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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_卷二 列王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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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上 序章

  彗星的尾巴划过清晨,好似紫红天幕上的一道伤口,在龙石岛的危崖绝壁上空汩汩泣血。

  老学士独自伫立在卧房外狂风怒吼的阳台上。信鸦长途跋涉之后,正是于此停息。两尊十二尺高的石像立在两侧,一边是地狱犬,一边是长翼龙,其上洒布着乌鸦粪便。这样的石像鬼为数过千,蹲踞于瓦雷利亚古城高墙之上。当年他初抵龙石岛,曾因满城的狰狞石像而局促不安。随着时光流逝,他已日渐习惯,如今他视他们为老友,三人并肩,惴惴不安地凝望天帷。

  老学士向来不信预兆,话虽如此,但活到这把年纪,克礼森还真没见过如此璀亮的彗星,更没见过这番混杂鲜血、烈焰与落日的骇人颜色。他不禁怀疑自己的石像鬼朋友可否目睹,毕竟它们早在他到来之前便已安居于此,而在他身殒之后亦将长存。如果石像会说话就好了……

  真是荒唐。他倚靠雉堞,手指摩擦着粗糙的黑石表面,下方恶浪袭岸。会说话的石像鬼?天际的预兆?我老了不中用了,难道这就是老来疯?难道一辈子辛苦挣来的智慧,就这么和青春一并逃窜无踪了么?思及他在旧镇学城所受的训练,颈上戴的锁链,他的学士生涯,现在却满脑子迷信宛如农汉,情何以堪?

  可是……可是……如今这颗彗星连白天都清晰可见,而苍白泛灰的蒸汽不断自城堡后方龙山的地热口升起,就在昨天早上,有只白鸦从旧镇带来他早已预期,却始终恐惧的信息:夏日将尽。凶兆纷起,再否认下去只是自欺欺人。但这一切究竟预示着什么呀?他简直泫然欲泣……

  “克礼森师傅,有人造访。”派洛斯轻声道,彷彿不愿打扰克礼森的沉思。他若知道此刻老学士脑中的愚蠢思想,恐怕就会大喊吧。“公主想看看白鸦。”由于她的父亲已经称王,向来讲究礼数的派洛斯便改口称她为公主。即便他父王的领土只是汪洋中的一座孤岛,但毕竟是个国王。

  “她的弄臣也跟来了。”

  老学士转身,背离晓色,一手扶住翼龙石像。“扶我坐下,然后请他们进来。”

  派洛斯挽着他的手,引领他进入书房。克礼森年轻时也曾步履轻盈,但如今年近八旬,双脚早已孱弱不稳。两年前他摔碎了一边臀骨,之后便没有完全复原。去年他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旧镇的学城便送来了派洛斯,刚好在史坦尼斯下令封锁龙石岛的前几天……名义上是协助他处理日常事务,但克礼森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他死之后,派洛斯将取而代之。对此他并不介意,总得有人接下自己的棒子,只没想到这么快……

  他让年轻人把自己安置在书桌边,桌上堆满了书籍纸张。“带她进来吧,别让公主久等。”他虚弱地挥挥手,催促徒弟赶快行动,他自己早已是个无力匆促的人了。他的手满是皱纹斑点,在干薄如纸的皮肤下,几可见密布的血管和干枯的骨骼。这双手如今竟这般颤抖,曾经它们是多么灵巧、多么稳健啊……

  小女孩跟着派洛斯一起进来,羞怯一如往常。在她身后拖步轻跳、古怪横行的,则是她的弄臣。他戴着一顶老旧锡桶做的玩具头盔,顶端捆了两根鹿角,上面挂着牛铃,随着他的蹒跚脚步而发出不同声响:铿啷当、碰咚、铃铃、嗑啷啷。

  “派洛斯,是谁一大早来拜访我们?”克礼森问。

  “师傅,是我和阿丁。”她天真无瑕的蓝眼睛朝他直眨,只可惜她的脸蛋并不漂亮。这孩子不仅有她父亲突出的方下巴,而且很不幸地继承了她母亲那双耳朵。除此之外,她年幼时曾感染灰鳞病,险些丧命,后虽逃过一劫,却留下可怕的残缺:半边脸颊直到颈部下方,皮肤全部僵硬坏死,表面干裂,层层剥落,夹杂着黑灰斑点,抚触起来宛如硬石。“派洛斯说可以让我们看看白鸦。”

  “当然可以。”克礼森回答。他怎么忍心拒绝她?难道她失去的还不够多吗?她名叫希琳,就快满十岁了,而她是克礼森学士所见过最哀伤的孩子。她的哀伤是我的耻辱,老学士心想,另一个我失职的永恒烙印。“派洛斯师傅,有劳你把鸟儿从鸦巢里带过来给希琳公主看看。”

  “这是我的荣幸。”派洛斯是个谦恭有礼的年轻人,年方廿五,却严肃得像个六旬老翁。假如他多些幽默感,多些活力就好了,此地就缺这个。阴沉之地需要愉悦,而非肃穆。龙石岛是一座海中孤寂的堡垒,地势乃是湿冷荒原,终年为暴风恶水环绕,背后又有火山烟影,阴沉自然不在话下。但职责所趋,学士便必须毅然前往,所以十二年前克礼森随公爵来到龙石岛,为之效命,尽忠职守。然而他从未真心爱过龙石岛,也始终没有找到归属感。近来,红袍女每每妖魅般浮现梦中,使他骤然惊醒,却惶惶不知身在何处。

  弄臣转过他那肤色不一、斑纹满布的头,看着派洛斯爬上高耸的铁梯行往鸦巢,头盔上的铃铛随之作响。“海底下,鸟儿生鳞不长羽,”他说,喀啷啷啷,“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即便以弄臣的标准而言,补丁脸依旧是个失败的角色。很久很久以前,或许他能轻易引来哄堂大笑,但大海夺走了他的能力,同时也夺走了他大半神智和所有记忆。他体态肥软,时而莫名地抽搐颤抖,又时而连话都说不清。这小女孩是现在唯一还会被他逗笑的人,大概也只有她在乎他的死活。

  一个丑陋的小女孩和她可悲的弄臣,再加上我这个油尽灯枯的老学士……任谁听了都会为我们三人的故事掬一把同情泪。“孩子,过来陪我坐坐。”克礼森招手示意她靠近,“天才刚亮,你应该在被窝里睡得香甜,怎么会跑来找我呢?”

  “我刚作了恶梦,”希琳告诉他。“我梦见龙要吃我。”

  克礼森学士记得小女孩长年恶梦缠身。“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他温柔地说,“巨龙已死,再也无法复生。孩子,它们都是石雕。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这座岛是强大的瓦雷利亚自由城邦最西边的前哨站。建造这座城堡的是瓦雷利亚人,虽然他们的伟大技艺业已失传。为抵御外侮,他们在要塞的每个城墙交会处都筑起塔楼。瓦雷利亚人刻意将这些塔楼雕凿成恶龙形状,好让城堡看来更加骇人。他们之所以舍弃普通的城垛,而改用千百尊狰狞石像,也是为了这个目的。”他伸出自己斑驳干瘦的手,轻轻握了一下她粉嫩的小手。“所以啰,没什么好怕的。”

  希琳却不为所动。“那天上飞的又是什么东西?上次黛拉和梅翠丝在井边说话,黛拉说她听到那个红衣服的女人跟妈妈说那是‘龙息’。假如龙会呼吸,那不就是它们活过来了吗?”

  这该死的红袍女,克礼森学士苦涩地想,难道成天在母亲耳边进谗言还不够,现在竟连她小女儿的清梦也不肯放过?他一定要把黛拉好好训诫一番,警告她不许再危言耸听。“好孩子,天空中的东西叫彗星,就是有尾巴的星星。它迷失在天空里,不久就会消失不见,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看到,你等着瞧吧。”

  希琳勇敢地点点小脑袋,“妈妈说白鸦代表夏天要结束了。”

  “我的好小姐,的确如此。白鸦只会从旧镇的学城飞来。”克礼森的手指轻抚颈间锁链,锁链由不同金属串接而成,分别代表他在不同领域获得的成就。学士颈链是学城的标记,是他组织的象征,多年前他英气焕发,深感骄傲地戴着它,如今却日觉沉重,冰冷的金属紧贴皮肤。“它们比同类来得高大,也聪明得多,生来就接受训练,负责传递最重要的信息。白鸦带来的消息说,学城已召开‘枢机会’,根据王国各地学士所做的天象观测和报告,宣告长夏的终结。这个夏季长达十年两个月又十六天,是人们记忆中时间最长的一次。”

  “天会变冷吗?”希琳生长于夏日,自然不知严寒为何物。

  “早晚会的,”克礼森答道,“倘若诸神慈悲,或许还会赐给我们一个温暖的秋季和丰盛的收获,好让我们为即将来临的寒冬做好准备。”民间普遍认为长夏之后的冬季将更为漫长,但老学士觉得没必要吓唬女孩。

  补丁脸摇响铃铛。“海底下天天是夏天哟!”他吟诵起来,“美人鱼发梢有海草,银色海草织礼服,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希琳咯咯直笑,“我也想要一件银色海草织的礼服。”

  “海底的雪往上下,”弄臣又说,“雨干得像枯骨哟。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真的会下雪吗?”女孩问。

  “会的。”克礼森回答。虽然我希望多年以后才开始下雪,而且不要持续太久。“瞧,派洛斯这会儿可不把鸟儿带来了么?”

  希琳高兴地叫出声来,就连克礼森也承认这只鸟确实难得一见。它羽白似雪,身形大过雀鹰,洁亮的黑眼珠证明它并非白子,而是货真价实,血统纯正的白鸦。“过来。”他出声召唤,白鸦振翅飞起,灵窜入空,翅膀啪啪作响地飞过房间,停歇在他身畔的书桌上。

  “我去帮您准备早餐。”派洛斯道,克礼森点点头。“这是希琳公主。”他告诉白鸦,鸟儿白色的头上下摆动,好像在鞠躬似的。“公主!”它嘶声叫道,“公主!”

  女孩张大了嘴。“它会说话耶!”

  “会几句,我不是说过吗?这些鸟儿很聪明。”

  “聪明鸟儿聪明人,聪明的傻瓜弄臣。”补丁脸说,叮叮当当,“噢,聪明的聪明的聪明的傻瓜弄臣!”他唱起了歌,“影子来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他一边唱,一边单脚站立,然后又换另一只脚。“影子来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每唱一句,他就扭一次头,鹿角上的铃铛响个不停。

  白鸦厉声尖叫,振翅飞离,停在通往鸦巢的楼梯铁栏上。希琳似乎越发显得瘦小。“他一天到晚唱这个,我叫他别唱了,可他不肯,我好害怕啊。叫他别唱了吧。”

  你要我怎么叫他别唱呢?老人暗忖,曾经,我有机会让他再也唱不了歌,可……

  当年,只因雷加王子无姐妹可娶,老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他那时还不像后来那么疯癫——便派史蒂芬公爵渡海物色王子妃人选。至今依然令人怀念的史蒂芬公爵,便是在狭海对岸的瓦兰提斯找到了当时年纪尚幼的补丁脸。“这是我所见过最杰出的弄臣,”就在公爵徒劳无功,准备动身回国的前两周,他写信给克礼森,“他年纪虽小,却手脚灵活,活像只猴子;他的头脑机灵,即使与宫中廷臣相比也毫不逊色;他不仅会变戏法、说谜语、耍魔术,还可以用四种语言引吭高歌。我们已经为他赎得自由,打算带他一道回来。劳勃一定会喜欢上他,等日子一久,或许史坦尼斯也能从他那儿学到欢笑。”

  想到那封信,克礼森不禁悲从中来。史坦尼斯终究没有习得笑容,补丁脸这孩子则根本没有教他的机会。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证明了“破船湾”之称果真名副其实,公爵的双桅帆船

  “傲风号”驶进城堡视线范围时,他的儿子就站在城墙上,眼睁睁看着父亲的船撞上暗礁,然后被海水吞噬。超过一百名的桨手和船员,就这么和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夫妇一道葬身海底。船难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次潮水涌来,都会在风息堡下的海滩留下一具具肿胀的尸体。

  男孩在第三天被冲到岸上。当时,克礼森学士与其他人一同来到岸边,协助辨认死者。他们发现弄臣时,他浑身赤裸,净白的皮肤因泡水起了皱纹,沾满潮湿的沙粒。克礼森原以为又是一具尸首,可当乔米握住他的脚踝,准备把他拖上运尸马车时,男孩却坐起身子,用力咳出海水。乔米直到临终,都还坚持那时补丁脸的皮肤是黏腻而冰冷的。

  弄臣在迷失海中的两天究竟是如何活下来的,谁也解释不出。海边的渔民老爱说有美人鱼教他如何在水中呼吸,藉此换取他的精种。补丁脸自己则什么也没说。他们在风息堡下找到的孩子完全变了个样,身心俱碎,连语言能力都几乎消失,遑论史蒂芬公爵信上所说的聪慧机灵。然而看到那张弄臣脸,男孩的身份却又无庸置疑,因为瓦兰提斯自由贸易城邦习惯在奴隶和仆役脸上刺青,而他从头皮到脖颈均布满红绿相间的格子。

  “我看这可怜虫是疯了,这样下去,不仅他自己受苦,对别人也没好处。”当年的风息堡代理城主老哈柏特爵士说,“你所能做的最仁慈的事,就是给他一杯罂粟花奶,让他毫无痛楚地一觉睡去,从此了结。若他还有几分脑筋,一定会感激你的。”然而克礼森坚决反对,最后他的意见终于获胜。至于补丁脸究竟有没有从这个胜利中得到任何欢愉,他不敢说,即便在事隔多年的今日,他依旧不知道。

  “影子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来跳舞喔大人!”弄臣继续唱,一边摇头晃脑,铃声叮当响。碰咚!叮叮当!碰咚!

  “大人!”白鸦厉声叫道,“大人!大人!大人!”

  “随他去唱吧,”学士对惊惶的公主说,“你别放在心上。说不定他明天想起别的歌,你就再也不会听见这首了。”史蒂芬大人信上不是写了吗?他可以用四种语言引吭高歌……

  派洛斯走进来,“师傅,请恕我打扰。”

  “你忘了我的燕麦粥啊。”克礼森十分诧异。这不像派洛斯啊。

  “师傅,戴佛斯爵士昨晚回来了。厨房里都在谈论这事,我想立刻让您知道。”

  “戴佛斯……你说昨晚上是吗?现下他人在哪里?”

  “在陛下那里,他们彻夜共商大计。”

  若是从前,无论何时,只要事情紧急,史坦尼斯公爵一定会叫醒他,要他列席旁听,提供建言。“怎么没通知我?”克礼森抱怨,“应该叫醒我的。”他从希琳掌中抽离手指。“殿下,请您原谅,但我要和您父亲陛下谈谈。派洛斯,麻烦你扶我一把,城堡里的楼梯实在太多了。我总觉得他们每晚还多添个两级,好像专为了找我麻烦。”希琳和补丁脸跟着两人出了房门,但女孩很快便对老人的缓步慢行感到不耐,便快步跑到前面,弄臣亦步亦趋跛行在后,头顶牛铃发狂似的响个没完。

  克礼森沿阶登上海龙塔的盘旋楼梯,深觉城堡对身体孱弱的人委实极不友善。史坦尼斯公爵此刻应是在“石鼓楼”上的图桌厅里。石鼓楼是龙石岛的主堡,每逢暴风雨来临,它那古老的墙垣内部便会轰隆回响,因而得名。欲达该处,他们必须经过走廊,通过筑有守护石像鬼的黑铁大门穿越中、内两道城墙,继而登上克礼森不愿细数的层层阶梯。年轻人一次可踏两级,然而对一个臀伤未愈的老人来说,每一步都是酷刑。但史坦尼斯公爵毕竟不会移尊就教,老学士只有忍受这一切磨难,再怎么说,有派洛斯在旁扶持,他已十分感激。

  他们沿着长廊缓缓行去,经过一排高大拱窗,视野可将外院、外城墙及彼方渔村尽收眼底。院子里,弓箭手正随着“搭箭!拉弓!放!”的号令朝箭靶射击,箭声飕飕,彷如群鸟展翅。卫兵在城墙通道上大步巡逻,透过一个个石像鬼间的缝隙,向外窥探驻扎城畔的大军。营火炊烟袅袅,晨空雾气迷蒙,三千战士坐在自家主人的旗帜下吃早餐。越过占地广大的军营,便是船舶拥挤的港口,过去半年来,任何驶进龙石岛视线范围内的船只都被扣留下来。史坦尼斯公爵的旗舰

  “怒火号”乃是一艘有三百支桨的三层甲板战船,可在周遭许多大腹便便的武装商船和货船的包围下,竟显得渺小了。

  石鼓楼外的守卫一眼便认出两位学士,挥手放他们过去。“你等在这里,”进去之后,克礼森对派洛斯说,“我最好自己去见他。”

  “师傅,接下来还有好长一段路。”

  克礼森微微一笑,“我会不知道吗?这些楼梯我不知爬了多少回,都可以一个个叫出名字了。”

  然而才到半途,他就后悔起自己的决定。他停下脚步,喘口气,也稍稍缓和臀部的痛楚。这时,他听见靴子踩在石头上的声音,迎面下楼的正是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戴佛斯个子很瘦,相貌平庸,寒微的出身显而易见。他的肩头垂着一件饱经海水盐渍侵蚀的绿披风,早因长期日晒而褪了颜色。披风之下是棕色的外衣和长裤,正好搭配他的棕眼棕发,颈项间还用皮带挂着一个破旧小皮袋。他的小胡子已经白丝密布,伤残的左手戴了一只皮手套。他一见克礼森便停下脚步。

  “戴佛斯爵士,”学士开口,“您几时回来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我最喜欢的时刻。”据说“短指”戴佛斯夜间行船的本领世上无人能及。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为骑士之前,他是七国上下最恶名昭彰,却也最刁钻难测的走私者。

  “情况如何?”

  对方摇摇头,“就和您事前警告过的一样,学士先生,他们不愿为他举兵,因为他们并不爱戴他。”

  当然不愿意,克礼森暗想,他们永远也不会愿意。他坚强、能干又正直……唉,可惜就是正直过了头……但这里人手不够,怎么也不够啊。“你和他们全都谈过了吗?”

  “全部?没有,只和那些愿意接见我的人。这些世家贵族同样不喜欢我,在他们心目中,我永远都是‘洋葱骑士’。”他左手一紧,粗短的指头向内握拳。史坦尼斯砍掉了他左手四指的末端指节,仅有拇指例外。“我在古利安·史文和老庞洛斯的桌边吃过饭,塔斯家则同意和我半夜里在树林秘密会面。至于其他人——哎,贝里·唐德利恩下落不明,有人说他已死。卡伦大人投靠蓝礼,这会儿已是彩虹护卫里的橙衣卫了。”

  “彩虹护卫?”

  “蓝礼的御林铁卫,”这位前走私者解释,“但这七个人不穿白衣,而是各有代表色。洛拉斯·提利尔是他们的队长。”

  一个威风八面,衣着耀眼的全新骑士团,正是蓝礼·拜拉席恩会感兴趣的玩意儿。他从小便喜欢鲜明色彩、华丽衣料以及各种游戏。“你看!”他会一边大叫大笑,一边飞奔过风息堡的厅堂。“你看!我是飞龙!”或者“你看!我是个巫师!”或者“你看你看!我是雨神耶!”

  当年那个满头黑发,眼里洋溢笑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二十一岁的他,却依旧游戏人间。你看,我是国王!克礼森哀伤地想,蓝礼啊蓝礼,我亲爱的孩子,你可知你在做什么?就算你知道,你会在乎吗?这世上除了我之外,还有没有人为他着想?“贵族们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这个嘛,有人口气婉转,有人则出言不逊。有的藉口推托,有的满口承诺,还有的净是撒谎。”他耸耸肩,“到头来,还不都是些空话?”

  “你一点希望也没给他?”

  “除非你要我也撒谎,而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戴佛斯道,“对他,我只说实话。”

  克礼森学士犹记得风息堡之围解除后,戴佛斯受封为骑士那天的情景。当年史坦尼斯仅率领少数守备队,在提利尔和雷德温联军的重重包围下,硬是坚守城池近一年之久。那时连海路也被青亭岛的雷德温家封锁,日夜有飘扬着酒红旗帜的战船监控。风息堡内的马匹早被吃光,猫狗也烹食殆尽,守军只剩树根和鼠肉可吃。就在一个乌云密布,月黑风高的晚上,走私者戴佛斯藉着夜色掩护,冒险穿越雷德温舰队和破船湾的险恶暗礁。他的小船有黑帆黑桨以及漆黑船身,船舱里满载洋葱和咸鱼,虽然不多,却已足够守军继续支撑到艾德·史塔克率兵支援,解了风息堡之围。

  史坦尼斯公爵赐给戴佛斯风怒角的肥沃土地,一座小城堡,以及骑士的身份……但他同时诏示,为弥补多年来的走私行径,对方必须失去左手所有的末端指节。戴佛斯屈从了,不过他的条件是史坦尼斯必须亲自动手,他认为其他人没资格。公爵挑了一把切肉用的屠刀,切得干净俐落。事后,戴佛斯选了“席渥斯”这个姓氏作为他的新家族名号,并以灰底上的黑船作为家徽——船帆上还画了一颗洋葱。这位前走私者老爱鼓吹史坦尼斯公爵帮了他一个大忙,省下他许多修剪指甲的时间。

  不,克礼森心想,他这样的人绝不会给出虚伪的希望,也决不会掩饰残酷的事实。“戴佛斯爵士,即便对史坦尼斯大人这样的人,真相依旧可能是苦口良药。他只想要军容壮盛地回到君临,击垮他的敌人,取回他应得的地位。可现在……”

  “如果他带着这一点人马回君临,那就是找死。他的兵力不够,我跟他说过了,可你也知道他的脾气。”戴佛斯举起戴着皮套的手,“要他能屈能伸,恐怕得等我的手指先长回来。”

  老人叹口气,“你已经尽力了,换我去试试吧。”他虚弱地继续往上爬。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的厅堂是一个宽阔的圆形房间,墙壁由黑石砌成,上无装饰。厅内有四扇高大窄窗,面向东西南北四方。大厅中央有一张用巨木板雕刻而成的大桌——图桌厅正是因此而得名——这是伊耿·坦格利安在征服战争以前下令建造的。“地图桌”长过五十尺,最宽处约为长度的一半,最窄处不到四尺。伊耿的木匠依照维斯特落大陆的形状,锯出一个个海湾和半岛,整张桌子没有一处平直。桌面上描绘了伊耿那个时代的七大王国,所有的河川山脉、堡垒城市、湖泊森林……巨细无遗,泛着累积近三百年的亮漆光泽。

  整个大厅仅有一张座椅,经过精心设计,正好对应维斯特洛外海龙石岛的所在,并位于隆起的高台之上,可将桌面一切尽收眼底。坐在椅子上的人穿着紧身皮背心和棕色粗羊毛长裤,克礼森一进门,他便抬起头。“老头子,我就知道,不管有没有叫你,你一定会来。”他话中不带丝毫感情,向来如此。

  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蒙诸神恩宠,乃是铁王座的合法继承人,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统治者。他生得肩膀宽阔,四肢健壮,面容紧绷,皮肤经烈日长期曝晒,坚硬如铁。“坚毅”是人们最常用来形容史坦尼斯的词,而他也的确不负其名。虽然他还不到三十五岁,头上却只剩一排黑色细发,宛如王冠的影子,环绕在双耳之后。他的哥哥,故王劳勃,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留起了胡子。克礼森学士虽没有亲眼目睹,却听人说那是一大把粗厚的黑胡子。史坦尼斯也同时把胡子修得又短又齐,像是蓝黑的影子,覆盖住他的方下巴和两颊的颧骨凹陷,彷彿欲藉此表示回应。一双浓眉之下,他的眼睛就像两个伤口,深蓝有如黑夜汪洋。再怎么滑稽可笑的弄臣,遇上他那张嘴也要徒劳无功,那是一张生来与皱眉、怒容和严词峻令为伍的嘴,它苍白、薄细而紧绷,早已忘却如何微笑,更不知开怀为何物。夜深人静之时,克礼森学士偶尔还会幻想自己听见相隔半个城堡之遥的史坦尼斯公爵磨牙霍霍之声。

  “若是从前,你会叫醒我的。”老人说。

  “从前的你还年轻,现在你又老又病,需要睡眠。”史坦尼斯永远学不会花言巧语,不知掩饰谄媚,他有话便说,从不管别人的感受。“反正我知道你早晚也会自行打听戴佛斯带回的消息,你向来如此,不是吗?”

  “我要是不打听,如何能辅佐你呢?”克礼森说,“我上楼途中遇到戴佛斯。”

  “我看他都说了吧?我该把那家伙的舌头和手指一起砍掉。”

  “那他就没法当个好特使了。”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特使。看来风息堡诸侯不肯为我举兵,他们不喜欢我,而我举兵的正当理由对他们来说无足轻重。胆子小的想躲在城墙后面,等着见风转舵;胆子大的则已投效蓝礼麾下。蓝礼!”他愤恨地吐出这个名字,彷彿是舌头上的毒药。

  “过去这十三年来,令弟一直担任风息堡公爵,这些诸侯是宣誓效忠他的封臣——”

  “他的?”史坦尼斯打断他,“照理说,他们应该是我的封臣。我从没开口要过龙石岛,我根本不想要这鬼地方。我拿下此地,是因为劳勃的敌人盘踞在这,而他命令我将之扫平。我为他建立舰队,打败敌人,完全尽了作弟弟的本分——蓝礼也应该这样对我才对——后来呢,你看劳勃怎么感谢我?他任命我为龙石岛公爵,却把风息堡的领地和税赋都给了蓝礼。三百年来,风息堡一直是拜拉席恩家族的世袭领地,照理说,劳勃登上铁王座,就该换我统治才对。”

  这段陈年往事伤他很深,如今益发明显。眼下,这是他事业的致命伤:龙石岛虽然历史悠久,固若金汤,但旗下仅有少数小贵族,他们管辖的外岛领地多石崎岖,人烟稀少,根本不足以提供史坦尼斯所需的军力。即便加上他从狭海对岸自由贸易城邦密尔和里斯等地雇来的佣兵,驻扎城外的部队总数依旧完全不足以和兰尼斯特家族对抗。

  “劳勃固然待你不公,”克礼森学士谨慎地回答,“然而在当初,他也有他的考量。龙石岛自古以来就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根据地,他需要强有力的人来统治这里,而蓝礼那时只是个孩子。”

  “他现在就不是了?”史坦尼斯愤怒的大喊在空荡的厅堂里回荡,“还是个想顺手牵羊,从我头上偷走王冠的孩子。蓝礼凭什么贪图王位?平日上朝,他只会和小指头开玩笑,到了比武大会,他就穿上那套漂亮铠甲,被武艺高强的人击落马下,这就是我弟弟蓝礼的事迹总和,而他竟觉得自己该当国王!我问你,我究竟造了什么孽,这辈子要和这样的兄弟为伍?”

  “我无法为诸神作答。”

  “依我看,这些日子来,你没法作答的事可多了。蓝礼的学士是谁?说不定我该把他找来,看他的建言会不会有用。我弟弟决定窃取我的王冠时,你觉得这位学士说了些什么?你这位同事给了我那叛徒弟弟什么建议?”

  “陛下,我相信蓝礼大人并未征求他人的建议。”史蒂芬公爵的幼子长成了一个有勇无谋的人,往往未经思考,便冲动行事。在这一点,以及其他许多地方,蓝礼像极了他的长兄劳勃,而与史坦尼斯判若云泥。

  “‘陛下’?”史坦尼斯悻悻地重复,“你拿国王的称谓来消遣我,可我这算是哪门子国王?龙石岛,还有狭海里的几颗石头,这就是我的王国!”他走下高椅台阶,站在地图桌前,拉长的影子迆洒在黑水湾口,以及如今君临所在的那片树林上。他伫立沉思,望着他亟思获得,明明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的国度。“今晚我要宴请诸侯,虽然他们寥寥无几,不过就赛提加、瓦列利安和巴尔艾蒙这几个人,也都不是什么能干角色,但我兄弟留给我的只有这些了。除此之外,那里斯海盗萨拉多·桑恩会带来我近来欠款的帐单,密尔人摩洛叙会谈论海潮和秋季风向,目的是要我小心谨慎,桑格拉斯大人则会虔诚地以七神之名诵唱祝祷。再之后呢,赛提加会要我说明到底哪些风息堡诸侯决定加入,瓦列利安则会威胁我,除非立刻出兵,否则就班师回家。我到底该怎么对他们说?我到底该怎么做?”

  “陛下,您真正的敌人是兰尼斯特。”克礼森学士回答,“假如您们兄弟俩能并肩作战——”

  “我绝不跟蓝礼妥协,”史坦尼斯回答,语气不容任何辩驳。“除非他放弃称王。”

  “那就不和他结盟,”学士让步了,他的主人个性刚硬,自尊心强,一旦下定决心,便再无转寰余地。“其他人同样能助您一臂之力。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已经自立为北境之王,身后有临冬城和奔流城所有兵力支持。”

  “他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史坦尼斯道,“而且同样僭越称王,难道你要我坐视王国分崩离析?”

  “半个王国总比没有好,”克礼森说,“更何况您若是肯帮那孩子报了父仇——”

  “我凭什么要帮艾德·史塔克复仇?他对我来说什么也不是。哼,劳勃是很爱他,这我清楚,他常说他们‘情同手足’,这句话我不知听过多少遍。他的手足是我,不是奈德·史塔克,但你从他对我的态度绝对看不出来。我为他坚守风息堡,眼睁睁地看着忠心部属一个接一个饿死,而梅斯·提利尔和派克斯特·雷德温却在城外大吃大喝。劳勃可有感谢我?没有!他感谢的是史塔克,感谢他在我们只剩老鼠和野菜裹腹的时候率兵解围。我奉劳勃之命,为他建造一支舰队,以他之名攻下龙石岛,他可有握着我的手,说一声‘老弟啊,干得好,要是没有你,我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呢’?没有!他反而怪我让威廉·戴瑞带着韦赛里斯和那个小婴儿逃走,好像我有办法阻止他们似的。我在朝中为他卖命十五年,协助琼恩·艾林治理国家,好让劳勃吃喝嫖赌。结果琼恩死了以后,我哥哥可有任命我为首相?没有!他反而千里迢迢跑去找好朋友奈德·史塔克,将这份荣耀双手奉上。结果呢,事实证明对两人都没好处。”

  “陛下,请息怒。”克礼森学士温和地说,“纵然您过去遭受种种不公,然而逝者已矣,倘若您和史塔克家能齐心协力,未来仍然大有可为。除此之外,您还有其他盟友可资利用,可否考虑和艾林夫人合作呢?既然太后谋害了她丈夫,想必她亟欲为他复仇。她有个幼儿,也是琼恩·艾林的继承人,假如您将希琳许配给他——”

  “那小鬼体弱多病,”史坦尼斯公爵反对,“这点连他父亲都清楚,所以才要我把他带来龙石岛做养子。当几年侍从或许对他有好处,只可惜那该死的兰尼斯特女人抢先一步,毒死了艾林大人。现在莱莎把他藏在鹰巢城里,我可以向你保证,她是死也不会和那小鬼分开的。”

  “既然如此,您就把希琳送去鹰巢城吧,”学士敦促,“龙石岛太阴郁,本不适合孩子成长。让她的弄臣陪她一道去,这样她身边好歹有张熟悉的面孔。”

  “熟悉归熟悉,却也可怕得紧。”史坦尼斯皱眉思索,“不过……或许值得一试……”

  “身为七大王国的合法君主,难道得向寡妇和篡夺者摇尾乞怜吗?”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传来,语气尖锐地发问。

  克礼森学士转身一看,忙低头致意。“夫人。”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气恼自己竟没听见她进来。

  史坦尼斯公爵眉头一皱,“我何时跟人摇尾乞怜了?我决不会,女人,你给我搞清楚。”

  “陛下,听您这么说,我很欣慰。”赛丽丝夫人几乎和她丈夫一般高,身形削瘦,脸庞尖细,双耳突出,鼻子的轮廓锐利,上唇生了好些汗毛。她每天必拔,时常抱怨,却还是长个没完。她的双眼色浅,嘴形严峻,声音锐利如鞭。此时,只听她厉声说道:“艾林夫人本应向你效忠,史塔克家、你弟弟蓝礼等人亦然,因为依照天上真主意旨,你是他们唯一的主君。既然如此,若向他们恳求协助,甚或为此讨价还价,岂不有失尊严?”

  她说的是天上“真主”,而非“诸神”。显然那红袍女已经彻底掳获了她的心,使她背弃了七国新旧诸神,转而信奉他们称作“光之王”的神灵。

  “你的真主意旨留着自己用吧。”史坦尼斯公爵说,他并不若妻子那般对新教狂热。“我要的是军队,不是祝福。你有没有藏起来的军队啊?”他的话中不带感情。史坦尼斯向来不擅与女性相处,连和自己妻子也不例外。当他前往劳勃的君临朝廷担任重臣期间,他把赛丽丝和女儿一并留在龙石岛。他的家信不多,探视更少,每年履行一两次婚姻义务,但从中得不到任何喜乐。他曾衷心盼望有个儿子,却始终未能如愿。

  “我的兄弟、叔伯和表亲们有军队,”她告诉他,“佛罗伦家族会为你而战。”

  “佛罗伦家的兵力至多两千,”据说史坦尼斯对七国每家诸侯的实力都了若指掌,“更何况,夫人,恐怕我对他们没你那么有信心。佛罗伦家的领地离高庭太近,我看你伯父不敢与梅斯·提利尔作对。”

  “还有一个办法,”赛丽丝夫人靠过来,“陛下,请您看看窗外,高挂天际的正是您期待已久的预兆:它鲜红如火,正如真主的烈焰红心,这就是他的旗帜——也是您的!您看看它,像龙焰般飘扬于苍穹之上,而您正是龙石岛之主啊。陛下,这意味着您的时代已经来临,无须怀疑。您命中注定,将扬帆驶离这座孤岛,横扫千军,就像当年的征服者伊耿一样。如今,只消您一句话,光之王的力量就是您的了。”

  “光之王会给我多少军队?”史坦尼斯又问。

  “要多少有多少,”他的妻子回答,“首先从风息堡、高庭及其旗下所有诸侯的兵力开始。”

  “这和戴佛斯报告的情况不一样,”史坦尼斯道,“你说的这些兵力早已向蓝礼宣誓效忠,他们爱的是我那风流倜傥的弟弟,正如他们当年爱戴劳勃……他们对我素无好感。”

  “话是没错,”她回答,“但若蓝礼一命归天……”

  史坦尼斯眯眼盯着妻子瞧,最后克礼森终于忍不住了。“您千万不能这么想。陛下,无论蓝礼做了什么荒唐事——”

  “荒唐事?我看是叛国大罪吧。”史坦尼斯转向妻子,“我弟弟年轻力壮,掌握大军,身边更有他那群彩虹骑士。”

  “梅丽珊卓已从圣火中预见他的死期。”

  克礼森大惊失色,“这是谋害亲弟啊……大人,此事邪恶卑鄙,令人发指,简直无法想像……求您务必听取我的建言。”

  赛丽丝夫人上下打量他一番,“老师傅,敢问您要给他什么建言?若他向史塔克家卑躬屈膝,又把我们的女儿卖给莱莎·艾林,又如何能赢回半壁江山呢?”

  “克礼森,你的建议我已经听过了,”史坦尼斯公爵道,“现在我听听她的。你退下吧。”

  克礼森学士弯动僵硬的关节,微微屈膝,缓步离去。在走出房间的过程中,他始终感受到赛丽丝夫人盯着他后背的目光。好不容易回到梯底,他已经快直不起身子了。“请你扶着我。”他对派洛斯说。

  克礼森安然返回居室后,便遣走年轻助手,跛着脚又上阳台,站在石像鬼间,凝视汪洋。萨拉多·桑恩手下的一艘战船正航经城堡,船壳条纹斑斓,划桨起落,穿破灰绿浪花,稳健前进。他目送它消失于陆岬后方,心想:若我的诸多恐惧也能这么容易消失,那就好了。他活了这么大把年纪,最后竟要目睹如此悲剧吗?

  作学士的一旦戴起颈链,便需放弃生儿育女的权利。然而克礼森却时常觉得自己像个父亲,自从怒海夺去史蒂芬公爵的性命后,劳勃、史坦尼斯和蓝礼……便像他的三个儿子,由他一手抚养长大。莫非他失职太甚,如今必须目睹儿子们自相残杀?他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绝对不能。

  问题的核心在于那名女子,并非赛丽丝夫人,而是另外那个。下人们都不敢直呼其名,乃称她为“红袍女”。“我倒不怕,”克礼森对他的地狱犬雕像说:“就是她,梅丽珊卓。”来自亚夏的梅丽珊卓是个女术士,是个缚影士,同时也是光之王拉赫洛的女祭司。拉赫洛乃圣焰之心,是影子与烈火的神。不,梅丽珊卓的种种疯狂行径绝不能散播到龙石岛之外。

  与晨间的明亮相较,他的房间此刻显得昏暗而阴沉。老人伸出颤抖的双手,燃起一根蜡烛,走到他位于通往鸦巢楼梯下方的工作室。各式软膏、药水和药材整齐罗列于架上,他从最上层一排由矮陶瓶所盛装的药粉后面找出一个与小指头差不多大小的靛蓝玻璃瓶,稍加摇晃,瓶内便传出声响。克礼森吹开表面灰尘,将瓶子拿回桌边。他瘫坐在椅子上,打开瓶盖,倒出内物。那是十来颗种籽大小的结晶,滚过他原本正在阅读的羊皮纸。烛光照映之下,它们闪闪发亮,有如珠宝,色泽奇紫,让老学士觉得自己彷彿从没真正见识这种颜色。

  喉际项链越发沉重,他用小指指甲轻触其中一颗结晶。如此微小的东西,却有掌控生死的能力。结晶由某种植物制成,该植物只生长于半个世界外的玉海诸岛。叶片需经长期放置,随后浸泡于石灰水、糖汁以及某些产自盛夏群岛的珍贵香料中,之后丢弃叶片,在药水中加入灰烬,使其浓稠,然后静置结晶。其过程缓慢而艰难,所需配料价格昂贵,极难寻求。知道配方的仅包括里斯的炼金术士,布拉佛斯的“无面者”……以及他所属的学士组织,可这种东西是不能在学城之外讨论的。大家都知道学士锁链中的银片代表医疗之法——然而大家却往往假装忘记,懂得医疗之法的人,也同样懂得杀人之术。

  克礼森已不记得亚夏人如何称呼这种叶子,也不记得里斯毒剂师给这种结晶取的名字,他只知道它在学城里被命名为“扼死者”,将它放进酒里溶化后,会使饮者喉部肌肉剧烈缩紧,使其气管阻塞,据说受害者面部往往呈现出与结晶相同的紫色,与噎死的症状如出一辙。

  而就在今天晚上,史坦尼斯公爵将宴请诸侯和他的夫人……以及亚夏的红袍女梅丽珊卓。

  我必须先休息,克礼森学士对自己说,天黑之后,我必须精力充沛,手不能颤抖,勇气不能衰退。此事虽然可怕,却是逼不得已。假如天上真有诸神,想必他们会原谅我的。近来他的睡眠状况很差,午睡片刻应该有助于他回复体力,面对即将来临的磨难。他虚弱地走到床边,然而当他闭上双眼,却依旧见到彗星的炽烈红光,栩栩如生地在他的黑暗梦境中闪亮。就在他睡着前的一刻,他意识模糊地想:或许这是我的彗星,一个染血凶兆,预示着即将来临的谋杀……是的……

  待他醒来,天已全暗。他的卧房漆黑一片,全身每个关节都隐隐作痛。克礼森头晕脑胀,勉力坐起,抓住柺杖,颤巍巍地下了床。都这么晚了,他心想,他们竟没通知我!每逢宴会,他都受邀参加,坐在盐罐旁,离史坦尼斯公爵很近。啊,公爵的脸浮现眼前,不是现在的他,而是他儿时的脸孔,那个永远站在冰冷阴影里,看着阳光照在哥哥身上的男孩。无论他做了些什么,劳勃永远抢先一步,而且做得更好。可怜的孩子……为了他,我一定要赶快行动。

  老学士在桌上找到结晶,将之从羊皮纸边拨起。克礼森没有传闻中里斯毒剂师爱用的空心戒指,但他宽松的长袍袖子里倒是缝了各式大小口袋。他将“扼死者”结晶藏进其中一个口袋,开门喊道:“派洛斯,你在哪里?”无人应答,他便拉高音量再喊,“派洛斯,快来帮我!”仍然没有回应。怪了,年轻学士的寝室就在螺旋梯的中间,一定听得到的。

  最后,克礼森只好叫唤仆人。“快点!”他吩咐他们,“我睡过头了。现在晚宴已经开始……酒也喝过了……怎么没叫醒我呢?”派洛斯学士到底怎么了?他实在不明白。

  再一次,他必须穿越长廊。夜风锐利,充满海洋的气息,刮过高窗,传出低语。龙石岛城墙上火炬摇曳,城外的营地里篝火熊熊,彷如满天星星坠落凡尘。天际彗星依旧红光熠熠,其势恶毒。学士连忙安慰自己:以我的年纪和睿智,实在不该怕这种东西。

  通往大厅的门是一只石雕巨龙的大口。走到门外,他遣走仆人,决定独自进去,才不会显得虚弱。于是克礼森拄着柺杖,勉力爬上最后几级石阶,来到入口的龙牙下。两名守卫打开厚重的红门,噪音和强光顿时穿出,克礼森走进巨龙的庞然巨口。

  在刀叉碗盘的碰撞和席间的低声交谈中,他听见补丁脸正唱着:“……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牛铃响叮当。这正是他早上唱的那首可怕曲子。“影子来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下方的席位上坐满了骑士、弓箭手和佣兵队长,他们撕下大块黑面包沾鱼汤吃。任何可能破坏宴席格调的高声谈笑、恣意喧哗,在大厅里都找不到,因为史坦尼斯公爵不允许此种行径。

  克礼森朝高起的平台走去,那里是诸侯和国王的座位。他远远绕路避开补丁脸,可是弄臣跳舞摇铃正在兴头上,既没看到也没听见他靠近。结果补丁脸单脚站立,换脚的时候,一头栽到了克礼森身上,撞开他的手杖,两人连滚带爬跌在草席上。众人哄堂大笑,这无疑是一幅十分滑稽的景象。

  补丁脸半趴在他身上,那张五颜六色的小丑脸紧贴着他,头上的鹿角牛铃盔却没了踪影。“海底下你若跌倒,会往上掉!”他大声宣布,“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小丑咯咯笑着滚到一边,弹跳起身,然后跳了一小段舞。

  为表示风度,老学士露出虚弱的微笑,挣扎想起身,然而臀部剧痛不止,一时之间他真怕又把骨头给摔碎了。这时,有一双健壮的手伸到他两腋,扶他起来。“谢谢你,爵士先生。”他嗫嚅着,转头想看看是哪位骑士伸出援手……

  “老师傅,”说话的人是梅丽珊卓夫人,她声音低沉,有着玉海地区独特的悦耳口音。“您要小心啊。”她一如往常,从头到脚全是红色,身上一件亮如明焰的滑丝长礼服,袖子很长,上衣有切口,露出里面颜色更深的血红衬衣。她的喉际有一条比任何学士锁链还要紧的红金项圈,嵌了一颗大红宝石。

  她的头发,也并非红发男人常呈现的橙色或草莓色,而是磨亮的深红铜色,在火炬照映下闪闪发亮。就连她的眼睛也是红色……但她的皮肤却白晰滑嫩,毫无瑕疵,好似鲜奶油;她的身形优雅苗条,高过多数骑士,胸部丰满,腰身纤细,一张心形脸蛋。男人的视线一旦停在她身上,便很难移走,即便老学士也不例外。许多人称赞她美丽,但其实她并不美丽。她血红,可怖,血红。

  “夫人……谢……谢谢你。”

  “您年纪大了,走路可千万要当心。”梅丽珊卓恭敬地说,“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啊。”

  他知道这句话,那是她宗教里的一句祷词。没关系,我也有自己的信仰。“只有小孩子才怕黑。”他对她说。另一边,补丁脸也继续唱起那首歌,“影子来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

  “这可真奇了,”梅丽珊卓道,“你们一个是聪明的傻子,另一个却是愚蠢的智者。”她弯下腰,捡起补丁脸掉落地面的头盔,扣在克礼森头上。锡桶滑下双耳,牛铃轻声作响。“学士先生,我看这顶王冠正好配得上您的颈链。”她宣布。周围的人跟着哄笑不停。

  克礼森抿紧嘴唇,强忍怒火。她以为他年老力衰,一无是处,但在今晚结束以前,她就会见识到他的厉害。老归老,他可是个出身学城的学士。“我不需宝冠,只求真相。”他告诉她,说着自头上摘下小丑盔。

  “世界上有些真相,旧镇里是没有教的。”梅丽珊卓红衣一甩,转身走回高台餐桌,史坦尼斯国王夫妇便坐在那里。克礼森把鹿角锡桶盔还给补丁脸,随后跟上。

  派洛斯学士坐在他的位子上。

  老人不禁停下脚步,睁大眼睛。“派洛斯学士,”最后他终于开口,“你……你怎么没叫醒我?”

  “陛下要我让您休息,”派洛斯倒还知道脸红,“他说无须惊动您。”

  克礼森环顾四周,众多骑士、队长和诸侯一言不发地坐在位子上。坏脾气的赛提加伯爵已经上了年纪,披风上缀有红榴石雕成的螃蟹。英俊的瓦列利安伯爵选择了海绿色的丝质上衣,装饰喉际的白金海马正与他一头亮金长发相衬。巴尔艾蒙伯爵是个肥胖的十四岁男孩,全身裹着层层紫天鹅绒衣服,镶有白海豹皮装饰。亚赛尔·佛罗伦爵士虽穿了狐皮大衣,仍旧不能改变他的平凡相貌。笃信七神的桑格拉斯伯爵脖颈、腕部和手上都戴了月长石。至于来自里斯的萨拉多·桑恩船长,则是一身大红缎子礼服和金饰珠宝。唯有戴佛斯爵士衣着俭朴,一件褐色上衣,绿羊毛披风。也唯有戴佛斯和他四目相交,眼带悲悯。

  “老头子,你病得太重,不中用了。”这听起来像是史坦尼斯公爵的声音,但不可能啊,怎么可能?“从今以后,改由派洛斯学士来辅佐我。反正从你无法登上鸦巢那天起,信鸦早就交他管理。我可不想让你因为帮我做事而送命。”

  克礼森学士眨眨眼睛。史坦尼斯,国王陛下,我可怜的、郁郁寡欢的孩子,我始终没有得到的儿子,你千万不能这么做,难道你不知我有多么照顾你,为你而活着,难道你不知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依旧对你疼爱有加吗?是的,对你疼爱有加,比对劳勃、甚至对蓝礼还要深,因为你最缺乏爱,你最需要我。但他说出口的却是:“遵命,陛下。不过……不过我肚子很饿,可否请您给我一个位子?”让我坐在你身边,好好守着你……

  戴佛斯爵士从长凳上站起来,“陛下,如果学士愿意坐在我旁边,我会深感荣幸。”

  “好吧。”史坦尼斯公爵转过头去跟梅丽珊卓说话,她坐在他右边,是地位最高的贵宾。赛丽丝夫人坐在他左边,脸上闪过一抹耀眼但脆弱的笑容,好似她配戴的首饰。

  距离太远了,克礼森看着戴佛斯爵士的位子,木然地想。前走私者和主桌中间隔了一半的诸侯。要把“扼死者”放进她的杯子,我必须靠近些,可该怎么做呢?

  当老学士缓缓绕过桌子,朝戴佛斯·席渥斯走去时,补丁脸正在手舞足蹈。“在这儿咱们吃鱼!”弄臣把一条鳕鱼当权杖挥舞,开心地向大家宣布,“在海里面咱们被鱼吃!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戴佛斯爵士往长凳旁边挪动,空出位子来。“今晚我们都该穿上小丑服,”克礼森学士坐下时,他口气沉重地说:“因为我们即将去办的事,实在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红袍女从她的火堆里预见了我军胜利,所以史坦尼斯不顾兵力差距,打算立刻出兵。恐怕还没等她闹完,我们就会见识补丁脸曾经经历的奇遇了——在海底。”

  克礼森把手伸进袖子取暖,隔着羊毛,感觉到结晶隆起的硬块。“史坦尼斯大人。”

  史坦尼斯从红袍女那边回过头,但赛丽丝夫人却抢先开口:“是史坦尼斯‘陛下’。学士先生,您太没分寸了。”

  “他年纪大了,脑筋不清楚。”国王没好气地说,“克礼森,怎么了?有话快说。”

  “既然您决定渡海出征,还请您务必和史塔克大人及莱莎夫人同心协力……”

  “我绝不和他们为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道。

  “正如光明绝不与黑暗为伍。”赛丽丝夫人握住他的手。

  史坦尼斯点点头,“兰尼斯特家僭越为王,史塔克家意图窃取我半壁江山,舍弟则夺走于法归我所有的封地臣属。他们都是大逆不道的叛徒,皆为我的死敌。”

  我失去他了,克礼森绝望地想。如果他能想办法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接近梅丽珊卓……只需与她的酒杯短暂接触。“您是令兄劳勃合法的继承人,是七大王国真正的统治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他绝望地说,“即便如此,倘若孤军奋战,胜利终将无望。”

  “谁说他孤军奋战?”赛丽丝夫人道,“光之王拉赫洛乃是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真主,也是他最有力量的盟友。”

  “迷信神灵太不可靠,”老人坚持,“何况该神在此毫无威能可言。”

  “谁说的?”梅丽珊卓转过头,喉际的红宝石反射光芒,一时之间仿如彗星红光。“学士先生,您这样满口胡言,恐怕该再戴上那顶王冠才是哟。”

  “没错,”赛丽丝夫人同意,“补丁脸的帽子很适合你,老头。快把它戴上,我命令你。”

  “海底下没人戴帽子!”补丁脸说:“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史坦尼斯公爵的眼睛被浓眉的阴影所遮蔽,他嘴唇紧闭,下巴无声地蠕动。他生气的时候,总会这样磨牙。“傻子,”最后他咆哮道,“你听见我夫人的话了,快把你的帽子拿给克礼森。”

  不,老学士心想,这不是你,不是你的作风,你向来公正,虽然严厉却不至残忍,从来不会,你从不知道什么是嘲弄,就像你永远也不懂得欢笑。

  补丁脸跳着舞,靠过来,牛铃响个不停,喀啷啷、叮叮、喀呤喀啷喀呤喀啷。学士静静坐着,任由弄臣为他戴上鹿角桶。因为桶子重,克礼森禁不住低头,铃铛就叮当响起来。“我看啊,日后他若想发表意见,干脆也唱出来好了。”赛丽丝夫人道。

  “女人,你不要得寸进尺!”史坦尼斯公爵说,“他是老人家,何况他跟了我半辈子。”

  我到死都会跟着您,我亲爱的大人,我可怜的、孤单寂寞的孩子,克礼森想着,突然有了主意。戴佛斯爵士的酒杯正在他面前,装了半杯的酸红酒。他从袖中摸出一颗结晶硬块,紧扣于拇指和食指之间,伸手去拿酒杯。我必须动作自然,流畅敏捷,绝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失手,他暗自祈祷。总算诸神保佑,只一眨眼功夫,手中之物便消失不见。他的双手已多年没有如此稳健,这般流利了。只有戴佛斯瞧见了,但除此之外没有别人,他非常笃定。于是他手握酒杯,站起身来。“或许我真是老糊涂了。梅丽珊卓夫人,您可愿意同我喝一杯?让我们藉此荣耀您的真主光之王,喝这一杯,向他的威能致敬,您说好么?”

  红袍女打量着他,“好吧。”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一章 艾莉亚

  以前在临冬城,大家老爱叫她“马脸艾莉亚”,她本以为没有比这更难听的绰号了,没想到后来孤儿“绿手”罗米竟叫她“癞痢头”。

  她的头摸起来的确像是生了癞痢。那时她被尤伦拖进巷子,原以为就要没命,结果那糟老头只是按住她,然后用匕首割掉她一头乱发。她记得微风吹动一撮撮脏兮兮的棕发,刮过石板地,朝父亲遇害的圣堂飞去。“我只带男人和小子,”尤伦咆哮道,锐利的刀刃刮过她的头皮。“所以不要动,小子!”等他剃完,她头顶只剩一小撮一小撮的乱发。

  然后他告诉她,从现在起,直到她回临冬城为止,她就是没爹没娘的男孩阿利。“出城容易,上路以后就难讲了。你的路还很长,和你作伴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回我弄到三十个人,老的少的全都要去守长城,他们可不像你那私生子哥哥。”他摇摇她,“艾德大人让我自己去牢里挑人,那下面可没啥贵族少爷之流。这群人有一半连想都不想就会把你交给太后,以换来特赦和几个铜板。另外一半也会这么做,可他们会先操你几次再说。所以你小心一点,没事水别喝太多,撒尿最麻烦了,要撒就自个儿到林子里撒。”

  如他所说,离开君临果真不难。守在城门口的兰尼斯特士兵把每个人都拦下来盘查,但尤伦跟其中一个打声招呼,他们便挥手让马车过去了。根本没有人正眼瞧艾莉亚一下。他们要找的是出身高贵的首相千金,而非骨瘦如柴、头发剃光的小男孩。艾莉亚没有回头,她好希望黑水湾洪水暴涨,冲走全城,把跳蚤窝、红堡和大圣堂通通冲走,把里面的人也全部冲走,尤其是乔佛里王子和他母亲。但她心里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更何况珊莎还在城里,要是被冲走怎么办?想到这里,艾莉亚便决定专心想临冬城就好了。

  可是,尤伦也弄错了一点,入厕并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绿手罗米和热派。他俩都是孤儿,尤伦在大街上找了好些个孤儿,因为他向他们保证加入守夜人就能填饱肚子,还有鞋子可穿。其余的人是囚犯。“守夜人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出发时他对他们说,“既然只有你们这种货色,也只好将就将就。”

  尤伦从地牢里找来的那些囚犯几乎都是成人,有小偷、盗猎者和强奸犯等等。其中有三个是从黑牢里挖出来的,大概连他都怕,因为他把他们手脚全铐住,关在马车上,并发誓直到抵达长城为止,都不会放他们出来。其中一个没了鼻子,脸上只剩一个凹洞;另一个是肥胖的光头,牙齿尖利,脸上生满流脓面疱,眼神非人。

  他们驾着五部马车从君临出发,车上装满长城所需的补给品:兽皮和布匹,生铁条,一笼信鸦,纸墨书籍,一捆酸草叶,大批油罐,以及成箱的药品和香料。几队的犁马负责拉车,尤伦还买来两匹战马,以及五六头驴子给男孩子骑。艾莉亚骑不到马,不过骑驴子总比坐马车好得多。

  成年人对她不理不睬,但她和其他男孩相处时就没这么好运了。她比里面年纪最小的孤儿还要小两岁,更别提她长得又瘦又小。罗米和热派把她的沉默解读为害怕、蠢笨,甚至当她是聋子。“你们瞧癞痢头身上那把剑,”有天早上,当他们缓步穿越果园和麦田时,罗米突然这么说。他因偷窃被捕之前,原本是个染匠的学徒,两手直到肘部都是绿的。他们笑起来跟驴叫差不多。

  “我说癞痢头这种阴沟鼠哪儿来的剑啊?”

  艾莉亚愤恨地咬紧嘴唇,看着马车前方尤伦那身褪色的黑斗篷,下定决心不去跟他哭诉。

  “说不定他是个小侍从哟,”热派插上一句。他母亲生前是个面包师,从前他就成天拉着她的手推车,沿街叫卖“热派啊热派!热腾腾的派啊!”,“是不是哪家老爷的小跟班啊?”

  “他才不是啥跟班咧,你瞧他那幅德行。我敢跟你赌,那根本不是真剑,八成是锡做的玩具。”

  艾莉亚痛恨他们拿缝衣针开玩笑,“这是城里铁匠精钢打的剑啦,大苯蛋!”她从鞍背上转身斥责,怒视着他们。“你们最好给我闭嘴!”

  几个孤儿怪叫了几声,“你从哪儿弄来这东西的啊,癞痢脸?”热派很想知道。

  “是癞痢头,”罗米纠正,“八成是偷的。”

  “我才没有!”她大喊。缝衣针是琼恩·雪诺送她的。叫她癞痢头也就算了,但她绝不允许他们骂琼恩是小偷。

  “如果是偷的,那咱们可以把剑抢走,”热派说,“反正本来就不是他的。我倒很想有这么一把剑哩。”

  罗米怂恿他:“去啊,去抢啊,你抢给我看!”

  于是热派一踢驴子,骑上前来。“喂,癞痢脸,把剑给我拿来!”他的头发色如稻草,一张肥脸被太阳晒得蜕皮。“反正你又不会用!”

  我当然会用!艾莉亚想说,我用它杀了一个像你一样的胖小子,一剑戳进他的肚子,他当场就死了,你要是再来惹我,我把你也杀了。然而她不敢这么说,尤伦不知道马僮被杀的事,她很怕他知道后会怎么做。艾莉亚很确定这群人里面一定有杀人犯,至少那三个被铐起来的铁定杀过人。但话说回来,太后又没有搜捕他们,所以那不一样啦。

  “你看你看,”绿手罗米又开始驴叫,“我敢跟你赌,他要哭啦!癞痢头,你想不想哭啊?”

  昨晚上睡觉时她的确哭过,因为梦见了父亲。早上醒来她眼眶红肿,泪水已干,现在就算要她的命,也无法再挤出一滴眼泪。

  “他要尿裤子啦!”热派预测。

  “你们不要欺负他。”这时那个一头粗乱黑发,骑在后面的男孩发了话。罗米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大牛”,因为他成天擦拭一个牛角头盔,却从来不戴。不过罗米可不敢惹大牛,因为他不仅年纪较长,生得又特别结实,胸膛宽厚,手臂强壮。

  “阿利,你最好把剑拿给热派哦,”罗米说,“热派想要得很咧。他以前把一个男生活活踢死哪,你要不给他,我敢跟你赌,你也会被活活踢死的。”

  “是啊,我把他揍倒在地,踢他老二,一直踢一直踢,踢到他死为止喔!”热派吹牛道,“我把他踢得稀烂,他的两粒都被我踢破流血了,老二变成黑色。好了,把剑给我拿来!”

  艾莉亚从腰间抽出练习用的木剑,“这把你拿去吧。”她不想惹事,便这么对热派说。

  “那只是棍子啦!”他骑得更近,伸手去抓缝衣针的剑柄。

  艾莉亚咻地一声,挥棍打中他驴子的屁股,驴子哀嚎一声,猛地弓背跃起,把热派摔到地上。她没有犹豫,立刻翻下坐骑,伸棍朝他肚子一戳,正想爬起的热派闷哼一声,又跌坐下来。然后她舞起一阵棍雨,扫过他的面庞和鼻子,发出树枝折断一样的喀喀声,热派鼻血直流,号哭起来,艾莉亚见状停手,旋身找上骑在驴背瞠目结舌的绿手罗米。“你也要剑吗?”她大吼一声,但他显然不想要,只是慌忙举起染绿的双手挡住脸,尖叫着要她滚开。

  这时大牛喊道:“小心后面!”艾莉亚连忙转身,热派已经站了起来,手中握着一颗锐利的大石头。她等他出手,身子一低,石头便从头上飞过,接着她便朝他冲去。他举手,她便打手,接着是脸颊,膝盖。他伸手抓她,但她闪到旁边,举起棍朝他后脑勺敲了下去。他仆倒在地,随即又爬起身,踉跄地追过来,涨红的脸上全是鲜血和污泥。艾莉亚摆出水舞者的姿势,等他靠近之后,猛地往前一刺,正中他双腿之间。用力之重,她相信若是用真剑,大概会从他屁眼中间穿出去。

  等尤伦把她拉开,热派已经整个趴在地上,裤子又脏又臭,哭着说艾莉亚一直打他一直打他一直打他。“够了!”黑衣人咆哮着扒开她的手指,夺走木剑。“你想杀了那白痴不成?”罗米等人开始告状,但老人对他们说,“全部给我闭嘴!不然看我怎么修理你们。再给我闹事,我就把你们绑在车后面,一路拖回长城!”他啐了一口,“尤其是你,阿利!你跟我过来,小鬼,快点!”

  大家全都看着她,就连那三个铐在马车后面的人也不例外。那个胖子喀嚓一声阖上尖牙,发出嘶声,但艾莉亚不理他。

  老人拖着她,远离大路,走进树林里,一路咒骂,喃喃自语:“早知道我就把你留在君临。你到底听不听话,小鬼?”每次他说“小鬼”二字,都几乎在吼,以确定她能听见。“把裤子脱下来。快点,这里别人看不到!快脱!”

  艾莉亚愤恨不平地照办后,他又说:“站到那里,靠着那棵橡树。对,就这样。”她双臂环住树干,脸颊紧贴粗糙的树皮。“你叫吧,你给我大声叫。”

  我才不叫,艾莉亚倔强地想,然而当尤伦一棍打中她暴露的大腿时,她还是忍不住尖叫出声。“知道痛了?”他说,“再试试这个!”木棍咻地一声,艾莉亚又是一声惨叫,同时紧紧抓住树干,才没倒下去。“再来!”她紧紧抓住,咬住嘴唇,听见木棍呼啸而至,害怕得全身一缩。这一下,痛得她整个人跳将起来,疯狂地大叫。我不哭,她心想,我绝不哭,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我们的家徽是冰原狼,冰原狼不会哭的。她感觉到细微的血丝流下左脚,她的大腿和脸颊都痛得要命。“你现在给我听好,”尤伦说,“下次你再拿棍子对付你的兄弟,我就用加倍的力气修理你。你听到了没有?现在把裤子穿好。”

  他们才不是我的兄弟,艾莉亚一边拉起裤子一边想,但她知道自己最好不要说出来。她两手笨拙地翻弄着皮带和系绳。

  尤伦看着她,“还痛?”

  止如水,她想起西利欧·佛瑞尔的话,便这么告诉自己。“有一点。”

  他啐口唾沫,“热派那小子痛得可厉害了。小妹妹啊,杀你父亲的不是他,也不是小偷罗米,揍他们无法让他活过来的。”

  “我知道。”艾莉亚闷闷地说。

  “可有件事你还不知道,结果本不应该是那样。那天,我把马车都打点好了,正要出城,结果有人带个小鬼来找我,给我一袋钱币和一个口信。他要我别管小鬼是什么来历,然后说艾德大人准备穿上黑衣,要我再等等,带他一起走。不然你想我怎么会在那儿?不料却出了岔子。”

  “是乔佛里干的!”艾莉亚倒抽一口气,“该杀了那家伙!”

  “早晚会有人去杀,但不会是我,也不会是你。”尤伦把木剑丢还给她,“车上有些酸草叶,”他们朝大道走去,“你去弄两片嚼嚼,不会痛那么厉害。”

  酸草叶的确管点用,可是嚼起来十分恶心,而且把她的唾沫变得像血一样。即便如此,那天接下来她还是只能走路,第二天也一样,再过去那天也是,因为大腿实在痛得没法骑驴子。热派的情形更惨,尤伦得挪动好些木桶,腾出车上的空间,好让他躺在一袋袋的麦子上,只要车轮碰上石头,他就开始呜咽。绿手罗米根本没事,但他却躲着艾莉亚,躲得远远的。“每次你一看他,他就全身发抖喔。”大牛告诉她。她走在他的驴子旁边,听了没吭声,看来还是别跟人说话比较安全。

  当晚,她在硬土地上铺了薄毯子,望着天际的大红彗星。彗星虽然漂亮,却也很吓人。大牛把彗星叫做“红剑”,因为他说看起来像一把刚从锻炉里取出来的火红宝剑。艾莉亚歪歪头,看出了剑的形状,但她看到的不是新打好的剑,而是父亲那把瓦雷利亚巨剑,泛着波纹的寒冰,剑带血红,正是艾德公爵被御前执法官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后流下的鲜血。事情发生时尤伦不准她看,可在她想来,父亲死后的寒冰就是彗星这个样子。

  最后她终于入眠,梦见了家园。通往长城的国王大道蜿蜒经过临冬城,尤伦答应在那里放她,并不让别人知晓她真实的身份。她好想再见到母亲,还有罗柏、布兰和瑞肯……不过她最想念的还是琼恩·雪诺。她真希望这条路能先到长城,再去临冬城,这样一来,就可以让琼恩弄乱她的头发,叫她:“我的小妹”。她会告诉他:“我好想你”,而他也会同时说出一模一样的话,异口同声,一如往常。她真的很想这样,很想很想很想。


  他可以感觉到,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离开长凳时,戴佛斯用那被史坦尼斯公爵削短的手指抓住他的袖子,“你这是做什么?”他悄声道。

  “我非这么做不可,”克礼森学士回答,“为了国家,更为了我们大人的灵魂。”他甩开戴佛斯,一滴酒洒在草席上。

  她走下高台餐桌来会他,两人成为众目所集的焦点,但克礼森眼中只有她一个人:血红眼睛,血红长袍,血红宝石,还有那噘起淡淡微笑的血红嘴唇。她伸出手,握住他拿酒杯的指头,皮肤滚烫,像在发烧。“学士先生,把酒倒掉还来得及。”

  “不,”他嘶哑地低语,“绝不。”

  “也罢。”于是来自亚夏的梅丽珊卓自他手中接过酒杯,仰头深吸一大口。当她将杯子还给他时,里面还剩小半杯。“该你了。”

  他的双手颤抖不止,但他强作镇定。学城的学士绝不能害怕。这酒尝起来很酸,喝完他松开手指,任由空杯落地碎裂。“大人,他在此依旧是有能的。”那女人说,“圣火将保护信徒,涤尽一切邪恶。”在她喉际,那颗血红宝石正闪闪发光。

  克礼森试图应答,声音却卡在喉咙里。他努力想吸进空气,结果只咳出细得吓人的嘶声。他的脖子彷彿被钢铁般的手指紧紧勒住,最后他双脚瘫软,无力地跪下,但他仍旧摇着头,否认她,否认她的力量,否认她的魔法,否认她的神灵。鹿角上的牛铃纷纷脱落,傻子,傻子,傻子,而红袍女面带怜悯,看着他倒下。她那双血红血红的眼睛里,烛焰狂舞。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章 珊莎

  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

  “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做‘乔佛里国王彗星’。”

  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我听下人把它叫做‘龙尾星’。”

  “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况且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

  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就包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

  珊莎骤然阖上窗子,转身背离窗边。“小姐,您今天真漂亮。”亚历斯爵士说。

  “谢谢你,爵士先生。”珊莎知道乔佛里要她出席比武大会以示贺意,便特别精心打扮过。她穿了一袭淡紫色礼服,戴着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礼服的袖子很长,掩饰了她手上的瘀伤,那也是乔佛里的‘礼物’——他一听说罗柏自立为北境之王,气得发狂,便派柏洛斯爵士来揍她。

  “我们走吧?”亚历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来,随他走出房间。假如珊莎非得从御林铁卫里选一个作跟班,她宁愿是他。柏洛斯爵士脾气暴躁,马林爵士冷酷无情,曼登爵士那双怪异的死人眼总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顿爵士则一副当她弱智小鬼的神情。只有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礼,会真诚地和她说话。有次乔佛里命令他打她,他居然还表示抗议,后来他虽然还是打了,但出手比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轻得多。他好歹为她求过情,其他人遇上这种情形,都是绝对服从……当然,猎狗例外。可小乔都叫另外五人打她,从不叫猎狗动手。

  亚历斯爵士有淡褐色的头发,脸长得也不难看。今天他的白丝披风用一片金叶扣在肩头,外衣胸前则用闪亮的金线绣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橡树,看起来十分潇洒。“在您看来,今天会由谁胜出呢?”他们一边手挽着手走下楼梯,珊莎一边问。

  “当然是我。”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括侍从和自由骑手。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

  上次的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蓬,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

  “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

  “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深红披风的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色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蓬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翘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菈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

  弥赛菈公主听见她的名字,便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

  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

  “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在期望随时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

  “陛下。”她屈膝行礼。

  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

  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

  “坐吧,”小乔比比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

  “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

  “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

  “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

  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

  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

  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

  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

  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至死。

  “那你就要少一个骑士了。”猎狗本人始终没有接受骑士宣誓。他的哥哥是个骑士,而他极端痛恨他哥哥。

  这时,一阵号角声突然响起,国王坐回椅子上,并牵起珊莎的手。若是从前,此举定会让她心脏狂跳,然而在她乞求他网开一面,宽恕父亲之后,他竟然下令将父亲斩首示众,所以如今他的碰触令她憎恶,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显露出来,于是便强作镇定。

  “御林铁卫的马林·特兰爵士!”司仪高喊。

  马林爵士从西边进入比武场,一身亮白金缕铠甲,骑着一匹乳白色的战马,灰色的马鬃飞扬,背后长长的披风宛如白雪大地,一根十二尺长枪擎在手中。

  “青亭岛雷德温家族的霍柏爵士!”司仪唱名。霍柏爵士骑着黑色骏马自东边进场,马儿披着酒红和蓝色相间的饰服,他的枪上也系了同样色彩的布条,盾牌上则是葡萄串家徽。雷德温家这对双胞胎和珊莎一样,都是太后强留的宾客。她很好奇,到底是谁出的主意,让他们参加乔佛里的比武大会,应该不是自愿的吧,她心想。

  典仪官一声喝令,两名参赛者立刻平握长枪,脚踢马刺,冲了上去。围观的卫士们和看台上的贵族男女中传出吆喝,两个骑士在赛场中央交手,木屑飞溅,钢铁交鸣。不到一秒内,白枪和花枪相继爆成碎片。霍柏·雷德温受到强烈撞击,在马背上晃了晃,但总算没有落马。他们各自在比武场尽头掉转马头,抛下断枪,自侍从手中接过新的。霍柏爵士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雷德温爵士为兄弟叫好。

  两人再度交手,但这次马林爵士转移枪尖,直刺霍柏爵士胸膛,打得他从马背上直飞出去,重重摔落地面。霍拉斯爵士连忙跑去扶起他被痛击的兄弟,嘴里咒骂个没完。

  “打得真烂。”乔佛里国王表示。

  “红卫地石盔城的巴隆·史文爵士!”司仪的喊声再度传来。巴隆爵士的头盔上饰有一双宽大的白翅膀,盾牌上则绘了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史林特家族的莫洛斯,赫伦堡杰诺斯伯爵的继承人!”

  “瞧他那副驴样!”小乔高声怪叫,声音之大,半场都能听见。莫洛斯只是个侍从,还是个刚当上的侍从,连拿枪举盾都有困难。珊莎知道,长枪是骑士的武器,而史林特家出身低贱。杰诺斯伯爵本来只是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近来才被乔佛里擢升为赫伦堡领主和朝廷重臣。

  他最好从马上摔下来,在大家面前丢脸,她苦涩地想,我希望巴隆爵士杀了他。乔佛里宣判她父亲死刑,斩首之后,正是杰诺斯·史林特将艾德公爵的首级连发抓起,高举示众,而珊莎却只能在旁啜泣哀嚎。

  莫洛斯的黑盔甲上镶了细致的金色涡形花纹,外罩黑金相间的格子披风。盾牌上画有血淋淋的长枪,那是他父亲挑选的家徽。然而他似乎不知该把盾牌放哪里才好,只会盲目地催马向前,结果巴隆爵士不经意地一枪戳中他盾心纹章。莫洛斯慌忙扔掉长枪,试图保持平衡,可惜还是失败。这少年摔下马时一只脚卡在马镫上,被狂燥的战马一路拖到场子尽头,脑袋不断在地上碰撞。乔佛里见状高声嘲笑,珊莎却大惊失色,不知诸神是否听见了她复仇的祈祷。最后大家总算把莫洛斯·史林特解下马,发现他虽浑身是血,人还活得好好的。“托曼,我们帮你挑错对手了。”国王对弟弟说,“这家伙比稻草人差劲得多。”

  接下来换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出场,他的表现比双胞弟弟出色,击败了一位老骑士。这名老骑士的坐骑装饰着银色狮鹫服装,以蓝白条纹为底。虽然气势十足,实力却与外表很不相称。

  “真是差劲透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猎狗道,“这是蚊蝇打架。”

  国王开始无聊了,珊莎紧张起来,于是她垂下视线,决定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保持安静。当乔佛里·拜拉席恩心情糟糕时,任何无心之言都可能使他勃然大怒。

  “罗索·布伦,效劳于贝里席大人麾下的自由骑手!”司仪高喊,“霍拉德家族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

  自由骑手当即出现在比武场西边,他的个子很小,身穿凹痕累累的铠甲,上无任何装饰,可他的对手却不见踪影。等了一阵,总算有一匹栗子色的骏马跑出来,一身大红丝绸随风飘动,然而唐托斯爵士却不在上面。又过了一会儿,唐托斯爵士方才脚步踉跄地赶到,一边咒骂,一边追着他的马,他全身上下除了胸甲和羽饰头盔外一丝不挂。他的双腿肤色苍白,细瘦伶仃,那话儿恶心地前后晃动。观众席上立时喝起倒采。唐托斯爵士抓住坐骑的缰绳,想要爬上马背,但马儿不肯站定不动,而骑士喝得酩酊大醉,光溜溜的脚始终踩不到马镫。

  此时观众已经笑得前仰后合……唯独国王例外。乔佛里眼中正是当日他在贝勒大圣堂前宣判艾德·史塔克公爵死刑时那种神情。下面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终于决定放弃,重重坐在泥地里,摘下羽饰头盔。“我认输!”他大叫,“给我点酒喝吧!”

  国王霍地起身,“去窖里搬一桶来!我要看他淹死在里面。”

  珊莎倒抽一口气,“不行!您不可以这样!”

  乔佛里转过头,“你说什么?”

  珊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的话。她疯了吗?竟然当着众廷臣的面对他说“不”?她没打算开口的,可……虽然唐托斯爵士又醉又蠢又没用,但他没有恶意啊。

  “你说我‘不行’?你是不是这样说的?”

  “我……”珊莎说,“我只是觉得……如果您在您的命名日杀人……会带来厄运,陛下。”

  “你骗人,”乔佛里道,“既然你这么在乎他,我干脆让你们俩一起淹死算了!”

  “陛下,我在乎的不是他,”字句拼命从她口中涌出,“您要淹死他或砍他的头都行,可是……如果真要杀,也请您明天再杀……可千万不要今天啊,今天是您的命名日。我不忍心见您招来厄运……就算国王,这样做也会惹来厄运的啊……歌手们都这么说……”

  乔佛里锁紧双眉。她看得出来,他知道自己在说谎,看来免不了又要遭殃了。

  “这女孩说得没错,”猎狗粗声道,“俗话说命名日播下的种子,一整年都会结果。”他语气平淡,彷佛一点也不担心国王相信与否。莫非真有此说?珊莎其实根本没听过,只是为了逃避惩罚而信口胡诌的。

  乔佛里怏怏不乐地在椅子上动了动,朝唐托斯爵士摆摆手。“把他带走!我明天再杀他,这蠢才。”

  “他的确是个蠢才啊,”珊莎说,“您真是英明睿智,一眼就看了出来。这种蠢才应该拿去当弄臣,而不是做骑士,对不对?您应该给他穿上小丑装,叫他耍把戏,他不配死得干净俐落。”

  国王端详她半晌,“或许你没有母亲说的那么笨。”他提高音量,“唐托斯,你听见小姐的话了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新弄臣,你可以换上小丑装,跟月童睡在一起。”

  唐托斯爵士刚与死亡擦肩而过,这时酒全醒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感谢陛下。还有您,小姐,谢谢您。”

  两名兰尼斯特卫士把他带了下去,典仪官进到包厢。“陛下,”他问,“您要我召一名新对手与布伦作战呢,还是换下一组人上场?”

  “统统不要。这些人是蚊蝇,不是骑士。若非今天是我的命名日,我会把他们全部处死。比武大会到此为止,叫他们统统滚出我的视线!”

  典仪官听罢,恭敬地鞠了个躬,不过托曼可没这么听话。“我本来要跟稻草人对打的!”

  “改天再说。”

  “可我想上场!”

  “我才不管你想要什么。”

  “妈妈说我可以上场的!”

  “她说过。”弥赛菈公主也附和。

  “‘妈妈说’,”国王模仿弟弟的口气,“少孩子气啦!”

  “我们是小孩子,”弥赛菈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们本就应该孩子气。”

  猎狗哈哈大笑,“这下你可辩不过她了。”

  乔佛里认输了,“那好,反正我弟弟再怎么也不会比刚才那些家伙差。来人,把矛靶拿出来,托曼等不及想当蚊蝇呢。”

  托曼高兴地叫了一声,摆动肥胖的双脚跑开去准备着装。“祝你好运!”珊莎对他说。

  于是他们在比武场的另一头设起一个矛靶,并为王子的小马备妥马鞍。托曼的对手是一个孩童高度的皮革战士,里面填满稻草,站在一个旋转轴上,一手拿盾,另一手则握着布垫钉头锤。有人还在假人头上绑了一对鹿角。珊莎记得乔佛里的父亲,故王劳勃,生前头盔上也有两根鹿角……乔佛里的叔叔蓝礼公爵也是,他是劳勃的幼弟,如今成了叛徒,自立为王。

  两个侍从合力帮王子扣进他那雕饰华丽的银红小盔甲里,头盔顶端有一大束红羽,盾牌上兰尼斯特的怒吼猛狮和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相对嬉闹。侍从扶他上马,红堡的教头艾伦·桑塔加爵士走上前,递给托曼一柄银质钝面长剑,剑刃是叶子形状,把柄特别为八岁男孩的手掌所打造。

  托曼高举宝剑,“凯岩城万岁!”他用稚嫩的嗓音大喊,双脚夹住马肚,跑过硬泥地,朝矛靶冲去。坦妲伯爵夫人和盖尔斯伯爵参差不齐地喝采,珊莎也加入应和。国王则兀自生着闷气。

  托曼催小马快跑,经过假人时英勇地挥出长剑,结结实实地击中假人骑士的盾牌。矛靶转了一圈,布垫钉头锤绕回来,狠狠地敲中王子的后脑勺。托曼从马背上飞了出去,沉重地摔在地上,崭新的盔甲像一袋破铜烂铁般喀啦作响。他掉了剑,小马也离他而去,跑过城郭。四周群起哄笑,其中乔佛里国王的笑声不但最大,而且最久。

  “哎哟!”弥赛菈公主大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包厢,奔向她的小弟。

  珊莎发现自己充满一种古怪而轻率的勇气,“你应该跟她一起去,”她对国王说,“你弟弟可能受了伤。”

  乔佛里耸耸肩,“那又怎样?”

  “你应该把他扶起来,告诉他,他骑得很好。”珊莎克制不住自己。

  “他被打下马来,跌在地上,”国王指出,“这哪叫骑得好?”

  “你们看,”猎狗打断他们,“这小子挺勇敢,他准备再试一次。”

  侍从们正扶着托曼再次骑上小马。如果托曼是哥哥,乔佛里是弟弟就好了,珊莎心想,我可不介意嫁给托曼。

  这时,从城门楼前突然传来声响,把众人都吓了一跳。铁链嘎吱作响,闸门升起,大门也在绞链声中缓缓打开。“谁叫他们开门的?”乔佛里质问。由于城中骚动不断,红堡大门已经深锁多日。

  在一阵金属碰撞和马蹄声中,一队人马骑过铁闸门。克里冈走到国王身边,一手按住长剑剑柄。来者虽然风尘仆仆,面露疲态,却高举着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金狮旗。其中只有少数人是穿着红袍和盔甲的兰尼斯特士兵,更多的是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甲胄各异,手握利剑……除此之外,还有彷佛从老奶妈的故事里走出来的狰狞蛮人——以前布兰最喜欢这种故事——他们身披褴褛兽皮和坚硬皮革,长发长须,有的头上手上包着染血绷带,还有的缺眼缺耳,甚至少了几根手指。

  在这群人之中,骑着一匹高大红骏马,被怪异的垫高马鞍前后包住的,正是太后的侏儒弟弟,外号“小恶魔”的提利昂·兰尼斯特。他新长出的黄黑交杂的长胡子盖住了扁凹的脸,胡须纠缠不清,粗硬如铁线。他肩上飞舞着一件黑白条纹的影子山猫皮斗篷,他用左手握缰,右手悬着白丝吊带。除此之外,在珊莎看来,他和上次造访临冬城时一样畸形:额头突出,双眼大小不一,依旧是她生平所见最为丑陋的人。

  虽然如此,托曼却脚踢马刺,骑着小马快步驰过场子,口中兴奋地大喊。一名身躯高大,步伐稳健,胡须几乎遮掩住脸的野蛮人将男孩从马鞍上连人带甲抱起来,放在他舅舅旁边的地上。提利昂拍拍他的背甲,托曼喘不过气的笑声回响在城墙之间,珊莎惊讶地发现他们两人竟然是同等身高。弥赛菈跟在弟弟后面奔至,侏儒抱着她的腰转了一圈,让她开心地吱吱叫。

  然后侏儒放开她,轻轻吻她额头,一跛一跛地穿过广场,朝乔佛里走来。他身后跟了两个人:一个是黑发黑眼的佣兵,举止有如追踪猎物的灵猫;另一个则是憔悴的青年,有一个眼窝是空的。托曼和弥赛菈跟在他们身后。

  侏儒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陛下。”

  “是你。”乔佛里说。

  “是我。”小恶魔应道,“不过对舅舅和长辈讲话,理应更礼貌一点。”

  “听说你死了。”猎狗说。

  小个子看了大个子一眼。他的眼睛一只绿,一只黑,两眼均透着寒意。“我在跟国王说话,没空理他的恶狗。”

  “我很高兴你没死!”弥赛菈公主说。

  “好孩子,咱们俩倒很一致。”提利昂转向珊莎,“小姐,我对您的遭遇深感遗憾。诸神实在残酷。”

  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真的为她感到遗憾吗?还是在嘲弄她呢?残酷的不是诸神,而是乔佛里啊。

  “乔佛里,我也对你的遭遇深表遗憾。”侏儒说。

  “遭遇?什么遭遇啊?”

  “就忘了你父亲大人?大块头,黑胡子,特威猛,努力想一想,应该能记得。他是在你之前的国王。”

  “喔,他啊?是的,很令人难过,他是被野猪杀死的。”

  “陛下,这是‘官方’说法吗?”

  乔佛里皱起眉头。珊莎觉得自己好像该说些什么。从前茉丹修女是怎么教她的?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对,就是这句。于是她穿起盔甲,开口道:“大人,关于家母逮捕您一事,我感到非常抱歉。”

  “只怕很多人正为此抱歉着呢,”提利昂回答,“事情了结之前,我看会有人悔不当初……不过很谢谢你的关心。乔佛里,你母亲在哪里?”

  “她和我的重臣们在开会。”国王答道,“你哥哥詹姆一直打败仗。”他愤怒地看了珊莎一眼,彷佛这都是她的错。“现在他被史塔克家抓去,我们不但丢了奔流城,连她的笨哥哥都自立为王了。”

  侏儒嘿嘿一笑,“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能当国王。”

  小乔不知该如何应对,但他看来十分不悦,满腹猜疑。“没错,嗯,舅舅,我也很高兴你没死。你有没有给我带命名日礼物啊?”

  “有啊,就是我的聪明才智。”

  “我宁愿要罗柏·史塔克的头。”小乔不怀好意地看了珊莎一眼。“托曼,弥赛菈,我们走。”

  桑铎·克里冈多留了一会儿,“小个子,我劝你讲话注意一点。”警告完之后,他才大步跟着国王离开。

  现在只剩下珊莎和侏儒,以及他的那群怪物。她试着想说些什么,“您的手受伤了。”最后她勉强说。

  “我在绿叉河边打仗时,被你们北方人的流星锤砸到。我从马背上摔下去,才没被他打死。”他审视着她的面容,笑容变得温和了些。“为你父亲大人哀悼,是不是?你好哀伤。”

  “我父亲是叛徒,”珊莎立刻说,“我哥哥和母亲也是叛徒。”这已经成了条件反射,“我绝对忠于我所深爱的乔佛里。”

  “毫无疑问,就和被狼群包围的麋鹿一样忠诚。”

  “是狮子。”她不假思索地悄声说,说完不禁紧张地环顾四周,幸好附近没人。

  兰尼斯特握住她的手,轻轻挤了一下。“孩子,我只是一头小狮子,而且我向你保证,我决不会欺负你。”说完他鞠个躬,“现在,请容我告辞,我有要紧事要呈报太后和重臣。”

  珊莎目送他离去。他的身体随着踏出的每一步左右剧烈摇晃,彷佛一只来自奇人异兽图中的怪物。他比乔佛里温柔多了,她心想,但太后对我不也很温柔?他毕竟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是太后的弟弟,小乔的舅舅,绝非我的朋友。曾经,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乔佛里王子,对他母亲,也就是当时的王后,则是大为倾慕、全然信任,结果他们回报她的却是父亲的首级。珊莎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章 提利昂

  曼登·穆尔爵士一身御林铁卫的雪白制服,活像一具裹布的尸体。“太后有令:会议途中不得打扰。”

  “爵士先生,我不过就一桩小事,”提利昂从袖子里取出羊皮纸。“这是我父亲泰温·兰尼斯特,也就是当今首相写的信,上面有他的印章。”

  “太后不希望有人打扰。”曼登爵士慢条斯理地重复一遍,彷佛当提利昂是蠢蛋,听不懂他刚才说的话。

  詹姆曾说,御林铁卫中最危险的角色非穆尔莫属——当然,除了他自己——因为这家伙面无表情,谁也料不透他心中的打算。提利昂此刻真想从他脸上看出一点端倪。倘若真要刀剑相向,此人当然不是波隆和提魅的对手,但刚一上任就宰了乔佛里的护卫,以后怎么得了?但话说回来,假如就这么让他得逞,自己还有何权威可言?于是他逼自己露出微笑。“曼登爵士,我想您一定还没见过我的伙伴。这位是提魅之子提魅,他是明月山脉灼人部的‘红手’将军。这位则是波隆,您应该还记得艾林大人的侍卫队长瓦狄斯·伊根爵士吧?”

  “这人我知道。”曼登爵士眼色浅灰,目光异常呆滞,毫无生气。

  “你知道的他,已经不存在了。”波隆浅浅一笑,出声纠正。

  曼登爵士彷佛充耳不闻。

  “总之呢,”提利昂轻快地说,“我真的想见见我那好姐姐,顺便把这封信传进去,爵士先生,可否请您行行好,帮我们开个门?”

  白骑士无动于衷。就在提利昂忍无可忍,打算来硬的的时候,曼登爵士突然往旁边一站。“你可以进去,但他们不行。”

  虽然只是小小的胜利,果实却依旧甜美,他心想。他已经通过了第一道测验。提利昂·兰尼斯特推开门,走进大厅,顿时觉得自己高大起来。原本正在讨论国事的五位重臣见状纷纷停下。

  “是你!”姐姐瑟曦的语气中一半是难以置信,另一半则是极度嫌恶。

  “我总算知道乔佛里的好礼貌是从哪儿学来的了。”提利昂停下脚步,欣赏一左一右把守大门的两只瓦雷利亚狮身人面兽雕像,流露出全然的自信。瑟曦对虚弱极为敏感,就像狗儿可以嗅出恐惧。

  “你来这里做什么?”姐姐用那双漂亮碧眼审视着他,不带一丝感情。

  “帮咱们亲爱的父亲大人送信啰。”他晃悠悠地走到议事桌边,把卷得紧紧的羊皮纸放在两人中间。

  太监瓦里斯伸出那双洒了脂粉的纤纤玉手,拿起信在手中把玩。“泰温大人实在太周到了,连封蜡都像黄澄澄的金子。”瓦里斯仔细检查封印。“不论从哪方面看,都像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瑟曦一把抢过,揭起封蜡,展开信纸。

  提利昂看着她读信。此刻姐姐大大方方地端坐于王位之上——他推测乔佛里大概也和劳勃一样,甚少出席御前会议——既然如此,提利昂便也当仁不让,爬上了首相的位子。

  “真是岂有此理!”最后太后总算开口,“家父派我弟弟入宫接管他的职务,他叮嘱我们视提利昂为国王之手,直到他能亲自上朝辅政为止。”

  派席尔大学士捻捻他瀑布般的白胡须,若有所思地点头道:“如此说来,我们得正式欢迎他了。”

  “正是,”杰诺斯·史林特是个双下巴,头顶几乎全秃,看起来活像只青蛙,一只一朝得势,自命不凡的青蛙。“大人,我们正需要您。眼下叛乱四起,天际又有凶象,城里大街小巷都在暴动……”

  “杰诺斯大人,敢问这是谁的错?”瑟曦厉声道,“该由你手下的金袍卫士负起维持秩序的责任。至于你,提利昂,你上战场杀敌想必对我们更有帮助。”

  他笑了,“不不不,我杀敌杀够了,还是敬谢不敏的好。坐椅子,总比骑马安稳得多,更何况我宁愿端酒杯,也不要拿战斧。不是都说战场上鼓声雷动,金甲夺目,马鸣萧萧吗?唉,战鼓敲得我头疼,穿盔甲都快被太阳烤焦,简直跟丰收宴会上的烤鹅没两样,至于马嘛,它们就知道四处拉屎!不过呢,我也不该抱怨,跟在艾林谷受到的盛情款待相比,鼓声、马粪和苍蝇已经没话说啦。”

  小指头哈哈大笑:“说得好,兰尼斯特大人,您这番话真是深得我心。”

  提利昂对他微微一笑,心中想起了某把龙骨刀柄、瓦雷利亚钢刀身的匕首。咱们得尽快找个时间谈谈这事。到时不知培提尔伯爵还会不会觉得有趣。“所以,”他对众人说,“还请各位务必容我效劳,即便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好。”

  瑟曦把信又读过一遍。“你带来多少人?”

  “总有几百个吧,多半是我自己的人。老爸说什么也不肯抽调人手,怎么说,他毕竟是在打仗嘛。”

  “倘若蓝礼兵临城下,或者史坦尼斯从龙石岛渡海攻来,你这几百人有什么用?我要的是一支军队,父亲却送来一个侏儒。首相由国王选择,经重臣同意后方能任命。乔佛里任命的是我们父亲大人。”

  “而父亲大人任命了我。”

  “他无权这么做,除非得到小乔的同意。”

  “你想亲口质问他的话,泰温大人此刻正率军驻扎于赫伦堡。”提利昂彬彬有礼地说,“诸位大人,可否容我和姐姐私下说几句?”

  瓦里斯滑溜地站起来,露出那一贯阿谀谄媚的笑容。“令姐甜美的声调想必让您倍感思念。诸位大人,我们就让他们小聚片刻如何?这动荡不安的国事待会儿再来处理也不迟嘛。”

  虽然杰诺斯·史林特动作有些迟疑,派席尔大学士则步履蹒跚,但他们到底是起身了。小指头是最后站起来的。“我是不是这就去请总管在梅葛楼里为您收拾几个房间?”

  “培提尔大人,感谢您的好意,不过我要住首相塔里史塔克大人先前的居所。”

  小指头笑道:“兰尼斯特大人,您胆子可比我大多了。您总该知道咱们前两任首相的下场吧?”

  “两任?你想吓唬我,为何不干脆说四任?”

  “四任么?”小指头眉毛一扬。“难道艾林大人之前的两位首相也在塔里遭遇不测?恐怕我当时年纪还小,没有多加留意。”

  “伊里斯·坦格利安的最后一任首相在君临城陷时被杀,我怀疑他根本还来不及搬进塔里,前后不过只当了十四天的首相。他之前那位呢,则是被活活烧死。再往前嘛,有两位被剥夺了领地和头衔,死于流放途中,死时身无长物,一贫如洗,还自觉走运呢。我相信家父是最后一位从君临全身而退的首相。”

  “真有意思。”小指头道,“我越听越觉得睡地牢比较安全。”

  说不定你会如愿以偿哟,提利昂心想,但他嘴上却说:“我听说勇气和愚蠢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无论首相塔到底受了什么诅咒,但愿我这小个子可以逃过它的魔掌。”

  杰诺斯·史林特哈哈大笑,小指头嘴角微扬,派席尔大学士则面色凝重地点点头,随两人出去了。

  “父亲大老远派你来,希望不是让你来给我们上历史课。”旁人离去后,姐姐开口嚷道。

  “你不知道我有多思念你那甜美的声调。”提利昂对她叹道。

  “你不知道我有多想用滚烫的钳子把那太监的舌头拔出来。”瑟曦回击。“父亲昏了头不成?还是说信是你伪造的?”她把信又读一次,越看越气恼。“他为什么把你丢给我?我要他本人过来。”她握拳揉烂泰温公爵的信。“我是乔佛里的摄政太后,我对他下达了王家谕令!”

  “结果他不理你,”提利昂指出,“他重兵在握,自然有恃无恐。反正他也不是第一个违抗你的人,对吧?”

  瑟曦嘴唇一抿,面露怒色。“假如我说这封信是假的,叫他们把你扔进地牢,我保证,没人敢违抗我。”

  提利昂很清楚自己此刻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的确,”他亲切地赞同,“尤其是我们那握有大军的父亲。可是,我亲爱的好姐姐,我这么千里迢迢,不辞辛劳跑来帮你的忙,你何苦把我扔进地牢里呢?”

  “我不要你来帮倒忙,我只命令父亲奉旨上朝。”

  “是么?”他平静地说,“你想要的是詹姆。”

  姐姐自以为精明老练,然而提利昂自小与她一同长大,早把她的个性摸得一清二楚,读她脸上的表情就跟读自己喜爱的书一样容易,此刻他读出的是愤怒,恐惧,还有绝望。“詹姆他——”

  “——再怎么说,也是我哥哥。”提利昂打断她。“只要你支持我,我向你保证,我会让詹姆平安归来,毫发无伤。”

  “这怎么可能?”瑟曦质问,“史塔克家那小鬼跟他娘可不会忘记我们砍了艾德大人的头。”

  “的确,”提利昂同意,“可你手上依旧握有他两个女儿,对吧?我看见那个姐姐和乔佛里一起在广场上。”

  “那是珊莎,”太后说,“我对外宣称她妹妹那个野东西也在我手上,但事实并非如此。劳勃死的时候,我派马林·特兰爵士去抓她,可她那该死的舞蹈老师从中作梗,她便藉机脱逃,此后再没人见过。那天城里死了很多人,我看她八成也没命了。”

  提利昂原本打算以两个史塔克女孩作为交换筹码,如今只剩一个,也只好将就。“跟我说说,咱们这几位重臣朋友是怎么回事。”

  姐姐朝大门口瞄了一眼。“他们怎么了?”

  “父亲似乎不喜欢他们。我动身时,他还说:如果把这几个家伙的头砍下来,插上枪尖,跟史塔克大人的首级并排挂在城墙上,不知是什么光景。”他朝桌子对面倾身。“你肯定他们靠得住吗?你信任他们吗?”

  “我谁也不信,”瑟曦斥道,“但我需要他们。父亲认为他们心怀不轨?”

  “不妨说,他是这么怀疑吧。”

  “凭什么?他知道什么内情?”

  真是乔佛里的意思?

  提利昂耸耸肩。“他知道你儿子虽然才当国王没几天,闯出的祸却已经多得数不完,由此可见,一定有人把乔佛里给教坏了。”

  瑟曦审视了他一眼。“小乔不缺忠言良见,可他性子本就固执,现在当了国王,更觉得自己应该随心所欲,不要任人摆布。”

  “任谁戴了王冠,脑筋都会不清楚。”提利昂表示同意。“艾德·史塔克这件事……真是乔佛里的意思?”

  太后皱眉道:“我仔细叮嘱过他,按计划他本该网开一面,让史塔克穿上黑衣。如此一来,不但永绝后患,和他儿子议和也不是没有可能。结果乔佛里认为自己有责任让观众看场好戏,我能怎么办?他当着全城居民的面说要砍艾德大人的头,杰诺斯·史林特和伊林爵士更是急不可奈,乐得照办,完全没过问我一声!”她握紧拳头。“这会儿总主教骂我们先是瞒着他,接着又用鲜血玷污贝勒大圣堂。”

  “没错,”提利昂道,“这么说来,这位史林特‘大人’有分啰?告诉我,究竟谁出了这么个妙主意,把赫伦堡封给他,又任命他为朝廷重臣?”

  “小指头安排的。我们需要史林特的金袍军。当时艾德·史塔克正与蓝礼密谋夺权,他还写信给史坦尼斯,表示愿将王位拱手让渡。我们差点就要全盘皆输。现在看来,虽然化险为夷,却也赢得惊险,若非珊莎跑来找我,说出她父亲的计划……”

  提利昂大感意外。“真的?是他亲生女儿说的?”珊莎一直是个温柔有礼的好孩子啊。

  “这小丫头情窦初开,只盼能和乔佛里在一起,叫她做什么都愿意。没料到他竟然砍了她父亲的头,还把这称为‘手下留情’,这下她的爱情梦可破灭了。”

  “哈,陛下他赢得爱戴的方式可真是独树一帜。”提利昂咧嘴笑道,“将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从御林铁卫中革职,想必也是乔佛里的意思啰?”

  瑟曦叹道:“乔佛里想找人为劳勃的死负责,瓦里斯便提议拿巴利斯坦爵士开刀,这也没什么不好,一方面,詹姆得以指挥御林铁卫,并跻身朝廷重臣,另一方面,小乔也有了喂狗的骨头。他很喜欢桑铎·克里冈。我们本打算赏给赛尔弥一点封地,一座塔堡,那一无是处的老头子本不配这种待遇。”

  “我听说史林特手下两个金袍子想在烂泥门逮捕他,结果被这一无是处的老头子给宰了。”

  姐姐一脸不悦,“杰诺斯该多派些人去,他的办事能力实在不如预期。”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是劳勃·拜拉席恩的御林铁卫队长,”提利昂刻意提醒她,“当初伊里斯·坦格利安的七铁卫中,只有他和詹姆存活在世。老百姓说起他,就像‘镜盾’萨文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再世一般。倘若他们看到‘无畏的’巴利斯坦与罗柏·史塔克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并肩作战,你觉得他们会作何感想?”

  瑟曦别过头去,“我没想到这一层。”

  “父亲却想到了,”提利昂道,“所以才派我来,终止这些荒唐闹剧,让你儿子乖乖听话。”

  “小乔连我的话也不爱听,他更不会听你的。”

  “这可未必。”

  “他为什么要听你的?”

  “因为他知道你绝不会伤害他。”

  瑟曦眯起双眼,“如果你认为我会任由你欺负我儿子,那你就是病得无可救药了。”

  提利昂叹了口气,像以前一样,她完全抓不住重点。“乔佛里跟着我就和跟着你一样安全,”他向她保证,“但如果让他感觉到威胁,就会比较容易听话。”他执起她的手。“再怎么说,我们毕竟姐弟一场,不管你承不承认,你的确需要我;你儿子想要保住那张丑陋的铁椅子,他也需要我。”

  对于他竟然出手碰她,姐姐似乎大感惊讶。“你向来很机灵。”

  “不过就是一点小聪明嘛。”他嘻嘻笑道。

  “这么说来,倒是值得一试……不过,提利昂,你可别搞错,我接纳你,但你只是名义上的御前首相,实际上是我的首相。你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都必须把计划和意图事先同我商量。未经我的同意,不得擅自行动,清楚了吗?”

  “哎,一清二楚。”

  “你同意吗?”

  “那当然啰,”他撒个谎,“亲爱的姐姐,我任你差遣。”但只在我需要的时候。“好啦,现在既然我们目标一致,彼此就不该再有秘密。你说乔佛里下令杀害艾德大人,瓦里斯赶走巴利斯坦,小指头找来史林特大人,那么琼恩·艾林又是谁杀的?”

  瑟曦抽回手。“我怎知道?”

  “鹰巢城里那个伤心的寡妇似乎认为是我下的手,我实在不明白,她如何得出这个结论?”

  “你想找明白人,那也绝不是我。艾德·史塔克这蠢才把同样的罪名扣到我头上,他暗示艾林大人怀疑……唉,或者说坚信……”

  “你和咱们的好詹姆相亲相爱?”

  她甩了他一记耳光。

  “你以为我和老爸一样瞎了眼?”提利昂揉揉脸颊,“你和谁上床不干我的事……只是你对一个弟弟张开双腿,却不肯对另一个比照办理,这好像不太公平哟。”

  她又甩了他一记耳光。

  “温柔点,瑟曦,我不过开开玩笑。说实话,我还宁愿找个漂亮的妓女玩玩。我真不明白,除了能欣赏自己的倒影,詹姆究竟看上你哪一点。”

  她再甩他一记耳光。

  虽然两颊发红,火辣作痛,他还是微笑道:“你再打下去,我可会生气喔。”

  这话教她住了手。“你想怎样?”

  “我有好些个新朋友,”提利昂说,“你绝不会喜欢。你是怎么杀掉劳勃的?”

  “那是他自找的,我们只是送他早点上路。蓝赛尔一见劳勃紧追野猪不放,便拿烈酒给他。那酒虽是他最喜欢的酸红酒,却是加过度的,比平常喝的烈上三倍,结果那酒鬼爱死了。其实只要他有心,什么时候都可以停下来不喝,可他偏偏一袋喝完又叫蓝赛尔再拿一袋。其余的部分让野猪帮我们办成了。提利昂,那场晚宴你真该在场,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野猪肉——蘑菇和苹果烧的,吃起来满嘴胜利的滋味。”

  “姐姐,说真的,你实在天生作寡妇的料。”提利昂倒还挺喜欢劳勃·拜拉席恩那粗声粗气的莽汉……毫无疑问,其中部分原因是由于姐姐恨他入骨。“你打够了么,我可要先告辞了。”他扭动双腿,笨拙地从椅子上爬下来。

  瑟曦皱眉,“不准走。我要知道你打算怎么救出詹姆。”

  “等我想明白了,自然会告诉你。计谋就像水果,需要时间酝酿才会成熟。现在嘛,我打算骑马到街上晃晃,熟悉熟悉城里的状况。”提利昂把手放在门边的狮身人面兽头上。“我走之前,还有一事相告。请你无论如何千万别让珊莎·史塔克出岔子,若是两个女儿都保不住,那你的詹姆可就真麻烦了。”

  出了议事厅,提利昂向曼登爵士点头致意,穿过长长的拱顶大厅。波隆跟了上来,提魅之子提魅则不见踪影。“咱们的红手将军跑哪儿去啦?”提利昂问。

  “他想四处瞧瞧,他们族里的人不习惯在厅里干等。”

  “希望他别要杀了什么宫中要人才好。”这些提利昂自明月山脉中的聚落带下来的原住民虽以自己的方式誓死效忠于他,却也心高气傲,脾气火爆,一旦有人出言不逊,无论是否有意,他们必定刀剑相向。“想办法把他找到,顺便确定其他人都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我要他们驻在首相塔下的军营里,切记别让总管把石鸦部和月人部放在一起,哦,告诉他,灼人部要有独立的营房。”

  “你上哪儿去?”

  “我回破铁砧。”

  波隆肆无忌惮地嘿嘿笑道:“需不需要护送啊?听说街上挺危险哪。”

  “我会叫上姐姐的侍卫队长,顺便提醒他,我也是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这家伙大概忘了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非瑟曦或乔佛里。”

  一小时后,在十来个肩披深红披风,头戴狮纹半盔的兰尼斯特卫士护送下,提利昂骑马出了红堡。由闸门下经过时,他注意到悬挂在城墙上的人头,虽然浸过沥青,却早已腐烂发黑,不堪辨识。“维拉尔队长,”他叫道,“明天以前,将这些头取下来,交静默修女会清洗。”虽然把首级和身体重新配对困难重重,但该做的还是得做。即便战时,有些规矩也必须遵守。

  维拉尔显得犹豫。“陛下说要把叛徒的头挂在城墙上,直到最后三根空枪也插上人头为止。”

  “让我猜猜,一个是罗柏·史塔克,另外两个是史坦尼斯大人和蓝礼大人,对不对?”

  “是的,大人。”

  “维拉尔,我外甥今年不过十三岁,麻烦你牢牢记住。明天我就要这些头拿下来,否则其中一根空枪就会有东西可挂,你懂我的意思吗,队长?”

  “是,大人,我会亲自监督。”

  “很好。”提利昂双腿一夹,策马前奔,让后面的红袍卫士自行跟上。

  他对瑟曦说打算熟悉一下城里的情形,并不全然是撒谎。提利昂·兰尼斯特一点也不喜欢眼前的景象:君临的街道向来是熙来攘往,人马喧腾,但此刻却充满了他从未见过的危险。纺织街边,一具尸体躺卧水沟,全身赤裸,正被一群野狗撕咬,却无人在意。两两成对的金袍卫士随处可见,他们穿着黑环甲,在大街小巷巡逻,铁棍从不离手。市集里满是衣着破烂,变卖家产的人,有人肯出价他们就卖……却几乎没有卖肉菜的农夫,少数几个摆出食物的摊位要价竟高达一年前的三倍。有个小贩沿街叫卖串在肉叉上的烤老鼠。“新鲜老鼠哪!”他高声喊着,“新鲜老鼠哪!”新鲜的老鼠当然比腐烂的老鼠要可口,可令人心惊的是,那些老鼠看起来竟比屠夫卖的肉更诱人。到了面粉街,提利昂只见家家店门都有守卫站岗,他不禁心想:看来在非常时期,花钱雇佣兵都比面包来得便宜。

  “莫非没粮食运进城?”他对维拉尔说。

  “少得可怜,”侍卫队长承认,“河间地区战事连连,蓝礼大人又在高庭兴兵作乱,西、南两条大路都被封锁了。”

  “我那亲爱的姐姐有何应对之道?”

  “她正逐步恢复国内治安,”维拉尔向他保证,“史林特大人将都城守备队的人数增加到以前的三倍,太后则派了一千名工匠兴建防御工事。石匠负责加厚城墙,木匠制作上百的巨弩和投石车,制箭匠忙着造箭,铁匠则锻造刀剑,炼金术士公会也愿意提供一万罐野火。”

  提利昂一听这话,略感不安地在马鞍上动了动。他很高兴瑟曦并未置身事外,但燃烧剂着实不牢靠,一万罐这种东西足以把君临烧成灰烬。“我姐姐哪有钱买这么多?”劳勃国王死后给王室留下巨额债务,这已经不是秘密,而练金术士又绝非大公无私。

  “大人,小指头大人总有办法弄到钱。他规定进城的人都得缴税。”

  “嗯,行之有效,”提利昂嘴上轻描淡写,心里却想:聪明,好个既聪明又残酷的办法。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躲避战事,纷纷逃往君临,以为这里比较安全。他在国王大道上亲眼见到汹涌人潮:母亲带着小孩,忧虑的父亲则用贪婪的眼神盯着他的坐骑和马车。等这些人抵达城外,一定会散尽家财,换取高耸的城墙以为屏障……但他们若知道野火这回事,或许就会重新考虑。

  高挂破铁砧招牌的旅店位于城墙的视线范围内,靠近诸神门,他们早上就是从此处进城。一进庭院,便有个小男孩跑来扶提利昂下马。“带你的人回城堡,”他对维拉尔说,“我今晚在此过夜。”

  侍卫队长有些犹豫。“大人,这里安全吗?”

  “这个嘛,我告诉你,队长,今儿早上我从这里离开时,里面已经住满了黑耳部的山民。跟齐克之女齐拉住在一起,没人能绝对安全。”说完提利昂跛着脚朝大门走去,留下一头雾水的维拉尔。

  他挤进旅店大厅,一阵欢笑便迎面袭来。他认出齐拉的嘶声大笑和雪伊银铃般的轻笑。女孩坐在炉边,正就着一张圆木桌啜饮葡萄酒,身旁是三个他留下来保护她的黑耳部众,还有一个背向他的胖子。他以为是旅店老板……但当雪伊叫出提利昂的名字,来客却立刻起身。“亲爱的大人,真高兴见到你。”太监脸上扑了粉,嘴角挂着一抹温软的微笑,装腔作势地说。

  提利昂绊了一跤。“瓦里斯大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异鬼把这家伙抓去吧!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他们?

  “如有打扰之处,还请您见谅。”瓦里斯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

  “年轻小姐,”雪伊重复一遍,玩味着这几个字。“大人,您只说对了一半,我只是年轻。”

  十八岁,提利昂心想,你才十八岁,还是个妓女,但脑筋转得快,在床上灵活得像只小猫,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一头柔顺滑溜的黑秀发,还有一张又甜又软又饥又渴的小嘴……这都是属于我的!你这太监真可恶!“瓦里斯大人,我看打扰的人是我。”他勉力顾及礼节,“刚才进门时,您似乎正有说有笑。”

  “瓦里斯大人称赞齐拉的耳朵,说她一定杀了很多人,才能得到这么漂亮的项链。”雪伊解释。听她称呼瓦里斯“大人”令他很气恼,因为那是她枕边细语时所用的语气。“但齐拉说杀人的都是懦夫。”

  “勇者会留敌人一命,让他将来有机会洗清耻辱,凭本事赢回耳朵。”齐拉是个皮肤黝黑的瘦小女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恐怖的项练,提利昂找机会数过,不多不少,足足用四十六只风干起皱的耳朵串连而成。“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无所畏惧。”

  雪伊笑道:“接着大人又说如果他是黑耳部的人,大概别想睡觉了,否则梦里全都是只剩一只耳的人。”

  “我倒没这个困扰,”提利昂说,“我很怕敌人,只好把他们通通杀光。”

  瓦里斯嘻嘻笑道:“大人,您要不要同我们喝两杯?”

  “我就喝一点吧。”提利昂在雪伊身边坐下。他很清楚整件事意味着什么,可惜齐拉和女孩似乎不懂。瓦里斯此行是来传达讯息的,他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实际的意思却是:你想把她藏起来,可我不但知道她是谁,还知道她在哪里,现在我不就找上门了?他很纳闷究竟是谁出卖了自己,旅店老板?马厩小厮?城门守卫?还是……他手下的人?

  “每次回城啊,我都爱走诸神门。”瓦里斯一边为大家斟酒,一边告诉雪伊,“城门楼雕刻得真漂亮,每回见了都教我掉眼泪。那些眼睛……真是栩栩如生,你说是吧?彷佛注视着你从闸门下走过。”

  “大人,这我就没留意了,”雪伊回答,“既然您这么说,明儿一早我专门去瞧瞧。”

  你就省省力气吧,小宝贝。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晃着杯中的酒。他才不在乎什么狗屁雕刻,他吹嘘的是自己那双眼睛。他话中的意思是:他正密切监视着我们,我们刚一进城,便已被他掌握了动向。

  “出门的话要多留心啊,好孩子,”瓦里斯说,“君临最近不怎么安全。我虽对这里的街巷了若指掌,可要我像今天这样孤身一人,手无寸铁,还差点不敢来呢。唉,眼下时局危殆,法外凶徒四处横行,手中刀剑冰冷,心地更是冷酷无情啊。”这话的意思是:既然我可以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来到这里,其他人当然更可以手提刀剑找上门来啰。

  雪伊却只笑笑,“他们要敢骚扰我,就等着少只耳朵,被齐拉轰出去吧!”

  瓦里斯听了放声怪笑,彷佛这是他这辈子所听过最有趣的事,然而当他转头面对提利昂时,眼中却毫无笑意。“您这位年轻小姐真是和蔼可亲得紧,换作是我,我会非常小心地照顾她。”

  “我正打算这么做。谁要敢对她不利——哎,可怜我个子这么小,实在不够格当黑耳部人,也不好妄称勇敢。”听到了吧?死太监,我也会玩这套,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我就要你的命。

  “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瓦里斯起身,“大人,我想您一定累坏了,我只想表示欢迎之意,让您知道,我很高兴您回来。朝廷正亟需着您。您看到那颗慧星了没?”

  “我个子矮,眼睛可没瞎。”提利昂道。在国王大道上,慧星几乎占据了半面天空,完全遮蔽了新月的光芒。

  “街上的老百姓称之为‘红信使’,”瓦里斯道,“他们说这颗慧星宣示着新王现世,并警告随之而来的血与火。”太监搓搓扑过粉的双手,“提利昂大人,我走之前,可否给您猜个谜语?”他没等对方回答,“三位地位显赫之人坐在一个房间,一位是国王,一位是僧侣,最后一位则是富翁。有个佣兵站在他们中间,此人出身寒微,亦无甚才具。每位显赫之人都命令他杀死另外两人。国王说:‘我是你合法的君王,我命令你杀了他们。’僧侣说:‘我以天上诸神之名,要求你杀了他们。’富翁则说:‘杀了他们,我所有的金银珠宝都给你。’请告诉我——究竟谁会死,谁会活呢?”说完太监深深一鞠躬,踩着软底拖鞋,匆匆离开旅店大厅。

  他离开之后,齐拉哼了一声,雪伊则柳眉一皱,“活下来的是富翁,对不对?”

  提利昂若有所思地啜着酒,“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我想得视那个佣兵而定。”他放下酒杯,

  “走吧,我们上楼。”

  他们同时起步,可到头来她却得在楼梯顶端等他,因为她那一双腿纤细敏捷,他却是两腿奇短,发育不良,走起路来痛得要命。但当他上楼时,她却笑盈盈地揶揄他:“有没有想我啊?”她边说边牵起他的手。

  “想得发疯。”提利昂承认。雪伊身高仅略过五尺,但他依旧得抬头仰望……好在看的是她,他倒不在乎,因为她实在太可爱了。

  “等您住进红堡,您会一天到晚想我的。”她领他进房,一边说。“尤其是您孤伶伶一个人睡在首相塔冰冷的床上的时候。”

  “可不是嘛。”提利昂恨不得能带她同去,却被父亲大人明令禁止。泰温公爵很明白地命令他:“不准你带那个妓女入宫”,带她进城已是他违抗的最大限度。她必须了解,他所有的权威都来自于父亲。“你不会离我太远,”他保证,“你会有一栋房子,还有守卫和仆人,我一有机会就来找你。”

  雪伊把门踢上。透过结雾的窄窗玻璃,他分辨出坐落于维桑尼亚丘陵顶的贝勒大圣堂,但真正吸引提利昂的却是眼前另一番景象。雪伊弯身,抓住外衣裙摆,上拉过头,脱下丢到一旁。她从不穿内衣。“那您可就别想休息啦,”她边说边站到他面前,一手搁在屁股上,浑身赤裸,肌肤粉嫩,委实秀色可餐。“您一上床就想着我,然后硬起来,却没人帮你解决,最后连觉也睡不着,除非——”她露出提利昂最喜欢的邪恶微笑,“——哎哟,我说大人啊,难不成首相塔是手淫塔吗?”

  “把嘴巴闭上,过来亲一个。”他命令她。

  他尝到她唇上余留的酒香,感觉到她小而坚挺的双乳贴上自己胸膛,她灵动的指头朝他裤带移动。“我的狮子,”他暂停接吻,以脱下自己的衣服时,她说,“我亲爱的大人,我的兰尼斯特巨人。”提利昂把她推向床上,当他进入她体内时,她的尖叫声大得足以吵醒坟墓里的圣贝勒,指甲则在他背上留下一道道疤痕,但他觉得没有任何疼痛能比这更愉悦。

  笨蛋,完事之后,两人躺在凹陷的床垫上,盖着乱成一团的被单,他心里暗想,你这笨蛋侏儒,难道永远也学不乖吗?妈的,她是个婊子,她爱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老二。你难道忘了泰莎?然而,当他的手指轻轻滑过她一边乳头,乳头立即变硬,他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激情时在她胸部留下的咬痕。

  “大人,如今你成了御前首相,有什么打算呢?”当他捧起那团温暖诱人的软肉,雪伊问。

  “我打算做点瑟曦绝对料想不到的事,”提利昂在她粉颈边轻声呢喃,“我要……主持正义。”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章 布兰

  布兰喜欢窗边坚硬的石座椅,远胜温暖舒适的羽床毛毯。躺在床上,四壁朝他压迫而来,沉重的天花板悬在头顶;躺在床上,卧室是他的牢房,临冬城是他的监狱。然而在窗外,广大的世界依旧呼唤着他。

  虽然他不能行走,不能攀爬,不能打猎,不能像以前一样拿木剑练习,但他可以“看”。他喜欢坐在窗前,看着远方钻石形玻璃窗棂里的蜡烛和炉火逐一点燃,照遍临冬城的塔楼和厅堂;他也喜欢听冰原狼群对着星空歌唱。

  近来,他时常梦见狼。他们把我当成兄弟,在对我说话啊,每当他听见冰原狼的叫声,便这么告诉自己。他几乎能听懂它们的话……并非全懂,也非真懂,好像就差那么一点……彷佛它们歌唱的语言他曾经通晓,只是暂时遗忘。大小瓦德怕它们,然而史塔克家人体内流的是奔狼的血液,老奶妈说过的。“虽然每个族人身上的狼血并不等量,”她还告诫。

  夏天的叫声绵长而哀戚,充满悲伤与思慕,毛毛狗则较具野性。它们的嚎叫回荡在广场上、厅堂里,充绕全城,好似有大群冰原狼盘据临冬城,而不只区区两只……原本的六只,如今只剩下这两个。他们也在想念兄弟姐妹吗?布兰很想知道,他们是在呼唤灰风和白灵,呼唤娜梅莉亚和淑女的鬼魂吗?他们是否也希望兄弟姐妹们早日回家、重新团聚呢?

  “谁知道狼想些什么?”当布兰向罗德利克·凯索爵士问起狼嚎的原因时,他这么回答。布兰的母亲大人南下之前,任命罗德利克爵士为代理城主,因此他身负重任,无暇闲话。

  “他们在呼唤自由。”法兰表示,他是临冬城的驯兽长,和他管的猎犬一样对冰原狼没好感。

  “它们不喜欢被关起来,这能怪谁呢?野东西本该待在野外,而不是圈在城里。”

  “它们想打猎。”大厨盖奇一边把板油块丢进大汤锅,一边说,“狼的嗅觉比人灵敏得多,他们八成是闻到猎物的气味了。”

  鲁温学士却不这么认为:“狼时常对月长嚎,他们现在是对着那颗彗星叫。布兰,你看它有多亮?他们想必把彗星当成了月亮。”

  布兰把这番话告诉欧莎,她听了却哈哈大笑。“你们家学士还没那两只狼聪明,”女野人说,

  “有些事灰老头忘了,他们可记得很清楚。”听她这么一说,他不禁全身发抖,连问她彗星所代表的意义,她回答道,“小子,就是血与火,没什么好事。”

  关于彗星的含意,先前布兰帮柴尔修士整理从藏书塔大火中抢救出来的卷轴时,也向他问起过。“那是斩杀季节的剑。”他这么回答。没过多久,白鸦便从旧镇带来秋天来临的消息,所以他说的肯定没错。

  老奶妈却不以为然

  可老奶妈却不以为然,而她的年纪比谁都大。“是龙,”她边说边抬头,嗅了两下。她的眼睛已经快瞎,无法看到彗星,然而她宣称自己闻得到。“那是龙啊,孩子。”她坚持。老奶妈始终不曾称呼布兰为“王子”,过去如此,现在依然。

  阿多只说了两个字:“阿多”,他就只会说这个。

  冰原狼依旧日夜号叫不止。城上的守卫低声咒骂,兽栏的猎犬怒声狂吠,马儿猛踢马厩,瓦德兄弟在火边颤抖,就连鲁温学士也抱怨晚上睡不好,唯独布兰不以为意。自从毛毛狗咬伤小瓦德之后,罗德利克爵士便把两只狼关在神木林里,可是临冬城的石墙会拿声音变戏法,有时候,他们彷佛就在布兰窗户下方的广场上,有时候,他敢发誓他们有如守卫一般在城墙上来回游走。他好想看看它们。

  他时时注意到高挂在守卫室、钟塔以及更远处首堡上空的彗星,圆形的首堡十分低矮,石像鬼黑色的身形衬着远方紫红的天幕。曾经,布兰对这些建筑的里里外外、一砖一瓦都了若指掌,因为他全都爬过。他爬起墙来就像别的男孩跑楼梯那么轻松自如。过去,城楼的屋顶是他的秘密基地,残塔顶的乌鸦是他的知心朋友。

  然而他却摔下楼去。

  布兰不记得自己坠楼,但他们都这么说,所以他想应该确有其事。他差点就没命了呢。每当他见到意外发生的首堡塔顶那些历经风吹雨打的石像鬼雕像,便觉腹部奇异的一紧。如今他不能攀爬、不能行走,、不能奔跑、不能练剑,曾经的骑士梦已经灰飞烟灭。

  罗柏离城出征以前,对布兰说过:他坠楼那天,夏天长嚎不止,之后他卧病在床期间,也依旧嚎叫不息。夏天为他哀悼,毛毛狗和灰风齐声加入悲鸣。而浑身浴血的信鸦捎来父亲死讯的那天夜里,狼群彷佛也知道了。当时布兰和瑞肯正在学士的塔楼上,讨论森林之子的种种故事,夏天和毛毛狗却突然仰天长嚎,淹没了鲁温的声音。

  而今,它们又为谁哀悼呢?莫非有人杀了那个曾是他哥哥罗柏的北境之王?莫非他私生子哥哥琼恩失足跌落长城?莫非母亲或两个姐姐出了意外?甚或别的事,就如学士、修士和老奶妈想的那些?

  假如我变成冰原狼,我就能懂得他们的歌唱,他满心期盼地想。在他的狼梦里,他总会飞奔登上比任何塔楼都要陡峭的冰雪峰峦,昂首立于山巅,满月临空,俯瞰一切,每次都是这样。

  “呜呜呜~”布兰试着双手围住嘴巴,举头朝彗星呼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他嚎道,声音是那么笨拙,尖锐、空洞而颤抖,这只是小男孩的号叫,绝非狼吼。然而夏天却遥相应和,浑厚的声音盖过布兰的细微呐喊,接着,毛毛狗也加入进来。布兰再度开口,与之齐声高喊,好似一群伙伴。

  喊声引来鼻子长瘤的守卫“稻草头”,他探头进房,看见布兰朝窗外怪叫,忙问:“王子殿下,出了什么事?”

  听他们称呼自己为“王子殿下”,布兰总觉有些不对劲,但他确是罗柏的继承人,而罗柏是当今北境之王。他转头对守卫嚎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稻草头板起脸,“你别叫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守卫退下,把全身灰衣、脖子挂着颈链的鲁温师傅给找了来。“布兰,那两只野东西还不够吵?你就别再火上浇油了。”他穿过房间,摸摸男孩的额头。“这么晚了,你快睡吧。”

  “我在跟他们说话。”布兰拨开他的手。

  “要不我叫稻草头抱你上床?”

  “我自己能上床。”密肯在墙上钉了一排铁把手,好让布兰可以用手在房间里活动。虽然行动迟缓又辛苦,而且使肩膀痛得要命,但他讨厌被人抱来抱去。“而且,我现在不想睡。”

  “布兰,人都要睡觉的,即便王子也不例外。”

  “我一睡觉就变成狼,”布兰别过头,望向窗外的夜色。“狼会作梦吗?”

  “我想,所有动物都会作梦,可他们和人作的梦不一样。”

  “死人会作梦吗?”布兰问,心里想着父亲。在临冬城下的阴暗墓窖,一名石匠正在大理石上凿刻父亲的容貌。

  “有人说会,有人说不会。”学士回答,“死人则无法表示意见。”

  “那树呢?”

  “树?不会……”

  “它们会的!”布兰突然肯定地说,“它们会作树的梦。我有时候会梦见一棵树,一棵鱼梁木,就和神木林里那棵一样,它在呼唤我。狼梦比较好,我可以闻到东西,有时还会尝到血的味道。”

  鲁温学士拉拉磨伤脖子的颈链。“你该花点时间陪陪其他孩子——”

  “我讨厌他们,”布兰指的是大小瓦德。“我命令你送他们走!”

  鲁温脸色凝重,“佛雷家兄弟是你母亲大人的养子,她特地送来这里,你不能赶走他们,况且这样做也不对,若我们把他们赶走,他们该去哪里呢?”

  “回家去啊!就因为他们,你才不让夏天跟我在一起。”

  “佛雷家那孩子可没主动申请被咬,”学士道,“我也没有。”

  “是毛毛狗!”瑞肯的大黑狼性子很野,有时连布兰都怕。“夏天从不咬人!”

  “你忘了吗?夏天硬生生咬掉一个人的喉咙,就在这个房间!你必须面对现实,你们兄弟在雪地里找到的可爱小狼,如今已变成危险的野兽。佛雷家那两个小孩避开它们是明智的举动。”

  “我们该把大小瓦德丢进神木林,他们爱怎么当河渡口领主随便他们,这样夏天就可以回来跟我睡了。既然我是王子,为什么没人听我的话?我想骑小舞,可酒肚子根本不放我出门。”

  “他做得很对,狼林里危险四伏,莫非你上次还没汲取教训?难道你想被强盗抓去,卖给兰尼斯特家吗?”

  “夏天会救我,”布兰倔强地坚持,“作王子的应该有权出海航行、在狼林里猎野猪和参加长枪比武才对!”

  “布兰,好孩子,你何苦如此折磨自己呢?有朝一日,你或许可以做这些,但现在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啊。”

  “我宁愿变成狼,那样我就可以住在森林,想睡就睡,还可以去找艾莉亚和珊莎,我能闻到她们的气味,然后去救她们。罗柏打仗时我可以跟在他身边,就和灰风一样。我会用牙咬掉弑君者的喉咙,用力一撕,然后战争就结束了,大家都会回临冬城来。如果我是狼……”他嚎叫起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鲁温提高音量,“要当真正的王子,就该学会接受……”

  “啊呜呜呜呜~”布兰更大声地嚎叫,“啊呜呜呜呜~”

  老学士投降了,“随便你吧,孩子。”他露出既悲伤又嫌恶的神情离开了卧室。

  剩下布兰一人,学狼叫反而没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下来。谁说我没欢迎他们?他忿忿不平地自言自语。我是临冬城的城主,名副其实的城主,谁都不能否认。大小瓦德刚从孪河城来这里的时候,原本吵着要他们离开的是瑞肯。他只是个四岁的小婴孩,哭闹着要爸爸妈妈,要罗柏,不要这两个陌生人。当时布兰还得负责安抚他,并欢迎佛雷家那对堂兄弟。他请他们在火炉边坐下,与大家一起用餐喝酒,事后就连鲁温师傅也称赞他表现很好。

  但那是作游戏之前的事了。

  这种游戏需要树干和棍棒各一,还要流水,也要大家一起喧闹。水是最重要的,两个瓦德向布兰强调,树干可以换用木板或几个石头,找树枝来代替棍棒也行,也不一定非得大呼小叫,可若没有水源,游戏便玩不成了。因为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说什么也不会让这群孩子跑进狼林找小溪,他们便拿神木林中的黑水池当替代。两个瓦德从没见过会冒泡的天然热水池,但他们都同意这样玩起来更有意思。

  他们俩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说孪河城中叫瓦德的人有一大批,通通是跟着他们祖父瓦德·佛雷侯爵取的名字。“在临冬城,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瑞肯听他们这么说,便骄傲地回嘴。

  游戏进行的方式是把树干放在水面上,然后一个玩家手持木棍站在上面,扮作河渡口领主,每当其他玩家靠近,他就说:“我乃河渡口领主,来者何人?”被问的玩家得编出一套说词,说明自己的来历,以及为什么该让他过河。领主可以命令他们赌咒发誓或回答问题,但他们不一定得说实话,只有所发的誓具有约束力,除非他们在誓言中说:“也许”。所以这游戏的诀窍就是趁河渡口领主没注意的情况下说“也许”,然后就可以试着把领主打进河里,自己来当掌管河渡口,可一定要说了“也许”才行,否则就判犯规出局。而当领主的人只要高兴,随时可以把人打进水中,也只有他能用棍子。

  实际玩起来,大家几乎不停地在推挤、扭打和落水,以及大声争吵某人到底有没有说“也许”。大部分时间,小瓦德都是河渡口领主。

  他虽是小瓦德,可长得又高又壮,生了一张红脸和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大瓦德脸尖,身材瘦小,比他矮了足足半尺。“他比我大五十二天,”小瓦德解释,“刚出生时长得比我大,可我长得快。”

  “我们是堂兄弟,不是亲兄弟。”小个子的大瓦德补上一句,“我是杰莫斯之子瓦德,我父亲是瓦德大人第四任夫人所生的儿子。他是梅里之子瓦德,他的祖母是瓦德大人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的。所以虽然我年纪比较大,可在继承顺位上他排我前面。”

  “你只比我大五十二天而已,”小瓦德不服气,“况且孪河城根本就没我俩的份啦,笨蛋。”

  “谁说没有?”大瓦德宣称,“不过叫瓦德的可不只我们两个,史提夫伦爵士有个孙子叫黑瓦德,继承顺位排行第四。还有个红瓦德,那是艾蒙爵士的儿子。还有个私生子也叫瓦德,但他根本没资格继承封地,他是瓦德·河文,不是瓦德·佛雷。此外还有几个女生叫瓦妲。”

  “还有提尔啦,你每次都忘记提尔!”

  “他姓‘瓦提尔’,不是瓦德。”大瓦德轻快地说,“而且他排我们后面,所以无关紧要。反正我本来就不喜欢他。”

  罗德利克爵士安排他们住进琼恩·雪诺以前的房间,因为琼恩进了守夜人军团,再也不会回来了。布兰很生气,因为这让他觉得佛雷两兄弟彷佛要占据琼恩的位置。

  玩游戏时,他在旁边羡慕地看着大小瓦德与厨房小弟“芜箐”,以及乔赛斯的两个女儿班蒂和席拉争闹。大小瓦德要布兰当裁判,负责判定他们有没有说“也许”,可他们一开始玩,就完全把他丢在了一边。

  叫喊和水声很快引来了更多小孩:狗舍小妹帕拉,凯恩的儿子卡伦,以及二汤姆,他父亲胖汤姆与布兰的父亲都死于君临。过不多久,他们便都全身湿透,沾满泥泞了。帕拉从头到脚都是褐泥,发际还有青苔,笑得喘不过气。自从浑身浴血的信鸦带来父亲死讯,布兰便没听过这么多欢笑。要是我两脚完好,一定把他们通通打落水中,他苦涩地想,有我在,谁都别想当河渡口领主。

  这样的感觉真棒

  最后,瑞肯也闻声跑进神木林,毛毛狗紧随其后。他看到芜箐和小瓦德扭打着争抢木棍,结果芜箐脚一滑,噗通一声摔进水里,双手乱挥。瑞肯随后大喊:“换我!换我了!我要玩!”小瓦德挥手让他过去,毛毛狗也准备跟上。“毛毛别去,”弟弟命令,“这游戏狼不能玩,你跟布兰待在一起。”狼乖乖照办……

  ……没想到小瓦德木棍一挥,结结实实打中瑞肯的肚子。布兰还不及眨眼,黑狼便一跃扑过木板,水中随即泛起血色,大小瓦德惨叫着要闹人命,瑞肯坐在泥泞中大笑,阿多则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叫道:“阿多!阿多!阿多!”

  奇怪的是,从那之后瑞肯却喜欢上了大小瓦德。他们没再玩河渡口领主的游戏,但玩了很多别的——美女与怪兽、猫捉老鼠、进我的城堡等等。瑞肯带着大小瓦德一起去厨房掠夺馅饼和蜂蜜,绕着城墙疯跑,丢骨头喂狗舍的小狗吃,并在罗德利克爵士锐利的目光监视下一同练习木剑。瑞肯甚至还带他们去过地底的墓窖,石匠正在那里雕刻父亲的塑像。“你没这个权利!”布兰听说以后,朝弟弟尖叫。“那是我们家的地方!史塔克家的地方!”可瑞肯根本不理。

  卧房的门突然打开,鲁温师傅手拿一个绿罐子走进来,欧莎和稻草头跟他一道。“布兰,我帮你调了一帖安眠药。”

  欧莎伸出削瘦的双手抱起他,以女人来说,她个子算是很高,而且力气极大,毫不费力地就把他抱上了床。

  “喝下这个,你就不会作梦了。”鲁温学士一边取出塞子,一边说,“它会让你睡得香甜,一夜无梦。”

  “真的?”布兰好希望是真的。

  “真的,快喝吧。”

  布兰喝了。药水浓浊,但加了蜂蜜,所以容易吞咽。

  “明天早上,你就会觉得好多了。”鲁温朝布兰微笑,拍拍他肩膀,离开了。

  欧莎留了一会儿,“又作狼梦了?”

  布兰点点头。

  “小子,你用不着勉强自己。我看过你跟心树讲话,说不定这是诸神想要回答呢。”

  “真的吗?”他喃喃道,觉得有点昏沉。欧莎的脸越来越模糊,变成灰色。睡得香甜,一夜无梦,布兰想。

  然而当黑暗覆罩他时,他又回到了神木林,正在青灰色的哨兵树和古老扭曲的橡树下无声游走。我又能走了!他兴奋地想。他隐约知道这是一场梦,但即便在梦里行走,也比现实中的卧室、墙壁、天花板和房门好得多。

  林间很暗,但彗星在为他引路,所以他的步履踏实。他用四只完好而矫健的脚走着,感觉到脚下的大地,落叶的轻响,厚重的树根和坚硬的磐石,还有层层的腐殖质。这样的感觉真棒。

  他的脑中是各种气味,充满生命,令人陶醉:温泉池中绿色烂泥的臭味,脚掌下腐壤的浓郁香气,还有橡树上的松鼠。闻到松鼠,他想起了鲜血温热的味道,想起了骨头在齿间碎裂,满嘴唾液的感觉。不到半天前,他才吃过东西,然而死肉不过瘾,即便那是鹿肉。他可以听见松鼠在头顶吱吱喳喳,飞速快跑,安全地藏在树梢,他们兄弟所到之处,它们不敢下来。

  他也能闻到弟弟的气味,熟悉的气味,和他那一身黑毛一样,浓烈而朴实。弟弟正充满怒意地绕着高墙跑跳。他绕啊绕,白天也绕晚上也绕,从不疲累,不断寻找……寻找猎物,寻找出路,寻找母亲,寻找他的兄弟姐妹……他找啊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树林后面就是高墙,用没有生命的人类岩石堆叠而成,围绕着这片小树林。高墙虽然灰纹斑驳,遍布青苔,却坚实而高峻,再大的狼也无法跳过。石山中唯一的几个洞被冰冷的铁条和碎木堵住,弟弟每经过一个洞,就会停下来怒露尖牙,但阻隔依旧。

  被关进来的头一天晚上,他也做过同样的事,但他发现这没用。咆哮开不了路,绕着墙跑无法把墙推走,抬脚在树上作记号也不能把人赶开。世界缩小到只剩这一小块被高墙围绕的树林,可在那之外,人类岩石所筑成的巨大灰洞依旧耸立。临冬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使他想了起来。在高如天空的人造绝壁之外,真正的世界在呼唤。他必须回应,否则必死无疑。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章 艾莉亚

  他们黎明即起,经过森林、果园和平整的农地,穿越小村落、拥挤市镇,以及建筑坚固的庄园,赶路直到黄昏。入夜之后,他们扎营休息,就着“红剑”的光进餐。成年人轮班值守。透过树林,艾莉亚常瞥见其他旅人的营火晃动。夜间的营火似乎越来越多,白天里国王大道上的人潮也日渐汹涌。

  不分昼夜,人们源源不绝地出现,有老有少,有大有小,有赤脚的女孩,还有怀抱婴儿的妇人。有人驾着马车,或是坐在牛拉的板车上颠簸行进,但更多的人骑乘动物:犁马、小马、骡子或驴子,只要能走能跑能打滚的都行。有个女人牵着一头奶牛,并把她的小女儿放在牛背上。艾莉亚看见一位铁匠推着轮车,车上装了他的全套工具:铁锤、火钳,甚至还有铁砧。没过多久,她又见另一人推着轮车经过,不过躺在里面的却是两个用毛毯包裹的小婴儿。多数人徒步,肩膀扛着家当,脸上挂着疲惫而警戒的神情。他们都向南去,朝着君临的方向,只有极少数人愿意跟北上的尤伦一行搭两句话。她不知为何无人与他们同路。

  旅人们多少都带着武器,匕首、短刀、镰刀和斧头,艾莉亚时而还看到有人配剑。还有的人把树枝削成棍棒,或做成粗手杖。他们经过时,这些人往往会摸着武器,把视线停留在马车上,但最终还是相安无事。马车上的东西再好,一次对付三十个人还是不好办。

  他说的该不会是罗柏吧

  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说过,用你的耳朵听。

  某天,一个疯女人在路边对他们尖叫:“笨蛋!他们会把你们杀光的!笨蛋!”她瘦得像稻草杆,眼神空洞,双脚染血。

  翌日清晨,有个油腔滑调的商人骑着一匹灰母马,在尤伦面前停下,表示愿用四分之一的价值买下马车和上面所有的货品。“我说朋友啊,外面在打仗,他们抢了你东西可是不会给钱的,还不如把东西卖给我。”尤伦扭扭他的驼肩膀,别过头去,啐了一口。

  同一天,艾莉亚发现路边有个小土堆,专用来埋葬小孩,这是他们上路以来见到的第一座坟墓。软泥堆上放了一颗水晶,罗米本想据为己有,但大牛要他别打搅死人。再往前走十里,普雷德发现了一整排新挖的坟墓。从那之后,他们每天都会发现新坟。

  有天夜里,艾莉亚突然惊醒,只觉一种莫名的恐惧。头顶,“红剑”与千颗繁星装饰着夜空。她虽听得见尤伦沉闷的打呼,营火的哔啪,甚至远处驴子的骚动,却觉得夜晚奇特地宁静,彷佛全世界都屏住了气息。这种静谧使她禁不住发抖,抓紧缝衣针,她才继续睡去。

  第二天早上,普雷德没有醒来,艾莉亚方才明白,昨晚没听见的是他的咳嗽。于是他们也挖了个坟,把这位佣兵埋在他昨晚入睡的地方。入土之前,尤伦先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扒了下来。有人要了他的靴子,有人拿了匕首,锁甲和头盔也各归新主。尤伦特地把他的长剑交给大牛,对他说:“看你这双胳膊,大概可以学学用这个。”有个叫塔柏的男孩在普雷德的尸体上洒了把种子,这里以后便会长出一棵橡树,标记他葬身之地。

  当天傍晚,他们在村庄稍事休息,住进一个外墙爬满长春藤的旅店。尤伦数数钱包里的铜板,决定让他们吃一顿热餐。“咱们还是老规矩,晚上睡外面;不过这儿有间澡堂,你们要是想抹点肥皂洗个热水澡,就自己动手。”

  虽然艾莉亚全身又酸又臭,味道跟尤伦一样难闻,她却不敢去洗。唉,住在她衣服里的好些东西可是从跳蚤窝一路跟着她呢,现在把它们淹死太也说不过去。塔柏、热派和大牛加入到排队洗澡的行列,他们在澡堂前停下来,其他人则全部挤进旅店大厅。尤伦还叫罗米拿了几大杯酒给那三个死囚,他们手脚上铐,被栓在车后面。

  之后,洗澡和没洗澡的人都凑在一起吃热腾腾的猪肉派和烤苹果,旅店老板还额外请大家喝了一杯啤酒。“我有个弟弟也穿了黑衣,不过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本是个跑堂小弟,聪明得很哪,可惜有天他被人瞧见从大人桌上偷胡椒。唉,他就喜欢那味道,也就偷了那么一小撮,但马尔寇爵士是个严厉的人。你们长城那儿可有胡椒?”看尤伦摇头,老板便叹气,“可惜了,林克就好这口。”

  艾莉亚一匙一匙地吃着热烘烘的派,不时小口啜饮杯中的啤酒。记得父亲以前偶尔会让他们喝一杯啤酒,珊莎喝了每次都会扮鬼脸,说葡萄酒比这好多了,但艾莉亚挺喜欢啤酒的味道。想到珊莎和父亲,她又难过起来

  旅店里都是往南走的人,大家一听说尤伦他们朝北去,顿时不屑之声四起。“走不出几步你就会回头,”老板发誓,“往北是不成的,田野给烧了大半,留下来的人全躲在庄园里。无法无天的家伙早上刚走一茬,晚上就又来一批。”

  “对咱们都没差,”尤伦倔强地强调,“管他徒利还是兰尼斯特,跟守夜人都没关系。”

  徒利大人是我外公啊,艾莉亚想。对她来说当然有关系,但她咬紧嘴唇,继续默默静听。

  “不只徒利和兰尼斯特,”店主人说,“还有打明月山脉来的野蛮人,你倒是去跟他们说说理看。史塔克家的人也有分,听说他们的年轻主子来了,就那短命首相的儿子……”

  艾莉亚坐直身子,竖耳倾听。他说的该不会是罗柏吧?

  “我听说那小子骑着狼打仗咧!”有个手拿酒杯的黄发男子接口。

  “鬼扯。”尤伦啐了一口。

  “那个人可是亲眼看见的,他跟我发誓,那匹狼大得跟马一样。”

  “哈德,发誓顶屁用!”店老板说,“你成天发誓要还钱,老子可连半个铜板都没见着咧!”大厅里众人哄笑一团,黄发男子的脸全红了。

  “这年头,连狼都不好过,”一个脸色蜡黄,身上绿披风沾满旅途风尘的男子发话,“神眼湖那一带啊,狼群的胆子大得跟什么似的,管他牛、羊还是狗,见了就杀,连人都不怕。晚上若是进到林子里,可会送命哦!”

  “哎,还不都是道听途说?是真的才有鬼!”

  “我表妹也跟我说有这么回事,她可不是乱说闲话的主儿。”一名老妇人说,“她说有这么一大群狼,总共几百只,通通都是杀人魔鬼,领头的是只母狼,简直就像是从第七层地狱里来的怪物!”

  母狼?艾莉亚晃着啤酒,满腹思量。神眼湖离三叉戟河近吗?她真希望自己有张地图。她就是在三叉戟河附近放走娜梅莉亚的。她并不想这么做,但乔里说别无选择,假如带着小狼一起回去,她便会因咬伤乔佛里而被杀,即使乔佛里被咬是活该也一样。他们大声叫骂了好半天,还扔了石头,最后是艾莉亚亲自丢中她,冰原狼才不再尾随。她现在大概不认得我了吧?艾莉亚心想,就算认得,也一定会恨我的。

  穿绿披风的男人接着说:“我还听说啊,有次这只母老虎走进一个村庄……那天正好赶集,到处都是人,我告诉你,它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一口把个婴儿从他母亲怀里叼走。这事后来给慕顿大人知道了,他们父子几人发誓要宰了它,于是带着一群猎狼犬,一路追到母狼的窝,结果咧,一伙人差点全部送命,那群狗一只都没回来,一只都没有。”

  “那只是谣言!”艾莉亚脱口而出,根本来不及阻止自己,“狼才不吃小婴儿!”

  “你懂个屁啊,小子?”穿绿披风的人说。

  她还没想到如何回答,尤伦已经抓住她的手,“这小鬼醉啦,就这么回事!”

  “我才没喝醉,他们不吃小婴儿……”

  “小鬼,出去……你给我乖乖待在外面,直到学会大人说话的时候闭上嘴巴,”他用力把她朝通往马厩的边门推,“快给我出去!顺便提醒马房小弟喂咱们的马儿喝水!”

  艾莉亚浑身僵硬地走出去,气得要命。“他们不吃小婴儿!”她喃喃自语,边走边踢石子,石子滚到马车下停住。

  “小子,”一个友善的声音传来,“可爱的小子。”

  是被铐住的人中的一个在对她说话。艾莉亚小心翼翼地朝马车走去,一手按上缝衣针的剑柄。

  犯人举起空酒杯,锁链喀啦作响。“某人想多喝一杯,某人戴着沉重的手铐,口很渴的。”三人中属他最年轻,个子纤细,面容清秀,嘴上总挂着微笑。他的头发一边红一边白,因为被关在牢里,加上长途跋涉,显得又脏又乱。“某人也想洗个澡。”见到艾莉亚看他的目光,他又说,

  “某男孩可以多个朋友。”

  “我有朋友了。”艾莉亚说。

  “我可没看到。”没鼻子的那个人说。他生得又粗又壮,一双手大得吓人,手臂、双脚和胸膛上都长满黑色体毛,连背上也不例外。看到他,艾莉亚不禁想起以前在插图书上见过的盛夏群岛的猩猩。由于他脸上那个洞,教人很难一直注视他。

  秃头的那个突然张嘴,像只大白蜥一样嘶声怪叫,把艾莉亚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她吃惊地发现他张大嘴朝她吐舌头,可那东西不像舌头,倒像块割下的烂肉。“不要这样!”她冲口便道。

  “在黑牢里,某人无法选择同伴。”红白头发的英俊犯人说。他讲话的语气不知怎的,竟让她想起西利欧,很像又很不像。“这两个人,他们没有礼貌。某人必须请求原谅。你叫阿利,对不对?”

  “他叫癞痢头,”没鼻子说,“一头一脸生着癞痢的瘦小鬼。小心啊,罗拉斯人,小心他拿棍子揍你!”

  “阿利,某人必须为他的同伴感到羞愧。”英俊犯人说,“此人很荣幸是贾昆·赫加尔,从罗拉斯自由贸易城邦而来。早知道他就不离家了。此人两个被囚禁的同伴出身低贱,他们是罗尔杰”——他拿酒杯朝那个没鼻子的人挥了挥——“和‘尖牙’。”尖牙又朝她嘶嘶怪叫,露出一口锉尖的黄牙。“某人必须要有名字,不是吗?尖牙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但他的牙齿非常利,所以某人叫他尖牙,他听了就会笑。你喜欢我们吗?”

  艾莉亚连忙从马车旁退开,“不喜欢!”他们伤害不了我,她对自己说,他们都被铐上了。

  他把酒杯倒过来,“某人会哭泣。”

  无鼻的罗尔杰咒骂了一声,将酒杯朝她扔来。虽然他戴着手铐,行动不便,但若不是艾莉亚躲跳及时,沉重的锡杯很可能正中她的头。“你这小王八蛋,还不快给我们拿酒来!快去!”

  “你别吵啦!”艾莉亚努力思索西利欧若是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做。她抽出练习木剑。

  “你过来啊!”罗尔杰说,“你过来我就拿那根棍子插你屁眼,活活干死你!”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逼自己朝马车靠过去,一步比一步艰难。猛如狼,止如水。这些词句在她脑中响起,西利欧一定不会害怕。她继续靠近,直到几乎可以伸手触碰车轮,这时尖牙突然站起,伸手要抓她,铁铐被弄得吭啷作响。由于镣铐的关系,他的手够不到她,只能在离她脸半尺的空中挥舞。他嘶声怪叫。

  她挥棍打他,狠狠地、准确地打在他一对小眼之间。

  尖牙惨叫一声,连忙后退,接着使尽全身力气拉扯铁链,链子滑行,扭动,拉紧,艾莉亚听到大铁环紧扯着马车老旧的车板,木头吱吱作响。他那一双惨白巨手拼命想抓她,手臂上血管爆凸,但始终不能挣脱,最后他往后倒下,血从脸颊上破掉的水泡里流出。

  “某男孩很勇敢,但不理智。”自称贾昆·赫加尔的人表示。

  艾莉亚慢慢退离马车,突然有人伸手摸她肩膀,她立刻旋身,再度举起木剑,幸好来的是大牛。“你要干嘛?”

  他防卫性地举起双手,“尤伦叫我们不准靠近那三个人。”

  “我才不怕他们!”艾莉亚说。

  “那你就是笨蛋,我可怕死了。”大牛的手落到配剑柄上,罗尔杰看了哈哈大笑。“我们快离开吧。”

  艾莉亚拖着脚步,任大牛带她绕到旅店前,罗尔杰的笑声和尖牙的嘶叫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们。“要不要来练习打架?”她问大牛。她实在想找个什么来出气。

  他吓了一跳,朝她眨眨眼。几撮浓密的黑发滑下,遮住他深邃的蓝眼睛,刚从澡堂出来,头发还是湿的。“我会伤到你的。”

  “不可能。”

  “你不知道我力气有多大。”

  “你不知道我动作有多快。”

  “阿利,这是你自找的喔。”他抽出普雷德的长剑,“这把剑虽是粗钢打造,却是真剑喔。”

  艾莉亚抽出缝衣针,“这把剑是好钢打的,比你的还真。”

  大牛摇摇头,“如果我砍到你,你能保证不哭吗?”

  “你答应不哭我就答应。”她身子一侧,摆出水舞者的姿势,但大牛没动,只朝她背后看。

  “怎么了?”

  “金袍子来了。”他面色一凛。

  不可能!艾莉亚心想。可她一回头,果真看见六个身穿黑环甲,肩披金披风的都城守卫骑马自国王大道而来。其中一个是军官,穿着黑釉胸甲,上面缀了四个金碟子。他们在旅店前停下。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的声音彷佛在向她低语。她的眼睛看到马鞍下的白汗沫,显然马儿全速狂奔了好长一段。止如水,她拉着大牛的手,躲到一丛高大的开花树篱后。

  “怎么了?”他问,“你干嘛啊?放开我!”

  “静如影。”她小声说,一边拉他蹲下。

  几个尤伦监管的人正坐在澡堂前,等着进浴盆洗澡。“喂,你们几个!”一名金袍卫士喊道,

  “你们是不是去加入黑衫军?”

  “可能吧。”一人谨慎地回答。

  “小子,你以为咱们不想吃你们这碗饭啊?”老雷森说,“听说长城可冷着咧。”

  金袍子的军官下了马,“我接到命令,要找一个男孩——”

  尤伦从旅店里走出来,捻着纠结的黑胡子,“是谁要找男孩?”

  其他金袍卫士也陆续下马,各自站在坐骑旁。“我们干嘛躲起来?”大牛小声问。

  “他们要抓的人就是我。”艾莉亚小声告诉他。他的耳朵里都是肥皂的味道。“你不要吵。”

  “老头,要他的人是当今太后,不干你的事。”军官边说边从腰间抽出缎带,“看,这是太后陛下的御印和授权状。”

  篱笆后,大牛难以置信地摇着头。“阿利,太后抓你做什么?”

  她打了他肩膀一下,“你安静啦!”

  尤伦摸摸上了金黄封蜡的授权状,“嘿,这玩意儿真漂亮,”他啐了一口,“不过啊,这孩子现在是咱守夜人的人,不论他从前在城里干过啥事儿,全都一笔勾消啦。”

  “老头,太后可没兴趣听你发表意见,我也没有。”军官说,“这孩子我要定了。”

  艾莉亚开始考虑要不要逃走,但她知道骑驴跑不过骑马的金袍子,况且她已经厌倦了逃跑。马林爵士来抓她时,她逃过,后来父亲被杀,她又逃了一次。假如她是个真正的水舞者,就应该拿着缝衣针出去把他们通通杀光,再也不逃避任何人。

  “你谁也别想带走,”尤伦倔强地说,“这是有王法规定的。”

  金袍卫士拔出一把短剑,“这就是王法!”

  尤伦看着刀刃,“王法个屁,不过是把剑。刚巧我也有一把。”

  军官微笑道:“你这笨老头,我有五个人。”

  尤伦淬了一口,“我有三十个。”

  金袍子们哈哈大笑,“就凭这种货色?”一个断了鼻梁的大个子说,“谁先上?”他边喊边抽出武器。

  塔柏从稻草堆里拾起一根草叉,“我!”

  “不,我!”胖胖的石匠凯杰克大叫,一边自他从不离身的皮围裙里拿出铁锤。

  “我!”库兹从地上站起来,手里握着剥皮用的短刀。

  “咱们哥俩好!”寇斯拉开长弓。

  “我们全部一起上!”雷森说罢抓起他那根粗长的硬拐杖。

  道柏光溜溜地从澡堂里走出来,抱着一团衣服,一看外面情形,立刻把手上东西全丢下,只剩他的匕首。“是不是要打?”他问。

  “应该是。”热派急忙趴在地上找石头丢。艾莉亚简直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她恨死热派了!他为何甘愿为她冒生命危险?

  断鼻似乎仍觉得他们很可笑,“吓吓,你们这群大姑娘快把石头棍子丢下,免得被打屁股哟。知不知道剑该握哪边啊?”

  “我知道!”艾莉亚绝不能让他们像西利欧一样为自己牺牲性命,绝不行!她手握缝衣针,挤过树篱,摆出水舞者的姿势。

  断鼻放声大笑,军官上下打量她一番。“把剑收起来,小妹妹,我们不想伤害你。”

  “我不是女生!”她气得大喊。他们是怎么搞的?骑了大老远来抓她,现在她就站在面前,却只顾着笑话她。“我就是你们要的人。”

  “他才是我们要的人。”军官举起短剑朝大牛比了比,他也走上前来,跟她并肩站立,手中握着普雷德的廉价武器。

  军官犯了一个错误:他不该让视线离开尤伦,即使只是一刹那。转眼功夫,黑衣弟兄的剑已经贴上了军官的喉咙。“你谁都不许带走,否则我就切开你喉咙,瞧瞧里面长什么样。少来吓我,告诉你,店里头还有我十几个弟兄。如果我是你,我会赶紧扔开手上那把菜刀,屁股坐上那边的小肥马,然后他妈的给我逃回城去。”他啐了一口,然后把剑用力地戳了一下。“快点!”

  军官手指一松,短剑落入尘土。

  “这东西咱们就替你保管,”尤伦说,“长城守军永远需要好刀剑。”

  “算你狠,这次不跟你计较,我们走!”金袍卫士纷纷收起刀剑,翻身上马。“老头,你最好赶紧夹着尾巴跑回长城去,否则下次给我碰上,我把这狗杂种和你的人头一起带走!”

  “哼,阵仗我见得多了,你吓唬谁呢?”尤伦边说边用剑面一拍军官的马屁股,让它快步朝国王大道奔去。军官的手下急忙跟上。

  等他们跑出视线范围,热派开始欢呼,没想到尤伦看来更加光火,怒道:“笨蛋!你以为他会罢手吗?下次他可不会这么客气,不会给我看他妈的授权状啦。把还在洗澡的人都叫出来,咱们这就上路。赶一个晚上,看能不能拉开一点距离。”他拾起军官遗落的短剑,“谁要?”

  “我!”热派大叫。

  “不准拿去对付阿利。”他剑柄在前交给男孩,然后朝艾莉亚走来,但他说话的对象却是大牛。“小鬼,看来太后想要你咧。”

  艾莉亚糊涂了,“她抓他做什么?”

  大牛眉头一皱,“那她抓你干嘛?你只是只阴沟鼠!”

  “哼,你也不过是个私生子啊!”难道他是假装私生子?“你本名叫什么?”

  “詹德利。”他的口气不太确定。

  “我不知道别人抓你们俩干什么,”尤伦道,“总之他们别想得逞。两匹战马就给你们骑,一见金袍子就给我往长城跑,就当有只龙在后面追。你们放心,他们不关心我们的。”

  “可你除外,”艾莉亚指出,“刚才那个人说要你的人头。”

  “哼,这个嘛,”尤伦说,“要我脑袋搬家,我倒欢迎他试试看。”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章 琼恩

  “山姆?”琼恩轻声唤道。

  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积灰和腐朽纸张的味道。在他面前是一座座高大的木书架,顶端没入黑暗,架上堆满了皮面装订的书册,以及一箱一箱的古老卷轴。在房间某处有一盏油灯,微弱的黄光从书堆中渗透出来。这里到处都是老旧纸张,为避免引火,琼恩吹熄了手中蜡烛,跟随灯光,在拱形天花板下的狭窄过道里穿梭。他一身黑衣、一头黑发、一张长脸,一双灰眼,彷佛是黑暗中的阴影。他连双手都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右手是因为灼伤未愈,左手则是因为手套戴一边显得很可笑。

  山姆威尔·塔利弓着背,坐在一张嵌进石墙壁龛里的桌子边。光线便是来源于悬挂他头顶的一盏油灯。他听见琼恩的脚步声,抬起头来

  “你整晚都在这儿?”

  “真的?”山姆似乎很惊讶。

  “你没来和我们吃早餐,你的床也没有睡过的痕迹。”雷斯特认为山姆弃营逃跑,但琼恩不相信。当逃兵总还需要一点勇气,而山姆是连那点勇气也没有的。

  “已经早上了吗?在这下面没法知道时间。”

  “山姆,你真是傻得可爱。”琼恩道,“我跟你保证,等我们只有又冷又硬的地面可睡,你就会想念床的感觉了。”

  山姆打个呵欠,“伊蒙师傅派我下地窖来帮司令大人找地图,我没想到……琼恩,你看这些书,从没见过这么多!有好几千本耶!”

  他环顾四周,“临冬城的藏书室也有百来本书。找到地图了吗?”

  “有啊有啊,”山姆挥舞他肥如香肠的手指,指着面前桌上散乱的书籍和卷轴。“起码有十几种。”他展开一张羊皮纸,“这上面的墨水虽然已经褪色,但你还是可以看出绘图者标示的野人聚落,还有一本书……我放哪儿了?刚刚还在读。”他推开几张卷轴,找出一本积满灰尘,封皮腐烂的书。“就是这本,”他语带虔敬地说,“是一个姓雷德温的游骑兵写的,讲述的是他从影子塔一路到冰封海岸的凄凉岬的旅行经过。上面虽然没有日期,但他提到北境之王多伦·史塔克,所以这一定是在征服战争以前完成的。琼恩,他们和巨人作战呢!雷德温甚至和森林之子有过贸易往来,这些全记在书里面。”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翻页,“你看,他画了地图……”

  “山姆,或许你也可以把我们这次巡逻的经过写下来。”

  他本意是鼓励,却说错了话,山姆此刻最不需要别人提醒的就是从明天起他们将面对的命运。他随手翻动一些卷轴,“地图还很多,如果给我时间……这里乱成一团,不过我有办法把一切都整理妥当,我知道我能行,但那得花上好多时间……唉,说真的,起码要好些年才行。”

  “恐怕莫尔蒙没法等那么久,”琼恩从箱子里抽出一束卷轴,吹掉上面厚厚的灰尘,不料展开的时候,卷轴竟有一小角从他指间剥落。“你看,这张快碎了。”他看着褪色的字迹皱眉。

  “轻一点。”山姆绕过桌子,从他手中接过卷轴,像是对待受伤动物似地捧着。“重要的书籍记录在需要时常被誊抄。这里最老的书说不定被抄过五六十次呢。”

  “哎,可这张没什么好抄的。二十三桶盐渍鳕鱼,十八罐鱼油,一桶腌……”

  “这是张货物清单,”山姆说,“或是买卖的收据。”

  “谁管六百年前的人吃多少鳕鱼啊?”琼恩不禁纳闷。

  “我就会,”山姆小心翼翼地把卷轴放回原本的箱子,“从帐目里,你可以学到很多,真的,我不骗你。比方说,你可以从中得知当时守夜人军团有多少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吃些什么东西……”

  “他们吃的还不就是食物?”琼恩道,“他们的生活和我们有什么两样?”

  “那你可就错啰,琼恩,这里处处是宝藏哪。”

  “你说是就是吧。”琼恩半信半疑。所谓的“宝藏”,应该是指黄金、白银和珠宝,决非灰尘、蜘蛛和腐烂皮革吧?

  “我是说真的耶!”胖子激动得冲口而出。他年纪比琼恩大,依法已经成年,可他怎么看都还像个孩子。“我找到鱼梁木上人面的画像,一本关于森林之子语言的专著……还有连学城都没有的作品,比如古瓦雷利亚流传下来的卷轴,千年之前的学士所做的季节变化纪录……”

  “书又不会跑,等我们回来再看也不迟嘛。”

  “那也要我们回得来……”

  “熊老这次所挑的两百个弟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其中更有四分之三是游骑兵,况且‘断掌’科林还会从影子塔带一百弟兄来跟我们会合。就算待在角陵你父亲大人的城堡里,也不会比这更安全了。”

  山姆威尔·塔利勉强挤出一丝哀伤的笑容,“我在父亲的城堡里本来也不怎么安全。”

  诸神对人的种种残酷捉弄,莫不以此为甚,琼恩不禁想。迫不及待想参加这次长征的派普和陶德必须留守黑城堡,需要面对鬼影森林的,却是山姆威尔·塔利。他是个自承懦弱的的人,肥胖无比,胆子奇小,骑马舞剑样样不行。可熊老打算随军携带两笼信鸦,以便沿途将讯息送回城堡,而伊蒙学士双眼已盲,身子又太过孱弱,无法与他们同行,只好由他的事务官代替。“山姆,我们需要你照顾信鸦,我自己也需要你帮忙照着葛兰,确保他小心一点。”

  山姆的下巴抖了抖,“又不是只有我能照顾信鸦,换你或葛兰也行,这事谁都做得来。”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绝望,“我可以教你怎么弄,你也识字,帮莫尔蒙大人写信不会比我差。”

  “我是熊老的事务官,我得跟在他身边,照顾他的坐骑,帮他搭帐篷,没时间照顾鸟儿的。山姆,你发过誓,已经是守夜人的一员了。”

  “守夜人不该害怕,对不对?”

  “我们谁不害怕呢?要有人不怕,那他一定是傻子。”过去这两年来,已经有太多游骑兵下落不明,其中也包括琼恩的叔叔班扬·史塔克。他们在森林里找到叔叔的两名手下,均惨遭杀害,尸首更在寒夜中死而复生。琼恩一想起这事,灼伤的手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至今他依旧会在梦中看到尸鬼奥瑟,那双燃烧的蓝眼和黑冷的双手,但这些可不能对山姆提起。“我父亲对我说过,不必为恐惧而羞耻,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对。走吧,我帮你拿地图。”

  山姆怏怏不乐地点点头。书架摆放得非常紧密,彼此间隔很窄,仅容一人通行。走出地窖,便来到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蜿蜒曲折的虫道位于地下,连接着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夏日之际,除了老鼠横行,鲜少有人使用虫道,可到冬天就大不一样。当积雪深达五十尺,夹杂冰霜的北风呼啸而至时,联系黑城堡各处的唯有这些通道。

  那样的日子就快到了吧,他们爬出地窖,琼恩一边想。他已经在伊蒙学士那儿亲眼目睹了报告夏日终结的使节——一只来自学城,通体雪白,和白灵一样沉静的信鸦。他在童年时代,曾经见识过冬天的景象,不过大家都说那个冬天既非苦寒,更不漫长。这次可不一样,他打骨子里感觉得到。

  等他们登上级级陡峭石梯,走回地面,山姆已经像铁匠的风箱一样气喘吁吁。迎面一阵劲风,吹得琼恩的斗篷劈啪作响。白灵趴在谷仓的篱笆墙下睡觉,当琼恩走近,它便一跃而起,跟在他们身后,毛茸茸的白尾巴竖得笔直。

  山姆眯眼朝长城望去。城墙巍然耸立,俨然如一座七百尺的冰封绝壁。琼恩时而觉得长城似有生命,自有其心绪变换。冰壁的颜色随着光线移动而改变,有时是河流冻结的深蓝,有时是堆积陈雪的污白,若有流云蔽日,则又黯淡下来,成了凹凸山石的浅灰。长城向东西两面延伸,直至视线尽头,其庞然之势,使得墙下的木造堡垒和石砌塔楼都显得微不足道。它,就是世界的尽头。

  而我们却要越墙北进。

  晨空中飘着几朵浅灰薄云,但在云层之外,依旧可见那淡红的线条。黑衣弟兄们把这颗天际的流浪星叫做“莫尔蒙的火炬”,半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天上诸神特地送来,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

  “这慧星好亮,白天都看得见。”山姆举起一叠书遮眼。

  “别管慧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图。”

  白灵跑到前面。少了去鼹鼠村妓院挖宝醉酒的游骑兵,早晨的营区显得十分空旷。连葛兰都去了。派普、霍德和陶德为庆祝葛兰初次出任务,决定付钱买女人帮他完成初次。琼恩和山姆也在受邀之列,不过对山姆而言,妓女和鬼影森林是差不多同样可怕的东西,琼恩则没那个念头。

  “你们要怎么随便,”他对陶德说,“我可是发过誓的。”

  经过圣堂时,他听见里面传来高声吟唱的圣歌。战争来临的前夕,有人想干妓女,有人想求神灵,琼恩不知道嗣后哪边会比较满意,只是圣堂和妓院一样对他没有吸引力。他所信仰的诸神以荒野为宗庙,那里的鱼梁木伸展着苍白如骨的枝干。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他心想,但我的神却等着我呢。

  兵器库外,安德鲁·塔斯爵士正在操练昨晚刚到的新兵。人是康威带来的,他和尤伦等人一样,行走七国各地,专司为长城守军招募人手。这群人中包括一个拄木杖的灰胡老头,两个看起来像兄弟的金发男孩,一个脂粉味重的青年,身穿脏污的缎子外衣,还有一个衣着破烂、有只木头假腿的人,以及一个自以为厉害、不住傻笑的愚汉——安德鲁爵士正在矫正他的错误想法。跟前任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相比,安德鲁温和了许多,不过被他操练下来,照样浑身带伤。一见有人挨打,山姆就皱起眉头。琼恩·雪诺倒是很专注地看他们过招。

  “雪诺,你觉得他们如何?”唐纳·诺伊站在兵器库门边,上身赤裸,围着一条皮围裙,断掉的左手也裸露在外。虽然诺伊大腹便便,胸膛宽阔,鼻子扁塌,下巴长满黑须,委实不怎么好看,但琼恩见到他却很高兴,因为事实证明,武器师傅是个好朋友。

  “他们一身夏天的味道,”琼恩一边说,一边看着安德鲁爵士朝对手冲锋,将其撞翻在地。

  “康威从哪儿找来这些人?”

  “海鸥镇附近某个领主的地牢,”铁匠回答,“一个强盗,一个理发匠,一个乞丐,两个孤儿,还有个小男妓。我们得靠这种货色来守护王国。”

  “他们能行,”琼恩朝山姆会心一笑,“我们不也一样?”

  诺伊把他拉近,“你哥哥的事,听说了没?”

  “昨晚听说的。”康威和那群新兵把新闻带来北方,昨晚全大厅谈论的都是这个。琼恩还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感觉。罗柏当了国王?那个从小和他一起玩耍打架,一起喝下生平第一杯酒的哥哥?可是,哺育我们的不是同一个母亲的奶水,所以如今罗柏会用镶珠宝的酒杯啜饮夏日红,而我则会跪在某条不知名的小溪边,吮吸捧起的融雪。“罗柏一定能当个好国王。”他虔诚地说。

  “是吗?”铁匠直勾勾地盯着他,“小子,我也希望如此。以前我对劳勃也是这么希望。”

  “听说他的战锤就是你打的。”琼恩想起来。

  “没错,我曾是他的手下,拜拉席恩家族的部属,风息堡的铁匠和武器师傅,直到我少了这条胳膊。我还记得史蒂芬大人被大海卷走前的音容笑貌,他那三个儿子打从出生命名起,我就看着他们长大。我告诉你——劳勃戴上那顶王冠后,整个人就变了。有些人生来就该打仗,和剑一样,若把它们挂起来,就只等着生锈吧。”

  “他那两个弟弟呢?”琼恩问。

  武器匠沉吟片刻,“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罗柏又是何种金属呢?琼恩不敢问。诺伊从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认为乔佛里才是合法的国王,罗柏则是叛徒一个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决不能对这种事做深入讨论。长城守军来自七国各地,不论一个人发过多少誓,旧爱和亲情终究难以泯灭……这点琼恩自己便深有体会。就连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尔公爵如今支持蓝礼。所以最好别多谈这些,守夜人军团是不偏不倚的。“莫尔蒙大人等着我们呢,”琼恩说。

  “那我就不耽搁你们了,快去找熊老吧。”诺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诺,明天开始,愿诸神与你们同在,把你叔叔给我找回来,听到了没?”

  “嗯,一定!”琼恩向他保证。

  自从居所被烧后,莫尔蒙总司令便改驻国王塔。琼恩把白灵留在门口的守卫处。“又要爬楼梯,”他们一边上楼,山姆一边抱怨,“我最讨厌楼梯。”

  “哎,好在森林里没有。”

  他们刚进书房,乌鸦便一眼发现。“雪诺!”它厉声叫道。莫尔蒙原本正在谈话,“你们花的时间可不少,”他推开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间。“放这里,我等会儿看。”

  索伦·斯莫伍德是个体格结实的游骑兵,下巴的线条不明显,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胡子下。他原本和艾里沙·索恩交好,因此对琼恩和山姆素无好感,只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依我之见,”他毫不理会刚来的两人,继续对莫尔蒙说,“总司令应该坐镇黑城堡,负责统筹和管辖。”

  乌鸦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哪天等你当上总司令,爱怎样便怎样。”莫尔蒙对游骑兵道,“但依我之见呢,一来我还没翘辫子,二来弟兄们也没推举你取代我的位子。”

  “现在班扬·史塔克和杰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游骑兵。”斯莫伍德固执地说,“应该由我来指挥出击。”

  莫尔蒙无动于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还派了威玛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后坐在这儿干等,直等个昏天黑地才终于放弃希望,判定你也弃尸荒野。”他指出。“还有,在我们确定史塔克死亡之前,他依旧是首席游骑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该由我来指派继任者,轮不到你作主。好啦,少浪费我时间,我们天一亮就得出发,你没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时候,他朝琼恩皱了皱眉头,彷佛在责怪他。

  “首席游骑兵?”熊老的视线停在山姆身上,“我还不如让你当算了!就有人这么厚颜无耻,竟然当着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来老吗?”莫尔蒙的头发早已逃离他遍布老人斑的头皮,却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结,一大丛毛茸茸的灰胡几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

  “我看起来虚弱吗?”

  山姆张开嘴,却只发出一点可怜的尖声,他向来很怕熊老。“当然不,大人,”琼恩赶忙接话,“您强壮得像……像……”

  “雪诺,少来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这套。来,让我瞧瞧地图。”莫尔蒙粗鲁地翻看起地图,每张都只看一眼,咕哝一声。“你只找到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结巴起来,“还……还有很多,可-可-可是……那里很……很乱……”

  “这些都太旧了。”莫尔蒙抱怨,他的乌鸦也厉声应和,“旧了!旧了!”

  “聚落的位置或许会改变,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样的。”琼恩指出。

  “这倒是。塔利,乌鸦挑好了没?”

  “伊-伊-伊蒙师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们之后。”

  “我要他最好的鸟儿,不仅聪明,还要够强壮。”

  “强壮!”他的乌鸦一边整理羽毛,一边叫,“强壮!强壮!”

  “若是我们全被宰了,我得让继任者知道我们死在哪里,怎么个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尔·塔利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莫尔蒙往前靠去,“塔利,从前我还只有你一半年纪的时候,我母亲跟我说,如果我张开嘴巴傻站着,黄鼠狼可能会误以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后一溜烟钻进喉咙去。所以,你有事就赶快说,否则小心黄鼠狼。”他粗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没空听你胡扯。我想学士那儿应该有工作等着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后一退,连忙快步离去,还差点绊倒在草席上。

  “这小子真像看起来那么蠢吗?”他走之后,司令开口问。“蠢!”乌鸦埋怨道。莫尔蒙没等琼恩回答,“他父亲大人在蓝礼国王的朝臣中颇有份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这个蠢话连篇的胖小子去见蓝礼,恐怕没好结果。我请亚耐尔爵士去好了,他比较沉稳,况且他母亲还是绿苹果佛索威家的人。”

  “大人,可否容我问一句,您向蓝礼国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个国王要的东西还不都一样?士兵、战马、刀剑、盔甲、谷物、乳酪、酒类、羊毛、钉子……守夜人军团一点不挑剔,别人给什么,咱们照单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风向顺遂,艾里沙爵士在一个月内便会抵达君临,但小毛头乔佛里会不会理睬他,这我可就不敢说了。兰尼斯特家对咱守夜人从没好过。”

  “但索恩带了尸鬼的手,可以提起他们的注意。”那是一件恶心的东西,颜色惨白,长了黑色的手指,装在罐子里还扭个没完,彷佛依旧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们还有一只,好让蓝礼也瞧瞧。”

  “戴文说长城外什么都有。”

  “得了吧,‘戴文说’。上回他出巡逻,还说什么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尔蒙哼了一声,

  “从前有人说我老妹找头熊当情人,这比那还离谱。虽然这是个死人会走路的世界……唉,就算这样,一个人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亲眼见过死人走路,但我可没见什么巨熊。”他审视琼恩良久,“不过我们谈的是手,你的手还好吧?”

  “好多了。”琼恩脱下鼹鼠皮手套给他看。从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班驳的红嫩皮肤虽仍不便伸缩,但已经逐渐愈合。“还有点痒,但伊蒙师傅说这是好现象,他给了我一种药膏,让我带着路上涂。”

  “用长爪方便吗?”

  “没问题,”琼恩伸出手指,依学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后张开。“伊蒙师傅要我每天这样活动,就能保持指头的灵敏。”

  “伊蒙眼睛虽然瞎了,脑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诸神保佑,让他再活个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当上国王吗?”

  琼恩大吃一惊,“他只对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国王,可……我以为他不是长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伦·坦格利安,即国王戴伦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领并入王国。他依协议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伊蒙的父亲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则是梅卡的三子。注意,虽然斯莫伍德把我说得老朽不堪,但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听说他的祖父为他取名伊蒙,是为了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

  “没错,人们不是常说伊蒙才是戴伦国王真正的父亲,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么?可是呢,咱们的伊蒙生来便没有龙骑士的武艺。他老说自己动作慢,只有脑筋转得快。难怪被他爷爷送去学城,当时他才九、十岁吧,我想……他在继承顺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琼恩知道伊蒙师傅早已年逾百岁,要将这位身体孱弱、肌肉萎缩、满脸皱纹、双目失明的老人,想成与艾莉亚同龄的小男孩,实在很古怪。

  莫尔蒙续道:“当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在一次比武大会上意外身亡时,他还在埋首书堆呢。他大伯本有两名子嗣,可没过多久便相继死于春季大瘟疫。戴伦国王也同时染病去世,因此王位传给了戴伦的次子伊里斯。”

  “‘疯王’伊里斯?”琼恩糊涂了,伊里斯是劳勃之前的国王,距今应该没这么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劳勃推翻的是二世。”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总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说不确切,当时连我都还没出生,伊蒙却已造好了大半颈链。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传统,娶了妹妹为妻,之后又统治了十多年。伊蒙则宣誓成为学士,随后离开学城,去为某个贵族服务……直到他的伯父过世,且未留下子嗣。铁王座由是传给了戴伦国王最后一个儿子,即伊蒙的父亲梅卡。新王将儿子们通通召回宫中,他本打算让伊蒙担任重臣,可伊蒙不愿篡取理当属于大学士的地位,因而拒绝了。他去了长兄的城堡,选择为他服务,那一位也叫戴伦。可是呢,这个戴伦不久也没了命,身后只留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如果我没记错,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国接下来的继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琼恩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成龙的王子”是老奶妈的故事里特别恐怖的一个,小弟布兰最爱听了。

  “正是,不过他称自己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过了头,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对朋友夸口说野火可以使他成龙,所幸诸神有眼,只让他成为死尸一具。他死后不到一年,梅卡国王也在对抗盗匪头目的战事中阵亡。”

  琼恩对王国历史并非一无所知,这都要拜鲁温学士所赐。“那一年召开过大议会。”他插话,

  “全国诸侯决定放弃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儿子和戴伦王子的女儿,而把王冠交给伊耿。”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本将王冠悄悄地献给伊蒙,却也被他悄悄地拒绝了。他告诉他们:诸神托付给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统治,他发下誓言,就决不背弃,纵然总主教愿意赦免他也不行。嗳,只要头脑健全的人都不愿让伊利昂的后代坐上王位,而戴伦的女儿不仅低能,更非男性,最后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为王——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们叫他”不该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继续留在朝中,难免被反对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来到长城,再未离去,而让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孙一个接一个统治国事,复又死去,直到詹姆·兰尼斯特结束了龙之国王一族的血脉。”

  “国王!”乌鸦嘎嘎怪叫,振翅飞过书房,停在莫尔蒙肩上。“国王!”它摇头晃脑地又叫一声。

  “它好像很喜欢这个词。”琼恩微笑道。

  “这个词容易说,更容易讨人喜欢。”

  “国王!”鸟儿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顶王冠,大人。”

  “国内现在有三个王,而我还嫌多了两个咧。”莫尔蒙伸出手指,弹了一下乌鸦的下巴,但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琼恩·雪诺。

  他觉得事有蹊跷,“大人,您为何告诉我伊蒙师傅的事?”

  “不为什么,”莫尔蒙动动身子,皱紧眉头,“你哥哥罗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处,你们都是国王的兄弟。”

  “不仅如此,”琼恩说,“我们也都发过誓。”

  熊老响亮地哼了一声,乌鸦也飞起来,拍拍翅膀绕着房间转。“倘若每个背誓者都发配来守长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够了。”

  “我早知道罗柏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莫尔蒙吹一声口哨,鸟儿又飞回来,歇在他手上。“领主和国王,这是两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玉米,喂给乌鸦。“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诗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籍籍无闻。假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的没错。”

  琼恩站起来,全身紧绷犹如弓弦,“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莫尔蒙问,“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琼恩道,“但坚守誓言。”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七章 凯特琳

  在凯特琳·史塔克眼中,儿子罗柏新铸的王冠,宛如一顶重担,沉沉地压在他头上。

  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向征服者伊耿臣服时便已失传。他把王冠献给了伊耿,而伊耿对之如何处置,无人知晓。今天,凭着霍斯特公爵手下铁匠的优良手艺,罗柏的王冠正如故事中形容的那样,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铜铸造的冠冕,上刻先民的符文,九根长剑形状的黑铁尖刺挺立其中。这顶王冠没有黄金、没有白银、没有珠宝装饰,惟有钢铁和青铜,沉暗而坚硬,正是对抗严寒的冬之金属。

  他们在奔流城的大厅里静待囚犯。她见罗柏把王冠往后推,安放在蓬厚的棕发上。没过多久,他又往前拉,接着转了转,好像这能让他戴得更舒服。戴王冠不是件容易事啊,凯特琳边看边想,对一个年仅十五的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等犯人带入,罗柏便命取剑。奥利法·佛雷剑柄在前,递了上去,儿子抽出宝剑,横放于膝,威压的意图非常明显。“陛下,这就是您要的人。”徒利家的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高声宣布。

  “兰尼斯特!见了国王还不快快跪下?”席恩·葛雷乔伊大喝,罗宾·莱格爵士把囚犯按倒。

  他丝毫没有狮子的模样,凯特琳暗忖。这位克里奥·佛雷爵士的母亲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妹妹吉娜夫人,但他半分都没遗传兰尼斯特家著名的美貌和金发碧眼,他反而继承了父亲艾蒙·佛雷爵士——瓦德·佛雷老侯爵的次子——的体征,生得一头纤细棕发,下巴短小,脸形削瘦,一双眼睛苍白无色,水汪汪的,还眨个不停。或许这是光线的关系吧,奔流城下的地牢阴暗潮湿……近来又格外拥挤。

  “克里奥爵士,起来吧。”儿子的声音虽不若乃父那么冰冷,却也不像十五岁的孩子。是战争,迫使他提早成年。横放膝上的那把剑映着晨光,刃缘微微闪亮。

  然而使克里奥·佛雷爵士焦虑的并非宝剑,而是那头冰原狼。儿子将它取名为“灰风”,它的身躯大如猎鹿犬,身无赘肉,毛色烟黑,眼瞳宛若熔金。他缓步向前,踱到被俘的骑士身边嗅了嗅。大厅里的所有人都能闻到恐惧的气息。克里奥爵士是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是役灰风共咬断了五六个敌兵的咽喉。

  骑士踉跄站起,慌忙后退,引得几名观者哈哈大笑。“谢谢您,大人。”

  “‘陛下’!”外号“大琼恩”的安柏伯爵怒叱。在罗柏的北方诸将中,属他嗓门最大……也最为忠诚勇猛,至少他自己这么坚持。他是尊儿子为北境之王的第一人,自然容不下任何对自己新王的不敬之举。

  “陛下,”克里奥爵士连忙改口,“请您原谅。”

  此人并不勇敢啊,凯特琳心想,说真的,他比较像佛雷家的人,而非兰尼斯特。换作他表哥“弑君者”,想必是另一番态度。他们绝对无法逼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那张俏嘴吐出陛下二字。

  “我把你从牢里放出来,是要你帮我送信到君临,给你表姐瑟曦·兰尼斯特。你将打着和平的旗帜,并且我将派出三十名得力手下负责护送。”

  克里奥爵士显然松了口气,“我很乐意替陛下送信给太后。”

  “但你要知道,”罗柏说,“我可没放你自由。你的祖父瓦德大人率领佛雷全族上下归顺于我,你的堂兄弟和叔舅们更在呓语森林之战中英勇奋斗,可你却选择为狮子旗而战。既然如此,你就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而非佛雷。我要你以骑士之名誉立誓,一旦将信送达,不日即携带太后的答覆返回此地,继续作俘虏。”

  克里奥爵士立刻回答:“我在此立誓。”

  “你的话,大厅里每个人都听见了,”凯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警告对方。由于父亲病危,现在由他代表奔流城和三河诸侯发言。“若你去而不返,举国上下都会唾弃你出尔反尔的行径。”

  “我这个人说到做到。”克里奥爵士倔强地回答,“请问要我带什么口信?”

  “我的和平条件。”罗柏手握长剑,站了起来,灰风立刻跑回他身边。整个大厅寂静无声。

  “你去对太后摄政王说,只要她同意我的条件,我就收起这柄剑,结束彼此的纷争。”

  凯特琳瞥见大厅后方,高大而憔悴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开一排守卫,默默地走了出去。其他人则一动不动。对这些骚动,罗柏不予理会。“奥利法,拿信来。”他下令。侍从取走长剑,递上一卷羊皮纸。

  罗柏展开信纸,“第一,太后必须释放我的两个妹妹,并让她们经由海路,从君临安全返回白港。我在此宣告,珊莎与乔佛里·拜拉席恩的婚约正式解除。一伺我收到代理城主的通报,确定她们已安然抵达临冬城,我便会立刻释放太后的两位表弟,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你弟弟提恩·佛雷,并护送他们安全抵达凯岩城,或者是任何她要求的地方。”

  凯特琳·史塔克真希望能读出隐藏在每张脸庞、每双起皱的眉头和每对紧抿的嘴唇之后的心绪。

  “第二,立即归还先父遗骸,我们将遂先父所愿,将他安葬于临冬城的墓窖,让他和兄妹们一同长眠于地下。追随他死于君临的卫士们的遗体也必须归还。”

  活人南下,枯骨北归。奈德说得没错,她心想,他属于临冬城,他一再重复,可我听进去了吗?不,我对他说:你一定要去,去作劳勃的首相,不仅是为了我们家族,更为了我们的孩子……都是我的错,我一个人的错……

  “第三,家父的巨剑‘寒冰’必须送来奔流城,交于我手。”

  她看着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他站在一旁,拇指勾着剑柄,面色凝重如石。

  “第四,太后必须晓谕其父泰温公爵释放自绿叉河之役中俘虏的我方骑士和领主。他照办之后,我也会立刻释放所有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之战中扣押的人质。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除外,我会留着他,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

  她审视着席恩·葛雷乔伊促狭的微笑,心中纳闷那代表着什么。这位青年的神色总像在享受什么秘密的玩笑,凯特琳向来不喜欢这种调调。

  “最后,乔佛里国王和摄政太后必须公告全国,放弃对北境和三河地区的统治权。从今往后,我国与其不再有任何瓜葛,而是一个自由独立的王国,与古时无异。我国领土包括颈泽以北所有史塔克家族的封地,以及三叉戟河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区,西起金牙城,东迄明月山脉。”

  “北境之王万岁!”大琼恩·安柏高喊,挥舞起猪腿般粗大的拳头。“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

  罗柏卷起羊皮纸,“韦曼学士已经画好地图,上面标示着我国主权范围。我们会让你带上一张去交给太后。泰温大人必须立即自我国边界内撤军,并停止种种烧杀劫掠。摄政太后母子不能向我的子民抽取税收、索讨贡赋或徵求劳役,必须立即解除我国领主与骑士向铁王座、拜拉席恩家族或兰尼斯特家族所立下之各种效忠、誓言、抵押、债务及义务。此外,在双方同意的名单中,兰尼斯特家应挑选十名出身显赫的贵族,前来奔流城作为和平的担保。我将依据他们的身份地位,以贵宾之礼相待。只要对方信守条约,我将每年释放两名人质,护送他们安然返家。”罗柏把卷轴丢到骑士脚边,“这就是我的条件。如果她接受,我就给她和平,若是她不接受,”——他吹声口哨,灰风立刻咆哮趋前—— “我就让她再尝尝呓语森林的滋味。”

  “史塔克万岁!”大琼恩再次大喊,此时其他人也齐声附和,“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冰原狼往后甩头,放声长号。

  克里奥爵士脸上血色尽失,“我会把您的信件带给太后,大——陛下。”

  “很好。”罗柏说,“罗宾爵士,让他饱餐一顿,换上干净衣物,明天天明时分出发。”

  “遵命,陛下。”罗宾·莱格爵士答道。

  “那么,今天的会议到此为止。”罗柏转身离去,灰风紧随在后,在场骑士及诸侯纷纷屈膝下跪,奥利法·佛雷快步跑到前面开门。凯特琳姐弟也跟着一同出去。

  “你表现得很好。”在大厅后的走廊上,她对儿子说,“但放狼吓唬人不是国君应有的举动,倒像小孩子把戏。”

  罗柏搔搔灰风耳根,“母亲,你没见他刚才什么表情?”他微笑着问。

  “我只看到卡史塔克大人走了出去。”

  “我也看到了。”罗柏双手摘下王冠,交给奥利法。“把它拿回卧室。”

  “陛下,我这就去办。”侍从即刻离去。

  “我敢打赌,今天在场的有不少人和卡史塔克大人看法相同。”弟弟艾德慕表示,“如今兰尼斯特军像瘟疫一般四散在我父亲的领土各处,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怎么可以谈和?我再重申一次,应该立刻向赫伦堡进军。”

  “我们兵力不够。”罗柏怏怏地说。

  艾德慕坚持己见:“难道我们坐守城中,士兵就会增多吗?我们的部队正日渐削弱。”

  “这是谁的责任?”凯特琳斥责弟弟。当初正由于艾德慕坚持,罗柏才同意让河间诸侯在他加冕之后便即离开奔流城,回去防守各自的领土。马柯·派柏爵士和卡列尔·凡斯伯爵率先离去。杰诺斯·布雷肯伯爵紧随其后,临走时发誓夺回烧成废墟的家堡并安葬死者。眼下,就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也暗示要返回海疆城,诸神保佑,该城可是至今未遭战火波及啊。

  这孩子做得没错

  “你总不能要求我的河间诸侯枯坐城中,无所事事,活活看着自己的领地惨遭掠夺,子民被屠杀吧?”艾德慕爵士道,“但卡史塔克大人是北方人,他若是离开,对我们震动极大。”

  “我会跟他谈谈,”罗柏说,“他两个儿子战死在呓语森林,他不愿和杀子仇人谈和,谁能怪他呢?……换做是我……”

  “死再多人也无法让你父亲或瑞卡德大人的儿子起死回生。”凯特琳道,“我们必须谈和——你若睿智的话,还应该多给对方一点甜头。”

  “再给他们甜头,我就要噎死了。”儿子胡须的颜色比头发更红。罗柏似乎觉得留胡子可以让自己看起来更威猛,更有王者风范……也更成熟。但不管有没有胡子,他终究只是个十五岁的男孩,他对复仇的渴望并不亚于瑞卡德·卡史塔克,说服他提出和平条件已非易事,遑论条款优厚与否。

  “瑟曦·兰尼斯特绝不会同意用你两个妹妹来交换她两个表亲,你很清楚,她要的是她弟弟。”这话她说了好几遍,但凯特琳发现作国王的远不如作儿子的听话。

  “我不能释放弑君者,就算我想放也放不了,我的诸侯绝不会同意。”

  “你的诸侯拥护你登基为王。”

  “也同样可以夺走我的王位。”

  “假如你的王冠能换得艾莉亚和珊莎平安归来,那真是谢天谢地。想想看,你手下多少诸侯巴不得将兰尼斯特在牢里就地正法,万一他在狱中有个三长两短,别人一定认为——”

  “——他是罪有应得。”罗柏接口。

  “那你妹妹呢?”凯特琳尖锐地反问,“她们也是罪有应得?我向你保证,倘若她弟弟出了意外,瑟曦必定会血债血——”

  “兰尼斯特不会死。”罗柏道。“未经我允许,无人能和他交流。他有食物和饮水,还有干净的稻草床,照说他根本没资格过这么舒服。但是,我决不放他走,即便为了艾莉亚和珊莎也不行。”

  凯特琳突然发觉儿子正“低头”看她。是战争使他飞速成长,还是他们放在他额上的王冠使他心骄气傲?凯特琳扪心自问。“你怕与詹姆·兰尼斯特在战场上重逢,是不是?”

  灰风出声咆哮,彷佛察觉了罗柏的怒意。艾德慕·徒利连忙出手,兄弟似地拍拍凯特琳的肩膀。“凯特,别这样,这孩子做得没错。”

  “不准叫我‘孩子’!”罗柏旋身面对舅舅,把满腔怒气都往可怜的艾德慕身上发泄,天知道对方只是想帮他解围。“我即将成年,而且我是国王——爵士先生,我是你的国王。我郑重声明:我不怕詹姆·兰尼斯特。我既然打败过他一次,再来一次也无不可。只是……”他拨开遮眼头发,摇了摇头,“我本想拿弑君者去交换父亲,可……”

  “……可换你妹妹就不行?”她冰冷地低语,“你妹妹不够重要,是不是?”

  罗柏没有回答,但他眼里有受伤的神色。那双徒利家族的蓝眼睛啊,是她的遗传。她伤害了他,但他实在太像他父亲,因此不肯承认。

  我这是在干什么?她对自己说。诸神在上,我到底怎么了?他不就是尽力想当个好国王吗?这些我都知道,这些我日夜所见,可是……我已经失去了奈德,失去了我生命的基石,若是连女儿也没了,我受不了……

  “我会为妹妹尽最大努力,”罗柏说,“只要太后还有一丝理智,她就会接受我的条件。否则,我将让后悔她的决定。”他显然不愿继续这个话题。“母亲,您真的不肯去孪河城居住?您应当远离前线,同时多多了解佛雷大人的女儿,等战争结束,便可为我挑选妻子。”

  他不要我,凯特琳虚弱地想,看来做国王的果真不能有母亲啊,何况我还总说些不中听的话。“罗柏,你长这么大,中意瓦德大人哪个女儿可以自己决定,用不着我帮忙。”

  “那您和席恩一起走罢。他明天动身,首先协助梅利斯特押送部分战俘去海疆城,随后搭船前往铁群岛。你也可以找条船,如果风向顺遂,不出一月便能返回临冬城。布兰和瑞肯需要你。”

  而你不需要?“你外公的时日所剩无多,只要他还活在世上一日,我就要留在奔流城守着他。”

  “我是国王,我可以命令你走。”

  凯特琳不理他,“我再说一遍,我希望你把席恩留在身边,派别人去派克岛。”

  “和巴隆·葛雷乔伊周旋,派谁比他儿子更合适呢?”

  “杰森·梅利斯特,”凯特琳提议,“泰陀斯·布莱伍德,史提夫伦·佛雷,谁都成……惟独席恩不行。”

  儿子在灰风身旁蹲下,拨弄冰原狼的毛皮,藉此逃避她的目光。“席恩为我们立下不少功劳,我跟你说过他在狼林里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的事。而一旦与兰尼斯特家和谈不成,我就必须得到葛雷乔伊大王的长船舰队。”

  “想得到他的舰队,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儿子留作人质,。”

  “他已经作了半辈子人质。”

  “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凯特琳说,“巴隆·葛雷乔伊这种人不能信任。别忘了,虽说仅仅为期一季,可他毕竟曾自立为王。哪天他揪准机会,说不定又会再度作乱。”

  罗柏起身,“我不跟他计较这个。我是北境之王,满足他的愿望,让他当铁岛之王又如何?只要他助我击败兰尼斯特,我很乐意将王冠奉上。”

  “罗柏——”

  “我决定派席恩。日安,母亲。灰风,我们走。”罗柏快步离去,冰原狼亦步亦趋。

  凯特琳只能目送他离开,那是她的儿子,也是她的主君,好奇怪的感觉啊。想当初在卡林湾,她敦瞩他要“发号施令”,如今他果然照办。“我去看看父亲,”她唐突地说,“艾德慕,跟我一起来吧。”

  “戴斯蒙正在训练新募的弓箭手,我得去讲两句。晚些时候再去看他。”

  晚些时候说不定他就不在人世了,凯特琳心想,却没有说出口。弟弟宁可上战场,也不愿进病房。

  垂危父亲的病房位于主堡,穿越神木林是最佳捷径。神木林里长满青草、野花、榆树和红木,浓密的叶片依然贪恋着枝干,对两周前白鸦带来的消息浑然不觉。秋季已至,枢机会虽已宣布,但诸神似乎还不愿把这个消息告诉清风和密林,为此凯特琳深觉感激。秋天,是个让人惧怕的季节,只因凛冬的阴影徘徊在前。一个人,无论睿智还是驽钝,都无法判断这次秋收会不会是今生最后的农获。

  城堡顶层的房间里,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床位朝东,腾石河和红叉河汇流处尽收眼底。凯特琳进来时,他正在熟睡,须发皆白,色泽竟和羽毛床褥无异,那曾经魁伟的身躯,如今已被逐渐扩散的死亡之气消磨得又瘦又小。

  床边,静坐着她的叔叔黑鱼,他依然穿戴锁甲,一身风尘仆仆的斗篷,长靴蒙尘,满是干泥。“叔叔,你回来了,罗柏知道吗?”布林登·徒利爵士掌管着罗柏的侦察部队,等于是他的耳目。

  “还没有。我一进马厩,听他们说国王正在主持朝政,就直接过来了。我想我的消息应该私下报告给陛下。”黑鱼一头灰发,身形瘦长,动作精准,他刮得干净的脸上满是皱纹和风伤。

  “他情形如何?”他问,她知道他问的不是罗柏。

  “还是老样子。学士给他喝梦酒和罂粟花奶止痛,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睡。他吃得太少,似乎一天天虚弱下去了。”

  “说过话没?”

  “有……可越来越没条理。他常说起自己的悔恨,说起没完成的任务,还有过世很久的人和陈年往事。有时候他连季节都分辨不清,甚至把我当成我母亲。”

  “他一直想念她。”布林登爵士答道,“你和你母亲很像,从颧骨就看得出,这下巴……”

  “你记得比我清楚,这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在床边坐下,伸手拂开一小撮垂落父亲脸庞的华发。

  “每次我出城,都不知道回来时他是不是还活着。”虽然父亲当年和弟弟争执不下,但两人的感情依然十分紧密。

  “好在你们和好了。”

  他们静坐半晌,最后凯特琳抬起头:“你有消息告诉罗柏?”霍斯特公爵呻吟一声,翻过身去,彷佛听见了他们的谈话。

  布林登站起来,“到外面说吧,别吵醒了他。”

  她随他走上石制阳台,阳台呈三角造型,好似巨舰船首。叔叔朝天空瞄了一眼,皱眉道:“连白天都看得见,我的人唤它作‘红信使’……可它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信息呢?”

  凯特琳抬眼望去,彗星淡红的轨迹划过蔚蓝的天空,彷佛天神脸上的一记悠长的抓痕。“大琼恩对罗柏说,这是旧神为奈德展开的复仇火旗;艾德慕则认为那是奔流城胜利的预兆——他看到一条长尾巴的鱼,蓝底透红,正是徒利家的徽章。”她叹口气。“我真希望自己也像他那般有信心。绯红,可是兰尼斯特的色彩啊。”

  “那东西既不是绯红,”布林登爵士道,“也不是徒利家河泥的的褐红,而是血红。孩子,那是横跨天际的一抹血迹。”

  “我们的还是敌人的?”

  “打仗哪有单方面流血的呢?”叔叔摇摇头,“神眼湖周围的河间地成了一片火海,四处血流成河。眼下战事南延至黑水河,往北则越过三叉戟河,几乎就要波及到孪河城。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小胜了几仗,南境的贵族贝里·唐德利恩则专心对付掠夺者,不断偷袭泰温大人派出的劫掠队,攻击后便闪电般地躲进森林。据报勃顿·克雷赫爵士大肆吹嘘杀死了唐德利恩,结果没多久他的队伍就被贝里大人骗进陷阱,最后全军覆没。”

  “奈德带去君临的卫士中有一些就跟着这个贝里大人,”凯特琳想起来,“愿诸神眷顾他们。”

  “倘若传闻属实,这个唐德利恩和跟随他的红袍僧挺机灵,尚足以照顾自己。”叔叔说:“你父亲麾下的诸侯可就凄惨了,罗柏实在不该放他们离开。他们四处分居,各自为战,真是荒唐啊,凯特,荒唐透顶。杰诺斯·布雷肯为保卫烧成废墟的家堡,身负重伤,他的外甥亨德利战死沙场。泰陀斯·布莱伍德虽将兰尼斯特军逐出自己的领地,却被敌军带走了所有牲畜和粮草,只留给他鸦树空城和一片焦土。戴瑞家的部队起初进展顺利,轻易夺回了他们的城堡,可不到半月,格雷果·克里冈便率兵攻至,把守军杀个一干二净,连他们的领主也不放过。”

  凯特琳听了大惊失色,“戴瑞还是个孩子啊!”

  “是啊,而且是戴瑞家最后的传人。用那孩子原本可换一笔高额赎金,可对格雷果·克里冈这种疯狗来说,黄金有什么用呢?我发誓,这个畜生的头是献给全国百姓最好的礼物。”

  凯特琳知道克里冈爵士恶名昭彰,但这未免也太……“叔叔,不要提起头。瑟曦把奈德的头挑在枪尖,挂在红堡墙上,任由乌鸦和苍蝇糟蹋。”到了现在,她还是很难相信他就这么走了。有时她夜里醒来,半梦半醒之间,恍惚以为他就在身旁。“克里冈不过是泰温大人的走狗罢了。”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瑟曦太后、“弑君者”詹姆爵士和“小恶魔”提利昂的父亲,新登基的幼王乔佛里·拜拉席恩的祖父——才是真正的乱源,凯特琳坚信。

  “很正确,”布林登爵士同意,“泰温·兰尼斯特精明着呢,他安稳地守在赫伦堡重重高墙后,拿咱们的粮食喂他的兵丁,拿不走的就烧掉。他放出的走狗不只格雷果一条,亚摩利·洛奇爵士也出马了,此外还有群科霍尔佣兵,这帮家伙性情残忍,爱把人弄成残废。我见过他们留下的景观:全村焚毁,妇女被奸淫后支解,遭屠杀的孩子暴尸荒野,不得埋葬,任由狼群和野狗竞食……这种场面连死人都受不了。”

  “艾德慕若是知道,准会气疯的。”

  “那正合泰温大人的意。凯特,散播恐怖自有其目的,兰尼斯特军要激我们与之决战。”

  “只怕罗柏还求之不得,”凯特琳焦躁地说,“困守此地,他像笼子里的猫一样极不耐烦,可以想见,艾德慕、大琼恩及其他人必定日夜力促他出战。”儿子只打了两场胜仗,一次在呓语森林偷袭詹姆·兰尼斯特,另一次是击溃包围奔流城的无主散军,但在他的诸侯们口中,他已经俨然是征服者伊耿再世了。

  黑鱼布林登皱起他的灰色浓眉,“这正是他们愚昧之处。我作战的首要原则,凯特——是绝不让对方称心如意。泰温大人巴不得在他选择的地点与我们决战,他希望我们朝赫伦堡进军。”

  “赫伦堡。”三河流域的每位孩童都听过赫伦堡的故事。这是三百年前由“黑心”赫伦王在神眼湖边建造的巨大堡垒。那个时代,七国境内真是七国分立,而河间地区由铁群岛的“铁民”所统治。骄傲的赫伦想拥有全维斯特洛最大的殿堂和最高的塔楼,所以他前后耗费四十年修建此城。巨大的阴影在湖边不断拔高,赫伦王的军队则四处劫掠,从邻国抢来石头、木材、黄金和工人。在采石场中,在拖木橇上,在修建那五座巨人般的高塔时,成千上万的奴工力竭而死。人们冬天挨饿受冻,夏天汗流浃背,风风雨雨,劳作不息。为筹备足够的梁柱和椽木,生长三千年的鱼梁木横遭砍伐,赫伦竭尽河间全境和铁群岛的一切资源,只为达成一己迷梦。最后赫伦堡终告竣工,然而就在赫伦王进驻城中的当日,征服者伊耿也率军登陆君临。

  凯特琳还记得以前在临冬城,老奶妈是怎么把这个故事说给她的孩子们听的。“赫伦王发现厚墙和高塔无法对抗巨龙,”故事总在这里结束,“因为龙会飞。”龙焰吞噬了这座怪物般的堡垒,赫伦全族尽死其间。而从此之后,获得赫伦堡的每位家族都会遭遇不幸。赫伦堡虽然固若金汤,却是个阴暗而遭诅咒的地方。

  “我决不会让罗柏在那座堡垒的阴影下作战,”凯特琳承诺,“可是叔叔,我们总得采取行动,扭转局面啊。”

  “而且要快,”叔叔同意,“孩子,我还没把最坏的消息告诉你。据我派往西方的探子回报,一支新军正在凯岩城集结。”

  一只兰尼斯特新军,她惶惶不安。“这个消息必须立刻报告罗柏。这支部队由谁带领?”

  “据说是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他将视线转往双河汇流处,红蓝相间的斗篷在微风中轻摆。

  “又是他侄子?”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实在枝叶茂盛,盘根错节。

  “是他堂哥,”布林登爵士纠正,“泰温大人亡妻的哥哥,所以是亲上加亲。但此人已老,脑袋又向来不太好使。可他有个儿子达冯爵士,据说骁勇善战。”

  “就让我们祈祷领军的是父亲,而非儿子吧。”

  “不管怎样,他们暂时不构成威胁。这支军队由流浪武士、自由骑手和兰尼斯港的小巷里召募的新手组成,史戴佛爵士必须首先武装他们,训练他们,之后才敢出兵……然而我们别心存幻想,泰温大人不是弑君者,他决不会没头没脑地出击,他一定会耐心等候,直到史戴佛爵士进军后,方才离开赫伦堡。”

  “除非……”凯特琳道。

  “怎样?”布林登爵士询问。

  “除非他迫不得已,必须离开赫伦堡,”她说,“去应付其他威胁。”

  叔叔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蓝礼大人。”

  “蓝礼‘陛下’。”既然要求他帮忙,便得用他自封的头衔相称。

  “这倒有可能,”黑鱼露出一抹危险的微笑,“不过,他会要求回报。”

  “国王要的东西都一样,”她说,“臣服。”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八章 提利昂

  杰诺斯·史林特的父亲是个杀猪匠,他笑起来也活像个切肉的屠夫。“再来点儿?”提利昂问他。

  “我不反对,”杰诺斯伯爵说着递出酒杯,他的体型像个大酒桶,酒量也比得上桶子。“当然不反对。这真是红酒中的极品啊,青亭岛的?”

  “多恩的,”提利昂作个手势,仆人趋前倒酒。除了几个仆人,小厅里只有他和杰诺斯伯爵。桌上点着蜡烛,四周一片昏暗。“说起来真是难得一寻,多恩酒的味道通常没这么馥郁。”

  “馥郁。”青蛙脸的杰诺斯·史林特又猛灌一大口。此人喝酒从不小口浅酌,提利昂一见面就注意到了。“对,馥郁,我要说的就是这个词儿,完完全全就是这个词儿。不是我吹牛,提利昂大人,您对文字还真有一套。您说的故事更是滑稽有趣,对,就是滑稽。”

  “我很高兴您这么想……但我不是什么大人,跟您没法比。杰诺斯大人,您叫我提利昂便行。”

  “好啊。”他又大灌一口,酒液洒在黑色锦锻外衣前胸。他披了一件金线织成的半披风,用一根尖端釉红的小枪系住,此时已经喝得烂醉如泥。

  提利昂伸手捂嘴,轻声打了个嗝。他的酒量远不及杰诺斯伯爵,只是吃得很饱。搬进首相塔后,他头一件事便是寻找城中第一名厨,并将她收进门下。这天他们的晚餐是牛尾汤;核桃、葡萄、赤茴香和碎乳酪拌夏蔬;热腾腾的螃蟹派、香料煮南瓜,还有奶油鹌鹑,每道菜都有相应的美酒搭配。杰诺斯伯爵说他这辈子从没吃过如此美味的一餐。“等您进驻赫伦堡之后,想必这种菜色就是家常便饭了。”提利昂说。

  “那是。或许我该把你这位厨子拐去帮我烧菜,你怎么说?”

  “比这更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都有人拿来当开战的藉口呢。”说完两人哈哈大笑。“选赫伦堡当根据地,您可真有胆量。那地方既阴森,又庞大……维护起来可得花不少钱哪。更别提有人谣传那里受诅咒了。”

  “一堆石头有什么好怕?”他吹声口哨,“你说我有胆量?没错,一个人非得有胆量,才能爬到我今天的地位。赫伦堡有什么不好?好得很咧!依我看,你也是个有胆量的家伙,个子虽然小了点,胆子倒是不小咧!”

  “您实在太客气了。再来一杯?”

  “喔,不不,不行了,我……哎,他妈的,就再来一杯吧。有胆的人要喝个痛快!”

  “一点儿没错,”提利昂把史林特伯爵的杯子倒得满溢,“先前,我看了一下您对都城守备队司令接任人的推举名单。”

  “他们六个都很合适,随便挑哪个都行,不换了我,我会选亚拉尔·狄姆,他是我的左右臂,一等一的好手,忠心耿耿,选他你绝不会后悔。当然喽,还得先经陛下同意才行。”

  “是啊,”提利昂自饮了一小口。“我倒考虑过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他担任烂泥门守卫队长已经三年,从前在平定巴隆·葛雷乔伊之乱中也表现英勇,劳勃国王亲自在派克城封他为骑士。可惜,他的名字却不在您这张单子上。”

  杰诺斯·史林特伯爵灌了口酒,在嘴里漱了半天才吞下去。“拜瓦特?嗨,他是很勇敢,这我没话说,可是……这家伙是个老古板,脾气怪得紧,下边的人都不喜欢他。他还是个残废,在派克打仗的时候少了只手,他就因这个被封为骑士。拿手换个爵士头衔,我说呢,划不来得紧哪。”他笑笑,“依我看,杰斯林爵士太关心自己的名声啦,您还是让他呆在原来的位子上得了,大——提利昂。亚拉尔·狄姆才是你要的人。”

  “可我听说,城里老百姓不怎么喜欢他。”

  “别人怕他,这才好办事么。”

  “我还听说什么来着?说他在妓院里闯了祸?”

  “那个啊,那不是他的错,大——提利昂,不是他的错。他根本没打算杀那女人,是她自找的,他早警告过她,叫她站一边去,让他履行公务。”

  “话是这么说……但毕竟母子情深,他早该料到她割舍不下孩子嘛。”提利昂微笑,“来,再尝尝这乳酪,下酒真是没得比。跟我说说,你当初为何挑狄姆去办这件倒楣差事?”

  “提利昂,一个好指挥官必定要知人善任。有些人适合做这个,有些人适合做那个。杀一个还没断奶的小婴儿,可不像看上去那么轻松。虽说对方只是一个烂婊子和她的野种,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办成的。”

  “我想也是。”提利昂回答,耳中却只听见“一个烂婊子”,脑海里想起雪伊,想起好久好久以前的泰莎,以及所有拿了他的钱,让他在体内留下种子的女人。

  史林特浑然不觉地续道:“凡是苦差,就要交给狄姆这种浑人去干。他么,叫做什么,就听话照办,事后一个字也不问。”他切下一块乳酪。“这的确是好东西,味道够呛。嗨,给我一把够利的匕首,一块够呛的乳酪,我就心满意足啦。”

  提利昂耸耸肩,“请您尽量享用,这会儿河间地区战火不断,蓝礼又在高庭称王,好乳酪只怕很快就吃不到了。究竟是谁派你去杀那烂婊子的野种?”

  杰诺斯伯爵有些警觉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接着笑了,拿着一块乳酪朝他挥舞。“提利昂,你这狡猾的家伙,想套我话,是吗?我告诉你,要我杰诺斯·史林特说出不该说的话,靠美酒和乳酪还不够咧。我这人啊,接了命令什么也不问,事后半个字也不说,这是我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和狄姆一样?”

  “完全正确。等我去了赫伦堡,你就让他接我的班,包你满意。”

  提利昂咬了一小口乳酪,这乳酪掺杂良酒,确是极品,味道的确够呛。“不管陛下让谁接班,恐怕都比不上您哟。话说回来,莫尔蒙大人也面临着同样的难题啊。”

  杰诺斯伯爵一脸疑惑。“我还以为她是女的,这莫尔蒙,不就是那个找熊当情人的家伙吗?”

  “我说的是她哥哥,现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杰奥·莫尔蒙。前阵子我去长城拜访时,他正愁找不到合适人选接替自己的位子。这年头,黑衫军是越来越难找到人才了。”提利昂嘿嘿一笑,

  “假如他有个像您这样的厉害角色,或是咱们英勇的亚拉尔·狄姆,想必会睡得安稳一点。”

  杰诺斯伯爵大喝一声:“嘿,他想得倒美!”

  “可不是嘛?”提利昂道,“不过世事难料啊,大人,就拿艾德·史塔克来说吧,恐怕他作梦都料不到自己会死在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呀。”

  “谁能料到呢?”杰诺斯伯爵呵呵笑着赞同。

  提利昂也跟着笑了,“只可惜我人不在这儿,错过一场好戏。我听说,连瓦里斯都吓了一跳。”

  杰诺斯伯爵捧腹大笑,笑得浑身颤抖。“那八爪蜘蛛,”他道,“人家不说他什么都知道吗?嘿嘿,可他偏不知道这事儿!”

  “他从何知道呢?”提利昂的语气里渗进了第一丝寒意,“当初不是别人,正是瓦里斯说服我老姐赦免史塔克,只逼他穿上黑衣。”

  “嗄?”杰诺斯·史林特有些茫然地朝提利昂眨眨眼。

  “我老姐瑟曦啊,”提利昂重复了一遍,略微加重语气,免得这蠢才搞不清状况,“当今的摄政太后。”

  “啊,”史林特吞吞口水,“这个嘛,呃……是国王亲自下的令,大人,是陛下他本人的意思。”

  这家伙想收买我

  “陛下才十三岁。”提利昂提醒他。

  “是啊,但他到底还是国王嘛,”史林特皱起眉头,肥厚的两颊跟着晃动不休,“是堂堂的七国之君呢。”

  “哎,七大王国里总有一两个归他管,”提利昂露出一抹酸酸的微笑,“可否将您的长枪借我一看?”

  “我的长枪?”杰诺斯伯爵困惑地眨眼。

  提利昂指指,“你披风的钩子。”

  杰诺斯伯爵犹豫地解下雕饰华丽的钩扣,交给提利昂。

  “我们兰尼斯港金匠的做工比这好,”他表示,“您别介意,我觉得枪上血迹的釉涂得太红了点。大人,请您告诉我,是您亲手把长枪刺进他们后背,还是说,您只负责下令?”

  “我只负责下令,就算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史塔克公爵是个叛国贼,”史林特头顶正中光秃的地方一片通红,他的金缕半披风从肩膀滑落到地,“这家伙想收买我!”

  “但他作梦也没想到,你早被人收买了。”

  史林特将酒杯往桌上一砸,“你喝醉了不成?你以为我会乖乖地坐在这里任你糟蹋我的名誉……”

  “这算哪门子名誉?我不得不承认,你的确比杰斯林爵士厉害。连背后杀人都不必亲自操刀,就换来贵族封号和一座城堡。”他把金扣丢还给杰诺斯·史林特。对方霍地站起,钩扣当啷一声,从胸前滚落地面。

  “我不喜欢你说话的态度,大人——不,‘小恶魔’。我乃堂堂赫伦堡伯爵兼朝廷重臣,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评判我?”

  提利昂歪歪头,“你很清楚我是什么东西。你有几个儿子?”

  “我有几个儿子干你这侏儒屁事?”

  “什么?”他的怒火陡地上扬,“你敢叫我小恶魔,已经够不知好歹了。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你这猪脑袋要是能开窍,早该跪在地上感谢诸神,因为你碰上的是我,不是我父亲。我再问你一次,你到底有几个儿子?”

  杰诺斯·史林特的眼里顿时有了惧色,“三……三个,大人,还有一个女儿。大人,求求你——”

  “不用求我。”他滑下椅子,“我向你保证,他们不会有事。你的两个小儿子会被送到外地当侍从,倘若他们表现优异,忠贞不二,或许某天会受封骑士,兰尼斯特家决不忘恩负义。至于你的长子,他将继承史林特伯爵的头衔,还有你那可怕的家徽。”他踢了那根小金枪一脚,让它滚过地面,“我们会帮他找块领地,他可以在那里盖城堡,虽然比不上赫伦堡,但对付着过生活却也绰绰有余。你女儿的婚事就由他安排。”

  杰诺斯·史林特的脸色由红转白,“那-那……那您打算怎么……?”他的脸颊像牛油块般晃动不停。

  “打算怎么处置你?”提利昂让那粗汉兀自颤抖了一会儿,方才答话,“有艘商船叫‘夏日之梦’,明天一早涨潮时分就要出海,船长告诉我,这船将途经海鸥镇、三姐妹群岛和史卡格斯岛,前往东海望。等你见到莫尔蒙司令,替我向他问好,告诉他,我一直惦记着守夜人军团的需求。大人,祝你长命百岁,军旅顺遂。”

  等杰诺斯·史林特明白过来,发现自己保住一条命,脸上便慢慢回复了气色。他下巴一翘,

  “咱们走着瞧,小恶魔,侏儒!搞不好该上船的是你呢!你觉得怎么样啊?搞不好是你要去长城咧!”他干笑两声,“你很会吓人嘛,咱们走着瞧。告诉你,我可是国王陛下的好朋友,你等着,瞧瞧乔佛里听了会怎么办,还有小指头和太后陛下的反应,让我告诉你:没错,杰诺斯·史林特有很多有权有势的朋友,我们瞧瞧是谁要搭船去长城,我跟你保证,咱们走着瞧!”

  史林特像他以前当卫兵时那样扭脚旋身,大跨步穿过小厅,皮靴在石地板上踏出清响。他喀啦喀啦地步上台阶,猛地摔开门……迎面碰上一个身穿黑胸甲和金披风的人。来人身躯高大,下巴瘦长,右腕接了一只铁手。“杰诺斯,”他眼窝深陷,额头突出,一头棕灰头发,两眼炯炯有神。六名金袍卫士随着他沉默地走进小厅,杰诺斯·史林特慌忙后退。

  “史林特大人,”提利昂叫道,“我想您和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咱们新任都城守备队司令——应该是老交情了。”

  “大人,轿子正在外面等您。”杰斯林爵士对史林特说:“请您见谅,去码头的路又远又黑,这阵子街上又不大安全。来人!”

  于是六名金袍卫士架走了他们昔日的总司令,提利昂把杰斯林爵士叫到身边,交给他一张羊皮纸。“旅途遥远,史林特大人想必需人作陪。就让这六个人和他一起搭乘‘夏日之梦号’出海。”

  拜瓦特瞄了名单一眼,笑道:“遵命。”

  “这一个,”提利昂轻声道,“叫狄姆,你去跟船长说:倘若此人在抵达东海望之前,不慎被海浪卷走,断不会有人见怪。”

  “是,大人,听说最近北方洋面时有雷暴发生。”杰斯林爵士鞠躬后转身离去,披风在身后猎猎抖动。他踩在史林特的金丝披风上。

  提利昂独坐桌边,浅酌剩下的冬恩佳酿。仆人来来去去,清理碟碗餐盘。他吩咐他们把酒留下。等一切收拾妥当后,瓦里斯轻步滑了进来,一身淡紫长袍,散发出薰衣草的香味。“亲爱的大人,您干得可真漂亮哟!”

  “那我为何满嘴苦涩?”他伸手揉揉太阳穴,“我叫他们把亚拉尔·狄姆扔进海里,真想把你也丢进去!”

  “这样做,只怕您会失望哟。”瓦里斯答道,“暴风来了又走,巨浪冲刷过头,大鱼吃掉小鱼,可我依旧好端端地在海里划水呢。让我也尝尝这酒?我瞧史林特大人挺喜欢哪。”

  提利昂皱紧眉头,朝酒瓶挥挥手。

  瓦里斯倒了一杯,“哎呀,像夏天一样甜美。”他又啜一口,“葡萄在我舌尖歌唱呢。”

  “我还在想到底是什么噪音。叫葡萄给我安静,我的头快裂了。原来是我老姐。就算那位

  ‘忠心耿耿’的杰诺斯大人不肯直说,我也明白,是瑟曦派金袍子去了妓院。”

  瓦里斯有些紧张地吃吃窃笑。没错,他早就知道。

  “为什么不早说?”提利昂语带控诉地问。

  “因为她是您亲姐姐嘛,”瓦里斯彷佛受了极大的委屈,泫然欲泣,“大人,这种事本来就很难启齿,我就是害怕您听了不知会有何反应。您愿意原谅我吗?”

  “不愿意!”提利昂斥道,“你这家伙该死,她更该死!”他知道自己动不了瑟曦,起码现在动不了——即便他有这种想法,而他可是一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想不想。然而坐在这里,只拿到杰诺斯·史林特和亚拉尔·狄姆这种听命行事的走狗,演一出主持正义、惩奸除恶的假戏,自己老姐却继续专权乱政,真是想了就有气。“瓦里斯大人,以后你知道什么,务必通通告诉我,不准有任何隐瞒。”

  太监露出狡黠的微笑,“亲爱的大人啊,那恐怕得花老长一段时间哟。我知道的事可实在不少呢。”

  “知道再多有什么用,可惜救不了这孩子。”

  “哎呀,可不是嘛?其实还有另一个私生子,是个男孩,年纪稍微大一点。我已经打点过,确保他不会碰上麻烦……但我承认,我作梦也想不到连小婴儿都会遭殃。不过是出身低贱的小女孩,未满周岁,她娘又是个妓女,这哪能构成什么威胁嘛,你说是不?”

  “她是劳勃的孩子,”提利昂忿忿地说,“对瑟曦而言,光这一点就够了。”

  “是啊,真教人心痛。说起来,都是我不好,才会让这可怜的好孩子和她妈妈遭遇不幸。她妈妈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她可是深爱着我们的先王啊。”

  “是么?”提利昂不知那女孩长什么样,但在他心目中的她是雪伊和泰莎的合体,“我在想,到底妓女能不能真心爱一个人?不,不要回答,有些事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把雪伊安顿在一栋宽广的木石大宅里,拥有独立的马厩、水井和花园。他给了她众多仆人以供使唤,还买来一只盛夏群岛的白鸟与她为伴。她有了绫罗绸缎、金银珠宝,还有专门保护她的守卫,但她依旧不满足。照她说,她只想和他在一起,服侍他,帮他的忙。“你最能帮我忙的地方,就是在床上。”某天夜里,激情过后,他躺在她身边,头枕着柔软的乳房,下体有甜蜜的酸疼,对她这么说。她没有回答,但他从她的眼神里看得出,这并非她期待的答案。

  提利昂叹口气,伸手要拿酒,却想起杰诺斯伯爵的事,便又把酒瓶推开去,“看来我老姐说的是实话,史塔克之死完完全全是我外甥的馊主意。”

  “乔佛里国王下达命令,杰诺斯·史林特和伊林·派恩爵士负责执行,他们行动果断,毫不迟疑……”

  “……好似早已知情。没错,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可能,但现在也拿不出证据。但总而言之,整件事情根本就是乱来。”

  “那么大人,既然您现在掌握了都城守备队,想必就可以预防陛下他……乱来了?当然啦,还有太后的贴身护卫要考虑……”

  “红袍卫士?”提利昂耸耸肩,“放心,维拉尔是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我来这里是家父的意思,所以瑟曦不太可能拿他们来对付我……再说,他们总共也不过一百人,光我自己的手下就是他们的一倍半。如果拜瓦特如你所言般可靠,那我还有六千金袍军可用。”

  “您会发现杰斯林爵士是个勇敢、正直、听话……知恩图报的人。”

  “对谁知恩图报?”提利昂不信任瓦里斯,却不能否认他的利用价值。别的不说,他的确知道很多事。“倒是你,瓦里斯大人,你为何对我这么好?”他问,一边审视着对方那双柔嫩的手,那张无毛粉面,那抹谄媚浅笑。

  “您是御前首相啊,我服侍的对象不就是国家、国王和您嘛?”

  “你当初也是这么服侍琼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

  “我尽我所能地服侍艾林大人和史塔克大人,对于他们的英年早逝,我也是哀恸欲绝啊。”

  “想想我是什么感觉吧,我弄不好就要步上他们的后尘了。”

  “哎,我看不会,”瓦里斯边说边晃杯中酒,“大人,力量这东西很奇妙。您可曾想过我那天在旅店给您猜的谜语?”

  “想过一两次,”提利昂承认,“国王、僧侣和富翁——谁死?谁活?佣兵听谁的?这是个没有答案的谜语,或者说,有太多的答案,一切端视于手握利剑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什么也不是,”瓦里斯道,“他没有王冠,没有金银珠宝,更没有诸神的眷顾,只有手里那把利剑。”

  “那把剑具有决定生死的力量。”

  “是啊……但既然真正决定我们生死的是手握刀剑之人,我们又为何假装承认国王握有力量?比如这个身强力壮、手握利剑的人,他为何必须服从乔佛里那样的小毛头,或者他老爸那种酒鬼粗汉呢?”

  “因为小毛头和酒鬼可以动员其他身强力壮的人,他们也有剑。”

  “既然如此,真正的力量就是这些人啰?果真如此吗?他们的剑又是从哪儿来的?他们又听谁的话呢?”瓦里斯微微一笑,“有人说知识即力量,也有人说力量源于天神,更有人说力量来自律法。然而那天,在贝勒大圣堂的台阶上,我们信仰虔诚的大主教、合法的摄政太后,以及您眼前这位见多识广的公仆却和下面随便一个鞋匠桶匠一般无能为力。您觉得到底是谁杀了艾德·史塔克?是下达命令的乔佛里?执行死刑的伊林·派恩爵士?还是……另有其人?”

  提利昂歪歪头,“你是要揭开这天杀的谜底,还是想让我头痛得更厉害?”

  瓦里斯微笑道:“我这不就说了吗?力量存在于人心,人相信什么是力量,什么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这么说来,力量不过是骗人的把戏?”

  “力量就像墙上的影子,”瓦里斯喃喃道,“但影子却能杀人。而且,即便是矮小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

  提利昂微笑道:“瓦里斯大人,说来奇怪,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你了。我可能还是会杀你,不过我想自己会因此而难过。”

  “我把这当作至高的赞美。”

  “那你又是什么,瓦里斯?”这才是提利昂真正想知道的答案,“有些人说你是蜘蛛。”

  “大人哪,蜘蛛和密探鲜少受人喜爱,我只想当个忠勤于国的臣仆罢了。”

  “也是个太监,我们别忘了这点。”

  “我不敢忘。”

  “人们说我是个半人,但我想天上诸神对我还算仁慈。我个子小,两脚发育不良,女人对我没兴趣……但好歹还是个男人。雪伊并非第一个跟我上床的人,有朝一日我说不定还会娶妻生子。假如诸神眷顾,我儿子会有他大伯的外表和他老爸的头脑。而你呢,没有这样的愿景作支撑。侏儒是诸神的恶作剧……太监却是凡人造的孽。瓦里斯,是谁阉了你?什么时候的事?他为什么这样做?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

  太监的笑容丝毫未变,但眼中却闪过某种毫无笑意的神色,“大人,您这么问真是太客气了,可我的故事既漫长又悲伤,而我们眼下还有叛国之事要讨论呢。”他从长袍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王家战舰‘白鹿号’的船长打算三天后拔锚启航,带船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提利昂叹口气,“所以,我们该拿他杀鸡儆猴?”

  “杰斯林爵士自有办法让他消失,不过若是在国王面前公开审判,想必更能确保其他船长誓死效忠。”

  同时也让我那好外甥无暇他顾?“就照你说的,让他见识一下乔佛里的‘公义’好了。”

  瓦里斯在纸上做了个记号,“雷德温家的霍拉斯和霍柏爵士贿赂了某个边门守卫,打算后天晚上溜出城,伪装成桨手,搭乘潘托斯船‘逐月者号’离开。”

  “那就让他们划上两三年,瞧他们喜不喜欢?”他笑道,“不妥,老姐若是失去这两位稀客,只怕会发狂。通知杰斯林爵士,逮捕收贿的守卫,并跟他解释加入守夜人军团服役的光荣。此外,在逐月者号四周加强警备,以防雷德温兄弟找到其他缺钱的门卫。”

  “一切照您吩咐。”羊皮纸上又多了个记号,“您的手下提魅今天在银两街上的赌场杀了一个酒商的儿子,他指控对方作弊。”

  “真的作弊?”

  “噢,那还用说。”

  “这样的话,城里的老实人应该感谢提魅才对。我一定让他得到国王的赏赐。”

  太监略有不安地咯咯笑了两声,又在纸上做个记号,“最近各种宗教人士人满为患,天上的那颗慧星,似乎把各式各样的怪僧侣、传教士和假先知都引进了城。他们在酒馆商铺里乞讨,对路人大谈世界末日与毁灭之说。”

  提利昂耸耸肩,“我瞧唯一能预期的就是伊耿登陆的三百周年纪念日快到了。哼,随他们去吧。”

  “大人,他们在散播恐惧啊。”

  “我以为这是你的工作。”

  瓦里斯伸手遮嘴,“您这么说真是太狠心了。最后还有一件事,坦妲伯爵夫人昨晚小宴宾客,我这里有菜单和列席人名供您参考。倒酒的时候,盖尔斯大人举杯敬国王陛下,有人听到巴隆·史文爵士说:‘那我们需要三个杯子。’很多人笑了……”

  提利昂举起手,“够了,巴隆爵士不过开开玩笑。瓦里斯大人,我对宴会席间的闲话没兴趣。”

  “大人,您不但睿智,更有度量。”那张纸消失在太监袖子里,“我们都还有很多事要忙,我就先告辞了。”

  太监离开之后,提利昂静坐良久,望着眼前烛光。不知姐姐对杰诺斯·史林特遭遣一事有何反应,当然,她绝不会高兴,这可以想见,然而除了向远在赫伦堡的泰温公爵递交愤怒的控诉,估计她也没什么办法。如今提利昂不但掌握了都城守备队,一百五十个剽悍的高山族民,还要加上波隆招募的、人数正不断增加的佣兵,怎么看他都应该安全无虞。

  想必当初艾德·史塔克也是这么以为。提利昂离开小厅时,红堡一片寂静,四下漆黑。波隆正在他的书房里等他。“史林特呢?”他问。

  “杰诺斯大人明儿起早搭船去长城。瓦里斯要我相信,我把乔佛里的爪牙换成了自己的手下,可在我看来,是把小指头的人换成了瓦里斯的人,不过暂时就这样吧。”

  “有个消息,提魅今天杀了——”

  “瓦里斯跟我说了。”

  佣兵似乎并不意外,“那笨蛋以为独眼龙比较好骗,结果提魅用匕首把他手腕钉在桌上,空手撕开了他的喉咙。他这一招很灵,把指头——”

  “省省细节,一肚子美餐还在我肚子里呢。”提利昂说,“你的人,找得怎样?”

  “还不错,今晚又找到三个。”

  “你都是怎么找的?”

  “先观察,后盘问,弄清他们作战经验的多少和说谎技巧的高低。”波隆微笑,“最后,我给他们一个杀我的机会,他们也得给我同样的机会。”

  “你真的杀了人?”

  “只有不中用的家伙。”

  “那要有人杀了你呢?”

  “他就是你需要的人。”

  提利昂有点醉意,身子疲累至极。“告诉我,波隆,假如我要你去杀个小婴儿……一个才出世没多久的女孩,而且呢,哎,正在母亲怀中吃奶……你会干吗?并且什么也不问?”

  “什么也不问?那不行,”佣兵搓搓食指和拇指,“我得先问价码多少。”

  史林特大人,我要你的亚拉尔·狄姆做什么?提利昂心想,我手下这样的人还少么?他忽然既想笑,又想哭,但他最最想要的,是雪伊。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九章 艾莉亚

  与其说这是路,不如说是穿过杂草丛的两道车辙。

  好处在于,由于往来人少,就没有人能指出他们的去向。国王大道上人潮汹涌,这里只有涓滴细流。

  坏处呢,这路像蛇一般前后蜿蜒,有时和荒僻小径交杂缠绕,有时则几乎完全消失,等他们快放弃希望,才在一两里外又复出现。艾莉亚讨厌这样的状况。附近地势并不崎岖,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树林和小溪谷点缀其间;溪谷中,水流缓慢,柳树夹岸。风景虽美,路径却非常狭窄,左弯右拐,使他们前进的速度几与爬行无异。

  拖慢速度的是马车,它们载重很多,车轴嘎吱作响,隆隆行进。一天里,必须停下十几次,把卡在车辙里的轮子拉出来;要么就是临时增加拉车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泞斜坡。还有一次,在一片浓密的橡树林中,他们迎面碰上一部三人合拉的牛车,上面堆满了柴薪,双方都无路可让,最后只好等那几个樵夫解开缰绳,把牛牵进林子,掉转车头,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头牛比马车还慢,所以那天等于就这么浪费掉了。

  艾莉亚忍不住频频回首,不知金袍卫士何时追来。到了晚上,一有风吹草动,她便会立刻惊醒,抓紧缝衣针的剑柄。事发至今,他们每次扎营一定会派人值守,但艾莉亚却不信任他们,尤其是那几个孤儿。他们在君临的暗巷里或许有点用,但到这地方肯定没辄。连她自己只要“静如影”,都可以悄悄摸过他们所有人,就着星光溜进漆黑的林子里小解。有一次,正好轮到绿手罗米站岗,她便蹑手蹑脚地爬上一棵橡树,然后一树一树靠近,最后摸到他头顶上,他却毫无知觉。她本可就此一跃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会吵醒整座营地,更别提会挨尤伦一顿痛打了。

  自从知道太后要大牛的脑袋之后,罗米这群孤儿便把他当特殊人物看待,他一点也不喜欢。

  “我没招惹什么太后!”他生气地说,“我从来就只管做好分内的活,吹风炉、打铁、搬东西、作杂务,我想当个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师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说完他就擦头盔去了。他那顶头盔的确漂亮,浑圆有致,面罩上留有眼缝,此外还有两大根金属牛角。艾莉亚瞧他拿着油布仔细擦拭,擦得峥亮无比,映照出熊熊营火。但他从不把头盔戴上。

  “我敢跟你赌,他一定是那个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罗米小声说,故意不让詹德利听见。“他是那个狼大人——在贝勒大圣堂被砍头的家伙——的种。”

  “他才不是!”艾莉亚驳道。我爸只有一个私生子,那就是琼恩。她郁闷地冲进树林,真想就这么跳上马背,一路骑回家。她的坐骑是匹栗子色的母马,额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仅有匹好马,自己骑术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马飞奔,再也不要看见他们——除非她愿意。可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趋前侦察,没有人殿后警戒,更没有人在她瞌睡时站岗守卫了,等金袍子来逮她,她便只有孤身一人,所以还是和尤伦一行人待在一块儿比较安全。

  “咱们离神眼湖不远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说,“但只有过了三叉戟河,国王大道才会安全,所以咱们绕湖,沿着西岸走,金袍子应该不会搜到那边。”于是在下一个车辙交会的地方,他将马车转向西行。

  从此农地换为森林,村落和庄园变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来越难取得。出城前,尤伦把马车塞满了咸鱼、硬面包、猪油、芜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麦,还有大轮的黄奶酪,到如今却全吃完了。他们只好自立更生。尤伦派前盗猎者寇斯和库兹到队伍前方,深入林区,到黄昏时分,他们准能在肩上用树枝扛起一头鹿,或是腰上晃荡着一票鹌鹑回归队伍。年纪较小的男孩被派去捡拾沿路的黑莓,若经过果园,则得偷偷爬过篱笆,背一袋苹果回来。

  艾莉亚既擅长爬树,采东西也快。她喜欢独自行动。某天她运气好,正巧撞见一只兔子。兔子褐色绒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对长耳朵,鼻子掀个不停。兔子虽然跑得比猫快,但它们不会爬树,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来,拎起双耳,交给尤伦用蘑菇和野洋葱炖汤。由于艾莉亚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只腿,她便和詹德利分着吃。其他人一人一汤匙,甚至那三个死囚也有分。贾昆·赫加尔彬彬有礼地向她道谢,尖牙舔舔脏手指上的油渍,露出幸福的表情,没鼻子的罗尔杰笑道:“哟,这会儿又变成猎人啦?癞痢头癞痢脸杀兔仔哟。”

  后来他们在一个名叫白荆庄的庄园田里采了几穗玉米,结果一群庄稼汉把他们团团围住,要他们付钱。尤伦瞄瞄对方手中的镰刀,丢了几个铜板出去。“要是以前啊,咱们黑衫军不论在多恩还是临冬城都会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来家中投宿,达官贵人都觉得荣幸。”他悻悻地说,“现在这些瘪三连咬两口烂苹果也要钱。”他啐了一口。

  “咱们种的是甜玉米,你这臭死人的老黑鸟还不配吃咧!”一个庄汉粗声粗气地回嘴,“还不快从咱们田里滚出去!顺便把你这群人渣杂碎带走,否则咱们把你叉起来吓唬你的乌鸦同胞!”

  当天晚上,他们连皮带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几根分叉的长树枝穿过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后就直接吃。艾莉亚觉得美味极了,但尤伦却气得吃不下。他头上似乎罩着一片乌云,像他的斗篷一样褴褛乌黑。他在营地里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

  隔天,寇斯在前方发现军营,便赶回来警告尤伦。“大概二三十个人,穿着锁甲和半罩盔。”他说,“有些人伤得很重,还有一个听起来快死了。他声音很吵,我就大着胆子凑过去看,只见他们身边有矛有盾,但只有一匹马,还是跛的。我看他们待在那儿好一阵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没?”

  “花斑树猫,黑黄相间,背景是泥褐色。”

  尤伦折了张酸草叶,放进嘴里咀嚼。“没见过,”他承认,“不知是哪边的,两边都有可能。伤得那么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会抢咱们牲口,说不定还不只如此。我看咱们还是绕路避开。”结果他们绕了好远的路,前后至少花了两天时间,但老人说这代价很划算。“等到了长城,你们有的是时间,下半辈子都得待在那儿咧,所以我看不用着急。”

  再往北行,艾莉亚发现巡守农地的人员逐渐增多,有些只是静静地站在路边,对往来行人冷眼旁观;有些则骑马沿篱笆巡逻,鞍上系着斧头。还有一次,她瞥见一人蹲倨于一株死树上,手握长弓,箭袋则挂在旁边的树干。一见他们出现,他立刻弯弓搭箭,瞄准他们,直到最后一辆马车离开视线方才松手。尤伦边走边骂:“树上那家伙,你就等着异鬼来抓你好了,看你会不会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们走着瞧!”

  一天后,道柏发现傍晚天际有片红光,“除非是这路又转了弯,不然就是太阳在北边落坡了。”

  尤伦爬到坡顶眺望,“那是火,”他对众人宣布,接着舔舔拇指,举到空中。“照现在的风头,应该会把火吹离咱们这边,不过还是注意一点。”

  他们无法不注意。天色渐暗,火光却越来越盛,到最后,彷佛整个北方全部起火燃烧。他们不时闻到烟味,然而风向一直固定,火势终究没有逼近。翌日天明,火光已熄,但那天晚上谁都没有睡好。

  恰近正午时分,他们抵达了村落的废墟。方圆数里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只剩焦黑残躯。被烧焦或屠杀的畜尸散布各处,身上盖满争食腐肉的鸦群,彷如游动的毛毯。它们一被惊扰便振翅飞起,嘎嘎怒叫。浓烟仍旧从远处的庄园里冒出,从这里看来,环绕庄园的栅栏颇为坚固,但事实证明根本不够。

  艾莉亚踢踢马,跑到货车前面,发现墙垒的削尖木桩上插着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他们双手高举掩面,似乎要挥去焚身烈焰。未到庄园,尤伦便令众人停下,嘱咐艾莉亚和其他男孩守着马车,自己带慕奇和凯杰克徒步趋前探查。他们翻过破败的大门,惊起墙内群鸦,马车里,笼内的乌鸦朝着同类嘎嘎怪叫。

  “我们要不要跟着去?”眼看尤伦等人进去了好长一段时间,艾莉亚忍不住问詹德利。

  “尤伦叫我们等。”詹德利的声音显得空洞,艾莉亚转过头,发现他已经戴上了那顶闪亮的精钢牛角盔。

  最后他们总算回来了。尤伦怀抱一个小女孩,慕奇和凯杰克则抬着一个破旧棉被做的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女孩不到两岁,哭个不停,发出一种近似呜咽的声响,彷佛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她可能还不会说话,或者忘记了该怎么说。女人右手自肘部齐齐断裂,伤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涣散,对周遭事物毫无反应。她可以说话,但只会一句:“求求你!”她大声地、反复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罗尔杰觉得很滑稽,便纵声大笑,笑声从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内传出,不多久尖牙也跟着笑起来,直到慕奇一阵咒骂,叫他们闭嘴。

  尤伦要他们在马车上腾地方给那女人,“动作快!”他说,“天一黑,狼群就要来了,说不定还有更糟的东西咧!”

  “我好怕。”热派看着独臂女在车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语。

  “我也是。”艾莉亚承认。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说,我没踢死小男生啦。我只帮我妈卖派而已。”

  艾莉亚壮起胆子,尽量骑在马车前方,远离小女孩的啜泣,远离那女人的低语:“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妈说的故事:从前有个英雄被邪恶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阴森的城堡里,他智勇双全,用计骗过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就被异鬼抓去,全身的鲜血都给喝个干净。艾莉亚现在可以体会他的感受了。

  独臂女死于当日黄昏,詹德利和凯杰克在山坡上帮她掘了个坟,正在一棵柳树下。寒风吹起,艾莉亚彷佛听见长长的柳枝低语着:“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听得她颈背汗毛直竖,差点没拔腿就跑。

  “今晚不许生火。”尤伦对他们说。当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萝卜,一杯干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罗米说上游一定有腐烂的尸体,才会是这种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俩拉开,热派差点就跟他大打出手。

  为填饱肚皮,艾莉亚喝了很多水。她以为自己一定没法入睡,没想到还是睡着了。待她醒来,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胀得要命。四周都是挤在一起,裹紧毛毯和斗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亚找出缝衣针,站了起来,凝神倾听。她听见一名守卫的轻微脚步,睡不安稳的人翻身的响动,罗尔杰呼噜呼噜的鼾声,还有尖牙睡觉时发出的怪异嘶声。从另一辆马车上传来石头和钢铁有节律的摩擦,尤伦正坐在车上,一边嚼酸草叶,一边磨利他的短刀。

  热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里?”他见艾莉亚朝林子走去,便出声问。

  艾莉亚朝树林含糊地挥挥手。

  “不行,不准去!”热派说。自从得了那把真剑,他胆子又大了起来。虽然那剑很短,而且他用起来像是拿菜刀。“老头子说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亚解释。

  “哎,到那棵树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里有什么东西,我之前还听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会惹尤伦生气。她装出害怕的模样,“有狼?真的吗?”

  “我亲耳听见的,”他再三保证。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装入睡,等听见热派脚步渐远,方才翻身起来,溜进营地另一边的森林,静如影。为保险起见,她走得比往常更远,待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解开裤子,蹲下办事。

  她尿到一半,裤子落在脚踝上,却听树下传来沙沙声。热派!她惊慌地想,他偷偷跟踪我!接着,她看到树林里有眼睛映着月光,闪闪发亮。她肚子一紧,伸手握住缝衣针,也顾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数起了眼睛:二只、四只、八只、十二只,一整群……

  其中一只从树下朝她走来,露出牙齿盯着她看。她满脑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发现她被吃了一半的尸体,热派一定会幸灾乐祸。可那只狼却突然转身,快步跑进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着消失。她颤抖着上完厕所,穿上裤子,循着远处模糊的磨刀声回到营地,找到尤伦。艾莉亚爬上马车,坐在他身旁,浑身发抖。“有狼,”她哑着嗓子小声说,“林子里有狼。”

  “是啊,那还用说。”他瞧都没瞧她一眼。

  “把我吓死了。”

  “是吗?”他啐了一口,“我还以为你家挺喜欢狼咧。”

  “娜梅莉亚是冰原狼啦,”艾莉亚环抱身体,“和普通狼不一样的。而且她早就不见了,我和乔里拼命丢石头把它赶跑,否则它会被太后杀掉。”说起往事,她又难过起来。“要是当初它也在城里,我敢打赌,它一定不会让他们砍掉父亲的头。”

  “孤儿没有爹,”尤伦说,“你可别忘了。”因为酸草叶的关系,他的嘴巴看起来在流血。“不过,最可怕的狼是披着人皮的狼,比如毁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怜兮兮地说。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现勇敢,猛如狼,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终究只是个小女孩。

  黑衣弟兄从马车上的那捆酸草叶里扒下一片,塞进嘴里。“小鬼,看来当初我该把你,还有其他人留在城里,城里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长城守军收罗人手快三十年了,”尤伦嘴里闪着唾沫,像是血红的泡泡。“前后总共只死过三人。一个老头是生热病死的,有个城里的小鬼拉屎时给蛇咬了一口,还有个蠢货想趁我睡觉时杀我,结果这儿开了个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咙作势一划,“三十年中死了三个。”他吐出嚼烂的酸草叶,“现在想来,坐船或许比较明智。当初,只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换个聪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来我都走这条国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听见没?”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时,却听见了狼嚎……还有另一个声音,比较模糊,像是风中的呓语,似乎是几声惨叫。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章 戴佛斯

  诸神燃烧的浓烟,将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与圣母,战士与铁匠,珍珠眼瞳的老妪,镀金胡须的天父,就连被雕刻得近似动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陈年干木和其上无数层的颜料油漆发出炽烈而饥渴的红光。热气袅袅腾升,穿透冰冷空气,后方,城墙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龙朦胧不清,彷佛隔了一层泪珠织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来,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颤抖、蠢蠢欲动……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还知道放低声音。戴尔听了也低声赞同。

  “别作声!”戴佛斯道,“在这里不要乱讲话。”他的两个儿子都是好人,但年纪还轻,阿拉德尤其冲动。倘若我当年没有洗手不干,如今阿拉德大概会沦落到流放长城的下场,是史坦尼斯,使他免糟这种命运,我欠他的情……

  城门口聚集了数百群众,观睹焚烧七神的场面。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对多数人敬拜了一生的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的行为,即便维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觉不安。

  红袍女环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亚夏语祈祷,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最后一次则用普通话。戴佛斯只能听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处黑暗之中,请降临于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们将这些虚伪诸神奉献于您,这些七面一体的诸神,是您的仇敌。请取走他们,将您的光明赐予我们,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跟着复诵祷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观看。他的胡子修得极短,黑蓝色阴影下是坚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着较平时华丽,彷佛准备上圣堂膜拜。

  龙石岛的圣堂,是当年征服者伊耿扬帆起航,征服维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祷的地方,然而它没能幸免于难。后党人士推翻祭坛,拉倒神像,以战锤击碎彩绘玻璃。巴尔修士无能阻止,只有不停咒骂,然而赫柏·蓝布顿爵士领着三个儿子,前往圣堂捍卫信仰的诸神。蓝布顿一家斩杀了四名后党人士,最后才被众多士兵制服。事后,诸侯中平日性情最温和、信仰也最虔诚的冈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无法再支持他,于是被捕入狱,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两个幸存的儿子一同坐牢。其余诸侯很快从中学到了教训。

  对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诸神没有特别意义,但他和多数人一样,每次出征前总会供奉战士;有船下水会敬拜铁匠;妻子有了身孕,则会向圣母祈祷。眼见诸神被焚,他觉得很不舒服,这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如果克礼森师傅健在,一定会阻止此事。谣传老人公然挑战光之王,结果因亵渎而遭天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为他亲眼见到老学士往酒杯里放了东西。一定是毒药,除此之外别无可能。他自愿喝下死亡毒酒,想为史坦尼斯除掉梅丽珊卓,但不知为何,她的神显灵庇佑。为此,他本想动手杀了红袍女,可连出身学城的学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么可能成功?他不过是出身跳蚤窝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葱骑士啊。

  燃烧中的诸神彷佛穿着颜色多变的烈焰长袍,由红转橙再变黄,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尔修士曾对戴佛斯说,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从瓦雷利亚渡海逃来时搭乘的工具。几世纪来,它们被涂上层层彩漆、镀金、烫银、镶嵌珠宝。“它们越是美丽,便越能讨拉赫洛欢心。”梅丽珊卓嘱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门时,曾这么说。

  少女张开双臂,横躺于战士之上,彷佛是和他拥抱。烈焰舔舐着圣母的面颊,她彷佛为之颤抖,一把长剑将她穿心而过,皮革握把上火焰跃动。天父头一个被推倒,所以压在最底层。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纠结缠绕,逐渐焦黑,终至剥落,成了亮红的炭火。赛提加伯爵离火堆较近,正剧烈咳嗽,拿着一条绣有红蟹的亚麻方巾,遮掩布满皱纹的脸庞;密尔人一边在火边取暖,一边谈笑风生;年轻的巴尔艾蒙伯爵却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则是眼看国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但瓦列利安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怎么会对他吐露心声?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负古老瓦雷利亚血统,并曾三度与坦格利安家结亲,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浑身都是鱼腥和洋葱味。其他贵族对他也是一样态度,他无法信任他们,他们也绝不会与他推心置腹,甚至连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来我的孙子们会在比武大会上与他们的后代相互较劲,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们的后代会和我的子孙结亲。总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会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马旗或赛提加家的红蟹旗一般高高飘扬……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则……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史坦尼封他为骑士,让他与其他贵族并肩而坐,令他放弃走私小艇、指挥战船。到如今,戴尔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舰,马利克当上了“怒火号”的桨官,马索斯在“黑贝莎号”上为父亲效力,国王更将戴冯收作王家侍从,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骑士,他的两个小儿子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妻子玛瑞亚成了位于风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称她为“夫人”,戴佛斯还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森林里猎红鹿。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赐,他付出的代价仅是几个指节。他对我的惩罚很公正,我过去一向蔑视王法,而他却赢得了我的忠诚。戴佛斯摸摸悬挂颈间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节是他的幸运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运。是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好运,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起,翻腾扭动。风向转变,观者纷纷眨眼、流泪、揉眼。阿拉德转过头去,一边咳嗽,一边咒骂。这是后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这场战争中,还会有更多、更多的东西付之一炬吧。

  梅丽珊卓一身绯红锦缎,披着血色天鹅绒长袍,眼睛和她喉际的大宝石一样红艳,彷佛起火燃烧。“据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场群众都能听见,“受拉赫洛宠爱的亚梭尔·亚亥啊!光明的战士!圣焰之子!来吧!你的剑正等着你!拔起属于你的剑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战场一样大步前进,他的两位侍从连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儿子戴冯为国王右手戴上一只又长又厚的手套。男孩穿着乳白色上衣,胸前绣了一颗烈焰红心。拜兰·法林的衣着与之相仿,他为陛下在颈间围上一袭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听见身后隐约传来铃声叮当。“海底下,冒烟就是冒泡泡,火有绿有蓝还有黑!”补丁脸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一阵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灭。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从另一方面讲,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也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和儿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是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则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叫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虔诚?”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扬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功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的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舰艇所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所停泊的石码头尽处,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侵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坐着吃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名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袖子长得拖地,钮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在他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后来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会深有同感。”他彷佛完全不关心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子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是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嗄?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拔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哪。”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分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噢,就是从火里面拔出来的那把剑啰。我向来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愿意把事情告诉我。我说一把烧烂的剑,对史坦尼斯有什么用呢?”

  “那是燃烧之剑。”戴佛斯纠正。

  “烧烂的剑,”萨拉多·桑恩说,“我的朋友,对此你该感到庆幸才对。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铸成?让我来说给你听。那是一个黑暗笼罩世界的时代,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专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见。于是呢,亚梭尔·亚亥在神殿里不眠不休地劳动了三十天三十夜,用圣火锻造宝剑,加热、敲打、叠层,加热、敲打、叠层,噢,直到宝剑铸造完毕。可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轰地一声碎了。”

  “身为英雄,他当然不能和我一样,耸耸肩膀,去找这种甜葡萄吃,所以他重头再来。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亚梭尔·亚亥抓了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藉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他不仅难过,更加悲伤,因为他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次,他总共花了百日百夜铸剑,最后当圣火洗涤下,剑身成白热状时,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对她说,‘敞开你的胸膛,记住,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听话,总之她照办了,然后亚梭尔·亚亥将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据说就是她混杂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开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灵魂、力量和勇气全部注入了那把剑。这就是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听懂了没?你应该庆幸,因为陛下从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烧烂的剑。太亮会伤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会四处延烧。”萨拉多·桑恩吃完最后一颗葡萄,咂了咂嘴。“亲爱的爵士先生,你觉得陛下他什么时候会下令出航呢?”

  “我想应该很快,”戴佛斯说,“如果他的神这么希望的话。”

  “他的神?爵士老兄,难道不是你的神吗?请问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谁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为自己争取时间。酒馆里人很多,而你可不等于萨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来荣宠我。”

  “我记住了。”萨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饿,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等着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哈,过不了多久,咱哥俩便能在君临同桌用饭了吧?就让咱们在红堡大快朵颐,然后叫侏儒唱一曲欢乐小调。你面见史坦尼斯陛下时,麻烦帮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万三千金龙。他该把那些雕像给我才对,那么漂亮,烧了多可惜,运到潘托斯或密尔没准能卖个好价钱。哎,如果他让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点折。”里斯海盗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摇大摆地走出旅店,彷佛店是他开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馆里继续坐了一会儿,一边喝酒,一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当时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临,劳勃国王为庆祝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特别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他记得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在团体比武时,便是挥舞着一把冒火的剑。那人的装束可真是五彩缤纷,红袍在风中抖动,手中长剑则缠绕着淡绿的火焰,但每个人都清楚那并非魔法所致。最后他的火焰果真熄灭,而他也被青铜约恩·罗伊斯手中的钉头锤敲中头颅,摔下马背。

  若今天这把是真的火焰剑,可称得上足以倚赖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脑中浮现的却是妻子玛瑞亚。她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蔼,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试图想像自己把宝剑刺进她心口的画面,不禁浑身颤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结论。倘若欲得魔剑必须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那他可办不到。戴佛斯喝干麦酒,推开酒杯,离开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我们都需要。

  入夜后,戴冯牵着一头备好鞍的雪白骏马前来黑贝莎号,“父亲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图桌厅去见他,请您骑上这匹马,即刻出发。”

  虽然看到戴冯一身漂亮的侍从装束很令他欢喜,但对这个召唤本身,戴佛斯却颇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实除了萨拉多·桑恩,还有很多船长认为时机已然成熟,应该立刻出兵攻打君临,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须具备耐心。回龙石岛的当天我便对克礼森师傅说过,我们胜利无望,而情况至今毫无改变,我们兵力太少,而敌人则太多,一旦划桨入水,便必死无疑。唉,不管怎样,还是上马去了再说。

  戴佛斯抵达石鼓楼时,十几位诸侯和骑士正要离开。赛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点了个头,其他人则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停步跟他说话。

  赛丽丝王后的伯伯简直像个大酒桶,他双臂粗壮,腿脚弯曲,生着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并不妨碍城中大小事情纷纷传进他耳中。从前,当史坦尼斯在君临担任劳勃的朝廷重臣时,亚赛尔爵士便担任龙石岛的代理城主,长达十年之久,近来则成了后党首脑人物。“戴佛斯爵士,和从前一样,真高兴见到您。”他说。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虚伪的诸神烧起来可真令人愉悦,您说是不?”

  “烧起来的确明亮耀眼。”对方固然多礼,戴佛斯却不信任他,更何况佛罗伦家族早已投靠蓝礼。

  “据梅丽珊卓夫人说,有时拉赫洛会容许他虔诚的仆人自圣火中瞥见未来。今天早上,看着火堆,我似乎看到十来个身穿黄丝衣裳的美丽少女在一个伟大君王周围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觉得这个预兆假不了,这是我们收复君临,为陛下取回应得的王座之后,将得到的诸多荣耀之一。”

  史坦尼斯对舞蹈可没兴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见到火焰,”他说,“烟薰得我一直流泪。爵士先生,请您原谅,陛下还在等我。”他挤向前去,心中纳闷亚赛尔爵士为何如此大费周章。他是后党的人,可我属于国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图桌前,派洛斯学士随侍在旁,两人面前堆了厚厚一叠纸。“爵士,”国王一见他进来便说,“过来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拣起一封,“陛下,这信看起来很好,只可惜我不识字。”地图和海图对戴佛斯来说不成问题,但信札和其他文件他就无能为力了。但我儿戴冯识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国王眉露不悦之色。“派洛斯,念给他听。”

  “遵命。”学士拿起一张羊皮纸,清清喉咙,“众人皆知吾乃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与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荣誉起誓,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劳勃,亦即吾人故王,过世后并未留下嫡系后裔。盖男童乔佛里、男童托曼与女童弥赛菈实乃瑟曦·兰尼斯特与其弟‘弑君者’詹姆乱伦所生之孽种。根据继承与血统的律法,吾于今日声明,吾乃维斯特洛七大王国铁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应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与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念完后派洛斯搁下信,羊皮纸轻声作响。

  “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皱眉道,“不论此人行径为何,他终究是个骑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为何要把劳勃说成‘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我跟他之间没什么感情。”

  “陛下,这不过是表示敬意,无伤大雅。”派洛斯说。

  “这是撒谎,把这段去掉。”史坦尼斯转向戴佛斯,“学士跟我说了,我们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我准备把它们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这样的话,便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

  “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

  “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密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

  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

  国王等他离开之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

  “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进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也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

  “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态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告诉我?他们全叫异鬼给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

  “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

  “我说的可是实话。”

  “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乱伦的证据,。”

  “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处女,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国王咬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

  “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

  “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是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

  “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户,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只。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

  “既然您不信神——”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从前,克礼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呢?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其他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

  “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失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一章 席恩

  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

  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

  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彷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彷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

  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

  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

  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

  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

  “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做是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没撞上礁石。

  “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

  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

  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海疆城启航之后,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她便乖乖就范。对他来说,这女孩嫌胖了点,皮肤和燕麦一样斑斑点点,不过她的乳房握在手里很舒服,况且本来还是个处女。照说以她的年龄不应如此,席恩稍觉奇怪。他相信船长对此一定大为不满,可眼看那家伙一边强忍怒火,一边对他卑躬屈膝,脑子里总打着事成后高额赏金的算盘,却也是妙事一桩。

  席恩脱掉湿斗篷,女孩说:“大人,回故乡一定很高兴吧?您离家有几年了?”

  “差不多十年。”他告诉她,“当初我被送到临冬城当艾德·史塔克养子时,只有十岁。”名义上是养子,实际则是人质。他当了半辈子人质……如今总算重获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颐指气使。他把船长的女儿拉近,亲亲她耳朵,“把斗篷脱了吧。”

  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来,但还是照办了。被海水浸湿的外套从她肩头滑落到甲板,她对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有些苯,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聪明。“过来,”他对她说。

  她靠过去,“我还从未去过铁群岛呢。”

  “那是你运气好。”席恩抚弄着她的头发,头发又黑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

  “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与你形影不离。人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挖出一点作物的农人。老实讲,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难怪古代铁民要外出劫掠。”

  笨女孩似乎没听进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

  “你是可以上岸,”席恩搓揉她的乳房,“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

  “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

  “晚上就帮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丝,动作熟练而灵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作我老婆,无论你愿不愿意。这对古代铁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饭。所谓男子汉,既要有和他同为铁岛人的‘岩妻’,也要有‘盐妾’,就是从外面抢回来的女人。”

  女孩睁大双眼,却不是因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愿当您的盐妾。”

  “恐怕那都是过去的事啰,”席恩的手指绕着她的乳房转,慢慢地朝那颗肥大的棕色乳头靠近。“如今我们再不能拿火把提长剑,乘风破浪随心所欲。现在我们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样撒网捕鱼,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张口含住她的乳头,咬得她颤声吸气。

  “如果您要的话,可以再把东西放进去。”他一边吸,她一边在他耳际细语。

  等他吸完抬头,刚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红。“我要教你一点新东西。把我裤子解开,用嘴巴取悦我。”

  “用嘴巴?”

  他伸出拇指,轻轻拂过她厚实的双唇,“小宝贝,这张嘴巴生来就是要这么用的。如果你想当我的盐妾,就该乖乖听话。”

  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个如此蠢笨的女孩来说,进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满意。她的口腔和小穴一样又湿又软,而且这样一来他便不需听她无聊的蠢话。要生在从前,我大概真会收她做盐妾吧,他一边想,一边伸手拨弄她纠结缠绕的头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我们仍然遵循古道,以战斧而非锄头谋生,不论财宝、女人或光荣,一律强取豪夺。挖矿是外地抓来的俘虏该做的事,种田捕鱼这些窝囊勾当亦然,铁岛人绝不亲自动手。战争才是铁民的正当职业,淹神造人,便是要他们奸淫掳掠,用鲜血、烈焰和欢歌开创新天新地,并用之镂刻名姓。

  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把铁群岛变成大一统国度中毫不起眼的一滩死水。然而故往那些腥红色的故事依旧在群岛各处的流木篝火和冒烟壁炉边流传,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厅堂里。席恩父亲的名号之一便是“掠夺者之首”,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巴隆大王之所以举兵叛乱,实为恢复古道,而不只是出于称王虚荣。劳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阵之下,为重现古道的希望画下一个血淋淋的句点。如今两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头小鬼,而当年征服者伊耿所创建的国度,业已分崩离析,残破不堪。时机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边任船长的女儿忙着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选。他不怀好意地暗笑,心想待会父亲听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他是家中的老么,多年的人质,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却被他办成了。

  高潮如暴风骤雨般突如其来,精液喷得女孩满嘴都是。她惊慌地想抽开,却被席恩抓头发按住。事后她爬到他身边,“大人可还满意?”

  “还不错。”他对她说。

  “尝起来咸咸的,”她低声道。

  “像海?”

  她点头,“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

  “我也是。”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搓揉她的乳头。此话不假,对铁群岛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征着自由。他本已忘记这些感觉,直等密拉罕号扬帆驶离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复忆起。是那些声音,让他想了起来:木材和绳索的嘎吱,船长的吆喝,风吹船帆的绷紧声响,每一种都如自己心跳那么熟悉,那么令人安心。我要记住它们,席恩暗自发誓,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船长的女儿哀求,“我不求进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镇上,做您的盐妾。”她伸手去抚摸他脸颊。

  席恩·葛雷乔伊挥开她的手,爬下卧铺。“我属于派克城,你属于这里。”

  “这里我没法待了。”

  他系上裤带,“为什么?”

  “我父亲,”她对他说,“大人,等您一走,他便会处罚我,他会打我骂我。”

  席恩从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作父亲的都是这副德行。”他用银钩扣上披风,“你去跟他说,他应该高兴才对。我干了你那么多次,你不怀孕也难。能生下国王的私生子,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荣幸。”她一脸蠢样地看着他,于是他丢下她走出去。

  密拉罕号正缓缓绕过一个林木茂盛的陆岬。长满松树的峭壁之下,十几只渔船正忙着收网。大商船离它们远远的,作之字形移动。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视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时候这座堡垒是木材和篱笆搭建而成,但劳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将城堡烧了个干净,沙汶伯爵后来用石头重建。如今这座小小的方形堡垒座落在山丘上,淡绿色旗帜悬挂在矮胖塔楼的顶端,上面绣着成群银鱼。

  在小城堡看起来不太可靠的保护之下是名为君王港的渔村,码头停满船只。他上回见到的君王港是浓烟密布的废墟,崎岖岩岸边布满长船余烬和舰艇残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尸身,房舍也仅存断垣残壁和冷却烟灰。十年过后,战争的痕迹几不复见。村民用旧石筑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顶。码头边盖了一间新旅店,足足有旧时的两倍大,一楼用石砖砌成,二三楼则是木头材质。旁边的圣堂始终没有重建,只剩当初的七角基底,看来劳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经彻底坏了铁岛人对新神的胃口。

  席恩对船的兴致远胜过对神。在不计其数的渔船桅杆中,他瞥见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货,旁边停靠着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壳全用沥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长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搁在北边的鹅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标志来自附近岛屿,像是温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头领的条纹黑号角,还有哈尔洛家族的银色镰刀。席恩在其中找寻叔叔攸伦的“宁静号”,却没看到那艘狭长红船的恐怖帆影。父亲的“泓洋巨怪号”倒是停在码头,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状的巨大灰色铁撞锤。

  难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来历,所以早早召集葛雷乔伊家族下属的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进披风,摸摸油布袋。除了罗柏·史塔克,没人知道这封信的内容。他们非常谨慎,不敢将此等要事交给信鸦。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儿子多年在外,偏选此刻归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图,并预做准备。

  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父亲的战争早已结束,而且徒劳无功。现在该是席恩出头的时候了——这是他的计划,也将是他的荣耀,未来的王冠也该是他的。可是,假如长船舰队已开始集结……

  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只是防患于未然,预先采取防御行动,以免战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胆,父亲的确老了,指挥铁岛舰队的二叔维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伦另当别论,可“宁静号”此刻似乎不在港中。这样最好,席恩对自己说,如此一来,我便可以尽早出兵。

  密拉罕号逐渐朝陆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频频扫视岸边。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亲自驾临,但父亲总会派人来接他吧。总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头领,甚至

  “裂颚”达格摩。如果能再看到达格摩那张狰狞的老脸一定很棒。再怎么说,他们总不至于对他此行一无所知啊。罗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只信鸦,后来他们发现没有长船来海疆城迎接,杰森·梅利斯特判定罗柏的信鸦没把消息带到,便又派出自己的。

  然而他却不见任何熟悉面孔,没有前来护送他从君王港进驻派克城的荣誉护卫,只有老百姓来来往往。码头工人从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渔民叫卖当日的鱼货,小孩则奔跑嬉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领着两匹马,沿碎石海岸缓缓而行,在他上方,一个妓女自旅店窗户探头出来,朝路过的伊班水手招呼。

  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密拉罕号刚绑缆绳,他们便高声叫问起来。

  “咱们从旧镇来!”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我还把你们的少主给带回来啦!”

  君王港商人一脸茫然,呆头呆脑地瞪着席恩,他这才明白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他颇觉恼怒,塞了一枚金龙币到船长手里。“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对方回话,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板!”他高声道,“我要马!”

  “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却连个躬也没鞠。他已经忘了铁岛人有多么胆大包天。“我这儿刚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儿?”

  “派克城。”这蠢才竟然还没认出他。早知道他该穿那件胸前绣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对。

  “那您得赶紧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哟。”旅店主人说,“我让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帮您带路。”

  “不用麻烦你儿子。”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你的马也免了。我来带侄子回去。”

  说话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牵马沿岸行走的僧侣。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纷纷屈膝跪下,席恩听见店主人低声说:“‘湿发’来了。”

  僧侣生得高瘦,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他腋下用皮带绑了一个水袋,及腰的黑色长发和从不修剪的胡子中缀满了干海草。

  席恩似乎想起了什么。巴隆大王向来少给儿子写信,偶有几封也语气唐突,但有次他的确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风雨中被卷入海里,后来被安然冲回岸上,接着便投身神职。“伊伦叔叔?”他不敢确定。

  “席恩侄儿,”僧侣回答,“你父亲大人吩咐我来接你。走吧。”

  “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号转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长。

  一名水手取来他那把紫杉木长弓和箭筒,提着他上好衣服的则是船长的女儿。“大人,”她红了眼眶。他接过衣袋,她作势抱他,当着她自己的父亲、他的僧侣叔叔和岛上居民的面!

  席恩技巧地避开去,“谢谢你。”

  “求求您,”她说,“大人,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码头走开老远,席恩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上。“叔叔,我没想到是您。经过这十年,我本以为父亲母亲会亲自来接我,或者派达格摩率荣誉护卫来。”

  “你没资格质疑派克岛掠夺者之首的命令。”僧侣的语气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个人。伊伦·葛雷乔伊本是他最亲切的叔叔,个性玩世不恭,开朗爱笑,喜好音乐、美酒和女人。

  “至于达格摩,‘裂颚’奉你父亲之命前往老威克岛,召唤斯通浩斯和卓鼓两家。”

  “这是为什么?长船为什么在此集结?”

  “长船集结还会为什么?”先前叔叔把两匹马栓在岸边的旅店前。他们一走到那里,他便转身面对席恩。“好侄儿,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信了狼仔们的神?”

  事实上席恩很少祈祷,但这种事可不能在僧侣面前谈,即使是亲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树。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

  “很好。跪下。”

  地上满是石头和泥泞,“叔叔,我——”

  “我叫你跪下!怎么,你该不会成了个绿地少爷吧,太尊贵了?”

  席恩跪下来。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标,说不定还需要伊伦助他一臂之力。为了王冠,裤子上多点泥巴和马粪也值得,他心想。

  “低头。”叔叔举起水袋,打开塞子,将里面的海水朝席恩当头倒下。海水浸湿了他的头发,从额头流进眼睛,自双颊淋下,渗进他的披风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条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盐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拚命忍住不叫出声。唇上,他尝到海洋的味道。“让您的仆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伦·葛雷乔伊吟诵,“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侄儿,你可还记得祷词?”

  “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来。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泪水。叔叔一言不发地塞上水袋,解开马缰,骑了上去。席恩也跟着做。两人离开旅店和码头,经过波特利头领的城堡,进入岩石丘陵。僧侣一句话也没再说过。

  “我半辈子远离家园,”最后席恩忍不住了,“岛上是不是变了很多?”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

  “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

  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

  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

  “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

  “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计划为何。”

  “从我这里,你不可能知道。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连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带过兵打过仗,曾与国王一同捕猎,在比武大会中赢得优胜,并和黑鱼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琼恩并肩作战,参与呓语森林大捷,睡过的女人多到记不清,小叔竟然还把他当成十岁小孩!“如果父亲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

  “这个嘛,”叔叔说,“还不一定。”

  这句话像是一记火辣辣的巴掌。“还不一定?我的哥哥们全死了,父亲大人就剩我这一个儿子!”

  “还有你姐姐。”

  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岁,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亲断绝,否则女人没有继承权!”他大声强调,“我警告你,谁也别想抢走我的权利!”

  叔叔哼了一声,“小子,你胆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彻底。如果你以为你父亲会把铁群岛拱手让给史塔克,那就大错特错。现在给我闭嘴,路还很长,没工夫听你像鸟鹊一样叽叽喳喳!”

  席恩强自按捺怒火,闭起嘴巴。原来如此,他心想,他们以为我在临冬城住了十年,就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吗?艾德公爵虽让他和自己的儿女一起成长,但席恩始终不是他们的一份子。全城上下,从史塔克夫人到最低贱的厨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的人质,并都如此待他。就连那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

  艾德公爵每每试图扮演父亲的角色,然而席恩总提醒自己,对方正是为派克城带来血腥杀戮,并迫使他远离家园的人。小的时候,他一直活在史塔克的严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剑的阴影中,他的妻子则更是疏离而猜疑。

  至于他们的儿女,年纪小的几与婴儿无异,只有罗柏和他的异母弟弟琼恩·雪诺稍长,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阴沉,对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贵出身和罗柏对他的重视。对罗柏本人,席恩倒有几分感情,一种对弟弟的感情……不过这话最好别说出口。看来在派克城里,战争的伤痛仍未止息。他不该感到意外,诸岛活在过去,因为现实太严苛也太痛苦,令人难以承受。更何况父亲和叔叔们都老了,年老贵族就是这副德行,至死牢记陈年旧帐,不忘记任何纠葛,更无原恕可能。

  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从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与他们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个还不错的伙伴,两人对女孩、美酒和放鹰狩猎有相同的兴趣,可老杰森伯爵眼见自己继承人和席恩越来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边,提醒他不要忘本。他们的家堡海疆城正是为防守海岸,抵御铁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城中的“洪钟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铜钟而得名,古时每当长船出现在西方洋面,他们便会敲响警钟,呼告村镇居民和田里农人速速入城避难。

  “也不想想三百年来总共就敲过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苹果酒来找席恩,一边喝一边把父亲的教诲告诉他。

  “就我老哥突袭海疆城那次。”席恩说。此役杰森伯爵在城下斩杀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并将铁岛掠夺者赶回海里,“如果你父亲认为我因此而对他怀有敌意,那他显然不认识罗德利克。”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然后快马加鞭去找一个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少妇。现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总比眼前这个曾是伊伦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

  他们越行越高,进入荒脊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但潮湿的空气中盐味依然强烈。他们以稳定的速度缓缓前进,经过一块牧羊人的地,以及一座废弃的矿坑。眼前这个伊伦·葛雷乔伊信仰虔诚,不爱说话,所以两人几乎一语不发。席恩实在按捺不住。“临冬城现在由罗柏·史塔克当家,”他开口。

  伊伦继续骑,“新狼换旧狼,有何差别?”

  “罗柏已与铁王座决裂,自封北境之王。岛外到处都在打仗。”

  “学士的信鸦飞过咸水汪洋,迅如飞石。这是又冰又冷的旧闻。”

  “叔叔,这意味着新日子即将来临。”

  “每天太阳升起,都是新日子的来临,和旧日子却也差不多。”

  “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

  “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

  “对神而言,你的意见就如暴风中的一滴雨。”

  老头子,这滴雨有朝一日会成为一方霸主。席恩已经受够了叔叔的阴郁,于是他脚踢马刺,快步前驱,脸上挂着微笑。

  接近日落时分,他们抵达派克城下,城墙如一道黑石新月连缀两边峭壁,中间是城门楼,两边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旧能辨认出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机所炸出的伤痕。被毁的南塔业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盖。当年劳勃便从这里攻破城堡,挥舞着手中战锤,跨越乱石和尸体,杀将进来,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时席恩远远从海中塔望着这一切,至今仍时时梦见火炬熊熊,听到城楼崩塌的轰然巨响。

  城门大开,生锈的铁闸早已升起,城墙上的卫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回家的席恩·葛雷乔伊。

  过了外围石墙,便是广达五十亩的陆岬,连亘海天。马厩和狗舍都位于此,还有一些外屋。成群猪羊各自挤在圈里,城里的狗则四处奔跑。南边是悬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宽阔石桥。席恩翻身下马,听见熟悉的浪涛拍岸声。一名马厩小厮过来牵走他的坐骑。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几名农奴呆呆地望着他,但完全不见父亲踪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记忆里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这样的场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

  僧侣没有下马,“叔叔,您不留下来过夜,和我们共进晚餐吗?”

  “我的任务是把你带来,现在你来了,我便要回去为淹神服务。”伊伦·葛雷乔伊调转马头,缓缓从铁闸门满是泥泞的尖刺之下穿过,骑了出去。

  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驼背老妪小心翼翼朝他走来,“大人,我奉命带您到房间休息。”

  “谁的命令?”

  “是您父亲大人的命令,大人。”

  席恩脱下手套,“所以你还真认得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来迎接我?”

  “大人,他在海中塔里等您。请您先稍事休息。”

  我还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谁?”

  “海莉亚,我为您父亲大人管理城堡。”

  “总管是西拉斯才对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现在,席恩都还记得老头口中的酒臭。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魁伦学士呢?他人在哪儿?”

  “长眠于海底。现在照顾信鸦的是温达米尔。”

  我好像成了这里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那就带我去房间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个躬,领着他穿过陆岬,走到桥边。这里总算和记忆中相符:老旧的石桥因浪花而滑溜,爬满地衣,脚下的怒涛有如凶猛巨兽,带着盐味的海风贴紧衣服。

  过去他想像自己回家的情景,脑中浮现的总是海中塔里他以前那间舒适卧房,没想到老妇却带他进了“血堡”。这里的厅堂较为宽敞,装潢也较佳,但还是一样湿冷。分给席恩的套房屋顶极高,竟因阴暗的关系看不到天花板,里面寒气袭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这组套房而得名,对此的印象可能会好些。千年以前,某个河流王所有的儿子全部在此惨遭屠杀,他们熟睡时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陆给他们父亲。

  至于葛雷乔伊家的人,虽从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谋害,但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们全都死了。他嫌恶地环顾四周,并非因为怕鬼,只因墙上的壁毡长满青霉,床垫凹陷、闻起来有霉味,灯心草席则老旧而开裂。这些房间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着彻骨的湿意。“给我弄缸热水,赶紧给炉子生火。”他吩咐老妪,“记得把其他房间的火盆也点燃,多少能驱走寒意。还有,看在诸神的份上,赶快找个人把这些破草席都清掉。”

  “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连忙逃走。

  过了一会,他们果真照他的要求弄来热水。虽然水温不高,很快就变凉了,而且还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风尘已然足够。他一边看着两名奴工燃起火盆,一边脱去沾满尘土的衣裳,准备换装去见父亲。他挑了柔韧的黑皮靴,银灰色的羊毛软裤,胸前绣有葛雷乔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鹅绒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细金链,腰间系上一条漂白的皮带,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剑鞘的长剑。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测试刀锋,又从腰袋里拿出磨刀石擦了几下。他对自己保养武器的习惯颇感自豪。“在我回来以前,把房间弄暖和,铺好新席。”他取出一双有金线涡形装饰的黑丝手套戴上,同时警告奴工。

  席恩经由一条封顶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脚步回音应着下方不休的怒涛。海中塔位于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达该处,需经三座桥梁,且一桥比一桥窄。最后一座桥仅以木材与绳索做成,在海风吹拂下摇晃不止,彷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来。遥远的下方恶浪袭岸,激起层层水花。小时候他可以快步跑过此桥,即使夜半时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怀疑悄声说,成年人则不然。

  门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镶了铁钉。席恩发觉它从内拴上,便握拳敲门,谁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骂。木头潮湿长霉,铁钉早已锈蚀。

  过了半晌,有个身穿黑铁胸甲和圆形头盔的卫兵开了门,“你就是那个儿子?”

  “滚开,否则要你好看!”那人往旁边站开。席恩爬上蜿蜒的楼梯来到塔顶,发现父亲正坐在火盆边,身穿发霉的海豹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铁岛之王听见石阶上的脚步声,便抬头看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乔伊一向很瘦,如今更彷佛被神灵放进大锅,煮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肤发。他体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惟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父亲的头发历经岁月和海风摧残,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间缀了几朵白浪,未经扎理,垂下过肩。

  “九年了?”最后巴隆大王开口。

  “十年。”席恩回答,脱下被刺破的手套。

  “你被他们带走时是个孩子,”父亲说,“现在呢?”

  “我已长大成人,”席恩答道,“我是您的亲生骨肉,也是您的继承人。”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这我可不敢确定。”

  “我会让您确定。”席恩向他保证。

  “你说十年?史塔克那家伙养你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现在更成了他的使节。”

  “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兰尼斯特家的太后斩首示众。”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意义,”席恩走上前,“我带来一封信——”

  “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这样?”父亲眯起眼睛,打断他的话,“他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服,当他的乖女儿?”

  席恩只觉血气上涌,“我才不是他女儿!您不喜欢我的衣服,我换就是。”

  “非换不可。”巴隆大王甩开皮袍,站起身来。他没有席恩印象中那么高。“你脖子上戴的东西——用金子还是用铁换来?”

  席恩摸摸金链,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钱买装饰品打扮自己,然而战士所穿戴的饰品,必得从自己杀死的敌人身上夺来,所谓“付铁钱”是也。

  “席恩,你脸红得跟闺女一样。我再问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还是铁钱?”

  “是金子。”席恩坦承。

  父亲伸手抓住项链猛力一扯,差点没把席恩的脖子扭断,幸好链子先掉。“我女儿的爱人是把斧头,”巴隆大王说,“我绝不准我儿子打扮得跟个婊子似的!”他把项链丢进火盆,断链滑入燃烧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绿之地上你养尊处优,史塔克家把你变成跟他们一个样!”

  “你错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狱卒,而我体内仍然流着海盐与钢铁的血脉。”

  巴隆转过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话虽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当成训练有素的信鸦,乖乖带着他的小纸条来见我。”

  “这绝非什么纸条,”席恩道,“他开的条件是我提议的!”

  “这么说来,小狼很听你话,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颇觉有趣。

  “没错,他听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猎,一起练剑,一起吃饭,一起打仗,我已经赢得了他的信赖,他把我当作哥哥一样,他——”

  “住口!”父亲指着他的脸,“不准你在这里,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说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这个人的父亲杀的,难道你忘了你的亲哥哥罗德利克和马伦?”

  “我什么也没忘。”老实讲,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杀。罗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手里,马伦则葬身于崩塌的南塔之中……不过倘若命运使他们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杀了他们吧。“哥哥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席恩坚持,他当然记得罗德利克酒后赏他的耳光,以及马伦恶毒的嘲弄和无休无止的谎言。“我同时还记得,我的父亲原本是个国王。”他拿出罗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这里……陛下,请您过目。”

  巴隆大王揭去封蜡,展开羊皮纸,那双黑眼来回扫视。“所以这小鬼想要再给我一顶王冠,”他说,“只要我帮他除掉敌人。”他的薄唇露出一抹微笑。

  “罗柏现下正准备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后,他只需一天时间便可穿越丘陵。泰温大人的军队目前驻于赫伦堡,完全与西部隔绝,弑君者则被关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刚募集的新兵与罗柏作对。史戴佛爵士会将兵力部署在罗柏和兰尼斯港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若从海上进犯,兰尼斯港将无力反抗。倘若神灵眷顾,我们很可能在兰尼斯特军尚未发觉前便拿下凯岩城。”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从没人能攻陷凯岩城。”

  “除了我们。”席恩微笑道。多么美妙!

  可惜父亲没笑,“罗柏·史塔克让你回来就为了这个?要你说服我同意他的计划?”

  “这是我的计划,不是罗柏的。”席恩骄傲地说。没错,接下来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还有最后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将亲自领军。待我军自兰尼斯特手中拿下凯岩城,请您将之赐给我作为奖赏,我将在那里建立根据地。”有了凯岩城,他便能吞并兰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黄金领地,那将是葛雷乔伊家族从未有过的财富与荣耀。

  “就凭这几个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亲又把信读过一遍,“这狼崽子可没提奖赏的事,他只说你代表他,要我乖乖听话,派出舰队和大军为他作战,然后给我一顶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视儿子。“他会‘给’我一顶王冠。”他复诵一遍,语气尖锐了许多。

  “那只是措辞不佳,实际上——”

  “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那小鬼要‘给’我一顶王冠,既然是给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挥,把信丢进火盆,正好落在项链上。羊皮纸四角卷起,发黑,起火燃烧。

  席恩简直不敢相信,“你疯了吗?”

  父亲反手便是一记耳光,“注意你的言辞。这里可不是临冬城,我也不是罗柏那小毛头,你没资格对我这样说话。我是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舍王冠,我付出铁钱,亲自夺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乌伦一样。”

  席恩后退几步,远离父亲突如其来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脸颊隐隐作痛。

  “你就自封铁岛之王吧,没人会理睬你……等战争结束,胜利者只会看到一个头戴铁冠的蠢老头,傻笑着站在海边!”

  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错,起码你不是懦夫,同样地我也不蠢。你以为我召集舰队是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剑与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从西部,更不能照着小鬼国王罗柏的意思。凯岩城太坚固,何况泰温大人精明无比。对,我们是可能攻下兰尼斯港,但绝对守不住。我属意的是另一颗果实……或许没那么甜,可是一样成熟番透,高挂枝头,无人摘采。”

  是哪里呢?席恩刚想开口,却蓦然得到了答案。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二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

  然而当她说出心中打算,女仆多莉亚却畏惧地说:“卡丽熙,那里是红土荒原啊。骑马民族都知道,那是个荒凉恐怖的地方。”

  “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们前进的路途。”丹妮坚持……但事实上,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她不敢向北,因为那会进入有“多斯拉克海”之称的辽阔草原,而他们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她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她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林人没有任何理由善待他们。她考虑过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但拉卡洛提出警告:波诺的卡拉萨正是朝着那个方向,驱赶着数千奴隶,准备去奴隶湾沿岸如脓包般滋生的奴隶市场中贩售。“我何惧波诺?”丹妮反问,“他从前是卓戈的‘寇’,对我向来客气。”

  “对您客气的是波诺寇,”乔拉·莫尔蒙爵士说,“波诺卡奥会杀了您。当初正是他最先离弃卓戈,一万战士追随于他,而您只有一百人。”

  不,丹妮心想,我只有四名战士,其余都是老弱妇孺和没绑辫子的小孩。“我有龙。”她指出。

  “他们刚刚孵化,”乔拉爵士道,“亚拉克弯刀一挥,就要了他们小命。其实波诺大概会据为己有,龙蛋比红宝石值钱,活生生的龙更是无价之宝。全世界就这么三只,女王陛下,任何人见了都会垂涎三尺。”

  “他们是我的。”她强硬地说。缘于她的信念和渴求,经由她夫君、她尚未出世的儿子和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的死,他们方才来到人世。他们诞生时,丹妮亲身走入烈火,而他们自她肿胀的胸乳上吸吮奶水。“只要我活着,谁也别想抢走他们。”

  “若遇上波诺卡奥,只怕您自己都活不长。遇上贾科卡奥或其他人也一样。您不能和他们走在一起。”

  莫尔蒙被丹妮任命为第一个“女王铁卫”……既然他的意见和预兆相符,那她的方向也就明确了。于是她召集子民,骑上银马。她的头发已在卓戈的火葬堆里焚尽,所以女仆为她戴上“赫拉卡”——卓戈在多斯拉克海上捕杀的白狮——的毛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光头,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那只乳黄色的龙偎在她身边,伸出黑色利爪,深深陷进狮鬃,尾巴则缠绕她的手臂。乔拉爵士一如往常,骑马不离左右。

  “我们跟随我的彗星,”丹妮对她的卡拉萨说。命令一旦下达,便不再有人反对。他们本是卓戈的子民,如今都是她的人。他们称她为“不焚者”和“龙之母”,她的话语,便是他们的律法。

  他们夜间骑行,白昼则躲在帐篷内避开烈日。没过多久,丹妮便领会到多莉亚所言不虚,这里果真是不毛之地。他们不得不沿路留下已死和垂死的马匹,因为波诺、贾科和其他人抢走了卓戈最好的牲口,只留给丹妮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留下来的人也是同样状况。他们并不强壮,她告诉自己,所以我必须展现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不能疑虑。无论我心里有多恐惧,在他们面前,我必须以卓戈的卡丽熙之姿出现。她觉得自己比十四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如果说她曾经是个孩子,那段岁月已告结束。

  行至第三天,便有人倒下。一位有着蒙昧蓝眼,牙齿掉光的老人,力竭落马,无法起身,一小时后断了气。血蝇围绕尸体,将他的恶运传给世人。“他的时辰已到,”女仆伊丽宣布,“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余人纷纷赞同。丹妮吩咐他们杀死一匹虚弱濒死的马儿,好让死者骑着进入夜晚的国度。

  两天之后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婴丧命。她母亲痛苦的哀嚎持续终日,而众人无能为力。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晚的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

  红色荒原中草料难寻,饮水更少。这是一片干枯而荒凉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饱经风蚀、贫瘠无比的原野。他们越过干如枯骨的河床,马匹赖以维生的是褐黄坚韧的恶魔草,它们丛生于岩石下、枯树底。丹妮派斥候趋前探查,但他们既没找到水井,也未发现甘泉,唯有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而越是深入荒原,找到的池子便越来越小,池与池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长。假如这片由岩块,砂石和红土构成的无垠荒野上也有神明,那他们必定严厉而无情,对祈雨之祷不闻不问。

  酒最先喝完,之后没多久,马王们喜爱尤胜蜜酒的发酵马奶也见了底,接着是面包和肉干。由于派出的猎人找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靠死马的肉充饥。死亡接踵而至,虚弱的孩童、满脸皱纹的老妇、病患、弱智和冒失鬼……一一被残酷的大地夺去性命。多莉亚日渐憔悴,眼窝凹陷,原本柔顺的金发变得稻草般脆弱。

  丹妮和别人一样忍饥受渴。她的乳奶已经干涸,乳头干裂流血。她一天一天瘦下去,最后仿如一根粗短坚硬的棍子,然而她担心的是那三条小龙。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便已遇害,英勇的哥哥雷加亦然;母亲在暴风肆虐的寒夜将她带到人间,自己则因难产而亡;温和的威廉·戴瑞爵士以他自己的方式疼爱着她,却在她幼时身染绝症;后来,哥哥韦赛里斯,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还有她那未出世的儿子,也全都被诸神夺去。我绝不让他们抢走我的龙,丹妮发誓,绝不会。

  从前在潘托斯,她在伊利里欧总督的宅院里见过在墙边潜行的小猫,骨瘦如柴,她的龙现在就和它们差不多……可是张开翅膀就不同了,他们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倘若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幼龙的身躯基本由脖颈、尾巴和翅膀组成。他们好小啊,她一边用手给他们喂食,心里一边想。其实应该说是“试图”喂食,因为小龙不肯吃东西。他们一见血红的马肉片,便嘶叫吐气,鼻子喷出热气,就是不肯进食……后来,丹妮想起小时候韦赛里斯说过的话。

  只有巨龙和人类享受熟食,他这么说。

  于是她吩咐女仆把肉烤焦,小龙见状立刻急切争食,头像蛇一般窜动抢夺。从此,只要肉是烧过的,他们便每日吞下数倍体重的份量,终于渐渐茁壮。丹妮对他们光滑的鳞片颇感惊奇,龙鳞还会散发热气,到了寒冷的夜里尤其明显,彷佛全身都在冒烟。

  每天傍晚,当卡拉萨拔营出发时,她都会挑一只龙骑负在肩。另外两只则关进一个木条笼子,挂在伊丽和姬琪的坐骑之间。她俩紧跟在后,丹妮决不容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们平静下来。

  “伊耿的龙取了远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某天早上,经过整夜跋涉,她对自己的血盟卫说,“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伊耿自己骑着‘黑死神’贝勒里恩。据说瓦格哈尔呼出的气息温度极高,可以融化骑士铠甲,并把盔甲里的人活活烤熟。米拉西斯能连人带马一口吞下,至于贝勒里恩……它吐出的火焰如它的鳞片一般漆黑如夜,双翼的阴影足可遮住繁华市镇。”

  多斯拉克武士有些不安地看着孵化不久的小龙。其中最大的一只浑身黑亮,黑鳞上穿插着猩红条纹,与翅膀和角的色泽遥相呼应。“卡丽熙,”阿戈小声说,“那就是贝勒里恩,他投胎转世了。”

  “吾血之血,或许如你所言,”丹妮郑重地说,“但他既获新生,自当有个新名。我要以被诸神夺走的亲人为他们命名。绿色的那只就叫雷哥,因为我英勇的哥哥便是死在绿叉河畔。白金相间的那只取名韦赛利昂,韦赛里斯虽然残酷、软弱又胆小,但他终究是我哥哥。他的龙将为他完成心愿。”

  “黑色的这只呢?”乔拉·莫尔蒙爵士问。

  “黑色的,”她说,“叫卓耿。”

  小龙固然日渐强壮,她的卡拉萨却不断萎缩。大地越趋荒凉,连恶魔草都逐渐稀少,马儿一匹匹倒下,逼使她的部分子民徒步前进。多莉亚得了热病,病情急速恶化。她的嘴唇和手都长了血泡,头发大把脱落,直到某天傍晚她连上马的力气都没了。乔戈说他们必须抛下她,或者把她绑在马鞍上。然而丹妮记得那天晚上,在多斯拉克海,正是这位里斯女孩教给她性爱的奥秘,使卓戈与她水乳交融。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亚喝水,用湿布为她擦额头,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直到她断气,方才允许卡拉萨继续前进。

  一路不见人迹。多斯拉克人开始畏惧私语,认为彗星将他们带进不名炼狱。某天早上,众人在饱经风蚀的黑色乱石堆中扎营,丹妮去找乔拉爵士。“我们迷路了吗?”她问,“这片荒原到底有没有尽头?”

  “有的。”他疲惫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见过商人画的地图。虽然少有商旅从此地通过,但在遥远的东方,确有伟大的王国,充满奇观的城市,例如夷地、魁尔斯、阴影旁的亚夏……”

  “我们能活着走到吗?”

  “我不敢对您隐瞒,这条路的艰苦实在超乎想象。”骑士脸色发灰,显然筋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决斗当晚所受的臀伤始终未能全愈,她发现他每次上马都痛得皱眉,骑在马上也十分虚弱。“继续前进或许会走向毁灭……但我可以确定,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丹妮轻轻吻了他的脸颊,见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奋。即便为了他,我也必须坚强起来,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骑士,而我却是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的下一个池子池水滚烫,充满硫磺的臭味,然而他们水袋已空,别无选择。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温后饮用。臭味并未因此而稍减,不过水就是水,而他们实在口渴难耐。丹妮绝望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他们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红色荒原却依旧无边无际。难道这颗彗星是为了嘲笑我而生的吗?她抬头看着天际的伤痕,心里想,难道我横越半个世界,目睹巨龙重生,最后却要与他们同葬酷热荒漠?她不相信。

  翌日清晨,他们来到一块四处皲裂的红土平原,方欲扎营,斥候骑马飞奔回报。“卡丽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们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离此只有一个小时骑程!”

  “带我去看。”她说。

  当那座城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墙白塔在气幕后闪亮,美得让丹妮认为这只可能是海市蜃楼。

  “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虚弱地摇摇头,“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没来过这么靠东的地方。”

  远方的白墙象征着静养和安全,他们可以疗伤养病,重新整顿,丹妮此刻想要的莫过于飞奔向前,但她却转头对血盟卫们说:“吾血之血,请你们趋前探问这座城市的名讳,以及我们将受到何种迎接。”

  “是,卡丽熙!”阿戈说。

  血盟卫们须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马,他的奖章腰带上挂着丹妮送给他的血盟之礼:一把亚拉克巨弯刀。“卡丽熙,那是一座死城。它无名无神,城门残破,惟有狂风和苍蝇穿梭街市。”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夹马肚,当先穿越古城的残破拱门,沿着静默的街道跑去。乔拉爵士和她的血盟卫紧随其后,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缓缓跟上。

  不知这座城究竟荒废了多久,但从远处看来美丽绝伦的纯白城墙,近来才发现是断垣残壁。城内狭小巷道错综复杂,建筑彼此倾扎,它们的正面没有开窗、毫无特征,放眼望去,一片惨白。所有东西都是白色,彷佛这里的居民对色彩毫无概念。他们踏过阳光曝晒的塌屋残墟,到处都是褪色的烧痕。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丹妮看到一个空荡的大理石基座。看来多斯拉克人来过,或许那个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维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抢走的神像为伍。说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骑马经过,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韦赛利昂嘶嘶叫唤。

  他们在一座毁坏已久的宫殿遗迹里扎营,宫殿广场风沙肆虐,恶魔草丛生于路石之间。丹妮派人搜寻遗迹,有些人虽然不大情愿,但依旧领命而去……没过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连蹦带跳地跑回来,脸上堆满笑容,怀里抱着一堆无花果。果子虽小,又有些萎缩,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满足地咀嚼。

  其余搜索者陆续回报,他们在深宫的秘密花园里找到了果树园。阿戈带她去到一个长满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挂着粒粒小绿葡萄。乔戈则发现了一口井,井水冰凉而洁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骨头,未经埋葬的骷髅,惨白而破损。“鬼魂,”伊丽喃喃道,“这是可怕的恶鬼啊!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

  “我不怕鬼,我的龙比鬼魂更有力。”重要的是这里有无花果,“你跟姬琪去帮我找点干净的沙子,我要洗澡。别再说蠢话了。”

  丹妮回到阴凉的营帐,一边在火盆上烤马肉,一边思量之后的计划。这里的食物和饮水充足无虞,也有草料可让马儿回复体力。如果每天都能在这样的地方醒来,流连于花园树荫之中,品尝无花果,啜饮清凉水,那该有多好?

  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像骑在龙背上遨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颠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

  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

  “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

  “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

  “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

  “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

  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

  “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

  “他们忠贞不二。”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

  “没错。”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

  “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

  “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像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园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像。”

  “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终于,我失去了一切。当我听说艾德·史塔克正赶往熊岛,已完全丧失了荣誉心,不敢留下来接受制裁,便带着她流亡海外。我告诉自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一切都不重要。我们逃往里斯,我在当地把大船卖了,换得黄金资用生活。”

  他的语气悲痛莫名,丹妮实在不愿逼他继续,但她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她就是在那儿去世的?”她温柔地问。

  “对我来说是。”他说,“不到半年,我的金子就花光了,不得已当了佣兵。当我在洛恩河畔与布拉佛斯人作战时,琳妮丝搬进了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豪宅。据说她现在是他最宠幸的爱妾,连他的正室都要畏惧三分。”

  丹妮骇然。“你恨她吗?”

  “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请容我告退,我很累。”

  她准他离开,但当他掀起帐幕时,她忍不住唤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位琳妮丝夫人长得什么样?”

  乔拉爵士哀伤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

  丹妮浑身发抖,连忙伸手拉紧狮皮。她长得像我?这解释了她先前莫名的预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爱我就像爱她,不是骑士对女王之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她试图想像自己躺在乔拉爵士怀中,亲吻他、取悦他,让他进入自己体内的情景,然而徒劳无功。每当她闭上眼睛,他就变成了卓戈。

  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

  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

  “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

  “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收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妇人被红蝎咬伤,但除她之外无人丧命。马儿逐渐茁壮,在丹妮的亲自照料下,乔拉爵士的伤也慢慢愈合。

  拉卡洛首先归来。据他报告,红色荒原往南不断延伸,尽头是毒水之滨的贫瘠崖岸。毒水与此地间只有滚滚红沙,饱经风蚀的岩块,以及长满尖刺的植物。他发誓,自己曾行经巨龙的遗骸,黑色的龙口大得可以容他骑马穿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现。

  随后丹妮交给他十二名壮丁,命他们翻掘广场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恶魔草能在石板夹缝间存活,那么除去石块后,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长。他们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匮乏,只要播下种子,便可使广场焕然一新。

  第二个回来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区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两座城市的遗迹,和维斯·托罗若相比,除了规模较小,并无太大差异。其中一座城周围有生锈铁枪环绕,枪尖挂着骷髅,所以他不敢冒进,但他仔细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里面发现的一个铁手环,上嵌一个大如拇指的火红蛋白石,浑然天成,未经雕琢。此外他还找到一些卷轴,不过多半干燥脆弱,所以阿戈没有带回来。

  丹妮向他道谢,然后派他负责修复城门。既然古代有天敌能横越荒漠,毁灭这些城市,他们自有可能再度来犯。“若敌人来袭,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她宣布。

  乔戈迟迟未归,丹妮日日担心他的下落。就在众人业已绝望时,他却骑马自东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卫兵率先看到他,立时高喊出声。丹妮即刻亲自登城。是真的,乔戈回来了,可是他并非独自一人。三个奇装异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后,骑着比任何马都高的驼背丑物。

  他们在城门前停住,抬头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乔戈喊,“我去了伟大的魁尔斯城,这三个人跟我一道回来,他们想要亲眼见您。”

  丹妮注视着城门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这里,要看自便……但请先报上名来。”

  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厉。”

  鼻子上镶有珠宝的秃头男子用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道:“鄙号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国的普通话说:“我是阴影之地的魁晰,我们为寻龙奔波。”

  “远在天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他们说,“近在眼前。”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三章 琼恩

  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

  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

  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

  “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

  “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

  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

  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

  “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

  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锐利。

  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口。树洞内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

  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

  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

  “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

  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根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

  琼恩得弯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槛,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

  “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

  “你说,这是床?”

  “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空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

  他原本就不预期会有所发现,白树村是他们北行以来经过的第四个聚落,每个地方的情形都一样,居民早已带着少得可怜的家当和所有的牲口悄然离去。而这些村庄又没有任何遭受攻击的迹象,只是单纯地……空无一人。“你觉得他们到底碰上了什么?”琼恩问。

  “一定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倒楣事,”忧郁的艾迪说,“哎,要我想像其实不难,但我瞧还是算了。知道倒楣还不够惨?胡思乱想干嘛?”

  他们从屋里出来时,两只猎犬正在门旁闻闻嗅嗅。其他的狗儿则在村里四处搜寻,管狗的齐特冲它们高声咒骂,他讲话总少不了几分脾气。天光渗过鱼梁木的红叶洒落下来,把他脸上的疔子照得通红。当他看到琼恩,便眯起眼睛,他们彼此素无好感。

  其他几间屋也空荡荡的。“不见啦!”莫尔蒙的乌鸦叫着飞上鱼梁木枝头,俯瞰他们。“不见啦,不见啦,不见啦!”

  “一年前还有野人住在白树村。”索伦·斯莫伍德穿着杰瑞米·莱克爵士的闪亮黑甲和浮雕胸铠,模样比莫尔蒙更华贵。他的厚披风边缘繁复地绣着貂皮,钩扣则是交叉银锤,莱克家族的标记。那原本是杰瑞米爵士的披风……然而尸鬼夺走了杰瑞米爵士的性命,而守夜人军团向来不浪费任何东西。

  “去年劳勃在位,国内相安无事,”负责指挥斥候,长得十分壮硕的贾曼·布克威尔评道,

  “这一年变化可真大。”

  “有件事没变,”马拉多·洛克爵士坚持,“野人越少,麻烦越少。不管他们有什么下场,我都不觉得可惜,反正净是些土匪和杀人犯。”

  琼恩头顶的红叶传来一阵飒飒声,两根枝干向侧旁分开,一个小个子松鼠般灵活地在枝干间游移。贝德威克身高不到五尺,但一头灰发却暴露了他的年龄。其他游骑兵戏称他为“巨人”。他站在大火儿头上的分叉处说:“北边有水源,可能是个湖。西面有几座丘陵,但不高。除此之外啥都没啦,诸位大人。”

  “我们今晚可以在此扎营。”斯莫伍德提议。

  熊老抬起头,透过鱼梁木的苍白枝干和红叶搜寻天光。“不行,”他说,“巨人,还有几时天黑?”

  “大概三小时,大人。”

  “那我们继续北行,”莫尔蒙作了决定,“走到湖边,在那里扎营,说不定还能抓几条鱼加菜。琼恩,拿纸笔来,我早该给伊蒙师傅写信了。”琼恩从自己鞍袋里找出羊皮纸、羽毛笔和墨水,递给总司令。莫尔蒙字迹潦草地写道:白树村,第四个村落,无人,野人已离开。“去找塔利,叫他把信送出去。”说完他将信递给琼恩,接着一吹口哨,他的乌鸦便从树上飞下,停在马头上。“玉米!”乌鸦点头提议,马儿嘶叫两声。

  琼恩翻上坐骑,掉转马头,快步离去。鱼梁巨木树荫之外,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站在较小的树下,照料马匹、嚼食渍牛肉条、撒尿、搔头、或是相互交谈。当继续前进的命令传达下来,众人便停止谈话,纷纷上马。贾曼·布克威尔的斥候率先出发,前锋纵队由索伦·斯莫伍德率领,接下来是熊老指挥的主力部队,跟着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辎重队和驮马队,殿后的是奥廷·威勒斯爵士。人员一共两百,马匹则有三百。

  近来,他们白昼沿着狩猎小径和溪流河床——弟兄们通常戏称其为“游骑兵之路”——前进,逐渐深入极北的太古荒野。入夜后则在星空下扎营,抬头可见彗星。黑衣弟兄们初离黑城堡时,精神振奋,一路谈笑风生,但近来似乎被林间的寂静所感染,渐渐沉默下来。笑闹日渐稀少,脾气却越见暴躁。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害怕——再怎么说,他们可都是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但琼恩能感觉出那种不安。四个空无一人的村落,到处不见野人踪迹,动物们也逃窜无踪。就连经验老到的游骑兵也承认,鬼影森林从未像现在这么鬼影幢幢。

  琼恩一边骑马,一边摘手套,让灼伤的手指透透气。它们难看死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常用它们拨乱艾莉亚的头发。他那干巴巴的小妹啊,不知现在过得怎么样。想到此生很可能无法再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禁有些感伤。于是他开始一张一阖地活动手指,若是让使剑的右手僵硬笨拙下去,那他就完了。长城之外,剑是人存活之本。

  山姆威尔·塔利和其他事务官在一起,正忙着给马喂水。他需要照料三匹马:除了自己的坐骑,外加两匹驮马,它们各带一个铁丝和柳条编成的大鸟笼,里面装满乌鸦。一见琼恩走近,鸟儿便纷纷拍翅,透过笼栅朝他尖叫,有几只的声音实在很像人类的语言。“你教它们说话?”他问山姆

  “只教了几个字,有三只学会了说‘雪诺’。”

  “听着鸟尖叫我的名字已经够奇怪了,”琼恩说,“更何况黑衣弟兄最不想听的就是雪。”在北方,雪往往意味着死亡。

  “你们在白树村发现什么没有?”

  “骷髅、骨灰和空房。”琼恩把卷起的羊皮纸递给山姆,“熊老要你把信寄给伊蒙。”

  山姆从笼中抓出一只鸟,为它顺顺羽毛,绑好信息,然后说:“勇敢的鸟儿,回家啰,回家。”乌鸦嘎嘎叫了两句莫名的语言回应他,然后山姆朝空中一抛,鸟儿便拍动翅膀,穿过树梢飞上天际。“真希望它能带我一起走。”

  “你还这么想?”

  “嗯,”山姆说,“是啊,不过……我已经没那么害怕了,真的。头天晚上,每当我听见有人起来如恭,都以为是野人偷摸进来要割我喉咙。我生怕自己眼睛一闭就再没机会睁开,可是……嗯……到天亮还是没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胆子虽小,却并不笨。我骑马骑到脚破皮,躺在地上睡得腰酸背痛,可我现在已经不怕了。你瞧,”他试图向琼恩展示自己的手掌有多沉稳。

  “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地图。”

  世事实在难料,琼恩心想,两百勇士离开长城,其中唯一没有越来越怕的竟是山姆这个众所皆知的懦夫。“我看你是块当游骑兵的料,”他玩笑道,“再隔几天,你就会想学葛兰的样,当个侦察兵了。怎么,要不我去跟熊老建议?”

  “你千万不要!”山姆拉起他那件大黑斗篷的兜帽,步履蹒跚地爬上马背。他的坐骑是头大犁马,行动缓慢又笨拙,但也只有它能负担他的重量,游骑兵的战马没办法。“我本希望今晚能在村子过夜,”他失望地说,“能在屋里睡觉该有多好。”

  “就那几间屋也不够啊。”琼恩也上了马,冲山姆笑笑,然后策马离去。队伍已经行动起来,所以他远远绕过村庄,避开拥挤的人流,反正白树村他也看够了。

  白灵突然从矮树丛里窜出,吓得马儿连忙前脚跃起,躲了开去。白狼跑到离队伍很远的地方觅食,但相比斯莫伍德派去收集食物的人,它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森林里和村落一样空荡荡的,某天晚上,戴文在营火边告诉他。“我们队伍庞大,”琼恩对他说,“猎物大概早被行军的噪音吓跑了吧。”

  “他们是被吓跑的,至于被啥东西,我可就不敢说了。”戴文道。

  琼恩待马儿平静下来,白灵也脚步轻快地跟在旁边,便继续追赶莫尔蒙。司令正在绕行山楂丛。“鸟儿放出去了?”熊老问。

  “是的,大人。山姆在教鸟儿说话呢。”

  熊老哼了一声,“他会后悔的。这些该死的东西成天吵个没完,却没半句管用。”

  他们静静骑了一段,后来琼恩道:“如果我叔叔之前也发现这些村落没有人——”

  “——他便会想办法找出原因,”莫尔蒙替他把话说完。“我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不希望这消息传出去。哎,等科林跟我们会合,这就是支三百人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敌人,咱们可没那么好对付。我们会找到他们的,琼恩,我跟你保证。”

  或许,是他们找到我们,琼恩暗想。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四章 艾莉亚

  晨光下的河流宛如一条闪亮的蓝绿缎带。沿岸浅滩芦苇丛生,艾莉亚看到一条水蛇快速游过河面,身后激起涟漪。头顶上,一只老鹰慵懒地盘旋飞行。

  此地看似平静……没想到寇斯却瞥见了一个死人。“那里!芦苇里面!”他指给艾莉亚看。那是一具士兵的尸体,四肢扭曲,全身浮肿,湿透的绿斗篷挂在一根腐木上,一群小银鱼聚在一起抢食他的脸。“我就说有死人嘛!”罗米表示,“水喝起来味道就不对。”

  尤伦一见尸体,便啐道:“道柏,瞧瞧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可拿。锁甲、小刀或几个铜板,有什么拿什么。”他一踢马刺,骑进河中,但马儿在软泥里寸步难行,而且芦苇之后河水更深,尤伦只得气呼呼地掉头,马儿膝下全部沾满褐泥。“这里过不了河。寇斯,你随我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渡口。渥斯、格伦,你们两个去下游。其他人在这里等,记得要派守卫。”

  道柏在死人腰带上找到一个皮包,里面有四枚铜币和一小束用红缎带绑着的金发。罗米和塔柏脱了衣服,涉水嬉戏,罗米捞起泥巴朝热派丢去,边扔边喊:“泥派!泥派!”马车后的罗尔杰忽而破口大骂,忽而语出威胁,甚至命令他们趁尤伦不在放他自由,但没人理他。库兹用空手抓鱼,艾莉亚在旁边观看,他站在浅池,止如水,鱼一游近,手便像灵蛇一般窜出。看起来比抓猫简单多了,毕竟鱼没有爪子。

  出去的人到中午才回。渥斯回报下游半里处有座封顶木桥,可被人烧了。尤伦从那捆酸草叶里剥下一片。“马载我们过河应该没问题,驴子也行,但马车就没办法了。西北两边都有浓烟,八成又在烧火,我想还是待在河这边比较安全。”他拾起一根长树枝,在泥地上画了个圈,然后往下划了一条线。“这是神眼湖,河流向南。咱们在这儿。”他在圆圈下表示河流的那条线旁戳了个洞。“我原本打算从西面绕过湖,现在没办法啦。朝东走又会回到国王大道。”他把树枝移到圆圈和线的交会处。“印象中,这附近有个小镇。庄园是石造的,小贵族的产业,虽然只是个塔楼,但好歹有人防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骑士。咱们沿河往北走,天黑以前应该就会到。他们一定有船,到时候咱们就把值钱东西都卖了雇一艘。”他拿着树枝从圆圈底部画到圆圈上方。“若是诸神保佑,咱们就能顺风渡过神眼湖,前往赫伦镇。”他把枝尖插进圆圈顶端,“咱们可以在那里购买新的坐骑,或干脆借住赫伦堡。那儿是河安伯爵夫人的地盘,她向来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热派睁大双眼,“赫伦堡闹鬼啊……”

  尤伦啐了一口,“去你妈的闹鬼。”他把树枝扔在烂泥地上。“出发!”

  艾莉亚想起老奶妈以前说过的赫伦堡故事:邪恶的赫伦王躲在重重高墙之后,但伊耿放出飞龙,将整座城堡变成一片火海。老奶妈说许多“火灵”至今仍在焦黑的塔楼里出没,时而,人们上床睡觉前还好端端的,翌日却成了焚尽的尸体。艾莉亚并不相信真有此事,就算有,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热派真笨,如今住在赫伦堡里的才不是鬼,而是骑士。等到了那里,艾莉亚便可以向河安伯爵夫人宣告自己的真实身份,然后会有骑士护送她安全返家。这是骑士的职责:他们立誓护佑他人,尤其是妇女。说不定河安伯爵夫人还会收留那哭个不停的小女孩呢。

  河边小径无法和国王大道相比,不过倒也可以接受,因为马车总算是走得顺当了。日落前一小时,他们见到了第一座房舍。那是一间舒适的小茅屋,四周是麦田。尤伦趋前招呼,但无人回应。“可能是死了,不然就躲了起来。道柏、雷,跟我来。”三人进茅屋搜索。“锅盆都不见了,没看到钱。”他们回来时,尤伦喃喃道,“牲口也一只不剩,我看八成是跑啦,搞不好还跟咱们在国王大道上照过面。”还好,最起码这里的房屋和田地没被烧掉,附近也没有死尸。塔柏在屋后找到一座花园,人们拔了几颗洋葱和萝卜,又装了一袋甘蓝菜,方才继续上路。

  再走一小段,他们先是瞥见一栋老树环绕的林务官小屋,屋外堆着整齐待劈的柴木,之后又看到河面上以十尺长竿筑成的破烂高屋,两者都空荡荡的。片片农地被他们越过,阳光照耀,田里的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但既无人在树下纳凉休息,也无人拿着镰刀往来收割。最后,小镇映入眼帘:一间间白色房舍散布在庄园墙外四周,还有一间木瓦屋顶的大圣堂,领主的塔楼座落在西边的小丘……但全镇空无一人。

  尤伦骑马观察,胡子眉毛皱成一团,“情况不妙,”他说,“没办法,咱们就先进去瞧瞧,瞧仔细了,看看有没有躲人。说不定他们留下了船,或是我们可以用的武器。”

  黑衣人留下十个人看守马车和啼哭不休的小女孩,将余者分成四组,一组五人,分头搜索小镇。“招子睁大点,看仔细,听清楚了。”他再三告诫,方才独自骑马前去塔楼,搜寻领主和守卫的踪迹。

  艾莉亚和詹德利、热派及罗米同组,还有又矮又胖的大肚子渥斯,他以前在船上划过桨,算是这群人里最像水手的人,所以尤伦指派他带着他们到湖边找船。策马经过寂静的白色房舍,艾莉亚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想起之前他们找到哭泣女孩和独臂女子的焚毁庄园,这座空无一人的小镇同样教她害怕。为什么这里的居民要抛下一切,逃离家园?他们究竟是被什么吓跑的?

  夕阳西垂,房屋洒下长长的黑影。突然啪啦一声,吓得艾莉亚立刻伸手去拔缝衣针,但那不过是窗板被风吹动的声音。经过之前的开阔河岸,小镇的封闭空间令她十分不安。

  所以当艾莉亚从房屋和树林的缝隙间看见前方的湖泊,立刻催马跑过渥斯和詹德利,冲上岸边多石的草地。在落日余晖的照映下,平静的湖面闪闪发光,有如一大片铜箔。她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湖,看不到边际。左方湖面有栋大旅店,建筑在厚重的木桩上。右边则有一座长长的码头伸入湖中,更往东去还有其他码头,活像从镇上伸出的木指。但放眼望去,只有一艘倒置的划艇,遗弃于旅店下的礁石上,船底都烂穿了。“他们都走了。”艾莉亚沮丧地说。这下该怎么办?

  “那儿有间旅店,”罗米等人赶上来,“店里会不会有食物剩下?或是酒?”

  “我们去瞧瞧!”热派提议。

  “少给我动歪脑筋!”渥斯斥道,“尤伦叫我们来找船。”

  “船都被开走了。”不知怎的,艾莉亚知道就算他们把全镇掘地三尺,也找不到第二艘船。她灰心地爬下马,在湖边跪下。湖水轻拍双脚,几只萤火虫飞了出来,小小的亮点在半空闪烁。绿色的湖水温暖一如热泪,却没有咸味,尝起来是泥土、植物和夏天的味道。艾莉亚把脸伸进水中,洗去旅途尘土和汗水。抬头时,小水滴滑下脖颈,流进衣服,感觉很是舒服。她真想脱光衣服,在这温暖的湖水里游泳,像只粉红的小水獭一样悠游其间。说不定她可以就这样游回临冬城呢!

  渥斯喊着要她帮忙找寻,于是她让马沿岸吃草,自己则探头进船屋和货棚里搜索。他们找到一些船帆、几堆钉子、几桶硬焦油,还有一只刚产下一窝小猫的母猫,但偏偏没有船。

  待尤伦和其他人返回,小镇已经黑得像夜晚的森林。“塔里没人,”他说,“领主要不去打仗,要不就是带着老百姓逃到安全的地儿去了,谁也说不准。镇上没马也没猪,但我们还能加点菜,我在镇上看到一只走丢的鹅,几只鸡,神眼湖里还有不少鱼。”

  “船都被开走了。”艾莉亚报告。

  “咱们可以把划艇的船底给补上。”寇斯道。

  “那也只能载四个人。”尤伦说。

  “我们有钉子,”罗米指出,“而这附近多的是树,我们可以自己造船。”

  尤伦啐道,“染布小子,你什么时候学会造船啦?”罗米一脸茫然。

  “我们可以做个大木筏,”詹德利提议,“做木筏并不难,我们用长竿子撑船过湖。”

  尤伦想了想,“湖太深,撑不过去,不过如果沿着岸边的浅水区走……马车就得留下。说不定这样也好,我晚上睡觉时想想。”

  “晚上可以住旅店吗?”罗米问。

  “咱们住庄子,把大门拴上。”老人说,“外面有石墙围绕,会睡得安稳一点。”

  艾莉亚忍不住了,“我们不该留在这里!”她脱口而出,“这里的村民一个都没留下,他们都跑光了,连他们的主人也跑了!”

  “阿利怕啰!”罗米怪笑着宣称。

  “我才不怕!”她回嘴,“但这里的居民都很害怕!”

  “聪明小子,”尤伦说,“是啊,这儿正在打仗,他们没别的选择。我们不一样,守夜人从不介入任何纷争,所以谁都不会把我们当敌人。”

  可也没人把我们当朋友,她想,但这次没把话说出口。罗米和其他人正盯着她瞧,她可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是胆小鬼。

  庄园大门镶满铁钉,里面有两根小树般粗的铁门栓,地上有插门栓的洞,门上则有金属托架。将门栓穿过托架后,呈一斜十字形。待他们彻底搜查庄园内部,尤伦对大家宣布:这里虽不是红堡,却胜过泰半乡下土垒,睡个一晚应该没问题。围墙用未经粉刷的粗石砌成,高约十尺,雉堞内有木制走道。庄园北面则有扇侧门。此外格伦还在老旧的木谷仓里发现一条曲折狭窄而潮湿的暗道,埋藏在稻草堆下。他沿通道进到地底,爬了好长一段,最后从湖边走出。尤伦叫他们拉辆马车压住暗门,确保不会有人由此摸入。所有人被他分为三班守夜,还派塔柏、库兹和凯杰克去荒废的塔楼,负责由高处警戒。库兹带了一支猎号,遇险即可吹用。

  他们把马车和牲口都弄进来,然后关上大门。谷仓看来摇摇欲坠,内里却大得足以容纳镇上大半的牲畜。村民危急时的避难所更大,那是一栋低矮狭长的石砌建筑,上覆茅草屋顶。寇斯从侧门出去,把那只鹅抓了回来,此外还带来两只鸡,尤伦同意他们生火煮饭。庄内有个大厨房,可惜所有的锅碗瓢盆全被带走了。詹德利、道柏和艾莉亚抽到煮饭的签。道柏叫艾莉亚去拔鸡毛鹅毛,詹德利则去劈柴。“为什么不让我劈柴?”她问,但没人理她。于是她只好气呼呼地拔着鸡毛,尤伦则坐在对面板凳上,用磨刀石磨他的短刀。

  晚餐煮好之后,艾莉亚吃了一根鸡腿和一点洋葱。大家都没多说话,连罗米也不例外。饭后,詹德利独自走到一边去擦拭头盔,脸上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小女孩依旧啼哭不止,可热派一拿鹅肉喂她,她立刻大口吞下,然后睁大眼睛索要。

  艾莉亚抽的是第二班守夜,所以她先到避难所里找了个稻草垫休息。然而她睡不着,便问尤伦借了颗磨刀石,磨起了缝衣针。西利欧·佛瑞尔曾说:钝剑有如跛马。热派蹲在她身旁的草垫上看她磨剑。“你打哪儿弄来这么好一把剑啊?”他开口问,一见她的眼神,赶忙防卫性地举手,“我又没说你偷东西,我只想知道你从哪儿弄来的,就这样而已。”

  “我哥哥给我的。”她低声说。

  “我不知道你还有个哥哥呢。”

  艾莉亚停下工作,伸手到衬衫下抓痒。稻草里有跳蚤,但她已经不以为意了。“我们家很多男孩子的。”

  “真的?他们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我真不该说话,尤伦不是要我闭上嘴巴吗?“都比我大,”她撒谎,“他们有很多很大的宝剑,他们教我怎么去杀找我麻烦的人。”

  “我随便问问,不想找麻烦,”热派说罢离开。艾莉亚独自一人蜷在草垫上,她可以听见避难所远端小女孩的哭声。她肯静下来就好了,她怎么老是哭个没完?

  她一定是睡着了,虽然她根本不记得阖眼。在梦中,她听见一只狼的嗥叫,声调恐怖,立刻把她惊醒。艾莉亚在草垫上坐起身子,心脏怦怦狂跳。“热派,快醒醒!”她摇晃着起身。“渥斯!詹德利!你们没听见吗?”她穿上一只靴子。

  她周围的大人小孩听了纷纷行动,从床垫上爬起来。“怎么了?”热派问。“听见什么啊?”詹德利想知道。“阿利作恶梦了吧!”另一个人说。

  “没有,我真的听见了!”她坚持,“有狼在叫!”

  “阿利满脑子都是狼,”罗米讥笑她。“随它们去叫,”詹德利说。“它们在外头,咱们在里面,”渥斯也同意。“从没听说狼会攻打庄园,”热派道,“而且我啥也没听到。”

  “是狼在叫!”她对他们大喊,同时套上另一只靴子。“一定出事了!有东西来了!快起来啊!”

  众人还来不及笑话她,声音便穿过黑夜,轰然而至——这并非狼嚎,而是库兹的猎号,示意危险来临。转眼间,所有的人都忙着穿衣服,抓起各种武器。号角声再度响起,艾莉亚朝大门跑去,她飞奔过谷仓时,尖牙猛地一扯铁链,贾昆·赫加尔则自马车后喊道:“小子!好小子!打仗了,流血了?小子,把我们放了,某人可以作战!小子!”她没理会他,继续往前跑,这时,她已经听见了墙外的马蹄和喊叫。

  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雉堞走道,可胸墙有些高,而艾莉亚又矮了点,她脚踩着墙上的凹洞,才勉强从墙头看出去。一时之间,她以为镇上满满的都是萤火虫,接着才明白那是大队人马,手持火把,在房舍间来回奔跑。她看到一个茅草屋顶起火燃烧,橙色的酷热火舌舔舐着黑夜。又有一处着火,此起彼落,很快四周便成了一片火海。

  詹德利爬上来站在她身边,他已经戴上了头盔。“来了多少人?”

  艾莉亚试着去数,但他们移动太快,只见飞抛的火把在夜空中旋转。“一百,”她说,“或者两百,我不知道啦!”透过熊熊的烈火劈啪,她可以听见人的喊叫。“他们马上就会过来!”

  “你看!”詹德利指着说。

  一队骑兵穿过燃烧中的建筑,朝庄园而来。火光照亮了金属头盔,将他们的盔甲染成橘黄。其中一人高举长枪,枪尖有旗帜飘动。她觉得旗帜是红色的,但夜里实在分辨不清,四处火光冲天,任何东西看起来不是红就是黑或是橙。

  火势不断蔓延,艾莉亚看到一棵树被火焰吞噬,火舌在枝叶间穿梭,大树彷佛穿上件件飘动的鲜橙长袍,与夜色形成鲜明对比。此时,所有人都醒了,要么上来协防城墙,要么忙着安抚下方吓坏的牲口。她听见尤伦高声下令。有东西撞上她的腿,她低头一看,竟是那爱哭的小女孩抱住自己大腿不放。“走开啦!”她把脚抽开,“你在这里干什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啦!笨蛋!”她一把推开女孩。

  骑兵们在门外勒住缰绳,“庄里的人听好了!”一名头戴高大尖刺盔的骑士朗声道,“以国王之名,立刻开门!”

  “嘿,哪个国王啊?”老雷森吼回去,他立刻被渥斯一巴掌打得闭嘴。

  尤伦爬上大门旁的雉堞,把褪色的黑斗篷绑在一根木棍上。“下面的人听我说,”他叫道,“镇上的人都走光啦!”

  “那你这老头又是谁啊?是不是贝里伯爵手下的胆小鬼啊?”头戴尖刺盔的骑士说,“索罗斯那蠢胖子在里面么?问他喜不喜欢这些火!”

  “我这儿没这人!”尤伦吼回去,“只有守夜人征用的几个小子。咱们和你们的战斗没关系!”他高举木棍,让对方看清斗篷的颜色。“你瞧,这是守夜人的黑衣!”

  “我瞧是唐德利恩家的黑色!”手握旗帜的人喊。在全镇大火的照映下,艾莉亚清楚地看出了他旗上的标志:红底金狮。“贝里大人的家徽就是黑底紫色闪电!”

  艾莉亚突然想起自己拿血橙丢珊莎的脸,把她那件蠢苯的象牙色丝衣染得都是果汁的那个早上。之前的比武大会上有个南方贵族,姐姐的蠢朋友珍妮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他的盾牌上便有个闪电标志,而且父亲还派他去把猎狗哥哥的首级带回来。这些都像是千年前的事了,好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在另一个时空……发生在首相之女艾莉亚·史塔克身上,而不是孤儿阿利。阿利怎会知道这些宫廷逸事?

  “我说你眼睛是不是瞎啦?”尤伦挥舞手杖,抖动披风。“这上面哪来天杀的闪电?”

  “现今是晚上,所有旗帜看起来都是黑的,”尖刺盔骑士表示,“开门,否则你们就是和叛贼为伍的土匪!”

  尤伦啐道:“你们的头儿是谁?”

  “是我。”众人让开路来,房舍焚烧的火光在他战马的铠甲上阴暗地闪烁。这人生得矮胖,盾牌上有个狮身蝎尾兽图案,精钢胸甲上则有华丽的涡形纹饰。他的面罩打开,里面是张苍白的猪脸。“我乃国王之手暨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的封臣,亚摩利·洛奇爵士。我们尊奉真正的国王,乔佛里陛下。”他的声音高而尖细,“以国王之名,我命令你们立刻开门!”

  放眼四望,全镇皆已陷入火海。夜空中满是浓烟,跳动的火苗掩盖了天上的繁星。尤伦皱眉道:“我看没必要。你们想把这小镇怎么样,不干我的事,但放过咱们。咱不是你的敌人。”

  用你的眼睛看,艾莉亚真想朝下面的人大喊。“他们难道看不出我们既不是贵族也不是骑士吗?”她小声说。

  “阿利,我觉得他们根本不在乎。”詹德利小声回答。

  于是她注视亚摩利爵士的脸,用上西利欧教的方法。他说得没错。

  “既然你们不是叛贼,就把门打开。”亚摩利爵士叫道,“我们只需确定你们诚实无欺,立刻离去。”

  尤伦嚼着酸草叶,“跟你说了,这儿除了咱们没别人,我跟你担保。”

  头戴尖刺盔的骑士大笑,“乌鸦的话能信吗?”

  “老头,你莫非迷路啦?”一名枪兵嘲笑他,“长城在北方,离这儿可远得很呐!”

  “我再命令你一次,以乔佛里国王之名,立刻开门,以示忠诚!”亚摩利爵士喊。

  尤伦想了很久,嘴里嚼个不停。最后他啐道:“不行。”

  “哼,既然你违抗君令,便是自承叛党,穿没穿黑衣都一样。”

  “放过这些孩子!”尤伦吼道。

  “小子和老头都得死。”亚摩利爵士臃懒地握拳举手,立刻有一支长枪从他身后的火光和阴影里暴射而出。原本瞄准的定是尤伦,但中枪的却是他身旁的渥斯。矛头贯入喉咙,血淋淋地从后颈爆出。渥斯抓住枪身,无力地往后一倒,跌下走道。

  “攻上城墙,把他们通通杀光,”亚摩利爵士的语调听来颇感无聊。更多长枪射过来,艾莉亚连忙抓住热派的外衣后背把他拉倒。墙外传来盔甲碰撞声,刀剑出鞘声,枪盾交击声,夹杂着咒骂和奔马铁蹄。一根火炬高高飞过众人头顶,重重砸在庭院泥地上,火苗立即蔓延开来。

  “拿武器!”尤伦大喊,“大家散开!护住各段城墙!寇斯、乌瑞格,你们去守侧门。罗米,把渥斯身上的枪拔出来,接替他的位子!”

  热派想抽出短剑,却把剑掉在地上。艾莉亚捡起来塞进他手中。“我不会用剑,”他两眼发直。

  “很简单啦!”艾莉亚话说到一半就卡在喉咙,因为她看到一只手攀上了胸墙。她就着小镇燃烧的火光看到那只手,清晰无比,时间在那一刹那仿佛不再流动。手指很粗,结了茧,指节间长满粗粗的黑毛,拇指指甲里还有泥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心中默念。一顶圆盔出现在手后面。

  她用力向下一砍,缝衣针那由城堡铁匠打出来的精钢剑刃正中对方攀爬的指节之间。“临冬城万岁!”她尖叫。鲜血喷溅,手指分家,刚出现的脸来去匆匆。“后面!”热派大喊。艾莉亚立刻旋身,只见另一个没戴头盔的大胡子,用牙齿咬住短刀,双手攀爬。他的腿刚跨过胸墙,艾莉亚便持剑朝他眼睛戳去。缝衣针没碰着他,他往后躲开,摔下了城墙。希望他摔个狗吃屎,咬断自己舌头。“看着他们,不要看我!”她对热派吼。随后又有一个人想爬上他们这段墙,男孩便死命挥舞短剑砍他的手,直到那人松手坠落。

  亚摩利爵士没有梯子,但庄园的围墙乃是粗石砌成,很容易爬。敌人似乎永无止尽。艾莉亚每砍倒、刺落、推下一个人,就又有一个爬上城墙。戴尖刺盔的骑士也登上了防御工事,但尤伦用黑旗缠住他盔顶的刺,趁那人拉扯斗篷时,利落一刀,刺穿了他的铠甲。艾莉亚每次抬头,便看到更多火把飞进庄园,在她眼底印下长长的火舌。她看到红旗上的金狮,想起了乔佛里,恨不得他也在场,好让她用缝衣针一剑刺烂他那张充满讥笑的臭脸。有四个士兵拿斧头劈门,却被寇斯一个个射死。道柏和另一人在走道上扭打跌倒。罗米趁那人还不及起身,便用石块把他的头砸个稀烂,他得意地怪叫几声,却发现道柏腹部插了把小刀,这才明白道柏也起不来了。艾莉亚跳过一具断手尸体,这人还是个大男孩,年纪看来和琼恩差不多。她相信这不是自己做的,但不敢确定。她听见奎尔向一名盾牌有黄蜂图案的骑士讨饶,却被对方手中的钉头锤打烂了脸。到处都是血、烟、铁和尿的味道,久而久之也便成了同一种味道。她不知眼前这个瘦巴巴的人是怎么爬上来的,但她和詹德利以及热派立刻扑了上去。詹德利砍落他的头盔,剑却断了。来人是个光头,少了几颗牙齿,生了一把灰斑胡须,模样很害怕。她虽然可怜他,但还是下了手,口中一边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热派则在她身边大叫:“热派!”,然后砍劈他的瘦颈子。

  瘦子死后,詹德利拿了他的剑,飞身跳进庭院继续战斗。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许多钢铁阴影正在庄里跑动,火光在铠甲和刀剑上闪亮。她知道一定有人登上城墙,要不就是小门被攻破了。她往下跳到詹德利身边,用西利欧教的方式落地。刀剑声和伤者的哀嚎响彻夜空,一时之间艾莉亚楞在原地,不知该往何处去。四面八方都是死亡。

  突然间尤伦出现,他用力摇她,朝她大吼,“小子!”他用他惯有的方式叫道,“你快走!这儿没救了,咱们输了!你们俩能救几个孩子算几个,快带他们出去!快去!”

  “怎么出去?”艾莉亚问。

  “走暗门,”他大叫,“谷仓下面!”

  说音刚落,他又立刻持剑投入战斗。艾莉亚捉住詹德利的手臂,“他叫我们走!”她高喊,“从谷仓出去!”在头盔的缝隙中,大牛的眼睛映着火光。他点点头,随后两人把热派从墙上叫下来,接着找到绿手罗米,他躺在地上,小腿被枪刺穿,血流不止。他们还找到格伦,但他伤势太重,无法行动。当他们朝谷仓跑去时,艾莉亚不经意间瞥见小女孩坐在一团混乱中大哭,四周全是浓烟和杀戮。她抓住女孩的手,一把拉起来,其他人则继续向前跑。女孩不肯前进,打也没用,艾莉亚只得用右手拖她,左手握好缝衣针。前方的夜幕是一片暗红,谷仓着火了,她想。烈火正自一根落在稻草堆上的火把朝四处蔓延,她可以听见被困其中的牲口惨嚎。热派跑出谷仓,“阿利,快点!罗米已经走了!她要是不来就别管她!”

  艾莉亚听了反而更倔强、更用力地拖起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热派丢下她俩,转身仓促地跑进去……可詹德利回头来救她们。火光在他打磨的头盔上闪闪发亮,那对牛角简直像在散发橙芒。他跑过来,一把抱起女孩,扛在肩上。“快跑!”

  冲进谷仓,活像进了熔炉。四周浓烟密布,远处的墙壁从地板到屋顶成了一片火海。他们的驴子和马儿正在疯狂地嘶叫乱踢。它们好可怜,艾莉亚心想。这时她看见了马车,还有铐在上面的三个人。尖牙死命想挣脱铁链,手腕被铐住的地方血流如注。罗尔杰则是喝骂不休,脚踢木板。“小子!”贾昆·赫加尔大叫,“好小子!”

  打开的暗门近在咫尺,然而火势蔓延极快,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吞噬着朽木和干草。艾莉亚想起猎狗被灼伤的恐怖面容。“通道很窄,”詹德利喊,“我们该怎么把她弄出去?”

  “牵她,”艾莉亚说,“推她!”

  “好心的孩子,善良的孩子。”贾昆·赫加尔边咳边唤。

  “快把这操他妈的链子弄掉!”罗尔杰狂吼。

  詹德利不理他们,“你先走,然后是她,我殿后。快!通道很长!”

  “刚才是你劈柴,”艾莉亚想起来,“把斧头放哪儿了?”

  “就在避难所外面。”他瞥了三个死囚一眼,“如果是我,宁可先救驴子。没时间了。”

  “你带着她!”她喊道,“你带她走!交给你了!”说完她逃出燃烧的谷仓。烈焰挥动红热的翅膀,不断拍打驱赶着她。相较之下,仓外真是凉爽极了,但四面八方都是死人。她看见寇斯弃剑投降,却当场被杀。到处浓烟滚滚,她找不到尤伦,不过斧头果真如詹德利所说,就在避难所外的柴堆旁。她刚拔出斧头,便被一只铁手抓住。艾莉亚旋身,用力一挥,劈中那人两腿中间。她没看到对方的脸,只见他锁甲间汩汩流出的暗红血液。回谷仓是她这辈子所做过最艰难的事,浓烟如一条不停扭动的黑蛇,窜出敞开的大门,她可以听见谷仓内可怜牲口的哀嚎,驴鸣、马嘶,人的惨叫。她咬紧牙关,冲了进去,身子压低,因为底下的烟没那么浓。

  一只驴子困在大火之中,惊恐又痛苦地惨嚎,她闻到驴毛烧焦的臭味。屋顶也烧起来了,着火的木板和干草支离破碎,纷纷落下。艾莉亚伸手捂住口鼻,虽然因为浓烟的关系,她看不到马车,却可听见尖牙的狂叫,于是她朝声音的来源爬去。

  很快,大车轮出现在眼前。尖牙死命一扯铁链,马车整个跳将起来,移动了半尺。贾昆发现了她,但此刻四周已热得难以呼吸,遑论说话。她把斧头抛进车里,罗尔杰接住后高举过头,被烟灰染黑的汗水像小河般流下他无鼻的脸。艾莉亚边跑边咳,她听见斧头穿木的声音,一下接一下,没过多久,传来一声轰然巨响,碎木飞溅,马车底部完全裂开。

  艾莉亚翻个筋斗,滚入通道,掉了五尺落地。嘴里都是泥土,但她一点也不在乎,味道不错,泥土、水流、虫子和生命的味道。地底的空气阴凉而幽暗,地上惟有血腥杀戮、红色烈焰、呛人黑烟,以及人畜濒死的惨叫。她挪动腰带,使缝衣针不妨碍行动,接着开始爬。爬下十来尺,背后传来巨响,有如庞然怪兽的咆哮,接着一团热气和黑烟从身后呼地涌至,其味彷如地狱。艾莉亚屏住呼吸,亲吻地道的泥土,痛哭失声。究竟为谁,她自己也不清楚。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五章 提利昂

  太后没性子等瓦里斯,“叛国已是罪不容诛。”她怒气冲天地宣布,“而这根本是下三滥的恶棍行径,我用不着那个装腔作势的太监来教我如何处置恶棍。”

  提利昂从姐姐手中接过信,互相比对了一下,信的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出自不同人之手。

  “头一封由史铎克渥斯堡的法兰肯学士收到,”派席尔大学士解释,“第二封则是寄给盖尔斯大人的。”

  小指头捻捻胡须,“史坦尼斯连他们都寄,那不用说,七大王国里每家贵族肯定都有一份。”

  “我要把这些信通通烧掉,一封也不留。”瑟曦表示,“绝不能让任何一点风声传到我儿子或是我父亲的耳中。”

  “我看老爸而今听到的只怕不是一点风声而已,”提利昂冷冷地说,“想必史坦尼斯早就派了鸟去凯岩城和赫伦堡。至于把信烧掉,有什么意义呢?正所谓覆水难收,寄出去的信已经收不回来,何况说实话,信里写的其实也没那么糟。”

  瑟曦转身,睁大那双碧眼怒视他,“你到底有没有脑筋?你有没有看他写了些什么?他称我儿子为‘男童乔佛里’,还竟敢指控我乱伦、通奸和叛国!”

  难道他说错了吗?瑟曦明知这些指控完全属实,却依旧作气如此,真叫人大开眼界。倘若我们打输了这场仗,她应该转行去演戏,她实在很有天分。“史坦尼斯需要藉口来使他的叛乱合法化,你指望他写什么?‘乔佛里王子乃我长兄之嫡子和合法继承人,我将起兵与之争夺王位’?”

  “我绝不许别人骂我娼妇!”

  干嘛呀,姐姐,他可没说詹姆付你钱呢。提利昂作势读信,看到一些琐碎的文句……“奉承真主明光照耀,”他念道,“真是奇怪的措辞。”

  派席尔清清喉咙,“这句话时常在自由贸易城邦的书信和文件中出现,它的意思嘛,就类似

  ‘写于诸神见证之下’,这里的‘真主’指的是红袍僧信奉的神。我相信这是他们的习惯用法。”

  “记得前几年瓦里斯说,赛丽丝夫人似乎着了红袍僧的道。”小指头提醒他们。

  提利昂弹弹信纸,“看来她老公也有样学样了。我们正可以利用这点来对付他,就请总主教当众揭露史坦尼斯背弃正道诸神和合法国王的劣……”

  “好好好,”太后不耐烦地说,“但我们先得阻止这龌龊东西继续散播,发布谕令,谁敢说起乱伦,或指称小乔为私生子,就把谁的舌头拔掉。”

  “明智之举。”派席尔国师点头,学士颈链随之晃动。

  “根本是乱来,”提利昂叹口气,“拔下一个人的舌头,非但不能证明他是骗子,反而让全世界知道你有多害怕他想说的话。”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该怎么做?”姐姐质问。

  “什么也别做,由他们去说,过不多久自然烟消云散。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把这事当成他们为夺权篡位所编造出的拙劣藉口。史坦尼斯可有证据?明明就是空穴来风,他上那儿找证据?”提利昂朝姐姐露出他最甜美的笑容。

  “话是没错,”她不得不说,“可……”

  “陛下,您弟弟说得没错,”培提尔·贝里席十指交搭,“假如我们试图制止谣言,只会显得真有其事,还不如嗤之以鼻,反正不过是个可笑的谎言。同时呢,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瑟曦打量了他一眼,“怎么个还治其人之身?”

  “编个同样性质,但更易取信于人的故事。史坦尼斯大人自结婚以来,大半时间都离他妻子远远的。我不怪他,换我娶了赛丽丝当老婆,也会这么做。不过呢,假如我们宣传她的女儿其实是和野男人偷生,而史坦尼斯戴了绿帽,您想想看……对于主子的种种丑闻,老百姓向来乐于采信,更何况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种心高气傲又严酷无情的主子。”

  “他从不受百姓爱戴,没错,”瑟曦沉吟半晌,“所以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回敬他,嗯,这主意不错。我们该把谁说成赛丽丝夫人的情夫?记得她有两个兄弟,还有个伯伯一直跟着她待在龙石岛……”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是她的代理城主。”提利昂虽然极不愿意承认,却不得不同意小指头计谋可行。史坦尼斯纵然疏远妻子,但只要事关名誉,他就像只刺猬一般敏感,况且他天性多疑。如果能在他和佛罗伦家族之间种下猜忌的种子,对他们有利无害。“我听说他们的女儿生了对佛罗伦家的耳朵。”

  小指头慵懒地摆摆手,“有位里斯的贸易使节曾跟我说:‘大人哪,史坦尼斯公爵一定非常疼爱他的女儿,瞧他在龙石岛的城墙上为她树立了几百座雕像。’‘哎,大人,’我只好回答,‘那都是石像鬼啊。’”他笑了笑,“亚赛尔爵士固然可以充当希琳的父亲,但据我的经验,越是离奇古怪的故事,越容易口耳相传。史坦尼斯不是有个头脑简单、脸带刺青、样子特别畸形的弄臣吗?”

  派席尔大学士一脸骇然,张大了嘴,“您该不会暗示赛丽丝夫人跟一个傻子私通吧?”

  “也只有傻子想跟赛丽丝·佛罗伦上床。”小指头道,“势必补丁脸让她联想起了史坦尼斯。而且啊,最好的谎言里面往往会隐藏少许事实,足以令听者生疑。你瞧,这个傻子对公主死心塌地,和这小女生是形影不离,就连他们看起来也有几分神似,希琳不也一脸杂斑,半边麻木嘛?”

  这下派席尔糊涂了,“但那是灰鳞病留下的后遗症,可怜的孩子,那场病小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啊。”

  “我比较喜欢我的说法,”小指头道,“相信老百姓也会同意。知道吗?他们还相信女人怀孕时若是吃了兔肉,生出的孩子就会长耳朵呢。”

  瑟曦露出她通常只留给詹姆的微笑,“培提尔大人,您真是坏到骨子里了。”

  “多谢夸奖,太后陛下。”

  “您说谎的本领果真炉火纯青。”提利昂补上一句,话中却没瑟曦那份热情。这家伙远比我所知的危险,他心想。

  小指头睁着他那双灰绿眸子,对上侏儒大小不一的眼睛,脸上神色没有丝毫不安。“我们都有些与生俱来的本事,大人。”

  太后完全陶醉于复仇计划中,根本没注意两人的交流。“老婆跟弱智的弄臣出轨!这样史坦尼斯肯定成为全国上下的笑柄。”

  “故事可不能由我们来讲,”提利昂道,“否则便像编造的谎言。”虽然事情的真假并不重要。

  小指头再度提出解答,“妓女喜欢说人长短,而我手上正好有几间妓院。至于酒馆旅店之类,相信瓦里斯一定可以把谣言散播出去。”

  “说到瓦里斯,”瑟曦皱眉,“他人在哪里?”

  “太后陛下,我也一直纳闷。”

  “八爪蜘蛛日夜编织他的秘密网络,”派席尔煞有介事地说,“诸位大人,我不信任这个人。”

  “他可是常说您好话呢。”提利昂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事实上,他对太监的行动心知肚明,但不能让其他重臣知晓。“诸位大人,请容我先行告退,我还有事要忙。”

  瑟曦立刻起疑,“国王的事?”

  “就不劳你操心了。”

  “不行,我必须知道。”

  “干吗不让我给你个惊喜呢?”提利昂道,“我正为乔佛里操办礼物。一条小链子而已。”

  “他要链子做什么?他的金链银链多得戴不完,你莫非异想天开,打算藉此收买乔佛里的心——”

  “哎呀,何必呢?他的心是我的,就好比我的心是他的一样。而这条链子,相信有朝一日他定会格外珍惜。”他鞠个躬,摇摇摆摆走出门去。

  波隆候在议事厅外,准备护送他回首相塔。“铁匠们都在会客室,等候你大驾光临。”他们一边走过内庭,他一边说。

  “等候我大驾光临?波隆,这句话我喜欢,你开口越来越像个朝廷命官了,接下来就要下跪接旨啰?”

  “操你,侏儒。”

  “哎,那是雪伊的活儿。”提利昂听见坦妲伯爵夫人从螺旋梯顶端亲切地呼唤他的名字,便假装没注意,摆动双脚走得更快。“去把轿子准备好,事情办完我就出城。”两名月人部众守在门口,提利昂愉快地问候他们,接着想到要爬楼梯回卧房,不禁皱起眉头,每次爬这一大段路,总令他双脚酸痛。

  卧室里,一名十二岁男孩正把衣服摊在床上,这是他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生性过于羞涩,以致于做事总有些鬼祟的模样。提利昂始终怀疑父亲之所以把这孩子交给他,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

  “大人,这是您的衣服,”提利昂一进门,男孩便垂下眼睛,视线盯着他的鞋子,嗫嚅着说。波德就是没办法鼓起勇气直视你。“待会儿接见客人要穿。还有您的项链,首相项链。”

  “很好,过来帮我穿衣服。”外衣是黑天鹅绒料子,上面辍满了狮头形状的金色饰扣,那条项链则用只只实心金手串连而成,手指与手腕相扣。波德又为他披上一件深红的丝质金边披风,样式特别为他裁制,若给一般人穿,大概只能算短披风。

  首相的私人会客室比国王的小得多,自然更无法与王座厅相提并论,但提利昂喜欢其中的密尔地毯,墙壁上的挂饰,以及某种私密的氛围。他刚进门,总管便喊:“恭迎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他也喜欢这种感觉。波隆聚集的这群铁匠、武器师和五金商人一听纷纷跪下。

  他爬上金色圆窗下的那张高位,示意他们起身,“各位师傅,我知你们事务繁忙,所以也不多废话。波德,麻烦你。”男孩递来一个帆布袋,提利昂拉开束带,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金属在毛毯上发出模糊的“咚”地一声。“这是我吩咐城堡的锻工所打造的,类似的东西,我还要一千个。”

  一名铁匠弯身仔细检视:三节粗大的钢链,彼此扭在一起。“非常刚硬的链子。”

  “刚硬是刚硬,可惜太短。”侏儒答道,“跟我有点像。我要的成品比这长很多。对了,你叫什么?”

  “回大人,大家叫我‘铁肚子’。”这名铁匠个子不高,长得十分粗壮,身穿普通的羊毛和皮衣,但那双臂膀粗得和牛脖子一样。

  “我要君临城里每一家铁铺都着手打造这种链子,然后串起来,其他工作统统放下;我要所有懂得打铁的人都投入这件工作,不管有没有出师,是不是学徒。当我骑马经过钢铁街,我希望听到铁锤日夜不停地敲打。我还需要一个人,一个能干的人,来负责监督这件事。铁肚子师傅,你认为你是这样的人吗?”

  “就算我愿意吧,大人,可太后要的那些盔甲和刀剑怎么办呢?”

  另一个铁匠说话了:“太后陛下命令我们加紧制造盔甲刀斧,为数庞大,据说要给新募的金袍军用,大人。”

  “那个不急,”提利昂说,“先把链子做好。”

  “大人,求您原谅,可太后陛下说:谁要不能如期完工,就把谁双手打烂。”这位紧张的铁匠续道,“而且是用他自个儿的铁砧打烂哪,这是陛下的旨意。”

  瑟曦,真有你的,想尽一切办法让老百姓爱戴我们啊?“这种事不会发生,我向你保证。”

  “况且最近铁价越来越高,”铁肚子表示,“锻造这条链子需要大量生铁,以及拿来烧火的焦炭。”

  “需要多少钱,只管找贝里席大人。”提利昂许下承诺,暗自希望小指头别让他失望。“此外,我会命令都城守备队协助你们搜寻生铁,倘若必要,把城里每一只马蹄铁都溶掉也行。”

  这时有个年纪稍长的人走上前来,他穿着华丽的银边锦缎外衣,外罩一件狐毛披风。他跪下来,仔细检视提利昂倒在地上的粗大钢链。“大人,”他沉重地宣布,“这充其量只能算粗活,毫无技艺可言,交给那些打打蹄铁、做做茶壶的寻常铁匠当然没问题,但我是个盔甲大师。大人您别嫌我自大,可这不是我们做的活。我们打出的宝剑削铁如泥,造出的铠甲般配天神,我们不做这种东西。”

  提利昂歪头,用他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好好打量了对方一番。“盔甲大师,请问您尊姓大名?”

  “回大人,小的名叫沙罗利恩。假如首相大人乐意,小人无比荣幸为您打造一套符合您家族和官职的铠甲。”旁边两个铁匠听罢冷笑两声,但沙罗利恩浑然不觉地继续,“一套鳞甲,您觉得怎么样?鳞片镀上金,亮得像太阳,铠甲本身则漆上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深红彩釉。头盔的话,我建议做成恶魔头的形状,外加两根长金角,等您骑马上战场,敌人看了保管落荒而逃。”

  恶魔的头?提利昂懊恼地想,别人都把我当成什么了?“沙罗利恩师傅,我打算就坐在这张椅子上指挥战局,而我要的是精制铁链,不是头上长角。所以我这样说吧:您要么做铁链,要么戴铁链,何去何从您自己挑。”说完他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波隆带着一群骑马的黑耳部众守在大门口的轿子边,“怎么走我告诉你了,”提利昂对他说,并让对方扶自己一把。他已经竭尽所能地喂养这个饥饿的城市——他调走几百名建筑投石机的木匠,令他们修造渔船,同时开放御林,供任何敢于渡河的猎人狩猎,甚至派金袍军前往西、南两面征集食物——然而不论他骑马走到哪里,所见依旧是充满控诉和怨怒的眼神。好在轿子的廉幕为他挡下这一切,也让他有思考的余裕。

  他们沿着曲折的夜影巷缓缓而行,朝伊耿高丘的坡脚前进。提利昂回顾起朝会的情形,姐姐被怒意所蒙蔽,忽略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书信的重点。既然他手中没有证据,所有的指控自然都无足轻重,真正值得注意的却是他自称国王。这下蓝礼会作何感想?他们总不能并肩挤在铁王座上吧。

  他漫不经心地将布幕拉开几寸,向外窥视街景。波隆在前开路,黑耳部众随侍轿子两侧,颈间挂着可怖的人耳项链。他看着路旁民众注视自己,便试图猜测哪些人是眼线,藉此自娱。表面上可疑的却往往清白,我应该提防那些看起来无辜的人,他暗自决定。

  他的目的地远在雷妮丝丘陵之后,街道又十分拥挤,所以走了近一个小时轿子方才摇晃着停下。提利昂原本打着瞌睡,但坐轿动作一停,他随即惊醒,揉揉惺忪睡眼,让波隆把他扶下来。

  这栋房有两层,一楼是石材建筑,二楼则以木头建成,建筑物的一角拔起一座圆形塔楼。这房子许多窗户都镶了铅,大门上挂着一盏外表华丽、以深红玻璃装饰的镀金球型灯笼。

  “原来是妓院,”波隆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来妓院做什么?”

  佣兵大笑,“有了雪伊还不够?”

  “以营妓的标准而言,她算是够了,不过我现下人不在军中。常言道:人小胃口大,听说这里的女人连国王都迷得住。”

  “那小鬼年纪够大?”

  “我指的不是乔佛里,是劳勃。从前他最喜欢这间妓院。”话说回来,乔佛里也差不多到了这个年纪,这可有意思了。“你和黑耳部的人想来点乐子的话,尽管自便,但我有言在先,莎塔雅这家店索价不斐,这条街上随便那家都比这里便宜。总之你留个人在这里等我,到时候他要有办法把其他人都找到。”

  波隆点点头,“没问题。”黑耳部众个个嘿嘿直笑。

  进了门,一位身穿宽松丝衣的高大女人正等着他,她的皮肤色如黑檀,眼睛则是檀香木的颜色。“我是莎塔雅,”她深深一鞠躬,唱道,“您就是——”

  “咱们别谈这个,名字是危险的东西。”空气中充满异国香料的气味,脚下的马赛克地板则是一幅描绘两女交欢的图案。“你这里很漂亮。”

  “这是我致力追求的目标,很高兴首相大人喜欢。”她的声音有如流动的琥珀,掺杂了几许盛夏群岛的口音。

  “头衔也同样危险。”提利昂警告她,“叫几个女孩出来给我瞧瞧。”

  “乐意之至,您会发现她们个个温柔美丽,精通各种爱欲之术。”她优雅地旋身开步,提利昂费力摆动只有她一半长度的腿脚,紧随其后。

  他们走到一个装饰华丽的密尔屏风后面,暗暗向外窥探。屏风上雕刻了奇花异草,以及梦寐闺女的图案。妓院大厅里有个老人正以笛子吹奏轻快的乐曲。一个留着紫色胡须,喝得醉醺醺的泰洛西人坐在摆满靠垫的壁龛里,爱抚膝上体态丰满的少女。他已经解开了她的上衣蕾丝,正拿杯子往她胸部倒酒,然后用舌头舔净。另有两个女孩坐在镶铅玻璃窗下玩瓦片棋,其中生雀斑的那位有一头蜂蜜色秀发,发际戴着蓝色花环;另一个皮肤平滑柔顺,有如磨亮的黑玉,生着一双深色大眼,以及小巧而尖挺的乳房。她们穿的宽松丝衣用珠子串成的饰带系在腰间,阳光从彩色玻璃窗流泄进屋,透过轻薄罗衫,勾勒出她们年轻曼妙的胴体曲线。提利昂顿时觉得胯下一阵肿胀。“如您不嫌弃,我推荐那位黑皮肤的女孩。”莎塔雅说。

  “她好年轻。”

  “大人,她已经十六岁了。”

  给乔佛里正好,他想起波隆刚才的话,不禁这么想。提利昂的第一次年纪更小,他还记得头一次脱下她衣服时她那羞涩的模样。她有一头黑亮长发,还有能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的蓝眼睛,而他果真如此。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侏儒,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这女孩……从你家乡得来?”

  “大人,我的女儿体内虽流着盛夏国度的血液,却是在君临出生。”想必他的讶异形现于色,莎塔雅又续道,“我的民族认为在青楼卖笑并非羞耻之事,在盛夏群岛,娴于床第技艺者受人敬重。许多贵族男女在春思来潮之后,便会进入花门柳户服侍数年,藉以荣耀天上诸神。”

  “这与天上诸神何干?”

  “我们的肉体和灵魂都拜天上诸神所赐,不是吗?他们赐给我们声音,好让我们藉由歌唱表示崇敬;他们赐给我们双手,好让我们通过劳动兴建庙宇;他们也赐给我们欲望,好让我们透过交合尊荣神灵。”

  “记得提醒我将此话转告总主教,”提利昂道,“倘若那话儿也能做礼拜,想必我也是个虔诚之人。”他摆摆手,“我很乐意采纳你的选择。”

  “我这就去把女儿叫来,请这边走。”

  女孩在楼梯口与他相见,她比雪伊高,但比她母亲稍矮。她得跪下来,提利昂才能亲到她。

  “我名叫爱拉雅雅。”和母亲不同,她只有极轻微的异国口音。“大人,请随我来。”她牵起他的手,走上两段阶梯,再穿越一个宽敞厅堂。两旁是众多紧闭的门扉,一扇门后传来欢愉的喘气与尖叫,另一扇门内则是嘻笑和低语。提利昂的那话儿硬了起来,紧紧贴上裤子。再这样下去可面子不保了,他一边想,一边随爱拉雅雅步上另一座楼梯,来到角楼房间。这里只有一扇门,爱拉雅雅领他进去,然后锁上。房里有一张帷幕笼罩的大床,一个高大的衣橱(上面雕饰着香艳火辣的图案),以及一扇窄窗,玻璃镶铅,绘成红黄钻石形态。

  “爱拉雅雅,你真是漂亮,”两人独处后,提利昂对她说,“从头到脚,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令人惊艳,可是呢,如今你最吸引我的部位,却是你的舌头。”

  “大人,我的舌头被调教得很好,从小就学会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

  “很好,”提利昂微微一笑,“接下来我们做什么?你可有什么好提议?”

  “有的,”她说,“大人只需打开衣橱,便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提利昂轻轻吻了吻她的手,然后爬进空旷的衣橱,爱拉雅雅则在身后把橱门关上。他伸手在黑暗中摸索,寻找衣橱后的壁板,板子在他手下开始移动,然后整个被推到一旁。墙壁后空空的漆黑一片,但经过一阵试探,终于摸到了金属。于是他一手握住铁梯,一边用脚找到下面一级,开始往下爬。直到深入街道的地底后,原本垂直的井状甬道方才变为倾斜的泥土隧道,瓦里斯手持蜡烛,正在那里等他。

  这个瓦里斯和原本那个他判若两人,他脸上有疤,头戴有刺钢盔,露出一小撮黑色胡茬,硬皮背心外套了锁甲,腰际系着匕首和短剑。“大人,莎塔雅的妓院您可满意?”

  “满意极了。”提利昂表示,“你确定这女人值得信赖?”

  “大人啊,在这个变幻莫测,诡谲难料的世界上,我什么都不敢确定。不过呢,莎塔雅对太后素无好感,她也知道之所以能除去亚拉尔·狄姆这个讨厌鬼,全是拜您所赐。我们走吧?”他迈开步伐朝隧道远端走去。

  他连走路的方式都变了,提利昂察觉。瓦里斯浑身散发着劣酒和大蒜的味道,而非平日的薰衣草香。“我挺喜欢你这套新行头,”途中提利昂开口道。

  “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在大批骑士簇拥下穿越大街小巷,所以每次出城,我便扮成不同的身份,如此才能活得长久,继续为您效力。”

  “我瞧皮衣挺适合你,下次你就该穿这身上朝。”

  “大人,恐怕令姐不同意。”

  “老姐会吓得尿裤子。”他在黑暗中微笑,“照我沿路看来,她的眼线没跟住我。”

  “大人,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令姐的手下多半也是我的人,只是她不知道罢了。若是他们笨手笨脚,被人发现,我可不会喜欢。”

  “哎,若是这么憋住一身欲火,大费周章地爬过衣橱,结果半点用也没有,我也不会喜欢。”

  “决不会没用。”瓦里斯向他保证,“他们的确知道你在这里,至于会不会有人大胆到装成恩客,闯进莎塔雅的妓院里来,我虽不敢说,但小心谨慎总是没错。”

  “这妓院怎么刚好有个秘密通道?”

  “通道是另一位首相挖的,因为自重身份,他不愿光明正大地来这里。对于这个通道,莎塔雅可是守口如瓶。”

  “可你却知道。”

  “小小鸟儿总往黑暗的通道里飞嘛。小心,楼梯陡着呢。”

  他们从一间马厩后的暗门走出,大约在雷妮丝丘陵下穿越了三条街的距离。提利昂把门轰地一声关上,栏里有匹马嘶鸣开来。瓦里斯吹熄蜡烛,将其放上梁架。提利昂环顾四周,马厩共有一头驴和三匹马。他跛着脚走到那匹花斑马旁,看了看马的牙齿。“这是匹老马,”他说,“只怕一跑就要断气。”

  “它的确不是打仗的料,”瓦里斯答道,“但用来代步足矣,且不会引人注目。其他几匹也一样,至于那马厩小厮,他眼中所见,耳中所闻,都只有动物而已。”太监从墙上挂钉取下一件斗篷,斗篷是粗布织成,被太阳晒得褪了颜色,破旧不堪,惟有剪裁十分宽松。“希望您别嫌弃。”说着他为提利昂披上斗篷,将他从头到脚包裹住,还把兜帽拉下,让脸沉浸在阴影中。“一般而言,人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瓦里斯一边为他穿衣,一边说,“侏儒不像小孩那么寻常可见,所以他们眼中所见只是一个身穿旧斗篷的小男孩,骑着老爸的马,外出替他跑腿。话虽如此,您还是晚上来比较保险。”

  “正和我意……往后一定采纳。此时此刻嘛,雪伊正等着我呢。”他把她安顿在君临东北角的一座大宅,房子筑有围墙,离海不远,可他不敢去那里探望她,生怕被人跟踪。

  “您骑哪匹马?”

  提利昂耸耸肩,“就这匹罢。”

  “我来为您配鞍。”瓦里斯自挂钉上取下鞍辔。

  提利昂整整厚重的斗篷,焦躁地踱步。“你错过了一场很热闹的会议,史坦尼斯似乎自立为王了。”

  “我知道。”

  “他指控我老姐和老哥乱伦通奸,真不明白他是打哪儿知晓的。”

  “或许他读过什么书,又看到劳勃私生子的发色,就像奈德·史塔克,还有之前的琼恩·艾林一样。又或许有人告诉他啰。”太监的笑声不若他寻常的咯咯笑,而是一种更深沉、更粗嘎的声音。

  “比如说,你这种人?”

  “你怀疑我?不,不是我说的。”

  “就算是你说的,你会承认吗?”

  “不会,但我既已保守了秘密这么久,何必把它讲出去?欺君罔上不难,但要瞒过草丛里的蟋蟀和烟囱里的小小鸟儿,可没那么容易。更何况那些私生子就摆在那里,大家不都看得到?”

  “劳勃的私生子?他们怎么回事?”

  “就我所知,他生了八个。”瓦里斯一边摆弄鞍辔,一边说,“不管孩子的娘头发是古铜色、蜂蜜色、栗子色,还是奶油黄,生下的孩子发色全黑得跟乌鸦一样……敢情他们的运气也和乌鸦的消息差不多。你瞧,乔佛里、弥赛菈和托曼从令姐的肚子里蹦出来时,每个人的头发都金黄得像太阳,事实不就显而易见了吗?”

  提利昂摇摇头。她只需为丈夫生一个孩子,便足以驱散谣言……但话说回来,那就不像瑟曦了。“不是你说的,那是谁?”

  “想也知道,铁定是个叛徒嘛。”瓦里斯紧了紧马鞍的肚带。

  “小指头?”

  “这我可没说。”

  提利昂让太监扶他上马,“瓦里斯大人,”他坐在马鞍上说,“有时候我觉得全君临城里,就属你算我最好的朋友,可有时候我又觉得你是我最可怕的敌人。”

  “这可奇了,大人。咱们真是彼此彼此。”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六章 布兰

  曙光渗进窗廉之前,布兰便已醒了。

  临冬城到了许多客人,都是来参加丰收宴会的。今天早上,他们会在场子里练习戳刺矛靶。若是从前,他定会为此兴奋难耐,但那都是意外发生之前的事了。

  而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大小瓦德可以和曼德勒大人手下的侍从切磋枪技,却没有布兰的分,他得待在父亲的书房里,扮演王子的角色。“用心聆听,说不定你就能从中学到统御他人的技巧。”鲁温师傅道。

  布兰不想当王子,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成为骑士,闪亮的铠甲,飘动的旗帜,持枪配剑,脚跨战马。为什么他要日复一日听老人家谈论这些他听着一知半解的事情?因为你是个残废,心里有个声音提醒他。安坐高堂的领主老爷有点缺陷没关系——大小瓦德就说他们祖父因为过于虚弱,上哪儿都得坐轿子——但是骑马打仗的骑士就不同。说到底,这也是他职责所在,“你是你哥哥的继承人,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代表。”罗德利克爵士说,他提醒他:从前当诸侯们前来晋见他父亲时,罗柏也都会在场作陪。

  两天前,威曼·曼德勒伯爵刚从白港抵达,先搭游艇,后乘轿子,只因他过于肥胖,无法骑马。他带来大批手下:骑士、侍从、小领主和他们的太太、传令官、乐师,还有个杂耍班子,旗帜和衣着耀眼夺目,五光十色。布兰坐在父亲的高背冰原狼扶手石椅上,欢迎他们光临临冬城,事后罗德利克爵士称赞他表现很好。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该有多好,只可惜这只是开始。

  “参加宴会是个不错的藉口,”罗德利克爵士解释,“但他大老远跑来,绝不只为了吃片烤鸭喝口美酒。一定有要紧事需我们经手,才会这么大费周章。”

  布兰抬头望向粗石屋顶。他知道,罗柏一定会叫他别再孩子气,他几乎能听到罗柏的话语,听到父亲大人的话语:“凛冬将至,而你已经快成年了,布兰,你有责任在身。”

  过了一会儿,当阿多口中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满脸笑容地跑进来时,小男孩已经认了命。在阿多的帮助下,他梳洗一番,“今天穿那件白色的羊毛外衣,”布兰命令,“还有那个银胸针,罗德利克爵士要我穿得有领主的样子。”其实只要力所能及,布兰宁可自己更衣,但有些动作——比如穿裤子、绑鞋带——很折磨人。有了阿多帮忙,做起来就快多了。任何事只要教过一遍,他就能灵巧地完成。他虽然力量惊人,动作却十分温柔。“我敢打赌,你本来也可以当骑士。”布兰对他说,“若非诸神夺走了你的智慧,你一定会是个伟大的骑士。”

  “阿多?”阿多眨眨那双天真无邪的棕色大眼,一脸茫然。

  “是的,”布兰说,“阿多。”他指指墙壁。

  门边的墙上挂了一个篮子,用柳条和皮带紧扎而成,上面挖了两个洞以让布兰的双脚伸出。阿多将手伸进背带,并把宽皮带紧扣在胸前,然后在床边蹲下来。布兰抓住墙上的铁把手,摇晃软弱无力的双脚,放进篮子,伸出足洞。

  “阿多!”阿多重复一遍,站起身来。马僮高近七尺,骑在他背上,布兰的头几乎要碰到天花板。出门时,他刻意压低身子。有次阿多闻到烤面包的香味,便朝厨房奔去,把布兰的头撞出一个大洞,为此鲁温学士还帮他缝了好几针。后来密肯从兵器库里拿了顶生绣的老旧头盔给他,这盔连面罩都没有,大小瓦德每次见了就大力嘲笑,所以布兰很少戴。

  他双手搁在阿多肩头,两人慢慢步下螺旋梯。外面的较场传来阵阵剑盾交击和马蹄轰鸣,在他耳中都成了悦耳之音。我只看一眼,布兰心想,飞快地看一眼就走。

  白港的贵族们将带着属下的骑士和教头在上午操练,在那之前,校场属于他们的侍从。他们的年纪从十岁到四十不等,布兰好希望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想得心口隐隐作痛。

  庭院里立了两个矛靶,每个皆以坚固的支柱为主干,撑着一根回转大梁,梁的一端是盾牌,另一端是加垫的撞槌。盾牌漆成红金两色,象征兰尼斯特的狮子被画得歪七扭八,且早被首轮上场的男孩刺得凹痕累累。

  坐在篮子里的布兰刚一现身,立刻吸引了陌生人的目光,好在他早已学会忽略容忍。他告诉自己,至少他视野良好,在阿多肩上的他比任何人都要高。他看见瓦德两兄弟正准备上马。他俩从孪河城带来上好护具,闪亮的银铠甲,上镂蓝花。大瓦德的头盔是城堡形状,小瓦德则在盔顶系上一串灰蓝相间的丝带。他们的盾牌和外衣也不相同,小瓦德的纹饰分成四份,除了佛雷家双塔外,还有外祖母克雷赫家的斑纹野猪和母亲戴瑞家的农人。大瓦德的四份则包含了布莱伍德家的鸦树和培吉家的双蛇。想必他们对荣耀求之若渴吧,布兰一边想,一边看他们端起长枪,我这个史塔克能希求的却只有冰原狼。

  他们的灰斑战马行动灵敏,体格健壮,训练有素。两人并肩冲向矛靶,利落地击中盾牌,并在撞槌转过来前抽身跑开。小瓦德刺得较狠,但布兰认为大瓦德骑得比较稳健。如果能和他们一较高下,他宁愿舍弃无用的双脚。

  小瓦德抛下断裂的长枪,瞥见布兰,便勒住缰绳。“哟,这匹马可真丑!”他对阿多说。

  “阿多不是马,”布兰道。

  “阿多,”阿多说。

  大瓦德跑到堂弟身边,“是啊,他不比马儿聪明,大家都知道。”几个白港来的小伙子互相推挤,笑出声来。

  “阿多!”阿多一脸笑容,看着两个佛雷家的男孩,对他们的嘲弄毫不知情。“阿多阿多?”

  小瓦德的坐骑嘶了一声。“你瞧,他们在聊天呢。说不定‘阿多’就是马语中的‘我爱你’哟!”

  “佛雷,你给我住口!”布兰只觉血气上涌。

  小瓦德轻踢马刺靠过来,撞了阿多一下,使他退后两步。“我若是不住口,你又待如何?”

  “小心他放狼咬你,堂弟。”大瓦德警告。

  “随他来啊,我就想弄件狼皮披风。”

  “夏天会一口咬掉你那颗猪头。”布兰说。

  小瓦德用戴铁套的拳头往胸甲一敲,“难不成你的狼生了钢牙,可以咬穿我的铠甲和锁甲?”

  “够了!”鲁温学士的话音盖过校场里的金铁之声,有如雷响。布兰不知他听见了多少……但明显足以使他勃然大怒。“你们语出威胁十分不妥,别教我再听见这样的话。瓦德·佛雷,你在孪河城也是这种态度?”

  “没错,我高兴怎样就怎样。”小瓦德高高骑在战马上,愠怒地瞪了鲁温一眼,彷佛在说:你区区一个学士,凭什么教训我河渡口佛雷家的人?

  “那好,你既身为临冬城史塔克夫人的养子,就不准如此。你们到底为什么吵起来?”学士轮流打量几个男孩,“你们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保证——”

  “我们刚才和阿多开玩笑。”大瓦德承认,“倘若我们冒犯到布兰王子,我很抱歉。我们只是觉得好玩罢了。”他起码还知道不好意思。

  小瓦德却还在闹脾气。“我嘛,”他说,“我也只是觉得好玩。”

  布兰看到老师傅头顶光秃的部分涨得通红,鲁温似乎更生气了。“一位好领主应当安抚无助,保护弱小,”他对两个佛雷家的男孩说,“我绝不允许你们把阿多当笑料,开些残忍的玩笑,听见了没有?他是个好心肠的孩子,老实本分,尽忠职守,这些优点你们一项都没有。”学士伸手指着小瓦德。“还有,你给我离神木林远一点,若是敢找那几只狼麻烦,你就等着瞧。”他袖子一甩,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道,“来吧,布兰,威曼大人正等着呢。”

  “阿多,跟上师傅,”布兰下令。

  “阿多!”阿多说。他迈着大步,很快追上了老学士那双恼怒摆动的腿脚,一同走上主堡石阶。鲁温学士拉住大门,让他们进去,布兰抱住阿多脖子低下了头。

  “瓦德他们——”他开口。

  “我不想再听,这事到此为止。”鲁温学士显得疲惫而烦乱。“你保护阿多做得没错,但你根本就不该到那里去。罗德利克爵士和威曼大人等了你很久,早餐都只好先开动。难道你还当自己是个小娃娃,事事都得我亲自操办吗?”

  “不,”布兰羞愧地说,“对不起,我只想……”

  “我知道你想什么。”鲁温学士的口气缓和下来。“布兰,我也盼着你的愿望能够成真。会议开始之前,你有没有问题?”

  “我们是要讨论战争?”

  “你什么都不用讨论。”鲁温的口气又锐利起来,“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

  “我快九岁了!”

  “八岁就是八岁。”学士坚定地重复,“除了礼貌的寒暄,什么都不要说,除非罗德利克爵士或威曼大人问你话。”

  布兰点点头,“我记住了。”

  “至于你和佛雷家小孩之间的事,我不会告诉罗德利克爵士的。”

  “谢谢您。”

  他们让布兰坐在父亲的橡木座椅上,椅垫和坐褥乃是灰天鹅绒制成,正对长板桌。罗德利克爵士坐在他右手,鲁温师傅则在左边,面前摆了笔墨和一叠空白羊皮纸,准备记录会议进程。布兰伸手越过粗木桌面,请求威曼伯爵原谅他的迟到。

  “嗳,不是王子迟到,”白港伯爵和颜悦色地回答,“而是其他人早到,就这么回事儿。”威曼·曼德勒笑声宏亮。难怪他没法骑马,因为他看起来比马还重。他不仅身材雄伟,而且话说个没完。他先恳请临冬城认可他刚指定的白港海关人员,只因从前的官员把税收暗中扣留下来输送君临,不肯缴给新的北境之王。“除此之外,罗柏国王也需要自行铸币,”他表示,“而在白港建立铸币厂最为合适。”他说,只要国王同意,他愿意全权负责此事,随后他又说明自己如何加强港口的防御工事,并把每一项修缮费用详细列出。

  除了铸币厂,曼德勒伯爵还提议为罗柏建造一支舰队。“自‘焚船者’布兰登烧掉他父亲的船队以来,我们北方几百年来都缺乏海军。只要给我充足的金钱,一年之内我就可以造出一支舰队,足以拿下龙石岛和君临。”

  一听战船,布兰的兴致就来了。虽然没人问他意见,他却觉得威曼伯爵的主意实在很棒,他已经可以在脑中勾勒出那幅景象了呢!不知双脚残废的人能不能指挥战舰?可惜罗德利克爵士只答应把提案送交罗柏决定,而鲁温师傅则是埋头奋笔疾书。

  他们从上午直说到下午,中途鲁温学士派麻脸提姆去厨房端来餐点,他们便在书房里吃了乳酪、烤鸡和褐色的小麦面包。威曼大人一边用他粗大的手指撕扯鸡肉,一边礼貌地询问他的堂妹,霍伍德伯爵夫人的近况。“您也知道,她原本是曼德勒家的人。或许,等她的悲伤告一段落,她会想再次冠上曼德勒的姓氏,您说是吧?”他咬口鸡翅,咧嘴笑笑,“说来正巧,我也当了八年的鳏夫,早该讨个老婆了,对不对啊,诸位大人?孤单单一个人,毕竟会寂寞啊。”他扔开骨头,伸手拿了一根鸡腿。“若是夫人想找个年轻小伙子,嗳,我家文德尔也没成亲呢。眼下他到南方侍侯凯特琳夫人去了,不过等他回来,一定也想讨老婆吧。他是个勇敢的孩子,人又顶风趣,正是教她重唤青春的最佳人选,不是吗?”他操起外衣袖子,抹去下巴的油腻。

  透过窗户,布兰听着远处的兵器交击,他对嫁娶之事毫无兴趣。我好想上场子比武。

  等餐桌收拾干净,威曼伯爵方才提到一封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来信,内容涉及他在绿叉河被俘的长子威里斯爵士。“他情愿不收赎金,放我儿子回来,只要我从陛下身边抽回兵力,并发誓不再参战。”

  “这毫无疑问,直接回绝就是。”罗德利克爵士说。

  “您不需担心,”伯爵向他担保,“罗柏国王的部属中要数我威曼·曼德勒最为忠诚,只是啊,我不愿儿子在赫伦堡那鬼地方待得太久,听说那里有诅咒呢。哎,其实这种事我向来也不信,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您瞧杰诺斯·史林特什么下场,先是被太后擢升为赫伦堡伯爵,没两天又被她老弟扯了下来,听说被送去守长城啰。我在想,能不能尽快安排适当的人质交换?我了解威里斯,他一定不愿坐等战争结束。我这儿子可英勇,打起仗来跟獒犬一样凶猛。”

  会议结束时,布兰的肩膀已经因为长久坐着不动而僵硬。当晚,他正要坐下来吃饭,却听宣示客人来访的号声再度响起。唐娜拉·霍伍德伯爵夫人并未带来大批骑士和臣属,只有她自己和六名面露疲态的护卫,卫士沾满灰尘的橙色制服上绣着驼鹿头徽章。“夫人,我们对您的遭遇深表遗憾,”当她来到他面前致意时,布兰开口道。霍伍德伯爵在绿叉河之战中被杀,他们的独子也在呓语森林一役遇害。“临冬城永远感念您们的贡献。”

  “听您这样说,我很高兴,”她是个脸色苍白、神情涣散的女人,每根线条都镂刻着哀伤。

  “大人,我很疲倦,若您允许我稍作休整,我将感激不尽。”

  “那当然,”罗德利克爵士道,“谈事情,明天有的是时间。”

  第二天上午,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讨论谷物、青蔬和腌肉。一旦学城的学士们宣布初秋来临,北方的领主便知道把部分收成贮存起来……可究竟要存多少,就见仁见智了。霍伍德伯爵夫人本打算将五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后来在鲁温学士的劝说下,同意把存粮增加到四分之一。

  “波顿的私生子正在恐怖堡集结军队,”她警告他们,“希望他是准备率兵南下助阵,前往孪河城与父亲会师。可当我派人询问他的意图,他却答说波顿家的人绝不回答女人的质问。好像他是正室所生,真有那个姓似的。”

  “据我所知,波顿大人从没承认这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但说实话,我对此人所知不多。”

  “没人了解他,”她答道,“他原本和母亲同住,直到两年前小多米利克死去,波顿没了继承人,这才把私生子接去恐怖堡。众人都说那孩子狡猾成性,还带了个跟班,凶残的个性跟他不相上下。大家叫他‘臭佬’,据说他从不洗澡。这私生子和臭佬一同外出打猎,猎的对象可不是鹿。我听过关于他们的种种传闻,就算以波顿家族的标准而言,这些故事都叫人难以置信。而今我的夫君和好儿子都已蒙诸神宠召,这私生子对我的领地真是垂涎三尺。”

  布兰好想拔给伯爵夫人一百士兵,帮助她保卫自己权益,但罗德利克爵士只说,“垂涎归垂涎,倘若他敢做出任何逾越之举,我向您保证,我们会重重处罚他。夫人,对您和您领地的安全请无多所挂虑……过些时日,待您的悲伤平复,或许可以考虑再续姻缘。”

  “我早已过了生育的年纪,所有的美貌也都随岁月消逝殆尽。”她疲惫地浅笑,回答道,“但眼下男人们反而趋之若鹜,我年轻时可没有这种待遇。”

  “您不中意这些追求者?”鲁温问。

  “倘若陛下有令,我自当再婚。”霍伍德伯爵夫人回答,“然而‘鸦食’莫尔斯是个酗酒成性的莽汉,况且年纪比我父亲还大。至于我亲爱的堂哥,曼德勒大人的床第本已容不下他雄伟的身躯,我体质孱弱,只怕无法躺在他身下。”

  布兰知道男人和女人同床共枕时,男人会睡在女人上面。让曼德勒伯爵睡在自己身上,大概就和被马压着差不多吧。罗德利克爵士朝寡妇同情地点点头,“夫人,您会有其他人选的。我们将设法寻找更般配您的人。”

  “爵士先生,这样的人或许不需远求。”

  她离开之后,鲁温学士微笑道:“罗德利克爵士,我看夫人她对您有意思。”

  罗德利克爵士清清喉咙,看来有些困窘。

  “她好悲伤啊。”布兰说。

  罗德利克爵士点头,“悲伤而温柔。她为人客气,以年纪而论,还可算是十分貌美。纵然如此,她仍旧是对你哥哥的王国的一大威胁。”

  “怎么会?”布兰非常讶异。

  鲁温学士作答:“既然霍伍德家族没有直系传人,他们的领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陶哈家族、菲林特家族和卡史塔克家族都与霍伍德家族有过姻亲关系,已故的哈瑞斯大人的私生子更在深林堡作葛洛佛家族的养子。更棘手的是,虽然恐怖堡并无接收这块领地的资格,但两家地盘相邻,卢斯·波顿绝不会白白错过大好机会。”

  罗德利克爵士拉拉小胡子,“依目前情形,陛下必须为她挑个门当户对的对象。”

  “你为什么不娶她?”布兰问,“你自己也赞她漂亮啦,而且贝丝也该有个母亲。”

  老骑士拍拍布兰的手臂,“王子殿下,多谢您的好意,但我只是一介骑士,况且年纪也大了。领地的事务,我或许可以为她管理几年,但等我一死,霍伍德伯爵夫人便会陷入同样的困境,届时连贝丝的前途都会大受影响。”

  “那就让霍伍德大人的私生子继承吧,”布兰想起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琼恩,脱口便说。

  罗德利克爵士道:“这样的话,葛洛佛家会很高兴,霍伍德大人的在天之灵或许也会。但只怕霍伍德伯爵夫人会有异议,毕竟那孩子不是她的亲生骨肉。”

  “尽管如此,”鲁温学士说,“我们还是得将其列入考量。唐娜拉夫人已过了生育期,这话她自己也说了,不由私生子继承,那还有谁呢?”

  “我可以退下吗?”布兰听见楼下院子里侍从练剑的声音,他们打得热火朝天。

  “当然可以,王子殿下。”罗德利克爵士说,“你今天的表现很好。”布兰一听高兴得脸都红了。原来当领主并不若他想像的那般无趣,而且与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会晤远比曼德勒伯爵来得简短,还剩数小时天光,可以让他探望夏天。只要罗德利克爵士和鲁温师傅允许,他喜欢每天都花点时间陪陪小狼。

  阿多刚踏进神木林,夏天便从一棵橡树下钻了出来,彷佛早知道他们要来。布兰瞥见树丛里还有一个黑瘦的身影,同样望着自己。“毛毛!”他出声唤道,“来吧,毛毛狗,到我这儿来!”可瑞肯的狼刚露个头,便倏然跑开。

  阿多知道布兰喜欢的地方,于是把他带到高大心树下的水池边,以前艾德公爵便是在此跪地祈祷。他们抵达时,池中涟漪频频,鱼梁木倒影不住波动,可四周又没有风,布兰一时不解。

  突然,欧莎哗啦一声从池里冲出来,连夏天都被吓得后退低吼。阿多跳了开去,沮丧地号道:“阿多!阿多!”,直到布兰拍他肩膀,方才平抚他的恐惧。“你在这儿游泳?”他问欧莎,“不冷吗?”

  “小子,我可是从小吮冰柱长大的。我喜欢这股冰冷劲儿。”欧莎游到岩石边,浑身滴水地爬上岸。她全身赤裸,肌肤凹凸不平。夏天爬过来朝她嗅嗅。“我打算探探水底。”

  “这水池还有底呀。”

  “说不定真的没有。”她嘻嘻笑道,“小鬼,你看哪里啊?没瞧过女人吗?”

  “我看过啦!”布兰跟姐姐们一起洗过不多少次澡,也见过女仆在热水池里的样子。但欧莎看起来不太一样,她身体结实,线条锐利,并非曲线柔软。她的双腿全是肌肉,胸部却平坦得宛如两个空钱包。“你身上好多疤。”

  “都是辛苦挣来的。”她拾起棕色连身裙,抖落上面的落叶,然后从头套下。

  “跟巨人打仗吗?”欧莎宣称长城外仍有巨人存在。说不定哪天我也能亲眼见到……

  “跟人。”她拿截绳子当腰带,“通常是和黑乌鸦,我亲手杀过一个。”她说着甩甩头发。到临冬城至今,她已经发长过耳,比起之前在狼林里打算抢他的那个她,模样柔和了许多。“今天我在厨房里听说了你和佛雷家那两小子的事。”

  “谁说的?他们怎么说?”

  她露出无奈的笑容,“他们说嘲笑巨人的小孩是蠢蛋,但巨人居然得靠残废来保护,这世界真是疯了。”

  “阿多根本不明白他们在嘲笑他。”布兰说,“更何况他从不打架。”他记得小时候有次和母亲与茉丹修女一同逛市场,带上阿多帮忙拿东西,却把他走丢了,后来才发现他被一群男孩逼进巷子,他们拿棍子不停戳他。“阿多!”他不断叫着,同时畏缩地后退,却始终没有出手反抗那群施虐者。“柴尔修士说他有颗善良的心。”

  “是啊,”她说,“假如他愿意,他那双手满可以把人头从脖子上硬生生扭下来。总之呢,他最好多提防小瓦德那家伙,你们两个都要小心。他们管块头大的叫小瓦德,我看这绰号取得好。块头大,心眼小,天生一副贱骨头。”

  “他不敢对我怎样,他虽然爱耍嘴皮子,其实心里怕死夏天了。”

  “或许他不像看起来那么笨。”欧莎自己对冰原狼始终提心吊胆,她被捕那天,夏天和灰风把三个野人活生生撕成碎片。“谁知道呢?弄不好他真那么蠢,那就有苦头吃啰。”她扎起头发,

  “你还做狼梦吗?”

  “没有。”他不想谈梦。

  “作王子的撒谎应该高明些,”欧莎咧嘴笑道,“哎,你做什么梦你家的事,我厨房里的事情可多着呢。我最好早点回去,免得盖奇又挥着那根大汤匙大吼大叫。我先告退啦,王子殿下。”

  她真不该提起狼梦,当阿多负他爬上楼梯,返回寝室时,布兰心想。他努力抗拒睡眠,最后仍旧进入梦乡,今夜,他又梦见鱼梁木睁大深邃的红眼凝望他,张开扭曲的木嘴呼唤他。从鱼梁木苍白的枝叶中,飞出那只三眼乌鸦,用嘴啄他的脸,用刀剑般尖锐的声音喊他的名字。

  一阵突来的号声唤醒了他,布兰坐起身,感激噪音将他带离梦境。他听见马儿嘶叫和嘈杂的吆喝。又有客人来了,从声音听来,这批人还喝得半醉。他拉住铁把手,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对方旗帜上的图案乃是碎链巨人,原来是从末江对岸的极北封地南下的安柏家人马。

  隔天安柏家的两个首领前来会谈,两人都是大琼恩的叔父,年事已高,但嗓门奇大,身穿白熊皮斗篷,胡子也是一般颜色。这位莫尔斯某次被乌鸦误当成死人,啄掉一只眼睛,所以戴了一颗龙晶做的义眼。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当时他一把抓住乌鸦,咬掉了它的头,因此大家叫他“鸦食”。至于他那瘦削的弟弟如何被称作“妓魇”霍瑟,她则无论如何不肯对布兰说明。

  才刚坐定,莫尔斯便开口表示愿娶霍伍德伯爵夫人。“我们都知道,大琼恩是少狼主最得力的左膀右臂。还有谁比安柏家的人更适合保护这位寡妇的领地?而安柏家中又有谁比我更合适呢?”

  “唐娜拉目前仍在为夫守丧。”鲁温学士说。

  “我这身毛皮底下,正有东西专治悲伤呢!”莫尔斯笑道。罗德利克爵士彬彬有礼地向他道谢,并表示一定将此事呈报伯爵夫人和国王陛下。

  霍瑟要的则是船。“这阵子,野人不断从北方偷摸过来,以前从没有这么多。他们划着小船,横渡海豹湾,被海浪冲到咱们岸上。东海望的乌鸦太少,阻止不了他们,况且他们又像黄鼠狼一样躲得飞快。咱们需要长船战舰,哎,还要厉害角色来驾驶它们。大琼恩带走了太多壮丁,咱们一半的地就因为没人收割,白白糟蹋掉了。”

  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子,“你家领有大片高松木和老橡树,曼德勒大人那儿则有大批造船师和水手。倘若你们携手合作,应该可以造出足够的船只防御两家海岸。”

  “曼德勒?”莫尔斯·安柏哼了一声,“那坨猪油?我听说他的手下给他取了个‘鳗鱼大人’的绰号。那家伙连路都走不大动,若你拿把剑戳进他肚子,真不知有多少条鳗鱼跑出来哟!”

  “胖归胖,”罗德利克爵士道,“但人可不笨。你不和他合作,陛下就唯你是问。”令布兰惊讶的是,这两个凶暴的安柏家人竟同意照办,虽然免不了一阵咕哝。

  他们开会之间,深林堡的葛洛佛家人马也到了,此外还有来自托伦方城陶哈家的大批部众。盖伯特和罗贝特这两个葛洛佛把深林堡交给罗贝特的妻子管理,但前往临冬城的却是他们的总管。

  “夫人不克亲至,还请殿下见谅。她的孩子年纪尚幼,不堪旅途奔波,她又心地仁善,不愿抛下他们。”布兰很快发现深林堡真正作主的是这位总管,决非葛洛佛夫人。那人表示目前只能拨出十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因为某个流浪巫师告诉他,在天气转冷以前,将会有一次“鬼夏”的大丰收。鲁温师傅对这位巫师很有意见,罗德利克爵士则命令对方立刻拨出五分之一,不得推脱。随后,他又向总管仔细询问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劳伦斯·雪诺的相关讯息。在北方,所有贵族的私生子都姓雪诺。那孩子将满十二岁,总管十分称赞他的机智和勇敢。

  “布兰,看来你让那私生子继承的主意很有价值。”事后鲁温师傅说,“我相信有朝一日,你定能成为优秀的临冬城主。”

  “不会,”布兰知道自己绝对当不上领主,正如他不可能成为骑士一样。“罗柏会娶佛雷家的女孩,你自己跟我说过,大小瓦德也这么说。他会留下后代,继承他统治临冬城将是他们,不是我。”

  “布兰,或许如此,”罗德利克爵士说,“但你看看我,先后结婚三次,我的妻子却只为我产下几个女儿,而到如今也只剩了贝丝。我弟弟马丁本有四个身强力壮的儿子,却只有乔里长大成人。他遇害后,马丁的血脉便完全断绝。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啊。”

  第二天轮到兰巴德·陶哈来开会,他提起气候的征兆和平民的愚钝,还谈到他的侄子非常渴望投身战事。“本福德自己组织了一队枪骑兵,全都是小孩,没一个超过十九岁,却个个自认是新的少狼主。我骂他们是群小兔崽子,他们反而笑我。这不,他们干脆自称野兔兵团,枪尖绑着兔子皮,嘴里唱着骑士道,骑马四处乱跑,。”

  布兰觉得这主意听起来真是棒透了。他记得本福德·陶哈是个身材高大,粗声粗气的男孩,以前常和父亲赫曼爵士来临冬城作客,跟罗柏和席恩·葛雷乔伊的感情都不错。但罗德利克爵士听了显然十分不悦,“倘若陛下需要援兵,他自会颁布召令。”他说,“回去告诉你侄子,要他遵照父亲指示,留守托伦方城。”

  “是,爵士先生。”兰巴德答道。随后他又提起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事,感叹她有多可怜,既无丈夫保卫封土,又无儿子继承家业。他提醒大家,他自己的夫人也出身霍伍德家族,是故去的哈瑞斯伯爵的亲妹妹,想必大家都还记得。“空旷的厅堂多么令人忧伤。我在考虑,是否把我的小儿子交给唐娜拉夫人收养,贝伦快十岁了,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又是她的亲外甥。我相信他一定可以让她开心起来,倘若他想改姓霍伍德……”

  “成为继承人?”鲁温学士提示。

  “……这样他们的家业才能延续啊。”兰巴德说完。

  布兰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大人,非常感谢您的提议。”罗德利克爵士还没开口,他便抢着说,“我们会将此事呈报我哥哥罗柏,噢,还有霍伍德伯爵夫人。”

  见他开口说话,兰巴德似乎很讶异。“谢谢您,王子殿下。”他口中虽这么说,布兰却从他淡蓝的眼底看到了怜悯,或许还夹杂了一点窃喜,庆幸这残废不是他儿子。一时之间,布兰好恨他。

  不过鲁温师傅似乎满喜欢他,“贝伦·陶哈很可能是最佳人选。”兰巴德离开后,他对他们说,“他有一半霍伍德家的血统,如果让他冠上姨丈的姓……”

  “……也还是个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碰上莫尔斯·安柏或卢斯·波顿的私生子这类人,要守住领土恐怕力有未逮。我们必须审慎考量,在罗柏做出决定之前,我们要给他最好的建议。”

  “最后很可能回归现实,”鲁温师傅道,“看他当前最需要哪位诸侯。眼下河间地也归他统治,他可能打算把霍伍德伯爵夫人嫁给三河流域的贵族,藉以巩固双方的联盟,或许布莱伍德家,或许佛雷家——”

  “霍伍德伯爵夫人可以嫁给我们这里的佛雷,”布兰说,“她要两个也没关系。”

  “王子殿下,你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罗德利克爵士轻声斥责。

  大小瓦德难道就厚道了吗?布兰皱起眉头,低头看着桌子,不发一语。

  之后几天,信鸦陆续带来其他诸侯不克前来的致歉函。恐怖堡的私生子不愿前来,莫尔蒙家和卡史塔克家则是全族随罗柏南征,洛克大人年事已高,不便长途跋涉,菲林特伯爵夫人身怀六甲,寡妇望还有疾病肆虐,需要处理。最后史塔克家族的主要封臣都捎来了信息,只剩多年不曾踏出沼泽一步的泽地人霍兰·黎德,以及居城离临冬城仅半日骑程的赛文家。赛文大人被兰尼斯特家俘虏,不过他十四岁的儿子却在一个清朗徐风的早晨,领着二十四名枪骑兵来到临冬城。他们穿过城门时,布兰正骑着小舞在场子上打转。他策马快跑过去招呼,克雷对布兰一家兄弟姐妹向来友善。

  “早上好,布兰!”克雷开心地唤道,“哟,现在该叫你布兰王子啦!”

  “哎,随便啦。”

  克雷笑道:“有何不可?这年头,人人都想当国王当王子。史坦尼斯的信有没有送到临冬城啊?”

  “史坦尼斯?我不知道。”

  “他现在也是国王啰,”克雷说,“他指控瑟曦太后和她弟弟乱伦,所以乔佛里是私生子。”

  “‘孽种’乔佛里,”一名赛文家的骑士咆哮道,“有弑君者这种老爸,难怪他性情乖张。”

  “可不是嘛,”另一人说,“诸神最痛恨的就是乱伦,瞧瞧坦格利安家什么下场。”

  一时之间,布兰只觉呼吸困难,彷佛有一只巨手在锤击他的胸膛。他觉得自己正在下坠,连忙死命抓紧小舞的缰绳。

  他的恐惧一定形露于色,“怎么了?布兰?”克雷·赛文说,“你不舒服吗?不过就是另外一个国王嘛。”

  “罗柏会把他也打败。”他调转小舞的马头,朝马厩走去,赛文家众人对他投以困惑的眼神,他却浑然不觉。他的耳中轰隆作响,若非被绑在马鞍上,很可能当下落马。

  当晚,布兰向父亲的诸神祷告,希望一夜无梦。若诸神在天有闻,他们一定以他的请愿为嘲戏,因为他们送来的梦魇比狼梦更骇人。

  “若是不飞,就只有摔死一途!”三眼乌鸦一边啄他,一边厉声尖叫。他哭着苦苦哀求,然而乌鸦全无怜悯之心。它先啄掉他的左眼,然后是右眼,等他双眼全瞎,陷入黑暗,它又啄他额头,那张恐怖的锐利鸟喙深深钻进头骨。他疯狂惨叫,直叫到肺部肿胀欲裂。疼痛有如利斧,把他的头颅劈成两半,可当乌鸦抽出沾满碎骨和脑浆的黏糊鸟喙时,布兰却又看得见了。眼前的景象,使他恐惧地屏住呼吸,他正攀在一座好几里高的塔楼边缘,手指逐渐滑开,指甲扒着石砖,瘫软无用的蠢笨双脚正把他往下拖。“救命!”他大叫。一名金发男子出现在上方的天空中,把他拉了上去。“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他轻声低语,随后把拼命踢腿挣扎的布兰抛入半空。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七章 提利昂

  “而今的睡眠不比从前啰,”派席尔大学士为凌晨的会议精神欠佳向他致歉,“我宁可天亮前便早早起身,也不愿辗转反侧,为未完成的工作揪心忧愁。”他话虽这么说,但瞧那低垂的眼皮,他似乎又快睡着了。

  他们坐在鸦巢下通风的房间里,他的女侍送上白煮蛋、熟李子和燕麦粥。“非常时期,许多百姓连吃的都没有,我想自己也该一切从简。”

  “令人钦佩。”提利昂承认,并敲开一颗棕色的大蛋,心里觉得这颗蛋还真像大学士布满斑点的秃头。“但我看法不同。我是能吃的时候尽量吃,以免明天吃不到。”他露出微笑,“说说,您的乌鸦也这么早起吗?”

  派席尔捻捻流泄至胸的雪白胡须,“那当然。等您吃完,我就叫人拿纸笔来?”

  “不必了。”提利昂取出两封信,放在燕麦粥旁。两张卷得很紧的羊皮纸,侧面用蜡封好。

  “叫你的女仆下去,我们好说话。”

  “孩子,你先退下。”派席尔命令,女孩急忙离开房间。“请问这些是……”

  “寄给多恩亲王道朗·马泰尔的信函,”提利昂剥开蛋壳,咬了一口,似乎没加盐,“一式两份,事关重大,派你最快的鸟儿送去。”

  “吃完早餐,我即刻处理。”

  “现在就办,李子可以待会再吃,国家大事可等不得。眼下蓝礼大人正率军沿玫瑰大道北进,而谁也说不准史坦尼斯大人何时会自龙石岛启航。”

  派席尔眨眨眼,“如果大人您坚持——”

  “我很坚持。”

  “我随时任您差遣。”学士蹒跚起身,颈链轻声作响。他的颈链粗大沉重,重量乃是普通学士项链的十数倍,互相串接,镶以宝石。在提利昂看来,其中黄金、白银和铂金的链条数目远远超过其他不值钱的金属。

  派席尔动作很慢,提利昂吃完煮蛋,又尝过李子——李子煮得烂熟多汁,正合他胃口——这才听见扑翅之音。他站起来,看见清晨天际乌鸦墨黑的身影,便骤然转身,朝房间远端迷宫般的置物架走去。

  学士的药品为数惊人:几十个蜡封的罐子,百余瓶塞住的小瓶,同样数量的白玻璃瓶,不计其数的干药草罐,每个容器上都有派席尔用工整的字迹写成的精确标签。此人真是井井有条,提利昂心想。的确,一旦你理解了分类依据,便会发现每种药品都摆放得恰到好处。真是些有趣的东西:甜睡花和龙葵、罂粟花奶、里斯之泪、灰蕈粉、附子草和鬼舞草、石蜥毒、瞎眼毒,寡妇之血……

  他垫起脚尖,使尽全身力气向上伸展,好不容易够到一个放在高处,积满灰尘的小罐子。他看看上面的标签,笑着将之藏进衣袖。

  当派席尔大学士慢吞吞地走下楼梯时,他已经坐回桌边,吃起另一颗蛋。“大人,已经办妥了。”老人坐下来,“这种事……是啊,是啊,办得越快越好……您说,事关重大?”

  “噢,没错。”提利昂嫌燕麦粥太稠,且缺了奶油和蜂蜜。这阵子,君临城中已经很难吃到奶油和蜂蜜,但拜盖尔斯伯爵之赐,城堡里的供应倒不缺。最近城堡中的粮食有一半是从他和坦妲伯爵夫人的领地运来。罗斯比城和史铎克渥斯堡位于王城以北,尚未遭战火波及。

  “寄给多恩亲王本人,我……我可否问问……”

  “最好别问。”

  “如您所愿,”提利昂能感受到派席尔强烈的好奇,“或许……该让御前会议……”

  提利昂拿起木匙轻敲碗缘,“好师傅,御前会议的职能是‘辅佐’陛下。”

  “是啊,”派席尔说,“而陛下他——”

  “——年方十三,由我代为行事。”

  “的确,您是当今御前首相,可是……您亲爱的姐姐,我们的摄政太后,她……”

  “……她漂亮白晰的肩膀上背负了太多重责大任,我可不能无端加重她的负担,您说对吧?”提利昂歪歪头,审视着大学士。

  派席尔急忙垂下视线,看着自己的早餐。有的人看了他那对大小不一,一绿一黑的眼睛便会不舒服;他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善加利用。“啊,”老人对着自己的李子喃喃道,“大人您说得一点没错。为她省去这些……负担……您真是太体贴了。”

  “我这个人别的没有,就是体贴,”提利昂继续吃起不甚可口的燕麦粥,“瑟曦毕竟是我亲姐姐嘛。”

  “是啊,她还是个女人,”派席尔大学士道,“虽然并非平凡女子,但……女人终究内心脆弱,想一肩挑起国家大事,也真是不容易……”

  得了,她是脆弱的白鸽?去问问艾德·史塔克吧!“知道您和我一样关心她,我实在倍感欣慰。感谢您的盛情款待,不过我今天还有事要忙。”他扭扭腿,爬下椅子,“等我们收到多恩方面的回信,劳烦您立刻通知我啰?”

  “照您吩咐,大人。”

  “只通知我一个人喔?”

  “啊……一定一定。”派席尔用布满老人斑的手抓着胡子,就像溺水之人伸手够绳子一样。提利昂看了满心欢喜,这是第一个,他想。

  他跛着脚走进下层庭院,畸形的双腿因为楼梯而酸痛。此刻,太阳已高挂天际,城堡里也活络了起来。守卫们在城墙上巡逻,骑士和他们的随从则以钝器练习战技。波隆就在广场附近,坐在一口井边,两个漂亮女侍合力提着一个装满毯子的柳条篮轻步走过,佣兵却目不斜视。“波隆,你真是没救了,”提利昂指指两个女孩,“大好春光就在眼前,你却光顾着看一群呆头鹅打架。”

  “城里有一百间便宜妓院,花上几个铜板,我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波隆回答,“可哪天从这群呆头鹅身上学到的东西却可能救我一命。”他站起来,“那个穿蓝格子外衣,盾牌上有三只眼睛的小鬼是谁?”

  “某位雇佣骑士,自称塔拉德。你问这干嘛?”

  波隆拨开遮住眼睛的一搓头发,“这里面,他最行。可你仔细瞧瞧,他的行动有一定的节奏,每次攻击都依相同的顺序使用相同的招式,”他嘿嘿一笑,“哪天他跟我对上,就会因此没命。”

  “他已经宣誓效忠乔佛里,应该不会跟你对上。”他们一同穿过庭院,波隆放慢脚步,以配合提利昂的短腿。最近这位佣兵看来已经有些人样:黑发梳洗整齐,胡子剃得干净,身上穿着都城守备队军官的黑色胸甲,一件兰尼斯特家的深红底金手披风自肩头垂下,提利昂任命他为自己侍卫队长的那天,送他这件披风作礼物。“今天有多少人请愿?”他问。

  “三十多个,”波隆回答,“跟以前一样,不是来抱怨,就是有事相求。对了,你的宠物回来了。”

  他呻吟一声,“坦妲伯爵夫人来过了?”

  “她的随从来过了。她再度邀请你去共进晚餐。她备下一大块鹿腿肉,两只淋了桑椹酱的填鹅,还有——”

  “——她女儿。”提利昂嫌恶地说完。自他抵达红堡的那一刻起,坦妲伯爵夫人便穷追不舍,轮番祭出鳗鱼派、野猪肉和美味的奶油浓汤当武器。她的女儿洛丽丝不但生得肥胖、柔弱而蠢笨,而且谣传三十三岁了还是个处女,可她不知怎地却认定侏儒少爷和自己女儿是天生绝配。“回复她,我很抱歉无法赴宴。”

  “对填鹅没兴趣?”波隆一脸邪恶地笑道。

  “干脆你去吃鹅,顺便把少女娶回家得了。或者换个人,叫夏嘎去。”

  “如果是夏嘎,八成会吃了少女,把鹅娶回家。”波隆评估,“哈,不过洛丽丝比他还重。”

  “这倒没错,”提利昂承认。他们走进两座塔楼间密闭通道的阴影下,“还有谁?”

  佣兵略微正色道:“有个布拉佛斯来的钱庄老板,手上拿了些有模有样的借据,说要跟国王见面,谈谈归还欠款的事。”

  “可怜虫,小乔能不能数过二十都有问题。叫他去找小指头,他会想办法打发掉。再来呢?”

  “有个三河一带来的领主老爷,控诉你老爸的手下烧了他家城堡,奸了他老婆,还把他的农民全杀光了。”

  “我们不是在‘打仗’嘛?”提利昂心想这八成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不然就是亚摩利·洛奇爵士,或者父亲那群科霍尔恶狗。“他要乔佛里怎样?”

  “赐给他新的农民。”波隆道,“他大老远走到这里,宣扬自己效忠王室,并要求补偿。”

  “我明天找时间接见他。”无论对方的忠诚是出于真心,还是走投无路,一个听话的河间贵族终归有用。“给他弄个舒服点的房间,热好饭菜,再叫人送双新靴子去,要上好的,就说是乔佛里国王的心意。”慷慨的表示总不会错。

  波隆简略地点个头,“还有一大群面包师、屠夫和菜贩子吵着要见国王。”

  “我上回不是说了,我没东西给他们。”运进君临城里的食物少得可怜,其中还多半供应城堡和军营。青菜、根菜、面粉和水果的售价同时飙升,提利昂根本不敢想象跳蚤窝的食堂锅里煮的都是什么肉。或许有鱼吧,他心里希望,因为河海都还在他们掌握中……至少在史坦尼斯公爵渡海之前是这样。

  “他们要的是保护。昨晚有个面包师被人放在自己炉子上烤熟了,暴民说他面包卖得太贵。”

  “真的?”

  “现在他也没法否认。”

  “他们……没把他吃了吧?”

  “这倒没听说。”

  “想来下次一定会,”提利昂沉重地说,“能提供的保护我都给了。金袍军——”

  “他们声称有金袍军混在暴民里,”波隆道,“因此要求晋见陛下本人。”

  “一群蠢蛋。”提利昂上次连声致歉,好说歹说把他们送走;换做他外甥,动用的可就是鞭子和长枪了。他真有点想撒手不管……但不行,他不敢这么做。敌人兵临城下是早晚的事,此刻他最不能容许的就是被城里的叛徒出卖。“告诉他们,乔佛里国王陛下业已体察他们的恐慌,将尽一切努力为他们改善环境。”

  “他们要的是面包,不是承诺。”

  “我若是今天给他们面包,明天来请求的人就会多上一倍。还有谁?”

  “有个长城来的黑衣弟兄,总管说他带了个罐子,里面有只烂掉的手。”

  提利昂有气无力地微笑,“真令人惊讶,怎么没人把它给吃了。我想我该见见他,不会刚巧是尤伦吧?”

  “不,是个骑士,叫索恩。”

  “艾里沙·索恩爵士?”在长城期间,他见过的黑衣弟兄里,就数艾里沙·索恩爵士最不讨提利昂·兰尼斯特喜欢。他不仅刻薄恶毒,而且极端自大。“仔细想想,我眼下可不怎么想见艾里沙爵士。帮他找个一年没换毯子的小房间,让他那只手多烂一点。”

  波隆噗嗤一笑,转头走开,提利昂则挣扎着爬上螺旋梯。当他瘸着脚穿过广场时,听见铁闸升起的声音,姐姐正带着大队人马准备出门。

  瑟曦骑着白马,高高在上,宛如绿衣女神。“弟弟,”她喊道,口气没有丝毫热情。太后对于他整治杰诺斯·史林特的事很不高兴。

  “太后陛下,”提利昂恭敬地鞠个躬,“您今早看起来真是明艳动人。”她头戴黄金宝冠,身披鼬皮斗篷,身后跟着大批骑马随从:御林铁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身穿白鳞甲,一如往常地皱着眉头;巴隆·史文爵士把弓斜挂在镶银马鞍上;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哮喘越来越严重;人群中还有练金术士公会的火术士哈林,以及太后的新宠,他们的堂弟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他原本是她前夫的侍从,后来由于遗孀的坚持擢升为骑士。维拉尔和二十名卫士随侍护送。“姐姐,你这是上哪儿啊?”提利昂问。

  “我到各城门视察新造的弩炮和喷火弩。我可不要别人以为我和你一般,对城防设施不闻不问。”瑟曦用那双澄澈的绿眸瞪着他,纵使眼神充满轻蔑,依旧不减其美丽。“我接到报告,蓝礼·拜拉席恩已率部从高庭出发,眼下正带着重兵沿玫瑰大道北进。”

  “瓦里斯也这么跟我说。”

  “等下次月圆,他可能就到了!”

  “以他现在这种悠闲的速度,不可能。”提利昂向她保证,“他每晚在不同的城堡欢宴,每到一个岔路口就开庭主持朝政。”

  “而每一天都有更多士卒聚集到他旗下,据说他的兵力已多达十万!”

  “的确是蛮多。”

  “他身后有风息堡和高庭的势力撑腰,你这小笨蛋!”瑟曦朝下怒骂,“提利尔帐下所有诸侯都站在他那边,惟有雷德温除外——就这点你还得感谢我,只要我握有派克斯特大人那两个丑八怪双胞胎,他就只敢窝在青亭岛,还得暗自庆幸走运。”

  “只可惜你让百花骑士从你的纤纤玉指间溜走了。总而言之,除我们以外,蓝礼还有别的事要操心,比如我们在赫伦堡的父亲,奔流城的罗柏·史塔克……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选择这样的策略,缓步前进,一边向全国展示自己的实力,一边观望等待。让对手去互相残杀,自己则静待时机成熟。倘若史塔克军打败我们,整个南方将如诸神洒下的恩惠一样,立刻落入蓝礼手中,不费他一兵一卒。假如我们得胜,他也可以趁虚而入。”

  瑟曦余怒未息,“我要你命令父亲即刻率军来君临。”

  除了让你安心,这一点用也没有。“我何时能‘命令’父亲做这做那啦?”

  她不理这个问题,“还有,你打算什么时候救詹姆出来?他一个人抵你一百个!”

  提利昂傻笑道:“我求你了,这秘密可千万别说给史塔克夫人知道,我们没有一百个我可供交换哪。”

  “父亲一定疯了才派你来,你连一无是处的白痴都不如。”太后一扯缰绳,调转马头,快步跑出城门,鼬皮斗篷在身后飘动。她的随从急忙跟上。

  事实上,蓝礼·拜拉席恩对提利昂的威胁,还不及他老哥史坦尼斯的一半。蓝礼固然深受民众爱戴,但他从未率兵打仗,史坦尼斯就不同了,此人作风严厉,冷酷无情,若有办法知道龙石岛上的情形就好了……不论他花钱招募多少渔夫前往该岛刺探,都没有半个人回来,就连太监宣称布置在史坦尼斯身边的密探也杳无音讯。是啊,有人在岸边看到里斯战舰的斑纹船身,瓦里斯还从密尔得到报告,有当地的佣兵船长前去龙石岛效命。倘若史坦尼斯从海上进攻的同时,他弟弟蓝礼率陆军攻城,那须臾之后,乔佛里的头就得挂在枪尖上了。更糟的是,我的头会插在他旁边。令人沮丧的景象。假如事态果真演变到那种地步,他得先想办法让雪伊安全出城。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席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彷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培提尔伯爵坐在窗边,穿着李子色长绒毛外衣和黄缎披风,戴着手套,一只手搁在膝盖上,模样优雅而慵懒。“国王正拿十字弓和兔子作战,”他说,“过来瞧瞧吧,目前兔子占上风。”

  提利昂得垫起脚尖才能看清楚。外面广场上躺了只死兔子,另有一只身上插了根弩箭,长耳朵不断抽搐,差不多就要断气。无数的箭枝七零八落地斜插在硬泥地上,活像被暴风吹乱的稻草。“放!”乔佛里大喊,猎师便放开原本握住的兔子,兔子拔腿就跑。乔佛里用力扣下十字弓扳机,结果足足瞄差了两尺。兔子后脚站立,朝国王掀掀鼻子,小乔一边咒骂,一边扭紧弓弦,但他还不及重新上箭,兔子已跑得不见踪影。“再来一只!”猎师把手伸进兔笼,抓出一只棕色的,这次乔佛里急于放箭,差点射中普列斯顿爵士胯下。

  小指头转过来,“小子,喜不喜欢罐腌兔肉?”他问波德瑞克·派恩。

  波德盯着访客的靴子,那是一双染色的漂亮红皮靴,上面有黑色涡形装饰,“大人,是吃的吗?”

  “嗯,劝你把钱投资在陶罐上,”小指头建议,“城堡很快会被兔子淹没,到时候我们一日三餐都得吃兔肉。”

  “总比吃老鼠肉好。”提利昂道,“波德,你退下吧。对了,培提尔大人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谢谢,还是不用了。”小指头露出招牌式的挖苦笑容,“人家说:醉来饮侏儒,醒时守长城。我本就气色不佳,穿上黑衣那就太明显了。”

  你不用害怕,大人,提利昂心想,我为你准备的可不是长城。他在一张堆满靠垫的高椅子坐下,“大人,您今天看起来可真雅致。”

  “听您这么说,我好难过,我可是努力让自己‘每天’都看起来雅致哪。”

  “这是套新衣服?”

  “是啊,您眼光真不错。”

  “李子色和黄色,是您家徽的颜色?”

  “不是,但每天都穿得颜色雷同,总会烦的,得不时换换,您说对吧?”

  “你那把刀子也漂亮极了。”

  “是吗?”小指头眼里闪过一抹促狭,他抽出匕首,若无其事地看了一眼,彷佛是这辈子头一遭见到,“瓦雷利亚钢的,龙骨刀柄,可惜就是样式普通。您感兴趣的话,就送给您吧。”

  “送给我?”提利昂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阵,“不,我觉得不妥,还是别给我的好。”他知道,这傲慢的混蛋,他不但知道,也清楚我知道,还认为我动不了他。

  在这个世界上,假如说真有谁用黄金来武装自己,非培提尔·贝里席莫属,而不是詹姆·兰尼斯特。詹姆那套闻名天下的铠甲不过是镀金的钢板,可小指头,啊……提利昂对亲爱的培提尔所知越多,就越觉得不安。

  十年前,培提尔伯爵被琼恩·艾林安插去海关某个小职位吃闲饭,结果他反以三倍于其他税吏的收入脱颖而出。由于劳勃国王花钱很厉害,所以像培提尔·贝里席这种可以把两枚金龙币磨一磨生出第三个的人,自然成为不可多得的人才。于是小指头一路扶摇直上,入宫不过三年,便已成为财政大臣,列席御前会议。比起那焦头烂额的前任大臣时代,如今王室岁入是过去的整整十倍……虽然王室负债也相应地大幅增加。不管怎么说,培提尔·贝里席都是变戏法的高手

  噢,他的确聪明。他不是简单地收取税金,然后将之深锁国库,他的办法多着呢。他用种种国王的承诺来抵支债款,再将国库里的资金拿去运用。他购置货车、店铺、船只和房舍,在作物丰收时低价买入谷物,在粮食短缺时高价卖出面包。他从北方买进羊毛,自南方购入麻布,从里斯进口蕾丝,或储存起来,或四处流通,染色之后,继而卖出。金龙币彷佛自行繁衍般不断膨胀增加。小指头放款出去,连本带利收回来。

  与此同时,他也逐渐培养自己的心腹。四库总管全是他的人,王家会计和王家度量员,就连三间铸币厂的负责人,也都是他提名的人选。除此之外,港务长、包税人、海关人员、羊毛代理商、道路收费员、船务长、葡萄酒代理商等等,十个里面也有九个是小指头的人。他们大都家世普通,包括商人之子、小贵族、甚至有外国人,但以成就而论,这些人的能力远超前任的贵族事务官。

  从没有人质疑过这些任命,何必呢?小指头对任何人都不构成威胁。他聪明伶俐,笑口常开,和蔼可亲,是每个人的朋友。不论国王或首相需要什么款子,他总有求必应,况且他出身不高,只比雇佣骑士稍高一等,因此也没什么起眼。他没有藩属诸侯,没有众多仆从,没有雄城古堡,没有值得夸耀的祖业,没有高攀婚姻的本钱。

  就算他是叛徒,我敢动他吗?提利昂心想。他不敢全然确定,尤其是在战火正酣的当下。时间一久,他自能用自己的人取代小指头的人担任要职,但现在……

  下面的广场传来喊叫,“哈,陛下杀死了一只兔子。”贝里席伯爵解说道。

  “想也知道是只迟钝的兔子,”提利昂说,“大人,您小时候在奔流城做养子,听说您和徒利家关系亲近。”

  “可以这么说,尤其是和女孩子。”

  “有多亲近?”

  “我破了她俩的处子之身,够亲近了吧?”

  这个谎——提利昂很确定这是撒谎——撒得全然若无其事,几可乱真。难道撒谎的人是凯特琳·史塔克?关于童贞被夺和匕首的事难道也是假的?提利昂活得越久,便越觉得凡事都不简单,而世间少有真相可言。“霍斯特大人的两个女儿对我都无好感,”他坦承,“即便我有什么提议,她俩大概也不愿听。可是呢,假如从您的口中说出来,那么同样的话,想必就是甜在心头啰。”

  “那得看说什么话。如果您想用珊莎换您哥哥,请您去浪费别人的时间。乔佛里绝不肯放掉他的玩具,而凯特琳夫人也不至于蠢到拿弑君者仅跟你换一个女儿。”

  “我准备把艾莉亚也还给她,我已经派人去找了。”

  “找和找到是两码事。”

  “大人,我会谨记您这句忠告。不过我真正的意思,是希望您前去打动莱莎夫人,对她,我开出的条件优厚得多。”

  “莱莎比凯特琳听话,这没错……不过她的胆子也小,而且我知道她恨你。”

  “她自认理由充分,我作客鹰巢城时,她坚称我是谋害她丈夫的凶手,对我的辩驳充耳不闻。”他微向前靠,“你看,假如我答应把杀害琼恩·艾林的真凶交给她,或许她会因此对我转变看法?”

  这话让小指头坐直了身子,“您找到了真凶?我得承认,您挑起我的好奇了。您打算怎么做?”

  现在轮到了提利昂微笑,“莱莎·艾林得先知道,我这人送朋友礼物,向来是心甘情愿。”

  “您要她的友谊,还是她的军队?”

  “两者都要。”

  小指头捻捻修剪整齐的尖胡子,“莱莎也有自己的难处,明月山脉里的高山氏族越来越肆无忌惮,数目逐渐增加……装备也日益精良。”

  “真叫人头痛,”提供装备的提利昂·兰尼斯特说,“不过这个忙我能帮,只需我一句话……”

  “这句话的代价是什么?”

  “我要莱莎夫人母子奉乔佛里为王,宣誓效忠,然后——”

  “——出兵攻打史塔克和徒利?”小指头摇摇头,“兰尼斯特,你计划的漏洞在于:莱莎绝不会与奔流城作对。”

  “我当然不会这么要求她。我们又不缺敌人,可以动用她的军队去对付蓝礼大人,或史坦尼斯大人——倘若他从龙石岛出兵的话。作为回报,我会还她一个公道,为琼恩·艾林主持正义,并恢复谷地的和平,我甚至会任命她那可怕的孩子为东境守护,继承先父的职位。”我要看他飞!男孩的声音在记忆里隐约回荡,“为确保我履行承诺,我还会把外甥女交给她。”

  看到培提尔·贝里席那双灰绿眼眸里露出真正的惊讶,他颇感得意,“弥赛菈?”

  “等她成年以后,便可嫁给小劳勃公爵。在此之前,她留在鹰巢城当莱莎夫人的养女。”

  “请问太后对此有何看法?”小指头一见提利昂耸肩,当即大笑,“想也知道,兰尼斯特,你真是个危险的小家伙。不错,我可以在莱莎耳边对她这么唱,”他又露出那狡猾的微笑,目光浮现一抹促狭,“如果我愿意的话。”

  提利昂点点头,不动声色,他知道小指头绝对沉不住气。

  “好吧,”过了半晌,培提尔毫无愧色地接腔,“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赫伦堡。”

  观察他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培提尔伯爵的父亲是王国贵族中地位最卑微的一类,他的祖父更只是个毫无田产的雇佣骑士;他所继承的家业,只是五指半岛海滨一片强风肆虐的岩岸。赫伦堡却是七大王国中最为丰饶肥硕的领地之一,占地广大,土壤丰美,壮丽的主城固若金汤,与国内任何城塞相比,都绝不逊色……与它相比,连奔流城都显得小巫见大巫——培提尔·贝里席便是在那里做过徒利家养子,可当他不知分寸地觊觎霍斯特公爵千金时,立刻被粗暴地轰出去了。

  小指头花了点时间整理披风,但提利昂可以看见那双狡獬猫眼里闪过的饥渴。对方上钩了,他心里清楚。“赫伦堡是个不祥之地。”片刻之后,培提尔伯爵说,装出无趣的样子。

  “那就把它夷为平地,依您的意思重新修建。不用担心经费,我打算让您总领三河流域,这些河间贵族已经证明了他们有多么反复无常,就让他们对您宣誓效忠吧。”

  “连徒利家也一样?”

  “假如我们胜利后,徒利家还存在的话。”

  小指头的表情像极了刚偷咬一大口蜂窝的男孩,他很想提防蜜蜂,但蜂蜜却太过甜美。“赫伦堡及其所有领地、税赋,”他寻思,“如此一来,你就让我跻身于王国最显赫的贵族之林。大人,非是我不懂知恩图报,可——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先前在国王继位的危机中,您辅佐太后匡护王上,立下汗马功劳。”

  “杰诺斯·史林特不也一样?况且他也新近得到了这个赫伦堡——可一旦他没了利用价值,便又把城收了回去。”

  提利昂笑道:“您可真尖刻,大人。您要我怎么说呢?我需要您去说服莱莎夫人,但我可不需要杰诺斯·史林特来掌管我的军队。”他耸耸肩,“我宁可让您接手赫伦堡,也不愿见到蓝礼坐上铁王座,这不是再明显也不过了吗?”

  “此话有理。您知道,为了让莱莎·艾林同意这桩婚事,我很可能得再跟她上床。”

  “我相信您一定胜任愉快。”

  “我曾对奈德·史塔克说:如果你发现跟自己上床的原来是个丑女,最好的作法就是闭上眼睛,赶紧办事。”小指头十指交叠,看着提利昂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给我两周时间,结完手边事务,然后安排船只送我去海鸥镇。”

  “没问题。”

  客人站起身,“兰尼斯特,看来今天早上不仅令人愉快,而且获益良多……相信对你我而言都是如此。”他一鞠躬,大跨步走出去,黄披风在身后飘动。

  提利昂心想:这是第二个。

  他上楼回卧室,等待瓦里斯的到来。他相信对方迟早会出现,八成是傍晚,或许更晚,到月亮出来以后。他打算今夜去会雪伊,因而不希望等得太久。因此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后,当石鸦部的盖特通知他脸上扑粉的家伙来访时,他颇觉惊喜。“您害大学士局促成那样,真是没心肝哟。”太监故作斥责,“提醒您哦,此人无法保守秘密。”

  “怎么,乌鸦还嫌八哥黑?难道你就不想听听我给道朗·马泰尔的信里面写了些什么?”

  瓦里斯咯咯笑道:“说不定我的小小鸟儿已经告诉我了哟。”

  “哦?是吗?”他想听的就是这个,“你倒说说看。”

  “迄今为止,多恩人尚未卷入战事,道朗·马泰尔虽已召集诸侯,但也仅止于此。可是,他对兰尼斯特家族的仇恨人尽皆知,世人多半认为他会投靠蓝礼大人。您打算劝他打消这念头。”

  “这很明显,”提利昂道。

  “唯一费人思量的,是您究竟拿什么去换取他的盟约。亲王是个重感情的人,至今都在为妹妹伊莉亚和她的小宝贝哀悼啊。”

  “家父曾告诉我,为政之人,绝不能让私人感情影响政治之道……眼下杰诺斯大人穿了黑衣,这会儿朝中就有这么个重臣席位空着呢。”

  “重臣席位的确不容小觑,”瓦里斯承认,“可要让一个心高气傲之人忘记妹妹惨死的悲剧,光这样足够吗?”

  “何必忘记呢?”提利昂微微一笑,“我已许下承诺,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要死要活,随他高兴。当然啰,得等战争结束以后再说。”

  瓦里斯精明地看了他一眼,“我的小小鸟儿告诉我,当有人找到垂死的伊莉亚公主时……她口中哭喊着……某个人的名字。”

  “大家都知道的秘密,那还叫秘密吗?”但在凯岩城中,众人皆知杀死伊莉亚公主母子的是格雷果·克里冈,人们盛传他先杀了襁褓中的王子,手上沾满孩子的鲜血和脑浆,然后奸污了公主。

  “您口中这个‘秘密’可是令尊的部下。”

  “家父会头一个告诉你:拿一只疯狗去换五万多恩士兵相当划算。”

  瓦里斯摸摸扑粉的脸颊,“可是,万一道朗亲王不只要求凶手伏法,连背后主使者也要偿命怎么办?”

  “叛军领袖是劳勃·拜拉席恩,归根结底,所有命令都是从他而起。”

  “但劳勃当时并不在君临。”

  “道朗·马泰尔不也一样?”

  “所以了,用血债血还安抚他的自尊,拿重臣职位满足他的野心,不用说,还要加上金银和封地。这提议的确诱人……然而再怎么诱人的甜点,都是可以下毒的。如果我是亲王,在伸手拿这块蜂窝之前,还会有个要求,那,就是用来表示诚意的信物,确保不遭背叛的信物。”瓦里斯露出狡黠无比的微笑,“我很好奇,您到底把哪位送给了他?”

  提利昂叹口气,“你早知道了,对吧?”

  “哎,既然您都这么说了——呃,是托曼吧?毕竟您不可能把弥赛菈同时送给道朗·马泰尔和莱莎·艾林两人嘛。”

  “以后记得提醒我,别跟你玩这种猜谜游戏,你根本会作弊。”

  “托曼王子是个好孩子。”

  “如果我趁他年少时,将他自瑟曦和乔佛里的魔掌中带开,或许他长大以后还会是个好人。”

  “也是个好国王?”

  “乔佛里才是国王。”

  “倘若陛下有什么不测,托曼便将继承王位。托曼这孩子天生可爱,又是出了名的……听话啊。”

  “瓦里斯,你的想象力也未免太丰富了。”

  “大人,我就把您这话当恭维吧。总而言之,既然您对他如此礼遇,道朗亲王断无拒绝之理。我不得不说,您办得实在高明……除了一个小小的漏洞。”

  侏儒大笑,“这个漏洞叫瑟曦?”

  “国家大事哪比得上母子亲情呢?或许,看在家族荣耀和王国和平的份上,太后会勉强同意把托曼与弥赛菈其中之一送走,但两个都要?绝无可能。”

  “只要别让瑟曦知道,她就无从妨碍啰。”

  “万一计划在成熟之前,就被陛下她发现呢?”

  “这个嘛,”他说,“我自然把告密者当死对头啰。”看着瓦里斯咯咯傻笑,他心里清楚:第三个也成了。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八章 珊莎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不论看了多少次,这两句话依旧与初看时无异。珊莎在枕头下发现了这张卷好的羊皮纸,却不知信是怎么来的,亦不知由谁送来。信上没有署名,没有封蜡,笔迹也很陌生。她把信纸帖在前胸,轻声自言自语:“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这究竟代表了什么?她该不该把信交给太后,藉此证明自己乖巧听话?她不安地揉揉肚子,马林爵士用铁拳揍她所留下的深紫瘀伤,如今只剩一片丑陋晕黄,但疼痛依旧。说来都是自作自受,她得学会更小心地隐藏自己的情绪,以免激怒乔佛里。先前当她听说史林特伯爵被小恶魔发配长城,脱口便道:“希望他被异鬼抓去!”国王听了大为不满。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一直以来,珊莎是多么努力地祈祷啊,这会不会是上天给她的回应?难道诸神终于派出真正的骑士来拯救她了吗?说不定是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之一,或是英勇的巴隆·史文爵士……甚至是她好朋友珍妮·普尔以前疯狂迷恋的贝里·唐德利恩,那个红金头发,黑披风上缀满星星的年轻伯爵。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但这……又会不会是乔佛里恶毒的玩笑,就像上次带她上城去看父亲的首级?莫非这是精心布置、证明她不忠王室的陷阱?倘若她真去了神木林,会不会发现伊林·派恩爵士静坐在心树下,手握巨剑寒冰,睁大那双惨白眼珠,等她自投罗网?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门开了,她连忙把信塞进床单,自己坐在上面。幸亏进来的只是那一头松垮棕发,生性羞怯的女侍。“你要做什么?”珊莎质问。

  “小姐今晚可要洗澡?”

  “嗯,就生个火吧……我有点冷。”天气虽热,她却全身发抖。

  “照您的意。”

  珊莎满腹猜疑地看着这位女孩。她发现信件了吗?难道是她把信放到枕头底下的?不太可能,这女孩看起来有些蠢笨,秘密送信的事不会交给这种人办。其实珊莎对她了解不多,太后每隔两周便调换她的侍女,以免她们交上朋友。

  壁炉里的火生好之后,珊莎草率地向女仆道过谢,便命她退出去。这女孩和过去其他女仆一样很听话,只是珊莎觉得她的眼神不怀好意,想必这会儿便急着去向太后或瓦里斯打小报告吧。她坚信,所有的女侍都是派来监视她的。

  独处之后,她立刻把信纸丢进火焰,看着羊皮纸卷曲焦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她挪到窗边,只见窗下有个矮小的骑士,盔甲被月光染得苍白,肩披厚重的白色披风,正在吊桥上来回踱步。从身高看来,定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太后虽然同意她在城堡内自由出入,但若想在深夜离开梅葛楼,一定会遭他盘问。到时候她该怎么说呢?她突然很庆幸自己烧了那封信。

  她脱去裙服,钻进被窝,却睡不着。“他”还在神木林吗?她不禁暗忖,“他”又会等多久?只给她一张纸条,却什么也不说,这样好残忍啊。百般思绪在她脑中不断回绕。

  如果有人能告诉她该怎么做就好了。她好想念茉丹修女,还有她最要好的朋友珍妮·普尔。修女由于为史塔克家服务,因此和其他人一样掉了脑袋。珍妮则在她与太后见面后便从房里消失了,从此再无人提起,珊莎不知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她常常试着忘掉她们,但回忆总会突然涌现,泪水便跟着决堤。有时珊莎甚至会想起妹妹。如今艾莉亚一定已经安然返回了临冬城,成天跳舞缝纫,和布兰小瑞肯他们玩耍了吧!假如她心情不错,说不定还可以骑马到避冬市镇里去呢。珊莎也可以骑马,但只能在内城,多绕几圈就没意思了。

  呐喊声传来时,她一点睡意也无。声音起初遥远,继而逐渐变大,那是无数人同时大喊的合声。她听不出在喊些什么。除此之外,还有马嘶、沉重的脚步声和发号施令的呼喝。她爬到窗边,看见城墙上人影晃动,长枪和火炬忽隐忽现。回去睡觉,珊莎对自己说,这不干你的事,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仆人们都说近来城中时有动乱,躲避战火的难民不断涌进都城,很多人只能靠抢劫和残杀为生。回去睡吧。

  她探头一看,白骑士不见了,干涸护城河上的吊桥放了下来,无人守卫。

  珊莎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向衣柜。哎哟,我这是在做什么?她边穿衣服边扪心自问。这真是疯了。她看到外墙上火炬通明,难道史坦尼斯和蓝礼终于前来杀掉乔佛里,夺回哥哥的王位了吗?如果是这样,守卫一定会升起吊桥,切断梅葛楼与外城间的联系。珊莎披上一件浅灰斗篷,又拿了她平常切肉用的餐刀。如果这是个陷阱,那我宁愿死去,也不愿再受侮辱,她对自己说,接着把刀藏进斗篷。

  她刚潜入黑夜,便有一队红袍剑士跑过无人防守的吊桥。她直等他们走远后才跟着快步冲过。院子里,士兵正忙着系剑带、装马鞍。她瞥见普列斯顿爵士站在马厩旁,正和另外三名身着月白披风的御林铁卫一同协助乔佛里穿戴盔甲。看见国王,她喉咙立时一紧,所幸他没发现她,而是一直高叫着要人拿剑和十字弓。

  她越往城堡深处去,嘈杂声便越小。但她始终不敢回头,惟恐乔佛里正盯着自己……甚至尾随在后。盘旋的楼梯就在前方,其上窄窗溢出的光线在地面印落一条条明灭不定的光纹。走到楼梯顶端,珊莎已经气喘吁吁了。她跑过一条阴影幢幢的柱廊,贴在一面墙上稍事休息。有东西从脚边擦过,把她吓得魂飞魄散。幸好那只是少了个耳朵,全身凌乱肮脏的黑公猫,它朝她吐口口水,跳了开去。

  抵达神木林时,耳边的音响褪变为微弱的金属碰撞和遥远的喊叫。珊莎拉紧斗篷,空气中充溢着泥土和树叶的味道。淑女一定会喜欢上这里,她心想。神木林有种原始的感觉,即便在这里,在都市中心的坚堡深处,你依旧可以感到古老诸神正用几千只看不见的眼睛凝视着你。

  相比父亲信仰的古老诸神,珊莎更喜欢母亲的七神。她喜欢雕像和彩绘玻璃上的图案,燃香的气息,身穿长袍手捧水晶的修士,镶着珠母、玛瑙和天青石的祭坛,以及照洒其上、绚丽灿烂的七彩虹光。但她不能否认神木林的确有种特别的力量,尤其是在夜晚。帮帮我吧,她暗暗祈祷,为我送来友伴,一个愿为我挺身而战的真正骑士……

  她走在树间,用手感觉粗糙的树皮,树叶拂过她的面颊。是不是来得太迟了?他不会这么快便离开吧?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来?她该不该冒险喊出声呢?这里好安宁,好平静啊……

  “孩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珊莎旋身,一名男子从影子里走出,他体态笨重,脖子很粗,步履蹒跚,穿着深灰长袍,兜帽拉前遮住脸颊。但一道银色月光略过,她一见他红肿的皮肤和下面琐碎的血管,便认出他来。

  “唐托斯爵士,”她颤声道,心都碎了。“是你吗?”

  “是啊,小姐。”他靠过来,她可以闻到对方呼吸中的酸败酒臭。“是我,”说罢他伸出手。

  珊莎连忙后退,“别碰我!”她把手伸进斗篷,握住暗藏的餐刀。“你……你想怎么样?”

  “我只想帮您,”唐托斯说,“正如您救我那样。”

  “你喝醉了,对不对?”

  “只喝了一杯,壮胆用的。我若是被他们逮着,准连皮都给扒了。”

  那我又会有什么下场呢?珊莎不禁又思念起淑女。她可以嗅出其中真伪,一定可以,但它已经死了,被父亲亲手杀死,一切都是艾莉亚的缘故。她抽出短刀,双手握住,举到身前。

  “您要拿它刺我?”唐托斯问。

  “没错,”她说,“说!谁派你来的?”

  “亲爱的小姐,没人派我来啊。我以骑士的名誉发誓。”

  “骑士?”乔佛里已经宣布:他不再是骑士,而是弄臣,地位低于月童。“我向诸神祈求,希望派一位骑士来拯救我。”她说,“我日夜祈祷,为什么他们却送来一个烂醉的老傻子?”

  “没错,这都是我自作自受。可……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怪,但是……我在身为骑士的这些年里,其实是个傻子,现在我真成了傻子,却觉得……却觉得我又重新找回了骑士的荣誉。这一切都是因为您啊,亲爱的小姐……因为您的恩泽和您的勇气。是您救了我,从乔佛里手中,您不仅拯救了我的生命,更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他声音一低,“歌手们都说,从前有个傻子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骑士……”

  “佛罗理安。”珊莎轻声道,不禁浑身颤抖。

  “好小姐,我愿当您的佛罗理安。”唐托斯谦卑地说,跪倒在她面前。

  珊莎缓缓放低小刀。她头脑极其晕眩,彷佛整个人飘了起来。要我把自己托付给这个酒鬼,实在太疯狂了,可如果我就此一走了之,机会还会有吗?“你……你准备怎么做?你要怎么救我出去?”

  唐托斯爵士抬起头,看着她,“最难办的是如何带您出城堡。一旦出了城,就能找船载您回家。我得先凑够钱,然后打点相关事宜,如此而已。”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她问,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今天晚上?不,好小姐,恐怕还不行。我必须先找出一个带您出城的稳妥法子,并等待时机的成熟。这事不容易,也急不得。他们连我也监视着呢。”他紧张地舔舔嘴唇,“可不可以请您把刀子收起来?”

  珊莎把刀子收进斗篷,“请起,爵士先生。”

  “谢谢您,我的好小姐。”唐托斯爵士踉跄笨拙地起身,拂去膝上的泥土和落叶。“令尊是这个国家上下最为正直的人,但我却坐视他被斩首示众,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可是,当乔佛里要杀我时,您,却为我挺身而出。小姐,我从来不是什么英雄,绝对无法与莱安·雷德温或‘无畏的’巴利斯坦相提并论。我没有赢得任何一场比武会,也没有立过战功……但我确曾身为骑士,而您,让我终于明白了骑士的价值。我的命虽然微贱,但它是您的了。”唐托斯爵士伸手按住心树多瘤的树干,她看得出他正在发抖。“我发誓,以令尊信奉的诸神为见证,我一定送您回家。”

  他发誓了!并且是在诸神面前立下的神圣誓言。“那么……爵士先生,我就把自己托付给您。可是,我要怎么知道何时出发呢?您还会送信给我吗?”

  唐托斯爵士焦虑地四下张望,“太冒险了。只好请您常来这儿,常来神木林,能找到机会就过来。这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别的地方都不行。不管你我的房间、楼梯间、场子里,即使我们独处也一样。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放心说话。”

  “只有这里,”珊莎说,“我记住了。”

  “还有,假如旁人在场时,我表现得冷酷无情,或是对您冷嘲热讽,甚至根本无动于衷,孩子,请您千万见谅。我有我扮演的角色,您也是一样。只需一个闪失,我们两人的头就会如令尊一样挂上城墙。”

  她点点头,“我了解。”

  “请您务必勇敢坚强……还要耐心等待,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会的,”她保证,“可……请您……请您尽快……好吗?我好害怕……”

  “我也一样。”唐托斯爵士有气无力地微笑道,“现在,您该回去了,以免引人注意。”

  “你不跟我一道走?”

  “最好别让任何人看到我们在一起。”

  珊莎点点头,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又紧张地转身,闭起眼睛,轻轻在他脸颊印上一吻。“我的佛罗理安。”她低声说,“诸神果真听见了我的祈祷。”

  接着她便轻盈地经过临河走道,穿越小厨房和猪圈,愈加急促的脚步声被猪群的尖叫所掩盖。回家,她想,回家,他要带我回家。我的佛罗理安,他会保护我。歌颂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曲谣向来是她的最爱。相传佛罗理安长得也并不俊俏,只是没这么老。

  她快步冲下螺旋梯,突然有个人从隐匿的门槛里蹒跚走出,珊莎一头撞进他怀中,失去重心,差点摔倒,好在一只戴铁套的手及时扣住她手腕,一个暗哑的声音同时响起:“小小鸟,这楼梯可是又陡又高,难不成你想把我俩都害死?”他的笑声好似在锯石头。“说不定你真想呢。”

  是猎狗!“不,大人,请您原谅,我没有这个意思。”珊莎赶忙移开视线,但太晚了,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请您不要这样,您把我弄痛了。”她挣扎着想脱身。

  “大半夜的,小乔的小小鸟干嘛从楼梯上飞下来啊?”见她不答,他便用力摇她。“你上哪儿去了?”

  “神-神-神木林,大人,”她不敢撒谎,“我去为我父亲祈……祈祷,还……还为国王陛下祈祷,祈祷他平安无恙。”

  “你以为我喝醉了,就会相信这种话?”他放开她的手,站在原地轻微摇晃,烧伤的恐怖面容印上了明暗相间的条纹。“我看你也差不多是个女人了……脸、奶子,人也长高了,简直……唉,可你还是小笨鸟一只,对不?成天就只会唱他们教你的那些曲子……怎么不唱首给我听啊?唱啊,唱给我听,就唱那些骑士和淑女的歌。你最喜欢骑士,对不?”

  她被他吓坏了,“大人,我只喜欢真-真正的骑士。”

  “真正的骑士!”他语带讥讽,“我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大人,我打了你,你才记得我的吧?”克里冈晃了晃,险些跌倒。“老天,”他咒道,“喝太多酒了。小小鸟,你喜不喜欢喝酒啊?真正来劲的酒哟?男人只要一瓶酸酸的红酒,如血一般暗红的酒,就足够啦,哦,或许再来个女人。”他摇头大笑,“瞧我醉得像条狗似的,真该死。来吧,小小鸟,该回笼子了。让我带你回去,代陛下确保你的安全。”猎狗推了她一把,动作却意外地温柔,然后跟在她身后下了楼梯。走到楼梯底部,他已复归静默,彷佛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

  快到梅葛楼时,她警觉地意识到把守吊桥的铁卫换成了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他戴着纯白高盔,听见他们的脚步,便僵硬地转过来。珊莎连忙避开他的视线。柏洛斯爵士是御林铁卫里最可怕的一位,人长得丑,脾气又火爆,天生双下巴,永远皱着眉。

  “小妹妹,这家伙没什么好怕。”猎狗伸手重重按住她肩头,“癞虾蟆上画斑纹,照旧不是真老虎。”

  柏洛斯爵士揭起面罩,“爵士,您上哪——”

  “操你个爵士,柏洛斯。当骑士的是你不是我,我只是国王的狗,记得吧?”

  “陛下刚才就在找他的狗。”

  “他的狗喝酒去了。今晚轮到你保护他,‘爵士先生’。你和我的其他‘弟兄’。”

  柏洛斯爵士转向珊莎,“小姐,这么晚了,您为何不在房里?”

  “我到神木林去为陛下祈祷平安。”这次的谎言说得比较圆润,差不多就像真话。

  “外面吵成这样,你还指望她睡得着?”克里冈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城门口来了群笨蛋,”柏洛斯爵士确认,“有人管不住舌头,把为提瑞克准备婚宴的事传了出去,于是那帮人渣便觉得自己也该出席宴会。陛下率兵出击,把他们赶跑了。”

  “勇敢的小子,”克里冈努努嘴。

  等他碰上我哥哥,再来看看他有多勇敢吧,珊莎心想。猎狗护送她走过吊桥,登上螺旋梯,途中她道:“你为什么听任别人叫你是狗,却偏不肯让人称呼你为骑士?”

  “因为与骑士相比,我宁可作狗。我爷爷是凯岩城的驯兽长,有一个秋天,泰陀斯大人碰上一头正追逐猎物的母狮。那母狮也不管他妈的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标志,一口咬死了他的坐骑,差点把大人自己也吞了。幸亏我爷爷带着猎狗赶到,死了三条狗才把它赶跑,我爷爷还因此少了一条腿。兰尼斯特赏给他一块领地、一座塔堡,并收他儿子为侍从。我家的三黑狗旗正是代表被狮子咬死的那三条狗,背景则是秋天的黄草颜色。猎狗会为人而死,却绝不会骗人,而且,它一定自始至终正眼看人。”他托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指头把她夹得生痛。“这些事,小小鸟可做不到,对不?你看,我终究还是没有听到你的歌。”

  “我……我会唱一首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歌。”

  “佛罗理安和琼琪?一个是蠢才,一个是婊子,饶了我吧。不过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你唱歌给我听,管你愿不愿意。”

  “我会很乐意为您献唱。”

  桑铎·克里冈嗤之以鼻,“瞧瞧你,长得虽漂亮,却根本不会说谎。你知道,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骗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九章 艾莉亚

  艾莉亚费尽力气,爬上最高的枝干,看见林间突出的烟囱,些许茅草屋聚集在湖岸,一条小溪注入湖中。岸边有座木造码头伸入水里,旁边是一间低矮的石顶长屋。

  她继续向外攀爬,直到后来树枝有些承受不住她的重量。码头边没有船,但她可以看到从烟囱里升起的缕缕轻烟,以及马厩后半掩的马车。

  有人。艾莉亚咬紧下唇,到目前为止,他们经过的所有地方都空荡无人、废墟一片,不管农田、村镇、城堡、圣堂、谷仓都是同样下场。兰尼斯特军能烧则烧,能杀就杀,甚至到处放火焚毁树林。好在树叶仍青,而且最近下过雨,因此火势没有扩散。“若是湖水可以烧火,想必他们也不会放过吧。”詹德利这么说,艾莉亚知道他说得没错。他们逃出来的那天晚上,镇上的熊熊烈火璀璨地映在水面,彷佛湖真的烧起来了。

  出事后第二天夜里,他们才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偷偷溜回庄园的废墟。现场只剩焦黑的断垣残壁和遍地死尸,有些灰烬还在冒着苍白的烟缕。热派曾死命哀求他们不要回去,罗米则称他们为笨蛋,并发誓亚摩利爵士定会把他们抓起来杀掉。但当他们回去时,洛奇和他的人马早已离开。他们发现庄园大门砍倒,墙壁半塌,内里遍地死尸。詹德利只看一眼就受不了。“他们死了,全死了。”他说,“还被狗啃过,你看。”

  “也可能是狼。”

  “是狗是狼,还不都一样?反正这里是完了。”

  但在找到尤伦之前,艾莉亚却不愿离开。他们杀不了他吧?她不断对自己说,他那么厉害、那么强硬,又是守夜人的弟兄。他们一面搜索尸堆,她一面对詹德利说。

  那记致命的利斧把他头颅整个劈成了两半,但那把纠缠不清的大胡子,以及身上那件满是补丁、从不清洗、早已褪成灰色的黑衣又是那么地醒目。亚摩利·洛奇爵士既没有埋葬对手,也没有埋葬自己人。四名兰尼斯特士兵倒在尤伦身边,艾莉亚想知道究竟死了多少人才把他击倒。

  他本来要带我回家呢,他们一边为老人挖墓,她心里一边想。庄里死人太多,无法全部埋葬,但艾莉亚坚持无论如何都该为尤伦挖个坟。他本来向我保证,要把我安全带回临冬城呢。她很想哭,却又很想用力踢他。

  随后詹德利想到了之前被尤伦派去塔楼的那三个人,他们虽然也遭到攻击,但那圆形的塔楼仅有一个入口,尚且位于二楼,必须搭梯子上去,一旦楼梯被收进塔里,亚摩利爵士的手下就奈何不了他们。兰尼斯特家的人马虽然在塔底堆上干柴放火,但石头烧不起来,而洛奇又没耐心把里面的人逼出来。此刻詹德利一叫唤,凯杰克就开门出来。艾莉亚一听库兹建议他们继续北上,不能回头,心中便重复燃起返回临冬城的希望。

  啊,眼前的村落虽然不是临冬城,但那些茅草屋顶代表着温暖和保护,说不定还有吃的。当然,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是他们胆子够大,愿意冒险靠近。只要里面不是洛奇就好,可他骑马呀,早该走得远远地了。

  她站在树上观望良久,盼望能看到些什么:一个人、一匹马、一面旗,任何能提供讯息的东西都好。有几次,她隐约见到一点动静,然而房屋的距离实在太远,无法确定。但有一回,非常清晰地,她听见了马的嘶叫。

  天上满是飞鸟,大半为乌鸦。它们在茅草屋上空振翅盘旋,远处观之,大小和苍蝇无异。东边的神眼湖活像一片被太阳敲出的蓝,占据了半个世界。近来几天,他们沿着泥泞的湖岸缓缓前进(詹德利死也不肯接近任何道路,就连热派和罗米也觉得有理),艾莉亚时时觉得湖水似乎在呼唤她。她好想一头跃进平静的蓝湖,把自己洗个干净,游个泳、泼泼水,然后躺在艳阳下晒干。可她不敢在其他人面前脱衣服,连洗衣服都不敢。所以每天日落,她只能常坐在湖边岩石上,两脚垂在沁凉的湖水中。后来她把那双破烂不堪的鞋子丢了。赤脚走路起初很痛苦,但水泡会破,割伤会愈合,最后她的脚底硬得跟皮革一样。脚趾间满是湿泥的感觉很舒服,她喜欢肌肤与大地相连的悸动。

  从这里看去,她可以见到东北方一座林木茂密的小岛。离岸三十码处,三只黑天鹅游弋水面,好一幅安详景致……没人告诉它们战争已经来临,焚毁的城镇和惨死的人们也与它们无关。她羡慕地望着它们,心里的一部分想变成天鹅,另一部分却又想杀一只来吃。她的早餐是橡子糊和一把甲虫。其实只要习惯,甲虫并不难咽,蠕虫就困难多了。但再怎么难吃,总比天天饿肚子好。甲虫很容易找,随便踢翻石头就有。艾莉亚小时候,曾有一次为了看珊莎尖叫,故意吃下一只甲虫,所以如今再吃没什么障碍。“黄鼠狼”也平静接受,可热派刚试着要吞,便把虫呕了出来。至于罗米和詹德利,则连试都不敢试。昨天詹德利抓到一只青蛙,和罗米分着吃了。几天前热派还找着一堆黑莓,他们立刻把整丛摘了个一干二净。但多数时候,他们得靠清水和橡子为生。库兹教他们如何用石头磨一种橡子糊,那味道糟透了。

  她真希望盗猎者库兹没死,关于森林的知识,他比其他人加起来懂的还多,可那晚他在守卫塔收梯子时被人一箭射穿了肩膀。塔柏用湖边的泥巴和青苔为他敷伤,前两天库兹直说这伤不碍事,虽然他喉咙的血肉逐渐转黑,恐怖的红肿条痕从下巴一路长到胸前。后来有天早上,他没力气起身,第二天就死了。

  他们堆石头做成他的坟墓,凯杰克拿了他的剑和猎号,塔柏则取走弓箭、靴子和短刀。两人离开时,把这些都带走了。起初他们以为这两人只是去打猎,不多久便会带着猎物回来喂饱他们。可他们等啊等,直到最后詹德利驱使他们上路。或许塔柏和凯杰克认为抛下这群孤儿不管,自己存活的机会比较大。说不定事实果真如此,但这并未减少她对他们的恨意。

  树下,热派学着狗叫。从前,库兹教他们用动物的声音彼此联络,他说这是盗猎者的招牌技巧,可他还没教会便死了。热派学鸟叫实在苯透了,学狗叫稍好些,可也好不了多少。

  艾莉亚跳向下面的树枝,同时伸出双手保持平衡。水舞者绝不会摔落。她着地很轻,脚趾弯曲,紧扣树枝。随后她走了几步,再往下跳到一根较大的枝干,接着双手悬吊在树枝上,一手接一手地向里爬,穿越密集的树叶,直到手脚触到主干。树皮摸起来很粗糙,她很快下了树,最后六尺一跃而下,着地滚翻。

  詹德利伸手拉她起来,“你上去了好久。看到什么了吗?”

  “一个渔村,不大,就在北边的湖岸。一共二十六间茅屋和一间石板屋,我数过了。我还看到半露的马车。那地方有人。”

  听见她的声音,黄鼠狼便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这绰号是罗米取的,他说她长得很像黄鼠狼,其实根本没那回事,但他们总不能老叫她“爱哭鬼”吧,因为她后来总算是不哭了。她的嘴巴脏兮兮的,艾莉亚希望她别又去吃了泥巴才好。

  “看到人了?”詹德利问。

  “只看得到屋顶,”艾莉亚说,“不过有些烟囱在冒烟,我还听见了马叫。”黄鼠狼伸出双手,紧紧搂住她的腿,最近她经常这样。

  “有人就有吃的!”热派道。他太吵了,詹德利一天到晚叫他放低音量,却不起作用。“说不定会分咱们一点!”

  “说不定把咱们都宰了。”詹德利说。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热派满怀希望地说。

  “你这口气还真像罗米。”

  绿手罗米坐在一棵橡树下,背靠两块粗厚的树根。庄里激战时,他的左小腿被一根长矛刺穿,到得第二天晚上,他只能扶着詹德利,单脚走路。如今他连走都半办法了,他们只好砍树枝做担架。抬着他赶路不但辛苦,速度也慢,一有颠簸他就呻吟个没完。

  “咱们非投降不可,”他说,“尤伦就该这么做,他应该听话开门。”

  艾莉亚真是受够了罗米这番“尤伦应该投降”的评论。大家抬他走,可他整天说着这些,不然便是抱怨脚痛和喊饿。

  热派附和:“他们命令尤伦开门,还是以国王之名说的。只要以国王之名说的事,你就一定得照办。都是那臭老头的错,如果他乖乖投降,咱们就不会有事。”

  詹德利眉头一皱,“只有骑士和贵族会互相俘虏,讨取赎金,他们才不管你这种人投不投降呢。”他转向艾莉亚,“你还看到什么?”

  “如果是渔村,我敢打赌,他们一定会卖鱼。”热派说。湖里有的是鲜鱼,可惜他们没工具抓。艾莉亚试过用手,学习之前寇斯的把式,只是鱼的动作比鸽子快,水光反射又老害她看不清。

  “有没鱼卖我不清楚。”艾莉亚拉拉黄鼠狼纠结一团的头发,心想还是割掉比较好。“湖边有乌鸦,那里肯定有东西死了。”

  “一定是死鱼,给冲上了岸。”热派说,“乌鸦能吃,我敢打赌咱们也行!”

  “咱们应该抓几只乌鸦,吃乌鸦才对!”罗米说,“咱们可以生个火,像烤鸡一样把它们烤来吃。”

  詹德利皱眉的时候看起来很凶,他的胡子愈长愈浓密,黑如石南。“我说了,不许生火。”

  “罗米肚子饿,”热派开始哀嚎,“我也饿。”

  “谁肚子不饿啊?”艾莉亚道。

  “你啊!”罗米啐了一口,“你这吃虫鬼。”

  艾莉亚真想扬腿踢他的伤口,“我不是说过吗?你如果要吃我也可以给你挖。”

  罗米露出作呕的表情,“我若不是脚成这样,早打几只野猪来吃了。”

  “打野猪。”她嘲笑道,“你知道不?你得先有一根猎猪用的长矛,要有马儿和猎犬,还要有人帮你把野猪从窝里赶出来。”父亲以前就跟罗柏和琼恩一起在狼林里猎野猪,有一次他还带布兰去过,但从不准艾莉亚跟去,即使她年纪比布兰大。茉丹修女说打猎之事不适合淑女,母亲则答应她长大以后可以养只自己的猎鹰。如今她已经长大了,但要是有只猎鹰,铁定先把它吃掉。

  “你懂什么打野猪?”热派说。

  “起码懂得比你多。”

  詹德利没心情听他们吵架,“你两个都给我安静!让我想想该怎么做。”他一思考便会露出痛苦不堪的神情,彷佛难受得紧。

  “只有投降。”罗米说。

  “我叫你别再说投降了!我们根本不知道那里的人是谁。弄不好可以偷点吃的。”

  “若不是罗米脚受伤,可以叫他去偷。”热派说,“他以前在城里就是小偷。”

  “而且很差劲,”艾莉亚道,“不然就不会被抓了。”

  詹德利抬头看看太阳,“要溜进去最好趁傍晚,等天一黑我就去瞧瞧。”

  “不,我去,”艾莉亚说,“你太吵了。”

  詹德利又开始皱眉,“那我们一起去。”

  “应该叫阿利去,”罗米说,“他动作比你轻。”

  “我说了,我跟他一起去。”

  “那你们回不来怎么办?热派一个人又抬不动我,你也知道他抬不动……”

  “还有狼咧,”热派说,“昨晚我守夜时听见的,好象就在附近。”

  艾莉亚也听见了。昨晚她睡在一棵榆树的枝头,结果被狼嚎惊醒。后来她坐着听了整整一个钟头,只觉背脊发凉。

  “你还不准我们生火吓它们,”热派说,“把我们扔下来给狼吃,这样不对!”

  “谁把你扔下来?”詹德利嫌恶地说,“就算狼真的来了,罗米有长矛,你也在旁边。我们只是去看看,如此而已,我们会回来的。”

  “不管碰到谁,总之投降就好。”罗米呻吟着说,“脚好痛,我想抹药水。”

  “如果找到抹脚的药水,我们会带回来给你。”詹德利道,“阿利,我们走。我想在日落之前接近一点。热派,黄鼠狼就交给你了,别让她跟着我们。”

  “她上回踢我!”

  “你不把她看好,小心我踢你!”不等对方回答,詹德利便戴上钢盔出发了。

  艾莉亚得小跑才能跟上,詹德利大她五岁,足足比她高上一尺,又生了双长腿。有好一阵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满脸怒容地在树林里费力穿梭,发出很大的噪音。最后他终于停下脚步:

  “我觉得罗米快死了。”

  她并不惊讶,库兹也是这么死的,而他比罗米强壮许多呢。每当轮到艾莉亚抬他,她都能感觉他皮肤的温热,闻到他腿伤的臭味。“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学士……”

  “学士只有城堡里才有,况且就算我们找到,人家也不会为罗米这种人脏了手。”詹德利低头避过一根低垂的树枝。

  “不是这样的。”她很确定,不管谁找上鲁温师傅,他都会帮忙。

  “他迟早会死,死得越快对其他人越好。我们应该丢下他,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如果今天受伤的是我或是你,你知道他一定早丢下我们不管了。”他们爬下一条陡峭的山沟,然后抓住树根爬上另一边。“我受够了抬他,受够了他满嘴投降的话。若他还能好好地站起来,我一定打得他满地找牙。罗米对我们一点用都没有,那爱哭的小妹也一样。”

  “你别打黄鼠狼的主意!她只是肚子饿又害怕而已。”艾莉亚回头看了一眼,幸亏小女孩这次没跟来。热派一定照詹德利吩咐,乖乖把她捉住了。

  “没用就是没用。”詹德利倔强地重复,“她和热派和罗米,都只会拖慢我们的速度,最后害我们送命。这帮人里面,你是唯一有用的,虽然你是女生。”

  艾莉亚整个人僵在原地。“我不是女生!”

  “你本来就是,你以为我跟他们一样笨吗?”

  “不,你比他们更苯。守夜人不收女生,这事谁都知道。”

  “你说的不错。我不知道尤伦为什么收你,可他一定有他的理由。总而言之,你是女生。”

  “我才不是!”

  “那你把鸡鸡掏出来撒尿啊,快点!”

  “我又不用撒尿,我想尿才尿。”

  “你骗人,掏不出鸡鸡,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以前人多时我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你每次都到林子里撒尿。热派可没这样吧?我也不会,如果你不是女生,那你一定是太监。”

  “你才是太监!”

  “你明知我不是。”詹德利微笑,“要我把鸡鸡掏出来证明吗?我可没什么好隐瞒的。”

  “才怪!”艾莉亚急着避开这个鸡鸡的话题,脱口便说,“当初我们在旅馆,那些金袍子来抓你,你却没说为什么!”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我觉得尤伦知道,但他不告诉我。你呢?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抓的是你?”

  艾莉亚咬紧嘴唇,想起尤伦割掉她头发那天所说的话:这群人有一半连想都不想就会把你交给太后,以换来特赦和几个铜板。另外一半也会这么做,可他们会先操你几次再说。只有詹德利不一样,因为太后也在抓他。“如果你肯告诉我,我也就跟你说。”她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若是知道为什么,一定跟你说!阿利……你真的叫阿利吗?你有女生的名字吗?”

  艾莉亚瞪着脚边蜷曲的树根,知道自己无法再隐瞒。詹德利猜出了真相,而她裤裆里也的确没东西。她要么当场拔出缝衣针杀了他,要么信任他。就算真的动手,她还不确定是否杀得了她,因为他不但有剑,更比她强壮许多。所以唯一的选择是说出实情。“不许告诉罗米和热派,”她道。

  “不会,”他发誓,“他们不会从我这里知道。”

  “艾莉亚,”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史……”他顿了一会儿,“国王的首相就姓史塔克,就是被杀的那个叛徒。”

  “他才不是叛徒。他是我父亲。”

  詹德利眼睛睁得老大,“所以你以为……”

  她点点头,“尤伦本来要带我回临冬城。”

  “我……那你就是好人家的……淑女了……”

  艾莉亚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破烂衣裳,光溜溜的脚丫,破皮满茧。她看到趾甲缝里的泥巴,看到手肘上的伤疤。这副模样,我敢说茉丹修女一定认不出来。珊莎说不定行,但她会假装不认识。“我母亲是淑女,我姐姐也是,但我从来都不是。”

  “怎么不是?你是大贵族的女儿,住在城堡里,对不对?而且你……老天,我不……”詹德利突然犹豫起来,似乎有些害怕。“刚才说那些鸡鸡什么的,不是我的本意。我还在你面前撒尿和……我……请您原谅我,小姐。”

  “够了!”艾莉亚生气地大喊。他这是寻她开心?

  “小姐,我也是懂礼仪的人。”詹德利道,倔强一如往常,“每次好人家的女孩跟着父亲上我们店来,师父就吩咐我单膝跪下,直等她们跟我说话才能开口,并且一定要称呼她们为‘我的小姐’。”

  “你若是改口叫我小姐,连热派都能发现!还有,你最好还是跟以前一样撒尿。”

  “就照小姐吩咐。”

  艾莉亚两手锤打他的胸膛,他被一颗石头绊了一跤,噗通一声坐倒在地。“你这算哪门子的老爷千金啊?”他笑着说。

  “就是这种!”她踢他侧身,他却笑得更厉害。“你爱笑就笑个够,我去看看村里有什么人。”太阳已经没入树丛,黄昏很快便会降临。这回轮到詹德利快步跟上了。“你闻到了吗?”她问。

  他嗅了嗅,“死鱼?”

  “你明知不是。”

  “我们最好小心点。我从西边绕过去,找找有没有路。既然你看到马车,一定有路可走。你从岸边走,如果需要帮忙,就学狗叫。”

  “那太苯啦,如果需要帮忙,我会喊的。”她箭步跑开,赤脚在草地上寂静无声。当她回头张望,发觉他正盯着自己,脸上是那个思考时标志性的痛苦表情。他心里大概认为不该让淑女出去偷东西吃吧。艾莉亚直觉地认定他会开始做蠢事了。

  离村庄愈近,味道便愈浓烈。她觉得闻起来不像死鱼,与之相较更为恶臭难闻,她忍不住皱起鼻子。

  林木开始稀疏,她改钻灌木丛,在矮丛间滑动,静如影。每走几码,她便停下来侧耳倾听。到第三次时,她听见了马的嘶叫,还有人的话音,味道也更加难耐。这是死人的臭气,一定是。先前看到尤伦和其他死者时,她已经闻过了。

  村子南边生了一丛浓密的荆藤,她抵达那儿时,夕阳的长影已经逐渐消失,萤火虫纷纷出来了。越过篱笆,她看到茅草屋顶。她爬啊爬,找到一个开口,蠕动着、小心翼翼地钻了过去,没有让任何人发现。这时,她看到了恶臭的来源。

  神眼湖的水轻柔地拍打浅滩,岸边立起了一长排刑架,都是用新伐的树木搭成的。早已不成人形的尸体倒挂在刑架上,双脚被铁链扣住,任由群鸦恣意啄食。乌鸦从这具尸体飞到那具尸体,每一只都伴随着成百的苍蝇。湖面若有微风吹来,离她最近的尸体便会轻轻摇动,彷佛要挣脱铁链。他的脸已被乌鸦和某种体型更大的不明动物咬去大半,喉咙和胸膛被活活撕裂,绿色发亮的内脏和扯烂的皮肉条在腹部的开口悬晃。一只手臂自肩膀被生生撕下,艾莉亚看见骨头散落在几尺开外,破裂断开,满是咬痕,上面的肉早被啃了干净。

  她强迫自己看了一具尸体,又看一具,再一具,同时不断告诉自己要刚硬如石。这些尸体全都惨遭蹂躏,腐烂已久,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们早在吊死前衣服便被扒光了。可他们看起来却不像没穿衣服的人,他们看起来根本不像人。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许多脸庞也不能幸免。这排长长刑架的第六个,铁链上更是只剩了一只脚,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死人伤不了她,但杀死他们的人却可以。绞刑架后方远处,两个身穿盔甲的人拄着长枪,站在水边的低矮长屋前,那间屋有石板屋顶。门前的泥地上插了两根长竿,上面挂着旗帜,一面红,一面颜色比较淡,可能是白或者黄,但两者都低垂着,加上天光渐暗,所以她不能确定那是不是兰尼斯特家的深红。我用不着见到狮子图案,这些死人就说明了一切,除了兰尼斯特,还会有谁?

  这时,传来一声大喊。

  两名长枪兵立刻转头,只见第三人推着一名俘虏出现在视线里。天色很暗,看不清长相,可犯人戴着一顶闪亮的钢盔,艾莉亚一见头盔上的双角,便知是詹德利无疑。你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她心想。如果他还在身边,她一定再踢他一通。

  三个守卫高声交谈,但她距离实在太远,听不出讲些什么,附近又有大批乌鸦怪叫着拍翅干扰。一名枪兵抢下詹德利的头盔,问了一个问题,并显然对答案不满意,便照着他的脸一挥枪柄,把他打倒在地。抓到他的人随后踢了他一脚,另一个枪兵则在一旁试戴牛角盔。最后,他们拉他起来,押着他朝那间长屋走去。当他们打开厚重的木门,立时有一个小男孩窜出,却被守卫一把攫住手臂,扔回屋里。艾莉亚听见里面传出啜泣,接着是一声凄厉痛苦的惨叫,她不由得咬紧嘴唇。

  守卫把詹德利也推了进去,然后拴上门。就在这时,一阵清风从湖面吹来,两面旗帜抖了一下,飘了起来。正如她所担心的,高的那根竿子的旗上绣着金狮子。另一面则是奶油黄,绣有三个油亮的黑色形体。是狗,她想。艾莉亚以前见过这些狗,但是在哪儿呢?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詹德利被他们抓走了。不管他有多苯多倔强,她总得想办法救他出来。她不知这些人知不知道太后要抓他。

  一名守卫摘下自己的头盔,改戴詹德利那顶,她见了火冒三丈,但她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他。她隐约听见各种尖叫从那栋无窗的仓库中传出,隔着石墙,显得很模糊,她不敢确定。

  她又待了一阵子,看到守卫换班,人来人往,他们牵着马儿去溪边喝水,还有一队打猎的人从森林里回来,用木棍抬着一头鹿。她看着他们把死鹿清理干净、掏出内脏,在小溪对岸生起了火。肉香和尸臭奇妙地混杂在一起,她只觉空虚的肚子不住翻腾,泫然欲呕。一见有吃的,其他人纷纷从各间房子里出来,大多穿着锁子甲或硬皮衣。鹿肉烤好之后,最美味的部位被人送进某一间屋。

  她原以为可以趁夜色摸进去救詹德利,没想到守卫点起了火把。有个侍从把面包和烤肉带给两名仓库守卫,之后又有两个人带酒过来,大家轮流传着酒袋喝。喝完以后,来人离开,可守卫仍旧拄着长枪留在原地。

  眼看无机可趁,艾莉亚终于从荆棘堆里钻出,回到黑暗的树林,这时她的四肢全僵硬了。天已全黑,一弯银月在流云间忽隐忽现。静如影,她一边在林间行走,一边提醒自己。黑暗中她不敢奔跑,生怕被树根绊倒或迷路。神眼湖在左边,湖水缓缓拍打浅滩;右边徐风过林,树叶扑簌扑簌。远方传来狼的嚎叫。

  当她从罗米和热派身后的树林走出来时,他俩吓得差点没尿裤子。“嘘!”她对他们说,同时伸手抱住跑过来的小女孩黄鼠狼。

  热派睁大双眼瞪着她,“我们以为你们抛下我们不管了。”他手握短剑,正是尤伦从金袍卫士的军官手中取得的那把。“我们还以为狼来了。”

  “大牛呢?”罗米问。

  “被他们抓了。”艾莉亚小声说,“我们得救他出来。热派,你得帮我,我们摸过去杀掉守卫,然后我去开门。”

  热派和罗米交换个眼神,“有多少人?”

  “我看不清,”艾莉亚承认,“至少二十个,可门边只有两人。”

  热派似乎要哭了,“我们打不过二十个啦。”

  “你只对付一个就好,另一个交给我,我们把詹德利放出来就跑。”

  “我们应该投降,”罗米说,“过去投降就没事。”

  艾莉亚倔强地摇头。

  “阿利,那就别管他。”罗米哀求,“他们不知道还有我们,我们只要躲起来,他们就会走的,你知道他们一定会走。詹德利被抓又不是我们的错。”

  “罗米,你真苯,”艾莉亚怒道,“要是我们不救詹德利出来,你会死的。想想看,谁来抬你啊?”

  “你和热派啊。”

  “一直我们俩,没人帮忙?绝对行不通。我们这群人里最强壮的就是詹德利。算了,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要回去救他。”她看着热派,“你去不去?”

  热派瞄了罗米一眼,再看着艾莉亚,又看向罗米。“好吧,”他不情愿地说。

  “罗米,你看好黄鼠狼。”

  他伸手抓住小女孩,拉到身边。“如果狼来了怎么办?”

  “投降啊,”艾莉亚建议。

  找路回村花了很长时间,热派在黑暗中一直跌跌撞撞,又不时迷路,艾莉亚只好不断停步等他,然后再重新前进。最后她干脆拉起他的手,牵着他穿过树林,“安静地跟我走就好。”等他们首度看见夜幕中从村里传来的模糊灯火,她说:“记住,篱笆另一边有堆吊死的人,不过他们没什么好怕,你要知道:恐惧比利剑更伤人。我们要很安静、很小心地行动。”热派点点头。

  她当先钻进荆棘丛,压低身子走到另一边等他。热派爬出来时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双手和脸颊都被割得皮破流血。他刚要开口,艾莉亚连忙伸出手指挡他嘴巴。接着两人匍匐前进,穿过整排刑架,在摇晃的尸体下方运动。热派从头到尾不敢抬眼,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冷不防,一只乌鸦停上他的背,他禁不住倒吸一口气,“谁?”黑暗中突然传出一个声音。

  热派一跃而起,“我投降!”他把剑丢开老远,惊起几十只乌鸦,纷纷厉声抱怨,振翅在尸体旁飞舞。艾莉亚抓住他的腿,想拖他躺下,但他使劲挣脱,挥舞双手,反而向前跑去,“我投降!我投降!”

  她跳起来,拔出缝衣针,然而这时她已被团团包围。艾莉亚朝最近的人挥剑砍去,却被钢护手挡住,接着有人扑上来,把她拉倒在地,另一个人则把剑从她手中夺走。她张口便咬,咬到的却是又冷又脏的锁甲。“呵呵,凶狠的小家伙噢!”那人笑道,接着便是迎面一拳,他戴了铁套,差点没把她的头打飞。

  她浑身疼痛地躺在地上,他们就在旁边交谈,但艾莉亚耳鸣不已,无法分辨话语内容。她试着爬开,却觉得大地在脚下摇晃。他们抢走了缝衣针,这耻辱比皮肉之伤更令她痛苦,而皮肉之伤已经痛得要命。那把剑是琼恩送她的,教她使用的则是西利欧。

  最后有人一把抓住她背心前襟,逼她跪下,热派也跪着。在他们面前是艾莉亚这辈子所见最为高大的人,简直就像从老奶妈故事里跑出来的怪物。她不知这巨人打哪儿冒出来的,只见他褪色的黄外衣上有三只奔跑的黑狗,他的脸则活如用坚石雕刻而成。刹那间,艾莉亚想起自己在何地见过这三犬标志了,那是君临比武大会当晚,所有参赛骑士都把盾牌挂在自己的营帐外。“那是猎狗的哥哥。”经过黄底黑狗的标志时,珊莎偷偷告诉她。“他比阿多还高大喔,到时候你一看就知道。大家都叫他‘会走路的魔山’。”

  艾莉亚低下头,对周遭事情朦朦胧胧,只听热派还在嚷着投降。魔山道:“带我们去找其他人,”便转身离开。之后,她脚步踉跄地经过刑架上的死人,热派则对他们不断保证,只要不伤害他,他就烤热腾腾的派和水果饼给他们吃。有四个人跟着他们,一人持火把,一人拿长剑,另外两个拄着长枪。

  罗米还在那棵橡树下,“我投降!”他一见他们便丢开长矛,高举双手,大声呼叫。他手上都是做学徒时染上的绿斑。“我投降!饶命啊!”

  拿火炬的人在树下巡了一圈,“只有你一个?面包小弟说还有个小女孩。”

  “她听到你们过来就跑了,”罗米道,“你们走路声音很大。”艾莉亚听了便想:跑啊,黄鼠狼,跑得越远越好,跑去藏好,永远不要回来。

  “说!狗娘养的唐德利恩在哪里?我们招待你一顿热菜热饭。”

  “谁?”罗米一脸茫然。

  “我告诉你了么,这些他妈的小子跟村里的婊子一样啥都不清楚。妈的,浪费时间!”

  一个枪兵走到罗米身边,“小鬼,你脚怎样啦?”

  “伤了。”

  “能走路吗?”他的声音有几分关切。

  “不能,”罗米说,“你得背我。”

  “背你?”那人随手操起长矛,刺穿男孩柔软的咽喉。罗米连再说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他抖了一下,便不再动静。那人拔出枪尖,鲜血有如暗红的喷泉般涌出。“他叫我背他咧!”他咯咯笑道。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章 提利昂

  他们告诫他要穿暖一点,于是提利昂·兰尼斯特地穿上厚重的软垫长裤、羊毛外衣,罩上从明月山脉得来的影子山猫皮披风。那件披风原本是为他两倍身高的人穿用的,所以他穿起来长得夸张。下马后,唯一的穿法便是把披风在身上缠个好几圈,他看起来活像个斑纹毛球。

  虽然如此,他还是很高兴自己接受了建议。漫长的地窖阴湿黑暗,寒气彻骨。提魅没走几步,稍稍感受寒意,便决定退回上层去。他们位于雷妮丝丘陵地底深处,就在练金术士的公会大厅下方。潮湿的石墙上遍布硝石,唯一的光源来自火术士哈林小心翼翼地提着的那盏密封的铁条玻璃油灯。

  小心翼翼……一定是为了这些罐子吧。提利昂拿起一个仔细端详,火红的圆罐,有如一个陶制的胖柚子。对他的手掌来说稍大,但他知道常人握起来刚好。陶土很薄很脆,所以术士告诫他不要用力,以免捏破。此外,陶土摸起来也很粗糙,掺了石子。哈林告诉他这是有意为之:“表面若是光滑,容易从手中滑落。”

  提利昂稍微倾斜罐子,“野火”溶剂缓缓地向瓶口流动。他知道液体应呈浑浊的绿色,但光线太暗,此刻无法确定。“很稠,”他评论道。

  “大人,这是因为地底的冷气,”哈林说。他是个脸色苍白的人,一双手又软又湿,态度极为谄媚。他穿着镶貂皮边的黑红条纹长袍,可毛皮看来有点稀疏,似乎还被蛾啃过。“温度升高之后,这种物质便会顺畅流动,就像灯油。”

  “这种物质”,是火术士对野火的称呼。他们彼此间以“智者”相称,他们也习惯不断暗示自己学识广博,希望别人认为他们是饱学之士,这令提利昂十分不耐。的确,他们的公会曾盛极一时,但在最近几个世纪,学城的学士已经渐渐取代了各地的练金术士。如今这个古老组织的成员寥寥无几,也不再伪称有方子炼化金属……

  ……但他们确能制造野火。“听说,这东西水浇不熄?”

  “正是。一旦着火,这种物质便会剧烈燃烧,直至燃尽。而且,它会渗进布料、木材、皮革、甚至钢铁,并使它们也着火。”

  提利昂想起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和他那把火焰剑:涂上薄薄一层的野火,长剑便可燃烧一小时。索罗斯每次比武都要换把新剑。劳勃很喜欢那家伙,甚至乐于提供新剑给他。“它们为什么不渗进陶土?”

  “噢,怎么不会?”哈林道,“这下面还有个地窖,是我们专门存放旧罐子的地方。那些都是伊里斯国王在位时留下的东西——把罐子做成水果形状就是他的主意。这些水果真是非常危险呀,首相大人,而且,嘿嘿嘿,比过去更‘成熟’啰,如果您懂我的意思。我们已把这些罐子蜡封,并在下层地窖灌满了水,即使这样……嘿,它们实在应该销毁,但君临城陷时我们有好多智者遇害,只剩少数助手,无法胜任这个工作。说实话,由于当时的混乱,我们为伊里斯王制作的东西有不少下落不明。去年我们刚在贝勒大圣堂下一间储藏室发现了两百罐,谁也记不得这些东西怎么会放在那里,但不用我说,您也可以想见总主教大人有多惊慌失措。后来是我亲自监督,方才把东西安全转运出来。我把推车装满沙子,派出最得力的助手。我们只在夜间行动,我们——”

  “——干得漂亮,我明白,”提利昂把罐子放回去。桌上全是这种罐子,整整齐齐,四个一排,朝幽暗的地底深处延伸。由近至远,有很多张这种桌子。“这些,呃,伊里斯先王的‘水果’,还能使用吗?”

  “噢,当然,当然能用……但要小心啊,大人,千万小心。存放时间一久,这种物质就会变得……嘿嘿嘿,不妨说‘变幻莫测’吧。只需一丁点火,哪怕一点火星,都会立刻燃烧。即便只是温度升高,罐子也可能自行起火,所以绝不要让它们受日光照射,时间很短也不行。内部一旦起火,高热会使这种物质剧烈膨胀,陶罐顷刻间炸成碎片。如果旁边恰巧还有其他罐子,便会引起连锁反应,然后——”

  “目前你有多少罐?”

  “今早蒙西特智者刚把统计结果告诉我:眼下我们共拥有七千八百四十罐,这其中包括伊里斯王时代存留的四千罐。”

  “那些烂熟的水果?”

  哈林点头,“梅利亚德智者坚信我们一定能实现对太后的承诺——提供整整一万罐。我也深信不疑。”火术士得意洋洋,表情近乎猥亵。

  那得敌人给你们时间。火术士严守野火的配方秘密,但想也知道,那是一道繁复危险且耗时的程序。他原本估计一万罐的承诺是吹牛,就如诸侯向领主发誓带一万兵力驰援,最后上战场的却只有一两百人一样。话说回来,倘若他们真能提供一万罐……

  他不知该兴奋还是恐惧,或许两者皆有吧。“智者,希望你公会的弟兄们不要无谓地加班赶工,毕竟我们不需要一万罐有瑕疵的野火,一罐都不要……我们非常在意,不允许任何意外发生。”

  “首相大人,请您尽管放心,绝对没有意外。这种物质都由训练有素的助手制作,操作地点乃是一串空旷的石室,每完成一瓶,即刻交学徒下送到此处。每间工作室上方都有一个装满沙的房间,天花板上则施展了,嘿嘿嘿,最强力的保护法术。石室一旦起火,天花板便会落下,沙将立刻熄灭火势。”

  “粗心助手的下场就不用说了。”提利昂认为哈林口中的“法术”指的是“机关”,他很想亲自调查这种屋顶开闭的工作室,看看究竟如何运作,但现在时机不对,还是等战争胜利后再说吧。

  “我的弟兄们绝不会粗心大意,”哈林坚持,“不过呢,如果能允许我,嘿嘿嘿,实话实说……”

  “啊,请便。”

  “这种物质流贯我的血液,存在于每个火术士的心中。我们敬畏它的力量,但普通士兵……嘿嘿嘿,打起仗来往往头脑发热,只想大干一场,例如太后手下喷火弩的操作员便有可能……但是,任何一点小差错都会酿成灾难,在此,我务必再三强调。先父曾多次提醒伊里斯国王,我的祖父也是这么向老王杰赫里斯说的。”

  “想必他们幸然接受,”提利昂道,“如果连都城都被他们烧了,总有人告诉我这个故事。好了,你建议我们多加小心?”

  “务必非常小心,”哈林说,“非常非常小心。”

  “这些陶罐……制作罐子的材料可充裕?”

  “很充裕,大人,感谢您的关心。”

  “既然如此,你不介意我带走几个吧。事实上,我想要几千个。”

  “几‘千’个?”

  “在不影响制作进程的前提下,能给多少就给多少。听清楚,我只要空罐。请把东西分头交给各城门的守卫队长。”

  “是,大人,可为什么……?”

  提利昂朝他微微一笑,“你要我穿暖一点,我就穿暖一点。你要我务必小心,所以啰……”他耸耸肩,“我也瞧够了,麻烦你送我回轿?”

  “首相大人,我,嘿嘿嘿,乐意之至。”哈林举起油灯,领路走向阶梯,“您能亲自来访真是太好了,这是我们,嘿嘿嘿,莫大的荣幸。这里已经很久不曾有首相造访,往上要数罗萨特大人,他本人就是我们组织的人呢。那是伊里斯王在位时的事,伊里斯国王对我们的工作向来很感兴趣。”

  伊里斯国王利用你们来烧烤对头。詹姆老哥跟他提过几个疯王和他那群火术士走狗的故事。

  “相信乔佛里国王陛下一定也会深表关注。”所以我才想尽办法不让你们接近他。

  “我们衷心期盼陛下也能莅临敝会视察。我向您尊贵的姐姐提过,我们将举办一场盛大的宴席……”

  他们越往上爬,便越觉温暖。“在取得胜利之前,陛下禁止举办任何宴席。”这当然是我的坚持。“陛下认为,倘若百姓未得温饱,任何人都无权独享美食。”

  “大人,此议实乃,嘿嘿嘿,仁爱之举。那不妨……由我们几位智者代表众弟兄进红堡参见陛下,我们可以玩点小花活,让日理万机的陛下也能稍事休息一晚。本会历史悠久,野火只是我们诸多恐怖秘术之一。我们将呈给朝中诸君看的奇观可是庞杂繁复,数不胜数呢。”

  “这事我会和我姐姐商量。”如果只是变变魔术,那他不反对,然而乔佛里每次当朝理事都爱叫人斗个“至死方休”,他不可想让这小鬼动起火烧活人的主意。

  走完楼梯后,提利昂甩开山猫皮披风,缠在手臂。炼金术士的公会大厅是一座黑石砌成的大迷宫,哈林领他左弯右拐,最后来到“铁炬长廊”。这是一个漫长而回音缭绕的大房间,青绿的火焰在高达二十尺的黑铁梁柱周边雀跃舞动。亮泽的黑色大理石墙和天花板上鬼火闪烁,整个大厅浸沐在一片翡翠色的光芒中。这些巨型“铁炬”是为了欢迎他的到来,今天早上才点燃的,等他离开后,便会立刻熄灭——倘若他不知此事,印象定会更加深刻。野火非常昂贵,不容任意挥霍。

  他们从面朝静默修女街的弯曲大阶梯上走出来,已近维桑尼亚丘陵底部。他向哈林道别后,便摇摇摆摆地走下台阶,与等候多时的提魅之子提魅和随行的其余灼人部众会合。为达今天的意图,挑他们作护卫再合适不过。此外,他们身上的伤疤可以吓退城里聚集的贫民,在这非常时期尤为关键。因为三天前,刚有一群暴民聚集到红堡门前,叫嚷着分配食物。乔佛里的回应是万箭齐放,一下杀死了四个,之后他从城上叫道:“恩准你们享用死尸。”我们真是越来越受爱戴了。

  提利昂看到波隆也在轿子旁,有些吃惊。“你来做什么?”

  “给你送口信。”波隆道,“铁手报告诸神门那儿有急事,但他不肯细说。还有,梅葛楼也在召你。”

  “召我?”提利昂知道只有一个人敢用这个字眼。“瑟曦找我何事?”

  波隆耸肩,“太后命你即刻返回城堡,到她的居室面见她。是你那乳臭未干的堂弟传的口信。呵,嘴上长了几根毛,就自以为成熟了。”

  “几根毛,一个爵位。别忘了,他现下可是蓝赛尔‘爵士’。”提利昂知道除非事关重大,杰斯林爵士不会轻易催他过去。“我最好先瞧瞧拜瓦特那边。通知我老姐,我回来立刻去见她。”

  “她可不会喜欢。”波隆警告他。

  “很好。瑟曦等得越久,就会越恼怒,越恼怒就会越犯蠢。与其在她好整以暇、狡计盘算的时候见她,不如等她恼怒犯蠢以后。”提利昂把摺好的披风扔进轿子,随后提魅扶他上轿。

  提利昂穿过诸神门里的市集广场,平日里,这里总是挤满叫卖蔬果的农民,如今却一片空荡。杰斯林爵士在城门口等他,举起铁手粗率地行了个礼。“大人,您的表弟克里奥·佛雷爵士刚从奔流城赶到,打着和平的旗帜,带来罗柏·史塔克的信件。”

  “和平条件?”

  “他是这么说的。”

  “真是我的好表弟,快带我去见他。”

  金袍卫士把克里奥爵士拘留在城门楼中一间无窗的警卫室里,一见他们进来,他立刻起身:

  “提利昂,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表弟,这话对我可真是稀罕哟。”

  “瑟曦也来了吗?”

  “我姐姐刚巧有别的事要忙。这是史塔克的信?”他从桌上拿起来。“杰斯林爵士,请你退下。”

  拜瓦特点头离开。“我的使命是将议和条件呈给摄政太后,”关门之后,克里奥爵士道。

  “我会亲自呈上,”提利昂瞄了一眼罗柏·史塔克随信附上的地图,“我们不要着急,一件一件慢慢来。表弟你先坐,休息片刻,你看起来面色不佳,有些憔悴哪。”事实上,他的状况的确糟糕。

  “可不是嘛。”克里奥爵士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提利昂,河间地区一片混乱,尤其是神眼湖和国王大道周围。河间地的领主烧掉自己的作物,企图困死、饿死我们,令尊的征粮队则每到一座村落就纵火焚烧,并追杀其中的百姓。”

  这就是战争之道:贵族被俘等人来赎,百姓却只能引颈待屠。感谢诸神,让我生为兰尼斯特。

  克里奥爵士伸手拨拨稀疏的棕发,“即便打着和平的旗帜,我们还是两次遭到攻击。都是些披盔甲的豺狼,饥肠辘辘,只等着蹂躏弱小。他们原本是哪一边的人,恐怕只有上天知道,总之眼下这帮家伙是独立行动了。我的队伍死了三人,还有六个人受伤。”

  “敌方动向如何?”提利昂把目光转回史塔克的条件。这孩子要的可不少嘛,半壁河山,释放俘虏,索要人质,父亲的剑……喔,当然,还有两个妹妹。

  “那小鬼在奔流城无所事事,”克里奥爵士道,“想必他不敢与你父亲照面。他的兵力日渐减少,河间领主都回去保卫各自的属地了。”

  这就是父亲的意图?提利昂卷起史塔克的地图。“这些条件不成的。”

  “可否请你至少同意用史塔克家的女儿交换提恩和威廉?”克里奥爵士痛苦地问。

  提利昂想起来,提恩·佛雷是对方的弟弟。“不行,”他温和地说,“但请你放心,我们会提出相应的战俘交换。就让我和重臣们及瑟曦商量一番,然后让你带着我们的条件返回奔流城。”

  显然,他的情绪并未好转,“大人,我认为罗柏·史塔克不会轻易屈服。想要和平的是凯特琳夫人,不是那小鬼。”

  “而凯特琳夫人心中所想惟有她的女儿。”提利昂从板凳上起身,手拿信件和地图。“我让杰斯林爵士帮你张罗食物和衣物。表弟,你看起来委实需要恶补一觉。等我们商议有了结果,我再来通知你。”

  提利昂在城墙上找到杰斯林爵士,他正观看着下方广场上操演中的数百新兵。由于大量难民涌入君临,许多人自愿加入都城守备队,藉以换取温饱和军营里的一张稻草床。等战争开始,这群乌合之众能有多少战力,提利昂可不抱任何幻想。

  “你找我来,做得很对。”提利昂道,“我把克里奥爵士交给你了,请满足他一切需要。”

  “他的随从呢?”都城守备队司令问。

  “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干净衣服,找个学士替他们疗伤。但不准他们踏进城里一步,清楚吗?”君临城的现况绝不能传到罗柏·史塔克耳中。

  “非常清楚,大人。”

  “喔,还有一事。炼金术士公会将把大批陶罐送到各个城门,你就用这些罐子来训练喷火弩和弩炮的操作员。将罐子装满绿色颜料,操练装填和发射。谁把颜料洒出来,就把谁撤掉。等他们熟悉了颜料罐,就改装灯油,叫他们先点燃油罐,之后再发射。待他们运用自如,不伤自身,打仗时就可使用野火。”

  杰斯林爵士用铁手挠挠脸颊,“高明。不过我对炼金术士的屎尿没有好感。”

  “彼此彼此,但我有什么用什么。”

  回轿之后,提利昂·兰尼斯特拉上廉幕,又拿个靠垫枕着。瑟曦若知他拦截了史塔克的信件,一定大为不满,但父亲派他进城是来管事的,不是来哄瑟曦开心的。

  在他看来,罗柏·史塔克实在给了他们一个黄金机会。就让那孩子坐等在奔流城,梦想着和平可以轻易换取罢。提利昂会提出自己的和平条件,刚好足以让北境之王保持希望。就让克里奥爵士磨破他瘦小的佛雷屁股,充任信使来回奔波。与此同时,他们的堂叔史戴佛爵士正在凯岩城整备兵器,训练新军,等他准备完毕,便可与泰温大人前后夹击徒利和史塔克。

  若劳勃的两个弟弟也这么听话就好了。虽然蓝礼·拜拉席恩军队的行进速度慢如冰川,但他那支南境大军仍旧日渐朝东北逼近。除此之外,提利昂每夜都睡不安稳,惟恐接到史坦尼斯公爵的舰队驶进黑水湾的消息。哈,如今野火还算充裕,然而……

  街上的喧哗打断了他的思虑。提利昂谨慎地从廉幕间向外看去,他们正行经鞋匠广场,大批民众聚集在皮制天蓬下,倾听一位“先知”大放厥词。从那身未经染色的羊毛衣和当腰带系着的麻绳看来,他不过是乞丐帮的弟兄。

  “堕落啊!”那人厉声尖叫,“这就是警告!这就是天父之鞭!”他指着空中那道模糊的红色伤痕。从这个角度看去,远处伊耿高丘上的城堡正好在他身后,彗星则如预兆般高悬于塔楼上。真会营造舞台,提利昂心想。“我们变得臃肿、肮脏、腐化。姐弟在国王的寝床上苟合,乱伦的后代在王宫里随着畸形小魔猴的笛声翩翩起舞。高贵的淑女与小丑通奸,生下恐怖恶物!就连总主教也忘记了诸神!他用香水泡澡,享用鳗鱼和云雀,越吃越胖,却坐视他的子民挨饿!傲慢先于祈祷,蛆虫统治城堡,黄金就是一切……这些都必须终止!腐烂的夏天即将结束,嫖客国王受到天罚!他被野猪开膛破肚,可怕的臭气直冲云霄,一千条蛇从肚子里钻出,嘶嘶叫着咬人!”他再度伸出干瘦的手指指着彗星和城堡。“看哪,那就是上天的预示!诸神在呐喊,要我们自我净化,否则便把我们自世间完全抹除!沐浴正义之酒,否则便会烈火焚身!烈火焚身!”

  “烈火焚身!”虽然有人附和,却被嘲笑的声浪掩盖。提利昂听了稍觉安心,下令继续前进。灼人部众趋前清出走道,轿子则像暴风雨中的船只般剧烈摇晃。好个“畸形小魔猴”。不过那混蛋对总主教的评价倒没错,上次月童怎么说他来着?“主教大人敬拜七神,信仰虔诚,难怪一旦腹饥,便要为七神各吃一餐。”想起弄臣的笑话,提利昂不禁微笑。

  让他欣慰的是此后直到红堡,都没碰上其他事故。提利昂爬楼梯回塔顶房间,觉得比晨间多了几分希望。时间啊,我需要的就是时间,把事情拼凑起来的时间,只等铁链完工……他打开书房门。

  瑟曦从窗边旋身,裙裾在纤细的臀旁摆荡,“我召你,你竟敢不来!”

  “谁准你进我的塔?”

  “你的塔?这是我儿的城堡!”

  “算是吧,”提利昂很不高兴。待会儿定要教训克劳恩,今天负责把守的是他的月人部战士。

  “事实上,我正准备去找你。”

  “是吗?”

  他关上门,“怎么,不相信我啊?”

  “当然不相信,而且我有充足的理由。”

  “我好伤心。”提利昂一瘸一拐地走去餐具柜倒酒。他不知还有什么事比和瑟曦谈话更容易让人口干舌燥。“如果我冒犯了你,我想知道原因。”

  “行了,你这恶心的烂蛆!弥赛菈是我唯一的女儿,你以为我真的会任你把她当作一包燕麦般的卖掉吗?”

  弥赛菈,他想,好啊,既然蛋已经孵化,咱们就来瞧瞧鸡是什么颜色。“怎么叫当作一包燕麦呢?弥赛菈是堂堂公主,从某种意义上讲,她生来就要做这种事。你该不会打算把她嫁给托曼吧?”

  她一挥手,打翻他手中的酒杯,酒洒了一地。“光凭这句话,我就该拔了你舌头,管你是不是我弟弟。乔佛里的摄政王是我,不是你,而我绝不同意把弥赛菈装船送给这个多恩人,就像当年我被送给劳勃·拜拉席恩一样!”

  提浪昂甩甩手指上的酒滴,叹道:“有何不可?去多恩总比留在这里安全。”

  “你是笨到无可救药,还是真的丧心病狂?你我都很清楚,马泰尔家族不喜欢我们。”

  “是的,马泰尔家族极端憎恨我们。即便如此,我依然认为他们会同意。道朗亲王对兰尼斯特家族的恨意只能追溯到上一代,可多恩人与风息堡、高庭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对我们尤其有利的是,蓝礼把多恩领的支持视作理所当然。弥赛菈现年九岁,崔斯丹·马泰尔则是十一岁,我已经提议,等她年满十四,两人即刻成婚。在此之前,她以贵宾的身份留在阳戟城,受到道朗亲王妥善的保护。”

  “这是人质,”瑟曦抿紧嘴巴。

  “是贵宾,”提利昂坚持,“说穿了,我想马泰尔对弥赛菈绝对比乔佛里对珊莎·史塔克要好。我有意安排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作她的护卫,有御林铁卫随侍在旁,相信谁也不敢轻视她的身份。”

  “若哪天道朗·马泰尔决意要我女儿的性命来为妹妹复仇,亚历斯爵士又有何用?”

  “马泰尔是个重荣誉的人,绝不会加害九岁女孩,尤其是如此天真甜美的弥赛菈。只要她在他手上,他定会信赖我们履行承诺,何况我们的条件很优厚,谅他无法拒绝。弥赛菈只是其中之一,我还向他提议交出杀害他妹妹的凶手,允诺他重臣之位,边疆地上数座城堡……”

  “太多了。”瑟曦自他身边踱开,裙裾婆娑,焦躁有如母狮。“你不但给得太多,而且未经我同意,决无效力可言。”

  “我们急需拉拢多恩亲王,若是给得少了,只怕他会不屑一顾啊。”

  “太多了!”瑟曦坚持,旋身回来。

  “换你怎么给?你两腿中间那个洞?”提利昂也火了。

  这一回他瞧清楚了掴来的耳光,啪地一声,他的头打歪到一边。“亲爱的好姐姐,”他说,“我向你保证,这是你最后一次动手。”

  姐姐笑道:“小家伙,少来威胁我。你以为有父亲那封信就万事无恙?不过一张薄纸,艾德·史塔克也有过一张,你瞧他什么下场。”

  艾德·史塔克可没有都城守备队撑腰,提利昂心想,也没有高山氏族,更没有波隆召募的佣兵,我却三者皆有。至少他心里这么希望,因为这意味着信任瓦里斯、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和波隆三人。史塔克大人当初可能也抱着同样的感觉。

  但他什么也没有说。聪明人不往火盆上浇野火,于是他又倒一杯酒。“你倒是想想,倘若君临不幸城破,弥赛菈岂会安全?届时,只怕蓝礼和史坦尼斯会把她的头跟你的头挂在一起。”

  瑟曦哭了。

  就算征服者伊耿当下骑着巨龙冲进房间,手中还抛着柠檬派耍把戏,提利昂·兰尼斯特也不会更惊讶了。打他们在凯岩城的孩提时代过后,他便再没见姐姐哭过。他有些笨拙地向她靠近一步。姐姐哭时,作弟弟的就该安慰她……但这……这是瑟曦啊!他试探性地伸手拍她肩膀。

  “不准碰我!”她边说边扭身躲开。他不该觉得难受,可是,这却比任何一记耳光更教他疼痛。瑟曦满脸通红,难过又恼怒,她喘着气,“不准看我,不准……这样看我……不准你这样!”

  提利昂恭敬地转头,“我不是想吓你。真的,我跟你保证,弥赛菈决不会出事。”

  “骗子,”她在他背后说,“我不是三岁小孩,少拿空洞的承诺来敷衍我。你不是号称能救出詹姆吗?哼,他人在哪里?”

  “在奔流城吧,我想。他有专人看守,安全无虞,正等着我想法子救他出来呢。”

  瑟曦吸吸鼻子,“我是男人就好了,那样我根本就不需要你们,也不会发生这些事。詹姆是怎么回事,竟然落入那小鬼手中?还有父亲,算我蠢苯,居然信任他,眼下需要他的时候,他究竟在哪里?究竟在做什么?”

  “他在打仗。”

  “躲在赫伦堡的高墙后打?”她轻蔑地说,“真是奇怪的战法。说穿了,这是逃避!”

  “你应该多动脑子。”

  “那你说是怎么回事?为何父亲和罗柏·史塔克两人各据一座城池,却什么也不做!”

  “他们不就在等嘛?”提利昂道,“双方都在等对手行动。等待有两种,狮子是摇着尾巴好整以暇,小鹿却是吓得不敢动弹,怕得魂飞魄散。不管朝哪边跑,最后都会被狮子吃掉,而且它自己心知肚明。”

  “你敢确定,父亲就是那只狮子?”

  提利昂嘻嘻一笑,“喏,不就画在咱家旗帜上吗?”

  她没笑,“若今天被俘的是父亲,我敢跟你保证,詹姆绝不会坐视不管。”

  詹姆会不顾一切浪掷兵力,派他们去奔流城的坚壁下白白送死,异鬼都知道那不可能成功。他从没耐性,跟你一样,我亲爱的姐姐。“咱们凡夫俗子,总不能个个都像詹姆那么英勇,好在赢得战争还有别的办法。你瞧,赫伦堡固若金汤,且位置极佳。”

  “而你我都清楚,君临并非如此。当父亲和那史塔克小鬼玩狮子捉鹿的游戏时,蓝礼正率军从玫瑰大道杀来,随时可能兵临城下!”

  “都城这么宏伟,总不会甫一交战就告陷落。从赫伦堡到此,是笔直迅捷的国王大道。蓝礼还来不及架好攻城器械,父亲便会从后夹击。打个比方,父亲的军队好似铁锤,我们则是铁砧,光想想都觉得美妙。”

  瑟曦用一双碧眼盯着他,虽然仍有戒心,却渴望相信他的保证。“若罗柏·史塔克出兵呢?”

  “赫伦堡离三叉戟河的渡口很近,正好阻止卢斯·波顿率北军步兵渡河与少狼主的骑兵会师。不拿下赫伦堡,史塔克军便到不了君临,而即使加上波顿的步兵,要攻下这座噩梦般的城堡,他的兵力也不够。”提利昂露出最迷人的微笑,“而与此同时呢,父亲将在肥沃的河间地休养生息,我们的史戴佛叔叔则在凯岩城集结新军。”

  瑟曦怀疑地看着他,“这些事,你又怎么知道?父亲把他的打算全给你说了?”

  “不,我只是看了看地图。”

  她的眼神立刻转为嫌恶,“你这小恶魔,刚才这些花言巧语全是你这颗畸形脑袋掰出来的,对吧?”

  提利昂啧了一声,“亲爱的姐姐,我倒是问你,若不是我军节节胜利,史塔克怎会请求停战呢?”他拿出克里奥·佛雷爵士送来的信。“你看,少狼主开出了条件。当然,这些条件不能接受,但好歹是个开始。你要不要过目?”

  “当然。”转眼她又变回了太后。“信怎么落会到你手上?应该给我才对。”

  “哎,首相这双手是做什么用的?不就是为陛下您排忧解难吗?”提利昂递出信,刚被瑟曦打过的脸颊还隐隐作痛。随她去打吧,只要她肯同意与多恩的婚事,这又算得了什么?他有预感,此事会成。

  除此之外,告密者也水落石出了……嘿,要来个翁中捉鳖。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一章 布兰

  小舞披着一身雪白的羊毛衣,衣上绣着史塔克家族的灰色冰原狼纹章;布兰穿着灰马裤,白上装,袖子和领口镶了松鼠皮。他的胸前别着白银和铮亮黑玉制成的狼头胸针。其实他本想带上活生生的夏天,而非戴只银狼,可惜罗德利克爵士不准。

  起初,低矮的石阶让小舞踌躇不前,然而布兰一加催促,它立刻轻松地越了过去。在橡木和钢铁制成的大门内,八列长桌占满了临冬城的大厅,一边四列,中间空出走道。人们接踵磨肩地挤在长凳上。“史塔克万岁!”布兰疾跑而过,人们纷纷起立,高声呼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

  他已经够大,知道他们欢呼的对象并非自己——他们是在庆祝丰收,庆祝罗柏和他的节节胜利,他们祝福的是他的父亲大人和他的祖父,祝福的是八千年来所有故去的史塔克。虽然如此,他仍旧感到十分骄傲。穿越大厅这段时间,足以使他忘记自己是个残废。最后他跑到高台,在众目睽睽之下,欧莎和阿多替他解开皮带和环扣,将他抱下小舞,放到父亲的高位上。

  罗德利克爵士坐在布兰左边,他女儿贝丝陪在他身旁。瑞肯坐在布兰右手,一头杂乱的褐发已经太长,披散在白貂斗篷上。自打母亲离开,他便拒绝任何人为他修理。前次为他剪头的女侍反被他咬了一口。“我也要骑马,”阿多带走小舞时,他说,“我骑得比你好。”

  “你不行的,别说话了,”他告诉弟弟。这时,只听罗德利克大喝一声,全场肃静。接着布兰提起嗓子,以他长兄——北境之王罗柏的名义欢迎他们,请求他们为光辉的胜利和慷慨的丰收感谢新旧诸神。“愿此福运连绵不绝,”他结束讲话,举起父亲的银杯。

  “连绵不绝!”白蜡酒杯,陶杯和镶铁角杯相互交碰。布兰的酒里掺了蜂蜜,还加了肉桂和丁香,喝起来甘甜可口,却比他以前喝的饮料浓烈许多。他咽下酒汁,只觉无数热辣而弯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脑袋一片眩晕。

  “做得好,布兰,”罗德利克爵士对他说,“艾德大人一定会为你骄傲。”下首桌边,鲁温师傅也点头赞许,这时,仆人们把饭菜端上来了。

  布兰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宴席,菜肴一道又一道,目不暇接,起初他还打算每道菜都加以品尝,但很快便打消了这念头。人们端上韭菜烤野牛腿,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涂了蜂蜜和丁香的羊排,五香鸭子,胡椒野猪肉,烤鹅,烤鸡串和鸽子串,大麦墩牛肉,冰冻水果汤。威曼大人从白港带来二十箱封在盐和藻类里的海鲜:白鲑和螺蛳,螃蟹和蚌贝,以及蛤,鲱鱼,鳕鱼,鲑鱼,龙虾和七鳃鳗。四处都是黑面包、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芜箐、豌豆和甜菜,大豆、南瓜和红色大洋葱,还有烤苹果,浆果饼和烈酒煮梨。每张桌子的盐碟旁都搁着轮轮雪白的干酪,一壶壶加了香料的热葡萄酒和冰镇秋麦酒则在席间传来传去

  威曼大人手下的乐师们热情而优雅地演奏着,然而竖琴,提琴和喇叭的乐音很快被一片欢声笑语,觥雠交错和撕打争抢剩食的狗们的吠叫所淹没。歌手们唱得悦耳动听,他们依次表演了

  “铁枪”,“焚船”和“狗熊与美少女”,然而全场似乎只有阿多在听。他凑到笛手旁,单脚蹦跳不休。

  喧哗逐渐增大,组合成持续不断的轰隆吼叫,好似一场大型合唱,教人头晕脑胀。罗德利克爵士隔着贝丝的卷发和鲁温师傅交谈,瑞肯则欢快地朝瓦德兄弟尖叫。布兰不愿佛雷兄弟坐上高台,但师傅提醒他:他们不久后就是他的亲戚了。罗柏很快要跟他们的姑妈成亲,而艾利亚会嫁给他们的叔叔。“她不会的,”布兰说,“艾利亚才不会。”但鲁温师傅不理会他的抗议,最后这两人还是坐在了瑞肯身边。

  每上一道菜,仆人们都先端给布兰品尝,作为最高领主,他有权选择任何菜肴中喜欢的部分。所以等端上鸭子时,他已经彻底吃不下了。之后每道菜他都只好点头示意,挥手放走。假如某个餐盘闻起来实在诱人,他便指名送给高台上某位贵族,鲁温师傅之前特地指导过他:这是友谊和荣宠的姿势。他送了些鲑鱼给可怜又忧伤的霍伍德伯爵夫人,把野猪肉赐给喧闹的安柏家人,一盘浆果填鹅给了克雷·赛文,一只巨龙虾特意端给了马房总管乔赛斯——他不是贵族领主也非特邀宾客,但小舞全赖他细心调教,布兰方才得以乘骑。他还差人把糖果给阿多和老奶妈带去,不为别的,只因他爱他们。罗德利克爵士提醒他也该送点什么给他的养兄弟,于是他给小瓦德挑了煮甜菜,给了大瓦德黄油芜箐。

  下方的长凳上,临冬城堡的人们,避冬市镇的平民,附近村镇的来客以及来访贵族的跟班随从们混坐在一起。其中既有许多布兰从未见过的脸孔,也有许多他认识的人,然而在他眼中,他们都显得同样地陌生。他远远望着他们,好似坐在卧房的窗边探看下方的庭院,一切的一切都是虚无的一部分。

  欧莎游走席间,替人斟酒。兰巴德·陶哈的某位手下把手滑进她裙子,却立刻遭她当头一壶,酒壶粉碎,众人哄堂大笑。密肯倒真把手伸进了某个女人的胸衣,但对方并不介意。布兰看着法兰拿骨头逗他的红母狗,老奶妈用满是皱纹的手指撕热派皮的动作瞧得他呵呵直笑。高台桌旁,威曼大人向一盘热气腾腾的鳗鱼发动猛攻,仿佛那是仇敌的军队。他好胖啊,罗德利克爵士不得不特地下令制做一把极宽的椅子供他入席,不过他总是笑口常开,乐呵呵的,布兰不由得暗自喜欢上了这人。可怜的霍伍德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面色惨白,犹如一樽石雕,无精打采地拨弄着眼前的食物。桌子另一边,霍瑟和莫尔斯正在斗酒,角杯交碰,一如骑士格斗。

  这里太热,太吵,四处都是快醉的人。布兰感觉到灰白毛衣下的身子好痒,他好渴望到别的地方,只要不留在这里就行。神木林里多么凉爽。热泉中蒸汽升腾,鱼梁木的红叶沙沙作响。那里的味道比这儿鲜活,月亮快要升起,我的兄弟将为它歌唱。

  “布兰?”罗德利克爵士道,“你怎么不吃?”

  白日梦活灵活现,好长时间布兰都弄不清自己置身何方。“我待会儿再吃,”他说,“肚子撑了。”

  老骑士的白须上沾满红酒。“你做得很好,布兰。不止是今天,你接见他们时的表现也很称职。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位出类拔萃的领主老爷。”

  我想当的是骑士。布兰拿起父亲的酒杯,又吮了一口香料蜜酒。手里有东西抓握的感觉真好。栩栩如生的咆哮冰原狼头雕在杯子侧面,镀银的口鼻压着他的手掌,布兰忆起父亲大人最后一次拿它饮酒的情景。

  那一夜,为了给来到临冬城的劳勃国王和他的宫廷接风洗尘,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当时仍是夏天,父母同劳勃、王后和王后的兄弟们一块坐在高台。班扬叔叔也在那儿,全身黑衣。布兰和兄弟姐妹们则与国王的孩子们同坐,有乔佛里,托曼还有弥赛菈公主。整个宴会期间,小公主都用崇拜的眼光打量着罗柏。只要没人注意,桌子对面的艾利亚便开始做鬼脸;珊莎则全神贯注地听王家竖琴师弹唱骑士的歌谣;而瑞肯则不停询问为何琼恩不和他们在一起。“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最后布兰只好悄声告诉他。

  一切都恍若隔世。一切都不知被哪个残酷的神灵从云端中伸出巨掌,擎上霄汉,一扫而空。女孩们被关起来,琼恩去了长城,罗柏和妈妈在打仗,劳勃国王和爸爸进了坟墓,或许班扬叔叔也……

  就算坐在下方长凳的,也早非故人。乔里死了,过世的还包括胖汤姆,波瑟,埃林,戴斯蒙,从前的马房总管胡伦,他儿子哈尔温……他们和爸爸一起去了南方,茉丹修女和维扬·普尔也去了。剩下的人又和罗柏一起上了战场,布兰知道,他们之中很快也会有人死去。他并非不喜欢稻草头、麻脸提姆、俏皮话等等新人,但他更怀念老朋友。

  他来来回回地巡视长凳上那些或快乐或忧伤的脸庞,心里却不知在明年,在未来还能不能见到他们。他应该要哭的,然而却忍住了。他是临冬城的史塔克,是父亲的儿子,是哥哥的继承人,几乎就要长大成人了。

  大厅尽头,门突然打开,一阵寒风刹时吹进,火炬陡然发亮。酒肚子领着两位新客人走进来。“这位是黎德家族的梅拉小姐,”体态浑圆的卫士用洪亮的声音盖过席间喧哗,“这位是她的弟弟,玖健,他们从灰水望而来。”

  人们纷纷自酒杯和餐盘上抬头打量来人。布兰听到小瓦德朝身边的大瓦德咕哝:“吃青蛙的。”罗德利克爵士起身,“欢迎之至,朋友们,请与我们共享丰收的盛宴。”仆人们急急忙忙赶来,搭长高台上的餐桌,端来凳子和椅子。

  “他们是谁?”瑞肯问。

  “泥人,”小瓦德轻蔑地答道,“都是些强盗和胆小鬼,他们吃青蛙,牙齿都是绿的。”

  鲁温师傅蹲到布兰身边,在他耳畔叮嘱:“请你务必热情接待他们。唉,我以为他们不会来……你知道他们的来头吗?”

  布兰点头。“泽地人。从颈泽来。”

  “霍兰·黎德是你父亲的密友,”罗德利克爵士插话,“这两位想必是他的子嗣。”

  来客穿越大厅走道的过程中,布兰确定比较高的那位真是女士,虽然从着装上一点也看不出。她穿着磨旧的羊皮马裤,无袖上衣外罩青铜甲胄。虽然年纪与罗柏相仿,却苗条得像个小孩,长长的褐发扎在脑后,几乎没有胸部。她一边细臀上挂着一张编织精巧的网,另一边则挂了把长长的青铜短刀;腋下夹有一顶锈迹斑斑的老旧大铁盔,一只捕蛙矛和一面圆皮盾绑在后背。

  她的弟弟比她小了好几岁,没带武器。他一袭绿衣,从头到脚,连靴子的皮革都是绿色。待他走近,布兰发现他的眼睛也有青苔的色彩,只牙齿似旁人一般洁白。两位黎德都是短小身材,瘦得像把剑,连布兰都不比他们矮多少。他们单膝跪在高台下。

  “尊贵的史塔克大人,”女孩道,“千百年来,我族皆对北境之王誓言忠贞。如今尊王再现,父亲大人特命吾等前来,代表全体人民,向您再次宣誓效忠。”

  她看着我呢!布兰意识到,必须说点什么。“我哥哥去南方作战了,”他说,“如果方便的话,您的誓言就对我说吧。”

  “我们将灰水望的忠诚献给临冬城的主人,”他们同声说道,“我们将炉火、心灵和收获都奉献与您,大人。我们的宝剑、长矛和弓箭听从您的召唤。请您怜悯我们的困苦,帮助我们的窘迫,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个人,而我们将永远追随于您。”

  “我以大地和江河的名义起誓。”绿衣男孩道。

  “我以青铜和钢铁的名义起誓。”他姐姐说。

  “我们以冰与火的名义起誓。”他们齐声完成。

  布兰想说点什么。我是不是也该对他们起誓?可他们这套誓词从没人教给他听过呀。“愿汝之凛冬短暂,盛夏长驻,”最后他道,用了一句常用的祝词。“请起,我是布兰登·史塔克。”

  女孩梅拉首先起立,并扶起弟弟。男孩则一直盯着布兰。“我们给您带来了礼物,有鱼,青蛙和野禽,”他说。

  “谢谢。”布兰不知遵照礼节自己是否得吃青蛙。“请您们尽情享用临冬城的酒肉。”他试图回忆泽地人的习俗,他们教过他的。相传他们世代居于颈泽深处,甚少离开沼泽。这些人都很穷,以捕鱼和捉蛙为生,住在茅草和芦苇编织的小屋中,躲藏于沼泽深处隐蔽的浮岛上。据说他们是懦弱的民族,不仅惯用淬毒的武器,而且常常躲着对手打游击,不敢面对面地战斗。然而在布兰出生之前,霍兰·黎德却成为了父亲最坚定的伙伴之一,协助他为劳勃的王冠浴血奋战。

  那男孩,玖健,入席时好奇地环顾大厅。“冰原狼在哪儿?”

  “在神木林里,”瑞肯答道,“毛毛不乖。”

  “我弟弟很想见它们。”女孩说。

  小瓦德高声叫道:“最好别让它们见你,否则咬你一块肉。”

  “只要我在,他们不会咬人。”他们想见小狼,布兰觉得很开心。“夏天从来就不会,他还会把毛毛狗赶开。”对两位“泥人”他很好奇,以前他从未见过这个民族。虽说父亲年年岁岁都给灰水望的领主写信,却从未召见一个泽地人。他想跟他们多说话,可惜大厅实在太喧哗,除了坐在身边的人,远处什么也听不清。

  坐在身边的是罗德利克爵士。“他们真的吃青蛙?”他问老骑士。

  “是啊。”罗德利克爵士说,“吃青蛙,鱼,蜥狮,以及各种各样的野禽。”

  他们那里或许没有牛羊吧,布兰心想。于是他指令仆人为他们送去羊排,烤野牛肉片和整盘的大麦炖牛肉。看来他们相当满意。女孩发现他注视着她,便报以微笑。布兰红了脸,别开头去。

  又过了许久,当所有甜食上完,人们就着大杯夏日红咽下去之后,仆人们便清空残羹剩食,把桌子推到墙边,留出跳舞的空间。音乐愈加狂放,鼓手们参加进来。霍瑟·安柏亲提一只巨型的镶银弯战角,待歌手们唱起“终结长夜”——说的是守夜人与异鬼的黎明之战——这歌谣时,他用力吹奏应和,全厅的狗跟着狂吠。

  两个葛洛佛的人——。但莫尔斯·安柏是第一个站起来行动的人。他伸手抓住一位路过的女仆,将她手中的酒壶打飞在地,摔得粉碎。在扔满灯心草、骨头和面包屑的石地板上,他引领着她,旋转着她,把她在空中抛来抛去。女孩欢快地尖叫,又因旋开提起的裙子而羞得满脸通红。

  其他人很快加入。阿多开始自顾自地跳舞,威曼大人则邀请小贝丝·凯索作伴。别看他那么胖,动作却优雅依然。他跳累之后,克雷·赛文便接替他和孩子舞蹈。罗德利克爵士走向霍伍德伯爵夫人,但她说声抱歉,离开了。为了礼节,布兰观看很久后,方才召唤阿多。他又热又累,刚喝的酒让他满脸晕红,而跳舞却让他感伤。毕竟,这又是一件他再也办不到的事啊。“我想离开了。”

  “阿多,”阿多吼道,同时跪在地上。鲁温师傅和稻草头合力把他抱进篮子。临冬城的居民对这样的景象早已司空见惯,可对外人而言,无疑还很新鲜。想必有些客人的好奇心会超过礼仪的约束,布兰感觉得到他们的目光。

  好在他没有穿越走道,而是从后门出去,经过这道领主门时布兰连忙低头。厅外昏暗的走廊里,马房总管乔赛斯也在进行一场特殊的骑乘活动。他把一位布兰不认识的女人推到墙边,裙子卷上腰际。女人一直咯咯笑闹,可眼见阿多停下来关注,便开始尖叫。“别管他们,阿多,”布兰告诉他,“带我回房。”

  阿多负着他,攀登蜿蜒的阶梯上了塔楼,在密肯钉的铁把手边跪下。布兰抓着把手移回床铺,然后阿多替他脱掉裤子鞋袜。“你可以回去参加宴会,但千万别打扰乔赛斯和那个女人,”布兰道。

  “阿多,”阿多回答,不住点头。

  当他吹灭床头的蜡烛,黑暗便像一张柔软而熟悉的毯子盖住了他。微弱的乐声,从百叶窗外飘进。

  此时此刻,童年时代父亲给他讲的故事突然浮现于脑海。有一次,他问艾德公爵御林铁卫是不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再也不是了,”他答道,“但曾经,他们是奇迹,是全世界最光耀的战士。”

  “他们之中谁最强?”

  “在我所见过的骑士中,最为出色的是亚瑟·戴恩爵士,他的佩剑名为黎明,乃是用坠落陨石的核心锻造而成。人们尊他为拂晓神剑,若不是霍兰·黎德,爸爸本来也要死在他的手上。”父亲露出悲伤的神色,也不再言语。布兰真希望当时能问个明白。

  他入眠时满脑子骑士梦,他们穿着闪亮的铠甲,握着宛如星火的宝剑相互砍杀,但当梦境真的到来,他却又回到了神木林。来自厨房和大厅的气味是如此浓重,好似根本不曾离开宴会。他在树下巡游,弟弟紧跟着他。夜色如此鲜活,充满了人类玩耍的嚎叫。这声音让他烦躁不安。他渴望奔跑,渴望捕猎,渴望——

  突然,钢铁的碰撞让他耳朵竖立。弟弟也听见了。于是他们穿过矮树丛,朝发声之地飞奔而去。在苍白的老家伙脚边,他们跃过寂静的水面,追逐陌生人的气息,那是人类的味道,混合着皮革、泥土和钢铁的嗅觉。

  找到入侵者时,他们已进了树林;来者是一名女性及一名年轻的男性。对方身上没有一丝一毫恐惧的气息,即使朝他们展示洁白的利牙也不管用。弟弟发出低吼,来者仍不却步。

  “他们来了,”女性说。是梅拉,体内的某个部分低语道,那是迷失在狼梦中的男孩的朦胧呼唤。“你知道他们有这么大?”

  “他们成长后会更大,”年轻的男性道,他睁大那双绿茵茵的眼睛,无惧地望着他们。“黑的那只充满恐惧和愤怒,可灰的那只更强……比他自知的更强……你能感觉到吗,姐姐?”

  “不能,”她说,一只手滑上那柄长长的棕色短刀。“小心,玖健。”

  “他不会伤害我,只因今日并非我的死期。”男性径直朝他们走来,毫无惧色。他朝他鼻子伸出手,触碰的感觉如盛夏清风一样温柔。然而随着手指的抚摩,四周的树林却逐渐融化,大地喷出烟雾,整个世界狂笑着开始旋转。他晕头转向,不断坠落,坠落,坠落……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二章 凯特琳

  躺在一望无垠、绵延起伏的大草原上,凯特琳梦见布兰在她面前活蹦乱跳,艾莉亚和珊莎握着她的手,婴儿瑞肯咬着她的乳房。她的罗柏,没有了王冠,拿起了木剑。而当一切都归于沉寂,奈德躺在她的床上,暗夜之中轻浅地微笑。

  多么甜蜜,甜蜜的事总是不会久长。黎明无情地到来,阳光如同匕首穿刺而下。她浑身酸痛地醒来,孤独而疲惫:因骑马而疲惫,因心伤而疲惫,因责任而疲惫。只想痛哭一场,她不自禁地想,只想有人给我安慰,我真的厌倦了竭力坚强。如果能再一次,再一次变回那个天真又胆怯的小女孩,就一次,真的……一天……一个小时……

  帐外,人来人往。她听见马的嘶鸣,夏德在抱怨睡硬了背,文德尔爵士则索要弓箭。凯特琳惟愿他们统统走开。他们都是好人,忠心耿耿,可她实在厌倦了所有人,她只想要她的孩子。总有一天,在梦中她曾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她会放任自己不再坚强。

  但不是今天。今天真的不行。

  她摸索起衣服,发现手指比平日更加笨拙僵硬。还能使用这双手她本当感到庆幸。割她的匕首乃是瓦雷利亚钢所制,瓦雷利亚兵器锋利嗜血,只需瞟一眼伤口便能明了。

  出了门,只见夏德正用壶煮燕麦粥,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则在调试弓箭。“夫人,”凯特琳出来时他道,“原野上空有鸟儿呢。要不我给您的早餐加点烤肉?”

  “谢谢,我想燕麦和面包应该足够……应付我们所有人。今天还要赶很长的路,曼德勒爵士。”

  “如您所愿,夫人。”圆脸骑士有些丧气,海象般的大把胡须失望地颤动。“燕麦和面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他是凯特琳所识最为肥胖的人之一,他不仅爱食物,对荣誉的渴求更是甚而过之。

  “我找到点荨麻,沏了壶茶,”夏德宣布。“夫人您来一杯?”

  “好的,非常感谢。”

  她用自己残破的手掌抱住茶杯,呵着气,等茶冷却。夏德是临冬城的兵士之一。为了让她平安地前去拜会蓝礼,罗柏不仅派出手下二十名最可靠的卫士,还让五位贵族与她同行,期望他们的名号和血统能为她的使命增添敬意与分量。他们一路南下,远离市镇和城堡,不时邂逅成群的武装人员,瞥见东方地平线上滚滚浓烟。无人前来骚扰。作为威胁他们人太少,当成猎物他们人太多。就这样,他们终于安然渡过黑水河,将混乱的江山抛在马后。自此四天以来,没有一丝一毫战争的迹象。

  此行并非凯特琳的意思。在奔流城,她和罗柏争辩了许多。“我上次见到蓝礼时,他还没你弟弟布兰大。我根本就不了解他。派别人去。我有责任留在这里陪伴父亲,直到他的时辰最后到来。”

  儿子不悦地望着她。“没别人可派。我不可能亲自去。你父亲病得太厉害。黑鱼则是我的耳目,我不能缺了他。至于你弟弟,我需要他坐镇奔流城,当我们进军——”

  “进军?”没人跟她提过进军。

  “我不能枯坐奔流城,等待和平,这会授人以柄,教世人说我害怕再上战场。父亲教导过我,无仗可打时,士兵就会思念壁炉和丰收……近来,我的北军也开始焦躁不宁。”

  我的北军,她品味着,他连说话的方式都开始变得像个国王。“焦躁不宁不会导致伤亡,轻率卤莽却大不一样。我们播下了种子,应该耐心等待它们成长。”

  罗柏倔强地摇摇头,“事实是,我们把种子抛进了狂风。若你妹妹莱莎肯派援军前来,早该有口信啦。想想我们给鹰巢城派了多少鸟,起码四只?我也希望和平,可如果我只傻坐在原地,听任我的军队像盛夏的雪花一般极速融化,兰尼斯特什么也不会给我。”

  “所以为了那自负的勇气,你就非得让泰温大人牵着鼻子走?”她吼回去。“进军赫伦堡正中其下怀,听听你布林登叔叔的意见吧,如果——”

  “谁说我要去赫伦堡?”罗柏道,“眼下唯一的问题是,你是为了我出使蓝礼呢,还是逼我派大琼恩去?”

  忆起往事,她的脸颊泛起苍白的微笑。多直白的要挟,说真的,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能做到这点,倒应该感到骄傲。罗柏深知与蓝礼·拜拉席恩这样的人打交道没有比大琼恩·安柏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更明白她也知道。他让她无法拒绝,只能祈祷在返回之前父亲别有什么不测。她想:倘若霍斯特公爵身体安康,一定会自告奋勇担任使节。纵使百般宽慰,离别依旧让人伤感。当她到床前辞行时,他甚至根本不认得她。“米妮莎,”他唤她,“孩子们在哪儿?我的小凯特,我可爱的莱莎……”凯特琳吻了他的额头,告诉他他的宝贝们一切都好。“等我回来,大人,”当他阖上倦眼,她轻声说。“我等过你,噢,等了好多好多次。这次轮到了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命运一次又一次把我拖向南方,凯特琳就着苦涩的茶水边吮边想,此时此刻,我本当返回北国,重整家园。在奔流城的最后一夜,她就着烛光给布兰和瑞肯写信。我没有抛下你们,我的小甜心,你们一定要相信。只是你们的哥哥更需要我。

  “预计今天就能抵达曼德河上游,夫人。”夏普搅拌麦片粥时,文德尔爵士宣布。“如果道上打听的消息属实,蓝礼大人就在附近。”

  见了他我又能说什么?告诉他我儿子不承认他是真正的国王?她对这场会晤不抱希望。我们需要的是朋友,不是更多敌手,而罗柏坚决不同意向一个他觉得毫无权利登上王位的人屈膝臣服。

  她食不知味,勉强咽下麦片粥,把碗放到一旁。“我们该出发了。”越早见到蓝礼,她就能越早打道回府。她头一个翻上马背,带领纵队快速前进。哈里斯·莫兰骑行身旁,高举史塔克家族的旗帜。雪白布底上的冰原狼迎风招展。

  他们被发现时,离蓝礼大营尚有半日之遥。罗宾·菲林特是他们的斥候,他飞驰回报远方的风车上有人监视。但等凯特琳的队伍赶到磨坊,陌生人已然离去。他们继续前进,不出一里却被蓝礼的马队团团围住。一位花白胡子的老骑士领着二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兵,老人的外套上有蓝鸟徽记。

  当他看见她的旗号,便独自策马上前。“夫人,”他喊,“在下是格林普家族的科棱爵士,愿意为您效劳。您此刻正身临险境。”

  “我们的任务非常紧急。”她答道。“我以我儿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的信使的身份,前来会晤南境之王,蓝礼·拜拉席恩。”

  “蓝礼国王是经正式加冕涂抹圣油的七国之君,夫人。”科棱爵士应道,礼貌依然。“陛下此刻和他的军队一道驻扎于苦桥,那是玫瑰大道横跨曼德河的要害,护送您前往是我莫大的荣幸。”骑士举起一只铁拳,手下士兵闪向两边,站在凯特琳和她的护卫侧旁。这是护送还是捉拿?她心想。如今也只好信任科棱爵士的荣誉,当然,还得信任蓝礼大人。

  离大河尚有一小时骑程,他们便看见营火的烟柱。接着,各种声音飘过农场、田地和原野汹涌而来,朦朦胧胧,有如远海的呼唤。渐行渐近,涛声便愈加强烈。待他们终于瞧见阳光下闪耀的浑浊的曼德河水,声音也变得清晰,分辨出人语,金铁交击和马嘶。对他们而言,尽管有先前的烟柱和声响预作提醒,仍旧不由自主地为眼前的大军张口结舌。

  成千的营火使空中弥漫着苍白的薄雾。排列整齐的马匹绵延数个里格。为制造承载旌旗的长杆,一整座树林砍伐而光。巨大的攻城器排列在玫瑰大道两旁的葱绿草坪上,有投石机、弩炮和攻城锤,那冲锤光车轮就比一个骑兵还高。艳阳下,无数的矛尖闪着红光,仿佛正在泣血。诸侯和骑士们的营帐好似丝质蘑菇,遍布四野。她看见拿矛的兵、持剑的兵、戴盔穿甲的兵,看见招摇过市的营妓,看见搭装羽毛的弓箭手,看见驱赶货车的杂役,看见喂养牲畜的猪倌,看见传送信息的听差,看见磨砺长剑的侍从,看见驱策战马的骑士,看见呵斥劣驹的马夫。“不可思议……有这么多军队,”文德尔·曼德勒爵士评论。他们越过一道古老的石拱桥——此桥正名为“苦桥”。

  “没错,”凯特琳赞同。

  看来,几乎所有的南境贵族都响应了蓝礼的号召。四处可见高庭的金玫瑰:绣在兵士和仆人们的右胸前,招展在装饰长枪和木矛的绿丝幡上,刻画在提利尔家族五花八门的旁支——儿子、兄弟、表亲、叔舅——帐门的盾牌上。凯特琳还看见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两支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塔利伯爵的健步猎人旗,奥克赫特家族的橡树叶旗,克连恩家族的鹅旗,以及穆伦道尔家族那描绘成群黑橙蝴蝶的旗帜。

  曼德河对岸,风暴之地的领主们也升起了自己的旗帜——他们是蓝礼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和风息堡。凯特琳认出布莱斯·卡伦的夜莺旗,庞洛斯的鹅毛旗,以及伊斯蒙伯爵的海龟旗——绿色的汪洋上漂浮的绿海龟。但除开她认识的盾牌徽记,另有十几个异常陌生,想来他们该是效忠于地方诸侯的下级领主,或是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这些人麇集到蓝礼·拜拉席恩周围,为的是要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站在胜利者的一边。

  蓝礼自己的旗帜高高飘扬于众旗之上。在他最高大的攻城塔上,在那生牛皮覆盖的巨大橡木轮车顶,飘动着凯特琳毕生所见最为壮观的——那块布料能做城堡大厅的地毯——一面旗帜,金黄面底,绣着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高大、腾越而骄傲。

  “夫人,您听见那边的喧哗了吗?”哈里斯·莫兰骑行靠拢,轻声问,“那是什么?”

  她仔细分辨,吼声,马儿的尖叫,兵器铿锵,还有……“喝彩声,”她道。他们骑上一道缓坡,朝着远方一列颜色鲜亮的大帐篷行去。当他们穿过这列帐篷,人愈来愈多,声音也愈加鼎沸。然后,她找到了答案。

  下面,在一座小城堡的木石城垛下,一场团队比武正在进行。

  人们清出场地,立好栅栏,修筑跑道,搭起看台。数百的人前来观看,噢,也许成千。从场地的情况看来,杂乱、泥泞、到处都是残甲断矛,他们至少打了一整天。而今,比武到了最后关头,仍在马背的骑士不满二十,在观众和落马战士的喝彩声中,相互砍劈和冲锋。她看见两匹全副重甲的战马撞在一起,钢铁和血肉难分难解,纠结在地。“比武大会!”哈里斯·莫兰宣布。他总爱布告人尽皆知的事。

  “噢,漂亮!”眼见一位彩虹条纹披风的骑士给了穷追他的敌手反戈一击,长柄战斧击碎对手的盾牌,打得对手晕头转向,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不禁叫好。

  人潮汹涌,难以接近。“史塔克夫人,”科棱爵士道,“若您的部下愿意留在这里,我这就带您面见王上。”

  “好吧,”她下了命令,由于比武的喧嚣,她不得不提高声调。科棱爵士缓缓地穿越人群,凯特琳紧随其后。人群中忽然一阵叫嚷,一位没戴头盔、盾牌有狮鹫纹章的红须男子被一个蓝色铠甲的高大骑士打落下马。这骑士的铁甲深邃幽蓝,他异常镇静地挥舞着手中的钝化流星锤,坐骑的铠甲上,有塔斯家族分成四份的日月纹章。

  “红罗兰败了,诸神该死!”一位男子咒道。

  “洛拉斯会教训这蓝——”同伴的回答被另一阵突来的惊叫所淹没。

  又一个战士落马。伤残的马儿压住了骑士,人马都在痛苦地嚎叫,侍从们急忙上前帮忙。

  这真是疯了,凯特琳想。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半壁国土烽火连天,蓝礼居然还呆在这儿玩他的打仗游戏,活象个初次拿到木剑的男孩!

  领主和贵妇们坐在看台上观看比武,和下面的观众一样津津有味。从中,凯特琳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父亲常和南境的领主打交道,很多人都曾来奔流城做客。她认出马图斯·罗宛伯爵,此人较前更加结实健壮,白色上衣上延展着金树家徽。在他身下坐了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纤细娇小。而在她左边则是角陵的领主蓝道·塔利,他的巨剑“碎心”依靠在椅背。其他人她只能辨认出家徽,甚至很多纹章她也说不上来。

  在他们之中,在一位年轻的王后身边,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

  难怪领主大人们对他趋之若骛,她想,他简直就是劳勃重生。蓝礼和劳勃年轻时一样俊美:四肢纤细,肩膀宽阔,柔顺平直的炭黑头发,湛蓝的眼珠,甚至那浅笑也一模一样。他额上那条纤细的冠冕与他十分般配,乃是软金制成,一轮玫瑰精巧地镶嵌其上,正面有个暗色翡翠做的鹿头,装饰着金眼金角。

  国王在雄鹿宝冠下穿了一身绿色的天鹅绒外套,胸前用金黄的丝线——高庭的色彩——绘着拜拉席恩的纹章。与他同坐高位的女孩也穿着高庭的服饰,那定然是他年轻的王后玛格丽,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女儿。凯特琳明白,正是由于他们的联姻,全南境的贵族才联合在一起。蓝礼现年二十一岁,那女孩则比罗柏还小,非常漂亮,麋鹿般温柔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膀。她的笑容既羞涩又甜蜜。

  武场上,又一人被彩虹披风的骑士击落下马,国王也和大家一起赞叹。“洛拉斯!”她听见他喊道,“洛拉斯!为高庭而战!”王后则兴奋得不住拍手。

  凯特琳回身过去,打量比武会的残局。如今,场地中央只剩下四个人,而毫无疑问谁受国王和观众的宠爱。她从没见过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但即便在遥远的北国,仍旧流传着少年百花骑士的故事。洛拉斯爵士骑在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上,手握一把长柄战斧,头盔中央有金玫瑰冠饰。

  幸存者中有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他们脚踢马刺,一起朝深蓝铠甲的骑士扑去。待他们一左一右接近靠拢,蓝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破碎的盾牌狠狠地砸中一位袭击者的面孔,同时他黑色的战马则抬起刚硬的蹄铁扫中另一位对手。一瞬之间,一位骑手已然倒地,另一位也蹒跚退下。蓝骑士把破盾扔下场地,空出左手,静静地面对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奔上前来,钢铁的重量丝毫不减其优雅和敏捷,彩虹的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

  白马和黑马搅作一团,有如丰收舞会上的恋人,只是骑手挥舞兵器而非倾身亲吻。长斧掠过、链锤旋动,两者皆已预先钝化,却仍旧产生可怕的声响。由于少了盾牌,蓝骑士似乎逐渐处于下风。洛拉斯爵士一次又一次照着他的头颅和肩膀挥击,应和着满场“高庭万岁!”的狂热呼喝。蓝骑士则用流星锤竭力还击,可每当锤球击出,都被洛拉斯爵士那面打扁了的、装饰着三朵金玫瑰的绿盾格挡开来。当长柄斧最终击中蓝骑士的手背,把流星锤打飞出去时,群众的情绪达到了高潮,如发情的野兽一样尖声呐喊。一片喧闹中,百花骑士举起长斧,准备最后一击。

  蓝骑士冲锋了。两匹战马猛然相撞,钝过的斧刃向伤痕累累的深蓝胸甲砸去……但那蓝骑士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劲道,用套着钢甲的手指在空中生生夹住了斧柄。他把斧头从洛拉斯爵士手中扳下,两人扭作一团,突然便双双坠马。两匹战马互相蹬踏,两名战士轰然撞地。洛拉斯·提利尔被压在下面,承受了大部分撞击的力道。蓝骑士顺势拔出一把长匕首,挑开提利尔的面甲。人群的吼声变得如此之大,凯特琳无从听出洛拉斯爵士到底说了什么,不过从那破裂、染血的唇边,她分辨出两个字:投降。

  蓝骑士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高举匕首,指向蓝礼·拜拉席恩。这是冠军在向国王致敬。侍从们匆忙奔进场,照料战败的骑士。当他们卸下他的头盔,凯特琳惊讶于他的年轻,只怕比罗柏大不了两岁。这男孩和他妹妹一般秀美,虽然破碎的嘴唇,散乱的目光以及纠结的头发上不住流下的鲜血使他大为失色。

  “请上前,”蓝礼国王召唤他的冠军。

  他跛着脚,朝看台移去。由近观之,那身灿烂的蓝甲并不耀眼,在它上面布满创伤,有战锤和钉头打下的凹痕,长剑刻出的凿槽,胸甲和头盔上的瓷釉片片脱落,披风被撕成碎条。从移动的姿势来看,此人本身亦受了不轻的伤。稀稀拉拉有几个人呼喊着:“塔斯万岁!”,或是奇怪地喊着:“美人!美人!”但多数人保持沉默。蓝骑士走到国王面前跪下。“陛下,”他说,隔着砸扁的头盔听来翁声翁气,

  “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并没有夸大其辞,”蓝礼的声音响彻全场,“我这辈子,只见洛拉斯爵士被打落过一两次……而且决没有这样子难堪。”

  “那不是正当的击落下马,”凯特琳身边一位喝醉的弓箭手抱怨,这人上衣缝着提利尔的玫瑰。“只是下流的诡计,把我们的少爷撞下马来。”

  人潮逐渐疏散。“科棱爵士,”凯特琳对护送她的人说,“这奇男子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人们这么讨厌他?”

  科棱爵士皱紧眉头。“她根本不是男子,夫人。那是塔斯家族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

  “女儿?”凯特琳惊骇莫名。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她……不过谁都不敢当她面说,否则就得作好决斗的准备啰。”

  这时,蓝礼国王宣布:塔斯家族的小姐布蕾妮是苦桥团体比武大会的优胜,一百一十六位骑士中的佼佼者。“作为冠军,你可以向我要求任何你想得到的东西。只要我能力所及,就将其赐予与你。”

  “陛下,”布蕾妮应道,“我向您请求彩虹护卫的荣誉职位。我请求成为您的七卫之一,为您献出我的生命,跟随您到天涯海角,时时刻刻不离左右,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我同意,”他说,“请起,摘下头盔。”

  她照办了。当那顶巨盔拿掉后,凯特琳终于明白了科棱爵士的暗示。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他……多么可笑。头盔下的发髻,如松鼠用肮脏稻草铺的窝,那张脸……布蕾妮的眼睛又大又蓝,那是少女的眸目,纯真而直率,但除此之外……她的面孔又圆又糙,一排牙齿暴突不齐,嘴宽得可怕,唇肥胖得象毛虫。无数的雀斑密密麻麻地散布在额头和面颊上,她的鼻子看来被打断过好多次。凯特琳心中充满怜惜: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物比一个丑陋的女人更为不幸的呢?

  然而此刻,当蓝礼扯掉她破烂的披风,亲手为她系上崭新的彩虹披风时,塔斯家的布蕾妮却并非是不幸的。她的脸庞洋溢着欢笑,她的声调高亢又骄傲:“我的生命是您的了,陛下。我向新旧诸神起誓,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的盾牌。”她望向国王的眼神——准确地说是俯视,尽管蓝礼几乎和他死去的兄长一般身材,她仍比他高了近一个手掌——教人看了心碎。

  “陛下!”格林普尔家族的科棱爵士策马向看台奔去。“恕我打扰您,陛下,”他单腿跪地。

  “我很荣幸地为您带来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她是她儿子临冬城主罗柏·史塔克的信使。”

  “临冬城主和北境之王,爵士。”凯特琳纠正,同时翻身下马,走到科棱爵士身旁。

  蓝礼国王似乎很惊讶。“凯特琳夫人?欢迎,欢迎之至!”他回头望向他年轻的王后。“我亲爱的玛格丽,这位便是临冬城的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非常欢迎您,史塔克夫人,”女孩温和有礼地说,“对您亲人的遭遇我感到非常遗憾。”

  “谢谢您,”凯特琳说。

  “夫人,我向您起誓,兰尼斯特将为谋害您的丈夫付出代价,”国王声明,“一旦我拿下君临,即刻把瑟曦的人头交给您。”

  这能让奈德回到我身边吗?她想。“听到您愿意声张正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大人。”

  “陛下,”新任的蓝卫布蕾妮尖锐地更正,“而且你应当在国王面前跪下。”

  “大人和陛下之间的差距比你想象的要小得多,小姐。”凯特琳说。“蓝礼大人戴着王冠,我的儿子也一样。依我看,我们与其站在尘土和泥泞中争论礼仪与头衔,不如马上来谈谈许多更迫切的话题。”

  听罢此言,蓝礼部下不少贵族蠢蠢欲动,国王本人倒只笑笑,“说得好,夫人。战争结束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讨论‘陛下’的问题。告诉我,您儿子打算何时进军赫伦堡?”

  除非明了这位国王真实的打算,否则她决不把罗柏的部署向他透漏一星半点。“我并未列席我儿的作战会议,大人。”

  “没关系,我应该感谢他,毕竟他吸引了兰尼斯特大部分的军队。对了,他拿弑君者怎样?”

  “詹姆·兰尼斯特目前被关在奔流城的牢里。”

  “还活着?”马图斯·罗宛伯爵惊讶地接口。

  蓝礼也十分困惑,他说:“看来冰原狼果然比狮子温和。”

  “比兰尼斯特温和,”奥克赫特伯爵夫人苦笑着呢喃道,“好比比大海干涸。”

  “我看是懦弱。”蓝道·塔利伯爵留着一把短硬灰胡,说话出了名的耿直。“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史塔克夫人,但罗柏大人应该亲自前来向国王陛下表示臣服,别要躲在母亲的裙子里。”

  “罗柏国王正与强敌对抗,大人,”凯特琳冰冷而有礼地回答,“他可不是在比武玩闹。”

  蓝礼露齿而笑,“放松放松,蓝道大人,别太卤莽了哟。”他招来一名身着风息堡服饰的侍从。“去为夫人的随从安排住所,一定确保他们安全舒适。我将邀请凯特琳夫人住进我自己的营帐。自从好心的卡斯威大人把自己的城堡供给我使用后,营帐已经空了好几天。夫人,您休息好之后,我很荣幸邀请您与我们共进晚餐,参加男爵大人安排的宴会。这是一次送别宴,大人他一定早早盼着我饥肠辘辘的大兵们快些离开哪!”

  “并非如此,陛下,”一位纤细的年轻人抗议,此人大概便是卡斯威。“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您。”

  “每当别人这么对我老哥劳勃说,他总是信以为真,”蓝礼道,“你有女儿吗?”

  “有的,陛下。有两个。”

  “那你应该感谢天上诸神,我不是劳勃。全世界的女人,我唯一想要的只是我可爱的王后。”蓝礼伸手抱住玛格丽,扶她起身。“等您养足精神后我们再谈,凯特琳夫人。”

  蓝礼带着他的新娘朝着城堡走去,他的侍从则把凯特琳带到国王那绿丝绸做的大营帐前。

  “需要什么,请尽管开口吩咐,夫人。”

  对这地方凯特琳真是无话可说,我还需要什么?帐里的空间比寻常旅馆的厅堂还大,各种奢侈品比比皆是:羽毛床垫和毛皮睡衣,一个木板镶铜、足够两人共用的大浴缸,用来驱散寒夜冷气的无数炭盆,悬吊起的皮革折椅,摆放着墨水瓶和鹅毛笔的书桌,桌上还林落地摆放有一盘盘桃子、李子和梨子,一圈精致的银杯围绕着一壶葡萄酒,一堆雪松木箱子装满蓝礼的换洗衣物、书籍、作战图、以及一架高竖琴,一把长弓和一袋箭。四周还有一对红尾巴的猎鹰和一堆精心打制的兵器。他真舍不得亏待自己呀,这个蓝礼,她边看边想。难怪他的军队走得这么慢。

  营帐入口两旁,国王的铠甲哨兵似的矗立:一套森林绿的全身铠,雕镂着金饰,头盔上有两根庞大的金鹿角。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她能从胸甲上看清自己的脸庞,那张脸活像深埋在一条又深又绿的河中,瞪望着她。一张被淹死的女人的脸,凯特琳想。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她断然转头,痛恨自己的脆弱。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她必须赶紧洗掉发暨间的灰尘,换好适合国王盛宴的服装啊。

  与她同往城堡的包括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卢卡斯·布莱伍德,派温·佛雷爵士等几位贵族。卡斯威城堡的“大厅”其实算不得大,蓝礼的骑士挤满了房间,只能在长凳上为凯特琳的随从安插座位。凯特琳坐上高台,左右分别是红面孔的马图斯·罗宛伯爵和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琼恩爵士待人亲切,爱开玩笑;罗宛爵爷则礼貌地问候她的父亲,弟妹和儿女。

  塔斯的布蕾妮坐在长桌末端。她并没换上贵妇的礼服,而是穿着骑士的服饰:天鹅绒上衣上缝着玫瑰与苍天的四分纹章,此外还有马裤、靴子和做工优良的剑带,崭新的彩虹披风披在后背。可是,没有衣物能遮掩她平庸的相貌:满是斑点的巨手,又圆又平的脸,暴突的牙齿。没有了铠甲,她的体形看起来也极丑陋,宽阔的臀部,粗壮的大腿,隆起的、肥厚的肩膀,却一点胸部也无。从她的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深感困扰,并默默地承受苦痛。她只在必要时简短作答,几乎从不把视线自食物上抬开。

  这里的食物供应的确充足,战火并未触及丰饶繁华的高庭。在歌手和杂耍艺人的表演中,人们首先享用了烈葡萄酒煮的梨子,接着是滚盐炸脆的美味小鱼和填满洋葱、蘑菇的公鸡。随后是大块烤得棕黄的面包,堆积如山的芜箐、甜玉米和豌豆,上等火腿和烤鹅,一盘盘啤酒和大麦墩的野鹿肉装得满溢。至于甜点,卡斯威男爵的仆人们端出一碟蝶由城堡厨房精制的糕饼,有奶油天鹅,糖丝独角兽,玫瑰状的柠檬蛋糕,加香料的蜂蜜饼干,黑莓馅饼,苹果酥,黄油乳酪等等

  丰盛的晚宴并未提振凯特琳的食欲,但眼下,她的使命成功与否全赖于她的坚强,丝毫不能展现脆弱。于是一点一点,她吃了下去,一边留心观察这个称王的人。蓝礼左边坐着他年轻的新娘,右手是新娘的哥哥。虽然洛拉斯爵士的额上还绑着白色的亚麻绷带,但他整个人已完全从日间的不幸中恢复过来。他正如凯特琳料想的那么英俊。他的眼神不再呆滞,而变得聪明伶俐、灵动有神;他那一头自然卷曲的漂亮棕发,不知会让多少少女羡慕不已。比武时那件破烂的披风已被一件新的取而代之——这是蓝礼彩虹护卫华丽的条纹丝披风,钩扣是高庭的金玫瑰

  蓝礼国王不时拿匕首尖挑食物给玛格丽,或俯身轻柔地在她脸上印下一吻,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和洛拉斯爵士玩笑戏语,或说悄悄话上。显然,国王很享受食物和美酒,但他并没有酗酒或滥吃。他不时开怀大笑,不论与出身高贵的领主,还是地位卑贱的女仆,他都能亲切交谈。

  有些宾客就没那么收敛了。他们喝得太多,声音太吵,使她不得安宁。威廉伯爵的儿子乔苏拉和埃利斯为谁将第一个翻过君临的城墙而争论不休;瓦尔纳伯爵将一名女侍抱到膝盖上,用鼻子拱她的颈项,一边将手伸进对方胸衣;绿衣卫古德自诩为歌手,正在拨弄竖琴,演奏一曲狮子尾巴打结的歌;马克·穆伦道尔爵士逗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猴子,拿自己餐盘里的东西喂它;最夸张的要数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坦通爵士,他跳到桌上,发誓要在一对一决斗中干掉桑铎·克里冈。若不是这位爵士的一只脚刚巧插进了调味瓶,人们还不会笑得那么厉害。

  当一位肥胖的弄臣从镀金的锡桶中跳出,头戴布制狮子帽,绕着桌子追逐一名侏儒,拿起气球打击对方的头颅时,这场闹剧达到了高潮。蓝礼国王笑完后询问弄臣为何追打自己的“兄弟”。

  “哎呀,陛下,我是弑亲者呢,”弄臣回答。

  “是弑君者!你这傻瓜中的傻瓜。”蓝礼道,全场哄堂大笑。

  坐在她身边的罗宛伯爵没有加入嬉闹。“他们好年轻,”他道。

  是啊。当劳勃在三叉戟河上斩杀雷加王子时,百花骑士还不满两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都是这个年纪。君临城陷时,他们尚为婴孩,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起兵时,他们还在安享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们从未见识血光沙场,凯特琳一边看着布莱斯伯爵怂恿罗拔爵士表演匕首特技,心里一边想。对他们而言,这不过是场游戏,一场盛大的比武会,而他们将在其中猎获光辉、荣誉和宠幸。他们是沉溺于歌谣和故事的小孩,小孩子总以为自己力大无穷。

  “他们会在战争中长大成熟,”凯特琳道,“就和我们一样。”当劳勃,奈德和艾林举起叛旗,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时,她自己也是个小女孩。但等战争结束,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我怜悯他们。”

  “为什么?”罗宛伯爵问她,“瞧瞧他们,年轻力壮,充满生机和欢笑。哈,活力充沛,充沛到他们不知如何是好。我敢说,今夜又会有无数私生子出世。为何要怜悯他们?”

  “因为这不会久长,”凯特琳悲伤地回答,“因为他们是夏天的骑士,而凛冬将至。”

  “你错了,凯特琳夫人,”布蕾妮用和铠甲一般深蓝的眼睛打量着她,“我们是夏天的骑士,对我们而言,凛冬永不会到来。即便在战斗中牺牲,也会有歌谣传唱我们的事迹。在歌谣里,永远都是夏天。在歌谣里,所有的骑士都是英雄,所有的少女都是美人,阳光则永远普照大地。”

  孩子,不论你情愿与否,凛冬终将降临到每个人身边,凯特琳心想。对我而言,它降临在奈德横死的那一刻;对你而言,它也将降临,只怕会快得超乎你的想象。她没有心情去探讨这个话题

  国王替她接了围。“凯特琳夫人,”蓝礼唤道。“我想呼吸新鲜空气,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凯特琳立刻起身。“荣幸之至。”

  布蕾妮也跟着起立。“陛下,您不能没有保护。请稍等片刻,容我穿戴铠甲。”

  蓝礼国王微笑:“如果我在卡斯威爵爷的城堡深处,在我全部军队的包围下都不安全,那么多一把剑又有什么用呢……即便那是你的剑,布蕾妮。请坐下来好好用餐。需要你的时候,我自会召唤。”

  他的言语给她的打击比她今天下午在武场上承受的任何一记都要深重。“遵命,陛下。”她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不再抬眼。蓝礼挽起凯特琳的手臂,带她离开大厅,路遇一名无精打采的卫兵。对方一见他连忙立正,差点没把长矛松脱。蓝礼拍拍兵士的肩膀,跟他说了句俏皮话。

  “请这边走,夫人。”国王带她穿过一道矮门,来到一座塔楼的阶梯前。接着他们向上爬去,途中他说:“呃,只怕巴利斯坦·塞尔弥爵士和您儿子一块待在奔流城吧?”

  “没有,”她困惑地答道,“难道他不在乔佛里身边?他可是御林铁卫的队长啊。”

  蓝礼摇头。“兰尼斯特嫌他老迈,将他的披风给了猎狗。听说他离开君临时,发誓为真正的国王继续服务。今日下午布蕾妮要求的那件披风,原本是我留给塞尔弥的,希望他能投奔于我。他一直没在高庭出现,我猜想他或许去了奔流城。”

  “我们没见到他。”

  “唉,他老则老矣,可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别受什么伤害。兰尼斯特都是些大混蛋。”他们又上几级阶梯。“劳勃逝世当晚,我打算用手下百名卫士援助您丈夫,我劝他把乔佛里控制起来。如果他听了我的话,眼下他就是摄政王,我也不必出兵去争夺王位了。”

  “奈德拒绝了你。”这还用说吗?

  “他发誓保护劳勃的孩子,”蓝礼说。“而我没有独自起事的实力。所以一当艾德大人赶走了我,我只能抓紧时间,一走了之。如果不走,王后会让我和我哥死在一起。”

  如果你留在君临,全力支持奈德,他一定还活着,凯特琳苦涩地想。

  “我很欣赏您丈夫,夫人。他一直都是劳勃最忠实的朋友,我明白……但恕我直言,他脑筋太死,不懂能屈能伸的道理。现在,让我给您展示一番。”阶梯到了尽头,蓝礼推开一扇木门,带她踱到屋顶。

  卡斯威男爵的堡垒其实没有高到可以称为塔楼的程度,只因四周都是平坦空旷的原野,凯特琳才能极目眺望遥远的地平线。不论望向何方,惟有焰火可见。火焰如同坠落的繁星,覆盖四野,组合成无穷无尽的星辰大海。“夫人,请您好好算算。”蓝礼平静地说,“即便数到旭日东升也数不完。奔流城夜间有多少营火,能告诉我吗?”

  凯特琳听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大厅里渗透而出,发散于夜空之中。她不敢去点数那繁星。

  “听说您儿子越过颈泽时身边跟了两万人马,”蓝礼续道,“现在三河诸侯也追随他,或许他有了四万人。”

  没有,她想,相去甚远,我们打仗折了不少兵马,还有的回家忙收获去了。

  “而在这里,我有两倍于此的军队,”蓝礼道,“这还仅是我手下大军的一部分。梅斯·提利尔带着一万兵士留守高庭,另一支强大的队伍替我看守风息堡,不久多恩人也定将带着他们的军力加入我方。还有,别忘了我哥哥史坦尼斯,他拥有龙石岛,统御狭海诸侯。”

  “忘了史坦尼斯的恐怕正是您吧,”凯特琳道,话一出口,方才觉得过于尖锐。

  “您指的是……他的继承权?”蓝礼大笑。“就让我们直说吧,夫人。史坦尼斯要当上国王那才叫可怕。不,他不适合当国王。人们尊敬他,甚至畏惧他,但没有人喜欢他。”

  “可他仍旧是你的兄长。如果你们兄弟俩真有这个权利要求铁王座,那也应当是史坦尼斯大人。”

  蓝礼耸耸肩。“告诉我,我老哥劳勃有什么权利要求铁王座?”他没有等她回答。“噢,的确人们传说拜拉席恩家族和坦格利安家之间有血亲关系,数百年前的联姻,私生次子和老王的大女儿……除了学士谁在乎这个?不,劳勃得到王座靠的是他的战锤。”他伸出手臂,扫过无边无际的篝火。“是的,这就是我的权利,和劳勃当初一样。如果您儿子象他父亲支持劳勃一般支持我,他将发现我是个慷慨的人。我会乐于承认他的一切领地、头衔和荣誉。只要他高兴,他可以永远统治临冬城。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保留北境之王的称号。只需他向我屈膝臣服,承认我是他的主人。国王的称呼不过就是一句话,而顺从,忠诚,服务……这些才是我的目的。”

  “如果他不愿把这些给您呢,大人?”

  “我想当个国王,夫人,并且决不要一个肢解的王国。我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三百年前,一位史塔克的王向龙王伊耿屈膝,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机会成功。这是明智之举。您儿子为何就不能当个明理的人呢?只要他投入我帐下,便能底定大局。我们——”蓝礼突然停下,烦乱地望着前方。“怎么回事?”

  铁链的卡嗒声宣告闸门正被升起。在下方的院落,一位带着有翼头盔的骑手猛力催促着他那匹气喘吁吁的坐骑。“有急事禀报王上!”他高喊。

  蓝礼从城垛口探出头。“我在这里,爵士。”

  “陛下。”骑手踢马靠前。“我尽了最大努力赶来。从风息堡。我们被包围了,陛下,科塔奈爵士正与他们交战,但是……”

  “这……这不可能。泰温大人离开赫伦堡,我怎会一无所知?”

  “不是兰尼斯特,主公。是史坦尼斯公爵兵临城下。现在,他自称为:史坦尼斯国王。”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中 第二十三章 琼恩

  狂风夹着细雨,抽打在琼恩脸上,他踢踢马刺,跨过涨水的溪流。在他身旁,莫尔蒙总司令扯紧斗篷的兜帽,喃喃地诅咒着天气。他的乌鸦停在肩上,风弄皱了羽毛,使它看来和熊老本人一样又湿又躁。朔风突起,湿叶纷飞,好似一群死亡的飞鸟。鬼影森林啊,琼恩可怜兮兮地想,不如说是水淹森林。

  他暗自希望跟在后面的山姆还撑得住。就算天气和煦,他也骑得不好,而今,雨下了整整六天,路况变得十分凶险,处处是软泥和碎石。狂风卷起,漫天的雨落入眼睛。温暖的雨水混合融雪,注满所有的小溪与河流,让人以为南方的长城也说不定会被它们冲垮。此刻,派普和陶德一定会坐在大厅的炉火边,喝着晚餐前的开胃热葡萄酒。琼恩羡慕他们。他自己一身浸透的羊毛衣粘在身上,湿漉发痒,脖子和肩膀则因盔甲与长剑的重量而压得疼痛,更难受的是,他已彻底受够了盐鳕鱼,咸牛肉和硬奶酪的滋味。

  前方,一只猎号发出震颤的声调,隔着交织的急雨显得分外朦胧。“是布克威尔,”熊老宣布,“诸神保佑,卡斯特总算没挪窝。”他的乌鸦把大黑翅膀扇了一扇,嘶哑地叫声“玉米”,便又继续整理羽毛。

  琼恩常听黑衣兄弟们讲述卡斯特和他的堡垒的故事,现在终于亲眼目睹。经过了七座空无一人的村庄,每个人都开始怀疑卡斯特的堡垒是否也像其他地方一样死寂荒凉,聿好担忧没有成真。或许熊老能在那儿找到苦苦追寻的答案,他想,但至少,我们能摆脱大雨。

  早前,索伦·斯莫伍德曾向大家保证,卡斯特虽然名声不好,但确是守夜人的朋友。“我承认,这家伙精神不太正常,”他告诉熊老,“但要换你在这受诅咒的森林待上一辈子,也会跟他一样。他虽然疯癫,却从不把我们游骑兵拒之门外,对曼斯·雷德更没好感。他应该能向我们提供一些忠告。”

  只要他提供一顿热饭,提供屋檐和干燥衣服,我就很满足了。在戴文口中,卡斯特不仅弑杀亲人,还是骗子、强盗和懦夫,他甚至暗示对方和奴隶贩子与魔鬼打交道。“更可怕的是,”老林务官“劈啪劈啪”地嚼着木制假牙,补充道,“这混蛋身上有股寒冷的味道,真的。”

  “琼恩,”莫尔蒙司令命令,“骑到后面去,把消息告诉大家。还有,提醒军官们约束部下,我不允许任何人打卡斯特老婆的主意。谁也不准毛手毛脚,没事少跟她们搭腔。”

  “遵命,大人。”琼恩把马转回来时的方向。能让飞雨暂离自己的脸庞,虽然为时不长,他也觉得舒心。一路穿过众多兄弟,每人看来都像在哭泣,整个队列在树林中延伸半里之长。

  在辎重车辆问,琼恩遇见了山姆威尔·塔利,塔利戴着一顶宽边稻草软帽,无精打采地坐在鞍上。他骑着一匹高大笨拙的驮马,吆喝着其他几匹马。雨点嗡嗡地打在遮住铁笼的篷布上,里面的渡鸦拍打嘶叫,不住地抗议。“哈,你莫非放了只狐狸进去?”琼恩打招呼。

  山姆抬头,雨水从帽檐如注流下。“喂,你好,琼恩。不是的,它们只是讨厌下雨,和我们一样。”

  “你感觉怎样,山姆?”

  “湿透了。”胖男孩竭力装出笑容。“还好,没什么危险。”

  “那就好。卡斯特的堡垒就在前面,希望诸神保佑,他让我们在温暖的炉火边借宿一宿。”

  山姆露出半信半疑的神情。“忧郁的艾迪说卡斯特是个恐怖的野蛮人。他娶自己女儿为妻,除了自己订的规矩,什么律法都不依。戴文还跟葛兰说他身上流的是没心肝的黑血,因为他母亲是个女野人,和游骑兵通奸,才有他这个杂……”突然间,他住了嘴。

  “杂种,”琼恩笑道,“只管直说就是,山姆,我以前又不是没听过。”他踢踢马刺,驱策胯下那匹结实的矮马前进。“我得去找奥廷爵士。对了,不可招惹卡斯特的女人哦,”好像山姆威尔还需要提醒似的,“扎营以后,我们再聊。”

  找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时,他正率领后卫部队一路缓行。奥廷爵士和莫尔蒙年纪相当,矮短身材,尖尖的脸,模样总那么疲惫(从前在黑城堡时也一样)。大雨无情地冲刷着他。“好消息,”他说,“这里的湿气都浸进我骨头里去了,瞧,只怕连鞍子都在抗议哩,痛得很哪。”回程路上,琼恩远远避开拉长的队列,转而在浓密的森林中选择捷径。人马的声音渐渐降低,吞没在润湿的绿荒中,不一会儿,耳中只剩瓢泼大雨击打叶子、树木和岩石的声响。天色刚入下午,森林里却黑如黄昏。琼恩在岩石和水坑之间寻找道路,穿过大橡树,灰绿的哨兵树和黑皮铁树。浓密的树枝为他搭起天篷,使他暂时摆脱雨点的敲打。骑经一棵被闪电击中,爬满野生白玫瑰的栗树时,他听见草丛里沙沙作响。“白灵,”他唤道,“白灵,过来。”

  钻出来的却是戴文,他骑着一匹鬃毛杂乱的灰矮马,旁边还有葛兰。熊老在行军纵队两翼都派出轻骑,不仅为了探察地形,更为了警报敌人的逼近。他不敢大意,训令侦查兵们两两一组,结伴行动。

  “啊,是你呀,雪诺大人。”戴文咧嘴大笑,他的假牙是用橡木雕的,且极不搭配。

  “我和这孩子还以为咱遇异鬼了哩。怎么,狼走丢了?”

  “他打猎去了,”白灵不爱和队伍一起前进,但也不会跑远。每当人们安营扎寨后,他自会找到总司令帐篷,返回琼恩身边。

  “照我看,只怕是捉鱼去了吧,到处都是滔天大水。”戴文说。

  “我妈常说,多下雨对庄稼好,”葛兰乐观地插话。

  “吓,庄稼上的霉长得比较快,”戴文道,“像这样的雨能带来的惟一好处,就是省了洗澡的工夫。”他的木假牙发出一声清脆的劈啪。

  “布克威尔找到了卡斯特,”琼恩告诉他们。

  “他弄丢过他吗?”戴文咯咯笑道,“你们这些小伙子啊,可千万别招惹卡斯特的老婆,听到没?”

  琼恩笑了,“想独占芳泽么,戴文?”

  戴文再度嚼起假牙。“别说,我还真有这种打算哩。卡斯特还不是十根指头一个鸡巴,最多数到十一。少两三个,想来也发现不了。”

  “说真的,他到底有几个老婆啊?”葛兰问。

  “反正你是永远别想比啦,兄弟。是嘛,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哦,雪诺,你那家伙回来啦。”

  白灵小跑着来到琼恩马边,尾巴高翘,一身白毛在大雨中显得厚实了许多。他来去无声,琼恩也不知道是何时出现的。葛兰的马一闻到气息就惊得退开——即使现在,经过了一年多时间,马儿们还是没能习惯冰原狼的存在。“跟我走,白灵,”琼恩朝卡斯特的堡垒骑去。

  他不敢想像在离开长城这么远的地方还能发现石制城堡,所以便自顾自地勾勒出一幅树丛之中栏栅围着木楼的景象,没料到,事实却更为糟糕:这里只有一个垃圾堆,一间猪舍,一栏空虚的羊圈和一座枝条与泥土敷的厅堂,不值一提,连窗户都没有。大厅又长又矮,房木粗糙,屋顶上铺了草。这个“堡垒”建在一座简直不配称为山丘的小坡上,四周环绕着一道土堤。常年的雨水在堤防上蚀出无数小洞,棕色的水流随之溢下斜坡,汇入一道向北蜿蜒的奔流小溪,因为暴雨,原本便水源丰富的溪涧已成黑暗的急流。

  土堤西南方,有一扇开着的小门,门边有一对插着动物头骨的长竿:一边是熊头,一边是羊头。琼恩加入进门的大队伍,发现熊头上还有一点残存的血肉。里面,贾曼·布克威尔的侦察兵与索伦·斯莫伍德的前卫部队已经把马排成行,忙着搭帐篷了。猪圈里,一大群小猪偎在三头肥母猪身边。旁边,一个小女孩一丝不挂地蹲在:雨中的菜园里拔萝卜,另两个女人正准备屠宰一头猪。牲畜尖声惨叫,高亢而恐怖,好似悲苦万分的人所发出的哭喊。齐特的猎狗们疯狂咆哮回应,且不管齐特怎么咒骂制止,它们还是吠个不休,惹得卡斯特养的一群狗也叫喊着回应。不过它们一见白灵,便纷纷住嘴,夹着尾巴逃走,只有少数几只还在低声抱怨,不肯认输。冰原狼对它们不理不睬,琼恩也一样。

  好吧,现在我们之中大概有三十人能暖暖和和,烘干衣服了,琼恩仔细打量房子一眼得出结论,说不定能容纳五十人。然而这地方太小,绝对不够两百入睡,所以多数人肯定还得待在外面。可要他们住哪儿呢?在这个杂乱的院落里,除了及踝深的水坑,就是湿漉漉的泥泞。看来,又一个阴郁的夜晚等在眼前。

  总司令已经把坐骑交给忧郁的艾迪照管。琼恩下马时,他正忙着洗刷马蹄上的泥巴。“莫尔蒙司令在大厅里,”他宣布,“他叫你过去。不过你最好把狼留外面,瞧他饿成那样,你会以为他要把卡斯特的孩子抓来吃了。好吧,说真的,我自己就饿得能吃他一个孩子哩,只要热腾腾端上来就行。去吧,马交给我。对了,如果里面又暖又干,就不用给我说啦,没人请我进去。”他边说边弹开马蹄底部一撮湿泥。“这泥巴,你看像不像屎?会不会这整个山坡都是卡斯特拉出来的呢?”

  琼恩微笑道:“这个嘛,听说他在这儿住了好久哟。”

  “你安慰不了我。还是快进去见熊老吧。”

  “白灵,留在这儿,”他命令。卡斯特堡垒的门是两片鹿皮,琼恩推开它们,弯腰越过门楣。在他之前,已有二十来个游骑兵头目进了屋,围站在泥地正中的火盆边,水顺着靴子流下,聚成一个个小水塘。厅堂里混杂着煤灰、粪便和湿淋淋的狗的气味,很难闻。然而烟味虽重,空气却仍旧潮湿。雨水从屋顶的烟洞渗进。整栋屋子就只有这一个房间,外加顶上一个用做卧室的阁楼,通过一座摇摇欲坠的梯子相连。

  琼恩还记得从长城出发当天自己的感受:纵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期待前方不断升起的陌生地平线后有怎样的神秘和奇迹。好啊,现在总算是发现了一个,他看着这问又脏又臭的大厅,一边告诉自己。辛辣的烟雾熏得他眼睛流泪。真可惜,派普和陶德错过了这么精彩的事儿。

  卡斯特靠在火盆边,他是屋内惟一一个有椅子坐的人。连莫尔蒙司令都只能挤在长凳上,他的乌鸦在他肩上嘀咕着。贾曼·布克威尔站在他身后,打补丁的盔甲和湿得发亮的皮衣不住淌水,索伦·斯莫伍德也站在旁边,身穿以前属于杰瑞米爵士的胸甲和黑貂皮斗篷。

  相较之下,卡斯特一身羊皮背心和兽皮拼成的斗篷显得寒酸了许多,然而在他粗大的手腕上,却带有一只手镯,分量颇重,金光闪闪。他看上去虽已进入人生末途,头发由灰转白,时日应该不多,但毋庸置疑,仍旧是个很有力量的人。扁平的鼻子和下垂的嘴唇让他的模样带有几分凶残,他还缺了一只耳朵。这就是活生生的野人。琼恩想起老奶妈口中用头骨饮血的蛮人。但眼前的卡斯特喝的是淡黄啤酒,用的是琢石杯子。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那些故事哩。

  “三年没见着班扬·史塔克了,”他告诉莫尔蒙,“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想念他。”

  六七只小黑狗和一两头落单的猪在长凳之间躲迷藏,穿着褴褛鹿皮的女人们送来一杯杯啤酒,并升好炉火,开始往壶里切萝卜和洋葱。

  “就去年,他应该路过这儿,”索伦·斯莫伍德道。一只狗在他腿边嗅来嗅去。他飞起一脚,踢得它汪汪直叫。

  莫尔蒙司令说:“当时,班是出来搜寻威玛·罗伊斯爵士的,他跟盖瑞及小威尔一起失踪了。”

  “哦,这三个我还知道。带头的贵族小少爷比这些狗崽子大不了多少,穿一身貂皮斗篷拿着黑剑,就骄傲得了不起,还不屑于睡我屋子呢。不过我老婆们倒把眼睛瞪得牛大,望着他瞧。”他转头斜视离他最近的女人。“盖瑞说他们在追踪土匪强盗。

  我给他说,你自个儿当头的都是个菜鸟,最好别真的追上。就乌鸦而言,盖瑞还不算太坏的种。这家伙,耳朵比我还少,都是给寒风咬的,和我一样。”卡斯特笑了,“现在么,听说他头也没啦。不知栽在哪条道上哕?”

  琼恩回想起洒在白雪里的那滩红血,想起席恩·葛雷乔伊踢死人头的情景。此人是个逃兵。回临冬城的路上,琼恩和罗柏一起赛跑,在雪地里发现六只冰原狼小崽。一千年前的往事。

  “威玛爵士离开后,去了哪里?”

  卡斯特耸肩,“我事情多着呢,哪有空管乌鸦打哪儿来,飞哪儿去。”他把酒一饮而尽,杯子放到一边。“嘿,整整一年,都没南方的好酒来啦!我缺酒,还缺把新斧子。

  旧的太钝,没用,老子有一大堆老婆要保护哩。”他环视他那群忙碌的妻子。“你们这里人少,又孤立无援,”熊老说,“只要你愿意,我这就派人护送你南下长城。”

  乌鸦似乎很喜欢这提议。“长城,”它尖叫,一边张开黑色的翅膀,莫尔蒙的颈上好似戴了高领子。

  主人做出一个肮脏的笑容,露出满口破黄牙。“我们去那儿子什么,伺候你晚餐么?咱可是天生的自由民。我卡斯特决不伺候任何人。”

  “如今是艰难时代,独居荒野很不妥啊。冷风已然吹起。”

  “让它们吹。我的根基深得很。”卡斯特猛然抓住一个路过的女人的腰。“告诉他,老婆。告诉乌鸦大人我们有多喜欢这地方。”

  女人舔舔薄唇。“这里是我们的土地。卡斯特的堡垒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们宁可身为自由人而死,也决不当奴隶。”

  “奴隶,”乌鸦咕哝着。

  莫尔蒙倾身向前,“一路走来,每个村子都遭遗弃。离开长城以后,你这儿是我们头一处见到活人的地方。其他人都消失了……被杀,逃走,还是被俘,我不知道。

  连动物也都不在了。什么都没有。早些时候,我们还在离长城仅几里格的地方找到班杨·史塔克手下两个游骑兵的尸体。他们苍白冰冷,手脚乌黑,伤口不流血。我们把他们带回黑城堡,他们却在半夜里爬起来杀人。其中一个杀掉了杰瑞米·莱克爵士,另一个跑来杀我,可见他们虽然保留着生前的某些记忆,但已经换成了一副毫无人性的歹毒心肠。”

  女人合不拢嘴,脸上活像长了个潮湿的粉红洞穴,但卡斯特嗤之以鼻:“我们这儿可没那种麻烦……我谢谢你,不要在我的屋檐下说这些邪恶的事。我是个敬神的人,神灵会保佑我平安。就算尸体变鬼爬出来,我也知道怎么送他们回坟墓。不过嘛,得先找把称手锋利的新斧子。”他一巴掌打在妻子身上,吼着要她快行动,“再拿点啤酒来,搞快点。”

  “既然你不怕死人,”贾曼·布克威尔说,“那活人呢,大人?你的国王怎么说?”

  “国王!”莫尔蒙的乌鸦尖叫道,“国王,国王,国王。”

  “那个曼斯·雷德?”卡斯特朝火堆淬了一口。“所谓的‘塞外之王’?哼,自由民要国王干嘛?”他转头斜视莫尔蒙,“好吧,我可以给你讲讲雷德和他干的那些勾当,不过我记性可不太好。告诉你吧,这些空荡荡的村庄,都是他干的。如果我也那么好欺负,等你们找到这儿,早不见人了。他派来一个骑马的,叫我务必离开自己的堡垒,去他脚边摇尾巴。人被我赶走了,只要了舌头。喏,就钉在墙上。”他指了指,“或许我能告诉你上哪儿去找曼斯·雷德,如果我记得住的话。”他又咧开黄板牙笑了,“这个我们可以慢慢谈。你们大概很想住我的屋檐下吧,嘿嘿,只怕还想把我的猪报销光呢。”

  “有个屋檐遮风挡雨咱们感激不尽,大人,”莫尔蒙说,“我们走了很长的路,全身都湿透了。”

  “那么,今晚你们就算是这里的客人。就只今晚,我可不太喜欢乌鸦。上面的阁楼我和我老婆睡,下面的地板你们爱怎么安排都行。我提供二十人份的肉和啤酒,多的没有。你手下多余的黑乌鸦就啄自己带的玉米去吧。”

  “我们有足够的给养,大人,”熊老说,“我们很乐意与您分享我们的食物和饮酒。”

  卡斯特用毛茸茸的手背揩揩下垂的嘴唇。“我会尝尝你的酒,乌鸦大人,我会的。最后一件事:哪只臭手敢碰我老婆一下,我就把它给剁掉。”

  “你的屋檐下,你说了算。”索伦·斯莫伍德道,莫尔蒙司令僵硬地点点头,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高兴。

  “那就说定了,”卡斯特不情愿地哼了一声,“你们这群乌鸦里有会画图的吗?”

  “山姆·塔利行,”琼恩挤上前,“山姆他爱死地图了。”

  莫尔蒙示意他走近,“叫他吃饱了就过来,带上羽毛笔和羊皮纸。把托勒特也找来,让他拿上我的斧头,作为送给主人的谢礼。”

  “这家伙是谁?”琼恩正要离开,卡斯特开口道,“他看来像个史塔克。”

  “他是我的事务总管和侍从,琼恩·雪诺。”

  “哦,私生子?”卡斯特上下打量着琼恩。“男人要跟女人睡,就该把她讨来当老婆,像我这样。”他挥手赶琼恩离开。“好吧,赶快去办事,小杂种,一定给我拿把又好又利的斧子,锈铁不顶用。”

  琼恩·雪诺僵硬地一鞠躬,连忙离开。出门时奥廷·威勒斯爵士刚好赶到,两人差点在鹿皮门边撞个满怀。门外,雨势稍缓,院内到处搭起帐篷,堤外的树木下也有。

  忧郁的艾迪正在喂马。“送野人一把斧子,有何不可?”他指指莫尔蒙的武器,那是一把镶着金饰花纹的短柄战斧,黑铁斧刃。“他会还我们的,我发誓。不过到时候是插在熊老的头骨里还,聊胜于无。咱们干嘛不把所有的战斧长剑通通都给他算了?骑马的时候,它们丁当喀啦,吵死人啦。没了它们,我们大概会走得更快,直通地狱之门。你说,地狱里也下雨吗?也许卡斯特该要顶好帽子。”

  琼恩笑道:“他要的是斧子,还有葡萄酒。”

  “你瞧,这就是熊老高明的地方。先把野人灌得酩酊大醉,等他操斧子杀我们时,说不定就只砍到耳朵。头只有一个,耳朵却还有两个哪。”

  “斯莫伍德说卡斯特是守夜人的朋友。”

  “你知道是守夜人朋友的野人和不是守夜人朋友的野人区别在哪儿吗?”这位阴沉的侍从道,

  “敌人会把我们弃尸荒野,喂乌鸦和野狼;朋友则会把我们悄悄埋起来。我在想,门上那头熊到底挂了多久啊,我们吆喝着到来之前,卡斯特挂在门上的又是什么呢?”艾迪怀疑地望着斧子,雨水不住流下他的长脸。“里面干不干?”

  “比外面当然干得多喽。”

  “如果我进去以后,不太靠近火堆,说不定他们到早上才发现我。虽然进到房里的人算是最先没命,但至少死的时候身上干干燥燥的。”

  琼恩忍俊不禁,“卡斯特是一个人,而我们有两百弟兄。他杀得了谁呀?”

  “你在安慰我,”艾迪说,他的语气低沉到极点。“不过嘛,死在上好的利斧下还算不错。要是被槌子谋杀可就惨了。有一次,我见人被槌子挥中,皮一点没破,可脑袋里全打烂啦,胀得像个大葫芦,整个变成紫红。他人长得本来不错,死的时候却很丑。谢天谢地,我们送的不是槌子。”艾迪摇头走开,一身浸透的黑斗篷不住淌水。

  琼恩喂了马,才想起自己没吃晚餐。他正思索上哪儿去找山姆,忽然听到一声惊恐的尖叫:

  “狼!”他沿着厅堂飞跑,冲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靴子不断陷入烂泥。一个卡斯特的女人背靠溅满烂泥的墙,“别过来!”她朝白灵尖叫,“你别过来!”冰原狼嘴衔一只兔子,身前还躺着一只血淋淋的死兔。“快帮我把他赶走吧,大人,”她看见他,便开口哀告。

  “他不会伤害你,”他只需一眼便明白问题所在:一个小木栏箱,板条碎了,湿草散了一地。

  “他一定是饿了,很久都没发现猎物。”琼恩吹个口哨。冰原狼立刻几口把兔子吞下,齿间嚼着碎骨,轻轻走到他身边。

  女人紧张地瞪着他们。他这才发觉她有多年轻,估计才十五六岁,因为雨的关系,黑发乱糟糟地贴在憔悴的脸上,光脚丫子上直到脚踝都是泥。兽皮拼凑缝成的衣服下,她的身体初露怀孕的迹象。“你是卡斯特的女儿?”他问。

  她把一只手放在肚子上。“现在是他老婆,”她沿着墙壁,小心翼翼地避开狼,然后伤心地跪在破碎的兔箱前。“我是来喂兔子的。我们没有羊了。”

  “我们守夜人会补偿你。”琼恩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否则他定会倾囊而出……虽说他不知在长城之外,一把铜板甚或一块银币对她来说有什么用。“明天我会给莫尔蒙司令说。”

  她用裙子擦擦手。“大人——”

  “我不是什么大人。”

  然而受女人的尖叫和兔箱破裂的声音吸引,这时其他人也围拢过来。“小妹妹,别信他,”姐妹男拉克道,他来自于三姐妹群岛,是游骑兵中的无赖,“他可是雪诺大人。”

  “临冬城的私生子,还是国王的兄弟咧,”齐特嘲笑道,他把猎狗留下,独自前来凑热闹。

  “这头狼饥肠辘辘地望着你哟,小妹妹,”拉克说,“说不定他盘算着你肚里面那团嫩肉呢。”

  琼恩可不觉得有趣。“你别吓她。”

  “确切地说,是警告她。”齐特咧牙露齿的笑容和他满脸的疖子一样丑陋。

  “我们不能和你们讲话,”女孩突然想起。

  “等等,”琼恩说,但迟了。她突然跳起来,跑了开去。

  拉克想抓剩下的那只兔子,不料白灵更快。他露出利齿,吓得姐妹男在泥地一滑,瘦小的屁股坐倒在地。众人哄堂大笑。冰原狼叼起兔子,交给琼恩。

  “没必要去吓小女孩,”他告诉他们。

  “你少来教训我们,杂种。”齐特一直怀恨琼恩使他失去了在伊蒙学士身边的好差事。其实这也有理,若不是他为山姆·塔利去找了伊蒙,齐特眼下一定还好端端地照料着盲眼老人,而不是成天牵起这群难伺候的猎狗。“你不过是总司令的小狗,还没当上总司令呢……若不老带着这头怪物,你他妈的敢这么说话吗?”

  “在长城之外,我不想和兄弟打架。”琼恩道,声音意想不到地冰冷。

  拉克撑起一条腿。“他怕你,齐特。在我们三姐妹群岛,对这种人有个专门的称呼。”

  “我哪种称呼没听过,你就省省吧。”他说完便走,白灵紧跟在后。到得大门,雨已经减弱成细细的毛毛雨。天快要黑了,又一个潮湿凄冷的夜即将来临。层层乌云将遮住月亮,遮住星星,遮住“莫尔蒙的火炬”,把树林变得和沥青一样漆黑。若他担心属实,搞不好连晚上小便都会成为大冒险。

  院外的树林间,游骑兵们收集到足够的落叶和干树枝,便在山脊的岩石下升起一堆篝火。有的人更搭起帐篷,或把斗篷挂在低垂的枝头,做个简单的遮蔽所。巨人找到棵死橡树,勉强把身子塞进树洞,“嘿嘿,我的城堡怎么样,雪诺大人?”

  “看起来好暖和。你知道山姆在哪儿吗?”

  “沿着这个方向继续走就行。假如走到奥廷爵士的帐篷还没看到他,就是走过头了。”巨人笑笑,“除非山姆也找到棵树。那得多大一棵树呀。”

  不久,白灵发现了山姆。冰原狼好似十字弓射出的飞矢,疾驰而去。在一片突出的岩层下——它或多或少能阻挡雨势——山姆正喂着渡鸦。他每动一步,靴子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脚湿透了,”他凄惨地承认,“我下马时,不小心踩进坑里,水一直淹到膝盖啦。”

  “靴子脱掉,先把袜子晾干。我去找点干柴。如果这石头下的地不太湿,我们就能升火,”琼恩提起兔子在山姆眼前晃晃,“然后美餐一顿。”

  “你不在大厅里陪莫尔蒙司令?”

  “不,要去的是你。熊老叫你去画地图。卡斯特会为我们指出曼斯·雷德的所在。”

  “哦,”看样子山姆并不怎么想见卡斯特,即使这意味着温暖的火堆。

  “不过嘛,他让你吃饱了再去。好了,快把脚晾干。”琼恩跑去收集燃料,他在地面堆积的枝叶里深深挖掘,以求干燥的树枝。然后他仔细剥开湿润的松针,直到确信能引火为止。即使这样挑选,仍旧花了老半天工夫,方才擦出火花。他脱下斗篷,盖在岩石上,以保护这堆冒烟的小火苗。最后,他终于为俩人建好一个温暖的小空间。

  当他跪下来剥兔皮时,山姆已经脱了靴子。“我觉得脚趾间一定长苔藓了,”他困惑地动动趾头,悲伤地宣布。“这兔子看起来不错,血……不管了,我不在乎……”

  他边说边转头,“呃,还是有一点……”

  琼恩把兔子叉好,找来两块石头靠在火堆上,把他们的晚餐架在上面。兔子虽然瘦小,闻起来却像国王的大餐。其他游骑兵纷纷报以羡慕的眼光。就连白灵也馋得抬头,嗅来嗅去,火光在他的红眼睛里闪烁。“你的那份已经吃了哟,”琼恩提醒他。

  “这卡斯特……真像游骑兵们传说的那样野蛮吗?”山姆问。兔子烤得半生不熟,但味道美妙极了。“他的城堡是什么样子?”

  “一座有屋顶、有火盆的垃圾场。”琼恩把自己在卡斯特堡垒中的所见所闻告诉山姆。

  等他说完,天已全黑,山姆舔舔手指:“这兔子不错,真想再来只羊腿,要一整只腿,我一个人吃,上面要撒薄荷、蜂蜜和丁香。你瞧见里面有羊羔吗?”

  “羊圈是有的,不过没有羊。”

  “那他怎么养活他的人呢?”

  “可不是?我也没见什么男子,只看到卡斯特本人、他的老婆们和几个小姑娘。

  真不知他是怎么守住这儿的。他的防御设施根本不值一提,只是一道土堤。好啦,你该去大厅画图了,找得到路吗?”

  “没事,只要不陷进泥里就成,”山姆奋力穿上靴子,拿出羽毛笔和羊皮纸,挤进夜幕之中,雨点拍打在他的斗篷和软帽上。

  白灵把头搁上前爪,依偎在火堆边睡了。琼恩舒展身子,躺在他旁边,暗暗感激火堆的温暖。虽然他还是又冷又湿,但比之前已经好得多。或许在今晚,熊老便能知道如何去找班杨叔叔……

  他醒来时,只见自己的呼吸在清晨的冷气中结成薄雾。刚起身,骨头就随之酸痛。白灵已然离去,火堆早巳熄灭。琼恩拉开挂在岩石上的斗篷,发现它又硬又冰。他爬出住所,走到外面,站在水晶的森林里。淡淡的粉红晨光闪耀在枝头、叶子和岩石上。每片芳草都是用翡翠刻成,每滴露珠都成了璀璨钻石。鲜花和蘑菇好似穿上玻璃的衣服,就连污水泥坑都放出明亮的棕色光辉。在一片闪闪发光的林木绿丛中,兄弟们的黑帐篷上包裹着一层完美的冰雕。

  这么说来,长城之外果然是有魔法的。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妹妹们,或许昨晚正是梦见了她们吧。珊莎会将这里的奇景称为魔术,感动得热泪盈眶;而艾莉亚会笑着叫着,跑来跑去,要将一切亲手触摸。“雪诺大人?”有人唤道,轻柔又温顺。他转过头。管兔舍的女人蹲在昨晚替他遮蔽一夜风雨的大石头上,裹着一件大黑斗篷,那斗篷大得快把她淹没。这是山姆的斗篷,琼恩一眼便认出来,她怎么穿着山姆的斗篷? “胖子说能在这儿找到您,大人,”她说。

  “真的很抱歉,兔子被我们吃了。”坦承事实让他有种荒谬的罪恶感。

  “那位老乌鸦大人,就肩上有只说话鸟儿的那位,给了卡斯特一把十字弓,值一百只兔子呢。”她用手紧紧护住隆起的肚腹。“是真的吗,大人?您真的是国王的兄弟?”

  “同父异母的兄弟,”他承认,“我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我哥哥罗柏是当今的北境之王。对了,你来找我做什么?”

  “是那胖子,山姆,他叫我来找您的。他还叫我穿上他的斗篷,以免被人发现。”

  “你这样做,不怕卡斯特生气?”

  “父亲昨晚喝多了乌鸦大人的酒,大概会睡上老半天。”她急促紧张的喘息在空气中结霜。

  “人家说国王会主持正义,保护弱者。”她一边说,一边从岩石上笨拙地往下爬。岩石表面的冰很溜,她的脚猛然一滑,幸好琼恩及时抓住,扶她安全落地。她跪在结冰的地面上,“大人,我求求您——”

  “什么都别求我。回你的厅堂去吧,你不该出现在这儿。我们奉命不得与卡斯特的女人讲话。”

  “您不用跟我讲话,大人。只求您离开时,带我走吧,我只求您这个。”

  只求我这个,他心想,好像这挺容易似的。

  “如果您高兴,我会……我会作您的妻子。我父亲,他已经有了十九个,少一个也没关系。”

  “黑衣兄弟发誓永不娶妻,你难道不知道?何况我们还是你父亲家的客人呢。”

  “您不是,”她说,“我仔细看过了。您从没在他桌上吃饭,从没在他火边睡觉。他并没让您享受宾客权利,所以您对他也没有义务。为了这孩子,我必须离开。”

  “可我连你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吉莉,他叫我吉莉,是用紫罗兰花取的名。”

  “好美,”他忆起珊莎曾指导他,当小姐透露姓名时,应该怎么应答。他帮不了这女孩,但礼貌殷勤或许能让她开心,“卡斯特吓着你了吗,吉莉?”

  “我是为孩子,不是为自己。如果这是个女孩,那么一切还好说,长大之后他便会娶她。可妮拉告诉我这是个男孩,她已经生了六个孩子,对这些事算得很准的。他将把男孩奉献给神。当白色寒神到来,父亲便会动手。最近他的来临越来越频繁,起初父亲奉献羊羔——其实他自己最喜欢羊肉。现在连一只羊都没有了,接着便会轮到狗,再往后……”她垂下眼睛,抚摸肚子。

  “神?什么神?”琼恩猛然想起在卡斯特的堡垒中根本不见一个男孩,更别说成年男子。这里只有卡斯特一位男性。

  “寒冷之神,”她说,“只在夜间行走。如同苍白的阴影。”

  刹那间,琼恩仿佛又回到了司令塔。一只僵硬的手掌爬上小腿,他用剑尖撬开,它掉在地上翻腾,指头开开阖阖。死人爬起来,劈成两半的肿胀脸庞上,湛蓝的眼睛发出非人的光芒。他腹部的大裂口旁悬挂着撕烂的肌肉,却一点血也没有。

  “他们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他问她。

  “蓝的。明亮犹如蓝色的星。充满寒意。”

  她见过他们,他意识道。卡斯特在撒谎。

  “您会带我走吗?只到长城边就好——”

  “我们不去长城。我们往北走,追踪曼斯·雷德,以及这些鬼怪、白影、幽灵之类的东西。我们在追寻它们,吉莉。你的宝宝跟着我们并不安全。”

  她的恐惧清楚明白地写在脸上。“可是,你们会回来的。等您把仗打完,您还会经过这儿。”

  “我们‘可能’会。”如果我们之中还有谁活下来的话。“不过那得由熊老决定,就那位被你称做乌鸦大人的老人。我只是他的侍从,不能自作主张。”

  “不要,”他听出她声音里极度的挫败感。“很抱歉麻烦您,大人。我只是想……人家说国王会保护人民平安,所以我只是想……”她绝望地别过头,跑开了,山姆的斗篷在她身后扑打,宛如硕大的黑翼。

  琼恩目送她离开,清晨朦胧易碎的美所带来的好心境随之消逝。她真该死,他愤愤不平地想,山姆更该死,居然叫她来找我。他以为我能为她做什么?我们是来和野人打仗的,不是来营救他们的。

  这时,其他人也纷纷从他们的遮蔽所里爬出,打着呵欠,伸着懒腰。魔法已然褪色,在初升的秋日下,闪亮的冰晶化为露水。有人升起了火,他闻到林间飘荡的柴火烟味,以及培根的味道。琼恩拿下斗篷,对着岩石猛拍,好把昨晚结成的薄冰壳敲碎。然后他拿起长爪,套上肩带,走开几码,对着一丛结冰的灌木小便。尿液在寒气中蒸腾,所到之处,冰雪竟相融化。最后他系好黑羊毛马裤,循香而去。

  一群兄弟围坐在火堆边,其中包括葛兰和戴文。哈克递给琼恩一份夹心面包,里面有焦培根和被培根油脂弄热的大块腌鱼。他三两口吞下食物,一边听戴文吹嘘昨晚睡了三个卡斯特的女人。

  “你才没有,”葛兰板起脸孔说,“不然我看得到。”

  戴文用手背给了对方耳朵一巴掌,“就你?看得到?你比伊蒙学士还瞎。你连熊都看不见。”

  “什么熊?这里有熊?”

  “别说这里,上哪儿都有熊,”忧郁的艾迪语调中透着他惯有的无可奈何。“我小时候,不知从哪儿冒出一只熊把我哥杀了。后来它还用皮带把他的牙齿串好戴在脖子上。那是口好牙,比我的好。我最烦我这一口烂牙。”

  “山姆在哪儿?昨晚睡大厅里吗?”琼恩问他。

  “照我说,那不能称之为‘睡’。地那么硬,草席一股怪味,兄弟们的呼噜更是吓人。嘿,说到熊,熊的鼾声准没黄伯纳厉害。说真的,暖和倒暖和,因为晚上一群狗全爬上我身子,不过斗篷正要干的当口,却被它们尿在上面。或许是黄伯纳干的也说不定。你们注意到没?我刚进屋,头上遮着呢,雨就停止;现在我出来了,瞧着吧,雨马上又要开始啦。诸神和野狗都拿我当尿壶咧。”

  “我去看看莫尔蒙司令有什么需要,”琼恩道。

  雨虽然停了,院里仍是一片充斥浅坑烂泥的泽国。黑农兄弟们正在收拾帐篷,喂养马匹,一边嚼着腌牛肉条。贾曼·布克威尔的侦察兵已在整束鞍带,准备出发了,“琼恩,”马上的布克威尔跟他打招呼,“记得把你那柄杂种剑磨利点,很快就要派—卜用场了。”

  天亮以后,卡斯特的大厅仍很昏暗。厅内,几根夜间点的火把快要燃尽,摇摇摆摆,太阳的光芒几无所见。最先发现他的是莫尔蒙司令的乌鸦。它抬起巨大的黑翅,懒洋洋地扇了三下,飞到长爪的剑柄上。“玉米?”它啄住琼恩一绺头发。

  “别理这狡猾的乞丐鸟,琼恩,我才把半份培根给了它。”熊老坐在卡斯特的桌边,与其他军官一起吃着早餐——烤面包,培根和羊肉香肠。卡斯特的新斧头就放在桌上,镀金装饰在火炬微光下闪烁。它的新主人在阁楼里睡得不省人事,只有女人们集体起身,忙碌不休。“天气如何?”莫尔蒙问。

  “有些冷,但雨已经停了。”

  “好,好。去把我的马鞍配妥当,我打算即刻动身。吃过了吗?卡斯特这儿食物普通,分量倒足。”

  我不能吃卡斯特的东西,他突然下了决心。”我和弟兄们一起用过早餐了,大人。”琼恩把乌鸦从长爪上赶开,鸟儿飞回熊老的肩膀,迅速拉出一堆屎。“留给我干嘛?在琼恩那儿方便了不就好?”熊老抱怨,乌鸦尖叫回应。

  他在屋后找到山姆,对方正站在破损的兔笼前与吉莉谈话。女人帮他穿回斗篷,当她回头发现琼恩,却连忙逃开。山姆给了他一个受伤的表情,“我以为你会帮她。”

  “怎么帮?”琼恩尖刻地说,“把她包进你的斗篷,然后带她一起走?别忘了,我们奉命不得与——”

  “我知道,”山姆愧疚地说,“但她真的好害怕。我明白恐惧的滋味,所以我告诉她……”他嗫嚅着。

  “告诉她什么?告诉她我们要带她一起走?”

  山姆的胖脸胀成紫红。“只是回程时顺路带她而已,”他不敢看琼恩的眼睛,“她快生孩子了。”

  “山姆,你完全丧失理智了吗?我们连回程走不走这条路都不知道。就算会经过这儿,你以为熊老会准我们偷走卡斯特的老婆?”

  “我是想……或许到时候……能找到什么办法……”

  “我可没工夫关心这个。我得去照管马匹。”琼恩大步走开,心里又气又急。山姆那颗心,真和他的身躯一般大,在琼恩眼中,他简直跟葛兰一样没头脑。这是不可能的事,不名誉的事。可是,我拒绝他,为何又觉得自己可耻呢?

  准备妥当后,守夜人弟兄们川流不息地越过高挂头骨的栅门,再度出发。琼恩和往常一样,骑行在熊老身边。人们沿着一条弯曲的狩猎小径,朝西北行去。古树枝头,融雪滴落,犹如徐缓的雨,配着轻柔的节律。堡垒以北,小溪泛滥,浮满落叶和枝条,所幸先前出发的斥候已经找到了渡口,足够人马涉过。渡口的水直淹到马肚子。白灵当先游过去,白毛滴着污水,出现在对岸。他用甩身子,泥水四处飞溅。乌鸦朝他尖叫,但莫尔蒙一直保持沉默。

  “大人,”当他们再度深入丛林后,琼恩静静地开口道,“卡斯特家没有羊。他也没有儿子。”

  莫尔蒙没有作答。

  “在临冬城,有位老女仆很喜欢说故事,”琼恩续道,“她常对我们说,野人会与异鬼苟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那不过是炉边故事。难道你觉得,卡斯特看来不像人?”

  他不像人的地方可多了。“他把自己的儿子丢进森林。”

  长久的沉默。“是啊,”熊老最后说,“是啊。”乌鸦边嘀咕边昂首阔步地走着,“是啊,是啊,是啊。”

  “您早知道?”

  “斯莫伍德告诉过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游骑兵们都知道,只是大家嘴上不提而已。”

  “我叔叔也知道。”

  “游骑兵们都知道,”莫尔蒙重复了一遍,“你是不是觉得我该阻止他,甚至杀了他?”熊老叹口气,“唉,要真是因为他养不活孩子,我很乐意叫尤伦或康威来带他们走。我们可以让他们穿上黑衣,守夜人军团就缺人手。但野人侍奉的神比你我的神更残酷,这些孩子是卡斯特的祭品……唉,是他的祈祷方式。”

  是吗?他老婆的祈祷可与他大相径庭。琼恩心想。

  “这些事,你怎么知道?”熊老转而问他,“卡斯特的老婆给你说的?”

  “是的,大人,”琼恩坦承,“但我不能告诉您这是谁说的。她吓坏了,她向我求助。”

  “琼恩,世界如此辽阔,到处都有求助的人。其中有的人,或许该鼓起勇气,自己拯救自己。这会儿,卡斯特就瘫在阁楼上,浑身酒臭,毫无知觉。楼下的长桌搁着咱们新赠的利斧。如果我是他老婆,我会把这当成天神对祈祷的回应,就此了结他。”

  是啊。琼恩想起了吉莉,想起了她的姐妹们,她们共有十九人,卡斯特孤身一个,可……

  “其实对我们而言,卡斯特的死并不值得庆幸。你叔叔若健在,必会告诉你卡斯特堡垒对我们的游骑兵来说,通常意味着生与死的差别。”

  “我父亲说……”他犹豫起来。

  “说吧,琼恩。想说什么只管说。”

  “我父亲告诉过我,有的人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琼恩道,“一个残暴不公的封臣不仅玷污了自己,还玷污了他的主人。”

  “卡斯特是个自由人,他没有对我们宣誓,并不需遵从我们的律法。你有一颗高贵的心,琼恩,但你得学会这一课:我们不能按自己的想法来塑造这个世界,这并非我们的目的,咱们守夜人军团的职责只是战斗。”

  战斗,是啊,我必须谨记。“贾曼·布克威尔也说我的剑很快就要派上用场。”

  “是吗?”莫尔蒙看来有些忧虑,“昨晚,卡斯特对我们说了许多,完全印证了我之前的担心。我躺在地板上,一夜没睡。曼斯·雷德正在霜雪之牙上聚集部众,因此村落纷纷荒废。这跟出发之前,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的部下从大峡谷里抓到的野人口中得到的消息一模一样。惟一的区别在于,卡斯特把他们集结的确切地点告诉了我们,情况越来越复杂了。”

  “他是想建筑要塞?还是要组织军队?”

  “是啊,这正是关键所在。那里‘究竟’有多少野人?其中又有多少能操起武器作战?没有人说得清。霜雪之牙是一片严酷、冷漠、荒凉的冰山,无法供养大批人群长期停留。照我分析,曼斯·雷德只有一个目的——南下长城,扫荡七大王国。”

  “从前,野人也曾大举入侵,”在临冬城时,这些故事琼恩都听老奶妈和鲁温师傅讲过,“在我祖父的祖父的时代,‘红胡子’雷蒙率领他们南下,再往前,‘吟游诗人’贝尔也曾兵临城下。”

  “不错,比他们更早,有‘长角王’,‘兄弟王’詹德尔和戈尼,在远古,还有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唤醒巨人的乔曼,他们都做过同样的尝试,但每次不是在长城下一败涂地,就是被临冬城的援军奋力杀退……但如今,且不论守夜人军团的实力只有夕日的一鳞半爪,又有谁会与我们并肩作战、对抗野人呢?临冬城主已经丧命,他的继承人带着所有军队南下与兰尼斯特交兵。对野人们而言,这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琼恩,我很了解曼斯·雷德,不错,他背弃了誓言……但他为人一向目光敏锐,行事果断,是个千里挑一的人才。”

  “我们该怎么办?”琼恩问。

  “找到他,”莫尔蒙道,“了结他,阻止他。”

  凭这区区三百人,琼恩心想,前去对抗整个北野洪荒的愤怒。他的五指开开合合。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四章 席恩

  无可挑剔,她美得惊人。为什么你的第一次总是如此美丽,席恩不禁想。

  “瞧您,笑得多灿烂哟,”女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大人您喜欢上了她,是不?”

  席恩回头审视这女孩。他喜欢她的模样。真正的铁种,一望而知:苗条、长腿,剪得短短的黑发,饱经风霜的皮肤,强壮有力的胳膊,腰间别着的匕首。虽然对她那张瘦脸而言,她的鼻子显得又大又尖,不过她的笑容足以弥补。他认定她比他大几岁,但不超过二十五。哈,走起路来活像上辈子都在甲板上讨生活似的。

  “没错,她看起来真甜,”他告诉她,“不过嘛,却连你的一半也比不上。”

  “噢,噢。”她笑道,“我可得当心,大人您有蜜糖般的唇舌呢。”

  “来,尝尝看?”

  “可以吗?”她边说边露骨地瞧他。铁群岛中有的女人——虽然不多,但确有一部分——和男人们一起驾驶长船为生。俗话说海和盐能改变女人,使她们有男人的癖好。“您在海上待太久了么,大人?莫非您去的地方没女人做伴?”

  “唉,女人是不少,可哪有你这样的人才。”

  “您怎知道人家是怎样的人呢?”

  “我的眼睛会瞧啊,瞧你这漂亮脸蛋儿;我耳朵会听嘛,你笑起来真是没得说。喏,我那儿比桅杆还硬啦,还不都因为你。”

  女人踱上前来,伸出一只手压上他马裤。“嘻嘻,您没骗我,”她边说边隔着衣料挤压,“痛不痛?”

  “痛啊,痛死啦!”

  “可怜的大人,”她放手走开去,“真不巧,人家已经结婚了,还刚怀孕了呢。”

  “诸神在上,”席恩说,“那我不能给你孩子啦。”

  “私生子?哈,恐怕还要我男人感激您哟?”

  “他不会,可你会。”

  “怎么?人家以前可陪过许多大人的。他们嘛……和外面的野男人也没啥两样。”

  “可你跟过王子吗?”他问她,“当你年老色衰,白发苍苍,连奶头都松松垮垮的时候,你却可以骄傲地告诉孙子,你爱过一个国王呢!”

  “噢,我们这是在谈情说爱吗?我还以为您只关心鸡巴和阴道呢。”

  “你想要爱情?”他觉得自己暗暗喜欢上了这婊子,管她是谁,她那尖刻机巧的话语是这又冷又暗的派克岛能给他的最好舒解。“你要不要我拿你的名字来为自己的长船命名?要我整天给你弹竖琴,把你带上城堡的高楼,用珠宝打扮,让你像童话中的公主一般?”

  “您本该用我的名字来命名您的船,”她答道,忽略了其他承诺,“她是我建造的。”

  “不对吧,应该是西格林,我父亲大人的造船大师。”

  “我是伊斯格蕊,安布德的女儿,西格林的老婆。”

  他不知安布德还有个女儿,西格林的老婆?……但他和年轻的造船师傅只有一面之缘,而对以前那位大师更是记忆模糊。“你和西格林在一起真浪费。”

  “噢,西格林告诉我,把这艘漂亮的船给你才浪费呢。”

  席恩怒火中烧。“你知道我是谁?”

  “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王子,对不对?说实话,大人,你喜不喜欢她,这艘献给你的美少女?西格林很想知道。”

  这艘长船崭崭新新,散发着沥青和树脂的味道。明天,伊伦叔叔将在新船下水之际予她祝福,但席恩已等不及,便飞马从派克城赶过来预先观看。她的大小比不上巴隆大王的泓洋巨怪号和维克塔利昂的无敌铁种号,但即便躺在岸边的木船坞,已能让人充分感受她的灵巧与敏捷:一百尺长的黑色流线形船壳,一根独立的大桅杆,五十条长桨,足够一百人站立的甲板……船首则是一座塑成箭头形状的钢铁巨锤。“西格林取悦了我,”他承认,“她真的就跟看起来一样跑得快?”

  “很快很快——只要驾御她的是懂行的人。”

  “我有几年没驾过船了。”事实上,从未当过船长。“不过,我是葛雷乔伊家的人,我是铁民,大海融入了我的血脉。”

  “如果你想好好开船,你的血脉应该融入大海,”她告诉他。

  “放心,我不会亏待这位美少女。”

  “美少女?”她嘻笑道,“她么,应该叫海婊子才对。”

  “瞧,你给她取了个好名,就叫她海婊子吧。”

  她被逗乐了,他看见她黑眼珠里闪烁的火花。“您刚才不是说,要用我的名字为她命名么?”她用受伤的语调责备道。

  “嘿,我可是说到做到了呀,”他执起她的手,“来吧,夫人。青绿之地上的人都说,怀孩子的女人能给睡她的男人带来好运。”

  “青绿之地上的人怎么知道船上的事?怎会了解船上的女儿家?我想,您不会在哄我吧?”

  “嗨,我投降啦。你还爱我吗?”

  “什么?我啥时候爱上您啦?”

  “就算还没有吧,”他承认,“可我不是在尽力弥补么?亲爱的伊斯格蕊,你瞧,外面寒风凄冷,就请上我的船,让我跟你暖和暖和。明天,我叔叔伊伦就要过来用海水浇灌她的船首,念念有词地向淹神祷告祈福,我打算先用我俩的精液来祝福她呢。”

  “淹神老爷没定这规矩吧。”

  “去他的淹神老爷。他敢来烦我们,我他妈把他再淹一次。两周后我们就要去打仗,你怎么忍心让我彻夜无眠、满怀思念地上战场呢?”

  “那样的话,我最开心了。”

  “好残忍的女孩。我的船真是取了个好名。唉,若是我驾船分心牵挂,说不定就让她触礁了呢,你可后悔都来不及啦。”

  “您可真会说笑话,莫非您用这个驾驶?”伊斯格蕊的手再度绕过他的马裤,她一边用手指勾勒他硬得似铁的命根子一边微笑。

  “跟我回派克城吧,”他沉吟半晌,突然道。巴隆大王会怎样说?嘿,我关心个屁!我是个大男人了,想带婊子上床是我自己的事,谁管得了?

  “我去派克城干嘛?”她的手还放在那儿。

  “今晚,我父亲会大宴诸位船长。”其实他每天都在宴请他们,只等他们聚齐,不过没必要给这婊子讲这么仔细。

  “呵,我就是您今夜的船长么,王子殿下?”她露出他从未见过的邪恶笑容。

  “我同意。只要你为我平平安安撑船返航。”

  “好啊,我知道怎么撑船划桨……首先是放开绳子和索结……”她伸出另一只手,解开他的裤带,然后笑着轻快地走开,“不过人家结婚了,还怀了孩子,可惜哟。”

  席恩慌忙提住裤带,“总之,我必须马上回城。你不跟我走的话,只怕我会永远为今天悲叹,就连群岛也将终日失色哪。”

  “我们别那么坏哟……可我没马呀,殿下。”

  “你可以骑我侍从的马。”

  “我害你倒霉的侍从一路走回派克城去?”

  “好了,骑我的马。”

  “你这家伙!本就这样打算吧,”她又笑了,“那么,我是坐你后面,还是前面?”

  “你想坐哪儿就坐哪儿。”

  “我要骑在上面啦!”

  我真该早些遇上这婊子。“我父亲的厅堂又黑又潮,惟有伊斯格蕊能让那儿焕发光芒。”

  “大人您有蜜糖般的唇舌呢。”

  “嘿,我们不就这样开始的么?”

  她猛地抽回手,“这也是结束。伊斯格蕊跟你走,亲爱的王子,带我去城堡,我要好好瞧瞧您那海中升起的矫健塔楼。”

  “来,我把马留在了旅馆,”他们并肩走下浅滩,席恩又去挽她的手,这次她没有拒绝。他喜欢她走路的姿势:透着一股蛮野劲儿,悠闲地摇摆,想来她在毯子底下也同样蛮野,同样棒。

  君王港和从前一样,非常拥挤,鹅卵石岸上挤满长船水手,有的在防波堤边固定船锚,将船在岸边排成一列。铁民们不常屈膝,更不易屈膝,但席恩经过时发现无论桨手镇民似乎都通通闭上了嘴巴,朝他恭敬地点头。他们终于明白了我是谁,他心想,花的时间可不少嘛。

  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头领昨晚刚到,带来了他的船队主力,约四十条长船。这时,他的部下正四处游荡,围着斑纹山羊毛做的腰带,十分醒目。旅馆的闲人都说老板“水濑”吉普肯的妓女都被这群花腰带没胡子的男孩操弯了腰啦。呵,这些小子才不关他席恩的事,他可不想见那些脸上长痘的荡妇,还是身边的人更合胃口。她嫁给了父亲的造船师,肚里还拖着孩子,吓,多么诱人!

  “王子殿下,您挑选好船员了吗?”他们朝马房走去时,伊斯格蕊开口道。“喂,蓝牙,”她朝一位路过的船员高喊,那人十分高大,穿着熊皮背心,头戴鸦翼盔。“你新娘子呢?”

  “怀孩子变胖啦,就念着双胞胎。”

  “这样快啊?”伊斯格蕊又露出邪恶的笑容,“你在水里划桨总是这般猛。”

  “嘿嗨,划呀划呀划呀,”男人吼着。

  “粗汉一个,”席恩评论,“他叫蓝牙?我可以选他上海婊子。”

  “你莫非想侮辱他?蓝牙有自己的漂亮长船。”

  “我离开得太久,很多人际关系都扯不清喽,”席恩承认。他用心寻访过儿时玩伴,但一无所获,他们要么死了,要么成了陌生人。“我叔叔维克塔利昂答应把自己的舵手借给我。”

  “‘风暴狂饮’瑞摩尔?人选不错,只是他清醒的时候不多。”她认出更多熟人,朝旁边一个三人组叫嚷,“乌勒,科尔,你们老哥上哪儿去啦?嗯,斯基特?”

  “唉,恐怕淹神老爷急着要个好桨手哪,”那矮小身材,胡子半白的男人答道。

  “他是说,埃迪斯喝得太多,把大肚子撑暴喽,”斯基特旁边粉红脸颊的少年续道。

  “逝者不死,”伊斯格蕊说。

  “逝者不死。”

  席恩跟着他们呢喃祷词。“看来你很受欢迎嘛,”男人们离开后,他告诉女人。

  “谁不喜欢造船师傅的老婆呢。不多恭维点,说不定哪天船沉了都不知道。你想找桨手,这三人倒不错。”

  “君王港里多的是壮汉。”席恩早考虑过这个问题,他要的是经验丰富的战士,要的是赤胆忠心的伙伴一不是对他父亲大人,不是对他叔叔,而只对他本人。眼下,他不得不暂时扮演恭顺尽责的王子殿下的角色,眼看着巴隆大王执行计划。可只要时机成熟,计划出了岔子,或是他不喜欢自己的角色了,那么,那就……

  “光有力气是不够的,要想一条长船跑得快,关键是她的桨手必须整齐一致。你聪明的话,得尽量选择以前共事过的船员。”

  “贤明的建议。依我看,应当由你来帮我挑选船员。”让她知道我有多赏识她的智商,女人就喜欢这道道。

  “或许吧,如果您待我好点儿的话。”

  “还不够好么?”

  他们走近密拉罕号,席恩陡然加快脚步。这条船甲板上空无一人,在波浪中不住摇晃。早在两周前,船长就试图驾船离开,却被巴隆大王发话禁止。自席恩归来以后,君王港所有的商船都不准出港;父亲希望在准备就绪之前,不让大陆得到一丝一毫军队集结的讯息。

  “少爷!”商船船楼上传下一声凄惨的呼唤。船长的女儿倚在栏杆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她老爸不准她上岸,于是每当席恩前来君王港,总能见她在甲板上没头苍蝇似的四处徘徊。“少爷,请等我一下,”她在他身后大喊。“如果少爷您高兴……”

  “就这女孩?”当席恩领着伊斯格蕊飞快地越过小船后,她问,“逗少爷您高幸?”

  我可不会为这小女孩脸红。“有一段时间吧。她得寸进尺,想当我的盐妾。”

  “噢,噢,没错,当盐妾再没更好的可人儿了。你看看,她娇嫩又柔弱,不是么?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娇嫩又柔弱。中肯极了。可她怎么知道呢?

  他吩咐威克斯在旅馆等他。此时大厅里人头攒动,席恩只好从门边一路挤过去。长椅和桌边都没了空位,他的跟班不见了。“威克斯,”他在一片喧嚣和谈笑中高声大叫。如果他跑去睡那些长痘痘的婊子,我就剥了他的皮,他正这么想着,转头便瞧见了男孩,对方正在壁炉边掷骰子……赢了不少,面前的钱币堆得小山似的。

  “该走了,”席恩宣布。男孩不理他,他一把揪住孩子的耳朵,将他拖离赌局。威克斯慌乱中抓起一把铜板,一言不发地跟席恩出去。他就这点讨席恩喜欢,别人的侍从都是多嘴多舌,只有他的威克斯天生是个哑巴……惟一的遗憾是他跟其他十二岁男孩一般机灵古怪。他是波特利头领的同父异母兄弟的私生子之一,带走他当跟班也是席恩为换取波特利的好马所付出的代价。

  当威克斯瞧见伊斯格蕊,眼睛顿时瞪得老大。你还以为他这辈子从没见过女人呢!席恩想。

  “伊斯格蕊跟我一起骑马回派克。快把马鞍备好,快!”

  男孩的坐骑只是从巴隆大王的马房里随意拣的一匹又瘦又矮的小马驹,但席恩的马不同凡响。“这该死的马你打哪儿弄到的?”伊斯格蕊一见便问,从她笑的模样,他知道她被打动了。

  “一年前,波特利头领在兰尼斯港买下的。不过他家的马也实在太多,所以就很乐意转手喽。”铁群岛贫瘠多山,不是培育良马的地方。多数岛民对骑马很陌生,对他们而言,待在甲板比骑上马背自在得多。头领们也只骑骑矮马或多毛的哈尔洛小马。岛上牛车都比马车多。平民百姓更没财力去购买牲畜来在这荒芜崎岖的土地上拉犁。

  不过席恩在临冬城待了十年,决心骑着雄健的战马上战场。波特利头领不识货,算他的运气:这匹牡马的脾性就像他的漆黑皮肤一般,个子虽比不得军马,却比普通坐骑高大。对他而言真是恰好合适,因为席恩也不如一般骑士那么高大。这家伙眼透火气,记得第一次跟新主人见面,撅撅嘴唇,差点把席恩的脸咬掉。

  “它有名字么?”席恩上马时她问。

  “笑星,”他朝她伸手,把她抱到身前,好在骑马途中搂着她。“记得从前有个家伙对我说,我总是对着错误的东西微笑。”

  “是么?”

  “哼,在那些从不懂得欢笑的人眼里或许如此吧。”他想起父亲和伊伦叔叔。

  “那您现在在笑吗,我的王子殿下?”

  “哈,当然,”席恩的手环抱着她,抓起缰绳。她几乎和他一样高,头发洗得很勤,只不过那标致的颈项上有道褪色的红伤疤。没关系,他喜欢她的味道,海盐、汗水和女人的味道。

  这次回派克一定比和叔叔那次舒服得多。

  当君王港慢慢从视线中消失,席恩也渐渐地把手放上她的乳房。伊斯格蕊抓住他的手,挥打开去。“您这人!一定要双手抓紧绳子啦,不然这黑大个把咱俩掀下去踢死才好看呢。”

  “它敢!”席恩觉得很开心,于是暂时压住性子,和她亲切地聊起了天气(自打他来,便是灰暗多云,时常降雨)以及他在呓语森林杀人的事迹。当他说到自己逼近弑君者的部分时,忍不住又把手伸到它们原本该待的地方去了。她的奶子小是小,不过他顶喜欢它们的坚硬。

  “您不要这么做啦!我的王子殿下。”

  “噢,干嘛?”席恩拧了一下。

  “您的侍从正瞧着您呢。”

  “管他的。他不会说出去的,我发誓。”

  于是伊斯格蕊逮住他的指头。这回他可被牢牢困住了,她那双手真是强壮得紧。

  “哈,我喜欢带劲的女人。”

  她嗤之以鼻。“我可不那么想,瞧瞧在码头碰见的女孩吧。”

  “你不能用她来评判我。她是那船上惟一的女人呀!”

  “哎,还是说说你父亲吧。不知他会不会欢迎我去他城堡?”

  “干嘛要求他欢迎?他连我都不欢迎,我可是他的亲生血脉,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呢。”

  “真的?”她温柔地问,“你不是有叔叔,有兄弟,还有一个姐姐么。”

  “老哥们死了几百年啦,我姐姐……好啦,听说阿莎最喜欢的衣服是一件过膝的锁子甲,她连内衣都穿的是硬皮甲。哼,不管怎么讲,穿男人的衣服不能让她变成男人。不过呢,只等我们打了胜仗,我会给她找个声名显赫的世家,安排一桩好婚事。记得她鼻子真是跟秃鹫的喙没两样,一脸的烂麻子,胸脯却还没那些假小于大。”

  “也许你能嫁掉姐姐,”伊斯格蕊评论,“但还有叔叔呢。”

  “我的叔叔们……”席恩的继承顺位照理比父亲的三个弟弟优先,不过这女人还是逮到了痛处。在这片群岛,强大而有野心的亲戚霸占侄儿的土地,甚至把小辈谋害掉的例子真可谓数不胜数。但我不是弱者,席恩提醒自己,老爸死前我要变得更为强大。“叔叔们对我没威胁,”他宣称,“伊伦把自己献给了大海和神灵。他活着只为了他的神——”

  “他的神?难道不是你的?”

  “当然是啦。逝者不死么。”他敷衍地笑笑,“只要我记得每天多念这些虔诚的废话,湿发就不会来烦我。而我叔叔维克塔利昂——”

  “他是铁岛舰队的总司令,无畏的战士。我在酒馆里常听人们唱歌颂扬他呢。”

  “当年我父亲起兵,就是他和我另一位叔叔攸伦一同航往兰尼斯港,把兰尼斯

  特的整只舰队活活焚在了锚地里,”席恩回,r 艺,“不过,整个计划是攸伦制订的。要我形容的话,维克塔利昂就像那些笨重的灰公牛,强壮、不知疲倦、忠于职守,但你甭想用他去赢得任何赛跑。毫无疑问,他会像服侍我父亲一般服侍我。他可没那个本事和野心去策划叛变。”

  “说到本事,‘鸦眼’攸伦可是个厉害角色。我看别人对他简直就是谈虎色变。”

  席恩在鞍上挪了挪,“我的攸伦叔叔已经快两年不曾在群岛露面,大概是死了。”真这样的话,那简直太妙了。巴隆大王的长弟从未放弃古道,一天都不曾放弃。他的宁静号,挂着漆黑的风帆、有着暗红的船壳。据人们传说,从伊班到亚夏,无论哪个港口这艘船都是恶名昭彰。

  “他也许是死了,”伊斯格蕊赞同,“即使还活着,不管怎么说,在海上也待得太久,在这里都快成半个陌生人了。铁种们应该不会让一位陌生人坐上海石之位。”

  “……我也这么想,”席恩勉强答道,他忽然想到很多人也把他当陌生人看待,不禁皱紧了眉头。十年是长了点,但我不是回来了么?老爸看来还很健康,我还有时间证明自己。

  他犹豫着,是否再摸摸伊斯格蕊的乳房。她一定又要把我拦住。谈了半天叔叔的事已经坏了他的兴致,算了,等回到城堡有的是时间慢慢玩,在他的私人卧室里好好玩。“等咱们抵达派克城,我会跟海莉亚打声招呼,为你在宴会中安排个体面的位置,”他说,“我自己得坐在高台上,就在我父亲的右手,不过等他离席我一定会下来找你,我保证。他待不了多久的,这些日子,他没喝酒的胃口。”

  “伟人逃不脱岁月的魔掌,多可悲呀。”

  “可不?巴隆大王算得上伟人的父亲。”

  “多谦虚的殿下哟。”

  “在这个世界上,大家都是互相倾轧,只有傻瓜才会自己贬低自己。”他轻轻吻向她的颈背。

  “那我该穿什么去参加这次盛宴呢?”她迅速回头,一把推开他的脸。

  “我会吩咐海莉亚为你好好打扮。我母亲大人的裙服应该适合你。她去了哈尔洛岛,大概是不会回来了。”

  “这事我听说了,派克岛的寒风让她再也无法忍受。你不去看她么?哈尔洛岛离这儿不过一日航程,我想葛雷乔伊夫人一定成天盼着见她小儿子最后一面。”

  “我会去的,只是最近实在太忙。我刚回来,父亲很倚靠我。或许,等一切胜利,平静之后……”

  “你现在去看她,或许可以带给她平静。”

  “嘿,你的口气可真像个女人,”席恩抱怨。

  “我……我是……刚怀孩子嘛。”

  不知怎的,想到这个让他又兴奋起来。“你嘴上这样说,可没见身上有什么迹象。你要怎么证明呢?要我信你,除非让我瞧瞧你成熟的奶子,尝尝你这新妈妈的乳汁才成。”

  “那给我丈夫知道了会怎样说哦?他可是你父亲眷顾的臣下和仆人哪!”

  “我们会给他安排造不完的船,让他忙得连你离开都不知道。”

  她大笑:“占有我的是怎样一位残酷的殿下哟。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飞口果我答应您,总有一天会让您看着我给孩子哺乳,您肯给我多讲些您打仗的故事吗?离咱们的目的地还有几重大山,远得很,我正想听听您曾经效劳的那位狼王的事迹,还有他所对抗的金色雄狮呢。”

  我真的好想讨好她,席恩自忖。于是在剩下的漫长路途里,他极力朝她可爱的脑袋灌输临冬城和战争的故事,时间一下子过得飞快。说出口的话连他自己也感到惊讶。诸神保佑,她真让人管不了嘴巴,他心想,仿佛我跟她是厮守多年的伴侣似的。只要这婊子的床上功夫有她嘴皮子一半厉害,我真会把她留住……他想起造船大师西格林——大胖子,木脑瓜,长满粉刺的额头上垂着几丝麻黄头发——忍不住摇头。真浪费。最最可悲的浪费。

  当派克城的高大墙垒在眼前出现时,他已经失去了时间感觉。

  城门开着。席恩踢踢笑星,轻快地跑进去。当他扶伊斯格蕊下马时,猎狗们疯狂地吠叫起来。有的作势欲扑,有的摇尾呼喝。它们一古脑儿越过了他,几乎把女人撞倒。它们把她团团围住,又跳又吼又舔。“走开,”席恩大吼,随意踢向一只高大的棕色母狗,伊斯格蕊却嘻笑着同它们打闹。

  一位马夫步履沉重地跟着狗群跑出来。“把马带走,”席恩命令他,“把这些混账狗给我赶——”

  这傻瓜居然不搭理他。马夫咧开巨嘴,露齿大笑,他说:“阿莎小姐!你回来了啊!”

  “昨晚刚到,”她答道,“我同古柏勒头领一块儿乘船从大威克岛来,在旅馆将就了一宿。然后我好心的小弟就特意把我从君王港接来啦。”她吻了吻狗的鼻子,朝着席恩坏笑。

  他……傻站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她。阿莎?不。她不可能是阿莎。他突然想起自己脑海里其实有两幅阿莎的镜像。一幅是他见过的小女孩;而另一幅,只是模糊的想像,和她的妈妈差不多。但一点也不像这份俏样……这份俏样……这份俏样……

  “乳房成熟时,痘痘也跟着不见了,”她边和猎狗扭打边解释,“只有鹰勾鼻改不了。”

  席恩找回了几分自制。“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阿莎放开猎狗,站起身来。“我打算先瞧瞧你现在是什么德行,而我果真不辱此行。”她朝他嘲弄地半鞠一躬。“现在哪,我的小弟弟,恳请您原谅我先失陪哦,我要回去沐浴更衣,准备参加宴席喽。哎呀,不知那件穿在皮甲内衣外的大锁子甲还在不在?”她给了他一个邪恶的笑容,用他最欣赏的那种步伐跨过吊桥,悠闲地摇摆着。

  等席恩回过神来,只见威克斯朝他咯咯傻笑。他狠狠给了这小子一记耳光,“你他妈高兴个鬼,”又扇一记,这次更重,“谁叫你不早说!下辈子,记得长舌头!”

  虽然奴隶们已在他位于血堡中的卧室点起了火盆,他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寒意。席恩踢掉靴子,扔下斗篷,操起一杯葡萄酒,回想起过去那个罗圈腿、满脸麻子的愚笨女孩。“她”居然脱了我的裤子,他义愤填膺地想,她还……噢,诸神啊,我还说了……他不住呻吟。我简直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不对,他接着想,是她让我心甘情愿当了个傻瓜。这坏心肝的婊子精心安排了一切。哎,她捏我那话儿的手势……

  他握紧杯子,赶到窗边的座位,边喝酒边看大海。太阳正在派克岛远方的海平面沉没。在这里,我没有,他想,原来都因为阿莎,异鬼把她抓去吧!城堡下,汹涌的波涛逐渐由绿变灰、由灰转黑。他听到远方传来的音乐声,明白是该换衣服出席宴会的时候了。

  席恩挑了一双平淡无奇的靴子和一件更朴素的衣服,它们颜色灰暗,正好符合他的心境。他不敢带装饰品:只因未付铁钱。救布兰·史塔克那次,我该从那野人身上捞点什么。可那人的确没什么好拿。我的运气为什么总是这样糟,连杀人都轮到穷鬼。

  当他步入烟雾弥漫的长厅时,四处皆是父亲麾下的头领和船长,将近四百人。去老威克岛传令的裂颚达格摩尚未归来,该岛的斯通浩斯家族和卓鼓家族也同时缺席,但余者皆已齐聚于此——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家族,黑潮岛的布莱克泰斯家族,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家族、斯帕家族和梅林家族,盐崖岛的苏克利夫家族和桑德利家族,以及派克岛另一边的波特利家族和温奇家族。奴隶来回奔跑,为头领们斟酒,厅堂里回荡着提琴和皮鼓发出的乐章。三个魁梧大汉表演着手指舞,一连串短柄利斧在三人之间来回投掷周转。玩耍的规则是参加者接住或避开斧子,但不得挪动半步。这游戏之所以叫手指舞,是因为它通常会在某人丢掉一根指头的时候结束……运气不好的话,是两根,甚至五根全部。

  但不论舞蹈者还是喝酒的人全都没在意踱向高台的席恩·葛雷乔伊。巴隆大王安坐于海石之位,这海怪模样的座位乃是用一块黝黑油亮的巨石雕刻而成。传说当先民们初次踏上铁群岛,这块巨石便躺在老威克岛的海滩。尊位左边坐着他的两位叔叔,阿莎被安排在巴隆右手,无疑表明了他的宠爱。“你迟到了,席恩,”巴隆大王评论道。

  “请您原谅。”席恩坐到阿莎身旁的空位。他倾前身子,靠在她耳畔嘶声道:“你抢了我的座位。”

  她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弟弟,你肯定搞错了。你的座位在临冬城吧。”她坏笑着,“哟,你那些漂亮衣服哪儿去啦?听说你不是爱用丝绸羽绒打扮自己么?”她穿着一身淡绿的羊毛衫,做工虽普通,不过……却愈发凸显她苗条的曲线。

  “哼,锁甲生锈了吧,姐姐,”他试图反击,“多可惜,你还是一身铁皮比较耐看。”

  阿莎一笑置之,“你会看到的,我的小弟弟……只要你的海婊子追得上我的黑风。”父亲的奴隶提着一大壶葡萄酒上前。“你要葡萄酒还是麦酒,席恩?”她也倾身过来。“还是你想尝尝新妈妈的乳汁呢?”

  他脸红了。“葡萄酒,”他告诉奴隶。阿莎坐回去,猛敲桌子,吼着要麦酒。

  席恩劈开一条面包,抓来空盘,吩咐厨子将之盛满新鲜鱼肉。厚重的乳酪气味让他有些不适,然而他强迫自己去对付。刚才他已经喝下了平日两倍份量的酒,就算吐,也要吐到她身上。

  “父亲知道你嫁给了他的造船师?”他问姐姐。

  “连西格林自己都不知道,”她耸耸肩,“伊斯格蕊是他这辈子造的第一艘船,他拿他老妈的名字取的。我只不过借件他爱得最深的东西用用罢了。”

  “原来你说的每一句都是谎话。”

  “也不尽然。记得我告诉你我要骑在上面吗?”阿莎笑道。

  他再也按捺不住。“你还说你结婚了,怀了孩子……”

  “噢,这句也不假。”阿莎一跃而起。“拉夫,拿来,”她朝着一位正表演手指舞的大汉高叫,伸出一只手掌。他看见她,转了个圈,一把斧子脱手飞来。利斧划过一把又一把火炬,翻滚的刀刃闪动着寒光。席恩几乎便要窒息。只见阿莎凌空接住飞斧,“砰”地一声猛扎在长桌上。他的餐盘成了两半,斗篷溅满油脂。“这是我的夫君老爷,”姐姐将手伸进上衣,从双乳之间拔出一把匕首,“这是我的乳儿宝宝。”

  席恩·葛雷乔伊不知自己这时是副什么模样,他只听到一瞬之间大厅里轰然暴笑,所有人都在嘲笑他,即便父亲也不自禁地笑了,诸神该死,维克塔利昂叔叔笑得都快背气了。他所能想到的最佳应对便是跟着挤出几丝神经质的笑容。我们看看谁笑到最后,臭婊子。

  阿莎从桌上拔出斧头,掷回给舞蹈者,四周传来口哨和欢呼。“你好好想想,我是怎么教你挑选船员的。”奴隶端来盛鱼的浅盘,她用匕首尖挑起腌鱼,大吃起来。“假如你肯费点心去了解西格林的背景,我怎么作弄得了你?当了十年的狼仔,如今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回来,以为自己便是群岛的王子,可你什么都不懂,什么人都不了解。凭什么别人要为你而战,为你而死?”

  “因为依律法,我生来便是他们的王子,”席恩生硬地答道。

  “按照青绿之地的律法,也许没错。但在这里,我们有自己的规则,你难道忘了吗?”

  席恩板起脸孔,回头凝视面前的餐盘。他的双腿早就溅满鱼肉,这才想起吆喝奴隶前来清理。我半辈子渴望着回家,为了啥?为7 嘲笑与漠视?这不是他记忆中的派克。不过他真的有记忆吗?他们抓他去当养子时他实在太小了。

  席间菜色乏善可陈,惟有一盘盘炖鱼,黑面包,以及未加香料的烤羊肉等,其中席思觉得最可口的是洋葱馅饼。当最后几盘菜也被端掉时.他还在猛酒麦酒和葡萄酒。

  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从海石之位上起身。“喝完酒到我书房集合,”他命令高台上的众人。“我要公布计划,”他不再多说,转身离去,两名贴身护卫紧随左右。他的弟弟们立刻跟进。席恩也站起来。

  “我的小弟真是个急惊风。”阿莎举起角杯,叫人拿来更多麦酒。

  “我们父亲大人在等呢。”

  “唉,他都等了那么多年,再多等会儿又何妨……可你要怕他发火呢,就赶紧想办法追上去吧。再怎么说,也不能落在两位叔叔后面哦,”她笑了,“可不,他们一个只喝海水,另一个是笨重的灰公牛,只怕还会迷路呢。”

  席恩坐回去,心烦意乱。“我不会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

  “不跟男人,专跟女生的屁股”

  “够了!我没有主动来挠你鸡巴。”

  “天哪,我没长啊,您不会忘了吧?而您呢,片刻工夫便把我全身上下挠了个遍!”

  他感到红晕爬上脸颊,“我是个男人,有男人的正常欲望。而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

  “呵,我是含羞的少女嘛。”阿莎飞快出手,在桌底挤了一下那话儿。席恩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怎么,弟弟,不想我为你撑船返航啦?”

  “你不会嫁人的,”席恩决定,“等我称王,头一件事便是扔你去当静默修女。”他歪歪斜斜地站起身子,蹒跚地迈步去找父亲。

  走上通往海中塔的吊桥时,雨开始落下。他的胃像下方的浪涛一样翻涌,过多的酒精使他东倒西歪。席恩咬紧牙关,紧拽绳索,勉力向前,想像着手里攫的是阿莎的脖子。

  书房和平日一样潮湿通风。父亲裹着一身海豹皮长袍,端坐于火盆前,两个弟弟分坐两旁。席恩进门时,维克塔利昂正谈到潮汛和风向,巴隆大王挥手制止他,”我把一切都计划好了。你只需留心倾听便行。”

  “我有些建议——”

  “需要你建言时我自会开口,”父亲道。“我们刚接到老威克岛的飞乌传信,达格摩带着卓鼓家和斯通浩斯家正在路上。惟愿神灵赐予顺风,他们一赶到我们就大举行动……首先是你,我打算派你担任先锋,席恩。你将率领八艘长船航往北——”

  “八艘?”他胀红了脸,“八艘船能干什么?”

  “你的任务是袭击磐石海岸,掠夺沿海渔村,击沉见到的每一条船。也许你能把几个北方老爷从他们的石碉堡里引出来。伊伦会跟着你,还有裂颚达格摩。”

  “愿神圣的淹神赐福我们的宝剑,”牧师应道。

  这感觉就像被猛扇了一巴掌。交给他的是一点掠夺的工作,烧毁渔夫的茅屋,奸污他们丑陋的女儿,巴隆大王不信他能干点别的!而且就办这点事他也不能自主,必须忍受湿发的脸色和责骂,外加裂颚达格摩这老小子,这不是打算架空他,摆他做样子么!

  “我的女儿阿莎,”巴隆续道,席恩回头看见姐姐无声地闪进来,“你将率领三十条长船去海龙角,记住,你的手下务必精挑细选。只等潮汛到来,便在深林堡以北登陆。行动要快,一定要在他们察觉之前替我拿下城堡。”

  阿莎笑得活像泡在黄油里的猫咪。“我早想要座城堡啦,”她甜甜地说。

  “这个便给你。”

  席恩紧咬舌根。深林堡是葛洛佛家族的要塞。如今罗贝特和盖伯特都在南方打仗,城内一定防守空虚,铁民们只需拿下它,就如同在北境的心脏里打进了一个楔子。我才该是那个被派去夺取深林堡的人,我比她熟悉状况。从前,他曾多次跟随艾德·史塔克拜访葛洛佛家族。

  “维克塔利昂,”巴隆大王对弟弟说,“最重要的一击交给你完成。当我的孩子们四面出击时,临冬城必定有所反应。这时你航到盐矛滩,顺着热浪河上行一定不会有什么阻碍。越过它们后,离卡林湾便不足二十里之遥。颈泽是王国的咽喉要道,我们已能控制整个西海,一旦再掌握了卡林湾,小畜生就回不了家了……若他蠢到想蛮干,他现在的敌手便会从南方紧逼而来,一直追到堤道,那时这小鬼罗柏可就真成了瓶中鼠喽。”

  席恩再也无法保持沉默,“大胆的计划,父亲,但您可曾想过北境诸城的领主——”

  巴隆大王不等他说完:“领主老爷们都和小畜生一起去南方啦。留下的都是些胆小鬼、糟老头和啥也不懂的小孩。一个接一个,他们要么投降,要么受死。临冬城或许能坚守个一年半载,但那又怎样?地盘都是我们的了,森林、田野和厅堂属于我们,我们将把他们的属民抓来当奴隶和盐妾。”

  伊伦·葛雷乔伊高举双手:“汪洋的怒火终将爆发,伟大的淹神将在青绿之地获得威权!”

  “逝者不死,”维克塔利昂吟道,巴隆大王和阿莎齐声回应,席恩别无选择,也只得跟着念叨。然后大家便离开了。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索桥在脚底不停翻腾扭动。席恩·葛雷乔伊在桥中央停下,呆望着下方的巨礁。惊涛拍石的巨响萦绕于耳,他品尝着嘴边海盐的味道。一阵突来的狂风让他失去平衡,跪倒在桥上。

  阿莎扶起他,“你喝太多啦,弟弟。”

  席恩靠在她肩膀,任她领着自己一步又一步走过渗雨的木板。“我更喜欢那个叫伊斯格蕊的你,”他控诉般地喊。

  她笑了,“这很公平么。你知道,我更喜欢九岁时候的你。”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五章 提利昂

  轻柔的竖琴声透过门扉传来,混合着笛子的颤音。虽然歌手的嗓门隔着厚厚的门板听不真切,但歌词却是提利昂再熟悉也不过的: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

  今晚在太后卧室门外把守的是马林·特兰爵士。提利昂的出现让他有些为难,只好含含糊糊地说声“大人”,活像个心怀不忿的孩子,随后开了门。他大步跨入姐姐的卧室,歌声嘎然而止。

  瑟曦赤裸双脚,倚靠在一堆垫子上,金色的秀发蓬乱而美丽。她抬起头,一身金绿相间的锦袍映出闪烁的烛光。”亲爱的姐姐,”提利昂道,“你今晚看上去真迷人。”他转向歌手,“你也是,堂弟。真没想到,你的嗓音这么动人。”

  听见恭维,蓝赛尔爵士绷起了脸,也许他意识到受了嘲笑。提利昂觉得这小子自从被封为骑士后,似乎拔高了三寸。蓝赛尔有浓密的黄棕头发和兰尼斯特家招牌式的碧眼,上唇留了一层柔软的金色茸须。他年方十六,和其他少年一样,对一切都那么肯定,毫无幽默感和自省心。与生俱来的金发碧眼和强壮英俊的外表使他愈加自傲,最近的擢升更让他气焰嚣张。”太后陛下召唤你了吗?”少年当即质问。

  “呵,这我倒不记得,”提利昂承认,“实在很遗憾,打搅你们的雅兴,蓝赛尔。事实上,我有要事跟我姐姐商量。”

  瑟曦怀疑地看着他,”你来这儿别说是为了那些乞丐帮的家伙,省省,巴,提利昂,少来烦我。我不能让他们在大街上公然散播肮脏的谋逆邪说,就让他们在黑牢里互相说教去。”

  “他们该庆幸有一位仁慈的太后,”蓝赛尔补充道,“换作是我,非拔了他们舌头不可!”

  “有个家伙居然声称诸神将惩罚我们,因为詹姆谋害了正统的国王,”瑟曦嚷道,”是可忍孰不可忍,提利昂,我已经给了你充足的时间去料理这些满身虱子的家伙,但你和你的杰斯林爵士什么也没做,我只好把担子交给维拉尔。”

  “他可真听话,”事实上,提利昂当时很恼火,红袍卫士将数个衣衫褴褛的先知拖进地牢,却根本未征求他的意见。然而此刻事关重大,不值得为此争吵。“是啊,街上平静些肯定对大家都有好处。我不是为这个来的,我刚接到消息,你急切想知道的消息,亲爱的姐姐,我们能否私下谈谈?”

  “很好,”竖琴手和笛手一鞠躬,快速退出,瑟曦礼节性地吻了吻堂弟的脸颊,“去吧,蓝赛尔,我老弟孤身一人时没能耐。假如他带了宠物,臭气我们早闻到了。”

  年轻骑士恶狠狠地瞟了一眼他的堂兄,重重地摔门离开。“告诉你,我让夏嘎两周洗一次澡,”蓝赛尔走后,提利昂说。

  “哟,怎么回事?瞧你挺得意嘛?”

  “为什么不呢?”提利昂说。日以继夜,钢铁街上工作不息,巨大的铁链越来越长。他跳上华盖大床,“劳勃就死在这张床上?真令人惊讶,你还留着它。”

  “它让我美梦连连,”她道,“好了,要说什么赶紧说,然后就滚吧,小恶魔。”

  提利昂微笑道:“史坦尼斯大人已从龙石岛起航。”

  瑟曦猛地跳将起来,“什么?那你还坐在这儿笑得像个丰收宴会上的南瓜?拜瓦特集结都城守备队没有?得立刻往赫伦堡传信啊!”他大笑起来,她用力抓着他的肩膀摇晃,“停!停!你疯了还是醉了?给我停下!”

  他费了好大劲才说出话来。“没办法,”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实在是太……诸神啊,这太可笑了……史坦尼斯他……”

  “他怎么了?”

  “他不来攻打我们,”提利昂努力说道,“反而去围攻风息堡。蓝礼正飞骑赶去与他交战。”

  姐姐的指甲嵌入他胳膊,掐得好疼。有那么片刻,她难以置信地瞪着他,仿佛他所说的是全然陌生的语言。“你是说,史坦尼斯和蓝礼打起来了?”他点点头,瑟曦终于笑了。“诸神保佑,”她喘着气说,“我开始相信劳勃是他们三兄弟里的聪明人了。”

  提利昂仰头狂笑。他们笑成一团。瑟曦将他从床上拖下来,跳舞转圈,以至拥抱,一时间,她疯得像个小女孩。待她住手,提利昂已经气喘吁吁,头晕眼花。他跌跌撞撞地走到餐具柜旁,伸手稳住身子。

  “你认为他们真的会打起来吗?倘若他们达成什么协议——”

  “不可能,”提利昂说,“他们个性如此迥异,本质却又那么相似,两人均不可能容忍对方。”

  “史坦尼斯一直觉得在风息堡一事上劳勃待他不公,”瑟曦若有所思地说,“风息堡是拜拉席恩家世袭的居城,本来该是他的……你不知道,他来找过劳勃多少次,用那阴沉委屈的声调不停地申诉哕唆。最后劳勃还是把地方给了蓝礼,史坦尼斯紧咬着牙,我瞧他牙齿都快咬碎了。”

  “他将之视为羞辱。”

  “我瞧劳勃就是要羞辱他。”

  “哈哈,让我们为姐弟之爱举杯吧?”

  “是的,”她气喘吁吁地答道,“噢,诸神啊,是的。”

  他背对着她,倒满两杯青亭岛的上等红葡萄酒,并轻易在她杯中撒了一点细粉末。“敬史坦尼斯!”他边说边把酒递给她。我孤身一人时没能耐,是吗?

  “敬蓝礼!”她笑答,“愿他们打得难解难分,最后都教异鬼抓走!”

  这就是詹姆喜欢的瑟曦?她笑起来,你才发觉她到底有多美。我爱上一位荚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他差点因为对她下毒而心怀抱歉。

  第二天早餐时她遣人过来,宣布自己身体不适,无法离开房间。应该是无法离开厕所,巴。捉利昂适度表示了一些同情之意,并叫来人回话给瑟曦,请她安心休养,他会照预订计划来应付克里奥爵士。

  征服者伊耿的铁王座布满凶险的倒钩和尖锐的铁齿,只有傻瓜才以为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上阶梯时,他发育不良的双腿不断抽筋,他非常清楚,这是一幅多么荒谬可笑的景象。好在它有一点值得称道,它很高。

  兰尼斯特家的卫士在大厅一端森然站立,身披猩红披风,头戴狮纹半盔。杰斯林爵士的金袍卫士则站在大厅另一端,与他们相对。通向王座的阶梯两侧有波隆和御林铁卫的普列斯顿爵士。廷臣罗列廊中,请愿者们则聚集在由橡木镶青铜的巍峨大门边。珊莎·史塔克今早的模样特别可爱,只是她的脸像牛奶一般苍白。盖尔斯大人站在那儿咳嗽不休,而可怜的堂弟提瑞克则披着白鼬皮加天鹅绒做的新郎披风。自打三天前,他跟小艾弥珊德女士成婚以来,其他侍从就改口管他叫“保姆”,还问他新婚之夜新娘裹的是什么颜色的尿布。

  提利昂俯瞰着所有人。这滋味真不错。“传克里奥·佛雷爵士。”他朗声道,话音响彻大厅。这也挺不错。只可惜雪伊没来瞧瞧,他心想。她当然想来,但那是不可能的。

  克里奥爵士目不斜视,从红袍军和金袍军之间的长长走道行过来。当他跪下时,提利昂注意到这位表弟的头发正逐渐稀疏。

  “克里奥爵士,”议事桌边的小指头道,“感谢你为我们带来史塔克大人的和平条件。”

  派席尔大学士清清嗓子,“摄政太后,国王之手以及御前会议已经仔细考虑了由自称北境之王的人所提出的条款。很遗憾,爵士,这些条件无法接受,劳烦你将我们的答复转告北方人。”

  “以下是我们的条件,”提利昂说,“罗柏·史塔克必须放下武器,宣誓效忠,随后只身返回临冬城。他必须毫发无伤地释放我哥哥詹姆,并将麾下军队交其指挥,以讨伐叛徒蓝礼·拜拉席恩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凡曾效忠史塔克家族的诸侯贵族,都务必送出一个儿子作为人质。无子嗣的家族可由女儿代替。只要他们的父亲不再聚众谋逆,他们就将受到礼遇,并由朝廷赐予高位。”

  克里奥,佛雷苦着脸道,“首相大人,”他结结巴巴地说,“史塔克大人决不会答应这些条件。”

  我根本不指望他答应,克里奥。“告诉他,我们已在凯岩城整备了又一支新军,很快就会进发,我父亲大人将同时从东面出击。告诉他,他势单力孤,没有盟友可以指望。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蓝礼·拜拉席恩正互相攻击,而多恩亲王已同意让儿子崔斯丹迎娶弥赛菈公主。”此言一出,大厅和长廊间一片低呼,既有欣喜也有惊愕。

  “至于我的亲戚们,”提利昂续道,“我们愿以哈利昂·卡史塔克和威里斯·曼德勒爵士交换威廉·兰尼斯特,以赛文伯爵和唐纳尔·洛克爵士交换你的兄弟提恩。告诉史塔克,两个兰尼斯特不论何时都抵得上四个北方人。”他静待笑声平息,“但他可以得到先父的遗骨,以示乔佛里陛下的诚意。”

  “史塔克大人想要回他的妹妹,以及他父亲的佩剑,”克里奥爵士提醒他。

  伊林·派恩爵士默默地站在原地,艾德·史塔克那柄巨剑的剑柄从他肩上冒出。“关于寒冰剑,”提利昂道,“达成和议后,我们可以归还,但现在不行。”

  “我知道了。那他的妹妹们呢?”

  提利昂瞥了瞥珊莎,感到一阵由衷的怜悯,他道:“在他毫发无伤地释放我哥哥詹姆之前,她们仍将作为人质留在君临。她们待遇如何,完全取决于他。”诸神保佑,但愿拜瓦特能赶在罗柏得知艾莉亚失踪的消息之前找到她,而且要活生生的她。

  “我一定将您的口信带到,大人。”

  提利昂拨弄了一下扶手边伸出的一根扭曲剑刃。接下来是今天的重点。“维拉尔,”他喊道。

  “在!大人。”

  “史塔克家派来的人护送艾德公爵的遗骨无妨,但兰尼斯特家的人身价不同,”提利昂宣布,

  “克里奥爵士是太后和我的表亲,由你负责送他安全返回奔流城,我们都能高枕无忧。”

  “遵命。我该带上多少人?”

  “嗯,自然是带上所有人。”

  维拉尔顿时像个石人一样杵在原地。派席尔大学士站起来,喘着气说:“首相大人,这可不行……这些壮土是由您父亲,泰温大人,亲自送来都城,以保护瑟曦太后和她的孩子们……”

  “这些工作,御林铁卫和都城守备队完全能够胜任。维拉尔,愿诸神保佑你马到成功。”

  议事桌边,瓦里斯心照不宣地微笑,小指头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派席尔则像条鱼一样张大了嘴,脸色苍白,疑惑不解。司仪踏上前来:“国王之手倾听在场诸位的请愿,有事禀报,无事退朝。”

  “我有话说!”一个瘦长的黑衣人从雷德温兄弟中间挤出来。

  “艾里沙爵士!”提利昂惊呼,“啊,没想到您会上朝!怎不早点派人通知我呢?”

  “你少给我装蒜,”索恩真是人如其名”,他年方五十左右,高瘦身材,面貌嶙岣,眼神锐利,双手有力,发色黑中间灰。“你回避我,忽视我,把我像个出生低贱的仆人一样扔进客房,不闻不问。”

  “有这回事?波隆,这可不对。艾里沙爵士是我的老朋友咧,我们一起爬过长城。”

  “亲爱的艾里沙爵士,”瓦里斯低声说,“您就别太苛责我们了。如今正是动荡棘手的关口,有多少人求见我们的乔佛里陛下啊。”

  “只怕我带来的消息比你想像的要棘手得多,太监。”

  “当着他面,要称他为太监大人,”小指头讽刺道。

  “好兄弟,我们该如何帮你呢?”派席尔大学士安抚地说。

  “总司令大人派我来晋见国王陛下,”索恩回答,“事态严重,不能交给臣仆们处理。”

  “哦,此刻国王陛下正在摆弄他的新十字弓,”提利昂道。打发乔佛里可容易多了,只需一把笨重的密尔十字弓,一次发三矢的那种。看到那玩意儿,他立刻什么也不顾了,“怎么办?你要么告诉我们这些臣仆,要么就只好保持沉默喽。”

  “好吧,”艾里沙爵士忿忿不平地说,“我来这里的目的,是要禀报国王陛下,我们发现了两个失踪已久的游骑兵。找到他们时,他们已经死了,但尸体运回长城后,却在深夜里复活。其中一个杀了杰瑞米·莱克爵士,而另一个试图谋害总司令大人。”

  提利昂隐约地听见人们窃笑。莫非他想拿这种蠢事来嘲弄我?他不安地挪了一下,瞥瞥下方的瓦里斯、小指头和派席尔,不知是他们中哪位搞的鬼?对他这个侏儒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那份脆弱的尊严。一旦朝廷和国家开始嘲笑他,他就完了。

  只是……只是……

  提利昂忆起那个群星之下的寒夜,他跟琼恩·雪诺那孩子和一头巨大的白狼并排站在绝境长城之巅,站在世界的尽头,凝视着远处杏无人迹的黑暗。当时,他感觉到——什么?——某些东西,某种恐惧,如北方的寒风一般刺骨。接着,遥遥北疆夜狼哀嚎,一阵颤栗流过全身。

  别傻了,他告诉自己,那只是一匹狼,一阵风,一片阴暗的森林,没什么特别意义……他倒是关心老杰奥·莫尔蒙,从前在黑城堡的短短时日,使他喜欢上了他。“相信熊老平安无事吧?”

  “是的。”

  “你的弟兄们把那些个……呃……死人都杀死了吗?”

  “是的。”

  “你确定死人这次真死了吗?”提利昂温和地问。眼见一旁的波隆忍俊不禁,他明白该当如此进行下去,“千真万确的死了?”

  “他们早就死了!”艾里沙爵士怒气冲冲地大喊,“尸体苍白冰凉,手脚发黑。野种的狼把杰佛的手扯了下来,我把它带过来了。”

  小指头开始搅和:“这件迷人的纪念晶在哪儿啊?”

  艾里沙爵士不自在地皱起眉头,“它……在我等候召见期间,悄无声息地烂成了碎片。你们对我不闻不问,如今除了骨头已没什么可看。”

  嗤笑声在大厅里回响。“贝里席大人,”提利昂指示小指头,“买一百把铲子给我们英勇的艾里沙爵士,让他带回长城去。”

  “铲子?”艾里沙爵士怀疑地眯起眼。

  “应该把死人埋起来,他们才不会半夜出来惹事生非,”提利昂告诉他,朝堂众人轰然大笑,

  “铲子能解决你的困扰,别忘了,找几个青壮劳力来使用。杰斯林爵士,请带这位好兄弟去城里的地牢随意挑选。”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道:“遵命,大人。但牢房实在没什么人,合适的人选都被尤伦带走了。”

  “那就多抓几个,”提利昂告诉他。“或者温和点,传话出去,就说长城上有面包和萝卜,他们该会自发报名了。”反正城里有太多嗷嗷待哺的嘴巴,而守夜人军团一直人手不足。提利昂做个手势,司仪便朗声宣布请愿结束,人们缓缓离去。

  但艾里沙·索恩爵士没那么好打发。提利昂步下王座后,发现他就等在阶梯口。“你以为我大老远从东海望坐船赶来是为了让你这种人嘲笑的吗?”他怒气冲冲地挡住去路,“这不是开玩笑,是我亲眼所见。我告诉你,确实有死人复活。”

  “那你们怎么不早点让他们死透呢?”提利昂硬挤过去。艾里沙爵士想抓他的袖子,但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将他推回去,“不得靠近,爵士。”

  索恩不敢挑衅御林铁卫的骑士。“小恶魔,你真是个大傻瓜!”他冲着提利昂的脊背喊。

  侏儒转身面对他,“什么?我是傻瓜?你不瞧瞧大家嘲笑的是谁?”他疲惫地一笑,“行了,你是来要人手的吧?”

  “冷风已然吹起,必须守住长城!”

  “长城需要人手,而我已经给了你……好好想想吧,你那双耳朵难道只配听侮辱和嘲笑?收下他们,并感谢我,在逼我拿螃蟹叉子跟你再次比划之前赶紧消失。记住,替我问候莫尔蒙司令……以及琼恩·雪诺。”波隆抓住艾里沙爵士胳膊,将他强拖出大厅。

  派席尔大学士早巳溜走,只有瓦里斯和小指头从头看到尾。“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大人,”太监承认,“你用史塔克先父的遗骨安抚他的孩子,同时轻描淡写地一笔勾销了令姐的护卫;你给黑衣兄弟提供急需的人手,同时又替城里除去不少饥饿的嘴巴——而这一切,你都用嘲弄的方式加以实施,以防别人议论侏儒害怕古灵精怪。哦,真是天衣无缝。”

  小指头摸摸胡子,“兰尼斯特,你真打算把你的卫士全部送走?”

  “当然不是,我打算把我姐姐的卫士全部送走。”

  “此事想必太后不会答应。”

  “哦,我想她会的。毕竟我是她弟弟嘛,如果你我相交再久一点,你就会了解,我这个人说得出做得到。”

  “包括谎言?”

  “尤其是谎言。培提尔大人,你对我似乎不太满意。”

  “怎么可能?我一如既往地敬爱着您,大人。我只是不想被当做傻子一样作弄。如果弥赛菈嫁给了崔斯丹·马泰尔,应该不能同时与劳勃·艾林结婚了,您说对吧?”

  “除非想制造大丑闻。”他承认,“很抱歉,我要了个小花招,培提尔大人。不过当你我谈论婚嫁时,多恩人是否接受提议尚未可知。”

  小指头不依不饶:“我不喜欢上当的滋味,大人。所以下次你耍什么花招,千万别把我蒙在鼓里。”

  这不过是礼尚往来,提利昂心想,他瞥瞥小指头挂在腰间的匕首。“如有冒犯,我深切致歉。大家都知道我们有多爱您,多倚重您,大人。”

  “你最好记牢一点。”语毕,小指头转身离去。

  “跟我来,瓦里斯,”提利昂说。他们从王座后的国王门离开,太监的拖鞋在石板上轻擦。

  “你知道,贝里席大人说的没错,太后绝不会允许你遣走她的卫队。”

  “她当然会。而且这事由你负责。”

  一抹微笑滑过瓦里斯丰厚的嘴唇,“我?”

  “嗯,那是当然。你要告诉她,这是我营救詹姆的大计划的关键部分。”

  瓦里斯摸摸扑粉的脸颊,“毋庸置疑,这跟你的波隆费尽心机在君临市井各处找到的四个人有关:盗贼,施毒者,戏子,外加一个杀手。”

  “让他们穿上深红披风,戴上狮盔,就跟其他卫士没什么区别。这阵子,我一直在思考,不知怎么将他们送进奔流城,最后决定不如让他们大大方方地混进去。他们将从正门列队骑马而入,高举兰尼斯特的旗帜,护送着艾德公爵的遗骨。”他狡猾地微笑道,“单单四个人必会惹人疑心,可一百个当中的四个,应该无人注意。所以我必须把真假卫兵一起送去……这番话,你一定得向我姐姐剖析清楚。”

  “为了心爱的弟弟,她纵然心存疑虑,但应该会同意。”他们沿着一条废弃的柱廊往下走。

  “不过,失去红袍卫士定会令她不安。”

  “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提利昂说。

  克里奥·佛雷爵士于当日下午出发,由维拉尔率领一百名兰尼斯特红袍卫士负责护送。罗柏·史塔克的人在国王门外与他们会合,一同踏上漫漫的西行之路。

  提利昂在兵营里找到提魅,他正跟他的灼人部手下玩骰子。“午夜时分,到我书房来。”提魅用仅存的眼睛狠狠地瞪着他,略略点头。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当晚,他在小厅里宴请石鸦部和月人部,但这次他没有喝酒。他必须保证头脑清醒,“夏嘎,今晚月光如何?”

  夏嘎皱起眉来很可怕,“乌七八黑,什么也瞧不见。”

  “在我们西境,这种夜晚被称为叛逆之月。今晚尽量别喝醉,再把斧子磨利点。”

  “石鸦部的斧子永远锋利,其中夏嘎的斧子最锋利。有次我砍了一个人的头,他自己还不知道,一直等他梳头才掉下来。”

  “难怪你从不梳头!”提利昂的话惹得石鸦部众人边嚎叫边跺脚,夏嘎吼得最响亮。

  到了午夜,整个城堡漆黑而宁静。他们出了首相塔,毫无疑问,城上几名金袍卫士发现了他们的行踪,但没有作声。毕竟他是御前首相,没人敢来多管闲事。

  随着一声如雷的巨响,薄木板门崩裂成千千碎片,散落在夏嘎靴下。木片也朝里飞去,提利昂听见女人惊恐的喘息。夏嘎抡起斧子,三板斧就将门给劈了,随后踢开碎屑走进去。提魅跟在后面,接着是提利昂,他走得小心,以免踩上碎片。炉火已成发光的余烬,卧室内黑影憧憧。提魅一把扯下床上的厚帷,只见一丝不挂的女侍抬起头来,瞪大眼睛望着他们。“求求您们,大人,”她哀求,“别伤害我。”她缩着身子,又羞又怕,想尽办法远离夏嘎。她极力遮掩身上引人遐想的部位,只有两只手不够用。

  “你走吧,”提利昂告诉她,“我们要的不是你。”

  “夏嘎要这个女人。”

  “这座妓女之城的每个妓女夏嘎都要,”提魅之子提魅埋怨。

  “是的,”夏嘎一点也不害臊,“夏嘎要给她一个强壮的孩子。”

  “很好,等她想要一个强壮孩子的时候,她知道去找谁,”提利昂道,“提魅,送她出去……尽你的可能温柔一点。”

  灼人部的提魅将女孩拽下床,半拖半推地将她领出房间。夏嘎目送他们离开,像只小狗一样伤心。女孩在碎门上绊了一交,随后被提魅用力推出去,进到外面的大厅。头顶,渡鸦厉声尖叫。

  提利昂将床上的软被拉开,露出下面的派席尔大学士。“告诉我,学城准许你跟女侍同床吗,大学士?”

  老人跟女孩一样光着身子,当然他的裸体远没有女孩的吸引力。他沉重的眼睑此刻却睁得大大的,“这——这是干什么?我是个老人,是您忠诚的仆人……”

  提利昂跳上床去。“多么忠诚!我给你两份抄本,你将一份寄给道朗·马泰尔,另一份倒不忘给我姐姐过目。”

  “不——不对,”派席尔高声尖叫,“不对,这不是实情,我发誓,不是我走漏的消息。瓦里斯,是瓦里斯,八爪蜘蛛干的!我警告过您——”

  “难道学士说谎都这么差劲?我告诉瓦里斯要把侄子托曼交道朗亲王抚养;我对小指头说的则是把弥赛菈嫁给鹰巢城的劳勃公爵;至于将弥赛莅送去多恩的打算,我从没给任何人提过……这件事从头到尾只写在我托付给你的信件里面。

  派席尔扯紧毯子一角。“鸟儿会迷路,信会被人偷走,被人出卖……一定是瓦里斯干的,关于这个太监,我有好些事要告诉您,保管让您的血液冰凉……”

  “我的女人喜欢我热血沸腾呢。”

  “您不要太自信了,那太监每在您耳边吹嘘一个秘密,他自己其实隐瞒了七个。至于小指头那家伙……”

  “我十分了解培提尔伯爵,他跟你一样靠不住。夏嘎,把他的命根子剁掉喂山羊。”

  夏嘎举起双刃巨斧,“半人,这里没山羊。”

  “砍了再说。”

  夏嘎怒吼着跃上前来。派席尔尖叫一声,尿了床,他拼命向外爬去,尿液四散喷洒。原住民一把抓住他波浪般的白胡子,斧子一挥就割下四分之三。

  “提魅,依你看,等我们的朋友没法躲在胡须后面的时候,会不会合作一点呢?”提利昂拉过床单来擦拭靴上的尿。

  “他很快就会说实话,”提魅灼伤的空眼眶里一片幽暗,“我能嗅出他的恐惧。”

  夏嘎将手中的须发匆匆扔进地板的草席,然后抓住剩下的胡须。“别乱动,大学士,”提利昂劝道,“若是惹得夏嘎生气,他的手可会抖哦。”

  “夏嘎的手从来不抖,”巨人一边忿忿地说,一边将巨大的弯刃贴紧派席尔颤抖

  的下巴,又锯断一蓬胡子。

  “你替我姐姐当间谍有多久了?”提利昂问。

  派席尔的呼吸短浅而急促。“我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兰尼斯特家族。”一层闪亮的汗珠覆盖了老人宽阔的圆额,几缕白发附在皱巴巴的皮肤上。“一直以来……多年以来……去问您的父亲大人,去问问他,我一直都是他忠诚的仆人……正是我让伊里斯打开了城门……”

  啊!什么?君临城陷时,他不过是凯岩城里一个丑陋的男孩。“所以君临的陷落是你的所为?”

  “我是为了国家!雷加一死,战争大局已定。伊里斯疯了,韦赛里斯太小,而伊耿王子还是个吃奶的婴儿,但国家需要国王……我本希望由您高贵的父亲来承担,但劳勃当时实力太强,史塔克公爵又行动迅速……”

  “我很好奇,你到底出卖了多少人?伊里斯,艾德·史塔克,我……劳勃国王?艾林公爵?雷加王子?派席尔,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好在他知道将在何时结束。

  斧子刮过派席尔的喉结,蹭着他下巴抖动的软肉,削掉最后几根毛发。“您……您当时不在场,”斧刃上移到脸颊,他趁机喘口气,“劳勃……他的伤……如果您看到了,闻到了,就不会怀疑……”

  “噢,我知道野猪替你完成了任务……就算它办事不力,相信你也会加以协助。”

  “他是个可耻的国王……虚荣,酗酒,荒淫无度……他要撇下您的姐姐,他自己的王后……求求您……蓝礼密谋将高庭的明珠带到宫中来诱惑他哥哥……诸神作证,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那艾林公爵又有何罪呢?”

  “他知道了……”派席尔说,“关于……关于……”

  “我明白他知道什么,”提利昂打断话头,他不想让夏嘎和提魅听到这些。

  “他要把妻子送回鹰巢城,将儿子送到龙石岛作养子……然后采取行动……”

  “所以你抢先毒死了他。”

  “不对!”派席尔无力地挣扎起来。夏嘎咆哮着抓住他的头,原住民的巨手如此有力,学士的头颅简直像蛋壳一般脆弱。

  提利昂不耐烦地“啧喷”两声,“我在你的置物架上见过里斯之泪。你遣开艾林公爵的学士,自己去治疗他,妙啊,这样就能确保他一命呜呼。”

  “这不是实情!”

  “给他剃干净点,”提利昂催促,“脖子上再清一遍。”

  斧子又从上往下滑行,锉过每一寸皮肤。派席尔的嘴不住颤抖,唇上泛起一层薄薄的唾沫,

  “我尽全力拯救艾林公爵,我发誓——”

  “小心,夏嘎,你割到他了。”

  夏嘎咆哮道:“多夫之子当战士,不当理发师。”

  老人感到鲜血从脖子流下来,滴到胸口,情不自禁地发抖,最后一丝力气也离他而去。他看上去仿佛小了一圈,比他们闯入时虚弱得多。“是的,”他呜咽着说,“是的,柯蒙要帮他排毒,因此我把他送走了。王后想要艾林公爵死于非命,但没有说出口,不能说出口,因为瓦里斯在听,他一直都在听。不过我只需看着她的眼睛,就明白该如何行动。但下毒的不是我,千真万确不是我,我发誓。”老人泪流满面,“去问瓦里斯,应该是那个男孩,他的侍从,叫做修夫,一定是他干的,去问你姐姐,去问她。”

  提利昂一阵作呕。“把他绑起来带走,”他命令,“扔进黑牢。”

  他们将他拖出碎裂的门。“兰尼斯特,”他呻吟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兰尼斯特……”

  等他们离开,提利昂从容不迫地搜查房间,又从他的架子上取走几个小罐。在此过程中,渡鸦一直在头顶嘀咕,声调却出奇地平和。在学城派人接替派席尔之前,他得找人照看这些鸟。

  我本指望能信赖他。他心里清楚,瓦里斯和小指头的算盘打得更精……他们更难捉摸,因此也更危险。或许还是父亲的办法最好:传唤伊林·派恩,将三人的脑袋用枪尖插着,挂上城墙,一了百了。这不是很悦目吗?他想。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六章 艾莉亚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告诉自己,但那并不能驱走恐惧。恐惧就跟发霉的面包,就跟长途跋涉后脚趾长出的水疱一样,成为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她以为自己早已尝过恐惧的滋味,但在神眼湖畔那间仓库里却完全推翻了自己的认识。魔山下令出发前,他们一共逗留了八天,每一天都有人死去。

  每天早上,魔山吃完早餐便进入仓库,随意挑选一个囚犯来审讯。村民们从不敢抬头看他,或许他们以为假如不去注意他,他也不会注意到他们……但这不管用,他爱挑谁就挑谁。没有地方可以躲藏,没有花招可以玩弄,没有办法可以幸免。有位女孩曾跟一个士兵连续睡了三天,而魔山在第四天选中了她,那士兵什么也没说。

  有位老人总是笑容满面,帮大家缝补衣服,一边唠叨离家远去君临在金袍卫队服役的儿子。

  “他是国王的人,”他总如此说,“就跟我一样,都是国王忠诚的仆人,一切皆为乔佛里。”他哕唆个不停,以至于其他俘虏给他起个外号就叫“一切皆为乔佛里”,当然,谁也不敢当着卫兵们的面讲。“一切皆为乔佛里”在第五天的时候被挑中了。

  有位因天花而留下满脸水痘的少妇在审讯中提出,只要他们保证不伤害她女儿,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一切。魔山先让她把话说完,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带走了她女儿,以确定她实践昨日的承诺。

  没被挑中的人必须在一旁全程观摩审讯,以了解反抗和叛逆的下场。询问由一个人称“记事本”的士兵负责。此人长相平凡,衣着朴素,若非日日见他办事,艾莉亚定会将他认做村民。

  “记事本有法子教他们嗷嗷怪叫,屎尿齐流,”驼背的老奇斯威克告诉他们。他就是那个她曾经要咬的人,而他称她为凶狠的小家伙,并用戴护甲的拳头打她的脑袋。有时候,由他协助记事本审讯,有时候则是其他人。在此过程中,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只纹丝不动地站在一旁观看倾听,直到受害者死去。

  问来问去都是相同的题目: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有哪位村民帮助过他?他离开后去了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他们装备如何?有多少人骑马?有多少人受伤?可曾见过其他敌人?他们又有多少?什么时候见着的?他们举着什么样的旗帜?他们去了哪儿?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到得第三天,艾莉亚自己都能倒背如流。

  通过询问,他们找到几枚金币,一点银子,一大袋铜板,还有一只缺了口的、镶着石榴石的酒杯——两个士兵差点为它动手。他们也问出一点消息,有人说贝里伯爵拖着十个老弱残兵,有人则说他带着上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他或许去了西边,或许去了北面,再或者去了南面;他乘坐小船横渡大湖;他要么像水牛一样健壮,要么因失血而虚弱。只有一点相同:不管男人、女人,还是小孩,无人自记事本的盘问下幸存。最多熬到黄昏。到得夜晚,他们的尸体挂在火堆以外,留给狼群享用。

  当他们离开仓库出发时,艾莉亚终于意识到自己并非水舞者。西利欧·佛瑞尔决不会任由他们击倒,把剑夺走,决不会在他们杀害绿手罗米时袖手旁观;西利欧也决不会默默地坐在仓库,更不会没骨气地混在俘虏里拖着脚步前进。史塔克家族的纹章是冰原狼,但艾莉亚感觉自己更像一只绵羊,一大群绵羊里的一只。她痛恨村民们的懦弱,更痛恨自己的懦弱。

  兰尼斯特夺走了她的一切:父亲,朋友,家园,希望和勇气。有人抢走了她的缝衣针,另一人则将她的木剑在膝盖上拗断。他们甚至夺走了她那愚笨的小秘密。仓库够大,她还可以趁没人注意时偷偷找个角落小解,但路上就不同了。她尽量忍耐,最后却不得不蹲在一丛灌木旁,当着所有人的面脱下裤子。她只能如此,要么就得尿湿自己。热派盯着她看,眼睛瞪得像月亮,嘴巴也合不拢来,但其他人一眼也没有多瞧。绵羊是公还是母,格雷果爵士和他的部下似乎并不关心。

  俘虏他们的人不许他们互相交谈。艾莉亚已从破裂的嘴唇中得到了教训,但总有人管不住舌头。有个三岁小男孩不愿停止叫唤爸爸,因此他们用带刺钉头锤砸扁了他的脸。随后孩子的妈开始尖叫,“甜嘴”拉夫便把她也杀了。

  艾莉亚只能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死去,什么也没做。勇敢又有什么用呢?某个被挑去审讯的女人试图表现得勇敢些,但到最后,仍旧和其他人一样嚎叫着死去。这支队伍中没有勇者,只有懦夫和饿殍。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女人和小孩,仅有的几个男子不是很老,就是很小;壮汉都被绑上刑架,留给野狼和乌鸦。惟一逃过性命的是詹德利,而那仅仅因为他承认自己铸造了那顶牛角盔;铁匠——即便铁匠学徒——很有利用价值,杀掉可惜。

  魔山说,他们将被带去赫伦堡服侍泰温·兰尼斯特大人。“你们是逆贼,是叛徒,应该感谢诸神,泰温大人给你们这次机会。碰上的若是那群亡命徒,决没有这般的待遇。乖乖地顺从、服侍,你们就能活下去。”

  “这不公平!不公平!”某晚他们睡下后,她听到一位枯瘦的老妇人对身边的人抱怨,“我们从没做过叛国的事,另一帮人完全是自己闯进来的,想拿什么就拿,跟这拨人一样。”

  “但贝里大人没有伤害我们,”她的朋友悄声道,“那个跟他一起的红袍僧还为所有东西付了钱。”

  “付钱?他拿走我两只鸡,然后塞给我一张作了记号的小纸片。我倒是问你,这破破烂烂的纸我能吃吗?它会帮我下蛋吗?”她环顾四周,确认没有卫兵在旁,然后用力啐了三口,“这个给徒利!这个给兰尼斯特!还有一个给史塔克!”

  “真是可耻啊,造孽啊,”一个老头唏嘘道,“先王若是还在,决不会容忍这种事发生。”

  “劳勃国王吗?”艾莉亚忍不住问。

  “伊里斯国王,诸神保佑他,”老头道。他的声音太响了些,一个卫兵慢腾腾地晃悠过来,老头被打掉两颗牙,那晚无人再说话。

  除俘虏之外,格雷果爵士还带回十几头猪,一笼鸡,一头骨瘦如柴的奶牛和装满九辆马车的咸鱼。魔山和他的手下有马可骑,但俘虏们全是步行,凡因赢弱而掉队或笨到想逃跑的人都会被当场格杀。夜间,士兵会把女人们带到灌木丛里,她们中的大多数似乎早有准备,也就相当顺从地去了。有个女孩,比旁人要漂亮,每晚都被四五个不同的男人带出去,最后她终于忍不住用石块砸了一个士兵。格雷果爵士当着大家的面,举起那把丑陋的巨剑一挥,砍掉了她的脑袋。“尸体扔去喂狼,”完事之后,他一边将剑递给侍从擦拭,一边下令。

  艾莉亚时时不忘瞥看缝农宅十,它就插在一个黑须秃顶的士兵腰间,那人名叫波利佛。幸亏他把它抢走了,她心想,否则她定会拿它去刺杀格雷果爵士,然后被他劈成两半,丢去喂狼。

  波利佛虽然抢了缝衣针,但他并不若其他人那么坏。她刚被抓时,兰尼斯特士兵对她而言都是无名无姓的陌生人,带着护鼻盔,看起来都差不多,但经过一些时曰,她逐渐熟悉了所有人。你得知道,谁懒惰,谁残忍,谁聪明,谁蠢笨。你得知道,虽然那个外号“臭嘴”的人有她所听过最恶毒的口舌,但你若开口求他,他会多给你一片面包,而快活的老奇斯威克和说话轻声细语的拉夫只会反手给你一巴掌。

  用你的眼睛看,用你的耳朵听,就如从前詹德利擦拭他的牛角盔一样,艾莉亚将她的仇恨反复研磨。那顶牛角盔如今戴在邓森头上,她为此而恨他;她恨波利佛抢走缝衣针,她恨老奇斯威克自命不凡,她尤其恨“甜嘴”拉夫用长枪刺穿了罗米的咽喉。她为尤伦而恨亚摩利爵士,为西利欧而恨马林·特兰爵士,为屠夫之子米凯而恨猎狗,恨伊林爵士、乔佛里王子及太后则因为他们害死了父亲,胖汤姆,戴斯蒙,乃至珊莎的狼淑女。只有记事本过于可怕,她不敢恨。有时候,她几乎忘记他的存在,因为当他不主持审讯时,不过是普通一兵,且比多数人都安静。他的长相毫无特征,没有人会注意他。

  每天夜里,艾莉亚都会复诵他们的名字。“格雷果爵士,”她朝自己枕着睡觉的石头低语,“邓森,波利佛,齐斯威克,‘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从前在临冬城,艾莉亚会跟母亲去圣堂(或跟父亲去神木林)祈祷。这条通往赫伦堡的路上没有神祗,这些名字就是她惟一的祷词。

  日复一日,沿着湖岸,白天赶路,夜晚复诵姓名,直到最后树木渐疏,眼前出现绵延起伏的山丘,蜿蜒的溪流和阳光普照的原野。平原上,数栋烧毁的庄园骨架像焦黑的烂牙齿一般竖立。又走一整天,他们方才隐约看到赫伦堡的塔楼耸立在蓝色的湖畔。

  等到赫伦堡就会好了,俘虏们如此安慰彼此,但艾莉亚却不那么肯定。她还记得在老奶妈的故事里,这是一座由恐惧所建筑的城堡,黑心赫伦将婴孩之血与泥灰混合——每当说到这里,老奶妈总会压低声音,孩子们得靠过去才听得见——但伊耿的龙吐出火焰,穿过巨大的石墙,烤焦了赫伦和他所有的儿子。艾莉亚一边用长出硬茧的脚不断前行,一边咬紧嘴唇。不会太久了,她告诉自己,那些塔楼就只有数里地远。

  但他们那天走了一整天,第二天又走了大半天,才终于到达泰温公爵麾下大军营区的边缘,即城堡西面一座烧成废墟的小镇。远看赫伦堡容易使人产生错觉,因为它实在过于巨大。庞大的围墙从湖边拔地而起,陡峭突兀一如山崖,城垛上排列着木铁制成的弩炮,看上去就跟虫子一般小。

  沿湖有众多旗帜,插在西境军人的帐篷上,艾莉亚虽不能辨出旗上的纹章,却能闻到兰尼斯特部队散发的臭味。从味道中,艾莉亚得出结论,泰温公爵已在这儿驻扎有一段时日。营地外的便池已经满溢,苍蝇成群,环绕营区的尖桩上长出淡淡的绿茸毛。

  赫伦堡的城门楼有临冬城的主堡那么大,石壁开裂褪色,十分可怖。从城墙外看去,只能见到五座巨塔的顶端,其中最矮的一个也有临冬城最高塔楼的一倍半高,但它们不像正常塔楼那样高耸屹立,艾莉亚觉得它们好似老人粗糙弯曲的手指,正在摸索飘过的云彩。她记得老奶妈讲过,石壁如何像蜡烛般融化,顺着台阶和窗户流淌,闪耀着阴暗炙热的红光,朝赫伦藏身之处流去。眼下,艾莉亚相信故事里的每一个字,这些塔楼一座比一座诡异畸形,它们凹凸粗糙,破裂失衡。

  “我不要进去!”当赫伦堡的大门朝他们敞开时,热派尖叫道,“这里面闹鬼!”

  话给齐斯威克听到了,但这次他只笑笑,“面包小弟,你自己挑好了:要么跟鬼待在一起,要么成为其中之一。”

  于是热派跟大家一起走了进去。

  俘虏们被赶进一间木石结构、充满回音的大澡堂,被迫脱光衣服,进入滚烫的热水盆里使劲搓洗身子。两个相貌凶恶的老妇人一边监督他们,一边露骨地评论,就当他们是新到的驴子。轮到艾莉亚时,埃玛贝尔太太对她的脚喷喷称奇,而哈拉太太摸到她手指上久练缝衣针磨出的老茧。“我敢打赌,这家伙是个搅黄油的好手,”她说,“瞧你,是农夫的小崽子吧?好啦,别在意,孩子,在这个世界上,只要卖力干活,就有机会往上爬,如果你不卖力呢,就一定会挨打。你叫什么?”

  艾莉亚不敢说出真名,但阿利也不行,那是男孩的名字,她们看得出她不是男孩。“黄鼠狼,”小女孩第一时间闪入她的脑海,她便顺势答道,“罗米叫我黄鼠狼。”

  “真是人如其名,”埃玛贝尔太太吸吸鼻子,“头发乱得惊人,完全是个跳蚤窝。我们先剪掉它,然后派你去厨房。”

  “我想去照看马匹。”艾莉亚喜欢马儿,况且如果在马厩工作,说不定能偷匹马逃走。

  哈拉太太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她肿胀的嘴唇立刻又全裂开了。“少多嘴多舌,否则有你苦头吃!没人征求你的意见!”

  嘴里的血有一股咸涩的金属味,艾莉亚垂下视线,一言不发。如果缝衣针还在我手上,她绝不敢打我,她闷闷不乐地想。

  “泰温大人和他的骑士们的马自有马夫和侍从照顾,用不着你这种小人!”埃玛贝尔太太道,

  “厨房既暖和又干净,天天吃得饱,睡得暖,你本可在那儿过得不错,但瞧你不是个聪明的主儿。哈拉,我看还是把这家伙丢给威斯。”

  “你说行就行,埃玛贝尔。”于是她们塞给她一件灰色粗纺的羊毛裙和一双不合脚的鞋,打发她走了。

  威斯是“号哭塔”的管事,生得矮胖,肉乎乎的酒糟鼻,丰满的嘴角下有一簇扎眼的红疖子。连带艾莉亚共有六个人分给他,他用锐利的目光巡视他们,“兰尼斯特家对下人是很慷慨的,你们这帮家伙本来不配侍奉大人们,但现在在打仗,也只好将就将就。假如你们工作努力本分,或许某天能升到我的位置;但如果得寸进尺,在大人们面前放肆的话,回头瞧瞧我怎么收拾你们!”他神气活现地在他们面前来回踱步,训示他们绝不能直视贵族的眼睛,绝不能自己开口说话,绝不能挡大人们的路等等。“我的鼻子从不撒谎,”他夸口,“我能闻出轻蔑,闻出傲气,闻出违拗,若是让我闻到一丁点这些臭味,你们就得付出代价。从你们身上,我只想闻到一种味道:恐惧。”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七章 丹妮莉丝

  丹妮莉丝抵达魁尔斯时,人们在城墙上敲响铜锣通报,另一些人吹起如青铜巨蛇一般盘绕在身的奇怪号角。城内走出一队骆驼骑兵,充当她的荣誉护卫。骑手们穿着铜鳞甲,头戴镶有铜牙、披着长长黑羽的长吻盔,高高地坐在镶嵌红宝石和石榴石的华丽鞍座之上。他们的骆驼披着色彩斑斓的毯子。

  “魁尔斯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俳雅·菩厉在枯骨之城维斯·托罗若就告诉过她。“它是世界的中心,沟通南北的门户,连接东西的桥梁,古老悠久,超越人们的记忆。它宏伟壮丽,令智者萨索斯第一眼看到它之后便自毁双眼,因为他知道今后所见的一切,与它相比都将丑陋不堪,黯然失色。”

  丹妮认为男巫说话向来添油加醋,但这座伟大城市的华丽宏伟无可否认。三重厚墙环绕着魁尔斯,墙上有各种精巧的雕刻。外墙由红砂岩砌成,三十尺高,雕刻着各种动物:蜿蜒爬行的蛇,展翅飞翔的鸢,滑行游动的鱼,还夹杂着红色荒原的狼群,以及斑马和巨象。中墙四十尺高,由灰色花岗岩砌成,雕刻着栩栩如生的战争场面:刀剑相交,矛盾互击,箭支如雨,英雄在战斗,婴儿被屠杀,熊熊燃烧的火葬堆。

  内墙是五十尺高的黑色大理石,墙上的雕刻让丹妮羞红了脸,但她告诉自己,别傻了,她早巳不是黄花闺女;既然灰墙上的屠戮场面都吓不倒她,男女交欢的情景又有什么隐讳呢?

  外城门镶铜,中门镶铁,内城门则镶嵌着许多黄金眼睛。这些城门随着丹妮的走近一一打开。她骑着银马进入城内,小孩子们跑出来,撒下鲜花,铺满她前进的路径。这些孩子除了金色的凉鞋,什么都没穿,全身都是明艳的彩绘。

  维斯·托罗若所缺乏的各种色彩似乎全跑到了魁尔斯,她的四周挤满了建筑物,呈现着深浅各异、如梦似幻的玫瑰、紫罗兰和棕褐色调。她经过一道雕成交欢的双蛇形状的青铜拱门,蛇的鳞片是精致的翡翠、黑曜石和天青石。无数纤细的尖塔高高耸立,丹妮毕生未见如此高大的塔楼。每个广场都有狮鹫、龙和狮身蝎尾兽形状的精巧喷泉。

  魁尔斯人罗列于街道边,或在精致的阳台上观看——那些阳台如此精细,令人怀疑是否能支撑人的体重。他们是高挑而白皙的人种,穿着亚麻布、织锦和虎皮制成的衣服,在她的眼里,个个都是领主和贵妇。妇女的长袍露出一边胸脯,男子则偏爱镶有珠饰的丝裙。丹妮披着狮皮,肩上站了黑色的卓耿,从他们面前骑过,觉得自己粗鄙而蛮荒。魁尔斯人被多斯拉克人呼为“奶人”,因为他们肤色白皙,卓戈卡奥曾经梦想有朝一日来洗劫这些东方的巨城。她瞥了一眼她的血盟卫,从他们杏仁状的黑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想法。在他们眼中,这些都只是未来的战利品吗?她疑惑地想。而在这些魁尔斯人看来,我们定是一群彻头彻尾的野蛮人。

  俳雅·菩厉领着她小小的卡拉萨穿过一条巨大的拱廊街道,这座城市的古代英雄们站立在白色与绿色的大理石柱上,大小是真人的三倍。接着他们穿过一处集市,集市位于一座多面开口的巨大建筑内,格子状的天花板成了数千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的家园。店铺上方的平台生长着茂密的树木花草,而在店铺之内,商品琳琅满目,诸神创造的一切似乎都可买卖。

  巨商札罗·赞旺·达梭斯靠过来时,她的银马受到惊吓,马匹似乎受不了骆驼的气息。“如果您看中什么东西,哦,绝代佳人,您只需轻吐芳唇,它就是您的了,”札罗坐在华丽的角鞍上俯身说。

  “整个魁尔斯都是她的,她不需要这些小玩意,”蓝嘴唇的俳雅·菩厉在另一侧高声叫道。

  “听我的没错,卡丽熙。跟我去不朽之殿吧,在那里,您将啜饮真理与智慧。”

  “既然我可以提供阳光、琼浆和丝绸,她怎会去你的尘埃之殿呢?”札罗对男巫说。“十三巨子将把一顶由黑玉和火晕石制成的冠冕戴在她美丽的头上。”

  “我惟一想去的宫殿是君临的红堡,雅大人。”丹妮对男巫存有戒心,女巫弥丽·马兹·笃尔使她对操弄巫术的人心怀厌恶。“如果魁尔斯的人人物们要给我礼物冲L 罗,请他们赐予我舰船和军队,助我赢回理应属于我的一切吧。”

  俳雅蓝唇上翘,优雅地微笑道:“正该如此,正该如此,卡丽熙。”他转身走开,缀满珠宝的长袍拖在身后,随着骆驼的移动而摇摆。

  “女王陛下有超越年龄的智慧,”札罗·赞旺·达梭斯在高高的鞍座上对她低声说。“魁尔斯有句俗话:男巫的房子,骸骨加谎言。”

  “那为什么人们谈起魁尔斯的男巫就压低声音呢?在整个东方,他们的力量与智慧受人敬畏。”

  “他们曾经强盛,”札罗同意,“但如今就跟那些赢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他们阅读腐朽的卷轴,啜饮夜影之水直到双唇变蓝,口中暗示自己具有可怕的力量,但跟前人相比,他们不过是空壳子。我要提醒您,无论俳雅·菩厉给您什么礼物,都将在手中化为尘土。”他抽了骆驼一鞭,加速跑开。

  “乌鸦还嫌八哥黑,”乔拉爵士用维斯特洛通用语低声说。遭放逐的骑士照旧在她的右边骑行。进入魁尔斯城之前,他收起多斯拉克服装,再度穿上板甲、锁子甲和羊毛衣——这些远在半个世界之外的七大王国骑士的全副装备。“您最好避开他们俩,陛下。”

  “他们会助我得到王冠,”她道,“札罗拥有巨大的财富,而俳雅·菩厉——”

  “——只会装神弄鬼,”骑士唐突地说。在他深绿色的外衣上,莫尔蒙家族的巨熊后腿直立,黑黝黝的,煞是凶猛。乔拉朝集市里拥挤的人群皱眉,看上去也同样凶猛。“我不愿在此久留,我的女王。我不喜欢这地方的气味。”

  丹妮微微一笑。“你闻到的大概是骆驼。就我的鼻子而论,魁尔斯人似乎还挺香呢。”

  “香水时常用来掩盖臭味。”

  我的大熊,丹妮心想。我是他的女王,但他却当我是个孩子,一心要永远守护我。这令她感觉安全,却也有些悲哀。她希望自己能比现在更爱他。

  札罗·赞旺·达梭斯热情地邀请丹妮住进自己的家。她料到那会是一座豪宅,却没想到是比集市还大的宫殿。与之相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的大宅就像猪倌的茅屋,她想。先前冲l罗曾保证他的家可以舒舒服服地容下她所有的人马;事实上,它将他们吞没其中。他把一整边的厢房都给了她。她有自己的花园、大理石浴池、一座水晶占卜塔,以及男巫居住的迷宫。无数的奴隶任她差遣。在她的私人套房里,地板是绿色大理石,墙壁上挂着五彩的丝绸,每当微风拂过,便闪闪发光。“你太慷慨了,”她对札罗·赞旺·达梭斯说。

  “对龙之母而言,这点礼物不算什么。”札罗是个慵懒儒雅的人,秃顶的脑袋,硕大的鹰钩鼻上缀满红宝石、猫儿眼和翡翠。“明天早上,您将一边享用孔雀和云雀舌,一边欣赏那些只配绝代佳人的音乐。十三巨子会到这里来向您致敬,全魁尔斯的高尚人物都会来。”

  全魁尔斯的人都会来看我的龙,丹妮心想,但她还是向札罗道谢,感谢他的好意,然后将他送走。俳雅也告辞离开,并再三保证会向“不朽者”们请求,安排接见丹妮。“那是如盛夏飘雪一般稀罕的荣耀啊。”他离开前,用淡蓝的嘴唇亲吻她赤裸的双脚,并坚持留下一罐油膏作礼物,他发誓说这能让她看见空气之灵。三位寻龙者中最后离开的是缚影土魁晰,从她那儿,丹妮只得到一个警告。“小心,”戴红漆面具的女人说。

  “小心谁?”

  “小心所有人。他们将不分昼夜地觐见这重生于世的奇迹,接着便会贪念陡生。因为龙的血肉由火构成,而火就是力量。”

  待魁晰也离开后,乔拉爵士说,“她说得对,我的女王……尽管我也不喜欢她,但是……”

  “说实话,我很不理解她。”俳雅和札罗从第一眼看到她的龙开始,就连连许诺,宣称他们彻头彻尾是她忠实的仆人,但从魁晰那儿,她只得到寥寥几句含糊隐秘的言词,而且她从没见到那女人的脸,这让她很不安。记住弥丽·马兹·笃尔,她告诉自己,记住背叛。她转向她的血盟卫。“我们留在这里一天,就得保持继续站哨。未经我允许,任何人都不得进入这一侧的厢房。尤其是这些龙,必须时刻小心看守。”

  “遵命,卡丽熙,”阿戈说。

  “我们只看到魁尔斯的一部分——俳雅·菩厉希望我们看到的部分,”她续道,

  “拉卡洛,我要你深入查看其余的部分,把所见所闻向我回报。带上得力的人手——以及几位女人,以进入男人禁入的地方。”

  “遵命,吾血之血,”拉卡洛说。

  “乔拉爵士,我要你去找码头,看看那里停泊着什么样的船只。我已经半年没有听到七大王国的消息了。或许诸神会将某位好心的船长从维斯特洛吹到这儿来,用他的船载我们回家。”

  骑士皱了皱眉头。“这可不算好意。篡夺者将杀死你,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凿无疑。”莫尔蒙将拇指勾在剑带。“我要留在您身边守护您。”

  “乔戈也能守卫我。而且,你会的语言比我的血盟卫多,多斯拉克人又不信任海洋和在海上航行的人,这件事上只有你能为我效力。去吧,去船只之间走走,跟水手们聊聊,了解他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还有负责指挥他们的人。”

  遭放逐的骑士勉强点点头。“遵命,我的女王。”

  等所有男人离开,女仆替她脱去沾染风尘的丝绸外衣,丹妮缓缓走出去,来到门廊阴影里的大理石浴池。池水清凉宜人,池中的小金鱼好奇地轻咬她的肌肤,令她不禁咯咯笑出声来。她闭上眼,随波漂浮,知道自己想休息多久就可以休息多久,这样的感觉真好。不知伊耿的红堡内是否也有这样的池子,这般长满熏衣草和薄荷的芬芳花园。一定有。韦赛里斯常说那是七大王国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一想到家,她就不安起来。如果她的日和星还活着,一定会率领卡拉萨横渡毒水汪洋,扫清她的敌人,但他的力量已从这世上消失了。她的血盟卫们虽然还在,且武艺过人,誓死效命,但毕竟只是马上英雄。多斯拉克人洗劫城市,抢掠王国,却不懂统治之道。丹妮不希望君临化为满地游魂的焦黑废墟,她已经尝够了眼泪的滋味。我要我的王国美丽动人,到处都是精壮的男子,漂亮的女子和快乐的孩子。我要我的子民在我骑马经过时面带微笑,如韦赛里斯所说的那种,对我父亲展现的微笑。

  要做到这些,首先要征服。

  篡夺者将杀死你,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凿无疑,莫尔蒙如是说。劳勃杀死了她英勇的哥哥雷加,还派爪牙穿越多斯拉克海,企图毒死她和她未出生的孩子。据说劳勃·拜拉席恩壮如公牛,在战场上无所畏惧,是个喜爱战争胜过一切的男人。在他身边,有许多被哥哥称为‘篡夺者走狗’的大贵族:眼神冷峻、心肠冰冻的艾德·史塔克;金光灿灿的兰尼斯特父子,富裕、强大、背信弃义。

  她该如何挫败这样的敌人呢?卓戈卡奥活着的时候,人们颤抖着献上贡品,以延滞他的怒气,否则他便要夺取对手的城池、财富、妻子等等一切。但他的卡拉萨非常庞大,而她的却如此弱小。她追随着她的彗星,而她的子民追随着她穿越红色荒原,也将追随她横渡毒水汪洋,但只有他们是不够的,就算加上她的龙也不够。韦赛里斯相信国内人民会为了真正的国王揭竿而起……但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

  疑虑令她颤抖。她突然感到水太冰凉,小鱼的咬啄让人生厌。丹妮起身爬出池子。“伊丽,”她喊,“姬琪。”

  女仆们用毛巾替她擦干,并裹上一条沙丝长袍,丹妮的思绪则转向到骸骨之城来找她的那三个人。“泣血之星”引领我来到魁尔斯,必有目的。只要我有足够的力量去寻取帮助,并有足够的智慧避开圈套与陷阱,就将找到自己所需。如果诸神注定要我成为征服者,他们必将提供支持,展现某种神迹。但如果果不是这样——如果不是——

  快傍晚时,丹妮正在喂龙,伊丽穿过丝市走进来,通报乔拉爵士已从码头归来……还带了一个人。“请他们进来,不管他带了谁,都一起进来,”她很好奇。

  他们进来时,她坐在地面的一堆软垫上,她的龙围绕四周。来人穿一件黄绿相间的羽毛披风,乌黑的皮肤像抛光的黑玉。“陛下,”骑士道,“我为您带来库忽鲁·莫,‘月桂风号’的船长,来自高树镇。”

  黑皮肤的人跪下来。“我感到无上荣幸,女王陛下,”他不是用丹妮听不懂的盛夏群岛语言,而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所使用的瓦雷利亚语,并且非常流畅。

  “这是我的荣幸,库忽鲁·莫,”丹妮用同样的语言回答。“你是盛夏群岛人?”

  “是的,陛下。不到半年之前,我们曾在旧镇停靠,我从那儿为您带来一件特别的礼物。”

  “礼物?”

  “一个好消息。风暴降生的龙之母啊,让我告诉您,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了。”

  围墙之外,暮色笼罩了魁尔斯,但一轮红日却从丹妮心中升起。“他死了?”她重复道。膝上黑色的卓耿嘶嘶叫着,喷出一道白烟呻口面纱般罩在她面前。“你肯定吗?篡夺者真的死了?”

  “旧镇的人都这么说,在多恩,在里斯,在我们停靠的所有港口都有同样的消息。”

  他给我送来毒酒,如今我活着,他却先死了。“他怎么死的?”在她肩头,韦赛利昂拍打着乳白色的翅膀,搅动空气。

  “他在御林打猎时,被一头怪物般的野猪戳死,至少我在旧镇是这么听说。也有人说是王后背叛了他,或是他的弟弟,或是他的首相史塔克公爵。所有传说的共同点在于:劳勃国王确实死了,业已进了坟墓。”

  丹妮不知篡夺者长得什么样,但几乎没有一天不想到他。他如同巨大的阴影,自她诞生起就笼罩着她,她在鲜血和风暴中降生于世,却因他而无处容身。然而此刻,这个陌生的黑肤男子却陡然把她解放。

  “男孩坐上了铁王座,”乔拉爵士说。

  “如今乔佛里国王即位,”库忽鲁·莫补充,“政事把持在兰尼斯特家族手里。劳勃的两个弟弟逃离了君临,传言说他们意图称王。首相失了势,史塔克公爵是劳勃国王最好的朋友,却以叛国罪遭到逮捕。”

  “艾德·史塔克叛国?”乔拉爵士嗤之以鼻。“异鬼才相信!就算永夏降临,这家伙也不会玷污他的宝贵荣誉。”

  “他能有什么荣誉?”丹妮说,“他背叛了真正的国王,这些兰尼斯特家的人也是。”听到篡夺者的走狗们自相残杀,令她心情愉快,但并不意外。她的卓戈死后也发生了同样的事,强大的卡拉萨四分五裂。“我哥哥韦赛里斯死了,他才是真正的国王,”她告诉盛夏群岛人。“我夫君卓戈卡奥杀了他,以熔化的黄金为他加冕。”哥哥聪明一点就好了,他日夜祈祷的复仇已经近在眼前了啊!

  “我为您感到悲哀,龙之母,也为正在流血的维斯特洛感到悲哀,因为它失去了真正的国王。”

  在丹妮温柔的手指下面,绿色的雷哥用熔金般的眼睛注视着陌生人。他张开嘴,牙齿如黑针一般闪闪发光。“船长,你的船何时再去维斯特洛?”

  “恐怕一两年之内不会。月桂风号将从这里启程向东,沿着贸易航线环行玉海。”

  “我明白了,”丹妮有些失望。“我祝你一路顺风,生意兴隆。你给我带来了一份珍贵的礼物。”

  “而我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伟大的女王。”

  她有些疑惑。“怎么会?”

  他的眼睛闪烁着光芒。“我见到了龙。”

  丹妮笑了。“希望有朝一日,你能见到更多。当我登上父亲的王座之后,来君临见我,你将得到一份丰厚的奖赏。”

  盛夏群岛人保证一定照办,临行前轻吻她的十指。姬琪领他出去,乔拉·莫尔蒙留下来。

  “卡丽熙,”等他们独处时,骑士开了口,“如果我是您,可不会随便把计划说出去。这种人走到哪里,都会大肆宣扬。”

  “由他去说,”她道。“就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决心。篡夺者已死,我怕什么呢?”

  “并非每个水手的故事都是真的,”乔拉爵士警告,“即使劳勃死了,也得由他的儿子来接替统治。说实在的,什么也没改变。”

  “一切皆已改变。”丹妮猛然起身。她的龙一边尖叫一边松开尾巴展翅飞离。卓耿拍拍翅膀、爬上拱廊的横梁,另外两只掠过地面,翊尖刮在大理石上。“从前,七大王国就像卓戈的卡拉萨,在领袖的强力统御下万众一心。如今,它们也将像卡奥死后的卡拉萨,分崩离析。”

  “大贵族们总是沉溺于权力的游戏中,争斗不休。谁家获胜,我都能预测形势的变化。卡丽熙啊,七大王国不会像成熟的桃子一样落入您手中。您需要舰队,需要金钱,需要军队,需要同盟——”

  “这些我都知道。”她拉起他的手,深深望进他疑虑的黑眼睛。在他眼中,我有时是个需要他保护的女孩,有时是个他想要睡的女人,他可曾真正将我视为他的女王?"我已经不再是你在潘托斯遇见的那个惊惶失措的女孩了。没错,我只经历了十五个命名日……但是,乔拉,我也像多希卡林的老妪一般年长,像我的龙一样年轻。我怀过一个孩子,烧过一个卡奥,穿越了红色荒原和多斯拉克海。我体内流着真龙的血脉。”

  “和您哥哥一样,”他固执地说。

  “我和韦赛里斯不一样。”

  “我指的不是他,”他解释,“而是雷加。但您别忘了,即便雷加也难免一死。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只凭一把战锤就证明:真龙也有克星。”

  “真龙会死。”她掂起脚尖,轻吻他未曾修刮的脸颊。“但屠龙者也会。”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八章 布兰

  梅拉机警地转着圈,索网在她左手摇摆,右手则泰然自若地握着细长的三叉捕蛙矛。夏天睁大金色的眼珠紧盯着她,不断移动,长尾巴直立起来。他观察着,观察着……

  “呀!”女孩一声叫喊,长矛飞刺向前。狼闪到左边,在她收矛之前扑跳上去。梅拉顺势扔出网子,纠结的索扣挡在身前。飞跃的夏天正好被装进了里面。他不肯认输,拖着网子,砰地一下,撞上她的胸膛,把她击倒在地。矛飞出老远,幸亏潮湿的草地减轻了落地的撞击,她气喘吁吁地躺在地面。冰原狼蹲在她身上。

  布兰叫道:“你输了。”

  “她赢了,”她弟弟玖健说,“夏天被抓住了。”

  他说得没错,布兰仔细地看了看。夏天在网子里扭动,咆哮,想撕开个口子,却只能使自己越捆越紧。网子是咬不开的。“放他出来吧。”

  黎德家的女孩朝他笑笑,伸出双臂抱住这缠成一团的冰原狼,打了个滚。夏天发出一声可怜的哀鸣,腿脚不住踢打缚住自己的绳结。梅拉跪下去,解开一个索扣,扯掉一个角落,灵巧地这里拖拖那里拉拉,突然之间,冰原狼便重获自由。

  “夏天,过来,”布兰张开手臂。“看这里。”他说,于是狼飞一般地朝他跑来。他立刻积蓄起全身力量,任狼飞奔过来把他又拖又撞地弄倒在草地上。他们扭打着、翻滚着,难舍难分,一个又吠又闹,另一个只管嘻笑。最后布兰翻到了上面,沾满泥巴的冰原狼被压在身下。“乖狼狼,”他喘着气说。夏天舔了舔他的耳朵。

  梅拉不住摇头。“难道他从不生气?”

  “从不和我生气。”布兰捉住狼的耳朵,夏天朝他凶猛地吼叫,但一切都只是玩笑。“有时他会把我衣服扯烂,但从不见血。”

  “那是你的血。如果他刚才弄穿了网子……”

  “也不会伤害你。他知道我喜欢你。”众位领主骑士在丰收宴会后的一两天便相继离开了临冬城,只有黎德家这两个少年留下来陪伴布兰。玖健总是很严肃,弄得老奶妈称他为“小个子祖父”,而梅拉却让他想起姐姐艾莉亚。和二姐一样,她也从不怕弄脏衣服,喜欢像个男孩子一样跑跳打闹、投掷东西。不过,她比艾莉亚大得多,都快十六岁,是成年女人了。而自己呢,虽说好不容易盼到了第九个命名日,却仍比他们姐弟年纪都小,所幸他们从不把他当小孩子看待。

  “我真希望我们家的养子是你们而不是瓦德兄弟,”他挣扎着向最近的树木爬去。那种扭动拖曳的姿势一定很难看,但当梅拉伸出援手时,他却说,“别,我不要人帮忙。”他笨拙地翻身,蠕动着前进,用尽双手的力量,终于把背靠到大芩树的树干上。“你看,我就说不用帮嘛,”夏天把头放在布兰膝上。“我以前真没见过谁用网子打架的,”他边挠冰原狼耳背边对梅拉说。“这是你家教头教的吗?”

  “我父亲教的。灰水望没有骑士,也没有教头和学士。”

  “那渡鸦怎么办,谁来照顾它们呢?”。

  她笑了。“渡鸦是找不到灰水望的,正如敌人也找不到它。”

  “为什么?”

  “因为它在动,”她告诉他。

  布兰以前还没听说过会走路的城堡呢。他迟疑地看着她,不知是否受了她作弄。“我真想去瞧瞧。你觉得等仗打完了你父亲大人会准许我去参观吗?”

  “我们非常欢迎您,王子殿下。不论现在还是将来。”

  “现在也行?”布兰以前从未离开临冬城。他好想见识远方的国度。“等罗德利克爵士回来我要问他同不同意。”老骑士去了东边,代表临冬城处理一件棘手事务。事情的起因是卢斯‘波顿的私生子把刚从丰收宴会中返回的霍伍德伯爵夫人抓了起来,当晚便同她成了亲——听说他的年纪足以当她儿子呢。之后没几天,曼德勒大人便接管了她的城堡。这是为避免霍伍德家的产业沦入波顿手中所做的必要措施,他来信中这样解释,但罗德利克爵士对他和对那私生子一样火冒三丈。“罗德利克爵士或许会同意。可鲁温师傅决计不会。”

  玖健盘腿坐在鱼梁木下,严肃地望着他。“你能离开临冬城就好了,布兰。”

  “真的?”

  “对。越快越好。”

  “我弟弟有绿之视野,”梅拉道,“他能梦见尚未发生的事,而它们往往会成真。”

  “不是往往,梅拉。”他们之间对视一眼:他悲伤,她倔强。

  “告诉我会发生什么事,”布兰说。

  “我会的,”玖健道,“但请你首先告诉我你的梦。”

  神木林问刹时宁静下来。布兰听见树叶的沙沙响,听见阿多洗热泉发出的微弱水声。他想到了金色男子和三眼乌鸦,他想起啄碎头骨的乌喙和嘴中金属般的血味道。于是他说:“我不做梦。鲁温师傅给我喝安眠药。”

  “起作用吗?”

  “很有效。”

  梅拉开了口:“整个临冬城都知道你时时在夜里醒来,浑身是汗,大喊大叫,布兰。打水的女仆这么说,大厅的守卫也这么说。”

  “告诉我们,你在怕什么,”玖健道。

  “不要。不管怎么说,那都只是梦而已。鲁温师傅说梦什么也不代表。”

  “我弟弟和别的男孩一样会做梦,有的梦也许只是梦,”梅拉说,“但绿色之梦不一样。”

  玖健的眼睛是青苔的颜色,很多时候,当他看着你,你会觉得他看到的不止是你,还包括很多别的事物。就像现在。“我梦见一只长翅膀的狼被灰色石链束缚于地,”他说。“那是绿色之梦,我知道是真的。一只乌鸦想琢开链条,然而石头太坚硬,它的喙只能徒劳无益地留下痕迹。”

  “那乌鸦有三只眼睛吗?”

  玖健点头。

  夏天自布兰膝盖抬起头,用那双黑底金瞳的眼睛凝视着泥人。

  “我小时候得了灰水热,差点没命。正是这只乌鸦救了我。”

  “我摔下去之后它也来了,”布兰脱口而出。“那时我昏迷了好久,它飞来告诉我,说我要么跟着飞要么就会摔死,结果我醒了,却成了残废,根本不能飞。”

  “只要想飞,你就能飞。”梅拉捡起网子,抖开纠结的地方,重新装备起来。

  “你就是那长翅膀的狼,布兰,”玖健说,“刚来时,我还不敢确定,现在我肯定了。正是那乌鸦派我们来打碎你的枷锁。”

  “乌鸦住在灰水望吗?”

  “不。乌鸦在北方。”

  “住在长城?”布兰一直想去长城看看。他的私生子哥哥琼恩就在那儿,当了守夜人的弟兄。

  “在长城之外。”梅拉·黎德把网子系在腰带。“玖健把他的梦告诉了我们的父亲大人,于是他便马不停蹄地派我们前来临冬城。”

  “我该怎么宋打破锁链,玖健?”布兰问。

  “睁开眼睛。”

  “我一直睁着啊,你看不见吗?”

  “睁开了两只,”玖健指出,“一只,两只。”

  “我只有两只啊。”

  “你有三只。乌鸦给了你第三只眼,而你却没能睁开它。”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缓慢柔和。

  “用两只眼你能看见我的脸。用三只眼你能看见我的心。用两只眼你能看见此时的橡树,用三只眼你能看见从前的橡实和日后的断桩。用两只眼你不过能看到墙边。用三只眼你却能南望夏日之海、北越绝境长城。”

  夏天站了起来。“我不需要看那么远,”布兰紧张地笑笑,“我已经厌倦了讨论乌鸦。我们来说说狼吧。要么聊蜥狮也行。你捉到过蜥狮吗,梅拉?我们都没见过这种动物呢。”

  梅拉把捕蛙矛从矮树丛间拔出。“它们住在水里。通常在缓溪或深泽之——”

  她弟弟打断她:“你梦见了蜥狮?”

  “没有,”布兰说,“我告诉你了,我不想——”

  “你梦见的是狼?”

  他让布兰生气了。“我凭什么要告诉你我的梦?我是王子。我是临冬城的史塔克。”

  “你梦见的可是夏天?”

  “别说了!”

  “丰收宴会那一晚,你梦见自己变成了神木林里的夏天,对不对?”

  “住嘴!”布兰叫道。夏天从鱼梁木下窜出,露出洁白的牙齿。

  玖健·黎德毫不在意。“当时我抚摸夏天,感觉到你在他体内。正如现在你也在他体内。”

  “不可能。我当时人在床上。我正在睡觉!”

  “你在神木林里,全身灰毛。”

  “那只是场恶梦……”

  玖健起立。“我感觉到你的存在,感觉到你的坠落。你害怕的可是这个?坠落?”

  坠溶,布兰心想,还有金色男子,王后的弟弟,不知怎地,他也让我害怕,但我最怕的还是坠落。这番话,他从没给别人讲过。要怎么说?他无法对罗德利克爵士和鲁温师傅说,更不能告诉黎德姐弟。如果避而不谈,也许便能遗忘。他一点也不想留住这份回十乙。那甚至根本不能算真实的记忆。

  “你每晚都会坠落吗,布兰?”玖健静静地问。

  夏天喉头发出一声隆隆的低吼,这次可不是开玩笑。他径直上前,咧牙露齿,眼睛火热。梅拉提起长矛,挡在弟弟身前。“叫他回去,布兰。”

  “是玖健惹怒了他。”

  梅拉抖开网子。

  “不对,这是你的怒火,布兰,”她弟弟说,“你的恐惧。”

  “不是的!我才不是狼!”虽然他总在暗夜里和他们一道狂叫怒嗥,总在狼梦中和他们一起品尝鲜血。

  “你的一部分是夏天,夏天的一部分是你。你知道的,布兰。”

  夏天猛扑上来,却被梅拉拦住,并用三叉矛戳刺回去。狼扭到一边,绕着圈子,再度逼近。梅拉转身面对他,“叫他回去,布兰。”

  “夏天!”布兰高喊,“到我这儿来,夏天!”他伸出手掌朝大腿拍打。掌心打得麻痛、僵死的大腿却毫无知觉。

  冰原狼再次出击,仍旧被梅拉的长矛格开。夏天灵巧地闪避矛头,转着圈子往

  后退。忽然,矮树丛里传来一阵沙沙声,一个瘦削的黑影从鱼梁木下一跃而出,利牙暴露。原来他的狂怒所发出的强烈气味引来了弟弟。布兰感觉颈后寒毛直竖。梅拉站在弟弟身边,腹背受敌。“布兰,叫他们离开。”

  “我做不到!”

  “玖健,上树。”

  “没有必要。今日并非我的死期。”

  “快!”她尖叫道,于是她弟弟用树脸的凹陷处做支撑,爬上鱼梁木的主干。冰原狼们围上来。梅拉扔开矛和网,向上一跳,抓住头顶的枝干。当她吊着一荡,翻上枝头之后,毛毛的大口正好从她脚踝下方咬过。夏天蹲坐下来,不住怒嗥,而毛毛狗似乎担心那网子,用牙咬住不停乱摇。

  这时布兰方才忆起他们并非孤立无援。他用手围住嘴巴。“阿多,”他大喊,“阿多!阿多!”他怕得厉害,竟觉得有几分惭愧。“他们不会伤害阿多,”他向树上的朋友们保证。

  片刻功夫,他们便听见不协调的咕哝声。阿多急急忙忙地从热泉里奔出来,衣冠不整,全身是泥,然而布兰见他出现从未这么高兴过。“阿多,快帮帮我!把狼赶走!把他们都赶走!”

  阿多愉快地跑过去,挥着手臂,跺着大脚,高喊:“阿多,阿多。”他在两只狼之间来回吆喝。最先逃走的是毛毛狗,他发出最后一声吼,潜进树丛。夏天似乎也觉得够了,便跑回到布兰身边,靠着他躺下。

  梅拉下树后立刻拾起矛和网,但玖健的目光从未离开夏天。“我们以后再谈,”他向布兰承诺。

  那是狼,不是我。他不懂他们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狂野。也许鲁温师傅把他们关在神木林是对的。“阿多,”他说,“带我去鲁温师傅那儿。”

  鸦巢之下学士的塔楼是布兰最喜欢的地方之一。鲁温对打扫整理之类的事真是一窍不通,可屋里那些凌乱的市籍、卷轴、瓶瓶罐罐和老师傅的光头,宽松灰袍的长袖子都让他觉得亲切而温馨。此外,他也很喜欢那些信鸦。

  此刻鲁温师傅坐在一张高椅上,奋笔疾书。罗德利克爵士走后,整个城堡的管理重担便落到他肩上。“王子殿下,”阿多进门之后他说,“离上课还有些时辰呢。”老学士每天下午都花几个钟头给布兰、瑞肯以及两位瓦德·佛雷上课。

  “阿多,站着别动。”布兰伸出双手抓住墙上的烛台,用它做支点把自己提出篮子。他在半空吊了一会儿,等阿多把凳子搬来。“梅拉说他弟弟有绿之视野。”

  鲁温师傅用手中的羽毛笔挠挠鼻子,“她这么说?”

  他点点头。“记得你告诉我森林之子才有绿之视野。我记得的。”

  “他们中的很多人自称具有那种能力。他们的智者被称为绿先知。”

  “这是魔法吗?”

  “你愿意的话,可以姑且这么称呼它。因为从本质而言,这不过是另一种类别的知识而已。”

  “什么知识?”

  鲁温放下笔管。“这世上没有人真正了解,布兰。森林之子已从这个世界消失,他们的智慧也随之而逝。我们只能猜测,这种知识和树上的人脸有关。先民们认为绿先知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观察他们。这就是他们每次和森林之子开战都大肆伐木的原因。据推测,绿先知们对森林里的走兽和飞鸟也有影响力,甚至能控制鱼类。黎德家那男孩自称具有这种能力吗?”

  “不,我觉得他没有。不过梅拉说,他梦见的事情往往会成真。”

  “我们所有人梦见的事情往往都会成真。记得吗,在你父亲大人去世之前你便梦见他在墓窖里?”

  “瑞肯也梦见了。我们做了同样的梦。”

  “你愿意的话,称这为绿之视野也无妨……但你要记住,你和瑞肯做过的成千上万其他的梦最终并没有成真。你不会忘了我教你的关于每个学士必备的颈链的故事吧?”

  布兰想了一会儿,试图说完整。“学士必须在旧镇的学城铸造自己的颈链。它是锁链只因配上它的人必须为他人服务。它包含多种金属只因配上它的人服务于国度里各个阶层的居民。每当完成新的学业你便能加上新的链条。黑铁代表管理乌鸦,白银代表救死扶伤,黄金代表财务会计。其他的颜色我不记得了。”

  鲁温把手指伸到颈链下面,一个又一个链条抡起来。他人长得矮小,脖子却很粗,所以颈链很紧,得用力才能转动。“这是瓦雷利亚钢,”当一环暗灰色金属链转到喉头的时候他说,“一百个学士里面只有一个能戴上这环链条。它代表我学到了学城里称之为高级神秘术的知识——魔法,当然取这个名字只是为了动听。这是个很迷人的东西,却并不实用,所以少有学士投身这个方向。”

  “或迟或早,学习高级神秘术的人总忍不住想自行施展魔法。我必须承认,连我自己也抵挡不住那种诱惑。是啊,我当时还是个孩子,哪个孩子没偷偷幻想在自己身上发现神奇的力量呢?然而我的下场和我之前的一千个小孩相同,和我之后的一千个也一样。非常遗憾,所谓的魔法根本不起作用。”

  “它们有时候会起作用的,”布兰抗议。“像我做了那个梦,瑞肯也做了。而且东方还有魔法师和男巫……”

  “世上确有人自称为魔法师和男巫,”鲁温师傅说。“在学城,我有今朋友便能从你的耳朵里变出一朵玫瑰花,但事实上,他和我一样都不会魔法。啊,必须指出的是,世上不为人知的事还很多很多。历史的洪流奔过百年千年,而一个人短暂的一生不就是几个仓促的夏季,几个渺小的冬天么?我们仰望着高山,便称其为永恒,因为它们看来是这样……然而在时间的长河里,高山升起又倒塌,江河改变了途径,繁星坠下了天幕,雄城没入了汪洋。若我们所断不假,连神灵也在生死轮替。沧海桑田,世事变迁。”

  “魔法或许在远古时代曾是一种伟大的力量,但那个纪元已经永远地失落了。如今这点残余就像熄灭的烈火在空中飘散的几缕烟雾,就连这几许轻丝也在不断褪色。瓦雷利亚是最后的灰烬,而它早已熄灭。再没有龙了,巨人也都死去,森林之子和他们所有的知识被世界所遗忘。”

  “不,我的王子殿下。玖健·黎德或许做过一两个自以为成真的梦,但他绝没有绿之视野。活在世上的人没有一个具有那种能力。”

  黄昏时分,当梅拉来找他时,他把这番话原原本本告诉了她。他坐在窗边看着四周灯火逐渐亮起,给夜晚带来生机。“对狼的事我很抱歉。夏天不该攻击玖健,可玖健也不该随便谈论我的梦。乌鸦说我能飞,它撒了谎,你弟弟也在撒谎。”

  “你不认为或许是你家学士错了么?”

  “他没错。我父亲总是听取他的建议。”

  “你父亲倾听,这点我不怀疑。但到了决定的时刻,他会自己做主。布兰,就让我告诉你玖健做过的关于你和你养兄弟的梦吧。”

  “瓦德们才不是我的兄弟。”

  她没在意。“你坐在晚餐桌边,上菜的却不是仆人,而是鲁温学士。他把烤肉中只配国王享用的部分给了你,那肉半熟而多血,香气扑鼻,惹得在座人人都流出口水。同时,他送给佛雷们的部分却是又老又灰的死肉,但他们对到手的食物却比你更满意。”

  “我不懂。”.

  “你会懂的。我弟弟说了,当你懂得它的含义,我们便可以再谈谈。”

  当晚,布兰简直不敢去出席晚宴,但当他终于去了,却发现人们早把鸽子派摆在了他位子上。在坐人人一份,而他实在看不出瓦德们所吃的有什么特别。鲁温师傅果然是对的,他告诉自己。不管玖健说过什么,没有任何坏事会降临到临冬城。

  布兰松了一口气……却也竟有几分失望。如果世上真有魔法存在,那就意味着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幽灵能走路,大树会说话,残废的男孩也一定能重新站起来当骑士。

  “但那是办不到的,”躺在床上,在无边的黑暗之中,他大声地说,“世上没有魔法了,所有的故事都只是故事。”

  所以他不能走路,不能飞翔,永远也做不了骑士。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九章 提利昂

  草席刺得他赤裸的脚底发痒。“堂弟真会挑时机,”提利昂告诉睡得迷迷糊糊的波德瑞克·派恩,这孩子无疑以为深夜唤醒他,会遭一顿训斥。“带他到书房,告诉他,我马上下来。”

  从窗外的天色判断,应该过了午夜时分。莫非蓝赛尔以为这时候我就会迷迷糊糊,反应迟钝么?他心里盘算。不,蓝赛尔根3-不动脑子,这一定是瑟曦的主意。可惜,老姐要失望了。他每晚都把工作带到床上,一直干到凌晨——在摇曳的烛光下,仔细审查瓦里斯的秘密报告,查阅小指头的账簿,直到眼睛发疼,字迹模糊为止。

  他用床边脸盆里的温水湿了湿脸,不紧不慢地蹲在厕所,夜间的空气让他裸露的皮肤有些凉。蓝赛尔爵士年方十六,从没什么耐性,就让他等着吧,他会越来越焦躁。提利昂清空肠子,套上一件睡袍,并用手指将稀疏的亚麻色头发揉乱,好让自己看上去像是刚刚醒来。

  蓝赛尔在烧成灰烬的壁炉前踱步,身穿有黑丝绸内袖的红天鹅绒斜纹外衣,佩一柄镶珠宝的匕首,刀鞘镀金。“堂弟!”提利昂跟他打招呼,“你真是稀客。请问有何贵干呢?”

  “摄政太后陛下命我前来,要你即刻释放派席尔大学士。”蓝赛尔爵士拿出一条猩红的缎带,金蜡上摁有瑟曦的狮印。“这是陛下的授权状。”

  “原来如此,”提利昂挥手要他拿开。“唉,姐姐大病初愈,我衷心地希望她不要过度操劳。倘若病情复发,那就太遗憾了。”

  “太后陛下业已康复,”蓝赛尔简略地说。

  “妙极了,”尽管不是我喜欢的曲调。我当初真该多下点剂量。提利昂本希望能多几天不受瑟曦的干涉,但对她迅速恢复健康也没吃惊。毕竟,她是詹姆的孪生姐姐。他做出一个愉快地笑容。“波德,替我们生个火,这里实在太凉。陪我喝一杯如何,蓝赛尔?我发现温酒有助于睡眠呢。”

  “我可不需要睡眠,”蓝赛尔说,“我代表陛下前来宣令,不是来跟你喝酒的,小恶魔。”

  哟,骑士称号让这小子肆无忌惮,提利昂寻思——还有他在谋杀劳勃国王一事中扮演的可悲角色。“酒喝多了自然伤身。”他一边倒酒一边微笑,“至于派席尔大学士……如果我亲爱的姐姐真那么在乎他,似乎该亲自前来,但她却派了你。对此,我怎么理解呢?”

  “随你怎么理解,我只要你放人!国师是摄政太后坚定的盟友,处于她的保护之下。”这小子唇边浮现一抹冷笑,似乎很得意。想必这套都是跟瑟曦学的。“陛下决不容许这种暴行发生。她要我提醒你,她才是乔佛里的摄政王。”

  “而我是乔佛里的首相。”

  “御前首相专心服务,”年轻骑士轻描淡写地告知他,“摄政太后统理国事,直到国王成年为止。”

  “或许你该把这写下来,以免我记不住。”炉火欢快地噼啪作响。“你可以下去了,波德,”提利昂告诉他的侍从。等孩子离开之后,他方才转身面对蓝赛尔。“还有什么事?”

  “有。陛下命我通知你,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公然违抗国王陛下的谕令。”

  看来瑟曦早已命令拜瓦特释放派席尔,却遭到断然拒绝。“我明白了。”

  “太后陛下她坚持要求撤换此人,并以叛国罪加以逮捕。我警告你——”

  他将酒杯放到一边。“别警告我,小子。”

  “爵士!”蓝赛尔硬邦邦地说。他碰了碰剑,或许想提醒提利昂,他也有武器。“跟我说话小心点,小恶魔。”无疑他想作势威胁,但那簇可笑的小胡子毁了效果。

  “哦,剑是危险的东西,快放下。你莫非不知我出一声,夏嘎就会冲进来把你大卸八块么?他杀人可是拿斧子,不是用酒袋哪。”

  蓝赛尔涨红了脸;难道他蠢到以为他在劳勃之死中的作为就神不知鬼不觉? “我是个骑士——”

  “我明白。那么告诉我——瑟曦是同你上床前还是上床后封你作骑士的?”

  蓝赛尔那双碧眼里闪烁的目光招认了一切。看来瓦里斯所言是真。好吧,没人能指称老姐不爱自家人。“怎么,没话说了?叫你别警告我么,爵士。”

  “你必须收回这些下流的指控,否则——”

  “拜托,你有没有想过,假如我告诉乔佛里,你为了睡他母亲而害死他父亲,他会怎么做呢?”

  “这不是实情!”蓝赛尔惊恐地抗议。

  “不是?那请问,实情究竟是怎样?”

  “烈酒是太后给的!从我当上国王侍从的那天起,你父亲泰温大人就要我一切遵从太后的指令。”

  “包括跟她上床?”看看他,个子不太高,身材不算好,况且他的头发不是金色,而是沙棕,也罢……即便是詹姆的拙劣替身,也赛过空床。“我想不会罢。”

  “我并非主动……我只是奉命……我……”

  “等在这里。等国王陛下来亲自裁决。”

  蓝赛尔的傲气一扫而空,这位年轻骑士像吓坏的孩子一样跪下来。“发发慈悲吧,大人,求求您。”

  “省省吧,这些话给乔佛里说去。他最喜欢听别人苦苦哀求。”

  “大人,您说的这些都是令姐……太后陛下的命令,但国王陛下……他决不会明白……”

  “你要我在国王面前替你隐瞒?”

  “请看在我父亲的份上!我会立刻离开都城,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发誓,我会把事情做个了断……”

  要忍住笑真的很难。“我想不必。”

  这回轮到小子困惑了。“大人?”

  “没错。我父亲不是要你遵从她么?很好,那就照办,留在她的身边,保持她的信任,随时满足她的需求。之前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只要你忠诚于我。而回报呢,我想知道瑟曦在干什么,去了哪里,见了谁,谈了些什么,她有什么计划……所有的一切,你都必须告诉我,行不行?”

  “行,大人。”蓝赛尔毫不迟疑。提利昂很满意。“我会的。我发誓。您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起来吧。”提利昂倒满一杯酒塞给他。“为我们的共识干一杯!我保证在这座城堡里,我半只野猪都不认识。”蓝赛尔举杯饮下,尽管动作有些僵硬。“开心点,堂弟,我姐姐是个大美人,而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是利国利己的好事。骑士头衔算什么?你机灵点的话,我总有天会弄个伯爵给你当当。”提利昂晃着杯中酒。“总而言之呢,我们得让瑟曦完全信任你。回去告诉她,我恳求她的原谅。告诉她,你的来访让我又惊又怕。我不希望我们之间发生任何矛盾,从今往后,未经她同意,我不会轻举妄动。”

  “可……她要求……”

  “我会把派席尔还给她。”

  “是吗?”蓝赛尔一脸讶异。

  提利昂微笑道:“我明天就放人。虽然不能说“毫发无伤”,但我可以保证,他还算安好,只是精力有些不济。毕竟黑牢对他这种年纪的人而言,可不是个休闲的地方。瑟曦要把他当宠物养着,或是送去长城,这我不管,就是不能要他留在御前会议。”.

  “杰斯林爵士呢?”

  “告诉我姐姐,你相信只需多花一点时间,就能把他争取过去。这样应该可以暂时敷衍。”

  “遵命。”蓝赛尔喝完他的酒。

  “最后一件事。劳勃国王已死,如果他悲伤的遗孀突然怀上孩子,肚子大起来了,这可难堪。”

  “大人,我……我们……太后不准我……”他的耳朵涨成兰尼斯特家徽的红。“我都射在她肚子上,大人。”

  “相信那是个可爱的肚子。你爱怎么滋润它都行……但绝不许失误,我不想再多个外甥,懂吗?”

  蓝赛尔爵士僵硬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提利昂为这小子难过了一会儿。又一个傻瓜,又一个弱者,但我和瑟曦这么对他也实在太残忍。好在上苍有眼,给了凯冯叔叔三个儿子,这一个大概是活不过今年了。瑟曦若是发现他出卖她,一定会除掉他,就算诸神慈悲,她一直闭目塞听,那么等詹姆·兰尼斯特回到君临,他还是得死。惟一的区别在于:他是死在詹姆的炉火之下呢,还是被瑟曦灭口,以防詹姆发现。提利昂把注押在瑟曦这边。

  提利昂觉得很不安,他非常清楚今晚是睡不着了。至少在这儿是睡不着了。他在房外的椅子上找到熟睡中的波德瑞克·派恩,摇摇对方的肩膀:“传唤波隆,然后跑步去下面的马厩,给两匹马上好鞍。”

  侍从满眼睡意。“马。”

  “就是那些爱吃苹果的棕色大个,四条长腿,一根尾巴,我肯定你见过它们。记住,先找波隆。”

  佣兵即刻出现。“谁在你汤里撒尿啦?”他质问。

  “瑟曦,老样子。我都快习惯这味道了,不过没关系,我那好姐姐似乎把我错当成了艾德·史塔克。”

  “听说他长得比你高。”

  “那是小乔砍他脑袋之前的事了。你该多穿点,夜里很凉。”

  “我们要出去?”

  “佣兵都像你这么聪明吗?”

  城里的街道很危险,但有波隆在旁,提利昂相当放心。他们通过卫兵,出了北墙的边门,沿着夜影巷骑到伊耿高丘的脚下,然后又行过匹格伦巷,两旁是紧闭的门窗和高耸的木石建筑,它们彼此楼层突出,靠得很近,几乎像在接吻。月亮一路追随,于烟囱间跟他们捉迷藏。但他们没有遇到任何人,惟有一个孤身老妪,拎着一只死猫的尾巴。她惊恐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悄悄溜进阴影中,仿佛害怕他们会抢走她的晚餐。

  提利昂回想起前两任首相,他们显然对姐姐的阴谋诡计准备不足。这很自然,他们那种人……太过正直,难以生存,太过高尚,不愿欺骗,瑟曦每天都在吞噬这样的傻子。想要对付姐姐,惟一的方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这种做法史塔克公爵和艾林公爵又不屑为之。所以他们进了坟墓,而他提利昂·兰尼斯特却过得生龙活虎。他这双发育不良的短腿所跳的舞或许会让他成为丰收宴会上的笑柄,但对这种舞,他可是驾轻就熟。

  时间已是后半夜,这家妓院仍然宾客满堂。莎塔雅愉快地招呼他们,领他们进入大堂。波隆跟一个来自多恩的黑眼姑娘上了楼,但爱拉雅雅正好有客,抽不开身。“她知道您来了一定很高兴,”莎塔雅说,“大人请稍等片刻,我去为您把角楼房间准备好。要不要先喝杯酒?”

  “好的,”他说。

  跟平日里品尝的上等青亭岛葡萄酒相比,这酒很粗劣。“请您千万见谅,大人,”莎塔雅说,

  “近来我无论出什么价,就是买不到好酒。”

  “我明白,遇到这种情况的不只你一人。”

  莎塔雅陪他感叹了一会儿,然后告辞离开。真是个有派头的女人,提利昂一边看着她走开一边想,少有妓女能如此典雅高贵。她肯定把自己当做了某种女祭司。也许秘密就在于此:我们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是我们为何而做。这念头略略令他心安。

  有几个恩客斜眼瞟他。上次他冒险出来,竟有人吐他口水……呵,应该说是试图吐他口水,结果却吐在了波隆身上。将来就只能用无牙的嘴吐口水了。

  “大人,可觉得自己缺少爱怜?,’丹晰悄悄滑到他膝上,轻咬他的耳朵。“我最会治疗这种病哦。”

  提利昂微笑着摇头,“亲爱的,你真是美得难以形容,但只怕我对爱拉雅雅的疗法上瘾了呢。”

  “那是因为你从没试过我的。大人每次都选雅雅。她很棒,但是我更棒,您不想试试么?”

  “或许……下次吧。”提利昂相信她在怀里是个精力充沛的小东西。她长着狮子鼻,几颗雀斑,一头齐腰的浓密红发,身体富于弹性。但他有了雪伊,她正在宅子里手他。

  她咯咯笑着,将手伸进他两腿之间,隔着裤子捏他。“我觉得它可等不到下次,”她宣告,“它想出来数数我的雀斑呢。”

  “丹晰。”爱拉雅雅站在门口,黝黑的皮肤上罩了层轻薄透明的绿丝衣,她冷静地说,“大人是来找我的。”

  提利昂轻轻地挣脱女孩,站起身来。丹晰似乎并不介意,“记得下次哦,”她提醒他,悠闲地将一个指头放进嘴里吮吸。

  黑肤女孩领他上了楼梯:“可怜的丹晰,她要是两周之内不能让大人选择她,就得把黑珍珠输给玛丽了。”

  玛丽是个沉静、白皙、娇俏的女孩,提利昂注意过她一两次。绿色的眼睛,瓷器般精细的皮肤,又长又直的银发,虽然很可爱,却有些严肃。“真不愿让这可怜的孩子因为我的缘故而输掉珍珠宝贝。”

  “那么下次就带她上楼。”

  “也许吧。”

  她微笑道:“我想您不会的,大人。”

  她说得对,提利昂心想,我不会。虽然雪伊只是个妓女,但我仍会以我的方式对她忠诚。

  到了角楼房间,当他打开衣柜门时,突然好奇地问爱拉雅雅:“我走之后你都干些什么呢?”

  听见这话,她像只养尊处优的黑猫般伸了伸懒腰。“睡觉啊。大人,打从您光顾之后,我的休息充分多了。玛丽最近教我们识字,也许过阵子我可以读书来打发时间。”

  “睡觉很好,”他道,“读书更好。”随后他快速地吻了一下她的脸颊,便直下深井,穿过隧道。

  当他骑着花斑马离开马厩时,听见楼顶飘来阵阵乐声。看来,纵然在屠杀与饥荒之中,人们也能照样歌唱,想到这里他很愉快。脑海充溢着熟悉的音符,片刻之间,他似乎又听到半生之前,泰莎为他唱的歌,于是他勒马聆听。这曲子其实不太对劲,歌词也听不真切。想必是另一首歌。怎么可能是同一首歌呢?他那天真可爱的泰莎啊,从头到尾都是个骗局,她只是哥哥詹姆雇来的妓女,好让他初验男女之事。

  但是,我终于摆脱了泰莎,他想,我丰生都活在:~6L-j 阴影-~——F,到如4-终于可以忘了她,正如我忘了爱拉雅雅,忘了丹晰,忘了玛丽,忘了这些年来数百个跟我同床的妓女。如今我有了雪伊。雪伊。

  宅院大门紧闭,从内上闩。提利昂用力敲了半天,华丽的青铜窥眼才“咔哒”一声打开。“是我!”接待他的是瓦里斯找来的人中相对好看的一个,布拉佛斯人,精于短剑,长着兔唇,目光迟钝。提利昂特地关照不要年轻英俊的守卫一天到晚在雪伊身边晃宋晃去。“给我找些又老又丑,脸上有疤的宋,阳萎的更好,”他告诉太监,“喜欢男孩,甚至喜欢绵羊的,也行。”瓦里斯没找到喜欢绵羊的守卫,但他罗织了一个太监杀手,以及一对臭烘烘的伊班人——他们只爱斧子和彼此。他雇宋的其余人手也

  很精彩,都像从黑牢里挖出的角色,一个比一个丑陋。当瓦里斯将他们列队带到他跟前时,连提利昂都觉得过分,但雪伊没有出声抱怨。她怎会抱怨呢?她所有的守卫加起来还没有我可怕,而她从没有抱怨过我。或许,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丑吧。

  其实,提利昂心中想用他的高山原住民来护卫这座宅院;要么用齐拉的黑耳部,要么月人部。比起贪婪的佣兵,他更相信他们铁一般的忠诚与荣誉。然而这太冒险。全君临都知道原住民是他的人,如果他派黑耳部来此,那么御前首相养情妇的绯闻迟早会传得风风雨雨。

  那对伊班人之一牵过他的马。“你叫醒她了吗?”

  “没有,大人。”

  “很好。”

  卧室里炉火成烬,但余温仍存。雪伊睡得很熟,踢掉了毯子和褥子。她赤裸地躺在羽床上,壁炉淡淡的火光映在她年轻的胴体上,显出柔和的曲线。提利昂站在门口,看得心醉神迷。她比玛丽年轻,比丹晰可人,比爱拉雅雅美丽,她就是我要的全部,甚至比我梦想的更棒。一个妓女怎可如此清纯而美丽呢?他疑惑地想。

  他本不想打搅她的好眠,但只是看着她就让他硬了起来。他把外衣脱在地板上,爬上床,轻轻拨开她的腿,亲吻两股之间。雪伊在睡梦中呢喃了一声。他再次吻她,舔她甜蜜的隐私之处,不停地舔,直至他的胡须和她的下体双双湿润。她颤抖着发出一声低吟,他爬上去,插入她的身体,几乎当即进射出来。

  她睁开眼,微笑着敲敲他的头,低声说:“我刚做了个好美的梦哦,大人。”

  提利昂轻咬着她那小而坚挺的乳头,将自己的头依在她肩上。他没有从她体内拔出来;他希望自己永远也不要拔出来。“这不是梦,”他向她保证。这是真的,所有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心想,战争,阴谋,壮丽而血腥的游戏,还有处于这一切中心的我……我!一个侏儒,一个怪物,一个轻蔑和取笑的对象,凭着我与生俱来的本领,掌握了所有……权力,都城,女孩。诸神宽恕我,我爱这一切———

  还有她。尤其是她。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章 艾莉亚

  无论黑心赫伦给他的塔楼取过什么名字,都已被时间所遗忘。它们如今分别称为恐怖塔,寡妇塔,号哭塔,厉鬼塔和焚王塔。艾莉亚睡在号哭塔那巨大拱顶下的小角落里,有一张稻草堆成的床。她随时可以洗澡,还得到了一大块肥皂。干活虽辛苦,却好过日日行军若干里。阿利得找蠕虫和甲虫充饥,但黄鼠狼每天都有面包,还有拌胡萝卜与芜箐碎块的燕麦粥,甚至每隔两周还有一丁点肉。

  热派的伙食更好,因为他自得其所,在厨房操起了营生。这里的厨房是一座带拱顶的圆形石屋,自成一格。平日,艾莉亚都跟威斯和他的手下们一起在地下室的搁板桌上吃饭,但有时她会被派去厨房拿食物,这样就可以偷得片刻跟热派说话。他老忘记她现在是黄鼠狼,明知她是个女孩,还一直叫她阿利。有一次,他想悄悄塞给她一块热苹果派,但太过笨手笨脚,让两个厨子看见。好事没做成,反吃一顿大木勺。

  詹德利去了铸炉工作,艾莉亚很少见他。至于跟她一起干活的人,她甚至连名字都不想问。知道名字又怎样?如果他们死了,那只会让她更难受。他们中的大多数年纪都比她大,也乐得由她一人独处。

  赫伦堡巨大宽广,许多地方几近腐朽凋敝。河安伯爵夫人曾以徒利家族封臣的身份掌管城堡,但她只动用了五座塔里的两座,且只用下面三层,任由其他部分毁坏崩溃。如今她避战而逃,留下的·一小群仆人自然无法照顾泰温大人麾下的大批骑士、领主和贵族囚犯,因此兰尼斯特家除了打家劫舍,搜刮钱粮,还得多抓人手来充当仆役。据说泰温大人打算恢复赫伦堡往日的荣耀,一旦战争结束便将其作为新的居城。

  威斯安排艾莉亚做些奔走送信,打水,拿食物之类的工作,有时也叫她去军械库上方的兵营大厅侍奉士兵们餐饮。但她主要的工作是打扫清洗。号哭塔的底层如今被当做储藏室和粮仓,再上面两层住着一部分守城军士,但更高的楼层已经空置了八十年。泰温大人下令,要把它们收拾得适合人居。这样,就有无数的地板需要清洗,无数的窗户需要擦拭,无数的破椅烂床需要修理。顶层是河安家族家徽上那种黑蝠的巢穴,地下室则居住着好多老鼠……据说还闹鬼,黑心赫伦和他儿子们的鬼魂就在那里出没。

  艾莉亚觉得这种说法很笨。赫伦父子死在焚王塔里——那座塔正是因此而得名——他们干嘛大老远穿过庭院来吓她呢?号哭塔每当北风刮来时才会号哭,那不过是因为空气吹过石头缝隙,这些石头当年曾因高热而裂开。总而言之,即便赫伦堡闹鬼,它们也从没来骚扰过她。她觉得活人比死人可怕多了,她害怕威斯和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更害怕住在焚王塔里的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那座塔尽管历经当年

  的烈火,在融化变形的岩石重压下倾向一侧,看上去活像一根巨大而半融的黑蜡烛,但仍然是最高最雄伟的塔楼。

  她不知道如果直接跑到泰温公爵面前,坦白自己是艾莉亚·史塔克,他会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近身的机会,更别提说话了,而且不管怎样,即使她说了,他也决不会相信,事后威斯还会狠狠揍她。

  威斯虽然地位低贱,又极自负,却差不多跟格雷果爵士一样可怕。魔山杀人就跟拍苍蝇一样随便,但多半时间他并不在乎苍蝇。可威斯总是知道你在那儿,知道你在干嘛,甚至知道你在想什么,哪怕露出一丝半点反抗之意,他就要你好看。他有一条丑陋的斑点母狗,几乎跟他一样坏,而且气味比艾莉亚见过的任何一条狗都难闻。有一次,一个扫厕所的男孩把他惹火了,他便放狗对付男孩。母狗撕下男孩小腿上一大块肉,威斯则哈哈大笑。

  仅仅花了三天,他就在她的夜晚祷词中赢得一席之地。“威斯,”她把他放在荣誉的首席,“邓森,奇斯威克,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格雷果爵士,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不能允许自己忘记其中一人,否则将来要怎么去找他们报仇,把他们杀掉呢?

  在来时的路上,艾莉亚感觉自己像头绵羊,到了赫伦堡之后,她觉得自己变成了老鼠。她不但穿着凌乱的羊毛裙,像老鼠一样灰仆仆的,也始终像老鼠一样在城堡的裂缝与黑洞之间求生存,随时得留心闪避,以免冒犯有权有势的大人们。

  有时候她觉得大家都是困在厚厚围墙里的老鼠,即使骑士和领主们也一样,因为这城堡的规模让格雷果·克里冈都显得渺小。赫伦堡占地是临冬城的三倍,建筑物的体积更有天渊之别。它的马厩能容纳一千匹马,它的神木林足有二十亩,它的厨房仿若临冬城的大厅,而它本身的大厅则堂皇地冠以“百炉厅”的名号,虽然有些言过其实(艾莉亚曾经努力数过,但一次结果是三十三,另一次是三十五),但的确宽阔空旷,足够泰温公爵宴请整个军团,虽然他从没这么干过。不论墙壁,门窗,厅堂,阶梯,所有的一切都只能以巨大来形容,简直不像是给人类建造的,这让艾莉亚不禁想起老奶妈的故事里生活在长城之外的巨人。

  老爷和夫人们从不留意脚底的小灰鼠,于是艾莉亚在奔走东西执行任务期间,只需竖起耳朵,便能听到各种秘密。比如储藏室里那“小美人”皮雅其实是个荡妇,跟城堡里每个骑士几乎都有一腿;狱卒的老婆怀了孕,但孩子真正的爹不是埃林·斯脱克皮爵士,就是名叫“白色微笑”渥特的歌手;莱佛德伯爵在餐桌上对闹鬼之说大肆嘲笑,睡觉时却总在床边点一根蜡烛;杜纳佛爵士的侍从乔吉睡觉时会尿床;厨子们都鄙视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并往他的食物里啐唾沫。有一次,她甚至偷听到托斯谬学士的侍女向哥哥诉说,乔佛里原来是个私生子,根本不是正统的国王。“泰

  温大人告诉师傅把信烧掉,再不准提起这肮脏事,”女孩低声道。

  她还听说劳勃国王的两个弟弟史坦尼斯和蓝礼都加入了战事。“他俩自立为王,”威斯道,“这年头,国王比城堡里的老鼠还多。”如今,就连兰尼斯特的人也开始怀疑乔佛里到底可以在铁王座上坐多久。“这小鬼除了那群没用的金袍子之外根本没有一兵一卒,帮他管事的还是太监、侏儒和女人!”她听见某个小领主在杯盏间自言自语,“真正打起仗来,这些个家伙管什么用?”不时有人谈及贝里·唐德利恩。一个胖胖的弓箭手说他已被“血戏班”杀了,但其他人只是哈哈大笑。“他被洛奇在急流瀑前杀过一次,被魔山宰过两次。我赌一个银鹿,这次他也死得不安分。”

  艾莉亚不知道“血戏班”是谁,直到两周之后,这群人回到赫伦堡。他们是她所见最为怪异的人。在血角黑山羊旗下,辫扎铃铛、古铜皮肤的人骑马行进;枪骑兵跨·着黑白斑纹的马;弓手们脸上抹着脂粉;矮胖多毛的人手拿毛绒的盾牌;黑皮肤的人穿着鸟羽制成的袍子;一个纤瘦的小丑穿着绿粉格子相间的戏服;剑士们留着奇异的,染成绿色、紫色和银色的八字胡;长枪兵脸上满是五彩的刺青;一个体形瘦长的人身着修士的袍子,一个面带慈祥的人穿戴学士的灰衣,另一位面露病容的人披着边沿用长长的金发装饰的皮革斗篷。.

  走在最前的是一位瘦得像竹竿的高个子,又黑又粗的胡子几乎从下巴直长到腰间,使他憔悴的长脸看上去更长了。他的坐骑也是那种奇怪的黑白斑纹马,鞍角上挂着一顶黑铁制成、打造成山羊头形状的头盔。他的颈上则围了一条链子,由大小、形状和材料各不相同的钱币串成。

  “你不会喜欢这帮家伙的,黄鼠狼,”威斯见她目不转睛地瞧着那山羊头盔的人,便出声道。他的两个酒友跟他在一起,两人都是莱佛德伯爵手下的士兵。

  “他们是谁呀?”她问。

  一个士兵笑道:“他们? ‘猎足者’呗,小妹妹。他们是山羊的脚趾头,泰温大人的‘血戏班’。”

  “嗨,你给我放聪明点!要是害她缺脚断手,你就得负责去擦那些该死的楼梯,”威斯说,“他们是佣兵,黄鼠狼小妹妹。他们自称‘勇士团’。当着他们的面,你可千万别用其他名字,否则他们会狠狠折磨你。那个山羊头盔是他们的头儿,瓦格·赫特。大人。”

  “放屁,他算哪门子大人,”第二个士兵说。“我听亚摩利爵士说,他不过是个唾沫横飞、自视甚高的流浪佣兵而已。”

  “好啦,”威斯说,“如果你不想被大卸八块,最好叫他大人。”。艾莉亚又看看瓦格·赫特。泰温公爵到底养了多少怪物呀?

  “勇士团”住在寡妇塔,于是艾莉亚不用服侍他们,对此她深感庆幸。他们抵达当晚,就和兰尼斯特的人起了冲突。哈瑞斯·史威佛爵士的侍从被刺死,两个“血戏班”的人受了伤。第二天早上,泰温公爵把他俩连同一个莱顿家的弓箭手一起吊死在城门楼上。威斯说那个弓箭手是始作俑者,正是他拿贝里·唐德利恩来嘲笑佣兵,才引发了所有的麻烦。上吊的人停止蹬腿后,瓦格·赫特与哈瑞斯爵士在泰温公爵的注视下拥抱亲吻,发誓永远互敬互爱。艾莉亚觉得瓦格·赫特说起话来口齿不清、唾沫横飞的样子很可笑,但她没有笨到笑出来。

  “血戏班”没在赫伦堡多作逗留,但这期间,艾莉亚曾听他们中的一员提起,卢斯·波顿手下的北方军队占领了三叉戟河上的红宝石滩。“他要是敢渡河,泰温大人会像上次在绿叉河一样,打得他落花流水,”一个兰尼斯特弓箭手说,但他的同伴们不以为然。“波顿这老滑头现在可不会渡河,他要等小狼崽子带着那群野蛮的北方人和一整窝狼从奔流城出发,这才行动呢。”

  艾莉亚这才知道哥哥竟然离得不远!奔流城可比临冬城近多了,虽然她不确定它位于赫伦堡的哪个方向。我一定能查出来,我知道我可以,我一定要逃离这儿。想起能再见罗柏的脸,艾莉亚不由得咬紧了嘴唇。我也好想见琼恩,还有布兰和瑞肯,还有母亲,甚至珊莎……到时候,我会像个真正的淑女一样,亲吻她,请求她原谅。她会喜欢的。

  早先,她就在院子里听人闲话得知,恐怖塔顶住着三四十个俘虏,都是绿叉河一役中抓来的。他们中的大部分被准许在城堡中自由活动,作为发誓不逃的回报。他们发誓自己不逃,艾莉亚告诉自己,可没说不能帮我逃走呢。

  俘虏们也在百炉厅用餐——只是座位与旁人隔开——平常也都能随意走动。有四兄弟每天都在流石庭院里用棍子和木盾练习打斗。其中三人属于河渡口的佛雷家,另一个也是那里的私生子。但他们待得不久,某天早晨,他们家来了两个兄弟,打着和平的旗帜,带来一箱金币,从俘虏他们的骑士手中将他们赎了回去。六个佛雷一起离开。

  没人来赎北方人。热派告诉她,一个胖胖的贵族常来厨房逡巡,总想找点吃的。他的胡子十分浓密,把嘴都遮住了,披风扣是白银和蓝宝石做的三叉戟。他是泰温公爵本人的俘虏,而另一个留胡子的凶悍青年则是某个雇佣骑士的财产——这骑士正想靠他发笔小财呢。这面带凶相的青年喜欢独自在城墙上行走,身穿一件漆黑披风,上印白色日芒的图案。珊莎一定知道他和那胖子是谁,但艾莉亚对头衔和纹章向来不感兴趣。每当茉丹修女讲述贵族家庭的历史,她就神游天外,一心期盼下课。她只记得赛文伯爵。他的领地离临冬城很近,因此他和他儿子克雷经常来访。

  可命运弄人,他偏偏是惟一一个从不露面的俘虏。他一直在塔上的小屋卧床养伤,艾莉亚成天盘算着如何偷偷溜过门卫去见他。若是他能认出她来,出于荣誉,想必会帮助她。身为伯爵大人,他肯定有钱,领主不都是有钱人吗?也许他可以买通泰温公爵手下的佣兵,让他们送她去奔流城。父亲常说,佣兵多半都是只认钱不认人的。

  然而,有一天早上,她偶然瞧见三个身穿静默修女会那种兜帽灰袍的女人将一具尸体搬上马车。尸体缝在一件饰有战斧纹章的精致丝披风里。艾莉亚询问死者是谁,一个卫兵告诉她赛文大人死了。这句话,活像在她肚子上踢了一脚。反正他也救不了你,她眼看着姐妹们赶着马车出了城门,心里想,他连自己都救不了,你这只笨老鼠,别做梦了。

  从此之后,她恢复到整天清洁擦洗,来回送信,以及在门后偷听的生活。大家众说纷纭,有人说泰温大人很快就要开往奔流城,有人说他要挥军南下,出奇不意地奇袭高庭,更有人对前两种说法嗤之以鼻,因为史坦尼斯才是最大的威胁,公爵大人想必会去保卫君临。小道消息还有很多,比如大人派出格雷果·克里冈和瓦格·赫特去消灭如芒刺在背的卢斯·波顿啦;大人派渡鸦送信去鹰巢城,打算迎娶莱莎·艾林夫人,以赢取谷地啦;大人买了一吨银子来铸造可以杀掉史塔克家狼灵的魔法剑啦;大人写信给史塔克夫人恳求和解,所以弑君者很快就会被释放啦,等等。

  信鸦每天来来去去,泰温大人却几乎足不出户,忙着召开军事会议。艾莉亚远远地瞥见过他几次——一次他在城墙上行走,由三个学士和那个长着浓密胡须的胖俘虏陪同。一次他跟属下诸侯一起骑马出城,视察营地。但通常他站在拱顶的楼台中,注视下方流石庭院里操练的人们。他站在那儿,双手紧扣剑柄上的黄金圆球。据说泰温大人酷爱黄金,她听一个侍从开玩笑道,公爵甚至拉出的屎都有金子。作为一个老人而言,兰尼斯特公爵看起来很强壮,虽然谢了顶,却有着厚实僵直的金胡须。不知怎地,他的脸庞让她想起了父亲,尽管他们长得一点也不像。没什么大不了啦,他就是戴了张公爵的面具而已,她告诉自己。记得某次母亲也曾关照父亲带上公爵的面具,好去处理什么事情,父亲听了哈哈大笑。但她无法想像泰温大人会为什么事情发笑。

  有一天下午,她正在井边排队等候打水,却听见东城门的绞链吱嘎作响。一大群人骑马从铁闸门下穿过。当她窥见领头之人盾牌上的狮身蝎尾兽图案,一股恨意猛然袭向全身。

  在清天白日下,亚摩利·洛奇爵士看来不若火光中那么可怕,但那双猪眼仍和她记忆中一模一样。井边有个女人说,他带着部下沿湖追逐贝里·唐德利恩,搜捅反叛者。我们才不是反叛者,艾莉亚心想,我们是守夜人,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亚摩利爵士的手下比记1之中少了一些,许多人还受了伤。但愿他们伤口化脓!但愿他们通通死光!

  接着,她看到了走在队伍末尾的三个人。

  罗尔杰戴了一顶黑色半盔,宽宽的铁护鼻让人很难看出他没有鼻子。笨重的尖牙骑在他身旁,那可怜的战马看来随时都可能教他压垮。他浑身都是愈合中的灼伤,模样比以前更为丑陋可怕。

  贾昆·赫加尔依然面露微笑,仍旧穿着那身破旧肮脏的外衣,只是头发清洗梳理过。半红半白的长发披到肩上,闪着光泽,艾莉亚听见女孩们羡慕地互相嘻笑称奇。

  早知道,我就让大火烧死他们。詹德利说得对,我真该听他的。若是她没把斧子抛过去,他们早就没了命。片刻之间,她好害怕被认出来,可他们骑马经过时,对她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关注。惟有贾昆·赫加尔大致朝她站的方向瞥了一眼,目光直直地越过了她。他也认不出我,她心想,这也难怪,阿利是个拿短剑的凶狠男孩,而我只是个提水捅的灰老鼠。

  这天剩下的时间,她都在刷洗号哭塔的台阶。到得黄昏,当她将水桶拖回地窖时,手上已经破皮流血,胳膊酸得直打颤。艾莉亚累得连饭都吃不下,于是向威斯请求之后,直接爬回稻草堆里睡觉。“威斯,”她打着哈欠,“邓森,奇斯威克,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格雷果爵士,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觉得也许该在祷词里再加三个名字,但她今晚实在太累,无法做出决定。

  她梦见群狼在森林里狂野地奔驰,突然有一只强壮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就像光滑,温暖而坚实的岩石。她立即醒来,蠕动着要挣脱。“女孩什么都别说,”有个人贴着她的耳朵悄声道,“女孩闭紧嘴巴,没有人听得到,朋友之间说说悄悄话,好不好?”

  艾莉亚的心咚咚直跳,她勉强点了点头。

  贾昆·赫加尔将手拿开。地下室里一片漆黑,虽然他的脸只有数寸之遥,她也看不清。然而她能闻到他,他的皮肤闻起来很清新,有股肥皂的味道,他的头发上洒了香料。“小子变做女孩,”他喃喃道。

  “我本来就是女孩。我还以为你没认出我。”

  “某人的眼睛会看。某人洞察真相。”

  她想起自己应该恨他的。“你吓着我了。你现在跟他们一伙,早知道我就让你烧死算了。你来这儿干嘛?走开,否则我喊威斯!”

  “某人要还债。某人欠三条。”

  “三条?”

  “红神是债主,可爱的女孩,惟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女孩取走三条本属于他的命。女孩就得拿出三条来偿还。女孩说名字,某人去办事。”

  原来他想帮我,艾莉亚想,心中陡然升起一线希望,简直令她晕眩。“带我去奔流城吧!那里并不远,我们偷两匹马,然后——”

  他举起一根手指,放在她嘴唇上。“你有三条命,不多也不少。三条之后,我们两清。女孩必须想清楚。”他轻轻吻了吻她的头发,“但不要太久。”

  等艾莉亚燃起她那截蜡烛头,空气中只剩一点淡淡的余味,那是一丝生姜和丁香的味道。睡在另一角落的女人在草堆里翻了个身,抱怨起亮光来,她只好把蜡烛吹熄。闭上眼睛,她眼前浮现出一张张脸庞:乔佛里和他母亲,伊林·派恩爵士,马林·特兰爵士和桑铎·克里冈……但他们远在千里之外的君临,而格雷果爵士只逗留了几晚,便又带着拉夫,奇斯威克和记事本他们一起外出掠夺。亚摩利·洛奇爵士倒是刚回来,她几乎一样恨他,不是吗?她不大肯定,还有排头的威斯呢。

  第二天早上她决定将威斯列为优先考虑。只因睡眠不足,她打了个哈欠,便被威斯逮住不放。“黄鼠狼,”威斯咕哝道,“下次再让我看见你这样懒洋洋地张着嘴巴,就把你的舌头拔出来喂母狗。”他揪住她耳朵,使劲一拧,确保她印象深刻,然后叫她回去擦台阶,黄昏之前要擦到三层。

  艾莉亚一边干活,一边考虑她的死亡名单。她假装他们的脸都印在台阶上,这样就能鼓起干劲努力擦洗。如今史塔克家和兰尼斯特家在打仗,而她是史塔克家的人,因此她应该尽可能多地杀死兰尼斯特家的人,打仗就是这么回事。可是,她觉得自己不该委托贾昆,而该亲自杀了他们。每当父亲判人死刑,总会提起寒冰,亲自操刀。“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她曾听父亲这么告诉罗柏和琼恩。

  于是第二天她刻意避开贾昆·赫加尔,再往后一天也是。这并不困难。她个子太小,赫伦堡则太大,四处可容老鼠藏身。

  接着格雷果爵士就回来了,比预期中要早。这次他的队伍没赶着绵羊般的俘虏,而是赶着一群真的绵羊。听说他在贝里伯爵的夜袭中损失了四个手下,只可惜艾莉亚憎恨的那几个都毫发未伤。他们住在号哭塔二层,由威斯负责供应饮酒。“这帮家伙怎么都喝不够,”他抱怨,“黄鼠狼,上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衣服需要缝补,我找女人来负责。”

  艾莉亚沿着被她擦洗干净的楼梯跑上去,进门时根本无人注意。奇斯威克手拿麦酒,坐在炉火旁,正在吹嘘他的那些趣闻。她不敢打断,惟恐又被打裂嘴唇。

  “那时候,首相的比武大会刚结束,战争却还没来,”奇斯威克正说着,“我们七个跟着格雷果爵士返回西境。当时拉夫也在,还有小乔斯·斯提伍德,他在比武会中替爵士当侍从。嗯,我们遇上一条臭水沟,由于下雨,水涨得老高,没法淌过去,好在附近有个酒馆,因此我们就去歇了会儿。爵士叫来那酿酒的家伙,告诉他,水退之前,我们的杯子得一直满满的。吓!你没来瞅瞅他那对猪眼睛,看到银币就闪闪发光。他连忙把麦酒端出来,还叫上女儿帮忙。那酒稀得可怜,跟黄黄的尿差不多,这让我不大痛快,爵士也不大痛快。这酿酒的家伙哕里哕唆,一直在拜谢我们,因为大雨的关系,他最近的生意很不好。蠢蛋!他也不瞧瞧爵士的神色,告诉你,从头到尾,爵士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把嘴唇抿得紧紧的。大伙儿都知道他还在琢磨那个小花骑士的阴损招数,因此也就没接话,只有这个酿酒的在高谈阔论,居然还问起大人在比武会中的表现。于是,爵士就这么狠狠瞪了他一眼。”奇斯威克咯咯笑道。将麦酒一饮而

  尽,用手背抹去泡沫。“与此同时呢,他女儿正给我们端酒倒酒,那是个胖胖的小东西,大约十八岁——”

  “我看是十三岁罢。”‘甜嘴”拉夫懒洋洋地说。

  “哦?随便随便,反正长得一塌糊涂。埃耿喝多了,摸了她两把,或许我自己也摸了两下,拉夫这伙计则怂恿小斯提伍德,叫他把女孩拖到楼上,完成自己的成年礼。

  说到最后,乔斯终于把手伸进她裙下,她尖声大叫,扔掉酒壶,跑进了厨房。嗯,事情本该就此打住,只怪那老笨蛋偏偏跑到爵士那儿去告状,要我们别碰他的女儿,还提醒爵士他是个涂过圣油的骑士。”

  “格雷果爵士本来没有理会我们找乐子,这下他注意到了,你知道他怎么做?他命令把那个女孩带到他面前。于是那老家伙把她从厨房里拽了出来,嗨,这能怨谁呢?只能怨他自己!爵士看了看她,然后说:‘就她,她就是你关心的婊子?’那老糊涂蛋还直冲着格雷果爵士道:‘请原谅,我的蕾娜不是婊……,爵士。’爵士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说:‘她现在是了。’接着便丢给老头一枚银币,撕下小妞的裙子,当着她爹的面,就在桌子上把她办了。她像只兔子一样挣扎扭动,还吵吵闹闹。当时那老头脸上的表情,把我笑得连酒都从鼻子里喷了出来。最后有个男孩听见声音,从地窖里冲出,大概是他儿子,拉夫只好动手,往他肚子钉了把匕首。这时爵士已经完事,回去继续喝酒,便由大伙儿轮着上。托伯特——你知道他什么德行——把她翻过来从后面进。轮到我的时候,女孩已经不再挣扎,呵呵,或许她终于发现这样还挺舒服的,不过老实说,我宁愿女人多扭扭。最精彩的部分在后面:大家都完事之后,爵士要老头找钱,因为他女儿不值一个银币……哈哈,他说‘你这老东西要识相,赶紧找把铜板过来,恳求老爷的原谅,并感谢我们照顾生意,大驾光顾!…’”

  众人轰然狂笑,其中声音最大的就是奇斯威克自己,他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故事,连鼻涕都滴了下来,淌进乱糟糟的灰胡子里。艾莉亚站在楼梯间的阴影中,注视着他,一声不吭。最后,她蹑手蹑脚地回到地下室,威斯发现她没有询问衣服的事,便扒下她的裤子,用藤条鞭打,打得她大腿鲜血淋漓。艾莉亚闭紧眼睛,默念着西利欧教她的口诀,忘却了所有痛楚。

  两天之后,威斯派她去兵营大厅侍奉晚餐。她拿酒壶帮兵士们倒酒时,一眼瞥见贾昆·赫加尔就在走道对面,就着托盘用餐。艾莉亚咬着嘴唇,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了一下,以确定威斯不在附近。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告诉自己。

  她向前踏出一步,又一步,一步又一步,逐渐觉得自己不再像只老鼠。她沿着长凳走下去,把桌上的酒杯一一倒满。罗尔杰坐在贾昆右边,已经喝得烂醉,因此没有注意她。艾莉亚俯身靠近,凑到贾昆耳边轻声说:“奇斯威克。”罗拉斯人不动声色,似乎根本没听见。

  酒壶不知不觉就空了,艾莉亚赶紧跑回地下室,用酒桶重新灌满,然后迅速返回。这短短的时间里,没人渴死,也没人注意她的离开。

  第二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再往后一天也一样,只是到了第四天,当艾莉亚跟威斯一起去厨房取晚餐时,听见威斯和厨子的对话。“知道么?魔山有个手下昨晚在城墙上散步时摔了下去,摔断了他的蠢脖子,”他说。

  “醉酒了?”那女人间。

  “他们哪天不是醉醺醺!可有些疑神疑鬼的家伙非说他给赫伦的鬼魂扔了下去!”他哼了一声,以示全然不信。

  不是赫伦干的,艾莉亚想说,是我。只用一句耳语,她就杀死了奇斯威克,接下来还有两条性命。我就是赫伦堡的鬼魂,她心想。那天晚上,憎恨的名字少了一个。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一章 凯特琳

  谈判地点乃是一片点缀着灰白蘑菇和新伐树桩的青绿草地。

  “我们来得最早,夫人,”当他们骑行到树桩之间,孤立于两军当中时,哈里斯·莫兰评论道。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旗帜在他紧握的长枪顶端飞舞雀跃。从这里,凯特琳望不到大海,但她清楚地感觉到大海的存在。晨风中弥漫着浊重的海盐味,从东方不绝而来。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部下把树木砍倒以搭建攻城塔和投石机。十几年一个轮回,凯特琳不禁思量这片树林究竟长了多高,不知奈德南下解风息堡之围时是否也在此观望。那天,他赢得了一次伟大的胜利,一场不流血的胜利。

  但愿诸神保佑,我也能获得同样的成功,凯特琳默默地祷告。她手下的人都以为她疯了。“这场战争和我们无关,夫人,”文德尔·曼德勒说。“我更明白,国王陛下不希望自己的母亲去亲身冒险。”

  “我们一直在冒险,”她告诉他,或许语气尖刻了些。“你以为我想来这里吗,爵士?”我属于奔流城垂死的老父,我属于临冬城幼弱的儿子。“罗柏既然派我到南方来为他发言,那我就要实实在在地负起发言的责任。”凯特琳深知,要在两弟兄间打造和平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为了王国的未来,她必须一试。

  越过细雨浸染的田野和多石崎岖的山冈,她遥遥望见巨大的风息堡屹立于苍天,完全遮蔽了其后的汪洋。在那些浅灰色的巨石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的军队看起来如此渺小和无助,活像举着旗帜的老鼠。

  歌谣相传,风息堡乃是古代第一位风暴国王杜伦所建,他赢得了美丽的依妮的爱情,而她是海神和风之女神爱的结晶。在他们新婚之夜,依妮将她的贞洁献给了一位凡人,从此便须像凡人一样承受生老病死。她的双亲对女儿的决定悲愤无比,将怒火发泄于杜伦的城郭。他们招来狂风和巨浪。那一夜,他的朋友、兄弟和婚宴宾客统统被卷走,要么砸死在城墙,要么淹没于汪洋,只有依妮用她的双臂勇敢地护卫着杜伦,保护他免遭伤害。最后,天亮了,风暴终于停息,这时杜伦向神灵们宣战,他发誓要重建城堡。

  他的城堡重建了五次,一次比一次高大,一次比一次坚固,但当那呼啸的狂风和滔天的巨浪从破船湾中咆哮而出时,城墙都被一一粉碎。他的封臣纷纷恳求他迁到内地筑城;他的牧师告诉他为了安抚神灵的怒气应把依妮归还于大海;甚至他的属民百姓也请求他别再斗争。杜伦通通置之不理。他终于建成了第七座城堡,最雄伟的城堡。传说中这座城堡乃是由森林之子帮助修建,巨石中充溢着他们的魔法;另一种说法是城堡的筑法得自于一位小男孩之口——这个孩子就是日后的筑城者布兰登。不过无论故事的说法怎样,结局总是相同:尽管愤怒的神灵一次又一次将风暴投掷到那第七座城堡,它依旧巍然耸立,被神憎恨的杜伦和美丽的依妮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他们终归尘土。

  神灵没有宽恕他,千钧的狂风依旧时时从狭海吹来。风息堡日复一日地承受着风暴,几个纪元几十个世纪转瞬而过,而这城堡纹丝不动。它那伟岸的外墙足足有百尺之高,其上既无箭孔亦无暗门,巨石之间镶嵌精巧,处处浑圆一体,弯曲平滑,无角无缝,风雨难侵。外墙最窄的地方据说是四十尺厚,而临海一面将近有八十尺,城墙由内外两层巨石夹着中间的沙砾和碎石。在这伟岸的城墙之内,不论厨房、马厩还是庭院都不会受到一丝一毫风暴和波涛的影响。至于塔楼,这座城只有独一无二的一座,一座巨型的钟鼓楼。它临海的一面无有窗户,整个塔把风息堡的谷仓、兵营、宴会厅以及贵族居所都装在里面,令人惊叹于它的庞大。厚实的城垛环绕着它的顶部,远远看去,犹如一只擎天巨臂上张开的无数手指。

  “夫人,”哈尔·莫兰喊道。在城堡下那整齐而渺小的营垒外出现了两个骑手,他们缓步而来。“那应该是史坦尼斯国王。”

  “不错。”凯特琳打量着他们。那肯定是史坦尼斯,不过旗号却不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徽章。那是嫩黄,而非蓝礼营中的金黄,尤其是上面的图案,似乎是红的,凯特琳看不清它的形状。

  蓝礼铁定会最后到来。她动身前他便告知她:他要等老哥出发后才会上马,因为早到的将等待晚到的,而他蓝礼决不当那个等待者。这是国王之间玩的又一种游戏,她告诉自己。好在她自己不是国王,所以她可以摆脱这些游戏。而对于等待,凯特琳早已习以为常。,

  直等他走近,她才看清史坦尼斯戴着一顶赤金的王冠,边缘刻意弄成火焰的形状。他的腰带上镶着石榴石和黄玉,一颗四四方方的大红宝石嵌在他的佩剑柄上。他身上的其他装束却很朴素:棉上衣外罩镶钉皮背心,一双磨旧的靴子,织工粗糙的棕色马裤。他那艳阳般色泽的旗帜上,画了一颗火红之心,由一圈橙色火焰所环绕。宝冠雄鹿的标记也还在上面,还在……不过却大大缩小,并被勾勒在火心之中。更奇怪的是,他挑选的掌旗官不仅是个女的,还一身火红装束,面容隐藏在猩红色的兜帽里不得而知。似乎是域外的红袍女祭司,凯特琳好奇地想。这个教派分支繁多,根深叶茂,不过一直都在自由贸易城邦和遥远的东方活动,向来不大涉足七大王国。

  “史塔克夫人,”史坦尼斯勒住坐骑,带着冷冷的礼数打了声招呼。他微微点头,头发比她记忆中更少了。

  “史坦尼斯大人,”她回应。

  在齐整的胡须下,他那巨大的下巴收紧起来,不过他并未在头衔问题上当即发难。对此她相当感激。“没想到能在风息堡遇见你。”

  “我也没想到自己会来这儿。”

  他那双深陷的眼睛瞧得她不自在。这不是一个谈吐优雅,风度翩翩的人。“对于你丈夫的死我很遗憾,”他说,“虽然艾德·史塔克并不是我的朋友。”

  “他也从来不是您的敌人,大人。当您被提利尔大人和雷德温大人困在这座城堡,饥饿待毙时,正是艾德·史塔克为您解除了危机。”

  “那是由于我哥哥的命令,并非出于对我的爱护,”史坦尼斯答道。“史塔克公爵履行了他的职责,这点我不否认。可我做的难道就不够吗?成为劳勃首相的本该是我。”

  “那是您哥哥的意思。奈德从未贪图荣华。”

  “可他仍旧接受了。而那应当是我的。即便如此,我还是向你保证,我会为这次谋杀主持正义。”

  这些想当国王的人,多喜欢拿人头来做承诺啊。“您弟弟也向我作了同样的承诺。但说实话,我只想要回我的女儿,而把正义和公道留给不朽的神灵去主宰。我的珊莎还在瑟曦手中,而自劳勃驾崩那天起,我便再没听到关于艾莉亚的只字片语。”

  “倘若我拿下都城之后找着你的女儿,我会立刻把她们送还于你。”不论死活,这一句他倒没说出口。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史坦尼斯大人?君临和您的龙石岛近在咫尺,可我发现您偏偏来了这里。”

  “你很坦率,史塔克夫人,这再好不过,让我也坦率地回答你。要拿下都城,我需要原野对面那些强大的南方诸侯的兵力。眼下他们追随着我弟弟,因此我必须从他手中夺过来。”

  “大人,天下的律法是,人们要对自己的封君效忠。这些贵族宣誓效忠的对象是劳勃和拜拉席恩家族。如果您和您弟弟之间能停止争执——”

  .“我和蓝礼之间不存在争执,而是他如何表示忠顺的问题。我是他的兄长,也是他的国王。我要的只是根据权利属于我的东西。蓝礼理应忠顺于我、服从于我。我要的只有这个。当然,不仅是他,还包括其他各路诸侯。”史坦尼斯审视着她的面孔。“夫人,你又为何而来?难道说史塔克家族已经把自己拴在了我弟弟的马车上,是吗?”

  此人绝不会妥协让步,她想,但她依旧不能放弃努力。太多的东西关系于此。“在贵族和平民的共同拥戴下,我儿已加冕为北境之王。他不会向任何人臣服,但愿意向所有人伸出友谊之手。”

  “国王没有朋友,”史坦尼斯粗直地说,“只有臣民和敌人。”

  “还有兄弟嘛,”一个欢快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凯特琳回头看去,只见蓝礼漂亮的母马在树桩之间悠闲地挑选路径。年轻的拜拉席恩身穿绿天鹅绒上衣,披着镶松鼠皮的绸缎披风,看起来十分光鲜。装点着金玫瑰的王冠戴在他头上,前额处有头碧玉的雄鹿,他长长的黑发则披散于王冠之下。他的剑鞘上镶点了无数磨工精巧的大块黑钻石,一条翡翠金项链挂在颈项。

  蓝礼也选择了一位女性来为他掌旗,不过身穿重甲的布蕾妮掩盖了面容和身段,无从透露性别。在她手中十二尺的长枪上,黑色的宝冠雄鹿腾跃于金色的面底,海上吹来的风划出无垠的波纹。

  对他,他哥哥的问候也同样简洁。“蓝礼公爵。”

  “蓝礼国王啦。这东西真是你的旗,史坦尼斯?”

  史坦尼斯皱起眉头。“不然还是谁?”

  蓝礼疏懒地耸耸肩。“远远看见,我还不大确定呢。你到底打着哪家的旗号?”

  “我自己的。”

  红袍女开了口:“国王陛下的徽章乃是真主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蓝礼似乎觉得很有趣。“我举双手赞成。如果咱俩打着同样的旗帜,打起来不弄混才怪。”

  凯特琳适时插话:“仗还是别打的好。我们三方应该好好研究如何对付共同的敌人,否则它要把我们大家全部摧毁。”

  史坦尼斯再次审视她的面孔,依旧一点笑意也无。“按照律法,铁王座属于我。否认这点的都是我的敌人。”

  “全国都在否认你啊,老哥,”蓝礼说,“糟老头子临死时念叨着否认,未出生的婴儿在妈妈肚子里踢闹着否认。多恩人否认你,长城上的人否认你。没有一个人想让你当他的国王。非常遗憾。”

  史坦尼斯咬紧下巴,面孔格外紧绷。“我曾发誓,只要你还戴着那顶叛逆的冠冕,我就绝不和你打交道。我早该遵守誓言。”

  “这一切是多么可笑啊,”凯特琳尖锐地指出。“泰温公爵率领两万大军屯驻于赫伦堡,弑君者的残部在金牙城重整旗鼓,而在凯岩城的阴影下,兰尼斯特正加紧编制新军,同时瑟曦和她儿子还占有着君临以及你们那宝贝的铁椅子。你们都自称为王,眼下王国正分崩流血,除了我儿子,难道就没人肯拔剑而出、捍卫王国了么?”

  蓝礼耸肩,“您儿子赢了几场战斗。我将赢得整个战争。一步一步来,到时候我自然会处理兰尼斯特。”

  “你有什么建议,赶快提出来,”史坦尼斯唐突地喊道,“不然我马上离开。”

  “非常好,”蓝礼道,“我建议你立刻下马,单膝跪下,宣誓效忠。”

  史坦尼斯强抑怒火。“你永远得不到。”

  “你既然可以为劳勃效劳,为什么对我就不行?”

  “劳勃是我长兄。你不过是我的小弟。”

  “是啊,我比你年轻,勇敢,标致……”

  “……小偷!篡夺者!”

  蓝礼又耸耸肩。“坦格利安家也管劳勃叫篡夺者,不过这指责对他毫无影响。所以我也无所谓。”

  这样是不行的。“听听你们说的话!如果你们是我儿子,我要把你们两个的头狠狠撞在一起,然后锁进一间卧室,直到你们认清彼此是兄弟为止。”

  史坦尼斯朝她皱眉。“你假设得太过火了,史塔克夫人。我是合法的国王,而你儿子和我弟弟一样都只是叛徒。他也有末日来临的那一天。”

  这赤裸裸的威胁煽起了她的怒火。“大人,您有这个自由去随意指称别人为‘叛徒’或‘篡夺’,可瞧瞧您自己有什么区别?您说您是合法的国王,但我还没忘记劳勃留下两个儿子。不论依照七国上下何处的律法,乔佛里王子才是他的法定继承人,其后是托曼……我们都是叛徒,不管各家有什么好理由。”

  蓝礼笑道:“你得原谅史塔克夫人哦,史坦尼斯。她从奔流城这么一路长途跋涉,大半时间都在马背上,恐怕来不及收看你那小小的信件哟。”

  “乔佛里不是我哥哥的种,”史坦尼斯开门见山地说。“托曼也不是。他们都是私生子,包括那女孩在内,三个都是乱伦产下的孽种。”

  瑟曦真的如此疯狂?凯特琳一时语塞。

  “这故事可精彩,夫人?”蓝礼笑问。“我在角陵扎营时,塔利大人正好收到信,我承认,看得我大为赞叹啊。”他对着哥哥笑。“我从来不知道,你还会这么聪明的法门,史坦尼斯。如果这个能当真,你就是劳勃合法的继承人喽。”

  “如果当真?难道你怀疑我说谎?”

  “你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神话吗?”

  史坦尼斯咬紧了牙关。

  或许连劳勃自己都不知道,凯特琳想,不然瑟曦早就脑袋搬家了。“史坦尼斯大人,”她询问,“您既已得知王后犯下滔天罪行,为何一直保持缄默?”

  “我并没有保持缄默,”史坦尼斯。“我将自己的怀疑告诉了琼恩·艾林。”

  “而非告诉自己的兄长?”

  “我哥哥对我的要求除了忠诚尽责再没有其他,”史坦尼斯说。“何况从我的角度,这样的指控只可能显得自私和不妥,别人会以为我的目的是想把自己放到继承顺序的首位。我相信劳勃会更倾向于听取艾林公爵的意见,因为他敬爱艾林公爵。”

  “啊哈,”蓝礼道,“所以我们的证据在一个死人的嘴里。”

  “你以为他真是偶然病逝,你这不长眼睛的蠢货?瑟曦毒死了他!惟恐他揭发她的丑行。琼恩大人已经搜集到确凿的证据,那些证据无疑——”

  “——和他一起进了棺材。你瞧,多为难呀。”

  凯特琳开始明白了,她试着将碎片拼凑起来。“我妹妹莱莎在一封送到临冬城的密信里指控王后谋杀了她丈夫,”她承认,“其后,在鹰巢城,她又把这项指控转嫁到王后的弟弟提利昂身上。”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若你掉进毒蛇窝,被哪条先咬到有什么区别?”

  “这些毒蛇呀乱伦呀都挺有趣,但什么也改变不了。说到底,你的要求的确更合理合法,史坦尼斯,不过我的军队却多得多。”蓝礼把手伸进披风下。史坦尼斯见状立刻握紧剑柄,不过在拔剑之前他弟弟却拿出了……一颗桃子。“要来一个吗,老哥?”蓝礼一脸笑意地发问,“高庭产的哦,我保证,你从没尝过这么可口的东西。”他咬了一口,汁液从嘴角流下。

  “我不是来吃水果的。”史坦尼斯怒不可遏。

  “大人们!”凯特琳高喊,“我们应该协力打造联盟,而不是恶言相交啊。”

  “一个人实在不该拒绝品尝新桃子,”蓝礼边扔掉果核边评论。“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人生苦短啊,史坦尼斯。知道史塔克家怎么说吗?凛冬将至啊。”他用手背擦掉嘴边的果汁。

  “我也不是来听你威胁的。”

  “我可没威胁你,”蓝礼反击,“如果发出威胁,我会堂堂正正。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史坦尼斯,可你毕竟是我的手足,我一点也不想伤害你。所以啦,如果你要的是风息堡,就拿去吧……权当兄弟之间的馈赠。就像劳勃当初赐予我一样,如今我将它赐予你。”

  “轮不到你来赐予。照权利它本就属于我。”

  蓝礼叹了口气,微微转身,“我要拿这个老哥怎么办呢,布蕾妮?他拒绝了我的桃子,拒绝了我的城堡,甚至还不肯来参加我的婚礼……”

  “好了,你我都心知肚明,你那婚礼不过是出拙劣的闹剧。一年前你还计划让那女孩变成劳勃的又一个婊子。”

  “一年前我计划让那女孩成为劳勃的王后,”蓝礼说,“可这有什么关系?野猪带走了劳勃而我带走了玛格丽。她嫁给我时还是个处女,你该替我高兴才是。”

  “和你同床,她宁肯选择劳勃的下场。”

  “啊,是嘛,跟你说,我期望和她今年便来个胖小子哦。天哪,你有几个儿子,史坦尼斯?啊,不错——一个也没有。”蓝礼无邪地笑道。“至于你女儿的事嘛,我其实挺理解的。如果我老婆长得跟你老婆一样丑,那我也宁可叫个弄臣去服侍她。”

  “够了!”史坦尼斯咆哮起来,“我绝不允许谁当面侮辱我,你听清楚了没?我绝不允许!”他猛然抽出长剑。在苍白的日光下,剑身闪着诡异的光芒,一会儿红,一会儿黄,又一会儿变成炽烈的白芒。就连周遭的空气也似乎感应到剑刃四射的热力,跟着变换发光。

  凯特琳的坐骑嘶叫着退开一步。布蕾妮则策马插进兄弟之间,拨剑在手,“把剑放下!”她呼喝史坦尼斯。

  只怕瑟曦要笑得喘不过气来,凯特琳无力地想。

  史坦尼斯提起闪亮的宝剑,指着他的弟弟。“我不是个严酷寡恩的人,”这个以严酷寡恩举世著称的人大吼。“我也不想用亲兄弟的鲜血来玷污‘光明使者’的剑刃。为着哺育我们的母亲的缘故,今晚上我就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反省你的过错,蓝礼。降下叛旗,在天亮之前投效于我,我将封你为风息堡公爵,并保留你在御前会议中的重臣席位,甚至在我儿子出生前,我仍旧把你指定为我的继承人。你若不照办,别怪我不客气。”

  蓝礼大笑,“史坦尼斯,你这宝剑可真漂亮,我很羡慕你,不过我怀疑这玩意儿的光芒是不是影响你的视力。你仔细看看前方的平原,老哥。看到那些旗帜了吗?”

  “你以为几根裹着毛料的杆子就能让你称王?”

  “提利尔的宝剑能让我称工。罗宛,塔利和卡伦能让我称王,用的是他们的战斧、槌杖和战锤。塔斯的弓箭和庞洛斯的长枪能让我称王。佛索威家族,库伊家族,穆伦道尔家族,伊斯蒙家族,塞尔弥家族,海塔尔家族,奥克赫特家族,克连恩家族,卡斯威尔家族,布莱巴尔家族,梅里维勒家族,毕斯柏里家族,希梅家族,杜恩家族,傅德利家族……甚至佛罗伦家族,你老婆的娘家,他们通通支持我称王。整个南方的骑士都随我而来,而这还只是我麾下大军中较少的一部分。我的步兵还在后面,整整十万拿剑提枪端矛的大兵。你说要对我不客气?凭什么,凭嘴巴祈祷?凭城墙下那群乱七八糟的乌合之众?给你点面子,我也顶多说那有五千人。什么鳕鱼大人、洋葱骑士和流浪佣兵凑在一块,至少有一半仗一开打就要往我这边跑。我的斥候告诉我,你的骑兵还不满四百——何况你我都知道,穿皮甲的自由骑手在重甲长枪的冲击下根本不堪一击。我不管你自以为多么身经百战、骁勇无敌,史坦尼斯,事实摆在眼前——只待我的前锋刚一冲击,你的部队就得全部完蛋。”

  “我们走着瞧,弟弟。”当史坦尼斯收剑入鞘时,天地间似乎失去了几许光辉。“天明之时,我们走着瞧。”

  “我只希望你的新神慈悲为怀,老哥。”

  史坦尼斯鼻子一哼,绝尘而去,神色间充满了轻蔑。红袍女逗留了一会儿。“记住你自己的罪孽,蓝礼大人,”她驱策坐骑,边绕圈子边说。

  之后,凯特琳随蓝礼回到营区,蓝礼的大军和凯特琳的小队伍正等着他们。“那玩意儿挺有趣,弄不好还真有些价值,”他评论,“不知上哪儿弄得到那种剑来玩玩?是了,等仗一打完,洛拉斯铁定会把它当礼物献给我。哎,宝物居然从此得来,我倒是有点悲哀啊。”

  “你悲哀的方式倒也蛮开朗,”凯特琳说,她自己的苦恼已然无法隐藏。

  “是么?”蓝礼耸肩,“大概是吧。我得承认,史坦尼斯在我们兄弟之间向来不大讨喜欢。嘿,你觉得他那个故事有没有可能?如果乔佛里是弑君者的——”

  “——你哥哥就是法定继承人。”

  “如果他活着,”蓝礼承认。“这算那门子傻瓜律法,你不这么认为么?为什么要选最老的,而不是最好的?王冠正适合我,正如它从未适合劳勃,更不会适合史坦尼斯。我能当个伟大的国王,强大而慷慨,聪明,公正又勤勉,对我的朋友我无比忠诚,对我的敌人我决不宽恕,我有宽大的胸怀,耐心——”

  “——以及谦逊?”凯特琳补充。

  蓝礼哈哈大笑:“你总得允许国王有几个缺点嘛,好夫人。”

  凯特琳疲倦得无以复加。最终我还是一事无成。这对拜拉席恩兄弟即将骨肉相残,她儿子仍旧只能孤军面对兰尼斯特,而她什么也劝说不了,怎么也阻止不住。是我返回奔流城为爸爸阖眼的时候了,她心想,至少我能做到这个。我也许是个糟糕的使节,但我能当个挺好的悼亡人,诸神保佑我。

  他们的营地精心构建在一条南北走向、低矮多石的山冈上。营区虽然只有曼德河畔那座大营的四分之一左右,却要整齐有序得多。当蓝礼得知哥哥突袭风息堡的消息之后,立刻将部队分开,正如罗柏当日在孪河城下之所为。他把庞大的步兵军团留在苦桥保护他的王后、车辆、辎重、牲畜、以及那堆笨重的攻城机器,然后率领手下的骑士和自由骑手星夜挥师东进。

  他的举手投足多像他哥哥劳勃啊,连行为方式也那么相似……只是劳勃有奈德伴随左右,每每以谨慎调和他的冲动。如果今天在这里的是劳勃和奈德,奈德一定会坚持把整个大军尽数遣来,包围史坦尼斯,围攻围攻者。可蓝礼轻率地否定了这一选择,急急忙忙跑来对付他的哥哥。他完全不顾补给,把食物和草料,还有他全部的货车,骡子和驮牛统统抛在身后。现在他要么速战速决,要么就只有饥饿溃散。

  凯特琳吩咐哈尔·莫兰照顾马匹,自己跟随蓝礼回到营地中央的乏家大帐。在那高耸的绿丝绸帐篷内,他麾下的将领和诸侯正等着谈判的消息。“我哥还是老样子,”他们年轻的国王道,同时布蕾妮为他解掉披风,自他额头除下金玉王冠。“城堡和礼貌他都置之不理,他只要流血。那好,我很乐意替他达成愿望。”

  “陛下,我以为不必在此作战,”马图斯·罗宛伯爵插话。“这座城堡固若金汤,供应充足,科塔奈爵士更是身经百战的老战士,何况全天下有什么地方造得出足以击垮风息堡城壁的投石机?史坦尼斯大人想围就任他围,没他好果子吃。而当他又饥又冷地待在这里无所事事时,我们早已拿下君临。”

  “要我从此背上惧怕史坦尼斯的骂名?”

  “只有不懂事的傻瓜才这么说,”马图斯伯爵争辩。

  蓝礼望向其他人。“你们也这么以为?”

  “我认为史坦尼斯对您是一大威胁,”蓝道·塔利伯爵宣称。“让他不受伤害的留在这里,只能让他的势力增强,而您的兵力将在接连的战斗中逐次削弱。兰尼斯特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打败的,等您终于击败了他们,说不定史坦尼斯大人已经变得和您一样……或许还更强。”

  其他人纷纷附和。国王看来很满意。“那么,我们就开战吧。”

  正如当初我让奈德失望,而今我也让罗柏失望了,凯特琳心想。“大人,”她朗声道,“如果您决意开战,我的使命就已告终。请准许我返回奔流城。”

  “哎,眼下您不能走。”蓝礼找张折椅坐下。

  她楞住了。“我带着打造和平的愿望而来,大人,并非前来助阵。”

  蓝礼耸耸肩,“我敢说,不仰仗您那二十五个伴当,我们也能获胜。夫人,我不需要您参加战斗,只想要您在一旁观看。”

  “呓语森林之役我就在场,大人。我已经看够了屠戮。我身为使节而来——”

  “也将作为使节离开,”蓝礼说,“而且比来时更明智。您将用自己的眼睛好好看看叛徒是什么下场,如此您的儿子才能听您亲口转述。千万别害怕,我们会保护您绝对安全。”他转过身去下达部署。“马图斯大人,你指挥中央部队。布莱斯,你指挥左翼。右翼由我亲自指挥。伊斯蒙大人,后备部队交给你。”

  “陛下,我不会让您失望,”伊斯蒙伯爵应道。

  马图斯伯爵再次开口:“谁指挥前锋?”

  “陛下,”琼恩·佛索威爵士喊,“我请求这一荣誉。”

  “尽管去请求,”绿衣卫古德说,“依惯例,应由七卫之一来打头阵。”

  “冲垮长长的盾墙靠张可爱的披风可办不到,”蓝道·塔利伯爵宣告,“你小子吃奶的时候我就是梅斯·提利尔大人的先锋官了,古德。”

  叫嚷声刹时充满整个营帐,形形色色的人都争相宣布自己的请求。好一群夏天的骑士,凯特琳想。蓝礼举起一只手,“好了,大人们。如果我能封的话,我很乐意

  把你们全都封为先锋官,但最伟大的荣耀理当属于最伟大的骑士。先锋部队将由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统率。”

  “陛下,此刻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百花骑士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祝福我吧,君王,并赐予我一个骑士,在我身边执掌您的旗帜,让雄鹿和玫瑰并肩作战。”

  蓝礼扫视一眼。“布蕾妮。”

  “陛下?”她还穿着那身蓝甲,不过已经脱去了头盔。人头攒动的帐篷内相当闷热,汗水使她柔和的黄发打了卷儿,搭在宽大平庸的脸庞上。“我的职责是在您身边保护您。我是誓言守护您的……”

  “七卫之一,”国王提醒她。“别担心,你的四位同僚将在战斗中随侍我左右。”

  布蕾妮猛地跪下。“陛下,如果我真的必须和您分别,就请您给予我在战斗前为您穿戴盔甲的荣誉吧。”

  凯特琳听见身后有人窃笑。她爱他,可怜的人,她悲伤地想,她扮演侍从就为了能碰碰他,丝毫不在意在别人眼底她是个多么可笑的傻瓜。

  “我准了,”蓝礼说。“现在解散吧,全体解散。国王在打仗前也是需要休息的。”

  “大人,”凯特琳道,“我们来时经过的最后一个村庄有问小小的圣堂。如果您不准我返回奔流城,就请您准许我到那里去祷告吧。”

  “如您所愿。罗拔爵士,请把史塔克夫人平安地护送到那间圣堂……并在黎明前将她带回来。”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淋补充道。

  “为了胜利?”

  “为了理智。”

  蓝礼大笑:“洛拉斯,请先留下,帮我作祷告。很久没祈祷。恐怕都忘记该怎么说喽。至于其他人,我要求你们在第一缕晨光出现之时准备就绪,穿戴盔甲,拿好武器,翻身上马。明早将成为史坦尼斯永生难忘的一个清晨。”

  凯特琳离开大帐时,日头已降下大半。罗拔·罗伊斯爵士和她并辔而行。他的身世她略微有些了解——青铜约恩的儿子之一,总体来看长得还算不错,在各地比武会里是个小有名气的角色。蓝礼赐予他彩虹披风和一套血红铠甲,封他为彩虹护卫之一。“你离开谷地很远了呢,爵士,”她告诉他。

  “您自己离开临冬城不也很远么,夫人。”

  “我知道自己来此所为何事,那么你呢?这不是你的战争,正如它不是我的。”

  “从我承认蓝礼是我的国王那一刻起,这已经是我的战争。”

  “罗伊斯家族可是艾林家族的封臣。”

  “我的父亲大人固然该向莱莎夫人效忠,他的继承人亦然。然而,他的次子却必须去别处追寻荣誉。”罗拔爵士耸耸肩。“我只是厌倦了比武会。”

  他最多只有二十一二岁,凯特琳暗想,和他的国王一般大……不过她的国王,她的罗柏,虽只弱冠十五,却比眼前这个年轻人懂事得多。至少她如此祈祷。

  在凯特琳的小小营区内,夏德正往罐里削萝卜,哈尔·莫兰和三个临冬城的兵丁赌色子,而卢卡斯·布莱伍德坐着磨匕首。“史塔克夫人,”卢卡斯一见她便喊,“莫兰说天亮时便要开战?”

  “哈尔说的没错,”她答道。我倒忘了,他实在是个多嘴的家伙。

  “我们是打还是走?”

  “我们祈祷,卢卡斯,”她回答他,“我们祈祷。”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二章 珊莎

  “你让他等得越久,对你越没好处,”桑铎·克里冈警告她。

  珊莎想加快速度,但指头就是不听话,纽扣和绳结一直系不好。她已经习惯了猎狗粗哑的话音,但今天他看她的眼神却令她恐惧。难道她和唐托斯爵士见面的事被乔佛里发现了?千万不要,她一边梳头一边想。唐托斯爵士是她惟一的希望。我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小乔喜欢我漂漂亮亮,每次我穿这件裙服他都喜欢,他喜欢这个颜色。她抚平衣服,发现胸部有些紧。

  一路上,珊莎走在猎狗右边,远离他灼伤的半边脸。“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

  “不是你。是你的国王哥哥。”

  “罗柏是个叛徒。”她机械地背诵,“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诸神保佑,千万别是弑君者出了事。如果罗柏杀了詹姆·兰尼斯特,她肯定性命不保。她眼前浮现出伊林爵士的面容,那张憔悴的麻子脸上,可怕的苍白眼珠冷酷地瞪着她。

  猎狗嗤之以鼻,“小小鸟,他们把你训练得真不错。”他领她走到下层庭院,8 巴场中聚集了一群人。一见他俩,人们忙不迭地让路。她听到盖尔斯伯爵的咳嗽,发现游荡的马夫们无礼地看着她,但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在她经过时别开了脸,而他弟弟霍伯则假装没看到她。一只垂死的黄猫躺在地上,被弩箭穿透了肋骨,可怜地喵喵叫。珊莎绕开它,感到一阵恶心。

  唐托斯爵士骑着他的扫帚马过来;在比武会上,他由于醉酒无法上马,国王便下令从此之后他再也不许下马。“勇敢些,”他捏捏她的胳膊,轻声说。

  乔佛里站在人群中央,正给一把华丽的弩弓上弦。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站在他身旁,看到他们,她的肠子绞成一团。

  “陛下。”她跪下来。

  “下跪也救不了你,”国王说,“起来。你哥哥又有新的叛国罪行,我要惩罚你。”

  “陛下,我跟我那叛徒哥哥一点关系都没有。您知道的,求求您,请——”

  “拉她起来!”

  猎狗不紧不慢地把她拉起来。

  “蓝赛尔爵士,”小乔道。“告诉她,她哥哥做了些什么好事。”

  珊莎一直认为蓝赛尔·兰尼斯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但他的眼神里却没有丝毫同情和善意。“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屯军于兰尼斯港外三日骑程之处,而你哥哥以卑鄙的巫术控制成群恶狼攻击他。数千壮士在睡梦中横遭屠戮,甚至没有举剑还击的机会。屠杀之后,北方人用被害者的血肉大开筵席。”

  恐惧如冰冷的手,箍住了珊莎的喉咙。

  “你没话说了吧?”乔佛里间。

  “陛下,这可怜的孩子给吓傻了,”唐托斯爵士低声道。

  “闭嘴,小丑。”乔佛里抬起十字弓,瞄准她的脸。“你们史塔克家的人就跟你们

  的狼一样残忍。我可没忘记你那头怪物是如何攻击我的。”

  “那是艾莉亚的狼,”她说。“淑女从没伤害你,但你却杀了她。”

  “不是我,是你父亲干的。”小乔道,“但我杀了你父亲,只可惜没能亲自动手。昨

  晚我杀掉的人比你父亲还高大。他们来到城门口,大叫我的名字,喊着要面包,好像

  我是个面包师傅似的!所以我好好教训了他们一番,我瞄准那个叫得最响的家

  伙,射穿了他的喉咙。”

  “他死了?”丑陋的铁箭头正对着自己的脸,她想不出该说什么。

  “他当然死了,我一发命中呢。有个女人朝我扔石头,我也射了她,可惜只射中手臂。”他皱皱眉头,垂下十字弓。“我该把你也射死,但母亲说这样的话,他们会杀死詹姆舅舅,所以我只能惩罚你。我们会给你哥哥送信,告诉他要是不投降,你会有怎样的下场。狗,揍她!”。

  “让我来打她!”唐托斯爵士挤到前面,锡制盔甲叮当作响。他手拿流星锤,顶端却是个甜瓜。我的佛罗理安。她满心感激,直想亲吻他满是污斑和琐碎血管的丑陋脸庞。他骑着扫帚,围着她打转,口中高喊“叛徒,叛徒”,并用甜瓜砸她的脑袋。珊莎举手遮挡,每当甜瓜砸到身上,便作势摇晃,砸了两下,她的头发已经粘乎乎。人们哈哈大笑。最后甜瓜裂成碎片,飞散开来。你笑啊,乔佛里,她祈祷着,果汁流下她的脸,流下她美丽的蓝色裙服,你就笑个够,然后放过我吧。

  可惜乔佛里一丝笑意也无,“柏洛斯!马林!”

  马林·特兰爵士抓住唐托斯的胳膊,粗暴地将他用出去。红脸小丑摔了个四脚朝天,扫帚和甜瓜散落一地。柏洛斯爵士抓住了珊莎。

  “不要打脸,”乔佛里命令,“我要她漂漂亮亮。”

  柏洛斯一拳打在珊莎肚子上,令她一阵窒息。等她弯腰,骑士便抓住她的头发,拔出剑来,在那恐怖的瞬间,她以为他肯定要割她喉咙,但他只用剑面敲打她的大腿,重击之下,她觉得自己的腿都要断了。珊莎大声尖叫,眼泪夺眶而出。很快就会过去的。不久之后,她已不知挨了多少打。

  “够了,”她听见猎狗粗哑的声音。

  “不,还不够,”国王回答,“柏洛斯,扒光她的衣服。”

  柏洛斯粗壮的手伸进珊莎的胸衣前襟,猛力一撕。丝绸碎裂,她一直裸到腰际。珊莎忙用双手护住胸口,耳边尽是残忍的窃笑。“狠狠揍她,”乔佛里说,“给他哥哥瞧瞧——”

  “你要干什么?”

  小恶魔的声音如长鞭破空,抓住珊莎的手立时松开。她跌跌撞撞地跪下来,双臂交叉在胸,气喘吁吁。“这就是你的骑士精神,柏洛斯爵士?”提利昂·兰尼斯特愤怒地质问。他的心腹佣兵站在他旁边,此外那个一只眼的野蛮人也在。“何等骑士会殴打无助的少女?”

  “为国王效命的骑士,小恶魔。”柏洛斯爵士举起剑,马林爵士也“唰”地一声拔出剑,跨上一步与他并肩。

  “你们招子放亮点,”侏儒的佣兵警告,“否则这身漂亮白袍就要沾血了。”

  “谁给这女孩找点东西遮体?,小恶魔问。桑铎·克里冈解下自己的披风丢过去。

  珊莎用它牢牢裹住自己的胸膛,白羊毛料下拳头紧握。粗糙的织物磨得肌肤又刺又痒,却是她穿过最舒适的衣服。

  “这女孩是你未来的王后,”小恶魔告诉乔佛里。“你就不在乎她的名誉?”

  “我在惩罚她。”

  “为什么?她和她哥哥的战斗毫无瓜葛。”

  “她有狼的血统。”

  “你有鹅的脑瓜。”

  “你不能这样跟我说话!我是国王,想干什么就于什么!”

  “伊里斯·坦格利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母亲有没有告诉你他的下场?”

  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哼了一声,“没人敢在御林铁卫面前威胁国五陛下。”

  提利昂·兰尼斯特扬起一边眉毛。“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

  柏洛斯爵士的脸色涨成暗红,“这件事太后一定会知道!”

  “毫无疑问。还等什么呢?乔佛里,我们这就派人去请你母亲?”

  国王脸红了。

  “没话说了,陛下?”做舅舅的续道,“很好。学着多用耳朵少用嘴巴,否则你的王朝会比我的个头还短。任性残暴无法赢得人民爱戴……甚至得不到太后的喜欢。”

  “不对,母亲说,宁叫他们怕你,也不要他们爱你。”乔佛里指着珊莎道,“她就很怕我。”

  小恶魔长叹一声。“是啊,这我知道。只可惜史坦尼斯和蓝礼都不是十二岁的小女孩。波隆,提魅,带她走。”

  珊莎觉得自己浑如梦游。她以为小恶魔的手下会送她回梅葛楼的卧室,却不料他们领她去了首相塔。自父亲失势之日起,她头一次踏进这个地方,再度爬上那些阶梯,令她头晕目眩。

  负责照顾她的女仆们说着一些毫无意义的安慰话语,试图让她停止颤抖。其中一位脱去她身上残留的裙服和内衣,另一位为她沐浴,洗去她满头满脸粘粘的瓜汁。她们用肥皂替她搓洗,用温水冲淋她的头,但此刻她眼中所见惟有靶场上那些脸。骑士立誓帮助弱小,保护妇女,为正义而战,可他们一样也没做到。伸出援手的只有唐托斯爵士,但他已不是骑士,小恶魔也不是,猎狗也不是……记得“猎狗”最恨骑士……我也恨他们,珊莎心想。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骑士,他们都不是。

  待她清洗干净,姜黄色头发、胖胖的法兰肯学士来照料她。他让她脸朝下趴在床垫上,随后用药膏涂抹她腿背那些红肿的伤痕,并为她调配了一剂安眠酒,加入一点蜂蜜,以利下咽。“好好睡会儿,孩子。等你醒来,你会发现一切都只是个恶梦。”

  不,不会,才不会,你这个蠢笨的家伙,珊莎心想,但她还是喝下安眠酒,然后睡着了。

  等她再次醒来,天已全黑,屋子既熟悉又陌生,令她不知身在何处。她站起身,一阵刺痛立刻贯穿双腿,带回所有的记忆,泪水又涌了上来。床边有为她准备的袍子。珊莎滑进长袍中,然后打开门。门外赫然站着一个面色严峻、棕黑皮肤像皮革一般的女人,细瘦的脖子上围了三条项链。一条金,一条银,还有一条竟是人耳穿成!

  “她想去哪里?”那女人倚在一支高高的长矛上问。

  “神木林。”她必须找到唐托斯爵士,求他现在就带她回家,她实在受不了了。

  “半人说她不能离开,”女人说,“她就在这儿祈祷,神听得到。”

  珊莎乖乖垂下视线,退回房里。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为什么对这里如此熟悉。原来他们把我安置在艾莉亚从前的房间,那时父亲还是首相。她的东西都被清理过,家具也移了位置,但的确是同一个房间……

  没过多久,一个女仆端着托盘进来,盛有奶酪、面包和橄榄,以及一壶凉水。“拿走,”珊莎命令,但那女孩还是将食物留在了桌上。她发现自己真的口渴,只好忍痛走到屋子对面取水,每走一步大腿都像刀扎一般。她刚喝下两杯,正咬起一颗橄榄时,有人开始敲门。

  她紧张地转身,抚平长袍上的皱褶。“请进。”

  门开了,提利昂·兰尼斯特走进来。“小姐。我没打扰你吧?”

  “我是您的囚犯?”

  “你是我的客人。”他戴着首相项链,一条金手串成的链子。“我想我们得谈谈。”

  “遵命。”珊莎发现自己很难不看他的脸;他的面容实在太丑,竟让她觉得有股奇特的吸引力。

  “食物和衣服都还满意?”他问。“还需要什么,你尽管开口。”

  “您真是太仁慈了。今天下午……感谢您救了我。”

  “乔佛里如此恼怒是有原因的。六天之前,你哥哥袭击了我叔叔史戴佛,他当时驻军在一个叫牛津的村子,离凯岩城三日骑程。你们北方人赢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我们今早才接到消息。”

  罗柏会把你们通通杀死,她欣喜地想。“这……这真可怕,大人。我哥哥是个可恶的叛徒。”

  侏儒无力地微笑,“嗯,他不是个毛头小鬼,这一点毋庸置疑。”

  “蓝赛尔爵士说罗柏带着一群恶狼……”

  小恶魔轻蔑地大笑。“蓝赛尔爵士是咱们的酒袋战士,多半连恶狼和恶瘤都分不清。你哥哥带着他的冰原狼,我想仅此而已。北方人潜入我叔叔的营地,割断系马的绳索,随后史塔克大人放狼进去。如此一来,训练有素的战马也发了疯。许多骑士被踩死在帐篷里,其余的乌合之众惊醒之后四散奔逃,为了赶路,连武器也不顾。史戴佛爵士在追马时被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当胸刺杀。卢伯特·布拉克斯爵士、莱蒙·维卡瑞爵士、克雷赫伯爵和贾斯特伯爵据传也都战死。五十多名贵族被俘,其中包括贾斯特的几个儿子和我侄子马丁·兰尼斯特。侥幸逃过一劫的人到处胡说八道,说什么北方的旧神跟你哥哥一起参战。”

  “那……没有什么巫术喽?”

  兰尼斯特嗤之以鼻。“巫术是笨蛋掩饰无能的借口,涂抹在失败外面的佐料。看来我那没脑子的叔叔甚至没有设置岗哨。他的军团都是新手——学徒、矿工、农民、渔夫,兰尼斯港里的垃圾。惟一的谜团是你哥哥如何能突袭他们?我们的军队仍然控制着坚固的金牙城,他们发誓他没经过那里。”侏儒焦躁地耸耸肩。“总之呢,罗柏·史塔克是我父亲的心病,乔佛里则是我的心病。告诉我,你觉得我那当国王的外甥怎样?”

  “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他,”珊莎立刻答道。

  “真的?”他并不信服,“现在也是?”

  “我对陛下的爱更胜以往。”

  小恶魔纵声大笑,“好好好,总算你有个好老师,说谎学得不错,或许将来有一天,你会为此心怀感激,孩子……哦,你还是个孩子,对吗?还是你已经来了初潮?”

  珊莎脸红了。这是个无礼的问题,但比起在半个城堡的人面前被扒光衣服,这点羞耻又算不上什么。“没有,大人。”

  “那最好。听着,我不想让你嫁给乔佛里,希望这算是一点安慰。发生了这么多事,只怕联姻已无法令史塔克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和解。真可惜,这桩婚事本是劳勃国王少有的明智之举,却被乔佛里搞砸了。”

  她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才对,但言词卡在了喉咙里。

  “你很安静,”提利昂·兰尼斯特评论。“你得遂心愿了吗?你希望终止婚约吗?”

  “我……”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这莫非是个陷阱?如果我说出真话,他会不会惩罚我?她凝视着侏儒凶恶而突出的额头,凝视着他冷冷的黑眼珠和狡黠的绿眼珠,还有弯曲的牙齿和金属丝般的胡子。“我只想乖巧忠诚。”

  “乖巧忠诚,”矮子若有所思地说,“并远离兰尼斯特家的人。真难为了你,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这么想。”他笑了笑。“他们告诉我,你天天造访神木林。你都祈祷些什么,珊莎?”

  我祈祷罗柏的胜利和乔佛里的死亡……我为家乡,为临冬城祈祷。“我祈祷战争早日结束。”

  “快了,孩子。你哥哥罗柏和我父亲大人之间很快会爆发决战,由此解决一切争端。”

  罗柏会打败他,珊莎心想。他打败了你叔叔和你哥哥詹姆。他也会打败你父亲。

  侏儒似乎把她的脸当成了一本打开的书,将她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别太看重牛津之战,小姐,”他客气地告诉她,“一场战斗无法决定战争的胜负,而我那史戴佛叔叔完全不能与我父亲大人同日而语。下次去神木林,就祈祷你哥哥能明智地屈膝臣服吧。一旦北方归顺国王的统治,我就送你回家。”他跳下窗边坐椅,“你今晚就睡这儿。我会派我的人为你把守,请放心,石鸦部的人——”

  “不,”珊莎惊慌地夺口而出。如果她被锁在首相塔里,日夜由侏儒的手下看守,唐托斯爵士又如何能救她自由呢?

  “你喜欢黑耳部?如果女人在身边你觉得自在些,我就把齐拉留给你。”

  “不不,求求您不要,大人,我害怕这些野蛮人。”

  他咧嘴笑笑,“我也一样。但关键在于,他们能吓住乔佛里和那窝称之为御林铁卫的毒蛇和马屁精。有齐拉和提魅在旁,没人敢加害于你。”

  “可我宁愿睡自己的床,”一个谎言出现在脑海,如此恰如其分,她当即脱口而出,“这座塔是我父亲的部下被残杀的地方,他们的鬼魂留在这里,会让我做噩梦的。我不管往哪里看,都能看到他们的血。”

  提利昂·兰尼斯特端详着她的脸。“我对噩梦并不陌生,珊莎。也许你比我想像的更明智。那好吧,至少允许我将你安全地护送回去。”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三章 凯特琳

  走到村庄之前,天便已全黑。凯特琳默默地思量,不知这村子是否有名字。就算曾经有过,也早已被逃难的人群所带走。他们带走了每一件东西,甚至没放过圣堂的蜡烛。文德尔爵士点起一根火把,领她穿过低矮的门楣。

  圣堂之内,七面高墙皆已破碎倾塌。我们的上帝独一无二,但他有七种位态,正如我们的圣堂是一座建筑,却有着七面高墙,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奥密德修士便如此教诲她。大城市里那些繁华的圣堂中七神总有各自的雕像,而每一位都有专门的祭坛。在临冬城,柴尔修士只在每面墙上悬挂不同的雕刻面具。在此地,凯特琳只看得到粗糙的素描画。文德尔爵士把火把插进门边的壁台,退回门外去陪伴罗拔·罗伊斯。

  凯特琳仔细端详那些面孔。和别处一样,天父留着胡须。圣母笑意不减,慈祥和蔼。战土擎着巨剑。铁匠拿着锤子。少女青春又美丽。老妪枯瘦而睿智。

  而那第七张脸……陌客的脸孔分辨不出男女,更像两者同体。他是从遥远之地来的流浪人,天边永恒的放逐者,既像人又不像人,不被了解更无从了解。在此地,他的脸被画成一个黑色的椭圆,黑影之中加上两点星光权作眼睛。这张面庞让凯特琳不安。从陌客那里她无法寻求安慰。

  于是她在圣母面前跪下。“夫人啊,请用您慈母的眼光来看扩这场战争。他们都是您的子孙,每个人都是。求您眷顾他们,眷顾我的儿子。求您看护罗柏、布兰和瑞肯,一如我在他们身旁。”

  圣母的左眼上横贯着一道裂痕,看来好似哭泣。凯特琳听见文德尔爵士的大嗓门,时不时还有罗拔爵士低声的回答,他们应在谈论即将来临的战斗。舍此之外,夜晚一片沉寂,连蟋蟀的声音都听不到。诸神保持沉默。奈德呀,你的远古诸神回应过你吗?她不禁想,当你跪在心树之下,它们真的在倾听你的话语吗?

  火炬发出的摇曳光芒在墙壁上舞蹈,那些脸庞似平被赋予了生命,火光扭曲着它们,改变着它们。城市里大圣堂中的塑像总能留下石匠雕工的心机,然而此处的木炭图画却粗拙得无有特点。天父的脸让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此刻正在奔流城卧床不起,奄奄一息。战士让她想起了蓝礼和史坦尼斯,罗柏和劳勃,詹姆·兰尼斯特和琼恩·雪诺。恍惚之间,在那些线条中她甚至看见了艾利亚的神色。一阵风穿过门槛,火炬劈啪摇荡,这种意象便随之而去,湮没在橘红色的光辉中。

  火炬散发的烟尘熏得她眼睛隐隐作痛。她用伤残的手掌努力擦拭。当她再度抬眼凝视圣母时,却看见了自己的母亲。米妮莎·徒利夫人因难产过世,当时是为给霍斯特公爵产下次子。孩子和她一同离去,父亲的一部分也随她走了。她总那么沉静,凯特琳想着,想着母亲柔和的手臂,温暖的笑意。如果她还在世上,我们的生

  活将变得多么不同啊。她不知米妮莎夫人是否了解她的长女,这个跪在她面前的女人的心境。呵,我跋涉了千山万水,为了什么?我到底是为了谁?我失去了自己的女儿们,罗柏不要我,布兰和瑞肯想必认为我是个冷酷无情的母亲。甚至奈德临终时,我到底在哪儿……。

  她的头脑开始发晕,整个圣堂在身旁旋转。四周暗影摇晃轮换,诡异的禽兽在破碎的白墙上奔波。凯特琳整天没有进食。这并不明智。她对自己无力地分辩说都是因为没有时间,然而她又深知,在失去了奈德的世界里一切都没了滋味。他们砍下他的头颅,一次杀了两人。

  身后的火炬突然进发出一阵亮光,朦胧之间,圣母呈现妹妹的容貌,只是那对眼睛比回忆之中的更加刚硬,不太像莱莎,更像是瑟曦。是啊,瑟曦也是穆青亲。不管孩子的生父是谁,是她怀胎十月,在体内踢打,混合着痛苦与鲜血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如果他们真是詹姆的……

  “瑟曦也向您祈祷吗,夫人?”凯特琳询问圣母。那个高傲、冷酷、美丽的兰尼斯特王后的形象清楚地印在墙上。画像上裂缝尤在,犹如瑟曦在为自己的儿女悲歌。七神七而为一,一中有七,奥密德修士告诉过她。老妪有少女的美,圣母有战士的强,只要她的孩子们身临险境。是啊……

  在临冬城和劳勃·拜拉席恩相处的短短时日,她已知国王没有给过乔佛里多少温暖。假如知道那男孩是詹姆的种,想必劳勃会毫不犹豫将他和他母亲一并处死,而对此任何人都无法责难。私生子固然司空见惯,然而乱伦之举却为新旧诸神所不容,由此邪行而生的孩子将在圣堂里或神木林中被公开宣布为孽种。龙王们兄妹通婚,然而他们是古老瓦雷利亚的血统,遵循瓦雷利亚人的习俗。像他们的龙一样,高傲的坦格利安家族从不听从神人的呼唤。

  奈德一定已了解这事实,如同在他之前的艾林公爵。难怪王后把他们都杀了。换作是我,会这么做吗?凯特琳握紧拳头,伤残的手指上有从刺客的刀下拯救儿子而留下的伤痕,深可见骨,至今未愈。“布兰也知道,”她轻声说,低下了头。诸神在上,他一定看见或听到了什么.所以他们要把他扼杀于病床。

  在失落和疲惫中,凯特琳·史塔克投身于神灵的怀抱。她跪在铁匠面前,因为他负责修复破损的事物,她请求他给予她可爱的甜心布兰以关注和保护;她跪在少女面前,恳求她将她的勇气赐予艾莉亚和珊莎,保护她们的清白之身;在天父面前,她祈求公正,祈求迫寻正义的力量和知晓正义的智慧;在战士面前,她祈求他让罗柏变得强壮,护佑他平安地穿越战场。最后,她来到老妪跟前,老妪的形象总是一手擎灯。“指引我。巴,睿智的夫人,”她祷告,“指引我该走的路,别让我在前方的黑暗中迷失方向。”

  许久之后,脚步声在身后响起,门上传来敲击声。“夫人,”罗拔爵士礼貌地说,“请您原谅,不过我们的时间到了。必须在破晓之前赶回去。”

  凯特琳僵硬地起立。膝盖隐隐作痛,她只想要羽床和枕垫。“谢谢你,爵士。我准备好了。”

  他们沉默地策马穿越稀疏的树林,高大的树木因海风的吹刮而东倒西歪地侧向海的反面。马群紧张的嘶鸣和铁器叮当的交击是他们天然的向导,指引他们回到蓝礼的营地。在黑暗之中,人和马排列成长长的纵队。他们漆黑无垠,好似“铁匠”将黑夜本身锻造进了钢铁中。她的左边有飘扬的旗帜,右边也是,前方的旗帜更是一排接着一排,然而在黎明前的黑暗之中,看不到一种颜色,分不出一个纹章。这是一支灰色的军队,凯特琳想,灰色的战士骑着灰色的骏马打着灰色的旗号。

  蓝礼的阴影骑士们高举长枪,静坐在马鞍上等待。她穿过这片由裸露而高大的林木组成的森林,将这些被剥夺了绿叶和生机的大树抛在身后。抬眼望去,风息堡矗立之处是一片更深沉的黑暗,黑色的墙壁无法反射夜晚的星光,隔着原野,只见史坦尼斯公爵扎营之地正有火把来来往往。

  蓝礼帐中烛光通明,映得那丝绸帐篷似乎在放光,好似一座雄伟的、发射绿光的魔法城堡。两名彩虹护卫守在大帐门边。碧光奇异地照在帕门爵士紫色的外衣上,并给了覆在埃蒙爵士全身铠上的黄釉向日葵以一种病态的色彩。他们头盔上飘着长长的丝羽毛,肩上垂着彩虹披风。

  帐内,布蕾妮正为国王穿戴战装,而塔利伯爵和罗宛伯爵在一旁谈论部署和战术。营帐里很温暖,十几个小铁盆里的煤球在燃烧,散发出热能。“我一定要跟您谈谈,陛下,”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给他冠上国王的头衔,无论如何要让他注意到她。

  “好的,我马上就好,夫人,”蓝礼答应。布蕾妮正把背甲和胸甲系在他的加垫外衣上。国王的铠甲乃是深绿,是夏日密林里树叶的色彩,绿得深沉,似乎能吸收烛光的焰芒。金色的光辉在铠甲的扣子和饰品上闪烁,如同树林里缥缈的鬼火,随着他的行动而摇曳。“请继续,马图斯大人。”

  “陛下,”马图斯·罗宛边说边瞟了凯特琳一眼。“此刻,我军已准备就绪。为何要等天明?吹响号角,让我们进军吧。”

  “要人们说我背信而胜,发动毫无骑士精神的偷袭?黎明才是约定的时间。”

  “黎明是史坦尼斯选择的时间,”蓝道·塔利指出,“他想背乘初升的太阳冲击我们。而我军则几乎是半盲状态。”

  “那最多只能造成片刻的惊骇,”蓝礼自信地说,“洛拉斯爵士将挡住他们。之后将开始混战。”布蕾妮为他系紧绿色的皮带,扣上金色的扣子。“我老哥去世之后,不许任何人侮辱他的尸首。他是我的血亲骨肉,我决不允许谁把他的头颅穿在枪上到处炫耀。”

  “假如他投降呢?”塔利伯爵问。

  “投降?”罗宛大人大笑,“当年梅斯·提利尔把他困在风息堡,他宁可吃老鼠也不愿献城。”

  “那时的状况我记得很清楚。”蓝礼抬起下巴让布蕾妮系好护喉。“到最后山穷水尽,实在支撑不住,加文·威尔德爵士和他手下三个骑士便合谋赚开一道边门开城投降,却不料被史坦尼斯逮个正着。他下令用投石机把他们从城上抛出去。我还记得加文被捆上去时脸上的表情,他一直是我们的教头啊。”

  罗宛大人有些迷惑。“没人从城内掷出来啊。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因为克礼森学士劝阻了史坦尼斯,他说既然我们困窘得快要吃同伴的尸体,怎么能把好肉就这么投掷出去呢。”蓝礼把头发拢了拢。布蕾妮用天鹅绒的带子将它系住,并在他耳边装了一顶小垫帽,以减轻头盔的重量。“多亏洋葱骑士,我们才没有堕落到啃食尸体的地步,当时那是迫在眉睫的事了。对加文爵士来说更是如此,他死在牢里。”

  “陛下。”凯特琳一直耐心等待,不过时间越来越少。“您答应要听我一言。”

  蓝礼点头。“去战斗吧,大人们……呃,如果巴利斯坦·塞尔弥在我老哥的阵营里,千万要活捉他。”

  “巴利斯坦爵士自被乔佛里赶走后就没了消息,”罗宛大人质疑。

  “我了解那位老人。他需要一位供他守护的国王,不然他算什么?既然他没站到我这边,凯特琳夫人说他也没和奔流城的罗柏·史塔克在一起。那么,除了史坦尼斯,他还能在哪儿呢?”

  “如您所愿,陛下。他将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两位大人深深一鞠躬,转身退出。

  “请畅所欲言,史塔克夫人,”蓝礼道。布蕾妮将披风搭上他宽阔的肩膀。披风乃是金线织成,十分沉重,上面有黑玉镶成的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兰尼斯特的人企图加害我儿子布兰,我无数次扪心自问这到底是为了什么。直到那天听了您哥哥的话,我才恍然大悟。他坠楼当天正是狩猎的日子,劳勃、奈德以及大部分人都去追逐野熊,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留在临冬城内,还有王后。”

  蓝礼没有忽略她的暗示。“所以你认为,那孩子看见他们乱伦的……”

  “我求求您,陛下,准许我到您哥哥史坦尼斯那边去,把我的怀疑告知他。”

  “目的何在?”

  “如果您和您哥哥愿意暂时搁置王冠,罗柏也会。”她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只能希望儿子会这么做。必要之时,她要确保他这么做,就算罗柏手下的诸侯不肯听从,相信罗柏会听她的话。

  “你们三人应当协力召开大议会——这个国家已经有上百年没召集过了。我们将派人去临冬城,让布兰讲述他的故事,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兰尼斯特家族才是真正的篡夺者。然后,由应召而来的七国上下所有领主来共同决定谁是他们的统治者。”

  蓝礼大笑。“告诉我,夫人,你们的冰原狼会为谁当头狼而投票吗?”布蕾妮拿来国王的手套和巨盔。盔上装饰着黄金鹿角,约有一尺半长。“谈判的时间已然过去,如今是比试力量的时刻。”蓝礼把龙虾状、金绿相间的手套穿进左手,布蕾妮则跪在地上替他系腰带,腰带因长剑和匕首的关系而显得沉重。

  “以圣母的名义,我恳求您,”凯特琳喊道,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帐门。她觉得自己似乎看见某个东西移了进来,可当她回过头去,只有国王的影子映照在丝制篷布上,变换摇曳。只听蓝礼说了个笑话,他的影子也随之迁移,提起剑。绿帐浮现黑的阴霾,烛火闪烁颤抖的光。事情变得很奇特,很不对劲,她发现蓝礼的剑还好端端地别在腰间,并未出鞘,而那影子般的剑……

  “好冷,”蓝礼用一种细微而迷惘的语调说,半晌之后,护喉处的钢板就如棉布一般被轻轻划开,被一柄并不存在的影子剑划开。他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细小而粗浊的喘息,喷涌的鲜血便阻塞了喉咙。

  “陛——不!”当那邪恶的喷流脱缰而出时,蓝衣卫布蕾妮撕心裂肺地哭嚎起来,和寻常受惊的小女孩无异。国王蹒跚着倒在她怀中,大片的鲜血在盔甲前流淌,暗黑的潮流淹没了绿色与金色。蜡烛纷纷熄灭。蓝礼挣扎着想开口,却被自己的鲜血哽住。他的双腿已然倾颓,全然凭借布蕾妮的力量支撑。她仰起头,放声呼叫,却在极度苦痛中无法吐词。

  影子。某种既黑暗又邪恶的事情正在此地发生,她知道,这是一种她所无法了解的事情。那影子不是蓝礼的身影。死亡从门外而来,夺走了他的生命,迅疾一如吹灭烛火的狂风。

  数秒之后,罗拔·罗伊斯和埃蒙·库伊便带着两名手执火把的军士闯了进来,然而凯特琳却觉得似乎过了半个夜晚。他们看见倒在布蕾妮怀中的蓝礼,看见她被国王的鲜血浸得通红,罗拔爵士发出惊怖的喊叫。“你这歹毒的女人!”身穿黄釉向日葵铠甲的埃蒙爵士吼道,“放下他,你这可恶的东西!”

  “诸神在上,布蕾妮,这到底是为什么?”罗拔爵士质问。

  布蕾妮从国王的躯体上抬起头。国王的血不住涌出,肩上的彩虹披风染得血红。“我……我……”

  “你会偿命!”埃蒙爵士从门旁的兵器堆里拔出一根长柄战斧。“你要为国王偿命!”

  “不要!”凯特琳·史塔克呼喝,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但太迟了,他们都因鲜血而变得疯狂,人们喊叫着扑上来,淹没了她无力的话语。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布蕾妮以凯特琳无法置信的速度行动起来。她的剑并不在手边,因此她抽出蓝礼的佩剑,挡住埃蒙劈下的斧头。钢铁剧烈碰撞,擦出蓝白火花。布蕾妮一跃而起,将国王的躯体粗率地推到一旁。再次扑击而来的埃蒙爵士被尸首绊了一下,一愣之间,布蕾妮的剑便生生斩断了斧柄,断裂的斧头在空中旋转。

  这时,一名军土手执火把刺向她的背部,然而彩虹披风浸透了血,无法燃烧。布蕾妮回身,挥剑,火把与手臂齐飞,焰火点燃地毯。残废的军士凄厉地惨叫。埃蒙爵士扔下斧子,拔出自己的佩剑。第二位军士跳上前来,布蕾妮闪身弹开,两剑在空中急速交击、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随后埃蒙·库伊加入战团,以一敌二,布蕾妮只能后退,但她竭力和他们保持平手。地上,蓝礼的头颅无力地滚向一边,那道伤口恐怖地张开,血液缓缓地、缓缓地流出来。

  罗拔爵士一直没有动手,犹豫不决,现在他也摸向自己的剑柄。“罗拔,别这样,听我说。”凯特琳抓住他的胳膊。“你们弄错了,不是她。救救她吧!听我说,这是史坦尼斯于的。”这个名字想也没想便浮现在嘴边,然而当她说了出来,迅即明白这是事实。“我发誓——你了解我的荣誉——是史坦尼斯害了他。”

  年轻的彩虹骑士用苍白而惊恐的眼睛瞪着那正疯狂作战的女人。“史坦尼斯?他怎么做的?”

  “我不知道。是巫术,某种黑暗的魔法,那里有道影子,影子。”她自己都听出自己语带颠狂,然而言语却滔滔不绝,一如身后飞速交击的利刃。“有一道拿着利剑的影子,我发誓,我亲眼看见了。你瞎了吗,那女孩爱他啊!快帮帮她吧!”她回头一瞥,只见第二名军士也倒了下去,长剑从他无力的手指中松脱。营帐外人声鼎沸,显然,愤怒的人群随时都可能一拥而入。“她是清白的,罗拔。我向你保证,以我丈夫之名和史塔克家族的荣誉向你保证!”

  这句话打动了他。“我会制止他们,”罗拔爵士道,“快把她带走。”他转身走出去。

  地毯上的火焰终于燃到了帐幕上,营帐内火势四处蔓延。埃蒙爵士狠狠地攻击布蕾妮,他身穿黄釉钢甲而她只穿着羊毛衣。然而他的不幸在于遗忘了凯特琳。她举起铁炭盆,砸在他的后脑勺上。他戴着头盔,这一击并不致命,但足以让他栽倒在地。“布蕾妮,跟我走,”凯特琳命令。女孩立即把握机会,手起剑落,划开绿丝帐篷。她们并肩奔入黎明前的黑暗和寒意中。嘈杂的喧哗从营帐另一头传来。“走这边,”凯特琳指点,“动作放慢。我们不能奔跑,否则会惹人起疑。若无其事地走,就当什么也没发生。”

  布蕾妮收剑入鞘,跟在凯特琳身后。夜晚的空中有雨的气息。在她们后方,国王的帐篷完全着了火,飞升的火苗直冲夜空。无人在意她们。人们急冲冲地跑过,嘴里高呼着火灾、谋杀和巫术。还有的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旁,低声议论着什么,只有几个人在祈祷,而凯特琳只发现有一名独一无二的年轻侍从跪倒在地,公然地啜泣。

  谣言口耳相传,蓝礼的大军在逐步瓦解。夜晚的篝火渐渐熄灭,东方的旭日晨光下,风息堡硕大无朋的身躯卓然不群,宛如梦幻中的巨崖。苍白的迷雾一丝丝涌动,弥漫整个原野,随后又在太阳的光辉和清风的羽翼下四散逃窜。那是清晨的幽灵啊,老奶妈给她讲过这个典故,那是返回坟墓的灵魂。蓝礼就在里面,一如他的哥哥劳勃,一如她挚爱的奈德。

  “我从没抱过他,直到他死去的那一刻,”她们在扩散的混乱中穿梭,布蕾妮静静地说。她的语调听起来似乎随时可能崩溃。“前一刻他还在笑,突然却到处都是血……夫人,我不明白。您看见了吗,您看见……?”

  “我看见了一道影子。我起初以为那是蓝礼的影子,然而不是,那是他哥哥的影子。”

  “史坦尼斯大人?”

  “我能感觉到他。这听起来没什么理由,但我知道……”

  对布蕾妮而言,这句话已经足够。“我会杀了他,”这位身材高大、容貌平庸的姑娘斩钉截铁地宣布。“我会亲手杀了他,用我主公的剑替他报仇。我发誓!我发誓!我发誓!”

  哈尔·莫兰和她的护卫备好了马等着她。文德尔·曼德勒爵士正急不可捺地四处打听,想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夫人,整个营地都好像发了疯!”瞧见她们,他不假思索地喊道。“蓝礼大人,他到底——”他突然住嘴,瞪着浑身浴血的布蕾妮。

  “他已去世,但不是我们干的。”

  “这场战斗——”哈尔·莫兰接过话头。

  “没有战斗了。”凯特琳翻身上马,护卫们在她身边整队集结,文德尔爵士靠到她左边,派温·佛雷爵士在右。“布蕾妮,我们携带了两倍于人数的马匹。你挑一匹,跟我们走吧。”

  “夫人,我有马,还有自己的铠甲——”

  “那些都不用管。我们必须在他们立意追踪我们之前逃得远远的。国王被杀时我俩都在场,人们不会忘记这个事实。”于是布蕾妮一言不发地转身照办。“出发!”当护卫们全体上马后,凯特琳即刻下令。“若有人阻拦,格杀无论!”

  晨光用修长的指头抚摸着原野,带回世界的色彩。薄雾之下,灰色的战士骑着灰色的骏马举着影影绰绰的枪矛,一万枝长枪的尖头闪烁着金色的寒光,一望无垠的飞扬战旗呈现出红粉橙,显示了蓝白棕,照耀着高贵的金黄。那里有风息堡和高庭全部的精锐骑兵啊,一个小时之前还是蓝礼的大军,如今却都属于史坦尼斯,凯特琳明白,虽然他们自己大概还不知道。如果不追随最后的拜拉席恩,他们还能效忠谁呢?史坦尼斯赢了,仅靠一次邪恶的打击便赢得了一切。

  我是合法的国王,他宣称,说话时下巴像钢铁一样紧绷,而你儿子和我弟弟一样都只是叛徒。他也有末日来临的那一天。

  一阵寒意浸透全身。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四章 琼恩

  山丘自浓密的森林中骤然升起,孤立而突兀,数里之外便能看见强风吹刮的峰顶。游骑兵们都说,野人称它为先民拳峰。它真的像拳头,琼恩心想,它自土地和树林间高高屹立,光秃棕褐的山坡上乱石密布。

  他随莫尔蒙司令和高级官员们上了山顶,把白灵留在树荫下。因为他们登山时,冰原狼三次逃开,前两次他勉强服从于琼恩的口哨,等到第三次,司令大人失去了耐心,叫道:“随他去,孩子。我想在日落之前抵达峰顶。你待会儿再去找狼吧。”

  上山的路陡峭而崎岖,顶峰环绕着一圈由乱石砌成、及胸高的墙。人们不得不向西绕了一大圈,方才找到一个容马通行的缺口。“这里地势不错,索伦,”登顶之后熊老宣布。“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了,我们就在这里安营扎寨,等待断掌。”语毕总司令翻身下马,他的动作惊扰了肩上的乌鸦。鸟儿高声抱怨几句,飞上了天。

  山顶的风光很不错,但真正吸引琼恩的是那道环墙:风化的灰石上爬满片片苍白的地衣,绿色的苔藓轻轻拂动。传说这座拳峰是黎明纪元里先民所修筑的环堡。

  “地方虽古老,但依然坚固,”索伦·斯莫伍德说。

  “古老,”莫尔蒙的乌鸦在他们头顶吵吵闹闹,挥舞翅膀,尖叫着,“古老,古老,古老。”

  “闭嘴,”莫尔蒙抬头对鸟儿吼道。熊老向来骄傲,不肯在别人面前示弱,但琼恩也不是那么好骗的,他看得出来,跟着年轻人走了这么长的路,老人已经疲惫不堪。

  “必要的时候,这个高地很容易防守,”索伦一边策马巡视环墙,一边指出,黑貂皮斗篷在风中激荡。

  “没错,这地方行。”熊老迎风抬起一只手,乌鸦旋即停上他的前臂,爪子紧紧扒住黑环甲。

  “水的问题怎么解决,大人?”琼恩询问。

  “在山脚下,我们不是刚涉过一条小溪么。”

  “两地之间,有一段很长的攀爬,”琼恩指出,“而且溪流在石头环垒之外。”

  索伦开了口:“怎么,懒得不愿爬山了,小子?”

  莫尔蒙司令也接口道:“看样子,我们找不到比这更坚固的地方了。我们可以把水先挑上来,确保补给充足。”琼恩知道多说无益,便不再开口。于是命令就此下达,守夜人的弟兄们很快在先民修筑的石墙后搭起了帐篷。黑色的营帐如雨后蘑菇般纷纷浮现,毯子和铺盖卷罩住了光秃的土地。事务官们将驮马排成长长的队列,喂它们草料和清水。林务官们则乘着落日的余晖拿起斧子到树林里砍伐木材,以备夜晚之需。一群工匠着手清理地面,挖掘厕所,并解下捆捆用火淬硬的木桩。“天黑之前,务必把环墙每个开口都挖好壕沟,立起桩子,”熊老下令。

  等司令官的营帐搭好,将马匹安顿完毕,琼恩便下山去寻找白灵。冰原狼立刻响应他的召唤,沉默地冲出来:前一刻琼恩还孤身一人,大步走在林间,踏着松果和落叶,边吹口哨边喊叫;下一刻,这头大白狼就已经漫步在他身边,苍白一如晨雾。

  可抵达环堡外围时,白灵却又不肯前进。他小心翼翼地跑上前去嗅嗅岩石的缝隙,接着便忙不迭地后退,好像很不喜欢嗅到的气息。琼恩抓住他颈背,打算硬拖他进入环墙,这并不容易——冰原狼几乎和他一般重,无疑还远比他强壮。“白灵,你是哪儿不对劲了?”他从来不会这么违拗啊。最后琼恩只好放弃。“随你便啦,”他告诉狼,“去吧,打猎去吧。”他穿过青苔密布的石墙往回走,那双红色的眼睛一直盯着他。

  墙里面应该很安全。居高临下,附近地区都在视野之中,而山坡在北、西两面都非常陡峭,惟在东方稍微舒缓。虽然如此,但随着暮色渐沉,黑暗逐步渗透到林间的空旷中,琼恩心里的惴惴不安却油然而生。这可是鬼影森林啊,他告诉自己,这里或许真的有鬼魂,先民的幽灵在此徘徊不去呢。毕竟这里曾是他们的地盘。

  “行了,别孩子气了,”他对自己说。爬上堆叠的乱石,琼恩望向落暮的太阳。乳河蜿蜒着流向南方,河面上闪烁的微光,好似锻冶中的黄金。上游的土地更加崎岖,浓密的森林不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光秃的石丘,它们肆无忌惮地高高耸立,并向着北方和西方延伸。远方的地平线上,山脉好似雄浑的阴影,一片接一片,直至变得灰白模糊。参差的峰峦上终年积雪,纵然遥遥相望,它们依旧那么庞大、冰冷、寂寞而荒凉。

  拉近视线,四周完完全全是树的天下。南面和东面,林木直到视野尽头,这是一片无比辽阔、盘根错节的密林,撒下成千上万暗绿的影子,其中点缀着几处红色,那是挤开松树或哨兵树的鱼梁木,偶而浮现的黄则是几株开始成熟的阔叶烟草。朔风吹起,他听见远比他年迈的枝叶在呻吟叹息。千百片树叶集体舞蹈,一时之间,森林似乎化为深绿的海洋,风暴流转,不得宁息,恒同日月,难以揣测。

  白灵怎会喜欢独自待在这种地方?他心想。在这片林海汪洋里,任何移动的事物,即便正朝着环堡扑来,也根本无从窥见。任何事物。真有什么不测我们该怎样防备?他在原地伫立许久,直到太阳消失在锯齿状的山脉后,暗影爬进了森林。

  “琼恩?”山姆威尔·塔利喊道,“果然是你。你还好吗?”

  “很好。”琼恩跳下墙。“你呢?”

  “不错。我觉得不错。真的。”

  琼恩不打算用自己的忧虑去烦扰朋友,尤其是面对刚开始找到勇气的山姆威尔·塔利。“熊老打算在这里等候断掌科林以及影子塔的人马。”

  “这似乎是个很坚固的地方,”山姆说,“先民的环堡……你觉得这里从前打过仗吗?”

  “当然喽。对了,你该把鸟儿准备好。熊老正打算派它送信呢。”

  “我真想把它们通通派走。它们讨厌被关进笼子。”

  “你要有翅膀,也会这样想。”

  “我要有翅膀,早飞回黑城堡吃猪肉馅饼了。”山姆说。

  琼恩用灼伤的手掌拍拍对方肩膀,他们并肩回到营地。周围的营火升了起来。头顶,星星也出来了。“莫尔蒙的火炬”,那绵长的红尾如明月一般耀眼。还没走到鸦笼,琼恩便听见了它们的尖叫。很多鸟儿正喊着他的名字。对于制造噪音,乌鸦可是孜孜以求,决不害臊,说不定它们也感觉到了。”我先去照管熊老,”他说。“不把他喂饱,他也会吵吵闹闹。”

  熊老正和索伦·斯莫伍德及另外六七个军官讨论军务。“你来了啊,”老人粗声道,”没事的话,给我们端点热酒。今晚上凉得要命。”

  “是,大人。”于是琼恩升起篝火,找负责给养的人要了一小桶莫尔蒙最喜欢的红葡萄酒,并将之倒进壶中。随后他将水壶搁在火上,自己跑去取其他材料。熊老对他爱喝的香料热酒是很讲究的:添加的肉桂、豆蔻和蜂蜜都有特定的剂量,不多也不少,此外还要加入葡萄干、坚果和干浆果,但不放柠檬——因为那是来自遥远南方的奢侈品,非常稀罕,熊老只用它来搭配早餐的啤酒。“饮料的第一功用是温暖身体,”司令官如此强调,“但葡萄酒不能煮沸了”。于是琼恩小心翼翼地盯着水壶。

  他边工作,边听着帐内的谈话。只听贾曼·布克威尔道:“要进入霜雪之牙,最容易的路是顺着乳河上溯。但假如我们选择这条路,一定会给雷德知道,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然无疑。”

  “那就走巨人梯,”马拉多·洛克爵士说,“说穿了,风声峡也可以考虑。”

  葡萄酒冒出蒸汽。琼恩连忙把水壶从火上放下,倒满八个杯子,端进帐篷。只见熊老目不转睛地盯着山姆在卡斯特堡垒里绘制的粗糙地图。他从琼恩端的盘子里拿了一个杯子,用力灌下一口,粗率地点头,以示嘉许。他的乌鸦不肯沉默,在他手臂上跳来跳去。“玉米,”说,“玉米,玉米。”

  奥廷·威勒斯爵士挥开酒盘。”我决不进山,”他用细微而疲倦的语气说,“霜雪之牙那地方夏天都冷煞人,而目前……倘若遇上风暴……”

  “嗯,除非万不得已,我不打算冒险进入霜雪之牙。”莫尔蒙说,“野人和我们一样,不能靠岩石和积雪过活。甭管他们聚集了多少人,很快便会从大山中出来,而惟一的路径便是顺着乳河河道向下。如此看来,我们在此正好扼住要害。他们绕不开我

  “恐怕他们根本就没打算绕开。他们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呢?就算加上断掌的人马,也不过才区区三百。”马拉多爵士接过琼恩盘中的杯子。

  “就算要打,也找不到比这里更好的地势。”莫尔蒙宣布,“所以我们得加紧准备,设好刺钉和陷坑,在山坡上布满蒺藜,每个裂口都要修补完整。贾曼,我需要借重你敏锐的观察力,带上你的人,在营地附近和河岸两边布下警戒,让他们藏在树上,一旦发现不明物接近便立刻报告。我们再来谈水的问题,必须储备大大多于当前需求的水。我命令,立刻着手开挖蓄水池。繁重的劳动眼下会让弟兄们不满,但到头来对我们可是性命攸关。”

  “我的游骑兵——”索伦·斯莫伍德开口。

  “断掌抵达之前,你的游骑兵只准在河的这一岸巡逻。他到达之后,我们再做决定。我不想失去任何兄弟。”

  “那么,曼斯·雷德或许正在离此一日骑程外集结军队,而我们都不知道呢,”斯莫伍德抱怨。

  “我们已经知道野人在何处集结,”熊老反驳,“卡斯特告诉了我们。我虽然讨厌他,但我不认为他会在这种事上撒谎。”

  “那好吧,”斯莫伍德沉着脸离去。其他人比较礼貌,喝完了酒,才纷纷离开。

  “用晚餐吗,大人?”琼恩问。

  “玉米,”乌鸦尖叫。莫尔蒙沉默了一会儿,最后才开口:“你的狼今天可有猎获?”

  “他还没回来呢。”

  “他和我们一样,也需要新鲜肉食。”莫尔蒙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把玉米喂乌鸦。“你也觉得我不该限制游骑兵的活动?”

  “这轮不到我来发表议论,大人。”

  “如果我认真的问你呢?”

  “如果游骑兵只在拳峰视线之内活动,我不认为他们能找到我叔叔。”琼恩承认。

  “他们是找不到的。”乌鸦急切地啄食熊老掌中的玉米粒。“别说是两百人,就算咱们有一万人,这片土地也过于辽阔。”玉米给吃了个干净,莫尔蒙抖了抖手臂。

  “您不会放弃搜索吧?”

  “伊蒙学士说你是个聪明人。”莫尔蒙把乌鸦让回肩膀。鸟儿歪起脖子,小眼睛闪闪发光。

  他把琼恩逼到了死胡同。“这个……这个我觉得让一个人找两百人比让两百人找一个人要容易得多。”

  乌鸦发出一阵咯咯的尖叫。透过厚厚的灰胡子,熊老笑了,“我们这群人留下的踪迹就连伊蒙也能跟上。屯在山上,相信我们的营火打霜雪之牙那边都能看到。如果班·史塔克还活着,还能自由行动,他一定会找路过来,我向你保证。”

  “是的,”琼恩说,“可……如果……”

  “……他死了?”莫尔蒙问,声音依旧和善。

  琼恩勉力点点头。

  “死了,”乌鸦说,“死了。死了。”

  “他也许会以别种方式回来,”熊老说,“就像奥瑟,就像杰佛·佛花。琼恩,我的心情跟你一样,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

  “死了,”他的乌鸦还在叫闹,一边抖动翅膀,声调愈加高亢尖锐,“死了。”

  莫尔蒙摸摸鸟儿的黑羽,用手背遮住一个突来的呵欠。“我想晚餐就省了吧。休息休息对我更好。记住,天一亮就叫醒我。”

  “请您好好休息,大人。”琼恩收起空杯子,走出帐外。远处传来欢笑,还有管笛吹奏的伤感乐曲。营地中央燃起一堆熊熊的篝火,炖肉的香味随风传来。熊老或许不饿,但他可是饥肠辘辘。于是他朝着篝火走去。

  戴文正一手拿勺,一边滔滔不绝的说话:“我哪,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要了解这片森林。我告诉你,今晚上决不能一个人出去。你闻不到吗?”

  葛兰睁着斗大的眼睛望着他,但接口的是忧郁的艾迪:“我只闻到两百匹马的屎尿味,还有这锅肉。说实话,气味都差不多。”

  “你少说几句成不成?”哈克轻拍匕首,咕哝了几句,并为琼恩盛了一碗炖肉。肉汤里有大麦、萝卜和洋葱,以及几片煮得烂熟的咸牛肉。

  “你到底闻到什么,戴文?”葛兰问。

  林务官已把假牙取了下来,琼恩瞧着他爬满皱纹的脸和老树根一般多瘤的手臂。他吮了吮勺子,方才开口:“我觉得这里闻起来……呃……很冷。”

  “敢情你脑子和牙齿一样都是木头做的?”哈克告诉他,“怎么可能闻起来冷呢?”

  怎么不可能?琼恩想,随即忆起司令塔那一夜。那是死亡的味道。突然间,他也没了胃口,便把肉汤递给葛兰,他看来正需要额外加餐以温暖身体,对抗寒夜。离开之际,风吹得强烈。看来到了清晨,大雪便会覆盖土地,帐篷绳将会冻结僵硬。壶底还有些许残留的料酒,琼恩为火堆添进新柴,重新加热水壶。他边等边暖指头,又张又合,直到经脉稍稍舒活。营地四周,值头班夜的弟兄已经上岗。火炬沿着环墙摇曳不定。这是个无月的夜,只有上千颗星星高挂头顶。

  黑暗中传来一阵呼嗥,微弱而遥远,但确然无疑——这是狼群的嗥叫。它们的声音起起落落,仿如一首凄迷而寂寥的歌谣,让他汗毛直竖。篝火对面,阴影之中,一对红眼睛凝视着他,就着火光,犹如一对闪烁的宝石。

  “白灵,”琼恩惊讶得喘了口粗气,“你终于肯进来了么,呃?”他的白狼平常总是整夜巡猎,他本以为天亮之前没可能再见他。“这里抓不到东西?”他问,“来。到我这儿来,白灵。”

  冰原狼围着火堆打转,嗅嗅琼恩,又嗅嗅风,不得宁静。看来他不像是刚饱餐过一顿的样子。当死人开始行走,最先发现的就是白灵,是他叫醒我,警告我。他忽然警惕地起立。“外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白灵,你闻到了什么?”戴文说他闻到了冷。

  冰原狼跳开一步,停下来,又回头望他。他要我跟他走。于是琼恩拉起斗篷的兜帽,离开营区,离开温暖的篝火,穿过排列整齐的粗毛犁马,朝外走去。白灵经过时,有匹马紧张地嘶叫起来,琼恩停下来摸摸它鼻子,说了几句安抚的话。他们越接近环墙,他便愈清晰地听见狂风刮过石缝发出的呼啸。前方有人盘问,琼恩走进火光下。“我去为司令大人取水。”

  “好的,你去吧,”守卫说,“不过动作快点。”这名男子蜷缩在黑斗篷里,拉起兜帽以对抗寒风,琼恩看不见他的脸,只觉得他像原地不动的木桶。

  琼恩从两根尖桩间挤过,而白灵则从下方穿出。墙缝里插着一支燃烧的火炬,风声席卷,它也跟着飞扬,发出白橙相间的光芒。琼恩侧身钻过墙间通道,顺手一把取下它。到了外面,白灵立时飞奔而下,琼恩则慢慢跟随,让火炬为自己照亮下山的路。营地的喧哗在身后湮灭。漆黑夜,乱石坡,险恶的山路,只要一时疏忽,便会摔断膝盖……甚至脖子。我到底在干什么?他一边选取路径一边问自己。

  森林就在下方,宛如装备着硬皮与繁叶的战士,静默地排成队列,等待着攻打山丘的命令。它们的身躯一片漆黑……只有当火光扫过枝干,琼恩才瞥见几许绿影。隐隐约约,他听见岩石间潺潺的流水声。白灵在矮树丛中消失不见,琼恩拼力跟上,一边侧耳倾听小溪的呼唤,以及树叶在风中的叹息。枝条不断攫住他的斗篷,头顶浓厚的树冠密密匝匝,遮蔽了繁星。

  白灵跑到溪边,啜饮清水。“白灵,”他唤道,“到我这儿来,快。”冰原狼抬起头,两眼通红,目露凶光,清水如垂涎般自他牙关滑落。刹那间,他是如此凶怖可怕。随后他便跑开了,跑过琼恩身边,冲向密林深处。“白灵,等等,站住,”他吼道,但狼毫无反应。苍白而苗条的形体隐没在无边的黑暗中,琼恩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独自爬山返回,要么继续跟随。

  他只能跟随,于是他放低火炬,愤愤不平地向前走去,一边小心翼翼地留意可能绊倒人的岩石,可能箍住脚的粗根和可能扭断膝盖的孔洞。每走几步,他就停下来呼唤白灵,但夜风刮过密林的嚎啸淹没了一切。这真是疯了,他愈加深入森林,便愈加这么认为。当他终于打算回头时,忽然瞥见前方有一道白影,闪向右边,朝山丘奔去。他连忙追赶,上气不接下气地咒骂起来。他们绕着拳峰的山脚跑了大约四分之一,直到再度他跟丢了狼。他累得喘不过气,便在一堆灌木、荆棘和碎石中歇下脚步。火光之外,黑暗从四面八方向他逼近。

  这时,一阵轻微的抓刨声引起了他的注意。琼恩朝发声之地移去,在石头和灌木间谨慎地游走。最后,在一棵倾倒的大树下,他终于找到了白灵。冰原狼正疯狂地挖掘着大地,刨起阵阵尘土。

  “找到了什么?”琼恩放低火炬,发现眼前是一座松土搭成的圆形土墩。一座坟墓,他心想,是谁的呢?

  他跪下来,将火把插进身旁的泥地。土质松软而多沙,琼恩抓起一把,里面既没有石子,也没有根须。不管这里埋了什么,必定为时不长。挖下两尺,指头有了农物的触觉。他认为是某具尸首,他恐怕是某具尸首,但这里……有别种的异样。他挤挤织物,觉出下面有某种细小、坚硬、不能弯曲的东西。这里没有气味,更没有尸虫的迹象。白灵往后退开,蹲下来,盯着他瞧。

  琼恩拨开松土,找到一个圆形的包裹,直径几乎有两尺。他将手指伸进土中,用力提出来,随着拖拽,里面发出叮当的响声。莫非是财宝?他心想,但手上感觉不出钱币的形状,仔细一听声音也不是金属的发音。

  一捆磨旧的绳子紧紧绑着包裹。琼恩取出匕首,割断开来,摸索着把织物抖开。包裹翻了个滚,东西落了一地,闪着黑光。他发现十几把小刀,大批树叶形状的矛尖,以及无数的箭头。琼恩拾起一把刀,它轻若鸿毛,闪着黑芒,无有握柄。火炬的辉光在刀锋上跃动,一轮橙色的细线描绘出锐利的锋刃。是龙晶。鲁温师傅称之为黑曜石的事物。难道说白灵找到了森林之子的古老窖室,埋藏于此数千年之久的遗物?

  先民拳峰是个古老的地方,可是……

  龙晶之下还有一个年代久远的号角,牛角制成,边缘镶了青铜。琼恩拍去号角里里外外的尘土,一串箭头也跟着滑落。他任它们落下,随手扯起包裹的一角,用手指揉搓。这是上好的羊毛,厚实,双层织工,虽然受了潮但并未腐朽。它埋藏的时间不可能太久。手边昏黑一团,琼恩牵起毛料,凑近火炬。不是昏黑,是漆黑。

  在起身呼喊之前,琼恩已经明白了他所发现的东西:这是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斗篷。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下 第三十五章 布兰

  酒肚子在锻炉边找到他时,他正帮密肯拉风箱。“学士在塔楼等您,王子殿下。有只鸟刚从国正那边过来。”

  “从罗柏那儿?”布兰兴奋起来,他等不及阿多,便让酒肚子背他上楼。酒肚子是个壮汉,但块头没阿多大,力量也差了不少。好不容易到达学士的住所,他已经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瑞肯已经到了,两个瓦德·佛雷也在。

  鲁温师傅遣开酒肚子,关上门。“大人们,”他严峻地说,“我们刚从陛下那里接获消息,其中有好也有坏。他在西境大获全胜,在一个名叫牛津的地方击破兰尼斯特军,随后夺取了很多城堡。他这封信写于烙印城,那里从前是马尔布兰家族的堡垒。”

  瑞肯拉拉老师傅的袍子,“罗柏可以回家了?”

  “恐怕暂时还不行。还有仗等着他去打呢。”

  “不是说他打败泰温公爵了吗?”布兰问。

  “并非如此,”学士道,“此次敌军由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率领,此人也在战斗中送了命。”

  布兰从未听说过这个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所以当大瓦德开口时,他发现自己居然赞同对方的话,“那没用,泰温大人才是关键。”

  “告诉罗柏我要他回家家,”瑞肯说,“要他把小狼带回来哦,还有爸爸妈妈。”尽管瑞肯知道艾德公爵已死,却常常会忘记……大概是故意的吧,布兰怀疑。他的小弟弟有着四岁小孩所特有的固执。

  布兰为罗柏的胜利高兴,却也隐隐有些不安。他还记得哥哥率军离开临冬城那天,欧莎告诉他的话。他走错方向了,女野人如此坚持。

  “遗憾的是,胜利总是伴随着牺牲。”鲁温师傅转向瓦德们。“大人们,牛津一役的阵亡将士包括你们的叔叔史提夫伦·佛雷爵士。罗柏信上说,他在战斗中受了点伤,起初人们都以为并不严重,然而三天后他却在熟睡中死于自己的营帐。”

  大瓦德耸耸肩:“他太老啦。我想想,该有六十五岁了吧。老头子是打不了仗的。他总说自己累得要命。”

  小瓦德大声叫嚣:“等咱们祖父死等得累趴下了,是吧?那么艾蒙爵士是继承人喽?”

  “别犯傻,”堂哥说。“长子的儿子的继承权优于次子。莱曼爵士才是下一顺位,接着是艾德温,黑瓦德,疙瘩脸培提尔,再来还有伊耿。”

  “莱曼也老了,”小瓦德道,“我敢打赌,他都过了四十,胃又不好。你觉得他将来能继承领地吗?”

  “我才会继承领地,谁管他呀。”

  鲁温师傅严厉地打断他们,“你们该为自己的话感到羞耻!两位大人,死者是你们的亲叔叔,你们应有的哀悼在哪里?”。

  “是的,”小瓦德说,“我们非常悲痛。”

  不对,他们才没有哩。布兰只觉一阵反胃,他们对到手的食物比你更满意。于是他请求鲁温师傅准他离开。

  “好,”学士摇铃呼助。阿多大概在马厩里忙着,所以来了欧莎。她比酒肚子强壮,轻而易举便抱起布兰,背他下楼。

  “欧莎,”穿过庭院时布兰开口问,“你知道去北方的路怎么走吗?就是去长城和……更远的地方?”

  “找路不难。你只需追寻冰龙座,紧跟骑手之眼那颗蓝色的星。”她用背抵开门,走上螺旋梯。

  “那里有巨人吗?以及……其他的……异鬼?森林之子?”

  “我亲眼见过巨人,还听过森林之子的事迹,说到白鬼……你干嘛问这个?”

  “你见过三只眼睛的乌鸦没?”

  “没有。”她笑道,“我也不想见。”欧莎踢开卧室门,把他放在窗边座椅上,他在那里可以俯瞰下方的大院。

  她离开没多久,房门又开,玖健·黎德未经邀请便走进来,身边跟着姐姐梅拉。“鸟儿带信的事你听说了?”布兰问。对面的男孩点点头。“可那不是你说的晚餐,只是罗柏写的一封信,我们又没吃信,而且——”

  “绿色之梦会以奇特的方式反映现实,”玖健承认,“它们的真相并不容易理解。”

  “给我讲讲你做的梦,”布兰道,“讲讲临冬城会有什么遭遇。”

  “王子殿下肯相信我了么?您愿意信我的话,不管听起来多奇特了么?”

  布兰点头。

  “大海正涌来。”

  “大海?”

  “我梦见一片汪洋包围了临冬城。我看见黑色的浪涛击碎城门和塔楼,盐水灌进墙内,淹没了城堡。院子里到处是淹死的人。在灰水望,当我第一次做这个梦的时候,我还不认得那些面孔,现在我知道了,这里边有酒肚子,就是丰收宴会时为我们唱名的卫士。您的修士也在其中。还有铁匠师傅。”

  “密肯?”布兰不但惊慌,还有些糊涂了,“可是大海和临冬城之间隔着千山万水,就算涨潮,城墙这么高,它怎么过得来呢?”

  “在漆黑的夜里,盐水漫过了城墙,”玖健道。“我看见尸体,浮肿溺毙的人。”

  “我们必须告诉他们,”布兰说。“告诉酒肚子,密肯和柴尔修士。让他们注意别被淹死。”

  “这没有用,”绿衣男孩道。

  梅拉来到窗边,把手放在他肩上,“他们不会相信的,布兰。就连你也不信。”

  玖健坐上布兰的床。“告诉我你的梦。”

  纵然梦境已过了许久,他仍旧很害怕,可他发了誓要相信他们,临冬城的史塔克必须遵守诺言的。“和你的梦不一样,”他缓缓地说,“有些是狼梦,狼梦还不算恐怖。我在梦中奔跑巡猎,杀戮松鼠。有的梦中乌鸦出现叫我飞。有的梦中大树呼叫我的名字,把我吓坏了。最吓人的是我经常梦见自己摔下去。”他望向庭院,感到很无助。“我以前从不失手。我喜欢爬,哪里都去过,上屋顶,登城墙,残塔上面喂乌鸦。母亲老是担心我摔下来,可我知道我不会。结果我真的摔了下来,现在连做梦都在不停地坠啊坠。”

  梅拉捏捏他肩膀。“就这些?”

  “差不多吧。”

  “狼灵。”玖健·黎德道。

  布兰睁大眼睛瞪着他,“什么?”

  “狼灵。易形者。凶兽。假如你的狼梦被别人知道,别人便会如此称呼你。”

  这些名字让他又害怕起来。“谁会这样叫我?”

  “恐怕会是你自己的子民。很多人一旦知道你的真面目就会仇恨你,甚至来杀你。”

  老奶妈经常讲起关于凶兽和易形者的可怕故事。故事里它们都是坏人。“我和它们不一样,”布兰道,“我才不是它们。那只是梦。”

  “狼梦并非真正的梦。当你清醒时眼睛紧闭不开:当你入眠后灵魂却不由自主地搜寻它的另一半。布兰,你体内的能量非常强大。”

  “我不要什么能量。我想当骑士。”

  “骑士是你想当的,狼灵是你成为的。你改变不—了事实,布兰,你既不能否认它也不能赶走它。你是长翅膀的奔狼,却不能飞翔。”玖健起身踱到窗前。“除非你睁开眼睛。”他并拢双指,用力戳布兰的前额。

  布兰摸摸额头,却只有平滑无奇的皮肤。那里没有眼睛,那里根本不可能有闭着的眼睛。“我连它的存在都感觉不到,又怎么能睁开它呢?”

  “布兰,你不能用手指来发现它,你必须以心灵去寻求它。”玖健奇异的绿眼审视着布兰的脸庞。“你在害怕?”

  “鲁温师傅说,梦中没什么可让男子汉害怕。”

  “有,”玖健道。

  “有什么?”

  “有过去。有未来。有真相。”

  他们走后,布兰更加烦乱。乘独处之际,他试着打开第三只眼睛,却不知该怎么做。不管怎么皱额头,怎么用力戳,都不起作用。接下来的几天,他拿玖健提到的事去警告别人,可结果却和他的想像大相径庭。密肯觉得很可笑。“大海,是吗?说真的,我早想见识大海,可从来没机会。所以说它要自己来找我了,是吗?赞美诸神,为可怜的铁匠达成小小的愿望。”

  “当我的时刻来临,诸神自会带走我,”柴尔修士平静地说,“可我不认为自己会被淹死。你知道,布兰,我是在白刃河畔长大的,游泳是我的拿手好戏。”

  酒肚子是惟一把警告当回事的人。他跑去见了玖健,之后便不再洗浴,也拒绝靠近水井。最后他变得臭气熏天,以至于六位同僚不得不合力将他强行按进热水盆,他们一边替他擦洗,他一边惨叫呼救,说他们要像青蛙男孩讲的那样把他淹死。洗澡事件后,酒肚子看见布兰或玖健就皱紧眉头,低声咕哝。

  这之后没几天,罗德利克爵士带着俘虏回到临冬城,此人是个肥胖的青年男子,嘴唇丰厚润湿,头发长长的。他闻起来有茅坑的味道,比前阵子的酒肚子还糟糕。“大家叫他‘臭佬’,”布兰问起姓名,稻草头回答,“我没听过他的真名,只听说他为波顿的私生子卖命,帮他谋害了霍伍德伯爵夫人。”

  私生子本人已丧命,布兰在晚宴上得知这个消息。罗德利克爵士的部下在霍伍德家领地里逮到他时,他正干些可怕事情(布兰弄不清到底是什么,只知道这些事似乎等人死了才能干)。他试图逃跑,结果被射杀。然而,人们来得太晚,已来不及拯救可怜的霍伍德伯爵夫人。结婚之后,私生子把她锁在塔里,还不给吃的。布兰听人说,当罗德利克爵士劈门进去时,发现她满嘴鲜血,指头全给生生咬断。

  “这怪物给咱们系了个棘手的死结,”老骑士对鲁温师傅说,“不管是否情愿,霍伍德伯爵夫人从法理上说都是他的妻子。他让她在圣堂里和心树下发了婚誓,当晚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跟她上床。她更签下遗嘱,声明这该死的杂种为她的继承人,上面封了她家族的蜡印。”

  “在刀剑威逼之下所发的誓毫无效力可言,”学士争辩。

  “卢斯·波顿可不会这么看,毕竟这关系到一大片领地的归属。”罗德利克爵士有些闷闷不乐。“所以我不得不暂时留这狗奴才一命,照说他跟他主人一般该死。我得留着他,直到罗柏结束战争返回北境,因为他是惟一一个目睹那杂种罪行的证人。但愿波顿大人听过他的证词后,会自动放弃领土要求。眼下,曼德勒家的骑士和

  波顿的部队已经在霍伍德森林里真刀真枪地干了起来,我却无力制止。”老骑士转过身,严厉地望着布兰。“我走之后你于了些什么,王子殿下?叫我的守卫别洗澡?你打算让他们闻起来都像那个臭佬,是吗?”

  “大海正朝这里涌来,”布兰说。“这是玖健在绿色之梦里的所见。他说酒肚子会被淹死。”

  鲁温师傅拉拉颈链。“黎德家的男孩相信自己能从梦中预见未来,罗德利克爵士。我给布兰讲过,这样的预言是不可靠的,然而实话实说,磐石海岸的确出了点麻烦。长船载着掠夺者前来,洗劫渔村,奸淫烧杀,于尽坏事。兰巴德·陶哈已派侄子本福德前去处理,但我估计他们只要发现我方人马出现便会立刻上船,逃得无影无踪。”

  “是啊,然后又去别处打家劫舍。异鬼把这群懦夫抓走吧!若非我们的军队千里迢迢去了南方,波顿家的私生子,还有这些家伙,怎敢如此妄为!”罗德利克爵士瞧

  向布兰。“那小子还说了什么?”

  “他说大水会淹过城墙。他不仅看见酒肚子淹死,还包括密肯和柴尔修士。”

  罗德利克爵士皱起眉头。“看来,如果我非得亲自出马去对付这群强盗不可,就

  让酒肚子留下好了。他没见我淹死吧,对吗?没有?好极了。”

  这话令布兰很振奋。或许他们不会被淹死了,他心想,不让他们靠近海就好。

  当晚梅拉也这么想,她和玖健来到布兰的房间,陪他玩三方瓦片棋。但她弟弟不住摇头:“我在绿色之梦中看到的事实无法改变。”

  姐姐被他的话惹恼了。“如果我们对即将发生的事既无法留意也无法改变,那神灵干嘛还送来警告?”

  “我不知道。”玖健悲伤地说。

  “换成你是酒肚子,大概会直接跳进水井去实现预言吧!可人家会战斗到底,布兰也会。”

  “我?”布兰突然很恐慌。“我要和谁战斗?我也会淹死吗?”

  梅拉负疚地望着他。“我不该说……”

  他知道她还隐瞒了什么。”在绿色之梦里你看见我了吗?”他紧张地问玖健,”我也淹死了吗?”

  “并非淹死。”玖健道,字字句句都无比沉痛。”我梦到今日进城的那个男子,人称臭佬的那位。你和你弟弟死在他脚下,他用一把细长而血红的剑剥下你们的脸皮。”

  梅拉霍地起身。“我现在就去地牢,拿矛戳他个透心凉!看他死了还怎么去谋害布兰!”

  “狱卒会阻止你,”玖健说,“附近还有守卫。就算你把杀他的理由告诉他们,他们也绝不会相信。”

  “可我身边也有守卫啊,”布兰提醒他们,“有酒肚子,麻脸提姆,稻草头,好多人呢……”

  玖健青苔色的眼睛里充满同情。“他们都不能制止他,布兰。我不知道原因,但我看到了结局。我看见你和瑞肯躺在你们的墓窖里,无穷无尽的黑暗中只有死去的国王和石制冰原狼与你们为伴。”

  不要,布兰想,不要。“如果我现在逃走……去灰水望,去找乌鸦,去某个他们找不着的地方……”

  “没有用的,布兰。梦乃是绿色,绿色之梦一定会成真。”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六章 提利昂

  瓦里斯站在火盆边,烘烤着柔软的手。“蓝礼居然在大军之中被人极其可怕地谋杀,真令人不敢相信。那把利刃就像切奶酪一样穿过钢铁和骨头,把他喉咙从左耳根割到右耳根。”

  “到底谁干的?”瑟曦质问。

  “哎,问题是,太多答案就等于没有答案。国王骤然身亡,谣言像阴暗处的蘑菇一样滋生,而我的情报并不总如我们所愿的那样担任要职。一个马夫说,蓝礼被彩虹护卫之一所害;一个洗衣妇声称,史坦尼斯带着他的魔剑,潜进弟弟的大营之中;一些士兵相信是位女人干的,却无法就哪个女人达成一致。其中一个认为凶手是遭蓝礼抛弃的少女,另一个说是战斗前夜服侍国王的营妓,第三个则斗胆猜测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是真凶。”

  太后很不高兴,“你非得拿这些笨蛋津津乐道的闲言碎语来浪费我们的时间?”

  “您为这些闲言碎语付了丰厚的报酬呀,我仁慈的太后陛下。”

  “我们付酬是为了真相,瓦里斯大人。请你记住,否则这小小的会议只怕会变得更小。”

  瓦里斯神经质地吃吃笑道:“哎,您和您尊贵的弟弟这样攀比下去,国王陛下就没有御前会议了。”

  “依我看,国家精简几个重臣倒也无妨,”小指头微笑道。

  “最最亲爱的培提尔,”瓦里斯说,“您就不担心自己是首相黑名册里的下一个吗?”

  “排在你之前,瓦里斯?我做梦也不会这么想。”

  “或许咱俩会在长城上当兄弟呢,你和我。”瓦里斯又咯咯笑。

  “快了,太监,你再不吐出点有用的东西,就离长城不远了。”瑟曦恶狠狠地瞪着他,好似想将他再阉割一遍。

  “这会不会是个花招?”小指头问。

  “倘若如此,那实在玩得高明,”瓦里斯说,“连我也上了当。”

  提利昂听够了。“只怕小乔要失望了,”他说,“他为蓝礼的脑袋准备了那么锋利的长枪。总之呢,不管谁下的手,幕后策划都该是史坦尼斯。事情很明显,他是得益者。”这实在不是个好消息,他原指望拜拉席恩兄弟血战一场,两败俱伤。肘部从前被流星锤砸中的地方隐隐作痛,每当天气潮湿,就会这样犯病。他一边徒劳地揉搓,一边问,“蓝礼的军队呢?”

  “他把大队步兵留在苦桥。”瓦里斯离开火盆,坐回议事桌边的座位。“但那些跟随蓝礼大人星夜奔赴风息堡的领主们,大都降旗投靠了史坦尼斯,请注意,这几乎代表着全南境的骑兵。”

  “我敢打赌,是佛罗伦家带的头,”小指头说。

  瓦里斯皮笑肉不笑地道:“你赢了,大人。率先倒戈的确是艾利斯特伯爵。许多诸侯随后跟进。”

  “许多,”提利昂强调,“不是全部?”

  “不是全部,”太监确认。“不包括洛拉斯·提利尔,不包括蓝道·塔利,也不包括马图斯·罗宛。此外,风息堡的守军没有投降,科塔奈·庞洛斯爵士以蓝礼之名坚守城堡,拒绝相信主君已死。他坚持要亲眼目睹遗体方肯打开城门,但蓝礼的尸体竟莫名其妙失踪了,很可能被谁藏了起来。蓝礼麾下的骑士约有五分之一跟洛拉斯爵士一同离开,不愿效忠史坦尼斯。据说百花骑士一见国王的尸体就发了疯,盛怒之下连斩三名蓝礼的护卫,其中包括埃蒙·库伊和罗拔·罗伊斯。”

  可惜,他才杀三个就住了手,提利昂心想。

  “洛拉斯爵士应是往苦桥去了,”瓦里斯续道,“他的妹妹——蓝礼的王后——还留在那里。现在的情况是,留在当地的众多士兵突然失去了国王,不知何去何从。

  他们所侍奉的领主有不少在风息堡投靠了史坦尼斯。而这些小卒该怎么走?他们自己也不明白。”

  提利昂倾身向前,“依我看,这正是我们的机会。只需把洛拉斯·提利尔争取过来,就有机会吸纳梅斯·提利尔和高庭的势力。他们或许暂时倾向史坦尼斯,但不可能喜欢那个人,否则从一开始就追随他了。”

  “难道他们比较喜欢我们?”瑟曦反问。

  “不大可能,”提利昂说,“很明显,他们爱戴的是蓝礼。但蓝礼已死,或许我们能提供一些充分的证据,来显示乔佛里和史坦尼斯之间的区别……而且要赶快。”

  “你打算提供什么证据?”.

  “金钱证据,”小指头立即提议。

  瓦里斯啧啧两声,“亲爱的培提尔,你不会以为这些强大的诸侯和高贵的骑士能像市场里的鸡那样随意买卖吧。

  “你最近上市场吗,瓦里斯大人?”小指头问,“我敢说,买个诸侯绝对比买只鸡容易。当然了,诸侯的叫声比鸡高傲,而且你要是像商人一样直接标价做买卖,他们会很反感,但对于到手的礼物……以及荣誉,土地,城堡等等……他们可是却之不恭。”

  “贿赂或能动摇部分小诸侯,”提利昂道,“但不可能买下整个高庭。”

  “没错,”小指头承认。“关键是百花骑士。梅斯·提利尔有三个儿子,而幼子洛拉斯是他的最爱。把他争取过来,高庭的力量就是你的。”

  不谋而合,提利昂心想。“我认为,已故的蓝礼大人给我们好好上了一课,应该像他一样利用联姻争取提利尔的同盟。”

  瓦里斯立刻明白弦外之音,“您要乔佛里国王迎娶玛格丽·提利尔?”

  “对。”他依稀记得蓝礼的年轻王后不过十五六岁……比乔佛里稍大,但也就大几岁,况且她是那么美丽迷人。

  “乔佛里已跟珊莎·史塔克订婚,”瑟曦反对。

  “婚约可以解除。让国王跟一个已死叛徒的女儿成婚有什么好处?”

  小指头发话了:“你可以提醒国王陛下,提利尔家比史塔克家有钱,玛格丽更是可爱……可爱到能同床共枕了。”

  “没错,”提利昂说,“小乔很关心这点。”

  “胡说,我儿子还小,怎会关心这种事?”

  “你以为?”提利昂回敬,“瑟曦呀,他都十三岁了,当年我就是这个年龄结的婚。”

  “你那可笑的故事让大家集体蒙羞!乔佛里的本质比你高贵得多。”

  “高贵到让柏洛斯爵士去扒珊莎的衣服?”

  “他在生她的气。”

  “昨晚厨房小弟把汤洒掉的时候他也很生气,却没有扒光他的衣服。”

  “这不是洒汤的问题——”

  对,是乳房的问题。经过庭院里发生的那件事,提利昂和瓦里斯商议,或许该安排乔佛里去莎塔雅的妓院走走。希望这孩子尝过一点甜蜜之后会变得温和一些,甚至因此心怀感激,诸神保佑,这样提利昂就能在君主的支持下自由行动。当然,关键是保密,难处在于如何将猎狗支开。

  “那条狗老跟在主人脚边,”他对瓦里斯评述,“但人总要睡觉,也免不了赌博、嫖妓、或酗酒之事。”

  “不用怀疑,猎狗对这些样样精通。”

  “你别兜圈子了,”提利昂说,“我的问题是,他何时去做这些事?”

  瓦里斯把一根指头放在脸颊,神秘地微笑。“大人,疑神疑鬼的人会认为你想趁桑铎·克里冈不在乔佛里陛下身边保护的时机,好加害那孩子呢。”

  “你肯定不会误会,瓦里斯大人,”提利昂说,“啊,我所做的一切不都为了讨他喜欢么?”

  太监答应留心这件事。但眼下战争自有其需求,乔佛里的成年礼还得搁一搁。

  “你对自己儿子的了解当然比我深,”他勉强自己说出违心之论,“但无论如何,跟提利尔联姻值得一试,因为这或许是惟一可让乔佛里活到婚礼当晚的方法。”

  小指头表示同意:“史塔克家的女孩固然甜蜜,可除了以身相许,对乔佛里一点用也没有;玛格丽·提利尔不同,她有五万大军和高庭的全部势力做嫁妆。”

  “此言有理啊。”瓦里斯把一只柔软的手搭上太后的袖子。“陛下,您有慈母的胸怀,我也明白国王陛下很爱他的小甜心。但我们这些冒昧为政的人,凡事必须以全国百姓福祉为优先考虑,而暂时搁置自身欲望。依我看呀,这门婚事势在必行。”

  太后抽开胳膊,摆脱太监的手。“你是女人就不会这么讲了。随你们怎么说,大人们,但乔佛里生性骄傲,他决不会满足于蓝礼的残羹剩饭,决不会答应这门婚事。”

  提利昂耸耸肩,“三年之后陛下成年,到时方可自行理事,在此之前,你是他的摄政,我是他的首相,我们让他娶谁,他就得娶谁。残羹剩饭也只能将就将就。”

  瑟曦还在作无谓挣扎:“你们就提亲去吧,此事若惹恼小乔,你们就得求诸神保佑了。”

  “很高兴大家达成共识,”提利昂说,“那么,我们之中谁去苦桥呢?我们的价码得赶在洛拉斯爵士冷静下来之前传达给他。”

  “你打算派御前会议的成员去?”

  “我很难指望百花骑士跟波隆或夏嘎打交道,对不?提利尔家一向高傲。”

  姐姐不浪费任何可趁之机,“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出生高贵,我们派他去。”

  提利昂摇摇头,“我们要的不是传声筒,派出的使者必须能代表国王和御前会议发言,并把事情迅速办妥。”

  “首相正是国王的代言人。”烛光在瑟曦眼中如碧绿的野火一样燃烧,“我们该派你去,提利昂,如此便和乔佛里亲临没有分别。哪里有更好的人选呢?你说话就跟詹姆使剑一般厉害。”

  你就这么急着要把我赶出都城,瑟曦? “真是过誉,姐姐,其实依我看,替孩子安排婚事,母亲比舅舅合适。况且你有交朋友的天赋,我则望尘莫及。”

  她的眼睛眯成一线,“小乔身边需要我。”

  “太后陛下,首相大人,”小指头说,“国王身边需要您们两位,就让我代您们前去吧。”

  “你?”你从中发现了什么好处?提利昂寻思。

  “我虽是御前会议的成员,却非国王的血亲,因此当人质价值不大。洛拉斯爵士在朝中时,我跟他还算熟,他没有理由拒绝我。此外,据我所知,梅斯·提利尔对我也没有敌意,并且——容我大言不惭地说一句——我对谈判之道略通一二。”

  他能说服我们。提利昂不信任培提尔·贝里席,不想让他离开视线范围,但他有别的选择吗?此事非他自己或小指头出面不可,而他完全清楚,只要他踏出君临,不论时间长短,所有的苦心全得半途而废。“此去苦桥路途凶险,”他谨慎地说,“可以肯定,史坦尼斯公爵会放出自己的牧羊犬来接管弟弟手下任性的羔羊。”

  “我不怕牧羊犬,我只在意那群羔羊。当然,卫队少不了。”

  “我能匀出一百名金袍卫士,”提利昂说。

  “五百。”

  “三百。”

  “三百四十——再加二十名骑士及同等数目的侍从。我得拖上一帮可观的队伍,提利尔家才会看重我。”

  相当正确。“同意。”

  “队伍中必须包括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我得将他们送回父亲大人身边,以示善意。派克斯特·雷德温不仅是梅斯·提利尔的老朋友,本身也很有势力,我们需要他的支持。”

  “他是个叛徒,”太后回绝,”若不是我拿雷德温的小崽子威胁他,青亭岛早就跟风投靠蓝礼了。”

  “蓝礼已死,陛下。”小指头指出,”而史坦尼斯和派克斯特伯爵都不会忘记,当年风息堡之围,正是雷德温的舰队封锁了海洋。送回他的双胞胎,我们或能赢得雷德温的青睐。”

  瑟曦不肯服输,”异鬼才要他的青睐!我只要他的军队和船只,扣住这对双胞胎,他才会乖乖听话。”

  提利昂来打圆场,”那就把霍伯爵士送回去,留下霍拉斯爵士。我想派克斯特伯爵够聪明,参得透其中意味。”

  这提议无人反对,但小指头还没说完,”我们还要马,强壮迅捷的好马。一路战乱频仍,更换座骑恐怕很难。此外,必须提供充足的金钱,用于采买我们先前提到的礼物。”

  “要多少拿多少。反正都城若是不保,再多的钱也得教史坦尼斯取走。”

  “最后,我需要一份书面委任状。这份文件不仅要让梅斯·提利尔消除对我权限的质疑,更重要的是,赋予我全权谈判的权力,由我协商婚约及其相关的一切安排,并以国王之名订立誓约。这张纸上要有乔佛里和所有重臣的签名,并盖上大家的印章。”

  提利昂不安地挪了挪,”一言为定。就这些了吧?我可提醒你,由此到苦桥的路长着呢。”

  “破晓前我就出发。”小指头起身,“相信回来之时,国王当心存感激,犒劳我英勇地为国效力?”

  瓦里斯咯咯笑道:‘咱们乔佛里是个知恩图报的君王,您就放心地去吧,我英勇的好大人。”

  太后说话直接:“你想要什么,培提尔?”

  小指头挂着狡猾的微笑,瞥了提利昂一眼,“让我好好想想,总会想到的。”他诡诡然鞠了一躬,转身就走,轻松得像出发去逛自家妓院。

  提利昂望向窗外。雾很浓,隔着庭院看不到外墙,一片灰暗之中依稀闪烁着几点昏黄的光。今日的天气真不适合出门,他心想,所幸要走的是培提尔·贝里席。

  “开始起草文件吧。瓦里斯大人,派人去取羊皮纸和鹅毛笔,并把乔佛里叫醒。”

  当会议终于结束时,天色依旧晦涩黑暗。瓦里斯独自匆匆离开,柔软的拖鞋擦地无声。兰尼斯特姐弟在门口逗留了片刻。“你的链子打得怎样,弟弟?”太后一边问话,普列斯顿爵士一边将镶松鼠皮的银色斗篷系上她肩膀。

  “一环一环,逐渐增长。我们该感谢诸神,科塔奈·庞洛斯爵士竟如此固执。史坦尼斯是个谨慎的人,风息堡一日不攻下,他决不会北进。”

  “提利昂,尽管我们的意见常常不合,但我想我从前对你的看法似乎有些偏颇。你不像我想的那样是个蠢蛋,事实上,你帮了我很大的忙。我感谢你,假如从前对你说了什么难听的话,请你千万原谅。”

  “千万原谅?”他耸耸肩,朝她微笑,“亲爱的姐姐,你没说什么需要原谅的话呀。”

  “你是指今天吧?”他俩齐声大笑……随后瑟曦俯身,在他额头迅速地轻吻了一下。

  提利昂吃惊得说不出活来,只能眼看着她在普列斯顿爵士的护送下迈步离开大厅。“我疯了吗?我姐姐刚才吻了我?”当她离开后,他问波隆。

  “这个吻有那么甜蜜?”

  “不是甜蜜……而是意外。”瑟曦最近行为古怪,提利昂有些不安。“我在回忆她上次吻我是什么时候。我想那时我才六七岁吧,还是詹姆挑唆她干的。”

  “看来你长这么大,这女人终于发现你的魅力了。”

  “不对,”提利昂说,“不对,这女人在酝酿什么。赶紧想办法查出来,波隆,你知道,我最讨厌意外。”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七章 席恩

  席恩用手背抹去脸颊上的唾沫。“葛雷乔伊,罗柏会剜了你的心!”本福德·陶哈高喊,“他会拿你这变色龙的心肺去喂他的狼,羊屎渣滓!”

  如利剑切割奶酪,湿发伊伦出声制止侮辱,“杀了他。”

  “我得先问问题,”席恩道。

  “操你妈的问题!”本福德被斯提吉和魏拉格两人提在中间,血流满面,奄奄一息。“让你的鬼问题呛死你吧!懦夫!变色龙!”

  伊伦叔叔冷酷地续道:“他吐你口水,就是吐我们大家。他胆敢向神圣的淹神吐唾沫。杀无赦。”

  “父亲让我指挥,叔叔。”

  “并让我辅佐你。”

  来监视我的吧。席恩不敢开罪叔叔。不错,指挥权在他手里,但他的部下信奉淹神却并不信奉他,他们都害怕湿发伊伦。要利用他们,就得顺着他们。

  “你会人头落地的,葛雷乔伊。乌鸦将啄掉你的烂眼泡。”本福德企图再吐唾沫,却只喷出几缕血丝。“异鬼抓去你阴湿的臭神!”

  陶哈,这下你可把命给吐没了,席恩想。“斯提吉,干掉他,”他说。

  他们把本福德强按在地。魏拉格扯下他的兔皮腰带,硬塞进他嘴中止住叫喊。斯提吉抡起斧子。

  “不行,”湿发伊伦宣布。“必须将他献给淹神。遵循古道。”

  有何区别?横竖一死。“好,我把他给你。”

  “你也要来。你是这里的指挥官,依照古道,应该由你来奉献牺牲。”

  这席恩可受不了。“你是牧师,叔叔,我把神灵的事务都交给你。你也发发善心让我只管作战吧。”他挥挥手,斯提吉和魏拉格便把俘虏拖向海滩。湿发伊伦给了侄儿一个责难的目光,回头跟去。他们将走下鹅卵石的滩头,把本福德·陶哈溺死在盐水里。这是古道。

  或许这算是发善心吧,席恩转身直直地走开,边走边想。斯提吉不是个利索的刽子手,而本福德的颈项粗得像猪脖子,又肥又胖。我还拿这个取笑过他,就为了逗他生气,席恩回忆着。呵,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啦?三年前吧?当年艾德·史塔克前去托伦方城拜访赫曼爵士,席恩也跟去了,跟本福德做了两个星期的伙伴。

  他听见大路转弯处传来粗鲁的欢呼声,那里是战斗进行的地方……如果这也算战斗的话。事实上,根本就是屠杀绵羊。穿铁衣的绵羊,还是绵羊。

  席恩爬上一座乱石冈,俯瞰下方的尸体和死马。马的待遇比较好,泰莫兄弟把战斗中未受伤的马都聚集起来,乌兹和黑罗伦则把伤势过重的马匹一一砍杀。他的

  其他部下在尸体上掠夺战利品。吉文·哈尔洛跪在死人胸前锯对方指头,以攫取戒指。这就是付铁钱,这就是父亲赞许的方式。席恩盘算着前去搜刮自己杀的那两人,看看有什么值钱东西好拿,但一念及此,嘴边却油然滋生一抹淡淡的苦味。他仿佛能听到艾德·史塔克的评语。这种想像让他非常生气。史塔克死了烂掉了,他什么也不是,席恩反复提醒自己。

  老波特里,人称“鱼胡子”,阴沉地坐在他那堆小山般的战利品上,三个儿子将搜刮的东西不断拿过来。其中一个和肥胖的托德利克推搡起来。托德利克一手握角杯一手执斧头,在死人堆上晃荡,穿戴的白色狐皮披风迎风招展,纯白的皮料上只沾染了几滴故主的血液。他醉了,席恩明白,看他呀乙叫的模样。传说古代铁民上战场前要豪饮鲜血,由此带来的狂暴将让他们不觉痛苦、无所畏惧,但眼前这人只是麦酒喝过了头。

  “威克斯,弓箭给我。”男孩跑过来递上弓。席恩弯弓搭箭,静静地看着托德利克击倒波特里的孩子,并把酒泼进他的眼睛。鱼胡子咒骂着扑上去,但席恩更快。他的目标是握角杯的手,好让他们坐下来谈判,可他出手时,托德利克摇晃着滑了一跤。不偏不倚,利箭穿膛而过。

  所有人都停下来瞪着他。席恩放低弓箭,“我说过,我不要酒鬼,不许为战利品争执。”托德利克跪倒在地,发出垂死的惨嚎。“波特里,干掉他。”鱼胡子和他的儿子们即刻上前,压制住托德利克无力的踢打,割开他的喉咙,在人断气之前便活活剥下了斗篷、戒指和武器。

  现在他们知道我言出必践。虽然巴隆大王给了他指挥权,可席恩明白在他的部下们眼里他不过是来自青绿之地的柔弱小子。“还有谁想试试?”无人应答。“很好。”他一脚踢开本福德倾倒的旌旗,掌旗官仍用冰冷的手掌紧紧抓着旗杆。旗下绑有一片兔皮。干嘛绑兔皮?他原本想问,不过被吐唾沫让他忘记了这回事。他把弓箭丢回给威克斯,大步走开,回想着呓语森林之役后自己得意的模样,不禁奇怪为何这次高兴不起来。陶哈,你这愚蠢而自傲的白痴,居然一个斥候都不派。

  他们来时欢声笑语,甚至放声歌唱,陶哈家的三树旗帜高高飘扬,长矛上绑着可笑的兔皮。然而,金雀花丛后一阵箭雨,弓箭手们打断了欢歌,接着席恩亲率步兵冲上去用匕首、斧头和战锤完成了屠杀。他下令只留敌人头目,以审问情报。

  不料敌人头目竟是本福德·陶哈。

  席恩走向他的海婊子号,那具肿胀的躯体正被海浪卷上滩头。麾下的长船沿着鹅卵石岸一线排开,桅杆笔直地立于苍穹。渔村什么也没剩下,只余一片将在雨季发臭的冰冷灰烬。男人被尽数捕杀,惟有几个活口被席恩刻意放过,用以把消息传回托伦方城。他们的妻女被占为盐妾,当然,这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幸运儿的待遇,老妪和丑女操完后便干掉了,除非她们又听话又有手艺,那样还可以留作奴隶。

  这次偷袭也是席恩的计划。是他,冒着黎明前刺骨的寒冷率领长船在海滩登陆,是他,手握长柄战斧第一个从船首跳下,指引部众杀向沉睡的村庄。他不喜欢这一切,可他有选择吗?

  此刻,他那挨千刀的姐姐正驾驶黑风号北上,将为自己赢取一座城堡。她的胜算极大,巴隆大王没让铁群岛集结军队的消息走漏半点风声,而他席恩在磐石海岸干的这些龌龊勾当无疑将使人们以为这只是古老海盗们的又一次掠夺蠢动。北方人不会意识到真正的危险所在,直到深林堡和卡林湾被一一占领。但到了那时,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赢了,人们将永远歌颂婊子阿莎,而我的事迹无人铭记。假如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事情的结局就是如此。

  裂颚达格摩站在他的长船豪饮号高大精雕的船首上。席恩给他分配的工作是看护船只:否则别人会把今天的胜利称之为达格摩的胜利,而不是席恩的胜利。换一个敏感的人或许会将席恩的安排视为轻侮,但达格摩只笑了笑。

  “今天是胜利之日,”达格摩从高处喊,“可你脸上却没有笑容,小子。活着的人理应欢笑,因为死者无法做到。”为了示范,他自己笑了笑。可怕极了。在雪白披散的长发下,裂颚达格摩有席恩这辈子所见最为心惊的伤疤。据说达格摩小时候差点被长斧砍死,那一击粉碎了下巴,打掉了前齿,所以常人是两片唇,他则成了四片。杂乱的胡须覆盖了他的脸庞和颈项,只有那伤痕附近,什么也不长,惟有一道又皱又亮的疤痕,翻卷着脸上的皮肉,如同冰川上撕裂的峡谷。“我在这里都能听见他们唱歌,”老战土说,“唱得不错,唱得勇猛。”

  “唱的比做的好。他们应该拿竖琴而不是提长枪。”

  “死了几个?”

  “我们?”席恩耸耸肩。“只有托德利克。他酗酒,为战利品还动手伤人,我宰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是该杀。”别人或许会顾忌把如此可怖的笑容展现人前,不过达格摩即使当着巴隆大王的面也是无所畏惧,笑口常开。

  笑容虽丑,却牵起席恩无数的回忆。幼童时代,这笑容伴随着他,每当他驱策小马跨过生苔的矮墙,每当他掷出飞斧击中竖立的靶标,每当他挡下达格摩的攻击,每当他射中海鸥的翅膀,每当他操纵舵柄指引长船穿过纠结的暗礁,这笑容总是不离左右。他给我的笑,比父亲、比艾德·史塔克给的都多,甚至比罗柏……那天他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本该赢得微笑,结果却是责骂,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

  “我们得谈谈,叔叔。”席恩说。其实达格摩不是他亲叔叔,只是父亲的部属,四五代前似乎有那么一点葛雷乔伊的血统,还是从私通苟合中得来。虽然如此,席恩仍

  旧一直喊他叔叔。

  “好,那就上我的甲板吧。”从达格摩口中,你别想听到大人老爷的称呼,尤其是他踩在自己甲板上的时候。铁群岛的传统历来如此,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

  他跳上厚木板,来到豪饮号四跨宽的甲板上,达格摩领他去狭窄的船尾舱室,给自己和席恩分别倒了一角杯酸麦酒。席恩谢绝了,“我们没有逮到足够的马。抓到几匹,可是……好吧,我想也只能将就着用了。人越少,分享的光荣就越大。”

  “我们拿马来做什么?”和大多数铁民一样,达格摩更欣赏徒步作战或在甲板上战斗。“马只会在船上拉屎拉尿,碍手碍脚。”

  “没错,在船上航行当然是这样,”席恩承认。“但我另有计划。”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盘算和盘托出的时机。争取不到裂颚,他就成不了事。不管他是不是指挥官,如果遭到伊伦和达格摩的共同反对,恐怕连一个人也指挥不动,而他显然无法赢取那阴沉牧师的欢心。

  “你父亲大人命令我们抢掠海岸,仅此而已。”杂乱的白眉下,那双淡如海沫的苍白眼珠回望着席恩。他看见的是否认,还是一抹充满兴致的火花?是后者,他想……希望如此……

  “你是我父亲的人。”

  “他手下最棒的人,从来都是。”

  骄傲,席思想,他很骄傲,我必须利用这点,他的骄傲是成败的关键。“不错,在铁群岛,论起使剑挥矛,无人及得上你那纯熟的技艺。”

  “你离开得太久,小子。你走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我在年复一年为巴隆大王效命的生涯中逐渐衰老啦。歌手们都说,如今的强者是阿德利克,他们叫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那家伙是个巨人,效力于老威克岛的卓鼓头领。黑罗伦和“少女”科尔也只比他稍逊半筹。”

  “这阿德利克或许是个好战士,但人们决不会像畏惧你一般惧怕他。”

  “啊,说得没错。”达格摩道。他握角杯的指头上戴满沉重的戒指,金银青铜样样俱全,镶嵌着蓝宝石、红宝石和龙晶。每一枚都付铁钱而来,席恩矢口道。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儿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虏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划出两尺的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土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受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于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么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们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们有四倍于她的机智,五倍于她的勇气。”

  “你父亲——”

  “——会感谢我,当我把一整个王国拱手献上时。我所计划的行动将让歌手们传唱千年。”

  他料到这句话会让达格摩踌躇。一个歌手曾写过一首关于他粉碎的下巴和斧头的歌,老人很爱听。每当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着高唱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一那些喧吵激烈,歌颂逝去的英雄和蛮荒的勇武的曲谣。他的头发或许已白,牙齿或许松动,但对荣耀的欲念却丝毫未减。

  “我在你的计划里将扮演什么角色,小子?”在漫长的沉默之后,裂颚达格摩开口。席恩明白自己赢了。

  “要让敌人心中充满恐惧,惟有你的名讳方能办到。你将率领大部人马攻向托沦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锐都带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儿子也死在了这里。城堡应由本福德的叔叔兰巴德据守,但估计他身边只剩一支小小的卫队。”土,果我能审问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隐藏行踪。喜欢唱什么战歌就唱。我希望他们早早关门据守。”

  “这托伦方城坚固么?”

  “非常坚固。城墙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还有一座方形凋堡。”

  “石墙不能用火烧,我们怎么打?哪怕是对付一座最简陋的城堡,我们的人手也不够。”

  “你只管在城外扎营就好,并着手修建投石机和攻城器。”

  “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铁民用剑和斧去当面作战,不靠丢石块。而饿死敌人有何光荣可言?”

  “不知道这个的是兰巴德。这老不死看见你们修建攻城塔,便会浑身发凉,四处请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让那些信鸦飞出去。临冬城的守备是个勇敢的人,但他老了,岁月像迟缓他的躯体一样磨钝了他的智慧。当他听说自己国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颚达格摩围困,一定会召集兵力,前来援救。这是他的职责。罗德利克爵士惟一的信条便是忠于职守。”.

  “他召集的军队无论如何也大大超过我方。”达格摩说,“而打起仗来这些老骑上比你想像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们根本活不到长出灰发。你将把我们拖进一场无去取胜的战斗中,席恩。这个托伦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标不是托伦方城。”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八章 艾莉亚

  城堡里铿锵作响,一片混乱。人们站在马车上,把一桶桶葡萄酒,一袋袋面粉,以及一捆捆新上羽毛的箭往上搬。铁匠们则忙着将剑修平整,将铠甲上的凹痕打掉,并给战马和载货的骡子上蹄铁。锁甲扔进沙桶,沿着流石庭院凹凸不平的地面滚动,好将它们摩擦干净。威斯手下的女人分到二十件斗篷的缝补任务,还要清洗一百多件。城内,不论贵族还是士兵,都一股脑儿挤进圣堂去祈祷;而在城墙之外,大小帐篷纷纷拆除,侍从们提起水桶,将营火浇灭,士兵们则取出磨石,在上阵之前最后一次仔细磨刀。马匹嘶鸣喘息,领主发号施令,士兵互相咒骂,营妓争吵斗嘴,噪音如同潮汐高涨,达到顶点。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终于要出发了。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最先离城,比别人早一天动身。他生得英姿飒爽,胯下一匹精神抖擞的红马,红铜色的鬃毛与亚当爵士披肩长发的色调一致,马饰也染成青铜色,纹饰着燃烧之树的家徽,以配合骑手的披风。城里好些女人目送他离开,泣不成声。威斯说他精于骑术与剑术,是泰温公爵麾下最厉害的军官。

  希望他一命呜呼,艾莉亚一边看他骑出城门,心里一边想。他的部下在他身后排成两列,鱼贯而出。希望他们统统死掉。他们是去跟罗柏打仗,她知道的。最近,艾莉亚四处走动干活时常听人们谈论,似乎罗柏在西境打了个大胜仗。有人说他烧了兰尼斯港,有人说他只是打算要烧。有人说他夺下凯岩城,处死了所有居民,又有人说他正在围攻金牙城,众说纷纭……但确实有事发生,这点毋庸置疑。

  从早到晚,威斯一直派她奔走送信,有时甚至要她离开城堡,去那泥泞而狂乱的营区。我可以逃跑,看着载货马车隆隆驶过身边,她心想,我可以跳上马车躲起来,或者混进营妓里,没人会阻止我。假如没有威斯,她大概就这么做了。可他不止一次地警告他们,谁想从他这儿逃跑,就给谁好看,“我不会揍你,哦,不会,我一根指头都不会碰你。我只把你关起来,然后交给科霍尔人,对,我要把你留给那个喜欢残废人的家伙。他叫瓦格·赫特,等他回来,便会剁掉你的脚。”或许威斯死了,我就能……艾莉亚心想,但现在还不行。他只需看看你,就能嗅出来你在想什么,他总这么说。

  然而威斯根本料不到她识字,因此从不费神封信。于是艾莉亚偷看了所有的内容,却找不到有用的东西,全是诸如将这辆车送去谷仓,那辆车送去军械库之类的蠢笨事。曾有一封信是索要赌债,但收信的骑士不识字,她只好把信的内容说了出来,他一听出手便打,却被艾莉亚猫腰躲过,还顺手从他马鞍上抓了一只镶银角杯,拔腿就跑。骑士咆哮着追她,但她身手敏捷,先是从两辆车之间溜过,接着钻过一群弓箭手,跃过一个便池。而他穿着锁甲,根本追不上。当她将角杯交给威斯,他夸奖她,说像她这么聪明的小黄鼠狼值得奖励,“我瞅准一只肥嘟嘟的公鸡,今晚就把它弄来当晚饭。我们分了它,我和你,你会喜欢的。”

  不管走到哪里,她都在寻找贾昆·赫加尔,只想赶在她憎恨的人全部远离之前,低声告诉他又一个名字。但在一片杂乱无序中,实在找不着这个罗拉斯佣兵。他还欠她两条命,她担心如果他跟别人一样上了战场,就再也没机会兑现了。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个城门守卫打听。“他是洛奇的人,是吗?”那人说,“那他不会走。公爵大人己任命亚摩利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他手下那帮人全得留在这儿守城。‘血戏班’也奉命留下,负责征收粮秣。嘿,瓦格·赫特那山羊又该气得啐唾沫骂娘了,他跟洛奇从来不和。”

  但魔山要跟随泰温公爵离开,他被任命指挥先锋部队,这意味着邓森,波利佛和拉夫都将从她指问溜走。除非及时找到贾昆,让他赶在他们离开前杀死其中一个。

  “黄鼠狼,”那天下午,威斯对她说,“去军械库找卢坎,莱昂诺爵士练习时崩凹了剑,要换把新的。这是他的凭据。”他递给她一张四方的单子。“搞快点!他马上要跟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一起出发。”

  艾莉亚接过单子,跑了出去。军械库跟铁匠房毗邻,那铁匠房是一栋长条状的建筑,高高的屋顶,墙里嵌了二十个火炉,还有长长的石水槽,用来给钢铁淬火。她进去时,一半火炉都在运作。墙壁间回响着铁锤的敲打声,发出共鸣。魁梧结实的人们围着皮裙,俯身站在风箱和铁砧前,在滞闷的热气中挥汗如雨。她斜眼瞥见詹德利,他裸露的胸膛因汗水而显得光亮平滑,浓密黑发下的蓝眼睛仍有记忆中的固执。都是因为他,他们才全部被抓,艾莉亚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想跟他说话。“哪位是卢坎?”她将纸递出去。“我要为莱昂诺爵士取一把新剑。”

  “先别管莱昂诺爵士。”詹德利拽着她的手,拉到一旁。“昨晚热派问我来着,他说当初咱们在庄园墙上并肩作战时,你是不是喊了‘临冬城万岁’?”

  “我没有喊!”

  “可你的确喊过。我也听见的。”

  “当时每个人都在叫喊,”艾莉亚防御性地说,“热派还拼命喊‘热派’呢!至少喊了一百次。”

  “重要的是你喊了什么。反正我告诉热派,要他把耳垢清干净,你明明喊的是‘下地狱!’如果他问起你,记得不要说错话。”

  “好吧,”她说,尽管她觉得‘下地狱’喊起来实在很笨,但她不敢向热派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或许我该把热派这名字告诉贾昆。

  “我把卢坎找来,”詹德利说。

  卢坎对着那些字迹咕哝了一声(艾莉亚认为他其实不识字),随后取下一把沉重的长剑。“那蠢货不配这把好剑,你告诉他,这是我说的,”他边说边把剑递给她。

  “好的,”她撒谎道。假如她真这么说,威斯铁定把她揍得皮开肉绽,卢坎也会亲自来教训她。

  长剑比缝衣针沉重许多,但艾莉亚喜欢它的手感。手中钢铁的分量让她觉得自己再度变得强大。我也许算不上水舞者,但决不是老鼠。老鼠不会用剑,可我会。城门大开,士兵们进进出出,马车空空地驶进,满载着出去,吱吱嘎嘎直摇晃。她好想去马厩,告诉他们莱昂诺爵士要一匹新马。她手里有单子,而马夫和卢坎一样都不识字。我可以骑马提剑直接出城。卫兵若是拦我,我就给他们看单子,说我正把东西给莱昂诺爵士送去。可是,她既不知道莱昂诺爵士的长相,也不知道他驻在哪里。如果他们问她,一定会露馅的,然后威斯……威斯……

  正当她咬紧嘴唇,努力不去想剁掉双脚是什么滋味时,一群穿皮甲戴铁盔的弓箭手走过来,他们的弓斜挎在肩头。艾莉亚听见一些琐碎的谈话。

  “……巨人,我告诉你,他从长城外带来二十尺高的巨人,像狗一样跟着他……”

  “……真是可怕,大黑夜的,突然出来袭击。他根本像狼不像人,史塔克家的人都这样……”

  “……去你的狼和巨人吧,那小兔崽子假如知道我们要来,非吓得尿裤子不可。他不是个男人,没胆往赫伦堡来,对不?他往反方向去了,对不?他要是识时务,现在就该夹着尾巴逃跑喽。”

  “随你怎么说,但我觉得那小子知道某些咱们不知道的东西,或许该跑的是我们……”

  没错,艾莉亚心想,没错,该跑的是你们,还有泰温公爵,还有魔山,还有亚当爵士,还有亚摩利爵士,还有那个不知是谁的笨蛋莱昂诺爵士,你们最好逃得远远的,否则我哥哥一定把你们全杀掉。他是史塔克家的人,像狼不像人,我也是。

  “黄鼠狼。”威斯的声音像鞭子破空。她根本没注意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但突然之间就到了跟前。“剑给我!去这么久!”他从她指间夺过剑,还反手给了她火辣辣的一巴掌。“下次给我快点!”

  片刻之前,她重新变做了一匹狼,但威斯的巴掌又将一切都打消了,只留下嘴里的血腥味。被打时,她咬到了舌头。她恨他。

  “怎么?欠打?”威斯问。“你少给我装出这副傲慢无礼的样子!不然少不了你的!去,去酿酒房告诉特佛贝利,我这儿有两打木桶给他,但要他自己派小子们来拿,不然我就给别人了。”艾莉亚转身离开,威斯嫌她不够快。“今晚还想不想吃饭?给我跑!”他大声喊,先前许诺的肥鸡忘得一干二净。“这次不许游荡,否则瞧我怎么揍你!”

  你不会,艾莉亚心想,你再也不会了。但她还是奔跑起来。北方的古老诸神指引着她的脚步。去酿酒房的半路上,当她从连接寡妇塔和焚王塔的石拱桥下经过时,听见刺耳的嚎笑。罗尔杰跟另外三人从拐角转出来,他们胸前都缝有亚摩利爵士的狮身蝎尾兽徽章。他一见她,便止了步,朝她咧嘴笑,用来掩盖脸上空洞的护鼻底下,露出满口弯曲棕黄的牙齿。“尤伦的小骚货,”他叫她。“这下我们终于明白那黑衣杂种干嘛带你去长城了,对不对?”他大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一起笑。“你那根棍子呢?”罗尔杰突然问,笑容刹时消失,“记得我说过要拿它活活干死你。”他走近一步。艾莉亚慢慢后退。“我没链子拴着,你这小王八蛋就吓破了胆,对吗?”

  “我救了你的命。”她努力跟他们保持距离,准备在他出手抓她之前逃走,迅如蛇。

  “哦,为表示感谢我该多干你一次。说,尤伦是干你下面,还是喜欢你紧绷绷的小屁眼?”

  “我在找贾昆,”她说,“有口信给他。”

  罗尔杰突然顿住。他眼中……该不会他害怕贾昆·赫加尔吧? “在澡堂!别挡道!”

  艾莉亚赶紧转身跑开,疾如鹿,她的双脚掠过鹅卵石面,一路朝澡堂飞奔。贾昆泡在浴盆里,女仆从他头上冲淋热水,蒸汽在周围升腾。他一边红一边白的长发披散在肩,湿漉而沉重。

  她蹑手蹑脚走上前,静如影,但他还是睁开了眼睛。“女孩像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但某人还是听见了,”他说。他怎么能听见呢?她疑惑地想,而他似乎连思想都听得到。“对某人而言,皮革摩擦石头就跟吹号一般响亮。聪明的女孩不穿鞋。”

  “我有个口信。”艾莉亚迟疑地看了看女仆,她似乎不打算回避。于是她俯身靠过去,嘴巴凑着他的耳朵。“威斯,”她轻声说。

  贾昆·赫加尔的眼睛再度合上,他懒洋洋地泡在水里,似乎快睡着了。“告诉大人,某人随叫随到。”他的手突然一抖,把热水朝她泼来,艾莉亚赶紧跳开,才没淋成落汤鸡。

  接着她把威斯的话告诉特佛贝利,酿酒师气得破口大骂:“你去告诉威斯,我的小子们都不是闲人,你告诉他,告诉这个满脸疖子的混蛋,七层地狱结冰之前,他别想再喝我一杯麦酒。一个小时之内,他不把木桶送来,我就报告泰温大人,等着瞧吧!”

  当然,艾莉亚回报时省略了“满脸疖子”这部分,但威斯依旧气得发疯。他怒气冲冲,骂骂咧咧,但最终还是找来六个人,嘟嘟嚷囔地命他们把桶送去酿酒房。

  当天的晚饭是加了洋葱和胡萝卜的稀麦粥,还有一块不太新鲜的黑面包。有个女人被叫去和威斯上床,所以多得了一块成熟的蓝奶酪和一只鸡翅——从威斯早上提到的那只鸡上撕下来的。其余部分他一人独享,油脂闪着光亮,流淌过他嘴角化脓的疖子。鸡快吃完时,他才从盘子里抬头,发现艾莉亚正盯着他看。“黄鼠狼,过来。”

  一条鸡腿上还连着几口焦黑的肉。原来他忘了,到现在才想起来,艾莉亚心想,也许她不该叫贾昆杀他。她难过地离开板凳,朝桌子前方走去。

  “你在看我,我看见了。”威斯在她衣服前襟擦擦手指,然后一手掐住她脖子,一手扇了她一巴掌。“我跟你是怎么说的?”他反手又是一巴掌。“不许东张西望!否则我抠你眼睛出来喂母狗!”她被推倒在地,倒下时衣服边缘挂住木凳裂缝上的钉子,勾破了。“不把它补好,今晚你就别睡!”威斯宣布,一边扯下最后一点鸡肉。吃得精光之后,他响亮地吮吸手指,并把骨头丢给他那条丑陋的斑点狗。

  “威斯,”那天晚上,艾莉亚一边俯身补裙子,一边低声说。“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骨针缝过褪色的羊毛布一次,她就念出一个名字。“记事本和猎狗。格雷果爵:上,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不知威斯还会在她的祷词里停留多久,真希望明天一早醒来,他已经死去,她想啊想,最后昏沉睡去。

  一切照旧,第二天将她唤醒的仍是威斯的靴子尖。吃燕麦饼早餐时,他告诉他们,泰温公爵的主力部队将在今天出发。“千万别以为兰尼斯特大人离开后,你们就可以轻松,”他警告。“我保证,城堡不会变小,只有做事的人在变少。我要让你们这群懒虫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工作,走着瞧吧。”

  你才不会,艾莉亚边掰燕麦饼边想。威斯朝她皱皱眉,仿佛嗅到她的秘密,吓得她赶紧低下视线,盯着自己的食物,再也不敢抬头。

  当淡淡的曙光射进庭院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离开了赫伦堡。艾莉亚爬到号哭塔上一个拱窗边观察。他的战马披一袭猩红的釉彩鳞片甲,戴着镀金的护颈和头套,泰温公爵自己则身披一件厚重的貂皮斗篷。他的弟弟凯文爵士骑在他身旁,同样雍容华贵。四个掌旗官走在他们前面,高举深红大旗,怒吼雄狮迎风招展。兰尼斯特兄弟之后,跟着领主和军官们,旗帜飞扬,炫丽多彩:有红色的公牛,金色的山峰,紫色的独角兽和矮脚公鸡,斑纹野猪和獾,银色的雪韶和五彩艺人,以及星星,太阳,孔雀,黑豹,尖角,匕首,黑色的兜帽,蓝色的甲虫和绿色的箭只。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走在最后,他身穿灰色的钢板甲,骑着跟他一样坏脾气的马。波利佛骑在他旁边,手擎黑狗旗帜,头戴詹德利的角盔。他是个高个儿,但走在主人的阴影里,看上去却像个半大孩子。

  艾莉亚眼看着他们从赫伦堡巨大的铁闸门下列队走出,一阵颤栗爬上背脊。突然间,她明白自己犯了个天大的错误。我真笨,她想,威斯算什么?齐斯威克算什么?这些人才是重要人物,我该把他们杀掉才对。昨晚若不是威斯打她,骗她烤鸡的事,使她气晕了头,她本该向贾昆耳语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名字。泰温公爵,我干嘛不说泰温公爵?改变主意或许还不晚!威斯还没死!如果她找到贾昆,告诉他……

  艾莉亚放下手中的工作,沿着弯曲的楼梯,飞奔而下。她一边跑一边听见铁链哗哗作响,闸门缓缓放下,底部的尖刺插入地面……最后是一声尖叫,充满痛苦,充满恐惧。

  十几个人比她先赶到现场,但谁都不敢靠近。艾莉亚在人群中蠕动,钻到前面。只见威斯蜷在鹅卵石地上,喉咙血肉模糊,眼睛则往上翻,目瞪口呆地盯着一片灰色的云。他那条丑陋的斑点母狗正在他胸口舔食从脖子里涌出的血,不时还从死者脸上撕下一口肉来。眼看威斯的耳朵就要不保,终于有人拿来一把十字弓,射死了母狗。

  “可恶的东西,”她听见有人说,“他从小把它养大的。”

  “这地方受了诅咒,”拿十字弓的人说。

  “是赫伦的鬼魂于的!是的!”埃玛贝尔太太说。“我发誓再也不在这儿睡了!一晚也不行!”

  艾莉亚将视线从死人和死狗上抬开,只见贾昆·赫加尔靠在号哭塔的墙上。他看见她,便把手搭在脸颊,两根指头若无其事地伸出来。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九章 凯特琳

  离奔流城还差两日骑程时,他们在一条多泥的溪边饮马之际被斥候发现。看到佛雷家的双塔纹章,凯特琳从未如此欣慰。

  当要求此人带他们面见她叔叔时,他说:“黑鱼大人跟随国王陛下前去西征,夫人。现由马丁·河文接替他的职务,指挥侦察部队。”

  “我明白了。”在孪河城,她见过这个河文:瓦德·佛雷侯爵的私生子之一,派温爵士的同父异母兄弟。对于罗柏领军击向兰尼斯特家根据地的行为,她并不惊讶,很明显早在送她去蓝礼那边谈判之前,他已有了通盘考虑。”河文人在哪里?”

  “他的营地离此有两小时骑程,夫人。”

  “带我们去见他。”她下令。布蕾妮扶她上马,众人立刻出发。

  “您从苦桥回来吗,夫人?”途中,这名斥候问。

  “不是。”她不敢这样做。蓝礼死后,凯特琳不确定他的年轻遗孀和她的保护者们会如何看待自己。于是她故意改变回程路线,冒险穿越作战区。她目睹肥沃的河间地在兰尼斯特的怒吼下变成灰黑焦土,每一晚斥候带回的故事都让她难以入眠。“蓝礼公爵被杀了,”她补充。

  “我们还希望这是兰尼斯特造的谣,或者——”

  “可惜不是。如今奔流城由我弟弟掌管?”

  “是的,夫人。陛下令艾德慕爵士留守奔流城,保卫后方。”

  愿诸神赐予他完成使命的力量,凯特琳心想,以及相应的智慧。“西境可有罗柏的消息传来?”

  “您还没听说哪?”他一脸惊奇。“陛下在牛津大获全胜,兰尼斯特被打得溃不成军,敌军主将吏戴佛·兰尼斯特爵士也被击毙。”

  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发出一阵欢快的呐喊,但凯特琳只点点头。明天的考验比昨天的胜利更教她关切。

  马丁·河文扎营在一个坍塌的庄园内,旁边有一个无顶的马厩和上百座新坟。凯特琳下马时,他上前单腿跪下行礼。“幸会,夫人。您哥哥指示我们密切注意,随时恭候您的到来,并叫我们一旦找到您,不得拖延,立刻全速护送您返回奔流城。”

  凯特琳心里一紧。“我父亲出事了?”

  “不,夫人,霍斯特公爵的病情没有变化。”河文是个气色红润的男子,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们没有多少相似之处。“我们只是担心您在不经意间遭遇兰尼斯特的斥候。泰温公爵已经离开赫伦堡,率领麾下所有部队向西挺进。”

  “请起,”她告诉河文,皱紧了眉头。诸神保佑,聿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久也该进军了。

  “泰温大人离我们还有多远?”

  “三天,或是四天骑程,很难说。每条道上我们都有眼线,但此地的确不宜久留。”

  他们没有逗留。河文当即下令拔营,上马护送凯特琳出发。他手下有近五十人,头顶飘扬着冰原奔狼、孪河双塔与腾跃鳟鱼的旗帜。

  她的护卫急切地打听有关罗柏牛津大捷的消息,河文也答个不停:“奔流城里来了个歌手,自称‘打油诗人’雷蒙德,他为这场战斗谱了首歌。您一定要好好听这曲子,夫人。雷蒙德为歌取名《黑夜的奔狼》。”他继续讲述史戴佛爵士的残兵如何缩回兰尼斯港。由于缺乏攻城机械,少狼主一时难以攻下凯岩城,但他让兰尼斯特为在河问地的大肆蹂躏付出了代价。卡史塔克大人和葛洛佛大人奔袭海岸,莫尔蒙伯爵夫人则逮住成千上万的牲畜,准备将它们驱回奔流城,大琼恩更占领了位于卡斯特梅、努恩堡和彭德瑞丘陵等地的金矿。文德尔爵士哈哈大笑,“金子没了,兰尼斯特这下可得手忙脚乱哕。”

  “陛下如何攻下金牙城的呢?”派温·佛雷爵士询问他的私生子哥哥。“此城固若金汤,又正好扼住山口要道。”

  “陛下并没有硬攻,而是摸黑绕了过去。听说是冰原狼带的路,就是他那只灰风。这猛兽嗅出一条山羊走的小道,藏在山脊背后,翻过隘口。小路曲折多石,仅容单骑行走,但等全军通过,了望塔里的兰尼斯特军也毫无知觉。”河文压低声音。“据说,战斗结束后,陛下亲手挖出史戴佛·兰尼斯特的心脏,犒劳他的狼咧。”

  “无稽之谈,我决不相信,”凯特琳尖锐地说,“我儿可不是野蛮人。”

  “夫人说得是。不过,即便是真的,这猛兽也受之无愧。灰风可不是普通的狼啊。有人曾听大琼恩说起,正是北方的旧神把这些冰原狼赐予您儿子的。”

  凯特琳忆起孩子们在夏末的初雪中发现小狼的那一天。一共五只,三只公的,两只母的,正好搭配史塔克家族的五位嫡子……而那第六只狼,白色的毛皮,红色的眼睛,是为奈德的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准备。他们不是普通的狼,她想,的确不是。

  当晚,他们安营扎寨后,布蕾妮来到她的营房。“夫人,您已经平安无恙地回到了自己人中问,离您弟弟的城堡也只剩一日骑程。就请允许我向您告辞吧。”

  凯特琳并不惊讶。这位其貌不扬的少女一路上都不与人来往,她把大部分时间花在照料马匹上,替它们刷毛,清理踢铁上的碎石。她还帮夏德做饭打扫,也跟其他人一起狩猎。无论凯特琳有何吩咐,布蕾妮都用心完成,没有任何抱怨;无论凯特琳询问什么,她都礼貌地回答,从不多嘴,从不哭泣,也从无欢笑。每一天,她都跟他们一起走,每一夜,她都同他们一起睡,然而,她从来没有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在蓝礼那边,她不也一样?凯特琳想,宴会中,武场上,甚至同身为她弟兄的彩虹护卫们一起守在蓝礼营帐的时候……她为自己构筑的深墙比临冬城的城郭还要高。

  “离开了我们,你要去哪里?”凯特琳问她。

  “回去,”布蕾妮说,“回风息堡。”

  “独自一人。”这并非提问。

  那张宽大的脸庞犹如一泓波澜不惊的池水,无从泄露深处的秘密。“是。”

  “你想杀史坦尼斯。”

  布蕾妮用厚实、多茧的手指紧紧握住剑柄,那原本是“他”的剑。“我发过誓,一共发了三次。您也听到了。”

  “是的,”凯特琳承认。她知道,这女孩扔掉了所有染血的衣物,惟独不肯抛弃那件彩虹披风。当初走得匆忙,布蕾妮的物品都不及带走,而今,她只能借穿文德尔爵士的衣服,看起来十分古怪,然而这群人中除了文德尔谁也没这么大的衣服。“誓言必须遵守,这点我同意,可眼下史坦尼斯军容强盛,他身边无疑有许多誓言守护他的侍卫。”

  “我不怕他们。我和他们一样强。我当初就不该退缩。”

  “你烦恼的就是这个,怕哪个傻瓜叫你胆小鬼?”她叹口气。“蓝礼之死不是你的错,你曾忠勇地为他服务。但如今你想追随他于地下,这对任何人都没好处。”她伸出手,试图给对方安慰。“我明白,这很难——”

  布蕾妮挥开她。“没人明白。”

  “你错了,”凯特琳尖锐地说。“每天清晨,当我醒来,头一件想到的事就是奈德已经离我而去。我不会舞刀弄剑,但我做梦都渴望自己能驱马狂奔,冲进君临,用双手紧紧掐住瑟曦的白脖子,用力用力,要她气绝身亡。”

  “美人’抬起眼睛,那是她全身上下惟一称得上美丽的部位。“如果您也做这种梦,为什么还要阻止我?莫非因为史坦尼斯在谈判时揭露的那些事?”

  是吗?凯特琳的目光扫过营区。两个士兵正手握长矛,来回放哨。“从小,人们便教导我:在这个世界上,好人应当挺身而出,对抗邪恶。而蓝礼之死毫无疑问是件非常邪恶的事。可是,人们也告诉我,君权神授,并非武力所能强求。如果史坦尼斯真是我们合法的国王——”

  “他不是,就连劳勃也不是,这话蓝礼陛下不是说·了么?詹姆·兰尼斯特谋害了真正的国王,而劳勃在三叉戟河杀掉了他的合法后嗣。当他们这样干的时候,诸神在哪里?诸神并不在乎凡人,就像国王从不关心农民。”

  “一个好国王会关心。”

  “蓝礼大人……陛下,他……他本可成为最好的国王,夫人,他那么善良,他……”

  “他已离我们而去,布蕾妮,”她说,用上最温柔的语调。“只有史坦尼斯和乔佛里留下来……还有我的儿子。”

  “他不会……您不会与史坦尼斯讲和吧,是吧?向他屈膝?您不会的……”

  “说实话,布蕾妮,我真的不知道。我儿子或许想当国王,但我却当不了什么太后……我只想做个好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我生来便不是做母亲的料。我要战斗。”

  “那么就去战斗吧……然则要为生者,而非死人。记住,蓝礼的敌人也是罗柏的敌人。”

  布蕾妮盯着地面,缓缓踱步。“我不认得您的儿子,夫人。”她抬起头,“但我愿意为您效劳,如果您接受的话。”

  凯特琳吃了一惊。“我?为什么?”

  她的问题让布蕾妮有些困扰。“您帮助过我,在蓝礼的大帐里……当他们以为是我……是我……”

  “你本就是清白的。”

  “话虽如此,您当时却不需要那么做。您可以让他们杀了我。我对您来说根本不重要。”

  或许,我只是不愿成为黑暗真相的惟一见证人,凯特琳心想。“布蕾妮,这些年来我曾把许多贵妇人带在身边,但她们和你都不一样。你得明白,我对作战一窍不通。”

  “是的,但您并不缺乏勇气。也许,那不是浴血沙场的勇气,然而……我不知道……我想那是种特有的勇气。而且我明白,当时机来临,您一定不会强留我。请答应我这个条件吧,答应我不阻止我向史坦尼斯复仇。”

  凯特琳耳畔回响起史坦尼斯的话,他也有末日来临的那一天,这感觉就如一道冷风钻过颈背。“当时机来临时,我决不阻止你向史坦尼斯复仇。”

  高大的女孩笨拙地跪下,拔出蓝礼的长剑,放在凯特琳脚边。“我是您的人了,夫人。我是您忠诚的卫士,或是……您让我担任的任何角色。我会保护您的安全,听从您的指示。危难之际,我愿奉献我的生命。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

  “我起誓,你将永远在我的壁炉边占有一席之地,你将和我同桌喝酒,同餐吃肉。我誓言永不让你的服务蒙上不誉的污名。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起来吧。”她将另一位女人的手掌紧紧握在自己手中,不可遏抑地欢笑起来。有多少次,我看着奈德接受别人的宣誓效忠?她不禁想:不知他看见我今天的一幕,又该说些什么呢?

  翌日,他们渡过了红叉河。此处在奔流城的上游,河道拐了个大弯,使得河水泥泞而浅薄。渡口由一群弓箭手和长矛兵组成的混合部队把守,胸前有梅利斯特家族的飞鹰纹章。他们瞧见凯特琳的旗号,便从削尖木桩后现身,派一人从对岸过来引导她的团队渡河。…慢一点,小心些。来,夫人,”士兵伸手抓住她的马缰,一边告诫,“我们在水底埋了铁钉,您看看,还有这些石头旁全是蒺藜。每个渡口都这样安排。这是您弟弟的命令。”

  艾德慕想在这里打仗。想到这里,她肠胃打结,但什么也没说。

  在红叉河和腾石河之间,他们遭遇了大批前往奔流城避难的平民。有的吆喝牲畜,有的拉着板车,当凯特琳经过时,人们纷纷让路,一边朝她欢呼:“徒利万岁!”或“史塔克万岁!”离城堡还差半里路时,他们穿过一片辽阔的营区,上面飘扬着布菜伍德家族的猩红大旗。卢卡斯向她辞行,前去同父亲泰陀斯伯爵会合。其他人继续前进。

  凯特琳发现腾石河北岸也有一座巨大的营寨,熟悉的旗帜在风中招展——马柯·派柏的舞蹈少女旗,戴瑞家族的农人旗,培吉家族的红白双蛇旗。他们都是父亲的封臣,都是三河流域的诸侯。在她离开奔流城之前,他们皆已四散开去,各自保卫自己的领地。如今他们又聚在一起,只可能有一个原因——艾德慕召集了他们。诸神啊,救救我们吧,他是打算跟泰温大人正面决战啊。

  从远处,凯特琳便看见某种黑黑的事物在奔流城的墙垒上晃荡,走近后,她才看清那是城垛上吊着的死人,于长索尽头无力地抖动。麻绳缠绕颈项,面容肿胀乌黑,尽管躯体排满了乌鸦,但深红的斗篷在砂岩城墙上依旧十分醒目。

  “他们吊死了不少兰尼斯特。”哈尔·莫兰评论。

  “多美的风景,”文德尔·曼德勒爵士愉快地说。

  “朋友们等不及我们便开动啦,”派温·佛雷开起了玩笑。其他人跟着笑了,只有布蕾妮除外,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排尸体,没有开口,也没有笑。

  如果他们杀掉弑君者,就等于判了我女儿的死刑。凯特琳一踢马肚,奔跑起来。哈尔·莫伦和罗宾·佛林特策马从她身边驰过,向着城门楼高叫。然而守卫们一定早早发现了她的旗帜,等他俩接近时闸门已然升起。

  艾德慕从城堡里骑马出来会她,身旁陪着三位父亲的部属——挺着大肚子的教头戴斯蒙·格瑞尔爵士,总管乌瑟莱斯·韦恩,以及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后者是个大光头。他们三人都和霍斯特公爵一般年纪,他们都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她父亲。他们都老了,凯特琳意识到。

  艾德慕披着红蓝披风,外衣上绣着银鱼纹章。从他的面容看来,似乎自她南下后就没修过胡子,火红的胡须长满了下巴。“凯特,你平安归来真是太好了。当我们听说蓝礼死讯时,着实为你的安危担忧。眼下,泰温公爵也开始了行动。”

  “我听说了。父亲情况如何?”

  “时好时坏,反复无常……”他摇摇头。“他在找你。我不知怎么跟他解释。”

  “我立刻去见他,”她保证。“蓝礼死后,风息堡方面有消息传来吗?苦桥那边呢?”渡鸦难以送信给路上的旅人,而凯特琳急着想知道走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苦桥那边没有消息。风息堡的代理城主,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倒是一连派了三只鸟过来,全是恳求援助的呼吁。史坦尼斯已从陆地和海洋上把他团团包围。庞洛斯宣称无论哪个国王,只要帮他打破围攻,他就投效于谁。他信里说,他害怕史坦尼斯会对孩子不利。到底是什么孩子,你知道吗?”

  “艾德瑞克·风暴,”布蕾妮告诉他们。“劳勃的私生子。”

  艾德慕好奇地回望她。“史坦尼斯已经担保,只要守备队在两周内献出城堡,并将孩子交到他手中,他就既往不咎,准许他们自由离开。但看来科塔奈爵士不会接受。”

  为一个并非自身血脉的私生男孩,他竟甘愿做这一切,凯特琳想。“你给他回复了吗?”

  艾德慕再次摇头。“怎么给?依目前的情形,我们帮不了他,也给不了他任何希望。再说,史坦尼斯也不是咱们的敌人。”

  罗宾·莱格爵士开口:“夫人,您能否告知蓝礼大人死亡的真相?我们听到各种离奇的谣传。”

  “凯特,”弟弟说,“有人说你杀了蓝礼,还有人说下手的是某个南方女人。”他的目光停在布蕾妮身上。

  “我的国王的确遭到谋杀,”女孩平静地答道,“但并非为凯特琳夫人所害。我以我宝剑之名起誓,请新旧诸神作证。”

  “这位是塔斯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曾是蓝礼的彩虹护卫之一。”凯特琳告诉他们。“布蕾妮,我很荣幸地向你引见我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奔流城的继承人。这位是他的总管乌瑟莱斯·韦恩。这两位分别是罗宾·莱格爵士和戴斯蒙·格瑞尔爵士。”

  “非常荣幸,”戴斯蒙爵士应道,其他人也打了招呼。女孩羞红了脸,这平凡的礼仪也让她困窘不安。如果艾德慕以为她是个奇女子,至少他还有礼貌管住嘴巴。

  “蓝礼身亡之时,布蕾妮正好在他身边,我也一样,”凯特琳续道,“但他的死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她还不敢谈论影子的事,尤其是在公开场合,许多人在场的情况下,所以她指指城墙上的悬尸。“你们吊死了谁?”

  艾德慕抬头,不安地望着那些尸首。“克里奥爵士的随从,他带着太后对我们的答复赶回来。”

  凯特琳无比震惊。“你把使节杀了?”

  “他们哪是什么使节,”艾德慕声明。“他们保证会遵守和平,同时交出了武器,所以我允许他们在城堡内自由活动。前三个晚上,他们高高兴兴地同我们吃肉喝酒,我还陪那个克里奥爵士畅谈了一番,谁知到第四天夜里,这些人竟去营救弑君者,”他愤愤地说,“那个人高马大的畜生赤手空拳格杀了两个守卫,他用胳膊扣住他们的喉咙,把他们脑袋撞个粉碎。随后他身边那个瘦骨伶仃的小猴子用半截金属线打开兰尼斯特的牢门,诸神诅咒他。那边那个不知打哪儿来的挨千刀的戏子,居然扮出我的声音去命令守卫打开水门。恩格,德普和长人卢三个都发誓是这样。你瞧,我就不信有人的声音能和我一样,只怪这些呆子还是开了闸门。”

  这是小恶魔的把戏,凯特琳揣测,早在鹰巢城时他便显出同样的狡黠。她一度以为提利昂是最不构成威胁的一个兰尼斯特,如今可没那么确定。“你怎么抓住他们的?”

  “喔,事情发生时,我恰巧不在城里。我去腾石河对面……喔……”

  “混妓院还是去偷情?继续刚才的故事。”

  艾德慕的脸变得跟胡子一般红。“那天我回来得早,天亮前一个小时便从外面赶回。长人卢远远看到我的船,认出我的面容,终于开始怀疑昨晚到底是谁在城下发号施令,便发出警报。”

  “告诉我,你没有让弑君者跑掉。”

  “没有,但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詹姆有剑,他杀了保罗·彭福德和戴斯蒙爵士的侍从米斯,重伤德普,韦曼师傅说他也活不了几天了。真是血战一场。打斗之中,许多红袍卫士跑来加入战团,有的空手,有的带了武器。我把他们和那四个奸细一起吊死,余人打入地牢。詹姆也被关了进去。我们不会再让他逃掉了,这一次,他被关进黑牢,戴上手铐脚镣,拴在墙上。”

  “克里奥·佛雷呢?”

  “他发誓一点也不知情。谁知道?他一半是兰尼斯特,一半是佛雷,两者都是骗子。我把他关进詹姆以前在塔里的囚室。”

  “你不是说他带着和平条件归来吗?”

  “如果你能称其为‘和平条件’的话。我敢保证,你会和我一样对之深恶痛绝。”

  “我们不能指望任何来自南方的援助了么,史塔克夫人?”父亲的总管乌瑟莱斯·韦恩问。

  “关于乱伦的指控……泰温公爵连最微小的侮辱都不会容忍,他一定会寻求用控告者的血来洗清女儿所受的玷污。史坦尼斯公爵应该看得很清楚才对。他别无选择,只能和我们达成协议。”

  他和一种更强大更黑暗的势力达成了协议。“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谈。”她策马跑过吊桥,不再注视那排令人毛骨悚然的尸首。弟弟紧跟在后。他们奔进奔流城的上层庭院,只见四处一片杂乱。一个赤裸身子的男孩跑过前方,凯特琳连忙用力拉缰,以免撞到他。她惊慌地四处打量,成百上千的平民获准躲进城堡,在城墙边搭起陋室暂居。小孩子到处嬉闹,中庭挤满了牛、羊和鸡。“这都是些什么人?”

  “他们是我的子民,凯特,”艾德幕回答,“他们很害怕。”

  围城在即,只有我这可爱的傻弟弟才会收罗一堆无用的嘴巴。凯特琳知道艾德慕心肠软,有时她甚至觉得他头脑更软。说实话,她喜欢他的正是这点,可眼下……·

  “能否用信鸦联络罗柏?”

  “陛下正在野外行军,夫人,”戴斯蒙爵士回答。“鸟儿无法找到他。”

  乌瑟莱斯·韦恩咳嗽一声。“史塔克夫人,年轻的国王陛下启程之前,指示我们等您归来后,即刻送您去孪河城。他请您去预先了解瓦德大人的女儿们,一旦时机成熟,便可为他挑选新娘。”

  “我们将为你提供上好的骏马和充足的供应,”弟弟保证。“离开之前,你要好好准——”

  “我要留下,”凯特琳道,说罢翻身下马。她可不愿丢下奔流城和垂死的父亲,只为了去挑选罗柏未来的妻子。罗柏想保我平安,我不能责怪他,只是他的借口也太俗套。“孩子,”她唤道,一个小顽童从马厩奔出来接过她的缰绳。

  艾德慕也一跃下马。他比她高了足足一头,但永远是她的小弟弟。“凯特,”他不高兴地说,

  “泰温公爵正——”

  “他正率军西进,前去保卫自己的领地。我们只需紧闭城门,好好地把守城池,应该就能相安无事。”

  “这里是徒利的土地,”艾德慕宣布。“泰温·兰尼斯特若想肆无忌惮地穿过去,我就要好好给他上一课。”

  就像你给他儿子上的课?一旦触及自尊,弟弟会变得跟河石一般顽固。他们彼此都清楚上次艾德慕邀战时,他的军队是如何被詹姆爵士撕成了血淋淋的碎片。“在战场上面对泰温公爵,赢,我们得不到什么,输,却要失去一切,”凯特琳改变了策略。

  “院子不是讨论作战计划的地方。”

  “对,我们该去哪儿讨论?”

  弟弟的脸沉了下来。一时间她还以为他控制不住脾气了,不过最后他突然道,“去神木林。如果你坚持要谈的话。”

  她随他走过长廊,来到神木林的入口。艾德慕发火时总是阴沉着脸,闷闷不乐。

  凯特琳为自己伤害到他感到很抱歉,但如今事态严重,也顾不得他的自尊了。当林木间只剩下姐弟俩,艾德慕回头看她。

  “你没有和泰温大人正面对阵的兵力,”她直率地说。

  “我聚集了我家所有的势力,一共八千步兵,三千马队,”艾德慕道。

  “这意味着泰温大人的军队几乎是你的两倍。”

  “罗柏在更艰苦的情况下尚能赢得胜利,”艾德慕回答,“而我有周密的计划。你忘了我们还有卢斯·波顿,泰温公爵在绿叉河畔打败了他,却没乘胜追击。现在,当泰温公爵离开赫伦堡后,波顿重新占领了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他手中有一万士兵。我已给赫曼,陶哈下令,让他带着罗柏留驻孪河城的部队南下会合——”

  “艾德慕,罗柏让这些人留守孪河城,确保瓦德大人不生二心。”

  “他没有二心,”艾德慕固执地说。“在呓语森林,佛雷家的人英勇奋战,我们还听说,老。爵士史提夫伦在牛津战死疆场。莱曼爵士、黑瓦德及其他人随罗柏西征,马丁留在这里,出色地完成斥候任务,而派温爵士又护送你平安地去了蓝礼那边。诸神在上,我们还能要求他们什么?罗柏已和瓦德大人的女儿订了婚,听说卢斯·波顿也娶了一个。对了,你不是还收他两个孙子在临冬城当养子么?”

  “必要时,养子就是人质。”她还不知史提夫伦爵士的死讯,也不知波顿的婚事。

  “那我们有了两个,这不更保险了?听我说,凯特,波顿需要佛雷的人马,也需要赫曼爵士的人。我已明令他进军夺回赫伦堡。”

  “这任务可不简单。”

  “没错,但只要此城陷落,泰温公爵便无处可退。我自己的军队将在红叉河的渡口顽强抗击他的渡河企图。他若打算强渡,下场将和当年三叉戟河畔的雷加一样。

  他若退回去,则被夹在奔流城和赫伦堡之间进退维谷,只等罗柏回师,我们便能干净彻底地消灭他。”

  弟弟的声音里有无比的自信,但凯特琳是多么希望罗柏没把布林登叔叔也带走啊。黑鱼一生经历大小数十场战斗,艾德慕只经历过一次,这惟一的一次还是一败涂地。

  “这是个很棒的计划,”他总结。“泰陀斯大人这么说,杰诺斯大人也这么说。你想想,布莱伍德和布雷肯什么时候就不确定的事达成过一致呢?”

  “该怎样就怎样吧。”她突然觉得很疲惫。或许她不该反对他,或许这真是个了不起的计划,而她怀有的不过是妇人之虑。她只希望奈德能在这里,或是布林登叔叔,或是……“你问过父亲的意见吗?”

  “父亲现在的情形,怎能操劳这些战略问题?两天之前,他还计划让你嫁给布兰登·史塔克呢!你不信就自己去瞧瞧。这计划会奏效的,凯特,你等着瞧。”

  “我希望如此,艾德慕。我真心希望。”她吻了弟弟,让他了解她的心意,接着便去找父亲。

  霍斯特·徒利公爵和她离他南下那天没什么差别——卧病在床,形容枯槁,皮肤苍白粘湿。屋里充满疾病的味道,这股气息混合着病人的尿汗和药品的气味,令人作呕。她拉开床幔,父亲发出一声低吟,颤抖着张开眼睛。·他久久凝视她,仿佛弄不懂她是谁,或是怀疑她要干什么。

  “爸爸。”她亲吻他,“我回来了。”

  他似乎记起她来。“你走了啊,”他喃喃地说,嘴唇几乎不能移动。

  “是的,”她说。“罗柏派我去了南方,不过我很快便回来了。”

  “南方……哪儿……是南方的鹰巢城吧,亲爱的?我记不得了……噢,我的心肝宝贝,我害怕……你原谅我了吗,孩子?”老人的泪水静静地从脸颊滑落。

  “你没做什么需要我原谅的事,爸爸。”她把他软塌的白发向后一拢,抚摸他的额头。不管学士用了多少药,他体内仍有高热燃烧。

  “这安排再好不过,”父亲低语。“琼恩是个好人,好人……强壮,善良……照顾你……他会好好照顾……况且他出生高贵,听我说,你一定要去,我是你的父亲……你的父亲……你要和凯特一起结婚,是的,你要和……”

  他以为我是莱莎,凯特琳意识到。诸神慈悲,他说起话来当我俩都还没结婚。

  父亲用双手紧紧攥住她的手,颤抖的手掌活像一对受惊的白鸽。“那小子……无耻之徒……不准再提那个名字,你的责任……你的母亲,她若在世……”一阵疼痛的痉挛突然穿透全身,霍斯特大人不禁叫喊起来。“噢,诸神饶恕我吧,饶恕我,饶恕我。我的药……”

  韦曼师傅当下便闪进门内,端着杯子给他灌药。霍斯特公爵像个吃奶的婴儿一般急切地吮吸稠白的饮料。宁静终于回到他的身躯。“他马上就会睡着了,夫人,”药杯喝干之后,学士对她说。残存的罂粟奶汁在父亲唇边围成又黏又白的圆圈,韦曼师傅用衣袖替他擦拭。

  凯特琳看不下去了。霍斯特·徒利曾是个多么坚强而骄傲的人,如今变成这副模样,真让她心中隐隐作痛。她走出去,站在阳台上。下方的庭院挤满难民,人来人往,十分嘈杂;但城墙之外,大河悠悠,纯粹不染,亘古长流。这是他的大河,再过不久,它们将送他踏上最后一段旅程,领他回归于它们之中。

  韦曼学士随她出来。“夫人,”他轻柔地说,“我已尽了全力,但只怕他撑不了多久。派信使通知他弟弟吧,叫布林登爵士回来。”

  “好的。”凯特琳说,声音因悲伤而粗浊。

  “是不是把莱莎夫人也请来?”

  “莱莎不会来。”

  “如果您给她写封亲笔信,也许……”

  “唉,你认为有效,我就写吧。”她不禁揣测莱莎的那个“无耻小子”到底是谁。大概是某个年轻侍从或雇佣骑士……不过从父亲这么激烈的反应看来,也许只是个商人之子或低贱的学徒一类,甚至是个歌手。莱莎最喜欢歌手。我不想责怪她,不管琼恩·艾林有多高贵,毕竟他比父亲都还整整大出十岁。

  弟弟把她与莱莎在少女时代同居的塔楼清扫出来给她住。想到能再睡上那张羽毛床,这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壁炉必定早早燃起温暖的火焰,躺上那床,整个世界便不再黯淡,

  然而在卧室门口等她的却是乌瑟莱斯·韦恩,在他身边还有两个灰衣女人,面容藏在兜帽之内,只露出两只眼睛。凯特琳当下便明白过来。“奈德?”

  静默修女们垂下目光。乌瑟莱斯道,”克里奥爵士把他从君临带回来了,夫人。”

  “带我去见他,”她命令。

  他们让他躺在一张搁板桌上,用一面旗帜覆盖他的身躯,那是史塔克家族的白底灰色冰原奔狼旗。“我想看看他,”凯特林说。

  “只有骨骼存留了,夫人。”

  “我想看看他,”她重复。

  一名静默修女掀开旗帜。

  骨骼,凯特琳想,这不是奈德,这不是她深爱的男人,不是她孩子的父亲。他的双手在胸前交握,枯骨的指头扣着一柄长剑,然而那并非奈德的手,那双无比强壮充满生机的手。他们给骨骼穿上奈德的衣服,做工精细的白天鹅绒外套,在心脏部位绣着冰原狼纹章,然而衣料之下却没有丝毫温暖的血肉,她枕着度过多少夜晚的血肉和胳膊啊。头颅用上好的银线缝在躯体上,但所有的头骨看起来都一样,从空洞的深窝里,她找不到丈夫深灰眼眸的一丝片影,那双眼眸像薄雾一般轻柔同磐石一样坚强。他们让乌鸦吃掉了他的眼睛,她知道。

  凯特琳转身。“这不是他的剑。”

  “‘寒冰’尚未归还,夫人,”乌瑟莱斯道,“只有艾德大人的遗骨回了家。”

  “即使这样,我还是该答谢太后。”

  “答谢小恶魔吧,夫人。这是他的命令。”

  总有一天我要好好答谢他们所有人。“我很感激你们所做的一切,姐妹们。”凯特琳说,“然而我不得不托付你们另一项任务。艾德公爵是史塔克家族的人,他的遗骨应当安息在临冬城下。”将来他们会为他造好雕像,一尊和他容颜相仿的石头静坐在黑暗之中,脚边靠着冰原狼,膝上放有宝剑。“务必为姐妹们准备脚力上好的马,提供路途所需的一切事物,”她告诉乌瑟莱斯·韦恩。

  “此去临冬城,由哈尔·莫兰负责护送,身为临冬城侍卫队长,这是他的职责。”她回头凝望那堆骨骼,那是她的夫君和挚爱仅存的一切。“现在走吧,都走吧。今晚我要好好陪陪奈德。”

  灰衣女人朝她鞠躬敬礼。据说,静默姐妹们从不和活人交谈,凯特琳迟钝地忆起,她们只与死者对话。现在,她好嫉妒啊……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章 丹妮莉丝

  帘幔挡住了街道的灰尘与暑气,却挡不住失望。丹妮疲倦地爬进车内,庆幸得以避开魁尔斯人眼睛的海洋。“让路!”乔戈在马背上一边对群众大吼,一边抽打鞭子,“让路!给龙之母让路!”

  札罗·赞旺·达梭斯斜倚在凉爽的绸缎垫子上,将红宝石般的葡萄酒倒进一对相配的翡翠黄金高脚杯里,尽管舆车摇摇晃晃,他的手却很稳健。“我的爱之光啊,看到您脸上写着深深的悲哀,”他递给她一只杯子,“是否在为失落的梦想而难过呢?”

  “延迟的梦想,仅此而已。”紧紧套在脖子上的银项圈磨得她生疼,她把它解开,放到一边。项圈上嵌着一颗魔力紫水晶,札罗保证它能保护她百毒不侵。“王族”名声不佳,常把毒酒赐给那些他们认为危险的人,但他们连杯水也没给丹妮。他们压根儿没把我看作女王,她苦涩地想,我不过是午后的余兴节目,一个带着古怪宠物的马族女孩。

  当丹妮伸手去接葡萄酒时,雷哥发出嘶嘶的叫声,尖利的黑爪子嵌入她赤裸的肩膀。她只好缩手,并将它移到另一个肩膀,这样它就只能扒着衣服而不是皮肤。札罗警告过她,风雅的王族决不会听多斯拉克人说话,因此她按照魁尔斯风格穿着:一袭飘荡的绿绸缎,露出半边酥胸,脚套银色凉鞋,腰围黑白珍珠的腰带。早知这根本没用,我还不如光着身子去。也许我正该这么做。她喝了一大口酒。

  王族是古魁尔斯国王与女王的后裔,他们号令着市民卫队和一支豪华舰队,控制着连接不同海域的海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想要那支舰队,即使只是一部分也好,还想要一些士兵。她向“记忆的神殿”奉献传统的牺牲,向“名册保管员”送上传统的贡品,向“门之开启者”赠予传统的柿子,最后终于收到传统的蓝丝拖鞋,传唤她前往“千座之殿”。

  王族们高坐在先祖的巨大木座椅上听取她的请愿。木椅排成弧形,自大理石地板呈阶梯状逐层向上,直达高高的圆形天顶,天顶上绘着魁尔斯夕日的辉煌景象。那些椅子不但巨大,而且雕工奇异,镀金的表面明亮辉煌,镶嵌着琥珀、玛瑙、玉石和翡翠,每张椅子各不相同,彼此争奇斗妍。只是坐在上面的人们看起来个个无精打采,昏昏欲睡。他们在听,却没有听进去,也不在乎听到的是什么,她想,他们才是真正的“奶人”,根本就不想帮我。他们纯粹是因为好奇和无聊才来的,对我肩头的龙比对我本身更感兴趣。

  “告诉我,王族都说了些什么,”札罗·赞旺·达梭斯询问。“告诉我,他们说了什么,令我心中的女王如此忧伤。”

  “他们说‘不’。”这酒有石榴和夏日的味道。“当然,说得谦恭婉转,但在那些动听的言辞底下,仍然是不。”

  “您赞美他们了吗?”

  “我厚颜地恭维。”

  “您哭了吗?”

  “真龙不会哭,”她烦躁地说。

  札罗叹了口气。“您应该哭的。”魁尔斯人动不动就掉眼泪,落泪被视为文明人的标志。“我们收买的那些人怎么说?”

  “马索斯什么也没说。温德罗称赞我说话的方式。‘优雅的艾耿’跟其他人一起拒绝我,但他事后却哭了。”

  “唉,这几个魁尔斯人真无信用。”札罗本身并非王族,但他告诉她该向谁行贿,每人该送多少。“哭泣吧,哭泣吧,为了人类的背信弃义而哭泣吧。”

  丹妮宁愿为自己的金子哭泣。那些她用来向马索斯·马拉若文,温德罗·卡尔·狄斯和“优雅的”艾耿·艾摩若行贿的钱足够买一艘船,或雇二十来个佣兵。“我能不能派乔拉爵士去把礼物要回来?”她问。

  “这样的话,只怕某天晚上‘遗憾客’会潜进我的宫殿,趁您熟睡时谋害您哦,”札罗说。

  “遗憾客”是一个教团性质的古老杀手公会,他们在杀死受害者之前总是轻声说:“我很遗憾”,故而得名。魁尔斯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彬彬有礼。“俗话说得好,从王族那儿要钱,比给法罗斯的石牛挤奶还难。”

  丹妮不知法罗斯在哪里,但对她而言魁尔斯遍地都是石牛。凭借海外贸易发财致富的巨商们分为三个相互猜忌的派系:香料古公会,碧玺兄弟会,以及十三巨子,札罗属于后者。三个集团为了夺取贸易主导权而互相竞争,同时又和王族争斗不休。男巫们则在一旁虎视耽耽,他们有蓝色的嘴唇和可怕的力量,鲜少露面但令人敬畏。

  没有札罗,丹妮早就不知所措了。她浪费在开启“千座之殿”大门上的钱财多半来自于商人的慷慨与机智。世间还有真龙这一消息传遍了东方,越来越多的寻龙者前来探访——札罗·赞旺·达梭斯规定大家不论尊卑,都得向龙之母献礼。

  由他开启的涓涓细流很快汇成汹涌的洪潮。商船船长们带来密尔的蕾丝、一箱箱产自夷地的藏红花、亚夏的琥珀与龙晶;行路商人们献上一袋袋钱币;银匠送来指环和项链;笛手为她吹笛;演员表演杂技;艺人玩弄戏法;染织业者送她彩布,丰富的色彩是她前所未见。两个鸠格斯奈人给她一匹斑马,黑白相间,性情凶猛。甚至有一个寡妇献上丈夫的干尸,表面覆着一层银叶,据说这样的尸体法力极其强大,尤其因为死者是个男巫,更为有效。碧玺兄弟会坚持送她一顶三头龙形状的王冠:魔龙蜷曲的躯体是黄金,翅膀是白银,三个头则分别由翡翠、象牙和玛瑙雕成。

  王冠是她惟一留下的礼物,其余的都卖掉了,以筹集那笔浪费在王族身上的钱。札罗要她把王冠也卖掉——十三巨子保证给她一顶更精良的王冠,他指天发誓——但丹妮坚决不允。“韦赛里斯卖掉了我母后的王冠,因此人们称他为乞丐。我要留着王冠,人们才会当我是女王。”她留下了它,尽管它的重量令她脖子酸痛。

  即便戴着王冠,我仍旧是个乞丐,丹妮心想,我是世间最为闪亮耀眼的乞丐,但终究是个乞丐。她痛恨这事实,想必哥哥当年也感同身受。他这么多年来,在篡夺者的杀手追杀下,从一座城市逃到另一座城市,一边向各位总督、大君和商界巨贾乞求援助,甚至靠谄媚奉承换取食物。他一定知道他们是如何瞧不起他,难怪会变得如此暴躁,如此难以亲近,最后终于被逼疯了。假如我放任自流,也会是这个下场。她内心的一部分只想带她的人民回到维斯·托罗若,重建那座死城。不,那等于失败。我有韦赛里斯所不具备的东西。我有龙。有了龙,一切皆已改变。

  她抚摸雷哥。绿龙并拢嘴巴,使劲咬住她的手。车外,巨大的城市鼓噪沸腾骚动,无数声响汇合成一个低沉的声音,仿佛汹涌的海涛。“让路!你们这些奶人!给龙之母让路!”乔戈大喊,魁尔斯人移向两边,其实只是要避开拉车的牛,而非因为他的喊叫。透过摇曳的帘幔,丹妮瞥见乔戈跨着灰色战马,不时扬起她送他的银柄长鞭抽打牛。阿戈守在舆车一边,拉卡洛则在队伍后面骑行,负责查看人群,预防危险。今天,她把乔拉爵士留在住处,守卫其余的龙;被放逐的骑士打从一开始便反对这个愚蠢的计划。他不信任任何人,她寻思,不无道理。

  丹妮举起高脚杯喝酒,雷哥嗅了嗅酒,将头缩回来,嘶嘶叫喊。“您的龙鼻子不错。”札罗抹抹嘴唇。“这酒很普通。据说在玉海对面,有一种金色葡萄酒,口味之佳,只需呷上一小口,其他的酒喝起来便像醋一样。让我们乘坐我的豪华游艇去寻访吧,就我们俩。”

  “世上最好的葡萄酒产自青亭岛,”丹妮宣布。她记得雷德温伯爵曾为父亲跟篡夺者战斗,属于少数到最后仍保持忠诚的人。他也会为我而战吗?许多年过去了,什么都无法确定。“和我一起去青亭岛吧,札罗,去尝尝最美妙的佳酿。但我们得坐战舰去,而不是游艇。”

  “我没有战舰。战争对贸易不利。我告诉过您许多次了,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和平主义者。”

  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拜金主义者,她想,但他的金钱可以为我买到需要的船只和战士。

  “我又没让你拿剑,只是想借你的船。”

  他微微一笑。“没错,商船我是有几条,但谁能说清明天又有多少呢?或许此刻就有一艘船遭遇夏日之海的暴风雨,正在沉没呢。等到明天,另一艘也许会撞上海盗,因而葬身海底。再下一天呢,我的某位船长或许会觊觎舱中的财富,起了“这些都属于我”的念头。这些哪,都是做生意的风险。您瞧瞧,我们聊得越久,我拥有的船就可能逐渐减少。我每时每刻都在变穷。”

  “把船借给我,我保证让你连本带利地收回来。”

  “嫁给我吧,璀璨之光,扬起我心中的风帆。我想着您的美,夜夜无眠。”

  丹妮微笑。札罗动人的感情宣言令她感到有趣,但他的言行并不一致。乔拉爵士扶她上车时,视线几乎无法从她裸露的一侧胸脯移开,但札罗即便在如此狭窄的空间里,也根本不在意她的身体。她还发现无数的漂亮男孩聚集在这位巨商身边,穿着薄薄的丝绸在他的宫殿里来来去去。

  “你说得真动听,札罗,但我听出你的言外之意又是一个‘不’字。”

  “您说的铁椅子听起来又冷又硬,简直是个怪物,一想到那些参差不齐的尖刺划破您可爱的肌肤,我就心疼得无法忍受。”札罗鼻子上的珠宝让他看上去像只光彩夺目的怪鸟。他摆了摆修长雅致的手指,以示否定。“就把这里当做您的王国吧,最最高贵的王后,让我成为您的国王。如果您喜欢,我会送你一个纯金的王座。如果您厌倦了魁尔斯,我们可以周游玉海,去夷地旅行,寻找诗人口中的梦中之城,用死人的头颅啜饮智慧的美酒。”

  “我要航向维斯特洛,用篡夺者的头颅啜饮复仇之酒。”她挠挠雷哥的眼袋,它翠绿的翅膀稍稍展开,搅动舆车里静止的空气。

  一滴晶莹的泪珠在札罗·赞旺·达梭斯脸上滑落。“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您的狂热吗?”

  “没有,”她说,希望自己有听起来那么坚定。“如果十三巨子每位借给我十艘船——”

  “您就会有一百三十艘船,却没有驾驶的船员。您的正义对魁尔斯人而言毫无意义,我的水手们凭什么要关心在世界边缘的某个王国,由谁坐上王座呢?”

  “我会付钱让他们关心。”

  “哪儿来的钱?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用寻访者送的钱。”

  “您可以试试,”札罗承认,“但您需要买到许多关心,代价可是不菲。再说了,我慷慨的程度已经让整个魁尔斯笑话我败家了,而您需要的钱将远远多于当下的支出。”

  “如果十三巨子不肯帮我,或许我该请求香料公会或者碧玺兄弟会?”

  札罗懒洋洋地耸耸肩。“除了恭维和谎言,他们什么也不会给您。香料公会由伪君子和吹牛大王当家,而兄弟会里全是海盗。”

  “看来,我不得不听从俳雅·菩厉,去找男巫们帮忙了。”

  巨商猛地坐直身子。“悱雅·菩厉是个蓝嘴唇的家伙!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这句俗话千真万确,请相信爱您的人吧!男巫是一群难以相处的怪物,他们从尘土和阴影中摄取养分。他们能给您的只有虚无,因为他们一无所有。”

  “如果我的朋友札罗·赞旺·达梭斯能满足我的需求,我怎会想到寻求男巫的帮助呢?”

  “我已经把我的家和我的心都给了您,难道您都不在意么?我给了您香水和石榴,翻筋斗的猴子和吐信的蛇,神像的.头颅和恶魔的脚,还有来自失落的瓦雷利亚的卷轴。我还送了您这顶黑檀木与黄金制成的舆车,外加一对相匹配的公牛,一头白如象牙,一头黑如乌玉,犄角上都镶嵌着珠宝。”

  “不错,”丹妮道。“但我想要的是船只和士兵。”

  “绝代佳人呀,我不是给了您一支军队吗?一千名骑士,每一个都穿着闪亮的铠甲。”

  铠甲由金银制成,骑士则是翡翠、绿宝石、玛瑙、碧玺、琥珀、蛋白石和紫水晶,每一个都有她小指头那么高。“一千名可爱的骑士,”她说,“却不能让敌人畏惧。公牛也无法载我渡海,我——为何停下?”公牛放慢了脚步。

  舆车猛地停下。“卡丽熙,”阿戈隔着帘子喊。丹妮单肘支撑,斜倚着探出头。他们已在集市边沿,前方的道路被一堵厚实的人墙挡住。“他们在看什么?”

  乔戈骑回到她面前。“一个火法师,卡丽熙。”

  “我也想看。”’

  “没问题。”多斯拉克人向下伸手让她握住,随即将她拉上自己的马,并让她坐在前面,如此她的视线就能越过人群。只见火法师凭空召唤出一道火梯,不断摇曳盘旋的橙红火梯直直地伸向高处格子状的天花板,底下却没有任何支撑。她注意到大多数观众都不是本城人:下船的水手,旅行商队的商人,来自红色荒原满身尘土的人们,四处流浪的士兵、手艺人和奴隶贩子。乔戈将一只手滑到她腰间,把身子贴近。“奶人都刻意避着他,卡丽熙,看到那个戴毡帽的女孩吗?就在那儿,那个胖祭司后面,她是个——”

  “——扒手,”丹妮替他说完。她可不是娇生惯养、没见过世面的贵族小姐。随着哥哥为躲避篡夺者雇来的杀手而四处流亡的岁月里,她曾在自由贸易城邦的街道上见过许多扒手。

  法师不断比划,双臂大幅度摆动,催促火焰越升越高。观众们都伸长了脖子抬起头,扒手们则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掌中暗藏小刀。他们一手麻利地窃走大量钱财,而另一手向上指指点点。

  等剧烈燃烧的梯子达到四十尺高,魔法师往前一跃,像猴子一样沿着它两手交替地迅捷攀爬,每跨过一阶,那一阶就在脚后消散,只余一缕银色的烟。当他爬到顶端,人梯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错的把戏,”乔戈忍不住赞叹。

  “不是把戏,”一个女人用通用语说。

  丹妮之前没注意到魁晰在人群中,但她就站在那儿,水汪汪的眼睛在一成不变的红漆面具下闪动。“您这话什么意思,夫人?”

  “半年之前,此人连用龙晶生火都不行,他只会一些火药和野火的雕虫小技,充其量只能吸引几个无知的愚人围观,好让他的扒手们有活可干。他可以走过炽热的炭,或是让燃烧的玫瑰在空中盛开,但绝不会期望攀上一条火梯,就像普通渔民不会期望在网中捕到海怪。”

  丹妮不安地望向刚才梯子所在的地方。现在连烟都消失了,人群正在散去,各忙各的去。当然,不久之后许多人就会发现自己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那现在呢?”

  “现在他的力量增强,卡丽熙,这是因为你的缘故。”

  “我?”她大笑起来。“怎么可能?”

  那女人走过来,两根手指搭在丹妮手腕上。“你是龙之母,不是吗?”

  “她当然是,黯影之子不可碰她。”乔戈用鞭柄将魁晰的手指拨开。

  那女人后退一步。“你必须赶快离开这座城市,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否则就走不了了。”

  手腕上魁晰碰过的地方有些刺痛。“你要我去哪里?”她问。

  “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亚夏,丹妮心想,她要我去亚夏。“亚夏人会给我军队吗?”她问。“在亚夏我能得到金钱吗?那儿有船吗?亚夏有什么东西是我在魁尔斯找不到的?”

  “真相,”戴面具的女人回答,接着她鞠了一躬,消失在人群中。

  拉卡洛从他下垂的黑胡子后面轻蔑地哼了一声,“卡丽熙,一个人宁肯吞下蝎子也好过相信黯影之子。他们不敢在日光下现出自己的脸。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阿戈赞同。

  札罗·赞旺·达梭斯靠在垫子上把他们的整个对话都看在眼里。等丹妮爬回舆车,坐到他身边,他说:“你的野蛮人有他们所不自知的智慧。亚夏人所能提供的‘真相’会让你苦笑不得。”他又塞给她一杯酒,一路上谈论爱情与欲望之类的无聊话题,直到回到他的宅邸。

  丹妮回到套房,总算得到了安静。她脱下华丽的服装,换上一件宽松的紫丝袍。

  她的龙都饿了,因此她切碎一条蛇,将一块块肉放在火盆上烧烤。它们在成长,她一边看着他们狼吞虎咽、互相争夺焦黑的肉,一边想。它们比在维斯·托罗若时重了一倍,即使如此,恐怕还要许多年它们才能长到上战场的地步。在此之前,它们还必须接受训练,否则会把我的王国化为废墟。丹妮莉丝尽管有坦格利安家的真龙血统,却丝毫不懂如何驯龙。

  太阳西沉时,乔拉·莫尔蒙爵士来找她。“王族拒绝了您?”

  “和你预测的一模一样。来,坐下,我想听听你的建议。”丹妮让他坐到自己身边的垫子上,姬琪送上一碗紫橄榄和泡在葡萄酒中的洋葱。

  “您在这座城市得不到帮助,卡丽熙。”乔拉爵士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一颗洋葱。“我一天比一天更肯定。王族们的眼光越不过魁尔斯的城墙,而札罗……”

  “他又向我求婚。”

  “是的,我知道他打什么主意。”骑士皱眉时,两条浓密的黑眉在深陷的眼睛上方纠结。

  “他想着我的美,夜夜无眠。”她大笑起来。

  “恕我无礼,女王陛下,他想的是你的龙。”

  “札罗向我保证,在魁尔斯,夫妻婚后可以保有各自的财产。龙是我的。”她微笑道,卓耿在大理石地板上一边跳一边拍打翅膀跑过来,想爬上她身边的垫子。

  “他说的没错,只是有一点故意隐瞒。魁尔斯人有个奇特的婚俗,我的女王,在婚礼当天,妻子可以向丈夫要求一件爱的信物,不管她要求世间的何物,他都必须答应。而他也有权对她提出同样的要求,虽然只能要一件东西,但不管是什么都不能拒绝。”

  “一件东西,”她重复,“不能拒绝?”

  “只要一条龙,札罗·赞旺·达梭斯就能统治这座城市,但一艘船给我们的帮助却相当有限。”

  丹妮一点一点地咬着洋葱,悲哀地反思男人的无信。“我们从千座之殿回来时,经过集市,”她告诉乔拉爵士,“我遇到了魁晰。”她告诉他关于火法师和火梯的事,还有戴红漆面具的女人说的话。

  “我打心眼里盼望离开这座城市,”待她说完,骑士道,“但不是去亚夏。”

  “那去哪里?”

  “东方,”他说。

  “此地离我的王国已有半个世界那么远。如果再往东,我也许永远也回不了维斯特洛。”

  “如果您往西,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坦格利安家族在自由贸易城邦有朋友,”她提醒他,“比札罗和王族更忠实的朋友。”

  “如果您指的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我相当怀疑。只要能得到足够的利益,伊利里欧会毫不犹豫地把你卖掉,就跟卖奴隶一样。”

  “我和哥哥在伊利里欧的宅子里做了半年的宾客。如果他有心出卖我们,早就动手了。”

  “他的确出卖了你们,”乔拉爵士说,“他把您卖给了卓戈卡奥。”

  丹妮涨红了脸。他说的是事实,但她受不了他尖刻的直白。“伊利里欧保护我们免遭篡夺者的伤害,他相信哥哥的理想。”

  “伊利里欧除了伊利里欧什么都不信。贪食必然贪婪,这是一条定律,而掌权者又总是生性狡猾。伊利里欧·莫帕提斯两样都占了。您真正了解他吗?”

  “他给了我龙蛋。”

  他嗤之以鼻。“如果他知道它们能孵化,早坐在上面亲自孵啦!”

  她情不自禁地笑了。“噢,这点我毫不怀疑,爵士。我对伊利里欧的了解比你想像的要多。当我离开他在潘托斯的宅邸,嫁给我的日和星时,的确还是个孩子,但我不聋也不瞎。而我现在也不再是孩子了。”

  “就算伊利里欧如您想像,算个朋友,”骑士固执地说,“他也不够强大,无法靠一己之力助您登上王座,否则您哥哥当初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但他很富有,”她说。“也许不如札罗,却足够为我雇佣船只和人手。”

  “佣兵有他们的用场,”乔拉爵士承认,“但您无法依靠自由贸易城邦的那些渣滓来赢回父亲的王座。没有东西比一支入侵的军队更能捏合一个分裂的国家。”

  “我是他们真正的女王,”丹妮抗议。

  “您是个陌生人,还意图带着一支连通用语也不会讲的外籍军团登上他们的海岸。维斯特洛的诸侯都不认识你,他们反而有充分的理由畏惧你、怀疑你。因此,在您启航之前,必须赢得他们的拥戴,多多少少都好。”

  “对啊,如果我照你的建议去东方,又如何能赢得他们的拥戴呢?”

  他吃下一颗橄榄,把果核吐到手心。“我不知道,陛下,”他承认。“但我知道您在一个地方待得越久,就越容易被敌人发现。坦格利安这个姓氏仍然让他们惧怕,以至于听说您怀了孩子,就派人来谋杀。如果他们得知您有了龙,又会怎么做呢?”

  卓耿蜷缩在她的手臂下,像一块在烈日下暴晒整天的石头那么烫。雷哥和韦赛利昂正为了一块肉而争斗,用翅膀互相击打,烟雾嘶嘶地从鼻孔喷出。我桀骜不训的孩子们,她心想,它们决不能受伤害。“彗星把我领到魁尔斯,必有其目的。我本希望在这里找到我的军队,但那似乎并不可能。我不禁自问,还会有什么呢?”我很恐惧,她意识到,但我必须勇敢。“明天,你去找俳雅·菩厉。”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一章 提利昂

  这女孩从来不哭。弥赛菈·拜拉席恩虽然小小年纪,但天生就是个公主。她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尽管她没这个姓,提利昂提醒自己,她流着兰尼斯特的血液,瑟曦和詹姆的血液。

  当她的兄弟们在“海捷号”甲板上向她告别时,她的微笑中有一丝战栗,但这女孩知道如何应对,她的话勇敢而有尊严。到了分别时刻,哭泣的是托曼王子,安慰他的是弥赛菈。

  提利昂站在“劳勃国王之锤”号高耸的甲板上,俯视着告别仪式。劳勃国王之锤号是一艘四百桨的巨型战舰,桨手们将她简称为“劳勃之锤”,她是为弥赛菈此行护航的主力。此外,狮星号、烈风号和莱安娜小姐号,也将同行。

  夕日的王家舰队中有好些船当年随史坦尼斯公爵攻打龙石岛,再也没有回来,由是海军一直元气不足,而今又要分出一部分,提利昂深感不安,但瑟曦决不允许减少护卫。或许她比我明智。若是公主在抵达阳戟城前被俘,与多恩的联盟就会顷刻间土崩瓦解。到目前为止,道朗·马泰尔只是召集诸侯。一旦弥赛菈平安抵达布拉佛斯,他允诺将军队向隘口移动,由此威胁边疆地的领主,动摇他们的忠诚,并减缓史坦尼斯北进的速度。其实这只是虚张声势。除非多恩本土遭到攻击,否则马泰尔家决不会真正参战,而史坦尼斯当然不会蠢到那种地步。不过或许能刺激他旗下的诸侯做出蠢事,提利昂心想,我该把这种可能列入考量。

  他清了清嗓子。“清楚命令了吧,船长?”

  “是的,大人。我们沿着海岸行驶,保持陆地在视线范围内,直到抵达蟹爪半岛。

  从那里,我们横穿狭海,航向布拉佛斯,途中绝不能驶进龙石岛视野之内。”

  “若偶遇敌人,该当如何?”

  “若对方只有一艘船,我们主动将其赶走或击沉。若对方出动船队,就由烈风号贴紧海捷号保护,其他舰船组织战斗。”

  提利昂点点头。就算情况不妙,小巧的海捷号也当能摆脱追逐。她帆大船小,比当前任何一艘战舰都快——至少她的船长如此声称。只要弥赛菈抵达布拉佛斯,想必能确保安全。他派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做她的贴身护卫,又请布拉佛斯人护送她前去阳戟城。布拉佛斯是自由贸易城邦里最强大最有势力的一个,史坦尼斯也不能不买它的账。从君临到多恩,经由布拉佛斯虽不是最短路径,却是最安全的……至少他如此期望。

  若史坦尼斯得到这次护航的情报,不趁此机会来攻打君临,更待何时。他不禁回望黑水河注入海湾的河口,天边一条绿线,丝毫不见帆影,他方才感到安心。最新情报显示,由于科塔奈·庞洛斯爵士继续以故去的蓝礼之名坚守城池,拜拉席恩舰队依然在围困风息堡。与此同时,提利昂的绞盘塔业已完成了四分之三。此时此刻,人们正将一块块沉重的石头吊上去,放置就位,无疑正边做边骂,诅咒他让他们在节庆时间工作。随他们骂。再有两个星期,史坦尼斯,我只要你再给我两个星期。半个月后就一切就绪。

  提利昂看着外甥女跪在总主教面前,接受祝福,保佑旅途平安。阳光透过水晶冠冕,散射出七彩虹光,照在弥赛菈仰起的脸上。岸边的喧闹使他听不清祷词,只得希望诸神的耳朵比他灵敏。总主教胖得像座房子,比派席尔还会装腔作势,滔滔不绝。够了,老家伙,结束,巳提利昂恼火地想。诸神听够了你的唠叨,还有重要事做,我也是。

  好不容易待他絮絮叨叨结束,提利昂便跟劳勃国王之锤号的船长道别。“把我外甥女平安送抵布拉佛斯,回头你就是骑士,”他许诺。

  提利昂沿着倾斜的木板走向码头,感觉到四周投来不善的目光。舰身轻轻摇晃,使他蹒跚得比以前更厉害。我打赌他们想笑。只是没人敢,至少没人敢公开嘲笑,但他听到小声的嘀咕,夹在木板绳索的吱嘎声和河流冲刷木桩的声音里。他们不喜欢我,他心想。好吧,这也难怪。我吃得饱,长得丑,而他们正饿着肚子。

  波隆护卫他穿过人群,来到姐姐和外甥们身边。瑟曦只当没他这号人,更加热烈地向堂弟展示微笑。他看着她朝蓝赛尔频送秋波,那双眼睛绿得和她白皙脖子上的翡翠项链一般,自己会心地笑了。我知道你的秘密,瑟曦,他心想。姐姐最近常拜访总主教,以求在与史坦尼斯即将来临的斗争中,诸神能够保佑他们……或者说她希望他如此相信。实际上,每当短暂造访贝勒大教堂后,瑟曦便会换上普通的棕色旅行斗篷,溜出去密会某个雇佣骑士,那骑士似乎名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他还有两个跟他一丘之貉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这一切蓝赛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瑟曦是打算利用凯特布莱克兄弟来收买一群自己的佣兵。

  好啊,就让她享受密谋的快感吧。每当她以为自己胜过他一筹,就会变得比较可爱。凯特布莱克兄弟会讨她喜欢,收她的钱,承诺她一切要求,何乐而不为呢?因为波隆会给出相同的价格,一分不差。这三兄弟外表亲切和蔼,实际却是些无赖,对于行骗远比作战要擅长。瑟曦等于替自己买到三面大鼓;要敲多响有多响,里面却空无一物。提利昂觉得有趣极了。

  号角响起,狮星号和莱安娜小姐号驶出堤岸,顺流而下,为海捷号开道。岸边的人群发出几声稀落的欢呼,如空中的流云一般零星。弥赛菠站在甲板上微笑着挥手。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站在她身后,他的白袍随风飘动。船长下令松开缆绳,船桨推动海捷号驶入黑水河的急流中,背风张帆——普通的白帆,而非兰尼斯特的深红布料,这是提利昂的坚持。托曼王子啜泣起来。

  “你哭得像个吃奶的婴儿,”哥哥嘶声对他说,“做王子的不该哭。”

  “龙骑士伊蒙王子在奈丽诗公主嫁给他哥哥伊耿那天就哭了,”珊莎·史塔克说,“孪生兄弟伊利克爵士和亚历克爵士在互相给予对方致命一击之后,也双双掉下了眼泪。”

  “安静,否则我叫马林爵士给你致命一击,”乔佛里告诉他的未婚妻。提利昂瞥了一眼姐姐,瑟曦正全神贯注地听巴隆·史文说话。她真的盲目到看不清他是个什么东西吗?他疑惑地想。

  河面上,烈风号紧随海捷号下桨,顺游滑行。殿后的是劳勃国王之锤号,王家舰队的脊梁……尤其在去年又有不少船只随史坦尼斯去了龙石岛之后,它就愈发显得宝贵。这五艘护航舰由提利昂仔细挑选,依照瓦里斯的情报,刻意回避了那些忠诚堪虞的船长……不过瓦里斯自身的忠诚也值得怀疑,他仍旧有些担忧。我太依赖瓦里斯了,他反思,我需要自己的情报来源。但无论是谁,我都不会信任。信任会惹来杀身之祸。

  他再度想起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一去苦桥,音讯全无。这也许没什么意义——又或许事关重大。连瓦里斯也搞不清事实。太监猜想,小指头也许在路上遭遇不测,甚至可能被杀。提利昂对此嗤之以鼻,“小指头是死人,那我就是巨人。”比较现实的可能性是,提利尔家正在刻意推延联姻谈判,以待局势明朗。这招捉利昂早巳料到。如果我是梅斯·提利尔,大概宁要乔佛里的头挑在枪尖,也不要他那玩意儿插进女儿身体呢。

  待小舰队深入海湾,瑟曦便指令回城。波隆牵来提利昂的坐骑,扶他上马。这本是波德瑞克·派恩的任务,但他将波德留在了红堡,在公众场合,有这个瘦长的佣兵侍候,更加令人放心。

  狭窄的街道上,两边罗列都城守备队,用长矛挡住人群。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当先领路,带着一队黑锁甲金袍子的枪骑兵。在他之后是艾伦·桑塔加爵士和巴隆·史文爵士,高举国王的旗帜,一边是兰尼斯特的怒吼雄狮,一边是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

  乔佛里国王骑着一匹高大灰马跟在后面,金色卷发上戴着一顶金冠。珊莎·史塔克骑一匹栗色母马,走在他身边,目不斜视,浓密的赤褐色秀发罩着月长石发网,披散在肩。两名御林铁卫在他们两侧保卫,猎狗位于国王右边,曼登·穆尔爵士位于史塔克女孩左边。

  接下来是仍在抽泣的托曼,白袍白甲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跟随着他,然后是瑟曦,由兰赛尔爵士陪伴,负责保护的是马林·特兰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提利昂跟随着姐姐。在他们后面是坐轿子的总主教和一长串廷臣——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贾拉巴·梭尔,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及其他人。最后由两列卫兵殿后。

  在那排长矛后,肮脏邋遢、不修边幅的民众用恨意的目光阴沉地凝视着骑马的人们。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情景,提利昂想。他已命波隆派出二十个佣兵混进人群,预防有事故发生。或许瑟曦对她的凯特布莱克兄弟也作了类似部署。但提利昂觉得这起不了大作用。假如火势太猛,即使抓把葡萄干撒进锅,布丁依旧会烤焦。

  他们穿过渔民广场,沿着烂泥道骑行,然后拐到狭窄弯曲的钩巷,开始攀登伊耿高丘。年轻的国王经过时,有些人高呼“乔佛里万岁!万岁!万岁!”,但保持沉默的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这群兰尼斯特家人穿越着衣衫褴褛、饥饿难耐的人海,面对着一片阴郁压抑的怒潮。在他面前,瑟曦正和蓝赛尔纵声说笑,但他怀疑她的愉悦是装出来的。姐姐不可能忽略周围气氛的诡异不安,只是向来喜欢逞强而已。

  刚爬到一半,一名妇女哀嚎着从两名守卫间挤过来,冲到街道中央,将一具死婴高举过头,挡住国王和他的同伴们。尸体肿胀淤青,形状怪异,然而最恐怖的却是这个母亲的眼睛。一开始乔佛里似乎打算驱马将她踩倒,但珊莎·史塔克靠过去跟他说了些什么。于是国王在钱包里摸索,最后将一枚银鹿币朝女人丢去。银币在孩子身上弹开,滚过金袍卫士脚下,落入人群中,立时掀起一阵撕打争夺。可那母亲连眼都没眨一下,骨瘦如柴的手臂似乎很难支撑儿子的尸体,不住颤抖。

  “走吧,陛下,”瑟曦朝国王喊,“可怜的东西,我们帮不了她。”

  她的话教那母亲听到了。不知怎的,太后的声音摧毁了她仅存的理智。她原本呆滞的脸因厌恶而扭曲。“婊子!”她尖叫,“弑君者的婊子!乱伦!”她指向瑟曦,将死婴像面粉袋一样投过去。“乱伦!乱伦!乱伦!”

  提利昂的注意力全在前方,没看见那驼粪是谁扔的,只听珊莎倒抽一口气,乔佛里便咆哮着咒骂开来。他转过头,国王正在擦脸上的棕色污秽,金发上也黏了不少,还有些溅到珊莎腿上。

  “谁扔的?”乔佛里尖声喊叫。他把头发往后拢,甩掉一把粪,满脸狂怒。“给我抓出来!”他大喊,“谁把他交出来,悬赏一百金龙!”

  “在上面!”人丛中有人喊。国王策马绕了一圈,审视上方的屋顶和阳台。人群在互相指点、推挤、咒骂,咒骂彼此也咒骂国王。

  “求求您,陛下,就放过他吧,”珊莎恳求。

  国王不理她。“把扔脏东西的人抓出来!”乔佛里命令,“他不给我舔干净,我就要他的脑袋!狗,你去抓!”

  桑铎·克里冈听命纵身下马,但他无法穿过血肉构成的重重人墙,更别说上屋顶了。近处的人蠕动推搡着让路,远处的人却想挤近来看热闹。提利昂嗅出灾难的味道。“克里冈!停下!那人早跑了。”

  “我要抓他!”乔佛里指向屋顶。“就在上面!狗,砍出一条路,把他带——”

  他的话淹没在一阵骚动中,愤怒、恐惧与憎恨构成的响雷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将他们吞没。“杂种!”有人对乔佛里尖叫,“杂种!禽兽!”另一些人朝太后大喊“婊子!”,“乱伦!”,提利昂则受到…隆胎!”和“半人!”的攻击。谩骂中还混杂着一些呼声,如“主持正义!”,“罗柏万岁!罗柏国王万岁!少狼主万岁”,“史坦尼斯万岁!”,甚至“蓝礼万岁!”街道两侧均是人群涌动,挤向矛杆,金袍卫士们拼力维持防线,石块、粪便及各种污物从头顶嗖嗖飞过。“给我们吃的!”一个女人高呼。“面包!”她后面一个男人大叫。“我们要面包,杂种!”一瞬之间,上千个声音一起呼喝。乔佛里国王、罗柏国王、史坦尼斯国王都被放在一旁,只有面包国王统治天下。“面包,”他们不断叫嚷,“面包!面包!”

  提利昂一踢马刺,奔到姐姐身边,高喊:“回城堡。快。”瑟曦略一点头,蓝赛尔爵士拔出剑来。队列前端,杰斯林·拜瓦特正大吼着发令,骑兵们旋即挺枪排成楔形队列。国王焦急地骑马兜圈,无数只手越过金袍卫士的防线,朝他抓去。有一只手成功地抓住了腿,但只有一刹那,曼登爵士手起剑落,那只手齐腕而断。“快跑!”提利昂对外甥喊,并狠狠地在他马屁股上拍了一掌,如马后腿人立,仰天嘶鸣,跟随骑兵队,往前冲去,人潮在前面散开。

  提利昂紧跟国王的马,闯入这一缝隙,波隆提剑相随。策马飞奔之际,一块凹凸的石头擦着头皮飞过,一颗腐烂的白菜砸到曼登爵士的盾牌上,四散飞溅。在他们左侧,三名金袍卫士被汹涌的人潮挤倒,接着人群踩着躯体,涌向前来。猎狗的马仍在跟随,但主人已不见踪影。提利昂看见艾伦·桑塔加从马鞍上被拽了下来,手中拜拉席恩家的黑金旗帜也被扯掉。巴隆·史文爵士则扔下兰尼斯特的狮子旗,拔出长剑。他左劈右斩的当口,落下的旗帜被人群撕开,千百块褴褛的碎片如暴风中的红叶一般旋转飞舞,顷刻间便归于无形。有个人跌跌撞撞地出现在乔佛里马前,国王驱马踏过。只听蹄下一声惨叫,提利昂辨不清这是男人、女人还是小孩。乔佛里脸色苍白,只管向前狂奔,曼登·穆尔爵士伴随在左,犹如一道白影。

  突然之间,那个疯狂的世界已被抛在身后,他们“嗒嗒”地穿越城堡前的鹅卵石广场。一列长枪兵守卫着大门。杰斯林爵士正重整枪骑兵,准备再次冲锋,长枪兵队列则向两边分开,放国王一行人通过铁闸门。淡红色的城墙高矗于头顶,其上挤满十字弓手,令人安心。

  提利昂不记得自己如何下的马。只见曼登爵士正把颤抖的国王扶下来,瑟曦、托曼和兰赛尔也骑过大门,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紧随其后。柏洛斯剑上血迹斑斑,而马林后背的白袍已被撕掉。巴隆·史文爵士的头盔不见了,他的坐骑大汗淋漓,口吐鲜血。霍拉斯·雷德温护着坦妲伯爵夫人回来,可她女儿洛丽丝被撞下马去,没能逃脱,她急得快要发疯。盖尔斯伯爵的脸色比平日更灰白,他结结巴巴地讲述总主教如何从轿子里跌出来,人群一拥而上,而他尖声祈祷。贾拉巴·梭尔似平看到御林铁卫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冲回总主教倾覆的轿子边,但他不能肯定。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的王冠歪在一边,上面凝结着粪便。“叛徒!”乔佛里正激动地嚷嚷,“把他们的头通通砍掉!我要——”

  侏儒朝乔佛里泛红的脸上重重一巴掌,打飞了王冠。接着他一把将他推倒在地,扬腿便踢,

  “你这瞎了眼的大蠢货!”

  “他们是叛徒!”乔佛里在地上嘶喊。“他们辱骂我,攻击我!”

  “那是因为你放你的狗去对付他们!你以为他们会怎样?乖乖跪下来任猎狗宰割?你这个被宠坏的小屁孩,一点头脑都没有,除了克里冈,天知道还有多少人给你害死,而你居然逃掉了,毫发无伤!你这该死的!”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但乔佛里大声哀嚎,曼登·穆尔爵士便将提利昂拉开,随后波隆将他一把抱住。瑟曦将蓝赛尔丢给巴隆·史文爵士,自己跪倒在儿子身旁。提利昂甩开波隆的手,“还有多少人在外面?”他大吼,也不知道是在对谁说。

  “我女儿!”坦妲伯爵夫人哭诉。“求求你们!得有谁去救洛丽丝……”

  “普列斯顿爵士没有回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汇报,“艾伦·桑塔加也没有。”

  “‘保姆’也没回来,”霍拉斯·雷德温爵士说。那是众侍从给小提瑞克·兰尼斯特取的绰号。

  提利昂环顾庭院。“史塔克家的女孩呢?”

  一时全场静默。最后乔佛里开口:“她一开始骑在我旁边,之后我就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提利昂用麻木的手指按住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若是珊莎,史塔克有个三长两短,詹姆难逃一死。“曼登爵士,你是她的护卫。”

  曼登·穆尔爵士不为所动,“当他们开始围攻猎狗,我首先想到的是国王。”

  “正该如此,”瑟曦插嘴。“柏洛斯,马林,回去找那女孩。”

  “还有我女儿,”坦妲夫人啜泣道,“求求你们了,爵士们……”

  柏洛斯爵士看来并不想离开城堡这安全之地。“陛下,”他告诉太后,“只恐我们身上的白袍会激怒暴民。”

  提利昂受够了,“异鬼把你那操他妈的袍子拿去吧!不敢穿就给我脱掉!你这该死的笨蛋……但你得把珊莎找回来,否则我发誓,我要让夏嘎把你的丑脑袋劈成两半,看看里面除了黑呼呼的糨糊还有没有别的东西!”

  柏洛斯爵士气得脸色紫红,“你说我丑,就你?”他举起那把血淋淋的剑,带着扩甲的手紧紧握住。波隆一把将提利昂推到身后。

  “住手!”瑟曦厉声喝道。“柏洛斯,你给我遵命行事,否则这身袍子我们就给别人。记住你的誓言——”

  “她在那儿!”乔佛里指着大喊。

  桑铎·克里冈骑着珊莎的栗色坐骑精神抖擞地一路跑进城门。女孩坐在他身后,双臂紧紧环抱在猎狗前胸。

  提利昂朝她大喊:“你有没有受伤,珊莎小姐?”

  她头皮中有道深深的伤口,鲜血顺着额头滴下来。“他们……他们扔东西……石头,垃圾,鸡蛋……我一直跟他们说,我没有面包。可有个男人还是想把我拉下来。猎狗杀了他,似乎……他的胳膊……”她瞪大双眼,捂住嘴巴。“他把他胳膊砍了!”

  克里冈将她托到地上。他的白袍破破烂烂,沾染污渍,血从左手袖子上一道参差不齐的裂缝中渗出。“小小鸟在流血。来人!谁把她带回笼子治伤啊。”法兰肯学士赶紧上前。“桑塔加死了,”猎狗续道。“四个人将他拖倒,轮流用鹅卵石砸他脑袋。我宰了一个,却救不了艾伦爵士。”

  坦妲伯爵夫人走近来,“我女儿——”

  “压根儿没见着。”猎狗皱着眉头环顾庭院。“我的马呢?要是那马有个三长两短,我非找人算账不可!”

  “它跟着我们跑了一段,”提利昂说,“但不知后来怎样。”

  “火!”城墙上一·声尖叫。“大人们,城里失火了!跳蚤窝燃起来了!”

  提利昂已经极度疲倦,然而现在不是自暴自弃的时候。“波隆,带足人手,务必确保水车的安全,”诸神保佑,野火!如果有一丁点火星溅上那些……“情非得已的话,可以放弃跳蚤窝,但决不能让火势蔓延到炼金术士公会大厅,明白吗?克里冈,你跟他一起去。”

  片刻之间,提利昂在猎狗阴郁的眼睛里似乎瞥到了恐惧。火,他想起来,异鬼抓走我吧,他痛十艮火,他尝够了那滋味。但克里冈恐惧的眼神转瞬即逝,被熟悉的阴沉表情所代替。“去就去,”他说,“但不是奉你的命。我要去找马。”

  提利昂转向剩下的三名御林铁卫。“你们每人护送一个传令官到城里去宣令,叫民众都回家。待最后一响暮钟敲完,谁还留在街上,格杀勿论。”

  “我们职责所在,理当守护国王,”马林爵士乖巧地说。

  瑟曦暴跳如雷,“执行我弟弟的命令才是你的职责!”她恶狠狠地叫道,“首相是国王的代言人,胆敢抗命即是反叛!”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

  “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

  提利昂任由姐姐大发雷霆。头阵阵剌痛。他觉得自己闻到了烟味,但大概是神经过于紧张。

  两名石鸦部民守着首相塔的门。“去把提魅之子捉魅找来。”

  “石鸦部的人才不会迫着灼人部的人呱呱叫,”一个原住民傲慢地告诉他说。

  提利昂竟忘了自己在跟什么人打交道,“那就叫夏嘎。”

  “夏嘎在睡觉。”

  他好不容易才克制住大声吼叫的冲动。“把他叫醒。”

  “叫醒多夫之子夏嘎可不简单,”那人抱怨。“他的火气可吓人了。”他嘟囔着走开。

  夏嘎一边打着呵欠,一边伸着懒腰晃悠过来。“半个城市在暴乱,另一半着了火,而夏嘎居然躺着打呼噜,”提利昂说。

  “夏嘎不爱喝你们这儿的泥巴水,只好喝淡啤酒和酸葡萄酒,喝了就头痛。”

  “我把雪伊安置在钢铁门附近富人区的一个大宅里。我要你立刻去那里保护她,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确保她的安全,”

  大个子笑了,乱蓬蓬的胡子裂开一条缝,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齿。“夏嘎把她接过来。”

  “不,只要保她不受伤害就好。告诉她我会尽快赶去看她。或许就在今晚,不然明天一定去。”

  然而当夜幕降临时,城里依然一片混乱。虽然根据波隆的汇报,火势已经扑灭,多数游荡的暴民也被驱散,但提利昂心里有数,不管自己多么渴望雪伊双臂的抚慰,今晚哪儿也去不了。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送来遇难者名单时,他正在阴暗的书房中吃冷鸡和烤面包。天色已由黄昏转为黑夜,仆人们进来点亮蜡烛,并为壁炉生火,却被提利昂吼叫着赶走。他的情绪就跟这间屋子一样阴暗,拜瓦特带来的消息更是雪上加霜。

  名单首位是总主教,他一边尖叫着乞求诸神大发慈悲,一边被民众撕成了碎片。对饥饿的人们而言,胖得走不动的教士正是最佳目标,提利昂心想。

  普列斯顿爵士的尸体一开始被忽略了——因为金袍卫士们找的是白甲骑士,而他被无数人连戳带砍,从头到脚成了红棕色。艾伦·桑塔加爵士躺在阴沟里,头盔砸扁,脑袋成了一团红泥。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在某家制革店后面把贞操献给了数十个粗俗的男人。金袍卫士们发现她时,她正赤裸身子在腌肉街上游荡。

  提瑞克不见踪影,总主教的水晶冠也下落不明。九个金袍卫士被杀,四十人受伤。至于暴民死了多少,无人关心。

  “死活不论,你必须把提瑞克找到,”拜瓦特报告完后,提利昂简略地说。“他还是个孩子。而他父亲是我过世的提盖特叔叔,对我一向很好。”

  “我们会找到他,以及总主教的冠冕。”

  “让异鬼用总主教的冠冕互相干吧!我才不管。”

  “当你任命我为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时,曾告诉我你只要真相。”

  “我有预感,不管你打算说什么,我都不会喜欢,”提利昂阴郁地说。

  “直到今天为止,都城依然在我掌控中,但是大人,我无法担保明天的情况。壶里的水就要煮开锅,盗贼和杀人犯在市内横行,人人自危。此外,该死的瘟疫在臭水湾的贫民区蔓延,铜板和银币都已经搞不到食物。从前只在跳蚤窝暗地流传的叛国言论,而今已在会馆和市场公开宣讲。”

  “你要增加人手?”

  “现今的手下尚有半数我信不过。史林特当初一口气将守备队扩充了三倍,但不是穿上金袍子就能当守卫的。毋庸置疑,新兵里也有品格高尚的好人,但更多的是暴徒、醉鬼、懦夫和叛徒,多得出乎你的意料。这些家伙训练不足,缺乏纪律,更无忠诚可言——他们只忠于自己那身臭皮囊。一旦发生战争,恐怕顶不住。”

  “没这个奢望,”捉利昂说。“一旦城墙被突破,我们就完了,这道理打一开始我就明白。”

  “此外,我必须指出,我的部下多半是平民出身。从前,他们和今天的这些暴徒一起在街上行走,在酒馆喝酒,甚至在食堂同喝‘褐汤’。不用我提醒,你的太监应该告诉过你,兰尼斯特家在君临不受欢迎。当年伊里斯开城之后,你父亲大人血洗君临的故事,有许多人记忆犹新。大家私下流传,如今诸神降罚,天怒人怨,全因你们家族罄竹难书的罪孽——你哥哥谋杀了伊里斯国王,你父亲屠戮了雷加的孩子们,还有你外甥乔佛里处死艾德·史塔克、日常施行野蛮审判。有人公开怀念劳勃国王当政时期,并且暗示如果让史坦尼斯坐上王座,好日子就会重新到来。这些话,你在食堂,在酒馆,在妓院,随处可以听到——恕我直言,恐怕在兵营和警卫厅里也一样。

  “你想告诉我,他们恨我的家族?”

  “是的……导火线一旦点燃,便一发不可收拾。”

  “对我呢?”

  “去问你的太监。”

  “我在问你。”

  拜瓦特深陷的眼睛对上侏儒大小不一的双眼,一眨也不眨。“他们最恨的就是你,大人。”

  “最恨我?”颠倒黑白!他差点窒息。“要他们享用死尸的是乔佛里,放狗对付他们的也是乔佛里。他们怎么能怪到我头上呢?”

  “陛下还是个孩子,街头传言都是奸臣祸国。太后向来不为平民所爱,‘蜘蛛’瓦里斯更不用说……但他们最怨恨的是你,因为在劳勃国王时代——他们口中的黄金时代——你姐姐和太监就已经在这儿了,但你不在。他们指责你让狂妄自大的佣兵和肮脏粗鲁的野蛮人进了城,目无王法,予取予夺,搅得都城乌烟瘴气;他们指责你放逐杰诺斯·史林特,因为嫉恨他的坦率正直;他们指责你将睿智温和的派席尔打进地牢,因为他敢直言进谏。有人甚至说你居心不良,打算攫取铁王座。”

  “是是是,除此之外,我还是个丑陋畸形的怪物,千万别忘了。”他握指成拳。“够了!我们都有工作要处理。你下去吧。”

  这些年来父亲大人一直瞧不起我,或许他是对的。我尽了全力,却只落得这番下场,提利昂孤独地想。他瞪着吃剩的晚餐,冷冰冰油腻腻的鸡让他反胃,便厌恶地将之推开,大声呼唤波德,派那孩子去找瓦里斯和波隆。瞧瞧吧,我信赖的顾问,一个是太监,一个是佣兵,而我的情人是个妓女。这说明什么呢?

  波隆一进门就抱怨光线昏暗,坚持要在壁炉生火。所以当瓦里斯到来时,炉火已经熊熊。“你去哪里了?”提利昂责问。

  “替国王办事呢,我亲爱的大人。”

  “啊,是的,替国王办事,”提利昂咕哝着。“我外甥连马桶都坐不稳,还坐铁王座!”

  瓦里斯耸耸肩,“学徒嘛,总是要学一学。”

  “我瞧在烟雾巷里随便抓个学徒来统治都比你家国王称职。”波隆径自坐到桌边,撕下一根鸡翅。

  提利昂已经习惯了佣兵的无礼,但今晚却按捺不住。“我允许你替我吃晚餐了吗?”

  “反正你也不打算再吃了嘛,”波隆嘴里塞满鸡肉,“全城都在挨饿,糟蹋食物就是犯罪。有酒吗?”

  接下来就该让我斟酒了,提利昂闷闷不乐地想。“你太放肆了,”他警告。

  “是你太保守啦。”波隆随手将鸡骨头丢到草席上。“你有没有想过,假如出生的顺序调个个,大家的日子就好过多了严他将手指伸进鸡里,撕下一把胸脯肉。“我指的是那个哭哭啼啼的托曼。看样子,似乎别人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才像个好国王。”

  当提利昂意识到佣兵的暗示,一阵寒意爬上脊梁。假如,托曼是国王……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托曼称王。不,这种方法他连想也不愿想。乔佛里是他的外甥,是瑟曦的儿子,詹姆的儿子。

  “凭这些话,我就该砍你脑袋,”他告诉波隆,佣兵却哈哈大笑。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

  “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二章 戴佛斯

  科塔奈·庞洛斯爵士没穿盔甲,骑着一匹栗色骏马,他的掌旗官骑的则是深灰斑点马。在他们头顶,高高飘扬着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旗和庞洛斯家的褐底白羽旗,那白羽乃是两根交叉的翎毛。科塔奈爵士铁铲状的胡须也是褐色,而他已完全谢顶。国王浩大壮观的队伍包围了他,然而在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气馁和惊慌。

  大队人马跑动时链甲、板甲哐当作响。戴佛斯本人也穿了盔甲,只觉得很不适应:肩膀和后背正因这不习惯的重量而酸痛不适呢。他认定自己看起来一定累赘又愚蠢,不禁又一次怀疑来此的必要。我不该质疑国王的命令,可……

  这群人里的每一个都比戴佛斯·席渥斯出身高贵,地位优厚。朝阳下,南方的大诸侯们闪闪发光。他们穿着镀金镀银的铠甲,战盔上装饰着丝羽、翎毛或做成家徽形状、眼睛镶嵌宝石的雕像。而在这群富贵荣华的队伍中,你一眼就能认出史坦尼斯,和戴佛斯一样,国王着装朴素,只穿了羊毛衣和皮甲,只有头戴的赤金王冠分外夺目。国王移动时,阳光洒在火焰形状的冠沿上,映出璀璨光辉。

  自黑贝莎号返航并加入封锁风息堡的舰队以来,整整八天过去了,但此刻竟是戴佛斯和自己的国王靠得最近的一次。本来刚一抵达,他便要求面见国王,却被告知国王很忙。国王最近一直很忙,这点戴佛斯从儿子戴冯那里了解到了,儿子是王家侍从之一。如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权势大大增强,贵族诸侯们便成天围着他,嗡嗡唧唧,活像尸体上的苍蝇。他看起来的确像半具尸体啊,和我离开龙石岛那时相比,苍老了许多。戴冯说最近国王几乎不能入睡。“蓝礼大人死后,他就为噩梦所困扰,”男孩向父亲倾诉,“连学士的药也不管用。只有梅丽珊卓夫人有办法安抚他人眠。”

  这就是她和他同住大帐的原因?戴佛斯纳闷。一起祈祷?还是用别的法子安抚他入眠?这问题不仅逾越,而且他也不敢问,即使问自己儿子也不妥。戴冯是个好孩子,但他的上衣上骄傲地绣着烈焰红心,某日黄昏,父亲也见他在篝火前祈祷,恳求真主光之王赐予黎明。他是国王的侍从呀,他告诉自己,理当好好侍奉国王的神灵。

  戴佛斯几乎遗忘了风息堡的墙垒是多么高大雄伟,直到如今它们重新逼近他的眼帘方才再度感叹于此地的气势。史坦尼斯国王在高墙下停住,离科塔奈爵士和他的掌旗官数尺之遥。“爵士先生,”他带着僵硬的礼貌开口,没有下马的意思。

  “大人。”对方的语气不那么有礼,回答也正如所料。

  “遵照正式礼仪,面见国王应该尊称陛下。”佛罗伦伯爵朗声宣布。他的胸甲上刻了一条光彩夺目的红金狐狸,旁边围着一圈天青石色的花。这位亮水城伯爵高大、尊严、富贵,在蓝礼的部属中头一个倒向史坦尼斯,也是头一位公开宣布弃绝旧神,改信光之王的南境诸侯。史坦尼斯把王后和她叔叔亚赛尔爵士留在龙石岛,但后党的势力却不减反增,不论成员还是权势都变得空前庞大,这其中艾利斯特·佛罗伦自然居功至伟。

  科塔奈爵士不理会他,径自和史坦尼斯交谈:“陪你来的都是些大人物呢。高贵的伊斯蒙大人、埃洛尔大人和瓦尔纳大人。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和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布赖恩爵士,蓝礼国王的两名彩虹护卫——卡伦爵爷和古德爵士……当然啦,少不了咱们荣华富贵的亮水城伯爵艾利斯特·佛罗伦老爷。后面那个是你的洋葱骑士?幸会,戴佛斯爵士。至于这位女士,抱歉,只十自我还不认识。”

  “我名叫梅丽珊卓,爵士。”一行人中惟有她毫无武装,一身平滑红袍,喉头的大红宝石啜饮日光。“侍奉你的国王和光之王。”

  “祝你工作顺利,夫人,”科塔奈爵士回答,“但我侍奉着别的神灵,效忠于另一位王。”

  “只有一个真神,只有一个真王,”佛罗伦伯爵宣布。

  “我们是来这里争论神学理论的?大人,若您肯事先通报,我定会带上修士前来。”

  “你很清楚我们来此的目的,”史坦尼斯说,“我给了你两个星期时间来考虑我的条件,你也派了信鸦去讨救兵,结果没人来帮你,以后也不会有。风息堡只能孤军作战,而我的耐心已到了极限。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爵士,我命令你打开城门,把按照权利属于我的财产交还于我。”

  “条件?”科塔奈爵士问。

  “不变,”史坦尼斯说,“我赦免了你面前这些领主老爷,我也会饶恕你的叛逆罪行。你手下的士兵可以自行选择加入我军或是自行回家。他们可以保留自己的武器,以及本人能带走的私人财物。不过,我要征用所有的马匹和牲口。”

  “艾德瑞克·风暴呢?”

  “我哥哥的私生子必须交到我手中。”

  “那么我的回答依旧是:不,大人。”

  国王咬紧下巴。一言不发。

  梅丽珊卓替他回话:“身处黑暗蒙昧中的俗人啊,愿真主光之王保护你,科塔奈爵士。”

  “愿异鬼鸡奸你的光之王,”庞洛斯啐了一口。“于完再用你这身烂布揩它的屁股。”

  艾利斯特·佛罗伦伯爵清清喉咙。“科塔奈爵士,请注意你的言行。国王陛下无

  意伤害孩子。这孩子不仅是他的亲生血脉,也是我的血亲。众所周知,他母亲就是我的亲侄女狄丽娜。就算你信不过国王陛下,你也该信得过我。你了解我,我向来讲求荣誉——”

  “你向来贪恋权位!”科塔奈爵士打断他。“换神灵换国王就跟我换靴子一般随便!你和我面前这堆变色龙毫无二致。”

  国王周围传出一阵恼怒的喧哗。他说的与事实相距不远,戴佛斯心想。不久之前,佛索威家族、古德·莫里根、卡伦伯爵,瓦尔纳伯爵,埃洛尔伯爵以及伊斯蒙伯爵还都是蓝礼的部下,坐在他的大帐里,帮他制订作战计划,谋划如何推翻史坦尼斯。这位佛罗伦大人也在其列——他虽是赛丽丝王后的伯父,但当蓝礼的星宿冉冉上升时,亲情根本无法阻止亮水城伯爵向蓝礼屈膝。

  布莱斯·卡伦驱马上前几步,海湾吹来的风抽打着他长长的彩虹披风。“这里没有人是什么

  ‘变色龙’,爵士先生。我的忠诚乃是献给风息堡,如今史坦尼斯国王才是此地的合法主人……更是我们真正的国王。他是拜拉席恩家族最后的血脉,劳勃和蓝礼的继承人。”

  “如你所言不虚,为何百花骑士没有随你前来?马图斯·罗宛在哪里?蓝道·塔利又在哪里?奥克赫特伯爵夫人呢?这些最拥护蓝礼的人为何不肯前来?我再问你,塔斯的布蕾妮在何处?”

  “她?”古德·莫里根大笑。“她早溜了,动作倒挺快。谋害蓝礼国王的正是她呀。”

  “撒谎。”科塔奈爵士说,“当年在暮临厅,布蕾妮还是个在父亲脚边跑来玩去的小女孩时我就认得她了。后来暮之星把她送来风息堡,我对她更是知根知底。瞎子都能看出,她对蓝礼一见钟情。”

  “正是,”佛罗伦伯爵说,“最毒不过妇人心,有多少纯情少女因为感情遭拒,就狠心谋杀倾心的男子呀。不过依我看,杀害国王的应是史塔克夫人。她千里迢迢从奔流城赶到这儿来缔结联盟,却被蓝礼一口回绝。想必她把他视为儿子的一大威胁,所以除掉了他。“

  “是布蕾妮干的,”卡伦伯爵坚持。“埃蒙·库伊爵士临死前为此发过誓。我也对您发誓,我说的是实情,科塔奈爵±。”

  科塔奈爵士语带极度轻蔑:“你发的誓值几个钱?你看看你,居然还穿着这身彩虹披风。这不就是你誓言守护蓝礼陛下那天他给你的吗?现在他人已经死了,你呢?你活得倒自在!”他转而叱骂古德·莫里根,“我也要问你同样的问题,爵士先生。你是绿衣卫古德,对不对?你是不是彩虹护卫的一员?你有没有宣誓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王?如果我有这件披风,可没那么厚的脸皮穿出来招摇现世!”

  莫里根勃然大怒:“庞洛斯,你该庆幸这是和平谈判,否则你这么口出狂言,我割了你舌头!”

  “就像你阉自己命根子那样?你也算条汉子?”

  “够了!”史坦尼斯道,“我弟弟因谋逆大罪而遭身亡这是光之工的意愿。谁下手都一样。”

  “对你这种人而言,或许如此,”科塔奈爵士说,“我已经听过了你的提议,史坦尼斯大人。现在请听听我的。”他拔下手套,投掷出去,正中国王面门。“一对一决斗。

  剑、枪或任何你提出的武器都行。假如你害怕拿你的魔法剑与贵体去和一位老人犯险的话,尽可指名代理骑士。无论是谁,我来者不拒。”他严厉地看了古德·莫里根和布莱斯·卡伦一眼。

  “照我看,这些小畜生可都跃跃欲试哪。”

  古德·莫里根爵士的脸气得发黑。“求陛下恩准,我来料理他。”

  “我也愿意。”布莱斯·卡伦望向史坦尼斯。

  国王咬紧牙关。“我不接受你的挑战。”

  科塔奈爵士似乎并不惊讶。“大人,你如此退缩是嫌决斗不公平?怕自己力有未逮,举不动武器?还是怕我尿在那把烧火棍上,把它浇灭了?”

  “你当我是大傻瓜,爵士?”史坦尼斯反问。“我手下有两万大军,而你被海陆两面团团包围。当最后的胜利毫无疑问属于我时,凭什么要选择单打独斗?”国王伸手指着对方。“我给你一个严正的警告。假如你强迫我动用武力,那你们将得不到任何宽待。我军会像暴风一样席卷此城,城陷之日,你和你所有的部下只有被作为叛徒吊死一条路。”

  “你来吧,这正是诸神的意愿。卷你的风暴,大人——然而,如果你还有脑子,请记得这座城堡的名字。”科塔奈爵士一拉缰绳,朝着城门飞驰而去。

  史坦尼斯一言不发,静静地调过马头,开始回营。其他人跟随行动。“这样的工事如果强攻,只怕会损失好几千人。”年迈的伊斯蒙伯爵发愁地说,以母亲那方的血缘而论,他算是国王的祖父。“依我看,只拿一条生命冒险会不会比较妥当?我们的要求正当,因此天上诸神一定会祝福您的代理骑士,保佑他获得胜利。”

  是真主,没有诸神了,戴佛斯想。你忘了吗,老先生?我们如今只有一位独一无二的神灵,那就是梅丽珊卓的光之王啊。

  琼恩·佛索威爵士说:“纵然我的剑法尚不及卡伦大人和古德爵士的一半,但我很乐意代您出战。陛下,请您放心,科塔奈找不到代理骑士,因为蓝礼并未在风息堡留下任何像样的武士,城里的守军不是老头就是刚入伍的小孩。”

  卡伦伯爵也表赞同:“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唾手可得的胜利,而且充满了光荣。想想看,用美妙的一击赢下雄伟的风息堡!”

  史坦尼斯一眼扫过众人。“你们叽叽喳喳活像枝头的喜鹊,而且比它更没脑子。我要自己静一静。”国王盯住戴佛斯。“爵士,跟我来。”他一踢马刺,远远抛开他的随从团,只有梅丽珊卓继续跟随。她举着一副巨大的烈焰红心旗,宝冠雄鹿绣在心的内部,似乎已被完全吞噬。

  戴佛斯骑过贵族领主们身边跟上国王,看到人们面面相觑。这些人可不是洋葱骑士,他们来自久负盛名的尊贵家族,骄傲而有势力。不知怎的,他意识到蓝礼从不会如此斥骂他们。那位年轻的拜拉席恩天生便适合宫廷交际,而他的兄长却很令人悲哀地一点也不会。

  马儿快跑到国王身边时,他放慢速度。“陛下。”从近观之,史坦尼斯的气色比刚才所见还要糟糕。他形容枯槁,眼旁有着深深的黑眼圈。

  “走私者应该很能察言观色,”国王说,“你来评价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如何?”

  “他很顽固,”戴佛斯小心翼翼地说。

  “依我看,只怕是想死想得发疯,居然敢当面拒绝我的宽恕。好啊,这下他不但葬送掉自己的性命,还把全城的人都判了死刑。决斗?”国王不屑地一哼。“毫无疑问,他当我是劳勃!”

  “我认为他只是想孤注一掷。他哪里有别的指望呢?”

  “当然没有。城堡一定会陷落。只是如何能加快进程?”史坦尼斯陷入沉思,透过马蹄有节律的“得得——得得”声,戴佛斯听见国王磨牙的细微响动。“艾利斯特大人力主把老庞洛斯爵爷带来。他是科塔奈爵士的父亲,你认识他,对不对?”

  “当我以您信使的身份遍访南境诸侯时,庞洛斯大人待我最为客气有礼,”戴佛斯说,“但他已经老朽不堪,陛下。他虚弱无力,疾病缠身。”

  “佛罗伦的意思就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中展示他的虚弱。比方说,在他亲生儿子面前,给他脖子套上绳索。”

  反对后党是危险的举动,但戴佛斯发誓要对国王永远忠实。“我以为此举很不妥当,国王陛下。就算科塔奈爵士看着父亲死在面前,以他的操守,也决不会负人所托。这样的行为对我们毫无益处,徒然为我们的事业蒙上污名罢了。”

  “污名?”史坦尼斯恼火地说,“莫非你要我饶恕叛国者的性命?”

  “您不就饶恕了后面这群老爷?”

  “你在指责我,走私者?”

  “我没资格责备陛下。”戴佛斯惟恐自己说得太多。

  国王不依不饶。“你对这位庞洛斯的评价比对我帐下诸侯的评价还要高。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信念。”

  “坚持对一位死了的篡夺者的信念。”·

  “不错,”戴佛斯同意,“然而终究,他能坚持。”

  “而我们后面这群人做不到?”

  戴佛斯已经在史坦尼斯面前说了太多,此时再不能假装腼腆。“去年他们是劳勃的人。一个月之前是蓝礼的部下。今早上却又都成了您的忠臣。那么明天,他们会倒向谁呢?”

  听罢此言,史坦尼斯哈哈大笑。笑声犹如一场突兀的风,声调粗鲁,满是嘲弄。“我不是给你说了吗,梅丽珊卓?”他对红袍女道,“我的洋葱骑士总能对我实言相告。”

  “您的确很了解他,陛下。”红袍女说。

  “戴佛斯,我一直很想念你。”国王说,“你说得没错,在我后面,跟了一大群叛国贼,我的鼻子不会欺骗我,我的这帮封臣爵爷们在犯上作乱期间尚且反复无常!我是需要他们,但你要知道:我曾因更轻微的罪行惩罚过比他们高贵的人,如今却不得不欣然饶恕他们的罪孽,心里是很难受的。你完全有理由责备我,戴佛斯爵士。”

  “您自责的程度比我想说的还要深刻,陛下,不用过虑,您需要这些大诸侯为您的王位而——”.

  “他们只是我的指头,如此而已。”史坦尼斯露齿而笑。

  戴佛斯本能把手伸向脖子上的皮袋,感觉到内里的指骨。幸运符。

  国王察觉了他的反应。“你还把它们留着,洋葱骑士?你还念着它们?”

  “不。”

  “那为什么留着?我一直很奇怪。”

  “因为它们能提醒我,我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从哪里来,以及您的公正无私,陛下。”

  “这的确是公正,”史坦尼斯道,“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行为各有其报应处置。你既是英雄也是走私者。”他回头瞥了瞥佛罗伦伯爵等人,那些彩虹护卫和新近投靠的领主们,他们正在远处跟随。“那些被宽恕的老爷们最好想清楚这一点。优秀的人、真诚的人因为错误地相信乔佛里是真正的国王,故而为他奋战;北方人在罗柏·史塔克麾下或许也抱有同样的情怀;但这些倒向我弟弟的人明知他是在篡位。他们将合法的国王弃于不顾,为了什么?不就是做着权力与荣耀的迷梦么,而我将永远记得他们的行径。是的,我饶恕了他们,原谅了他们,但我并未遗忘。”他沉默片刻,思考着自己的公正,然后又突然开口,“百姓对蓝礼之死怎么看?”

  “他们为他哀悼。您弟弟颇得民心,受人爱戴。”

  “傻瓜爱傻瓜,”史坦尼斯抱怨。“虽然我也很伤感,但我哀悼的是小时候那个他,而非长大后的这个人。”他又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百姓对瑟曦乱伦的消息又有什么议论?”

  “我在场时,他们自然高呼拥护史坦尼斯国王。然而当我的船离开后,他们的态度就很难说了。”

  “换言之,你的意思是他们不相信?”

  “我干走私行当的时候,学到一个教训:有些人什么都会相信,而有些人什么都不会相信。世上的人中这两种居多。您知道,还有另一个版本的传言在——”

  “是的,”史坦尼斯咬牙切齿地道,“有人说赛丽丝背着我出轨,喜欢上一个满头铃铛的傻瓜,说我女儿的生父其实是个弱智的弄臣!荒谬绝伦,无耻至极。我和蓝礼会面时他居然还拿这个来损我。只有补丁脸一样的疯子才会相信如此的谎话。”

  “话是这么说,陛下……可不论心里相不相信,老百姓们总喜欢传来传去。”很多地方这谣言甚至比他的船还先到,让他带来的事实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劳勃就算尿在杯子里让人喝,很多人也会心甘情愿地说那是美酒。我给他们纯净的凉水,他们却要眯起眼睛疑神疑鬼,喝完还会窃窃私语水的味道不对劲!”史坦尼斯咬紧牙关。“哪天要是有人造谣,说杀死劳勃的那头猪被我施法附了体,我看他们八成也会相信。”

  “天下悠悠众口,您是防不住的,陛下,”戴佛斯说,“但您只要揪出杀害您哥哥们的真凶,为他们报仇雪恨,所有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对他的话,史坦尼斯似乎只在意一半。“我毫不怀疑瑟曦与劳勃之死脱不了干系。我会为他讨回公道,嗯,也会还奈德·史塔克和琼恩·艾林一个公道。”

  “那蓝礼呢?”戴佛斯还不及考虑,这句话便冲口而出。

  国王沉默许久,最后才轻声说:“我梦见很多次,梦见蓝礼的死。那是一座绿色的帐篷,有蜡烛,尖叫的女人,还有血。”史坦尼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死的时候我还在睡觉,你的戴冯可以作证。当时他努力想摇醒我。黎明已近,我的封臣们正在外面焦急万分地等候。蓝礼将在破晓之时发动进攻,我早该穿戴整齐,披挂上马,却不知怎地,竟然还躺在床上。戴冯说我当时手脚挥打、大声哭喊着醒来,但那有什么关系?不过是梦而已。蓝礼死的时候我好端端地待在自己的营帐,醒来之时双手干于净净。”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感觉到不存在的指尖正在发痒。这里一定有什么蹊跷,前走私者心想,但他还是点点头,说:“是的。”

  “谈判时,蓝礼想送我一个桃子。他嘲笑我,挑衅我,威胁我,最后想送我一个桃子。我本以为他是要拔剑,所以按住了自己的剑。难道这就是他的意图,想让我显示恐惧?这是他的又一个无聊玩笑?又或当他说起桃子多么可口时,其实别有深意?”国王用力摇头,活像一只咬住兔脖子摇晃的狗。“只有蓝礼,才能用一颗水果烦我如此。他的谋逆导致了毁灭,但我的确爱他,戴佛斯,如今今我明白了。我发誓,直到进坟墓的那一天,我都会记得弟弟的桃子。”

  此时,已经到了营地,他们穿过排列整齐的帐篷、随风飘舞的旗帜和堆叠有序的武器。空气中马粪的臭气十分浓重,混合着燃木的烟尘和炖肉的香味。史坦尼斯勒住马缰,直接解散了佛罗伦伯爵和其他贵族,命令他们一小时后再来大帐参加作战会议。人们鞠躬后便四散而去,只留戴佛斯和梅丽珊卓陪国王前去中军大帐。

  大帐是名副其实的大帐,如此才能供他和诸侯们开会;然而里面却十分朴素。和普通士兵的营帐一样,它是用帆布缝成,金色的染料早已褪成暗黄。只有帐篷顶那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方才指示出这是国王的帐篷。当然,醒目的还有帐外的卫兵:后党的人拄着长矛,烈焰红心缝在他们原本的家徽上。

  马夫们跑来扶他们下马。一名守卫接过梅丽珊卓手中笨重的旗帜,深深地插进松软的泥土里。戴冯站在门边,等着为国王掀帐门,年长的拜兰·法林也在旁边。史坦尼斯摘下王冠,交给戴冯。“拿两杯冷水。戴佛斯,跟我来。夫人,需要您时我会派人来请。”

  “谨遵陛下吩咐。”梅丽珊卓鞠躬告退。

  和原野上的明媚清晨相比,帐内显得又暗又凉。史坦尼斯挑了一把简朴的木折凳坐下,示意戴佛斯也照做。“总有一天,我会封你个伯爵做做,走私者。想想看,赛提加或佛罗伦他们该多么恼火啊。不过,我知道你自己是不会因此而感谢我的,因为从此以后,你就不得不列席这些没完没了的会议,还要假装对这番驴叫表示兴趣。”

  “如果没用,那您召开会议做什么呢?”

  “还能为什么?驴子喜欢听自己叫呗,况且我也需要他们为我拉车。啊,没错,偶尔也会有一些好主意冒出来。然而今天的情形嘛,我想——哈,你儿子把水拿来了。”

  戴冯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个盛满的泥杯。国王在饮水之前先撒了把盐;戴佛斯则直截了当地举起杯子,心里将它幻想成葡萄酒。“您提到作战会议?”

  “让我告诉你会议将怎么进行吧。瓦列利安大人会力主明日破晓即行攻城,用抓钩和云梯去对抗弓箭与热油。年轻一点的驴子对此将极力赞成。伊斯蒙大人则希望扎营下来专事封锁,用饥饿作武器逼他们投降,正如从前提利尔和雷德温对付我的那一套。这或许需要一年,然而老驴子们有的是耐性。至于卡伦大人和那帮热血沸腾的家伙呢,他们个个都渴望捡起科塔奈爵士的手套,一战决胜负。每个人都幻想成为我的代理骑士,为自己赢得不朽的名声。”国王喝干杯中的水。“你的意见呢,走私者?”

  戴佛斯考虑了一会儿方才回答:“立刻进军君临。”

  国王不以为然。“难道把风息堡留在身后?”

  “科塔奈爵士没有危害您的实力。兰尼斯特家则不同。围城所需的时间太长,决斗太冒险,而强攻势必伤亡惨重,还不见得能拿下。这一切都是不必要的。只待您废黜乔佛里,这座城堡,还有整个天下便将顺理成章地归顺于您。我在军营里听说,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为从渴望复仇的北方人手中拯救兰尼斯港,业已挥师西返……”

  “你有个头脑清醒的父亲,戴冯。”国王告诉站在身边的男孩。“他让我觉得,我手下倒该多几个走私者,少几个诸侯领主。但你还是想错了利害关系,戴佛斯,拿下此城绝对必要。如果我听凭风息堡就这么不受损害地留在后面,人们就会议论,就会认为我吃了败仗。而这一点我决不能允许。人们并不像爱我两位兄弟一般爱我,他们追随我只是因为怕我……而失败是畏惧的毒药。此城必须拿下。”他磨着牙。“是的,而且要快。道朗·马泰尔已经征集封臣,蓄势待发。他不但着手加固山口工事,而且多恩大军正向边疆地缓慢行进。高庭的势力并未受到多大折损。我弟弟把军队主力留在苦桥,有将近六万步兵。我派我妻子的兄弟埃伦爵士以及帕门·克连恩爵士前去接管,但至今没有回音。我怀疑洛拉斯·捉利尔爵士抢在他们之前赶到苦桥,掌控了兵权。”

  “这一切都在敦促我们尽快拿下君临啊。萨拉多·桑恩告诉我——”

  “萨拉多·桑恩算计的只有黄金!”史坦尼斯爆发了。“他满脑子幻想的都是红堡底下埋藏的财宝。别再让我听到他的名字,如果哪天我得让里斯海盗来教我打仗,我宁可摘下王冠,穿上黑衣!”国王捏紧拳头。“走私者,你是要为我效劳?还是要跟我作无谓辩论?”

  “我是您的人,”戴佛斯说。

  “那就乖乖听好。科塔奈爵士的副手是佛索威家族的远亲,梅斗大人,此人虽是位伯爵领主,却还年仅二十,没上过战场。如果庞洛斯不幸身亡,风息堡的指挥权将落入这小子手中,他的佛索威亲戚们向我保证他会接受我的条件,献城投降。”

  “我记得在危机关头,风息堡的大权也曾落入另一位小伙子手中。当时他才二十出头。”

  “梅斗伯爵没有我这个顽固的石脑袋。”

  “他顽固还是懦弱有什么区别?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在我看来正是容光焕发,老当益壮。”

  “我弟弟当初不也一样,临死前一天还有说有笑。然而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啊,戴佛斯。”

  戴佛斯·席渥斯感觉后颈一股寒气直向上冒。“陛下,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你不需要明白。你只需遵令办事。科塔奈爵士会在一天之内死去。梅丽珊卓已经在圣火之中预见了他的死亡,不仅知道他的死期,而且知道他的死法。不用说,他并非死于骑士决斗。”史坦尼斯举起杯子,戴冯连忙用水壶倒水。“她的圣火预言从无虚假。从前,她预见过蓝礼的毁灭,早在龙石岛时便见到了,并告诉了赛丽丝。瓦列利安大人和你朋友萨拉多·桑恩一直劝我直取乔佛里,然而梅丽珊卓却说如果我前来风息堡,就将赢得我弟弟麾下大军中的精锐部分。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可——可是,”戴佛斯结结巴巴地说,“蓝礼公爵原本正兵进君临,讨伐兰尼斯特。若不是您围困他的城堡,他根本不会前来此地,他本可以——”

  史坦尼斯在座位上挪了挪身子,皱起眉头。“若不是,本可以,这都是什么话?他来了就是来了,事实无从更改。他带着他的诸侯和桃子前来此地,迎接他的毁灭……这对我来说可谓一箭双雕。因为梅丽珊卓曾在圣火中看见另一番景象。她看见蓝礼全身绿甲自南方杀来,在君临城下粉碎了我的军队。毫无疑问,如果我在那儿遇上我弟弟,死的就会是我而不是他。”

  “你可以和他合兵一处对抗兰尼斯特呀,”戴佛斯辩道,“有何不可?如果她能看见两种未来,那证明……两者皆可能为虚啊。”

  国王抬起一根手指。“你错了,洋葱骑士。光的影子不止一个。你站在篝火前面,自己瞧瞧去吧。火焰变化雀跃,从不静止,因而影子也时长时短。普普通通一个人便能映出十几个影子,只是有的影子比其他的隐约罢了。你看,人的未来也是这个道理。但不管他为自己的未来映出了一个还是多个影子,梅丽珊卓都能看见。”

  “你不喜欢这女人。我看得出来,戴佛斯,我并不瞎。我手下的诸侯也不喜欢她。伊斯蒙不愿意穿着烈焰红心,他请求为宝冠雄鹿旗而战。古德则说女人不配作我的掌旗官。还有人窃窃私语说她没资格列席作战会议,说我早该把她遣回亚夏,说我把她留在营帐过夜是罪过。你看,他们不停地说闲话……她却一直在为我办事。”

  “办什么?”戴佛斯问,心里却很恐惧答案。

  “该办的都办了。”国王望着他。“你呢?”

  “我……”戴佛斯舔舔嘴唇。“我是您忠诚的仆人。请问您有何差遣?”

  “不过是你驾轻就熟的事。在漆黑的夜里,神不知鬼不觉,让一条船在城堡下登陆。办得到吗?”

  “是。就在今夜?”

  国王略一点头,“你只需带条小船就成,用不着黑贝丝。但此事必须绝对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晓。”

  戴佛斯想抗议。他现在是骑士,不再是走私者,更不想当刺客。但当他张嘴,却说不出话宋。这可是史坦尼斯啊,他公正的君王,他今日拥有的一切都是他所赐予。再说,他还得为儿子们着想。诸神在上,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啊?

  “你很沉默,”史坦尼斯评论。

  我应当保持沉默,戴佛斯提醒自己,但他管不住嘴巴:“陛下,您必须拿下此城,我现在明白了,可还有别的办法。更干净的办法。就让科塔奈爵士保有那私生男孩吧,如此,他一定会投降。”

  “我非留下孩子不可,戴佛斯。非留不可。这关系着梅丽珊卓在圣火中看到的另一番情景。”

  戴佛斯不放弃:“说实话,风息堡里的骑士没一个敌得过古德爵士或卡伦大人,您手下还有另外上百名出色的骑士。这次决斗提议……会不会是科塔奈爵士打算以某种荣誉的方式投降呢?通过牺牲自己的生命?”

  国王脸上掠过一丝烦乱的神情,好似席卷的风暴。“只怕他想耍什么花招。总而言之,不会有决斗。科塔奈爵士早在扔出手套前就注定一死。圣火之中没有谎言,戴佛斯。”

  虽然如此,却需假手于我来让它实现,他心想。戴佛斯‘席渥斯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悲哀了。

  于是,他再一次在熟悉的黑夜里穿越破船湾的洋面,驾着一条黑帆小船。天还是一样的天,海还是一样的海,空气中是同样的盐味,连流水敲打船壳的声响也一如既往。城堡四周,包围着上千堆闪烁的营火。此情此景,和十六年前提利尔与雷德温围城时何其相似,然而区别又可谓天差地远。

  上次我来风息堡,带来了洋葱,带来了生命;这一次,我带来亚夏的梅丽珊卓,带来的是死亡。记得十六年前,在紊乱的海风吹拂下,船帆劈啪作响、噪声不止,最后他只得下令降帆,依靠沉静地摇桨,偷偷摸摸地靠近,心提到了嗓子眼。好在雷德温舰队的士兵因为无仗可打,早巳松懈下来,他们才得以如柔顺的黑缎般摸过警戒线。而这一次,放眼四望,所有的船只都属于史坦尼斯,惟一的危险是城上的哨兵。即使如此,戴佛斯依然紧张得像拉满的弓弦。

  梅丽珊卓蜷缩在横板上,从头到脚罩着一件暗红色的斗篷,兜帽遮掩下的脸庞一片苍白。戴佛斯喜欢流水:每当躺在摇晃的甲板上,他便容易入眠,而海风刮在索具上发出的叹息,在他听来远比歌手在琴弦上拨出的曲调甜美。然而,今夜连大海也无法给他安慰。“我闻到你身上的恐惧,爵士先生,”红袍女轻柔地说。

  “那是因为有人刚告诉我,长夜黑暗,处处险恶。此外,今夜我不是骑士,今夜我再度成为了走私者戴佛斯,而您则是我的洋葱。”

  她大笑。“你怕的是我?还是我们的差事?”

  “这是您的差事。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不对,帆是你张,舵是你掌。”

  戴佛斯默然无语,将注意力移向船只。岸边是团团纠结的岩石,所以他先让船远远地驶入海湾,避开礁石。他在等待潮汛变更,才好转变方向。风息堡在他们身后越缩越小,但红袍女似乎并不在意。“你是好人吗,戴佛斯·席渥斯?”她问。

  好人会干这种事? “我是个男人,”他说,“我对我妻子很好,但也结识过别的女人。我努力当个好父亲,为我的孩子们在这个世界争取一席之地。是的,我曾经触犯过诸多律法,但今夜我才首度感觉罪恶。我只能说我是个复杂的人,夫人,我身上有好也有坏。”

  “你是个灰色的人,”她说,“既不黑也不白,两者兼而有之。是这样吗,戴佛斯爵士?”

  “就算是吧,那又怎样?在我看来,世上大多数人都是如此。”

  “如果洋葱有一半腐烂发黑,那便是颗坏洋葱。一个男人要不当好人,那就是恶人。”

  身后的篝火已融入夜空之中,成为远方模糊的斑点,陆地几乎要消失不见。回头的时候到了。“当心您的头,夫人。”他推动舵柄,小船顿时转了个圈,掀起一阵黑浪。梅丽珊卓低头避开,一手扶在船舷,冷静如常。木头轻响,帆布摇荡,波浪四溅,发出刺耳的声音,换作别人一定认为城里的人将要听见,但戴佛斯并不慌张。他明白,能穿越风息堡硕大无朋的临海城墙的,惟有千钧浪涛在岩石上永无止境的拍打,即使是如此巨响,传到城内时也几不可闻。

  他们朝海岸驶回去,一道分叉的涟漪在船后尾随。“您刚才说到男人和洋葱,”戴佛斯对梅丽珊卓道,“那女人呢?她们不也一样?敢问夫人,您是好人还是坏人?’,

  这话惹得她咯咯直笑。“噢,问得好。亲爱的爵士先生,从我的角度而言,我也算某种形式的骑士。我是光明与生命的斗士。”

  “然而今夜你却要杀人,”他说,“正如你杀了克礼森学士。”

  “你家学士自己毒死了自己。是他打算害我,然而我有伟大的力量保护,他却没有。”

  “那蓝礼·拜拉席恩呢?谁杀了他?”

  她别开头。在兜帽的阴影下,她的双目如浅红的燃烛一般炯炯发亮。“不是我。”

  “说慌。”这下他确定了。

  梅丽珊卓再度大笑。“戴佛斯爵士啊,你正迷失于黑暗与混乱之中呢。”

  “那未尝不是件好事。”戴佛斯指指前方风息堡上飘渺摇曳的亮光。“您感觉到寒风有多凄冷吗?在这样的夜里,卫兵们会挤在火炬边。一点点的温暖,一丝丝的亮光,就是他们所能希求的惟一慰藉。然而火把也令他们盲目,因此他们将不能发现我们的行迹。”希望如此。“暗之神正保护着我们,夫人。保护着您。”

  听罢此言,她眼中火光更盛。“千万别提起这个名讳,爵士。别让他黑暗的眼睛注意到我们。他并不保护任何人,我向你保证,他是所有生物的公敌。你自己刚才也说了,隐蔽我们的是那些火炬。火。这是真主光之王明亮的礼物。”

  “您怎么理解都好。”

  “这不是我的理解,这是真主无上的意旨。”

  风向在变,戴佛斯觉察得出,更看见黑帆上的波纹。于是他拉住升降索,“请帮我收帆。剩下的路我划过去。”

  他们合力将帆系好,小船则摇个不休。戴佛斯摇起桨来,在起伏的黑浪中前进。须臾,他开口道:“谁送您去蓝礼那儿的?”

  “没必要送,”她说,“他根本毫无防护。然而此地……这座风息堡是个古老的地方。巨石之中编织着魔法,影子不能穿过黑墙——是的,这里的力量或许古老,或许被遗忘,然而仍旧留存。”

  “影子?”戴佛斯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影子本就是黑暗的事物。”

  “你简直比三岁孩童还无知,爵士先生。黑暗中是没有影子的。影子是光明的仆人,烈焰的子孙。惟有最耀眼的火光,方能映照出最黑暗的阴影。”

  戴佛斯皱起眉头,示意她静声。他们已再次接近陆地,声音很容易被对面听到。他配合波涛的节律,持续划水。风息堡的临海墙栖息在一片苍白的悬崖上,倾斜而险峻的白垩石壁几乎是外墙的两倍高。山崖低部有个口子,那里正是戴佛斯的目的地,一如他十六年前之所为。这个隧道直通向城堡下的洞穴,那是古代列位风暴之王的码头。

  这条路很难走,只在潮水高涨时才可航行,即使如此,其中也是危险重重。然而他在走私生涯中学来的技巧仍旧不减当年。戴佛斯在参差不齐的乱石中灵巧地挑选道路,直到洞穴入口笼罩在眼前。他听凭波涛引领入洞。它们环绕着来客,撞击着来客,将小船掀得东倒西歪,把他们全身浸湿。一块礁石如忽隐忽现的手指,在阴沉的暗流中浮现,白沫纠结,然而戴佛斯用桨灵巧一拨,避开了危机。

  然后他们便进了洞,被黑暗所吞没,连流水也沉静。

  小船慢下来,缓缓打转。他们的呼吸声在洞中回荡,直到将他们完全包围。戴佛斯没想到这么黑。上次来时,整个隧道插满燃烧的火把,饥饿的人们从顶上的杀人洞目不转睛地瞅着下面。他记得,闸门就在前方某处,于是用桨放慢船速,桨边的水流出奇地温柔。

  “除非您有内应开门,否则我们只能到这儿了。”他的低语声在水面掠过,划开一波纹路,犹如一只幼鼠伸出粉红色的小脚,在水中疾步奔跑。

  “我们已在墙内了吗?”

  “是的。我们在城堡下方,但无法继续前进。前方的闸门从天顶一直插到水底,门上的铁条十分紧密,就连小孩子也挤不过。”

  没有回答,只有一阵轻柔的瑟瑟声。突然之间,黑暗中出现了一道光芒。

  戴佛斯伸手遮眼,喘不过气。梅丽珊卓掀开兜帽,抖掉一身紧密的斗篷。原来她什么也没有穿,由于怀了孩子,肚腹鼓胀。肿胀的乳房沉甸甸地悬在胸前,肚子大得像要爆裂。“诸神保佑,”他呢喃道,随即听到她浅笑着回应,声音低沉而沙哑。她的眼睛如火红的煤炭,皮肤上斑斑点点的汗珠好似能自我发光。哦,整个梅丽珊卓通体放光。

  她喘着粗气,蹲下来,分开双腿。血液不住从她股间涌出,却黑如墨汁。她哭喊,说不出是痛苦还是狂热,又或兼而有之。不一会儿,戴佛斯看见戴王冠的小孩头颅自她体内挣扎挤出,接着是两只手,它们扭动、抓握,黑色的手指紧紧攫住梅丽珊卓血流不止的大腿,推,推,直到整个影子都进入到这个世界。他站起来,比戴佛斯还高,几乎触到隧道的顶部,好似小船上的一座巨塔。在他离开之前,戴佛斯只来得及看上一眼——阴影从闸门的铁条间穿出,朝前方的水面飞奔而去——然而这一眼,对他来说,已经绰绰有余。

  他认得这影子,认得映出影子的那个人。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三章 琼恩

  漆黑的夜色中传来悠长的呼唤。琼恩撑起身子,下意识地握住长爪。四周,整个营地也因之沸腾。唤醒眠者的号角,他想。

  这绵延低沉的声音停留在听觉边缘。环墙上的哨兵们一动不动地站定,转头向西,呼吸结雾。当号声退去,连狂风也停止了呼啸。人们卷好毯子,拿起枪矛和长剑,沉默地换位,侧耳倾听。一匹马嘶鸣开来,旋即又被安抚。刹那间,似乎整个森林都屏住了呼吸。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等待着第二声号角,却又暗自祈祷不要听到,恐惧即将来临的答案。

  这令人不堪忍受的无尽静默延续了许久,人们终于明白再没有第二声,于是彼此羞怯地笑笑,意图否认之前的紧张。琼恩挑出几把柴火扔进篝火,扣好剑带,套上靴子,抖掉斗篷上的泥土与露水,将之系上肩膀。火苗在身旁越烧越旺,他穿戴整齐,一任舒适的热气灼烤自己脸庞。熊老在帐里有动静,果不其然,片刻之后莫尔蒙便掀开帐门。“一声?”他的乌鸦停在他肩上,羽毛杂乱,沉寂不语,看起来楚楚可怜。

  “一声,大人,”琼恩确定。“兄弟归来。”

  莫尔蒙移向火堆。“是断掌。他迟到了。”随着时日逐渐累积,熊老变得愈加暴躁,再等下去,只怕就要犯小孩子脾气了。“快去安排,让弟兄们吃上热食,马儿喂饱草料。还有,我要立刻接见科林。”

  “我马上把他找来,大人。”影子塔的人马早该抵达,却一直不曾现身,兄弟们不禁都起了疑心。平日琼恩在篝火边聚会时听过各种版本的阴郁联想——当然,并不都是忧郁的艾迪的杰作。官员中,奥廷·威勒斯爵士主张尽快撤回黑城堡;马拉多·洛克爵士希望调头向影子塔前进,沿途搜索科林的踪迹,以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而索伦·斯莫伍德打算突人群山。“曼斯·雷德很清楚自己必须与守夜人一战,”索伦宣布,“但他绝不会料到我们会深入极北。如果咱们顺着乳河主动出击,定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彻底粉碎他的军队。”

  “你别忘了,咱们众寡悬殊,”奥廷爵士反对,“卡斯特说过,他正集结一支庞大的军队,成千上万。而不算科林的人,我们才两百。”

  “爵士先生,让两百头狼和一万只绵羊打,你瞧会是什么结果,”斯莫伍德坚定地说。

  “这群绵羊里也有不好对付的山羊,索伦,”贾曼·布克威尔告诫,“瞧,说不定还有几头狮子。‘叮当衫’,‘狗头’哈犸,‘猎鸦’阿夫因……”

  “我和你一样清楚他们的存在,布克威尔,”索伦·斯莫伍德不等对方说完。“但这次我能砍下他们的脑袋,砍下他们每个人的脑袋。想想看,他们都是野人,不是军人,就算有几个了得人物,这会儿只怕也喝得醉醺醺,带着一大窝女人、小孩和奴隶赶路呢。我们能扫荡他们,让他们嚎闹着滚回烂茅屋去!”

  他们争执多时,却没有达成任何一致。熊老执意不肯撤退,也不愿轻率地踏上乳河的征途,贸然求战。最后,大家只同意再等些时日,看影子塔的队伍能否出现,之后再做商议。

  如今他们来了,这意味着作决定的时刻已经到来。不管别人怎么想,至少琼恩甚感欣慰。如果非与曼斯·雷德一战不可,就让它快快到来吧。

  忧郁的艾迪坐在营火边,抱怨别的家伙真是太不贴心,非要深更半夜在树林里吹号,闹得他失眠。琼恩带来的命令给了他新的抱怨题材。他们一同唤醒哈克,将司令大人的指示下达给他。对方嘴里唠叨不休,但手脚也没闲着,很快叫来十几个兄弟挖菜根煮汤。

  琼恩穿越营区时,山姆打着呵欠迎上来,漆黑的兜帽下,他苍白的圆脸活像一轮满月。“我听到号声。是你叔叔回来了吗?”

  “这是影子塔的队伍。”班杨·史塔克归来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琼恩在拳峰之下找到的那件斗篷很可能属于叔叔或他的手下,这点就连熊老也不否认,不过,对于斗篷为何埋在此地,还裹着龙晶器物,没有人知道。“山姆,我得走了。”

  环墙边,守卫们正从半冻的土地里拔出尖桩,以清出通道。很快,影子塔来的兄弟们登上了山坡,他们都穿着皮革和毛衣,身上发出钢铁或青铜的反光,粗厚的胡须遮盖了坚毅消瘦的面容,使他们看起来和胯下的马匹一样毛发蓬乱。琼恩惊讶地发现很多马乃是两人共骑。当他们走得更近,他更清楚地看见人群中有不少人负伤。看来他们在路上遇到了麻烦。

  虽然彼此素未谋面,但他第一眼便认出了断掌科林。这位高大的游骑兵是守夜人军团的传奇人物,他语调缓慢,却行动迅捷,生得像枪矛一样又高又直,四肢硕长,神情肃穆。他的外貌与手下们迥然不同,脸庞修得干干净净,披霜的长发扎成一个大辫子垂下头盔,而身上的黑衣因天长日久已褪成灰色。他握缰的手只有拇指和食指——其余的指头当年为了格挡野人的战斧对头颅的致命一击已然尽数失去。据说挡下那一记之后,他用伤残的拳头痛击挥斧的敌人,鲜血喷进野人的眼睛里,使得对方完全盲目,最后反被科林击毙。从那天起,长城外的野人便把他当做最值得敬畏的对手。

  琼恩朝他致意:“莫尔蒙司令大人希望能立刻会见您。请让我来为您指引通往他营帐的路。”

  科林翻身下马,“我的人都饿了,我们的马需要关照。”

  “大人,都已经备妥了。”

  游骑兵将坐骑交给他的手下,跟上来。“你是琼恩·雪诺。你继承了父亲的容貌。”

  “您认识他,大人?”

  “我不是大人,只是守夜人军团的弟兄。是的,我认得艾德公爵,也认得他父亲。”

  琼恩发现自己不得不加快行进才能跟上科林的大步。“瑞卡德大人在我出生之前就过世了。”

  “他是守夜人军团的盟友。”科林的视线扫向一旁。“听说你有个冰原狼伙伴。”

  “白灵要天亮才会回来。他总是晚上打猎。”

  走到帐前,只见忧郁的艾迪正煎着培根,并用搁在篝火上的壶煮一堆鸡蛋。莫尔蒙端坐在他那张木头与皮革制成的折椅上。“我都快为你担心了。有麻烦?”

  “我们碰上‘猎鸦’阿夫因。曼斯派他沿长城打探巡逻,折返时正好撞上我们。”科林摘下头盔。“阿夫因再不能祸害王国,可他有不少手下逃了出去。我们已尽力追捕,但仍有少数人遁入群山之中。”

  “代价是?”

  “死了四个兄弟,伤了十来个。敌人的损失是我们的三倍。我们还抓到了俘虏,其中一个伤势太重很快没了命,另一个活得比较久,套出些情报。”

  “这话最好进来谈。先让琼恩帮你打啤酒?或者,香料热酒怎么样?”

  “一杯热水就好。再来点培根、一只鸡蛋。”

  “好吧。”莫尔蒙拉起帐门,断掌科林俯身进入。

  艾迪站在壶边,用勺子搅拌鸡蛋。“我羡慕这些蛋,”他说,“如果我能这么热腾腾的就好了。对了,壶子得再大点,好让我跳进去。哎,里面煮的是酒才好呢,有什么比暖暖和和、醉意朦胧更好的死法呢?从前我认识的一个兄弟便是被酒淹死的,可那酒好差劲,他尸体的味道更是火上浇油。”

  “你把酒喝了?”

  “碰上兄弟过世是件触霉头的事儿。换做你也会灌几口的,雪诺大人。”艾迪搅搅壶子,加入一撮豆蔻。

  琼恩不安地在火边蹲下来,拿棍子拨火。他听见帐篷里传来熊老的嗓门,不时还间杂着乌鸦的控诉和断掌科林平静的语调,但他分辨不清到底在说什么。他们击毙了猎鸦阿夫因,这是个好消息。此人是最为残忍嗜血的野人土匪之一,这个“猎鸦”的外号便得自于他捕杀了大批黑衣兄弟。按说,科林取得了一场重大胜利,为何他的脸色却如此黯淡?琼恩希望影子塔队伍的到来能平息营地里诡异的气氛。就昨晚上,当他摸黑小解回来时,还听见五六个人围坐在篝火的余烬边悄声对话。他听见齐特低声抱怨队伍早该回头,于是驻足倾听。“这次巡逻愚蠢之极,完全是老东西在犯傻。”他听见对方说,“在这片荒山野岭里,除了进坟墓,什么也找不到!”

  “我听说,霜雪之牙上有巨人,有狼灵,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呢,”姐妹男拉克道。

  “我跟你保证,我决不去那里。”

  “熊老可不会随你的愿。”

  “也许我们也不会随他的愿,”齐特说。

  这时,一只狗抬起头,大声咆吠,琼恩连忙赶在被发现之前,快步离开。我不是故意窃听的,他心想。他本打算把这番情形知会莫尔蒙,但良心使他不愿背着兄弟私下告密,即使是齐特和姐妹男那样的兄弟。不过是闲来空谈罢了,他宽慰自己。他们又冷又害怕,我们大家不都如此?居住在森林上方的光秃石峰,日复一日地等待,每天都在恐惧明日的遭遇,实在非常难熬。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

  琼恩拔出他的新匕首,在火上把玩,看着焰苗舔噬闪亮的黑玻璃。前几天他自己削了个木柄,缠上旧麻绳替刀做了个握把,看上去虽然丑陋,不过却很实用。忧郁的艾迪认为玻璃匕首的功用不比骑士胸甲上的饰环大,但琼恩不以为然。龙晶武器虽然易碎,但锋刃比钢铁还锐利。

  此外,它们埋在此地应该是有理由的。

  他替葛兰做了一把同样的匕首,后来还送了司令大人一把。战号他给了山姆。经过仔细审查,号角内部已然碎裂,不管他怎么清理其中的尘土,依旧吹不出声音。号角的铜边也有缺口,好在山姆喜爱古物,连这业已无用的东西也视若珍宝。“你还是改装一下,拿它盛酒喝吧。”琼恩歉然地说,“这样,每当你饮酒时便会记得自己曾经深入长城之外巡逻,抵达过先民拳峰。”他还给了山姆一个矛尖和十来个箭头,剩下的他也当幸运符分给了其他朋友。

  熊老似乎挺欣赏这种匕首,但琼恩发现,他挎在腰间的还是钢刀。莫尔蒙也不明白究竟有谁会把斗篷埋在此处,或是其中代表的含义。或许科林知道?断掌在荒野中的经历无人能及。

  “烧好了,你去,还是我去?”

  琼恩收起匕首。“还是我来吧。”他正想借机听听他们的谈话。

  艾迪从一轮不太新鲜的燕麦面包上切下三大片,装进木盘,再铺上培根和培根油,另盛了一碗煮熟的鸡蛋。琼恩一手端碗一手拿盘回到司令官的营帐中。

  科林盘腿坐地,脊梁直得像长矛。说话的时候,烛光在他坚毅平坦的脸颊上舞蹈。“……叮当衫,哭泣者,所有这些大大小小的首领都在,”他滔滔不绝地说着,“他们还有狼灵和长毛象,集结的力量之强超乎我们想像。至少他这么供认。我不能保

  证他的话全部是真,伊班认为此人东拉西扯是为了能苟延性命。”

  “不管是真是假,都必须警告长城,”琼恩将盘子放在两人之间,熊老开口道。“还有国王。”

  “哪个国王?”

  “所有的国王。咱们甭管他是真是假,他们既然宣称领有王国,就得先保护它。”

  断掌拿起一只鸡蛋,放在碗边敲破。“这群国王只会瞎忙乎自个儿的事,”他一边剥壳一边说,“哪管得了咱们?咱们应该寄希望于临冬城,史塔克家族是北境的栋梁。”

  “是的,说得没错。”熊老展开一张地图,皱眉参看,旋即扔到一边,又展开另一张。他正在估量野人们可能突击的地点,琼恩看得出来。绝境长城沿线上百里格,守夜人军团曾经据有十九座城堡,但随着人数凋零,这些堡垒一个接一个被放弃。到如今,只有三座城仍有守卫,而曼斯·雷德和他们一样对这情况了然于胸。“我们可以指望艾里莎·索恩爵士从君临带点新手回来。眼下咱们不妨从影子塔派人防守灰卫堡,从东海望调人进驻长车楼……”

  “灰卫堡已接近完全坍塌,若匀得出人手,不如把守石门寨。照我的印象,冰痕城和深湖居也可一用。除此之外,要每日派巡逻队沿城视察。”

  “要巡逻,对,咱们得尽量做到一天两次。好在长城本身就是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就算他们找到疏于防备的地方,墙本身虽不能阻止通过,却可大大迟缓他们的进度。他们人越多,需要的时间就越长。从他们收罗一切的劲头看来,一定带上了所有女人、孩子、牲畜……敢情谁也没见过爬云梯的山羊吧?爬绳子?不可能,他们非得造好阶梯,或者垒个大斜坡……这工程至少需要一个月,甚至更长。看来曼斯最好的办法是从墙下面过去,通过城门,或者……”

  “缺口。”

  莫尔蒙猛地抬头。“什么?”

  “他们既不打算爬墙,也不打算挖洞,大人。他们是要突破它。”

  “可长城有七百尺高,根基又厚实,比城上走道宽得多,就算一百个壮汉拿起铲子斧头拼命挖,我看也得花上一年。”

  “话虽如此……”

  莫尔蒙扯着胡子,皱起眉头。“怎么说?”

  “还能怎样?用法术呗。”科林一口咬下半只鸡蛋。“否则怎么解释曼斯将霜雪之牙选做集结地点?那里又冷又荒凉,离长城更有一段漫长艰苦的征途。”

  “我以为他选择在山里集合是为了防止被我方游骑兵探知。”

  “或许如此,”科林吞下鸡蛋,一边说,“但我觉得,这里一定有更深的玄机。他在这又高又冷的地方找东西,找他需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听说这话,就连莫尔蒙的乌鸦也抬头打起精神尖叫起来。那声音在密闭的营帐里如尖刀般锐利。

  “某种力量。至于是什么,我们的俘虏说不上来。或许我们逼问太急,他没说多少便死了。不过我怀疑他原本就不清楚。”

  琼恩听见帐外的风声。狂风颤抖着穿越环墙的石头,使劲拉扯帐篷的绳索,发出凄厉细薄的声音。莫尔蒙若有所思地摸摸嘴唇。“某种力量,”他复诵道,“我必须了解它的的确实含义。”.

  “那你就得尽快派人深入群山。”

  “我不愿让弟兄们置身险境。”

  “我们无非是一死,想想看,咱们为什么穿上黑衣,不就为了誓死保卫王国安泰吗?依我之见,应即刻派出十五名斥候,分为三组,每队五人。一组探察乳河沿岸,一组去风声峡,另一组则着手攀登巨人梯。三队人马分别由贾曼·布克威尔,索伦·斯莫伍德和我指挥。我们一定要找出群山之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等待,”乌鸦叫道,“等待。”

  莫尔蒙司令官发自肺腑地一声长叹。“也没别的选择,”他勉强让步,“如果你们回不来……”

  “终归有人会从霜雪之牙上下来,大人,”游骑兵道,“若是我们,一切正常;倘非如此,那肯定是曼斯·雷德,而你正好扼住咽喉要道。他不可能把你们置之不理,扑往南方,因为这样他的后卫和辎重就不得安宁。他必须强攻,而此地恰好易守难攻。”

  “这里没那么坚固,”莫尔蒙道。

  “我们最多集体殉职。但我们的死能为长城上的弟兄们赢得必要的时间。为他们赢得据守空堡、封锁城门的时间;为他们赢得寻求国王和领主们援助的时间;为他们赢得擦亮斧头、修理弩炮的时间。我们牺牲性命是值得的。”

  “殉职,”乌鸦咕哝道,一边在熊老肩膀上走来走去。“殉职,殉职,殉职,殉职。”熊老消沉而静默地坐着,好似无力承担这番演说所交付的重担。良久,他开口道:“愿诸神宽恕我。你去挑你的人吧。”

  断掌科林转头,目光和琼恩交会,彼此对视了很长时间。“很好。我要琼恩·雪诺。”

  莫尔蒙眨眨眼。“他还是个孩子啊,也是我的事务官,连游骑兵都不是。”

  “有托勒特照顾你应该够了,大人。”科林抬起只剩两根指头的残废手掌。“长城之外,旧神的力量依旧强大。他们是先民的神灵……史塔克家族的神灵。”

  莫尔蒙望向琼恩。“你怎么说?”

  “我愿意,”他立刻回答。

  老人哀伤地笑笑。“果然如此。”

  当琼恩和断掌并肩走出营帐时,天色已然破晓。寒风在他们身边呼号,卷起黑斗篷,空中飞舞着从篝火余烬中吹出的淡红细渣。

  “咱们正午出发,”游骑兵告诉他。“去找你的狼。”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四章 提利昂

  “太后打算把托曼王子送走。”他们跪在沉寂无声的阴暗圣堂里,周围是摇曳的烛光和重重的阴影,即便如此,蓝赛尔爵士还是压低了声音。“盖尔斯伯爵将把他扮成侍从,带到罗斯比藏匿起来。他们计划染黑他的头发,声称这是雇佣骑士之子。”

  “她是怕暴民?还是我?”

  “都怕,”蓝赛尔说。

  “哦,”这计划提利昂事先半点也不知情。难道瓦里斯的小小鸟儿这次辜负了他?看来,蜘蛛也有打盹的时候……或者太监在玩什么更深奥微妙的把戏? “非常感谢你,爵士。”

  “您会答应我的请求吗?”

  “也许吧。”蓝赛尔想在下一场战役中亲自领军作战。想英年早逝,这倒是个壮烈的办法。这些年轻骑士,总以为自己战无不胜。

  堂弟悄悄溜走后,提利昂在圣堂多逗留了一会儿。他在战士的祭坛前,拿起一支蜡烛点燃另一支。守护我哥哥,你这该死的混蛋,他是你的子民。在陌客那里他也点上一支,为了他自己。

  当晚,红堡暗下来之后,波隆来到他房里。他正在封信,“把信带给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侏儒将加热过的金蜡滴到羊皮纸上。

  “上面写些什么?”波隆不识字,因此会提出这种无礼问题。

  “要他挑五十个最好的剑士,去玫瑰大道巡视。”提利昂在软蜡上盖了自己的印章。

  “史坦尼斯会走国王大道。”

  “噢,我当然知道。告诉拜瓦特,别理信上说什么,带人往北,在罗斯比路上埋伏。盖尔斯这两天就会动身返回自己的城堡,身边带着十来个士兵、一堆仆人和我外甥。托曼王子会穿得像个侍从。”

  “你要把那孩子抢回来,对不对?”

  “不对。我要他继续前往罗斯比城。”让这孩子离开君临是姐姐为数不多的好主意之一,提利昂决定将计就计。在罗斯比,托曼不会受暴民的威胁,而让他和他哥哥分开将使史坦尼斯面临棘手的情形:即使攻破君临,处死乔佛里,兰尼斯特家族依然有王位继承人。“盖尔斯伯爵要跑太病弱,要战又太怯懦,一旦被挟持,定会乖乖听命,指示他的代理城主打开城门。进城之后,拜瓦特应立即驱散守卫,确保托曼的安全。替我问问他,拜瓦特伯爵这头衔听起来如何?”

  “波隆伯爵听起来更好。抢孩子这种事我也能做。只要能弄个爵位玩玩,要我抱着他唱摇篮曲都行。”

  “我这里更需要你,”提利昂道。而且我可不放心把外甥交给你。若乔佛里有个三长两短,兰尼斯特家要保住铁王座就全靠年幼的的托曼。杰斯林爵士和他的金袍卫士会保护那孩子;而波隆和他的佣兵则乐于将他出卖给敌人。

  “新领主如何处置旧领主呢?”

  “随他高兴,只要记得喂饱饭,我不想他死。”提利昂手撑桌子站起来。“我姐姐会派一名御林铁卫保护王子。”

  波隆满不在乎:“猎狗是乔佛里的宠物,不会离开他。其他人都不是铁手和金袍子的对手。”

  “告诉杰斯林爵士,如果要杀人,不许发生在托曼面前。”提利昂披上一件厚重的深褐色羊毛斗篷。“我外甥心肠软。”

  “你确定他是个兰尼斯特?”

  “我什么都不确定,只知道冬天和战争就要来了,”他说。“来,我与你同行一段。”

  “去莎塔雅那儿?”

  “知我者,非你莫属。”

  他们从北墙的边门离开。提利昂驱策坐骑,沿着夜影巷“得得”而行。听到鹅卵石上的马蹄声,几个鬼鬼祟祟的影子慌忙窜进角落,无人敢上前搭讪。御前会议业已延长霄禁时间,暮钟敲响之后,谁还留在街上,就是死罪难逃。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君临的秩序,每天清晨在街市发现的尸体减少到原来的四分之一,然而瓦里斯报告说人们因此而咒骂他。他们应该感激我,是我让他们留着咒骂的力气。经过铜匠巷时,他们遇到两个金袍卫士,当卫士意识到他们的身份后,赶紧为自己的无礼行为向首相致歉,并挥手示意他们继续上路。他们在此分道扬镳,波隆转向南,前往烂泥门。

  提利昂本当朝莎塔雅的妓院继续骑行,但耐心却突然弃他而去。他勒马回身,扫视背后的街道。没有跟踪的迹象。窗户要么黑乎乎,要么就是紧紧关闭。除了巷弄里呼啸的风声,什么也听不到。若是今晚瑟曦让人跟踪我,他非扮成老鼠不可。“去他的吧,”他喃喃道。他已经厌倦了提心吊胆的日子,便调过马头,使劲一踢,飞奔而去。如果有人跟踪,就让我们来比试比试骑术。在明亮的月光下,马蹄“得得”地踏过鹅卵石地面,他快马奔出窄巷小弄,向着爱人奔去。

  捶门时,他听见微弱的乐声从插有尖刺的石墙内飘出。那对伊班人之一引他入内。提利昂将马交给他,问:“是谁?”大厅的菱形窗格闪烁着黄色的光,他听到男人的歌声。

  伊班人耸耸肩。“大肚子歌手。”

  从马厩向屋子走,歌声越来越嘹亮。提利昂向来不喜欢歌手,而这一个虽然尚未谋面,他已预感到比其同类更令人生厌。门一推开,那人立即停住。“首相大人!”他跪下来,喃喃道,“真是荣幸,真是荣幸。”他是个秃头,肚子活像水壶。

  “大人。”雪伊一见他便微笑。他喜欢她的微笑,那是一种不假思索自然流露在她漂亮脸庞上的微笑。她穿着紫色丝衣,围了一条银线腰带,正好映衬乌黑的头发和光洁白皙的肌肤。

  “亲爱的,”他唤她,“这是谁?”

  歌手抬起头。“大家管我叫银舌西蒙,大人。我是个演员,歌手,说书人——”

  “还是个大傻瓜,”提利昂替他说完。“我进门时,你叫我什么?”

  “叫什么?我是……”西蒙的银舌似乎成了铅舌。“首相大人,我是说,真是荣幸。”

  “聪明人就会假装不认识我,这虽然骗不过我,但你总该试试。现在,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你知道我可爱的雪伊,你知道她住哪儿,你还知道我会在夜里单独造访。”

  “大人!我发誓,决不告诉任何人……”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祝你晚安。”说罢,提利昂带雪伊上楼。

  “这下我的歌手再也不会唱歌了呢,”她撒娇道,“您把他的声音全吓跑了。”

  “一点点恐惧,有助于他酝酿高音。”

  她关上卧室门。“您不会伤害他,对不对?”她点燃一支薰香蜡烛,跪下来替他脱鞋。“您不来的晚上,他的歌给我安慰。”

  “我当然希望每晚都能来,宝贝。”他一边说,她一边替他按摩脚掌。“他唱得怎样?”

  “不好也不坏,算是凑合吧。”

  提利昂掀开她的长袍,将脸埋进她的双乳。即便整个城市像猪圈一样发臭,她的胸前却总是芳香。“你喜欢就留着他,但要看紧,不许他在城里乱晃,到酒馆里说三道四。”

  “他不会——”她刚开口,嘴巴就被提利昂的唇封住。

  今天,话已经说得够多,他只想在雪伊双股之间寻求那简单甜蜜的欢愉。至少在这儿,他受欢迎,他被需要。

  事后,他把胳膊从她头下抽出,穿上外衣,走到花园。半个月亮照得果树的叶子银光闪闪,亦倒映在石头浴池的水面上,波光荡漾。提利昂径自在水边坐下,右边某处,一只蟋蟀瞅啾呜叫,此情此景,真令人舒适自在。好平静啊,他心想,但能维持多久呢?

  一阵臭气突然袭来,他转过头。雪伊站在门边,穿着他送的银袍。我爱上一位白如冬雪的少女,月光映在她的耳鬓。在她身后,有一个胖胖的乞丐,穿着打补丁的肮脏袍子,光脚上裹了层泥,脖子上用皮绳挂了个碗,就像修士佩戴水晶一样。他身上的味道足以呛死一只老鼠。

  “瓦里斯大人来见你,”雪伊宣布。

  乞丐朝她惊愕地眨眨眼。提利昂大笑,“真想不到,连我都没认出,你怎么知道的?”

  她耸耸肩,“他还是他。只是穿着不同。”

  “不止如此,模样、气味、走路方式通通都不一样,”提利昂道。“大多数男人都会上当。”

  “或许大多数女人也会,但妓女不同。身为妓女,得学会认人不认衣服,否则迟早会横死街头。”

  瓦里斯脚上的伤疤是假的,脸上受伤的表情却不是伪装。提利昂不禁咯咯笑道:“雪伊,给我们拿点红酒好吗?”他恐怕得喝一杯,太监深更半夜来访,准没什么好事。

  “深夜打扰,个中缘由我简直不敢相告,大人,”等雪伊离开后,瓦里斯开口。“我带来了可怕的消息。”

  “你以后改穿黑羽大衣得了,瓦里斯,你跟乌鸦一样不是好兆头。”提利昂笨拙地起身,有些不敢往下问。“是詹姆?”如果他们伤害了他,我决不放过他们。

  “不,大人,是另一件事。科塔奈·庞洛斯爵士死了。风息堡已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打开了大门。”

  沮丧驱散了提利昂脑中所有思绪。雪伊拿着红酒回来,他啜了一口,反手便将杯子掷出,摔在房墙上爆裂开来。她举手遮挡碎片。红酒沿着石墙流淌,好似许多长长的指头,在月光下呈现黑色。“他混蛋!”提利昂破口大骂。

  瓦里斯微微一笑,露出满嘴烂牙。“谁混蛋,大人?科塔奈爵士还是史坦尼斯大人?”

  “他们俩都是。”风息堡固若金汤,原本估计可坚守半年甚至更长……让父亲有足够的时间对付罗柏·史塔克。“这到底怎么回事?”

  瓦里斯瞥了雪伊一眼。“大人,我们非得拿这种恐怖血腥的故事来打扰您可爱的小姐睡眠么?”

  “贵族小姐会害怕,”雪伊说,“可我不会。”

  “你应该害怕,”提利昂告诉她。“风息堡一旦陷落,史坦尼斯将立刻进军君临。”

  他现在后悔把酒摔出去了。“瓦里斯大人,给我们一点时间,我马上随你骑回城堡。”

  “我在马厩等您。”他鞠了一躬,脚步沉重地离开。

  提利昂将雪伊拉过来,坐到身旁。“你在这儿不安全。”

  “我有围墙,还有您给的卫兵。”

  “他们是佣兵,”提利昂说。“他们喜欢我的金子,却不会以死相报;至于这些围墙,一个人踩在另一个人肩上,转眼之间就能翻过来。上次暴乱,有一座跟这里十分相像的宅邸被烧,宅子的主人是个金匠,只因为存了粮食就被他们大卸八块。他们还把总主教撕成碎片,强暴了洛丽丝几十次,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你想想,倘若他们抓到首相的情人,会怎么做?”

  “您是说首相的妓女吧?”她用那双无畏的大眼睛看着他。”哦,我真希望成为您的情人,大人。我要穿上您给我的所有漂亮衣服,丝绸,锦绣,金缕……戴上您给我的珠宝,牵着您的手,在晚宴中陪在您身旁。我能给您生儿子,我知道我行……我知道我决不会让您丢脸。”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这是一个甜美的梦,雪伊。但是,亲爱的,请把它撇开吧,我求求你,那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太后?我不怕她。”

  “可我怕。”

  “那就杀掉她,一了百了。你们之间又没什么感情。”

  提利昂叹了口气。“她是我的亲姐姐,谋害血亲将惹来人神共愤,遭到永恒的诅咒。此外,不管你我对瑟曦有什么看法,她毕竟深得我父亲和哥哥的宠爱。感谢诸神,我的智略足以对付七大王国里任何一人,但面对手执利剑的詹姆,我只能一筹莫展。”

  “那个少狼主和史坦尼斯大人手中也有剑,可他们都吓不倒您。”

  我亲爱的,对这个世界,你真是一知半解。“和他们作战,我有整个兰尼斯特家族为后盾;与詹姆或父亲为敌,我就只剩驼背和短腿。”

  “您还有我。”雪伊扑过来亲吻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

  她的亲吻向来能激起他的欲望,这次也不例外,但提利昂轻轻地挣脱。”现在不行,真的,亲爱的,我有一个……嗯,姑且称为萌芽状态的计划吧。我在想,或许可以让你混进城堡的厨房。”

  雪伊的脸僵住了。“厨房?”

  “对。此事交给瓦里斯办的话,应该会不露痕迹。”

  她咯咯笑道:“大人,我会毒死您的。从前,每个尝过我厨艺的人都告诉我:你真是个货真价实的妓女。”

  “红堡有的是好厨子,屠夫和面包师傅也不缺。我要你扮成帮厨。”

  “扮成洗碗小妹,”她说,“穿着乱七八糟的棕布衫。大人想看我这个样子?”

  “大人想让你活下去,”提利昂道,“你总不能穿着丝绸和天鹅绒洗锅碗吧?”

  “大人厌倦我了吗?”她伸手到他的衣裤里,找到他的阳具。快速两下抚摸,它就硬了。“他还要我。”她微笑道,“您喜欢跟厨娘做爱吗,大人?你可以在我身上撒面粉,再从我的奶头吸肉汤,或是……”

  “别说了。”她的表现让他想起为赢得赌约使尽浑身解数的丹晰。他将她的手拉开,阻止她进一步淘气。“现在不是床上运动的时候,雪伊。你的人身安全岌岌可危。”

  她的笑容消失了。“我不是故意要惹大人生气,只是……您不能给我更多卫兵口马?”

  提利昂长叹一口气。她年纪还轻,不懂事,他提醒自己。他执起她的手。“珠宝可以买新的,衣服可以再做,比旧的漂亮一倍。对我而言,这座宅子里只有你最珍贵。虽然红堡也不安全,但至少比这儿好。我要你过去。”

  “在厨房里,”她淡淡地说,“洗碗擦锅。”

  “暂时而已。”

  “我父亲逼我当他的厨娘,”她咬牙切齿地说。“所以我逃了。”

  “你不是说逃跑因为你父亲要把你占为已有么?”他提醒她。

  “那也没错。我不喜欢洗碗擦锅,也不喜欢他那玩意儿在我身体里。”她甩甩头。

  “您为什么不能把我收留进您的塔?朝中一半的老爷都有情妇暖床。”

  “我被明令禁止带你进宫。”

  “都是你那笨蛋老爸害的。”雪伊撅起嘴。“你已经长大了,想养多少妓女是你的事,他还当你是嘴上无毛的孩子哪?他能拿你怎样,打屁股?”

  他打了她一巴掌。不是很重,却也不轻。“你混蛋,”他说。“你混蛋。不许嘲笑我。你不可以。”

  好一阵子,雪伊没有说话,四下只听见蟋蟀啾鸣。“请原谅,大人,”最后,她用低沉木然的声音道,“我不是故意放肆。”

  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诸神慈悲,我快变成瑟曦了吗? “很抱歉,”他说,“我们都有错。可是,雪伊,你不明白。”那些他不想提起的话滔滔不绝地从嘴里涌出,就如一匹马在低声沉吟。

  “我十三岁那年,跟一个农夫的女儿结了婚,或者说我以为她是农夫之女。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盲目地爱着她,还认为她对我也有相同的感觉,是我父亲逼我看清了真相。原来我的新娘是詹姆雇的妓女,他找她来让我初验男女之事。”而我居然对这一切深信不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傻瓜。

  “为了让教训更彻底,泰温公爵将我妻子交给整营的卫兵,让他们随意享用,并命令我全程观看。”等所有人完事之后,他要我跟她再做一次,最后一次,抹去所有爱恋和温柔的记忆。

  “这样你才能记住真正的她,”他说,我本该违抗他的,但我的老二却背叛了我,于是我照做不误。“在那之后,父亲解除了婚约。修士们也说,这桩婚事等于从未发生。”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

  “求求你,就别再提首相塔了,我只要你在厨房稍作逗留。一旦打败史坦尼斯,我会送你一栋新宅子,还有许多像你的手这么柔软的丝衣裳。”

  雪伊的眼睛瞪得老大,但他读不出其中的含义。“如果我的手整天洗灶擦盘,就再也不会这么柔软了。等它们让热水和碱皂弄得又红又糙,起了裂纹,您还会需要它们的抚摸吗?”

  “会更需要,”他说。“每当看到它们,我就会想起你的勇气。”

  他看不出她是否相信。她只是垂下眼睛。“我听从您吩咐,大人。”

  显而易见,这是她今晚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他在她被打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试图消去她的痛楚。“我会派人接你。”

  瓦里斯如约等在马厩。他的马看上去不仅有些跛,而且半死不活。提利昂也骑上马,一名佣兵打开大门,他们默默地骑出去。诸神救我,我干嘛告诉她泰莎的事?他质问自己,突然觉得有些害怕。有些秘密永远不该提起,有些耻辱一个男人应该将其带入坟墓。他想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原谅?她那样看他又意味着什么?她是真的痛恨擦洗锅子,还是受不了他的坦白?听了我这些话,她怎么可能还爱我呢?他体内的一部分如是说,而另一部分则嘲笑道:愚蠢的侏儒,那婊子当然爱你,她爱你的黄金和珠宝。

  手肘的旧伤隐隐作痛,随着马蹄的起落阵阵抽动。他几乎幻想着听到了里面骨头摩擦的声音,也许该去找个学士看看,弄点药来镇痛……但自从派席尔的真面目被揭穿后,提利昂·兰尼斯特便不再信任学士。只有诸神才知道他们跟谁密谋,在你的药里添加了什么。“瓦里斯,”他说,

  “我要瞒着瑟曦将雪伊带进城堡。”他简明扼要地叙述了他的厨房计划。

  听他说完,太监咯咯笑道:“当然哕,我会照大人的意思去办……但我必须警告您,厨房里耳目众多。即便那女孩没有可疑之处,也会遭到上千个问题的盘问:出生在哪儿?父母是谁?如何来到君临?实话既然不能说,她就必须撒谎,撒谎,再撒谎。”他瞥了瞥提利昂。“而且,如此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在厨房会激起的可不止是好奇而已。她会被摸,被捏,被拍,被抚弄。看锅的小弟会摸黑爬进她的毯子。寂寞的厨师会想讨她作老婆。而面包师傅会用沾满面粉的手捏她的胸。”

  “我宁愿她被抚弄,也不要她受伤害,”提利昂说。

  瓦里斯又往前骑了几步,突然说:“也许还有一个法子。很凑巧,服侍坦妲伯爵夫人女儿的那个女仆一直在窃取她的珠宝,如果我把这番情形告知坦妲伯爵夫人,她会立刻把她打发走。然后,她女儿就需要一个新女仆。”

  “我明白了。”这的确可行,提利昂立即看出。小姐使女的穿着比厨娘好上千万倍,甚至能戴一两件首饰。雪伊会高兴的。而且在瑟曦眼中,坦妲伯爵夫人乏味又歇斯底里,洛丽丝则迟钝得像头牛。她不爱跟她们打交道。

  “洛丽丝胆小羞怯,也不多疑,”瓦里斯说。“别人说什么故事她都会相信。自从被暴民夺走了贞操,她连房门都不大出,因此雪伊不会引人注目……而在您需要安慰时,她又不至于离得太远。”

  “首相塔一直受到监视,你跟我一样心里有数。如果洛丽丝的女仆老是往我这儿跑,瑟曦不起疑才怪。”

  “也许,我有办法将那孩子神不知鬼不觉地送进您的房间。有密门的可不止莎塔雅那一家。”

  “密门?到我的房间?”提利昂恼怒更甚于吃惊。当然是这样,否则“残酷的梅葛”为何处死所有建造城堡的工人?定是为了保密。“是,我猜也是。告诉我,门在哪里?在书房?在卧室?”

  “我的朋友,你不会忍心要我把所有的小秘密都说出来,对吧?”

  “从今往后,把它们当做我们的小秘密,瓦里斯。”提利昂抬头看看太监,他还穿着那件臭哄哄的服装。“假如你站在我这边的话……”

  “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是啊,我完全信任你。”一阵苦笑回荡在紧闭的窗户之间。“说真的,我当你是我的血亲骨肉一般地信赖。好吧,告诉我,科塔奈·庞洛斯是怎么死的?”

  “据说他跳楼自尽。”

  “跳楼自尽?不可能,我不相信!”

  “他的卫兵没见人进他房间,之后也没在里面找到任何人。”

  “或许杀手事先便躲在屋里,藏在床底下。”提利昂设想,“又或者从屋顶上通过绳子爬进去。再或者正是卫兵在说谎,谁知道是不是他们自己干的呢?”

  “无疑您是对的,大人。”

  他自呜得意的语气明摆着不以为然。“你不这么认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瓦里斯很久都没有说话。惟一的声音只是马蹄踏在鹅卵石上那庄严肃穆的嗒嗒声。最后,太监清了清嗓子:“大人,您相信古老的力量吗?”

  “你是指魔法?”提利昂不耐烦地说。“血魔法,诅咒,易形木……诸如此类?”他哼了一声。

  “你在暗示,科塔奈爵士死于魔法?”

  “科塔奈爵士在去世的当天早上还向史坦尼斯大人提出挑战。请问,绝望之人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吗?之前,蓝礼大人意外地遭受神秘谋杀一事也很奇怪,当时,他的战阵已经结成,正准备出发与哥哥一决雌雄。”太监停顿片刻。“大人,你曾经问我,我是如何被阉的。”

  “我记得,”提利昂说,“当时你不愿谈。”

  “现在也不愿,但是……”这次的停顿比刚才更长,当瓦里斯再度开口时,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我是个孤儿,从小在一个巡演戏班里当学徒。我们老板有条小货船,载着大家往来狭海,在各个自由贸易城邦表演,有时也去旧镇和君临。”

  “有一天,我们在密尔演出,戏班来了个陌生男子,表演完毕之后,他向老板提出要把我买下来。他开的价太诱人,老板无法拒绝。我曾听说男人会怎么享用小男孩,担心那人也有如此打算,因此很害怕。谁知我全身上下他惟一要的是我的阳具。

  他让我喝下一剂药,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但所有的知觉都清清楚楚。接着,他用一把长长的弯刀,将我的命根子连根带茎切下,一边还念念有词。我看着他将我的男根放进火盆烧毁。火焰转为蓝色,我听见有个声音在回应他的召唤,尽管我不懂它的语言。”

  “他处理我的同时,我的戏班扬帆离去,这之后我对他已没了利用价值,他便赶我走。当时我问他,我该怎么办?他回答说,他建议我去死。我恨他,所以决定活下去。我乞讨,偷窃,出卖自己残存的身躯,不择手段地赚钱,很快就成为密尔有名的窃贼。随着年纪渐长,我更发现窃取人们信件中的内容,往往比钱袋中的内容更有价值。”

  “但那晚的情形依然在我梦中萦绕。大人,我梦见的不是那巫师,不是他的刀,甚至不是我的男根在火焰中枯萎的样子,而是那个声音。火焰中的声音。那到底是神灵?是恶魔?还是魔术师的伎俩?……不,所有的伎俩我都精通,只有这种我全然不知。我惟一能肯定的是,他召唤了

  ‘它’,而‘它’作出了回应,从那天起,我便痛狠魔法及所有操行魔法的人。如果史坦尼斯是其中之一,我就要他死。”

  他说完之后,他们默默骑行了一段时间。最后提利昂道:“一个悲惨的故事。我很遗憾。”

  太监叹了口气。“你很遗憾,但你并不相信。不,大人,不必道歉。当时我喝了药,又痛得厉害,况且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在远隔重洋的地方发生的事。我上千次地告诉自己,那声音只是噩梦中的幻觉。”

  “我相信刀剑,相信金钱,相信人的智慧,”提利昂说,“我还相信曾经有龙存在。毕竟我见过它们的颅骨。”

  “但愿那是您此生所见最为糟糕的东西吧,大人。”

  “对此我们意见一致。”提利昂微笑道,“至于科塔奈爵士之死,嗯,史坦尼斯不是在自由贸易城邦雇了些船吗?也许他还替自己买了个老练的刺客。”

  “一个非常老练的刺客。”

  “这类人的确存在。我经常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富裕到雇无面者去刺杀我亲爱的姐姐。”

  “且不论科塔奈爵士死因如何,”瓦里斯道,“他人已死,城堡也告陷落,从此,史坦尼斯可以自由行动。”

  “我们有无机会说服多恩人攻击边疆地?”提利昂问。

  “没有。”

  “真是遗憾。那好吧,至少他们能牵制边疆地的领主。我父亲那边有什么消息?”

  “我没有接到泰温大人胜利渡过红叉河的消息。如果他不加紧行动,恐怕会遭到两面夹击。奥克赫特家的橡树叶旗和罗宛家的金树旗皆已在曼德河北岸出现。”

  “小指头没有消息?”

  “也许他根本没有到达苦桥,也许他死在了那里。我只知道塔利伯爵掌管了蓝礼的军队,处决了许多人,主要是佛罗伦家的。而卡斯威男爵把自己关进城堡。”

  提利昂仰头大笑。

  瓦里斯不知所措地勒住马。“大人?”

  “你看不出其中的讽刺吗,瓦里斯大人?”提利昂向着那些紧闭的窗户,向着整个沉睡的城市招手。”风息堡已经陷落,史坦尼斯即将带着火与剑,带着那些天知道是什么的黑暗力量杀向君临。咱们的好百姓们却没有人保护,没有詹姆,没有劳勃,没有蓝礼,没有雷加,没有他们宠爱的百花骑士,只有我,只有这个他们痛恨的家伙。”他再度大笑。”这个侏儒,这个奸臣,这个畸形小魔猴。在这片混乱中只有我一柱擎天。”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五章 凯特琳

  “告诉爸爸,我会让他为我而骄傲。”弟弟翻身上马,一副明亮的铠甲,身后飞扬着长长的披风——上面是红泥与河流的色彩——颇有领主气势。他的头盔顶有一尾银色鳟鱼,和盾牌上雕刻的那尾遥相呼应。

  “他一直都为你骄傲,艾德慕。他一直都非常非常爱你,请你相信。”

  “那么,除了是他儿子,我会给他一个更好的理由。”他策动战马,举起一只手臂。喇叭奏响,战鼓雷鸣,顷刻之间吊桥轰然放下。艾德慕·徒利爵士带着人马浩浩荡荡离开奔流城,长枪高举,旗帜飘飘。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

  布蕾妮在她身边,苦恼触目可知。凯特琳叫裁缝比照她的尺寸、出身和性别缝制了新衣服,但她喜欢穿的,还是那身锁甲和熟皮衣,腰系剑带。毫无疑问,她想和艾德慕一起上战场,但奔流城再坚固也需要人守卫。弟弟已将每一位适龄男子都带去打仗,留下一支戴斯蒙·格瑞尔爵士领导的,由老弱伤兵、几名侍从和未经训练、甚至尚未成年的农村孩子组成的守备队。满城妇孺就靠他们保护。

  艾德慕手下最后一个步兵消失在闸门之下后,布蕾妮开口问:“我们现在该做什么,夫人?”

  “我们有我们的责任。”凯特琳面色沉重地穿过庭院。我总是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她心想,也许这就是爸爸把我当成他最宝贝的孩子的原因吧。她的两位兄长在幼年时代不聿夭折,所以艾德慕出生之前,霍斯特公爵一直把她当儿子看待。不久,母亲过世,父亲嘱咐她成为奔流城的主妇,而她也出色地扮演了这一角色。再后来,当霍斯特公爵告诉她,她已被许配给布兰登·史塔克时,她感谢他为自己挑选了一个般配的对象。

  我把信物给了布兰登,却没给受伤的培提尔任何安慰,甚至爸爸赶走他时,连个道别都没有说。布兰登被谋杀后,父亲要我嫁给他弟弟,我乐于顺从,虽然直到结婚那天,我和奈德连一面都没见。我把自己的贞操献给这个庄重的陌生人,然后送他离开,送他投向他的战争、他的国王和那个替他生下私生子的女人,这一切的一切,只因我总是懂得履行责任。

  她信步走到圣堂门前,它矗立在母亲的花园里,由七面砂墙砌成,映照着七色光芒。她们进入时,里面已挤满了人,看来凯特琳并非惟一渴望祈祷的人。她跪在战士的大理石彩绘雕像前,为艾德慕点上一根香烛,为山那边的罗柏也点了一根。请保佑他们平安,帮助他们获得胜利吧,她祷告,并将和平之心带给杀戮的灵魂,让长眠于地下的人们终得安息。

  她祈祷之时,圣堂的修士带着香炉和水晶走进来,所以她多待了一会儿参加仪式。她不认得这位修士,他看上去非常虔诚,年纪和艾德慕相仿。他用浑圆愉悦的嗓音祝福七神,工作完成得恰如其分,但凯特琳发现自己在怀念奥密德修士细小颤抖的声调。老修士已过世多年,他若健在,定会耐心地听她倾诉在蓝礼营帐里发生的事,体会她的感受,他一定知道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定能教她如何摆脱纠缠的梦魇,赶走那不该有的阴影。奥密德,父亲,布林登叔叔,凯姆老师傅,他们总是无所不知,但如今只剩我一人,我却是什么都不懂。我甚至连自己责任所在都不清楚。如果连这都不知道,我该怎么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呢?

  起立之时,凯特琳的膝盖已僵硬不堪,但她并未得到启示。或许今晚该去神木林,向奈德的神灵作同样的祷告。他们比七神更古老。

  走到外面,一曲风格奇特的歌谣随风传来。“打油诗人”雷蒙德坐在酿酒房外,四周围了一圈听众。深沉的嗓音婉转嘹亮,他唱的是《德瑞蒙大人在嗜血牧原》:

  长剑在手,傲然挺立

  戴瑞十人中的最后勇士……

  布蕾妮也停下来听了一会儿,她耸起宽阔的肩膀,把粗壮的手臂抱在前胸。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跑来跑去,拿木棍尖叫着互相打闹。为何孩子都这么喜欢打仗游戏?凯特琳怀疑这场游戏正因雷蒙德而起。歌谣已近尾声,声音愈加高亢。

  血红的野草,踏在脚边

  血红的旗帜夺目耀眼

  血红的光辉,落幕的太阳

  沐光的人儿别样红灿

  “来啊,来啊,”伟大的战土高声呼告,

  “我的长剑饥渴难耐。”

  伴随野性的呼喊,

  跨过小溪,决斗一番……

  “战斗比等待好,”布蕾妮道。“战斗时,你不会觉得如此无助。你有马有剑有斧子。穿起盔甲,任何人都不能轻易伤害你。”

  “骑士沙场死。”凯特琳提醒她。

  布蕾妮用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盯着她。“就如贵妇在产床上陨落。但没有哪首歌谣是为她们而唱的。”

  “生产小孩是另一种形式的战斗。”凯特琳起步走过庭院。“没有旗帜,没有号角,但激烈程度却分毫不差。从怀孕,到生产……你母亲一定给你讲过那要承受多大的苦痛。”

  “我不认得我母亲,”布蕾妮说。“我父亲有许多夫人……几乎年年都换,所……”

  “那些不是夫人,”凯特琳道。“布蕾妮,生产难,但更难的在后面,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快被撕成几片。若我能分身成五个人该有多好,一人看护一个孩子,保得他们平平安安。”

  “谁来保护您呢,夫人?”

  她的微笑苍白又无力。“怎么这么问?家族的人会护佑我啊。我母亲大人一直这样说,她告诉我:等你长大了,你的父亲大人,你的兄弟,你的叔舅,你的丈夫,他们都会全力保护你……然而目前他们都不在我身边,我以为你能代替他们呢,布蕾妮。”

  布蕾妮低头。“我将尽力而为,夫人。”

  当天稍晚,韦曼师傅带着一封信求见。她立刻请他进来,心里暗暗渴望那是罗柏的信,或来自于临冬城的罗德利克爵士,结果却出自于某个叫梅斗的领主之手,他自称风息堡守备队长。信上抬头落的是她父亲,她弟弟,她儿子“或现今奔流城的主事大人”。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已死,这人写道,风息堡已开城迎接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拥护他为真正和合法的国王。全体守备队皆已向他宣誓效忠。无人受到伤害。

  “除了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凯特琳低语。她和这位爵士素未谋面,却为他的过世而倍感哀悼。“此事该立刻通知罗柏,”她说,“他现在在哪儿?”

  “最后一次联络时,陛下正进军峭岩城,维斯特林家族的城堡,”韦曼学士道。“如果我向烙印城送渡鸦,或许他们能派信使去追他。”

  “快去办吧。”

  学士离开后,凯特琳展信又读一遍。“梅斗大人对劳勃的私生子只字未提,”她对布蕾妮倾诉。“我猜他把军队和孩子一起献给了史坦尼斯,不过我实在不明白,史坦尼斯为何非要这个小孩不可?”

  “或许他害怕他的继承权。”

  “一个私生子的继承权?不,一定别有目的……这孩子长什么样?”

  “大约十岁出头,相貌清秀,黑头发,明亮的蓝眼睛。来访的人常把他误认作蓝礼陛下的亲儿子。”

  “而蓝礼和劳勃就像一个模子打出来的。”凯特琳觉得自己捕捉到一丝解答的光线。“看来,史坦尼斯打算向全国上下展览兄长的私生子,让人们从那孩子脸上看到劳勃的影子,从而怀疑乔佛里的生父。”

  “有这么重大的意义?”

  “站在史坦尼斯这边的将称其为铁证如山。而支持乔佛里的将说那是无稽之谈。”就她自己的孩子而论,徒利方面的特征就比史塔克方面的来得明显。长得和奈德相仿的只有艾莉亚,以及琼恩·雪诺,但他不是我的孩子。她不禁又想起琼恩的母亲,想起奈德谜一般的影子爱侣,想起丈夫一直不肯提起的“她”。她也为奈德哀悼么?她狠他选择了我而抛弃了她吗?她也同我一样在为孩子祈祷吗?

  这些念头让她不安,她知道它们毫无意义。如果谣言属实,琼恩真是星坠城的亚夏拉·戴恩所生,那他母亲已经丧命很久;如果不是,凯特琳对他母亲的所在和身世就没了一点线索。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奈德去了,他的爱、他的秘密都和他一同消逝。

  然而,她还是忍不住想起,男人们对待私生子的差别多大啊。奈德总是极力保护琼恩,而科塔奈·庞洛斯爵士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艾德瑞克·风暴,另一方面,卢斯·波顿的私生子对他来说无异于一条狗,从三天前艾德慕收到的那封口气奇特而冰冷的信件中便一清二楚。他在信中宣称自己业已渡过三叉戟河,正遵命向赫伦堡进发,他写道:“这是一座无比坚固的城堡,驻有庞大的守军,但我不惜杀掉每一个活生生的灵魂,以达成陛下的夙愿。”他希望国王陛下准他将功折罪,抵消他私生子的恶行,此人已被罗德利克·凯索爵士明令处死。“这是他该遭的报应,”波顿写道,“被污染的血脉永远是祸乱之源,这位拉姆斯先生天性便是狡猾、贪婪而残忍。我宣布自己和他脱离关系。如果他苟活于世,我的娇妻和我即将生下的合法子嗣便永不得安宁。”

  急促的脚步声冲走她病态的思绪。戴斯蒙爵士的侍从气喘吁吁地闯进房里,单腿跪下。“夫人……兰尼斯特军……开始渡河了。”

  “别慌,先喘口气,小伙子,慢慢说。”

  他照办。“一支长长的武装纵队,”他报告,“正准备跨过红叉河。兰尼斯特的狮子旗下是紫色独角兽旗。”

  领军的是布拉克斯大人的儿子之一。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布拉克斯来过奔流城一次,为自己的儿子求娶她或莱莎。她怀疑是否正是当年被提亲的小子领导着这次进攻。

  兰尼斯特骑兵打着耀眼的旗帜从东南方出现。她走上城垛观看,戴斯蒙爵士也在城上。“一只先遣队,没什么打紧,”他保证。“泰温公爵的主力尚在南边很远的地方。我们很安全。”

  红叉河南岸,平原无垠伸展,坦荡而开阔。身处水车塔,凯特琳一望无数里,但渡口只有最近那一个才看得真切。艾德慕把眼前这个浅滩及上游的另外三处皆委托杰森·梅利斯特伯爵防守。兰尼斯特骑兵正在河岸边犹疑地打转,红色和银色的旗帜在风中飞舞。“不超过五十个,夫人,”戴斯蒙爵士估算。

  凯特琳看着骑兵散成一道长长的阵线。杰森大人的部下则躲在岩石、青草和小丘背后等着他们。喇叭奏响,骑兵们迈开沉重的步伐,踏入激流,溅起翻飞的水花。他们树立了一副英勇的形象,明亮的盔甲,舞动的旌旗,艳阳在枪尖上闪光。

  “就是现在,”她听到布蕾妮低语。

  眼前发生的一切很难分辨,瞬息之间,只有战马的长嘶清晰可闻,嘶叫中还有微弱的钢铁碰撞声。一面旗帜突然消失,只因旗手已被河流卷走,不久之后,这场战斗的第一个牺牲者飘过奔流城的墙垒,随着大江向东流去。这时,兰尼斯特的人马已从混乱中恢复。她看见他们重新列队,简短地交换意见,然后沿着来路奔逃回去。城堡的守卫者们高声辱骂着,然而他们距离太远,应该是听不见。

  戴斯蒙爵士拍拍肚子,“霍斯特大人若是瞧见,非跳舞庆祝不可。”

  “我父亲跳舞的日子已经过去,”凯特琳说,“而战斗才刚刚开始。兰尼斯特会回来的。泰温公爵的军队是我弟弟的两倍。”

  “就算十倍又何妨?”戴斯蒙道。“红叉河西岸的堤坝比东岸高得多,夫人,而且是良木制造。我们的弓箭手有良好的保护,开阔的视野……即使有意外发生,艾德慕已把最好的骑士留作后备,一旦急需,可随时作出反应。这条大河会挡住敌军。”

  “我祈祷你是对的,”凯特琳严峻地说。

  夜里,他们终于回来了。凯特琳休息之前,下令敌人返回后立刻叫醒她。午夜过后很久,一位侍女来到房里,轻摇她肩膀。凯特琳立时惊起。“怎么了?”

  “渡口又有情况,夫人。”

  披上睡袍,凯特琳急匆匆登上堡顶。从此,透过高高的城墙和月光照耀的河流,她看到两军交火的地方。防御者们在河堤上燃起警卫的篝火,兰尼斯特军大概认为能趁夜色不备或守军有所松懈,结果大错特错。黑暗是可疑的盟友。他们起初昂首挺胸,艰难跋涉,忽然便踩进暗坑被水冲走,或是绊住石头踏上蒺藜。梅利斯特的十字弓兵放出一阵阵火箭,飞矢在河流上空咝咝作响,远远观之有种别样的美。有个士兵身中十余弩箭,衣服着火,在齐膝深的水中跳来跳去,最终倒下,被水冲走。等他的尸体漂过奔流城,火焰和生命都已熄灭。

  一场小小的胜利,凯特琳心想。战斗很快结束,幸存的敌军在黑夜中遁逃无踪。终归是场胜利。当她们步下回旋的塔楼阶梯时,凯特琳询问布蕾妮对此战的看法。”这只是泰温大人用指尖轻轻一弹,夫人,”女孩说。”他在刺探,寻找一个虚弱的节点,一个未经加固的渡口。假如找不到,他便会收紧手指,成为铁拳,强打一个出来。”布蕾妮耸肩。‘如果我是他,我就这么干。”她把手放在剑柄,轻轻拍了拍,似乎要确定剑还在身边。

  希望诸神站在我们这边,凯特琳想。不过她什么也做不了,河上的战争是艾德慕的战争,而她的战场在城堡里面。

  翌日清晨,早餐之际,她找来父亲年迈的总管乌瑟莱斯·韦恩。“给克里奥·佛雷爵士送壶葡萄酒。我想问他几个问题,先松松他的舌头。”

  “照您的吩咐,夫人。”

  不多久,一位胸前绣着梅利斯特雄鹰纹章的骑手带来杰森大人的消息,渡口又发生一次小冲突,我军获得另一次胜利。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企图在向南六里格处一个渡口强渡。这次兰尼斯特军削短长枪,徒步冲过河流,然而梅利斯特的十字弓手们高举弩弓,朝天空射出箭雨,越过对方的盾墙。同时艾德慕安置在河堤上的弩炮掷出无数重石,粉碎了敌方队列。”他们在河中扔下一打尸体,只有两个家伙抢上我方滩头,接着便被三两下干掉。”骑手报告。他还提到在更上游处爆发的战斗,那个渡口由卡列尔·凡斯爵士负责,“突击毫无效果,敌军遗尸累累。”

  也许艾德慕比我以为的更精明,凯特琳心想。他的计划赢得了手下诸侯全心的支持,为何我就不满意?弟弟不是当年的小孩子了,就像罗柏一样。

  一直等到傍晚,她才去见克里奥·佛雷爵士,她告诉自己拖得越久,他便喝得越醉。果不其然,她前脚踏进塔楼囚室,克里奥爵士便蹒跚跪倒。“夫人,逃跑的事我一无所知。小恶魔说兰尼斯特家的人身价不同,一定得有自己的护卫,我以骑士的荣誉发——”

  “起来,爵士。”凯特琳找地方坐下。“我知道瓦德·佛雷的孙子决不会当背誓者。”除非有利可图。”我弟弟说,你带来了和平条件。”

  “是的。”克里奥爵士摇晃着站起来。看他东倒西歪的模样,她心里暗暗满意。”说给我听,”她命令,他便照办。

  听完后,凯特琳皱紧眉头。艾德慕说得没错,这哪是什么条件,除了……“兰尼斯特愿用艾莉亚和珊莎来交换他哥哥?”

  “是。他坐在铁王座上赌咒发了誓。”

  “何人为证?”

  “满朝文武均能作证,夫人,诸神也可为证。我把这些话都给艾德慕爵士讲了,但他说不行,罗柏陛下决不会允许这样的交换。”

  “他说的没错。”她不能责怪罗柏。艾莉亚和珊莎毕竟只是孩子,而那弑君者,一旦活生生放归自由,便比全国上下任何人都凶险。此路不通。“你见过我女儿们吗?她们的待遇如何?”

  克里奥爵士犹豫起来。“我……是的,她们都……”

  他支支吾吾想撒谎,凯特琳意识到,只是被葡萄酒麻痹了意识。“克里奥爵士阁下,”她冷冷地说,“当你的手下欺骗我方时,你已不在和平旗帜的保护之下。你敢撒谎,我就把你和他们一起吊上城墙。千万别心存侥幸,我只问你一次——你看见我女儿们了吗?”

  汗水浸湿了他的眉毛。“我在宫里见到了珊莎,就是提利昂提出和平条件的那一天。她看起来非常可爱,夫人,只是有点苍白,就像……淹过水o,’

  只有珊莎,没有艾莉亚!各种原因都有可能。艾莉亚一直很难管教。也许瑟曦不敢把她拿到宫中来炫耀,害怕她会说出什么做些什么。他们或许把她秘密而安全地关了起来,或者杀了她!凯特琳连忙把这念头赶走。“照你的说法。和谈条件由提利昂提出……可瑟曦才是太后摄政王啊。”

  “当时太后缺席,提利昂代表两人发言。听说那天她身体不适。”

  “真古怪。”凯特琳的思绪回到当初在明月山脉的那次可怕旅行,想起提利昂·兰尼斯特如何将她身边的佣兵诱惑到他门下。就一个半人而言,这侏儒真是聪明过头。她无法想像莱莎将他赶出谷地后,他如何活了下来,但对此却并不惊讶。至少,他和谋杀奈德一事了无瓜葛,而当原住民前来攻打时他保护过我。如果我相信他的话……

  她张开手掌,看着横跨指头的伤痕。是他的匕首留下的,她提醒自己,是他的匕首,拿在杀手手中,他雇这杀手去割布兰的喉咙。可是,侏儒矢口否认,即使莱莎把他打入天牢,又用月门威胁他,他还是不承认……“他撒谎,”她猛地站起来,“兰尼斯特家的人个个都是骗子!这侏儒是最大的骗子!杀手拿的是他的匕首!”

  克里奥爵士惊恐万状。“您说的我都不知——”

  “你的确不知情,”她同意,一边快步走出囚室。布蕾妮紧跟在后,保持沉默。她的生活好单纯,凯特琳心中油然升起强烈的嫉妒。她像个男人,男人什么事都可以用剑去解决。然而对女人而言,尤其对一位母亲来说,道路却是崎岖万分,难以寻求。

  为鼓舞士气,她在城堡大厅和守备队共进一顿迟来的晚餐。用餐期间,“打油诗人”雷蒙德一直在歌唱,倒让她省了心,可以不必讲话。他唱的最后一首是自己写的歌颂罗柏牛津大捷的歌谣:“黑夜中的星星是奔狼的眼睛,狂风呼啸是他们在歌唱。”伴随音阶,雷蒙德摇摆头颅,放声吼叫,到最后,厅里一半人都跟着他吼,连喝醉的戴斯蒙·格瑞尔爵士也参加进去。众人的嗓门震得屋顶沙沙作响。就让他们唱吧,只要能使他们勇敢,凯特琳边想,边把玩银酒杯。

  “我小时候,暮临厅里常来歌手,”布蕾妮静静地说。“我用心记下了所有歌曲。”

  “珊莎也是这样,虽然少有歌手肯作长途旅行前往临冬城。”我告诉她在君临会有很多很多的歌手。我告诉她在那里能听到各种各样的音乐。我告诉她在那里父亲能为她找个好老师、教她弹竖琴。啊,诸神饶恕我……

  布蕾妮道,“我记得一个女歌手……从狭海对岸过来。我听不懂她的语言,但她的嗓音就跟她的面貌一般姣好。李子色的眼睛,纤细的腰围——我父亲大概双手就能握住,他的手差不多和我一样大。”她握拢粗长的手指,似乎是想隐藏。

  “你会唱歌给父亲听吗?”凯特琳问。

  布蕾妮摇摇头,目不转晴地瞪视着眼前的餐盘,似乎要从残留的肉汁里寻找答案。“为蓝礼呢?”

  女孩脸红了。“没有,我……他的弄臣,总说些残酷的笑话,然而我……”

  “希望有一天,你能为我歌唱。”

  “我……可是,我没有那种天赋。”布蕾妮推桌起身。“请您原谅,夫人,我可以先行告退吗?”

  凯特琳点头。这个高大笨拙的女孩大步离开厅堂,狂欢的人群中谁也没有注意她。愿诸神与她同在,凯特琳想,随即无精打采地继续晚餐。

  布蕾妮预言的强击在三天后到来,但奔流城在五天后才接获消息。艾德慕的信使抵达时,凯特琳正陪在父亲床边。来人盔甲凹陷,靴上满是泥尘,外套破了个大洞,但他跪下时脸上的表情让人一望而知他带来的是好消息。“夫人,我们胜利了!”他呈上艾德慕的信。她颤抖着拆开。

  泰温公爵在十几处渡口尝试强渡,弟弟写道,屡战屡败。莱佛德伯爵淹死,来自秧鸡厅克雷赫家外号“壮猪”的骑士被俘,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被打退三次……最激烈的战斗发生在石磨坊,此地由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率队攻打。在冲锋中,他的人落马无数,以至于死马阻塞了河道。最后,魔山带一群精锐亲兵冲上西岸,但艾德慕调来后备部队加以反攻,敌军被彻底击溃,乱作一团,伤亡惨重。格雷果爵士失去了战马,身带十几处伤,狼狈地逃过红叉河,我军则用箭雨和飞石欢送。“他们过不了河,凯特,”艾德慕潦草地写道,“泰温公爵退往东南,大概想虚晃一枪后杀回来,又或是真的撤退。这都没关系,他们永远过不了河。”

  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兴高采烈。“噢,只可惜我没去,”她边读老骑士边感叹,“雷蒙德那傻瓜在哪里?该让他为这场战斗好好谱首曲子,诸神在上,我想这次连艾德慕也乐意倾听。《碾碎魔山的磨坊》,这名字怎么样?我真该自己来填词呢!”

  “战斗结束前,我不想听任何歌曲,”凯特琳尖刻地说,但她允许戴斯蒙爵士将胜利的消息传出去,并同意他的提议——大开酒桶为石磨坊的荣耀干杯。这段时间,奔流城的气氛一直紧张压抑,给人们一点希望和饮料是再好不过的事。

  当晚,城堡洋溢着欢庆的笑语。“奔流城万岁!”平民们高呼,“徒利万岁!万岁!”他们来时既恐惧又无助,是弟弟收容了他们——虽然世上绝大多数领主都会将他们拒之门外。他们为他齐声欢呼,声音流过高耸的大窗户,渗出厚重的红木门。雷蒙德弹奏竖琴,身边伴着两位鼓手和一个吹簧管的小伙子。凯特琳听着弟弟留给她作守备队的这些青涩少年羞赧地笑语,兴奋地叽叽喳喳。这些声音很可爱……却不能触及她的心房。她无法分享他们的快乐。

  在父亲的书房,她找出一本厚重的、皮面精装的地图册,翻到河间地的部分。在摇曳的烛光下,她的眼睛顺着红叉河道来回巡视。往东南,她想。现在大概到了黑水河源头附近,她估计。

  合上书本时,她只觉更加不安。诸神把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赐给我们:在石磨坊,在牛津,在奔流城外,在呓语森林……

  既然我们不断胜利,为何我还心怀恐惧?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六章 布兰

  那声音不过是最微弱的金属碰击,钢铁刮过石面的响动。他抬起靠在前爪上的头,一边倾听,一边嗅着夜晚的气息。

  夜雨唤起千百种沉睡的味道,使它们成熟鲜活。青草和荆棘,地上的黑莓,泥土,蠕虫,腐叶,钻过灌木丛的老鼠……一切都清晰可辨。他还捕捉到弟弟那身茸茸黑毛的气味,以及他刚猎杀的松鼠所散发的浓烈血腥。很多松鼠在头顶枝头流窜,用小爪子抠挖树皮,湿润的毛皮,无边的恐惧。一如外面的噪声。

  声音又来了,刮动,碰击。他站起来,竖起耳朵,尾巴翘立,放声长嗥。那是一声绵长高亢毛骨悚然的嗥叫,他要唤醒沉睡的人们,然而附近人类的石山依旧黑暗死寂。这是个沉静而潮湿的夜,如此的夜将人类赶进了他们的洞窟。雨已停歇,但他们不想出来,而是躲在阴湿的石山灰洞,蜷缩在火堆边。

  弟弟从树丛中钻出来,动作沉寂得让他模糊想起很久之前有过的另一个兄弟,那个一身白毛却血红眼睛的哥哥。弟弟的眼睛如一泓阴影之池,后颈的毛全竖起来。他也听见了声音,知道意味着危险。

  刮动和碰击声再次传来,其间还夹杂着滑行的响动,柔软的皮脚在石面上迅捷地拍打。微风把一丝若有若无的男性气息吹到鼻尖。他不认得这气味。陌生。危险。死亡。

  他朝声音源头猛扑过去,弟弟紧跟在旁。石山在眼前浮现,又滑又湿。他咧牙露齿;但人类的岩石并不理会。面前是一座门,黑柱条间紧紧盘绕着一条钢蛇。他撞上去,大门颤抖,钢蛇响动,它们摇晃半晌,复归平静。透过门上的缝隙,他看见岩壁之间长长的石头洞穴,直通向远方的石头广场,却过不去。他努力想钻过缝隙,办不到。弟弟用牙狠狠撕咬大门的黑骨头,咬不开。他们试图合力在底下挖洞,但地面是又平又大的石头,惟有表面被泥土和棕叶覆盖。

  他咆哮着,在大门前奔来奔去,接着再次撞门。它移动半分,又把他“砰”地摔回来。门锁住了,有个声音在低语,被铁链锁住了。他听不出声音从哪里来,更闻不到气味。各个方向都走不通。人造绝壁上的每扇门都关闭,木头又厚又硬。无路可出。

  还有一条路,那声音又来了,突然之间,一棵罩着针叶的大树轮廓在眼前浮现,它从黑色的大地中斜斜地长出来,几乎有十个人高。可他抬头四望,什么也没有!它在神木林的另一边,是棵哨兵树,快啊,快啊——

  一声嘎然而止的闷哼,穿过夜色。

  快,快,他急转身子,蹿进林中,湿叶在爪下沙沙作响,头顶紧密的枝条不住抽打。快,快。他听出弟弟紧跟在后。他们一同从心树下跑过,绕开泉水,穿越黑莓丛,经过杂乱的橡树、芩树和山楂林,朝树林远端前进……就是那里,就是那棵他从未留意却又历历在目的树,这棵歪斜的树顶部靠上屋檐。就是它,这想法突如其来。

  他还记得爬树的感觉。针叶无处不在,刮着脸庞,掉进后颈,黏稠的树液会沾上手掌,

  发出浓烈刺鼻的味道。爬这样的树对小男孩而言很容易,它又斜又弯,枝条密密匝匝好似一座天然的云梯,正好搭上屋顶。

  他怒吼几声,绕着大树底部边走边嗅,抬起一条腿撒尿作标记。低垂的枝干扫过脸庞,他反口咬住,扭啊拉啊,直到木头断裂。嘴里满是针叶和树液的苦味,他用甩头,放声嗥叫。

  弟弟靠着他的腰坐下,提起声音,陪他哀鸣,阴沉的声调里充满悲伤。此路不通。他们不是松鼠,也不像淘气的人类,他们柔软粉红的爪子和笨拙的腿脚没可能攀上枝条,登上大树的主干。他们是奔跑健将,是巡游者,是猎人。

  穿过朦胧的黑夜,在包围他们的巨石之外,狗们苏醒过来,一只接一只地开始吠叫,声音越来越大,最后成为合声,发出巨大的喧嚷。他们也闻到了:敌人的气息,恐惧的滋味。绝望挑起暴怒,紧紧攫住了他,同饥饿的感觉一般狂热。他离开墙壁,朝树林踱去,枝干和树叶在灰色的毛皮上留下斑斑驳驳的暗影……这时他猛然回头,急速冲刺,腿掌踢起湿叶和松针,刹那间他又成了猎人,而前方是一只亡命逃窜的长角雄鹿,他看得见,闻得到,他要尽全力冲刺扑杀。恐惧的气息使他心跳加速,惹起嘴角流淌的唾液。他大步跨越落木,飞上树干,爪子抠进树皮,接着向上跳跃,向上,向上,两次,三次,缓慢而艰辛,直到终于登上底部的分支。枝条纠缠着脚,鞭打他的眼睛,他挤过灰绿的针叶,身边一片劈啪声响。越走越慢。什么东西缠住了脚,他奋力扭开,大声咆哮。树干越来越窄,越来越陡,几乎成了直立,而且潮湿滑溜,当他用力抠抓,树皮像兽皮一般裂开。终于,他走了三分之一,一半,快了,屋檐几乎伸腿可及……这时他前脚踩空,脚掌在潮湿圆滑的树面滑过,顷刻之间,他身子一斜,绊下树去。在恐惧和愤怒中,他大声号叫,坠落,坠落,他蜷成一团,大地急速上袭,要把他撞个粉碎……

  布兰猛然回到孤单的塔楼房间,躺在床上,毯子纠结,呼吸急促。“夏天,”他大声哭喊。“夏天。”肩膀在痛,如同刚刚坠落,他心里明白这是狼的坠落所造成。玖健说得没错,我是头凶兽。门外传来隐约的狗吠。大海涌来,灌进城墙,和玖健的梦一样。布兰抓住头顶的把手,拉起身子,呼喊求救。无人前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不可能有人来,连他门边的守卫都被带走了。罗德利克爵士把每个成年男子都召集出征,临冬城只剩几个象征性的守卫。

  他们八天前出发,从临冬城和附近庄园一共集合了六百士兵,克雷·赛文将带着三百多人于途中和他们会合,而鲁温师傅早前便派出渡鸦,谕令白港、荒冢地乃至狼林深处的领主们调遣援兵。托伦方城正遭到某个叫“裂颚达格摩”的凶残海盗的进攻。老奶妈说这人是杀不死的,有次敌人用斧子把他的头砍成两半,可凶猛的达格摩居然用手把两半压合在一起,直到重新长好。难道这达格摩赢了?不管怎样,托伦方城离临冬城还有很多日路程呢,可现在……

  布兰离开床铺,一个把手又一个把手地移到窗边。掀开窄窗时,他的手指不禁颤抖。院子空无一人,四周窗户漆黑一片,临冬城还在沉睡之中。“阿多!”他朝下喊,竭尽最大的音量。阿多这会儿一定在马厩睡觉,吼大声点也许能惊醒他,或其他人。”阿多,快来啊!欧莎!梅拉,玖健,来人啊!’布兰把手围在嘴边。”阿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

  身后的门“砰”地撞开,进来的人他却不认识。来人穿一件镶满铁片的皮背心,一手握着匕首,斧头绑在背后。“你想干什么?”布兰惊慌地质问,“这是我的房间。你给我出去。”

  席恩·葛雷乔伊跟随此人步入卧室。“我们不会伤害你,布兰。”

  “席恩?”布兰因陡然宽慰而眩晕。“是罗柏派你来的吗?他也回来了吗?”

  “罗柏离这儿远着呢。他救不了你。”

  “救我?”他感到迷惑。“别吓我了,席恩。”

  “叫我席恩王子。我们都是王子,布兰。谁曾梦到这样的情形呢?我拿下了你的城堡,王子殿下。”

  “临冬城?”布兰开始摇头。“不,你不能。”

  “出去,魏拉格。”拿匕首的男子随即退下。席恩坐上床。“我派四个人用钩爪和绳索爬上城墙,为我们打开小门。就现在,我的人大概把你的守卫都干掉了。我向你保证,临冬城已在我掌心。”

  布兰不明白。“可我父亲是你的监护人啊。”

  “我现在是你和你弟弟的监护人。听着,等外面的打斗一结束,我的部下会把城里剩下的居民聚到大厅。你和我要去对他们讲话。你必须告诉他们,你已经投降,并把临冬城献给了我,你要命令他们,像服侍和听命旧主一般遵从新的主人。”

  “我决不会,”布兰说。“我们会和你打,直到把你赶出去。我不会投降,你强迫不了我。”

  “这不是小孩子游戏,布兰,别把我当你的玩伴,我没兴趣。城堡是我的了,可人还是你的。如果王子殿下想保他们平安,最好乖乖遵命。”他起身走到门前。“有人会来给你穿衣服,带你到大厅。在此之前,仔细掂量掂量你要说的话。”

  等待让布兰觉得更无助。他坐在窗边座位,凝视着黑暗的塔楼和阴影般的墙垒。一度,他听见守卫室边传来喊叫,以及刀剑交击的声音,但他既没有夏天的耳朵,也没有夏天的鼻子,所以一切都那么朦胧隐约。清醒时,我是个残废,熟睡中,当我成为夏天的时候,我能跑能打能听能嗅。

  他以为阿多会来,或至少来个女仆,没想到开门进来的是手执蜡烛的鲁温师傅。“布兰,”他说,“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吗?有人通报你了吗?”他左眼上破了皮,鲜血沿着脸颊流下。

  “席恩来过,他说他拿下了临冬城。”

  老师傅放好蜡烛,擦去脸上的血迹。“他们游过扩城河,用钩爪和绳索登上城墙。全身湿漉、手执利刃闯进城来,”他在门边的凳子坐下,头上的血又涌出来。“守门的是啤酒肚,他们偷袭城门塔,杀了他,还伤了稻草头。他们冲进门之前,我来得及放出两只渡鸦。去白港的那只顺利飞走,另一只则被一箭射下。”学士盯着地板的灯心草。“罗德利克爵士把我们的人都带走了,而我和他负有同样的罪责。我居然没能预见这样的危险,我居然没……”

  玖健预见了,布兰心想。“请你帮我穿上衣裳。”

  “是,我倒忘了。”从布兰床下沉重的包铁箱里,学士找出内衣,裤子和外套。“你是临冬城的史塔克,也是罗柏的继承人,必须保持尊严。”两人齐心协力,让布兰有了领主老爷该有的模样。

  “席恩要我投降,把临冬城献给他。”当老师傅用布兰最爱的白银与黑玉做的狼头别针系披风时,他开口道。

  “这并不可耻,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残酷的土地孕育了残酷的人种,布兰,当你和铁民打交道时请牢记这一点。你父亲大人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一切来驯化席恩,可惜是太少也太迟了。”

  派来押送他们的铁民是个矮小的壮汉,炭黑的胡子覆盖大半胸膛。他轻松地提起男孩,但他看上去显然不喜欢这任务。阶梯下,瑞肯的房间半开着,被吵醒的四岁男孩大发脾气。“我要妈妈,”他说,“我要妈妈,还要毛毛狗。”

  “你母亲在很远的地方,王子殿下。”鲁温师傅为孩子套上睡袍。“但这里有我,还有布兰。”他牵着瑞肯的手,领他出去。

  下方,梅拉和玖健也被一个秃顶男子用根比他人还高三尺的长矛赶出房间。玖健看着布兰,眼睛如一泓注满悲伤的绿池塘。另一位铁民把佛雷们赶出来。“你哥哥丢掉了自己的王国,”小瓦德对布兰说,“现在你不是王子,只是人质。”

  “你也是,”玖健道,“还有我,我们大家都是。”

  “谁跟你说话,吃青蛙的。”

  走在前面的铁民中有一位打着火炬,然而夜雨再度倾泻,很快浇熄火焰。他们

  快步通过院子,听到冰原狼们在神木林中嗥叫。希望夏天摔下来没受伤。

  席恩·葛雷乔伊高高坐在史塔克族长的宝座上。他已经脱下斗篷,精细的链甲衫外罩绣有葛雷乔伊金色海怪纹章的黑外套。他把手安逸地搁在巨大石扶手前端的狼头上。“席恩坐的是罗柏的座位,”瑞肯说。

  “别说话,瑞肯。”布兰觉察到四伏的危机,然而弟弟还太小,感觉不出。整个大厅点了寥寥可数的几根火把,壁炉的火也在煽动,但厅堂大部笼罩在黑暗中。长椅靠在墙上,无处落座,所以城堡的居民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没人敢说话。他看到老奶妈,她无牙的嘴巴不断张合。两个卫士扶着稻草头,他裸露的前胸裹着血迹斑斑的绷带。麻脸提姆不可遏抑地啜泣,而贝丝·凯索的哭腔中带着深深的恐惧。

  “你们是什么人?”席恩询问黎德和瓦德们。

  “他们两位都叫瓦德·佛雷,是凯特琳夫人的养子,”鲁温师傅解释。“这两位是玖健·黎德和他姐姐梅拉,乃灰水望霍兰·黎德的子嗣,代表他们的人民前来临冬城更新忠诚宣誓。”

  “你们来得真不是时候,”席恩道,“不过是我的运气。既然来了,就只好留下。”他腾出高位。“把王子殿下带过来,罗伦。”于是黑胡男人将布兰扔进石座位,活像对付一捆麦子。

  人们不断被驱进大厅,铁民们用矛柄敲打他们,吆喝他们。盖奇和欧莎从厨房被赶过来,揉早餐面包的面粉撒了一地,密肯则是满嘴咒骂着被人拖进来的。法兰跛了脚,努力扶着帕拉。她的裙服被撕成两半,只能用握紧的拳头拢好它们,跟着前进,每一步都是挣扎。柴尔学士伸出援手,却被一位铁民击倒在地。

  最后一个来的是俘虏臭佬,一身恶臭先于人进了门,浓烈刺鼻。布兰只觉反胃。“这人被锁在塔楼囚室,”押送者道,他是个无须青年,淡黄头发,浑身湿透,无疑是当先游过护城河的敌人之一。“他说人家叫他臭佬。”

  “无庸置疑,”席恩满面微笑。“你一直这么臭呢?还是碰巧操了头猪?”

  “从被他们抓住至今,我什么都没操过啦,大人。我真名叫赫克,替恐怖堡波顿家族的私生子效劳,直到史塔克拿利箭当婚礼,射穿了他后背为止。”

  席恩觉得很有趣。“他娶了谁?”

  “霍伍德的寡妇,大人。”

  “那老太婆?他是个瞎子?这女人的奶子和空酒袋没两样,又干又瘪。”

  “他要的不是她的奶子,大人。”

  铁民“砰”地关上了大厅末端的大门。从高位上望去,布兰算出敌人总共约有二十。想必在城门和兵器库还留有守卫,即便如此,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三十人。席恩举手示意肃静。“你们都认得我——”.

  “是啊,我们都认得你这坨冒热气的大粪!”密肯大叫,秃顶男子用矛柄给他肚子一戳,接着砸他的脸。铁匠摇晃跪倒,吐出一颗牙齿。

  “密肯,不要说话。”布兰试图让自己的声音严厉尊贵,就像罗柏发号施令那样,但声调不知不觉地背叛了自己,言语涌出来成了尖叫。

  “听你家小少爷的话,密肯,”席恩道。“他比你懂事。”

  领土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他提醒自己。“我代表临冬城向你投降。”

  “大声点,布兰。记得称我为王子。”

  他提高音量。“我代表临冬城向席恩王子投降。你们所有人都要服从他的命令。”

  “见他的鬼!”密肯怒吼。

  席恩不理他的暴喝。“我父亲已戴上海盐与磐石的古老王冠,如冕为铁群岛之王。作为征服者,他有权利归并整个北境,你们都是他的臣民。”

  “放屁。”密肯擦掉嘴角的血丝。“我只为史塔克家族服务,决不服侍叛逆的乌贼——啊啊。”在矛柄的重击下,他头先脚后地撞倒在石地板上。

  “铁匠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席恩评论,“但你们是聪明人,只要像服侍奈德·史塔克一样忠心耿耿地为我服务,我保证我是最慷慨的主人。”密肯用手掌和膝盖支撑身子,不住呕血。请停下来,巴,布兰衷心希望,可铁匠硬是大吼,“你以为凭一小撮王八蛋就能占领北——”

  秃顶男子将矛尖没入密肯后颈。钢铁穿过皮肉,搅动血柱,从咽喉穿出。女人尖叫,梅拉赶紧蒙住瑞肯的眼睛。原来他是被血所淹没,布兰麻木地想,被自己的血。

  “谁还有话说?”席恩·葛雷乔伊喝问。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吼道,睁大眼睛。

  “帮帮忙,让这白痴闭嘴。”

  两位铁民上前用矛柄击打阿多。马童跌倒在地,努力用双手卫护自己。

  “我会像艾德·史塔克一样作你们的好领主。”席恩提高声调,盖过坚木锤击血肉的闷响。

  “但丑话说在前头,谁怀有二心,我将让他痛不欲生。别以为在这儿见到的就是我的全部兵力。我们很快就要拿下托伦方城和深林堡,而我叔叔正向盐矛滩进发,前去夺取卡林湾。就算罗柏·史塔克能挡住兰尼斯特,他也只好做三叉戟河的王,北境从此属于我们葛雷乔伊家族。”

  “史塔克的封臣会反抗您,”那个叫臭佬的男人朗声道。“一个是白港的大肥猪,还有安柏和卡史塔克。您需要更多人手。放了我,我就为您效劳。”

  席恩打量了他一下。“你比闻起来机灵,但我受不了这味道。”

  “行啊,”臭佬道,“我马上洗洗。如果您放了我。”

  “难得一见的明理人,”席恩笑道,“跪下。”一位铁民递给臭佬一把长剑,他将剑放到席恩脚边,宣誓为葛雷乔伊家族和巴隆国王服务。布兰不敢看。绿色之梦果然成真。

  “葛雷乔伊大人!”欧莎跨过密肯的尸身。“我也是这里的俘虏。被捉那天您还在场呢。”

  我以为你是我的朋友,布兰想,心里绞痛。

  “我要战士,”席恩宣布,“不要厨房里的荡妇。”

  “派我去厨房的是罗柏·史塔克。过去这大半年,我不得不干些擦壶罐、清油脂的脏活,还帮这家伙暖他的稻草床。”她瞪了盖奇一眼。“我受够了,请让我再度挥使长矛吧。”

  “我这儿有支长矛,”杀害密肯的秃顶男子道。他挠挠裤裆,露齿而笑。

  欧莎抬起枯瘦的膝盖,猛顶向他两腿之间。“这红红的软东西你还是留着吧。”她扭下对方手中的矛,用尾柄把他击倒。“我要木头和钢铁做的真家伙。”秃顶男子在地上翻滚哀号,其他掠夺者哈哈大笑。

  席恩和他们一起笑。“真有你的,”他说,“矛你就留着——斯捉吉会找把新家伙。现在跪下,向我宣誓。”

  接下来便再无人上前宣誓,于是席恩宣布解散,并警告大家好好工作,不许制造麻烦。背布兰回卧室的任务交回给阿多,因为遭到连续重击,他的脸被打得乱七八糟,鼻子肿胀,一只眼睛睁不开。“阿多,”破损的嘴唇呜咽着,然后他用硕大强壮的胳膊和血淋淋的手掌抱起布兰,带他回到夜雨之中。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七章 艾莉亚

  “这儿闹鬼,真的哦。”热派正在揉面包,从手掌到胳膊肘沾满面粉。“昨晚皮雅在储藏室里碰到东西了。”

  艾莉亚骂了句粗话。皮雅常在储藏室里见东西。通常是男人。“可不可以给我个果酱派?”她问,“你烤了整整一盘嘛。”

  “我需要一整盘。亚摩利爵士就好这口。”

  她恨亚摩利爵士,“那我们在上面啐口水。”

  热派紧张地东张西望。厨房里满是阴影和回音,其他厨子和下人都在炉子上方巨穴般的阁楼里睡觉。“他会发现的!”

  “才不会,”艾莉亚说,“口水又吃不出来。”

  “他要是吃出来,挨鞭子的是我。”热派停止揉面。“你甚至不该待在这儿。现在是深夜呢。”

  没错,但艾莉亚才不在乎。即使在漆黑的深夜,厨房也不会停止工作,总有人值班:揉面团制作面包,拿长木勺搅汤,或者杀猪来准备亚摩利爵士的早餐培根。今晚轮到热派。

  “如果‘粉红眼’醒来发现你不在——”热派说。

  “粉红眼不会醒啦,”他的真名是梅布尔,但人人都叫他“粉红眼”,因为他眼睛老是黏呼呼的,“睡下去跟死猪一样。”他一早起来就拿麦酒配早餐,晚饭后便醉醺醺地睡去,连梦中流淌的唾沫都是酒的颜色。艾莉亚只需等到他打呼噜,便可赤脚悄悄爬上仆人用的楼梯,发出的声响就像老鼠。她已经成了老鼠,大小蜡烛都不用。西利欧曾告诉她,黑暗可以为友,他说得对,月光和星光便已足够。“我打赌,我们能逃跑,我跑了粉红眼也不知道,”她告诉热派。

  “我才不要逃呢,在这儿多好,比荒山野林的强多了。我不想吃虫子。来,帮我撒点面粉到板子上。”

  艾莉亚竖起耳朵,“那是什么?”

  “什么?我没——”

  “用你的耳朵听,不是用嘴巴。那是战号,吹了两下,你没听见吗?还有闸门拉铁链的声音,不是有人要出去,就是有人要进来。想不想去看看?”自那天早上泰温公爵率军出发后,赫伦堡的城门还没开过呢。

  “我在做早餐面包,”热派抱怨。“而—而且我跟你说了,我讨厌黑暗。”

  “那我一个人去看,待会儿再告诉你。给我一个果酱派行不行?”

  “不行。”

  她还是偷了一个,边走边吃。派皮又薄又脆,其中塞满碎果仁、水果和奶酪,刚刚出炉,还是热的。偷吃亚摩利爵士的果酱派让艾莉亚觉得自己很英勇。光着一双脚,稳健又轻巧,她轻声唱道,我是鬼魂在赫伦堡。

  号角将沉睡中的城堡唤醒,大家纷纷走到院子来看个究竟,艾莉亚混在人群中。一列牛车隆隆作响驶进闸门,抢来的财物,她一看就知道。护卫车队的骑手们嘀咕着怪异的语言,甲胄在月光下闪着淡淡的光,她看到两匹黑白条纹的马。是血戏班。艾莉亚往阴影里缩了缩。牛车运进一头关在笼子里的大黑熊,其他车里则载满银器、武器、盾牌、一袋袋面粉、一窝窝尖叫的猪,以及骨瘦如柴的狗和鸡。艾莉亚正计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烤猪肉,这时俘虏们走了进来。

  他高傲地昂着头,从举止和衣着看来,一定是位领主。她看到他破碎的红外衣下闪亮的锁甲,还以为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但当他经过火炬旁,她发现他的纹章是银色的拳套,不是狮子。他手腕被绑得紧紧的,脚踝的绳子更将他和身后的人连在一起,绳子互相衔接,整个队列只能以一致的步伐摇晃着缓缓挪动。许多人受了伤,但只要谁停下来,骑手便会跑上来抽一鞭,驱赶他继续前进。她想数数总共有多少俘虏,但数到五十就乱了套,只知道总数至少是这个数的两倍。他们衣服上沾泥带血,映着火炬的光,令人很难分辨纹章印记,但一瞥之下,她还是认出了一部分:双塔,日芒,剥皮人,战斧……战斧是赛文家,黑底日芒是卡史塔克。他们是北方人,父亲的部下,罗柏的部下。她不愿去想这代表什么意义。

  血戏班的成员一一下马。马房小弟揉揉睡眼,从稻草堆里爬出来,照料他们累得半死的坐骑。有人大喊着要酒。吵闹声惊醒了亚摩利·洛奇爵士,他来到院子上方拱顶的楼台,左右各有一人执火炬侍候。山羊头盔的瓦格·赫特在下面勒住缰绳。“代理承主大人,”佣兵打声招呼。他的声音浑浊不清,好像舌头太大,嘴里放不下似的。

  “怎么回事,赫特?”亚摩利爵士皱眉间。

  “抓到俘乳。如斯·波顿想过河,但我们勇士船把他的先头部队打了个踢零八落。杀撕好多,可西波顿跑了。这是他们的现锋官,葛洛佛,后面那各是伊尼斯·佛雷爵士。”

  亚摩利爵士用那双小猪眼瞪着下方绑在一起的俘虏。艾莉亚觉得他并不高兴,全城都知道,他与瓦格·赫特不合。“很好,”他说,“凯德温爵士,把这些人丢进地牢。”

  外衣有钢甲拳套的领主抬起头。“你保证给我们礼遇——”他开口。

  “比嘴!”瓦格·赫特喷着唾沫,朝他嘶叫。

  亚摩利爵士转向俘虏们:“赫特的保证与我无关。泰温大人任命我为赫伦堡代理城主,我爱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他对卫兵打个手势。“寡妇塔下的大牢应该能容纳所有人。谁不愿去,可以死在这里。”

  当他的手下用矛尖驱赶俘虏们离开时,艾莉亚看见粉红眼终于出现在楼梯间,在火光下直眨眼睛。若是他发现她失踪,准会大呼小叫地威胁拿鞭子狠抽她一顿,但她并不害怕。他不是威斯。他一会儿威胁打这个,一会儿又要抽那个,但艾莉亚从没见他真正打过人。当然,最好还是别让他瞧见。她环视四周,人们正给牛解下鞔具,并从车辆卸货,勇士团的成员嚷嚷着要酒,还有许多好奇的人在围观笼子里的熊。混乱中,偷溜走很容易。她悄悄打来路离开,希望在被人发现抓去干活之前,逃个无影无踪。

  在城门和马厩之外,巨大的城堡几乎全部荒芜。吵闹逐渐减弱。旋风刮起,号哭塔的石头缝隙发出高亢悚然的尖啸。神木林已开始落叶,叶子随风飘过废弃的庭院,飘过空荡荡的建筑物,擦着石头,发出轻微的声响。如今赫伦堡再度空旷,声音由是有了诡异的效果。有时石头会吸走声音,将庭院裹进一层沉默的毯子;有时回音有自己的生命,每一次落脚都成为幽灵大军的踏步,每一回远方的话音都成为鬼魂欢宴的笑语。这些奇怪的声响困扰着热派,却不能困扰艾莉亚。

  静如影,她安然掠过中庭,绕开恐怖塔,穿过空荡荡的鹰笼——据说在这里,死去猎鹰的鬼魂仍在用虚无的翅膀搅动空气。她觉得好自由,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驻军不到一百,如此小的一支部队,完全被偌大的赫伦堡所吞没,于是百炉厅连同许多次要建筑一起关闭,甚至号哭塔也废弃不用。亚摩利·洛奇爵士住进焚壬塔里的领主套房,和大贵族的居所一样宽敞,艾莉亚和其他仆人也跟着搬进塔下的地窖,以便就近使唤。当初泰温公爵在时,去哪儿都有士兵盘问,但如今一百个人守着一千扇门,谁也不清楚谁在哪儿,也没人在乎他人的去向了。

  经过铁匠房时,艾莉亚听见锤子不断铿锵。高高的窗户,映着暗橙色的火光。她爬上屋顶偷偷往下看,只见詹德利正在打造胸甲,他干活很专心,似乎全世界只剩下金属、风箱和炉火,而铁锤成了手臂的一部分。她看着他胸肌的运动,倾听他用钢铁制造的音乐。他好强壮,她心想。当他拿起长柄钳子,将胸甲夹起浸入回火的水槽时,艾莉亚“哧溜”一声翻下窗口,跳到他身旁的地面。

  他看来并不惊讶,“小妹妹,该上床睡觉啦。”他把胸甲浸入冷水,甲胄发出猫一样的“咝咝”声,“外面那么吵,怎么回事?”

  “瓦格·赫特带回一些俘虏。我看到他们的纹章,里面有个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是我父亲的人。其他人大部分也是。”突然间,艾莉亚明白自己为何信步走到这里。“你帮帮我,把他们救出来。”

  詹德利大笑,“我们该怎么做呢?”

  “亚摩利爵士把他们关进地牢,就寡妇塔下那间大牢房。你可以用你的锤子把门砸开。”

  “你以为卫兵会于看着,一边打赌我要挥几下才能砸开?”

  艾莉亚咬紧嘴唇。“我们得杀死卫兵。”

  “怎么杀?”

  “他们没几个人啦。”

  “就算只有两个,对你我来说还是太多。在渔村,你还没学到教训吗?你要真去试,包管被瓦格·赫特砍掉双手双脚,别忘了,这是他的作风。”詹德利又拿起钳子。

  “你怕了。”

  “别烦我,小妹妹。”

  “詹德利,那里有一百个北方人呢,也许还要多,我数都数不过来,反正不比亚摩利爵士的人少。嗯,我是没算上血戏班,但只要放他们出来,我们肯定能夺下城堡,然后逃跑。”

  “算了吧,你放不了他们,就像你救不了罗米。”詹德利用钳子翻动胸甲,仔细检查。“就算真能逃,我们去哪里?”

  “去临冬城啊,”她立即答道。“我会告诉母亲你是怎么帮我的,你可以留在——”

  “我会获得小姐您的青睐?从此为您的坐骑镶蹄铁,为您尊贵的兄弟们铸剑?”

  有时候他就是会惹人生气。“你别这样笨啦!”

  “一样是流汗出力,我凭什么赌上双脚,拿临冬城跟赫伦堡交换?你认得‘黑拇指’老本恩吗?他从小来到赫伦堡,先后为河安伯爵夫人及她的父亲和祖父打铁效力,甚至在河安家接管赫伦堡之前,还为罗斯坦家族服务过。眼下他是泰温公爵的铁匠,你知道他怎么说?剑就是剑,盔就是盔,手伸进火里就会烧伤——这些东西,不管你为谁效力都不变。总而言之,卢坎是个不错的师傅,我要留下来。”

  “你会被太后抓到的! ‘黑拇指’本恩又没人要抓!”

  “金袍子要的很可能不是我。”

  “才怪!就是你,你明明知道:你是个重要人物。”

  “我是个铁匠学徒,有朝一日说不定能成为武器师傅……只要我别干些逃跑的蠢事,然后为此失去双脚甚至丢掉小命的话。”他背过身去,再度举起锤子敲打。艾莉亚无助地握手成拳。

  “下次你做头盔,把牛角改成骡耳朵!”再不快跑,她就会忍不住要揍他了。就算我揍他,这笨蛋也没感觉啦!好啊,等他们发现他是谁,一刀砍下这骡脑袋,他就会后悔不帮我了。没他参加才好呢,在那个渔村,就是他害她被抓的。

  想到渔村,她就想起那一路的长途跋涉,想起仓库,想起记事本,想起那个被钉头锤砸扁脸的小男孩,想起老笨蛋“一切皆为乔佛里”,想起绿手罗米。我从前是头

  绵羊,现在成了老鼠,只会躲躲藏藏。艾莉亚咬紧嘴唇,试图寻找自己的勇气。

  贾昆给过我勇气,他让我成为赫伦堡的鬼魂,而不只是老鼠。

  威斯死后她一直在躲避罗拉斯人。奇斯威克的死还好说,谁都可以把人从城墙上推下来,但威斯那条丑陋的斑点狗是他从小养大的,要让这畜牲背叛他,想必用了什么黑魔法。贾昆、罗尔杰和尖牙都是尤伦从黑牢里挖出来的,她想起来,贾昆一定干过些可怕的事,尤伦知道,所以才用链子捆着他。如果这个罗拉斯人是巫师,那罗尔杰和尖牙就是他从地狱里召唤来的恶魔,他们根本不像人呢。

  贾昆还欠她一条命。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古灵精怪会让人们许愿,许第三个愿时得特别小心,因为那是最后一个愿望。奇斯威克和威斯都不太重要,第三条命一定得有价值,艾莉亚每晚复诵姓名时都告诉自己。现在边跑边想,她突然怀疑自己犹豫不决的真正原因。是啊,只用一句耳语便能取人性命,她便无需害怕任何人……可一旦用掉最后一个名额,她又要变回老鼠了。

  粉红眼已经醒来,她不敢回去睡觉,可又不知该躲哪儿,于是去了神木林。她喜欢松木和哨兵树强烈刺激的味道,喜欢青草和泥土挤进趾缝的感觉,喜欢风吹树叶的声响。一条蜿蜒的小溪缓缓流过林间。一棵树木倒落下来,下面有个小坑。

  在腐木和扭曲的碎枝下,她找到自己的剑。

  詹德利太固执,不愿给她做,她只好自己摘扫帚的须茬当剑用。这剑实在太轻,而且没有握把,但剑尖却还参差锐利。

  平日只要得空,她就会偷偷溜过来练习从前西利欧传授的技艺。她光着脚在落叶间移动,劈下枝条,击落树叶,甚至爬到树上,在枝干间跳跃舞蹈。她用脚趾攀住树枝,来回行动,随着平衡感逐渐建立,摇晃不稳的情况日益减少。最好的练习时间是晚上,晚上没有人打扰她。

  这次,艾莉亚又爬上树。高高地站在树叶的王国中,她拔出剑来,刹时将亚摩利爵士、血戏班、父亲的部下这一切的一切都抛在脑后,沉醉于脚底粗糙的木枝和空中挥舞扫帚剑的快感中。破枝杈变作乔佛里,她不停攻击,直到它掉落下去。太后、伊林爵士、马林爵士和猎狗都只是树叶,她毫不留情地将之一一斩杀,捣成丝丝绿碎片。胳膊挥累了,她便跷脚坐上高枝,在凉爽黑暗的空气中喘气,一边倾听捕猎的蝙蝠发出的吱吱尖叫。透过繁茂的树冠,她看见白骨一般的心树枝干。和临冬城完全一样。难道真是那棵?……难道她只需爬下去,就又回到了家里,甚至还发现父亲一如往常地坐在那棵鱼梁木下。

  于是她把剑往腰带里一塞,顺着高低的枝条滑回地面,向鱼梁木走去。月光将它的枝干染成银白,五角的红叶在夜色里却是黑暗。艾莉亚注视着刻在树干上的人脸,那是一张可怕的脸,嘴巴扭曲,眼神凌厉,充满仇恨。诸神就是这般模样吗?诸神

  也会像凡人一样受到伤害吗?我该向它们祈祷啊,她突然想。

  艾莉亚跪下来,却不知道怎么开始。她合拢双手,请帮帮我,远古诸神,她默默祷告,帮我把那些人放出地牢,杀了亚摩利爵士,然后带我回临冬城,回家。让我成为水舞者,成为冰原狼,永远不要害怕。

  这样就够了吗?远古诸神听见了吗?是不是该大声说呢?或许……该祈祷得久一点,记得父亲时常祈祷很久很久的。可是远古诸神却不帮他,想起这点她很恼火。“你们应该救他,”她忍不住责骂那棵树,“他一直向你们祷告。帮不帮我我倒不在乎,反正就算你们要帮,我觉得你们也没能耐……”

  “女孩不可嘲弄众神。”

  这声音令她大吃一惊。她拔出木剑,一跃而起。贾昆·赫加尔站在黑暗中,一动不动,仿佛林中一棵树。“某人来听名字。一个两个第三个。某人要把该做的事做完。”

  艾莉亚垂下破剑,指着地面。“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某人的眼睛会看。某人的耳朵会听。某人洞察真相。”

  她怀疑地瞪视他,难道是诸神派他来的? “你怎么让狗杀威斯?罗尔杰和尖牙是不是你从地狱里召唤来的?你真的叫贾昆·赫加尔吗?”

  “有人名字很多。黄鼠狼。阿利。艾莉亚。”

  她朝后倒退,直到背脊抵住心树。“詹德利说的?”

  “某人洞察真相。”他重复,“史塔克小姐。”

  也许他的出现真是诸神对她祈祷的回应。“我要你帮忙,把那些人放出地牢。放了那个葛洛佛,还有其他所有人。我们得想办法杀死卫兵,打开牢门——”

  “女孩忘记了,”他平静地说,“她有三条命,至今要了两个。要杀哪个卫兵,说出他的名字。”

  “一个卫兵是不够的,得把他们通通杀死,才能打开牢房。”艾莉亚狠狠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我要你像我救你一样救那些北方人。”

  他低头看着她,不带一丝同情。“女孩取走三条本属于他的命。女孩就得拿出三条命来偿还。不可欺瞒神灵。”他的声音既像丝绸又像钢铁。

  “我没有欺瞒。”她想了一会儿。“名字……我说出任何人的名字?你都会杀他?”

  贾昆·赫加尔点点头。“某人言出必践。”

  “任何人都可以吗?”她重复,“男人,女人,小孩,或者泰温公爵?或者总主教?或者你父亲?”

  “某人高堂早已去世,如果他仍在世,你又说得出他的,名字,他的生死便由你支配。”

  “你发誓,”艾莉亚说,“对诸神发誓。”

  “奉海洋与空气中一切神祗之名,更奉火神之名,吾立此誓。”他将一只手放进鱼梁木嘴里。

  “奉新生七神及诸多远古神祗之名,吾立此誓。”

  他发誓了。“即使我说的是国王……”

  “名字出口,死亡降临。也许次日,也许隔月,也许来年,死亡将不离不弃。某人无翅不能飞,但一步接一步,终有一天会达目的,国王亦将死去。”他跪在她身前,他们面对着面,“女孩如果害怕,可以悄悄地说。快快说出来吧,是不是乔佛里?”

  艾莉亚将嘴唇凑近他耳朵。“是贾昆·赫加尔。”

  即使在燃烧的谷仓,四周是咆哮的火海,身体又被铁链束缚,他也没有此刻惊慌。“女孩……开玩笑。”

  “你发过誓。诸神听到了你的誓言。”

  “众神听到了,”他手中突然出现一把小刀,刀身像她小指头那么细。艾莉亚不知他要杀自己还是杀她。“女孩会哭泣。女孩将失去惟一的朋友。”

  “你不是我朋友。是朋友就会帮我。”她退开一步,把身体平衡放在脚尖上,以防他万一射出小刀。“我不杀朋友。”

  贾昆的笑容一闪即逝。“如果朋友肯帮忙,女孩也许可以……换个名字?”

  “女孩也许会,”她说。“如果朋友肯帮忙。”

  小刀消失。“跟我来。”

  “现在?”她没料到他立刻就要行动。

  “某人听到沙漏的低语。女孩不收回名字,某人便睡不安宁。快来吧,恶毒的孩子。”

  我不是恶毒的孩子,她心想,我是冰原狼,是赫伦堡的鬼魂。她将扫帚剑藏回原处,跟着他走出神木林。

  虽然已是深夜,赫伦堡中却生气勃勃,只因瓦格·赫特的抵达完全打乱了日常作息。此刻庭院里车辆、牛和马匹都已消失不见,只有关熊的笼子还在。它被挂在分隔外庭和中庭的拱桥上,用沉重的铁链吊着,离地数尺,一圈火炬将它沐浴在亮光中。几个马房小弟正朝熊扔石头,惹得它咆哮怒吼。院子对面,光线从兵营大厅的门中透出,伴随着杯盏交碰和呼喝要酒的声音。十几个人在唱歌,用一种喉音的语言,艾莉亚觉得很怪异。

  他们入睡前要大吃大喝一番,她意识到,粉红眼会叫我起床服侍,然后发现我不在床上。不过此刻他大概正忙着给“勇士团”及加入狂欢的驻军倒酒,无暇他顾了吧。

  “某人若付诸行动,饥饿的众神今晚将享受鲜血的盛宴,”贾昆说。“可爱的女孩,仁慈温柔的女孩,收回那个名字,说出另一个吧,撇开这疯狂的梦。”

  “不。”

  “那好吧。”他似乎放弃了。“某人从命,但女孩得遵从指示,某人无暇多说。”

  “女孩会遵从,”艾莉亚道。“我该做什么?”

  “一百个俘虏饿着肚子,得吃东西,大人下令要肉汤。女孩跑去厨房,告诉她的卖派小弟。”

  “我去要肉汤,”她重复。“你呢?”

  “女孩帮忙做汤,然后等在厨房,某人会来找她。去吧。快跑。”

  她冲进厨房时,热派正把面包从烤箱里拿出来,但这里不再是他独自一人,厨子被全部叫醒,为瓦格·赫特和血戏班做饭。仆人们忙着把热派做的一篮篮面包和果酱派端出去,大厨在切凉火腿,司炉的小弟在翻转烤兔,洗锅小妹们则给它们涂蜂蜜,厨娘在切洋葱和胡萝卜。“你干吗,黄鼠狼?”大厨看到她便问。

  “肉汤,”她宣布。“大人要肉汤。”

  他用切肉的刀朝火上的黑铁锅指指。“你以为那是什么?告诉你,我会先往里面撒泡尿,然后端去给那山羊。让人睡一晚安稳觉都不行!”他忿忿不平地说。“好了,你不用管,回去告诉他锅子催不得。”

  “我就在这里等,直到它煮好。”

  “那就别碍手碍脚,或者帮点忙。这样吧,你去储藏室,把山羊大人要的黄油和奶酪拿来。叫醒皮雅,告诉她,如果想保住双脚,这次就给我利索点儿。”

  她竭尽全力飞奔。皮雅已经醒了,但还睡在阁楼,在一个血戏班成员的身子下呻吟。当她听见艾莉亚叫喊,立即穿回衣服,把黄油罐及包在布里一大块一大块臭烘烘的奶酪装满六个篮子。

  “来,帮我一把,”她告诉艾莉亚。

  “我不帮,你最好自己快去,不然瓦格·赫特会砍掉你的脚。”不等皮雅抓她,艾莉亚拔腿就跑。回去的路上,她突然纳闷,为何没有一个俘虏被砍掉手脚呢?难道瓦格·赫特害怕罗柏?可他看起来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呀。

  艾莉亚回到厨房时,热派正拿长柄木勺搅锅子,她抓起另一把勺子来帮忙。片刻之间,她寻思该把计划告诉他,随后想起渔村里的事,便决定不要说。他只会再投降一次啦。

  接着,她听见罗尔杰刺耳的嗓门。“厨子,”他喊。“我们宋取该死的汤。”艾莉亚惊慌失措地放下勺子。糟糕,他们怎么参加了!罗尔杰戴着铁盔,护鼻掩盖了脸上的空洞。贾昆和尖牙跟在他后面。

  “该死的汤他妈的还没好,”大厨道,“还要炖一炖,洋葱刚放进——”

  “闭上臭穴,否则我用烤肉叉叉你屁眼,涂上蜂蜜烤你几圈。我说要汤,现在就要!”

  尖牙嘶声怪叫,一边从铁叉上撕下一大块烤得半焦的兔肉,用尖牙一口咬下,蜂蜜从指间滴落。

  大厨屈服了。“那就把该死的汤拿走,如果山羊怨东怪西,你自己解释。”

  尖牙意犹未尽地舔舔指间的油脂和蜂蜜,贾昆·赫加尔戴上一副厚垫手套,将另一副交给艾莉亚,“黄鼠狼来帮忙。”肉汤煮得滚烫,锅子又重,艾莉亚和贾昆费尽全力才抬起一个,罗尔杰自己搬一锅,尖牙则提了两个,他的手被锅柄烫到,嘴里痛苦嘶叫,手上却没半分松劲。他们将锅子搬出厨房,穿过庭院。两个卫兵在寡妇塔门前站岗。“这是什么?”其中一个询问罗尔杰。

  “一锅滚烫的尿,想不想尝尝?”

  贾昆露出迷人的微笑,“我们给俘虏送吃的。”

  “没人说过会——”

  艾莉亚打断他。“这是给他们,又不是给你。”

  第二个卫兵挥手示意通过。“那就拿下去吧。”

  门内是一条蜿蜒的楼梯,向下直通地牢。四人中罗尔杰引路,贾昆和艾莉亚断后。“女孩躲远点,”他告诉她。

  楼梯尽头是一个狭长的石地窖,潮湿阴暗,没有天窗。近处有几支火炬在支架上燃烧,一群亚摩利爵士的士兵围坐在一张破木桌旁玩牌聊天,沉重的铁栅栏将他们和挤在黑暗中的俘虏分开。他们刚进来,肉汤的味道便将许多俘虏吸引到栅栏前。

  艾莉亚数了数,一共八个卫兵。他们也闻到肉汤的香味。“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丑的侍女,”他们的队长对罗尔杰说,“锅里是什么?”

  “你的老二和蛋蛋,味道怎么样?”

  有个卫兵本来在踱步,另一个站在栅栏旁,又一个靠墙坐在地板上,但食物将他们通通吸引到桌边。

  “他妈的也该吃饭了。”

  “里面有洋葱?”

  “面包在哪儿?”

  “见鬼,我们需要碗,杯子,勺子——”

  “不,你们不需要。”罗尔杰用力举起滚烫的汤锅,泼过桌子,全浇在他们脸上。贾昆·赫加尔也依法而为。尖牙则像扔盘子一样飞出锅子,锅子旋转着穿过牢房,汤汁如雨洒落。队长正要起身,却被回旋的锅子砸中太阳穴,像沙包一般倒下去,一动不动了。其余人或痛苦惨叫,或乞求饶命,或企图偷偷溜走。

  艾莉亚贴紧墙壁,罗尔杰开始割人喉咙,尖牙则用一双惨白巨手抓住卫兵们的后脑和下巴,一下子便扭断脖子。只有一个卫兵来得及拔剑。贾昆舞蹈般地闪过他的攻击,抽出自己的剑,几个突刺将那人逼至角落,然后一剑穿心,毙人性命。罗拉斯人提剑走到艾莉亚跟前,剑上流淌着心脏的热血,他用她的衣服前襟把血擦净。“女孩该沾血。这是她的手笔。”

  牢房钥匙挂在桌边墙壁的钩子上。罗尔杰将它取下,打开牢门。首先出门的是那个外衣上有钢甲拳套纹章的领主。“于得好,”他道,“我是罗贝特·葛洛佛。”

  “大人,”贾昆朝他一鞠躬。

  一获自由,众俘立即夺下死卫兵的武器,提在手中,冲上楼梯,后面的人空着手蜂拥跟随。他们全都行动迅捷,一言不发,当初瓦格·赫特赶他们进城门时带的伤全都不药而愈。“汤的办法真是妙,”葛洛佛说,“我倒没想到,这是赫特大人的主意?”

  罗尔杰哈哈大笑,笑得鼻涕从原来是鼻子的那个洞里飞溅出来。尖牙坐在死人身上,抓起一只软绵绵的胳膊,啃尸体的指头。齿间嘎吱作响。

  “诸位是什么人?”罗贝特·葛洛佛额现褶皱。“诸位并未跟随赫特大人来到波顿大人的营地,敢问诸位可是勇士团的成员?”

  罗尔杰用手背擦掉下巴上的鼻涕。“我们现在是了。”

  “此人很荣幸是贾昆·赫加尔,从罗拉斯自由贸易城邦而来。此人无礼的同伴是罗尔杰和尖牙。大人看得出谁是尖牙。”他将手一挥,指向艾莉亚。“这位——”

  “我是黄鼠狼,”她赶紧道,以免他暴露她的真实身份。她不想在这儿说出自己的名字,叫罗尔杰、尖牙和一大群不认识的人听到。

  葛洛佛根本不在乎她。“很好,”他说,“我们来了结这出血淋淋的戏剧吧。”

  他们爬上婉蜒的楼梯,发现门口的卫兵已倒在血泊中。北方人冲过庭院,艾莉亚听见叫喊。兵营大厅的门骤然打开,一个受伤的人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出来。另外三个人在后面追赶,最后用长矛和剑让他闭了嘴。城门楼附近有战斗,罗尔杰和尖牙跟随葛洛佛冲过去,但贾昆·赫加尔在艾莉亚身边跪下。“女孩不明白?”

  “我明白,”她说,虽然她并不真正明白。

  罗拉斯人从她脸上看了出来。“山羊无忠心,狼旗将升起。某人要听某个名字被收回。”

  “我收回那个名字。”艾莉亚咬住嘴唇。“我还有第三条命吗?”

  “女孩很贪心。”贾昆摸摸死去的卫兵,给她看染血的手指。“这是第三个,那是第四个,下面还躺着八个。债已还清。”

  “债已还清,”虽不情愿,但艾莉亚不得不同意。她感到有些悲哀,自己又成了老鼠。

  “红神是债主。某人必须死。”贾昆·赫加尔唇边泛起一丝奇特的微笑。

  “死?”她困惑地说。他什么意思? “我已经收回名字了呀。你现在不需要死啦。”“某人必须死。某人时辰已到。”贾昆把手由上至下抹过脸庞,从额头直到下巴,所经之处发生了变化:面容变得丰满,双眼靠得更近,鼻子成了鹰钩,一条前所未有的疤痕出现在右颊。他甩甩头,那又长又直、半红半白的头发消失不见,变成一头整齐的黑卷发。

  艾莉亚张大了嘴。“你到底是谁?”她低声说,惊讶得忘记了害怕。“你怎么弄的?难不难?”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颗发亮的金牙。“跟换名字一样简单,只要你了解方法。”

  “教我,”她冲口而出,“我想学。”

  “如果你要学,就得跟我走。”

  她犹豫了,“去哪儿?”

  “很远很远的地方,狭海对岸。”

  “我不去。我想回家。回临冬城。”

  “那我们就得分开,”他说,“我有使命在身。”他牵起她的手,把一枚小硬币塞进她掌心。

  “拿着。”

  “这是什么?”

  “一枚珍贵的硬币。”

  艾莉亚咬了咬。好硬,似乎是铁。“它够买马吗?”

  “不够。”

  “那有什么用?”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如果有一天,你要找我,请把这枚硬币交给任何一个布拉佛斯人,并对他说——Valar morghulis。”

  “Valar morghulis,”艾莉亚重复。这并不难记。她用手指紧紧提住硬币。院子另一端,不断有人死去。“请你别走,贾昆。”

  “贾昆死了,阿利也死了,”他悲哀地说,“我有承诺必须遵守。Valar morghulis,艾莉亚·史塔克,请跟我再说一遍。”

  “Valar morghulis,”她跟着念,然后穿贾昆衣服的陌生入朝她鞠了一躬,转身退进黑暗,斗篷飘荡。艾莉亚独自一人留在死尸旁。他们该死,她告诉自己,想起亚摩利·洛奇爵士在湖边庄园的屠杀。

  她回到自己的稻草床时,焚王塔下的地窖空无一人。她对着枕头轻声复诵姓名,念完之后,又用轻柔细小的声音加了一句:“Valar morghulis,”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破晓后,粉红眼和其他人都回来了,只有一个男孩在战斗中被杀,没人说得出原因。粉红眼独自上楼,去看白天分配下来什么工作,边爬楼梯边抱怨自己这把老骨头经不起折腾。回来后,他告诉大家,赫伦堡被占领了。“血戏班趁亚摩利爵士的人睡觉时下手,还有的人喝得烂醉后死在桌旁。太阳下山前,新领主就会率领大军抵达。他从荒凉的北方来,是长城边上的贵族,据说很严厉。你们这些懒虫给我听好,不管领主换成哪个,该干什么活儿还得干什么活儿。谁敢偷奸耍猾,瞧我不拿鞭子狠抽掉你一层皮。”他边说边看艾莉亚,但关于她昨晚的去向,一个字也没问。

  整个早上,她都在观看血戏班搜刮死者身上的钱物,然后将尸体拖到流石庭院,并在那儿堆好木柴,准备焚烧。“小丑”夏格维砍下两个死骑士的脑袋,拎着头发,在城堡里神气十足地到处挥舞,还让它们表演对话。“你咋死啦?”一个脑袋问。

  “喝了滚烫的黄鼠狼汤,”另一个回答。

  艾莉亚被派去拖地,擦掉干涸的血迹。没人对她多说什么,但她不时注意到人们奇怪的眼光。罗贝特·葛洛佛和其他人想必把地牢里发生的事传了出去,然后夏格维和他会说话的蠢头颅便开始到处宣扬黄鼠狼汤。她想去叫他闭嘴,却不敢这么做。小丑半疯半傻,听说有次杀人就因为对方没有为他的笑话而发笑。他最好闭嘴,否则我把他加入名单,她一边擦拭红棕色的血渍一边想。快入夜时,赫伦堡的新主人才到达。他相貌平凡,没有胡子,惟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淡得出奇的怪眼。

  他不胖不瘦,也不强壮,穿着黑色锁甲和一件粉红斑点的披风。他旗上的图案似乎是个血人。“恐怖堡伯爵驾到,下跪!”他的侍从高喊,那是个跟艾莉亚年纪相仿的男孩。整个赫伦堡都跪下了。

  瓦格·赫特迎上前。“大人,赫伦堡书于您了。”

  领主开口作答,但声音太轻,艾莉亚听不到。罗贝特·葛洛佛和伊尼斯·佛雷爵士上前加入,他们刚刚梳洗整洁,穿着崭新的上农和披风。简短对话之后,伊尼斯爵士引见罗尔杰和尖牙。看到他俩还在,艾莉亚吃了一惊,她还以为贾昆一走,他们也会跟着消失。她听见罗尔杰刺耳的嗓门,却听不清说话的内容。突然夏格维跳到身边,拽着她穿过庭院。“大人,大人,”他牵着她的手腕大声唱,“这是煮汤的黄鼠狼!”

  “放手,”艾莉亚边说边用力挣脱。

  领主注视着她。头不动,眼睛转,瞳仁淡白,好似玄冰。“孩子,你多大?”

  她都忘了,不得不想了一会儿。“十岁。”

  “十岁,大人,”他提醒她。“你喜欢动物吗?”

  “有些动物我喜欢。大人。”

  他嘴角现出一抹淡淡的微笑。“看来不包括狮子。也不包括狮身蝎尾兽。”

  她不知如何应对,因此什么也没说。

  “他们叫你黄鼠狼。这可不行。你母亲给你取什么名?”

  她紧咬嘴唇,努力搜寻一个名字。以前罗米叫她“癞痢头”,珊莎叫她“马脸艾莉亚”,父亲的手下给她取的绰号则是“捣蛋鬼艾莉亚”,但她认为这些都不是他想听的名字。

  “娜梅莉亚,她叫我娜梅莉亚,”她说,“平日简称娜娜。”

  “跟我说话时要称我为‘大人’,娜娜,”领主温和地说。“我认为你还太小,不能加入‘勇士团’,而且性别也不对。水蛭是你害怕的动物吗,孩子?”

  “水蛭不过是小虫子,大人。”

  “看来我的侍从该向你学习。常用水蛭放血是长寿秘诀,一个人应该常常清除自己的脏血。我就把这个工作交给你了。我留在赫伦堡一天,娜娜,你就是我的侍酒,负责在餐桌上和居室里伺候。”

  这次她知道别开口讨要马厩的工作。“是……我是说,是,大人。”

  领主挥挥手。“把她收拾得像样点儿,”他不特定对谁地说,“教她倒酒,别洒出来。”他转身抬起一只手,“赫特大人,换掉城门楼的旗帜。”

  四个勇士团的成员爬上城墙,扯下兰尼斯特家金色的狮子和亚摩利爵士黑色的狮身蝎尾兽,升起恐怖堡的剥皮人和史塔克家的冰原狼。当晚,一个叫娜娜的侍酒一边替站在楼台上的卢斯·波顿和瓦格·赫特斟酒,一边看着勇士团押解赤身裸体的亚摩利·洛奇爵士穿过中庭。亚摩利爵士紧紧抱住押送者的腿,一边乞求一边抽泣,最后罗尔杰把他拉开,夏格维将他一脚踢进养熊的坑。

  黑色的熊,艾莉亚心想,和尤伦一样。她倒满卢斯·波顿的杯子,一滴也没有洒出来。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八章 丹妮莉丝

  丹妮满心期待,以为不朽之殿会是光辉之城里最为光辉的建筑,没想到走出舆车,看到的却是一座古老的灰色废墟。

  大殿长而低矮,没有塔楼和窗户,像一条巨大的石蛇盘绕在黑树皮的林中。林中树木长着深蓝的叶子,魁尔斯人称为“夜影之水”的魔法饮料正是用它们制成。附近没有其他建筑。黑瓦覆盖着大殿屋顶,其中许多已坠落或破损,石块间的灰泥也大都干燥碎裂。她终于明白札罗·赞旺·达梭斯为何称它为尘埃之殿,甚至连卓耿也不安起来。黑龙嘶嘶呐喊,烟雾从利齿间渗出。

  “吾血之血,”乔戈用多斯拉克语说,“这是个邪恶的地方,鬼魂和巫魔在此出没。它吸掉了明媚的朝阳,在它吸掉我们之前,快快离开吧。”

  乔拉·莫尔蒙爵士走上前。“他们住在这种地方,能有什么力量严“听从那些最爱你的人儿,听从他们睿智的语言哪,”札罗·赞旺·达梭斯在舆车里懒洋洋地说。“男巫是一群难以相处的怪物,他们从尘土和阴影中摄取养分。他们能给您的只有虚无,因为他们一无所有。”

  阿戈一只手搭上亚拉克弯刀。“卡丽熙,据说进入尘埃之殿的人很多,却没有几个能出来。”

  “对,”乔戈赞同。

  “我们是汝血之血,”阿戈说,“发誓与您同生共死,并肩作战,保护您免于危难。请让我们跟您一起进入这黑暗的地方。”

  “有些地方,即使卡奥也必须独自去闯,”丹妮说。

  “那就带上我,”乔拉爵士劝道,“不要太冒险——”

  “丹妮莉丝女王必须独入,只此一途。”男巫俳雅·菩厉从林中走出。他一直在那儿吗?丹妮疑惑地想。“此刻她若转身,智慧之门将永远向她关闭。”

  “此刻我的豪华游艇还在等待,”札罗·赞旺·达梭斯高呼,“放弃愚行吧,最最固执的女王。我的笛手将用美妙绝伦的音乐抚平您烦躁不安的灵魂,我那歌声婉转的小歌手,她的嗓音将令您叹息,把您融化。”

  乔拉·莫尔蒙爵士酸酸地瞪了巨商一眼。“陛下,别忘了弥丽·马兹·笃尔。”

  “我不会忘,”丹妮说,她突然下定了决心。“我记得她有智慧。而她本人只是个小小的巫魔女。”

  俳雅·菩厉淡淡一笑。“这孩子说话如老妪一般睿智。来,挽住我的手,让我为您带路。”

  “我不是孩子。”但丹妮还是挽住了他的手。

  黑树林比她想像中更黑暗,路也比她想像中更漫长。大路从街道直通宫殿大门,但俳雅·菩厉很快走上岔道,她询问缘故,男巫道:“前门之路有进无出。注意听我说话,女王陛下。不朽之殿非为凡人所建。若您珍惜灵魂,请谨遵吾言,格外小心。”

  “我会照你的话做,”丹妮承诺。

  “您进去之后,将发现房里有四道门,除了进口,还有另外三扇。请走右边,每次都选右边第一扇门。遇到楼梯,就往上爬,决不向下,也决不要走右边第一扇门之外其他的门。”

  “走右边的门,”丹妮重复。“我明白了。当我离开时,就反其道而行之?”

  “万万不可,”俳雅·菩厉说。来去相同,总是向上,永远走右边的门。其他的门或许会自动开放,您将看到许多搅乱思绪的事物:有的美丽,有的可怕,有的惊奇,有的恐怖。种种图像和声音,或存在于过去,或尚未到来,甚或不会发生。您经过时,房间的主人和仆从会跟您说话,您可以回答,也可以不予理睬,一切悉听尊便,但到达觐见室之前,决不能进入任何房间。

  “我明白了。”

  “当您最后来到不朽者的房间,请千万保持耐心。我们短暂的生命对他们而言如飞蛾扑翅一般渺小。您只需仔细倾听,将每个字铭记在心。”

  于是他们来到门前——那是一张椭圆的大嘴,嵌在一堵人脸形状的墙上——一位丹妮毕生所见最矮的侏儒正等在门口,身高还不到她的膝盖,脸皱巴巴地挤成一团,鼻子则高得出奇。他穿着紫蓝相间的华丽服饰,粉红小手中托着一个银盘,上面放了一只细长的水晶杯,内盛浓稠的蓝液。这便是夜影之水,男巫的美酒。“喝吧,”俳雅·菩厉催促。,

  “我的嘴唇会变蓝吗?”

  “一杯只会使您耳聪目明,如此方能感受展现在前的真理与智慧。”

  丹妮举杯至唇。呷第一口的滋味就像混合墨汁的腐肉,恶心无比,但当她吞咽而下,它却在她体内活动起来。一丝丝卷须在胸中扩散,仿佛烈焰缠绕心脏,舌尖则油然而生蜂蜜、茴香和奶油的味道,既像母亲的乳汁和卓戈的精液,也像鲜红的肉、温热的血和熔化的金。它尝起来有她所知的一切滋味,却又非其中任何一种……随后杯子就空了。

  “您可以进去了,”男巫说。丹妮将杯子放回仆人的托盘,走了进去。

  她发现自己进入一间石厅,四面墙上各有一扇门。她毫不犹豫地踏进右边的门。第二个房间和第一个房间完全相同。她再次选择右边的门,推开后,看见的是又一间四扇门的石室。我身处巫术之中。

  第四个房间不是方形,而是椭圆形,墙壁也不再是石头,而是虫蛀的木板。它有六个出口而不只四个。丹妮照旧选了最右边那个,进入一条长而昏暗的走廊。天花板很高,右边是一排冒烟燃烧的火炬,发出橙色的光芒,但所有的门都在左边。卓耿展开宽阔的黑翼,扇动陈腐的空气。它飞了二十尺,突然“砰”的一声,狼狈地栽下来。丹妮大步跟在后面。

  脚下发霉的地毯曾经华美艳丽,织物上的金纹装饰隐约可见,在暗淡的灰色与斑驳的绿色之间断续地闪烁光芒。这残破的地毯吸收了她的脚步声,却不能屏蔽其他声音。丹妮听到墙内有响动,那是一种细小而忙乱的抓刨,让她想到了老鼠。卓耿也听见了,它的脑袋跟着声音转动,当声音停止,便发出恼怒的尖叫。更令人不安的声音从一些紧闭的门后传出,其中一扇被撞得摇晃,仿佛有人要破门而出,另一扇后面传来刺耳的笛声,龙一听之下便疯狂地摇尾巴。丹妮赶紧快跑。

  并非所有的门都关着。我不看,丹妮告诉自己,但诱惑实在强烈。

  在一个房间,有位美女展开四肢,赤裸裸躺在地上。四个小人趴在她身上,他们有老鼠一样的尖脸和粉红小手,跟夜影之水的仆人一样。其中一个在她股间抽送,另一个在摧残她的胸部,把乳头放进潮湿红润的嘴里撕扯咀嚼。

  再往前,她见到一场死尸的盛宴。参与者都是遭到残忍屠杀后的尸体,它们东倒西歪地趴在倾倒的椅子和劈烂的高架桌边,躺在一滩滩正在凝结的血液中。有人断手断脚,有人失去头颅。无主的手掌紧握着血淋淋的杯子、木勺、烤鸭和面包。上方的王座坐着一个狼头死人,戴一顶铁冠,握一条羊腿,好似国王握着权杖。他的眼神紧随丹妮,仿佛在无声地控诉。

  她从他面前逃开,随即在下一扇门前停步。我认得这扇门,她心想。她记得那些雕刻着栩栩如生的动物脸庞的巨大木梁,还有窗外那棵柠檬树!眼前的景象令她既向往又心痛。这是那栋红漆大门的房子,是她在布拉佛斯的家。这时,老威廉爵士倚着拐杖沉重地走出来。“小公主,您回来了啊,”他的声音沙哑而慈蔼,“过来,”他说,“到我这里来,我的小姐,您到家了,安全了。”他皱巴巴的大手朝她伸来,如旧皮革一般柔软,丹妮想抓住它,握紧它,亲吻它,仿佛那是她一生中最大的愿望。于是她缓缓向前挪去,接着突然想到:他死了,他死了,亲切而魁梧的老人,他很早以前就死了。她往后退却,赶紧跑开。

  长廊一直往前延伸、延伸,左边是无穷无尽的门,右边只有火炬。她不知跑过多少门,其中有的关闭有的开启,有木门也有铁门,有的门雕刻精细,有的则很普通,有的门带把手,有的则是锁或门环。卓耿用翅膀抽打她的背,催促她前进。丹妮一直奔跑,直到喘不过气来,最后,一对巨大的青铜门出现在左边,比其他所有门都宏伟。随着她走近,门自动打开,她不由得驻足观看。门内是她这辈子所见最大的石殿,高墙上挂着众多死龙的头颅,冷冷地俯瞰下方。一位华服老者坐在一个高耸而多刺的王座上,眼神暗淡,头发银灰。“让我君临焦黑骨骸和烤熟血肉,”他对下面一个男人说,“让我成为灰烬之王。”卓耿尖声嘶叫,爪子嵌入丝绸和肌肤,但王座上的国王充耳不闻,于是丹妮继续前进。

  当她再次停下,第一个念头是:那是韦赛里斯!但仔细一看,却发现不是。那人有哥哥的头发,却比哥哥高大,眼睛靛蓝,而非淡紫。“就叫他伊耿,”他对大木床上正为新生婴儿哺乳的女人说。“对君王而言,这不是最好的名字吗?”

  “你会为他写一首歌?”女人问。

  “他已经有了一首歌,”男人答。“他就是预言中的王子,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他边说边抬起头,视线与丹妮交汇,仿佛看到了门外的她。“还有一个,”他说,她不知他是对她还是对床上的女人讲话,“龙有三个头。”他走到窗边座位,拿起一把竖琴,用手指轻轻拨弄银弦。忧郁而甜美的音乐充满房间,男人、妻子和婴儿如晨雾一般消退。乐声徘徊,催促她赶紧离开。

  好似又走了一个钟头,长廊终于到了尽头,眼前是一道陡峭的石梯,向下直通黑暗。丹妮回望身后,每一扇门,不论开着还是关闭,都在她的左边。同时,她惊恐地意识到,火炬正依次熄灭。只剩二十支在燃烧。最多三十支。就在观望期间,又有一支熄灭。无声无息的黑暗,沿着长廊步步进逼。她凝神倾听,似乎还有别的东西拖着沉重的步伐,沿着褪色的地毯,缓缓走来。她心中充满恐惧。她不能回头,留在这里危机四伏,可要如何前进呢?右边没有门,楼梯则往下,不是往上。

  她站着思考,又一支火炬熄灭,模糊的脚步声也越来越大。卓耿伸长蛇一样的脖子,张嘴尖叫,烟雾从齿间升起。它也听到了。丹妮再次探察右边空白的墙壁,依旧一无所获。会不会有扇暗门,或是一扇我看不见的隐形门?又一支火炬熄灭。又一支。右边第一扇门,他说永远走右边第一扇门。右边第一扇门……

  她突然想到……就是左边最后一扇门!

  她猛撞进去。门内又是一间四扇门的小屋。她走右边的门,右边,右边,右边,右边,右边,右边,直到头晕眼花,气喘吁吁。

  当她再次停下,发现自己身处一间阴湿的石室……对面有扇椭圆的门,状如张开的嘴,俳雅·菩厉站在门外树荫下的草地。,”这么快就跟不朽者谈完了?”他看到她,难以置信地问。

  “这么快?”她疑惑地说。“我走了好几个小时,却没找到他们。”

  “您肯定拐错了弯。过来,让我给您带路。”俳雅·菩厉伸出手。

  丹妮犹豫了。她右边有扇门,紧紧关闭……

  “那条路不对,”俳雅·菩厉坚定地说,蓝嘴唇呈现严肃的否定。“注意,不朽者不会永远等待。”

  “不,我们短暂的生命对他们而言如飞蛾扑翅一般渺小,”丹妮想起来。

  “顽固的孩子,你会迷路的,再也走不出来。”

  她离他而去,走向右边。

  “不,”俳雅尖叫。“不,过来,到我这里,到我这里里里里里——”他的脸向内塌陷,逐渐变成苍白的蛆。

  丹妮抛开他,进入一个楼梯井,开始攀爬。不久后,腿酸疼起来,她随即想到,不朽之殿似乎没有塔楼。

  楼梯终于到头,右边半敞着一排宽大的木门。它们由黑檀木和鱼梁木制成,黑白相间的纹理扭曲盘旋,构成奇特的图案。它们很美,但不知为何又有些恐怖。我是真龙传人,丹妮对自己说,她乞求战士赐予她勇气,乞求多斯拉克马神给她力量,随后逼自己迈步向前。

  门后是个大厅,里面有群衣着华丽的巫师。他们有的穿着白貂皮,红宝石色的天鹅绒及金布制成的奢华长袍;有的套着镶嵌宝石的精致铠甲;有的戴着缀满星星的高尖帽。他们之中也有女性,服饰美丽异常。一束束阳光斜射进玻璃彩窗,厅内演奏着世间最美妙的音乐,连空气也仿佛因之活泼。

  一个貌似国王的华袍男子站起身来,朝丹妮微微一笑。“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欢迎欢迎,请过来参加永恒之宴,我们便是魁尔斯的不朽者。”

  “我们等了你很久,”他身边的女人说,她穿着玫瑰红与银色的衣服,按魁尔斯风俗裸露的一侧胸脯完美无瑕。

  “我们知道你会来,”巫师之王道,“早在一千年前就已知晓,一直等到现在。彗星是我们送出的指引。”

  “我们将知识与你分享,”一个穿着闪亮祖母绿铠甲的战士说,“教你使用魔法的武器。来吧,快过来吧,你通过了所有测试,只需和我们一起欢宴,无数疑问终将解答。”

  她前跨一步。卓耿从肩上跃起,飞到黑檀木和鱼梁木的门顶,开始啮咬雕刻。

  “淘气的家伙,”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笑道,“要我教你神秘的龙语吗?过来,快过来。”

  怀疑攫住了她。大门如此沉重,丹妮费尽全力,才将其推动半分。门后隐藏着另一扇门。陈旧灰暗的木门,裂痕斑斑,普通平凡……却位于她的右边。巫师们用比歌唱更甜美的声音召唤她,但她离开他们。卓耿飞回她身边,他们通过窄门,进入一间沉浸在黑暗中的屋子。

  一张长石桌填满了房间,上面悬浮着一颗人类的心脏,腐烂肿胀,颜色瘀青,但

  仍然是活的。它在跳动,每跳一下都发出一种深沉的颤音,散射一波深蓝的光芒。围在桌边的身形不过是些蓝色的影。丹妮走向桌子末端的空椅,期间他们没有动,没有说话,也没有转头。除了那颗腐烂心脏在缓慢低沉地跳动,房里没有别的声音。

  ……龙之母……一个声音响起,半是低语半是呻吟……之母……之母……之母……阴暗中泛起一片回音。有男音,有女音,甚至有一个童声。悬浮的心脏继续跳动,时而发出微光,时而一片黑暗。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下,她很难鼓起讲话的心思,只得勉强背诵操练的词句:“我乃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的丹妮莉丝,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他们听得见吗?他们为什么不动?丹妮坐下来,双手叠放膝盖。“请给予我忠告,用你们征服死亡的智慧来教诲我吧。”

  透过昏暗的蓝光,她辨出右边一位不朽者枯瘦的身影。这是位极老的老人,满脸皱纹,没有头发,皮肉是一种饱满的蓝紫色,嘴唇和指甲则更蓝,近乎于黑。他连眼白都是蓝色,这双眼睛直勾勾地瞪着桌子对面一位老妇,却好像视而不见。老妇苍白的丝袍已和躯体烂在一起,一侧萎缩的胸脯仍按魁尔斯风俗赤裸,露出一个尖尖的蓝乳头,如皮革般坚硬。

  她没有呼吸!丹妮倾听着一片静寂。他们都没有呼吸,不会移动,目不视物。难道不朽者死光了?

  一个比老鼠胡须还细的声音轻轻作答……我们活着……活着……活着……无数低语在回应……我们无所不知……不知……不知……不知……

  “我来寻求真理,”丹妮说。“在长廊里,我看到的景象……是真实还是虚幻?是过去还是未来?它们究竟意味着什么?”

  ……影中之影……明日之形……啜饮冰之杯……啜饮火之杯……龙之母……三之子……

  “三?”她不明白。

  ……龙有三个头……幽灵般的和声在她脑海里回响,却没有一片嘴唇在动,也没有一丝呼吸搅动静止的蓝空气……龙之母……风暴降生……低语变成回环的歌咏……命中注定你将燃起三团火焰……一团为生,一团为死,一团为爱……她自己的心跳不知不觉与面前悬浮的蓝色腐心的律动趋向吻合……命中注定你将骑乘三匹坐骑……一匹床第,一匹恐怖,一匹为爱……他们的嗓门越来越响,她的心跳却越来越慢,甚至她的呼吸……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我不……”她的声音几乎成了细语,和他们先前的话语一样微弱。我怎么了?“我不明白,”她说,声音终于大了一点。为什么在这里说话如此困难? “帮帮我。告诉我。”

  ……帮帮她……低语声嘲弄道……告诉她……

  接着,靛蓝色的颤影在黑暗中出现。韦赛里斯痛苦地嘶喊,熔化的黄金顺着脸颊流淌,填满他的嘴。一个古铜色皮肤、银金色头发的高大英雄站在奔马旗下,背后是燃烧的城市。红宝石般的血滴从濒死王子的胸口喷出,他跪倒在水中,用最后一口气呢喃出一个女子的名字……龙之母,死亡之女……红色的剑如夕阳一般耀眼,举在一位没有影子的蓝眼国王手中。人群围着旗杆上飘扬的布龙欢闹。石巨兽从一座冒烟的塔上展翅腾飞,喷出阴影之火……龙之母,谎言杀手……她的银马踏过草原,来到一条黝黑的小溪,上方是星之大海。一具尸体站立船首,僵死的脸上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灰色的嘴唇悲伤地微笑。冰墙的裂缝开出一朵碧蓝的玫瑰,散发出无比甜美的气息……龙之母,烈火新娘……

  影像出现得越来越快,一个紧接着一个,仿佛空气有了生命。影子在帐篷里盘旋跳舞,飘逸不定,可怖骇人。一个小女孩光脚奔向一座红门的大宅。弥丽·马兹·笃尔在火焰中尖叫,一条龙从她额头进出。银马拖着一具血淋淋的赤裸男尸,在崎岖的地面弹跳。一头白狮在比人高的草丛中奔跑。圣母山下,一行赤裸的老妪从太湖中走出,颤抖着跪在她面前,低下灰色的头颅。一万名奴隶高举血手,她骑在银马上,风一般飞驰而过。“母亲!”他们高喊,“母亲!母亲!”他们挤到她身边,触摸她,拉她的披风和裙边,拉她的脚、她的腿、她的胸。他们爱她,他们要她,他们需要火和生命,于是丹妮喘着气张开双臂将自己交出……

  就在此刻,一对黑色的翅膀突然猛拍她的脑袋,一声愤怒的尖叫划破靛蓝的空气,影像即刻全部消散,退遁无形。丹妮的喘息变成了惊恐。不朽者们环绕在她周围,如蓝色的寒影,一边轻声低语,一边向她靠近,用冰冷于瘪的手拉扯、抚摩、拖拽她的衣服,触摸她的身体,手指缠绕她的头发。她四肢的力量一齐消失,动弹不得,甚至连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她感到一只手伸上她赤裸的乳房,揉拧着乳头。牙齿压上她柔软的咽喉。一张嘴袭向她的眼睛,又舔,又吸,又咬……

  随后,靛蓝变成橙红,低语化为尖叫。她的心怦怦飞跳,抓她的手脚陡然消失,一股热气冲刷肌肤。突如其来的强光令丹妮眯起眼睛。只见龙在上方,展开翅膀,撕扯那颗可怕的黑心脏,将腐肉撕成条条碎片。它的头猛地前伸,嘴里喷出火焰,明亮而炽热。她听见不朽者燃烧时发出的尖叫,他们用早已消失的语言呼喊,尖细的高音如薄纸一般。他们的血肉像羊皮纸一样碎裂,骨头如浸泡在油脂中的枯木。他们手舞足蹈,被火焰吞噬;他们跌跌撞撞,翻腾扭转,高举燃烧的手,指头像火炬一样明亮。

  丹妮站起身来,从他们中间穿过。他们轻如气体,不过是些空壳,一触即散。她走到门口,整个屋子成了一片火海。“卓耿,”她喊,他穿过火焰,朝她飞来。门外是一条漫长而幽暗的通道,在她面前蜿蜒伸展,惟一的光源是身后闪烁不定的橙色火光。丹妮起步奔跑,寻找出口,右边,左边,任何一扇门都可以,但什么也没有,只有不断弯曲的石墙。脚下的地板仿佛也在缓缓移动翻滚,想要将她困住。她稳住情绪,拼命地跑,突然一扇门出现在前方,好似张开的嘴巴。

  她跌入阳光中,明亮的光线令她步履蹒跚。俳雅·菩厉正用某种未知的语言叽里呱啦,双脚轮换着跳来跳去。丹妮回头一看,烟雾如藤蔓一样从尘埃之殿古老的石墙缝隙中和黑瓦屋顶上渗出。

  俳雅一边嚎叫咒骂,一边抽出匕首朝她扑来,但卓耿跃到他脸上,接着她听见乔戈的皮鞭

  “噼啪”一响——真是世上最悦耳的声音。匕首飞出,转瞬间,拉卡洛将俳雅打倒在地。乔拉·莫尔蒙爵士跪在凉爽的青草地上,环住她的肩膀。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十九章 提利昂

  “你若是愚蠢地送命,我就拿你的尸体喂山羊,”石鸦部正从码头出发,提利昂边看边威胁。

  夏嘎大笑。“半人没山羊。”

  “为了你,我会特地弄几只。”

  天色已然破晓,河面上淡淡的亮光随着波浪闪烁,在撑槁下碎裂,待小船驶过后又重新聚拢。两天前提魅便带着灼人部进了御林。昨天黑耳部和月人部也去了。

  今天轮到石鸦部。

  “你怎么做都行,就是不能正面开仗,”提利昂说。“骚扰他们的营地和车队,伏击斥候,迂回消灭落伍的士兵,把尸体吊在他们行军道路的树上。此外,我要你时时发动夜袭,要频繁,要突然,教他们不得安寝——”

  夏嘎将手搭上提利昂的头,“这些我长胡子以前就从霍格之子多夫那儿学到啦!在明月山脉,仗就是这样打的。”

  “御林不是明月山脉,你也不是跟奶蛇部或画犬部作战。你必须听从我指派的向导,他们像你们了解山区一样了解这片森林。接受他们的建议,方能行动自如。”

  “夏嘎会听从半人的宠物,”原住民庄严承诺,然后牵着矮种马登上小船。提利昂注视他们离岸,撑槁朝黑水河心而去。望着夏嘎渐渐消失在晨雾中,他的胃奇特地痉挛。少了原住民,他好像没穿衣服似的。

  他身边还有波隆雇的人,至今已近八百,但佣兵素来反复无常,不可信赖。提利昂已用尽一切办法收买他们的忠诚,他向波隆及其手下十几个能手许下承诺,战斗获胜后,给予他们土地与骑士称号。他们喝着他的酒,欣赏他的玩笑,彼此以“爵士”相称,直到醉得东倒西歪……波隆本人除外,所有人醉倒后,他带着一贯傲慢暖昧的笑容对他说:“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

  提利昂没有这种错觉。

  金袍军也同样靠不住。拜瑟曦之赐,都城守备队增加到六千人,但其中可依靠的不超过四分之一。“少数人是不折不扣的叛徒,还有些捣乱分子连你的蜘蛛也查不出来,”拜瓦特警告过他,

  “剩下的人中有不少比春天的青草还嫩,他们加入全为了面包、麦酒和有人保护。没人愿成为同伴眼中的懦夫,因此战事一开,当号角震天、旗帜飘扬时,他们会勇于作战。但只要势头不妙,他们将即刻崩溃,逃之天天。一个人扔下长矛,一于个人就会学样。”

  当然,都城守备队里也有经验丰富的骨干,两千名成员的金袍从劳勃那里得来,而非得自于瑟曦。可是……守卫不算兵,这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经常的教诲。除此之外,提利昂手中的骑士、侍从和普通士兵加起来不过三百。他希望父亲另一句格言得到验证:高踞坚城,以一抵十。

  波隆率卫队等在码头下,旁边是成群的乞丐、游荡的妓女和叫卖渔获的渔妇。渔妇的生意比其余所有人加起来还好。人们拥挤在桶子或货摊周围,为田螺、蛤蛎和梭子鱼讨价还价。由于没有其他食物进城,所以鱼价成了战前的十倍,并还在持续上升。手里还有钱的人每天早晚都来河边,希望带条鳗鱼或一罐红蟹回家;没钱的人,要么在摊位之间游走,盘算着偷窃,要么就凄惨无望地站在城墙下观看。

  金袍卫士用矛杆推开群众,在人潮里清出一条路。提利昂尽力不去在意那些嘀咕和咒骂。一条腐烂而滑腻的鱼从人群中飞出,落在他脚边,裂成碎片。他小心翼翼地跨过它,爬上马背。身后,肚腹鼓胀的孩子们已为臭鱼的碎片厮打起来。

  他骑马望向河岸。清晨的空气中锤声激荡,大批木匠群聚烂泥门,为城垛加添木板。进展不错。但另一方面,码头后方滋生的那堆摇摇欲坠的建筑,又令他相当不快。它们紧贴城墙,活像附在船身上的贝壳,其中有鱼饵仓、食堂、仓库、商铺、酒馆,以及便宜娼妓的勾栏。必须清空,半点不留。有了这些,史坦尼斯连搭云梯的工夫都省了。

  他把波隆叫到身边。“组织一百人,烧掉从河边到城墙之间所有的东西。”他挥挥粗短的手指,将肮脏贫穷的码头区整个圈进去。“一千二净,视野内不准任何东西矗立,明白吗?”

  黑发佣兵转头,评估了一下差事。“只怕业主们不太高兴。”

  “他们怎样也不会高兴,随它,正好给他们新的理由来诅咒畸形小魔猴。”

  “有人会反抗。”

  “确保他们失败。”

  “这里的居民怎么办?”

  “给他们足够时间转移财产,然后全部清走。尽量别见血,他们不是敌人。还有,诸神保佑,不许再强暴妇女!把你的人管好,真该死。”

  “他们是佣兵,不是修士。”波隆说,“下次你就要我让他们禁酒了。”

  “好主意。”

  提利昂恨不得将城墙增高两倍,加厚三层。但那有什么用呢?高塔厚墙救不了风息堡,救不了赫伦堡,甚至连临冬城也救不了。

  他记得上次见到临冬城的情景。它不若赫伦堡那么荒诞地庞大,也不如风息堡那么坚不可摧,但石墙里自有一股蕴涵的力量,让置身其中的人觉得安全。此城陷落的消息让他深感震撼。

  “诸神一手付出,一手收取,”瓦里斯告诉他时,他喃喃低语。他们把赫伦堡交给史塔克家,同时取走临冬城。一次拙劣的交换。

  当然,他应该高兴。从今往后,罗柏·史塔克不得不用兵北方——如果连自己的堡垒和家园都守不住,他算哪门子国王?看来兰尼斯特家西境根据地的形势暂缓,然而……

  对席恩·葛雷乔伊,在作客北境的短短时间,提利昂只有极模糊的记忆。他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很爱笑,擅用弓;很难想像他竟成了临冬城主。临冬城主一直都是史塔克啊。

  他想起他们的神木林:高大的哨兵树以灰绿的松针作铠甲,还有大橡树、山楂树、铁树、岑树及士卒松。心树挺立于核心,好似冻结在时光之中的白巨人。他仿佛还能闻到那里沉静的乡土气息,那种酝酿千年的味道,那片树林纵然白天亦是阴暗。那片树林就是临冬城。那片树林就是北境。当我在林间行走,从未有过的格格不入感油然而生,仿佛自己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闯入者。不知葛雷乔伊家的人会不会有同感。城堡也许由他们掌控,但那片神木林绝不会。一年不会,十年不会,再过五十年仍不可能。

  提利昂‘兰尼斯特策马缓缓朝烂泥门骑去。临冬城与你无关,他提醒自己,它的陷落是你的幸运,该留心的是自己的城防。城门大开,三座巨大的投石机并排矗立于市集广场,如三头站着的巨鸟,向城垛外张望。投掷臂由老橡树的树干制成,铁箍以防断裂。金袍卫士戏称它们为“君临三妓”,它们即将给予史坦尼斯公爵热情的欢迎。至少我如此期望。提利昂脚后跟一踢马,快步穿过城门,迎上人潮。走过“君临三妓”后,人群变得稀疏,街道开阔起来。

  回红堡的路上风平浪静,但在首相塔的会客室,十来个愤怒的商船船长正等着他,抗议他征用船只。他诚恳致歉,并许诺一旦战争结束就给予赔偿,但话语安抚不了他们。“您输了怎么办,大人?”一个布拉佛斯人问。

  “赔偿之事转交史坦尼斯国王呗。”

  好容易摆脱他们,钟声却又响起,他就快错过授职典礼了!于是提利昂一路小跑,摇摇摆摆地穿过庭院,挤进圣堂后的人群。乔佛里正给御林铁卫两名新成员的肩头系上白丝袍。典礼进行中众人起立,因此提利昂只看得到一排尊贵的屁股。话说回来,当新任总主教带领两名骑士完成庄严的宣誓,并以七神之名为他们涂抹圣油后,他所在的位置倒利于抢先溜走。

  他相当满意姐姐选择巴隆·史文爵士代替被杀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史文家族是边疆地的大领主,高傲而谨慎。古利安·史文伯爵称病留在家堡,不加入任何一边,他的长子原本追随蓝礼,眼下投效史坦尼斯,幼子巴隆则在君临效力。如果他有第三个儿子,八成会送去罗柏·史塔克那边。方法虽不荣誉,却很合理:不管将来谁取得铁王座,史文家族都能存续。年轻的巴隆爵士出生高贵,英勇温文,武艺娴熟;他精于长枪,擅长流星锤,射箭更是一等一的好手。对王室而言,他会是勇敢而忠贞的战士。

  可惜提利昂无法赞同瑟曦的另一选择。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的模样看起来令人敬畏。他高六尺六寸,一身强横肌肉,鹰钩鼻,浓眉毛,铲子似的棕色大胡须,不笑时,就是一副凶悍外表。凯特布莱克原本出身低微,不过是个雇佣骑士,前途和晋升全赖瑟曦,她因此选择他。“奥斯蒙爵士既勇且忠,”提名时,她告诉乔佛里。后半句被她不幸言中。这位可靠的奥斯蒙爵士一直对波隆的钱忠心耿耿,从受雇于她的第一天起,就把她所有的秘密和盘出卖。这点提利昂当然不会告诉她。

  想来他不该抱怨。这一任命等于为他在国王身边安插了另一耳目,却不为瑟曦所知。纵然奥斯蒙爵士真是个懦夫,也不会比如今待在罗斯比地牢的柏洛斯·布劳恩糟糕。当初柏洛斯爵士护送托曼和盖尔斯伯爵,途中被杰斯林·拜瓦特爵士率金袍卫士伏击,倘若老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看到他竟如此爽快地交出王室成员,定然大为震怒,正如怒火万分的瑟曦。“御林铁卫的骑士应为捍卫国王和王室成员而死!”姐姐坚持要乔佛里以反叛和怯懦的罪名剥夺布劳恩的白袍。如今她换上又一个名不副实的家伙。

  祈祷宣誓和涂抹圣油几乎耗了一上午,提利昂的腿开始酸疼,只好不断将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他看到坦妲伯爵夫人站在前面几排,但她女儿没跟她一起。他真希望见到雪伊,瓦里斯说她情况很好,但他想亲眼看看。

  “嗯,作小姐的女仆总比厨房小妹强。”当提利昂把太监的计划告诉雪伊时,她说,“我可不可以带上我的银花腰带和金项圈,就你说上面的黑钻石像我眼睛的那条?你不许,我就不戴。”

  提利昂虽极不愿令她失望,但不得不指出,即使坦妲伯爵夫人算不上聪明女子,可若女儿的使女拥有的首饰比她女儿本人还多,一定会起疑心。“只能挑两三件衣服,不能再多,”他命令她。“可以选上好的毛料,但不能要丝绸、织锦和毛皮。这些我会收在自己屋里,你来的时候穿。”这不是雪伊想要的答案,却能保她安全。

  当授职典礼终于结束,乔佛里在新披白袍的巴隆爵士和奥斯蒙爵士的护送下走出去,而提利昂留下来跟新任总主教(此人是他选的,够聪明,知道在他面包上涂蜂蜜的人是谁)聊了几句。

  “我要诸神站在我们这边,”提利昂直截了当地说,“告诉大家,史坦尼斯立誓焚毁贝勒大圣堂。”

  “真的,大人?”总主教问,他是个精明的小个子,消瘦的脸上长着稀疏的白胡须。

  提利昂耸肩。“谁知道?史坦尼斯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作为向‘光之王’的献礼。他既已冒犯旧神,为何放过新神?就这么向他们布道,告诉他们:协助篡夺者不仅是背叛合法的国王,同时也是背弃正道诸神。”

  “遵命,大人。我还会要求大家为国王和首相的健康祈祷。”

  提利昂回到书房时,火术士哈林正要见他,法兰肯学士也送来信件。他决定首先阅读渡鸦传来的信件,让炼金术士再多等会儿。有封过时信件出自于道朗·马泰尔之手,警告他风息堡已然陷落,另一封有趣的信由巴隆·葛雷乔伊手书,他在信上自封为铁群岛与北境之王,并邀请乔佛里国王派遣使节前往铁群岛,以划定两国边界,商讨可能的同盟。

  提利昂把信读了三遍,然后搁置一边。巴隆大王的长船足以对付风息堡方面的舰队,但它们远在千里之外,维斯特洛大陆的另一侧,退一万步讲,割让半壁江山也不是轻易能作决定的小事。也许我该把这封信的内容透露给瑟曦,或把它带去御前会议。

  此时他才容许哈林报上炼金术士们最新的账目。“这不可能,”提利昂边翻账簿边说。“将近一万三千罐?你把我当傻瓜?我警告你,我不可能用国王的钱去购买空罐子或腊封的污水坛!”

  “不,不,”哈林夸张地尖叫,“数目完全准确,完全准确,我发誓!我们,嘿嘿嘿,很幸运,首相大人。我们找到罗萨特大人当年隐藏的又一批存货,一共三百多罐,就在龙穴底下!一些妓女利用废墟接客,其中一个恩客踩到一块腐烂的地板,落进地窖。当他摸到罐子,还以为是酒,他当时醉得很厉害,便打开封条喝了一点。”

  “从前有个王子也这么做,”提利昂冷淡地说,“城里没有飞龙,看来这次也无效。”雷妮丝丘陵顶的龙穴已荒废一个半世纪,想来要存放野火,那里比较合适,但他还是希望已故的罗萨特大人将这个消息早点公布。“你说三百罐?三百罐也无法解释这个总数,这比上次见面时你告诉我的最高估计还多出几千罐。”

  “是的,是的,是这样没错。”哈林用黑红条纹长袍的袖子擦擦苍白的额头,“但我们工作得非常努力,首相大人,嘿嘿嘿。”

  “难怪‘这种物质’最近产量大增。”提利昂微笑着用大小不一的眼睛牢牢盯住火术士。“但我不免产生一个疑问:为何你们到现在才开始努力工作?”

  哈林的脸色本就苍白得像蘑菇,所以很难描述是否变得更白。他强作镇定道:“我们一直很努力,首相大人,我向您保证,我和我们的智者、助手从一开始便日夜劳作,所以,嘿嘿嘿,这种物质制造得多了,我们似乎变得,嘿嘿嘿,更加熟练,而且”——火术士不安地挪了一下——

  “有些法术,嘿嘿嘿,是我们公会古老的秘密,非常微妙,非常繁琐,但为了制造这种物质,却是必不可少,嘿嘿嘿,它们本来……”

  提利昂不耐烦起来。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多半已经到了,铁手不喜等待。“是是,你们有些秘密法术,它们很了不起,那又怎样?”

  “它们,嘿嘿嘿,它们似乎比以前有效了。”哈林虚弱地微笑,“照您看,龙应该不存在了吧?”

  “当然,莫非你在龙穴下顺便还找到一头?为何这么问?”

  “哦,抱歉,我只是偶然想起老智者波立特告诉我的一些故事。当时我还是个助手,我问他为什么我们许多法术,呃,不如。卷轴上记载的有效?他说,这是因为龙的死去,魔法也随之离开这个世界。”

  “很遗憾,我没见过活龙,只知道王法必须遵守。若是你卖给我的这些水果里面有一颗装的不是野火,你就等着接受制裁吧。”

  哈林落荒而逃,差点撞上杰斯林爵士一不,是杰斯林伯爵,这点必须记住。谢天谢地,铁手如往常一般直率。他刚从罗斯比返回,带来一批从盖尔斯伯爵领地内新召的枪兵,并重新执掌都城守备队。讨论完城防之后,提利昂问:“我外甥可好?”

  “托曼王子健康又快乐,大人,他还养了一头小鹿,是我的手下打猎时带回来的。他说他以前养过一头,但乔佛里剥了它的皮做背心。他有时会问起母亲,还常动笔给弥赛菈公主写信,只是从来没有写完过。对哥哥倒是一点也不挂念。”

  “假如我们失败,一切都安排好了吗?”

  “我对心腹部下作了交代。”

  “交代什么?”

  “您命令我不能告诉任何人,大人。”

  听罢此言,他露出微笑,“我很高兴你还记得。”倘若君临陷落,他很可能被活捉。上哪儿去找乔佛里的继承人,他还是不知道的好。

  杰斯林伯爵离开后不久,瓦里斯出现。“人类真是没有诚信的生物,”他以此作为问候。

  提利昂叹口气,“这次的叛徒又是谁?”

  太监递出一张羊皮纸。“真卑鄙啊,称得上时代的挽歌。难道荣誉已随我们的父辈而逝了吗?”

  “我父亲还没死。”提利昂扫视名单。“我认得几个名字,这都是些有钱人。做买卖的、匠人、店家一类。他们为何造反?”

  “墙头草呗,他们相信史坦尼斯会赢,希望分享他的胜利。对了,他们自称‘鹿角民’,立志追随宝冠雄鹿。”

  “该有人去通知,史坦尼斯换了徽章,他们应易名‘热心人’。”说笑归说笑,事情

  本身必须严肃对待;看来这些 ‘鹿角民’武装了数百人,一旦战斗爆发,就准备占领旧城门,放敌人进城。名单中,盔甲大师沙罗利恩赫然在列。”这下我不会收到那顶可怕的恶魔头盔了,”提利昂倾诉,一边潦草地签下逮捕令。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章 席恩

  前一秒还在熟睡,突然之间,他惊醒过来。

  凯拉依偎在身旁,一只手轻搁在他体侧,乳房紧贴他的背脊,均匀而柔顺地呼吸。罩在他们身上的被褥凌乱不整。现在是深夜,卧室漆黑一片,沉寂无声。

  怎么了?我听见了什么?难道有什么人?

  晚风在窄窗上微声叹气。从远处,某个角落,他听到猫咪激动的叫声。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睡吧,葛雷乔伊,他告诉自己。城堡如此宁静,你还派出了守卫不是?在卧室门外,在城门边,在军械库都有人值班呢。

  也许是刚做了什么噩梦,然而现在却想不起来。凯拉让他精疲力尽。被席恩招来之前,她是个从未踏进城堡半步的十八岁少女,一辈子都在避冬市镇仰望临冬城的高耸墙垒。她又湿又软又饥渴,活像头黄鼠狼。不可否认的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卧床上操粗鄙的酒馆妓女实在别有一番情趣。

  席恩滑开她手臂的搂抱,下床之时,凯拉发出几声睡意惺忪的呢喃。壁炉里几点余烬在燃烧。威克斯睡在床脚地板上,裹着自己的斗篷,一动也不动。一片寂静。

  席恩走到窗边,把高处的窄窗一扇扇打开。夜晚伸出冰凉的手指,使他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他倾身靠近石窗台,望向外面黑暗的塔楼,空旷的广场,乌黑的天空和那数到一百岁也算不清的无垠繁星。半个月亮从钟楼后面爬上来,玻璃花园的顶棚反射它的光芒。没有警报,没有话语,就连一两声脚步都听不到。

  一切正常,葛雷乔伊。你难道觉察不出四周的宁静?还是及时行乐吧。用不到三十个人,你拿下了临冬城堡,这将是被永远歌颂的丰功伟绩。于是席恩返回床边,决定把凯拉翻过来,再干一次,以此驱散那些无谓的幻影。她的喘息和娇笑是对这片寂静最好的回应。

  他忽然停住。早已习惯冰原狼嗥叫的他,对此几乎充耳不闻……然而体内的某个部分,某种猎人的本能提醒他,这声音消失了。

  把门的是乌兹,一个身负圆盾的强壮男子。“狼怎么安静了下来?”席恩对他说,“去看看他们在干什么,然后立刻回报。”想到冰原狼可能逃跑,他就觉得浑身不适。他还记得那天在狼林,当野人们攻击布兰时,夏天和灰风将他们活活撕成了碎片。

  他用脚尖踢醒威克斯,男孩坐起身来,直揉眼睛。“去,看看布兰·史塔克和他小弟还在不在床上,跑快点。”

  “大人?”凯拉困倦地叫唤。

  “继续睡吧,不关你的事。”席恩给自己满上一杯葡萄酒,灌下去。他一直在倾听,满心希望能听见一声狼嗥。人手太少了,他酸酸地想,我只有这几个手下,如果阿莎还不来……

  威克斯飞快返回,头摇得像拨浪鼓。席恩破口咒骂,拣起之前因急着上凯拉而扔了一地的衣服裤子。他在外衣外罩上一件镶铁钉的皮背心,并把长剑和匕首拴在腰际。头发乱得像草丛,但和令他恐惧的大麻烦相比,这反而无关紧要。

  这时乌兹也回报:“狼全部失踪。”

  像艾德公爵一样冷静沉着,席恩提醒自己。“把城堡里的人都叫起来,”他说,“赶进院子,所有人都不准缺席,我们立刻检查。告诉罗伦,盘查各处城门。威克斯,跟我来。”

  他不知斯提吉此刻抵达深林堡没有。此人虽不像他自称的那样精于骑术——铁民之中无人擅长鞍马之道——但算时间也够了。阿莎应该在路上。假土。她知道我丢了两个史塔克……其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布兰的卧室空无一人,下方瑞肯的卧室亦房门大开。席恩不禁咒骂自己。早该派人看住他们,我却鬼迷心窍,认为巡逻城墙和保护城门比看守两个小孩——其中一个还是残废——重要得多。

  外面传来呜咽声,城堡的居民们正被硬生生从床上拖起,驱赶到广场。我会让他们哭个痛快!我待他们多么亲切,他们回报我的却是如此。他两个手下为着侵犯兽舍小妹的缘故,被他鞭打得血肉横飞,这不足以展示他的公正无私么?然而,他们却把这次强暴,还有旁的所有事,统统归咎于他,真是太不公平!密肯是自己多嘴多舌才送命的,就和本福德一样。至于柴尔,他总得奉献点什么给淹神啊,他的人都看着呢。“我对你并无恶意,”他们把修士扔进中庭的水井之前,他开口道,“只是你和你的神已不能在此容身。”本以为其他人会心存感激,为着他不肯波及他们的缘故,然而事实却大相径庭。真不知有多少人参与了这次的脱逃密谋。

  乌兹和黑罗伦一道返回。“猎人门出事了,”罗伦道,“您最好去看看。”

  为方便出行,猎人门开在兽舍和厨房旁边,直通田野和森林,往来不必经过避冬市镇,是打猎的专用出口。“那儿归谁守卫?”席恩质问。

  “邓兰和斜眼。”

  邓兰是对帕拉动手动脚的两人之一。“倘若他们竟把俩小孩放跑了,这回别想背上脱层皮就了事,我起誓。”

  “没必要,”黑罗伦简略答道。

  的确。他们发现斜眼面朝下漂浮在护城河中,内脏在身后游荡,活像一窝苍白的蛇。邓兰半裸身子倒在城门楼里专用来操纵吊桥的暖和房间。从左耳到右耳,他的咽喉被划开一道巨大的口子。他身穿一件粗糙外衣,遮住背上未愈的鞭伤,但靴子散乱在草席,马裤也褪到脚底。门边的小桌放着奶酪和喝干的酒瓶,以及两只杯子。

  席恩拿起一只,嗅嗅底部残余的酒液。“负责巡城的是斜眼,对不?”

  “对,”罗伦道。

  席恩扬手将杯子掷进壁炉。“邓兰这白痴一定是拉下马裤想插女人的时候,反被那女人给插了。依这里的状况看,凶器是切奶酪的刀。来人,找杆枪,把另一个白痴给我从河里钓出来。”

  另一个白痴的情形比邓兰糟糕得多。黑罗伦将他拖出河面,大家当下发现此人一只手臂从肘部齐齐扭断,半边颈项不见踪影,原本是肚脐和私处的地方只剩一个黑窟窿。罗伦叉他上岸,长枪贯穿肚肠,臭气熏天。

  “冰原狼的杰作,”席恩道,“两匹一起上,应该是。”他满心作呕,便走回吊桥。临冬城有两道花岗岩厚墙,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横亘其间。外墙八十尺高,内墙高度超过百尺。由于人手不足,席恩只好放弃外层防线,仅把守卫安置在更高的内墙上。在城堡随时可能变乱的情况下,他可不敢冒险,把有限的兵力放在铲城河的另一边。

  至少有两个人参加此次行动,他认定。一边由女人勾引邓兰,另一位则释放冰原狼。

  席恩要根火把,领部下循阶梯登上城墙,然后放低火炬,扫视前方,寻找……就在那里,城墙内部,两个城齿之间的宽阔垛口上。“血迹,”他宣布,“没擦干净。据我推测,那女人杀了邓兰后立即放下吊桥。这时斜眼听见锁链的叮当声,走过来查看,然后送了命。接着他们把尸体从这个城垛推下护城河,以防其他哨兵发现。”

  乌兹顺着城墙看。“可下一座守卫塔离得不远啊。上面的火把还在烧——”

  “有火把,但没守卫,”席恩暴躁地说。“临冬城的守卫塔比我的人还多。”

  “大门有四个守卫,”黑罗伦道,“巡城的加上斜眼共有六人。”

  乌兹说:“他怎不吹号角——”

  老天,我手下净是些白痴。“试想想,换你在这儿,会怎么做,乌兹?外面又黑又冷,而你巡逻了好几个钟头,只盼早点下哨。这时只听一声异样的响动,于是你走向城门,突然,楼梯尽头有两双眼睛,火光下闪着绿光和金光。两个阴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下来。你看见利齿的寒光,放低长矛,接着便被“砰”地撞倒。他们撕开你的肚腹,像咬棉花一样咬开皮甲。“他用力一推乌兹。“你头朝下倒在地上,内脏流得到处都是,还被一匹狼咬着脖子。”席恩勒住对方骨瘦如柴的颈项,收拢指头,冷笑道,“你倒是告诉我,像这样要怎么吹你妈的号?”他粗暴地推开乌兹,使他踉跄着绊倒在城齿上,不住揉搓咽喉。进城那天我早该把这两匹野东西除掉,他恼怒地想,我见过他们杀人,明知他们有多危险。

  “必须把他们抓回来,”黑罗伦说。

  “天黑时办不到。”席恩无法想像在暗夜里追逐冰原狼:自以为是猎人,却成了猎物。“我们等天亮。在此之前,我有话要对我忠顺的臣民们讲。”

  他下到院子,男人、女人和儿童都被驱赶到墙边,挤成一团,惶恐不安。很多人来不及穿戴:有的仅用毛毯裹住身子,更有的裸着躯体,只胡乱披件斗篷或睡袍。十几个铁民包围他们,一手执火炬一手拿武器。狂风呼啸,忽隐忽现的橘红亮光映在钢铁的头盔、浓密的胡须和无情的眼珠上。

  席恩在囚徒之前走来走去,审视他们的面容。在他眼中,每个人都是叛徒。

  “丢了几个?”

  “六个。”臭佬踏步走到他背后,浑身散发着肥皂的味道,长发在风中飞舞。“包括两名史塔克,泽地男孩和他姐姐,马房里那个白痴,还有你的女野人。”

  果然是欧莎。他看见二只杯子时就怀疑她了。我该多个心眼,不应盲目相信她。她和阿莎一样诡计多端,她们连名字也这么像。“马厩清点过吗?”

  “阿加说马一匹不少。”

  “小舞也在栏里?”

  “小舞?”臭佬皱眉,“阿加只说所有的马都还在。惟有那个白痴丢了。”

  那么,他们是徒步前进。这是他醒来之后最好的消息。无疑,布兰被装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欧莎得去背瑞肯——仅靠他幼小的腿脚可走不了多远。这下席恩确信他们还在掌中。“布兰和瑞肯逃跑了,”他对城里的人大声宣布,扫视他们的眼睛。“有谁知道他们去了哪儿?”无人应答。“他们不可能独立逃走,”席恩续道,“没食物,没衣服,没武器,他们是逃不了的。”他早已搜光临冬城里的每一把剑、每一只斧,但肯定有人藏匿武器。“我会查出谁帮助过他们。我也会查出睁只眼闭只眼的人。”只有风声。“当晨光初露,我就出发把他们抓回来。”他的拇指勾住剑柄。“我需要猎手。谁想要块上好的狼皮过冬?盖奇?”每次他打猎归来,大厨总是兴高采烈欢迎他,瞧瞧他有没有带什么野味猎获,然而现在却一言不发。席恩回头继续踱步,一边想从人们脸庞巡视出一点蛛丝马迹。“荒山野岭那不是跛子待的地方。想想瑞肯,半大小孩,怎么能撑下去?奶妈,你说他现在该有多害怕。”老妇人在他耳边唠唠叨叨了十年,给他讲过无数的故事,但而今她只朝他打呵欠,似乎根本不认得他。“我本可以把你们这些男人全杀光,然后把你们女人送给我的士兵享用,但我没有,我反而极力保护你们。你们就这样来感谢我么?”从前教他骑马的乔赛斯,教他驯狗的法兰,成为他第一次的芭丝——酿酒师傅的老婆……人人都避开他的目光。他们狠我,他终于意识到。

  臭佬靠过来。“剥了他们的皮,”他力促,厚厚的嘴唇闪着寒光。“波顿老爷常说:裸体的人少有秘密,但被剥皮的人没有秘密。”

  席恩知道,剥皮人是波顿家族的纹章;远古时代,他们家族的族长们甚至拿敌人的皮来作披风。无数的史塔克以这样的方式惨死。暴行大概在千年之前得以终止,那个时候波顿家族最终臣服于临冬城。话虽如此,但古道不死,我的人民不也一样。

  “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道。在你们和他的怪癖之间,我是惟一的屏障啊,他直想大叫。他无法炫耀,只希望有人够聪明,赶快汲取教训,明白事理。

  城墙边缘,天空渐渐变成灰色。黎明不远了。“乔赛斯,给笑星上鞍,为你自己也准备一匹马。穆齐,加斯,麻脸提姆,你们也一同出发。”穆齐和加斯是城堡里最好的猎人,而提姆则精于箭术。“阿加,红鼻,葛马,臭佬,威克斯,他们也来。”他需要自己的人担任后卫。“法兰,我需要猎狗,你来指挥它们。”

  头发灰白的驯兽长抱起手臂。“凭什么要我去追捕我真正的主人,凭什么要我去抓几个孩子?”

  席恩走近他。“因为现在我才是你真正的主人,也只有我能保护帕拉。”

  法兰眼中的挑衅逐渐消散。“是的,大人。”

  席恩踱回去,一边仔细盘算。“鲁温师傅,”他宣布。

  “我对捕猎之道一窍不通。”

  没错,但我不放心把你留在城里。“你早该学学。”

  “也带我去。我想要那张狼皮斗篷。”一个男孩走上前,他年纪比布兰还小。席恩想了半天才忆起他是谁。“以前我常打猎,”瓦德·佛雷说,“我打过红鹿和麇鹿,甚至猎过野猪呢。”

  他表哥嘲笑道:“他是和他爸爸一起去的,他们甚至连野猪的面也没让他见着。”

  席恩怀疑地看着男孩。“想来就来,但要是跟不上,别以为我会过来哄你。”他转向黑罗伦。

  “我不在时,临冬城由你负责。假如我们没有返回,你可以机动行事。”你们这些操他妈的混蛋就祈祷我得胜归来吧。

  当第一缕苍白曙光掠过钟楼顶时,人们在猎人门前集合完毕,呼吸在清晨的寒气中结霜。葛马装备一柄长斧,长柄足以使他在狼近身前加以打击,而沉重的斧刃能将狼一击毙命。阿加戴上扩胫铁甲。臭佬提着一杆猎猪矛以及一口装得满满的洗衣妇用的袋子,天知道里面是什么。席恩则带上了他的长弓——别的他不需要。曾经,他用一只飞箭救过布兰的命,他不希望用另一只箭做相反的事,然而真到情非得已的关头,他别无选择。

  十一个男人,二个小孩和十二只狗一同越过护城河。外墙之外,软泥地上的踪迹清晰可辨:狼的爪印,阿多沉重的步履,还有两个黎德留下的较浅足迹。及至走到林边,碎石和沉积的落叶使追踪变得困难,这时便轮到法兰的红母狗用鼻子上场了,它果然没有令他失望。其他猎狗紧跟在后,又嗅又吠,一对庞大的獒犬则担任后卫。他们的体型和凶猛在对付冰原狼时可以派用场。

  他起初猜想欧莎会带他们南下去找罗德利克爵士,然而眼前的踪迹却是向着西北,一直深入狼林。席恩对此深感忧惧。假如史塔克们径直投向深林堡,真不啻于莫大的讽刺——他们会正好落入阿莎手中。与其那样,我宁可让他们死,他苦涩地想,被当成暴君总比被看作蠢蛋好。

  缕缕苍白的迷雾在林木间穿梭。这里的哨兵树和士卒松比城里的粗厚,四季常青的森林是世上最黑最暗的地方。地面崎岖不平,散落的松针遮住柔软的草皮,使得行马变得危机四伏,他们不得不放慢速度。但再怎么说,不会比肩驮残废的男子走得慢,比个瘦骨嶙峋、背负四岁小孩的泼妇也要快。他告诉自己千万耐心,日落之前,一定能追上。

  他们追到一条峡谷的边缘,鲁温师傅策马跑近。“迄今为止,这场猎捕和林间放马没两样,大人。”

  席恩微笑道:“的确很相似。但不同在于,猎捕要以鲜血来划上句号。”

  “非得如此吗?他们逃跑是件蠢事,但您就不能发发慈悲?我们追踪的可都是您的养兄弟呀。”

  “除了罗柏,没有史塔克以兄弟之礼待我。只是对我而言,布兰和瑞肯活着比死了有用。”

  “黎德们不也如此?卡林湾就在泽地边缘,霍兰大人如果有心,满可以奇袭您叔叔,但只要您握有他的继承人,他只能按兵不动。”

  席恩没想到这一点。事实上,除了瞄过梅拉一两眼,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处女以外,他根本没把泥人们当回事。“也许你说得对。如果事态允许,我就饶过他们。”

  “我希望您也饶过阿多吧。这孩子是个老实人,您也知道,他只是照着别人的命令行事。想想他为您喂过多少次马,洗过多少次鞍,擦过多少次甲吧!”

  阿多对他而言无足轻重。“他肯束手就擒,就让他活命。”席恩抬起一根指头。

  “别为那野人求情,否则我让你和她一起死。她对我发过誓,却弃如草芥。”

  学士低下头颅。“我不会为背誓者辩解。您看着办吧。我很感激您的慈悲。”

  慈悲,看着鲁温走回队列,席恩静静地想:这是个无情的陷阱,给得太多他们说你软弱无能,给得太少你便成了残暴野兽。不过他心里也明白,学士刚才的谏言确是忠告。父亲满脑子只想打仗征服,但如果守不住,打下一片江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单凭武力和恐怖是做不到这点的。可惜奈德·史塔克把他的女儿都带去了南方——否则席恩任娶一个,便足以把自己和临冬城牢牢拴在一起。珊莎是个可爱的小东西,现在也该成熟到能上床了吧。但她偏偏在千里之外,身处兰尼斯特掌中。真遗憾哪。

  越往深处,森林愈加浓密。松树和哨兵树让位给庞然而黑暗的橡木。纠结的山楂丛隐蔽了危险的沟渠和小溪。多石起伏的小丘一座连着一座。他们经过一间佃农的茅屋,荒废已久,杂草丛生,围绕着一条满满的水沟,静止的水流像钢铁一般放出灰光。此时狗们突然狂吠起来,席恩确信亡命者们已近在咫尺。他一踢笑星,快马加鞭,但走近之后发现的却是一只幼鹿的尸骸……业已支离破碎。

  他下马细看。鹿刚死不久,明显看出是狼干的。猎狗们急切地在它四周嗅闻,一只獒犬则把头直接埋进死鹿尸首,大快朵颐,直到法兰吼着把它赶走。这动物根本没被切割,席恩寻思,狼吃过,但人没有。就算欧莎不敢冒险生火,也该割走几块肉啊,没道理把上好的食物扔在这里腐烂。“法兰,你确定我们跟对了?”他询问,“有没可能你的狗追逐的是别的狼?”

  “我的母狗很清楚夏天和毛毛的味道。”

  “希望如此。姑且信你。”

  快一个小时之后,追踪者们跟随痕迹下到一个斜坡,朝一条因最近的雨水而泛滥泥泞的小溪奔去。就在溪边,猎狗失去了线索。法兰和威克斯带它们涉过溪流,无功而返,狗们则在对岸茫然无措地上下游荡,嗅来闻去。“他们到过这里,大人,但我不知道他们接下来去了哪儿,”驯兽长说。

  席恩下马,跪在溪边,伸出手沾了点水。溪流冰凉。“他们不可能长久地待在里面,”他说。

  “带一半的狗去下游,我去上——”

  威克斯突然响亮地拍掌。

  “怎么了?”席恩道。

  哑巴男孩伸手指点。

  水边的土地湿润而泥泞。狼的足迹清晰可辨。“爪印,是的。所以?”威克斯把脚陷进泥土,左右扭转靴子,挖出一个深沟。

  乔赛斯明白过来。“阿多是个大块头,在泥地里定会留下深深的脚印,”他说。

  “尤其他还负着孩子。但这里所有脚印都是我们自己的。您瞧瞧。”

  席恩大吃一惊,旋即发现对方所言非虚。两匹狼是独自走进了褐色的泛滥溪流。“欧莎一定老远便调转了方向,很有可能,在那匹鹿之前便与狼分道扬镳。她让狼照原路前进,好诱我们继续追赶。”他在他的猎人面前踱步。“假若你两个胆敢骗我——”

  “一路上没有别的踪迹,大人,我发誓,”加斯辩解。“况且冰原狼决不可能离开孩子,至少不会离开太久。”

  这倒不假,席恩想,夏天和毛毛狗应是出去捕猎,饱餐之后便会回到布兰和瑞肯身边。“加斯,穆齐,你们带四条狗折回原路。阿加,你盯住他们,以防他们耍花样。法兰和我继续追踪冰原狼。大家有所发现便吹一声号。倘若直接见到那两只野兽,就吹两声。只需盯住他俩,定能找到他们的主人。”

  他带上威克斯、佛雷家的小孩及“红鼻”加尼往上游搜查。他和威克斯在一边,红鼻和瓦德·佛雷在对岸,双方各带一对猎狗,因为狼在两岸都可能出没。席恩刻意搜寻足印、痕迹,断裂枝条等等,企图通过线索来揭示狼从何处离水上岸。他轻易发现公鹿、麇鹿和獾的足迹。威克斯吓跑一只饮水的狐狸,瓦德追逐草丛中三只奔逃的兔子,努力想射一只。他们看见大熊在一棵高大白桦的树皮上留下的爪印。偏偏冰原狼的痕迹半点也无。

  继续前进,席恩鼓励自己,过了这棵橡树,爬上那道缓坡,通过前面溪流的弯道,我们一定能发现些什么。他一直这么克制自己,走了许久,终于明白是该回头的时候了。不断加剧的焦虑在腹中噬啃。日近中午,他扭转笑星的马头,恋恋不舍地转了几圈,旋即放弃追踪。

  欧莎和那两个小坏蛋不知想出什么法子,始终能在他面前躲来躲去。可是,这不可能啊,他们是步行,何况还有残废和幼童。然而他每多浪费一个钟头,对方逃脱的机率就越大。若是给他们找到村庄……北方人不会拒绝奈德·史塔克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们会送马,送食物,更有人会为保护少主这样的荣誉而战。甚至整个该死的北地都会团结在他们周围,重整旗鼓。

  够了,狼只是去了下游,他紧抓这个念头不放。红母狗会嗅出他们离水登陆的地点,我们很快便能找到他们。

  但当他们与法兰的团队重新会合,席恩只消看驯兽长一眼,便知他的希望已彻底粉碎。“这些臭狗该拿去喂熊,”他恼怒地说,“如果我有熊的话。”

  “不是它们的错。”法兰在一只獒犬和他心爱的红母狗之间跪下,手放在他们身上。“流水无法留存气息,大人。”

  “狼总得在什么地方上岸吧。”

  “这当然。要么在上游要么在下游。我们只要继续搜,一定能发现,现在的问题是,走哪边?”

  “从没听说狼能逆流跑几里路的。”臭佬道。“人还行,当走投无路时,或许能行。狼怎么成?”

  话虽这么说,席恩还是怀疑。这两只野兽决不等同一般的狼。当初就该剥下这挨千刀的怪物的皮。

  同样的故事在他们与加斯、穆齐和阿加会合时再度上演。两个猎人把到临冬城的路折回了一半,却丝毫没有发现史塔克们离开冰原狼独自行动的迹象。法兰的狗变得和主人一样深感挫折,孤注一掷地在树林和岩石间闻嗅,不时还暴躁地互相撕咬。

  席恩不能接受失败。“我们回溪边,再搜一次,这一次尽可能扩大搜索范围。”

  “找不到的啦,”佛雷家的男孩突然开口。“只要吃青蛙的还跟着他们就找不到。泥人都鬼鬼祟祟,他们不像正派人一样光明正大的打,而是躲在暗处,施放涂毒的箭矢。你看不到他,可他看得到你。追他们进沼泽的人没一个回来过。他们的房子会动,就连他们的城堡灰水望也会动。”他紧张兮兮地瞥瞥四周密密匝匝的林木草丛。“搞不好他们正在附近,听我们说话呢。”

  法兰以大笑来表示他的感受。“只要是这片林里的东西,我的狗没有嗅不出来的,连你刚才放的屁也不例外,臭小子。”

  “吃青蛙的身上的体味和人不一样,”佛雷坚持。“他们带着沼泽的臭气,就像青蛙一样,混合了树木和泥水的味道。他们腋下长的不是毛,是青苔,饿的时候,可以不吃东西,只吞泥巴过活,甚至能在泥水底下呼吸呢!”

  按捺不住的席恩刚想痛斥对方这堆奶妈讲的鬼话,鲁温学士却插进来:“历史上,绿先知们曾作过巨大努力来引水入颈泽,从此以后,泽地人和森林之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或许他们确然从中获得秘密的知识。”

  刹那间,整个树林似乎突然黯淡了几分,就如浮云遮日。不懂事的孩子乱讲一通是一回事,但知识渊博的学士说的话分量不同。“我只关心奈德之子布兰与瑞肯,”席恩说。“回溪边去。立即出发。”

  开始谁也没动,他以为人们会抗命,但北方人的责任感最后占了上风。虽然勉强,大家还是沉闷地跟上。佛雷家的小孩变得和他刚才追逐的兔子一般神经质。席恩把人员分散到两岸,顺流而’厂。他们骑行无数里,放慢速度,仔细搜查,每遇危险地段便下来牵马过去,然后继续搜寻,每个树丛都让那群“该拿去喂熊”的猎狗嗅闻探察。有个地方,倒塌的大树堵塞流水,追猎的人们不得不绕过一泓极深的绿池塘,可如果说冰原狼也做了同样的事,他们却没有留下任何脚印或痕迹。看来,这俩野东西——直在游泳。等抓到他们,我让他们游个够,非把他们一起献给淹神不可!

  林间逐渐黑暗,席恩·葛雷乔伊明白自己被打败了。不管是泽地人使用了森林之子的魔法,还是欧莎施展出某种野人的伎俩,总之他是失败·了。他逼迫人们在暮色里继续前进,当最后一丝阳光也消逝无踪后,乔赛斯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这不会有结果,大人。我们只会扭到马,摔断腿。”

  “乔赛斯说得没错,”鲁温学士道。“仅凭几根火把在森林里搜寻犹如大海捞针,毫无意义。”

  席恩觉出喉头胆汁的苦味,胃里则仿佛有一窝毒蛇在缠绕扭打。就这么两手空空地折回临冬城,那他以后干脆换身小丑服和尖帽子得了——整个北境都会把他当成笑柄。如果父亲知道了,如果阿莎……

  “王子殿下。”臭佬催马靠近。“或许史塔克根本就没走这条路。换作我的话,不用说,会往东北,去投靠安伯家。大家都知道,他们对史塔克是很卖命的。然而他们的领地离此很远,这些孩子会先就近避避风头。或许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席恩怀疑地看着他,“说。”

  “您知道那座老磨坊吗,就是孤零零地立在橡树河边的那座?当我身为俘虏被带回临冬城的途中,曾在那里稍事停留。磨坊主的老婆卖干草给我们喂马,押解我的老骑士还逗她的小孩呢。说不定史塔克就藏在那儿。”

  席恩知道那磨坊,甚至还和磨坊主的老婆做过一两次。那里没什么特别,她也无甚特长。“为什么在那里?这磨坊周围有十几个村子和庄园。”

  那双淡色的眼睛里闪动着几分揶揄。“您问为什么?这并不重要。他们就是在哪儿。我有预感。”

  席恩受够了对方兜圈子式的回答。他这双唇还真像两条火热交配的蠕虫。“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敢瞒着我的——”

  “王子殿下?”臭佬翻身下马,并示意席恩也照办。两人都下马后,他打开从临冬城背来的布口袋。“您看看。”

  天色已暗,什么也看不清。席恩不耐烦地把手伸进口袋,在柔软的兽皮和粗糙的羊毛之间摸索。一根尖刺戳痛了他,他合拢指头,手中之物冰凉又坚硬。原来是一枚狼头胸针,由白银和黑玉制成。他忽然明白过来,不禁握紧拳头。“葛马,”他叫道,一边揣测谁可信赖。一个都不行。

  “阿加,红鼻,跟我们走。其他人带上猎狗自行返回临冬城。用不着你们了,我已知道布兰和瑞肯的所在。”

  “席恩王子,”鲁温学士恳求,“您可还记得您的承诺?发发慈悲,您答应过。”

  “慈悲是早上的事。”席恩说。被惧怕总比受嘲笑好。“现在他们惹怒了我。”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一章 琼恩

  夜色中的篝火,在彼端的山坡放光,犹如坠落的星星。其实它比群星更加明亮,但不曾闪烁,只是有的时候膨胀舒展,有的时候堕落阴郁,犹如遥远的花火,微弱而暗淡。

  它就在前方一里远、两千尺高的地方,琼恩估算,居高临下,峡口动静一览无余。

  “风声峡的守望者,”他们之中最年长的人开口。此人年轻时当过国王的侍从,所以黑衣兄弟们至今仍叫他“侍从”戴里吉。“如此明目张胆,曼斯·雷德到底在怕什么?”

  “我看他若知道这些杂种生火,非扒了他们的皮不可。”伊班道,他虽矮胖秃顶,却肌肉壮硕,活像一堆岩石。

  “高山上,火是生命之源,”断掌科林说,“也是取死之道。”奉他指示,自深入山区后,队伍便不再弄出明火。大家以生冷的腌牛肉、硬面包和更硬的奶酪为食,睡觉时则挤在斗篷和毛皮下合衣而卧,彼此取暖。这段经历让琼恩不由得忆起很久以前在临冬城度过的寒夜,那时他和兄弟们同床而眠。如今这些人也是他的兄弟,只是共享的床铺换成了岩石和土地。

  “他们一定配有号角。”石蛇道。

  断掌说:“一个他们永远吹不了的号。”

  “好高的山,晚上爬真是既漫长又要命。”伊班道,一边透过掩护大家的岩石中的裂缝观察遥远的火焰。天空无云,锯齿状的山峰黑压压地拔高爬升,直到极顶,围绕顶峰的极度冰雪在月光下发出苍白的辉芒。

  “如果不慎,也是一段漫长的坠落。”断掌科林说,“依我看,两个人就行。那边也该是两人看守,轮流值班。”

  “我来。”绰号石蛇的游骑兵率先报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琼恩已知他是队中最佳的登山手,此次任务自然非他莫属。

  “我也去,”琼恩说。

  断掌科林望向他。狂风穿过头顶高高的峡口,发出哭嚎——风声峡正因此而得名。某人的坐骑嘶鸣开来,扬腿踢打他们藏身的山洞中多石的薄泥。“狼留下,”科林道,“白毛在月光下太显眼。”他转向石蛇。“事成之后,扔下火把。我们立刻跟上。”

  “开始吧。”石蛇说。

  两人各拿一大卷绳索。石蛇还带了一袋铁钉,一个顶端包裹厚毛毡的小锤。他们把马、头盔、铠甲和白灵一块儿留下。临出发时,琼恩跪在冰原狼面前,任狼用鼻子拱他。“留下来,”他命令,“我会回来找你。”

  石蛇带头。他是个矮瘦男子,将近五十,胡子灰白,但身体比外表看上去要结实得多,也是琼恩所认识的人中夜视能力最佳的一位——今晚正好派上用场。白天,群山一片蓝灰,覆盖冰雪,当太阳消失在参差的峰峦后,一切又成了黑色。而今,明月高挂,将它们染成银白。

  这一对黑衣兄弟走在漆黑岩石中的漆黑阴影里,朝峭壁行去,留下弯曲的轨迹,呼吸在漆黑的空气中结霜。没穿盔甲的琼恩觉得自己赤裸无依,所聿行动更加便利。一路艰苦又缓慢,只因若是匆忙,就得冒摔断膝盖甚至更大的危险。石蛇似乎本能地知道如何下脚,但在这破碎不平的大地上,琼恩只能步步为营,如倍小心。

  风声峡是一长串名副其实的峡谷,漫长而曲折,时而环绕连绵起伏的风雪群山,时而成为不见天日的隐蔽峡道。自从离开森林上山以来,除了自己的伙伴,琼恩未见其他活人。霜雪之牙是诸神所造最为残酷无情之处,对人类饱含敌意。这里风如剃刀,在寒夜中发出尖啸,仿佛母亲在痛悼孩儿;这里的树寥寥无几,且短小猥琐,狼狈地挤在岩缝和裂沟中,小径上方常悬层层岩片,边沿挂着冰柱,远远观之,好似雪白的獠牙。

  即便如此,琼恩并不后悔走这一遭,因为这里也是奇迹之地。他们走过陡峭的石壁边缘,见识了阳光在覆着薄冰的瀑布上闪耀的美景;他们游历长满秋日野花的山间草坪,有蓝色的冰心花、猩红明亮的冷霜火,还有人立起来、赤褐金黄的笛手草;深邃漆黑的洞穴,他简直以为其直通地狱;他还骑马穿越历经风蚀的天然石桥,两边除了无尽长空,什么也没有。老鹰在绝壁上筑巢,到峡沟中捕猎,不知疲倦地张开雄健的蓝灰翅膀,盘桓飞扬,几乎和天空融为一体。有一回他甚至目睹影子山猫猎袭公羊,它如山腹中缓缓溢出的流动烟雾,等待,然后扑杀。

  现在轮到我们扑杀。他希望自己能像影子山猫一样坚定而沉寂,毙敌干净利落。长爪背在后背,但他担心使用的空间,于是也准备好小刀和匕首。对方会有武器,而我没穿护甲。他不禁怀疑今晚谁是影子山猫,谁又来扮演公羊的角色。

  他们沿着小径走了许久,在山的侧面蛇行、婉蜒、转折,不断向上、向上。某些时候,群山相互包庇,无从窥见远方的篝火,但只要走下去,它必在前方重复出现。石蛇挑选的道路根本不容马行,有的地方连琼恩也不得不将背脊贴上冰冷的石头,如螃蟹般拖着脚一寸一寸地钻过去。路径变宽往往不是好事:那将出现大得能吞噬人脚的深洞,无数绊人的碎石以及白天流动、夜晚冷凝的水坑。一步一个脚印小心走,琼恩告诉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

  自离开先民拳峰,他便没有修面,如今唇边的胡须已被霜雪冻成一块。经过两个钟头的攀登,寒风变得如此猛烈,他只能使出全身力气拼命挪动,攀附峭壁,心里默默祈祷不被吹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当狂风暂时止息,他又对自己强调。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

  没过多久,他们所达到的高度便不允许往下察看了。身下为无尽黑暗,头顶是皓月繁星,天地之间,别无他物。“大山就是你的母亲,”几天前,当他们攀登不这么险峻的山峦时,石蛇便告诉过他。“紧紧搂住,将你的脸庞贴紧她的乳房,她决不会遗弃你。”当时琼恩开了个玩笑,说自己一直在找寻生母,没想到在霜雪之牙和她团聚。如今这变得不那么好笑。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他心想,抓得更紧了。

  窄路在一块突出的厚重黑花岗岩前嘎然而止。明亮的月光下,岩石撒下的阴影黑如洞窟。“直着上,”游骑兵平静地说,“爬到他们顶上去。”他摘下手套,塞进腰带,将绳子一头捆住自己腰部,另一头捆住琼恩的腰。“绳子绷紧就跟上。”游骑兵不等回答立即出发,手脚并用,动作快得超乎琼恩想像。长长的绳索缓慢释放。琼恩靠近来观察,认真学习对方移动的姿势,记下每个落脚支撑之处。当最后一卷麻绳也被松开,他连忙摘下手套跟进,速度则迟缓了许多。

  石蛇将绳子绕上平滑突出的山石,人在旁边等候,一伺琼恩接近,便又放松开来,继续前进。这一次当绳子拉张完毕,却没了适宜的岩石,于是他拿出毛毡包裹的锤子,轻轻敲打,将铁钉凿进山石。声音虽轻,但每一击都在岩壁间回荡,使得琼恩不住畏缩,以为野人们定能听见。当铁钉扎好,石蛇将绳子系牢,琼恩便即跟进。吮紧大山的奶子,他提醒自己。别低头。重心放脚上。别低头。盯着眼前的石头。这钉子很牢,是的。别低头。撑到那块悬壁就能喘口气,所以快走!决不低头。

  他一度一脚踩空,胸膛里的心脏顿时停止了跳动,但诸神保佑,没有摔下去。岩石里的寒气渗进指尖,他却不敢戴上手套——不管它们咋看起来多紧密,毛皮和布料在皮肤与石头之间摩擦,都是会打滑,害他送命的。烧伤的手掌逐渐僵硬、疼痛。不知何时,拇指甲也掉了,手到之处便留下一抹抹鲜血。他只希望到达终点时十指还健全。

  他们向上攀登,向上,向上,犹如两道蠕动在月光照耀的岩墙上的黑影。任何站在峡谷的人都能轻易发现他们,但高山遮挡了野人的营火。他们应该很近了,琼恩感觉得到。但他心中所想却不是毫无防备、等候着他的敌人,而是临冬城里的兄弟。布兰那么爱攀爬,我要有他十分之一的勇气就好了。

  岩墙在三分之二高的地方被一道冰石裂沟所横断。石蛇伸手助他攀越。见他已重戴手套,琼恩也照办。上顶之后,游骑兵扭身向左,他俩在平台上爬行近三百尺,直到透过峭壁边缘,看见昏暗的橙色光芒。

  野人们将营火生在谷口最窄处上方的一道浅凹里,其下有根垂直的岩柱,后方由山壁遮挡狂风。两个黑衣兄弟正好利用防风壁缓缓爬行,匍匐前进,直到俯视对手。

  一人睡着了,紧紧蜷身,埋在小山似的毛皮底,琼恩只能看见篝火下鲜红的头发。第二人紧靠火堆而坐,正往里添树枝,一边唠唠叨叨地抱怨寒风。最后一人守望峡道,虽然现在没什么可看,只有环绕积雪峰峦的无尽黑暗,但他并未松懈。号角正在他身上。

  三个人。琼恩不免有些惴惴不安。本以为是两个,好在一人正睡着觉。不过不管下面是两个、三个还是二十个,他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石蛇碰碰他胳膊,指指持号角的野人,琼恩则朝火堆边的人点点头。挑选牺牲品,感觉真奇特。可他半生舞剑习盾,不就为了这一时刻?罗柏第一次上战场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觉?他不禁好奇,但现下无暇仔细思考。石蛇的动作迅如其名,伴着如雨的卵石,他跳进野人营地。琼恩长爪出鞘,紧跟而前。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事后琼恩无比钦佩那名宁肯吹号角、不愿拿武器的野人的勇气。他本已把它举到唇边,但石蛇抢先一步掷出短刀将号击飞。琼恩的对手跳起身,顺手抓起燃烧的木头就朝他脸捅来。他连忙闪躲,只觉热气扑面而至,同时眼角余光见到沉睡者也开始了行动,心知必须速战速决。火棍再次扫来,他矮身跳前,双手握紧长柄剑突刺。瓦雷利亚钢穿透皮革、毛皮,羊毛和血肉,但野人在倒下之前,仍奋力争夺,扭下琼恩的剑。那边的熟睡者已在毛皮下坐起身。琼恩拔出短刀,抓住对方头发,将刀锋伸向他的下巴,伸向他的——不,她的——

  他的手猛然停住。“女的。”

  “守望者,”石蛇道,“野人。解决她。”

  他看见她眼中的火焰和恐惧。短刀割伤了她白皙的脖子,鲜血顺着锋刃一滴一滴往下流。一刀解决她,他告诉自己。他们彼此靠得很近,他能闻到她呼吸里的洋葱味。她比他年轻,虽然长得和艾莉亚完全说不上形似,但怀有的某种特质却让他想起了小妹。“你投不投降?”他问,一边将刀子转开些。她要是不投降怎么办? “我投降。”她的吐词在冷气里结雾。

  “那……你就是我们的俘虏。”他把短刀从她咽喉柔软的皮肤旁拿开。

  “科林没吩咐抓俘虏。”石蛇说。

  “他也没禁止。”琼恩放开女孩的头发,她急促后退,远离他们。

  “她是个矛妇,”石蛇指指她刚才睡觉的毛皮褥子边放着的长柄斧,“刚才正要抓武器。你若慢半拍,早被她砍翻。”

  “我不会慢半拍。”琼恩一脚将斧头踢到女孩够不着的地方。“你有名字吗?”

  “耶哥蕊特。”她用手揉揉喉头,双手一片血红。她吃惊地望着血迹。

  琼恩收刀入鞘,从被他杀死的男人体内拔出长爪。“你是我的俘虏了,耶哥蕊特。”

  “我给你讲了名字。”

  “我是琼恩·雪诺。”

  她不由一缩。“邪恶的姓氏。”

  “私生子的姓氏,”他说,“我父亲是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公爵。”

  女孩警惕地望着他,石蛇则讽刺地轻笑道:“没弄错吧?该作口供的是俘虏。”游骑兵把一根长枝条插进火中。“不过她什么也不会说,野人多半宁可咬舌自尽也不回答问题。”枝条末端愉悦地燃烧起来,他上前两步,将其扔下峡谷。火枝旋转着落入夜空,消失无踪。

  “火葬死者,”耶哥蕊特突然开口。

  “这点火不够,而力口柴会暴露目标。”石蛇转过头,朝着黑漆漆的远方看去,搜索亮光的痕迹。“附近还有野人,对不对?”

  “烧了他们,”女孩顽固地重复,“除非你想再杀一次。”

  琼恩猛然想起死去的奥瑟和他冰冷的黑手。“或许我们该考虑她的建议。”

  “办法多着呢。”石蛇跪在他的受害者身边,脱下对方的斗篷、靴子、腰带和背心,用自己的瘦肩扛起尸身,带到悬崖边,随后念念有词地投掷下去。不一会儿,下方远处传来一声含混、沉重的闷响。这时游骑兵又把第二个死人剥了个精光,拖到边沿。琼恩过来提起野人的脚,两人合力将其抛进无尽的黑暗中。

  这期间,耶哥蕊特一直冷眼旁观,沉默不语。经过仔细观察,琼恩发现她并非那么年幼,或许有二十岁,只是与年龄不相称地矮小,外弯的膝盖,圆脸,小手,还生了个狮子鼻,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朝着四面八方延伸。她蹲在那里显得很臃肿,其实是层层毛皮、羊毛和皮革造成的错觉,事实上,毛料下的她说不定和艾莉亚一般瘦骨伶仃。

  “你们被派来监视我们?”琼恩问她。

  “监视你们,以及其他东西。”

  石蛇用篝火暖手。“峡谷那边有什么?”

  “自由民。”

  “有多少?”

  “几百几千呢,包你大开眼界,乌鸦。”她笑了,牙齿虽不整齐,却洁白异常。

  她根本不懂计数。“你们干嘛在那儿集合?”

  耶哥蕊特沉默。

  “你的国王到霜雪之牙做什么?你们不能久留,那里没有食物。”

  她扭头不看他。

  “你们打算进军长城?什么时候吁”

  她望向火焰,只当没听见他的话。

  “你知道我叔叔,班扬·史塔克的消息吗?”

  耶哥蕊特无动于衷,石蛇哈哈大笑:“待会她要是咬舌自杀,可别怪我没警告你。”

  一声隆隆的低吼在山石间回荡。影子山猫,琼恩立刻明白。他起身时又听见另一只的咆哮,近在咫尺,于是他旋身拔剑,侧耳聆听。

  “它们不会过来,”耶哥蕊特说,“它们专为尸体而来。这些猫能在六里之外闻到血腥。今晚,它们会盘桓在尸体边,把它啃得一干二净,连骨髓也不放过。”

  琼恩清晰地听见它们进食发出的回音,这让他很不舒服。篝火的温暖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疲惫,但他不敢睡。他捉到了俘虏,就有责任保护她。“他们是你亲人吗?”

  他轻声问她。“就我们杀的那两个?”

  “不比你亲。”

  “我?”他皱眉,“什么意思?”

  “你说你是临冬城的私生子。”

  “是啊。”

  “那你母亲是谁?”

  “我不知道……反正是个女人。”这句话有人对他说过,但他想不起来是谁。

  她第二次笑了,洁白的牙齿一闪而过。“难道她没给你唱过‘冬雪玫瑰’?”

  “我没见过我母亲,也没听过这首歌。”

  “歌是‘吟游诗人’贝尔所写,”耶哥蕊特说,“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塞外之王。自由民人人会唱他写的歌,不过你在南方可能没机会听到罢了。”

  “临冬城不算南方。”琼恩辩驳。

  “不,对我们而言,长城以南就是南方。”

  他从没这样想过。“看来,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

  “是啊,”耶哥蕊特同意,“一直都是。”

  “你讲讲这个典故,”琼恩催促她。等科林上山还有几个小时,听听传奇或能让他保持清醒。

  “我想听。”

  “这故事恐怕你不会喜欢。”

  “没关系。”

  “好个勇敢的黑乌鸦,”她嘲弄道。“好吧,那我就说说。从前,贝尔在当上自由民的国王之前,曾是一位了不起的掠袭者。”

  石蛇哼了一声,“换言之,杀手、土匪和强奸犯。”

  “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耶哥蕊特道,“当时临冬城的史塔克领主悬赏贝尔的人头,却总是抓不到,失败的滋味让他无比苦恼。有一天,他恼羞成怒地指责贝尔是个只会欺负弱小的懦夫。消息传来,贝尔发誓要给这位领主一个难忘的教训。所以,他翻越长城,走上国王大道,在一个寒冷的冬夜抵达临冬城。他手执竖琴,自称来自斯卡格斯岛的斯戈里克。斯卡格斯岛是海豹湾中的大岛,由于偏远,只在名义上归顺于史塔克。而‘斯戈里克’一词在古语中是‘骗子’的意思,那是先民的语言,巨人们至今仍在用它。”

  “天南地北,歌手们总是处处受欢迎,所以贝尔受邀参加史塔克大人的宴席,为身处高位的领主弹奏作乐,直到深夜。他弹奏古老的歌调,唱过自己谱写的新曲,表演得非常动人,以至于结束之后,领主提议要他自行挑选东西作为奖赏。‘我只要一朵花,’贝尔回答,‘临冬城的花园里绽放得最鲜艳的那朵花。…

  “那个时候,恰逢冬雪玫瑰怒放之刻,没有花朵比它更为珍贵和稀有。所以史塔克大人立刻命人前去自己的玻璃花园,摘下最美丽的冬雪玫瑰,作为歌手的报酬。人们以为一切就此结束,但当黎明到来时,歌手却神秘地失了踪……同时消失的还有布兰登大人的闺女。她的床空空荡荡,只在睡过的枕边有贝尔留下的玫瑰花,碧蓝如霜。”

  琼恩从没听过这个故事。“是哪个布兰登?筑城者布兰登活在英雄纪元,大概比贝尔早了几千年。还有焚船者布兰登和他父亲造船者布兰登,可是——”

  “这位是‘失女者’布兰登,”耶哥蕊特尖刻地说。“你到底想不想听故事,嗯?”他绷起脸:

  “说吧。”

  “布兰登大人只有这一个孩子,所以他心急如焚,派出成百的黑乌鸦到北方来搜索。但他们既没找到贝尔,更没发现他女儿的踪影。徒劳无益地寻找大半年之后,领主大人伤心得一病不起,而史塔克家族的血脉似乎要在此断绝。但某天晚上,正当布兰登大人静卧等死时,却听见了婴儿的啼哭。他一跃而起,循声而去,居然在女儿的卧房里找到了女儿,她正在熟睡,怀中有个婴儿。”

  “贝尔带她回来了?”

  “不。他俩一直都在临冬城,藏在城堡下死人的地窖里。歌谣中说,那位少女深爱着贝尔,以至于愿为他怀孩子……不过实话实说,贝尔写的曲子里每个少女都爱他。不管怎样,贝尔终究留下这个孩子,作为对他不告而摘的玫瑰的回报,而这个孩子长大之后也成为下一任史塔克大人。所以说——你身上有贝尔的血统,跟我一样。”

  “这故事不是真的,”琼恩说。

  她耸耸肩。“或许是,或许不是。但总之,那是首很美的歌。我妈常对我唱。她也是个女人,琼恩·雪诺,跟你妈一样。”她揉揉被他短刀割伤的脖子。“歌谣唱到人们找到婴儿,便告一段落,不过整个故事却有个悲惨的结局。三十年后,贝尔当上塞外之王,率领自由民大举南下,年轻的史塔克大人领军在冰霜渡口迎战他……并杀了他,因为贝尔在决斗中无法对儿子下手。”

  “所以儿子杀掉了父亲,”琼恩说。

  “是的,”她道,“但诸神诅咒弑亲者,即便他是无意犯下的过错。当史塔克大人作战归来,他母亲远远望见儿子枪尖上贝尔的头颅,便在悲伤之中纵身从高塔跳下。做儿子的也没活多久,他后来被手下某位领主剥了皮,并拿皮当斗篷。”

  “你说的这个贝尔在撒谎。”琼恩告诉她,这怎么可能?

  “不对,”耶哥蕊特说,“我只能说诗人承诺的真相和你我心目中的真实并不雷同。反正,你要我说故事,我也告诉了你。”她转头不再看他,闭上眼睛,似乎要睡了。天亮之时,断掌科林终于赶到。东方的天空变为靛青,漆黑的山岩由黑转蓝。石蛇首先发现跋涉而上的游骑兵们,琼恩便弄醒他的俘虏,捉住她的胳膊,下去会合。谢天谢地,这里有其他道路通往山峦的北方和西方,且都比来时攀登的途径好走。前进一段之后,他们等在一个狭窄的隘口,直到兄弟们牵马出现。白灵嗅到气味,跑在最前。琼恩连忙蹲下,任冰原狼用嘴咬住他的手腕,使劲拖来拉去,这是他们之间常玩的游戏。但当他抬头,却发现耶哥蕊特望着他,眼睛睁得鸡蛋似的又大又白。

  断掌科林对新来的俘虏未作评论。“上面有仨,”石蛇告诉他。别的无需多言。

  “前两个我们在路上刚见过,”伊班道,“至少见到了猫留下的残骸。”他乖僻地打量女孩,怀疑清楚地写在脸上。

  “她投降了,”琼恩发现自己必须解释。

  科林表情冷漠,“知道我是谁?”

  “断掌科林。”女孩在他面前犹如半大小孩,却大胆地回望。

  “说实话,要是我落到你们手里,然后投降,能得到什么?”

  “死得快一点。”

  高大的游骑兵转向琼恩。“我们没有多余的食物,更不可能分配人力来看守。”

  “前路艰险,小子,”侍从戴里吉说,“当需要安静的时候一声喊,咱们就全完了。”

  伊班抽出匕首。“钢铁之吻让她永远闭嘴。”

  琼恩只觉喉咙干燥。他无肋地看着其他人。“她对我投降了。”

  “那你就得做你该做的事,”断掌科林说,“记住,你是临冬城的血脉,守夜人的汉子。”他望向其他人。“走吧,兄弟们。让他自己完成。咱们不在场会让他好过些。”说完他率领人们踏上险峻扭曲的小径,迎着粉红的阳光,朝山峰隘口走去。不久之后,原地只剩琼恩、白灵和野人女孩。

  他以为耶哥蕊特会逃跑,但她只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盯着他瞧。“你没杀过女人,对不对?”他摇摇头,她接着说,“我们和男人一样会死。不过,你不必杀我。听我说,曼斯会收留你,我知道他会。这里有秘密通路。那些乌鸦永远抓不到我们。”

  “我和他们都是乌鸦,”琼恩道。

  她点点头,做出听天由命的姿势。“之后,烧了我?”

  “我做不到。烟雾会被发现。”

  “没错。”她耸耸肩,“好吧,葬身影子山猫肚腹还不算最糟的死法。”

  他将长爪拔出肩。“你怕不怕?”

  “昨晚很怕,”她承认。“但如今太阳已然升起。”她拨开头发,露出脖子,跪在他面前。“狠狠地、照准了斩,乌鸦,不然我做鬼也来找你。”

  长爪不若父亲的寒冰那般颀长沉重,但依旧是瓦雷利亚钢制成。他久久触碰刀锋,估算挥击的位置,此时耶哥蕊特开始颤抖。“好冷,”她说,“快,动手吧。”

  他把长爪高举过头,双手紧握。只需利落一刀,用尽全身力气。至少,我能让她痛快干净地死去。我是父亲的儿子。不是吗?不是吗?

  “动手,”半晌之后,她再次催促。“私生子啊,快动手。我不能永远勇敢下去。”当那一击始终未曾落下,她终于回头来看他。

  琼恩垂低长剑。“走,”他嘀咕道。

  耶哥蕊特凝视他。

  “快,”他说,“趁我的理智还没恢复,走。”

  她跑了。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二章 珊莎

  南方的天空浓烟密布。乌黑的烟柱从远方成百火堆中盘旋升起,黑色的手指掩盖星辰。黑水河对岸,火焰占满地平线,彻夜燃烧,而在这一边,小恶魔点燃整个河滨地区:码头和仓库,民宅和妓院,城墙外的一切统统焚毁。

  即使身处红堡,空气中也有灰烬的味道。当珊莎在宁静的神木林里找到唐托斯爵士时,他看到她的红眼睛,便问她是否哭过。“只是烟尘的关系,”她撒谎,“似乎半个御林都在燃烧。”

  “史坦尼斯公爵想把小恶魔的野人熏出森林。”唐托斯说话时摇摇晃晃,一手扶住栗树树干,红黄相间的小丑装上沾染一片酒渍。“他们杀死他的斥候,袭击他的辎重车队,还到处放火。我听小恶魔对太后说,史坦尼斯得训练他的马儿吃灰烬,因为他将找不到一片叶子。以前身为骑士,听不到这许多事,如今成了弄臣,他们却对我视若无睹,谈话时当我不存在。我告诉您——”他俯身靠近,酒气直喷到她脸上“——八爪蜘蛛花钱收买一切琐碎消息,我想月童已为他服务好多年了。”

  他又喝醉了。他自称可怜的佛罗理安,果真名副其实。但现在我只能指望他。“史坦尼斯公爵真的烧了风息堡的神木林?”

  唐托斯点头。“他将树木积成一个巨大的柴堆,奉献给他的新神,红袍女祭司要他这么做的。听说他现在灵肉都归她驱使,甚至发誓一但夺取君临,便要焚毁贝勒大圣堂呢!”

  “烧就烧吧。”珊莎初次见到大圣堂的大理石墙和七座水晶塔时,真以为这是世上最美的建筑,但自乔佛里在圣堂讲坛上将父亲斩首后,她对之则是满心厌恶。“烧干净最好。”

  “嘘,孩子,诸神会听见的。”

  “怎么会?他们从不听我祈祷。”

  “他们在听,所以才派我来,不是吗?”

  珊莎用手抠抠树皮,觉得自己头晕眼花,似乎有点发烧。“就算他们派你来,又有什么用呢?你答应带我回家,可我一直走不了。”

  唐托斯拍拍她手臂。“我跟某个人谈过了,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您的朋友,小姐。等时机一到,他便会雇艘快船,送我们去安全的地方。”

  “现在正是时机,”珊莎坚持,“现在开战在即,没人会注意我。我想我们只要行动,就一定能溜出去。”

  “孩子呀,孩子。”唐托斯摇摇头。“溜出红堡很简单,我们能做到。但每道城门都戒备森严,何况小恶魔还封锁了河道。”

  这是事实。如今黑水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空旷。所有渡船都撤到北岸,而商船要么逃走,要么被小恶魔扣留,用于作战。放眼望去,惟一的船是国王的战舰。它们不断来回穿梭,保持在河中央的深水区,与南岸史坦尼斯的弓手飞箭往来。

  史坦尼斯公爵本人还在行军,但他的先锋部队已于两天前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先行抵达。早上醒来,全君临都看到了他们的帐篷与旗帜。珊莎听说他们有五千人之多,几乎相当于城里金袍卫士的总数。敌人营地里飘扬着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伊斯蒙家族的海龟旗以及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他们的指挥官是古德·莫里根爵士,一个著名的南方骑士,从前是蓝礼的绿衣卫。他的旗帜乃是一只飞鸦,在风雨欲来的碧绿天空中大展黑翅。但最令整个城市揪心的还是那些淡黄的旗,长长的旗穗拖在后面,如火焰一样摇曳,原本该是家族纹章的地方放着神的标记: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大家都说,等史坦尼斯亲临城下,他的人马将达到乔佛里的十倍。”

  唐托斯捏捏她肩膀。“亲爱的,兵力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在大河对岸,没有船过不来。”

  “可他有船,而且比乔佛里的多。”

  “风息堡到这儿路程遥远,舰队需经马赛岬,穿过喉道,进入黑水湾。或许正道诸神会卷起风暴,把他们统统抹去。”唐托斯充满希望地微笑。“我知道您很不容易,但是孩子,千万得耐心。等我的朋友回到都城,我们就会有船。您不要怕,请相信您的佛罗理安吧。”

  珊莎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肚子里则有恐惧绞动抽搐,一天比一天强烈。弥赛菝公主离去那天的经历一直在梦中纠缠不休,梦魇黑暗而令人窒息,令她每每在深晚惊醒,拼命喘气。群众的尖叫萦绕耳际,不成词句,活像动物的嘶喊。他们把她团团围住,各种东西朝她扔来,还想将她拉下马,若不是猎狗杀开一条血路来救她,后果不堪设想。想想看,他们将总主教撕成碎片,用石头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您不要怕!他居然要我别害怕!

  其实全城都陷入了恐慌。珊莎在城堡围墙上看到,老百姓们统统关闭窗户,上好门闩,似乎这样就能保住性命。上次君临城陷,兰尼斯特家肆意奸淫掳掠,带走几百条人命,那一次还是开城投降的。而今小恶魔意图抵抗,城破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矢口。

  唐托斯还在喋喋不休。“如果我还是骑士,就得穿上盔甲,和其他人一起守城。我真该亲吻乔佛里国王的脚,真心实意地感谢他的安排。”

  “你去谢他把你变成弄臣,他就会让你再做回骑士,”珊莎尖刻地说。

  唐托斯咯咯笑道:“我的琼琪是个聪明姑娘,不是吗?”

  “乔佛里和他母亲说我很笨。”

  “他们这样想就好,亲爱的,这样您更安全。瑟曦太后,小恶魔以及瓦里斯这些人当彼此是毒蛇猛兽,像老鹰一样互相盯得紧紧的,到处花钱雇人探听消息,但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就没人劳神关心,对不对?”唐托斯捂住嘴巴,打了个嗝。“诸神保佑您,我的小琼琪。”他的泪水涌上来,是酒的缘故。“请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小小的吻吧。一个聿运之吻。”他摇摇晃晃地向她靠近。

  珊莎避开他探出的湿润双唇,轻轻吻在他胡子拉碴的脸颊上,并跟他道晚安,竭尽全力才没有哭泣。最近她哭得太多。这样很不体面,她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住。有时为了一些琐事,眼泪便掉下来,怎么都收不住。

  梅葛楼的吊桥无人看守。小恶魔将大部分金袍卫士调去守城,而白袍的御林铁卫们而今也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步步尾随她。只要别离开城堡,珊莎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但她哪儿也不想去。

  她穿过布满尖锐铁刺的干涸护城河,走上狭窄的高架楼梯,当到达卧房门口时,居然不想进去。房间的墙壁让她窒息,明知里面窗户大开,她仍然感觉空气稀薄。

  于是珊莎转回楼梯,继续攀登。浓烟遮掩了群星和一轮纤细的新月,堡顶黑呼呼的,满是阴影。但从这儿看出去,全城尽在眼帘:红堡高耸的塔楼和巨大的角堡,下方如迷宫般的城市街道,西面南面是奔流的黑水,东面则是海湾,以及一丛丛烟柱和灰烬,火,到处都是火。近处,士兵擎着火炬,像蚂蚁一样爬满城墙和从城垛延伸出的塔楼。烂泥门下,飘荡的烟尘中依稀可辨三座投石机的轮廓,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型投石机,高过城墙足足二十尺。但这一切都不能减轻她的恐惧。一阵尖利的刺痛突然袭来,珊莎紧捂肚子,眼泪夺眶而出。她差点摔下去,幸亏一个影子突然闪出,用强有力的手紧扣她的胳膊,将她稳住。

  她仓皇地抓向城垛寻求支撑,指头在粗糙的岩石上乱扒。“放开我,”她大喊。“放开!”

  “小小鸟认为自己真的长翅膀,是吗?还是想学你弟弟一样当瘸子啊?”

  珊莎想挣脱他的抓握。“我不会掉下去。我只是……被你吓了一跳,如此而已。”

  “我吓着你了?我还是把你吓着了?”

  她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神。“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我……”她瞥向别处。

  “算了吧,小小鸟,你还是不敢正眼看我,对不对?”猎狗放开她。“呵呵,当你被暴民围住时,倒挺高兴看见我的脸啊,记得吗?”

  这一切,珊莎记得再清楚不过。她记得他们的吼叫,记得鲜血从石块砸破的额角沿着脸颊流淌而下,记得那个想把她从马上拉下去的男人嘴里喷出的刺鼻蒜味。她仍能感觉那几根冷酷的手指钳着自己手腕,让她失去平衡,摇摇欲坠。

  她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但那只手忽然一阵抽搐,五根手指一起抽搐,手的主人像马一样尖声嘶叫。胳膊落地,另一只手,另一只更强壮的手将她推回马鞍。大蒜气味的男人倒在地上,手臂断处血流如注,但周围还有许多人,有的甚至手拿棍棒。猎狗策马相迎,长剑舞成一片钢铁幻影,所经之处血肉横飞,人们四散奔逃。他所向披靡,仰天长笑,那张烧伤的可怕脸庞似乎顷刻间变了形。

  而今,她逼自己再度正视那张脸庞,真正地看。这是礼貌,贵妇人必须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疮疤,甚至不是他嘴唇抽搐的模样,最——T,h~的是他那双眼睛。她从没见过如此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我……我想我事后该去找你,”她吞吞吐吐地说,“当面向你道谢,因……因为你救了我的命……你真勇敢。”

  “勇敢?”他的笑声好似咆哮。“狗追老鼠有何勇气可言?他们三十个对我一个,却无一人敢直视我的眼睛。”

  她讨厌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刺耳,那么怒气冲冲。“你觉得吓唬老百姓很令你愉快吗?”

  “不,杀人才让我愉快。”他的嘴巴再度抽搐。“你爱怎么皱脸都行,但在我面前,不要故作虔诚。你出身世家,可别告诉我艾德·史塔克公爵从没杀过人啊?”

  “他只是履行责任,没有喜欢过。”

  “他这么告诉你?”克里冈再次大笑。“看来你父亲不是个骗子便是个傻瓜。杀戮才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他拔出长剑。“这就是真实。想必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在贝勒大圣堂前深有体会。瞧啊,临冬城公爵,国王之手,北境守护,了不得的艾德·史塔克,传承八千年之久的血脉……却被伊林·派恩一剑斩首,不是吗?你记不记得,当人头落地时,他的躯体还手舞足蹈地痉挛?”

  珊莎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于是抱住自己。“你为何总这么讨厌?我是在感谢你。”

  “没错,你把我当作那些你喜欢的‘真正的骑士’。算了吧,小妹妹,你以为骑士有什么用?成天穿着黄金铠甲,一心博取女士欢心?我告诉你,骑士惟一的用处就是生来被我杀。”他将长剑锋刃抵住她脖子,就在耳朵下面,她可以感觉它的锋利。“我从十二岁时开始杀人,至今刀下之鬼已数不胜数。不论历史悠久的世家豪门,一身天鹅绒的肥佬富翁,趾高气昂的贵族骑士,是的,还有女人和小孩——人为鱼肉,我为刀俎。他们尽可以占有土地,神灵和金钱!他们尽可以彼此高呼‘爵士’。”桑锋·克里冈朝她脚边啐了一口,以示不屑。“我只要这个,”他边说边把剑从她咽喉举起,“有了它,世上我什么都不怕。”

  除了你哥哥,珊莎心想,但她控制情绪,没说出口。看来,他正如他自己所说,真是一条狗,一条坏脾气的疯狗,谁想摸他反而被咬,谁想伤他主人他也和谁拼命。“河对岸那些人你也不怕?”

  克里冈转头望向远处的火焰。“火,”他还剑入鞘。“火是懦夫的武器。”

  “史坦尼斯公爵不是懦夫。”

  “但也没他哥哥的气概。区区一条小河,难不倒劳勃。”

  “他要是过了河,你怎么办?”

  “战斗。杀人。也许被杀。”

  “你不害怕吗?你犯下这么多罪孽,人死以后,也许会被诸神罚下七层地狱呢。”

  “罪孽何在?”他大笑,“诸神何在?”

  “诸神创造了我们所有人呀。”

  “所有人?”他嘲讽地笑道。“那你告诉我,小小乌,什么样的神会创造出小恶魔那样的怪物?什么样的神会容忍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那样的弱智?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他们只是创造绵羊好让狼不挨饿,创造弱者来给强者愚弄。”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弱者。”

  他嗤之以鼻。“真正的骑士和诸神一样,都不存在,活在人间,倘若无法自卫,就是死路一条,必须为别人让道。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千万别相信旁的说法。”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

  “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好了,快飞吧,小小鸟,你不敢面对我,我则受不了你的偷看。”

  她一声不吭地跑开。她害怕桑铎·克里冈……然而,她心中又忍不住希望唐托斯爵士有一点点猎狗的桀骜。诸神是存在的,她告诉自己,真正的骑士也存在。所有的故事都不是谎言。

  当晚,珊莎又梦到了暴动。暴民们朝她蜂拥而来,大声尖叫,像一头疯狂的千面野兽。不管她转向何方,眼前都是一张张扭曲的脸孔,仿佛戴着凶残的怪兽面具。她哭着告诉他们,告诉他们自己是个乖女孩,但他们还是照样将她从马上拉下来。“不,”她高喊,“不,求求你们,请不要,不要啊!”没人理会。她大声呼唤唐托斯爵士,呼唤她的兄弟,呼唤死去的父亲和冰原狼,呼唤那曾献给她一朵红玫瑰的英勇的洛拉斯爵士,但无人前来救她。她呼唤歌谣中的英雄,呼唤傻子佛罗理安、莱安·雷德温爵士以及龙骑士伊蒙王子,但他们都听不见。女人们像黄鼠狼一样涌上前,把她围住,掐她的腿,踢她肚子,还有人打她的脸,牙齿碎裂开来。然后是钢铁闪耀的光芒,匕首刺进肚腹,一刀一刀又一刀,直到她整个人支离破碎,只剩丝丝潮湿闪亮的肉片。

  她醒了。苍白的晨光斜射进窗,但她只感到恶心疼痛,好像一夜没睡似的。双股之间有些黏黏的东西,掀开毯子一看,原来是血。一时之间,她只想到噩梦成真。她还记得刀子在体内扭转撕割的滋味。于是她恐惧地挪动,想踢床单却滚到了地上,赤裸身子,喘着粗气,下体流血,满心恐惧。

  但当她趴着蜷在地上,忽然明白了过来。“不要,千万不要,”珊莎呜咽着,“求求你,千万不要啊。”她不要自己发生这种变化,不是现在,不是在这里,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

  疯狂攫住了她,她撑着床柱站起身,走到水盆边清洗大腿,擦掉那些黏黏的东西。腿是清干净了,水却成了粉红。女侍一进门就会发现。然后她想到床单,于是冲回床边,惊恐地瞪着那滩暗红污渍,她所有的秘密就清楚明白地摆在那里。怎么办?怎么办?必须抢在别人看见之前处理掉,否则就晚了。她不要被逼着跟乔佛里结婚,她不要跟他睡在一起啊!

  珊莎抓起匕首,切割床单,把污渍挖下来。她们问起这个洞,我要怎么说呢?热泪从脸上滚落。她将撕破的床单扯下,发现毯子上也有血。我把它们全烧光。她将证物聚成一团,塞进壁炉,用床边油灯里的油润湿后,点火焚烧。然后她意识到血早就—·路透过床单渗进羽毛床垫,因此她把床垫也抱来。它又大又重,很难移动,珊莎费尽全力,才塞了一半进火里。正当她双膝跪地,拼命将床垫往火焰里推,浓密的灰烟在四周旋转,充溢房间的时候,门猛然打开,她听见女侍倒抽一口气。

  最后,三人合力才将她拖开。之前的一切都白费工夫。床单虽已焚毁,但当她被架开时,两条大腿又是血迹斑斑。她仿佛用身躯向全世界展开一面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旗帜,明目昭彰地将自己出卖给了乔佛里。

  火被扑灭以后,她们抬走焦黑的羽毛床垫,驱散屋内烟尘,然后拿来浴盆。女人们进进出出,低声细语,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她们将浴盆注满滚烫的热水,替她沐浴冲头,还给她一块布裹在两腿中间。此时珊莎已经冷静下来,不禁为自己的愚行感到羞愧。浓烟把大部分衣服都毁了。有个女人出去带回一件绿色羊毛连衣裙,大小基本合身。“这不如您自己的东西漂亮,但只好凑合着用,”她一边说一边将它从珊莎头上套下。“您的鞋还完好,您至少不用光脚去见太后。”

  珊莎被带进瑟曦·兰尼斯特的书房时,她正在吃早餐。“坐下,”太后和蔼地说,“饿不饿?”她指指桌上,有粥,蜂蜜,牛奶,白煮蛋和脆皮炸鱼。

  她一见食物就想吐,好似肠胃打了结。“我不饿,谢谢您,陛下。”

  “哼,咱们的提利昂和史坦尼斯公爵闹得每样食物都有灰烬的味道。不过你也放起火来了,想做什么呀?”

  珊莎低头,“血把我吓坏了。”

  “血是你成为女人的标志。凯特琳夫人应该早告诉过你作好心理准备。你的初潮到来,仅此而已。”

  珊莎从没感觉如此语穷词短。“母亲大人是告诫过我,可我……我以为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

  “我不知道。应该不会这么……脏乱,应该比较神奇。”

  瑟曦太后忍俊不禁。“等生个孩子,珊莎,你就明白了。女人的生命九分脏乱,一分神奇,你很快就会知道……而表面上神奇的部分往往最为脏乱。”她啜一口牛奶。“那么,你现在是女人了,有没有一点概念,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已适合同房共枕,”珊莎说,“并为国王怀孩子。”

  太后苦笑,“你已不像从前那样期盼这个了,我看得出来,也不会怪你。乔佛里向来不太听话,甚至连他出生……我整整辛苦了一天半才把他生出来。你无法想像那种疼痛,珊莎,我的尖叫声如此之大,想必劳勃在御林里都能听见。”

  “国王陛下没陪在您身边?”

  “劳勃?劳勃在打猎。这是惯例,每当我产期一近,我的王夫便带着猎人和狗逃进森林。回来的时候,他送我一堆毛皮或一只鹿头,我则给他一个孩子。”

  “我提醒你,我可不想他留下。我有派席尔大学士和足以组成一支军团的助产妇,以及我弟弟。他们不让詹姆进产房,他笑问:谁敢拦他?”

  “乔佛里恐怕就不会这么爱你了。这你该去感谢你妹妹——如果她还没死的话。他永不会忘记在三叉戟河畔她是如何当你的面羞辱他,他会羞辱你作为报复。不过,你比外表看上去要坚强,估计能挺住一点点的羞耻。瞧,我不就挺过来了吗?你也许永远不会爱上国王,但你会爱着他的孩子。”

  “我全心全意地爱着国王陛下,”珊莎说。

  太后叹口气。“你最好多学点谎话,而且要快。史坦尼斯大人不会喜欢这一句,我向你保证。”

  “新任总主教说,诸神反对史坦尼斯公爵,因为乔佛里才是真正的国王。”

  一丝奇特的微笑闪过太后脸庞,“他是劳勃的嫡子和继承人,但劳勃每次抱起他,他都会大哭,令国王陛下很不喜欢。他那群杂种不但总开心地对他咯咯傻笑,当他把手指放进那些低贱的小嘴时,他们还会高兴地吮吸。劳勃向来渴望欢乐和笑颜,他总是如此,哪里能找到这些他就去哪里,所以去找了他的朋友和他的婊子。劳勃想要被爱。我弟弟提利昂也有同样的毛病。你想被爱吗,珊莎?”

  “每个人都想被爱啊。”

  “看来初潮也没让你变聪明,”瑟曦道。“珊莎,容我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跟你分享一点做女人的智慧。爱是毒药,虽然甜蜜,但依旧能杀人。”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三章 琼恩

  风声峡中一片黑暗。一天中的大半时间,两旁的巨石山峦遮蔽阳光,人马行在阴影下,吐息在冷气里结霜。覆冰的水流自头顶的积雪堆中涓涓滴落,掉在地上,形成冻结的小池,随即被马蹄踩踏而碎。几根杂草从乱石缝隙中挣脱出来,间或还有几点苍白的地衣,但此地没有青草,而他们正在森林之上前进。

  小路既陡且窄,盘旋上升,到了山上,狭隘得只能单列前进。侍从戴里吉走在最前,长弓在手,远眺侦察。据说他的视力守夜人军团上下无人能及。

  白灵焦躁不安地跑在琼恩身旁,不时驻足回头,竖起耳朵,仿如听见什么事物在尾随。琼恩知道影子山猫不会攻击活人——除非实在饿得难受,但仍旧拔出长爪,仔细戒备。

  峡道最顶点是块风蚀的灰拱石。从这往下,道路变宽,逐渐下落,直达乳河河谷。科林宣布团队在阴影增长前将于此休息。“影子是黑衣人的朋友,”他说。

  对此琼恩深以为然。在阳光下骑行——任山区的艳阳撒落斗篷,驱散浸骨的寒意——固然令人陶醉,却充满危险。峡口既有三个守望者,越是深入一定更多,随时可能遭遇。

  石蛇蜷进破烂的毛斗篷,几乎立刻睡着了。琼恩和白灵分享腌牛肉,而伊班和侍从戴里吉则喂养马匹。断掌科林背靠岩石坐下,缓慢而无休止地磨着长剑。琼恩盯着高大的游骑兵看了一会儿,才提起勇气走上前。“大人,”他说,“关于那女孩,您还没过问我后来的经过呢。”

  “我不是大人,琼恩·雪诺。”科林用只剩两根指头的手掌平稳地握石磨刀。

  “她要我跟他走,她说曼斯会收留我。”

  “她说的没错。”

  “她甚至宣称我跟她是亲戚。她给我讲了个故事,关于……”

  “……吟游诗人贝尔和临冬城的玫瑰。石蛇已对我说了。恰好我也听过这首歌。从前,曼斯每次巡逻归来都会唱它。他很喜欢野人的音乐,唉,还有他们的女人。”

  “您认识他?”

  “我们都认识他。”他语调悲哀。

  他们曾并肩作战,亲如兄弟,琼恩明白了,如今却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他为什么背誓离开?”

  “有人说他为个婊子,有人说他为顶王冠。”科林用拇指试试剑锋。“曼斯很爱女人,而且也属于那种不爱向别人屈膝的人,这些都没错,但他离去的理由更深刻。比起长城来,他更爱荒野。那是他的血液、他的天性。他生来便是野种,是我们从截杀的掠袭者怀中留下的孩子——这种孩子守夜人为之取姓‘雷德’,离开影子塔对他而言不过是回家。”

  “当年他是个好游骑兵吗?”

  “他是咱们这批人中最棒的一个,”断掌说,“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算得上最糟糕的一人。琼恩,只有索伦·斯莫伍德那样的傻瓜才鄙视野人,他们其实和我们一样勇敢,一样强健,一样迅捷,一样聪明,只是缺乏纪律。他们自称为自由民,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似国王一般伟大,如学士一样睿智。曼斯正是如此,他从未学会服从的含义。”

  “和我一样,”琼恩静静地说。

  科林精明的灰眼睛似乎能看穿他。“你放了她。”他的语气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

  “您知道?”

  “刚知道。告诉我,你为何放过她?”

  这很难说明白。“我父亲从不用刽子手。他常说,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她的双眼,聆听她的临终遗言。当我望向耶哥蕊特的眼睛,我……”琼恩埋下头,无助地望着双手。“我知道她是敌人,可她眼里没有邪恶。”

  “之前那两人也没有。”

  “可当时他们跟咱们是你死我活的关系,”琼恩说,“如果被他们发现,如果他们吹响号角……”

  “野人便会对我们穷追不舍,斩尽杀绝。这不结了?”

  “但后来石蛇拿到了号,我们也取走耶哥蕊特的小刀和斧头。她跟着我们,一路步行,手无寸铁……”

  “应该不构成威胁,”科林同意,“我真想她死,早留下伊班去办,或是亲自动手。”

  “那您为何命令我去?”

  “我没有命令你。我只让你做你自己该做的事,一切由你自行考虑。”科林站起身来,长剑收回鞘中。“要攀登高山,我会叫石蛇;要在刮着强风的战场上射穿敌人眼睛,我会派侍从戴里吉;而伊班能让任何人吐露秘密。知人才能善任,琼恩·雪诺,我现在对你的了解比今晨时更深。”

  “假如我杀了她呢?”琼恩问。

  “她死,而我了解你的目的也同样达到。好,话不多说,你应该睡一会儿。前面还有好多里格的路,危险着呢,你需要保存体力。”

  琼恩知道自己睡不着,但明白断掌确是好意。他在一块高悬的岩石下找到避风之所,合衣躺下,斗篷权当毯子。“白灵,”他唤道,“过来,到我这儿。”通常只要大白狼偎在身边会睡得比较香甜,他的气味让琼恩心安,那身蓬松的厚白毛更能带来久违的温暖。但这一次,白灵只看了他几眼,便转头绕着马儿小跑,旋即飞速逃开。他想打猎,琼恩心想,山里面说不定有山羊,影子山猫总得靠什么过活吧。“别太勉强喔,抓猫可不太好。”他呢喃道。即使对冰原狼而言,影子山猫也是个威胁。他拉起斗篷盖住自己,在岩石遮蔽下摊开身体。

  闭上眼睛,他梦见了冰原狼。

  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割天涯,互不联络。他只觉深沉的空虚和撕裂的疼痛。森林辽广清寒,他们如此渺小,如此失落。他知道兄弟姐妹就在某地,却嗅不出气息。于是他蜷身而坐,向着黑暗的天空仰天长嗥,叫声回荡在森林,成为悠长孤寂的哀叹。余音渐衰,他竖起耳朵,等待答复。惟一的回应是吹雪的叹息。

  琼恩?

  身后传来一声呼唤,虽微如耳语,却坚定依然。呼喊也可能静寂吗?他忙回头,寻找他的兄弟,期望瞥见林间消瘦的灰影,但对面什么也没有,除了……

  一棵鱼梁木。

  它自坚固的岩石中萌生而出,苍白的树根从无数裂沟和细缝间螺旋而上。初时这棵鱼梁木比同类来得纤细,几乎只能算树苗,但它在眼前陡然生长,枝干变粗,直向云霄。他警觉起来,小心翼翼地绕着平滑的粗白树干行走,正好撞见树的脸庞。只见红色的眼睛盯着他,目光凶猛但愉悦。原来这棵鱼梁木的脸生得和弟弟一模一样。弟弟一直都有三只眼吗?

  不是一直,静寂的呼喊再度传来,是乌鸦到来之后。

  他嗅嗅树皮,闻到狼、树和男孩的气息,除此之外,蕴涵有更深远的味道:浓重的棕味是温暖的大地,坚硬的灰味是冰冷的石头,还有别的、更可怕的气味……死亡,他明白过来。他闻到的是死亡的气息。他猛然缩后,毛发直立,露出利齿。

  别害怕,我喜欢身处暗处的感觉。别人看不见你,你看得见别人。但你首先必须睁开眼睛。明白吗?就像这样。大树弯下腰来,触碰了他。

  猛然问,他又回到群山之中,只见自己站在一道巨大的悬崖边,爪子深深地插进雪堆。前方,风声峡已到尽头,展开成为无垠的空旷。一道长长的v字形河谷摆在身下,充盈着秋日午后所有的色彩。

  谷地尽头,有一道硕大无朋的蓝白巨墙,紧贴着山,好似要把两山挤开。一时之间,他以为自己梦回黑城堡,但随即发现这不过是道数千尺高的冰川。寒光闪烁的冰壁下,有一个雄伟的湖泊,蓝钻般的深水映射着四周雪峰的辉芒。峡谷里有人,他看清了:有好多人,成千上万,拥挤不堪。有的在半冻的土地上挖大坑,其他人则操练战斗。他看见大群骑兵冲击一道盾墙,胯下的马如蚁蝼般渺小。演习的声音好似铁叶瑟瑟拂动,轻微地悬荡在风中。他们的营地毫无规划,杂乱无章:既无沟渠,更无尖桩,连马匹也未整备成列。随处可见土制陋屋,兽皮帐篷萌生出来,犹如大地这张脸上长的痘疹。他望着凌乱的干草堆,闻到山羊、绵羊、马、猪和狗发出的浓郁气味,黑烟如卷须般自干堆营火袅袅上升。

  这哪是一支军队,分明是一座闹市。四面八方的人都聚集而来。

  长湖对面,一座土墩正在移动。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它走近,赫然发现那并非泥土,而是活物,是一只有着蛇样鼻子、行动迟缓的毛茸怪兽,那对獠牙比他所见过最壮观的野猪牙都庞大。骑着它的东西也同样巨大,不过形体有些奇怪,腿臀极粗,不太像人。

  突如其来一阵寒风,吹得他毛发直竖,翅翼的尖啸令天空战栗。他抬眼望向白雪皑皑的高峰,只见一道阴影自半空垂直而下。恐怖的呐喊撕裂长天,灰蓝的巨翅向外伸展,遮天蔽日……

  “白灵!’琼恩大喊—声,坐起身来。他仍能瞄觉那利爪,那卑痛。“白灵,回来!”

  来的是伊班,他捉住琼恩,摇晃不休。“安静!你打算把野人都引下来吗?你是哪里不对劲,小子?”

  “梦,”琼恩无力地说,“梦中我成为白灵,站在悬崖边俯瞰结冻的河流。接着有东西攻击我。是只乌……鹰,我想……”

  侍从戴里吉笑了,“咱常梦的都是漂亮妞儿,真该多发发梦的。”

  科林走到身旁。“你是说,结冻的河流?”

  “乳河发源于冰川底部的深湖,”石蛇插话。

  “那里有棵树,长着我弟弟的脸庞。有野人……成千上万的野人,我从来不知他们有那么多,还有骑长毛象的巨人。”透过天光的变化,琼恩判断自己已睡了四五个钟头。他头痛欲裂,后颈处因爪牙的攻击而灼痛。可那是梦’阿。

  “把你还记得的东西都告诉我,从头到尾,巨细无遗。”断掌科林道。

  琼恩糊涂了。“那不是梦么?”

  “那是狼梦,”断掌说,“卡斯特告诉总司令,野人们正在乳河源头集结。或许因为这个,你做这个梦;或许你是真看见了等待着我们的东西,远远提前于我们的脚步。不管怎样,告诉我实情。”把这些事说给科林和其他游骑兵听,让他觉得自己像个蠢蛋,但必须服从命令。奇怪的是,听完之后,没一个黑衣兄弟笑话他,连侍从戴里吉也收起笑容。

  “易形者?”伊班严峻地说,一边望向断掌。他指的是老鹰?琼恩思量,还是我?

  易形者和狼灵只出现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并不属于这个他所降生的世界。但在此地,在这一片陌生凄冷的岩雪荒原中,什么都不难相信。

  “冷风正要吹起,莫尔蒙感觉到了,班扬·史塔克也感觉到了。死人行走,树眼重现。狼灵和易形者又有什么难以置信的呢?”

  “莫非咱的梦也能成真?”侍从戴里吉道,“雪诺大人就留着他的长毛象好了,我要我那些女人。”

  “我从小到大为守夜人服役,巡逻次数比旁人都多,”伊班说,“我见过巨人遗骨,听过许多奇怪的传说,却从未看过实物。眼见为实,如今我要好好瞧瞧。”

  “小心,别让他们瞧见你,伊班,”石蛇道。

  直到人们再次前进,白灵也未现身。这时阴影已完全覆盖峡道底部,太阳正朝着游骑兵们称为“叉梢”的两座尖锐的孪生巨峰急速下落。如果梦是真的……这念头想想都吓人。难道白灵真的伤在老鹰爪下?难道被推下悬崖了吗?还有那棵长着弟弟脸庞的鱼梁木,它怎么有死亡和黑暗的气息?

  最后一缕阳光隐没在“叉梢”之后,黄昏的朦胧笼罩风声峡,气温似乎刹那间便下降许多。他们不再攀登,事实上,道路缓缓下降,虽然粗拙却不陡峭。路上充满裂缝、碎岩和大块落石。天很快就要全黑,白灵仍不见踪影,这种感觉快把琼恩生生撕裂,偏偏他不能像平日一样呼唤冰原狼,因为此地危机四伏。

  “科林,”侍从戴里吉轻唤道,“那儿。你看。”

  一只老鹰栖息在头顶一道岩脊上,衬着逐渐暗淡的天空。我们常见到鹰,琼恩心想,这不可能是我梦见的那只。

  虽然如此,伊班还是搭箭弯弓,侍从拦住他。“那鸟远在射程之外。”

  “我不喜欢它盯着我们。”

  侍从耸肩,“我也是,但你管不了它,只会浪费一根上好的羽箭。”

  科林坐在鞍上,长时间观察老鹰。“我们继续,”最后他说。于是游骑兵们继续下坡。

  白灵啊,琼恩只想高呼,你到底在哪儿?

  他刚想跟上科林和其他人,不觉瞥见两颗大石之间白光一闪。是堆积的残雪罢,他正这么想,只见那堆“雪”抖了抖。这次他立刻翻身下马,跪倒在乱石间。

  白灵抬头,颈项闪烁着潮湿的反光,当琼恩摘下手套抚摩他时,也没发出半点声音。鹰爪撕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幸好没有折断脖子,致他死命。

  断掌科林站在琼恩身边。“有多严重?”

  白灵似乎想作答,挣扎着起身。

  “好强壮的狼,”游骑兵道,“伊班,水。石蛇,你的酒袋。琼恩,把他按紧。”

  众人协力,总算清掉冰原狼毛皮上的凝血。科林将酒倒入鹰爪留下的一片血红模糊的伤口时,白灵竭力挣脱,咧牙露齿,然而琼恩紧紧抱住,呢喃安慰的话语,终于使狼平静下来。最后,他们从琼恩的斗篷撕下布条,为狼包裹伤口。四野全然黑暗,一抹星光将漆黑的天空和漆黑的山岩区分开来。“我们继续?”石蛇想知道。

  科林走向坐骑。“不,回头。”

  “回头?”琼恩讶异得一愣。

  “鹰眼比人眼尖锐。我们被发现了,得赶快逃。”断掌在头上绑条黑长巾,翻身上马。

  其他游骑兵互看一眼,无人争辩。接下来他们一个个上马,朝家的方向调头。“白灵,过来,”他呼唤,于是冰原狼跟上来,犹如穿梭夜色的一道白影。

  他们整夜骑行,踏着蜿蜒上升的峡道,穿越破碎的土地。风势渐强。天地间时时骤然漆黑,只能下马步行,一边牵引坐骑。伊班曾建议引火照明,但科林断然拒绝:“不能有火”。到达顶峰石梁后,他们接着下行。黑暗之中,有只影子山猫在愤怒咆哮,吼声于山谷间回荡传扬,好似成打的猫遥相呼应。琼恩一度看见头顶峰巅上有对炽热的眼眸,大如圆月。

  黎明前的黑暗时分,他们终于停下来饮马,一匹喂一把燕麦、几撮干草。“离咱们杀野人的地方不远了,”科林说,“那里可以以一挡百,只要人选正确。”他望向侍从戴里吉。

  侍从低头一鞠躬。“弟兄们,把多余的箭都留给我。”他敲敲长弓。“回家以后记得给我的马喂个苹果。可怜的家伙,那是它应得的奖励。”

  他要留下殉死,琼恩明白。

  科林用带手套的手紧握侍从的前臂。“若老鹰从天上飞下……”

  “它就得换身羽毛。”

  琼恩看见侍从戴里吉的最后一眼是他的背影,手脚并用,直上峰峦。

  天亮后,琼恩抬眼望向无云的天空,一个斑点在蓝幕上移动。伊班也发现了,禁不住咒骂,科林要他静声,“听。”

  琼恩屏住呼吸,侧耳倾听。在他们身后,辽远的地方,传来一声猎号的呼唤,游荡于群山之间。

  “他们来了,”科林说。注解:在英语中,“Rayder”雷德是“Raider”掠袭者的变体。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四章 提利昂

  为今晚这场磨难,波德特地给他穿上一件柔软的长毛绒外衣,颜色是兰尼斯特的绯红,还拿来那条代表他职位的颈链。提利昂将它留在床头桌上。他是国王之手,而姐姐不喜欢别人提醒她这点,没必要去火上浇油。

  穿过庭院时,瓦里斯追上来。“大人,”他有些气喘吁吁地说,“你最好赶紧看看这个。”他柔软白皙的手递上一卷羊皮纸。“北方来的报告。”

  “是好是坏?”提利昂问。

  “不该由我判断。”

  提利昂展开羊皮纸,院子依靠火炬照明,不得不眯眼阅读上面的词句。“诸神保佑,”他轻声道,“两个都……?”

  “恐怕是的,大人。多可悲,多令人伤感啊。他们年纪那么小,那么天真无邪。”提利昂还记得史塔克家那男孩坠落后,冰原狼们如何哀嗥。不知此刻他们是何光景? “有没有告诉别人?”他问。

  “还没有,当然我瞒不了多久。”

  他卷起信。“我去告诉姐姐。”他想看看她对此的反应,很想看。

  这晚,太后看上去格外迷人。她穿了一袭深绿天鹅绒低胸礼服,与眼睛的颜色相衬,金发披在裸露的肩头,腰上系一条镶祖母绿的织带。提利昂等自己坐定,仆人送上一杯红酒之后,方才将信递上,一个字也没有说。瑟曦朝他无辜地眨眨眼,接过羊皮纸。

  “相信你很满意,”她边读他边说。“我知道,你想要史塔克家那孩子死。”

  瑟曦表情不悦,“将他丢出窗外的是詹姆,不是我。他说为了爱情,好像就能取悦我,其实这根本是件蠢事,危险极了。我们亲爱的兄弟什么时候停下来思考过?”“那孩子看到你们了,”提利昂指出。

  “他只是个孩子,我吓吓他就能让他闭嘴。”她若有所思地看信。“为什么每次史塔克家的人扭到脚趾头都来怪我?这是葛雷乔伊干的,与我无关。”

  “我们就祈祷凯特琳夫人会这么想吧。”

  她瞪大眼睛,“她不会——”

  “——杀死盾姆?怎么不会?如果乔佛里和托曼被杀,你怎么做?”

  “珊莎还在我手里!”太后宣告。

  “在我们手里,”他纠正,“我们得好好看紧她。好啦,你答应我的晚餐在哪儿,亲爱的姐姐?”

  不可否认,瑟曦准备了一桌美味食物。他们从奶油栗子汤、脆皮热面包和拌苹果与松子的菜蔬沙拉开始。接着是鳗鱼派、蜜汁火腿、黄油胡萝卜、白豆培根,还有塞满蘑菇和牡蛎的烤天鹅。提利昂极为恭谦,每道菜都把最好的部分奉给姐姐,并只等她吃过后,自己才开动。他不是真认为她会下毒,但小心一点没坏处。

  他看得出,史塔克家的消息令她心情烦乱。“苦桥那边还没消息?”她焦虑地问,一边用匕首叉起一块苹果,优雅地小口咬着吃。

  “没有。”

  “我从不信任小指头。只要对方出价够高,他转眼间就会改换门庭。”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个一本正经的家伙,收买之道他一窍不通,反过来对培提尔这样的人而言,他也不是个合格的主君。战争造就了不少怪诞组合,但不管怎么说,让这两人睡一张床?不可能。”

  他切下几片火腿,她道:“我们该感谢坦妲伯爵夫人的猪。”

  “爱的信物?”

  “是贿赂。她请求返回自己的城堡——向你我二人同时请求。我想她是怕你在半路拦截,像对盖尔斯伯爵干的那样。”

  “她也想带王座继承人一起逃走?”提利昂先为姐姐奉上一片火腿,再给自己一片。“把人留住,她若缺乏安全感,正好将史铎克渥斯堡的驻军都召来都城,有多少召多少。”

  “真这么缺人,你干嘛还把你的野人派走?”一丝恼怒渗入瑟曦的声调。

  “这是利用他们的最佳方式,”他坦诚相告,“他们虽凶猛,毕竟不是士兵。在正规战斗中,纪律比勇气重要。他们在御林里为我们带来的好处,远超过留在城墙上能派的用场。”

  享用天鹅肉时,太后问起“鹿角民”的阴谋,对此她似乎恼怒甚于担忧。“为何有这么多人谋反?兰尼斯特家到底哪里得罪了这些卑鄙的家伙?”

  “一点也没有,”提利昂道,“但他们想站在胜利者一边……所以当了叛徒,也成了傻瓜。”

  “你确定把他们统统挖出来了?”

  “瓦里斯很确定。”天鹅肉太油腻,不合他口味。

  瑟曦白皙的额头上皱起一波纹路,恰好在那对漂亮碧眼之间。“你太信赖那太监了。”

  “他很好地为我服务。”

  “他让你如此相信而已。你以为他只向你一人偷偷倾诉秘密?他对我们每个人都这么干,刚好足以让我们认为没有他就不行。这套把戏,从我嫁给劳勃的那天开始,他就对我玩,多年以来,让我以为他是我在朝中最真诚的朋友,但现在……”她朝‘他的脸审视片刻。“他说你想把猎狗从乔佛里身边遣开。”

  该死的瓦里斯。“我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克里冈。”

  “没什么比国王的生命更重要。”

  “国王的生命没有危险,小乔身边有咱们英勇的奥斯蒙爵士和马林·特兰爵士。”他们别无他用。“我需要巴隆·史文和猎狗统率突击队,以确保史坦尼斯无法在黑水河北岸立足。”

  “詹姆会亲自率军出击。”

  “从奔流城?好伟大的出击。”

  “小乔还是个孩子,得保证他绝对安全。”

  “他是个急切想参战的孩子,难得有这么懂事的时候。我不会把他放在激战场合,但必须让大家看见他。人们会为一个与他们风雨同舟的国王奋战,却不会拥护一个躲在母亲裙下的君主。”

  “他才十三岁呀!提利昂。”

  “还记得十三岁时的詹姆吗?如果你想他成为父亲的儿子,就得让他扮演该扮演的角色。小乔穿的是世上最好的盔甲,身边始终有十二名金袍卫士护卫。况且只要都城有一丝一毫陷落的迹象,我会即刻派人护送他回红堡。”

  他以为这样能打消她的疑虑,想不到那双碧眼里却毫无喜色。“都城会陷落。”

  “不会。”如果当真陷落,那就祈祷我们能坚守红堡,好让父亲大人发兵解围吧。

  “你对我撒过谎,提利昂。”

  “都是善意的谎言,亲爱的姐姐。我和你一样希望彼此和睦友好,为此,我已决定释放盖尔斯伯爵,”他留着盖尔斯就是为了示好,“你想召回柏洛斯·布劳恩也行。”

  太后抿紧嘴巴。“柏洛斯爵士烂在罗斯比也无所谓,”她道,“但托曼——”

  “——也得留下。杰斯林伯爵的保护比盖尔斯伯爵要周全许多。”

  仆人们撤下几乎没动的天鹅。瑟曦招呼上甜点。“希望你喜欢黑莓甜饼。”

  “甜饼我都喜欢。”

  “噢,这点我很久以前就了解。你知道瓦里斯为何这么危险?”

  “玩猜谜游戏?我不知道。”

  “因为他没有那话儿。”

  “你也没有。”这不就是你最深恶痛绝的吗,瑟曦?

  “或许我也算个危险人物,但你呢?你跟其他男人一样,大傻瓜一个,一半时间是用两腿之间那条软虫在思考。”

  提利昂舔舔手指上的碎屑,他不喜欢姐姐的微笑。“是的,此刻我的软虫在想,也许该告辞了。”

  “你不舒服吗,老弟?”她倾身向前,漂亮的胸脯正对着他。“怎么突然紧张起来了?”

  “紧张?”提利昂朝门口瞥了一眼,外面似乎有响动,他开始后悔孤身一人前来了。“我只是奇怪,你以前对我的那话儿从不感兴趣。”

  “我感兴趣的当然不是你的那话儿,而是它插进去的地方。我不像你,凡事都依靠太监,我有自己的渠道挖掘情报……尤其是挖掘那些别人不想让我知道的事。”

  “你想说什么?”

  “很简单——我搞到了你的小妓女。”

  提利昂伸手去拿酒杯,以换取一点收拾思绪的时间。“我以为男人更合你口味。”

  “你真是个小丑,告诉我,你有没有跟这一位结婚啊?”见他不答,她哈哈大笑,“那父亲就放心了。”

  他肚里好似装满鳗鱼。她如何找到雪伊?瓦里斯出卖了他?还是那晚他冲动地直奔宅邸,使得所有的警惕防范统统白费? “我选谁来暖床,关你什么事?”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她说。“自你来到君临的第一天起,就处处跟我作对。你卖掉弥赛菈,偷走托曼,现在还想加害小乔,对不对?你想害死他,然后以托曼之名号令天下。”

  哎呀,早知道我就顺应波隆的暗示。“你这样做太蠢了,瑟曦,史坦尼斯不日即到,你需要我。”

  “要你做甚?你会打仗?”

  “没有我,波隆的佣兵决不会战斗,”他撒谎。

  “噢,他们会的。他们看上的是你的金子,不是你畸形的脑袋。但你别怕,他们不会失去你。非是我不想割你喉咙——我经常这么想——而是如果这么做,詹姆永远不会原谅我。”

  “那么,那妓女呢?”他不愿称呼她的名字。假如能让她以为雪伊对我不重要,或许……

  “只要我儿子们没事,她自会受到一定优待。不过,若出了什么岔子,小乔被杀,或托曼落入敌手,你的小婊子会死得很痛苦,惨到你无法想像。”

  她居然真的相信我意图伤害自己的亲外甥!“你的儿子们很安全,”他疲倦地向她保证。“诸神在上,瑟曦,他们是我的骨肉啊!你把我当成了什么人?”

  “无耻小人。”

  提利昂凝视着酒杯底的沉淀。换作詹姆,会怎么做?多半会跳起来宰了这贱人,之后再考虑后果。可提利昂没有黄金宝剑,就算有也不会用。他喜欢哥哥的不顾一切、率意而为,但他要效法模仿的是父亲大人。岩石,我必须成为岩石,就像凯岩城,坚硬牢固,岿然不动。若经不住考验,只能证明我和杂耍戏班的怪物无异。“就我看来,她已被你杀了,”他说。

  “你想见见她?我就知道。”瑟曦穿过房间,打开沉重的橡木门。“把我弟弟的妓女带进来。”

  奥斯蒙爵士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活像一个豆荚蹦出来的豌豆,都是高个子,鹰钩鼻,黑头发,唇边挂着残酷的微笑。她被他俩悬架在中间,黝黑脸上那双深色眼睛瞪得又大又白,血从碎裂的嘴角淌下,透过撕裂的衣服,他看得见淤伤。她的双手被绳子绑着,他们还塞住她的嘴,让她无法说话。

  “你说她会受到优待。”

  “她反抗。”跟兄弟们不同,奥斯尼·凯特布莱克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所以脸上的抓痕清晰可见。“这家伙的爪子利得跟影子山猫似的。”

  “淤伤会很快愈合,”瑟曦不耐烦地说,“这婊子不会死,只要小乔没事。”

  提利昂想朝她大笑。那会很痛快,非常非常痛快,但他要以大局为重。你输了,瑟曦,凯特布莱克兄弟比波隆认定的还蠢。他真想把这些说出来。

  但他只盯着女孩的脸道:“你保证战斗结束后放了她?”

  “是的,只要你释放托曼。”

  他站起身。“你就留着她吧,但必须确保她的安全。若这些畜生想打她的主意……那么,亲爱的姐姐,容我提醒你,天平可以往两边倾斜。”他的调子镇静平淡,显得事不关己;他寻求父亲的语气,并达到了目标。“她发生的任何事都会在托曼身上重演,包括殴打和强暴。”你把我想咸怪物,我就来表演一番。

  瑟曦有些不矢口所措,“你敢!”

  提利昂逼自己缓缓作出一个冰冷的微笑,一碧一黑的眼睛嘲弄着她。“不敢?我会亲自动手。”

  姐姐扬手朝他脸打来,但他抓住手腕,往后掰去,直到她尖叫出声。奥斯佛利上前营救。“再走一步,我就扭断她的胳膊,”侏儒警告,他停下来。“记不记得我叫你不准再动手,瑟曦?”他将她推倒在地,然后转向凯特布莱克兄弟。“给她松绑,把嘴里的东西拿掉。”

  绳子绑得太紧,以至于隔断手上的血流,当血管恢复流通时,她疼得叫出声来。提利昂温柔地替她按摩手指,直到知觉恢复。“亲爱的,”他说,“你一定要勇敢。我很抱歉他们伤了你。”

  “我知道你会来救我,大人。”

  “我会的,”他承诺。于是爱拉雅雅弯腰亲吻他,碎裂的嘴唇在他前额留下一抹血渍。我受不起这个血吻,提利昂心想,若非为我,她决不会受伤。

  他带着她的鲜血俯视太后。“我没喜欢过你,瑟曦,但你是我亲姐姐,因此我不肯伤害你。可你今天竟然走到这一步,令我再也不能容忍。我现在还不知该怎样做,但时间会给我答案。总有一天,当你自以为平安快活时,喜乐会在嘴里化成灰烬,到那时候,你将明白债已偿还。”父亲曾经教诲他:两军对垒时,只要一方出现瓦解逃逸的迹象,战斗就告结束。纵然对手还如之前那般阵容强盛,全副武装,但兵败如山倒,再也不能构成威胁。瑟曦正是如此。“滚出去!”这是她惟一能作的应答。”滚出我的视线!”

  提利昂鞠了一躬。“那么,晚安。祝你好梦。”

  回首相塔的路上,他脑中似有千军万马在踏步行进。我早该料到会有这一天,取道沙塔雅的衣柜迟早会导致这种后果。或许一直以来他只是不愿去想。爬楼梯让腿疼得厉害,他叫波德去拿一壶酒,然后费力地走进卧室。

  雪伊翘脚坐在遮罩床上,一丝不挂,高耸的胸脯前有那条沉重的金链子,金手环环相扣。

  提利昂没料到她会来。“你来做什么?”

  她笑着抚摸链子。“我想要手摸摸乳房……可这些小金手好冷哦。”

  一时之间,他实在说不出话。他要如何告诉她:另一个女人替她挨了打,假如乔佛里在战斗中遭遇不聿,还可能替她殉死呢?他用掌心擦去额上爱拉雅雅的鲜血。“洛丽丝小姐——”

  “——睡着了。这头大母牛,睡觉是她的最爱。她一天到晚吃饱了睡,睡够了吃,有时吃着吃着就睡着。食物掉一床,而她在上面打滚,最后由我来给她清洗身体。”她扮个鬼脸。“她只不过被干了几次而已。”

  “她母亲说她病了。”

  “怀孕啦,就这么回事。”

  他仔细扫视房间。房内和离开时一模一样。“你怎么进来的?密门在哪儿?”她耸耸肩。“瓦里斯大人让我带上头罩。我看不到,除了……在某个地方,我从头罩下偷瞄了几眼,地板都是瓷砖,你明白吗,那种拼出图画的?”

  “马赛克?”

  雪伊点头。“有黑砖和红砖,我想它们拼出了一条龙。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没看清。我们先爬下楼梯,走了很长一段,弯来拐去,我都糊涂了。途中我们停下来,他打开一道铁门上的锁,进门时我摸了摸,门上似乎也有龙的图案。然后我们又爬上梯子,顶端是一条隧道。我不得不弯腰,瓦里斯大人则在爬行。”

  提利昂绕着卧室走了一圈。墙上某个烛台看来有些松动,他踮起脚竭力去转它。它刮着石壁缓缓移动,上下颠倒之后,蜡烛头掉出来,而冰冷石地板上的草席没有任何变迁的迹象。“大人不想跟我上床?”雪伊问。

  “马上就来。”提利昂打开衣橱,拨开衣服去推后面的壁板。妓院的故伎也许会在城堡里重演……不对,木头坚固结实,纹丝不动。紧接着,窗边座位旁一块石头吸引了他的注意,但推拉戳刺都徒劳无功。最后他满腹沮丧郁闷地回到床上。

  雪伊替他宽衣解带,搂住他的脖子。“你肩膀坚硬得跟岩石似的,”她喃喃道,“快,我想感觉你在我里面。”她的腿锁住他的腰,他却欲振无力。雪伊感到它变软了,于是滑到被单下,把它放进嘴里,却怎么也唤不起它。

  过了一会儿,他制止她。“怎么了?”她问。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写在她年轻的脸庞。

  天真?傻瓜,她是个妓女,瑟曦说得没错,你用那话儿思考,傻瓜,大傻瓜!

  “睡吧,亲爱的,”他摸摸她的秀发,劝道。雪伊听话入睡之后很久,提利昂自己还清醒地躺着,倾听她的呼吸,手指绕在她小小的乳房。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五章 凯特琳

  奔流城的大厅对两个孤苦晚餐的人而言,显得非常空寂。长影洒在墙上。一支火把悄无声息地熄灭,只余三支残留。凯特琳默默地坐着,瞪向面前的酒杯,唇边美酒无味而酸楚。布蕾妮坐在对面,两人之间,父亲的高位同厅堂里其他座位一般空旷无人。连仆人们也都离开,她准许他们去参加庆祝。

  城堡的墙垒异常厚实,虽然如此,院子里人们的狂欢仍隐约可闻。戴斯蒙从酒窖里搬出二十桶酒,以供平民们庆祝艾德慕即将的凯旋和罗柏对峭岩城的征服。大家举起装满褐色啤酒的角杯,开怀痛饮。

  我不能责备他们,凯特琳想,他们都不知情。就算他们知道,又与他们何干!根本不认识我的孩子,不曾提心吊胆地看着布兰攀爬,骄傲和揪心成为密不可分的孪生兄弟;不曾听过他的欢笑;不曾微笑着看待瑞肯努力模仿兄长们的举动。她看着面前的晚餐:培根裹鳟鱼,芜箐、红茴香和甜菜做的色拉,豌豆、洋葱和热面包。布蕾妮有条不紊地用餐,当吃饭是又一件有待完成的工作。我真是个乏味的女人,凯特琳心想,美酒和好肉提不起兴致,歌谣与欢笑让我陌生。我是悲伤与尘埃的怪物,胸中只有仇恨,从前心之所在的地方,而今是一片空荡。

  另一位女人吃食的声音让她难以忍受。“布蕾妮,别只顾陪我,有心的话,参加庆祝去吧,喝角麦酒,随雷蒙德的琴声跳跳舞。”

  “我不适合那个,夫人。”她用大手撕下一块黑面包,然后呆呆地望着面包块,似乎忘了这是什么。“如果是您的命令,我……”

  凯特琳觉察到她的窘迫。“我只是觉得,你该找个比我好的伴儿。”

  “就这样挺好。”她拿面包吸吸炸鳟鱼上的培根油。

  “今早上又来了只鸟。”凯特琳不知自己为何开口。“学士立刻叫醒我。这是他的责任,却不体贴。一点也不体贴。”此事她不想告诉布蕾妮,此事只有她和韦曼学士知道,她打算保守秘密直到……直到……

  直到何时啊?蠢女人,你以为把秘密留在心中,它就不再真实?你以为不提它,不告诉别人,它就只是一场梦,甚或连梦都不是,只是半梦半醒间的一场惊吓?噢,要真能那样,诸神可太仁慈了。

  “关于君临的消息吗?”布蕾妮问。

  “是就好了。鸟儿从赛文城飞来,由我的代理城主、罗德利克爵士亲手放出。”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他召集了能召集的一切力量,正向临冬城进军,将把城堡夺回来。”这一切是多么地无关紧要啊。“但他说……他写道……他告诉我,他“夫人,他说什么?有您儿子们的消息吗?”

  如此简单的问题,如此简单的答案。凯特琳试图作答,言语却哽在喉咙。“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她竭力挤出这几个可怕的字眼,竟然没哭,不禁暗自庆幸。

  布蕾妮惊骇地瞪着她。“夫人?”

  “布兰和瑞肯企图逃跑,结果在橡树河边一座磨坊被抓。席恩·葛雷乔伊把他俩的头挂在临冬城城墙上。席恩·葛雷乔伊!这个打十岁起便和我家同桌吃饭的人!”我把话说出来了,诸神饶恕我,我说出来了,如今它变成了真实。

  泪眼望去,布蕾妮的面孔一片模糊。只见她从桌子对面伸出手,但指头始终没有碰到凯特琳,似乎犹豫如此的触碰不受欢迎,“我……不知该怎么说,夫人。我的好夫人。您的儿子们,他们……他们现在与诸神同在。”

  “是吗?”凯特琳尖刻地说,“什么样的神灵允许这种事发生?瑞肯还是个小婴孩,为何就难逃一死?而布兰……当我离开北境时,他自坠楼后还没睁开过眼睛。我在他醒来之前离去,如今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再也听不到他的欢笑。”她张开手掌,让布蕾妮看看她的手指。“这些伤疤……布兰昏迷不醒时,他们派来杀手,想乘机割他喉咙。布兰差点就没了命,我也会和他一起死,幸亏他的狼撕开来人的喉咙,救了他一命。”她顿了一会儿。“想必席恩连狼也杀了,一定是的,否则……我知道只要那些狼一息尚存,我的儿子就很安全,正如灰风之于罗柏……可我的女儿们都没有狼了。”

  突然的话题转换让布蕾妮有些迷惑。“您的女儿们……”

  “从三岁起,珊莎便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爱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明白。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丝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而艾莉亚呢,呵呵……奈德的客人们若未经通报径自骑进中庭,总把她当成马房小弟。不得不承认,艾莉亚是个棘手的孩子,一半是男孩,一半是小狼。你越不准她做什么,她就越是想到了心坎里。她继承了奈德的长脸,一头褐发乱得跟鸟窝似的。我费尽心机想让她成为淑女,却一事无成。别的女孩收集玩偶娃娃,她收集的却是一身伤疤,说话又总不经思考,冲口而出。我想她已经死了。”这话贸然出口,好似巨人在挤压她的胸膛。“布蕾妮,我希望他们统统死去。首先是席恩·葛雷乔伊,接着是詹姆·兰尼斯特、瑟曦和小恶魔,每个人……每个人都死去,一个不留。而我的女儿,我的女儿……”

  “太后……她也有个小女儿,”布蕾妮笨拙地说。“她也有儿子,和您的儿子们年纪相仿。当她听到这消息,或许……或许会同情您,然后……”

  “把我的女儿平平安安送回来?”凯特琳哀伤地笑了。“这只是你甜美单纯的想法啊,我的孩子。我也这么希望……但那不会发生。如今只能靠罗柏去为他的弟弟们报仇,但愿寒冰也像烈火一般致命。你知道吗?从前奈德的配剑就叫寒冰,那是瓦雷利亚钢剑,其上有千道螺旋的波纹,锋利得让我不敢触碰。罗柏的剑与寒冰相比就如棍棒似的,恐怕要他去砍葛雷乔伊的头不太容易。史塔克家是没有刽子手的,奈德常说,判人死刑者必须亲自动手,杀戮是他的责任,但他从未从中获得喜乐。但我会的,噢,我会的!”她看着手上的刀疤,五指开开阖阉,最后缓缓抬眼。“我给他也送了壶葡萄酒。”

  “葡萄酒?”布蕾妮不知所云。“给罗柏?还是给……席恩·葛雷乔伊?”

  “给弑君者。”这伎俩在克里奥·佛雷那里奏了效。我希望你也口渴难耐,詹姆,我希望你的喉咙又干又燥。“我希望你陪我一起去。”

  “一切听您吩咐,夫人。”

  “好。”凯特琳突然起身。“留在这里,好好用餐。晚些时候我会来找你,大约午夜时分。”

  “这么晚,夫人?”

  “地牢没有窗户,昼夜毫无分别,反正对于我,所有时刻都和午夜无异。”说罢凯特琳步出大厅,脚步声空洞地回响。她朝主堡顶霍斯特公爵的病房登去,一路只听外面众人呼喊:“徒利万岁!……干杯!为少年英雄的公爵大人干杯!”我父亲还没死,她只想朝他们吼。我儿子虽死了,但我父亲还活着,你们真该死,他还是你们的公爵大人。

  霍斯特公爵睡得很沉。“他刚喝下一杯安眠酒,夫人,”韦曼学士道:“用来制止疼痛。现在他并不知道您来了。”

  “没关系,”凯特琳说。看着父亲的样子,与其说是活着,不如说他已死,然而相比我那两个苦命的爱子,他又是实实在在地活着。

  “夫人,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或许,您也要一帖安眠药?”

  “谢谢你,师傅,我什么都不要。我不会以睡眠来逃避悲伤,那样对布兰和瑞肯不公平。你离开吧,去参加庆祝吧,我想和父亲独处一会儿。”

  “如您所愿,夫人。”韦曼一鞠躬,然后离开了她。

  霍斯特公爵躺在床上,嘴巴张开,呼吸微弱,仿佛叹息。他的一只手垂在床边,枯瘦苍白,血肉无存,然而当凯特琳触碰上去,仍能感觉温暖。她把自己的手指穿过父亲的手指,紧紧握拢。不管我握得多紧,都不能留住他,她悲伤地想,就让他去吧。但她不愿松手。

  “爸爸,我没有人可以倾诉,”她告诉他。“我祈祷,但诸神不愿回应。”她轻柔地吻着他的手。肌肤还很温暖,苍白透明的皮肤下,蓝色的脉络盘根错节,一如远方的江河。门外大江滚滚东流,红叉河和腾石河交汇在一起,奔腾不息,但父亲手掌里的河流却做不到这样,不久便将干涸殆尽。“昨晚,我梦见咱们从海疆城回家的情景,就我和莱莎在半途迷路那次,您可还记得?一阵奇特的浓雾包围过来,咱俩落到队伍后面。举目四望,一片灰潆,打马鼻子往前,一尺都看不清。我们找不到大道。树木的枝干像长长瘦瘦的手臂,围住我们,搔抓我们。莱莎哭了,我喊了半天,声音却被浓雾吸收。只有培提尔知道我们在哪儿,他一个人回来,找到了我们……”

  “这一次,没有人会来找我,对不对?这一次,我必须自己寻找自己的路,这好难啊,真的好难。”

  “我一直牢记史塔克家的族语。凛冬将至,爸爸,对您来说是如此,对我来说也是如此。如今罗柏不但要对抗兰尼斯特,还得用同样的劲头对阵葛雷乔伊,可这又为了什么?为一顶金冠和一张铁椅子?毋庸置疑,这片土地已经血流成河了啊。我想要女儿们回家;我想要罗柏放下刀剑,去瓦德·佛雷那边挑选一位朴实无华的姑娘,生儿育女,快乐幸福地生活下去;我想要布兰和瑞肯回来;我想要……”凯特琳耷拉下头。“我想要,”她重复着这个词,这个词须臾便随风而去。

  良久之后,蜡烛闪烁,终归熄灭。月光从窄窗间的缝隙流泻而进,在父亲脸上留下斑驳的银色花斑。她听着他吃力地呼吸所发出的轻弱低语,听着永无休止的湍激波涛,听着院里飘来竖琴弹奏的微弱的情爱歌谣,伤感而又甜蜜。“我爱上一位艳如秋阳的佳人,”雷蒙德唱道,“落霞洒在她的发梢……”

  歌声已止,凯特琳却没有察觉。一个又一个时辰转眼即过,但布蕾妮敲门之前仿佛一切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瞬。“夫人,”她轻声宣告,“午夜已至。”

  午夜已至,爸爸,她心想,我必须去履行我的责任。她放开他的手。

  狱卒是个鬼鬼祟祟的矮子,鼻上满是破损的脉络。进门时,此人正趴在一大杯麦酒和吃剩的鸽子派旁边,看样子醉得不轻。他眯起眼睛,怀疑地打量她们。“请您原谅,夫人,艾德慕老爷有令在先,除非持有他的印信授权状,任何人均不得探望弑君者。”

  “艾德慕老爷?莫非我父亲死了,而我还不知情?”

  狱卒舔舔嘴唇。“没有,夫人,当然没有。”

  “那好,你要么打开牢门,要么和我一起去霍斯特老爷的书房,当面解释你凭什么拒绝我。”

  他垂下眼睛。“一切照夫人吩咐。”他的镶钉皮腰带上挂了一大串钥匙,他咕咕噜噜找了半天,才拿出开启弑君者牢门的那把。

  “回去喝你的酒吧,”她命令。一盏油灯挂在低矮天花板的钩上,凯特琳把它取下,点燃火焰。“布蕾妮,别让任何人打扰我。”

  布蕾妮点点头,手按剑柄圆头,在牢门外站定。“夫人需要我时,出声便行。”

  凯特琳用肩膀顶开厚重的铁木门扉,踱进一片污秽的黑暗中。这里可算是奔流城的“肚肠”,也和肚肠的味道一样难闻。许久未换的稻草散落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墙上有一块块硝石补丁,看不出颜色。透过石壁,传来腾石河水微弱的脉动,在昏黄的灯光下,一边墙脚有一只装溢粪便的提桶,另一边则有个缩成一团的形体。酒壶放在门边,根本没动。看来这次要开动脑筋。庆幸的是那个狱卒没有多嘴贪杯。

  詹姆抬起一只胳膊遮脸,手腕上的铁铐叮当作响。“史塔克夫人,”他太久没说话,嗓子有些嘶哑。“我这样子,恐怕不能招待您呢。”

  “看着我,爵士。”

  “光线刺痛了眼睛。您乐意的话,请稍等一会儿,”自那晚在呓语森林被俘以来,詹姆·兰尼斯特便连刮面也不被允许,那张和太后如此神似的面容而今被蓬松的胡须所覆盖。灯光下,长须闪着金光,他看上去就像硕大的金黄猛狮,虽然被铐住,依然很雄伟。未梳洗的头发纠结垂肩,身上衣物业已破烂,面孔则苍白枯槁……但这位男子依然充满了力与美。

  “你似乎不领我的情。”

  “突来的慷慨让人怀疑。”

  “想砍你脑袋轻而易举,我何必下毒?”

  “服毒丧命可被认作自然死亡,脑袋却不会自动搬家。”他躺在地板,眯眼往上瞧,灵猫一般的碧眼逐渐适应了光线。“我该请您坐下,可惜您老弟忘了安排椅子。”

  “我站着就好。”

  “行吗?我得说,您的脸色糟透了。或许是灯光的缘故。”他带着手铐脚镣,并互相连接,使得他无论是坐是站都很不舒适。脚镣还钉在了墙上。“我的手镯够沉吧?您还想再加点料吗?要不要我用它们来演奏呢?”

  “全是你自作自受,”她提醒他。“我们让你以符合自己身份和地位的方式舒舒服服待在塔楼囚室,你却以逃跑来回报。”

  “囚室就是囚室,虽然这里和凯岩城底下某些地方相比,还真算得上阳光明媚的花园。或许有一天,我让您去见识见识。”

  如果他也会恐惧,至少隐藏得很好,凯特琳心想。“一个手脚被铐住的人应该客气一点,管好嘴巴,爵士。我到这儿不是来听你恐吓的。”

  “不是?那您八成想和我出轨喽?难怪他们说寡妇难守空闺。虽然咱们御林铁卫发誓永不婚配,但只要您玉口一开,我还是会勉为其难。来,倒两杯酒,把裙服脱掉,看我有没有反应吧。”

  凯特琳满心厌恶地俯瞰他。世上还能找到别的人像他这般美丽却又如此可鄙吗? “这番话若给我儿子听见,他非把你宰了不可。”

  “除非他还让我带着这些玩意儿。”詹姆·兰尼斯特把铁链弄得叮当响。“咱们都心知肚明,那小孩根本不敢和我战斗。”

  “我儿虽年轻,但你若把他当作莽夫,那就大错特错……在我看来,当你统帅大军时,为何来不及向他挑战呢?”

  “算啦,古代的冬境之王也只会在妈咪裙子后面躲躲藏藏吗?”

  “我懒得跟你废话,爵士,此次来有事相询。”

  “我干嘛回答?”

  “为保住小命。”

  “您以为我怕死?”他似乎颇觉有趣。

  “你会的。诸神有眼,你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将使你死后在七层地狱的最深渊永远受苦。”

  “诸神在哪儿,凯特琳夫人?难道是那些您老公成天顶礼膜拜的树?我老姐摘他脑袋时,他们做什么去了?”詹姆吃吃笑道,“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为何还充满苦痛与不公?”

  “因为有像你这样的人。”

  “没人能像我。世上只有一个我。”

  他疯了,除了狂妄自大和匹夫之勇外一无所有。我真是浪费时间。如果他身上曾有那么一点点荣誉的火花,也早已熄灭。“你实在不想说,那就算了。这壶酒你是喝下还是撒尿进去,爵士,我都无所谓。”

  她伸手推门时他开了口,“史塔克夫人,”她转过身来,等待。“在这阴湿的鬼地方什么都生锈,”詹姆续道,“连人的礼貌也不例外。留下来吧,我能给您答案……如果您开得起价。”

  他毫无廉耻。“俘虏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噢,我很公道。您的狱卒只会说庸俗的谎话,还前后不一。前一天他说瑟曦给剥了皮,第二天又成了我父亲。好吧,您回答我的问题,我给您您要的答案。”

  “真实的答案?”

  “噢,您要真相?小心啊,夫人。提利昂常说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不管你说什么,我都有那份承担的坚强。”

  “但愿如此,但愿如此。那好吧,您能不能发发善心……把酒给我,我喉咙干着呢。”

  凯特琳将灯挂在门边,把杯子和酒壶拿过来。詹姆先把酒在嘴里漱了漱才咽下去。“又酸又劣,”他说,“不过算啦。”他背靠墙壁,膝盖提到胸前,盯着她看。“凯特琳夫人,您的第一个问题是?”

  不知这场游戏要持续多久,她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你是乔佛里的爹吗?”

  “知道答案又何必问。”

  “我要听你亲口说。”

  他耸耸肩。“乔佛里是我的种,瑟曦所有子女都是我的。”

  “你承认是你姐姐的情人?”

  “我一直爱着老姐。您现在欠我两个问题。我的亲人可还安好?”

  “据说吏戴佛·兰尼斯特爵士战死在牛津。”

  詹姆无动于衷。“老姐叫他呆瓜叔叔,真是实至名归。我只在乎瑟曦、提利昂和我父亲大人。”

  “他们还活着,三个都活着。”但活不长的,诸神保佑。

  詹姆继续喝酒。“下一个问题。”

  凯特琳不知他敢不敢面对她的下一个问题,或只轻描淡写来句谎话。“我儿布兰如何会摔下去?”

  “被我从窗边扔出去的。”

  答得如此轻巧,竟让她半晌说不出话来。若是有刀,我立刻宰了他,她想着想着,直到想起了女儿们,于是竭力平息嗓音:“你可是骑士,发誓要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

  “他弱是够弱,无辜却说不上。他在偷窥。”

  “布兰决不会做这样的事。”

  “那就怪您那些宝贝神灵吧,他们把这孩子领到窗边,看到了他不该看的事。”

  “责怪神灵?”她难以置信,“是你亲手把他扔出去。你想让他死。”

  铁镣轻响。“我把小孩从塔顶扔下当然不是让他锻炼身体。是的,我要他死。”

  “但他没死,你知道你的危险更大,所以付给杀手一袋银币,以确保布兰不会苏醒。”

  “我?”詹姆举起酒杯,灌下一大口。“我不否认我们谈论过这档子事,但您日夜陪在他身边,您家学士和艾德大人也时不时来探望,还有守卫,以及那些该死的冰原狼……要去的话大概得从半个临冬城的人马里杀出一条血路。何况我干嘛操这份心?当时那小孩和死人有什么差别?”

  “你不老实,谈话到此结束。”凯特琳摊开手掌,让他看看指头和掌心。“这就是那个想割布兰喉咙的人留下的。你敢发誓与此无关?”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

  “你兰尼斯特的荣誉比这个还不如。”她踢翻粪桶。肮脏难闻的褐泥散了一地,被稻草所吸收。

  詹姆·兰尼斯特尽镣铐所能允许地远离污物。“是的,我打心眼儿里瞧不起什么狗屁荣誉,但我决不会雇人来替我杀人。信不信随您,史塔克夫人,倘若我要杀您的布兰,定会亲自动手。”

  诸神慈悲,他说的是真话。“不是你派的,那就是你姐姐的安排。”

  “若是那样,我一定会知道。瑟曦与我之间没有秘密。”

  “那么是小恶魔的所为。”

  “提利昂和您家布兰一样无辜啊。他长得虽也不高,却不会爬到别人窗边,窥来看去。”

  “杀手为何带着他的匕首?”

  “什么匕首?”

  “这么长,”她边说边比,“样式普通,做工却很精细,刀刃是瓦雷利亚钢,把柄是龙骨。在乔佛里王子命名日庆典的比武大会上,你弟弟从贝里席伯爵那儿把它赢了过来。”

  兰尼斯特倒酒,喝干,又倒一杯,然后盯着杯子瞧。“这酒似乎越喝越有味儿,起码我这样想像。听您形容,我似乎记得这把匕首。您说他赢过来的?怎么赢?”

  “你挑战百花骑士时,他下注在你身上。”话一出口,她顿时明白出了问题。“不对……难道不是这么回事?”

  “您说得没错,提利昂一贯支持我,”詹姆道,“可那天洛拉斯爵士却把我打落马下,真不走运,我太小看这小孩了。算啦,没关系。您瞧,我弟弟当天是输家……对,但是劳勃的确赢过一把匕首,晚宴时还拿它跟我炫耀呢。陛下就爱在我伤口上撒盐,尤其是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哎,他什么时候不醉呢?”穿越明月山脉途中,记得提利昂说过同样的话,当时她拒绝相信,因为就这事培提尔发过誓——那个可算她兄弟的培提尔,那个为了爱她、牵她的手不惜决斗的培提尔……然而詹姆和提利昂口径一致,这意味着什么?她简直不敢去想。这对兄弟自临冬城一别,一年多未谋面了啊。“你想骗我?”一定是陷阱。

  “我连把您的宝贝小淘气掷出窗外都认了,何苦在一把匕首上遮遮掩掩?”他又灌了一杯酒。

  “信不信随您,我早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我了。现在轮到我问,劳勃那两个老弟出兵了吗?”

  “是的。”

  “瞧,多吝啬的回答,说详细点,否则您的下个答案也一样简略哟。”

  “史坦尼斯正向君临进军,”她勉强开口。“蓝礼死了,被他哥哥在苦桥谋害,用的是某种我不明白的黑色技艺。”

  “可惜,”詹姆道。“我挺欣赏蓝礼,至于史坦尼斯嘛,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提利尔站哪边?”

  “起初支持蓝礼。现在,我不清楚。”

  “看来您家小子孤独得很。”

  “罗柏前几天刚满十六岁……他现在是堂堂男子汉,更是位王者,战无不胜。据最新消息,他已拿下维斯特林家族的峭岩城。”

  “他没跟我父亲正面交手,对不?”,

  “就算和他交锋,罗柏也能像击败你一样击败他。”

  “啧啧,他不过乘我不备。这是懦夫的诡计。”

  “你还有脸说诡计?你弟弟提利昂居然让恶棍扮成使者,打着和平的旗帜混进来!”

  “倘若今天换成您儿子躺在这里,您想他的兄弟会怎么做?”

  我儿没有兄弟了,她心想,但不愿在这个怪物面前流露痛苦。

  詹姆喝下更多葡萄酒。“和自身的荣誉相较,兄弟的性命如何衡量,嗯?”他又吮一口。“总算提利昂够机灵,知道您儿子不会同意我付赎金。”

  这点凯特琳无法否认。“罗柏的封臣们巴不得你死得越快越好,尤其是瑞卡德·卡史塔克。你在呓语森林害了他两个儿子。”

  “那两个白色日芒徽的愣头青,对不?”詹姆耸耸肩。“说实话,我想宰了您儿子,扭转战局,不料其他家伙跑来挡道。我在战场上光明正大地击杀他们,何苦大惊小怪?换作别的骑士也一样会下手。”

  “你怎么还能自称骑士?你背弃了发下的每句誓言!”

  詹姆拿过酒壶又倒一杯。“是啊,好多好多誓言……他们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发。捍卫国王。服从国王。保守国王的秘密。执行国王的命令。为国王献身。还有,服从你的父亲,爱护你的姐妹。守护无辜之人。保护弱者。敬重神灵。遵守律法……太多太多了。不管你怎么做,迟早不是犯了这条便是叛了那条。”他呷一口酒,闭目养神半晌,头枕在墙壁的硝石补丁上。“十五岁……我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白袍骑士。”

  “白袍所谓何在?你是最年轻的无耻叛徒,弑君者!”

  “弑君者。”他一字一顿地复诵。“那是个什么样的国王啊!”他举起酒杯。“敬坦格利安家族的伊里斯二世,七国统治者和全境守护者!敬割开他喉咙的宝剑!您知道吗?那是柄黄金宝剑。剑上染了他的血,正是兰尼斯特的颜色,红与金。”

  他笑的时候,她明白酒已生效,詹姆几乎喝完一壶,现在醉了。“只有像你这种人才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我说了,没人能像我。我问您,史塔克夫人——您的奈德到底有没有告诉您他老爸是怎么死的?有没有告诉您他老哥又是怎么死的?”

  “他们当着父亲的面绞死布兰登,接着杀了瑞卡德公爵。”丑陋的故事,且过了十六年,他干嘛现在提它?

  “杀了,没错,怎么杀的?”

  “多半是绳子或斧头吧。”

  詹姆猛灌一口,揩揩嘴巴。“奈德一定不想让您听了难过,纵然不是处女,毕竟是他年轻貌美的新娘。好,您要真相,就问我吧,我们达成了协议,我不会拒绝您的问题。问吧。”

  “死者已逝。”我不想探究。

  “布兰登和他老弟完全是两种人,对不对?他血管里流的是热血,而非冰水,他像我。”

  “布兰登和你一丁点儿都不像。”

  “您这么以为就随您。别忘了,您和他本是一对。”

  “他当时正赶来奔流城成婚,途中……”奇怪,这么多年之后,说起这件往事依旧让她口干舌燥。“……听到莱安娜的消息,便赶去君临。走得非常匆忙。”她记得口信传到奔流城时父亲多么暴跳如雷。充英雄的傻瓜,他如此称呼布兰登。

  詹姆倒出最后半杯酒。“他只带几个伴当就急冲冲闯进红堡,大呼小叫要和雷加决斗,可惜王太子当时不在。伊里斯命御林铁卫以叛国和阴谋杀害王太子的罪名逮捕了他和他的随从,记得那几位也都是大贵族的子嗣。”

  “伊森·葛洛佛是布兰登的侍从,”凯特琳道,“也是惟一一位幸存者。其他还包括乔佛里·梅利斯特,凯勒·罗伊斯,艾伯特·艾林——琼恩·艾林的外甥和继承人。”真是诡异,她竟还记得这些名字,这么多年了。“伊里斯用叛国罪指控他们,并挟以为质,召他们的父亲人宫受讯。结果人到君临,未经审判便遭处死,父子无一幸免。”

  “其实当时有审判,只是形式不同。瑞卡德公爵要求比武审判,得到国王批准。那天史塔克披盔戴甲,全副武装,以为将面对一名御林铁卫——或许,他想遇到我——却被带到王座厅,吊在屋椽,伊里斯手下两名火术士在他下面升起火炉。国王告诉他:火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斗士。瑞卡德公爵要证明清白就必须……哈,不被烧着。”

  “火焰熊熊之际,布兰登被带进来,双手铐在背后,脖箍一圈湿皮索,一端连在国王从泰洛西买来的某种装置上。他全身上下只有双脚自由,而他的剑,放在面前刚好够不着的地板上。”

  “火术士们缓缓烧烤瑞卡德公爵,翻过来,又铺开,小心翼翼,让火苗均匀细致地烤。他的披风首先着火,接着是外衣,很快身上就只剩金属和灰烬。烹调会继续,伊里斯保证……除非儿子能拯救父亲。布兰登很努力,可越是用力,脖子上的绳索便箍得越紧,最后生生扼死了自己。”

  “至于瑞卡德公爵,他的胸甲成了樱桃的红色,马刺上的黄金纷纷溶化,滴入火焰之中。当时我穿着白袍白甲,就站在铁王座下面,拼命用瑟曦填满脑子。事后,杰诺·海塔尔把我拉到一旁,告诉我:‘你要记住,你发誓守护国王,而非评判其是非。’这便是白牛,鞠躬尽瘁直到最后一刻,是个比我好太多的大丈夫,大家都知道。”

  “伊里斯……”凯特琳只觉胆汁涌到喉头。这故事如此可怕,她简直难以怀疑其真实性。“伊里斯疯了,举国上下人人皆知,你莫非要我相信你杀他就为给布兰登·史塔克报仇雪恨……”

  “我没那个意思,史塔克对我来说根本无足轻重。我要说的是,这世上虽有一个人为我从未付出的善意爱着我,却有很多很多人因我最大的恩惠而辱骂我,对此我早已习之为常。在劳勃的加冕仪式上,我被迫和大学士派席尔、太监瓦里斯一起跪在他高贵的脚底,好让他在接受我的服务之前,先行‘赦免’我的罪行。您那奈德呢,本该亲吻这双结果伊里斯的手,却非要轻蔑那张他来的时候替劳勃暖过位子的屁股。我只能说奈德·史塔克爱劳勃胜过爱自己的父兄……甚至超过了爱您的程度,夫人。他对劳勃无比忠实,对不对?”詹姆醉态可掬地笑了。”过来,史塔克夫人,你不觉得这一切太可笑了么?”

  “有何可笑,弑君者?”

  “又提这个名字。行了,不来算了,我终究不会干你的,小指头于了你的第一次,对不?我可不喜欢到别人盘里抢食吃。更何况,你还没我老姐一半可爱。”他的笑容戛然而止。“除了瑟曦,我这辈子没睡过别的女人。我有自己的行事之道,比您的奈德更诚实、更忠贞。可怜的死了的老奈德。我倒要问你,到底是谁把荣誉当狗屁?他生的杂种叫什么名字?”

  凯特琳后退一步。“布蕾妮。”

  “不对不对,不是这个名字。”詹姆·兰尼斯特举起酒壶倾倒,细流横贯脸庞,明亮宛如鲜血。“雪诺,这才是他的名字。好清白啊……就像我们朗诵那堆漂亮誓言时披上的漂亮披风一样。”

  布蕾妮猛推开门,闪进牢内。“您叫我,夫人?”

  “拿剑来!”凯特琳伸出手。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六章 席恩

  天空乌云密布,森林死寂阴沉。席恩亡命逃窜,树根攫住他的脚,枯枝抽打他的脸,在颊问留下猩红的细长血条。他浑然不觉,跌撞前行,撞碎无数林间的垂冰,只觉无法呼吸。发发慈悲,他啜泣。身后传来一阵雷霆般的怒嗥,让他血液凝固。发发慈悲,发发慈悲。他回头瞥去,他们未了,马一样大的狼长着小孩的头颅。啊,发发慈悲,发发慈悲。焦油一般墨黑的血从他们口中滴落,掉入雪地,溶出孔洞。他们越奔越近。席恩用尽全力奔跑,双腿却不听使唤。周围的树长了人脸,统统在嘲笑他,笑声与嚎叫交织一起,穷追不舍的野兽喷出炽热的呼吸,带着硫磺与腐败的恶臭,充斥他的鼻腔。他们死了,死了,我亲眼见他们死了,他想纵声高呼,我亲眼看见他们的头浸进焦油。他张开嘴巴,却只能发出断续的呻吟,接着什么东西撞上来,他急速躲避,呼叫……

  ……跌落之中慌忙抓住一直放在床边的匕首。聿亏预作准备,摔得并不严重。威克斯飞快闪开他。臭佬站在哑巴身后,高举的蜡烛映得脸庞闪闪发光。“干嘛?”席恩叫道。发发慈悲。“你想干嘛?你怎么在我卧室?你想干嘛?”

  “亲王殿下,”臭佬道,“令姐刚抵达临冬城。您吩咐过,她一到达立刻通知您。”“真慢。”席恩咕哝着用手指梳理头发。他本已怀疑阿莎要任他自生自灭了。发发慈悲。他瞥瞥窗外,黎明的第一束朦胧曙光正扫过临冬城的塔楼。“她在哪儿?”

  “罗伦把她和她手下带去大厅吃早餐。您现在就见她?”

  “对。”席恩摔开毯子。炉火已成灰烬。“威克斯,打热水。”不能让阿莎瞧见他这副衣冠不整、浑身是汗的模样。长着孩子头的狼……他禁不住打颤。“关窗!”卧室跟梦中的森林一般寒冷彻骨。

  近来他所有的梦都奇寒无比,而且一个比一个恐怖。昨晚他又梦回磨坊,跪在地上给死人着装。他们四肢已近僵硬,当他用半冻僵的手指摸索行动时,尸体似乎在无声地抵抗。他为他们拉上裤子,系好裤带,把毛边皮靴套进僵直的脚,将镶钉皮带捆上他们的腰——那腰细得他双手就可握拢。“我不想这样做,”他边做边告诉他们,“但别无选择。”尸体没有回答,只是愈来愈冷,愈来愈沉。

  前天晚上,梦见的却是磨坊主的老婆。席恩早把她的姓名抛诸脑后,但还记得她的身体,记得她柔软舒适的乳房和小腹上的胎记,记得交欢时她在他背上搔抓。前晚的梦中,他们再度共枕,但这次她的嘴唇和下体都生了利牙,撕开他的喉咙,咬断他的老二。这真是太疯狂了。他也亲眼见她死了。当时她向席恩哭喊慈悲,却被葛马一斧砍翻。走开,女人。杀你的人是他,不是我。他不也偿命了吗?幸好葛马没来梦中扰他。

  直到威克斯端水进来,他才稍感心安。席恩洗去周身大汗和睡意,换上最好的服饰。阿莎让他等了个够——现在轮到她等。他挑选一条黑金条纹的绸缎上衣,一件银纽扣的上好皮背心……这才想起可恶的姐姐更看中刀剑而非华服,于是一边咒骂,一边脱下衣服,重新换装。这次他穿上粗糙的黑毛衣和锁甲,并在腰间捆好长剑和匕首——对那晚她在父亲桌前给予他的羞辱,他莫齿难忘。哼,你的乳儿宝宝,有何得意?我也有刀,而且用得比你好。

  最后,他戴上王冠。那是一圈细如手指的冷铁,上缀沉重的黑钻石和天然金块。手工有些误差,冠冕显得丑陋,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密肯已葬在临冬城的墓园,新铁匠只会钉钉子和打马蹄铁。这只是亲王的冠冕,席恩安慰自己,等当上国王,一定会做新的。

  门外,臭佬、乌兹和科蒙一道候着他。席恩带上他们。这些日子来,他无论到哪儿都带着卫士,甚至上厕所都不例外。临冬城的人个个都要他死。从橡树河归来当晚,“严厉的”葛马就跌下楼梯,摔断了背。翌日,阿加莫名其妙地被割了喉咙。红鼻加尼紧张过度,以至于拒绝喝酒,连睡觉也是全副武装,裹着头巾和头盔,还把兽舍里最吵的狗带在身边,生怕有人趁他睡着偷偷接近。不过一切都是徒劳,某天清晨,全城被小狗狂野的吠叫声惊醒。他们发现小家伙疯了似的在水井边打转,红鼻漂在水中,咽了气。

  他当然不能让谋杀肆无忌惮地继续,否则一切便全乱套了。法兰有最大的嫌疑,于是席恩亲自主持审判,定他的罪,判他死刑。然而这却带来意想不到的尴尬。当驯兽长跪下,把头伸进木桩时,说道:“艾德大人一定会亲自动手。”席恩不愿被看轻,只得亲自操斧。他满手是汗,下斩时斧柄滑脱掌握,第一击竟砍在法兰双肩之间。接下来,他又连劈三次,方才割断骨头和肌腱,把头颅与身躯分离。他只觉天旋地转,眩然欲呕。从前他们同席而坐,把酒言欢,畅谈猎狗和捕猎的往事历历在目。我别无选择啊,他想对尸体尖叫。铁种守不了秘密,他们非死不可,其后总得有人为此负责。他愧疚的是没能让他死得干脆。奈德·史塔克砍人头颅从来只需利落一击。

  法兰死后,谋杀便告终止,但他的手下却变得愈来愈紧张和阴郁。“大伙儿不怕上战场,”黑罗伦告诉他,“如今的问题是看不见摸不着,我们就居住敌人之中。谁也不知这里的仆妇是想亲你还是想杀你,谁也不知侍童给你满上的是美酒还是毒药。我建议赶紧撤离。”

  “我是临冬城亲王!”席恩破口大骂。“这是我的地盘,谁也不能把我赶走,谁也不能!天神老子都不行!”

  阿莎。这都是她的所为。我亲爱的姐姐,愿异鬼杀了她。她要我完蛋,才好名正言顺地成为父亲的继承人,所以一直慢慢吞吞,毫不理会他多次催促命令,任他在这里枯坐愁城。

  此刻她坐在史塔克族长的高位上,用手指撕阉鸡。她部下正和席恩的人一起喝酒,分享往来故事,喧嚷弥漫整个大厅,以至于无人注意他的来临。“其他人呢?”他询问臭佬。长桌边的人不满五十,一大半还是他的。临冬城的厅堂足够容纳十倍于此的人数呢。

  “全部人手都在这里,亲王殿下。”

  “全部——她带来多少人?”

  “据我计算二十个。”

  席恩大踏步走向懒洋洋躺卧着的姐姐。阿莎本来正为手下的俏皮话哈哈大笑,看他逼近便即止住。“看哪,临冬城亲王登场喽。”她把手中骨头掷给大厅里嗅来闻去的狗们,鹰勾鼻下的大嘴扭出一个嘲弄的微笑。“还是傻瓜亲王到了?”

  “奸个吃飞醋的女人。”

  阿莎咂咂指头的油脂,一缕黑发垂到两眼之间。她的手下闹着要面包和培根,人只有几个,发出的声音却很吵。“吃醋,席恩?”

  “难道不是?只用三十个人,我一夜之间便拿下临冬城。你带一千精兵,却花了整整一个月才取得深林堡。”

  “是啊,我比不上你,伟大的战士。可是,弟弟——”她一口喝下半角杯麦酒,用手背揩揩嘴。“——我方才瞧见你挂在城门上的人头。跟我说实话,谁的武艺比较高强啊,跛子呢还是婴儿?”

  席恩只觉热血直往脸上冲。对这些头颅他感不到半分乐趣,把两具无头童尸展示在全城人面前更觉得万分揪心。当时,老奶妈静静地站着看,柔软无牙的嘴无声地张合。法兰则死命地朝他扑来,如他手下的猎狗一般咆哮狂吼,直到乌兹和卡德威用矛柄把他打得毫无知觉。他们为什么这么对我?他站在两具苍蝇密布的尸身前,百思不得其解。

  只有鲁温师傅压住肝火走上前,这灰色的矮男子挺着石头样的表情,恳求席恩准许将孩子的头缝回身体,好让他们和其他史塔克族人一起安眠于地下墓窖之中。“不行,”席恩告诉他。“不能葬在墓窖。”

  “为什么,大人?毫无疑问,他们现在妨碍不了你了。而他们生来便属于那里,那里有所有史塔克故人的遗骨——”

  “我说不行。”他得把头颅挂在城墙,而两具无头躯体当天便连同华服一起烧成灰烬。之后,他跪在碎骨和灰烬之中找到融化的残银断玉——布兰的狼头胸针仅存的部分。他一直留着这个。

  “我给了布兰和瑞肯优遇,”他告诉姐姐。“这是他们自作自受。”

  “你自己不也一样,小弟弟。”

  他的耐心到了尽头。“你只带来二十个人,要我怎么守住临冬城?”

  “十个,”阿莎纠正。“剩下的得护送我回去。你总不会忍心让你亲爱的姐姐孤身一人在原始森林犯险吧,好弟弟?听说林子晚上有冰原狼出没哟。”她从宽大的石座位里挺身站起。“走,我们找个隐秘的地方私下谈谈。”

  她是对的,席恩意识到,然而令他恼怒的是自己竟不得不听从她的决定。我根本不该来大厅,他后悔不迭,我本该召她来见我。

  现在说什么都迟了。席恩别无选择,只得带阿莎到奈德·史塔克的书房。进屋之后,望着熄灭的炉火灰烬,他脱口而出:“达格磨在托伦方城吃了败仗——”

  “不错,老骑士击溃了他安排的盾墙。”阿莎冷静地说,“你以为怎样?这个罗德利克爵士熟悉地形,裂颚则一无所知,很多北方人还骑马。铁种没有坚守面对铁甲马队的纪律。庆幸的是,达格磨还活着,他率领残部逃回了磐石海岸。”

  她所知的比我多得多,席恩意识到,这让他更加愤懑。“胜利终于给了兰巴德·陶哈足够的勇气出城加入罗德利克的军队。我还得知曼德勒伯爵派出十几只驳船顺白刃河而上,满载骑士、步兵、战马和攻城机械。安柏家的部队也在末江对岸集结。月圆之前,我必须拥有一只军队来保卫城池,你却只给我十个人?”

  “我一个人也不该给你。”

  “我命令你——”

  “父亲命令我占领深林堡。”她打断他,“没叫我救援我的小弟弟。”

  “去你妈的深林堡,”他说,“不过是荒山上的木尿壶。临冬城才是北地的中心,可我没军队怎么守得住?”

  “那是你夺城之前就该想好的事。噢,干得挺机灵,我祝贺你,但你也不过如此。你本该把城堡夷为平地,然后押两个小王子回派克作人质,你本可毕其功于一役,为我们赢得整个战争。”

  “你巴不得我这样干,是不?你巴不得把我的猎物变成废墟和灰烬。”

  “你的猎物会毁了你。海怪生于大海汪洋,席恩,难道说你这些年和狼仔待在一起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们的力量在于我们的长船。我的木尿壶靠近海洋,因而能够接受补给,需要时也能获得援兵。临冬城呢,深入大陆几百里格,四周包围着森林、山丘和敌方的庄园与城堡。你别搞错,此地方圆千里之内都是你的敌人。是你亲手促成的——当你把那些头颅挂上城门楼的时候。”阿莎摇着头。“你他妈的怎么变成了这种蠢货?把孩子……”

  “他们公然冒犯我!”他冲她大吼。“这也是血债血偿,你忘了艾德·史塔克是怎么害死罗德利克和马伦的吗?”这句话不经意间仓皇而出,席恩立刻明白父亲会接受这个缘由。“一命换一命,我已让我哥哥的魂魄得到安息。”

  “我们的哥哥,”阿莎提醒他,似笑非笑的表情显示出她对复仇言论不屑一顾。

  “你把他们的魂魄从派克带来了么,弟弟?我还以为他们俩只去纠缠父亲呢。”

  “含羞的少女哪里懂得男人复仇的欲望!”没错,即使父亲不赏识临冬城这份大礼,也会肯定席恩为哥哥们复仇的举动啊!

  阿莎一笑置之。“你想过没,这罗德利克爵士此刻也有同样的欲望哟?算啦算啦,席恩,不管你是什么德行,毕竟算我的血亲骨肉,我是为着生出我们两人的母亲的缘故才来的。跟我回深林堡吧,趁现在还来得及,一把火烧掉临冬城,快快脱身。”

  “不,”席恩整整头上的王冠。“城堡是我的,我要守住它。”

  姐姐良久地注视他。“你要守就守吧,”她说,“下半辈子都守在这儿吧。”她叹口气。“我说你是个傻瓜呢,也罢,含羞的少女懂什么呢?”走到门边,她给了他最后一个嘲讽的微笑。“要知道,这是我见过最丑陋的王冠了。自己动手做的?”

  她任他浑身发抖地站在原地,大摇大摆地走了,并果然在把马喂饱饮足后便撤离了临冬城。她如约留下半数部下,接着穿过布兰和瑞肯用来脱逃的猎人门绝尘而去。

  席恩站在城墙上,目送他们离开。看着姐姐消失于狼林的薄雾中,怀疑从心底油然上升:自己为何不听她的话?不跟她一起去?

  “她走了,是吧?”臭佬就在身边。

  席恩没听到他接近的响动,也没闻到他的气味,此刻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他。这家伙知道得太多,听凭他晃来晃去真有些不自在。我怎不把他和其他人一起干掉?这念头让他焦虑。旁人容易被臭佬的外表迷惑,其实他能读会写,更狡猾过人,真不知他何时会出卖自己。

  “亲王殿下,请容我多言两句:令姐抛弃您的举动实在令人寒心,这十个人,远远不够。”

  “我很清楚,”席恩。这不正是阿莎的目的?

  “哎……或许我能帮您,”臭佬说,“给我一匹骏马,一包钱币,我去为您募集帮手。”

  席恩眯起眼睛。“能募多少?”

  “或许一百,或许两百。甚至更多。”他笑了,淡色的眼睛闪着光。“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小有名气,有很多人会为我臭佬卖命。”

  两百人算不上一只军队,但临冬城这么坚固的城堡也无需成千守卫,只要他们知道用长矛的哪一头去杀人,便足以扭转大局。“那好,你说到做到,我一定慷慨大方。说吧,事成之后,要什么奖赏?”

  “这个嘛,殿下,自打跟随拉姆斯大人以来,我就没碰过女人。”臭佬说,“我盯上那个帕拉很久了,虽说她已被开苞,不过嘛……”

  他已和臭佬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带两百人回来,她就是你的。少了一个,我就让你去操猪。”

  夕阳落山之际,臭佬出发了,带走一袋史塔克的银币和席恩最后的希望。聊胜于无,只怕我是再也见不着这滑头了,他苦涩地想,只是心里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根稻草。

  今晚他梦见的是劳勃国王抵达临冬城那天奈德·史塔克举行的欢迎宴会。洋溢歌声和欢笑的大厅,寒风在外呼啸。起初,席恩只是喝美酒、吃烤肉,边开玩笑边打量来往女仆,满心欢愉……突然发现整个厅堂暗下来,连音乐也不再悦耳,一阵不和谐的嘈杂之后,便是诡异的宁静,所有音符都停止。猛然间,嘴里的美酒变成苦味,他慌忙自杯间抬头,原来同席就餐的都是死人。

  劳勃国王坐在正中,肚上有道大裂缝,内脏流上餐桌,无头的艾德公爵陪在他身边。下方的长凳上,尸体们坐得整整齐齐,互相举杯庆贺,灰褐色的腐肉从骨头上软泥似的脱落,蛆虫在空洞的眼眶里爬进爬出。他认得他们,认得每个人:乔里·凯索和胖汤姆,波瑟、凯恩和马房总管胡伦,这一大群人南下君临,却一去不返。密肯和柴尔并肩而坐,一个滴血,一个滴水。本福德·陶哈和他的野兔兵团几乎占据了一整个长桌。此外,磨坊主的老婆,法兰……甚至那个席恩为了拯救布兰而在狼林射杀的野人也在其中。

  这里还有别的面孔,那些他从未目睹、只在石雕上见过的面孔。那位身材苗条,头戴碧蓝玫瑰花冠,身穿沾满血污的洁白裙服的姑娘,一脸哀伤,想必就是莱安娜。她哥哥布兰登站在她身旁,他们的父亲瑞卡德公爵则在她身后。墙边,影影绰绰的形体在黑暗中移动,苍白的身影有严酷的长面孔。看到他们,席恩只觉恐惧犹如尖刀刺穿全身。高耸的大门轰然撞开,冰冻的寒风灌进大厅。罗柏踏出暗夜,缓缓进逼;灰风双眼如炬,亦步亦趋。人和狼带了几十处重伤,浑身浴血。

  席恩狂叫着醒来,把威克斯吓得魂飞魄散,光着身子逃出房间。不一会儿,卫兵们手执长剑冲进来,他命他们去找学士。当鲁温睡眼惺忪、衣冠不整地赶来时,席恩已灌下一杯葡萄酒,手止住了颤抖,开始为自己的惊慌失措而羞愧。“只是梦,”他喃喃道,“不过只是梦。什么也不代表。”

  “什么也不代表。”鲁温严肃地同意,并留下一贴安眠药,席恩等他离开便将其倒进便池。鲁温是学士,可他也是人,没人喜欢他。不错,他想让我安睡,最好是……一睡不醒。他和阿莎有同样的渴望。

  他召来凯拉,一脚踢上门,骑到她身上,用这辈子前所未有的狂暴狠狠操这婊子。他完事之后,她不住哭泣,颈子和乳房到处是淤伤和齿印。席恩推她下床,扔去一条毯子,“滚出去!”

  但他还是睡不着。

  黎明终于来了。他穿好衣服,踱出房门,爬上外城城墙。城垛之间,凛冽的秋风盘旋不休,吹得他脸颊发红,刺痛了他的眼睛。阳光从沉寂的树木之间滤过,下方的森林由灰而绿。向左,他望着高过内墙的塔楼,初升的太阳为它们镀上金色的冠冕。在一片绿海之中,鱼梁木那一撮红叶跃动着火焰的光辉。这是奈德·史塔克的树,他心想,这是史塔克的森林,史塔克的城堡,史塔克的宝剑,史塔克的神灵。这是他们的地盘,不是我的归宿。我是派克的葛雷乔伊,生来便应在盾牌上刻起海怪纹章,在辽阔的盐海中乘风破浪。我该跟阿莎一起离开。

  城门楼的铁枪上,头颅无声地凝视。

  席恩静静地回望他们,风用幽灵般的小手牵起他的披风。磨坊主人的孩子年纪和布兰、瑞肯相仿,连体形肤色都一样。当臭佬剥去他们的面皮,并将头颅浸过焦油之后,这些奇形怪状的腐败血肉便很容易被别人认作是王子的头颅。人就是这样的傻瓜。我说那是羊头,他们就能找出羊角。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七章珊莎

  敌舰抵达的消息传到城堡之后,人们整个早上都在圣堂里唱诵。歌唱声和马匹的嘶鸣,钢铁的铿锵,巨大青铜城门的铰链声响混杂一起,奏出一曲怪异而骇人的音乐。圣堂里,他们为圣母的慈悲而歌唱,城头上,一片沉寂,人们无声地向战士祈祷。记得茉丹修女曾告诉她,战士和圣母是上帝的两种位态。假如上帝独一无二,他会优先听从哪边的祷告呢?

  马林·特兰爵士为乔佛里牵住枣红骏马,助他骑上。男孩和马都穿着镀金锁甲和绯红瓷釉板甲,两套盔甲的头上装饰着匹配的金狮。淡淡的阳光照射在小乔的板甲上,一举一动都映出金色与红色的光芒。外表光鲜亮丽,里面却是空虚,珊莎心想。

  小恶魔骑上一匹红色牡马,盔甲比国王的普通,这身装备让他看起来活像一个偷穿父亲衣服的小男孩,但盾牌下挂的战斧却不是小孩的玩意儿。曼登·穆尔爵士骑在他旁边,白甲明亮如冰。提利昂看到她,便调转马头。“珊莎小姐,”他在马鞍上打招呼,“我姐姐一定邀请你跟其他贵妇人一起去梅葛楼了吧?”

  “是的,大人,但乔佛里国王召我来替他送行。之后我还想去圣堂祈祷。”

  “真不知你为谁祈祷。”他的嘴古怪地扭了一下——如果这是个微笑,就是她所见过最诡异的微笑。“今天是命运之日。对你、对兰尼斯特家都一样。现在想想,当初真该把你和托曼一起送走。话说回来,梅葛楼里应该还安全,只要——”

  “珊莎!”孩子气的喊叫从庭院对面传来,乔佛里看见她了。“珊莎,过来!”

  他招呼我就像招呼狗,她心想。

  “看来陛下需要你,”提利昂·兰尼斯特评论,“那我们战斗之后再谈——如果诸神允许的话。”

  于是她穿过一队金袍长矛兵走上前,乔佛里不耐烦地打着手势。“听到大家的话么?快开战了!”

  “愿诸神慈悲,怜悯我们大家。”

  “需要慈悲的是我叔叔,但我一丁点儿都不会给他。”说罢乔佛里拔出剑。剑柄上的圆球是一枚切割成心形的红宝石,嵌在狮口中,剑身有三道深深的血槽。“这是我的新剑 ‘噬心’。”

  珊莎记得他曾有一把叫狮牙的剑,后来被艾莉亚抢去,丢进河里。但愿史坦尼斯也如此对待这把“噬心”!“它做工真漂亮,陛下。”

  “快吻它,祝福我的剑。”他把剑伸到她面前。“快啊,吻它。”

  他一直是个蠢男孩,此刻尤甚!珊莎用唇碰了碰那片金属,自我安慰不管亲多少把剑总比亲乔佛里强。她的动作似乎很令他满意,于是他夸张地还剑入鞘。“等我回来,我要你再吻它,到时候你会尝到我叔叔的鲜血。”

  除非御林铁卫先替你把他杀掉。三名白袍骑士与乔佛里和他舅舅同行:马林爵士,曼登爵士,以及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您会率领骑士冲杀敌人吗?”珊莎满怀希望地问。

  “我也这么想,可小恶魔舅舅说史坦尼斯叔叔根本过不了河。没关系,我会亲自指挥‘君临三妓’,好好料理那些叛徒。”想到这里,乔佛里露出微笑。他肥厚的粉红嘴唇老是往上噘,珊莎以前好喜欢,现在看了却恶心。

  “听人家说,我哥哥罗柏总往战况最激烈的地方去,”她不顾一切地说,“当然,他比陛下年长,已经成年了。”

  他脸色一沉。“等我对付完叛徒叔叔,就去收拾你哥哥。我会用噬心剑掏出他的心,你等着瞧吧。”说罢他掉转马头,一踢马刺,朝城门奔去。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跟随左右,金袍卫士四人一排列队行进,小恶魔和曼登·穆尔爵士殿后。红堡的卫兵齐声欢呼,送他们出发。等最后一人离开,一阵沉寂突然笼罩了庭院,好似暴风雨前的宁静。

  歌声穿越沉寂,吸引着她。于是珊莎走向城堡的圣堂,身后,两个马夫、一个刚下哨的卫兵不约而同地跟上。其他人也纷纷聚拢过去。

  珊莎没见过圣堂如此拥挤,也没见过它如此明亮:巨大的七彩光束透过水晶高窗斜射进来,四周燃满蜡烛,火焰如群星一般闪烁。不仅圣母和战士的祭坛沐浴在光辉中,铁匠、老妪、少女和天父的祭坛前也摆满蜡烛,甚至陌客那张似人非人的脸孔下也有若干焰火舞动……他们应该自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就是来审判他们的陌客吗?珊莎依次参拜七座祭坛,分别点亮一根蜡烛,然后在长凳上找个位置,坐在一个枯瘦的洗衣老妇和——个年纪与瑞肯相仿的小男孩中间。男孩穿着精纺亚麻布外衣,看来是骑士之子。老妇的手瘦骨嶙峋,长满硬茧,男孩的手则又小又软,但握着它们让她心安。空气闷热凝重,映着水晶与烛光的照耀,混合着熏香和汗水的味道,令她头晕目眩。

  这首正在吟唱的圣歌她是知道的;很久很久之前,在临冬城,母亲曾经教过她。于是她加入合唱: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城市彼端,成千上万的人拥入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他们也在唱歌,声音溢出城外,越过河流,响彻云霄。诸神一定会听到我们的呼声,她心想。

  大部分的圣歌珊莎都知道旋律,就算不会的,也尽量跟着一起唱。她跟头发斑白的老仆和忧心忡忡的少妇一起唱,跟女佣和士兵一起唱,跟厨师和司鹰骑士和仆人,侍从、厨房小弟和奶妈们一起唱。她跟城墙之内与之外的人一起唱,跟整个城市一起唱。她为诸神的慈悲而唱,为生者与死人而唱,为布兰、瑞肯和罗柏而唱,为妹妹艾莉亚和远在长城的私生子哥哥琼恩·雪诺而唱。她为父母双亲而唱,为外公霍斯特公爵和舅舅艾德慕·徒利爵士而唱,为她的朋友珍妮·普尔、酒鬼老王劳勃、茉丹修女、唐托斯爵士、乔里·凯索和鲁温学士而唱。她为今天要战死的英勇骑士和果敢士兵而唱,为那些将悼念他们的孤儿和遗孀而唱,最后,到·了末尾,她甚至为小恶魔提利昂和猎狗而唱。他不是真正的骑士,但他救了我,她告诉圣母。求求您,

  请您保佑他,并平息他胸中的怒火。

  但等修士上台,呼唤诸神保佑他们真正的、高贵的国王时,珊莎站了起来。过道里全是人,她用尽全力才能挤过去,她一边用力,一边听见修士祈求铁匠赋予乔佛里的剑盾以神力,祈求战士赐他勇气,祈求天父在危机时刻保护他。愿他剑折盾破,珊莎冷冷地想,一边赶紧出门,愿他六神无主,为世人所唾弃。

  除了几个在城门楼边巡逻的卫兵,整个城堡空寂无人。珊莎驻足聆听,听到远处战斗的声音,歌声几乎将它们盖过,但若仔细倾听,其实一直都在:战号的低吟,投石机的甩动和撞击,水花溅起,木头碎裂,燃烧的沥青桶噼啪作响,弩炮射出一码长的铁头箭……这一切之下,是活人濒死的呼号。

  这是另一首歌,一首可怕的歌。珊莎拉起兜帽,掩住双耳,匆忙往梅葛楼赶去,太后保证大家在这座城中之城中很安全。她在吊桥边遇到坦妲伯爵夫人和她两个女儿。法丽丝昨天刚从史铎克渥斯堡带着一小队士兵赶到:此刻正好说歹说哄妹妹上桥,但洛丽丝死命扣住她的女仆,泣道:“不要,不要,不要。”

  “战斗开始了!”坦妲伯爵夫人颤声道。

  “不要,不要。”

  珊莎无法避开,只好礼貌地向她们致意。“我能帮忙吗?”

  坦妲伯爵夫人羞红了脸。“不用了,小姐,谢谢你的好意。请原谅我女儿,她身体不太舒服。”

  “不要。”洛丽丝紧抓着她的女仆。那是个苗条漂亮的女孩,短短的黑发,只是脸上的表情恨不得把女主人推进干涸的护城河,落到那些铁刺上。“求求你,求求你,不要。”

  珊莎柔声对她道:“我们在里面受到重重保护,还有东西吃,有饮料喝,有人弹奏乐曲哦。”

  洛丽丝张大嘴巴瞪着她,那双呆滞的棕目艮总湿乎乎含着泪。“不要。”

  “你非去不可,”姐姐法丽丝尖刻地说,“好了,到此为止吧,雪伊,帮我一把。”她们一人架一个胳膊,半拖半抱地将洛丽丝带过吊桥。珊莎和作母亲的跟在后面。“她病了,”坦妲伯爵夫人说。怀孩子算生病么,珊莎心想,城里众人皆知,洛丽丝怀了孩子。

  守门的两个卫兵戴着兰尼斯特的狮盔,身穿深红披风,但珊莎知道他们只是装扮起来的佣兵。还有一个坐在楼梯下——真正的卫兵应该挺直站哨,而不是坐在台阶,长戟横放膝头——好在他看到她们便站起来,开门领她们进去。

  太后的舞厅不及城堡大厅的十分之一,也只有首相塔里小厅的一半大,但坐下一百人没问题。空间虽不大,布置却极典雅。每个火炬托架后都有磨平的大银镜,因此光亮成了两倍;墙上镂着精致的木雕,清香的灯芯草覆盖地板。楼座上飘来长笛和提琴轻快的旋律。南墙排列着一排拱窗,却被厚重的天鹅绒幔布遮掩,透不过一丝光线,也隔离了祈祷与战斗的声音。没有差别,珊莎心想,战争已与我们同在。

  城里几乎所有贵族仕女都坐在长桌边,还有几位老先生和小男孩。这些女人是妻子,是女儿,是母亲,也是姐妹。她们的男人出发跟史坦尼斯公爵作战,多半一去不回。气氛凝重,人人悲哀。身为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有一个尊贵的座位,就在太后右手。登上高台时,她看到那个站在后墙阴影里的男人。他身穿一件长长的、刚上油的黑锁甲,手握巨剑——那是父亲的“寒冰”!几乎跟他人一样高。剑尖着地,剑柄紧攫在瘦长冷硬的指头中,双手交握。珊莎摒住呼吸,心提到嗓子眼。伊林·派恩似乎感觉到她的凝视,瘦长的麻子脸转过来。

  “他在这儿干什么?”她问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他是太后招募的红袍卫队的新队长。

  奥斯佛利咧嘴一笑。“陛下认为今晚会用上他。”

  伊林爵士是国王的刽子手,他只有一个用途。她要谁的脑袋?

  “全体肃立,向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陛下致敬!”御前总管高唱。

  瑟曦穿一件雪白的亚麻布裙服,白如御林铁卫的袍子,长长的拖袖露出金绸衬底,浓密的明黄卷发披在裸露的肩头,纤细的脖子上挂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这身白衣让她有种奇特的纯真,除了脸上有些色斑,真的跟少女一样。

  “请坐,”太后在高台上就位之后道,“欢迎各位光临。”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替她扶住椅子,一名侍童则为珊莎服务。“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珊莎,”瑟曦说,“初潮还在继续?”

  “是的。”

  “真是,男人在外面流血,你却在里面流。”太后示意上菜。

  “伊林爵士为什么在这儿?”珊莎冲口而出。

  太后瞥了一眼沉默的刽子手,“为惩办叛徒,必要时也保护我们。你知道吗?成为刽子手之前,他原本是个骑士。”她拿汤匙指指舞厅尽头,高大的木门已经紧闭,并上了闩。“当它被利斧劈开时,你就会庆幸他在这儿了。”

  猎狗在这儿,我才会庆幸,珊莎想。桑铎·克里冈虽然粗暴,却很厉害,她坚信他不会让自己受到任何伤害。“是啊,还有您的卫兵呢,他们也在保护我们。”

  “哼,你应该担心的是谁来保护我们不受这些卫兵的伤害!”太后横了奥斯佛利一眼。“上天入地,你找不到贞洁的妓女,也找不到忠诚的佣兵。如果战斗失利,我的卫兵会十万火急地扒下身上红袍,偷走能偷的东西,一走了之。这些仆人,洗衣妇,马夫……统统都一样,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那副毫无价值的臭皮囊。珊莎,你有没有一点概念,被洗劫的城市是什么样子?不,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你对生活的认识全部来自于歌手,而没有一首歌会赞颂苦痛与不公。”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妇女和儿童。”她一边说,一边觉得这些话好空洞。

  “真正的骑士。”太后似乎颇感有趣。“当然哕,你说得对。你干嘛不当个乖女孩,好好喝你的汤,等着‘星眼’赛米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来救你呢?亲爱的,不用怀疑,那个时刻就要到了。”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八章 戴佛斯

  黑水湾内波涛汹涌,浊浪滔天。

  黑贝丝号随着满潮前进,变换无常的风将帆吹得咯啦作响。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分居两侧,船与船的间隔不超过二十码。看来儿子们已学会保持战列,戴佛斯为此深感自豪。

  隆隆的战号穿越海面,啸叫嘶哑深沉,犹如魔鬼的呼唤,船船相传。“收帆,”戴佛斯命令,

  “降桅。桨手就位。”儿子马索斯传令下去。船员们匆忙跑上岗位,推开舰上站立的士兵——每到此刻,他们总显得碍手碍脚——黑贝丝号的甲板一片忙碌。先前伊姆瑞爵士宣布入河后只准用桨,以免君临城上的弩炮和喷火弩发动攻击,引燃船帆。

  戴佛斯往东南望去,凝视着怒火号的身影。她的船帆闪着金光,帆布纹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十六年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站在她的甲板上,率领舰队攻打龙石岛;这一次,他决定随陆军前进,将怒火号和舰队指挥权交给大舅子伊姆瑞爵士,此人在风息堡下随艾利斯特伯爵与佛罗伦家族一起投效。对怒火号,戴佛斯几乎跟自己的船一般熟悉。她有三百支桨,甲板两边布满弩炮,船头和船尾各放置一座投石机,用来投掷燃烧的沥青桶。她不仅令人望而生畏,而且十分敏捷迅速。然而伊姆瑞爵士却让她的甲板挤满装甲骑士和步兵,白白浪费了她的速度。

  号声再度响起,怒火号上传出指令。戴佛斯感到消失的指尖一阵麻痒。“下桨,”他叫道,“成列。”一百片桨叶同时入水,桨官轰隆击鼓。鼓声犹如硕大而和缓的心跳,每敲一下,桨动一分,百人一体,整齐划一。

  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也同时展开木翅膀,三舰速度一致,叶刃搅拌黑水。“减速,”戴佛斯高喊。瓦列利安大人银色船壳的坐舰潮头岛之荣光号已驶入海灵号左舷,到达预定位置,傲笑者号跟上宋,但老妇人号才刚放桨入水,海马号更慢,降桅还没完成。戴佛斯朝船尾望去。果然,在后面,遥远的南边,剑鱼号一如既往地慢慢吞吞,拖在最后。她有两百支桨和全舰队最大的撞锤,但戴佛斯很怀疑船长的能力。

  他听见士兵们隔海遥呼,彼此鼓励。自风息堡出发以来,他们一直闷在舱内,无所事事,早已迫不及待,渴望战斗,并且自信满怀,坚信胜利。在这点上,他们和舰队总司令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倒是一条心。

  三天前,舰队在文德河口抛锚后,司令召集所有船长到怒火号上召开作战会议,以传达部署。戴佛斯和他的儿子们被安排在第二战列,暴露于危险的右翼。“荣誉的位置,”阿拉德叹道,非常满意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英勇。“危险的位置,”父亲指出。儿子们报以同情的目光,连年轻的马利克亦然。洋葱骑士成了老朽妇人,他能听到他们的想法,父亲骨子里还是个走私者。

  呵,至少后者不假,他也不为此遗憾。席渥斯是个荣耀的贵族姓氏,但在心底,他一直都是跳蚤窝的戴佛斯。如今他要回家了,回到这座三丘之上的城市。他对船只、帆桨和海岸的了解在七国上下出类拔萃,也曾在潮湿的甲板上刀刃见红、浴血搏杀,只是今天这种战斗让他觉得自己突然成了青春少女,既紧张又害怕。走私者是决不会吹响号角、升起战旗的。一旦嗅到危险的迹象,他们便会升帆启航,以比风还快的速度逃之天天。

  倘若我是司令,泱不会如此行动。首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河道,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他曾向伊姆瑞爵士提过这个建议,舰队总司令客气地道谢,眼神却不那么友好。这个出身微贱的懦夫是谁呀?那双眼睛在问,他就是那个用洋葱换来爵位的人吗?

  由于船只总数足足是小鬼国王的四倍,伊姆瑞爵士认为小心谨慎或精巧谋划都不必要。他直接将舰队编成十道战列,各由二十艘战舰组成。头两列负责扫清河道,摧毁乔佛里的小舰队——伊姆瑞爵士和贵族船长们谈笑中称其为“小孩的玩具”。紧随其后的舰只首先将船上大批弓箭手和长矛兵登陆到城下,然后加入河上的战斗。最小和最慢的船放在后面,负责将史坦尼斯的主力部队自南岸运到北岸,他们的行动由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舰队掩护。队伍末端的里斯舰队奉命留守海湾,以防兰尼斯特军将舰只隐藏在岸边,伺机偷袭舰队后方。

  公正地讲,伊姆瑞爵士的激进并非毫无道理。自风息堡而来的航行途中,海风一直不善。启航当天,两艘小船在破船湾触礁沉没,糟糕的开始。随后在塔斯海峡又沉了一艘密尔战舰。进入喉道过程中,舰队遇风暴侵袭,队列溃散,有的船甚至被吹到狭海正中。等到达洋流较和缓的黑水湾,在马赛岬的岸脊遮蔽下重整完毕,整整十二条船不见踪影,更糟的是,他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史坦尼斯几天前就赶到了河边。风息堡和君临之间是笔直的国王大道,原本就比海路短捷,外加国王的部队几乎全数骑马:将近两万骑士、轻骑兵和自由骑手——蓝礼违心地留给兄长的遗产。他们虽已抵达,但重甲战马和十二尺长枪奈何不了黑水河的辽阔深水与君临城的石砌高墙。史坦尼斯带着诸侯部属在南岸扎营等候,想必沸腾着无奈的怒火,猜疑伊姆瑞爵士将他的舰队带往了何方。

  两天前,通过美人鱼礁时,他们遇见五六艘小渔船。渔民们一见大船便分头逃窜,最后还是被一个个抓获,关进船舱。“一小匙胜利,大战前的开胃菜,”伊姆瑞爵士兴高采烈地宣布,“有助于我们放开肚皮,打扫正餐。”戴佛斯只关心俘虏吐露的君临守备情况。侏儒似乎忙着修筑某种铁索以堵住河口,然而渔民们众说纷纭,弄不清障碍物是否完工。他暗暗希望有铁索横江,如果河道上不去,伊姆瑞爵士便别无选择,必须停下来,做好整顿。

  海上众声喧嚣,充斥着吼叫、呼喊,号角、鼓声和笛子的颤音,还有成千的木桨起落击水的声响。“保持阵线,”戴佛斯喊道。一阵海风牵起他老旧的绿披风,他没穿铠甲,只罩了件皮背心,脚边搁着一顶圆盔。在海上,沉重的盔甲不但不能救人于水火,反而会断送性命,对此他坚信不疑。伊姆瑞爵士和其他出身高贵的船长却不这么看,他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身上的铠甲闪烁着光芒。

  此时,老妇人号和海马号已就位,赛提加大人的红蟹号也即将就绪。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右舷是史坦尼斯从不幸的桑格拉斯伯爵手中夺来的三艘战舰: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她们甲板上排满弓箭手。连剑鱼号也已驶近,她帆桨并用,摇摇摆摆地在洋面挪动。一艘如此多桨的大船本可行得更快,戴佛斯不以为然地想。一定是撞锤的缘故,它实在太大,使她失去了平衡。

  现下是南风,但由于舰队换帆用桨,所以行动没受什么影响。他们将跟着潮水长驱直入,但一旦入河,优势便会逆转,兰尼斯特军势必会好好利用河道激流,众所周知,黑水河人海处的水流又强又急。在黑水河里与他们交战真是蠢透了,戴佛斯心想。如果在大海中相遇,他们能从两翼合围,将敌军挤向中央,全部消灭。但在河上,伊姆瑞爵士的船再多再好都无用武之地,一次顶多摆开二十艘,惟恐桨叶交割,互相抵触。

  战列之外,戴佛斯远眺耸立于伊耿高丘之上的红堡,黑色的建筑贴近柠檬色的天空,其下便是黑水河口。河对面,黑压压的全是人马,一见船队出现,骚动得像炸了窝的蚂蚁。史坦尼斯肯定没让他们闲着,而是着手建筑小筏,制造飞箭,虽然如此,等待也一定心焦。人群中喇叭吹响,微弱但刺耳,随即被千军万马的呐喊声所淹没。戴佛斯用残废的手指紧握装有指骨的小袋,默默祈祷好运降临。

  怒火号主持第一战列,左右是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两者皆是两百桨的大船。第一战列的其他舰只分列两边,也都是百桨等级:哈拉夫人号、亮鱼号、欢笑君王号、海魔号、荣光角号、珍娜号、三叉戟号、快剑号、雷妮丝公主号、狗鼻号、王权号、信仰号、红鸦号、亚莉珊王后号、猫号、勇敢号和龙祸号,每艘船尾都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红橙黄三色。戴佛斯和他儿子们所在的第二战列后还有一列百桨等级大船,这一列由骑士和贵族船长指挥。再往后,是船身小、速度慢的密尔船,每艘船桨不过八十。更远处的船还张着帆,她们是大型商船和笨重的货船。最后压阵的是萨拉多·桑恩的瓦雷利亚人号,一艘巨型的三百桨战舰,里斯战舰群聚在她周围,她们都有与众不同的彩绘船壳。浮华的“狭海亲王”对奉命殿后不太满意,很明显,伊姆瑞爵士和史坦尼斯一样不信任他。他抱怨得太多,老爱谈论人家欠他的黄金。话虽如此,戴佛斯却深感遗憾。萨拉多·桑恩是个足智多谋的老海盗,手下全是经验丰富的

  海员,在战斗中个个亡命,放作后卫实在浪费。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透过汹涌的白沫和齐整的拍打,怒火号前甲板上传来指令:伊姆瑞爵士发出总攻信号。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剑鱼号终于加入战列,但帆还不及降下。“加速前进。”戴佛斯咆哮。鼓声加急,击桨的速度随即跟上,木叶在水面翻飞,嗨哟——噗咻,嗨哟——噗咻,嗨哟——噗咻。甲板上,步兵们以剑击盾,弓箭手则飞快搭好弓弦,从腰上的箭袋里抽出羽箭。第一战列挡住了视野,戴佛斯只好在甲板上走来走去以便观察。迄今为止,他没发现铁索的痕迹,河口在面前无遮无拦地张开,好似要将他们尽数吞没。

  哦,除了……

  在漫长的走私生涯里,戴佛斯常对人玩笑说他对君临的河滨比对自己的手背还要熟悉,这不难理解,他可没花半辈子在手背上潜进摸出。黑水河口两岸这两座新砌的石塔对伊姆瑞爵士而言或许毫无意义,但对他来说犹如手上多出两根指头一样。

  他举手遮挡西洒的阳光,仔细眺望石塔。它们太小,藏不下多少守卫。北岸那座就建在红堡的悬崖下,与之相对的南岸石塔根基则在水中。他们在岸边挖了一道深沟,他立刻看出,如此一来,石塔便难以攻击:要么涉过深水,要么搭桥而行。史坦尼斯在塔下布置了十字弓兵,只要守卫在堡垒上露头,便能加以射杀。他所做的仅止于此。

  塔底旋转咆哮的黑水里,某种事物闪闪发光。那是阳光在钢铁上的反射,戴佛斯一望便知。一条巨型铁索……然而并未升起,以阻止我们入河。这是为什么呢?

  他正想仔细揣摩,不料时间不等人。前方战舰传来一阵呼喝,战号再度响起:敌人迎战了!

  在王权号和信仰号飞速起落的桨叶之间,戴佛斯瞧见一列稀疏的舰船顺流而下,阳光闪烁在船壳金色的图绘上。对这些船只,他也像自己的船一般了若指掌。当走私者的时候,只要这些帆在地平线上一出现,他便知来船是快还是慢,知道船长是渴望荣誉的青年,还是垂暮之年的老人。由于他判断准确,所以每次都应付自如。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战号长呜,“战斗速度,”戴佛斯高喊。他听见左右两舷的戴尔和阿拉德也同时下令。战鼓狂暴敲打,船桨起起落落,黑贝丝号破浪而前。当他转头望向海灵号时,戴尔给父亲敬了个礼。剑鱼号再度掉队,被两侧小一号的船超过,除她之外,整条战列整齐得像道盾墙。

  远处看来狭窄的河道,如今却辽阔得像无边的海洋,城市也在眼前愈变愈大。红堡雄踞于伊耿高丘,掌控河口要道。它有钢铁加固的工事、巨型的堡楼和厚实的红墙,好似蹲坐在河流与市街之上的凶残猛兽。堡下的悬崖多石而陡峭,点缀着苔藓与荆棘。舰队必须从城堡下经过,方能入港攻城。

  第一战列已经入河,敌舰却开始逆流退却。看来他们想诱敌深入,使我军堵在一团,互相牵制,无法伸展队列,进行侧翼包围……别忘了后面还有那条铁索。他在甲板上来回踱步,伸长脖子想看清乔佛里的舰队。‘小孩的玩具”包括笨重的神恩号,他认出来,还有陈旧迟缓的伊蒙王子号,丝绸夫人号和她的姐妹舰夫人之耻号、野风号、君临号、白鹿号、长枪号、海花号。可是,狮星号呢?劳勃国王为纪念他所深爱却又失落的少女而造的华美漂亮的莱安娜小姐号呢?劳勃国王之锤号呢?她不仅是王家舰队最大的战船,拥有四百支桨,更是小鬼国王手中惟一能与怒火号抗衡的舰只。照理说,应该由她居中组织防御才对。

  戴佛斯嗅出陷阱的味道,却看不出敌人有任何埋伏或突袭的迹象,只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庞大的舰队排成整齐的队型,一直连到天边。难道对方打算适时升起铁索,把我军一截为二?这样做好处何在?留在湾外的船照样可把人马运到北岸,虽然进度慢一点,倒更安全。

  一群摇曳的橘红飞鸟从城堡上层翅俯冲,约有二三十只:这是燃烧的沥青罐,拖着长长的火尾呈抛物线射下河流。河水吞噬了大半飞鸟,也有几只在第一战列船舰的甲板上着陆,炸开,散射火花。亚莉珊王后号上的步兵乱成一团,他还看见龙祸号三处冒烟,也难怪,她最靠近河岸。第二波攻击接踵而至,这次夹杂飞箭,弓箭手从石塔上无数的箭孔中发射。一名士兵翻过猫号的船舷,撞上桨叶,沉入水底。这是今天流的第一滴血,戴佛斯心想,却远远不是最后一滴。

  红堡的城垛上高高飘扬着小鬼国王的旗帜:拜拉席恩家族的金底宝冠雄鹿旗,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怒吼雄狮旗。沥青火罐不断掷下,勇敢号上焰火弥漫,士兵们尖声惨叫。此时此刻,船舷下的桨手有甲板遮蔽,倒十分安全,挤在上面的步兵却不太走运。正如他所担忧的,右翼被迫承受所有攻击。马上就轮到我们了,他提醒自己,心里忐忑不安。黑贝丝号和北岸间只隔了五艘战舰,正在火罐射程之内。右舷方向,有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笨拙的剑鱼号——她现今落得太远,与其说是第二战列,其实更接近第三战列——以及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她们三个被放在如此危险的位置,真得希望船名所许的神灵赐福了。

  第二战列通过双子塔时,戴佛斯抓紧时间仔细观察。只见塔底有个约莫人头大的洞,一条巨型铁链蜿蜒而出,水上只见三个环节,其余都在河底。石塔只有一扇门,且离地二十余尺。北塔顶上,十字弓手正拼命向祈祷号和奉献号发动攻击。奉献号甲板上的弓箭手予以还击,有人被射落,戴佛斯听见惨叫。

  “船长阁下。”儿子马索斯来到身边。“请戴上头盔。”戴佛斯双手接过,笼在头上。这项圆盔除去了面甲,他痛恨视线被阻的滋味。

  接着,沥青火罐如雨般在船边坠落。其中一罐在玛瑞亚夫人号的甲板上炸裂,阿拉德的船员迅速将火扑灭。左舷,潮头岛之荣光号吹响号角,桨手们拼命击桨,拍出无数水花。一只足有一码长的箭自城上弩炮射出,落在离马索斯不到两尺的地方,深深没入木制甲板,颤个不停。前方,第一战列和敌舰之间已进入弓箭射程,船船之间飞箭往来,好似嘶嘶怪叫的毒蛇。

  黑水河南岸,戴佛斯看见士兵们正将粗制木筏拖入水中,大军整队,千旗飘扬。随处可见烈焰红心,渺小漆黑的雄鹿被禁锢在火焰之中,几乎无法辨认。我们理应在宝冠雄鹿旗下作战,他心想,雄鹿是劳勃国王的徽记,整个城市都会欣然接受。陌生的纹章只会引起反感。

  看见烈焰红心,他不由得想起梅丽珊卓在风息堡底的阴霾中诞生的影子。至少今天我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战,用的是正派人的武器,他告诉自己。红袍女及她的黑暗子孙将与这场战斗毫无瓜葛。史坦尼斯已把她和他的私生侄儿艾德瑞克·风暴一起送回了龙石岛。之前,除后党人士发出微弱抗议外,他的船长和诸侯纷纷坚持不要女人加入这场光荣的战役。不过说归说,史坦尼斯本不打算理会,直到布莱斯·卡伦伯爵的一句话逆转了潮流:“陛下,若巫魔女还跟着咱们,将来人们便会把这场胜利称之为她的胜利,而不是您的。别人会说您靠她的符咒才赢得王冠。”在激烈的争论中,戴佛斯管住了嘴巴,但说心里话,他乐于见她被遣。对梅丽珊卓和她的真主,他只想避而远之。

  右舷,奉献号朝河岸驶去,放出跳板,弓箭手随即乱哄哄地涉进浅滩,将弓高举,以保持弓弦干燥。他们冲进悬崖和河水之间狭窄的滩头。城上飞石如雨,跳跃砸落,其间还混杂有弓箭与长矛。然而角度太小,在峭壁的掩护下,这些武器作用不大。

  祈祷号在上游二十多码的地方登陆,虔诚号则歪歪斜斜地朝河岸撞去。这时,守军出来了,他们冲下河岸,军马的铁蹄踏过浅滩,溅起水花。骑士们杀进弓箭手中,好似恶狼驱逐小鸡,大多数人还不及搭箭,便又被赶回船上,甚至落入河中。步兵连忙赶到,用长矛和战斧加以抵御,瞬间之后,整个场面便是血肉横飞。戴佛斯认出猎狗的狗头盔。他骑着骏马,通过跳板,杀上祈祷号,肩上的纯白披风迎风飘扬。不管是谁,只要近身,便被不由分说一斧砍翻。

  过了城堡,在环型城墙之中,山丘上的君临跃入眼帘。河滨成了一片焦土,兰尼斯特把所有建筑付之一炬,并将各色人等都赶进烂泥门。烧焦的桅杆和沉没的船只堆积在河滩,使船只无法靠近长长的石码头。看来这里无法登陆。烂泥门后,三架巨型投石机露出头来。维桑尼亚丘陵顶,艳阳映在贝勒大圣堂的七座水晶高塔上,璀璨发光。

  戴佛斯瞧不清前方的战斗,但能听见作战的声音。两艘战舰相撞,发出撕裂的巨响,他辨不出是哪两条船。顷刻之后,又一声巨大的碰撞回荡在水面,接着是第三声。在船木分解的刺耳尖啸中,他听见怒火号船头投石机深沉的咚——咚声。海鹿号将一艘乔佛里的船迎面劈成两半,狗鼻号却开始起火燃烧,亚莉珊女王号被丝绸夫人号和夫人之耻号夹在中间,动弹不得,她的船员正与登舰的敌人做殊死搏斗。

  正前方,敌方君临号穿过信仰号和王权号之间的缝隙,猛扑而来。信仰号右舷的桨手在撞击之前及时收起船桨,但王权号左舷的桨却如火柴棍般被掠过的君临号全数撞断。“放箭,”戴佛斯命令,他的十字弓兵立刻掀起一阵致命的箭雨。他看见君临号的船长倒下,一时却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岸上,巨型投石机的手臂一只、两只、三只,纷纷抬起。数以百计的石头爬上黄色的天空,每块都大如人头。它们坠落下来,或溅起巨大浪花,或击穿橡木甲板,把人活生生打成碎骨、肉泥和肝浆。第一战列的船已全部加入战团。爪钩穿梭,铁撞锤砸过木壳,士兵群聚登船。在流动的浓烟之中,只见箭矢遮天蔽日。人们纷纷死去……所聿到目前为止,他的部下尚无阵亡。

  黑贝丝号逆流而上,桨官鼓声雷动,好似她正饥渴地寻找撞锤的第一个牺牲晶。亚莉珊女王号已被两艘兰尼斯特战舰捕获,三船由爪钩和绳索连成一体。

  “撞角速度!”戴佛斯高呼。

  鼓点模糊,成了一片绵长、狂热、无休无止的锤打,黑贝丝起飞了,船首劈开水花,飞沫犹如乳奶。阿拉德发现了同样的机会,他的玛瑞亚夫人号与黑贝丝号并驾齐驱。此刻,第一战列已经散开,各自为战。三艘纠结的战舰就在前方,缠绕着缓缓旋转,甲板上血肉模糊,人们用斧剑互相挥砍。再转过去一点,戴佛斯·席渥斯向战士祷告,让她再转过去一点,把侧舷暴露出来。

  战士定然听见了他的祷告。黑贝丝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几乎同时扎进夫人之耻号体内,把她从头到尾撞个稀烂,力道之猛,连隔着三条船的丝绸夫人号上的人也被抛入海中。相撞的刹那,戴佛斯的牙齿猛地闭合,差点咬断舌头。他吐出一口鲜血。下次记得闭紧嘴巴,你这蠢货。在海上讨了四十年生活,这还是他头一遭主动撞击别人的船。回头一看,船上的弓箭手正自由射击。

  “后退,”他命令。黑贝丝号倒划船桨,河水迅猛灌进刚才砸出的大洞,夫人之耻号就这样在她面前支离破碎,成群的人落入河中。活人挣扎求生,死人寂默浮沉,而穿重板甲或锁子甲的人不论死活立刻沉入河底,不再动弹。即将淹死的人们的苦苦哀号,一直萦绕在他耳际。

  一抹绿光闪过眼帘,飞向前面,落到左舷方向。刹时,一窝翡翠毒蛇咝咝叫着在亚莉珊女王号的船尾升起,翻腾,燃烧。恐怖的哭喊从前方传来:“野火!”

  他脸色大变。燃烧的沥青是一回事,野火的威胁则大不相同。这种邪恶的物质,几乎无法扑灭。哪怕只有一点火星,用斗篷闷,斗篷反而着火;用手掌拍,手掌反而燃烧。“尿在野火上,你那玩意儿就得烤焦,”这是老海员们的名言之一。伊姆瑞爵士已警告过他们可能会碰上这种炼金术士的邪恶物质。所幸世上活着的火术士寥寥无几,这种物质很快便会耗尽,伊姆瑞爵士向人们保证。

  戴佛斯下达新指令:战舰掉头,一舷桨手往前划而另一舷往后划。玛瑞亚夫人号也在撤离,没有沾上火苗。烈火以他难以想象的速度吞噬了亚莉珊女王号,随即蔓延到她的捕获者。绿火缠身的人跳进水中,发出非人的惨嚎。君临城上,喷火弩射出死亡,烂泥门内,庞然的投石机掷下巨石。一颗公牛大小的岩石坠落在黑贝丝”号和海灵号之间,激得双船摇晃不止,甲板上的人浑身皆湿。另一颗小不了多少的石头直接命中傲笑者号。这条瓦列利安家的战舰像一块从高塔上抛下的孩童玩具般爆炸分裂,溅起的碎片有手臂那么长。

  在漫天的黑烟和绿火中,戴佛斯瞥见一群小船顺流而下:其中有渡船、划艇、驳轮、木筏、小帆船和船:身腐烂得几乎无法漂浮的货船,混乱不堪。真是绝望的挣扎,凭这一堆浮木怎可扭转战局?只能挡道罢了。显而易见,敌军战线已无法重整。左翼,史蒂芬公爵号,珍娜号和快剑号突破了防守,冲向上游。右翼还在酣战,然而,我军中央部分却在投石机的巨石袭击下亡崩瓦解,有的船调头朝下游避去,有的船靠向左边,大家都在匆忙闪避无情的石雨。怒火号调转方向,企图用船尾投石机还击,不料射程不够,投出的沥青桶只砸在城墙上。王权号失去泰半船桨,信仰号被敌舰撞穿,开始下沉。他率领黑贝丝穿出两船之间,擦过瑟曦太后装饰华丽的镀金游艇——如今艇上满载士兵而非糖果蜜饯。这记碰撞将十几个敌人掀进河中,他们试图游泳,却成了黑贝丝号上弓箭手们的活靶子。

  马索斯高声叫喊,警告左舷方向出现的危机:一艘兰尼斯特战舰正挺着撞锤,:直扑而来。

  “右满舵!”戴佛斯大喝。他的部下用桨叶推开游艇,其他人则拼命划水调头,让船首对准那不顾一切冲来的白鹿号。一时之间,他恐惧不已,生怕动作太慢,只剩被撞沉一途,幸而潮流及时帮助了黑贝丝号,当碰撞最终发生时,只是相互擦击,两船壳摩擦刮割,桨叶齐断。一块参差不齐的木板从头顶飞过,锋利如矛,戴佛斯不由得缩了一下。“登船!”他叫道。爪钩抛出。他抽出长剑,带头翻过栏杆。

  白鹿号的船员迎上船舷与他们对峙,但黑贝丝号的步兵如一阵钢铁洪流扫荡过去。戴佛斯穿过混战的人群,寻找敌舰船长,此人却在他靠近之前丧命。他站在船长的尸体旁,突然被人从后用战斧偷袭,幸好头盔挡下这一击,脑袋只是嗡嗡作响,并未碎裂。他昏头转向,下意识地着地翻滚。偷袭者喊叫着发起冲锋。戴佛斯双手握剑往上,抢先刺入来人腹中。

  手下一名船员扶他起立,“船长阁下,白鹿号已被我方夺取。”确实如此,戴佛斯抬眼四望。大多数敌人不是已死,便是奄奄一息,还有一些人投降。他摘下头盔,擦擦脸上的血迹,调头返回自己的船,一路小心翼翼,人们流出的内脏肚肠使甲板黏滑无比。马索斯伸手扶他翻过栏杆。

  接下来短短时间,黑贝丝号和白鹿号倒成了暴风雨中心的平静风眼。亚莉珊女工号和丝绸夫人号仍捆在一起,如一团绿色的地狱火,拖带夫人之耻号的残骸,飘向下游。一艘密尔战舰不幸撞上了她们,顷刻间也着了火。猫号正靠在迅速下沉的勇敢号边拯救人员。龙祸号的船长操纵坐船于两个码头间的缝隙处强行登陆,龙骨被撕得粉碎,船员和弓箭手、步兵一起蜂拥上岸,如入攻城队伍。红鸦号也被撞穿,正在缓缓倾斜。海鹿号同时与火势和敌兵搏斗,但她把烈焰红心旗插上了身边乔佛里的忠臣号。怒火号神气的船首被巨石打得不见踪影,正与神恩号接舷对战。他看见瓦列利安大人的潮头岛之荣光号撞开两艘兰尼斯特的快船,掀翻一艘,正向另一艘发射火箭。南岸,骑士们正领着战马陆续登上货船,许多小型战舰载满步兵,已开始渡河。她们格外谨慎地在半沉的船只和漂浮的野火之间挑选路径。史坦尼斯国工的全部舰队已驶入了河流,只有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船还在湾内。很快我军将掌控整条黑水河。伊姆瑞爵士终于得到渴望的胜利,戴佛斯想,史坦尼斯终于能让军队跨过天堑,然而诸神在上,代价实在是……

  “船长阁下!”马索斯碰碰他肩膀。

  是剑鱼号。她的两行桨叶起起落落,但风帆始终没降下来。燃烧的沥青点燃索具,火势逐渐蔓延,爬过绳子,登上帆布,长成一个黄焰大瘤。她那笨重的撞锤,形塑成船名所指的鱼类的模样,歪歪斜斜地栽向前方水面。剑鱼号正前方,一艘小船缓缓飘来,在河中缓缓打转,形成一个诱人的目标。这是一艘兰尼斯特的废船,吃水很低,黏稠的绿血从舷板间的隙缝渗漏而出。

  见此光景,戴佛斯·席渥斯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不,”他大喊,“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但在一片吼叫和撕杀声中,除了马索斯,没人听见他的话。至少剑鱼号的船长肯定没听见,他兴奋不已,手中笨拙的剑终于找到了合适目标。顷刻间,剑鱼号提升至战斗速度。戴佛斯抬起残废的手掌紧紧握住装指骨的皮袋。

  碰撞、撕裂、分解,剑鱼号把腐朽的废船撞成纷飞的碎片。她像一颗熟透的水果般爆裂开来,虽然没有一种水果能发出木头分裂的尖啸。伴随漫天的果肉,绿色的汁液从一千个罐子中流溢而出,好似垂死野兽的肚肠,闪耀绿芒,光彩夺目,在河面上散开……

  “后退,”他咆哮,“快离开。赶快离开她,后退,后退!”绳索砍开,戴佛斯感觉到甲板移动,黑贝丝快速脱离白鹿号,木桨重新入水。

  接着,只听一声急促而尖利的低吠,好似什么人凑在耳边喘气。半晌之后,成了怒嚎。脚下的甲板消失不见,黑水扑击脸庞,灌进鼻子和嘴巴。他呛水,淹溺,不知身在何方。在无边的惊恐中,戴佛斯盲目挣扎,直到终于浮出水面。他吐出积水,深吸口气,抓住最近的木板,紧抱不放。

  剑鱼号和废船消失不见,焦黑的残躯同他一起漂向下游,溺水的人们死死抓住散落水中的冒烟木板。河面上升起一个五十尺高的绿火恶魔,他旋转着,翩翩起舞。他有十几只手臂,每只都握着长鞭,鞭子一挥,那儿就起火燃烧。黑贝丝号烧了起来,两旁的白鹿号和忠臣号也一样。虔诚号、猫号、勇敢号、王权号、红鸦号、老妇人号、信仰号和怒火号全都烈焰冲天,连君临号和神恩号也未能聿免,恶魔不分敌我地狼吞虎咽。瓦列利安大人华丽的潮头岛之荣光号企图掉头,但恶魔懒洋洋地伸出一根绿手指,扫过她银色的船桨,把它们像蜡烛一样点燃。一时之间,她好似在用两排长长的明亮火炬击水划行,努力挣脱。

  流水紧抱住他,裹挟着他,旋转漂流。他咬牙奋力游水,方才避免被一块漂过身边的野火残片触到。我儿子呢?戴佛斯想,但在这一片空前的喧嚣中,根本无法寻找。又一艘满载野火的废船在身后爆炸。整条黑水河似乎从河床开始沸腾,到处是燃烧的桅杆,燃烧的士兵,船只爆裂的碎末纷飞于空气之中。

  这样下去,我将被冲进海湾。但不管怎样总比待在这儿强,只要能离开,就可想办法上岸。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游泳好手,何况萨拉多·桑恩的舰队就在海口,伊姆瑞爵士命令他们留在湾内担任后卫……

  这时,激流刚好把他的身子转了个方向,似乎要他仔细瞧瞧下游等待着的残酷命运。

  铁索。诸神救我,他们把拦江铁索升起来了。

  在河流汇入黑水湾的宽阔海口,铁链紧密地伸展,大约比水面高出两三尺。已有十几艘战舰撞上屏障,湍急的黑水正把其他船只牵引过去。几乎所有船都在燃烧,尚还完好的也无法聿免。透过铁索,戴佛斯看见萨拉多·桑恩舰队的彩绘船壳,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到不了那儿。一座由火红的钢铁、炽热的船木和旋转的绿火组成的长墙挡在他们之间。黑水河口成了地狱之门。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十九章 提利昂

  他蹲在城垛上,如石像鬼般一动不动。烂泥门外,隔着曾为渔市和码头的废墟,河流上烈焰熊熊。史坦尼斯的舰队半数起火,乔佛里的绝大多数船只也在燃烧。野火的亲吻使神气的舰船化为葬礼的柴堆,把人变成活火炬。空中满是烟尘、箭矢和尖叫。

  在下游的船长,不管出生高贵与否,都眼睁睁地看着木筏、驳轮和废船载着致命的绿色水果,顺着黑水河朝他们袭来。密尔舰船上长长的白色大桨像蜈蚣的脚一般疯狂摆动,奋力扭转方向,但无济于事。这些蜈蚣无路可逃。

  城墙下燃起十几处大火,但沥青罐爆裂的威力与野火对比相形见绌,就好似燃烧的房子里点的蜡烛。它们那橙色和鲜红的光辉,在翡翠色的火祭大典前显得如此渺小。低矮的云层染上河流的颜色,深浅不一的绿覆盖天空。美得诡异,美得可怕,正如书中的龙焰。不知征服者伊耿在怒火燎原一役中凌空飞翔时,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触。

  热风掀起绯红披风,抽打到裸露的脸上,但他不想避开。他隐约意识到堡楼里的金袍卫士在欢呼,却无法出声加入。胜利只到手了一半。还不够。

  又一艘塞满伊里斯国王的烂熟水果的驳轮被饥渴的火焰所吞没。一股翡翠色的喷泉从河面陡然升起,足有三四十尺高,爆炸的亮光使他不得不遮住眼睛。火焰在水面舞动,噼里啪啦,咝咝作响,盖过所有惨叫。河里成百上千满是人,要么被淹,要么着火,要么两者皆有。

  你听见他们的惨叫吗,史坦尼斯?你看见他们在燃烧吗?这不仅出自我的计谋,更是由于你的愚蠢。提利昂知道,黑水河南岸沸腾的人群中,史坦尼斯正在观望。他没有哥哥劳勃对战斗的渴望,却有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风,习惯坐镇后方,指挥预备队。此刻他可能正在马背上,穿着明亮的甲胄,头戴王冠。那是顶赤金王冠,瓦里斯说过,边缘弄成火焰形状。

  “我的船!”乔佛里在城墙过道上嘶哑地叫喊,他跟护卫们一齐挤在城垛后面,战盔上戴了一个代表国王身份的金环。“我的君临号烧起来了!还有瑟曦王后号和忠臣号。看,海花号也在燃烧,在那儿!”他用新剑戳指,绿焰舔食着海花号金色的船体,爬上船桨。船长紧急调头逆流规避,却逃不过野火的毒手。

  她注定难逃一劫,提利昂心知肚明。别无他法。若不主动邀战,史坦尼斯就不会上钩。箭可以瞄准,矛可以挪移,甚至投石机也可以调校,但野火有自己的意愿,一旦出手,非人力所能控制。“没办法,”他告诉外甥,“无论如何,我们的舰队总会完蛋。”

  即便在城垛上——他身体太矮,看不到外面,因此让人把他托上去——也只能看见浓烟烈火和一片混战,无法分辨确实的状况,但他脑海里早已操练过千百遍。当史坦尼斯的旗舰一经过红堡下方,他便发出信号,敦促波隆抽打牛群,驱赶它们行动。铁索极其沉重,所以巨大的绞盘转动很慢,同时吱吱嘎嘎发出轰鸣。当闪光的金属透过水面时,叛军的整个舰队应该都过去了。巨链将一环接一环冒出,滴滴答答淌水,有些还沾有亮晶晶的烂泥,直到整个绷紧。史坦尼斯将他的舰队驶进黑水河,却别想再出去。

  但是,有些船得以逃脱。水流难以捉摸,野火不如他希望的那么散布均匀。确实,主河道化为一片火海,但不少密尔舰艇逃向南岸,有希望全身而退,还有至少八艘船已在城下登陆。不管顺利登陆还是失事搁浅,结果都一样,她们把人弄到了岸上。更糟的是,在废船起火前,敌军最前两个战列的左翼已突破防御,到达上游。这样估算,史坦尼斯大概还剩三四十艘战舰,一旦他们重拾勇气,足以将整个军团运过河。

  那恐怕得花上一点时间——就算再勇敢的人,看到数以千计的袍泽被野火吞噬,也会感到恐慌。哈林说这种物质烧起来非常炽热,血肉将像油脂一样融化。即便如此——

  提利昂对自己的人不存幻想。只要势头不妙,他们将即刻崩溃,逃之天天,杰斯林·拜瓦特警告过,因此获胜的惟一办法就是确保战斗从头至尾一直占上风。

  他看见焦黑的码头废墟中一片黑压压的人影。是再度突击的时候了,他想。军队踉跄上岸时最为脆弱,不能给敌人在北岸集结的时间。

  他翻下城垛。“告诉杰斯林大人,河边有敌情,”他对拜瓦特派来的其中一位传令兵说,然后转向另一个,“替我向亚耐德爵士致意,并让他将‘君临三妓’西转三十度。”虽不足封锁河面,至少能投得更远。

  “母亲答应让我指挥‘君临三妓’,”乔佛里说。提利昂恼火地发现国王又将面甲掀了起来。这孩子无疑在厚重的钢甲里闷得够呛……但此刻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一支流矢戳进外甥的眼睛。

  他“咣”一声拉下面甲。“别掀起来,陛下,您的安全对大家弥足珍贵。”你不想毁掉这张漂亮脸蛋吧。“如您所愿,‘君临三妓’就由您指挥。”暂时还不要紧,往燃烧的舰船上扔东西没什么意义。先前,小乔已叫人把“鹿角民”们扒光衣服绑在下方广场,一个个头钉鹿角。当初御前审判,他发誓要把他们送还史坦尼斯。人没有巨石或沥青桶那么重,肯定投得更远,金袍子们还为此下注,争论那些叛徒会不会直接飞越黑水河。“速战速决,陛下,”他告诉乔佛里,“很快我们又需要投石机来扔石头。野火也有燃尽之时。”

  乔佛里高高兴兴地快步离开,马林爵士随侍在旁,奥斯蒙爵士准备跟进时,提利昂扣住他手腕。“无论发生什么,保护他的安全,并一直待在那儿,明白?”

  “遵命。”奥斯蒙爵士和蔼地微笑。

  提利昂早警告过特兰和凯特布莱克,若国王有个万一,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下场。除了他俩,还有十二名资深金袍子在阶梯下准备护送乔佛里。我尽全力保护你肮脏的杂种,瑟曦,他苦涩地想,你能同样对待爱拉雅雅吗?

  小乔离开不久,一个传令兵气喘吁吁地登上阶梯。“大人,快!”他单膝跪地,“他们在比武场登陆了数百人!带着攻城锤往国王门去了。”

  提利昂一边咒骂,一边高低不稳、摇摇晃晃地爬下阶梯。波德瑞克·派恩牵马等在下面。上马后,他二话不说,沿着临河道疾驰,波德和曼登·穆尔爵士拼力跟上。家家门户紧闭,房屋被绿影笼罩,路上人马皆无,提利昂早巳下令清空街道,以便守军在各城门间快速调度。即使如此,赶到国王门时,已能听见木头受撞的轰鸣,无疑攻城锤投入了战斗。巨大的铰链吱嘎作响,好似垂死巨人的呻吟。门前广场布满伤兵,但马匹排了几列,其中不少并未带伤,幸存的佣兵和金袍子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队伍。“全体整队!”他大喊着跳下马。城门在又一波冲击下摇晃。“这里谁负责?他妈的给我冲出去!”

  “不行,”城墙的阴影里冒出一个阴影。身穿烟灰色盔甲的大个子桑铎·克里冈双手扯下头盔,扔到地上。狰狞的狗头盔焦黑变形,右耳已被削掉。猎狗一只眼睛上方正在淌血,流过他旧时的灼伤疤痕,遮住半边脸。

  “必须去!”提利昂直视对方。

  克里冈呼吸粗浊,“去你妈的。”

  一名佣兵走上前。“我们出击过,大人。一共打了三次,伤亡了一半。四处是席卷的野火,马嘶得像人,人叫得像马——”

  “你以为我雇你们来参加比武大会?想来杯可口的冰牛奶,外加一碗果莓?啊哈?他妈的快给我上马!你也一样,猎狗。”

  克里冈脸上的鲜血闪着红光,眼睛却是惨白。他缓缓拔出长剑。

  他在害怕,提利昂震惊地意识到,猎狗在害怕!他转而解释紧迫的形势:“你竖起耳朵听一听,他们把攻城锤抬到了城门口,必须阻止他们——”

  “把门打开,让他们进来,然后围起来杀掉。”猎狗将长剑插入地面,倚在剑柄上,身体摇摇晃晃。“我已经损失了一半部下,马匹也所剩不多,不能把整队人都葬送在烈火里。”

  身穿釉彩白甲的曼登·穆尔爵士走到提利昂身边,打扮得洁白无瑕。“你必须执行御前首相的命令。”

  “去你妈的御前首相,”猎狗半边脸黏乎乎地全是血,另外一半却比牛奶还苍白,“给我拿点喝的!”一名金袍子的军官递上一个杯子。克里冈喝了一口便即吐掉,反手把杯子摔出去。“水?操你妈的水!拿酒来!”

  他不行了,提利昂只能面对现实,这伤,这火……他不行了,我得找别人带队。谁上?曼登爵士?他扫视众人,知道这行不通。克里冈的恐惧动摇了军心,若无人出面,人人都会怯阵,可曼登爵士……诚如詹姆所言,是个危险角色,却不能赢得人心。

  远处又传来一声巨大的撞击。城墙上方,黑暗的天空泛着翡翠和橙色的光晕。城门能坚持多久?

  真是疯了,他想,但发疯总比失败,好。失败意味着死亡和耻辱。“很好,我来带领突击。”

  若他以为如此便能令猎狗知耻而后勇,那就错了。克里冈只是哈哈大笑:“你?”提利昂看到众人脸上的怀疑。“是的,我。曼登爵士,由你执掌国王的旗帜。波德,我的头盔。”男孩跑去执行命令。猎狗靠在那柄满是豁口、血迹斑斑的长剑上,睁大苍白的眼睛望着他。曼登爵士扶提利昂重新上马。”全体整队!”他高喊。

  他的大红马戴着颈甲和护面,绯红丝幔罩住后半身,底衬一袭锁甲,高高的马鞍镀了金。波德瑞克·派恩递上头盔和盾牌,盾牌由橡木制成,以红色为底,装饰着金狮环绕金手的图案。他策马兜圈,看着场子里的人马。只有少数人响应,未过二十,他们坐在马上,苍白的眼睛与猎狗无异。他轻蔑地看着其他人,那些克里冈麾下的骑士和佣兵。“你们说我是个半人,”他道,“那你们这些‘完人’比我多出了什么?”

  这话大大羞辱了他们。有位骑士不戴头盔便上马加入,两个佣兵一声不吭地跟进。人越来越多。其间国王门又抖了一下。不一会儿,提利昂的队伍翻了一番。他用言语套住了他们。我上战场,你们就得跟上,否则就是自认不如侏儒。

  “我不会高呼乔佛里万岁,”他告诉他们,“也不会高呼凯岩城万岁。史坦尼斯要洗劫的是你们的城市,要撞开的是你们的城门。跟我一起来,宰了这狗杂种!!”提利昂拔出战斧,拨转马头,朝突击口冲去。他认为他们跟了过来,却始终不敢回头。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章 珊莎

  托架后的镜子反射着明亮的火炬为太后的舞厅注满银色的光辉,然而厅中仍有阴影。珊莎从伊林·派恩爵士的眼里看得到——他如磐石一样杵在后门,不吃不喝——从盖尔斯伯爵痛苦的咳嗽和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的低语中听得出。奥斯尼不时溜进来向瑟曦报告消息。

  他头一次从后门进来时,珊莎刚喝完汤。她瞥见他先和弟弟奥斯佛利说了些什么,接着才登上高台,跪在太后的高位边。他浑身马味,脸上有四条结痂的细长抓痕,头发披散,越过颈项,遮住双眼。尽管他话音很轻,珊莎还是忍不住去听。“我军已缠住敌舰队,有些弓箭手上了岸,但猎狗把他们冲得七零八落。太后陛下,您的弟弟正升起锁链,我听到他发出信号。有些跳蚤窝的醉汉想乘机打家劫舍,拜瓦特大人已派金袍卫士去处理。贝勒大圣堂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祈祷。”

  “我儿子呢?”

  “国王陛下也去过大圣堂,以接受总主教的祝福。眼下他跟首相一起在城墙上,安抚守军,激励士气。”

  瑟曦要侍童再拿一杯酒。这是青亭岛的上等金色葡萄酒,带果味的醇酿。太后喝了许多,愈喝愈是美丽。她脸颊绯红,俯视大厅的眼睛里有一种明亮而狂热的神色。一双燃烧着野火的眼睛,珊莎心想。

  乐师们在演奏,杂耍艺人变戏法,月童踩着高跷在厅里摇摆走动,嘲笑在场每个人,而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追逐年轻女仆。宾客们大声欢笑,却显得言不由衷,仿佛随时都能化为抽泣。他们人在这里,思绪和心灵却在城墙上。

  肉汤之后上了苹果、坚果和葡萄干拌的沙拉。其他任何时候,这都是一道美味,但在今晚,所有食物都添加了名叫恐惧的调料。厅里没胃口的远不止珊莎一人。盖尔斯伯爵咳嗽的时间比吃的时间多,洛丽丝·史铎克渥斯驼背坐着发抖,蓝赛尔爵士手下一名骑士的新娘不可遏抑地哭泣起来。太后命法兰肯学士给她一杯安眠酒,安排她上床睡觉。“眼泪,”女子被带离大厅后,她不屑地对珊莎说,“正如我母亲大人常说的那样,是女人的武器。刀剑则属于男人。这说明了一切,不是吗?”

  “但男人必须勇敢,”珊莎道,“要骑马出去面对刀斧,每个人都来杀你……”

  “詹姆曾对我说,只有在战场和床上,他才能感觉自己的生命。”她举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面前的沙拉一点没碰。“我宁可面对亿万刀剑,也胜过无助地坐在这里,假装乐意跟这群受惊的母鸡为伴。”

  “陛下,是您邀请她们来的。”

  “这是当然,身为太后,就得做这种事。将来,你若跟乔佛里结婚,迟早也会明白这个道理。趁现在好好学一学吧。”太后打量坐满长凳的妻子、女儿和母亲们。“这些母鸡本身一钱不值,但和她们同群的公鸡是当下的关键,其中有些还会从战斗中生还,所以我必须为他们的女人提供保护。若我那可恶的侏儒弟弟侥幸成功,她们就会回到丈夫和父亲身边,宣传各种故事,说我如何勇敢,如何坚强,如何激励她们的士气。说我如何坚定不移,从无片刻疑虑。”

  “要城堡陷落吗?”

  “你就希望那样,对不对?”瑟曦不等她否认,续道,“如果不被卫兵出卖,我或能在此坚守一时,等待史坦尼斯公爵到来,以登城向他请降,避免最糟的情形。但若他抵达之前,梅葛楼就告陷落,那样的话,我敢说在座诸位都得忍受一点强暴。非常时刻,虐待、奸淫和拷打是谁也管不了的。”

  珊莎吓坏了。“这些都是女人啊!手无寸铁,出身高贵。”

  “出身会提供保护,”瑟曦承认,“但没你想象的那么多。虽然她们每个都值一大笔赎金,但经过疯狂的战斗后,士兵们对血肉娇躯往往比钱财更感兴趣。其实她们应该庆幸,有金子当盾牌总比什么都没有好。街上那些女人会受到更粗暴的对待,我们的女仆们也一样,像坦妲小姐的侍女这样的漂亮妞会被玩上一整夜。对了,亲爱的,千万不要以为年老色衰或天生丑陋的就会被放过,灌下几杯烈酒,瞎眼的洗衣妇和臭烘烘的猪圈小妹就跟你一样标致。”

  “我?”

  “别像只老鼠一样咋咋唬唬,珊莎。你已经是女人了,明白吗?你还是我长子的未婚妻。”太后啜一口酒。“城下换作别人,我还能试试去哄他,但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我不如去哄他的马!”她注意到珊莎的表情,轻笑失声。“我吓到你了,亲爱的小姐?”她倾身靠近。“你这小傻瓜,眼泪并不是女人惟一的武器,你两腿之间还有一件,最好学会用它。一旦学成,自有男人主动为你使剑。两种剑都免费。”

  珊莎正不知如何回答,两个凯特布莱克又走进厅里。这两个弟弟和奥斯蒙爵士一样,在城堡很得人缘,他们总是面带微笑,俏皮话信手拈来,不论跟骑士、侍从还是马夫、猎人都很合拍,而且最得女仆们的青睐。如今奥斯蒙爵士取代了桑铎·克里冈在乔佛里身边的位置,井边的洗衣妇们聊天时说他跟猎狗一样强壮,但更年轻,反应更快。要真这样,为什么在奥斯蒙爵士当上御林铁卫之前,她从没听过凯特布莱克这个姓呢?

  奥斯尼满脸堆笑地跪在太后身边,“火船出动了,太后陛下,整条黑水河沐浴在野火中。一百艘船起火燃烧,或许还不止。”

  “我儿子呢?”

  “他在烂泥门,跟首相及御林铁卫们一起。陛下,他刚与堡楼上的士兵交谈,并教授他们一些操作十字弓的小技巧,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他是个勇敢的男孩。”

  “他要做的是当个活着的男孩。”瑟曦转向他的兄弟奥斯佛利,这一位比较高,也比较严肃,留着一圈耷拉的小黑胡子。“你呢?”

  奥斯佛利长长的黑发上戴了一顶钢制半盔,表情阴郁,“陛下,”他平静地说,“小伙子们逮到一个马夫和两个女仆,他们偷了三匹国王的马,想溜出边门。”

  “今晚的第一批叛徒,”太后说,“但不是最后一批。交给伊林爵士处置,把头插在枪上,挂在马厩外以儆效尤。”他们走后,她转向珊莎。“你想坐在我儿子身边的话,这又是一课。今晚这种时刻,倘若心慈手软,叛徒就会如雨后蘑菇一样冒出来。让臣民保持忠诚的惟一办法就是确保他们害怕你更胜敌人。”

  “我会记住的,陛下,”珊莎说。她向来只听说,要让人民忠诚,爱比恐惧可靠。我要当上王后,会让他们爱我。

  沙拉之后是蟹爪派,接着是装在空心面包盘里的韭菜胡萝卜烤羊肉。洛丽丝吃得太快,结果吐了出来,洒自己和姐姐一身。盖尔斯伯爵咳嗽了喝酒,喝酒了咳嗽,最后昏睡过去,脸趴进餐盘,手泡在一滩葡萄酒中。太后厌恶地瞪着他。“诸神一定是疯了才让男人的器官长在他这种人身上!我也一定是疯了才会把他救出来。”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突然快步返回,红袍飘飘。“陛下,不少百姓在门外广场聚集,请求到城堡避难。他们不是暴民,而是富商匠人之流。”

  “叫他们回家,”太后说,“若是不走,就用十字弓射杀几个。不许出击,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开门。”

  “遵命。”他鞠躬离去。

  太后变得阴沉恼怒,“我真恨不得拿剑上战场!”她的声音开始含糊,“小时候,詹姆和我长得太像,连父亲大人也常分不清。有时为了恶作剧,我们会互换衣服,假扮对方一整天。可当詹姆得到他的第一把剑时,我却没有份。‘那我呢?气己得当时自己问。我们如此相像,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何彼此会受到迥异的对待。詹姆练习长剑、枪矛和钉头锤,我却学会微笑、唱歌和讨人欢喜。他成了凯岩城的继承人,我则像马一样被卖给陌生人。新主人想骑就骑,想打就打,若有了新的母马,就把我扔到一边。詹姆抽到一支荣耀和力量的上签,我抽到的则是生育和月经。”

  “可您是七大王国的太后呀,”珊莎说。

  “在刀剑面前,太后也不过是个女子而已。”

  瑟曦一饮而尽,侍童忙过来舔酒,但她将玻璃杯翻转,摇摇头。“够了,今晚我得保持清醒。”

  最后一道菜是山羊奶酪加烤苹果,肉桂的香气满溢大厅。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又一次匆忙进来跪在她们之间。“陛下,”他嗫嚅地说,“史坦尼斯的部队在比武场登陆,更多敌人正在渡河。烂泥门遭到攻击,他们还抬了一根攻城锤到国王门。小恶魔已带兵出击。”

  “嗯,不错,这招会吓死他们,”太后淡淡地道,“他没带小乔去吧?”

  “没有,陛下,国王由我哥保护,正在监督‘君临三妓’把‘鹿角民’往河里抛。”

  “烂泥门不正遭到攻击?神经病,告诉奥斯蒙爵士,这太危险了,立刻撤离,护送国王回城!”

  “小恶魔命令——”

  “我的话才算数。”瑟曦眯起眼睛,“你老哥要么照办,要么就率下一拨突击队出击,连你也一起去。”

  食物清走之后,众宾客纷纷请求去圣堂祈祷,瑟曦慈蔼地一一批准。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们也在其中。一个歌手被带进来,为留下的人弹奏古竖琴,甜蜜的乐声填满大厅。他歌颂琼琪和佛罗理安,歌颂龙骑士伊蒙王子和他对兄嫂之爱,歌颂娜梅莉亚的万船横渡。歌谣虽然美丽,却又充满悲伤,让在场的女人忍不住落泪,珊莎的眼睛也渐渐湿润。

  “很好,亲爱的,”太后再度倾身靠近,“抓紧时间练习流泪,会派上用场的,史坦尼斯国王就要到了。”

  珊莎不安地动了动。“陛下?”

  “噢,饶了我吧,省省这套装模作样的鬼把戏。战况若非绝望,是轮不到侏儒出战的。好了,你也摘下面具,我对你在神木林里那些小小的叛国行径可是了若指掌。”

  “神木林?”别看唐托斯爵士,别看,别看,珊莎告诉自己,她不知道,没人知道,唐托斯向我保证过,我的佛罗理安不会让我失望。“我没有叛国,只是去祈祷。”

  “哼,为史坦尼斯,还是为你哥哥?够了,你去找你父亲的神还有什么好事?无非就是祈祷我们失败。这不是叛国是什么?”

  “我为乔佛里祈祷,”她紧张地坚持。

  “为什么?为他对你的爱?”太后从经过的女侍手中拿过一壶甜李子酒,倒满珊莎的杯子。

  “喝,”她冷冷地下令,“但愿它给你勇气,迎接即将到来的事实。”

  珊莎把杯子举到唇边,啜了一小口。酒甜得发腻,非常烈。

  “你能做得更好,”瑟曦道,“干了它,珊莎,这是太后的命令。”珊莎差点噎着,但勉强喝完一杯,黏稠甜腻的酒下肚,脑袋开始晕眩。

  “再来?”瑟曦问。

  “我不行了。求求您。”

  太后有些不悦,“好吧……我告诉你,之前你问到伊林爵士时,我撒了谎。想不想听实话,珊莎?想不想知道我叫他来的真正原因?”

  她不敢回答,但无所谓,太后根本没理她,便举手招呼。先前珊莎没见伊林爵士回来,但他就那么突然出现了,大步从高台后的阴影里跨出飞口猫一样安静,手提出鞘的寒冰。记得父亲每次取人性命后,都会去神木林里将这把剑洗干净,但伊林爵士没那么讲究,泛着涟漪的瓦雷利亚钢剑上沾有逐渐凝固的鲜血,红色蜕为褐色。“告诉珊莎小姐,我为何让你留在这里,”瑟曦命令。

  伊林爵士张开嘴,发出一连串梗住的咯咯声,麻子脸上毫无表情。

  “他说,他为我们而来,”太后道,“史坦尼斯也许能攻进都城,夺取王位,但我决不会接受他的审判。我不会让他擒住我们。”

  “我们?”

  “没错。所以我奉劝你更换祷词,珊莎,祈求另一个结局。我向你保证,兰尼斯特家族若是倒台,史塔克家也不会高兴。”她伸出手,轻轻地将珊莎的头发从脖子上拨开。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一章 提利昂

  头盔的眼缝限制了视线,提利昂只能看到正前方,但当他扭头,只见三艘战舰已靠在比武场,还有一艘大船,正在岸边用投石机抛射沥青火桶,以为掩护。

  提利昂的人从突击口鱼贯而出。“楔形队列,”他指示。突击队组成矛头,由他担任矛尖。曼登·穆尔爵士在他右手,一身釉彩白甲映着火光,木讷的双眼依旧无神。他跨下战马炭黑,披一身扩体白甲,御林铁卫的纯白盾牌绑在手臂。而在左手,提利昂吃惊地发现波德瑞克·派恩提剑跟随。“你太小,”他立即喝道,“回去!”

  “我是您的侍从,大人。”

  提利昂没时间争论。“那就跟着我,跟紧了!”语毕踢马出发。

  大家骑得很近,膝盖抵膝盖,循高墙而行。曼登爵士高举乔佛里的旗帜,红金相间的战旗在风中飘荡,雄鹿与猛狮共舞。队伍绕过堡楼基部,行进速度逐步加快。箭矢从城上疾射而出,石块在头顶旋转翻飞,盲目地撞向地面和河流,粉碎钢铁与血肉。国王门就在前方,敌军蜂拥而上,奋力推动一根巨大的铁头黑橡木攻城锤。船上下来的弓箭手围在他们四周,只要城门楼边有人露面,即刻放箭去射。“长枪准备,”提利昂命令,同时开始冲刺。

  地面潮湿滑溜,半是烂泥,半是血水。他的马在一具尸体上绊了一下,蹄子打滑,搅动烂泥,差一点令他在冲到敌人队伍之前便滚落马鞍,幸亏最后人马维持了平衡。城门下的敌军转过身来,匆忙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提利昂举起战斧,呐喊道:“君临万岁!”众人高声应和。矛头阵形飞射而出,发出钢铁与丝绸的绵长尖啸,滚滚马蹄与犀利剑刃融汇火光。

  曼登爵士在最后关头放平长枪,用乔佛里的旗帜刺穿了一个穿镶钉皮甲的敌人胸膛,并将来人提离地面,枪杆随即断裂。提利昂面前是个骑士,外衣上有只花环中的狐狸。他首先想到的是“佛罗伦”,第二个念头是“他没有头盔”。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加上马的惯性,抡起斧子劈向对方的脸,将他脑袋一分为二。碰撞的冲击令他肩膀麻痹。夏嘎若看见,一定会笑我,他边想边继续前进。

  一支矛砰然击中他的盾牌。波德在身边飞驰,砍向每一个经过的敌人。他隐约听见城墙上的人们在欢呼。攻城锤已被遗忘在烂泥地上,簇拥它的人要么逃走,要么转身战斗。提利昂策马撞倒一个弓箭手,从肩头到腋窝齐齐砍下一个长矛兵的胳膊,随后又在一顶剑鱼头盔上擦过一击。奔到攻城锤前,他的大红马人立起来,但曼登爵士的黑马却从身边一跃而过,爵士本人活如包裹白袍的死亡使者,剑到之处,手折头断,盾牌粉碎——不过,能带着完整无损的盾牌过河的敌人甚少就是了。

  提利昂最终还是催马越过了攻城锤。敌军正在溃逃。他左顾右盼,就是不见波德瑞克·派恩的踪影。猛然间,一支箭“咔哒”一声撞上面甲,离眼缝仅差一寸。他吃了一惊,险些落马。不能像个木桩似的待在原地,这好比胸甲上画靶子!

  他策马在四散的尸体间游行。黑水河下游塞满燃烧的战舰躯壳,片片野火仍在水面漂浮,炽烈的绿焰旋转上升,直至二十尺之高。他们虽驱散了操作攻城锤的敌人,但河岸边处处都有厮杀。敌人从燃烧的舰船中蜂拥上岸,巴隆·史文和蓝赛尔的人正竭力抵抗。“去烂泥门!”他下令。

  曼登爵士喊道:“烂泥门!”于是他们再次出发。“君临万岁!”途中他的人此起彼伏地叫嚷,还有人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真不知是谁教他们的。透过加衬垫的厚重钢盔,传来痛苦的嘶叫,火焰饥渴的劈啪声,颤抖的战号,嘹亮的铜喇叭。到处都是火。诸神慈悲,难怪猎狗吓坏了。他怕的是火……

  一声巨响回荡在黑水河上,有艘船被一块马大的石头扎扎实实地截为两段。这是我军还是敌军?烟雾弥漫,无法分辨。楔形队列已经散乱,每个人都各自为战。我该回去了,他一边这么想,一边继续往前骑。

  手中的战斧越来越沉,身边只剩几个人,其余的要么死去要么逃散。他使劲拽马,迫使它始终向东。这匹大红马跟桑铎·克里冈一样不喜欢火,但好歹容易驾驭。许多敌人狼狈不堪地从河里爬出,身带烧伤,通体浴血,一边不住呛水,多数都快死去。他带着他的小队伍在他们中间穿行,给那些还能站起来的人一个利落的死亡。战争局限于眼缝之前,比他高出一倍的骑士若不拔腿逃窜,就得死于非命。他们变得如此渺小,如此惊恐。“兰尼斯特万岁!”他纵声高呼,大开杀戒,手臂一直到肘成了红色,在河面的光线照耀下泛着血光。他勒马直立,向着天上的群星一振战斧,只听众人狂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提利昂醉了。

  这就是战斗狂热吧。詹姆从前经常描述,但他从未想过会亲身体验。时间变得含糊,变得缓慢,终至停顿,过去和将来一齐消失,惟有此情此景、此时此刻,而恐惧、思想、甚至身体都不复存在。“你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感觉不到铠甲的沉重,感觉不到淌进眼睛的汗水。事实上,你不再感觉,不再思想,不再是你自己:只有战斗,只有对手,一个,下一个,再下一个。他们又累又怕,你则生龙活虎。纵然死亡就在身边,但你何惧他们缓慢的刀剑,轻舞欢歌,放声长笑。”战斗狂热。我只是个半人,陶醉在杀戮中,你们有本事就来杀我吧!

  他们确实在试。又一个枪兵向他奔来。提利昂围着来人绕圈疾走,砍掉他的矛头,接着是手和胳膊。一个没了弓的弓箭手抓着箭像匕首一样戳来,大腿却被红马踢中,摔了个四脚朝天,提利昂哈哈大笑。他骑过插在烂泥地里的一面旗帜,上面有史坦尼斯的烈焰红心纹章,便一斧将旗杆砍为两截。一个骑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举起巨剑对着他的盾牌一下又一下猛砍,却不防被人用匕首偷袭,捅进了腋窝下。救他的应该是他的手下,但提利昂根本没看清。

  “我投降,爵士,”远处河边另一位骑士大喊。“我投降。骑士先生,我向您投降。这是我的保证,给,给。”那人躺在黑水坑中,扔来一只龙虾护手,以为臣服。提利昂正俯身去拾,又一罐野火在头顶爆炸,绿焰四散,在刹那的强光照映下,他发现坑里不是黑水,而是鲜血,而那手套中有骑士的手。他把它丢回去。“投降,”对方无助而绝望地抽泣。提利昂掉马走开。

  一个士兵一手抓住提利昂的马缰,一手拿匕首朝他脸刺来。他拨开刀刃,一斧砍进对方脖背。就在使劲拔斧时,余光扫见白袍一闪,提利昂连忙转头,以为曼登·穆尔爵士又回到身边,不料是另一位白袍骑士。巴隆·史文爵士穿着同样的铠甲,但马饰上有自己的家徽: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他不像白袍骑士,更像污垢骑士,提利昂麻木地想。巴隆爵士浑身是血,被烟熏黑。他提起钉头锤指向下游,锤头沾满脑浆和骨髓,“大人,您看。”

  提利昂拨转马头,朝黑水河下游望去。河面之下湍急漆黑,河面之上翻滚血焰。天空是红、橙和鲜艳的绿。“什么?”他刚发问,便看到了。

  全副武装的士兵从一艘撞毁在码头的战舰上鱼贯而下。怎么这么多?从哪儿来的?提利昂眯起眼睛,透过烟雾和火光,视线追随他们直至河心。原来有二十艘战舰堵在一起,或许更多,无法尽数。她们船桨互相交错,船身被绳索纠缠,撞锤相互钉死,坠落的索具则构成罗网。小船托住大船的残骸,彼此紧紧相连,俨然一座横跨天堑的桥梁,敌人从一个甲板跳到另一个甲板,源源不断穿越黑水河。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数百名胆大士兵正在过“桥”,甚至有个愚蠢的骑士想骑马过来,拼命催促惊恐的坐骑跨越船舷和木桨,通过布满鲜血和燃烧绿火的倾斜甲板。我为他们搭了座该死的血桥!他沮丧地想。虽然桥的某些部分缓缓下沉,其余部分则在燃烧,整体吱吱嘎嘎地移动,随时可能分崩离析,却阻止不了敌人的步伐。“他们是勇士,”他对巴隆爵士赞道,“我们去宰了他们。”

  他领着大家在摇曳火光和扑面烟灰中穿行,经过河滨的废墟,踏上长长的石码头。巴隆爵士带领手下紧紧跟随。曼登爵士也来汇合,他的盾牌已打成一堆烂铁。烟尘与灰烬在空气中弥漫,敌人在冲锋下瓦解,往河流退去。他们争先恐后地入河,将同伴撞进水中。北桥头是一艘半沉的敌舰,船首漆着“龙祸号”三字,龙骨已被提利昂置于码头间的沉船刮破。巴隆爵士还来不及下马,一个佩戴赛提加家族红蟹纹章的长矛兵便将矛尖捅进他的坐骑胸口,将他从马鞍掀下。提利昂从旁一闪而过,向着来人脑袋狠狠劈下,而后想勒马却迟了。他的马跃出码头,飞过碎裂的船舷,落到及膝深的水中,发出一声嘶鸣,溅起一片水花。战斧旋转脱手,提利昂自己则狠狠砸在潮湿的甲板上。

  接下来的状况更是疯狂。他的马折了一条腿,恐怖地嘶叫,他好不容易拔出匕首,割了这头可怜牲口的喉咙。血如猩红的喷泉,浸透手臂和胸膛。他再次站起,蹒跚着向栏杆走去,甲板扭曲,满是积水。接下来是无止无尽的战斗。他杀死几个,击伤几个,还有一些人逃跑,可敌人就是源源不绝。他丢了匕首,却抓着一截不知打哪儿来的断矛,反正抓起就刺,一边尖声咒骂。对手从面前奔逃,他则在后面追赶,翻过栏杆跳到另一艘船,再到下一艘。巴隆·史文和曼登·穆尔披着光彩的白甲,如两道白影左右跟随。一群瓦列利安家的长矛兵包围了他们,他们背靠背地战斗,优雅如同舞蹈。

  提利昂觉得自己杀起人来笨拙了许多。他趁人转身刺其腰,利用身高抓住人腿,将对方掀进河里。箭在头顶呼啸而过,或从甲胄上弹开,其中一支插入胸甲与肩膀间的缝隙,他却浑然不觉。一个裸体男子从天而落,坠到甲板上,血肉横飞,好似塔顶掉下来的西瓜。鲜血模糊了提利昂头盔的眼缝。接着石雨骤降,砸穿甲板,搅拌肉泥,最后整个桥一阵颤抖,脚下剧烈运动,他翻倒在地。

  河水陡然涌进头盔。他赶紧扯掉,一边沿着倾斜的甲板缓缓行进,直到水深只及脖子的地方。四周吱嘎作响,犹如巨兽垂死的哀嚎。这些船,他恍惚地想,这些船要散架了。损毁的战舰分散开来,血桥正在瓦解。他刚回过神来,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如雷鸣一般,甲板在身下倾斜,将他滑回水中。

  倾斜的幅度如此之大,他得用尽全力拉住一条断绳,一寸一寸艰难地爬回去。眼角余光瞥见先前纠缠一起的某艘船已开始漂流而下,同时缓缓自转,上面的人争先恐后地跳水。有的佩戴着史坦尼斯的烈焰红心标记,有的则是乔佛里的公鹿雄狮纹章,还有其他家族的人,而今这已不重要了。上游和下游都成为一片火海。放眼望去,北方是混战杀场,挣扎奋斗的人海上摇摆着一大簇难以分辨的明亮旗帜,盾墙甫一组建,即告崩溃,无数跨着骏马的骑士杀进拥挤的人群,穿过尘土和泥泞,鲜血与烟雾;在南边,红堡高踞丘顶,弹射出点点火球。这不对!片刻之间,提利昂以为自己疯了,史坦尼斯和城堡如何换了位?他是怎么渡河到北岸的呢?随后才意识到由于甲板的转动,他自己被掉了个头,因此城堡和战场换了方向。战场,什么战场,如果史坦尼斯没有过河,他的大军在和谁作战?提利昂实在疲惫,无法弄清其中意义。肩膀疼得厉害,他伸手去揉,这才发现那支箭,然后想起受伤的事。我得赶紧离开这艘船。下游只有一堵火墙,船只一旦解体,他就会被水流冲去。

  一片喧嚣嘈杂中,隐约听见有人喊他。提利昂竭力大声回应,“这儿!这儿,我在这儿,快来救我!”声音出口却变得细小,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他勉强从倾斜的甲板上站起,挣扎着去够栏杆,不料船身陡然撞上另一战舰,剧烈摇晃,差点掀他再度落水。他的力量上哪儿去了?一定要坚持住啊!

  “大人,快抓住我!提利昂大人!”

  隔着一片渐渐变宽的黑水,曼登·穆尔爵士站在邻船甲板上,伸出一只手来。他的白甲映着黄色与绿色的光,龙虾护手黏黏地全是血。提利昂顾不得这些,伸手够去,只恨胳膊太短。直到十指在空中相触的一刹刀口,他才感到一丝不安……曼登爵士出左手,为什么……

  是这念头令他退缩?还是看见那把剑后的本能反应?他不知道。说时迟那时快,剑尖从眼下划过,冰凉的碰触,随后是剧痛。他像挨了一记巴掌似地别过头去,扑面而来的冷水是第二记更响亮的巴掌。他胡乱摆臂,寻找可抓的东西,心知一旦下沉,就再也上不来了。一支断桨居然给他抓住,他像不舍的情人一样紧紧抱牢,一点一点往上爬。眼里是水,嘴里是血,脑袋阵阵剧痛。诸神赐予我力量,让我爬上甲板……除了桨,水和甲板,其他东西统统消失。

  终于他翻了上去,筋疲力尽地躺平,喘不过气来。绿色与橙色的火球在头顶爆炸,于群星之间留下条纹,好美啊。景色维持了片刻,接着被曼登爵士阻挡。骑士是个白色的铁皮幽灵,阴郁的眼睛在头盔后闪光。提利昂一点力气也使不上,只能像布娃娃般任人宰割。曼登爵士将剑尖抵住他喉头,双手紧握剑柄。

  突然骑士向左一个趔趄,撞断栏杆,木头碎裂。随着一声惨叫和水花飞溅,曼登·穆尔爵士消失无踪。两船再度相撞,力道如此之猛,整个甲板都跳将起来。有人跪在他旁边。”詹姆?”他哑着嗓子喊,差点被满口鲜血呛到。除了哥哥,谁会来救他呢?

  “别动,大人,您伤得好重。”是个孩子的声音,没道理啊,提利昂心想。这声音好像波德。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二章 珊莎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将战斗失败的消息禀报太后,她懒洋洋地转着手里的空酒杯,“去对我弟弟说,爵士。”她声音漠然,浑如事不关己。

  “您弟弟很可能死了。”蓝赛尔爵士手臂受伤,外衣浸满渗出的血。他进入舞厅时,许多宾客吓得惊声尖叫。“据我们推测,船桥解体时,他和曼登爵士都在上面。没人找得到猎狗。天杀的!瑟曦,你为什么让他们把乔佛里带回城堡?国王一走,军心顿时涣散,成百上千的金袍卫士扔下长矛逃跑。黑水河已被船骸、火焰和浮尸封堵,我们本可守住,如果——”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从他身边挤过来。“目前河的两岸都在厮杀,陛下。史坦尼斯的大营似乎起了内讧,没人说得准是怎么回事,一片混乱。猎狗不见了,到处都找不到,巴隆爵士撤回城里。河滨被敌人占领,他们重拾攻城锤,继续撞击国王门。蓝赛尔爵士说得没错,您的人纷纷弃守城墙,格杀长官。暴民蜂拥而至,企图打开钢铁门和诸神门,跳蚤窝更是乱成一团糟。”

  诸神保佑,珊莎心想,我的祈祷终于成真。乔佛里就快人头落地……而我也会。她慌忙搜寻伊林爵士,但国王的刽子手不见了。我可以感觉到他。他就在附近,我逃不掉,他会砍下我的脑袋。

  太后异常冷静,她转向奥斯佛利,“升起吊桥,关上大门。未经我允许,谁也不准出入梅葛楼。”

  “去祈祷的那些女人怎么办?”

  “她们选择离开我的保护,就让她们去祈祷,或许诸神会保护她们。我儿子呢?”

  “陛下在红堡城门楼上指挥十字弓兵。门外有暴民叫城,其中半数是他离开烂泥门时扔下的金袍卫士。”

  “马上把他带进梅葛楼。”

  “不行!”蓝赛尔恼怒得忘了压低音量。众人听见喊叫都转过头来,“烂泥门的一幕又会重演。让他留在那儿,他是国王——”

  “他是我儿子。”瑟曦·兰尼斯特站起来。“堂弟,你也号称是兰尼斯特家的人,用行动来证明吧。奥斯佛利,愣在这儿干嘛?我叫你马上出发。”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赶紧跟兄弟一起跑出大厅。许多宾客也逃出去。女人们有的哭泣,有的祈祷,有的只是留在桌边,招呼拿酒。“瑟曦,”蓝赛尔爵士恳求,“你应该很清楚,城堡一旦失守,乔佛里性命难保。让他留在那儿吧,我不会让他离开我身边,我发誓——”

  “滚。”瑟曦一掌拍在他的伤口上。蓝赛尔爵士痛苦地叫了一声,险些晕厥,太后则扬长而去,甚至瞥都没瞥珊莎一眼。她忘了我。伊林爵士会杀死我,她却一点都不在意。

  “噢,诸神在上,”一位老太太号哭起来,“我们失败了,战斗失败了,她也逃跑了。”几个小孩跟着哭。他们嗅到了恐惧。珊莎发现自己独坐高台。该留在这里,还是去追赶太后,乞求饶命呢?

  她不知自己为何要站起来,但就是站了起来。“别怕,”她大声宣布,“太后陛下升起了吊桥,这里已是全城最安全的地方。有壕沟高墙的保护,护城河里还有尖刺……”

  “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略为熟识的女人间,她是某个小领主的妻子。“奥斯尼跟她说了些什么?国王受伤了吗?城市陷落了吗?”

  “告诉我们实情,”众人纷纷要求。一个女人问起父亲,另一个则询问儿子。

  珊莎举手示意安静。“乔佛里回到了城堡,毫发无伤。据我所知,战斗仍在继续,我军打得很英勇,而太后很快会回来。”最后一句是谎话,但她必须安抚大家。她看见两个弄臣站在楼座下,“月童,让大家欢笑起来吧。”

  于是月童一个筋斗翻上桌,抓起四只酒杯,开始玩杂耍,不时被杯子砸中脑袋。惶恐而零星的笑声在厅里回荡。珊莎走向蓝赛尔爵士,跪在他身边。太后打在他的伤口上,而今血流不止。

  “真是疯了,”他喘着粗气,“诸神在上,小恶魔才是对的,他总是对的……”

  “帮帮他,”珊莎命令两个仆人。其中一个看了她一眼,便带着酒壶逃跑了,其他仆人跟着他溜出大厅,她无能为力。珊莎和另一个仆人合力扶起受伤的骑士,“带他去法兰肯学士那儿。”蓝赛尔是他们中的一员,但她就是不忍心看他死掉。乔佛里说得没错,我是个软弱的蠢女孩。我该杀死他,而不是帮他。

  火炬越烧越短,一两支已经泯灭,大家也懒得去换。瑟曦始终没有回来。唐托斯爵士趁大家注意力都在另一个弄臣身上,偷偷爬上高台。“亲爱的琼琪,回房间去,”他轻声道。“把门锁好,待在里面比较安全。战斗结束后我会来找你。”

  有人会来找我,珊莎心想,是你,还是伊林爵士?片刻之间,她发疯似地想乞求唐托斯过来保护自己。他曾经也是骑士,学过剑练过武,并发誓保护弱者。不行,他没有勇气和技艺,我只会连累他一起被杀。

  她很想飞奔出门,但还是用尽全副心力控制住自己,缓缓走出太后的舞厅。一到楼梯口,她就真的跑起来了,向上跑过重重阶梯,直到最后气喘吁吁,头晕眼花。有个卫兵在楼梯上跟她撞个满怀,包裹东西的红袍里掉出一只镶珠宝的酒杯和一对银烛台,一路“噔噔”滚下楼梯。当他断定珊莎不打算抢他的战利品后,便对她不闻不问,急急忙忙去追东西了。

  卧房黑如沥青,珊莎将门闩好,摸黑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她的呼吸哽住。

  南方的天空映着下方熊熊大火,不断变换鲜明的颜色。诡异的绿潮在云层中流动,橙色的光亮在天际蔓延。或红或黄的普通火焰与碧绿翡翠的野火竞相攀比,此消彼长,孕育出无数转瞬即逝的影子。翠绿的黎明转眼化为暮色的黄昏。空气本身也有焦灼的味道,好似炖煳了的肉汤。余烬如群群流萤,在夜空中飞舞。

  珊莎从窗边退开,回到安全的床上。睡,巴,她告诉自己,醒来后便是新的一天。天空将会变蓝,战争将会结束,自有人来决定我的生死。“淑女,”她轻声呜咽,不知死后是否能与小狼重逢。

  身后有东西在动,一只手从黑暗中猛然伸出,扣住她手腕。

  珊莎张嘴欲喊,却被另一只手捂住,一阵窒息。手指粗糙多茧,黏黏地全是血。“小小乌,我就知道你会来。”声音刺耳,带着醉意。

  窗外,一束旋转的翡翠长枪射过星空,令房里充满耀眼的绿光。在这一刹那,她看到了他,绿黑身影,脸上的血污暗如沥青,眼睛在强光照射下如狗眼般闪烁。接着光线暗淡,他成了一团巨大的黑影,穿着污渍斑斑的白袍。

  “你敢出声,我就杀了你,明白吗?”他放开她的嘴,这才让她缓过气来。床头柜上猎狗放了一壶酒,他长饮一口。“你不问问谁是赢家吗,小小鸟?”

  “谁?”她吓得不敢不问。

  猎狗哈哈大笑。“我只知道谁是输家。我。”.

  她从未见他醉得如此厉害。他刚才居然睡我床上!他想干嘛? “为什么?”

  “我输了全部。”他被烧伤的半边脸上覆了一层干涸的血。“该死的侏儒,多年以前我就该宰了他。”

  “他们说他死了。”

  “死?不,去他妈的,我不要他死。”他丢开空酒壶。“我要他被烧个够。诸神有眼,烧他!但我是看不到了,我要走。”

  “走?”她想挣脱,但他的手像钢铁一般。

  “小小乌就会照着别人念。不错,我要走。”

  “你去哪里?”

  “离开这里。离开火焰。我会从钢铁门出去,去北方,随便哪儿都好。”

  “你出不去,”珊莎说,“太后封锁·了梅葛楼,城市的门也都关上了。”

  “关不住我。我有白袍。我有这个。”他拍拍剑柄圆球。“拦我就纳命来……除非他身上有火。”他苦涩地笑笑。

  “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小小鸟,记得吗?你答应要唱首歌给我听。”

  她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此时此地,空中火焰盘旋,成百上千的人正在死去,她怎么能唱歌呢? “我不能唱,”她说,“放手,你吓到我了。”

  “什么都能吓到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凝固的血覆盖了他脸上最可怕的伤疤,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白得吓人、充满恐惧,烧伤的嘴角一次又一次地抽搐。珊沙可以闻得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混合了汗臭、酒臭、呕吐物的恶臭,其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呛人的血腥,血,血……

  “我可以保护你,”暗哑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都怕我,再没有人敢欺负你,否则我就杀了他。”他将她拉近,片刻之间,她以为他要吻她。他太强壮,珊莎明白自己无法反抗,于是闭上眼睛,希望一切赶紧过去。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生。“还是不敢正眼看我,是吗?”她听见他说。他猛然扭转她的手臂,拖她到床边,推在床上。“我要听那首歌。你说你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他拔出匕首,抵向她喉咙。

  “唱,小小鸟,唱,否则我要了你的小命。”

  她的喉咙因恐惧而干涸紧绷,她所知道的每一首歌都从脑海里消失。求求你,她想尖叫,我会当个乖女孩,请你不要杀我。她感觉到刀尖旋转,压进咽喉。当她就要闭上眼睛,听天由命时,忽然记起了那首歌,不是佛罗理安与琼琪的那首,但确实是一首歌。她的嗓音又尖又细,不断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贝美好的名天。

  温柔的圣母,归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她忘记了其他段落,声音也逐渐减弱。她好怕他会杀她。但过了一会儿,猎狗把刀从她咽喉移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本能地伸手捧起他的双颊。屋里太暗,她看不见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黏稠的血,和一种湿湿的不是血的东西。“小小鸟,”他又说,声音粗糙刺耳,如同钢铁刮过岩石。然后他从床上站起来。珊莎听见衣服撕裂,接着是轻轻的脚步,渐行渐远。

  良久,她爬下床来,孤身一人。他的袍子掉在地上,紧揉成一团,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惟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凉风习习,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珊莎好冷。她抖开撕裂的白袍,裹住身子缩在地板,瑟瑟发抖。

  她不知自己躺了多久,直到听见钟声从城市彼端传来。那是青铜的低沉轰鸣,一声比一声急促。珊莎正在纳闷,另一口钟也随即加入,接着是第三口……钟声响彻山丘和谷地,街道与塔楼,传遍君临的每一个角落。她撇开袍子,走到窗边。

  黎明的第一丝曙光刚从东方显现,红堡的钟也响起来了,汇入自贝勒大圣堂七座水晶高塔上流泻出来的汹汹之音。她忆起劳勃国工驾崩时曾经敲过钟,但这次听起来不一样。这不是悲哀的丧钟,而是欢欣的乐章。她听见街上的人们也在喊叫。欢呼。

  给她报信的是唐托斯爵士。他跌跌撞撞走进门,用松垮的胳膊抱起珊莎,胡乱地跳起舞来,一边语无伦次地呼喝。他的话,珊莎一个字也没听清。他跟昨天的猎狗一样醉得厉害,只是情绪充满欢悦。当他终于放下她时,她已头晕眼花,喘不过气。

  “怎么了?”她紧抓住一根床柱,“发生什么了?快告诉我!”

  “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城市得救了!史坦尼斯公爵战死了,史坦尼斯公爵逃跑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在乎。他的军队崩溃了,我们的危机解除了。杀的杀,逃的逃,投降的投降,是的!噢,明亮的旗帜啊!旗帜,琼琪,旗帜!您有酒吗?我们该为今天干一杯。是的!您知道吗?您安全了!”

  “到底怎么回事!”珊莎用力摇他。

  唐托斯爵士一边大笑,一边双脚轮换着跳,差点摔倒。“当河流还在燃烧时,他们穿过灰烬掩杀而来。河流啊,史坦尼斯正在渡河,却被从后袭击。噢,真想再当上骑士,参加这光荣的战役!据说他的人几乎没作抵抗,有的拔腿就跑,更多的屈膝投降,高呼蓝礼万岁!史坦尼斯听到会作何感想啊?我是听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说的,他是听奥斯蒙爵士说的,现在巴隆爵士回来了,他的人也这么说,金袍子也这么说。

  我们得救了,亲爱的!他们沿着玫瑰大道,顺着河岸而来,穿越被史坦尼斯烧焦的土地,灰尘靴边飞扬,甲胄染成灰色,只有——噢!旗帜明亮,金色的玫瑰,金色的狮子,所有的一切:马尔布兰的燃烧之树,罗宛的金树,塔利的健步猎人,雷德温的葡萄,以及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的橡树之叶。所有的西方人,高庭和凯岩城的全部力量!

  泰温公爵坐镇北岸,指挥右翼,蓝道·塔利统领中军,梅斯·提利尔负责左路,但胜利的关键在于咱们的前锋。他们像长枪穿透南瓜一般击溃史坦尼斯的部队,个个都像咆哮的钢甲恶魔。您知道前锋由谁带领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

  “罗柏?”这样的期望太不切实际,但是……

  “是蓝礼大人!蓝礼大人全身耀眼绿甲,金鹿角上闪耀火光!他手持长枪,勇不可挡!他一马当先,将古德·莫里根爵士挑落马下,随后又杀了十来个了不得的骑士。蓝礼,蓝礼,蓝礼万岁!噢!明亮的旗帜啊,亲爱的珊莎!噢!真想再当上骑士!”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三章 丹妮莉丝

  她吃着早餐,一碗冰凉的虾米柿子汤,伊丽给她带来魁尔斯长袍,象牙色绸缎上用小珍珠缝成图案,清凉通风。“把它拿走,”丹妮说,“去码头不用华服。”

  奶人把我当野蛮人,我索性穿给他们看。她穿着褪色的沙丝长裤和草织凉鞋去了马厩,一对小乳房在多斯拉克彩绘背心下自由晃动,奖章腰带上悬一把小弯刀。姬琪为她编了多斯拉克式的辫子,并在末端系上一个银铃。“我没有打过胜仗,”银铃轻响,她对女仆说。

  姬琪不这么认为:“您在尘埃之殿烧死巫魔,把他们的灵魂扔回地狱。”

  那是卓耿的胜利,不是我的,丹妮想分辩,却没有出口。如果头上多几个铃铛,想必多斯拉克人会更钦佩齐心。于是她从跨上小银马起,就刻意弄出声响,但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都没在意。外出时,她选择拉卡洛保护她的子民和龙,乔戈和阿戈则同往码头区。

  他们将大理石宫殿和芬芳花园抛在身后,穿过城市的贫民区。这里只有朴素的砖瓦房,临街一面连窗户也无。马匹和骆驼尚且稀罕,舆车自不必说。街上多的是儿童、乞丐和骨瘦如柴的沙色狗。肤色白皙的居民穿着灰尘仆仆的亚麻裙站在拱门下目送他们经过。他们知道我是谁,并且不爱我,丹妮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得出。

  乔拉爵士本想让她坐舆车,安稳地躲在丝幔后面,但她拒绝了。她靠着绸缎垫子坐了太久,老是让牛拉着来去。重新骑上马背,才让她觉得脚踏实地,有了目标。

  去码头并非她自愿,而是另一次逃亡。她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打从娘胎起,就没有休止,不曾停下。有多少次,她和韦赛里斯在漆黑的夜晚偷偷溜走,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不逃就是死。札罗获悉,俳雅·菩厉把幸存的男巫招集到一起,要对她不利。

  丹妮听他说时忍俊不禁:“你不是告诉我,男巫们跟那些赢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吗?”

  札罗却忧心忡忡,“本来确实如此,但现在起了变化。据说熄灭一百年之久的玻璃蜡烛又在

  ‘夜行者’厄拉松的宅子里重新燃烧,鬼草在吉海因花园中生长。人们看见幻影龟在男巫大道的无窗房子之间传递消息,而城里所有老鼠纷纷咬掉自己的尾巴。马索斯·马拉若文的老婆曾经嘲笑一个男巫虫蛀的袍子,可现在她发了疯,什么衣服都不肯穿,因为最新鲜的丝绸都让她感觉有成千只虫子在上面爬。人称‘食眼者’的瞎子赛比欣又能视物了,至少他的奴隶们如此发誓。这些情况怎不让人疑惑呢?”他叹口气。“魁尔斯处于非常时期,非常时期对贸易不利。我很难过地奉劝您,彻底地离开魁尔斯,宜早不宜迟。”札罗抚摸她的手指,以示安慰。“但您不会孤单。你在尘埃之殿看到黑暗的景象,札罗的梦境却一片光明。我梦见您喜乐地躺在

  床上,将我们的孩子抱在胸口。现在还不晚,跟我一起去玉海航行,让美梦成真!给我一个儿子吧,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给你一条龙吧,你真虚伪。“我不会跟你结婚,札罗。”

  闻听此言,他的脸沉下来。“那你走吧。”

  “我该去哪里?”

  “远离此地就好。”

  好吧,是时候了。从前她的卡拉萨在红色荒原饱受折磨,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而今他们精力充沛,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多斯拉克人不习惯在一地久留,他们是马上民族,不适合居住城市。也许她沉溺于魁尔斯的舒适和美丽,违背了初衷.逗留得太久。在她看来,这座城市的人总是说得多做得少,而且自从不朽之殿在巨大的烟雾与火焰中倾覆以来,之前受的欢迎也开始改变。一夜之间,魁尔斯人,r、2 起龙的危险,便不再竞相献礼。相反,碧玺兄弟会公开呼吁把她驱逐,香料古公会则要将她处死。札罗竭尽全力才制止十三巨子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该去哪里?乔拉爵士建议继续东行,以远离她在七大王国的敌人。她的血盟卫们则希望回到大草原,再度挑战红色荒原也在所不惜。丹妮自己琢磨着在维斯·托罗若定居,以等待小龙茁壮成长。但她心中充满疑虑,每个计划都似乎不大对劲,况且……即便她决定了目的地,要怎么去仍是个棘手的问题。

  但有一点她已认清,札罗·赞旺·达梭斯再不会帮她了。所有的挚爱表白,不过为了一己私利,和俳雅·菩厉毫无二致。在他赶她走的那个晚上,丹妮乞求他帮最后一个忙。“不会吧,你想要一支军队?”札罗问,“一罐金子?呃……一艘战舰?”

  丹妮涨红了脸。她恨透了乞讨。“是的,我想你给我一艘船。”

  札罗的眼睛和他鼻子上的珠宝一样闪亮。“我是个商人,卡丽熙,所以我们别说什么给予,而该谈谈生意。你出一头龙,换我手中最好的十艘船。说出那个可爱的字眼,我们成交。”

  “不,”她说。

  “唉,”札罗啜泣,“我指的不是这个字。”

  “母亲怎可卖掉自己的孩子?”

  “有何不可?反正可以再生。魁尔斯的街市上,每天都有母亲售卖孩子。”

  “但龙之母不会。”

  “二十艘也不会?”

  “一百艘也不会。”

  他嘴唇下卷,“我没有一百艘船,但您有三条龙。看在我一直以来的慷慨份上,就给我一条吧,您可以留着两条龙,三十艘船。”

  三十艘船足够运送一支小部队登陆维斯特洛的海岸。但我连一支小部队也没有。“你总共有多少条船,札罗?”

  “不算那艘豪华游艇的话,一共八十三。”

  “你十三巨子的同僚们呢?”

  “全部加起来,大概一千艘。”

  “香料公会和碧玺兄弟会呢?”

  “他们那点船微不足道。”

  “我明白,”她说,“我只是想了解清楚。”

  “香料商公会一千二三百。兄弟会不超过八百。”

  “那么亚夏人,布拉佛斯人,盛夏群岛人,伊班人……所有这些在咸海汪洋中航行的民族,他们各有多少船?全部加起来又是多少?”

  “许多许多,”他烦躁起来,“您想说什么?”

  “我想为世上仅存的三条活龙之一定个价。”丹妮对他甜甜一笑。“在我看来,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是个公平的价码。”

  晶莹的泪珠沿着札罗镶满珠宝的鼻子两侧滚落。“我不是警告过您吗?别去尘埃之殿,我就怕发生这种事。男巫的吟唱把您逼疯了,您简直跟马拉若文的老婆没两样。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算了吧,算了吧,我说,算了吧!”

  从此以后,丹妮再没见过他。他的管家负责带话,一次比一次冷淡。他停止供应她和她的子民,要她离开他的家。他还要她为了反复无信而归还所有的礼物。她惟一的安慰是,自己总算没跟他结婚。

  不朽之人提到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头一次显然是弥丽·马兹·笃尔,为替族人报仇,她谋害了卓戈卡奥和他们未出世的儿子。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是第二三次吗?她不这么认为。俳雅所为的不是钱,而札罗根本没爱过她。

  他们穿过一片灰潆潆的石头仓库,街道变得更为冷清。一行人中,阿戈在前,乔戈在后,乔拉·莫尔蒙爵士与她同行。银铃轻响,丹妮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尘埃之殿,这感觉就像舌头总离不开脱落的牙齿留下的空隙。他们称她为:三之子,死亡女,谎言杀手,烈火新娘。三……三团火焰,三匹座骑,三次背叛。“龙有三个头,”她叹口气,“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乔拉?”

  “女王陛下,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就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

  “这我知道,但世上根本就没有三头的龙。”

  “三个龙头是代表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

  “维桑尼亚和雷妮斯,”她想起来,“我就是伊耿和雷妮斯的后裔,传承自他们的儿子伊尼斯和孙子杰赫里斯。”

  “札罗不是告诉过您,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您何必在乎男巫们的低声细语呢?您已经知道,他们只想汲取您的生命。”

  “或许吧,”她勉强道,“但我看到的景象……”

  “一具尸体站立船首,一朵蓝玫瑰,一场血淋淋的盛宴……这能有什么意义,卡丽熙?您说还看到一条布龙,请问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挂在旗杆上的布龙,”丹妮解释,“戏班演戏时常用来代表英雄的对手。”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

  丹妮无法释怀。“我哥说,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我敢肯定那是我哥,但不是韦赛里斯,而是雷加。他有一把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的眉头皱得更紧,纠成了一块儿。“雷加王子有一把这样的竖琴,”他认同,“您看到他了?”

  她点头,“一个女人抱着婴儿躺在床上。我哥说那孩子是预言中的王子,替他取名伊耿。”

  “伊耿王子是雷加和多恩的伊莉亚之子,当年的王太孙,”乔拉爵士道,“如果他是预言中的王子,那么当兰尼斯特家将他撞死在墙上时,预言也跟着粉碎。”

  “我知道他的结局,”丹妮伤感地说,“他们同时害了雷加的女儿,小公主雷妮丝,她也照着伊耿的妹妹取的名。他说龙有三个头,独独缺了维桑尼亚。而且,冰与火之歌又是什么呢?”

  “我没听过这首歌。”

  “我向男巫们寻求答案,他们却给我一百个新问题。”

  街上的人流又逐渐稠密。“让路,”阿戈喊,乔戈则狐疑地嗅着空气。“我闻到了,卡丽熙,”他大声宣布,“毒水。”多斯拉克人不信任海洋和一切与海有关的事物,在他们眼中,只要马不能喝的水就是不洁的东西。他们会明白的,丹妮相信,我曾经勇敢地面对卓戈卡奥和他们的海洋,现在轮到他们面对我的海了。

  魁尔斯是世上最大的港口之一,在巨大的天棚遮盖下,码头色彩缤纷、人声鼎沸、百味杂陈。酒馆,仓库和赌场沿街林立,与廉价妓院和敬拜各种奇异神祗的殿庙紧紧相连。小偷、流氓、符咒商人和钱币贩子无所不在。码头区就是个大市场,不分昼夜都在买卖,只要你不过问货源,相同的物品在这里只需市价的零头就能搞到。枯瘦的老妇像骆驼一样弓身,售卖绑在肩头那一个个光滑陶罐里的山羊奶和有味道的水。来自数十国度的水手在店铺之间游荡,一边喝着香料酒,一边用奇特的口音互相打趣。空气中不仅有盐和炸鱼的香味,还有滚烫沥青和蜂蜜的味道,甚至包含熏香、油料和鲸油的气味。

  阿戈拿一块铜板跟一个小童买了一串蜂蜜烤鼠肉,边骑边咬着吃。乔戈弄来一大把肥美的白樱桃。一路上,他们还看到售卖漂亮的青铜匕首、墨鱼干、玛瑙雕饰以及一种浓烈的魔法药剂,据说由处女乳汁和夜影之水配成。市场里甚至还有龙蛋,不过看上去颇可疑,似乎是涂了颜料的岩石。

  他们经过十三巨子专属的长长石码头,她看到一箱箱藏红花、乳香和胡椒正从札罗那艘华丽的“朱砂之吻号”上卸载下来。旁边另有人将一桶桶葡萄酒、一包包酸草叶和一捆捆斑马皮沿着跳板运进“蔚蓝新娘号”,这艘船今晚就要趁着潮水出航。前方,人们聚集在香料公会的划船

  “日耀号”周围竞买奴隶。众所周知,买奴隶要省钱就得到船边买。日耀号主桅杆上飘扬的旗帜表示她刚从奴隶湾的阿斯塔波城回来。

  十三巨子、碧玺兄弟会和香料古公会都不会再帮助丹妮,于是她骑银马越过他们数里长的码头、船坞和仓库,一直走向马蹄形港口的末端,来自盛夏群岛、维斯特洛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船被规定在那里停靠。

  她在一个赌坑边下马,在一圈大呼小叫的水手中间,一头蛇蜥正将一条大红狗撕成碎片。“阿戈,乔戈,马儿就交给你们,我和乔拉爵士去找那些船长谈谈。”

  “遵命,卡丽熙,请您放心。”

  真想再听到人讲瓦雷利亚语……甚至通用语,丹妮一边想,一边走近第一艘船。水手、码头工和商人们纷纷给她让路,不知这位银金头发、身穿多斯拉克服饰、旁边还跟了一个骑士的纤瘦女孩是什么来头。尽管天气炎热,乔拉爵士还是穿着锁甲,外罩一件绿色羊毛衣,胸前缝着莫尔蒙家的黑熊。

  但无论她的美貌还是他的强壮,对船主们都不起作用。

  “你要我载一百个多斯拉克人、他们的马、你自己和这个骑士,再加三条龙?”大货船“挚友号”的船长说罢大笑着走开。当她在“喇叭手号”上告诉里斯人,自己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七大王国的女王时,对方作个鬼脸:“嘿嘿,我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每晚拉的屎里都有黄金。”米尔划船“丝灵号”的货舱主管认为载龙出海太危险,一不小心就可能烧掉船上的索具。

  “法罗神之腹号”的主人愿意冒险载龙,却不愿搭多斯拉克人,“我不准这些亵渎神灵的野蛮人上船,决不可能。”姐妹船“水银号”和“灰狗号”的船长是两兄弟,似乎很同情丹妮的遭遇,还邀她进舱喝一杯青亭岛的红酒。他们殷勤的姿态一度让丹妮燃起希望,但最后开出的价码却远超她的财力,甚至连札罗也负担不起。“窄底号”和“黑李眼少女号”太小,不合要求,“杀手号”将航向玉海,“马诺罗总督号”则似乎难经风浪。

  他们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乔拉爵士将手悄悄搭在她背心,“陛下,您被人跟踪了。不,别回头。”他领她缓缓走向一个卖黄铜器的摊位。“真是一件杰作,我的女王,”他随手举起一个大浅盘子,朗声宣布,“看哪,它在阳光下多么耀眼!”

  铜盘被打磨得十分光亮,丹妮可以看清自己的脸……乔拉爵士将角度右挪,身后的情况便随之显现。“棕皮肤的胖子和拄拐杖的老人。你指哪一个?”

  “他们俩都在跟踪您,”乔拉爵士说,“我们离开水银号之后,就被他们盯上了。”黄铜上的纹路将两个陌生人的影像怪异地扭曲,其中一人显得又长又瘦,另一个则极其壮实宽阔。“这是我最好的铜器,尊贵的夫人,”商人宣称,“它像太阳一般闪亮!作为致敬,我只收龙之母三十个辉币。”

  这盘子三个辉币也不值。“侍卫何在?”丹妮扬言,“这人想抢劫我!”随后她压低声音用通用语对乔拉说,“也许他们对我并无恶意。自古以来,男人看女人,天经地义。”

  铜器商不在乎她的悄悄话。“三十?我说三十?不好意思,脑袋犯糊涂呢。真正的价格是二十辉币。”

  “你这摊子所有的东西加起来还不值二十辉币,”丹妮一边告诉老板,一边仔细观察。那老人像个维斯特洛人,而那棕肤胖子少说也有二十石重。这两个是长途跋涉为着篡夺者许诺的领主封号而来的杀手?还是男巫的傀儡,打算伺机偷袭?

  “十个辉币!卡丽熙,您多么可爱,拿它去作镜子吧。只有如此精致的铜器,方能捕捉到您美丽的神韵。”

  “拿它去作夜壶还差不多。扔在地上,我都懒得弯腰去拣,你还要我花钱?”丹妮将盘子塞回他手里,“准是有虫子爬进你的鼻孔,吃掉了你的脑子。”

  “八个辉币,”他哀求,“我的太太们会揍我,叫我呆子,但在您面前,我就是个无助的孩子。好啦,八个辉币,我赔本卖给您。”

  “我要这乏味的铜器做什么?札罗·赞旺·达梭斯连吃饭都给我提供金盘子。”丹妮转身离开,趁机用眼角余光扫视陌生人。棕肤的人就跟盘子里映出来的那么宽阔,秃头闪闪发光,脸颊光滑得像太监。一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插在沾染汗渍的黄肚兜里,除此而外,只穿了一件小得离谱的镶钉背心。在他如树干粗壮的手臂上,宽广的胸膛前,以及厚实的肚子间到处是横七竖八的旧伤疤,苍白的疤痕映着榛壳般的棕褐色皮肤,十分显眼。

  另一个人穿着未经染色的羊毛旅行斗篷,兜帽掀起,长长的白发垂至肩头,如丝般的银白胡须盖住下半边脸。他将身体重心倚在一根和他一般高的硬木拐杖上。只有傻瓜才会在害人前如此明目张胆盯着被害者看。然而谨慎起见,还是回到乔戈和阿戈身边去比较保险。“老人没武器,”她领乔拉走开,一边用通用语对他说。

  铜器商急急忙忙追上来,“五个辉币,五个辉币它就是您的!机会难得啊,错过了可惜!”

  乔拉道;“硬木杖和钉头锤一样致命。”

  “四个!我知道您中意它!”他在他们跟前手舞足蹈,一边将盘子凑上来,一边随着他们往后退。

  “他们还在跟?”

  “举高一点,”骑士告诉商人。“是的,老人假装关注陶器摊子的东西,而棕肤的家伙目不转睛地盯着您。”

  “两个辉币!两个!两个!”商人倒退着跑,气喘吁吁。

  “好啦,别让他累死,付钱吧,”丹妮告诉乔拉爵士,一边疑惑该拿这巨大的黄铜盘子怎么办。趁骑士和商人交涉,她扭头过去,打算终止闹剧。真龙血脉岂能被一个老头和一个胖太监在市场里追得团团转!

  一个魁尔斯人挡在面前。“龙之母,给您的礼物,”他单膝跪下,呈上一个珠宝盒。

  丹妮下意识地接过来。这是一个精雕的木盒,祖母绿的顶盖嵌着碧玉和玉髓。“你太客气了。”她将它打开,里面有一只闪闪发光的绿甲虫,由玛瑙和翡翠雕刻而成。真漂亮,她心想,正好可以帮我们支付旅费。她把手伸进盒子,那人轻声说:“我很遗憾,”她几乎没听见。

  甲虫嘶叫着展开身躯。

  丹妮瞥到一张恶毒的黑脸,像是人脸,带有一条滴毒液的弯曲尾巴……说时迟那时快,盒子从她手中翻飞而出,在空中化为碎片。一阵剧痛令她手指抽搐。她大叫出声,捏住自己的手,铜器商同时尖叫,一个女人也在尖叫,顷刻之间,所有的魁尔斯人都在一边尖叫一边互相推攘。乔拉爵士挤到她前面,丹妮则踉跄着跪下。嘶嘶声再度传来。那个老人将拐杖在地上杵了杵。这时,只见阿戈飞马踏过鸡蛋商的店铺,一跃而前,乔戈的鞭子劈啪作响,乔拉爵士则拿起刚买的盘子朝跟踪她的太监当头砸下。在场的水手、妓女和商人都在狂呼乱叫,没命逃窜……

  “陛下,万分抱歉。”老人单膝跪下。“它已经死了。我没伤到您的手吧?”

  她合拢手指,动了动,“我想没有。”

  “刚才事情紧急……”他话还没说完,她的血盟卫便扑上来。阿戈踢开拐杖,乔戈抱住老人肩膀,不让他起身,并用匕首抵上他的咽喉。“卡丽熙,我们看见他攻击您,要不要看看他血的颜色?”

  “放开他。”丹妮站起身,“看看他拐杖底下,吾血之血。”乔拉爵士被那太监摔了出去,接着亚拉克弯刀和长剑“唰”地一声同时出鞘,她赶紧奔到他们之间。“放下武器!住手!”

  “陛下?”莫尔蒙仅将剑尖放低一寸,“这两人意图不轨。”

  “他们在保护我。”丹妮使劲甩手,以去掉指头的刺痛感,“对我不利的是个魁尔斯人。”她环顾四周,那人已不见踪影。“他是个遗憾客,给了我一个装蝎尾兽的珠宝盒。正是这位老人将它从我手中打落。”铜器商还在地上打滚,她走过去把他扶起来。“你被蛰到了吗?”

  “没有,好心的夫人,”他颤抖着说,“否则我早没命了。但它碰到了我,哎哎哎,它从盒子里摔出来,正好落到我手上。”难怪,他尿了裤子。

  她给他一个银币算是补偿,打发他离开,然后转身面对白胡老人,“我欠你一条命。”

  “您什么也不欠我,女王陛下。我本名阿斯坦,来此的航海途中,贝沃斯为我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虽然乔戈已经放手,但老人仍保持跪姿。阿戈拣起拐杖,翻过来,忍不住用多斯拉克语轻声咒骂。他把蝎尾兽的尸体在石头上刮掉,递回给老人。

  “谁是贝沃斯?”她问。

  高大的棕肤太监把亚拉克弯刀收好,昂首阔步地走上前。“我就是。在弥林的斗技场,大家叫我‘壮汉’贝沃斯,因为我从没输过。”他拍拍布满伤疤的肚子。“我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先砍我一下。算一算,你就知道’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

  丹妮无需去数,她早已瞥见伤疤有多少。“你何故来此,‘壮汉’贝沃斯?”

  “我从弥林被卖到科霍尔,接着又被卖给潘托斯那个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他派‘壮汉’贝沃斯渡海过来,并让白胡子服侍他。”

  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伊利里欧?”她猜测,“伊利里欧总督派你们来的?”

  “是,陛下,”白胡老人回答。“不克亲至,总督特请恕罪。他年纪已经不轻,骑不上马,航海旅行又会晕船。”先前他用的是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如今换为通用语。“如若惊扰。咱俩深切致歉。实话实说,起初我和他都不大确定,本以为您会更有……更有……”

  “王家风范?”丹妮笑出声来。她没带龙,衣着更和女王的打扮有天壤之别。“你的通用语说得很好,阿斯坦,你是维斯特洛人吗?”

  “是,陛下,我出生于多恩边疆地,年轻时作过史文家族中一名骑士的侍从。”他将手杖高高举起,活像一杆没有旗帜的长枪,“如今我是贝沃斯的侍从。”

  “当侍从,你不觉得自己老了点吗?”乔拉爵士挤到丹妮身边,黄铜盘子别扭地夹在掖下——贝沃斯的铁头让它扭曲得厉害。

  “为我的主人效力还不算老,莫尔蒙大人。”

  “你认识我?”

  “我见识过你的身手。在兰尼斯港,你差点把弑君者打下马;在派克岛,你英勇作战。这些事,你都不记得了罢,莫尔蒙伯爵?”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你看起来很面熟,但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有数百人参加,攻打派克更出动了数千名骑士,我想不起你是谁。不过提醒你,我已经不是伯爵,熊岛另属他人,我只是个流浪骑士。”

  “你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丹妮挽起他的手臂,“我忠实的朋友和优秀的顾问。”她仔细端详阿斯坦的脸。他有一股强烈的威严,一种她倾慕的沉静力量。“起来,白胡子阿斯坦。也欢迎你,壮汉贝沃斯。你们已经认识了乔拉爵士,这两位是阿戈寇和乔戈寇,我的血盟卫。他们跟随我穿越红色荒原,也亲眼目睹龙的诞生。”

  “马族小子,”贝沃斯露齿而笑,“贝沃斯在斗技场杀过许多马族小子。他们死的时候铃铛作响。”

  阿戈立刻拔刀。“我还没杀过棕色的胖子,贝沃斯将是头一个。”

  “收起武器,吾血之血,”丹妮道,“此人前来为我效力。贝沃斯,你必须完全尊重我的子民,否则你的服务将很快结束,到时候你身上的伤疤将比现在更多。”

  露齿的笑从巨人那张宽阔的棕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疑惑的怒容。看来少有人威胁贝沃斯,别说是个头只有他三分之一的女孩。

  丹妮给他一个微笑,以减轻责怪带来的伤害。“告诉我,伊利里欧总督派你们大老远从潘托斯赶来,所为何事?”

  “他要龙,”贝沃斯大咧咧地说,“还要那个生龙的女孩。他要你。”

  “贝沃斯说的是实话,陛下,”阿斯坦说。“我们奉命找到您,并把您带回潘托斯。七大王国正需要您,篡夺者劳勃已死,国家血流成河。当我们从潘托斯出航时,那片土地已有了四个国王,并且个个都不正义。”

  丹妮心花怒放,脸上却不动声色。“我有三头龙,”她说,“还有超过一百人的卡拉萨,以及他们所有的财物和马匹。”

  “没问题,”贝沃斯瓮声瓮气地说,“我们照单全收。那个潘托斯胖子为他的银发小女王雇了三条船。”

  “正是,陛下,”白胡子阿斯坦说,“大商船‘赛杜里昂号’泊于码头末端,划船‘夏日之阳号’和‘戏谑约索号’在防洪堤外下锚。”

  龙有三个头,丹妮思量。“我将告知子民,立刻作好出发准备,但载我回家的船必须改名。”

  “如您所愿,”阿斯坦说,“您喜欢什么名字?”

  “瓦格哈尔,”丹妮莉丝告诉他,“米拉西斯,贝勒里恩。用金漆把字涂上船壳,至少三尺高。阿斯坦,我要每个看到她们的人都知道:真龙回来了!”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四章 艾莉亚

  头颅浸过焦油,不会很快腐烂。每天早上,当艾莉亚去井边给卢斯·波顿打水时,都从它们下面经过。它们背对广场,因此她从来看不见脸孔,只在心里幻想其中之一是乔佛里的头,幻想他那副漂亮脸蛋浸了焦油的光景。如果我是乌鸦,头一个目标就是他肥厚的笨嘴唇。

  这些头颅并不孤单。食腐乌鸦在城门楼上整日盘旋,沙哑地聒噪,为每一颗眼珠而你争我夺,互相嘶喊驱逐,只有当巡城哨兵经过时,方才暂时散开。时而学士的渡鸦也会拍着宽阔的黑翼从鸦巢飞过来加入盛宴。每当这时,普通的乌鸦便拍翅离开,只等它们体型稍大的远亲饱餐之后,方才飞回来清理残渣剩羹。

  这些渡鸦可还记得托斯谬学士?艾莉亚疑惑地想,它们会为他悲哀吗?它们日夜对着他啼叫,是否在奇怪他为何不再回答?或许,死人有沟通的秘法,只是活人听不到罢了。

  托斯缪被利斧斩首,因为他在赫伦堡陷落当晚放出乌儿给凯岩城和君临报信;铁匠卢坎的罪名是替兰尼斯特家打造武器;哈拉太太的罪名是组织河安伯爵夫人的仆人们为兰尼斯特家服务;管家被处死则因为他把财宝库的钥匙交给了泰温公爵。大厨保住性命(据说全赖那锅黄鼠狼汤),但“小美人”皮雅和其他跟兰尼斯特士兵相好的女人都被赶到一起,扒去衣服,剃光毛发,扔在中庭的熊坑边上,任凭男人们享用。

  这天早晨艾莉亚去井边打水时,三个佛雷家的士兵正在她们身上作乐。她尽量不看,但男人们的淫笑依旧传到耳中。装满水的木桶很重,她转身要把它提回焚王塔,却被埃玛贝尔太太抓住手臂。水从桶边晃出,溅到埃玛贝尔腿上。“你故意的!”女人尖叫。

  “你想干嘛?”艾莉亚奋力扭动。自他们砍掉哈拉的脑袋之后,埃玛贝尔就有些疯疯癫癫。

  “看到没有?”埃玛贝尔指着院子对面的皮雅。“北方人垮台时,这就是你的下场!”

  “放手。”她想挣脱,但埃玛贝尔的指头越攥越紧。

  “他会垮台的!赫伦堡诅咒所有人。泰温大人打了胜仗,很快将带着大军杀回来,然后就轮到他惩罚叛徒了。别以为他不会知道你干的好事!”老妇人纵声大笑,“我会亲自折磨你。哈拉有把旧扫帚,我一直替你留着,那扫帚棍开裂多刺——”

  艾莉亚抡起水桶。水的重量使她失去了准头,没能击中埃玛贝尔的脑袋,但泼出的水溅得老妇人一身,迫使她放手。“别碰我,”艾莉亚大喊,“否则我杀了你。走开!”

  湿淋淋的埃玛贝尔太太伸出一根细长的手指,指着艾莉亚外衣前襟上的剥皮人。“别以为胸口有小血人就可以作威作福,没这回事!兰尼斯特会回来的!等着瞧吧,你等着瞧吧!”

  四分之三的水溅到地上,艾莉亚不得不返回井边。如果我把她的话告诉波顿大人,天黑前她的头就会挂在城墙上和哈拉的头作伴,她一边想一边将水桶拉上来,知道自己不会说。

  曾有一次,当城墙上的头还只有现在一半多的时候,詹德利撞见她打量它们,“欣赏自己的杰作?”他问她。

  她知道他为卢坎的死而生气,但这样说太不公平。“杀他的是‘铁腿’沃顿,”她防卫地说,

  “一切都是血戏班和波顿大人的手下做的。”

  “是谁把他们弄到我们头上来的呢?你和你的黄鼠狼汤。”

  艾莉亚捶了他胳膊一拳。“那只是一锅热汤而已。况且,你也恨亚摩利爵士。”“我更恨这帮家伙。亚摩利爵士只是为主子卖命,但血戏班是无耻的佣兵,变色龙!他们中一半人连通用语都不会讲。厄特修土喜欢小男孩,科本操纵黑魔法,你的朋友尖牙还吃人。”

  糟糕的是,她无法否认他的话。赫伦堡的粮秣主要靠勇士团征集,卢斯·波顿还命他们在收粮之余将兰尼斯特的残余势力连根拔除。瓦格·赫特把队伍分成四队,自领最大的一队,其余交给信任的部下,以尽可能多地劫掠村落。罗尔杰经常将瓦格大人找叛徒的法子当谈资,这位大人只不过回到从前勇士团打着兰尼斯特的旗帜造防的地方,把那些投靠过他的人统统抓起来。这些人当初大都收了兰尼斯特的钱,因此血戏班带回城的除了一筐筐头颅,还有一袋袋钱币。“猜谜时间!”夏格维愉快地到处大喊。“波顿大人有一只山羊,它把那些给兰尼斯特大人的山羊喂食的人吃光了,请问现在有几只山羊?”

  “一只,”问到艾莉亚时,她回答。

  “黄鼠狼跟山羊一样聪明呢!”小丑窃笑。

  罗尔杰和尖牙跟他们一样坏。每当波顿大人与守军一起进餐,艾莉亚就会在那帮人里面发现他们。尖牙一身臭气,像变质的奶酪,因此勇士团安排他坐在桌子最末端,随他在那儿咕咕哝哝,嘶嘶怪叫,手齿并用地撕肉。艾莉亚走过时,他会朝她嗅,但最让她害怕的是罗尔杰。他坐在“虔诚的”乌斯威克边上,艾莉亚四处走动伺候,感觉他的目光就在自己周身游走。

  有时她真后悔当初没跟贾昆·赫加尔一起去狭海对岸。她留着他给的笨硬币,那只是一块比铜板大不了多少的铁片,边缘已经生锈。其中一面有些她不认识的怪异文字,另一面是个男子的头像,几乎完全磨损。他说它很珍贵,但和他的假脸假名字一样,这只是又一个谎言。想到这里她很气愤,便把硬币扔了,但不出一个小时,她开始难过,于是又把硬币找了回来,尽管它一钱不值。

  她一边琢磨那枚硬币,一边使劲提水,穿过流石庭院。“娜娜,”有人在喊,“放下水桶,过来帮我。”

  艾尔玛·佛雷和她年纪相仿,个子却有些偏矮。他正沿着凹凸不平的石地面使劲滚沙桶,脸涨得通红。艾莉亚过去帮他,他们一起将桶推到墙壁,然后再返回,最后竖立起来。

  艾尔玛打开盖子,拽出一件锁甲,沙子“哗哗”流动。“你看它干净了没?”作为卢斯·波顿的侍从,他负责保养主人的锁甲明亮光鲜。

  “你得把沙子全抖掉。那儿还有锈斑,看见吗?”她指指,“你最好再来一遍。”

  “你来。”艾尔玛求助时会露出一副友善的表情,但之后会记起自己身为侍从,而她不过是个女仆。他老爱吹嘘自己是河渡口领主的亲生儿子——不是侄子,不是私生子,不是孙子,而是亲生的嫡子哟——还和一位公主订了婚。

  艾莉亚既不在乎他的宝贝公主,也不喜欢听他发号施令。“大人等着我的水呢。

  他正在卧房里用水蛭放血。不是普通的黑水蛭哟,这回是又大又白的那种。”

  艾尔玛的眼睛瞪得跟煮热的鸡蛋那么大。他怕极了水蛭,尤其是那种肥大的、吸满血之前像肉冻一样的白水蛭。“我忘了,你太瘦,推不动这么重的桶。”

  “我也忘了,你笨得要死。”艾莉亚提起水桶。“你也该放放血。颈泽里有猪那么大的水蛭。”她留下他独自跟他的沙桶作伴。

  领主的卧室挤满了人。科本在服侍大人,阴沉的沃顿穿着锁甲衫和手套站在一旁,此外还有十来个佛雷家的人——彼此是亲兄弟、异母兄弟、堂兄弟及表兄弟。卢斯·波顿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四肢内侧和苍白的胸膛爬满水蛭,长长的透明虫子逐渐变为闪亮的粉红。对它们,波顿就和对艾莉亚一样,完全不加理会。

  “不能让泰温公爵把我们困在赫伦堡,”艾莉亚注满水盆时,伊尼斯·佛雷爵士正在说话。他是个秃顶驼背的灰大个,长着水汪汪的红眼睛和粗糙的巨手。赫伦堡内,一千五百名佛雷家的士兵归他节制,但他似乎很无能,连自己的兄弟也指挥不大动。“此城太大,要守住需要一整支军队,而一旦被围,我们却养不起一支军队,因为无法储备足够的补给。农田成为灰烬,村庄被狼群占据,收获要么被烧,要么被偷。秋天已临,我军却没有存粮,更没有种子用于播种,只能靠劫掠维生。假如兰尼斯特军加以封锁,一月之内,就只剩老鼠和皮鞋可吃。”

  “我不会被困住。”卢斯·波顿的声音之轻,人们只能伸长耳朵才听得见,因此他的房间总是出奇地静。

  “那怎么办?”杰瑞·佛雷爵士提问,他是个秃顶的瘦子,一脸痘疮。“莫非顺着被胜利冲昏头脑的艾德慕·徒利的意思,跟泰温公爵正面决战?”

  他会打垮他们!艾莉亚心想,他会像在红又河岸一样打垮他们,你们等着瞧吧。她悄悄站到科本身边,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泰温公爵离这儿远着呢,”波顿平静地说,“他在君临有很多事等着处理,短期内不可能进攻赫伦堡。”

  伊尼斯爵士固执地摇头,“大人,您对兰尼斯特的了解没我们深。您瞧,史坦尼斯国王也认为泰温公爵远在千里之外,结果遭到灭顶之灾。”

  水蛭吸食着床上这名苍白男子的鲜血,他微微一笑。“我和他不一样,爵士先生。”

  “就算奔流城召集所有兵力,少狼主也从西境趁胜而回,与艾德慕合军一处,我们的部队仍无法与泰温公爵的大军相提并论。我提醒您,他目前的军队远超当初在绿叉河的数目,高庭加入了乔佛里!”

  “我没有忘。”

  “我做过泰温公爵的俘虏,”霍斯丁爵士说,他是个高大的方脸汉子,据说在佛雷家中最为强壮,“可不希望再受一次款待。”

  哈瑞斯·海伊爵士不住点头,他母亲是佛雷家的人。“连身经百战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尚且败在泰温公爵手下,咱们的小鬼国王与他为敌岂不是以卵击石?”他环顾兄弟与亲戚们寻求支持,他们果真咕哝着同意。

  “丑话总得有人站出来说,”霍斯丁道,“罗柏国王必须明白,战争业已失败。”

  卢斯·波顿用淡白的眼珠打量他,“陛下与兰尼斯特军多次交锋,从无败绩。”

  “但他失去了北境,”霍斯丁·佛雷坚持,“失去了临冬城!他的弟弟们都死了……”

  轰地一声,艾莉亚无法呼吸。死了?布兰和瑞肯死了?他什么意思?临冬城怎么了?乔佛里不可能夺取临冬城,不可能,罗柏会打败他。然后她才想起罗柏远征西境,根本不在临冬城,布兰成了残废,瑞肯只有四岁。她竭尽全力才没奔过去大声质问,而是运用西利欧·佛瑞尔教她的方法,像件家具似的笔直挺立。泪水在眼睛里积聚,但她硬生生忍住。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是真的,这只是兰尼斯特的谎言。

  “若是史坦尼斯获胜,情况迥然不同,”朗诺尔·河文渴望地说,他是瓦德侯爵的私生子。

  “史坦尼斯已经输了,”霍斯丁爵士生硬地说,“愿望不会改变事实。不管罗柏国王高不高兴,都必须与兰尼斯特家讲和,并脱下王冠,屈膝臣服。”

  “这个提议,由谁来告诉他呢?”卢斯·波顿微笑,“多事之秋,能有这么多英勇的好兄弟站在我一边,实在是太好了。我会仔细考虑你们的话。”

  他的微笑意味着散会,佛雷家的人行礼之后纷纷离去,只留科本、铁腿沃顿和艾莉亚。波顿大人召她上前,“血放够了,娜娜,把水蛭拿掉。”

  “我马上去办,大人,”任何事都不能让卢斯·波顿说第二遍。艾莉亚真想问他霍斯丁爵士提到的临冬城的事,但她不敢。我去问艾尔玛,她心想,艾尔玛会告诉我。她小心翼翼地将水蛭从伯爵的身体上摘下来,虫子在指间缓缓蠕动,粉红的身体湿漉漉,因吸血而膨胀。不过是水蛭,她提醒自己,一捏就烂的啦。

  “夫人来信。”科本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羊皮纸。他虽穿着学士的袍子,脖子上却没有颈链,据说是因为涉足死灵术而被学城放逐。

  “念,”波顿道。

  瓦妲夫人几乎每天都从孪河城写信来,内容千篇一律。“我日夜为您祈祷,亲爱的大人,”她写道,“数着日子等您回来与我再度共眠。早日归来吧,我将为您产下许多嫡子,以取代您珍爱的多米利克,继您之后统治恐怖堡。”艾莉亚的脑海中不禁浮现一个圆鼓鼓的粉红婴儿,浑身爬满粉红的水蛭躺在摇篮中。

  她递给波顿大人一块湿毛巾,以擦拭他柔软而无毛的身体。“我要写信,”他告诉前学士。

  “给瓦妲夫人?”

  “给赫曼·陶哈爵士。”

  赫曼爵士的信使两天前就到了。陶哈的部队夺回了戴瑞的城堡,经过短暂围城,兰尼斯特驻军便告投降。

  “以国王的名义,要他处死俘虏,烧毁城堡,然后跟罗贝特·葛洛佛汇合,东进攻打暮谷城。此间土地还很肥沃,几乎未遭战火波及,该让它们也尝尝滋味。葛洛佛没了家堡,陶哈没了儿子,势必急于复仇。”

  “我马上去办,然后带过来给您封印,大人。”

  艾莉亚很高兴戴瑞家的城堡要被烧毁。她跟乔佛里打架之后,正是被抓去那里,也正是在那里,王后逼父亲杀了珊莎的小狼。那地方活该!其实她先前希望罗贝特·葛洛佛和赫曼·陶哈爵士早些回到赫伦堡,他们走得匆忙,她还不及决定是否把秘密告诉他们。

  “我今天要去打猎,”卢斯·波顿一边说,一边让科本帮他穿上一件夹絮背心。

  “安全吗,大人?”科本问,“三天之前,厄特修士的人刚遭狼群袭击。它们直接闯进营地,在离营火不到五码远咬死两匹马。”

  “我要猎的正是狼,它们吵得我晚上睡不着。”波顿扣上皮带,调整好长剑和匕首的位置。

  “据说在我们北境,一度冰原狼结成上百只的群落四处游荡,不怕人,连长毛象也不怕,但那是古代,况且在北方。我很奇怪,南方的寻常狼只怎会如此大胆?”

  “糟糕的时代孕育糟糕的东西,大人。”

  波顿露齿似笑非笑,“如今有这么糟糕,学士?”

  “夏日已尽,国内又有四王争雄。”

  “一个国王才糟糕,四个?嘿,”他耸耸肩。“娜娜,我的裘皮斗篷。”她将斗篷递给他。“我回来之前,房间要打扫干净,收拾整齐,”她一面替他系斗篷,他一面说。“对了,把瓦姐夫人的信处理掉。”

  “遵命,大人。”

  伯爵和学士迅速离开房间,没多看她一眼。他们走后,艾莉亚把信丢进火炉,用拨火棍搅动木柴,激发火焰。她呆呆地看着羊皮纸卷曲变黑,发出阵阵火光。兰尼斯特敢伤害布兰和瑞肯,罗柏定会杀光他们,他决不会屈服,不会,不会,不会!他谁也不怕!缕缕烟尘飘上烟囱,艾莉亚蹲在火堆边,热泪盈眶。如果临冬城真的没有了,这儿就是我的家吗?我还是艾莉亚吗?我是不是永远、永远、永远都只能当女仆娜娜?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她专心收拾领主的套房。她扫掉旧的灯芯草,铺上气味清新的新草,并在壁炉里重新生火,把羽毛床弄蓬松,更换亚麻床单,在小厕所里倒了夜壶,并把它刷洗干净,最后捧一大堆脏衣服给洗衣妇,又从厨房拿来一碗脆秋梨。收拾完套房,她下去半层楼梯,继续整理书房。这是一间通风良好的大房间,规模与许多小城堡的厅堂无异。蜡烛已成残桩,艾莉亚把它们都换好。窗下有张大橡木桌,平日里大人就在这儿写信。她把书籍堆好,放上新蜡烛,并将羽毛笔、墨水和封腊排列整齐。

  文件之间有一大张破破烂烂的羊皮纸。艾莉亚刚要卷起来,却被上面各种斑驳的颜色所吸引:蓝色代表湖泊与河流,红点代表城堡和市镇,绿色代表森林。她不由自主地将它铺开来。地图下华丽的字体写着:三河流域全图。看来这张图画的正是颈泽与黑水河之间的地理。赫伦堡在一个大湖上方,她想起来,奔流城在哪里?———找道了,并不太远———

  干完活之后,下午才刚过一半,因此她去了神木林。当波顿大人的侍酒,比在威斯或粉红眼手下轻松多了,惟一的麻烦是必须穿戴整齐,时时梳洗,这让她有些不耐烦。捕猎的队伍没几个小时回不来,因此她有点时间做“针线活”。

  她狠狠地劈砍白桦树叶,直到扫帚剑参差的顶端变得又绿又粘。“格雷果爵士,”她喘口气,

  “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她旋身跃起,脚尖着地,忽左忽右,四面游移,打得松果到处乱飞。“记事本,”她大喝一声,接着又喊“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橡树树干耸立在前,她作势突刺,一边低吼:“乔佛里!乔佛里!乔佛里!”阳光叶影在身上洒下点点斑驳,当她终于停下,已是通体大汗,右脚跟还擦破了皮,流出血来,因此她单腿站在心树前,举剑致敬。“valar morghulis,”她对北方的远古诸神说。她喜欢这串发音。

  穿过庭院去澡堂时,艾莉亚瞥到一只渡鸦盘旋降落在鸦巢,不禁疑惑它从哪里来,带来什么消息。说不定是罗柏派来的,专门澄清布兰和瑞肯的事。她咬紧嘴唇如此期望。如果我也有翅膀,就可以自己飞回临冬城去看。如果事情是真的,那我就干脆一直飞,飞过月亮,飞过闪亮的星星,飞去看老奶妈故事里的一切,飞去看龙、海怪和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像。再也不要回来。

  捅猎的队伍近黄昏时才回来,带回九匹死狼,其中七匹是成年狼,体型很大,一身灰棕,凶猛而强壮,由于临死前的咆哮,它们嘴巴张开露出黄色的牙齿;另有两匹是幼崽。波顿大人下令把它们的皮缝成毯子铺在他床上。“小狼皮软,大人,”他的一名手下指出,“不如做一副暖和的手套。”

  波顿抬头瞥瞥城门楼上飘扬的旗帜,“好吧,正如史塔克常提醒我们的:凛冬将至。那就做吧。”他看见艾莉亚望着他,便道,“娜娜,我在林子里受了点风寒,来一壶加热的香料酒,别让它凉掉。我打算独自进晚餐。大麦面包,黄油和野猪肉。”

  “我马上去办,大人。”这总是最佳回答。

  到厨房时,热派做着燕麦饼,另三个厨子在剔鱼骨,司炉小弟则在火焰上翻转野猪。“大人要晚餐,配上加热的香料葡萄酒,”艾莉亚宣布,“不能凉掉。”听罢此言,一个厨子连忙洗手,取出一个锅子,倒满粘稠芬芳的红酒,然后叫热派边看着火边把香料捣碎了加进去。艾莉亚过去帮忙。

  “我自己来,”他沉着脸说。“这点小事不用你教。”

  他恨我,不然就是怕我。她退开去,伤心更甚气恼。食物准备好之后,厨子们扣上银罩,并拿厚毛巾包住酒壶保温。暮色降临,城墙上的乌鸦绕着头颅嘀嘀咕咕,活像满朝文武觐见国王。一个卫兵守在焚王塔门口,“这不是黄鼠狼汤吧?”他打趣道。

  卢斯·波顿正在火炉边看一本皮革装订的厚书。“多点几只蜡烛,”他边翻书页边下令,“越来越暗了。”

  她把餐盘放在他手边,然后遵命去点蜡烛,屋里顷刻间充满摇曳的亮光和丁香的气味。波顿又用手指夹着翻了几页,然后合上,缓缓地将书放进火堆。他目睹火焰将其吞噬,淡白的眼珠映着亮光。干燥的旧皮革“呼”的一声着了火,泛黄的书页一张张卷起来,仿佛有个幽灵正在阅读。“今晚用不着你了,”他说话时一眼都没瞧她。

  她该像老鼠一样悄悄离开,却不知怎地留了下来。“大人,”她开口问,“您离开赫伦堡时会带上我吗?”

  他转头凝视她,那眼神好像是突然发现晚餐在跟他说话。“我准你问话了吗,娜娜?”

  “没有,大人。”她垂下眼。

  “那你就不该问,对不对?”

  “不该,大人。”

  他似乎有些兴致。“念你是初犯,我就回答一次,下不为例。我回北方的时候,打算把赫伦堡交给瓦格大人。你和他一起留下。”

  “但我不——”。

  他打断她,“我没有被仆人质问的习惯,娜娜,要我把你的舌头拔出来吗?”

  她知道这种事对他而言,就跟别人打狗一样稀松平常。“不,大人。”

  “那就把嘴巴闭上。”

  “是,大人。”

  “去吧,我原谅你这次无礼。”

  艾莉亚离开了,但没有回去睡觉,她走出焚王塔,踏入黑暗的庭院,门口的卫兵点头道:“闻到了吧?暴风雨要来了。”阵阵朔风吹过,插在城墙上那些头颅旁的火炬急速摇曳。去神木林途中,经过号哭塔,她曾在那儿生活,生活在对威斯的恐惧中。

  赫伦堡陷落后,佛雷家将它占用,她听见一扇窗户内传来许多愤怒的话音,一群人在同时叫嚣,讨论争吵。艾尔玛独坐在门外台阶上。

  “怎么回事?”艾莉亚问,他的脸颊闪着泪花。

  “我的公主,”他抽泣着,“伊尼斯说我们蒙羞了。父亲大人从孪河城派来一只乌,要我跟别人结婚,否则就去做修士。”

  就为一个笨公主,她心想,有什么好哭的。“我弟弟可能死了呢,”她向他吐露。

  艾尔玛轻蔑地看了她一眼,“谁在乎女仆的弟弟呀。”

  听他这么说,很难不去揍他。“你的公主去死吧!”她大声道,然后趁他抓她之前飞身跑掉。她跑进神木林,在原处找到扫帚剑,提着它来到心树前跪下。红叶沙沙作响,红眼洞穿内心。这是远古诸神的眼睛。“诸神啊,请告诉我该怎么做,”她祈求。

  良久,一片寂静,惟有风声、水声和枝叶的婆娑。接着,从遥远的地方,从神木林之外,从闹鬼的塔楼之外,从赫伦堡巨大的石墙之外,从世界的某处,传来一声孤寂而悠长的狼嚎。艾莉亚起了鸡皮疙瘩,片刻之间头晕目眩。然后,她朦朦胧胧听见父亲的声音,“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他说。

  “可我找不到伴,”她轻声对鱼梁木说。布兰和瑞肯死了,珊莎在兰尼斯特家手中,琼恩去了长城。“我甚至都不是自己,我成了娜娜。”

  “你是临冬城的艾莉亚,北境的女儿。你答应过我会变得坚强,别忘了,你体内流着奔狼之血。”

  “奔狼之血。”艾莉亚记起来。“我说过,我会变得跟罗柏一样坚强。”她深吸一口气,然后双手举起扫帚棍,往膝盖上一磕。它响亮地断裂,碎片被她扔掉。我是冰原狼,不需要木牙。

  当天晚上,她躺在狭窄的稻草床上等待明月升起,一边聆听生者与死人的低语争辩。这是她现在惟一相信的声音。她耳中不但有自己的呼吸,也有狼群的嗥叫,它们已经成群。它们比我在神木林里听到时更接近了,她心想,它们在呼唤我。

  最后,她从被子底下溜出来,摸索着套上外衣,光脚走下楼梯。卢斯·波顿是个谨慎的人,焚王塔门口日夜有人把守,她不得不从地窖的窄窗溜出去。庭院寂静无声,巨大的城堡陷入鬼影憧憧的迷梦,惟有寒风在头顶的号哭塔尖啸。

  她发现铁匠房炉火已熄,门也关闭上闩,于是像上次一样翻窗进去。詹德利跟另外两个铁匠学徒睡在一起。她在阁楼上蜷伏良久,等待眼睛适应黑暗,确定他就是边上那个。她用一只手捂住他的嘴,捏了他一把。他立刻睁眼,一定没睡熟。“求求你,”她轻声道,一边把手从他的嘴上移开,指指外面。

  片刻之间,她以为他不明白,但他随后从被子底下溜出来,光着身子穿过房间,套上一件松垮的粗布上衣,跟在她后面爬下阁楼。热睡的人们没有动静。“你又要于什么?”詹德利压低声音恼怒地问。

  “我要一把剑。”

  “我给你说过一百遍,黑拇指把所有刀剑都锁起来了。水蛭大人叫你来拿?”

  “我自己要。用你的锤子把锁砸开。”

  “他们会砍断我的手,”他咕哝道,“或者更糟。”

  “跟我一起逃就不会了。”

  “逃?他们会杀了你。”

  “留下来更糟。波顿大人亲口告诉我,要把赫伦堡交给血戏班。”

  詹德利把盖在眼睛上的黑发拨开,“那又怎样?”

  她勇敢地直视他,“一旦瓦格·赫特当上城主,会把全城仆人的脚都砍掉以防他们逃跑。铁匠也一样。”

  “这只是吓小孩的故事,”他不屑地说。

  “不,是真的,我听瓦格大人亲口这么说,”她撒谎。“每个人都会被他砍掉一只脚。似乎是左脚。去厨房叫醒热派——他听你的话——让他准备些面包或燕麦饼之类。反正你负责拿剑,我负责牵马,最后在厉鬼塔后的东墙边门碰面。那里少有人进“我知道那里,还不是跟其他门一样,有人守卫。”

  “那又怎样?好啦,你别忘了剑!”

  “我又没说要来。”

  “好好。但如果你要来,不会忘记带剑?”

  他皱起眉头。“不会,”他最后说,“我想不会。”

  艾莉亚原路返回焚王塔,一边悄悄走上蜿蜒的楼梯,一边聆听脚步。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她脱光衣服,仔细地着装。她穿上两层内衣,一双温暖的长袜,还有自己最干净的外衣——那是波顿家的制服,胸口上缝着恐怖堡的剥皮人纹章。随后她系紧鞋子,瘦小的肩膀披上一件羊毛斗篷,并在喉咙下打好结。静如影,她再次下楼,中途在领主的书房门口驻足聆听。惟有静默。于是她缓缓推开门。

  羊皮纸地图就在桌上,在波顿大人吃剩的晚餐旁边。她将它紧紧卷好,插入腰带。为防詹德利万一不敢来,她把大人留在桌上的匕首也拿走了。

  之后她溜进漆黑的马厩,有匹马低嘶了一声。马夫们都睡着了,她用脚尖捅醒一个,对方歪歪扭扭地坐起来,“呃?干嘛?”

  “波顿大人要三匹马,上好马鞍和辔头。”

  男孩站起身,拍拍头发里的稻草,“干嘛?现在?你……要马?”他对着她外衣上的家徽眨眨眼。“大半夜的,他要马做什么?”

  “波顿大人没有被仆人质问的习惯。”她双手抱胸。

  马童盯着剥皮人不放,他知道那代表的含义。“你要……三匹?”

  “一,二,三。打猎用的马,又稳又快的那种。”艾莉亚帮他准备辔头和马鞍,以防惊动其他人。她希望将来不会连累到他,但心里知道这很难。

  牵马过城是最困难的部分。只要可能,她便躲在墙内的阴影里,如此城头上走动的卫兵就得垂直往下看才能发现她。他们发现又怎样?我可是大人的贴身侍酒。这是个寒冷阴湿的秋夜,西边吹来的乌云遮住了星星,每阵风都让号哭塔发出凄厉的悲泣。闻起来快下雨了。艾莉亚不知这对他们的逃亡而言是好还是坏。

  没人看见她,她也没看见任何人,只有一只灰白相间的猫,沿着神木林的围墙悄悄走动。它停下来朝她吐口水,刹时间唤起她关于红堡、父亲和西利欧·佛瑞尔的记忆。“我想抓就能抓住你,”她轻声对它说,“但我得走了,猫咪。”那只猫嘶了一声,然后跑掉。

  厉鬼塔在赫伦堡的五座巨塔中损坏最为严重。它阴沉凄凉地矗立在一座倾颓的圣堂后面——近三百年来,只有老鼠到此祈祷。她就在那里等待詹德利和热派。仿佛过了很久很久,马匹啃食碎石间的杂草,乌云吞没最后一颗星星。艾莉亚百无聊赖地拿出匕首打磨。照着西利欧教她的法子,悠长而平稳地摩擦。这声音令她平静。

  人还没到,她远远便听见他们的声音。热派呼吸粗浊,还在黑暗中绊了一跤,擦破小腿的皮,随之而来的大声咒骂几乎能吵醒半个赫伦堡。詹德利比较安静,但走动时身上扛的剑互相撞击,叮当作响。“我在这儿。”她站起来,”安静点,否则他们会听到。”

  男孩们在碎石堆中择路朝她走来。詹德利在斗篷下穿了上好油的锁甲,背挎铁匠的锤子。热派涨红的圆脸在兜帽里若隐若现,他右手摇摇晃晃地拎着一袋面包,左臂夹着一大轮奶酪。“边门有个卫兵,”詹德利平静地说,”我告诉你会有卫兵。”

  “你们留下来看马,”艾莉亚道,“我去处理。听到信号就赶快跟上。”

  詹德利点点头。热派说:“你学猫头鹰,我们就过来。”

  “我不是猫头鹰,”艾莉亚道,“我是狼。我会嗥叫。”

  她独自一人穿越厉鬼塔的阴影,走得很快,以抵制内心的恐惧,一面幻想西利欧·佛瑞尔、尤伦、贾昆·赫加尔和琼恩·雪诺就在身边。她没带詹德利给的剑,现在还不需要。尖锐锋利的匕首更合适。东墙边门是赫伦堡最小的入口,十分狭窄,厚实的橡木板镶嵌铁钉,与城墙呈斜角,设在防御塔楼下。门边只有一个守卫,但塔楼里一定还有,沿墙巡逻的更多。不管发生什么,静如影。不能让他出声。零星的雨点开始落下,有一滴掉在眉梢,沿着鼻子缓缓流淌。

  她没有隐藏,而是径直走向卫兵,装作波顿大人有所差遣的样子。他看她走近,十分好奇一个仆人为何在漆黑的夜晚跑来找他。未了,她发现他是个又高又瘦的北方人,裹一件破烂的毛皮斗篷。真糟糕。她也许能瞒过佛雷家或勇士团的人,但恐怖堡的部属跟随卢斯·波顿一辈子,比她更了解他。如果我告诉他,我是艾莉亚·史塔克,命令他让开……不,她不敢。他是北方人,但不是临冬城的人。他是卢斯·波顿的手下。

  于是她走到他面前,敞开斗篷,露出胸口的剥皮人。”波顿大人派我过来。”

  “这个时候?做什么?”

  她看见皮斗篷下钢铁的反光,却不知自己够不够强壮,能不能将匕首尖捅进锁甲。喉咙,一定要刺喉咙,但他太高,我够不到!片刻之间,她不知如何是好;片刻之间,她又成了受惊的小女孩。雨水聚在脸上,感觉像是眼泪。

  “他要我发给每个卫兵一枚银币,以示嘉奖。”这句话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

  “你说……银币?”他并不相信她,但心里渴望相信,毕竟银币就是银币。“拿过来吧。”

  她把手伸进外衣,掏出贾昆给的硬币。黑暗中,钢铁可以冒充褪色的银子。她递出去……并让它从指问滑落。

  那人低声骂了一句,蹲下来在泥地中摸索,脖子凑到她眼前。艾莉亚拔出匕首,划破喉咙,动作流利得像夏日的丝绸。热血一下子涌出,喷满她的手。他想喊叫,却被血哽住。

  “valar morghulis。”他死去时,她轻声念。

  当他不再动弹,她捡起了硬币。赫伦堡的高墙之外,传来一声悠长而响亮的狼嗥。她推起门闩,搁到一边,然后打开沉重的橡木门。等热派和詹德利牵马过来,雨势已大。“你杀了他!”热派倒抽一口气。

  “当然!”手指上全是粘粘的血,气味令母马紧张不安。没关系,她一边想一边翻上马鞍,雨水会将它们冲得干干净净。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五章 珊莎

  王座厅内是一片珠宝、裘皮和亮丽织锦的海洋。领主和贵妇们群聚于大厅后方,站在高窗之下,像码头的渔妇一般互相推挤。

  乔佛里的廷臣们今日都极力攀比。贾拉巴·梭尔一身豪华的羽衣,奇异而夸张的服饰让他看来像只亟欲腾空的巨鸟。总主教的头每动一下,水晶冠冕便散发出七彩虹光。议事桌边,瑟曦太后身穿带金色条纹的酒红色天鹅绒礼服,熠熠生辉,她身边的瓦里斯穿着淡紫锦袍,时而大呼小叫,时而咯咯窃喜。月童和唐托斯爵士穿着崭新的小丑服,洁净一如春日之晨。连坦妲伯爵夫人母女都换上青绿丝绸与毛皮做的礼服,彼此相得益彰,而盖尔斯伯爵咳嗽用的方巾也换成镶金边的鲜红绸帕。乔佛里国王高坐在所有人之上,那布满剑刃和刺棘的铁王座里。他穿着绯红锦衣,黑披风上嵌有许多红宝石,头戴沉重的金冠。

  珊莎穿过一大群骑士、侍从和名流富商,好不容易挤到旁听席前端,这时喇叭声骤然响起: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驾到。

  他骑着战马横穿大厅,直到王座前方才下马。珊莎没见过这般华丽的铠甲:锃亮如火的红钢板嵌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巨盔上围了一圈旭日状的钻石,盔顶咆哮的雄狮有红宝石的眼睛,双肩上的母狮扣住一件又长又重的金色披风,它垂下来一直盖住马的臀部。马铠也是镀金,马饰是闪耀的绯红丝绸,其上饰有兰尼斯特家族的雄狮纹章。

  凯岩城公爵的形象如此令人敬畏,因此当他的坐骑陡然在铁王座下拉出一堆粪便时,大家都吃了一惊。乔佛里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绕过它去拥抱外公,并称他为君临的救星。见此光景,珊莎连忙捂嘴,以掩饰笑容。

  小乔故作诚恳地请求外公代他掌管王国全境,泰温公爵庄严地接受了职务,“吾将不辞辛劳,直到陛下成年为止。”随后侍从们帮他卸下盔甲,由小乔亲手将首相项链为他挂上。泰温公爵在议事桌边太后身旁落坐。待到战马牵走,地板亦被清理干净之后,瑟曦点头示意典礼继续进行。

  列位英雄逐个通过巨大的橡木门走进大厅,每进一位,黄铜喇叭都响起一阵嘹亮的号声以为致敬。司仪高声宣布他们的姓名与事迹,列席的骑士与夫人们热烈欢呼,活像斗鸡场边的观众。最先进场的是高庭公爵梅斯·提利尔,据说他当年身体魁伟,如今却有些发福,不过俊朗依然。他两个儿子紧随在后:洛拉斯爵士和其兄“勇武的”加兰。三人一律穿着镶紫貂皮边的绿天鹅绒长袍。

  国王再次走下王座,向他们致意。这是特有的殊荣。他还为他们每人系上一条软金玫瑰项链,坠子是一块金牌,嵌有红宝石雕刻而成的兰尼斯特雄狮。“玫瑰支撑雄狮,正如高庭的力量支持国家,”乔佛里宣告,“卿等有何请求,但说无妨,吾定当准卿所请。”

  开始了!珊莎心想。

  “陛下,”洛拉斯爵士道,“臣请求加入您的御林铁卫,以对抗您的敌人,保护您的安全。”

  乔佛里扶起百花骑士,在他脸颊印上一吻,“就这么办,兄弟。”

  提利尔公爵低头道:“无上之荣光莫过于为陛下效劳。臣愿以此绵薄之躯顾问于陛下之御前会议,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小乔将一只手搭上提利尔公爵的肩膀,并在他起身时吻了他,“准了。”

  加兰·提利尔爵士比洛拉斯爵士年长五岁,两人长得十分相似。与更有名气的弟弟相比,加兰比较高大,留了胡子,胸膛更厚,肩膀更宽,虽然相貌也算清秀,却没有洛拉斯爵士那种令人震撼的美。“陛下,”待国王走近后加兰开口,“臣有个待字闺中的妹妹玛格丽,实乃吾家之明珠。陛下明查,她曾嫁予蓝礼·拜拉席恩,但公爵尚未圆房便赴沙场,故而舍妹处子之身未破。玛格丽听闻陛下桩桩丰功伟绩,迷醉于您的智慧、勇气与骑士精神,远在他方便坠入爱河。臣恳请陛下即日将她接来京师,携手联姻,结合两大家族,共铸世代辉煌。”

  乔佛里国王故作惊讶:“加兰爵士,舍妹之姿七大王国远近驰名,但吾已有婚约在先。君无戏言。”

  裙裾婆娑,瑟曦太后站了起来,“陛下,御前会议认为,以吾王万金之躯迎娶已被明正典刑的叛徒之女既为不智亦为不妥,况其兄时至今日尚冥顽不化,不肯降下叛旗,归顺于朝。陛下,为国家福祉,御前会议恳请您痛下决心,取消与珊莎·史塔克之婚约,另立玛格丽小姐为后。”

  大厅里列位贵族男女立即像训练有素的狗一般,急切地呐喊起来。“玛格丽,”他们高呼。“我们要玛格丽!不要叛徒王后!给我们提利尔!给我们提利尔!”乔佛里举起一只手。“身为国王,吾当顺应民意,但母后明鉴,吾之婚约乃立于诸神之前,郑重其事。”

  总主教走上前。“陛下,诸神固然看顾婚约,但先王——受神荣宠之劳勃国王——在临冬城许婚之时,史塔克家叛迹未显。今其族事迹败露,恶行滔天,神人共愤,人人得而诛之,自无需念夕日之友盟,守过往之重诺。陛下,吾以诸神之名在此宣布,您的义务已告解除,婚约无效!”

  嘈杂的欢呼响彻大厅,阵阵“玛格丽!玛格丽!”的喊叫在她四周掀起。珊莎倾身向前,紧紧抓住旁听席的木栏杆。虽然她明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却免不了担心乔佛里的说词——担心他会不顾大局,拒绝解放她。她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贝勒大圣堂外的大理石讲坛上,等待她的王子宽恕父亲,结果却听他命伊林·派恩砍下父亲的首级。诸神啊,求求您们,她热切地祈祷,求求您们让他说出来,说出来吧。

  泰温公爵紧盯着外孙不放。乔佛里闷闷不乐地望了他一眼,迈步上前,扶起加兰·捉利尔爵士。“既然诸神慈悲,吾当自主行为,以遂心愿。爵士先生,迎娶令妹,实乃无上之喜。”他亲吻加兰爵士留胡子的脸颊,欢呼在周围响起。

  珊莎感到一阵奇妙的晕眩。我自由了!无数的眼光落在她身上,不能笑!她提醒自己。太后警告过她:不管她心里怎么想,脸上都必须表现出伤心欲绝的神色。

  “我不许我儿子丢脸,”瑟曦说,“你清楚了吗?”

  “是的。嗯……现在我做不了王后了,以后怎么办呢?”

  “这事以后决定。目前你得留在朝中,接受我们的监护。”

  “我想回家。”

  太后不耐烦起来:“你还没弄明白吗?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

  可我已经满足了,珊莎心想。我摆脱了乔佛里。不需要亲吻他,不需要将童贞给他,不需要怀他的孩子。这一切都留给玛格丽·提利尔吧,可怜的女孩。

  等喊声渐息,高庭公爵也在议事桌旁就座,他的儿子们则退到高窗下与其他骑士、领主站到一起。黑水河一役的英雄们继续入厅领赏,珊莎努力装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青亭岛领主派克斯特·雷德温沿着大厅迈步上前,两边是他的孪生子“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前者在战斗中受了点腿伤,显得一瘸一拐。在他们之后有身穿雪白上衣的马图斯·罗宛伯爵,胸前用金丝纹着一棵大树;瘦长而秃顶的蓝道·塔利伯爵,背后斜挎一把珠宝剑鞘的巨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是个秃顶粗汉,胡子修得很短;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红铜色的长发披在肩头;随后还有西境的几大诸侯莱顿、克雷赫与布拉克斯。

  接着是四位出生贫寒,但战功彪炳的人物:独眼的雇佣骑士菲利普·福特在一对一决斗中杀死了布莱斯·卡伦伯爵;自由骑手罗索·布伦冲破数十名佛索威家士兵的包围,活捉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击毙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布赖恩爵士和艾德威爵士,为自己赢得“苹果食客罗索”的称号;威里特,哈瑞斯·史威佛爵士手下一名头发斑白的老兵,在危急关头将主人从垂死的战马下拖出来,并杀退十余敌兵的攻击;嘴上无毛的侍从乔斯敏·派克顿,尚不满十四岁,但在战斗中杀死两名骑士,另击伤一名,俘虏两名。这四人中,威里特是抬进来的,他的伤势实在太重。

  凯冯爵士先前已在哥哥泰温公爵旁边落坐,等司仪报完各位英雄的事迹,他站起来。“于此国难当头之际,诸位精忠报效,奋不顾身,令陛下深为感叹,决意着力嘉奖。由是,遵照陛下意愿,菲利普·福特爵士即日起受封为福特家族的菲利普伯爵,原卡隆家族领有之土地、权益和税赋转归其所有;罗索·布伦擢升为骑士,一旦海内平息,将于三叉戟河流域授予其土地与城堡;乔斯敏·派克顿受赐一把长剑和一副铠甲,并可在王家马厩任选一匹战马,成年之后,立即成为骑士;最后,赏赐威里斯先生一支银柄长矛,一件新造锁甲,外加一顶带面甲的全盔,此外,其子将入凯岩城为兰尼斯特家族效劳,长子为侍从,次子为侍酒,若此二人忠诚得力,均有机会晋升骑士。陛下有令,首相与重臣均表赞同。”

  接下来,王家战舰野风号、伊蒙王子号与河箭号的船长受到嘉奖,同时受奖的还有一些来自于神恩号、长枪号、丝绸夫人号和羊首号的下层军官。据珊莎所知,他们主要的功绩就是从河上战斗中活了下来——这其实算一桩鲜有人能夸耀的成就。炼金术士公会的火术士哈林和其他众位师傅也受到国王的感谢,哈林本人擢升为伯爵,但珊莎注意到他的头衔和瓦里斯一样只是虚位,并无土地和城堡与之伴随。截至目前为止,最引人注目的爵禄给了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乔佛里把戴瑞家的土地、城堡和权益转隶于他,因为在三河一带的战争中,戴瑞家血脉已绝,“戴瑞家族无合法之嫡出继承人,惟余一支私生远亲。”

  蓝赛尔爵士没有现身受封,据说他的伤或许需要截掉一条胳膊,甚至保不住性命。谣传小恶魔也快死了,因为头上受了狠狠一击。

  最后司仪高唱:“培提尔·贝里席伯爵”,他便穿着玫瑰和李子色的服装,披风绣满仿声鸟,诡诡然走进来,微笑着跪在铁王座前。他看上去真得意。珊莎没听说小指头在战斗中有什么英勇事迹,但他似乎也是来受赏的。

  凯冯爵士再次起立,“于此动乱频仍的险恶之际,陛下忠诚之顾问培提尔·贝里席以其一贯之操守,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堪为标榜,遵照陛下意愿,特予嘉奖:兹昭告天下,加封培提尔·贝里席为公爵,授予历史悠久之赫伦堡及其所有封地税赋,令其择日将居城迁至该地,总督三又戟河流域,其子嗣将世代继承此等荣耀,万世不辍,凡三河流域之领主均须奉其族为封君。陛下有令,首相和重臣均表赞同。”

  小指头跪在地上,抬眼望着乔佛里国王。“微臣谢陛下厚恩,微臣这就设法弄几个子孙出来。”

  乔佛里哈哈大笑,朝堂众人也跟着笑。总督三叉戟河流域,珊莎心想,赫伦堡公爵。她不明白,他干嘛这么高兴,难道他看不出来,这些封号和赐予火术士哈林与太监瓦里斯的头衔一样,都是虚位呀!每个人都知道,赫伦堡受了诅咒,况且目前也不在兰尼斯特家手中,而三河诸侯效忠的是奔流城的徒利家和北境之王,他们不可能接受小指头为封君。除非他们战败。除非我的哥哥、舅舅和外公全被推翻、被杀死。这念头令珊莎不安,她告诉自己,别傻了。罗柏战无不胜。必要时,他也会打败贝里席公爵。

  那天有六百多骑士受封。他们整晚在贝勒大圣堂守夜,早上赤脚穿过城区到达红堡,以示谦卑。如今他们身穿未经染色的羊毛外衣一个个走上前,接受御林铁卫的册封。册封仪式持续了很久,因为目前只有三名白袍兄弟操作。曼登·穆尔此役战死,猎狗失踪,亚历斯·奥克赫特在多恩保护弥赛菈公主,詹姆·兰尼斯特是罗柏的俘虏,御林铁卫只剩巴隆·史文、马林·特兰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受封后的骑士起身扣好剑带,站到高窗下,其中许多人在游城时磨破了脚掌,但在珊莎眼中,他们仍然挺拔而骄傲。

  新骑士们还没册封完毕,大厅的气氛就变得焦躁不宁,其中乔佛里尤甚。旁听席上有人已经开溜,不幸的是那些站在下方的诸侯显贵,众目睽睽之下,未经国王允许不得离开。其实从小乔在铁王座上坐立不安的样子判断,他倒是乐于批准散会,但今天的事务远没有结束。现在,履行完论功行赏的程序,俘虏们被带了进来。

  这群人中也不乏大诸侯和名骑士:闷闷不乐的老爵爷“红蟹”赛提加;“好人”博尼佛爵士;族系比赛提加更悠久的伊斯蒙伯爵;拖着碎裂的膝盖蹒跚上前、不肯接受任何协助的瓦尔纳伯爵;鹫巢堡凶猛的红罗兰爵士;雨林的德莫特爵士;威廉伯爵及其儿乔苏拉和埃利斯;琼恩·佛索威爵士;“碎剑”提蒙爵士;潮头岛的私生子奥雷恩;人称“拜金伯爵”的领主史戴蒙;以及其他数百人。

  在战斗中投诚的,如今只需向乔佛里宣誓效忠就算了结,但那些为史坦尼斯苦斗到最后的人必须表态,以此决定自己的命运。如若痛悔叛国罪行,请求饶恕,并保证今后忠心无二,乔佛里便欢迎其回到国王治下,恢复旧有的土地与权益。不过,仍有一撮人公然反抗。“别以为事情就完了,小鬼,”一个似乎来自于佛罗伦家族的私生子警告,“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光之王都守护着史坦尼斯国王。时候一到,任你有多少军队和诡计都无济于事。”

  “你的时候已经到了。”乔佛里招呼伊林·派恩爵士将那人拉出去斩首。那人刚被拉走,又一位表情严肃、外衣上有颗烈焰红心的骑士高声呼叫:“史坦尼斯才是真正的国王!怪物坐在铁王座上,它是乱伦产生的孽根!”

  “肃静!”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吼道。

  骑士反而提高音量。“乔佛里就是那黑蛆,啃蚀着王国的心脏!黑暗为其父,死亡为其母!消灭他,否则你们将统统腐化!杀死娼妓太后,灭掉蛆虫国王,除去邪恶的侏儒和搬弄是非的蜘蛛,再点燃虚伪的玫瑰花。拯救你们自己吧!”一个金袍卫士将骑士踢翻在地,但他继续喊叫。“圣火将涤尽一切邪恶!史坦尼斯国王必将归来!”

  乔佛里歪歪扭扭地站起来。“我才是国王!杀了他!快杀了他!我命令他们杀了他。”他的手愤怒而狂乱往下一劈……扫过铁王座无处不在的锐利尖刺,不由得尖声惨叫。鲜血浸透了绯红亮丽的锦衣袖口,将其染为暗红。“妈妈!”他哀号。

  躺在地上的人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国王身上,冷不防夺过一名金袍卫士手中的长矛,拄着它站好。“看哪,铁王座拒绝他!”他高喊,“他不是真正的国王!”

  瑟曦朝王座奔去,但泰温公爵如岩石一般纹丝不动,只抬起一根手指,马林·特兰爵士便拔剑上前。死亡来得迅速而残酷,金袍卫士们架住骑士的双臂。马林爵士将长剑尖端没入他胸膛,

  “不是国王!”他临死时再度高呼。

  小乔扑进母亲怀中。三名学士急忙上前,簇拥着国王母子走出王座后方的国王门。大家议论纷纷。金袍卫士们拖走尸体,在石地板上留下一道明亮的血迹。贝里席公爵捋着胡须听瓦里斯在耳边低语。是不是该散会了?珊莎疑惑地想。还有二十来个俘虏未曾表态,谁知道他们会宣誓效忠还是放声咒骂?

  泰温公爵终于起身。“我们继续,”声音清晰有力,立时压制所有低语。“大人们,想清楚过后,上前来忏悔罪行,恳求原谅。我不许再有闹剧发生。”他走向铁王座,坐到离地三尺的台阶上。

  等仪式完全结束,天光已然黯淡。珊莎筋疲力尽地从旁听席走出来,浑身绵软无力。她很好奇乔佛里伤得有多重。据说铁王座对不配坐在上面的人而言是非常危险的,甚至能杀人呢。

  回到卧室安全的空间,她连忙用枕头捂脸,以掩饰一声欢喜的尖叫。噢,诸神保佑,他真的说出口了,他在众人面前将我遗弃!一个女仆送来晚餐,她差点要亲吻她。晚餐有热面包、新搅拌的黄油、一碗浓稠的牛肉汤、鸡肉和胡萝卜,还有浸在蜂蜜里的桃子。多么美味!她心想。

  天黑之后,她披上斗篷前往神木林。守吊桥的是一身白甲的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珊莎向他问好,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来痛苦而可怜。从他瞅她的模样看来,她不确定他是否信服。

  月光穿过层层枝叶,唐托斯等在斑驳的叶影下。“干嘛愁眉苦脸呀?”珊莎欢快地问候他,“你也在场听见啦。小乔不要我了,他跟我结束了,他……”

  他握住她的手。“噢,琼琪,我可怜的琼琪,您不明白。结束?这才要开始呢。”她的心猛地一沉,“你什么意思?”

  “太后决不会放你走,决不会。作为人质,你是无价之宝。而乔佛里……亲爱的,他是一国之君,只要想跟你上床,随时都能占有你,惟一的区别在于,如今他在你肚里留下的将不是嫡子,而是野种。”

  “不!”珊莎震惊地说,“他放过我了,他……”

  唐托斯在她耳畔印下一个湿湿的吻。“勇敢起来。我发誓要送你回家,就一定会办到。日子已经定好了。”

  “什么时候?”珊莎问,“我们什么时候离开?”

  “乔佛里的新婚之夜,等婚宴结束我们就走,一切都安排好了。到时候红堡里全是陌生人,其中一半会喝得大醉,另一半人则会去闹乔佛里的新房。这时,您将暂时被遗忘,混乱就是我们的朋友。”

  “婚礼一月之内都不会举行。玛格丽·提利尔远在高庭,这才刚派人去接呢!”

  “您已经等了这么久,就请再耐心一时,好吗?来,我有东西给您。”唐托斯爵士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类似银色蛛网的东西,捏在粗壮的指头间晃了晃。仔细一看,原来这是细银丝编织的发网,珊莎伸手接过,丝线细致精巧,几乎没有重量。银丝交汇的每个节点都嵌有一小粒宝石,黑黝黝的仿佛能吸收月光。“这是什么石头?”

  “亚夏的黑紫晶,十分稀罕,其颜色在日光下会变成深紫。”

  “真可爱。”珊莎边感叹边想:可我要的是船,不是发网呀。

  “比您想像的更可爱,亲爱的孩子,这上面有魔法。您瞧,正义之剑就在您手中,您会为父复仇。”唐托斯倾身靠近,又吻了她。“您会回家。”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六章 席恩

  头一批斥候在城下出现时,鲁温学士来找他。“亲王殿下,”他说,“您必须投降。”

  席恩盯着面前一盘燕麦饼、蜂蜜和血肠发呆,这是他的早餐。又一个无眠之夜让他浑身酸痛,看见食物只想作呕。“我叔叔还没回话?”

  “没有,”学士道,“派克岛令尊那儿也没有消息。”

  “再派几只鸟。”

  “没有用的。这些鸟还没到达您就——”

  “派出去!”他一拳砸在餐盘上,掀开毯子,裸着身体,怒气冲天地从奈德·史塔克的床上爬起来。“你是不是想我死?是不是?鲁温,你给我说实话!”

  灰色的小个子面不改色。“我的职责是服务。”

  “没错。为谁服务?”

  “为国家,”鲁温学士道,“为临冬城。席恩,过去我孜孜不倦地教你计算和书写,历史与战略。若你更勤奋好学,我本想教会你更多。我不敢吹嘘自己有多么爱你,不,但我也无法恨你。再说,就算我恨你,只要你占有临冬城一天,我受誓言的约束就必须给你忠诚的谏言。现在,我建议您开城投降。”

  席恩弯腰拾起一件脏斗篷,抖掉上面的灯芯草,披在肩上。火,我要升火,还要干净衣服。威克斯上哪儿去了?我不能脏兮兮地进坟墓。

  “您不可能守住,”师傅续道,“倘若令尊大人打算施以援手,救兵早就到了,但他关心的只有颈泽。征服卡林湾之后,他才会挥师北上。”

  “你说的有理,”席恩说,“因此只要我占据临冬城,就能钳制罗德利克爵士和史塔克的封臣诸侯们,使他们无力南下夹击我叔叔。”我可不像你想像的那样对战略一无所知,老头。“必要的话,我手中的存粮足以支撑一年围城。”

  “不会有什么围城。起初一两天,他们或许会扎营下来加工云梯,捆扎爪钩。一旦准备完毕,您的城墙会在上百个地点被同时突破。您也许可以退到主堡固守一时,但其他地方会在一个小时之内沦陷。与其那样,您还不如打开城门,请求——”

  “——他们发发慈悲?他们会给什么慈悲我清楚得很。”

  “这不失为一种选择。”

  “我是天生的铁种,”席恩提醒对方。“我有自己的选择。他们给过我选择吗?不,不用回答,我已经听够了你的‘谏言’。照我的命令去办,放出渡鸦,叫罗伦来见我。还有威克斯,让他把我的盔甲擦拭干净。通知守卫在广场上全体集合。”

  片刻之间他以为学士就要抗命,但鲁温最终只僵硬的一鞠躬,“遵命。”

  他的队伍小得可怜:寥寥无几的铁民,空旷寂寞的广场。“入夜之前,北方人就要到了,”他告诉他们。“罗德利克爵士带着所有应召的诸侯一起杀来,但我决不临阵脱逃。我夺下了这里,我要守住这里,无论是生是死,我都是临冬城的亲王。然而,我不勉强任何人为我而死,趁罗德利克爵士的主力部队尚未到达,想走的人赶紧撤退应该有逃命的机会。”他拔出长剑,在地上划了道横线。“想留下来作战的人,请上前。”

  无人回话。穿着锁甲、皮衣和镶钉皮甲的众人,纹丝不动,好似石雕。少数几个人交换着眼神。乌兹的脚挪了挪重心。迪克·哈尔洛清清喉咙,吐出一口痰。清风的手指弄乱了安德哈整洁的长发。

  席恩觉得自己正是下沉溺毙中的人。干嘛,乞惊?他凄凉地想。父亲遗弃了我,姐姐、叔叔、连那个狡猾的怪物臭佬,他们统统都抛弃了我。既然如此,我的手下又何必对我忠诚?没什么可说的了,没什么可做的了。我只好站在这雄伟高大的灰城墙下,在这严酷苍白的晴空底下,手握长剑,等着,等着……

  头一个越线的是威克斯,他快走三步,垂头站在席恩身旁。或许是因男孩的行为而羞愧,黑罗伦愁容满面地跟了上来。“还有谁?”席恩询问。红拉夫走上前,接着是科蒙,魏拉格,泰莫和他两个兄弟,“病人”乌夫,“偷羊贼”哈拉格,四个哈尔洛和两个波特里,最后是“鲸鱼”肯德。一共十七人。

  没动的人包括乌兹,斯提吉,阿莎从深林堡带来的十个人不出意料地无动于衷。“好,你们走吧,”席恩对他们说,“逃到我姐姐那边去。我向你们保证,她一定会热烈欢迎。”

  斯提吉至少还知道脸红,其他人则是一言不发地掉头离开。席恩望向留下来的十七个人。“上城墙。假如神灵开眼,得以生还,我将永不忘记诸位。”

  其他人走后黑罗伦多待了一会儿,“战事一开,城里的人就会反叛。”

  “我知道。你要我怎么做?”

  “宰掉,”罗伦说,“统统宰掉。”

  席恩摇摇头,“吊绳准备好了吗?”

  “好了。您真打算用这个?”

  “你有更好的法子?”

  “有。请让我拿起斧子上吊桥,放他们来打我。一次来一个、两个、三个都无所谓。只要我一息尚存,谁也别想过去。”

  他这是找死,席恩想,并非寻求胜利,他要的只是死后受人歌颂。“我们还是用吊绳。”

  “遵命,”罗伦回答,眼里却含着轻蔑。

  威克斯为他着装准备战斗。在黑色的外衣和金色的披风下,席恩穿着一件上好油的锁甲衫,其内还套了一层硬皮甲。他全副披挂之后,拿起武器,登上东墙与南墙交汇处的了望塔,好亲眼见证自己的毁灭。北方人正散开队形,包围城堡。从这里很难判断他们的总人数,不过至少有一千——或许是这个数字的两倍。两千对十七。他们带来投石机和弩炮。虽然他还没看见攻城塔自国王大道隆隆而来,但狼林里的木材取之不尽,需要多少就有多少。

  席恩用鲁温学士的密尔透镜察着对方旗帜。不论转到哪个方向,都能看到赛文家的战斧旗迎风飞扬,还有陶哈家的三树旗,白港的美人鱼旗,间或还有菲林特家和卡史塔克家的徽记,他甚至还看见一两面霍伍德家的驼鹿旗。但没有葛洛佛家的踪影——阿莎消灭了他们,没有恐怖堡的波顿家族,也没有长城边安柏家的部众。不过眼前的部队已经完全足够。不一会儿,克雷·赛文那小子用长竿打着和平的旗帜来到城门前,宣称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希望和“变色龙”席恩当面对话。

  变色龙!这个称号和胆汁一样苦涩。他记得自己回派克本是要率父亲的长船舰队袭击兰尼斯港的。“我马上出来,”他朝下面嚷道,”就我一个人。”

  黑罗伦不赞同。“血债都得血偿,”他劝道,“这些骑士或许跟同辈之间讲什么仁义道德,可我们在他们眼中只是强盗,只怕下手会不顾荣誉信条。”

  席恩发火了:“我是临冬城的亲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不能瞻前顾后,怕东怕西!你别管,去把那女孩找来,照我说的做。”

  黑罗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是,亲王殿下。”

  连他也反对我,席恩意识到。临冬城的一砖一瓦都在反抗他。假如我现在就死,一定孤孤零零,被人遗忘。所以我必须活下去,还有什么选择?

  他头戴王冠,策马骑出城门楼。一位妇女正在井边汲水,大厨盖奇站在厨房门边,他们空白如板岩的面孔和阴郁沉闷的表情隐藏了无穷的恨意,但席恩还是感觉得到。

  吊桥放下,刺骨的寒风叹息着越过河沟,扑面而来。令他它浑身颤抖。只是有点冷,不要紧,席恩告诉自己,只是打颤,并非发抖,再勇敢的人遇冷也会打颤。他渐行渐远,骑进狂风的利齿中,走出闸门,越过吊桥。外墙城门在面前开启,走在城下,他感觉到孩子们正用空洞的眼眶注视他。

  罗德利克爵士骑着他的斑点马,在市集广场等他,年轻的克雷·赛文是掌旗官,史塔克的冰原狼在他们头顶飘扬。广场内只有他们两人,然而席恩注意到周围拥挤的房屋顶上站满了弓箭手,左边有矛兵,右边则是长长一列骑士,打着曼德勒家族手握三叉戟的美人鱼旗帜。每个人都要我死。他们中的很多人打小和他一起喝酒,一起赌博,甚至一起嫖妓,但只要他此刻落入敌手,这一切都不能挽救他分毫。

  “罗德利克爵士。”席恩勒住缰绳,“今日我们沙场相见,甚为遗憾。”

  “我惟一的遗憾就是不能立刻吊死你。”老骑士朝尘土飞扬的地面啐了口唾沫。“变色龙席恩。”

  “我生来是派克的葛雷乔伊,”席恩提醒他,“在我出生之日,父亲给我裹的襁褓是金色海怪,不是冰原狼。”

  “十年以来,你都是史塔克家的养子。”

  “人质和囚犯,我是这么看。”

  “艾德公爵若地下有知,早该把你拴在地牢。他不仅没这么做,反而把你和他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这些可爱的孩子如今遭你残害。对我而言,这一生永难磨灭的耻辱就是当年曾教授你战斗的技艺。若能时光倒流,我宁愿戳穿你的肚肠,也决不会把剑交到你手中。”

  “我是来谈判的,没工夫听你的侮辱。说说条件,老头子,你要我怎样?”

  “很简单,就两条。”老人道,“临冬城,你的命。命你部下打开城门,扔下武器,只要能证明和谋杀孩童无关的人可以自由离开,但你必须留下来接受罗柏国王的制裁。等国王归来,你就祈求诸神怜悯吧。”

  “罗柏回不了临冬城,”席恩保证,“他会在卡林湾碰得头破血流,一万年来每支北上的军队都落得这个下场。北境是我们的,爵士。”

  “三座孤城是你们的,”罗德利克爵士答道,“而这一座很快会被我夺回,变色龙。”

  席恩佯作不理。“以下是我的条件:日落之前解散部队。愿意宣誓效忠,承认巴隆·葛雷乔伊为国王,承认我为临冬城亲王的人,他们的权利和财产将得到承认,不受任何伤害;胆敢违抗的人将遭到彻底毁灭。”

  年轻的赛文难以置信。“你疯了,葛雷乔伊?”

  罗德利克爵士摇头道:“他只是自负罢了,小伙子。席恩总是自视过高,只怕本性难改。”老人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他,“千万别幻想我要等待罗柏突破颈泽,与我合兵一处后才奈何得了你。我手中有近两千士兵……而若消息非虚,你那边还不到五十人。”

  只有十七个。席恩强装笑脸。“我有比士兵更好的王牌。”他握拳过顶,这是与黑罗伦约定的信号。

  他身后是临冬城的高墙,罗德利克爵士正对着他们,看得一清二楚。席恩审视他的面孔,当老人拘谨的花白胡须后的下巴开始颤抖时,席恩明白他瞧见了。他并不惊讶,席恩悲哀地想,他只是恐惧。

  “懦夫的行为,”罗德利克爵士道,“居然利用孩童……太卑鄙了。”

  “噢,我很清楚,”席恩说,“这种滋味我也尝过。您难道忘了?我十岁那年就被活生生地从父亲房里带走,就为了确保他不再叛乱。”

  “这不是一回事!”

  席恩表情冷漠。“不错,套在我脖子上的并非粗糙的麻绳,但它给我的感觉却分毫未差。它勒我,罗德利克爵士,勒得我好痛。”在此之前他从没这么说过,话一出口,却陡然领悟到这是事实。

  “没有人伤害过你。”

  “也不会有人伤害贝丝,只要你——”

  罗德利克爵士让他说完。“毒蛇!”骑士高喊,白须下的脸因暴怒而通红。“我给你机会拯救部下,然后带着仅存的一点荣誉去死,变色龙!我早该知道和残杀儿童的人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他手按剑柄,“我真该立时将你砍翻在地,就此终止这无穷无尽的谎言与欺骗。以天上诸神之名,我办得到!”

  席恩并不害怕一个摇摇晃晃的老头,但附近凝神观望的弓箭手和骑兵队列不是闹着玩的。只要刀剑一现,他活着回城的希望便荡然无存。“你就违约谋杀我吧!你的小贝丝就会被吊绳活活勒死。”

  罗德利克爵士的指关节捏成了惨白,良久,他终于放开剑柄。“老实讲,我活得够长了。”

  “深有同感,爵士。您接不接受我的条件?”

  “我对凯特琳夫人和史塔克家族负有责任。”

  “对您自己的家族呢?贝丝可是您最后的血脉。”

  老骑士挺直腰板。“我愿用自己来交换女儿。放了她,拿我当人质。临冬城代理城主肯定比一个小孩价值大。”

  “对我来说并非如此。”高贵而英勇的举动,老头子,但我不是傻瓜。“我敢打赌,对曼德勒伯爵和兰巴德·陶哈来说也并非如此。”你这身老骨头对他们而言不值一哂。“不,我会留着女孩……并保证她的安全,只要你遵命行事。记住,她的性命取决于你。”

  “诸神在上,席恩,你怎忍心做出这种事?你明知我非攻城不可,我宣誓……”

  “日落之时,你还在城下磨刀霍霍,我就吊死贝丝。”席恩说,“若继续不退,明天天亮前我处死第二名人质,日落时处死第三名。从今往后,每一个清晨,每一个黄昏,都意味一个人质的死亡,直到你撤军为止。你知道,我手中人质多的是。”他不等对方回答,便掉转笑星的马头,返回城堡。起初他骑得较慢,随即想到身后大群的弓箭手,便忍不住踢马开跑。两个幼小的头颅依然在远处的枪尖守望他,随着距离接近,那剥去脸皮又浸过焦油的面孔越变越大——小贝丝就站在他们之间,颈套绳索,哭泣不止。席恩狠狠夹紧笑星,狂奔入城,马蹄踏在吊桥上“嗒嗒”作响,犹如敲打的鼓点。

  他在院子里翻身下马,将缰绳扔给威克斯。“希望能阻止他们轻举妄动,”他告诉黑罗伦,“反正日落之前会有答案。把那女孩带下来吧,送到安全的地方。”在层层的皮革、钢铁和羊毛之下,他已经周身汗湿。“我要葡萄酒,最好来一桶。”

  奈德·史塔克的卧室升起了火。席恩坐在壁炉边,倒上一杯从酒窖取出的夏日红,只觉酒液和他的心情一样酸败。他们会进攻,他望着火焰,阴郁地想。罗德利克爵士固然疼爱他的女儿,但毕竟身为代理城主,毕竟是个骑士。今天若换成席恩套着绳子在上,巴隆大王指挥军队在下,只怕进攻的号角早就吹响,他对此毫不怀疑。感谢神灵,罗德利克爵士并非铁种,青绿之地的人乃是用柔弱质材所塑造——但他不确定他们是否柔弱到屈服的程度。

  如果他错了,如果老头子不顾一切地发动进攻,临冬城将立刻陷落——席恩对此不抱幻想。他的十七个部下或能干掉三倍、四倍、乃至五倍于己的敌人,但终究寡不敌众。

  席恩凝视着映在酒杯边缘的火光,冥想一切的不公。“我和罗柏·史塔克在呓语森林并肩奋战呢,”他低语道。那个晚上,他其实很害怕,却远不如今天这么强烈。和朋友共赴沙场是一回事,在众人的鄙夷中孤独地毁灭是另一回事。发发慈悲吧,他凄凉地想。

  空洞的美酒带不来慰藉,于是席恩叫威克斯取出弓箭,陪他去老内院——那是临冬城扩建前的中庭。他站在那里,瞄准靶子一箭又一箭地射,直到肩膀酸痛,手指滴血。他停了一会儿,把箭从靶标上拔出,又开始新一轮射击。我靠这张弓救过布兰的命,他提醒自己,也一定能拯救自己。间或有妇女来井边打水,却无人停留——看见席恩的表情,人人掉头走避。

  在他身后,残塔矗立,很久以前,烈火焚尽了它的上层,留下锯齿状的尖端,犹如一顶王冠。太阳移动,高塔的阴影亦步亦趋,逐渐拉长,如一支黑手伸向席恩。日头还没落到墙后,他已完全落入黑手掌握。假如我吊死女孩,北方人会立刻攻城,他边射边想,假如我就此罢休,他们便会把我的威胁当耳边风。他又搭上一支箭。进退两难,无路可走。

  “假如您麾下有一百位和您一样出色的弓箭手,或能守住城堡,”一个声音轻轻地说。

  他回头一看,鲁温师傅正在身后。“走开,”席恩告诉他,“我受够了你的谏言。”

  “您的生命呢?您觉得自己活够了吗,亲王殿下?”

  他抬起弓,“再敢多言,休怪我将你一箭穿心。”

  “您不会这么做。”

  席恩拉满弓弦,灰色的鹅毛羽翎拉到颊边。“打赌?”

  “我是你最后的希望,席恩。”

  我没有希望了,他心想,但还是将弓放低一寸:“我不会逃走。”

  “我并非建议你逃走。穿上黑衣吧。”

  “当守夜人?”席恩缓缓松开弓弦,箭尖指地。

  “罗德利克爵士将毕生奉献给史塔克家族,而史塔克家族一直是守夜人军团的盟友,他无法拒绝这个提议。请打开城门,放下武器,公开答应他的条件,您一定能得到穿上黑衣的机会。”

  成为守夜人军团的兄弟。那意味着没有王冠,没有儿子,没有老婆……同时也意味着生命,拥有荣誉的生命。奈德·史塔克的弟弟不就选择当守夜人么?琼恩·雪诺也一样。

  我的黑衣服很多,只要把上面的海怪纹章撕掉就成,连我的马也是黑的。凭我的能力,足以在守夜人中出人头地——成为首席游骑兵,甚至当上总司令。就让阿莎保有那些鸟不生蛋的岛屿吧,它们跟她一样乏味。如果我去东海望当差,说不定还能指挥自己的船。在长城之外打猎也一定很棒。至于女人嘛,哪个女野人不幻想跟亲王作爱呢?微笑在他脸上缓缓地扩散,穿上黑衣就能洗清“变色龙”的称号,一切重新开始……

  “席恩亲王殿下!”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喊粉碎了他的白日梦。科蒙大步奔过院子。“北方人——”

  无边的恐惧让他动弹不得。“进攻了?”

  鲁温学士抓住他的手。“趁现在还有时间,赶紧升起和平的旗帜——”

  “他们在自相残杀,”科蒙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起初有另一只军队赶到,约莫数百士兵,加入围城的队伍。现在,他们突然打起自己人来!”

  “是阿莎?”她最后还是来救他了?

  科蒙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是,我敢肯定不是,他们是北方佬,旗帜上有个血人。”

  恐怖堡的剥皮人。席恩想起来,臭佬被俘前效命于波顿的私生子。真难以置信,像他这么卑劣的怪物不知用什么办法,竟让波顿家族转变了效忠对象。但与结果相比,这都不重要了,“我要自己看,”席恩说。

  鲁温学士紧跟在后。到达城墙时,死人和垂死的马已塞满城门外的市集广场。他看不出战斗的阵线,只有一团混乱交织的旗帜和刀剑,呼喊和尖叫絮绕于秋日的冷气中。罗德利克爵士的部队人数虽多,但恐怖堡的士兵有更坚强的领导,况且是偷袭不备,因此占了上风。他们冲锋、厮杀、再冲锋,调度灵活。在拥挤的房屋间,大队人马每次整队的企图都是徒劳,庞大的兵力被冲散为可怜的碎片。垂死战马发出的可怖嘶叫中,传来铁斧敲击橡木盾的巨响。他发现旅店也在燃烧。

  黑罗伦来到身边,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夕阳西垂,给田野和房屋镀上一层红光。一声细微而颤抖的惨叫回荡在城墙之上,一阵绵长的号角在燃烧的房屋背后悠悠奏响。席恩望见一个伤兵拖着身子,痛苦万分地爬过战场,挣扎着前往市集中心的水井,生命之血在污泥尘土中留下一条细长的红线。爬到之前,他便死了。此人穿着皮甲和圆锥形的半盔,但看到不到徽章,不知他为谁而战。

  乌鸦迎着夜晚的星光,飞向蓝色的土地。“多斯拉克人相信群星是勇敢者的灵魂。”席恩说。很久很久以前,鲁温师傅如此教诲他。

  “多斯拉克人?”

  “狭海对岸的马族。”

  “啊,是他们,”黑罗伦眉头皱成一团,“野蛮人就信蠢事。”

  夜色渐浓,烟雾弥漫,下方的战况愈来愈混沌,只听金铁交击声逐渐减低,呼喝和号声让位于呻吟与哀嚎。最后,一队人马从浓雾中奔出,为首的骑士全身黑甲,头顶的圆盔闪着暗红的光芒,淡红披风在肩头飞舞。此人在城门前勒马,他的一位手下高声叫门。

  “你们是敌是友?”黑罗伦朝下吼。

  “敌人会送这种大礼吗?”红盔骑士把手一挥,三具尸体扔在大门前。他让人举着火把,在尸体上方挥舞,好让城上守军看清死者的脸。

  “是老骑士,”黑罗伦说。

  “以及兰巴德·陶哈与克雷·赛文。”年轻的领主单眼中箭,罗德利克爵士则是左臂齐肘而断。鲁温学士发出一声无言的惊叫,从城垛别开头去,跌倒在地,狂呕不休。

  “大肥猪曼德勒没胆量,不敢离开白港,否则我把他一起献上。”红盔骑士夸口。

  我得救了,席恩想,为何心里却如此空虚?这是胜利啊,甜美的胜利,是我日夜祈祷的奇迹。他瞥瞥鲁温学士,刚才只差一步就要投降,穿上黑……

  “为我们的盟友打开城门。”或许今夜,我能沉睡安眠,不再噩梦缠身。

  恐怖堡的部队跨越护城河,穿过内城门。席恩同黑罗伦和鲁温学士一道去院子里迎接。对方只举着几根淡红旗帜,多数人拿着战斧、巨剑和砍得破烂不堪的盾牌。

  “你损失了多少人?”红盔骑士下马时席恩问他。

  “二三十个吧。”火炬的光芒映在他面甲破损的瓷釉上。他的头盔和颈甲被锻成人脸人肩的形状——剥去皮肤,鲜血淋漓,张开的大口似乎在发出极端痛苦的无声狂啸。

  “罗德利克的军队是你的好几倍。”

  “是啊,可他以为我们是盟友。一个常人易犯的错误。这老笨蛋朝我伸手时,我一刀把它宰成两半,然后让他看了我的脸。”骑士双手举起头盔,高抬过顶,夹在腋下。

  “臭佬!”席恩有些不安。一个仆人怎能拥有如此光鲜的铠甲?

  对方哈哈大笑。“那可怜虫早死了。”他踱上一步。“都是那女孩的错,她不跑那么快,他的马便不会折腿,我们就可以成功脱逃。我看见山坡顶上骑兵出现,便把自己的马让给了他。当时我先干完,轮到他,他喜欢趁温热的时候动手,结果我不得不强行将他推开,并把自己的衣服交到他手中——小牛皮靴、天鹅绒上衣、银丝剑带以及黑貂披风。快回恐怖堡,我吩咐他,把能找到的救兵都带来。‘快来,骑我的马,它跑得快;这个戴上,这是父亲给我的指环,如此部下们准能相信你受我委托。’他没多问,知道我的话不容置疑。于是我一面看着他被射杀,一面用女孩的污秽为自己制造气味,并穿上他的烂衣服。其实我也知道,他们很可能当即吊死我,但这毕竟是惟一的机会。”他用手背擦擦嘴。“现在嘛,我亲爱的亲王殿下,您不是许给我一个姑娘么?——假如我带来两百援兵的话。呵呵,如今我带来三倍的人手,他们可不是什么新手菜鸟或乡野匹夫,全是父亲留下的精锐部队哪。”

  席恩话已出口,现在无法反悔。先给他点甜头尝尝,以后再收拾他。“哈拉格,”他说,“去狗舍,把帕拉带来给……?”

  “拉姆斯——”他丰厚的嘴唇带着笑意,那双淡白的眼睛里却一点也无。“——波顿先生。告诉你,我老婆啃手指之前,居然敢叫我雪诺。”他的笑容凝住了。“那么,对我出色的服务,您就打算赏个狗舍小妹作犒劳,不太公平罢?”

  他的声音里有股席恩讨厌的腔调,正如他讨厌周围恐怖堡的士兵看他时那种傲慢无礼的眼神。“我许给你的只有她。”

  “她一身狗屎味。事实上,我受够了臭气。我在想,我还是收下那个替您暖床的女人吧。她叫什么来着?凯拉?”

  “你疯了?”席恩愤怒地说,“我要把你——”

  私生子反手狠狠一掌,厚重钢拳下,颊骨“噶啦噶啦”地碎裂。席恩晕了过去,整个世界消失在一片红色的痛苦咆哮中。

  不知过了多久,席恩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广场上。他翻过身,咽下一口鲜血。关城门!他想高喊,但一切都迟了。恐怖堡的人砍倒红拉夫和肯德,鱼贯而入,好似甲胄与利剑的洪流。他的耳朵一片狂响,内心则充满恐怖。黑罗伦拔剑在手,却在四个对手的进逼下节节败退。他见乌夫朝大厅逃窜,途中被十字弓一箭射穿肚皮,钉在地上。鲁温师傅想过来帮他,但一人骑马奔去,手执长矛戳进学士双肩之间,然后调转马头,踩踏人体。另一人将火炬高举过顶,旋转几圈,朝马厩的茅草屋顶掷去。“留下佛雷家的孩子,”火焰熊熊,私生子声若洪钟地喊,“其他的都烧掉。烧!烧!烧光!”

  席恩所见的最后一件事物是他的笑星。马儿踢打着,从燃烧的马厩里冲出,鬃毛着火,惨叫不休,抬腿人立……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七章 提利昂

  他梦见开裂的石天花板,闻到鲜血、粪便和烧焦血肉的味道,空中弥漫着辛辣的烟雾,人们在四周呻吟呜咽,时时发出痛苦尖叫。他想动,却发现自己居然尿了床。浓雾熏得他直掉眼泪。我在哭?一定不能让父亲看到。他是堂堂凯岩城的兰尼斯特。狮子,我是一头雄狮,生亦为狮,死亦为狮。但他痛得好厉害,虚弱到呻吟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闭起眼睛躺在自己排出的污物里等待。附近有人粗着嗓子反复诅咒诸神。听着这些亵渎的话语,他疑惑自己死期已临。就这样过了一会儿,房间渐渐消失。

  之后,他发觉自己身在城外,走在一个没有色彩的世界。乌鸦展开宽阔的黑翅膀,在灰色的天空中飞翔,随着他的移动,它们如片片狂暴的乌云,升腾而起,暂别腐肉盛宴。白蛆在黑的腐肉中钻来钻去。灰色的狼,灰色的静默姐妹,协力为死者脱去血肉。比武场中尸横遍地。太阳如炽热的白硬币,照耀着灰色河流上焦黑的沉船残骸。缕缕黑烟和纯白灰烬从火葬堆中升起。我的杰作,提利昂·兰尼斯特心想,他们死于我的号令。

  这个世界起初无声,但过了一会儿,死者们开始说话,轻柔而可怖。他们抽泣呻吟,他们祈死厌生,他们哭喊求助,他们渴望母亲。提利昂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他想要雪伊,但她不在这个世界。于是他在憧憧灰影中独行,满腹思绪……

  静默姐妹们把死者的铠甲和衣服扒下来。杀戮抹去了衣甲上所有鲜亮色泽,只余或白或灰的单调装饰,以及凝结的黑血。他看着裸尸被托起手脚,抛进火葬堆中,与同伴们汇合。武装和衣料则被扔到一辆由两匹高大黑马牵拉的白木马车内。

  好多死人,好多,好多。他们的身体了无生气,他们的脸庞呆滞、僵硬、肿胀、骇人,面目全非。修女们脱下的衣服上绣有漆黑的心,灰暗的狮,枯萎的花,以及苍白如幽灵的鹿。铠甲伤痕累累,千疮百孔,衣衫撕裂毁坏,褴褛不堪。我为何要杀他们?从前是知道的,现今却说不上来。

  他向其中一位修女打听,却赫然发现自己没有嘴,平整的皮肤覆盖牙齿,一点缝隙也无。他吓坏了,没有嘴巴怎么活?于是他开始奔跑,奔向不远处的城市。只要进城,远离这些死人,就安全了。他没有死,虽然嘴巴消失,但依旧是个活人。不,不,我是一头雄狮,雄狮,生龙活虎的雄狮。他好不容易跑到城下,城门却对他紧闭。

  当他再次醒来,天已黑暗。起初完全混沌,但过了一会儿,床的轮廓在周围模糊浮现。床幔虽已放下,但他可以看出雕花床柱,以及头顶的天鹅绒顶篷。身下是柔顺的羽床,头后是鹅毛枕。我自己的床,我睡在自己的羽床上,这是我自己的卧室。

  床幔内很暖和,又有一大堆毛皮和毯子盖着。汗水。我在发烧,他晕乎乎地想。

  如此虚脱,连抬手的动作,都惹起袭向全身的疼痛,于是他放弃了努力。头好大,像床那么大,重得无法离开枕头。而整个身体都丧失了知觉。我怎么到这儿来的?他努力回忆。战斗的片断零零星星地在脑中闪现。河边的战斗,献上护手的骑士,废船构成的桥……

  曼登爵士。他仿佛又看到那双木讷的眼睛,那只伸出的手,还有映在釉彩白甲上的绿火。恐惧如冰冷的激流,贯穿全身,他再度尿了床。如果有嘴,想必自己会狂呼乱叫。不,不,这是梦,他心想,脑袋砰砰直响。救我,谁来救我。詹姆,雪伊,圣母,谁来救我———泰莎———

  没人听见。没人过来。他在屎尿和黑暗中再度独眠。这一次,他梦见姐姐站在床前,旁边是一如既往板着脸孔的父亲大人。好一个梦啊,泰温公爵想必远在千里之外的西境,与罗柏·史塔克作战罢。还有其他人来来去去。瓦里斯低头观看,叹了口气,小指头则拿他开玩笑。该死,你这背信弃义的混蛋,提利昂恶狠狠地想,我们送你到苦桥,你却一去不回。有时他听见他们互相交谈,却不懂他们的语言,只有声音在耳边嗡嗡作响,好似被厚毛毡捂住一样。

  他想知道战役赢了没有。我们一定赢了,否则我的头早被挂在枪上。既然我还活着,我们一定赢了。他不知哪件事更令他高兴:胜利,还是恢复了些许思考的能力。太棒了,不管多慢,他的头脑正在恢复。这是他惟一的武器。下次醒来,床幔已被拉开,波德瑞克·派恩拿着蜡烛站在旁边。他看见提利昂睁开双眼,拔腿就跑。不,别走,救我,救救我,他想大喊,但用尽全力也出不了声,只发出一下闷哼。我没有嘴。他抬手摸脸,每个动作都痛苦而笨拙。他的手指在原本该是血肉、嘴唇和牙齿的地方找到一块硬梆梆的东西。亚麻布。他的下半边脸被紧紧包扎,凝结的膏药面具上只留呼吸和进食的孔。

  不久,波德再次出现,跟了一个陌生人,一个戴项链、穿长袍的学士。“大人,您千万别动,”来人喃喃道,“您伤得很重,贸然行动对身体不利。渴吗?”

  他好容易笨拙地点点头,学士便将一个弯曲的铜漏斗通过进食孔插入他口中,缓缓灌入一些液体。提利昂别无选择,便吞咽下去,当意识到这是罂粟花奶时,已经太迟。学士将漏斗从嘴边移开,他回到梦中。

  这次他梦见自己参加盛宴,在大厅里举行的庆功宴。他坐在高台上,人们举起酒杯向他欢呼,向英雄致敬。随他穿越明月山脉的歌手马瑞里安弹奏木竖琴,歌颂小恶魔的英勇事迹,连父亲也露出嘉许的微笑。歌曲唱完后,詹姆离开座位,令提利昂跪下,然后用金剑在他双肩各一轻触,起身时,他成了骑士,雪伊等着拥他人怀。她拉起他的手,笑闹逗趣,称他为她的兰尼斯特巨人……

  他又在黑暗中醒来,面对空旷寒冷的房间。床幔再度放下。有些事不大对劲,发生了什么变化,但他说不出所以然。他孤身一人,推开毯子,想坐起来,但疼痛实在太厉害,很快就得停止行动,一边急促地喘气。脸上的疼最轻微,整个右半身则剧痛无比,而每次举手,胸口便一阵刺痛。我到底怎么了?他努力去想,战斗的场景如梦幻一般。我似乎没受重伤啊……曼登爵士……

  记忆令他惊恐,但提利昂牢牢抓住它,面对它,审视它。他想杀我,不错,这不是梦。他想把我劈成两半,若不是波德……波德,波德在哪儿?

  他咬牙抓住床幔,使劲一拽。幔帐脱离顶篷,跌落下来,一半压在身上,一边落到草席。稍一用力便令他头晕眼花,房间在周围旋转,光秃的墙和黑暗的阴影,一扇窄窗。他还看到属于自己的一只箱子,一堆乱七八糟的衣服和伤痕累累的铠甲。这不是我的卧室,他意识到,甚至不在首相塔里。有人给他换了地方!他愤怒地喊叫,发出的却是含糊的呻吟。他们把我移到这儿——等死!他一边想,一边放弃挣扎,再次合眼。房间潮湿阴冷,他却浑身发烫。

  这次他梦到一个美妙的地方,一个坐落在落日之海滨的舒适小屋。墙壁有些歪斜,布满裂纹,地板则是压实的泥土,但他却很温暖,哪怕他们总是忘记加柴,总是让火熄灭。她爱拿这个取笑我,他记得,我想不到添柴,因为那向来是仆人的任务。“我们没有仆人,”她提醒他,然后我说,“你有我呢,我就是你的仆人,”她接着道,“哼!懒仆人!在凯岩城,你们怎么处置懒仆人呀,大人?”他告诉她,“谁懒惰就亲吻谁,”她咯咯直笑,“才不会呢。他们会挨揍,我敢打赌,”但他坚持,“不,我们亲吻他,就像这样。”他示范给她看。“先吻手指头,一根根挨着吻,然后吻手腕,对,再到手肘内侧,接着吻他们好玩的耳朵,我们的仆人都有好玩的耳朵。别笑!然后我们吻他们的脸蛋,吻他们的鼻子,上面有个小痣,这儿,嗯,就像这个,然后再吻他们可爱的额头,头发,嘴唇,他们的……唔,唔……嘴……嗯……”

  他们会亲吻几个小时,然后懒洋洋地靠在床上,一整天一整天,什么也不做,听大海的波涛,抚摸彼此的身体。她的身体是他的奇迹,而她似乎也从他的身体中找到乐趣。她常为他唱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我爱你,提利昂,”夜里入睡前,她在他耳边低语,“我爱你的嘴唇。我爱你的声音,我爱你对我说的话,我爱你给我的温柔。我爱你的脸。”

  “我的脸?”

  “是的,是的。我还爱你的手,爱它们的抚摸。你的命根子,我爱你的命根子,爱它在我体内的感觉。”

  “它也爱你,我的夫人。”

  “我爱说你的名字。提利昂·兰尼斯特。它跟我很配。我指的不是兰尼斯特,而是另外一半。提利昂和泰莎。泰莎和提利昂。提利昂。我的提利昂大人……”

  谎言,他心想,全是假的,全是为了钱,她是个妓女,詹姆找的妓女,詹姆送的礼物,我的谎言夫人。她的面容渐渐隐去,融化在泪水里,即便如此,他仍能听见她遥远微弱的声音,呼唤着他的名字。“……大人,您听得见吗?大人?提利昂?大人?大人?”

  他挣脱罂粟花奶引起的混沌睡眠,看到头顶有一张柔软粉红的脸。他又回到了那间潮湿阴冷的房间,四周是扯下的床幔,这张脸不是她,太圆,且带着一缕棕色胡须。“您渴吗,大人?我给您准备了奶,可口的奶。您别动,不,安静下来,您需要休息。”

  他潮湿粉红的手一边拿着铜漏斗,一边拿着瓶子。那人俯身时,提利昂乘机抓住他那由许多金属组成的链子,拼命拉扯。学士惊得松手,罂粟花奶全洒在毯子上。提利昂扭转颈链,直到感觉金属环陷进肥胖的肉脖子。“再也、不要,”他嘶哑地说,嘶哑得不知自己是否真的说出了口,但他一定是说了,因为学士哽咽着答道,“放手,求求您,大人……您得喝下去,否则伤口疼痛……颈链,别,放手吧,不……”

  提利昂放手时,那张粉脸已经变紫。学士向后退缩,用力喘气,涨红的脖子现出链条勒出的深深白痕,眼神更是惨白惊慌。提利昂举手,示意除去硬邦邦的面具。他一次又一次地做手势。

  “您……您想除掉绷带,是吗?”学士终于道,“可我不……这……这很不明智,大人。您尚未痊愈,太后会……”

  提起姐姐,提利昂怒火冲天。那么,你也是她的人?他指指学士,然后捏手成拳。挤压,窒息,一个誓言!除非这呆瓜照他吩咐做。谢天谢地,他明白了。“我……我会执行大人的命令,一定,一定,但……这不明智,您的伤……”

  “快做!”这次他的声音大了一点。

  那人鞠了一躬,离开房间,随即又带着一把有纤细锯齿的细长小刀、一盆水、一堆软布和几个瓶子返回。提利昂努力向上蠕动几寸,靠在枕头上半坐着。学士一边让他保持绝对静止,一边将刀尖伸到他下巴底,稳稳地锯面具。轻轻一划,瑟曦就永远摆脱了我,他心想。刀刃割破僵硬的麻布,正在咽喉上方。

  所幸这个粉红柔弱的人不属于姐姐手下比较勇敢的傀儡。没过多久,他的脸颊感觉到凉气。疼痛依旧,但他尽力不理会。学士扔掉带膏药的硬绷带。“别动,让我为您清洗伤口。”他的触碰轻细,水则温柔。伤口,提利昂想起来,那记突然在眼底掠过的银光。“可能有一点刺痛,”学士一边警告,一边用酒精润湿一块有捣碎草药味道的软布,擦拭提利昂的脸。岂止是一点刺痛,软布所经之处如火烫一般,尤其是鼻子,好似被一根燃烧的拨火棍戳刺拧转。他紧抓床单,深深吸气,好容易没有尖叫。学士喷喷称奇,活像只老母鸡。“留着面具比较明智,至少等肌肉长好,大人。不过,现在伤口总算还干净,很好,很好。我们在地窖找到您时,您躺在一堆死人和快死的人中间,伤口又脏又臭,一根肋骨断了,您肯定感觉得到,不知是战锤砸的,还是摔伤造成,很难说。您胳膊中了一箭,就在肩手交接的地方,伤口有坏死的迹象,我一度担心得给您截肢呢!但我们先用沸酒和蛆来治疗,它似乎愈合得很干净……”

  “名字,”提利昂喘着粗气抬头,“名字!”

  学士眨眨眼。“啊?您是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您是太后的弟弟。您可记得那场战役?有时头部受伤会——”

  “你的名字。”他喉咙干燥,舌头似乎忘了如何吐词。

  “我是巴拉拔学士。”

  “巴拉拔,”提利昂重复,“给我、镜子。”

  “大人,”学士说,“我建议……这恐怕,呃,不大明智……因为……您的伤……”

  “拿来,”他坚持。嘴唇僵硬疼痛,仿佛挨了一记老拳。“还有喝的,酒,不要罂粟花奶。”

  学士红着脸站起来,急急忙忙跑出去,带回一壶淡黄的葡萄酒,以及一面镶金框的小银镜。他坐在床沿,倒了半杯,送到提利昂肿胀的唇边。没有滋味,丝丝液体凉爽地流进腹中。“再来,”杯子空了之后他说。巴拉拔学士又倒一杯。待第二杯喝完,提利昂·兰尼斯特觉得自己坚强到足以面对自己的脸了。

  他举起镜子,不知该笑还是该哭。那道剑伤,弯曲而绵长,从左眼下一路划到右侧下巴。四分之三的鼻子不见了,嘴唇也少了一块,撕裂的皮肉被羊肠线缝到一起,粗糙的线脚横在半愈合的红色肌肤上。“漂亮,”他嘶哑地说,一面将镜子撂到一边。

  他全记起来了。船桥,曼登·穆尔爵士,左手,剑光。如果我没退缩,那一击会削掉半截脑袋。詹姆常说曼登爵士是御林铁卫中最危险的角色,因为这家伙面无表情,谁也猜不透他心中的打算。我永不该信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知道马林爵士,柏洛斯爵士、还有后来的奥斯蒙爵士都是姐姐的人,但一直假装以为其他人尚未完全丧失荣誉心。瑟曦一定买通了他,以确保我上战场一去不回。难道不是吗?否则我和曼登爵士无冤无仇,他干嘛来害我?提利昂摸着自己的脸,用粗短的手指拨弄伤疤。亲爱的姐姐,又送给我一份礼物。

  学士站在床边摆手,活像一只要起飞的鹅。“大人,别,别乱动,那儿可能会留下一道疤……”

  “可能?’他不屑的嘲笑伴随着痛苦的抽搐。当然会有一道疤,鼻子也不可能长回来。罢了,他从没让人看顺眼过。“这是我的——教训——不要——再玩——斧头。”嘴唇的伤口很紧,

  “我们——在哪儿?这是——什么地方?”讲话牵起疼痛,但提利昂沉默得已经太久。

  “啊,大人,您在梅葛楼,这是太后的舞厅底下的房间。太后陛下特地将你就近安置,才好时时照顾您。”

  她当然会,我敢打赌! “送我回去,”提利昂命令,“我要自己的床,自己的房间。”我要自己的人,自己的学士,如果……还找得到可信赖的人的话。

  “您自己的……大人,这不可能。那是首相的房间。”

  “我——就是——首相。”努力说话令他疲惫,听到的东西更是困惑。

  巴拉拔学士苦着脸道:“不,大人,我……您先前受了重伤,濒临死亡,您父亲大人已接过重任。泰温大人,他……”

  “在这里?”

  “那晚,他拯救了我们大家。百姓们以为蓝礼国王的鬼魂显灵,但聪明人都知道是你父亲和提利尔大人的功劳,还有百花骑士和小指头大人。他们奔袭千里,穿越灰烬,从后掩杀篡夺者史坦尼斯。那是一场伟大的胜利,如今泰温大人搬进了首相塔,辅佐国王陛下拨乱反正,真是诸神保佑。”

  “诸神保佑,”提利昂空洞地重复。该死的父亲,该死的小指头,该死的蓝礼的鬼魂! “去找……”去找谁?总不能叫这粉红脸的巴拉拔把雪伊带来吧。他该找谁?他还能信任谁?瓦里斯?波隆?杰斯林爵士? “……我的侍从,”他把话说完,“波德、派恩。”在那座船桥上,是波德这孩子救了我的命。

  “男孩?那个古怪的男孩?”

  “那男孩——波德瑞克——派恩——你走——叫他来。”

  “遵命,大人。”巴拉拔学士点点头,匆忙离开。提利昂一边等待一边感觉力气从体内一点点渗漏而出。不知自己究竟在这儿睡了多久。瑟曦要我一睡不醒,我偏不顺从。

  波德瑞克·派恩走进卧室,胆怯得像只老鼠。“大人?”他蹑手蹑脚地靠近床边。这孩子,在战场上多么英勇,这会儿怎反而战战兢兢?提利昂不明白,“我打算留在您身边,但学士要我走开。”

  “让他走——听我说——讲话很辛苦——我要安眠酒——安眠酒——不是罂粟花奶——去找法兰肯——法兰肯——不是巴拉拔——监视他调制——然后带来。”波德偷偷瞥了他的脸,立即移开视线。唉,这不能怪他。“我还要——”提利昂续道,“自己的——护卫——波隆——波隆在哪儿?”

  “他当了骑士。”

  连皱眉都疼,“找到他——带他来。”

  “遵命,大人。我去找波隆。”

  提利昂扣住孩子的手腕,“曼登爵士呢?”

  男孩打个哆嗦,“不——不是我要杀他,他——他——他——死——”

  “他死了?你确定?他死了?”

  他怯怯地蹭着脚,“淹死了。”

  “很好——什么也别说——关于他——关于我——关于这事——什么也别说。”

  侍从离开时,提利昂已经彻底筋疲力尽,于是他躺回去,闭上眼睛。不知是否会再梦见泰莎,不知她还爱不爱我的脸,他苦涩地想。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八章 琼恩

  当断掌科林吩咐他去寻柴生火时,琼恩明白他们死期已近。

  能重享温暖是不幸中的大幸,哪怕为时不长,他一边从枯木上砍伐枝条一边想。白灵蹲坐着看他,沉静一如往昔。我死以后,他会为我哀嚎吗?就像布兰坠楼时的夏天?琼恩不禁思量。临冬城的毛毛狗会叫么?身在他乡的灰风与娜梅莉亚,他们是否会齐声加入?

  月亮从山的这边升起,太阳从山的那头落下,琼恩用打火石和小刀摩擦生火,好容易弄出一缕青烟。火苗摇曳,在刮下的树皮和枯死干燥的松针上蔓延,科林走到他身边。“含羞的新娘,”高大的游骑兵轻声道,“如花的美貌。火的美,真让人击节赞叹。”

  他不像是那种会谈论美女和新娘的男人。据琼恩所知,科林把一生都献给守夜人。他爱过女人?结过婚吗?问题难以出口,于是他只默默煽动火苗。当篝火熊熊,他摘下硬邦邦的手套,温暖掌心,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轻叹,哪有比这更甜美的亲吻呢?暖意如熔化的黄油,在指尖扩散。

  断掌在火边席地盘腿而坐,摇曳的光亮照着他脸上坚毅的线条。从风声峡撤退的五个游骑兵只剩他们两人,终日在霜雪之牙无垠的蓝灰荒野中亡命躲藏。

  最初琼恩心存侥幸,希望侍从戴里吉在峡口拦住野人,但猎号沉寂片刻后又二度响起,人人心照不宣:侍从已然丧命。接着,那只老鹰再次出现,它张开雄伟的灰蓝翅膀翱翔在暮霭的天空。石蛇弯弓瞄准,鸟儿却在他放箭前飞出射程。伊班啐口唾沫,低声咒骂狼灵和易形者。

  之后这一天,他们至少两次看见那鹰,猎号也一直在身后的群山中回荡。一响高过一响,一声近似一声。等夜幕降临,断掌吩咐伊班带上自己和侍从的马,沿来路向东朝莫尔蒙的营地全速前进。其他人将为他引开追兵。“派琼恩去,”伊班劝阻,“他身手敏捷,不逊于我。”

  “琼恩另有任务。”

  “他还是个孩子。”

  “不,”科林道,“他是守夜人的汉子。”

  明月高升,伊班脱离团队,石蛇和他同行一段,再回头掩盖踪迹。三人奔西南而行。

  他们日夜兼程,加急赶路,睡卧马鞍,只是饮马时方才稍作休息,之后又继续前进。他们踏过光秃的岩石,穿行阴郁的松林和陈年的积雪,翻越冰脊,跨过无名的浅河。科林和石蛇不时折返去清扫踪迹,但只是白费功夫。他们一直被监视。每个清晨,每个黄昏,老鹰盘旋在山峰之巅,犹如长天中的一个点;一次,当他们走过雪峰之间的低矮山脊时,影子山猫从巢穴里出来咆哮,离人们不足十码。尽管野兽憔悴而饥饿,但石蛇的母马还是惊慌失措,掀人落马,飞跑逃跑,等找到它,它已绊在陡坡上,摔断了腿。

  那天,白灵饱餐一顿,科林则坚持要大家将马血混进燕麦,以增强体力。味道刺鼻的麦粥呛得琼恩难受,但他勉力为之。上路之前,他们各自从马尸上割下十几条生肉,剩下的都留给了影子山猫。

  两人同骑不可想像。石蛇自愿留下,奇袭追兵,他说或能在下地狱前拼掉几个。科林拒绝了。“如果说守夜人中还有谁能独步穿越霜雪之牙,那就是你,兄弟。马儿上不了的山你能上。回拳峰去。把琼恩的见闻、以及他见闻的方式告诉莫尔蒙。告诉他,古老的力量已经苏醒,他必须面对巨人、狼灵和更可怕的事物。告诉他,树眼再现。”

  他回不去的。琼恩一边看着石蛇消失在大雪覆盖的山脊上,一边想。他如一只渺小的黑甲虫,爬附在起着涟漪的无垠白原中。

  自那天起,每个夜晚都更趋凄冷,更趋孤单。白灵不总在身边,但从未离得太远。就算分开,琼恩也能感觉他的存在,对此深感欣慰。断掌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平日只见他默默骑马,长长的灰辫子缓缓甩动,几个钟头也没一句交流,惟一的声音是马蹄在石上的轻踏和冷风的恸哭。高山之上,风从未宁息。而今他常能无梦入眠:梦不到狼,梦不到兄弟,惟有空虚。诸神的诅咒之地,连造梦也没有空间,他告诉自己。

  “你的剑可还锋利,琼恩·雪诺?”透过闪烁的篝火,断掌科林问。

  “我的剑乃是瓦雷利亚钢制成,熊老所赐之物。”

  “你可还记得发下的誓言?”

  “不敢或忘。”那是男子汉永生难泯的誓约。一旦出口,决无反悔。今世的命运由它主宰。

  “那么,请和我一起复诵,琼恩·雪诺。”

  “是。”高悬的明月之下,两人的声音和为一体,白灵和群山是他们的见证。“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诵毕,天地间惟有火苗的噼啪和晚风的微叹。琼恩热切地舒展灼伤的手掌,誓词在脑海中不断回响,他向父亲的无名诸神祷告,请让自己勇敢赴死。快了,马儿到了体力透支的极限。琼恩知道,科林的马甚至连明天也熬不过。

  篝火渐衰,暖意褪去。“火焰将灭,”科林说,“倘若长城沦陷,天下的火将全部熄灭。”

  琼恩无话可说。他点点头。

  “我们要么脱逃,”游骑兵说,“要么被捕。”

  “我不怕死。”这只算半句谎话。

  “事情不像你想像的这么简单,琼恩。”

  他不明白,“您什么意思?”

  “等他们追上,你得投降。”

  “投降?”他难以置信地眨眨眼。野人不拿这些被他们称为乌鸦的人当俘虏,落到他们手中只有死路一条,除非……“他们只留背誓者,只留曼斯·雷德那样的逃兵。”

  “这就是你将扮演的角色。”

  “不,”他拼命摇头,“决不!我做不到。”

  “你会的。这是命令。”

  “命令?可是……”

  “记住,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你是不是守夜人的汉子?”

  “是。可是——”

  “没有‘可是’,琼恩·雪诺。只有是,或者否。”

  琼恩挺直身子。“是。”

  “那么,听着,一旦被擒,你得主动去讨饶,就像当初那个女野人求你那样。他们会要你当面把黑斗篷砍成碎片,要你以父亲的坟墓之名发誓,永远唾弃和诅咒弟兄们和总司令。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但在心里,你要记得你是谁,记得你的誓言。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直到时机来临。你的任务是:观察。”

  “观察什么?”琼恩道。

  “我也不知道,”科林说,“你的狼看见他们在乳河河谷挖掘。在那片偏僻寒冷的荒原上,有什么值得寻找的东西呢?找到了吗?这就是你必须追寻的答案,在重回莫尔蒙司令和兄弟们身边之前,你必须弄清楚。记住,这是我的托付,琼恩·雪诺。”

  “我将不负所托。”琼恩勉强应道。“但……您会告诉他们真相,对吗?至少告诉熊老?请您告诉他,我从未背弃自己的誓言。”

  断掌科林隔着火焰瞪视他,双眼深不可测。“下次见面,我会告诉他。我发誓。”

  他朝火堆做个手势。“加点柴,多些温暖与光亮。”

  琼恩跑去砍来更多枝条,将每根劈成两半,扔进火中。树木枯死已久,但在火中却重复苏醒,如获新生。根根木条旋转燃烧,放出黄、红、橙三色光芒,犹如一场烈火之舞。

  “行,”科林突然说,“上马吧。”

  “上马?”篝火之外一片乌黑,寒夜笼罩。“去哪儿?”

  “回头。”科林骑上疲累的坐骑。“希望火光引他们往前追。来吧,兄弟。”

  琼恩重新戴上手套,拉起兜帽。马儿不愿离开篝火。太阳已没,一轮残月撇下冰冷的银光,照耀在险恶的前路。他不知科林有什么打算,但或许还有机会,对此他衷心盼望。不管有什么理由,我都不要当背誓者。

  他们谨慎行进,竭尽人马所能地沉默移动,跟随来时的足迹,直到两山间的隘口,一条覆冰的小溪从中流出。琼恩记得这个地方,日落前曾在这里饮马。

  “可惜,水开始结冰,”科林评论,“我本想顺溪走,但冰上会留下痕迹,暴露行踪。现在贴着山崖,前方半里处有个弯道可以隐蔽。”他骑进隘口。琼恩留恋地望了遥远的花火最后一眼,跟上前去。

  他们骑得越远,两边的峭壁就压迫得越紧。月光下,溪流如缎带,指引他们直向源头。石岸上全是冰,但在细薄的硬壳下,琼恩听见潺潺水声。

  此路曾发生山崩,一块巨大的落石横断中间,但他们的矮小犁马挤了过去。其后山壁愈加紧密陡峭,溪流延伸,直通一座曲折高耸的瀑布。雾气笼罩,如庞然冰兽的喘息,奔涌的流水在月光下发出银白的辉芒。琼恩沮丧地望着瀑布。死路一条。他和科林或许能爬上去,但马儿不行。没有马,他们徒步撑不久。

  “动作快!”断掌指令。骑在小马上的大个子朝瀑布飞驰,穿过水帘,消失无踪。他许久不曾出现,于是琼恩也夹紧坐骑,跟随前去。他的马竭力想逃,如注的冰水用结冻的拳头展开殴打,苦寒的震颤则让他无法呼吸。

  接着便通过了。他浑身湿透,不住发抖,但终究是过去了。

  石缝极窄,难容通行,但过去之后,道路大开,地面变成柔软的沙地。飞沫在琼恩的胡子上结冰。白灵怒气冲冲地穿过水帘,摇晃身体,抖干毛皮,怀疑地嗅闻四周的黑暗,最后在石壁边抬腿撒尿。科林已下马,琼恩也照办,“原来你知道这地方。”“有兄弟给我讲过追踪影子山猫穿越瀑布的故事,那时我比你还年轻。”他卸下马鞍,取走嚼子和缰绳,用手梳理坐骑茸茸的鬃毛。“这条道贯穿山脉核心。等到黎明,倘若他们未察觉,我们就上路。第一班我来值,兄弟。”语毕,科林背靠岩壁,坐在沙地,成为阴郁洞穴中一道模糊的黑影。透过匆匆的流水声,琼恩听见钢铁与皮革摩擦的细微响动,断掌已拔剑在手。

  他脱下湿斗篷,但此地又冷又潮,不容他再脱。白灵摊开身体,蜷缩在旁边睡觉,舔了舔他的手套。琼恩感激他的温暖,心里又想起野外的篝火,不知此刻是否熄灭?倘若长城沦陷,天下的火将全部熄灭。月光一度透过奔涌的水帘,在沙地撒下数道苍白式微的条纹,但很快褪去,一切又重归黑暗。

  睡意终于袭来,随之而至的竟是噩梦连连。他梦见燃烧的城堡,梦见坟墓里爬出的死人。科林唤醒他时,四周仍一片漆黑。断掌入眠,琼恩将背靠上洞壁,听着水声,等待黎明。

  第二天破晓时分,他们各咽下一块半冻的马肉,之后为马上鞍,重披黑斗篷。断掌值班时制作了六支火把,而今从鞍袋里取出干燥的苔藓,浸油后绑上。他点燃第一支,当先进入黑暗,苍白的焰苗指引路途,琼恩牵马跟随。多石的隧道蜿蜒曲折,起初向下,接着又向上,并愈加陡峭狭窄,到头来马儿几乎过不去。出去就甩掉他们了,琼恩边走边想,老鹰总不能看穿岩石吧?我们会摆脱追兵,直奔拳峰,将一切报告熊老。

  可经过数小时跋涉,重见天日时,老鹰正恭候他们。它栖息在坡顶一棵枯树上,足足比他们高过百尺。白灵跳过岩石,朝它扑去,鸟儿拍拍翅膀,飞入空中。

  科林的视线随着老鹰移动,嘴唇越抿越紧。

  “这里地势不错,”他宣布,“上方有遮蔽,后方是密道,他们无法偷袭。你的剑可还锋利,琼恩·雪诺?”

  “是的,”他说。

  “我们先喂马。可怜的畜生,感谢它们英勇的服务。”

  琼恩把最后一把燕麦喂给自己的坐骑,抚摸它柔软的毛鬃,白灵则在岩石间不安地游荡。他狠狠扯下手套,舒活灼伤过的指头。我是守护王国的坚盾!

  一声猎号在山间回荡,琼恩听见猎狗的吠叫。“他们片刻即至,”科林说,“把狼管好。”

  “白灵,过来,”琼恩唤道。冰原狼勉强跑回他旁边,尾巴在身后高高竖起。

  不到半里外的山脊上,野人们纷纷出现。猎狗们跑在最前,这些灰棕的野兽混合了狼的血统,来势汹汹,哮吠不止。白灵咧牙露齿,毛发直立。“放松,”琼恩低语,“别动。”头顶传来扑翅之声,老鹰停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发出胜利的尖啸。

  猎人们小心翼翼地靠拢,以防遭飞箭攻击。琼恩数了一下,共有十四人,外加八条狗。他们巨大的圆盾乃是柳条编成,覆盖人皮,涂上骷髅图案。约有一半人用木头和熟皮制的粗糙头盔遮脸。左右两翼,各有一名射手将箭搭上由木头和兽角做成的短弓,但没释放。其他人装备长矛或大槌,还有一人握着有裂口的石斧。看得出,他们身上那点破烂的护具不是抢来,便是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野人既不挖矿也不会冶炼,长城以北,铁匠寥寥可数,锻炉更是稀罕。

  科林抽出长剑。传说中,他失去半只右手后,练成了左手剑,威力更甚以往。琼恩和这位高大的游骑兵并肩而立,长爪在手。空气虽寒,汗水却模糊了视线。

  他们在洞口十码前停步,带头人单独上前。他的马平缓地攀登崎岖的坡地,模样活像只山羊。随着靠近,琼恩听见咯咯啦啦声——原来人马皆用骸骨护体:牛骨,羊骨,山羊、野牛和麇鹿的残骸,长毛象的巨骨……以及人骨都穿在身上。

  “叮当衫,”科林冰冷有礼地朝下喊。

  “乌鸦理当称我骸骨之王。”此人的头盔乃是用巨人的头骨制成,双手从上到下,皮革外缝着无数熊爪。

  科林嗤之以鼻。“我没见什么大王,只有一条穿鸡骨头的狗,边走边响,招摇现市。”

  野人恼怒得发出嘶叫,坐骑也人立起来。真是名副其实,琼恩想,对方那身骨头松散串连,只需一动,便会叮叮当当,响个不休。“是啊,待会儿就听你的骨头作响啦,断掌。我要煮你的肉,拿你的肋骨当锁甲,敲你的牙齿做项链,用你的头骨来喝粥。”

  “好,我奉陪到底。”

  对这份邀约,叮当衫面露难色。黑衣兄弟据守着山洞狭口,人数起不了作用,顶多只能两人同上。他手下一名女战士牵马挤过来,想必也是个“矛妇”吧。“十四比二,乌鸦,八条狗对一匹狼,”她高叫,“要打要跑,你们都输定了。”

  “给他们瞧,”叮当衫下令。

  女人从血迹斑斑的口袋里掏出战利品。伊班的秃头圆得像颗蛋,所以她拎着耳朵摇晃。“他很勇敢,”她说。

  “但还是没了命,”叮当衫,“你们也一样。”他亮出战斧,在头顶炫耀挥舞。那是上好的钢铁,两面闪着寒光——伊班一向爱护兵器。其他野人围上前,聚到叮当衫身边,高声辱骂。有几个把奚落对象选准琼恩。“小子,你的狼?”一个提着石连枷的瘦弱少年叫道,“太阳落坡前他就成我的斗篷啦。”另一边,一位矛妇掀开粗糙的皮农,把肥大的白乳房露给琼恩看。“乖儿子,想妈妈了?来,过来,喝一口,宝宝乖。”狗们也不甘示弱,大声喧哗。

  “别管他们的嘲讽,”科林给了琼恩一个意味深长的凝视,“记住自己的使命。”“赶乌鸦啦,”叮当衫的吼叫压过吵闹。“放箭!”

  “不!”琼恩抢在开打前逼自己开口,并急促地趋前两步。“我们投降!”

  “他们警告我,杂种是天生的懦夫,”断掌科林在身边冷冷地说,“我总算明白了。滚到你新主人那边去!胆小鬼!”

  琼恩满脸通红,缓缓下坡,来到叮当衫马前。野人头目隔着头盔眼洞打量他,“自由民要懦夫何用?”

  “他不是懦夫。”一位射手掀开山羊皮头盔,露出满头杂乱红发。“他是临冬城的私生子,是他放了我。让他活命。”

  琼恩和耶哥蕊特四目交汇,无言以对。

  “我要他死!”骸骨之王坚持,“黑乌鸦是狡猾的乌。我不信任他。”

  头顶的山岩上,老鹰拍拍翅膀,恼怒地尖叫。

  “那只鸟讨厌你,琼恩·雪诺,”耶哥蕊特道,“那是有理由的。他原本是个人,却死在你手中。”

  “我不知道,”琼恩老老实实地回答,一边努力回忆自己在峡口所杀之人的面容。“你说曼斯会收留我。”

  “不错,”耶哥蕊特道。

  “曼斯离这儿远着呢,”叮当衫说,“芮温勒,捅他。”

  大个子矛妇眯起眼睛:“这乌鸦想力口入自由民,就得凭真本事。”

  “要我做什么都成。”很难出口,但琼恩还是说了。

  叮当杉的骨甲随着狂笑而剧响。“去毙了断掌,杂种。”

  “想都别想,”科林说。“转过来!琼恩,受死吧!”

  说时迟,那时快,科林的剑已劈至眼前,长爪反射性地上弹格,碰撞的力道几乎把它从琼恩手中震飞。他踉跄后退。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他将长柄剑双手交握,利落反击,却被高个子游骑兵漫不经心地扫开。两人你来我往,黑斗篷交织一体,青年用快捷灵巧对抗科林左手剑的凶蛮力量。刹时间,断掌的剑无处不在,左左右右,如飞雨迭至,剑随心动,潇洒自如。琼恩只觉手臂逐渐麻木。

  即使白灵用牙齿狠狠撕扯游骑兵的小腿,科林还是踏稳了脚步。但在那一瞬间,当他扭身时,露出了破绽。琼恩一剑递出,反手一撩。游骑兵向外让开,似乎这一击未起作用,但紧接着喉头浮现一连串朱红的泪滴,明亮鲜活,犹如红宝石的项链。最后血如泉涌,断掌科林倒倒了下去。

  白灵的口鼻也在滴血,但长柄剑只锋尖有染,在最后的半寸。琼恩把冰原狼赶开,跪下来搂住兄弟。最后一丝光芒正从科林眼中褪去。“……锋利。”他说,伤残的手指举起又落下。他死了。

  他知道,琼恩麻木地想,他知道他们会要求我做什么。他突然想起山姆威尔·塔利,想起葛兰和忧郁的艾迪,想起留守黑城堡的派普和陶德。难道我从此就要失去他们,正如我失去了亲兄弟布兰、瑞肯和罗柏?我到底是谁?我到底在做什么?

  “扶他起来。”一双粗糙的手在拉他。琼恩没有抗拒。“有名字吗?”

  耶哥蕊特替他回话:“他叫琼恩·雪诺,是临冬城艾德·史塔克的血脉。”

  芮温勒笑道:“呵呵,谁想到?断掌科林竟死在贵族老爷的杂种手里!”

  “捅他,”叮当衫坚持。老鹰朝他飞去,停在骨盔上,刺耳地呐喊。

  “他投降了,”耶哥蕊特提醒他们。

  “是啊,还杀了自家兄弟来证明,”一名头戴生锈的铁半盔、相貌平庸的矮个野人说。

  叮当衫骑近前来,骨甲响个不停。“那是狼做的下流勾当。断掌的死该算在我头上。”

  “呵呵,我们都看到你跃跃欲试呢。”罗温勒嘲笑。

  “他是个狼灵,”骸骨之王说,“乌鸦!我不喜欢他。”

  “倘若他真是狼灵,”耶哥蕊特说,“就能吓着我们吗?”其他人叫喊着表示同意。透过焦黄的头骨眼洞,叮当衫恶狠狠地瞪视琼恩,但最终不得不让步。好一帮自由民,琼恩心想。

  他们在断掌科林倒下的地方用松针、灌木和断枝垒起柴堆,就地焚尸。有的木料还有绿意,所以燃起来和缓而多烟,片片黑羽,高升至明亮的晴空。叮当衫取走几片焦骨,其余人掷色子决定其他东西的归属。得到斗篷的是耶哥蕊特。

  “我们回风声峡?”琼恩问她。他不知自己重新面对那片高山时会作何感想,也不知他的马能否坚持。

  “不,”她说,“我们身后什么也没有了。”她望他的眼神带着一抹怜伤。“曼斯已率大队人马沿乳河南下,浩浩荡荡朝你的长城进发。”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十九章 布兰

  漫天尘烬,犹如一场柔软的灰雪。

  他踏着干燥的松针和棕色的落叶,来到松木稀疏的树林边缘。开阔场地远端,在人类荒凉的石山里,熊熊火焰盘旋上升,热风迎面扑来,带着浓浓的鲜血和烤肉的味道,令他垂涎欲滴。

  这些味道吸引他们前去,别的气息又在警告他们退避。他仔细嗅闻飘来的烟。人,好多人,好多马,还有火、火、火。这是最危险的气息即便坚硬冰冷的钢铁,即便酸臭的人类爪子和硬皮都比不上。烟雾和灰烬刺痛眼睛,他举目上望,只见一条长翅膀的大蛇张牙舞爪,咆哮着喷出烈焰洪流。他朝它咧牙露齿,但大蛇无动于衷。峭壁之外,冲天大火吞噬繁星。

  大火彻夜燃烧,一度发出怒吼和巨响,脚底的土地摇摇欲裂。狗在吠叫、呜咽,马儿在恐惧中厉声尖嘶。暗夜中的哀号惊天动地——那是人类的哀号,惧怕的嚎啕,狂野的呼叫,歇斯底里的大笑和莫可名状的呼唤。人类是最吵闹的动物。他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弟弟却对每个声音都报以咆哮。他们整夜游荡林间,无垠的风吹来漫天的尘,散布余烬,遮盖长天。当火势渐衰,他们决定离去。雾的清晨,灰的太阳。

  他离开树林,缓慢穿过场地,弟弟跑在身畔。他们追随鲜血和死亡的气息,沉寂地穿过人类用木头、青草和泥巴筑成的洞穴。其中许多烧毁,许多垮塌,只有极少数维持原状。他们见不着也闻不到一个活人。乌鸦遍布尸体,等他兄弟俩走近,便跳进空中尖声叫喊。野狗则在他们跟前落荒而逃。

  雄伟的灰壁下,一匹垂死的马大声闹嚷,它想用断腿挣扎站立,却屡屡嘶叫着倒下。弟弟围着它转圈,然后一口撕开它的喉咙,马儿无力地踢打几下,闭上了眼睛。他朝马尸走去,弟弟却一口咬来,衔住他耳朵往后拖,于是他拿前脚环住对方,反咬弟弟的腿。他们在草地、泥土和散落的灰烬之中争斗,为死马而扭打,直到弟弟仰面朝天,卷起尾巴,表示顺服为止。他朝弟弟暴露的喉头咬了最后一小口,然后开始用餐,并让弟弟也参加。吃饱后,他帮弟弟舔掉黑毛上的血。

  此时,黑暗角落的呼唤突然传来,喃喃的低语把他往那座什么也看不见的房子拖。冰冷的召唤,带着石头气息,盖过所有扰攘。他挣扎,抗拒那份引力。他厌恶黑暗。他是狼,他是猎人、游侠和杀手,他属于辽阔大森林里的兄弟姐妹,他希望自由自在奔跑于星斗之下。于是他坐下来,仰天长嗥。我不要去,他高喊,我是狼,我不要去。然而黑暗却逐渐笼罩,蒙住眼睛,灌满鼻子,遮掩耳朵,他看不见、听不到、闻不出、跑不动。灰壁消失,死马不见,弟弟无踪,一切都化为黑暗。沉寂、黑暗、冰冷、黑暗、死亡、黑暗……

  “布兰,”温柔的耳语传来。“布兰,快醒醒。快醒醒啊,布兰。布兰……”

  他闭上第三只眼,睁开其余的两只,老旧的两只,瞎盲的两只。理所当然,在黑暗中人类都是瞎子。但有人紧搂着他,他感觉出胳膊的环绕,体会到依偎的温暖。阿多在不断念叨:“阿多,阿多,阿多,”他自己保持沉默。“布兰?”这是梅拉的声音。“你刚才拳打脚踢,发出恐怖的喊叫。看见什么了?”

  “是临冬城。”他有些口齿不清地回答。总有一天,当我回来时,将彻底忘记怎么说话。“那是临冬城,整个都在燃烧。马的味道,铁的味道,还有血。梅拉,他们把所有人都害死了。”

  他觉出她伸手抚着他的脸,梳理他的头发。“好多汗,”她说,“要喝水吗?”

  “喝水,”他同意。于是她把皮袋凑过来,布兰急切吞咽,水从嘴角不断溢出。每次回来,他都虚弱、干渴而饥饿。他还记得垂死的马,鲜血的味道和晨风中烤肉的气息。“我睡了多久?”

  “整整三天,”玖健道。不知男孩刚轻手轻脚地赶到,还是一直便在旁边;在这黑暗迟钝的世界里,布兰什么也不能确定。“我们都为你担心。”

  “我和夏天在一起。”布兰说。

  “太久了,你会饿死自己的本体。梅拉曾为你灌了点水,我们还往你嘴唇涂蜂蜜,但这些远远不够。”

  “我吃过,”布兰道,“我们扑杀一头鹿,还赶走想来偷吃的树猫。”那猫体毛棕褐,只有冰原狼一半大,却十分凶猛。他还记得它身上的麝香味道,记得它趴在橡树枝干上低头咆哮。

  “吃东西的是狼,”玖健说,“不是你。小心,布兰,请记得自己的身份。”

  他怎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他太清楚了:小男孩布兰,残废的布兰。倒不如当凶兽布兰。这教他怎不思念夏天,怎不想做狼梦呢?在这阴冷潮湿的漆黑墓窖,他的第三只眼终于睁开。而今他随时能连接夏天,甚至触碰过白灵,并透过他与琼恩对话——不过或许那只是梦罢!他不明白玖健干嘛老急着把他拉回来。布兰用双手撑起身子,蠕动坐定。“我得把看见的情形告诉欧莎。她在这里吗?她上哪儿去了?”

  女野人出声答道:“我在。大人,这里黑黑的,什么都不方便。”他听见脚跟与石地板的摩擦,便转头看去,一无所获。无妨,闻得出来。转念间,他想起自己没了夏天的鼻子,众人都是一样的味道。“昨晚我尿在那个国王腿上,”欧莎说,“也可能是早晨,谁知道?我睡着了,刚刚醒。”大家和布兰一样,通常都在睡,这里无辜可做,只有睡了吃,吃了睡,间或交流几句……却不敢多说,更不敢大声,只为确保安全。欧莎认为大家最好一句话都别说,但安抚瑞肯谈何容易,阿多的呢喃也无法阻止。“阿多,阿多,阿多,”他总是自言自语,说个不休。

  “欧莎,”布兰道,“我看见临冬城在燃烧。”瑞肯轻柔的呼吸从左边传来。

  “那只是梦,”欧莎说。

  “是狼梦,”布兰道,“我记得那味道。血与火,非比寻常的气息。”

  “谁的血?”

  “马血,狗血,人血,大家的血。我们得去看看。”

  “我可只有这身瘦皮囊,”欧莎道,“若给那乌贼亲王捉住,非被剥皮不可。”

  梅拉在黑暗中牵起布兰的手,捏捏他的指头。“你害怕,我去。”

  布兰听见手指在皮革中摸索的响动,接着是铁石相击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火花进出来,被欧莎轻轻地攥住、呵扩。一道长白的焰火向上舒展,犹如踮起脚尖的少女。欧莎的脸在火旁浮现,她点燃一根火把。布兰眯眼看去,沥青开始燃烧,给整个世界带来橙色的光芒。瑞肯也醒了,打着呵欠,坐起身子。

  影随光动,刹时似乎所有的死人都苏醒过来。莱安娜和布兰登,他俩的父亲瑞卡德·史塔克公爵,瑞卡德的父亲艾德勒公爵,威廉公爵和他的兄弟“躁动的”阿托斯,多诺公爵、伯隆公爵和罗德威公爵,独眼的琼尼尔公爵,巴斯公爵、布兰登公爵和曾与龙骑士决斗的克雷根公爵。他们坐在石椅上,脚边是石制冰原狼。这是尸骨已寒后的安息殿堂,这是属于死者的黑暗大厅,这是仇视生人的恐怖之地。

  他们所躲藏的墓穴张开空虚大口,等待着艾德·史塔克公爵,在父亲庄严的花岗石像下,六个亡命者聚在一起,靠微薄的面包、淡水和干肉维生。“不多了,”欧莎眨眼瞧着存粮,低语道,

  “算啦,我反正都得潜回去偷吃的,否则咱们该拿阿多当点心了。”

  “阿多,”阿多朝她露齿而笑。

  “上面到底白天还是晚上?”欧莎问,“我已经失去了感觉。”

  “是白天,”布兰告诉她,“但烟雾层层,和黑夜没两样。”

  “您确定,大人?”

  残破的身躯不曾移动,但他看到了一切,两个世界在眼中浮现:一边是手执火把站立的欧莎,以及梅拉、玖健和阿多,在他们身后,两排耸立的花岗岩柱和高大的领主石像朝黑暗中延伸……另一边是临冬城,滚滚浓烟下的灰堡,橡木与钢铁的雄伟大门烧焦坍塌,吊桥锁链断裂、木板散落。护城河里满满的浮尸,成了乌鸦的岛出与。

  “确定。”他宣布。

  欧莎考虑了一会儿。“那就冒险上去瞧瞧吧,但你们一定要跟紧。梅拉,把布兰的篮子拿来。”

  “我们回家家?”瑞肯兴奋地问。“我好想骑小马,好想吃苹果蛋糕、黄油和蜂蜜。我想毛毛。我们去找毛毛狗吧!”

  “好的,”布兰允诺,“但你得乖一点,别乱说话。”

  梅拉把柳条篮绑在阿多背上,抱布兰进去,将他无用的双腿放进洞。此刻,他肚里七上八下,虽然明知地面有什么等着他,却不能稍减恐惧。出发前,布兰望了父亲最后一眼,只觉艾德公爵的眼中饱含悲伤,好似在恳求他们别走。我们必须去,他心想,再不能拖延。

  欧莎一手拿橡木长矛,一手举火把,背上挂一把无鞘的剑——那是密肯最后的作品之一,原本放在艾德公爵墓前,用来确保灵魂安息的。铁匠死后,敌人占领了军械库,兵器被统统没收,如今只得事急从权。梅拉拿了瑞卡德公爵的剑,不停抱怨它过于沉重。布兰登则取走同名叔叔的武器,那个他从未谋面的大叔。宝剑在手的感觉很美妙,但他知道派不上用场。

  对我来说,剑只是玩具,布兰心想。

  他们的脚步声在长长的墓窖中回荡。身后的阴影很快吞没了父亲,身前的阴影则急促后退,现出更多雕像——这些不是服膺国家的地方领主,而是酷寒北境的古老君王,石冠戴在他们额上。

  “降服王”托伦·史塔克,“春王”艾德温;“饿狼”席恩·史塔克,“焚船者”布兰登和“造船者”布兰登,乔拉和杰诺斯,“恶人”布兰登,“月王”沃顿,“新郎”艾里昂,艾隆,“甜蜜的”班扬和“苦涩的”班扬,“雪胡王”艾德瑞克。这些面容坚毅刚强,不管曾犯下滔天罪恶,还是一生向善,他们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史塔克。布兰知道每个人的故事。他向来不怕墓窖的气氛,因为这是他家园的一部分,他本人的一部分。他一直都知道,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和他们安息在一起。

  如今,他彷徨。如果我上去,还能下来吗?如果我死了,又该葬于何方?

  “等等,”他们抵达通往地表的螺旋楼梯前——它的另一端直向地底,更为古老的君王就坐在那里的黑暗王座上——欧莎说,并将火把递给梅拉。“我去探路,”她的脚步渐行逐远,终至完全消失。“阿多,”阿多紧张地说。

  布兰上百次告诉自己有多讨厌藏在这黑暗的地方,有多希望重见阳光,骑乘小舞穿越风雨。但当出墓时刻近在眼前,他却害怕起来。身处暗处的安全感令他眷恋,倘若伸手不见五指,敌人又如何能找上门来?石头君主也给他勇气。虽然看不见,但他们一直都在。

  他们等了许久,方有声响再度传来。布兰已开始担心欧莎遇到不测。弟弟也不安地动来动去。“我要回家家!”他大声说。阿多把头晃个不停,说:“阿多。”脚步声逐渐增大,又过了一会儿,欧莎终于在光圈内出现。她一脸严肃,“有东西把门堵住了。我推不开。”

  “让阿多上,他什么都推得动,”布兰道。

  欧莎审视了魁梧的马童一番。“或许吧,来。”

  楼梯狭窄,只能单列行走。欧莎带头,阿多随后,他背上的布兰连忙低头以防脑袋撞上天顶。梅拉执火把紧跟,玖健断后,牵着瑞肯。他们顺应石阶,一圈一圈地爬,不断向上。布兰似乎闻到烟味,但宽慰自己那只是火把在燃烧。

  墓窖出口的大门乃是铁树制成,老旧而厚重,朝内倾斜,一次只容一人靠近。欧莎推了好几次,纹丝不动。“让阿多试试。”

  他们先把布兰抱出来,以免受到波及。梅拉陪他坐在石阶上,一只手保护性地环住他的肩膀。欧莎和阿多换了位。“把门打开,阿多,”布兰说。

  高大的马童把两只手掌平放门上,使劲一推,咕哝几声。“阿多?”他一拳砸向木门,门只抖了抖。“阿多。”

  “用背顶,”布兰催促,“还有腿。”

  于是阿多转过身来,将背贴上大门,开始顶撞。一次,又一次。“阿多!”他将两腿在阶梯上高低错开,弯下腰来,顺着倾斜的门,竭力上顶。木头嘎吱呻吟。“阿多!”他将一只脚再下降一阶,两腿分得更开,紧着身子,直往上突。他面红耳赤,随着力道加强,脖子青筋暴出。“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上方传来一声沉闷的轰隆,大门突然向外凹去,一束天光照在布兰脸上,令他无法视物。随着又一阵推挤,石头翻滚,通道完全敞开。欧莎二话不说,端起长矛朝外一戳,接着便冲出去,瑞肯钻过梅拉大腿也跟着跑。阿多用力把门完全拉开,之后才走上地面。黎德姐弟则留下来抱布兰走完最后几步阶梯。

  天空灰白,浓烟滚滚。他们站在首堡——或者说首堡残骸——的阴影下。这座建筑半边全坍。院子里随处可见散落的石像鬼。它们和我从同一个地方摔下来,布兰触目惊心地想。雕像们碎得好彻底,他不禁怀疑自己为何能苟活。旁边,有群乌鸦在啄一具被乱石压住的尸体,他面目朝下,布兰认不出是谁。

  首堡已有数百年不曾使用,如今成为一具空壳。楼层焚毁,木梁燃尽,墙壁塌陷,可以直接看进房间,甚至看到厕所。在它后面,残塔依旧耸立,它早被烧过,现下竟成为惟一维持原状的部分。漫天烟雾呛得玖健·黎德咳嗽不止。“带我回家!”瑞肯要求,“我要回家家!”阿多边跺脚边转圈。“阿多,”他低声呜咽。他们挤在断垣残壁间,周围是无尽的死亡。

  “我们弄出的声音只怕能吵醒睡龙,”欧莎说,“却没有人来。看来城堡真的焚烧毁灭,和布兰的梦一样。我们最好——”身后传来响动,她嘎然住嘴,立刻旋身,长矛在手。

  两个消瘦的黑影从残塔后浮现,缓缓跑过瓦砾堆。瑞肯开心地叫道:“毛毛!”,黑冰原狼报之以热情的冲撞。夏天走得较慢,他用脑袋挤挤布兰的胳膊,舔舔主人的脸。

  “我们得离开这里,”玖健道,“遍地死尸,很快会引来狼群,以及更危险的东西。”

  “没错,得赶快上路,”欧莎同意,“但我们需要食物,城里应该留下不少。大家别分开。梅拉,你端好盾牌断后。”

  早晨剩下的时间里,他们绕着城堡仔细转了一圈。雄伟的大理石城墙仍旧健在,虽多处焦黑,但并未垮塌。墙内成了死亡和毁灭的展台。厅门化为焦炭,房椽消失无影,天花板压坠在地。玻璃花园的绿黄窗格全部粉碎,其中的树木、瓜果和鲜花要么断裂夭折,要么无遮无盖。茅草和木料盖的马厩荡然无存,故地只余灰烬、碎屑和马尸。布兰想起小舞,忍不住落泪。藏书塔下出现一个蒸汽腾腾的浅池,热水正从塔中裂口喷涌而出。连接钟楼和鸦巢的桥梁垮进下方庭院,钟楼旁鲁温师傅居住的塔楼也不见了。他们看见主堡下方的地窖窄窗内闪烁着阴暗的红光,某座库房的火势也未平息。

  在惨不忍睹的烟火废墟中,欧莎轻声叫唤,却始终无人应答。有只狗偎在一具尸体旁,不停地拱,但闻到冰原狼的气味拔腿就跑;其余的狗全死在狗舍里。学士的渡鸦正在尸体上大快朵颐,它们残塔上的近亲也应邀来参加宴会。布兰依稀认出麻脸提姆,他给人当面砍下一斧。圣堂的残壳外,坐着一具烧焦的尸体,它举起双手,握成两个焦黑的硬拳头,好似在殴打靠近的敌人。

  “诸神慈悲,”欧莎愤怒地低语,“让异鬼抓去犯罪的人!”

  “席恩,”布兰抑郁地说。

  “不对,你看。”她用长矛指指院子对面。“那是他手下的铁民。这儿也有。还有那边,那是葛雷乔伊的战马,看见吗?那匹浑身是箭的黑马。”她皱紧眉头,在死者之间穿梭。“黑罗伦在这里。”他被乱刀砍死,胡须染成红褐色。“临死还捎带几个,了不起。”欧莎用脚翻过旁边一具尸体,“上面有徽章:小人儿一个,全身血红。”

  “是恐怖堡的剥皮人,”布兰说。

  夏天狂吼一声,飞奔而去。

  “神木林!”梅拉一手执盾,一手拿蛙矛,追赶冰原狼。余人随即跟上,穿过烟尘和落石。林中空气清新,虽然边沿有几棵松木被烧,但深处的润土和绿枝战胜了火焰。“这片树林有力量,”玖健道,似乎窥见了布兰的想法,“不逊烈火的力量。”

  黑水池边,心树之下,鲁温师傅匍匐在泥地中。满地湿叶上,有一股弯曲的血迹,标示出爬行的轨道。夏天正在他身边,布兰乍一眼以为他死了,但梅拉伸手摸他脖子时,师傅却发出呻吟。“阿多?”阿多难过地说,“阿多?”

  他们小心翼翼地抱起鲁温学士,让他靠坐在树旁。他一直灰眼灰发,袍子也是灰的,但如今鲜血浸染,通通成了暗红。“布兰,”师傅看见高踞在阿多背上的他,轻声唤道。“瑞肯,”他笑了,“诸神慈悲,我就知道……”

  “知道?”布兰疑惑地说。

  “那双腿,我认得出……衣服虽然吻合,但腿上的肌肉……可怜的孩子……”他边咳边吐血。“你们消失在……森林……这……怎么办到?”

  “我们根本没离开,”布兰说,“嗯,我们只走到林地边缘,便折回来。我派冰原狼去制造痕迹,然后大家躲进父亲的坟墓。”

  “原来是墓窖。”鲁温哈哈大笑,唇边冒出一连串带血的泡沫。师傅想动,却发出一阵尖锐而痛苦的喘息。

  泪水盈满了布兰眼眶。每当有人受伤,人们总来找老学士,可当师傅受伤时,又该去找谁呢?

  “我们帮你做担架。”欧莎说。

  “不用,”鲁温道,“我快死了,女人。”

  “你不能死,”瑞肯恼火地说。“不,你不能死。”他身边的毛毛狗露出牙齿,跟着咆哮。

  师傅朝他会心地微笑,“别吵啦,孩子,我活得比你长多了,也该……甘心地死去……”

  “阿多,蹲下,”布兰说。于是阿多跪在学士身边。

  “听着,”鲁温对欧莎说,“两个王子……是罗柏的继承人。不能……不能走在一起……你听见吗?”

  女野人靠住长矛,“是,分开比较安全。但要带他们去哪儿?依我看,或许去赛文家的……”

  鲁温师傅努力摇头,牵起剧烈疼痛。“赛文家那孩子死了。罗德利克爵士,兰巴德·陶哈,霍伍德伯爵夫人……他们统统被杀。深林堡沦陷,卡林湾被夺,很快连托伦方城也保不住。磐石海岸有铁民。而东边……东边是波顿的私生子。”

  “那我们该去哪儿?”欧莎问。

  “去白港……去找安柏家……我不知道……四处都在打仗……人人攻击友邻……而凛冬将至……好蠢啊,麻木,疯狂,愚蠢……”鲁温师傅伸手抓住布兰前臂,指尖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力量。“从今往后,你必须坚强……坚强!”

  “我会的,”布兰说,几乎吐不出字句。罗德利克爵士被杀,鲁温师傅垂死,每个人,每个人都……

  “好样的,”师傅道,“好孩子。你果然是……你父亲的孩子,布兰。现在快走吧。”欧莎举头凝视鱼梁木,望向雕刻在苍白树干上的红脸。“你留下来陪伴诸神?”

  “我求你……”师傅在竭力忍耐,“一口……一点水喝,然后……帮忙……如果你愿意……”

  “唉,”她转向梅拉,”把孩子们带走。”

  玖健和梅拉牵走瑞肯。阿多随后。他们穿过树林,低枝抽打布兰的脸庞,树叶则抹去他层层泪花。不一会儿,欧莎回到院子与他们会合,再没提起鲁温师傅。“阿多跟布兰一起,当他的双腿。”女野人明快地说,“我来保护瑞肯。”

  “我们和布兰同行,”玖健·黎德道。

  “啊,我想也是。”欧莎说。“我走东门,顺着国王大道走一段。”

  “我们走猎人门,”梅拉道。

  “阿多,”阿多说。

  大家去了厨房一趟。欧莎找到好几条虽然烤焦但勉强可食用的面包,甚至还有一只冷掉的烤鸭,她把它分成两半。梅拉掘出一坛蜂蜜和一大袋苹果。准备完毕后,他们互道珍重。瑞肯哭了,抱住阿多的腿不放手,直到欧莎用矛柄轻轻拍他,这才快步跟上。毛毛狗跟着弟弟。布兰目送他们远去,直到冰原狼的尾巴消失在残塔之后。猎人门的铁闸被高热扭折变形,只能升起一尺,他们不得不一个接一个地从尖刺下挤过去。

  “我们去找你父亲大人吗?”穿过城墙之间的吊桥时,布兰问,“去灰水望?”

  梅拉看着弟弟,寻求答案。“我们去北方,”玖健宣布。

  进入狼林之前,布兰在篮子上回头,朝这座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城堡瞥了最后一眼。缕缕清烟继续爬上灰色长空,和清冷的秋日午后临冬城炊烟缭绕的情景并无二致。外墙箭孔有的被熏黑,不少城垛开裂塌落,但从远观之,城堡依旧是那般模样。高墙之后,堡垒和塔楼傲然耸立,一如千百年的沧桑岁月,劫掠和焚烧无法侵袭。好坚强的石头,布兰告诉自己,树木的根扎进地底,那里有冬境之王的宝座,是他们给了它力量。只要他们存在,临冬城便会不朽。它没有死,只是残破,和我一样,他想,我也没有死。


  (卷二 完结)

《冰与火之歌·卷二 列王的纷争》 作者:乔治·R·R·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