青的瓦兰提斯佣兵。其他人从窗户爬出,跳到地上。艾莉亚看见有人一条腿刚跨过窗台,胸口便被射中,坠落时发出凄厉的惨叫。烟越来越浓。弩箭来回飞驰。瓦特闷哼一声,栽倒下去,弓从手中滑落。凯勒正在搭箭,却被一个黑甲人掷出的长矛刺穿了肚子。她听到贝里伯爵的喊叫,大部队手执兵器,自沟渠与树丛中一涌而上。柠檬鲜亮的黄斗篷在身后飞舞,他骑马冲出,砍倒杀死凯勒的人。索罗斯和贝里伯爵无处不在,两人剑上皆旋绕火焰。红袍僧朝一面皮盾猛砍,打得它四散飞裂,同时他的坐骑扬腿踢在执盾者脸上。一个多斯拉克人嘶叫着朝闪电大王扑来,火焰剑迎住亚拉克弯刀,刀剑交手数个回合,多斯拉克人的头发便着了火,很快人也死了。她瞥到艾德在闪电大王身边战斗。这不公平,他才比我大一点,他们应该让我也参战才对。
  战斗没持续很久。“勇土们”要么亡命重伤,要么弃械投降。两个多斯拉克人夺马逃跑,但不过是贝里伯爵故意为之。“让他们把消息带回赫伦堡,”他手握燃烧的剑说,“教水蛭大人和他的山羊多几个不眠之夜。”
  幸运杰克、哈尔温、月镇的梅利自告奋勇进入焚烧的圣堂搜寻俘虏。过了一会儿,他们从烟雾和火焰中出现,带出八个褐衣僧侣,其中一个如此虚弱,梅利不得不将他扛在肩上。他们中还有一名修士,肩膀宽,身体瘦,秃了顶,灰袍外罩黑锁甲。“他躲在地窖楼梯下,”杰克边咳边说。
  索罗斯朝他微笑,“厄特。”
  “厄特修士。我是神的仆人。”
  “什么神会要你这样的家伙?”柠檬喝道。
  “我有罪,”修士哀号,“我知道,我知道。天父啊,原谅我,噢,我的罪孽如此深重。”
  艾莉亚在赫伦堡见过厄特修土。小丑夏格维说他每杀一个小男孩,都会边哭泣边祈祷宽恕:有时甚至让其他血戏子鞭打自己。他们都认为那非常滑稽。
  贝里伯爵“啪”地一声收剑回鞘,熄灭了火焰。“对濒死者施以慈悲,绑上余人手脚,准备审判。”他命令,土匪们依令而行。
  审判进行得很快。土匪纷纷出来控诉勇士们的劣迹:洗劫城镇与村落,焚毁农获,奸杀妇女,摧残男人。有人说起被厄特修士带走的男孩,修士本人则一直哭泣祈祷。“我是一根软弱的芦苇,”他告诉贝里伯爵,“我向战土祈祷,请求他赐予力量,但神灵却让我心灵软弱。可怜可怜我这软弱的人儿吧。那些男孩,可爱的男孩……我根本不想伤害他们……”
  很快,厄特修土被吊上一棵高大榆树,随脖子套的绳索缓缓摇摆,和出生时一样一丝不挂。其余“勇士”也一个一个地接受审判。绳索套上脖子时,有人试图反抗,边踢腿,边挣扎。有个十字弓手用浓重的密尔口音不停地喊,“我,当兵的,我,当兵的。”另一个提出带他们去找金子;还有一个保证会当一名出色的强盗。但最终个个都被扒光衣服,依次绑起来上吊。七弦汤姆用木竖琴为他们弹奏挽歌,索罗斯则祈求光之王焚烧他们的灵魂,直至时间尽头。
  这是一棵血戏子树,艾莉亚边看他们摇摆,边想,燃烧的圣堂为他们苍白的皮肤蒙上一层阴沉的红色。不知什么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乌鸦已经来了,她听它们互相喋喋不休地聒噪,很想知道在说些什么。艾莉亚不大怕厄特修土,不像怕罗尔杰、尖牙和其他一些仍在赫伦堡的人,但他的死还是让她很高兴。他们也该吊死猎狗,或者砍他的脑袋。然而令她反感的是,他们反给桑铎·克里冈治疗烧伤的手臂,归还了他的剑、马和盔甲,在距离空山数里处把他释放,拿走的只有他的钱。
  圣堂很快在烟火中坍塌,它的墙再也无法支撑沉重的石板房顶。八名褐衣僧听天由命地看着。只剩这些人了,其中年纪最大的解释,他脖子上用皮绳挂一小铁锤,代表对铁匠的信仰。“战争爆发之前,我们共有四十四人,而这里非常富足。我们拥有一打奶牛和一头公牛,一百个蜂箱,一片葡萄园和几棵苹果树。紧接着狮子来了,夺走葡萄酒、牛奶和蜂蜜,杀死奶牛,并将葡萄园付之一炬。之后……数不清多少人来过。这假修士不过刚来的。有个穷凶极恶的家伙……所有银子都给了他,但他确定我们还藏着金币,所以命手下一个接一个地审讯杀人,逼迫长老开口。”
  “你们八个怎么活下来的?”射手安盖问。
  “很惭愧,”老人说,“都是由于我的软弱。轮到我时,我把藏金子的地方说了出来。”
  “兄弟,”密尔的索罗斯道,“唯一的惭愧是没有立即把地方告诉他们。”
  当晚,土匪们在小河畔的酿酒屋过夜。主人在马厩地板下藏有食物,因此他们分享了一顿简单的晚餐:燕麦面包、洋葱及略带大蒜味道、稀稀拉拉的白菜汤。艾莉亚还在自己碗里发现一片胡萝卜,觉得挺走运。僧侣没问他们的来历,其实心照不宣,艾莉亚心想。怎可能不知道呢?贝里伯爵的胸甲、盾牌和斗篷上都有分叉闪电,而索罗斯穿着红袍——或者说红袍的残留物。一个年轻的见习修士壮起胆子告诉红袍僧,在他们屋檐下,不要向伪神祈祷。“见鬼去,”柠檬斗篷说,“他是我们的神,而你们的性命是我们给的。说他是伪神?妈的,你们的铁匠只能补补剑,而他可以治病救人呢!”
  “够了,柠檬,”贝里伯爵命令,“在别人屋檐下,守别人的规矩。”
  “少祈祷一两次,太阳也不会停止发光,”索罗斯温和地赞同,“我心中有数。”
  贝里伯爵没吃东西。艾莉亚从没见他吃东西,只时不时喝杯酒。他似乎也不大睡觉,完好的那只眼睛通常闭着,仿佛十分疲倦,但你跟他说话时,它又会立即睁开。边疆地领主仍穿着那件破破烂烂的黑披风和伤痕累累的胸甲,上面的釉彩闪电斑驳脱落。他甚至穿胸甲休息,阴沉的黑铁隐藏了猎狗给他的恐怖伤口,正如厚羊毛巾掩盖了脖子上的黑圈。但碎裂的脑袋、凹陷的太阳穴、眼眶处那鲜红的洞都无法隐瞒,脸下看得到头骨的形状。
  艾莉亚警惕地打量他,记起赫伦堡里所有的故事。贝里伯爵似乎察觉到她的恐惧,便转头招呼她走近。“我吓着你了吗,孩子?”
  “没,”她咬紧嘴唇,“只不过……嗯……我以为猎狗把你给杀了,但……”
  “大王受了伤,”柠檬斗篷说,“受了重伤,嗯,但索罗斯治好了它,他是最好的医生。”
  贝里伯爵注视柠檬,完好的眼睛带着古怪的神情,另一只眼睛则什么也无,唯有伤疤和干血。“最好的医生,”他谨慎地赞同,“柠檬,换岗时间到,麻烦你负责一下。”
  “是,大人。”柠檬走出去,跨入夜风中,大黄斗篷在身后飞舞。
  “当勇士害怕真相时,也会蒙蔽自己的眼睛,”柠檬离开后,贝里伯爵评论。“索罗斯,到目前为止,你已复活了我多少次?”
  红袍僧侣低头,“是拉赫洛把您救回来的,大人。我只是光之王的工具。”
  “多少次?”贝里伯爵坚持。
  “六次,”索罗斯勉强地说,“一次比一次艰难。您变得太无畏了,大人,死亡真的如此甜美?”
  “甜美?不,我的朋友,那并不甜美。”
  “那就不要急着追求它。泰温公爵总在后方坐镇。史坦尼斯公爵亦是如此。你也应该这样,这样比较明智。第七次的死亡也许意味着我俩的末日。”
  贝里伯爵摸摸左耳上方,太阳穴凹了进去。“这是勃顿·克雷赫爵士用锤子砸碎头盔的地方。”他解开围巾,露出脖子上的黑色淤青。“这是那狮身蝎尾兽纹章的骑士在急流瀑给我留的印记。他抓住一对可怜的养蜂人夫妇,认定都是我的人,便到处放话除非我亲自现身,否则便绞死他们俩。等我去了那儿,他还是绞死了他们,并把我吊在他们中间。”他提起一根手指,指着眼眶鲜红的洞。“魔山的匕首刺进面罩缝隙。”疲惫的微笑在他唇间掠过。“我在克里冈家的人手上死了三次,也许该学乖……”
  这是个玩笑,艾莉亚知道,但索罗斯没笑。他一只手搭到贝里伯爵肩头,“别想这些。”
  “我还能想什么?记得曾在边疆地拥有一座城堡,有个情人等我回去,但我已记不得城堡的确切位置,回忆不出情人头发的颜色。是谁封我为骑士,老朋友?我最喜欢吃什么?一切都已淡去。有时我觉得自己乃是在岑树林中染血的草地上诞生,嘴里是火的味道,胸口则有个洞,而你是我的母亲,索罗斯……”
  艾莉亚注视着密尔僧侣,对方头发蓬乱,穿着破烂的淡红长袍与零落的旧铠甲,脸颊布满灰色胡茬,下巴皮肤松垂。他不像老奶妈故事里的巫师,可是……
  “你能复活没有脑袋的人吗?”艾莉亚问,“就一次,不用六次,可以吗?”
  “我不懂魔法,孩子,只会祈祷。第一次,大人身上穿了个洞,嘴里满是鲜血,我知道没希望了。因此,当他撕裂的胸膛停止跳动后,我给予他仁慈的神吻,送他上路——用火填满嘴巴,吹人人体内,通过咽喉、肺部和心脏,直达灵魂。这被称为‘最后之吻’,从前当真主的仆人死去时,我多次见老僧侣给予他们这‘最后之吻’。我自己也施行过一两次,这是所有红袍僧必须掌握的技能。但我从没见过火焰注入尸体能让死人开始颤抖,乃至双目睁开。并非我复活了他,小姐,这是真主的神力。拉赫洛还不要他死。生命即是温暖,温暖来自烈火,烈火属于真主,真主独占其身。”
  艾莉亚眼里泛起泪花。索罗斯说了这么多,其中的意思只有“不”,对此她很明白。
  “你父亲是个好人,”贝里伯爵道,“哈尔温告诉过我许多他的事迹。为了他,我很乐意放弃你的赎金,但我们实在太需要钱了。”
  她咬紧嘴唇。我猜那是事实。她知道他把猎狗的钱给了绿胡子和疯猎人,叫他们去曼德河以南购买物资。“上批庄稼被烧,这批又快淹死,而冬天马上就会降临,”他派他们出去时吩咐,“百姓需要谷物和种子,我们需要刀剑和坐骑,不能总是骑矮种马、驮马和骡子去对抗装备高大战马的敌人。”
  然而艾莉亚不知罗柏会为她付多少钱。他现在是国王,不是她离开临冬城时那个雪花在发际融化的男孩。假如他知道自己闯过的祸,知道君临的马僮和赫伦堡的卫兵,知道所有这一切……“我哥不愿赎我怎么办呢?”
  “什么?”贝里伯爵问。
  “呃,”艾莉亚解释,“我头发又乱,指甲又脏,脚上全是水疱。”也许罗柏不在乎这些,但母亲会。凯特琳夫人要她像珊莎一样能歌善舞、缝纫刺绣,做个随时随地都有礼貌的小淑女。想到这里,艾莉亚开始拿手指梳头发,但头发杂乱纠结,结果只扯下来一些。“我弄坏了斯莫伍德夫人的裙服,而我的针线功夫还是不行。”她咬紧嘴唇。“我的意思是,我绣不好。茉丹修女说我的手跟铁匠的手没两样。”
  詹德利受不了了。“凭你那软软的小手?”他大喊,“甚至拿不住锤子。”
  “我想拿就拿得住!”她冲他吼。
  索罗斯咯咯笑道,“你哥哥会付钱的,孩子。这点不用担心。”
  “是的,但假如他不付怎么办?”她坚持。
  贝里伯爵叹口气。“那就暂时把你送去斯莫伍德夫人那儿,或者送到黑港,我自己的城堡,但肯定没那个必要。我和索罗斯无法还你父亲;却至少可以保你安全回到母亲怀中。”
  “你发誓?”她问他。尤伦也曾允诺带她回家,却在半途被杀了。
  “以我身为骑士的荣誉。”闪电大王庄严地说。
  柠檬回到酿酒屋时,雨水从他的黄斗篷上流下来,在地面积成一滩,惹得他不自禁地低声咒骂。安盖和幸运杰克坐在门边掷骰子,但不管怎么玩,一只眼的杰克半点运气也没有。七弦汤姆为自己的木竖琴换了根弦,唱起《母亲的眼泪》、《威廉姆的老婆湿透了》、《帕特大人雨天骑行》,然后是佧斯特梅的雨勤:
  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
  须让吾躬首称臣?
  颜色有别,威力不逊,
  各显神通分个高低。
  红狮子斗黄狮子,
  爪牙锋利不留情。
  出乎致命招招狠,
  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
  噢,他这样说,他这样说,
  卡斯特梅的爵爷他这样说。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
  最后,汤姆把所有关于雨的歌都唱完了,方才放下竖琴。于是只剩雨水敲打酿酒屋板岩顶的声音。骰子游戏也告结束。艾莉亚单腿站立,又换到另一条腿,继续西利欧·佛瑞尔教导的练习。梅利抱怨他的马踢掉了一块蹄铁。
  “我可以帮你镶,”詹德利突然说,“我只是个铁匠学徒,但师傅说,我这双手天生就是用来抡锤子的。我会镶马蹄铁,修补锁甲,打平板甲。我敢打赌,还可以铸剑呢。”
  “你说什么,孩子?”哈尔温道。
  “我可以为您打铁。”詹德利单膝跪倒在贝里伯爵跟前。“若您愿意收留,大人,我会有用的。我会造工具和匕首,有回还打了顶不错的头盔,只是被抓时,教魔山的部下夺走了。”
  艾莉亚咬紧嘴唇。他也要离我而去。
  “你该替奔流城的徒利大人效劳,”贝里伯爵说,“我付不了工钱。”
  “我不要工钱,只需火炉、面包和睡的地方,大人。”
  “铁匠上哪儿都受欢迎,武器师傅尤有过之。你为什么要跟我们呢?”
  艾莉亚看着詹德利作出那副若有所思的笨表情。“在空山里,您说你们是劳勃国王的人,是无旗兄弟会,我很喜欢这些话。我喜欢您给予猎狗的审判。波顿伯爵只会把人绞死,或者砍脑袋,泰温公爵和亚摩利爵士也一样。我宁愿为您打铁。”
  “我们有大量锁甲需要修补,大人,”杰克提醒贝里伯爵,“多半是从死者身上剥的,要害处有洞眼。”
  “你一定是个笨蛋,孩子,”柠檬说。“我们这帮人落草为生,除了伯爵大人,大多出生低微。不要把汤姆那些笨歌曲当真。你不可能偷取公主的吻,也不可能穿着盗来的盔甲参加比武大会。当了强盗,下场不是脖子套绞绳,便是脑袋搬家插在城堡大门。”
  “我们都一样。”詹德利说。
  “没错,就是这样,”幸运杰克乐呵呵地道,“乌鸦等着大家。大人,这孩子够胆,我们又确实需要他的手艺。依杰克之见,留下他吧。”
  “而且要快,”哈尔温咯咯笑着建议,“免得他热情消退,恢复理智。”
  一抹淡淡的微笑掠过贝里伯爵的嘴唇。“索罗斯,我的剑!”
  这一次,闪电大王没把剑点燃,只将它轻轻搭在詹德利肩头。“詹德利,你是否愿在诸神和世人面前发誓,守卫弱者,保护妇女与儿童,服从长宫、封君与国王,无论前途如何艰难、如何卑微、如何危险,始终如一地英勇奋战,不辱使命?”
  “我愿意,大人。”
  边疆地的伯爵把剑从右肩移到左肩,“起来吧,詹德利爵士,空山的骑土,欢迎加入无旗兄弟会。”
  门口传来刺耳的笑声。
  雨水从他身上滴落,烧伤的手臂仍裹在层层叠叠的亚麻布中,用一根粗麻绳紧缚于胸前,但脸庞旧有的灼伤在微弱火焰的照耀下闪烁着阴沉的光芒。“又封骑士了,唐德利恩?”闯入者低沉地说,“为此我该再杀你一遍。”
  贝里伯爵沉着地面对他,“我以为再见不到面了,克里冈,你怎么找来的?”
  “妈的,有什么难?你们弄出来许多烟,只怕旧镇都看得到。”
  “我的岗哨呢?”
  克里冈的嘴抽搐了一下,“那两瞎子?也许我杀了他俩——若是真的,你待怎样?”
  安盖拿出长弓。诺奇也是同样动作。“真不要命了,桑锋?”索罗斯问,“居然跟到这儿,你一定是疯了,要么醉了。”
  “雨水也能喝醉?你们连买一杯酒的钱都没留给我,婊子养的。”
  安盖抽出一支箭,“我们是强盗,强盗抢东西天经地义。瞧,歌里都这么说,去求好心的汤姆唱一首吧。没杀你,就该心存感激了,还耍赖皮。”
  “杀我?来试试啊,拿弓箭的。操你妈,瞧老子不夺你的武器,把箭插进那满是雀斑的小屁股里。”
  安盖抬起长弓,贝里伯爵赶在他射击前举手。“你为何跟来,克里冈?”
  “来取东西。”
  “你的金币?”
  “还有什么?你的脸可不会让我感到愉快,唐德利恩,你现在比我更丑,还当了强盗骑士。”
  “我给了欠条,”贝里伯爵平静地说,“战争结束之后,便会兑现。”
  “对不起,那张纸擦屁股了,我要货真价实的金币。”
  “我们分文未留,全部交给绿胡子和疯猎人带去南方,到曼德河对岸购买谷物和种子。”
  “为养活所有这些被你们烧掉庄稼的可怜人。”詹德利说。
  “哦,是这样吗?”桑铎·克里冈再度大笑,“正巧与我不谋而合,我也有一帮丑陋的农民和长雀斑的小崽子需要供养呢。”
  “你撒谎。”詹德利说。
  “哦,我懂,你们一个鼻孔出气。妈的,凭什么信他们,不信我?该不会是因为我的脸吧,嗯?”克里冈瞥了艾莉亚一眼。“你打算把她也变成骑士吗,唐德利恩?世上头一个八岁的女骑士?”
  “我十二岁了,”艾莉亚大声撒谎,“如果愿意,就可以当骑士。我本来也可以杀你,只不过柠檬拿了我的匕首。”想起这事仍令她愤怒。
  “跟什么柠檬抱怨去,别找我,然后夹着尾巴逃吧。知道狗是怎样对付狼的吗?”
  “下次我会杀了你,还会杀了你哥哥!”
  “那可不行,”他的黑眼睛眯在一起,“他是我的。”他转头面对贝里伯爵。“我说,封我的马当骑士吧。它从不在厅里拉屎,乱踢的次数也不比别的牲畜多,够得上骑士,除非你想把它也偷走。”
  “你最好爬上这匹马滚。”柠檬警告。
  “我要带着我的金币走。你们自己的神判我无罪——”
  “光之王饶你一条命,”密尔的索罗斯宣布,“却没说你是圣贝勒转世,不干坏事的主。”红袍僧拔剑出鞘,杰克和梅利也都取出武器,而贝里伯爵仍握着给詹德利授勋的剑。也许他们这次会杀了他。
  猎狗的嘴又抽搐了一下,“你们不过一帮土匪蟊贼,还假装什么仁义道德。”
  柠檬怒目而视,“你的狮子朋友骑马冲进村子,夺走能找到的全部食物和每一分钱,称之为‘征集’,狼仔也一样,为什么我们不行?没人抢你,狗,你很慷慨,刚被‘征集’了。”
  桑锋·克里冈看着每个人的脸,仿佛要将他们全印在脑海里,然后走了出去,回到黑暗和倾盆大雨之中,一个字也没多说。留下土匪们疑惑地等待……
  “我去瞧瞧他把咱们的哨兵怎么了。”哈尔温警惕地看看门外,以确定猎狗没潜伏在附近。
  “那该死的混蛋打哪儿弄来许多金币?”为打破不安的气氛,柠檬斗篷道。
  安盖耸耸肩。“首相的比武大会上赢的。在君临。”射手咧嘴笑道。“我自己也赢了不少钱,随后却遇上丹晰、捷蒂和爱拉雅雅。她们教我烤天鹅肉的滋味,还有如何用青亭岛的葡萄酒洗澡。”
  “全部挥霍掉了,对不对?”哈尔温大笑。
  “才不是全部咧。我买了这双靴子,外加这把好匕首。”
  “你应该买块地,让其中一个烤天鹅肉的姑娘从良,”幸运杰克说,“然后种一批芜菁,养一堆孩子。”
  “战士在上!真糟蹋,金子变芜菁!”
  “我喜欢芜菁,”杰克委屈地说,“现在就想吃点芜菁泥。”
  密尔的索罗斯不理会这些玩笑。“猎狗失去的不止几袋钱币,”他沉思,“还失去了主子和狗舍。他回不了兰尼斯特家,少狼主绝不会收留他,他哥哥也不大可能欢迎他。依我看,这些金币是他仅剩的东西。”
  “该死,”磨坊主瓦特道,“他一定会趁我们睡着时来杀我们。”
  “不。”贝里伯爵回剑入鞘,“桑铎·克里冈很乐意把我们全杀光,但不是趁睡着时。安盖,明天跟没胡子的迪克一起殿后,假若看到克里冈仍在跟踪,就射他的马。”
  “那是匹好马。”安盖抗议。
  “是啊,”柠檬说,“该杀的是骑马的混蛋。那匹马对我们有用。”
  “我同意,”诺奇说,“让我给狗插几根羽毛,教训教训他。”
  贝里伯爵摇摇头,“克里冈在空山里赢得了生命,我不会将其剥夺。”
  “大人很明智,”索罗斯告诉大家,“兄弟们,比武审判神圣不可侵犯。你们都听到我请求拉赫洛作出判决,也都看到当贝里大人要作个了断时,真主用炽热的手指折断了他的宝剑。看来,光之王还需要乔佛里的猎狗。”
  哈尔温很快折回酿酒屋。“‘布丁脚’睡得死死的,但没受伤。”
  “等着,我去收拾他,”柠檬说,“非戳个窟窿不可。这笨蛋,也许会害我们全被杀死。”
  那天晚上,知道桑铎·克里冈就在外面的黑暗中潜伏,没人能舒舒服服地休息。艾莉亚在火堆旁蜷起身子,感觉温暖舒适,但睡不着。她躺在自己的斗篷下,紧紧握住贾昆·赫加尔给的硬币。这枚硬币让她感觉强大,她曾是赫伦堡的鬼魂,一声低语就能杀人。
  然而贾昆走了,离开了她。热派也是,现在詹德利也要走了。罗米死了,尤伦死了,西利欧·佛瑞尔死了,甚至连父亲也死了,而贾昆交给她一枚蠢笨的铁币后就从此消失。“valar morghulis.”她轻声低语,捏紧拳头,坚硬的钱币嵌入掌心。“格雷果爵土,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艾莉亚试图想象他们死去时是什么光景,却记不大起他们的脸。猎狗和哥哥魔山没问题,她也永远不会忘记乔佛里的表情,还有他母亲……但拉夫、邓森和波利佛的印象都渐渐消退,那个平凡的‘记事本’更是模糊。
  最后艾莉亚终于睡着,但漆黑的深夜,她又不安地醒转。火焰缩小成一点余烬。墨吉站在门口,另一个哨兵在外面踱步。雨已停歇,她听到狼嗥。如此之近啊,她心想,又如此之多。听起来好像就在马厩周围,有好几十匹,甚至数百匹之多呢。我希望它们把猎狗吃了。她想起他关于狼和狗的评论。
  到得天明,厄特修士仍在树下摇摆,但褐衣僧们拿着铲子,在雨中挖出浅坟,埋葬其他死者。贝里伯爵感谢他们提供宿食,并给了一袋银鹿以助重建。哈尔温、“可靠的”卢克和磨坊主瓦特出去侦察,但既没发现狼,也没找到猎狗。
  艾莉亚系马鞍时,詹德利过来说抱歉。她赶紧一脚踏住马镫,甩腿骑上去,这样就能低头看他,而非抬头。你本可在奔流城为我哥哥铸剑,她心想,口中说的却是,“你想当个笨蛋土匪骑士,然后被吊死,与我何干?我会被赎回去,回到奔流城,跟我哥哥一起。”
  谢天谢地,那天没有下雨,数日来,终于可以全速前进。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0章 布兰

  塔堡矗立在岛上,影子倒映于平静的蓝色湖面。朔风吹起,波纹荡漾,犹如嬉戏的小孩互相追逐。橡树沿岸生长,茂密繁盛,地上布满掉落的橡果。林后是个村子,或者说村子的遗迹。
  那是下山之后他们见到的第一个村子。梅拉在前探路,以确保没人躲在废墟之中。她手拿索网和捕蛙矛,穿梭于橡树和苹果树之间,惊起三头红鹿,使它们跳跃着越过灌木丛逃开。夏天发现动静,立刻追赶过去,布兰看冰原狼大步奔跑,片刻之间,只想换为它的形体,同它一起前进。但梅拉已挥手示意他们跟上,于是他不情不愿地催促阿多进村,玖健跟随在旁。
  布兰知道,从此直到长城,一路都是草原,包括未耕种的田地和低伏的丘陵,高处的草场和低地的沼泽。这比他们走出的山区要容易行走,但开阔地让梅拉不安。“感觉就像没穿衣服,”她承认,“无处可藏。”
  “这片土地属于谁?”玖健问布兰。
  “属于守夜人军团,”他回答。“这是‘新赠地’,位于‘布兰登的馈赠’以南。”鲁温学土教的历史派上了用场。‘筑城者’布兰登将绝境长城南方二十五里格的土地全部送给黑衣弟兄,作为……作为维持生计的资源。”他很骄傲自己仍记得上的课。“有些学士争论说那是另一个布兰登,不是‘筑城者’,但反正那就叫‘布兰登的馈赠’。数千年后,善良的亚莉珊王后乘她的龙‘银翼’造访长城,敬佩于守夜人的勇敢,因此建议‘人瑞王’将土地翻倍,扩展至五十里格。这就是‘新赠地’。”他挥挥手。“这里。所有这些都是。”
  布兰看得出,村子已多年无人居住。所有房屋皆已倒塌,连客栈也不例外。它原本就不是个像样的客栈,而今只剩一根石烟囱和两道残墙,周围是十几棵苹果树。其中一棵从大厅里长出来,厅内地板铺着一层湿乎乎的棕叶和烂苹果,空中充满浓郁的气味,有些像酒,几乎掩盖了所有其他味道。梅拉用蛙矛戳起几个苹果,试图找到一些可以吃的,但没用,它们全成了棕褐色,内里长满蠕虫。
  这里平静、安宁、寂谧,别具一番惬意舒适,但布兰觉得空荡荡的客栈有些悲哀,阿多似乎也有同感。“阿多?”他困惑地说,“阿多?阿多?”
  “多好的一片土地。”玖健抓起泥土,在指间揉搓,“有村子,有客栈,还有湖中的坚固要塞,苹果树……但人在哪儿,布兰?人们为何离开这样好的地方。”
  “因为野人,”布兰说。“野人们穿过长城或群山,前来抢劫偷盗,掳夺妇女。老奶妈说,若教他们逮住,头骨就会被做成饮血的杯子。而今守夜人的力量不如布兰登或亚莉珊王后的时代那样强,许多野人都能过来。靠近长城的地方常遭劫掠,因此百姓们往南迁移,进入群山中或国王大道以东的安柏家领地。大琼恩那儿也会遭受劫掠,但不若赠地里这么频繁。”
  玖健·黎德缓缓转头,聆听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我们得找遮蔽,暴风雨快来了,猛烈的暴风雨。”
  布兰抬头望向天空。这是个美丽的秋日,晴朗清爽,阳光充沛,几乎算得上温暖,但黎德说得没错,西方出现黑压压的云层,风也似乎渐渐增强。“这客栈没有屋顶,只有两面墙,”他指出,“我们还是去外面的塔楼要塞吧。”
  “阿多。”阿多说。或许他也同意。
  “我们没船,布兰。”梅拉懒洋洋地用捕蛙矛戳着层层树叶。
  “那儿有个堤道。一条石头堤道,藏于水下。我们可以走过去。”或者说‘他们’可以——他得坐在阿多背上。也罢,至少保证身体干燥。
  黎德姐弟交换一个眼神。“你怎知道?”玖健问,“你来过这里吗,王子殿下?”
  “没有,是老奶妈说的。那塔楼以金冠为顶,看到没?”他指向湖对面城垛上块块剥落的金漆。“亚莉珊王后曾在那里睡过,因此他们将墙壁漆成金色,以为致敬。”
  “堤道?”玖健仔细观察湖面,“你肯定?”
  “肯定。”布兰说。
  梅拉仔细侦察,很容易便找到了窍门:原来这是条三尺宽的过道,直通湖中央。她用捕蛙矛在前小心翼翼地试探,一步步行进。远处路面浮出湖水,攀至岛上,变成一段短短的石头阶梯,通向塔门。
  过道、阶梯和塔门同一直线,让人以为堤道是笔直的,事实并非如此。湖面之下,它弯来折去,呈之字形,往一个方向延伸岛的三分之一宽,然后再折回来。拐弯处危险难料,而长长的道路意味着任何企图靠近的人都将暴露在塔楼的弓箭之下。水下的岩石又粘又滑,阿多两次差点失足,急得惊恐地大喊“阿多!”,最后才重新找回平衡。第二次吓得布兰够呛。假如阿多和篮子里的他一起掉入湖中,他很可能被淹死,尤其是大个子马童往往一受惊吓就忘了布兰的存在。也许我们该留在客栈的苹果树下,他心想,但现在已经迟了。
  谢天谢地,没有第三次受惊。水从未超过阿多的腰,却已没到黎德姐弟的胸口,这时,他们来到岛上,沿着阶梯向塔楼攀登。门依然坚固,但历经年月,沉重的橡木板业已弯曲,再也无法完全阖上。梅拉使劲将它顶开,生锈的铁绞链吱吱作响。门梁很矮。“弯腰,阿多,”布兰说,阿多遵令而行,但弯得不够低,布兰撞到了头。“好疼。”他抱怨。
  “阿多。”阿多边说,边直起身子。
  他们发现自己位于一间阴暗封闭只够容纳四人的房间里。构筑于墙壁内侧的楼梯左边盘旋向上,右边则是向下,皆被铁栅栏隔开。头顶也有铁栅栏。杀人洞。他很高兴没人从上面倒滚油。
  栅栏都上了锁,栏杆全是红色铁锈。阿多紧紧抓住左边的门,闷哼一声,使劲拉去,却什么也没发生。他试图往里推,同样毫无建树。接着他摇、踢、撞,把它们弄得嗒嗒直响,又用巨掌砸绞链,直到空中充满铁锈碎屑,但门依旧毫无反应。向下的门也一样难以撼动。“没法进去。”梅拉耸耸肩。
  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杀人洞就在头顶上方。他伸手去抓那栏杆,试着拉了拉,不料刚一拽,栅栏门便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带着阵阵铁锈与碎石。“阿多!”阿多喊。沉重的铁栅栏在布兰头上砸了一下,然后落到玖健身上,玖健将它踢开,梅拉哈哈大笑。“看看,王子殿下,”她说,“你比阿多还强壮呢。”布兰脸红了。
  没了铁栅栏,阿多能够驼梅拉和玖健爬进杀人洞。随后两个泽地人抓住布兰的胳膊,将他也拉了上去。阿多是最难的,他太重,黎德姐弟无法像帮布兰那样帮他。布兰只好让他去找些大石头,幸亏岛上大石头不少,阿多将它们堆到够高,然后抓住崩塌的洞孔边缘,也爬了上来。“阿多。”他一边愉快地喘气,一边朝所有人咧嘴笑。
  上面有许多迷宫般的无窗小房间,阴暗无人,梅拉到处探察,发现了通往楼梯的路。他们爬得越高,光线就越好。到第三层,厚厚的外墙上出现了一个个镂空箭孔,第四层有了真正的窗户,最高的第五层是圆形大房间,三面有拱门,通往石头小阳台,另一面则是厕所,底下有排污管道,直达湖泊。
  等到塔顶,天空已完全阴沉,西方的云层黑黑的。风势强劲,吹起布兰的斗篷,噼啪作响。“阿多。”阿多听见斗篷声便说。
  梅拉转了一圈,“站在世界之上,感觉像个巨人。”
  “颈泽里的树有这两倍高。”她弟弟提醒她。
  “对,但它们周围都是同样高的树,”梅拉说。“颈泽里,视野压抑狭小,天空遮蔽不开。这儿……感觉到风了吗,弟弟?瞧瞧世界多么辽阔。”
  是的。从这儿,你可以看到极远处。南方是升起的丘陵,再远处是灰绿的山脉。赠地的平原高低起伏,向各个方向延伸,直到目力极限。“我还认为可以从这儿看到长城呢,”布兰失望地说,“那太蠢了,还有五十里格的嘛。”单想起这点,他就不禁觉得又累又冷。“玖健,到了长城又怎么办呢?我叔叔经常给我强调它的庞大。七百尺高,基部也有七百尺宽,因而城门更像穿越冰层的隧道。我们怎样才能穿过去找三眼乌鸦?”
  “听说沿墙有些废弃的要塞,”玖健回答,“曾是守夜人修筑的城堡,如今业已荒废。也许其中一座可以通过。”
  是的,老奶妈称它们为“鬼城”。鲁温学士曾让布兰记住绝境长城沿线每一座要塞的名字。那很难,因为共有十九座,而任何时候有兵驻守的都没超过十七座。
  在那次临冬城欢迎劳勃国王的宴会上,布兰曾向班扬叔叔背诵那些名字,从东背到西,又从西背到东,逗得班扬·史塔克哈哈大笑,“你比我还了解它们,布兰,你才该当首席游骑兵,我只是给你暖位子呢。”但那是坠楼之前的事,残废之前的事。等他醒来,叔叔已回黑城堡了。
  “我叔叔说,城堡废弃时,会用冰和石头封门。”布兰说。
  “那我们就把它们挖开。”梅拉道。
  这让他很不安。“不该这么做。也许有不好的东西会趁机从另一边过来。我们不如直接去黑城堡,让总司令放我们通过。”
  “殿下,”玖健说,“我们得避开黑城堡,正如避开国王大道。那儿人太多。”
  “他们是守夜人嘛,”布兰说,“发下誓言,不偏不倚,不参与王国的纷争。”
  “不错,”玖健说。“但只要有一个人背誓,就足以将你的秘密出卖给铁民或波顿的私生子。再说了,无法确定守夜人会放我们通过,他们也许将把我们扣下,或送我们回去。”
  “不会的!我父亲是守夜人的朋友,我叔叔是首席游骑兵——他或许就知道三眼乌鸦住在哪里。而且琼恩也在黑城堡。”布兰一直希望再见到琼恩,也希望见到他们的叔叔。上回造访临冬城的黑衣弟兄说,班扬·史塔克在巡逻时失了踪,但现在一定已回来了。“我敢打赌,守夜人甚至会给我们马呢。”他续道。
  “安静。”玖健手搭凉棚遮住眼睛,凝视落日的方向。“看,什么东西……我想是个骑马的人。你看见了吗?”
  布兰也搭起凉棚,把眼睛眯着努力瞧。起初什么也没看见,直到有什么东西在动,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开始他以为是夏天,但错了。一个人骑在马上。距离太远,看不清细节。
  “阿多?”阿多也把手搭眼睛上,看的方向却错了,“阿多?”
  “他不急着赶路,”梅拉说,“但我觉得好像在朝这个村子过来。”
  “我们最好进去,以免被发现。”玖健道。
  “夏天在村子附近。”布兰反对。
  “夏天不会有事的,”梅拉保证,“那不过是一个人骑一匹疲惫的马。”
  硕大的雨点开始敲击石头,逼他们退回下一层,这举动来得十分及时,因为片刻之后,暴雨便哗啦啦地降落下来。透过厚厚的墙壁,也能听见雨点抽打湖面的声音。他们坐在圆形空房间里,四周的黑暗逐渐凝聚。北边阳台面对废弃的村子。梅拉匍匐出去,窥探湖对面,看那骑马的人究竟怎样。“他在客栈废墟避雨,”回来之后她告诉他们,“似乎在壁炉里生了堆火。”
  “我们也生火就好了,”布兰说。“我好冷哦,楼梯下面有破损的家具,我们可以让阿多把它劈开取暖。”
  阿多喜欢这个主意。“阿多。”他满怀希望地说。
  玖健摇摇头,“生火就有烟。从这座塔里冒出的烟很远都能看到。”
  “如果有人看的话,”她姐姐争辩。
  “村里就有个人。”
  “一个人。”
  “一个人便足以将布兰出卖,若他不是好人的话。昨天还剩半只鸭子,吃了睡吧。到了早晨,对方就会继续上路,我们也一样。”
  玖健总是拿主意,让大家照着做。于是梅拉把鸭子分成四份——那是她前天在沼泽里出其不意地用索网逮住的。冷的不如刚烤出来又烫又脆的好吃,但至少能填肚子。布兰和梅拉分享胸脯肉,玖健吃大腿,阿多吞下翅膀和爪子,每咬一口就哼哼着“阿多”,一边舔手指上的油。今天轮到布兰讲故事,他给他们讲了另一个布兰登·史塔克,“造船者”布兰登,曾经航向落日之海的彼端。
  等鸭子吃光,故事讲完,黑夜已然降临,而雨仍在下。布兰疑惑地想,不知夏天游荡了多远,有没有抓住一头鹿呢。
  塔里灰蒙蒙的,渐渐转为漆黑。阿多焦躁不安,走来走去,围着墙壁一圈又一圈地踱步,每转一圈就往厕所里张望一下,仿佛忘了那是什么。玖健站在北面阳台边,躲进阴影里,望进黑夜和大雨。北方某处,闪电劈过天空,瞬间照亮了塔楼内部。阿多跳将起来,发出惊呼。布兰数数,等待雷声,数到八的时候,雷声才响起。阿多大喊:“阿多!”
  希望夏天不会也那么害怕,布兰心想。临冬城兽舍里的狗总是害怕雷雨,就跟阿多一样。我该去安抚他……
  电光再次闪亮,这次数到六雷声就来了。“阿多!”阿多再次呼喊,“阿多! 阿多!”他抓起剑,仿佛要跟风暴战斗。
  玖健发话,“安静,阿多。布兰,告诉他不要喊。你能拿走他的剑吗,梅拉?”
  “我可以试试。”
  “阿多,嘘——”布兰说,“安静点儿。别傻乎乎地喊阿多了。坐下。”
  “阿多?”他相当温顺地将长剑交给梅拉,脸上却满是疑惑。
  玖健回身面对黑暗,他们全都听见他倒抽一口冷气。“怎么了?”梅拉问。
  “村里有人。”
  “我们见过的那个?”
  “不,有武器的人。我看到一把斧子,还有长矛。”玖健的语调从未如此符合自己的年龄,就像个小男孩的声音。“闪电的时候,我看到他们在树下移动。”
  “有多少?”
  “很多很多,数不清。”
  “有没有骑马?”
  “没有。”
  “阿多,”阿多听起来十分惊恐,“阿多。阿多。”
  布兰自己也有点害怕,但不想在梅拉面前表现出来。“如果他们到这儿来怎么办?”
  “不会的。”她坐到他旁边,“他们为什么要过来?”
  “为了避雨,”玖健阴沉地说,“除非风暴马上停止。梅拉,你能不能下去闩门?”
  “我连关都关不上。木头弯曲得太厉害。好在他们无法穿越铁栅栏。”
  “他们可以。只需砸掉锁或绞链,或像我们那样爬上杀人洞。”
  闪电再度撕裂长空,阿多呜咽起来。紧接着,一记响雷滚过湖面。“阿多!”他边厉声叫喊,边用双手捂住耳朵,黑暗之中跌跌撞撞地转圈。“阿多!阿多!阿多!”
  “别!”布兰喊回去。“别再叫阿多了!”
  没用。“阿阿阿阿多!”阿多哀号。梅拉试图抓住他,让他安静,但他太强壮,只需耸肩就把她推到旁边。“阿阿阿阿阿阿多多多多多多多!”闪电填满天空,马童尖声呼叫,玖健也在叫,他冲布兰和梅拉大喊,要他们让阿多闭嘴。
  “安静!”布兰惊恐地尖呼,阿多从身旁踉踉跄跄经过,他伸出手去够阿多的腿,伸出去,伸出去……
  阿多步履蹒跚,却突然闭上了嘴巴,缓缓地把脑袋转来转去,然后盘腿坐到地板上。雷声轰然响起,他仿佛根本没听见。四人坐在黑暗的塔楼里,几乎不敢呼吸。
  “布兰,你干了什么?”梅拉低声说。
  “没什么,”布兰摇摇头,“我不知道。”他撒了谎。我钻进他体内,就像钻进夏天那样。有一瞬间,他成为了阿多。这吓着他了。
  “湖对面有情况,”玖健说。“我看到有人指着塔楼。”
  我不能惊慌失措。我是临冬城的王子,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几乎快要长大成人了,而且还是个狼灵,不是瑞肯那样的小男孩。夏天就不会恐惧。“也许那不过是安柏家的人,”他说,“或是诺特家、诺瑞家或菲林特家,从山上下来的。甚至有可能是守夜人的弟兄呢。他有没穿黑斗篷呀,玖健?”
  “夜里所有衣服都是黑色,王子殿下。闪电来去太快,我无法分辨穿的什么。”
  梅拉警惕地说,“黑衣弟兄就该骑马,不是吗?”
  布兰不以为然。“没关系,”他自信满满地道,“就算他们想过来也没办法。除非有船,或者知道那条堤道。”
  “堤道!”梅拉揉乱布兰的头发,亲吻他的前额,“亲爱的王子!他说得对,玖健,他们不知道堤道的事,即便知道,也无法摸黑过来。”
  “但夜晚终会结束,若他们逗留到清晨……”玖健没把话说完。过了片刻,他道,“他们在往先前那人点的火堆里添柴。”闪电划过天空,光亮充满塔楼,将人们统统镂刻成阴影。阿多一边前后摇晃,一边哼哼。
  那明亮的一刹那,布兰感觉到夏天的恐惧。于是他闭上双目,睁开第三只眼,男孩的外皮像斗篷一样滑落,他将塔楼抛在身后……
  ……发现自己身在雨中,低伏在灌木丛内,肚里填满鹿肉。头顶的天空被闪电撕破,雷声轰轰隆隆。烂苹果和湿树叶的味道几乎掩盖了人类的气息,但那气息仍旧存在。他听见硬皮革摩擦碰撞的声音,看到人们在树下走动。一个拿棍子的人踉踉跄跄地走过,头上蒙着一张皮,使他看不见也听不到。冰原狼远远绕开,来到一片滴水的荆棘丛后,上面是苹果树光秃秃的枝权。他听到人类说话,雨水、树叶和马匹的味道之下,传来尖锐而强烈的恐惧……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1章 琼恩

  地上到处是松针和被风吹落的树叶,仿佛一层棕绿色地毯,却为雨水所浸透。
  落叶在脚下咯吱作响。光秃秃的大橡树、高耸的哨兵树和成片的士卒松矗立在旁。又一座古老圆塔位于山岗,里面空空的,墙壁爬满厚厚一层绿苔藓,几乎直达塔顶。“这些石东西是谁修的?”耶哥蕊特问他,“国王吗?”
  “不,是曾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修筑的。”
  “他们后来怎么了?”
  “死了,或是离开。‘布兰登的馈赠’数千年来都有人耕种,但随着守夜人军团的缩减,没有多余人手用于犁地、养蜂或种植果园,因此许多田地和厅堂被荒野重新占据。‘新赠地’本有村落和庄园,其中税收供养着黑衣弟兄,或以货物,或以劳动,提供食物衣衫。但这些大多也不存在了。”
  “他们是傻瓜,离开这样一座好城堡。”耶哥蕊特评论。
  “这只是一座塔楼。某个小领主曾带着家族和效忠他的武士住在这儿,掠袭者到来时,便会燃起烽火报警。真正的城堡,比如临冬城的塔有这个的三倍高。”
  她似乎认为他在编故事。“没有巨人托起石头,怎能造得那么高呢?”
  传说“筑城者”布兰登正是凭借巨人的帮助才建起临冬城,但琼恩不想把话题弄复杂。“人们可以建比这高出许多的城堡。旧镇有座塔是全世界最高的建筑,比长城还高呢。”他看出她不相信。如果我可以向她展示临冬城……为她摘一朵玻璃花园的花,与她在大厅里欢宴,给她看坐在王座上的国王石像。我们可以在温泉里洗澡,在心树下爱抚,让旧神看护我们。
  甜美的梦……但临冬城永远不是让他给人展示的。它属于他哥哥,北境之王。他姓雪诺,不姓史塔克。私生子,背誓者,变色龙……
  “也许以后我们可以回到这儿,住在那座塔里,”她说,“你想不想这样,琼恩·雪诺?以后?”
  以后。这个词像长矛般刺入他心房。战争以后。征服以后。野人突破长城以后……
  父亲大人谈论过提拔新领主,安置在废弃的庄园,作为抵挡野人的屏障。这一计划需要守夜人让出赠地里的一大片区域,但叔叔班扬相信可以说服莫尔蒙总司令,只要新领主们向黑城堡纳税,而非向临冬城。“但那是春天的梦想,”艾德公爵说,“而凛冬将至,纵然许以土地,也无法吸引人们前往北方。”
  若冬天来去得快,而春天紧接着降临,我也许会被选中,以父亲的名义占据这些塔楼之一。然而艾德公爵死去,班扬叔叔也失了踪,他们设想的屏障再也不会实现。“这儿属于守夜人。”琼恩说。
  她嗤之以鼻,“没人住在这儿。”
  “他们是被掠袭者赶走的。”
  “那他们就是胆小鬼。想保住土地,就该留下来战斗才对。”
  “也许他们厌倦了战斗。厌倦了每晚上闩,琢磨叮当衫之流会不会破门而入,掳走妻子。厌倦了收获或任何可能拥有的家什都被你们盗走。搬到掠袭者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外会比较安逸。”倘若长城沦陷,整个北境都将遭受掠袭者的侵扰。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我们只抢女儿,不抢妻子。再说,你们才是真正的强盗。你们霸占整个世界,然后筑起长城,将自由民挡在外面。”
  “是吗?”琼恩有时会忘记她是个十足的野人,每到这时候,她的言行就会主动提醒他,“什么意思?”
  “诸神创造世界给人类共享。然而所谓的国王们带着王冠和钢剑到来,宣称那全是他们的。‘这是我的树’,他们说,‘你不能吃上面的苹果。’这是我的河,你不能在这儿捕鱼。这是我的森林,你不能过来打猎。这些是我的土地,我的流水,我的城堡,我的女人,把你们的手拿开,否则休怪我剁了它。当然啦,朝我下跪的话,我也许会让你们嗅一嗅。你们称我们是贼,但贼至少得敏捷、机智和勇敢。下跪的人只会下跪。”
  “哈玛和骨头袋子可不是为鱼或苹果而掠袭。他们掠夺长剑和斧子,香料、丝绸与毛皮,攫取能找到的每枚硬币、每枚戒指和每只珠宝杯子,夏天抢酒,冬季抢肉,任何季节都抢女人,并将她们掳过长城。”
  “那又怎样?我宁愿被强壮的男人偷走,也不要被父亲嫁给懦夫。”
  “说是这么说,但你怎知道对方是好是坏?若被讨厌的人偷走怎么办?”
  “要偷走我,他必须敏捷、机智和勇敢。这样他的儿子也会又强壮又聪明。我为什么要讨厌这样的人呢。”
  “也许他从不洗澡,臭得像头熊。”
  “那我就把他推进河里,或者泼桶水到他身上。不管怎么说,男人不该闻起来像花。”
  “花有什么错?”
  “没什么——对蜜蜂而言。上床嘛,我要这样的。”耶哥蕊特伸手勾他马裤前褶。
  琼恩握住她手腕。“如果偷走你的人是个酒鬼呢?”他坚持,“如果他粗暴残忍呢?”他使劲捏紧,加以强调。“如果他比你强壮,又喜欢狠狠揍你呢?”
  “那我就趁他睡着时割他喉咙。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像鳗鱼一样扭动,挣脱了他。
  我懂,你打骨子里是个十足的野人。当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接吻时,这点很容易忘记。但随后其中一人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于是他会突然记起他们的世界之间隔着一堵墙。
  “男人要么占有女人,要么得到匕首,”耶哥蕊特告诉他,“每个女孩小时候都从母亲那儿得到了教诲。”她挑战似地扬起下巴,晃晃浓密的红发。“而且人们不能占有土地,正如不能占有海洋和天空。你们下跪之人自认为可以,曼斯会让你们知道并非如此。”
  这话很是英勇自豪,却十分空洞。琼恩回头瞥了一眼,确定马格拿听不到。埃洛克、大疖子和麻绳丹跟在身后几码处行走,但都没留意。大疖子正抱怨他的屁股。
  “耶哥蕊特,”他压低声音说,“曼斯赢不了这场战争。”
  “他能!”她坚持,“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从没见过自由民打仗!”
  自由民打起仗来像英雄还是像恶魔,取决于你的交谈对象,但说到底是一回事。他们凭着鲁莽的勇气,为荣耀而战。“我丝毫不怀疑你们的勇敢,然则战争需要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曼斯终将像以前的塞外之王一样失败,而当他失败时,你们会死!你们所有人都会死。”
  耶哥蕊特看起来非常生气,他甚至以为她要打他。“我们所有人,”她说,“你也一样。你现在不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我曾发誓说你不是,所以你最好不是。”她将他推向后面一棵树的树干,就在这衣衫褴褛的队列中间,拼命接吻,嘴唇紧贴。琼恩听见山羊格里格的耸恿,还有人哈哈大笑,但他浑不理会,也回吻向她。终于分开时,耶哥蕊特脸上泛着红晕。“你是我的,”她轻声说。“我的,就像我也是你的。如果要死,就一起死好了。凡人皆有一死,琼恩·雪诺,但首先得好好地活。”
  “是的,”他的声音含糊不清,“首先得好好地活。”
  听到这话她咧嘴笑笑,让琼恩看到弯弯曲曲的牙齿,他现在居然有点喜欢起那些牙齿来。你打骨子里是个十足的野人,他再次想到,心口有种沮丧悲哀的感觉,握剑的手不禁开开合合。倘若耶哥蕊特知道他的心思,会怎么做呢?倘若拉她坐下,告诉她自己仍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仍是守夜人的汉子,她会不会背叛他?他希望不会,但不敢冒险。太多人的安危取决于他,得设法赶在马格拿之前抵达黑城堡……假设能找到机会逃跑的话。
  他们通过灰卫堡南下,该要塞已被废弃了两百年,而一个多世纪之前,巨大的石阶梯就已崩塌,即使如此,下来也比攀登容易。斯迪率队由此深入赠地,以免遭遇守夜人的巡逻队。山羊格里格带路,绕开少数几个尚有人居住的村子。行进途中,除开一些四处分散、像石手指般伸向天空的圆塔,看不到任何文明的痕迹。穿越阴冷潮湿的丘陵和强风吹刮的平原,没人监视,没被发现。
  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断掌吩咐,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直到时机来临。他跟他们骑了无数里格,如今又改为步行,他跟他们共享盐和面包,还与耶哥蕊特同床共枕,但仍不受信任。瑟恩人日日夜夜地监视,提防任何背叛。他无法脱身,然而过不多久,一切就太迟了。
  跟他们一起作战,科林死在长爪之下以前如是说……好在迄今为止,情势尚不至于此。哪怕夺走一个弟兄的生命,我就会迷失,就会永远越过绝境长城,再也无法回来。
  每天行军之后,马格拿都会召他来提一些关于黑城堡的尖锐而精明的问题,以了解守军情况和防御工事。琼恩在敢于说谎的地方骗他,有时则佯作不知,但山羊格里格和埃洛克就在旁边,他们知道得不少,足以让琼恩警惕。太过明显的谎话将暴露意图。
  真相十分可怕。除开长城本身,黑城堡没有防御工事,连木栅栏和土堤都无。而所谓的“城堡”不过是些木造城楼和石砌高塔,其中三分之二业已塌陷损毁。至于守军,熊老出击时带走两百人。有人回来吗?琼恩无从得知。城中约剩四百人,多半是工匠和事务官,并非游骑兵。
  瑟恩人是坚毅的战士,比寻常野人更有纪律性——无疑这是曼斯选择他们的原因。而与之相对,黑城堡的防御者包括盲人伊蒙学士,照料他的半盲事务官克莱达斯,独臂的唐纳·诺伊,醉醺醺的赛勒达修士,聋子迪克·佛拉德,“三指”哈布,老文顿·史陶爵士,还有霍德、陶德、派普、阿贝特及其他曾跟琼恩一起受训的男孩们,他们的指挥官是胖胖的总务长、红脸孔波文·马尔锡——莫尔蒙总司令缺席期间,由他担任代理城主。忧郁的艾迪照“熊老”配莫尔蒙的样,为马尔锡取了个外号叫“石榴老”。“等哪天你在战场上跟敌人堂堂正正地交手,就会发现他是你最需要的人,”艾迪以一贯阴沉的声调说,“他会帮你把对方人数点得清清楚楚。那家伙是个活算盘。” .
  倘若马格拿出其不意地袭击黑城堡,将是一场血腥屠杀,那些男孩还没明白过来,就会在睡梦中死于床上。琼恩必须警告他们,但怎么做呢?他从未被派出去征集或打猎,也没被允许单独站岗。他还为耶哥蕊特担心。他不能带走她,但若将她留下,马格拿会要她为他的背叛负责吗?两颗已跳动如一的心……
  他们每晚共用一张毯子,入睡时总有她的头枕在胸前,红发轻蹭下巴。她的体味成了他的一部分。她弯弯曲曲的牙齿,她的乳房握在手中的感觉,她嘴巴里的滋味……是他的快乐,也是他的无奈。无数个晚上,躺在耶哥蕊特温暖的身躯旁,他疑惑地想,不管自己生母是谁,父亲大人想必也有同样的感觉吧?耶哥蕊特设好陷阱,曼斯·雷德将我推进去。
  每天和野人一起生活,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去履行必须履行的责任。他要想方设法背叛这些朝夕相处的人,而一旦找到方法,他们就会因此而死。他不能接受他们的友谊,正如他不该接受耶哥蕊特的爱情。然而……瑟恩人讲古语,很少跟琼恩交谈,但贾尔的掠袭者们、那些攀登冰墙的壮士就不同了。起初并非情愿,但他逐渐开始了解这些人:精瘦安静的埃洛克,爱交朋友的山羊格里格,男孩科特和波吉,制绳子的麻绳丹。其中最糟的是戴尔,一位与琼恩年纪相仿的马脸少年,他会如梦似幻般地讲述打算去偷的那个野人女孩。“她是幸运的,跟你的耶哥蕊特一样火吻而生哟。”
  琼恩只好忍住不开口。他不想知道德尔的女孩,不想知道波吉的母亲,不想知道“头盔”亨克位于海边的家乡,不想知道格里格探访千面屿上绿人的渴望,也不想知道一头驼鹿怎样赶着“手指脚”上树。他不想听“大疖子”讲屁股上的疖子,不想听“石拇指”能喝多少麦酒,也不想听科特的小弟恳求他不要像贾尔那样死去。科特本人不超过十四岁,却早已给自己偷到老婆,并且有个孩子即将出世。“也许他将出生在某个城堡里,”那男孩夸口,“像领主一样,出生在城堡里哦!”他对看到的“城堡”十分入迷,实际上那只是些嘹望塔。
  琼恩不知白灵现在在哪儿。他去了黑城堡,还是跟狼群一起在森林里逡巡?他感知不到冰原狼的存在,甚至在梦里也做不到,这让他觉得自己的一部分被切断了。纵然身边有耶哥蕊特,他仍感到孤独。他不想孤独地死去。
  那天下午,树木变得稀少,他们沿缓缓起伏的平原向东进发。青草长到齐腰之高,株株野麦随风轻曳。白天大多数时间温暖明亮,然而,到得日落时分,乌云从西方压来,很快吞噬了橙色的太阳,莱恩估计一场大风暴即将来临。他母亲是森林女巫,掠袭者们都认定他有预言气象的天赋。“附近有个村子,”山羊格里格告诉马格拿,“离这儿两三里地。我们可以在那儿过夜。”斯迪立刻同意。
  等到达那地方,天早已黑暗,风暴开始肆虐。村子坐落在湖边,很久以前就被废弃,所有房屋都已倒塌,甚至那木结构的小客栈也倒了一半。过去,旅人看到它定会十分宽慰,而今这没屋顶的废墟却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我们在这儿得不到遮蔽,琼恩沮丧地想。每次闪电划过,都能看见湖中央小岛上矗立着一座圆形石塔,但没船,过不去。
  埃洛克和戴尔蹑手蹑脚地前去侦察废墟,后者几乎立刻就回来了。斯迪当即止住队列,派出十几个瑟恩人,手持长矛,一路小跑往前行。这时琼恩也发现了:闪烁的火光映红了客栈的烟囱。我们并非唯一的访客。恐惧像蛇一样缠绕在他心中。他听见一声马嘶,然后是呼喊。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科林的吩咐……
  战斗刚开始就告结束。“只有一个人,”埃洛克回来报告,“一个老头跟一匹马。”
  马格拿用古语大声发号施令,二十个瑟恩人分散开来,围住村子,其余部下则于房屋之间巡察,确保没人躲在杂草丛或乱石堆里。掠袭者们挤在那没屋顶的客栈,互相推攘着向壁炉靠近。老人用来点火的断枝所产生的烟似乎比热量还多,但在这样一个狂暴的雨夜,哪怕一点点暖意都令人舒心。两个瑟恩人将老人推到地上,搜查他的随身物品,另一个牵了他的马,还有三个在翻他的鞍囊。
  琼恩走开了。一个烂苹果在脚下碾碎。斯迪会杀了他。马格拿在灰卫堡就声明过,遇到任何下跪之人,都要立刻处死,以确保他们无法示警。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这是否意味着,必须沉默无助地看着他们割开无辜老人的喉咙?
  在村子边缘,琼恩面对面遇上一名斯迪安排的守卫。瑟恩人用古语低沉地说了些什么,并用矛尖指指客栈。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琼恩猜测。但我属于哪儿呢?
  他走向湖边,在一堵倾斜的土木墙边发现块干燥的地方——那堵墙属于一幢摇摇欲坠、大部坍塌的村舍——坐下来呆呆地望着雨点抽打的湖面。耶哥蕊特正是在这儿找到了他。“我知道这地方的名字,”她坐在他身边,他说,“下次闪电的时候注意看塔顶,告诉我看到了什么。”
  “好,只要你喜欢,”她回答,然后续道,“一些瑟恩人听见那儿有响声,似乎是里面传出的喊叫。”
  “多半是打雷吧。”
  “他们说是喊叫。也许有鬼魂呢。”
  那要塞黑乎乎地矗立在风暴中,而它所在的岩岛四周,雨水不停地鞭击湖面,看起来确实有点阴森森,像是鬼魂出没之所。“我们可以过去看看,”他建议,“反正身子够湿,不会更糟了。”
  “游泳?在风暴中游泳?”她报以大笑,“是想骗我脱衣服吗,琼恩·雪诺?”
  “为此还需要骗你?”他调皮地回答,“还是你根本连划水都不行呀?”琼恩自己是个游泳能手,小时候在临冬城的宽阔护城河里学就的。
  耶哥蕊特捶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我就是半条鱼,你会明白的。”
  “半条鱼,半头山羊,半匹马……你的一半也太多了,耶哥蕊特。”他摇摇头,“我们不需要游泳,如果这就是我所知道的那个地方,我们可以走过去。”
  她退后一步,瞪着他瞧。“在水上走?这是南方佬的哪门子巫术啊?”
  “不是巫——”他刚开口,便有一道巨大的闪电从天劈落,打在湖面上。刹那间,世界如正午般明亮。雷霆爆裂,耶哥蕊特惊呼一声,捂住耳朵。
  “你看到没?”琼恩问,此时声音已滚向远方,夜晚再度黑暗,“看清了吗?”
  “黄色,”她说,“你指这个?顶上竖立的石头有些是黄色。”
  “那些石头我们称之为‘城垛’。很久以前,它们被漆成金色。这里就叫‘后冠镇’。”
  湖对面那座塔又变回阴沉沉的模样,黯淡的影子依稀可见。“那儿曾住着一位王后?”耶哥蕊特问。
  “一个王后在那儿住了一晚上。”故事是老奶妈讲的,但其中的梗概为鲁温学士所证实。“亚莉珊王后是‘仲裁者’杰赫里斯国王的妻子,他也被称为‘人瑞王’,因为统治时期有好几十年。但他坐上铁王座时还很年轻,喜欢周游全境。有一天,他带着王后、六条龙及半数廷臣来到临冬城,并跟北境守护商议国事,亚莉珊王后觉得无聊,因此乘她的龙‘银翼’飞到北方去看绝境长城。这个村子是她路过的地方之一。她走之后,百姓们将要塞顶涂成金色,使其看起来像是她跟他们共度那一晚所戴的金冠。”
  “我没见过龙。”
  “没人见过。最后的巨龙一百多年前就死了。这是比那更早的事。”
  “你说她叫亚莉珊王后?”
  “人称她为‘善良的亚莉珊’。长城上有个城堡‘王后门’就是为她而命名的,那里从前叫‘风雪门’。”
  “如果她真那么善良,就该把长城推倒。”
  不,他心想,长城保护着王国全境,抵御异鬼……还有你们,亲爱的。
  “我有个朋友梦到过龙。他是个侏儒,他告诉我——”
  “琼恩·雪诺!”一个皱紧眉头的瑟恩人出现在上方,“宋,马格拿要。”琼恩觉得这就是攀登冰墙前夜在山洞外找到自己的那个人,但无法确定。他站起身,耶哥蕊特紧紧跟随——这点一直让斯迪不满。然而每次他要她离开,她总会回答:她是个女自由民,不是下跪之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们发现马格拿站在一棵从客栈大厅地板里长出来的树下,俘虏跪在壁炉前,周围是一圈亮出木长矛和青铜剑的瑟恩人。斯迪看琼恩走近,没有说话。积水沿墙流淌而下,雨点啪啪敲打仍附在树上的最后几片叶子,火堆里升起盘旋的浓烟。
  “他必须死,”斯迪马格拿说,“你来动手,乌鸦。”
  老人没说话。他只是站在野人中间望着琼恩。雨水和烟雾中,仅靠那火堆的光亮,加上披的羊皮斗篷,他不可能看清琼恩的黑衣。他究竟能看清吗?
  琼恩拔出长爪。雨水冲刷着瓦雷利亚钢剑,火焰沿刃面反射出阴郁的橙光。燃起一小堆火,却要了这老人的性命。他记起断掌科林在风声峡说的话:火是生命之源,也是取死之道。然而那是霜雪之牙,长城外没有法律的荒野;这里是赠地,受守夜人和临冬城的保护。人们可以随意生火,不必因此而死。
  “还犹豫什么?”斯迪说,“快动手!”
  即使到这个关头,俘虏也没说话。他可以说“饶命[”或者“您们夺了我的马、我的钱和我的食物,就让我留下这条命吧!”或者“不,求求您,我没有做伤害您们的事!”……他还有其他上千种说法,或者哭泣,或者呼唤信仰的神灵。但什么言语都救不了他,或许正因为明白这点,所以老人闭上嘴巴,以谴责与控诉的眼光望向琼恩。
  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但眼前的老人毫无反抗。他不过是运气不好。他是谁?来自何方?要骑那可怜的驼背马去哪儿……在野人眼里,全都无关紧要。
  他是个老人,琼恩告诉自己,五十岁,甚至有六十岁,比大多数人活得长。但瑟恩人会杀了他,不管我说什么或做什么都救不了。长爪仿佛比铅还重,难以提起。那人继续瞪他,眼睛像又大又黑的井。我会掉进这井里淹死。马格拿也在看他,他几乎可以闻到猜疑的味道。这人一定会死,由我来杀,又有什么关系呢?只需利落一刀,用尽全身力气。长爪是瓦雷利亚钢铸成。跟“寒冰”一样。琼恩记起另一次行刑:逃兵跪在地上,脑袋滚落,雪地上明亮的鲜血……父亲的剑,父亲的话,父亲的脸……
  “动手,琼恩·雪诺,”耶哥蕊特催促,“你必须动手,证明自己不是乌鸦,而是自由民的一员。”
  “杀一个火堆旁的老人?”
  “欧瑞尔也在火堆旁,你杀他却很快。”她的眼神坚决而严肃。“你也打算杀我——尽管那时我还在睡觉——直到发现我是女人。”
  “那不一样,你们是战土……是守望者。”
  “对啊,你们乌鸦不愿让人发现,我们现在也一样。一样!快杀了他。”
  他转身背对老人,“不。”
  马格拿走上前,高大,冷酷,不怀好意。“我说要。我是指挥宫。”
  “你指挥瑟恩人,”琼恩告诉他,“管不了自由民。”
  “我没看到自由民,只看到乌鸦和乌鸦的老婆。”
  “我不是乌鸦的老婆!”耶哥蕊特拔出匕首,快速跨出三步,抓住老人的头发,将脑袋向后一扳,割了喉咙,从一边耳朵划到另一边耳朵。即使死去时,那人也没出声。“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冲他大喊,将染血的刀扔到他脚下。
  马格拿用古语说了些什么,也许是要瑟恩人就地处决琼恩,但真相他已永远无法知晓。闪电陡然劈落,一道耀眼的蓝白光芒打在湖中央塔楼的顶端。他可以感觉到它炽烈的愤怒,雷声降临,震撼黑夜。
  死亡咆哮着扑来。
  闪电的强光令琼恩看不清楚,但在听见惨叫之前的刹那,他瞥到一个疾驰的影子。头一个瑟恩人死得和老人一样,血从撕裂的喉咙里涌出。然后闪光消失,影子转身,一声咆哮,又一人在黑暗中倒下。到处是咒骂、呼喊和痛苦的嚎叫。琼恩看见大疖子跌跌撞撞地向后倒去,撞翻了三个人。是白灵,他疯狂地想,白灵跳过长城来救我。接着,闪电又将黑夜变成白昼,他看到那头狼踩在德尔胸膛,黑乎乎的血从口中流下。灰的。他是灰的。
  黑暗随着隆隆雷声一起到来。狼在瑟恩人中穿梭,他们则用长矛乱刺。老人的母马被屠杀的气味刺激得发了狂,后腿人立,蹄子猛踢。长爪仍在手中,琼恩·雪诺突然意识到,不可能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狼身上,他砍倒第一个,推开第二个,劈向第三个。狂乱之中,有人喊他的名字,但无法断定那是耶哥蕊特还是马格拿。奋力控制马匹的那位瑟恩人根本没看见他,而长爪轻若鸿毛。他挥剑砍向对方小腿,感觉到钢铁劈开骨头。野人倒下去时,母马冲了出去,琼恩左手抓紧鬃毛,一下子跃上马背。脚踝被手攫住,他向下猛砍,然后看到波吉的脸在血泊中消失。马儿人立,扬腿猛踢,击中某瑟恩人的太阳穴,发出“喀嚓”一声响。
  随后人马开始狂奔。琼恩没有引导方向,只尽力伏在马背上,穿越泥沼、雨水和雷电。湿草抽打着脸,一支长矛从耳际飞过。若马跌断腿脚,他们便会追上来,把我杀死,他心想,但旧神与他同在,马儿没事。闪电划过黑暗的天顶,雷声在平原上翻滚,呐喊在身后减弱消失。
  午夜后,雨停止,琼恩独自徘徊在高高的黑草海中,右大腿痛得厉害。他低头看去,惊讶地发现一支箭戳进大腿后面。什么时候的事?他抓住箭杆,拉了一下,但箭头深埋进肉中,越拔痛得越厉害。他试图回想客栈中狂乱的景象,但只能记起那头灰色的野兽,精瘦而可怖。它太大,不是普通的狼。冰原狼。只可能如此。他从没见过行为如此之快的动物。就像一阵灰色的风……难道罗柏回了北方?
  琼恩摇摇头。找不到答案,难以思考……那头狼,那个老人,耶哥蕊特……这一切……
  他笨拙地滑下母马的背,受伤的腿顿时一软,令他不得不咽下尖叫。会很痛苦。然而箭必须弄出来,等待没有好处。于是琼恩握住箭羽,深吸一口气,往前推去。他闷哼,接着咒骂。实在太疼,做到一半就停了下来。我像头被屠宰的猪一样血流如注,他心想,但只能继续,别无选择。于是他满心不情愿地再度尝试……很快又颤抖着停止。再来一次。这次他喊叫出声,箭头总算从大腿前面穿了出去。琼恩将染血的裤子往后褪开,以便抓得更牢,然后皱紧了脸,缓缓将箭杆穿过腿部。他不知自己为何没有晕厥。
  之后,他抓着“战利品”,躺在地上,静静地流血。太虚弱,走不动。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如果不强迫自己动起来,很可能流血至死。于是琼恩爬到浅溪旁——母马正在那儿喝水——用冷水清洗大腿,然后从斗篷上扯下一条布,紧紧包扎起来。他把箭也洗了洗,拿在手里仔细观察。羽毛是灰的还是白的?耶哥蕊特用淡灰色鹅毛做箭羽。箭是她放的吗?他不能怪她。不知她是瞄准自己还是瞄准坐骑。若那母马倒下,我就完了。“幸亏腿挡在中间。”他喃喃道。
  他休息片刻,让马去吃草。它没游荡太远,真不错,否则他一瘸一拐地拖着伤腿,根本追不上。他好不容易才撑着自己站起来,爬上马背。之前我是怎么骑的,没马鞍,没马镫,手里还拿着一把剑?这又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远处传来轻微而沉闷的雷声,但头顶的乌云已经散开。琼恩抬头搜寻,找到冰龙星座,然后调转马头,向着北方的长城和黑城堡进发。膝盖顶上老人的马,大腿肌肉便一阵剧痛,令他抽搐。回家了,他告诉自己。如果真是这样,为何心底如此空洞?
  他一直骑到黎明,繁星如无数只眼睛,向下俯视。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2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斥候已汇报过情况,但她想亲自看看。于是乔拉·莫尔蒙爵士随她骑过白桦树林,上到一道砂岩斜坡。“太近了。”他在山顶警告她。
  丹妮拉缰勒马,望向原野上横亘于道路的渊凯军团。白胡子教过她如何准确估算人数。“五千。”观察片刻之后,她道。
  “我也这么认为。”乔拉边说边指,“两翼是佣兵,装备长枪和弓箭,并配有剑斧用于近战。左翼次子团,右翼暴鸦团,各约五百人,看到那些旗帜了吗?”
  渊凯的鹰身女妖爪里抓的是鞭子和铁项圈,而非一段锁链。但佣兵有自己的旗帜,在他们所效力的城市徽记下飞扬:右面是嵌在两道交叉闪电间的四只乌鸦,左面是一把断剑。“渊凯人自守中路,”丹妮说,从远观之,他们的军官跟阿斯塔波人没有区别,高耸明亮的头盔,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带的是奴兵?”
  “大部分是,但不能跟无垢者相提并论。渊凯以训练床上奴隶闻名,对战技并不在行。”
  “你怎么说?我们能不能击败这支军队?”
  “轻而易举。”乔拉爵士回答。
  “但也需要流血。”攻取阿斯塔波那天,大量鲜血渗入那座红砖之城的砖块里,尽管其中很少是属于她和她子民的。
  “我们或能在这里赢得一场战斗,但付出的代价也许会让我们无力攻取城市。”
  “风险总是存在,卡丽熙。阿斯塔波外表骄傲内里脆弱,渊凯却预先得到了警告。”
  丹妮思考片刻。对方的奴隶军团比自己的部队人数少很多,但佣兵都有马,她曾跟多斯拉克人驰骋疆场,完全清楚马上战士对步卒的影响。无垢者可以抵挡冲击,但我的自由民会被屠杀。“奴隶贩子们乐于谈判,”她说,“传话过去,就说今晚我接见他们,同时也邀请佣兵队长们造访——但不要一起来,暴鸦团安排在正午,次子团晚两个小时。”
  “如您所愿,”乔拉爵士道,“但若他们不肯——”
  “会来的。他们会好奇地看看龙,并听听我的说法,聪明人会把这当作衡量我实力的机会。”她圈转银色母马。“我在帐篷里等。”
  丹妮回到营地时天灰蒙蒙的,刮起了大风。围绕营地的壕沟已开挖了一半,林子里都是无垢者,正从白桦树上砍下枝权,削成尖桩。这批战士太监不会在未经设防的营地里休息,至少灰虫子如此坚持。此刻他监督着工程进展,丹妮稍作停留与其交谈,“渊凯人准备开战了。”
  “很好,陛下,小人们渴望着流血。”
  她令无垢者自己选出军官,于是灰虫子以压倒性优势被推举出来。丹妮指定乔拉爵士为他的上司,教他如何指挥,被放逐的骑士报告说迄今为止,这年轻的太监尚令人满意,反应迅速,不知疲倦,并对一切细节孜孜不倦。
  “贤主大人们集结起一支奴隶大军来会我们。”
  “渊凯的奴隶学的是欢场中七大气息与十六方体位,陛下,无垢者学的则是三种长矛的使用之道。小人灰虫子希望能展示给您看。”
  攻取阿斯塔波之后,丹妮首先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无垢者每天被赋予一个新名的惯例。生为自由民的人多半用回诞生时的名字——至少那些仍记得自己名字的人是如此。其他人则用英雄和神祗的名字称呼自己,有时则是武器、宝石,甚至花,丹妮听来十分奇特。灰虫子仍叫灰虫子,她问他为何不改,他说:“因为它很幸运。小人出生时的名字受了诅咒,所以被迫成为奴隶。但灰虫子是小人被‘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解放那天所抽到的名字。”
  “战斗开始后,灰虫子不仅要展示英勇,也要展示智慧,”丹妮告诉他,“放过那些逃跑或扔下武器的奴隶。我们杀得越少,以后加入我们的就越多。”
  “小人会记得。”
  “我相信你。正午时分记得到我帐篷来,与佣兵队长们谈判时,我要你跟我的其他指挥官在一起。”丹妮踢踢银马,继续前进。
  在无垢者们建立的营地之内,帐篷整齐地排列成行,正中乃是她那顶高高的金色大帐。另一片营地位于旁边,大小是这里的五倍,混乱无序,没有壕沟,没有帐篷,没有岗哨,马匹也没有排成队列。马或骡子的主人就睡在牲口下面,以防被盗。山羊、绵羊和饥饿的狗肆意游荡,混杂在妇孺老幼中间。丹妮将阿斯塔波留给一个由前奴隶组成的议会管理,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认定其智慧与公正,即便如此,仍有数万人乐意跟她去渊凯,不想留在阿斯塔波。我把城市交给他们,他们却害怕起来,不敢接受。
  破破烂烂的自由民队伍的规模令她的军团相形见拙,而他们更是没有益助的负担。一百人中才一个有驴、骆驼或牛,多数人带着从奴隶商人的军械库里夺取的兵器,这没错,但十人中只有一个够强壮,足以参战,且所有人都未经训练。他们吃光途经土地上的一切,好比会穿鞋的蝗虫。另一方面,丹妮无法接受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的催促,抛弃他们,我给了他们自由,总不能禁止他们自由地加入吧?她凝视着烟雾从无数炊火上升起,强咽下一声叹息。也许自己同时拥有世界上最好和最糟的步兵。
  白胡子阿斯坦站在帐篷门外,壮汉贝沃斯则盘腿坐于附近草地,吃着一碗无花果。行军途中,保护她的责任便落在他俩肩上。乔戈、阿戈和拉卡洛早已被她封为寇,不只是血盟卫,此刻更需要他们指挥多斯拉克人,而非单单关注她的个人安全。
  她的卡拉萨虽小,大约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奴隶商人们自称为‘贤主大人’。”
  “贤主?”丹妮盘腿坐到垫子上,韦赛利昂展开白金相间的翅膀,飞到她身旁,“让我们看看他们有多贤明。”她边说边挠龙那多鳞片的脑袋,摸着龙角后面。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小时之后返回,带来暴鸦团的三名团长。三人皆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趁伊丽和姬琪倒酒时,丹妮仔细观察。普兰达·纳·纪森是粗壮的吉斯人,一张宽脸,黑发已渐变灰;光头萨洛有道弯弯曲曲的疤痕,横跨在那魁尔斯人特有的白皙脸颊上;达里奥·纳·哈里斯即使以泰洛西人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服饰华丽。他唇边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跟眼睛和垂至颈项的卷发颜色一致。尖尖的小胡子则涂为金色。他的衣服是深浅不一的黄:奶油色泡沫状密尔蕾丝从领口和袖口里冒出,紧身上衣缝满蒲公英形的黄铜勋章,直套到大腿的高筒皮靴装点金色纹饰,而柔软的黄色小山羊皮手套插在镀金环构成的腰带里。只有手指甲上涂的是蓝色釉彩。
  代表佣兵团发言的是普兰达·纳·纪森。“快把你的乌合之众带去别处,”他道,“你用诡计夺取阿斯塔波,但渊凯不一样。”
  “五百风暴乌鸦对抗一万无垢者,”丹妮说,“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我以为,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风暴乌鸦并非独力支撑。”普兰达道。
  “风暴乌鸦根本不会支撑。看到雷电的第一个征兆,他们就会逃亡——跟你现在该作的一样。我听说佣兵素有不忠的恶名,倘若次子团转换立场,你们的坚持有什么好处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普兰达不为所动,“即使真的发生,也没关系。次子团本不算什么,我们将与坚定的渊凯部队并肩作战。”
  “你们将与拿长矛的床上奴隶并肩作战。”她转动脑袋,辫子里的一对铃铛轻声作响。“一旦开战,便休想恳求仁慈;而若现在加入,不仅能保有渊凯人支付的金钱,还可额外分享一份战利品,日后助我复国,更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想想看,为贤主大人们而战,报酬将是死亡。你认为我的无垢者在城墙下屠宰你们的时候,渊凯人会打开城门吗?
  “女人,你只会驴叫,毫无意义!”
  “女人?”她咯咯笑道,“这算侮辱吗?若我真把你当男人看待,就会当即回敬一记耳光。”丹妮对上他的视线。“我乃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龙之母,卓戈卡奥的卡丽熙,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
  “你只是一个马王的婊子。”普兰达·纳·纪森说,“等我们胜利后,我要让你跟我的坐骑交配。”
  壮汉贝沃斯拔出亚拉克弯刀,“小女王,让壮汉贝沃斯把他那恶心的舌头割掉。”
  “不,贝沃斯,我保证过这些人的安全。”她微笑,“告诉我——暴鸦团的成员是奴隶还是自由人?”
  “我们是自由人组成的兄弟会。”萨洛宣称。
  “很好,”丹妮站起身,“那就回去把我的话告诉你的弟兄们。也许更多人愿意拥有金钱和荣耀,而不是死亡。我明天要你们的答复。”
  暴鸦团的队长们同时起立。“我们的答复是不,”普兰达·纳·纪森说,然后带着同伴们走出营帐……但达里奥·纳·哈里斯离开时回头瞥了一眼,并点头礼貌地道别。
  两小时后,次子团团长独自抵达。他是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淡绿色眼睛,茂密的红金胡子几乎垂到腰际。他叫梅罗,自称外号“泰坦私生子”。
  梅罗进帐后二话不说,首先将给他的酒一饮而尽,用手背抹抹嘴巴,朝丹妮淫笑。“我记得在家乡的妓院里干过你同胞姐姐,或者那就是你?”
  “我想不是,否则我会记得一个如此雄伟的人,毫无疑问。”
  “是的,就是这样,女人都不会忘记‘泰坦私生子’。”布拉佛斯人朝姬琪伸出酒杯。“脱衣服,坐我大腿上,怎么样?你取悦了我,我也许就把次子团带过来。”
  “你把次子团带过来,我也许不会阉你。”
  大个子男人哈哈大笑,“小妹妹,从前有个女人想用牙齿阉我,她现在一颗牙都没了,而我的‘宝剑’还是跟以前一样又粗又长。要不取出来给你检查检查?”
  “不用了,等我的太监们把它割下来之后,想怎么检查都可以。”丹妮啜一口酒。“确实,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请你给我解释一下,如何用五百人对抗一万名无垢者。以我无知的眼睛看来,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啊。”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并赢得胜利。”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结果是逃跑。你以为我连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都不知道吗?”
  “那是多年以前的事啦,是‘泰坦私生子’当上团长之前的事。”
  “这么说来,他们的勇气源自于你喽?”丹妮转向乔拉爵士,“开战后先杀这个人。”
  被放逐的骑士微微一笑,“乐于从命,陛下。”
  “当然,”她对梅罗续道,“你可以再逃跑,我们不会阻止。你可以带着渊凯人给的钱离开。”
  “愚蠢的女孩,若你真正了解‘泰坦私生子’,就会明白他决不会夹着尾巴逃跑。”
  “那就留下,为我效劳。”
  “没错,你挺漂亮,值得拥戴,”布拉佛斯人说,“若我是自由的,会很乐意让你亲吻我的‘宝剑’。可惜我拿了渊凯的钱,并发下神圣的誓言。”
  “钱有什么?钱可以还,”她说。“我会付你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别忘了,除了渊凯,我还有许多城市要征服,半个世界之外,还有整整一个王国等着我。忠诚地为我效劳,次子团就无需再寻求雇主了。”
  布拉佛斯人扯扯浓密的红胡子,“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也许再加一个吻,呃?或者不止亲吻?对一个像我这么雄伟的人?
  “也许吧。”
  “嗯,我会喜欢上你舌头的滋味。”
  她可以察觉乔拉爵士的愤怒。我的大熊不喜欢这些亲吻的话题。“今晚好好考虑我的话,明天给我答复?”
  “行,”泰坦私生子咧嘴笑道,“我可以带一壶这种好酒回去给我的队长们吗?”
  “你可以拿一桶。这是从阿斯塔波善主大人们的酒窖里取的,我装了好几马车。”
  “那就给我一车,象征您的善意。”
  “你胃口真大。”
  “我什么都大,手下还有众多兄弟要养。泰坦私生子可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卡丽熙。”
  “一车就一车,记得为我祝酒。”
  “同意!”他低吼道,“同意!同意!我们会为你祝酒三遍,并在太阳升起时给你一个答复。”
  梅罗离开后,白胡子阿斯坦说,“那家伙恶名远扬,甚至传到了维斯特洛。不要被他的态度误导,陛下,他可以今晚为您祝酒三遍,明天又来打您的歪主意。”
  “老头子这回说得对,”乔拉爵士道,“次子团历史悠久,也不乏英豪之辈,但在梅罗治下,堕落得差不多跟勇士团一样糟。不管对敌人,还是对雇主,那家伙都一样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您会在这里见到他,没一个自由贸易城邦愿意再雇佣他的兵团。”
  “我不要他的名誉,只要他的五百骑兵。暴鸦团怎样,有希望吗?”
  “没有,”乔拉爵士坦率地说,“按血统论,那普兰达是吉斯人,很可能在阿斯塔波有亲戚。”
  “可惜。不过,也许无需打仗,我们先听听渊凯人怎么说吧。”
  太阳快下山时,渊凯使节团抵达了:五十个随从骑壮实华美的黑马,还有一人坐在高大的白骆驼上。他们头盔的高度是脑袋的两倍,这样才不至于压坏下面梳理上油后奇形怪状、扭曲高耸的头发。他们的布裙和外衣都染成深黄,披风上缝有无数铜盘。
  那坐白骆驼的人自称格拉兹旦·莫·厄拉兹,精瘦结实,笑的时候会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像阿斯塔波的克拉兹尼一样。他的头发向上梳起,形成独角兽的角,从前额突出,托卡长袍上的流苏是金色的密尔蕾丝。“古老而荣耀的渊凯,诸城之女王,”待丹妮将他迎至帐内后,他说,“我们的城墙牢固坚强,我们的贵族自豪勇猛,我们的百姓无所畏惧,我们的血统袭自古吉斯——瓦雷利亚人还是呀呀学语的小儿时,古吉斯帝国已经统治世界了。肯坐下来商谈,说明您很明智,卡丽熙,征服这里是不可能完成的妄想。”
  “是吗?我的无垢者正打算享受战斗的乐趣呢。”她望向灰虫子,灰虫子点点头。格拉兹旦夸张地耸耸肩,“若您要的是鲜血,那就让它流淌。听说您解放了阿斯塔波的太监,其实自由对无垢者而言如同帽子之于鱼。”他朝灰虫子微笑,但太监像石雕般毫无反应。“活下来的,我们将再次奴役,并用来从那帮乌合之众手里夺回阿斯塔波。我们也可以让您当奴隶,不要怀疑,在里斯和泰洛西的青楼,人们会为跟最后的坦格利安上床而慷慨解囊。”
  “你知道我是谁,很好。”丹妮温和地说。
  “对于蛮荒愚昧的西方有所了解,是我引以为豪的一件事。”格拉兹旦展开双手,以示安抚。“我们何必恶言相向?没错,您在阿斯塔波干下野蛮的行径,但我们渊凯人宽大仁慈,对此并不耿耿在意。陛下,您跟我们既无争执,又为何要将力量浪费在我们坚固的城墙上呢?为了夺回您父亲远在维斯特洛的王座,您难道不需要每个人手吗?渊凯祝愿您的努力取得成功,为兹证明,我们带来了礼物。”说罢他击掌示意,两名随从抬上来一个镶青铜和黄金的沉重雪松木箱,置于她脚边。“五万金马克,”格拉兹旦平静地说,“给您,象征渊凯贤主大人们的友谊。慷慨赠予的金钱肯定比流血抢夺来的便宜,不是吗?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上这箱子离开吧。”丹妮用穿拖鞋的小脚推开箱盖。正如使节所述,里面装满金币。她抓了一大把,任由它们从指间滑落翻滚,明亮闪耀,其中大多数是新铸的,一面刻有阶梯形金字塔,另一面是吉斯的鹰身女妖。“非常漂亮,不知我夺下你的城市之后,会找到多少这样的箱子?”
  对方咯咯傻笑,“一个也没有,因为您永远做不到。”
  “我也给你一件礼物。”她“砰”地一声关上箱子。“三天时间。第三天早上,送出你们所有的奴隶。记住,是所有人。给男女老少每人一件武器,外加他们能随身携带的食物、衣服、钱币和其他物品。允许他们自由地从主人财产中挑选,作为多年服务的报酬。等所有奴隶离开后,你们要打开城门,准我的无垢者进入,搜查你们的城市,以确保没人继续受到奴役。只要你们乖乖照办,渊凯便不会遭受焚烧劫掠,你们自己也将毫发无损。贤主大人们可以作出贤明的决定,得到想要的和平,你怎么说?”
  “我说,你疯了。”
  “是吗?”丹妮耸耸肩,“Dracarys!”
  龙顿时回应。雷哥嘶嘶尖叫,吐出烟雾,韦赛利昂拍打翅膀,而卓耿喷出旋转的红黑火焰。焰苗触及格拉兹旦托卡长袍的下摆,顷刻之间丝绸便燃烧起来,使节绊倒箱子,金币流泻到地毯上,他一边大声咒骂,一边拍打手臂,直到白胡子将一桶水浇来,熄灭了火焰。“你发誓保证我的安全!”渊凯使节哀号。
  “渊凯人就这么在乎一件烧焦的托卡长袍?我可以给你买件新的……只要你们肯在三天后送出奴隶,否则休怪卓耿给你一个更热情的吻!”她皱皱鼻子。“你尿裤子了,拿着金币走吧,务必确保贤主大人们听到我的口讯。”
  格拉兹旦·莫·厄拉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她。“你会为你的傲慢自大后悔的,婊子,你以为这些小蜥蜴可以保你平安吗?我保证,他们敢接近渊凯城一里格之内,就会教满天箭矢射下来。告诉你,屠龙没那么难!”
  “比杀奴隶贩子难。三天,格拉兹旦,告诉他们,只有三天时间。第三天结束时,不管是否为我打开城门,我都会兵临渊凯。”
  渊凯使团离开营地时夜幕已完全降临。今晚可能是个阴沉的夜,无星无月,寒冷潮湿的风自西方吹来。好一个黑夜,丹妮心想,四周到处燃烧着火堆,犹如小小的橙色星辰,遍布山丘和原野。“乔拉爵士,”她说,“召唤血盟卫。”丹妮坐到一堆垫子上等待,她的龙围绕在旁边。当他们集合起来之后,她说,“离午夜后一小时应该还早。”
  “是,卡丽熙,”拉卡洛说,“到时候干什么?” ‘
  “进攻。”
  乔拉·莫尔蒙爵士皱起眉头,“您告诉过那些佣兵——”
  “——明天要答复,至于今晚,我没作任何保证。暴鸦团将争论我的提议,次子团则会喝我送给梅罗的美酒,直到人事不省,而渊凯人相信他们有三天时间,我们就在黑暗掩护下发动袭击。”
  “但他们有斥候。”
  “黑暗中,只会看到数百堆燃烧的营火,”丹妮说,“此外什么也发现不了。”
  “卡丽熙,”乔戈说,“由我来对付这些斥候。他们不是骑兵,只是骑马的奴隶贩子。”
  “就这么办,”她赞同,“我想我们应该三面攻击。灰虫子,你的无垢者从左右两边出动,而我的寇们带领骑兵呈锲形队列强行突破中路。奴兵在骑马的多斯拉克人面前绝对抵挡不住。”她微笑,“当然,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你们怎么想,大人们?”
  “我认为您确是雷加·坦格利安的妹妹。”乔拉爵士的微笑中挂着几许无可奈何。
  “没错,”白胡子阿斯坦说,“您也确是一位女王。”
  他们花一个小时确定所有细节。最关键也最危险的时刻开始了,丹妮心想,指挥官们正带着命令离开,她只能祈祷黑夜足以隐藏准备行动,不让敌人发现。接近午夜时分,乔拉爵土推开壮汉贝沃斯闯入,吓了她一跳。“无垢者抓到一名试图潜入营地的佣兵。”
  “间谍?”这让她惊怕。抓到一个,还有多少溜走了呢?
  “他宣称带礼物来献给您。是中午接见过的那蓝发黄衣小丑。”
  达里奥·纳·哈里斯。“原来他……带进来,我要听听他怎么说。”
  被放逐的骑土将他带进来时,她不禁自问为何此两人竟如此迥异:泰洛西人肤色白皙,乔拉爵士却黑黝黝的;泰洛西人身体柔软,骑士则结实强壮;泰洛西人有顺滑的卷发,另一个却是光头;泰洛西人皮肤光洁,莫尔蒙却体毛丛生。她的熊骑士衣着朴素,而这家伙打扮得连孔雀都相形见绌——尽管此次造访时,已在明黄色华服外罩了一件厚厚的黑斗篷。他肩头挎着一个沉重的帆布包裹。
  “卡丽熙,”泰洛西人大喊,“我带来了礼物和好消息。暴鸦团是您的了!”他微笑时,一粒金牙在口中闪耀,“达里奥·纳·哈里斯也是您的了!”
  丹妮半信半疑。若泰洛西人是间谍,这番声明就是为保住脑袋,而想出的孤注一掷的对策。“普兰达·纳·纪森和萨洛怎么说?”
  “不用管他们。”达里奥倒转包裹,光头萨洛和普兰达·纳·纪森的脑袋掉出来,滚到地毯上。“献给真龙女王的礼物。”
  韦赛利昂嗅嗅从普兰达脖子上渗出来的血,然后吐出一团火焰,正喷在死人脸上,毫无血色的脸颊焦黑起泡,烤肉的味道让卓耿和雷哥蠢蠢欲动。
  “你干的?”丹妮不自在地问。
  “当然啦。”即使她的龙让达里奥·纳·哈里斯不安,他也隐藏得很好,似乎只把他们当成三只逗弄老鼠的小猫。
  “为什么?”
  “因为您太美啦。”他那双有力的大手、冷酷的蓝眼睛和大鹰钩鼻让她隐隐约约联想起某种凶狠威武的猛禽。“事实上,普兰达说了很多,有用的却没一句。”外表看来,他服饰虽豪华,却历经磨损,靴子上有片片盐渍,指甲涂的釉彩斑驳掉落,蕾丝被汗水污染,而且她看出他斗篷下摆有磨痕。“萨洛只会抠鼻子,好像他的鼻涕是黄金。”他站在那里,双腕交叉,手掌搭在剑柄上:左边一把弯曲的多斯拉克亚拉克弯刀,右边一柄密尔细剑,它们的柄是一对相配的黄金女人像,赤身裸体,神态放荡。
  “好漂亮的一对剑,这是你的拿手武器?”丹妮问他。
  “倘若死人可以说话,普兰达和萨洛会亲口告诉您我的能量。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没有杀死一名对手,没有吃上一顿精美的大餐,我便不算是活过一天……而我活过的天数若群星一样数不胜数。杀戮在我手中变成华丽的艺术,世上许许多多的杂耍艺人和火舞者向诸神哭泣,但求有我一半的敏捷和四分之一的优雅。我乐意向您背诵死于我刀下之人的名单,但不等我说完,您的龙就会长得如城堡般巨大,渊凯的墙垒则会崩裂成黄色尘土,冬季来了又去,去而复返。”
  丹妮哈哈大笑,她喜欢这个达里奥·纳·哈里斯的夸夸其谈。“那么,请拔出你的剑,宣誓为我效劳。”
  眨眼工夫,达里奥的亚拉克弯刀已然出鞘,其降顺礼节同样夸张,他猛扑而下,脸贴她的脚趾。“我的宝剑是您的。我的生命是您的。我的爱情是您的。我的血液、我的身躯和我的歌谣,统统都是您的。无论生死,我都愿遵从您的命令,美丽的女王。”
  “好好活下去,”丹妮说,“今晚为我而战。,’
  “这不明智,女王陛下。”乔拉爵士冰冷严苛地瞪着达里奥,“战斗胜利之前,该把这家伙紧紧看守住。”
  她考虑了一会儿,摇摇头。“若他可以带给我们暴鸦团,定能让敌军大吃一惊。”
  “若他背叛您,吃惊的就是我们!”
  丹妮再次低头看那佣兵。他给她一个微笑——是那种让她涨红了脸,扭过头去的微笑。“他不会的。”
  “你怎知道?”
  她指指那团焦黑的血肉,她的龙正一口接一口地吞食。“我认为这是证据,足以证明他的诚意。达里奥·纳·哈里斯,让你的风暴乌鸦们作好准备,我军发动进攻之后,立刻掩袭渊凯人后方。你能安全返回吗?”
  “若被逮住,我就说是去探察情报的,并且没发现什么。”泰洛西人站起身来,鞠了一躬,然后迅速离开。
  乔拉·莫尔蒙爵士没走。“陛下,”他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个错误。我们对此人一无所知——”
  “我们知道他是个厉害的战士。”
  “厉害的空谈家。”
  “他给我们带来了暴鸦团。”噢,他的蓝眼睛……
  “五百名忠诚堪嗅的佣兵。”
  “如今是非常时期,不能苛求绝对忠诚,”丹妮提醒他。况且我还要经历两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丹妮莉丝,我年纪是你的三倍,”乔拉爵士续道,“见识过虚伪的人心,值得信赖的人少之又少,反正达里奥·纳·哈里斯绝不会是其中之一。你瞧,他连胡子都染了假色。”
  这话惹恼了她。“而你的胡子是真的,想说这个吗?只有你才是我唯一应该信赖的人?”
  他僵硬起来。“我没这么说。”
  “你每天都在说。婔雅·菩厉是个骗子,扎罗是个阴谋家,贝沃斯自吹自擂,阿斯坦包藏祸心……你当我还是黄花闺女,听不出你话里有话?”
  “陛下——”
  她从他面前闯过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比韦赛里斯更好的兄长。你是我的首席女王铁卫,我军队的总司令,我最有价值的顾问,我的左右手。我尊敬你,珍惜你——但对你没有向往,乔拉·莫尔蒙,我厌倦了你试图将世上所有男人从我身边赶开的举动,好让我必须并且只能依靠你一人。这没用,不会让我更爱你,”
  她刚开口时,莫尔蒙涨红了脸,但等丹妮说完,他的面色再度转为苍白。被放逐的骑士像石头般一动不动地站着。“我无条件服从女王陛下的命令。”他简短而冷淡地说。
  他俩之间的这种状况让丹妮很不自在。“是的,”她说,“女王陛下‘命令’你立刻前去指挥无垢者,爵士先生,你有场仗需要赢。”
  等他走后,丹妮坐倒在枕垫上,靠着她的龙。她不想如此激烈地对待乔拉爵土,但他无止境的猜疑最终唤醒了睡龙之怒。
  他会原谅我的,她告诉自己,我是他的君主。丹妮发现自己在反思他关于达里奥的看法,突然间感到非常孤独。弥丽·马兹·笃尔保证,她不会再次怀上孩子。坦格利安家族将在我这里终结。这让她感到悲哀。“你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三条龙,“我的三个勇猛的好小子。阿斯坦说龙活得比人长久,因此我死后,你们还将继续活下去。”
  卓耿将脖子绕回来,咬嗫她的手。他的牙齿非常锋利,但嬉戏时,从没弄破她的皮肤。丹妮笑着把他推得滚来滚去,直到他咆哮起来,尾巴像鞭子一样甩动。尾巴比以前长了,她注意到,明天还将变得更长。他们现在长得很快,长成后,我就等于有了翅膀,她可以骑在龙上,统领军队进入战场,就像在阿斯塔波时那样威风,但迄今为止他们还太小,无法承载人的体重。
  午夜过后,沉寂笼罩着营地。丹妮跟女仆们一起留在大帐,而白胡子阿斯坦和壮汉贝沃斯担任警戒。等待最难熬。属于她的战斗正在进行,她却不能参与其中,反而坐在帐篷里无所事事,这让丹妮再次感觉自己是个半大孩子。
  时间像乌龟一样缓缓爬行,即使姬琪为她揉肩,舒展绷紧僵硬的筋骨,她仍无法安寝。弥桑黛提出给她唱一首“和平之民”的催眠曲,但丹妮摇摇头。“把阿斯坦找来,”她说。
  老人到来时,她在自己的赫拉卡毛皮中蜷成一团,毛皮陈腐的气味令她想起卓戈。“当人们为我而战、为我而死时我睡不着,白胡子,”她说,“可以的话,再告诉我一些关于我哥雷加的事。我很喜欢你在船上讲他如何下决心成为战士的故事。”
  “陛下您太客气了。”
  “韦赛里斯说我们的哥哥曾赢得许多比武的胜利。”
  阿斯坦恭谦地低下白发苍苍的脑袋,“我没资格质疑陛下的话……”
  “难道不是吗?”丹妮尖刻地反问,“告诉我真相。这是命令。”
  “雷加王子的英勇无可置疑,却很少参加比武竞技。他不若劳勃或詹姆·兰尼斯特这般喜欢金铁之声,只在必要时才动刀剑,并把那当成世界所赋予的任务。他武艺出众,因为做每样事都出众,那是他的天性,但未能从打斗中获得喜乐。人们说他钟爱竖琴远甚于长枪。”
  “他一定赢得过某些比武的胜利。”丹妮失望地道。
  “王太子陛下年轻时,曾有一回堂皇地出现在风息堡的比武会上,依次击败了史蒂芬·拜拉席恩大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多恩的红毒蛇和后来被证明是御林中臭名昭著的土匪头目西蒙·托因的神秘骑士。那天,他在与亚瑟·戴恩的比赛中折断了十二支长枪。”
  “那他是不是冠军?”
  “不是,陛下。这一荣誉归于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土,他在决赛中将雷加王子掀下马来。”
  丹妮不想听雷加是如何被掀下马的。“我哥究竟赢过哪些比武的胜利?”
  “陛下。”老人犹豫地道,“他赢得了最最盛大的一次竞赛。”
  “那是哪一次?”丹妮催问。
  “河安大人于神眼湖畔的赫伦堡举办的比武大会,就在错误的春天那一年。那次盛会举世瞩目。除马上长枪比武,还有按古老风俗举行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与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傀儡戏演出,外加许多宴会和娱乐。河安大人家财万贯,更兼出手大方,他宣布的丰厚奖金吸引了数百名挑战者。连您尊贵的父亲也亲临赫伦堡,而他之前已有多年未曾离开红堡。七大王国里最伟大的领主和最优秀的战士们齐聚一堂,驰骋沙场,却被龙石岛亲王抢尽了风头。”
  “可那次比武中,他给莱安娜·史塔克戴上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丹妮道,“妻子伊莉亚公主也在场,我哥却将桂冠给了史塔克家的女孩,稍后还将她从未婚夫那儿拐走。他怎能那样做?多恩女子对他不好么?”
  “我这样的人无法评述您兄长心中所思,陛下。伊莉亚公主是位贤淑高贵的女士,然而身体一向脆弱。”
  丹妮紧了紧肩头的狮皮。“韦赛里斯曾说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出生太晚哕。”她记得自己激烈地否认,甚至于告诉韦赛里斯,应该是他的错才对,因为他生下来不是女孩。为这侮辱,他狠揍了她一顿。“他说,如果我生得早些,雷加便可娶我,而不是伊莉亚,结果便完全不同。若雷加能从妻子那儿得到快乐,就无需追求史塔克家的女孩了。”
  “也许吧,陛下,”白胡子稍稍停顿片刻,“其实我不知雷加王子生来是否具有快乐的天性。”
  “你把他描绘得好凄惨。”丹妮抗议。
  “不是凄惨,不是,但……雷加王子有一种忧郁,一种……”老人再度踌躇。
  “说,”她催促,“一种……?”
  “……一种毁灭的感觉。他生于悲哀之中,女王陛下,一生都有阴影笼罩。”
  关于雷加的出生,韦赛里斯只提过一次,也许那故事让他太过伤感。“盛夏厅的阴影始终纠缠着他,对吗?”
  “是的。然而盛夏厅也是王子最爱的地方,他会时而带着竖琴回到那里,不要御林铁卫的骑士跟随。他喜欢于星月之下睡在荒废的大厅,每次回来,都会写一首新歌。当你听他弹奏那把银弦古竖琴,感叹黎明、眼泪和逝去的君王时,不禁会觉得他是在歌唱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那篡夺者呢?他也会唱伤感的歌吗?”
  阿斯坦咯咯笑道,“劳勃?劳勃喜欢那些让他快乐发笑的歌,越低俗越好,而且只在喝醉时才唱,诸如‘一桶麦酒’、‘四十四只酒桶’或‘狗熊与美少女’之类。劳勃很——”
  她的龙一齐抬头咆哮。
  “有人!”丹妮一下跳将起来,紧抓着狮皮。她听见壮汉贝沃斯在外面吼了些什么,接着是其他人的嗓音,还有许多马匹的嘶鸣。“伊丽,去看看谁……”
  帐门突然掀开,乔拉·莫尔蒙爵土走进来,满身尘土,血迹斑斑,但除此之外并无大碍。被放逐的骑士单膝跪倒在丹妮面前,“陛下,我为您带来了胜利的消息。正如您所料,暴鸦团倒戈,奴兵渍散,次子团则喝得酩酊大醉,无法作战。我们杀了两百敌兵,大多是渊凯贵族,他们的奴隶扔下长矛逃逸,佣兵则纷纷投降。总计抓到数千名俘虏。”
  “损失呢?”
  “十来个吧……可能还不到。”
  她这才允许自己微笑。“起来,我英雄出色的大熊。抓住格拉兹旦了吗?抓住泰坦私生子了吗?”
  “格拉兹旦回渊凯传达您的条件去了。”乔拉爵士起身,“而梅罗发觉暴鸦团倒戈后就逃了。我已派人去追,擒他应该没问题。”
  “很好,”丹妮说,“不管佣兵还是奴隶,欢迎加入我方。若次子团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加入,就保持其编制完整。”
  第二天,他们走完通往渊凯的最后三里格路。这座城市由黄砖筑成,而非红色,但其余景象跟阿斯塔波并无二致:同样剥落碎裂的城墙,阶梯形的金字塔,巨型鹰身女妖像坐落在城门上。城墙和塔楼上挤满十字弓兵和掷石手。乔拉爵土和灰虫子布置好军队,伊丽和姬琪则撑起大帐,丹妮坐下来等待。
  第三天早上,城门开了,一列奴隶缓缓走出。丹妮骑上银马前去迎候。他们经过时,弥桑黛告诉他们,应该把自由归功于“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龙之母。
  “弥莎!”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朝她呼喊。他肩上举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她也用尖细的嗓音高呼着同一个词。“弥莎!弥莎!”
  丹妮看看弥桑黛。“他们喊什么?”
  “这是吉斯卡利语,古老而纯正。意思是‘母亲’。”
  丹妮胸中一荡。我永远不会再怀上孩子,她记起巫魔女的话。于是她颤抖地高举双手。也许她微笑了。她一定是微笑了。因为那男人也露齿而笑,再次呼喊,其他人也跟着应和。“弥莎!”他们叫道,“弥莎!弥莎!”他们全体向她微笑,向她伸手,向她跪拜。有人喊“梅拉”,有人喊“伊勒亚”,或“魁瑟”,或“塔托”,但不管何种语言,都是同样的意思。母亲。他们叫我母亲。
  诵喝声渐渐增强,渐渐蔓延,渐渐膨胀。响亮的合声惊吓了她的坐骑,那匹母马往后退去,摇晃着脑袋,甩动着银灰色的尾巴叫,响亮的合声震撼了渊凯的黄色城墙,每一刻都有更多奴隶从城门里鱼贯而出,走过来跟着一起欢呼。此时此刻,他们都朝她奔跑,推推搡搡,磕磕绊绊,想要触碰她的手,抚摸银马的鬃毛,亲吻她的腿脚。她可怜的血盟卫无法把他们全部挡住,连壮汉贝沃斯也沮丧地嘀嘀咕咕发牢骚。
  乔拉爵士催她快走,但丹妮记起不朽之殿里的景象。“他们不会伤害我,”她告诉他,“他们是我的孩子,乔拉。”她纵声大笑,后跟夹马,朝人群骑了过去,头发里铃铛叮当作响,象征甜美的胜利。她先是疾走,然后小跑,接着如风一般飞驰,任由辫子在身后飘荡。获得自由的奴隶们在她面前分开。“母亲!”百人、千人,万人一起高呼。“母亲!”他们齐齐颂唱,随她奔过,手指扫过她的腿,“母亲,母亲,母亲!”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3章 艾莉亚

  当她看到远方出现高山的形影,在下午的太阳底闪着金光,便立即明白又回到了高尚之心。
  日落时分,他们登上峰顶,在这所谓“不会受伤害”的地方扎营。艾莉亚跟贝里伯爵的侍从艾德一起绕鱼梁木树墩行走,后来又并肩站在其中一个树墩上注视着西方最后一缕光线褪去。从此高处,她看到北方有团汹涌的风暴,但高尚之心矗立在冰雨上方。然而它并不能凌驾于风之上,阵风猛烈吹拂,好似有人在拉扯她的斗篷,只是转身望去,根本毫无人影。
  鬼魂,她记起来,高尚之心有鬼魂出没。
  土匪们在山顶烧了个大火堆,密尔的索罗斯盘腿坐在旁边,凝视进火焰深处,仿佛世上旁无他物。
  “他干什么?”艾莉亚问艾德。
  “他有时能从火焰里看到东西,”侍从告诉她,“比如过去、未来,或发生在遥远地方的事。”
  艾莉亚眯起眼睛注视着火堆,看看自己能否看到红袍僧所见的东西,但那只能让眼睛流泪,不一会儿,她就将视线移开了。詹德利也盯着红袍僧。“你真的可以从火里面看见未来?”他突然问。
  索罗斯将视线从火堆上移开,叹了口气。“此时此地不行,但有时候,我能做到,这是光之王赐予我的能力。”
  詹德利看起来很怀疑。“我师傅说你是个酒鬼,骗子,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僧侣。”
  “真不厚道。”索罗斯咯咯笑道,“虽然是事实,但真不厚道。你师傅是谁?我认识你吗,孩子?”
  “我是武器师傅托布·莫特的学徒,他在钢铁街做生意,你经常向他买剑呢。”
  “就是这样。他收我两倍价格,然后骂我将它们点燃。”索罗斯哈哈大笑,“你师傅说得对,我不是什么正派牧师,作为八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被父亲给了红神庙,并非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颂读祷词,学习法术,但也常带头扫荡厨房,还教人不时发现床上藏有女孩。真淘气的女孩,我从不知她们是怎么跑上床的。”
  “然而我很有语言天赋,而且盯着圣火看的时候,呃,有时会看见某些东西。尽管如此,仍旧算个累赘,没有太大价值,因此才被他们送去君临,负责将光之王的信仰传播到沉迷于七神的维斯特洛。他们认为伊里斯国王这么喜欢火,也许有机可趁,只可惜,那帮火术士的伎俩比我高明。”
  “但劳勃国王喜欢我。我头一回参加团体比武就拿着一把火焰剑,教凯冯·兰尼斯特的马人立起来,将他掀翻在地,陛下笑得如此厉害,我觉得他肚子都快爆炸了。”红袍僧侣一边回忆一边微笑。“然而不该如此对待钢材,你师傅又说对了。”
  “火焰吞噬一切,”贝里伯爵站在他们后面,声音中的某种东西让索罗斯立即沉默。“吞噬一切,等它过去,什么也不留下。什么也不留下。”
  “贝里。亲爱的朋友。”僧侣碰碰闪电大王的前臂。“你说什么?”
  “不过是说过的话。六次,索罗斯?六次太多了。”他突然转过身去。
  当晚的风就像狼嗥,而西方远处有些真正的狼在教授风如何嗥叫。诺奇、安盖和月镇的梅利守夜,艾德、詹德利和其他人都睡得很热,艾莉亚窥到有个小小的苍白身影从马匹后面潜出来,倚着一根疙疙瘩瘩的黑拐杖,稀疏的白发狂乱地飞舞。那女人不超过三尺高,火光令她眼睛闪着红芒,就像琼恩的狼。他就叫白灵嘛。艾莉亚偷偷靠近,跪下来观察。
  矮女人不请自来地坐到火堆旁,索罗斯、柠檬和贝里伯爵也在。她用灼热的眼睛斜睨他们。“余烬和柠檬又来造访了,还有死尸之王陛下。”
  “不吉利的名字。我叫你不要用它。”
  “是的,你说过,但你身上确实散发出强烈的死亡气息,大人。”她只剩一颗牙齿。“给酒,否则我就走。这身老骨头,刮风就关节疼,而此地这么高,风从来不停。”
  “一枚银鹿报答您的梦,夫人,”贝里伯爵严肃而又谦恭地说,“若您有新消息,就再加一枚。”
  “这银鹿既不能吃,也不能骑。我说,一袋酒换我的梦,那穿黄斗篷的傻大个给我一个吻,换我的消息。”矮个女人喋喋不休,“对,湿乎乎的吻,用点舌头。太久了,太久了……他嘴里有柠檬的味道,而我嘴里是骨头的气息。我太老了。”
  “是啊,”柠檬抱怨,“你太老了,享受不了美酒和亲吻。你能从我这里得到的,最多是被剑背砸打,老太婆。”
  “唉,头发一把一把掉下,好像有千年之久,没人亲吻过我。变这么老真辛苦啊。好吧,那我要一首歌,七弦汤姆唱的歌,换消息。”
  “汤姆会给您唱歌。”贝里伯爵承诺,说完亲自将酒袋递给她。
  矮个女人喝了一大口,酒从下巴滴落。她放下袋子,用满是皱褶的手背擦擦嘴,“劣酒换坏消息,能比这更合适吗?国王死了,对你们来说,够坏的吧?”
  艾莉亚的心卡在喉咙口。
  “妈的,哪个国王,老太婆?”柠檬质问。
  “水里那个,海怪国王,大人们。上回我梦到他会死,这次他真的死了,而铁乌贼们开始自相残杀。噢,霍斯特·徒利公爵也死了,不过你们知道,对吗?山羊独坐在诸王之殿里发高烧,而大狗前来攻打。”老妇人边挤压酒袋边将它举到唇边,又喝一大口。
  大狗。她指猎狗?他哥哥魔山?艾莉亚无法确定。他们有相同的徽纹,黄底上三条黑狗。她的祈祷名单中一半和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有关:波利佛、邓森、“甜嘴”拉夫、记事本,外加格雷果爵士本人。也许贝里大人会把他们统统吊死。
  “我梦到一头狼在雨中嗥叫,但无人倾听他的不幸,”矮个女人续道,“我梦到一阵刺耳的喧闹,闹得头都快炸了,其中有鼓点、号角、笛子及尖叫,但最悲哀的是小铃铛的声响。我梦到一位少女参加宴会,她头发里有紫色的毒蛇,致命的汁液从它们牙齿上滴落。稍后,我又梦到那位少女在冰雪城堡外杀了一个无敌的巨人。”她突然转头,朝黑暗中的艾莉亚微笑,“在我面前藏不住的,孩子。走近些,快点。”
  听她这么说,艾莉亚觉得仿佛有无数冰冷的手指伸进脖子里。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提醒自己,于是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靠近火堆,期间踮着脚尖,随时准备逃走。
  矮个女人用暗红色的眼睛打量她。“我看见你了,”她低声道,“我看见你了。小狼孩。血孩子。我还以为死亡气息来自于伯爵大人……”她开始抽泣,瘦小的身体不断颤抖。“你怎能来到我的山岗上?太残忍,太残忍了!我已在盛夏厅尝尽悲哀,不想再感受你的。滚开吧,黑心脏,滚开!”
  她声音里充满恐惧,甚至让艾莉亚退开一步,怀疑这老妇人是不是疯了。“别吓这孩子,”索罗斯抗议,“她是无辜的。”
  柠檬斗篷摸摸破裂的鼻子,“妈的,别太肯定。”
  “她明早就跟我们一起离开,”贝里伯爵向矮个女人保证,“我们带她去奔流城,把她送回母亲身边。”
  “不,”矮个女人说,“错了。三河地区现由黑鱼掌管……要找她母亲,得去孪河城,那儿有场婚礼。”她咯咯傻笑,“看进你的火里面去,粉红袍子的和尚,你会明白的。但不是此时此地,在这儿你什么也看不到,因为这地方仍属于旧神……他们跟我一样在此徘徊颓败衰落,但没消亡。他们不喜欢火焰。橡树结橡果,橡果生橡树,而鱼梁木树墩保留着所有记忆——他们记得先民擎火炬来到此处。”她连吞四大口,喝光最后一点酒,然后将酒袋扔开,用拐杖指着贝里伯爵。“现在,我要我的报酬,我要听听你答应过的歌。”
  于是柠檬叫醒躺在毛皮下的七弦汤姆,歌手一边打哈欠,一边被带到火堆旁,手里拿着木竖琴。“同一首歌?”他问。
  “噢,是的,我的珍妮的歌。还能有别的吗?”
  歌手开始演唱,矮个女人闭上眼睛缓缓地前后摇摆,一边低吟歌词,一边声声啜泣。索罗斯紧紧抓住艾莉亚的手,将她拉到旁边。“让这老婆子安静地享受她的歌吧,”他说,“她已别无所有了。”
  我对她没有恶意,艾莉亚心想。“她说孪河城是什么意思?我母亲在奔流城呀,不是吗?”
  “应该是。”红袍僧揉揉下巴底。“她说有一场婚礼,呃,我们会弄明白。放心,不管她在哪里,贝里伯爵都能找到。”
  不久后,闪电将天空撕裂,雷声于山间滚动,雨水倾注而下,模糊了视线。矮个女人跟出现时一样突然地消失,而土匪们收集树枝,搭起简陋的遮篷。
  雨下整夜,到得早晨,艾德、柠檬和磨坊主瓦特醒来时都说冷,瓦特连早餐都吃不下,而小艾德一会儿发烧,一会儿打颤,皮肤摸起来粘粘的。诺奇告诉贝里伯爵,往北半日骑程有个废弃的村庄,可以在那休息避雨。于是他们不情不愿地上马出发,行下巨峰。
  雨没减弱。人马穿过树林和原野,趟过高涨的小河,湍急的水流直达马肚子。艾莉亚拉起兜帽,趴低身子,虽然通体湿透,一阵阵地颤抖,却毫不示弱。很快,梅利和墨吉开始跟瓦提一样剧烈咳嗽,而可怜的艾德每多走一里地就变得愈加痛苦。“戴上头盔,雨点敲打铁皮让我头疼,”他抱怨,“但摘下头盔,头发就会浸满水,粘在脸上,还钻进嘴巴里。”
  “你有匕首,”詹德利建议,“若头发这么讨人厌,就把那该死的脑袋剃光。”
  他不喜欢艾德。这侍从对艾莉亚似乎还不错,也许有点害羞,但脾气很好。她常听说多恩人都是小个子、黑皮肤,长着黑头发和小小的黑眼睛,但艾德有蓝蓝的大眼睛,颜色如此之深,近乎于紫。他的头发也挺漂亮,白金色,犹如灰烬和蜂蜜的结合。
  “你当贝里伯爵的侍从多久了?”她问,好让他分心,别那么痛苦。
  “他跟我姑母订婚时将我收为侍卫。”他边咳嗽边回答,“那时我七岁,十岁时,他将我提升为侍从。我在长枪比武上得过奖。”
  “我没学过长枪,但可以用剑打败你,”艾莉亚说。“你杀过人吗?”
  这话似乎吓了他一跳。“我才十二岁耶。”
  我八岁时就杀了一个男孩,艾莉亚差点出口,旋即觉得不妥。“嗯,但你打过仗。”
  “是的,”他听起来并不怎么以此为豪。“在戏子滩,贝里伯爵掉进河里,是我将他拖到岸上,让他不被淹死,然后拿着剑守在他身旁。可我根本没和敌人交手,大人身上戳了一支断裂的长枪,因此没人在意。等我们重新集结,格林·杰钦帮忙把大人拉到马背上。”
  艾莉亚想起君临城的马童,想起赫伦堡那个被割喉的卫兵,想起湖畔庄园外亚摩利爵士的手下。她不知威斯和奇斯威克算不算,还有因黄鼠狼汤而死的那些……突然间,她感到非常悲哀。“我父亲也叫艾德,”她说。
  “我知道。我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见过他,本想上前跟他说话呢,却想不出说什么。”艾德在斗篷下颤抖,淡紫色长斗篷浸满了水。“您也在比武大会上吗?我看到您姐姐在那儿,洛拉斯·提利尔爵士送她一朵玫瑰。”
  “她告诉我了。”一千年前的往事。“她的朋友珍妮·普尔爱上了你们的贝里伯爵。”
  “他跟我姑母订婚了。”艾德有些不安。“但那是从前。在他……”
  ……死之前?她心想,艾德的声音逐渐减弱,变成窘迫的沉默。马蹄在泥泞中踩踏,发出粘乎乎的声音。
  “小姐?”艾德最后道,“您有个庶出的哥哥……琼恩·雪诺?”
  “他在长城的守夜人军团服役。”也许我该去长城,而不是奔流城。琼恩不会在乎我杀了谁,或者我梳不梳头发……“琼恩的模样跟我很像,尽管他是私生子。他以前常弄乱我的头发,叫我‘我的小妹’。”艾莉亚最想念琼恩,单单说出他的名字就让她伤心。“你怎么知道琼恩?”
  “他是我的乳奶兄弟。”
  “兄弟?”艾莉亚不明白,“但你来自多恩,怎会跟琼恩是亲戚?”
  “是乳奶兄弟,无血缘关系的。我小时候,母亲大人没有奶水,不得不让薇拉喂奶。”
  艾莉亚完全糊涂了。“谁是薇拉?”
  “琼恩·雪诺的母亲,他没告诉您吗?她为我们效力有好多好多年,从我出生以前就开始。”
  “琼恩从不知道他母亲是谁,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艾莉亚警惕地看了艾德一眼,“你认识她?真的?”他在开我玩笑?“如果你撒谎,我就揍你的脸。”
  “薇拉是我的乳母,”他严肃地重复,“我以我家族的荣誉起誓。”
  “你的家族?”真笨!他是个侍从,当然有家族。“你到底是谁啊?”
  “小姐?”艾德似乎很窘迫。“我是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领主。”
  詹德利在身后发出呻吟。“领主与小姐,”他用厌恶的语气叫道。艾莉亚顺手从树枝上摘下一颗干瘪的酸果朝他丢去,砸在那颗笨钝的牛脑袋上。“噢,”他说,“好疼。”他摸摸眼睛上方,“哪门子小姐会朝百姓扔东西啊?”
  “坏的那种,”艾莉亚说,突然感到几分懊悔,连忙转回头面对艾德。“抱歉,我不知您的身份,大人。”
  “是我的错,小姐。”他非常礼貌。
  琼恩有个母亲。薇拉,她叫薇拉。她得记住,下次见面就可以告诉他。她不知琼恩是否还会叫自己“我的小妹”。我已经不小了。他得换个称呼。或许等到了奔流城,就给琼恩写封信,把艾德·戴恩说的告诉他。“有个亚瑟·戴恩,”她记起来,“是什么‘拂晓神剑’。”
  “我父亲是亚瑟爵士的哥哥,还有个妹妹亚夏拉小姐——但我从来不认识她,她在我出生之前,就从白石剑塔顶跳进了大海。”
  “她为何这么做呀?”艾莉亚惊讶万分地问。
  艾德看上去很小心,似乎害怕艾莉亚也朝自己扔东西。“您父亲大人没告诉过您吗?”他问,“星坠城的亚夏拉·戴恩小姐?”
  “没有。他认识她?”
  “劳勃成为国王之前,她在赫伦堡与您父亲和他的兄弟姐妹们相遇,那一年是错误的春天。”
  “哦,”艾莉亚不知该说什么,“她为什么要跳进海里呢?”
  “因为她的心碎了。”
  珊莎会为真爱而叹息流泪,但艾莉亚觉得那很笨。当然,她不能这么对艾德讲,不能这么说他的亲姑母。“是有人让她心碎吗?”
  他犹豫不决,“也许我不该……”
  “告诉我嘛。”
  他不安地看着她,“据我姑母阿莉里亚说,亚夏拉小姐和您父亲在赫伦堡相爱——”
  “不会的。他爱我母亲大人。”
  “我肯定他很爱,可是,小姐——”
  “他只爱她一个。”
  “那他一定是在白菜叶子底下找到的私生子。”詹德利在后面说。
  艾莉亚希望再有一粒酸果可以扔到他脸上。“我父亲是个重荣誉的人,”她气恼地强调,“而且我们又没跟你说话。你干吗不回石堂镇,让那个女孩子敲响你的笨钟呢?”
  詹德利不予理会。“至少你父亲将私生子抚养长大,不像我父亲,我连他名字都不清楚。但我敢打赌,他是个臭烘烘的醉鬼,就跟我母亲从酒馆里拖回家的其他男人一样。每次她生我气时都会说:‘若你父亲在,就会狠狠揍你。’关于他我只知道这些。”他啐了一口。“嗯!如果他现在过来,也许我会狠狠揍他。我想他该是死了,而你父亲也死了,所以他跟谁睡觉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艾莉亚而言,那有关系,尽管她说不出究竟是为什么。艾德试图为冒犯她的事道歉,但艾莉亚不想听,她用膝盖一顶马儿,离开两个男孩。射手安盖在前方不远处骑行。她赶上去,“多恩人爱说谎,对不对?”
  “他们以此闻名天下。”弓手咧嘴笑道,“当然,他们也这样指责我们边疆地人,仅此而已。有什么问题吗?艾德是个好小子……”
  “他是个笨蛋,骗子!”艾莉亚离开小路,跃过一根腐烂的树木,踏进河床,溅起水花,对背后土匪们的呼喊置之不理。他们不过想继续撒谎。她想逃离他们,但对方人太多,而且熟悉地形。如果铁定被抓,逃走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是哈尔温骑到她边上。“你想上哪儿去,小姐?你不该独自跑开,森林里有狼群,还有更糟糕的东西。”
  “我才不怕,”她说。“那个叫艾德的男孩说……”
  “对,他也告诉了我。亚夏拉·戴恩小姐。这是个老故事,我在临冬城就听过一次,那时跟你差不多大呢。”他牢牢抓住她坐骑的缰绳,圈转过来。“我怀疑其中毫无真相可言。即使有,又怎样呢?你父亲艾德大人与这位多恩的小姐相遇时,他哥哥布兰登仍在世,并跟凯特琳女士订了婚,所以他的荣誉并未遭到玷污。比武大会是最令人热血沸腾的场合,也许某天晚上,某个帐篷,某次幽会,谁说得准呢?幽会,亲吻,也许不止于此,那又有什么害处呢?春天来了,至少当时他们那么想,而且彼此都没有婚约。”
  “但她自杀了,”艾莉亚不大确定地说,“艾德说她从一座塔上跳进了海里。”
  “她是自杀了,”哈尔温边领她回去,边承认,“我敢打赌,那是因为悲伤,别忘记,她失去了哥哥,传奇的拂晓神剑。”他摇摇头。“随它去吧,小姐,他们都死了,所有人都死了,随它去吧……还有,到达奔流城后,千万不要把这些事告诉你母亲。”
  村庄的位置跟诺奇讲的完全一致。他们在灰石马厩内宿营,那儿只有一半屋顶保留下来,却已比村里其他建筑物都多。这不是村庄,只余焦石与骨骸。“这里的居民都教兰尼斯特杀了?”艾莉亚边问,边帮安盖刷马。
  “不。”他指点,“看看石头上的苔藓多厚。很久没人动过了。那儿有棵树从墙里长出来,看到了吗?这地方很久以前就被洗劫焚烧啦。”
  “谁干的?”詹德利问。
  “霍斯特·徒利。”诺奇是个驼背的灰发瘦男子,出生在这附近。“这是古柏克伯爵的村子,当初奔流城宣布支持劳勃,古柏克仍忠于国王,因此徒利公爵带着火与剑杀来。三河之役后,老古柏克的儿子跟劳勃与霍斯特公爵讲和,但死者已矣。”
  接着是沉默。詹德利古怪地看了艾莉亚一眼,然后转身梳理自己的马。外面雨下个不停。“我们生火吧,”索罗斯宣布,“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而且也潮湿得紧,不是吗?非常非常潮湿。”
  幸运杰克砍下牲畜栏当木柴,同时诺奇和梅利收集起引火用的草秆。索罗斯亲自打燃火星,柠檬用大黄斗篷扇动,直至焰苗呼号盘旋。很快,马厩里变得热烘烘的。索罗斯盘腿坐在火堆前,凝视进火焰深处,跟在高尚之心的时候一样。艾莉亚观察着他,期间他的嘴唇动了动,她觉得自己听见他低吟,“奔流城”。柠檬边咳嗽,边拖着长长的影子来回踱步,而七弦汤姆脱下靴子,揉揉脚掌。“我疯了才回奔流城去,”歌手抱怨。“老汤姆从没在徒利家那儿交上好运。那莱莎赶我走山路,结果被月人部抢了马和钱财不说,更搭上所有衣服。谷地骑士至今还嘲笑我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带着一把竖琴走回血门。他们逼我唱过‘命名日的男孩’和‘没勇气的国王’才打开城门,唯一的安慰是,有三个人给笑死了!从此以后,我再没去过鹰巢城,而且决不再唱‘没勇气的国王’,哪怕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
  “兰尼斯特,”索罗斯叫道,“咆哮的红色与金色。”他身子一晃,站了起来,走向贝里伯爵。柠檬和汤姆立即跟进。艾莉亚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但歌手不停地瞟她,而柠檬愤怒地一拳打在墙上。这时,贝里伯爵比个手势,让她过来。她老大不愿意,可哈尔温的手搭在背心,将她往前推。她走了两步,踌躇不前,充满恐惧。“大人。”她等着贝里伯爵发话。
  “告诉她。”闪电大王命令索罗斯。
  红袍僧侣在她身边蹲下。“小姐,”他说,“真主让我看到奔流城的景象。它仿如火海中的孤岛,而那火焰是腾跃的雄狮,有着长长的绯红爪子,猛烈地咆哮!一片兰尼斯特的海洋,小姐,奔流城很快将遭到攻打。”
  艾莉亚感觉肚子挨了一拳。“不!”
  “亲爱的,”索罗斯说,“圣火中没有谎言。我能力有限,时而解读失误,但我认为这次没错:奔流城将被兰尼斯特家围困。”
  “罗柏会打败他们。”艾莉亚一脸固执,“像以前一样打败他们。”
  “你哥哥或许已经离开,”索罗斯道,“还有你母亲,我在圣火中没看到他们的脸。老太婆口中的婚礼,在孪河城举行———她有办法获得消息,真的,睡觉时鱼梁木会在她耳边低语。如果说你母亲去了孪河城……”
  艾莉亚转向汤姆和柠檬。“如果你们不抓我,我已经到了奔流城,我已经到了家!”
  贝里伯爵对她的爆发不予理会。“小姐,”他带着疲惫的谦恭道,“你有没有亲眼见过你舅公?‘黑鱼’布林登爵士?或者他认识你?”
  艾莉亚可怜地摇摇头。她听母亲谈起过黑鱼布林登爵士,但若真遇到过他本人,那也在很小的时候,根本不记事。
  “黑鱼不可能为一个不认识的小女生付一大笔钱,”汤姆说,“徒利家的人个个多疑,迂腐不堪,多半认定我们是骗子。”
  “我们可以提出证据,”柠檬斗篷坚持,“她,或者哈尔温。奔流城离此很近,就把她扔到那儿去吧,收了钱,他妈的,就再也不用管了。”
  “如果被狮子围住怎么办?”汤姆反问,“他们巴不得把伯爵大人关进笼子,吊于凯岩城城头。”
  “我不会被抓,”贝里伯爵道。言下之意悬于空中。宁可战死。他们都听出来了,连艾莉亚也听出来了,尽管闪电大王没说出口。“然而,不能盲目行动,我要知道军队部署,狼和狮子两方面都要知道。沙玛了解一些情况,凡斯伯爵的学士知道得更多,而橡果厅就在附近。遣斥候打探期间,斯莫伍德夫人可以暂时提供住宿……”
  他的话就像鼓点敲打在艾莉亚耳畔,突然之间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她要奔流城,不要橡果厅;她要母亲和哥哥罗柏,不要斯莫伍德夫人,或者什么不认识的舅公。她转身向门口冲去,哈尔温试图抓她胳膊,但她侧身闪开,迅如蛇。
  马厩外面,雨仍在下,西方远处闪着电光。艾莉亚竭尽最大速度飞奔,却不知要去哪里,只想一个人独处,远离人声,远离那些空洞的话语和无法兑现的承诺。我想去奔流城。是我自己的错,离开赫伦堡时带上了詹德利和热派,如果一个人就好了,如果一个人,才不会教土匪们逮住,而现在就可以跟罗柏和母亲团聚。他们根本不与我同一族群,如果是的话,绝不会离开我。她踏过一滩泥水,溅起无数水花。有人喊她的名字,也许是哈尔温,也许是詹德利,但闪电后的雷鸣滚过山冈,淹没了他们的声音。闪电大王,她愤怒地想,他死不了才怪!
  左方某处传来马的嘶叫。原来离开马厩才不超过五十码呀?可感觉上连骨头都湿透了。她躲至一栋倒塌的房屋转角,希望长满苔藓的墙能遮挡雨水,却差点撞上一名哨兵。一只钢甲铁手紧紧攫住她胳膊。
  “你把我弄痛了,”她一边在他掌握中挣扎,一边喊,“放手,我正打算回去,我……”
  “回去?”桑铎·克里冈的笑声如钢铁在石头上摩擦,“见鬼,小狼女,你是我的了。”他一只手将她提离地面,艾莉亚不停乱踢,桑铎·克里冈却浑不理会地拽她朝等在一旁的马儿走去。冷雨抽打着他们俩,冲走她的喊叫,艾莉亚能想到的只有他曾问过的那个问题:知道狗是怎样对付狼的吗?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4章 詹姆

  他的高烧始终未退,但断肢逐渐愈合,科本终于宣布手没有任何危险了。詹姆等得极不耐烦,只想将赫伦堡、血戏班和塔斯的布蕾妮统统抛下。一个真正的女人正在红堡里等他。
  “我把科本也派去,负责一路照顾。”离别的那天清晨,卢斯·波顿补充,“他希望你父亲能要求学城归还他的颈链,为此将感激不尽。”
  “我们都有很多希望,如果他让我的手长回来,父亲会封他做大学士。”
  铁腿沃顿负责护送,他直率、粗暴而残忍,打心眼里是位单纯的土兵。詹姆一辈子都在和这种人打交道。他们会服从杀人的命令,会乘战斗后的火气奸淫妇女,会四处烧杀掳掠,但一旦战事结束,也会默默还乡,放下长矛,拿起锄头,迎娶邻家的闺女,生出一大窝唧唧喳喳的孩儿来。这种人虽然无条件服从,却没有勇士团那种极其残暴邪恶的个性。
  这个清晨,阴冷的灰色天幕预示着即将到来的雨,两队人马同时离开。伊尼斯·佛雷爵士的队伍已于三天前动身,沿国王大道,直向东北,波顿将随他而去。“三叉戟河涨了水,”他告诉詹姆,“连红宝石滩也不好过。替我向你父亲致以亲切问候。”
  “你也替我向罗柏·史塔克致以问候。”
  “没问题。”
  许多“勇士”聚在院子里干瞅着他们,詹姆策马跑过去。“佐罗,非常感谢你给我送行。帕格,提蒙,你们会想我吗?夏格维,没有临别的玩笑?忍心让我闷闷不乐地上路?罗尔杰,来和我吻别的吧?”
  “滚,残废。”罗尔杰道。
  “悉听尊便。但请你们记住:我会回来的,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他调转马头,朝铁腿沃顿和他的两百精兵飞驰而去。
  波顿大人将他打扮成威武的骑士,但少了右手,这副造型实在可笑。詹姆腰挂长剑与匕首,马鞍上有盾牌和头盔,暗褐色外套下穿着锁甲,但他不是傻子,不会佩带兰尼斯特的雄狮纹章,更不会选择御林铁卫的纯白纹章——这本是他的权利。相反,他在军械库里找来一张破旧不堪、打扁砸烂的盾牌,上面隐约可见罗斯坦家族金银底色上的大黑蝠纹章。河安家来赫伦堡之前,罗斯坦家族是这里的强势领主,却在几世之中断子绝孙,所以不会有人出来反对他盗用纹章。他不要当任何人的亲戚,任何人的敌人,任何人的护卫……换言之,他任何人都不是。
  两支队伍结伴走出赫伦堡的小东门,六里之后,分道扬镳。沃顿率队沿神眼湖畔的小路南下,他决定不走国王大道,而是沿农间小道和打猎路径行进。
  “国王大道比较快。”詹姆一门心思只想见着瑟曦,若行军速度够快,甚至能赶上乔佛里的婚礼呢。
  “我不想惹麻烦,”铁腿说,“天知道国王大道上会有什么埋伏。”
  “可你无需害怕吧?手下整整两百人呢。”
  “不错,但别人的队伍也许更庞大。大人要我确保将你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我得遵令行事。”
  这条路我走过,不出几里,望着湖边一座荒芜的磨坊,詹姆反应过来。当年那个磨坊小妹朝我羞赧微笑的地方,如今青草长得老高,他仿佛还听见磨坊主的叫喊:“这边是去比武大会的路,爵士先生!”当我是个孩子似的。
  伊里斯国王为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授职仪式。他穿着白色鳞甲,跪在国王帐前的青草地上,宣誓守护他的君主。全天下的人注目观瞻。当奥斯威尔·河安爵士扶他起身,杰洛·海塔尔爵士亲自为他系上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时,响彻云霄的欢呼,至今声犹在耳。但那天夜里,伊里斯翻了脸,宣布自己无需七名铁卫的守护,命詹姆赶回君临去照顾王后和小王子韦赛里斯。白牛自告奋勇地要求代他前往,以便他继续参加河安大人的比武会,却被伊里斯一口回绝。“他不会取得任何荣耀,”国王说,“他是我的人,再不属于泰温。我叫他怎样,他就得怎样。我下令,他服从。”
  这时,詹姆方才醒悟:为他赢得白袍的既非武艺和技能,亦非清剿御林兄弟会时的英勇。伊里斯看中他只为了侮辱他父亲,只为了剥夺泰温公爵的继承人。
  即使到现在,过去这么多年,想起那段时光,依旧让他痛苦。那天晚上,穿着崭新的白袍,骑着优良的骏马,连夜南下,去往一个空空如也的城堡。少年热血,壮志难酬。他不止一次想把白袍脱下,高挂枝头,一走了之。但已经太迟了。他向着全天下发过誓,御林铁卫是要终身不渝的。
  科本靠过来,“您手不舒服?”
  “我缺了手才不舒服。”每个黎明都很难受,因为在梦中,詹姆总是回复完人。半梦半醒间,他能感觉到手指的抽搐。这只是一场噩梦,内心的一部分喃喃自语,始终不肯屈服,一场噩梦。梦,总是要醒的。
  “昨晚的访客,”科本说,“您还喜欢么?”
  詹姆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你安排的?”
  学士谨慎地笑道:“见您高烧退了不少,我猜您或许想来点小运动。皮雅技术很不错,对吗?而且她……怀有渴望。”
  是的。她溜进房间,飞快地脱个精光,詹姆还以为是又一场梦。
  直到女人滑进毯子,将他左手放到她乳房上,他才终于兴奋起来。好个可爱的小尤物。“你来这里参加河安大人的比武大会,并接受国王陛下的授职时,我还是个女孩,”她对他倾诉,“你好英俊,一袭白衣,大家都说你是最勇敢的骑士。后来我和许多男人睡过,每次都闭上眼睛,假装那是你,假装他们有你柔软的皮肤和金黄的卷发。可是……可是我从没想过,居然能真的和你在一起。”
  经过这番表白,要把她赶开真的很难,但詹姆强迫自己去完成。我这辈子没睡过别的女人,他提醒自己。“你替人放血后都派女孩去‘拜访’吗?”他问科本。
  “不,瓦格大人经常把女孩派来我这儿。他要我先检查,自从那回……头脑发热喜欢上其中一个之后,他就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不过您放心,皮雅相当健康,您的塔斯女人也一样。”
  詹姆锐利地望着他,“布蕾妮?”
  “对,那个壮女人,她的膜还没破。至少昨天晚上还没破。”科本忍俊不禁。
  “他也让你检查她?”
  “当然。他……是个挑剔的主人,我们不妨这么说吧。”
  “赎金的关系?”詹姆继续问,“他父亲需要她还是处女的证明?”
  “您没听说哪?”科本一耸肩,“有只鸟儿从塞尔温伯爵那边过来,商议赎金的问题。暮之星提出用三百金龙交换他的女儿。我已告诉瓦格大人塔斯岛没蓝宝石,可他就是不相信,反而认定暮之星在耍他。”
  “三百金龙赎一个骑土,很公平的价码。山羊应该满足。”
  “山羊是赫伦堡领主,赫伦堡领主不许别人讨价还价。”
  这消息让他烦躁,虽然他早已预料到它的到来。我的谎言保得你一时,保不了一世,妞儿。“如果她的膜像她全身其他部分那么坚强,山羊多半会被扭断命根子。”他开个玩笑。布蕾妮毫不柔弱,能承受许多强暴,詹姆判断,但若反抗过于强烈,难保瓦格·赫特不将她手脚全缚,施以惩罚。就算他那样做了,又与我何干?如果不是这妞儿蠢猪似的固执,不肯把表弟的剑给我,我怎会落到右手被废的下场。他偷袭她,打算一击砍断她的腿,不料却被接住,并且连续反击。山羊很快就会见识到她那份古怪的强壮,他得小心,别被她咬断细脖子。呵呵,这难道不是美事一桩么?
  詹姆陡然厌烦了科本的陪同,独自骑到队伍前方。一个叫纳吉的圆脸瘦小北方人高举着和平旗帜,走在铁腿之前:旗面乃是七彩条纹,连着七条长尾,举在一个顶端有七芒星的杆子上。“你们北方人不换一种和平旗帜?”他问沃顿,“七神对你们而言算什么呢?”
  “它们是南方的神。”队长道,“而我们需要与南方人的和平,要把你平安送回你父亲身边。”
  我父亲,詹姆不知泰温公爵是否收到过山羊的赎金要求,是否看到过他腐烂的右手。一个不会用剑的剑客价值几何?全凯岩城的金子?三百金龙?不名一文?父亲从不让情感影响理智。以前,泰温·兰尼斯特的父亲泰陀斯公爵逮捕过手下一名桀骜不驯的领主——塔贝克伯爵,能干的塔贝克夫人以牙还牙,擒走三位兰尼斯特家的人,包括年轻的史戴佛·兰尼斯特,当时他妹妹已和泰温订婚。“快快送还我的夫君和挚爱,否则我要他们三人付出代价。”高傲的夫人送信给凯岩城。少年泰温建议父亲将塔贝克伯爵砍成三截送回去,但泰陀斯公爵是只柔弱的狮子,最终放走了那蠢笨的塔贝克,迎回史戴佛——他后来结婚,生子,战死于牛津。泰温·兰尼斯特将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忍耐、铭记,犹如凯岩城的岩石……如今你不仅有了一个侏儒儿子,还多出一个残废儿子,该有多恼怒啊……
  沿着小路,他们途经一个遭焚毁的村庄,它被烧看来都是一年多前的事了。房屋统统焦黑垮塌,田地里野草疯长,直到齐腰之高。铁腿要队伍在此停下来饮马。这地方我也来过,詹姆站在井边,默默地想。那座小旅馆如今只剩几块基石和几根烟囱,而我曾在里面喝过酒。记得那黑眼睛的小妹端来奶酪和苹果,店家满脸堆欢地宣布由自己请客。“御林铁卫的成员光临寒舍乃是无上的荣誉,爵士先生,”他笑道,“总有一天,我会给孙子讲述这个故事。”詹姆望着烟囱里的野草,不禁怀疑在这战乱岁月,店家还有没有孙子。他会告诉他们,弑君者就是在他这儿喝啤酒,吃奶酪和苹果的吗?这会不会成为他一生的羞耻?他不知道,只希望烧旅馆的人放过他孙子们的性命。
  幻影手指又抽搐起来。铁腿建议稍作休息,生火,吃点东西,詹姆摇摇头:“我不喜欢这地方,走吧。”
  傍晚,队伍离开湖泊,跟随一条有车辙的小路,穿越橡树和榆树的森林。等扎营时,断肢已酸痛得麻木,幸亏科本送来一袋安眠酒。沃顿忙着安排值更守夜,詹姆则在篝火边舒展身子,并将一块熊皮放在树桩上当枕头。先前妞儿叮嘱他定要在睡前吃饱,如此才能保证力气,但他实在太累,于是闭上眼睛,希望梦见瑟曦。高烧之梦如此鲜活……
  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孤零零一人被敌人环绕,周围是透不过气来的石墙。这是凯岩城,他明白,察觉到头顶千钧的重量。我回家了,不仅如此,身体也回复完好。
  他举起右手,感觉到指尖的力量。和床上做爱的感觉一样,和沙场浴血的感觉一样。四根指头,一个拇指,我梦见自己残废,但那不是真的。陡来的宽慰使他浑身颤抖。我的手,完好无缺的右手,没人再能伤害我。
  身边,有十来个穿长袍戴兜帽不见面容的高大黑影,手中握着长矛。“什么人?”他质问,“你们来凯岩城做什么?”
  黑影们没有回答,只用矛尖捅他。他无路可逃,只能向下,穿过一个曲折的通道,踩着巨岩中凿出的台阶,不断向下,向下。不行,我得上去,他告诉自己,上去,不能再往下。下去做什么?他朦胧中预感到地底有毁灭等着他,黑暗和恐怖于彼潜伏,有东西要捉他。詹姆想停步,但身后的长矛一直尾随。若我手中有剑,你们都挡不住我。
  一片空旷的黑暗中,台阶陡然消失,詹姆匆忙停步,差点摔进这无垠的虚无。矛尖不依不饶,戳着他的背,要把他推向地狱深渊。他厉声尖叫……摔得并不沉重,四肢着地,周围是软沙和浅水。记得凯岩城下有很多地下水的洞穴,但此地有些特别。“这是什么地方?”
  “你的地方。”一个声音在应和……不,那不是一个声音,而是一百个声音,一千个声音,自黎明纪元“机灵的”兰恩以来所有兰尼斯特的声音。其中最深沉的是父亲,在他身边站着姐姐,苍白而美丽,手持火炬。乔佛里在前面,那是他们的儿子,后面则有许许多多金发黑影。
  “老姐,父亲带我们来这儿干吗啊?”
  “我们?不,弟弟,这是你的地方,你的黑暗。”她手中的火炬是洞穴里唯一的光明,是整个世界唯一的光明,但她转身离去。
  “不要走!”詹姆恳求,“不要离开我!”大家都在离开,“不要把我留在黑暗中!”这里有可怕的东西。“至少……给我一把剑。”
  “我给你剑。”泰温公爵突然道。
  长剑出现在脚边。詹姆摸进水中,直到指头握紧剑柄。手中有剑,没有人再能伤害我。他举起武器,只见剑尖和剑刃上都有苍白的火焰在跳动,一直烧到剑柄。火苗与钢铁同色,发出银蓝的光辉,驱逐周围的黑暗。蹲伏,倾听,詹姆兜着圈子,等待来自黑暗的威胁。流水浸进靴子,没到脚踝,冰冷刺骨。也要小心水底,他告诉自己,天知道有什么东西躲在里面……
  身后传来巨大的水声,詹姆立即旋身……就着微弱的亮光,看见来人是……塔斯的布蕾妮,双手戴着沉重的镣铐。“我发誓保护你,”妞儿固执地说,“我发过誓。”她没穿衣服,却将手伸到詹姆面前。“爵士,行行好,把它除掉。”
  手起刀落,铁环粉碎。“请给我一把剑。”布蕾妮请求。第二把剑陡然出现,连剑鞘、剑带都完整无缺,她把它系在粗腰上。光线昏暗,虽然彼此只隔几尺,詹姆仍看不清对方的脸。在这样的氛围下,连她也变得美丽撩人,他心想,变得像个真正的骑士。布蕾妮的剑也在燃烧,放射出银蓝色的光芒。黑暗向外退了一圈。
  “剑燃人存,”瑟曦遥远地喊,“剑灭人亡。”
  “姐姐!”詹姆高声呼叫,“不要离开我,不要!”没有回应,唯有渐行渐远的微弱脚步声。
  布蕾妮将长剑上下挥舞,银蓝火焰跳动闪烁,平静的水面反射光彩。她和记忆之中一样高大强壮,但詹姆觉得她更女人气了一些。
  “他们在这儿养了一头熊?”缓缓地、警戒地,布蕾妮开始移动,长剑在手,一步,旋转,又一步,侧耳倾听。溅起小小水花。“洞穴狮?冰原狼?应该是熊吧?告诉我,詹姆,到底有什么?什么东西等在黑暗里?”
  “毁灭。”没有熊,他心想,更没有狮子。“只有毁灭。”
  冰冷的寒光照着妞儿苍白而坚定的脸庞。“我不喜欢这里。”
  “我也是,”两把长剑是黑海中的孤岛,暗影中的异类,“脚都湿了。”
  “我们可以从来路爬出去。来,你站到我肩上,应该能够着洞口。”
  是啊,接着我去追瑟曦。念头一闪,就让他硬了起来,他连忙扭身,不让妞儿看见。
  “听。”她突然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令他不由一颤。好暖和。“有东西来了。”布蕾妮把剑指向左边。“在那里!”
  他努力向黑暗望去……终于,看见了——什么东西,好像是……
  “一个骑马的人,不,两个,两个骑手,并肩过来。”
  “在地下,凯岩城下面?”真是疯了!可确实有两个白马骑手,人马皆穿戴重甲,从黑暗中步步进逼。没有话语,詹姆心想,没有水花,没有响动,没有蹄声。这番情景让他想起当年奈德·史塔克骑过伊里斯的王座厅,同样悄无声息,只有眼睛说话:灰色、冷酷、充满谴责和评判。
  “是你吗,史塔克?”詹姆叫道,“来啊,你活着的时候吓不倒我,死了我更不怕。”
  布蕾妮碰碰他胳膊,“还有其他人。”
  他也看见了。来人皆穿雪白铠甲,团团薄雾从肩膀向后飘散。他们的头盔紧紧关闭,但詹姆无须看脸,已然明白他们是谁。
  五个都是他的兄弟。奥斯威尔·河安爵土与琼恩·戴瑞爵士,多恩亲王勒文·马泰尔,“白牛”杰洛·海塔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在他们之中,还有一位戴着迷雾与悲痛的王冠、长发飘飘的人,此乃雷加·坦格利安,龙石岛亲王和铁王座的继承人。
  “你们别想吓唬我。”他叫道,他们则分散开来,将他包围。“一个个来,还是一起上,我都无所谓!”他左右旋身,“但这不关妞儿的事!放她走!”
  “我发誓保护你,”她朝雷加的形影说,“我发过誓。”
  “我们都发过誓。”亚瑟·戴恩爵士哀伤地道。
  幽灵从浓雾聚成的马上走下来,六柄长剑出鞘,却没一点声音。“他要烧了都城,”詹姆说,“留给劳勃一片灰烬。”
  “他是你的国王。”戴瑞道。
  “你发誓保护他。”河安说。
  “守护王家后裔。”勒文亲王道。
  雷加的身躯烧了起来,发出冰冷的光,时白,时红,时黑。“我把妻子和儿女交于你手。”
  “我不知道他会伤害他们。”詹姆的剑逐渐黯淡。“我和国王在一起……”
  “你杀了国王!”亚瑟爵士说。
  “割了他喉咙。”勒文亲王道。
  “你杀了宣誓守护的君主。”白牛说。
  剑刃上的火焰开始熄灭,詹姆想起瑟曦的话。不要!恐惧如同巨掌,箍住他的咽喉,但他的剑终究还是灭了,只剩布蕾妮的那把还在燃烧。幽灵们一拥而上。
  “不,”他喊,“不,不,不,不要要要要要要!”
  他猛地跳将起来,心脏狂跳不已,回到了森林中,头顶为皓月星空,嘴里有胆汁的苦味,忽冷忽热,虚汗淋漓,颤抖不止。他朝右手望去,手腕终点是皮革和麻布,包裹着丑陋的断肢。他不禁热泪盈眶。我感觉到的,那指尖的力量,那剑柄的粗皮革,我的手———
  “大人。”科本跪在他身边,慈祥的脸上充满关切。“怎么了?我听见您尖叫。”
  铁腿沃顿高高在上地站在后面,满脸阴沉。“怎么回事?叫什么?”
  “梦……一个梦。”詹姆环视周围的营地,茫然不知身在何处。“我在黑暗中……手也长回来了。”他望着断肢,突然恶心起来。那的确是凯岩城下的地道,他心想。他的胃空虚酸楚,头则因枕着树桩而疼痛。
  科本摸摸他额头。“您有些发烧。”
  “热夜之梦。”詹姆想站起来,“来,帮帮我。”铁腿捉住他完好的左手,拉他起立。
  “再来一杯安眠酒?”科本问。
  “不,今晚我睡够了。”不知还要多久天亮。他朦朦胧胧地意识到,闭上眼睛,又会回到那个黑暗潮湿的地方。
  “那要罂粟花奶么?压压高烧?您身子还弱,大人,需要多休息,多睡眠。”
  这是我最不想干的事。苍白的月光照着詹姆用来枕头的树桩,上面覆有厚厚的苔藓,先前竟没发现树木是白色的。这让他想起临冬城,想起奈德·史塔克的心树。不可能,他心想,不可能。树桩已死,史塔克已死,他们所有人都死了。雷加王子,亚瑟爵士,孩子们……伊里斯,尤其是伊里斯,他们都死了。“你相信灵魂吗,学士?”他问科本。
  对方表情奇特,“有一次,我走进学城的一个空房间,望着一个空椅子,发现这里曾有过一个女人,不久前方才离去。坐垫因她而凹陷,布料因她而温暖,空气因她而馨香……我突然悟到,既然我们的身体离开房间会留下气味,我们的生命离开世界又为何不能留下灵魂呢?”科本将手一摊,“我将想法告诉枢机会的博士,但除了马尔温,人人视之为异端邪说。”
  詹姆用指头梳梳头发。“沃顿,”他说,“备马,我们回去。”
  “回去?”对方难以置信地重复。
  他以为我疯了,或许我真的疯了。“我把东西忘在了赫伦堡。”
  “那里如今是瓦格大人的地盘,被他和他的血戏班占据着!”
  “你的人是他的两倍。”
  “如果我不遵命将你尽快送往你父亲处,波顿老爷非把我剥皮不可。我们得赶路前往君临。”
  若是从前的詹姆,定会带着笑容施以威胁,可如今他不过是个残废,得另想法子……提利昂的法子。弟弟一定有办法。“铁腿,波顿大人没告诉过你吗?”
  对方怀疑地皱起眉头,“什么?”
  “你不把我送回赫伦堡,我在父亲面前唱的歌就不是允诺的那首。我或许会说……波顿砍了我的手,而操刀的就是你。”
  沃顿惊得合不拢嘴,“你这是造谣!”
  “对,可我父亲会相信谁呢?”詹姆逼自己微笑,通常长剑在手、无所畏惧时的微笑。“现在回去,一切好说,不过耽误一天工夫,很快就能重新上路。到时候,我在君临吹嘘的,会甜美得让你难以置信。此外,还有美女和一大笔金子作为答谢。”
  “金子?”沃顿重复,“多少金子?”
  他上钩了。“多少?要不你开口?”
  太阳升起时,他们已将来路折回了一半。
  詹姆加倍催马前进,铁腿和他的北方人竭力方能跟上。即便如此,到达湖边巨城时,已日近正午。阴沉的天空预示着即将来临的暴雨,雄伟的巨墙和五座高塔不祥而黑暗地耸立。死寂。墙垒空荡,城门紧闭,孤零零地悬着一面旗。这是科霍尔的黑羊,他知道,于是将左手围拢嘴巴,“你们还在!开门!否则我踢进去!”
  直到科本和铁腿都合声加入,城垛上才终于出现了一个人。他朝下望了一会儿,随后便消失了。不久,他们听见铁链哗哗作响,闸门缓缓升起,大门打开,詹姆·兰尼斯特二话不说,当先冲了进去,浑不在意头顶的杀人洞。本以为山羊会戒心十足,没想到勇士团竟还把波顿的人当盟友。傻瓜。
  外庭已被荒废,只在长长的、板岩屋顶的马厩里有些马儿。詹姆勒住坐骑,左右察看,只听厉鬼塔下有声音传来,一群男人用七八种口音叫喊着。铁腿和科本随即跟上。“要什么赶紧去拿,别耽误时间,”沃顿道,“我不想和血戏班发生冲突。”
  “你只要吩咐部下手不离兵器,血戏班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二比一的优势,明白吧?”詹姆转头望向吼声传来的方向,声音虽微弱却带着凶残,在赫伦堡的墙垒问回荡,搭配着如潮般的嘲笑。突然间,他明白发生了什么。我来晚了吗?腹中绞痛,他猛踢坐骑,奔过外庭,穿过石拱桥,绕开号哭塔,来到流石庭院。
  他们把她扔进了熊坑。
  奢靡的黑心赫伦王将一切都修筑得非常夸张。熊坑足有十码宽、五码深,墙壁是石头,底下为流沙,还有六圈大理石凳为观众准备,勇土团只坐满了四分之一。詹姆笨拙地翻身下马,但佣兵们正全神贯注地欣赏下方的表演,以至于只有几个刚好正对面的人注意到他。
  布蕾妮穿着和卢斯·波顿共进晚餐时那身不合体的女装。没有盾牌,没有胸甲,连皮甲也无,只有粉红的绸缎和密尔蕾丝。或许山羊觉得她穿女装打起来更有趣吧。眼下她身上一半的裙服已被撕碎,左臂不住淌血,显然是黑熊留下的抓伤。
  至少他们给了她一把剑。妞儿单手拿着,侧身移动,试图不让熊靠近自己。这没有用,坑里空间太窄。她必须进攻,必须找出破绽,一刀宰了它。长剑在手,什么熊挡得住呢?可布蕾妮却不敢靠近。血戏子们朝她叫嚣各种淫秽的侮辱和嘲笑。
  “与我无关,”铁腿警告詹姆,“波顿大人吩咐,这女人属于他们,任凭他们发落。”
  “她的名字叫布蕾妮。”詹姆步下台阶,穿过十来个吃惊的佣兵,来到位于最末一圈凳子的领主包厢里的瓦格· 赫特面前。“瓦格大人。”他用盖过喧哗的洪亮声音呼喊。
  科霍尔人几乎给酒呛住,“弑君者?”他左脸被绷带粗率地包扎着,染血的亚麻布横过耳际。
  “把她拉出来。”
  “象都别象,四君者,否责我再砍你一只手。”他要来另一杯酒。“你的婊子咬我的耳多,这个怪无!才不会有人来书她。”
  身后传来一阵雷霆般的吼声,詹姆回头。只见黑熊人立起来足有八尺高。简直就是披熊皮的格雷果·克里冈,他心想,而且比魔山更灵巧。好在它没有那把巨剑,攻击范围不够。
  黑熊愤怒地狂叫,露出一口巨大的黄牙,接着四肢着地,全速冲锋。机会来了,詹姆暗想,快打呀!一剑结果它!
  可她一剑递出,竟然毫无力气。黑熊畏缩了一下,接着又猛扑而上,脚掌拍打地面,隆隆作响。布蕾妮闪向左,再度朝熊脸刺去。这一击被熊掌扫开。
  它很小心,詹姆看出,它被人类作弄过,知道长剑和枪矛的厉害。但不管怎么说,它决不是她的对手。“快杀了它!”他扯开嗓门大叫,声音却被周围无数的叫喊所淹没。假如布蕾妮真听见了,也没任何表示。她绕着熊坑打转,背贴紧墙。不妙,太近了,假如熊把她钉到墙上……
  野兽笨拙地转身,吼着飞奔而前。但布蕾妮如灵猫一般,急速换位。这才是印象中的妞儿。她旋到熊的后背劈了一剑,野兽痛苦地咆哮,再度人立。布蕾妮慌忙躲开。怎不见血?……他终于明白了,回头怒视山羊,“你把比武用的钝剑给了她!”
  山羊眉开眼笑,酒水和唾沫喷了詹姆一脸,“党然。”
  “他妈的,我来付赎金,金子,蓝宝石,想要什么都成。快把她拉出来!”
  “你咬她?去蜡呀。”
  他去了。
  詹姆左手抓住大理石栏杆,一跃而下,在流沙上着地打滚。黑熊听见声音,陡然转身,用鼻子嗅嗅,警戒地打量着新闯入者。詹姆挣扎着单腿跪起。七层地狱,我到底在干什么?他用左手抓满一把流沙。“弑君者?”他听见布蕾妮惊讶的喊声。
  “詹姆。”他纠正,一边将沙子投向黑熊的脸。野兽胡乱抓着空气,发出惊天动地的咆哮。
  “你来干吗?”
  “做蠢事。到我后面去。”他绕到她前面,挡在她和黑熊之间。
  “你才该在后面,我有剑。”
  “没尖没锋,算什么剑?到我后面去!”什么东西埋在沙里,他左手抓出来一看,原来是人的颚骨,上面还有些变色的血肉,爬满蛆虫。真漂亮,他心想,不知这是谁的脸。黑熊靠了过来,詹姆一挥胳膊,将骨头、烂肉和蛆虫朝野兽的脑袋打去。相差了整整一码。真该死!这左手倒不如也砍了的好。
  布蕾妮想冲上前,他只好一脚将她踢翻。妞儿倒在沙里,抓住没用的剑,詹姆干脆坐在她身上,目睹黑熊发动冲锋。
  嗖,深沉的一声,羽箭穿透野兽的左眼。串串唾沫和鲜血从它张开的大嘴里滴落,接着第二支箭射中大腿。黑熊咆哮,后退,看到詹姆和布蕾妮,又蹒跚着往前冲。无数十字弓同时发射,将它射成了刺猬,距离如此之近,每一击都不可能错过。羽箭穿透毛皮和血肉,黑熊仍坚持前跨了一步。好个可怜、残暴又勇敢的家伙。它走到他面前,他飞快地闪开,一边呐喊,一边踢起沙子。野兽继续追击折磨它的人,但刚转身,背上又中两箭。它发出最后一声咆哮,一屁股坐下,四肢伸展着躺在鲜血淋漓的沙地上,死了。
  布蕾妮站起身子,钝剑握在手中,急促地喘着粗气。铁腿的十字弓手看着血戏子们纷纷咒骂威胁着起立,便重新将箭上膛。罗尔杰和“三趾”拔出长剑,佐罗则解下长鞭。
  “你杀死我的熊!”瓦格·赫特尖叫。
  “没错,多嘴的话,连你一起杀,”铁腿毫不动容,“我们只要这女人。”
  “她的名字叫布蕾妮,”詹姆说,“布蕾妮,塔斯的处女。对了,你还是处女吗?”
  她平庸的宽脸现出一轮红晕。“是的。”
  “噢,那太好了,”詹姆道,“我只救处女。”他转向山羊。“赎金我来付,两人份的赎金,你明白,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放绳子下来吧,拉我们出去。”
  “去你妈的,”罗尔杰吼道,“山羊,杀了他们,别放跑这两头该死的猪!”
  科霍尔人犹豫。他一半的手下醉醺醺,而北方人不仅如岩石般镇静,人数也整整是他的两倍。十字弓手们已开始瞄准。“拉他们出来,”山羊缓缓地说,随即转向詹姆,“我很宽宏大量,请把今天的事告诉你父亲大人。”
  “我会的,大人。”但这救不了你。
  直到走出赫伦堡半里格之外,离开弓箭的射程,铁腿才终于爆发,“你疯了,弑君者?找死吗?居然两手空空地去和熊斗!”
  “一只空手,一只断肢,”詹姆纠正,“我知道你会在野兽杀死我之前行动。否则的话,波顿大人会像剥橙子似的将你剥皮,不是吗?”
  铁腿狠狠咒骂了一番兰尼斯特的愚蠢,接着踢马奔向队伍前方。
  “詹姆爵士?”即便穿着不能遮体的粉红绸缎和蕾丝,布蕾妮看上去仍像穿女装的男人,不像女子。“我很感激,可……可你已经上路了,为何回来呢?”
  无数讥笑浮现在脑海,一个比一个残忍,但最终詹姆只耸耸肩。“因为我梦见了你。”说完他扬长而去。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5章 凯特琳

  罗柏和年轻的王后道别了三次。第一次在神木林的心树之下,当着诸神和臣僚们的面;第二次在铁闸门前,和简妮长久地拥抱和热吻;最后一次,离开腾石河岸一小时后,女孩骑着骏马气喘吁吁地跑来,恳求少狼主带她同行。
  罗柏动情了,凯特琳看得出,但他也很窘迫。此刻天气又阴又湿,细雨蒙蒙,他十分不情愿地命令全军将士止步,以便自己冒雨安慰泪眼汪汪的年轻妻子。他话说得亲切,凯特琳边看边想,心里却充满恼火。
  国王和王后窃窃私语,灰风则在旁游荡,不时甩甩身上的雨珠,朝天空呲牙露齿。当罗柏给了简妮最后一吻,命十几个护卫护送王后回城,自己翻身上马后,冰原狼立刻飞奔到队伍前面,好似一只蓄势已久的飞箭。
  “噢,简妮王后真体贴,”跛子罗索·佛雷告诉凯特琳,“我妹妹也不差。呵呵,我敢打赌,萝丝琳此刻正在孪河城内边跳边唱:‘徒利夫人,徒利夫人,萝丝琳·徒利夫人’呢,等到明天,她就会幻想披上奔流城红蓝条纹新娘斗篷的样子了。”他掉过马头,微笑着对艾德慕说,“可是您,徒利公爵,此刻却很沉默。您有什么感觉呢?”
  “我觉得自己身在石磨坊,而战斗刚要打响。”艾德慕半开玩笑地回答。
  罗索哈哈大笑,“别担心,您的婚礼一定圆满幸福,好大人。”
  是吗?但愿诸神保佑。凯特琳踢马前进,扔下弟弟和跛子罗索。
  要简妮留在奔流城是她的主意——罗柏巴不得有王后陪伴。虽然王后缺席可能被瓦德大人理解为又一次失礼,但她在场的话等于是往老家伙的伤口上撒盐,构成的可就是侮辱了。“瓦德·佛雷舌尖嘴利,且睚眦必报,”她警告儿子,“为换取他的效忠,我不怀疑你能承担这老人的责难,但你实在太像你父亲,无法忍受他侮辱简妮。”
  罗柏无言以对。可是,他却在心中把一切归咎于我,凯特琳疲惫地想,他正思念着简妮,抱怨我不该把她送走——即便知道我说的乃是忠告。
  儿子从峭岩城带回六位维斯特林,而今只留雷纳德爵士一人在身边,他是简妮的兄弟,担任王家掌旗官。收到泰温公爵同意交换俘虏的回复函当天,国王便派遣简妮的舅舅罗佛爵士带年轻的马丁·兰尼斯特去金牙城履行手续。事情进展顺利,儿子从此不必再为马丁的安全操心,盖伯特·葛洛佛也欣慰地得知他兄弟罗贝特已在暮谷城登船北返。罗佛爵土干得漂亮……灰风也终可回到国王身边,回到属于他的位置。
  维斯特林夫人和她的孩子们一起待在奔流城,简妮,小艾琳妮亚及罗柏的侍从洛拉姆都没跟来,后者强烈地质疑这一安排,但这都是明智的举动。罗柏的前任侍从乃奥利法·佛雷,他无疑将出席妹妹的婚礼,将洛拉姆带去势必大伤情面;与之相对,雷纳德爵土是个快活的年轻骑土,他已保证无论瓦德·佛雷如何侮辱,都不会作出过激反应。让我们祈祷侮辱就是即将面对的所有考验。
  凯特琳却有更多的担心。自三河一战以来,父亲大人就不再相信瓦德,对此她一直牢记在心。简妮王后只有待在奔流城的高墙坚壁后,由黑鱼全力保护,才会安全。罗柏封给布林登爵士一个新头衔,“南疆大元帅”,有他留在后方,凯特琳方感放心。
  但她实在怀念叔叔历经风霜的脸孔,罗柏势必也流连他的辅佐,儿子所赢得的每场战斗,幕后都少不了布林登爵士的功劳。而今斥候部队改由盖伯特·葛洛佛统率,他人虽好,忠诚而坚定,却没有黑鱼的能力。
  在葛洛佛的部队掩护下,罗柏的队伍绵延数里。前锋是大琼恩,凯特琳等人和主队走在一起,这是大批全副武装的骑兵,随后为辎重队,无数满载食物、草料、补给、礼物和伤员的马车,由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和他的白港骑士加以保护。在他们之后跟着畜群,包括绵羊、山羊和骨瘦如柴的牛,以及一小群商贩营妓。走在末尾担任后卫的是罗宾·菲林特,方圆数百里之内都没有敌人,但罗柏仍处处小心。
  一共三千五百名战士,三千五百名经历呓语森林、奔流城、牛津、烙印城、峭岩城等历次会战的老兵,掠夺过西境兰尼斯特家族富裕矿山的精锐。他们都是北方人,三河诸侯中,除了和艾德慕要好的数人前来作陪外,大都留在河间地观望国王收复北境。前方,等待艾德慕的是新娘,等待罗柏的是战争,等待我的……是两条死讯,一张空床和充满鬼魂的城堡。好凄凉啊。布蕾妮,你到底在哪里?求求你,把我的女儿带回来。把她们带回来啊。
  中午时分,雨变得绵长不息,直下到黄昏。第二天,北方人没有看见太阳,铅灰色天空下,人人藏在兜帽里,以躲避雨水袭击。这天的雨下得极大,道路泥泞,田野滂沱,河流暴涨,落叶纷飞,持续的马蹄声扰攘不休,惹人心烦。人们只在必要时说上几句,大多时候沉默不语。
  “没问题,夫人,我们很坚强。”梅姬·莫尔蒙伯爵夫人向她保证。凯特琳喜欢上了梅姬和她的大女儿黛西,因为在詹姆·兰尼斯特一事上,她俩比别人都更谅解她。黛西身形瘦长,她母亲则矮小粗壮,两人都一贯着盔甲皮衣,盾牌和外套上刻有莫尔蒙家族的黑熊纹章。就凯特琳看来,夫人和小姐穿这样的服装有些奇怪,但她们母女并不在意,因为她们既是女人,更是战士,和塔斯的布蕾妮一样。
  “每场战斗,我都守在少狼主身边,”黛西·莫尔蒙高兴地说,“国王陛下战无不胜。”
  不,他从头到尾就没赢过,凯特琳心想,却不敢说出来。北军固然骁勇善战,但此刻背井离乡,唯一的寄托乃是对少年国王的必胜信念。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保护和鼓励这种信念。我得坚强起来,她告诉自己,为了罗柏。若我伤心绝望,情绪将会传染出去,而一切的一切都有赖于这场婚礼的顺利举行。假如艾德慕和萝丝琳能够美满,假如迟到的佛雷侯爵得到安抚,愿意全力协助罗柏……即便如此,我们又该如何来应付兰尼斯特与葛雷乔伊两大势力的夹击呢?这个问题,凯特琳不敢想,罗柏本人也不敢想。每次扎营,国王都眉头深锁地研究地图,仿佛要找出赢回北境的妙计。
  弟弟艾德慕担忧的却是另一件事。“呃,你觉得瓦德·佛雷的女儿不会都像父亲那么丑吧?”他和凯特琳及朋友们聚在高大的条纹帐篷里,漫不经心地问。
  “他有那么多老婆,总能生下几个标致女儿,”马柯·派柏笑道,“可这老混蛋干吗要送个好人儿给你呢?”
  “没错。”弟弟阴郁地说。
  凯特琳无法忍受,“瑟曦·兰尼斯特还是个大美人呢!”她尖刻地道,“但愿萝丝琳小姐强壮健康,心底善良,为人忠厚。”说罢,她拂袖而去。
  艾德慕接受不了姐姐的态度,第二天便彻底回避,远远地和马柯·派柏、莱蒙·古柏克、派崔克·梅利斯特及凡斯家的年轻成员们待在一起。他们不会责难他,只会和他开玩笑,下午时候,凯特琳看着欢乐的年轻人们从身边跑过,心里想,打小我就对艾德慕太过严厉,想必悲伤更影响了语言。她为自己的失态而后悔。雨已下得够大,凭什么还要干涉别人的心情?说到底,希望娶个漂亮老婆有什么错?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看见艾德·史塔克时,从心头油然而生的那种孩子气的失望,本以为他是他哥哥布兰登的年轻翻版,却大错特错。奈德不仅比哥哥矮,面容也更平凡,且终日庄重。他谈吐虽极尽礼仪,但在言语底下,她感受到的却是冷淡——这点绝不属于情绪外露、嘻笑怒骂的布兰登。即便当他带走她的贞操时,他们的做爱,与其说是激情,倒不如归于责任。但那天晚上,我们诞生了罗柏,诞生了北境之王。战争结束后,在临冬城里,我感受到丈夫的爱,找到奈德庄重面孔下那颗可爱又可敬的心。艾德慕,希望你和萝丝琳也能幸福美满。
  上天好像有意为之,队伍不经意间经过了呓语森林,罗柏正是在这里打下平生第一场大胜仗。他们沿狭窄的石板河床底的溪流前进,当日詹姆·兰尼斯特的军队正于此遭到重创。那时气候还很温暖,凯特琳忆起,树木依旧葱绿,溪流未曾猛涨。如今秋叶充塞流水,到处乱石盘根,曾为罗柏的军队提供掩护的林木,业已脱下绿色的外套,换上一身金色中带棕色斑点的服装,有些还成了暗红,令人不安地联想起铁锈和凝血。只有云杉和士兵松绿意仍存,挺拔云天,好似高大的黑色枪矛。
  一切都变了,她心想。呓语森林大战的那天晚上,奈德还活在伊耿高丘底下的黑牢里,布兰和瑞肯安全地待在临冬城的墙垒后,席恩·葛雷乔伊则在罗柏身边奋战,事后不断夸口自己差点与弑君者交手。如果成全了他的愿望,如果是席恩而非卡史塔克大人的两个儿子一命归天,事情该有多不一样啊!
  穿越战场时,凯特琳看到去年留下的遗迹:被雨水冲刷腐蚀的头盔、断裂的长矛、战马的尸骨。石冢随处可见,标示着人们的葬身之地,但食腐动物并没将死人放过。四处倾覆的石头之中,时而可见鲜明的布料和闪烁的金属。有一张脸默然地望向她,腐败的棕色血肉下,头骨轮廓若隐若现。
  她想起奈德,不知丈夫此刻在何处安息。静默姐妹们带着尸骨北返,由哈里斯·莫兰率一小队荣誉护卫加以保护。他抵达临冬城了么?他有没有在城堡下的黑暗墓窖里陪伴哥哥布兰登?莫非于行程途中,卡林湾便已被占领?
  三千五百名骑兵伴她踏过深谷河床,穿越呓语森林的中心,但她却从未感到如此孤单。每走一里,就离奔流城远了一里,她竟觉得自己再也看不到那座出生于斯的城堡了。诸神也要把它,像其他东西一样,从我生命中夺走吗?
  五天之后,斥候们飞骑回报,高涨的河水冲垮了位于美人市集的木桥。盖伯特·葛洛佛带着两个胆大士兵试图在公羊渡骑马泅过暴虐的蓝叉河,结果损失了两马一人,葛洛佛本人死死攀住一块石头,方才幸免于难。“自春季以来,河流还没有这样高的水位,”艾德慕评价,“可看这气象,如果雨持续不停,势必将继续上涨。”
  “上游荒石城附近,还有另一座桥,”凯特琳往年常陪同父亲穿越河间地,此刻记忆派上了用场,“那一座虽然陈旧又狭小,但——”
  “它也没了,夫人,”盖伯特·葛洛佛道,“早在美人市集的这座之前就被冲掉。”罗柏望向母亲,“还有别的桥吗?”
  “没有,而且看目前的架势,渡口想必统统无法运行,”她想了想,“我们过不了蓝叉河,只好绕过去,经过七泉和女巫沼泽。”
  “没错,不走泥潭和烂路,眼下就到不了目标,”艾德慕警告,“嗯,牺牲一点速度,我们能抵达孪河城。”
  “好吧,就让瓦德大人多等等,”罗柏决定,“罗索在奔流城时给他传过信,他知道我们的起程日期。”
  “他是知道,可这家伙生性多疑,又极敏感,”凯特琳说,“他将把这次延误当做一次蓄意轻慢。”
  “很好,到时候我会为了耽搁的时间特别向他致以歉意。我真是个可悲的国王,随时准备赔礼道歉,”罗柏疲惫地道,“我希望波顿在三叉戟河涨水之前过了渡口,国王大道一路往北,他的行程比我们容易,即便统率步兵,也很可能赶在我们之前抵达。”
  “当两军会合,参加完艾德慕的婚礼后,下一步怎么做?”
  “北上。”罗柏挠挠灰风的耳背。
  “通过堤道?强攻卡林湾?”
  国王朝她高深莫测地一笑,“还有别的路,”他保证。从口气听来,她知道他此刻是不会多说的了。明智的君主懂得保守秘密,她提醒自己。
  之后八天,雨水没有停息,末了他们终于抵达荒石城,在俯瞰蓝叉河的山丘上安营扎寨,这里有远古河流王们的要塞遗址。野草堆中,昔日高墙深垒耸立的地方,今天还可以看到地基,但大多数石材早巳被当地居民取走,以搭建谷仓、圣堂和房屋。在中央,曾为城堡庭院的地方,留有一座带雕刻的大坟墓,隐蔽在芩树和齐腰深的褐草中。
  墓的顶盖被雕刻为埋藏其中的君王的形体,却已被风霜雨露所侵蚀。国王留着胡须,此外脸庞模糊而平滑,只依稀看得见嘴巴、鼻子、眼睛和王冠。他的双手交叠在胸,握住一柄石制战锤。战锤之上,曾刻符文,描述了武器的名讳和历史,但无数世纪的岁月已将其磨灭。这座石墓的角落处处破损龟裂,班驳的地衣肆意滋生,野玫瑰花从国王的脚部一直蔓延到胸口。
  凯特琳正是在墓前找到了罗柏。国王阴郁地站在渐沉的暮色中,唯灰风与他为伴。雨数日来终于停了一会儿,因此儿子没带头盔。“这座城堡叫什么名字?”他轻声询问靠近的母亲。
  “荒石城,我小时候听附近居民这么讲,毫无疑问,在过去,当它还是诸王的驻节之地时,曾有过光辉的姓名。”那次去海疆城途中,她与父亲曾在此歇息,还有培提尔———
  “有一首歌,”儿子想起来,“‘荒石城的珍妮,发际有无数鲜花’。”
  “假如我们幸运的话,将来都会被写进歌里。”实际上,小时候凯特琳做游戏常扮演珍妮,还把头发插满花朵,培提尔则扮演她的龙芙莱王子。当年,我才十二岁,而他是个小男孩……
  罗柏回头望着坟墓,“这是哪位国王?”
  “这位是河流与山丘之王特里斯蒂芬四世,”父亲给她讲过他的历史,“早在珍妮和她的王子出现之前数千年,统治着从三叉戟河到颈泽的广大地区,时值乱世,先民们的王国一个接一个落入无情的安达尔人手中,而他率军抵抗,被人民尊称为‘正义之锤’。歌谣相传,他一生经历了大小一百场战斗,取胜了九十九场,他的城堡是全维斯特洛最坚固的要塞,”她把手放到儿子肩膀上,“可他在第一百场战斗时阵亡了,那一次,七位安达尔王合兵对付他。继位的特里斯蒂芬五世资质平庸,庞大的王国终归解体,城堡沦陷,血脉断绝,穆德家族自此不存,而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他们曾统治河间地长达一千年之久。”
  “他的继承人葬送了他的事业,”罗柏伸手抚摩粗糙风化的石墓,“我想和简妮生个孩子……我们经常在试,可我不确定……”
  “种子并不总在第一次时生根,”虽然我和奈德是这样,“有时或许试一百回也差之毫厘。你还年轻。”
  “不,我虽然年轻,却是个国王,”儿子回答,“国王必须要有继承人。假如我和这位特里斯蒂芬一样,在下一场战斗中牺牲,我的王国将顿时烟消云散。依照律法,目前当由珊莎继承临冬城和北境,”他抿紧嘴唇,“而她势必受制于她的夫君提利昂·兰尼斯特。这种情形是我绝对不能接受,绝对不能允许的,我不会让侏儒染指北境一根毫毛。”
  “这是自然,”凯特琳同意,“在简妮为你产下子嗣之前,你还必须指定另一位继承人。”她考虑了一会儿,“你祖父没有手足,但你曾祖父有个妹妹嫁给罗玛·罗伊斯伯爵的幼子,融入了罗伊斯家族的分支。他们之间生下三个女儿,全部与谷地诸侯结亲。长女嫁到韦伍德家,次女嫁到科布瑞家,幼女……似乎嫁到坦帕顿家,似乎……”
  “母亲,”罗柏的声音里有几分尖锐,“你别忘了,我父亲有四个儿子。”
  她当然没忘,只是不愿去想,儿子却逼着她面对。“他是雪诺,并非史塔克。”
  “琼恩比起某位从未见过临冬城的谷地诸侯来,当然更有资格成为我的继承人。”
  “他是守夜人的弟兄,发誓不娶妻,不封地的。他将终身为王国服务。”
  “那是纸面上的约束,御林铁卫不也这样规定?可你看,一旦没有利用价值,兰尼斯特家便能剥夺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和柏洛斯· 布劳恩爵士的白袍。我敢打赌,假如我送出一百名壮丁作为琼恩的代替,他们一定能找出办法为他解除誓言。”
  他下了决心。凯特琳深知儿子的顽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
  “很简单,一张王家赦免状就能解决,”罗柏道,“比起驱逐御林铁卫,这可是有先例可循的。”
  “先例,”她苦涩地说,“不错,的确是有先例。伊耿四世临死前将他所有的私生子全部化归正统,结果呢?有多少苦痛、悲哀、战争和谋杀由此而起?你信任琼恩,这我明白,可你就能信任他的儿子?就能信任他儿子的儿子吗?私生子困扰了整整五代坦格利安君主,直到无畏的巴利斯坦在石阶列岛将最后一个黑火掐灭为止。你考虑过没有?一旦将琼恩扶为正统,就再无可能利用他的私生子身份,这条路是不能后退的!等他结婚生子,你和简妮产下的孩儿将永世不得安宁。”
  “琼恩绝不会伤害我的孩子。”
  “正如席恩·葛雷乔伊绝不会伤害布兰和瑞肯?”
  灰风猛然跳上特里斯蒂芬王的坟墓,呲牙露齿,罗柏则面色冷峻。“你的话,既残酷又不公平。琼恩和席恩根本不是一回事。” *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已。再说,你考虑过你的妹妹们没有?她们的权利呢?北境无论如何不能交给小恶魔,这点我无条件同意,但艾莉亚怎么样?依照律法,她的继承权排在珊莎之后……她可是你的亲妹妹,血统纯正……”
  “……可她死了!自打父亲去世,就没任何人见过她,或是听过关于她的只字片语,你为何还要蒙骗自己?艾莉亚死了!和布兰、瑞肯一样,而只等珊莎生下小恶魔的孩子,他们也会把她杀掉。琼恩就是我仅存的手足,万一我有不幸,我希望他成为北境之王,也希望你支持我的选择。”
  “我不可能支持你,”母亲说,“其他的事,罗柏,任何事,我都会支持,唯独这个……这桩蠢事,无论如何都不行。请你不要强迫我。”
  “我无须强迫你。我是国王,我做主。”罗柏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灰风从坟墓顶上跳下,亦步亦趋地跟随。
  我都做了些什么?国王走后,凯特琳独自站在特里斯蒂芬的坟墓前,疲惫地想。这几天,首先冒犯艾德慕,接着又惹恼了罗柏,可我说的,难道不都是实话吗?诸神在上,难道这帮大男人如此脆弱,竟听不得事情的真相?她应该哭的,但苍天业已在为她流泪,于是便回到帐篷内避雨,默默地坐在黑暗中。
  第二天,罗柏特别繁忙,他无处不在:一会儿趋前和大琼恩指挥前锋,一会儿带着灰风外出侦察,一会儿返回查看罗宾·菲林特的后卫。行军中的每一天,少狼主都是全军最早起床和最晚入睡的人,大家为此倍感骄傲。凯特琳怀疑儿子根本就没睡。他变得和他的冰原狼一样消瘦而饥渴。
  “夫人,”某天早晨,就着持续的雨,梅姬·莫尔蒙伯爵夫人呼喊她,“您看起来气色不好,是不舒服吗?”
  我的夫君和父亲大人死了,两个儿子遭遇谋杀,一个女儿落入毫无信用的侏儒手中,即将为他产下罪恶的子嗣,另一个女儿则生死不明,消失得彻彻底底,而我仅存的儿子和弟弟又都生我的气。这些话,说出来梅姬伯爵夫人也不会懂的。“这是一场邪恶的雨,”她转而评论,“我们过去承受了很多,前方又有更多的艰险和更多的悲哀。我们本该号角长鸣、旗帜飘飘地勇敢前进,以振奋士气,可这场雨却将大家统统压抑。旗帜浸透,耷拉不展,人裹斗篷,几无言语。这场邪恶的雨在我们最需要振作的时候浇进了每个人的灵魂里。”
  黛西·莫尔蒙举头望天,“还好,落的是雨,不是箭。”
  凯特琳不自禁地笑笑,“我知道,你比我勇敢。你们熊岛的女人都会打仗吗?”
  “不错,我们是母熊,”梅姬伯爵夫人接口,“环境使然。在古代,铁民们时时驾驶长船前来掠袭,野人也从冰封海岸过来骚扰。男人们必须出去捕鱼,以维持岛上生活,而留在家中的妻子得保护自身和孩子,否则便会被掠走。”
  “我家厅堂门上有个雕刻,”黛西道,“是位熊皮女人,一手抱一个吮奶头的婴儿,另一手握一柄战斧。她长得不美,但我很喜欢。”
  “我侄儿乔拉曾把一位美人带回家,”梅姬伯爵夫人说,“那是他在比武会上赢取的夫人。她就很讨厌这个雕刻。”
  “是啊,她看什么都不顺眼,”黛西道,“她名叫琳妮丝,头发犹如金丝,皮肤好似乳酪,那双柔软的手天生就与武器无缘。”
  “她也不会用她的乳头来哺育。”黛西的母亲坦率地说。
  凯特琳知道他们指的是谁,乔拉·莫尔蒙曾带着他的续弦妻前来临冬城参加宴会,作客两周之久。她记得琳妮丝夫人的年轻美貌,以及心里压抑的不快。有天夜里,醉酒之后,她亲口对凯特琳承认,北境实在不是旧镇高贵的海塔尔家人该待的地方。“从前,有个来自奔流城徒利家的女子也这么想,”凯特琳轻柔地回答,试图安慰对方,“但后来,她在此发现了真爱。”
  可他们都走了,她随即想到,临冬城和奈德,布兰与瑞肯,珊莎,艾莉亚,都走了,只有罗柏留下。莫非我真的更像琳妮丝·海塔尔,而非史塔克?如果我懂得怎样使用战斧,或许可以更好地保护他们。
  日复一日,大雨从未停息,人们艰难行进。蓝叉河源头的七泉地方是数不清的溪流和河沟,而女巫沼泽无数绿幽幽发亮的水池正等着吞噬粗心的旅人,马蹄陷进软泥中,好似饥饿的婴儿吸吮乳头。除了速度放慢,北方人还付出更大的代价,一半的马车不得不遗弃在泽地,上面的物资改由骡子和驮马分担。
  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正是在这里追上了他们。当时,离日落仅有一个钟头,罗柏立刻下令停止行军,接着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护送凯特琳去国王大帐中开会。她看见儿子坐在火盆边,地图放于膝盖,灰风在他脚边打瞌睡。大琼恩、盖伯特·葛洛佛、梅姬·莫尔蒙、艾德慕和一个凯特琳不认识的男子也在帐内。此人丰满秃顶,神态阿谀。他不是贵族,她只消看陌生人一眼便认定,也非战士。
  杰森·梅利斯特起立将座位让给凯特琳,海疆城伯爵的棕发和白发已几乎一样多了,但威仪不减当年:身材瘦长高大,面孔轮廓分明、修剪干净,颧骨高耸,蓝灰色眼睛,神情锐利。“史塔克夫人,真高兴见到您。我带来了好消息。”
  “是吗?大人,我们此刻正需要这个。”她坐下来,听着无数雨点敲打头顶的帆布。
  罗柏等雷纳德爵士将帐门关好后,方才开口:“诸位大人,诸神回应了我们的祈祷。杰森大人带来的是密拉罕号船长,他是旧镇商人。船长先生,请将你的新闻通报大家。”
  “遵命,陛下,”对方紧张地舔舔厚嘴唇,“在我抵达海疆城之前,曾于派克岛的君王港做过停留。实际上,由于巴隆国王的禁令,我的船被铁民扣押了整整半年。只是后来,只是……简单地说吧,由于他的死,禁令才得以取消。”
  “巴隆·葛雷乔伊死了?”凯特琳心里一震,“你确定他真死了?”
  矮小猥亵的船长点点头,“您可知道,派克城建于角岬之上,被海涛切割而成的巨岩和荒岛彼此以桥梁连接?据我在君王港听到的说法,当巴隆国王某天正跨越其中一道桥梁时,西边起了大风,夹着暴雨雷霆,把他吹落桥下,摔得粉身碎骨。两天之后,尸体冲到海边,业已浮肿不堪辨认。据说螃蟹吃掉了他的眼睛。”
  大琼恩哈哈大笑,“肯定是给螃蟹王吃的,只有它们才配享用王家果冻,是不是啊,哈哈?”
  船长忙着点头。“当然,当然。不过我的消息还没说完,还有一个情报!”他倾身向前。“他弟弟回来了。”
  “维克塔利昂?”盖伯特·葛洛佛略感惊奇。
  “不,攸伦,人称‘鸦眼’,他是全天下最恶毒的海盗,本有许多年不曾回到铁群岛,但巴隆国王尸骨未寒,他的宁静号却已驶进君王港。红色的船壳,漆黑的帆,所有船员都是哑巴。听说他访问亚夏后返回……总之,不管去过哪里,他确实是回来了,而且一下船就直奔派克城,自行坐上海石之位,提出异议的波特利头领被他淹死在一桶海水中。我眼见这番情形,立刻趁乱让密拉罕号升帆出海,以免招惹麻烦。靠岸以后,马上向陛下您报告。”
  “船长先生,”待对方说完后,罗柏发话,“我很感激你的效劳,定当重重酬谢。等会谈完毕,我就请杰森大人送你回船,现下请在外面稍候片刻。”
  “是,陛下,是。”
  他前脚刚离开,大琼恩便前仰后合地大笑起来,但国王用一个眼神让他收敛。“倘若席恩昔日所言非虚,这个攸伦·葛雷乔伊称王必是件不得人心的事……现在的情形是如果席恩没死,他才是继承人……另一方面,维克塔利昂统率着铁岛舰队。我不相信他会坐镇卡林湾,静待哥哥鸦眼攸伦攫取海石之位。他肯定会兴师返航。”
  “巴隆还有一个女儿,”盖伯特·葛洛佛提醒国王,“她占据深林堡,挟持着罗贝特的妻儿。”
  “留在深林堡,她什么也做不了,”罗柏分析,“如果她也有叔叔们的野心,想必要回师颠覆攸伦,伸张自己的权利。”国王转向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海疆城可有舰队?”
  “舰队,陛下?不,说不上,我只有六七条长船和两艘战舰。足以抵御寻常海盗的掠袭,却无法和铁岛舰队交锋。”
  “你会错了意。依我看,铁种们即将纷纷返回派克岛,展开权力之争,他们的秉性从前席恩给我讲过,‘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敌人想必会勾心斗角,吵作一团。大人,我只要你给我两条长船,以绕行雄鹰角,穿越颈泽,寻找灰水望。”
  杰森大人有些犹豫,“泽地的腐沼中是有十来条水道,可个个都浅薄、淤积而危险。它们根本不配称为河流,只是一些反复变迁的通道而已。到处是礁石、陷阱和纠结败朽的树木。灰水望本身也在移动,怎么找得到呢?”
  “只管往上游走,船上挂起我的旗帜,相信泽地人会出来迎接。派出两条船,我们的希望就多了一倍,我决定由梅姬伯爵夫人指挥其中一艘,盖伯特大人指挥另一艘,负责将我的口信传达给霍兰·黎德。”他转向被点名的两位领主,“我会分别给你们一封书信,上面写着我对留在北境的大人们的指示,但这些指示其实都是谎话,以防你们在海上被铁民逮捕——倘若真有不幸,你们可以宣称自己乃是返回北境传令。夫人你是要回熊岛,而你,盖伯特,是要回磐石海岸。”他伸出一根手指,敲了敲地图,“成败的关键在卡林湾,这点我们知道,巴隆大王也明白,否则他就不会把铁群岛的主力交给弟弟维克塔利昂,并命他镇守于此了。”
  “这个维克塔利昂或许会为了继承权大打出手,但绝不会蠢到放弃卡林湾。”梅姬伯爵夫人说。
  “当然不会,”罗柏承认,“但我敢打赌,他将撤走不少精兵,而对方每少一个人,我们就多一分希望。再说,即便军队不走,他为造声势,也将带走大批将领和船长。他们是铁群岛的骨干,有了他们的支持,方能获得海石之位。”
  “陛下,您可千万不能从堤道进攻,”盖伯特·葛洛佛劝告,“通路实在狭窄,大军无法展开,数千年来,没有谁能攻下卡林湾。”
  “从南往北打是这样,”国王说,“但假如我从南、北、西三面同时发力,情况就不一样了。先从堤道上发起猛攻,吸引铁民的注意力,随后突然兜袭后方,必将一举成功!等我和波顿大人及佛雷家族合兵一处,手中就至少有了一万二千士兵。我们先走堤道,行过半日再兵分三股,假如葛雷乔伊家族在颈泽有眼线,他们收到的情报将是我军全速扑向卡林湾。”
  “后卫将由卢斯·波顿指挥,中军由我亲率,至于攻打卡林湾的前锋,大琼恩,这个任务非你莫属。你给我狠狠地打,要让铁种们意料不到我军还可能从北方突然出现。”
  大琼恩咧嘴一笑,“嘿,你们这帮偷鸡摸狗的家伙最好赶快,否则还没露面,城堡就是咱的喽!陛下,您不用急,慢慢走,我会把它当礼物献给您。”
  “这份大礼,我可是却之不恭。”罗柏微笑。
  一旁的艾德慕皱起眉头,“陛下,您刚才说要从后掩杀铁民,可您怎么迂回到北方呢?”
  “舅舅,颈泽深处有些路地图上并没有写,只有泽地人才知晓——沼泽中的小径,穿越芦苇丛的船道,父亲从前对我说过。”他转向两位信使,“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霍兰·黎德,要他派出向导,在我军踏上堤道之后的第三天与我会合,记住,让他们径直来中军,到我王旗飘扬的地方。三支部队中的两支负责强打卡林湾——波顿大人的部队在安柏大人进攻之后行动,尽可能从西面发起佯攻。我自己的中军深入泽地埋伏,直到战斗陷入白热化时方才出击。舅舅成婚后,我们迅速离开孪河城,争取在今年结束之前赶到攻击阵位。新世纪的第一天,咱们三面夹击卡林湾,拼出一番新局面!趁铁民们痛饮新年之际,打他们个落花流水,措手不及!”
  “我赞同这个计划,”大琼恩宣布,“很喜欢!”
  盖伯特·葛洛佛擦擦嘴巴,“可……我们得担风险,假如泽地人方面出了岔子……”
  “那和以前相比,也没任何损失。再说了,我相信他们不会令我失望,霍兰·黎德是我父亲的好友。”罗柏卷起地图,这才第一次抬眼望向凯特琳,“母亲。”
  她心中一凛,“这计划需要我的协助么?”
  “我只要你安安全全。穿越颈泽的行军势必危机四伏,即便过得了卡林湾这关,要想赢回北境,也还有无数战斗等着我们。我刚才已询问过梅利斯特大人,他慷慨地答应在战争结束前替我保护你的安全。你将在海疆城过得舒适,这是我的希望。”
  这就是我反对琼恩·雪诺的惩罚?这就是我身为女人,甚或身为母亲的惩罚?她头晕目眩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在场众人都望着她。他们都讨厌我,她心想,有什么可惊讶?我放走弑君者,得罪了所有人,再说,我不是亲耳听大琼恩说过几次女人不该插手军事吗?
  她的恼怒一定清楚地写在脸上,好在盖伯特·葛洛佛最后替她解了围,“夫人,陛下的建议非常明智,您实在不该和我们一起出征。”
  “海疆城因您的到来而蓬荜生辉,凯特琳夫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道。
  “你要我做你的囚犯。”她说。
  “哪里的话,您是我的贵宾。”杰森大人解释。
  凯特琳转向儿子。“没有冒犯杰森大人的意思,”她僵硬地宣布,“但假如你非要我走,我宁愿回奔流城。”
  “我把王后留在了奔流城,不能把母亲也送去那里,如果将所有财富装进一个钱包,只可能吸引盗贼。婚礼结束后,你立刻前往海疆城,这是国王的命令,”罗柏站起来——她的命运便这样迅速地决定了——取出一张羊皮纸,“大人们,我还有最后一件事。你们都看见了,巴隆大王死后留下多大的混乱,我不能重蹈他的覆辙。如今我没有儿子,弟弟布兰和瑞肯不幸归天,妹妹则嫁到兰尼斯他家。对于继承人的事,我反复思量,考虑了很久,才写下这份文件。我要求你们,我忠实的封臣们,在这份文件上签名作证。”
  他立了新王,凯特琳充满挫败感地想。现下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儿子夹攻卡林湾的计划和刚才对付母亲的手段一样奏效。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6章 山姆威尔

  白树村,山姆心想;拜托,这里是白树村。—他记得白树村,白树村在他找到的古老地图上,北行途中曾经路过;如果这个村子是白树村,他就知道他们在哪儿了。拜托,这里一定是白树村。愿望如此强烈,他甚至暂时忘了自己的脚,忘了小腿和后腰上的疼痛,忘了几乎冻到失去知觉的手指,忘了莫尔蒙总司令、卡斯特、尸鬼和异鬼。白树村,山姆喃喃祈祷,不管什么神,愿意听就成。
  然而所有野人村庄看起来都很像。一棵巨大的鱼梁木生在这个村子中央—但一棵白树并不代表白树村,白树村的鱼梁木是否比这棵更大呢? 也许他记错了。那张长而悲哀的脸刻在苍白如骨的树干上,树液从它眼睛里渗出、凝固,仿如红色的泪水。我们北上时,它看起来是这样吗?山姆记不清楚。
  树的周围矗立着几幢茅草顶的单房屋子,一栋覆满苔藓的木头长厅,一口石井,一个羊圈…但没有羊,更没有人。野人们都去了霜雪之牙,加入曼斯·雷德的队伍,并带走了一切东西,除开房屋本身山姆对此感激不尽。夜晚即将来临,而他终于可以重新睡在屋檐底下。他好疲惫;好像走了半辈子的路,靴子片片脱落,脚上所有的水泡都已破裂,变成老茧,老茧下又起了新的水泡,而脚趾头开始生冻疮。
  但山姆知道,如果不走,就只有死路一条。吉莉产后仍然虚弱;还抱着孩子,她比他更需要那匹马。另外一匹在离开卡斯特堡垒后的第三天就没了。可怜的家伙,本采已饿得半死,能支撑这么久其实是个奇迹,也许正是山姆的体重压垮了它罢。他们可以尝试共骑一匹马,但他担心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这胖子最好还是走路。
  山姆让吉莉留在长厅里生火,自己则到附近小屋里探察一番。她连生火也比他在行,他自己好像从来无法点燃木柴,—次,他试图用铁和石头打出火星,结果却被自己的匕首割伤。吉莉替他包扎好之后,手指变得僵硬疼痛,比原先更为笨拙。他知道现在是清洗伤口、更换绷带的时候了,但他害怕看到伤口。况且天气如此寒冷;他痛恨摘手套。
  山姆不知自己能在屋里找到什么。也许野人们留下了一点食物,好歹得瞧一瞧。北上途中,琼恩就被分到任务,搜查白树村的屋子。在一栋小屋中,山姆听见黑暗角落里传来老鼠沙沙的声音,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只有干稻草堆、陈腐的气味和排烟口下的炭灰。
  他回到鱼梁木旁,端详了一会儿那张雕刻的脸。这不是曾经见过的那张脸,他承认,这棵树不及白树村那棵一半大。它的红眼睛里渗出血色的汁液,他也不记得从前那棵是这样。但不管怎么说,山姆笨手笨脚地跪下来。“远古诸神,请听我的祈祷。七神是我父亲的神祗,但我加入守夜人军团时,是面对着你们发下誓言的。请帮帮忙吧,我们又冷又饿,很可能还会迷路。我—我不知现在该信仰什么神,但……假如你们真的存在,请帮帮我们吧,吉莉刚生下一个小婴儿。”他只能想出这些话。夜色渐浓,鱼梁木的树叶发出轻微的瑟瑟声,好似上千只血手在挥舞。琼恩的神是否听见了他的祈祷呢?一切都不清楚。
  等回到长厅,吉莉已生好了火。她紧靠在火堆旁,敞开兽皮,让婴儿在胸口吃奶。他跟大人一样饿,山姆心想。老妇人们从卡斯特堡垒的地窖里捎出些食物,但现在基本吃光了,而即使在角陵,即使在猎物众多,手下又有奴仆、猎狗可供驱使的南方家园,山姆也是个没用的猎手;身处这片空旷无垠的森林,能逮住任何东西的机会自然微乎其微。他试图在湖泊和半冻的小河里捅鱼,结果不出意料地惨遭失败。“还要多久,山姆?”吉莉问,“还远吗?”
  “不太远。至少不像原来那么远。”山姆耸肩卸下包裹,笨拙地坐到地板上,试着盘起腿来。走路使他的背疼到极点,他想倚住一根支撑屋顶的木雕支柱,但火堆却在长厅中央的排烟口下,衡量之后,还是觉得温暖甚于舒适,“再过几天就能到了。”
  山姆带着地图,但如果这里不是白树村,它们根本没用。我们为绕过这个湖,走得太靠东,他焦虑地想,或者折回来时太靠西了?他开始讨厌起湖泊与河流,长城之外没有渡船和桥梁,逼得你绕行一大圈,或是寻找涉水的浅滩。除此之外,跟随猎人小径比挣扎穿越灌木丛容易,绕过山脊比攀爬容易,而长城之外只能选择后者。唉,假如巴棱或戴文跟我们在一起,现下应该已到了黑城堡,正在大厅里暖脚呢。可惜巴棱死了,而戴文跟葛兰、忧郁的艾迪等人一起离开。
  长城有三百里长,七百尺高,山姆提醒自己。如果一直往南,迟早会撞见它——而他们确实在往南,至少这点他非常确定。白天根据太阳辨别方向,晴朗的晚上,则可以追随冰龙星座的尾巴,虽然自另一匹马死后,他们便很少在夜间行路。就算月圆时分,林子里也太过黑暗,山姆或者最后一匹马很容易摔断腿。我们一定已到了很南的地方,一定是的。
  但他不确定的是,他们向西或向东偏离了多远。最终会到达长城,没错……也许一天,也许半月,不可能更久,肯定,肯定……但具体到哪儿呢?需要找的是黑城堡的门,一百里格沿线只有那里可以穿越。
  “长城真的像卡斯特说的那么大吗?”吉莉问。
  “比他说的还大,”山姆试图让语气愉快一些,“大得让你看不见藏在后面的城堡,而城堡本身就已经够大了,你会明白的。长城完全由冰筑成,城堡则是木石结构,高高的塔楼,深深的地窖,还有壁炉里日夜燃烧着熊熊烈火的硕大长厅。很热,很暖和,吉莉,热到你无法相信。”
  “我可以站在火堆边吗?就我和孩子?不用很久,暖暖身子就好。”
  “你想站多久就站多久,还有食物和饮料。温热的葡萄酒、一碗洋葱炖鹿肉,外加哈布刚出炉的面包,热得烫手。”山姆摘下手套,在火焰旁活动手指——他很快后悔起自己的举动,它们本来冻得麻木,随着知觉恢复,疼痛教他差点哭出来。“弟兄们有时会唱歌,”他说,以便将注意力从指头的疼痛中转移,“戴利恩唱得最好,他们因此派他去了东海望。不过能唱的还有霍德和‘癞蛤蟆’——他真名陶德,但长得像癞蛤蟆,因此我们这么叫他。他喜欢唱,可嗓音太糟。”
  “你呢?你唱不唱?”吉莉理了理兽皮衣服,将婴儿换到另一边乳头。
  山姆脸红了。“我……我会一些歌,小时候喜欢唱歌,还会跳舞……但父亲大人不喜欢我唱歌跳舞,他说如果我想蹦来蹦去,就该拿剑到院子里去蹦。”
  “你能唱个南方人的歌吗?为孩子?”
  “如果你喜欢。”山姆想了一会儿,“小时候,每当我和妹妹们上床睡觉时,我们的修士总会唱一首‘七神之歌’。”他清清嗓子,轻声唱道:
  天父面容坚毅刚强,
  裁决谬误主持公义,
  判定福寿长短高低,
  慈祥喜爱小小孩童。
  圣母带来生命之福,
  守护照看每位人妇,
  她的笑容终斗止戈,
  温柔呵护小小孩童。
  战士屹立敌人之前,
  保卫我们南北东西,
  手执弓矛盾剑兵器,
  看守祚佑小小孩童。
  老妪年迈而又睿智,
  预知各人运途未来,
  举起金灯照耀光彩,
  指引前路为小小孩童。
  铁匠勤勉日夜操劳,
  安排一切井井有条,
  铁锤风箱,炉火燃烧,
  打造世界给小小孩童。
  少女舞蹈空中飞扬,
  存于恋人欷撤感伤,
  微颦教会鸟儿飞翔,
  关梦托给小小孩童。
  七位神灵将我们创造,
  时刻聆听我们祷告,
  闭上眼睛,再无困扰,
  诸神照看你,小小孩童。
  闭上眼睛,再无烦恼,
  诸神照看你,小小孩童。
  山姆记得上次跟母亲一起唱这首歌是为哄婴儿迪肯睡觉。父亲听到之后愤怒地闯进来。“我不准你再这样,”蓝道伯爵严厉地告诫妻子,“你已用修土这些软绵绵的歌毁了我一个男孩,还想再毁一个吗?”然后他望向山姆,“你要唱,就对着你妹妹们唱,不准接近我儿子。”
  吉莉的孩子睡着了。他好娇小,而且安静得让山姆有点担心。这孩子甚至没名字。他问过吉莉,但她说在孩子两岁之前取名会带来厄运。许多孩子都死了。
  她将乳头塞回兽皮里面。“真好听,山姆,你唱得真好。”
  “你该听听戴利恩唱,他的嗓音甜美如蜜酒。”
  “卡斯特娶我为妻的那天,我们喝过最甜美的蜜酒。那时还是夏天,没有这么冷。”吉莉有些困惑,“你才唱了六个神呀?卡斯特常告诉我们,你们南方人有七个神。”
  “七个,”他赞同,“但无人歌颂陌客。”陌客的脸是死亡之脸,提到他,山姆就觉得不安。“我们该吃点东西,只两口也好。”
  除了木头般硬的黑香肠,没剩下什么。山姆给两人各锯下薄薄几片。手腕使劲就会疼,但他太饿,因此坚持了下来。而且咀嚼时间够长,这些肉片就会变软,味道也不错。那是卡斯特的老婆们用大蒜腌制而成的。
  吃完之后,山姆跟她说声抱歉,就出去方便并照料马匹。刺骨的寒风从北方吹来,他从树丛下经过,叶子朝他哗哗作响。他不得不弄碎河面上薄薄的冰层,好让马喝水。我最好把它带进屋去。他可不想天亮醒来时发现他们的马已在夜里冻死。即使真的发生意外,吉莉也会继续走下去。那女孩很勇敢,不像他。他希望自己知道回黑城堡之后该拿她怎么办。她总是说,只要他高兴,肯做他的妻子,但黑衣弟兄是无法娶妻的,更何况他是角陵城的塔利,根本不能娶女野人。我得想个办法。但首先我们得活着到达长城,别的都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
  把马牵到长厅容易,牵进门却难,幸亏山姆坚持不懈。等将坐骑弄进屋内,吉莉已睡着了。他将马系在角落,并往火中添了几块新柴,然后脱下沉重的斗篷钻到兽皮底下的女野人身边。他的斗篷足够盖住他们,并为他们保暖。
  吉莉身上散发出奶味,还有大蒜和发霉旧毛皮的味道,但他已经习惯、而且还觉得很好闻。他喜欢唾在她边上,这让他想起很久以前在角陵城,跟两个妹妹同睡一张大床。 蓝道伯爵认为这会让他像女孩—样软弱,于是终止了这种情形。然而独自睡在冰冷的房间也没让我变得坚强勇敢,他不知如果现在见到父亲,他会怎么评价。我杀了十个异鬼呢,大人,他假想自己如是说,我用龙晶匕首刺死了他。誓言弟兄们现在称我为“杀手”山姆。但即使在想象中,蓝道伯爵也只是怀疑地皱起眉头。
  当晚的梦十分离奇。他梦见自己回到角陵城,父亲却已不在,它成了山姆的城堡。琼恩·雪诺跟他一起,还有哨臣、老莫尔蒙总司令、葛兰、忧郁的艾迪、派普、“癞蛤蟆”及所有守夜人的弟兄,只是穿的衣服颜色鲜艳,并非黑色。山姆坐在高桌前,宴请所有人,用父亲的巨剑“碎心”切下片片烤肉,这里还有甜糕,有蜂蜜葡萄酒,有歌唱,有舞蹈,每个人都很暖和。宴会结束后,他上楼睡觉,不是走向父母的领主居室,而是跟妹妹们—起待过的那个房间。只不过在那张柔软宽大的床上等待他的不是妹妹们,却是吉莉,女孩只裹—件粗糙的兽皮,双乳渗出奶水。
  他突然醒来,又冷又怕。火堆烧尽,只剩暗红余烬。空气冻结,感觉奇寒无比。角落里,那匹马一边嘶鸣一边用后腿踢木头,吉莉坐在火堆边,抱着婴儿。山姆摇摇晃晃地坐起,苍白的喘息从嘴里喷出。长厅内充满幢幢黑影,手臂上寒毛直竖。
  没什么,他告诉自己,冷而已。
  这时,门边有个阴影在动,一个巨大的阴影。
  这仍是梦,山姆祈祷,哦!我仍在睡觉,仍在做噩梦。他死了,他死了,我看到他死了。“他是为这男孩来的,”吉莉啜泣,“他闻到他的味道、新生婴儿的味道,充满生命的气息。他是为生命而来。
  巨大的阴影在门梁前弯腰进入厅内,蹒跚走来,就着阴暗的火光。影子变成了小保罗。
  “走开,”山姆嘶喊,“我们不需要你。”
  保罗的手像炭一样黑,脸像奶一样白,眼睛闪着冰冷的蓝色光芒。冰霜染白了它的胡子,一侧肩膀上停着一只乌鸦,正在啄它的脸颊,吃那白色死肉。山姆尿了裤子,温热的水沿大腿流淌而下。“吉莉,安抚好马,然后牵出去。你快走。”
  “你——”她开始说。
  “我有匕首。你忘了吗?龙晶匕首。”他起身将它胡乱掏出来。先前那把给了葛兰,但谢天谢地,离开卡斯特堡垒时,他记得带上莫尔蒙总司令的匕首。他握紧它,远离火堆,远离吉莉和婴儿。“保罗?”他想让自己听上去勇敢一些,但话出口成了尖叫,“小保罗。认得我吗?我是山姆,胖子山姆,胆小鬼山姆,你在林子里救了我。我无法再走的时候,你抱我,没有别人能做到,只有你。”山姆往后退开,手握武器,抽噎不休。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胆小鬼。“别伤害我们,保罗,求求你,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呢?”
  吉莉在硬泥地上挣扎后退。尸鬼扭头望向她,但山姆大喊:“不,于是它又转回来。肩头的乌鸦从它残破苍白的脸颊上扯下一条肉。山姆将匕首举在面前,呼吸活像铁匠的风箱。长厅另一头,吉莉到了马儿边上。诸神赐予我勇气,山姆祈祷,就这一次,给我一点点勇气,撑到她顺利逃走。
  小保罗向他逼近,山姆向后退却,直到背抵住粗糙的木墙。他双手抓住匕首,以求拿得更稳。尸鬼看来不怕龙晶,也许它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它行动缓慢,不过小保罗活着的时候就不敏捷。在它身后,吉莉低声安抚马儿,试图催其朝门口走,但那匹马一定是闻到了一丝尸鬼那怪异寒冷的气味。它突然停止前进,人立起来,蹄子在冰冷的空气中挥舞。保罗转向声音传来的方位,似乎完全失去了对山姆的兴趣。
  没时间思考、祈祷,或是害怕。山姆威尔·塔利往前冲去,将匕首插入小保罗的后背。尸鬼的身体己转过去一半,根本没察觉到他过来。乌鸦尖叫一声,飞入空中。“你死定了!”山姆边捅刺边嘶喊,“你死定了,你死定了!”他不停地剌,不停地喊,一遍又一遍,在保罗厚重的黑斗篷上划开道道大口子。刀刃碰到羊毛布底下的铁锁甲碎裂开来,龙晶碎片四处飞散。
  山姆尖声号叫,白雾融入黑暗之中。小保罗扭身过来,山姆扔下无用的刀柄,迅速后退一步。但他还没来得及拔出另一把匕首,也即是每位弟兄都佩戴的钢铁匕首,尸鬼漆黑的双手便卡住了他的下巴。保罗的手指冷得灼人,它们深深掐入山姆喉咙柔软的皮肉中。快跑,吉莉,快跑啊,他想高喊,但张开嘴,仅发出阵阵哽咽。
  手指终于摸索到匕首,他拿它盲目地戳向尸鬼的肚子,不料刀尖仅擦过铁环,而由于用力过猛,整个匕首都旋转着飞了出去。小保罗的指头无情地收紧,开始扭转。他打算把我脑袋掰下来,山姆绝望地想。喉咙像结了冰,肺里却如着了火。他徒劳地捶打、拽拉尸鬼的手腕,狠踢保罗的下体,都没用。世界缩小成两点湛蓝的星星、一阵可怕而强烈的疼痛和残酷的寒冷,连眼泪都结了冰。山姆拼命扭动挣扎……然后向前扑倒。
  小保罗高大强壮,但山姆比他重,而且尸鬼行动笨拙,这他在先民拳峰上就见识过。突然的变化让保罗踉跄地退后一步,接着活人和死人一起跌倒。冲击之下,一只手从山姆喉咙松开,冰冷的黑指头回来之前,他得以快速吸进一口气。血的味道充满嘴巴。他转动脖子,寻找匕首,却只看到一抹暗橙色的光亮。火!虽然只剩焰灰余烬,但……他无法呼吸,无法思考……拖着保罗向侧面挣扎扭动……胳膊在泥地上挥舞、摸索、探寻、拨散灰烬,找到一件滚烫的东西……一块烧焦的木炭,黑中闪动黯淡的红与橙……他用手指握起,铆足全身力气,塞进保罗嘴里,甚至感觉到保罗牙齿的碎裂。
  尽管如此,尸鬼的抓握并没放松。山姆最后想到的是爱他的母亲和被他辜负的父亲。长厅在四周旋转,一丝烟雾从保罗碎裂的牙齿间升腾。然后,死人的脸着了火,那双手也松开。
  山姆大口吸气,虚弱地滚向一旁。尸鬼在燃烧,冰霜从胡子上滴落,下面的血肉变得焦黑。山姆听见乌鸦尖叫,但保罗本身没出声,它的嘴巴张开,冒出火焰,而它的眼睛……没有了,湛蓝的闪光没有了。
  他爬到门口。空气如此寒冷,连呼吸都会疼痛,但那是多么美妙的疼痛。他低头走出长厅。“吉莉?”他说,“吉莉,我杀了它。吉——”
  她背靠鱼梁木站立,怀中抱着孩子,周围都是尸鬼,十几……二十个,甚至更多……有些曾是野人,仍然穿着兽皮……但更多的是他的弟兄。山姆看见“姐妹男”拉克,“软足”里尔斯。齐特颈上的瘤成了黑色,脸颊的疖子则覆着一层薄冰。其中一个尸鬼看来像哈克,但由于少了半个脑袋,他无法确定。他们已撕裂了那匹可怜的马,正用血淋淋的手把肠子扯出来,马肚子上升起苍白的蒸汽。
  山姆呜咽一声,“这不公平……”
  “公平,”乌鸦落在他肩头,“公平,遥远,恐惧。)”(注:英语中fair far fear这三个单词(和公平、遥远、恐惧音近。) 它拍打翅膀,跟吉莉一起尖叫。尸鬼几乎已到了她跟前,他听见鱼梁木暗红的树叶阵阵婆娑,仿佛在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互相低诉。星光流动,周围的树木全部呻吟着发出吱嘎响声。山姆·塔利的脸色如凝固的牛奶,眼睛瞪得像盘子那么大。乌鸦!乌鸦!鱼梁木上有数千只乌鸦,栖息在苍白如骨的枝条上,自树叶间向外张望。它们张口嘶鸣,展开黑翼,尖叫拍翅,如一团愤怒的云,向尸鬼们袭来。它们围着齐特的脸,啄他的蓝眼睛;它们像苍蝇一样盖住姐妹男,从哈克碎裂的脑壳里叼出团团东西。乌鸦的数量众多,山姆抬头,都看不见月亮。
  “去,”肩膀上的乌鸦说,“去,去,去。”
  山姆开始奔跑,阵阵白雾从嘴里喷出。在他周围,尸鬼们在黑翼和利喙的攻击下东倒西歪,带着诡异的沉默倒下,没有呼叫与呻吟。但乌鸦们并不理会山姆。他抓起吉莉的手,将她从鱼梁木边拉开,“我们快走。”
  “去哪儿?”吉莉抱着婴儿快步跟随。“他们杀了我们的马,我们怎么办?”
  “兄弟!”喊声穿透黑夜,穿透上千只乌鸦的嘶鸣。树丛下,有个人骑一头麇鹿,从头到脚包裹在黑灰相间的班驳衣服里。“来!”那骑手喊,兜帽掩盖了他的面容。
  他穿着黑衣。于是山姆催促吉莉向他走去。那头麇鹿十分巨大,太得可怕,肩膀离地十尺高,分叉的角也差不多有十尺宽。它膝盖跪地;让他们骑上去、。“来,”骑手边说,边伸出戴手套的手,将吉莉拉到身后,然后轮到山姆。“谢谢。”他喘着气说。但当他握住对方伸出的手时,猛然意识到骑手并没戴手套。他的手又黑又冷,指头硬得像岩石。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7章 艾莉亚

  他们到达山脊顶端,见到了那条河,桑锋·克里冈一边咒骂,一边使劲勒马。
  雨水从铁黑的天空中降落,仿佛万把利剑直刺进棕绿色的湍流。它定有一里之宽,艾莉亚心想。上百棵树的顶端从盘旋流水中伸出,枝条如溺水者的胳膊盲目地抓向天空。岸边积着厚厚一层树叶,好比潮湿的垫子,远处河中央某些苍白肿胀的物体迅速顺流飘下,也许是鹿,或者是马。耳际有种低沉的轰鸣,好像无数恶狗即将发出咆哮。
  艾莉亚在马鞍里扭动,感觉猎狗锁甲的铁环嵌入背里。他用双臂环着她,并在左边烧伤的胳膊上套了一层钢臂甲作为保护,先前猎狗换衣服时,她发现底下的血肉仍未愈合,不断渗出体液。然而,假如烧伤令他痛苦,桑锋·克里冈也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这是黑水河吗?”在大雨和黑暗中骑行千里,经过无路的树林和无名的村庄,艾莉亚完全失去了方向感,不知身在何处。
  “这是一条需要过的河,知道这点就够了。”克里冈不时会给她答案,但明确警告她不许接口。打第一天起就作出许多警告。“再打人,就把你的手捆在后面,”他说,“再逃跑,就把你的脚给绑起来。再乱喊乱叫或咬我,就把嘴巴堵上。我们可以一起骑马,也可以把你横放马背,就像待宰的猪。你自己选。”
  她选骑马。然而头天宿营时,她一直等待,直到认为他睡着了,便找来一块参差不齐的大石头,准备砸扁那颗丑陋的脑袋。静如影,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悄悄接近,但却不够安静,也许猎狗根本没睡,或者醒了。不管怎样,他眼睛陡然睁开,嘴角抽搐了一下,将石头一把夺走,就当她是个小婴儿。她最多只能踢他。“我饶你这次,”他边说,边将石头扔进灌木丛,“如果笨到再试,就狠狠揍你。”
  “你为什么不杀我,就像杀米凯那样?”艾莉亚朝他嘶吼。当时她仍不服气,愤怒甚于恐惧。
  结果他揪住她外衣前襟,将她拉到离自己灼伤的脸不到一寸的地方。“再提这个名字,我就揍得你宁愿我杀了你!”
  之后每个晚上,他睡觉时都将她裹进马褥子,用绳索从头到脚紧紧捆好,浑如襁褓中的婴儿。
  这一定是黑水河,艾莉亚看着雨水抽打河面,心里断定。猎狗是乔佛里的狗儿,他要把她带回红堡,献给乔佛里和太后。她希望太阳出来,好能分辨方向。越是看树上的苔藓,她就越糊涂。黑水河在君临城附近没这么宽,但那是下雨之前的事。
  “涉水的浅滩肯定都没了,”桑铎·克里冈道,“我也不想游过去。”
  没有过河的方法,她心想,贝里伯爵就会赶上。先前,克里冈拼命驱赶坐骑,还三次调头折返,以求摆脱掉追踪者,甚至在高涨的溪流中逆行半里地……艾莉亚每次回头,都期盼见到那帮土匪。她于灌木丛中小解时在树干上刻名字,试图帮助他们,但第四次时被他逮到,于是便到此为止。没关系,艾莉亚告诉自己,索罗斯会通过圣火找到我。但他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而一旦过了河……
  “哈罗威的镇子应该不远,”猎狗说,“鲁特爵爷在那儿伺候着安达哈老王的双头水马。也许可以搭它过去。”
  艾莉亚没听说过安达哈老王,也没见过两个头的马,特别是在水上跑的,但她知道最好别问。于是便闭口不语,直挺挺坐着,任猎狗调转马头,沿山脊小跑,顺河而下。这样子,至少雨水是落在背上。她受够了眼睛被大雨刺得半瞎的滋味,流水从脸颊淌下,好像在哭一样。冰原狼从来不哭,她再度提醒自己。
  时间大概刚过正午,但天空暗如黄昏。她已数不清有多少天没见到太阳,雨水浸透骨头,整日骑马让她浑身酸痛,还有点发烧,流着鼻涕,有时不自禁地打颤,但当她告诉猎狗自己病了时,他只朝她咆哮。“擦干鼻子,闭上嘴巴。”他告诉她。其实到如今,骑马时连他也有一半时间在睡,信任坐骑自行挑选布满车辙的田间小路或猎人小径。这是匹壮实的骏马,差不多跟军马一般高大,但速度快得多。猎狗为他取名‘陌客’。有回趁克里冈对着一棵树小解时,艾莉亚试图偷走它,认为可以赶在他回头之前骑马跑掉,结果陌客差点把她的脸咬下来。对主子,他像老骟马样的温顺,但对其他人,脾气则糟透了。她从没见过咬人踢人这么利索的牲畜。
  他们沿河骑行好几个钟头,溅起水花趟过两条浑浊的支流,才终于到达桑锋·克里冈所说的地方。“哈罗威伯爵的小镇,”他宣布,话音未落就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七层地狱!”这座镇子已被水淹没,无人居住。高涨的水流越过堤岸,全镇建筑物所剩无几,只见一栋土木结构客栈的上层,一幢塌陷圣堂的七面圆顶和一座圆塔碉堡的三分之二露出水面,除此之外,还有个别发霉的茅草屋盖和林立的烟囱。
  但艾莉亚看见那座塔里有烟升起,一扇拱窗下还用锁链牢牢系着一艘宽敞的平底船。此船有十来个桨架,船头和船尾各一只巨大的木雕马头。这就是双头马,她明白过来。甲板中央有个茅草为顶的木船舱,猎狗将双手拢在嘴边厉声呼喝,两个人从里面走出,第三个人出现在圆塔窗户内,端一把上好弩矢的十字弓。“你想干什么?”第三个人隔着盘旋的棕色水流喊。
  “载我们过去。”猎狗大声回应。
  船里的人讨论了一会儿。其中一人走到栏杆边,他是个驼背,灰白头发,胳膊粗壮。“这可不便宜。”
  “我有的是钱。”
  有的是钱?艾莉亚疑惑地想。土匪们抢走了克里冈的金子,也许贝里伯爵留给他一些银币和铜板。搭船过河只需几个铜板……
  船夫们又开始讨论。最后,那驼背转身喊了一声,舱内又走出六个人,全戴着兜帽挡雨,其他一些人从塔楼要塞的窗户里挤出来,跳下甲板。他们中有一半人长得跟那驼背颇为相像,似乎是他的亲戚。人们解开锁链,取出长长的撑篙,并将沉重的阔叶桨扣入桨架。渡船摇摇晃晃、缓缓地向着浅滩驶来,船桨在两侧流畅地划动。桑铎·克里冈骑下山冈,迎上前去。
  等船尾撞上山坡,船夫们打开木雕马头下一扇宽门,伸出一条沉重的橡木板。陌客在水边畏缩不前,但猎狗双膝一夹马腹,催它走上跳板。驼背在甲板上等着他们。“湿透了吧,爵士?”他微笑着问。
  猎狗的嘴抽搐了一下。“妈的,我只要你的船,少给我东拉西扯。”他翻身下马,把艾莉亚也拽下来站在身边。一个船夫伸手去拉陌客的缰绳。“不行。”克里冈道,说时迟那时快,马已同时开始提腿踢人。船夫向后跃开,在满是雨水的甲板上一滑,坐倒在地,嘴里骂骂咧咧。
  驼背船夫不再微笑。“我们可以载你过河,”他板着脸说,“收一枚金币。马匹再加一枚。那男孩也要一枚。”
  “三枚金龙?”克里冈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三枚金龙能买下这条该死的船了! ”
  “去年也许可以。现在水位这么高,我需要额外人手来撑篙划桨,以确保不会被一下子冲下去一百里,滑进海中。你自己选,要么付三枚金龙,要么就教这匹该死的马在水上行路吧。”
  “我喜欢诚实的强盗。就依你。三枚金龙……等安全抵达北岸就付。”
  “现在就要,否则我们不走。”那人伸出一只厚实而布满老茧的手,掌心向上。
  克里冈“咔哒”一声松剑出鞘。“你自己选,要么北岸拿金币,要么南岸吃一刀。”
  船夫抬头瞧着猎狗的脸。艾莉亚看得出,对方很不满意。十来个人聚在他身后,都是拿船桨和硬木撑篙的壮汉,但没一人上前帮他。他们合力也许可以压倒桑锋·克里冈,但在将猎狗制服之前,很可能会有三四人送命。“我怎么知道你会信守承诺?”过了一会儿,驼背问。
  他不会的,她想喊出来,但咬紧嘴唇。
  “以骑士的荣誉。”猎狗严肃地说。
  他甚至不是骑士。她也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那好吧,”船夫道,“来,我们可以在天黑前将你送过河。把马系好,我可不想它半路到处乱窜。如果你和你儿子想要取暖,船舱里有个火盆。”
  “我才不是他的笨儿子!”艾莉亚愤怒地吼道——这比被当做男孩更糟。她太生气,差点自报身份,可惜桑锋·克里冈一把抓住她的衣服后领,单手将她提离甲板。“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他剧烈地摇晃艾莉亚,晃得她牙齿哒哒作响,最后松手扔开。“进去烤干,照别人说的做。”
  艾莉亚乖乖照办。大铁火盆里闪烁着红光,使得房间充满阴郁滞闷的热气。站在它边上暖暖手,烘干衣服,本来挺舒服的,但她一察觉到脚下的甲板开始移动,就从前门溜了出去。
  双头马缓缓地滑出浅滩,在被水淹没的“哈洛威镇”中行进,穿过烟囱和屋顶。十来个人使劲划桨,一旦太靠近岩石、树木或塌陷的房屋,另外四人就用长篙撑开。驼背是掌舵的。雨点敲打着甲板光滑的木板,溅在前后两个高耸的木雕马头上。艾莉亚又全身湿透,但浑不在乎。她想看看,等待逃跑的机会。那个端十字弓的人仍站在圆塔窗户内,当渡船从下面滑行而过时,他的目光一直尾随。她不知这是否就是猎狗提及的鲁特爵爷。他看上去不像爵士。但她看上去也不像小姐呀。
  一旦出了镇子,进入河里,水流陡然变强。透过灰黯朦胧的雨幕,艾莉亚辨出远方岸边一根高高的石柱,显然标识着靠岸之处,随即又意识到他们已被冲得偏离了方向,正往下游而去。桨手们划得起劲,跟狂暴的河流拼争。无数树叶和断枝转着圈迅速经过,仿佛是从弩弓里弹射出来的一样。拿长篙的人们斜身撑开任何过于接近的物体。在河中央,风也加大,每当艾莉亚扭头望向上游,就会扑面吃一脸雨水。甲板在脚下剧烈晃动,陌客一边嘶呜一边乱踢。
  假如我从边上跳下去,河水会把我冲走,而猎狗将毫无察觉。她转头后望,只见桑铎·克里冈正竭力安抚受惊的坐骑。这是最好的机会了。但我也许会被淹死。虽然琼恩曾说,她游起泳来像条鱼,但即便是鱼,在这条河里也可能有麻烦。不过,淹死好过回君临。她想到乔佛里,便悄悄爬到船头。河里满是褐色泥巴,在雨点的抽打搅拌下,看起来像汤不像水。艾莉亚疑惑地想,不知里面会有多冷。反正不可能比现在更潮湿阴冷了。她一只手搭到栏杆上。
  她还来不及跳,突然被一声大喝吸引了注意力。船夫们纷纷手执长篙往前冲去。一时间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然后她看到了:一棵连根拔起的大黑树,正朝他们扑来。纠结的树根和树枝从流水里戳出,活像巨海怪伸展的触手。桨手们狂乱地划水,试图躲避开去,以免被撞翻或者戳穿船身。驼背老人扭转船舵,船头的马向下游偏转,但太慢了。那棵棕黑的树微微闪光,像攻城锤那样砸来。
  两名船夫的长篙好容易抵住它时,它离船头已不超过十尺。一根篙子折断,发出“喀——嚓——”的长长碎裂声,仿佛渡船在他们的脚下撕裂。第二个人终于使劲将树干推开,刚好让它偏离。那棵树以数寸间距擦过渡船,枝杈如爪子样抓向马头。然而,似乎已经安全的时候,水中怪物的上部分枝“嘭”的一声扫过,令渡船剧烈颤抖,艾莉亚脚一滑,痛苦地单膝跪倒。那个篙子被折断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她听见他从侧面翻落下去时的呼叫,湍急的褐色水流旋即将他淹没,当艾莉亚爬起来,人已消失。另一船夫抓过一捆绳子,却不知该扔给谁。
  也许他会在下游某处被冲上岸,艾莉亚试图告诉启己,但这个想法显得如此空洞,令她失去了所有游水的意愿。桑铎·克里冈大喊,让她回里面去,否则就狠狠揍她。她乖乖照办。很明显,此刻渡船正与河流作殊死搏斗,争取重新返回航线,而这条河一心想把它冲进海里。
  等终于靠岸,地方位于着陆点下游整整两里地。船只狠狠撞上河堤,以至于又折了一根篙子,艾莉亚几乎再度跌倒,桑铎·克里冈像提玩偶似的把她提到陌客背上。船夫们用迟钝而疲惫的眼睛瞪着他们,驼背伸出手来。“六枚金龙,”他要求,“三枚作摆渡费,另外三枚补偿我失去的人手。”
  桑铎·克里冈在口袋里摸索,将—卷皱巴巴的羊皮纸塞进船夫手掌。给你十枚”
  “十枚?”船夫糊涂了,“这究竟是什么?”
  “二个死人的欠条,相当于九千金龙左右。”猎狗跨上马,坐到艾莉亚身后,不怀好意地低头微笑。“其中十枚归你,某天我会来取剩下的钱,所以留神别把它们给花光了。”
  对方斜眼看着羊皮纸,“字。字有什么用?你答应给金币,以骑士的荣誉保证。”
  “骑士根本没有荣誉,快感谢我给你上了—课吧,老家伙。”猎狗脚踢陌客,在雨中疾驰而去。船夫们茌背后咒骂,还有——两个人扔石头,但克里冈对石块和骂声全不予理会,很快就消失在阴暗的树丛中,河流的咆哮也渐渐减弱。“渡船明早之前不会回去,”他道,“而且等到下一批傻瓜到来时,这帮家伙不会再接受纸上的承诺。如果你的朋友们打算追赶,就得他妈的游过来!”
  艾莉亚蜷身趴下,闭口不语。Valar morghulis,她闷闷不乐地想,伊林爵士,马林爵土,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格雷果爵士和“记事本”,猎狗,猎狗,猎狗!
  等到雨停云散,她又是颤抖,又是打喷嚏,症状严重之极,克里冈不得不停下一晚,甚至尝试点火。结果搜集起来的木头太潮湿;无论怎么试,都不足以引燃火星。最后,他厌恶地把所有木头一脚踢散。“妈的,七层地狱!”他咒骂,“我痛恨火。”
  他们坐在橡树底部湿乎乎的石头上,边啃冷硬的干面包、臭烘烘的奶酪和熏香肠,边听积水从树叶上滴落,发出缓慢的嗒嗒声。猎狗用匕首将肉切片,当发现艾莉亚看着匕首时,眼睛眯了起来。“想都别想。”
  “我没有。”她撒谎。
  他哼了一声,以表示看法,同时给了她厚厚一片香肠。艾莉亚用牙齿撕咬香肠,眼睛始终注视着猎狗。“我没揍过你老姐,”猎狗说,“但如果你逼我,我会揍你。别再想方设法杀我,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她无言以答,便一边啃香肠,一边冷冷瞪他。强硬如山,艾莉亚心想。
  “至少你会看着我的脸,不错不错,小狼女。你喜欢这张脸么?”
  “不喜欢。全烧坏了,丑得很。”
  克里冈用匕首尖挑一块奶酪给她。小笨蛋,真逃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只会被更糟糕的人逮住。”
  “不会,”她坚持,“没有比你更糟糕的人了。”
  “你没见过我老哥。格雷果有回因为打鼾而杀人,那人是他自己的部下。”他咧嘴笑笑,灼伤的那侧脸随即绷紧,扭曲得诡异可怖。那边脸颊没有嘴唇,耳朵也只剩一截断根。
  “其实我认识你哥。”艾莉亚这才想到,也许魔山更糟糕。“他,还有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和记事本。”
  猎狗似乎很惊讶。“艾德·史塔克的宝贝小女儿怎会认得这帮人?格雷果从不带他的宠物耗子上朝啊。”
  “我是在村子里遇到他们的。”她吃着奶酪,伸手取过一块硬面包。“那村子建在湖边,詹德利、我,还有热派在那儿被抓,本来还有‘绿手’罗米,但‘甜嘴’拉夫当时便杀了他,因为他的脚受伤走不动。”
  克里冈的嘴抽搐了一下。“抓你?我老哥抓住你?”他哈哈大笑,这是一阵令人不快的声响,半似喉音,半如咆哮。“格雷果根本不知道手里有什么,对吧?他肯定不知道,否则任凭你怎么乱踢乱喊,都会把你拖回君临,扔到瑟曦怀里。噢,妈的,实在太妙了,我会记得把真相告诉他的——在挖出他的心脏之前。”
  这不是他头一回谈论杀魔山。“他是你哥哥耶。”艾莉亚怀疑地说。
  “你就没有想一个亲手宰掉的哥哥?”他又大笑,“或者姐姐?”他一定看到她脸上有些反应,因此凑得更近了。“珊莎。对吧?母狼想杀可爱的小小鸟儿。”
  “不,”艾莉亚吼回去,“我要杀你!”
  “因为我把你的小朋友劈成两截?我杀的可不只他一个,这点向你保证。你认为我是个怪物,对吗?好吧,不管怎么说,是我救了你老姐的命。那天暴民们将她从马上拽下来,是我杀进去把她带回城堡,否则她的下场就跟洛丽丝·史铎克渥斯一样了。她后来给我唱歌呢,你不知道吧,对不?你老姐给我唱了一支甜美的小曲儿。”
  “你撒谎。”她立刻道。
  “妈的,其实你知道的连自认为的一半都不到。黑水河?七层地狱,你究竟在想什么?认为我们要上哪儿去?”
  他声音中的不屑令她犹豫。“回君临,”她说,“你要把我献给乔佛里和太后。”她突然间意识到这不对,从他提问的方式就能知道。但她得说些什么。
  “愚蠢瞎眼的小母狼。”他的嗓音粗糙喑哑,好像钢铁摩擦。“去你妈的乔佛里,去你妈的太后,去你妈的畸形小魔猴。我跟他们的城市没关系了,跟御林铁卫,跟兰尼斯特家都没关系了。狗跟狮子能有什么关系,我问你?”他伸手取过水囊,喝了一大口,然后边擦嘴,边将水囊递给艾莉亚,“这是三叉戟河,小妹妹。三叉戟河!不是黑水河。如果可以的话,自己在脑袋里画画地图吧,我们明天就能到达国王大道,之后快速前进,直取孪河城。把你交给你母亲的将是我,而不是高贵的闪电大王和那玩火的冒牌僧侣,那怪物!”看到她脸上的表情,他咧嘴笑笑。“你以为你的强盗朋友是唯一嗅到赎金气味的人?唐德利恩抢了我的财产,因此我抢走了你。按我估价,你的价值是他们从我这儿偷走的钱两倍之多。如果真像你害怕的那样,把你卖回给兰尼斯特家,也许能得到更多,但我不会那么做。就算是狗,也有被踢烦了的时候。嗯,若那少狼主有诸神赐予癞蛤蟆的智力,便会封我做个领主,请求我为他效劳。他需要我,尽管他自个儿也许并不明白。我似乎该用格雷果的头作见面礼,他会喜欢的。”
  “他绝不会收留你,”她狠狠地说,“不会收留你。”
  “那我就尽可能多地带走金子,冲他的脸哈哈大笑,然后骑马离开。如果他不肯收留,聪明的话就该杀了我,但他不会,据我听说的情况,他跟他父亲太像。对我来说这没什么,不管怎样都是赢家。你也是,小狼女。所以,别再对我又叫又咬,我烦了。闭上嘴巴,照我说的做,也许还能赶得上你舅舅那该死的婚礼。”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8章 琼恩

  母马筋疲力尽,但琼恩无法让它休息。他得赶在马格拿之前到达长城。假如马有鞍,他可以在上面睡觉,然而它没有,光清醒时要保持不掉下来就够难了。伤腿越来越疼,没时间让它愈合,每次上马都令其再度撕裂。
  他登上山坡,看到棕褐色、布满车辙的国王大道向北延伸,穿过山冈与平原,便欣慰地拍拍母马的脖子,“现在只需顺着路走,好姑娘,快到长城了。”腿已变得像木头一样僵硬,而发烧令他昏昏沉沉,以至于两次弄错了方向。
  快到长城了。他想象着朋友们在大厅里喝温酒的景象。哈布照料水壶,唐纳·诺伊锻炉打铁,伊蒙学士则在鸦巢下的居所。熊老呢?山姆、葛兰、忧郁的艾迪、木假牙的戴文……琼恩只能祈祷有人逃出先民拳峰。
  他也总想起耶哥蕊特。他记得她头发的香味,身体的温暖……还有她割老人喉咙时的表情。你不该爱她,一个声音轻声说。你不该离开她,另一个声音坚持。他不知父亲离开母亲,回到凯特琳夫人身边时,是否也如此左右为难。他发誓忠于史塔克夫人,而我发誓忠于守夜人军团。
  高烧如此厉害,他差点骑过鼹鼠村,浑然不知身在何处。村子大部藏于地底,在残月光照下,只见几栋简陋小屋。妓院是个跟厕所差不多大的小房间,红灯笼于风中吱嘎作响,如黑暗中窥视的充血眼球。琼恩在相邻的马厩下马,几乎是跌落到地,但他立即叫醒两个男孩。“我需要一匹精力旺盛的骏马,鞍髻全备。”他用不容争辩的语气告诉他们。两人连忙替他准备好坐骑,还弄来一袋葡萄酒、半条黑面包。“叫醒村民,”他说,“警告他们。野人过了长城。收拾东西,去黑城堡。”他咬紧牙关,忍痛翻上他们给的黑马,奋力向北骑去。
  东方天际的星星渐渐隐去,长城出现在面前,耸立于树木与晨雾之上。白色的月光在冰面上闪烁。他催马沿泥泞湿滑的道路前进,直到看见巨大的冰墙下,黑城堡的木造城楼和石砌高塔如残破的玩具般散布在雪地中。初曙照耀,绝境长城闪耀着粉紫光彩。
  骑过外围建筑时,没有岗哨盘问,无人上前阻拦。黑城堡看来跟灰卫堡一样荒芜,庭院里,石头裂缝间长出脆弱的褐色杂草,燧石兵营的屋顶覆盖陈雪,哈丁塔北墙上的雪更是堆得老高——琼恩成为熊老的事务官之前就住在那里。司令塔表面道道黑斑,那是浓烟溢出窗户留下的痕迹。大火之后,莫尔蒙搬到了国王塔,但那里也没有灯光。从下往上,他无法分辨七百尺高的城墙顶是否有岗哨走动,至少墙南的阶梯上没人,那道之字形阶梯就像一记巨大的木头闪电。
  不过兵器库的烟囱有烟,一小缕在北方的灰色天空中几乎看不到的痕迹,但对他而言已经足够。琼恩下马,一瘸一拐地向那儿走去。热气从打开的门里涌出,仿佛夏日的气息。屋内,独臂的唐纳·诺伊正鼓动风箱扇火,听见声音便抬起头来,“琼恩·雪诺?”
  “是的。”经历了发烧、疲惫、伤腿,经历了马格拿、老人、耶哥蕊特和曼斯·雷德,经历了这一切,琼恩还是不由自主地微笑。回家的感觉真好。看到诺伊的大肚子和挽起的衣袖,看到他长满黑胡茬的下巴,感觉真好。
  铁匠松开风箱,“你的脸……”
  他几乎忘了自己的脸。“一个易形者试图挖出我的眼睛。”
  诺伊皱起眉头。“不管有没有伤疤,我都以为再也看不见这张脸了,听说你跑到曼斯·雷德那边去了。”
  琼恩抓住门,以保持站立。“谁说的?”
  “贾曼·布克威尔。他两周前返回,手下的斥候说亲眼见你骑马跟野人一起行进,身披羊皮斗篷。”诺伊注视着他,“我发现最后一句是真的。”
  “全都是真的,”琼恩承认,“就实际而言。”
  “那我该不该摘下剑,杀了你,嗯?”
  “不。我是遵令行事,‘断掌’科林最后的命令。诺伊,守卫在哪儿?”
  “他们在长城上,抵抗你的野人朋友们。”
  “对,但人究竟在哪儿?”
  “各处都有。狗头哈犸出现在深湖居,叮当衫出现在长车楼,哭泣者出现在冰痕城,长城沿线都有野人……令我们不得宁息,他们一会儿在王后门附近攀爬,一会儿又砸灰卫堡的墙,或于东海望集结部队……然而每当黑衣人出现,却又立刻逃跑,第二天到别处重新活动。”
  琼恩咽下一声呻吟。“这是假象。曼斯的目的是要分散我们的力量,你难道看不出来吗?”而波文·马尔锡正中其下怀。“门户在这里。攻击将针对这里。”
  诺伊穿过屋子,“你腿上都是血。”
  琼恩迟钝地低头观看。果真,伤口又裂开了。“箭伤……”
  “野人的箭。”这并非提问。诺伊只有一条胳膊,但肌肉壮实,足以支撑琼恩的体重。他将手臂伸到琼恩腋下。“你的脸色苍白得跟牛奶一样,而且身体烧得滚烫。我带你去见伊蒙师傅。”
  “没时间了。野人翻越长城,到达后冠镇,要来打开这儿的城门。”
  “有多少?”诺伊半拖半架地将琼恩带到门外。
  “一百二十人,以野人的标准而论装备精良。多半有青铜盔甲,少数人装备钢甲。这里还剩多少弟兄?”
  “四十多,”唐纳·诺伊道,“都是老弱病残,以及仍在受训的男孩。”
  “马尔锡走后,指定谁为代理城主?”
  武器师傅忍不住大笑。“文顿爵土,诸神保佑他,他是城里最后的骑士。问题在于,史陶似乎忘了自己的担子,也没人急着提醒他。我想这里现在应该算是由我——这个世界上最难对付的残废——负责。”
  这点不错。独臂的武器师傅坚韧顽强,经验丰富。而文顿爵士……大家都同意,他曾是个好战士,可惜当了八十年游骑兵,力量和智慧都已失去。有回他边吃晚餐边睡过去,差点淹死在豌豆汤里。
  “你的狼呢?”穿过院子时诺伊问。
  “白灵……翻墙之前不得不留下,希望他能自己找路回来。”
  “抱歉,孩子。没有他的踪影。”他们一瘸一拐地来到学土的居所,鸦巢下面长长的木造堡垒。武器师傅踢了门一脚,“克莱达斯!”
  过了一会儿,一个弯腰驼背的矮个黑农人朝外张望,看到琼恩,顿时瞪大了粉红色的小眼睛。“让这小子躺下,我去叫学士。”
  壁炉里燃着一堆火,屋内空气令人窒闷。热度令琼恩昏昏欲睡。诺伊让他仰面躺下,他立即闭上眼睛,好让世界停止旋转。上面鸦巢里传来乌鸦的抱怨与尖叫。“雪诺,”一只乌说,“雪诺,雪诺,雪诺。”这是山姆教的,琼恩记起来。山姆威尔·塔利有没有安全返回呢?他疑惑地想,还是只有乌儿回来?
  伊蒙学土没多久就过来了。他走得很慢,一只斑驳的手扶着克莱达斯的胳膊,慢吞吞地谨慎地小步挪动,细瘦的脖子上挂着沉甸甸的颈链,有金、银、铁、铅、锡及其他金属。“琼恩·雪诺,”他说,“等你好转,一定要把所见所闻都告诉我。唐纳,放一壶红酒到火上,还有我的铁制工具,把它们烧得又红又烫。克莱达斯,我需要你那柄锋利精良的匕首。”学士已经一百多岁,瘦小赢弱,掉光了头发,眼睛也瞎盲。但即便浑浊的双眼目不视物,他的头脑依如往昔一般清晰。
  “野人正往这儿杀来,”琼恩告诉他,而克莱达斯用刀割开裤腿,厚厚的黑布下,旧血和新血凝结在一起,“从南边。我们爬过长城……”
  克莱达斯割开琼恩粗糙的绷带,伊蒙学士凑近来嗅了嗅。“我们?”
  “我跟他们在一起。断掌科林命我加入他们。”学土的手指戳戳伤口,以作探查,琼恩畏缩了一下。“瑟恩的马格拿一啊啊啊啊啊一好疼。”他咬紧牙关,“熊老在哪儿?”
  “琼恩……这是个悲伤的消息,莫尔蒙总司令于卡斯特堡垒遭遇谋杀,死在自家誓言弟兄们手上。”
  “弟兄……我们自己人?”伊蒙的话造成的伤痛比他手指造成的强烈一百倍。琼恩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熊老时,总司令站在帐篷前,乌鸦停于肩上,嘶哑地叫着“玉米”。莫尔蒙死了?自看到先民拳峰上的战斗场景,他就一直担心,而今的打击更大。“谁?是谁袭击他?”
  “旧镇的加尔斯,‘垂手’奥罗,短刃……过去的窃贼、懦夫和凶手。我应该预见到的,守夜人军团跟从前不一样了。正派人太少,无法约束无赖。”唐纳·诺伊将学士的刀放在火上转动。“有十几个忠诚的人返回,包括忧郁的艾迪、巨人和你朋友‘笨牛’等。我们就是从他们那儿听说事情经过的。”
  只有十几个?两百个弟兄跟莫尔蒙总司令一起离开黑城堡,两百名守夜人的精锐。“这是否意味着马尔锡是总司令了?…‘石榴老”亲切和善,是个勤勉的总务长,但不幸之处在于,他不适合带兵打仗。
  “暂时如此,直到我们选出一个,”伊蒙学士说,“克莱达斯,把我的药瓶拿来。”
  选出一个。“断掌”科林和杰瑞米·莱克死了,班扬·史塔克依旧失踪,还有谁?肯定不能是波文·马尔锡或文顿·史陶爵士。索伦·斯莫伍德或奥廷·威勒斯爵士有没有自先民拳峰上幸存?不,应该是卡特·派克,或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但该选哪一个?影子塔和东海望的指挥官都是优秀人才,但彼此区别很大:丹尼斯爵土谦恭谨慎,有骑土风度,也较年长;而年轻的派克作为私生子,说话粗鲁,不怕犯错,却也有闯劲。糟糕的是,两人互相不和,熊老总把他俩分得远远的,在长城的两个尽头。琼恩知道,梅利斯特家的人对铁民有种深入骨髓的不信任。
  一阵刺痛让他回到自身的伤势中。学土捏捏他的手,“克莱达斯去拿罂粟花奶了。”
  他试图坐起来。“我不需要——”
  “你需要,”伊蒙坚决地说,“会很疼。”
  唐纳·诺伊穿过屋子,将琼恩推回去,仰面躺下。“别动,否则我把你绑起来。”即使只有一条胳膊,铁匠拨弄他也像拨弄小孩。克莱达斯拿着一个绿瓶子回来,外加一只圆形石杯。伊蒙学士将它倒满,“喝下去。”
  琼恩刚才挣扎时咬破了嘴唇,而今鲜血和浓稠的白色药液混杂一起,他好容易才没有呕吐出来。
  克莱达斯端来一盆温水,由伊蒙学士洗净伤处的脓和血。尽管他动作轻柔,但哪怕最轻微的触碰也让琼恩想要尖叫。“马格拿的人纪律严明,装备着青铜盔甲。”他告诉他们。讲话能让他分心,不去想自己的腿。
  “马格拿是斯卡格斯的领主,”诺伊道,“我刚来长城时,东海望有斯卡格斯人,记得听他们提起过他。”
  “我认为,琼恩用这个词是取它的古意,”伊蒙学士说,“不是家族名,而是古语中的头衔。”
  “它的意思是领主,”琼恩赞同,“斯迪是某个叫瑟恩的地方的马格拿,那地方位于霜雪之牙极北处。他带着一百个部下,还有二十个几乎跟我们一样熟悉‘赠地’的掠袭者。曼斯没有找到号角,这点很重要,冬之号角,他沿乳河挖掘就是为了这个。”
  伊蒙学土停顿下来,用来擦洗的布握在手中。“冬之号角是个古老的传说,塞外之王相信这东西存在?”
  “他们全都相信,”琼恩道,“耶哥蕊特说他们打开百座坟墓……国王和英雄们的坟墓,遍布乳河河谷,但一直没有……”
  “谁是耶哥蕊特?”唐纳·诺伊尖锐地问。
  “一个女自由民。”他该如何向他们解释耶哥蕊特?一个温暖、聪明、可爱的女人,可以亲吻,也可以割你的喉咙。“她跟斯迪一道,但不……她很年轻,只是个女孩,实际上,是地道的野人,但她……”因为一个老人燃起一堆火而杀了他。他感觉舌头粗厚笨拙,罂粟花奶使脑子不清醒。“我为她打破了誓言。我不想,但……”不该。不该爱她。不该离开她……“我不够坚强。‘断掌’命我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我不能拒绝,我……”脑袋里仿佛塞满了湿毛布。
  伊蒙学土又嗅嗅琼恩的伤口,然后将染血的布放回盆里,“唐纳,请帮我拿热匕首过来,然后按住他,别让他动弹。”
  我不会尖叫,琼恩看见烧得泛红光的尖刀时告诉自己,但这个誓言他也没能守住。唐纳·诺伊将他按紧,克莱达斯引导学士的手。琼恩没动,只是用拳头捶桌子,一下一下又一下。疼痛如此剧烈,他感到自己渺小、虚弱而无助,就像黑暗中呜咽的小孩。耶哥蕊特,他心想,烧焦皮肉的臭味充满鼻腔,自己的尖叫回响在耳际,耶哥蕊特,我没有办法,我有难处……痛苦开始减退,但紧接着钢铁再次触碰,他晕了过去。
  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裹着厚厚的羊毛布,正在移动。全身无法动弹,但没有关系。他梦见耶哥蕊特就在身边,用温柔的手照料他。最后,他闭上眼睛睡了。
  下一次醒来就不那么舒服了。房间黑乎乎的,毯子底下,疼痛重新回来,腿阵阵抽痛,稍作移动,就仿佛那把滚烫的小刀还在。琼恩痛苦地挣扎,试图看清自己的腿还在不在,他喘着粗气咽下尖叫,握紧拳头。
  “琼恩?”一支蜡烛出现在上面,一张熟悉的脸俯视着他,大大的耳朵,“你不能动。”
  “派普?”琼恩伸出手,那男孩抓住,捏了一把,“我以为你跟……”
  “……跟石榴老一起离开?不,他认为我太小太嫩。对了,葛兰也在。”
  “我在,”葛兰走到床的另一侧,“刚才睡过去了。”
  琼恩喉咙干涩。“水。”他喘着气说。葛兰把水端到他唇边。“我到过先民拳峰,”
  吞了好几口之后,他续道,“血,死马……诺伊说有十几个人回来…都有谁?”
  “戴文回来了。巨人、忧郁的艾迪、‘美女’唐纳·希山、乌尔马,‘左手’卢,‘灰羽’加尔斯,此外还有四五个,加上我。”
  “山姆呢?”
  葛兰移开视线。“他杀死一个异鬼耶,琼恩,我亲眼目睹的。他用你做的龙晶匕首刺它……我们叫他‘杀手’山姆,他讨厌这个称呼。”
  “杀手”山姆。琼思想不出谁比山姆·塔利更不像战士。“他怎样了?”
  “我们离开了他。”葛兰话音悲哀,“我摇晃他,冲他大喊,甚至扇他的耳光。巨人试图拉他起来,但他太沉——还记得受训时他蜷起身子,躺在地上呜咽吗?在卡斯特堡垒,他连呜咽都没有,完全傻了。短刃与奥罗撬开墙壁寻找食物,两个加尔斯打斗起来,其他一些人在强暴卡斯特的老婆们。忧郁的艾迪认为短刃那伙人不会放过所有弟兄,以防其作为被传扬出去,而作乱的这帮人有我们两倍之多……只好留下山姆跟熊老在一起。他一动也不愿动,琼恩。”
  你们是他的弟兄,他差点说出来,怎能将他留在野人和凶手中间呢?
  “他也许还活着,”派普道,“也许明天就会骑马出现,教我们全部大吃一惊。”
  “对,提着曼斯·雷德的脑袋出现。”葛兰试图让自己听起来快活一点,“‘杀手’山姆!”
  琼恩又试图坐起来。跟第一次一样,这是个错误。他大叫一声,倒了下去。
  “葛兰,叫醒伊蒙学士,”派普说,“告诉他琼恩需要更多罂粟花奶。”
  对,琼恩心想。“不,”他道,“马格拿……”
  “我们知道,”派普说,“长城上的守卫已被告知留意南方,唐纳·诺伊派了一些人去风云岗,监视国王大道。伊蒙学士也放鸟儿去了东海望和影子塔。”
  伊蒙学士蹒跚着走到床边,一只手扶在葛兰肩上。“琼恩,别对自己那么苛刻。醒来是好事,但必须给自己愈合伤口的时间。我们先用沸酒冲洗,再敷荨麻膏、芥菜籽和面包霉,关键还需要休息……”
  “我不能休息。”琼恩挣扎着不顾疼痛地坐起。“曼斯快到了……成千上万的野人,还有巨人,长毛象……消息送去临冬城了吗?给国王?”汗水从额头滴下,他闭上眼睛。
  葛兰古怪地瞧了派普一眼。“他不知道。”
  “琼恩,”伊蒙学士说,“你离开期间发生了许多事,其中鲜有好消息。巴隆·葛雷乔伊又给自己戴上了王冠,并派出长船攻打北境,国王像野草一样到处滋生,我们向他们分别发出求助信,但无人前来。他们的军队急于互相攻伐,我们遥远而被遗忘。至于临冬城……琼恩,坚强些…临冬城不在了……”
  “不在了?”琼恩瞪着伊蒙苍白的眼睛和皱巴巴的脸,“可我的弟弟们在临冬城!布兰与瑞肯……”
  学士摸摸他额头。“我非常遗憾,琼恩。席恩·葛雷乔伊以他父亲的名义夺取临冬城后,处决了你的弟弟们。当你父亲的属下准备夺回它时,他又将城堡付之一炬。”
  “你弟弟们的仇已经报了,”葛兰说,“波顿的儿子杀死了所有铁民,据说他一寸一寸剥下席恩·葛雷乔伊的皮,惩罚了他的恶行。”
  “我很遗憾,琼恩,”派普捏了他肩膀一把,“我们都很遗憾。”
  琼恩从来都不喜欢席恩·葛雷乔伊,但他曾是父亲的养子。腿上再度传来一阵绞痛,他发现自己又仰面躺下。“不可能,这里面有误会,”他坚持,“在后冠镇,我亲眼看见一头冰原狼,一头灰色的冰原狼……灰色的……它认识我。”假如布兰死了,他的一部分会不会活在狼体内,好比欧瑞尔活在老鹰里?
  “喝这个。”葛兰将杯子端到他唇边。琼恩喝下去,脑海里满是狼、老鹰和弟弟们的笑声。上方的脸庞开始消退模糊。他们不可能死。席恩不会这么做。临冬城……灰色花岗岩墙,橡木钢铁大门,残塔上的乌鸦,神木林里温泉的蒸汽,王座上的国王石像……临冬城怎么可能不在了呢?
  他开始做梦,梦中又回到家中,在温泉里嬉水,头顶是一棵巨大的白色鱼梁木,上面刻着父亲的脸。耶哥蕊特在他身边,一边冲他大笑,一边脱下衣服,直到像出生时那样一丝不挂。她想吻他,但他不能接受,不能在父亲的注视下接吻。他是临冬城的血脉,是守夜人的汉子。我绝不会生什么私生子,他告诉她,我不要。我不要。“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低声说,接着皮肤在热水中溶化,血肉从上面脱落,直到最后只剩头颅和骨骼,池子里翻滚着浓稠的血水。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9章 凯特琳

  抵达绿叉河之前,他们先听见了汹涌的水声,沉吟不绝,犹如巨兽咆哮。河流高涨,宽度比去年罗柏率军渡河、并答应娶佛雷家女子为妻时增加了一倍半。当时,他急需瓦德侯爵和他的桥梁,如今更为迫切。望着浑浊打旋的绿水,凯特琳心中充满疑虑。不通过孪河城,无论如何也无法返回北方,水位至少还要一个月才能下降到适当程度。
  走近城堡时,罗柏戴起了王冠,命凯特琳和艾德慕与他并骑上前。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担任掌旗官,白雪皑皑的旗面上飞扬着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
  桥头堡在暴雨中浮现,犹如两樽高大幽灵,随着人们走近,阴气逐渐凝聚成形。佛雷家共有两座石城堡,分居河的两岸,犹如镜面映射成双,中间由巨大的石拱桥相连。桥中央是卫河塔,湍急的河水从塔下流过。两岸的孪生城外围都挖了护城河,将两座城堡化为岛屿。此时,连日降水更让护城河变成了长湖。
  透过漫天雨水,凯特琳发现河对岸的东城下有数千士兵安营扎寨,营帐外挂的旗帜被水浸透后搭在杆子上,好似许多溺水的猫,看不清颜色与图案。她只知道大多数旗帜都是灰色的,实际上,这些日子以来,整个世界仿佛都成了灰色。
  “罗柏,你要小心谨慎,”她告诫儿子,“瓦德大人脸皮薄,舌头利,他的许多儿孙无疑也会有样学样。如今我们有求于人,你千万不可触犯他的自尊。”
  “我清楚佛雷家的秉性,母亲,我也知道自己冒犯过他们,而今又急需他们!如果可能的话,我会像修士一样大唱甜言蜜语。”
  凯特琳不安地在马鞍上挪动,“等我们抵达后,若对方提出款待饮食,请不要犹豫,立刻接受!他们给什么,就吃什么,吃的喝的都尽情享用。假如他们不开口,你就主动索要面包、奶酪和葡萄酒。”
  “我不饿,只是有点湿……”
  “罗柏,仔细听我讲,一旦吃了他的面包和食盐,就代表你应该享受宾客权利,在他屋檐下,他作为主人对你有义务。”
  罗柏似乎颇觉有趣,“我有一整支大军的保护,母亲,无需寄望于面包和食盐。但假如能与瓦德大人和解,即便他给我蛆虫炖乌鸦,我也会欣然接受,并叫他再来一碗。”
  东城下骑出四位佛雷,个个裹着厚重的灰羊毛斗篷。凯特琳认出已故的史提夫伦爵士——瓦德大人的长子——的长子莱曼爵士。如今,他是孪河城继承人,斗篷下的那张脸却显得肥胖、圆滚和愚蠢。其余三个估计都是他的儿子,瓦德大人的曾别、竹飞。
  艾德慕证实了她的猜测,“长子叫艾德温,就一脸病相、苗条苍白的那个;瘦长结实、满脸胡须的是黑瓦德,这家伙十分凶暴;骑牡马的是培提尔,这小子很不幸地生了张麻子脸,所以被家人唤做‘疙瘩脸培提尔’。他只比罗柏大出一两岁,但瓦德在他十岁那年为他娶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天杀的!萝丝琳千万不要长得和他一样!”
  国王一行人暂时驻足,等待大队人马跟上。罗柏的旗帜软软地垂搭而下,在他们的右手方,绵延的冰雨拍打着滔滔的绿叉河水。灰风窜上前来,竖起尾巴,用暗金色的狭长眼眸瞪视着逼近的佛雷家人。当他们走到六七码的近处时,只听冰原狼一声怒吼,深沉雄浑,仿佛与河流之声合为一体。罗柏大吃一惊,“灰风,到我这儿来。灰风!”
  他反而厉声长嗥着向前扑去。
  莱曼爵士的坐骑发出一声恐惧的嘶叫,惊退开来,疙瘩脸培提尔的马则将他摔了下去。只有黑瓦德牢牢握缰,一边摸向佩剑。“不!”罗柏大叫,“灰风,过来,过来!”凯特琳忙拍马上前,挡在冰原狼和对方之间,泥泞飞溅,沾在马蹄和狼身上。灰风往外避了避,似乎这才头一次听见罗柏的召唤。
  “史塔克家的人就是如此道歉的么?”黑瓦德长剑出鞘,大声喝道,“叫狼来咬人,真是会招待!你们来此究竟何为?”
  莱曼爵士下马扶儿子疙瘩脸培提尔起身。小伙子溅了一身泥,幸好并未受伤。“我此行前来,是要为冒犯你们家族的事表示歉意,并参加我舅舅的婚礼,”国王翻身下马,“培提尔,请用我的坐骑,你的马似乎逃掉了。”
  培提尔看看父亲,“我可以和哥哥们一起骑。”
  仍在马上的三位佛雷对罗柏的话无动于衷。“您迟到了。”莱曼爵土宣布。
  “大雨延误了行程,”罗柏说,“我之前已派遣信鸦,作出说明。”
  “那女人呢?”
  大家心知肚明,他指的是简妮·维斯特林。凯特琳充满歉意地微笑,“爵士先生,简妮王后从西境来到奔流城,一路旅途劳顿,此刻需要休养,等时机合适,定当欣然前来拜访。”
  “欣然?我曾祖父可不会高兴,”黑瓦德虽收剑入鞘,语气依旧咄咄逼人,“我给他讲过这位‘王后’的事情,他老人家很想亲眼看一看。”
  艾德温清清喉咙,“陛下,我们在卫河塔里为您准备了房间,”他用谨慎有礼的口吻对罗柏说,“也为徒利公爵和史塔克夫人安排了住所。我们也欢迎您的封臣骑士们来到我们屋檐下,参加即将来临的盛大婚礼。”
  “那我的士卒呢?”罗柏问。
  “父亲大人要我向您致歉,家堡简陋,恐怕无法容纳和接待陛下的雄师。您瞧,为养活河对岸我们自家的军队,粮食和草料已然捉襟见肘。但不管怎样,不能亏待陛下的人,一旦他们过了河,在我家部队旁边驻扎妥当,我们将提供充足的葡萄酒和麦酒,让大家为艾德慕公爵和新娘的健康尽情举杯。您瞧,对岸搭起了三座婚宴大帐,就是专为方便庆祝而建的。”
  “你父亲大人真是想得周到,我代表部下表示感谢。他们都走了很长的路,又湿又乏。”
  艾德慕·徒利驱马上前,“我何时才能见到我的未婚妻?”
  “她正在城内等您,”艾德温·佛雷保证,“我明白您的急迫心情,请您千万原谅我姑婆的羞涩。她人还小,这些日子,一直在紧张地期待您的到来,可怜的女人……呃,陛下,雨这么大,我们不如到里面再谈?”
  “不错,”莱曼爵士重新上马,并将疙瘩脸培提尔抱到身后,“请您们随我来,我祖父正等着呢。”他掉头向孪河城骑去。
  艾德慕靠到凯特琳身边。“迟到的佛雷侯爵应该亲自出来迎接我们,”他抱怨,“我是他的封君,也是他未来的女婿,罗柏则是他的国王。”
  “等你活到九十一岁时,弟弟,再来看自己想不想冒大雨迎接客人吧。”她嘴上虽这么说心中却不太肯定。瓦德大人通常乘一顶遮盖严密的轿子出行,按说下雨对他影响不大。这是又一次精心安排的轻慢?看来,今天的难关才刚刚开始。
  到达桥头堡时,麻烦再次出现。灰风走到吊桥中间,甩了甩头,不肯前进,只顾朝铁闸门咆哮。“灰风,怎么了?灰风,跟我来啊。”不管罗柏怎么劝阻,冰原狼都呲牙露齿,毫不理会。他不喜欢这地方,凯特琳意识到。最后是罗柏费尽心机,蹲下来对狼轻言软语,他才勉强通过闸门入城。这时,跛子罗索和瓦德·河文二人已跟了上来。“他受不了河的声音,”河文评论,“野兽总是害怕涨水。”
  “一间干燥的狗舍和一根美味的羊腿应能安抚他,”罗索欢快地保证,“陛下,要我立刻召唤兽舍掌管么?”
  “他是冰原狼,不是狗,”国王说,“不会信任不熟悉的人。雷纳德爵士,请你来照顾,把他管好,这样子,可进不了瓦德大人的厅堂。”
  干得漂亮!凯特琳心想,儿子这下顺势彻底隔绝了维斯特林家人和瓦德·佛雷照面的机会。
  瓦德侯爵虽然命长,但身体早为痛风所困扰,他们看见他蜷进高位里,屁股下垫了坐垫,膝盖上盖一张貂皮长袍。他的坐椅用黑橡木制成,椅背雕成以拱桥相连的双城式样,这把交椅如此巨大,乃至于坐在其中的老人看起来就像个怪诞的小孩。瓦德大人的模样有些像秃鹫,更像黄鼠狼,早已秃光的头顶遍布老人斑,粉红色的长脖子长在骨瘦如柴的肩膀上,消瘦的下巴皮肤松垮悬吊,水汪汪的眼睛布满阴霾,无牙的嘴巴则不停磨动、吸吮着空气,好像婴儿吸吮母亲的乳头。
  第八任佛雷夫人站在高位旁,而在他脚边,坐了一位约莫五十、消瘦驼背的男子,仿佛是佛雷大人的年轻翻版。此人虽穿了昂贵的蓝羊毛和灰绸缎服装,却奇怪地戴着缀满小铜铃的王冠和项圈。他和他主子长得十分相似,唯有眼睛不同:佛雷大人眼睛细小、暗淡、充满怀疑,而此人眼睛硕大、亲热而空洞。凯特琳突然想起瓦德大人有个孙子生来就是痴呆,从前到孪河城造访,瓦德大人总会小心地将其藏匿。这傻子一直都戴着王冠?还是专为嘲笑罗柏而来?这个问题她不敢问。
  佛雷的儿子、女儿、孙子、曾孙、女婿、媳妇和仆人们占满整个大厅,统统等待着老人发言。“我知道,您会原谅我无法下跪的尴尬,这双腿不中用啦,嘿,不过它们中间那玩意儿还好。”他望着罗柏的王冠,无牙的嘴巴笑笑,“陛下,有人说戴青铜冠冕的国王显得寒酸哩。”
  “青铜与钢铁比黄金和白银要坚强,”罗柏回答,“古代的冬境之王戴着和我一样的王冠。”
  “嘿,当巨龙来袭时,这劳什子也不管用,”坐在地上的痴呆似乎很喜欢这“嘿,嘿”的笑声,他左右摇头,冠冕和项圈上的铜铃叮当作响。“陛下,”瓦德大人说,“请原谅这个吵闹的伊耿,他简直比吃青蛙的泽地人还笨!再说,他从没见过国王呢。他是史提夫伦的孩子,我们叫他‘铃铛响’。”
  “史提夫伦爵士跟我提过他,”罗柏微笑着对痴呆说,“幸会,伊耿,你父亲是个勇士。”
  “嘿,陛下,您就省省力气吧,跟他打招呼,不如朝夜壶讲话,”瓦德大人看着其他来客,“好啊,凯特琳夫人,您又来了。还有您,年轻的艾德慕爵士,石磨坊的胜利者——噢,我该称呼您徒利公爵才对。您是我所认识的第五位徒利公爵,嘿,前四个都活不过我。对了,您的新娘就在左近,想不想先见个面?”
  “谢谢您,大人。”
  “那好吧,我满足您的愿望。不过,现在的她可是穿着整齐哟,害羞的小姑娘,同床之前,您是看不到她身子的,”瓦德大人咯咯笑道,“嘿,快了,快了,”他颤巍巍地抬起头,“本佛雷,去把你妹妹找来,快点,徒利大人好不容易才从奔流城赶来哩。”一个穿着四分纹章外套的年轻骑士一鞠躬,离开了大厅,老人又重新转向罗柏。“陛下,您的新娘又在哪儿呢?咱们美丽的简妮王后,峭岩城维斯特林家族的贵妇,我可是久仰大名哩,嘿。”
  “我把她留在奔流城,大人,她实在太疲倦,无法作长途旅行,之前我们已跟莱曼爵士解释过了。”
  “太令人遗憾了。我一直盼着用这双老眼睛来欣赏她的容颜哩。嘿,我们大家都期盼着。对不对啊,夫人?”
  苍白瘦弱的佛雷夫人显然吃了一惊,没料到佛雷大人要她答话,“对——对对,大人。我们都等着向简妮王后致敬呢。她一定非常美丽。”
  “她是世上最美的女人,夫人。”罗柏语调中那种冰冷的沉静让凯特琳想起了他父亲。
  老人对此却浑不在乎,仿佛根本没注意,“比我的夫人还美,嘿?当然哕,若不是她有天仙般的身段和容貌,国王陛下怎能遗忘自己神圣的承诺呢?”
  罗柏庄严地承受了对方的责难,“我明白,没有语言可以抚乎所造成的伤害,但我此次的确是诚心前来,要为冒犯你们家族的事道歉,并恳求你的原谅,大人。”
  “道歉,嘿,不错,记得您许下了承诺。我人虽老,脑袋却清楚得很,不像某些国王那么健忘哩。年轻人嘛,看到一张俏脸、一对硬乳头就昏了头,不是么?想当年我也一样。嘿嘿,如今也没变哩。我也做过风流事,和您差不多。喏,今天您来道歉,依我之见,既然您亏待的是我女儿,那么您应该对她们说,陛下,您应该向我家闺女们道歉。来,来瞧瞧她们。”他摇摇指头,一大群妇女立刻离开人丛,走到高台前站成一排。铃铛响也站起来,头上的铜铃欢快地响成一片,佛雷夫人忙捉住这痴呆的袖子,将他拉回来。
  瓦德大人一一引见女眷。“这位是我女儿艾雯,”他首先介绍一名十四岁的少女,“这位是希琳,我最小的嫡生女。这两位阿蕊丽和玛蕊莲是我的孙女和曾孙女。我将阿蕊丽嫁给蓝叉河源头七泉地方的佩特爵士,这呆子却教魔山给宰了,所以我把孙女要了回来。那一位叫瑟曦,但我们都称她为‘小蜜蜂’,她母亲是毕斯柏里家的人。哦,这几位都是我的孙女。这位叫瓦妲,这位……呃,她们都有名字,可是……
  “我是美蕊,祖父大人。”一个小女孩说。
  “你吵死了,真讨厌。在吵闹小姐旁边的是我女儿坦雅,接着是另一位瓦妲。艾茜,玛瑞莎……你是玛瑞莎吗?我想是的。陛下,她并不总是秃头,头发刚给学士剃过,她向我保证很快就能长回来。这对双胞胎名叫西拉和撒拉。”他眯眼瞧瞧另一位小女孩,“嘿,你也叫瓦妲吧”
  这女孩看样子不超过四岁,“我是伊蒙·河文爵士的女儿瓦妲,曾祖父大人。”她屈膝行礼。
  “你会说话啦?不过瞧也说不出什么好话,你父亲就是个呆头鹅。嘿,你是私生子的后代哩,你,滚吧,我只要佛雷站在这里,北境之王可没空打量下贱之辈。”瓦德大人回望向罗柏,铃铛响摇晃着头,发出声音。“您瞧,她们都在这儿,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处女。噢,有一位是寡妇,不过某些人就对破了身子的女人感兴趣哩。您本该选择她们中的一位。”
  “如果那样的话,我将难以抉择,大人,”罗柏小心而又有礼地回答,“她们都很可爱。”
  瓦德大人嗤之以鼻,“他们说我眼睛坏啦。依我看,有几个还长得不错,其他的嘛……算啦,这没关系。嘿,反正她们是配不上北境之王。好吧,您怎么说?”
  “亲爱的女士们,”国王的神情极度尴尬,但他早已为此刻准备了许久,便毫不犹豫地坚持下去,“人人都必须信守承诺,尤其是身为君主的我。我曾庄严发誓将迎娶您们中的一位,后来却背弃了誓言。这不是您们的错,而是我的过失,但我要告诉您们,我并非因为别的原因才这么做,而是真心爱上一位女子。我明白,没有语言可以抚平所造成的伤害,但我的确是诚心站在您们面前,恳求您们的原谅,希望河渡口的佛雷家族和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可以再度成为盟友。”
  他说完后,较小的女孩不安地蠕动,她们年长的姐妹们则等待黑橡木坐椅上的瓦德大人作指示。铃铛响前后摇晃身子,项圈和王冠上的铜铃响个不停。
  “说得好,”河渡口领主赞道,“说得太好了,陛下,嘿,‘没有语言可以抚平所造成的伤害’,嘿。好,好,等婚宴开始,希望您不会拒绝和我女儿们跳舞,嘿,就当是安慰一位老人的心灵吧。”他点点粉红多皱的头颅,动作和他痴呆的孙子十分神似,只是没戴铃铛罢了,“噢,她来了,艾德慕大人,我女儿萝丝琳,我最可爱的小花朵,嘿。”
  本佛雷爵土领她穿过大厅。他俩看起来的确像一对兄妹,依年龄而论,想必都是第六任佛雷夫人的孩子,凯特琳记得她是罗斯比家的人。
  十六岁的萝丝琳生得有些柔弱,皮肤极为白皙,好似刚从牛奶中沐浴过一般。她面容清秀,下巴娇小,鼻子精致,——双大大的棕色眼睛,深栗色长发打理成松散的卷一直披到腰间——那腰围如此之细,艾德慕大概单手就能揽住。淡蓝色裙服的花边胸衣下,她的乳房虽小却很有形。
  “陛下,”少女跪下,“艾德慕大人,希望我没有让您们失望。”
  当然没有,凯特琳心想,弟弟一见她眼睛就亮了。“您是我的骄傲,小姐,”艾德慕宣称,“从今往后,一生一世。”
  萝丝琳前齿中央有个小小的缝隙,因此笑起来更为羞涩和可爱。她是个美人,凯特琳承认,但身子娇贵,又来自罗斯比家。罗斯比家素不以丰饶著称。若可以选择,她宁愿艾德慕挑一位更年长的姑娘,女儿或孙女都行。大厅中有些女子遗传了克雷赫家的面貌,瓦德大人的第三任夫人便来自于克雷赫家。宽阔的臀部好生孩子,肿胀的乳房用于哺育,强壮的胳膊提供依靠。克雷赫家族从来都硬朗而强壮。
  “大人真是太客气了。”萝丝琳告诉艾德慕。
  “不,是小姐太美丽。”弟弟挽她的手,拉她起来。“您为什么哭啊?”
  “欢乐,”萝丝琳解释,“这是欢乐的眼泪,大人。”
  “够了,”瓦德大人插嘴,“嘿,等你们结婚后,再慢慢哭鼻子说话儿吧。本佛雷,带你妹妹回去,她得准备婚礼哩,嘿,还有闹洞房,最最甜蜜的部分。大家都清楚,大家都清楚。”他的嘴唇左右蠕动。“我准备了乐师,高明的乐师,红酒,嘿,上等的红酒,红色流满堂,大伙儿泯恩仇哩。现在,您们都累了,身上也是湿的,把我家地板都弄脏哩。回房去吧,炉火已经升起,还有温热的葡萄酒和热水澡在等待。罗索,带客人回去。”
  “大人,我得等人马过河之后方能休息。”国王道。
  “走不丢的哩,”瓦德大人抱怨,“再说,他们之前又不是没经过这条路,不是么?去年您从北方来,要过河,我让过,可没要您说‘也许’哩,嘿。行啦,您想怎样就怎样吧,就算要把他们一个个亲手牵过来,也不关我的事。”
  “大人!”凯特琳几乎把这事忘了,此刻蓦然心惊,“我们冒着大雨,赶了很长的路,此刻饥肠辘辘,需要吃点东西。”
  瓦德·佛雷的嘴唇无声地蠕动,“吃点东西,嘿,面包、奶酪,外加香肠?”
  “最好再来一点酒,”罗柏说,“一些食盐。”
  “面包和食盐,嘿,没问题,没问题。”老人双掌一拍,仆人们鱼贯进入大厅,端来一壶壶葡萄酒,一盘盘面包、奶酪和黄油。瓦德大人先为自己满上一杯,用布满老人斑的手高高举起。“我的客人们,”他大声道,“我尊敬的客人们,欢迎来到我的屋檐下,与我把盏言欢。”
  “我们感激主人的盛情款待。”罗柏回应,艾德慕、大琼恩、马柯·派柏爵士和其他人也跟着说,接着吃下佛雷大人准备的红酒、面包和黄油。凯特林自己也尝点酒,咬了两口面包,心里十分安慰。谢天谢地,这下总算安全了,她心想。
  深知老人的小气,她本以为大家将被安排进寒冷阴湿的房间,没料到佛雷家族这次却很大方磊落。洞房很大,装饰华美,内有一张巨大羽床,四脚都雕饰成城楼形状,帐幔则用了徒利家的蓝红色以示礼貌。木板地铺了香气扑鼻的地毯,一扇长长的窄窗朝南而开。凯特琳自己的房间要小一些,但仍布置得奢华而舒适,炉中篝火早已升起。跛子罗索保证待会儿将给罗柏安排最好的房间,以适合国王的尊严。“您们需要什么,只管差守卫去办就是。”他鞠躬退下,瘸腿在螺旋梯上留下沉重的脚步声。
  “我们应用自己的人来担任守卫。”凯特琳告诉弟弟,有徒利或史塔克家的人守在门外,她才睡得心安。与瓦德大人的会面虽有些尴尬,却没意料中的麻烦。再隔数日,罗柏就要起程北征,而我却要被软禁在海疆城。她知道自己会受到杰森大人的百般礼遇,但想来仍不免沮丧。
  塔底传来隆隆的马蹄声,长长的骑兵纵队正通过拱桥自西城而入东城,接着是沉重的马车,压过石板。凯特琳踱到窗边向外看去,目睹罗柏的军队走出东城,“雨似乎小点了。”
  “没有的事,进城后产生的错觉而已。”艾德慕站在炉火前,任暖意充溢全身,“你觉得萝丝琳怎么样?”
  太娇小,只怕不适合生产。但弟弟似乎很满意,所以她只说:“她很可爱。”
  “唔,我觉得她喜欢我。她为什么哭呀?”
  “艾德慕,她是个要出嫁的黄花闺女,有些激动再正常不过。”从前,在她和妹妹成亲的那天早上,莱莎哭成了泪人儿,琼恩·艾林为她披上天蓝与乳白的斗篷前,不得不先擦干眼泪、重新化妆。
  “她的美貌超乎我的想象,”她还不及搭话,艾德慕便举手制止,“我知道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在意,您就别布道了,修女夫人。只是……只是你留意过今天出列的那些佛雷家女人没?看到那个打摆子的没?她得了什么病?还有那对双胞胎,脸上的坑凹疙瘩比培提尔还多!当我看见这帮人时,真以为萝丝琳会是个一只眼、没头发、脑子比铃铛响更蠢、脾气却比黑瓦德还大的泼妇。没想到她却如此温柔漂亮,”弟弟有些困惑,“这头老黄鼠狼既不许我自行挑选,又干吗将掌上明珠拱手奉出?”
  “你迷恋美色,此事无人不晓,”凯特琳提醒弟弟,“或许瓦德大人真心希望这场婚姻圆满成功。”照我看,他是不想刺激你的神经,免得为着女人长相的缘故闹得不欢而散。“你想想,假如这萝丝琳真是老侯爵的最爱,那么成为奔流城公爵的妻子不是他能为她找到的最佳归宿么?”
  “嗯,有理,”弟弟话虽这么说,仍旧有些不放心,“有没有可能……这女人天生不育?”
  “别傻了,瓦德大人打算让自己的孙儿将来继承奔流城,可能给你一个不育的老婆吗?”
  “呃……或许他想赶紧嫁掉一个没人要的女儿啊?”
  “为这个缘故,就浪费一次太好机会?艾德慕,瓦德·佛雷脾气虽古怪,头脑却很精明。”
  “可是……到底有没有可能呢?”
  “可能性当然是有,”凯特琳勉强承认,“偶有女孩会在童年时代染上恶疾,以致于终生无法怀孕,但我们没理由怀疑萝丝琳小姐得过这种病。”她环视房间,“事实上,佛雷家族的招待比我预料中好得多。”
  艾德慕笑道:“几句挖苦,外加自鸣得意,对这头老黄鼠狼而言,真算是礼貌了。我还以为他要尿在酒里,然后逼我们边喝边赞呢!”
  他的玩笑却让凯特琳产生了莫名的不安,“你这里没事的话,我准备回房换掉这身湿衣服。”
  “好,请便,”艾德慕打个呵欠,“我也得在一个钟头之内准备妥当。”
  于是凯特琳走回自己的房间,从奔流城带来的几箱衣物已放在床脚。她脱下所穿衣服,挂在炉火边,换上一身染成徒利家族红蓝色彩的厚实羊毛裙服,随后梳洗头发,晾干过后,出门去找佛雷家的人。
  步入大厅,瓦德大人的黑橡木交椅已经空荡,但厅内有不少他的儿孙正就着炉火喝酒。跛子罗索见她进门忙笨拙地站起来,“凯特琳夫人,还以为您休息了呢,需要我为您效劳么?”
  “这些都是你的兄弟?”她问。
  “没错,其中有我的亲兄弟,还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堂兄弟、侄儿等等。雷蒙德爵士是我兄长,卢科斯·瓦尔平伯爵是我同父异母姐姐丽丝妮的丈夫,达蒙爵士是他俩的儿子。我的同父异母哥哥霍斯丁爵士想必您认识。这三位是勒斯林·海伊爵士和他儿子哈瑞斯·海伊爵士与唐纳尔·海伊爵士。”
  “幸会,爵士先生们。请问派温爵士在吗?从前罗柏派我去和蓝礼大人会谈,一路往返风息堡,多赖他全程护送。我想和他聚一聚。”
  “派温不在城内,”跛子罗索声明,“您的好意我将代为转达。请您相信,时间这么不巧,他感到非常遗憾。”
  “他不会回来参加萝丝琳小姐的婚礼?”
  “他会尽量赶路,”跛子罗索保证,“但雨这么大……夫人,您知道到处都在发大水。”
  “是的,”凯特琳说,“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上哪儿去找你家学士?”
  “您不舒服吗,夫人?”霍斯丁爵士问,他是个壮汉,有着方正坚硬的下巴。
  “请教一点妇人之事,没什么大碍,爵士先生。”
  罗索一如既往地殷勤,亲自将她送出大厅,登上许多阶梯,穿过一道封闭的桥梁,来到另一道楼梯口。“本涅特学士就在顶楼房间,夫人。”
  她以为本涅特学士又是瓦德大人的儿孙,事实并非如此。此人极为肥胖,秃头,双下巴,不爱整洁,鸦粪粘满了长袍袖子,好在待人总算亲切。她将艾德慕的担忧和盘托出,对方咯咯笑道:“公爵大人过虑了,凯特琳夫人。我承认,小姐她人长得娇小,臀部也不宽,但她母亲蓓珊妮夫人不也一样?当初她可是每年都为瓦德大人添个孩子啊。”
  “有几个存活?”她单刀直入地问。
  “五个,”学士扳起香肠般肥胖的指头算了算,“派温爵士,本佛雷爵士,威廉学士——他去年才造好颈链,如今为谷地的杭特伯爵服务,奥利法,他给您儿子当过侍从;剩下就是最年幼的萝丝琳小姐。您瞧,四男对一女,将来艾德慕大人该不知拿许多儿子怎么办咧!”
  “他一定会很开心。”如此说来,这女孩不仅容貌出众,生产方面也无需挂虑。艾德慕总算心满意足了。到目前为止,瓦德大人把一切都为他安排得妥妥帖帖。
  离开学士的居所后,凯特琳没有回房,而是去找了罗柏。她发现罗宾·菲林特,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大琼恩和他儿子小琼恩——其实他长得比父亲高了——也在国王房内,个个浑身湿透。此外,还有一个衣服湿漉漉的男人站在炉火前,穿一件镶白裘皮的淡红披风。“波顿大人。”她认出来。
  “凯特琳夫人,”对方轻声细语地回答,“如今时事艰难,能与您重逢,实在备感欣慰。”
  “您真客气,”凯特琳发觉气氛不太对劲,连大琼恩也有些沮丧忧郁。她望着一张张阴沉的脸,发问道:“怎么回事?”
  “兰尼斯特军追到三叉戟河,”文德尔爵士闷闷不乐地说,“将我哥哥再度俘虏。”
  “波顿大人还带来了关于临冬城的消息,”罗柏补充,“不止罗德利克爵士一人战死,克雷·赛文和兰巴德·陶哈也以身殉职。”
  “克雷·赛文还是个孩子,”她伤感地忆起,“传言千真万确?临冬城化为了废墟,所有居民全遭屠杀?”
  波顿淡白的眼珠对上她的视线。“铁民们将城堡和避冬市镇统统付之一炬,但我儿子拉姆斯救出部分群众,并把他们带回恐怖堡安顿。”
  “你的私生子犯下滔天大罪,”凯特琳尖锐地提醒他,“不仅谋杀、强暴,还有更难以启齿的恶行。”
  “不错,”卢斯·波顿回答,“我承认,他的血脉遭到污染,但另一方面,他又是个优秀的战士,作战英勇且足智多谋。此次灾祸中,当铁民砍倒罗德利克爵士,接着又杀死兰巴德·陶哈时,正是他承担起指挥重责,带领大家取得胜利。他还向我保证,将与外敌斗争到底,直到把葛雷乔伊彻底赶出北境为止。或许……立下如此大功之后,可以稍稍抵消他受污血引诱而犯下的罪行?”恐怖堡伯爵耸耸肩,“当然,这只是我一面之词,等战争结束,陛下可以亲自裁决。反正那时候,我和瓦妲夫人的嫡生儿也该出世了。”
  这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凯特琳从前就很了解他。
  “拉姆斯有无提到席恩·葛雷乔伊?”罗柏质问,“他死了还是逃了?”
  卢斯·波顿从腰间口袋里取出一条破破烂烂、皮革样的东西。“我儿将这个献给陛下。”
  一见此物,文德尔爵士忙转开圆脸,罗宾·菲林特和小琼恩·安柏交换眼神,大琼恩则像公牛般喷了口鼻息。“这是……人皮?”罗柏犹豫着问。
  “从席恩·葛雷乔伊的左小指上剥下。我承认,我儿手段有些毒辣,但是……和两位王子的性命相比,这点皮肤又算得了什么?您是他们的母亲,凯特琳夫人,我将它呈给您……作为复仇的信物如何?”
  她心中的一部分只想握住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战利品,贴紧心房,但她控制住情绪。“别,谢谢你,还是拿开吧。”
  “剥席恩的皮并不能让我弟弟起死回生,”罗柏说,“我要他脑袋,不要他的皮。”
  “他是巴隆·葛雷乔伊唯一在世的儿子,”波顿大人轻声提醒大家,“眼下也就是铁群岛的合法君主。一个作人质的国王是无价之宝。”
  “人质?”这个词让凯特琳很不满,人质是可以交换的,“波顿大人,希望你的意思不是指可以用杀我儿子的凶手来当筹码!”
  “无论谁想坐稳海石之位,都必须先除去席恩这个心腹大患,”波顿淡淡地指出,“他虽身陷樊笼,但继承顺位毫无疑问排在叔叔们之前。我建议,留他一条狗命,将来可以用他的人头来要挟铁群岛的统治者作出让步。”
  罗柏不情愿地考虑了片刻,最后点点头,“好,很好,就暂时留着他。暂时。叫你的人把他看好,直到我们返回北境。”
  凯特琳望向卢斯·波顿,“刚才文德尔爵士说兰尼斯特军追到了三叉戟河畔?”
  “是,夫人,这是我的过失。一切都怪我在赫伦堡耽误得太久。伊尼斯爵士提前几天离开,当时三叉戟河的红宝石滩尚勉强可以通过。等大队人马抵达,却正好遇到涨水。我别无选择,只能靠搜集到的几艘小船,一点一点把部队带过去。当兰尼斯特军杀到时,三停中有二停过了河,剩下三分之一的部队却还滞留南岸,主要是诺瑞家,洛克家和伯莱利家的人,以及威里斯·曼德勒爵士指挥的、由白港骑兵组成的后卫部队。当时我人在北边,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威里斯爵土和他的部下竭尽所能地英勇奋战,却被格雷果·克里冈率领重甲骑兵发起冲锋,赶进大河。阵亡的阵亡,淹死的淹死,剩下的要么渍散,要么作了俘虏。”
  格雷果·克里冈真是我们的灾星,凯特琳不禁想。如此一来,罗柏是否该回头对付魔山?兰尼斯特军要是杀过来怎么办?“克里冈过河了没有?”
  “没有,他别想过河。”波顿语音虽轻,却充满肯定,“我在渡口安排下六百精兵。其中包括来自于溪流地、山区和白刃河的矛兵,——百名霍伍德家的长弓手,许多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并由史陶家和赛文家的队伍压阵。正副指挥分别是凯勒·佛雷顿爵土和罗纳·史陶爵土。凯勒爵土乃已故赛文大人的左右手,想必您也有所耳闻,夫人,狮子游泳的本领不比奔狼强,只要水位不退,格雷果爵士纵有三头六臂也过不了河。”
  “当我军踏上堤道时,最大的隐患便是敌军从南面来袭,”罗柏说,“大人,你做得很好。”
  “陛下真是太宽厚了。我去年在绿叉河畔损失惨重,前次又听任葛洛佛和陶哈冒进暮谷城,酿成大败,实在惭愧。”
  “暮谷城!”罗柏咒骂了一句,“我向你保证,将来会问罗贝特·葛洛佛贪功之罪!”
  “这的确是件蠢事,”波顿大人表示同意,“葛洛佛得知深林堡陷落后,完全丧失理智,悲伤和忧惧将他摧垮了。”
  暮谷城的失败影响深远,但凯特琳已无暇关注,她更担心未来的战争。“你究竟为我儿带回多少人马?”她直截了当地询问卢斯·波顿。
  他用那对奇特的淡色眼珠打量了她一会儿,方才回话:“约莫五百骑兵,三千步兵,夫人。主要是我恐怖堡的人,以及卡霍城的部队。鉴于卡史塔克家忠诚堪虞,我认为必须将他们放在身边,以防生变。很抱歉,我没能带回更多人马。”
  “足够了,”罗柏说,“我指派你负责后卫部队,波顿大人。只等我舅舅完婚,咱们就兵发颈泽。咱们回家。”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0章 艾莉亚

  马车沿泥泞的道路艰难下坡,在距离绿叉河一小时路程的地方,有几个巡逻骑兵迎上前来。
  “低头,闭上嘴巴。”猎狗警告她。对方一行三人:一个骑士和两个侍从,轻便装甲,骑乘快马。克里冈朝拉车的牲口一甩鞭子,这对老马无疑有过风光岁月,而今却颇有些疲态。马车吱嘎摇晃,两只巨大木轮一边转动,一边挤压路上的烂泥,刻出深深的车辙。陌客被绳索系于马车上,跟在后面。
  坏脾气的高头骏马除掉了甲胄和马具,猎狗本人则穿一件污秽的绿色粗布衫,外罩煤灰色斗篷,用兜帽遮住面容。只要保持视线朝下,对方就看不清他的脸,最多见到眼白。他看上去就像个邋遏农夫。大个子农夫,艾莉亚心想,粗布衫下,是熟皮甲和上好油的锁甲。她看起来则像农夫之子,或者猪倌。马车内四个矮木桶装满咸肉,还有一桶腌猪蹄。
  骑兵们分散开来,包围了他们,打量片刻后方才靠近。克里冈停住马车,耐心等待,毫无违拗。骑士装备矛和剑,侍从们则拿长弓,其衣服上的徽纹比主人外套上缝的小一号:褐底上一条金色对角斜纹,上有一柄草叉。照艾莉亚的打算,一碰上巡逻队就该立刻揭露身份,但她以为能遇上胸口绣有冰原狼的灰袍武士,哪怕是安柏家的碎链巨人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都会冒险一试,但自己实在不认识这位草叉骑士,也不知他为谁效力。曼德勒伯爵的旗帜上白色人鱼手握三叉戟,这是她在临冬城所见过最接近草叉的纹章。
  “你去孪河城有何干事?”骑士问。
  “为婚宴庆典供应咸肉,希望您们满意,爵士先生。”猎狗咕哝着回答,他垂下视线,藏住表情。
  “咸肉才不会让我满意。”草叉骑士极粗略地扫了克里冈一眼,对艾莉亚则根本没留意,但他狠狠瞪了陌客良久。显而易见,这不是犁地的马,一眼就看得出来。大黑马咬向一位侍从的坐骑,差点害他摔到泥地上。“你打哪儿搞到这家伙的?”草叉骑士提问。
  “夫人叫我带上它,爵士先生,”克里冈谦卑地回答,“献给小徒利公爵的结婚彩礼。”
  “夫人?你为哪位夫人效力啊?”
  “河安老夫人,爵士先生。”
  “她认为可以用一匹马换回赫伦堡?”骑士嘲弄道,“天哪,当真是个老糊涂呢?”他摆手让他们上路。“走吧,走吧。”
  “是,大人。”猎狗一甩鞭子,两匹牲口便继续踏上疲惫的旅程。先前马车停下时,轮子深深陷入泥沼里,老马花了好一会儿时间才将它们重新拉出来。这时骑手们已走得远了,克里冈看了他们最后一眼,哼了一声。“唐纳尔·海伊爵士,”他说,“他输给我的马和铠甲数都数不清,有回我差点在团体比武中杀死他。”
  “那他怎么认不出你呢?”艾莉亚问。
  “因为骑士都是蠢货,多看长麻子的农民一眼,都会觉得自贬身份。”他抽了马一鞭子。“垂下视线,恭恭敬敬地叫几声‘爵士先生’,泰半的骑士都不会关注你。比起老百姓,他们更在意马。这笨蛋,本该认出陌客来。”
  本该认出你,艾莉亚心想。无论谁见过桑铎·克里冈的灼伤,都不会轻易忘记。他也无法把伤疤隐藏在头盔后,因为头盔的形状是咆哮的狗。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需要马车和腌猪蹄。“我不想被链子锁着拖到你哥哥跟前,”猎狗告诉她,“也不想杀出一条血路去见他,所以得玩个小把戏。”
  国王大道上偶遇的一位农夫提供了车、马、衣服和木桶——当然并非自愿,而是猎狗仗剑抢劫所得。农夫咒骂他是强盗,他道,“不对,我是征集队的,让你留着内衣,还不快谢天谢地。发什么愣?要靴子还是要腿,你自己选。”那农夫个子跟克里冈一样高大,但还是乖乖地脱了靴子。
  走到傍晚,他们离绿叉河和佛雷侯爵的双子城堡仍有一段距离。快到了,艾莉亚心想,她知道自己应该兴奋,不料肚内却绞作一团。这或许代表她仍在跟感冒抗争,或许不是。她记得昨晚做了个梦,一个可怕的噩梦,现在虽不清楚具体内容,但那种朦胧恍惚的感觉始终徘徊不去。不,变得越来越强烈了。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必须变得坚强,就像父亲说的那样,不能当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在她和母亲之间别无他物,只有一道城门,一条大河和一支军队罢了……但那是罗柏的军队,所以没有真正的危险。不是吗?
  然而还有卢斯·波顿呢。土匪们称他为“水蛭大人”,他让她很不安。她逃出赫伦堡不仅为了摆脱血戏班,也是为了摆脱波顿,而且在逃跑途中,还不得不割了他一个守卫的喉咙。他知道是她干的吗?他会责怪詹德利或热派吗?他会不会告诉她母亲呢?如果他看到她,会怎么做呀?也许他根本认不出我来。如今的她哪像领主的侍酒,简直是一只快淹死的老鼠。一只快淹死的公老鼠。两天前猎狗刚为她理了发,只是手段比尤伦更糟糕,将她一侧脑袋几乎弄成了秃顶。我敢打赌,罗柏,甚至母亲也认不出我。她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离开临冬城那天,一身小女孩打扮。
  未见城堡,先听到了音乐:在河流的咆哮和雨点的敲打之下,远处传来咚咚的鼓点、吼叫的号角和尖细的笛子声。“看来我们错过了婚礼,”猎狗道,“但宴会还在进行中。我很快就能摆脱你了。”
  不对,是我摆脱你,艾莉亚心想。
  之前道路基本朝西北延伸,这会儿却转向正西,穿过一个苹果园和一片饱受雨水蹂躏的玉米地,登上一段山坡,河流、城堡与营寨突然全部出现。成百上千的人和马聚在三座硕大的帐篷周围。这三座大帐并排而立,面对城堡大门,如同三个帆布大厅。罗柏将自己的军营设在远离城堡,地势较高,相对干燥的地方,但绿叉河水溢出堤岸,甚至淹没了某些搭建位置不够小心的帐篷。
  走近后,城堡里传出的乐音更加嘈杂,鼓号之声席卷营寨,而且近处城堡演奏的跟对岸还不一样,听起来简直像在打仗而非乐谣。“不怎么样。”艾莉亚评论。
  猎狗哼了一哼,也许是发笑。“我敢保证,连兰尼斯港里的聋子老太婆都会抱怨这没来由的噪声。听说瓦德·佛雷眼睛不行,怎么没人提他那该死的耳朵呢?”
  艾莉亚希望是白天就好了。如果有太阳有风,就能看清前方的旗帜,就能寻找史塔克家的冰原奔狼,或赛文家的战斧,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但在晦暗的黄昏,所有的颜色都成了灰。雨已减弱成丝,犹如薄雾,但早先的倾盆大雨使得旗帜湿乎乎的,像洗碗布一样,无法辨识。
  一圈马车和推车围绕营地,组成一道粗糙的木墙,以抵御任何攻击。守卫正是在这儿拦住了他们。他们的队长手里提灯,光亮刚好足以让艾莉亚看清他身上缀满血点的淡红披风,士兵们胸口则缝着水蛭伯爵的纹章,恐怖堡的剥皮人。桑铎·克里冈应付他们跟应付巡逻骑兵一样,但波顿家的军官比唐纳尔·海伊爵士难缠。“公爵的婚宴要咸肉做什么?”他轻蔑地反问。
  “还有腌猪蹄,爵士先生。”
  “你肯定搞错了,这些东西不是供给宴会的,况且宴会正在进行中,此刻禁止出入——额外提醒你,我是北方人,不是什么吸奶嘴的南方骑士。”
  “主人命我面见总管,或者大厨……”
  “城堡关门了,大人们不能受打扰。”军官考虑了一会儿。“你卸在婚宴大帐边吧,就那儿。”他用套锁甲的手指指。“麦酒让人肚饿,老佛雷也不缺几个猪蹄,况且他根本没牙齿吃这类东西。找赛吉金去,他知道拿你怎么办。”军官大声发号施令,手下便推开一辆马车,放他们进入。
  猎狗扬鞭催马朝帐篷而去,没人施以任何关注。人马溅起水花,经过排排色彩明亮的帐篷,潮湿的丝墙被里面的油灯和火盆映照得如同魔法灯笼:粉色、金色和绿色,条纹、波浪与方格,飞鸟、野兽、尖角、星星、车轮和武器。艾莉亚发现一个镶有六颗橡果的黄帐篷,上面三颗,中间两颗,最下面一颗。这定是斯莫伍德伯爵,她心想,忽然记起遥远的橡果厅,还有赞她美丽的斯莫伍德夫人。
  闪耀的丝绸帐篷周围,有二十多倍的毡皮和帆布帐篷,黑乎乎的不透光。此外还有军用帐篷,每个都足以容纳四十名士兵,然而这些比起那三座婚宴大帐来,简直和侏儒无异。宴会似乎已进行了几个钟头,到处都是高声祝酒、杯盏碰撞,混杂着常有的马嘶、狗吠,车辆隆隆声、笑骂、钢铁和木头咔哒哐当的撞击声。随着城堡的接近,音乐越来越响,底下又有一层更为黑暗更为阴郁的声音——那条河,那条高涨的绿叉河,仿佛一头在巢穴里咆哮的狮子。
  艾莉亚扭来转去,四处搜寻,希望瞥到一个冰原狼纹章,一个灰白相间的帐篷,一张在临冬城时认识的脸庞,却徒劳无功。到处都是陌生人。她瞪着一个在草丛中、撒尿的士兵,但他并非“酒肚子”;她目睹一位半裸的女孩嘻笑着从帐篷里冲出,但那帐篷乃是浅蓝,不是远远看去的灰,而且追出来的男人外衣上绣着树猫,没有狼;一棵树下,四个弓箭手在给长弓上涂蜡的新弦,他们也不是她父亲的弓箭手;一个学土跟他们相遇,但他太年轻、太瘦,不可能是鲁温学土。艾莉亚抬头凝望孪河城,高塔窗户内油灯燃烧,柔光闪烁。透过朦胧的夜雨,双子要塞显得怪异而神秘,像是老奶妈故事中的所在,绝非临冬城堡。
  婚宴大帐里人群最为稠密。宽大的帐门被高高系起,人们忙碌进出,手拿酒盅酒杯,有的还带着营妓。经过三座中的第一座时,艾莉亚趁机朝里面瞥了一眼,只见数百人挤在长凳上,竟相推搡桶桶蜜酒、麦酒和葡萄酒,几乎没有活动空间,但大家都喝得兴高采烈。至少他们温暖干燥,而我又冷又湿,艾莉亚羡慕地想。有些人甚至放声歌唱,帐门口,细柔若丝的雨点被溢出的热气蒸发。“敬艾德幕老爷与萝丝琳夫人!”一个声音叫喊。他们全喝醉了,又有人叫道,“敬少狼主和简妮王后!”
  谁是简妮王后?艾莉亚稍感疑惑。她只知道瑟曦太后。
  大帐外面挖了火坑,用木头和兽皮编织的粗糙顶篷遮盖,足以挡住垂直而降的雨水。然而风从河面斜斜地吹来,因此雨丝终究还是飘了进去,让火焰嘶嘶作响,盘旋跳跃。仆人们在火上翻转大块烤肉,香味让艾莉亚直流口水。“我们停下吧?”她问桑锋·克里冈,“帐篷里有北方人呢。”她知道,凭他们的胡子、他们的面孔、他们的熊皮和海豹皮斗篷,他们若隐若现的祝酒声与唱的歌就知道,这是卡史塔克家、安柏家和山地氏族的人。“我敢打赌其中也有临冬城的人。”她父亲的人,少狼主的人,史塔克家的狼仔。
  “你哥哥在城堡里面,”他说,“还有你母亲。你到底想不想见他们?”
  “想见,”她说,“那赛吉金呢?”军官要他们找赛吉金。
  “赛吉金可以用热火棍干自己的屁眼,”克里冈的鞭子呼啸着穿过细雨,抽打在马的侧腹,“我要找你那该死的哥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1章 凯特琳

  鼓声咚、咚、咚,敲得她头昏脑涨。从大厅底部的乐师楼台上,同时传来笛子的哭号、长管的颤音、提琴的尖叫和号角的嘶吼,但最让人烦乱的是这鼓声,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杂乱不堪的曲调在屋内回荡,客人们吃喝喧哗,瓦德·佛雷莫非是个聋子?竟能容忍这么可怕糟糕的音乐。凯特琳吮着葡萄酒,一边看铃铛响蹦跳着高唱“阿莱莎…阿莱莎”,至少她认为唱的是“阿莱莎”,或许是“狗熊与美少女”也说不定。
  外面的雨持续未停,城内的空气却愈见窒闷温热。大厅壁炉升起熊熊火焰,墙上一排铁壁台里的火炬烧出絮絮黑烟。更多的热量由婚宴宾客们所散发,由于人多长凳少,因此每人举杯时都难免碰到邻居。
  连高台上的拥挤程度也让凯特琳觉得不适。她坐在莱曼·佛雷爵士和卢斯·波顿中间,受够了两个男人的味道。莱曼爵士对饮酒的热衷,好似全维斯特洛明天就要禁酒似的—一而且喝下去的东西,又统统从腋窝散发了出来。她知道,他用柠檬水洗过澡,但什么也无法掩盖如此的秽气。卢斯·波顿的情况稍好,却也相去不远,他不喝葡萄酒或蜜酒,只喝香料甜酒,吃得很少。
  对恐怖堡伯爵的胃口贫乏,凯特琳深表同情。婚宴的第一道菜是稀韭菜汤,接着来了青豌豆、洋葱和甜菜做的色拉、杏仁奶炖河鱼、烤鸭、堆成小山状的碎苦芜——这道菜还没上桌就冷掉了、凝结的牛脑花和牛筋。这些东西怎配招待国王呢?凯特琳尝了点牛脑花,只觉胃里翻涌。好在罗柏没有抱怨,一丝不苟地吃着,而弟弟艾德慕的注意力全放在新娘身上。
  真想不到,为了萝丝琳,弟弟愿将奔流城到孪河城的一路辛苦完全置之度外。新婚夫妇同盘用餐,同杯饮酒,还不时亲热接吻,而一道道菜还没端上便先被艾德慕挥开,她不禁回忆起自己成婚时的情景,那时的我比弟弟更紧张。我到底吃过没?是不是一直都盯着奈德的脸,暗暗嘀咕这庄严陌生的北方人?
  可怜的萝丝琳表情却有些不自然,好似在强颜欢笑。可怜的闺女,新婚之夜,接下来还要闹洞房,一定像当年的我那么害怕。罗柏坐在艾茜·佛雷和“美女瓦妲”这两位佛雷家的闺女中间。“等婚宴开始,希望您不会拒绝和我的女儿们跳舞,”瓦德·佛雷曾说,“就当是安慰一位老人的心灵吧。”如今罗柏履行了身为国王的全部责任,瓦德大人应该感到满意。之前的成婚仪式上,他跟每个女人都跳过,其中包括艾德慕的新娘和第八任佛雷夫人,寡妇阿蕊丽和卢斯·波顿的老婆“胖子瓦妲”,一脸疙瘩的双胞胎西拉和撒拉,甚至还与希琳——瓦德大人六岁的小女儿——共舞。凯特琳不知老人是得意洋洋,还是不满有的孙女没有轮到被国王邀请的机会。“你的姐妹们跳得真不错。”她试着对莱曼·佛雷爵士露出笑颜。
  “吓!她们是我的姑妈或堂姐妹。”对方又灌下一大杯,酒水从脸颊直流到胡须里。
  无趣的醉汉!凯特琳心想。迟到的佛雷侯爵虽对食物吝啬,饮料方面却丰富慷慨。麦酒、葡萄酒和蜜酒就跟城下的河水一样滔滔不绝。大琼恩喝得酩酊大醉,他一杯又一杯地拼倒惠伦·佛雷爵士,又对上瓦德大人另一个儿子梅里。凯特琳希望安柏伯爵保持起码的清醒,但要劝大琼恩别喝酒,就好比要他别呼吸一样。
  小琼恩·安柏和罗宾·菲林特坐在罗柏旁边,与国王之间只隔了艾茜·佛雷和“美女瓦妲”,此二人外加派崔克·梅利斯特及黛西·莫尔蒙均滴酒未沾,因为他们共同组成国王今晚的私人护卫。婚宴不是战场,但杯盏间难保无意外发生,而国王乃是万金之躯。凯特琳很满意这番安排,也很满意地看到大厅墙上挂满剑带。这些可不是用来对付牛脑花的。
  “人人都以为我夫君会选择美女瓦妲。”瓦妲·波顿夫人用盖过乐声的尖叫告诉文德尔爵士。胖子瓦妲像个粉红的圆球,长着水汪汪的蓝眼睛、软塌的黄头发和一对巨乳,声音尖得出奇,难以想象她换上恐怖堡的粉红色裙服与裘皮斗篷是什么样子。“可是呢,祖父大人允诺以新娘等体重的银子作嫁妆,所以波顿大人就挑了我哟!”她边笑,肥胖的下巴边抖,“我比美女瓦妲足足重六石,这回终于体现价值了!我成了波顿夫人,她还是个处女,可怜的家伙,快满十九岁了哩!”
  恐怖堡伯爵对这番闲话毫无表示。他时而咬咬牛肉,时而喝一汤匙汤,时而用粗短的指头撕点面包,但心思显然没在饭局上。婚宴开始时,他为瓦德大人两个孙子的健康向老人敬酒,并保证两位瓦德在他私生儿子的周全保护下,绝无任何危险。老侯爵眯眼回瞪,嘴唇左右蠕动,凯特琳明白他很清楚其中的威胁。
  可是老天,世上竟有如此沉闷的婚宴?她不禁想,直到想起宝贝的珊莎嫁给了小恶魔。圣母慈悲!我的小淑女啊……热气、烟雾和噪声让她恶心,楼台上那群乐师更是莫名地吵闹、出奇地不称职。凯特琳干了杯中酒,让侍酒重新满上。再坚持几个钟头就好。明日此时,罗柏就将率军出征,前去讨伐卡林湾的铁民。她从中感到几许欣慰。儿子一定能得胜而回。奈德把他教导得很好,北军战无不胜,铁民又没了国王。鼓声咚、咚、咚,铃铛响又一次经过面前,但音乐实在太吵,听不见铃铛的响声。
  突然传来一阵吠叫,两只狗为一片碎肉大打出手。它们在地板上翻滚、厮咬和攻击,人们号叫喝彩。最后有人操起麦酒当头淋下,才把它们分开。其中一只跳上高台,看见这湿淋淋的畜生摇晃躯体,将污水抖到三个孙子身上,瓦德大人不由得张开无牙的嘴巴,乐得大笑。
  看见它们,凯特琳想起了灰风。罗柏的冰原狼并不在此,因为瓦德大人拒绝放它入厅。“我听说了,您那只野兽吃人肉哩,嘿,”老人道,“没错,撕开活人的喉咙。他可不能出现在小萝丝琳的婚礼上,这里到处是女人和小孩,都是我的甜甜小亲亲哩。”
  “大人,灰风不会乱来,”罗柏保证,“只要我在场。”
  “进城时您也在场,不是吗?那只野狼不是照样攻击我派去迎接您的孙子?我都听说了,听说了,我人虽老,却不聋哩,嘿。”
  ”他没受到伤害——”
  “没受到伤害吗,陛下?没有吗?培提尔从马上摔下来,摔下来了哩!我从前有个老婆就是这样没命的,从马上摔下来。”他的嘴巴左右蠕动。“呃……好像是个妓女?杂种瓦德的娘?对,我想起来了。她从马上摔下来,碎了头骨。嘿,要是您那灰风刚才弄断了培提尔的脖子怎么办?再道歉一次?不行,不行,不行。您是国王——我可没说您不是——鼎鼎大名的北境之王,嘿,可如今在我屋檐下,由我做主。陛下,您要么参加婚礼,要么陪着您的狼,两者不可兼得。”
  听罢此言,儿子非常生气,但仍强压怒火、极尽礼貌地表示接受。假如能与瓦德大人和解,记得他曾告诉她,即便他给我蛆虫炖乌鸦,我也会欣然接受,并叫他再来一碗。
  大琼恩开始挑战另一位佛雷家人,这回轮到疙瘩脸培提尔。小伙子已是他第三个对手,到底要喝到几时?只见安柏爵爷用大手擦擦嘴,站起身来,放声唱道:“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他嗓音并不坏,喝高之后有些粗浊而已。不幸的是,楼上的琴师、鼓手和笛手此时却吹起“春花”,它和“狗熊与美少女”搭配,简直就是蜗牛配麦粥,风马牛不相及。连可怜的铃铛响也受不了这场表演,捂住耳朵。
  卢斯·波顿无疑也属于不堪忍受的人群,他喃喃念叨了几句不知所云的词语,便起身入厕。乌烟瘴气的大厅里宾客喧嚣不止,仆人进进出出。另一场宴会的喧哗从对岸城堡中传来,那里由骑土和下级领主列席参加。瓦德大人把自己的私生子及他们的子孙统统打发到那边,北方人称其为“杂种宴会”。当然,此间宾客有的也偷偷溜了过去,想瞧瞧对面是否更有乐子,甚至还有人溜进军营。佛雷家族提供了充足的葡萄酒、麦酒和蜜酒,以便士兵们为奔流城和孪河城的结合举杯庆祝。
  罗柏拣波顿的空位子坐下。“母亲,你别着急,再等几个小时,这场闹剧就会落幕。”他压低声音,大琼恩正好唱到少女发丛中的蜂蜜。“黑瓦德的态度总算是好转了,而艾德慕舅舅似乎对新娘特别满意。”他倾身越过她,“莱曼爵士?”
  莱曼·佛雷爵土眨眨眼睛,“呃,陛下?”
  “我军北上时,希望奥利法能回到我身边,”国王道,“席间没见着人,他在那边用餐吗?”
  “奥利法?”莱曼爵士摇摇头,“不,不,奥利法,他……他离城办事去了,有要事在身。”
  “明白了,”罗柏若有所思地说。眼见莱曼爵土不再搭话,国王又站起来。“跳舞吗,母亲?”
  “谢谢,不用,”她脑子胀痛,根本想不起来,“你还是去找瓦德大人的女儿跳吧。”
  “呵呵,是。”儿子听天由命地笑道。
  乐队表演“铁枪”,而大琼恩唱起“风流少年”。两方好像约好了似的,就是要南辕北辙,破坏气氛。凯特琳对莱曼爵士说:“听说你有个表弟是歌手?”
  “那是赛蒙的儿子亚历山大,艾茜的哥哥。”他用杯子指指正和罗宾·菲林特跳舞的艾茜·佛雷。
  “他怎么不来表演?”
  莱曼瞥了她一眼,“他啊……他出去了。”对方擦擦额头的汗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不起,夫人,对不起,我内急。”凯特琳看着他瞒跚地向大门走去。
  艾德慕不断亲吻萝丝琳,摸摸女孩的手。大厅内,马柯·派柏爵士和丹威尔·佛雷爵士在赌酒,跛子罗索似乎同霍斯丁爵士开着玩笑,一个年轻的佛雷家人为一群笑闹的女孩表演轮转三把匕首,而铃铛响干脆坐在地上,吮吸指间的酒。这时,仆人们端来巨大的银盘,里面盛满血红多汁的羊腿,堆得老高——算得上当晚最美味的一道菜。罗柏则邀请黛西·莫尔蒙下场跳舞。
  梅姬伯爵夫人的大女儿脱下盔甲换上裙服后,显得相当美貌,身材苗条细长,羞赧的微笑为长脸增添光彩。看到她舞场沙场都应付自如,凯特琳觉得很愉快。不知她母亲此刻抵达颈泽没有?梅姬伯爵夫人带走了所有女儿,但黛西身为罗柏的卫士,自愿留下来陪伴国王。儿子遗传了奈德的天赋,能够激发部下的忠心。当初奥利法·佛雷不也一样?他甚至宣称即使罗柏娶了简妮,也愿意誓死追随。
  坐在黑橡木交椅里的河渡口领主突然用布满老人斑的双掌一拍,可惜实在太吵,连高台上的人也几乎没注意。伊尼斯爵士和霍斯丁爵士瞧见了,便用酒杯猛力敲桌,跛子罗索加入进来,接着是马柯·派柏爵士、丹威尔爵士和雷蒙德爵士。最后一半的宾客都敲起桌子。楼台上的乐队终于会意,笛子、大鼓和提琴同时停下。
  “陛下,”瓦德大人对罗柏道,“修士的虔诚话也说过啦,小两口子的诺言也许下啦,艾德慕老弟用他的鱼斗篷裹走了我的小甜心,可他们还不是夫妻哩。嘿,宝剑配好鞘,婚礼入洞房。陛下您怎么说?该不该闹洞房啦?。”
  二十来个瓦德·佛雷的儿孙一齐敲起桌子,叫道:“上床!上床!闹洞房!”只见萝丝琳的脸色顿时煞白。真不知是即将失去贞操,还是闹洞房本身吓着了这女孩。她有这么多兄弟姐妹,想必对婚俗并不陌生,可一旦轮到自己,一切又都不一样了。记得自己的新婚之夜,乔里·凯索急不可耐地撕开她的裙服,醉酒的戴斯蒙·格瑞尔爵土为每一个下流玩笑出口道歉,但仍旧乐呵呵地说个不停,最后达斯丁伯爵将赤身裸体的她抱到奈德面前,夸口说这对胸乳会让奈德后悔自己早早断奶。可怜的人儿,她心想,他随奈德去了南方,却再也没有回来。凯特琳不禁揣测今晚在场的人中,有多少不久就会撒手人寰。恐怕真的不少。
  罗柏举起一只手,“如果你认为是时候了,瓦德大人,就开始吧!”
  众人欢声雷动。楼台上的乐队重新操起笛子、大鼓和提琴,唱道:“王后脱鞋,国王弃冠”。铃铛响单脚跳来跳去,头上的王冠叮当作响。“听说徒利家的男人两腿间是条鱼呢!”艾茜·佛雷放肆地叫道,“莫不是该拿虫子来刺激它?”听罢此言,马柯·派柏爵士立刻回击,“听说佛雷家的女人长了两扇门唷!”艾茵说,“没错,两扇都很坚固,你那小东西钻不进来!”哄堂大笑。派崔克·梅利斯特跳到高架桌上,夸起艾德慕的“鱼儿”,“那是条强壮的梭子鱼!”他宣布,“哈哈,不过和我的比起来,就算小儿科哕。”凯特琳身边的胖子瓦妲·波顿叫嚣着回应。良久,大家又齐喊“上床!上床!闹洞房!”
  宾客们拥至高台,醉得厉害的打头阵。男人们老老少少围着萝丝琳,将她举到空中,妇女和女孩则扯住艾德慕,脱他的衣服。徒利公爵笑得灿烂,用同样的下流玩笑回应大家,但音乐实在太吵,凯特琳分辨不清具体内容,只能听见大琼恩的声音。“把他的小老婆给我!”他吼着挤开众人,将萝丝琳扛到肩上,“看看这东西!连肉都没有!”
  凯特琳真心为这女孩感到遗憾。在新婚之夜,多数女人会试着回击人们的玩笑,或至少假装开心,但萝丝琳眼中只有恐惧。她紧紧抓住大琼恩,好像害怕对方将她摔下去。她又哭了,凯特琳一边看马柯·派柏爵士脱新娘的鞋子,一边想。希望艾德慕能待她好些,可怜的孩子。楼台上的音乐转为淫靡:“王后卸裙,国王扒裤。”
  她本该加入那群聚在弟弟周围的女人,但她知道自己只会破坏这短暂的欢乐,而今最不敢想的就是色淫之事。艾德慕会原谅我的缺席,对此她很肯定,有这二十来位充满欲望和欢笑的佛雷家女人陪伴,他怎么会在乎一个严厉古怪的姐姐呢?
  新郎新娘被簇拥着走出大厅,一大帮贵族蜂拥跟进,但罗柏没有离开。凯特琳有些担心瓦德·佛雷会将国王的表现视为漠不关心。他该去闹闹洞房,可由我提出,这合适吗?她边犹豫,边打量大厅里剩下的人:疙瘩脸培提尔和惠伦·佛雷爵士头枕着桌子,长醉不醒;梅里·佛雷为自己又倒一杯酒;铃铛响四处逡巡,挑捡别人餐盘里的食物;文德尔·曼德勒爵士精神抖擞地向又一条羊腿发起攻击;而无人扶持的瓦德侯爵自然也离不了座位。他一定在恼火罗柏为何不去,凯特琳几乎可以听见老人的嘲笑,“国王陛下,嘿,当然,对我女儿的身体就没兴趣哕?”鼓声咚、咚、咚、咚。
  黛西·莫尔蒙是全厅除了凯特琳唯一留下来的女人,她走到艾德温·佛雷身边,轻触对方胳膊,凑到耳边说了句什么,却被艾德温蛮横地推开。“不,”他大声道,“我不想再跳了!”黛西脸色刷白,转头离去。见此状况,凯特琳缓缓起身。怎么回事?怀疑占据了胸襟,而片刻之前那里只有疲惫。没什么,她试图安慰自己,你这无聊愚蠢悲伤恐惧的老妇人,干吗杯弓蛇影?但思虑一定写在了脸上,连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也警觉起来。“有麻烦?”他握着羊腿发问。
  凯特琳没有回答。她猛扑向艾德温·佛雷。楼台上的乐队已唱到国王和王后脱光衣服的部分,这时突然一转,未待片刻宁息,便奏起另一首歌。没人开口唱词,但凯特琳知道这正是“卡斯特梅的雨季”。艾德温朝大门奔去,她朝艾德温奔去,被音律所驱使,六个快步赶上。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须让吾躬首称臣?她紧紧捉住对方的胳膊,想将其扭转过来。丝袖下一触铁甲,浑身冷颤。
  “啪”地一巴掌,凯特琳打破了对方的嘴唇。奥利法,她心想,派温,亚历山大,他们都不在,而萝丝琳的哭泣……
  艾德温·佛雷用力推开她。乐声掩盖了所有响动,在墙壁间回荡,好似石头也遥相呼应。罗柏恼怒地瞪了艾德温一眼,走过来阻拦……跨出一步,陡然停住。一支箭射穿了国王的身体,刚好插进肩膀下。他的叫喊被笛声、鼓声和琴声所淹没。第二支箭刺入大腿,国王倒了下去。楼台上,乐师们纷纷放下器械,取出十字弓。她朝儿子奔去,走到一半背上却挨了重重一击,随即撞到坚硬的石地板。“罗柏!”她厉声呼喊。只见小琼恩迅速掀起一张高架桌,扔到国王身上。一、二、三,无数弩箭插进木板。罗宾·菲林特被一群佛雷家人所包围,他们的匕首起起落落。文德尔·曼德勒爵士沉重地站起身来,拿羊腿当武器,——支箭射进他张开的嘴巴,刺穿了脖子。他朝前倒去,弄翻了一排桌子,杯子、木勺、酒壶、餐盘、碟子、芜菁、豌豆四处横飞。无尽的、血红的酒流满厅堂的地板。
  凯特琳背上如有烈火在熊熊燃烧。我得到儿子身边去,这是她唯一的想法。小琼恩用羊腿劈面给了雷蒙德·佛雷爵士狠狠一击,但还不及取下剑带,便为驽箭射中,半跪下来。红狮子斗黄狮子,爪牙锋利不留情。卢卡斯·布莱伍德被霍斯丁·佛雷爵士砍翻,某位凡斯家的人士和哈瑞斯·海伊爵士搏斗时,被背后的黑瓦德斩断了脚。出乎致命招招狠,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十字弓射倒唐纳·洛克、欧文·诺瑞及其他六七个人。年轻的本佛雷爵士捉住黛西·莫尔蒙的胳膊,而她反手操起一壶酒,当头砸晕对方,随后朝大门奔去。刚到门前,门却轰然打开,全副武装的莱曼·佛雷爵士当先冲进大厅,身后跟了十来个佛雷家士兵,手中均握长柄重斧。
  “慈悲!”凯特琳哭喊,但号声、鼓声和金铁交击掩盖了她的请求。莱曼爵土将黛西开膛剖肚。另几队士兵从侧门涌入,个个穿厚毛皮斗篷,全身盔甲,手握武器。他们是北方人!半晌之间,她以为得救了,直到目睹对方两斧砍下小琼恩的头颅。希望如风中残烛,湮灭无踪。
  河渡口领主高高地坐在精雕的黑橡木椅子上,贪婪地审视着这场屠杀。
  几码外的地上躺着一把匕首,或许是小琼恩掀桌子时掉下去的,又或是某个死人之物。凯特琳朝它爬去,只觉肢体发沉,嘴里有血的味道。我要杀了瓦德·佛雷!她告诉自己。铃铛响躲在匕首旁边的桌下,眼见她爬来,反而向后畏缩。我要杀了这老东西,至少这点我做得到!
  盖住罗柏的长桌动了动,她的儿子挣扎着挺起身躯。国王肩膀、大腿和胸膛各插了一支箭。瓦德大人举起右手,乐声顿息,唯有大鼓未停。凯特琳听见远处传来厮杀声,传来狂野的狼嗥。灰风……晚了,一切都晚了。“嘿,”瓦德大人咯咯笑道,“北境之王起立了哩。陛下,很抱歉,我的部下似乎伤了您的人。嘿,我代表他们向您道歉,希望咱们可以再度成为盟友,嘿。”
  凯特琳攫住铃铛响长长的灰发,将这痴呆拖出来。“瓦德大人!”她尖叫,“瓦德大人!”鼓声沉闷缓慢,咚、咚、咚。“够了,”凯特琳说,“够了!用背叛报应背叛,您达到了目的!”她用匕首抵住铃铛响的咽喉,突然间仿佛又回到布兰的病房,再一次感觉利刃的锋芒。鼓声咚、咚、咚、咚、咚。“求求您,”她喊,“他是我儿子,我头一个儿子,我唯一存留的儿子。放他走吧。放他走,我发誓我们会遗忘……遗忘您做的事。我向新旧诸神发誓,我们……我们绝不会复仇……”
  瓦德大人饶有兴味地打量她,“傻瓜才相信蠢话,你当我脑子发懵啦,嘿,夫人?”
  “我当你是个父亲,很多孩子的父亲。求求您,不要杀他,留我当人质吧,如果艾德慕没死也把他留下。求求您,放罗柏离开。” ,
  “不要,”儿子的声音朦胧而细微,“母亲,不……”
  “走,罗柏,站起来,快走,求求你,求求你,救救自己吧……就算不为了我,也为了简妮!”
  “简妮?”罗柏用手撑住桌沿,支持身体。“母亲,”他说,“灰风他……”
  “快走,去他身边,快走,罗柏,赶快离开这里!”
  瓦德大人哼了一声,“我凭什么放他走?”
  她把匕首压进铃铛响的咽喉,这痴呆转转眼珠,发出无言的控诉。污秽的体臭熏进鼻孔,但这不重要,都不重要。鼓声连绵窒闷,咚、咚、咚、咚、咚、咚。莱曼爵士和黑瓦德摸到身后,她浑不在意。他们想怎样就怎样,抓她,操她,杀她,虐她,一切都没关系。她已活得够久,只想早日回到奈德身边。尘世的牵挂只剩罗柏。“以我身为徒利家人的荣誉,”她告诉瓦德·佛雷,“以我身为史塔克家人的荣誉,我愿用您这位孩子的生命来交换罗柏的生命,一个儿子换一个儿子。”她摇晃铃铛响的头,手抖得厉害。
  咚,鼓声继续,咚、咚、咚、咚。老人嘴唇蠕动不停。凯特琳手上满是汗珠,匕首握持不住。“一个儿子换一个儿子,嘿,”对方重复,“可他只是个孙子……还是个没用的孙子。”
  一名身披缀满血点的淡红披风的黑甲武土急步走到罗柏面前。“我代表詹姆·兰尼斯特,向您致以亲切问候。”他将长剑戳进国王的心脏,拧了一拧。
  罗柏没有武器,但凯特琳有。她扯紧伊耿的头发,麻木地割喉咙,直至见骨。热血流下指头。铃铛叮、叮、叮,大鼓咚、咚、咚。
  终于有人将匕首扳开。泪水犹如毒药,流过她的面庞。十只尖利而凶猛的鸦爪从天而降,撕破脸孔,抓烂皮肤,留下深深的沟纹。血、血、血,滴进嘴巴。
  不公平,不公平!她心想,我的孩子们,奈德啊,我可爱的孩子们。瑞肯、布兰、艾莉亚、珊莎、罗柏……罗柏……求求你,奈德,求求你,阻止他们,阻止他们伤害我们的孩子……白的泪水和红的鲜血在褴褛的脸颊上混合,那张奈德深爱过的脸。凯特琳·史塔克举起双掌,看着血液流下指头,穿过手腕,浸进长袖,犹如红色的蠕虫,爬入胳膊,钻进衣裳。好痒啊,她笑了,她尖叫。“疯子,”有人说,“她疯了!”另一人道,“快杀了她!”一只手如她之前对付铃铛响那样抓住她的头发。不要,不要,求求你不要割我的头发,奈德最爱我的头发。随即钢铁抵上咽喉,冰冷而血红。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2章 艾莉亚

  婚宴大帐被抛在身后,马车碾过潮湿的黏土和褴褛的草地,驶出光亮范围,再度进入黑暗。前方耸立着城堡门楼,她可以看到墙垒上有火炬移动,焰苗于风中飞舞。湿乎乎的锁甲和头盔反射出暗淡的光线。连接双子城的黑石拱桥上有更多火炬,一队人马正自西岸朝东岸而行。
  “城堡没有关门。”艾莉亚突然道。军官说禁止出入,很明显他搞错了。就在她注目观看时,铁闸门升了起来,而吊桥放下,架在高涨的扩城河上。她本来害怕佛雷侯爵的卫兵会拒绝他们进入,眼见这番光景,不由得咬紧嘴唇,渴望得都不敢笑。
  猎狗突然勒住缰绳,害她差点从马车上摔下去。“该死的!七层地狱!”艾莉亚听见他咒骂,而左面轮子陷入软泥中,马车开始倾斜。“下去,”克里冈一边朝她吼,一边用掌根猛推肩膀,将她推下马车。她轻巧地落地,用上西利欧教的方法,然后满脸泥浆地跳起来。“你干什么?”她喊。猎狗也跳了下来,并扯下马车的坐垫,伸手去取藏在下面的剑带。
  这时她才听见骑兵从城门口涌出,如同一条钢铁和火焰的洪流,踏在吊桥上的隆隆马蹄几乎被城内的鼓声所掩盖。人、马都穿戴板甲,每十人中有一人擎火炬,其余则提长柄斧,带有锐利的尖头和沉重的刀刃,足以劈碎骨头,撕裂盔甲。
  远方某处,传来一头狼的嗥叫。相对于营地的喧哗、乐声及奔腾的河流所发出的险恶低哮,并非很响,但她还是听见了,也许并非耳朵听见的。嗥叫声如匕首般锐利,充满愤怒与悲哀,贯穿全身,令她颤抖。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城堡里涌出,四个一排,没有尽头,骑士、侍从和自由骑手,手执火炬与长斧。接着嘈杂声从身后传来。
  艾莉亚环顾四周,只见原本的三座婚宴大帐,而今只剩下两个,中间那座倒掉了。片刻之间,她不明就里,直到看见倒塌的帐篷冒出火舌,另外两个也开始颠覆,厚重的油布落在人群头上。一阵火箭划过夜空,拉出道道光痕,第二座大帐应声着火,接着是第三座。惨叫声如此凄厉,她甚至可以透过音乐听清楚词语。黑影朝火焰移动,钢甲闪烁橙光。
  战斗,艾莉亚明白了,发生战斗。而这些骑兵……
  她无暇再看婚宴大帐。尽管河水溢出堤岸,于吊桥尽头黑乎乎地打旋,有马肚子那么高,但在音乐的鞭策之下,骑兵们仍溅着水花强行趟过去。两座城堡的音乐到如今方才协调一致。我知道这首歌,艾莉亚忽然意识到。那个雨夜,土匪们跟僧侣一起在酿酒屋住宿时,七弦汤姆曾给他们唱过。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须令吾躬首称臣?
  佛雷家的骑兵艰难地穿越烂泥和杂草,有些人看到了马车。她目睹三个骑兵离开大队,踏着积水而来。颜色有别,威力不逊,各显神通,分个高低。
  克里冈一剑劈断系住陌客的绳索,跳到马背上。骏马训练有素,立刻竖起耳朵,转向冲来的敌人。红狮子斗黄狮子,爪牙锋利不留情。出乎致命招招狠,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艾莉亚祈祷过于百次猎狗的死,但现在……她手里有块石头,粘着黏黏的烂泥,都不记得什么时候捡起来的。我该朝谁扔呢?
  克里冈拨开第一柄长斧时发出的金属撞击声把她吓了一跳。他与第一个人交手,第二个人趁机绕到他后面,照准背心砍下去。陌客机警地转圈,因此猎狗不过被稍稍扫到一下,松垮的农夫布衫被撕了个大口子,露出下面的锁甲。他以一敌三,艾莉亚紧紧抓着石头,肯定会被杀的。她想到米凯,想到那个曾短暂地成为她朋友的屠夫之子。
  第三个骑兵朝她而来。艾莉亚忙躲到马车后面。恐惧比利剑更伤人。鼓声、号角、笛子、马匹嘶鸣,金铁相交的尖锐响动,但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如此遥远,世界只剩下迅速逼近的骑兵和他手中的长斧。他在铠甲外罩了件外衣,上面绣有双塔纹章,表明是佛雷家的人。她不明白。她舅舅要跟佛雷家的女儿结婚,佛雷应是哥哥的朋友啊。“不要!”他绕过马车时,艾莉亚尖叫,但对方毫不理会。
  骑士发动冲锋,艾莉亚扔出石头,就像朝詹德利扔酸果那样。当时她击中詹德利两眼正中,这回却失了准头,石块在对方太阳穴旁弹开,稍稍延滞了行动,仅此而已。她向后退却,踮着脚尖飞快地越过烂泥地,再度让马车挡在中间。那骑士催马小跑着跟过来,头盔眼缝后一片黑暗——石头甚至没在头盔上留下痕迹。他们转了一圈,两圈,三圈。骑士大声咒骂,“你不可能一直跑——”
  斧头结结实实砸在他后脑,击穿头盔和颅骨,将骑士从马鞍上掀飞出去。原来是骑陌客的猎狗救了她。你怎么搞到斧子的?她差点脱口而出,接着便看见一个佛雷家的士兵被压在自己濒死的坐骑下,周围是一尺深的水;另一人仰面躺倒,四肢伸开,一动不动。他没戴护喉,一尺长的断剑从下巴戳出来。
  “拿我的头盔来。”克里冈朝她大吼。
  头盔塞在一袋干苹果底下,在马车尾部,腌猪蹄的后面。艾莉亚倒空袋子,将头盔扔给他。他单手接住,戴到头上,于是原本的那个人成为了一条钢铁猎狗,向着火焰咆哮。
  “我哥哥……”
  “死了!”他朝她吼回去,“你以为他们会杀他的部下而让他本人活着?”他把头转回营地。“看,快看,该死的。”
  营地变成了战场。不,屠场。婚宴大帐上升起的火焰直达半空,一些军用帐篷和五六十个丝绸帐篷也在燃烧,处处刀光剑影。然而今天,每逢雨季,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她看到两名骑士骑马砍翻一个逃跑的人,一只木桶从天而降,砸到一个燃烧的帐篷上,爆裂开来,火焰顿时窜高一倍。投石机,她明白,城堡中正抛出油料、沥青和别的东西。然而今天,每逢雨季,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
  “跟我来,”桑铎·克里冈伸下一只手,“我们得赶快离开这儿,快!”陌客不耐烦地甩脑袋,鼻孔因嗅到血腥而不住喷气。曲终人散,只剩一阵孤寂的鼓点声,缓慢单调,在河面回响,仿佛巨兽的心跳。黑暗的天空流着泪,长河汩汩呼应,有人咒骂,有人死去。艾莉亚齿间塞满烂泥,脸湿乎乎的。雨,不过是雨。仅此而已。“我们到了,”她喊道,声音尖锐惊恐,那是小女孩的声音,“罗柏就在城里,还有我母亲,而大门敞开着。”没有佛雷家的人再骑出来。我好不容易才到这里。“我们得去找我母亲。”
  “愚蠢的小母狼。”火光照耀在狗头盔的尖嘴上,令钢牙闪闪发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也许佛雷会让你亲吻母亲的尸体。”
  “也许我们可以救她……”
  “也许你可以,但我还没活够呢。”他朝她骑来,逼得她背靠马车。“是走是留,小狼女,是生是死,你——”
  艾莉亚转身逃离,飞快地冲向城门。铁闸门正缓缓、缓缓地落下。我得跑快点。烂泥和水塘减慢了速度。我得跑得跟冰原狼一样快。吊桥开始升起,水像瀑布一般从上面倾泻而下,还有块块沉甸甸的泥巴掉落。快,快,快。她听见哗哗的踏水声,回头看到陌客正从后面追来,每跨一步都溅起一团水花;她也看到长斧,湿乎乎的,沾满鲜血和脑浆。她一辈子从没跑得这么快,低着头,双脚搅动河水,逃跑,逃跑,就像当初的米凯。
  他的斧子正中她后脑。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3章 提利昂

  和往常一样,他们单独用餐。
  “豌豆煮煳了。”夫人突然说了一句。
  “没关系,”老爷道,“羊肉不也一样?”
  这只是个玩笑,珊莎却将其视为责备。“对不起,大人。”
  “对不起什么?该道歉的是厨子,不是你。豌豆又不是你煮的,珊莎。”
  “夫……夫君大人不开心,我对此深感内疚。”
  “我不开心的原因并非豌豆,而是乔佛里、我老姐、我父亲大人和那三百该死的多恩人。”他把奥柏伦亲王及其同伴安置在红堡里面朝城市的角落,尽可能地将他们和提利尔的队伍隔离。但这远远不够。据报,跳蚤窝的某间食堂刚爆发一场械斗,死了一个提利尔的士兵,烫伤戈根勒斯伯爵的两位部下,随后在院子里梅斯·提利尔那个皱巴巴的老母亲强烈要求马泰尔道歉,并当面称呼艾拉莉亚·沙德为“蛇妓”。除此之外,每次他见到奥柏伦亲王,对方张口就要“正义”,与之相比,煮煳的豌豆实在算不了什么。但他不打算用自己的思虑来烦恼妻子,珊莎的悲哀已够深了。
  “豌豆还将就,”他告诉她,“又绿又圆,豆子就该这个样。夫人你瞧,我这不再吃一勺。”他做个手势,波德瑞克·派恩连忙上来将一勺豆子放进他的餐盘,盖住了羊肉。我真是笨透了,他告诉自己,现在非得把这两样吃完不可,不然她又得道歉了。
  这顿晚餐在无言的沉默中结束,正如以前的无数次晚餐。当波德移掉餐盘和杯子时,珊莎请求提利昂准她造访神木林。
  “夫人,你想去就去吧。”他习惯了妻子的晚祷。珊莎同样也去王家圣堂祷告,经常在圣母、少女和老妪的祭坛前点蜡烛,说实话,提利昂觉得这些行为有点夸张,但换到妻子的角度,只怕的确需要神灵的安慰吧。“我得承认,我对旧神所知甚少,”他试着用和蔼的语气说,“或许某天,你可以给我启蒙启蒙,让我陪你去吧。”
  “不要,”珊莎立时回答,“您……您真是太好心了,可……可那里很是冷清,大人。没有修士、没有圣歌、没有蜡烛,只有树木和默祷。您会厌烦的,大人。”
  “是吗?”她比我以为的更了解我。“其实我觉得听多了修土念颂七神的祷文,享受享受林间树叶的轻响也不错呢。”提利昂挥手与妻子作别。“没关系,我不会强行跟去,请你穿暖和点,夫人,外面冷。,’他本打算问问她祈祷的是什么,但珊莎是如此尽责,到头来一定会说实话,他可不想知道答案。
  妻子走后,他继续埋头工作,努力从小指头留下的如迷宫般的账目中榨出一点钱财来。首先,培提尔不是那种将金银收归库房、任其腐烂生锈的人,而提利昂越是在账本中探索,头就越痛。“让金龙自我增殖,不要束之高阁”,这些原则说着好听,但真正结合实际,简直就是一堆糊涂账。要是我早知道那些该死的“鹿角民”欠了王家多少钱,根本就不会让乔佛里把他们投出去!他打算叫波隆去寻觅他们的后代,但只怕这样的行动好比从银鱼里搜刮银子一样徒劳无用。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带来父亲大人的召唤时,提利昂发现自己头一次满心欢喜地看待这位爵士。他立刻合上账本,吹灭油灯,披上斗篷,穿过城堡去首相塔。外面很冷,正如他告诫珊莎的那样,空气中有雨的气息。或许等泰温公爵的事情说完,他该去神木林,亲自把夫人接回来。
  但等他走进首相书房,发觉瑟曦、凯冯爵士、派席尔国师、泰温公爵和国王的神情时,所有的思虑顿时抛诸脑后。乔佛里兴奋躁动,瑟曦自鸣得意地浅笑,只有父亲脸上依然严肃。不过我看得出那下面的喜悦神态。“怎么回事?”提利昂问。
  父亲递给他一卷羊皮纸。这张纸被刻意压平整,显然已有很多人翻过了。“萝丝琳套到一条肥关鳟鱼,”信上写道,“她的兄弟们为婚礼献上两张狼皮为礼。”提利昂翻过纸张,看了看上面的封印,只见银灰色蜡泥盖了佛雷家族的双塔纹章。“河渡口领主掉起文来啦?这到底什么意思?”提利昂哼了一声,“鳟鱼大概指艾德慕·徒利,狼皮嘛……”
  “他死啦!”乔佛里欢快而骄傲地叫道,好像他亲手剥了罗柏·史塔克的皮。
  先是葛雷乔伊,然后是史塔克。提利昂立刻想起还在神木林中祈祷的妻子。她大概正祈求父亲的神灵保佑哥哥胜利,保护母亲安全吧!看来,旧神和新神一样,对人们的呼吁不闻不问。当然,就他的角度而言,多少对此消息应该感到高兴。“这个秋天,国王跟树叶一样纷纷坠落,”他说,“看来咱们小小的战争不战而胜了。”
  “没有不战而胜的战争,提利昂,”瑟曦甜蜜而毒辣地说,“都是父亲大人的功劳。”
  “不要高兴得太早,敌人还没有除尽,事情还没有结束。”泰温公爵警告大家。
  “河间地的诸侯并不是傻瓜,”太后争辩,“没有北方人的支持,独力对抗高庭、凯岩城和多恩领的联盟,简直就是找死。他们很快就会倒戈投降。”
  “大部分会,”泰温公爵同意,“奔流城不会,但只要瓦德·佛雷将艾德慕·徒利牢牢控制住,黑鱼就不是威胁。杰森·梅利斯特和泰陀斯·布莱伍德会为荣誉而战,不过佛雷家的兵力足以将梅利斯特钉在海疆城,而我们只需给予正确诱导,杰诺斯·布雷肯便会翻脸对付布莱伍德。没错,假以时日,他们终将臣服。我打算开出宽厚条件,任何地方,只要投降,归服王化,便可维持原状——一地例外。”
  “赫伦堡?”提利昂太了解父亲了。
  “勇士团不能饶恕,我已命格雷果爵士屠城。”
  格雷果·克里冈。看来,将这恶棍出卖给多恩人之前,父亲还要榨干他最后一点利用价值。很快,勇士团的成员将被砍头、枪尖插着、挂上城墙;而小指头则会施施然地住进赫伦堡,衣服不沾一滴血。不知培提尔·贝里席这会儿到达谷地没有?假如诸神慈悲,应该让他遭遇风暴,葬身海底。但诸神何时慈悲过?
  “他们都该受惩罚,”乔佛里宣布,“梅利斯特家,布菜伍德家、布雷肯家……统统都是叛徒,我要把他们全杀光,外公,我不要开出什么宽厚条件。”国王随即转向派席尔国师,“我还要罗柏·史塔克的脑袋,快写信给瓦德大人,就说这是国王的命令!等我结婚时,要亲手把这个交给珊莎。”
  “陛下,”凯冯爵士震惊地说,“珊莎夫人可是您舅妈。”
  “小乔在开玩笑,”瑟曦笑道,“他不是认真的。”
  “我当然是认真的,”乔佛里坚持,“那家伙是个叛徒,我要他的蠢脑袋,还要珊莎去吻它。”
  “想都别想!”提利昂爆发了,“珊莎的事你少管,给我记住,怪物!”
  乔佛里冷笑道:“你才是怪物,舅舅。”
  “是吗?”提利昂昂起头。“如果真是的话,那你更应该对我礼貌些,怪物是很危险的,国王和蚊蝇在它眼里都一样。”
  “我要拔了你的舌头,”这小子红着脸嚷道,“我是国王!”
  瑟曦将手保护性地放在儿子肩上。“就让这侏儒威胁吧,小乔,这样你的外公和舅公就可以看清他的行径了。”
  但泰温公爵没理会提利昂,而是转向乔佛里。“在我面前,只有伊里斯会刻意声明‘我是国王’,他也有拔人舌头的癖好。您可以问问伊林·派恩爵士,虽然他无法作答。”
  “伊林爵士并无意冒犯伊里斯王,这和小恶魔威胁小乔是不一样的,”瑟曦解释,“你也听到他的话了,他竟敢当面称呼国王为‘怪物’,还……”
  “安静,瑟曦。乔佛里,让我告诉你,当有人起而向你挑战,你应该坚决地回以铁与血;当他们屈膝臣服时,你则要亲手把他们扶起来,否则就再没有人愿意归顺。还有,任何大声声明‘我是国王!’的人,根本当不了真正的王者。伊里斯就是不明白这点才败亡的,我要你牢牢记取他的教训。请你放心,我会替你平定国家,恢复国王的律法和尊严,一统江山,在此期间,你唯一需要关心的是玛格丽·提利尔的贞操。”
  听了这番话,乔佛里闷闷不乐。瑟曦狠狠捏他的肩膀,或许她应该掐住他喉咙才对,因为这孩子接下来将大家吓了一大跳。他没有退缩,而是挑衅地站起来,朗声道:“你刚才说到伊里斯,外公,我知道你怕他。”
  噢噢噢,有好戏看了!提利昂心想。
  泰温公爵沉默地审视着外孙,淡绿的眼睛里金光闪闪。“乔佛里,快给外公道歉!”瑟曦说。
  他挣脱母亲的手。“我为什么道歉?我说的是事实!我的父亲,他是个大英雄,战无不胜,亲手杀掉雷加王子,赢得王冠,而这时候呢,你父亲却躲在凯岩城里不敢出来!”这孩子挑战地瞪着他的外公,“王者无畏,不靠言语啰唆。”
  “谢谢您的格言,陛下,”泰温公爵礼貌中透出的寒意几乎能冻掉在场诸人的耳朵,“凯冯爵士,国王累了,请护送他回房。派席尔,能不能用点小药,以助陛下入睡?”
  “安眠酒行吗,大人?”
  “我才不要安眠酒。”乔佛里喊。
  泰温公爵再不搭理,好似当他是角落里的耗子。“很好,就用安眠酒。瑟曦,提利昂,你们留下。”
  凯冯爵士牢牢地抓住乔佛里的手,将国王拉出书房,门外,两个御林铁卫正等着履行职务。派席尔大学士摆动那双颤抖的老腿,竭力跟上。提利昂没有动。
  “父亲,我很抱歉,”当房门重新关闭,瑟曦立刻道,“小乔任性极了,上次我就说过……”
  “任性和愚蠢是两码事。‘王者无畏’,什么鬼话?”
  “不是我教的,请你相信,”瑟曦道,“多半是他听劳勃这么……”
  “‘你父亲却躲在凯岩城里不敢出来’这部分像是劳勃说的。”提利昂不想让父亲忘记这些。
  “啊,我想起来了,”瑟曦忙道,“劳勃经常教导小乔要英勇无畏。”
  “够了,那你教他的又是些什么?告诉你,我费尽心机打这场仗,不是为劳勃二世赢得王位。按你先前的说法,这孩子应该和父亲没什么关系。”
  “是啊!劳勃根本不喜欢他,如果不是我护着,他还打他呢!这个你要我嫁的蛮子,有一回,因为小乔对付了只猫,就把他打得掉了两颗牙。之后我威胁劳勃,要再敢动手,我就趁他睡着时割他喉咙,他便收敛多了,只给小乔讲故事……”
  “讲故事?够了够了,该给他讲的还很多。”泰温公爵两根指头一挥,粗暴地赶她离开。“你走吧。”
  太后忿忿不平地离开。
  “他不是劳勃二世,”提利昂评价,“他是伊里斯三世。”
  “这孩子才十三岁,还有时间——”泰温公爵踱到窗边,今天的他有些奇怪,以前从没有如此烦恼,“——给他好好上课。”
  提利昂自己十三岁时,便被父亲好好上过一课。现下他有些为外甥感到遗憾了,但说实话,这也是他该得的教训。“乔佛里的事先放一边,”他道,“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是这么说的吧?我表示祝贺,不知你跟瓦德·佛雷密谋了多久?”
  “密谋?我不喜欢这个词。”泰温公爵僵硬地说。
  “而我不喜欢被蒙在鼓里。”
  “没必要多说,这件事你又帮不上忙。”
  “瑟曦知道吗?”提利昂必须明了。
  “谁也不知道,除非要在计划中扮演角色的人,而他们所知道的,也仅是必须知道的那一部分。你瞧——这才是保守秘密的最佳途径。我要以最低廉的代价除去我们最危险的敌人,没有义务满足你的好奇心或你姐姐的虚荣。”他关上窄窗,皱紧眉头。“你很机灵,提利昂,问题是你管不住嘴巴。总有一天,你会为此后悔不迭。”
  “是吗?刚才你怎么不允许小乔把它拔掉呢?”提利昂建议。
  “你少在我面前贫嘴,”泰温公爵说,“我不吃这套。我正在考虑如何安抚奥柏伦·马泰尔那帮人。”
  “噢?这么说来,轮到我上场扮演角色哕?还是我应该出去,留您自己跟自己对话呢?”
  父亲不理会他的俏皮话。“多恩领的代表是奥柏伦亲王,真是极其糟糕。他哥哥细心谨慎、聪明绝顶、考虑周到、深不可测,每句话、每个行为,都会仔细衡量轻重和后果。而这奥柏伦不过是个自以为是的疯子。”
  “传说他要多恩领为韦赛里斯起兵,莫非真有其事?”
  “这事没人公开宣讲,但的的确确是真的。那段时间,乌鸦来来去去,信使走南闯北,其中的内容我并不很了解,只知道最后琼恩·艾林亲自出马航往阳戟城,送还勒文亲王的遗骨,并与道朗亲王当面谈判,方才终止对峙。但从此以后,劳勃没去过多恩领,奥柏伦亲王也没来过君临。”
  “那么,他现在来了,还带来多恩一半的诸侯,看来随着时间流逝,他的耐心已到了尽头,”提利昂指出,“明白,您要我带他游览君临城各大妓院,好让他醉死温柔乡,对么?啧喷,‘每样工具都有其专门的用途,而每个任务都需要专门的工具’。我听凭您使用,父亲大人,可别说咱兰尼斯特不懂得一唱一和。”
  泰温公爵抿紧嘴巴,“真是无聊。你要不要穿起小丑服装,戴上铃铛帽子呢?”
  “如果我穿上这个,就可以对咱们的好陛下乔佛里畅所欲言的话,那成!”
  泰温再度落座,“够了,我忍受过你祖父的愚行,你不要不知好歹。”
  “很好,既然您这么看得起我,我就实话实说——红毒蛇并非那么好打发的,他恐怕不会满足于格雷果爵士一人的头。”
  “既然如此,那就根本不要交出他,省得浪费资源。”
  “根本不要……?”提利昂有些惊讶,“我以为我们都同意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
  “低级别的野兽。”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住下巴,“格雷果爵士这样的很难寻求,七国上下,找不出更能散播恐惧的骑士。”
  “可……奥柏伦知道格雷果曾———”
  “他知道什么?不过道听途说、马厩闲话和厨房聊天之类,连一丁点证据都没有;另一方面,格雷果爵士本人当然什么也不会说。所以我要他在多恩人驻留君临期间避得远远的。”
  “那你拿什么来搪塞奥柏伦要求的‘正义’?”
  “我会告诉他是亚摩利·洛奇爵士害了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泰温公爵面不改色地道,“如果他下次问起,你就这么讲。”
  “但亚摩利·洛奇爵土已经死了。”提利昂平静地指出。
  “正是。瓦格·赫特偷下赫伦堡之后拿他喂了熊,这种死法应该能满足奥柏伦·马泰尔的癖好。”
  “这就是你给他的‘正义’……”
  “这当然是‘正义’。想知道的话,我告诉你,将女孩的尸体献上的正是亚摩利爵士。当时她躲在父亲床下,以为雷加还能保护她,而伊莉亚公主和王子在一层楼下的王家育婴房。”
  “很好,这个‘闲话’亚摩利爵士倒无法否认。那如果奥柏伦亲王坚持揪出幕后主使呢?”
  “你就说亚摩利爵士是自做主张,妄图博取新王的宠信。劳勃对雷加的仇恨可谓天下皆知。”
  这话说得通,提利昂勉强承认,但毒蛇不会善罢甘休。“我没资格质疑您的行动,父亲,然而依我之见,您当初实在不该替劳勃·拜拉席恩脏了自己的手。”
  泰温公爵看着他,仿佛把儿子当成了白痴。“你要这么以为,倒真该穿上小丑服装。你仔细想想,我们最后才加入劳勃一边,必须显示出诚意才行。而当我把尸体放在王座前面的时候,任何人都明白我们家族已永远背弃了坦格利安王朝。劳勃自己最欣慰,连他这样的蠢货也清楚,只要雷加的孩子留在世上一天,他就坐不稳江山。既然他以英雄自诩,脏活就得别人替他干哕。”父亲耸耸肩,“我承认,他们做得有些过分,尤其不该伤害伊莉亚公主,这是彻头彻尾的愚蠢。没了孩子,她本人又没有意义。”
  “那为何魔山还是动了手?”
  “因为我没有明确下令他住手。可能我根本就忘记提她,当时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奈德·史塔克率领先锋军日夜兼程,自三叉戟河南下,我既怕他抢先一步,以至于造成我们家族和胜利者之间的冲突,又怕伊里斯为了侮辱我,转而谋杀詹姆。后者我最担心。此外:我还怕詹姆由着性子干出蠢事,”父亲握手成拳。“我对格蕾果·克里冈毫无感情,他只是个管用的工具,打起仗来恐怖骇人而已。那次强暴……谁也不能指责是我下的令……其实,亚摩利爵士已经够狠了,他对待蕾妮丝公主……事后我问他为何刺这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几十刀?他说她不断踢他,又不肯闭嘴。说实话,洛奇要是有诸神赐予芜菁的智商,就该哄哄孩子,用丝绸软枕下手。”父亲厌恶地下了结论,“他弄得满手是血。”
  但没有脏你的手,父亲,泰温·兰尼斯特却是清白的。“杀死罗柏·史塔克的,是丝绸软枕吗?”
  “他是在艾德慕·徒利的婚宴上给人射死的。这小子非常警惕,不仅把军队组织得井井有条,身边也一直留着侍从和护卫。”
  “瓦德侯爵在自家屋檐下、自家餐桌上谋害客人?”提利昂握手成拳。“凯特琳夫人呢?”
  “也死了。你没看信上写吗,‘一双狼皮为礼’?佛雷家原计划留她当人质,但显然出了意外。”
  “他们践踏宾客权利!”
  “这是瓦德·佛雷干的,不是我。”
  “瓦德·佛雷是个将死的暴躁老头,成天只会霸占年轻女子,并为所受的侵犯斤斤计较。这次恶行是他的主意,我对此并不怀疑,但若非别人作出承诺,谅他没胆子单独行动。”
  “那换成你呢?你就放过那小子,告诉瓦德大人不需要帮忙?除非想把这老傻瓜送回史塔克的怀抱,为自己迎来又一年的苦战。我倒是不明白,在战场上屠杀一万土兵与在餐桌边干掉十来个贵族相比,前者有何高尚之处?”提利昂无言以对,父亲续道,“无论以何种标准而言,我们付出的代价都很低廉。只等黑鱼投降,国王将把奔流城赐予艾蒙·佛雷爵士,同时让蓝赛尔和达冯娶佛雷家的姑娘,杰依长大后则嫁给瓦德侯爵的私生子。至于卢斯·波顿,他将被正式册封为北境守护,并迎送艾莉亚·史塔克返乡。”
  “艾莉亚·史塔克?”提利昂抬起头,“嫁到波顿家族?我就知道佛雷没胆子单独行动。可这个艾莉亚……瓦里斯和杰斯林爵士找了大半年都没着落,应该死了吧?”
  “蓝礼不也是?可黑水河一战他又出了场。”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小指头比你或瓦里斯机灵。听好,波顿大人要为他私生子讨个媳妇,我们就给,然后坐视恐怖堡与铁民争夺北境,并观察史塔克家众诸侯的动向。等春天一到,他们都打得筋疲力尽,我们再乘虚而入,北境将属于你和珊莎·史塔克的孩子……假如你能找到勇气,给我生出一个来的话。你别忘了,要关心女子贞操的可不止乔佛里一人。”
  我没有忘,但我希望你这混蛋不要时时提起。“那您觉得珊莎会乖乖配合吗?”提利昂用恶毒的口吻反问父亲,“在我告诉她我们谋杀了她的母亲和哥哥之后?”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4章 戴佛斯

  一开始,国王仿佛没听见。对这个消息,史坦尼斯既不表示高兴,也没有愤怒和怀疑,甚至毫无欣慰之感。他瞪着绘彩桌案,咬紧牙关。“你肯定?”他问。
  “显然,我没看到尸体,国王陛下,”萨拉多·桑恩说,“然而城里到处都是神气活现的狮子。百姓们称之为‘红色婚礼’,他们发誓说,佛雷侯爵砍下那男孩的首级,缝上冰原狼的脑袋取而代之,还给它戴上王冠。他母亲也被杀了,赤身裸体地扔进河里。”
  在婚礼上,戴佛斯心想,在主人的餐桌上,主人的屋檐下。践踏宾客权利,佛雷家必将遭到诅咒。他仿佛再次闻到血液焚烧的气味,听见水蛭在火盆中滚烫的木炭上嘶嘶作响的声音。
  “这是真主的愤怒,”亚赛尔爵士断言,“拉赫洛出手了!”
  “赞美光之王!”赛丽丝王后颂唱,她是个瘦削的女人,长着一对招风耳,上唇毛茸茸的。
  “拉赫洛的手有没有老人斑,会不会颤抖呢?”史坦尼斯反问,“这听起来出自瓦德·佛雷的手笔,而非什么真主的力量。”
  “拉赫洛依照需要选取工具。”梅莉珊卓喉际的宝石闪着红光。“手段隐秘,但没人能阻挡他的意愿。”
  “没人能阻挡!”王后高喊。
  “安静,女人,你现下不是在夜火前祈祷。”史坦尼斯凝视着绘彩桌案,一边思考。“狼仔没有继承人,海怪又分支太多,狮子会把他们全吞了,除非……桑恩,我要你派出手下最快的船,载着使节前往铁群岛和白港,宣布我的赦免令。”他咬牙切齿的样子显示出他有多痛恨这句话。“肯忏悔叛国行为,并宣誓效忠于真正国王的,都完全予以宽恕。他们一定会……”
  “他们不会的,”梅莉珊卓语调轻柔,“很抱歉,陛下,这并非事情的结束。很快会有更多伪王捡起先代遗留的王冠。”
  “更多?”史坦尼斯看起来仿佛想掐死她,“更多篡夺者?更多逆贼?”
  “我在圣火中看见了。”
  赛丽丝王后走到国王身边。“光之王派遣梅莉珊卓前来指引您通往荣耀的顶点,请听从她的意见吧,我恳求您,陛下。拉赫洛的圣火中没有谎言。”
  “在我看来,都是谎言加上谎言!即使火焰讲的有真实,其中也布满陷阱。”
  “蚂蚁无法理解伟人的话,”梅莉珊卓说,“而所有人类在烈火真主面前全都是蚂蚁。我有时会把警告当做预言,或把预言当做警告,但过错在于解读者,而非神灵。但有一点我很确定——使节和赦免令派不上大用场,就跟水蛭一样。您必须给天下一个信号。一个证明您实力的信号!”
  “实力?”国王哼了一声。“我在龙石岛有一千三百人,另有三百士兵驻防风息堡。”他的手扫过绘彩桌案。“维斯特洛其余的部分都在敌人手中,而除了萨拉多·桑恩的船,我的舰队已告覆灭。此外,我没钱雇佣兵,没有掠夺或荣耀的前景来吸引自由骑手投奔。”
  “夫君,”赛丽丝王后道,“你的人比三百年前伊耿的还多,缺的只有龙。”
  史坦尼斯阴沉沉地看着她。“九大法师渡海来孵伊耿三世储藏的龙蛋,‘受神爱护的’贝勒则对着蛋祈祷了半年,伊耿四世发明木铁神龙,而‘明焰’伊利昂喝下野火药,妄图让自己成龙。法师失败了,贝勒王的祈祷没有得到回应,木龙被烧毁,而伊利昂王子在尖叫中死去。”
  赛丽丝王后态度坚决。“他们都不是拉赫洛的选民。当年没有红色彗星划过天际,宣告预言的实现;当年没有人拥有‘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他们也都没有付出代价,梅莉珊卓女士会告诉您,陛下,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
  “那男孩?”国王几乎是充满愤懑地吐出这几个字。
  “那男孩。”王后赞同。
  “那男孩。”亚赛尔爵士也跟进。
  “这肮脏的孩子出生前就令我深恶痛绝,”国王哀叹,“他的名字在我耳中犹如轰鸣,仿佛是覆盖灵魂的一片乌云。”
  “请把那男孩交给我,您就再也不用听到他的名字。”梅莉珊卓许诺。
  也许没错,但当她焚烧他时,您会听见他的尖叫。戴佛斯保持沉默。在国王叫他发言之前,先不开口比较明智。
  “让我把那男孩献给拉赫洛,”红袍女说,“古老的预言将会实现。您的龙将被唤醒,展开石头翅膀,为您赢得七大王国。”
  亚赛尔爵士单膝跪倒。“我跪求陛下,唤醒石头中的魔龙,让乱臣贼子们颤栗吧。跟伊耿一样,您将从龙石岛出发;跟伊耿一样,您将征服维斯特洛。让伪君子和背信弃义的人都感受您的烈焰与怒火!”
  “您的妻子也同样恳求您,夫君老爷。”赛丽丝王后在国王面前双膝跪下,双手像祈祷时一样合拢。“劳勃和狄丽娜污染了我们的婚床,为我们的结合投下诅咒。这孩子是通奸的肮脏果实,将他的阴影从我的身子移除,我将为您怀上许多嫡子,我保证。”她双臂环抱住他的腿。“他不过是个孩子,出自您兄长的欲望和我堂妹的羞耻。”
  “他是我的血亲。别抓着我,女人。”史坦尼斯国王一只手搭在妻子肩上,别扭地挣脱她的环抱。“也许劳勃的确让我们的婚床受到诅咒,不过他曾指天发誓,说绝不是要羞辱我,只是喝醉了而已,而且那天晚上根本不知自己进的哪间卧房。但这些有什么关系?不管真相如何,孩子没有过错。”
  梅莉珊卓将手搭上国王胳膊。“光之王珍视贞洁,惩罚堕落,所以没有比这更为合适的献祭。魔龙将自国王的鲜血和纯净的圣火之中诞生。”
  史坦尼斯没有像对待他的王后那样抽身远离梅莉珊卓。红袍女跟赛丽丝完全不同:年轻,丰满,有种奇异的美,心形的脸蛋,红铜色头发,神秘的红眼睛。“岩石获得生命将是件神奇的事,”他勉强承认,“而骑上真龙……记得父亲第一次带我上朝,劳勃还得牵着我的手。当时我不超过四岁,他则是五岁或六岁。退朝之后,我们一致同意,国王很威严,而巨龙很可怕。”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若干年后,父亲告诉我们,伊里斯那天早晨在王座上割伤了自己,因此由首相代为发言,让我们印象如此深刻的其实是泰温·兰尼斯特。”他的手指触摸桌面,轻轻划过富于光泽的山丘。
  “劳勃称王后撤下了那些头颅,但实在难以下手将它们销毁。巨龙在维斯特洛上空展翅翱翔……那是多么的……”
  “陛下!”戴佛斯跨步上前。“我能谏言几句吗?”
  史坦尼斯猛然闭嘴,紧咬牙齿。“雨林伯爵,若非为听取谏言,我怎会任命你做首相呢?”国王摆摆手。“尽管直说。”
  战士,请赐予我勇气。“我不了解巨龙,更不了解神灵……但王后提到诅咒,天下皆知,无论以诸神或凡人的标准,弑亲者都会受到永远的诅咒。”
  “除了拉赫洛与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世上没有其他神祗。”梅莉珊卓的嘴抿成一条红线,“而渺小的人类诅咒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东西。”
  “我是个渺小的人类,”戴佛斯承认,“因此劳您解释清楚,为何需要这个名叫艾德瑞克·风暴的男孩来唤醒岩石中的魔龙,女士。”他决定尽可能多地提那男孩的名字。
  “唯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大人,而伟大的恩赐需要伟大的牺牲。”
  “一个庶出孩童有何伟大之处?”
  “他血管里流着国王之血。你自己亲眼看到了,甚至一点点就足以——”
  “我看到你烧死几条水蛭。”
  “两个伪王因此而死。”
  “罗柏·史塔克被河渡口领主瓦德侯爵谋杀,而据说巴隆·葛雷乔伊是从桥上掉下去摔死的。这和您的水蛭有什么关系?”
  “你怀疑拉赫洛的力量?”
  不,我不怀疑。那晚在风息堡底下,活生生的阴影伸出黑色的双手攫住她的大腿,从子宫里蠕动爬出,戴佛斯记得太清楚……我必须小心行事,不然或许会成为阴影的目标。“即使走私洋葱的人也可以分辨两个洋葱和三个洋葱的区别。你还缺一个国王,女士。”
  史坦尼斯哼出一声冷笑,“他逮到你痛处了,女士,两个跟三个不同。”
  “那当然,陛下。一个国王或许是碰巧,甚至两个……但三个全部?如果乔佛里在他如日中天之时,于千军万马和御林铁卫的保护下也相应死去,这样能不能说服您相信真主的力量呢?”
  “也许可以。”国王说得仿佛每个宇都并非心甘情愿。
  “这根本不会发生。”戴佛斯极力掩饰自己的恐惧。
  “乔佛里一定要死。”赛丽丝王后平静而自信地宣告。
  “可能他已经死了。”亚赛尔爵士补充。
  史坦尼斯厌恶地看着他们。“你们是训练有素的乌鸦吗,轮流朝我聒噪? 够了。”
  “夫君,听我说——”王后恳求。
  “说什么?两个跟三个不同。国王跟走私者一样会数数。你们都退下吧。”史坦尼斯转身背对他们。
  梅莉珊卓扶王后起身。赛丽丝迅速而僵硬地走出房间,红袍女跟在后面。亚赛尔爵士逗留片刻,最后瞪了戴佛斯一眼。“丑陋的眼神,丑陋的脸,他对上他的视线”心里想。
  其他人走后,戴佛斯清清嗓子。国王抬头,“你怎么还在?”
  “陛下,关于艾德瑞克·风暴……”
  史坦尼斯手一挥,“饶了我吧。”
  戴佛斯坚持不懈,“您女儿每天跟他一起上课,跟他一起在伊耿花园做游戏。”
  “这我知道。”
  “倘若他有什么不幸,她会伤心——”
  “这我也知道。”
  “只要您见过他——”
  “我见过他。他很像劳勃,是的,而且崇拜着父亲。我该不该告诉他,他那亲爱的老爸根本没怎么想过他?我哥到处留种,生出来之后又不闻不问。”
  “他每天都问起你,他——”
  “你快把我惹火了,戴佛斯,我不要再听这个私生子的事。”
  “他的名字是艾德瑞克·风暴,陛下。”
  “我知道他的名字。有比这更合适的名字吗?既表明他的私生身份和高贵出身,又隐喻着他所带来的混乱。艾德瑞克·风暴,好吧,我已经念了这个名字。你满意了么,首相大人?”
  “艾德瑞克——”他继续。
  “——不过是个孩子!就算他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男孩,但那也没什么关系。我要向国家负责。”他的手扫过绘彩桌案。“维斯特洛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多少男人,多少女人?她说到黑暗将把他们全部吞没,永不终结的长夜;她说到预言……沸腾的海洋里诞生的英雄,无机的石头中孵出活生生的魔龙……她说到各种征兆和预示,统统指向我。我从没要求过这些,就像我从没要求过当国王一样,但我能不能忽略她的话?”他咬紧牙关。“我们无法选择命运,但必须……必须履行职责,对不对?伟大抑或渺小,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梅莉珊卓发誓在圣火中看到我高举‘光明使者’,抵抗恐怖的黑暗。嘿!这个‘光明使者’!”史坦尼斯嘲弄般地哼了一声。“它光彩夺目,我向你保证,但在黑水河上,这柄魔法剑并不比普通钢剑给我更大的帮助。然而一头龙,一头巨龙足以扭转战局。伊耿曾站在这里,跟我现在一样,俯视着这张桌子。如果他没有龙,还能够成为‘征服者’吗?”
  “陛下,”戴佛斯说,“付出的代价……”
  “我知道代价!昨天晚上,我凝视着壁炉,也看到了火焰中的景象。我看到一个国王,额上戴着烈火王冠,不停地燃烧……燃烧!戴佛斯,他的王冠正在消蚀他的血肉,将他化为灰烬。你认为我需要梅莉珊卓告诉我那是什么意思吗?或者需要你告诉我吗?”国王挪了一下,他的影子洒在君临城头。“如果乔佛里真的死了……一个私生男孩的生命相对于一个王国的前途又算什么呢?”
  “一切。”戴佛斯轻声说。
  史坦尼斯看着他,咬紧牙关。“走,快走,”国王最后道,“免得说话太多,又害自己被关进黑牢。”
  有时候风暴实在强烈,你别无选择,只能收起船帆。“是,陛下。”戴佛斯颔首道,但史坦尼斯似乎已忘了他。
  离开石鼓楼时,庭院十分寒冷。一阵强风从东方吹来,城墙上排列的旗帜被刮得翻卷飞扬,哗哗直响。戴佛斯闻到空气中的咸味。大海的气息。他喜爱这种气息。一时间,只想再度踏上甲板,升起风帆,航向南方,去找玛瑞亚和他的两个小家伙。现在他几乎每天都会想起他们,夜里思念得更为厉害,心底的一部分只盼带上戴冯一起回家。我不能这么做。现在还不能。我当上了领主和国王之手,‘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不能辜负他。
  他抬眼凝望城墙。上千只狰狞石兽代替了普通城垛,向下俯视着他,每只都各不相同:双足飞龙、狮鹫、恶魔、蝎尾兽、牛头怪、石蜥、地狱犬、鸡蛇及其他千种更为诡异的怪物都从城头上冒出,仿佛生长于斯。龙则到处都是。大厅是一头贴地躺卧的龙,人们从它张开的巨口进入;厨房是一头蜷缩成团的龙,烤炉散发的烟雾和蒸汽从它鼻孔排出;塔楼是盘踞城头或者振翅欲飞的龙:飞龙塔上的尖啸藐视一切,海龙塔则平静地凝视外海波涛。较小的龙装饰着门洞框架,墙上伸出的龙爪是火炬台,巨大的石翼包含铁匠铺和兵器库,龙尾则构成拱门、桥梁和室外楼梯。
  戴佛斯常听人说,瓦雷利亚巫师不像石匠那样亲手雕琢,而用火焰和魔咒加以形塑,好比制陶工人塑造黏土器物。现在的他不由得疑惑:难道它们就是真龙,出于某种原因而被石化?
  “我在想,假如红袍女真能让它们复活,城堡就会立刻坍塌。房间、楼梯、家具……呵呵,还有窗户、烟囱和厕所,到处都是龙。”
  戴佛斯扭头发现萨拉多·桑恩就在身边,“这意味着你原谅我了么,萨拉?”
  老海盗朝他晃晃手指。“原谅,是的。遗忘,没有。蟹岛上那许多金银财宝本来都是我的喽,想来就令人寝食难安、疲惫衰老,假如我死的时候穷困潦倒,家里的妻子们定会诅咒你,洋葱大人。赛提加伯爵有许多上等葡萄酒,现在却品尝不到,他还有一只训练有素、能从手腕上起飞的海鹰,一支能够召唤海底深处海怪的魔法号角。这样一支号角会很管用,可以用来打击泰洛西人及其他可恶的东西。但我现在有没有它呢?没有!因为国王让我的朋友当了首相。”他勾住戴佛斯的胳膊,“后党人土不喜欢你,我的老友,听说首相正在结交自己的朋友,是也不是啊,嗯?”
  你打听得太多了,老海盗。走私者要像了解海潮一样了解形色人士,否则便无法生存,遑论将买卖做大。目前,后党人土也许仍狂热崇拜着光之王,但龙石岛的下层民众又渐渐回归自幼熟悉的信仰。他们说史坦尼斯中了妖术迷惑,被梅莉珊卓引诱而背离七神,朝拜阴影中的恶魔,而且……最可耻的是……她和她的神祗在关键时刻舍弃了他。某些骑士和领主也感同身受。戴佛斯将他们一一发掘出来,就像从前选择船员般谨慎挑拣。杰拉德·高尔爵土在黑水河上顽强战斗,但之后,有人听他说,拉赫洛定是个软弱的真主,任由他的追随者被侏儒与死人追杀;安德鲁·伊斯蒙爵士乃国王的表亲,多年前还曾担任他的侍从;夜歌堡的私生子当初指挥后卫部队,使得史坦尼斯安全撤到萨拉多·桑恩的船上,但他崇拜战士的程度就跟他的勇猛相当。他们组成了王党,不属于后党。但炫耀他们没什么好处。
  “某个里斯海盗曾告诉过我,好的走私者懂得躲在人们视线之外,”戴佛斯小心翼翼地回答,“黑帆,蒙布桨叶,外加管住舌头的水手。”
  里斯人闻言哈哈大笑。“没舌头的水手更好。高大强壮、不会读写的哑巴最讨人喜欢。”他很快平静下来。“我很高兴有人替你提防着后背,老朋友。你认为国王会把那男孩交给红袍女吗?一头小小的龙就能结束这场浩劫?”
  老习惯使得他的手伸向幸运符,但指骨已不在脖子上,他什么也没找着。“不会的,”戴佛斯说,“他不会伤害自己的血亲。”
  “蓝礼公爵听到这话一定很开心。”
  “蓝礼起兵反叛,而艾德瑞克·风暴是无辜孩童,没有任何罪过。陛下是个公正的人。”
  萨拉耸耸肩,“我们会看到的——或者说你会。我呢?我要回海上去。此时此刻,那帮不法之徒或许正想偷渡黑水湾,以逃避合法的税收和检查呐。”他在戴佛斯背上重重拍了一把。“保重,你和你的哑巴朋友们。你现在成了重要人物,然而爬得越高,跌得越重。”
  戴佛斯一边思考这番话,一边登上海龙塔的阶梯,去鸦巢下学士的房间。他无须萨拉提醒也知道自己上升得实在太快太高。我不识读写,出身为诸侯们不齿,对于统治之道更一窍不通,怎能做御前首相呢?我属于舰船的甲板,不属于城堡的塔楼。
  他曾对派洛斯学土这么讲。“您是个优秀的船长,”学土回答,“船长统治着他的船,不是吗?他必须征服难以捉摸的流水,扬起帆布捕捉风向,随时提防天象变换,并在风暴来临时顶住侵袭。治理王国与此是一个道理。”
  派洛斯的保证是好意,但他听来觉得十分空洞。“根本不一样!”戴佛斯反驳,“王国并不等于一艘船……其实这是件好事,否则我们的王国将会沉下去。我了解木头、绳索和海水,这没错,但对大局有何助益?我上哪儿去找一阵劲风,把史坦尼斯国王吹上宝座?”
  对此,学士报以大笑。“您说得对,大人。言语好比是风,而您用您的洞察力吹动了我。我很明白国王陛下需要您什么。”
  “洋葱,”戴佛斯阴郁地道,“我只能提供这个。国王之手该是位出身高贵的领主,贤明博学,指挥若定,富有骑士精神……”
  “莱安·雷德温爵士是他那时代最伟大的骑土,却也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首相之一。墨密森修士的祈祷能带来奇迹,但当上首相以后,很快便让全国上下祈祷他的死亡。巴特威尔伯爵以智慧著称,米尔斯·斯莫伍德以勇气见长,奥托·海塔尔爵士以博学闻名,然而作为首相,他们统统很失败。至于出身,更没有关系,龙王们习惯在族内选择首相,血统应该很尊贵了吧?结果既能产生‘破矛者’贝勒,也出现了‘残酷的’梅葛。与之相对的是巴斯修士,‘人瑞王’从红堡图书馆中拔擢的铁匠之子,他带给全境四十年的和平与富足。”派洛斯微笑。“读读历史,戴佛斯大人,您就会明白自己的怀疑毫无根据。”
  “我不识字,怎么读历史?”
  “任何人都能识字,我的好大人,”派洛斯学士道,“不需魔法,也不需高贵的出身。来,我正遵照国王的命令教您儿子这门学问,您也来一起参加吧。”
  这是个友好的提议,戴佛斯无法拒绝。因此他每天都去海龙塔顶上学士的房间,面对大批卷轴、羊皮纸和皮革典籍皱眉头,试图从中参详出几个词来。努力让他头痛,感觉自己跟边上的“补丁脸”一样愚蠢。儿子戴冯还不满十二岁,却远远领先于父亲,至于希琳公主和艾德瑞克·风暴,阅读就跟呼吸一样自然。在读书方面,戴佛斯比他们中任何一个都更像孩子,然而他坚持不懈。作为御前首相,阅读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克礼森学土摔断大腿后,海龙塔狭窄盘旋的楼梯对他而言就成了痛苦的折磨。戴佛斯发现自己仍在想念那位老人,想必史坦尼斯也是如此。派洛斯固然聪明、勤勉、善良,但太年轻,国王无法像信赖克礼森那般信赖他。老人在史坦尼斯身边随侍多年……直到与梅莉珊卓发生矛盾,并因此而死。
  未到楼梯顶端,戴佛斯便听见一阵轻微的铃声,只可能来自于“补丁脸”。公主的弄臣等在学士门外,活像条忠实的猎犬。他的身体面团似地软绵绵,塌着肩膀,宽脸上布满红绿相间的格子,戴一顶老旧锡桶做的玩具头盔,顶端绑了两根鹿角,十来只牛铃挂在上面,人一动就叮当作响……也就是说从不停止,因为这傻子很少有站着不动的时候,走到哪里,就把叮叮当当的刺耳铃声带到哪里,难怪派洛斯给希琳上课时要将他赶出去。“海底下,老鱼吃小鱼,”小丑喃喃地对戴佛斯说。他晃晃脑袋,铃铛又叮叮当当地响起来,“噢,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在这里,小鱼教老鱼。”戴佛斯道,当他坐下来读书时,从没感觉过的苍老感油然而生。若教他的是老克礼森学士,情况也许不一样,可惜派洛斯年轻得可以做他儿子。
  此刻学士正坐在长木桌一方,面对着三个孩子,而桌上铺满书籍卷轴。希琳公主坐在两个男孩中间,直到如今,戴佛斯看见自己的骨肉与公主和国王的私生子为伴,仍觉得很是骄傲。将来,戴冯将会成为一方诸侯,而不仅是骑士。叱咤风云的雨林伯爵。戴佛斯对此抱持的欢欣远甚于自己拥有这一头衔。他识字,能读会写,天生就是当贵族的料,派洛斯常表扬他的勤奋,而教头对戴冯在长剑和枪矛上的技巧也多有赞颂,而且他还是个虔敬真主的好孩子。“别担心,我的哥哥们已经升入光明神殿,坐在真主的身旁。”当父亲将四位兄长的死讯带给他时,戴冯如是说,“我将在夜火边为他们祈祷,也为您祈祷,父亲,好让您奉承真主明光照耀,直到生命的尽头。”
  “早上好,父亲。”儿子向他问候。他看来跟戴尔在这个年纪时几无二致,戴佛斯心想。固然,他的长子从没穿过戴冯这身华美的侍从服饰,但他们有着同样普通的方脸,同样直率的褐色眼睛,同样稀疏飘逸的棕发。戴冯的脸颊和下巴覆着一层金色毛茬,比桃子茸毛差不了多少,然而那孩子对自己的“胡须”极为自豪,正像从前的戴尔。戴冯是桌边三个孩子中最年长的。
  然而艾德瑞克·风暴要高出三寸,胸膛和肩膀也更为宽厚,就这点而言,他的确是他父亲的儿子;他也没有一天早上会错过剑盾练习。有些年纪较大,见过少年劳勃和少年蓝礼的人说,这个私生子男孩的容貌比史坦尼斯更像他们——漆黑的头发,深蓝色眼睛,还有嘴、下巴和颧骨的形状。只有他的耳朵提醒你:他母亲是佛罗伦家的人。
  “嗯,早上好,大人。”艾德瑞克跟着说。这孩子的天性或许跟父亲一样暴躁而骄傲,但抚养他长大的学士、代理城主和教头们将他调教得十分谦恭。“您是从我叔叔那儿来吗?国王陛下都好吗?”
  “很好。”戴佛斯撒谎。说实话,国王看起来憔悴枯槁,但他没必要让孩子背上负担,“希望我没有打扰你们上课。”
  “我们刚刚结束,大人。”派洛斯学士说。
  “我们在读戴伦一世国王的故事。”希琳公主是个惹人怜爱、温柔而甜美的孩子,只可惜脸蛋并不漂亮。史坦尼斯给了她方下巴,赛丽丝给了她佛洛伦家的招风耳,而善于作弄世人的残酷诸神则让她在摇篮里便感染了灰鳞病,带给她最大的不幸。疾病虽未夺走生命和视力,却让她一侧脸颊和半边脖子的皮肤全部僵硬坏死,表面干裂,夹杂着黑灰斑点。“他发动战争,征服了多恩领,被尊为‘少龙主’。”
  “他敬拜伪神,”戴冯说,“但除此之外,是个伟大的国王,在战斗中英勇无畏。”
  “是的,”艾德瑞克赞同,“但我父亲更勇敢,少龙主从未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公主瞪大眼睛看着他,“劳勃伯伯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私生子点点头,“那是他回家召集封臣的时候。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费尔伯爵计划在盛夏厅会合,然后朝风息堡进发,但消息被一位线人通报给了父亲,于是他立刻带上所有骑土和侍从兼程出发,在敌军来到盛夏厅之前,予以分别打击,逐个击破。他单打独斗杀死费尔伯爵,并俘虏其子‘银斧’。”
  戴冯望向派洛斯,“是这样吗?”
  “我正在说呢,不是吗?”艾德瑞克抢在学土回答之前道,“他把三方敌人全部击溃,并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征服了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银斧’。没人打败过我父亲。”
  “艾德瑞克,你不该过分夸耀,”派洛斯学士说,“劳勃国王跟其他人一样吃过败仗。提利尔公爵就在杨树滩战胜了他,而他也在长枪比武中输过许多次。”
  “然而他打胜仗的次数比失败多得多,还在三叉戟河杀了雷加王子。”
  “没错,是这样,”学士赞同,“但我现在必须关照戴佛斯大人,您瞧,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着。明天我们继续读戴伦国王的多恩征服录吧。”
  希琳公主和两个男孩礼貌地道别。当他们离开后,派洛斯走近戴佛斯身边。“大人,您愿不愿读读侈恩征服录呢?”他将那本薄薄的皮革书从桌面上推过来。“戴伦国王的文笔简洁优雅,而他的历史充满流血、战争和勇气,您儿子相当入迷。”
  “我儿子才不满十二岁,而我是国王之手。方便的话,还是给我看信吧。”
  “遵命,大人。”派洛斯学士在桌上翻找,展开卷卷羊皮纸,接着又将它们扔开。
  “没有新的信件,也许有一封旧的……”
  戴佛斯跟任何人一样喜欢享受好故事,但他觉得史坦尼斯任命自己为首相不是为了享受。他的首要任务是协助国王统治,为此必须理解乌鸦带来的文字。他发现,学习东西最好的方法就是实践,不论航船或读写,道理都一样。
  “这个也许适合我们。”派洛斯递给他一封信。
  戴佛斯抚平皱巴巴的羊皮纸,眯眼查看细小潦草的字体。阅读很费眼睛,这点他早有体会,有时不禁疑惑地猜测,学城对于能将字体写小的学士,是否会给予相当于比武冠军的赏金呢?派洛斯对此想法抱以大笑,可是……
  “给……五位国王,”戴佛斯念道,读到‘五位’时略微犹豫了一下,因为这个词不是经常出现在纸上。“……正……之王,哦,前面是,赛……赛马?”
  “塞外。”学士纠正。
  戴佛斯显出痛苦的表情,“塞外之王……南……南下?率领——支……一支……区大……”
  “巨大。”
  “……一支巨大的……野……野人军团。莫……莫而……莫尔蒙总司令送出一只……乌鸦,从归……贵……”
  “鬼影。鬼影森林。”派洛斯用指尖在这个词下面着重划了一下。
  “……鬼影森林。他……遭到……攻击?”
  “对。”
  他很满意,继续费力地读下去。“吼……后来其他信鸦纷纷回来,但没有信。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由……所有……地熊……不,不,弟兄全被杀死了。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有弟兄全被杀死了……”戴佛斯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读什么。他把信翻过来,看到黑色的封蜡。“这信来自于守夜人军团,师傅,史坦尼斯国王有没有看过?”
  “最初收到信,我把它呈给了艾利斯特大人,当时他是御前首相。我相信他跟王后讨论过,但当我询问如何回复时,他告诉我别犯傻。‘陛下打自己的仗尚且人手不够,怎么可能在野人身上浪费精力?’”
  “那是事实。而且这五位国王的说法一定会激怒史坦尼斯。快饿死的人才会向乞丐讨饭。”他喃喃道。
  “抱歉,您说什么,大人?”
  “我妻子讲过的一句俗话。”戴佛斯边回答边用短手指敲打桌面。第一次见到长城时,他比戴冯还小,在卵石猫号的罗洛·乌霍瑞斯手下干活,这泰洛西人狭海内外呼为“瞎眼杂种”,但其实既非盲人也不是私生子。罗洛驶过斯卡格斯岛,深入颤栗海,造访上百个从未有商船到达的小海湾,带去铁器,包括剑、斧、头盔和精良锁甲等,用以交换毛皮、象牙、琥珀和黑曜石。卵石猫号返航时,货仓塞得满满的,但在海豹湾内被三艘黑色战舰追逐,勒令到东海望靠岸。结果船只丢了货物,而“瞎眼杂种”掉了脑袋,罪名是卖武器给野人。
  后来戴佛斯自己干起走私行当,期间也曾去东海望做买卖。黑衣弟兄是很难应付的对手,却也可以做很好的顾客,只要船上货物对路。但他收取钱财时,从没忘记“瞎眼杂种”的头颅在卵石猫号甲板上滚动的景象。“少年时代,我见过一些野人,”他告诉派洛斯学士,“他们对偷盗很在行,却不会讨价还价。其中一位带着我们船舱里一个女孩逃了。总而言之,他们看起来跟其他人种也差不多,有的漂亮,有的丑陋。”
  “人就是人,”派洛斯赞同,“我们继续读信吗,首相大人?”
  是的,我是御前首相,我有我的责任。唉……史坦尼斯也许名义上是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君主,但实际只称得上那张绘彩桌案的国王。他控制着龙石岛和风息堡,此外还有跟萨拉多·桑恩那永远提心吊胆的联盟,仅此而已。守夜人怎么会寻求他的帮助?他们不知道他有多弱小,他的道路多么迷惘。“史坦尼斯国王没见过这封信,你确定?梅莉珊卓也没见过?”
  “都没见过。我要不要带给他们看?即使过了这么久?”
  “不用了,”戴佛斯立刻道,“你将它带给艾利斯特大人已经尽了职。”如果梅莉珊卓知道这封信……会怎么说呢?那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正在聚集力量,戴佛斯·席渥斯,冷风已然吹起,很快到来的将是永不终结的长夜……而史坦尼斯也在火焰里看到奇异景象,雪地中的一圈火炬,周围尽是恐怖的怪物。
  “大人,您不舒服?”派洛斯问。
  我很害怕,师傅,他或许该这么直说。戴佛斯记起萨拉多·桑恩告诉他的一个故事,亚梭尔·亚亥为给“光明使者”淬火,将它刺入爱妻的心房。他为与黑暗抗争而杀害自己的妻子,如果史坦尼斯真是亚梭尔·亚亥再生,是否意味着艾德瑞克·风暴得扮演妮莎·妮莎的角色?“我刚才在思考,学士。抱歉。”算了,某个野人王征服了北境,对我们又有什么害处呢?反正北境又不是史坦尼斯的地盘,而且史坦尼斯也不大可能去保护那些拒绝承认他为王的人。“给我另一封信,”他唐突地说,“这封实在……”
  “……困难?”派洛斯提示。
  冷风已然吹起,梅莉珊卓在低语,永不终结的长夜。“令人不安,”戴佛斯说,“实在……令人不安。请给我另一封信。”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5章 琼恩

  他们醒来时看见鼹鼠村燃烧的烟雾。
  国王塔顶,琼恩·雪诺倚在伊蒙学士做的衬垫拐杖上,注视着絮絮灰烟升起。由于琼恩的逃跑,斯迪失去了偷袭黑城堡的希望,即便如此,也没必要如此大张旗鼓。你或能杀尽我们,他心想,但没人会在睡梦中死于床上。至少我做到了这点。
  将体重移到伤腿上时,仍然疼得像火烧。那天早晨,他需要克莱达斯帮忙才能换上新洗的黑衣,系好靴带,等穿戴完毕,已开始渴望罂粟花奶的慰藉。他抵抗住诱惑,喝下半杯安眠酒,嚼了几口柳树皮,拄起拐杖走出去。风云岗的烽火台已经点燃,守夜人需要每一位人手。
  “我可以打。”他们试图阻止他时,他坚持。
  “腿好了,对吗?”诺伊哼了一声,“不介意我轻轻踢一下吧,嗯?”
  “别。它是有点僵,但慢慢走还撑得住。我可以打,而你需要我。”
  “我需要每个人,只要他知道该用长矛的哪端去刺野人。”
  “尖的那端。”记得自己曾跟小妹讲过类似的话。
  诺伊摸摸下巴上的胡茬。“也许可以吧。好,我们会把你安排在某座塔上,带把长弓射击敌人,但如果你他妈的从上面摔落,千万别来找我哭诉。”
  国王大道一路往南延伸,穿过多石的褐色原野和冷风摧残的丘陵。日落之前,马格拿便会带着他的瑟恩族人沿这条路杀来,手持斧子和长矛,背负青铜与皮革制成的盾牌。山羊格里格、科特、大疖子及其他人也会来。还有耶哥蕊特。野人们从来不是他的朋友,他不允许他们成为自己的朋友,但是她……
  大腿肌肉被她的箭贯穿之处阵阵抽痛。他记得那老人的眼睛,记得闪电在头顶轰然炸开时,喉咙里涌出黑乎乎的血,但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个洞穴,火炬光芒下她赤裸的身体,以及她的嘴在自己嘴里的滋味。耶哥蕊特,不要过来,到南方去掠袭吧,或是躲进某个圆塔,你是那么的喜欢这些圆塔。这里,只有死亡。
  院子对面,古老的燧石兵营顶上也有个弓箭手,此刻他解开裤子,正往城垛外撒尿。穆利,他从对方油腻腻的橙色头发认出来。其他屋顶和塔楼上也能看到黑衣人,但其中十个有九个是稻草做的。唐纳·诺伊称它们为“稻草哨兵”。讽刺的是,我们却是乌鸦,琼恩暗想,而且大都吓得够呛。
  不管名称如何,稻草兵是伊蒙学士的主意。既然储藏室里有许许多多的裤子、上衣和背心闲置,干吗不在其中塞上稻草,肩头披挂斗篷,让它们立在那儿放哨呢?经过诺伊的布置,每座塔楼和半数窗户都有它们的身影,有些甚至握持长矛,或者胳膊底架着十字弓。希望瑟恩人远远看到,便断定黑城堡防御充分,放弃攻击的念头。
  国王塔顶上六个稻草人跟琼恩在一起,还有两个真正的弟兄。聋子迪克·佛拉德坐在城垛上,有条不紊地给十字弓的部件清洗上油,以确保转轮运作顺畅,而那个来自旧镇的青年躁动不安地在胸墙附近徘徊,拨弄稻草人的衣服。也许他以为若将它们的姿势摆得恰到好处,就能吓阻敌人;又或者他跟我一样,被等待折磨得神经紧张。
  这孩子号称十八岁,比琼恩大,实际却比夏日的青草还嫩。他们叫他“纱丁”——尽管对方已换上守夜人的羊毛服、锁甲和熟皮甲——沿用他打小在妓院出生长大得到的名字。他有一双黑眼睛,皮肤细嫩,卷发乌黑,漂亮得像个女孩,然而经过黑城堡的半年训练,手已变得粗糙,诺伊说他用十字弓还过得去。但他是否有勇气面对即将来临的一切,嗯……
  琼恩拄着拐杖在塔顶走动。国王塔不是最高点——这一荣耀属于尖细高耸、濒临崩溃的长枪塔,首席工匠奥赛尔·亚威克认为它随时可能倒塌;也不是最坚固的堡垒——国王大道旁的守卫塔更难对付。但它够高,够坚固,且占据长城背面的有利地形,俯瞰着城门和木头阶梯底部。
  琼恩第一次见到黑城堡时,很奇怪会有人傻到造一座没有围墙的城堡,这要如何防御呢?
  “无法防御,”叔叔告诉他,“这正是关键。守夜人发誓不偏不倚,不介入境内任何纷争。然而千百年来,某些骄傲压倒智慧的总司令却背弃了誓言,野心作祟,差点让我们完全毁灭。伦赛·海塔尔总司令试图将位置留给私生子‘罗德里克’,菲林特想让自己当上塞外之王,崔斯坦·穆德、‘疯子’马柯·蓝肯菲尔,罗宾·希山……你知道六百年前,风雪门和长夜堡的指挥官彼此宣战吗?总司令试图阻止,他们反而联合起来谋杀他。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不得不出面干预……摘了他俩的脑袋。行动很容易成功,因为各要塞面南毫无防守。在杰奥·莫尔蒙之前,守夜人军团已有过九百九十六任总司令,他们大都英勇正直……却也有少数懦夫和笨蛋,专横的独裁者,甚至疯子。我们能够生存,是因为七国的领主和国王们明白,不管由谁领导,我们对他们都构不成威胁。唯一的敌人在北方,而面北我们有长城。”
  然而现在,敌人越过长城,从南方杀来,琼恩心想,七国的领主和国王们却都忘了我们。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有围墙,黑城堡是守不住的,唐纳·诺伊跟所有人一样明白。“城堡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处,”武器师傅告诉他小小的守备队,“厨房,大厅,马厩,甚至塔楼……让他们统统占去。我们尽量把兵器库搬空,运到长城顶上,然后坚守在城门附近。”
  于是,黑城堡终于有了一道所谓的墙,一堆十尺高排成新月形的障碍物,由各种储藏品构成:桶桶钉子和腌羊肉、柳条箱、捆捆黑毛织品、堆积的圆木、锯好的柴火、淬硬的尖桩,还有袋袋谷物。简陋的壁垒圈起两样最值得守卫的东西——通往北方的城门和登上城墙的巨大之字形木楼梯,楼梯如一道婉蜒曲折的闪电沿墙攀升,踏脚的木梁有树干那么粗,深陷在冰层里。
  琼恩看见最后几个鼹鼠村民仍在漫长的攀爬过程中,弟兄们正加以催促。葛兰怀抱一个小男童,而派普在两级楼梯下面扶持着一位老人,而最老的村民们仍在下面等待铁笼重新放下。有位母亲拖着两个孩子,一手牵一个,另一个大点的男孩越过她,向顶端跑去。在他们头上两百尺,天蓝苏和梅利安娜小姐(她不是什么小姐,她所有的朋友一致同意)站在楼梯口,望向南方。无疑对烟雾,她们比他看得更清楚。琼恩想到那些没有选择逃离的村民,总有一些人不愿逃跑,要么太固执,要么太愚蠢,要么太勇敢,宁愿留下来战斗、躲藏,甚或屈膝投降。也许瑟恩人会在匆忙间放过他们吧。
  应该先发制人的,他心想,若有五十名装备良马的游骑兵,就能半路将敌人冲散。然而别说五十名游骑兵,就连马也凑不到半数。守卫们还没返回,根本无从知道他们到底在哪儿,甚至不清楚诺伊派去的骑手有没有找到人。
  而今只有我们是长城的守卫,琼恩告诉自己,瞧瞧我们吧。正如唐纳·诺伊警告的那样,波文·马尔锡留下的弟兄都是老弱病残,以及仍在受训的男孩。他看见他们中有些人正奋力将木桶推上楼梯,另一些在路障边把守:矮胖的“老木桶”,动作一如既往的缓慢;“省靴”使劲拖着木头假腿一跳一跳地往前走;“半疯伊希”认为自己是傻瓜佛罗里安重生;还有多恩人迪利、玫瑰林的红埃林、小亨利(五十好几岁)、老亨利(七十好几岁)、“毛人”哈尔及女泉镇的麻子佩特等等。其中几个看到琼恩从国王塔上望下来,便朝他挥手,可多数人扭过头去。他们仍认为我是变色龙。这是一杯苦酒,但琼恩怪不得他们。毕竟,他是个私生子,大家都认为私生子的血脉出自欲望与欺骗,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而他在黑城堡树立的敌人跟结交的朋友一样多……譬如雷斯特就是其中之一。琼恩曾威胁除非他放过山姆威尔·塔利,否则便要让白灵撕开他的喉咙,这事对方没有忘记。此刻他正将干树叶耙到楼梯底下,分成一大堆一大堆,但时不时停下片刻,恶狠狠地瞪琼恩一眼。
  “不对,”唐纳·诺伊在楼梯下冲三个鼹鼠村民喊,“沥青送去起重机,油料放到上部楼梯,弩箭送往第四、第五和第六层平台,长矛送往第一、第二层。猪油堆在楼梯下面,对,那儿,木板后面。肉桶运去路障。快点,你们这帮长麻子的农民,‘快,快!’,
  他有领主的嗓门,琼恩心想。父亲常说,指挥官的肺跟他挥剑的手一样重要。“如果发号施令时别人听不到,任你三头六臂也没用。”艾德公爵教诲儿子们,因此他过去常和罗柏爬到临冬城的塔楼上,隔着庭院互相呼喊。但他俩的声音加起来尚远不如唐纳·诺伊。鼹鼠村民们很惧怕他,也难怪,因为武器师傅总威胁要拧下他们的脑袋。
  四分之三的村民相信琼恩的警告,来到黑城堡避难。诺伊宣布,只要有力气拿起长矛或者挥动斧子的人,都得帮助防御路障,否则就他妈的滚回家去自己对付瑟恩人。他倾尽库存,将精良的兵器交到他们手中:双刃大斧、锋利匕首、长剑、钉头锤、尖刺流星锤、镶钉皮衣和锁甲、扩胫甲保护腿部、扩喉撑住脑袋,装备妥当后,他们中有些人甚至看起来有几分战士的模样。假设你在昏暗光线下匆匆一瞥的话。
  诺伊也让妇女和儿童参加工作。太过年轻尚不能战斗的人负责提水和照料火堆,鼹鼠村的接生婆协助克莱达斯和伊蒙学士处理伤员,“三指”哈布一下子有了这许多帮忙照看火炉、搅拌锅子和切洋葱的助手,都不知该拿他们怎么办了。有两个妓女甚至提出要参战,而使用十字弓的技巧竟然确实不错,因而被安排在楼梯上四十尺高处。
  “好冷。”纱丁脸颊通红,双手藏在斗篷里,夹在腋窝下。
  琼恩让自己微笑,“霜雪之牙更冷呢,毕竟深秋了嘛。”
  “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见到霜雪之牙。你知道吗?我认识一个旧镇女孩,她喜欢在红酒里面加冰。我想那是最适合冰的地方。红酒里面。”纱丁皱眉望向南方,“你觉得稻草哨兵把他们吓跑了吗,大人?”
  “但愿是吧。”这是有可能的,琼恩猜测……但更有可能野人们仅仅是在鼹鼠村里多逗留了一会儿,烧杀奸淫。或许斯迪在等待夜幕降临,以便在黑暗的掩护下进军。
  正午过后,国王大道上仍旧没有瑟恩人的踪影。琼恩听见塔内传来脚步声,呆子欧文突然从地板门下走出,爬楼梯爬得脸上红彤彤的。他一条胳膊下夹着一篮小圆面包,另一条胳膊底下是一篮奶酪,手里还摇摇晃晃地提着一袋洋葱。“哈布说你们耽搁久了,得吃东西。”
  也许这就是最后一餐。“替我们谢谢他,欧文。”
  迪克·佛拉德聋得像岩石,但鼻子好使。圆面包刚出炉,还带着温热,他伸手从篮子里掏出一个,并找到一罐黄油,用匕首抹了些。“夹的葡萄干,”他愉快地宣布,“还有果仁。”他说话含含糊糊,好在习惯之后就容易听明白。
  “你把我那份也吃了吧,”纱丁道,“我不饿。”
  “吃下去,”琼恩告诉他,“不知何时才有下一顿。”他自己拿了两个圆面包。果仁是松子,此外有葡萄干和一点干苹果。
  “野人今天会来吗,雪诺大人?”欧文问。
  “如果他们来了,你会知道的,”琼恩说,“注意听号角声。”
  “两声。两声代表野人逼近。”欧文长得很高,浅黄头发,性情温和,是个不知疲倦的工人,做起木工来灵巧得令人吃惊,守夜人军团中投石机之类的东西就由他负责保养维护。但他会很高兴地告诉你,他母亲在他还是个婴儿时,不小心摔了他的脑袋,因此一半的智力从耳朵孔漏了出去。
  “你记得该上哪儿去吗?”琼恩问他。
  “记得,我要去楼梯,唐纳·诺伊说的。到第三层平台上,如果野人越过路障,就用十字弓往下射他们。第三层,一,二,三。”他的脑袋上下直晃。“野人进攻的话,国王会来帮我们,对不对?劳勃,他可是个了不起的战士。国王一定会来的,伊蒙师傅派了鸟儿去找他。”
  告诉他劳勃·拜拉席恩死了也没用,反正他会像前几次一样忘掉。“伊蒙师傅派了一只鸟去他那儿。”琼恩赞同。这似乎让欧文很高兴。
  实际上,伊蒙学士派出许多乌鸦……不只给一个国王,而是四个。野人兵临城下,信中如是写道,国境垂危。请倾尽全力帮助守夜人防御黑城堡。他还向旧镇和学城那么远的地方送信,向全国五十多位大诸侯送信。他们对北方领主寄予的希望最大,因此每人送了两只鸟。黑色的鸟儿,带着恳求之辞前往安柏家与波顿家,前往赛文城、托伦方城、卡霍城、深林堡、熊岛、古城、寡妇望、白港、荒冢屯和溪流地,甚至去找偏远山区的里德尔家、伯莱利家、诺瑞家、哈克莱家和渥尔家求助。野人兵临城下,北境垂危。请携全部军力星夜前来增援。
  然而乌鸦有翅膀,领主和国王们却没有。即便有谁愿意提供援助,今天也到不了了。
  时间由早晨到了中午,中午又到了下午,鼹鼠村的烟雾被风吹走,南方的天空回复干净。没有云,琼恩心想,这很好。雨雪会干扰视线。
  克莱达斯和伊蒙学士乘铁笼上到长城顶端安全之处,鼹鼠村的大部分妇女也上去了。黑衣人们在塔楼顶上不安地踱步,隔着院子彼此叫喊。赛勒达修士带领守卫路障的人们作祈祷,恳求战士赐予力量。聋子迪克·佛拉德蜷起身子,在自己斗篷底下睡觉。纱丁沿城垛绕了一圈又一圈,也许走了上百里路。冰墙流泪,太阳爬下冷酷的蓝天。接近傍晚时分,呆子欧文又带着一条黑面包、一桶哈布最好的羊肉和麦酒与洋葱炖的浓汤回来。迪克顿时醒转。他们把东西吃个精光,还用面包块擦干桶底。这时,太阳已低垂于西,城内处处是黑乎乎的影子。“点火,”琼恩告诉纱丁,“把锅子灌满油。”
  他自己走下楼梯去插门闩,试图活动僵硬的腿。这是个错误,琼恩很快便明白,但仍抓着拐杖坚持到底。国王塔的门是镶铁钉的橡木,也许可以延滞瑟恩人,但若对方真想闯入,却无法阻挡。琼恩将门闩插进槽里,然后去了趟厕所——这很可能是最后的机会——方才一瘸一拐地回到屋顶,脸庞因痛苦而扭曲。
  西方的天空变成血色的淤青,头顶却依然是钴蓝,并渐渐转深,化为紫色,然后星星出来了。琼恩坐在两个城垛间,陪伴他的只有一个稻草人,骏马座于群星间飞奔上升,或者该叫它长角王座?琼恩疑惑地想,不知白灵在哪里,耶哥蕊特在哪里……噢,太疯狂了。
  他们当然会选择夜间。就像盗贼,琼恩心想,就像杀手。
  号角吹响,纱丁尿湿了裤子,但琼恩假装没注意。“去把迪克摇醒,”他告诉旧镇的男孩,“否则打仗时他一定从头睡到尾。”
  “我害怕。”纱丁的脸苍白得像死人。
  “他们也怕。”琼恩把拐杖靠在城垛上,端起长弓,将沉重光滑的多恩紫杉木拗弯,并在凹槽里挂上一根弓弦。“除非确定目标,否则别浪费箭支,”纱丁叫醒迪克回来之后,琼恩道,“我们这儿补给充足,但充足不意味着无穷无尽。记住,补充弹药时躲到城垛后面去弄,别躲在稻草人背后,它们是草做的,箭会穿过去。”他没费神告诫迪克·佛拉德任何东西。只要光线足够,迪克便能读唇,对你的意思了解得很清楚。刚才的话,他已全明白了。
  于是他们三人在圆形塔楼的三方分别站好位置。
  琼恩从腰带上挂的箭袋里抽出一支箭。黑色的箭杆,灰色的羽毛。当他把箭搭到弦上时,想起某次狩猎后,席恩·葛雷乔伊说的话。“尽管野猪有獠牙,黑熊有爪子,”他挂着一贯的笑容宣称,“却没有灰鹅的羽毛一半致命。”
  琼恩的狩猎技巧从来不及席恩的一半,但对长弓并不陌生。有些黑影在兵器库附近穿行,由于贴紧石墙,看不真切,所以还没到射击时机。他听见远处的喊叫,守卫塔上的弓手正向地面放箭。那地方太远,不属于琼恩的防御区域。但随后三个影子从旧马房窜出来五十码,他走到城垛边,举起长弓,拉紧了弦。敌人在奔跑,因此他瞄准前方,等待,等待……
  羽箭“嘶”的一声轻响离弦而出。片刻之后,一声闷哼,院里奔跑的黑影只剩两个。他们跑得更快了,而琼恩从箭袋里抽出第二支箭。这次射得太急,没有命中。等他再次搭箭,野人们已经不见。他搜寻另外的目标,发现四个敌人正在烧焦的司令塔附近奔跑。月光反射在长矛和斧子上,映出圆皮盾上可怕的图案:骷髅与骨头、毒蛇、熊爪、恶魔扭曲的脸。这是自由民,他知道,瑟恩人持黑色熟皮盾,有青铜的镶边和突起,但盾上朴素,未加装饰。这些是掠袭者们比较轻便的柳木盾。
  琼恩将鹅羽拉至耳边,瞄准,射出,然后再次搭箭,拉弓,放。第一箭射入熊爪盾,第二箭则射入咽喉,野人尖叫着倒下。他听见左边聋子迪克的十字弓传来低沉的弹弦声,片刻之后,纱丁的十字弓也响了。“我射中一个!”男孩刺耳地嘶喊,“我射中一个人的胸口。”
  “再射另一个。”琼恩回应。
  现在不必搜寻目标,只需挑选牺牲品。他放倒一个正搭箭上弦的野人弓手,接着又射向一位正开砸哈丁塔大门的斧兵。这回射偏了,但箭插在橡木上颤抖,使野人踌躇不定。等对方回头跑开,他才认出那是大疖子。电光火石间,老穆利从燧石兵营顶上放出一箭,正中他大腿,他鲜血淋漓地爬走。他该不会继续抱怨疖子了,琼恩心想。
  箭袋空了之后,他又去取了一个,然后移到另一垛口,跟聋子迪克·佛拉德并肩作战。琼恩每射三箭,聋子迪克才放一支弩,这是长弓的优势。一般而论,十字弓穿透力更强,但发射慢,装填也麻烦。他听见野人们互相喊话,西方某处,一支战号吹响。整个世界到处是月光和影子,时间在无穷无尽、反反复复的搭箭、拉弓、放之中流逝。一支野人的箭射穿他旁边稻草哨兵的咽喉,但琼恩·雪诺几乎没注意。让我干净利落地一箭射死瑟恩的马格拿,他向父亲的神祈祷。至少马格拿是他可以憎恨的敌人。让我射死斯迪。
  手指变得僵硬,大拇指开始流血,但他仍然搭箭、拉弓、放。一团火光引起他的注意,扭头看去,只见大厅门口着了火。不一会儿,整个巨型木造大厅都燃烧起来。他知道“三指”哈布跟鼹鼠村的助手们都安全地呆在长城上,但仍觉得肚子上挨了一拳。“琼恩,”聋子迪克用那含混的声音喊,“兵器库。”敌人上了房顶,其中一个拿着火炬。迪克跳上城垛,以便射得更准。他把十字弓举到肩头,“嘭”地一声朝拿火炬的野人射去。射偏了。
  他下方的弓箭手却没有。
  佛拉德一声没吭,便脑袋朝下从胸墙边栽落。到下面的院子足有百尺之高。琼恩听到一声沉闷的撞击,便躲到一个稻草哨兵身旁窥探,试图看清箭是打哪儿来的。聋子迪克的尸体旁不到十尺的地方,他瞥到一面皮革盾牌、一件破破烂烂的斗篷和一丛浓密的红发。火吻而生,他心想,幸运的象征。他引弓瞄准,手指却不愿松开,接着她便跟出现时一样突然地消失了。他诅咒着扭身,转而朝兵器库顶上的敌人射出一箭,但也没射中。
  此时东边的马厩也着了火,黑烟和干草灰从牲畜栏里泻出。当房顶倒塌时,一束火焰呼啸着窜出,声音如此之响,甚至盖过瑟恩人的战号。他们五十人排成紧密队形,沿国王大道踏步走来,盾牌高举过头。其他人则通过菜园蜂拥前进,穿过院子的石板地,绕过干涸的古井。其中三人砍开鸦巢底下木造堡垒的门,那是伊蒙学士的居所,而沉默塔顶正展开一场殊死搏斗,长剑对抗青铜战斧。这些都不是关键。好戏在后头,他心想。
  琼恩一瘸一拐地走到纱丁身边,抓住他的肩膀。“跟我来!”他叫喊。于是他们一起转移到北面胸墙,从这个方向,国王塔俯瞰城门和唐纳·诺伊用圆木、木桶和袋袋谷物堆起来的临时城墙。瑟恩人已在他们之前赶到。
  他们戴着半盔,长长的皮革衫上缝有青铜薄片,许多人挥舞青铜斧,有些是石斧,还有些人拿短矛,就着马厩的火光,树叶状的枪尖闪烁红芒。他们一边用古语尖声呼叫,一边攻击路障,用矛刺戳,用青铜斧挥砍,谷物和鲜血一起疯狂流泻,唐纳·诺伊布置在楼梯上的弓手们朝他们如雨般射出弩矢与箭支。
  “我们干什么?”纱丁喊。
  “杀!”琼恩边吼回去,边拿起又一支黑箭。
  对弓箭手而言,没有比这更容易的目标。瑟恩人攻击新月形的路障,背对着国王塔,他们爬上袋子和木桶,冲向黑衣人。这回琼恩和纱丁碰巧挑中同一个目标,此人刚登上路障顶,就有一支箭从脖子上戳出,另一支弩钉在肩胛骨之间,转瞬间,又一把长剑刺中他的腹部,他倒在身后的同伴身上。琼恩把手伸向箭袋,发觉它又空了。纱丁正重新装填,他留下男孩,去补充弹药,刚跨出几步,面前三尺远处的地板 门便猛地掀开。真该死!我甚至没听见撞门声。
  没时间思考、计划或呼救。琼恩扔下长弓,伸手越过肩头,探到背后,长爪出鞘,迅速埋进第一个探出来的脑袋里。青铜不敌瓦雷利亚钢,这记一下子劈开瑟恩人的头盔,深深嵌入骨头中,对方原路翻滚下去。琼恩从喊声中知道,后面还有更多人。他往后退开,呼叫纱丁。下一个爬出来的人脸颊中了一支飞矢,也随即消失。“油。”琼恩道,纱丁点点头。他们掀开火堆上的厚棉垫子,合力提起那口沉重的锅——里面全是沸油——经由洞口倒到下面的瑟恩人身上。这是他一辈子听过最可怕的惨叫,纱丁看起来似乎要吐了。琼恩一脚踢上地板门,并用沉甸甸的铁锅压住,然后使劲摇晃长着漂亮脸蛋的男孩。“待会儿再吐,”琼恩喊,“过来看。”
  他们离开城垛才一小会儿,下面的情况却全变了。十来个黑衣弟兄及一些鼹鼠村民仍站在桶子和木头顶上据守,但周围爬满了野人,将他们逼退。琼恩看到一支矛刺穿雷斯特肚腹,力量如此之大,甚至把他挑到空中。小亨利死了,老亨利被敌人包围,也命不久矣。他看到伊希旋转劈砍,像疯子一样哈哈大笑,从一个桶跳到另一个桶,斗篷飞扬,然后一把青铜斧砍中他膝盖下面,笑声化为凄厉的惨叫。
  “他们要崩溃了。”纱丁说。
  “不,”琼恩道;“他们已经崩溃了。”
  一切发生得非常之快。一个“鼹鼠”逃走,然后是另一个,接着所有村民突然之间全部扔下武器,放弃了路障。黑衣人数量太少,无法单独支撑。琼恩看到弟兄们试图排成一线,有秩序地后撤,但瑟恩人持着矛斧猛扑而上,然后他们也逃了。多恩人迪利脚下一滑跌倒在地,野人的矛顿时刺入他的肩胛骨。“木桶”动作缓慢,气喘吁吁,差点要到达最下面的楼梯时,一个瑟恩人抓住他斗篷,将其拉回来……但还来不及下斧,就被一支弩箭射倒。“我射中他了。”纱丁欢呼,“木桶”跌跌撞撞跑向楼梯,手脚并用地朝上爬去。
  城门失守。唐纳·诺伊已将它关上,用铁链牢牢锁住,以备万一。此刻铁栏杆反射红色的火光,后面是冰冷黑暗的通道。没人留下来守卫,唯一的安全之地在长城顶七百尺高处,蜿蜒曲折的木楼梯上方。
  “你信什么神?”琼恩问纱丁。
  “七神。”旧镇的男孩道。
  “那就祈祷吧,”琼恩告诉他,“你向新神祈祷,我向旧神祈祷。”转折点就要到了。
  由于刚才地板门附近的混乱,琼恩忘了补充箭袋。现在,他瘸着腿穿过屋顶去取箭,同时也拣起长弓。锅子还在门上,纹丝未动,这里似乎暂时相当安全。好戏在后头,而我将在包厢里观看,他一边想一边蹒跚着走回来。纱丁正朝楼梯上的野人发射,然后蹲在城垛后面装填。他很漂亮,也很敏捷。
  真正的战斗在楼梯上展开。诺伊在最底部两个平台上布置了长矛兵,但村民们不顾一切的奔逃吓倒了他们,于是也加入了逃跑行列,朝第三层平台退去,瑟恩人则杀死所有掉队者。更高处平台上的箭手和十字弓兵努力让箭支越过同伴们的头顶。琼恩搭箭,拉弓,然后射出。一个野人应声滚下楼梯,他感到很高兴。火的热量让冰墙表面开始流水,焰苗映照,跳跃闪烁。楼梯在逃命的人群踩踏下疯狂颤抖。
  琼恩再次搭箭、拉弓、放,但现在射击的只剩他和纱丁,踏上楼梯的瑟恩人却足足有六七十,一路狂奔,一路杀戮,沉醉在胜利之中。第四层平台上,三名黑衣弟兄手执长剑,并肩而立,战斗再度展开,但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因为他们只有三个。野人的潮水很快淹没过去,弟兄们的热血沿着楼梯流淌滴落。“临阵脱逃者其实最容易遭到攻击,”艾德公爵曾教诲琼恩,“好比受伤的动物,激起对方杀戮的欲望。”第五层平台上的弓箭手没等战斗延伸到那儿就逃了。一场溃败,一场彻底的溃败。
  “把火炬拿来,”琼恩吩咐纱丁。四支火炬放在火堆边,头上包着蘸了油的破布,此外还有一打火箭。旧镇的男孩将一支火炬伸进火里,直到它明亮地燃烧,然后将其余没点燃的夹在胳膊下。他又露出惊恐的表情,很正常,琼恩心里也一样。
  这时,他看到了斯迪。马格拿爬上路障,经过割裂的袋子、砸碎的木桶,踩踏着朋友和敌人们的尸首,青铜鳞甲于火光下闪着阴郁的色泽。斯迪摘下头盔,视察胜利的景象。这没耳朵的秃头杂种在微笑,看到城门,又举起手中带有装饰着华丽的青铜枪头的鱼梁木长矛指点,一边用古语对周围五六个瑟恩人大叫大嚷。太晚了,琼恩心想,你早该叫你的人撤过路障,也许还能挽救一些。
  头顶上方,战号猛然吹响,绵长而低沉。这不是从长城上传来的,而是从两百多尺高处的第九层平台,唐纳·诺伊在那儿指挥。
  琼恩沉着地将一支火箭搭上弓弦,让纱丁用火炬点燃,然后走向城垛,引弓,瞄准,发射。箭支拖着一束火尾飞速向下,钉入目标之中,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目标不是斯迪,而是楼梯。确切地说,是唐纳·诺伊堆积在楼梯底下的木桶和口袋,几乎堆到第一层平台的高度,桶内装满猪油和灯油,口袋里是树叶和蘸油的布,此外还有劈开的圆木、树皮与木屑。“继续,”琼恩催促,“继续”,“继续”。其他长弓手也纷纷开火,从每一座射程之内的塔楼顶端,都有箭射往高处,划出弧线,坠落在长城跟前。琼恩用完火箭后,便让纱丁点燃火炬,直接从垛口扔出去。
  楼梯上方又燃起一团火焰。老旧的木板像海绵般吸足了油,唐纳·诺伊将第九到第七层平台之间统统浸满。琼恩只盼诺伊扔出火炬时,自己人已跌跌撞撞地登上安全地带。黑衣弟兄们至少还知道计划,但村民都不了解。
  剩下的工作交给风与火,琼恩只需观看。由于上下都是火焰,野人们无处可去。继续向上的死了,往下奔跑的也死了,留在原地的仍难逃厄运。许多人被焚烧前从楼梯上跳下,摔个粉身碎骨。最后二十几个瑟恩人在火焰中间挤作一团,冰墙就在这时因热量而崩塌,下面三分之一的楼梯连同好几吨重的冰一起全部脱落,其势犹如雪崩。这是琼恩·雪诺最后一次见到斯迪,瑟恩的马格拿。长城会保护自己,他心想。
  琼恩要纱丁扶他下去,去院子里面。伤腿疼得厉害,即使有拐杖,也几乎无法行走。“拿着火炬,”他告诉旧镇的男孩,“我要找个人。”楼梯上阵亡的绝大多数是瑟恩人,肯定有些自由民逃脱。曼斯的人,不是马格拿的部下,她也是其中之一。他们经过那些试图冲上地板门的敌人,现在已统统成为死尸。琼恩在黑暗中游荡,一条胳膊夹着拐杖,另一条胳膊搂着一个男孩的肩膀,那男孩曾是旧镇的男妓。
  此刻,马厩和大厅已被烧成冒烟的灰烬,火焰仍沿着长城熊熊燃烧,一个台阶接着一个台阶,一个平台接着一个平台。他们不时会听到一阵吱嘎,随后是哗啦啦的崩裂声,又一大块冰从墙面脱落。空气中充满灰烬与冰晶。
  他发现科特死了,“石拇指”快死了,还有一些从来没有真正了解的瑟恩人死去或者垂死。他找到“大疖子”,由于大量失血,他非常虚弱,但仍活着。
  他发现耶哥蕊特仰面躺在司令塔底一片陈雪之上,双乳之间中了一箭。冰晶撒在她脸庞,月光照耀下,仿佛戴了个闪闪发光的银色面具。
  箭是黑色,琼恩发现,但带着白色的鸭毛。不是我的,他告诉自己,不是我的箭。但一切都没有分别了。
  他跪倒在她身旁的雪地里,她的眼睛缓缓睁开。“琼恩·雪诺,”她气若游丝地说,似乎肺部受了伤。“这儿是不是真正的城堡?不仅仅是一座塔楼?”
  “是的。”琼恩握紧她的手。
  “很好,”她低声说,“我一直想见识真正的城堡,在我……在我……”
  “你将参观一百座大城堡,”他向她保证,“战斗结束了,伊蒙师傅会照料你。”他抚摸她的头发。“你是火吻而生,记得吗?是幸运的象征。单单一支箭杀不死你。伊蒙会把它拔出来,然后给你疗伤,我们喂你喝罂粟花奶,以减轻痛苦。”
  对此,她只微笑了一下。“还记得那个山洞吗?不要离开那山洞,我告诉过你的。”
  “我们回那山洞去,”他说,“我不会让你死,耶哥蕊特,不会让你死……”
  “噢,”耶哥蕊特捧起他的脸颊,“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幽幽地叹口气,死了。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下 第56章 布兰

  “不过是又一座空碉堡,”梅拉·黎德一边说,一边注视着碎石、废墟和杂草。
  不,布兰心想,这是长夜堡,世界的尽头。在群山中跋涉时,他一心只想早日到达长城,寻找三眼乌鸦,现在到了这里,内心却充满恐惧。他做的那个梦……夏天的梦……不,我不能去想。他甚至没告诉黎德们,但梅拉似乎有所察觉。如果绝口不提,也许可以忘记梦中之事,它也永远不会成真,罗柏和灰风就仍然……
  “阿多,”阿多换换重心,布兰也跟着晃。走了好几个钟头,他累了。但至少他不害怕。布兰怕这个地方,而且几乎同样怕向黎德姐弟承认这点。我是北境的王子,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成员,几乎已经长大成人了,我得像罗柏一样勇敢。
  玖健用暗绿色的眼睛凝视他,“这里没什么东西会伤害我们,殿下。”
  布兰可不太确定。长夜堡总出现于老奶妈最吓人的故事里面。“夜王”曾在这里统治,其后他的名字被人们从记忆中抹去;“鼠厨师”在这里为安达尔人的国王奉上“王子培根人肉馅饼”;“七十九守卫”曾在这里站岗;年轻勇敢的丹妮·菲林特在这里被强暴后谋杀。就在这座城堡,谢瑞特国王发出对古安达尔人的诅咒,一群小学徒面对黑夜中出现的妖怪,瞎子“星眼”赛米恩观睹地狱犬打斗,而“疯斧”走过这些院子,爬上塔楼,于黑暗中屠杀他的兄弟们。
  当然,所有这些故事都发生于千百年前,有些甚至根本没发生过。鲁温学士常说,老奶妈的故事不能囫囵吞下。但某一次叔叔来见父亲时,布兰问起长夜堡,班扬·史塔克没说那些故事是真,也没说是假,只耸耸肩,“我们两百年前就离开了长夜堡。”仿佛这就是答案。
  布兰逼自己环顾四周。这天早晨寒冷而明亮,阳光从残酷的青天中照耀而下。他不喜欢那些嘈杂的声音:风穿过残破塔楼发出令人不安的啸叫,要塞吱嘎作响,老鼠在大厅地板下乱爬。那是“鼠厨师”的孩子们在逃避父亲。院子成了小森林,细瘦的树木互相交错光秃的枝杈,枯叶如蟑螂在堆堆积雪上疾走。原本马厩所在之处长出了几棵大树,厨房拱项上有个洞,一株扭曲的白色鱼梁木从里面挤出来。在这里,就连夏天也感到不安。布兰容许自己钻入他皮下一小会儿,闻闻这地方的味道。他不喜欢那气味。
  关键的是,没有穿越长城的通道。
  布兰告诉过他们不会有,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们,但玖健·黎德坚持要亲眼看看。他做过绿色之梦,绿色之梦不会骗人。梦怎能开门呢?布兰心想。
  自从黑衣弟兄们收拾行李,弃守此处,前往深湖居之后,长夜堡的大门就一直封闭:钢铁闸门放下,拉提的链条被卸除,而通道里塞满大大小小的石头,全冻在一起,直到跟长城本身一样难以穿透。“我们该跟琼恩走的。”布兰看到这番景象之后评论。自从那晚透过夏天看着琼恩在暴风雨中骑马逃走,布兰就常想起自己的私生哥哥。“找到国王大道,然后去黑城堡。”
  “我们不敢那么做,王子殿下,”玖健说,“我告诉过你为什么。”
  “但野人怎么办呀!他们杀了一位老人,还想杀死琼恩。玖健,他们有一百个那么多呢。”
  “正是如此,而我们才四人,所以更不该去。记得吗?你帮了你哥哥——如果那真是他——却差点失去夏天。”
  “我知道,”布兰悲哀地说。冰原狼杀了三个野人,或许更多,可对方数目实在惊人,很快便在那没耳朵的人周围紧密集结成一圈。夏天试图溜进雨夜,不料一支箭斜刺里飞来,突然的刺痛把布兰逼出狼形,回到自己的身躯。等雨终于停止,一行四人挤在黑暗中,没有生火,也没大声说话——基本上什么也没说。他们听着阿多沉重的呼吸,担心直到清晨,尤其担心野人们会穿湖过来。布兰不时进入夏天,但疼痛又总是立刻把他驱回,好比灼热的水壶,就算再想提,也不得不抽回手。那晚只有阿多睡着,一边念叨“阿多,阿多”,一边翻来覆去。布兰害怕夏天会在黑暗之中死去。求求你们,远古诸神,他祈祷,你们带走了临冬城,带走了我父亲,带走了我的腿,不要把夏天也带走。也请你们守护琼恩·雪诺,请你们让野人离开。
  湖中的岩石岛屿上没有鱼梁木生长,然而远古诸神似乎是听到了。第二天早上,野人们不慌不忙地准备启程扔下自己的死者和那位老人的衣物,甚至还从湖里捞起一些鱼。有那么令人惊恐的一刻,三个人找到堤道,并试图走过来……但堤道拐弯的地方他们没拐,结果两人差点淹死,幸好被拉了上来。高大秃顶的首领朝他们吼叫,话音在湖面上回荡,连玖健都听不懂他使用的语言,片刻之后,对方收拾起盾牌和长矛,朝东北,就是琼恩离开的方向进发。布兰也想离开,去寻找夏天,但被黎德姐弟阻止。“再留一晚,”玖健道,“和野人之间拉开一段距离,再碰上他们可不好,对吧?”欣慰的是,当天下午,夏天拖着一条伤腿从藏身之处返回。他赶走乌鸦,吃了点客栈里的尸体,然后游到岛上。梅拉从他腿上拔出断箭,给伤口抹上某种植物的汁液,那是她在塔楼基座附近找到的。冰原狼仍一瘸一拐,但布兰觉得他每天都有好转。诸神毕竟听见了祈祷。
  “也许我们该试试其他城堡,”梅拉对弟弟说,“也许有别的门可以通过。如果你们愿意,我去探察,一个人走得比较快。”
  布兰摇摇头,“往东,有深湖居和王后门,往西则是冰痕城。它们跟这里一样,只是规模稍小。所有门都封住了,除了黑城堡、东海望和影子塔。”
  听罢此言,阿多说,“阿多。”黎德姐弟交换一个眼神。“至少我该爬到长城顶上,”梅拉断定,“也许在上面,能看见什么东西。”
  “你打算看什么?”玖健问。
  “什么都行。”梅拉态度坚决地回答。
  这事本该由我去做。布兰抬头,看着长城,想像自己一寸一寸地往上爬,手指挖进冰缝中,脚尖踢出落脚处,不由得露出微笑。狼梦、野人和琼恩等等全都不再重要。他打小就攀爬过临冬城的墙垒和所有塔楼,但它们没这么高,而且是石头做的。长城看起来也像石头,灰蒙蒙的,表面坑坑洼洼,但等云层散开,阳光普照,情况就完全不同。它一下子变了样,闪烁着白色和蓝色的莹光。这是世界的尽头,老奶妈常说,对面为怪兽、巨人族和食尸鬼的住所,但只要长城牢牢矗立,它们就都过不来。我想跟着梅拉一起上去,布兰心想,站在上面看一看。
  但他是个残废的小男孩,有一双没用的腿,因此只能从底下眼睁睁目睹梅拉代替自己爬上去。
  她并非在爬,不像以前的他。她只不过沿着守夜人数千年前凿出的阶梯往上走。记得鲁温学士说过,只有长夜堡的楼梯是从长城本身的冰壁里凿出来的。或许这是班扬叔叔说的?往后的城堡都用木楼梯、石楼梯或泥土沙砾混合的长坡道。冰太难捉摸,叔叔如是说,长城尽管内核冻得像石头般坚硬,但表面时而融化,流下冰冷的溪流,犹如哭泣。自从最后一批黑衣弟兄离开城堡,那阶梯一定融化又冻结了上千次,每次都会缩小一点,变得更平整,更圆滑,更危险。
  而且更窄小。好像长城要将它们重新收回去。梅拉·黎德脚步稳健,即使如此,还是走得很慢,逐级逐级前进。有两个地方,阶梯几乎消失,她就匍匐着手脚并用。下来更难,布兰心想。最后她终于到达顶端,踏过楼梯最高处仅存的若干冰晶凸起,消失于视线之外。
  “她什么时候下来?”布兰问玖健。
  “适当的时候吧。她要好好看看……长城,看看另一边。我们也该在下面看看。”
  “阿多?”阿多怀疑地说。
  “也许能发现什么。”玖健坚持。
  或者被什么发现。这话布兰说不出口,他不想让玖健认为自己是胆小鬼。
  于是他们着手探察,玖健·黎德领头,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夏天走在他们身旁。途中,冰原狼窜进某个黑乎乎的门里,片刻之后,叼着一只灰老鼠回来。这就是“鼠厨师”?布兰心想,但颜色不对,而且才有猫的体形。“鼠厨师”可是白的,几乎有老母猪般硕大……
  长夜堡有许多黑乎乎的门,也有许多老鼠。布兰可以听见它们在地窖和连接地窖的通道里乱爬,黑漆漆的通道好比迷宫,玖健想下去侦察,但阿多说“阿多”,布兰说“不”。长夜堡底的黑暗中有比老鼠更糟的东西。
  “这看起来是个古老的地方。”玖健沿着走廊行走,太阳从空洞的窗户照入,投射出道道充满灰尘的光柱。
  “比黑城堡古老一倍,”布兰边回忆边说,“它是长城上第一座堡垒,最大的一座。”也是第一座被遗弃的堡垒,早在“人瑞王”的时代。那时候,已有四分之三的房间空着,维护的开销太大。“善良的”亚莉珊王后建议守夜人在东面七里远的地方兴建另一座小规模的新城堡作为代替,在那里,长城沿一个美丽的绿色湖泊弯曲延伸。建造深湖居的费用出自王后变卖的首饰,并由“人瑞王”派人一路前往北方负责修筑,随后,黑衣弟兄们将长夜堡留给了老鼠。
  那是两个世纪之前的事。如今,深湖居也跟它所取代的城堡一样废弃空旷,而长夜堡……
  “这里有鬼魂。”布兰说。阿多也许听过所有的故事,玖健可不见得。“非常古老的鬼魂,比‘人瑞王’更老,甚至比‘龙王’伊耿还老。鬼魂乃是七十九名背弃誓言,前往南方的逃兵,被到处通缉。他们中有一位是莱斯威尔伯爵的幼子,因此领队伍前往荒冢地,去他的城堡寻求庇护,不料伯爵却将他们绳之以法,送回长夜堡。总司令命人在长城顶上凿出七十九个洞,把逃兵们关进去,活活封进冰里。他们手执长矛与号角,全部面朝北方,被称为‘七十九守卫’。他们活着的时候离开了岗位,死后便要永远站岗。多年之后,莱斯威尔伯爵衰老垂危,临死前命人把自己抬到长城,好穿上黑衣,站在儿子身边。为了荣誉他将儿子送回长城,但心底仍深爱着他,因此来与他一起站岗。”
  他们花了半天时间在城堡里探索。有些塔已经倒掉,另一些看起来不太安稳,但一行三人登了钟楼(钟已经不见)和鸦巢(乌鸦也不见了)。酿酒房下,满地窖的巨大橡木桶,阿多敲打它们,发出空洞的声响。他们找到一个图书馆(书架和书柜都已崩塌,书一本都没有,到处是老鼠)和一个潮湿昏暗的地牢,牢房足够容纳五百名囚犯,但当布兰抓住一根生锈的栏杆,它却在他手中断裂开来。大厅只剩一面残墙,澡堂沉入地下,一片巨大的荆棘丛占领了兵器库外黑衣弟兄们昔日操练枪矛、盾牌和长剑的校场,铁匠铺虽还立着,但蜘蛛网、老鼠和灰尘取代了刀剑、风箱与砧板。有时,夏天会听见布兰听不到的声音,或朝莫名的方向咧牙露齿,颈背毛发直立……但“鼠厨师”、“七十九守卫”和“疯斧”终究没有露面。布兰松了口气。也许这只不过是座废弃的空城堡。
  等到梅拉回来,阳光在西方的山顶只剩点点余晖。“你看到什么?”她弟弟玖健问。
  “我看到鬼影森林,”她用渴望的语调说,“目力所及,处处是高耸的山峰,覆盖着从未被刀斧砍伐的树木;我看到阳光在湖面闪烁,云层从西方飘来;我看到堆堆陈旧的积雪,矛一般长的冰锥;我甚至看到一只老鹰在长天盘旋,它也看到了我。我还朝他挥手呢。”
  “有没看到下去的路?”玖健问。
  她摇摇头。“没有。完全是一面峭壁,冰壁如此光滑……若有一根好绳子和一把锋利的斧头,我也许能下去,但……”
  “……我们不行,”玖健替她说完。
  “对,”他姐姐赞同,“你肯定这里是梦见的地方?也许我们来到了错误的城堡呢。”
  “不。就是这个城堡。这里有道门。”
  的确有道门,布兰心想,但它被石头和冰给堵住了。
  太阳落坡,塔楼的影子渐渐拉长,风也越来越强,将堆堆枯叶“哗哗”地吹过庭院。逐渐凝聚的黑暗让布兰想起老奶妈的另一个故事,“夜王”的故事。他是守夜人军团第十三任总司令,她谈到,一位从无恐惧的战士。“这是他的缺陷,”她接着补充,“所有人都该明白恐惧的感受。”一个女人导致他的堕落,一个女人从长城之巅望下来,肌肤仿佛月亮般苍白,眼睛犹如蓝色的星。他毫无畏缩地追求她,占有她,并爱上了她,尽管她像玄冰一样寒冷。他将种子撒进她体内的同时,也将灵魂交给了她。
  于是他把她带回长夜堡,立为王后,而自己是国王,并用诡异的魔法誓言让弟兄们服从意旨。“夜王”和他的尸鬼王后统治了十三年,直到最终,临冬城的史塔克家和野人王乔曼联合起来解开守夜人的束缚。在他死后,人们发现他曾向异鬼奉献祭品,于是所有“夜王”的记录全被销毁,他的名字成为禁忌。
  “有人说他是波顿家的人,”老奶妈每每如此总结,“有人说他是斯卡格斯岛的马格拿,还有人说他来自安柏家、菲林特家或诺瑞家,更有人要你相信,他出自伍德福特家——他们在铁民之前统治熊岛。其实根本不是,他是个史塔克,而将他击败的则是他的兄弟。”说到此处,她总捏住布兰的鼻子,他至今不能忘怀。“他是临冬城的史塔克,也许就叫布兰登,谁说得准呢?也许他就在这个房间,这张床上睡过。”
  不,布兰心想,但他的确曾在这座城堡,在我们今晚睡觉的地方活动。他一点也不喜欢这念头。按照老奶妈的说法,“夜王”在白天只是个普通人,但统治着黑夜。而现在天正在变黑。
  黎德姐弟决定睡在厨房,那是一幢八角形的石头房子,拱顶虽已残破,但看起来比其他建筑物能提供更好的遮蔽。屋子中央一口大井边,有棵弯弯曲曲的鱼梁木从石地板上冒出来,斜伸向屋顶上的洞,白骨般的树枝指向太阳。这是一棵怪异的树,比布兰见过的其他鱼梁木都细瘦,而且没有脸,却让他感觉远古诸神与自己同在。
  然而那是厨房唯一令他喜欢的地方。屋顶大部分没塌,若下雨的话,可以遮蔽他们,但他认定在这里绝不可能暖和,随时都能感觉到寒气从石板地里渗上来。布兰也不喜欢处处的阴影,不喜欢那些巨大的砖炉像张开的嘴一样包围着他们,不喜欢生锈的肉钩,不喜欢沿墙排列、满是疤痕污渍的屠宰台。他知道,“鼠厨师”就是在这里把王子切成碎块,并用其中一个炉子烤人肉馅饼。
  那口井他最不喜欢。足足十二尺宽,全由石头砌成,侧面还建有阶梯,盘旋而下,进入黑暗之中。井壁湿乎乎的,覆满水垢,深不见底,甚至连梅拉那对属于猎人的敏锐眼睛也毫无办法。“也许它没底呢,”布兰怀疑地说。
  阿多越过齐膝高的井沿窥视,他说,“阿多!”声音顺井向下回荡,“阿多阿多阿多阿多,”越来越弱,“阿多阿多阿多阿多,”直到比耳语更轻。阿多似乎吓了一跳,然后呵呵大笑,弯腰从地板上挖起一块破碎的石片。
  “阿多,不要!”布兰说,但太晚了。阿多将石片扔过了边缘。“你不该这么做,不知道下面有什么。也许会伤到什么,或者……或者唤醒什么。”
  阿多无辜地看着他。“阿多?”
  在下方很远很远的地方,石头碰到水面,传来一声响。老实说那不太像水花溅起的声音,更像某种吞咽,仿佛什么东西颤抖着张开冰冷的嘴,吞下阿多的石头。微弱的回音沿井道传播,片刻之间,布兰觉得有东西在动,在水里翻滚。“也许我们不该留在这儿,”他不安地说。
  “不在井边?”梅拉问,“不在长夜堡?”
  “是的。”布兰不假思索地回答。
  她笑了,然后让阿多出去收集木头。夏天也要出去,天已差不多全黑,冰原狼想捕猎。
  良久,阿多独自归来,捧回满满一堆枯木断枝。玖健·黎德拿出火石和匕首,燃起一堆火,而梅拉给鱼剔骨头,那是经过上一条小河时,她逮住的。布兰疑惑地想,不知已有多少年没人在长夜堡的厨房里煮晚餐,他也想知道,有谁曾在这里烹饪,但也许还是不要清楚的好。
  等到火苗愉悦地燃烧,梅拉便将鱼放上去。至少这不是人肉馅饼。“鼠厨师”烹煮安达尔国王的儿子,外加洋葱、胡萝卜和蘑菇,做成一个大馅饼,再撒上胡椒与盐巴,搭配培根肉,暗红色的多恩葡萄酒。馅饼呈给孩子的父亲,父亲赞其美味,并叫厨师再来一块。后来,诸神把厨师变成一只巨大的白老鼠,只能吃自己的小孩。从此以后,他就在长夜堡内游荡,吞食子孙,但饥饿感却永远无法满足。“诸神不是因为谋杀而诅咒他,”老奶妈道,“也不是因为给安达尔国王吃自己儿子做的馅饼。一个人有权复仇,但杀害自家屋檐下的宾客,践踏宾客权利,诸神决不原谅。”
  “该睡了,”吃饱之后,玖健严肃地说。火焰烧得微弱,他用棍子拨了拨。“也许我会再做绿色之梦,为我们指引方向。”
  阿多早已蜷起身子,低声打鼾。他不时在斗篷下翻身,轻声呜咽,也许在说“阿多”罢。布兰扭动着靠近火堆,温暖的热气让他感觉舒适,轻微的劈啪声令他心安,但始终睡不着。外面的风将枯叶大军吹过庭院,轻轻刮擦门窗,他又联想起老奶妈的故事,几乎听到守卫的鬼魂在长城顶上遥相呼应,吹响幽灵战号。苍白的月光斜斜地投射进拱顶上的洞,照亮了鱼梁木那拼命伸展的枝杈。那棵树看起来似乎企图抓住月亮,将它拖进井里。远古诸神,布兰祈祷,如果你们听得见,今晚请不要让我做梦。即使非做不可,也要做一个好梦。诸神没有回答。
  布兰让自己闭上眼睛。或许真的睡过一会儿,或许不过是迷迷糊糊地犯困,游离在半梦半醒之间,努力不去想“疯斧”、“鼠厨师”及夜间出没的妖怪。
  然后听到了声音。
  他立时睁开双目。那是什么?他屏住呼吸,在做梦吗?做一个愚蠢的恶梦? 他不想为一个恶梦叫醒梅拉和玖健,但是……听……轻微的摩擦,远处……树叶,是树叶在外墙上婆娑,以及互相摩擦发出的瑟瑟声……或者是风,很可能是风……但那声音并非来自外面。布兰胳膊上汗毛直竖。那声音在里面,就在我们中间,而且越来越响。他单肘撑起身子,仔细聆听。确实有风声,树叶声,但引起他注意的是另外一种。脚步声。什么人正朝这里走来。什么东西正朝这里走来。
  不会是那些守卫,他心想,他们从不离开长城。但长夜堡里可能有别的鬼魂呀,更可怕的鬼魂。记得老奶妈讲过“疯斧”如何脱下靴子,赤脚在黑暗中游荡于城堡各个厅内,不发出任何声响,不让任何人知晓——除非你见到从他斧子、手肘和湿乎乎的红胡子尖上滴下的鲜血。这可能不是“疯斧”,而是那夜间出没的妖怪。据老奶妈说,小学徒们统统见过妖怪,但当报告总司令时,每人的描述又都不一样。接着,一年之内死了三个学徒,第四个发了疯,一百年后,那妖怪再次出现,有人看到小学徒们步履蹒跚、拴着锁链跟在它后面。
  然而这不过是故事。自己吓自己。没有什么夜间出没的妖怪,鲁温学士说,即使真有那样的东西,也早已从世界上消失,好比巨人和龙。它不存在了,布兰心想。
  然而声音越来越响。
  它是从井里传来的,他陡然意识到。这让他怕得厉害。有什么东西正从地底上来,从黑暗中出现。阿多唤醒了它。用那块愚蠢的石片唤醒了它,现在它上来了。阿多的鼾声和自己的心跳使他很难听得清楚;是血从斧子上滴落的声音吗? 有没有幽灵锁链遥远微弱的撞击呢?布兰更仔细地听。脚步声。绝对是脚步声,一下比一下响,但他无法分辨有多少下。声音在井里回荡,没有旁的滴水或锁链声,但有……高亢尖细的呜咽,沉重压抑的呼吸,仿佛一个人处在痛苦之中。脚步声最响。脚步声越来越近。
  布兰吓得都不敢喊。火堆已烧成若干微弱的余烬,而朋友们睡得香甜。他几乎要溜出自己的身躯,进入狼体内,但夏天远在数里之外,而他不能把朋友们无助地丢在黑暗中,面对井里出来的莫名东西。我告诉过他们不要来这儿,他悲哀地想,我告诉过他们这儿有鬼魂。我告诉过他们,应该去黑城堡。
  那脚步声很是沉重,缓慢迟滞,摩擦着石头。它一定十分巨大。老奶妈的故事中,“疯斧”是大个子,而黑夜里出没的妖怪更加硕大。从前在临冬城,珊莎告诉他,如果躲进被子底下,黑暗中的恶魔就找不到人。现在他差点这么做,随即想起自己是个王子,几乎就要长大成人了。
  布兰在地板上蠕动,拖动那双无力的腿,直至碰到梅拉。她立刻醒转。没有谁醒得有梅拉·黎德那样快,没有谁像她这般高度警觉。布兰将一根手指按到嘴上,示意别说话。她立刻听见了声音,他可以从她脸上看出来。回荡的脚步,微弱的呜咽,沉重的呼吸。
  梅拉一声不吭地拿起武器,右手抓三叉捕蛙矛,收拢的索网悬于左手,光脚静悄悄地走向那口井。玖健仍在熟睡,对周遭变故毫无知觉,而阿多边呻吟,边翻身,显得很不踏实。她在阴影之中移动,绕开月光,像猫一般安静。布兰盯着她,发现连自己都很难察觉矛上反射的微弱闪光。我不能让她独自与妖怪搏斗,他心想。夏天在远处,但是……
  ……他溜出自己的皮,进入阿多体内。
  跟进入夏天不同。进入夏天太容易,现在布兰连想都不用想。这更困难,就像往右脚套左脚穿的鞋,怎么也不合适,而且这鞋很害怕,这鞋不明白怎么回事,拼命要把脚推开。他尝到阿多嗓子里污物的味道,几乎厌恶地逃离。但他不能,反而挣扎着坐起,双腿收至身下——一双壮硕的腿——然后站立。我能站了。他跨出一步。我能走了。感觉如此怪异,差点当即摔倒。他看到自己就躺在冰冷的石头地板上,一个小小的残疾,然而“他”现在不是残废。他抓起阿多的长剑。井里的呼吸声已变得跟铁匠的风箱一样响。
  突然一声号哭,如同匕首穿透全身。黑暗中,巨大的影子钻上来,歪歪扭扭地撞进月光之中,恐惧从布兰心中油然升起,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发现自己又躺回地板,而阿多吼着“阿多,阿多,阿多”,就像当日湖中塔上,雷电闪耀之时。但那黑夜中出没的妖怪也跟着惨叫,在梅拉的索网内狂乱翻腾。布兰看到长矛从黑暗中猛刺而去,那东西踉踉跄跄地跌倒,不断挣扎。号哭仍从井内传来,甚至更响了。地上那团黑乎乎的东西一边翻滚抵抗,一边尖叫,“不,不。不要。求求你。不要……”
  梅拉站在上方,银色的月光在捕蛙矛尖端闪烁。“你是谁?”她提问。
  “我是山姆,”黑乎乎的东西抽泣着,“山姆,山姆,我是山姆,放我出来,你刺疼我了……”他在月光下打滚,在梅拉那张纠结的索网中瞎扑腾,而阿多仍在喊,“阿多,阿多,阿多。”
  这时玖健把枝条加入火堆之中,吹气使得焰苗重新噼噼啪啪窜起来。有了光线,布兰看到井边是个苍白的女孩,面庞削瘦,全身裹在兽皮里,披一件大黑斗篷,正试图让怀中的婴儿停止号哭。地上的东西隔网摸匕首,可惜孔眼太小,做不到。他不是妖怪,也不是浑身滴血的“疯斧”,只不过是个大胖子,穿黑色羊毛布衣服,外加黑毛皮、黑皮革、黑锁甲。“他是个黑衣弟兄,”布兰道,“梅拉,他来自守夜人军团。”
  “阿多?”阿多蹲下身子,窥视网中人。“阿多,”他又大声说。
  “黑衣弟兄,对。”胖子仍像风箱一样喘气。“我是守夜人的一员。”他的下巴缠了根网线,迫使他抬头,其他的线则深深嵌入脸颊。“我是乌鸦,求求你,把我放出来。”
  布兰突然变得不大确定。“你是三眼乌鸦吗?”他不可能是三眼乌鸦。
  “我想不是。”胖子转动眼珠,只有两颗眼珠。“我是山姆。山姆威尔·塔利。放我出来,它弄疼我了。”他又开始挣扎。
  梅拉厌恶地哼了一声。“别乱动,如果扯坏我的网,就把你扔回井里去。躺着别动,我替你解开。”
  “你是谁?”玖健问那抱婴儿的女孩。
  “吉莉,”她说,“用紫罗兰花取的名。他是山姆。我们没想吓唬人。”她摇晃婴儿,柔声低语,终于制止了号哭。
  梅拉为肥胖的黑衣弟兄解索网。玖健走到井边,向下窥视。“你们从哪儿来的?”
  “从卡斯特堡垒,”女孩道,“你是那个人吗?”
  玖健转身看她。“那个人?”
  “他说山姆不是那个人,”她解释,“有另一个。他被派来寻找那个人。”
  “谁说的?”布兰问。
  “冷手。”吉莉轻轻回答。
  梅拉掀开索网一端,胖子坐起来。他在颤抖,布兰发现,而且仍然拼命喘气。“他说这儿会有人,”他长吁一口气,“城堡里有人。但我不知你们就在楼梯顶上,不知你们会扔出一张网,还戳我肚子。”他用戴黑手套的手摸摸腹部。“有没有流血?我看不见。”
  “没那么严重,只想把你捅倒而已,”梅拉说。“来,让我看看。”她单膝跪下,触摸他的肚脐周围。“你穿着锁甲耶。根本连皮都没破。”
  “啊,但还是很疼,”山姆抱怨。
  “你真的是守夜人的弟兄?”
  胖子点点头,下巴微微颤动。他的皮肤看起来苍白而松弛。“我只是个事务员,负责照看莫尔蒙总司令的乌鸦。”片刻之间,他似乎快要哭出来。“但我在先民拳峰把它们弄丢了,都是我的错。我还迷了路,连长城都找不到。它有一百里格长,七百尺高,我居然找不到!”
  “你已经找到了,”梅拉说。“把屁股抬起来,我要收网。”
  “你怎么穿过长城的?”山姆挣扎起身时,玖健问。“这口井是否通往某条地下河,然后可以过来?可你身上一点也不湿……”
  “这里有道门,”胖子山姆说,“一道暗门,跟长城本身一样古老,被称为‘黑门’。”
  黎德姐弟交换一个眼神。“我们能在井底找到这道门吗?”玖健问。
  山姆摇摇头。“你们不行。得由我带路。”
  “为什么?”梅拉想知道,“如果确实有道门……”
  “你们找不到。即使找到了,它也不会开。不会为你们而开。这乃是黑门。”山姆揪揪褪色的黑色羊毛布衣袖。“他说过,只有守夜人的汉子能够打开,需要一个发下誓言的弟兄。”
  “他,”玖健皱起眉头,“这个……冷手?”
  “那并非他的真名,”吉莉边说,边摇晃孩子,“只是我们——山姆和我——为他取的外号。他的手冷得像冰,但他和那些乌鸦从死人手里把我们拯救出来,还让我们骑在麇鹿背上,来到这里。”
  “麇鹿?”布兰惊讶不已。
  “麇鹿?”梅拉难以置信。
  “乌鸦?”玖健说。
  “阿多?”阿多道。
  “他是绿色的吗?”布兰想知道,“有没有长角呢?”
  胖子也困惑,“你是指麇鹿?”
  “冷手啦,”布兰不耐烦地说,“绿人骑麇鹿,老奶妈说过,他们甚至会长角。”
  “他不是绿人。他穿黑衣,就像个守夜人弟兄,但皮肤同尸鬼一样苍白,而双手冷如玄冰。一开始我很害怕,然而尸鬼有蓝色的眼睛,也不会说话,或许根本忘记该怎样说话。可他不同。”胖子转向玖健。“他等在那里呢。我们走吧。你们有更暖和的东西穿吗?黑门很冷,长城另一边更冷。你们——”
  “他何不与你一同过来?”梅拉朝吉莉和婴儿比划了一下。“她俩都能过来,为何他没有呢?你为什么不带他过这道黑门?”
  “他……他不能。”
  “为什么不能?”
  “因为长城。据他说,长城不仅是冰和石头,其中编织了魔法……古老而强大的魔法。他无法穿越长城。”
  城堡厨房突然变得十分宁静。布兰可以听见火焰轻微的噼啪声,夜风吹动树叶,伸向月亮的细瘦鱼梁木吱吱嘎嘎。对面为怪兽、巨人族和食尸鬼的住所,他想起老奶妈的话,但只要长城牢牢矗立,它们就都过不来。快睡吧,我的小布兰登,宝贝儿。你无需害怕。这边没有怪兽。
  “我不是你要带过去的人,”玖健·黎德告诉胖子山姆,对方的黑衣松松垮垮,沾满污渍。“他才是。”
  “哦。”山姆低头,不大确定地看着他,也许这时才意识到布兰是残废。“我不……不够强壮,背不动你,我……”
  “阿多可以背我。”布兰指指篮子。“我坐里面,在他背上。”
  山姆盯着他瞧,“你是琼恩·雪诺的弟弟。那个坠楼的……”
  “不,”玖健道,“那孩子死了。”
  “别说出去,”布兰警告,“拜托。”
  山姆疑惑了片刻,但最后道,“我……我可以守秘。吉莉也可以。”他望向女孩,她点点头。“琼恩……琼恩也是我兄弟,是我迄今为止最好的朋友,但他跟断掌科林去霜雪之牙侦察,一直没回来。我们在先民拳峰等他,然……然后……”
  “琼恩就在附近,”布兰说,“夏天看到他了。他跟一群野人在一起,但他们杀了一个人,于是琼恩夺马逃走。我敢打赌,他回黑城堡去了。”
  山姆瞪大眼睛望向梅拉。“你肯定那是琼恩?你看到他了?”
  “我是梅拉,”梅拉轻笑,“夏天是……”
  一个阴影脱离了残破的拱顶,穿过月光,跳将下来。即使一条腿受伤,那只冰原狼落地时仍然轻盈犹如飘雪。女孩吉莉发出一声惊呼,牢牢抱住婴儿,抱得如此之紧,以至于孩子又号哭起来。
  “他不会伤害你,”布兰说。“他才是夏天。”
  “琼恩说你们都有狼,”山姆摘下手套,“我认识白灵。”他伸出颤抖的手,指头又白又软,胖得像小香肠。夏天走近嗅了嗅,然后舔舔那只手。
  这时布兰下定决心。“我们跟你走。”
  “你们所有人?”山姆似乎很吃惊。
  梅拉揉揉布兰的头发。“他是我们的王子。”
  夏天绕着井转圈,嗅来嗅去,然后停在第一格阶梯上,回头望向布兰。他也想去。
  “如果我把吉莉留在这儿,到回来之前,她会安全吗?”山姆询问。
  “应该没问题,”梅拉说,“她可以享用我们的火堆。”
  玖健确认,“城堡空的,没人。”
  吉莉环顾四周。“卡斯特跟我们讲过城堡,但我不晓得它们有这么大。”
  这不过是厨房。布兰不知她看到临冬城会怎么想,如果真能看到的话。
  他们花了点时间收拾,然后把布兰放进阿多背上的柳条篮里。等准备好出发时,吉莉已坐在火堆旁给婴儿喂奶。“你要回来找我哦,”她告诉山姆。
  “我会尽快回来,”他承诺,“然后我们去暖和的地方。”布兰听到这话,不禁怀疑自己在做什么。我还能再去暖和的地方吗?
  “我认识路,我走前面,”山姆在顶上犹豫不决,“实在太多阶梯了。”他叹口气,开始往下走。玖健紧跟在后,接着是夏天,然后是背布兰的阿多。梅拉殿后,手中拿着捕蛙矛和索网。
  这是一段很长的路。井的顶端沐浴在月光中,但每转一圈它就变得更加狭小,更加黯淡。他们的脚步在潮湿的石头之间回荡,水声也越来越响。“我们是不是该点火炬?”玖健问。
  “不用,眼睛会调节适应,”山姆说。“一只手扶墙,就不会掉下去。”
  每转一圈,井变得更加黑暗,更加凄冷。当布兰终于抬头,望向上方时,井口已不到半个月亮大。“阿多,”阿多低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井也轻声回应,“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水声近了,但布兰向下窥探,只看到黑暗。
  又转了一两圈,山姆突然停下。此时他离布兰和阿多四分之一圆周,在下方约六尺处,然而布兰几乎看不见人。但他看得见那道门,山姆口中的“黑门”。它根本不是黑的。
  白色的鱼梁木,上面有一张脸。
  木头散发出光芒,好似牛奶与月光的混合,如此微弱,除开门本身,几乎不能照亮任何东西,连站在它跟前的山姆也是漆黑一团。那张脸苍白古老,满是褶皱。死气沉沉。嘴闭紧,眼也闭紧,脸颊塌陷,额头枯瘪,下巴松弛。若一个人活上一千岁都死不了,只是越来越老,那么他的脸最后就会像这个样。
  门睁开眼睛。
  白色的眼睛,看不见东西。“你是谁?”门问,井轻声呼应,“谁——谁——谁——谁——谁——谁——谁?”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山姆威尔·塔利道,“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去吧,”那扇门说。它的嘴唇张开,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直到最后,除了一圈褶皱包围的大嘴,什么也没剩下。山姆让到一边,挥手示意玖健通过。夏天跟在后面,边嗅边走,然后轮到布兰。阿多弯下腰,但弯得不够低,结果门的上沿轻轻擦过布兰头顶,一滴水落在脸上,沿着鼻子缓缓流淌。它带有奇特的温热,咸如泪水。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7章 丹妮莉丝

  弥林的规模犹如阿斯塔波和渊凯相加,跟它的姐妹城一样,它由砖块筑成,然而阿斯塔波是红色,渊凯是黄色,弥林却有多种颜色。它的城墙比渊凯高,且修缮更好,布满各种碉堡,每个转角都有高大的防御塔作掩护。墙垒之后,某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那是座八百尺高的庞然大物,顶端有一耸立的鹰身女妖青铜像。
  “鹰身女妖是懦弱东西,”达里奥·纳·哈里斯看到后评论,“女人的心和小鸡的腿。难怪她的子孙们都躲在城墙后面。”
  但护城英雄并未躲藏。他从城门里出来,身穿黄铜与黑玉的鳞甲,胯骑白色战马,马铠的颜色乃是粉白条纹,正跟英雄肩头的丝披风匹配。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长枪,上油的头发打造梳理成两个巨大弯曲的羊角,在彩砖城墙下来回驰骋,发出挑战,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决一雌雄。
  她的血盟卫们热血沸腾,想要上去会他,甚至为这机会彼此争斗。“吾血之血,”丹妮告诉他们,“你们的岗位在这里,在我身边。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苍蝇,无需理会,他很快就会离开。”阿戈、乔戈和拉卡洛虽勇敢,毕竟年轻,且十分珍贵,不能拿去冒险。他们能聚合她的卡拉萨,也是她最好的斥候。
  “很明智,”同在大帐跟前观望的乔拉爵士说,“就让那蠢货来回奔跑叫嚣,直跑到马瘸腿吧。对我们没害处。”
  “大大有害,”白胡子阿斯坦强调。“两军相遇,并非单靠剑与矛,爵士先生,还有士气,总有一边会先崩溃逃窜,而另一边支撑到最后。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筑起勇气,朝我军部队播下怀疑的种子。”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若我们派出的人战败,会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
  “惧怕战斗便无法获胜,爵士。”
  “我根本没讨论战斗的问题。听着,就算那蠢货失败,弥林的城门也不会打开,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拿一条性命去冒险?”
  “依我的观点,这是为了荣誉。”
  “够了。”丹妮的麻烦业已够多,无暇听他们争执,而弥林的手段远不止一个粉白相间、高声辱骂的护城英雄,她也不能分心。渊凯一役后,队伍达到八万多人,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战士,其余的……嗯,乔拉爵土称之为会走路的嘴巴,而此刻饥馑的前景深深笼罩。
  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在丹妮进军之前就全面撤退,坚壁清野,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粮食,无法收割的就烧掉,焦黑的农田与投毒的水井随处可见。最糟的是,沿渊凯而来的海岸大道,每个里程柱上都钉了一名童奴,他们是被活生生钉上去的,肠子挂在外面,伸直一条手臂,指向弥林的方向。达里奥担任先锋,他要部队在丹妮看见之前就将那些孩子放下来,但她听说后取消了命令。“我要看着他们,”她道,“看清楚每一个,看清楚他们的脸,并计点数目。我要记住他们。”
  等来到坐落在河边盐碱海岸上的弥林,她数到一百六十三。我定要夺下这座城市,丹妮再度向自己发誓。
  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辱骂了一个钟头,嘲笑围城者们不是男人,嘲笑对方的母亲、妻子和神灵。弥林的守军则在城上喝彩助威。“他名叫欧兹纳克·佐·帕尔,”召开军事会议后,布朗·本·普棱告诉她。此人是次子团的新任团长,由佣兵同伴们选举产生。“我加入次子团之前曾是他叔叔的贴身护卫。这批伟主大人!统统是肥蛆虫,女的还不错——假如你没以不合适的方式去看不合适的主儿的话,那会当即赔上性命。我有个叫斯卡波的朋友,被这欧兹纳克活生生挖出了肝脏,他声称斯卡波用眼睛强暴某位女士,而此行是为维护对方的荣誉。我问你,眼睛怎能强暴人呢?反正他叔叔在弥林城中最为富有,而他父亲指挥着城防卫队,所以我在也被他害死之前,像老鼠一样逃跑了。”
  他们看着欧兹纳克·佐·帕尔翻下白色战马,脱掉外袍,拉出那玩意儿,大致朝烧焦的橄榄树林——也就是丹妮的金帐所在地——撒尿。见他得意洋洋,达里奥·纳·哈里斯手提亚拉克弯刀跳上战马。“要我把那东西割下来塞进他嘴里吗,陛下?”他的金牙在分叉的蓝胡子中间闪闪发亮。
  “我要他的城市,不要他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然而她开始生气了。若再不理不睬,便会被子民视为软弱。然而派谁去呢?达里奥跟血盟卫一样重要。没有这衣装华丽的泰洛西人,便无法掌握暴鸦团,他们中许多人曾是普兰达·那·纪森和光头萨洛的追随者。
  弥林高高的城墙上,嘲笑声愈发响亮,数百名守军也学护城英雄的样,自墙垒间往下撒尿,以示藐视。他们侮辱奴隶,来夸耀勇气,她心想,若城外是多斯拉克卡拉萨,无论如何也不敢这么做。
  “必须应战。”阿斯坦再次强调。
  “对。”丹妮说,此时英雄将那玩意儿收了起来。“传壮汉贝沃斯。”
  高大的棕肤太监坐在大帐阴影下吃腊肠。听罢传令,他三口吃完,油手在裤子上擦擦,便让白胡子阿斯坦去取武器。年迈的侍从每晚打磨主人的亚拉克弯刀,并用鲜红的油擦拭。
  等刀拿来,壮汉贝沃斯顺着锋口斜睨一眼,咕哝一声,将其插回皮革鞘中,然后把剑带系于宽大的腰间。阿斯坦将盾牌也拿来,这是个铁制小圆盘,跟馅饼盘子差不多大,太监用左手抓着,而非按维斯特洛战士的习惯绑于前臂。“准备洋葱和肝脏,白胡子,”贝沃斯说,“不是现在吃,待会儿再吃。杀人让壮汉贝沃斯肚饿。”他不待回答,便拖着沉重的步伐从橄榄树林里出来,朝欧兹纳克·佐·帕尔而去。
  “干吗派他,卡丽熙?”拉卡洛发问,“这家伙又胖又笨。”
  “壮汉贝沃斯曾是此地斗技场的奴隶。若出身名门的欧兹纳克败在这样一个人手上,会让伟主大人们大大蒙羞,即便得胜……对地位相差如此悬殊的他们而言,也毫无价值,弥林人不能引以为豪。”此外,跟乔拉爵士、达里奥、布朗·本和三名血盟卫不同,太监并无带领部队、拟订计划或提供谏言的能力。他除了大吃大喝、自吹自擂和冲阿斯坦大叫,什么也不干。贝沃斯是最容易舍弃的棋子。到了掂量掂量伊利里欧总督给她派来的保护者的时候了。
  贝沃斯踏着沉重缓慢的步伐朝前走去,激起攻城队伍一阵欢呼,而弥林的城墙和高塔上则传来叫嚣嘲笑。欧兹纳克·佐·帕尔重新上马,挺起那柄螺旋长枪。战马不耐烦地摇晃脑袋,以蹄子扒沙地。虽然太监身形巨大,但与人马相较却显得渺小。“若有骑士精神就该下马。”阿斯坦说。
  欧兹纳克·佐·帕尔端平长枪发起冲锋。
  贝沃斯停下脚步,两腿叉开,一手拿小圆盾,一手握持阿斯坦精心护理的那把亚拉克弯刀。黄丝肚兜遮不住硕大的棕色肚皮和松垂的胸膛,除了小得离谱的镶钉皮背心,他没穿甲胄,甚至连乳头都暴露在外。“我们该给他锁甲。”丹妮突然感到很不安。
  “没必要,锁甲只会减慢速度,”乔拉爵士说。“斗技场里是不穿铠甲的,观众要看流血。”
  白色战马蹄间泛起尘埃,载着欧兹纳克雷鸣般地朝壮汉贝沃斯奔来,斑纹披风迎风飞舞,整个弥林城尖叫呐喊。攻城方的助威声相比之下显得稀稀落落,因为主力的无垢者们保持阵形沉默站立,跟石头一样毫无表情。贝沃斯也仿佛是块石头,硬邦邦地挡住马的前进路径,绷紧宽阔的背。欧兹纳克的长枪瞄准他胸膛中央,明亮的铁尖头在阳光下闪烁。他会被刺个透心凉,她心想……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太监往侧面一转身,眨眼间便将骑手让过。护城英雄圈转马匹,抬起长枪,眼见贝沃斯毫无反击,城墙上的弥林人呼喊得更为响亮。“他干什么呢?”丹妮问。
  “炫耀。”乔拉爵士说。
  欧兹纳克引马绕贝沃斯转了一大圈,然后猛踢马刺,再次冲锋。贝沃斯又是静静等待,关键时刻一转身,并将长枪头拨开。这回当那英雄越过时,她听见太监隆隆的笑声在原野上回荡,“这枪太长,”乔拉爵士说,“贝沃斯只需避开尖头就行。那蠢货应该直接朝他骑去,不要想潇洒地将人挑起来。”
  欧兹纳克·佐·帕尔第三次发起冲锋,丹妮清楚地看到,他是朝贝沃斯旁边而去的,好比维斯特洛骑士在长枪比武中的姿势,非如多斯拉克人那样正面撞向敌手。
  考虑到平整宽阔的地表使得战马可以提升速度,却也让太监能轻易地躲开笨重的十四尺长枪,弥林那位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试图预估对手的行动,在最后一刻将长枪偏向,以赶上壮汉贝沃斯的躲闪。
  太监早有防备,这次他向下蹲,而非转向侧面。长枪无害地从头顶掠过,贝沃斯陡地一个翻滚,锋利的亚拉克弯刀划出一道银色弧圈,砍人马腿。战马尖声嘶鸣,接着倒了下去,英雄从鞍上滚落。
  突然的沉默席卷弥林的砖头城墙。欢呼雀跃的变成丹妮的部下。
  欧兹纳克跳离战马,在壮汉贝沃斯来袭之前拔出长剑。金铁相交,鸣响连连,如同暴风骤雨,快得丹妮看不清招式。没过多久,贝沃斯双乳下便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覆满胸膛,而欧兹纳克的羊角之间嵌了一柄亚拉克弯刀。太监用力拔刀出来,又三下猛砍,将英雄的首级与身体分离。他把脑袋高高提起,给弥林人参观,然后甩向城门,任其在沙地上弹跳滚动。
  “弥林的英雄不过如此。”达里奥哈哈大笑。
  “没有意义的胜利,”乔拉爵士警告,“一次杀一名守卫并不能赢得城市。”
  “没有意义,”丹妮赞同,“但我很高兴能宰了这家伙。”
  城上的守军开始朝贝沃斯发射十字弓,但距离太远,飞矢无害地掠过地面。太监转身背对钢矢之雨,脱掉裤子,蹲下朝城市的方向拉了一堆屎,然后用欧兹纳克的斑纹披风把屁股擦于,并停留下来搜刮尸体,在蹒跚地走回橄榄树林前让那匹濒死的马脱离了痛苦。
  到达营地时,攻城者们予以热烈欢迎。她的多斯拉克人尖声呼叫,而无垢者用长矛击盾,阵阵铿锵。“干得好,”乔拉爵士赞道,布朗·本扔给太监一个熟李子,“甜美的果子庆贺甜美的胜利。”甚至她的多斯拉克女仆们也说出溢美之辞。“我们要给你编辫子,并在上面系铃铛,壮汉贝沃斯,”姬琪道,“可惜你没有头发。”
  “壮汉贝沃斯不要叮当响的铃铛。”太监四大口吞下布朗·本的李子,扔开果核。“壮汉贝沃斯要洋葱和肝脏。”
  “没问题,”丹妮道,“壮汉贝沃斯负伤了。”血从他乳房下的割口流出,染红了肚子。
  “那不算什么。我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先砍我一下。”他拍拍血淋淋的肚皮。“数一数伤疤,你就知道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
  但丹妮就因为类似伤势而失去了卓戈卡奥,她不愿听任不管,忙派弥桑黛找来一个以妙手回春闻名的渊凯自由人前来诊治。贝沃斯吼叫抱怨,丹妮责骂他为光头大婴儿,直到对方肯乖乖地让医师用醋给伤口止血,缝合起来,并用浸烈酒的布条包扎。她这才带着将领军官们进帐开会。
  “我必须拿下此城,”她盘腿坐在一堆垫子上,三条龙围绕在旁。伊丽和姬琪给大家倒酒。“它的谷仓撑得满溢,它的金字塔平台上结满无花果、椰枣和橄榄,它的地窖里是桶桶咸鱼和熏肉。”
  “它还有大箱大箱的金子、银子和宝石,”达里奥提醒他们,“我们别忘记那些宝石。”
  “我仔细检查过陆地这面的城墙,没有任何薄弱点,”乔拉·莫尔蒙爵士道。“若时间充沛,也许能挖通某个塔楼,获得突破口,但期间我们吃什么呢?补给已差不多耗光了。”
  “陆地这面的城墙没有薄弱点?”丹妮问。弥林矗立在沙石角岬上,褐色的斯卡札丹河在此缓缓注入奴隶湾。北城墙沿河岸伸展,西城墙则靠海湾。“意味着该从河上或海上进攻?”
  “以三条船进攻?当然,差遣格罗莱船长打探势在必行,但除非河边城墙崩溃龟裂,否则一样是送死。”
  “建造攻城塔怎么样?我哥韦赛里斯讲过类似的故事,可以造塔攻城呀。”
  “塔是木造的,陛下,”乔拉爵士说。“奴隶商人们烧掉了方圆二十里格之内每一棵树。没有木头,就不可能有砸碉堡的投石机、攀城墙的梯子,也没有攻城塔、龟盾和攻城锤。固然可用斧子攻门,但是……”
  “你有没看到城门上那些青铜脑袋?”布朗·本·普棱诘问,“一排排张嘴的鹰身女妖头?弥林人从它们嘴里喷出沸油,烹煮下方的战土。”
  达里奥·纳·哈里斯朝灰虫子微笑,“也许该由无垢者来挥斧。听说沸油对你们而言跟洗热水澡差不多。”
  “这不对。”灰虫子没有回以笑容。“小人们不像常人那样感受灼痛,但热油足以致盲,甚至要命。然而无垢者不怕死亡,给小人们提供攻城锤,我们要么撞倒城门,要么为此而死。”
  “你们统统会死,”布朗·本道。他于渊凯接过次子团的指挥权时,声称自己是身经百战的老手,但不会夸口在所有场合都行事英勇。所谓“有年长的佣兵,有胆大的佣兵,但没有既年长,又胆大的佣兵。”她对此深以为然。
  丹妮叹口气,“我不要白白牺牲无垢者们的性命,灰虫子。也许可用饥饿迫使城里人投降。”
  乔拉爵士有些闷闷不乐。“我们会比他们先饿死。陛下。这里没有食物,没有喂马和骡子的饲料,连河里的水也有问题。弥林人把粪便排进斯卡札丹河,自己从深井汲取饮水。已有报告称营地里爆发了疫病,包括高烧、棕腿疾和三例血瘟。若继续逗留,还会发生更多状况,别忘了,奴隶们因为一路行军而变得身体虚弱。”
  “他们是自由民,”丹妮纠正,“不再是奴隶了。”
  “奴隶也好,自由民也罢,反正人在挨饿,很快就会生病。城里的供给相对充足,且能经由水路增补。您那三条船无法封锁河流与海洋。”
  “你有什么建议,乔拉爵士。”
  “您不会喜欢的。”
  “我还是想听听。”
  “遵命。要我说的话,就放弃这座城市。您无法解放世上每一个奴隶,卡丽熙,您的目标是维斯特洛。”
  “我没忘记维斯特洛。”丹妮时时梦到它,梦到这片从未见过的传奇之地。“但若弥林老旧的砖墙就能轻易让我放弃,又如何能对付维斯特洛巨大的石头城堡呢?”
  “学伊耿的样,”乔拉说,“用血火征服。等我们到达七大王国,您的龙将会长大,况且也会有资源营建攻城塔和投石机,这里所缺乏的条件,维斯特洛都具备……但我警告您,穿越长夏之地的道路漫长而严酷,充满未知的艰险。您在阿斯塔波停留是为买下军队,不是为发动战争。把好容易积攒下来的实力留给七大王国吧,女王陛下,把弥林留给弥林人,向西方的潘托斯迸发。”
  “承认失败?”丹妮恼怒地说。
  “懦夫才躲在高墙后,失败者是他们,卡丽熙。”乔戈寇道。
  其他血盟卫纷纷同意。“吾血之血,”拉卡洛说,“大家都知道,当懦夫烧掉食物和草料,并躲藏起来时,伟大的卡奥就去寻找真正勇敢的敌手。”
  “大家都知道。”姬琪一边倒酒一边赞成。
  “我可不知道。”丹妮非常重视乔拉爵士的意见,但这样原封不动地放弃弥林超出了忍受范围。她无法忘记柱子上的儿童,鸟儿撕扯着他们的肠子,枯瘦的手臂顺着海岸大道指向前方。“乔拉爵士,你说我们补给将尽,若向西方进发,又怎能养活自由民们呢?”
  “很抱歉,这做不到,卡丽熙。他们要么自己养活自己,要么饿死。没错,行军途中许许多多的人将会死去,很残酷,但没有办法。我们迫切需要摆脱这片焦土。”
  穿越红色荒原时,丹妮沿途留下一串尸体,同样的景象她再不想见到。“不,”她说,“我不会让我的子民去送死。”他们是我的孩子。“一定有办法进城。”
  “我有一个办法。”布朗·本·普棱捋着灰白相间的斑驳胡须,“下水道。”
  “下水道?什么意思?”
  “巨大的砖砌下水道连接斯卡札丹河,用来排出城里的废水。对某些人而言,这也许是进出城市的唯一通道。斯卡波丢掉性命之后,我就是这样逃出弥林的。”布朗·本扮个鬼脸。“那味道从不离人,我时时晚上梦到。”
  乔拉爵士看上去将信将疑。“在我看来,似乎出来比进去容易。照你的说法,这些下水道通往河里?不就意味着排泄口在城墙底部?”
  “而且由铁栅栏封着,”布朗·本承认,“但有些已经锈穿,不然我早淹死在粪便里了。进去之后,需要忍污耐垢,爬很长一段,穿越漆黑的砖块迷宫,有可能永远出不来。污水从不低于腰部,根据我从墙上看到的痕迹,甚至可能高于头顶。那下面有些东西,有世上最大的老鼠和更糟糕的……恶心极了。”
  达里奥·纳·哈里斯纵声大笑。“跟你爬出来时一样恶心?算了吧,倘若有人蠢到去尝试,等他钻出来,只怕弥林城内所有的奴隶商人都会闻臭而至。”
  布朗·本耸耸肩。“陛下询问有无办法进城,我照实禀报而已……本·普棱可不想再下这些阴沟,就算给我七大王国所有的金子也不去。其他人若想试试,那么,欢迎。”
  阿戈、乔戈和灰虫子同时想发言,丹妮举手阻止,“下水道听起来没什么希望。”她知道只要发令,灰虫子便会带领无垢者下到阴沟里,她的血盟卫也不迟疑。但他们都不适合这项任务。多斯拉克是骑马民族,而无垢者的优点在于战场纪律。面对如此渺茫的机会,我能把自己人派到黑暗中去送死吗?“我考虑考虑,都退下吧。”
  军官们躬身离去,女仆和龙留了下来。布朗·本离开时,韦赛利昂展开苍白的翅膀,在他头顶慵懒地拍打,翅翼扫到佣兵的脸。白龙笨拙地一只脚落在他头上,另一只踩在他肩膀,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再次飞离。“他喜欢你哦,本。”丹妮道。
  “很有可能。”布朗·本哈哈大笑。“要知道,本人有一点真龙血脉。”
  “你?”丹妮很是吃惊。普棱是个老佣兵,好脾气的混血儿,有张棕色宽脸、断裂的鼻子、浓密灰发和多斯拉克母亲遗传的一双黑色杏仁大眼,声称自己同时具有布拉佛斯、盛夏群岛、伊班、科霍尔、多斯拉克、多恩及维斯特洛的血统,但这是她头一次听说其中还包括坦格利安血脉。丹妮探询似地看着他,“怎么可能?”
  “嗯,”布朗·本说,“曾有位生活在日落国度的普棱先祖跟龙公主结亲。这是奶奶告诉我的故事,她活在伊耿国王时代。”
  “哪位伊耿国王?”丹妮问,“曾有五位伊耿统治维斯特洛。”她哥哥的儿子应是第六位,但篡夺者的手下将他撞死于墙上。
  “五位,那么多?噢,真够乱的。我不知是第几位,女王陛下,但这老普棱是大领主,当时传得沸沸扬扬……嗯——请陛下原谅——他那玩意儿有六尺之长。”
  丹妮笑起来,发辫里三个铃铛清脆地碰响。“你是说六寸吧。”
  “六尺,”布朗·本肯定地回答,“若是六寸,别人还关注什么呢?陛下。”
  丹妮像小女孩似的咯咯娇笑。“这一奇观是你奶奶亲眼见到的?”
  “那可不对。老太太一半是伊班人,一半是科霍尔人,没到过维斯特洛,这一定是我祖父告诉她的——而我出生前他就被多斯拉克人杀了。”
  “你祖父又是从哪里得知的呢?”
  “我猜是吃奶时听说的故事之一吧。”布朗·本耸耸肩,“关于不知哪一世的伊耿国王和老普棱大人的那玩意儿,恐怕我就知道这些。陛下,我得去照料次子团了。”
  “去吧。”丹妮吩咐。
  布朗·本离去之后,她躺回垫子上。“倘若你已长大,”她一边对卓耿说话,一边挠他双角之间,“我就能骑你飞越城墙,把那只鹰身女妖溶成废铜渣滓。”但还需好多年,她的龙才能长大到可骑乘的地步。他们长成后,谁将来骑呢?龙有三个头,而我只是一个。她想到达里奥。若真有哪个男人能用眼睛强暴女人……
  丹妮有些心虚。军官们前来开会时,她发现自己偷眼看那泰洛西人,记起他微笑时闪烁的金牙。除此之外,还有他的眼睛。那双明亮的蓝眼睛。从渊凯一路过来,达里奥每晚汇报时都会带来一朵花或一根植物的枝条……他说是为帮助她了解这片土地。噢,都有蜂柳、黑蔷薇、野薄荷、仕女蕾丝、匕首叶、金雀花、刺棘木、金鹰妖……他还试图让我免于目睹那些死去的儿童。他不该那么做,但确是出自好心。达里奥·纳·哈里斯能让她欢笑,骑士乔拉从来没有。
  她试图想象,若允许达里奥吻自己会是什么样,就像乔拉爵士在船上那样的吻。这想法既让她兴奋,又令她不安。风险太大了。不用别人提醒,她也清楚泰洛西佣兵并不简单,在微笑与俏皮话背后,他危险乃至于残忍。萨洛跟普兰达早上还是他的同伴,夜里就被他割下人头献出。可是,卓戈卡奥也很残忍,而且是全天下最危险的人。但她还是爱上了他。我能爱上达里奥吗?若与他同床,意味着什么呢?那会让他成为三个龙头之一吗?她知道乔拉爵士会生气,然而他不是说我可以有两个丈夫吗?也许我跟他们两个结婚,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但这些是愚蠢的念头。她有一座坚城需要攻克,终日梦想亲吻和佣兵明亮的蓝眼睛并不能帮自己突破弥林的墙垒。我是真龙传人,丹妮捉醒自己,思绪却不断回旋,好似老鼠追逐尾巴。突然之间,她再也无法忍受大帐里封闭的空间。我想要微风拂面的感觉,我想闻到海洋的气息。“弥桑黛,”她喊,“给银马上鞍,并备好你自己的坐骑。”
  小文书鞠了一躬。“遵命,陛下。要不要传唤血盟卫?”
  “我不打算离开营地,带上阿斯坦就行。”在孩子们中间,无须刻意防范。而老侍从既不会像贝沃斯那样多嘴,又不会如达里奥那般看她。
  大帐所在的烧焦橄榄树林邻着海边,位于多斯拉克人营地和无垢者营地之间。坐骑鞍备妥当后,丹妮和同伴们沿海岸线出发,背对城市而行。既便如此,她也能感觉弥林在身后发出嘲笑。回头看去,它就矗立在那儿,午后的太阳在大金字塔顶的青铜鹰身女妖像上反射出耀眼光芒,很快奴隶商人们就会穿上带流苏的托卡长袍,斜倚着椅子,享用羊羔、橄榄、狗胎、蜂蜜睡鼠诸如此类的佳肴,然而城外,她的孩子们却在挨饿。突如其来的暴怒充斥全身。我一定会打败你们,她发誓。
  骑过太监营地周围的尖桩和壕沟时,丹妮听见灰虫子和他的士官们正操练一队士兵掌握短剑、盾牌和沉重的长矛,另一队人裹着白色的缠腰布在海里洗澡。她注意到太监们非常爱清洁,和佣兵大不一样——她手下某些人闻起来好像自她父亲失去铁王座之后,就没洗澡或换衣服似的。与之相对,无垢者们即便经过一整天行军,仍坚持每晚都洗,当无水可用时,就按多斯拉克人的方法用沙子来清。
  见她经过,太监们纷纷跪下,并捏紧拳头置于胸前,以示敬意。丹妮一一回礼。此刻正是涨潮时分,海浪在银马脚边泛起阵阵泡沫。她看到自己的船停于外海,“贝勒里恩号”离得最近,这艘大商船曾叫‘赛杜里昂号’,她把帆收了起来。远处是划桨船‘米拉西斯号’和‘瓦格哈尔号’,以前分别叫‘戏谑约索号’和‘夏日之阳号’。他们实际上属于伊利里欧总督,根本不是她的,然而她不假思索便给她们取了新名字,龙的名字,而且不止于此:在毁灭来临之前的古瓦雷利亚,贝勒里恩、米拉克斯和瓦格哈尔都是神祗。
  整齐的木桩壕沟及太监们操练洗澡的区域以南,就是自由民的营地,一个远为嘈杂混乱之所。丹妮已尽可能地用取自阿斯塔波和渊凯的武器将前奴隶们武装起来,乔拉爵土则把能作战的人员整编为四个大队,然而此时她丝毫没发现操练的迹象。一个燃烧浮木的火堆旁,上百人围聚在一起烧烤马尸。她闻到肉的味道,听到男孩转动马身时脂肪发出的嘶嘶声,不由得皱起眉头。
  孩子们跟在马匹后面奔跑,欢呼雀跃。这里没有敬礼,自由民们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语言从四面八方向她呼喊。有的向她致敬,称她为“母亲”,有的请求恩赏与帮助;有的向陌生神祗祈祷,为她祝福,有的却要她祝福他们。她左顾右盼,朝他们微笑,触碰举起的手,并任由下跪的人摸她的马镫和腿。许多自由民相信触碰她会带来好运。如果有助于给他们勇气,就让他们碰吧,她心想,前路充满未知的艰险……
  丹妮停下来跟一位想让龙之母为自己婴儿命名的孕妇说话,忽有人抓住她的左手腕。她回身瞥见一个衣衫褴褛的高大男子,剃个光头,脸颊被太阳晒得黝黑。“别太使劲哦。”她还不及说完,便被对方拽下坐骑。地面迎面扑来,撞得窒息,银马嘶鸣着向后退去。丹妮头晕眼花,翻了个身,用胳膊肘撑起来……
  ……看见一柄明晃晃的钢剑。
  “背信弃义的母猪,”他说,“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来让人们亲吻你的腿。”他脑袋光得像南瓜,正在蜕皮的鼻子红红的,但她认得声音和那双淡绿色眼睛,“先割你的奶头。”丹妮隐约意识到弥桑黛大声呼救。一个自由民冲上前,但只跨了一步,剑光闪烁,他便跪倒在地,血从脸上流淌下来。梅罗在马裤上擦擦剑,“下一个是谁?”
  “我。”白胡子阿斯坦跳下坐骑,站到她前面,手握长长的硬木拐杖,咸涩的海风掀动雪白的头发。
  “老爹,”梅罗说,“快滚吧,免得我把你的拐杖折成两截,捅你的——”
  老人以拐杖一端佯攻,然后收回来,另一端猛然出击,快得让丹妮无法相信。
  “泰坦私生子”摇摇晃晃地退到海中,打烂的嘴里吐出鲜血和几颗碎牙。白胡子把丹妮挡在身后,梅罗劈向他的脸,老人急速退后,灵猫般迅捷。这回拐杖狠狠击中梅罗的肋骨,使得他步履蹒跚。阿斯坦发起反击,踩着水花侧移,架住一击回旋砍,闪过第二下,又截下劈向中路的第三招。他们动作如此之快,她几乎看不清楚。弥桑黛把丹妮拉起来,只听“咯嚓”一声响,她以为阿斯坦的拐杖就断了,结果发现梅罗小腿上伸出参差不齐的骨头。“泰坦私生子”倒下时奋力扭动,往前一探,直刺老人胸口。白胡子轻蔑地将兵器拨开,并用拐杖另一端猛击大个子的太阳穴。梅罗瘫倒在地,海浪向他涌来,而他嘴里涌出血泡。不一会儿,自由民们也蜂拥而至,用尖刀、石块和愤怒的拳头淹没了他。
  丹妮转过头去,阵阵恶心。她现在比事发时更害怕。他差点杀了我。
  “陛下,”阿斯坦跪倒,“我老不中用,实在羞愧,不该让他有机会靠近您的。都是我的过失,少了胡子和头发,居然没认出他来。”
  “没关系,我也没认出来。”丹妮深呼吸,以止住颤抖。到处都有敌人。“请带我回帐吧。”
  莫尔蒙到达时,她裹着狮皮,喝香料葡萄酒。“我去看了河边城墙,”乔拉爵士开始说,“它比陆地这面高几尺,而且同样坚固。弥林人还在城垛下安置了十几条火船——”
  她打断他的话头,“你该警告我‘泰坦私生子’逃脱了。”
  他皱起眉头。“没必要惊吓您,陛下。我已悬赏他的人头——”
  “把钱付给白胡子。离开渊凯后梅罗一路跟踪。他剃掉了胡子,混迹于自由民中,等待复仇的机会。阿斯坦杀了他。”
  乔拉爵士盯着老人看了良久。“一个侍从拿一根棍子杀了布拉佛斯的梅罗,对吗?”
  “一根棍子,”丹妮确认,“但他不再是侍从了。乔拉爵士,我要你赐封阿斯坦为骑土。”
  “不。”
  厉声否定本已够让人吃惊。更奇怪的是,那同时来自于两个人。
  乔拉爵士拔出剑来。“‘泰坦私生子’乃出名的凶险杀手。你到底是谁,老家伙?”
  “一个比你出色的骑士,爵士。”阿斯坦冷冷地道。
  骑士?丹妮糊涂了。“你说自己是个侍从。”
  “曾经是,陛下。”他单膝跪下。“我年轻时曾为后来的史文伯爵做侍从,如今遵照伊利里欧的命令,也为壮汉贝沃斯服务,但在这之间的岁月,我是一名维斯特洛骑士。我并没向您撒谎,女王陛下,然而保留了部分事实,以及与此相关的过错。我恳求您的宽恕。”
  “你保留了哪些事实?”丹妮很不满意,“我要你现在就告诉我。”
  他低下头。“在魁尔斯,当您问起我的名字,我自称阿斯坦。事实上,跟贝沃斯一路东行寻访您的路上,我的确叫这个名字,但那并非我的真名。”
  她的狐疑多于愤怒。正如乔拉警告的那样,他欺骗了我,然而刚才也救了我。
  乔拉爵士涨红了脸。“梅罗剃掉胡子,你却留起了胡子,对吗?难怪看着这么面熟……”
  “你认识他?”丹妮迷惑地询问被放逐的骑士。
  “我见过他十几次……大多数时候是远远看着他跟他的兄弟们站在一起,或驰骋于比武场中。七大王国里每个人都知道‘无畏的’巴利斯坦的名号。”他用剑尖抵住老人的脖子。“卡丽熙,跪在您面前的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御林铁卫的队长,他背叛了您的家族,为篡位者劳勃·拜拉席恩效力。”
  老骑士眼都不眨,“真是乌鸦还说八哥黑,就凭你,还敢讲什么背叛。”
  “你来这儿是为什么?”丹妮要他回答,“劳勃派你来刺杀我,又为何救我的性命?”他为篡夺者效力。他背叛了雷加的英名,他抛弃了韦赛里斯,任由哥哥在流放中自生自灭。然而假如他要我死,只需袖手旁观……“我要全部的真相,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发誓,你究竟是篡夺者的人,还是我的?”
  “是您的,如果您愿意接受的话。”巴利斯坦爵士眼中含着泪水。“没错,我得到劳勃的宽恕,并在御林铁卫和御前议会中为他效力,跟弑君者和其他坏蛋一起共事。他们玷污了我的白袍,没有什么可以为此开脱。若铁王座上那邪恶的男孩不剥夺我的职务,也许我仍在君临效力,承认这点让我羞愧,但确是事实。当他取下‘白牛’系于我肩的披风,并于同一天派人来杀我时,我眼中的障膜仿佛突然揭开。我意识到必须寻找真正的国王,并为他而死——”
  “我可以成全你。”乔拉爵士阴沉地道。
  “安静,”丹妮说,“我要听他说完。”
  “也许必须身为叛徒而死,”巴利斯坦爵士道,“可我至少是真实的。在获得劳勃的宽恕之前,我在三叉戟河英勇作战,你却站在另一方,不是吗,莫尔蒙?”他不待回答。“陛下,很抱歉我误导了您,但这是唯一能防止兰尼斯特家知道我投效您的方法。和您哥哥从前一样,您也受到监视。多年以来,瓦里斯伯爵把韦赛里斯陛下的每一步行动都知会御前议会,我听过上百次这样的报告。而自您跟卓戈卡奥结婚以来,您身边就一直有个线人出卖您的秘密,用情报换取八爪蜘蛛的金钱和承诺。”
  他不会是指……“你搞错了,”丹妮望向乔拉·莫尔蒙爵士,“告诉他,他搞错了。没有线人,乔拉爵士,告诉他。我们一起穿越过多斯拉克海和红色荒原……”她的心扑腾得像笼中的小鸟。“告诉他,乔拉,告诉他,他是如何大错特错。”
  “异鬼把你带走吧,赛尔弥。”乔拉爵士将长剑扔到地毯上。“卡丽熙,那只是一开始,在我了解你之前……在我爱上你之前……”
  “不要说那个字!”她退离他身边。“你怎么可以?篡夺者承诺你什么?金钱,是金钱吗?”不朽者曾说她还会遭到两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爱。“告诉我,他们承诺你什么?”
  “瓦里斯说……我也许可以回家。”他垂下脑袋。
  我正要带你回家!她的龙体会到她的震怒。韦赛利昂咆哮起来,灰烟从尖嘴中升起。卓耿用黑翼拍打空气,雷加的脑袋向后弯曲,喷吐火焰。我真想说那个词,烧死他们两个。难道就没人可以信任,没人可以保护我吗?“维斯特洛的骑士都跟你们两个一样虚伪吗?滚出去,免得我的龙把你俩烤焦。烤焦的骗子是什么味道?比布朗·本的下水道还臭?滚!”
  巴利斯坦爵士僵硬而缓慢地起身。他的动作头一次跟年龄相符。“我们要去哪里,陛下?”
  “去地狱,为劳勃国王效力。”丹妮感觉到脸颊上的热泪。卓耿尖叫,尾巴来回抽动。“让异鬼带走你们两个。”然而这话她说不出口。他们背叛了我,但也救过我。可他们是骗子。“你们去……”我的大熊,我勇猛强壮的大熊,没了你,我还能做什么?还有这老人,他是我哥哥的朋友。“你们去……去……”哪里?
  她知道答案。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8章 提利昂

  他在黑暗中独自穿衣,一边倾听熟睡的妻子轻柔的呼吸。她在做梦呢,他心想,珊莎在梦中呢喃——好像是个名字,听不清楚——随后翻过身去。作为丈夫和妻子,他们同床而眠,但关系仅止于此。她甚至连流泪也不让他看见。
  当他亲口把她哥哥的死讯告诉她时,以为她会痛苦或者愤怒,但都没有,珊莎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静,不禁让他以为对方根本没听懂。只是事后,在沉重的橡木门隔开夫妻之后,方才传来她的啜泣。提利昂好想冲进去,给她安慰。不,他提醒自己,此时此刻她最不想见的就是兰尼斯持家的人。他所能做的,只是隐瞒红色婚礼的肮脏细节,不要让珊莎知道哥哥被砍头和侮辱,不要让她知道母亲的尸体被赤裸着扔进绿叉河,以野蛮地讽刺徒利家族的丧葬风俗。孩子,你的噩梦业已够多。
  不,他知道自己做的不够,可又能怎么办呢?他将斗篷包裹在她肩膀,发誓一辈子的守护,而这,和佛雷家族将狼头缝在罗柏·史塔克的尸体上,并为之戴起王冠一样,都只是个残酷的笑话。珊莎对此一清二楚。她看他的眼神,她在床上僵硬的身躯……夫妻团聚时,他一刻也不敢忘记自己是谁,不敢忘记自己的长相。她也没忘。妻子依旧夜夜去神木林祈祷,提利昂不知她是否祷告他的死亡。她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依靠,在这个世上,每一位所爱过或信任过的人,统统进了坟墓。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自食其言。对兰尼斯特家族,如今真是炎炎盛夏,为何我却凄凉无比呢?
  他穿好靴子,用狮头胸针系好斗篷,走出烛光摇曳的长廊。得以避开梅葛楼是婚姻为他带来的唯一好处。由于有了妻室仆从,父亲大人决定为他找个好居所,便把盖尔斯伯爵粗暴地赶出了厨堡顶层。这层楼的确宽敞,不仅有间大卧室和相搭配的书房,还有妻子专用的洗澡间和更衣室,以及供波德和珊莎的侍女们居住的小房间,就连波隆也住进楼梯旁有窗户的客房——嗯,那其实是箭孔,但好歹能透过光亮。城堡的大厨房就在院子对面,但提利昂觉得忍受一点气味和噪音远胜过和姐姐同住梅葛楼。离瑟曦越远,他就越开心。
  经过房间时,他听见贝蕾娜的鼾声——雪伊经常为此抱怨,然而付出这点代价总还值得。此女由瓦里斯推荐,从前是蓝礼大人在君临的管家,颇经世事,深谙装聋作哑之道。
  提利昂燃起一只蜡烛,走下仆人们用的楼梯。地板很坚实,只听见自己的脚步。他不断往下,下到地面,走入地底,来到一个有石拱顶的昏暗地窖。盘根错节的通道联系着红堡各处,厨堡自不例外。提利昂踱过一条长长的黑暗走道,推开尽头的门。
  巨龙头骨和雪伊正等着他。“还以为大人把我忘了呢。”她的衣服挂在一颗和她同样高的黑牙齿上,女人自己一丝不挂坐在龙嘴里。这是贝勒里恩,还是瓦格哈尔?它们的头颅都同样庞大。
  只消看着她,他便硬起来。“快出来吧。”
  “不要,”雪伊露出邪恶的笑容,“来嘛,大人,把我从龙嘴里营救出来。”当他蹒跚走近,她靠过身子,吹灭蜡烛。
  “雪伊……”他伸手去够,她则巧妙地避开。
  “来抓我哦,”她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大人小时候一定玩过处女与怪兽的游戏嘛。”
  “你说我是怪兽?”
  “我说我是处女啦,”脚步轻响,她闪到他身后,“来嘛,来抓我。”
  他抓了很久,最后才勉强成功,因此怀疑根本是她故意失手的。当她钻进他怀中,他已气喘吁吁、面红耳赤,不由自主地绊上龙骨。但她在黑暗中将小乳房贴紧他的脸颊,坚硬的小乳头轻扫过他的嘴唇和鼻子上的伤疤,所有的疲惫和犹豫顿时一扫而空。提利昂将雪伊压在地板上。“我的巨人,”他边插她,她边呢喃,“我的巨人来救我了。”
  事后,他俩难分难解地倒在龙嘴里,他靠在她身体上,享受着女人清新的发香。“我们走吧,”最后提利昴勉强开口,“天快亮了,珊莎就要起床。”
  “您该喂她喝安眠酒,”雪伊建议,“坦妲伯爵夫人就这么对付洛丽丝。临睡前濯她满满一大杯,咱俩就算在她床上干,她也不清楚。”她嘻嘻笑道,“大人啊,哪天我们来试试嘛,好不好?”她搂住他肩膀,替他按摩。“呀,您脖子硬得跟石头似的,什么事情不痛快啦?”
  虽然伸手不见五指,提利昂仍用它们来计算。“多咧,我老婆、老姐、外甥、老爸、提利尔家。”他伸出另一只手。“瓦里斯、派席尔、小指头、多恩的红毒蛇。”只剩最后一根指头。“每天早上洗脸时看见的那张脸。”
  她吻了他破损的鼻子,“这是张勇敢的脸庞,和蔼而欢快的脸庞,真希望我现在就能看见它。”
  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蕴涵在她曼妙的声调。天真?傻瓜,她是个妓女,对男人,她只懂得两腿间的那话儿。傻瓜,大傻瓜!“我宁愿看见你,”提利昂坐起来,“来吧,今天的事情多着呢,对你我都不容易。噢,不该把蜡烛吹掉的,乌七八黑,怎么找衣服呢?” ‘
  雪伊娇笑,“我们就裸着出去呗。”
  是吗?要给人看见,你非教我父亲吊死不可。将雪伊收为珊莎的侍女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但提利昂戒心不减,因为瓦里斯警告过他,“我曾为雪伊伪造了一通背景,却只可骗过洛丽丝和坦姐伯爵夫人,骗不过令姐。若她起疑……”
  “想必你能替我圆谎。”
  “对此,我无能为力。我只好告诉瑟曦这女孩是你在绿叉河战役之前找的营妓,并违抗父亲的严令带来君临。我不能对太后撒谎。”
  “你经常对她撒谎!要我把真相告诉她吗?”
  太监叹口气,“哎哟哟,大人,这话可太让我伤心了。您知道,我一直对您忠心耿耿,但也必须为太后服务。如果没了利用价值,她怎会留我一条命呢?我没有凶狠的佣兵,没有英勇的哥哥,只有几只小小鸟。靠着它们的情报,才能日日苟延生命哪。”
  “抱歉,我可不会为你哭泣。”
  “是嘛?请您原谅,我也不会为雪伊的下场而哭泣。说实话,我不明白像您这么一个聪明人为何就让一个女人弄得头脑不清?”
  “你当然不明白,你是个太监。”
  “是吗?在脑子和两腿间的那团软肉之间,只能选择其一?”瓦里斯咯咯笑道,“那么,或许我该为自己庆幸。”
  八爪蜘蛛说得对。提利昂在放置龙骨的黑暗房间里摸索衣服,怵然心惊。所冒的风险不仅让他极度紧张,而且内心充满负罪感。去他的,异鬼才有负罪感,他边套外衣边想,我负罪什么?我老婆根本不要我,尤其不要我身上最想要她的那一部分。或许该老老实实将雪伊的事告诉她,我又不是头一位养情妇的贵族。珊莎自己那重荣誉的父亲不也生出个私生子么?只要明确答应永远不碰她,想必珊莎会听任他和雪伊欢娱云雨。
  不,这不行。他的夫人虽发过婚誓,终究不能信任。她两腿间是清白的,但对背叛之道却并不陌生——正是她将父亲的计划泄露给瑟曦。就算把过往统统抛开,这个年龄的女孩本身也无法守秘。
  唯一安全的办法是送雪伊离开。要不送她去莎塔雅那儿?提利昂不情愿地想。在莎塔雅的妓院,雪伊可以穿戴喜爱的丝绸和宝石,招待英俊温柔的贵宾,这样的生活,比起当初遇见她时的景遇,不是大为改观了么?
  或许,假如她厌倦了勾栏营生,我为她找个丈夫。波隆行吗?佣兵素来对他死心塌地,而今成了骑士,对她是个极好的对象。塔拉德爵士呢?提利昂曾目睹他充满欲望地盯着雪伊。有何不妥?雇佣骑士又高又壮,长得有几分潇洒,活脱脱一个年轻的英雄。当然,现下塔拉德还以为雪伊只是贵妇人的漂亮侍女。假如结婚以后,发现她原来———
  “大人,您在哪儿?嘻嘻,您被巨龙吃了么?”
  “不,我在这儿,”他扶住龙骨,“我刚找到一只鞋,好像是你的。”
  “大人的声音听起来好严肃哦。我惹您不开心了么?”
  “哪里,”他放缓语调,“你一直是我的开心果。”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危险。每次想送她离开,决心都在她的笑意面前维持不长。透过黑暗,提利昂隐约看见雪伊将羊毛袜套上苗条的长腿。能看见?原来光线已渗进地窖墙壁高处那排长窄窗,坦格利安家族的巨龙头骨在周围浮现,犹如灰雾中的黑影。“天亮了。”这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年,新的世纪。在绿叉河和黑水河的恶战中,我活了下来,他妈的也能活过乔佛里的婚礼。
  雪伊从龙牙上取下裙子,当头套进。“我先上去,贝蕾娜需要帮忙一起准备洗澡水。”她弯下腰来,给了他最后一吻,正好吻在双眉之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我爱你。”
  我也爱你,亲爱的。她从前只是个妓女,但我理当让她有个美好的下半生,比留在我身边更好。我要让塔拉德爵士娶你。他是个正派人,生得高大……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9章 珊莎

  好一个甜蜜的梦,她无力地想,自己又回到临冬城,和淑女一起在神木林中奔跑。林间有她的父亲和兄弟们,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生动鲜活。若美梦可以成真———
  她掀开毯子。我必须勇敢起来。折磨总有一天会到尽头。如果淑女还在,我就不会害怕了。可是,淑女……罗柏、布兰、瑞肯、艾莉亚、父亲、母亲,就连茉丹修女……他们都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
  夫君不在身边,但她早已习惯。提利昂睡得很浅,通常天亮前就起床,坐到书房里,蜷在烛光下,忘我地阅读老旧的卷轴或皮革书籍。有时候,烤早餐面包的香味会将他引去厨房,还有的时候,他跑上屋顶花园,或在叛徒走道上散步。
  珊莎推开窄窗,突来的寒意不禁让她手上起了鸡皮疙瘩。东边天际乌云密布,只有几许阳光射入。晨雾朦胧,好似有座大城堡在空中浮动。流云作墙壁、堡垒和碉楼,缕缕轻丝是城上的旗帜,与泯灭的群星相连。太阳越升越高,城堡由黑转灰,最后化为千万道玫瑰色、金色或绯红色的彩带,延绵不绝,最后被清风吹散。雾中的城堡渐不复见,只剩地面真实的红堡。
  门开了,两位侍女提热水进来为她洗浴。她俩是新人,提利昂说先前的仆人都为瑟曦的间谍——正好印证她的怀疑——因此统统换掉。“来,过来看呀,”她招呼她们,“空中有座城堡呢。”
  她们凑过来。“金色的城堡,”雪伊有短黑发和大眼睛,平时尽职尽责,但常无礼地打量珊莎,“是啊,整个儿像金子做的,闪闪发光。”
  “那是……金色的城堡?”贝蕾娜眯起眼睛,“瞧,塔楼都倒掉了,嗯,依我看呀,这是一座废墟。”
  珊莎没心情说什么残塔废墟,于是关上窗户,隔断寒气。“时间不早了,得准备参加太后的早餐会。我的夫君大人在看书吗?”
  “没有,夫人,”贝蕾娜道,“我没见着他。”
  “他该是去见父亲了,”雪伊猜测,“首相大人很倚重老爷。”
  贝蕾娜哼了一声,“珊莎夫人,快洗吧,水都凉了。”
  雪伊替她脱掉衣服,扶她进入大木盆。她紧张极了,很想要杯酒。盛大的婚礼将于正午时分在红堡对面的贝勒大圣堂举行,黄昏时移驾王座厅召开宴会:一千名客人,七十七道大餐,以及歌手、戏子和杂耍艺人们的表演。但首先,清晨在太后的舞厅进行早餐会,与会者包括兰尼斯特全族(除了行动不得的蓝赛尔)和提利尔家的男性——他们家的女性负责陪伴玛格丽小姐——以及双方麾下上百位领主和骑士。他们把我算作兰尼斯特家的人,珊莎苦涩地想。
  贝蕾娜一边叫雪伊去取水,一边为珊莎擦背。“您在发抖呢,夫人。”
  “哦,水有些凉。”她撒谎。
  提利昂带着波德瑞克·派恩出现时,她刚刚洗完。“你今天真是太可爱了,珊莎,”丈夫转向侍从,“波德,帮我拿杯酒。”
  “早餐会上有酒喝,夫君大人。”珊莎道。
  “可我们家也有,你不想让我干巴巴地去见老姐吧,夫人?今天可是个大日子,不仅代表新的世纪,也是伊耿登陆七大王国的三百周年纪念。”侏儒从波德瑞克手中夺过酒杯,一饮而尽。“敬伊耿·坦格利安!好个幸运儿!两个妹妹,两个老婆,三头巨龙,最最幸福的男人!”他用手背将嘴擦干。
  小恶魔的衣服凌乱不整,就像是合衣过了夜。“大人,您要不要换身衣服?那件新外套很漂亮。”
  “对,外套很漂亮,”提利昂放下杯子。“来吧,波德,我们去换衣服,好让作丈夫的看起来不那么奇怪,不让我的好夫人蒙羞。”
  良久,小恶魔折回来。他总算有些模样了,装扮之后,甚至显得高了一点。波德瑞克·派恩也换上一身华丽的紫白金三色服装,若非鼻子旁边那个红色大疹子,看起来倒是个像模像样的侍从。这孩子很害羞,起初珊莎心存防备,因为对方是派恩家族的人,而正是伊林·派恩爵士砍了父亲的头;但不久之后她便明白,这孩子就像她怕伊林爵士一样怕她。无论什么时候问话,他一律羞红了脸。
  “紫、白、金,这是派恩家族的颜色么,波德瑞克?”她友好地问。
  “不……我的意思是,是的,”侍从脸红了,“颜色……我们家族的纹章是紫、白方格,夫人,上面绣有金币,在格子中间,紫、白方格里都有。”他打量着她的脚。
  “这些金币是有故事的,”提利昂道,“毫无疑问,哪天波德一定会讲给你的脚趾知道。好啦,该出发了,夫人,你行吗?”
  珊莎实在不想去,实在想拒绝。我如何推脱?肚子不舒服?月经来潮?此刻的她只想爬回床上,拉下窗帘,独自待在黑暗中。我必须勇敢起来,就像罗柏,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僵硬地握住丈夫的手。
  在太后的舞厅里,他们享用黑莓与坚果烤的蜂蜜蛋糕,腌猪腿,培根,面包屑炸海星肉,秋梨,以及一道按多恩风味加大量胡椒粉烹制的洋葱奶酪配鸡蛋。“享受七十七道大餐之前,来顿开胃早饭真美妙。”提利昂评论。席间还提供大壶的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乐手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跑来跑去,月童则用肥胖的脸颊模仿放屁的声音,并为客人们唱低俗歌谣。
  珊莎发现丈夫基本不吃,只把酒喝了一杯又一杯。她自己要了多恩鸡蛋,可惜胡椒粉的味道太重,此外咬了一点水果、鱼和蛋糕。每当乔佛里的眼睛转过来,她的肚子就开始翻滚,好像有只蝙蝠在里面飞。
  食物清空后,太后庄重地为乔佛里系上新郎斗篷,待会国王便要将它系到玛格丽的肩膀。“这件斗篷,劳勃娶我为妻时用过,我母亲乔安娜夫人嫁给我父亲大人时也用过。”难怪,珊莎觉得它看起来有些破旧。
  接下来是赠礼时间。依照河湾地的传统,人们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的清晨向双方分赠礼物——当然,婚礼次日还将送礼,但那是给夫妻一起的。
  贾拉巴·梭尔献上一把镀金巨弓,搭配的长箭支装有绿色和绯红色的羽毛;坦姐伯爵夫人献上一对柔软马靴;凯冯爵士献上一个极为华丽的红皮革马鞍;多恩领亲王奥柏伦献上一个蝎子形状的红金胸针。此外,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的礼物是银马刺,马图斯·罗宛伯爵的礼物是长枪比武时用的红丝帐篷,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则捎来一个漂亮的木舰模型,足足两百条桨,他声称这艘船目前正在青亭岛加紧赶造,“若蒙陛下恩准,我将把她命名为‘乔佛里国王的勇气号’。”
  小乔开心地应允,“我要用它作旗舰,直捣龙石岛,杀死叛徒叔叔史坦尼斯。”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知道,小乔只要用心,满可以表现得很得体,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却越来越任性。当提利昂代表他们夫妻献上礼物时,乔佛里的礼貌忽然消失了。这是一本古旧的大部头,名曰《四王志》,很明显国王对它毫无兴趣。“这是什么,舅舅?”
  这是一本书。珊莎猜测乔佛里是从来不肯用那对肥厚嘴唇读书的。
  “这是大学士喀斯所著的历史,叙述了少龙主戴伦、受神祝福的贝勒、庸王伊耿和贤王戴伦四位国王的事迹。”她的侏儒丈夫回答。
  “这是每个国王都该读的书,陛下。”凯冯爵士说。
  “我父亲从不读书。”乔佛里将典籍扫到一旁,“如果你少花点时间阅读,恶魔舅舅,或许珊莎夫人的肚子早就大哕。”他哈哈大笑……廷臣们也跟着笑。“不必伤感,珊莎,等我让玛格丽怀了孩子,便会拜访你的卧房,教我的侏儒舅舅如何履行责任。”
  珊莎直羞红到脖子,她紧张地瞥瞥提利昂,害怕丈夫如婚宴那天一样陡然发作。但这次,侏儒继续喝酒,什么也没说。
  下面轮到梅斯·提利尔公爵,他的礼物是一只足有三尺高的金杯,杯身铸成七面,面面都有无数宝石,还有两个装饰繁复的杯耳。“七面代表臣服于陛下的七大王国。”岳父解释。他还向大家展示七面上所刻的王国七大家族的纹章:红宝石狮子、翡翠玫瑰、玛瑙雄鹿、银制鳟鱼、蓝玉猎鹰、蛋白石太阳和珍珠冰原狼。
  “好杯!”乔佛里赞道,“唯一的缺陷是该把冰原狼挖掉,换只乌贼上去。”
  珊莎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那么,玛格丽和我将在婚宴上共饮此杯,岳父大人。”国王将金杯高举,让全场都看见。
  “该死的玩意,居然和我一样高,”提利昂低声咒道,“哼,只消喝上半杯,这小子就得不省人事。”
  太棒了,珊莎心想,最好是醉倒的同时摔断脖子。
  泰温公爵最后上场,他的礼物是一柄长剑。剑鞘由镀金樱桃木制成,由上过油的红皮革包裹,装饰着纯金狮子头。狮子有红宝石的眼睛。当乔佛里拔剑而出,高举过头时,整个舞厅都屏住了呼吸。剑刃上有红黑两色波纹,在晨光中微微发亮。
  “真是不世出的神兵。”马图斯·罗宛叹道。
  “值得为它写一首歌,陛下。”雷德温伯爵宣布。
  “无愧为王者之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说。
  乔佛里国王脸上的神情就像要当即杀一个人来祭刀。他好兴奋,不停地挥舞,欢笑,“好剑!好剑得有个好名字,众卿!我该叫它什么呢?”
  珊莎记得狮牙,那把被艾莉亚扔进三叉戟河中的剑,还有噬心,那把他在战斗前强迫她吻的剑。不知道下一回他会不会叫玛格丽去吻这把剑。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提出各种名字。小乔一一拒绝,直到最后听到满意的。“寡妇之嚎!”他喊道,“好!就叫这个!我要用它制造出无数的寡妇!”他再度挥剑,“我要拿它和史坦尼斯叔叔决斗,把他的魔法剑劈成两半。”小乔试图来记下斩,吓得巴隆·史文爵士踉跄后退。看见巴隆爵士的表情,人们哄堂大笑。
  “小心点,陛下,”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提醒国王,“瓦雷利亚钢很锋利。”
  “噢,试试看,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乔佛里双手握剑,朝提利昂送的古籍狠狠砍去。厚重的皮革封面应声而断。“好!果然锋利!你瞧,我是识货的,”男孩又砍了六七下,方把那本厚书劈为两半,弄得自己气喘吁吁。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喝彩道,“陛下,真让人心胆俱裂!”珊莎发现丈夫业已到了暴跳的边沿。
  “爵士先生,你既知神兵厉害,以后便万万不可忤逆我意。”乔佛里得意洋洋地用剑尖挑《四王志》,抛了出去,随后优雅地将寡妇之嚎收入剑鞘。
  “陛下,”加兰·提利尔爵士开口,“或许您不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土地上,喀斯师傅这本书只有由他亲自誊写的四份抄本。”
  “现今只剩三份啦,”乔佛里解下旧配剑,换上新的。“你,小恶魔舅舅,你和珊莎夫人还欠我一份礼物。这东西完全是垃圾,只配试剑。”
  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死瞪着外甥。“陛下,一把匕首如何?瓦雷利亚钢匕首配瓦雷利亚钢宝剑……龙骨柄的匕首,您怎么说?”
  小乔警惕地扫了他一眼。“你……好,匕首配宝剑,很好,”他点点头,“不过,不……不过最好用镶红宝石的黄金刀柄。龙骨太普通。”
  “遵命,陛下。”提利昂又灌下一杯酒。他半点也不在意珊莎,仿佛陷入了沉思,早餐会结束后,方才突然执起她的手。
  穿过庭院时,多恩领的奥柏伦亲王挽着黑发情妇跟上来。珊莎好奇地打量那女子,对方只是个私生女,没结过婚,却替亲王生下两个女儿,而且即便在太后面前也毫无惧色。雪伊告诉她,这都是因为艾拉莉亚信奉某位里斯女爱神的缘故。“当初亲王殿下爱上她时,她不过是个妓女,”侍女倾诉,“而今快成公主了。”珊莎从前没机会见识多恩姑娘,现在靠拢了观察,发觉对方并不太美,只是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特质。
  “我很荣幸在学城读过《四王志》的抄本,”奥柏伦亲王对提利昂说,“喀斯很有学问,也很得体,他省略了韦赛里斯王的记载。”
  提利昂锐利地回望对方一眼,“得体?依我看,是对韦赛里斯有偏见吧。这书本该成为《五王志》才对。”
  亲王笑道,“韦赛里斯就统治了那么几天,省略也是自然的。”
  “不对,他在位超过半年,史家故意忽略罢了。”提利昂说。
  奥柏伦耸耸肩,“半年或是几天,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是个毒死亲戚以攫取王位的家伙,在位期间也平庸无获。”
  “贝勒是自己绝食而死的,”提利昂道,“韦赛里斯对他和对他之前的少龙主都一样忠诚。此人或许只当了半年国王,却做过十五年的首相,王国有他打理,戴伦方能专门打仗,而贝勒专司祈祷。”他叹口气,“就算贝勒之死真是他下的手,又有什么好指责的呢?总得有人终止贝勒的愚行以拯救国家啊。”
  珊莎很震惊,“可……可受神祝福的贝勒是个伟大的国王,他徒步穿越骨路,与多恩领达成和平协议,并从蛇坑中救回龙骑土伊蒙王子。因为他的圣洁,毒蛇都不愿害他。”
  奥柏伦亲王哈哈大笑,“如果你是条蛇,夫人,会拿贝勒这种冷血动物开胃么?我宁可去咬有滋味的……”
  “亲王殿下说笑呢,珊莎夫人,”艾拉莉亚·沙德插嘴,“修士和歌手们宣扬毒蛇没有噬咬贝勒,这不符合事实。实际上,他身带四五十处咬伤,理应毙命于斯。”
  “结果却没有,否则韦赛里斯将称王十多年,”提利昂说,“而七大王国也会更为喜乐。有人认为贝勒后来正因蛇毒发作,才干下许多蠢事。”
  “想必如此,”奥柏伦亲王悠然道,可我在红堡没看见什么毒蛇,乔佛里陛下的行为该怎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提利昂僵硬地点头,“谢谢您,亲王殿下,我们的轿子在等着呢。”说罢侏儒扶珊莎上轿,自己也笨拙地爬进来。“夫人,请把帘子关上。”
  “这样好吗,大人?”珊莎不想封闭起来,“今天的太阳很不错。”
  “如果教君临城的‘善男信女们发现这是我的轿子,马上就有脏东西扔过来。为我俩好,夫人,关上帘子吧。”
  她乖乖照办。随后夫妻俩静坐了一会儿,空气越来越窒闷炎热。“您的书……我很抱歉,大人。”她逼自己开口。
  “那不是我的书,已经送给了乔佛里。他如果读一读,本可学到点东西。”丈夫烦乱地说,“我早该想到,早该想到……很多……”
  “没关系,大人,我想匕首更适合他。”
  侏儒扮个鬼脸,伤疤皱成一团,“这小子要匕首,是吗?”提利昂不等她回答,“记得他在临冬城和你大哥罗柏吵过架,告诉我,他跟布兰之间也有争端么?”
  “布兰?”她很困惑,“在他坠楼之前?”她努力回想,一切实在离得太久。“布兰是个可爱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我记得……他和托曼用木剑比试,仅仅比试而已。”
  听罢此言,提利昂又陷入阴郁的沉默中。珊莎隐约听见外面传来铁链声,闸门正在升起。不久之后,有人一声令下,轿子摇晃着开始挪动。她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好瞪着交叠的双手,不安地察觉到丈夫正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自己。他为何这么看我?
  “你爱你的兄弟,就像我爱詹姆。”
  这又是兰尼斯特的诡计,好让我说出不忠的言语?“我的兄弟都是叛徒,罪有应得,而爱叛徒的人自己也是叛徒。”
  她的小丈夫嗤之以鼻。“罗柏起兵对抗国王,只有他,按法理来说,够得上叛徒,你其他几个兄弟只怕小到连叛徒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他揉揉鼻子,“珊莎,你知不知布兰在临冬城出的事?”
  “我离开之前,他摔了下来……布兰一直很会爬,不知为什么那次却摔了下来——正如我们一直担心的那样。后……后来席恩·葛雷乔伊杀了他。”
  “席恩·葛雷乔伊,”提利昂叹口气,“你母亲大人曾指控我……算了,不想讲那些肮脏的细节。反正她是认错了人,我从未伤害过你弟弟布兰,也不会伤害你。”
  他想要我说什么?“谢谢您,大人。”他想要我说句什么,可我不知道答案。他像个饥饿的孩子,我却没食物给他。为何就不能放我安静一会儿呢?
  提利昂揉着破烂的鼻子,一次又一次,这是个坏习惯,只能让他看起来更丑陋。“你从未问过我罗柏,或是你母亲,究竟怎么死的?”
  “我……我宁可不问。会做噩梦的。”
  “很好,我永远也不会说。”
  “您……您真是太好心了。”
  “噢,是啊,”提利昂道,“我的确有副好心肠,总把噩梦留给自己。”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0章 提利昂

  父亲给予总主教的新冠冕由金丝和水晶铸成,足有被暴民砸碎那顶两倍之高,稍作运动便映散出七彩虹光。提利昂很好奇瘦小的总主教如何能支撑它的重量。对方正在主持乔佛里与玛格丽的婚誓仪式,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站在天父和圣母高大的镀金雕像前,宛如一对壁人。
  新娘穿象牙色丝衣和密尔蕾丝裙,裙上无数颗小珍珠组成各种花朵,显得十分可爱。身为蓝礼的遗孀,她本该采用拜拉席恩家族的金与黑,却选择了提利尔家族的色彩,以示纯洁。新娘斗篷由绿天鹅绒制成,绣有一百朵金玫瑰。提利昂不知她究竟还是不是处女。反正乔佛里也不懂。
  国王看起来也同样堂皇,身穿暗玫瑰色外衣,披挂纹饰着雄鹿与狮子的深绯红色天鹅绒斗篷,王冠潇洒地戴在卷发上,两种金色融为一体。是我替你保住了这顶烂东西。提利昂不停地变换着双脚重心,感觉神智游移。喝太多了。本打算在离开红堡前麻醉自己,与雪伊的一夜欢娱更让他精力不济。关键的是,此刻他有跳上去扼死这该死外甥的冲动。
  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这小子如此夸口。修士们不是常说天父会公正地裁判每个人么?好啊,如果他能像踩死一只甲虫一样碾死乔佛里,我就把余生奉献给圣堂。
  我早该想到,詹姆决不会派人去替他杀人,狡猾的瑟曦则不可能留下匕首的线索,只有小乔,只有这傲慢、邪恶、愚蠢的混蛋……
  还记得临冬城的那个寒冷清晨,他走下藏书塔的陡峭螺旋梯,发现乔佛里王子和猎狗在讨论杀狼的事。叫狗去杀狗,他这么说。但乔佛里再蠢也不会笨到支使桑铎·克里冈去害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因为猎狗会把事情原原本本地报告瑟曦。所以,这小子想必转到那群自王家车队启程起就紧随不舍的自由骑手、商人和小贩中寻找肮脏的杀手。不知是哪个弱智下人愿以生命来换取王子的青睐和一点钱币。提利昂思考由谁定计待劳勃离开临冬城后方才动手。大概是乔佛里本人,他会把这当作最巧妙的谋划。
  依稀记得王太子自己的匕首带有宝石圆头,刀刃嵌金线。至少他没有蠢到使这把刀,而是用了父亲收藏的武器。劳勃·拜拉席恩极其慷慨,儿子想要的玩意儿,自然无所不予……但提利昂认为乔佛里是私下取的。去临冬城那回,不仅跟了一大票骑士和随从,还有大轮宫及长长的辎重队,肯定有专人负责照看国王的兵器,以备不时之需。
  乔佛里挑的这把刀锋利且实用。它没有黄金装饰、没有宝石刀柄、没有银丝镶嵌、外观平凡无奇。它从未被劳勃国王使用过,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然而本身又是致命的瓦雷利亚钢……轻而易举便可划开皮肤、血肉和咽喉。你瞧,我是识货的。讽刺啊,小子,你却真正不识货!否则怎会选小指头的刀呢?
  但为什么要杀?难道他就是天性残忍?在这点上外甥可谓登峰造极。提利昂极力克制,才没把喝的酒吐出来,或尿了裤子。他不安地蠕动。我该在早餐会上闭嘴才是,现下这小子知道我了解实情,噢,这张大嘴巴迟早会有一天给我招来杀身之祸。
  国王夫妇发下七重婚誓、接受七层祝福,交换七次承诺,然后圣歌唱响,当无人上前质疑挑战,换斗篷的时刻便到了。提利昂将重心自一只短腿换到另一只,试图从父亲和凯冯叔叔中间看出去。若诸神有眼,该让小乔当众出丑。他不敢去望珊莎,不敢让夫人发觉自己眼中的苦涩。你当时应该跪下来,真该死,弯下那对僵硬的史塔克膝盖,妈的,为我保全一点起码的自尊有这么难?
  梅斯·提利尔温柔地替女儿移去新娘斗篷,乔佛里则从弟弟托曼手中接过新郎斗篷,并将其极尽夸张地抖开。国王虽只年方十三,却已和十六岁的新娘一般高度,他无需站在弄臣背上为对方系斗篷。与之相对,小乔用红金天鹅绒料包裹住玛格丽,倾身向前,在她咽喉处系紧,表示从今往后,代替岳父永远地守护玛格丽。哼,谁来保护她不受他的伤害呢?提利昂瞥向站在御林铁卫队伍中的百花骑士。你时时刻刻磨剑准备吧,洛拉斯爵士。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乔佛里清脆地宣称,玛格丽应声回复后,国王将她拉近,长久地深吻。冠冕再度发散出七彩虹光,总主教庄严地宣布拜拉席恩和兰尼斯特家族的乔佛里与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将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
  见鬼,总算结束了。我他妈终于可以回城堡上厕所去。
  身穿全身白鳞甲、披雪白披风的洛拉斯爵士和马林爵士当先开道,带领队伍离开圣堂。国王夫妇紧跟在后,托曼王子提着篮子为他们散玫瑰花瓣。接下来是瑟曦太后和提利尔公爵;挽紧泰温公爵的提利尔夫人;荆棘女王一手扶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一手抓拐杖,蹒跚着走在第五,两名孪生护卫贴身保护;第六对是加兰·提利尔爵士夫妇,然后轮到提利昂。
  “夫人。”他朝珊莎伸出胳膊。她尽责地挽住,但步上走道时,他能感觉到她的僵硬。此外,她连一眼也没低头看他。
  还没到门口,提利昂便听见外面如潮般的欢呼。群众深深爱戴玛格丽,以至于愿意再给乔佛里机会。毕竟,她曾属于蓝礼,属于英俊的三王兄,属于那位甚至从坟墓中赶来拯救他们的英雄。况且她带来了富庶的高庭,食物和补给近期川流不息地自玫瑰大道涌入都城。蠢货们选择性地遗忘当初正是梅斯·提利尔封锁南境,引起了这场该死的饥荒。
  夫妇俩结伴步入清冷的秋日中。“还以为我们永远逃不掉了呢。”提利昂一语双关地表示。
  珊莎别无选择,这才头一次望向丈夫。“我……是,夫君大人,你说得对。”她神色落寞,“好一场壮观仪式啊。”
  我们的确并非如此。“仪式冗长,仅此而已,我只想赶回城堡好好撒泡尿,”提利昂揉揉烂鼻子,“早知就寻个差事离开都城了,小指头真聪明。”
  乔佛里与玛格丽站在面对宽广大理石广场的阶梯上,周围由白骑士们环绕,亚当爵士统领金袍军隔开人潮,而贝勒王的雕像慈祥地照看着大家。提利昂别无选择,只能带领珊莎依次上前恭贺。他吻了玛格丽的手指,祝愿对方幸福久远。谢天谢地,队排得那么长,留给每人的时间都十分短暂。
  坐轿搁在艳阳下,内里已被烤得十分闷热。入轿后,提利昂撑起手肘,而珊莎继续瞪着交叠的双手。她的美貌比之提利尔的明珠毫不逊色。头发是秋天的赤褐,眼睛为徒利的深蓝,悲伤让她憔悴寂寞,却也使她更为楚楚可爱。此时此刻,他只想上前拥抱,解开那礼貌的盔甲。这就是他开口的原因?抑或不过是为了舒缓肿胀的膀胱?
  “等道路畅通安全了,我们去凯岩城旅游吧。”远离乔佛里和我老姐。他越是思量乔佛里今早对待《四王志》的手段,心里就越是不安。噢,没错,这里面蕴涵着明确无误的信号。“我很荣幸带你参观黄金长廊和雄狮之口,参观詹姆与我从小在其中游戏的英雄之殿。当海潮到来,地底传来雷霆……”
  珊莎缓缓抬头,他看到她眼中的映象:鼓胀的额头、伤残的鼻子、怪异的粉红伤疤和大小不一的眼睛。她的目光散乱、空洞而冰凉,“夫君大人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想逗你开心呢,夫人。”
  “夫君大人开心,我就开心。”
  他嘴巴抿紧。你这可怜的小恶魔,竞以为雄狮之口会给她欢笑?够了!除了用钱,你不可能让任何一个女人欢笑!“算了,这是蠢主意,兰尼斯特才喜欢石头。”
  “是的,大人,如您所愿。”
  百姓们高呼着乔佛里国王的名字。三年之后,这残忍的孩子就将长大成人,临朝听政……届时,任何有我一半洞察力的侏儒都会远远逃离君临。我该上哪儿去?旧镇?自由贸易城邦?他有些渴望去拜访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也许巨人像能让珊莎开心?于是他再度开口,温柔地提起布拉佛斯,结果同样撞上那堵由干巴巴的礼貌筑成的墙,冷酷而不动摇,犹如在北方踏上的绝境长城。他累了,倦了,再也不想说了。
  夫妇俩沉默地坐轿子,走完最后的旅程。提利昂满心只想对方说点什么,什么都好,哪怕一个词、一个字,但她到最后仍一言不发。在城堡庭院停轿后,他召来马夫扶她下轿。“一小时后,就得前去参加婚宴,夫人,我马上回来。”他迈着僵硬的步子离开,院子对面,乔佛里将玛格丽横抱下鞍,女孩发出喘不过气来的娇笑。总有一天,这孩子将和詹姆一般高大强壮,他心想,而我永远是他脚下的侏儒。或许他想让我变得更矮……
  提利昂寻到厕所,将早晨的酒一古脑儿拉了出来,随之发出欣慰的叹息。这种时候,撒尿比干女人还爽。要是自己的疑虑和内疚也能这么轻易释放就好了。
  波德瑞克·派恩等在卧室外。“我把您的外套放上了,不是在这里,在您床上,卧室的床上。”
  “没错,卧房,搁床的地方。”珊莎一定在里面更换宴会服装。还有雪伊。“去倒酒,波德。”
  他坐到窗边座椅上喝酒,打量着下面厨房的混乱。阳光还未照到城墙顶端,但烤面包和烤肉的香味业已四散飘逸。宾客们很快便会涌入王座厅,毫无疑问,这将是一个充满歌声与辉煌的夜晚,代表高庭与凯岩城的结合,展示出大联盟的富裕和力量,威慑全国诸侯归服乔佛里的王化。
  目睹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罗柏·史塔克的下场,谁还敢反抗乔佛里的统治?河间地仍有战事,但四处的火星正渐渐熄灭。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渡过三叉戟河,占领红宝石滩,并不费吹灰之力地夺回赫伦堡。海疆城向黑瓦德·佛雷投降,蓝道·塔利伯爵的军队则控制了三叉戟河以南的女泉城、暮谷城和国王大道。在西方,达冯·兰尼斯特爵士与金牙城的佛勒·普莱斯特爵士会合后,正朝奔流城挺进,而莱曼·佛雷爵士率两千步兵自孪河城南下予以增援。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保证他的舰队不日即将从青亭岛起航,通过环绕多恩的漫长旅途,穿越石阶列岛,直扑龙石岛。这支舰队的数量十比一地超过史坦尼斯的里斯海盗船。实际上,这场被学士们称为“五王之战”的斗争已经提前结束。有人甚至听见梅斯·提利尔向泰温公爵抱怨没把胜利的机会和荣耀留给他。
  “大人,”不知不觉间,波德已来到身边,“换衣服吗?我把您的外套放上了,在您床上,为宴会准备的。”
  “宴会,”提利昂酸溜溜地反问,“什么宴会啊?”
  “婚礼宴会,”自然,波德没听出他挖苦的语调,“乔佛里国王和玛格丽小姐的婚礼宴会。我的意思是,玛格丽王后。”
  提利昂暗下决心,今晚不醉不归,“来吧,波德瑞克小子,把我打扮得有个参加宴会的模样。”
  走进卧室,只见雪伊正替夫人梳理头发。喜悦与悲哀,此两人站在一起正是绝妙的反差,欢笑和泪水。珊莎穿松鼠皮滚边的银色绸缎裙服,带有淡紫色毛须的拖长衣袖几乎触到地板,雪伊为她罩上一面镶嵌深紫色宝石的精致银发网。此情此景,令作丈夫的不禁陶醉,提利昂从未得见如此可爱的她,但那长长的绸缎衣袖又蕴涵了无尽的哀伤。“珊莎夫人,”他开口,“你将是今晚最美丽的女性。”
  “大人过誉。”
  “夫人,”雪伊用充满渴望的语调恳求,“可以在席间为您服务吗?我还从未见过馅饼里飞出鸽子的景观呢。”
  珊莎犹豫地望着侍女,“但是太后亲自挑选了所有仆人呀。”
  “而且大厅里太挤,”提利昂奋力压抑不快,“算了吧,到时候城堡内四处都有乐师表演,外院也会摆上桌子,堆满食物和饮料。”他打量着他的新外套,深红天鹅绒服装在肩膀处加垫,而蓬松的袖子开了口,露出下面的黑缎内衬。果然漂亮,可惜没有漂亮人儿来穿。“来,波德,帮我把它穿上去。”
  他边穿边喝了一杯酒,随后挽着夫人离开厨堡,加入到那向王座厅汇集的丝绸、缎子和天鹅绒河流中。许多宾客业已进厅寻找座位,其他人则聚集在大门前,享受难得的秋日温暖。提利昂带领珊莎在院子里周旋,以尽必要的礼数。
  她的确是个乖巧知礼的好女孩,看着珊莎称赞盖尔斯伯爵的咳嗽好转,恭维埃箩·提利尔的裙服,询问贾拉巴·梭尔有关盛夏群岛的婚俗,提利昂不禁心想。表弟蓝赛尔爵士在凯冯叔叔扶持下也来参加宴会,这是自黑水河之战后他头一遭下病床。他看起来好像鬼魂。蓝赛尔的头发灰白脆弱,人瘦得像根棍子,若非他父亲帮忙,随时都可能倒下。但当珊莎夸奖他的英勇,诚挚地祝福他身体健康时,父子俩顿时容光焕发。她本该成为乔佛里的好王后和好妻子,假如他有爱她的能力的话。提利昂怀疑外甥根本没有爱任何人的能力。
  “你看起来格外优雅迷人,孩子,”奥莲娜·提利尔夫人蹒跚走近,那身金丝裙服显得比这老婆娘本人还重,“美中不足的是,风稍稍乱了头发。”矮个老妇替珊莎理理散开的发丝,将它们放回原位,再整好发网。“我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她继续漫不经心地拨弄,“不错,你哥哥是个大叛徒,可我们要沦落到在婚宴上杀人的地步,实在没得治了。噢,这下好多了。”奥莲娜夫人微微一笑,“很高兴知会你,孩子,后天我便要动身返回高庭。如果照实说,我受够了这臭烘烘的城市。男人们离家打仗期间,你愿意陪我做小小的拜访吗?我会非常想念玛格丽与她可爱的同伴们,若有你陪伴,可真是太欣慰了。”
  “谢谢您的好意,夫人,”珊莎道,“但我必须陪着我的夫君大人。”
  奥莲娜朝提利昂露出一口充满皱纹的无牙笑容,“噢?请原谅无知的老婆子吧,大人,我并非要拐走您可爱的妻子。您莫非不统帅兰尼斯特大军前去对抗邪恶的敌人么?”
  “我的大军是金龙与银鹿。财政大臣必须留在宫廷,居中调度,好让士兵们安心打仗。”
  “那当然,那当然,金龙与银鹿,还有侏儒的铜板。我听过这些侏儒的铜板,毫无疑问,收敛它们是件烦琐工作。”
  “我制订计划方针,不管收敛之事,夫人。”
  “噢,是吗?我还以为您事必躬亲呢。总而言之,王室不能在侏儒的铜板上遭人欺骗,您说对吧?”
  “那自是天理不容,”提利昂开始觉得罗斯·提利尔公爵是有意跳下悬崖的了,“请原谅,奥莲娜夫人,我们夫妇该就位了。”
  “我也该进去了。天哪,七十七道大餐,是不是有点过于铺张,大人?我最多只能尝尝三四道,噢,您我这种小个子真是不走运哪,您说对吧?”她又摸摸珊莎的头发,“好啦,快去吧,孩子,开心一点。我的护卫呢?我的护卫上哪儿去啦?左手!右手!快扶我上高台。”
  黄昏还有一小时才降临,王座厅内却已灯火通明,每个壁台的火炬统统点燃。已到的客人站在长桌后,正在进门的领主和贵妇们经传令官依次通报名讳与头衔后,再由身穿王家服装的侍酒护送穿越宽阔的中央走道。旁听席上全是乐师,有鼓手、笛手和提琴手,还有的操着号角、竖琴和皮风笛。
  提利昂挽紧珊莎的胳膊,沉重地蹒跚而前。他可以感觉到人们的目光,饶有兴致地打量他鼻子上那道让他更丑的新伤疤。让他们去看,他一边跳上座椅,心里一边想,让他们去瞅,去议论,直到说够为止,我才不会为他们而遮遮掩掩。荆棘女王拖着脚,以细小的步子跟在后面,他不知是自己和珊莎的搭配,还是夹在两名七尺孪生护卫中间的枯瘦老妇看起来更可笑。
  乔佛里与玛格丽坐在相匹配的纯白战马上骑进大厅。侍酒们跑在前面,散下无数玫瑰花瓣。国王和王后也为宴会更换了着装。小乔穿黑与深红的条纹马裤,金线上衣有黑绸袖子和玛瑙纽扣;玛格丽则脱下结婚时的端庄裙服,换上淡绿锦绣服装,紧身胸衣露出肩膀和小乳房的上半部。她柔软的棕发披散在洁白的肩膀,直垂到腰,额头则戴了一顶纤细的黄金王冠。王后的笑容羞涩而又甜蜜。她是个可爱的孩子,提利昂心想,我外甥不配得到她。
  御林铁卫护送国王夫妇步上高台,坐在铁王座阴影底的荣誉位置,前面垂下一排长丝旗,有拜拉席恩的金、兰尼斯特的绯红和提利尔的绿。瑟曦拥抱玛格丽,亲吻未来儿媳的脸颊。接着泰温公爵、凯冯爵士和蓝赛尔爵士也上前施礼。乔佛里则接受了岳父和两位新哥哥——洛拉斯和加兰——的亲吻。我结婚时可不是这样的,提利昂心想。当国王和王后就座后,总主教带领大家作祈祷。我还算有眼光,至少这人的声音不像前任那么令人昏昏欲睡,提利昂安慰自己。
  他和珊莎坐在国王右手边,挨着加兰·提利尔爵土和他妻子莱昂妮夫人,与乔佛里之间隔了六七个位子。身为兰尼斯特家族的核心成员和前任代首相,照理这算是一种侮辱,但提利昂还嫌不够,满心希望离得越远越好。
  “满上酒杯!”祷词念完后,乔佛里迫不及待地宣布。他的侍酒连忙上前将整整一壶青亭岛暗红葡萄酒倒入提利尔公爵清晨赠送的金杯中,国王双手捧起,“敬我的妻子,王后陛下!”
  “玛格丽万岁!”全大厅高呼回应,“玛格丽万岁!玛格丽万岁!敬王后陛下!”一千个杯子同时碰响,宣告婚宴正式开始。提利昂·兰尼斯特和旁人一样干了第一杯,落座时叫人重新满上。
  第一道大餐是蘑菇和黄油蜗牛炖的浓汤,盛在镀金碗里。由于几乎没动早餐,而酒精业已渗入肢体,所以提利昂大吃特吃,很快扫个精光。完了一道,还有七十六道。城内天天都有孩子饿死,平民为了一根萝卜互相厮杀,我们却在这里享受吃不完的七十七道菜。假如放老百姓进厅来看看,他们就不会再喜欢提利尔了。
  珊莎尝了一口汤,便将碗推开。“味道不好么,夫人?”提利昂询问。
  “还有好多菜呢,大人,我胃口小,不能先吃撑了。”她紧张地抚摸发网,然后望向乔佛里国王和提利尔王后所在的席位。
  莫非她还想取玛格丽而代之?提利昂不禁皱皱眉头,三岁小孩都不该这么想。他心烦意乱地别开头,眼中只看到形形色色的女人,漂亮温柔美丽的女人,属于别的男子。玛格丽笑容甜蜜,与乔佛里共用七面大金杯;她美貌的母亲艾勒莉夫人,梳着长长的银色发辫,威严地陪在梅斯·提利尔身边;王后的三位表妹像欢快的小鸟;玛瑞魏斯伯爵的黑发密尔老婆那大大的黑眼睛里放射出无限激情;而多恩人群(瑟曦将他们专门安排在一桌荣誉位置,只比高台矮一席,却是全厅里离提利尔家最远的地方)中的艾拉莉亚·沙德正为红毒蛇的话而纵声娇笑。
  有位坐在国王左手第三张桌子末尾的女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她似乎是某个佛索威家人的老婆,怀孕之后挺着大肚子,但并未影响那份与生俱来的精致和对食物与欢笑的享受。提利昂看着她丈夫从自己盘里喂她吃东西,他们共用一个酒杯,在不经意间频繁接吻。每次亲吻,作丈夫的手都会温柔地放在妻子肚子上,以为安抚和保护。
  不知靠过去吻珊莎她会怎么反应。多半是躲开吧。或者鼓起勇气忍受,就当是她的责任。她是我的妻子,然而除了责任却别无所有。就算我说今晚要开她的苞,她也会尽职尽责地答应下来,连眼泪也不多流一滴。
  他叹口气,叫来更多葡萄酒。酒杯灌满之后,第二道大餐也上来了——夹猪肉、松仁与鸡蛋的糕饼。珊莎也只小咬了一口,传令官们则宣七位歌手的第一位出场。
  灰胡子的“琴手”哈米西首先道,“诸神和世人为证,即将表演的这首歌是从未在七大王国奏响的天籁之音。”他称其为《篮礼大人的觐见》。
  歌手的指头拂过竖琴琴弦,王座厅内充溢甜美的音律。“在那骸骨的王座上,死神打量着被谋杀的王兄……”哈米西开始唱,歌词讲述了蓝礼后悔攫取侄儿的王冠,所以拒绝死神的召唤,重回阳间,对抗自己的二哥,以保卫王国。
  就为这档子荒唐剧,“银舌”西蒙被做成了褐汤,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唱到最后,当歌手说起勇敢的蓝礼大人英魂不散,千里走单骑前往高庭,去看他的真爱最后一眼时,玛格丽王后已感动得泪眼汪汪。“蓝礼·拜拉席恩这辈子从未为任何事后悔过,”小恶魔告诉珊莎,“但若我是裁判,会把镀金银弦竖琴判给哈米西。”
  “琴手”还为大家表演了一些熟悉的歌曲。毫无疑问,《金玫瑰》是赞美提利尔家;《卡斯特梅的雨季》是奉承他父亲;《处女、圣母与老保姆》是取悦总主教;而《我心爱的妻子》则点燃了少男少女胸中的罗曼蒂克之火。提利昂半心半意地倾听,一边吃了甜玉米屑,混合切碎的枣子、苹果和橙子烤的燕麦面包以及野猪肋骨肉。
  接下来,菜上得越来越快,表演也愈加繁多,他则不停索要麦酒与葡萄酒。哈米西走后,一只矮个老熊在笛子和鼓声的指挥下笨拙地翩翩起舞,同时宾客们享用碎杏仁包裹着煮的鳟鱼。月童踩着高跷,在席间追逐提利尔大人滑稽的胖弄臣黄油饼,领主夫人们品尝烤苍鹭和洋葱奶酪派。一个潘托斯杂技团或翻着筋斗,或倒立着走出来,一会儿单脚踩在盘子上保持平衡,一会儿又共同组成大金字塔。伴随这次表演的是用味道强烈的东方香料煮的螃蟹,杏仁奶中加胡萝卜、葡萄干和洋葱炖的大块羊排,还有新烤的鱼饼,热得烫手。
  紧接着传令官们召唤下一位歌手,泰洛西人科里罗·昆廷提斯,他有朱红的胡子,口音正如西蒙所说那般可笑。科里罗首先表演《血龙狂舞》——这首歌通常由男女对唱。提利昂边听,边吃了两份蜂蜜鹌鹑,灌下若干葡萄酒。科里罗接下来唱的那首民谣,关于两位恋人在末日浩劫降临的瓦雷利亚生离死别的故事本来十分生动,可惜用的是高等瓦雷利亚语,在场贵族多半听不懂,好在《酒馆女郎贝莎》以淫词荡曲赢回了人心。未拔羽毛的孔雀端了上来,它是整个儿烘烤的,肚里填满枣子。科里罗召来一名鼓手,在泰温公爵面前深深鞠躬后,唱起《卡斯特梅的雨季》。
  天哪,假如非得听七个版本的“雨季”,我还真想去跳蚤窝,向那锅褐汤道歉了。提利昂转向夫人,“你喜欢哪个?”
  珊莎眨眨眼,“大人?”
  “歌手,你喜欢哪个歌手?”
  “我……我很抱歉,根本没听呢。”
  她也没吃东西。“珊莎,你不舒服吗?”他不假思索地问,话一出口才觉得愚蠢她的亲人全被杀死,而本人被迫嫁给我来参加这样一出闹剧,我还问她舒不舒服。
  “我没事,大人。”她扭过头去,假装观赏月童以枣子投掷唐托斯爵士。
  四位火术士大师召唤出四只烈火猛兽,彼此以火爪互相攻击,仆人则端上一碗碗清淡食物,包括牛肉汤和沸酒加蜂蜜、白杏仁炖的大块鸡肉。接着若干风笛手、宠物狗和吞剑艺人入厅分散表演。搭配的菜肴则是黄油豌豆,捣碎的坚果和以藏红花加桃子煮的天鹅肉。“不要天鹅肉”,提利昂嘀咕,想起在决战之前与姐姐共进的晚餐。某位杂耍艺人同时轮转三把长剑和三把斧头,血肠串在烤叉上滋滋响着放到桌上。提利昂认为上餐的顺序很讲究得体,虽然他并不爱吃这道菜。
  传令官们又吹响喇叭。“为镀金竖琴的竞赛” ,其中一人高声宣布,“库伊家族的葛勒昂上场了。”
  葛勒昂是个胸围宽阔的大胖子,黑胡须,秃了顶,洪亮的声音教厅内每个角落都能听见。他带来六名乐师,“尊敬的大人们,美丽的女土们,今晚,我只给您们带来一首歌,”他朗声道,“《黑水河之歌》,唱的是王国得救的故事。”鼓手们打出缓慢而阴郁的节律。
  “暗之君主在高塔上沉思,”葛勒昂开始唱,“他的城堡如永夜般漆黑。”
  “漆黑的头发,漆黑的灵魂,”乐师们齐声咏颂,一支长笛加入演奏。
  “他以嫉妒和杀戮为餐,酒杯中盛满恨意,”葛勒昂唱道,“我的哥哥统治过七大王国,他告诉泼辣的妻子,‘我要用利剑结果他的子嗣,将一切占为已有’。”
  “一位勇敢的王子,头发是黄金的色彩,”乐师们再度咏颂,木竖琴与提琴也加入进来。
  “若我再当上首相,头一件事就是吊死所有歌手。”提利昂不由自主地大声喝道。
  身边的莱昂妮夫人轻声浅笑,而加兰爵土靠过来,“请宽心,大人,公道自在人心,歌颂与否,事迹都不会被抹杀。”
  “暗之君主招集军团,他们如群鸦听候他的呼唤,渴望鲜血,登上战船……”
  “……来砍可怜的提利昂的鼻子。”他替对方唱完。
  莱昂妮夫人咯咯笑道,“或许该由您表演才对,大人,您填的词半点不逊于这葛勒昂呢。”
  “不是这么回事,夫人,”加兰爵士解释,“我们的兰尼斯特大人生来是该干出番大事业,而不是填什么小词的人。若非他的铁索和野火.敌人早过了河;而若非他派出原住民,杀掉史坦尼斯大人绝大部分的斥候,我军也不可能收到奇袭的效果。”
  听罢此言,提利昂竟油然生出荒谬的感激,也稍稍不那么关心葛勒昂无休无止地颂扬小国王的勇敢和他母亲黄金太后的坚定了。
  “她根本不是那样子的。”珊莎突然脱口而出。
  “永远不要相信歌谣里说的任何故事,夫人。”提利昂叫仆人再把酒杯斟满。
  夜色已笼罩在高窗外,葛勒昂唱得愈发起劲。他说他的歌共有七十七段,在提利昂耳中听来简直有一千段之多。这混蛋打算给每位宾客各唱一段吗?最后几十段词他是喝酒喝过去的,一边克制住想用蘑菇塞耳朵的冲动。当歌手鞠躬离开时,许多宾客已喝得大醉,开始寻起乐子来。盛夏群岛的舞者身穿明亮的羽衣袍子和烟须状丝绸雀跃着来到大厅,派席尔国师却已伏案呼呼大睡。上熟透的蓝乳酪填麇鹿这道菜时,罗宛伯爵麾下某骑士刺了一位多恩人,金袍子赶紧上前将两人拖走,前者扔进黑牢,后者带去找巴拉拔学士诊治。
  提利昂漫不经心地叉起一块加了肉桂、丁香、糖和杏仁奶做调料的腌猪肉,只见乔佛里国王突然摇摇晃晃地起身。“该我的王家骑士上场哕!”他双手一拍,嗓音里带着深深的酒意。
  外甥喝得比我还醉,提利昂目睹金袍卫土打开长厅尽头的大门,心里想。从他坐的地方,只能看见那对并肩而入的骑土所举斑纹长枪的顶端,随着两人踏过中央走道,走向国王,欢闹的波浪在宾客中间扩散开来。此二人骑的马特别矮吗?他猜测……直到对方进入眼帘。
  所谓的“王家骑士”原来是两名侏儒,其中一人骑在一只长腿大嘴的灰狗上,另一人骑一只斑点大母猪。随着动物行动,侏儒骑士身上的彩绘木盔甲劈砰乱响。两人皆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起长枪,提着比他们本身还大的盾牌,不时摇晃叫嚣,显得格外滑稽。一名骑士全身金色,盾牌上绘有黑色雄鹿;另一名骑士灰白相间,装饰冰原狼纹章。马铠也是类似装扮。提利昂望向高台上一张张嘻笑的脸庞:乔佛里已乐得脸色红彤彤、喘不过气来;托曼在椅子上跳上跳下,叫个不停;瑟曦优雅地吃吃发笑;即便泰温公爵也显得颇感兴趣。高台上就坐众人中,唯有珊莎·史塔克毫无表情。他本该为此而爱她的,但事实上,史塔克女孩之前就已神游太虚,连侏儒骑士走到身边也浑若不觉。
  不怪这两名侏儒,提利昂得出结论,等表演完毕,我会问候他们几句,打赏一大包银币,然后找出设计这小小玩笑的家伙。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侏儒们在高台下停步,向国王致意时,狼骑士忙乱中掉了盾牌。他弯腰去捡,而鹿骑士同时握不住长枪,结果武器“砰”地一下砸到狼骑士背上,把他打下猪来。接着两人便乱了套,东西在地板上纠缠一团。等他们重新站起来,又一同跑去骑狗,随之而来的是另一阵叫嚷争夺和推挤。最后,两名侏儒终于重新上鞍,却互相交换了坐骑,拿错了盾牌,还坐反了方向。
  又作了一番可笑的整理后,两人终于骑到大厅走道相对的两面,准备比武。领主和贵妇们有的哄笑,有的傻乐。侏儒们“啪嗒啪嗒”地跑过来,猛然相撞,狼骑士的长枪正中鹿骑士的头盔,将对方的脑袋挑飞出去。头颅溅洒鲜血,在空中旋转,最后落到盖尔斯伯爵膝上。无头的侏儒在席间奔跑,双手拼命挥舞。狗儿狂吠,女人尖叫,月童极为惊险地踩着高跷避开现场,结果盖尔斯伯爵却从打烂的头盔里掏出一个粉碎的西瓜。当看到鹿骑士的头从盔甲里伸出来时,一阵笑闹的风暴席卷大厅。侏儒们等大家笑声渐息,才又彼此绕圈,辱骂各种情色脏话,准备第二轮比武。这时,灰狗突然抛下骑士,骑到母猪身上。大母猪可怜地尖叫抗议,婚宴宾客们乐得合不拢嘴,尤其看到鹿骑士趁机压住狼骑士,解开木制马裤,用那话儿努力干对方下体,大家的肚子都快笑爆炸了。
  “我投降,我投降,”被压在下面的侏儒尖叫,“好爵士,把您的‘宝剑’放下吧!”
  “我会的,我会的,只要你别蠕动‘剑鞘’!”骑在上面的侏儒回答,欢乐于此刻达到顶点。
  乔佛里笑得两个鼻孔里喷出酒来,他喘着粗气,站起身子,差点撞翻那七面巨杯。“冠军,”他叫道,“我们有了一位冠军了。”听见国王发话,大厅沉默下来。侏儒们也规规矩矩地站好,无疑在等待着夸奖赏赐。“可是,这并非真正的冠军,”小乔续道,“真正的冠军得击败所有挑战者!”国王爬上桌子。“还有哪位要向我们的小冠军挑战呢?”带着愉快的笑容,他转向提利昂,“舅舅!为了王国的荣誉,你可以出战吗?我说,骑上那只猪吧!”
  笑声如海浪般打来。提利昂不记得如何起立,如何爬上椅子,反正他发现自己已站到桌子上,面前是一片摇曳的模糊笑脸。他用扭曲的面容扮出也许是七大王国有史以来最为丑陋、最为讽刺的微笑。“陛下,”他喊回去,“我骑猪……你骑狗!”
  小乔困惑地皱紧眉头,“我?我又不是侏儒,干吗上场啊?”
  你简直一如既往的迟钝,正好踏入陷阱。“干吗?因为你是全场我唯一确信能打败的人!”
  他不知哪样更甜美:是刹那间大厅内惊骇的静默,是随后猛然爆发的狂笑,还是外甥脸上无法压抑的暴跳如雷。小恶魔满意地跳下桌子,而奥斯蒙爵士和马林爵土扶国王下来。他注意到瑟曦怒视着他,便给了对方一记飞吻。
  乐师重新演奏,厅内气氛得以舒缓。两名侏儒领着猪狗离开,宾客们开始享用野猪肉。提利昂正叫人斟酒,忽被加兰爵士猛力扯住衣袖。“大人,小心,”骑士警告,“国王来了。”
  提利昂坐在椅子上转身,只见乔佛里已经走来,红了面颊,踉踉跄跄,手捧巨大的金杯,酒液溢过边沿。“陛下。”才说这一句,国王便将酒杯整个从他头上倒下去。红色的水流冲刷他的脸庞,浸透他的头发,刺痛他的眼睛,灼热他的伤疤,流过下巴,打湿了他的新天鹅绒外套。“感觉如何啊,小恶魔?”乔佛里嘲笑道。
  提利昂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他用衣袖擦脸,不停眨巴,试图让视线恢复清晰。“这样做很不适当,陛下。”他听见加兰爵士静静地表示。
  “话不是这样说,加兰爵士,”提利昂不想出更大的丑,不能在这里,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并非每位国王都愿意亲自来敬他卑微的仆人一杯酒的。很遗憾,酒洒掉了。”
  “才没有洒掉!”乔佛里根本没领会提利昂为他提供的台阶,“我也不是来敬你酒的!”
  玛格丽王后突然出现在小乔身边。“我可爱的君王,”提利尔女孩恳求,“来,回座位吧,又一位歌手要开始表演。”
  “对,伊森人阿里克,”奥莲娜·提利尔夫人拄着拐杖走近,和她孙女一样对浑身湿透的侏儒无动于衷,“希望他再唱一遍《卡斯特梅的雨季》,吃了个把钟头,我都快忘记词了。”
  “亚当爵士还要为我们祝酒呢,”玛格丽说,“来嘛,陛下。”
  “我没有酒,”乔佛里宣布,“没有酒如何能接受祝酒?小恶魔舅舅,你可以为我服务,既然无法上场比武,就当我的侍酒吧。”
  “我很荣幸。”
  “这不是什么荣誉!”乔佛里厉声尖叫,“把杯子给我捡起来。”他默然照办,手朝杯耳伸去,不料国王一脚踢翻了金杯。“捡起来!你这矮冬瓜还笨得出奇吗!?”
  他爬入桌子底下找到东西。“很好,现在给我倒酒,”提利昂从一名女仆手中抓过酒壶,将杯子注满三分之二。“不行,跪下去,侏儒,”于是提利昂双脚跪下,捧起沉重的金杯”心里怀疑国王是否要再让他洗次澡。幸好乔佛里这回将杯子一手接过,深饮之后,放到桌上,“你可以起来了,舅舅。”
  腿脚业已僵硬抽筋,几乎令他再度瘫在地上。提利昂赶紧抓住椅子稳定平衡,加兰爵士伸手来扶。乔佛里笑了,瑟曦笑了,大家都笑了。他看不见他们的脸,但记住了所有声音。
  “陛下,”泰温公爵以不受影响的精准语气发话,“馅饼上来了,您得亲自切割。”
  “馅饼?”国王一把挽住王后,“来,夫人,该切馅饼了。”
  大馅饼由六名喜气洋洋的厨师抬着,缓缓进入长厅,大家都站起来,叫嚷喝彩,互碰酒杯。它的直径足有两码之长,颜色金褐,表皮松脆,里面传来鸟类尖叫、扑腾和打闹的声音。
  提利昂坐回椅子,只等鸽子朝他拉屎,今天就算功德圆满。酒汁不仅浸透了新外套,还浸进内衣,皮肤湿漉漉的,很不舒服。他想去换装,但在闹新房之前,任何人都不得离开,现下还有二三十道菜呢。
  乔佛里与玛格丽在高台下等候大馅饼。国王拔出配剑,王后伸手制止,“寡妇之嚎不是用来切饼子的。”
  “没错,”小乔提高音量,“伊林爵士,把你的剑拿来!”
  从厅后的阴影里,伊林·派恩爵士突然出现。宴会上的幽灵,看着国王的刽子手大步上前,形容憔悴,神情冷酷,提利昂不禁心想。失去舌头之前的伊林爵士他并不了解,因为那时人还太小。想必当年是另一番模样,而今沉默与那双深邃的眼睛、铁灰色的锁甲和背上的双手巨剑一样,成为了他的招牌。
  伊林爵士在国王夫妇面前鞠躬,伸手过肩,将一柄六尺长、刻满符文、装饰华丽的银色巨剑抽出来,随后单膝跪地,将巨剑剑柄朝前献给乔佛里,剑柄以大块龙晶雕成微笑骷髅,红宝石眼睛闪烁着红色火光。
  珊莎不安地扭动,“那是什么剑?”
  提利昂的眼睛依旧被葡萄酒刺痛,他努力眨巴,以求看清楚。伊林爵士的配剑与寒冰一样长而宽阔,但色彩并非瓦雷利亚钢的沉暗如烟,而是发出银色光泽。珊莎抓住丈夫的胳膊,“他把我父亲的剑怎样了?”
  我该把寒冰还给罗柏·史塔克,提利昂心想,他瞥向父亲,但泰温公爵的注意力全放在国王身上。
  乔佛里和玛格丽协力举起那柄巨剑,猛然挥下,划出一道银弧。馅饼皮破开的同时,一百只白鸽迫不及待地冲出来,向各个方向乱飞,最后拍翅站到窗户和房梁上,空中都是飞散的羽毛。大厅内欢声雷动,旁听席上的提琴和风笛奏出轻快的乐章。小乔抱起新娘,快乐地转圈。
  一名仆人将一片鸽子馅饼放到提利昂面前,并撒上一勺柠檬乳酪。馅饼是用真正的鸽子做的,但他讨厌它们就跟讨厌它们那些四处拉屎的同类一样。珊莎也没开动。“你脸色苍白得厉害,”提利昂道,“呼吸点新鲜空气吧,里面太闷了。而我也该换身衣服。”他站起来,握住妻子的手,“来吧。”
  可乔佛里又回来了,“舅舅,想上哪儿去啊?你是我的侍酒,不准走!”
  “我得换身衣服,陛下,可以先告退吗?”
  “不行,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给我倒酒。”
  国王的金杯还在桌上,提利昂爬上座椅,将它捧起。小乔伸手抓过,深饮一口,他的喉咙不住吞咽,紫色的酒液流过下巴。“陛下,”玛格丽求道,“我们该回去了,布克威尔大人要来祝酒呢。”
  “我舅舅没吃馅饼,”国王一手握住杯子,一手捣鼓饼子,“这不吉利。”责骂之余,他胡乱抓起一把塞进嘴里。“瞧,很好吃,”他吞下热腾腾的香料鸽子馅饼,嘴里呛出些许脆皮,随后又抓了一把。“干,有点干,得冲下去。”小乔又饮一口酒,然后开始咳嗽。“我要你,咳,骑那只,咳咳,猪,舅舅,我要你……”他的话语被咳嗽声打断。
  玛格丽关切地望着丈夫,“陛下?”
  “是,咳,馅饼,没关——咳——系。”小乔再喝一口酒,但当又一阵咳嗽猛然降临时,所有汁液都喷将出来。他的脸色越涨越红。“我,咳,无法,咳咳咳咳……”金杯自手中滑落,暗红的葡萄酒流淌在高台上。
  “他噎住了!”玛格丽王后惊呼。
  她的祖母迅速靠拢。“快帮帮这可怜的孩子!”荆棘女王以比身材高十倍的嗓门尖叫,“你们这帮白痴!只会张口结舌傻站着看吗!快帮帮你们的国王!”
  加兰爵士推开提利昂,来为乔佛里捶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割开国王的衣领。这孩子从咽喉深处发出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就像一个人想用一根芦苇饮尽一条长江,随后竟连这也消失了,只剩恐怖的沉寂。“把他翻过来!”梅斯·提利尔手足无措地大吼,“把他翻过来,提起脚跟抖!”另一个嗓门吼的则是,“水,给他喝水!”总主教高声祈祷,派席尔国师嚷着命人扶自己回去取药。乔佛里伸手抓向喉咙,指甲在皮肤上挖出道道血痕,然而下面的肌肉硬得像岩石。托曼王子哭哭啼啼。
  他快死了,提利昂领悟过来。尽管周遭充满各种混乱喧嚣与狂暴,自己却奇特地镇静。这会儿有好几个人在给小乔捶背,但国王的脸色越来越黑。狗儿吠叫,孩童嚎啕,大人们彼此呼喊桩桩毫无意义的建议。一半的宾客站了起来,有的推挤过来想看清楚,有的则忙着溜出门去。
  马林爵士掰开国王的嘴巴,将一支勺子伸进咽喉深处探察。就在这时,国王的眼睛对上提利昂的目光。他有詹姆的眼睛。但詹姆从不会如此惧怕。毕竟他才十三岁呢。乔佛里的喉头挤出一下干燥、粗嘎的声音,似乎是要说话。他眼白突出,神色恐怖,提起一只手……指向舅舅,指向……他是要请求我的原谅吗?或者认为我能拯救他?“不不不不,”瑟曦嘶声哭嚎,“天父啊,救救他吧,谁来救救他啊,他是我儿子,我儿子……”
  提利昂不由自主地思及罗柏·史塔克。事后看来,我的婚礼还算幸运。他想看珊莎的反应,但厅内一片混乱,不见夫人踪影。最后,他的目光落到那只被遗忘在地板的金杯上,便把它捡了起来,底部还有少许深紫色酒液。提利昂考虑了一会儿,将它倒光了。
  玛格丽·提利尔倒在祖母怀中啜泣,“勇敢些,勇敢些,”老妇人呢喃道。泰半的乐师业已逃离,只有一个笛手留在旁听席里奏出一曲挽歌。王座厅底部的大门边,爆发了混战,宾客们互相践踏争夺,亚当爵士的金袍军连忙上前维持秩序。客人们不顾一切地冲向黑夜,有的哭泣,有的踉跄,有的呕吐,惨白的脸上写满恐惧。明智的选择是赶紧离开,提利昂迟钝地想。
  当他听到瑟曦的惨叫时,明白一切都结束了。
  我也该离开的。相反,他蹒跚着走过去,走向他的姐姐。
  太后瘫倒在一滩酒水里,怀抱着儿子冰冷的身躯。她的裙服破烂脏污,她的脸颊白如垩石。一只瘦黑狗爬到她身边,舔嗅小乔的尸体。“这孩子去了,瑟曦,”泰温公爵把戴手套的手放在女儿肩上,手下卫士则将狗赶开,“松手,让他走吧。”作母亲的浑然不觉,两名御林铁卫协力才把她手指掰开,于是七国之君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尸体就这样柔软地、毫无声息地滑倒在王座厅的地板上。
  总主教跪在死去的君主身边,“天上的圣父啊,求你公正地裁判我们的好国王乔佛里吧,”他拖长声音吟咏,开始作临终祷告。玛格丽·提利尔哭出声来,她母亲艾勒莉夫人则安慰道,“他噎住了,亲爱的,他被馅饼噎住了,不是你的错。他噎住了,我们都瞧见的。”
  “他没有噎住,”瑟曦的音调比伊林爵士的宝剑更锋利,“我儿子是被毒死的。”她扫视无助地环绕在周围的白骑土,“御林铁卫们,履行职责。”
  “夫人?”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狐疑地询问。
  “立刻逮捕我弟弟,”她下令,“是他干的,这侏儒和他的小妻子。他俩害了我儿子,害了你们的国王。抓住他们!抓住他们!”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1章 珊莎

  城市彼端,钟声响起。
  珊莎犹在梦中。“乔佛里死了。”她告诉大树,不知它们能不能将自己唤醒。
  其实,离开王座厅时,他还没死,只是跪倒在地,抓向喉咙,抠挖皮肤,挣扎呼吸。那番景象如此骇人,她不由得啜泣着转身逃掉。坦姐伯爵夫人也逃了。“您有一颗温柔的心,夫人,”途中她告诉珊莎,“不是每个女人都会为一位离弃自己,并把自己丢给侏儒的男人哭泣。”
  温柔的心,我有一颗温柔的心?她只想歇斯底里地大笑一场,却又硬生生地咽回去。钟声响起,缓慢而充满哀悼,咚,咚,咚。劳勃国王去世时,他们也这样敲。乔佛里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他真的死了?我为什么要哭,我为什么不跳舞?欢乐的眼泪在哪里?
  她在前天藏衣服的地方找到东西。没侍女帮忙,花了很久,才把裙带解开。虽然告诉自己不用害怕,但指头还是奇怪地不听使唤。“陛下年纪轻轻,英俊潇洒,却在自己的婚宴上一命呜呼,诸神实在太残忍了。”坦姐伯爵夫人如此评论。
  诸神是公正的,珊莎心想。罗柏也死在自己的婚宴上。她并非为乔佛里而哭,而是为哥哥,还有玛格丽。可怜的玛格丽,结了两次婚,当了两次寡妇。珊莎把胳膊穿出袖子,拉起裙服,整个脱掉,接着将其裹成一团,塞进橡树树洞里,并把里面备好的衣服取出。穿暖和些,唐托斯爵士嘱咐,选深色衣服。她没有黑衣服,因此挑了件棕羊毛厚连衣裙,美中不足的是,前胸缀有无数水珍珠。没关系,斗篷会把它们遮住。斗篷乃是深绿色,带有一顶极大的兜帽。她把裙子当头套下,裹紧斗篷,暂时没遮脸。树洞内还藏了鞋子,简单耐用的款式,方头平底。勇敢起来,诸神已然回应我的祈祷,她心想,然而身子却越来越麻木,仿如梦游。指头好似成了陶瓷、成了象牙、成了钢铁,僵硬笨拙,怎么也弄不好头发。她好想雪伊能在身边,帮忙取下发网。
  最后她终于成功,浓密的褐红秀发随之垂下肩膀,披散到背上。手中发网闪烁着淡淡的光芒,银丝十分悦目,宝石却是黑色。亚夏的黑紫晶。仔细查看,珊莎发觉丢了一颗,丝线交接处有颗结晶不知所踪。
  她突然恐惧起来心脏砰砰狂跳,几乎无法呼吸。我怕什么?不过丢了颗宝石,一颗来自亚夏的黑紫晶,有什么打紧?肯定原本就嵌得不牢,没错。它就那样掉下去,落到王座厅地板上,或是院子里,或是……
  唐托斯爵士说发网上有魔法,足以带她回家。为此,他要她在乔佛里的婚宴上一定将其佩戴……银丝勒进指节,她茫然地摸索着结晶消失的空洞,想停止,却停不下来,好比舌头爱舔牙齿中的空洞……究竟有什么魔法?国王已死,那个从前是她白马王子的残酷君主已然下了地狱。可……可如果唐托斯在发网的事上撒谎,那其余承诺也都是假话吗?如果他不来怎么办?如果河里没船,逃不了怎么办?我该怎么做?
  她听见树叶轻响,忙将发网挤进斗篷的口袋深处。“谁?”她喊,“是谁?”神木林中阴郁黑暗,远方传来哀悼乔佛里的钟声。
  “是我。”他从树下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抓着她的手臂,方才稳住身子。“亲爱的琼琪,我来了,您的佛罗理安来了,别害怕。”
  珊莎挣开他的手,“你要我戴上发网,那张银……上面有什么东西?”
  “那是紫晶,亚夏的黑紫晶,我的好小姐。”
  “不对,才不是!你———你———你撒谎。”
  “的确是黑紫晶啊,”他发誓,“带有魔法的宝石。”
  “它是杀人工具!”
  “轻点声,小姐,轻点声。什么杀人工具?别胡思乱想,陛下是被鸽子馅饼噎死的,”唐托斯得意地笑道,“噢,多美味可口的饼子。您戴的只是银丝和宝石,就是这样,银丝、宝石和魔法。”
  钟鸣不绝,寒风呼啸,好似“他”在垂死挣扎时发出的那细得吓人的嘶声。“你毒死了他。你毒死了他。你从我发网上摘下一颗宝石……”
  “嘘,您会害死我俩的。我真的什么也没做。来吧,快走,他们正到处搜查。您可知道?您丈夫已为这事被捕了。”
  “提利昂?”她非常惊讶。
  “您哪有别的丈夫呢?没错,就是小恶魔,国王的侏儒舅舅,太后认定是他作恶,”他抓住她的手,扯了扯,“来,我们得赶紧离开,一会儿就没事了,别害怕。”
  珊莎没有反抗。我不想听女人哭哭啼啼,小乔经常这样说,现下只有他母亲为他流泪了。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古灵精怪会制造能满足凡人愿望的魔法物品。我真的希望他死吗?她思量,随即想起自己已经够大,不该再相信什么古灵精怪。
  “提利昂毒死了他?”她的侏儒丈夫痛恨他外甥,这点她一清二楚。可他真的下得了手?他知道我发网上的黑紫晶?不管怎么说,是他给小乔倒的酒,莫非就在那时把宝石放进杯中?如果是他做的,那我一定脱不了干系。她焦虑起来。怎么办?我和他是夫妻……而小乔不仅杀了她父亲,还以她哥哥的死来嘲弄她。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
  “请保持安静,亲爱的,”唐托斯说,“出了神木林,一切就得格外小心。把兜帽拉起来吧。”珊莎点点头,照办了。
  他喝得酩酊大醉,不时需要珊莎扶持,方能继续前进。全城的钟响起来,处处都在回应。她低头行在阴影里,跟紧唐托斯。走下一道蜿蜒楼梯时,这位前骑土竟跪地呕吐。我可怜的佛罗理安,她一边看他用长袖擦嘴,一边想。选深色衣服,他嘱咐她,可自己却在褐色兜帽斗篷里穿着老外套:下部为红粉相间水平条纹,上部是黑底上的三只金冠——霍拉德家族的纹章。“你干吗还穿自家衣服?小乔不是禁止你再作骑士装扮吗?他……噢……”乔佛里的话如今已没有效力了。
  “我想再当上骑士,就这一次也好。”唐托斯摇晃着站起来,抓住她的手,“跟我来,别说话,别多问。”
  他们继续走完楼梯,随后穿越一个凹陷的小庭院。唐托斯爵士推开一道厚门,点燃蜡烛,领她走进荒废的回廊。墙边矗立着一副副空洞的铠甲,黝黑蒙尘,从头盔直到背部镶着龙鳞。他们快步通过,蜡烛的光芒映照在鳞片上,扭曲着它们。仿佛千万个龙骑士死而复生,她心想。
  走下阶梯,来到一扇橡木和铁条制成的厚重门扉前。“请您坚强起来,我的琼琪,我们快要成功了。”唐托斯举起铁闩,推开大门,一阵冷风扑面而来,她穿过十二尺厚的墙壁,发觉自己来到了城堡外面,眼前就是悬崖。河流位于身下极远处,天空在头顶无垠展开,两者皆为黑暗。
  “往下爬,”唐托斯爵士说,“到得底部,会有人撑舟把我们送到大船上。”
  “我会摔下去的!”布兰那么会爬,不也摔了吗?
  “不会的。这里有梯子,秘密的梯子,刻在岩壁中。这里,您摸一摸,小姐。”他跪下来,让她靠在悬崖边,领着她的手指去够岩壁上挖的凹洞。“和铁环一样可靠。”即便如此,也实在太高了。“我下不去!”
  “只有这一条路。”
  “真的?”
  “真的。来吧,好小姐,对您这般坚强的女孩而言,这是挺容易的事。抓紧,别往下看,很快就能达到目标,”他的视线模糊了,“瞧,害怕的是您可怜的佛罗理安,他又老、又胖、又醉酒,连马也坐不稳,还记得吗?我们就是在那时相识——我喝醉了酒,摔下马来,乔佛里要我可怜的脑袋,而您挺身而出,拯救了我。您是我的救星啊,亲爱的琼琪。”
  他哭了。“所以你要报答我。”
  “求求您跟我来吧。如果您不走,我俩都没命了。”
  一定是他,她心想,一定是他杀了乔佛里。可她不得不走,不管为了谁。“你走前面,爵士。”如果他再度撑不住倒下,她可不想被砸在头上,连带一起摔下悬崖。
  “遵命,小姐。”他给了她湿湿的一吻,摇摆双腿笨拙地跨过悬崖,试探了半天,直到够着第一个凹洞。“我走前面,您跟着来,行吗?您得发誓。”
  “我会跟来。”她保证。
  随后唐托斯爵土便消失了,但她仍能听到急促的喘息,也能听见远方的钟声。她数着钟摆,数到第十,方才小心翼翼地走到边沿,伸出脚趾探索,找着支撑点。城墙在面前笼罩耸立,一时间,她只想逃跑,逃回到厨堡内的温暖卧房。勇敢,她告诉自己,勇敢起来,就像故事中的仕女。
  珊莎不敢往下瞧,只把岩壁死死盯住,踩好一步再踏一步。石头冰冷粗糙,她时时觉得手指往下滑,凹洞也根本不够大。钟声持续。没爬到一半,人已发起抖来,感觉随时可能摔下去。再一步,她告诉自己,再一步。她勉强前进,因为如果停下,一定会僵在原地,直到天亮都不肯移动,活活冻死在寒风里。再一步,再一步。
  到达底部时,她不禁吃了一惊,随即绊倒在地心脏狂跳。她蜷起身子,抬头望着来路,只觉头晕目眩,指甲抠进泥中。我做到了,我竟然做到了!我没有摔下来!我下来了,我可以回家了。
  唐托斯爵土扶她起立,“这边走,安静,安静,千万安静。”他领她走进悬崖底深邃的阴影里,向下游行了大约五十码,只见前方有条小舟,半掩藏在一只烧焦沉没的巨舰背后,一个男人正在舟中等待。唐托斯喘起粗气,蹒跚着去会他,“奥斯威尔?”
  “别说话!”对方回答,“快上船。”这人拿撑篙当坐垫,生得高大瘦长,却是个老者,有长长白发和大鹰勾鼻,眼神被头巾遮掩。“进来,动作快,”他喃喃道,“我们快迟到了。”
  两人均安全上船后,戴头巾的老人将撑篙滑入水中,用尽全身力气,将船向河口摆去。丧钟依然为死去的国王持续鸣奏,黑色的河水围绕小舟。
  随着撑篙坚定、缓慢而有节律地拍打,他们愈行愈远,经过沉没的舰艇、破损的桅杆、烧焦的船壳和分裂的风帆。撑篙的叶片包了布,小舟几乎没发出任何声响。薄雾在河面升起,小恶魔的绞盘塔隐约出现在前方,好在拦江铁索已然放下,他们顺利通过了那成千上万活人被烧死的地方。河岸已不复见,雾气越来越浓,钟声缓缓褪散,最后连灯火亮光也全部消失,一叶扁舟深入黑水湾。全世界只剩下漆黑无边的水,漂浮不定的雾和两位沉默不语的伙伴,“还有多远?”她问。
  “别说话。”船夫虽然年迈,身体却有力量,声音也极凶悍。他的面容让珊莎觉得奇怪地熟悉,但说不上为什么。
  “不远了,”唐托斯爵士双手执起她的手,轻轻揉搓,“您的朋友在那边等您。”
  “别说话!”船夫咆哮,“声音会制造波纹,小丑爵土。”
  珊莎有些发窘,不由得咬紧嘴唇,陷入沉默中。划,划,划。
  当东方的天空映出第一道曙光,蒙蒙发亮时,珊莎终于在黑暗中发现一个幽灵般的形体:似乎是艘商船,帆已收起,只靠一列木桨保持低速运动。靠近之后,她看见船首像乃是头戴金冠、吹奏海贝巨号角的男性人鱼。雾中一声号令,商船便朝小舟驶来。
  大船驶拢后,沿栏放下一道绳梯,船夫扔开撑篙,扶珊莎登上去,“去吧,上,孩子,有我在后面。”珊莎感谢他的帮助,对方却只咕哝了一声。爬绳梯总比爬悬崖容易,在她之后,这位叫奥斯威尔的船夫也登上大船,唐托斯爵士却没跟来。
  两名船员把她扶上甲板,珊莎有些发抖。“她着了凉,”某人评论,并把自己的斗篷解下,披到她肩膀,“来,好点了么,小姐?你好好歇息,一切都没事,你安全了。”
  她记得这个声音。可他在艾林谷啊,她心想。罗索·布伦爵士手执火把站在旁边。
  “培提尔大人,”小舟上的唐托斯喊,“我得赶紧回去,以免遭到怀疑。”
  培提尔·贝里席单手凭栏,“你要我付清报酬,说好一万金龙,没记错吧?”
  “对,一万金龙,”唐托斯用手背擦擦嘴巴,“这是您答应的数目,大人。”
  “罗索爵士,给他。”
  罗索·布伦将火把一挥,三个男人突然出现在船舷,举起十字弓,依次发射。第一箭射中唐托斯的胸膛,正好穿过外套最左边那顶王冠。其他两箭分别刺入喉咙与肚腹。如此突然,无论前骑士还是珊莎都来不及呼喊。之后,罗索·布伦将火把扔到尸体上,小舟迅猛燃烧,大船快速离开。
  “你杀了他!”珊莎抓紧栏杆,扭头狂呕。莫非她逃离兰尼斯特的魔掌,又进入另一个陷阱中?
  “小姐,”小指头轻声说,“这种人不值得你伤心。他是一个酒鬼,一个废人。”
  “可他救了我!”
  “不对,他为一万金龙出卖了你。想想看,人们一定会把你的失踪和乔佛里之死联系起来,金袍子将到处搜捕,太监立下赏格,而这唐托斯……你刚才也听见他的话了,他要的是钱,谁知喝醉以后会不会再出卖你一次?一袋金龙买得一时安全,一支好箭可保一世平安,”他有些悲天悯人地笑笑,“其实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照我吩咐,而我只有这个办法来救你。当我知晓你在乔佛里的比武会上救下他后,就认定他是最佳人选。”
  珊莎觉得恶心,“他说他是我的佛罗理安。”
  “还记得当初你评论父亲的裁决后,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你说:‘人生不比歌谣。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刹时,她眼中盈满泪水,是为唐托斯·霍拉德爵士,为小乔,为提利昂,还是为自己,根本分不清。“莫非一切都是假的,从头到尾,每个人、每件事都是谎话?”
  “世上大部分人是如此,除了你我之间,”他微微一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那张羊皮纸……你……?”
  “只有神木林里才能成功,红堡其他地方都逃不过太监手下小小鸟的监视……我管他们叫小老鼠。神木林里没有墙壁,只有树木,没有顶盖,唯有天空。树根、泥土和岩石代替了地板,老鼠无处躲藏。老鼠需要潜行,否则就会人人喊打。”培提尔公爵挽起她的手,“让我带你回房吧。我知道,你走了很长的路,身子疲累,需要休息。”小舟已成远方的一点花火轻烟,消失在破晓的无垠汪洋中。她无法回头,只能向前走。“我很累。”她承认。
  他带她走下甲板,一边道,“给我讲讲婚宴的事。亏得太后陛下精心筹划,歌手、杂耍艺人、跳舞的熊……你的小丈夫喜欢我准备的马戏侏儒吗?”
  “你准备的?”
  “可不?那是我千里迢迢从布拉佛斯找来的,婚礼之前,一直藏在妓院。花的钱就不用说了,藏人更费心机,最关键的是乔佛里……这样说吧,别的君主渴了,端给杯子就会喝,而小乔呢,不伸手进去甩甩,他还意识不到里面有水。当我把这份小惊喜带给他时,陛下道:‘我干吗让丑陋的侏儒在我的婚宴上表演?我最讨厌侏儒!’我只好搂住他肩膀,凑在他耳边低语:‘然而你舅舅更不喜欢……’”
  甲板在脚下颠簸,珊莎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摇摆。“他们认为是提利昂毒死了乔佛里。唐托斯爵士说他被捕了。”
  小指头微笑,“是啊,你很快就要做寡妇了,珊莎。”
  这个说法让她肚里打鼓,她确实不想再和提利昂同床,可是……然而……
  为她安排的房间又矮又小,好歹窄木板上铺了张羽床,上面堆满厚毛皮,显得有几分舒适。“瞧,虽嫌促狭,却还暖和,”小指头指指窗边的雪松木箱,“里面有新衣服。裙子、内衣、长袜、斗篷,应有尽有。都是羊毛和亚麻制,配不上你这样的美人儿,但至少能保证干净温暖,上岸后,我再给你找些好打扮。”
  一切尽在他计划之中。“大人,我……我不明白……乔佛里不仅把赫伦堡赐给您,还让您,总督三叉戟河流域……为什么……”
  “为什么我却要他死?”小指头耸耸肩,“别傻了,小姐,我没有动机。你瞧,我远在千里之外,什么也做不了。记住,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很多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些没有明显好处的事,甚至是一些表面上看来有损于自己利益的事。珊莎,当你日后加入到游戏中来时,请记得这第一课。”
  “游……游戏?”
  “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他替她挽上一髻垂下的头发,“你已经长大了,我可以告诉你,我和你母亲之间不仅是朋友而已。从前,凯特是我的寄托和唯一,我日思夜想,梦中都是我们将要诞生的孩子……可惜她是奔流城的女儿,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家族、责任、荣誉,珊莎,家族、责任、荣誉的意思就是我永远不可能牵她的手。但她给过我最甜美的东西,一个女人一生中只能给予一次的东西,如今我怎么忍心放着她女儿不管呢?假如我们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新世界,你该是我的女儿,而非艾德·史塔克所生。我忠诚可爱的女儿……亲爱的,请你将乔佛里、唐托斯、提利昂,所有人,统统抛出脑海。你安全了,他们再也不会来打搅你。你有我的保护,我们一起回家。”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2章 詹姆

  国王死了,人们告诉他,丝毫不知乔佛里既是他的君主更是他的儿子。
  “小恶魔用匕首割了国王的喉咙,”队伍在路边小旅馆过夜时,一名水果贩子大声传扬,“然后以大金杯喝陛下的血。”小贩根本没认出眼前这位胡子拉碴、缺一只手、盾牌上有个大蝙蝠的骑士是谁,店里没人认出来,所以詹姆听见了很多原本不可能听见的话。
  “给毒死的!”店主反驳,“当时那孩子的脸黑得跟洋李子一样。”
  “愿天父公正地裁判陛下。”一名修士呢喃。
  “侏儒的老婆是从犯,”一位穿罗宛家制服的弓箭手信誓旦旦,“完事以后,她撒一把硫磺,就着烟雾消失不见。有人还看见一只嘴里淌血的冰原狼幽灵在红堡内徘徊呢。”
  詹姆静坐倾听,只觉言语左耳进右耳出,一角杯麦酒遗忘在左手中。乔佛里,我的血脉,我的初生儿,我的孩子。他试图回忆男孩的面容,但无论怎么想,脑海里出现的还是瑟曦。她一定万分悲痛,头发散乱,眼睛红肿,嘴唇颤抖得说不出话。等见到我,她会拼命忍耐,却又止不住泪流满面。除了和他独处时,姐姐很少哭,她不要别人以为她软弱,只肯把伤痕呈现在孪生弟弟面前。这回,她定然向我寻求慰藉和复仇。
  第二天,在詹姆的要求下,队伍改为急行军。儿子死了,姐姐需要我。
  当都城黑暗的嘹望塔出现在前方时,暮色已渐浓。詹姆·兰尼斯特策马骑到铁腿沃顿身边,前面是高举和平旗帜的纳吉。
  “怎么回事?好臭!”北方人抱怨。
  死亡的臭气啊,詹姆心想,但他说的却是:“烟尘、汗水和屎尿——欢迎来到君临。在这儿,鼻子灵的人,连叛徒也嗅得出来。对了,你从没闻过城市的气味么?”
  “有,我去过白港,那是全天下最臭的地方。”
  “白港与君临相比,就如我弟弟提利昂和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站在一起。”
  纳吉领他们走上一道小丘,七条长尾的和平旗帜高高举起,迎风飘扬,顶端锃亮的七芒星反射阳光。我很快就能见到瑟曦、提利昂和父亲了。弟弟真的杀了我儿子?詹姆不相信。
  实际上,他平静得出奇。当孩子逝去时,作父母的理应哀伤得发狂的,詹姆知道,我该扯烂头发,诅咒诸神,口出毒誓,立志复仇。可为何竟如此无动于衷?莫非因为他从生到死都以为自己是劳勃·拜拉席恩的种?
  没错,詹姆看着他降生,但主要关心的不是他,是瑟曦……而这一辈子,他没有哪怕一次机会抱抱孩子。“那怎么成?”当他提出要求时,姐姐如此警告,“你和小乔长得这么像,已经够危险了。”听罢此言,詹姆只好默不作声地放弃,从此以后,这个孩子,这个尖叫着的粉红小东西,占去了瑟曦的时间、她的爱和她的胸乳。他也一度成为劳勃的宠儿。
  如今他死了。詹姆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副小乔静静躺卧、面容因剧毒而青紫的画面,却感觉不到丝毫悸动。或许自己真如别人所言,是一个怪物:如果天父给他机会,让他在儿子和右手之间挑选,他知道自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右手。说到底,他还有一个儿子,还有种子足以生出许许多多儿子。瑟曦若想要,我就再给她一个……这次我要抱着他,异鬼也不能将父子分开。劳勃在坟墓里腐烂发臭,詹姆则受够了人间的谎言。
  他陡然掉转马头,到队伍末端去找布蕾妮。天知道我干吗多事!她是我这辈子最倒霉、最郁闷、最糟糕的伙伴。妞儿不仅骑在最后,而且离开队伍几码之远,走在旁边,好像在声明她不是他们中的一员。路上,人们为她拼凑起一身男人的衣服:外套、披风、马裤和兜帽斗篷,甚至找到一件老旧的铁胸甲。穿上男人的服装,她看起来顺眼多了,但全天下没有打扮能让她变得潇洒,也没有打扮能让她愉快。刚出赫伦堡,她那猪脑袋又开始顽固起来。“请你归还我的武器和盔甲,”她坚持。“噢,没错,得想办法让你重新穿上铁皮,”詹姆回答,“尤其是头盔。等你闭上嘴巴、合上面甲,大家皆大欢喜。”
  布蕾妮果然照办,只是那阴郁的沉默和科本无休止的奉迎一样,彻底破坏了他的好心情。没想到,我竟会怀念克里奥·佛雷当伙伴的日子,诸神慈悲!他开始后悔没把她留给黑熊了。
  “君临到了,”詹姆对她宣布,“我们的旅程结束了,亲爱的小姐,您守住了您的誓言,送我回到君临……虽然少了五根指头和一只手。”
  布蕾妮眼神黯淡。“这只是我誓言的一半,我向凯特琳夫人保证带回她两个女儿,无论如何,至少带回珊莎。但现在……”
  她从未见过罗柏·史塔克,但哀悼他的程度比我哀悼小乔还要深。或许她哀悼的是凯特琳夫人吧。他们是在野猪林截获“消息”的,从一个气喘吁吁的肥胖骑士本特姆·毕斯柏里口中得来——他的纹章是黑黄条纹上的三个蜂窝。他告诉他们,昨天派柏大人的队伍刚打这儿经过,高举和平旗帜,朝君临飞奔,“少狼主已死,派柏无心恋战,况且他儿子还在孪河城被扣为人质。”布蕾妮惊得合不拢嘴,活像一头反刍中噎住的母牛,所以有关红色婚礼的细节只好由詹姆来问。
  “七大家族麾下各有虎视眈眈的竞争者,随时在寻找取而代之的机会。”独处的时候,他对妞儿解释,“我父亲有塔贝克家和雷耶斯家,提利尔有佛罗伦家,霍斯特·徒利有瓦德·佛雷。只有主家力量强大,才能迫使他们安守本分,一旦被嗅着虚弱的气息……你知道么?在英雄纪元,波顿家的人还剥史塔克的皮,拿它们当斗篷呢。”她看上去可怜兮兮,詹姆不禁想给予安慰。
  从那天起,布蕾妮就是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当面叫她“妞儿”也不能激起任何反应。她的力量已经散去。这个落石袭击罗宾·莱格,钝剑对决高大黑熊,咬下瓦格·赫特的耳朵,把詹姆·兰尼斯特打得喘不过气来的女人……如今彻底垮了。“我将好言规劝父亲,尽快把你送回塔斯,”他告诉她,“若想留下,我也会在宫里给你谋个职位。”
  “做太后的女伴?”她麻木地问。
  他记得她穿那身粉红绸缎裙服的样子,老姐若是见了,真不知会如何讶异呢。“不,或许在都城守备队……”
  “我决不为背誓者和杀人犯服务!”
  你就不能停止做这些无聊声明吗?他想嘲笑反击,但把话咽了回去。“随你便吧,布蕾妮。”他单手掉转马头,离开了她。
  诸神门大开,门外道路两旁排满二十多辆马车,装载着一桶桶果酒,一箱箱苹果和一捆捆干草,还有许多詹姆这辈子从未见过的大南瓜。每驾车边都有护卫:胸前绣小贵族纹章的士卒,穿锁甲和煮沸皮甲的佣兵,甚至有握着烈火淬硬的土矛的乡农之子,满脸稚嫩憨厚。詹姆边骑边朝他们微笑,走到门边,发现金袍卫士对进城商贩皆收取不菲的费用。“这是为何?”铁腿好奇地问。
  “根据首相大人和财政大臣的指示,凡货物进城一律严加苛税。”
  詹姆望着马车、手推车和载重马组成的长长队列,“既然如此,还挤得车水马龙?”
  “仗刚打完,钱好挣哪,”最近的马车上,一名磨坊主欢快地说。“现在城内由兰尼斯特当家,安全得很呢。他们的头儿是岩石城的泰温老大人,据说拉出的屎都是银子。”
  “金子,”詹姆干巴巴地纠正,“我发誓,小指头这家伙能从花草里榨出钱财来。”
  “现任财政大臣是小恶魔。”城门队长说,“至少,在他因谋杀国王而被捕之前是。”他狐疑地盯着北方人。“你们这帮家伙是谁?”
  “我们是波顿伯爵的下属,奉命前来君临公干,拜见首相阁下。”
  队长看着纳吉手中的和平旗帜。“嗯,前来屈膝臣服的吧。你们已经落后啦,进去,直接去城堡,别惹麻烦。”他挥手示意通过,接着继续处理马车。
  君临的市民会为乔佛里国王哀悼么?至少詹姆看不出来。他只在种子街见到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帮兄弟替小乔的灵魂大声祈福,但路人视若无睹,仿佛当成了噪音。人人各归其位:穿黑锁甲巡逻的金袍卫士,卖果酱饼、面包和热派的小弟,胸衣半开、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揽客的妓女,一身屎尿臭气的贫民。五个男人将一匹死马从小巷里拖出来,一名杂耍艺人在为一群喝得醉醺醺的提利尔士兵和小孩们表演轮转匕首。
  同两百个北方人、一位无颈链的学士和一名丑陋的奇女子结伴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詹姆发现竟无人多看他一眼,真不知该烦恼还是庆幸。“他们认不得我了。”穿过鞋匠广场时,他忍不住对铁腿说。
  “这不奇怪,你面容已变,手也没了,”北方人道,“况且他们有了新的弑君者。”
  红堡大门敞开,门外由十来个提枪的金袍子警卫。铁腿靠近时,他们将武器放低,但詹姆认出负责指挥的白骑土,“马林爵士。”
  马林·特兰爵士无精打采的眼睛一闪,接着睁得大大的,“詹姆爵士?”
  “哟,不错,终于有人认得我了。让他们站开。”
  很久没有人如此干净利落地遵从他的指示,詹姆几乎忘了这感觉有多美妙。
  外庭中也有两名御林铁卫,皆为新进。哼,瑟曦任命我为铁卫队长,却又擅自往里面塞人。“看来,我多了两个新弟兄。”他边下马边打招呼。
  “这是我们的荣幸,爵士先生。”穿白鳞甲和白丝衣的百花骑士如此俊俏精致,詹姆觉得自己犹如俗物,不堪入目。
  他转向马林·特兰,“爵士,你有所失职,不曾向我们的新弟兄教诲最基本的职责。”
  “什么职责?”马林·特兰防卫性地说。
  “保护国王的生命。自我离城以来,死了几个国王?两个?”
  这时,巴隆爵士看到他的断肢,“您的手……”
  詹姆逼自己微笑,“如今我用左手打,更有挑战性。我父亲大人在哪儿呢?”
  “在书房和提利尔大人、奥柏伦亲王谈话。”
  梅斯·提利尔与红毒蛇共进晚餐?奇了,真奇了。“太后陛下也在?”
  “不,大人,”巴隆爵士答道,“陛下她在圣堂,为乔佛里国王——”
  “你!”
  最后一个北方人也下马后,洛拉斯·提利尔发现了布蕾妮。
  “洛拉斯爵士。”她抓着缰绳,愚蠢固执地昂头。
  洛拉斯·提利尔几个大步跨到她面前。“为什么?”他吼道,“告诉我为什么!他待你如此宽厚,还给你彩虹护卫的荣耀,为什么你要杀了他?”
  “我没有做。我崇敬他,会为他而死。”
  “噢,你会的。”洛拉斯爵士拔出长剑。
  “不是我杀的。”
  “埃蒙·库伊爵士临死之前,发誓是你。”
  “当时他在营帐外,没看见——”
  “当时除了你和史塔克夫人,营帐里没有别人。别告诉我那老女人竟能砍开陛下的护喉钢甲!”
  “那里有道影子,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可……我正帮蓝礼穿戴铠甲,接着蜡烛熄灭,到处都是血。是史坦尼斯干的,凯特琳夫人向我保证,是他的……他的影子。我以我的荣誉发誓,与此事毫无关……”
  “你有狗屁荣誉!拔剑吧,我不杀空手之人。”
  詹姆挡在两人之间,“放下武器,爵土。” 。
  洛拉斯爵士不依不饶地绕开他。“布蕾妮,你当了杀手还不够,还要当胆小鬼?我早该知道,你就是这样双手染满陛下的鲜血,然后逃之夭夭!拔剑哪,女人!”
  “你最好希望她不要,”詹姆又挡过来,“否则咱们待会多半得给你收尸。妞儿没格雷果·克里冈丑,却比他壮。”
  “此事与你无关!”洛拉斯爵士将他一把推开。
  詹姆用左手抓住这小子,将他拉了回来。“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你个不懂礼数的小免崽子!只要你穿着白袍一天,就得听我的话。他妈的,把剑收回去,否则休怪我将它扔到连蓝礼都找不着的地方!”
  小子犹豫片刻,巴隆·史文爵士忙插话进来:“照队长说的做,洛拉斯。”周围的金袍子已纷纷取出武器,恐怖堡的人也不甘示弱。漂亮,詹姆心想,我刚回宫,便引起一场大混战。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将长剑“砰”地一声,收回鞘中。
  “这玩意儿没那么沉吧,嗯?”
  “我要求逮捕她,”洛拉斯爵士坚持,“布蕾妮小姐,我指控你谋害蓝礼·拜拉席恩公爵。”
  “不管荣誉是珍宝还是狗屁,”詹姆说,“反正这妞儿有荣誉心,而且比我从你身上看到的要多得多。我相信她的话。让我告诉你,妞儿不是个聪明人,就连我的马说谎都比她强。既然你坚持指控,那好……巴隆爵土,请护送布蕾妮小姐到塔楼房间待讯,并安排守卫妥善保护。还有,安顿好铁腿和他的人马,以待我父亲择日召见。”
  “遵命,大人。”
  当巴隆·史文爵士和十来个金袍子带她离开时,布蕾妮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傻瓜,你该来亲吻我的,他心想,干吗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詹姆不再打量妞儿,转身头也不回地穿过庭院。
  王家圣堂的门由另一位白甲骑士把守,此人个子很高,留一把黑胡子,宽阔肩膀,大鹰钩鼻。他看见詹姆,眯眼笑道,“你想上哪儿去?”
  “进圣堂,”詹姆抬起断肢朝大门一指,“就在你后面。我要见太后。”
  “太后陛下正在服丧。你以为你什么人,想见陛下?”
  妈的,我是她情人,她儿子的父亲,他几乎冲口而出。“七层地狱,你是谁?”
  “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放尊重点,残废,否则我把你另一只手也切下来,今后你只能趴着喝粥!”
  “我是太后的弟弟,爵士。”
  白骑土哈哈大笑。“哟,您逃出来啦?在牢里还长高了哪,大人?”
  “我是她的长弟,白痴,御林铁卫的队长。赶紧给我站开,否则就有得瞧了。”
  听罢此言,白痴骑士好好打量了他一番。“您,您是……詹姆爵士,”他挺直身子,“非常抱歉,大人,恕我有眼无珠。我乃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很荣幸与您见面。”
  荣幸?见鬼去吧,马屁精。“我想和姐姐单独谈谈,爵士先生,不准放任何人进入圣堂,做不到的话,你提头来见。”
  “是,爵士,遵命,爵士。”奥斯蒙爵士忙不迭地开门。
  瑟曦跪在圣母祭坛前,乔佛里的棺材则放在陌客的雕像下——是它负责指引死者到另一个世界。空气中有浓烈的薰香味,一百根蜡烛在燃烧,送出一百道祝福。愿小乔能享受这一百道祝福……
  姐姐回头一瞥。“谁?”她问,接着惊呼,“詹姆?”她猛地站起来,眼含热泪。“真的是你吗?”她没有跑过来,她从来不会跑过来,他心想,她只会等,等我跑过去。她给予,但必须由我先要求。“你该早些回来的,”当他搂住她时,她低语道,“你为什么不早些回来?为什么不保护他?我的儿子……”
  我们的儿子。“我尽了最大努力。”他挣脱她的拥抱,退开一步。“姐姐,外面在打仗。”
  “你好瘦,你的头发,金色的头发……”
  “头发可以长回来,”詹姆举起断肢,她迟早得知道,“这个就不行了。”
  她眼睛瞪得老大。“史塔克竟敢……”
  “不,这是瓦格·赫特所为。”
  她根本不知道这名字。“谁?”
  “赫伦堡的山羊,至少暂时如此。”
  瑟曦别开头,望向小乔的棺材,人们用镀金的铠甲来装扮死去的国王,他看起来宛如年轻的詹姆。头盔的面甲合上,在蜡烛映照下,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展现出死者英勇光辉的形象。烛光也点燃了瑟曦丧服上的暗红宝石,她的头发垂下肩膀,未经梳理,蓬乱不堪。“是他杀的,詹姆,正如他威胁我的那样:‘总有一天,当你自以为平安快活时,喜乐会在嘴里化成灰烬,’我一直都记得他的毒誓。”
  “提利昂真这样说过?”詹姆不敢相信。弑亲比弑君更可恶,如今弟弟竟两样占全了,而且是在诸神看顾、世人齐集的婚宴席上。他明知这孩子是我的。诸神在上,我爱提利昂,我从来对他很好,呃,除了那一次……但弟弟并不知道真相。难道他知道了?“他杀小乔目的何在?”
  “为一个妓女。”她抓住他的左手,用双手紧紧抓住。“他甚至拿这个威胁过我。小乔知道凶手是谁,他临死时,拼命指向他,指向咱们该死的、畸形的、可恶的兄弟。”她吻了詹姆的指头,“你会为他报仇,对吧?你会为咱们的儿子报仇。”
  詹姆将手抽离,“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亲弟弟。”他把断肢举到她面前,好让她看清楚,“而且,我这样子怎么杀人?”
  “你还有一只手,对吧?我又不要你跟猎狗决斗,提利昂只是个关在牢里的侏儒。况且没有守卫敢拦你。”
  姐姐的念头让他大感不安。“不行,我必须知道实情,不能光凭一面之词。”
  “你会知道实情,”瑟曦保证,“即将进行一场审判,到时候就水落石出了,你会比我更想杀他。”她抚摸他的脸,“没有你,詹姆,我好失落。我好怕史塔克会把你的人头送回来。噢,那样我会受不了的。”她吻他,很轻,只是嘴唇轻轻扫了一下,但他能感觉到对方浑身颤抖,于是伸手紧紧抱住了她,“没有你,我也不完整。”
  他的回吻毫无轻柔,唯有饥渴。她则将嘴张开,容纳他的舌头。“不要,”当他向她颈部以下吻去时,她虚弱地抗议,“不能在这里,修士们……”
  “去他妈的修士,都给异鬼抓走吧,”他继续吻,沉静地吻,绵长地吻,直到她发出呻吟。接下来他扫开蜡烛,将她举到圣母祭坛上,掀起裙服和里面的丝衣。她用拳头轻轻捶打他的胸膛,呢喃着风险、危机、父亲、修士、亵渎神诸如此类的话题,但他根本不在意。他解开马裤,也爬上祭坛,分开她白皙的大腿,将左手滑进其中,伸到短裤里面,一把撕开。她正在月经,但这无所谓。
  “快,”她轻声说,“快呀,快呀,快来,快干,快干我,噢,詹姆詹姆詹姆。”她用自己的手指引他。“对,”当他插进去抽插时,她说,“弟弟,好弟弟,对,就这样,对,我要你,你回家了,你回家了,你回家了。”她吻了他的耳朵,摸摸他粗短的头发,詹姆则在肉欲中迷失了知觉。他能感觉她的心跳,正如能感觉自己的心跳,两者业已合为一体,鲜血与精液融合,牢不可分。
  但完事之后,太后却立刻道,“拉我起来,如果被发现……”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起身,将她扶下祭坛。白色大理石台上血迹斑斑,詹姆用衣袖擦拭干净,然后弯腰捡起被他扫开的蜡烛。很幸运,它们落地时都熄灭了,否则即使圣堂刚才烧起来,我们也不会在意。
  “这是件蠢事,”瑟曦边整理裙服边说,“父亲就在城中……詹姆,我们必须小心。”
  “我受够了小心。坦格利安都是兄妹通婚,凭什么我们就不行?嫁给我吧,瑟曦,勇敢地站出来,说你爱的就是我。我会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结婚典礼,接着诞生新的儿子,以代替乔佛里。”
  她退开一步,“这不好笑。”
  “你觉得我在开玩笑?”
  “你把所有的理智都忘在奔流城了么?”她的声音逐渐高亢,“你很清楚,托曼的王位继承权始自劳勃。”
  “他将来会继承凯岩城,还不够么?去他的,就让父亲当国王好了,我要的只有你。”他想摸她的脸,但老习惯难改,伸出的是右手。
  她躲开他的断肢。“别……别说这种话,你把我吓傻了,詹姆,别做傻事。你知道吗?这些话只要传出去一星半点,我们就完了。他们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他们砍了我的手。”
  “不,不止如此,你变了。”她又退开一步,“明日再谈吧,我把珊莎·史塔克的侍女们关在塔楼房间,现在得去审讯……你去见父亲。”
  “我翻越千山万水,损失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只为见你一面。请你不要就这么让我离开。”
  “你去见父亲吧。”她重复,一边别过了头。
  詹姆系好马裤,照她说的做了。他虽疲惫,却不敢倒头就睡,因为这会儿回城的消息肯定已传到父亲大人耳中。
  首相塔守卫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亲兵,一眼就将他认出来。“诸神慈悲,终于让您回来了,爵士先生。”一名士兵边开门边感叹。
  “诸神与此毫无瓜葛,是凯特琳·史塔克放的我,嗯,还有恐怖堡的波顿大人。”
  他爬上楼梯,不待敲门便走进书房,发现父亲独坐在壁炉边。谢天谢地,他可不想让梅斯·提利尔或红毒蛇看见他的断肢,两人一起,那就更糟了。
  “詹姆,”泰温公爵说,那语调好像彼此早餐时才刚碰过面,“根据波顿大人的信件,我还期待你能早些回来,以便参加婚礼呢。”
  “途中耽搁了一下。”詹姆轻轻关上门,“听说姐姐过度铺张浪费,是不是?七十七道大餐和一场弑君戏,真是前所未闻。您何时得知我获得自由的?”
  “你逃跑之后没几天,太监就得到了消息,于是我马上派人前往河间地搜索。格雷果·克里冈、山姆威尔·斯派瑟、普棱兄弟等人统统出动。瓦里斯还向河间地一些势力通报了情况,要求对方予以协助,但没大肆声张,我们都同意越少人知情,你就越安全。”
  “瓦里斯提起过这个么?”他走到壁炉边,让父亲看个清楚。
  泰温公爵陡地起身,咬牙切齿。“谁干的?凯特琳夫人——”
  “不,凯特琳夫人只用剑指着我喉咙,逼我答应送还她的两个女儿。这是你的山羊干的好事,瓦格·赫特,赫伦堡领主!”
  泰温一脸憎恶地别过头。“不再是了,格雷果爵士已夺回城堡,他则被手下佣兵们抛弃。从前河安伯爵夫人的仆人们主动为我军打开一道边门,克里冈进去后,发现山羊独坐在百炉厅,因伤口感染导致的高烧和疼痛而发了狂。听说他耳朵被咬掉了。”
  詹姆拍案叫绝。多甜美的复仇!耳朵!他等不及要把这消息告诉布蕾妮,即便妞儿不会为此大笑也罢。“他死了吗?”
  “快了。克里冈依次砍下他的双手双脚,似乎想慢慢观赏科霍尔人唾沫横飞的样子。”
  詹姆收住笑容,“勇土团的其他成员呢?”
  “几个留在赫伦堡顽抗的人被杀死或处决,余众四散流窜,大概想逃往港口,或在森林里躲藏起来。”他终于回望向詹姆的断肢,嘴唇因愤怒而抿紧。“我要他们的脑袋,一个都逃不掉。对了,你左手还能用剑么?”
  我左手连衣服都穿不了。詹姆伸出胳膊,回答父亲的疑问。“还不是四根指头,一个拇指,没什么两样。为何不能用剑呢?”
  “很好,”父亲坐下来,“非常好,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原本为了纪念你的平安归来。呃,先前瓦里斯这样说……”
  “不会刚巧是只新手吧?算了,这个问题待会再谈。”詹姆在父亲对面落座。“乔佛里怎么死的?”
  “是毒药。症状和食物噎住雷同,但我命学士打开他的喉咙,却找不到任何堵塞物。”
  “瑟曦认为是提利昂干的。”
  “你弟弟亲手将毒酒献给国王,厅内千名宾客可以为证。”
  “是吗?他可真蠢啊。”
  “我已拘留了提利昂的侍从和他妻子的侍女们,着手进行详细调查。亚当爵士的金袍卫土负责搜查那史塔克女孩,瓦里斯也为此公布了赏格。总而言之,国王的律法必须得到伸张。”
  国王的律法。“您打算处决自己的儿子?”
  “他受到弑亲和弑君两项重罪的指控。如果是无辜的,那他无须害怕,但我们首先得听取两方面的证据。”
  证据。在这座谎言之城,詹姆明白会有什么样的证据,“蓝礼之死不也很奇特吗?时机恰好符合史坦尼斯的利益。”
  “蓝礼公爵是被贴身护卫害死的,据报是位来自塔斯岛的女人。”
  “多亏了这位塔斯岛的女人,我今天才能坐在这里和您谈话。为安抚洛拉斯爵士,我把她暂时关了起来,但要我认定是她杀了蓝礼,倒不如让我相信蓝礼的鬼魂能够现世。依我看,史坦尼斯——”
  “够了,世上没有巫术,杀害乔佛里的也只是毒药。”泰温公爵再度望向詹姆的断肢。“不能用剑,你就无须保持御林铁卫的身——”
  “我当然要保持,”他打断父亲,“而且一定得保持。我看过《白典》,知道不少先例,无论残废与否,御林铁卫只要宣誓,必须效命终身。”
  “当瑟曦以年老为名,虢夺巴利斯坦爵士的职务时,传统已被打破。现下,我们只需慷慨赠予总主教一份礼物,想必他会很乐意解除你的义务。诚然,你姐姐驱逐赛尔弥是件大蠢事,但从另一方面讲,也为我们打开了大门——”
  “——因此得有人挺身而出把它关好,”詹姆站起来,“父亲,我受够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可不想再增添一笔烦恼。再说,我并非自己要当御林铁卫的队长,但活儿既然落到头上,就有责任——”
  “你当然有责任,”泰温公爵也站起来,“对兰尼斯特家族的责任。你从前是凯岩城的继承人,以后也应当是。我决定把托曼交给你管教,让他作你的侍从和养子,只有在凯岩城,他才能学会如何当一个真正的兰尼斯特。我不要他母亲惯坏他,相反,我会为瑟曦找个丈夫。奥柏伦·马泰尔应该不错,但我得先说服提利尔大人此事不会损害高庭的利益。你也该结婚了,提利尔家坚持要把玛格丽转嫁托曼,我打算用你来代替——”
  “不!”詹姆天旋地转,几乎站不住。不,不不不。他受够了,受够了贵族们的谎言,受够了父亲和姐姐,受够了这整个肮脏的交易。“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我要说几次‘不行’您才会听于奥柏伦·马泰尔?这是个恶名昭彰的家伙,剑上涂毒反而只算他的小过恶,您知道吗?他的杂种比劳勃还多,他……他跟男孩睡觉!此外,您竟以为我会娶乔佛里的遗孀……”
  “提利尔大人保证她还是处女。”
  “她活到八十岁还是处女都与我无关!我不要她,也不要你的凯岩城!”
  “你是我儿子——”
  “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御林铁卫的队长!这才是我活着的意义!”
  炉火照在泰温公爵结实的金胡须上,反射金光,衬托脸庞。父亲脖子上一根青筋暴突,但他没有说话,没有说话,没有说话。
  紧张与沉默延续,直至最后詹姆感到几分歉意。“父亲……”他道。
  “你不是我儿子。”泰温公爵转头。“你说你是御林铁卫的队长,那才是你活着的意义。很好,爵士先生,我就不耽误你履行公务了。”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3章 戴佛斯

  他们的噪音跟柴堆的火星一起盘旋升腾,涌向紫色的夜空,——“带领我们,走出黑暗,哦,真主啊,请用火焰填充我们的心房,好让我们奉承您明光照耀。”
  夜火于逐渐凝聚的黑暗之中燃烧,如一头鲜亮巨怪,变换闪烁的橙光为它在院子里投射出二十尺长的影子。龙石岛城墙上,那怪物与异兽的军团遥相呼应、蠢蠢欲动。
  戴佛斯从长廊的拱窗望下来,看见梅莉珊卓高举双臂,仿佛要拥抱摇曳的火苗。“拉赫洛,”她的声调清晰嘹亮,“你是我们眼中的光,你是我们心中的火,你是我们腹中的热。你的光是白昼温暖我们的太阳,你的光是黑夜守护我们的群星。”
  “光之王,守护我等。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领着大家应和,尖细的脸上满是热忱。史坦尼斯国王站在她身边,咬紧牙关,赤金王冠上的尖刺随头部移动而反射光芒。他虽跟他们在一起,却不是他们中的一员,戴佛斯心想。希琳公主站在父母中间,脸颊和颈部的灰斑在火光中几近于黑。
  “光之王,守护我等。”王后颂唱。国王未跟余人一起应和。他凝视着火焰,戴佛斯不知他在其中看到了什么。所谓“即将到来的大战”的景象?或是更贴近现实生活的事情?
  “我们感谢您,拉赫洛,您带来生命,”梅莉珊卓颂唱,“我们感谢您,拉赫洛,您带来白昼。”
  “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赛丽丝王后和其他人轻声回应,“感谢您派来守护我们的群星。感谢您赐予我们壁炉与火炬,以抵挡无情的黑暗。”戴佛斯感觉应和的声音比前天晚上要弱一些,橙光映照出的激动脸庞也变少了。明天会更少吗……还是增多?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的声调像高音喇叭,他宽厚的胸膛和外弯的双腿在人群中十分醒目,火光如同巨大的橙色舌头舔舐他的脸。戴佛斯不知道事后亚赛尔爵士会如何对付他,今晚他们打算干的事可以让其成为国王之手,圆遂梦想。
  梅莉珊卓高喊,“感谢您赐给我们史坦尼斯,正直的国王陛下。感谢您赐予他如此纯净烈焰般的心志,感谢您赐予他正义的英雄之红剑,感谢您赐予他对忠实子民的无尽热爱。请您引导他,请您守护他,拉赫洛,请您赐予他讨伐敌人的力量。”
  “赐予他力量,”赛丽丝王后、亚赛尔爵士、戴冯和其他人回应,“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
  小时候,修土们教导他向铁匠祈祷力量,向战士祈祷勇气,向老妪祈祷智慧。现今他向圣母祈祷,求她让他可爱的儿子戴冯免遭红袍女的魔神毒害。
  “戴佛斯大人?该行动了,”安德鲁爵士轻碰他手肘,“伯爵大人?”
  这一头衔在他耳中至今仍显怪异,但戴佛斯转身离开窗口。“对,是时候了。”史坦尼斯、梅莉珊卓及后党人土还要再祈祷一个小时,甚至更久。红袍祭司每天日落时分都燃起火堆,为即将结束的一日感谢拉赫洛,并请求他第二天重新带回太阳,驱逐凝聚的黑暗。走私者必须了解海潮,懂得捕捉风向。说到底,那是唯一适合他的身份:走私者戴佛斯。伤残的手伸向喉咙的幸运符,却什么也没找到。他甩开胳膊,加快步伐。
  伙伴们紧随在后,跟上他的脚程。夜歌城的私生子有张被麻疹破坏的脸庞,也带着邋遢的骑士风度;杰拉德·高尔爵土一头金发,身形宽阔,直率粗鲁;安德鲁·伊斯蒙爵士比旁人高一头,铁铲形的胡子,浓密的棕眉毛。他们性情各异,却都是好人,戴佛斯心想,但若今晚之事有所差池,全都难逃一死。
  “圣火是有生命的,”当初戴佛斯要红袍女教他如何透过火焰瞥见未来,她解释道,“它变化雀跃,从不静止……就像一本不停翻动的书,想看也看不清。首先需要多年刻苦训练,才能目睹火焰中的形影,而后又需更多年,才能分辨哪些影子属于将来,哪些影子属于现在,哪些影子属于过去。无论如何,过程相当艰难,应该说很难。你们是不明白的,你们日落国度的人从来就不明白。”戴佛斯不依不饶地追问,亚赛尔爵士如何能很快领悟其中诀窍,对此,她只神秘地微笑,“任何一只凝视火焰的猫都会看到嬉戏的红老鼠。”
  这些话,以及相关的一切,他都没对手下王党人土隐瞒。“红袍女或能预知我们的意图。”他警告大家。
  “先宰了她便是,”“渔妇”林斯建议,“我知道一个伏击的好地方,数人仗剑同时出动……”
  “你会毁了大家,”戴佛斯说,“克礼森学士想除掉她,而她立刻知道了,我猜是从火焰里看见的。依我之见,她对于指向自身的威胁感应灵敏,但肯定无法知晓所有事情。若我们打一开始便彻底忽略她,或许可以躲过注意。”
  “偷偷摸摸、躲来躲去有何荣誉可言,”符山城的崔斯顿爵士提出反对,他一直为桑格拉斯家效劳,冈瑟伯爵却被送上梅莉珊卓的火堆。
  “被烧死就有荣誉了吗?”戴佛斯反问。“你也看到桑格拉斯大人的下场,急着想步他的后尘?我现下不需要荣誉,只需要走私者,你们怎么说?”
  他们同意。诸神保佑,他们都同意。
  当戴佛斯推门而入时,派洛斯学土正教艾德瑞克·风暴做算术。安德鲁爵士紧跟在后,余人留守楼梯和入口。学士停顿下来,“差不多了,艾德瑞克。”
  男孩对来客的闯入迷惑不解。“戴佛斯大人,安德鲁爵士。我们正在做算术。”
  安德鲁爵士微笑,“我在你这个年纪时最讨厌算术,老弟。”
  “我不介意算术,但最喜欢历史。历史书里都是故事。”
  “艾德瑞克,”派洛斯学士说,“快去把斗篷拿来。你得跟戴佛斯大人一起走。”
  “我?”艾德瑞克站起来,“上哪儿去?”他把嘴巴倔强地抿起,“我才不向光之王祈祷。我信仰战士,跟父亲一样。”
  “我们知道,”戴佛斯说,“来吧,孩子,时间不容耽搁。”
  艾德瑞克披上一件带兜帽未经染色的羊毛厚斗篷。派洛斯学士帮他系紧,并拉起兜帽遮住他的脸。“你一起来吗,学士?”男孩问。
  “不。”派洛斯摸摸脖子上许多金属条串成的颈链。“我的岗位在这里,在龙石岛。快跟戴佛斯大人走吧,照他说的去做。记住,他是国王之手,关于国王之手,我教过你什么?”
  “首相代表国王发号施令。”
  年轻的学士微微一笑,“正是如此。快走吧。”
  戴佛斯曾经不大信任派洛斯,也许是怨恨他取代了老克礼森的位置,现下却十分敬佩对方的勇气。他很可能为此送命。
  学士房间外面,杰拉德·高尔爵士等在楼梯边。艾德瑞克·风暴好奇地看看他,下楼时,终于开口问,“我们究竟上哪儿去,戴佛斯大人?”
  “去海上。一艘船在等您。”
  男孩突然停下,“一艘船?”
  “萨拉多·桑恩的船。萨拉是我的好朋友。”
  “我会陪在你身边,孩子,”安德鲁爵士向他保证,“没什么好怕的。”
  “我才不怕,”艾德瑞克恼怒地声明,“只不过……希琳会来吗?”
  “不,”戴佛斯说,“公主得留在这儿,跟父母一起。”
  “那我得先去见她,”艾德瑞克解释,“向她道别。否则她会伤心的。”
  若你被烧死,她会更伤心的。“没时间了,”戴佛斯道,“我会把您的意思转达给公主陛下。等您到达目的地后,还可以写信给她。”
  男孩皱起眉头,“你肯定我必须走吗?叔叔为何要我离开龙石岛?我惹恼他了吗?我敢说自己绝不是故意的。”他又露出那种固执的表情。“我要见叔叔。我要见史坦尼斯国王。”
  安德鲁爵土和杰拉德爵士交换了一个眼神。“没时间了,孩子。”安德鲁爵士催促。
  “我要见他!”艾德瑞克更为响亮地坚持。
  “他不想见你。”戴佛斯必须说点什么,好让孩子继续前行。“我是他的首相,他的代表。难道非得要我禀报国王,你不肯服从命令吗?你知道那会让他多生气吗?你根本没见过他生气的样子!”他摘下手套,将四根被削去一截的手指露出来,“可我见过。”
  这当然是谎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削掉洋葱骑士的手指尖时,丝毫不带感情,只有铁一般的公正。但那时艾德瑞克·风暴还没出生,不可能清楚。威胁取得了期望的效果,“他不该这么做。”男孩默然道,容许戴佛斯牵他走下楼梯。
  夜歌城的私生子在地窖门口加入队伍。他们迅速前进,穿越阴暗的庭院,走下石龙尾构成的若干楼梯。“渔妇”林斯和欧麦·布莱伯利等在边门,脚边有两名捆起来的卫兵。“舟呢?”戴佛斯询问。
  “在那儿,”林斯道,“四个桨手。大船则泊于陆岬之旁,名叫‘疯狂普兰多号’。”
  戴佛斯咯咯窃笑。以疯子命名的船,是的,很合适。萨拉富有海盗的黑色幽默。
  他单膝跪在艾德瑞克·风暴面前。“我们得分开了,”他说,“有一艘小舟正等着您,载您上外海的大船,然后扬帆启航。您是劳勃之子,不论发生什么,我相信您的勇气。”
  “我会的。只不过……”男孩犹豫道。
  “把它当做一次冒险,大人,”戴佛斯试图令语气显得兴奋愉快,“这是您人生伟大冒险的开始。愿战士守护你。”
  “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你,戴佛斯大人。”男孩与他的亲戚安德鲁爵士结伴出了边门,余人跟在后面,只有夜歌城的私生子留下。愿天父公正地裁判我,戴佛斯可怜兮兮地想,他现在担心的是国王的裁判。
  “这两个卫兵怎么办?”身为守卫队长,罗兰德爵士一边插上门闩,一边问。
  “拖去地窖,”戴佛斯道,“等艾德瑞克安全上路后,再给他们松绑。”
  私生子略一点头。多说无益,这不过是最简单的部分。戴佛斯戴好手套,暗暗希望自己没失去幸运符,有那袋指骨挂在脖子上,感觉更踏实、更安定。他用削短的手指梳理细棕发,不禁疑惑自己该不该先理发,面对国王的时候,外表必须像模像样。
  龙石岛从未如此黑暗恐怖。他缓缓走路,脚步声在黑色的墙壁和石龙之间回荡。但愿石头中的魔龙永远不要醒来。石鼓塔高耸在前,走近后,门口的守卫连忙分开交叉的长矛。不是为洋葱骑士,而是为国王之手。至少戴佛斯进门时还是首相,不知出来时会是什么。假如我真能出来的话……
  楼梯似乎比以前更长更陡,或许只是因为他累了。圣母啊,我不是做这种事的料。他爬得太高也太快,在高高的山峰上,空气稀薄,难以呼吸。孩童的时候,他梦想成为大富翁,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长大以后,只想要几亩良田,一栋养老的屋宅,并为儿子们安排好前程。“瞎眼杂种”曾告诉他,聪明的走私者不会把手伸得太长,不会让自己受到太多关注。几亩良地,一座木堡,爵士称号,我早该满足了。若能活过今晚,他决意带戴冯航回风怒角,回到温柔的玛瑞亚身边。我们一起悼念死去的儿子们,并把活着的抚养长大,再不理会国王与权力。
  戴佛斯进入图桌厅时,内里阴郁空洞,国王仍在夜火边,跟梅莉珊卓和后党人士一起。他跪在壁炉边生火,以将寒气逐出圆形房间,把阴影赶回角落之中。完成之后,他绕着屋子,依次走到每扇窗前,拉起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打开木窗户。风吹进来,充满海水的咸味,撩动他朴素的绿棕色披风。
  走到北方,他斜倚在窗台上,呼吸夜晚冰冷的空气,希望瞥到“疯狂普兰多号”升起的风帆,但目力所及,尽是黑暗与空旷。他已离开了吗?他只能祈祷。半个月亮在高高的稀疏云层中穿进穿出,戴佛斯看到熟悉的群星。“战舰座”航往西方,“老妪之灯座”乃四颗明星围住一片金色光晕,乌云遮住“冰龙座”的大部分,除了那颗标志正北的明亮蓝星。这些是属于走私者的星星,是他的老朋友,戴佛斯希望这意味着好运。
  但当视线从天空转向城堡的墙头,他就没那么确定了。夜火照耀下,岩石龙的翅膀投下巨大的黑影。他试图告诉自己,它们不过是雕塑,冷冰死寂,没有生命。然而这里曾属于他们,属于魔龙和龙王,属于坦格利安家族。坦格利安家族有古老的瓦雷利亚血统……
  寒风呼啸着刮过房间,壁炉里火焰盘旋跳跃,木柴噼啪作响。戴佛斯离开窗口,影子却走在人前,如一把又长细的剑,落于绘彩桌案上。他在桌前站了许久,等待,等待。他们终于上楼了,靴子踏着石阶梯,人未到,声先至。“……没有三个。”国王正在说。
  “一定会有三个,”梅莉珊卓的回答传进来,“我向您发誓,陛下,我看到他的死,听到他母亲的哀嚎。”
  “你是在夜火里看到的。”史坦尼斯和梅莉珊卓一起进门。“火焰中充满陷阱。什么是现在,什么是将来,什么是可能。你无法确定……”
  “陛下。”戴佛斯踱步上前,“梅莉珊卓女士所见是实。你侄子乔佛里已经死了。”
  即使国王对于他候在绘彩桌案跟前感到吃惊,也没表露出来。“戴佛斯大人,”他说,“他不是我侄子。尽管多年来我一直以为如此。”
  “他是在自己婚宴上被食物噎死的,”戴佛斯说,“也可能遭别人下了毒。”
  “他正是第三个。”梅莉珊卓说。
  “我会数数,女人。”史坦尼斯沿桌踱步,经过旧镇与青亭岛,走向盾牌列岛和曼德河口。“看来,在这个时代,婚礼竟变得比战争更危险了。谁下的毒?有消息吗?”
  “据说是他舅舅,小恶魔。”
  史坦尼斯咬紧牙关,“他是个危险的家伙,我在黑水河上得到了教训。消息由谁通报?”
  “里斯人仍在君临城内做生意。萨拉多·桑恩没理由对我撒谎。”
  “我想也是。”国王的手指划过桌面。“乔佛里……记得城堡厨房里有只猫……厨子们常拿些残羹剩饭和鱼头喂它,其中一位告诉那孩子,它就要生小猫了,以为他会想要一只。结果乔佛里用匕首将那可怜的动物开膛破肚,看看是不是真的。找到小猫之后,他把它们拿给父亲看,却被劳勃狠揍一顿,几乎给打死。”国王摘下王冠,放到桌上。“不管是侏儒还是水蛭干的,反正于国于民是桩好事。他们一定会派人来迎接我了。”
  “他们不会,”梅莉珊卓道,“乔佛里还有个弟弟。”
  “托曼。”国王不情不愿地说出名字。
  “他们会给托曼加冕,以他之名继续统治。”
  史坦尼斯捏起一只拳头。“托曼的性情比乔佛里温顺,但同样出自乱伦。他是又一只成长中的怪物,又一条寄生于王国上的水蛭。时间所剩无几,维斯特洛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站出来,孩子不成的。”
  梅莉珊卓曳步移近,“那就快快拯救他们吧,陛下,让我唤醒岩石中的魔龙。我已经达成了三个国王的目标,把那男孩给我。”
  “艾德瑞克·风暴。”戴佛斯道。
  史坦尼斯带着令人颤栗的怒气转过来。“我知道他的名字。饶了我吧,别再说了。我跟你一样,不喜欢这样,但我必须向国家负责。我的职责……”他转回梅莉珊卓那边,“你发誓,没有其他方法?以你的性命起誓,撒谎的话,我保证让你生不如死。”
  “您是那个命中注定要抵御远古异神的人选,应和着五千年前的预言。红色彗星宣告了您的到来,您就是亚梭尔·亚亥转世重生,预言中的王子,如果您失败,整个世界将一起消亡。”梅莉珊卓向他走来,张开红色的嘴唇,喉头的大红宝石阵阵悸动。“给我那男孩,”她低声说,“我将把您的王国交还于您。”
  “办不到,”戴佛斯说,“艾德瑞克·风暴不在了。”
  “不在了?”史坦尼斯转身,“什么意思,不在了?”
  “此刻他搭乘一条里斯战舰,安全地扬帆出海。”戴佛斯凝视着梅莉珊卓苍白的心形脸蛋,看见沮丧与困惑交迭闪过。她没有看到!
  国王的双目如深蓝的淤青,嵌在凹陷的眼窝里,“私生子在未经我准许的情况下,被带离了龙石岛?一艘里斯战舰,是吗?那里斯海盗以为可用这孩子诈骗我的钱财——”
  “是您的首相干的,陛下。”梅莉珊卓心照不宣地回望戴佛斯一眼,“你快把他带回来,大人,赶快。”
  “那男孩已不在我掌握中,”戴佛斯说,“也不在你掌握中,女士。”
  她的红眼睛令他局促不安,“我该把你留在黑暗之中,爵土,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这是背叛。”史坦尼斯走到窗边,凝视着外面的夜晚。他在找那艘船?“我把你从贱民中提拔上来,戴佛斯,”国王语中的疲倦更甚于愤怒,“难道忠诚有这么难?”
  “我的四个儿子在黑水河为您而死,我自己也差点阵亡。今生今世,我对您的忠诚始终不渝。”即将的说辞,戴佛斯·席渥斯已经过一番深思热虑,他知道自己的性命有赖于此。“陛下,您让我发誓给予您诚实的谏言,保护您的权利和您的国家,惩罚您的敌人,照顾您的子民。艾德瑞克·风暴难道不是您的臣民吗?不是我发誓要保护的人吗?我信守誓言,怎能称为背叛呢?”
  史坦尼斯再度咬紧牙齿,“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黄金戴在头上又泠又沉,但只要我还当国王一天,就有责任……假如我必须牺牲一个孩子,把他献给火焰,以拯救千百万人民,免遭黑暗的侵袭……牺牲……从来不是件容易事,戴佛斯,否则就不成其为牺牲了。你来解释,女士。”
  梅莉珊卓道,“亚梭尔·亚亥用来给‘光明使者’淬火的,乃是他爱妻的心血。一个拥有千头肥牛的富人,把其中一头献给神灵,不算什么,但献出自己唯一一头牛的……”
  “她说的是牛,”戴佛斯告诉国王,“我说的是人,你女儿的朋友,你兄长的儿子。”
  “他是国王的儿子,血管里有王者之血的力量。”梅莉珊卓喉头的大红宝石像红色的星星一样闪耀。“你以为自己救了这个孩子,是吗,洋葱骑士?大错特错!不管躲到天涯海角,当长夜降临时,艾德瑞克·风暴仍将和其他人一起死去。到时候,黑暗与严寒将笼罩整个世界,连你自己的儿子们也统统逃不掉。知道吗?你干预了自己所不能理解的伟业!”
  “我不能理解的事情很多,”戴佛斯承认,“也从未不懂装懂。我了解大洋与河流,了解海岸的走向,了解礁石与浅滩,了解哪里有隐密海湾,以便让小船悄悄登陆。我也了解国王必须保护子民,否则便算不上国王。”
  史坦尼斯的脸沉下来,“你敢当面嘲笑我?我得从一个走私洋葱的人那里学习国王的职责吗?”
  戴佛斯跪下,“倘若我有所冒犯,只管砍头,无论生死,我都是您的忠臣。但我还有几句话,为了我带给您的洋葱,为了您削下的手指,请听我说完。”
  史坦尼斯拔出光明使者,它的光亮填满房间。“想说什么就说,但别拖延时间。”国王脖子上的肌肉像绳索一般突起。
  戴佛斯从斗篷里摸出那张皱巴巴的羊皮纸。它又薄又脆,却是他此刻唯一的护盾。“国王之手应该能读会写,所以我求派洛斯学士指教。”他将纸抚平于膝,在魔剑的光亮之下念诵。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4章 琼恩

  当号角响起时,琼恩正努力挣脱纷乱的思绪。
  冬之号角,他心想,仍然沉浸在噩梦带来的混沌中。曼斯没找到乔曼的号角,所以这绝不可能。第二声号角接踵而至,跟第一声一样绵长高亢。必须立即起床登上长城,他意识到,但做起来好难……
  琼恩推开毛皮坐起来,腿上的疼痛已近麻木,应该可以站立。为抵御寒冷,他合衣而眠,所以现在只需穿鞋、罩上皮甲和盔甲及斗篷。号角再次响起,两声绵长呼唤,他把长爪挂在背上,拄着拐杖蹒跚地走下楼梯。
  外面一团漆黑,阴暗的天幕下充斥刺骨的寒意。黑衣弟兄们正从堡垒和塔楼中蜂拥而出,一边系剑带一边走向长城。琼恩寻找派普和葛兰,但徒劳无功。也许正是他们中的一位吹响了号角。曼斯,他认定,曼斯终于来了。很好,我们将与他大战一场,然后就可以安心休息。不管生死,都可以安心休息了。
  原有的楼梯已化为长城下一片焦木碎冰的宽广瓦砾场,人们只能靠绞盘牵引铁笼登上长城。不过笼子一次只能装十人,琼恩到达时刚好升上去了,必须等它再回来。其他人和他一起等:纱丁、穆利、省靴、木桶,还有长兔牙的金发大个子哈里士,人称“马儿”,因为他曾是鼹鼠镇的马倌,他也是镇上少数几个留在黑城堡的人之一。余人纷纷逃回田地和小屋,逃回到那些位于地下的妓院听天由命。只有马儿梦想穿上黑衣,真是个兔牙大笨蛋。妓女泽也在,上次战斗中她的十字弓用得很出色。诺伊还留下三个孤儿,他们的父亲为保卫阶梯而牺牲。三个都很小——一个九岁,一个八岁,还有一个五岁——没人愿意关照。
  等待期间,克莱达斯送来温酒,三指哈布则分发大块黑面包。琼恩拿上一块啃起来。
  “这是曼斯·雷德吗?”纱丁紧张地问。
  “希望如此。”黑暗中有比野人更可怕的存在。琼恩忆起身处先民拳峰的雪地时野人王所说的话:“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光想想,就让琼恩感觉寒风都变得更加刺骨。还好笼子就在此刻叮当响着下到地面,于长长的铁索尾端摇摆,大家静静挤进去关上门。
  穆利将传唤铃的绳索拉了三下。很快铁笼便开始上升,起初颠簸不已,不久渐趋平稳。无人说话。到得顶上,铁笼平移,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跳出来,马儿伸手帮了琼恩一把。冷风如重拳来袭,令他不由自主地牙齿打颤。
  长城之巅,弟兄们用比人还高的杆子撑起一列钢盆,里面生起熊熊大火。风似利剑,戳搅焰苗,可怖的橙光不断摇曳。束束箭支、弩支、长矛及弩炮箭准备就绪。岩石堆了十尺之高,装沥青和灯油的大木桶在旁边排好。除人手之外,波文·马尔锡每一样都给黑城堡留下了充足的供应。风抽打着城垛上那些手执长矛的稻草哨兵的黑斗篷。“希望别是他们中的一位吹响了号角。”琼恩跛行在唐纳·诺伊身边评论。
  “你听到了吗?”诺伊问。
  风声,马嘶,还有别的。“一只长毛象,”琼恩说,“那是一只长毛象。”
  武器师傅扁平的大鼻旁呼气结霜。长城以北为无垠黑暗,势若汪洋,但琼恩能辨认出远方森林里点点闪烁移动的红星。这是曼斯,就跟太阳升起一样明显。异鬼不会点火。
  “我们看不见,该怎么打?”马儿问。
  唐纳·诺伊走向波文·马尔锡修复的那两台巨大投石机。“让它带给我们光明!”他咆哮。
  沥青桶被迅速塞入投石机,接着用火把点燃。风动火势,气焰狂暴。“放!”诺伊大吼。随着平衡臂下落,投掷臂“砰”的一声砸在横木上,燃烧的沥青桶便在暗夜中翻滚飞出,散发着奇异的摇曳光芒,照亮途经的地面。琼恩在微光中瞥见长毛象们沉重的脚步,一闪而过。有十来头,也许更多。木桶砸在地面爆裂。敌方阵营传出低沉的喇叭,还有一个巨人用古语咆哮,他的声音如来自远古的轰雷,让琼恩脊梁震颤。
  “继续!”诺伊呼叫,投石机再次装填,接着又是两只燃烧着的沥青桶噼啪着穿过黑暗落入敌军之中。这次一桶沥青击中一棵死树,并将其点燃。长毛象不止十来头,琼恩发现,足有一百头。
  他缓缓走近城墙边缘。小心,他提醒自己,这里实在太高。哨兵红埃林再度吹起号角:喔喔喔喔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喔喔喔喔喔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这次野人们回应了,不是用一只号角回应,而是十来只同时奏响,夹杂许多笛声和鼓声。我们终于来了,对方宣告,我们要摧毁你们的城墙,抢掠你们的土地,占有你们的女儿。风声呼嚎,投石机吱吱作响,发出砰然的重击,送木桶飞入夜空。在巨人和长毛象身后,琼恩看到野人们手执斧头和弓箭涌向长城。二十?二百?二万?黑暗中一切都无从分辨。这是盲人之间的战斗,唯一的区别是曼斯比我们多出上千倍的人可供牺牲。
  “城门!”派普惊呼,“他们的目标是城门!”
  从理论上说,长城过于庞大,几乎无法攻克:它高得让一切云梯和攻城塔都无能为力,厚到使任何攻城锤望之兴叹。没有投石机能掷出破坏墙面的巨石,而若试图火攻,融雪很快就会熄灭火焰。诚然,你可以爬过去,像掠袭者在灰卫堡附近干的那样,但前提是行动者必须强壮、稳健、手脚灵便,即便这样,也可能落得贾尔的下场,摔下来被一棵树刺穿。对大队人马而言,必须攻打城门,别无他法。
  然而,所谓城门只是冰墙中弯曲狭窄的隧道,可谓七大王国最小的门,内里只能下马单列行进。通道内有三道拦路铁栏,每道都上锁并捆绑铁链,头顶还有杀人洞加以保卫。最外层的门是九寸厚的镶钉老橡木板,同样难以击破。不过曼斯有长毛象,他提醒自己,还有巨人。
  “下面冷着咧,”诺伊说,“给他们洗洗热水澡,小子们?”一打灯油罐子正排列在城墙边,派普跑上前用火把将它们通通点燃,接着呆子欧文将其一个接一个地推倒。罐子喷吐着旋转的淡白火舌,凌空坠落,当最后一个也摔下去之后,葛兰踢开沥青桶的木楔,让沥青沿墙辘辘地流淌。下方的声音变成惨叫与尖嘶,对他们而言,却是甜美的乐曲。
  然而鼓声仍如波浪一般传来,投石机抖动、出击,皮风笛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仿佛烈鸟的歌唱。塞勒达修士同样在唱圣歌,但声音因喝多了酒而显得粗浊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抵挡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
  唐纳·诺伊焦躁地围着他转,“谁敢放下刀剑,我就一脚把他踢下长城去……别停啊!修士。弓箭手!该死,弓箭手在哪儿?”
  “这儿。”纱丁说。
  “还有这儿,”穆利答道,“不过我找不到目标……黑得跟猪肚子里一样。敌人到底在哪里?”
  诺伊指向北方,“不停放箭,也许可以碰巧射到一些,至少能骚扰对方。”他望着围绕在身边的这些被火光照亮的脸庞。“我需要两名弓手和两名矛手来一起守隧道,以防他们击碎城门闯进来。”十多个人走上前,武器师傅挑出四个。“琼恩,在我回来之前,长城是你的了。”
  半晌间,琼恩以为自己听错了。诺伊竟让他指挥长城上的防御?“大人?”
  “大人?我只是一名铁匠。我说过,长城是你的了。”
  这里有比我年长的人,琼恩想辩解,比我优秀的人。我还像夏天的青草一样软弱,况且身上有伤,还被指控开小差。嘴里干得发苦,“是。”他勉强答应。
  之后,琼恩·雪诺觉得自己如在梦中。他的弓箭手们站在稻草哨兵中间,用半僵硬的手臂驱动长弓和十字弓,向看不见的敌人倾泻无数飞矢。不时有支野人的箭射上来回应。他派人使用较小的弹石器,把巨人拳头般大小、参差不齐的石子散射入空。黑暗吞噬了它们,就如人们咽下一把干果。长毛象阴沉地叫唤,陌生的声调复述陌生的语言。塞勒达修土祈祷黎明到来的声音吵闹中充满酒意,琼恩几乎想一脚把他踢下去。底下,一只长毛象垂死呻吟,另一只着了火,在森林里横冲直撞,践踏人和树。寒风愈加刺骨,哈布乘笼子上来,捎带杯杯洋葱肉汤,欧文和克莱达斯负责把它们端到弓箭手们身边,好让他们在放箭间隙时喝上一口。泽也操起十字弓参战。一小时接一小时的装填和发射让右边那座投石机的绳索开始松弛,前面的平衡臂猛然断裂,同时扳倒后方的投掷臂,让它摔在地上砸成了碎片。左边的投石机继续发射,不过野人们很快学会了如何避开它的杀伤范围。
  我们需要二十座投石机,而不只是两座,并且它们应当装在撬板和绞盘上以便移动。这是无用的妄想。不如再增加一千名战士,外加三条龙。
  唐纳·诺伊没有回来,下去保卫那条黑冷隧道的几个人都没有回来。长城是我的了,每当筋疲力尽时,琼恩便这样自我提醒。他自己也拿起一把长弓,只觉手指麻木僵硬,几乎冻结。高烧又回来了,腿脚不由自主地发抖,疼痛如白热的匕首,贯穿全身。再放一箭,就可以安心休息了,他告诉自己,不下五十次地告诉自己,再放一箭。可每当他射完箭,那三名鼹鼠村孤儿中的一位就会立即跑来递上新的。再放一箭,就可以安心休息了。很快黎明就会到来。
  但当黎明最终降临时,却没有人反应过来。世界仍为黑暗,慢慢褪成为灰,某种形态隐隐约约地在阴暗的天边浮现。琼恩弯腰凝视东方天际大块大块的厚重云团。还在做梦吗?他看到云团下的光亮,搭上另一支箭。
  这时升起的太阳破云冲出,光芒如柄柄白色长枪照射在战地。看到这片位于长城和森林之间半里长的沙场时,琼恩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只半个夜晚,这里就成了一片充满焦黑草梗、散落沥青、粉碎石子和无数尸体的废土。烧焦长毛象的尸体引来大群乌鸦,还有战死的巨人,但在他们后面……
  左边有人发出呻吟,接着塞勒达修士喃喃道,“圣母慈悲,噢,噢,噢,噢,圣母慈悲……”
  在那片森林底下,集结了全世界的野人:骑兵与巨人,狼灵和易形者,山上的蛮族,咸海的水手,大冰川的食人部落,脸染成各种颜色的穴居人,冰封海岸的狗拉战车,脚板如煮沸皮革的硬足民……所有这些形色怪异的野人都被曼斯聚集起来攻打长城。这不是你们的土地,琼恩想对他们叫喊,这里没有你们的位置,快离开。他似乎听到“巨人克星”托蒙德的嘲笑。“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也在说。他下意识地弯曲用剑的手,五指开开合合,尽管身在高处完全用不上剑。
  躯体已冻得僵硬,内里发着高烧,手中的长弓突然沉重万分。和马格拿的战斗无关紧要,他明白了,而昨晚的战斗甚至连无关紧要都说不上,仅仅是一场侦查,一把企图在黑暗中攻敌不备的匕首。真正的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
  “我不知道他们有这么多。”纱丁说。
  琼恩是知道的,他见过这帮野人,但不是眼下的状态,不是排成战斗队列。行军途中,野人的队伍散开若干里格,像许多庞大臃肿的昆虫,从未聚在一起,而现在……
  “他们来了。”有人嘶哑地喊道。
  队列正中是长毛象,上百只长毛象,手握棍棒、大槌或巨石斧的巨人骑在它们背上。更多巨人跑在旁边,推一棵装上木轮的大树干,树干前端磨砺成尖。撞锤,他阴沉地想。如果下面的城门还健在的话,用那东西轻轻几碰就会让它粉碎。在巨人们两侧,浪涛般汹涌而来的是身穿煮沸皮甲、手执用火淬硬的长枪的骑兵,大群弓箭手,以及成千上万挥舞长矛、弹弓、棍棒和皮革盾牌的步兵。来自冰封海岸的骨制战车“哗哗”响着在两翼推进,彪悍的大白狗牵引它们越过岩石与树根。这便是北野洪荒的愤怒啊,听着皮风笛的尖啸、听着野狗们的咆哮、听着长毛象粗重的鼻音、听着自由民吹口哨和叫喊声、听着巨人们用古语发出怒吼,琼恩不由得感慨。敌人的战鼓在冰墙中引起回音,仿佛内部有闷雷翻滚。
  他可以感受四周人们的绝望。“他们一定有十万人。”纱丁嚎叫。
  “我们该怎么办?怎样阻止他们?”
  “长城将阻止他们。”琼恩听见自己说。他转向大家,提高声调,“长城将阻止他们,长城会保护自己。”空洞的言辞,但他必须尽可能地重复,越多越好,因为这是弟兄们渴望听到的话。“曼斯想用人数来吓唬我们。他认为我们都是笨蛋吗?”他扯开嗓门叫喊,忘掉了自己的腿,每个人都静静倾听。“战车、骑兵、外加步行的蠢货……对长城上的我们而言有什么可怕呢?你们见过能爬墙的长毛象吗?”他笑了,派普、欧文和其他六七人也跟着笑了。“他们什么都不是,比这些稻草哨兵还不如。他们够不到我们,伤不了我们,吓不倒我们!对不对?”
  “对!”葛兰高喊。
  “他们在绝境长城底下,而我们踩在他们上面,”琼恩道,“守住城门,他们便不能通过。他们将永不能通过长城!!”人们不约而同地高声呐喊,吼出同样的词句,回应琼恩,一边挥舞手中的利刃和长弓,脸颊因激动而变得通红。琼恩发现木桶胳膊上挂着号角。“兄弟,”他告诉木桶,“吹响战争的信号。”
  木桶咧嘴一笑,将号角举到唇边,吹出代表野人来袭的两声绵长号角。其他号角也纷纷跟进,直到长城本身都发起抖来,强烈而低沉的回响淹没了所有声音。
  “弓箭手,”余音消逝后,琼恩下令,“瞄准推撞锤的巨人,该死,每个人都瞄准好,听我口令发射,绝不准先动。巨人和他们的撞锤!下场浓密的箭雨,但首先等待对方进入射程。谁浪费一支箭,就给我爬下城墙去捡,听明白了吗?”
  “明白,”呆子欧文高喊,“我明白,雪诺大人。”
  琼恩哈哈大笑,笑得像酒鬼、像疯子,但部下跟他一起笑。现在,两翼的战车和急驰的骑兵开始突出于中央,野人们还没冲过这半里路的三分之一,阵线已乱。“给投石机装上铁蒺藜,”琼恩说,“欧文,木桶,把弹石器旋到中央角度。弩炮装填火矛,得令即发。”他指指鼹鼠村的几个小孩,“你,你,还有你,拿好火把等着。”
  野人的弓箭手边进边射,模式单调,总是先向前猛冲,停下,发射,随后再猛冲十码。飞箭的数量如此惊人,以至于天空完全被其笼罩,但可悲的是全部无害的坠落。彻头彻尾的浪费,琼恩心想,他们的确欠缺经验与纪律。自由民那些较小的、以兽角和木头做的弓本远逊于守夜人军团的高大紫衫木长弓,况且还射的是头顶七百尺的目标。“让他们射,”琼恩说,“等着。保持镇静。”人们的斗篷在身后拍打。“风正迎面吹,会影响射程。等着。”近了,更近了。皮风笛啸叫,鼓声如雷霆,野人们的箭在空中“嗖嗖”划过,随即下坠。
  “拉弓。”琼恩举起自己的弓,将箭拉到耳边。纱丁照办,还有葛兰、呆子欧文、省靴、黑杰克布尔威、艾隆与艾蒙克。泽也把十字弓放到肩上。琼恩注视着撞锤慢慢逼近,长毛象和巨人们笨拙地跑在旁边。从这儿看下去,他们如此渺小,几乎可用一只手捏碎。我有这样大的手就好了。他们穿越杀戮战场,轰隆碾过死去的长毛象,惊起成百乌鸦。近了,更近了,直到……
  “放!!”
  黑色的羽箭发出嘶声,如插翅膀的毒蛇,飞了下去。琼恩末待查看战果,便迅速搭上第二支。“搭箭!拉弓!放!”他又尽快搭上第三支,“搭箭!拉弓!放!”一次紧接着另一次。他朝投石机叫喊,然后听到吱吱的响声和砰然的重击,百余铁蒺藜散射破空。“弹石器,”他喊,“弩炮,弓箭手,自由射击。”这时野人们的箭击中了长城,钉在他们脚下一百尺的地方。又一位巨人蹒跚着逃跑。搭箭,拉弓,放。一头长毛象转头撞向身边的同伴,把巨人从背上摔下来。搭箭,拉弓,放。他看见撞锤倒下,推它的巨人非死即伤。“用火箭,”他呼喝,“烧掉撞锤。”受伤长毛象的尖叫及巨人的怒吼中混杂有鼓声和笛声,交织成可怕的乐章,不过他的弓箭手们不受干扰、毫不停歇地瞄准发射,似乎都成了死去的迪克·佛拉德那样的聋子。是的,这些人也许曾为世间渣滓,而今却都是守夜人的汉子,够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永不能通过长城。
  一只长毛象陷入狂暴,撞翻无数野人,踩死若干弓箭手。琼恩拉开长弓,照准这只野兽毛茸茸的背部补了一箭,以驱动它奔逃。东西两面,野人的侧翼毫无阻碍地到达长城,但战车只能于城下无益地打转,骑兵们同样在奇丽的冰壁面前漫无目的地来回。“城门!”有人在喊,似乎是省靴,“长毛象冲向城门!”
  “火,”琼恩咆哮,“葛兰,派普。”
  葛兰摔开长弓,用尽全身力气将一桶油从堆放的地方搬下来滚到城墙边,派普把密封的塞子锤开,塞入一大段布条,并用火把点燃。之后,他俩协力将桶推下去。桶下坠了约一百尺,撞上长城,随即爆裂,在空中撒满碎木和燃油。葛兰滚来第二桶,木桶也滚来一桶,派普将其分别点着。“打中了!”纱丁高喊,他的头伸出如此之远,琼恩几乎肯定他会摔下去,“打中了,打中了,打中了!”下方传来烈焰的怒号。一个全身浴火的巨人蹒跚着闯入视野,绊倒在地疯狂打滚。
  这时,长毛象们猛地一下开始集体奔逃,它们从烟雾和火光中冲出,带着惊恐撞向身后的同胞,使得它们也加入崩溃的行列,而巨人和野人们争抢走避。不到半个心跳时间,阵线中央已彻底瓦解,两翼的骑兵眼看被抛下,也跟着逃跑,尽管自身还没流一滴血。战车也隆隆地返回,除了散播恐怖和制造噪音,它们一事无成。一旦队列冲乱,对方便不堪驱使,望着四散逃亡的野人琼恩心想。战场上的鼓声已然全部沉寂。你喜欢这音乐吗,曼斯?你喜欢多恩人妻子的滋味吗?“有谁受伤?”他喝问。
  “有个该死的家伙射中了我的脚,”省靴拔出箭支,在头上挥舞,“不过瞄的是木的那只!”
  粗鲁的欢呼在周围响起。泽抓住欧文,抱着他转圈,然后当着大家的面给了他一个湿润的长吻。她也试图亲吻琼恩,但他抓住她肩膀,温柔而坚定地推开。“不。”他说。我已经亲吻得太多。此刻他只觉疲乏得无法站立,大腿从膝盖到胯下的部分痛得昏天黑地,于是摸到拐杖,“派普,扶我登上笼子。葛兰,长城是你的了。”
  “我的?”葛兰说。“他的?”派普道。很难分辨他们中谁更吃惊。“可是,”葛兰结结巴巴地说,“可——可是野人再攻来我该怎么办?”
  “阻止他们。”琼恩告诉他。
  乘笼子下降时,派普脱掉头盔,擦拭额间。“结霜的臭汗,能有比结霜的臭汗更脏的东西吗?”他微笑。“诸神在上,居然这么饿,我敢发誓自己可以吞下一整头牛!你认为哈布会把葛兰煮给我们吃吗?”
  当他看到琼恩的脸色时,笑容凝固了,“怎么?你的腿?”
  “是的,我的腿。”琼恩应和。简单的回答都让他觉得吃力。
  “没伤到吧?我们干得漂亮。”
  “带我去城门。”琼恩严厉地说。我需要温暖的炉火,热腾的饭菜,舒适的床铺以及止痛的东西,他心想。但首先必须去隧道,查看唐纳·诺伊他们的状况。
  与瑟恩人的战斗之后,人们花了整整一天来清理堆积在内门附近的碎冰和木梁。麻子佩特、木桶等工匠们激烈争论,是否该把残骸留下来,作为防御屏障。这意味着放弃隧道的防守,所以被诺伊坚决拒绝。他认定只要把人埋伏在杀人洞里,然后由弓手和矛手把守拦路铁栏,一小撮坚定的黑衣弟兄便足以抵挡上百倍的野人,让他们的尸体塞满隧道。他不打算让曼斯·雷德轻易通过冰壁,所以用上各种铲子、锄子和绳子,人们最后挪开破碎的阶梯,把内门挖了出来。
  琼恩站在冰凉的铁栏前,等待派普去向伊蒙学士索要备用钥匙。
  令他惊讶的是,伊蒙学士跟着派普一起回来,还有打灯笼的克莱达斯。“检查完毕后,马上跟我走,”派普开门时,老人告诉琼恩,“我必须给你换绷带,敷新药。你也需要更多安眠酒止疼。”
  琼恩无力地点头。门终于打开,派普当先进入,接着是克莱达斯和他的灯笼,琼恩只能勉力跟上伊蒙学士。冰壁从四面八方压来,寒意直入骨髓,整个巨大的长城就在头顶,他们好像在冰龙的食道里漫游。隧道一弯接一弯。派普打开第二道铁栏,继续前进,再转弯,前方有光,透过冰层射来的苍白微光。糟了,琼恩立刻反应过来,糟透了。
  派普说:“地上有血。”
  隧道最后二十尺是弟兄们战斗和阵亡的地方。最外层的老橡木门早被砍穿击破,连铰链也扭了下来,有个巨人爬进碎屑里。灯笼发出的阴郁红光照亮了毛骨悚然的战场。派普扭向一旁开始呕吐,琼恩则嫉妒起失明的伊蒙学士。
  诺伊和他的人在里面等待,就着一道和派普刚才打开的一模一样的沉重铁栏。两名十字弓手在巨人冲来时射出一打箭矢,两名矛手则透过栏栅戳刺。即使这样,仍未能阻止对方,他扭下麻子佩特的头颅,抓住铁栏,以惊人的力量将其完全扳开。破碎铁链的环节洒得到处都是。一个巨人。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巨人完成的。
  “全部牺牲?”伊蒙学士轻声问。
  “是的。唐纳是最后一个。”诺伊的剑足有一半深深没入巨人的咽喉。平日里,琼恩常惊叹于武器师傅的高壮,但如今被巨人魁伟的胳膊抱住的他就像个小孩。“巨人压碎了他的脊梁,我不知他们中谁先死。”他拿来灯笼,移上前去仔细观察。“玛格。”我是最后的巨人。他终于能感受到那种悲哀,但没有时间用来伤感。“这是‘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国王。”
  现在的他渴望阳光。隧道黑暗阴冷,血与死亡的臭气让人窒息。琼恩把灯笼还给克莱达斯,踩过尸体,穿越扭开的铁栏,向被击碎的大门走去,去看看门后的世界。
  一个死去长毛象的巨大身躯把路挡住大半,他试图挤过去时斗篷被巨兽的獠牙勾住、扯拦。外面还躺着三个死巨人,覆盖在石头、烂泥和凝固沥青下的尸体已有一半烧焦。火焰融化长城的痕迹清晰可见,巨大的冰片因高热而蜕落,砸碎在焦土之上。抬头,抬头,可以看见火焰出发的地方。你在那儿无限高大,似乎伸手即可轻轻捏碎现在的你。
  琼恩回到其他人身边,“必须尽可能地修复外门,并堵塞这段隧道,用上碎石、冰块,什么都行,反正要把第一和第二道铁栏之间封住。文顿爵士得负起指挥事务来,他是城里最后的骑士,赶快行动吧,我想在我们得到喘息之前,巨人就会回来。我们要告诉他……”
  “把想法告诉他,”伊蒙学士异常轻柔地说,“他会微笑,点头,然后忘得一干二净。三十年前文顿·史陶爵士是总司令一职的有力候选人,或许可以干得很好。直到十年前他仍可以胜任。但从此之后就不行了。你同唐纳一样深知这点,琼恩。”
  这是事实。“那你来指挥,”琼恩告诉学士,“你把一生都奉献给了长城,人们会追随你。我们着手修门吧。”
  “我是戴颈链发了誓的学士,职责就是服务,琼恩。我们学士付出谏言,而非命令。”
  “总得有人——”
  “你。你必须带领大家。”
  “不……”
  “必须,琼恩。时间不会太长,只到守卫部队回来为止。记得吗?唐纳选择了你,‘断掌’科林也选择了你,莫尔蒙总司令则让你做他的事务官。你是临冬城的孩子,班扬·史塔克的侄儿,除此之外没有别人。长城是你的了,琼恩·雪诺。”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5章 艾莉亚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都可以感觉到内里的空洞。这不是饥饿,尽管她吃得很少。这是个空荡的地方,一种虚无,原来兄弟姐妹父母们所在之处化为乌有。她的头也很疼,虽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当强烈。艾莉亚对此已经习惯,肿块终会消解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如故。这空洞永远不会好起来,睡觉时,她告诉自己。
  有的早晨,艾莉亚根本不想醒来。她宁愿蜷在斗篷下,闭紧眼睛,再度入睡。若猎狗不来管她,她会没日没夜地睡。
  然后做梦。做梦时最棒。她几乎每晚梦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领头,而且她最为高大、强壮、机敏、迅捷。她跑得比马快,打得比狮子强,每当咧牙露齿,人类便纷纷走避。她从不肚饿,毛皮替她保暖,无惧寒风凛冽。她有许多兄弟姐妹,成群结队,凶猛可怕,而且统统听命于她,永远不会离开。
  如果说她的夜晚属于狼,白天则属于狗。桑铎·克里冈天天早上准时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会用刺耳的声音咒骂她,或将她提起来摇晃。有回他把一盔冰水倒在她头上。她跳了起来,一边颤抖着洒水,一边想踢他,结果他只哈哈大笑。“擦干净,然后去喂该死的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办。
  他们现在有了两匹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马,艾莉亚给它取名“胆小鬼”,因为桑锋说它很可能跟他们一样,是从孪河城逃出来的。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早上,他们在田野里遇见游荡着的它,背上没有骑手。作为坐骑,它很不赖,但艾莉亚无法喜爱胆小鬼,陌客就会反抗。但她还是尽力照料它,这总比跟猎狗同骑要强。况且胆小鬼虽然懦弱,但年轻力壮,艾莉亚觉得,如果情势危急,它会跑得比陌客快。
  猎狗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紧她,有时似乎并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进马褥子。我要趁睡熟时杀死他,她告诉自己,却从未付诸行动,我要骑着胆小鬼逃跑,他抓不住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诸行动。该去哪儿?没有临冬城了,舅公在奔流城,可他们彼此不认识。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许会收留她,或许不会,况且艾莉亚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厅。有时她觉得该回沙玛的客栈——若洪水没将它冲走的话——跟热派做伴,搞不好贝里伯爵还能重新找到她。安盖会教她如何用弓,然后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当土匪,像歌谣里的“白鹿”温姐那样。
  但这都是笨念头,跟珊莎的梦想一样。热派和詹德利有机会就离开了她,而贝里伯爵的土匪与猎狗只想拿她换赎金。没人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不与我同一族群,就连热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个笨蛋小女孩,跟本不是狼。
  因此她留下来同猎狗结伴。他们每天骑马赶路,从不在同一地方睡两次,并尽量避开市镇、村庄和城堡。有次她问桑铎·克里冈,他们要上哪儿去。“去远方,”他说,“知道这点就行。我不想浪费口舌,也不想听你乱喊乱叫。妈的,真该让你跑进那座该死的城堡。”
  “是啊。”她赞同,同时想起了母亲。
  “如果我让你去,你早就死翘翘了。妈的,你该感谢我,并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儿,像你姐姐那样。”
  “你也拿斧子砸她了?”
  “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脑浆这会儿还在绿叉河里漂呢。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要把你交给静默修女会,她们会把多话的女孩舌头割掉。”
  他这么说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亚根本不说话。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俩什么也不说。她太过空洞,无话可说,猎狗则太愤怒。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怒火,从他脸上的表情、从他扭曲紧绷的嘴唇、从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来。每当他拿斧劈柴,便会进入一种令人颤栗的愤怒状态,他会疯狂地劈砍树干、落木或者断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么细。在那之后,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着,连火都没生。艾莉亚憎恶这种情形,也憎恶他。那样的夜晚,她会长长久久地瞪着斧头。它看来十分沉重,但我打赌自己能挥动。而且不会用斧背砸他。
  在流浪途中,他们也会瞥到其他人:田里的农夫,放牧的猪倌,挤牛奶的姑娘,沿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她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她毫无关系,反之亦然。
  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蜿蜒的田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他们在猎杀漏网的北方人,”对方经过时猎狗道,“听见马蹄声,赶紧低头,这里没有朋友。”
  有一天,在某个由倒下的橡树根构成的泥穴里,他们面对面遇上另一位孪河城事变的幸存者。他的纹章是一个披白丝带跳舞的粉红少女,自称替马柯·派柏爵士效劳,当弓箭手,虽然弓已经丢了。他左肩与手臂交界处扭曲肿胀,据说是钉头锤砸的,锤子打碎了肩膀,并使得锁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干的,”他哭泣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纹,还开玩笑说,红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应该凑成一对。我为他的波顿伯爵祝酒,他为马柯爵士祝酒,我们共同为艾德慕公爵、萝丝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后他就要杀我。”说这番话时,他眼里满是炽热的光,艾莉亚看得出,那是真实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肿得出奇,整个左半身沾满脓血。一股恶臭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尸体。那人恳求给他酒。
  “有酒的话,我早喝了,”猎狗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水,还有慈悲。”
  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乔佛里的狗。”
  “现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
  “要,”那人咽了口口水,“还要慈悲,谢谢。”
  他们刚在不远处经过一个小池塘。桑锋把头盔交给艾莉亚,让她跋涉回去装水。烂泥溅上靴子,她把猎狗的头盔当桶子,水从眼孔漏出,但底部仍储了许多。
  见她回来,弓箭手竭力抬脸,好让她把水倒进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脸颊,渗进棕色的血块,直到胡须里满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后,他抓住头盔舔钢铁。“好爽,”他说,“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
  “我也想。”猎狗几乎是温柔地将匕首插进那人胸膛,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尖送入外衣、锁甲和下面的衬里。然后他把武器拔出,一边在死人身上擦拭,一边看着艾莉亚。“那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杀人的方法。”
  杀人的一种方法。“我们要不要埋他?”
  “埋他?”桑锋问,“他不在乎,我们也没铲子。留给狼和野狗吧,留给你我的兄弟。”他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只管‘征集’。”
  弓箭手口袋里有两枚银鹿和近三十个铜板。他匕首柄上有颗漂亮的粉红宝石,猎狗将其掂了掂,然后扔给艾莉亚。她接住刀柄,插入皮带,感觉稍好了些。它虽不比“缝衣针”,终究是铁器,可以防身。死人还有一袋箭,但没弓的箭不管用。他的靴子对艾莉亚来说太大,对猎狗又太小,只好留下。她还拿了他的圆盔,尽管它盖到了她鼻子底,她得稍稍翘起来才能走路。“他一定有马,否则逃不掉,”克里冈边说边四处张望,“但我敢说,妈的早跑远了。没人知道他在这儿待了多久。”
  等他们抵达明月山脉脚下,雨差不多停了。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艾莉亚觉得他们在往东去。“我们去哪儿?”她再次问。
  这次猎狗回答了她,“你在鹰巢城有个姨妈,诸神保佑,也许她会为你这瘦东西付赎金。上得山路,就沿它一路去血门。”
  莱莎姨妈。艾莉亚觉得没什么指望。她要母亲,不要母亲的妹妹。她不认识莱莎姨妈,就跟不认识黑鱼舅公一样。我们当初应该进城堡的。母亲又不是真的死了,还有罗柏。佛雷家不一定要杀他们。也许佛雷侯爵只是把他们抓起来。也许他们正被绑在地牢里,或者被带往君临,好让乔佛里砍掉他们的脑袋。我们并不清楚。“我们应该回去,”她突然决定,“我们应该回孪河城去找我母亲。她不会死的,我们去救她。”
  “我还以为满脑子歌谣梦幻的是你姐姐,”猎狗咆哮,“没错,佛雷也许会留你母亲一命,以收取赎金。但七层地狱,凭我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把她弄出来,妈的。”
  “你又不是一个人,我也会来。”
  他发出一声响,似乎是笑声,“这会把那老头吓得尿裤子的。”
  “你怕死!”她轻蔑地说。
  克里冈哈哈大笑,“我不怕死,只怕火。现在,安静点儿,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为静默姐妹们省点麻烦。我们去谷地。”
  艾莉亚觉得他并不会真的割她舌头,只是说说而已,就像“粉红眼”曾说要拿鞭子狠狠抽她一样。但她不打算试探,毕竟桑锋·克里冈和“粉红眼”不同。“粉红眼”不能把人劈成两半,或用斧子砍杀,连用斧背砸人都不会。
  当晚入眠时她想着母亲,不知道该不该趁猎狗睡着时杀他,好自己去救母亲。她闭上眼睛,母亲的脸就在前面。如此接近,几乎可以嗅到……
  ……她真的嗅到她了。气味非常微弱,被其他味道所掩盖——包括苔藓、泥土和水流,腐烂的芦苇和人所发出的臭气。她缓缓穿过松软的地面,来到河边,舔几口水,抬头闻嗅。天空铁灰,云层密布,绿色的河水中满是漂浮物。尸体充塞于浅滩,被流水击打挪动,有的直接被冲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围,撕扯丰厚的血肉。乌鸦也在这儿,一边朝狼群尖叫,一边拍翊膀,空中满是羽毛。它们的血更热,其中一只正要起飞时,被她的姐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鸟,想要尝热血的味道,想要听骨头在齿间碎裂,想要用温暖的血肉填饱肚子,不要冷的。她很饿,周围到处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
  气味更强烈了。她竖起耳朵,听狼群低吼,乌鸦怒叫,羽翼拍打,河水奔流。远方某处,传来马匹的声响和人类的呼叫,但那并不重要。气味才重要。她再度嗅闻空气。就在那儿,她看见了,苍白的物体顺流漂下,碰上什么东西转了个方向。芦苇在它面前弯腰。
  她穿过浅滩,溅起水花,发出嘈杂声响,扎入深处。腿脚搅动河水,水流强劲,但她更壮。她跟从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气味浓烈潮湿,但牵引她的不是这味道,而是一丝刺鼻的冰冷红血,一股郁郁作呕的死亡气息。她追逐它,就像平时在林问追逐红鹿。末了,她用牙齿逮到一条苍白的手臂,不断摇晃,想让它动起来,嘴里却只有血与死亡。她以疲倦的身躯,费尽全力将尸体拖回岸边,拽上泥泞的堤坝,一个小兄弟悄悄游荡过来,舌头耷拉在嘴角。她不得不龇牙咆哮,将他赶走,否则他便要进食了。此时她抖落毛皮上的水,那白色的物体脸朝下躺在泥地,死肉苍白生褶,冰冷的血从喉咙里渗出。起来,她心想,起来,跟我们一起进食,一起奔跑。
  马匹的声响迫使她回头。他们从下风处来,所以她没闻出,而对方几乎快要到了。骑马的人类,黑色、黄色与粉色的翅膀翻滚飞舞,手中还有闪闪发亮的长爪子。一些年轻兄弟咧牙露齿,准备守护食物,她啮咬他们,将他们统统赶开。这是野外的法则:鹿、兔子和乌鸦在狼群面前奔逃,狼群则逃离人类。她把冰冷苍白的战利品弃置于泥沼之中,留在拖上来的地方,毫无愧色地逃跑了……
  次日早晨,猎狗无须咒骂艾莉亚,或把她摇醒。这是自孪河城以来,她第一次比他起得早,甚至主动梳洗马匹。他们沉默地吃着早餐,最后桑锋道,“关于你母亲……”
  “没关系,”艾莉亚阴郁地说,“她死了。我梦见了她。”
  猎狗看了她好久,然后点点头。这事没有再提。他们策马向群山前进。
  山势渐高,路遇一个孤立的小村庄,周围环绕着灰绿色的哨兵树和高大靛青的士卒松,克里冈决定冒险进入。“我们需要食物,”他说,“也需要休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孪河城发生的事,运气好的话,他们甚至会不认得我。”
  村民们正在家园周围建造一道木栅栏,看到猎狗宽阔的肩膀,便提出以食物、住宿及少量金钱,让他干活。“有红酒,我就干。”他朝他们吼。最后,他满足于麦酒,每晚喝到睡着。
  他想把艾莉亚卖给艾林夫人的念头却于此间夭折。“从我们这儿再往上走会有冰霜,山路要开始下雪,几乎无法通行,”村长道,“即使你没被冻死饿死,也会教影子山猫或穴居熊逮住,更可怕的是原住民。灼人部自独眼提魅打仗回来之后变得无所畏惧,而半年之前,冈恩之子冈梭尔刚带领石鸦部袭击了离此地到八里远的一个村子,抢走所有女人,抢走每一粒粮食,男人也被杀死大半。他们现在有铁器,精良的长剑和锁甲,整个山路都被控制——石鸦部、奶蛇部、雾子部,所有的高山氏族,纷纷猖獗。也许你能解决一些,但最终他们会杀了你,并把你女儿抢走。”
  我不是他女儿,艾莉亚如果没那么累,一定会喊出来。如今她不是谁的女儿。她什么也不是。不是艾莉亚,不是黄鼠狼,不是娜娜,不是阿利,不是乳鸽,甚至不是癞痢头。她只是个白天跟着狗儿跑,夜晚梦到狼群的笨女孩。
  这是个宁静的村庄。他们占有两张虱子不多的稻草床,食物普通但管饱,清新的空气里则有松树的味道。然而艾莉亚很快认定,自己讨厌这地方。村民们都是胆小鬼,甚至没一个敢看猎狗的脸,至少不会看很久。有些妇女想给她穿裙子,想让她做针线活,但她们不是斯莫伍德夫人,她全不干。有个女孩喜欢跟着她,她是村长的女儿,与艾莉亚年纪相仿,但不过是个孩子,擦破膝盖就会哭,而且走到哪里都拿着一个笨乎乎的布娃娃。娃娃被做成有点像土兵的模样,因此女孩称他为“兵爵士”,并夸耀它如何保护自己安全。“走开,”艾莉亚告诉过她几十次,“别来烦我。”但她不肯听,于是最后艾莉亚夺过她的布娃娃,把它撕裂,用一根手指将肚子里的碎布掏出来。“现在他真的像个兵了!”她说,然后将布娃娃扔进小河里。从此以后,女孩不再纠缠,艾莉亚则每天梳洗胆小鬼和陌客,或在树间行走。有时她会找根棍子,练习“针线活”,练着练着就会想起孪河城的事,于是便对树猛劈,直到棍子断裂。
  “也许我们该在这儿待一阵子。”两周后,猎狗告诉她。他麦酒喝得太多,但头脑还清醒,不像胡说。“鹰巢城是去不了的,佛雷家会继续在三河流域搜捅幸存者。似乎这儿需要会用剑的人,以防原住民过来打劫。我们可以住下来,找个办法给你姨妈送信。”艾莉亚听到这话,脸耷拉下来。她不想留下,但也没地方可去。第二天早上,当猎狗出去砍树运木头时,她爬回床上睡觉。
  但那高高的木栅栏完工之后,再没活可干,村长明确表示,他们不能留下。“到冬天,我们喂饱自己都困难,”他解释,“而你……你这样的人会带来流血。”
  桑铎的嘴抽搐了一下,“原来你知道我是谁。”
  “没错。事实上,这儿确实无人造访,但我们会上市场,去赶集。我们听说过乔佛里国王的狗儿。”
  “等那些石鸦什么的到来时,你会很高兴自己养了一条狗。”
  “也许吧。”那人犹豫了一下,然后鼓起勇气。“但他们说你在黑水河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他们说——”
  “我知道他们说什么。”猎狗的嗓音像两把锯子互相摩擦,“付工钱,我这就走。”
  离开时,猎狗得到满满一袋铜板,一袋酸麦酒,以及一把“新”剑。老实说那把剑很旧,但对他而言是新的,他用在孪河城夺来的长柄斧——在艾莉亚头上敲出一个包的斧子——跟某村民交换得到。不出一天,麦酒就喝光了,但克里冈每晚磨剑,一边为每个豁口和锈斑而诅咒换剑给他的人。如果他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为什么要在乎自己的剑是否锋利呢?这问题艾莉亚不敢问,但思考得很多,他带她逃离孪河城不是因为害怕吧?
  回到河间地,雨势已然渐小,洪水也开始退降。猎狗转而向南,折回三叉戟河。“我们去奔流城,”他一边烧烤杀死的野兔,一边告诉艾莉亚,“希望黑鱼会出钱买狼女。”
  “他没见过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我。”艾莉亚厌倦了去奔流城的念头。她仿佛往奔流城走了好多好多年,却从来没有到过。每次向奔流城出发,结果总是抵达某个更糟的地方。“他不会付钱的,只会绞死你。”
  “随便,让他试试看。”他转了转烧烤着的食物。
  听他说话,不像是失去了战斗的欲望。“我知道我们可以去哪里。”艾莉亚说。她还剩一个哥哥。别人不要我,琼恩会要我的。他会叫我“我的小妹”,然后弄乱我的头发。然而这段路很长,她觉得自己一个人无法走到。她连奔流城都到不了。“我们去绝境长城。”
  桑铎的笑声一半像是咆哮。“小母狼想加入守夜人,是吗?”
  “我哥哥在长城。”她固执地说。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长城离这儿有千里之遥。妈的,我们得冲过该死的佛雷家领地,然后才刚到达颈泽。那些个沼泽有蜥狮,天天拿狼当早点。即使真的抵达北境,也没缺胳膊少腿,半数城堡里还有铁乌贼,那帮该死的北方人也不是什么好货。”
  “你怕他们?”她问,“你失去了战斗的欲望?”
  片刻之间,她以为他会打她。但野兔已烤成棕黄,表皮松脆,油脂渗出来滴进炊火,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桑铎将它从棍子上取下,用大手撕开,扔了一半到艾莉亚怀里。“我的欲望没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扯下一条腿,“但我才他妈的不在乎你或者你哥哥。我也有个哥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6章 提利昂

  “提利昂,”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疲惫地说,“如果你确实和谋杀乔佛里一事无关,请拿出真凭实据,好在审判时洗刷自己。”
  提利昂从窗边回头,“由谁来审?”
  “此事当由王室亲自审理。既然国王已死,担子就落到首相头上。由于被告是自己儿子、被害人又是自己孙子,所以你父亲不得不邀请提利尔大人和奥柏伦亲王三堂会审。”
  这丝毫不能打消提利昂的疑虑。尽管为时短暂,梅斯·提利尔毕竟曾是乔佛里的岳父,而那红毒蛇……狡诈难测。“我可以要求比武审判吗?”
  “我建议你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这招在谷地救过他的命,为何不能故技重演?“说实话,叔叔,我能否要求比武审判,由代理骑士为我洗刷清白?”
  “当然可以,如果你坚持的话。但我必须提醒你,你姐姐有意指名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担任她的代理骑士。”
  这婊子非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她倒知道不选凯特布莱克。波隆对付那三兄弟不费吹灰之力,魔山就不一样了。“我考虑考虑。”我要赶紧和波隆商量。此次得出血本,这佣兵一向精打细算,随行就市。“瑟曦有证据吗?”
  “她的证据每天都在膨胀。”
  “是吗?那我也得去收集证据才行。”
  “你想要谁,告诉我,我安排亚当爵士派金袍卫士将他带到审判会场。”
  “我要自己去。”
  “你受弑君和弑亲的双重指控,怎可能来去自如?”凯冯爵士将手朝桌上一挥,“这里有纸、有笔、有墨水,把证人的名字写下来,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向你保证,会尽一切努力将他找到。但开庭以前,你确实不能离开此地。”
  提利昂不愿求告叔叔,“你能准许我的侍从为我奔走吗?就波德瑞克·派恩那个孩子?”
  “当然,没问题,我这就把他找来。”
  “谢谢你,快去吧,去吧,越快越好!”他踱到桌边,当开门声传来时,不禁下意识地回头道,“叔叔?”
  凯冯爵士停步,“什么?”
  “这事不是我干的。”
  “希望如此,提利昂,希望如此。”
  叔叔走后,提利昂·兰尼斯特坐到椅子上,拿起羽毛笔,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谁会为我说话?他边蘸墨水边想。
  许久后,波德瑞克·派恩进门时,桌上仍是白纸一张。“大人。”男孩道。
  提利昂搁笔,“马上把波隆找来。告诉他,我备下了金子,超乎他想象的金子。不找到他,你不准回来。”
  “是,大人。噢,不,我的意思是,不找到他,我不回来。”男孩跑步离开。
  波德下午没回来,晚上也没回来。不知不觉中,提利昂在窗边座椅上睡着了,清晨方才浑身酸痛地醒来。一名仆人端来麦片粥和苹果,外加一角杯麦酒。他边吃边瞪着桌上那张空白羊皮纸。一小时后,仆人回来收走餐具。“你看见我的侍从了吗?”他开口问,对方摇摇头。
  他长叹一声,再次提笔。珊莎,他写下两个字。看着这两个字,提利昂·兰尼斯特咬紧牙关,百感交集。
  他不相信乔佛里是进食噎死的,最可能作案的是珊莎。小乔当时就把杯子放在她面前,而她有的是理由报复国王。联系到妻子事前的心神不定和事后的所作所为,提利昂对此更为肯定。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他苦涩地想,她好忠于自己的誓言啊,啊哈?唉,侏儒,你又能苛求别人怎样呢?
  最大的疑点在于……珊莎如何得到毒药的呢?他不相信一切都是小女孩自己的计划。如此说来,找到她又怎样?哪个法官会相信我弱小的老婆能独力杀害国王?连我自己也不信!到时候,瑟曦一定会坚持是我们两人合谋。
  虽然如此,第二天他还是把这张羊皮纸交给叔叔。凯冯爵士皱眉道,“你的证人就只有珊莎夫人?”
  “其他人选我还在考虑中。”
  “这样可不行,你得抓紧时间,赶紧想。大人们初步决定,三天后开始初审。”
  “三天后?太快了吧!你把我紧紧地关在这里,我又怎能找到证人来证明我的清白呢?”
  “你姐姐就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证人来证明你的罪恶。”凯冯爵士卷起羊皮纸。“实话告诉你,亚当爵士早就着手搜捕你老婆,瓦里斯开出赏格,无论是谁,能提出关于珊莎夫人行踪的线索,赏一百银币,发现本人,赏一百金龙。我们尽了所有努力,只要找到人,我会立刻把她送来。你们夫妻俩共用一个房间,互相安慰,我瞧也没什么不妥。”
  “谢谢,你真好心。见过我的侍从吗?”
  “我昨天才派他来找你。他没来?”
  “他来过,”提利昂承认,“后来却不知所终。”
  “我会再把他找来。”
  但直到次日早上,波德瑞克·派恩才再度返回。他犹豫着踏进房间,脸上写满惧怕。波隆跟在后面,这名佣兵出身的骑土,穿一件镶银钉的夹克,披一身沉重的骑马斗篷,剑带上塞了一双上等皮手套。
  只消看他一眼,提利昂就知大事不妙,“你架子挺大。”
  “若非这孩子苦苦哀求,我还根本不来咧。今天我定在史铎克渥斯堡用晚餐。”
  “史铎克渥斯堡?”提利昂从床上跳下来,“诸神在上,你和那儿有什么关系?”
  “那是我老婆的家,”波隆的笑容好似一只叼住羊腿的狼,“后天我就和洛丽丝成亲。”
  “洛丽丝。”漂亮,真他妈漂亮。这下坦妲伯爵夫人为自己的弱智女儿找到了一个“骑土”丈夫,洛丽丝肚里的杂种有了父亲,而黑水的波隆爵士更在王国贵族中迈进了坚实的一步。瑟曦这着棋真他妈漂亮。“听我说,我那无耻的老姐卖给你的是一匹劣马,这女人分明是个痴呆。”
  “我想要天才,就该娶你了。”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
  “等她生下来,我会把她肚子再搞大。”
  “她不是史锋克渥斯堡的继承人,”提利昂摊牌,“她还有个姐姐法丽丝——此人结过婚,迟早会有孩子。”
  “据我所知,她结婚十年都没生产,”波隆淡淡地道,“她丈夫不上她的床,专门在外面鬼混。”
  “他和山羊鬼混也改不了继承顺位的现实!坦姐伯爵夫人死后,领地会传给法丽丝夫人。”
  “法丽丝死在她母亲之前就不会了。”
  瑟曦究竟清不清楚她送给坦妲伯爵夫人的是怎样一条毒蛇?就算知道,她会在乎吗?“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来?”
  佣兵耸耸肩,“因为你曾告诉我: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我出卖你,不管对方出价多少,你都付得起——而且是双倍。”
  原来如此。“你要两个老婆?两座城堡?”
  “一个老婆一个城堡就行。只是提醒你,要我去杀格雷果·克里冈,这城堡非得是个了不起的大家伙。”
  放眼七大王国,望族显贵里有的是尚未成婚的闺女,但其中最老、最丑、最穷的成员,也不愿下嫁给波隆这样一位出身低贱的佣兵。像洛丽丝这般体胖愚蠢,被暴民操过几十次,莫名其妙怀上野种的女子,真是特例中的特例。坦姐伯爵夫人一直在为女儿的婚事发愁,君临暴动之前甚至还向提利昂献殷勤。眼下为了对付弟弟,瑟曦定然屈意撮合,外加波隆又是新晋的骑士,才让他勉强攀上这家小贵族的次女。要想更进一步,谈何容易。
  “很遗憾,眼下我无法提供城堡或者贵妇,”提利昂承认,“但你可以得到我的金子和谢意,一如既往。”
  “我已经有钱了,此外,我拿你的谢意来做什么呢?”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总有一天我会报答你。”
  “你老姐不也是个兰尼斯特?”
  “我老婆是临冬城的继承人,只要能安然度过此次危机,总有一天,我将以她的名义统治北境。到时候,你要什么有什么。”
  “只要,总有一天,到时候,”波隆重复,“再说,北地实在太他妈的冷,洛丽丝却是暖和柔软,看得见摸得着。两天之后,我就和她上床。”
  “前景并非你想象中那么美妙。”
  “是吗?”波隆露齿而笑,“算了吧,小恶魔,换成是你,要在与魔山打架和操洛丽丝之间作选择的话,只怕连眼都不眨,就会脱裤子放屁哕。”
  妈的,知我者,非他莫属。提利昂改变策略,“据我所知,格雷果爵士在红叉河和暮谷城都带过伤。伤势一定会影响他的行动。”
  佣兵有些不耐烦,“这没用,他从不以速度见长,只是壮得惊人,臂力无穷。而且我告诉你,就一个那般体格的人而言,他的速度已经够可怕了,外加手长脚长,攻击范围广,对于疼痛,又似乎远没有常人那般避讳敏感。”
  “你这么怕他?”提利昴使出激将法。
  “不怕他才怪,你当我是白痴?”波隆哼了一声,“没错,也许我能赢——一直围着他转圈,引诱其发力攻击,直到他连剑也举不动为止,最后再展开反扑,废掉他的腿。这下来我们就一般身高了。可这里面风险太大,一个失误,我就没命。你倒说说,我凭什么去冒险?的确,我挺喜欢你这丑陋的小无赖……可这次若帮了你,是赢是输我都没好果子吃。要么教魔山弄死,要么失去史锋克渥斯堡。我是个佣兵,不是个圣人。妈的,我和你老哥不同。”
  “不错,”提利昂伤感地道,“你和他当然不同。”他挥挥手。“去吧,去吧,去史铎克渥斯堡找你的洛丽丝小姐吧。希望你的婚姻比我的美满。”
  波隆在门边犹豫半晌,“接下来你怎么做,小恶魔?”
  “亲自上阵,宰掉格雷果,让歌手们写首美妙的歌。”
  “希望我以后能听到。”波隆笑了最后一次,踏出门外,抛弃了从前的主人。
  波德慢吞吞地靠过来,“我很抱歉……”
  “怎么?又不是你的错!这家伙本就是个傲慢无礼、心狠手辣的流氓,我欣赏他的也正是这点。”他倒好一杯麦酒,坐到窗边坐椅上。天气阴雨绵绵,心情更为糟糕。
  他想派波德瑞克·派恩去找夏嘎,可御林深广辽阔,土匪们甚至能把人质关上个十年二十载不被发现,而波德这小子连去厨房弄份奶酪都难。提魅之子提魅回了明月山脉。另一方面,不管刚才怎么对波隆嘴硬,他可不打算亲自上阵对付格雷果·克里冈,那将比乔佛里的马戏侏儒更可笑。他不愿被众人嘲笑着死去。看来,比武审判的念头只能作罢。
  次日,凯冯爵土又来看他,第三天也来过。叔叔温和地说明,珊莎始终没找到,弄臣唐托斯爵士也于同一夜失了踪。“你还有别的证人吗?”没有。我他妈怎么证明自己没下毒?一千名宾客目睹我满上小乔的杯子……
  他彻夜未眠。
  在黑暗中,他望着床的遮罩,熟人的面孔依次浮现。泰莎微笑着亲吻他;赤裸的珊莎在恐惧中发抖;乔佛里抓向喉咙,脖子上血色消尽,面容却迅速发黑。他看见瑟曦的眼睛,波隆豺狼般的笑容,雪伊邪恶的微笑——就连想起雪伊,也未让他兴奋。他开始自慰,以为这样便能暂时满足,结果仍旧无法入睡。
  天亮了。审判的第一天。
  这天早上来的不是凯冯爵士,而是亚当爵士和十来个金袍卫士。提利昂吃下煮鸡蛋、煎培根与炸面包,并换上最好的衣服。“亚当爵士,”他说,“我还以为父亲要派御林铁卫来护送呢。你瞧,难道我不是王室成员吗?”
  “您当然是,大人,但此次审判多数铁卫将作为控方证人出庭,泰温大人据此认为,让他们作您的护卫,似有不妥。”
  “诸神在上,父亲总是考虑周到。那就请吧,带我上庭。”
  他被带回王座厅,乔佛里遭毒杀的现场。亚当爵士当先推开青铜橡木巨门,领他走上连接王座的长地毯,全场目光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数百贵族前来观看——准确地说,都是瑟曦找来对付我的“证人”。一身丧服的玛格丽王后高高地坐在旁听席上,苍白而美丽。她才十六岁,却结了两次婚,当了两次寡妇。她母亲和祖母分坐两旁,前者比她高,后者比她矮,在她身后,挤满了侍女和提利尔家族的骑士们。
  空空的铁王座下,为婚宴搭建的高台并没有拆,但是而今上面只剩了一张桌子。健壮的梅斯·提利尔和苗条的奥柏伦·马泰尔亲王分坐两边,前者绿衣外披金披风,后者穿滑顺的橙、黄、绯红三色条纹袍,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居于两人之间。或许还有希望。多恩和高庭互相敌视。我要想方设法加以利用……
  审判由总主教的祷告开始,他祈求天父主持正义。当他说完后,提利昂的父亲倾身向前,“提利昂,是你杀害了乔佛里国王吗?”
  他一如既往的单刀直人。“不是。”
  “噢,这下首相大人可放心了。”奥柏伦·马泰尔干巴巴地说。
  “那么,是珊莎·史塔克干的吗?”提利尔公爵发问。
  如果我是她,肯定会下手。但不管珊莎做没做,现下人在何处,她仍是他的妻子。他亲手将象征守护的新郎斗篷系于她肩膀——虽然是站在弄臣背上系的。
  “诸神要了乔佛里的命,他是被鸽子馅饼噎死的。”
  提利尔公爵涨红了脸,“依你之见,莫非是厨师所为?”
  “要么是他们,要么是鸽子,反正怪不到我头上。”周围传来紧张的窃笑声,提利昂明白自己犯了第一个错误。管住舌头!你这小傻瓜,否则非害死自己不可!
  “控方请到不少证人,”泰温大人声明,“我们先听取他们的证词,随后由你请出辩方证人。请注意,未经法官允许,不得打断证人发言。”
  提利昂只有点头的份。
  亚当爵士说得没错——头一个证人便是御林铁卫的巴隆·史文爵土。“首相大人,”他在总主教面前发誓诚实之后,开始作证,“我有幸和您儿子一起在黑水河战役的船桥上奋战。请您相信,他身材虽然不高,但非常勇敢,令人叹服。”
  厅内一阵骚动。瑟曦搞什么鬼?为何让钦佩我的人上前举证?……答案很快得以揭晓。巴隆爵士不情愿地提起君临暴动当天人们如何将提利昂从国王身边拉开。“是的,他打了陛下,但是出于愤怒,一时血气上冲。您知道,当时暴民几乎把我们全杀了。”
  “依照坦格利安家族订的规矩,对王族动手者,当处斩手之刑,”多恩的红毒蛇评论,“这侏儒是重新长出了一只小手来,还是你们铁卫怠慢职责?”
  “提利昂大人也是王族成员,”巴隆爵士回答,“况且他当时贵为御前首相。”
  “不对,”泰温大人纠正,“他是代首相,由我所指派。”
  随后马林·特兰爵士对巴隆爵士的发言欣然做了补充,“他把陛下打倒在地,然后用脚踢。他说陛下毫发无伤地逃离暴民的叛乱乃是上天不公。”
  提利昂开始明白姐姐的计划了。她先让一位被公认为诚实的人上庭作证,开一个令人信服的头,随后接连派出自己的走狗,最终把我描绘为残酷的梅葛、疯王伊耿和庸王伊耿的合体。
  马林爵土接着讲述提利昂如何制止乔佛里惩罚珊莎·史塔克。“小恶魔要陛下记住伊耿·坦格利安的下场。当柏洛斯爵士挺身捍卫国王时,更遭到死亡威胁。”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自己也上了场,讲得更为夸张。瑟曦虽想把他逐出御林铁卫,他仍旧唯太后马首是瞻。
  提利昂实在无法忍耐,“说啊!告诉法官乔佛里做了什么!你敢不敢说?”
  这名双下巴的肥胖男子瞪了他一眼,“我没有说错,他当时威胁我,要派身边的蛮子来杀我。”
  “提利昂,”泰温大人朗声道,“不得打断证人发言。给你一次警告。”
  提利昂咬牙切齿地闭上嘴巴。
  下面作证的是三位凯特布莱克、奥斯尼和奥斯佛利讲述了黑水河一战之前,提利昂和瑟曦晚宴时所作的威胁。
  “他威胁太后陛下,”奥斯佛利爵士说,“他发誓对付她,”他哥哥奥斯尼续道,“他说‘总有一天,当你自以为平安快活时,喜乐会在嘴里化成灰烬’。”没人提到爱拉雅雅。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打扮得十分光鲜,穿鳞甲和白袍的他,活脱脱一副大英雄模样。他作证说乔佛里国王早就知道舅舅的阴谋。“大人们,就在国王陛下为我披上白袍的那一天,”他告诉法官,“这英勇的孩子把我拉到一旁,告诉我说‘奥斯蒙好爵士,请你守护我,因为我舅舅迟早要图谋不轨,他打算代我为王呢’。”
  真是无耻之极!“骗子!”他上前两步,金袍卫士见状连忙拖住他。
  泰温大人皱眉道,“你要我们像对待土匪强盗一样将你手脚缚紧吗?”
  提利昂稳定情绪。这是我犯的第二个错误。笨蛋、笨蛋、笨蛋,笨蛋侏儒,急躁起来你就毁了!“不用。大人们,恳请您们原谅,他的谎言激怒了我。”
  “他的实话惹恼了你,”瑟曦说,“父亲,为大家的安全起见,我建议您将他捆起来。您也看到了,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他是个侏儒,”奥柏伦亲王道,“若我连侏儒都怕,不如找桶红酒醉死。”
  “是的,我们不用这么严厉,”泰温大人看看窗外,站起身来,“时候不早了,明日再审。”
  当天晚上,孤零零地躺在塔楼囚室,握起酒杯,看着空白羊皮纸,提利昂再度想到妻子。并非珊莎,而是泰莎。我的妓女夫人。她的爱是假,我的情是真,但从这份情爱中,我得到了欢乐。甜蜜的谎言,苦涩的真相。他喝干杯中酒,思念雪伊。深夜,当凯冯爵士来访时,他要叔叔去找瓦里斯。
  “你相信太监会为你说话?”
  “和他谈了才知道。若你愿意帮我,就找他来吧,叔叔。”
  “行。”
  第二天审判,首先出庭作证的是巴拉拔学士和法兰肯学士。他们解剖了乔佛里国王的身体,在咽喉中没有发现鸽子馅饼或其他食物。“大人们,国王陛下是给毒死的。”巴拉拔证实,法兰肯沉重地点点头。
  派席尔大学士接着上场,他沉重地倚靠着一根扭曲藤杖,边走边抖,长长的鸡脖子上只剩几点白须。他太过虚弱,因此法官们特别备下桌椅。派席尔把一堆小瓶罐放到桌上,津津有味地挨个介绍。
  “这是灰蕈粉,”他颤声道,“用菌类制成。这三样分别是夜影之水、甜睡花和鬼舞草。这是瞎眼毒。这是寡妇之血,您们瞧,它因色泽而得名,毒性非凡,一旦被下药,大小便同时闭塞,不出数日将因毒素无法挥发而亡。这是附子草,这是石蜥毒,这个,就是里斯之泪。对它们,我都了若指掌。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曾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囚禁,并从我的房间里把它们统统抄走。”
  “派席尔!”提利昂不顾父亲的警告,厉声质问道,“这些东西中有哪一样是能让人窒息而死的?”
  “没有。所以我得出结论,你用的是更为恶毒的药品。当我少年时代在学城求学时,导师曾向我介绍过一味剧毒——扼死者。”
  “这味剧毒并未被调查人员发现,对不对?”
  “的确,大人,”派席尔朝他眨眨眼,“但这改变不了事实。诸神在上,我肯定你是以它来对付国王的万金之躯。”
  提利昂的怒火压倒了理智。“乔佛里是个残暴的蠢蛋,但我没杀他!大人们,想要我的脑袋尽管来取!但我和自己亲外甥的死毫无瓜葛!”
  “安静!”泰温大人说,“这是第三次,再出声,就把你嘴巴塞住绑起来。”
  派席尔之后,证人的队伍无休无止、接踵上前。领主、夫人与骑土,贵族和下人,只要参加过婚宴,目睹乔佛里窒息而亡,面色黑得如多恩李子那一幕的人,纷纷提出证词。雷德温大人、赛提加大人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听见提利昂威胁国王;两名仆人、一个戏子、盖尔斯大人、霍柏·雷德温爵土和菲利普·福特爵士证明是他满上了婚宴金杯;玛瑞魏斯夫人发誓当国王与王后协力切馅饼时,侏儒趁机将某种物品放进杯中;老伊斯蒙大人、小派克顿、库伊家族的葛勒昂、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与杰索·史林特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小恶魔在国王垂死时如何消灭证据,将残酒倒在地板上。
  我何时制造出这许多敌人?玛瑞魏斯夫人与我素无交往,她是产生了幻觉还是被对方所收买?幸好,库伊家族的葛勒昂兴致没上来,否则又得听一首七十七段的新歌。
  当天夜里,晚餐后叔叔再来找他,表情显得疏远而冷淡。他也认定是我做的了。“你有证人吗?”凯冯爵士直率地问。
  “有几个,首先是我老婆。”
  叔叔摇摇头,“审判对你越来越不利了。”
  “噢,是这样吗?我还比较乐观,”提利昂摸摸脸上伤疤,“瓦里斯怎么回事?”
  “他不肯来,明天,他将作为控方证人出庭。”
  妙极了。“原来如此,”他挪动身体,“有一点我很好奇,叔叔,你为人一向公正严明,这次凭什么认定是我做的?”
  “你为什么要偷派席尔的毒药?有何打算?”凯冯爵士唐突地问,“况且玛瑞魏斯夫人看见——”
  “——看见了个鬼!我什么都没做!但我该怎么证明?你们把我关在这里,我又能怎么办?”
  “或许,你认罪的时候到了。”
  透过红堡的厚石墙,提利昂听见外面坚定的雨声。“再说一遍,叔叔?你竟然规劝我认罪?”
  “假如你肯在铁王座前坦承罪行,并表示悔悟,你父亲就可网开一面,准你穿上黑衣。”
  提利昂嗤之以鼻,“这是瑟曦对付艾德·史塔克的手段。我们都很清楚临冬城公爵的下场!”
  “此事和你父亲无关。”
  至少这是事实。“黑城堡专司收容暴徒、小偷和强奸犯,”提利昂道,“在我短短的造访期间,倒还没见过弑君者。你要我自承是个弑君弑亲的混球,然后由父亲大笔一挥,宣布赦免,接着裹几件毛衣把我扔去长城?”他粗鲁地大吼。
  “这不是赦免的问题,”凯冯爵士严正声明,“我们家族已经够丢脸了。你的悔罪可以平息事端,所以你父亲才派我来提出建议。”
  “替我好好谢谢他,叔叔,”提利昂说,“并告诉他,我没有悔罪的心情。”
  “如果我是你,一定会转变心情。你姐姐非置你于死地不可,她还得到了提利尔大人的支持。”
  “所以说,审判我的法官中有一位还没听我辩护,就定了我的罪?”不出所料,“你们到底还准不准我发言举证?”
  “你根本没有证人!”叔叔尖刻地提醒他,“提利昂,假如你是罪犯,去长城无疑算放你一马;就算你无辜……我明白,北方正在打仗,但你待在那边,也比留在君临安全。老百姓们坚信是你作的恶,假如你蠢到在市井出没,顷刻间就会被撕成碎片。”
  “你似乎很关心我。”
  “你是我哥哥的儿子。”
  “你应该提醒他这一点。”
  “你以为假如你不是他和乔安娜的儿子,他会容忍你穿上黑衣吗?泰温一直对你很严厉,我都看在眼里,但他的性格也是给逼出来的。你的祖父待人宽厚温和,因此被封臣们轻蔑,甚至有人公开反对他。外地领主借了我们的钱,从来不想归还,在宫里,他们嘲笑咱家是无牙的狮子,就连他的女管家也从事偷窃。想想看,一个妓女般的女子,居然敢拿你祖母的珠宝!重振兰尼斯特家族的重担落到了泰温肩上,他二十岁那年,又负起统治全国的重担。二十年啊!二十年如一日,他尽心竭力,到头来却只换回疯王的嫉妒。没有荣誉,只有背后的冷箭和侮辱,但他依然为七大王国带来了和平、富裕和正义。没错,他才是真正做到了公正严明,你应该相信他。”
  提利昂惊讶地眨眨眼。凯冯爵土是个单纯、坚定、感情内敛的人,从没用这般的狂热讲过话。“你爱他。”
  “他是我哥哥。”
  “我……我会想想你的话。”
  “好好想想吧,而且要快。”
  他想了整夜,清晨时仍未下定决心。仆人端来麦片粥和蜂蜜,但他思及认罪,嘴里就只剩胆汁的味道。直到我死的那一天,都会背着弑亲者的骂名,不,直到一千年一万年之后,我的名字都将被唾弃,我就是那歌谣中在婚宴上谋杀亲外甥的邪恶侏儒。想到这里,他满腔怒火,扬手将粥连碗带勺一起掷出去,重重地砸在墙上。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进门时有些好奇,但识趣地闭上了嘴。
  “瓦里斯大人,”司仪宣布,“情报总管。”
  八爪蜘蛛刻意打扮,脸上扑满了粉,闻起来有股玫瑰香水的味道,一边说一边搓手。他要把我送入深渊,提利昂听着太监悲天悯人的话语心里想。瓦里斯提到小恶魔如何阴谋将猎狗和乔佛里分开,如何与波隆谈论立托曼为王的好处。假中带真赛过谎言。更绝的是,八爪蜘蛛样样事都有文件为凭,张张羊皮纸上写满了各种注释、细节、日期和谈话。由于文件太多,他讲了整整一天,效果谓为彰显。他证明提利昂确曾深夜闯入派席尔大学士的住所,拿走国师的种种药品和毒剂;他证明提利昂确曾在晚宴对瑟曦太后发出威胁——实际上,除了不能直接证明提利昂下毒,其他的情节都是一清二楚了,奥柏伦亲王忍不住问,既然他人不在场,又是如何了解这一切的呢?太监咯咯笑道,“小小鸟儿说的呗。它们天生便是要四处刺探,把情报告诉我,好由我转达给诸位大人。”
  小小鸟儿,提利昂阴郁地想,来君临的第一天,我就该宰了他。真该死,你这混球,居然那么信任他。
  “你还有证人吗?”瓦里斯离开王座厅后,泰温大人询问女儿。
  “差不多了,”瑟曦道,“但下次审判时,我请求带上最后一位证人,那将是决定性的证据。”
  “可以。”泰温大人说。
  噢,妙极了,提利昂狂乱地想,这场闹剧竟然还要继续,倒不如现在就砍头算了!
  这天晚上,当他坐在窗边饮酒时,门外传来声响。凯冯爵士又来找我忏悔了,他心想,不料进门的却不是叔叔。
  提利昂起身朝奥柏伦亲王夸张地一鞠躬,“法官可以拜访嫌犯吗?”
  “亲王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便是这么对守卫说的。”红毒蛇大喇喇地坐下。
  “你这样做会冒犯我父亲。”
  “泰温·兰尼斯特的心情在我的考量名单上排不到前列。你喝的可是多恩红酒?”
  “青亭岛的。”
  奥柏伦扮个鬼脸,“掺颜料的水。是你下的毒吗?”
  “不是。是你下的吗?”
  亲王哈哈大笑,“天下侏儒莫非都跟你一般伶牙利齿?小心哦,没准哪天给人剁下来。”
  “谢谢,这话我听过很多遍了。我时常想自己动手,免得它再给我惹麻烦。”
  “深有同感。好吧,不管怎样,我也渴了,就尝点雷德温大人的果汁吧。”
  “好。”提利昂为对方满上一杯。
  亲王吮了一口,在嘴里漱漱,最后方才咽下去。“勉勉强强。明天我送你几瓶够劲的多恩葡萄酒,”他又喝下一口,“金发妞儿让我动心了。”
  “你找到莎塔雅的地方了?”
  “在莎塔雅那儿我睡黑皮肤的姑娘,叫什么爱拉雅雅,长得很美,只是背上有些伤痕。我刚才指的是你老姐。”
  “她找你出轨吗?”提利昂毫不吃惊地问。
  奥柏伦纵声长笑,“还没有,不过只要我出得起价,那是迟早的问题。太后甚至暗示过婚姻的事,没错,陛下她需要一个丈夫,有谁能比多恩领亲王更般配呢?艾拉莉亚认为我该接受,想起能和我共享瑟曦她就湿了——真是个淫荡的婊子。再说,睡她无需支付‘侏儒的铜板’,你说对吧?你老姐的价码不高,她只要一个头,一个缺鼻子的畸形脑袋。”
  “你怎么想?”提利昂静待对方回答。
  奥柏伦一口喝干杯中酒,讲起了故事。“很久以前,少龙主降服阳戟城,平定多恩领之后,留下高庭公爵担任总督。提利尔大人从不曾安顿,总是一城搬到另一城,四处讨伐叛党,确保我们多恩人屈膝臣服。他会带着大军,突然占领某领主的居城,住上一月之后,又扑向别处,每次入城,都将我们的领主赶出住所,霸占其床铺。有一回,他来到一座城堡,领主的床顶有张沉沉的天鹅绒遮罩,枕边有个小带子,似乎是用来召唤侍女的。提利尔大人喜爱多恩姑娘,谁能怪他呢?于是他拉了带子,结果头顶的遮罩猛然裂开,掉下一百只红蝎。总督的死令战火复燃,半月之内,少龙主的征服便化为乌有。不屈不挠的多恩人站起来,重新获得了自由。”
  “我听过这个传说,”提利昂说,“你究竟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很明显。我宁愿在枕边挂个带子,头顶有无数红蝎,也赛过美丽的太后睡在身边。”
  提利昂咧嘴而笑,“彼此彼此。”
  “说到底,我应该感谢你老姐。若非她在婚宴上当即逮捕了你,说不定就轮到你来审判我了,”亲王的黑眼睛里闪烁着兴味,“你瞧,谁比多恩的红毒蛇更精于毒药之道呢?谁比我更不愿看到提利尔家与王族结合呢?如今乔佛里进了坟墓,根据多恩律法,铁王座应传给他妹妹弥赛菈,而她正好是我侄儿的未婚妻。这都是你的功劳。”
  “多恩的律法在此并不适用,”提利昂最近沉溺于自己的麻烦,已然忘了考虑继承顺位的事,“我父亲肯定会为托曼加冕。”
  “他当然会为托曼加冕——在君临加冕。但这阻止不了我哥哥在阳戟城为弥赛菈加冕。你父亲会为了孙子和孙女打仗吗?你姐姐会为了儿子对付女儿吗?”红毒蛇一耸肩,“或许我真该与瑟曦太后成亲,条件是她支持女儿的继承权。你认为她会答应吗?”
  不大可能吧。提利昂第一反应是这样,然而转念一想,瑟曦不是总归咎老天没让她当男人吗?假如多恩的律法得以适用,也就意味着她可以当凯岩城的继承人。瑟曦和詹姆是双胞胎,但她抢先降世,因此做了姐姐。维护弥赛莅的事也就等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托曼和弥赛莅之间,我不清楚老姐会选择谁”,他承认,“但她选谁都没关系,因为我父亲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你父亲,”奥柏伦亲王缓缓地说,“不可能长命百岁。”
  亲王的口气让提利昂颈毛直竖。他忽然想起了伊莉亚,想起了穿越黑水河南岸战场时奥柏伦说的话。杀掉这混账以前,我要问出幕后主使。“在红堡内,谈论大逆不道之事极不明智,亲王殿下,小小鸟儿在听呢。”
  “让它们去听。我不过谈论人的生理规律,就是大逆不道吗?古瓦雷利亚语中有句名言‘Valar morghulis’,意思是‘凡人皆有一死’。瓦雷利亚的毁灭正好证明这一点。”多恩人踱到窗边,望进夜色中,“听说你没有证人。”
  “我还指望法官大人们看着我这张天真无邪的脸,就宣判无罪呢。”
  “你错了,侏儒。高庭的胖玫瑰确信是你犯了罪,决意要判处死刑。他提醒过我们几十次,他宝贝的玛格丽也用那只杯子喝过酒,不杀你难消心头之恨。”
  “你呢?”提利昂问。
  “表象和实情是两回事,罪状貌似确凿无疑,我反而相信你的无辜。但不管我怎么想,看样子你难逃此劫,在山的这一边,正义极难伸张。伊莉亚、伊耿和雷妮丝,他们都没有得到正义,你又怎么逃得掉呢?或许杀害乔佛里的真凶也喂熊了,你说对不?噢,等等,熊这东西,是赫伦堡的特产吗?”
  “原来你跟我玩游戏来了。”提利昂摸摸鼻子上的伤疤,此时他孑然一身,没什么可隐瞒,“赫伦堡中确实有一头黑熊,亚摩利·洛奇爵士教它给吃了。”
  “我真为他遗憾,”红毒蛇道,“也为你遗憾。缺鼻子的人撒的谎都如此拙劣吗?”
  “我没撒谎。亚摩利爵士亲手将雷妮丝公主从她父亲床下拖出来,用刀子捅死。嗯,不错,他还带了几个手下,但这帮小辈的姓名我可不清楚,”他倾身向前,“而把伊耿王子一头撞死在墙上,就着满手鲜血和脑浆操了你姐姐伊莉亚的,便是格雷果·克里冈爵士。”
  “是吗?你们兰尼斯特终于肯说真话了?”奥柏伦冷笑,“那么,下令的就是你父亲喽?”
  “不是。”他毫不犹豫地撒谎,连自己也奇怪为何如此不假思索。
  多恩人扬起一道细细的黑眉毛,“好个尽职尽责的乖儿子!可惜说出口的却是不堪一击的谎言, 别装模作样了!我知道是泰温公爵将我姐姐的孩子用兰尼斯特的红斗篷裹好,献给了劳勃。”
  “事情真相你该跟我父亲讨论去。他当时人在君临,我当时人在凯岩城,况且那时我两腿间的玩意儿还只能用来尿尿呢。”
  “哼,没错,不过你现在却是身在君临,还惹上了大麻烦。你的清白或许跟你脸上的伤疤一样明显,但这救不了你,你父亲也不会救你,”多恩领亲王微微一笑,“除了我,你没有别的救星。”
  “你?”提利昂凝视着他,“你不过是三个法官之一,如何能扭转乾坤?”
  “不是作为法官,而是作为你的代理骑士。”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7章 詹姆

  白色的房间里,一本白色的大书放在一张白色的桌子上。
  这间会议室是圆形,刷白的石墙上挂着许多白羊毛织锦。这是白剑塔的底楼,整个建筑共分四层,十分狭窄,靠在城墙边,恰好俯瞰海湾。楼底的地下室陈列着武器和铠甲,二楼与三楼则是御林铁卫其他六名兄弟起居的小房间。
  他曾在二楼住了十八年,直到今天早上,才把东西搬到顶楼——御林铁卫队长专属的楼层。房间虽然大了,仍极朴素,好在高过外墙一截,可以时时观看外海的景色。我会喜欢的,他心想,喜欢这景色,喜欢这一切。
  詹姆穿着和会议室色调一致的全身白甲,读着那本白书,等待他的白骑士兄弟们。一柄长剑悬于臀间,却是在错误的一边。他爱把剑挂在左边,好趁拔剑之机顺势出击。今天,他将剑挂到右边,企图必要时用左手复制同样的招式。可惜力度不够,实验起来,整个动作笨拙而不连贯。连衣服也不搭调,虽然特意换上御林铁卫的冬装,包括漂白羊毛马裤和上衣,外罩厚重的白披风,却总觉得不够威严,没有气势。
  这几天来,詹姆参加了弟弟的审判,但只远远站在大厅底部,所以毫不奇怪地,提利昂没有看到他,更不知道他来过。其实,宫里一大半人都不太在意他。连我自己的族亲都把我当成陌生人。儿子死了,父亲正在气头上,而姐姐……姐姐自从他回来当天,与他在王家圣堂里、在乔佛里的棺材边做爱之后,就不肯见他。连将小乔安葬于贝勒大圣堂坟墓的仪式上,她也小心翼翼地和他保持距离。
  他再度环顾圆形会议室。白羊毛织锦覆盖墙壁,壁炉上挂着一面白盾和两柄交叉的白剑。桌后有张黑色老橡木椅,铺的漂白牛皮垫,业已磨得厉害。这张椅子,骨瘦矍铄的巴利斯坦坐过,在他之前,有杰洛·海塔尔爵士、龙骑士伊蒙王子与莱安·雷德温爵土,有戴瑞家的戴莫、“高个”邓肯爵士和“白狮鹫”埃林·克林顿……和这些光辉形象相比,弑君者真是格格不入。
  但他却坐在他们的椅子上。
  桌子本身由古老的鱼梁木制成,灰白如骨,雕成三匹骏马支撑一面巨盾的形状。根据传统,铁卫队长坐在盾牌后面,六位兄弟则于三匹骏马两侧分居——当然,很少出现七人全部到场的情形。躺在他肘边的这本书极为庞大,两尺长,一尺半宽,厚度则有一千多页,黄金的铰链和丝线将上等白牛皮纸与漂白皮革封面装订在一起。它的正式名称是《白骑士之书》,一般简称为“白典”。
  《白骑士之书》保存着御林铁卫的全部历史,每个加入铁卫的骑士都在书中留有一页,用来记载名姓与事迹。每页左上方绘有该页的主人加入御林铁卫前使用的纹章,而右下方无一例外都是御林铁卫的徽记:空旷而纯净的雪白盾牌。上面的纹章页页不同,下面的符号张张相似,中间是骑士们的生活记录。绘制纹章由贝勒大圣堂的修士负责,他们一年拜访三次,但书写文字是铁卫队长的职责。
  我的职责。我得尽快学会用左手写字。白典已荒废了一年多,它没有记载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和曼登·穆尔爵土的死,也没有记载桑铎·克里冈短暂而血腥的服役,还有新的页码得为巴隆·史文爵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和百花骑士填加。我要尽快召修士们前来绘制。
  前任队长乃“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土,他的页面上绘有赛尔弥家的纹章:棕褐底色上三束金黄小麦。詹姆饶有兴致,但并不吃惊地发现巴利斯坦爵士在逃亡前连自己的离职缘故都一一记录在案:
  赛尔弥家族的巴利斯坦爵士。
  丰收厅莱昂诺·赛尔弥伯爵之长子。幼年时代为曼佛德·史文爵士的侍从。十岁那年,穿着借来的盔甲,打扮成神秘骑士,匿名参加于黑港举办的比武会,在其中赢得“无畏的”外号,但最终为龙芙莱王子邓肯所败,并被劈开面甲。十六岁那年,匿名参加于君临举办的冬季大比武会,连续大败“矮个”邓肯王子和御林铁卫队长“高个”邓肯爵士之后,由国王伊耿·坦格利安五世亲手册封为骑士。随后,在“九铜板王之战”中,一对一决斗杀死末代黑火“凶暴的”马里斯。曾打败“长枪”罗梅勒和铜门城的私生子塞德克·风暴。二十三岁那年,由御林铁卫队长杰洛·海塔尔爵士引荐为御林铁卫。之后,在银桥城举办的比武会上,打败所有挑战者;在女泉城的比武会上,赢得团体比武的胜利;暮谷城反叛期间,在胸膛中箭的情形下,仍坚持护送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回到安全地带;为铁卫兄弟加尔温·戈特爵士报仇;从御林兄弟会手中营救出简妮·史文夫人和她的修女,击败西蒙·托因和微笑骑士,并杀了前者;在旧镇比武会上,打败神秘的黑盾骑士,挑开对方面甲,揭示其为高地的私生子;在史蒂芬公爵于风息堡举办的比武会上,成为独一无二的冠军,相继打败劳勃·拜拉席恩、奥柏伦·马泰尔亲王、雷顿·海塔尔伯爵、琼恩·克林顿伯爵、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和王太子雷加·坦格利安;三叉戟河一战中,与铁卫兄弟们和龙石岛亲王雷加并肩奋战,身负多处箭伤、矛伤和剑伤。之后,被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赦免,随即任命为御林铁卫队长。有幸担任荣誉护卫,护送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小姐前往君临与劳勃国王完婚。在巴隆·葛雷乔伊之乱中,率军攻打老威克岛。五十七岁那年,成为君临比武大会的冠军。六十一岁那年,被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解职,理由是年老体衰。
  巴利斯坦爵土身世的前面部分由杰洛·海塔尔爵士那强健、刚劲的字体所书从三叉戟河一战起,才换为赛尔弥纤细而优雅的笔锋。与之相比,詹姆的记录很简单:
  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爵士。
  凯岩城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和乔安娜夫人所生之长子。少年时代担任萨姆纳·克雷赫伯爵的侍从,随其清剿御林兄弟会。十五岁那年,因作战英勇,被御林铁卫的亚瑟·戴恩爵士亲手册封为骑士。同年,被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选入御林铁卫。君临城陷时,在铁王座下杀害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由此得到“弑君者”的外号。之后,被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赦免。有幸担任荣誉护卫,护送其姐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小姐前往君临与劳勃国王完婚,并在为庆祝婚礼而举办的比武大会上,赢得冠军。
  寥寥可数的几句,他的生命竟如此贫乏和空虚。至少,詹姆认为杰洛爵士应该少记录几句巴利斯坦的比武经历,而提到他随亚瑟·戴恩爵士一举平定御林兄弟会的事迹。其实,当“大肚子”本恩要撞碎萨姆纳伯爵的头颅时,正是他救了伯爵的命——虽然没能抓住凶手。他曾独斗微笑骑士,但了结对方的却是亚瑟爵士。啊,那是多么光荣的战斗,多么伟大的敌人。微笑骑士有些疯癫,处事虽残酷,却又带着骑士风度,关键是他全不知恐惧为何物。而当年的戴恩,黎明在手的戴恩……眼见土匪的剑破了无数豁口,便主动停手,要对方取把新的。“其实我想要你那把白剑,”继续开打时,强盗骑士不顾全身十几处伤口,依旧轻松地说。“很好,我给你,爵士先生。”拂晓神剑回答,随后一剑杀了他。
  那个时候,世界多么单纯,詹姆心想,身边的人都如新铸的长剑,锋利而明亮。我的十五岁,毕竟是一场梦幻么?大家都进了坟墓:拂晓神剑、微笑骑士、白牛、勒文亲王、爱来点黑色幽默的奥斯威尔·河安爵土、古道热肠的琼恩·戴瑞爵士、西蒙·托因和他的御林兄弟会、甚至直率的老萨姆纳·克雷赫……他们都不在了。而我呢,那个曾经的少年……他,又在何时进了坟墓?穿上白袍时?割开伊里斯的喉咙时?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为了微笑骑士。
  开门声传来,他立刻掩上白典,起立迎接兄弟。首先抵达的是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他冲詹姆咧嘴一笑,好似彼此是多年共事的战友。“詹姆爵士,”他道,“当日您若有今天这么精神,我就不会错认啦。”
  “是吗?”詹姆很怀疑。连日来,仆人为他沐浴、修面、梳洗头发。对镜查看,已找不到那个随布蕾妮穿越河间地的男子……但也找不到从前的自己。脸庞变得细瘦,眼角出现皱纹。我好像一夜间老了十几岁。“请坐,爵士。”
  凯特布莱克遵命。其他兄弟也一个接一个地走进来。“爵士先生们,”当六人齐集后,詹姆开始仪式,“谁在守护国王?”
  “我弟弟奥斯尼爵士和奥斯佛利爵士。”奥斯蒙爵士回答。
  “我哥哥加兰爵士。”百花骑士说。
  “他们能否保护陛下周全?”
  “誓死捍卫,大人!”
  “请坐。”仪式结束——御林铁卫开会期间,也必须确保国王安全。
  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坐在他右手,中间隔着一个位子,为现在多恩的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所留。左手则有奥斯蒙爵士、巴隆爵士和洛拉斯爵士。新旧两派,詹姆惴惴地想。历史上,御林铁卫曾数度分裂,其中最为著名的当数“血龙狂舞”时期那对孪生兄弟高贵而苦涩的决斗。现今我的队伍可也有危机?
  十几年来,他看着无畏的巴利斯坦坐在首座,如今换他来坐,感觉颇为古怪。最古怪的莫过于我是个残废。但不管怎么说,位置已经属于了他,必须管好手下弟兄们。他们,共同组成托曼的七铁卫。
  詹姆和马林·特兰、柏洛斯·布劳恩同事多年,此二人武艺尚可,但特兰狡猾而残忍,布劳恩则色厉内荏。新派中,巴隆·史文素以武艺高强闻名,百花骑士无疑是少年英雄的典范,只有第五个,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他全然陌生他试图想象亚瑟·戴恩爵士看到这支队伍会作何反应。“御林铁卫竟沦落到这般地步了啊!”多半如此感叹。“都是我的错,”我只好回答,“是我先走了后门,让无良之辈纷纷爬了进来。”
  “先王已逝,”詹姆开始讲话,“他是我姐姐的儿子,年仅十三,却被人在婚宴进行中途谋杀在自己的厅堂。当时你们五人全部在场,你们五人宣誓守护他,然而陛下还是死了。”他顿了一顿,借机观察听众的反应。他们连清喉咙的工夫都省了,但我看得出,提利尔这孩子有些忿怒,巴隆·史文带着羞愧,其他三人则完全无动于衷。“这次谋杀,是我弟弟干的吗?”他单刀直入地问,“是提利昂毒死了我外甥?”
  巴隆爵士不安地在座位上挪动。柏洛斯爵士捏紧拳头。奥斯蒙爵士懒洋洋地一耸肩。最后开口的是马林·特兰,“乔佛里陛下死前曾喝了您弟弟斟的酒,估计他就在那时下了毒。”
  “你确定毒药下在酒里面?”
  “还会在哪儿?”柏洛斯·布劳恩爵士道,“事后,小恶魔连忙把杯子倒空,不就为掩盖证据么?”
  “他知道杯中有毒。”马林爵士解释。
  巴隆·史文爵士皱紧眉头,“高台上人很多,远不止小恶魔一人。当时已是婚宴末尾,不断有人走来走去,交换座位、上厕所等等,仆人们更是进出忙碌……国王与王后切开馅饼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们和那些该死的鸽子身上,无暇关注酒杯。”
  “高台上究竟有哪些人?”詹姆问。
  马林爵士答道:“国王的亲族,王后的亲族,派席尔大学士,总主教……”
  “哈,一定是这家伙下的毒,”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咧嘴一笑,“老不死,自以为虔诚,我啊,从来就不喜欢他。”他继续自己的玩笑。
  “不对,”百花骑土正色道,“依我看,珊莎·史塔克才是真凶。你们都忘了,那酒杯不止国王陛下用,我妹妹也在用,而整个大厅里,只怕唯有珊莎·史塔克才希望将玛格丽和国王一起毒死。在酒杯中下毒,便能一箭双雕。瞧,若非自承犯罪,她干吗逃走呢?”
  这孩子有点眼光。提利昂很可能是无辜的。现在的难题在于,他老婆竟如土遁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许此事我该亲自接管,首先弄清她打哪里逃走。就从查问瓦里斯开始吧。世上没有人对红堡地形的了解有瓦里斯那么深。
  但眼下他还做不了那么多,眼下他有更重要的责任。你说你是御林铁卫的队长,父亲言道,我就不耽误你履行公务了。这五位兄弟,并非他亲手挑选,但他只有这五个人,必须将其一一收服。
  “不管谁下的手,”他总结,“乔佛里终归已死,铁王座传给了托曼。我要他牢牢地坐江山,直到头发变白,牙齿疏松,绝不能再受毒药之流的危害。”詹姆转向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此人近年来日益肥胖,且势头不减。“柏洛斯爵士,看来你颇喜美食。从今往后,托曼吃的每道菜、喝的每杯酒,都由你先行品尝。”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捧腹大笑,百花骑士也忍俊不禁,柏洛斯爵士脸色转为深红,“我不是品酒师!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很遗憾,你说得对。”瑟曦擅自剥夺铁卫的白袍是不对,但父亲将他召回来则是可耻。“我姐姐将你如何把我外甥欣然出卖给提利昂的手下的事迹告诉了我。好,既然如此,那你就换种活法,胡萝卜和豌豆没那么可怕。往后,当兄弟们在院子里操练长剑盾牌时,你就在厨房内操练盘子汤勺。托曼喜欢苹果蛋糕,千万别让佣兵偷吃了它。”
  “你!……你敢这样对我说话?”
  “你应该誓死保护托曼的。”
  “正如你誓死保护伊里斯,爵士?”柏洛斯爵士霍地起立,抓住剑柄。“我……我不接受这个指示。照我看,当品酒师的该是你才对,你……你不能用剑,还能做什么?”
  詹姆笑道:“同意,看来我和你一样,都不适合保护国王。那好吧,请拔剑,跟我做个了断,看看两只手能不能打过一只。我们中谁倒下,算是给御林铁卫扫清垃圾。”他也站起来,“如果你不想打的话,就乖乖履行公务去。”
  “呸!”柏洛斯爵士将一大泡绿痰吐到詹姆脚边,头也不回地走了,始终没敢拔剑。
  此人果然胆怯,我过了第一关。柏洛斯爵士虽然年长、肥胖、武艺中庸,但击败现在的他仍旧绰绰有余。好在柏洛斯不知道实情,我也不会让其他人知道。他们害怕曾经的我,如今的我会令他们轻视。
  詹姆坐下来,望向凯特布莱克。“奥斯蒙爵士,咱俩竟然素昧平生,对此我深感诧异。你知道,我曾踏遍七国上下,四处参加比武会和真正的战斗,任何有过一点表现的雇佣骑土、自由骑手和崭露头角的侍从,都有所耳闻。可为什么就记不得你呢,奥斯蒙爵土?”
  “这问题我无法回答,大人,”奥斯蒙爵士夸张地笑笑,好像在跟詹姆分享老友间独有的乐子,“我是个堂堂正正的兵,不是只会比武的骑士。”
  “那么,被我姐姐发掘之前,你在哪里做事?”
  “四处云游,有时在这里,有时在那里,大人。”
  “我刚才说过,我曾踏遍七国上下,北至临冬城,南达旧镇,西起兰尼斯港,东到君临。但我从没去过‘这里’,也没到过‘那里’。”詹姆习惯性地举起断肢,指着奥斯蒙爵士的鹰钩鼻。“我再问你一次:你在哪里做事?”
  “在石阶列岛。那些岛屿属于争议之地,战争不断。我加入了侠客团,有时为里斯人打仗,有时为泰洛西人打仗。”
  反正是为钱打仗。“你怎么当上骑士的?”
  “因为作战勇猛。”
  “由谁册封?”
  “劳勃……石东爵士。不过,他已经死了,大人。”
  “毫无疑问。”或许真有劳勃·石东爵士这么个人,他心想,身为谷地的私生子,流落到石阶列岛当佣兵;又或许这不过是奥斯蒙爵士拿死去的国王和石头这名词胡诌的。给这种人披上白袍,瑟曦到底在想什么?
  但至少,这凯特布莱克有些能耐,佣兵虽无荣誉心,防身之术却不可少,否则早在战斗中送了命。“很好,爵士先生,”詹姆说,“你可以走了。”
  对方恢复了笑容,大摇大摆地离开。
  “马林爵士,”詹姆微笑着望向阴郁的骑士,只见对方眼袋下垂,发如铁锈。“我听说乔佛里陛下命你惩罚珊莎·史塔克,”他单手将白典调了个头,“请看看书,并告诉我,我们的誓言中可有准许殴打妇女和儿童。”
  “我只是遵命行事。您知道,我们发誓服从国王。”
  “很好,你还记得誓言,今后把服从对象稍作调整。我姐姐是太后摄政王,我父亲是国王之手,我是御林铁卫队长。服从我们三人,别的不用管。”
  马林爵士表情顽固,“您竟要我们别服从国王?”
  “国王只有八岁,当务之急是保护他,‘保护’包括保护陛下不受自己的伤害。今后多用用你头盔里的玩意儿,倘若托曼要你备马,你照办,倘若托曼要你杀马,来找我。”
  “是,遵命,大人。”
  “你也可以走了。”他走后,詹姆转向巴隆·史文爵士,“巴隆爵士,我多次目睹你.在比武场上的英姿,也亲自于团队比武中跟你结盟或敌对,外加最近大家都交口称赞你在黑水河一战中的武功。看来御林铁卫有你加入,真是莫大荣幸。”
  “这是我的荣幸,大人。”巴隆爵土警惕地回答。
  “对你,我只有一个问题。你忠心耿耿,大家都知道……可另一方面,瓦里斯告诉我,你哥哥相继追随过蓝礼和史坦尼斯,而你父亲大人疏于整军,一直坐待于家堡石盔城观望,不曾有勤王之举。”
  “家父已经老了,大人,他年过四旬,且又多病,早不堪沙场驰骋。”
  “你哥哥呢?”
  “不瞒您说,大人,我哥哥唐纳尔在黑水河一战中负了伤,为埃伍德·哈特爵土所俘,之后他像众人一样付了赎金,并宣誓为乔佛里国王效命。”
  “是嘛,”詹姆道,“但我不得不提醒你,在短短一年中,你哥哥已经走马灯似地换了蓝礼、史坦尼斯、乔佛里、托曼……四个国王,而这会儿国内恰好还有两大叛逆,他该不会想成为七大王国历史上头一个服膺六位国王的骑士吧?。”
  巴隆爵士极为不安,“唐纳尔犯了错,但业已洗心革面,死心塌地为托曼陛下效命,我向您担保。”
  “我关心的不是这位‘死心塌地的’爵士,而是你,”詹姆倾身靠前,“如果咱们英勇的唐纳尔某天又加入叛党,并带着军队冲进王座厅,你怎么做?身为御林铁卫,在国王和亲族之间,你该如何选择?”
  “我……大人,这事太疯狂,不可能发生的。”
  “这事在我身上就发生过。”
  史文用白衣袖擦拭额头。
  “你没有答案?”
  “大人,”巴隆爵士挺直身子,“我以我的宝剑、我的荣誉和家父之名起誓……我不会重蹈您的覆辙。”
  詹姆纵声长笑,“很好,你走吧……记得建议唐纳尔爵士为自己的纹章加上风向标。”
  这下,由他单独面对百花骑士。
  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纤细得像把长剑,体态虽柔弱,但肌肉健实。他穿雪白的亚麻布外衣和白羊毛马裤,腰缠一条金腰带,用一朵金玫瑰扣住精致的丝披风。他有柔软的棕色卷发,眼睛也是棕色,闪烁着傲气的光芒。他以为我在主持比武会,现在轮到他上场了。“年仅十七,就成为御林铁卫的一员,”詹姆道,“一定倍感骄傲。你知道吗?龙骑士伊蒙王子也是十七岁那年当上御林铁卫的。”
  “我很清楚,大人。”
  “那你可清楚我是十五岁时当上铁卫的?”
  “也很清楚,大人。”对方笑道。
  詹姆痛恨这种笑,“当年的我比你强,洛拉斯爵士。我比你结实,比你强壮,比你敏捷。”
  “而现在您比我老,”这孩子说,“大人。”
  他逼自己微笑。太荒谬了。若提利昂在场,看到我和这未历世事的孩子争口舌之长,怕是会笑得背过气去。“不错,爵士,我比你年长,也更有智慧,你应该接受我的指导。”
  “哦?正如您从前也接受柏洛斯爵士或马林爵士的指导?”
  这一次太过分。“我接受白牛和‘无畏的’巴利斯坦的指导,”詹姆反击,“我接受‘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指导——告诉你,他可以一边用右手撒尿,一边以左手使剑,砍翻你们五个废物——我也接受多恩的勒文亲王、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和琼恩·戴瑞爵士的指导。他们个个都是顶呱呱的好人。”
  “死人,一群死人。”
  他就是从前的我,詹姆突然意识到,有着我那自以为是的勇气和不切实际的骑士精神。我在和自己对话。年轻人,你唯一的问题就是太年轻。
  在武场上,拿不下对手就得变换节奏。“听说你在黑水河一役中表现杰出……还与蓝礼的鬼魂并肩作战。御林铁卫的兄弟在他们的队长面前没有秘密,告诉我,爵士,到底是谁穿上了蓝礼的盔甲?”
  洛拉斯·提利尔起初打算拒绝回答,但最终守住了誓言。“是我哥哥,”他不高兴地说,“蓝礼比我高,胸膛也比我宽阔,他的盔甲我穿不上,但对加兰很合适。”
  “乔装的计策是你,还是你哥哥提出的?”
  “是小指头大人的建议,他说对史坦尼斯手下那些无知士兵而言,这是最管用的招数。”
  “的确,”对许多领主和骑士也管用,“干得不错,歌手将传唱你们兄弟的事迹,这是理所应得的荣誉。对了,蓝礼的遗体是被你带走的么?”
  “是,我亲手埋葬了他,那个地方我从前在风息堡当侍从时和他单独去过,没有别人知道,没有别人可以打搅他的安息。”他刚硬地望着詹姆,“我向您保证,会用自己的全部力量来守护托曼国王,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但蓝礼将永远在我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不管在言语还是行动上,我都决不会背叛他。因为他最有王者风范,他才是最好的国王。”
  不对,他只是最会打扮的国王,詹姆心想,但没说出口。谈起蓝礼,年轻的洛拉斯爵土脸上的傲气一扫而空,他变得诚恳。这孩子虽然狂妄、冲动、乳臭未干,但并不虚伪。至少还没学会虚伪。“诚如你所言,蓝礼是个好人。我还有最后一件事,说完你就可以回去继续工作了。”
  “大人,什么事?”
  “塔斯的布蕾妮还被我关在塔楼房间。”
  对方抿紧嘴唇,“您该把她投进黑牢。”
  “你认为这是她应得的惩罚?”
  “她应得的惩罚是死。我警告过蓝礼,女人无权加入彩虹护卫,况且她全靠下流诡计才赢得团体比武的胜利。”
  “是么?我倒认识一位诡计多端的骑士。某天,他骑着发情的母马,去迎战骑坏脾气公马的对手。说到底,布蕾妮究竟做了什么呢?”
  洛拉斯爵士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她撞过来……算了,没关系,我承认是她赢。蓝礼陛下为此亲手替她披上彩虹披风,但她竟然杀了他,至少是听凭别人害了他。”
  “这两者有天壤之别。”前者是我的背负,后者是柏洛斯·布劳恩的无耻。
  “她发誓用生命来守护国王。埃蒙·库伊爵士、罗拔·罗伊斯爵士、帕门·克连恩爵士,他们也都发了誓。您倒说说,有她在帐内,其他三人在帐外,怎么可能有人进得去?毫无疑问,就是他们的阴谋。”
  “乔佛里的婚宴,你们五人还一起在场呢,”詹姆指出,“国王怎么死的?难不成你也参加了阴谋?”
  洛拉斯爵土气鼓鼓地挺直身子,“当时我们无能为力。”
  “妞儿也这么对我说。她和你一样,都深深地为蓝礼哀悼——而我向你保证,我对伊里斯可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布蕾妮丑是丑,又长了个顽固的猪脑袋,可她说不了谎,对使命盲目地忠诚。你瞧,她发誓把我带回君临,所以我才能坐在这里和你谈话,除了手少了一只……但这个事故我和她有同样的责任。依路上种种见闻判断,我肯定她会拼死保护蓝礼,然而看不到敌人该怎么打?”詹姆摇摇头,“把剑拔出来,洛拉斯爵士,让我看看你怎么和影子打。说实话,我还真的不会。”
  洛拉斯爵土没有动作。“但她逃了,”他说,“她和凯特琳·史塔克一起逃之夭夭,将他扔在血泊之中。如果没有参与,干吗心虚逃窜呢?”他瞪着桌子。“蓝礼要我担任前锋,否则为他穿戴盔甲的该是我,这个任务一直属于我。我们那天晚上一起……一起作祷告,随后我把他交给了她,并安排帕门爵士和埃蒙爵士把守帐门,罗拔·罗伊斯爵士在附近警卫。埃蒙爵士临死前发誓是布雷妮……可……”
  “嗯?”詹姆提示,他察觉到对方语中的怀疑。
  “整个扩喉钢甲都被切开,只一刀!便干净利落地切开了钢板。蓝礼的铠甲防护精良,用的是上等材料,她怎么做到的?后来我自己试过,无论如何都不行。她虽有一身非人的蛮力,但依我看,就算魔山也得拿战斧才能劈动。更何况……要杀他的话,为何又先替他穿上铠甲?”他烦恼地望向詹姆,“但如果不是她,如果……影子又是怎么回事?”
  “你自己去当面问个清楚,”詹姆下了决心,“去吧,去塔楼房间,提出你的问题,听取她的回答。如果事后你仍相信是她杀害了蓝礼大人,我便将主持审判。总之,继续指控,还是放了她,决定权操于你手,我唯一的要求是你必须公平处理这件事,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发誓。”
  洛拉斯爵士站起来,“我以我的荣誉发誓。”
  “那么,咱们的谈话就到此为止。”
  年轻人朝外走去,走到门边又转过身,“蓝礼说她是个可笑的女人,竟然穿着男人的铠甲,妄想当骑士。”
  “若他见过穿粉红绸缎和密尔蕾丝的她,相信会改变看法。”
  “我问他,既然认为她如此可笑,为何还留她在身边。他告诉我,其他骑士追随他都有所企图,要么为土地、要么为荣誉、要么为钱财,只有布蕾妮,唯一的愿望是为他而死。当日,我看到他倒在血泊中,她则逃得不见踪影,另外三名护卫面面相觑……如果她是无辜的,那么罗拔和埃蒙……”他说不下去了。
  詹姆正在考虑这件事,“换我也会这么做,爵士。”一个便宜的谎言,但足以安慰洛拉斯爵士。
  五名铁卫全部离开后,队长独坐在纯白的会议室中,陷入沉思。百花骑士眼见蓝礼被杀,悲痛得发狂,甚至出手毙了两名誓言兄弟;我呢?我是不是也该杀了这五位辜负乔佛里的铁卫?他可是我亲儿子,是我不为人知的宝贝……莫非我就没勇气为自己的血脉和亲人复仇吗?至少,我该宰掉柏洛斯爵士,他是个全然的废物。
  他望着断肢,扮个鬼脸。得想办法弥补才行。已故的拜瓦特·杰斯林爵士能装铁手,我就能装金手。瑟曦会喜欢的。我要用金手抚摸她的金发,并将她牢牢拥紧,不再分离。
  真美妙。但手的事可以先等等,还有别的问题等着处理,还有笔债需要偿还。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8章 珊莎

  上前甲板的楼梯陡峭摇晃,幸亏罗索·布伦伸手相助。罗索爵士,她提醒自己——对方已因黑水河一役中的英勇表现升为骑土,然而骑土不该穿这身打补丁的褐色马裤、拖鞋和风雨侵蚀的皮背心。他是个方脸壮汉,塌鼻子,偏灰发,很少说话,但极强壮。在他手中,珊莎觉得自己轻若鸿毛。
  “人鱼王号”的前面,展开一片荒凉多石的海岸,光秃秃地,没有树,寂寞而寒碜。即便如此,珊莎也感到几分欢喜,只因太久不曾见到陆地。航行初期还顺着海岸,后来来了一场大风暴,将他们刮进狭海中间,疯狂的颠簸让珊莎以为商船必沉无疑。老奥斯威尔告诉她,风暴一共夺走了两条性命,另有一人从桅杆上掉下来,摔断了脖子。
  她很少上甲板,属于她的小舱房则又湿又冷,所以一路都不舒服……恐惧,发烧,晕船……吃不下,睡不着。无论何时,只要闭上眼睛,就会看见撕扯衣领、抓破咽喉、挣扎呼吸的乔佛里,馅饼皮粘在嘴角,酒液则浸染上衣。每有海风吹过木板缝隙,都好似乔佛里当初所发出的那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有时她还梦见提利昂。“他什么也没做啊。”小指头来看望她时,她对他说。
  “没错,乔佛里并非侏儒所杀,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正派人。你知道吗,他有过老婆?”
  “他对我说过。”
  “是吗?他有没有告诉你,当他厌倦了那个女人后,就把她送给了父亲帐下的卫兵?你若留在他身边,早晚也是这个下场。省省吧,小姐,小恶魔不值得你流一滴眼泪。”
  咸咸的海风伸出长长的手指,挽起她的头发,令她打起颤来。即便海岸在望,摇晃的甲板仍教人惴惴不安。她好想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一定会如尸体般又憔悴又难闻。
  培提尔大人走到旁边,一如既往地好心情,“早上好。带盐味的风有几分清新,对吧?我的好胃口就是这样子出来的。”他保护性地环住珊莎的肩膀,“你行吗?脸色好苍白。”
  “没,一点小毛病,我……有些晕船。”
  “喝点葡萄酒提神,应该会有助益。到得岸上,我立刻满上一杯给你。”语毕,培提尔指向阴沉的天幕底下一座古老无名的燧石塔楼,浪涛在它下方的岩石上拍打。“瞧,就是这儿,景色不错吧?不过呢,大船恐怕没法子靠过去,只能换乘小舟。”
  “这儿?”她不想留在这儿。五指半岛阴暗偏僻,眼前这座小塔楼更是孤独荒芜。“我留在船上,好不好?到白港再上岸。”
  “从这儿开始,“人鱼王号”将航向布拉佛斯——你我二人当然不去。”
  “可……可是,大人,您说……您说要带我回家……”
  “这就是我们的家——别嫌它寒碜,我祖父三代都居于此。它没有名字,大人物的城堡应该有名字的,你说呢?临冬城、鹰巢城、奔流城……好在如今我有了赫伦堡,而之前?之前我乃羊屎伯爵和荒塔主人,哈哈,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他用灰绿色眼睛无邪地打量她,“你似乎心神不宁,难不成以为我们会去临冬城?亲爱的,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所有你认识或者喜爱的人士都已不在人世。北境有的地方被铁民奴役,有的地方在窝里斗,就连长城也遭到攻打。珊莎,临冬城是你童年的家园,但你已不是孩子了。你长大成为女人,女人需要属于自己的家。”
  “但不是这里,”她惊惶地回答,“这里……”
  “……又窄又小又难看?事实上,情况比你想象的更糟糕。五指半岛乃石头的乐土,岩崖的故乡。好啦,请放心,我们只待半月,你姨妈已在路上了,”他浅浅一笑,“我和莱莎夫人不日即将成婚。”
  “成婚?”珊莎只觉头晕目眩,“你和我姨妈?”
  “赫伦堡公爵与鹰巢城夫人。”
  可你说我母亲是你的寄托和唯一。当然,母亲业已死去,就算她真的给过培提尔大人爱情与贞操,如今也是无足轻重了。
  “没话说啦,小姐?”培提尔道,“总该给我点祝福吧。一个生来只配继承石头、岩崖和羊屎的男孩能娶上霍斯特·徒利的女儿和琼恩·艾林的遗孀,不值得赞许么?”
  “我……我祝您们举案齐眉,多福多寿,白头偕老,子孙满堂。”珊莎已有多年未和姨妈团聚。还好,她是我亲戚,为着母亲的缘故,想必会照顾我。她想起歌谣里美丽的艾林谷,宽慰自己暂避一时并非那么可怕。
  小舟放下,撑船的是罗索和老奥斯威尔。珊莎裹紧斗篷,蜷成一团,拉起兜帽遮挡寒风,不知前方等待着的是何种命运。仆人们走出塔楼,前来迎接,包括一名消瘦的老妪,一名肥胖的中年妇人,两名白发苍苍的男子,还有位一只眼睛长肿块的两三岁女孩。他们认出培提尔大人,纷纷在岩石间跪下,“这就是我的一家人,”小指头介绍,“不过我不认得那孩子,大概又是卡拉的杂种。她每年都要生出个崽子来。”
  两位老人走到及腿深的水中,将珊莎抱出小舟,以免弄湿裙子。奥斯威尔、罗索和小指头三人则自行上岸。领主给了老妪一吻,又朝中年妇人微笑,“她爹是谁,卡拉?”
  胖妇人哈哈大笑,“说不准呢,大人,我可来者不拒。”
  “好人儿,附近的小伙子真有福气。”
  “大人,欢迎您回家。”其中一位老人道。照面相看,他至少有八十岁,但还穿一身镶钉皮甲,腰挂长剑。“此次准备居住多久呢?”
  “越短越好,拜兰,你别担心,我不会添麻烦。这地方能住吗?”
  “假如先知道您回来,我们定会铺上新草席,大人,”老妪道,“好在粪便不缺,生火没问题。”
  “粪便,啊,家园的味道,”培提尔转向珊莎,“吉赛尔从前是我奶妈,如今替我管理城堡,伍佛德则是我领地的总管,而拜兰呢——拜兰,我离开前封你做侍卫队长了,对吧?”
  “是的,大人。您说会带些精壮青年回来帮忙,却不守承诺,我只好领着我的狗到处巡逻。”
  “你工作很负责任,对此我不得不表示感谢。刚才亲眼点过了,石头和羊屎半分不少,”他指指胖妇人,“卡拉照管着我的牧群。卡拉,现下我们有几只羊?”
  对方考虑了一会儿,“二十三只,大人。前不久有二十九只,可拜兰的狗吃了一只,我们又宰了几只,将肉腌制好过冬。”
  “啊,冰冷的腌羊肉,纯正家乡口味!我明天的早餐,多半得就着海鸥蛋和海草汤吃它!”
  “希望您满意,大人。”老妪吉赛尔说。
  培提尔公爵扮个鬼脸,“来吧,瞧瞧我的厅堂是否还有记忆之中的阴暗。”他当先领大家穿越海岸,踏过海草缠绕的滑溜岩石。荒塔底,几只羊漫无目的地游荡,不时咀嚼羊圈间和茅屋顶的那点薄草。珊莎走得很小心,因为到处都是屎。
  塔楼内部窄得吓人。墙面上有一道蜿蜒敞开的螺旋梯,从地下室直通塔顶,每层楼只有一个房间。仆人们吃住都在底楼厨房,与一只巨大的斑纹獒犬和六七只牧羊犬同居。二楼是一个小厅,三楼则为卧室。厅内没有窗户,好歹楼梯间隔中开了些箭孔。壁炉顶挂着一把破损的长剑和一张击扁的橡木盾牌,其上装饰几不可辨。
  珊莎根本不认得这个纹章:嫩绿底色上一只有凶猛眼睛的灰石脑袋。“这是我祖父的盾牌,”培提尔跟她解释,“他的父亲则是布拉佛斯佣兵。他到谷地为科布瑞大人效力,受封骑士后,选了布拉佛斯泰坦巨人的头作为纹章。”
  “看起来真威猛。”珊莎道。
  “是啊,很威猛,可惜我这后人孱弱得要命,”培提尔说,“只好挑了仿声乌。”
  闲话期间,奥斯威尔又往返人鱼王号两次,卸下补给,其中包括多桶葡萄酒。培提尔依约为珊莎满上一杯,“来,小姐,喝了提神。”
  脚踏地面,珊莎感觉好多了,但她还是乖乖地双手举杯,吮了一口。酒是好酒,青亭岛佳酿,带着橡木、水果和盛夏的味道,在口中绽放,好似艳阳下的花朵。她不禁暗暗祈祷自己别要迷醉,培提尔如此热心肠,可不能在他面前失态。
  他边喝酒边审视她,明亮的灰绿眼睛里满是……兴致?到底是什么?珊莎不确定。“吉赛尔,”他召唤老妪,“送点吃的上来。口味别太重,小姐她不舒服。或许水果就行,奥斯威尔带了一些橙子和石榴。”
  “是,大人。”
  “我可以洗个热水澡吗?”珊莎问。
  “我这就安排卡拉去取水,小姐。”
  于是她又吮一口酒,努力思考该说点什么得体话儿。培提尔大人省了她的烦恼,吉赛尔等仆人离开后,他便开口道,“莱莎不日即至,且并非单独一人,在她抵达之前,我们必须澄清你的身份问题。”
  “我……我不明白。”
  “瓦里斯到处都有眼线。假如珊莎·史塔克出现在谷地,不出半月就会教他知道,这将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安全起见,你不能再冠史塔克的姓,我们得告诉莱莎的随从你是我的庶出女儿。”
  “庶出?”珊莎吓呆了,“您的意思是……让我当私生女?”
  “是啊,总不能说你是我的亲生女吧,大家都知道我没结过婚。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可以用母亲的名……”
  “凯特琳?太明显……不过倒可用我母亲的名——阿莲。你意下如何?”
  “阿莲是个好名字,”珊莎暗暗希望自己别要忘记才好,“可……可我就不能当您手下某位骑士的亲生女吗?他在战斗中英勇献身,因此……”
  “我手下没有英勇骑土,阿莲。这个故事讲出去,别人就会跟乌鸦寻觅腐尸一样围拢探听。相反,查问私生子女却极不礼貌,”他抬起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阿莲……石东,是这样么?”见他点头,珊莎续道,“那我母亲是谁?”
  “卡拉?”
  “别,求求您。”她苦恼地哀告。
  “我开玩笑呢,亲爱的。你母亲是布拉佛斯一位好人家的女儿,你外祖父则是商界巨贾。当年我在海鸥镇管理海关,与她有过一段姻缘,后来她于外地生你时因难产而死,新生儿便托付给了教会——楼上有数本祷告书,这几天用心背些格言,到时候逢人就来几句虔诚祝语,自然没人有兴趣多问了——当你有了月事以后,并不愿成为修女,因此给我写信。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你的存在,”他捻捻胡须,“记全了吗?”
  “应该行吧。这好像玩游戏……扮家家?”
  “没错,你喜欢玩游戏吗,阿莲?”
  她还不习惯自己的新名字,“游戏?那……那得看什么游……”
  他不及回答,吉赛尔就托着一个大盘子进来,放在他俩之间。盘里有许多苹果、梨子和石榴,几串干瘪的葡萄,一个大血橙,此外还有一轮面包和一坛黄油。培提尔用匕首将石榴剖成两半,示意珊莎拿一半,“吃点压惊,小姐。”
  “谢谢您,大人,”石榴子太小,她换成梨子,浅细精致地咬上一口。这梨已经熟透,果汁沿着下巴流淌。
  培提尔大人用匕首挑出石榴子,“我明白,你很思念自己的亲爹,艾德大人人好,又勇敢、又诚实、又忠心……可在这场游戏里面,却是个无可救药的玩家。”他把挑着果实的匕首尖送到嘴边,“君临城内,只有两种人。要么当玩家,要么做棋子。”
  “而我就是一个棋子?”她很害怕答案。
  “没错,但你无须担忧,因为你还小。每个人都是从棋子开始做起的,男人女人都一样。有些人自以为是玩家,其实……”他咀嚼着果实,“最明显的例子是瑟曦。自以为聪明绝顶,机关算尽,其实走的每一步都不难预料。她的权力根基于她的美貌、家世和财富,实际上,除了第一点,后两者都是虚幻,而没有人能永葆青春。她渴望权力,当真正掌握了权力,却不知该如何运用。阿莲,每个人都有渴望,了解他们的渴望,就能了解对方,然后就可以操纵他。”
  “所以你可以操纵唐托斯爵士去毒死乔佛里?”她认定这事是唐托斯干的。
  小指头哈哈大笑,“红骑士唐托斯爵士不过是会走路的酒袋而已,我可不敢将重担托付给他,瞧他那德行,要么搞砸,要么出卖秘密。不,唐托斯只负责将你送出城堡……以及确保你在宴会上戴着银丝发网。”
  黑紫晶。“如果……如果不是唐托斯,那又会是谁呢?您还有其他……棋子?”
  “翻遍君临,你也找不到一个人胸前缝有仿声乌纹章,可这并不意味着我培提尔在城中没有朋友,”他走到楼梯口,“上来,奥斯威尔,珊莎小姐要见你。”
  老人片刻之后登上二楼,笑嘻嘻地鞠了个躬。珊莎茫然地打量他,“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认得他?”培提尔问。
  “不认得。”
  “仔细看清楚。”
  老人的面颊历经风霜,大鹰钩鼻,白头发,一双肌肉纠结的巨手。是有几分面熟,但她就是说不上来,“真的不认得。可以肯定,我上船以前没见过这位奥斯威尔大爷。”
  奥斯威尔咧嘴一笑,露出满嘴弯曲牙齿,“此话不假,但我那三个儿子,小姐您可是认得的。”
  三个儿子……还有他的笑……“凯特布莱克!”珊莎瞪圆了眼睛,“你是个凯特布莱克!”
  “是的,小姐,您说得没错。”
  “瞧瞧,小姐因为回忆而喜悦着呢。”培提尔大人挥手驱走下人,继续吃石榴。“你来说说,阿莲——什么东西更危险,是手舞大刀长矛的敌人,还是神不知鬼不觉隐藏在背后的匕首?”
  “匕首。”
  “聪明的孩子,”他微笑赞扬,石榴子里流出的鲜红汁水,淌下细嘴唇,“当初太后的卫队被小恶魔支开后,她忙着要蓝赛尔爵士去为她招募人手。蓝赛尔找到凯特布莱克,你的小丈夫很开心,因为他早已通过波隆付钱给他们三位,”小指头咯咯发笑,“可是呢,他们三个之所以会被奥斯威尔派去君临,完全是因为我得知了波隆正四处收买佣兵的消息。你瞧,阿莲,这就是三把隐藏的匕首,完美之极。”
  “所以是凯特布莱克中的一位往小乔杯里下的毒?”记得奥斯蒙爵士整晚都在国王身边。
  “我可没这么说,”培提尔用匕首将血橙切为两半,并将一半递给珊莎,“这三个小伙子反复无常,怎能参与此等密谋?……尤其是奥斯蒙,加入了御林铁卫,白袍多少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连他那样的无赖也难保不受影响。”他张开嘴巴,用手将血橙一挤,果汁便没有溅出来。“我喜欢果汁,但讨厌它们粘上手指,”他一边抱怨,一边揩手,“把手擦干净,珊莎,无论做什么,记得把手擦干净。”
  珊莎优雅地用匙子挖果肉吃,“如果既不是凯特布莱克,也不是唐托斯爵士,您……您自己不在城中,又不是提利昂……”
  “猜不出来啦,亲爱的?”
  她摇摇头,“我……”
  培提尔微笑,“我敢肯定,那天早些时候有人感叹你乱了头发,好心地为你整理发网。”
  珊莎惊得以手掩嘴,“您是说……可她要带我去高庭,让我嫁给她……”
  “—温和、虔诚、好心肠的孙子维拉斯·提利尔。幸亏你没和他结婚,否则定然无聊至死。不过这老太婆倒泼辣得紧,连我也不得不甘拜下风。她是个可怕的泼妇,外表虚弱不过是装装样子。当初我去高庭联络玛格丽的婚事,她一面安排自己的公爵儿子来吓唬我,一面私下旁敲侧击乔佛里的情况。当然哕,我在那边大吹法螺,把小乔捧上了天……然而我的部下却在提利尔公爵的下人中间散播一些令人困扰的谣言。这场游戏就这样开始了。”
  “让洛拉斯爵士穿上白袍出自我的计谋。很明显,我不会笨到直接建议,我先要手下在席间肆意宣扬某些毛骨悚然的故事,比如暴民们如何杀害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如何强暴洛丽丝小姐等等,然后呢,高庭圈养的歌手那么多,给点银子,他们很乐意把莱安·雷德温、‘镜盾’萨文和龙骑士伊蒙王子颂扬一番。时机恰当的话,竖琴比宝剑更管用。”
  “于是乎梅斯·提利尔头脑发热,以为自己想出个高招儿,坚持要在婚约条款中加上洛拉斯爵士参加御林铁卫这一条。用光鲜英勇的骑士儿子来保护宝贝女儿,不是最合适之道么?再说,这还一并省却不少麻烦,洛拉斯只是三子,将来需要领地和新娘,而他这个人……呵呵,要找对象可不容易。”
  “事态发展必定触动奥莲娜夫人,她比她儿子精明,一方面不容许小乔对自己宝贝孙女可能的伤害,另一方面更清楚洛拉斯爵士固然外表光鲜英勇,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詹姆·兰尼斯特。把他、乔佛里和玛格丽放在一起,迟早会出大事。老太婆看得很明白,虽然她儿子打定主意要玛格丽当上王后,因此需要一个国王……
  但并非一定是乔佛里。瞧好了,君临城内很快又得上演一出婚礼,主角则换成托曼和玛格丽。玛格丽保住了后冠和贞操,虽然两样都不一定合她的意,可她的愿望又有什么打紧?关键是西部大联盟得以延续……至少,暂时如此。”
  玛格丽和托曼。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喜欢过玛格丽·提利尔与她那瘦小尖酸的祖母,渴望过繁花遍地、莺声蕊舞的高庭,梦想过乘坐花船沿曼德河观光,而今却来到这片荒凉孤寂的海岸。至少我在这里很安全,她安慰自己,乔佛里死了,再不可能来伤害我。我成了私生女,阿莲·石东没有丈夫,没有继承权,也没有人关注。姨妈就要到来,君临的长长噩梦将被抛诸身后,连带我可笑的婚姻。正如培提尔所说,我可以在这里打造一个属于我的家。
  他们等了八天,其中五天下雨,珊莎只能无聊地坐在壁炉边,暗自焦虑。有只瞎眼老狗陪着她,它没了牙齿、病恹恹的,已无法跟随拜兰四处巡逻,只能成天睡大觉。不过当珊莎拍它时,它会哀叫几声,舔她的手掌,于是他们很快成了朋友。雨停之后,培提尔带她参观领地,不出半日就走了个遍。正如他先前所言,他的确只继承了一堆石头。海边某块岩石中央有个洞,潮水涌来,形成三十尺高的喷泉,便是最好的风景;另一块岩崖上凿了七芒星——培提尔说这是纪念昔日安达尔人登陆之处,他们渡海而来,将先民赶出谷地。
  十几户人家住在内地,靠着个泥沼,搭了些石屋。“这就是我的子民。”培提尔介绍,不过他们中似乎只有长者才认得他。据说领内还有一个隐者居住的山洞,但里面已没人了。“他死了。小时候父亲带我去见过他一面,这人四十年没洗一次澡,你可以想象那种味道。他自称具有预言能力,看了我的手相后,说我将来会成为大人物,然后父亲给了他一袋酒。”培提尔嗤之以鼻,“这把戏我也做得来,半杯酒也不该给他。”
  第九天下午,灰暗多风,拜兰领着狂吠不休的狗群回来,报告西南方向有大群骑士出现。“莱莎到了,”培提尔大人说,“来,阿莲,我们去迎接。”
  于是他们穿好斗篷,在塔楼外等候。来者不到二十人,就鹰巢城夫人这般显赫的大贵族而言,规格算是很朴素了。队伍中有三位侍女,十来个全副武装的骑士,一位修士和一个留小胡子、有沙色长卷发的英俊歌手。
  这就是我姨妈?莱莎应该比母亲晚两年出生,可眼前的女人看上去却足足年长十岁。她蓬厚的红棕色头发流泻至腰,昂贵的天鹅绒裙服和宝石胸衣下,身体显得臃肿松弛。她苍白的脸颊扑了粉,乳房硕大,四肢肥胖,不仅身高超过小指头,体重也肯定超过了他。莱莎急切地下马,不带一丝一毫的优雅。
  培提尔跪在地上亲吻她的手指,“我受御前会议差遣,不远万里前来赢取您的芳心。夫人,您愿意接受我为您的夫君和依靠吗?”
  莱莎夫人热切地舔舔嘴唇,拉他起来,在他脸上印下深深一吻,“噢,那得看你的表现哕,”她咯咯笑道,“为赢取我的芳心,你准备了什么礼物?”
  “王国的和平。”
  “噢,去他的和平,你到底准备礼物没有?”
  “我带来了我的女儿,”小指头招手示意珊莎上前,“夫人,请允许我向您介绍阿莲·石东小姐。”
  看到她,莱莎夫人似乎不太高兴。珊莎深深地屈膝行礼,头压得很低。“私生女?”她听见姨妈说,“培提尔,你这大坏蛋,她的娘是谁?”
  “那女人已经死了。我想把阿莲带到鹰巢城抚养。”
  “那我该拿她怎么办?”
  “这些我都考虑周全了,”培提尔大人道,“现在嘛……我只想知道我该拿您怎么办,夫人。”
  听到这话,姨妈那张粉红圆脸上所有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珊莎觉得莱莎几乎要哭了。“培提尔宝贝儿,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好想你,不,你不知道,你不可能知道。约恩·罗伊斯成天给我制造麻烦,鼓吹应该召集封臣,投入战争。其他人更是像乌鸦一样聚集在我身边,杭特、科布瑞还有奈斯特·罗伊斯那头笨牛……个个都想娶我为妻,收养我的孩子,但他们都不爱我。只有你,培提尔,只有你。我天天梦见你。”
  “我也一样,夫人,”他伸手抱住她,亲吻她的脖子,“放心,过不多久我们就要结婚了。”
  “不,我现在就要,”莱莎激动地说,“我把我的修士带来了,还有歌手和美酒,立即操办婚宴。”
  “在这里?”他不太高兴,“我觉得还是缓一缓,到鹰巢城当着全谷地诸侯的面结合比较妥当。”
  “去他的谷地诸侯,我只要你。等了这么久,不能再等下去了,”她紧紧回抱住他,“亲爱的,我们今晚就同床。我想为你再生个孩子,为劳勃再添个可爱的弟弟或者妹妹。”
  “这也是我的梦想,亲爱的。但请你仔细想想,举办一次盛大的婚礼,当着全谷地诸侯的面,有很多好——”
  “不行,”她顿足道,“我已经说了,现在就要你,今晚就要你。我跟你说,这么多年来我被迫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此刻只想尖叫呐喊。噢,亲爱的培提尔,我想我的呻吟会让他们在鹰巢城上都听得到!”
  “或许,我们可以先上床,后结婚?”
  莱莎夫人像个小女孩似的咯咯娇笑,“噢,培提尔·贝里席,你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坏蛋。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我是鹰巢城夫人,我命令你必须立刻与我成婚!”
  培提尔耸耸肩,“那好吧,谨遵夫人吩咐。在您面前,我从来都那么无力。”
  于是他俩一小时之后就站在一块天蓝色篷布前发下婚誓。夕阳西沉,人们把搁板桌搬到小塔楼下,享用了一顿包括鹅肉、鹿肉、烤野猪和上等轻度蜜酒的婚宴。暮色深重,火炬燃起,莱莎的歌手唱起《牢不可破的誓言》、《我的恋爱季节》和《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年轻骑士们邀请珊莎下场跳舞。姨妈也跳,她裙裾飞扬,光芒四射,被培提尔揽在怀中。蜜酒与婚姻发挥出奇迹般的效用,让莱莎夫人再度显得年轻而充满活力,只要挽起丈夫的手,她脸上就洋溢着欢笑。她的眼里满是仰慕的神采,她眼里只有培提尔。
  闹洞房的时间一到,她的骑士们便将她抱进塔楼,边开下流玩笑,边把她剥个精光。提利昂没让我承受这些,珊莎想起来。按常理,若是被深爱的男子和他忠心耿耿的伙伴们脱下衣服,并不可怕。可是,被乔佛里……光想想就浑身打颤。
  姨妈只带来三个侍女,为凑热闹,珊莎也不得不去帮着脱培提尔大人的衣服,然后将其推向婚床。他泰然自若,优雅顺从,只是不断开着恶毒玩笑。当女人们把赤条条的领主拥上塔楼房间时,已经个个面红耳赤、农冠不整、裙裾散乱。一路上,直到上床为止,小指头的眼睛都盯着珊莎,微笑。
  莱莎夫人和培提尔大人同居在三楼,但这座塔如此之小,而姨妈果真没有食言……她的呻吟声好吓人。夜雨飘飞,宾客们群聚在二楼小厅,每个字、每个词都听得极为真切。“培提尔,”姨妈呻吟着,“噢,培提尔,培提尔,培提尔宝贝儿,噢噢噢。这里,培提尔,这里。这里是你的地盘。”莱莎夫人的歌手唱起一首淫词小调《夫人的晚餐》,但歌声和琴声加在一起都无法压过莱莎的尖叫。“给我一个孩子,培提尔,”她叫道,“再给我一个甜蜜的小可爱。噢,培提尔,我的心肝,我的心肝,培提提提提提提提尔!”她拖长的声调惹得狗们吠叫回应,两名侍女忍不住笑出声来。
  珊莎独下楼梯,没入夜色之中。绵薄细雨,洒在宴会的残局上,空气清新而洁净。她不由得想起与提利昂的新婚之夜。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这样说,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但这不过是又一个兰尼斯特的谎言。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猎狗曾提醒她,那喑哑粗噶的声调犹在耳际,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狮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她不知桑锋·克里冈如今身在何处?知道乔佛里被害的消息吗?知道又会关心吗?他可是小乔多年的贴身护卫啊。
  她在楼下伫立良久,回去时又湿又冷。黑暗的大厅内只剩一点炭火余烬,呻吟声已然停止。年轻歌手坐在角落里,悠然哼着小曲。一名姨妈的侍女正和一位坐了培提尔大人座位的骑士接吻,他们的手在彼此衣服下面忙个不休。其他人都喝醉了,有的甚至在厕所内呕吐。珊莎找到自己位于阶梯下的小凹室,发觉拜兰的盲狗也在,于是便偎到它身边。它醒过来,舔舔她的脸。“可怜的老猎狗。”她边说边摸它的毛。
  “阿莲,”姨妈的歌手走过来,“可爱的阿莲。我叫马瑞里安,刚才见你从雨夜中返回,外面又冷又湿,只怕甚是难受,请让我给你一点温暖吧。”
  老狗抬头咆哮,但歌手扬手就是一拳,打得他呜咽着逃开。
  “马瑞里安?”珊莎迟疑地说,“你……你真体贴,但……但请原谅,我今天太累了。”
  “噢,你真是太美了。你知道吗?整晚我都在脑海里为你编织歌曲。我为你的眼眸写了一首小调,为你的嘴唇描绘一张曲谱,为你的乳房作下一篇词话。可是,我不能把它们唱出来,因为与你的美丽相比,统统黯然失色,不值一提,”他坐上床,将手放到她大腿上,“噢,阿莲,还是让我的躯体来代替我的声带,为你放声高歌吧。”
  她闻到他的喘息,“你醉了。”
  “不,我没醉,蜜酒让我兴奋,我就像着了魔的诗人,”他的手滑进她股间,“你也一样。”
  “放手!你疯了吗?”
  “发发慈悲吧,我的美人儿。唱了那么久的恋歌,我早已热情难耐,而你呢,我知道……私生女最有欲望。你今天为我而湿了吗?”
  “我还是个黄花闺女。”她大声抗议。
  “真的?噢,阿莲,阿莲,我可爱的处女情人,把你的贞操献给我吧。诸神眷顾我们,我会叫得比莱莎夫人更嘹亮。”
  珊莎用力挣脱,满心恐惧,“你——你再不走开,我姨——我父亲就会吊死你。你可知道?他乃堂堂的赫伦堡公爵。”
  “你说小指头?”他吃吃笑道,“小姐啊,莱莎夫人喜欢我,劳勃大人更是离我不开。倘若你父亲胆敢冒犯,我几句歌词便能毁了他。”他一只手放到她乳房,开始挤压。“来吧,把这身湿衣服脱掉。我知道,你舍不得它们被撕烂。来吧,可爱的小姐,听听自己的心——”
  对面传来钢铁在皮革上滑动的细微声响,“唱歌的,”某人粗声道,“不想惹麻烦的话,快滚。”光线昏暗,但她看到金属的反光。
  歌手也发现了。“自己找乐子去——”刀光一闪,他厉声惨嚎,“你动家伙!”
  “再不滚,就要你的命。”
  马瑞里安眨眼间不见踪影。她的救星没有离开,而是在黑暗中笼罩着她。“培提尔大人命我保护你,”原来是罗索·布伦。不是猎狗,怎么可能是猎狗?这里只有罗索……
  当晚珊莎彻夜失眠,像在“人鱼王号”上一般难受,辗转反侧。她梦见垂死的乔佛里,抓向喉咙,鲜血流下手指,但仔细一看,眼前竟是哥哥罗柏。她也梦见自己的新婚之夜,提利昂用饥渴的眼神注视着她脱衣服,梦中的提利昂生得十分高大,等爬上床来,她才发现他的一半脸颊已遭焚伤。“我要听你唱一首歌。”他粗声道,吓得珊莎立刻惊醒。老盲狗又回到身旁,“你要是淑女就好了。”她对它说。
  清晨,吉赛尔爬上三楼,为领主和夫人送上一盘配有黄油、蜂蜜、水果和乳酪的早餐面包。她下楼时宣阿莲上去。珊莎昏沉沉地想了半天才意识到指的是自己。
  莱莎夫人还在床上,但培提尔大人业已穿戴整齐。“你姨妈想和你谈谈,”他边穿鞋边对珊莎说,“我把你的真实身份告诉了她。”
  诸神保佑,“非……非常感谢,大人。”
  培提尔套上第二只鞋。“我受够了家乡的滋味,今天下午,我们就启程前往鹰巢城。”他吻别夫人,从她唇上舔了一点蜂蜜,出门走下楼梯。
  珊莎站在床脚,姨妈边吃梨子边审视她。“看得出来,”莱莎吐掉果核,“你继承了凯特琳的容貌。”
  “谢谢您。”
  “我没有夸张,而是说实话,你和她简直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得有些防范措施,起程之前,你要把头发染黑。”
  把头发染黑?“遵命,莱莎阿姨。”
  “万不可如此称呼,你的存在不能教君临城内众人知晓,这样我的小亲亲才不会受伤害。”她一点一点地咬蜂巢,“一直以来,我的首要目标是让谷地远离战火。我们这边土地丰饶,山脉险峻,鹰巢城更是难攻不破,即使如此,若是惹怒了泰温公爵也大大不妙。”莱莎吃完蜂巢,舔着手指上的蜜汁,“培提尔说,你嫁给了提利昂·兰尼斯特。那可是个讨厌的小坏蛋。”
  “他们逼我嫁给他,并非出自本心。”
  “我不也一样?”姨妈道,“琼恩·艾林虽非侏儒,却是个老头。你看我现在的容颜,多半不以为然,可当年我结婚时,美得让你母亲无地自容。那个琼恩,他要的只是父亲的军队,好支持他所钟爱的孩子。我早该彻底回绝他,可看他那么老,能活几年?牙齿掉了一半,呼吸闻起来活像酸败的干酪……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他的味道,培提尔的口气多么清新明朗……你知道吗?我的初吻便给了他。父亲说他出身太低,简直是个无耻之徒,可我知道他总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在我的要求下,琼恩让他管理海鸥镇的海关,没过多久,税赋便翻了十番。夫君发现他的才干,就提拔他节节晋升,最后带到君临城中当上财政大臣。接下来的几年,对我来说真不容易,每天都能见到他,却必须始终和那个冷冰冰的老头待在一起。没错,琼恩懂得在床上履行责任,可连给我一个好孩子都做不到。他的种子又老又弱,我们之间有过三个男孩、三个女孩,结果除了我的小亲亲劳勃,一个也没活成。我的小宝贝们全死啦,可这老头还每每臭气熏天地爬上我的床铺。你瞧,我说得没错吧?我和你一样,”莱莎夫人吸吸鼻子,“你知道你那可怜的母亲已经死了吗?”
  “提利昂对我说过,”珊莎道,“他说佛雷家族在孪河城中把母亲和罗柏一起谋害了。”
  莱莎夫人眼中陡然间噙满泪花,“我跟你,都是同病相怜的苦命女子。你害怕吗,孩子?勇敢起来,我绝不会抛弃凯特的女儿,我们是血脉相连的骨肉。”她示意珊莎靠近,“你可以吻我的脸颊,阿莲。”
  她乖乖走过去,跪在床边。姨妈全身散发着甜腻的香水味,底下却是一股酸败的牛奶气息。她脸上粉扑得太多了。
  吻完后,珊莎向后退开,不料被莱莎夫人一把拽住。“现在给我说实话,”她尖声道,“你怀孩子没有?说实话!你瞒不了我的。”
  “没有。”她怎能这么问?珊莎有些惊讶。
  “我看你有月事了,对吧?”
  “是的,”反正月事无法在鹰巢城内隐瞒,“但提利昂他……他没有……”红晕爬上双颊,“我还是处女。”
  “侏儒没有性能力?”
  “不,他只是……只是……”好心肠?她不敢这么说,不敢在这里说,不敢对这个仇恨他的姨妈说,“他……他跑去找妓女,夫人。他说他喜欢妓女。”
  “妓女,我明白了,”莱莎松开她的手,“不错,这样的怪物,除非为了钱,哪个女人愿和他睡呢?在鹰巢城,我早该宰了他,可惜却被骗过。告诉你,这侏儒只会耍小聪明,他唆使佣兵杀了咱们的好爵士瓦狄斯·伊根。但一切都怪凯特琳,她本不该把他带进来,我告诉过她,可她临走前居然还连带把我叔叔也拐跑,真是不可原谅。黑鱼是我的血门骑士,缺了他,山区原住民越来越猖狂。好在现下有了培提尔,我会封他做峡谷守护者,”姨妈脸上头一次露出笑容,笑得很温馨,“他外表虽不出众,不高也不壮,但我告诉你,他比世界上所有人加起来还能干。你要乖乖听他的话,不可违拗。”
  “是,姨……夫人。”
  听她这么称呼,莱莎似乎很满意。“我记得乔佛里那家伙,经常给我的劳勃取些恶毒绰号,有回甚至还用木剑打人。在男人口中,毒药是最不名誉的东西,但在女人眼里,一切就不一样了。天上的圣母要我们保护自己的孩子,我们的荣誉只系于孩子的冷暖安危。等你怀孕生子后,自然会明白的。”
  “怀孕生子?”珊莎不确定地说。
  莱莎不耐烦地挥挥手,“再等两三年,你现下还太小,挑不起这个担子。不过女人嘛,在这个年龄总是成天想着结婚生产。”
  “我———我结过婚了,夫人。”
  “不错,但你很快会成为寡妇。你应该庆幸,小恶魔只喜欢妓女,我儿子可不会屈就侏儒留下的残货,不过既然他没碰过你……你愿意嫁给你的表弟,劳勃公爵吗? ”
  这提议让珊莎倍感疲惫。到目前为止,她只知道劳勃·艾林是个病恹恹的小男孩。她想要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继承权。没有人会因爱我而娶我。好在经过这几年的磨炼,谎话她是越说越容易了,“我……我等不及要见他呢,夫人。可他还没长大,对吧?”
  “他今年八岁,身子强健得很,是个好孩子,聪明伶俐,阳光开朗,将来定会成为大人物。阿莲,我夫君的临终遗言便是“种性强韧”,你知道,诸神赐予凡人在弥留之际瞥见未来的能力,因此他注定前程无量。等你的兰尼斯特丈夫一死,你就嫁给我儿子。当然,婚礼得秘密举行,可不能教外人知道鹰巢城公爵娶了一位私生女。乌鸦把小恶魔人头落地的消息从君临带来,第二天你就和劳勃结婚庆祝,这不挺美的吗?他身边该有个小伙伴。前次回鹰巢城,他与瓦狄斯·伊根的儿子,以及总管的那些孩子们玩,可那帮家伙都太粗鲁,我只能将他们统统赶走。你会读书吗,阿莲?”
  “好心的茉丹修女从小就教我读书。”
  “劳勃眼睛不行,可他爱听别人读故事,”莱莎夫人保证,“尤其是那些动物的故事。你知道那首小鸡扮狐狸的曲谣吗?我每次都跟他唱,他最爱这首歌。他还喜欢玩青蛙跳、轮转宝剑和城堡游戏,但你记得,每次都要让他当赢家。他天生就是赢家,对不?堂堂的鹰巢城公爵,可不能忘了他的身份。我知道,你出身世家,临冬城的史塔克向来很骄傲,可如今临冬城成了废墟,你不过是个乞丐,所以别在我们面前摆谱。如果我是你,就会心存感激。对,感激,服从。你要做我儿子温顺听话的好妻子。”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9章 琼恩

  日日夜夜,斧声不止。
  琼恩不记得上次睡着是什么时候。闭上眼睛,便梦到战斗;睁开眼睛,就是在战斗。即使在国王塔内,也能听见无休无止的“咚咚”声,那是铜斧、石斧和偷来的铁斧伐木的声音,而若在长城顶上的暖棚休息,声音更为吵闹。曼斯让大锤和骨头与燧石制作的长锯也加入工作。有一回,他疲惫不堪,迷迷糊糊正要入睡,突然鬼影森林里传来一声巨响,一棵大哨兵树轰然倒下,卷起漫天尘土和针叶。
  欧文来叫他时,他已醒来,烦乱地躺在暖棚地板上,盖着一堆毛皮。“雪诺大人,”欧文边说,边摇他肩膀,“天亮了。”他拉了琼恩一把,扶他起来。其他人也纷纷醒转,在棚屋狭窄的空间里互相推搡,穿上靴子,扣好剑带。没人说话。他们都太疲倦,无力交谈。这些天来,甚至很少有人离开长城。铁笼上下太费时间。黑城堡被抛给了伊蒙师傅、文顿·史陶爵士及那些年纪太大或者身体太弱,无法参战的人。
  “我梦见国王来了,”欧文快活地说,“伊蒙学士派了一只鸟去他那儿,劳勃国王便带着大军来了。我梦见他金色的战旗。”
  琼恩逼自己微笑,“那一定很令人愉快,欧文。”他刻意忽略腿上的阵阵灼痛,披好黑毛皮斗篷,抓起拐杖,走到长城边上,迎接新的一天。
  一阵风将丝丝冷空气吹入他长长的棕发。北方半里远处,野人营地忙碌不堪,无数篝火升起根根烟柱如手指般抓向苍白的天空。他们沿森林边缘搭起兽皮或毛皮帐篷,甚至用圆木和树枝建造了一个简陋长厅;东边是马群,西边是长毛象,到处都是人,有的在磨剑,有的给粗陋的长矛上尖头,有的则穿上兽皮、兽角和骨头制作的简易盔甲。琼恩知道,森林里的人更有外面的数十倍之多。灌木提供了屏障,把他们从仇恨的乌鸦眼前隐藏起来。
  他们的弓箭手已推着掩体悄悄前进。“早餐箭来了。”派普天天早上都会这样愉快地宣布。他能这么说是件好事,琼恩心想,总得有人开开玩笑。三天前,一支“早餐箭”射中玫瑰林的红埃林的大腿。直到现在如果你愿意冒险探出城头,还可以看到他的尸体躺在长城脚下。让大家对派普的笑话抱以微笑总好过念念不忘死去的埃林,琼恩只能这么想。
  掩体乃是装有轮子的倾斜木板,宽度足够遮蔽五名自由民。弓箭手们推它移近,然后跪在后面通过缝隙放箭。野人第一次使用该战术时,琼恩下令以火箭回击,烧掉了其中六个,之后,曼斯改用生兽皮覆盖木板,于是无论多少火箭都无济于事。
  百无聊赖中,黑衣弟兄们开始打赌哪个稻草人哨兵中箭最多。目前忧郁的艾迪以四箭保持领先,但奥赛尔·亚威克、筋斗琼和长湖的瓦特也不遑多让,各少一箭而已。
  最开始用不在长城上的守夜人来命名稻草人的也是派普。“这样的话,我们就好像有更多弟兄了。”他解释。
  “更多肚子上插箭的弟兄。”葛兰抱怨,但这点子似乎确能振作士气,因此琼恩也容许那些名字继续存在,让打赌继续进行。
  冰墙边有个装饰精美的密尔黄铜透镜,支在三脚架上,伊蒙学士失明前用它来观测星象。琼恩将长筒转向下方,侦察敌人。虽然距离遥远,曼斯·雷德的巨大雪熊皮白帐篷仍清晰可辨。通过密尔透镜,他可以看清野人们的脸。今天早上,曼斯本人不见踪影,但他的女人妲娜在外照料火堆,她妹妹瓦迩则于帐篷边给母山羊挤奶。妲娜肚子好大,还能走动简直是奇迹。她快要生了,琼恩心想。他将透镜旋向东方,在帐篷和树丛间搜寻,找到建造中的龟盾。这个也快要完工了。野人们趁夜剥了一头死长毛象,此刻正将血淋淋的生皮覆到龟盾顶上,在羊皮和兽皮外多加一层防护。龟盾为圆顶,外加八个大轮子,兽皮下是牢固的木制框架。野人们刚开始钉框架时,纱丁以为对方在造船。其实差不多。龟盾活像颠倒过来的船身,只是前后开口,准确地说,是一座架在轮子上的长厅。
  “它造好了,对不对?”葛兰问。
  “快好了。”琼恩推开透镜,“很可能今天就过来。木桶灌满了吗?”
  “每个都灌满了。夜里冻得硬邦邦的,派普检查过。”
  葛兰这段时间变了许多,已不再是琼恩当初结交的那个高大笨拙、脸红脖子粗的男生。他长高了半尺,胸膛和肩膀也变得更为宽阔,而且自离开先民拳蜂以来,既没剪头发,也没刮胡子,活生生一个毛发蓬松的庞然大物,就象野牛——正应了当初受训时艾里沙爵士为他取的绰号。但他很疲倦,对琼恩的问话只点点头,“我整晚都听见斧声,根本没法睡。”
  “那现在去睡。”
  “我不需要——”
  “你需要。我要你好好休息,去吧,不会让你错过战斗的。”他又逼自己微笑。“只有你推得动那些该死的木桶。”
  葛兰咕哝着走开,琼恩回到透镜前,搜寻野人营地。时不时会有一支箭掠过头顶,但他学会了不予理会。距离远,角度差,被射中的几率很小。仍然没见到曼斯·雷德的踪影,但巨人克星托蒙德和他的两个儿子在龟盾旁边,两小子艰难地对付长毛象皮,托蒙德则边啃山羊腿,边大声发号施令。野人的易形者“六形人”瓦拉米尔从森林里走出,身后跟着他的影子山猫。
  绞盘咔嗒作响,接着传来铁笼门开的呻吟,他知道哈布送早餐来了,跟每天早晨一样。然而目睹曼斯的龟盾,琼恩早已失去了胃口。油已用光,最后一桶沥青也于两天之前推下长城,箭亦将耗尽,而且没有造箭匠加以补充。前天晚上,从西方飞来一只乌鸦,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说波文·马尔锡追逐野人一路越过影子塔,深入阴暗的大峡谷中,终于在头骨桥截住“哭泣者”和他手下三百名掠袭者,血战一场的结果是我方获得代价高昂的胜利,共一百多名黑衣弟兄牺牲,其中包括安德鲁·塔斯爵士和阿拉达·温奇爵土。老石榴自己身负重伤,被抬回影子塔,由穆林学士照料,很长时间都不能返回黑城堡。
  琼恩看完信,忙派泽骑最快的马前往鼹鼠村,请求村民们协防长城。她一直没回来。他又派穆利前去,结果接到报告,整个村子都被抛弃,连妓院也不例外。泽多半跟大家一起沿国王大道逃了。也许我们都该逃掉,琼恩阴郁地寻思。
  不管饿不饿,他强迫自己吃东西。无法睡觉已经够糟,不能再空腹上阵。况且,这也许是我的最后一餐。我们所有人的最后一餐。于是琼恩塞满一肚子面包、培根、洋葱和奶酪,这时,只听马儿高喊:“它来了!”
  无须问“它”是什么,也无须学士的密尔透镜来观察森林和帐篷间的骚动。“它看起来不像乌龟,”纱丁评论,“乌龟没有毛。”
  “也没有轮子。”派普道。
  “吹响号角,”琼恩命令,木桶随即吹出两声绵长号角,以唤醒葛兰和其他夜间放哨、现在轮休的守夜人。当野人攻来时,长城需要每一个守卫。诸神在上,我们的人够少了。琼恩看看身边的派普、木桶和纱丁,马儿与呆子欧文,结巴提姆、穆利、省靴及其他人,试图想象他们在那黑冷隧道里面对面跟一百名尖声呼叫的野人刀剑相交,而仅仅只有几根铁栏杆的保护。不在大门被攻破前摧毁龟盾的话, 一切就全完了。
  “它好大。”马儿说。
  派普咂咂嘴唇,“它能炖好大一锅汤哦。”这个笑话并不成功,派普的声音也显得十分疲惫。他看起来半死不活,琼恩心想,我们都一样。塞外之王兵力无穷,天天都能投入生力军,而这几个黑衣弟兄却必须应付每次攻打,逐渐难以为继。
  琼恩知道,位于木头和兽皮底下的人们正在拼命地推,用肩膀抵着,好让轮子转动,但一旦龟盾接触城门,他们就会将绳子换成斧子。至少曼斯今天没派出长毛象,对此,琼恩稍感欣慰。它们的伟力对长城而言毫无意义,巨大的体型反让它们成为暴露的目标。上一只长毛象死去前挣扎了一天半,哀号声既恐怖又恶心。
  龟盾缓缓爬过岩石、树桩和灌木。以前的进攻让自由民留下一百多具尸体,其中大多数仍躺在倒下的地方。战事平息的间隙,乌鸦会来陪伴他们,现今却纷纷尖叫着逃开。它们跟我一样不喜欢那龟盾。
  纱丁、马儿和其他人都看着他,琼恩知道,他们在等待他的命令。但他如此疲惫,几乎无法思考。长城是我的,他提醒自己。“欧文,马儿,旋转弹石器。木桶,你和省靴负责弩炮。余人各就各位。用火箭。看能否烧掉它。”多半是徒劳,琼恩知道,不过好歹比干站着强。
  龟盾移动笨拙缓慢,靶子很大,弓箭和十字弓很快将它射成了一只木刺猬……但潮湿的兽皮像保护掩体那样保护了它,火箭插上去就告熄灭。琼恩低声诅咒。“弩炮准备,”他命令,“弹石器准备。”
  弩炮发射的箭深深刺入兽皮,但没能造成更多损害。石块从龟盾顶部弹开,只留下些许浅坑。重型投石机也许能将它砸塌,但其中一座已经坏掉,而野人们远远避开另一座的攻击范围。
  “琼恩,它还在动。”呆子欧文说。
  他能看见。龟盾一寸接一寸、一码接一码地爬近,轰隆隆、摇晃着滚过杀戮战场。一旦野人将它抵上长城,便能获得保护,好用斧子劈开匆匆修补的外门。堵塞隧道的碎石冰块将在之后的几小时内得以清空,届时唯一的障碍只剩几具冻尸和两道铁栏,外加琼恩不得不派下去送死的黑衣弟兄。
  左边,弹石器发出闷响,将旋转的碎石抛入空中。它们如冰雹般落到龟盾上,又无害地弹开。野人弓箭手仍躲在掩体后面放箭。其中一支插入一个稻草人哨兵的脸,派普大叫,“长湖的瓦特,四支!扯平了!”下一支箭擦着他耳朵呼啸而过。“呸!”他朝下面骂,“我又没参加!”
  “毛皮不着火。”琼恩总结,既是对自己,也是对大家。他们唯一的希望是趁龟盾到达长城时将它砸垮。为此需要大石块。不管东西造得多结实,七百尺高处直落而下的大石块一定能将其破坏。“葛兰,欧文,木桶,是时候了。”
  暖棚边上,十二个矮胖的橡木桶一字排开,里面装满碎石——黑衣弟兄平日用它们来铺长城上的通道,以便行走稳健。昨日,目睹自由民用羊皮覆盖龟盾之后,琼恩立刻吩咐葛兰灌水进桶,能灌多少灌多少。水与碎石混合,只消一夜,就会整个冻得结结实实。这是最接近大石块的东西。
  “为何要冻起来?”葛兰曾问他,“何不直接滚下去?”
  琼恩解释:“若半路撞上冰墙,桶就会裂,碎石洒得满天都是。给这帮杂种下石头雨是不够的。”
  此刻他和葛兰一起用肩膀顶一个桶,木桶和欧文使劲推另一个。大家合力前后摇晃,捣碎桶底的结冰。“好家伙,怕有一吨重。”葛兰说。
  “把它推翻,滚着走,”琼恩吩咐,“小心点,如果脚给压住,你就成第二个省靴了。”
  木桶倾倒后,琼恩抓过火炬,在长城路面上方来回挥舞,好让冰融化一点,教滚动更容易——实际上容易过头了,差点控制不住。最后,四人齐心协力,总算把大桶子推到城墙边,矗立就位。
  四只大橡木桶在城门上方就位之时,派普高喊,“龟盾到了!”琼恩撑住伤腿,探出身子观察。栅栏,马尔锡应该造栅栏护门。太多该做的事没有做。野人们正把巨人的死尸拖走,马儿和穆利朝他们扔石头,琼恩看到有一个人倒下,但石头太小,对龟盾本身毫无作用。他本来还庆幸自由民会为死去的长毛象犯愁的,现下却陡然发觉龟盾本身就有长厅那么宽阔,只需将它从尸体上推过去。眼见这番状况,大腿不由得一阵抽搐,幸亏马儿抓住他胳膊,将他拉回来。“你不该这样探出去。”男孩说。
  “我们该造栅栏。”此刻琼恩听到斧子砸木头的声音,也许那不过是恐惧在耳边的回响。他望向葛兰,“动手。”
  葛兰走到木桶后面,用肩膀顶住,闷哼一声,开始用力推。欧文和穆利过去帮忙。他们将木桶推出一尺、再一尺……然后它突然消失。
  只听“嘭”地一声,木桶与城墙相撞,接着是更响的撞击声与木头碎裂声,一片呼喊与惨叫。纱丁大叫大嚷,呆子欧文转着圈子蹦跳欢呼,派普探出身体,“龟壳下面都是兔子!瞧他们跳得有多欢!”
  “别停下!再来!”琼恩大吼,葛兰和木桶用肩膀撞向下一个桶,将它摇摇晃晃地推入空中。
  桶子扔完后,曼斯的龟盾前部业已破碎变形、不堪辨认,野人们从另一头涌出,争先恐后地逃回营地。纱丁端起十字弓射了几箭,以加快对方逃跑的速度。葛兰隔着胡子咧嘴欢喜,派普讲起新笑话。今天算是熬过去了。
  明天……琼恩朝棚屋瞥了一眼。刚才摆放十二桶碎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八桶。他意识到自己有多疲倦,意识到伤口有多疼痛。我得睡会儿,哪怕几小时都好。我得去伊蒙学士那儿要些安眠酒,非要不可。“我去国王塔休息休息,”他告诉他们,“若曼斯有什么新举动,记得叫醒我。派普,长城是你的了。”
  “我的?”派普说。
  “他的?”葛兰道。
  他笑笑,扔下这两名面面相觑的伙伴,乘铁笼走了。
  一杯安眠酒确实管用。他刚在自己那张狭床上躺直身子,立刻睡了过去。梦,奇怪而无定形,充满怪异的话音、呼告与叫喊,以及低沉嘹亮的号角,那单调浑厚的低音一直在空中徘徊。
  醒来时,权作窗户的箭孔外面,一片黑沉,四个不认识的人站在面前。其中一个提灯。“琼恩·雪诺,”个子最高的人生硬无礼地说,“穿上靴子,跟我们走。”
  迷迷糊糊中,他第一个想法是,睡着的时候长城失守了,曼斯·雷德派出更多巨人或另一座龟盾,突破了城门。但他揉揉眼睛,发现陌生人都穿着黑衣,他们是守夜人,琼恩意识到。“去哪儿?你们是谁?”
  高个子打个手势,另外两人便将琼恩从床上架起来。提灯者在前引路,他们将他带出卧室,转上半层楼梯,来到熊老的书房。他看到伊蒙学士站在火堆旁,双手交叉搭在一根李木手杖上,赛勒达修土跟往常一样半醉半醒,而文顿·史陶爵土在窗边座椅上睡着了。其余黑衣人他都不认识。除了一个。
  艾里沙·索恩爵士穿镶裘边的斗篷和亮锃锃的靴子,看上去无可挑剔,此刻他转身禀报,“变色龙带到,大人。他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来自临冬城。”
  “我不是变色龙,索恩。”琼恩冷冷地说。
  “我们会知道。”熊老的书桌后,一个肥胖宽阔的双下巴男人坐在皮椅上,琼恩不认识他。“对,我们会知道,”他重复,“你不否认自己是琼恩·雪诺,对吧? 史塔克家的私生子?”
  “雪诺‘大人’,他喜欢这样称呼自己。”艾里沙爵士又高又瘦,但结实强壮,此刻,他冷酷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愉悦。
  “是你叫我雪诺大人。”琼恩说。艾里沙爵士担任黑城堡教头期间,喜欢给自己训练的男孩取绰号。后来熊老将索恩派去了海边的东海望。这些一定是东海望的人。鸟儿到了卡特·派克那里,他派人来帮助我们。“你带来多少弟兄?”他问桌子后面的人。
  “由我问问题,”双下巴的人回应,“你被控背誓、怯懦、弃营逃亡,琼恩·雪诺。你是否承认自己抛弃了死在先民拳峰的弟兄们,投入自封为塞外之王的野人曼斯·雷德麾下?”
  “抛弃……?”琼恩差点被这个词噎住。
  伊蒙学土说话了,“大人,琼恩·雪诺刚回来时,我和唐纳·诺伊讨论过这些话题,并很满意他的解释。”
  “好吧,但我不满意,师傅,”双下巴的人声称,“我要亲自听一听这些解释。对,我要亲自听一听!”
  琼恩强咽怒火。“我没有抛弃谁。我跟‘断掌’科林一起离开先民拳峰,去风声峡侦察。后来我按照指示加入野人,因为断掌担心曼斯找到了冬之号角……”
  “冬之号角?”艾里沙爵士窃笑,“那他手下有多少古灵精怪,你数过了吗,雪诺大人?”
  “没有,但我尽力数过他们有多少巨人。”
  “爵士,”双下巴的人呵斥,“你得尊称艾里沙爵士为‘爵士’,尊称我为‘大人’。我乃杰诺斯·史林特,前赫伦堡伯爵,现下为黑城堡的长官,直到波文·马尔锡带着守卫部队回来为止。你得对我们有礼貌,是的。我无法忍受像艾里沙爵土那样涂过圣油的好骑士竟被一个私生子和变色龙嘲弄。”他举起手,用肥胖的指头指着琼恩的脸。“你否认跟一个女野人上床?”
  “不,”琼恩对于耶哥蕊特的哀悼太过记忆犹新,令他无法否认,“我不否认,大人。”
  “我猜也是断掌命令你跟那不洗澡的婊子做爱的吧?”艾里沙爵土假惺惺地笑问。
  “爵土,她不是婊子,爵士。断掌说不管要我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但……但我不否认自己所做的超过了必需的限度,我……关心她。”
  “这么说,你承认自己是个背誓者。”杰诺斯·史林特道。
  琼恩知道,黑城堡里一半的人都时不时前去鼹鼠村的妓院“挖宝”,但他不愿侮辱耶哥蕊特,把她跟鼹鼠村的妓女等同起来。“是的,我承认自己违背了不近女色的誓言。
  “是的,大人!”史林特怒吼时,下巴颤抖。他跟熊老一样宽阔,如果活到莫尔蒙的年纪,无疑也会秃顶。现下不到四十岁,半数头发已没了。
  “是的,大人,”琼恩说,“按照断掌的命令,我跟野人一起行军,跟野人一起用餐,也跟耶哥蕊特睡一张毛皮。但我向您发誓,我从未变节——一有机会,就从马格拿那儿逃掉了;我也从未拿起武器跟我的弟兄或我守护的王国为敌。”
  史林特伯爵用小眼睛打量他。“葛兰登爵士,”他喝令,“带上另一名囚犯。”
  葛兰登爵士就是那带人将琼恩从床上拉起来的高个子。此刻他又带着四人出去,很快将一名瘦小俘虏押回来。此人面如菜色,垂头丧气,手脚戴镣,一条细眉毛横贯前额,尖秃头顶有几丛稀薄黑发,小胡子如嘴唇上方的一抹污渍。他脸颊肿胀,布满块块淤青,大半前齿也被打落。
  东海望的人粗暴地将俘虏推到地上。史林特大人低头皱眉道,“这是你说的那个人吗?”
  俘虏眨眨黄色的眼睛。“是的。”琼恩这才认出是“叮当衫”。没了那身盔甲,他看起来像换了个人,他心想。“是的,”野人重复,“他就是杀死断掌的懦夫。在霜雪之牙,我们追踪乌鸦,将他们统统杀光,轮到这家伙时,他乞求饶命,还提出如果我们愿意收留,立即投靠加入。断掌发誓要宰了胆小鬼,但那头狼突袭科林,这家伙趁机割了他喉咙。”他露出参差碎裂的牙齿对琼恩笑笑,然后朝后者的靴子啐了口血水。
  “怎样?”杰诺斯·史林特严厉地质问琼恩,“你否认吗?或者你宣称科林命令你杀他自己?”
  “他告诉我……”说话变得困难起来,“他告诉我,不管要我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
  史林特环顾客厅,看看其他东海望的弟兄,“这小子以为我从运芜菁的车上掉下来,磕坏了脑袋?”
  “这回谎言救不了你,雪诺大人,”艾里沙·索恩爵士警告,“我们会让你说实话,野种。”
  “我说的就是实话。我们的马不行了,而叮当衫紧追在后。科林叫我假装加入野人。‘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这是他的原话。他知道他们会让我杀他;他也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逃不过叮当衫的追捕。”
  “你居然声称伟大的断掌科林害怕这个家伙?”史林特看着叮当衫,哼了一声。
  “所有人都怕‘骸骨之王’,”野人咕哝。葛兰登爵士踢了他一脚,他又缩回沉默之中。
  “我没这么说。”琼恩辩解。
  史林特一拳砸在桌子上。“我听明白了!看来艾里沙爵士对你的评价相当中肯。你那杂种嘴巴里尽吐些谎话。噢,我无法容忍,无法容忍!你也许能骗过残废的铁匠,但骗不过杰诺斯·史林特!噢,骗不过。杰诺斯·史林特不会轻易受骗上当。你以为我脑袋里装的是白菜吗?”
  “我不知道您脑袋里装的是什么,大人。”
  “瞧,雪诺大人素来傲慢,”艾里沙爵士解释,“他谋杀了科林,跟他的同伙谋杀莫尔蒙大人一样。如果这些属于同一个阴谋,我也不会吃惊。班扬·史塔克很可能参与其中,此刻他或许正坐在曼斯·雷德的帐篷里计议呢。你了解这帮史塔克,大人。”
  “是的,”杰诺斯·史林特道,“我太了解他们了。”
  琼恩愤怒地脱下手套,给他们看烧伤的手。“我为保护莫尔蒙大人不受尸鬼伤害烧伤了手。而我叔叔是个正直的人,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就跟你一样?”艾里沙爵士嘲笑。
  赛勒达修士清清嗓子。“史林特大人,”他说,“这孩子拒绝在圣堂里规矩地起誓,反而跑到长城外面朝着一棵心树念誓词。他说那是他父亲的神灵,但我们都知道,那也是野人的神灵。”
  “他们是北境的神灵,修士。”伊蒙学士谦恭有礼,但语调坚决。“大人们,唐纳·诺伊被杀后,正是这个年轻人,正是他琼恩·雪诺接手长城的防务,抵抗住北野洪荒的怒火。他证明了自己的勇敢、忠诚和机敏。如果没有他,只怕您们抵达时迎接您们的就是曼斯·雷德了。史林特大人,你完全错怪了他。琼恩·雪诺是莫尔蒙总司令本人的侍从与事务官,他被选中是因为总司令大人认为他很有希望,我也这么认为。”
  “希望?”史林特道,“希望可能落空。他手上沾满断掌科林的鲜血。你说莫尔蒙信任他,那又怎样?你知道被信任的人背叛是什么滋味吗?噢,是的,我知道。我还知道狼的脾性。”他指向琼恩的脸。“你父亲就是因反叛而被处死的。”
  “我父亲是被谋杀的。”琼恩不在乎他们如何对待自己,但无法忍受关于父亲的谎言。
  史林特的脸涨成紫色。“谋杀?你这傲慢无礼的小狼崽子。劳勃国王尸骨未寒,艾德公爵就对他儿子下手。”他站起身来,人比莫尔蒙矮,但胸膛更宽,手臂更粗,肚子差不多大,肩膀上用一支尖头涂红釉彩的小金枪扣住披风。“你父亲死于剑下,但他是名门贵胄,是国王之手。对你,一个绳套就够了!艾里沙爵士,把叛徒关进冰牢!”
  “大人英明。”艾里沙爵士抓住琼恩的手臂。
  琼恩奋力挣脱,狂暴地掐向骑士的脖子,直至把他提离地面。若不是东海望的人上前拉开,他很可能将对方扼死。索恩跌跌撞撞地往后退,揉了揉琼恩在他脖子上留下的指印,“都瞧清楚了,弟兄们,这小子是个名副其实的野人。”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0章 提利昂

  黎明来临时,他发现自己一点胃口都没有。到傍晚我就会被判罪了。胃里好像盛满苦涩的胆汁,鼻子的伤疤奇痒,提利昂用匕首尖在伤痕上乱划。忍受最后一次听证会,接着我就完了。但我能做什么?否认一切吗? 指控珊莎和唐托斯爵士? 认罪,期望在长城上度过余生?还是赌一把,祈祷红毒蛇打败格雷果·克里冈爵士?
  提利昂无精打采地刺中一根灰色多脂的香肠,期望这是他老姐。长城是他妈的冷,但至少用不着见到瑟曦。他并不幻想能当上游骑兵,但长城守军像需要壮汉一样需要聪明人,在黑城堡造访期间,莫尔蒙总司令亲口承认过。对,他们有个不太妙的誓言。这意味着他婚姻的结束以及对凯岩城的权力化为乌有,不过两者于他都无所谓。随后他想起长城附近的村庄里好像有一家妓院。
  这不是他梦想的生活,但这就是生活。他所要做的就是相信父亲,用畸形的短腿站好,然后说,“是的,我认罪,我忏悔。”想到这里,他便肠胃打结。他无比希望自己已经完成了这一切,已经用尽全力忍受过去了。
  “大人?”波德瑞克·派恩禀报,“他们来了,大人。亚当爵士,金袍卫士。他们在外面等着。”
  “波德,说实话……你认为是我干的吗?”
  男孩犹豫了。他试图回答,却只挤出一阵虚弱的低语。
  我完了。提利昂长叹一声,“行了,不必说了,你是我的好侍从,比我应得的好。不管怎样,我感谢你忠诚的服务。”
  亚当爵士和六个金袍卫士等在门外。似乎今天他也没话说。又一个认为我是弑亲者的人。
  提利昂试着找回所有的尊严,蹒跚下楼。通过庭院时,他感觉人们全都在注视他:城墙上的守卫,马厩边的马夫,还有仆人、洗衣妇和侍女。进入王座厅,骑士和贵族们纷纷为他让路,然后和身边的贵妇窃窃私语。
  提利昂在法官面前站好位置,另一群金袍卫士把雪伊带了进来。
  一只冰凉的手抠住了他的心。瓦里斯出卖了她,他心想,不,是我自己害了她,我该把她留在洛丽丝身边。他们当然会审问珊莎的侍女,换我也会这样做。提利昂搓搓曾是半个鼻子所在的那道光滑伤疤,一边猜测瑟曦的目的。雪伊并不能揭发我什么呀。
  “他俩在一起密谋,”他所钟爱的女孩陈述,“少狼主死后,小恶魔和珊莎夫人就在一起密谋。珊莎想为哥哥报仇,而提利昂想得到王位。他的下一步是杀害姐姐,接着是自己的父亲大人,好取而代之,当上托曼国王的首相。再等一两年,在托曼陛下长大以前,他会把他也杀掉,并为自己戴上王冠。”
  “你如何知道这么多?”奥柏伦亲王询问,“小恶魔为什么要向妻子的侍女泄露计划?”
  “我偷听到一些,大人,”雪伊说,“夫人自己也常说漏嘴。但绝大部分是他亲口所言。大人,我不仅是珊莎夫人的侍女,我还是提利昂的情妇,从他来到君临那天起,我一直都是。国王大婚那天早上,他把我掀倒在放巨龙头骨的地方,就在那些怪物身旁和我做爱。当我叫喊时,他要我学会贤淑,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机会成为国王的情妇。就是在那时,他把称王计划和盘托出,还说可怜的乔佛里将不能像他对我一样对待自己的新娘了。”她呜咽起来。“我不想当情妇,大人,我订过婚。他只是个侍从,却很勇敢,心眼好,生性温柔。但小恶魔在绿叉河发现了我,然后便把那位我想嫁的男孩派到前锋的第一列,在他战死后,野蛮人把我掳回大帐。我还记得大个子夏嘎,还有那眼睛烧烂的提魅。他警告我如果不从,就把我扔给他们,所以我无法反抗。后来他带我进城,时时占有我,还让我做了很多羞耻的事……”
  奥柏伦亲王似乎很好奇,“那是些什么事呢?”
  “说不出口的事,”眼泪在那张漂亮脸蛋上缓缓滑落,不消说,大厅里的男人都想把雪伊拥进怀里安慰。“用我的嘴和……其他部分,大人。我身上的每个部分。他肆意玩弄我,而且……他要我夸他有多高大。我的巨人,我得这样叫他,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第一个发笑。柏洛斯和马林加入进来,接着是瑟曦、洛拉斯爵士和他无法计算的老爷夫人们。这阵突如其来的嘻闹像飓风一样四散传播,直到整个王座厅都开始震动。“这是真的,”雪伊坚持,“我的兰尼斯特巨人。”笑声提高了一倍。他们的嘴巴在欢乐中扭曲,他们的肚子打着颤,很多人笑得连鼻涕都从鼻孔里飞溅出来。
  我拯救过你们所有人,提利昂心想,我拯救过这罪恶的城市和你们每个人无聊的生命。王座厅内数百权贵,除了父亲,每个人都在嘲笑他。至少父亲看起来不像在笑。即使红毒蛇也咯咯地乐个不休,而梅斯·提利尔似乎快吐了。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端坐在他俩中间,如岩石一样镇静,十指交叉,顶着下巴。
  提利昂猛冲上前。“大人!”他高喊。他必须高喊,法官才听得见。
  父亲举起一只手。慢慢地,大厅静了下来。
  “把这烂婊子赶出去,”提利昂道,“我招供。”
  泰温公爵点点头,作个手势。金袍卫士们围住雪伊时,她似乎很害怕,出门前她的目光和提利昂交汇。那是羞愧,是恐惧?他想知道瑟曦许诺了什么。金子?宝石?要多少有多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提利昂心想,不出一月老姐就会发配你去军营招待金袍子了。
  提利昂抬头望向父亲那双有着冷傲的金黄眼瞳的大绿眼。“我认罪,”他说,“很可怕的罪。您想听吗?”
  泰温公爵保持沉默。梅斯·提利尔点点头。奥柏伦亲王稍有失望。“你承认自己毒害国王?”
  “对此我无话可说,”提利昂道,“关于乔佛里的死,我是清白的。我犯的是更可怕的罪。”他朝父亲跨近一步。“我生了出来。我活在了世上。我的罪就是生为侏儒,我为此忏悔。而且不管我的好老爸原谅我多少次,我继续着自己的丑行。”
  “荒谬!提利昂,”泰温公爵宣布。“交待问题就好。这不是一场对侏儒的审判。”
  “错,大人,我的一生就是一场对侏儒的审判。”
  “你没有为自己辩护的吗?”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没干过,但现在希望是自己干的。”他把脸转向大厅,面对一片由刷白的脸组成的汪洋。“我希望自己备下足够的毒药来对付你们所有人,你们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我还不能成为你们想象中的怪物。我是清白的,在这里却得不到正义。你们让我别无选择,只能求助于天上诸神。我要求比武审判。”
  “你失去理智了吗?”父亲喝道。
  “不,我终于找到了它。我要求比武审判!”
  亲爱的老姐简直不能再开心了。“他有那个权利,大人们,”她提醒法官,“让天上诸神作出裁判。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将成为乔佛里的代理骑士。他刚于前天晚上回城,好用剑为我服务。”
  半晌间,泰温大人的脸如此阴沉,提利昂觉得公爵就像自己喝下了毒酒。他“砰”地一声将拳头砸在桌子上,恼怒得无法言语。最后是梅斯·提利尔询问提利昂,“你有为你的清白而战的代理骑士吗?”
  “他有的,大人。”奥柏伦亲王站起来。“侏儒十分信任我。”
  骚动变得震耳欲聋。瞥见瑟曦眼里突现的迟疑后,提利昂觉得特别高兴;而为了让大厅再度安静,不得不让一百个金袍卫士一起用矛重击地板。直到这时泰温公爵才恢复镇静。“审判明日进行,”他对着王座厅宣布,“我跟这没有任何关系。”他给了侏儒儿子一个冷酷而愤怒的眼神,然后大踏步从铁王座后的国王门离开,他的兄弟凯冯紧跟在旁。
  回到塔楼囚室,提利昂猛灌下一杯葡萄酒,派波德瑞克·派恩去要干酪、面包和橄榄,此刻他吃不下任何味重的东西。你以为我会任人宰割吗,父亲?他询问蜡烛在墙上留下的阴影,在这方面,你遗传给我的实在是太多了。他异样地平静,只因现在终于把生死之权从父亲手中夺了过来,交给天上诸神。假定有他妈的天上诸神存在的话。事实上,我的性命操在多恩人手中。不过不管将来发生什么,提利昴很满意自己将泰温公爵的计划撕成了碎片:如果奥柏伦亲王赢,高庭和多恩必定爆发冲突,梅斯·提利尔绝不能容忍那个将他儿子打成残废的男人帮助几乎毒死他女儿的侏儒逃脱了应得的惩罚;如果魔山胜出,道朗·马泰尔会发现自己得到的是兄弟的尸体而非提利昂许诺的正义,接着多恩就会给弥赛莅戴上王冠。
  为了所有这些能造成的麻烦,死也几乎值了。你会看到最后吗,雪伊?你会一直看到最后,看着伊林爵士把我丑陋的头颅给砍下来吗?在你的兰尼斯特巨人死后,你会想念他吗?他喝干酒,把杯子扔到一旁,大声唱道: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当晚凯冯爵士没有来。他一定在同泰温公爵一起竭力安抚提利尔家。恐怕我再也见不到这位叔叔了。他又灌下一杯酒,惋惜自己没从银舌西蒙那儿学全这首歌。说实话,这不是首难听的歌,特别是对比起死后人们可能为他写的歌。“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接着唱。也许可以自己补完歌词。如果活得了那么久的话。
  那天晚上,令人惊讶地,提利昂·兰尼斯特睡得很熟很香。第一道阳光射入时,他精神饱满地起床,胃口之好,接连吃下炸面包、血肠、苹果蛋糕和两份用洋葱及多恩火胡椒粉煎的鸡蛋。接着他请求离开房间,去会会自己的代理骑士。亚当爵士同意了请求。
  提利昂发现奥柏伦亲王正边喝红酒边穿盔甲,由四名年轻的多恩贵族服务。“早上好,大人,”亲王悠哉游哉地说,“来杯葡萄酒吗?”
  “战斗之前你都会喝酒吗?”
  “我通常在战斗之前喝酒。”
  “这会让你送命的。更糟的是,连累我也送命。”
  奥柏伦亲王微微一笑,“反正天上诸神会保佑清白的人。我相信你是清白的,是吧? ”
  “只在乔佛里被杀这件事上。”提利昂承认。“我相信你明白格雷果·克里冈是个——”
  “——大块头?我早听说了。”
  “他几乎有八尺高,三十石重,浑身肌肉。他的武器是把双手巨剑,但他只凭单手使用,一击就能把人劈成两半。他的铠甲是那样沉重,除他之外没人穿得上,甚至搬不动。”
  奥柏伦亲王无动于衷。“我宰过比他更大的块头。关键技巧是让他们失去重心,倒下去就万事皆休。”多恩人讲得自信满满,使提利昂几乎放下心来,直到他转过身去说,“戴蒙,我的矛!”戴蒙爵士把矛扔给他,红毒蛇在空中接住。
  “你想用长矛对付‘魔山’?”这让提利昂再度不安起来。在战争中,整齐的长矛队可以阻挡骑兵,但在一对一决斗里面对经验丰富的剑客是完全不同的状况。
  “我们多恩人喜欢用矛。况且这是唯一能抵消他庞大身躯的办法。过来看看,小恶魔大人。注意,绝不能碰它。”此矛长达八尺,矛柄由芩树制成,平滑、粗厚而沉重,最后两尺是钢铁:苗条的树叶状矛头最后缩成一个邪恶的尖端,看上去锐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奥柏伦将矛柄抛掷把玩,只见尖头闪烁黑光。油?毒药?提利昂决定还是不知道的好。“希望你精于此道。”他有些怀疑地说。
  “你没理由抱怨。就算克里冈爵士有你说的那样恐怖,可不管他铠甲多厚,关节处总有缝隙。手肘与膝盖,腋窝下面……我会随便找个地方给他搔痒痒,我向你保证。”他把矛放到一边,“人们都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今天的流血之后,你或许该同我一道返回阳戟城。看到凯岩城的法定继承人,我哥哥道朗定然喜出望外……特别是假如他带上可爱的妻子,临冬城夫人的话……”
  毒蛇认为我把珊莎藏了起来,就像松鼠贮藏过冬的果子吗?如果他真那样想,提利昂倒觉得没必要戳穿。“一次多恩之旅看来不错,我开始这样认为了。”
  “准备一次长期旅行,”奥柏伦亲王吮了口酒,“你和道朗应该有许多共同话题。比如音乐、贸易、历史、美酒、侏儒的铜板……继承和遗产的法律。无疑来自舅舅的劝告有助于让弥赛菈女王挑起重担来。”
  如果瓦里斯放出小小鸟儿的话,奥柏伦已给了它们足够的把柄。“我还要一杯酒。”提利昂说。弥赛莅女王? 假如我真的藏住珊莎就好了。到时候,让她为弥赛菈起兵,北境会闻风而从吗? 红毒蛇的话,明确暗示着造反。我真的会反对托曼,反对自己的父亲吗?瑟曦一定会吐血的。也许单为这个就够了。
  “记得头一次见面时我说的故事吗,小恶魔?”奥柏伦亲王问,神恩城的私生子跪在地上为他系牢护胫甲。“其实,我和我姐姐不是为了看你的尾巴才去凯岩城的。我们有一个使命。这个使命让我们走过星坠城、青亭岛、旧镇、盾牌列岛、克雷赫城,最后来到凯岩城……我们真正目的是达成联姻。道朗和诺佛斯的梅拉莉欧夫人订了婚,所以那次留守阳戟城,而我姐姐和我都还没有对象。”
  “一路上伊莉亚异常兴奋。她正值如花的年岁,但由于身体柔弱多病,出门次数不多,这回是大好机会。当时我最开心的莫过于嘲笑姐姐的求婚者。喏,有懒眼皮大人,果酱唇绅士,有个人还被我称做陆行的鲸鱼。稍微象样点的是年轻的贝勒·海塔尔。这小伙子不错,姐姐几乎爱上了他,直到他不幸地在聚会中放了个屁。我迅速地将他命名为“屁风”贝勒,在此之后,伊莉亚除了发笑再没正眼瞧过他。少年时代的我是个怪物,真该把毒舌切下来。”
  是的,提利昂默认,贝勒·海陶尔不再是小伙子了,他身为雷顿大人的继承人,如今富有、英俊、声名赫赫,外号“欢笑”贝勒。如果伊莉亚嫁的是他而非雷加·坦格利安,如今她也许会在旧镇生活,她的孩子会长得比她本人还高。他不禁思忖多少生命为一阵屁风所熄灭。
  “兰尼斯港是我们旅行的最后一站,”奥柏伦亲王续道,同时亚隆·科格尔爵士为他穿上加垫皮衣,并从后面系紧,“你认为我们的母亲何时认识的?”
  “记得她俩小时候都进过宫。作为雷拉公主的女伴?”
  “就是这样。我相信是我们的母亲联合制订了这个计划。一路展览的那些果酱唇绅士和雀斑少女都不过是饭前开胃菜,只为了吊起我们的胃口。正餐在凯岩城。”
  “瑟曦与詹姆。”
  “多聪明的侏儒。的确,伊莉亚和我大了点,你的姐姐和哥哥那时才八九岁。不过,五六岁的年龄差异不算什么。我们船上有个空舱,非常好的舱室,专为贵客预备,平日就用来招待某些人来往阳戟城。这回,也许是一个年轻的书记,或者是伊莉亚的女伴。你母亲大人的意思是把詹姆许给我姐姐,或把瑟曦许给我。甚至两人一起。”
  “有可能,”提利昂指出,“但我父亲——”
  “——统治着七国上下,在家里却被他夫人统治着,我母亲常这样说。”奥柏伦亲王举起手,好让达苟士·曼伍笛大人和神恩城的私生子从头上为他套下锁甲。“在旧镇,我们得知你母亲的死讯和她产下的怪物儿子,当即就该折回,我母亲却选择继续航行。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们在凯岩城受到的招待。”
  “我没有告诉你的是我母亲最后实在等得忍无可忍,便向你父亲提出我们的协议。数年以后,她弥留之际,向我透漏当初遭到泰温公爵何等粗暴的拒绝。他通知她,他女儿是为雷加王子准备的;而当她提出让詹姆娶伊莉亚,他提议以你来代替。”
  “这提议被她认为是种侮辱。”
  “的确如此。你自己看得出来吧?”
  “啊,的确。”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提利昂心想,是我们的父母和前人做的事。我们不过是他们的牵线木偶,直到某天我们自己的孩子连上我们做的线,在我们的牵引下跳舞。“很好,雷加王子最后娶了多恩的伊莉亚而非凯岩城的瑟曦·兰尼斯特,你母亲似乎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她正是那样想的,”奥柏伦亲王赞同,“但你父亲却不是不记仇的人。在这点上,他给塔贝克伯爵夫妇及卡斯塔梅的雷耶斯家都上过课,而在君临,他教导了我姐姐。我的头盔,达苟土。”曼伍笛递给他一个高耸的金盔,额头有一铜盘,象征多恩的太阳。提利昂发现他把护面甲移去了。“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等待正义已经很久了,”奥柏伦亲王戴上柔软的红皮革手套,再度提起长矛,“今天,他们将得到它。”
  外院被选做决斗场。提利昂蹦跳着才能跟上奥柏伦亲王的大步。毒蛇很兴奋,他心想,期望能喷出毒汁来。天气灰暗多风,太阳竭力想从云端中露头。提利昂不确定自己性命所依的人最终能否获胜。
  成千人跑来观睹他的生死。他们在城墙走道上站成一排,还肩并肩地挤在堡垒和塔楼的阶梯上。马房门内,拱桥窗户中,阳台和屋顶上到处都有人。而广场本身更挤得满满的,迫使金袍卫土和御林铁卫弹压驱赶,以为决斗留出空间。为了能舒舒服服地看,很多人搬凳子来,有的则抬来木桶。这场决斗应该在龙穴里举办,提利昂酸溜溜地想,按人头每人收一个铜板,就不愁乔佛里的丧葬花费了。很多围观者把小孩扛在肩上,看见提利昂出现,便指着他不停叫唤。
  格雷果爵士身边的瑟曦看起来就像小孩。穿上铠甲的魔山则是个庞然巨物,绣有克里冈家三黑狗徽记的长长黄袍下,锁甲外罩全身重铠,暗灰色钢铁密布战斗留下的凹槽和划痕,这下面还有煮沸皮甲和棉衬垫,平顶巨盔紧扣咽喉,只给口鼻留下呼吸孔道,眼旁还有一道用来观察的窄孔,盔顶的装饰是一只石拳。
  如果说伤势削弱了格雷果爵士,至少从他跨过庭院的动作中提利昂半点也没发现。他就像是用一块巨石凿刻而生。那把足足六尺长的丑陋巨剑插在身前的地上,格雷果爵士用一对套着龙虾护手的巨掌紧握十字柄。眼见这番气势,即使奥柏伦亲王的情妇也为之动容。“你要和他打?”艾拉莉亚·沙德静静地问。
  “我要宰了他。”她情人漠不关心地回答。
  提利昂有自己的疑虑,心也因之提到了嗓子眼。看着奥柏伦亲王,他暗暗期望是波隆为自己出战……或者更好的,詹姆。红毒蛇轻装上阵,除护胫、臂铠、护喉、甲衣、战裙之外,只穿了柔软皮衣和平滑丝内衣。锁甲外罩一层闪闪发亮的铜鳞片,但两者加起来也不及克里冈那全身重铠四分之一的防护。移去护脸甲之后,亲王的头盔只剩一半,甚至连护鼻都没有。他圆形的钢盾打磨得十分耀眼,上面有用红金、黄金、白金和黄铜混合铸成的长枪贯日纹章。
  一直围着转圈,引诱其发力攻击,直到他连剑也举不动为止,最后再展开反扑。红毒蛇的算盘似乎和波隆一样。但佣兵对这样的冒险已习以为常。我向七层地狱祈祷你明白自己在干什么,毒蛇。
  两个决斗者之间,一座月台从首相塔伸出来,泰温公爵和他兄弟凯冯在此就座。国王托曼并未出席,这让提利昂感到一丝安慰。
  泰温公爵简略地扫了侏儒儿子一眼,举起手臂。一打号手立即吹奏,好让人群安静。总主教戴着高大的水晶宝冠曳步上前,祈求天父为他们的清白作出决断,祈求战士赐予正义的一方以力量。是我!提利昂想喊出来,但喊出来只会惹起人们的笑,他受够了人们的笑。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把克里冈的盾递给他,那是一块巨大的黑铁包边的厚橡木板。魔山将左臂穿过皮带时,提利昂看见盾上克里冈家的猎狗徽章被盖住了。今天格雷果爵士以七芒星上场,代表安达尔人渡过狭海带到维斯特洛的七神——他们便是在七神旗帜下征服了先民、赶走先民的神灵。真虔诚,瑟曦,但我想这不会给诸神留下什么印象。
  两人之间有五十码的距离。奥柏伦亲王大步上前,魔山迅速回应。他走的时候地面并没有抖,提利昂告诉自己,是我的心在跳。只剩十码时,红毒蛇停下来发话,“他们告诉你我是谁了吗?”
  格雷果爵士轻蔑地哼了一声,“某个死人。”他继续上前,毫不动容。
  多恩人滑向一旁。“我是奥柏伦·马泰尔,多恩领亲王。”魔山跟着转向,以便把对方保持在视野中。“伊莉亚公主是我的姐姐。”
  “谁?”格雷果·克里冈问。
  奥柏伦长矛突刺,但格雷果爵士用盾抵住矛头,推向一旁,接着猛地挥动巨剑砍向亲王。多恩人毫发无伤地避开。长矛再次突刺。克里冈砍向长矛,不过马泰尔迅速缩了回去,接着又是另一次突刺。这回矛尖在魔山胸膛上划过,发出刺耳的金属刮割声,它切开外套,在钢甲上留下一条长而明亮的划痕。“伊莉亚·马泰尔,多恩的公主,”红毒蛇嘶叫道,“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
  克里冈爵士咕哝着。他步履沉重地冲锋,砍向多恩人的头颅。奥柏伦亲王轻易地避开了这一击。“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
  “你是来打架还是来废话的?”
  “我是来听你忏悔的。”红毒蛇敏捷地刺中魔山的腹部。没有任何效果。克里冈的回砍也告落空。长矛在巨剑周围晃动,如毒蛇分岔的舌头伸进缩出,佯攻下盘而实取上身,分别刺中腹股沟、盾牌和眼眶。至少魔山是个大目标,提利昂心想。奥柏伦亲王几乎每一击都不落空,但每一击都不能穿透克里冈爵士的全身重铠。多恩人继续转圈,戳刺,急退,牵引着魔山的行动。由于头盔只有一道窄眼缝,严重束缚了观察能力,克里冈始终不能将他保持在视野中。凭借长矛与速度,奥柏伦很好地利用了这点。
  就这样僵持了很长时间。他们在院子里来来往往,不断转圈。格雷果爵士的剑一次又一次地落空,而奥柏伦的矛刺中他手臂、大腿,甚至两次击中天灵盖。克里冈的大木盾同样多次中矛,到后来一只狗头已在星星下若隐若现,橡木也有几处撕裂。魔山时而咕哝,提利昂还听到他低沉地咒骂了一声,但大多数时间他沉闷地专注于战斗。
  奥柏伦·马泰尔可没有沉默。“你奸了她。”他喊,同时虚晃一枪。“你杀了她,”他说,边避开克里冈巨剑的一次重击。“你害了她孩子。”他高叫,猛然将矛头刺向巨汉的咽喉,却只能擦过厚厚的铁护喉,带来刺耳声响。
  “奥柏伦在耍他呢。”艾拉莉亚·沙德评论。
  愚蠢的游戏,提利昂心想。“谁都不能耍弄该死的魔山。”
  院子四周,观众朝两个战士蜂拥过去,一寸一寸地挤上前以便瞧得真切。御林铁卫们用巨大的白盾推搡,试图维持秩序,可惜看热闹的人太多,而白骑士只有六个。
  “你奸了她。”奥柏伦亲王避开朝矛尖的一记挥斩。“你杀了她。”他把矛头对准克里冈的眼睛,突刺迫使巨汉后退。“你害了她孩子。”长矛闪向侧面划下,刮过魔山的胸甲。“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矛比格雷果爵土的剑长了两尺,足以使后者无法施展。奥柏伦突刺时,魔山屡屡砍向矛柄,想把矛头切下,不过这样的努力就跟砍苍蝇的翅膀一样无济于事。“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格雷果发动冲锋,奥柏伦跳开之后,转到他后面。“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
  “安静。”格雷果爵士的动作似乎慢下来了,巨剑也没有比武刚开始时举得那样高。“闭上臭嘴。”
  “你奸了她。”亲王边说,边闪向右边。
  “够了!”格雷果爵士迈上两大步,砍向奥柏伦的头颅。多恩人再次后退。“你杀了她,”他说。
  “闭嘴!!”格雷果用尽全力,面对长矛冲锋,矛头猛然撞上他右胸,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后滑向一旁。魔山冲进了打击范围,他的巨剑随即划出一片模糊光影。人群尖叫起来。奥柏伦避开头一击,同时松手放开长矛,格雷果爵士冲到这儿,矛已然无用。第二击多恩人用盾接下,金属与金属碰撞,人们耳鸣不止,红毒蛇摇晃着后退。格雷果爵士紧迫不舍,咆哮怒吼。他没有任何说辞,只像野兽一样嚎叫,提利昂心想。奥柏伦的后退变成溃逃,巨剑在离他胸部、手臂和头颅仅几寸的地方划过。
  他身后是马厩。观众惊叫、推挤、慌乱奔走。有人撞上奥柏伦后背。格雷果爵士以全身蛮力向下猛砍,红毒蛇飞快着地翻滚,倒霉的马夫却没那速度。他伸手护脸,结果格雷果的剑砍进肩肘之间。“闭嘴!!!!”魔山的嚎叫压过马夫的惨呼。他抽剑而出,那小子的上半截头颅喷射着鲜血和脑浆飞越广场。数百观众突然失去了关心提利昂·兰尼斯特死活的兴趣,互相争夺,以最便利的方式逃离广场。
  但多恩的红毒蛇重新站了起来,长矛在手。“伊莉亚,”他朝格雷果爵士喊,“你奸了她。你杀了她。你害了她孩子。说出她的名字。”
  魔山转过身子。头盔、盾牌、长剑、外套……他从头到脚溅满血水。“你太多废话了,”他咕哝道,“你让我心烦意乱。”
  “我要听你说出她的名字。她是多恩的伊莉亚。”
  魔山嗤之以鼻,继续前进……这时,太阳头一次穿过低矮的云层露出来。
  这是多恩的太阳,提利昂告诉自己,但率先移动的却是格雷果爵士,他把太阳搁在了背后。他虽冷酷残暴,但毕竟有着战士的本能。
  红毒蛇蜷缩,瞄准,再次突刺。格雷果爵士砍向长矛,但这一刺仅仅是虚晃。魔山失去平衡后,向前踉跄了一步。
  奥柏伦亲王举起被打凹的金属盾牌,一束强烈眩目的阳光反射在磨亮的金和铜上,窜入敌人头盔里那道窄缝。克里冈举起自己的盾来对抗耀眼的光芒。奥柏伦亲王的矛顺势窜出,犹如闪电,扎进厚重板甲的缝隙,进入手臂下方的接口。尖头穿过锁甲和皮甲。当多恩人转动长矛,猛抽而出时,格雷果发出几声窒息的哼叫。“伊莉亚。说出来!多恩的伊莉亚!”他缓缓转圈,准备下一击,“说出来!”
  提利昂有自己的祈求。妈的,倒下去死掉! 妈的,倒下去死掉!
  现在从魔山腋窝流下的是他自己的血,胸部一定伤得很厉害。他挣扎前进,不料一只膝盖一软。提利昂认定他真的会倒下了。
  奥柏伦亲王转到他后面。“多恩的伊莉亚!”他高喊。格雷果爵士跟着转身,但太慢也太迟。这次矛头刺进膝盖后方,穿过大小腿之间的缝隙,穿过锁甲和皮甲。魔山摇晃了几晃,便头朝下倒下去。巨剑从手中松脱。他缓缓地、沉沉地,翻过身来。
  多恩人扔掉烂盾牌,双手擎起长矛,慢步走开。在他后面,魔山发出一声呻吟,试图用手肘爬动。奥柏伦象灵猫一样转身,冲向倒下的对手。“伊伊伊伊伊莉莉莉莉莉亚亚亚亚亚!!!!”他高声呼叫,把全身重量压在长矛上捅进去。芩树矛柄折断的噼啪声和瑟曦狂怒的嚎叫一样甜美,刹那间奥柏伦亲王似乎长出了翅膀。毒蛇压垮了魔山。四尺断裂长矛从克里冈腹部穿出,奥柏伦亲王翻滚、起立、拍拍灰尘,掷出断矛,捡起敌人的巨剑。“如果你在说出她名字之前就死,爵士,我会到七层地狱去追你。”他承诺。
  格雷果爵土想起来,但断裂的长矛穿透了躯体,把他牢牢钉在地上。他用双手握住矛柄,闷哼着使劲,却拔不出来。一滩红色血池在他身下不断延伸。“我觉得自己更清白了。”提利昂告诉身边的艾拉莉亚·沙德。
  奥柏伦亲王走上前去。“说出她的名字。”他一只腿踏在魔山的胸膛,双手高高举起巨剑。提利昂猜测他是想直接砍下格雷果的头颅还是把剑尖扎入眼缝。
  克里冈猛地拍手,抓住多恩人膝盖后部。红毒蛇的巨剑疯狂下砍,但由于失去平衡,剑尖只在魔山铠甲上留下另一道凹痕。格雷果的手扭转收紧,巨剑随之滑落,多恩人被拉倒在他身上。接着他们在尘土和血泊中撕打,断裂的长矛来回晃动。提利昂惊恐地发现魔山用一支巨手环住亲王,将他紧紧抱在前胸,犹如一对恋人。
  “多恩的伊莉亚。”两人近到可以接吻时,格雷果爵士终于说话了。他低沉的嗓音在头盔中隆隆作响。“我杀了她那些尖叫不休的小兔崽子。”他用自由的那只手戳向奥柏伦毫无防备的脸,铁指抠出眼珠。“接着我操了她。”克里冈的拳头猛锤多恩人的嘴巴,后者的牙齿成为碎片。“再下来我打碎了她下贱的头颅。就像这样。”他收紧巨拳,钢甲上的血在黎明的寒气中结霜。一阵令人昏晕的嘎扎嘎扎声。艾拉莉亚·沙德惊惧地嚎哭,而提利昂的早餐涌了出来。他跪倒在地,呕出咸肉、血肠和苹果蛋糕,以及那两份用洋葱及多恩火胡椒粉煎的鸡蛋。
  他没听到父亲的宣判。什么都不用说了。我把自己的性命交在红毒蛇手里,而他放了手。当他醒悟毒蛇并没有手的时候,已经太迟。提利昂歇斯底里地哈哈大笑。
  后来他在蜿蜒的石阶上走了很久,才明白金袍卫士并未将他带回塔楼房间。
  “我将被送入黑牢。”他说。无人回应。凭什么要为死人浪费口舌?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1章 丹妮莉丝

  在平台花园的柿子树下,她一边吃早餐一边看小龙围绕大金字塔顶端互相追逐,那里曾经耸立的高大鹰身女妖青铜像如今已遵令拆除。弥林另有二十座稍小的金字塔,但它们连这座的一半高都不到。从这儿,她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狭窄弯曲的小巷和宽阔的砖头大街,神庙和谷仓,陋室与宫殿,妓院和澡堂,花园及喷泉,还有大斗技场的圈圈红砖看台。城墙外是白蜡般的海,蜿蜒的斯卡札丹河,干燥的棕色山丘,焚毁的果园,以及焦黑的田野。在这座高高在上的花园里,丹妮感觉自己像个神,居住于圣山之颠。
  神灵都这样孤独吗? 有些定然是。弥桑黛给她讲过和谐之神,‘和平之民’纳斯人所崇拜的神;据小文书说,他是唯一的真神,过去将来永恒存在,是他创造了月亮和星辰,创造了大地以及一切居住其中的生灵。可怜的和谐之神。丹妮很同情他。永远地独处一定非常可怕,侍奉你的只有所谓的蝴蝶仙女,而你可以随时创造或毁灭她们。维斯特洛至少有七个神,尽管韦赛里斯告诉她,有些修士说那只是同一个神的不同外表,同一颗水晶的七个平面。那太令人迷惑了。听说红袍僧们信仰两个神,但这两个神却处于永恒的斗争中。丹妮更不喜欢。她才不想处于永恒的斗争中。
  弥桑黛奉上鸭蛋和狗肠,外加半杯酸柑汁兑的甜酒。蜂蜜招来了苍蝇,但一支熏香蜡烛即将它们赶走。她发现在如此高处,苍蝇不像城里其他地方那样讨厌,这是她喜欢金字塔的又一个地方。“我得采取措施对付苍蝇,”丹妮说,“纳斯的苍蝇多吗,弥桑黛?”
  “纳斯有很多蝴蝶,”小文书用通用语答道,“再添些酒?”
  “不。我很快就得上朝。”丹妮喜欢上了弥桑黛。金色大眼睛的小文书虽然年轻,却十分睿智。她也很勇敢。如此才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她希望有一天可以看看传说中的纳斯岛。弥桑黛说“和平之民”制造音乐而非战争。他们不事杀戮,连动物都不伤害;他们只吃瓜果,不食血肉。侍奉和谐之神的蝴蝶精灵们守护着岛屿,以抵御外敌。无数征服者曾航向纳斯,妄图带去血与火,结果却纷纷病死。然而贩奴船前来劫持时,蝴蝶精灵却没帮他们。“有一天我会带你回家,弥桑黛。”丹妮许诺。若我向乔拉许下同样的诺言,他还会出卖我吗?“我发誓。”
  “小人甘愿留在您身边,陛下。纳斯将永世长存,而您对小——对我恩重如山。”
  “你对我也很好。”丹妮执起女孩的手。“来,帮我更衣吧。”
  姬琪和弥桑黛给她洗澡,伊莉摆出衣服。今天她穿紫色锦绣长袍,系一条银腰带,头戴碧玺兄弟会在魁尔斯送的三头龙王冠,此外,银色凉鞋的跟高得令她担心会摔倒。等着装完毕,弥桑黛奉上一面银镜,好让她看看自己的模样。丹妮默默凝视自己。这是征服者的脸庞吗?她自己觉得仍旧是小女孩的脸。
  还没有人称她为征服者丹妮莉丝,但将来也许会。征服者伊耿用三头龙赢得维斯特洛,而她凭借一群阴沟鼠和一根木桩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夺取了弥林。可怜的格罗莱。她知道他仍在为自己的船而伤心。如果舰只可以相撞,为何不能撞门呢? 想到这里,她令船长们将船靠岸,卸下桅杆当攻城锤。蜂拥而上的自由民则拆开船身,制造遮篷、龟盾、弹石器和云梯。佣兵们为每根冲城槌各取了一个粗俗的名字,“米拉西斯号”——原先的“戏谑约索号”——的主桅撞破了东门。他们管它叫“约索的命根子”。激烈的战斗残酷而血腥,持续了大半个白天,一直进行入夜。刚巧在木头快要断裂之前,“米拉西斯号”的铁制船首像,一张小丑的笑脸,撞入城门中。
  丹妮本想亲率部队出动,但军官们认为,即使是男子,这也属于疯狂行为。她的军官们从不赞成她做任何事。她只好留在后方,穿件长锁甲,坐于银马上。然而城陷的声音,她在半里格之外都听得到,防御者们挑衅的呼喝刹那间化为恐惧的哭喊。那一刻,她的龙齐声咆哮,为黑夜填满火焰。她知道奴隶们起义了。我的阴沟鼠咬断了他们的锁链。
  最后的抵抗被无垢者粉碎后,洗劫也自然而然地随之发生,这时丹妮方才人城。死尸高高地堆在残破的城门前,自由民花了近一个小时才为她的银马清出通道。“约索的命根子”及用来保护它的、覆盖马皮的木制龟盾被弃置在门内。她骑过废墟和破窗,穿越砖头街道,排水沟里堵满僵硬肿胀的尸体。兴高采烈的奴隶们在她经过时举起血手,高喊“母亲”。
  大金字塔前的广场上,弥林人绝望地挤作一团。晨曦之中,伟主大人们看上去毫无伟岸之像。被剥夺了首饰和流苏托卡长袍的他们,显得十分卑微,老人们阴囊萎缩,皮肤斑驳,年轻人则顶着荒谬可笑的头发。他们的妇女要么肥胖软弱,要么干瘦得像陈年竹竿,脸上则挂有道道泪痕。“我要你们的首领,”丹妮吩咐他们,“交出他们,余人宽恕。”
  “多少?”一个老妇人抽泣着问,“要多少人您才会饶恕我们?”
  “一百六十三人。”她回答。
  她把他们钉在环绕广场的木桩上,互相指着旁边的人。下令时,她心中充满炽烈狂暴的怒火,感觉自己就是一条复仇的真龙。但事后,当她经过柱子上那些濒死的活人,听见他们的呻吟,闻到肠子和血肉的恶臭……
  丹妮皱起眉头,放下银镜。这是正义。是的。我这么做是为了我的孩子们。
  觐见室在下面一层,高高的天花板,紫色大理石墙,充满回音。这里虽然庄严,却极阴森。原有的王座,将镀金木头雕成精致而凶猛的鹰身女妖。她凝视良久后,下令将它劈成柴火。“我不要坐在鹰身女妖膝上。”她宣布。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简单的乌木长椅,虽然实用,弥林人却认为不合女王的尊严。
  血盟卫们在等她。浸过油的辫子里银铃轻响,他们还戴着死人的金银珠宝。弥林的富裕超乎想象,连佣兵们也个个心满意足——至少暂时如此。房间另一端,灰虫子身穿无垢者的朴素制服,尖刺青铜盔夹于腋下。她至少可以依靠他们几个——或者说希望如此——外加布朗·本·普棱,壮实的布朗·本头发灰白,面容饱经风霜,她的龙对他十分钟爱。还有他边上金光闪闪的达里奥。达里奥,本·普棱,灰虫子,伊丽,姬琪,弥桑黛……丹妮望着他们,寻思哪一个接下来会背叛她。
  龙有三个头。全世界我还有两个人可以信赖——假如能找到的话。到时候,我不再是孤身一人。我们三个一同对抗全世界,就伊耿和他的妹妹们。
  “城内真如表面显示的那么风平浪静吗?”丹妮问。
  “确实如此,陛下。”布朗·本·普棱回答。
  她很高兴。同所有陷落的城市一样,弥林遭到野蛮的洗劫,但在彻底占领城市之后,丹妮决定停止暴力。她颁布命令,杀人者将被处绞刑,抢劫者失去一只手,强暴者则切下阳具。如今,八个杀人犯挂在城墙上,无垢者们送来一大桶血淋淋的肢体和软绵绵的红色蠕虫。弥林终于恢复平静。但能维持多久呢?
  一只苍蝇在脑袋边嗡嗡作响,丹妮恼怒地挥手赶开,可它又立即回来。“城里苍蝇太多了。”
  本·普棱哈哈大笑,“没错,早上我的麦酒里就有苍蝇。我还吞了一只。”
  “苍蝇是死者的报复。”达里奥微笑着抚摸中间那支胡子。“死尸孕育蛆虫,蛆虫诞生苍蝇。”
  “那我们得赶紧处理尸体,从下面的广场开始。灰虫子,你愿意负责吗?”
  “女王下令,小人遵从。”
  “带上麻袋和铲子,阿虫。”布朗·本建议,“那些家伙烂透了,正零零碎碎地从柱子上掉下来,爬满……”
  “他知道。我也知道。”丹妮想起自己在阿斯塔波的惩罚广场里感受到的恐怖。我制造了同样强烈的恐怖,但他们应有此报。残酷的正义才是正义。
  “陛下,”弥桑黛说,“吉斯人把受敬重的死者埋在自家住宅下的地穴里。若您把骨头煮干净,送还他们的亲人,将是一项善举。”
  寡妇们照样会诅咒我。“就这么办。”丹妮招呼达里奥,“今天早上有多少人求见?”
  “有两个人请求沐浴您的恩泽。”
  达里奥在弥林夺得一整柜的新衣服,为与之相配,他重新染了三叉胡须和卷发,染成鲜艳的深紫色。这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几乎也成为紫色,仿佛是失落的瓦雷利亚人。“他们昨晚乘划桨商船‘靛星号’到达,这船来自魁尔斯。”
  是条贩奴船吧。丹妮皱起眉头。“他们是谁?”
  “靛星号的船长和一个自称为阿斯塔波代表的人。”
  “我先见使节。”
  来人肤色白皙,长着貂一样的尖脸,脖子上挂着串串沉重的珍珠与金丝。“主人!”他高声说,“我名叫盖尔。我带来了阿斯塔波之王,伟大的克莱昂,对龙之母的问候。”
  丹妮不禁一愣,“我留下议会统治阿斯塔波。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
  “主人,那帮狡猾的无赖背叛了您的信任。他们策划恢复善主大人们的权势,给人民套上锁链,幸而计划败露。伟大的克莱昴揭发了他们的阴谋,用屠刀砍下他们的脑袋,心怀感激的阿斯塔波民众因为他的英勇而给他戴上王冠。”
  “尊贵的盖尔,”弥桑黛用地道的阿斯塔波方言问,“这个克莱昂跟曾属于格拉兹旦·莫·乌尔霍的克莱昂是同一人吗?”
  她的语气坦率大方,提出的问题却显然让使节很不安。“是同一人,”他承认,“一位伟人。”
  弥桑黛倾身靠近丹妮。“他曾是格拉兹旦厨房里的屠夫,”女孩凑在她耳边轻声说,“据说杀猪是阿斯塔波的一把手。”
  我给了阿斯塔波一个屠夫国王。丹妮很不痛快,但又不能在使节面前表现出来。“愿克莱昂国王英明贤治。他找我何事?”
  盖尔揉揉嘴巴,“也许我们该私下里谈,陛下?”
  “我和我的军官们之间没有秘密。”
  “遵命。伟大的克莱昂要我宣告他对龙之母的忠诚。您的敌人就是他的敌人,首要的便是渊凯的贤主大人们。他提议阿斯塔波和弥林结盟,共同对抗渊凯。”
  “我发过誓,只要他们释放奴隶,便将秋毫无伤。”丹妮道。
  “这帮渊凯狗不能信任,主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策划颠覆您。他们征募新军,在城墙外操练;他们建造战舰,还派出使节前往西方,前往岛上的新吉斯和自由贸易城邦瓦兰提斯,以建立联盟及雇用佣兵;他们甚至派遣快骑深入维斯·多斯拉克,以图招来一个卡拉萨。伟大的克莱昂让我向您保证,无须害怕。阿斯塔波不会忘记您,不会抛弃您。为证明他的诚意,伟大的克莱昂提议用联姻来确保盟约。”
  “联姻?跟我?”
  盖尔微微一笑,他的牙齿棕黄腐烂。“伟大的克莱昂将会给您许多健壮的儿子。”
  丹妮无言以对,但小弥桑黛替她解了围,“他的大老婆有没给他生儿子?”
  使节不快地瞅瞅她,“伟大的克莱昂的大老婆替他产下三个女儿,两名小老婆也有了身孕。但别担心,倘若龙之母许婚,他将把她们统统废掉。”
  “他真高尚,”丹妮说,“我会仔细考虑你说的一切,大人。”她下令在下层金字塔内为盖尔安排房间。
  所有的胜利都在我手中化为渣滓,她心想,不管怎么做,带来的只有死亡和恐怖。阿斯塔波发生的事将很快四处传播,届时,数万新获自由的弥林奴隶无疑会下定决心随她西行,如果留下,不知会有何等命运……然而行进途中等待他们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就算清空城内每座谷仓,任由弥林陷入饥馑,她也无法养活这么多人!前路漫长而严酷,充满未知的艰险,乔拉爵士警告过她。他警告过她许多……他……不,我不要去想乔拉·莫尔蒙。让他再等等。“带商船船长。”她宣布。也许他有好消息。
  结果愿望落了空。靛星号的船长是魁尔斯人,因此问起阿斯塔波的情况时,他不停地流泪。“整座城市都在泣血。未葬的死尸在街道上腐烂,每座金字塔都成了全副武装的军营,集市里既没有食物也没有奴隶。还有可怜的孩子们!屠夫国王手下的强盗抓走阿斯塔波每位贵族的儿子,以制造新的无垢者进行交易,虽然离完成训练还需要好多年。”
  最让丹妮吃惊的是她居然并不惊讶。她想起了埃萝叶,那个她试图保护的拉札林女孩,想起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我起程后,弥林也会是同样的结局,她心想。斗技场的奴隶生来接受杀戮训练,脑海中唯有好斗与蛮横,现下他们自认为是城市的主人,城中男男女女的生死祸福皆可管辖。被绞死的八人中就有两个角斗士。无可奈何,她告诉自己。“你想要什么,船长?”
  “奴隶,”他说,“我的货舱装满了象牙、龙涎香、斑马皮及其他高档货。我愿用它们来交换奴隶,再去里斯和瓦兰提斯贩卖。”
  “我们没有奴隶。”丹妮说。
  “女王陛下?”达里奥踏步上前,“河边挤满了请求出卖自己给这个魁尔斯人的弥林人。他们的数目比苍蝇还多。”
  丹妮很是震惊,“他们想当奴隶?”
  “提出申请的都是谈吐文雅的好人家,亲爱的女王,这样的奴隶价值不菲。在自由贸易城邦,他们会成为教师、文书、床奴,甚至医生和牧师。他们将睡上软床,吃到美食,居住于宽敞的豪宅中。而在这儿,他们失去了一切,被恐惧与贫穷所笼罩。”
  “我明白了。”阿斯塔波的故事传来后,发生这种情况也许并不奇怪。丹妮考虑片刻。“任何自愿卖身的人,都予准许。包括女人。”她举起一只手。“但他们不可以卖孩子,男人也不可以卖妻子。”
  “在阿斯塔波,奴隶易手时,城邦将抽取十一税。”弥桑黛告诉她。
  “我们也一样。”丹妮决定。战争不只需要士兵,也需要金钱。“以十一为额度,收取金银象牙,但弥林不需要藏红花、丁香或斑马皮。”
  “谨遵旨令,荣耀的女王,”达里奥说,“我的暴鸦团将会收取您的十一税。”丹妮知道,若让暴鸦团去收,至少一半的钱财会流失。但次子团也一样腐败,无垢者虽然清廉,却未受教育。“做好记录,”她吩咐,“由自由民中会读写算术的人负责。”
  靛星号船长完事后躬身请辞。丹妮在乌木椅上不安地挪动。她害怕接下来的事,但又明知自己已经拖得太久。渊凯和阿斯塔波,战争的威胁,联姻的请求,还有最重要的西进……我需要我的骑士们。我需要他们的剑,更需要他们的谏言。然而想到再见乔拉·莫尔蒙,感觉就像吞下了一勺苍蝇:愤怒、不安、恶心。她几乎可以感觉到它们在肚子里嗡嗡地飞来飞去。我是真龙血脉,必须要坚强。面对他们,我眼里的是火而非泪。“叫贝沃斯带我的骑士们上来,”丹妮赶紧下令,以免改变主意,“我优秀的骑士们。”
  壮汉贝沃斯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梯,将他们带进门,两只胖乎乎的手各紧抓一个骑士。巴利斯坦爵士高昂着头,乔拉爵士的眼睛却盯着大理石地板。一个骄傲,一个负疚。老人剃掉白胡子后,看上去年轻了十岁;但她秃顶的大熊却仿佛比实际年龄更老。他们在座椅跟前停下。壮汉贝沃斯往后退开,双臂环抱在满是疤痕的胸前。
  乔拉爵士清清嗓子,“卡丽熙……”
  她如此想念他的声音,却又必须严厉。“安静。该说话的时候我自会吩咐你。”她站起身。
  “当我派你们去下水道时,心中暗暗希望那是彼此最后一次见面。对于骗子来说,淹死在奴隶商人的污秽里是个恰当的结局。我以为诸神会处理你们,但你们却回来了。我英勇的维斯特洛骑士,一个告密者,一个变色龙。我哥哥会绞死你们俩。”韦赛里斯—定会。她不知雷加会怎么做。“我承认,你们帮我赢得了这座城市……”
  乔拉爵士绷紧嘴唇,“我们为你赢得了这座城市。我们这帮阴沟鼠。”
  “安静。”她重复……尽管他说的是事实。当初“约索的命根子”及其他冲城锤撞击城门,弓箭手们向城头射出火箭时,她派出两百人,在黑暗掩护下沿河点燃码头的船只——然而所有这些都只是幌子——趁火船吸引了城墙上守军的注意,一群疯狂的自愿者游到下水道的排泄口,掰开一道锈穿的铁栅栏。乔拉爵士、巴利斯坦爵士、壮汉贝沃斯及其他二十名勇敢的傻瓜就这样自褐色的污水里偷偷潜入,沿着砖块甬道前进。这是一支由佣兵、无垢者和自由民混合而成的队伍,丹妮只要没家室的人……没有嗅觉则更佳。
  他们不但勇敢,而且幸运。离上次降雨已有一月,因此下水道里的污水只到大腿的高度。他们用油布包裹火炬,以保持照明。一些自由民被硕大的老鼠给吓傻了,直到壮汉贝沃斯逮住一只,咬成两截。另有一人被巨大的白蜥蜴杀死,它突然从黑乎乎的水里跃将出来,咬住人腿,拖将下去,但等下一次水波泛漾时,乔拉爵士用剑宰了那畜生。他们几度转错方向,然而刚上地面,壮汉贝沃斯就领着大家直奔最近的斗技场,打了那儿的守卫一个措手不及,并斩断奴隶们的锁链。一小时之内,弥林一半的角斗士都奋起反抗。
  “你们帮我赢得了这座城市。”她坚决地重复。“你们过去都曾为我效力,表现上佳。巴利斯坦爵士将我自泰坦私生子手中救出,在魁尔斯时,还挫败了遗憾客的阴谋;而你,乔拉爵士,则在维斯·多斯拉克揪出下毒者,我的日和星死后,也是你从卓戈的血盟卫手中拯救了我。”太多人要置她于死地,几乎数不过来。“然而你们撒谎,欺骗我,背叛我。”她首先转向巴利斯坦爵士。“你曾保护我父王多年,也在三叉戟河上与我哥并肩作战,后来却背叛了流亡的韦赛里斯王子,向篡夺者屈膝。这是为什么?我要真相。”
  “真相并不总招人喜欢。劳勃是个……优秀的骑士……他仗义,英勇……他不止宽恕了我,还饶过许多人的性命……韦赛里斯王子只是个小男孩,还要等许多年,才适合统治,而且……请原谅,女王陛下,您要的是真相……童年时代的令兄,韦赛里斯,已经显示出他是父亲的儿子,与雷加截然不同。”
  “父亲的儿子?”丹妮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老骑士没有眨眼,“在维斯特洛,您父亲被称为‘疯王’。没人告诉过您吗?”
  “韦赛里斯说过。”疯王。“篡夺者如此称呼他,篡夺者和他的走狗。”疯王。“那是谎言。”
  “倘若闭目塞听,”巴利斯坦爵士轻声道,“又何苦寻求真相?”他犹豫片刻,“我以前解释,使用假名是为了防止兰尼斯特家知道,那只是原因的一部分。陛下,更重要的是,在我发誓为您效忠之前,想要观察一段时间,确定您不是……”
  “……我父亲的女儿?”我不是父亲的女儿,那又是谁?
  “……疯狂的化身。”他续道。“幸运的是,我未曾发现任何缺陷。”
  “缺陷?”丹妮怒火上涌。
  “我并非学士,不会征引历史,陛下。我的生命在于长剑,不依于书本。但七大王国每个孩童都知道,坦格利安家族素来游离于疯狂的边缘。您父亲不是第一个特例。杰赫里斯国王曾告诉我,疯狂和伟大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每当一位坦格利安降生,诸神就将硬币抛向空中,整个世界将屏息观察它的降落。”
  杰赫里斯。这老人认识我祖父。想到这里,迟疑油然而生。毕竟,她所知的维斯特洛大多来自哥哥,少部出于乔拉爵士。而巴利斯坦爵士忘记的事或许都比他们两个知道的加起来还要多。唯有此人明白我的出身渊源。“因此我是某位神祗手中的硬币,对吧,爵士先生?”
  “不,”巴利斯坦爵士答道,“您是维斯特洛真正的君主。假如您认为我还值得佩剑,我将永远是您忠诚的骑士,直到生命尽头;如若不然,我满足于侍奉壮汉贝沃斯,做他的侍从。”
  “假如我断定你只配当我的弄臣呢?”丹妮挖苦地问,“或者厨子?”
  “我会非常荣幸,陛下,”赛尔弥平静而尊严地说,“我烤苹果、煮牛肉不比别人差,还用篝火烤过许多鸭子。我希望您喜欢油乎乎的烤鸭,有焦黑的皮和带血的骨头。”
  这番话让她微笑。“要能吃到这样的美食,我宁愿当个疯子。本·普棱,把你的剑交给巴利斯坦爵士。”
  但白胡子不接受。“我把自己的宝剑扔在乔佛里脚下,之后再没碰过一把。只有从我的女王手里,才愿再度配剑。”
  “如你所愿。”丹妮从布朗·本手里拿过武器,剑柄朝前递出。老人恭敬地接过。“现在,跪下,”她吩咐,“发誓为我效忠。”
  他单膝跪下,将长剑横置于她脚边,念诵誓言。丹妮几乎没听他说了些什么。他是容易处理的一个,她心想,另一个就难了。等巴利斯坦爵土宣誓完毕,她转向乔拉·莫尔蒙,“轮到你了,爵士,我要真相。”
  大个男人涨红了脖子,是愤怒还是羞愧,她不清楚。“我试图告诉您真相,我说了好几十次。我告诉您阿斯坦另有蹊跷,我警告您札罗和俳雅·菩厉不能信任。我警告您——”
  “你警告过我每个人,除了你自己。”他的傲慢激怒了她。他应该谦卑。他应该恳求我的原谅。“你说除了乔拉·莫尔蒙,谁也不能信任……而自己竟然一直是八爪蜘蛛的间谍!”
  “我不是谁的间谍。是的,我拿了太监的钱,学习了密码,写了几封信,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你监视我,出卖我!”
  “一度……”他勉强道,“我洗手不干了。”
  “什么时候?你什么时候不干的?”
  “我在魁尔斯写过一份报告,但——”
  “魁尔斯?”丹妮本希望这时间要提前得多。“你在魁尔斯写了些什么?说你是我的人了,再也不要参加他们的阴谋?”乔拉爵士无法对上她的视线。“卓戈卡奥死后,你要我跟你一起去夷地和玉海。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劳勃的?”
  “那是为保护你,”他坚持,“让你远离他们。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毒蛇……”
  “毒蛇?那你是什么,爵士?”某个可怕的念头顿时出现在脑海。“你告诉他们我怀了卓戈的孩子……”
  “卡丽熙……”
  “别想否认,爵士,”巴利斯坦爵士尖刻地指出,“太监将消息禀报御前会议时我在场,随后劳勃即命令处死陛下和她的孩子。你是消息来源,爵土,甚至有人说也许该由你亲自动手,以求得赦免。”
  “谎言。”乔拉爵士沉下脸。“我绝不会……丹妮莉丝,阻止您喝毒酒的人是我。”
  “没错,但你怎么知道酒里下了毒?”
  “我……我只是怀疑……商队带来瓦里斯的一封信,信中警告我也许会有行刺企图。他要我监视您,对,同时不让您受伤害。”他跪下去。“如果我不告密,会有其他人去干。您知道的。”
  “我知道你背叛了我。”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儿子雷戈便是胎死于腹中。“我知道因为你,有个下毒者试图毒害我儿子。我知道这些。”
  “不……不……”他摇摇头,“我不想……原谅我。您必须原谅我。”
  “必须?”太晚了。他应该一开始就恳求原谅。现在她无法按原计划宽恕他。记得自己将酒贩拖在银马后,直到尸骨无存,招致他出现的人难道不该有同样的下场吗? 可这是乔拉,我勇猛的大熊,从不令我失望的左膀右臂。如果没有他,我早已死了,但是……“我不能原谅你,”她说,“不能。”
  “您原谅了老人……”
  “他以名字欺瞒我,你则把我的秘密出卖给杀死我父亲、窃取我兄长王座的人。”
  “我保护您。我为您而战,为您杀戮。”
  你吻我,她心想,你背叛我。
  “我像只老鼠一样下到阴沟里,只为了您。”
  若你死在那里,结局也许好一点。丹妮什么也没说。没什么可说。
  “丹妮莉丝,”他道,“我爱你。”
  对了。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诸神不做无目的之事。你没战死,说明他们有用得着你的地方。但我用不着你,不要你留在身边。你被放逐了,爵士,回君临城你主子那里求取赦免吧——假如可以的话。或者去阿斯塔波,屠夫国王需要骑士。”
  “不,”他向她伸出手,“丹妮莉丝,求求你,听我说……”
  她拍开他的手,“别再冒昧地碰我,或喊我的名字。黎明之前,收拾好东西,离开这座城市。如果天亮后我发现你仍在弥林,就让壮汉贝沃斯拧下你的脑袋。我会的,不用怀疑。”她转身背对他,裙裾飞旋。我不能去看他的脸。“把这骗子带走。”她下令。我不能哭,一定不能。如果我哭了,就会原谅他。壮汉贝沃斯抓住乔拉爵士的胳膊,将他拽出去。丹妮回头一瞥,只见骑士像醉酒的疯子一样,踉跄而缓慢地行走。她扭转视线,直到听见关门声,方才坐回乌木椅子里。他也走了。我的父母双亲,我的哥哥们,威廉·戴瑞爵士,我的日和星,胎死腹中的儿子,连乔拉爵士,也……
  “女王陛下心肠真好,”达里奥透过深紫色胡子带着喉音说,“然而这家伙比欧兹纳克和梅罗加到一起更危险。”他用强壮的双手抚摸佩剑剑柄,搁在那对浪荡的黄金女人像上。“您不用说出口,我的明光。只需稍稍点头,您的达里奥就去把他丑陋的头颅带回来。”
  “随他去吧。债已还清。让他回家。”丹妮仿佛看见乔拉走在虬结的橡树和高大的松树之间,走过开花的荆棘丛,走过长满苔藓的灰岩,走过陡峭山坡上流淌而下的清凉小溪。她仿佛看见他进入一个巨大木厅,狗儿睡在壁炉旁,烟雾缭绕的空气中徘徊着烤肉和蜂蜜的浓浓气味。“会议到此结束。”她告诉军官们。
  她好容易才克制住一路奔上宽阔大理石阶的冲动。伊丽帮她脱下礼服,换上舒适的服装:松弛的羊毛裤,宽大的毡毛外衣和多斯拉克彩绘背心。“您在发抖啊,卡丽熙。”女孩跪下来替丹妮系凉鞋时说。
  “我冷,”丹妮撒谎,“把昨晚看的书拿过来。”她希望让自己沉溺于文字当中,沉溺于别的时间、别的地点。这本厚厚的皮革书记载了七国的历史和歌谣传奇。说实话,都是些儿童故事,太简单,太神奇,不可能是真实。所有英雄都高大而英俊,所有叛徒眼神都游移不定。然而她很喜欢这本书,昨晚看到红塔中的三位公主,她们被国王关起来,罪名是太过美丽。
  侍女将书取来后,她很容易地找到上次读的那一页,却毫无裨益。她发现自己重复地看同一段,看了十多遍。我与卓戈卡奥结婚那天,乔拉爵士将这本书作为礼物送给我。达里奥是对的,我不该放逐他。我应该要么留他,要么杀他。她扮演着女王,然而有时候仍感觉自己是个惊惶的小女孩。韦赛里斯常说我是个呆子。他果真疯了吗?她合上书本。如果愿意,仍可唤回乔拉爵士,或派达里奥去杀他。
  丹妮选择回避。她走到露天平台上,雷哥睡在水池边晒太阳,盘作绿色与青铜色的一团。卓耿栖息在金字塔顶,原本高大鹰身女妖站立的地方。他发现她之后展翅咆哮。没有韦赛利昂的踪影,但当她靠着矮墙扫视地平线,见到白色的翅膀掠过远处河面上方。他在捕猎呢。他们每天都变得更为大胆。然而他们飞得太远时她仍会担心。也许有一天,某一个便回不来了,她心想。
  “陛下?”
  她转身,发现巴利斯坦爵士在后面。“还有什么事,爵士?我宽恕了你,接受了你的服务,让我静一静吧。”
  “请原谅,陛下。不过……如今您知道了我的身份……”老人犹豫道,“御林铁卫日夜守卫君主,我们的誓言要求我们不仅捍卫他的生命,还要保守他的秘密。您父亲的秘密跟他的王座一起,理应属于您,我……我觉得您也许有问题要问。”
  问题?她有成百,上千,数万个问题。为何现在就想不出一个来?“我父亲真是疯子吗?”她突然说。为何问这个?“韦赛里斯说发疯的传言是篡夺者的阴谋……”
  “当年韦赛里斯还是个孩子,王后竭尽所能地护着他。依我之见,您父亲一直带有那么一点点疯狂。但他同时也很慷慨,富有魅力,因此人们曾遗忘他的缺陷。他统治初期,充满了希望……但随着年月流逝,缺陷越来越大,直到……”
  丹妮阻止他,“你觉得我现在想听这些吗?”
  巴利斯坦爵士思考片刻,“也许……现在不想。”
  “现在不想。”她赞同。“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必须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告诉我,不管好的还是坏的。我父亲定有些好的方面可以说吧?”
  “有的,陛下,他和他的前人都有许多业绩值得称许。包括您祖父杰赫里斯和他弟弟,您曾祖父伊耿,您的母亲……还有雷加,尤其是雷加。”
  “我希望自己认识他。”她声音里充满向往。
  “我希望他能认识您,”老骑土道,“等您作好准备,我将把一切都告诉您。”
  丹妮亲吻他的脸颊,让他离开。
  当晚,侍女们送来羔羊肉、葡萄干色拉和酒糟胡萝卜,以及一片蘸满蜂蜜的热面包。但她什么也吃不下。雷加有没有过如此疲惫?她疑惑地想,征服者伊耿呢?
  睡觉时,丹妮让伊丽陪床,这是自船上以来的第一次。当她的手指缠绕于侍女浓密的黑发,在颤抖中达到高潮时,她幻想抱着自己的是卓戈……只不过他的脸时不时变成达里奥。想要达里奥,说出来就行。她的腿和伊丽的腿纠结在一起。今天他的眼睛看上去几乎是紫色……
  当晚,丹妮的梦十分黑暗,她醒来三次,带着隐约的惊怕。第三次之后,她再也无法入睡。月光透过倾斜的窗户倾泻而下,映得大理石地板一片银白。凉爽的轻风从门外的平台吹进来,伊丽在身边睡得很沉。她嘴唇微张,一颗暗棕色乳头依稀露在丝睡衣外。丹妮不禁感受到诱惑,但她想要的是卓戈,或许是达里奥,并非伊丽。侍女可爱迷人,技巧纯熟,但她的吻里只有职责的味道。
  她站起身,留下伊丽在月光中沉睡。姬琪和弥桑黛睡在自己的床上。丹妮披上长袍,赤脚踏过大理石地板,走到外面的平台。空气很凉,但她喜欢青草在趾间的感觉,喜欢树叶低语互诉的声音。风吹起涟漪,在小浴池表面互相追逐,令月亮的倒影跳跃闪烁。
  她倚在低矮的砖墙上俯瞰城市。弥林沉睡。也许是沉浸在美梦里,梦中有好日子。夜晚如黑色的地毯,覆盖街道,遮掩了尸体和从下水道上来享用尸体的灰老鼠,遮掩了群群烦人的苍蝇。远处的火炬闪烁着红黄光芒,那是她巡逻的哨兵,时不时,各处有泛着微光的油灯沿小巷摇摇晃晃地前进。也许其中一盏便是乔拉爵士,缓缓引马往城门而去。别了,大熊。别了,叛徒。
  她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卡丽熙、不焚者、龙之母、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她杀死巫魔,解放奴隶,然而全世界却无人可以信任。
  “陛下?”弥桑黛裹着睡袍来到她身后,脚踩一双木拖鞋,“我醒来看到您不在。睡得不好吗?您在看什么?”
  “我的城市,”丹妮道,“我在寻找一座红门的大宅。但夜里,所有门都是黑色。”
  “红门?”弥桑黛很疑惑,“什么宅子?”
  “没有这样的宅子。没什么。”丹妮握住小女孩的手。“永远不要对我撒谎,弥桑黛,永远不要背叛我。”
  “我永远不会,”弥桑黛发誓,“看哪,黎明。”
  地平线升至天顶,天空转为钴蓝,东方低矮的群山背后,一抹亮光浮现,淡淡的金和珍珠般的粉。丹妮挽起弥桑黛的手,两女并肩观看日出。灰色的砖块变成红黄橙绿蓝,斗技场猩红色的沙子耀得眼睛生疼,圣恩神庙的金色圆顶反射出强烈的辉芒,城墙上闪烁着青铜的星——那是旭日的光辉照到无垢者头盔的尖刺之上。平台花园里,若干苍蝇呆滞地飞舞。柿子树上的鸟儿开始鸣叫,一只,两只。丹妮昂头听它们唱歌,但很快,城市的声音就淹没了一切。
  我的城市。
  当天早上,她没有下到觐见室,而是传唤军官们来花园。“征服者伊耿带给维斯特洛火与血,但同时也给予他们和平、繁荣和公正。我带给奴隶湾的只有死亡和毁灭。我像卡奥,不像女王,一番毁坏掠夺后,就拍屁股走人。”
  “这里没什么值得留恋。”布朗·本·普棱说。
  “陛下,奴隶商人们是自取灭亡。”达里奥道。 ,
  “您给弥林带来了自由。”弥桑黛指出。
  “饥饿的自由?”丹妮尖锐地反问,“死亡的自由?我是龙?还是鹰身女妖?”我是疯子吗?我有缺陷吗?
  “您是真龙,”巴利斯坦爵土肯定地说,“但弥林并非维斯特洛,陛下。”
  “假如我连一座城市都无法管理,又怎能统治七大王国?”骑土无言以答。丹妮转身背对大家,再度凝望城市。“我的孩子们需要时间治疗和学习;我的龙需要时间成长试炼,以便早日高飞。我也一样。我不愿这座城市步上阿斯塔波的后尘,我不愿让渊凯的鹰身女妖重新奴役被我解放的人们。”她回身望向他们的脸。“我不会离开。”
  “您想怎么做,卡丽熙?”拉卡洛问。
  “留下来统治,”她说,“实实在在地当个女王。”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2章 詹姆

  国王坐在会议桌首位,屁股下加了一堆垫子,正不断签署呈上的文件。
  “还剩最后几张,陛下,”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向他保证,“这是虢夺状,为惩罚艾德慕·徒利公爵的叛国大罪,剥夺其对奔流城的权利及所有封地税赋,其叔‘黑鱼’布林登·徒利爵士的权利亦遭全部剥夺。”托曼一本正经地在两张纸上分别签字,他先小心翼翼地把鹅毛笔蘸满墨水,然后用稚嫩的胖手掌握着书写。
  詹姆坐在长桌末端看着儿子,心知世上无数贵族使尽浑身解数想挤进国王的御前会议。妈的,谁要我的位子,我立刻让贤。这就叫权力?呆坐着看托曼的笔动个不休,有何满足可言?他唯一的心情是厌烦。
  浑身酸痛。每块肌肉都在抗议,肋部和肩部无数的淤伤令人不适——这还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手下留情的结果。只消想想昨天的打斗,詹姆就禁不住畏缩,希望对方千万别把事情传扬出去。其实马尔布兰小时候,在凯岩城当侍酒时,詹姆就与他认识了,而且相交颇深,因此才找他拿上盾牌和比武用的钝剑比划。他想瞧瞧自己的左手到底能不能打。
  一切水落石出。答案远比亚当爵士给的伤痛更让他难受——而光这伤痛已令他今早差点穿不上衣服。若用真剑,詹姆已死了几十次。不过换只手,他便完全落于下风。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每个反应都错误,他必须停下来思考,重新计划每次行动。而当他思考时,马尔布兰轻易地打中他。实际上,他左手连剑都握不稳,三度被亚当爵士震飞。
  “这张授予状将上述城堡、封地和税赋赐予艾蒙·佛雷爵士和他的夫人兰尼斯特家族的吉娜。”待签完后,凯冯将另一卷羊皮纸呈给国王,托曼蘸蘸墨水,继续书写,“这张文书正式赐予恐怖堡公爵卢斯·波顿的庶子以嫡出身份。这张委任状任命波顿公爵为北境守护……”托曼蘸墨,签名,蘸墨,签名,忙个不停。“……这张授予状赐予罗佛·斯派瑟爵士卡斯特梅城堡,晋升为伯爵……”托曼的字迹开始潦草。
  我该找伊林·派恩爵士,詹姆突然醒悟,虽然御前执法官与他没什么交情,或许会下重手……可此人毕竟是哑巴,就算想炫耀武功,也没法说出口。而眼下只需亚当爵士多喝几杯,夸起口来,我的一世英名就得付诸流水。不会用剑的御林铁卫队长?真是个残酷的笑话……最为残酷的是他竟用不了父亲的礼物。
  “这是给予加文·维斯特林伯爵夫妇及其女简妮的王家赦免状,欢迎他们回归国王治下,”凯冯爵士道,“这张赦免状给予石篱城的杰诺斯·布雷肯伯爵,这张赦免状给予凡斯伯爵,这张赦免状给予古柏克伯爵,这张赦免状给予女泉城的莫顿伯爵……”
  詹姆忍不住起身,“叔叔,这里的事,似乎由你处理就好,我把陛下交给你了。”
  “好吧,”凯冯爵士也站起来,“詹姆,你该去见见父亲,你们之间的争执——”
  “——是他的缘故。送我一件讽刺的礼物也不能弥补。只管把这话告诉他,若你能让他暂时摆脱提利尔们的纠缠的话。”
  叔叔表情哀伤,“这是我们的心意,希望激励你——”
  “——长出一只新手来?”詹姆转向托曼。他除了有乔佛里的金色卷发和碧绿眼眸之外,与哥哥的相貌毫无雷同。国王很胖,粉红的脸蛋圆鼓鼓的,他还喜欢读书。害羞的小子,才九岁,是我唯一的亲儿子呢。他会长大成人的,七年之后,临朝亲政,期间王国将牢牢掌握在詹姆的父亲手里。“陛下,”他开口,“微臣可以先告退么?”
  “你先走吧,爵士舅舅。”托曼望向凯冯爵士,“我能给它们封印了吗,舅公?”到目前为止,他觉得当国王最有趣的部分就是在热蜡上印下王家印章。
  詹姆大步走出议事厅。门外,马林·特兰爵士身穿白鳞甲和雪白披风,笔直地站着担任警卫。如果这家伙知道我有多虚弱,或者叫凯特布莱克或布劳恩知道……“好好站岗,等待陛下处理公务,”詹姆吩咐,“然后护送他回梅葛楼。”
  特兰一鞠躬,“遵命,大人。”
  这天早上,外院挤满了人,喧嚷吵闹。詹姆朝马厩走去,那儿一大群人正在备马。“铁腿!”他喊,“怎么,这就走了?”
  “只等小姐准备妥当,我们就走,”铁腿沃顿说,“波顿大人等着呢,看,她来了。”
  一名马夫牵着一匹上等灰母马走出马厩,马背上坐了一位瘦小的女孩,眼窝深陷,全身包裹在灰斗篷里,内里的衣服也是灰色,装饰着白绸缎花边。她胸前有个狼头形状的别针,带着切割的猫眼石眼睛。这女孩黑褐色的长发随风飘散。她很漂亮,他心想,但眼中充满悲伤与疲惫。
  她看见他,便低下头。“詹姆爵土,”她微弱而紧张地说,“很高兴您来送我。”
  詹姆仔细看看她,“呃,你认识我?”
  她咬紧嘴唇,“您也许不记得了,大人,我那时太小……但有幸参加家父奈德大人为劳勃国王访问临冬城而举办的欢迎宴会,”她垂下大大的褐色眼睛,喃喃地说,“我是艾莉亚·史塔克。”
  詹姆一直没太注意艾莉亚·史塔克,但印象中,她似乎更年幼些。“小姐,您要出嫁么?”
  “我要嫁给波顿公爵的儿子拉姆斯。他从前是个雪诺,但国王陛下慷慨赐予他波顿的姓氏。大家都说他非常勇敢,我很高兴做他的妻子。”
  既然如此,为何你说话时满心恐惧呢?“祝您婚姻美满,小姐,”詹姆转向铁腿,“钱,你都收到了吧?”
  “对,大伙儿已经分了。谢谢您,爵士先生,”北方人咧嘴而笑,“兰尼斯特果真有债必还。”
  “知道就好。”詹姆边说边看了女孩最后一眼。他很怀疑这个“艾莉亚”和真正的艾莉亚有何相似之处,不过没关系,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大概早已葬在跳蚤窝里某个不知名的墓穴了吧,她的双亲和手足统统死光,又有谁能戳穿眼前这位女孩呢?“一路顺风。”他祝愿铁腿。纳吉升起和平的旗帜,北方人排成松散的纵队,披着松散的毛斗篷,鱼贯而出。在他们中间,骑灰母马的瘦小女孩显得柔弱而孤单。
  马儿坚持避开硬泥地上那滩凝血,马房小弟在此惨死于魔山剑下。见到这个,詹姆的怒气又往上冲,他曾严令御林铁卫将围观群众挡开,但柏洛斯这白痴居然自己当起了观众。诚然,蠢小子自己有责任,死去的多恩领亲王有责任,但毫无疑问罪大恶极的是克里冈。砍到男孩手臂尚可称意外,而第二下……
  冥冥之中,他为此付出了代价。决斗之后,派席尔国师负责照料魔山,但从学士房间传来的号叫声不绝于耳,治疗丝毫没有生效。“肌肉坏死,伤口流脓,”派席尔苦着脸禀报御前会议,“连蛆虫也不愿接近患处。他成天因疼痛而剧烈抽搐,我不得不塞住他的嘴,以防他咬掉舌头。此外,我在他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切掉尽可能多的腐肉,并用沸酒和面包霉来控制感染,但一切都归无用。他手臂的血管发黑,我用水蛭去吸,水蛭反而统统死去。大人们,我得知道奥柏伦亲王涂在矛上的是何种剧毒方能对症下药,让我们拘留这批多恩人,逼他们说出配方。”
  泰温公爵一口回绝。“因为奥柏伦亲王的死,我们和阳戟城的关系已闹得很僵,若还把他的同伴们扣住,就太不明智了。”
  “那么,恐怕我保不住格雷果爵士的性命。”
  “你当然得保住他的性命。我把奥柏伦亲王的尸体送还他哥哥道朗亲王时,附信保证献上格雷果的人头。他必须死在御前执法官剑下,而非因毒药丧命。无论如何,你得治好他。”
  派席尔大学士慌乱地眨眼,“大人——”
  “治好他!”泰温公爵恼怒地重复,“我告诉你,瓦里斯大人买通渔夫到龙石岛周围打探,发现岛上防御极为空虚。黑水湾内已无里斯舰队的踪影,史坦尼斯大人的部队也随之失踪。”
  “是吗?那太好了,”派席尔叫道,“依我看,就让史坦尼斯烂在里斯吧,我们从此摆脱了这个野心勃勃的叛徒。”
  “废物,莫非被提利昂剃了胡子,连脑袋也傻了吗?我们谈论的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这个人会坚持到底,毫不妥协。如果他消失,只能证明在谋划什么,以便继续战争。很可能他想在风息堡登陆,发动风暴之地的领主们起来造反,如果是这样,倒还好说,他注定失败;但若他孤注一掷,将命运押在多恩人身上,以至于竟赢得阳戟城加盟,那要结束战争就不是一年两年内可办得到的了。所以,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冒犯马泰尔家族,无论如何都不行!我会立刻放多恩的人马离开,而你,必须给我治好格雷果爵士。”
  从此以后,魔山的尖叫夜以继日,从无断绝。似乎连掌管生死的陌客也畏惧泰温公爵的威权。
  詹姆步上白剑塔的螺旋梯。从柏洛斯爵士的房间里,传来阵阵鼾声;巴隆爵士的房间也屋门紧闭——他守了国王一夜,想必此刻正在熟睡中。除了柏洛斯的鼾声,塔楼非常宁静,詹姆很满意。终于可以休息了。昨晚,经过与亚当爵士的打斗后,他酸痛得无法入眠。
  走进卧室,姐姐正在等他。
  她站在窗边,透过外墙,远眺大海。海湾吹来无垠的风,卷动她的裙服,贴紧身子,令詹姆看了心跳加速。她全身素白,和墙上的织锦、床上的被盖同一颜色,宽大的袖子末端螺旋状地缀了许多细小祖母绿,胸衣上也有,更大的祖母绿则镶嵌在金色的发网上,包裹着金色的头发。裙服的胸开得很低,露出肩膀和半个乳房。她好美。顷刻间,他只想拥情人入怀。
  “瑟曦,”他轻轻关上门,“你怎么来了?”
  “我还能上哪儿去?”她回过头,眼里盈满泪水,“父亲明确宣布不准我参加御前会议。詹姆,你和他还没有对话么?”
  詹姆脱下披风,挂到墙壁的钩子上。“我和泰温公爵天天对话。”
  “你非这么死脑筋不可?他只想……”
  “……强迫我退出御林铁卫,返回凯岩城。”
  “这没那么可怕,他也要把我送回凯岩城。其实,他一心想把我赶得远远的,好随意操纵托曼。哼,托曼是我儿子,可不是他儿子!”
  “托曼是国王。”
  “他还小!可怜的孩子,小小年纪就眼睁睁看着哥哥被谋杀在婚宴上,该有多惧怕,现在倒好,他们还要逼他结婚。对方不仅年纪是他两倍,还做过两次寡妇!”
  詹姆找椅子坐下,忍住淤伤带来的疼痛。“也不能全怪父亲,提利尔家十分坚持这场婚配。依我看,没什么害处,自弥赛莅去了多恩,托曼一直寂寞得紧,有玛格丽和她的女伴们作陪,想必会好一些。就让他们成亲吧。”
  “他可是你儿子……”
  “他是我的种,但从没叫过我一声‘父亲’,乔佛里也没有。你无数次警告我,别对他们施与额外关心。”
  “这是为了保护他们!也是保护你。你想过没有?如果我弟弟和我的孩子‘父亲、儿子’地叫起来,别人会怎么看呢?就连呆子劳勃都会怀疑。”
  “别的不说,至少他再也无法怀疑了。”劳勃的死一直让詹姆耿耿于怀。应该由我堂堂正正地动手,而不是瑟曦背后放冷箭。“我该亲手杀了他。”当我的“手”还健在的时候。“让弑君成为习惯——他不总这样嘲弄我?——我该杀了他,然后当着全世界的面娶你为妻。我爱你,对此无怨无悔,唯一羞愧的是自己竟不得不做事来隐藏这份爱,我,我做了很多……那临冬城的孩子——”
  “——是我要你把他丢出窗外的吗?我求你去打猎,如果你听话,什么都不会发生。可你呢?你非要跟我在一起,明明等回到都城,一切就会恢复原状。”
  “我等不了那么久。一路上,我每晚看着劳勃醉醺醺地爬上你的轮宫,每次都担心他会不会忽然起意要坚持做丈夫的权利,我恨透了!”詹姆忽然想起临冬城里另一桩怪事。“在奔流城,凯特琳·史塔克一口咬定我派人去割他儿子的喉咙,还说有匕首为证。”
  “这事,”瑟曦厌恶地说,“提利昂也问起过。”
  “确实有这么一把匕首,凯特琳夫人手上的伤我见过,很深。你有没……”
  “噢,行了,”她关上窗户,“没错,我心里希望他死,你不也一样?其实谁想看那副苟延残喘的样子呢?劳勃厌恶的程度比我们还要深。‘摔断腿的马就得杀,瞎了眼的狗就得宰,为何孩子残废了,就软弱得不愿施与慈悲?’他大醉一场后,这样对我说。”
  劳勃? 詹姆守护了劳勃·拜拉席恩十几年,深知前国王有时候的杯中言语,第二天醒来就会恼怒地矢口否认。“这话,他是单独和你说的?”
  “当然,你以为他会对奈德·史塔克这样讲?当时就我俩在场,还有孩子们。”瑟曦摘下发网,放在床柱上,抖散一头金色卷发,“嘿嘿,说不定是弥赛菈派人拿匕首作案的哟。”
  她是开玩笑,但不经意间却直击要害。詹姆明白了。“不是弥赛菈,是乔佛里。”
  瑟曦皱起眉头,“乔佛里讨厌罗柏·史塔克,但对那残废没什么感觉。再说,小乔自己也是个孩子。”
  “不错,他是个只想要你给他的酒鬼老爸拍拍脑袋的孩子。”他还有另一层不安,“因为这把该死的匕首,提利昂差点没命。假如教他得知是乔佛里……那么或许……”
  “我管他有什么理由!”瑟曦叫道,“让他带着他的好理由下地狱去!你没见小乔是怎么死的……他挣扎呀,詹姆,他挣扎着呼吸,好像被恶灵扼住了喉咙,眼中充满恐惧……小时候,他要是被吓着,或受到伤害,总跑来找我,而我会保护他。但那天晚上,我什么也做不了! 提利昂当着我的面谋杀了我的孩子,而我什么也做不了!”瑟曦跪倒在他的椅子前,捧起詹姆的左手。“小乔死了,弥赛莅去了多恩,我只剩下托曼。你一定得求求父亲,求求他不要把我们母子分开。詹姆,求你了。”
  “泰温大人行事不会征求我的意见。我可以和他谈,但多半没……”
  “他会的,只要你答应退出御林铁卫。”
  “我决不退出御林铁卫。”
  姐姐强忍眼泪,“詹姆,你是我心中永远的骑士,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能就这么抛下我!他要偷走我儿子,赶走我这个母亲……只有你能阻止他……父亲要我立即再婚!”
  詹姆猝不及防,顿时天旋地转。这句话,比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给他的所有打击加起来伤得更深。“和谁?”
  “和谁?有关系吗?不是这个领主,就是那位大人,反正只要符合父亲的目的。我不管,我不要第二个丈夫,我只要和你在一起,不要别人。”
  “那你就站出来,告诉他!”
  她抽开双手。“你又来发疯了。你这样下去,我们迟早会分开,难道你忘了小时侯母亲是怎么做的吗?被你这么一弄,不仅托曼会失去王位,弥赛莅也成不了亲……詹姆,请你相信我,我一直都想做你的妻子,我们属于彼此,但永远不可能结合。我们只能做姐弟。”
  “坦格利安家……”
  “我们是兰尼斯特,不是坦格利安!”
  “小声点,”他不满地说,“大吼大叫,不怕吵醒我的弟兄们?你刚才不是说我们永远不可能结合吗?要给别人知道你来见我,怎么得了?”
  “詹姆,”她啜泣起来,“你难道不明白,我爱你的程度跟你爱我一样深?不管他们要我嫁给谁,我都会永远念着你,永远等待你,永远要你吗?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改变我们彼此。来,让我证明给你看。”她掀开他外衣,忙乱地摸索裤带。
  詹姆硬了起来。“不行,”他说,“不能在这里。”他们从没在白剑塔内做过,更别说御林铁卫队长的房间。“瑟曦,这里真的不行。”
  “你在圣堂都和我做,这里又有什么区别。”她拔出他的命根子,将头凑过去。
  詹姆用右手的断肢轻轻扫开对方。“不,不能在这里,我说不行。”他被迫站起来。
  在她那双碧绿明亮的眼睛里,他首先看见了混乱和恐惧,随后为怒气所代替。瑟曦整理好衣服,站起身来,拍拍裙子。“你在赫伦堡被切掉的是手还是命根子?”她摇摇头,卷发在裸露的白皙肩膀上荡漾,“我真是太傻了,居然跑来找你。你既没胆子为乔佛里报仇,又怎会保护托曼?告诉我,如果当时小恶魔杀的不止一个,而是把你的三个孩子全杀了,你会不会有点反应?”
  “提利昂不可能伤害托曼或弥赛莅,而我现在也不确定乔佛里的事是否与他有关。”
  姐姐的嘴因恼怒而扭曲。“你怎能这么讲?我亲耳听他威胁——”
  “威胁不等于行动。他发誓什么也没做。”
  “噢,他发誓,他发誓!在你心目中,侏儒就是个不会撒谎的笨小孩哕?”
  “他不会对我撒谎。正如你也不会。”
  “你这金光灿灿的大傻瓜!他成百上千次地对你撒谎,我也一样!”她拢好头发,从床柱上一把抓起发网。“你好好考虑吧。不过呢,你心爱的小怪物如今被关在黑牢,再也无法升天,很快就会教伊林·派恩爵士砍头。或许你想拿来做纪念也不一定。”她扫了他的枕头一眼。“一个人睡在这张冰冷的白床上难免孤单,它可以守着你,直到眼睛腐烂。”
  “最好快走,瑟曦,你让我生气了。” -
  “噢,一个生气的残废,好可怕哟,”她微笑,“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儿子。我本可成为他意想中的继承人,可惜却没有鸡巴。说到鸡巴,弟弟,快把你那玩意儿藏起来。它还悬在裤子外面,又瘪又小地成什么样?”
  待她走后,詹姆立刻接受了建议,单手笨拙地系好裤子。从幻影手指上,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詹姆披上披风,走下楼梯,发现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正在会议室内喝酒。“喝完这杯,叫洛拉斯爵士带她来见我。”
  柏洛斯爵士唯唯诺诺,“您要见哪个‘她’?”
  “只管吩咐洛拉斯就好。”
  “是,”柏洛斯爵士一饮而尽,“是,队长大人。”
  他等了很久,看来百花骑士并不好找。数小时后,两人才结伴而至,一个是苗条英俊的青年,一个是粗胖丑陋的少女。詹姆独坐在圆形会议室,慵懒地翻动白典。
  “队长大人,”洛拉斯爵士开口,“您想见塔斯之女?”
  “对,”詹姆用左手招呼他们上前。“这么说,你和她谈过了?”
  “照您的指示,我和她谈过了,大人。”
  “结果如何?”
  年轻人紧张起来,“我……或许她说的没错,大人,应该是史坦尼斯所为。我不确定……”
  “瓦里斯告诉我,风息堡代理城主死得也很蹊跷。”詹姆道。
  “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布蕾妮伤感地说,“他是个好人。”
  “他是个固执的老人。死之前一天还当面质问龙石岛之主,第二天早上却投海而亡,”詹姆站起来,“洛拉斯爵士,我们以后再来仔细分析。请你暂时回避。”
  洛拉斯走后,他仔细打量了妞儿一番。真是一点没变,又丑又笨。人们再度给她换上女装,这套衣服总算比山羊要她穿的那身粉红绸缎要强。“蓝色和你挺配,小姐,”詹姆边看边说,“尤其和你的眼睛般配。”她眼睛可真美啊。
  布蕾妮低头看着自己的打扮,脸红了。“多丝修女特别缝补的胸衣,以配合我的体形。她说是你派来照顾我的。”妞儿站在门边,好像随时准备逃出去。“你看起来……”
  “……精神多了?”他勉力微笑,“身上长了点肉,头发里少了些虱子,仅此而已。断肢还是断肢,好不了。把门关上,过来吧。”
  她依言关门,“这身白袍……”
  “……还是新的,不过我很快就会令它蒙羞。”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它……它很适合你。”她犹犹豫豫地靠过来,“詹姆,你真那样跟洛拉斯爵士解释?关于……关于蓝礼国王……和那道影子?”
  詹姆耸耸肩,“蓝礼这家伙,若教我在战场上撞见,会毫不犹豫地宰掉,干吗关心谁割他喉咙?影子就影子吧。”
  “你还说……我的荣誉心……”
  “我是他妈的弑君者,明白吗? 我说你有荣誉心,好比街上的妓女说你多纯洁。”他靠在椅子上,抬头仰望她。“铁腿上路了,将把艾莉亚·史塔克带回北方给卢斯·波顿。”
  “你把她给了他?”她惊惶地叫喊,“别忘了,你对凯特琳夫人发的誓……”
  “用剑尖抵着喉咙发的誓——算啦,凯特琳夫人已死,即便我找到她两个女儿,也于事无补。何况,我父亲给铁腿的并非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
  “并非艾莉亚·史塔克?”
  “你别激动,仔细听我讲。我父亲大人找了个瘦小的北方女孩,年龄基本与艾莉亚相仿,头发的颜色也大致雷同。他让她穿上白与灰的服色,斗篷别好银制狼胸针,然后送去嫁给波顿的私生子。”他举起断肢指着她,“我之所以跟你解释,是怕你知道以后急急忙忙冲去营救,毫无意义地断送性命。你使剑的功夫还可以,但对付不了两百人。”
  布蕾妮摇摇头,“假如波顿大人知道,你父亲欺骗他……”
  “天哪,他早就知道,一直都知道。你记得吗,他说过,兰尼斯特都是骗子?是真是假,对他而言都没差,达到效果就行。谁能站出来说那不是艾莉亚·史塔克?除了她失踪的姐姐,所有跟她亲近的人都死了。”
  “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等于泄露你父亲的机密。”
  首相的机密,他心想,我没有父亲了。“像每个可敬的小狮子那样,我有债必还,既然答应凯特琳夫人送还她女儿……现今还有一个活着,我弟弟可能知道她在哪儿,但他什么也不肯说,瑟曦相信是珊莎帮助提利昂谋杀了乔佛里。”
  妞儿的嘴顽固地抿紧。“我才不相信这位小淑女会去下毒。凯特琳夫人告诉我,她有一颗温柔的心。一定是你弟弟干的,洛拉斯爵士告诉我,经过正式审判已经定了他的罪。”
  “事实上,言语和刀剑,两种审判都进行过。我弟弟均告失败。那天打得异常激烈,你在塔里没瞧见么?”
  “我的房间面朝大海,只听见喧嚣。”
  “多恩的奥柏伦亲王死了,格雷果·克里冈爵土奄奄一息,提利昂则在诸神与凡人面前被证明有罪,并关进黑牢,等待处决。”
  布蕾妮定定地望着他,“而你不相信是他干的。”
  詹姆苦涩地笑了,“你瞧,妞儿,我们彼此多么了解。提利昂从会走路那天起,就仰望我、景慕我,但他绝不会学我弑君。乔佛里是珊莎·史塔克杀的,这毫无疑问,而我弟弟保持沉默以保护自己的妻子。他这个人,经常来点出其不意的侠义行为。上一次丢了鼻子,这一次丢了性命。”
  “不可能,”布蕾妮道,“夫人的女儿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绝不可能是她。”
  “你真是我所见过最顽固最愚蠢的妞儿了,一点没变。”
  她脸一红,“我的名字……”
  “是塔斯的布蕾妮,”詹姆叹道,“来,我有一件礼物送你。”他伸手到铁卫队长的坐椅下,取出一个绯红天鹅绒包裹。
  布蕾妮小心翼翼地将一双巨手伸过来,好似那包裹中隐藏着什么邪恶企图。她猛然打开,内里放出红宝石的光芒。小心翼翼地,她取出这件珍宝,手指绕上皮革握把,缓缓拔剑出鞘。剑上的波纹放射出血红与漆黑的光泽,刃面如有一轮跃动的明亮红光。“这是瓦雷利亚钢剑吗? 我从没见过这种颜色。”
  “我也没见过。以前我满心希望自己能有一把好剑,为此手断骨折也在所不惜,现在大概是诸神替我还了愿。这把剑对我没用了,你拿上。”不待她拒绝,他续道,“好剑得有好名字,建议你称它为‘守誓剑’。最后一件事,这东西是有代价的。”
  她脸色一沉,“我告诉你,我绝不会替……”
  “……我们这种肮脏怪物服务。是的,我记得。听着,布蕾妮。我们两人都发过与珊莎·史塔克相关的誓言,瑟曦的意思是,不管这女孩逃到天涯海角,都要抓出来杀……”
  布蕾妮平庸的脸庞因愤怒而变形,“你以为我会为一把剑去伤害夫人的女儿,你简直——”
  “你给我听着!”他回敬道,因她的假设而怒火万丈,“我要你先找到珊莎,再带她去安全的地方。天哪,我们两个干吗要对你宝贝的、死了的凯特琳夫人发那愚蠢的誓言哪?”
  妞儿眨眨眼,“唔……唔……我……我以为……”
  “我知道你以为什么。”詹姆突然受够了她。妈的,居然像只该死的绵羊一样叫唤起来。“奈德·史塔克死后,他的剑被交给御前执法官,”他告诉她,“但我父亲认为,这么好的武器刽子手不配使用,于是便给了伊林爵士一把新剑,然后将寒冰溶解回炉,铸出两把新剑。你手中这把正是其中之一。所以呢,你是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来保护他的女儿,希望能令你心里好过些。”
  “爵士,我应该……向您……道……”
  他阻止她说完,“拿上这把该死的剑,在我改变主意之前,远走高飞。马厩里准备了一匹上等母马,长得跟你一样丑,但训练有素。你要去追铁腿,去找珊莎,或者回你的蓝宝石岛,都与我无关。反正,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詹姆……”
  “弑君者!”他提醒她,“用这把剑把耳朵里的污垢掏干净,妞儿,我说了,我们之间两清。”
  她顽固地坚持,“乔佛里是你的……”
  “我的国王。你别多想。”
  “你说珊莎杀了他,为何还要保护她?”
  因为小乔不过是我洒进瑟曦阴道里的一颗精子,因为他自作孽不可活。“国王有什么?我生过国王,也害过国王,珊莎·史塔克却是好不容易能染指那宝贝荣誉的机会。”他淡淡地笑了,“除此而外,弑君者之间不是该互相关心吗?好啦,你到底走不走?”
  她用巨手紧握守誓剑。“我走。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为了她母亲,也为了您。”她僵硬地鞠躬,转身离开。
  黄昏到来,阴影渐长,詹姆独坐桌旁,燃起一根蜡烛。他翻开白典,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页,接着从抽屉里取出笔墨,在巴利斯坦爵士的字迹下面,用笨拙而颤抖的左手开始书写。那字体,好像属于刚向学士讨教的六岁幼童:
  “五王之战”期间,于呓语森林为“少狼主”罗柏·史塔克所败。此后在奔流城为俘,后以诺言自赎,但承诺未能实现。回归都城途中,再度为佣兵组织“勇士团”俘虏,受队长瓦格·赫特指使,“胖子”佐罗操刀,切掉了该人用剑的右手。最后在塔斯之女布蕾妮保护下,平安返回君临。
  他写完后,在左上角绯红底色上的金狮纹章与右下角的纯白徽记之间,还留有四分之三的空白。詹姆·兰尼斯特的历史,由杰洛·海塔尔爵士开始书写,巴利斯坦爵士接续记录,现在轮到他自己挑起职责。从今往后,他的路由他自己写……
  由他自己写……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3章 琼恩

  风从东方狂野地吹来,沉重的铁笼在它的利齿下摇摆。风沿长城打转,卷起冰面上的气流,使得琼恩的斗篷贴紧栏杆。天空,如板岩一般灰蒙,太阳不过是云层后淡淡的亮斑。沙场彼端,千堆营火摇曳闪烁,但光芒跟这阴暗寒冷的景象相比,显得渺小而无力。
  阴暗的一天。当风再度撞向吊笼,琼恩·雪诺用戴手套的手握住栏杆,抓得紧紧的。他直直地望向脚下,地面迷失在阴影之中,仿佛是个无底洞。死亡就像无底洞,他寻思,今天之后,我的名字将永远蒙上阴影。
  人们说,私生子的血脉出自欲望与欺骗,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琼恩曾想证明这是错的,证明给他父亲大人看,他也能像罗柏一样当个优秀正直的儿子。结果我表现拙劣。罗柏成为英雄国王;而就算有人记得我琼恩,也只知道我是变色龙、背誓者和谋杀犯。他不禁庆幸艾德公爵没有活着看到他的羞耻。
  我该和耶哥蕊特留在那个山洞里。若死后有知,他希望能告诉她。她大概会像那只鹰一样抓破我的脸,咒骂我是胆小鬼,但我还是要告诉她。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这曾是伊蒙学士的建议,如今成了他的习惯。毕竟,他需要手指灵活,才可能有一丝机会击杀曼斯·雷德。
  今天早晨,他们将他从冰牢里提出,至此,他已在这五尺长、五尺宽、五尺高的冰窖里被锁了四天,里面又矮又窄,既无法站立,也无法躺直。事务官们早就发现,食物和肉类在长城底部挖出的冰窟窿里可以保存很久……但囚犯不行。“你会死在这里面,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关上沉重的木门前说,而琼恩也相信。但今天早晨他们又将他拉了出来,押着他颤抖蹒跚地走回国王塔,再次带到双下巴的杰诺斯·史林特面前。
  “老学士说我不能绞死你,”史林特宣称,“他还给卡特·派克写信,并且有胆子把那封信给我看。他说你不是叛徒。”
  “伊蒙活得太久了,大人,”艾里沙爵土要他放心,“他的智慧跟他的眼睛一样变得暗淡。”
  “对啊,”史林特说,“一个挂颈链的瞎子,以为自己是谁?”
  他是伊蒙·坦格利安,琼恩心想,一位国王的儿子,另一位国王的哥哥,甚至差点儿自己当上国王。但他什么也没说。
  “然而,”史林特道,“我不愿人们说杰诺斯·史林特不公正地绞死一个人。我不愿意。我决定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证明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清白,雪诺大人。我给你最后一次履行责任的机会,对!”他站起来。“曼斯·雷德要和我们谈判。他知道,既然杰诺斯·史林特来了,就没机会成功,因此想要谈判。但这所谓的‘塞外之王’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过来。他知道我会绞死他,用两百尺的绳子倒吊在长城上!他不敢来,反而要我们派代表过去。”
  “我们派你去,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微笑。
  “我。”琼恩用平板的语调回复。“为什么是我?”
  “你曾跟这帮野人一起骑行,”索恩说,“曼斯·雷德认识你,有可能相信你。”
  这话错得太离谱,琼恩差点笑出声来。“你完全搞反了。曼斯打一开始就怀疑我,如果我再穿着黑斗篷出现在他营地,代表守夜人发言,他毫无疑问会把我当成反复无常的叛徒,不可信赖。”
  “他要代表,我们就派一个,”史林特说,“如果你怕了,不敢面对这帮土匪,就给我回冰牢去。不过这次可没有毛皮穿了。对,没有毛皮穿。”
  “无须如此,大人,”艾里沙爵士说,“雪诺大人会照要求去做。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变色龙,他想证明自己是忠诚的守夜人汉子。”
  这两人中索恩聪明得多,琼恩意识到,整个主意多半就是他的。他掉入了陷阱。“我去。”他简短清晰地回答。
  “大人,”杰诺斯·史林特提醒,“你得称我为——”
  “我去,大人。但你犯了个错误,大人。你派的人不对,大人。单单看见我就会让曼斯生气,大人若想有机会达成协议,应该派——”
  “协议?”前赫伦堡伯爵窃笑。“杰诺斯·史林特不跟无法无天的野人达成协议,雪诺大人。不,他不会。”
  “我们不是派你去跟曼斯·雷德谈判,”艾里沙爵士说,“我们派你去杀他。”
  风从栏杆之间呼啸而过,琼恩·雪诺打个冷颤。腿阵阵抽痛,头也一样。他虚弱到杀猫都难,然而还是得去完成使命。这是个狰狞的陷阱。由于伊蒙学士坚持琼恩的清白,杰诺斯大人不敢将他留在冰牢里等死,只能假敌人之手。“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断掌”科林在霜雪之牙上如是说。他必须记住这句话。反正不管刺杀曼斯成败与否,他都会被自由民处死。想再叛逃也不可能;毕竟在曼斯眼里,他已成了不折不扣的骗子和变色龙。
  吊笼猛地停住,琼恩摇摇摆摆地走下地面,然后“咔嗒”一声松开长爪剑鞘的搭扣。城门在左边几码之外,仍被龟盾的残骸堵塞,一头长毛象的尸体在里面腐烂。这里还有其他尸体,散布在碎木桶、凝固沥青和烧焦的草地之间,被长城的阴影所遮盖。琼恩向野人营地走去,不想在此逗留,途经一个巨人的尸体,他的脑袋被石头砸碎,一只乌鸦正从碎裂的头骨当中一点点啄出脑浆。经过时,乌鸦抬头看他。“雪诺,”它朝他嘶叫,“雪诺,雪诺。”然后展翅飞走。
  出发没多久,野人营地里出现了一个骑者,迎面而来。他不知曼斯会不会亲自来中间地带谈判。那样下手比较容易些,尽管还是很难。随着距离拉近,琼恩发现对方又粗又矮,手臂上的金箍闪闪发光,宽阔的胸前散着一把雪白胡子。
  “哈!”相遇之后,托蒙德大喊,“乌鸦琼恩·雪诺。我还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以为你什么都不怕,托蒙德。”
  这话让野人咧嘴而笑。“说得好,孩子。我看到你的斗篷是黑色,曼斯大概不喜欢。如果你又来投奔,最好现在就爬回长城上去。”
  “他们派我来跟塞外之王谈判。”
  “谈判?”托蒙德哈哈大笑,“好极了。哈!曼斯想谈判,那是没错,但难说想跟你谈!”
  “他们派我来。”
  “我明白。跟我走吧。你要骑马吗?”
  “我可以走。”
  “你们打得顽强。”托蒙德拨转马头,朝向野人营地。“你和你的弟兄都很棒,我必须承认。我们死了两百多人,外加一打巨人。玛格亲自攻进城门,却没有出来。”
  “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诺伊的勇士剑下。”
  “是吗?这唐纳·诺伊是个大领主喽?是个穿铁衣服、闪闪发光的骑士?”
  “他是个铁匠,只有一只手。”
  “一只手的铁匠杀了‘强壮的玛格’? 哈!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等着瞧吧。”托蒙德从马鞍上取下一个水袋,拔出塞子。“这能让我们暖和些。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琼恩。
  “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袋内装满蜜酒,极烈的蜜酒,令琼恩眼睛水汪汪的,胸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但在冰牢里呆过,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热浪显然很是受用。
  托蒙德拿回袋子,又喝下一大口,然后擦擦嘴。“瑟恩的马格拿发誓会打开城门,让我们高歌踏步着通过。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
  “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部分,”琼恩说,“掉下来砸在他头上。”
  “哈!”托蒙德说,“是啊,我从不觉得斯迪管用。一个没胡子、没头发、没耳朵的人,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他骑马缓行,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腿怎么了?”
  “箭伤。我想是耶哥蕊特射的。”
  “这就是女人。头一天能亲吻你,第二天也能用箭插满你全身。”
  “她死了。”
  “是吗?”托蒙德悲哀地摇摇头。“真浪费。如果年轻十岁,我会自己去偷她。她那头发,唉,最热烈的火最快燃尽,”他提起蜜酒袋子,“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他喝下一大口。
  “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托蒙德将袋子递回时,琼恩重复。他喝下更大一口。
  “是你杀了她?”
  “是我的弟兄。”琼恩一直不知下手的是谁,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道。
  “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奇怪的是,托蒙德的声音虽粗哑,却相当温暖。“那个‘长矛’偷了我女儿。蒙妲,我娇小的秋苹果。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托雷格从头到尾一直在睡,大蠢蛋,还有托温德……是啊,‘驯服的托温德’,这说明了一切,对吧?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子打了一架。”
  “蒙妲呢?”琼恩问。
  “她有我的血统,”托蒙德骄傲地宣称,“她打裂了他的嘴唇,还咬下半个耳朵,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然而她很喜欢他。为什么不呢? 你知道,他打仗不用长矛,从来不用。外号从哪儿来的呢?哈!”
  即便此时此地,琼恩也不由得发笑。耶哥蕊特很喜欢“长矛”里克。他希望里克能在托蒙德的蒙妲那里找到快乐。总得有人在什么地方找到快乐。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知道他的想法,耶哥蕊特一定会这样说。我快死了,他心想,至少这点我懂。“凡人皆有一死,”她在回答,“男人女人,飞禽走兽都一样。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统统逃不开。早死晚死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死,琼恩·雪诺。”说得轻巧,他心想,你攻城时战死,我则要身为叛徒和凶手而亡。我的死也不会干净利落,除非命丧曼斯剑下。
  闲话间,他们走到帐篷区。这是个典型的野人营地:篝火与便池乱七八糟地延伸,小孩和山羊随意乱逛,绵羊在树丛间咩咩鸣叫,马皮挂起来晾干。没有规划,没有秩序,没有防御。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和动物。
  许多人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忙碌,但更多的人停下来注视:蹲在火边的儿童,狗车里的老妇,脸上染色的穴居人,盾牌绘有爪子、毒蛇和头骨的掠袭者。他们全都转头观看。矛妇们的长发在风中飘荡,这风吹拂松林,发出阵阵叹息。
  由于找不到真正的山丘,曼斯·雷德将雪熊皮帐篷搭建在森林边缘一片岩石堆上。此刻塞外之王正在外面等,红黑相间的破斗篷风中飞舞。琼恩看见“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想必对方已完成了针对长城沿线的佯攻,并安全返回,“六形人”瓦拉米尔也在,身旁跟着影子山猫和两头精瘦灰狼。
  发现守夜人派来的竟是他,哈犸扭头吐了口唾沫,而瓦拉米尔的一头狼龇牙咆哮。“你一定非常勇敢,要不就是非常愚蠢,琼恩·雪诺,”曼斯·雷德说,“居然穿着黑斗篷回我们这边。”
  “守夜人的汉子还能穿什么?”
  “宰了他,”哈犸敦促,“把尸体扔回吊笼,告诉他们另外派人。但我要留他的脑袋当旗帜,变色龙比狗还不如。”
  “我警告过你,此人不可信任。”瓦拉米尔语调平和,他的影子山猫用促狭的灰眼睛饥饿地瞪着琼恩。“我从来不喜欢他的气味。”
  “收起爪子,兽崽儿。”巨人克星托蒙德摆腿下马。“这孩子是来听我们的条件的。你敢碰他,我也许就能搞到一直渴望的影子山猫皮了。”
  “喜爱乌鸦的托蒙德,”哈犸冷笑,“你就是个吹牛大王,老家伙。”
  易形者脸颊灰暗,圆背秃顶,长得像老鼠,却有狼的眼睛。“套上鞍具的马,任何人都可以骑,”他轻声说,“跟人结合过的野兽,任何易形者都能轻易渗入。欧瑞尔在它的羽毛中渐渐凋零,因此我接收了他的鹰。结合是双向的,狼灵,欧瑞尔如今活在我体内,低声诉说他有多恨你。而我可以在长城顶上翱翔,用鹰的眼睛观察。”
  “因此我们知道,”曼斯说,“我们知道你们阻挡龟盾的人手是多么的少。我们知道从东海望来了多少人。我们知道你们的补给正在缩减,沥青、油、剑、矛,甚至连阶梯都没了,只能靠铁笼上下。这些我们都知道,而现在你知道我们知道。”他掀开帐门。“进去。其余人等在外面。”
  “什么,连我也是?”托蒙德说。
  “尤其是你。一贯多嘴。”
  内里很暖和。排烟孔下有堆火,还有个火盆在妲娜裹的毛皮旁边闷烧,妲娜面色苍白地流汗,她妹妹握着她的手。记得她叫瓦迩。“贾尔坠落时我很难过。”他告诉她。
  瓦迩用淡灰色眼睛打量琼恩。“他总是爬得太快。”她跟记忆之中一样美,苗条,胸部丰满,任何时候都极迷人,高高的颧骨线条分明,浓密的蜂蜜色头发垂至腰间。
  “妲娜快分娩了,”曼斯解释,“她和瓦迩就留下。她们知道我要说什么。”
  琼恩试图让自己的表情如玄冰一样平静。打着和谈的幌子在敌人帐篷里谋杀,本来就够恶劣了,难道我还必须当着他即将临盆的妻子的面动手?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曼斯没穿铠甲,但左臀上悬有佩剑。帐篷里还有其他武器,匕首、短剑、一张弓、一袋箭、一柄青铜尖头的长矛边上躺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号角……
  琼恩倒抽一口气。
  战号,好大一只战号。
  “是的,”曼斯说,“这就是冬之号角,乔曼曾将它吹响,从地底唤醒巨人。”
  号角好大,弯曲的线条足足八尺长,开口如此宽阔,他甚至可将手肘以下全放进去。若这东西来自于野牛,那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头牛。他起初以为上面镶嵌的是青铜,走近后才意识到是黄金。古老的金子,镌有符文,逐渐褪减成棕色。
  “耶哥蕊特说你一直没找到号角。”
  “你以为只有乌鸦会撒谎?说实话,我挺喜欢你这杂种……但我从不信任你,我的信任是需要赢取的。”
  琼恩质问:“如果你找到的是真正属于乔曼的号角,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还要费力去造龟盾?为什么还要派瑟恩人偷袭? 如果这个号角像歌谣里说的那样管用,为什么不吹响它,解决一切问题?”
  作答的是怀孕的妲娜,她躺在火盆边一堆毛皮上。“我们自由民知道你们下跪之人所忘记的事。有时捷径并非安全之道,琼恩·雪诺,长角王曾说,巫术乃无柄之剑,没法掌握。”
  曼斯伸手沿巨号的曲线摩挲。“谁也不会只带一支箭去打猎,”他解释,“我本希望斯迪和贾尔能奇袭黑城堡,打开大门,所以预先以佯攻和骚扰将守军调离,不出所料,波文·马尔锡吞下了诱饵,但你们这帮老弱病残比预期的顽强得多。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能阻止我们,事实上,你们人太少,而我的人太多。我可以继续进攻,同时分出一万人乘木筏穿过海豹湾,从后掩袭东海望;也可以转而攻打影子塔,我比任何活人都更清楚那里的地形;我还可以派出无数人马和长毛象去你们废弃的要塞,挖穿城门,十几处同时开工。”
  “那你为什么没有做?”琼恩可以就此拔出长爪作个了断,但他想先听听野人王的说法。
  “血,”曼斯·雷德说,“没错,我终究会赢,但你们会让我流血。血,我的人民已流得够多。”
  “你的损失并不严重。”
  “在你们手上不严重。”曼斯仔细观察琼恩的脸。“你到过先民拳峰,知道那儿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
  “异鬼……”
  “随着白昼越来越短,黑夜越来越冷,它们变得越来越强。它们先杀人,然后驱使死者。巨人们无法抵挡,瑟恩人、冰川部落与硬足民也都不行。”
  “你也不行?”
  “我也不行。”他承认的口气中有种愤怒,一种深深的苦涩,无法以言语表达。“‘红胡子’雷蒙,‘吟游诗人’贝尔,詹德尔和戈尼,长角王,他们是为征服而前往南方,为了扫荡七大王国,我则要夹着尾巴躲到长城后面。”他再度抚摸号角。“若我吹响冬之号角,长城就会倒掉,至少歌谣里那么说。我有的部下一心想……”
  “一旦长城倒掉,”妲娜说,“还有什么能阻挡异鬼?”
  曼斯朝她温柔地微笑。“我有个智慧的女人。真正的王后。”他转头望向琼恩,“回去告诉他们,打开城门,让我们通过。如若照办,我就把号角交出,长城将永远矗立,直到世界末日。”
  打开城门,让他们通过。说得容易,接下来呢?巨人在临冬城的废墟里扎营? 食人部落居于狼林,战车横扫先民荒冢,自由民在白港偷造船师傅和银器匠的女儿,从磐石海岸偷渔夫的妻子?“你是不是真正的国王?”琼恩突然问。
  “我没戴过王冠,也没坐上该死的王座,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曼斯回答,“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我没有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随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强者。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着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马格拿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宁愿反抗也不愿服从。”
  “你可以杀光敌人,”琼恩坦白地说,“但能否控制臣民?若我们让你的人通过,你有没有能力约束他们维护王国的和平,并遵守律法?”
  “谁的律法?临冬城和君临的律法?”曼斯哈哈大笑。“需要律法的话,我们自己会定。你们的旨令和税收就留着吧。我要交出的是号角,不是自由。我们不会下跪。”
  “如果我们拒绝呢?”琼恩毫不怀疑他们会拒绝。熊老或许还听听,但想到要让三四万野人进入七大王国都会踌躇。艾里沙·索恩和杰诺斯·史林特根本不会考虑。
  “如果你们拒绝,”曼斯·雷德声称,“三天后的黎明,巨人克星托蒙德就会吹响冬之号角。”
  他可以带着消息回去,告诉他们关于号角的事,但若让曼斯活着,杰诺斯大人和艾里沙爵士就会以此为凭,咬定他是叛徒。千万个念头闪过琼恩脑海。若我销毁号角,当场将它砸碎……不及细想,便听见另一只号角隔着皮帐篷低沉微弱的呜咽。曼斯也听见了。他皱起眉头,走向门口。琼恩跟在后面。
  到了外面,号声更为响亮。野人营地骚动起来。三个硬足民端着长矛匆匆跑过。马匹有的嘶鸣,有的喷息,巨人们用古语低沉地吼叫,甚至连长毛象也不安起来。
  “斥侯的号角。”托蒙德告诉曼斯。
  “什么东西过来了。”瓦拉米尔盘腿坐在半冻的地上,他的狼在周围紧张地绕圈。一个影子从头顶掠过,琼恩抬头看见那只鹰蓝灰色的翅膀。“从东方。”
  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他记起来,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
  哈犸皱眉,“东方?尸鬼应该在后面。”
  “东方,”易形者重复,“什么东西过来了。”
  “异鬼?”琼恩问。
  曼斯摇摇头,“异鬼从不在有太阳的时候出没。”战车吱吱嘎嘎地滚过沙场,其上挤满挥舞锋利骨矛的原住民。见此状况,塞外之王不禁呻吟,“妈的,他们究竟想上哪儿去?奎恩,让这帮笨蛋各自回位。把我的马牵来。母马,不是那匹公的。我还要盔甲。”曼斯怀疑地瞥了长城一眼。冰墙顶端,稻草人哨兵站在那儿当箭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动向。“哈犸,带掠袭者们上马。托蒙德,把你的儿子们找到,组织三列长矛队。”
  “好的。”托蒙德说着大步离开。
  老鼠般小的易形者闭上眼晴,“我看到他们了……他们正沿着溪流追踪而来……”
  “谁?”
  “人。骑马的人。穿铁甲和黑衣的人。”
  “乌鸦。”曼斯恶狠狠地说出这个词,转向琼恩。“我以前的弟兄们以为趁谈判时偷袭,就能打个措手不及?”
  “如果这是他们的计划,也从未告知我。”琼恩不相信。杰诺斯缺乏出击的人手。
  况且他在长城另一边,而城门已被碎石封住。他脑子里的阴谋诡计属于另外一类,这不可能是他干的。
  “再对我撒谎,休想活命。”曼斯警告。卫兵给他带来坐骑和盔甲。琼恩看到营地里的人们各自为政,有些组成队列,似乎要进攻长城,另一些则溜进森林。女人们驾狗车往东去,长毛象则游荡向西。一小列松散的游骑兵出现在三百码外的森林边缘,他伸手过肩,拔出长爪。来者穿黑锁甲,戴黑半盔,披黑斗篷。曼斯盔甲穿了一半,也拔出剑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他冷冷地对琼恩说。
  游骑兵们像冬日清晨解冻的蜂蜜般缓缓流向野人营地,越过树根和岩石,在灌木丛和大树之间挑选路径。野人们迅速迎上前,一边呐喊,一边挥舞木棒、铜剑和石斧,不顾一切地冲向自己的死敌。一声喊,一刀劈,然后英勇地死去,琼恩听弟兄们说过自由民战斗的方式。
  “信不信随你,”琼恩告诉塞外之王,“我什么也不知道。”
  曼斯不及回答,哈犸就骑马从身边隆隆奔过,后面跟着三十名骑兵,一只死狗插在长矛上,血随着每一步洒落。曼斯看她冲入游骑兵阵营中。“也许你说的是真话,”他道,“这帮人看起来是东海望的。骑马的水手。哼,卡特·派克的胆子一向比脑袋瓜大。在长车楼打败了‘骸骨之王’,就以为能打败我吗?真是个大笨蛋。他没有士兵,他——”
  “曼斯!”喊叫从后面传来。一名斥候冲出森林,胯下的坐骑浑身是汗。“曼斯,有更多敌人,他们包围了我们,铁人,铁人,一个军团的铁人。”
  曼斯咒骂着甩腿上马。“瓦拉米尔,留下来保护妲娜。”塞外之王用剑尖指向琼恩,“另外把这只乌鸦看紧。如果他逃跑,撕开喉咙便是。”
  “放心,我会的。”易形者比琼恩足足矮一头,形容委靡不振,但那影子山猫用一只爪子就能把他肠子掏出来。“他们从北方过来,”瓦拉米尔告诉曼斯,“你快去。”
  曼斯戴好鸦翼盔。他的人也都上了马。“矛头阵形,”曼斯高喊,“跟我来,楔形队列。”然而当他后脚跟一夹母马,飞驰过原野,朝游骑兵们迎去时,追随他的人很快乱了套。
  琼恩朝帐篷跨出一步,心中念着冬之号角,但影子山猫立即上前阻挡,尾巴来回摇摆。野兽鼻孔大张,弯曲的门牙滴下唾液。它嗅到了我的恐惧。现在他比任何时候都想念白灵。两头狼在身后低声咆哮。
  “旗帜,”他听见瓦拉米尔呢喃,“我看见金色的旗帜,哦……”一头长毛象嘶鸣着沉重地经过,背上的木塔里有六个弓箭手。“国王……不……”
  易形者仰头尖叫。
  声音刺耳恐怖,充满痛苦。瓦拉米尔倒在地上挣扎翻滚,影子山猫也厉声嘶叫……东方高高的天空中,云层衬托之下,那只鹰燃烧起来。刹那间,它比星星更明亮,在一片红、金与橙色中翻腾,拼命拍打翅膀,似乎要飞离苦海。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越飞越高。
  尖叫声引得瓦迩走出帐篷,她脸色苍白。“怎么,出什么事了?”瓦拉米尔的狼互相厮打,影子山猫蹿进树林,他本人仍在地上抽搐。“他怎么了?”瓦迩惊恐地问,“曼斯在哪儿?”
  “那儿,”琼恩指指,“他去指挥战斗。”塞外之王挥舞长剑,率领零乱的楔形队列冲进一群游骑兵中。
  “去战斗?他不能离开,现在不行。事情开始了。”
  “战斗?”游骑兵的队伍在哈犸血淋淋的狗头面前四散躲避。掠袭者们一边尖叫,一边挥砍,追逐黑衣人直到森林。接着更多人从树丛下出现,骑士,重装骑士。哈犸不得不重新组队,以对付新的威胁,但她一半的手下已冲了进去。
  “分娩!”瓦迩朝他吼。
  四下传来喇叭声,洪亮尖锐。野人没有喇叭,只有战号。对此,他们跟他一样清楚;自由民困惑地东奔西跑,有的加入战团,有的远远逃离。一头长毛象踩过绵羊群,有三个人正试图将这群羊赶往西方。战鼓擂响,野人们忙乱地组成方阵,但行动太迟,组织混乱,动作也慢。敌人从森林中出现,正东、东北和正北三个方向,三队整齐的重骑兵,全穿着闪闪发光的黑色钢甲和鲜亮的羊毛外套。不是东海望的人,这不只是一队斥候,而是一支大军。难道说国王真的来了?琼恩跟野人们一样不解。罗柏回来了?铁王座上的男孩终于意识到形势的严峻?“你最好回帐篷去。”他告诉瓦迩。
  说时迟那时快,原野彼端,一队骑兵已冲向狗头哈犸,另一队直插托蒙德的长矛兵侧翼,他跟他的儿子们正竭力让队列调头。巨人们纷纷爬上长毛象,这对马背上的骑士形成了威慑。琼恩发现披甲胄的战马一见到那些缓缓移动的肉山便嘶鸣逃散。野人这边也发生恐慌,成百上千的妇女儿童急匆匆逃离战场,有些直接撞到马蹄下。他看见一个老妇人驾驶的狗车横跨三辆战车的前进路线,互相搅作一团。
  “天哪,”瓦迩低声道,“天哪,怎么会这样?”
  “到帐篷里面去陪妲娜。外面不安全。”里面也不太安全,但没必要吓她。
  “我得找产婆。”瓦迩说。
  “你就是产婆。我会守在这儿,直到曼斯回来。”刚才他失去了曼斯的踪影,现在又重新找到。只见塞外之王从骑士中杀出一条血路,拼命指挥反击。长毛象驱散了对方中间一队人马,其余两队则像钳子一样夹拢。营地东部,一些弓箭手在朝帐篷放火箭。他看到长毛象用鼻子将一骑士从马鞍上扫起,甩到四十尺高处。野人们从身边鱼贯逃窜,多半是惊慌的老弱妇孺,却也不乏精壮男子。其中有些人阴沉地望向琼恩,然而他手握长爪,因此没人敢找麻烦。瓦拉米尔也手脚并用地爬着逃走。
  越来越多的人从森林里涌出,不仅有骑士,还有穿短背心、戴圆盔的自由骑手、骑射手和普通土兵,数目成十成百。一面面鲜艳旗帜在他们头顶飞舞。风吹得旗面不停摆动,琼恩看不清楚,但瞥到一只海马、一群鸟和一圈花。主要是黄色,那么多黄色,黄色的旗帜,红色的图案。谁的纹章?
  正东、正北和东北三个方向,群群野人仍在顽抗,却被攻击者们径直踏过。自由民在人数上占优,但攻击者有铁甲和高头大马。战团中央,曼斯高高站在马蹬上,红黑相间的斗篷和鸦翼盔使其十分醒目。他举起佩剑,人们随之聚拢,排成楔形队列的骑士则提着枪、剑和长柄斧冲杀过来。琼恩眼见曼斯的母马后腿直立,蹄子乱蹬,被一支长枪刺中胸膛。接着,钢铁的洪流将他们淹没。
  结束了,琼恩心想,他们崩溃了。野人们弃械逃亡,硬足民、穴居人、穿铜鳞甲的瑟恩人,全都撒腿开跑。曼斯不见了,有人将哈犸的头挑在长竿上挥舞,托蒙德的队伍也告溃散,只有长毛象上的巨人仍然坚持,仿佛汹涌的血海中座座披毛的孤岛。火焰从一座帐篷窜到另一座,有些大松树也燃烧起来。漫天烟雾中,冲出一队呈楔形队列的骑士,跨着披甲胄的战马,头顶飘扬的旗帜最为醒目,那是王室的旗帜,床单那么大:一面以黄色为底,长长尖尖的火舌勾勒出一颗燃烧的红心;另一面犹如金箔,绣有一头黑色的宝冠雄鹿。
  劳勃来了,片刻之间,琼恩浮现出这疯狂的念头,他想起可怜的欧文,但当喇叭再度吹响,骑士开始冲锋,他们喊出的名字是:“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国王万岁!”
  琼恩转身入帐。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4章 艾莉亚

  客栈外风雨侵蚀的绞刑架上,女人的骨架随风摇摆,发出“咔哒咔哒”的撞击声。
  我认得这家客栈。南下途中,她和姐姐珊莎曾在茉丹修女关照下于此休息,但那时门外没有绞架。“我们别进去,”艾莉亚突然决定,“里面也许有鬼魂。”
  “你知道我有多久没喝酒了?”桑铎翻身下马,“况且需要了解谁掌握着红宝石滩。你怕的话,就留下来陪马,反正我他妈要进去。”
  “被人认出怎么办?”桑铎不再费神隐藏面容,似乎已不在乎,“他们也许会抓你。”
  “让他们试试看。”他松开鞘里的长剑,推门而入。
  这是最好的逃跑机会。艾莉亚可以骑胆小鬼跑掉,同时带走陌客。她咬紧嘴唇,把马牵到马厩,跟在猎狗后面进去了。
  他们果然认识他。沉默说明了一切。但那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她也认识他们。不是瘦骨嶙峋的店家,不是那群女人,也不是火炉边的农夫,而是那些兵。她认识那些兵。
  “找哥哥吗,桑铎?”波利佛怀中坐着一个女孩,他的手刚才伸进对方胸衣里,现在抽了出来。
  “找酒喝。店家,来壶红酒。”克里冈将一把铜板扔在地上。
  “我不想惹麻烦,爵士。”店家说。
  “那就别叫我‘爵土’。”他的嘴抽搐了一下。“聋了吗,笨蛋?倒酒!”对方慌忙跑开,克里冈追着喊,“两杯!这女孩也渴了!”
  他们只有三个,艾莉亚心想。波利佛稍稍瞥了她一下,他边上的男孩根本没在意,但第三个家伙使劲盯着她看了许久。他中等身高,中等体型,长相平凡,甚至连年龄都很难分辨。记事本。记事本和波利佛。而那男孩以衣着和年龄论,大概是个侍从,鼻子一侧有个白色大疙瘩,额头还长了些红疹子。“哟,这不是格雷果爵士走丢的小狗吗?”男孩装腔作势地询问记事本,“经常在草席上撒尿的不是?”
  记事本警告性地将一只手搭在男孩胳膊上,短促地摇摇头。其中的暗示连艾莉亚都明白。
  可惜侍从不明白,或许是不在乎。“爵士说,君临的战斗升温时,他的小狗弟弟夹起尾巴,哀叫着逃了。”他咧嘴朝猎狗傻乎乎地假笑。
  克里冈打量着男孩,一个字也没说。波利佛把女孩推开,站起身来。“这小子醉了。”他说。士兵几乎跟猎狗一样高,但肌肉不及后者壮硕,下巴和脸颊上覆盖着铲形胡子,又浓又黑,修剪整齐,脑袋却比较秃。“他喝不了多少酒,就是这样。”
  “那他不该喝。”
  “小狗不怕……”男孩还没说完,便被记事本漫不经心地用拇指和食指拧住耳朵,话音变成痛苦的尖叫。
  这时店家端着白蜡盘子匆忙跑回来,上面有两个石杯和一个酒壶。桑铎二话不说,提起酒壶,对准嘴巴就灌。吞咽时,艾莉亚看到他脖子上的肌肉不住颤动。等他将酒壶重重砸到桌上,一半的酒已没了。“现在倒酒吧。记得把铜板收起来,今天你大概只能见到这些钱。”
  “我们喝完会付钱。”波利佛说。
  “你们喝完,就会拷问店家,找出藏金子的地方。不是吗?”
  店家突然记起厨房里有事。当地人纷纷离开,女孩们也全不见。厅内唯一的声响只剩火炉里焰苗轻微的噼啪。我也该走了,艾莉亚心想。
  “要找爵士,你来迟了,”波利佛道,“他前阵子还在赫伦堡,现下被太后招回了都城。”他佩有三把武器:左臀挂着长剑,右面是一把匕首,外加一把较细的……作为匕首太长,说是剑又太短。“你知道,乔佛里国王死了,”他补充,“在自己婚宴上给毒死的。”
  艾莉亚朝屋内移去。乔佛里死了。她几乎能看到他,卷曲的金发,不怀好意的微笑,又软又肥的嘴唇。乔佛里死了!她应该高兴,却不知怎的,仍然感到空荡荡的。乔佛里死了,但罗柏也死了,所以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英勇的铁卫弟兄们不过如此啊,”猎狗轻蔑地哼了一声,“谁干的?”
  “大家认为是小恶魔。他和他老婆干的。”
  “他老婆?”
  “我忘了,你一直东躲西藏来着。他老婆是那个北方女。临冬城的女儿。听说她用魔法杀死国王,然后变成一头狼,还长着蝙蝠般的革质大翅膀,从塔楼窗户飞了出去。但她把侏儒抛下,于是瑟曦打算砍他的头。”
  太笨了,艾莉亚心想,珊莎只会唱歌,不会魔法,而且她绝不会嫁给小恶魔。
  猎狗坐在离门最近的椅子上,灼伤那侧嘴抽搐了一下,“她该把他扔进野火烧个够。或者拷问他,直到月亮变黑。”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跟他们是同路人,艾莉亚明白过来。她咬紧嘴唇,尝到血的味道。他跟他们是同路人!我真该趁睡觉时杀了他!
  “这么说,格雷果攻下了赫伦堡?”桑铎问。
  “用不着攻,”波利佛道,“佣兵听说我们要来,就全逃了,只剩几个人。有位厨子为我们打开一道边门,因为山羊砍了他的脚。”他咯咯窃笑。“我们留他煮饭,外加几个姑娘暖被窝,其他人全杀了。”
  “全杀了?”艾莉亚脱口而出。
  “哦,爵土还留着山羊打发时间。”
  桑铎说,“黑鱼继续镇守奔流城?”
  “守不了多久,”波利佛说,“他被包围了。要么交出城堡,否则老佛雷便要吊死艾德慕·徒利。其他地方的仗都打完了,只有在鸦树城,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对着干。布雷肯现在是我们这边儿的。”
  猎狗给艾莉亚倒了一杯酒,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盯着炉火喝下去。“如此说来,小小鸟飞走了,是吗? 嗯,真不错,在小恶魔头上拉了泡屎,然后飞走了。”
  “他们在抓她,”波利佛说,“即使花费凯岩城一半的金子也在所不惜。”
  “听说是个可爱的小妹妹,”记事本道,“甜美得很。”他咂嘴微笑。
  “而且很有礼貌,”猎狗赞同,“端庄的小女士。跟她该死的妹妹一丁点儿都不像。”
  “她也给找到了,”波利佛说,“我指那个妹妹,听说要跟波顿家的杂种成亲呢。”
  艾莉亚呷了口酒,不让他们看见自己的表情。她不明白波利佛的话。珊莎没有别的妹妹啊。只听桑铎·克里冈纵声大笑。
  “妈的,什么事这么好笑?”波利佛问。
  猎狗瞟都没瞟艾莉亚一眼。“我想说的话,自然会说。盐场镇有船吗?”
  “盐场镇? 我咋知道? 听说有些商船慢慢回了女泉城。蓝道·塔利夺取城堡后,把慕顿锁在塔楼房间。关于盐场镇,无可奉告。”
  记事本倾身向前,“你不跟哥哥道别就出海?”听他问问题,艾莉亚不寒而栗,“爵士希望你跟我们回赫伦堡,桑铎,我打赌他这么想。或者君临……”
  “去他的。去你的。操你妈。”
  记事本耸耸肩,坐直身体,并将一只手伸到脑后揉脖子。随后,一切便同时发生。桑铎摇摇晃晃地起身,波利佛拔出长剑,而记事本手一甩,仿佛模糊的形影,某件银光闪闪的的东西穿过厅堂。假如猎狗没动,匕首会正中喉结,然而现在只擦过肋骨,钉在门边的墙上,微微颤抖。他笑起来,冰冷空洞的笑声仿佛来自一口深井。“我正等着你们干蠢事。”他抽剑而出,刚好拨开波利佛的第一下劈砍。
  当长剑的奏鸣曲开始后,艾莉亚退后一步,记事本则翻过长椅,一手持短剑,一手持匕首。连那矮胖的棕发侍从也站起来,伸手摸剑带。她从桌上抓起酒杯,扔向他的脸。这次比在孪河城时瞄得准,杯子正中对方的白色大疙瘩,男孩重重地坐倒在地。
  波利佛是个精打细算、有条不紊的剑客,他稳定地向桑铎施加压力,迫使对方退却,沉重的长剑在他手中显得精确而无情。猎狗的回击却拖泥带水,招架也是匆匆忙忙,脚步迟缓笨拙。他醉了,艾莉亚沮丧地意识到,他喝得太多太快,又没吃东西。记事本沿墙绕向背后。她抓起第二只杯子扔过去,但他的动作比那侍从快得多,及时低头。他回瞪她的眼神里充满冰冷的咒誓。村里藏有金子吗? 她可以听到他提问。那笨侍从正抓着桌子跪起来。艾莉亚喉头满是恐惧的滋味。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恐惧比利剑……
  桑铎发出一声痛苦的咕哝。灼伤的半边脸从面颊到太阳穴都是红色,而那截耳朵根不见了。这似乎激怒了他。他以狂暴的攻击把波利佛逼回,用山里换来的豁口旧剑猛烈击打。大胡子往后退,显得手足无措。随后,记事本跃过长椅,快得像条蛇,短剑袭向猎狗后颈。
  他要杀他。艾莉亚没有更多杯子,但有样更好的东西。她拔出那柄从濒死弓箭手身上抄来的匕首,试图像记事本那样发射。但这跟扔石头和酸果不一样,匕首摇摇摆摆地飞出,刀柄打中胳膊。他甚至没感觉。他专注于克里冈。
  短剑刺出时,克里冈猛地向侧面一扭,争取到片刻时间。鲜血从他脸上和脖子上的伤口流淌而下。魔山的两名亲兵抓住机会反扑,波利佛攻击脑袋和肩膀,记事本则刺他的背部和小腹。沉重的石酒壶还在桌上,艾莉亚双手刚捧起来,就被人攫住手臂。酒壶从指间滑落,摔在地上碎了。她扭身,发现自己跟那侍从脸对着脸。笨蛋,你完全把他给忘了。他的白色大疙瘩破了。
  “你是小狗养的小狗吗?”他右手握剑,左手抓她胳膊,而她自己两手空空。于是她从他的刀鞘里抽出匕首,插入肚子,搅动。他没穿锁甲或皮甲,因此匕首直接刺进去,就像在君临用缝衣针杀那马僮一样。侍从瞪大眼睛,放开她的手臂。艾莉亚转到门口,从墙上使劲拔出记事本的匕首。
  波利佛和记事本已将猎狗逼到长椅后的角落,除开原来的伤口,他大腿上又多了一道丑陋的红色裂痕。桑铎靠在墙上,一边流血,一边大声喘气,看起来站都站不住,更不用说打架了。“扔剑,跟我们回赫伦堡。”波利佛告诉他。
  “好让格雷果结果我?”
  记事本道:“也许他会把你交给我。”
  “想要我,就来抓啊。”桑铎推离墙壁,半蹲在椅子后,长剑横架在前。
  “你以为我们不行?”波利佛说,“你醉了。”
  “也许罢,”猎狗道,“但你死了。”他猛地踢向长椅,椅子狠狠砸在波利佛小腿上。大胡子竟没跌倒,但猎狗弯腰躲过他胡乱的劈砍,用自己的剑凶猛地反手出击。血溅到天花板和墙壁上。剑刃卡在波利佛的脸中间,猎狗使劲一扯,半边脑袋飞了出去。
  记事本向后退开。艾莉亚可以嗅到他的恐惧。跟猎狗的长剑相比,他手中的短剑顷刻间成了玩具,而且他也没穿盔甲。于是他敏捷地移动,脚下步履轻盈,目光一刻也不曾离开桑铎·克里冈。因此背刺成了世上最容易的事。
  “村里藏有金子吗?”她边喊,边将匕首捅进他的背。“银子和珠宝呢?”她又刺两刀。“存粮呢?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她扑到他身上,不停地刺。“他离开后去了哪儿?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 村里藏有金子吗?”
  桑铎将她拉开时,她手上又红又黏。“够了。”他只说了这句。他自己像被宰的猪一般流血,走路拖着一条腿。
  “还有一个。”艾莉亚提醒他。
  侍从已将匕首从肚内拔出,试图用双手止血。猎狗把他提起来时,他尖声呼叫,像婴儿一样哭喊。“饶命,”他抽泣着,“求求您。别杀我。圣母慈悲。”
  “我他妈看上去像圣母吗?”猎狗看上去根本不像人。“这个人也死在你手上,”他告诉艾莉亚,“刺穿了肚子,他完了,但结束得很慢。”
  男孩似乎没听到他的话。“我是为女孩子来的,”他呜咽着,“……完成成年礼,波利说……噢,诸神在上,求求您,带我去城堡……找学士……带我找学士,我父亲有钱……不过是为了女孩子……饶命,爵士。”
  猎狗“啪”地一记耳光,令他再度尖叫。“别叫我爵士。”他转向艾莉亚,“你的,小狼女,动手吧。”
  她懂他什么意思。艾莉亚走向波利佛,在血泊之中跪了一会儿,解下剑带。匕首旁挂着一把细剑,作为匕首太长,说是剑又太短……但对她刚刚合适。
  “记得心脏所在的位置吗?”猎狗问。
  她点点头。侍从翻起眼珠,“饶命。”
  缝衣针穿过肋骨,要了他的命。
  “很好。”猎狗声音里充满痛苦。“这三个家伙在这儿鬼混,说明格雷果控制了河滩与赫伦堡,他其余的宠物随时可能过来,妈的,我们今天杀得够多了。”
  “我们去哪里?”她问。
  “盐场镇。”他一只大手搭住她肩膀,以防倒下。“弄点酒,小狼女。拿他们的钱,有多少拿多少。若盐场镇有船,我们走海路去谷地。”他的嘴朝她抽搐了一下,更多鲜血从耳朵应该在的地方流下来。“也许莱莎夫人会把你嫁给他的小劳勃。我喜欢这样般配的一对。”他哈哈大笑,接着呻吟起来。
  离开时,猎狗需要艾莉亚帮忙才能坐上陌客。他脖子和大腿各绑一条绷带,又从门边钩子上取下侍从的斗篷。斗篷是绿色,中间有支绿箭搭在一条白色斜纹上,但当猎狗将它揉起来擦耳朵时,它很快变红了。艾莉亚担心他随时会垮掉,结果桑铎居然勉力维持在马鞍上。
  不管谁控制红宝石滩,他们都不敢冒险,所以没走国王大道,而是斜向东南,穿越杂草丛生的田地、树林和沼泽,数小时后,抵达三叉戟河。艾莉亚发现河道已恢复往日的温驯,褐色的激流随大雨一起消失。它也累了,她心想。
  就在河岸边,他们找到几棵柳树,从一堆风化的乱石当中长出。岩石和树木构成天然的堡垒,足以躲避河中和道上的人。“这儿好,”猎狗说,“先洗马,再搜集生火的干木头。”他下马时得抓住树枝,以免跌倒。
  “生火?不是有烟吗?”
  “谁想找我们,跟踪血迹就够。去洗马拣木头吧。唔,先把酒袋给我。”
  等一切备妥,桑铎将自己的头盔支在火焰上,将酒袋里的酒灌了一半进去,然后倒在一块覆盖苔藓的岩石上,仿佛再也不想起来。后来他又叫艾莉亚洗净侍从的斗篷,割成长条,把这些也放进头盔。“若有多的酒,我宁愿醉死。或许该让你回那该死的客栈,再弄两三袋来。”
  “不。”艾莉亚说。他不会的,对吗?若真让我去,我就离开他,骑马跑得远远的。
  桑铎看到她脸上的恐惧,哈哈大笑,“开个玩笑,小狼女,开个该死的玩笑。给我找根棍子,这么长,不要太大。还有,把泥巴清干净。我讨厌泥巴的味道。”
  他不喜欢她最先拿来的两根棍子,等找到合适的,火焰已熏黑了狗头盔的尖嘴,直到眼眶,里面的红酒疯狂沸腾。“从我的铺盖卷里取杯子,装满半杯,”他告诉她,“小心,若是把那该死的东西洒了,我就真的让你回去弄些来。端好,倒在我的伤口上,行吗?”艾莉亚点点头。“那还等什么?”他大吼一声。
  头一次灌杯子,她指关节擦到钢铁,烫起水泡。艾莉亚不得不咬紧嘴唇,以免喊出声。猎狗要木棍也是同样目的,他将它紧咬在齿间。她先处理他大腿上的伤口,然后是脖子后较浅的割伤。沸酒往腿上泼去,桑铎右手成拳,捶打地面。轮到脖子时,他咬得如此之紧,居然把木棍咬断了,她只好去找了根新的。她可以看到他眼里的恐惧。“转头。”她在他耳朵应该在的地方将红酒沿鲜红裸露的血肉浇下,缕缕棕色的血和红色的酒流过下巴。这次尽管有棍子,他还是喊了出来,并因疼痛而昏厥。于是艾莉亚独自完成剩下的工作。她从头盔底部捞出用那侍从的斗篷割的布条,用于包扎伤口。处理耳朵时,不得不把他半个脑袋都包住,方能止血。暮色降临三叉戟河。她放马吃草,然后系好它们准备过夜。两块石头中间有个地方,她尽可能舒服地躺下。火堆烧了一会儿,终于熄灭。艾莉亚透过头顶的树枝注视着月亮。
  “魔山格雷果爵士,”她低声说,“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土,马林爵土,瑟曦太后。”把波利佛和记事本排除在外感觉很怪。还有乔佛里。他死了她很高兴,但希望能当场看着他死,或许亲手杀他。波利佛说珊莎和小恶魔杀了他。这是真的吗?毕竟小恶魔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而珊莎……真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头狼,长出翅膀,然后飞走。
  如果珊莎不见了,那除了她再没别的史塔克家人。琼恩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城,但他姓雪诺,猎狗想把她卖给各种阿姨叔伯,他们也不是史塔克家的。他们不是狼。
  桑锋呻吟起来,她翻身看他。我把他的名字排除在外了,她意识到,为什么呢? 她回忆米凯,却想不起对方的样子,毕竟,彼此结交太短。他只跟我练剑而已。“猎狗,”她轻声说,“valar morghulis。”也许到早晨他就死了……
  结果当苍白的曙光透过树丛,叫醒她的仍是他的靴尖。她再度梦到自己是狼,追逐一匹没人骑的马跑上山岗,身后跟着族群里的兄弟姐妹,就在杀戮时刻,他的脚将她唤醒。
  猎狗仍很虚弱,每个动作都缓慢笨拙。他陷进马鞍,浑身流汗,耳朵上的绷带开始渗血,费尽全力才没从陌客背上摔下。若魔山的人前来追赶,她怀疑他甚至举不起剑,好在身后空荡荡的,唯有一只乌鸦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唯一的声响则来自于河水。
  没到中午,桑铎·克里冈就开始晕眩,他叫停前进时,白昼还剩好几个钟头。“休息。”他只说了这句。这回下马时,他真的摔了下来,而且没起身,只是虚弱地爬到一棵树下,斜靠着树干。“七层地狱,”他咒骂,“七层地狱。”发现艾莉亚瞪着他,他说:“拿杯酒来,否则我剥了你的皮,小妹妹。”
  她只给了水。他喝下一点,抱怨有泥土的味道,便吵吵闹闹地昏睡过去。她过去一摸,发现他皮肤滚烫。于是艾莉亚嗅嗅绷带,学着鲁温学士从前处理她割伤或擦伤的样子。他脸上血流得最多,但大腿上的伤口味道不对劲。
  她不知盐场镇有多远,也不知能否独自找到它。我无须杀他,只需骑马离开,任其自生自灭。他多半会死于高烧,躺在这棵树下,再也起不来。不,也许我该亲自动手。客栈里那个侍从,只不过抓我的手臂,便被我杀了,而猎狗毕竟害过米凯。米凯,还有许多人。我打赌他杀过上百个米凯。若非为赎金,他或许连我也杀。
  她拔出闪闪发光的缝衣针,波利佛将它磨得很利。艾莉牙不假思索地以水舞者的姿态旋向一侧,枯叶在脚下吱嘎作响。迅如蛇,她心想,柔如丝。
  他眼睛猛然睁开。“记得心脏所在的位置吗?”他用沙哑的声音低声问。
  她顿时杵在原地,不动如石。“我……我只是……”
  “别撒谎,”他吼道,“我最恨骗子,更恨胆小的骗子。来吧,动手吧。”见艾莉亚没反应,他续道,“我杀了你的屠夫小弟。我骑马将他劈成两截,之后哈哈大笑。”他发出古怪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他在抽泣。“还有小小鸟,你漂亮的姐姐,我穿着白袍,站在那儿,看他们揍她。我逼她给我唱那首该死的歌,不是她自愿的。我还想上她。我应该这么做。我应该狠狠上她,再把她的心掏出来,将身体留给那该死的侏儒。”疼痛扭曲了他的脸。“你想让我乞求吗,母狼? 动手吧! 给我慈悲……为你的小米克报仇……”
  “米凯。”艾莉亚远远离开,“你不配获得慈悲。”
  猎狗用炽热的眼睛看着她给胆小鬼上鞍,没有试图阻止。但当她骑马出发时,他说:“真正的狼会终结受伤的动物。”
  也许真正的狼会找到你,艾莉亚心想,也许它们会在太阳下山之后嗅过来。然后他就知道狼是怎么对付狗的了。“你不该拿斧子砸我,”她说,“你该救我母亲。”她调转马头,扬长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六天之后,一个明亮的早晨,她发现三叉戟河开始变宽,空气里盐的味道首度重于树的味道。她紧贴河边,穿越原野和农场,刚过正午,一座市镇出现在眼前。盐场镇,她期望地想。一座城堡统治着镇子,但它狭小得跟普通庄园差不多,外庭与幕墙围绕着高大的方形堡楼。码头周围多数店铺、客栈和酒馆都曾遭受洗劫或焚烧,其中一些似乎还有人住。港口东面是螃蟹湾,海水在太阳下闪烁着蓝绿光芒。
  这里有船。
  三艘,艾莉亚心想,一共三艘。头两艘不过是河上桨船,吃水很浅,用于往来三叉戟河。第三艘比较大,乃是海洋商船,有两层桨位、一个镀金船头和三根高高的桅杆,上面的紫帆卷起来,船身也漆成紫色。艾莉亚骑着胆小鬼来到码头,以便看得真切。在这里,陌客不像在小村庄那样令人感到陌生和奇怪,似乎没人在乎她是谁,为什么来这儿。
  我需要钱。意识到这点,她咬紧嘴唇。他们在波利佛身上找到一枚银鹿和十来个铜板,疙瘩脸侍从有八枚银币,而记事本的钱袋里才几个铜板。猎狗让她撕裂他的靴子,割开他浸满鲜血的衣服,结果在每个鞋尖各发现一枚银鹿,外衣衬里中则缝有三枚金龙。可这些统统都被桑铎收了。不公平。我们一起杀人,应该平分。如果给他慈悲……可惜以前没这么做,现在又不能回去,也不能乞求帮助。乞求帮助的话,便什么也得不到。她得卖掉胆小鬼,收取尽可能多的钱。
  她从码头上一个男孩口中得知,马厩被烧了,但它的女主人仍在圣堂后面做生意。艾莉亚很容易就找到了她;对方是壮硕的大个子女人,身上有股浓重的马味。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胆小鬼,询问艾莉亚它的来历之后,对她的回答咧嘴而笑。“它是匹良马,很明显,我不怀疑它属于某位骑士,亲爱的,”她说,“但那骑士不会是你死去的哥哥。我跟住城堡的人打交道好多年了,知道老爷们长什么样。这匹马血统尊贵,你却并非如此。”她用一根手指戳戳艾莉亚的胸膛。“拣到的?偷来的?怎样都好。你这么邋遏的小东西不可能骑上一匹好马。”
  艾莉亚咬紧嘴唇,“就是说你不愿买它?”
  那女人咯咯笑道:“就是说我出价多少,你得拿多少,亲爱的。否则我们去城堡见官,也许你一分钱也得不到,甚至因偷马的缘故被绞死。”
  附近五六个盐场镇居民在忙碌,因此艾莉亚知道不能动手杀人。相反,她不得不咬紧嘴唇,任由对方欺负。她得到一枚银币,当索要马鞍、笼头和毯子的费用时,女人朝她大笑。
  她绝不敢欺负猎狗,她一边想,一边沿长长的路走回码头。跟骑马时相比,距离似乎增加了好几里。
  紫色划桨商船仍在那儿。如果在被人欺负时船已起航,那就真无法忍受了。她来到船边,一桶蜜酒正被推着滚上跳板。她试图跟上去,甲板上一名水手朝她大喊,用的是听不懂的语言。“我要见船长。”艾莉亚告诉他,结果对方喊得更响。喧哗声引起了一个灰发人的注意。他是个矮胖子,穿一件紫羊毛布外套,会讲通用语。“我是船长,”他说,“想干什么? 快点讲,孩子,我们赶潮水。”
  “我想去北方,去长城。瞧,我可以付钱。”她把钱袋交给他,“守夜人在海边有个城堡。”
  “东海望。”船长将那枚银币倒在掌心,皱起眉头,“只有这些?”
  这不够,艾莉亚心里明白。她可以从他脸上看出来。“我不住舱房什么的,”她说,“睡在下面货舱就好,或者……”
  “把她当船妓带上,”一名路过的桨手说,他肩扛一捆羊毛布,“她可以跟我睡。”
  “小心你的舌头。”船长呵斥。
  “我可以干活,”艾莉亚说,“擦洗甲板什么的——我在城堡里擦过楼梯。或者我可以划……”
  “不,”他说,“你力气不够。”他将银币还给她。“即使你行,也没用,孩子。我们不去北方,那里只有冰雪、战争和海盗。来时绕行蟹爪半岛,看到十几艘里斯海盗船正往北去,可不希望再碰到他们。我们从这儿返航回家,我建议你也回家。”
  我没有家,艾莉亚心想,没有族群,连马都没有了。
  当船长转身离开时,她问:“这是什么船,大人?”
  他顿了顿,朝她厌倦地微笑,“这是三桅船‘泰坦之女’号,来自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
  “等等,”艾莉亚突然说,“我有别的。”她将它塞在内衣里,以保安全,因此得从很深的地方掏出来。看她急切的模样,桨手们哄然大笑,船长则显然很不耐烦。“多一枚银币也没区别,孩子。”他最后说。
  “那不是银币,”她的手摸到了它,“是铁币。给。”她将它放到他手掌,那是贾昆·赫加尔的黑色小铁币,上面的人像已磨得没了形体。它也许毫无价值,但……
  船长将它翻个面,惊讶地看着,又将视线转向她。“这……怎么会……?”
  贾昆说还要讲那句话。于是艾莉亚将手臂抱在胸前。“valar morghulis!”她大声念出来,仿佛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Valar dohaeris.”船长回应,两根手指触摸眉毛。“你会有一间舱房。”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5章 山姆威尔

  “他吸得比我的孩子猛。”吉莉将婴儿抱在乳头边,抚摸脑袋。
  “他饿了,”金发女子瓦迩说,黑衣弟兄们称她为野人公主,“以前靠山羊奶过活,外加盲眼学士的药水。”
  这男孩跟吉莉的儿子一样,还没有名字。这是野人的风俗,即使是曼斯·雷德的儿子,不到第三年也不给取名,弟兄们则叫他“小王子”和“战场降生”。
  他看着孩子在吉莉胸口吸奶,琼恩也在看。他微笑呢。虽然是悲伤的笑容,但绝对是笑。山姆很高兴,这是我回来之后第二次见他笑。
  他们从长夜堡走到深湖居,又从深湖居走到王后门,拖着满是老茧的脚,沿一条狭窄小径赶路,始终让长城保持在视线之内。离黑城堡还有一天半路程时,吉莉听到身后有马蹄声,一队黑衣骑兵从西方而来。“那定是我的弟兄们,”山姆让她放心,“除了守夜人,没人走这条路。”果然,来者由影子塔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土率领,队伍中还包括受伤的波文·马尔锡及头骨桥一战的幸存者。当山姆看见戴文、巨人和“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整个人顿时崩溃失声。
  从他们那儿,他听说了长城脚下的战斗。“史坦尼斯让他的骑士在东海望登陆,随后由卡特·派克带路沿游骑兵的巡逻道过来偷袭野人,”巨人解释,“他击溃了他们。曼斯·雷德被俘,其手下上千名骨干被杀,包括‘狗头’哈犸在内。其余人像暴风雨中的树叶一样四散逃窜,大家都这么说。”诸神保佑,山姆心想,如果没有迷路,而是从卡斯特的堡垒往南走,他和吉莉可能径直走进战场……至少是曼斯·雷德的营地。那样对吉莉和孩子来说也许还好,对他可不是。山姆听过野人处置乌鸦的各种故事,不禁浑身颤栗。
  虽然弟兄们把黑城堡的情形告诉过他,但亲眼目睹之后还是难以接受。大厅已烧成平地,巨大的木楼梯也化为一片焦木碎冰的瓦砾。唐纳·诺伊、雷斯特、聋子迪克、红埃林等等,他们都死了;而山姆从没见过城堡如此拥挤。超过一千名国王的士兵占据了它,国王塔中真的有了国王,在现世的人们记忆中,这还是头一遭。长枪塔、哈丁塔、灰堡、盾牌厅及其他废弃多年的建筑物顶上此刻都飘扬着旗帜。“那面最大的,金色的,有一头黑鹿,那是拜拉席恩家族的王旗,”他告诉吉莉,吉莉没见过任何旗帜,“狐狸与鲜花代表佛罗伦家族。海龟代表伊斯蒙家族,剑鱼代表巴尔艾蒙家族,交叉的喇叭代表文辛顿家族。”
  “它们都跟花儿一样鲜艳。”吉莉指点,“我喜欢那些黄色上面带火焰的。瞧,一些战士的外衣上也有同样的标志。”
  “燃烧的红心。我不知这是谁的纹章。”
  答案来得很快。“那属于后党,”派普告诉他——接着一声尖呼,喊道,“快跑,伙计们,闩上门,‘杀手’山姆从坟墓里出来了。”同时葛兰上前使劲拥抱,他觉得肋骨都快断了——“别乱打听王后的事。史坦尼斯将她留在东海望,跟他们的女儿和舰队一起。除了那红袍女,他没带别的女人。”
  “红袍女?”山姆不确定地问。
  “亚夏的梅莉珊卓,”葛兰接口,“国王的女巫。听说为让史坦尼斯北行风向顺遂,她在龙石岛活活烧死一个人。她打仗时骑行在他身边,还给他一把魔剑,叫什么‘光明使者’。等着瞧吧,那剑亮得很,好像里面有个太阳。”他又看看山姆,咧开大嘴,无可救药地傻乎乎笑道,“我仍然无法相信你在这里。”
  琼恩·雪诺见到他时也曾微笑,但那是疲倦的笑容,跟现在挂着的一样。“你终于回来了,”他说,“还把吉莉也带来了。干得好,山姆。”
  据葛兰所述,琼恩自己干得更出色。然而夺取冬之号角并俘虏野人王子仍不能满足艾里沙·索恩爵士一伙,他们依旧称他为变色龙。伊蒙学土说他的伤口恢复得很好,但琼恩有其他疤痕,比眼睛周围的黑眼圈更深。他哀悼着他的野人女孩和亲兄弟们。
  “真奇怪,”他对山姆说,“卡斯特不喜欢曼斯,曼斯也不喜欢卡斯特,如今卡斯特的女儿却给曼斯的儿子喂奶。”
  “我有奶水,”吉莉道,她的声音轻柔羞涩,“我儿子只吃一点,不像这孩子那么贪婪。”
  女野人瓦迩转向他们。“我听王后的人说,等曼斯身体恢复,红袍女就把他送进火堆。”
  琼恩疲倦地看了她一眼。“曼斯是守夜人军团的逃兵,唯一的处罚是死刑,如果被守夜人抓住,现在已经绞死了。然而他是国王的俘虏,除了红袍女,没人了解国王的心思。”
  “我想见他,”瓦迩说,“我想让他看看儿子。你们杀他之前,至少该让他看一眼。”
  山姆试图解释,“除了伊蒙学士,没人能见他,夫人。”
  “假如我有权决定,曼斯当然该抱抱儿子,”琼恩的笑容消失了,“很抱歉,瓦迩。”他转过身。“山姆和我还有职务,喏,至少山姆有。先失陪了,你求见曼斯的事我们会问问。我只能承诺这么多。”
  山姆又逗留了一会儿,捏捏吉莉的手,保证晚饭后回来,然后快步追出去。门外有持长矛的卫兵,后党人士。琼恩楼梯下了一半,听见山姆喘着粗气跟过来,便等在原地。“你不是一般地喜欢吉莉,对不对?”
  山姆涨红了脸。“吉莉是好人,善良又亲切。”他很高兴长长的噩梦得以终结,很高兴回到黑城堡的弟兄们中间……但有些晚上,独守空房,他会想起他们曾一起蜷在兽皮底下,中间隔着一个婴儿,那时的吉莉多么温暖。“她……她让我更勇敢,琼恩。不是勇敢,而是……更勇敢。”
  “你知道自己不能跟她在一起,”琼恩温和地说,“就像我不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你发过誓,山姆,跟我一样。我们所有人都发过誓。”
  “我知道。吉莉说她可以做我的妻子,我……我把誓言及其中的含义告诉了她。我不知道这对她好不好,但还是讲了。”他不安地咽下一口口水。“琼恩,如果谎言是出于……出于好意,能否不失荣誉?”
  “我想那取决于谎言的内容与目的。”琼恩看着山姆。“你不适合撒谎,我建议别这么做,山姆。你会脸红,说话又尖又结巴。”
  “确实如此,”山姆道,“但我可在信中撒谎。书写我比较擅长。我有一个……一个想法。等这里的情况安定下来,也许对吉莉最好的是……我想……也许可以将她送去角陵,送到我母亲和妹妹们身边,还有我……我父、父、父亲。如果吉莉说这孩子是我、我的……”他又脸红了,“那么我母亲会要他,我知道,她还会给吉莉安排位置,找份工作,不会比伺候卡斯特难。至、至于蓝、蓝道伯爵,他……他虽不会出力赞助,但也许会乐于相信我跟某个杂种女孩生了个私生子。至少证明我是男人,可以和女人睡觉、生子。有回他告诉我,说我死的时候肯定还是处子,没有女人愿意……你知道……琼恩,如果我这么做,写下这个谎言……那算不算好事?这孩子的生活……”
  “在祖父的城堡里作为私生子长大?”琼恩耸耸肩,“基本上这取决于你父亲的态度,以及孩子自己的本性。如果他像你……”
  “不会的,卡斯特才是他父亲。你见过这人,他跟老树桩一样硬朗,吉莉也比外表看起来坚强。”
  “如果这孩子显示出使用枪剑的技巧,至少能在你父亲的卫队里谋个职位,”琼恩思索,“而且私生子被训练成侍从,然后晋升骑士的事并不少见。可是呢,你得确定吉莉有足够的演技。从你描述的蓝道伯爵来看,我怀疑他不会容忍任何欺骗。”
  塔外楼梯有更多卫兵。然而这些属于国王,山姆很快发现了其中区别。国王的人跟大家一样朴实平和,不若后党人土那么热切笃信亚夏的梅莉珊卓和她的光之王。“你又要去校场?”穿过庭院时山姆问,“腿伤还没痊愈,这样拼命练明智吗?”
  琼恩耸耸肩,“我还有什么可干?马尔锡不给我分配任何职务,担心我是个叛徒。”
  “这事没几个人相信,”山姆向他保证,“除了艾里沙爵士一伙。大多数弟兄都明白道理,我敢打赌,史坦尼斯国王也明白,你把冬之号角献给他,还俘虏了曼斯的儿子。”
  “我不过在野人们崩溃时保护瓦迩和婴儿不受劫掠伤害,并让他们一直待在原地,等待游骑兵出现。我没俘虏任何人。很明显,史坦尼斯国王把部下约束得好。他让他们劫掠了一阵,但我只听说三个女野人遭到强暴,而犯事的人都被阉割。我猜我本该杀几个逃跑的自由民。这会儿艾里沙爵士到处宣扬,说我只肯为保护敌人拔剑,还把我没杀曼斯·雷德的旧账翻出来。”
  “那是艾里沙爵士,”山姆说,“大家都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凭着贵族出身、骑土身份和守夜人军团多年服役的资历,艾里沙·索恩爵士本该是总司令头衔强有力的竞争者,可惜他在担任教头期间几乎得罪了所有新兵。他的名字理所当然地被提了出来,结果第一天仅排第六,第二天更为糟糕。于是索恩宣告退出,转而支持杰诺斯·史林特大人。
  “大家都清楚艾里沙爵士是嫡出世家的骑士,而我是杀死‘断掌’科林的凶手,跟矛妇上床的杂种。他们称我为‘狼灵’。我问你,连狼都没有,怎么做狼灵?”他嘴角扭曲了一下。“我甚至梦不到白灵,梦到的只有墓窖,只有王座上的国王石像。有时我听见罗柏和父亲的声音,似乎在举行宴会,但彼此之间隔了一堵墙,那里没有我的位置。”
  生者在死者的宴会中没有位置。山姆竭力保持沉默,但他的心都要碎了。布兰没死,琼恩,他真想说。他跟朋友们在一起,骑一头巨大的麋鹿去了北方,到鬼影森林深处寻找三眼乌鸦。这听起来如此疯狂,有时山姆·塔利觉得都是自己的想象,由于发烧、恐惧和饥饿而产生的幻觉……假如他没发誓,只怕就当真讲出来了。
  然而他三次发誓守秘:一次对布兰本人,一次对那奇怪的男孩玖健·黎德,最后是对“冷手”。“全世界都认为这孩子死了,”分手时,他的救星说,“就让他尸骨安息吧。我们不希望被人追踪。发誓,守夜人山姆威尔,以你欠我的生命发誓。”
  山姆凄惨地移了一下脚底重心,“杰诺斯大人不会被选为总司令,”这是他能给琼恩最好,也是唯一的安慰,“绝不会。”
  “山姆,你是个可爱的傻瓜。睁开眼睛吧,依这几天的情况看,事情就要发生了。”琼恩将眼前的头发拨开,“我也许别的不知道,对这个却很清楚。请原谅,我想用剑狠狠打人去。”
  山姆无可奈何,只能看着他大步流星地走向兵器库和校场。琼恩·雪诺醒着的时候多半在那里度过。由于安德鲁爵士战死,艾里沙爵士又漠不关心,黑城堡没了教头,于是琼恩自愿担当跟几个新兵练习的任务:纱丁、马儿、畸型足的“跳脚”罗宾、艾隆与艾蒙克。当他们有别的任务时,他便独自练剑、盾和长矛,一练就是数小时,任何人只要愿意,他都会与之过招。
  山姆,你是个可爱的傻瓜。山姆走向学土的居所,一路回想琼恩的话,睁开眼睛吧,依这几天的情况看,事情就要发生了。他说得对吗? 成为守夜人军团总司令需要得到三分之二的票数,然而经过九天,九次投票之后,连接近这个数目的都没有。是的,最近杰诺斯大人追了上来,先悄悄攀过波文·马尔锡,然后超越奥赛尔·亚威克,但仍远远落后于影子塔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和东海望的卡特·派克。他们中的一位肯定会成为新任总司令,山姆告诉自己。
  史坦尼斯在学士居所门外也安排了卫兵。屋内热烘烘的,挤满伤员:黑衣弟兄,国王的人,后党人士,三者皆有。克莱达斯端着山羊奶和安眠酒在他们中间穿梭,但伊蒙学士还没回来,每天早晨他都要去照看曼斯·雷德。山姆将斗篷挂在钩子上,前来帮忙。即使递东西倒水和换药的同时,琼恩的话仍困扰着他。山姆,你是个可爱的傻瓜。睁开眼睛吧,依这几天的情况看,事情就要发生了。
  忙了整整一小时,他才得以告辞去喂乌鸦。去鸦巢途中,他停下来核查了一下昨晚统计的结果。选举开始时,有三十多个人被提名,但一旦明了无法获胜,多数人选择退出。昨晚剩下七个。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获得两百一十三票,卡特·派克一百八十七票,史林特大人七十四票,奥赛尔·亚威克六十票,波文·马尔锡四十九票,“三指”哈布五票,“忧郁的”艾迪·托勒特一票———派普开的蠢玩笑。山姆翻看以前的记录。丹尼斯爵士、卡特·派克和波文·马尔锡的得票从第三天起递减,奥赛尔·亚威克从第六天,只有杰诺斯·史林特大人节节攀升,一天接一天。
  鸟儿在鸦巢里聒噪,于是他放下纸,爬上楼梯去喂它们。他高兴地发现又有三只乌鸦回来了。“雪诺,”它们朝他喊,“雪诺,雪诺,雪诺。”是他教的。然而即使加上新近回来的鸟,鸦巢还是显得空荡,令人沮丧。伊蒙送出去的那些至今只有极少数回来,幸好其中一只到了史坦尼斯那里。到了龙石岛,找到一个仍然关心王国的国王。山姆知道,在万里之外的南方,父亲带领塔利家族支持铁王座上的男孩,而当守夜人迫切求助时,无论乔佛里国王还是托曼国王都无动于衷。不愿守护王国的国王有什么用? 他气愤地想,不由得记起先民拳峰上那个夜晚,以及前往卡斯特堡垒的可怕旅途,黑暗、恐惧和飘飞的大雪。后党人士让他不安,这没错,但他们至少来帮忙了。
  当天晚饭时,山姆寻找琼恩·雪诺,但地窖里遍寻不着——如今弟兄们改在巨大的石地窖用餐。最后,他只好在其他朋友的板凳边坐下。派普正把赌博的事告诉“忧郁的”艾迪,打赌内容是哪个稻草人哨兵中箭最多。“你一直领先,但长湖的瓦特在最后一天连中三箭,超了过去。”
  “我从没赢过,”‘忧郁的”艾迪抱怨,“而诸神总是对瓦特微笑。野人们将他打下头骨桥时,他居然落进深水池,避开了所有岩石,那该多么幸运啊!”
  “掉下去的地方高吗?”葛兰想知道,“落进水池有没有救他的命?”
  “没有,”‘忧郁的”艾迪说,“他头上挨了一斧,早没命了,但还是很幸运,避开了所有岩石。”
  “三指”哈布为弟兄们烤了长毛象的腰肉,也许想多得些选票。如果他这么盘算,该找头年轻的长毛象,山姆一边想,一边从齿缝里拉出一根软骨。他叹口气,将食物推开。
  很快又要投票,空气中凝重的气氛比烟雾更浓。卡特·派克坐在火堆旁,围着一圈东海望的游骑兵。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待在门口,跟一小撮影子塔的人为伴。而杰诺斯·史林特占据了最好的位置,山姆意识到,在火焰和大门之间。他不安地看到波文·马尔锡凑在旁边,脸色苍白,形容憔悴,头上仍缠着亚麻布,仔细听杰诺斯大人说话。当他向朋友们指出之后,派普补充,“看那儿,艾里沙爵士在跟奥赛尔·亚威克咬耳朵。”
  吃完饭,伊蒙学士起身询问,投票之前哪个兄弟希望发言。“忧郁的”艾迪首先站起来,脸色依然像石头一样阴沉,“我想对投我票的人说,我肯定是个糟糕的总司令。其他人也一样。”接下来波文·马尔锡一只手搭在史林特大人肩上道:“弟兄们,朋友们,我请求将自己的名字撤出选举。伤势令我困扰,而且这个职务对我来说恐怕负担太重……但对杰诺斯大人而言却不是,他曾指挥君临的金袍卫土多年,让我们转而支持他、相信他吧。”
  山姆听见卡特·派克那边发出一阵愤怒的低语,而丹尼斯爵士看看伙伴,摇了摇头。太晚了,伤害已经铸成。他不知琼恩在哪里,为什么要躲开。
  大半弟兄不识字,因此,按照惯例,选票以物品充当,投入一个由“三指”哈布和“呆子”欧文从厨房拖出来的大肚子铁罐中。装代票物品的不同木桶放在角落,由一条厚重幕帘隔开,保证投票者秘密选择。如果你恰好有任务在身,可以让朋友代投,因此有些人拿了两个、三个,甚至四个代票物品,而丹尼斯爵士和卡特·派克替全体留守的驻军投票。
  等大厅终于安静,只剩下他们几个,山姆和克莱达斯当着伊蒙学士的面将罐子倒空。贝壳,石子和铜板如瀑布般落下,铺满桌子。伊蒙学土满是褶皱的手快得令人吃惊,他将贝壳移到这里,石头移到那里,铜板移到另一边,少量箭头、钉子和橡果也各自分开。山姆和克莱达斯分头计点每堆数目,并各自数了一遍。
  今晚轮到山姆先汇报结果。“两百零三票投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他说,“一百六十九票投卡特·派克。一百三十七票投杰诺斯·史林特大人,七十二票投奥赛尔·亚威克,五票投‘三指’哈布,两票投‘忧郁的’艾迪。”
  “我数的是一百六十九票投派克,”克莱达斯说,“我的计算缺了两票,山姆缺一票。”
  “山姆是对的,”伊蒙学士说,“琼恩·雪诺没投票。无所谓。没人接近三分之二。”
  山姆欣慰甚于失望。即使有波文·马尔锡支持,杰诺斯大人仍排第三。“一直投‘三指’哈布的五个人是谁?”他疑惑地问。
  “想把他赶出厨房的弟兄们。”克莱达斯提示。
  “丹尼斯爵士比昨天少了十票,”山姆指出,“卡特·派克少了近二十票。不是好事。”
  “对想成为总司令的他们而言当然不好,”伊蒙学士道,“难说对守夜人的好坏。这不该由我们决定。十天不算长。曾有一回,选举持续近两年,投了七百多次。弟兄们最后总会作出决定。”
  对,山姆心想,但那是什么样的决定呢?
  稍后,在派普的房间里,喝着兑水的葡萄酒,山姆的舌头松动了,他发现自己把想法大声说了出来。“卡特·派克和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渐渐失势,但他们加起来差不多还有三分之二,”他告诉派普和葛兰,“他俩哪个当总司令都行。需要有人说服其中一个退出,支持另一个。”
  “有人?”葛兰怀疑地说,“哪个人?”
  “笨牛以为也许指的是他,”派普道,“其实呀,此人说服派克和梅利斯特和好之后,多半可以继续规劝史坦尼斯国王迎娶瑟曦太后。”
  “史坦尼斯国王已经结婚了。”葛兰反驳。
  “瞧,我该拿他怎么办呢,山姆?”派普叹口气。
  “卡特·派克和丹尼斯爵士互不喜欢,”葛兰固执地争辩,“他们每件事都要争。”
  “对,但只是因为他们对怎么做对守夜人最好,都持有不同的想法,”山姆说,“如果我们向他们解释——”
  “我们?”派普说,“怎么‘有人’成了‘我们’?记得吗,我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葛兰嘛,嗯,葛兰。”他朝山姆笑笑,动了动招风耳,“你呢……你是领主的长子,又是学士的助手……”
  “还有‘杀手’山姆,”葛兰说,“你杀过异鬼。”
  “是龙晶杀死它的。”山姆第一百遍告诉他。
  “领主的长子,学士的助手,‘杀手山姆,”派普沉思,“你去跟他们谈,也许———”
  “我去?”山姆用比“忧郁的”艾迪更忧郁的语调说,“我没害怕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便是万幸了。”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6章 琼恩

  琼恩手握长剑,缓缓绕纱丁游走,逼迫对方转身。“举起盾来。”他说。
  “它太重了。”旧镇的男孩抱怨。
  “正因为重,才能抵挡攻击,”琼恩道,“快举起来。”他前跨劈砍。纱丁及时提起盾牌,刚好用边缘架住长剑,然后向琼恩肋下反击,“很好,”琼恩感觉到自己盾牌上的力道后称许,“这样很好。但你需要把身体压上去,用体重作为钢剑的后盾,而不单用手臂,才能造成更大伤害。来,再试一次,朝我攻击,记得一直举好盾,否则休怪我拿你脑袋当钟敲……”
  纱丁反而退开一步,掀起面甲。“琼恩。”他忧虑不安地说。
  他转过身,发现她正站在背后,周围跟着五六个后党人士。难怪院子里这么安静。他见过梅莉珊卓在夜火旁祈祷,见过她在城堡中走动,但从未近距离接触。她很美丽,他心想……她却又令人不安,那不仅仅是因为红色的眼睛,“夫人。”
  “国王想跟你谈谈,琼恩·雪诺。”
  琼恩将练习用的钝剑插入泥土,“我能先换下衣服吗?这样子不适合参见国王。”
  “好,我们在长城顶上谈话。”梅莉珊卓说。我们,琼恩听得很清楚,不只是他。正如传言,这才是他真正的王后,而非留在东海望那个。
  他将锁甲和板甲挂在军械库里,回到房间,脱下沾染汗渍的衣服,穿上一套新洗的黑衣。他知道铁笼里寒风凛冽,冰墙之上则更为凄冷,风力也大,因此加了一件带兜帽的厚重斗篷。最后,他拿起佩剑长爪,挂在背后。
  梅莉珊卓在长城脚下等他,她已把后党人士统统打发走了。“陛下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走进铁笼时,琼恩问。
  “他需要你付出一切,琼恩·雪诺,他是你的国王。”
  他关上门,拉了传唤铃,绞盘便开始转动,带动笼子上升。天气晴朗,长城哭泣,水滴在冰墙表面流淌,拖着长长的轨迹,在阳光下闪烁。铁笼狭窄的空间内,他清晰而强烈地觉察到红袍女的压迫力。她闻起来都是红色。那气味让他联想起密肯的炉子,炽热的钢铁淬火的味道。火吻而生,他不由得又记起耶哥蕊特。琼恩就在梅莉珊卓身旁,寒风吹得她长长的红袍在他脚边拍打鼓动。“您不冷吗,夫人?”他问她。
  她报以微笑。“从不,”她喉际的血红宝石仿佛随心跳而脉动,“真主之火在我体内燃烧,琼恩·雪诺,感受一下。”她伸手贴在他脸颊上,让他感觉她身体的温度。“生命即是火热,”她告诉他,“冰冷属于死亡。”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独自站在长城边缘沉思,面对着他获胜的平原和远处绿色的大森林。他身穿黑色的上衣、马裤和靴子,几乎与守夜人弟兄毫无二致,只有披风醒目。那是件厚重的金色披风,边缘镶黑毛皮,用烈焰红心的胸针别住。“我把临冬城的私生子带来了,陛下。”梅莉珊卓道。
  史坦尼斯转身打量他。浓密的眉毛下,他有一对如蓝色水池般深不见底的眼睛,凹陷的颧骨和棱角分明的方下巴覆盖着一层又短又齐的蓝黑胡子,却难以掩盖面容的憔悴。他咬紧牙关,右手成拳,连脖子和肩膀也绷紧,令琼恩不由得记起唐纳·诺伊的评价: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他不安地跪下,寻思这个倔强的纯铁国王需要他做什么。
  “起来。我听说过你诸多事迹,雪诺大人。”
  “我不是大人,陛下。”琼恩站起身,“我知道您听说了什么。我是个变色龙和胆小鬼;我杀了自己的弟兄‘断掌’科林,以保全性命;我跟曼斯·雷德一起骑行,还娶了个野人老婆。”
  “是的。所有这些,还有更多。他们说你是个狼灵,易形者,披着狼皮在夜间行走。”史坦尼斯国王的笑容十分生硬,“其中有多少真实成分?”
  “我有过一头叫白灵的冰原狼,但在灰卫堡附近攀爬长城时,我们被迫分开,从此再未相聚。加入野人是‘断掌’科林的命令,他知道他们会要我杀他,以证明忠诚,所以事先嘱咐我不管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女野人名叫耶哥蕊特,我为她打破了誓言,但我以父亲的名义发誓,自己绝没有反对过王国和兄弟。”
  “我相信你。”国王说。
  他暗暗吃惊,“为什么?”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我了解杰诺斯·史林特,也了解艾德·史塔克。你父亲非我之友,但只有傻瓜才会怀疑他的荣誉和忠诚。你继承了他的容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高高在上,耸立在琼恩上方,但他如此憔悴,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十岁。“我知道的事比你想象的多得多,琼恩·雪诺。我知道是你找到了龙晶匕首,蓝道·塔利的儿子用它来杀死异鬼。”
  “是白灵找到的。匕首包在游骑兵的斗篷里,埋在先民拳峰底下,里面还有其他武器……矛尖,箭头,统统由龙晶制成。”
  “我知道是你守住了城门,”史坦尼斯国王说,“没有这份功劳,我的军队根本来不及上场。”
  “是唐纳·诺伊守住了城门。他和巨人的国王同归于尽,双双战死在下面的隧道中。”
  史坦尼斯扮个鬼脸。“我这辈子用的第一把剑便是诺伊铸的,劳勃那著名的战锤也是。假如诸神慈悲,留他一条性命,他会是很好的总司令,比那帮勾心斗角的笨蛋们都强。”
  “卡特·派克和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不是笨蛋,陛下,”琼恩说,“他们优秀能干,怀有热情。奥赛尔也有独到之处。莫尔蒙大人信任他们三人。”
  “你的莫尔蒙大人太轻信,否则就不会死了。算了,还是说你的问题。我没忘记,是你给我们带来了那魔法号角,并俘虏了曼斯·雷德的妻儿。”
  “妲娜死了,”琼恩仍然为此悲哀,“瓦迩是她妹妹。她和孩子不需俘虏,陛下,当时您击溃了野人,而那只鹰燃烧起来时,曼斯留下来保护王后的易形者也发了疯。”琼恩望向梅莉珊卓。“有人说那是您的手笔。”
  她微微一笑,红铜色的长发在脸上拂过。“光之王有火焰利爪,琼恩·雪诺。”
  琼恩点点头,转回国王这边,“陛下,您说到瓦迩,她求见曼斯·雷德,想把儿子抱给他看看。这是一种……一种仁慈。”
  “这个人是你们的逃兵,你的弟兄全都坚持将其立即处死。我为什么要给予仁慈。”
  琼恩无言以答,“不为了他,也为了瓦迩。还为了她姐姐,孩子的母亲。”
  “你喜欢这个瓦迩?”
  “几乎不认识。”
  “他们说她长得标致。”
  “非常标致。”琼恩承认。
  “注意,美貌是件变化难测的事物,我哥哥从瑟曦·兰尼斯特那儿得到了教训。不用怀疑,她谋杀了他,还谋杀了你父亲跟琼恩·艾林。”史坦尼斯皱紧眉头。“你曾跟野人一起骑行。你觉得他们有没有荣誉?”
  “有,”琼恩说,“但他们对荣誉有自己的定义,陛下。”
  “譬如曼斯·雷德?”
  “有。我认为他有。”
  “骸骨之王呢?”
  琼恩犹豫半晌,“我们叫他‘叮当衫’,此人阴险嗜血。如果他也有荣誉,一定被骨甲所掩盖,不复得见。”
  “那拥有许多绰号的托蒙德如何?他逃脱了追捕。请诚实地回答我。”
  “我觉得巨人克星托蒙德那样的人,当朋友是好朋友,作敌人则非常可怕,陛下。”
  史坦尼斯略略点头。“你父亲珍视荣誉,虽非我之友,但我明白他的为人;你哥哥发动叛乱,企图攫取我半壁江山,但其英勇毋庸质疑。你呢?”
  他要我承认爱戴他吗?琼恩僵硬刻板地道:“我是誓言效命的守夜人汉子。”
  “誓言。誓言就像风。你以为我为什么放弃龙石岛,前来长城呢,雪诺大人?”
  “我不是大人,陛下。您来想必是因为我们的求救信,然而我说不准您为什么这么晚才到。”
  令人惊讶的是,听到这话,史坦尼斯竟微笑起来,“你胆大直率,不愧为史塔克家的后代。是的,我早该赶到,然而若非我的首相提醒,也许根本不会来。席渥斯大人出身低微,但他提醒我自己的职责,当时我满脑子所想的只有权位。戴佛斯说,我把马车放在了马前面,是啊,靠赢取王座来拯救国家,根本是本末倒置,我应该拯救国家,从而赢取王座。”史坦尼斯指向北方。“那儿,那儿有我命中注定要与之搏斗的敌人。”
  “它的名字凡人不可道也,”梅利珊卓轻轻补充,“他是黑夜与恐惧的神,琼恩·雪诺,雪地中行走的形影是他的傀儡。”
  “他们告诉我,你曾杀过其中一个,救了莫尔蒙大人的命,”史坦尼斯道,“这,或许这也是你的战争,雪诺大人,倘若你愿意帮我的话。”
  “我的剑已发誓为守夜人军团效命,陛下。”琼恩·雪诺谨慎地回答。
  国王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他咬紧牙关,“我不仅需要你的剑。”
  琼恩不明所以,“大人?”
  “我需要北境的支持。”
  北境。“我……我哥哥罗柏是北境之王……”
  “你哥哥依法乃临冬城公爵。如果他待在家里尽忠职守,而非戴上叛逆的冠冕,前去征服三河流域,如今多半还活着。算了,你不是罗柏,正如我不是劳勃。”
  这番刺耳的话扫去了琼恩对史坦尼斯尚存的一丝同情。“我爱我哥哥。”他说。
  “我也爱我的兄长。但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如今我乃维斯特洛真正的国王,唯一的继承人,天南地北,都应由我统治;而你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史坦尼斯用那双深蓝的眼睛打量他。“泰温·兰尼斯特任命卢斯·波顿为北境守护,以奖赏他背叛你哥哥。自巴隆·葛雷乔伊死后,铁民一直在自相残杀,然而他们仍掌握着卡林湾、深林堡、托伦方城及磐石海岸的大部分。你父亲的土地正在流血,而我没有力量和时间去加以制止。现在需要一个新的临冬城公爵,一个忠诚的临冬城公爵。”
  他在考虑我。琼恩头晕目眩。“临冬城已经不在了,它被席恩·葛雷乔伊付之一炬。”
  “花岗岩不会烧毁,”史坦尼斯说,“城堡可以慢慢重建。再说,领主并非墙垒所能造就,关键是人心。你们北方人不了解我,没有理由爱戴我,然而在即将来临的战斗中,我需要他们的力量。我需要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将他们团结起来。”
  他要封我为临冬城公爵。疾风阵阵,琼恩晕眩得厉害,甚至担心被吹下长城。“陛下,”他说,“您忘了。我是雪诺,不是史塔克。”
  “忘了的是你。”史坦尼斯国王回答。
  梅莉珊卓一只温热的手搭上琼恩胳膊,“国王用剑轻拍一下就可以将私生子化归正统,雪诺大人。”
  雪诺大人。这是艾里沙·索恩爵士取的外号,以嘲笑他的出身。许多弟兄也喜欢这个称呼,有的出于友情,有的则为了伤害他。但突然之间,它在琼恩的耳中有了不同的感觉。它竟然……成真了。“是的,”他犹犹豫豫,“以前有国王让私生子成为合法继承人,但……但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跪在心树前发誓,不封地,不生子。”
  “琼恩,”梅莉珊卓靠得如此之近,他甚至能感觉她温热的呼吸,“拉赫洛才是唯一的真主,对一棵树发誓跟对鞋子发誓一样没有效力。敞开心房,拥抱光之王的力量吧。烧毁鱼梁木,接受临冬城,它是真主赐予你的礼物。”
  小时侯,琼恩还不懂私生子的意思时,经常梦想有一天,临冬城会成为自己的城堡。长大以后,他为这些梦想而羞愧。临冬城该由罗柏和他的子嗣继承,假如他没有后代,便轮到布兰或瑞肯,他们之后还有珊莎和艾莉亚。小时候的梦,现今想一想似乎也成了叛逆,好像在心底背叛了兄弟姐妹们,期望他们死掉。我没想到能当上公爵,他站在蓝眼睛的国王和红袍女面前寻思。我爱罗柏,爱他们所有人……不希望他们受到任何伤害。但他们仍然受到了伤害,最终只剩下我。他只需说出那个字,就能成为琼恩·史塔克,再也不是雪诺。他只需向这个国王宣誓效忠,临冬城就是他的。他只需……
  ……再次打破誓言。
  而这一次不再是伪装。为了获得父亲的城堡,他需要背弃父亲的神灵。
  史坦尼斯国王再度凝望北方,金色披风在肩头飘荡。“我也许会看错你,琼恩·雪诺,我们都清楚世人对私生子的看法。你没有父亲的名誉,也没有哥哥的战功,但我相信你是真主给我的武器。我发现了你,正如你在先民拳峰底下发现那批龙晶。不管怎么说,我打算让你派上用场,亚梭尔·亚亥也不是独立作战的。前次战役,我军杀死上千名野人,又俘虏了上千名,其余的纷纷逃散,但我知道,他们会回来的。梅莉珊卓在圣火里看到这番景象。此时此刻,那个‘雷拳’托蒙德很可能正在集结部队,策划新一轮攻击。而我们彼此血流得越多,等真正的敌人来袭时,就更为虚弱。”
  琼恩同样意识到了这一点,“正是如此,陛下。”他不知国王如何解决。
  “当你的弟兄们彼此争夺时,我跟曼斯·雷德谈过。”他咬紧牙关。“那家伙固执又高傲,我别无选择,只能将他送进火堆。但我们也抓到其他俘虏,其他首领,包括那个‘骸骨之王’、一些部落酋长和瑟恩人的新马格拿。我要做的事,你的弟兄们不会喜欢,你父亲麾下的领主也不会,我打算允许野人穿过长城……条件是对我宣誓效忠,维护王国的和平,遵守律法,并将光之王奉为唯一真主。哪怕是巨人,只要肯弯下那对大膝盖,我也会加以接受。等你们的新任总司令选出来,我就让他们在赠地定居。当冷风吹起,大家应当同生共死,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他看着琼恩。
  “你同意吗?”
  “我父亲曾计划重新安置赠地,”琼恩承认,“他和我叔叔班扬讨论过。”但他没想过让野人来定居……另一方面,他不了解野人,不是吗? 琼恩拒绝自欺欺人,自由民将成为难以驾驭的臣民和危险的邻居,但拿耶哥蕊特的红发跟尸鬼湛蓝的眼睛相比,作出选择其实很容易。“我同意。”
  “很好,”史坦尼斯国王说,“结盟最有效的办法是联姻。我打算让我的临冬城公爵跟野人公主成亲。”
  也许是琼恩跟野人—起骑行的时间太久了,他忍不住笑出来。“陛下,”他说,“瓦迩是自由的也好,被抓了也罢,如果您认为一句话就可以把她许给我,只怕是不了解野人的风俗。不管是谁,想娶她的话,多半得爬上塔楼窗户,用剑把她带走……”
  “不管是谁?”史坦尼斯用揣度的目光看他,“就是说你不愿跟她结婚喽?我警告你,如果你想要父亲的姓氏和城堡,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达成这场婚配,才能保证我的新臣民的忠诚。你要拒绝我吗,琼恩·雪诺?”
  “不。”琼恩赶紧说。国王指的是临冬城,临冬城可不是轻易能拒绝的。“我的意思是……这一切实在来得太突然,陛下,能否给我点时间考虑?”
  “行,但要抓紧时间。我向来没什么耐心——这一点,你的黑衣弟兄们很快就会发现了。”史坦尼斯将一只消瘦的手搭在琼恩肩头。“我们今天讨论的事不要外传,不要对任何人说。当你回来时,只需弯下膝盖,将剑放在我脚边,宣誓为我效忠,等站起来,你就成了琼恩·史塔克,临冬城公爵。”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7章 提利昂

  厚重木门外传来声响,提利昂·兰尼斯特明白自己死期已至。
  是时候了,他心想,来啊,来啊,做个了断。他企图站起来,腿脚却因长期躺卧而麻木,只得弯下腰去,揉搓筋骨。妈的,我不能蹒跚着上刑场。
  他不知他们会当即动手,还是拉去游街之后,让伊林·派恩爵士处决。经过比武审判那一幕,亲爱的老姐和慈祥的老爸想必更乐意让我悄悄消失,以免在公众面前继续丢脸。假如带我上街,我肯定要把一些趣事对老百姓传扬,他们不会那么傻吧?
  钥匙转动,牢门“咯”地一声,猛然掀开。提利昂背靠潮湿的墙壁,渴望手中有武器。没关系,我还能又踢又咬,尝到鲜血的味道。只盼能说出几句惊世骇俗的遗言,光吼“去你妈的!”不足以青史留名。
  火光照向脸庞,他举手遮挡。“来啊,连侏儒都怕吗?来杀我啊,烂婊子养的野种!”由于长期未说话,他声音很嘶哑。
  “如此评价咱们的母亲大人?”对方左手握火炬走进来,“奔流城的黑牢没这么湿冷,但阴森多了。”
  提利昂半晌透不过气,“是你?”
  “对,大部分的我,”詹姆有些憔悴,头发也短了,“一只手被忘在了赫伦堡——将勇士团飘扬过海地请来可不是父亲的好主意。”他举起右手,让提利昂看看断肢。
  弟弟不可遏抑、歇斯底里地大笑,“噢,老天,”他说,“詹姆,我很遗憾,可是……诸神在上,你看看我们:一个缺胳膊,一个没鼻子,好一对快乐的兰尼斯特小子!”
  “我的手一度难闻死人,倒希望自己缺的是鼻子。”詹姆放低火炬,仔细查看弟弟的面容,“可怕的伤痕。”
  提利昂别开头,“他们逼我打,又不放高个哥哥前来保护。”
  “听说你几乎把都城给烧光了。”
  “放屁,我只在河上放火。”提利昂猛然想起这是何时何地,“你来杀我吗?”
  “啧啧,这张嘴,三句不离本行。再没礼貌,小心我把你扔在这里烂掉。”
  “瑟曦不会让我烂掉。”
  “没错,她不会。你明天就要被拉到旧比武场中斩首。”
  提利昂再度大笑,“你带吃的没有?原来是听我做临终忏悔来了,瞧,我现在像只阴沟鼠。只怕有些迟钝。”
  “你无须做忏悔,我是来搭救你的。”詹姆的声音异样地庄重。
  “谁说我需要搭救?”
  “瞧,我已忘了你是个多么讨人厌的小东西。再废话,我就支持瑟曦砍你的头。”
  “噢,这可不行,”提利昂快步走出牢房,“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我没了感觉。”
  “午夜过后三点,全城都在熟睡。”詹姆将火炬放回牢房之间墙上的壁台中。
  走廊昏暗,提利昂几乎被狱卒的身体绊倒——此人四肢张开,躺在冰冷的石地板上。他踢了狱卒一脚,“死了?”
  “睡着了。其他三个也一样。太监往他们的酒里下了甜睡花,剂量没到致死的地步——至少他如此保证。他就等在楼梯上,穿着修士的袍子,待会带你通过下水道,前往黑水河畔,河边有条划桨船。放心,瓦里斯在自由贸易城邦不缺朋友和眼线,能让你衣食无缺……但你自己得多个心眼,瑟曦肯定会派出杀手。你最好连名字都改掉。”
  “改名字? 噢,好主意! 当无面人来杀我时,我对他说:‘不,你这傻瓜,认错人了! 我只是另一个面容狰狞的侏儒而已!”兰尼斯特兄弟俩哈哈大笑。接着詹姆单膝跪下,迅速吻了他的双颊,嘴唇扫过结茧褶皱的伤疤。
  “谢谢,哥哥,”提利昂说,“我一辈子都感激你的恩情。”
  “我只是……还债。”詹姆的声音愈发异样。
  “还债?”他昂头望着哥哥,“我不明白。”
  “不明白就好,有的事,最好永远埋葬。”
  “噢,太棒了,”提利昂道,“什么丑事恶行? 哪位大人背后搞小动作? 说吧,我不会哭的。”
  “提利昂……”
  詹姆在害怕。“说吧。”提利昂重复。
  哥哥转头不看他。“泰莎。”最后他轻声道。
  “泰莎?”他心里一紧,“她……她怎么了?”
  “她不是妓女,我没有买她。一切都是父亲命我讲述的谎言。泰莎……泰莎就是泰莎,农夫的女儿,与你在路上偶遇。”
  提利昂听见微弱的喘气“咝咝”地穿过鼻子的伤疤。詹姆不敢回头。泰莎。忽然间他忘了她的模样。小女孩,她只是个小女孩,不比珊莎大。“我的老婆,”他嘶声道,“她嫁给了我。”
  “父亲说,她就为了你的钱。她是个贱民,你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若非为金子,她根本不会来找你,所以相当于妓女,所……所以我说的不是谎言,不是真的谎言,而……而且他认为需要给你好好上一课。从此以后,你会汲取教训,并对我心存感激……”
  “心存感激?”提利昂几乎说不出话来,“他把她给了卫兵,整整一军营的卫兵,还让我……全程观看。”啊,不只是看,最后我还……我的老婆——
  “我真不知他会那样做,请你相信我。”
  “噢,相信你?”提利昂咆哮道,“你还值得我相信吗?我还能够相信你吗?去你妈的,她是我老婆!”
  “提利昂……”
  他打了哥哥。反手一掌,用尽全身力气,蕴涵着所有的恐惧、怒火和痛苦。詹姆踉跄退步,失去平衡,最后倒在地上,“我……我很抱歉。”
  “噢,抱歉就行了吗,詹姆? 你,还有我亲爱的老姐和慈祥的老爸,不错,我还没想清楚,但总有一天会狠狠报复你们,我指天发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提利昂蹒跚走远,几乎又绊在狱卒身上,但不出十几码,便被一道铁门拦住。噢,老天! 他只想尖叫。
  詹姆靠过来,“我有钥匙。”
  “那快开门。”提利昂向外避开。
  詹姆插进钥匙,将门推开,当先走出去,接着回头道,“你来吗?”
  “咱们各走各的路,”提利昂踱出门外,“钥匙给我,我自己去找瓦里斯。”他昂起头,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哥哥。“詹姆,你左手能打吗?”
  “至少不比你差。”詹姆苦涩地说。
  “那好,下次见面,咱们就可以好好对上手,就你我两个——残废与侏儒。”
  詹姆将一串钥匙递给他,“我给你说了真话,你也该对我坦诚。是不是你干的? 是不是你下的毒?”
  这个问题,犹如一把尖刀,在他肚内翻搅。“你想知道真相?”提利昂反问,“那好,我告诉你,乔佛里的品性比伊里斯更糟糕,他偷了父亲的匕首,交给下人去害布兰登·史塔克,这事你可清楚?”
  “我……我想是这样。”
  “没错,做‘儿子’的想学‘父亲’。等他权力巩固,多半连我也杀——为什么不呢? 我又矮又丑,生来就有罪。”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真的要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话说出来? 很好,很好,你听着: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 是我杀了你那十恶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他逼自己微笑。昏暗的光芒下,无疑是副狰狞面容。
  詹姆转身走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提利昂目睹哥哥的长腿迈着大步离开,心里的一部分只想冲上去,告诉他刚才说的都不是真的,只想恳求哥哥的原谅。但想起泰莎,他便保持了沉默。脚步声渐息,终至寂静,提利昂默立良久,方才去找瓦里斯。
  太监隐藏在弯曲阶梯间的黑暗角落,穿一袭虫蛀的棕色长袍,用兜帽遮掩苍白的面容。“迟到啦,大人,我还以为出了差错呢。”他对提利昂说。
  “差错? 噢,不,”提利昂恶毒地反诘,“能有什么差错?”他抬头盯着对方,“审判时,我召你过来。”
  “我不能过来。太后日日夜夜监视着,我不敢帮您。”
  “你如今倒肯帮我。”
  “是吗?哈哈,”瓦里斯咯咯轻笑,在这片黑暗和坚石中,回音分外诡异,“是您哥哥有说服力。”
  “瓦里斯,你这狡猾无情的家伙,千方百计要置我于死地,或许我们之间该来个了断。”
  太监叹道,“好人没好报,我就知道,不管蜘蛛怎么努力编织,还是不受欢迎。算了如果这就杀我,那可不成,大人,待会您多半走不出去。”摇曳的火光下,他眼睛闪烁不定,黑暗而湿润,“这些隧道对不经意的人而言,可是布满陷阱,非常危险哟。”
  提利昂嗤之以鼻,“不经意? 我是世上最小心的人——尤其在结识你之后!”他揉揉鼻子,“告诉我,好巫师,我纯洁高贵的老婆在哪儿?”
  “很遗憾,搜遍君临也没发现珊莎夫人的线索,唐托斯·霍拉德爵士也消失无踪,我猜他此刻多半在哪里喝得大醉吧。夫人失踪当晚,有人看见他俩一同走下蜿蜒楼梯,从此便好似蒸发了。那晚事态混乱,我的小小鸟们也说不上来。”瓦里斯轻扯侏儒的衣袖,拉他上楼梯,“大人,时间不等人,我们得赶紧离开。来,向下走。”
  至少这次他没说谎。提利昂摇摇摆摆地跟上太监,鞋子刮过粗石地板,发出声响。楼梯井内寒冷彻骨,让他不禁打哆嗦,“这究竟是什么地方?”他问。
  “残酷的梅葛为红堡修了四层地牢,”瓦里斯回答,“第一层是大房间,用来关押普通犯人,他们挤在一起,墙壁高处有窄窗。第二层为小号,用来看守贵族囚犯,那里没有窗户,但走廊的火炬终年不熄。第三层牢房最小,门乃木制——人称‘黑牢’,也是您和之前艾德·史塔克的所在。不为人知的是,在这下面,还有一层,谁一旦被带进第四层,意味着将不能再见天日、再听人声,而永远在折磨中受苦。梅葛地牢的第四层乃刑讯间。”他们走到楼梯底部,一道门在面前默然敞开,“这就是第四层。来,握住我的手,大人,这样才好。黑暗中有些东西会吓着您的。”
  提利昂犹豫片刻。瓦里斯背叛过他,天知道现在在打什么主意?要谋杀,还有什么地方比一个无人知晓、漆黑邪恶的地方更合适呢?连尸体都无须费心处理。
  但另一方面,还能有什么选择? 爬上楼梯,从正门出去?不,当然不行。
  詹姆绝不会害怕,提利昂心想,旋即又思及哥哥对他做的一切。但最后,他仍旧握住太监的手,任对方领自己穿越黑暗,皮鞋在石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声音。瓦里斯走得很快,不时低语叮嘱:“小心,前面是三级阶梯,”或者,“大人注意,有个向下的斜坡。”我来君临时,跨骑骏马,吆喝手下,浩浩荡荡,好一派威风凛凛,提利昂心想,等我出去时,却像个老鼠般偷偷摸摸,还要蜘蛛带路。
  前方出现一道光芒,过于昏暗,不像太阳,但随着他们快步接近,却逐渐变得亮起来。过了一会,他看清那原是拱梁下锁紧的铁门,瓦里斯用钥匙打开。他们来到一个圆形小房间,房间内除了来路,还有别的五道门,每道皆被铁门封锁。屋顶是个天井,墙壁间从上到下有串铁环,用来攀爬。角落里有个华丽的火盆,塑造成龙头形状,张开的口中炭火已烧成灰烬,却仍旧放出一点晕黄的光。虽然微弱,但与隧道的黑暗相比,已是难能可贵。
  除此以外,房内别无他物。地板上,红砖与黑砖拼出一副三头龙的马赛克图案,牵起提利昂的思绪。原来这就是雪伊告诉我的地方,瓦里斯通过这里把她送到我床上。“我们在首相塔下。”
  “不错,”瓦里斯打开一道铁门,久未开启的链条发出“嘎嘎吱吱”的抗议声,灰尘片片洒落,“来,这条路直通河流。”
  提利昂缓缓走到天梯下,抓住最底部一只铁环,“上面是我的卧室。”
  “您父亲大人的卧室。”
  他向上看去,“有多长?”
  “大人,您还虚弱,不能干蠢事,再说,我们也没有时间,必须马上出发。”
  “我有事情要上去解决。有多长?”
  “一共二百三十只铁环,您是想——”
  “二百三十只铁环之后呢?”
  “向左有条隧道,听我说——”
  “隧道离卧室有多远?”提利昂抬脚登上第一只铁环。
  “不到六十步。边走边摸,您就能发现出口。卧室是第三个。”太监叹口气,“您糊涂了,大人,令兄费尽心机挽回您的性命,怎可就此轻易放弃——还搭上我一条命?”
  “瓦里斯,若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我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轻,那就是你的命。在这里等着。”他转头攀登,不再关心太监,边爬边默默数数。
  一环接一环,他深入黑暗。起初还能看见铁环的模糊轮廓和墙面的粗糙灰石,随着黑暗渐长,便伸手难窥五指。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爬上第三十环,手臂已开始颤抖,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他向下看去,只见很深的底部有一圈微弱的光,被两脚所遮蔽。提利昂继续前进,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待到第五十环,腿脚已不听使唤,梯子却还无止无尽地延伸。六十八、六十九、七十……到得第八十环,背开始酸痛,但他坚持不懈,自己也说不出其中缘由。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
  走到两百三十环时,周围黑得像掉进了沥青桶。他感觉到左边有暖风吹出,犹如巨兽的呼吸,便小心翼翼地伸腿试探,离开了铁环梯子。隧道极其促狭,若是正常体形的人来走,非得跪下,手脚并用不可,对提利昂倒刚好合适。古怪,这地方竟像是为侏儒设计的。鞋轻轻踩在石地板上,他走得很慢,一边小心计算步数,一边摸索墙上的机关。不久,他听见人声,起初朦胧细微,随后逐渐清晰,越来越真切。原来是父亲手下两名卫兵在谈论“小恶魔的妓女”,一边赞叹她身体甜美,一边可惜她生不逢时,侏儒那玩意儿一定又短又小,她大概连真正的男根是什么样都不清楚。
  “多半插不进去。”鲁姆认定,随后他们开始讨论提利昂明天的死法。“他会哭得像个姑娘,哀求饶恕,你瞧着吧。”鲁姆坚持。利斯特则说小恶魔会像狮子一样勇敢赴死,做个堂堂正正的兰尼斯特,为此他愿赌上自己的新鞋子。“见鬼,鞋子有个屁用,”鲁姆抱怨,“你明知它不合我的脚。算了如果我赢,你帮我擦两个星期的盔甲!”
  在这里,提利昂将每句话都听得真切,而一旦继续前进,声音便很快消失。难怪瓦里斯不情愿我爬上这串该死的梯子,提利昂边想边在黑暗中露出笑容,小小鸟儿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来到第三个出口的所在,摸索许久,才在石头之间找到一个小小的铁勾。用力一拧,周围传来细微的隆隆声,但在寂静中听来犹如山崩,接着左边不到一尺的地方出现方形孔洞,桔黄的光透进来。
  妈的,原来是壁炉!他几乎笑出声。这里满是通红的灰烬,一根黑柴在愉悦地燃烧,发出炽热的辉芒。他小心翼翼地绕开去,快步疾行,以免烧到鞋子。温暖的炭渣踩在脚下咯吱作响。最后他进入这个从前是他卧室的地方,伫立良久,不敢作声。父亲在哪儿?他听到了吗?他会不会拔剑出来对付我?
  “大人?”一个女人唤道。
  幸亏我的心已不再能感觉到疼,否则真不知如何承受。第一步总是最难。当他终于走到床边,拉开遮罩,“她”果然在里面,带着一丝倦懒的笑,抬起头来。她一见他的脸,笑容顿时消失,忙把毯子拉到下巴,好似能提供保护。
  “亲爱的,你等的是高个子吧?”
  她眼中盈满大颗的晶莹泪珠,“我真的不是故意,完全是被太后逼的。求求您,您父亲好可怕。”她坐起来,毯子滑到膝盖下,她全身一丝不挂,只是高耸的胸脯前有那条沉重的金链子,金手环环相扣。
  “雪伊,我的好小姐,”提利昂轻声说,“我待在黑牢里等死,却从未忘记你的美。不管穿着丝衣、粗布,还是裸体,你都那么……”
  “噢,大人就快回来了。您得赶紧离开,您……您会带我走吗?”
  “你喜欢过我吗?”他捧起她的脸,想起无数往事,想起每次揽住她的腰,挤她坚硬的小乳房,拨弄她短短的黑发,抚摸她的嘴唇、脸颊和耳朵……最后伸进甜美的私处,勾撩她的呻吟,“你喜欢过我的抚摸吗?”
  “您是我的最爱,”她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亲爱的,这是你一辈子最糟糕的一句话。
  提利昂抓紧父亲的项链,用力扭动,链条紧紧相扣,陷进颈项。“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嘶声唱道,然后给了冰凉的金手最后一拧,任温热的小掌挥开眼泪。
  完事后,他在床头桌上找到泰温公爵的匕首,将之收进腰间。墙上依次挂着狮头杖、战斧和十字弓——斧头嫌施展不开,锤杖够不着,只有十字弓下恰好摆了个大铁木箱。他爬上去,取下武器和一只满载箭矢的皮箭筒,接着用脚踩住弓镫,拉满弓弦,搭好一只箭。
  詹姆多次演示过十字弓的操作,因此他确定假如鲁姆和利斯特突然出现,虽无时间重新装填,至少能干掉一个。他决定带鲁姆一起下地狱。鲁姆,该死的混蛋,你赌输了,你得自己擦自己的盔甲。
  他踱到门边,听了一会儿,接着慢慢推开。石烛台中点了一盏灯,淡黄的光照亮空旷的走廊。光芒摇曳,提利昂闪出门外,十字弓抵紧大腿。
  不出所料,他在用作厕所的小塔里找到了父亲。泰温公爵将睡袍卷在臀部,听见脚步声,立刻抬起眼睛。
  提利昂嘲弄地半鞠躬,“大人安好。”
  “提利昂,”假如泰温·兰尼斯特也会害怕,至少没露出半点痕迹,“谁放你的?”
  “我倒很想向您坦白,只可惜有神圣的誓言约束。”
  “是太监,”父亲认定,“我要砍了他的头。你拿着我的十字弓做什么?快放下。”
  “如果我拒绝,您要怎么对付我呢,父亲?”
  “越狱太荒唐了。老实告诉你,你明天是不会死的。我会送你去长城,但首先必须疏通提利尔大人。把弓放下,我们回卧室好好谈。”
  “我们就在这里谈。我在想,或许我不怎么愿意去长城呢,父亲。那里真他妈的冷,而冷酷这样东西,从您身上,我已经受够了。告诉我一件事,我立刻拍屁股走人,一个简单的问题,至少您欠我这个。”
  “我什么也不欠你。”
  “不,在我一生中,你给我的伤害难以尽数。我要你回答:你到底把泰莎怎样了?”
  “泰莎?”
  他根本忘了她。“我老婆。”
  “噢,我想起来了。你的头一个妓女。”
  提利昂瞄准父亲的胸膛,“再说这个词,我就杀了你!’’
  “你不敢。”
  “我不敢?说啊,就一个词两个字,你说啊,”提利昂挥舞十字弓,“泰莎。在给我上了那小小的一课之后,你把她怎样了?”
  “我不记得了。”
  “努力想想!你杀了她?”
  父亲抿抿嘴唇,“杀她做甚?那番经历正好让她摆正自己的位置——何况我记得,她收入颇丰。似乎后来总管把她赶出去了,我没工夫询问。”
  “上哪儿去了?”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
  提利昂指头一紧,十字弓正好在泰温公爵起立瞬间“哐”地一声射出飞矢,插进公爵膀胱之上,他闷哼一声,又坐回去。箭插得很深,直没到羽翎。鲜血顺着箭柄,不住渗透,流过父亲的阴毛,顺着光光的大腿,滴到地板上。“你放箭!”父亲难以置信地说,他眼睛朦胧中充满惊骇。
  “您总能迅速把握形势,父亲,”提利昂评论:“难怪是永远的国王之手。”
  “你……你……你不是……我儿子。”
  “这您就错了,就我看来,我是小一号的您。发发慈悲,快点死吧,我急着赶船呢。”
  这一回,父亲总算遂了提利昂的愿。厕所里猛然散发出一阵恶臭,死亡的公爵肠肚彻底松弛。很好,他死得真是地方,提利昂心想,臭气证明那句名言是彻头彻尾的谎话。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到死也没有拉出黄金来。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8章 山姆威尔

  国王很生气。山姆立刻看出来了。
  史坦尼斯正在吃早餐,硬面包、咸牛肉和煮鸡蛋,当黑衣弟兄逐个走进来跪到面前时,他推开食物,冷眼打量他们。旁边的红袍女梅莉珊卓似乎觉得这一幕十分有趣。
  这儿没有我的位置,当她的红眼睛落到山姆身上时,他不安地想。我只是帮伊蒙师傅上楼的。别看我。我只是学士的事务官。余人都是熊老职位的竞争者,除了已退出竞选的波文·马尔锡,而他也仍是代理城主和总务长。山姆不明白梅莉珊卓为什么对他感兴趣。
  史坦尼斯国王让黑衣弟兄们跪了很久,长得不同寻常。“起来。”最后他终于说。山姆扶着伊蒙学士,帮他站起来。
  杰诺斯·史林特大人清清嗓子,打破紧张的沉默。“陛下,蒙您召唤,我代表大家表达喜悦之情。当我第一次从长城上看见您的旗帜,就知道王国得救了。‘这个人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我对好爵士艾里沙说,‘一个坚强的人,一个真正的国王。’请允许我们祝贺您战胜野蛮人,歌手们会广为宣扬,是的——”
  “歌手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史坦尼斯打断他,“少拍马屁,杰诺斯,没用。”他站起身,朝所有人皱眉头。“梅莉珊卓女士告诉我,你们到现在还没选出总司令,让我很不愉快。这件蠢事还要拖多久?”
  “陛下,”波文·马尔锡辩解,“没人达到三分之二的多数,况且选举也刚持续十天。”
  “已经浪费了九天。我有俘虏需要处理,有国家需要统治,有战争需要进行。某些关于长城和守夜人军团的决定得尽快作出,而你们的总司令有权参与。”
  “是的,·没错,”杰诺斯·史林特说,“但我们的弟兄不过是些单纯的士兵。士兵,对! 陛下很清楚,士兵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依我之见,若陛下不吝赐教,想必他们能从中受益。请为了王国的未来,帮大家作出明智的选择吧。”
  这建议惹恼了其他人。“你要让国王给我们揩屁股吗?”卡特·派克愤怒地质问。“选择总司令的权力属于且仅属于誓言效命的黑衣弟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强调。“如果他们明智的话,就不会选我了。”“忧郁的”艾迪嘀咕。伊蒙学土一如既往地平静,“陛下,自‘筑城者’布兰登修建长城以来,守夜人的领袖一直由自己选举,到杰奥·莫尔蒙为止,已有连续九百九十七任总司令,每一位都由他将要领导的人们选出,这是承继数千年之久的传统。”
  史坦尼斯咬紧牙关,“我无意篡夺你们的权力和传统。至于‘陛下的赐教’,杰诺斯,如果要我强迫弟兄们选你,就该大胆地说出来。”
  这话吓退了杰诺斯大人。他不知所措地笑笑,额头开始冒汗,但身旁的波文·马尔锡道:“有谁比曾指挥过金袍卫士的他更有资格带领黑衣军团呢,陛下?”
  “你们中任何一个,甚至那厨子都比他强。”国王冷冷地看着史林特。“我保证,杰诺斯不是头一个受贿的金袍子,但很可能是头一个靠出卖职位和肥缺赚得盆满钵溢的司令。到最后,都城守备队里半数军官都得将自己一部分薪水交给他。是不是这样,杰诺斯?”
  史林特的脖子涨成紫色,“谎言,全是谎言!职位越高树敌越多,陛下是知道的,他们在背后悄悄造谣,全无真凭实据,没有人敢站出来……”
  “两个准备站出来的人突然在巡逻时死了。”史坦尼斯眯起眼睛。“别把我当傻瓜,大人,我见过琼恩·艾林呈给御前会议的证据。如果我是国王,你失去的就不只是职位了,我保证,但劳勃轻易放过了你的‘小过错’。‘他们全都是小偷,’我记得他说,‘明目张胆的好歹比藏着掖着的好,下一个也许更糟呢。’哼,毫无疑问,这是培提尔伯爵用我哥哥的嘴巴在说话,小指头对金钱向来敏感,说不定他利用你贪污获得的利益不比你自己所得的少。”
  史林特伯爵的下巴抖个不停,他还没准备好反驳的措辞,只听伊蒙学士说:“陛下,依照律法,一个人发下誓言,成为守夜人军团的弟兄后,以前的错误与罪行便一笔勾销了。”
  “这我明白。假如这位杰诺斯大人碰巧是守夜人最拿得出手的料,我也只能咬牙接受。你们选哪个与我无关,只要赶紧作出选择。我们有战争要打。”
  “陛下,”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谨慎而又谦恭地说,“如果您指的是野人……”
  “当然不是。你很清楚这一点,爵士先生。”
  “那么您也应该清楚,虽然我们很感激你帮忙对付曼斯·雷德,但不能为你争夺王位。守夜人从不参与七大王国的纷争,八千年来——”
  “我了解你们的历史,丹尼斯爵士,”国王生硬地说,“我向你保证,不会要你们起兵对付那帮让我头疼不已的叛徒和篡夺者,我真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保卫长城。”
  “我们会保卫长城直到最后一人。”卡特·派克说。
  “也许那就是我。”‘忧郁的”艾迪听天由命地道。
  史坦尼斯环抱双臂,“但我要些东西,也许你们不会那么轻易交出来。我要城堡和赠地。”
  这番直言不讳犹如把一罐野火扔进了火盆,陡然在黑衣弟兄间炸开来。马尔锡、梅利斯特和派克同时试图发言,史坦尼斯国王由得他们去讲,等好容易说完后,才道:“我的人有你们三倍之多,如果愿意,尽可以强行夺取,但我更希望征求你们的同意,合法地取得。”
  “赠地被永久赠予守夜人,陛下。”波文·马尔锡强调。
  “没错,按照律法,我不能从你们手中占领、没收或剥夺,但礼物既能赠予,自然也可再度送出。”
  “您要拿赠地做什么?”卡特·派克问。
  “善加利用。至于城堡,东海望、黑城堡和影子塔的地位不变,仍由你们安排,但为了长城防御,必须把其他的交给我,让我的人来保护。”
  “您没那么多人手。”波文·马尔锡反驳。
  “某些荒废的城堡不过是废墟。”首席工匠奥赛尔·亚威克说。
  “废墟可以重建。”
  “重建?”亚威克道,“谁来干?”
  “这是我考虑的问题。我只要你们给一个清单,详细列出每座城堡目前的状况以及重建所需的材料。一年之内,我会让它们全部驻上守军,并在门前点燃夜火。”
  “夜火?”波文·马尔锡怀疑地看看梅莉珊卓,“点燃夜火?”
  “是的。”女人在飞旋的鲜红丝袍中站起来,明亮的红铜色长发披落在肩。“长剑无法抵御黑暗,真主的光芒才能做到。千万别低估对方的实力,好爵士们,勇敢的弟兄们,我们所要进行的战争并非为土地或荣耀,而是生与死的差别。如果失败,世界将一起消亡。”
  山姆看得出,官员们对这番话有些莫名其妙。波文·马尔锡和奥赛尔·亚威克交换一个怀疑的眼神,杰诺斯·史林特怒气冲冲,而“三指”哈布看起来似乎宁愿回厨房切胡萝卜。所有人听见伊蒙学士喃喃低语时都很吃惊,“你指的是黎明之战,夫人,但预言中的王子在哪里?”
  “他就站在你面前,”梅莉珊卓宣布,“你的眼睛却看不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就是圣焰之子、光明的战士亚梭尔·亚亥转世重生,预言在他身上应验。天空中红色的彗星宣告他的到来,而他拥有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
  山姆发现,红袍女的话让国王很不安,史坦尼斯咬紧牙关,“你们求助,而我及时赶到,大人们,现在只能接受我,要么大家一块完蛋,好好想想。”他简单地作个手势,“够了,学士留下一会儿,还有你,塔利,其他人解散。”
  我?山姆大吃一惊,他要我干什么?弟兄们躬身离开。
  “你就是那个在大雪中杀死鬼怪的人。”只剩四人后,史坦尼斯开口。
  “‘杀手’山姆。”梅莉珊卓微笑。
  山姆感到自己脸红了,“不,夫人……陛下,我的意思是,是的,我是山姆威尔·塔利,对。”
  “你父亲是名骁勇善战的武士,”史坦尼斯国王说,“曾在白杨滩击败我长兄,后来梅斯·提利尔得意洋洋地将荣耀归于自己,其实他还没找到战场,蓝道伯爵就已奠定了胜局。他用那柄瓦雷利亚巨剑杀死卡伏仑伯爵,并将头颅献给伊里斯。”国王以一根手指揉搓下巴。“你不像他儿子。”
  “我……我不是他想要的儿子,陛下。”
  “假如你没穿上黑衣,倒是有用的人质。”史坦尼斯沉思。
  “他已经穿上了黑衣,陛下。”伊蒙学士指出。
  “我很清楚,”国王说,“比你想象的更清楚,伊蒙·坦格利安。”
  老人低头。“我只是伊蒙,陛下,学士立下誓言,戴起颈链之时,便须放弃原有的家族姓氏。”
  国王略略点头,仿佛表示他明白但不在乎。“听说你用一把黑曜石匕首杀了那怪物。”他对山姆道。
  “是、是的,陛下。是琼恩·雪诺送的匕首。”
  “龙晶,”红袍女的笑声犹如音乐,“在古瓦雷利亚语里被称为‘冰冻火’,难怪它对这帮冰冷的异神之子而言是致命的武器。”
  “在龙石岛,就是我原来的居城,火山底古老的坑道里埋藏有许多黑曜石,”国王告诉山姆,“一块一块,形成矿层。记得大部分是黑色,但也有绿色、红色,甚至紫色。我已传话给代理城主罗兰德爵士,要他着手开采。龙石岛恐怕守不长,希望在城堡陷落之前,光之王赐予我们足够多的‘冰冻火’,好让大家武装起来,对抗这些怪物。”
  山姆清清嗓子,“陛、陛下。那匕首……我用来刺尸鬼时,它却碎了。”
  梅莉珊卓露出微笑,“这些尸鬼被亡灵邪术所激活,本身只是已死的血肉。钢铁与火焰足以对付,而你们称为‘异鬼’的生物可怕得多。”
  “它是冰雪与寒冷的恶魔,”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道,“古老的宿敌,真正的对手。”他又转向山姆。“听说你跟那女野人从长城底下通过,穿越了一道魔法门。”
  “黑、黑门,”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在长夜堡下。”
  “长夜堡是长城沿线最庞大也最古老的城堡,”国王说,“进行这场战争时,我打算以此为居城。到时候,你得说出门的所在。”
  “我,”山姆说,“我会、会的,假如……”假如它仍在那里。假如它会对不穿黑衣的人开放。假如……
  “你会的,”史坦尼斯打断他,“而我会告诉你什么时候说。”
  伊蒙学士微微一笑。“陛下,”他道,“我想,在我们离开之前,能否给予一份极大的荣幸,让我们看看那柄神奇的魔剑。关于他,大家都听过无数传说。”
  “你要看‘光明使者’?你不是瞎了吗?”
  “山姆是我的眼睛。”
  国王皱起眉头,“其他人都能看,凭什么不给盲人看?”他的剑带和剑鞘挂在壁炉边的勾子上。他拿下来,抽出长剑。只听钢铁摩擦木头和皮革,然后书房里充满光芒:金、橙与红色的线条闪烁变换,跳跃的色彩如火焰一般明亮。
  “说,山姆威尔。”伊蒙学士触碰他的手臂。
  “它自我发光,”山姆压低声音,“好似一把没有焰苗的火炬。钢铁的颜色是黄、红和橙,不停闪耀放射,比水面上的阳光更漂亮。真希望你能看见它,师傅。”
  “我明白了,山姆,一把充满阳光的剑,可爱而悦目。”老人僵硬地颔首,“陛下。夫人。非常感谢您们的慷慨。”
  等史坦尼斯国王收剑入鞘,房间似乎变得十分黑暗,尽管阳光仍旧从窗户流泻而进。“很好,你既然看过了,就回去履行职责吧。记住我的话,你的弟兄们必须在今晚选出总司令,否则我会让他们后悔的。”
  山姆扶伊蒙学士走下狭窄的楼梯时,对方完全迷失在思绪中,直到穿越庭院期间,才突然道,“我没感觉到热量,你呢,山姆?”
  “热量?从那柄剑上?”他努力回想,“它周围的空气跟着变换发光,似乎位于滚烫的火盆边,感应到四射的热力。”
  “然而你却没感觉到热量,对不对?这把剑的剑鞘是木头和皮革做的,对吗?陛下拔剑时我听见声音。皮革有没有焦灼的痕迹,山姆?木头有没有焚烧或变黑?”
  “没,”山姆承认,“我没看到。”
  伊蒙学士点点头。回房之后,他让山姆生火,并扶自己坐到炉边椅子上。“变这么老真是辛苦,”他一边叹气一边坐上垫子,“眼睛瞎了就更辛苦。我想念太阳、书籍。对,我最想念书籍。”伊蒙摆摆手。“投票之前,你可以休息了。”
  “投票……师傅,你难道没什么可做的吗? 国王说,杰诺斯大人是……”
  “我明白,”伊蒙学士道,“可山姆你别忘了,我作为学士,戴起颈链,发下誓言。我的职责是给总司令提供谏言,不管他是谁,此时此刻,我要是显出偏向性,那就太不合适了。”
  “我不是学士,”山姆说,“我能做什么?”
  伊蒙抬起白色盲眼,转向山姆的脸,淡淡地微笑,“噢,我不知道,山姆威尔。你能做什么?”
  我能做,山姆心想,我必须做。而且得马上行动,若犹豫不决,就会失去勇气。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一边提醒自己一边快步穿过庭院。我是守夜人的汉子,
  我能做。从前,只要面对莫尔蒙大人,他就会颤抖尖叫,但那是过去的山姆,在先民拳峰和卡斯特的堡垒之前,在尸鬼和“冷手”之前,在骑死马的异鬼出现之前。他现在更勇敢。吉莉让我更勇敢,他告诉过琼恩。那是事实。那是事实。
  卡特·派克是两名指挥宫中较可怕的一个,因此山姆趁自己的勇气仍然热切,决定先去他那边。他在古老的盾牌厅里找到了他,他正跟三个东海望的人赌骰子,还有一个从龙石岛来追随史坦尼斯的红发士官。
  当山姆请求说话,派克一声喝令,其他人便收起骰子和硬币离开。
  卡特·派克穿着镶钉软甲和粗布马裤,身体精瘦结实而强硬,但丝毫谈不上英俊。他的小眼睛靠得太近,鼻子断裂,额头细得像长矛尖。麻疹完全毁了他的脸,为了掩盖所蓄起的胡子则稀疏零乱。
  “‘杀手’山姆!”他以自己的方式打招呼,“你肯定自己刺的是异鬼,不是孩子的雪骑士?”
  开局不妙。“是龙晶杀死它的,大人。”山姆无力地解释。
  “啊,毫无疑问。好啦,快说吧,杀手。学土派你来的吗?”
  “学土?”山姆咽口口水,“我……我刚从他那儿离开,大人。”这不是谎言,派克选择错误的解读是他自己的事,这样他会更愿意听下去。山姆深吸一口气,说出计划。
  不料才说不到二十个字,便被派克打断。“你要我跪下来亲吻梅利斯特那件漂亮斗篷的褶边,是吗? 我早该猜到,你们这帮贵族老爷会像绵羊一样聚拢。很好,告诉伊蒙,他在浪费你我的时间。如果有人退出,应该是梅利斯特。妈的,那家伙坐这个位置实在太老了,你去对他说,如果我们选他,很可能不到一年工夫,就又要回来重新选人。”
  “他老是老,”山姆承认,“但经验丰富。”
  “坐在塔楼里翻地图的经验? 当了总司令,他打算怎么做?给尸鬼们写信吗? 他是个好骑士,不折不扣,但并非战士,我他妈才不在乎五十年前他在哪个愚蠢的比武会里把谁撞下了马,瞎眼老头都知道,仗全是‘断掌’替他打的。现在有这该死的国王骑在头上,我们比以往更需要战士的领导。今天索要废墟和空地,不折不扣,谁知道明天陛下想要什么?你以为梅利斯特有胆子站起来反对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那红袍婊子吗?”他哈哈大笑。“我不这么想。”
  “你不会支持他?”山姆沮丧地总结。
  “你是‘杀手’山姆还是‘聋子’迪克?不,我当然不会支持他。”派克拿一根手指点着脸。“搞清楚,小子,我不想要这该死的职位,从没想过。我习惯踩着甲板战斗,不想骑马,而黑城堡离海太远了。但我宁愿用火红滚烫的剑操屁眼也不愿把守夜人军团交给影子塔那只爱打扮的鹰,老人家问起的话,只管这么说。”他站起身。“赶快从我眼前消失。”
  山姆鼓起所有剩余的勇气,“如、如果是别人呢? 你能支、支持别人吗?
  “别人?谁?波文·马尔锡?这个只会数勺子的家伙?奥赛尔习惯服从,别人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虽然干得出色,但仅此而已。史林特……嗯,他那伙人喜欢他,这我承认,我还真想把他塞进国王胃里,看看史坦尼斯会不会打嗝……但是不行,那家伙浑身都有君临的味道,妈的,癞蛤蟆长翅膀就以为自己是龙了吗?”派克哈哈大笑。”还剩下谁?哈布?我们可以选他,不过到时候谁来给你煮羊肉呢,杀手?妈的,你这样子应该喜欢他该死的羊肉。”
  没什么好多说的了。山姆被彻底挫败,他结结巴巴地道谢,然后离开。在丹尼斯爵士那边我能做得更好,穿过城堡时,他试图宽慰自己。丹尼斯爵土是骑土,出身高贵,谈吐斯文,当初他在路上发现山姆和吉莉,待他们谦恭有礼。丹尼斯爵士会听我的话,一定会的。
  影子塔的指挥官出生于海疆城的洪钟塔下,是个彻头彻尾的梅利斯特。他那黑天鹅绒上衣的领子和袖口都镶貂皮,披风被一只银鹰的爪子扣住。他胡须雪白,头发大部分脱落,脸上刻着深深的皱纹,但行动仍然敏捷,嘴里还有牙齿,年月并末暗淡其蓝灰色的眼睛,也未减损他高贵的气质。
  “塔利大人,”当他的事务官将山姆带进影子塔的人所居住的长枪塔,他立刻招呼道,“很高兴看到你身体康复。要不要杯葡萄酒?我记得,你母亲大人出自佛罗伦家,什么时候咱们可以聊聊,我曾在同一场比武大会上将你祖父和外公打落下马。但不是今天,我知道我们有更紧迫的事情。你一定是从伊蒙师傅那儿来的,他有什么谏言给我吗?”
  山姆啜了口酒,小心地斟酌词句,“学士戴起颈链,发下誓言……此时此刻,他要是显出偏向性,那就太不合适了……”
  老爵士微微一笑,“是的,所以他不能亲自前来,我理解,山姆威尔。伊蒙和我都是老人,在这种事上会考虑周到。就请你说出此行目的吧。”
  酒液甜美,而丹尼斯爵士跟卡特·派克不同,他严肃认真地听完山姆的计划,但最后仍摇摇头。“我承认,假如让国王来指定总司令,那将是守夜人历史上黑暗的一天。尤其是这个国王,他不可能长久地保住王冠。但是真的,山姆威尔,退出的应该是派克。我的票数比他多,而且比他更合适。”
  “没错,”山姆承认,“但卡特·派克或许勉强能胜任。据说他常在战斗中证明自己。”他不想因赞扬对手而冒犯丹尼斯爵士,可除此之外还能怎么说呢?
  “许多弟兄在战斗中证明了自己,那是不够的,有些事无法靠斧头解决,伊蒙师傅了解,但卡特·派克不明白。守夜人军团的总司令必须是领袖,必须具备跟其他贵族……以及国王打交道的能力。他必须赢得别人尊重。”丹尼斯爵土倾身向前。
  “你我都是诸侯的子嗣,我们都清楚出身、血统以及早期教育的重要性,那是练武所无法替代的。我十二岁成为侍从,十八岁当上骑士,二十二岁赢得比武大会的冠军,而指挥影子塔业已三十三年。血统、出身和教育使我具备跟国王打交道的能力。派克……唉,你记得今天早晨他说的话吗,‘你要让国王给我们揩屁股吗’?山姆威尔,非议弟兄并非我的习惯,但让我们坦白说吧……铁民是海盗与窃贼的民族,卡特·派克从小干的就是奸淫杀戮之事,多年以来,连读写信件都全部交由哈慕恩师傅负责。不,虽然不想让伊蒙师傅失望,但我无法说服自己为东海望的派克让路。”
  这回山姆作好了准备,“您会不会支持其他人?某个更合适的人?”
  丹尼斯考虑片刻,“我从不贪图荣耀。上次选举,当莫尔蒙大人的名字被提出来,我心悦诚服地放弃,在此之前,也曾为科格尔大人让路。只要守夜人军团操在可靠的人手中,我就心满意足。但波文·马尔锡和奥赛尔·亚威克都不是那样的人,而这所谓的赫伦堡伯爵乃屠夫之子,兰尼斯特家提拔的跳梁小丑,难怪如此堕落腐化。”
  “还有一个人,”山姆脱口而出,“莫尔蒙总司令信任他,唐纳·诺伊和‘断掌’科林也信任他。尽管他身份不若你高贵,却也有古老的血统。他在城堡里出生,在城堡里长大,他跟骑士学习剑术与长枪,向学士讨教文字和知识。他的父亲是公爵,他的兄弟乃是国王。”
  丹尼斯爵土抚摸长长的白胡子。“也许,”过了许久,他道,“他很年轻,但……也许,也许可以胜任,我承认。然而毫无疑问,我更合适,我是更明智的选择。”
  琼恩说,谎言能否不失荣誉,取决于内容与目的。于是山姆道,“如果我们今晚不选出一个总司令,史坦尼斯国王打算指定卡特·派克。他今天早上跟伊蒙学士这么说的,在你们离开之后。”
  “我明白了,明白了,”丹尼斯爵士站起身,“我考虑一下。谢谢你,山姆威尔,请向伊蒙师傅表达我的谢意。”
  山姆离开长枪塔时,浑身颤抖。我干了什么?他心想,我说了什么?如果被他们发现,会……怎样?送我上长城站岗?掏出我的肠子?把我变成尸鬼? 突然之间,一切显得如此荒唐,见过乌鸦啄食小保罗的脸的他,还怕什么卡特·派克和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呢?
  派克见他回来很不高兴。“又是你?有屁快放,别把我惹火了。”
  “只占用一点点时间,”山姆承诺,“你说自己不愿为丹尼斯爵士退出,也许会为别人。”
  “这次是谁,杀手?你自己吗?”
  “不。一个真正的战士。当野人来袭时,唐纳·诺伊将长城交给他,他还是熊老的侍从。唯一的问题是,他是个私生子。”
  卡特·派克哈哈大笑,“七层地狱,真他妈该死,就像往梅利斯特的屁眼里捅进一根长矛一样,不是吗? 仅仅为这个,也许就值得做,那男孩还能坏到哪里去?”他哼了一声。“但我比他更好,我才是需要的人,哪个笨蛋都看得出来。”
  “哪个笨蛋,”山姆赞同,“包括我。但是……好吧,有些话本来不该讲,但……但假如今晚选不出一个人来,史坦尼斯国王打算强迫我们接受丹尼斯爵士。他今天早上跟伊蒙学士这么说的,在你们离开之后。”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9章 琼恩

  埃恩·伊梅特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游骑兵,其耐力、力量和剑术冠绝东海望。每次跟他练完,琼恩总感觉僵硬酸痛,第二天早晨醒来,浑身便覆满淤青——但这种效果正是他的追求,若一直跟纱丁、马儿,哪怕葛兰比武,永远无法提高。
  琼恩认为大多数时候,自己挨打跟回敬的次数差不多,但今天并非如此。昨晚他几乎没睡,翻来覆去一个钟头之后,便放弃尝试,穿好衣服,来到长城之巅,反复思考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提议,直到太阳升起。缺少睡眠使他受了惩罚,埃梅特无情地发动攻击,一下又一下的回旋砍逼迫他在校场中步步后退,时不时还拿盾牌加以冲撞。琼恩的胳膊逐渐麻木,随着时间推移,没有锋刃的钝剑也显得沉重起来。
  他正打算垂剑叫停,不料埃梅特佯攻下盘,然后以一记凶猛的正手劈,越过琼恩的盾牌,直取太阳穴。他脚步蹒跚,重击之下,头盔和脑袋同时嗡嗡作响。顷刻之间,眼缝外的世界一片模糊。
  岁月如梭,他又回到了临冬城,穿着加衬垫的皮外套,不是锁甲和板甲。他拿起木剑,面对罗柏,而非埃恩·伊梅特。
  从学会走路开始,他们每天早晨都一起练武,雪诺和史塔克,在临冬城内兜圈比划,笑闹叫嚷,没有人看见的时候,还会哭。他们不是小孩子,而是骑士和英雄。
  “我是龙骑士伊蒙王子!”琼恩大喊,而罗柏吼回去,“我是‘傻瓜’佛罗理安!”或者“我是少龙主!”然后琼恩回答,“我是莱安·雷德温爵士!”
  有一天早上,他最先夸口,“我是临冬城公爵!”过去,他上百次这样呼叫。只有这次,就这一次,罗柏答道,“你不可能成为临冬城公爵,你是私生子,我母亲大人说,你永远得不到临冬城。”
  我还以为自己忘了。琼恩尝到嘴里血的味道。
  霍德和马儿不得不一人架一条胳膊,将他拖离埃恩·伊梅特身边。游骑兵头晕目眩地坐倒在地,盾牌几乎成为碎片,头盔的面甲被打歪,钝剑飞出六码之外。“琼恩,够了,”霍德喊,“他输了,你解除了他的武装。够了!”
  不。不够。永远不够。琼恩扔下武器。“抱歉,”他喃喃道,“伊梅特,没伤着吧?”
  埃恩·伊梅特摘下被砸扁的头盔。“你没听过‘投降’这个词吗,雪诺大人?”他说话的语气很和善,伊梅特喜欢比武,也爱开玩笑。“战士保佑,”他叹道,“我总算明白‘断掌’科林的感受了。”
  这实在难以接受。琼恩挣脱朋友们,独自回到兵器库,耳朵仍因伊梅特的击打而嗡嗡作响。他坐在板凳上,将头埋进双手之中。我在气什么?他问自己,这是个愚蠢的问题。临冬城公爵。我可以当上临冬城公爵。成为父亲的继承人。
  然而眼前浮现的却不是艾德公爵的脸,而是凯特琳夫人。她那深沉的蓝眼睛和严厉冰冷的嘴唇,看上去就像史坦尼斯。和铁一样,他心想,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以前在临冬城,不管剑法、算术还是别的东西,只要表现优于罗柏,她就会用这样的眼神打量他。你是谁?那双蓝眼睛说,这里不欢迎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朋友们仍在练武,但依琼恩现下的心情,实在无法面对他们。于是他从后门离开兵器库,走下陡峭石梯,进入虫道,也就是连接黑城堡各堡垒和塔楼的地下隧道。去浴室的路不远,在那儿,他先跳入凉水中洗掉一身臭汗,然后泡进温暖的石澡盆。热气稍稍消除了肌肉的酸痛,令他想起临冬城神木林里蒸腾翻滚的温泉。临冬城,他心想,席恩将它焚毁,由我加以重建。这是父亲的希望,罗柏的希望,他们绝不想让城堡成为废墟。
  你是私生子,你永远得不到临冬城。他又听见罗柏的话。而那些国王石像用花岗岩的舌头朝他咆哮,你不是史塔克家的人,这里没有你的位置。琼恩闭上眼睛,看到那棵心树,苍白的枝杈,红色的叶子,肃穆的脸。这棵鱼梁木代表了临冬城,艾德公爵如是说……今天为了拯救城堡,琼恩不得不将它古老的根须连脉拔起,献给红袍女饥饿的火神。我没有这个权力,他心想,临冬城属于旧神。
  拱形天花板反射的回音将他带回黑城堡。“我不知道,”有个人在说,语调中充满怀疑,“也许当我更了解此人时……你知道,史坦尼斯大人对他评价不佳。”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几时对人有好评价?”没错,是艾里沙爵士冷酷的声音,“若总司令人选得由史坦尼斯决定,那我们除了名义上的权利,岂不都成了他的臣属。泰温·兰尼斯特不可能忘记这点,而我们都清楚泰温公爵才是最后的羸家。在黑水河,他已打败了史坦尼斯。”
  “泰温公爵支持史林特,”波文·马尔锡焦虑不安地承认,“我可以给你看信,奥赛尔,他称他为‘忠实的朋友和仆人’。”
  琼恩·雪诺突然坐起来,其他三人听到水声全僵住了。“大人们。”他带着冷淡的礼貌说。
  “你在这儿干吗,野种?”索恩问。
  “洗澡。别让我打断你们的谋划。”琼恩从水里爬出来,擦干身子,穿上衣服,留下他们继续讨论。
  到了外面,他才发现不知该去哪儿。他走过司令塔的断垣残壁,他曾在那儿从死人手中救出熊老;他走过耶哥蕊特挂着悲伤的微笑死去的空地;他走过国王塔,他曾在那儿跟纱丁和聋子迪克·佛拉德一起等待马格拿和他的瑟恩人;他走过巨大木楼梯的残骸,它已成为一片焦木碎冰。内城门敞开,琼恩走入隧道,感受周围的寒气和头顶冰山的重量。他经过唐纳·诺伊跟“强壮的”玛格同归于尽的地方,穿越新的外城门,回到苍白阴冷的阳光下。
  他这才允许自己停下来,喘口气,思考。除了木材、石料和泥灰的事务,奥赛尔·亚威克别无所长,熊老对此相当清楚。索恩和马尔锡会动摇他,让他支持杰诺斯大人,而杰诺斯大人将被选为总司令。这一切和临冬城公爵又有什么关系呢?
  冷风在墙边打转,拉扯斗篷。他可以感觉到冰墙散发的寒气,就像火堆会散发热量。琼恩拉上兜帽,继续漫步。暮色深重,太阳低垂在西。百码之外的营地,史坦尼斯国王用壕沟、尖桩和高高的木栅栏圈禁野人俘虏。左边有三个大火坑,胜利者在此焚烧死于长城下的自由民、硕大多毛的巨人和矮小的硬足民。夕日的沙场今天一片荒凉,满是烧焦杂草和凝固沥青,到处都有曼斯部众的痕迹:一片撕裂的兽皮原本是帐篷,还有巨人的大槌、战车的轮子、断矛和长毛象的粪便。鬼影森林边缘,原先辽广的营区里,琼恩找到一个橡树墩,坐下来。
  耶哥蕊特要我成为野人。史坦尼斯要我成为临冬城公爵。我自己要什么?太阳爬下天空,沉入沿西方山丘绵延起伏的长城后面。琼恩注视着高大宽阔的冰墙披上红粉余晖。我要身为变色龙被杰诺斯大人绞死,还是该打破誓言,迎娶瓦迩,成为临冬城公爵? 这么衡量,选择很容易……若耶哥蕊特仍活着,也许更容易。瓦迩是个陌生人,但不难看,而且她姐姐是曼斯·雷德的王后,可……
  想得到她的爱,我就必须偷走她,然后她会给我生孩子。也许有一天,我能抱上自己的嫡生儿。儿子是琼恩从来不敢梦想的,因此才决定来长城度过一生。我可以给他取名罗柏。瓦迩想留着姐姐的儿子的话,我们可以在临冬城将他收养长大,还有吉莉的儿子。山姆不需要撒谎,我们会为吉莉找好住所,让他一年来看她一次。曼斯的儿子和卡斯特的儿子将会像兄弟一般长大,就如我和罗柏。
  我想要,琼恩明白了,我想要这一切胜过任何东西。我一直想要,他满怀负疚,愿诸神宽恕我。这是体内的饥饿,比龙晶刀刃更锋利。饥饿……他感觉得到。他需要吃的,猎物,散发着恐惧气息的红鹿,桀骜不驯的大麇鹿。他需要杀戮,用鲜肉和热血填饱肚子。想到这些,他口水横流。
  过了很久,他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不由得立即跳将起来。“白灵?”他转向树林。“他”来了,“他”静悄悄地跑出深绿的阴影,温暖的呼吸化为腾腾的白色雾气。
  “白灵!”他高喊,冰原狼迈步奔跑。“他”瘦了,但更高大,发出的唯一响动只是爪下枯叶碎裂的轻声。“他”来到琼恩身边,将他扑倒在地,他们在棕色的草丛和长长的阴影里翻滚打闹,星星出来了。“天哪,小狼,你上哪儿去了?”等白灵不再咬他的手臂,琼恩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就跟罗柏、耶哥蕊特和其他人一样。自从爬上长城,我就感觉不到你,连梦里也不能。”冰原狼没有回答,只舔着琼恩的脸,舌头犹如湿乎乎的锉刀,而眼睛反射出最后一线日光,像两个红红的大太阳在闪耀。
  红色的眼睛,琼恩意识到,但跟梅莉珊卓不同。“他”有鱼梁木的眼睛。红色的眼睛,红色的嘴,净白的毛皮。血与骨,就像心树,来自旧神。所有冰原狼里,只有他是纯净的白。在夏末的冰雪地,他和罗柏一起发现六只小狼,其中五只是灰色、黑色或褐色,正好对应史塔克家的五个孩子。另一只洁白无暇,白得像雪。
  他有了答案。
  长城下面,后党人士点燃夜火,梅莉珊卓从隧道里出来,国王跟在身边。她将带领大家祈祷,以驱走黑暗。“过来,白灵,”琼恩告诉冰原狼,“跟我来。你饿了,我有感觉,我们这就去吃东西。”他们一起奔向城门,远远绕开火堆,那火焰像爪子一样伸向黑沉沉的夜空。
  国王的人在黑城堡的庭院里十分显眼,琼恩经过时,他们都停下来,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他们中谁也没见过冰原狼,他意识到,白灵有南方大森林里游荡的普通狼只两倍之大。他们继续朝兵器库方向走去,琼恩偶一抬头,看到瓦迩站在塔楼窗前打量他。抱歉,他心想,我不能当那个偷你的人。虽然平凡苦难,但这是我的命。
  校场中,他又撞上十来个国王的人,个个手拿长矛火炬。领头的骑士看到白灵,皱起眉头,两名部下放下长矛阻挡,最后骑士道:“让开,让他们过去。”他对琼恩说:“才来吃晚饭?你迟到了。”
  “是的,就让我快过去吧,爵士先生。”琼恩回答,于是那骑士让开。
  还没走下楼梯,他就听到了吵闹:逐渐升高的说话声,咒骂,还有人在敲桌子。琼恩走进地窖,但没人注意他。弟兄们挤在板凳和桌子上,更多的人站着叫嚷,没人吃东西。没有食物。怎么了?杰诺斯·史林特大人喊着变色龙、叛徒之类的东西,埃恩·伊梅特长剑出鞘、踩上桌子,而“三指”哈布在喝骂一个影子塔的游骑兵……有个东海望的人不停拿拳头砸桌子,要求安静,然而声音只不过融入喧嚣的噪音中,在拱形天花板上回荡。
  派普头一个发现琼恩,也见到了白灵。他咧嘴笑笑,将两根指头放进嘴里,吹响口哨——那是从小在戏班练就的绝活。这声尖啸犹如利剑切开嘈杂。琼恩走向桌子,弟兄们纷纷注意到他,并安静下来。沉默在地窖里蔓延,直到最后,唯一的声音只剩下琼恩在石地板上的脚步和火炉里木头轻微的噼啪。
  接着,艾里沙·索恩爵土打破沉默,“变色龙终于屈尊现身了。”
  杰诺斯大人则涨红了脸,浑身颤抖。“野兽,”他倒吸了一口气,“看! 这就是夺走“断掌”生命的野兽。我们中间有个狼灵,弟兄们狼灵!这……这凶兽怎配领导我们! 这凶兽不该活着!”
  白灵呲牙露齿,琼恩将一只手搭在“他”头上。“大人,”他说,“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伊蒙学士从大厅彼端作答:“有人提名你为总司令,琼恩。”
  太荒谬了。琼恩忍不住发笑。“谁提的?”他一边说,一边望向朋友们。一定又是派普的玩笑。但这个从前的戏班学徒耸耸肩,葛兰则摇摇头,“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却站起来。“是我,是我。没错,对朋友干这种事很残酷,但你来当好过我。”
  杰诺斯大人又开始唾沫横飞,“这、这简直岂有此理。我们该绞死这小子。对! 绞死他,依我看,该把这个变色龙、狼灵,跟他的朋友曼斯·雷德一起绞死。提名为总司令? 我无法忍受,无法忍受!”
  卡特·派克霍地起立,“你无法忍受? 你也许能训练那帮该死的金袍子舔你的屁股,但别忘了,你现在穿的是黑衣!”
  “任何弟兄都可以提名任何人,只要对方曾发下誓言穿上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宣布,“托勒特完全有权利这么做,大人。”
  立刻有十几个人同时说话,每个人都试图盖过对方,不一会儿,大厅再度被叫嚷声淹没。这回艾里沙·索恩爵士跳上桌子,举手示意安静。“弟兄们!”他高喊,“吵来吵去没用,投票吧。这个霸占了国王塔的国王在地窖每个出口都布置了卫兵,确保我们没东西吃,也不能离开,直到作出选择。好吧!我们就来选,一次一次地选。如果必要,就选一个晚上,直到选出首领为止……但开始投票前,我相信咱们的首席工匠有话要说。”
  奥赛尔·亚威克皱紧眉头,缓缓起身。大个子工匠揉了揉突出的长下巴,“好吧,我请求将自己的名字撤出选举。如果你们要我,已经有过十次机会,很显然,你们认为我不行,至少很多人认为我不行。先前我对朋友说,看来还是支持杰诺斯大人……”
  艾里沙爵士点点头,“史林特大人是最佳——”
  “让我把话说完,艾里沙,”亚威克抱怨,“我们都知道,史林特大人曾指挥君临的都城守备队,而且是赫伦堡领主……”
  “他从未见过赫伦堡。”卡特·派克喊道。
  “嗯,没错,”亚威克说,“算了,不管怎么样,我站在这儿,却忘了为什么会说史林特是个好选择。选他好比扇史坦尼斯国王一耳光,但对大伙儿又有何好处呢?也许雪诺更好。他在长城待的时间长,又是本·史塔克的外甥和熊老的侍从。”亚威克耸耸肩。“随便你们选谁,反正我退出。”他坐下去。
  琼恩看到杰诺斯·史林特的脸由红转紫,艾里沙·索恩爵土则毫无血色。那东海望的人又用拳头擂桌,叫着要罐子,他的朋友跟着喊。“罐子!”他们齐声吼,“罐子,罐子,罐子!”
  罐子放在火炉边的角落,黑色的大肚子铁罐,有两个硕大的把手和一个沉重的盖子。伊蒙学士对山姆和克莱达斯吩咐了一句,他们便走过去抓住把手,将罐子拖到桌边。一些弟兄在装代票物品的木桶旁排好队,克莱达斯揭开罐子的顶盖,却差点让它砸到自己的腿。随着一声沙哑的尖叫和一阵翅膀的拍打,一只大乌鸦从罐内冲出来,向上飞去,也许是要寻找椽木,或者逃亡的窗户,但地窖里两者皆无。乌鸦被困住了,它大声聒噪,绕着大厅转圈,一圈,两圈,三圈。琼恩听到山姆威尔·塔利说,“我认识这只鸟! 它是莫尔蒙大人的乌鸦!”
  乌鸦落在离琼恩最近的桌子上。“雪诺。”它叫道。这是一只老鸟,满身污泥。“雪诺,”它续道,“雪诺,雪诺,雪诺。”它走到边缘,展开翅膀,飞上琼恩肩头。
  杰诺斯·史林特大人“嘭”地一声沉重地坐下,但艾里沙爵士的嘲笑响彻地窖。“猪头爵士把我们当傻瓜,弟兄们,”他说,“这花招是他教的,它们全都会说‘雪诺’,去鸦巢听听就知道了。莫尔蒙的鸟会讲别的。”
  乌鸦昂头望向琼恩。“玉米?”它满怀期望地说。由于既没得到玉米,也没得到回答,它又聒噪几声,咕哝道:“罐子?罐子?罐子?”
  剩下的全是箭头,洪流般的箭头,淹没了最后几枚石子和贝壳,也淹没了那一小撮铜板。
  等计数完毕,琼恩发现自己被围了起来。有人拍他后背,其他人则朝他跪拜,仿佛当他是个真正的领主。纱丁、“呆子”欧文、霍德、“癞蛤蟆”陶德、省靴、巨人、穆利、御林的乌尔马、“美女”唐纳·希山及其他数十人紧紧聚在旁边。戴文的木假牙敲得嗒嗒响,“诸神保佑,我们有了个裹襁褓的总司令。”埃恩·伊梅特说,“希望这不意味着下次练习时我不可以把你揍得屁滚尿流,大人。”“三指”哈布想知道他是仍然跟众人一起吃,还是该把膳食送到书房。连波文·马尔锡也走上前,表示只要雪诺大人答应,他很乐意继续担任总务长。
  “雪诺大人,”卡特·派克说,“如果你搞得一团糟,我就挖出你的肝,就着洋葱生吃。”
  丹尼斯·梅利斯特比较礼貌。“年轻的山姆威尔要我做的事不容易,”老骑士坦承,“当科格尔被选中时,我告诉自己,‘没关系,他在长城服役的时间比你久,你的机会在下次。’轮到莫尔蒙时,我心想,‘他强壮又勇猛,但年纪大了,你仍然有机会。’你几乎还是个孩子,雪诺大人,现在我知道自己必须回到影子塔,而机会再也不会到来。”他疲倦地微笑。“不要让我带着遗憾去死。你叔叔是条好汉,你父亲大人,还有你祖父也是。我对你充满期望,希望你跟他们一样。”
  “对,”卡特·派克说,“你先去告诉国王的人,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要该死的晚餐。”
  “晚餐,”乌鸦尖叫,“晚餐,晚餐。”
  国王的人得知选举结束之后,便撤离门口,“三指”哈布忙带十几个助手快步往厨房去拿食物。琼恩不想吃东西,他穿过城堡,怀疑自己在做梦。乌鸦停在肩头,白灵跟在脚边,派普、葛兰和山姆在后面交谈。他没听见他们说什么,直到葛兰低声道:“是山姆干的。”而派普承认,“的确是山姆!”派普带着酒袋,他喝了一大口,唱起来:“山姆,山姆,魔法师山姆,了不起的山姆,山姆,山姆,奇迹山姆。是他干的! 但你什么时候把乌鸦藏进罐子,山姆,七层地狱,你怎么确保它会飞向琼恩? 如果那鸟儿决定停在杰诺斯·史林特的胖脑袋上,一切就全乱套了。”
  “我跟那只鸟没关系,”山姆坚持,“它飞出罐子时,我差点尿裤子。”
  琼恩哈哈大笑。他相当惊讶自己仍然记得笑,“你们是一帮疯狂的傻子,知道吗?”
  “我们?”派普说,“你说我们是傻子?我们可没被选为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喝点酒好,琼恩大人,你需要许许多多的酒。”
  于是琼恩接过酒袋,咽下一口。只有一口。长城是他的了,夜空阴沉黑暗,还有一个国王需要对付。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80章 珊莎

  她顿时苏醒,每根神经都绷紧,几乎不明白身在何处。梦中的她重回童年和妹妹艾莉亚睡在一起。可惜现实中发出鼾声的不是妹妹,却是身边的侍女,这里也不是临冬城,而是高山上的鹰巢城。我则成了私生女阿莲·石东。房内又黑又冷,唯床上有几分暖意。黎明尚未到来。平日,每当梦见伊林·派恩爵士,她就会惊醒,可今天不一样。家,今天梦见的是家。
  鹰巢城不是她的家。这里和梅葛楼差不多大小,纯白高墙外,唯有山脉和无穷无尽的虚空,一条长而险峻的小路通过长天堡、雪山堡和危岩堡,与底部的月门堡相连。她哪儿也去不了,什么都不能做。老仆人总说这里的厅堂回荡着当年她父亲和劳勃·拜拉席恩做琼恩·艾林养子期间留下的欢笑,可那是好久以前的事,而今她什么也感觉不到。姨妈身边的人不多,又很少准许宾客登上月门堡前来拜访。因此除了那位上年纪的侍女,珊莎的伙伴只有三岁婴儿般的劳勃公爵(其实他已八岁了)。
  还有马瑞里安。讨厌鬼马瑞里安总是纠缠不休。年轻的歌手每天都为她们在席间弹奏,眼睛从未离开珊莎的身体。莱莎夫人近来不太高兴,于是乎格外宠爱马瑞里安,已经连着有两位侍女和一名侍酒因为歌手的言语被逐出城堡。
  姨妈好孤单。她的新婚夫婿在山下待的时间远远多于留在鹰巢城的光阴。现今他就在山下,一连四天与科布瑞家族会谈。从偷听来的只言片语中,珊莎知道琼恩·艾林的封臣们怨恨莱莎的婚姻,嫉妒培提尔获得峡谷守护者的权威。逮着姨妈不肯发兵援助罗柏的罪状,罗伊斯家族的本家处于公开叛乱的边缘,韦伍德家族、雷德福家族、贝尔摩家族及坦帕顿家族都全力支持青铜约恩的行动。山区原住民难以控制,老伯爵杭特又在这节骨眼上突然病逝,他的两名幼子不约而同地指责长兄谋害父亲。艾林谷一直没卷入战局,可如今莱莎夫人想保持和平的目标是越来越难以实现了。
  我睡不着,珊莎心想,脑袋好涨。她勉力推开枕头和毛毯,走到墙边,打开窄窗。
  鹰巢城上下雪了。
  雪花纷飞,如回忆一般轻柔而沉默。是它唤醒了我?下面的花园里,积雪已然很深,盖住青草,为雕像披上洁白的外衣,压弯了矮树枝头,令珊莎想起很久以前的夜晚,想起了长夏里的童年。
  离开临冬城那一天,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下雪。当时的雪花没有今天这么大,她心想,当罗柏拥抱我时,它们就在他的发际融化,而艾莉亚的雪球怎么也做不工整。那个早晨的欢乐,令她不禁隐隐作痛。胡伦扶她上马,她迎着细雪,骑出城堡,离开故乡,奔向那辽阔无垠的世界。我以为我的歌谣将于兹开始,却不料到如今已几乎画上了句号。
  她任窄窗大敞,开始换衣服。环绕花园的七座高塔阻挡了山风,但隔不断寒意。她穿好丝制内衣,亚麻布上装,温暖的蓝羊毛裙服,接着是一双长筒袜,系至膝盖的长靴,厚厚的皮手套和一件带兜帽的柔软白狐皮斗篷。
  雪花飘进房间,侍女下意识地裹紧毯子。珊莎打开房门,走下螺旋梯。当她接着打开通往花园的大门时,眼前的美景让她不由得屏住呼吸,惊讶于那份不属于人间的宁静。雪花飘啊飘,悠远的暗香与孤寂,它们沉甸甸、不受打扰地着陆。人间的全部色彩纷纷败下阵来,遁逃无踪,唯有黑、白和灰:白的高塔、白的雪和白的雕像,黑的影子与黑的树,灰的天空。一个纯粹的世界,珊莎心想,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
  她如梦似幻地踏步出门,靴子在顺滑的白雪表面留下及踝深的孔洞,却没发出任何声音。她走过结霜的矮木丛,望着细瘦的黑树干,不知自己是否仍在梦中。飘飞的雪花犹如情人温柔的亲吻,划过脸庞,因体温而融化。她来到花园中央,站在倒塌、半埋没的哭泣女人雕像旁,闭上双眼,举头向天。她闻到雪花的舞蹈,品尝着雪的滋味。这是临冬城的滋味,清白的滋味,梦的滋味。
  当她睁开眼睛,发觉自己已然下跪,却不记得其中经过。天空泛白,黎明来到。这是新的一天,她心想,指引着未来。可她渴望的却是回到过去,祈祷能回到过去。她应该对谁祈祷?这座小花园原本是要栽培成神木林的,但土壤过于细薄多石,鱼梁木难以生根。一座没有心树、没有神灵的神木林,和我一样,空虚,空虚。
  她拾起一把雪,放在指间挤压,轻松地捏成湿湿沉沉的球。珊莎继续运作,指上运力,直到雪球浑圆、洁白而无瑕。夏天里的一场雪,有个早上,当她走出主堡,遭到艾莉亚和布兰联手伏击。他们一人握着十来个雪球,而她什么也没有。布兰站在密闭桥梁顶上,她抓不到,所以追的是妹妹。她俩奔过马厩,又绕着厨房追跑,直到双双喘不过气来。她本可捉住艾莉亚,却不防滑倒在冰面上。妹妹关心地跑过来看望,问她有没有受伤。当珊莎老实地回答“没有”时,劈面又挨了一个雪球。她不甘示弱,抓住妹妹的大腿,将其掀翻在地,把雪往头发里塞,直到最后乔里走来,将嘻嘻哈哈的姐妹俩分开。
  而今我有了雪球,又拿它来做什么呢?她望着手中可怜的小玩意儿,悲伤地想,这里没有人跟我打雪仗。珊莎松手,雪球砸在地上,碎了。但我可以做个雪骑士,她决定,或者……
  她赶紧捏好三个雪球,合在一起,再补上新雪,塑成圆柱体。随后珊莎站起来,用小手指指甲在柱体上挖洞,作为窗户。顶端的城垛最难弄,她花了好长时间,才让柱体看起来像塔楼的样子。还有城墙,珊莎心想,还有主堡。她狂热地投入工作中。
  雪花飘落,城堡升起。她搭起两道及踝高的雪墙,内墙高过外墙;她搭起塔楼和角楼、堡垒与阶梯;她搭起一座圆形厨房、一座方形兵器库,还有西墙内侧的马厩。开始工作时,她只想搭座城堡,但在心中,一直都明白这其实就是临冬城。积雪之下,她找到枯枝和落木,便折其末梢,用来做神木林。点点树皮则成了墓园中的碑石。手套和靴子结了冰,指头麻木,脚掌又湿又冷,但她浑不在意,只关心城堡。座座建筑在脑海中历历在目,犹如昨日才刚别离。藏书塔外壁有陡峭蜿蜒的石制螺旋梯;城门楼是两个巨型堡垒,中央一道拱门,堡垒顶上开了无数垛口……
  她一边做,雪一边往下滑,很快,旁边堆起的残雪,就和建筑物本身一样高了。当她细心拍打,描绘出城堡大厅的斜顶时,身后传来一声呼喊。她抬起头,看见侍女站在窗边,“小姐,您好吗?用早餐吗?”珊莎摇摇头,埋头继续工作。这次她在大厅顶部加上一个烟囱,那是壁炉的所在。
  黎明犹如盗贼,偷偷潜进小花园。灰色的天空持续放亮,积雪之下,树枝和灌木显出暗绿的色泽。仆人们走进花园,默默地打量,她没有回头,于是人们又纷纷回到温暖的塔内。莱莎夫人裹一身镶狐皮的蓝天鹅绒长袍站在阳台上观察,但等她再度抬头,姨妈已不见了。骨瘦如柴、浑身颤抖的柯蒙学士将头探出鸦巢,向下审视了一会儿,目光中充满好奇。
  桥梁始终做不牢固。兵器库和主堡之间,有一座密闭桥梁,还有另一座桥从钟塔四楼直通鸦巢的二层。但不管她如何细心琢磨,它们就是无法保持平衡。当桥梁第三次倒塌时,珊莎大声咒骂,绝望地坐倒在地。
  “把雪裹在棍子上面,珊莎。”
  她不知他已看了多久,也不知他何时回到鹰巢城的。“棍子?”她问。
  “不错,如此方能支持雪的重量,来,”培提尔说,“我可以参观你的城堡吗,小姐?”
  珊莎小心翼翼地道:“好,但别弄坏它,千万小……”
  “……小心?”他微微一笑,“小姐,请你把心放下,临冬城战胜过无数刚强的敌人,而我只是个小人物。这是临冬城,我没猜错吧?”
  “是的。”珊莎承认。
  他沿墙游走,“好多年了,凯特随艾德·史塔克去了北方,我常常梦见这座城堡。在我梦中,这是个黑暗冰冷的地方。”
  “才不是!它非常温暖,不管外面下多大的雪,城内总是热气腾腾。墙壁中有管道,温泉的水通过它们流贯全城,而玻璃花园中永远都是盛夏。”她站起来,俯瞰雄伟的白色城堡。“可我不知该如何制作花园的玻璃顶棚。”
  小指头敲敲下巴——莱莎已命他把小胡子刮个精光,“菱形窗格,对吧? 行,找些嫩枝末梢,剥皮后编织起来,捆在一起就好。我帮你做。”他穿过花园,抖落积雪,寻找各种枝桠木条。随后,他一个大步跨越两道城墙,踩在校场中央。珊莎凑过去观察,只见培提尔的手灵巧而稳健,没多久就编出无数交叉格子,与临冬城的玻璃花园相差无几。“可是,玻璃只能靠想象了。”他把成品递给她,抱歉地说。
  “您编得真好。”她赞叹。
  他摸摸她的脸,“好美。”
  珊莎不明白,“什么?”
  “你的微笑好美,小姐。让我再为你编一个吧。”
  “可以吗?”
  “当然可以,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的小姐。”
  于是由她搭建玻璃花园的墙壁,小指头制作屋顶,完工之后,他俩协力将其延伸,又做了守卫室。她用木棍支撑桥梁,果真如他所言,再也没有倒塌。首堡是个老旧、低矮的圆形鼓楼,本身并不难做,可珊莎不明白怎么处理高台上的石像鬼。培提尔再度为她解难,“城堡不是正在下雪吗,小姐?”他指出,“雪中的石像鬼是什么模样?”
  珊莎闭上眼睛,在回忆中搜寻,“它们看起来像白色的小柱子。”
  “这不结了吗?石像鬼难做,小白柱子却是容易的。”果真如此。
  残塔也做出来了。他俩共同搭起一座微斜的高塔,然后并肩跪地,小心地将其抚平。完工后,珊莎把手指戳进塔顶,掏出一点雪花,扔到培提尔脸上。他轻呼一声,雪花滑进衣领中,“你欺负我呢,小姐。”
  “难道不该吗?你带走我时,保证要送我回家。”
  她不知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敢于如此和他说话。是临冬城给我的勇气,她心想,在它的城墙里面,我有力量。
  他的面色转为严肃,“是的,我说了谎……还有另一件事,我说的也是谎话。”
  珊莎肠胃打结,“还有一件事?”
  “我告诉你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骗了你,还有一件事让我更开心,”他凑近来,“这个。”
  珊莎想回避,但他握住她的手,猛然吻了她。她虚弱地挣扎,他却靠得更紧,嘴唇印入嘴唇,吞噬了话语,舌尖有薄荷的味道。半晌之间她屈服了……接着忙扭头挣脱,“你干什么?”
  培提尔理理斗篷,“亲吻我的白雪公主。”
  “你……你应该去吻她,”珊莎不安地扫视莱莎的阳台,上面空空如也,“她才是你妻子。”
  “我吻过她,莱莎没理由抱怨。”他浅浅一笑,“你真该拿镜子照照,我的小姐,你实在太美了。在皑皑白雪中,你好似一头可爱的小熊,而脸庞爬满红晕,气喘吁吁。你出来多久了? 外面很冷,让我给你一点温暖吧,珊莎。来,手套脱掉,把手给我。”
  “不!”他的声音好像马瑞里安,她不由得想起海滨婚宴那晚的情景,只是这次罗索·布伦不可能来救她,因为他是培提尔的人。“您不能吻我。您忘了吗? 说好的,我是您女儿……”
  “说好的,”他淡淡地承认,带着一丝悔恨的微笑,“可你不是我女儿,不是我真正的女儿。你是艾德·史塔克和凯特的种,但在我眼中,你比当年的凯特还要美,真的。”
  “噢,培提尔,求你,”她的声音好虚弱,“求你……”
  “城堡!”
  前方传来一声稚气、高亢的尖叫,小指头离开珊莎身边。“劳勃大人,”他草草一鞠躬,“您出门怎能不带手套? 冷着咧。”
  “这座雪城堡是你做的吗,小指头大人?”
  “大部分是阿莲做的,大人。”
  珊莎补充,“我在搭建临冬城呢。”
  “临冬城是什么地方?”以八岁男孩的标准,劳勃生得过于瘦小,班驳的皮肤,湿黏黏的眼睛,不管上哪儿都抱着一个破烂的布偶。
  “临冬城是史塔克家族的城堡,”珊莎告诉未婚夫,“是北方最壮观的城堡。”
  “它看起来好小一点点呀,”男孩跪在城门楼前,“看,巨人攻城哕。”他把布偶放在雪地中,推向城堡。“轰隆,轰隆,我是无敌的巨人,”他唱道,“哈依,哈依,快开门!教我砸扁了可住不了人。”他摆动布偶的腿,敲下城门楼的两个堡垒。
  珊莎承受不了,“劳勃,住手!”他非但不听,反而再次操纵布偶前进。一尺长的城墙应声倒掉。她伸手去抓他胳膊,扯住的却是布偶,只听“嘶”地一声巨响,薄布条随即断裂,不知怎地,她竟把布偶的头给扭了下来。劳勃手中只剩腿脚和躯干,破布和碎屑遍撒在雪地里。
  劳勃公爵嘴唇发抖,“你——你——你杀杀杀杀杀杀杀了他。”他哭号道,接着浑身痉挛。起初较为微弱,但半晌之后,他便倒在城堡上,四肢无法遏抑地剧烈抽动。白塔、雪桥被打得满天飞舞,珊莎满心恐惧地目睹临冬城的毁灭,还是培提尔·贝里席走过来抓住继子的手腕,大声召唤学士。
  守卫和女仆们立刻赶来控制发病的男孩,柯蒙学士也旋即出现。对鹰巢城众人而言,劳勃·艾林公爵的癫痫病早已司空见惯,莱莎夫人把大家训练得只要孩子一哭,便产生条件反射。学士按住小公爵的头,一边呢喃安慰的话语,一边喂下半杯安眠酒。慢慢地,劳勃的发作减弱,终至停止,只有双手还在微微抖动。“把他抱去我房间,”柯蒙叮嘱守卫们,“待会用水蛭吸点血。”
  “都是我的错,”珊莎把布偶的头拿给大家看,“我把他的玩具弄坏了。但我不是故意的,我……”
  “公爵大人动手拆了城堡。”培提尔解释。
  “是巨人干的,”小男孩抽抽咽咽地诉说,“不是我,是巨人把城堡推倒的。她,她把他杀了! 我恨她! 她这野种,我恨她!我才不要被吸血!”
  “大人,您血液里有毒素,”柯蒙师傅道,“毒素让您恼怒、发抖。快来吧,听话。”
  他们带走了男孩。这就是我的夫君,珊莎望着临冬城的废墟,漠然地想。雪已停,气氛却更凄冷。她不知在结婚典礼上劳勃大人是否也会颤抖。乔佛里至少身体还算健康。一阵莫名的狂怒攫住了她,她拣起一根断枝,穿过布偶的头,插在临冬城覆灭的城门楼上。仆人们都吓呆了,只有小指头哈哈大笑,“倘若故事属实,这可不是临冬城城墙上挂的头一个巨人脑袋哦。”
  “故事终究只是故事。”她扔下这句话,离他而去。
  回到房间,珊莎立刻脱下湿漉漉的斗篷和靴子,坐到火炉边。她不敢心存侥幸,今天的事一定脱不了干系。或许莱莎夫人也会将我赶出城去。姨妈对胆敢冒犯的人总是格外严厉——而没有什么能比欺负她儿子更让她恼火的了。
  走就走,月门堡好歹比鹰巢城大得多,也更有生气。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固然脾气暴躁严厉,但城堡其实由他女儿米兰达当家,而每个人都称赞她开朗快活。即便珊莎的私生身份也不会带来太多困扰,劳勃国王的私生女不也在下面服务么?据说她和米兰达小姐是好朋友,亲如姐妹。
  我要告诉姨妈,我不想嫁给劳勃。连总主教大人也不能强迫女子发下婚誓。虽然姨妈瞧我不起,可我才不是乞丐。我已经十三岁,有了月事,成为女人,未来还将继承临冬城和北境。她固然可怜小表弟,但绝对无法想象让他成为自己的夫君。和他在一起,倒不如留在提利昂身边。只要把这番话跟莱莎夫人讲,她一定会赶我走……从此我将远离劳勃的坏脾气、癫痫病和湿黏黏的眼睛,远离马瑞里安的注视,远离培提尔的吻。我要告诉她。我要告诉她!
  直等到当天下午,莱莎夫人的召唤才姗姗来到。珊莎鼓励了自己一整天,可当马瑞里安出现在门口,所有的怀疑又顿时如决堤之水,汹涌而出。“莱莎夫人在大厅等你。”歌手边说边用眼睛脱她的衣服。她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毋庸置疑,马瑞里安长得不错:青春苗条,皮肤光滑,沙色的头发,迷人的微笑——但他却是谷地里,除了姨妈和小劳勃公爵之外最讨厌的人。 从仆人们口中,珊莎得知自己远非头一个遭他侵犯的女人,而旁人可没有罗索·布伦的保护。莱莎夫人容不得任何人说歌手的闲话,从来到鹰巢城那一天起,他便成了姨妈的宠臣。每天晚上,由他唱催眠曲陪伴劳勃公爵入睡,他在姨妈驾前表演的则是讥讽求婚者们的歌调。莱莎夫人不仅赐给他丰厚的金钱,还有各种礼物:贵重衣衫、黄金臂环,镶月长石的腰带及一匹骏马,连前夫最爱的猎鹰也赏予了他。马瑞里安在莱莎夫人面前总是毕恭毕敬,莱莎夫人不在场时却极为骄横跋扈。
  “谢谢你,”珊莎僵硬地说,“我马上就来。”
  他没有离开,“夫人要我护送你去。”
  护送我去? 事情不对劲。“你又不是守卫。”小指头解雇了鹰巢城原侍卫队长,改由罗索·布伦爵士担任。
  “噢,你需要保护?”马瑞里安柔声道,“没问题,我才写成一首歌,一首甜美又伤感的歌,想必能融化你冰冷的心房。我给它取名‘路边的玫瑰’……一位美貌无双的私生女,让每个男人都迷醉倾慕。”
  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的人,才不是什么私生女,珊莎好想吼回去。但她不敢,于是只点点头,任他护送自己走下塔楼阶梯,跨过一座桥。在鹰巢城期间,大厅从未开启,不知姨妈如今为何要在厅内召见她。她倒宁愿去姨妈温暖的书房,或者艾林公爵舒适的觐见室,那里还可看见阿莱莎之泪的雄伟瀑布。
  大厅的精雕木门外,一左一右站了两位身穿天蓝披风、长矛在手的守卫。“阿莲与莱莎夫人谈话期间,任何人不得打搅。”马瑞里安指示。
  “是。”守卫放他们进去,接着双矛交叉,封住门扉。马瑞里安关门后,又往门上插了第三只矛——这只比守卫使用的武器更长更沉——将其牢牢锁住。
  珊莎愈发不安,“干吗呀?”
  “嘘,夫人在等你呢。”
  她不确定地看看周围。莱莎夫人坐在高台上的高背鱼梁木王座中,整个大厅只有她一人。在她右手另有一个较高的王座,上面铺有厚厚的蓝垫子,但劳勃公爵此刻并不在。珊莎希望他的病情得到好转,却不想开口询问马瑞里安。
  她走在蓝丝地毯上,两旁是行行纤细如长枪的梁柱。大厅的地板和墙壁皆用乳白色蓝纹大理石砌成,点点慵懒苍白的日光通过东墙的窄拱窗射进来。窗户之间,火炬插在高高的铁制台座里,但无一点亮光。地毯淹没了足音,窗外冷风寂寞呼啸。
  大理石如此洁白,连反射的日光也显得有几分寒意,可……那都不及姨妈一半冰冷。莱莎夫人穿乳白色天鹅绒裙服,戴一串蓝宝石与月长石的项链,红棕色的头发扎成一个蓬厚的辫子,垂下左肩。她端坐在宝座上,瞪着靠近的侄女,涂满脂粉的脸庞晕红而肥胖。在她身后的墙上,挂着一面巨大的旗帜,描绘了艾林家族以天蓝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
  珊莎在高台前止步,屈膝行礼,“夫人,我照您吩咐来了。”风声越来越大,马瑞里安在大厅末端轻弹竖琴。
  “我看得到。”莱莎夫人冷冷地说。
  珊莎理理裙子的褶皱,“劳勃大人好些了吗?我不是有意要撕他的布偶,真的,他把我的雪城堡弄坏了,我……”
  “怎么,变回小姑娘家啦?”姨妈道,“我不跟你谈劳勃的玩具。我看见他吻了你。”
  此话一出,厅内的寒意陡然剧增,墙壁、地板和梁柱仿佛统统化为玄冰。“他吻了我。”
  莱莎鼻孔一张,“他为何这么做? 他已有了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老婆,一个真正的女人,绝非小姑娘。他不需要你这路货色。忏悔吧,孩子,你在勾引他,立刻忏悔吧。”
  珊莎惊得退后一步,“不是这么回事。”
  “想跑? 心虚啦? 放荡之行必须接受惩罚,然而我不会难为你。依照自由贸易城邦的习俗,我们为劳勃准备了一个替身儿童,每当劳勃有过错——他的脾气很纤细,受不得责罚——就鞭打他。我也会为你找个女孩当替身,但你自己得首先招认罪行。我最不能忍受别人说谎,阿莲。”
  “我在修雪城堡,”珊莎道,“培提尔大人过来帮助,然后吻了我。事情就是这样。”
  “你一点廉耻都没有吗?”姨妈尖刻地说,“还是把我当成了傻瓜?是不是?是不是?看来你确实把我当成了傻瓜。好,好,我跟你讲,我才不傻。你以为自己年轻漂亮,只要是男人都抵挡不住你的魔力? 别以为我没看见你盯马瑞里安的眼神! 告诉你,小家伙,鹰巢城上事无巨细都别想逃过我的眼睛,而你这路货色我早见识过了。别以为靠着大眼睛和淫荡的微笑就能赢得培提尔的欢心,他是我的,是我的,”她陡然起身,“你们都想把他从我身边偷走。父亲大人,我夫君,你母亲……尤其是凯特琳,她也爱吻培提尔,不错,不错。”
  珊莎再退一步,“我母亲?”
  “不错,你母亲,你的宝贝母亲,我可爱的姐姐凯特琳。别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纯洁无瑕的模样,狠心狗肺的小骗子。在奔流城这么多年,她把培提尔当玩具耍。她用微笑、软语和淫荡的目光戏弄他的感情,可怜的培提尔夜夜失眠。”
  “不,”我母亲都已经死了,珊莎只想尖叫,她还是你姐姐,你怎能这么说她?“她不可能这么做,她不会这么做。”
  “你怎么知道? 你亲眼见过吗?”莱莎离开宝座走下来,裙裾婆娑,“当年布雷肯和布莱伍德两位大人前来求我父亲仲裁纠纷,你在场吗? 那晚布雷肯大人的歌手在席间伴奏,凯特琳和培提尔一共跳了六曲舞,六曲! 我数得清清楚楚。两位大人开始争吵时,父亲把他们带去私下讨论,所以没人控制我们饮酒。艾德慕酩酊大醉,当时的他好年轻——而培提尔呢,他想吻你母亲,却被她推开,她还笑他,他的表情好受伤,我的肺都要气炸了。后来他灌醉自己,趴在桌子上人事不知,布林登叔叔赶在我父亲发现之前将他抱回卧室。你,你一样都不记得了,是吗?”她怒火冲天地瞪着侄女,“是吗?”
  她醉了还是疯了?“我当时还没出生呢,夫人。”
  “你没出生,但我在场。别以为能骗过我,我知道实情,你吻了他!”
  “他吻了我,”珊莎继续坚持,“我没想——”
  “闭嘴,我不准你说话。你勾引他,就像你母亲那晚用微笑和舞蹈勾引他。你以为我把这一切都忘了吗? 没有,没有,那天晚上我去了他房间,给了他你所不能给的慰藉。我流了血,但那是甜蜜的疼痛。他说他爱我,却叫我‘凯特’,说完便睡着了。即便如此,天亮前我也没有离开。你母亲对不起他,连他为了自己跟布兰登·史塔克决斗都不肯给予信物。但我会把信物给他,我会给他所有的一切,而今他是我的,不是凯特琳的,不是你的!”
  珊莎所有的决心都在姨妈那张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庞面前融化。莱莎·艾林简直跟从前的瑟曦太后一样怕人。“他是你的,夫人,”她试图用温顺懊悔的语气说,“我可以走了吗?”
  “你走不了,”姨妈的呼吸里有葡萄酒的味道,“假如你是别人,早教我废了。我会把你送到月门堡的奈斯特男爵那里,甚至送回五指半岛。你情愿一生都待在那片荒凉的海岸,陪伴强风呼啸的嶙峋巨岩,终日与泼妇、羊屎为伍吗? 我父亲就是这么对待培提尔的。人人都以为这是出于他和布兰登·史塔克那场愚蠢的决斗,事实并非如此。父亲说,我应该感谢上苍,琼恩·艾林这样响当当的大领主肯娶一个被开过苞的女人,但实际上他要的只是父亲的军队。我不得不嫁给琼恩,否则父亲会像对待他亲弟弟布林登一样,将我拒之门外,可在心中,我只爱培提尔!说了这么多,是为了让你明白,我们之间的爱有多深,我们之间经历了多少坎坷、多少折磨。我们之间甚至有过一个孩子,一个无比甜美的小宝贝。”莱莎把双手放到肚子上揉搓,好像孩子仍在里面。“当年他们把我的宝贝偷走,我对天发誓永不让这种事重演。琼恩想把我的小亲亲劳勃送去龙石岛,那个酒鬼国王更是异想天开地要将他过继到瑟曦·兰尼斯特那边,我决不允许……我也决不允许你再偷走我的小指头培提尔。你听清楚了吗? 阿莲,珊莎……管你叫什么,给我听好!给我记住!”
  “是的,我发誓,我再也不吻他……或者……或……或者勾引他。”珊莎决定顺着姨妈的意思说。
  “终于承认啦? 果然不出我所料,你就是这路货色,跟你母亲一样放荡。”莱莎捉住她手腕,“跟我来,我给你看件东西。”
  “好痛,”珊莎蠕动着,“求求您,莱莎阿姨,我真的什么也没做,我发誓!”
  对她的抗议,姨妈浑不在意,“马瑞里安!”她叫道,“你在哪里,马瑞里安!你在哪里!?”
  歌手起初小心翼翼地待在大厅末尾,听见莱莎夫人的召唤立刻赶来,“夫人有何吩咐?”
  “给我们唱首歌,就唱‘女人和伪君子’吧。”
  马瑞里安拨动琴弦,“梅雨时节——老爷去骑马哟,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莱莎夫人猛拉珊莎的胳膊,她要不跟上,要不就得被拖着走,只好乖乖从命。她们走到大厅中央,只见两根纤细的梁柱间,大理石墙上开了一扇狭窄的鱼梁木门。它紧紧关闭,上了三道沉重的青铜门闩,但珊莎能听到狂风穿过缝隙的刺耳声响。她抬头看见门上白木雕刻的新月,顿时止步。“这是月门,”她拼命想往后退,“您干吗带我来月门?”
  “现在怕啦? 畏畏缩缩跟老鼠似的! 在花园的时候怎么有那么大胆子呢? 你今早上的行为简直就是狗胆包天!”
  “梅雨时节——女人缝衣服哟,”马瑞里安唱道,“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开门,”莱莎下令,“给我开门,否则我叫守卫进来开。”她把珊莎往前一推。“你母亲至少还有勇气,把门给我打开!”
  如若照办,我会被推下去的。但无论如何,珊莎还是提起一根青铜门闩,抽出来,扔到大理石地板上。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她刚伸手,只听“砰”地一声,沉重的木门被风吹进来,狠狠砸在墙上。门框上全是雪,寒风更将冰霜源源不断地灌进大厅,珊莎瑟瑟发抖。她想退开,但姨妈不准,反而扣住她双腕,锁在背后,强行向门边推去。
  门外,唯有青天、白雪和虚空。
  “往下看,”莱莎夫人道,“往下看!”
  她再度挣扎,但姨妈的手指如利爪般箍紧她的胳膊,同时用力往前推。珊莎厉声尖叫,左脚踩在一块积雪上,雪块悄然滑落,消失无踪。很明显,前方除了空气还是空气,整整六百尺下,是依山而建的长天堡。“不要!”她号啕道,“好恐怖!”
  身后,马瑞里安还在边弹木竖琴边唱:“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你不是想走吗? 嗯?”
  “不。”珊莎竭力站稳脚跟,试图往内挤,但姨妈毫不让步。“我不要这样走出去,我不是这个意思,求您……”她举手乱摸,想抓紧门框,但根本够不着,相反,脚开始在光溜溜的大理石地板上打滑了。莱莎夫人继续无情地将她往前推,姨妈至少比她重三石。“干草堆上——女人被亲吻哟。”马瑞里安引颈高歌。在恐惧中,珊莎歇斯底里地往旁边扭动,一只脚竟无意间踩到半空,令她尖叫。“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狂风吹起裙子,用冰冷的牙齿撕咬她裸露的大腿,片片雪花在脸颊融化。珊莎双手乱抓,逮着莱莎蓬厚的红棕色发辫,便用力拉紧。“我的头发,”这回轮到姨妈尖叫,“放开我的头发!”她呜咽着,颤抖起来。两个女人在悬崖边搏斗。远方,隐隐约约传来守卫用长矛撞门的声音,马瑞里安停止歌唱。
  “莱莎! 你在干什么?”一声大喝制止了姨妈的呜咽和喘息,急促的脚步声回荡在空虚的厅内,“快退回来!莱莎,你想干什么?”守卫们还在撞门,但小指头走捷径闯入,用的是高台后领主的通道。
  莱莎转身时,手劲一松,珊莎连忙挣脱,脱力地跪倒在地板上。培提尔·贝里席看见她,顿时止步,“阿莲,发生了什么事?”
  “是她,”莱莎举起一把珊莎的头发,“都是她惹的祸。她吻了你!”
  “请您告诉她,”珊莎哀求,“告诉她我们只是在搭城堡……”
  “闭嘴!”姨妈尖叫,“这里没有你插话的权利! 异鬼才关心你的城堡。”
  “她还是个孩子,莱莎,她是凯特的女儿啊。你怎能这么做呢?”
  “我打算让她嫁给劳勃!臭女人,非但没有感激,还……还做这种出格的事! 她不能吻你,不该吻你! 我要教训她,是的,教训她!”
  “我明白了,”他敲敲下巴,“你在给她上课,而她也充分认识到错误,并且会加以改正。是不是啊,阿莲?”
  “是的,”珊莎抽抽噎噎地回答,“我会改正。”
  “我不要留她在这里,”姨妈眼中闪烁着泪花,“你为什么要带她回谷地,培提尔? 这里不欢迎她,她也不属于这里。”
  “是,我们这就送她走,奸不好? 要不,马上安排把她送回君临,”他上前一步,“但先将人扶起来,门边太危险,若有个三长两短……”
  “不行!”莱莎又拧住了珊莎的脑袋。飞雪在身边徘徊旋转,两个女人的裙服剧烈拍打。“你不能要她。你不能这么做。她只是个又蠢又笨的小女孩,也根本不可能像我这么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也证明过很多次,难道不是吗?”串串热泪夺眶而出,滚下姨妈肥胖的红脸颊。“我不仅把贞操给了你,还打算给你一个儿子,是他们,是他们用月茶打掉的——艾菊、薄荷与苦艾,外加一匙蜂蜜与一滴薄荷油——不是我!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这回事!父亲给我喝什么,我就……”
  “都过去了,莱莎,不要胡思乱想,霍斯特大人走了,他的老学士也走了,”小指头继续靠近,“你又喝酒了吗? 别多话,有的东西,怎能随便在阿莲面前讲呢? 怎能教马瑞里安知道呢?”
  莱莎夫人毫不理会,“凯特什么也没给过你。是我给了你第一次,是我要琼恩带你进宫,如此方能时时见面。你指天发誓不会忘记我的情意。”
  “我没有忘。我们如今不是在一起了么?正如你所盼望的,从此永不分离。来吧,放开珊莎的头发……”
  “我不要!我看见你在雪地里吻了她。她和她妈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甚至比她妈更妩媚。凯特琳的确在神木林中吻过你,可她没有情意,她不要你! 你为什么总忘不了她? 你爱的应该是我,应该是我我我我我!”
  “我明白,我明白,我爱你,”他又跨出一步,“我不是赶来了么。快来吧,到我身边来,来吧,”他伸出双臂,“擦干眼泪,开开心心。”
  “眼泪,眼泪,眼泪,”姨妈歇斯底里地号哭,“擦干眼泪……可在君临,你却不是这样讲的。你要我把‘泪珠’放进琼恩喝的葡萄酒里,我乖乖照办,满心以为这是为了劳勃,为了我们的未来! 我写信给凯特琳,谎称是兰尼斯特家谋害了我丈夫,你怎么说,我怎么做。这办法很聪明……你总是很聪明,我告诉过父亲,我对他说,培提尔是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他会的,他会的!他是那么的可爱、温柔,而我肚中有他的孩子……你为什么要吻她?究竟是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折磨、苦难、挣扎和思念,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为什么你还要吻她她她她她? ”
  “莱莎,”培提尔长叹一声,“既然你知道,我们挺过了这么多风雨,为何就不肯信任我呢? 我发誓,我们活多久,我就会守着你多久,形影不离,唯愿能白头偕老,做一对快活夫妻。”
  “真的,”她边哭边问,“噢,真的?”
  “当然是真的。快来吧,放开那孩子,过来给我一个热切的吻吧。”
  莱莎飞奔上前,撞进小指头怀中,痛哭流涕。趁他们拥抱时,珊莎手脚并用地爬离月门,抱紧旁边的梁柱。她的心脏狂跳不止,长发被风雪覆盖,左脚没了靴子。一定是挣扎时掉下去了,想到生死竟在一线之间,她不禁战栗地把柱子抱得更紧。
  小指头让莱莎在胸前哭泣良久,方才挽住她的手,轻轻吻她的脸颊。“我可爱、无知又善吃飞醋的老婆啊,”他咯咯笑道,“你难道不明白,我一生中只爱过一个女人吗?”
  莱莎夫人破涕而笑,“只爱一个?噢,培提尔,你肯发誓?只爱一个?”
  “只爱凯特。”说完,他急促用力地向前一推。
  莱莎踉跄后退,鞋子在湿润的大理石地板上打滑,突然间,整个人便消失了。她没有发出尖叫,很长时间里,唯有寒风在无尽地呼啸。
  马瑞里安气喘吁吁,“你……你……”
  守卫们在厅外大声叫喊,用矛柄猛烈撞门。培提尔公爵扶珊莎起来。“没伤着吧?”见她摇头,他接着吩咐,“那就快跑,把守卫都放进来。快,快去,一刻都不能耽误。这个流氓歌手竟然谋杀了我的夫人。”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

终章

  这条路通往荒石城,绕两个弯才上山顶。杂草丛生、多石崎岖,好的时节尚且难走,经过昨晚那场雪,泥泞劲儿就别提了。真反常,河间地居然秋天降雪,梅里阴沉地想。当然,雪下得不大,过夜之后,太阳出来,便尽数融化。但不管怎么说,梅里仍觉得是个坏兆头。前段时间的大雨、涨水、劫掠和战争,已让人们接连失去两次收割的机会,现今连第三次也几乎就要错过。对河间地而言,若是冬天迅速到来,几乎肯定会发生饥荒。许许多多的居民将填不饱肚皮,甚至活活饿死。梅里只希望自己不要成为其中一员。就我这身运气,这不是没可能的,我从来就没有运气。
  在远古要塞的遗址下面,斜坡底部有一片浓密的森林,几十个土匪或许就藏在里面。他们该不会正瞅着我吧? 梅里仔细观察,但除了松树和灰绿色的哨兵树,以及它们之间的金雀花、蕨类、大蓟、莎草和黑莓丛以外,什么也没见着。山下则布满细瘦的榆树、樗树和胭脂栎。没发现土匪,不代表没有危险,土匪总是躲起来偷袭正派人。
  说真的,梅里痛恨森林,更痛恨土匪。“土匪毁了我一生。”每每醉酒后,他如此抱怨。父亲常责备他贪杯,喝高了又吵。父亲说得没错,他可怜兮兮地想,生在孪河城,总得有点特征,不然很容易被人遗忘,可是呢,成为城中最大的酒鬼对前途实在无甚助益。我梦想当上天下无双的骑士,诸神却无情地摧毁了我的神经。算了,难道喝酒都不行吗?至少喝酒可以抑制头痛。我的老婆刁钻泼辣,我的父亲鄙视我,我的孩子又净是些无能之辈,除了喝酒,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现在就头痛。早餐时灌下两大角杯麦酒,出发前喝了一小杯红酒,但对他而言,这远远不够。梅里觉得眼内鼓胀,耳朵里似乎有雷霆轰鸣。很多时候,头痛发作得如此剧烈,使他忍不住涕泪齐流,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到黑暗的房间,躺上床用湿毛巾盖住眼睛,同时在心底狠狠诅咒自己的运气和那造成这一切的无名土匪。
  他越想越焦虑,头也似乎越来越痛。假如我把培提尔平安带回,或许就会转运。他带了钱,只需爬上山顶的荒石城,在遗迹中会见那帮该死的土匪,做好交换就成。付付赎金,很简单,千万别搞砸了……可他的头真的好痛,连马也骑不稳。不行,日落时必须到达山顶,那是说好的时间,可不能蜷在路边哭泣。梅里伸出两根手指揉揉太阳穴。再绕一个弯,山顶就到了。前几天,当消息传来时,他二话不说,自告奋勇请求担下付赎金的任务,父亲先眯眼瞥他,“你?梅里?”接下来从鼻孔里哼出一串嘲笑,“嘿,嘿,嘿。”那是父亲招牌式的笑。到头来梅里居然得多次恳求,才得到这袋该死的金子。
  路边树丛里有东西在动。梅里慌忙用力勒马,伸手拔剑,却发现不过是松鼠。
  “傻瓜,”他责怪自己,一边把未出鞘的长剑推回去。“土匪没长尾巴,七层地狱啊,梅里,你冷静点。”他的心砰砰狂跳,活像个初上战场的小子。我面对的只是闪电大王麾下那帮乌合之众,不是御林中的老兄弟会。可在心底,他只想飞奔下山,找到最近的酒馆。一袋黄金可以买到好多好多酒啊,足以让他忘记疙瘩脸培提尔。就让他们吊死他吧,都是他自作自受,荒唐地带着营妓四处晃荡,这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
  头颅里开始敲打,现在还很轻微,但他明白情形随时可能变糟。梅里揉揉鼻梁,觉得不该如此责怪培提尔。我在他这个年纪时,不也一样吗? 这孩子很不幸地生了张疙瘩脸,但这并非他的错。对一个长得像培提尔那样的人而言,妓女是个难以抵挡的诱惑。可怜的小子,虽然有老婆,但这女人反而是他的心病。她的年纪是他两倍,据说还经常跟他哥哥瓦德睡觉。孪河城中每日都有无数闲言碎语,其中虚虚实实,但对培提尔这件事,梅里并不怀疑。黑瓦德是个予取予夺的蛮夫,兄弟之妻对他而言根本不在话下,众所周知,他占有过艾德温的老婆,时不时与美女瓦妲偷情,甚至和第七任佛雷夫人有染。难怪他不愿结婚,既然所有的母牛都迫不及待地等着他挤奶,干吗还专门去买一头呢?
  梅里低声咒骂,脚下用力,催马上山。拿钱去买酒的诱惑如此之大,他明白若是回头,今生就再也见不到疙瘩脸培提尔了。
  瓦德侯爵即将年满九十二,耳朵开始发聋,眼睛则早成了近视,痛风闹得他不管上哪儿都得用担架抬。儿子们一致同意,父亲命不久矣。当他一命归天,形势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否往好的方面发展,则很难说。父亲虽然脾气暴躁,行事顽固,言语毒辣,但他实实在在地关心着所有子孙,即便是那些让他失望或得罪他的人,即便是那些他连名字也记不清的人。假如他死了,那么……
  史提夫伦爵士在世时,情况不一样。可怜长兄当了六十年的继承人,最终活不过父亲,随少狼主西征期间,死于军中——“毫无疑问,等得累趴下了”。跛子罗索如此评论——他留下的儿孙性格与父亲迥异。如今孪河城继承人是史提夫伦的长子莱曼爵士,这是个头脑简单、固执又贪婪的家伙。排在菜曼之后的是艾德温与黑瓦德,此二人更为糟糕。“幸运的是,”跛子罗索曾言道,“他们仇恨彼此更甚于仇恨我们。”
  梅里却没那么确定,反而觉得罗索比他们还危险。不错,在萝丝琳的婚礼上屠杀史塔克是瓦德侯爵自己的主意,但串通卢斯·波顿,以歌曲为信号等桩桩安排,均由跛子罗索一手操办。酒桌子上,罗索是个不错的伴,除此之外,梅里不敢对他放松警惕。孪河城内的法则是:只能相信自己的亲兄弟姐妹,而且不能信任得太多。
  等老人一死,连自己的亲兄弟姐妹也不能信任了。新任河渡口领主会留下一些叔叔、表弟、外甥等等,但只有那些值得信任或有用处的人才能得到机会。其他人会被统统赶出家门。
  思及未来,梅里愁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再过两年多,他就是四十岁的人了,做雇佣骑士都嫌太老……况且他根本没受封,连条件都达不到。他没有土地,没有钱财,只有背包里这身衣服,连骑的马都不属于他。他的头脑不足以成为学士,他的虔诚达不到修士的标准,而他的性格又决定了他当不成佣兵。诸神好吝啬啊,除了出身以外,什么也没给我。即便生在这般富裕强大的家族,作第九个儿子,又有什么用呢?把孙子,曾孙一起算上,梅里当总主教的机会都比继承孪河城的可能性大。
  我没有运气,他苦涩地想,他妈的,我永远没有运气。他生得壮实,身高虽只是中等,肩膀和胸膛却极为宽阔。过去十年里,他变得肥胖,肌肉松弛,可从前精力不亚于霍斯丁爵士——对方是他同父同母的兄长,被公认为瓦德·佛雷侯爵最强壮的儿子。少年时代,他被送去母亲的家族,到克雷赫伯爵身边担任侍酒,不久后,又被萨姆纳老爵爷任命为侍从。当时所有人都确定他将很快成为梅里爵土,但御林兄弟会的土匪毁了一切。在那次扫荡中,他的侍从同伴詹姆·兰尼斯特获得了荣耀,而他先是与营妓上床得了疹子,随后又被一位叫“白鹿”的女土匪捕获。萨姆纳伯爵虽把人赎了回来,可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挨了一记钉头锤,砸烂头盔不说,更有半月不省人事。后来听说,当时大家都认定他必死无疑。
  梅里虽然没死,却再也上不了战场了。只要被轻敲一下脑袋,他就会头痛得麻木,甚至流出泪来。如此一来,永远做不了骑士,萨姆纳伯爵向他友好摊牌后,将其送回孪河城,去面对父亲的极度轻蔑。
  从此以后,梅里用光了所有运气。父亲费尽心机,为他讨回一个戴瑞家的姑娘,当时戴瑞家族在伊里斯王驾前声势正隆,他的飞黄腾达似乎指日可待。可他刚开新娘的苞,伊里斯就丢了王位。戴瑞家族对坦格利安王朝忠心耿耿,曾倾力助阵,因此被没收一半领地、大半财富、沦为二流,他老婆呢,初见面便对他很是失望,随后又净给他生女娃——三个长成,一个死产,还有一个死于襁褓——直到几年前才产下一个男生。他大女儿是个荡妇,二女儿暴饮暴食。当他发现阿丽已跟不少于三个马夫上床以后,只能强迫她嫁给该死的雇佣骑士。他以为情况不可能更糟……谁料佩特爵士这呆子竟想挑战格雷果·克里冈来赢取名声!于是乎阿丽变成寡妇回到娘家,令梅里失望,让马夫们开心。
  当卢斯·波顿选择了他的瓦妲,而不是他那些更苗条、更标致的侄女时,梅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与波顿的联盟对佛雷家族而言至关重要,而盟约乃是由他女儿所确立,他以为这下自己也将得到重视,直到老人对他解释清楚,“他选她全因为体重,”瓦德侯爵道,“你以为波顿会在乎她是你产的崽? 你以为他会心里想,‘嘿,呆瓜梅里,好一个岳父大人哟’?做梦!你的瓦妲是只会穿衣服的母猪,所以才合他的意——我却不太满意,你的小猪少吃点东西就好了,这样我们联盟的代价能减少一半。”
  最后的羞辱伴随着微笑,跛子罗索招他来讨论各自在萝丝琳的婚礼中扮演的角色。“咱家弟兄各有所长,也各归其位,”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宣布,“你,梅里,你只有一个特长,简单的活儿,肯定可以圆满完成。妈的,你给我一杯又一杯地拼倒大琼恩,教他站不住脚,别要他起来。”
  我连这也没能完成。他和大个子北方人斗的酒足以醉死三个普通人,但当萝丝琳进入洞房,事变发生后,大琼恩仍旧扭断了第一个扑上来的士兵的胳膊,夺过长剑。后来,合整整八人之力,方才将其擒住,代价是两人受伤、一人死亡,可怜的老勒斯林·海伊爵土少了半个耳朵——当无法以手反击时,安柏伯爵用上了牙齿。
  梅里停步半晌,闭上眼睛。头颅里阵阵抽搐,犹如婚礼那天的鼓还在敲,咚、咚、咚,他几乎从马上摔下来。我必须去,他提醒自己,如果带不回疙瘩脸培提尔,莱曼爵士肯定会耿耿于怀,再说,培提尔虽是个没几根胡子的小毛头,但不若艾德温那么冰冷,也没有黑瓦德的坏脾气。这小子将来会感激我,而他父亲会赞赏我的忠诚,并把我留下。
  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在日落时分带着金子赶到荒石城。梅里举头望天。是时候了,手可不能再抖。于是他从鞍上取下水袋,打开后深饮一口。诸神在上,这葡萄酒黑得跟泥潭似的,不过粗浊归粗浊,我可离不了它。
  荒石城的外墙昔日环绕山顶,犹如国王头上的王冠,迄今唯有地基残存,几堆及腰高的碎石上爬满地衣。梅里沿古城墙走了很长一段,来到城门楼所在之处,这里的废墟稍微高耸,他只得牵马择路而入。太阳在西方沉入一片乌云下,金雀花和蕨类植物覆盖斜坡,而墙内的野草长到胸膛那么高。梅里拔出长剑,警惕地扫视周围,不见土匪们的踪影。难道我把日子记错了?他停下来,用拇指擦擦额头,却未能缓解不安的心绪。七层地狱啊,难道……
  城内某处,隔着树丛,传来微弱的音乐声。
  梅里尽管披着厚斗篷,听见声音却抑制不住地颤抖,于是他又取出水袋,狠狠饮了一口。我可以爬上马背,逃到天涯海角,逃到旧镇,用金子买无数好酒。土匪是我的克星。那可恶的小婊子瓦妲在我屁股上烙下一只白鹿,所以我老婆才看不起我。不,不行,我不要想这些。艾德温没有儿子,而黑瓦德只会生私生子,疙瘩脸培提尔有朝一日可能当上河渡口领主,他会记得拯救他的英雄。他又灌下一大口,塞好袋子,引马走过乱石、金雀花和风声鹤唳的树丛,跟随音乐,来到城堡庭院。
  落叶在院子里积得老高,犹如屠杀后的尸体堆。一位身穿打补丁的褪色绿衣服的男子盘腿坐在风化的坟墓上,拨弄着木竖琴。那音乐轻柔而又悲伤,却是梅里十分熟悉的:在那高高的众王之殿里,珍妮和逝去君主的幽魂共舞……
  “起来,”梅里,“你不能坐在国王身上。”
  “老特里斯蒂芬不会在乎我这张瘦骨伶仃的屁股,他可是‘正义之锤’,他也有很久没听过歌谣了。”土匪说罢一跃而下,他个子小,面庞尖,模样十分狡诈,但那张嘴笑得如此灿烂,几乎触到了耳朵。几根稀疏的棕发垂下额头,他用不握琴的手扫开,“您还记得我吗,大人?”
  “不记得,”梅里皱紧眉头,“你是何人?”
  “我在您女儿婚宴上表演过,那是我的得意之作。她嫁的佩特是我亲戚,我们七泉地方的人代代相亲——当然啦,付钱的时候,他仍旧那么小气。”绿衣人耸耸肩,“您父亲大人干吗不让我去孪河城表演呢?嫌我功夫不到家吗? 听说他喜欢大声的,噢,是的。”
  “钱在哪里?”身后有个粗鲁的声音问。
  梅里口干舌燥。该死的土匪,一直躲在树丛里。御林那次也是这样,你刚抓住五个家伙,便有十个人冲出来营救。
  他小心翼翼地回头,发现他们把他围住了,其中既有面色阴沉、言语不善的老人,也有比疙瘩脸培提尔还小、不长胡子的男生。他们有的穿粗布衣服,有的穿皮衣,少数几个拥有从死人身上剥掉的盔甲。人群中有一位女子,裹在比她身材大三倍的兜帽斗篷里。慌乱中,梅里点不清确切人数,但对方少说有十几个,甚至超过二十。
  “我在问问题。”发话者是个大胡子巨汉,有弯曲的绿牙齿和破裂的鼻子,他比梅里高,但腰没那么粗。一顶黑铁半盔戴在他头上,宽阔的肩膀则披了件打补丁的黄斗篷,“钱在哪里?”
  “在鞍袋里,一百金龙,”梅里清清喉咙,“把培提尔带出来,咱们一手交——”
  话没说完,一名矮个的独眼土匪便跨步上前,大刺刺地抓下鞍袋。梅里伸手去拦,却又在半空生生停住,眼睁睁地看着土匪划开系绳,拿出硬币来咬。“味道对的,”独眼人掂掂袋子,“重量也对。”
  他们抢了钱,却不会把培提尔给我,梅里紧张起来。“这是说好的赎金,一分不少,”他掌心流汗,连忙在马裤上擦拭,“你们谁是贝里·唐德利恩?”唐德利恩落草前是个伯爵,好歹有点荣誉。
  “还用问吗? 当然是我啦。”独眼人说。
  “你他妈骗子一个,杰克,”穿黄斗篷的大胡子喝道,“这回轮到我当贝里伯爵了。”
  “照这么说,我就是索罗斯哕?”歌手微笑,“大人,很遗憾,人人都想见贝里伯爵。时局艰难哪,战火纷飞,无法满足每个人的要求。但别害怕,我们将秉承大人的标准来处理您。”
  他越说“别害怕”,梅里就越怕。头颅里又开始敲打起来,再这样下去,他就得流泪了。“你拿了钱,”他宣称,“把我外甥还来,我这就离开。”其实培提尔并非他亲外甥,但这当口无心解释。
  “他在神木林里,”黄斗篷说,“我们会带你去找他。诺奇,牵马。”
  梅里勉强送出缰绳,似乎没别的选择。“我的水袋,”他听见自己说,“来,大家喝一口,以——”
  “我们才不和你这路货色喝酒,”黄斗篷简短地声明,“这边,跟我走。”
  落叶在脚下嘎吱作响,每走一步,梅里的太阳穴就好似又挨了一锤。风声呼啸,人群沉默,最后一缕阳光徘徊之际,他们爬上当年主堡所在的古老圆丘,看到后面的神木林。
  疙瘩脸培提尔挂在一棵老橡树的枝干上,细长的脖子周围勒了一圈绳索。他的眼睛从乌黑的脸颊中突出,控诉地瞅着梅里。你来晚了,它们似乎在说,可我没有来晚,我没有来晚! 我是准时到达的!“你们杀了他。”他嘶声道。
  “瞧,这家伙倒是心直口快呢。”独眼人笑道。
  这下梅里的头颅里犹如有只野牛在横冲直撞。圣母慈悲,他想。“我把说好的赎金带来了。”
  “你干得利索,”歌手和蔼地说,“我们会把钱好好利用的。”
  梅里不敢再看培提尔,他感觉到喉头胆汁的苦味,“你……你们没有权力……”
  “我们有绳子,”黄斗篷说,“这就是我们的权力。”
  两名土匪捉住梅里的胳膊,紧紧捆在背后。他太震惊,竟然无力反抗。“不,”他只说出这句,“我是来赎培提尔的,你们说日落之前拿到金子,就不会伤害他……”
  “唉,”歌手道,“您也见到我们了,大人。很不幸,那是句谎话。”
  独眼土匪拿着一圈麻绳走上来,将一端系上梅里的颈项,拉紧之后,在耳朵下打个死结。另一端被他扔过橡树树干,黄斗篷的大汉在对面接住。
  “你们要干什么?”梅里知道这问题很蠢,但就是不能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居然敢吊死佛雷家的人!”
  黄斗篷哈哈大笑,“说得好,那满脸疙瘩的小子也讲了同样的话。”
  不,不,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我父亲会赎我,我值很多钱,至少是培提尔的两倍。”
  歌手叹道:“瓦德大人虽然眼睛不好,又染了痛风,可他不是傻子,同样的把戏,绝不会上当两次。恐怕下次送出的,就不是一百金龙,而是一百精兵了。”
  “他会的!”梅里试图显得刚硬,但他的声音出卖了他,“他会派来一千精锐,把你们一网打尽。”
  “他先找到我们再说,”歌手瞥了瞥可怜的培提尔,“而且我们也只有一条命给他,对吧?”他用木竖琴弹出一个忧郁的音符,“好啦,别尿裤子了。您只需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叫他们放您走。”
  为了性命,梅里说什么都可以,“你想知道什么?我发誓,只要清楚的,我都会讲。”
  土匪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好啊,实际上,我们在找一条亡命的狗。”
  “狗?”梅里迷惑不已,“什么狗?”
  “这条狗名叫桑锋·克里冈。索罗斯说他去过孪河城。我们找到了为他撑船的船夫,也找到了他在国王大道上抢劫的农民。您在婚礼上见过他吗?”
  “你指红色婚礼?”梅里的头颅几乎要裂开了,但他竭力回忆,当晚十分混乱,然而确实有人报告乔佛里的狗儿在孪河城出没。“他没进城堡。至少没到主宴会场……或许去过杂种宴会,或许在营地,可……不,有人说……”
  “他身边有个小女孩,”歌手提示,“一个很瘦的女孩,大约十岁。也可能被说成是男孩。”
  “不,”梅里道,“这我没听说。”
  “没有吗? 噢,真可惜。好啦,上去吧,上路吧。”
  “不,”梅里大声尖叫,“不,你不能这么做,我给了答案,你说会放我走。”
  “我说的是‘叫他们放您走’,”歌手望向黄斗篷,“柠檬,放他走。”
  “去你妈的鬼。”大个子土匪粗声喝道。
  歌手回身朝梅里无助地耸耸肩,开始演奏《吊死黑罗宾的日子》。
  “求求你们,”梅里最后的勇气也随着双腿的抖动而消失,“我没有伤害过你们,我照你们的吩咐,把钱带来了。我还回答了你们的问题。我是有孩子的人。”
  “而少狼主连孩子都不可能有。”独眼人说。
  头颅嗡嗡作响,梅里无法思考。“他侮辱了我们,全国上下都在笑话我们,我们必须挽回荣誉。”父亲是这样说的。
  “也许吧,咱们下贱的老百姓不懂什么领主的荣誉,”黄斗篷将绳子在手上绕了三圈,“谋杀倒是懂的。”
  “那不是谋杀,”他的声音尖得发哑,“是复仇,我们有权复仇。那是一场战争! 伊耿,伊耿,可怜的痴呆,外号‘铃铛响’,他什么也没做,却被史塔克夫人割了喉咙。我们在营地还阵亡了五十多人,凯拉的丈夫高斯·古柏克爵士死了,杰瑞的长子泰陀斯爵士也死了……他被人用斧头砸中后脑……史塔克的冰原狼咬死四条狼犬,还把兽舍掌管的胳膊咬断了,之后才教乱箭射穿……”
  “所以你们为了泄愤,就把狼的脑袋缝在罗柏·史塔克身上。”黄斗篷说。
  “那是我父亲干的,我父亲干的。我只有喝酒而已,你们不能因为喝酒就杀人。”梅里突然想起一件事,一根救命稻草,“传说贝里伯爵总是先审判再定罪,不会杀无辜之人。你们没有证据! 红色婚礼是我父亲干的,莱曼和波顿公爵动手杀人,罗索在大帐上做了手脚,还把十字弓手布置在楼台,黑瓦德率军踏平营地……他们才是该负责的人,不是我,我只有喝酒而已……你们没有证据!”
  “不幸的是,您又错了,”歌手转向戴兜帽的女子,“夫人?”
  女子上前时,土匪们默默地让道。她揭开兜帽,梅里的心脏顿时停止了跳动。不,不,我明明看见她死了。她死了一天一夜,我们才把尸体剥个精光,赤条条地扔进河里。雷蒙德将她的喉咙从左耳切到右耳。她死了!
  斗篷和衣领遮住了弟弟的刀刃留下的丑陋伤痕,但她的面容比当初更可怕。血肉在河水中泡软后,成为凝固牛奶的颜色,一半的头发没了,剩下的花白脆弱,犹如百岁老妪。创痍遍布的头皮下,脸庞碎成一块一块,中间是当初她用指甲挖出的黑血。最恐怖的是她的眼睛,其中唯有赤裸裸的恨意。
  “她不能说话——”黄斗篷的大个子解释,“——你们这帮可恨的杂种切得太深。但她记得所有事情。”他转向死去的女人。“您怎么说,夫人? 他有份吗?”
  凯特琳夫人的目光从未离开梅里。她点点头。
  梅里·佛雷刚想张嘴恳求,绳套便堵住了一切言语。他的脚离开地面,麻绳深深陷进下巴下的软肉里。上升,他不停地痉挛、踢打、挣扎,上升、上升、上升……

  (卷三 完结)

《冰与火之歌·卷三 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R·R·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