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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_卷四 群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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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上 序章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乳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脚下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他会高高骑在马上,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干杯中残渣。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漂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清洁,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让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他执掌铁面具,正是这个葛曼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真算得上是天籁之音。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黑铁换黄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若不加入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歇业。尽管这座高大的木房子向南歪斜,犹如醉酒的学徒,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售卖葡萄酒、麦酒及烈性苹果酒给过河人、海员、铁匠和歌手,僧侣与王公,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
  “旧镇不是全世界。”莫兰德大声嚷嚷。他是骑士之子,此刻已酩酊大醉。得知父亲死在黑水河之后,他便夜夜买醉。唉,即使身处远离战火的旧镇,有重重高墙保护,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不过贝尼狄克博士坚称根本没有所谓的“五王之战”,因为蓝礼·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
  “我父亲常说,领主的城堡之外,那才是世界。”莫兰德续道,“在魁尔斯、亚夏或夷地,龙一定是最不起眼的东西。最近水手们的故事说……”
  “……水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阿曼打断他,“水手,亲爱的莫兰德,我敢打赌,你随时去码头边,都可以找到那种人,要么自称跟美人鱼睡过觉,要么吹嘘在鱼肚子里呆过一年。”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子里去过。个别水手的故事,没错,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操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不是同一个故事,”阿曼坚持,“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只有细节不同。”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故事里面都有龙,还有一位年轻美丽的女王。”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只逮个正着,干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身边一尺远处。“把蠕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待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第一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结果教他明白了维林这“酸醋”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老人素来言行温和,但事实证明,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
  “最后一只苹果,”拉蕾萨承诺,“然后我就告诉你们,我对这些龙的看法。”
  “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莫兰德咕哝。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便跳起来将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苹果刚要下坠,箭离弦而出。
  “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鲁尼说。
  话音未落,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
  “看到没?”鲁尼说。
  “你拿大满贯那天,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将长弓轻巧地塞入皮套之中。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佩特碰过这把弓,但拉不动。“斯芬克斯”看起来弱不禁风,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一边伸手去取酒杯。“龙有三个头。”他拖着柔和的多恩腔调宣布。
  “这是个谜题吗?”鲁尼想知道,“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出谜题者。”
  “这不是谜题。”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笔酒樽”闻名天下的烈性苹果酒,他却喜欢来自他母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旧镇,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
  “懒人”里奥给拉蕾萨取了“斯芬克斯”的绰号。传说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人面,狮身,鹰翼。拉蕾萨正是如此:他父亲是多恩人,母亲却为黑皮肤的盛夏群岛人,他自己的皮肤如柚木般黝黑,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色。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画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高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干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色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裤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身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条纹的绸缎衣服,黑丝披肩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衣襟前染满酒渍,由颜色判断,是深红色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操你奶奶的。滚一边去。这里不欢迎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禁足,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莫拉斯却说有五十万年。总而言之,三天算什么?”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我在‘多变轮盘’那里牌运不佳,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酱乳猪,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总得吃饭哪。对啦,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
  “羊肉,”莫兰德咕哝。听起来他不太满意。“我们分食一块煮羊肉。”
  “那肯定管饱。”里奥转向拉蕾萨。“怎么着?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斯芬克斯。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
  拉蕾萨回以微笑。“我只请朋友喝酒。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我说过,我母亲是生意人。”
  里奥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你母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哼,反正只要两腿间有个洞,多恩人就会上。噢,别生气啊,你的皮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但至少会洗澡,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他朝佩特挥挥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佩特心想。猪倌“雀斑”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他总能战胜欺压他的恶人,包括肥胖的领主、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他虽愚笨,却往往由拙生巧,每个故事的结尾,“雀斑”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高背椅,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床共枕。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在真实世界里,猪倌不可能有好日子过。有时佩特会想,母亲一定是恨他,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拉蕾萨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吗?”里奥说,“我喉咙这么干,怎样道歉呢……”
  “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萨告诉他,“也让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耻。”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内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水,太阳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犬,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还在码头边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赤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身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黄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懒人”里奥—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尤其适合这一表情。“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声称,“他跟莫兰德一样,没有龙的证据,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错了,”里奥说,“有一支玻璃蜡烛在‘魔法师’的房间里燃起来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阿曼叹口气,摇摇头。莫兰德开怀大笑。“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鲁尼显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相传是千年之前,当末日浩劫尚未降临时,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共有四支,一绿三黑,全都长而扭曲。
  “什么是玻璃蜡烛?”鲁尼问。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没有火炬,没有油灯,没有香烛……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一夜,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有些笨蛋会真的去尝试,修行所谓‘高级神秘术’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结果只是割破手指—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血淋淋的,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聪明人会直接睡觉,或整晚祈祷,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
  “对。”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
  “这是个教训,”阿曼说,“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射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身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项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外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吟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衣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犬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阴影蠢蠢欲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纪元。”他伸个懒腰,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液的特性,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我比较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择,我宁愿喝尿。”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走吧,鲁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过皮套。“我也该睡了。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
  “全都要走?”里奥耸耸肩,“好吧,至少这里还有萝希。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让她成为女人。”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
  “对,”莫兰德说,“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阳一出,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他上厕所时一定得要你帮忙。”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但认人就没那么高明了。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我还不想走,”他告诉朋友们,“再待一会儿。”天没亮,还有点时间。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假如他来的话,佩特不想错过。
  “随你吧。”阿曼说。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随其他人过桥。莫兰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才不至于跌倒。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可惜他们不是乌鸦,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迷宫,布满纵横交错、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离,却得绕上几大圈。“小心,”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河上的迷雾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湿气重,鹅卵石会滑。”
  他们走后,“懒人”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带着银币溜之大吉,丢下我跟猪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懒腰,打个哈欠。“啊,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
  “在睡觉。”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不挂。”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身,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主人,“旧镇老翁”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学城守护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时之气吧,佩特告诉自己,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识到,天亮了,炼金术士却没有来。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把东西放回去,不让人知道,我还算是小偷吗?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烈性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以稳住身体。“离萝希远点,”他以此道别,“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里奥·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我不跟猪倌决斗。走开。”
  佩特转身穿过露台,脚步踏在历经风雨的旧木桥上。等他过了桥,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红。世界很辽阔,他告诉自己,买下那头驴,我依旧可以在七大王国的大路小道上漫游,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们除去虱子。我也可以签约受雇到船上划桨,经由玉门航行至魁尔斯,亲眼见识耸人听闻的龙。我不要回去照顾老沃格雷夫和那些乌鸦。
  然而他的脚步还是转回学城。
  第一道阳光穿透东方的云层,水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响彻港湾,稍后,领主圣堂也加入进来,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蜜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最后是繁星圣堂—在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各处钟声彼此交融,共同组成宏伟浩荡的乐章。唉,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
  钟鸣之下还有吟唱。每当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现时,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阳。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他们请求拉赫洛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对他而言足矣,不过,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假如他赢得铁王座,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大。泰温·兰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将拜拉席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枪挑着,挂到君临的城门上。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旧镇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宫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夹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两岸。下游,繁星圣堂的黑色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主教们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
  远处,蜜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入低语湾,参天塔就位于河口处,其顶端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高塔顶端,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欢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裤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我还是别打扰你们这次聚会了。”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保险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干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头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身携带,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缝制的内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缝满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交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硬币出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黄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交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交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他是个普通人,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轻的面孔,但平凡无奇,丰满的脸颊,隐约的胡碴,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长着鹰钩鼻,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佩特不认识这面孔。“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
  “你是谁?”
  “无名之辈。谁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无话可讲。他掏出钥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觉得头昏眼花,轻飘飘的。萝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交。”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夜里潮湿,鹅卵石又湿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话,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怎么回事?”双腿仿佛化成了水,“我不明白。”
  “也永远不会明白。”某人悲哀地说。
  鹅卵石地蓦然迎面扑来。佩特想呼救,却喊不出声。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章 先知

  他们带来国王去世的消息时,“湿发”伊伦正在大威克岛上淹人。
  那是个阴冷的早晨,大海和天空一般灰黑。前三人无畏地向淹神献出了生命,但第四个的信仰不太坚定,他的肺急盼着空气,身体便随之挣扎。伊伦站在齐腰深的水里,紧紧箍住裸体男孩的肩头,任凭男孩竭力呼吸,头却被他一次又一次按回水中。“勇敢起来,”他说,“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张开嘴巴,畅饮神灵的祝福。让海水充盈你的肺,逝者不死,必将再起。不要抗拒了。”
  然而不知这孩子是埋在波涛下听不见声音,还是已经彻底抛弃了信仰,他狂乱地又踢又打,伊伦只好叫来帮手。四个淹人涉水过来扣住这可怜虫,把他牢牢摁进水里。“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牧师用大海般深沉的声音祷告道,“让您的仆人埃蒙德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
  一切都结束了。男孩嘴里再没有气泡冒出,他的四肢也不再摆动。埃蒙德头朝下漂浮在浅海中,苍白、冰冷而沉静。
  湿发这才发现那三个骑马的人来到了鹅卵石滩上,和他手下的淹人在一起。伊伦认得斯帕,这脸庞消瘦的老头子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而他那颤巍巍的声音是大威克岛这一带的法律,他儿子斯塔法伦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身披暗红色毛皮斗篷的少年,少年肩上华丽的别针是古柏勒家的黑金号角。他是葛欧得的儿子之一,牧师一瞥之下便认定。古柏勒的妻子很晚才给他三个高大儿子,之前已生出了一打女儿。人们都说这三个儿子的长相无法区分,湿发伊伦也不想去分辨。不管葛雷顿、葛蒙德还是葛蓝,牧师都没空搭理。
  他粗鲁地咆哮喝令,淹人们便抓起男孩尸体的四肢,将其抬出水面。牧师紧跟在后,赤身裸体,只有一条海豹皮包裹私处,待爬上岸来,已然浑身湿漉,不禁有些起鸡皮疙瘩。他大步踏过湿冷的沙滩和海水磨光的鹅卵石,淹人们递来一件粗重长袍,袍子被染成灰蓝绿三色,正是大海的颜色、淹神的颜色。伊伦系好袍子,甩开长发,乌黑的长发不住滴水—自从大海将他送回来之后他就没再剪过。发丝在肩膀披散,犹如一件粗糙的绳索斗篷,直垂到腰际。伊伦的头发和未经修理的纠结胡须上都编织着海草。
  淹人们围着死人,开始祷告。诺京用手,鲁斯用跨骑在上面的身体,拼命挤压男孩的胸膛,接着伊伦上前,淹人们退开。牧师用手指掰开男孩冰凉的嘴唇,赐予埃蒙德生命之吻,一吻又一吻,直到海水从他口中涌出。男孩开始咳嗽、呕吐,他的眼睛茫然无措,充满恐惧。
  又一个重生之人,这是淹神宠爱的明证。每位牧师都有过失败,即使是“三淹人”塔勒,神圣得足以为国王加冕的人也不例外。可他—伊伦·葛雷乔伊从不失手。他是湿发,他游历过神灵的流水宫殿,并将那里的光辉传诵给世人,“起来,”他对吐着积水的男孩大喊,一边挥打对方裸露的背脊,“你被淹过,又回到了我们中间。逝者不死。”
  “必将再起。”男孩剧烈地咳嗽,喷出更多海水。“再起。”他挤出的每个字眼中都蕴涵着苦痛,可这是世界的法则:人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再起,”埃蒙德踉跄着站起来,“其势,更烈。”
  “从今往后,你属于神灵。”伊伦告诉他。其他淹人聚过来,每人给了他一拳一吻作为加入的赠礼。有人替他穿上那灰蓝绿三色的杂色粗袍,还有人递给他一根浮木棍棒。“从今往后,你属于大海,大海将保护你劈波斩浪,无畏仇寇,”伊伦道,“我们祈祷你凶猛地挥舞手中的棍棒,勇敢地面对神灵的夙敌。”
  直到这时,牧师才望向那三个骑手,他们正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是来受淹的吗,大人们?”
  斯帕咳嗽几声。“我孩提时代就受过了,”他说,“我儿子在命名日时也受过。”
  伊伦嗤之以鼻。没错,斯塔法伦·斯帕刚出生就被献给了淹神,可他明白个中机窍,婴儿不过是快速地在装海水的木盆里浸了一浸,也许连头都没湿。难怪铁民会被人打败征服,当初他们可是统治着浪涛声至的所有土地啊。“那并非真正的受淹,”他告诉头领,“逝者才能再起。好吧,不是来证明信仰,你想干什么呢?”
  “葛欧得大人的儿子有话对你说。”斯帕指指红袍少年。
  这男孩看来不会超过十六岁。“啊,你是谁?”伊伦盘问。
  “葛蒙德。葛蒙德·古柏勒,愿能取悦大人。”
  “我们应当取悦淹神。你受过淹吗,葛蒙德·古柏勒?”
  “我在命名日受过,湿发大人。我父亲特意差我来找您,他急着见您。”
  “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葛欧得头领只管前来便是。”伊伦从鲁斯手中接过一个皮袋,袋子里装满新鲜海水。牧师拔出塞子,灌下一大口。
  “我是来带你去城堡的。”年轻的葛蒙德骑在马背上坚持。
  他害怕下马,唯恐弄湿靴子。“我要在这里履行圣职。”伊伦·葛雷乔伊是个先知,他无法忍受穷乡辟野的小领主像使唤奴工一般支使他。
  “葛欧得那儿来了只鸟。”斯帕说。
  “学士的鸟,从派克过来。”葛蒙德确认。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乌鸦飞越海盐与坚石而来。如果消息和我相关,现在就说。”
  “只能跟你一个人讲,湿发,”斯帕道,“不能当着外人说。”
  “这些‘外人’都是我的淹人兄弟,神的仆人,与我无异。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秘密,正如我在我们的神灵面前,在神圣的大海面前没有秘密一样。”
  骑手们交换着眼色。“说吧。”斯帕催促,于是红袍少年鼓起勇气。“国王死了。”他语调平板,只有四个字,然而刹那间仿佛连大海都战栗起来。
  维斯特洛有四位国王,但伊伦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统治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国王死了。这怎么可能?上个月轮时伊伦还见过长兄,当时他满载着掠夺磐石海岸的战利品返回到铁群岛。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巴隆的灰发已然半白,俯身时肩膀的咯吱声也比以前响多了,但国王决没有一丝一毫的病态。
  伊伦·葛雷乔伊的生命搭建在两根巨柱之上,而今短短四个字就踢倒了一根。我只剩下淹神,愿他能让我像大海一般坚韧和顽强。“我兄长是怎么过世的?”
  “陛下在派克岛过桥时摔了下去,撞在岩石上。”
  葛雷乔伊家的堡垒建造于断裂角砷,堡垒和塔楼都修在从海中伸出的巨岩上,是桥梁把派克城各部分连接起来,有岩石雕刻的封闭拱桥,也有长而摇晃的木绳索桥……“这么说来,时值狂风大作?”伊伦质问。
  “嗯,”少年答道,“没错。”
  “风暴之神卷走了他。”牧师宣布。千万年来,大海和天空进行着永不停歇的战争。大海孕育了铁种,并用鱼类支撑着他们度过严冬,而风暴带来的只有痛苦与悲哀。“我的长兄巴隆国王陛下让我们重新强大,从而引来了风暴之神的愤怒。如今,他正在淹神的流水宫殿中欢宴,美人鱼会满足他所有的需求,而我们将留在这干燥凄寒之地,去继续他伟大的事业。”他塞好塞子。“我会跟你父亲大人谈谈,从这里到战锤角有多远?”
  “六里格。你可以坐我后面。”
  “一人骑比两个人快得多。把马给我,淹神会祝福你。”
  “骑我的马,湿发。”斯塔法伦·斯帕主动提出。
  “不。他的马更好。给我,孩子。”
  少年犹豫半晌,终于还是下马把缰绳递给先知。伊伦将黝黑的赤脚踩进马镫,翻上马背。他不喜欢马—这是青绿之地的生物,会让人变得软弱—不过情况紧急,他必须赶路。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时不我待,大风暴正在酝酿,他可以从浪涛声中听出来,而风暴所至除了邪恶别无他物。“去梅林大人的塔堡下的卵石镇等我。”他告诉手下的淹人们,同时掉转马头。
  道路崎岖,越过山丘、树林和隘口,紧随一条常在马蹄下消失无踪的狭窄小道,延伸,延伸。大威克岛是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它太庞大,以至于岛上很多领主的堡垒竟然见不到神圣的大海。
  葛欧得·古柏勒正是其中之一。他的居城位于坚石山,那是全岛离淹神的国度最遥远的地方。葛欧得的臣民在矿山中劳作,地表之下黑暗的石洞里,很多人由生到死从没目睹过辽阔的海水。难怪他们生活潦倒,性情乖张。
  伊伦边骑边想,思绪飘到兄弟们身上。
  科伦·葛雷乔伊,铁群岛大王,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哈龙、昆顿和唐纳尔为科伦大王的原配妻所生,她是斯通垂家的女人;巴隆、攸伦、维克塔利昂、乌尔刚和伊伦是二房太太所生,她来自于盐崖岛上的桑德利家族;科伦的三房是他从青绿之地上掠来的姑娘,她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痴呆儿罗宾,这是理应被遗忘的兄弟。牧师对昆顿和唐纳尔没印象,他们在襁褓中就死掉了;对哈龙的记忆也很模糊,只记得他灰灰的脸,成天静坐在无窗的房间里喃喃自语,随着灰鳞病一天天扩展到舌头与嘴唇,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不,总有一天我们弟兄将会团聚,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大啖鲜鱼,我们四个加上乌尔。
  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但只有四个成为男子汉。这是这个寒冷世界的法则,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伊伦是四只海怪中最小也最不起眼的一只,巴隆则是最大和最威猛的一只,这个凶猛无畏的人,他生存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恢复铁种们古老的荣耀。十岁时,他爬上菲林特悬崖,进入盲眼领主的鬼塔;十三岁时,他操纵长船和表演手指舞的技巧已能企及岛上一流好手;十五岁时,他随“裂颚”达格摩去石阶列岛,参加夏季的掠夺行动。在那里,他首开杀戒,并带回了头两个盐妾;十七岁时,巴隆拥有了自己的长船。他具备长兄应该具备的一切风范,虽然他对伊伦只有责骂。我是个软弱的人,浑身罪孽,我活该受轻蔑。但宁可被勇敢的巴隆责骂也比做“鸦眼”攸伦的走狗要强。虽说岁月和悲伤折磨着巴隆,却也使他比任何人都更加坚定。他生为领主之子,死时王冠加冕,他被嫉妒的神灵所谋杀,伊伦心想,现在风暴来了,这是一场群岛从没见识过的大风暴。
  骑到深夜,牧师方才在新月下窥见战锤角尖利的铁城垛。葛欧得的城堡笨拙结实,筑城巨石采自于城后绝壁,城墙下,无数洞穴和上古坑矿犹如一张张无牙的黑嘴巴。战锤角的铁门入夜时分便已关闭上锁。伊伦拣起石头击门,直到铿锵声吵醒守卫。
  前来迎接的小子长得很像葛蒙德,那个被他夺了马匹的少年。“你是谁?”伊伦问。
  “葛蓝。我父亲在等您。”
  大厅阴冷透风,处处暗影。葛欧得的一个女儿递给他一角杯啤酒,另一个负责翻搅炉火,火堆带来的烟雾比暖气还多。葛欧得·古柏勒自己正和一位身穿精致灰袍的细瘦男子低语,那男子颈上戴着由各种金属制成的锁链,表明是来自学城的学士。
  “葛蒙德呢?”葛欧得劈面问道。
  “他走路。把女人赶走,大人,还有学士。”他不喜欢学士。他们的乌鸦是风暴之神的宠物,自乌尔的事件后,他也不再信任他们的治疗。真正的男人决不应选择被奴役的命运,决不会在咽喉上锻造一条奴隶的项圈。
  “洁西拉,洁温,离开这里,”古柏勒简短地说,“你也一样,葛蓝。莫伦莫学士留下。”
  “他必须离开。”伊伦坚持。
  “这是我的厅堂,湿发,你不要喧宾夺主。学士留下。”
  他离大海太远了,伊伦告诉自己。“那我走。”他对古柏勒说,跟着便回头大步离去,黝黑赤脚上的茧疤摩擦着干燥的草席,发出沙沙的声响。整整半天的骑行看来是白费工夫,伊伦走到门边,学士突然清清嗓子,“攸伦·葛雷乔伊坐上了海石之位。”
  湿发猛然转身。厅内寒气陡增。鸦眼在半个世界之外。两年前巴隆放逐了他,并发下毒誓,如果他回来就要他的命。“说 。”他沙哑地道。
  “国王去世的第二天他便回到君王港,以巴隆二弟的身份索要巴隆的城堡和王冠,”葛欧得·古柏勒说,“现在他放出乌鸦,召唤所有的船长与每座岛屿的头领,前往派克城给他下跪,尊他为王。”
  “不。”湿发伊伦顾不上斟酌字句,“敬神的人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只在乎自己的荣耀。”
  “不久后,你也会应召前去派克,面见国王。”古柏勒说,“巴隆最近跟你谈过继承人的事情吗?”
  是的。他们在海中塔上谈过,就在那座窗外狂风呼号、脚下巨浪滔天的塔楼上。当伊伦把他仅存的儿子的情况原原本本地报告之后,巴隆绝望地摇摇头,“如同我惧怕的那样,狼仔让他变得脆弱不堪,”国王说,“我曾祈求神灵,让他们杀了他,好教他不挡阿莎的道。”在这点上,巴隆是无知的,他在女儿身上见到了自己当年的凶悍与狂野,便以为她能继承他的事业。但是他错了,伊伦试图说服他。“女人不能统治铁种,即便阿莎那样的女人也不行。”他反复劝告,可巴隆对不想听的事总是装聋作哑。
  牧师还不及答复葛欧得·古柏勒,学士又开了口。“海石之位属于席恩,如果王子真的死了,便应当传给阿莎。这是律法。”
  “青绿之地的律法,”伊伦轻蔑地说,“与我们有何相干?我们是天生的铁种,大海的儿子,淹神的选民。女人永不能统治我们,不敬神的人更不行。”
  “那维克塔利昂呢?”葛欧得·古柏勒问,“他掌管着铁岛舰队。维克塔利昂会提出要求吗,湿发?”
  “攸伦是兄长……”学士插进来。
  伊伦的一瞥让他住了口。铁群岛上,无论小渔村还是大城堡,湿发的一瞥足以让处女晕厥,教婴儿闭嘴,足以镇住这个戴铁索的奴隶。“攸伦是兄长,”牧师说,“但维克塔利昂更虔诚。”
  “他们之间会开战?”学士问。
  “铁民不许染上铁民的血。”
  “你想得很虔诚,湿发,”古柏勒道,“你哥哥跟你可不一样。他淹了沙汶·波特利,就因为他声称海石之位照权利应当属于席恩。”
  “如果他被淹了,那便没有流血。”伊伦说。
  学士和领主交换了个眼神。“我必须尽快给派克答复,”葛欧得·古柏勒道,“湿发,我想听听你的建议。怎么说,臣服还是反抗?”
  伊伦捻着胡子,陷入沉思。我见识过风暴,它的名字是鸦眼攸伦。“现在保持安静,什么都别答复,”他告诉领主,“我必须为此祷告。”
  “随你怎么祷告,”学士说,“都不能改变律法。席恩是法定继承人,阿莎紧随其后。”
  “安静!”伊伦怒吼道,“铁种们受够了你们这帮带项圈的学士唧唧喳喳地恭维青绿之地和青绿之地上的法律。是我们听取大海的呼唤的时候了,是我们听取神灵的指引的时候了。”他的话音回荡在烟雾缭绕的大厅中,其中的力量让葛欧得·古柏勒和他的学士都不敢作声。淹神和我同在,伊伦心想,他指引着我。
  古柏勒邀他在城中过夜,牧师拒绝了。他鲜少在城堡屋檐下就寝,更不会于远离大海的地方休息。“我去过世上最舒适的地方,那是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我们生来是为了受苦,受苦让我们坚强。我只要一匹能载我去卵石镇的好马。”
  古柏勒乐于献马,随便还把儿子葛雷顿派来为牧师引路,以便他尽快穿越山峦到达海边。出发时,离黎明至少还有一个钟头,不过他们的坐骑都是性情坚强、步履稳健的好马,所以尽管四周一片漆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伊伦阖上双眼,默默祈祷,不一会儿便在马鞍上打起盹儿来。
  那声音悄然而至,那生锈铁门链的尖叫。“乌尔。”随着低语,他猛然醒来,满怀恐惧。这里没有铁链,没有门,没有乌尔。飞斧切掉了乌尔半个手掌,当时他才十四岁,趁父兄们外出打仗,在家练习手指舞。科伦公爵的三房来自于红粉城的派柏家族,有硕大柔软的乳房和麋鹿般的棕色眼眸。她不用古道来治疗乌尔,舍弃了烈火和海水,召来青绿之地的学士,学士发誓说可以把切掉的手指缝上去。他那样做了,还用了膏药、药剂和芳草,可手掌仍在溃烂,乌尔高烧不止。等学士把乌尔的手锯掉时,一切都太迟了。
  科伦大王没能从航行中生还,慈悲的淹神让他在海上过世。回来的是巴隆大王,以及他的兄弟攸伦与维克塔利昂。巴隆听说了在乌尔身上发生的事后,立马以一把切肉刀斩下了学士的三根指头,然后命父亲的三房太太把它们缝回去。芳草和药剂把在乌尔身上刚发生的事又在学士身上重演了一遍,学士于迷乱中死去,之后那位三房太太在生产科伦大王的女儿时也因难产过世,母女双亡。暗自庆幸的是伊伦。作为乌尔最好的朋友和兄弟,他们一起练习手指舞。是他的斧头切掉了乌尔的手。
  回想乌尔死后的岁月,他仍旧感到羞愧。十六岁时他开始自称为男子汉,可事实上他常常醉得走不动。他唱歌、跳舞(当然不会是手指舞,永远不会!)、讲笑话、说相声、嘲弄别人;他玩笛子、变戏法、比赛骑马;他的酒量足以拼倒温奇和波特利全家,或者战胜哈尔洛家一半的人。淹神给了每人一份天赋,即使是他—没人比他伊伦·葛雷乔伊撒尿撒得远撒得长,每次宴会上他都证明了这点。有回他用自己新造的长船跟人赌一群山羊,他说光凭鸡巴就可以浇灭大厅的炉火。结果伊伦吃了一整年的羊,并将自己的船命名为“黄雨暴”,不过当巴隆知道弟弟打算在船首放上什么样的撞锤时,他威胁要把伊伦吊死在桅杆上。
  巴隆首度举起叛旗时,黄雨暴在—仙女岛一战中沉没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将维克塔利昂引入陷阱,摧毁了铁岛舰队,而她被一艘名为怒火号的巨型划桨战船撞成两半。但神灵没有抛弃他,把他送回岸边,让渔民活捉了他。他被铁链锁着送到兰尼斯港,战争剩下的日子都待在凯岩城的地牢里,证明了海怪撒的尿比狮子、野猪和小鸡都更远更长。
  那个人已经死了。伊伦被大海淹过又自大海中重生,他是神灵的先知,凡人吓唬不了他,正如邪恶不能击倒他……即使是回忆—灵魂的骨骼也不行。开门的声音……生锈铁门链的尖叫……攸伦回来了。没关系。他是牧师湿发,神的宠儿,什么都不怕。
  “会打仗吗?”太阳开始点亮群山,葛雷顿·古柏勒问他,“一场兄弟之战?”
  “只要这是淹神的意旨。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会毫不犹豫地开战。女人不可能击败他,即便阿莎也不行,她们的战场在产床。而席恩,即便他还活着,也没什么希望,他不过是个喜怒无常的孩子。在临冬城他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但也仅止于此,鸦眼决不等同于史塔克家的残废男孩。攸伦的船上涂满红漆,是为了掩盖更多的血。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一定要成为国王,否则风暴就会把我们全部消灭。
  太阳升起时,葛雷顿离开牧师,去向居住在深钻厅、鸦刺堡和尸骸湖等堡垒的亲戚报告巴隆去世的消息。伊伦一人继续前行,沿着石头小路上坡下谷,随着大海的临近,路面也愈加宽广清晰。每当遇见村落,他就停下布道,他也在小领主的院落里停留。“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的声音有大海的深沉,有巨浪的力量。“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欢宴。”他举起双手。“巴隆去世了!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新王将再起!”
  听他布道的人纷纷扔下锄头和犁耙,随他前进,涛声传来时,马后已有十几位徒步的男子,他们被神灵所感动,渴望立时受淹。
  卵石镇是数千渔民的家园,镇中有座方形塔堡,四角都有角楼,渔民们破败的房屋则胡乱地挤在塔堡周围。伊伦手下那四十个淹人正在镇内等他,灰色沙滩上是他们搭建的海豹皮帐篷和浮木陋屋。他们的手因盐水而粗糙,因结网而磨伤,因操桨下锄挥斧而生茧,但浮木棍棒在他们手中犹如精钢武器般无可阻挡,那是伟大的神灵在海底的兵工场为他们打造的神兵。
  淹人们在潮线边给牧师搭了一间小屋。他淹掉新的追随者后,欣慰地爬进去。神啊,他祈祷,用隆隆的浪涛,对我说话,指引我吧!告诉我该怎么做?头领和船长们正在等候您的意旨。谁将取代巴隆称王?请用海兽的语言对我歌唱,我会仔细聆听。告诉我!啊,波涛下的神王,谁有力量对抗派克岛的风暴?
  尽管战锤角之行让他十分疲倦,湿发伊伦在浮木小屋中仍无法入眠。他呆呆地望着黑色海草铺成的屋顶。翻卷的乌云遮盖了月亮和群星,海面上深沉的黑幕似乎也罩在他的灵魂上。巴隆宠爱阿莎,那孩子有他的影子,可女人决不能统治铁种。一定得是维克塔利昂。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维克塔利昂在其中最为强壮,好比公牛,勇敢无畏而忠于职守。麻烦就在于他的忠于职守。弟弟理应服从兄长,而维克塔利昂不是那种会破坏惯例的人。但他恨透了攸伦,自从那女人死了以后……
  门外,在淹人的鼾声和海风的恸哭之下,他能听见波涛的拍打,神灵的战锤在召唤他上战场。于是伊伦爬出小破屋,踏进冰冷的夜里。他赤身裸体地出来,苍白消瘦而高大,又赤身裸体地走进漆黑的大盐水中。海水有如玄冰刺骨,他却决不会在真神的爱抚下退缩。一阵海浪撞上胸膛,他摇摇晃晃,下一个浪头没过脑袋,令他尝到海盐的味道。神灵围绕着他,他耳边回荡着荣耀的歌谣。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我是其中最差劲的一个,像小姑娘般无能和软弱……不再是了。那个男人已经受淹,真神让我坚强。冰冷的盐水环住他,拥抱他,穿透他软弱的血肉,刺痛他的骨骼。骨骼,他心想,灵魂的骨骼。巴隆的骨骼,乌尔的骨骼。真相在于骨骼,血肉会腐烂,骨骼将永存。在娜伽的山丘上,灰海王大厅的骨骼……
  湿发伊伦挣扎着回到岸上,身影依然消瘦苍白,他颤抖不休,却比踱进大海时睿智多了。因为他在骨骼中找到了答案,未来的路清楚明白地摆在眼前。寒夜如此凄冷,当他大步迈回小屋时,全身都在冒气,然而他心中燃烧着熊熊火焰。这一次,他须臾便进入了梦乡,连铁门链的尖叫也没能吵醒他。
  醒来时,天已大亮,刮着风。伊伦在浮木篝火边享用了蛤肉海草汤。刚喝完,梅林就带着六七个守卫从塔堡上下来,他是专程来找伊伦的。“国王去世了。”湿发告诉他。
  “是啊。我那儿有鸟来过。现在又来了一只,”梅林秃了头,身材圆胖,他居然按照青绿之地的规矩给自己加上“伯爵”的头衔,穿起天鹅绒和毛皮的盛装。“一只召我去派克,另一只要我去十塔。你们这些海怪的手臂真是太多了,想把人撕开还是怎地?算了,你怎么说,牧师?我和我的长船该上哪儿去?”
  伊伦皱起眉头。“你说十塔?哪只海怪召你去那边?”十塔城是哈尔洛大人的家堡。
  “阿莎公主。她已带着她的船回来,‘读书人’放出乌鸦,召唤她所有的朋友前去哈尔洛家聚会,他声称巴隆的意思是让她坐上海石之位。”
  “淹神才能决定让谁坐上海石之位,”牧师道,“跪下,接受我的祝福。”梅林“伯爵”扑通下跪,接着伊伦打开水袋,将海水倒在他光秃的头顶上。“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让您的仆人梅德瑞德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海水哗哗地流下梅林肥厚的双颊,浸湿了胡须和狐皮斗篷。“逝者不死,”伊伦完成仪式,“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梅林起立后,伊伦告诉他,“别动,听我说,你有幸传播神的意旨。”
  此刻“湿发”伊伦就站在岸边,三尺之外即是浪涛日夜无情拍击的花岗巨岩,他站得很稳,好让神灵看着他,倾听他的话。“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开始呼唤,正如之前千百次做过的那样。“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欢宴。”他高举双臂。“铁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新王将再起!”淹人们齐声高喊。
  “他一定会。他必定会。可他是谁?”湿发顿了半晌,唯有波涛在回应。“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淹人们互击浮木棍棒。“湿发!”他们高呼,“湿发国王!伊伦国王!我们要湿发!”
  伊伦摇摇头。“如果一位父亲有两个儿子,他给了一个儿子斧头,给了另一个渔网,他想让谁成为战士?”
  “斧头给战士,”鲁斯吼回去,“渔网给渔民。”
  “是啊,”伊伦说,“神灵把我带进浪涛下的深海,淹掉了我身上的无用之物。当我归来时,他赐予我雪亮的眼睛、敏锐的耳朵,还有专门为他传播意旨的嘴巴,我就是他的先知,我将真神的律令告喻给那些遗忘了他的人。我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攸伦也不能。因为我听到了神的话语,他说: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
  梅林环抱手臂,“如此说来,是阿莎?是维克塔利昂?告诉我们,牧师!”
  “淹神会告诉你们,但不是在这里。”伊伦指着梅林肥胖的大白脸。“别看我,也别去想世人的律法,去听大海的声音。升帆划桨吧,大人,去老威克岛,你,以及所有的头领与船长。目的地不是派克城,别去向不敬神的人屈膝,也别去哈尔洛家与妇人结交。你们要直向老威克岛,到灰海王大厅矗立的地方。以神圣的淹神之名我召唤你,召唤你们所有人!离开厅堂与房屋,离开城堡与塔楼,到娜伽山丘召开选王会!”
  梅林张口结舌。“选王会!选王会已有……”
  “……无数个世纪不曾召开了!”伊伦咬牙切齿地高叫,“但在黎明之纪元铁民们选出自己的王,推举最有威能的人。该回到古道上了,如此方能重新伟大。请记得,是选王会为我们的至高王‘铁足’乌拉斯戴上了浮木王冠。‘扁鼻’西拉斯,哈拉吉·霍尔,‘老海怪’,统统是被选王会选出的。从选王会中,我们将找到真正的王,来完成巴隆未竟的事业,夺回我们的自由。我再重复一遍,别去派克,别去哈尔洛的十塔,去老威克,找到娜伽的山丘和灰海王大厅的骨骼。在那个神圣的地方,当月亮被淹,又重新盈满之后,我们来决定真正的王,敬神的王!”他把骨瘦如柴的双手高高举起。“听啊!听那浪涛的声音!听那神灵的呼唤!他正在对我们说话,他说:我们将从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
  咆哮声四起,淹人们互击棍棒。“选王会!”诺京吼道,“选王会,选王会。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他们的喧闹犹如雷霆,派克岛上的攸伦一定能听到,乌云宫殿里的风暴邪神也一定能听到。湿发伊伦明白自己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章 侍卫队长

  “血橙熟透了。”亲王用疲倦的嗓音评论道。侍卫队长将他的轮椅推到了阳台上。
  之后许久,他都不曾说话。
  关于血橙,他的评论没错。橙子不断地掉落在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迸裂开来。何塔每吸一口气,浓郁的甜味就充满鼻腔。亲王无疑也闻到了,他就坐在橙子树底下,卡洛特学士准备的轮椅装有乌木与钢铁制成的轮子,还配有鹅毛绒垫。
  几个小时里,唯一的声音是从喷泉池那儿传来的孩子们的嬉闹,偶尔会有轻轻一声“啪嗒”,那是又一颗橙子掉落了下来。
  随后,队长隐隐听到宫殿彼端靴踏大理石的声音,犹如鼓点。
  奥芭娅来了。他熟悉她走路的方式:大步,急促,暴躁。宫门外的马厩里,她的马一定浑身是汗,而且被马刺扎得血迹斑斑。她总是骑牡马,有人听她炫耀说,她可以驯服多恩领内任何一匹马……和任何一个男人。侍卫队长也听见了其他脚步声,那是卡洛特学士拖着小碎步匆匆忙忙地在后面追赶。
  奥芭娅·沙德总是走得太快。她总是在追赶永远追不上的东西,侍卫队长曾听到亲王如此对女儿说。
  当她出现在三重拱门之下时,阿利欧·何塔将长斧一横,挡住去路。斧头装在六尺长的山岑木柄上,她没法绕过去。“小姐,不可向前,”他的嗓门低沉浑厚,带着诺佛斯口音,“不可打扰亲王。”
  在他开口之前,她的表情就如同坚石,现在愈加阴沉了。“你挡了我的路,何塔。”奥芭娅是最大的“沙蛇”,将近三十岁,身材高大,两眼挨得很近,鼠褐色头发跟旧镇那个生下她的妓女相同。她披着斑驳的暗金色沙蚕丝斗篷,骑马装是老旧的棕色皮衣,已经磨得柔软顺贴—那是全身上下她最软的部分。她的一侧臀部盘着一根鞭子,背后挂了一面铜铁圆盾。她将长矛留在了外面,对此,阿利欧·何塔谢天谢地。他很清楚这个敏捷强壮的女子不是自己的对手……但对方可不这么想,而他不愿让她的鲜血洒在这片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
  卡洛特学士将重心在两脚之间移来移去。“奥芭娅小姐,我告诉你了……”
  “他知道我父亲死了吗?”奥芭娅质问侍卫队长,对学士毫不理会,就像对待苍蝇—假如真有哪只苍蝇蠢到在她的脑袋边嗡嗡作响的话,定然是会倒大霉的。
  “他知道,”侍卫队长说,“他收到了乌鸦传来的信件。”
  黑色的翅膀,死亡的讯息,细小的字体密封在凝固的红蜡之内。卡洛特一定感觉到了信中的内容,因此他交给何塔来呈递。亲王向他道谢,但久久没有拆封。整个下午,他都坐在那里,膝头放着那张羊皮纸,凝视着孩子们嬉戏,一直看到太阳落山,夜晚的空气渐渐转凉。后来,他又凝视着水面上的星光,直至月亮升起,最后才让何塔拿来火烛,好让他在黑夜的橙树下读信。
  奥芭娅摸向鞭子。“数以千计的人正徒步穿越沙漠,沿骨路北上,要和艾拉莉亚一起带我父亲回家。圣堂里挤满了人,红袍僧们点起神庙的夜火,青楼女子跟每一个找上门来的男人上床,拒收一切钱财。在阳戟城,在断臂角,在绿血河沿岸,在群山之中,在沙漠深处,所有的地方,多恩全境!女人撕扯着头发,男人愤怒地呼号。每个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道朗在干什么?我们的亲王被谋杀了,他要如何替弟弟复仇?”她凑近侍卫队长。“然而你却说,不可打扰他!”
  “不可打扰亲王。”阿利欧·何塔重复。
  侍卫队长了解自己守护的亲王。很久以前,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从诺佛斯来到这里,他肩宽膀粗,长着一簇浓密黑发。如今虽然头发花白,身带屡屡战伤……但他的力量依旧,而且总是保持着长柄斧的锋利,正如从前那些大胡子僧侣教导的那样。她不可以过去,他告诉自己,“亲王在看孩子们玩。他看孩子们玩的时候不可打扰。”
  “何塔,”奥芭娅·沙德嚷道,“快给我让开,否则我就夺下长柄斧—”
  “队长,”从后方传来了命令,“让她进来。我跟她谈谈,”亲王声音沙哑。
  阿利欧·何塔收起长柄斧,站到一边。奥芭娅瞪了他几眼,才大步跨过去,学士匆匆忙忙地继续跟进。卡洛特不过五尺高,脑袋秃得像个鸡蛋。他的脸平滑肥胖,以至于很难看出年龄,但他侍奉马泰尔家族的时间比侍卫队长更长,甚至服侍过亲王的母亲。尽管他已年迈发福,但仍然相当敏捷机智。不过他性格温和,无法与任何一条“沙蛇”对抗,侍卫队长心想。
  橙子树下的阴影中,亲王坐在轮椅里,患有痛风的腿支在身前,眼睛下面悬着深深的眼袋……他失眠是因为悲伤还是因为痛风,何塔无从得知。下面的喷泉池里,孩子们仍在嬉戏。他们当中最小的不过五岁,大的九岁、十岁。一半是女孩,一半是男孩。何塔听见他们互相泼水,以尖锐的嗓音呼来喝去。“不久之前,你也是池子里的孩子,奥芭娅。”亲王说道,而奥芭娅单膝跪倒在他的轮椅跟前。
  她哼了一声,“差不多有二十年了罢,而且我在这里的时间不长。我是妓女的崽,你忘了吗?”他没有回答,于是她站起身来,双手叉腰。“我父亲被谋杀了。”
  “他死于比武审判中的决斗,”多恩亲王道,“从法律上讲,不算谋杀。”
  “他是你弟弟。”
  “是的。”
  “他死了,你打算怎么办?”
  亲王费力地拨转轮椅,面朝向她。道朗·马泰尔尽管只有五十二岁,但看起来要老得多。他软绵绵的身躯在亚麻布袍底下走了形,双腿不忍卒睹。炎症使得关节又红又肿,形状古怪:左膝像苹果,右膝像甜瓜,而脚趾头成了熟透的深红葡萄,仿佛一碰就会破裂。一条被单的重量已足以令他颤抖,然而他毫无怨言地承受着种种痛苦。沉默是君王之友,侍卫队长曾听他如此告诫女儿,言词则好比利箭,亚莲恩,一旦射出,便覆水难收。“我已写信给泰温公爵—”
  “写信?假如你有我父亲一半的骨气—”
  “我不是你父亲。”
  “这我知道。”奥芭娅的话音中充满轻蔑。
  “你想让我宣战。”
  “我知道这不可能。你无须离开你的轮椅,让我来为父亲复仇吧。你在亲口隘口有一支军队,伊伦伍德伯爵在骨路有另一支。把他们分别交给我和娜梅指挥。她沿国王大道前进,我去对付边疆地的诸侯,并向旧镇迂回。”
  “旧镇?你打算如何守住它?”
  “洗劫就够了。海塔尔家的财富—”
  “你要的是金钱?”
  “我要的是鲜血。”
  “泰温公爵会送来魔山的首级。”
  “那谁会送来泰温公爵的首级?魔山只是他的走狗。”
  亲王朝水池比个手势。“奥芭娅,看看那些孩子,假如你乐意的话。”
  “我并不乐意。我更乐意把长矛刺进泰温公爵的肚子,再让他唱《卡斯特梅的雨季》,我要拉出他的肠子,找找里面有没有黄金。”
  “看看那些孩子,”亲王重复,“我命令你。”
  若干较年长的孩子脸朝下躺在光滑的淡红色大理石上,沐浴阳光。其余的则在远处海滩上走来走去。其中三个在建造沙城堡,高耸的尖顶犹如旧宫的长矛塔。还有二十来个孩子聚集在大水池边观看打水仗。水池里,小孩子骑在大孩子肩头,于齐腰深的水中互相推搡,试图将对方撞倒。每当一组人倒下,水花飞溅,总是伴随着响亮的笑。他们看到一个棕栗色头发的女孩将一个淡黄色头发的男孩从他哥哥肩头推倒,头朝下落入水中。
  “你父亲玩过同样的游戏,而在他之前,我也玩过。” 亲王说,“我们之间相差了十岁,等他长大到可以进池子游戏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但每当回来探访母亲时,我会看着他玩耍。他从小就很勇猛,并且像水蛇一样敏捷。他经常扳倒比自己个头大得多的男孩—他出发去君临那天,跟我提起这件事,他发誓说这回也能办到,一定能,不是他这么说的话,我决不会放他走。”
  “放他走?”奥芭娅哈哈大笑,“你以为可以阻止他?多恩的红毒蛇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的确如此。我只是希望能安慰—”
  “我不要你的安慰。”她的声音充满奚落。“父亲来认领我那天,母亲舍不得我走。‘她是个女孩。’她说,‘而且我不认为她属于你,我有过上千个男人。’他二话不说,便将长矛扔在我脚下,然后反手给了我母亲一耳光,打得她哭起来。‘男孩女孩,都有各自的斗争,’他说,‘诸神让我们选择武器。’他指指长矛,又指指母亲的眼泪,而我捡起了长矛。‘我告诉过你,她是我的,’父亲说完就把我带走了。一年后,母亲酗酒而死。他们说她死的时候一直在哭。”奥芭娅靠近轮椅中的亲王。“我要长矛,别无所求。”
  “这要求不简单,奥芭娅,让我考虑考虑。”
  “你已经考虑得太久。”
  “或许你说得对。等我做出决定,会即刻派人到阳戟城找你。”
  “你的决定只能是战争。”奥芭娅转身,大步离开,跟来时一样怒气冲冲。她回到马厩,换了一匹新马,再次沿大路疾驰而去。
  卡洛特学士留了下来。“亲王大人?”肥胖矮小的学士问,“您的腿疼不疼?”
  亲王有气无力地笑笑。“太阳热不热?”
  “我去拿一剂止痛药?”
  “不。我得保持头脑清醒。”
  学士犹犹豫豫地说,“亲王大人,让……让奥芭娅小姐返回阳戟城是否明智?她一定会煽动百姓。他们都很爱您弟弟。”
  “我们也很爱他。”他用手指按住太阳穴。“是的。你说得对。我也必须赶回阳戟城。”
  卡洛特学士有些不安。“这样明智吗?”
  “不是明智之举,但非常必要。赶紧派信使去里卡索那儿,让他收拾太阳塔中的套房。通知我女儿亚莲恩,说我明天就到。”
  我的小公主。侍卫队长很想念她。
  “您会被人看见的。”学士警告。
  侍卫队长明白其中含义。两年前,当他们离开阳戟城,来到安静平和、与世隔绝的水上花园时,道朗亲王的痛风病还不及现在一半严重。那些日子,他仍然可以走动,尽管很慢,还得倚靠拐杖,每走一步都伴随着痛苦。亲王不希望敌人知道自己变得有多么羸弱,而旧宫及其影子城里布满了眼线。布满眼线,也布满他无法攀上的阶梯,侍卫队长心想,他得长出翅膀才能登上太阳塔。
  “我必须让人看见。局势若不加以调控,势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必须提醒多恩人,他们还有个亲王。”他无力地笑笑。“尽管他已经衰老,还患有痛风。”
  “假如您回到阳戟城,就得接受弥赛菈公主的觐见,”卡洛特说,“白骑士跟她在一起……您知道,他会给太后写信。”
  “我想他会的。”
  白骑士。侍卫队长皱起眉头。亚历斯爵士护卫他的公主来到多恩,就跟阿利欧·何塔当年护送亲王的夫人一样。真奇怪,连他们的名字也有点像:阿利欧与亚历斯。然而相似之处仅止于此,侍卫队长彻底离开了诺佛斯及那里的大胡子僧侣们,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却仍为铁王座效力。亲王曾有几次派何塔去阳戟城办事,每当他看到那个身披雪白披风的人,都会感到莫名的悲哀。他感觉到,总有一天,他们两个将做殊死拼斗;到时候,奥克赫特会一命呜呼,被侍卫队长的长柄斧击碎头颅。想到这里,他的手不禁沿着斧子的岑木柄上下摸索,思量这一天到底是远是近。
  “下午快过完了,”亲王说,“我们明早出发。天一亮就把我的轿子准备好。”
  “遵命。”卡洛特鞠躬行礼。侍卫队长站到一边让他通过,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
  “队长?”亲王的声音十分微弱。
  何塔握着长斧走向前去,岑木在他手掌中感觉就像女人的肌肤般光滑。他走到轮椅跟前,斧柄往地上一跺,但亲王眼中只有那些孩子。“你有没有兄弟姐妹,队长?”他问,“年轻时,在诺佛斯的时候?有没有呢?”
  “都有,”何塔说,“两个哥哥,三个姐姐。我最小。”最小,最不受欢迎。这意味着又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又一个吃得太多的男孩,而衣服很快便穿不下。难怪他们把他卖给大胡子僧侣。
  “我最大,”亲王说,“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当年莫尔斯和奥利法相继死于襁褓之后,我放弃了想要兄弟的念头。伊莉亚出生时我九岁,正在盐海岸当侍从,乌鸦带来消息,说我母亲临盆早了一月,我已经够大,知道那意味着孩子活不下去。甚至当戈根勒斯大人告诉我,说我有了个妹妹时,我还对他断言,她很快就会死。然而她活了下来,圣母慈悲,虽然身体落下了病根,但她毕竟活了下来。一年后,奥柏伦呱呱坠地。他们在这池子里玩耍时,我已经长大成人;今天我仍然坐在此处,他们却不在了。”
  对此,阿利欧·何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只是个侍卫队长,即使这么多年之后,对于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七面神祗来说,他仍然是个陌生人。效忠。服从。守护。十六岁时他立下誓言,就在他跟战斧成婚的那一天。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胡子僧侣们如此评价。没有人训练他去安慰悲伤的亲王。
  正当他琢磨着该怎么说时,又一只橙子“啪”的一声砸落下来,落地的地方离亲王不到一尺。道朗听到声音怔了怔,仿佛被砸疼了似的。“够了,”他长叹一声,“够了。让我一个人待着,阿利欧,让我再多看孩子们玩几个钟头。”
  太阳落下,空气变得凉爽,孩子们到室内用晚餐去了,亲王依然留在橙树下,面朝平静的水池和远方的大海。仆人带给他一碗紫橄榄,还有淡面包、奶酪和山藜豆酱。他吃了一点,又喝了一杯甜腻浓烈的红酒,他喜爱这种酒。喝完之后,他又满上一杯。有时候,在黎明前的黑暗时分,他会在轮椅中沉沉睡去,只有到了那时,侍卫队长才将他推下月光照耀的廊坊,经过一排雕纹的梁柱,穿越优雅的拱门,来到一间靠海的屋子,里面有一张铺着清爽的亚麻布被单的大床。侍卫队长推动轮椅时,道朗发出呻吟,但诸神保佑,他没有醒。
  侍卫队长的卧室跟亲王的相邻。他坐在窄床上,从角落里找出磨石和油布,开始动手干活。保持长斧的锋利,给他烫上烙印那天,大胡子僧侣们告诉过他。他始终如一。
  何塔一边磨斧子,一边想到了诺佛斯,想到了山上的上城与河边的下城。他仍然记得三口洪钟的鸣声,努姆低沉的轰鸣震得他每根骨头都颤抖,那拉的声音高傲雄壮,尼尔则如同清脆的笑语。冬糕的味道再次充盈口中,里面有姜、松果和一点樱桃,通常就着那萨喝下去—“那萨”就是盛在铁杯中的发酵的山羊奶兑蜂蜜。他仿佛看到母亲身穿松鼠皮领的裙服,这件衣服她每年只穿一次,就在全家去看狗熊沿罪人阶梯跳舞的日子。大胡子僧侣将烙铁按在他胸口中央,他闻到毛发烧焦的气味,疼痛如此剧烈,他以为自己已经心跳停止。然而阿利欧·何塔没有退缩,斧标烙印处的毛发此后再也没有长回来。
  等两边斧刃都锋利到可以用来刮胡子,侍卫队长才将他岑木和钢铁做的爱妻放倒在床上。他一边打哈欠,一边脱下脏外衣,随意扔到地板上,然后在稻草为底的床上伸展身子。想到烙印,感觉有点痒,因此他在阖眼前不得不挠了挠。我该把那些掉落的橙子收集起来,他心想,睡觉时能梦见它们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有指头黏糊糊的红色汁液。
  黎明来得太快。马厩外面,三座马轿中最小的那座已经准备好了,雪松轿身,红丝悬帘。侍卫队长从驻扎在流水花园的三十名长矛兵中挑选了二十人随行护送,其余的留下来守卫离宫和孩子,这些孩子很多是诸侯和富商的子女。
  尽管亲王说天一亮就出发,但阿利欧·何塔知道他会耽搁。学士帮道朗·马泰尔洗澡,用浸有舒缓药液的麻布包扎他肿胀的关节。侍卫队长穿上一件符合身份的铜鳞甲,披起飘荡的黄褐色沙蚕丝披风,以免太阳直射铜甲。今天似乎会很热,侍卫队长早就放弃了沉重的马毛坎肩和镶铁皮衣,那是在诺佛斯时穿的,在多恩,它们会煮熟里面的人。但他保留了有锋利尖刺的铁半盔,并用橙色丝绸把尖刺包起来,丝绸缠绕着尖顶—不然太阳直射到金属上,回宫之前,他就会头痛的。
  等他准备完毕后,亲王仍然没有出发。他决定在离开前用早餐:一只血橙,一盘加火腿和火胡椒粉煎的海鸥蛋火腿。他还要跟几个他特别宠爱的孩子道别:达特家的男孩,布莱克蒙夫人的孩子,还有一个圆脸孤女,她父亲曾在绿血河沿岸贩卖布匹和香料。道朗跟他们说话时腿上一直盖着华丽的密尔毛毯,以免这些年轻人见到他绑绷带的肿胀关节。
  上路时已过正午,亲王坐轿,卡洛特学士骑驴,其余人步行。五个长矛兵走在前面,五个走在后面,轿子两侧又各有五个。阿利欧·何塔把长柄斧搭在肩头,行在亲王座轿的左手边,那是他最熟悉的位置。从流水花园到阳戟城是滨海道路,因此在穿越贫瘠的红棕色沙石地,经过扭曲矮小的树木时,尚有凉爽的清风抚慰。
  半路上,第二条“沙蛇”拦住了他们。
  她突然出现在沙丘上,骑着一匹金黄色的沙地战马,马鬃犹如精致的白丝绸。骑于马上,娜梅小姐也显得十分优雅,她身穿闪闪发光的淡紫色袍服,乳白与黄铜色相间的丝制大斗篷随着每一缕风飘荡,她看起来仿佛即将腾空飞起。娜梅莉亚·沙德现年二十五,如柳枝般苗条,笔直的黑发编成一条长辫子,用红金绳子扎起来,而她黑眼睛上方的额头突出,和她父亲一样。高高的颧骨、丰满的嘴唇和乳白色肌肤都使她具备姐姐所缺乏的美貌……而且奥芭娅的母亲是旧镇的妓女,娜梅则有古老的瓦兰提斯城中最高贵的血统。十几个骑马的长矛兵跟在她身后,圆盾在阳光下闪烁。他们随她走下沙丘。
  亲王已将帘幕卷起,以便享受海上吹来的轻风。娜梅小姐来到他身边,并让那匹漂亮的金色母马放慢速度,与轿子的步伐保持一致。“幸会,伯父,”她朗声道,仿佛她是凑巧遇见亲王的,“我们可以同行前往阳戟城吗?”侍卫队长走在轿子另一侧,娜梅小姐的对面,但他可以听清她说的每一个字。
  “我很乐意,”道朗亲王回答,然而在侍卫队长耳中,他似乎并不乐意。“痛风和悲伤是糟糕的旅伴。”侍卫队长知道,每一块鹅卵石都会如针刺一般扎痛他肿胀的关节。
  “痛风我帮不上忙,”她说,“但我父亲不需要悲伤。复仇更合他口味。格雷果·克里冈真的承认了杀害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
  “他大吼大叫,整个朝廷都听见了他的罪状,”亲王确认,“泰温大人答应把他的人头给我们。”
  “好个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娜梅小姐说,“就我看来,泰温大人在用我们自己的钱还我们的债。亲爱的戴蒙爵士发给我一只鸟儿,他断言,决斗时,我父亲不止一次刺中了那头怪物。倘若如此,格雷果爵士等于已经死了,泰温·兰尼斯特什么也没给。”
  亲王哼了一声。是因为关节的疼痛还是因为侄女的话,侍卫队长说不上来。“或许如此。”
  “或许?我说那是肯定的。”
  “奥芭娅要我宣战。”
  娜梅笑道:“是的,她想将旧镇付之一炬。她仇恨那座城市的程度,就跟我小妹喜欢它的程度一样。”
  “那你呢?”
  娜梅回头看看随从,他们都远远地走在后面。“消息传来时我正跟佛勒的双胞胎上床,”侍卫队长听见她说,“你知道佛勒家的箴言吧?任我翱翔!我只求你给我这句话。任我翱翔,伯父。我不要大军,只要一个亲爱的姐妹。”
  “奥芭娅?”
  “特蕾妮。奥芭娅太吵闹,而特蕾妮是如此可爱温柔,没有人会怀疑她。奥芭娅要将旧镇变成父亲的火葬堆,我没那么贪心,四条性命对我来说足够了—用泰温大人的黄金双胞胎偿还伊莉亚的孩子们,老狮子偿还伊莉亚本人,最后是小国王,他偿还我父亲。”
  “那小男孩没对我们做什么。”
  “那小男孩是个经由背叛、乱伦和通奸诞生的杂种—倘若史坦尼斯大人所言不差。”轻松调侃的语调消失了,侍卫队长发现自己眯起眼睛注视着她。她姐姐奥芭娅腰缠鞭子,手执长矛,人人都看得见,但娜梅小姐同样危险,她总是将匕首隐藏得很好。“国王之血才能补偿谋杀我父亲的罪恶。”
  “奥柏伦死于决斗,而且是为了一件与他毫不相干的事。我不能称之为谋杀。”
  “随你怎么称呼。我们把多恩最优秀的壮士派去君临,他们却送回来一袋尸骨。”
  “他的行为超越了我的嘱咐。‘仔细权衡小国王和他的御前会议,留意他们的强项与弱点,’我在阳台上告诉他,当时我们吃着橙子,‘如果可以的话,替我们找些朋友。伊莉亚的事尽量调查,但不要过度惹恼泰温公爵,’这就是我的话。奥柏伦大笑着说:‘我几时‘过度’惹恼过别人?你还不如去警告兰尼斯特,别惹恼了我。’他一心要替伊莉亚寻回正义,他不愿等待—”
  “他等了整整十七年,”娜梅小姐打断话头,“假如被杀的是你,我父亲未等尸骨变寒就会揭竿而起,大举北伐;假如死的是你,此刻密如森林的长矛将席卷边疆地。”
  “我不怀疑这点。”
  “你也不应怀疑,亲王大人—请记得,为了复仇,我和我的姐妹们决不会再等十七年!”她脚踢母马,朝阳戟城疾驰而去,她的队伍风风火火地紧随其后。
  亲王向后倚在枕垫上,闭起双眼,何塔知道他没睡。他很痛苦。有那么一会儿,他考虑把卡洛特学士叫到轿子跟前,但道朗亲王需要的话,自己会叫的。
  午后的阴影长而晦暗,太阳跟亲王肿胀的关节一样又红又大,他们在东方隐约看见了阳戟城的塔楼。首先是纤细的长矛塔,一百五十尺高,顶端有一根镀金铁刺,为塔楼再添了三十尺高度;接着是坚固的太阳塔,它有金色拱顶和镶铅玻璃;最后是暗褐色的沙船堡,它仿佛是一艘被冲到岸上变作石头的大帆船。
  仅仅三里格的滨海道路将阳戟城与流水花园分开,然而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在离宫,孩子们赤裸身子于阳光下嬉戏,铺有地砖的庭院中有音乐弹奏,空气中满是柠檬与血橙的浓郁气息;在城内,弥漫着灰尘、汗水和烟雾,夜晚也有喋喋不休的喧嚣。流水花园由淡红色大理石筑成,阳戟城则建自棕褐色泥土和稻草。马泰尔家族的古老要塞矗立在一个沙石小半岛的最东端,三面环海,而在西面,在阳戟城巨大城墙的阴影里,土砖店铺和无窗陋屋附着在城下,犹如藤壶附着于船壳。马厩、客栈、酒馆和妓院等又在更西边冒出来,其中许多有自己的围墙,但供人居住的小破屋基本都往城墙靠。如此这般,年复一年,正如大胡子僧侣们说的那样,跟泰洛斯、密尔或者伟大的诺佛斯相比,这座影子城不过算是小镇,然而它是多恩人所拥有的最接近城市的东西。
  娜梅小姐先到几小时,无疑她通知了卫兵。因为当他们到达时,三重门已经打开了。这些门依次排列,允许访客直接穿过三重曲墙,到达旧宫,而不用走上好几里,在狭窄的街巷、暗藏的庭院和嘈杂的集市中绕行。
  当长矛塔进入视线后,道朗亲王立即合上轿子的悬帘,但群众仍然不依不饶地向他叫嚣。“沙蛇”们已经煽动起激昂的情绪,侍卫队长不安地想。他们穿过肮脏的外城,进入第二道门。门内的风,夹带着沥青、盐水和烂海藻的味道,每走一步人群都变得更加稠密。“给道朗亲王让路!”阿利欧·何塔一边大喝,一边用长柄斧的斧柄槌打砖地,“给多恩亲王让路!”
  “亲王死了!”一个妇人在他身后厉声尖叫。
  “拿起长矛!”一个男子在阳台上怒吼。
  “道朗!”某个贵族喊道,“拿起长矛!”
  何塔放弃了寻找发言者的努力,人实在太多了,而其中三分之一的都在呐喊。“拿起长矛!为红毒蛇复仇!”到达第三道门时,卫兵们必须推挤人群,才能给亲王的轿子清出道路。人们开始扔东西,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冲过长矛兵的封锁,手里拿了一只烂掉一半的柿子,但看到阿利欧·何塔挡住去路,长斧摆好架势,便松了手,任由柿子掉落在地,匆匆忙忙地逃跑了。远处,其他人扔出柠檬、酸柑和橙子,高呼:“开战!开战!拿起长矛!”一名卫兵的眼睛被柠檬击中,还有一只橙子砸在侍卫队长本人的脚上。
  轿子里没传出任何回应。道朗·马泰尔始终躲在丝帘之内,直到城堡的厚墙将他们完全淹没,铁闸门在身后“吱吱嘎嘎”地落下,喊叫声逐渐减弱。亚莲恩公主带着一半的朝臣在外庭迎接,其中包括年迈盲眼的管家里卡索,代理城主曼佛里·马泰尔爵士,年轻的米斯学士身穿灰袍,柔滑的胡须里喷了香水,此外还有四十名多恩骑士,他们飘逸的服饰异彩纷呈。小弥赛菈·拜拉席恩跟她的修女及御林铁卫亚历斯爵士站在一起,亚历斯爵士依然穿着那身酷热的纯白釉彩盔甲。
  亚莲恩公主大步走到轿子跟前,她脚穿沙蛇皮凉鞋,鞋带直绑到大腿,黑玉般的秀发蜷成一个个小卷,披落腰背,额上还有一圈太阳形状的铜片头饰。她还是那个小家伙,侍卫队长心想。“沙蛇”们很高,亚莲恩却像她母亲,只有五尺二寸,然而在镶嵌珠宝的腰带下,在松松垮垮随风飘荡的紫黄色丝缎袍里,她有风流圆润的女人胴体。“父亲,”帘子拉开后,她宣告,“阳戟城因您的返回而倍感喜悦。”
  “是啊,我听到了喜悦的声音。”亲王淡淡地笑笑,用一只红肿的手捧住女儿的面颊。“你看起来气色不错。队长,请扶我下来。”
  何塔将长斧斜插进背后的挂带,双臂抱起亲王。他动作轻柔,以免刺激亲王肿胀的关节,即便如此,道朗·马泰尔仍不得不强咽下一声痛苦的喘息。
  “我已命厨子准备晚宴,” 亚莲恩说,“包括所有您喜欢的食物。”
  “恐怕我无福消受。”亲王缓缓地环视庭院。“我没看见特蕾妮。”
  “她请求与您私下交谈。我让她到王座厅去等。”
  亲王叹口气。“很好。队长,可否再劳烦你?这里的事情越早完结,我就能越早休息。”
  何塔抱他走上太阳塔长长的石台阶,来到拱顶下巨大的圆形厅堂,下午最后一缕日光斜斜地穿过彩色厚玻璃,在苍白的大理石上投射出一个个色彩斑驳的菱形。第三条“沙蛇”正等着他们。
  她盘腿坐在隆起高台下方的枕垫上,但他们进入时,她立刻起立。她穿一件紧身淡蓝色绸缎长袍,袖口繁复的密尔蕾丝令她看上去像处女一样纯洁。她一手拿刺绣,一手拿着一对金针,似乎正在赶制女红。她的头发也是金色,眼睛如同深蓝的池塘……然而不知为何,它们让侍卫队长联想起了她父亲,尽管奥柏伦的眼睛如永夜般漆黑。奥柏伦亲王的女儿都有他的眼睛,毒蛇的眼睛,何塔突然意识到,颜色反而不重要。
  “伯父,”特蕾妮·沙德说,“我一直在等您。”
  “队长,扶我坐到高位上。”
  高台上有两个座位,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其中一把的椅背上用黄金镶嵌着马泰尔家族的金枪贯日纹章,另一把上则有洛伊拿人的日曜纹,当娜梅莉亚的舰船初次来到多恩时,桅杆上飘扬的正是这一图案。侍卫队长将亲王放到长矛座位上,然后退开。
  “很疼吗?”特蕾妮小姐的嗓音十分轻柔,而她看上去就像夏日的草莓般可人。她母亲是个修女,令特蕾妮带有一份几乎不属于尘世的纯真。“为减轻您的痛苦,我可以做什么?”
  “说你想说的话,然后让我休息。我很累,特蕾妮。”
  “这是我为您绣的,伯父。”特蕾妮展开她刚才在绣的女红,上面是她父亲奥柏伦亲王,骑在一匹沙地战马上,全身红甲,微微浅笑。“我完成之后,会把它送给您,好让您记住他。”
  “我不可能忘记你父亲。”
  “我很高兴听到这一点。许多人都有怀疑。”
  “泰温大人答应把魔山的脑袋给我们。”
  “他真好心……但刽子手的剑不配了结英勇的格雷果爵士。我们祈祷他的死已经这么久了,相信他自己现在也如此祈祷。我知道父亲用的什么毒,什么方法,没有比那更缓慢、更痛苦的死亡了。很快,即使在这阳戟城内,我们也能听见魔山的惨叫。”
  道朗亲王叹口气,“奥芭娅呼吁战争。娜梅满足于谋杀。你呢?”
  “战争,”特蕾妮说,“但并非姐姐希望的那种。多恩人在家乡作战才能发挥实力,还是让我们磨尖长矛等待他们进攻吧。当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向我们扑来时,我们要让他们在各个山口流血不止,把他们埋没在滚滚黄沙下,正如从前上百次那样。”
  “他们会来进攻吗?”
  “噢,他们当然会,他们付不起国家再度分裂的代价—正是为了避免这点,巨龙家族才跟我们联姻。父亲对我说,我们要感谢小恶魔,感谢他把弥赛菈公主送来。她真漂亮,您不觉得吗?我真希望自己有她的鬈发。她天生就是母仪天下的料,如同她母亲。” 酒窝在特蕾妮脸颊上绽开。“倘若能有机会来亲手安排婚礼,并负责监制王冠,我会非常荣幸。崔斯丹和弥赛菈都是纯洁的好孩子,我想用白金……加绿宝石,以配衬弥赛菈的眼睛。噢,钻石与珍珠也很合适,只要孩子们能够顺利结婚并且加冕。接下来我们只需高呼拥戴弥赛菈一世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的合法继承人,然后等待狮子的到来。”
  “合法继承人?”亲王哼哼着说。
  “她比她弟弟大,”特蕾妮解释,仿佛当亲王是个傻子。“根据律法,铁王座应该传给她。”
  “根据多恩的律法。”
  “当贤王戴伦迎娶弥莉亚公主,将我们并入他的大一统王国时,他答应多恩可以保留自己的律法。弥赛菈恰巧就在多恩。”
  “她确实人在多恩。”他语调勉强。“让我考虑考虑。”
  特蕾妮娇嗔道:“您考虑得太多了,伯父。”
  “是吗?”
  “父亲这么说的。”
  “奥柏伦考虑得太少。”
  “有些人考虑得太多,是因为他们害怕行动。”
  “害怕与谨慎有区别。”
  “噢,那我祈祷您永远不会害怕,伯父。希望您一切安好。”她举起一只手……
  侍卫队长连忙将长柄斧往大理石地板上狠狠一跺。“小姐,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请远离高台,谢谢。”
  “我没有恶意,队长。我爱我的伯父,就跟他爱我父亲一样,我知道的。”特蕾妮在亲王面前单膝跪下。“我已经讲完来此要说的话了,伯父。若有冒犯,请您原谅,因为我的心已经裂成了碎片。您还爱我吗?”
  “一如既往。”
  “那为我祈福吧,然后我就走。”
  道朗犹豫片刻后,将手放在侄女头上。“勇敢起来,孩子。”
  “噢,我怎么会不勇敢?我是他的女儿。”
  她刚告辞,卡洛特学士便立刻奔上高台。“亲王殿下,她有没有……来,让我看看您的手。”他首先检查手掌,然后轻轻翻过来,嗅了嗅亲王的手指。“没有,好的,这就好。没有刮痕,所以……”
  亲王抽回手。“师傅,麻烦你给我弄点罂粟花奶好吗?一小杯足够了。”
  “罂粟花奶。好的,当然。”
  “现在,让我考虑考虑。”道朗·马泰尔轻轻催促,于是卡洛特匆匆走下楼梯。
  外面太阳已经落下,拱顶内的光线成为昏暗的蓝,地板上的菱形渐渐消退。亲王坐在马泰尔家族金枪贯日纹章的高位中,脸色因疼痛而变得苍白。长久的沉默之后,他转向阿利欧·何塔。“队长,”他说,“我的卫兵有多忠诚?”
  “绝对忠诚。”侍卫队长不知还能说什么。
  “他们所有人?还是其中一部分?”
  “他们是最优秀的。优秀的多恩人。他们会遵从我的命令行事。”他将长柄斧往地上一跺。“任何叛徒,无论是谁,我都会把他的人头带来。”
  “我不要人头。我要服从。”
  “大家服从您。”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需要出动多少人?”
  “这由你决定。不过全体出动或许比二三十个人有效。我希望尽量处理得迅速平静,不流血。”
  “迅速,平静,不流血,好的。您的命令是什么?”
  “搜捕我弟弟的女儿们,统统扣押,关到长矛塔上。”
  “扣押‘沙蛇’们?”侍卫队长嗓子干涩,“所有……所有八个,亲王殿下?那些小家伙也一样?”
  亲王考虑半晌,“艾拉莉亚的女儿们还小,不至于构成威胁,但别有用心的人或许会利用她们来对付我,最好也控制起来。是的,那些小家伙也一样……但先抓特蕾妮、娜梅莉亚和奥芭娅。”
  “遵命。”他心中忐忑不安。我的小公主是不会喜欢这道命令的。“萨蕾拉怎么办?她已经长大成人,快二十岁了。”
  “除非她回到多恩,否则放过她吧,萨蕾拉比她的姐姐们更有头脑。随她去……玩游戏吧。把其余人抓住,控制起来,我才能安睡。”
  “好的,”侍卫队长犹犹豫豫地说,“若这消息传播到市井之中,百姓们会咆哮抗议。”
  “整个多恩都会咆哮,”道朗·马泰尔疲倦地说,“但愿泰温大人在君临能够听到,这样他就会知道,他在阳戟城有一个多么忠诚的朋友。”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章 瑟曦

  她梦见自己坐上了铁王座,俯瞰众人。
  下方的廷臣们不过是些颜色光鲜的老鼠,骄横的诸侯和高傲的贵妇在她面前跪拜,年轻勇敢的骑士将宝剑放在她脚边,恳求她的荣宠。女王陛下一一微笑作答。这时,那侏儒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指着她,放声大笑,诸侯与贵妇们也跟着咯咯笑,还用手背遮掩笑脸。女王突然发现自己什么衣服也没穿。
  她惶恐地试图用双手遮掩,去维持那份女人的羞耻,结果铁王座上的倒钩和纠结割破了她柔嫩光滑的皮肤,鲜血流下大腿,钢牙咬紧屁股。她想站起来,脚却踩在扭曲金属的隙缝里,挣脱不开,越是挣扎,铁王座就越是无情地要将她吞没。这张驼背怪物撕开她双乳和腹部的血肉,切掉四肢,直到整个变得血淋淋、滑溜溜、闪闪发光。
  她的弟弟一直在下方欢呼雀跃,嘲笑着她。
  当有人轻触她肩膀,令她即刻惊醒时,侏儒的笑声仍在耳畔回荡。莫非这只手也是噩梦的一部分?瑟曦开口尖叫,把手的主人—侍女塞蕾娜—吓得面色苍白,六神无主。
  这里还有其他人,太后意识到。床前阴影憧憧,高大男子们身披的斗篷下,锁甲反射光芒。他们怎敢拿着兵器闯进我的卧室?侍卫何在?卧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一位闯入者提着一盏油灯。我不能在他们面前显露恐惧,于是瑟曦收拢蓬乱的头发,“你们想干嘛?”一个男人应声踱到灯光下,她发现此人的斗篷乃是白色。“詹姆?”梦见的是一个弟弟,来的却是另一个弟弟。
  “陛下,”低语声不属于詹姆,“队长大人命我前来知会您。”他的头发跟詹姆一样卷曲,然而弟弟有溶金的颜色,与她无异,这男人的发丝则又腻又黑。她注视着对方,倾听关于厕所、十字弓和父亲的话题,迷惑不解。我的梦还没醒,瑟曦认定,我还在噩梦中挣扎,等我醒来,提利昂就会从床下爬出,开始嘲笑我了。
  然而这都是蠢念头,她的侏儒弟弟此刻被关在黑牢里,今天即将明正典刑。她低头仔细打量双手,确保每个指头都在,再摸摸身体,皮肤起了鸡皮疙瘩,却没有划破割伤。腿上没有疤痕,脚底没有创口。梦,只是梦,梦。我昨晚喝得太多,葡萄酒放大了幻影。黎明到来时,我才该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我的孩子们将永保平安,托曼的王位会流传万代,而我那该死、卑劣、矮小的Valongar将人头落地,在地狱里腐烂。
  乔斯琳·史威佛走到床边,将杯子凑过来。瑟曦吮了一口,加柠檬汁的水,太酸,于是便吐掉了。夜风敲打着窄窗,发出“吱噶吱噶”的响声,令她感到奇特地宁静。身边的乔斯琳如树叶一样颤抖,塞蕾娜也很害怕,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笼罩在面前,后方是提灯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门边有大批戴狮盔的兰尼斯特卫兵,盔顶的黄金狮子隐隐反光。他们都在恐惧。是真的吗?太后不相信,这是真的吗?
  她猛然起身,任塞蕾娜用睡袍盖住她的裸体,再亲手系好袍子,只觉指头僵硬又笨拙。“我父亲大人日日夜夜都有亲兵守卫。”瑟曦宣布,嗓音有些浑浊,于是再含了口柠檬水,在口中搅拌,以提振精神。一只飞蛾发现了柏洛斯爵士的灯,她看见翅膀晃动的影子,昆虫嗡嗡地拍打玻璃,寻找光明。
  “卫兵们忠于职守,陛下,”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答道,“但壁炉里有道密门,此前并未发现。队长大人已动身去探索其后的秘密通道。”
  “詹姆?”恐惧攫住了她,犹如突如其来的风暴,“詹姆应该守护着国王……”
  “那孩子很安全,詹姆爵士走之前特地差遣十几名武士专门看守。国王陛下此刻正安静地睡眠呢。”
  愿他睡得比我香,梦得比我甜。“谁负责守护国王?”
  “洛拉斯爵士有幸担此重任,希望您满意,陛下。”
  她怎么可能满意?提利尔家族不过是龙王提拔的鸡犬,从前只有当管家的份,而今其野心却逐步膨胀,心怀僭越。洛拉斯爵士或许成为每个处女怀春的梦想,可那身白袍下,他仍是个血统纯正的提利尔。就她看来,今晚所有的苦果,只怕都采自高庭精心培育的毒花。
  这些话却不能说出口来。“我即刻着装。奥斯蒙爵士,稍后请你伴我前去首相塔,柏洛斯爵士,唤醒狱卒,确认我弟弟仍在牢里。”她不敢说他的名字。不,他没有勇气反抗父亲,她反复安慰自己,心底犹有怀疑。
  “遵命,陛下。”柏洛斯边说边将提灯交给奥斯蒙爵士。看着他离开,瑟曦心里松了口气。这懦夫!父亲本不该将白袍还给他。
  离开梅葛楼时,天色已转为深深的钴蓝,但星星仍在闪耀。一颗明星的陨落,瑟曦心想,西方最明亮夺目的星星已然沉沦,未来的道路将更为黑暗。她在跨越干涸护城河的吊桥中央停步,注视着下方的尖刺。是真的,他们不敢拿这个骗我。“谁发现的?”
  “他的卫兵,”奥斯蒙爵士说,“鲁姆。他忽然尿急,结果却在厕所里找到了大人。”
  不,不可能,那不是狮子过世的地方。太后平静得出奇,她想起小时候头一次掉了牙齿,并不痛,但嘴里那个洞却引诱她不住地去舔。如今在我的世界里,父亲消失的地方就是那大大的洞,我该怎样填满呢?
  如果泰温·兰尼斯特真的死了,全家都不再安全……尤其是她称王的儿子。狮子倒下,百兽纷起,豺狼虎豹将趁虚而入。他们要推翻她,他们一直都想推翻她,所以她必须当机立断,立刻行动,一如劳勃去世那回。这也可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阴谋,他与城内贼人串通,然后趁乱再打都城。让他来吧!瑟曦心想,我将粉碎他,和父亲一样,并且这次要他的命!说到底,史坦尼斯或梅斯·提利尔有什么好怕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她是凯岩城的女儿,狮子的女儿。而且再也没有包办婚姻了。凯岩城是我的,兰尼斯特家族的力量也是我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即便将来托曼不再需要摄政王太后,身为大诸侯,我仍能左右朝纲。
  初升的朝阳为塔楼顶端点缀了鲜艳的绯红,但下面的城墙仍在黑夜之中,外城如此静谧,她不禁怀疑其中的居民是否都已死去。他们都该死。泰温·兰尼斯特不应独自去世,即便下地狱,他也配拉上一大帮庸人作陪葬。
  四名红袍狮盔的卫兵守在首相塔门前。“未经我准许,谁也不得擅自出入。”瑟曦吩咐。下令对她而言是件容易事。但我还欠缺父亲声音里钢铁般的意志。
  塔内火炬的浓烟熏痛了眼睛,但她不要流泪,正如父亲也不会。我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儿子。一片安宁中,只听见脚跟与石板的摩擦,那只飞蛾仍在无助而狂野地绕灯拍打,企图进去。去死吧,太后不耐烦地想,扑进火焰,化为灰烬吧。
  楼梯顶端又有两名红袍卫士,当她经过时,“红脸”利斯特低声致哀。此刻,太后已是气喘吁吁,晕头转向,心脏在胸腔内扑扑狂跳。都怪该死的楼梯,她向自己解释,这座天杀的塔里面有太多该死的楼梯。她很想将塔楼整个掀翻。
  大厅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傻瓜,好像泰温大人仍在休息,没人敢出声打搅。她踱进门内,卫兵和仆人纷纷退开,嘴里念念有词。瑟曦看着一张张粉红的牙床和蠕动的舌头,却没听进任何言语,只当是飞蛾扑翅。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他们知道了多少?按道理讲,应该最先通知她才对。她乃是摄政王太后,他们忘记了吗?
  马林·特兰爵士身穿白甲白袍站在首相的卧室门前,面罩打开,厚厚的眼袋令他看起来似乎还没睡醒。“把这帮人赶走,”瑟曦吩咐,“我父亲还在厕所里?”
  “他们把他抬回了床上,夫人。”马林爵士边说边将门推开。
  月光穿过窄窗流泻而入,在草席上留下金色的条纹。凯冯叔叔跪于床前,好像在祈祷,却悲痛得出不了声。卫兵们群聚于壁炉前,灰烬中,奥斯蒙爵士提及的密门赫然敞开,那门并不比面包师的烤箱大,得爬着进去。提利昂正是个半人,这念头令她愤怒,不,侏儒仍被锁在黑牢里。这不可能是他干的。是史坦尼斯,她告诉自己,是史坦尼斯的阴谋,他在城中还有追随者。又或许是提利尔……
  关于红堡中的暗道,素来流言纷飞,传说残酷的梅葛将所有工匠尽数杀戮,以保护城堡的秘密。有多少卧室通过暗道相连?瑟曦仿佛目睹侏儒手执利刃,从托曼卧室的织锦背后潜出来。托曼有重重守卫,她安慰自己,然而泰温公爵不也防备森严?
  她一时间竟辨认不出死者。没错,头发是父亲的头发,但其余部分全不对劲。他真的好小啊,好老啊,睡袍卷到胸口,腰部以下完全裸露。那支致命的弩箭正中肚脐与男根之间,直没入体,只剩羽毛在外,公爵的阴毛上全是结痂的凝血,肚脐眼成了一个暗红色大圆圈。
  恶臭逼得她煽鼻子。“把箭拔出来,”她下令,“傻了吗?大人乃是国王之手!”是我的父亲,是我的父亲大人,我应该尖叫哭泣撕扯头发吗?据说凯特琳·史塔克目睹佛雷家在她面前谋杀了她心爱的罗柏之后,便在悲痛中用双手将自己毁容。你要我也这样做吗,父亲?她想问他。还是要我坚强起来?你为你的父亲哭泣过吗?她祖父在她一岁那年便去世了,但其中的经过她很清楚。据说泰陀斯公爵身材极度肥胖,某天爬楼梯去找情妇,结果心脏病突发一命呜呼。当时,她父亲正在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实际上,她和詹姆的童年时代,泰温公爵几乎都在君临当差—如果父亲也有过悲伤,至少他没在任何人面前流过一滴眼泪。
  太后感觉到指甲深深地陷入手掌中。“你们怎么敢让他这样躺着?我父亲乃是三位国王的首相,是七大王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袖之一。让全城的钟都响起来,和劳勃逝世时一样;让人替他沐浴更衣,以符合其威仪,并披上貂皮、金丝和绯红绸缎。派席尔何在?派席尔何在?”她旋身面对守卫们。“普肯斯,立刻召唤派席尔大学士,让他来照料泰温大人。”
  “他来过了,陛下,”普肯斯回答,“他来了又离开,去召唤静默姐妹。”
  他们最后才通知我。意识到这点,瑟曦恼怒得说不出话来。还有派席尔,宁肯把公爵扔在这里去找人代劳,也不愿弄脏他那双柔弱起皱的手。他是个没用的废物!“召唤巴拉拔学士,”她下令,“召唤法兰肯学士,谁都可以,统统找来!”普肯斯与短耳得令匆匆离开。“我弟弟何在?”
  “在密道里面。里面有道天梯,石头中凿有铁环。詹姆爵士想看看它究竟有多深。”
  他才有一只手啊!她想训斥他们,你们这帮蠢货才该下去。他不能下去。谋杀父亲的人正等在下面,等着他……她的孪生弟弟总是过于急躁,看来断手之痛也没能教会他谨慎的道理。她正要命守卫们下去寻找詹姆,普肯斯和短耳却带着一名灰发男子返回。“陛下,”短耳禀报,“此人声称自己是学士。”
  来者深深鞠躬,“我能为陛下做什么?”
  此人有些面善,但瑟曦想不起来是谁。老骨头一把,好歹比派席尔年轻。他身上有股力量。来者很高,背微驼,突出的蓝眼睛周围有许多皱纹。他脖子上什么都没戴。“你没有颈链。”
  “它被没收了。陛下,我名叫科本,是我医治了您弟弟的手伤。”
  “哼,医治他的断肢吧。”她想起来了,这个男人随詹姆一起从赫伦堡回来。
  “没错,我无法挽回詹姆爵士的手掌,但留下了他的胳膊,或许还救了他的命。学城可以剥夺我的颈链,却不能剥夺我的知识。”
  “好吧,你可以试试,”她决定,“不过如果让我失望,你所失去的就不只颈链了,我保证。去把我父亲遗体上的弩箭清掉,并为他梳洗整理,以迎接静默姐妹。”
  “遵命,太后陛下,”科本走到床边,突然停步,回头问,“我该拿这个女孩怎么办呢,陛下?”
  “女孩?”瑟曦根本忽略了还有第二具尸体。她大步迈回床前,掀开染血的床单—“她”就在那里,赤身裸体,死寂冰凉、肤色粉红……除了那张脸,那张脸就跟命丧婚宴时的小乔一样乌黑。金手项链半埋入女孩喉头,紧紧缠绕,把皮肤都划破了。见此光景,太后像只发怒的猫一样嘶叫开来,“她在这里做什么?”
  “我们在床上发现了她,陛下,”短耳答道,“她是小恶魔的妓女。”好像这就是她出现于此的原因。
  我父亲大人与妓女毫无瓜葛,瑟曦心想,自我母亲死后,他没碰过女人。她冷冷地扫了守卫们一眼。“这不是……泰温大人的父亲死后,他回到凯岩城发丧,发现……发现了一个像这样的女人……戴着他母亲的珠宝,穿着他母亲的衣服。他立刻剥夺了她所有的东西,所有的羞耻。整整半个月,她被驱赶在兰尼斯港的街巷中游行,向每一个路人忏悔自己乃是小偷和淫妇。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就是这样对付妓女的。他不会……这女孩在此另有原因,不会是……”
  “或许大人是在审问她,刺探她主人的信息,”科本提出,“我听说国王陛下被谋杀当晚,珊莎·史塔克便失踪了。”
  “是的。”瑟曦立刻抓住这个结论。“当然,他是在审问她,这毋庸置疑。”然而太后的眼神仿佛与提利昂淫秽的目光交会,烂鼻子下,侏儒的嘴巴扭成畸形的、猴子似的嘲笑。还有什么比赤身裸体更美妙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让她张开大腿更直接的呢?侏儒的低语在她耳边回荡,换成是我,也会这么审问她的。
  太后转身离开。我不要再看到她。顷刻间,她再也无法与这死去的女人待在同一个房间。于是她推开科本,回到大厅。
  奥斯蒙爵士把他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带来了,“首相卧室里有具女尸,”瑟曦吩咐三位凯特布莱克,“不准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是,夫人,”奥斯尼爵士脸上仍有轻微的抓伤,得自于提利昂的另一位妓女,“我们该拿她怎么办?”
  “拿去喂狗,还是抱回床上当纪念,与我无关。反正她不存在。记住,谁敢多嘴一个字,我就要他的舌头,明白吗?”
  奥斯尼和奥斯佛利交换眼神,“明白,陛下。”
  于是她指引两人进门,看他们将女孩的尸身用她父亲染血的床单包裹起来。雪伊,她叫雪伊。她们俩最后一次谈话发生在比武审判的前夜,就在那天早上,微笑的多恩毒蛇当众提出挑战。雪伊想要回提利昂给她的珠宝—瑟曦以前承诺过—还想要回城里的宅子,再要太后把某位骑士许配给她。太后说得很明白,妓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她说出珊莎·史塔克的下落。“你是她的侍女,难道对她的去向一无所知吗?”雪伊哭着跑走了。
  奥斯佛利将尸体扛到肩上。“项链别弄丢了,”瑟曦吩咐,“千万注意,别擦着上面的金子。”奥斯佛利点点头,朝门口走去。“回来,不能走正门,”她指向密道,“这条路,往地下走。”
  奥斯佛利爵士正单膝跪下,准备钻进去,里面的光亮却骤然增长,同时传来声音。詹姆像个老妇人似的弯腰驼背冒出来,踢了踢靴子,抖开泰温大人毕生最后一次炉火的灰烬。“别挡道。”他对凯特布莱克们说。
  瑟曦赶紧奔过去。“你找到他们了吗?找到杀手了吗?他们有多少人?”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团伙阴谋,单单一个人不可能杀掉她父亲。
  孪生弟弟形容憔悴,“楼梯底部有个房间,六条通道在那里交汇,每条皆被铁门封锁,门上还有铁链缠绕,得有钥匙才能打开。”他望向卧室,“犯人也许仍在墙壁之中徘徊。首相塔内部是个深邃而幽暗的迷宫。”
  她仿佛看见提利昂变成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墙壁之中爬出来。不,这真愚蠢,侏儒被关在黑牢里。“召工匠进来,把整座塔掀个底朝天。我要找到他们!管他们是谁,我要他们偿命。”
  詹姆拥抱了她,用那只完好的手抚摩她的后背。他的呼吸里都是烟尘的味道,然而朝阳映照在他的头发上,发出金色的辉光。此刻,她只想捧起他的脸,好好亲吻。待会儿,她告诉自己,待会儿他自然会来找我,以寻求慰藉。“我们是父亲的继承人,詹姆,”她低语道,“我们得担起他留下来的担子。你代替父亲作国王之手吧,不用我说,你也明白其中的必要性。托曼需要你……”
  他推开她,把断肢举到她面前。“哈,一个没有手的人怎能做国王之手呢?姐姐,别开玩笑了,我是不适合统治的。”
  他们的叔叔听见了詹姆的回绝,科本,还有正把尸体拖进壁炉中的凯特布莱克们也听见了,就连守卫们都听见了:普肯斯、“马腿”霍克、短耳……到今天晚上,全城都会知道。瑟曦只觉红晕爬上脸颊。“统治?我才不要你统治。我儿子成年之前,王国由我统治。”
  “我不知该为谁遗憾,”弟弟轻飘飘地道,“为托曼呢,还是为七大王国。”
  她给了他一巴掌。詹姆如灵猫般举手格挡……可惜这只猫是只三脚猫。他脸上留下了红红的掌印。
  叔叔听见声音站起来,“这是你们父亲去世的地方,要吵的话,到外面去吵。”
  詹姆歉然低头,“请原谅我们,叔叔,我姐姐过于悲伤,难以自禁。”
  听他这样说,瑟曦几乎又想给他一巴掌。我疯了才想让他当首相。算了吧,干脆把这职位废掉,有哪位首相给她带来过喜乐呢?琼恩·艾林让劳勃·拜拉席恩上了她的床,临死前还四处打探她和詹姆的秘密;艾德·史塔克接过了艾林的枪,他的行动迫使瑟曦痛下杀手,摆脱劳勃,以腾出力量,对付其两个难缠的弟弟;提利昂把弥赛菈卖到多恩,把她的一个儿子挟为人质,又谋杀了她的另一个儿子;而泰温大人在君临的日子……
  下一任首相必须是乖乖听话的首相,她向自己保证。凯冯爵士或能胜任,叔叔他不知疲倦、做事精明,又服从调遣,她可以依靠他,就像父亲那样。手掌怎能和大脑争吵呢?手掌应该服从命令。此外,她要统治王国,确实需要更多人帮助。派席尔只是个颤巍巍的马屁精,詹姆失去了用剑的右手后便失去了勇气,而梅斯·提利尔及其爪牙雷德温与罗宛都不能信任—她肯定,造成今天的混乱局面他们都有份。提利尔大人很清楚只要泰温·兰尼斯特活着,他就无法主导七大王国。
  我得小心对付他。都城内全是他的人马,他甚至将自己的儿子安插进了御林铁卫,还准备教女儿上托曼的床。想起父亲让托曼与玛格丽·提利尔订婚一事,她至今仍感到怒火中烧。那女孩年纪是我儿子的两倍,而且作了两次寡妇。梅斯·提利尔坚称自己的女儿还是处子之身,瑟曦可不相信。乔佛里固然在完婚之前就被谋杀,可蓝礼……他是个喜欢“甜酒”的男人,但你若送上一罐啤酒,他也会欣然一饮而尽。她决定命瓦里斯大人去查个清楚。
  ……瓦里斯!她突然停止踱步。她已经忘了瓦里斯。太监应该在这里才对。他从来都是以最快速度出现在事发现场。红堡之内,大小事件,统统逃不过瓦里斯的眼线。詹姆在,凯冯叔叔也在,派席尔来了又去,瓦里斯却……一股寒气窜上背脊。他是同谋犯。他害怕父亲要他的脑袋,所以先发制人。泰温对情报大臣从来没有一丝好感,而假如说谁通晓城内密道,非八爪蜘蛛莫属。他一定和史坦尼斯大人达成了协议。他们曾在劳勃的御前会议里共事,互相了解……
  瑟曦大步迎向卧室门口的马林·特兰爵士。“特兰,把瓦里斯大人找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要不伤着他身体就行。”
  “遵命,陛下。”
  这名御林铁卫刚离开,另一名御林铁卫匆匆返回。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路奔上楼梯,此刻面庞红彤彤的,上气不接下气。“跑了,”看见太后,他喘着气禀报,同时单膝跪下,“小恶魔……他的牢门被打开,陛下……他不见了……”
  噩梦成真。“我明明下了死命令,”她说,“我要求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
  布劳恩的胸膛起起伏伏,“有位狱卒也同时失踪。他名叫罗根。其他两位狱卒则睡着了。”
  她拼命压抑,才没尖叫出声。“你没把他们吵醒吧,柏洛斯爵士。不,不用打搅,让他们睡!”
  “让他们睡?”铁卫抬起多肉的下巴,脸上写满迷惑。“是,陛下。让他们再睡—”
  “永远,我要他们永远沉睡,爵士。守卫竟敢在值勤期间打瞌睡!”他就在墙壁之中,像杀害母亲、杀害小乔那样杀害了父亲,他很快就会来杀我,太后很清楚,这正是那老巫婆在昏暗的帐篷中所作的预言。我嘲笑她,可她确实拥有力量。一滴鲜血,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毁灭。瑟曦的双腿软得像水,柏洛斯爵士伸手来扶,却被她避开。在她眼中,他也很可能是提利昂的人。“滚,”她吼道,“滚!”她跌跌撞撞地向椅子走去。
  “陛下,”布劳恩建议,“我给您端杯水来好吗?”
  水?我要的是血,不是水。我要提利昂的血,Valongar的血。火炬在面前摇曳不定,瑟曦闭上眼睛,看到侏儒正在嘲笑她。不,她心想,不,我本来已经摆脱了你。然而他的指头锁住她的脖子,越来越紧……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章 布蕾妮

  “我在寻找一位十三岁处女,”她在村子的水井边对一名灰发主妇说,“非常美丽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可能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一起赶路,也可能跟一个小丑在一起。你有没有见过她?”
  “我不见得见过他们,爵士先生,”主妇一边说,一边用指节叩了叩额头,“但我会留意,我会的。”
  铁匠也没见过,乡村圣堂的修士、养猪的猪倌、菜园里拔洋葱的女孩通通都说没有见过,罗斯比村中到处是木条泥土搭成的小屋,塔斯之女在这里没有找到一丝线索。然而她坚持不肯放弃。这是到暮谷城的捷径,布蕾妮告诉自己,假如珊莎去那边寻求庇护或者坐船,一定会打这儿经过。在城堡门口,她询问两个长矛兵,他们的纹章是貂皮上三条“人”字红杠,属于罗斯比家族。“这年头,她要是在路上走动,早就不是什么处女了。”年长的那个说,年轻的则想知道,那女孩两腿间的毛发是否也是枣红色。
  我在这儿得不到帮助。布蕾妮跨上马背时,瞥到村子尽头有个瘦瘦的男孩骑在一匹花斑马上。我还没问他话,她心想,但不等过去,那男孩就消失在圣堂背后了。她没费力去追,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罗斯比村几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开阔地,珊莎没理由在此停留,于是布蕾妮重新上路,经过苹果园和大麦地向东北方前进,很快便将村子和城堡甩在了身后。到暮谷城才见分晓,她告诉自己,假设对方确实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话。
  “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在君临,布蕾妮曾答应詹姆爵士,“为了她母亲大人。也为了您。”高尚的言辞,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打听到的消息却少之又少。我早该动身……但天海茫茫,往哪里去找?珊莎·史塔克在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后来有谁见过她,或者略微知晓她的去向,也没有说出口。至少没跟我说。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离开了都城。假如她仍在君临,无疑会被金袍子们揪出来。她一定得逃……但逃去哪里就很难说了。假设我是个月经初潮的处女,孤独恐惧,又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会怎么办呢?她扪心自问。我会去哪里?对她来说,答案很简单——回塔斯找父亲。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父被斩首,母亲大人也在孪河城遭遇谋害,史塔克家的根据地临冬城已被洗劫焚毁,居民屠杀殆尽。她无家可归,没有了父亲,没有了母亲,没有了兄弟姐妹。她也许就在下一个镇子,也许在前往亚夏的船上,一切皆有可能。
  退一步说,即使珊莎·史塔克想回家,该怎么走呢?国王大道不安全,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铁民占据了横亘颈泽的卡林湾,孪河城为佛雷家族的地盘,他们是杀害珊莎的哥哥和母亲的元凶。假如她有钱,可以走海路,但君临的港口仍是一片废墟,黑水河内杂乱无章地塞满了支离破碎的木堤和焚毁沉没的战舰。布蕾妮沿码头询问,没人记得乔佛里国王死的那天晚上有船离开。少数几条商船泊在海湾里,用小舟卸货,有个人告诉她,更多船只沿着海岸继续前进,去往暮谷城,那里的港口从来没有这么繁忙过。
  和詹姆说的不同,布蕾妮的母马外表其实不赖,并且它的确能保持相当快的步伐。旅人比她预想的多。乞丐帮的人们缓步而行,脖子上用绳索吊着碗。一个年轻修士飞驰而过,他的坐骑可以跟贵族领主的媲美。稍后,她遇到一群静默姐妹,布蕾妮开口询问,但她们全都摇头不知。一队牛车隆隆南行,满载着谷物和袋袋羊毛,后来她又经过一个赶猪群的猪倌,还有一个坐马车的老妇人,由一队骑马的卫兵护卫。她也向他们提问,是否看到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没人看见。她又问了前方的路况。“从这到暮谷城还算安全,”有人告诉她,“但过了暮谷城,林子里就是土匪和残人的天下了。”
  郊外的士卒松和哨兵树仍有绿意,阔叶树则已披上褐色与金色的斗篷,甚或脱去了长袍,裸露的褐色枝干像爪子一样伸向天空。每当有风吹过,压满车辙的路面上便激荡起无数盘旋的枯叶。枯叶沙沙地从马蹄底下掠过,这匹大母马是詹姆·兰尼斯特赠予她的。在维斯特洛大地上寻找一个失踪的女孩,犹如在秋风中寻找一片落叶。她不由得怀疑,詹姆给她的任务是不是一个残酷的玩笑。也许珊莎已因与乔佛里国王之死有染而被悄悄处死,埋在某个无名墓地,然后再派塔斯的大块头蠢女人去找她,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掩盖谋杀呢?
  不会的,詹姆不会这么做。他是个真诚的男人。他给了我这把宝剑,并将其命名为“守誓剑”。无论如何,这不是决定性因素。关键是她向凯特琳夫人发过誓,要把她的女儿们带回来,没什么比对死者的誓言更庄严的了。据詹姆说,那个妹妹老早就死了,兰尼斯特家送去北方跟卢斯·波顿的私生子结婚的艾莉亚是冒牌货。这样就只剩下珊莎。布蕾妮必须找到她。
  黄昏时分,她看到一条小溪边上燃着篝火。两个人坐在火堆边烤鲑鱼,他们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树下。其中一个是老人,另一个没那么老,但也不算年轻。相对年轻的那个站起来跟她打招呼。他穿一件斑斑点点的鹿皮上衣,系带紧紧绷在大肚子上,乱蓬蓬未加修整的胡子覆盖了脸颊和下巴,颜色犹如陈旧的黄金。“我们的鲑鱼足够三个人吃,爵士。”他大喊。
  这不是布蕾妮头一次被错认为男人。她摘下全盔,让头发坠落下来。她的头发是黄色,像肮脏的稻草,而且同样脆弱干枯。长而稀疏的发丝在她肩头飘荡。“感谢你,爵士。”
  那雇佣骑士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识到对方一定是近视眼。“一位小姐,对吗?全副武装的小姐?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个头。”
  “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年长的骑士一边说,一边翻转鲑鱼。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称得上大个子;作为女子,她就是个巨人。“怪胎”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她肩膀宽,臀部更宽,腿长臂粗,胸肌比乳房发达,手掌脚掌也大得不像话。除此之外,她还很丑,长了一张布满雀斑的马脸,牙齿在嘴里显得太大。这些,她都无须别人提醒。“爵士先生们,”她说,“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岁处女?她有蓝眼睛和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红脸男子在一起。”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处女。此外,什么样的颜色算是枣红?”
  “红棕色吧,”老人道,“不,我们没看到她。”
  “我们没看到她,小姐,”较年轻的人确认,“来吧,下马来,鱼快好了。你饿不饿?”
  她确实肚饿,但不敢放松警惕。雇佣骑士名声不佳。人们常说:“雇佣骑士和强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对不起,该怎么称呼,爵士先生们?”
  “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许你晓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迹。我的伙伴是‘穷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朗勃的歌谣,布蕾妮也没听过。对她来说,他们的名字跟他们的纹章一样陌生。克雷顿爵士的绿盾顶部有一道棕色横幅,上面还有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则画着黄金与白貂,然而看他的样子,估计不曾拥有过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他少说有六十岁,脸又瘦又窄,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布蕾妮比他俩都高一头,坐骑与装备也比他们精良。要我怕这样的人,除非长剑换成缝衣针。
  “非常感谢你们,尊敬的爵士,”她说,“我很乐意分享鲑鱼。”布蕾妮甩腿下马。她先将鞍配从母马背上卸下,然后喂它喝水,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树下。此刻,鲑鱼已烤得松松脆脆。克雷顿爵士递给她一条鱼,她盘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们去暮谷城,小姐,”朗勃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撕开自己的鲑鱼,“你跟我们同行比较好。路上很危险。”
  关于路上有多危险,布蕾妮可以告诉他更多详情,而且他听了决不会喜欢。“谢谢你们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们的保护。”
  “我坚持意见。真正的骑士会保护柔弱的女生。”
  她摸摸剑带。“这个可以保护我,爵士。”
  “剑的作用取决于挥它的人。”
  “我的剑术相当不错。”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跟女士争执是很无礼的。我们会把你安全地送到暮谷城,三人同行比独自一人更安全。”
  我们从奔流城出发时也是三人,然而詹姆失去一只手,克里奥·佛雷丢了性命。“你们的坐骑跟不上我。”克雷顿爵士的棕色骟马衰老羸弱,眼神迷离;伊利佛爵士的马则看上去骨瘦如柴,一副没吃饱的模样。
  “在黑水河,我的战马表现得相当出色,”克雷顿爵士坚持,“我在那儿大开杀戒,还赚了十几个人的赎金。赫伯特·波林爵士你熟不熟,小姐?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我把他当场击毙。记住,当刀剑相交之时,克雷顿·朗勃爵士决不会躲在后方。”
  他的同伴咯咯干笑。“克雷,算了吧。她这种人不需要我们作伴。”
  “我这种人?”布蕾妮不大确定他是什么意思。
  伊利佛爵士弯起一根瘦骨嶙岣的手指头,指了指她的盾牌。尽管盾牌的涂料碎裂剥落,图案还是很清楚:金银对角斜分的底面上一只大黑蝙蝠。“你拿着说谎者的盾牌,它不属于你。我祖父的祖父帮忙击杀了最后一个罗斯坦家的人,此后没人再敢亮出那只蝙蝠,因为他们家族所干的事跟那蝙蝠一般漆黑。”
  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从赫伦堡的军械库挖出来的。布蕾妮在马厩里发现它跟那匹母马在一起,外加许多装备;马鞍,辔头,锁甲,带护面的全盔,两袋金银币,还有一张比金银更珍贵的羊皮纸。“我丢失了自己的盾。”她解释。
  “真正的骑士就是女士的护盾。”克雷顿爵士顽固地说。
  伊利佛爵士浑不理会。“赤脚的人找靴子,受冻的人寻斗篷,但谁会甘愿让自己蒙羞?‘皮条客’卢卡斯伯爵的徽纹是这只蝙蝠,还有他儿子‘黑帽’曼佛利。我不由得扪心自问,为什么你要佩戴它?除非你的罪行更加丑恶……只怕就是新近的事。”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难看的廉价铁家伙。“一个高大强壮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克雷,瞧好了,此乃割开蓝礼殿下喉咙的‘塔斯之女’。”
  “那是谎言!”蓝礼·拜拉席恩对她来说不只是国王。当这位悠闲从容的公爵为履行成年仪式,第一次来到塔斯时,她就爱上了他。她父亲举办欢迎宴会,并命令她参加,要不然她会像受伤的动物一样躲在房里。当时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纪,害怕窃笑更甚于刀剑。他们会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诉塞尔温大人,他们会嘲笑我。但“暮之星”不肯让步。
  蓝礼·拜拉席恩对她彬彬有礼,当她是个正常的美丽处女,他甚至与她共舞,在他臂弯中,她感觉优雅高贵,双脚踏出流畅的舞步。由于公爵的榜样,其他人也纷纷前来邀请她。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蓝礼大人身边,为他效力,保护他的安全。但到头来,她仍然辜负了他。蓝礼死在我怀中,但他不是我杀的,她心想,这些雇佣骑士永远不会明白。“我愿为蓝礼国王献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说,“我没有伤害他。我凭自己的宝剑起誓。”
  “骑士才凭宝剑起誓。”克雷顿爵士说。
  “以七神的名义起誓。”“穷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并未伤害蓝礼国王。以圣母之名,倘若我口吐谎言,便永远无法获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请求他给予我公正的裁判;以处女与老妪之名,以铁匠与战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倘若我所言有假,愿即刻被他掠走。”
  “就一个女孩来说,她发起誓来倒有模有样的。”克雷顿爵士承认。
  “对。”“穷鬼”伊利佛爵士耸耸肩。“嗯,假如她撒谎,诸神自会处理。”他将匕首收回去。“第一哨归你。”
  雇佣骑士们睡觉时,布蕾妮不安地绕着小营地转圈,听着火堆的噼啪声。我应该尽快赶路。这两个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无法撇下他们不管。因为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骑马的人,树林里也有各种动静,或许是猫头鹰,或许是游荡的狐狸,或许都不是。因此,布蕾妮来回踱步,保持长剑能随时出鞘。
  总的来说,守夜还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过来替换她之后,才是最困难的。布蕾妮将毯子铺在地上,蜷起身子,闭上眼睛。尽管已疲倦到骨子里,她仍告诉自己,我不能睡。有男人的地方,她从来不能安心睡觉。即使在蓝礼公爵的营地,也总有被强暴的危险。这是她在高庭城下学到的教训,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团”手中时又学了一次。
  泥地的寒气透过毯子渗入布蕾妮的骨头。没过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脚趾,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处,是否也感觉到冷。凯特琳夫人说过,珊莎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喜爱柠檬蛋糕、丝绸长裙和歌颂骑士精神的歌谣,然而这女孩目睹父亲的头颅被砍下,之后又被迫嫁给凶手之一。假如传说有一半属实,这个侏儒就是兰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残酷的人。如果她真的向乔佛里国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恶魔的胁迫。毕竟她在宫中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在君临城,她追查到一个名叫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那女人告诉她,珊莎跟侏儒之间毫无感情可言。或许她逃跑既是因为乔佛里的谋杀案,也是为了逃离他。
  黎明将布蕾妮唤醒,她做过梦,但梦境都不记得了。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冻得像木头一样僵硬,但人没受骚扰,物品也没被动过。雇佣骑士们已经起床,伊利佛爵士在宰杀一只松鼠当早餐,克雷顿爵士则面朝大树撒一泡长尿。雇佣骑士,她心想,尽管一个年迈而自负,一个肥胖又近视,但他们是好人。发现世上仍有好人,让她感到欣慰。
  他们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面饼和腌菜,与此同时,克雷顿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绍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迹,他杀死了十来个布蕾妮从没听说过的可怕骑士。“哦,那是场罕见的大战,小姐,”他说,“一场罕见而血腥的厮杀。”他承认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奋战。伊利佛本人什么也没说。
  继续上路时,两个骑士分别走在她两侧,就像卫士保护贵妇人……只是这位贵妇人的个头比两个卫士更高,武器与盔甲也比他们的好。“你们守夜时有人经过吗?”布蕾妮问。
  “比方说十三岁、枣红色头发的处女?”“穷鬼”伊利佛道,“不,小姐。没有。”
  “我守夜时有一些,”克雷顿插话,“有个农家小子骑匹花斑马经过,一小时后,又有六七个步行的男子,拿着棍棒和镰刀。他们看到了我们的火堆,停下来盯着我们的马打量许久,我稍稍亮了亮铁家伙,叫他们继续赶路。看样子是群野汉子,亡命徒,但没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顿·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没到那种地步。她侧过头,以遮掩微笑。幸亏克雷顿爵士太专注于叙述他与红鸡骑士之间史诗般的战斗,因而没留意到她的笑容。路上有人结伴同行感觉很好,即使是这样两个家伙。
  正午时分,布蕾妮听见光秃秃的棕色树丛中飘来唱诵。“什么声音?”克雷顿爵士问。
  “人,有人在高声祈祷。”布蕾妮熟悉这些颂词。他们祈求战士保护,恳请老妪照亮前路。
  “穷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伤痕累累的剑,勒马等待。“他们靠近了。”
  虔诚的唱诵声逐渐充斥树林,如同闷雷。突然间,声音的源头出现在道路前方。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帮兄弟当先领头,他们留大胡子,穿粗布长袍,有的赤脚,有的趿便鞋。后面走着大约六十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和小孩,还有一头花斑大母猪,几只绵羊。有几个男人拿着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头棍棒。他们中间有一辆用灰色碎木头做的双轮拖车,上面高高地堆满骷髅头和零零星星的断骨。看到雇佣骑士,乞丐帮兄弟们停下来,唱诵声渐渐平息。“尊敬的骑士,”其中一个乞丐说,“愿圣母爱怜你们。”
  “圣母也爱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穷人集会。”一个拿斧子的魁梧男人应道。虽然秋天的树林清寒萧瑟,他却没穿上衣,胸口刻着一颗七芒星。当初安达尔战士渡过狭海,征服先民的七大王国时,他们胸口就刻着这样的七芒星。
  “我们正朝都城迸发,”一个拉拖车的高个子女人说,“把这些圣骨带去贝勒大圣堂,并向国王寻求援助和保护。”
  “加入我们吧,朋友们,”一个瘦小的男子催促,他身穿破旧的修士袍,脖子上挂着一颗水晶,“维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战士。”
  “我们要去暮谷城,”克雷顿爵士宣告,“但或许可以先护送你们安全抵达君临。”
  “假如你们有钱付费。”伊利佛爵士补充,看来他不仅穷而且很现实。
  “麻雀无须金钱。”修士说。
  克雷顿爵士迷惑不解。“麻雀?”
  “麻雀是最普通、最卑微的鸟,而我们是最普通、最卑徽的人。”那修士有一张精瘦而棱角分明的脸,留着灰褐色短胡子,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一双黑糊糊的光脚如树根般坚硬粗糙。“这些骨头属于那些虔敬神灵的圣人,他们因信仰而遇害,但至死不改为七神服务的决心。有些是饿死,有些被折磨致命。教堂遭到掠夺,处女和母亲被亵渎神灵、崇拜恶魔的家伙强暴,连静默姐妹也受到骚扰。天上的圣母发出悲痛的呼吁,是时候了,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弃绝世俗的领主,前来守卫我们神圣的教会。假如你们热爱七神,就随我们一起去都城吧。”
  “我很爱七神,”伊利佛说,“但我得吃饭。”
  “圣母的孩子都要吃饭,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饭。”
  “我们去暮谷城。”伊利佛爵士断然道。
  一个乞丐帮兄弟啐了口唾沫,一个女人发出哀叹。“你们是虚伪的骑士。”胸口刻七芒星的魁梧男子说,另外几人挥舞棍棒。
  光脚修士以言语安抚众人,“勿需裁判,裁判之职属于天父。让他们安稳地过去吧,他们也是穷人,只不过在尘世之中迷路了而已。”
  布蕾妮稍稍催马向前。“我妹妹迷路了。她年方十三,枣红色头发,看上去很俊俏。”
  “圣母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愿圣母守护这可怜的女孩……也守护你。”修士抓起拖车前的一根索具,搭到肩上,继续用力拖拉。乞丐帮兄弟们也重新开始唱诵。布蕾妮和雇佣骑士们坐在马背上,目睹队伍缓缓经过,沿着压满车辙的道路向罗斯比前进。最后,唱诵声逐渐减弱。
  克雷顿爵士从马鞍上抬起一边屁股挠了挠,“什么样的人会杀害神圣的修士?”
  布蕾妮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记得在女泉城附近,勇士团捆住一个修士的脚踝,倒吊在树杈上,用来当靶子,练习射箭。她不知道他的骨头是否也跟其他骸骨一起堆在那辆拖车里。
  “强暴静默姐妹的一定是白痴智障,”克雷顿爵士说,“哪怕只是动手……都说她们是陌客的老婆,下面又冷又湿,就像冰块。”他瞥了瞥布蕾妮。“呃……请原谅。”
  布蕾妮催马朝暮谷城方向飞驰而去。过了一会儿,伊利佛爵士跟上来,克雷顿爵士押后。
  三小时之后,他们遇到另一群艰难地向着暮谷城前进的人:一个商人和他的仆人们,另外还有一个雇佣骑士同行。商人骑灰斑母马,仆人们轮流拉货车。四个在前面拖,两个跟在轮子旁边,但当他们听见马蹄声,立即在货车周围摆好阵形,手执岑木杖,做好了应战的准备。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骑士则拔出长剑。“请原谅我的多疑,”商人嚷道,“但时下局势不稳,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护。你们是谁?”
  “啊,”克雷顿爵士委屈地说,“我是前不久在黑水河战役中成名的克雷顿·朗勃爵士,这位是我的伙伴,‘穷鬼’伊利佛爵士。”
  “我们没有恶意。”布蕾妮道。
  商人怀疑地打量着她。“小姐,你应该安安全全地待在家里。为何打扮得如此古怪?”
  “我在找我妹妹。”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因为珊莎被控弑君。“她是个美丽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也许你会看到她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在一起,或者跟一个醉醺醺的小丑。”
  “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开苞的处女。至于身材肥胖的骑士,大家都在挨饿,正派人很难填饱肚子……不过看样子,你们的克雷顿爵士倒没被饿着。”
  “那是因为我骨架大,”克雷顿爵士强调。“要不我们同行一程?哦,我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但他看起来个子小了点儿,而且三把剑总好过一把。”
  四把,布蕾妮心里想,没有开口。
  商人望向他的护卫,“你怎么说,爵士?”
  “噢,我说不用怕这三个家伙。”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长着狐狸脸、尖鼻子和乱蓬蓬的橙色头发,骑在一匹四肢瘦长的栗色战马上。尽管他身高不过五尺二寸,却有一副自信满满的架势。“一老头,一胖子,大个的是女人。让他们来吧。”
  “好。”商人放下十字弓。
  继续上路后,商人雇佣的骑士放慢速度,骑到她身边,上上下下地打量,仿佛当她是一大片优质腌猪肉。“我说,你是个健壮魁梧的妞儿。”
  詹姆爵士的嘲讽曾经深深地刺伤她,这小个子男人的话对她则一点作用也没有,“没错,和某人相比,我是个巨人。”
  骑士哈哈大笑,“我的那活儿可大着呢,妞儿。”
  “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号‘疯鼠’。”他将盾牌转过来给她看,棕色与蓝色的斜纹之上有一只大白老鼠,红色的眼睛神情凶猛。“棕色代表我游荡的土地,蓝色代表我渡过的河流,而那老鼠就是我。”
  “你是个疯子?”
  “噢,相当疯狂。寻常的老鼠会远离流血和战斗,疯鼠却要追寻它们。”
  “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血和战斗。”
  “我找到的够多了。诚然,我不是比武大会的骑士。我将自己的英勇留给战场,女人。”
  “女人”比“妞儿”强一点,她心想。“你和可敬的克雷顿爵士有许多共同点。”
  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噢,是吗?我很怀疑。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你——我们彼此或许有共同的目标。一个迷路的小妹妹,对不对?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他又笑起来。“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我也在找珊莎·史塔克。”
  布蕾妮不露声色,以掩饰不安。“谁是珊莎·史塔克,你为什么要找她?”
  “为了爱啊,还能为什么?”
  她皱起眉头,“爱?”
  “是的,对金子的爱。跟你们可敬的克雷顿爵士不同,我确实在黑水河上打过,只不过站在了失败者一边。为付赎金,我破了产。你知道瓦里斯吧?为了这个‘你从没听说过的女孩’,太监悬赏一大袋金子。我不贪心,假如某位大妞儿帮我找到那调皮的孩子,我愿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赏格。”
  “我以为你受雇于那商人。”
  “只到暮谷城而已。亥巴德不仅吝啬,而且胆小。他胆小得要命。你怎么说,妞儿?”
  “我不认识珊莎·史塔克,”她坚持,“我在找我妹妹,一个贵族女孩……”
  “……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瞧,多么凑巧。请问,那个跟你妹妹同行的骑士是谁?你说他是小丑?”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没等她回答,因为她根本答不上。“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确实有个小丑从君临城消失,他生得矮矮胖胖,鼻子上布满琐碎的血管,乃是红骑士唐托斯,从前属于暮谷城。但愿你妹妹和她醉酒的小丑不要被错当成史塔克家的女孩和唐托斯爵士,否则就太不幸了。”他一踢战马,向前奔去。
  连詹姆·兰尼斯特也鲜少令布蕾妮感觉自己如此愚蠢。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曾告诉她,乔佛里是如何羞辱唐托斯爵士,珊莎小姐又是如何恳求乔佛里饶恕他的性命。那么,就是他帮助她逃跑的,布蕾妮听到故事后断定,找到唐托斯爵士,就能找到珊莎。她应该知道,别人也会想到这点。有些人的人品可能还不如夏德里奇爵士。她只希望唐托斯爵士将珊莎藏好一点。倘若如此,我又如何能找到她?
  她耸耸肩膀,皱着眉头,催马前进。
  等一行人来到一家客栈,夜色已经渐浓。那客栈是一栋高大的木建筑,矗立在河流交汇处,横跨一座古老的石桥。克雷顿爵士告诉他们,客栈的名字就叫“老石桥”,而店主人是他朋友。“这家的厨子不错,房间里的虱子也不比大多数客栈来得多,”他担保,“今晚谁睡暖床?”
  “我们不行,除非你朋友白给,”“穷鬼”伊利佛爵士道,“我们没钱住店。”
  “我可以付我们三人的账。”布蕾妮不缺钱,这是詹姆特意关照的。她鞍囊里有个鼓鼓的钱袋,装着银鹿币和铜星币,另一个较小的钱袋则塞满金龙币,还有一张羊皮纸,谕令国王的臣民协助其携带者,塔斯家的布蕾妮,她正为陛下办事。上面的签名是托曼稚嫩的手笔:托曼·拜拉席恩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
  亥巴德也准备停留,他命手下人将车留在马厩旁。温暖的黄色灯光从客栈的菱形窗格里透出来,布蕾妮听到一匹雄马在嘶鸣,因为嗅到了她跨下母马的气味。解马鞍时,一个男孩从马厩门里走出来说,“让我来吧,爵士先生。”
  “我不是什么爵士,”她告诉他,“但你可以带走这匹马。务必让它吃饱喝足。”
  男孩涨红了脸,“请原谅,小姐,我以为……”
  “没关系,这是人们常犯的错。”布蕾妮将缰绳交给他,随其他人进入客栈,她肩上背着鞍囊,胳膊底下夹着铺盖卷。
  大厅的木板地上覆满木屑,空气中弥漫着啤酒、烟雾和烤肉的气味。火炉里的烤肉正咝咝冒油,噼啪作响,暂时无人看管。六个本地人坐在一张桌边聊天,但当陌生人进来时,他们立刻住口。布蕾妮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尽管穿有锁甲、斗篷和外衣,她仍然觉得光着身子。一名男子说,“快看哪。”她知道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
  店家双手各抓着三个大酒杯出现了,每走一步都溅出一些麦酒来。
  “有房间吗,先生?”商人问他。
  “也许有吧,”店家道,“有钱便有。”
  克雷顿·朗勃爵士看上去忿忿不平,“纳格尔,你就这样跟老朋友打招呼?是我,朗勃啊。”
  “确实是你。你欠我七枚银鹿。银子拿来,我给你床。”店主人将杯子逐个放下,期间又在桌上洒出一些酒液。
  “我出钱,给自己一间房,再要一间给我的两位同伴。”布蕾妮指指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
  “我也要一间房,”商人说,“给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我的仆人们睡你马厩,假如你乐意的话。”
  店主人朝他们那边看了看,“我不乐意,不过也许会允许。用晚餐吗?火炉口是上好的山羊肉。”
  “我自己判断好还是不好,”亥巴德宣称,“我的手下只要面包和肉汁就满足了。”
  于是他们开始用餐。布蕾妮先随店主人上楼,往他手里塞了几枚硬币,得以将自己的物品放进最好的空屋子,然后她下来尝了尝山羊肉。她也给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点了山羊肉,因为他们曾分给她鲑鱼。雇佣骑士和商人以麦酒就着肉吃,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奶。她仔细聆听饭桌上的谈论,抱着一线希望,或许能听到一点线索,有助于寻找珊莎。
  “你们从君临来,”一个本地人对亥巴德说,“弑君者真的残废了?”
  “没错,”亥巴德说,“他失去了用剑的右手。”
  “对,”克雷顿爵士说,“我听说是被冰原狼咬掉的——所谓冰原狼,就是北方的一种怪兽。北方从来没什么好东西,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异。”
  “不是狼干的,”布蕾妮听见自己说,“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尔佣兵砍掉的。”
  “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疯鼠评论。
  “哈哈,”朗勃·克雷顿爵士道,“碰巧我两只手用剑一样熟练。”
  “噢,我一点也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举杯致意。
  布蕾妮记得自己跟詹姆·兰尼斯特在树林里的战斗。她竭尽全力,才堪堪阻挡他的攻击。况且当时他因为长期囚禁而变得虚弱,手腕上还有锁链。假如没有锁链的牵制,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那么七大王国之内,没有一个骑士能与他匹敌。詹姆有过许多恶行,但他是个绝顶高手!把他弄成残废实在是异常残酷的行为。杀死狮子是一回事,砍掉他的爪子,折磨其心智,又是另一回事。
  突然间,大厅里的嘈杂变得难以忍受,她含含糊糊地道过晚安,上楼睡觉去了。房间的天花板很低,布蕾妮手持细烛走进去时,不得不弯腰,否则会撞到脑袋。屋内唯一的摆设是一张足够睡六人的大床,还有窗台上的一段牛油蜡烛头。她用细蜡烛把它点燃,闩上门,又将剑带挂到床柱子上。她的木剑鞘朴素简易,包裹在开裂的棕色皮革之中,而她的剑更加平凡。这是她在君临买的,以代替被勇士团夺走的那把。那是蓝礼的配剑。想到自己把它弄丢了,她仍然感觉很难过。
  但她的铺盖卷里还藏着另一把长剑。她坐到床上,将它取出来。烛焰之下,镀金闪耀着黄光,红宝石仿佛闷烧的火。布蕾妮将守誓剑拔出华丽的剑鞘,不由得屏住呼吸。血红与漆黑的波纹深深地嵌入了钢铁之中。这是瓦雷利亚钢剑,由魔法形塑而成。这是一把英雄的配剑。小时候,奶妈向她灌输了许多英雄故事,让她知道“晨光”加勒敦爵士、傻子佛罗理安、龙骑士伊蒙王子以及其他勇士们的伟大事迹。他们每人都有一把名剑,守誓剑也该如此,但她自己并非英雄。“你将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来保护他的女儿。”詹姆曾经允诺。
  她跪在床和墙壁之间,举剑向老妪默默祈祷,祈求老妪的金灯能指引她一条明路。指引我,她祷告,照亮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寻找珊莎。她已经辜负了蓝礼,辜负了凯特琳夫人。她不能再辜负詹姆。他把自己的剑托付给我,也把自己的荣誉托付给了我。
  然后,她在床上尽量伸展开身子。床很宽,但不够长,布蕾妮只能侧过来睡。她可以听到下面杯盏交碰的声音,话语声沿着楼梯飘上来。朗勃提到的虱子现身了。抓挠有助于她保持清醒。
  她听见亥巴德走上楼梯,稍后,骑士们也上来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克雷顿爵士经过时在说,“但他盾牌上有一只血红的鸡,而他的剑上滴着血……”他的话音渐渐消失,楼上的一扇门打开又阖上。
  蜡烛已尽,黑暗笼罩着老石桥,周围变得如此宁谧,她甚至可以听见河流低沉的汩汩声。布蕾妮这才起来收拾东西。她轻轻推开门,听了听动静,然后光脚走下楼梯。她在外面套上靴子,快步来到马厩里,给她的母马系上鞍配。她一边跨上马背,一边默默地向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骑马经过亥巴德的一个仆人时,他醒了过来,但没有阻止她。母马的铁蹄在古老的石桥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接着,树林将她包围,黑如沥青,充满了鬼魂和记忆。我来了,珊莎小姐,她一边想一边飞驰入黑暗之中。勿需害怕。不把你找到,我决不罢休。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5章 山姆威尔

  山姆读着关于异鬼的书,抬眼看到了那只老鼠。
  他的眼睛又红又肿。我不该揉得那么频繁,他总是一边揉一边告诉自己。灰尘弄得眼睛痒痒的,直想流泪,这地下到处都是灰尘。每次翻动书页,一小簇尘埃就会飘散到空中,而每当他移开一堆书,想看看下面藏着什么时,总会弄出一团灰云。
  山姆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睡了,起初,他发现一捆破破烂烂的散页,便解开细绳,点燃蜡烛阅读,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到如今那支很粗壮的牛油蜡烛只剩下不到一寸。他累极了,却无法停止。再看一本我就停下,他告诉自己,再看一页,一页而已。再看一页我就上去休息,吃点东西。但一页过后总有另一页,另一页过后又有新的一页,而书堆底下还有另一本书在等着。我只瞧一眼,看看这本书讲什么,他心想,然而等回过神来,已经读了一半。自打跟派普和葛兰一起喝过培根豌豆汤之后,他就没吃东西。噢,不,吃了面包与奶酪,但只有一点点,他边想边略略瞥了瞥空盘子,发现那只老鼠正在享用面包屑。
  老鼠有他粉红色的手指头一半那么长,黑眼睛,软灰毛。山姆知道自己应该杀死它。老鼠偏爱面包奶酪,但它们也啃嚼纸张。他曾在架子和书堆里发现大量老鼠屎,许多皮革封面呈现出咬啮的痕迹。
  但它不过是一个饥饿的小东西,他怎能吝啬一点点面包屑呢?然而,它会吃书本……
  坐椅子坐得太久,山姆的背僵硬如木板,腿则像睡着了一般。他知道自己动作不够快,逮不住老鼠,但也许可以砸死它。他肘边躺着一本皮革封面的巨型抄本,《黑色人马年鉴》,这本书中乔昆修士详尽叙述了奥勃特·卡斯威担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的九年生活,每一页都对应着他任期的一天,基本上都如此开头,“奥勃特大人清晨起床如厕”——除了最后一页,那一页写道,“奥勃特大人被发现于夜间亡故。”
  不能让老鼠毁了乔昆修士的辛苦成果。山姆的左手极其缓慢地伸向那本书。书又厚又重,他试图单手举起来,结果却从他肥胖的指间滑落,“砰”的一声砸下。老鼠转瞬间便逃窜得不见踪影。山姆松了口气。砸死这可怜的小东西会让他做噩梦的。“但你不该吃书。”他大声说。也许下次下来时,他该多带些奶酪。
  他很惊讶蜡烛已快烧完了,不晓得喝培根豌豆汤是今天还是昨天的事?昨天。一定是昨天。意识到这点,他打了个哈欠。琼恩不会明白他的心情,但伊蒙师傅会帮他解释。学士失明之前,跟山姆威尔·塔利一样酷爱读书。他能明白,当你深陷入书本中时,仿佛每一页都是通往其他世界的通道。
  山姆艰难地站起来,露出痛苦的表情,小腿麻麻的,犹如针刺一般。他坐的椅子十分坚硬,当他弯腰去取书时,会压得腿部不舒服。我得记着带垫子。假如能睡在底下就更好了。他在四只装满零散书页(全部来自已经失传的著作)的箱子后面发现了一个半隐藏的地窖,这是个理想地点,但他不能撇下伊蒙师傅太久。学士最近身体不好,需要照料,此外还有乌鸦呢。伊蒙身边固然有克莱达斯,但山姆更年轻,鸟儿也更喜欢他。
  于是山姆左腋下夹着一堆书籍和卷轴,右手拿着蜡烛,穿过被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返回黑城堡。一束淡淡的光线照亮了通向地表的陡峭石阶,因而他知道上面已是白昼。他将蜡烛留在墙上的凹洞里,然后攀登。走到第五步,他喘起粗气;到了第十步,他停下来把书换到右腋下。
  天空是铅白的颜色。看样子要下雪,山姆抬头斜睨,心里想。这让他感到不安。他记得先民拳峰上那个夜晚,记得伴随漫天大雪而来的尸鬼军团。不要随时随地都像个胆小鬼,他责怪自己,现在你周围有那么多誓言效命的兄弟,更不用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骑士们了。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在他面前耸立,但与硕大无朋的冰墙相比,显得渺小不堪。一支小队伍攀附于冰墙四分之一高处,正在修建一段新的之字形楼梯,并与旧梯子相连。锯子与铁锤的声响在冰面上回荡。琼恩让工匠们日夜赶工,山姆在晚餐时听见有人抱怨,说莫尔蒙大人决不会如此压榨劳力。然而要是没有梯子,除了绞盘铁笼,别无他法可以上长城,遇有情况会措手不及。虽然山姆威尔·塔利痛恨楼梯,但他更痛恨铁笼子,乘坐时,他总是闭起眼睛,相信链子马上就要断掉。每当铁笼擦刮冰面,他的心跳就会陡然停止。
  两百年前此处有龙,看着笼子缓缓下降,山姆寻思,它们“嗖”地一下就能飞上城。亚莉珊王后骑着她的龙造访黑城堡,而她的王夫杰赫里斯稍后也骑着自己的龙赶来。银翼有没有留下龙蛋呢?史坦尼斯在龙石岛有没有发现别的蛋呢?不过,即使有蛋,又该如何孵化?受神祝福的贝勒对着他的蛋祈祷,坦格利安家族的其他人则寻求巫术的帮助,然而最终,他们只得到嘲笑和灾祸。
  “山姆威尔,”一个阴沉的声音说,“我是来找你的。总司令大人吩咐我带你去见他。”
  一朵雪花飘落在山姆鼻尖上,“琼恩想见我?”
  “这个嘛,我可说不准,”忧郁的艾迪·托勒特道,“我不想见的总是来找我,我想见的却老找不到,愿望和事实基本无瓜葛。但你还是快去吧,雪诺大人跟卡斯特的老婆谈完话就跟你谈。”
  “吉莉?”
  “是她。假如我奶妈能长得像她,那我现在还叼奶头呢。知道吗,我奶妈长胡子的。”
  “说明她是头山羊,”派普叫道,他跟葛兰从角落里冒出来,手拿长弓,背着箭囊。“你上哪儿去了,杀手?昨天晚餐时缺了你,一整只烤公牛没人吃。”
  “别叫我杀手。”山姆不理会公牛的玩笑。派普就是那样。“我在看书。有只老鼠……”
  “别跟葛兰提老鼠。他怕老鼠。”
  “我才不怕。”葛兰愤慨地说。
  “但你不敢吃老鼠。”
  “我能吃的老鼠比你多。”
  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叹了口气。“我小时候,只有在节庆日才吃得到老鼠。我排行老幺,所以总是吃尾巴。尾巴上没肉。”
  “你的长弓呢,山姆?”葛兰问。艾里沙爵士给他取了“笨牛”的外号,而他现在长得日益名副其实,真的像头牛。他来到长城时虽然高大,但行动迟缓笨拙,脸红脖子粗,腰也粗得像桶。如今虽然派普诱骗他出丑时,他的脖子仍然会红,但长期习武使得肚腩不见了,胳膊变得强硬,胸膛变得宽阔。他极为强壮,而且跟野牛一样毛发蓬松。“乌尔马在靶场等你。”
  “乌尔马。”山姆窘迫地重复道。琼恩·雪诺当上总司令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弟兄每天操练箭术,即使事务官和厨师也不例外。他认为,从前的守夜人军团过于强调剑术,而不注重弓箭,在每十人就有一个是骑士的时代当然有道理,但在每一百人当中才有一个骑士的目前却显得不合时宜了。山姆支持这道命令,但他讨厌练习长弓几乎就跟讨厌爬楼梯一样。他戴上手套便射不中任何目标,脱掉手套指头就会起泡。弓箭是危险的东西。纱丁曾在弓弦上绷裂了半个拇指甲盖。“我忘了。”
  “忘了?你好伤野人公主的心啊,杀手,”派普道,最近瓦迩开始从国王塔上她自己的窗前张望他们。“她在等你呢。”
  “她才没有!别这么说!”山姆只跟瓦迩说过两回话,那还是随伊蒙学士去探望她,以确保孩子健康的时候。野人公主貌美如花,他在她面前总是结结巴巴,涨红了脸。
  “为什么不呢?”派普反问,“她想要怀你的孩子。也许我们该叫你‘风流浪子’山姆才对。”
  山姆涨红了脸。他知道史坦尼斯国王对瓦迩有安排——她是结合北方人与自由民,让他们和睦相处的关键棋子。“我今天没时间练习长弓,我得去见琼恩。”
  “琼恩?琼恩?我们认识琼恩吗,葛兰?”
  “他是指总司令大人。”
  “喔喔喔——伟大的雪诺大人。当然了。不过,你干嘛跟他约会?他又不会扭耳朵。”派普扭了扭自己的耳朵,以示能耐。他长着一对冻得通红的招风耳。“现在他真成了雪诺大人,相对于我们,实在太尊贵了。”
  “琼恩有他的责任,”山姆替朋友辩护,“长城是他的了,他必须统筹全局。”
  “一个人对他的朋友也有责任。要不是我们帮忙,当上总司令的也许是杰诺斯·史林特呢,然后史林特大人会派雪诺赤身裸体骑着骡子去巡逻。‘赶往卡斯特的堡垒’,他会如此下令,‘把熊老的斗篷和靴子给我拿回来。’我们帮他避免了难堪,现在他的责任太多,居然连到壁炉边喝杯热酒的工夫都没有?”
  葛兰表示赞同。“他的责任没妨碍他下校场。基本上,他天天都在那儿打斗。”
  这是事实,山姆不得不承认。有一次,当琼恩来和伊蒙师傅谈话时,山姆问他为何花那么多时间练剑。“熊老作总司令时根本不怎么参加日常训练。”山姆指出。作为回答,琼恩将长爪交到山姆手中,要他感觉这把剑的轻盈与平衡,并让他旋转剑刃,观察烟灰色金属中闪现的波纹。“这是瓦雷利亚钢剑,”他说,“以魔法锻冶而成,锋利无比,几乎坚不可摧。剑士应该和他的剑合为一体,山姆,然而长爪是瓦雷利亚钢,我不是。断掌要杀我就跟你拍死一只虫子那么容易。”
  山姆把剑递回去。“我老拍不到虫子,它们会飞,我经常打中胳膊,疼极了。”
  琼恩笑了。“好吧。科林杀我就像你喝粥那么快。”山姆喜欢喝粥,尤其是掺了蜂蜜的甜粥。
  “我没时间闲聊。”山姆离开朋友们,向军械库走去,一路把书本紧紧抓在胸前,这让他联想起了誓言:守护王国的坚盾。唉,假如七国的老百姓们意识到守护王国的是葛兰、派普和忧郁的艾迪·托勒特这号人,真不知会如何评论。
  司令塔内部已被大火焚毁,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占据国王塔作为居所,因此琼恩·雪诺住在军械库后面,昔日属于唐纳·诺伊的简陋房间。山姆到达时吉莉刚要离开,她裹着一件旧斗篷,那是他俩逃离卡斯特的堡垒时山姆给她的。她几乎直接奔了过去,但山姆抓住她的手臂,两本书因之掉下来。“吉莉。”
  “山姆。”她声音沙哑。吉莉长着黑头发,身材苗条,棕色的大眼睛犹如母鹿。她完全被山姆的旧斗篷淹没,然而她的脸虽然半隐藏于兜帽中,但还是能看出在发抖,神色苍白而惊恐。
  “出什么事了?”山姆问她,“孩子们怎么样?”
  吉莉挣脱开来,“他们很好,山姆。很好。”
  “在他俩之间你还能睡觉,真是个奇迹。”山姆愉快地说,“昨晚我听见哭声的是哪一个?他似乎怎么都哭不完。”
  “是妲娜的儿子。他想喝奶时就会哭。我的……我的孩子从不乱哭。有时候他会咯咯地叫唤,但……”她眼中盈满泪水。“我得走了,去给他们喂奶。要是不快去,奶水会漏到自己身上。”她跑过庭院,留下困惑不解的山姆。
  他必须蹲下才能捡起掉落的书籍。我不该带这么多书,他一边告诉自己,一边扫去书上的泥尘,那是柯洛库·弗塔的《玉海概述》,厚厚一大卷来自东方的故事与传奇,伊蒙师傅命令他必须找到这本书,幸好,它看起来完好无损;托马克斯学士的《龙王们:坦格利安家族从流浪到神化的历程,兼论巨龙之生死》就没那么幸运了。它掉落时被翻了开来,有几页纸沾上烂泥,其中一页有一幅相当漂亮的彩图,画的是“黑死神”贝勒里恩。山姆一边咒骂自己是个笨手笨脚的呆瓜,一边擦拭书页,将泥巴刮掉。在吉莉面前,他总是很狼狈,而且下面还会硬……好吧,每次都会硬。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不该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当吉莉谈及自己的乳房……
  “雪诺大人正等着呢。”两个穿黑斗篷、戴铁半盔的守卫站在军械库门口,斜倚着长矛。说话的是“毛人”哈尔,穆利则帮助山姆站起来。他反射性地谢过之后,快速走了进去,经过有砧板与风箱的锻炉时,不由得拼命抓紧书。一件锁甲半成品放在工作台上。白灵在砧板底下伸展着身子,啃一根牛骨,要喝里面的骨髓。山姆走过时,大白狼抬头看了看他,但没有发出声响。
  琼恩的会客间就在那些放满长矛与盾牌的架子后面。山姆进去时,他正在读一卷羊皮纸,莫尔蒙大人的乌鸦站在他肩头向下张望,仿佛也在读羊皮纸,但当它见到山姆,便展开翅膀,一边向他飞来,一边喊叫,“玉米,玉米!”
  山姆将书换到一边手上,用另一只手去门背后的袋子里抓出一把玉米粒。乌鸦落在他手腕上,从掌心里啄起一粒,它啄得如此之重,山姆不由得叫了一声,抽回手来。乌鸦飞回空中,黄色红色的玉米粒撒得到处都是。
  “关门,山姆。”琼恩脸上仍有淡淡的疤痕,一只鹰曾试图挖他的眼睛。“那家伙有没有弄破你的皮?”
  山姆轻轻放下书,脱掉手套。“有啊。”他感到一阵晕眩,“我在流血呢。”
  “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一张椅子推到他面前。“坐下,看看这个。”他将羊皮纸递给山姆。
  “这是什么?”山姆问。乌鸦开始在草席里搜寻玉米粒。
  “一面纸糊的盾牌。”
  山姆边看边吮手掌上的血。他一眼就认出伊蒙师傅的笔迹,老人的字体纤细而精准,但由于看不到化开的墨渍,有时会留下难看的污斑。“给托曼国王的信?”
  “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琼恩走到窗边。“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鬈发上顶着王冠。”
  布兰没死,山姆几乎说出口,他随“冷手”去了长城外。话语卡在他喉咙。我发誓守秘。“你还没在信上签名呢。”
  “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
  “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山姆把信快速地重读一遍。“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拿回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
  “嗯,”山姆说,“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拿起信。“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他念道,“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
  “嗯,”山姆扭动着身子,“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吗?”
  “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
  “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意味着守夜人的灾难。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山姆或许见不得血,但他了解贵族战争的法则——全拜父亲从小的耳濡目染所赐。
  “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
  琼恩企图说服自己,山姆意识到,但并不成功。这也难怪,近来,渡鸦川流不息地飞出黑城堡,犹如一场黑翼风暴,前去号召北境的领主们起兵拥护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些乌儿大部分是山姆亲手送出的,但迄今为止只有去卡霍城的那只回来了,其余是一片异样的沉默。
  即使史坦尼斯能把北方人争取过来,山姆也不知道他如何匹敌凯岩城、高庭和孪河城的联军;然而若没有北境的支持,他完蛋得更快。假如泰温公爵因之把我们定性为叛徒,守夜人也会跟着完蛋。“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史坦尼斯似乎能取得卡史塔克的支持,若能进一步赢得白港……”
  “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
  琼恩抖了抖信。“我想也是。”他叹口气,提起一支鹅毛笔,在信件底部潦草地署名。“准备封蜡。”山姆在蜡烛上加热一段黑蜡,滴了些到羊皮纸上,看着琼恩把总司令的印鉴牢牢地摁在那摊融蜡之上。“待会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他命令,“让他派乌儿送去君临。”
  “好的。”山姆犹豫不决,“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
  “瓦迩又派她来给曼斯求情。”
  “哦。”瓦迩是塞外之王的王后的妹妹,被史坦尼斯和他的手下称为“野人公主”。她姐姐妲娜死于阵中,却并非被刀剑所伤,而是在生下曼斯·雷德的儿子时耗尽了生命。假如山姆听到的流言不假,雷德很快就要随她一起进坟墓了。“你怎么回答她?”
  “我答应会向史坦尼斯求情,但我怀疑这不过是白费口舌。国王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国家,曼斯却企图攻打七大王国,陛下不可能忘记这点。我父亲曾称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为·人公正无私,但从来没人提过他的宽容。”琼恩顿了一下,皱起眉头。“我宁愿亲手砍下曼斯的脑袋。他曾是守夜人的弟兄,按理,他的生命属于我们。”
  “派普说梅莉珊卓打算烧死他,以便施行某种巫术。”
  “派普应该学会管住舌头。我从不同的渠道都得到了这个信息。所谓国王之血,唤醒睡龙。但梅莉珊卓上哪儿去找沉睡的龙呢,没人知道。我认为这简直是胡扯。曼斯跟我们大家一样,哪有什么王室血统?他从没戴上王冠,也没坐上王座。他不过是个土霸王,血里面没有力量。”
  乌鸦从地板上抬起头来。“血。”它尖叫。
  琼恩不予理会。“我要把吉莉送走。”
  “噢。”山姆机械地点点头。“嗯,那样……那样很好,大人。”那样对她最好,去温暖安全的地方,远离长城与战争。
  “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
  “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人奶找着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这段建议是山姆从某本书里看到的。他在座位中挪了挪。“大人,我替你查编年史时,又找到一位少年总司令。大约在征服战争爆发的四百年前,欧斯里克·史塔克当选,他当时年方十岁,最终在职时间却长达六十年。现在一共发现了四位比你年轻的总司令,大人,请宽心,在当选者当中,你根本不算最年轻的,迄今排在第五呢。”
  “比我年轻的四位全是北境之王的儿子、兄弟或者私生子。算了,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吧,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
  “异鬼。”山姆舔舔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象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纪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驰骋疆场一千年的骑士,而那时候根本连骑士都没有呢。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
  “最早的名册……”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
  “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到来。有时候,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它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肌体。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它们的奴隶。”“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
  “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很明显,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山姆道,“而且它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它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它们的天敌。”他记起自己在鬼影森林中对付的那个异鬼,被琼恩制作的匕首刺入体内后,那异鬼顿时融化了。“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
  “龙钢?”琼恩皱紧眉头,“瓦雷利亚钢?”
  “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
  “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得救了?这不难啊。”他苦笑道,“你有没有找到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
  “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找到的话我一定会找到。”
  “没时间了。”琼恩语调悲哀,“你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
  “走?”山姆一时没弄明白,“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
  “去旧镇。”
  “去旧镇?”他的声音成了尖叫。角陵离旧镇很近。回家。这个念头让他一阵晕眩。父亲。
  “伊蒙也去。”
  “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
  “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
  “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山姆想起青亭岛和“青亭女王号”,几乎咬到舌头。“他年纪大了……也许……也许……”
  “他的健康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的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
  “哦。”山姆脸色苍白。
  “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赢得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
  “我的私、私、私生子。”这事是他自己提出的,对,但是……水,大海,我会淹死的。船只经常沉没,秋天又是风暴的季节。然而吉莉将与他在一起,婴儿能够安全长大。“是,我……我母亲和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我可以写封信,不用亲自去角陵。“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一个破裂的水泡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守夜人里面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
  “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
  这话令他猛地一缩。不,天父保佑,我以后再也不多嘴了,以七神之名起誓。放过我,请放过我吧。“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
  “……等你回来时它们还在。”
  山姆摸摸喉咙,他几乎能感觉到颈链的存在,勒得窒息。“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脖子被套住的感觉如何?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曾有三天三夜,山姆的手脚被拷在墙上,醒了就哭,哭完就睡。喉咙的链子勒得最紧,把皮都磨破了,而且只要他在睡梦中翻身,便无法呼吸。“我戴不了颈链。”
  “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且盲,力量日渐衰退。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像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
  “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
  “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嘛。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琼恩看上去很迷惑。“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
  “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晕眩。”他伸出一只颤抖的手给琼恩看。“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
  “胆小鬼?说说,你还害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
  “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
  “够了。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
  他不明白。“大人,”山姆说,“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他知道自己语无伦次。“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
  琼恩,他叫的是琼恩,然而琼恩已经不在了,面对他的是雪诺大人,灰色的眼睛如冰霜般冷酷。“你没有父亲,”雪诺大人说,“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你再不能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所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但他的剑术惨不忍睹,而黑暗令他恐惧。“我……我尽力。”
  “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
  “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
  “遵命。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
  “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
  山姆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离开军械库的,接下来他已经在烂泥和积雪中踉踉跄跄地行走了。我可以躲起来,他告诉自己,我可以躲进书堆中的地窖里,在下面跟老鼠一起生活,夜里悄悄上来偷食物。疯狂的念头,他知道这徒劳无益。若是他失踪,地窖是兄弟们首先会搜的地方,另一方面,他们最不可能搜的地方则是长城之外。然而那更疯狂。野人会逮住我,把我慢慢折磨至死。他们有可能活活烧死我,就像红袍女打算烧死曼斯·雷德一样。
  他在鸦巢下面找到伊蒙学士,交上琼恩的信,然后滔滔不绝地道出自己的恐惧。“他不明白。”山姆感觉想呕吐。“如果我戴上项链,我父——父——父——父亲大人……他,他,他……”
  “我父亲也曾反对我选择服务的生涯,”老人道,“是他的父亲送我去学城的。戴伦王育有四子,其中三人又生下男丁。龙繁衍太多就跟太少一样危险,他们把我送走那天,我亲耳听到陛下告诫我父亲。”伊蒙抬去斑斑点点的手,捻着悬垂于细脖子上、由多种金属串连而成的颈链。“链子很沉,山姆,但我祖父的决定是明智之举。雪诺大人的决定也一样。”
  “雪诺。”一只乌鸦低声说。“雪诺。”另一只附和道。然后所有的乌鸦都跟着叫起来,“雪诺,雪诺,雪诺,雪诺,雪诺。”是山姆教会了他们这个词,所以在这里他注定得不到支持。他认为伊蒙学士跟他一样进退两难。他会死在海上,他绝望地想,他年纪太大,很难度过这段旅途。吉莉的婴儿也可能会夭折,他个子不若达拉的儿子那么大,也没那么强壮。琼恩是想除掉我们吗?
  第二天早上,山姆发现自己在为马上鞍,他曾骑着这匹母马从角陵一路来到这里。随后,他牵它沿着向东方的道路,朝墓地走去。鞍囊里鼓鼓囊囊的塞满了奶酪、香肠、熟鸡蛋,还有半只腌火腿——这火腿是三指哈布在他命名日时送他的礼物。“你小子懂得欣赏厨艺,杀手。”厨子说,“你这样的人多些就好了。”火腿是无价之宝,去东海望的路冰冷漫长,而长城的阴影下没有村镇,也没有客栈。
  黎明前一小时,黑暗沉寂,黑城堡宁静得出奇。墓地里,两辆双轮拖车在等他,还有黑杰克·布尔威和十几个经验丰富的游骑兵,他们就像他们的矮种马坐骑一样结实强硬。白眼肯基用那只完好的眼睛看见了山姆,便大声诅咒起来。“别理他,杀手,”黑杰克说,“他赌输了,他说我们需要把尖叫着的你从床底下拽出来。”
  伊蒙学士身子太弱,骑不了马,有一辆拖车便是为他准备的。车板上兽皮堆得老高,顶上固定着皮革顶篷,以遮挡雨雪。吉莉和她的孩子将跟他一起乘坐。第二辆拖车负责运载衣物,还有一箱伊蒙认为学城或会缺少的稀有古书。山姆照着师傅列出的名单,花了半个晚上,才找到其中四分之一。这是件好事,否则我们还需要一辆车。
  学士裹在一件有他三倍那么大的熊皮里,由克莱达斯领着往拖车走来,疾风忽起,老人一个踉跄。山姆赶紧冲到他身边,用一条胳膊扶住。再来一阵风,有可能把他吹过长城去。“抓紧我,师傅,马上就到。”
  盲人点点头,风又掀开了他们的兜帽。“旧镇总是很暖和。蜜酒河中有座小岛,上面有家客栈,我还是个年轻学徒时常去那里。若能再坐在那儿呷苹果酒,一定很惬意。”
  等他们把学士安顿到车上,吉莉怀抱着襁褓出现了。兜帽底下,她眼睛哭得红红的。琼恩与忧郁的艾迪也同时赶到。“雪诺大人,”学士招呼,“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
  “我一定会看。”琼恩回答。
  一条白色的鼻涕从伊蒙师傅鼻子里流了出来,他用手套背面揩去。“知识就是武器,琼恩,战斗之前先要武装好自己。”
  “我会谨记。”这时,天空中下起小雪,朵朵柔软的雪花缓缓飘落。琼恩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
  “您也是,大人,”吉莉说,“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达拉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
  “我保证。”琼恩·雪诺庄严地说。
  “别给他取名字,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
  “遵命,小姐。”
  吉莉脸上掠过一阵怒气。“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
  忧郁的艾迪接过孩子,让吉莉爬进拖车,用发霉的兽皮盖住双腿。东方的天空已由黑变灰,“左手”卢急于出发。艾迪把婴儿递上,吉莉将他抱在胸口吃奶。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黑城堡了,山姆一边想,一边爬上母马。尽管他一度很讨厌黑城堡,离别却让他难受得如同被生生撕裂。
  “我们走。”布尔威下令。鞭子一甩,拖车隆隆起步,在飘落的雪花中沿着布满车辙的道路缓慢前进。山姆在克莱达斯、忧郁的艾迪和琼恩。雪诺身边多逗留了片刻。“好吧,”他说,“再见。”
  “再见,山姆,”忧郁的艾迪道,“你的船不会沉,我认为不会,只有我在船上它们才会沉。”
  琼恩注视着拖车。“我第一次见到吉莉时,”他说,“她紧张地背靠着卡斯特堡垒的墙壁。她是个瘦小的黑发女孩,挺着大肚子,畏畏缩缩地躲避白灵。他抓了她的兔子,我想她害怕他会撕开她肚皮,吞食里面的婴儿……但她真正害怕的并非那头狼,对吗?”
  对,山姆心想,危险来自于卡斯特,她的亲生父亲。“她不明白自己有多大的勇气。”
  “你也一样,山姆。祝愿你们的旅途迅捷而又平安,替我好好照顾她和伊蒙,还有孩子。”琼恩那奇妙的微笑中透着悲哀。“拉起兜帽吧,山姆,瞧,雪花在你发际融化呢。”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6章 艾莉亚

  远处,微弱的光线穿透海上的雾气,在地平线附近闪耀。
  “是星星。”艾莉亚说。
  “家乡的星星。”德尼奥道。
  他父亲正大声发号施令。水手们沿三根高高的桅杆爬上爬下,忙着摆弄索具和厚重的紫色船帆。底下,桨手们坐在两长列桨位边奋力划水。甲板吱吱嘎嘎地倾向一侧,三桅大帆船“泰坦之女号”转为右舵,准备入港。
  家乡的星星。艾莉亚站在船头,一手搭在镀金船首像上,雕像乃是捧水果碗的处女。片刻间,她设想前方是家。
  真是笨念头。她的家早没了,她的父母死了,除开长城上的琼恩·雪诺,她的兄弟姐妹也尽数被害。她想去长城,她告诉过船长,但即便那枚铁币也动摇不了他。一直以来,艾莉亚似乎每次都无法如愿,想去某地,到达的却是另一个地方。尤伦承诺带她回临冬城,最终却把她落在赫伦堡,自己进了坟墓;她逃出赫伦堡,前往奔流城,半途教柠檬、安盖和七弦汤姆逮住,拖到空山;接着猎狗劫走了她,把她弄去孪河城,后来艾莉亚将他留在三叉戟河边等死,自己前往盐场镇,希望搭船去东海望,结果……
  布拉佛斯也许不错。西利欧来自布拉佛斯,还有贾昆……给她铁币的正是贾昆,可他并非她真正的朋友,不像西利欧——不过,朋友对她而言有什么用呢?我不需要朋友,只要“缝衣针”。她用拇指轻轻抚摸剑柄光滑的圆球,一遍遍地许愿……
  老实说,艾莉亚不知道该许什么愿,也不知道远方星光下等待她的是什么。船长答应载她,却没时间跟她说话。有些船员躲着她,另一些人送她礼物——包括一柄银叉、若干无指手套和一顶镶皮革的柔软羊毛帽。有个人教她打水手结,另一个人小杯小杯地给她倒火酒喝。试图亲近她的水手会拍打胸脯,一遍遍地重复自己的名字,直到艾莉亚也会念为止,然而从没有人问起她的姓名。他们叫她阿盐,因为她是在三叉戟河河口处的盐场镇上的船。这名字还凑合,她心想。
  天空中最后一颗晚星也告消失……只剩下正前方那一对,“原来是两颗星星啊。”
  “那是两只眼睛,”德尼奥道,“泰坦巨人看着我们。”
  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从前在临冬城,老奶妈给她讲过泰坦的故事。他有山那么高,每当布拉佛斯陷入危难,就会醒来,眼里燃烧着熊熊火焰,挥动起吱嘎作响的石头肢体,冲入海中击碎敌人。“布拉佛斯人喂贵族小女孩给它吃,因为她们的肉粉嫩多汁。”老奶妈的故事总如此结尾,然后珊莎就会发出一声蠢笨的尖叫。不过鲁温学士说了,泰坦巨人只不过是座雕像,老奶妈的故事也只不过是故事。
  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艾莉亚提醒自己。老奶妈和鲁温学士多半已死,珊莎也一样。老想他们有什么好。凡人皆有一死,贾昆·赫加尔给出那枚旧铁币时教她的话是这个意思,离开盐场镇后她又新学了一些布拉佛斯词汇,例如“请”、“谢谢”、“海”、“星”、“火酒”等等,但她说得最多的还是“凡人皆有一死”。泰坦之女号的船员大都略知一点通用语,因为他们曾在旧镇、君临和女泉城过夜,不过只有船长和他的儿子们可以跟她交谈。德尼奥最小,他是个快乐的胖男孩,今年十二岁,负责打理父亲的舱室,并帮长兄算账。
  “希望你们的泰坦肚子不饿。”艾莉亚告诉他。
  “饿?”德尼奥迷惑地说。
  “没事。”即使泰坦真的会吃粉嫩的小女孩,艾莉亚也不怕。反正她骨瘦如柴,怎配给巨人当美餐?而且她快满十一岁了,几乎算是成年女子。再说,阿盐又不是贵族。“泰坦是布拉佛斯的神吗?”她问,“还是你们也崇拜七神?”
  “所有神灵都在布拉佛斯受到尊重。”船长之子喜欢谈论父亲的船,也喜欢谈论自己的城市,“你们的七神在这儿有个圣堂,称为‘外域圣堂’,但只有维斯特洛水手上那儿敬拜。”
  七神并非我的神祗,是母亲的,可他们任由佛雷家在孪河城将她杀害。她不知能否在布拉佛斯找到神木林,林中有棵鱼梁木。德尼奥或许知道,但她不能问。阿盐来自盐场镇,盐场镇的女孩怎会知道北境旧神呢?反正旧神早死了,她告诉自己,跟母亲、父亲、罗柏、布兰和瑞肯一样,统统都死了。她记得很久以前父亲说的话: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他说的是反话。如今独狼艾莉亚活着,狼群却被捕杀、被剥皮。
  “月咏者们带领我们来到这个避难所,以躲避瓦雷利亚的巨龙,”德尼奥道,“因此他们的神庙最为壮观。我们也敬拜众水之父,但他每次迎娶新娘,宫殿都得重建。其余的神集中在市中心一个岛上。你、你的……千面之神就在那里。”
  泰坦的眼睛似乎变得更加明亮,双眼间的距离也增大了。艾莉亚不认识什么千面之神,但假如他能回应她的祈祷,也许就是她要寻找的神。格雷果爵士,她心中默念,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只剩六个。乔佛里死了,猎狗杀了波利佛,而她亲手刺死记事本,还有那疙瘩脸的笨侍从。假如他不抓我,我不会杀他的。她将猎狗留在三叉戟河岸边,当时他因为伤口感染而发着高烧,奄奄一息。我应该给他慈悲,用匕首刺入他心脏。
  “阿盐,看哪!”德尼奥拉拉她的胳膊,让她转身。“看到了吗?那儿!”他指点着说。
  迷雾在面前退散,船首分割了参差不齐的灰色幕帘。泰坦之女号劈开灰绿色水面,风帆犹如翻腾的紫色翅膀。艾莉亚听见头顶海鸟的尖叫。德尼奥手指之处,一排岩石山脊从海面骤然升起,陡峭的坡道上覆盖着士卒松和黑云杉,但正前方有个缺口,泰坦巨人矗立在此,眼中闪光,绿色长发迎风飞舞。
  他的双腿踩在缺口两边,各自踏住一座山,宽阔的肩膀则笼罩在崎岖的山峰上方,那双腿由顽石砌成,跟站立之处的黑色花岗岩海礁质地相同。巨人腰间系一件绿色青铜战裙,胸甲也是青铜,头戴冠饰半盔,飘荡的头发为染绿的麻绳,眼睛是两个山洞,大火堆在其中燃烧。他的一只手搭在左面山脊,青铜手指捏着一块巨岩;另一只手伸向天空,抓着一把断剑的剑柄。
  他不过比君临的贝勒王雕像大一点点嘛,她告诉自己,然而那时船只仍在远海。当三桅大帆船逐渐靠近海浪拍打的山脊,泰坦的身躯便愈加骇人。德尼奥的父亲用低沉的嗓音大声指挥,人们继续在索具上忙碌。我们要从泰坦的双腿底下划过去。艾莉娅可以看到巨大胸甲上无数的箭孔,也可以看到泰坦的双臂和肩膀沾满斑斑点点的污渍,那全是海鸟的巢穴。她曲项仰望。受神祝福的贝勒还不及他的膝盖,他抬腿就能跨越临冬城的城墙。
  泰坦发出一声巨吼。
  洪亮的声音跟他的个头相称,骇人的轰鸣甚至淹没了船长的嗓门和波涛拍击松林山脉的声响。成千只海鸟同时蹿入空中,艾莉亚向后畏缩,直到她看见德尼奥在笑。“他把我们到来的消息通知兵工厂,”男孩喊道,“你不必害怕。”
  “我一点儿也不怕,”艾莉亚吼回去,“不过他声音有点大而已。”
  风浪全力驱动着泰坦之女号,将她快速推向地峡。双层桨叶平稳划动,海水被搅拌成白色泡沫,而泰坦的影子遮天蔽日。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似乎就要在他脚下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艾莉亚跟德尼奥一起挤在船头,海水飞溅脸庞,味道咸涩。她必须高高昂头,方能看见泰坦的脑袋。“布拉佛斯人喂贵族小女孩给它吃,因为她们的肉粉嫩多汁。”她仿佛又听见老奶妈的话语,但她不是小女孩,也不会被一座笨雕像吓到。
  即便如此,驶过他双腿底下时,她仍一手摸向缝衣针。巨岩大腿的内侧点缀着更多箭孔,艾莉亚仰起脖子,发现那些箭孔比头顶的鸦巢仍有足足十码,泰坦的战裙底下也有杀人孔,苍白的脸在铁栏杆后面注视着他们。
  然后他们就过去了。
  影子消失,两侧的松林山脊渐渐远去,风势减弱,船只驶入一个大礁湖中。前方又升起一座海礁,仿佛突出水中、长满尖刺的拳头,顶端的岩石垛口上密密麻麻布满投石机、弩炮与喷火弩。“这便是布拉佛斯的兵工厂,”德尼奥的口气好像是他造的一样,“在那里,一天就能建造一艘战舰。”艾莉亚看到数十艘划桨战船泊在码头边或者架在下水槽中,另有许多绘漆的船首像从岩石岸边无数个木头工棚中冒出来,仿佛关在兽舍中的猎狗,精悍、凶狠而饥饿,随时等待猎人号角的召唤。她试图记点数目,但它们实在太多,而且随着海岸线蜿蜒伸展,还有更多码头、工棚与船坞。
  两艘划桨船迎上前来,仿佛水面滑翔的蜻蜒,白色船桨上下翻飞。艾莉亚听见某位船长朝他们喊叫,然后泰坦之女号的船长大声应答,她听不懂这些话。随着一声嘹亮号角,两艘划桨船分向两侧,距离如此接近,她甚至能听到紫色船壳内的鼓点,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就像活生生的心脏在跳动。
  接着,划桨船和兵工厂都被抛在身后,前方是一片广阔·的青绿色水域,仿佛带波纹的彩色玻璃。矗立在水面中央的即是市区,宏伟的拱顶、高塔和桥梁向四面八方伸展,呈现灰色、金色和红色。这便是海中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
  鲁温学士给孩子们讲过布拉佛斯,但其中许多内容艾莉亚都已忘记,她只记得这是座平坦的城市,不若君临那样建在三座山丘之上,仅有的突起都是由人们用砖块、花岗岩、青铜和大理石搭建而起——它似乎缺点什么,她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这座城市没有城墙。但当她告诉德尼奥时,对方哈哈大笑。“我们的城墙是木头做的,漆成紫色。”他告诉她,“我们的舰队就是我们的城墙。不需要别的东西。”
  身后的甲板发出一阵吱嘎响声。艾莉亚转身,发现德尼奥的父亲走过来,身穿代表船长身份的紫羊毛布外套。商船长特尼西奥·特里斯不留长胡子,灰色络腮胡剃得短小整洁,围着他那张被风吹得泛红的方脸。渡海途中,她经常见他跟船员们开玩笑,但只要他板起脸孔,人们便像躲避暴风雨一样逃开。他现在正板着脸。“航程快结束了,”他告诉艾莉亚,“我去方格码头,海王的海关官员将在那里登船检查货舱。他们会查上半天,他们总是要查半天,但你无须恭候他们。收拾好东西,我放一条小船下去,由约寇送你上岸。”
  上岸。艾莉亚咬紧嘴唇。她穿越狭海来到此处,但假如现在船长问起,她宁愿留在泰坦之女号上。阿盐太瘦小,划不动船桨,这点她已经了解,但她可以编绳、收帆啊,还可以在广阔的盐水中掌舵航行。德尼奥有回带她上鸦巢,虽然下面的甲板似乎只有一点点大,但她根本不怕。我还会算账和清理舱室。
  然而大帆船上不需要第二个小男孩,另外,她只消看看船长的脸色就知道他多么急于摆脱自己。因此艾莉亚只点点头。“上岸。”她说,虽然上岸意味着在陌生人中生活。
  “Valar dohaeris,”他用两根手指触摸眉毛,“请你记住特尼西奥·特里斯,以及他为你提供的帮助。”
  “我会的。”艾莉亚小声说。风拉扯着斗篷,幽魂般固执。该离开了。
  船长说“收拾好东西”,其实她没什么东西,只有几件衣服、一小袋钱币、船员们送的礼物,外加别在左腰的匕首和右腰的缝衣针。
  她还没收拾完,小船已经备好,由约寇划桨。他也是船长的儿子,但比德尼奥年长,也没那么友善。我还没跟德尼奥道别呢,她边想边爬下去到他身边。她不知将来能否再见到德尼奥。我应该跟他道别的。
  随着约寇的划动,泰坦之女号逐渐缩小,而城市越变越大。右面是港口,纷乱杂陈地挤满了码头和船坞,其中不仅有来自伊班港的大肚子捕鲸船、来自盛夏群岛的天鹅船,还有许许多多本地划桨船,仅凭一个小女孩根本数不过来。左面远处有另一港口,与小船之间隔了一块突出的低洼陆岬,陆上的建筑物统统位于水线以下,仅有屋顶冒出来。艾莉亚从未见过这么多大建筑聚集一处。如果说君临拥有红堡、贝勒大圣堂和龙穴,布拉佛斯则至少拥有二十座神庙、高塔和宫殿,每一幢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又要变成一只老鼠,她阴郁地想,就像在赫伦堡时那样。
  从泰坦巨人矗立的地方看过来,整座城市似乎是个大岛,但随着约寇将她划近,她发现布拉佛斯确实由许多小岛聚合而成,石拱桥跨越若干水道,将它们连接在一起。越过港口,灰色石屋排列成街巷,房子建得极为紧密,彼此倚靠。在艾莉亚看来,它们的模样十分古怪,各有四五层楼,却细瘦得很,覆盖瓦片的陡峭屋顶就像尖顶帽——她没见到茅草屋顶,熟悉的维斯特洛式木屋也寥寥可数。木材好少啊,她意识到,布拉佛斯是个石头城,绿色汪洋中的灰色城市。
  约寇划向港口以北,深入一条大运河,这条宽阔的绿色水道笔直地延伸至城市中心。他们从一座精雕细刻的石拱桥下经过,桥上雕饰着数十种不同的鱼、螃蟹和乌贼;第二座桥雕有枝繁叶茂的蔓藤;后面又有第三座,上千只彩绘眼睛向下凝视着他们。运河两侧有一些较小的水渠汇入,更小的支流则汇入它们。有些房子居然建在运河上方,使得运河成为某种隧道。水蛇形状的细窄小船在隧道中进进出出,它们有彩绘船头和高翘尾巴,而且是不用划的,由人站在船尾拿篙子撑,撑船人身穿灰色、褐色或苔藓般深绿的斗篷。此外,她看见平底驳船,上面高高地堆满箱子和木桶,船两边各有二十个篙夫;还有奇特的浮屋,挂着彩色玻璃吊灯,饰有天鹅绒帘幕和黄铜船首像。远处的沟渠和房屋上方,隐约可见一条硕大的灰岩管道,由三层结实的桥弓支撑,伸向南方的迷雾之中。“那是什么?”艾莉亚指着问约寇。“那是甜水渠,”他告诉她,“它跨越泥沼和浅滩,输入淡水,最终这些优质的甜水会注进喷泉池中。”
  她回头望去,海港和礁湖已在视野中消失。前方,高大魁梧的石像排列两边,它们神情肃穆,身披黄铜长袍,袍子上沾着斑斑点点的海鸟粪便。有的石像拿书,有的拿匕首,有的拿锤子。其中一位高举一颗黄金制成的星星,另一位放倒石酒壶,好让水流源源不断地灌入水道。“他们是神吗?”艾莉亚问。
  “他们是过去的海王,”约寇道,“列神岛还在前头。看见没?再过六座桥,右边的岸上,便是月咏者神庙。”
  那是艾莉亚在大礁湖上远眺到的建筑之一,宏伟的雪白大理石宫殿有银色大圆顶,乳白玻璃窗展现出月亮的不同状态。每道门边都有一对大理石处女像,跟那些海王一般高,支撑着新月形门梁。
  再过去是另一座神庙,红岩大厦如同坚固的要塞,它顶端的巨型方塔上有只直径达二十尺的铁火盆,其中燃烧着熊熊烈焰,神庙的黄铜门两侧也有较小的火堆。“红袍僧们喜欢火,”约寇告诉她,“他们崇拜光之王,红神拉赫洛。”
  我知道。艾莉亚记得密尔的索罗斯,他穿着破旧盔甲和褪成粉色的袍子,光看外貌已经说不上是红袍僧了,然而他的吻能让贝里伯爵复活。她注视着红神的宅邸缓缓经过,心中琢磨布拉佛斯的僧侣是否也具有他的能力。
  接下来是一座大砖房,其上爬满苔藓。若非约寇讲解,艾莉亚还以为是个仓库。“这是‘庇圣所’,我们在此供奉被世界各地遗忘的诸多小神灵。你也许会听见人们叫它‘大杂院’。”一条小渠从“大杂院”覆盖苔藓的高墙间穿过,他在这里将船转向右边,经过一条隧道,然后再次进入光亮之中。两侧耸立着更多神龛。
  “我从来不知道有那么多神。”艾莉亚说。
  约寇哼了一声。他们转过一个弯,又从一座桥下经过。一个小小的岩石山丘出现在左边,山丘顶上有座无窗的深灰色石头神庙,岩石阶梯从门口直通向下面带顶篷的码头。
  约寇倒划了几下桨,小船便轻轻撞到石桩上。他抓住一个铁环,以暂时稳住船只。“我把你留在这儿。”
  码头光线阴暗,阶梯极为陡峭,神庙的黑瓦屋顶尖尖的,跟水道沿岸的房屋相同。艾莉亚咬紧嘴唇。西利欧来自布拉佛斯,他或许造访过这座神庙,或许登上过这些阶梯。她抓住一个铁环,上了码头。
  “你知道我的名字吧?”约寇在船里说。
  “约寇·特里斯。”
  “Valar dohaeris。”他一推桨,回到水深的地方。艾莉亚望着他原路划回,直到消失在桥下的阴影之中。划桨声渐弱,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仿佛突然间到了别处……也许是回到赫伦堡,跟詹德利在一起,也许是跟猎狗一起在三叉戟河边的树林里游荡。阿盐是个笨小孩,她告诉自己,我是一头奔狼,奔狼不会害怕。于是她拍了拍缝衣针的剑柄,以求好运,然后冲入阴影之中,两级一步地跨上台阶,这样就没人能指责她在恐惧了。
  到得顶上,面前是一对十二尺高的雕花木门。左边一扇由鱼梁木制成,白如骸骨,右边一扇是微微泛光的黑檀木。两扇门中间合雕着一个月亮,不过鱼梁木上嵌的是黑檀木,黑檀木上则嵌鱼梁木,那模样不知为何让她想起了临冬城神木林中的心树。门在看着我,她一边想,一边用戴手套的手去推,两扇门都推不动。锁得死死的。“放我进去,笨蛋,”她喊道,“我穿越狭海才来到这里。”她捏起拳头敲打。“贾昆叫我来的。我有铁硬币。”她从袋子里抽出铁币,举在面前。“看见了吗?Valar morghulis。”
  门没有回答,自动打开了。
  它们毫无声息地向内开启,无人介入。艾莉亚向前跨出一步,又一步。门在她身后关闭,一时间,她目不能视。缝衣针握在手中,但不知是何时拔出来的。
  几支蜡烛沿墙燃烧,发出微弱的光线,艾莉亚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脚。有人喃喃低语,但声音太轻,她无法辨清词句。还有人哭泣。她听见轻微的脚步声,皮革与石头摩擦,一扇门打开又关上。水,有水。
  艾莉亚的眼睛渐渐调整适应。神庙内部似乎比外面看起来大很多。维斯特洛的圣堂都是七边形,七个祭坛分别供奉七神,而这里的神远不止七个。无数雕像沿墙站立,高大又凶险,红烛在它们脚边摇曳,仿佛遥远昏暗的群星。距离最近的是个十二尺高的大理石女人,逼真的泪水自她双眼流出,注入她抱在怀中的碗里;再过去是个坐在王座上的狮头男人,由黑檀木雕刻而成;一扇门边有匹由青铜和钢铁铸成的高头大马,两条粗壮的后腿直立起来;再往前,她分辨出一张巨大的石脸,一个苍白的婴儿握着一柄长剑,一只毛发蓬松、个头有野牛那么大的黑山羊,一个倚着根棍子的兜帽男人,还有许许多多黑暗中若隐若现的影子。神像之间有些隐蔽的空穴,其中的阴影更加浓重,时不时还有一支燃烧的蜡烛。
  静如影,艾莉亚手握短剑,在一排排石头长凳间移动。地板也是石头,但并非贝勒大圣堂中打磨光滑的大理石,这里的石头很粗糙。她经过几个窃窃私语的妇女。空气温热滞闷,令她不禁打起哈欠。她嗅到蜡烛的气味,非常古怪,仿佛是某种奇异香料,随着她逐渐深入,它闻起来就像是雪、松针和热腾腾的肉汤相融合。这味道真好,艾莉亚心想,感觉略微勇敢了一点,勇敢得足以将缝衣针收入鞘中。
  在神庙中央,她找到了先前听到的水声源头,那是一个直径十尺的水池,在昏暗的红烛照耀之下,黑如墨汁。池边坐了一位穿银斗篷的年轻人,正在轻声哭泣。他将一只手伸入水中,猩红的波纹在池内荡漾,接着,他收回手指逐个吮吸。他一定是渴了。池边摆着一些石杯,艾莉亚舀满一杯端给他。她送上水杯时,那年轻人凝视她许久。“Valar morghulis。”他说。
  “Valar dohaeris。”她答道。
  他深深啜饮,然后将杯子丢入池中,发出轻轻一声“扑通”。接着,他摇摇晃晃站起身来,手捂肚子。一时间,艾莉亚以为他要摔倒,接着看见他腰带下面有一片黑糊糊的污渍,并且在她注视之下逐渐扩大。“你被刺了。”她脱口而出,但那人未加理会。他跌跌撞撞朝墙边走去,爬进一个空穴,躺到坚硬的石床上。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还有其他空穴。有的空穴中有老人在睡觉。
  不,记忆中一个模糊而又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低语,他们死了,或者快死了。用你的眼睛看。
  一只手搭到她胳膊上。
  艾莉亚立即转身,但那不过是个小女孩,面色苍白,身穿大得不成比例的兜帽长袍,袍子右半黑,左半白。兜帽下的脸憔悴削瘦,脸颊凹陷,黑眼睛看上去跟茶碗一般大。“别抓着我,”艾莉亚警告这流浪儿,“上次我把那个抓我的男孩给杀了。”
  女孩说了些什么。
  艾莉娅听不懂,只好摇摇头,“你不会通用语吗?”
  一个声音在她身后说,“我会。”
  艾莉亚不喜欢别人老是这样让她吃惊。这回是个戴兜帽的男人,个子很高,身上裹着跟那女孩一样的黑白长袍,不过尺寸更大。从兜帽底下,她只能看见他眼睛反射出的微微泛红的烛光。“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他。
  “安息之地。”他语气温柔,“你在这儿很安全。此乃黑白之院,孩子,不过你还太小,还未到寻求千面之神恩惠的时候。”
  “他跟南方人的神一样有七张脸吗?”
  “七张脸?不,他的脸数不清,小家伙,就跟天上的群星一样繁多。在布拉佛斯,人们愿意崇拜哪个神就崇拜哪个神……但每条路的终点,都是千面之神。有朝一日,他也会等着你,不必担心,你无须急于寻求他的接纳。”
  “我只是来找贾昆·赫加尔的。”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她的心沉下去。“他来自罗拉斯,头发半红半白。他答应教我秘密,还给了我这个。”铁硬币捏在拳头里,她松开手指,发现其已吸附在汗津津的掌心。
  牧师仔细看了看,但没去摸。那大眼睛流浪儿也看着它。最后,戴兜帽的牧师说,“你是谁,孩子?”
  “阿盐。我来自三叉戟河边的盐场镇。”
  她看不见他的脸,却不知为何能感觉到他的笑意。“不,”他说,“你是谁?’
  “乳鸽。”这是她的第二个答案。
  “你的真名,孩子。”
  “我母亲叫我娜娜,他们称我为黄鼠狼——”
  “你到底是谁?”
  她咽了口口水。“阿利。我叫阿利。”
  “接近了。你的真名?”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告诉自己。“艾莉亚。”第一遍她轻声说出。第二遍则大声冲他喊,“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对,”他说,“但黑白之院容不下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求求你,”她说,“我无处可去。”
  “你怕死吗?”
  她咬紧嘴唇。“不。”
  “让我们试一试。”牧师摘下兜帽。帽子底下没有脸,只有一个泛黄的头骨,颊间粘着少许碎皮,一条白色蠕虫从空洞的眼眶里扭动着钻出来。“吻我,孩子。”他嘶哑地说,声调干枯沙哑,仿佛临死前的喉音。
  他想吓唬我?艾莉亚吻向本该是他鼻子的地方,接着捉出他眼睛里的尸虫,并打算把它吃掉。尸虫像幻影一样融化。
  泛黄的头骨也融化了,一位她毕生所见最为慈祥的老人正低头朝她微笑。“吃虫子的孩子,”他说,“你很饿吗?”
  是的,她心想,但并非为了食物。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7章 瑟曦

  冷雨飘飞,将红堡的墙垒化为暗红,犹如凝血。太后紧紧握住国王的手,牵他走过泥泞的庭院,来到重重守卫的轿子前。“詹姆舅舅说我可以骑马出去,边走边给老百姓扔铜板。”男孩提出异议。
  “你想着凉吗?”她可不敢冒险,托曼从来就没有乔佛里的体魄,“你外公想看到你有个国王的样子,咱们可不能像落汤鸡似的出现在大圣堂里。”我又穿起这身倒霉的丧服。黑色与她相克,搭配她白皙的皮肤,看起来犹如尸体。黎明前一个小时,瑟曦就已起床,沐浴、梳头、更衣,此刻决不愿雨水破坏了这番努力。
  入轿后,托曼靠在枕垫上,朝窗外的雨帘窥去,“诸神在为外公哭泣呢,乔斯琳小姐说雨点就是他们的泪水。”
  “乔斯琳·史威佛是个白痴,如果诸神可以哭泣,怎么不为你哥哥流眼泪呢?算了,雨水就是雨水,把窗帘拉上,雨全飘进来了。你想浸湿你的貂皮披风吗?”
  托曼听话照办,然而他的温顺让母亲不安。王者无畏,乔佛里会与我争执,决不会乖乖就范。“坐要有坐相!”她嘱咐托曼,“要有国王的样子。肩膀挺起来,王冠戴好啰——你这样随随便便,待会儿在诸侯们面前掉下去怎么办?”
  “我不会让它掉下去的,母亲。”男孩坐直身子,伸手整理王冠。小乔的王冠对他而言太大了,这个胖胖的托曼……等等,他的脸似乎变瘦了。最近,儿子的饮食正常吗?我得记住盘问总管。眼下弥赛菈在多恩人手里,可不能让托曼出半点差错。总有一天,他会长大,适合戴上小乔留下的冠冕。目前还是做个小一号的为好,以免压疼他的脑袋。太后决定马上去找金匠。
  轿子缓缓步下伊耿高丘,两名御林铁卫骑行在前,雨水浸湿了白甲白袍白马,轿后是五十名红金服饰的兰尼斯特卫兵。
  托曼忍不住掀开一点窗帘望出去,外面是空旷的街道。“我以为会有很多老百姓呢,父亲去世时,挤得人山人海。”
  “谁会冒雨出来看死人呢?”何况君临人根本不爱戴泰温。我父亲也不屑于他们的爱戴。“爱,爱这玩意儿,既不能吃,也不能用,寒夜里也无法拿来取暖。”弟弟詹姆在托曼这个年纪的时候,父亲曾如此对他吐露。
  维桑尼亚丘陵上,以大理石砌成、富丽堂皇的贝勒大圣堂前,悼念的人群远没有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在广场四周布置的金袍卫士多。会有更多人来的,瑟曦让马林·特林爵士扶自己下轿,心里一边想。毕竟,晨祷只允许贵族和他们的随从参加,下午的祷告为百姓开放,晚间祷告则没有任何身份限制。晚上我得回来主持,好让平民们目睹我的哀痛。白痴要看戏嘛。这真让人烦恼,她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有一场战争要打,一个国家需要统治。起码父亲会理解我的。
  总主教在阶梯顶上等待他们,他是个老人,留着稀疏的灰胡须,背驼得如此厉害,好似承受不住浑身华丽绣袍的重量,眼睛直低到对齐太后的胸口……好在那顶用无瑕的水晶和金丝铸成的优雅冠冕,为他增加了一尺半高度。
  这顶冠冕正是拜泰温公爵所赐,以代替动乱中暴民杀害前任总主教时所丢失的那顶。当日,他们把那老笨蛋从轿子里拖出来撕成了碎片,那也是弥赛菈离我而去、远赴多恩的日子。那家伙虽然又笨又贪吃,至少可以收买,眼前这位……这是提利昂任命的,瑟曦想着想着,心生不悦。
  总主教斑斑点点的手掌从装饰着黄金花纹和小水晶球的长袖中伸出来,活像一只鸡爪。瑟曦跪在潮湿的大理石上,亲吻他的指头,并让托曼也照办。他了解我多少?侏儒跟他说了些什么?总主教微笑着护送她进入圣堂,笑容中充满暗示,充满威胁,或许那不过是褶皱的嘴唇在无谓地抽搐?太后吃不准。
  他们走过灯火之厅,头顶为无数镶铅彩色玻璃球,她握着托曼的手,特兰和凯特布莱克在两边保护,雨水顺着他俩的白袍流到地板上。总主教走得很慢,倚着一根顶上有颗水晶球、装饰富丽堂皇的鱼梁木手杖,七名大主教出来伴随他,个个穿闪光的银丝服装。与之相对,托曼的貂皮披风下面乃是金丝上衣,太后则穿边沿镶白貂皮的黑天鹅绒旧礼服——没时间赶制新的了,而她又不能穿着哀悼乔佛里或者劳勃的衣服出现。
  至少我无须为提利昂哀悼,反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肯定会换上绯红丝绸和金线内衣,还在头际配搭红宝石。太后已经宣布,无论是谁,无论出身多么低贱、有过什么过恶,只要将侏儒的人头献上,便可受封为领主。乌鸦将她的指示传遍七大王国,很快消息也将传到狭海对岸的九大自由贸易城邦。就算小恶魔逃到天涯海角,他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王家队伍通过几重内门,来到圣堂中心的大殿,顺着穹顶之下七条宽阔走道之一走下去,七条走道在中央交会。周围的贵族在国王和太后身边纷纷跪下,其中许多是父亲的旧部与封臣,有的骑士跟随泰温公爵征战了大小几十场战斗。看着他们,她觉得心里踏实多了。我不是没有朋友的。
  在大殿由水晶、玻璃和黄金砌成的巍峨穹顶下,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身躯静躺在平台上的大理石棺中。詹姆在棺材前为父亲守灵,用完好的那只手握着一只极长的黄金巨剑,剑尖抵住地面,他身披的兜帽斗篷洁白犹如新雪,斗篷下的长锁甲则装饰有珍珠母与黄金。泰温大人宁愿他身穿兰尼斯特的红金服装,她明白,每每看到詹姆身披白袍的样子父亲就会发火。弟弟的胡子又长出来了,短短的胡碴掩盖了下巴与脸颊,使他看起来有些沧桑、粗鲁。也许,在父亲安息于凯岩城的地下之前,他都不会刮吧。
  瑟曦牵着国王踏上短短三级阶梯,跪在公爵的遗体旁边。托曼泪眼汪汪。“哭也别出声,”她倾身告诫,“你是国王,不是哭哭啼啼的小孩子,你的臣属们正看着你。”男孩听话地用手背拭去眼泪——他遗传了她的眼睛,翡翠般的绿,詹姆在他这个年纪时也有这样明亮硕大的眼睛。噢,弟弟当年多么俊俏……而且凶猛,和乔佛里一样凶猛,是真正的幼狮。想到这里,太后不禁伸手环住托曼,亲吻他黄金的发卷。他需要我教导如何统治,需要我细心保护,以免遭敌人的伤害。某些敌人此刻正藏在这里,假装是我们家的朋友。
  静默姐妹把泰温大人打扮得似乎正要去参战。他穿着自己最好的板甲,厚重的钢板上了暗红色瓷釉,胸甲、护胫和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则是黄金日芒。一对黄金母狮子趴在肩头,她们的配偶昂首立于巨盔顶上。公爵大人的胸前放了一把镀金剑鞘、红宝石装点的巨剑,公爵用镀金锁甲手套牢牢地将其握住。他死后的遗容都是如此尊贵,她心想,唯有那张嘴巴……父亲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茫然地微笑。简直荒唐。是派席尔的错,他应该告诉静默姐妹: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从来不笑。老糊涂蛋,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这淡淡的笑,外加紧闭的眼睛,使得泰温大人的模样不那么可怕了——然而父亲的眼神本是他的灵魂所系:那纯粹的绿,闪闪发亮,其中有金色的瞳仁。那双眼睛可以看穿你,看穿你灵魂中的虚弱、无能与丑陋。他可以夺人心魄。
  回忆突如其来,瑟曦想起入宫时伊里斯国王为自己举办的欢迎宴会,那时的她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闲聊中,老玛瑞魏斯提及增加葡萄酒的税率,莱克大人评论道,“假如咱们需要金子,陛下让泰温大人找把夜壶来不就够了吗?”听罢此言,伊里斯和他的宠臣们哈哈大笑,父亲则隔着酒杯瞪视莱克,当全场沉默之后,仍然没有转移视线。莱克别开头,接着又扭回来对上父亲的目光,旋即灌下一大杯麦酒,通红了脸摇晃着逃了。他在那双毫不动摇的眼睛下无可遁形。
  泰温大人的眼睛永远地阖上了,瑟曦心想,他们该害怕的是我的眼睛,我的眉毛。我,也是狮子。
  圣堂色调灰暗,和外面的天空一样。倘若云散雨住,阳光将透过悬垂的水晶照射而进,为尸体洒下七彩虹光。凯岩城公爵配得上七彩虹光,他是个伟人。我能做得更好。一千年之后,当学士记述历史时,您将被认做是瑟曦摄政王太后的父亲。
  “母亲,”托曼拉拉她的衣袖。“什么东西这么难闻啊?”
  我的父亲大人。“死亡的味道,”她也闻到了,一丝丝腐败的气息令人禁不住想揪鼻子,但瑟曦不在意。穿银袍的七名大主教站在棺材后,祈求天父公正地裁判泰温公爵,念诵完毕后,又有七十七名修女聚集在圣母的祭坛前,咏唱圣歌,以求慈悲。托曼有些受不了了,就连太后也觉得膝盖酸痛。她望向詹姆,发觉弟弟浑如石雕,也不敢对上她的目光。
  下方的长椅边,凯冯叔叔耷拉着肩膀跪在地上,他的儿子跪于他身旁。蓝赛尔的脸色比我父亲还糟。他才十七岁,看起来却像七十岁的老人:面容灰败而憔悴,脸颊消瘦,眼窝深陷,头发花白易折、犹如粉笔。为何泰温·兰尼斯特死了,蓝赛尔还活着?诸神失去理智了吗?
  盖尔斯大人比平日里咳嗽得更剧烈,还用红丝方巾遮住鼻子。他也闻到了。派席尔国师则闭上了双眼。如果他胆敢睡觉,我发誓一定会狠狠地惩罚他。棺材右边跪着提利尔家族的人:高庭公爵,他凶恶的母亲和乏味的妻子,他儿子加兰和女儿玛格丽。王后玛格丽,瑟曦提醒自己,她是小乔的寡妇和托曼的未婚妻。玛格丽十分漂亮,跟她哥哥百花骑士几无二致,太后更怀疑他俩有类似的口味。瞧啊,我们的小玫瑰日日夜夜拖着一大群侍女。现下就有十来个跪在她身边。太后转移目光,一一打量着这些女人。她们中谁懦弱?谁淫荡?谁渴望飞黄腾达?谁管不住舌头?她决定查个清楚。
  歌咏结束后,大家都松了口气。父亲散发出的臭味愈发浓烈,悼念的贵族们只得强装严肃,不过瑟曦仍旧发现玛格丽小姐的表妹们揪起了那小小的提利尔鼻子。等她和托曼走回走道,她觉得有人似乎低语了一声“厕所”,然后“咯咯”浅笑,太后愤怒地回头,面前却是一片单调的脸孔组成的海洋,呆板地回望着她。若父亲在世,绝没人敢开他的玩笑,他光凭目光就能把这批蠢猪吓趴下。
  回到灯火之厅,悼念者们像嗡嗡叫的苍蝇似的把太后母子团团包围,急切地向她倾诉无聊的哀悼之词。雷德温的双胞胎吻了她的手,他们的父亲则吻了她的脸颊;火术士哈林向她保证,在她父亲的遗骨出城西返之日,灿烂的烟火将于晴空中绽放;盖尔斯大人在咳嗽间声称自己雇了一名石匠大师,要在雄狮门上雕一尊泰温大人的塑像,使其永恒地守护都城;蓝柏特·特拔瑞爵士右眼上还裹着绷带,他发誓在将她的侏儒弟弟人头献上之前,决不会拆开它。
  等她终于摆脱了蠢猪们的絮絮叨叨,史铎克渥斯堡的法丽丝夫人和她丈夫巴尔曼·拜奇爵士又将她堵住。“我谨代表我的母亲大人,向您致以哀悼之意,陛下,”法丽丝急切地说,“洛丽丝快生了,我母亲脱不开身,她恳求您的原谅,并让我提议……我母亲把您的先父看做是当代最出色的人物,若我妹妹产下男婴,她希望能有荣幸将孩子命名为泰温,希望……希望能取悦您,陛下。”
  瑟曦简直给惊呆了,“你那弱智妹妹给半个君临城的人操过!坦妲居然认为用我父亲大人的名讳来命名私生子是个荣幸?不,我可不这么想。”
  法丽丝像被打了一巴掌似的应声退开,她丈夫则用拇指捻捻浓密的金色胡须,“陛下,这话我也跟坦妲伯爵夫人讲过,您放心,我们会找个更……呃……更合适的名字给洛丽丝的私生子。我向您保证,真的。”
  “记住你的话。”瑟曦一耸肩,急匆匆地走了,她发现托曼已然陷入了玛格丽·提利尔及她祖母的包围之中。荆棘女王生得太矮,乍一看就像个孩子。太后正打算从玫瑰丛中营救出自己的孩子,突然面对面撞上叔叔一家,她提醒叔叔回城后会谈的约定,凯冯爵士疲惫地点点头,告辞离开,但蓝赛尔,那个一只脚已跨进坟墓的人留了下来。他的另一只脚呢?他是正要踩进去,还是准备跨出来?
  瑟曦逼自己微笑。“蓝赛尔,看到你这么健康,实在是太欣慰了。从前巴拉拨学士对你的病情很不乐观,我们都担心得要命……对了,你还不去戴瑞城吗?你可是新进的伯爵老爷啊。”黑水河之战后,父亲分了一杯羹给弟弟凯冯,提拔蓝赛尔为领主。
  “现在还去不了,我的城堡由土匪占据着。”表弟的声音就跟他下唇边的胡碴一样虚弱,好歹他虽然头发花白,胡子仍是沙色。当这孩子插入她体内,忠实地抽送时,瑟曦便总是盯着他的胡子。太不成话了,像一点污垢,她以前威胁吐口痰便足以将其抹去。“父亲说,河间地目前需要强力弹压。”
  结果他们得到了你,她心里这么想,嘴上却笑笑,“你也要结婚了。”
  一丝忧郁从年轻骑士沧桑的脸庞上掠过,“是的,佛雷家的女孩,我见都没见过,听说她早就被开了苞,乃是有戴瑞血统的寡妇。父亲说迎娶她,能让臣民们更亲近我,可惜我的臣民不是死了就是逃了。”他伸手去握她的手。“好残忍啊,瑟曦,陛下,您知道我爱的是——”
  “——兰尼斯特家族,”她替他说完,“没人怀疑你的忠诚,蓝赛尔。希望你夫人给你生出许多强壮的儿子来。”嗯,希望她的祖父大人别来主持婚礼。“我相信你,你在戴瑞城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蓝赛尔可怜兮兮地点点头,“我快死的时候,父亲让总主教来为我祈祷,他是个好人。”表弟的眼睛潮湿闪亮,真奇怪,孩童的眼睛长在老人的脸上。“他说圣母是为了神圣的事业而留下了我,让我有机会赎罪。”
  瑟曦不清楚他要怎样来为她赎罪。封他为骑士是个错误,跟他上床则尤有过之。蓝赛尔是根软弱的芦苇,而她更不喜欢他这突发的虔诚,他假扮詹姆时要可爱多了。等等……这没种的蠢货到底跟总主教忏悔了些什么?等他和那佛雷家的婊子睡在一起,黑暗中又得倾吐出多少秘密?如果他说出同床的事,那还好,瑟曦自有办法应付,男人嘛都有欲望,初生牛犊摄于她的美貌,难免夸夸其谈;但如果他说出劳勃和葡萄酒……“祈祷足以赎罪,”瑟曦告诉表弟,“请静静地祈祷。”她抛下他思考她的话,准备应付提利尔们。
  玛格丽抢先给了她姐妹般的拥抱,太后觉得对方占了上风,却想不出反对的理由;艾勒莉夫人和玛格丽的表亲们则吻了她的手指;怀孕的格雷佛德夫人恳求太后,若自己生的是男孩便命名为泰温,生的是女孩则命名为兰娜。又来了?她几乎窒息,过不了几天,全国上下会挤满泰温的吧!无可奈何,她只能强颜欢笑,慷慨地表示同意。
  只有玛瑞魏斯大人给她带来了好消息。“陛下,”对方用性感的密尔腔调说,“我给我狭海对岸的朋友们送了消息,一旦小恶魔那张丑陋的脸孔在自由贸易城邦出现,即刻取其人头献上。”
  “你在东方有很多朋友?”
  “是的,我在密尔、里斯与泰洛西都有朋友,他们有权有势。”
  对此,瑟曦并不怀疑。瞧这密尔女人,生得如此妖艳,长腿巨乳,柔顺的橄榄色皮肤、丰厚的嘴唇和大大的黑眼睛,一头蓬厚的黑发仿佛刚从睡梦中醒来。她浑身散发着诱惑。犹如异国的莲花。“玛瑞魏斯大人和我全身心地服从、服务于陛下,服务于我们的小国王。”女人低声承诺,瞳孔深处跟格雷佛德夫人的肚子一样内容丰富。
  此人野心勃勃,却嫁了个空有显赫家世的破落丈夫。“我们找机会详谈,夫人,你叫坦妮娅,对吗?你真是太好心了,我想咱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这时高庭公爵朝太后走来。
  梅斯·提利尔仅年长瑟曦十岁不到,但她心目中一直将对方当做上一辈的人物,而非自己的同龄人。他不及泰温公爵高大,体重却尤有过之,胸膛宽阔,肚子挺拔。他的头发是栗子色,胡须中间已有灰白斑点,面孔一如往常红彤彤的。“泰温是个伟人,不世出的伟人。”他吻了她的双颊后,仪式化地宣布,“恐怕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再也无缘得见您父亲这样的大英雄了。”
  你就站在这样的大英雄面前,白痴,瑟曦心想,那就是我,他的女儿。但她需要提利尔和高庭的力量来维护托曼的王座,所以说出口的只是,“是的,大家都非常地怀念他。”
  提利尔将一只手放在她肩膀上,“唉,大家都很清楚,没人能有本事担起泰温大人留下的担子,然而死者已逝,国家终究得有人统治,必须有人统治。在这个黑暗的时刻,若需要我加以协助,陛下尽管吩咐,我当万死不辞。”
  大人,想当御前首相,至少有胆子说出口哇,太后笑了,这白痴能从我的笑容中读出什么?“话虽如此……但放眼天下,乱局初定,河湾地正急需大人您照管,本末倒置似有不妥吧?”
  “我儿子维拉斯非常能干,”对方拒绝接受她明白的暗示,不依不饶地解释道,“他是身残志坚的模范,腿虽瘸了,脑筋却很灵活。现下,加兰又接收了亮水城,他们兄弟俩齐心协力,河湾地万无一失,我这个做父亲的正好为国家效力——王国的盛衰安危应为我辈之首务,这是泰温大人的遗训。说到这里,我很高兴为陛下带来另一个好消息:遵照您先父的期望,我叔叔加尔斯已答应接任财政大臣一职,此刻正前往旧镇乘船,星夜赶来君临,他的两个儿子也随他一道。泰温大人答应一并为我这两个表弟谋取职位,似乎指的是都城守备队啊。”
  太后的笑容完全凝固了,她担心自己会把牙齿咬断。让“粗胖的”加尔斯进入御前会议?让他的两个杂种穿上金袍?……这帮提利尔以为我会把王国装在镀金盘子里送给他们吗?她气得说不出话。
  “加尔斯长期担任高庭总管,为我和我父亲服务,任劳任怨,谓为标榜。”提利尔仍在继续,“我承认,小指头是挺厉害,靠鼻子就能嗅出金子所在,然而加尔斯——”
  “大人,”瑟曦打断高庭公爵,“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已征询过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意见,他很荣幸地接受了财政大臣的职位。”
  梅斯错愕地望着她。“罗斯比?那个……成天咳嗽的病人?可……可事情已经谈妥了,陛下,加尔斯业已前往旧镇。”(文'心'手'打'组'手'打'整'理)
  “赶紧送乌鸦给海塔尔大人,让他阻止你叔叔上船。如果冒着秋天的风暴,不远万里前来,却空手而回的话,实在太对不住加尔斯了。”她和蔼地笑道。
  提利尔的粗脖子上升起一轮红晕。“您……您父亲答应过我……”他唾沫横飞地说。
  公爵的母亲突然出现,挽起儿子的胳膊。“看来泰温大人并没把计划同摄政王太后分享,哦,我能想象这是为什么。既然如此,木已成舟,咱们就别烦恼太后陛下了,她说得很对,你赶紧吩咐雷顿大人,阻止加尔斯上船吧。他这家伙老晕船,要真乘这么久的船,放的屁也会更臭了。”奥莲娜夫人朝瑟曦露出无牙的笑容。“您真有先见之明,议事厅中换成盖尔斯大人,味道会好很多的,虽然照实说,我受不了他的咳嗽声。哎,我们一家子都仰慕加尔斯老大爷,他唯一的缺点就是肠胃不好,没得治,您知道,我最讨厌臭气熏天、扑鼻难闻。”她皱巴巴的脸皱得更紧了,“我今天就不舒服,这神圣的殿堂内味道却不对劲,您也发现了吧?”
  “没有,”瑟曦冷冷地说,“什么意思,味道?”
  “是啊,真是有损于健康。”
  “看来你是太想念你们家领地的秋玫瑰了,真不好意思,留你在都城盘桓太久。”她打算立刻把奥莲娜夫人从宫中打发走,为保证母亲的安全,提利尔一定还会遣开一大群骑士,而都城中提利尔的人越少,她就越能安睡。
  “必须承认,我的确怀念繁花盛开的高庭,”老妇人说,“可是,在我心爱的玛格丽嫁给您宝贝的小托曼之前,我又怎么忍心弃他俩而去呢?”
  “我也急切地期盼着大婚的日子,”提利尔公爵插话,“事实上,泰温大人最近正与我商讨婚期。陛下,如果合适的话,咱们就把它定下来吧。”
  “我很快会和你谈。”
  “陛下英明,一定要快,”奥莲娜夫人又拿鼻子嗅嗅,“来吧,梅斯,别打扰陛下……哀悼了。”
  我会杀了你,老太婆,瑟曦看着荆棘女王在两名高大护卫之间蹒跚而行——这两名七尺高的双胞胎被高庭的老太婆滑稽地称为“左手”和“右手”——心里暗暗发誓,到时候再看看你的尸体有多臭。显然,老的比做儿子的聪明十倍。
  太后匆匆地将儿子自玛格丽和她表亲们身边拯救出来,朝门口走去。圣堂之外,雨已停歇,秋日的空气清新而甜美。托曼摘下王冠。“把它戴上。”瑟曦命令他。
  “它弄得我脖子疼,”男孩虽然抗议,但还是乖乖照办了。“我什么时候结婚呢?玛格丽说等我俩结婚之后,她就带我去高庭参观。”
  “你不去高庭,但我准许你今天早上骑马回城堡。”瑟曦招呼马林·特兰爵士,“给陛下一匹好马,然后去问盖尔斯大人能否赏光,与我同乘坐轿。”事态发展之迅速,超过她的预计,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听说可以骑马,托曼欢天喜地,而盖尔斯大人当然不敢不“赏光”……不过当她提出任命他为财政大臣时,他咳嗽得如此剧烈,让她怀疑他就要当时当地发病身亡。幸亏圣母慈悲,最终盖尔斯有力气答应下来,甚至边咳边提出替换官员的名单——他要换掉小指头任命的海关人员和羊毛代理商之流,甚至包括四库总管之一。
  “只要能挤奶,随你让什么牛上阵,我都会同意。此外,明天请你参加御前会议。”
  “明……”对方咳得弯下腰去,“明天……好的。”盖尔斯大人朝一块红丝方巾咳嗽,为了隐藏唾沫中的血点。瑟曦假装不在意。
  等他死了,我还得换人。或许,应该召回小指头才是,莱莎·徒利去世后,太后无法想象培提尔·贝里席还能安稳地做他的峡谷守护者。若派席尔所言非虚,峡谷诸侯已然起事。一旦他们把那臭屁小孩夺走,培提尔公爵就得连滚带爬地回来求我照应了。
  “陛下?”盖尔斯大人在咳嗽间挪动嘴唇说,“我可以……”他又咳起来。“……问一问……”一阵剧烈的咳嗽淹没了他。“……问一问谁是下任首相吗?”
  “我叔叔。”瑟曦心不在焉地答道。
  看到红堡的城门在眼前越变越大,她安心多了,便把托曼交给他的侍从,自己欣慰地回房准备休息。
  谁知刚把鞋脱下,乔斯琳便怯生生地走进来,通报科本在外求见。“带他进来。”太后命令。没办法,治国者日理万机,无暇休息。
  科本已然老迈,头上的灰发却多过白丝,唇边始终挂着笑意,让他看起来像小女孩家仰慕的祖父。他是个衣衫褴楼的祖父。长袍领口磨损,一边袖子撕破后草草缝上。“十分抱歉打扰太后陛下休息,恳求您的原谅,”他开口道,“遵照您的命令,我深入地牢,调查了小恶魔逃亡事件。”
  “你有什么发现?”
  “在瓦里斯大人和您弟弟失踪的那一夜,还有个人也消失了。”
  “我知道,是狱卒。他有什么情况?”
  “此人名叫罗根,为长年负责黑牢的下级看守。地牢长官说他生得矮胖、不刮胡子、声音粗哑,却是由老王伊里斯指派,准他来去自由。近几年来,黑牢没关押多少人犯,再加上其他狱卒似乎都很怕他,所以无从了解此人的真实情况。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不去酒馆,也不上妓院。他的卧室潮湿狭小,睡的稻草席发了霉,夜壶多时未加清理,甚至满溢出来。”
  “这些我都知道。”詹姆去过罗根的房间,亚当爵士的金袍子们又查了一次。
  “是,陛下,”科本说,“可您知不知道在那发臭的夜壶底下有块可以活动的石头,盖着一个小孔洞呢?这样的机关,不是通常用来保存贵重物品的吗?”
  “贵重物品?”这是个新发现。“你的意思是:钱?”不出所料,她一直怀疑提利昂收买了狱卒。
  “陛下英明,那小孔洞在被我发现时自然已经掏空了,罗根肯定是带着贿赂仓皇逃命的。但我蹲下去,拿着火炬仔细观察,发现有个闪亮的玩意儿藏在泥土里,于是把它挖了出来。”科本张开手掌,“看,一枚金币。”
  金子,真的是金子,但瑟曦接过之后却发现不大对劲。它太小,她心想,太轻了。这枚硬币十分陈旧,历经磨损,一面烙着国王的头像,另一面是一只手。“没有龙啊,”她脱口而出。
  “是的,没有龙。”科本道,“它来自于征服战争之前,陛下,硬币上这位国王乃是加尔斯二十世,手则是园丁家族的纹章。”
  来自高庭。瑟曦紧紧握住了硬币。这代表着什么阴谋?梅斯·提利尔乃是审判提利昂的三位法官之一,而且一直力主死刑。难道全是逢场作戏?难道他一直跟小恶魔暗中勾连,密谋害死父亲?只要泰温·兰尼斯特一死,提利尔公爵便是理所当然的首相候选人,话虽如此……“此事切不可走漏风声。”太后下令。
  “陛下尽可以相信我的嘴巴——一个跟随佣兵团走南闯北的人懂得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否则他的脑袋早就搬家了。”
  “在我这里也是一样的规矩,”太后放下硬币,她决定待会儿再来仔细考虑这个东西。“还有事吗?”
  “格雷果爵士的事,”科本耸耸肩,“遵照您的命令,我做了检查。红毒蛇的长矛上的剧毒来自于东方的狮身蝎尾兽,对此我敢拿性命担保。”
  “派席尔的意见与你相左。他告诉我父亲大人,若是狮身蝎尾兽之毒,毒入心脏时人便已死。”
  “他说得没错。但这次的施毒者在毒性上做了‘特殊处理’,好让魔山尝遍痛苦,受尽折磨。”
  “特殊处理?什么样的处理?混合其他毒素?”
  “或许正如陛下您所言,但从理论上讲,混合多种毒素往往会中和掉各自的药性。也许对方这面的手段……不那么自然,不妨这么说吧。我认为,他使用了法术。”
  这家伙也和派席尔一样愚蠢吗?“所以,你要告诉我魔山是因为某种‘黑魔法’而这么半死不活的?”
  科本没理会她语中的讽刺。“他因毒药而缓慢地死去,一时半会儿却断不了气,必须忍受极度的痛苦。我企图减轻他痛苦的措施和派席尔的方子一样无效。事实上,我认为格雷果爵士服用罂粟花奶已经大大超标,他的侍从告诉我,由于他日夜都承担着仿佛要分裂骨颅的头痛,于是喝罂粟花奶就跟平常人喝啤酒一样,以此抵御苦楚。嗯,且不论这罂粟的副作用,单从身体上看,他从头到脚的血管已经变黑,尿液里面全是脓汁,被长矛刺穿的孔洞由于毒性发作无法愈合,至今已长到我的拳头那么大。说实话,他还活着简直可以称之为奇迹。”
  “瞧他的身材,”太后皱起眉头提示,“格雷果是个大块头,也是个大蠢货,或许他蠢到闹不清楚自己死了吧。”她伸出酒杯,塞蕾娜连忙添满。“他的叫声吓着了托曼,甚至有天晚上把我都吵醒了。我想,还是召唤伊林·派恩,料理个干净的好。”
  “陛下,”科本建议,“能让我把格雷果爵士带到地牢去吗?如此一来,他的叫声就不会打扰您了,而我也可以放开手脚料理他。”
  “你来料理他?”她笑笑,“让伊林爵士动手吧。”
  “陛下英明,”科本道,“可这种毒药……若能加以了解,想必对我们有所助益,不是吗?老百姓们常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敌人既使用黑暗的伎俩……”他没把话讲完,只是微笑着打量她。
  显然,这家伙和派席尔不同。太后掂量着他,心中飞速转过几个念头。“学城为什么剥夺你的颈链?”
  “因为那帮博士打心眼儿里是懦夫,马尔温形容他们是‘灰衣绵羊’,一点不差。我曾是一位堪比安布罗斯的医者,并且注定会超越他。后来——您可知道?学城一直在解剖尸体,以探询生命的奥秘,这是数百年来不曾断绝的实验,只不过我更进了一步,我想研究死亡背后,于是解剖活人。为这项‘罪名’,灰衣绵羊们侮辱我,并将我驱逐……不过,对于生死之道,我比旧镇的老夫子们了解得更多更深。”
  “是吗?”她觉得很有趣,“好,我就把魔山交给你。你想怎么料理就怎么料理,但你的活动只准在黑牢内进行。当他死后,把他人头奉上,这是父亲答应过多恩人的信物。想来道朗亲王大概恨不得能生剜其心、生啖其肉,但我们人人都要学会时不时忍受一点失望嘛。”
  “谢谢您,陛下,”科本清清喉咙。“还有一点小问题,我的地位没有派席尔师傅那么高,我需要必需的设备……”
  “我会指示盖尔斯为你准备资金,以应所需。首先,你得给自己买些新袍子,你这样子见人像是从跳蚤窝里面抓出来的。”她望进他的眼睛,不知自己能信任他多深。“需要我提醒你,如果有任何关于……关于你的料理……的话传出去,你会有什么后果……”
  “不会的,陛下,”科本给她一个宽心的微笑,“您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
  当他走后,瑟曦为自己又倒上一杯浓葡萄酒,坐在窗边享用,看着阴影逐渐笼罩庭院。她忘不了那枚硬币。河湾地的钱。君临城中最低贱的狱卒怎么会有河湾地的钱?这是协助谋杀父亲的价码吗?
  无论她怎么努力,只要想起泰温公爵,脑海中浮现的就是那张茫然微笑的诡异面容和身体散发出的浓烈臭气。弄不好这一切都是提利昂在暗中安排、偷偷作怪。这玩笑虽小,可是好残酷啊,他正是这么个又小又残酷的东西。派席尔也是他的爪牙吗?别忘了,大学士听任那个罗根掌控黑牢。所有线索连在一起,让她很是不安。总主教肯定是提利昂的鹰犬,瑟曦突然想到,父亲可怜的尸体从早到晚都由他关照。
  叔叔于黄昏时分如约到达,身穿加垫的炭色羊毛外衣——颜色就跟他的脸一样犹如死灰。和所有的兰尼斯特家人相同,凯冯爵士皮肤精致,须发金黄,但现年五十五岁的他,头基本秃光了。他肩圆腰粗,丝毫谈不上俊朗,方下巴上全是肉,修剪得很短的黄胡子完全不能将其隐藏。他让她想起了老看家犬……不过她现在需要的正是忠实的看家犬。
  他们吃了一顿包括甜菜、面包和带血牛排的便饭,用一壶多恩红酒送下肚。席间,凯冯爵士很少说话,也基本不喝酒。大概他的心情太沉重了吧,她认为,他需要工作,好从悲伤中解脱出来。
  于是等食物被清走,仆人们也都离开后,她把这番话和盘托出。“我明白父亲有多依仗你,叔叔,我也同样需要你。”
  “你需要一个首相,”凯冯爵士回答,“而詹姆拒绝了你。”
  他一如既往地直率。很好。“关于詹姆……父亲的去世令我心神游移,思虑不周,我简直都记不得自己说过些什么。詹姆他是很英勇,可我们直说了吧,他骨子里蛮有些傻。托曼需要更有经验的长者……”
  “梅斯·提利尔符合长者的标准。”
  瑟曦鼻孔一张。“决不,”她把一绺垂下的头发扫上额头,“我决不会放纵贪得无厌的提利尔家。”
  “让梅斯·提利尔当首相将是桩蠢事,”凯冯爵士承认,“但与他为敌就更蠢了。灯火之厅里发生的事我已经听说了,自然,梅斯应该学会别在公开场合谈论这类话题,即便如此,你当着全宫廷的面羞辱他也极为不智。”
  “总比让提利尔混进御前会议好得多!”他的责备让她不耐烦。“罗斯比会是个不错的财政大臣,看看他的坐轿,看看那上面的雕刻装饰与丝绸织锦你就知道了。他的马比大多数骑士的马打扮得更华丽。一个如此富裕的人想必精通生财之道。至于御前首相嘛……谁能比我父亲的弟弟,那个从来与我父亲亲密无间,并无私奉献着的弟弟更有资格接过他的担子呢?”
  “每个人都需要有信得过的人。泰温信任我和你母亲。”
  “他很爱她,”瑟曦拒绝去想父亲床上妓女的尸体,“我知道,他们现在团聚了。”
  “我也如此祈祷。”凯冯爵士看着她的脸,看了很长时间,最后才续道,“瑟曦,你要我再次做出牺牲。”
  “不比父亲要求的多。”
  “我累了。”叔叔抓起酒杯,吮了一口。“我已经两年没和妻子见面,一个儿子已成尸骨,另一个儿子即将结婚、当上领主——是啊,戴瑞城必须恢复往日的荣光,三河肥沃的土地必须得到保护,烧焦的田野等待着重新耕作播种。蓝赛尔需要我的协助。”
  “托曼比他更需要你。”瑟曦没料到凯冯竟然需要她的抚慰。在父亲驾下,他可从来都是打头阵的。“国家更需要你。”
  “国家,啊,兰尼斯特家族,”他又吮一口酒。“那好吧,我会留下来,替国王陛下效劳……”
  “太好了。”她正待夸奖,凯冯爵士却提高声调,制止她继续下去。
  “……条件是你指名我为摄政王兼国王之手,你自己返回凯岩城。”
  半晌之间,瑟曦错愕地瞪着对方,不知如何是好。“我才是摄政王。”她提醒他。
  “你现下是,但泰温不打算让你继续待在这个位置上。他把计划告诉了我,他要你回归凯岩城,并给你找个新丈夫。”
  瑟曦的怒火在心中腾地升起,“这话他讲过,是的,我对他说我没兴趣再婚。”
  叔叔不为所动。“若你实在不愿再婚,我也不会强迫你。至于另一个条件,嗯……你现在是凯岩城公爵夫人了,你应该守在领地。”
  你好大的胆子!她想朝他尖叫,却不敢这么做。“我是凯岩城公爵夫人,更是太后摄政王,我应该守着我儿子。”
  “你父亲不这么想。”
  “我父亲已经死了。”
  “这是我的不幸,也是国家的不幸。你睁开眼睛,把自己瞧个清楚吧,瑟曦。王国成了一片废墟,泰温本可以让国家走上复兴之路,可……”
  “我正是那个复兴国家的人!”瑟曦吼完之后压低声音,“在你的协助之下,叔叔。只要你像对父亲尽忠一样对我尽忠——”
  “你并非你父亲。而且泰温一直将詹姆当做他真正的传人。”
  “詹姆……詹姆发过誓言,詹姆从不思考,他嘲笑每个人、每件事,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詹姆他只是个英俊的白痴而已。”
  “尽管如此,他却是你心目中御前首相的第一人选。原因何在,瑟曦?”
  “我告诉你了,当时我沉溺在悲伤中,思虑不周——”
  “思虑不周,”凯冯爵士同意,“这正是你必须返回凯岩城,将王国留给更懂得思虑的人的原因。”
  “国王是我儿子!”瑟曦霍地起身。
  “他当然是,”叔叔不紧不慢地说,“但就乔佛里的例子来看,你当母亲就跟当统治者一样不够格。”
  她把杯中酒结结实实地泼到他脸上。
  凯冯爵士带着凝重的尊严也站起来。“陛下,”酒液流过他下巴,从剪短的胡子上滴下去,“很抱歉,请允许我告辞?”
  “你凭什么提条件?你不过是我父亲豢养的骑士!连爵禄都没有!”
  “的确,我没有领地,但我的收入并不少,家中的钱币堆积成箱。我父亲去世时没有亏待他的每个孩子,而泰温也懂得奖励他人的服务。我麾下拥有两百骑士,如果需要,还可以将这个数目翻番。别忘了,自由骑手们愿意追随我的旗帜,雇佣佣兵我也不缺资金。建议你千万别小瞧了我,陛下……明智的话,不要把我也当成你的敌人。”
  “你竟敢威胁我?”
  “我在给你谏言。听着,如果你不让我当摄政王,就任命我为凯岩城代理城主吧,然后令马图斯·罗宛或蓝道·塔利来辅佐国王,此二人得一亦可定天下。”
  此二人都是提利尔的心腹。叔叔的建议让她语塞。他也被收买了吗?太后心想。他是不是拿了提利尔的金子来出卖兰尼斯特家族?
  “马图斯·罗宛睿智、谨慎,且广受爱戴,”叔叔不依不饶地续道,“蓝道·塔利堪称海内名将——和平时期也许用不着他,但泰温去世后,没有谁比他更有能耐来结束战争了。如果你提名提利尔家的大封臣为御前首相,提利尔公爵将无法反对,而塔利和罗宛都是懂事的人……懂得报答的人,任命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就将成为你的人。如此一来,你便增强了自己,削弱了高庭,梅斯还不能不对你釜底抽薪的行为表示感谢。”他耸耸肩。“这就是我的谏言,听不听随你,反正你要任命月童为首相也不干我事。女人,我哥哥死了,我要带他回家。”
  叛徒,她心想,变色龙。不知梅斯·提利尔给了他多少好处。“在你的国王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抛弃了他,”她告诉叔叔,“你抛弃了托曼。”
  “托曼有他的母亲照料着,”凯冯爵士的绿眸对上太后的绿眸,一眨不眨。最后一滴鲜红的液体在他下巴下面抖了抖,坠落。“是啊,”他顿了顿,轻声补充,“他还有他的父亲呢。”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8章 詹姆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一袭白衣站在他父亲的棺材旁边,五指紧紧握着黄金巨剑的长柄。
  时至黄昏,贝勒大圣堂内阴暗而静谧。最后一抹夕阳从高窗之外斜射而进,为高大的七神雕像笼罩了一层红光。环绕祭坛的熏香蜡烛摇曳不定,重重黑影在高墙上聚集,并缓缓地、沉默地下降到大理石地板上。当最后一名悼念者也离开之后,圣歌的回音逐渐平息。
  唯有巴隆·史文和洛拉斯·提利尔没走。“无人能守灵七天七夜,”巴隆爵士劝道,“您上次休息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大人?”
  “我父亲大人还活着的时候。”詹姆说。
  “今夜,请让我代您守护灵柩吧。”洛拉斯爵士请求。
  “他不是你父亲。”和你没关系,是我害了他。提利昂放箭,而我放了提利昂。“让我一个人留下。”
  “遵命,大人。”巴隆答应,而洛拉斯爵士似乎还不愿就此让步,直到被巴隆爵士挽起胳膊带走。两名铁卫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詹姆又和父亲大人独处一室,陪伴父子俩的唯有蜡烛、水晶和甜腻而腐朽的死亡之气。由于铠甲的重量,他的背阵阵酸痛,双腿几乎麻木,于是他容许自己稍微挪了挪,并将黄金巨剑握得更紧——虽然不能挥它,好歹握还是能握紧的。他的幻影手指蠢蠢欲动。这真讽刺,对他而言,似乎残缺的身躯加在一起都不及失去的那只手神经敏感。
  我的手渴望挥剑,而我渴望杀人,从瓦里斯开始,但我首先得找出他的底牌。“我要那太监送他上船,不是送去你的卧室,”他告诉尸体,“太监手上也沾满了您的鲜血,和……和提利昂一样。”和我一样,他想对父亲承认,话语却哽在喉头,说不出口。无论瓦里斯做了什么,始作俑者都是我。
  当他决定不能眼睁睁看着弟弟受死之后,便潜入太监的卧室里等到深夜。他边等边用那只完好的手磨匕首,从钢铁与石头摩擦的“刮——刮”声中得到了某种奇特的慰藉。脚步声传来时,他闪到门后,瓦里斯一身厚重脂粉和薰衣草的味道走进来,结果被詹姆从后面出其不意地踢中膝盖窝,扑通倒地。詹姆扑上来,拿自己的膝盖顶住太监的胸膛,抽出匕首指着太监苍白柔软的下巴,强迫他抬头。“巧啊,瓦里斯大人,”他愉快地说,“幸会幸会。”
  “詹姆爵士?”瓦里斯喘着粗气,“你吓死我了。”
  “我正想如此。”他转动匕首,一股鲜血沿着刀刃流下,“依我之见,在伊林爵士砍掉我弟弟的脑袋之前,你多半可以把他弄出来。我承认,那是颗丑脑袋,可惜他只生了一颗。”
  “是……是的……如果您……把刀子……是的,轻轻的,如果大人您轻轻的,轻轻的,噢,我受不了了……”太监摸摸脖子,张大嘴巴看着指头,“我见不得自己的血。”
  “不合作的话,你会见到更多的血。”
  瓦里斯挣扎着坐起来。“您弟弟……如果小恶魔自黑牢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别人会一会过问的,你会有性——性命之忧……”
  “你的性命操在我手里。听着,我才不关心你那些小秘密,但若提利昂有个万一,你也活不长,我保证。”
  “啊,”太监吮着指头上的血。“您要我做一件可怕的事……要我放走谋害咱们好国王的元凶——小恶魔等等,难道您认为他是无辜的?”
  “管他有罪无罪,”詹姆一如既往,像个傻瓜似的回答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这句话说出口是多么简单啊。
  但他从此之后就再没有睡过。弟弟仿佛正站在面前,火炬的光芒扫过丑陋的脸庞,侏儒的断鼻子下挂着笑脸。“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弟弟用最怨毒的声音咆哮道,“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是我杀了你那十恶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
  可他没说自己要去加害父亲,如果他说了,我一定会阻止他。成为弑亲者的应该是我,不是他。
  詹姆猜不透瓦里斯目前藏身何处。情报大臣狡诈成性,事发之后便没回过房间,翻遍红堡也没找到关于他的线索。也许他和提利昂一道扬帆出海,得以逃避尴尬的审问。如果是这样,那么此时两人多半已身处狭海之中,在高等舱房里对饮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了。
  或许弟弟把瓦里斯也杀了,并抛尸在城堡地底深处。城堡地下,尸体也许要若干年才会被人发现。詹姆曾亲率十几个卫兵带着火炬、绳索和灯笼下去,没日没夜地探索蜿蜒曲折的通路、狭窄的爬行地道、隐藏的暗门、秘密阶梯和伸进无尽幽暗之中的天梯。若非这段经历,他都不晓得自己的残废竟是如此真实,男人一定得有两只手,否则……否则连梯子都不好上,狭窄的走道也不好进——那句成语“手脚并用”可是大实话。最最可悲的是,别人能一手攀爬一手握火炬照明,而他做不到,只好在漆黑一团中小心摸索。
  辛苦的结果为零。他们只在黑暗中找到灰尘和老鼠。还有龙,地底的龙。他记得龙口铁火盆的炭火放出晕黄的光,所在的温暖房间是六条隧道相交之处,地板上磨损的红砖与黑砖拼出一幅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马赛克图案。我记得你,弑君者,这头怪兽仿佛低吼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下来,等你下来。这个钢铁般坚定的声音詹姆是清楚的,它属于雷加,属于龙石岛亲王。
  他在红堡庭院里和雷加作别的那天,狂风呼啸。王太子披挂起那身著名的黑甲,胸前的红宝石组成三头龙家徽。“陛下,”詹姆恳请,“这回就让戴瑞或巴利斯坦爵士留下来守护国王,让我随您出征吧。他们的披风也和我的一样洁白。”
  雷加王子摇摇头,“我父王怕你父亲更甚于怕我们的亲戚劳勃。他要把你留在身边,以确保泰温公爵不生反心。目前气氛紧张,我可不敢把他的护身符带走。”
  詹姆只觉怒气冲上喉头,“我不是什么护身符!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那你就该记得自己的职责,好好守护国王,”琼恩·戴瑞爵士斥道,“穿起白袍时,你发过誓。”
  雷加把手放在詹姆肩上。“等战争结束,我准备召开大议会,以求革新政事。这事我很久以前就有计划,可惜……嗯,尚未踏上的道路咱们先别议论。等我班师回朝,再作计议。”
  对他来说,这便是雷加王子的遗言。城门之外,一支大军等着雷加,男一支军队也于同时星夜向三叉戟河赶去。龙石岛亲王翻身上马,戴好高耸的黑头盔,奔向自己的毁灭。
  不过他的话确有先见之明。战争结束之后,政事确实“革新”了。“伊里斯以为把我留在身边就等于戴上了护身符,”他对父亲的尸体说,“真可笑,不是吗?”泰温大人似乎赞同儿子的意见,他的笑容更宽阔了——事实上,詹姆认为他很享受死亡。
  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悲伤。我的眼泪在哪里?我的怒火又在哪里?詹姆·兰尼斯特从不缺乏怒火。“父亲,”他告诉尸体,“是你教导我流泪乃是男人脆弱的标志,所以我不可能为你哭泣。”
  今天早晨有上千名贵族男女来到棺材前瞻仰,下午又来了数千百姓。他们衣着简朴,表情肃穆,但詹姆怀疑其中许多人心里面正在暗暗高兴,为首相的暴卒而倍感痛快。即便在西境兰尼斯特自家的地盘上,泰温公爵与其说受人爱戴,不如说被大家尊敬,而君临人可没有忘记当年城破之日的大肆洗劫。
  所有的哀悼者中,派席尔国师最为伤感。“我曾为六位国王服务,”守灵的第二天夜里,他告诉詹姆,一边狐疑地嗅着味道,“但这里躺着的,却是我记忆之中最伟大的人物。泰温大人从未戴上王冠,但他绝对拥有王者风范。”
  没了胡子,派席尔看上去不只苍老,而且极为虚弱。剃光他的胡子真是提利昂所做过最残忍的事,詹姆心想,他自个儿很明白失去身体的一部分,尤其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什么滋味。派席尔的胡子曾经非常壮观,白如新雪,柔如羔羊,完全遮盖了脸庞与下巴,直垂近腰。国师说话时喜欢捻胡子,这不仅给了他智者的外貌,还掩盖了所有丑态:下巴上松垂的皮肤,扁平、缺牙的小嘴巴,数不清的疣子、皱纹与老年斑。虽然派席尔努力想把胡子长回来,可惜徒劳无功。从那虚弱的下巴和褶皱的面孔上长回来的是短须和胡碴,如此稀疏,完全掩饰不了斑斑点点的粉色肌肤。
  “詹姆爵士,我这辈子见证过众多灾祸,”老人缓缓讲述,“战争,流血,谋杀……小时候我在旧镇求学,某年灰疫病来袭,夺去全城一半的人口和学城四分之三的成员。海塔尔大人烧光了港口里的船只,紧闭城门,并严令麾下士兵杀掉所有企图逃离的人,无论男人、女人还是怀抱中的婴儿,概不例外。结果,当疫病最终平息时,他却教他们杀了。就在他重开港口的那一天,他们把他从马上拖下来,割了喉咙,还杀了他年幼的儿子。那一天,旧镇的愚民们唾弃他的名讳,但昆顿·海塔尔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你父亲正是这样的人,一个尽职尽责的大丈夫。”
  “所以他死后才对自己那么满意?”
  尸体的恶臭让派席尔双眼朦朦,“组织……组织枯死后,肌肉萎缩,牵起嘴唇。他没笑,他只是……死了,死了。”老人强忍泪水。“请原谅,我很疲累,告辞。”国师沉重地倚着拐杖,慢慢踱离圣堂。他也行将就木了,詹姆意识到,难怪瑟曦认为他是个废物。
  当然,在亲爱的老姐眼中,宫中一半的人不是废物就是叛徒,该铲除的不仅包括派席尔,还包括御林铁卫们、提利尔家、詹姆自己……甚至伊林·派恩爵士,那个担任御前执法官的哑巴——由于职务关系,牢房出的事他脱不了干系,尽管没舌头的派恩向来把事务留给下人打点,但瑟曦认为提利昂的逃脱也是他的错。是我干的,与他无关,詹姆差点对姐姐说出口,不过最终他答应的却是去盘问地牢长官,一位名叫雷纳佛·伟维水的驼背老人。
  “我这姓氏咋回事呢?大人您肯定觉得奇怪。”詹姆还未开问,对方便喋喋不休地解释,“其实,这是个古老的姓氏。我可没吹牛哟,咱血管里可流淌着王族的血液。我的祖先是一名公主,我生下来没多久老爹就给我讲过这个故事。”从那斑斑点点的头颅和下巴上的花白胡须来看,伟维水的童年不知距今好几十年了。“她是幽禁在处女居里的最漂亮的美人,‘海将军’奥肯菲大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虽然自己结了婚,仍然与之偷情。后来为纪念奥肯菲大人在海上的功业,公主为他们的私生子取名‘维水’,结果作儿子的日后成了一位伟大骑士,儿子的儿子也同样伟大——此人在‘维水’之前添了一个‘伟’字,以表示他自己并非出于私生。所以您瞧,我身上也多少带有龙之血脉哟。”
  “啧啧,我懂了,你早不说清楚,我差点把你当成了征服者伊耿。”詹姆晓得,维水不过是黑水湾一带私生子的通用姓氏,“伟维水”一支多半只是从前的小骑士之流吧。“我有紧要事情,比研究你的族谱更紧要。”
  伟维水点点头,“囚犯失踪之事。”
  “还有失踪的狱卒。”
  “罗根,”老人替他说完,“下层看守。他负责第三层,也就是黑牢。”
  “讲讲他的情况。”詹姆不得不往下问。妈的,无聊的演戏。就算伟维水不晓得罗根的身份,詹姆本人对罗根是谁自然一清二楚。
  “头发蓬乱,不修边幅,声音嘶哑,其实,我不喜欢他,很不喜欢他。我刚来的时候,大概十二年前吧,罗根就已经在这里了,是由伊里斯王直接任命的。哦,他很少来地牢,平时不知上哪儿鬼混去了。这些可疑情况在日常报告中,我都做过禀报,大人,我真的有所提醒,我以真龙血脉向您担保。”
  你敢再提什么真龙血脉,我就要挑几滴出来验个真切,詹姆心想。“这些报告提交给谁?”
  “有的提交给财政大臣,有的提交给情报总管。当然,监狱总管和御前执法官是都看过的,地牢里的事一直这么办。”伟维水挖挖鼻孔,“大人,每当需要他时,罗根总是及时出现,从不怠慢。不过呢,黑牢几乎没用,在大人您的小兄弟被关押之前,我们这里曾短暂招待过派席尔大学士,之前还有叛徒史塔克公爵。另外还有三个平民,史塔克公爵发配他们去当守夜人——说实话,我觉得放走那三个危险人物并非明智之举,但公爵的命令上白纸黑字那么写着,我也没办法。可以肯定的是,这事儿我也写进了报告。”
  “两个睡着的狱卒是怎么回事?”
  “狱卒?”伟维水喷口鼻息,“说狱卒是抬举他们,称做看守还差不多。国库每年固定支付二十位看守的工资,大人,整整二十位,但在我当长官这十多年里,看守的实际人数从没超过十二位。理论上,我们还应该拥有六位下层看守,三层地牢嘛,二人负责一层——结果现在总共只有三位。”
  “就你和另外两个?”
  伟维水又喷口鼻息,“我是地牢长官呢!大人,我比下层看守地位要高。喏,我负责记点人数,大人您不妨看看我制订的表格,所有数目都整理得清清楚楚。”伟维水翻开面前那本皮面包装的大书。“目前,我们在第一层地牢关押了四名囚犯,第二层关押了一名,第三层则关押了大人您的弟弟。”老人皱皱眉头。“他已经跑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其实,我应该把他的名字划去才对。”他提起一支鹅毛笔,正儿八经地削起来。
  仅仅六名囚犯,詹姆酸溜溜地想,国库却为之供养了二十位狱卒、六位下层看守、一位地牢长官、一位监狱总管和一位御前执法官。“我去问问这两位看守。”
  雷纳佛·伟维水放开鹅毛笔,狐疑地瞅着詹姆·兰尼斯特。“问问两位看守,大人?”
  “你的耳朵没病。”
  “是啊,大人,我当然没病……其实,大人您想问谁就问谁,我没资格说东道西,但是爵士先生,请允许我向您保证,他们已经不能回答问题了。他们死了,大人。”
  “死了?谁下的令?”
  “不就是您自己吗?或……或者那是国王陛下的命令?反正我不敢多问,我……我没资格质疑御林铁卫。”
  简直是往伤口上面撒盐:瑟曦动用他的人去干丑事,好啊,她宝贝的凯特布莱克。
  “你两个没脑子的白痴,”稍后,在一间血淋淋的地牢里,詹姆朝柏洛斯·布劳恩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咆哮,“究竟在想什么呢?”
  “我们不过是遵令行事,大人。”柏洛斯比詹姆矮,但体重尤有过之,“这是太后陛下,也即令姐的命令。”
  奥斯蒙爵士用一根拇指勾住剑带。“她说要让他们永远沉睡,我和我的弟兄便替陛下达成心愿。”
  你和你的弟兄。一具尸体面朝下倒在桌上,就像喝醉了,只是脑袋底下那摊不断扩散的液体是血不是酒;第二名看守勉力推开长椅,拔出匕首,却被一支长剑插进肋骨,享受了漫长而悲惨的死亡方式。我特意告诫过瓦里斯,这回不准发生任何流血事件,詹姆心想,看来我该告诫的是弟弟和姐姐才对。“这样做不对,爵士。”
  奥斯蒙爵士耸耸肩,“没人会怀念他们,何况照我看,他俩与越狱事件脱不了干系。”
  不,詹姆想告诉他,是瓦里斯在他们的酒里下了药。“如果真是这样,正该从他们口中问出实情才对。”……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幸好我并非多疑之人,否则我倒想问问,你们于吗急着让他俩永远闭嘴呢?你们想掩盖什么?”
  “掩盖?”凯特布莱克几乎被他的指控呛住,“不,不,太后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我以你誓言弟兄的名义发誓。”
  听他这么说,詹姆的幻影手指忍不住又抽搐起来,“去把你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带下来,把你制造的脏乱清理干净。我亲爱的老姐再要你杀人,记得先报告我——除此之外的时间,不要让我看见你,爵士。”
  如今,在昏暗沉寂的贝勒大圣堂内,当时的言语在他脑海中回响。头顶所有的窗户都变成漆黑,只隐约透出微弱的星光,太阳已然彻底沉沦。纵使燃烧着无数熏香蜡烛,尸臭却越来越浓,不禁令他想起金牙城下的沙场,那是开战之期他所获得的辉煌胜利。战役之后第二天清晨,无数乌鸦前来享用盛宴,享用胜利者,也享用失败者,正如当年在三叉戟河畔它们享用了雷加·坦格利安。君侯的下场往往是乌鸦的肚子,王冠真是个讽刺的笑话。
  詹姆觉得,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和七座高塔上此刻正有群鸦盘旋,它们用黑色的翅膀拍打着黑色的夜空,满心想钻进来。七大王国里每一只乌鸦都来向你致敬了,父亲,从卡斯特梅到黑水河,是你养活了它们。这个看法似乎也取悦了泰温大人,他笑得更夸张了。妈的,他笑得像个刚爬上床的新郎。
  詹姆荒诞地哈哈大笑。
  响亮的笑声在圣堂的走道、地窖和房间中回荡,似乎墙壁里有死人在放声尖笑着回应。为什么不呢?这一切不是比杂耍表演更滑稽吗?我协助谋杀了我父亲,却又替他守夜,我奋力救走我弟弟,却又派人去找……他还特意关照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搜查丝绸街。“每张床下都要看,你晓得我弟弟有多喜欢妓女。”想来,金袍子们会发现妓女裙下比床铺底下有趣得多,詹姆不晓得在这场毫无意义的搜寻行动中将有多少私生子诞生。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塔斯的布蕾妮。又蠢又丑又顽固的妞儿。她现今身在何方?天父啊,请赐予她力量,他喃喃地想,几乎是在祷告……可倾诉对象究竟是圣堂烛光下微微闪烁的高大镀金形体,还是面前的尸首?有关系吗?反正他们都从来不听。自能握剑开始,战士就是他唯一的守护神,其他人满足于父亲、儿子或丈夫的角色,但詹姆·兰尼斯特不会,他手握与头发相同颜色的黄金长剑。他是战士,永远如此。
  我应该跟瑟曦如实相告,承认自己释放了侏儒弟弟。如实相告?看看真相对提利昂造成的影响吧。我杀了你十恶不赦的乖儿子,接着杀了你老爸。小恶魔的嘲笑从黑暗中传来,他回头看去,却发觉是自个儿笑声的回音。他闭上眼睛,然后迅速睁开。我不能睡,如果睡了,会作噩梦的。噢,提利昂恶毒的笑语……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午夜时分,天父祭坛后的门嘎吱嘎吱地打开,几百名修士列队来献愿心。有的穿银丝法袍,头戴水晶冠,这些是大主教;位阶较低的修士则在脖子上用皮带挂着水晶,用彩色腰带束起长袍,腰带共为七色,人人各不相同。从圣母的祭坛后走出的则是白衣修女,七人一排,并肩而前,低声吟唱圣歌。静默姐妹成单行从陌客的祭坛后走出,这些与死亡为伴的处女身披浅灰色袍子,拉起兜帽,裹好围巾,只露出双目。许多普通僧侣也穿着褐色、棕色、白色甚至未染色的粗布长袍出现,他们用麻绳束腰,有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小铁锤,有的挂着讨饭碗。
  来献愿心的人毫不在意詹姆,他们在圣堂中游行,依次向七神的祭坛致敬,以表达对七面一体神的虔诚。他们在每尊塑像前奉献牺牲,咏唱圣歌,庄严与甜美水乳交融。詹姆闭目凝听,待睁眼时身体已摇晃起来。我实在是累了。
  他的上次守夜迄今已逾多年。那时候我好小好小,才十五岁。当年的他没穿铠甲,只套了一件朴素的白上衣,而他守夜的圣堂不及贝勒大圣堂这七座分堂中任何一座的三分之一大。詹姆将长剑放在战士膝头,把盔甲堆在战士脚边,自己跪在祭坛前粗糙的石板上。黎明到来时,他的膝盖已经红肿出血。“抛洒热血乃是骑士分内之事,詹姆,”亚瑟爵士告诉他,“我们以鲜血捍卫愿心。”然后亚瑟爵士在晨晖照耀中用配剑拍了他的肩膀,苍白的长剑如此锋利,以至于这轻轻一拍竟划破了詹姆的衣服,令他又汩汩流血。可他毫不在意,心中充满狂喜。跪下去的是男孩,站起来的是骑士。一头少年雄狮,并非弑君者。
  这些过去了太久,那个孩子早已死去。
  他不知献愿心是何时结束的,或许自己站着睡去了吧。等修士修女们纷纷离去,大圣堂内又恢复沉寂。璀璨烛火犹如黑暗中的星光之壁,空中弥漫着愈加强烈的死亡气息。詹姆动了动把握黄金巨剑的双手,或许真该让洛拉斯爵士来替我守夜。这会让瑟曦失望的。不过百花骑士虽然几乎还是个孩子,自大又虚荣,但他骨子里具备骑士精神,将来定会在白典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等守夜结束时,白典会在桌上等他,属于他的页面正无声地发出指控。妈的,到头来还不是得写下满纸谎话,不如先把这本破书砍成碎片。然而,他能不说谎,能讲出真相吗?
  一个女人站在他面前。
  外面又下雨了,看着她湿漉漉的身体,他心想。雨水从她斗篷上流下,在脚边积成小池子。她何时进来的?我没听见声音。她打扮成酒馆招待的样子,披着沉重的粗布褐斗篷,这斗篷污迹斑斑,边缘磨破。兜帽掩盖了她的面容,但那对碧如翡翠的池塘里有烛光舞蹈。他认得她移动的步伐。
  “瑟曦,”詹姆缓缓唤道,犹如自梦中苏醒,恍惚不知身在何方,“现在是什么钟点?”
  “狼时,”姐姐放下兜帽,扮个鬼脸,“属于被淹死的狼。”她朝他微笑,非常甜美。“你还记得我头一次穿成这样来见你吗?在黄鼠狼巷中某个差劲的旅馆里,我换上仆人的衣服以瞒过父亲的守卫。”
  “我记得,那是鳗鱼巷。”她有求于我。“这么晚了,你为何要来?你想要我……做什么?”他的语言在圣堂中来回旋转,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逐渐褪成呢喃。这时候,他竟然想:若她要的只是我双臂的温暖就好了。
  “轻点儿声。”她的语气很奇怪……气喘吁吁,似乎在恐惧什么。“詹姆,凯冯拒绝了我。他不要当首相,他……他知道了我们的事,并且都对我说了。”
  “拒绝?”詹姆吃了一惊。“他是如何知道的?也许他读过史坦尼斯的信件,然而那里面没有证……”
  “提利昂知道,”姐姐提醒弟弟,“天晓得那可恶的侏儒会如何口不择言……他给凯冯叔叔讲事小,若给总主教……别忘了,那胖主教死后,这个继位者的水晶冠是提利昂给的。他也许什么都知道。”瑟曦靠近。“你必须成为托曼的首相。我无法信任梅斯·提利尔,他是否也参与了谋害父亲的阴谋?他有没有串通提利昂?此时此刻,小恶魔很可能正逃往高庭……”
  “不可能。”
  “做我的首相吧,”她恳求道,“我们一起统治七大王国,就像国王和王后。”
  “你是劳勃的王后,又不愿意嫁给我。”
  “我愿意的!只是我不敢。我们的儿子——”
  “托曼不是我儿子,乔佛里也不是,”他倔犟地说,“你让他们做了劳勃的儿子。”
  听罢此言,姐姐像被鞭打似的一缩。“你发誓你会永远爱我。让我这般苦苦衷求,这不是爱。”
  透过浓烈的臭气,詹姆也能嗅出她的恐惧。他心中只想抱她吻她,将脸埋进她黄金的鬈发,承诺永远不会让她受伤害……但在这里不行,真的不行,他意识道,不能在诸神面前、在父亲面前这么做。“不,”他说,“我不能答应你……”
  “可我需要你,我需要自己的另一半。”倾盆大雨击打在高窗之上。“你是我,我是你。我要你抱住我,进入我,求你,詹姆,求你!”
  詹姆回头望去,生怕泰温大人因为暴怒而从棺材里跑出来。还好,父亲仍是沉默冰冷的尸体,正在慢慢腐烂。“我为战而生,不属于宫廷——现在嘛,我连仗也几乎打不了了。”
  瑟曦用粗糙的褐色衣袖拭去脸上的泪水。“好,好,你想上战场,我就让你去。”她愤怒地拉起兜帽。“我是个白痴,竟然来见你。我这白痴竟然爱过你!”她远去的脚步踏出响亮的回音,在大理石板上留下点点湿印。
  当黎明到来时,詹姆毫无预感。拱顶玻璃逐渐明亮,突然间七彩虹光便洒在墙壁、地板和梁柱上,沐浴着泰温公爵的尸体。前任国王之手腐烂得非常明显。他脸色发绿,眼睛深深塌陷,成为两个漆黑的孔洞,面庞上出现了若干小裂沟,某种难闻的白色液体自那辉煌的红金铠甲关节处渗透出来,在他身下积成了小水池。
  修士们最先进入,来做晨愿。他们自顾自地唱歌、祷告、皱鼻子,其中一位大主教差点晕过去,最后被抬出了圣堂。一群侍僧赶紧过来摇香炉,空气中烟雾缭绕,仿佛为棺材罩上了一层帷幕。虹光穿不透这香甜的迷雾,但臭气仍旧存在,腐败的感觉混合在香味里,令詹姆窒息。
  大门打开,提利尔家的人抢先来到,以彰显自家身价。玛格丽手捧一大束金玫瑰花走在最前,并将它们恭恭敬敬地放在泰温大人的棺材边,但她留下了一枝花,举起来刚好掩住鼻子,随后庄重地返回落座。原来这女孩既漂亮又冰雪聪明,她能为托曼之后,却也不可不防。玛格丽的女伴们都学她的样。
  等众人就位后,瑟曦才领托曼进门。身穿白色瓷釉板甲和白色羊毛披风的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走在太后母子身边。
  “……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詹姆在澡堂见过凯特布莱克的裸体,此人胸毛黝黑茂盛,股间的毛则更密。他试图想象凯特布莱克压在姐姐身上,粗糙的毛发刮痛柔软的乳房。她不会这样做,小恶魔在撒谎。金毛与黑毛互相纠缠,汗水淋漓,每插一记,凯特布莱克的窄脸就猛然收缩。詹姆听见姐姐的呻吟。不,他在撒谎。
  瑟曦眼睛红肿,脸色苍白,她登上阶梯,跪在父亲旁边,同时把托曼按下去。男孩看了一眼死去的公爵,便想抽身逃走,但他母亲飞快地扣住了他的手腕。“快祈祷。”她低声说,托曼也努力了,但他毕竟才八岁,而泰温大人的模样实在太恐怖。国王绝望地吸了口气,啜泣起来。“停下来!”瑟曦叫道。托曼扭头狂呕,他的王冠摔掉,滚过大理石地板。母亲厌恶地松手,国王便不由分说地、以他那对八岁小腿所能支撑的最快速度朝大门飞奔而去。
  “奥斯蒙爵士,请暂时代替我。”詹姆立即下令——凯特布莱克正忙着去捡王冠。他把黄金巨剑交给对方,冲出去追赶国王。在灯火之厅,他追上了儿子,二十多位修女惊讶地盯着他们。“对不起,”托曼哭道,“明天我会做好的。妈妈说国王要有国王的样子,可那里实在太臭了。”
  这里不行,多少只眼睛、多少双耳朵在关注我们。“出去走走吧,陛下。”詹姆领着孩子来到圣堂外。这是君临少有的晴朗清新的日子,四十多名金袍卫士被布置在广场周围看守马匹和轿子。他牵着国王走远,远离所有耳目,然后让孩子坐在大理石梯上。“我不害怕,”男孩坚持,“只是臭气让我恶心。你就不觉得恶心吗?你怎么忍受过来的,舅舅,爵士?”
  我闻过自己右手腐烂的味道,瓦格·霍特把它挂在我脖子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忍受任何事情。”詹姆告诉儿子。我闻过烧烤活人的气息,伊里斯王连人带甲放在大火上烹饪。“这个世界很恐怖,托曼,你可以和他们战斗,可以嘲笑他们,也可以视而不见……进入自己的内心。”
  托曼仔细想了想,“我……我通常能做到自己想自己的,”他承认,“比如当乔佛尼……”
  “乔佛里,”瑟曦出现在父子俩身前,朔风牵起她脚上的长裙,“你哥哥叫乔佛里。他从不让我失望。”
  “我不想让你失望的。我不害怕,母亲,只是外公大人实在太难闻……”
  “你以为我就觉得好闻了?我也有鼻子!”她拎住他耳朵,抓他起来,“提利尔大人也长了鼻子,可他有没有在神圣的殿堂内失态呕吐呢?玛格丽小姐有没有像个婴儿似的大哭大闹呢?”
  詹姆连忙站起来,“瑟曦,够了。”
  她鼻孔一张,“爵士?你怎么在这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立誓要为父亲守夜,直到安排发丧。”
  “妈的,别东拉西扯。再说,父亲的发丧期大概得提前,你看看他的身体。”
  “不。七天七夜,你保证得好好的。御林铁卫队长应该懂得数数。把你指头的数目加上二,那就是七。”
  这时,贵族们也纷纷涌到广场上,逃离恶臭的圣堂。“瑟曦,小声些,”詹姆警告,“提利尔大人过来了。”
  她顿时醒悟,忙将托曼拉到旁边。梅斯·提利尔在太后母子面前一鞠躬。“国王陛下没事吧,他还好吗?”
  “国王陛下悲伤得难以自禁。”瑟曦解释。
  “我们大家不都一样?若能为陛下分忧……”
  头顶高处,有只乌鸦厉声尖叫,然后停在贝勒王的雕像上,踩着那颗神圣的头颅。“您可以为托曼分忧,大人,”詹姆道,“比如等晚祷结束后,陪陛下哀痛的母亲共进晚餐。”
  瑟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这回她至少懂得闭上嘴巴。
  “共进晚餐?”这提议出乎提利尔的意料,“我以为……当然,我们很荣幸,我和我夫人会准时前来。”
  太后勉强笑笑,挤出几句恭维话。但等提利尔刚离开,而托曼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护送走之后,她顿时朝詹姆发作,“你喝醉了还是没睡醒,爵士先生?说说,我凭什么要跟那贪婪的痴呆及他幼稚的老婆共进晚餐?”一阵风吹动她黄金的鬈发。“我决不会任命他为首相,如果你打的是这个算盘——”
  “你需要提利尔,”詹姆打断瑟曦,“但不需要他留在都城。让他去为托曼攻打风息堡吧,拿出你的魅力,奉承他,告诉他你需要他带兵打仗,需要他代替父亲的位置。梅斯梦想在战场上证明自己。无论他最终把风息堡献上,还是大败亏输、灰溜溜地逃回来,你都是赢家。”
  “风息堡?”瑟曦满腹思量,“好是好,可……提利尔大人挑明了,在托曼与玛格丽成亲之前,他不会离开君临。”
  詹姆叹口气,“那就赶紧让他们成亲啊。距离托曼能把这桩婚姻圆满还有很多年,在此之前,他们的结合是不算数的,随时可以撤销。把这桩虚伪的婚姻赐予提利尔,换得他鞍前马后地卖命,实在划算。”
  一丝浅笑爬过姐姐的脸庞。“对,围城很危险,”她喃喃道,“我们的高庭公爵很可能有个三长两短。”
  “那是自然,”詹姆续道,“尤其……这是他第二次攻打风息堡……假如他碍不住面子,企图强攻城门的话……”
  瑟曦与詹姆对视良久。“知道吗?”她评论道,“这回你听起来像极了父亲。”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9章 布蕾妮

  暮谷城城门紧闭,上好门闩,城墙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微微透着白光。城垛之上,一丝丝雾气仿如幽灵哨兵。十几辆马车和牛车已聚集在城门外,等待日出。布蕾妮在一堆芜菁后面下马,她小腿酸痛,伸展一下感觉很舒服。不久,又一辆拖车隆隆地从树林里出来。等到天空开始放亮,队伍已经延伸了四分之一里长。
  农民们不时好奇地瞥她几眼,但没人跟她说话。应该由我先开口,布蕾妮告诉自己,可她向来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从小她就很害羞,长年被嘲笑的经历则令她更加畏缩。我必须多打听珊莎的消息,不然怎么找得到?她清了清嗓子。“这位太太,”她对芜菁车上的女人说,“你在路上见过我妹妹吗?她是一位十三岁的处女,非常美丽,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个醉酒的骑士同行。”
  那女人摇摇头,他丈夫说,“那她一定不是处女了,对此我敢打赌。这可怜的女孩叫什么?”
  布蕾妮的脑海一片空白。我早该给她编一个名字。随便什么名字都行,但此刻她一个也想不出来。
  “没名字?呃,路上到处是没名字的女孩。”
  “坟地里还要多。”他老婆说。
  天亮之后,卫兵出现在城墙上。农民们爬上车,抖动缰绳。布蕾妮也翻身上马。回头望去,等待入城的大多是农民,满载着待售的水果蔬菜。隔十多辆车,有两个富裕的城里人,骑良种马,再往后,她发现了一个骑花斑马的瘦男孩。没有那两位雇佣骑士的踪影,也没见到疯鼠夏德里奇爵士。
  城门口的卫兵不断挥手示意拖车进去,几乎不作检查,但他们拦住了布蕾妮。“你,站住!”队长喊道。两个穿锁甲的人交叉长矛,挡住去路。“说明来意。”
  “我要拜见暮谷城领主,或者他的学士。”
  队长的视线停留在她的盾牌上,“罗斯坦的黑蝙蝠。这纹章名声不好。”
  “这并非我的纹章。我打算给盾牌重新上漆。”
  “是吗?”队长揉了揉胡子拉碴的下巴。“好吧,我老妹碰巧是干这行的。你可以在七剑客栈对面的房子里找到她,就是大门上画图的房子。”他朝卫兵打个手势。“让她过去,伙计们。是个小妞。”
  城门楼背后是集市广场,先她进来的人正在卸货,叫卖芜菁、黄洋葱和一袋袋大麦。她骑马经过一些卖武器防具的商人,从吆喝的价格推断,都是些质量极次的品种。每逢战斗结束,打劫者便会跟乌鸦一起到来。布蕾妮看到褐色血迹未干的锁甲、凹陷的头盔、缺口的长剑,还有卖服装的:皮靴、毛皮斗篷、沾满污渍的外套上有可疑的洞。她认识其中许多纹章,包括钢甲拳套、白色日芒、驼鹿和战斧,这些都属于北境;然而塔利家和风暴之地的人也有伤亡,她看到红苹果和绿苹果,一面盾牌上有雷古德家的三道闪电,另一副马饰上是安布罗斯家的蚂蚁图案。甚至塔利伯爵自己的健步猎人也出现在许多徽章、胸针和外衣上。管他是友是敌,乌鸦们通吃。
  只花少许铜币就能买到松木或椴木盾牌,但布蕾妮没有停留。她打算留着詹姆给她的橡木重盾,那是他自己从赫伦堡带到君临的。松木有其长处,它比较轻,好拿,而且松软的木质易于卡住对手的剑斧。但若你够力气承担橡木的重量,它能提供更多防护。
  暮谷城围绕港口而建筑。城北是一道白色悬崖,南面则有一段岩石半岛伸入水中,保护停泊的船只不受狭海上的风暴袭击。城堡本身俯瞰港口,从镇子里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的方形堡垒和巨大圆塔。在拥挤的鹅卵石街道中,徒步比骑马更快,因此布蕾妮将母马寄养在一间马厩里,采取步行的方式,盾牌斜挎背后,铺盖卷夹在腋下。
  队长的妹妹并不难找。七剑客栈是城里最大的旅馆,一共四层楼,比邻近的房屋高出一截,而它对面那所房子的双重门描画得华美绚丽。画中是秋天树林中的城堡,深浅不一的金色与红褐色勾勒出树木,蔓藤盘绕老橡树,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绘。布蕾妮仔细观察,树丛间还有动物:一只狡猾的红狐狸,树枝上有两只麻雀,树叶后面还有一头野猪的影子。
  “你的门很漂亮,”她敲开门,对前来接应的黑发女子说,“那是什么城堡?”
  “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队长的妹妹道,“反正我只见过码头边的褐堡。画中那个是我想象出来的,理想中的模样。对了,我也没见过龙、狮鹫和独角兽哦。”她看上去很快活,但当布蕾妮把盾牌递出,她的脸沉了下来。“我老妈说过,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大蝙蝠会从赫伦堡里飞出来,抓走坏孩子,交给疯子丹奈尔烹煮。有时候我会听到它们在窄窗外扑腾呢。”她若有所思地舔着牙齿。“你想拿什么代替它呢?”
  塔斯家族的纹章是玫瑰色与天蓝色的四分格,上面有黄日和弯月,但现下许多人认为布蕾妮是谋杀犯,她不愿佩戴这一标记,以免招惹麻烦。“你的门口我想起了以前在父亲军械库里看到的一面旧盾牌。”她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了记忆中的徽纹。
  那女子点点头。“我可以马上动手,但涂料得过一阵子才能干。假如你乐意的话,在七剑客栈定间房吧,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给你。”
  布蕾妮本没打算在暮谷城过夜,现在看来似乎别无他法。不知领主是否正在城中,或者是否会答应见她。谢过画匠后,她穿过鹅卵石街面,来到客栈。客栈大门上方的一根铁钉摇摇晃晃地悬着七把木剑,剑上的白色涂料已经碎裂剥落,然而布蕾妮知道其中含义——它们代表达克林家七位曾穿上御林铁卫白袍的人,王国全境没有第二个家族拥有这样的荣誉。家族的荣耀却成了客栈招牌。她推门进入大厅,问店主人要了一间房,还要洗澡。
  他将她带到二楼,一个脸上带猪肝色胎记的女人拿来一只木澡盆,然后一桶一桶地往上拎水。“暮谷城还有达克林家族的人吗?”她边问边爬进浴盆。
  “啊,当然有啦,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老公说,我结婚前黑,结婚后更黑,不是‘达克林’(注解:“达克林”在英语中是“黑”的意思)。是什么?”她哈哈大笑。“在暮谷城扔块石头,不可能砸不中一个达克林,或者达克伍德,或者达古德,但身为贵族的达克林没有了。丹尼斯伯爵是最后的传人,可爱的小笨蛋。你知道吗,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达克林家族在暮谷城称王?你看看我的模样,绝对瞧不出来我还有王家血统呢,对吗?‘陛下,再来杯麦酒’,我该教客人们这么说,‘陛下,把夜壶清干净,再添些新柴禾——该死的陛下,壁炉快灭了。’”她再度哈哈大笑,倒光最后一桶水。“啊,好了。你觉得这水够不够烫?”
  “可以。”水温略有点高。
  “我可以再端些水上来,但会溢出的。女孩子家居然个头这么大,把浴盆都填满了。”
  才怪,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烂。赫伦堡的浴缸便大得很,而且是石头做的。那浴室里弥漫着升腾的浓密雾气,詹姆穿过水汽走来,跟命名日一样赤裸着身子,既像尸体,又像神灵。他跟我爬进同一个浴缸,她红着脸记起来,抓起一块很硬的石碱肥皂,一边搓洗胳膊肘,一边回想蓝礼的脸。
  等水温变凉时,布蕾妮已经感觉足够干净了。她穿上刚才脱下的衣服,剑带紧束腰间,但没披挂锁甲和头盔,这样子去褐堡不至于显得太莽撞。沐浴之后精神真好。堡垒门口的卫兵穿皮夹克,所戴的徽章是白色斜十字上两柄交叉的战斧。“我要跟你们的领主说话。”布蕾妮告诉他们。
  一个卫兵笑道:“那最好说大声点。”
  “莱克大人随蓝道·塔利出征女泉城了,”另一个卫兵说,“他任命卢佛斯·李科爵士为代理城主,以照顾莱克夫人和孩子们。”
  他们带她去见李科。卢佛斯爵士身材矮胖结实,灰胡子,左腿末端是一截断肢。“原谅我无法起身欢迎。”他说。布蕾妮把自己的信递上,但李科不识字,因此让她去见学士。学士光秃秃的头皮上布满斑点,留着呆板的红色小胡子。
  学士刚听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恼怒得皱眉。“这些话我得说多少遍?”她的脸色一定流露出了内心感受,“你以为你是第一个来找唐托斯的啊?我看也许是第二十一个。国王被谋杀后没几天,金袍子就来过,带着泰温大人的授权状。请问你有什么?”
  布蕾妮给他看信,上面有托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签名。学士一边嘀嘀咕咕,一边拨弄封蜡,最后将它递了回来。“看起来没问题。”他找张凳子坐下,打个手势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张。“我不认识唐托斯爵士,他离开暮谷城时还很小。没错,霍拉德家族曾显赫一时,你知道他们的纹章吗?下面是红粉相间的横条,顶部蓝色的横幅上三顶金冠。在英雄之纪元,达克林是这个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国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后来他们的小小王国被大国吞并,但达克林家族继续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继续为他们效力……嗯,甚至参与叛乱。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点。”她的学士曾说,正是“暮谷城之乱”把伊利斯国王逼疯了。
  “在现今的暮谷城,人们仍然爱戴着丹尼斯大人,尽管他曾给他们带来灾难。他们将一切都归咎于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尔妻子,人唤‘蕾丝蛇’。倘若达克林大人娶斯汤顿家或史铎克渥斯家的人为妻……啊,你晓得百姓们的流言飞语,他们说‘蕾丝蛇’往丈夫耳朵里灌输密尔毒药,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将国王抓了起来,这期间,他的教头西蒙·霍拉德爵士斩杀了御林铁卫加尔温·戈特爵士。你瞧,就在这城墙之内,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国王之手则统率大军坐镇城外。泰温大人拥有充足的兵力,随时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放出话来,只要看到进攻的迹象,就处死国王。”
  布蕾妮记得后来发生的事。“国王获救了,”她说,“无畏的巴利斯坦将他带了出来。”
  “是的”,学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质后,立即打开城门,降下叛旗,以免泰温大人发兵攻击。他屈膝求饶,国王却无意赦免,结果丹尼斯大人连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亲四戚,整个达克林家族都掉了脑袋,‘蕾丝蛇’则被活活烧死,可怜的女人,火刑之前还先被割了舌头与下体,人们说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谷城内一半的人仍会告诉你,伊里斯对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与封号,几乎被摧毁,”学士说,“这些事情发生时,我正在学城锻造颈链,但后来我看过审讯和惩罚的记录。管家琼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结婚,便与妻子同时丧命,被处死的还包括他们的儿子,算是半个达克林;罗宾·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从,国王被困时,罗宾围着他跳舞,揪他的胡子。罗宾后来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图阻止国王逃脱时被巴利斯坦爵士杀死。总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没收,家堡被拆毁,村庄付之一炬。跟达克林家一样,霍拉德家也灭绝了。”
  “除了唐托斯。”
  “没错。年幼的唐托斯乃史提夫伦·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伦是西蒙爵士的孪生兄弟,若干年前死于热病,并未参与叛乱。伊里斯也坚持要砍男孩的脑袋,但巴利斯坦爵士为他请命,国王无法拒绝自己的救命恩人,最终只好将唐托斯作为侍从带回君临。据我所知,他没回过暮谷城,有什么必要呢?他在这里既无土地,也无亲人和堡垒。就我看来,若唐托斯真的协助这个北境女孩谋杀我们的好国王,他会远走高飞,跑得越远越好。你要找,该去旧镇,或者到狭海对岸。去多恩,去长城。去别的地方。”他站起身。“我听见乌鸦在叫。请原谅,告辞。”
  回客栈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长,也许是因为她的心情罢。她在暮谷城找不到珊莎,这一点已相当明显。学士认定唐托斯爵士带她去了旧镇或狭海对岸,若是那样的话,布蕾妮的任务将毫无希望。她去旧镇做什么呢?布蕾妮扪心自问,那学士不认识她,对霍拉德也一无所知。不该征询陌生人的意见。
  在君临时,布蕾妮发现珊莎原来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还服侍过蓝礼大人,结果他俩都成了叛徒,”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苦涩地抱怨,“没有哪位老爷敢再碰我,我只好给妓女洗衣服。”当布蕾妮问起珊莎,她说,“我告诉你的跟告诉泰温大人的一样。那女孩一直在祈祷。没错,她会去圣堂点亮蜡烛,像个得体的淑女,然而几乎每个晚上,她都会悄悄前往神木林。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灵身边。”
  北境辽阔,珊莎信任她父亲的哪个臣属,布蕾妮全然不知。她会投奔亲戚吗?尽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杀,但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长城当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关在孪河城,但她舅公布林登爵士坚守着奔流城,而凯特琳夫人的妹妹统治谷地。血浓于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亲戚。但是哪一位呢?
  长城显然太远,而且过于寒冷严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饱受战争摧残的三河流域,还要冲破兰尼斯特军的包围封锁;鹰巢城比较容易,莱莎夫人必定会欢迎姐姐的女儿……
  小巷在前方拐了个弯,布蕾妮不知何时转错了道,进了死胡同。这是个泥泞的小院子,三头猪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来拱去。其中一头看到她便尖叫起来,引得汲水的老妇人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干什么?”
  “我在找七剑客栈。”
  “原路返回。在圣堂那儿左拐。”
  “谢谢。”布蕾妮转身顺着来路走回去,却在拐弯处猛地撞上一个匆匆赶路的人,撞得对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里。“请原谅。”她低声说。他是个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发,一只眼睛下面有颗麦粒肿。“没受伤吧?”她伸出一只手想扶他站起来,但那男孩用脚后跟和胳膊肘支撑着向后蠕动,躲了开去。他才不过十一二岁,却身穿锁甲,背挎长剑,长剑套着皮革剑鞘。“你认识我吗?”布蕾妮问。他的面孔隐约有点熟悉,但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不。不认识。你不认识……”他手忙脚乱地起身,“请——请——请原谅,夫人,我没看到。我是说,我在看,不过看的是脚下。我在看脚下。看我自己的脚。”男孩一转身,径直沿来路奔去。
  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怀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张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门外,我见过他,她意识到,他骑一匹花斑马。似乎在别处也见过,是哪里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剑客栈,大厅里已挤满了人。四个修女围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满沿途的风尘泥渍。当地人占据了其余长凳,正拿面包蘸着热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让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却没空位落座。这时,她身后有个声音说,“小姐,来,来这边,坐我的位子。”直到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布蕾妮才意识到对方是个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齿因长年咀嚼酸草叶而泛红。他身穿普通僧侣的棕色粗袍,壮硕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铁锤。
  “你坐吧,”她说,“我站着就好。”
  “没错,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侏儒的声音虽嘶哑,但态度恭谦。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许多僧侣都会将头顶剃光。罗伊拉修女说,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没有任何隐瞒。“难道天父不能透视头发吗?”布蕾妮当即反问。自然,这么问是很蠢的。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罗伊拉修女经常这样评价她。此时此刻,她不禁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侏儒原来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炖蟹糊,然后回头表示感谢。“你在暮谷城圣堂供职吗,兄弟?”
  “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小姐,但它被狼烧了,”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咬着一截面包。“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后却来了群佣兵。我说不出是谁的人,但他们蛮横地抢猪,屠杀兄弟们。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事之后,我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浪。”
  “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他们正前往君临。”
  “对,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仅包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还包括修士、老百姓……统统都是麻雀。瞧,我也该是一只麻雀,至少铁匠把我弄得足够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么伤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贵族出身,只有十三岁,是个漂亮的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
  “金币?”僧侣露出红牙齿,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怕只怕我帮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处女就少得很了。”他昂头想了一会儿。“等等,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我这才想起来。据我观察,他衣衫褴褛,满是污垢,但确实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
  唐托斯·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没人告诉过布蕾妮……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为何他衣衫褴褛?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险。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丑……是不是长着红鼻子,上面布满琐碎的血管?”
  “这我无法断言。必须承认,我没怎么留意他。掩埋掉兄弟们之后,我便去女泉城,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我第一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他举止鬼鬼崇崇,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
  “臭鹅酒馆?”她不大确定地说。
  “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认,“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但臭鹅酒馆里满是水手,大家都知道,水手会偷偷把人梢带上船,只需出够价码。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有时他会唱滑稽的小曲儿。”
  “三个人?不是两个?”
  “三个,女士,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三个,她心想,珊莎,唐托斯爵士……第三个是谁?小恶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吗?”
  “这我说不准,”侏儒告诉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几天之后,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而且有金币为证。他喝醉之后,给所有人买了酒。”
  “哄骗了一个小丑,”她说,“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机灵狄克,这我倒记得。”侏儒摊开双手。“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给你这些了。”
  布蕾妮信守诺言,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外加新鲜面包和一杯红酒。他站在旁边吃东西,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小恶魔有没可能加入他们?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兰尼斯特策划,而非唐托斯·霍拉德,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
  矮个子喝完自己碗里的蟹糊之后,又吃掉了她剩下的东西。“你该多吃点,”他说,“像你这么大个的女人需要保持体力;女泉城并不远,但最近路上很危险。”
  我知道。克里奥·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条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则被血戏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杀我,她记起来,尽管他憔悴虚弱,手上还有铁链。即便如此,他差点就成功了——那是佐罗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后来……后来若非詹姆告诉佐罗、罗尔杰和夏格维,她身价相当于她体重那么多的蓝宝石的话,他们早就强暴她几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难过,想妹妹了?”侏儒轻轻拍打她手背。“别担心,老妪会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寻找到她。圣母会保护她的安全。”
  “但愿你说得没错。”
  “一定不会错。”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临路还很远。”
  “你有马吗?有骡子?”
  “我有两头骡子,”侏儒笑道,“就在这儿,我的脚底下。它们能载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个躬,一步一蹒跚地向门口走去。
  他走后,她仍然坐在桌边,呷着一杯兑水的红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尔尝试有助于镇静心神。接下来怎么走?她问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鹅酒馆”找“机灵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废墟,领主紧闭城堡大门,龟缩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记得烧焦的房屋、空旷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门。游荡的野狗偷偷摸摸尾随他们的坐骑,肿胀腐烂的尸体像苍白的大莲花一般漂浮在泉水会聚而成的池塘里——镇子的名称就是由这池子而来。我请求詹姆安静些,他却高唱“六女同池”,还哈哈大笑。现下蓝道·塔利也在女泉城,这又是一个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许坐船去海鸥镇或白港搜寻更好。然而我可以两处都去。先造访臭鹅酒馆,跟机灵狄克谈谈,再在女泉城当地雇船,前往北方。
  大厅里的人群稀疏起来。布蕾妮一边扯面包,一边聆听其他桌上的谈话,谈话内容大多跟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死有关。“据说,他是被自己儿子谋害的,”一个鞋匠模样的当地人正在讲,“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国王不过是个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长的说,“他成年之前谁来统治我们呢?”
  “泰温大人的弟弟吧,”一个卫兵道,“或者那个提利尔大人,再或者弑君者。”
  “不会是他,”店家断言,“不会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里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拍去裤子上的碎屑。她听够了。
  当晚,她梦见自己又回到蓝礼的帐篷。所有蜡烛都告熄灭,浓浓的寒气于身边围绕。某种东西,某种邪恶恐怖的东西正在绿光的黑暗中移动,直扑她的国王。她想保护他,但四肢冰冷僵硬,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影子剑割开绿铁护喉,鲜血喷涌而出。她发现濒死的国王原来竟不是蓝礼,而是詹姆·兰尼斯特,她辜负了他。
  队长的妹妹在大厅里找到她时,她正在喝蜂蜜牛奶,里面混了三只生鸡蛋。那女子给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画得真美。”她说。那更像一幅画,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纹章,它仿佛将她带回了多年以前,带回了父亲阴暗凉爽的军械库。她记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画漆,划过树上的绿叶,循着流星的轨迹。
  布蕾妮付给队长妹妹比原先谈好的多一半的价钱,然后问厨子买了些干面包、奶酪和面粉,将盾牌挎上肩头,离开了客栈。她从北门离开镇子,缓缓骑过田原和农场,当狼仔们袭击暮谷城时,最激烈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蓝道·塔利大人指挥乔佛里的军队,士兵多由西境和风暴之地的人组成,其核心却是河湾地的骑士。他手下若在此阵亡,将被抬进城内,安葬于暮谷城圣堂的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虽然数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边一个公共墓穴里,在他们高耸的坟头之上,胜利者竖起一块粗糙木碑,上面仅仅书写着两个大字“狼坟”。布蕾妮在它边上停下,默默地为战死的北方人祈祷,也为凯特琳·史塔克及其儿子罗柏,为所有与他们一同死去的人祈祷。
  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凯特琳夫人获悉自己两个小儿子的死讯时的场景。她将他们留在临冬城,本来是要确保他们安全的。布蕾妮打一开始就预感到大事不妙,她问凯特琳夫人有没有儿子们的消息。“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凯特琳夫人答道,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把匕首在肚内搅动。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过去,想安慰她,却在快触到她手时停下,因为怕她会畏缩。凯特琳张开手掌,给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亚匕首曾深深割开血肉。然后她开始谈论女儿。“珊莎是个小淑女,”她说,“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爱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明白了。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丝犹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她也说到小女儿艾莉亚,但艾莉亚早就失踪了,现在多半已经死亡。然而珊莎……我会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着凯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决不放弃。若有必要,我宁愿牺牲生命,牺牲荣誉,牺牲所有的梦想,也会找到她。
  经过战场之后,道路沿海岸延伸,夹在波涛汹涌的灰绿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间。布蕾妮并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长长的海岸线有许多渔村,渔民们通过这条路将鱼送去集市贩卖。她经过一名渔妇及其女儿们,她们肩头担着空篮子,正在回家。由于她身着甲胄,因此她们都以为遇到了骑士,直到看见她的脸。女孩们互相窃窃私语,打量着她。“你们沿途有没有看到一个十三岁处女?”她问她们,“一个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的贵族处女?”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觉起来,但她必须不断尝试。“她可能跟一个小丑同行。”但她们只是摇头,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达的第一个村子里,光脚的男孩们跟着她的马跑。渔民们的笑声让她难堪,她为此不得不戴上头盔,结果后来的人便把她当成了男人。一个男孩要卖给她蛤蜊,另一个卖螃蟹,还有一个卖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从第二个男孩那儿买了三只螃蟹。离开村子时,天空开始下雨,风势渐大。风暴要来了,她望着海面,心里寻思。一路上雨点敲打着头盔,令她耳朵嗡嗡作响,好歹比海中的渔船要舒服一些。
  继续北行了一小时,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乱石,显然是座荒废的小城堡。右边岔道沿海岸接着蜿蜒前进,通往蟹爪半岛,荒芜贫瘠的沼泽地;左边岔道穿越丘陵、田野和树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马,牵它离开道路,到废墟之中躲雨。在荆棘、杂草和野榆树之中,城墙依稀可以辨别,但筑城石像小孩的积木一样散落在两条路之间。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立着,其三座塔楼跟破碎的城墙一样由灰色花岗岩砌成,但它们顶端的城齿是黄色砂岩。三顶王冠,她透过雨水凝视,三顶金冠。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托斯爵士或许就出生于此。
  她牵马穿过碎石堆,来到城堡大门口。城门只剩下生锈铰链,但屋顶依然完好,里面不漏雨。布蕾妮将马系在墙壁的烛台上,摘下头盔,甩干头发。当她寻找用来点火的干柴时,听到马蹄声渐渐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阴影之中,躲到从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这条路上被俘的,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骑手是小个子,她一眼便看了出来,原来是疯鼠,她心想,他在跟踪我。布蕾妮的指头伸向剑柄,不晓得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认为遇到了好猎物,因为她是女人。格兰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当时六十五岁,是个自负的老头,鹰钩鼻,头上布满老年斑。订婚那天,他警告布蕾妮,婚后要做个得体的女人。“我不许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处乱跑。这点你必须服从,免得我惩罚你。”
  当时的她十六岁,已精于剑术,在校场上勇武过人,却仍有点羞涩。她鼓足勇气告诉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惩罚,须先打败她才行。老骑士气得脸色发紫,他穿好盔甲,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他们用钝器交手,因此布蕾妮的钉头锤上没有尖刺,可她仍旧打断了亨佛利爵士的锁骨和两根肋骨,婚约也随之解除。这是她第三个未婚夫,也是最后一个。从此之后,她父亲不再坚持要她结婚。
  假如跟踪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恶斗。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让他跟随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种由娴熟武艺而生的从容自信,她心想,但他个子小,我胳膊比他长,也更强壮。
  布蕾妮跟大多数骑士一样强壮,而且她以前的教头说,像她这样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诸神还赐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温爵士认为太不可思议了。用剑盾打斗十分辛苦,胜利往往属于最能持久的人。古德温爵士教导她作战要谨慎,保留体力的同时,引诱对手,消耗对手。“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当她自立之后,发现他说的是事实。在女泉城边的树林里,连詹姆·兰尼斯特也以这种方式攻击她。如果诸神保佑,疯鼠将会犯下同样的错误。他或许经验丰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兰尼斯特。她将长剑轻轻抽出。
  然而,逼近岔路口的并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战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马,背上骑着个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马之后疑惑地怔了一下。是个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见兜帽底下的脸。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没看荒废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顺着一条路望去,然后望向另一条。犹豫片刻之后,他将马拨向丘陵的方向,继续前进。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突然想起在罗斯比也见过这个男孩。是他在跟踪我,她意识到,但这游戏双方都可以玩。她解开母马,爬上马鞍,跟在了他后面。
  男孩骑马时眼盯地面,注视着积满水的车辙。雨声掩盖了她接近的声响,而他的兜帽无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从未回头,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后,用长剑剑背猛击马臀。
  那马人一般立起来,把瘦男孩掀飞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样舞动。他落在泥浆中,爬起来时齿间沾满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马。就是这男孩,毫无疑问,她认得那颗麦粒肿。“你是谁?”她问道。
  男孩无声地动了动嘴巴,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波,”他只能发出这一个音,“波。”他身上的锁甲跟他一起颤抖,嗒嗒作响。“波。波。”
  “波?不?”布蕾妮问,“你是说‘不要’吗?”她将剑尖抵在他喉结上。“请告诉我你是谁,为何跟着我?”
  “不、波——波——不要。”他将手指伸进嘴里,挖出一团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派恩。”
  布蕾妮垂下长剑。她忽然间很同情这孩子。记得在暮临厅,一位年轻骑士手执一朵玫瑰来见她。他带玫瑰给我,至少她的修女这么说,并且要她欢迎他。他十八岁,长长的红发坠落在肩,她十二岁,紧扎在一件硬邦邦的新礼服里,胸口缀满闪亮的石榴石。他俩人一般高,但她无法正视他的眼睛,无法说出修女教她的简单话语:罗兰爵士,欢迎您来到我父亲大人的厅堂,终于能与您见面,真是太好了。
  “你为何跟着我?”她问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监视?你是瓦里斯还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谁也不是。”
  布蕾妮估计他有十岁,不过她判断小孩年龄的水平很糟,总是低估,或许因为她在同龄人中一直个子高大吧。怪胎,罗伊拉修女曾经评论,你像个男人。“对一个男孩来说,这条路太危险。”
  “对一个侍从来说,并不危险。我是他的侍从。首相的侍从。”
  “泰温大人的?”布蕾妮收剑入鞘。
  “不。不是这个首相。是前一个。他儿子。我跟他一起战斗,高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小恶魔的侍从。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从。提利昂·兰尼斯特并非骑士。他或许有一两个男童照料,她猜测,作为侍卫或侍酒,帮他穿衣服什么的。侍从?“你为何跟着我?”她继续追问,“你想干什么?”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贝蕾娜告诉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脸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从,”他重复道,雨水从脸上滑落,“他却不要我了。”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0章 珊莎

  当年,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有位流浪歌手来临冬城待了半年。他是个老人,花白头发,面容沧桑,但他歌唱骑士、英雄和美丽的处女。当他离开时,珊莎痛哭流涕,恳求父亲收回成命。“他把每首会唱的歌都至少表演过三遍了,”艾德大人耐心地跟女儿解释,“我不能强迫人家留下来。你别哭,孩子,我答应你,会有别的歌手登门拜访的。”
  结果没有歌手来,教她足足等了一年多。其间,珊莎在圣堂里向七神祷告,在心树下对旧神祈求,祈求他们让那个老人回来,或者派来别的歌手,更年轻、更英俊。但诸神毫无回应,临冬城的厅堂始终空寂沉默。
  那是小女孩的念头,愚蠢的念头,现下她是女人了,年方十三,已经有了月事。每个夜晚,她都在歌声中度过,而每个白天,她都祈求能得一方平静。
  如果鹰巢城和别的城堡一样,那么只有老鼠与狱卒听得见死人的歌唱,地牢的黑墙将吸收所有呐喊与尖叫。然而天牢的四面墙空空如也,所以死人弹奏的每一个旋律都在巨人之枪上回荡。他唱的那些歌……《血龙狂舞》,《美丽的琼琪和她的傻子》,《荒石城的简妮与龙芙莱亲王》。他歌唱最残忍的背叛,歌唱最冷酷的谋杀,歌唱被吊死的叛徒和血淋淋的复仇。他歌唱悲痛与哀伤。
  无论位于城堡何方,她都不能自歌声中逃避。歌声爬上迂回的高塔楼梯,与赤身裸体的她一起洗浴,黄昏时同她共进晚餐,甚至当她把窄窗紧紧关闭后,仍然不依不饶地钻进卧房。它缠绕在冰冷稀薄的空气中,却比空气本身更冰冷,令她颤抖不已。虽然自莱莎夫人坠落之后山上就没下过雪,可珊莎觉得夜里实在无法忍受了。
  歌手的嗓音嘹亮而甜美,珊莎觉得他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唱得更加圆润丰满,因为其中饱含痛苦、恐惧与渴望。她不明白诸神为何将如此甜美的嗓音赐给这样的恶徒。若不是培提尔要罗索爵士随身保护,我在五指半岛就会被他玷污的,她提醒自己,况且当莱莎姨妈要杀我时,他曾用歌声来掩盖罪行。
  然而这些想法丝毫不能平息歌声带来的冲击。“求求您,”她恳求培提尔公爵,“您就不能让他住口吗?”
  “我对那个坏蛋作了保证,亲爱的,”培提尔·贝里席——赫伦堡公爵、三叉戟河总督、鹰巢城与艾林谷的守护者——自信笺间抬起头。莱莎夫人坠落后,他已经写了一百多封信,鸦巢的鸟儿成天来来去去。“其实啊,与其听人哭,倒不如听唱歌嘛。”
  倒不如听唱歌,可,可是……“非得让他夜里也唱吗,大人?劳勃大人睡不着,他哭……”
  “……为他母亲哭。有什么办法呢,我可怜的莱莎已经去世了。”培提尔耸耸肩,“好啦,听不了几天歌了,奈斯特男爵明日即将上山。”
  培提尔与姨妈成婚之后,珊莎会过奈斯特男爵一次。罗伊斯乃月门堡的守护者——此堡位于大山之下的要害,守卫着连接鹰巢城的石阶。当初,新婚夫妇回城后第一个邀请的便是他,并将他留在城中招待了整整一夜。奈斯特男爵在席间根本没看珊莎几眼,但此刻听说他要上山,却令她倍感恐惧。毕竟,男爵身为艾林谷的大总管,是琼恩·艾林和莱莎夫人最信任的封臣。“他……您不会让他与马瑞里安对质的,是吧?”
  她的恐惧一定清楚明白地写在了脸上,于是培提尔搁笔道,“恰恰相反,我坚持要他前来对质,”他比个手势,示意她坐在他身边,“我们达成了协议,我和马瑞里安……总而言之呢,我可以让莫德表现得温柔些。不过若是我们的歌手令人失望,竟然唱出不协调的句子来,那么你,你和我只需指责他撒谎就是了。想想看,高贵的奈斯特大人会相信谁呢?”
  “相信我们?”珊莎希望自己能够相信。
  “那当然,听我们撒谎对他有好处。”
  书房温暖,炉火噼啪,珊莎还是禁不住发抖,“是,是的,可……可万一……”
  “万一奈斯特大人把荣誉放得比好处更高,”培提尔伸手环住她,“万一他想要的是真相,万一他想为被谋杀的主人讨取公道,”他笑了,“我了解奈斯特大人,亲爱的,我怎么可能允许他伤害我的乖女儿呢?”
  我不是你女儿,她心想,我是珊莎·史塔克,艾德公爵与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临冬城的血脉。可她不敢说,若非培提尔·贝里席出手相救,此刻摔下六百尺冰冷长天,砸在下面岩崖上的,就是她,不是莱莎·艾林了。他真果断,珊莎希望自己能有培提尔的勇气,因为她只想爬回床铺,缩进毯子下面,睡啊,睡啊——自从惨案发生后,她连一晚都没睡熟过。“您就不能告诉奈斯特大人我身体不舒服……所以……”
  “他要听你亲口陈述莱莎去世的经过。”
  “大人,万一……万一马瑞里安说出真相……”
  “哦,你的意思是,万一他撒谎?”
  “撒谎?对,对……万一他撒谎,结果讲出来的故事与我的陈述大相径庭,然后奈斯特大人看着我的眼睛,发觉我有多害怕……”
  “一点点害怕有助于烘托气氛,阿莲,你目睹的是一桩令人发指的罪行,你的恐惧能够打动奈斯特。”培提尔施施然望进她的眼睛,好似浑不在意,“你继承了你母亲的眼睛,诚恳、纯真的眼睛,蓝得像阳光照耀的大海。再过几年,许多男人都会被这双眼睛给迷倒的。”
  珊莎不知该怎么说。
  “你只需把你对劳勃大人讲的故事再对奈斯特大人重复一遍就是了。”培提尔续道。
  劳勃是病恹恹的小孩子,她心想,而奈斯特男爵为强横多谋的一方诸侯,决不比时时需要呵护的劳勃。“谎言有时候是正当的。”培提尔向她保证。
  珊莎想了想,“当我俩对劳勃大人撒谎时,那个谎言拯救了他。”
  “那个谎言也将拯救我们,否则你我就只有从莱莎出去的那个门离开鹰巢城了。”培提尔重新提起笔,“我们用谎言和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招待他,他会满意地喝下去,并要求更多,事情就是这样。”
  他正在用谎言招待我,珊莎意识到。不过这都是些安慰人的谎言,她能体会到其中的善意。善意的谎言算是谎言吗?如果她能相信就好了。
  姨妈临死前说的话至今仍令她极为苦恼。“都是些疯言疯语,”培提尔评价,“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夫人当时已经神志错乱。”她尽力朝这个方向去想。没错,我只不过是在搭建雪城堡,她却要把我推出月门。是培提尔救了我,他爱我母亲,也爱……
  也爱我?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毕竟,他冒着极大风险拯救了她。
  他爱的是阿莲,他的女儿,一个声音在她脑海中低语,可我是珊莎啊……很多时候,她觉得峡谷守护者本人也是个双面人。一方面,他是培提尔公爵,她的保护者,和蔼、温柔而风趣……另一方面,他又是小指头,那个君临的廷臣,总爱露出狡猾的微笑,一边轻捻胡子,一边在瑟曦太后耳边低语——那个小指头可不是她的朋友。当小乔欺负她时,小恶魔出手拯救,小指头不闻不问;当暴民要强暴她时,带她回去的是猎狗,小指头不见踪影;即便当兰尼斯特家强迫她嫁给提利昂时,给她安慰的也是勇武的加兰爵士。小指头,他从未为她动过一根指头。
  除了带她离开,他只为我做过这个。我原以为是唐托斯爵士的主意,我可怜的醉酒的老佛罗里安,结果他完全是培提尔的傀儡……噢,小指头,这只是一张面具,然而珊莎发现自己很难将戴面具和不戴面具的培提尔区分开来。小指头与赫伦堡公爵是如此相似,让她有种想远远逃开的冲动,只是根本无处可去。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布兰与瑞肯成了坟冢里的枯骨;罗柏和母亲遭遇背叛,死在孪河城;提利昂因谋杀乔佛里的指控而在君临被判处极刑;即便她私下逃回都城,太后也会要她的脑袋;此外,那个被她寄予厚望的姨妈,结果竟然想害她;舅舅艾德慕成为佛雷家的阶下囚;舅公黑鱼被围困在奔流城……我无处可去,珊莎凄惨地想,除了培提尔,我也没有朋友。
  今夜,那个将死之人唱起《吊死黑罗宾的日子》、《圣母的眼泪》和《卡斯特梅的雨季》。接着他歇了一会儿,正当珊莎开始迷迷糊糊时,演唱又陡然继续。这回他唱《六件悲伤的往事》、《飘零的叶子》和《阿莱莎》。好伤感的歌啊,她心想,当她闭上眼睛,仿佛可以看见他在天牢的角落里缩成一团,缩在毛皮下面,怀抱心爱的木竖琴,面对漆黑冰冷的天幕。我不要可怜他,她告诉自己,他既邪恶又残忍,况且很快就要死了。反正我也不能救他。我干吗始终想着他?马瑞里安想强暴我,而培提尔救了我两次。谎言有时候是正当的。正是谎言让我在君临得以生存。如果不对乔佛里撒谎,他就会派御林铁卫来揍我。
  唱完《阿莱莎》之后,歌手又歇了一会儿,珊莎最终勉强睡了一个钟头,但当初曙穿过窄窗缝隙照射而入时,《迷雾的清晨》那轻柔的旋律又把她惊醒。歌声在她脚下的山峦中回荡,那其实是首女人的歌,讲述一位母亲于清晨时分来到血战后的沙场,寻找自己的儿子,她唯一的儿子。母亲悼念子女,珊莎心想,马瑞里安悼念的则是他的手指和眼睛。歌词好比利剑,穿越黑暗,刺痛心房。
  噢,您可有看见我的儿子,好爵士?
  他的头发是秋天的褐黄。
  他答应我,有一天会回来,
  我们的家在温德镇街上。
  珊莎实在听不下去了,只好用鹅毛枕将耳朵捂紧——可这没有用。太阳升起,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开始上山。
  大总管的队伍直到下午才抵达鹰巢城,当时朔风呼啸,谷地里一片金红闪烁。他带来他儿子艾尔拔爵士和另外十多名骑士,外加数十亲兵。好多陌生人啊,珊莎紧张地打量着他们,不知是敌是友。
  培提尔穿一袭黑天鹅绒外套前来迎接,灰色衣袖正好与灰羊毛马裤匹配,并令他灰绿色的眼睛显得暗淡。柯蒙学士站在他旁边,长得出奇的瘦脖子上挂着沉重的颈链,虽然他比主人高很多,但那天引人注目的还是峡谷守护者。培提尔收起所有的玩笑,庄重地倾听罗伊斯依次引见麾下骑士,随后方才致意,“大人们,欢迎造访鹰巢城。这位是柯蒙学士,想必大家都认识。奈斯特大人,您还记得我的庶出女儿阿莲吗?”
  “当然记得。”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脖子粗壮,胸膛厚实,秃了头,胡子里已有白丝,目光则显得很严峻。他将头低了半寸,算是致意。
  轮到珊莎屈膝为礼时,她是如此恐惧,以至于说不出话来。培提尔忙伸手相扶,“亲爱的,麻烦你,快把劳勃大人带来大厅会客吧。”
  “是,父亲。”她的声音细薄而不自然。这是骗子的声音,她一边急匆匆奔下阶梯,穿过走廊去明月塔,心里一边想,这是罪犯的声音。
  公爵的卧室中,吉思尔与玛迪正竭力帮劳勃·艾林穿裤子。鹰巢城公爵又在哭闹,眼睛红肿,眉毛纠结,鼻子邋遢,一个鼻孔底下悬了条长长的、闪光的鼻涕虫,他还再度把嘴唇咬破了。这样的他,可不能让奈斯特大人见到,珊莎绝望地想。“吉思尔,把脸盆端来,”她边吩咐边一把提起男孩,“我的乖罗宾,昨晚又没睡好吗?”
  “没有啊,”公爵抽抽鼻子,“根本就没睡着,阿莲。他又在唱歌,而我的门被锁住了。我要他们放我出去,却无人答应。他们把我锁在房间里面!”
  “他们真是一群坏人。”她将毛巾放进温水里,开始清洗他的脸……轻轻地,噢,轻轻地。如果你稍微刺激到劳勃,他便会开始痉挛,然后今天就全完了。这男孩实在是脆弱,就年龄而言也长得太小,他已经八岁,珊莎却觉得他还没五岁小孩的身材。
  劳勃又开始咬嘴唇,“我要和你睡。”
  我知道。乖罗宾从前总爱爬进母亲的被窝,直到莱莎夫人成婚后方才停止,而自惨案发生以来,他开始每晚在城堡里游荡,寻找其他人的床铺,其中最喜欢的便是珊莎的床……因此她拜托罗索·布伦爵士每晚锁上公爵的房门。其实,她并不太在意和小孩睡在一起,只要他不来捏她的乳头并且每每尿床的话。
  “奈斯特·罗伊斯大人从月门堡上来见您。”珊莎边擦他的鼻子边说。
  “我才不想见他!”男孩回答,“我想听故事,飞翼骑士的故事。”
  “会讲的,”珊莎保证,“您会过奈斯特大人之后我就讲。”
  “奈斯特大人脸上有胎记,”他蠕动着说。劳勃害怕脸上有胎记的人。“妈妈说他是头笨牛。”
  “我可怜的乖罗宾,”珊莎帮他抚顺头发,“您很想念她,我明白。培提尔大人也想念着她,他和您一样爱她。”这是个谎言,善意的谎言,因为培提尔只爱她去世的母亲,将莱莎夫人推出月门之前,他亲口承认过。她发了疯,神志错乱,她谋害过自己的夫君大人,若非培提尔相救,她还会谋害我。
  但这些都没必要让劳勃知道,他只是个深深依赖着母亲的、病恹恹的小男孩。“好啦,”珊莎道,“您现在看起来有领主老爷的气势了。玛迪,把披风拿来。”那是件柔软漂亮的天蓝色羔羊毛厚披风,正好与奶油色外套相配,她用新月形状的银胸针将披风别在他肩膀,然后执起男骇的手。在她的打点下,劳勃终于变得温驯了。
  惨案发生之后,大厅就没开启过,如今走进去,有股令珊莎不寒而栗的气息。这间颀长的厅堂富丽辉煌,可她就是无法喜欢上它,因为整体色调是那么苍白冷淡。纤细的梁柱犹如枯骨,而乳白大理石中的蓝纹好比老太婆肌肤上的血管,阴影则在每个角落与罅隙里舞蹈。他们的脚步声空洞地回荡,呼啸的山风拍打着月门。别看那里,她告诉自己,否则我就会像劳勃一样痉挛了。
  在玛迪的帮助下,珊莎把劳勃扶到鱼梁木王座上坐定,下面垫了厚垫子,然后传话要客人们进来。大厅末端,两个穿天蓝色披风的守卫打开大门,培提尔指引众人踏着那如枯骨般苍白的梁柱间铺设的长长蓝地毯前进。
  男孩用尖利的声音问候奈斯特大人,没有提到他的胎记。当大总管问起他母亲的情况时,劳勃的手开始微微颤抖,“马瑞里安害了我母亲,他把她从月门上推下去了。”
  “大人,此事可是您亲眼目睹?”马文·贝尔摩爵士提问,他是名瘦骑士,生了个生姜头,在被培提尔用罗索·布伦爵士顶掉以前,作过鹰巢城侍卫队长。
  “阿莲看见了,”男孩答道,“我的继父大人也看见了。”
  听罢此言,奈斯特男爵朝她望过来,艾尔拔爵士、马文爵士和柯蒙学士等人也齐刷刷地扭头。她是我姨妈却想加害我,珊莎心想,她把我拖到月门前,要将我推下去。我又不想吻培提尔,只是在雪地里搭城堡而已。她抱紧自己,以免发抖。
  “请谅解,大人们,”培提尔·贝里席轻声说,“那天之后,我女儿一直做噩梦,如今要她亲口陈述,实在太为难了。”他走到珊莎身边,将手掌温柔地搁在她肩膀上。“我知道这很难,阿莲,但我们的朋友需要了解真相。”
  “是,”她的喉咙如此干燥,说话似乎能令其流血,“我看见……我和莱莎夫人在一起……然后……”一滴眼泪滚下脸颊。好的,泪水有好处。“……然后马瑞里安……推她……”她把故事重新讲了一遍,却听不见自己的话语。
  讲到半途,劳勃便哭了起来,身下的垫子剧烈摇晃。“他杀了我母亲,我要看他飞!”他手上的痉挛更严重了,连肩膀也开始抖动。男孩抬头,牙齿发出“噶哒噶哒”的碰撞声。“我要看他飞!”他尖叫,“飞,飞!”随后四肢无法遏抑地剧烈抽打。罗索·布伦刚巧在这孩子摔下王座之前跨上高台,柯蒙学士随即跟进,却帮不上忙。
  珊莎和学士一样无助地看着癫痫病发作的惨状。劳勃踢中罗索爵士的脸庞,布伦咒骂了一声,却没松手,任凭男孩抽搐挥打,还尿了裤子。期间,客人们不发一语地观看,他们当中只有奈斯特大人见识过这番场景。过了许久,劳勃终于筋疲力尽,又过了一会儿,他才停止动作,这时,鹰巢城的小主人业已虚弱得连站都站不住了。“抱他回房,用水蛭吸点血。”培提尔公爵吩咐。于是布伦把孩子抱起来,带离大厅,柯蒙学士面色阴沉地跟在后面。
  他们的脚步声消失之后,鹰巢城的长厅内再无任何响动。珊莎听见夜风在月门之外呻吟哀悼,觉得自己又冷又累。我还得把故事再讲一遍吗?她不禁揣测。
  然而她的故事一定起了作用,只听奈斯特大人清清嗓门,“初次谋面,我就讨厌这个歌手,”大总管粗声道,“我劝莱莎赶他走,劝过很多次。”
  “您一直给她忠诚的谏言,大人。”培提尔庄严地说道。
  “可她不接受,”罗伊斯抱怨,“她勉强听我说完,然后束之高阁。”
  “我夫人对世上的人情世故看得太简单,”培提尔的话语沉浸在回忆中,连珊莎也几乎相信他深爱着自己的夫人,“她看不到坏人身上隐藏的邪恶,只能看到好的一面。马瑞里安的歌喉固然甜美,唉,结果她便轻易错信了这个人。”
  “他把我们比作猪,”艾尔拔·罗伊斯爵士气鼓鼓地宣称。他肩膀宽阔,长相端正,修面整洁,唯独留了浓黑的八字胡,好像那张脸上的篱笆——总而言之,他就是他父亲的年轻翻版。“他写了一首歌,说两头猪在大山下讨生活,成天以猎鹰的残汤剩饭为生。这不明摆着讽刺我们吗?结果当我指控他时,他还反唇相讥:‘怎么,爵士先生,不过是首关于猪的歌嘛。’他就是这样说的。”
  “他也写歌嘲弄我,”马文·贝尔摩爵士插话,“称我为‘叮当骑士’,当我发誓要把他舌头剜出来时,他跑到莱莎夫人驾前告状。”
  “他就是那样,”奈斯特男爵确认,“一个懦夫,只会躲在女人裙下,因莱莎夫人的宠信而傲慢无礼。您知道吗?她把他打扮成领主的样子,还给了他黄金臂环和镶月长石的腰带。”
  “连琼恩大人最爱的猎鹰也赏了他,”某位外套上画有魏克利家族的六根白蜡纹章的骑士说,“那是首相大人最爱的鸟儿,是劳勃国王送的礼物。”
  培提尔·贝里席长叹一声。“这些事的确不成体统,”他表示同意,“所以我才试图挽回。经我多方劝说,莱莎同意让他离开,然后那天,她和他在这里会面。当……当时我应该看着她,我万没料到……我做梦也想不到……如果不是因为我……是我害了她,是我害了她……”
  不要,珊莎惊恐地想,您不要这么说,您不要告诉他们,不要,不要。然而艾尔拔·罗伊斯却摇摇头,“不,大人,这不是您的错,您不要太自责了。”他表示。
  “那歌手十恶不赦,活该遭天谴,”他父亲赞同,“带他上来,培提尔大人,让我们为这桩悲剧作个了断。”
  培提尔·贝里席整理了片刻,待情绪平静后,方才说道,“如您所愿,大人。”他转身对守卫们下令,把歌手从天牢中带上来。须臾,那个名叫莫德的丑陋狱卒便押着囚犯入厅,这名狱卒有小小的黑眼睛和不对称的伤疤脸——只因某次战役中他的耳朵与部分脸颊被斧头削去——和多达二十石的苍白肥肉。他衣着污秽,散发出一股浓郁恶心的味道。
  与他相比,马瑞里安几乎称得上端庄了。有人为他洗过澡,并换上天蓝色马裤和带蓬松衣袖的洁白上衣,腰间束上莱莎夫人赠予他的银腰带。白丝手套盖住了他的手,而白丝绷带遮掩了他的眼睛。
  莫德手握皮带站在他身旁,戳了戳他的肋骨,歌手连忙单膝跪下,“好大人们,我恳求您们宽恕。”
  奈斯特大人板起脸问,“你认罪了?”
  “若我的眼睛还在,此刻早已哭成了泪人儿,”歌手那副在夜里嘹亮甜美的嗓音,现今变得粗嘎又嘶哑。“噢,我是如此深爱着她,我不能忍受看她躺在别的男人怀中,不能忍受她和别的男人同床共枕。可我指天发誓,我绝对没想过要伤害我那可爱可敬的夫人,把大门关上,只是为了能有个清净的环境好表达感情,可,可莱莎夫人冷冰冰的……她说她怀了培提尔大人的孩子,她说她……一阵……一阵疯狂攫住了我……”
  他叙述的时候,珊莎看着他被手套包住的手。胖玛迪闲聊时讲,莫德要了他三根指头,包括两边食指与一根中指,而他的小指头最是强硬,虽然废了,竟还连在手上——这些隔着手套统统看不出来。都是些故事吧,玛迪知道什么呢?
  “好心的培提尔大人让我留着竖琴,”盲眼的歌手宣称,“留着竖琴……和舌头……这样我还可以唱歌。莱莎夫人好喜欢我的歌啊……”
  “快把这废物带走,否则我就要动手了,”奈斯特大人咆哮,“看着就恶心!”
  “莫德,带他回天牢。”培提尔叮嘱。
  “是,大人,”莫德粗暴地提起马瑞里安的衣领,“别废话了!”当他开口时,珊莎惊讶地发现里面竟有金牙。大家看着狱卒半拖半推地将歌手带出大厅。
  “此人必须处死,”他们离开后,马文·贝尔摩爵士宣布,“必须把他推出月门,以告慰莱莎夫人在天之灵。”
  “先将他舌头拔掉,”艾尔拔·罗伊斯爵士补充,“拔掉那只只会撒谎、嘲弄的毒舌。”
  “我知道,我对他实在太温和,”培提尔·贝里席满怀歉意地道,“说实话,我有些可怜他,毕竟他都是为了爱啊。”
  “管他是爱还是恨,”贝尔摩坚持,“反正必须死。”
  “快了,大人们,”奈斯特男爵粗声道,“没人能在天牢上生存,蓝天会呼唤他。”
  “是的,”培提尔·贝里席确认,“至于马瑞里安何时响应呼唤,我想这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做个手势,守卫们便再度将大门打开。“爵士先生们,我知道您们登山辛劳,此刻一定疲累极了。我已备好房间,并在下面的厅堂摆上佳肴美酒,奥斯威尔,烦你指引大人们前往,并随时伺候着。”他转向奈斯特·罗伊斯,“大人,您愿意来我书房共饮一杯吗?阿莲,亲爱的,请你担任侍酒。”
  炉火微弱,一壶酒在桌上等着他们。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珊莎满上奈斯特男爵的杯子,培提尔则用铁火棍拨弄柴火。
  奈斯特男爵缓缓坐到壁炉边,“这事没有结束,”他告诉培提尔,似乎当珊莎不存在一样,“我表兄会亲自审问歌手。”
  “青铜约恩不信任我。”培提尔拨开一根柴。
  “不错,他决意率兵前来。毫无疑问,赛蒙·坦帕顿会站在他那边,恐怕韦伍德伯爵夫人也将加入。”
  “除了他俩,还有贝尔摩伯爵、小杭特伯爵和霍顿·雷德佛。他们另将带来强壮的山姆·石东,以及托勒特家族、谢特家族、寇瓦特家族与科布瑞家族的人。”
  “你果然消息灵通。科布瑞家族的谁?不会是莱昂诺大人本人吧?”
  “不,是他弟弟,林恩爵士因为某些原因,与我不和。”
  “林恩·科布瑞是个危险人物,”奈斯特男爵着重提出,“你打算怎么办?”
  “我还能怎么办?打开山门欢迎呗。”培提尔又拨了拨柴火,然后将棍子放开。
  “我表兄要剥夺你峡谷守护者的头衔。”
  “他真要这么做,我也不能阻止他。您瞧,我只有二十人的卫队,罗伊斯伯爵和他的朋友们却能集结二万大军。”培提尔不慌不忙地走到窗边的橡木箱子旁。“反正,青铜约恩想干吗就干吗吧,”他边说边跪下,打开箱子,取出一卷羊皮纸,交给奈斯特男爵,“大人,这是我夫人给您的,表达敬爱之情的信物。”
  珊莎看着罗伊斯展开卷轴,“这……这实在令人意想不到。”她吃惊地发现领主眼中刹那间盈满泪花。
  “意想不到,却又在情理之中。我夫人把您看做她最忠实、最得力的助手,她告诉我,您就是她的岩石。”
  “她的岩石,”奈斯特大人脸红了,“她这样说?”
  “经常这样说,而这”——培提尔指指卷轴——“就是证据。”
  “实……实在是过誉。琼恩·艾林器重我,这我明白,可莱莎夫人她……她对我总没好脸色,我还以为……”奈斯特大人的眉毛皱成一团。“信上有艾林家族的印章,是的,可这签名……”
  “莱莎来不及亲笔签署就遭遇不幸,所以我以峡谷守护者的名义完成了她的遗愿,她若泉下有知,必定深感欣慰。”
  “我明白了,”奈斯特大人收起卷轴,“您真是……真是尽职尽责,大人,是的,您做事英明果敢。不过别人也许会非议这份馈赠,从而影响您的名声。您知道,守护者的地位并非世袭,当年艾林家族享有猎鹰王冠、君临谷地时,专门修建了月门堡,以为冬宫。鹰巢城只适合夏日居住,下雪之后便要搬下来,许多人认为月门堡就跟上面的鹰巢城一样高贵。”
  “谷地已经三百年没有国王了。”培提尔·贝里席指出。
  “因为巨龙来了,”奈斯特大人同意,“即便如此,月门堡仍旧是艾林家族的领地,想当初琼恩·艾林在其父统治时期担任月门堡守护者,登上鹰巢城之后,他把位子留给了弟弟罗纳,之后的继任者是他表弟丹尼斯。”
  “然而劳勃大人没有兄弟,只有血缘遥远的亲属。”
  “没错,”奈斯特大人将卷轴牢牢握紧。“我不否认自己想得到这份礼物。琼恩去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后,是我一肩挑起统治谷地的担子。我做到了他所要求的一切,没索取过任何回报,诸神在上,这是我应得的奖励!”
  “这是您应得的,”培提尔保证,“有您这样一位大忠臣在山下守卫,劳勃大人方能夜夜酣睡,”他举起酒杯,“那么……干杯吧,大人,为罗伊斯子爵……月门堡永远的守护者。”
  “永远的守护者,干杯!”两只银杯碰在一起。
  许久,许久以后,喝完了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奈斯特大人起身告辞,这时珊莎已经睡眼惺忪,只盼快些爬回被窝。培提尔拉住她的手,“瞧见了吗,谎言和葡萄酒有多大功效?”
  为何她闷闷不乐?毕竟奈斯特大人肯站在他们一边,这是万幸啊,“莫非一切都是谎言?”
  “不是一切,亲爱的。莱莎的确常把奈斯特大人称为石头,但我不认为那是夸奖罢了,她还说他儿子是土包子嘛。她明知道奈斯特大人做梦也想能名正言顺地占有月门堡,却决心把这座城堡留给我们未来的儿子,也就是劳勃的弟弟,”公爵站起来。“这里刚才所发生的事,你都明白吗,阿莲?”
  珊莎犹豫了一会儿,“您把月门堡封给奈斯特大人以换取他的支持。”
  “是的,”培提尔承认,“我们这位石头先生出自罗伊斯家,他们家族一向骄傲敏感。若我公然开价,他会把这看成对他荣誉的侮辱,只怕要当场发作,变作一只发怒的癞蛤蟆。然而通过这种方式……此人并没蠢到家,我招待他的谎言远比真相甜美。他希望莱莎把他看得比其他封臣都高,尤其比他表兄青铜约恩高,因为他时刻不敢忘记自己乃是出于罗伊斯家族的旁系。此外,他还想为儿子求取功名,许多重荣誉的人在为子女打算时,会做出原本不愿涉足的事。”
  珊莎点点头,“那签名……您本可让劳勃大人签署,然而……”
  “然而我却以峡谷守护者的名义代笔,为什么?”
  “因为……因为如果您失去职位……或者……或者有什么不测……”
  “……那么奈斯特大人对月门堡的占有便瞬间成了疑问。我告诉你,这场斗争他是输不起的。很好,你真机灵,我想我的亲生女儿也不过如此了。”
  “谢谢您,”对于培提尔的话,她有一种荒谬的自豪感,也有几许困惑,“可,可我不是您女儿,我的意思是,不是真的女儿,我假扮作阿莲,然,然而您知道……”
  小指头用指头压住她嘴唇,“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亲爱的,却不可说出口来。”
  “连我们独处时也不行吗?”
  “尤其是我们独处时。总有一天,会有某位仆人偶然闯进房间,或者某个卫兵不经意间在门外听见了什么。你想让你漂亮的小手掌染上更多鲜血吗,亲爱的?”
  马瑞里安的面孔浮现在眼前,苍白的绷带横亘双眼,在他后面,她还看见胸膛中箭的唐托斯爵士,“不,”珊莎说,“求求您。”
  “我很想告诉你,我们之间没有隔阂可言,更不会玩游戏,我的女儿,但那是不可能的。权力的游戏乃是永恒的游戏。”
  我从未想参加这场游戏。这场游戏太危险,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奥斯威尔……大人,我逃离君临那晚他开的船,他知道我是谁。”
  “只要他具备绵羊一半的智力,你的担心就有道理,是的,罗索爵士也知道真相。然而怎么说呢,奥斯威尔跟了我太长时间,而罗索天生口风紧密。反正,凯特布莱克替我监视着布伦,布伦替我监视着凯特布莱克。谁也不要信任,我告诫过艾德·史塔克,结果他当耳边风。你现下是阿莲,未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你都得是阿莲。”他将两根指头按在她左胸,“即使在这里,在你心中。你能做到吗?你能保证自己在心中也是我的女儿?”
  “我……”我不知道,大人,她几乎如此回答,可这句话对方是不愿听的。谎言和青亭岛的葡萄酒,珊莎心想,“我是阿莲,父亲,除此之外,还能是谁呢?”
  听罢此言,小指头大人吻了她的脸颊,“凭我的智慧和凯特的美貌,总有一天,你能够征服世界,亲爱的。现在去睡吧。”
  吉思尔为她房间升起炉火,换洗了羽毛床。珊莎脱掉衣服,滑进铺盖窝里。他今晚不会唱的,她祈祷,有奈斯特大人和其他人在,他不敢唱的。于是她闭上眼睛。
  良久,她又在夜里醒来,原来小劳勃爬进了被窝。今天我忘了拜托罗索锁门,她懊悔地想,无可奈何地伸手搂住男孩。“乖罗宾,你好吗?你可以留下来,但不要乱动,闭上眼睛好好休息,我的小亲亲。”
  “我会听话的,”他钻过来,把头埋进她双乳之间,“阿莲?你可以当我的妈咪吗?”
  “大概可以吧。”她说。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对两人都有好处。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1章 海怪之女

  大厅里人声嘈杂,挤满了醉酒的哈尔洛家族成员,所有亲戚统统到场。每位头领都将自己的旗帜挂在手下人坐的长凳后面。太少了,阿莎·葛雷乔伊一边从楼台上俯视,心里一边想,迄今为止,还是太少了。长凳有四分之三是空的。
  黑风号抵达时,“处女”科尔便如此评价。他数了数她舅舅城堡下停泊的长船,抿紧嘴巴。“他们没来,”他说,“或者说来的人不够。”他讲的是实话,但阿莎不能附和,因为那样或许会被船员们听见。她不怀疑他们的忠诚,但假若从事一项必败无疑的事业,即便是铁岛人,也会犹豫彷徨的。
  难道我的朋友真这么少?她看到波特利家的银鱼旗、斯通垂家的石树、沃马克家的黑鱼怪、密瑞家的绳圈,其余都是哈尔洛家的镰刀。博蒙德的镰刀置于浅蓝底色之上,何索的镰刀在圆圈里,“骑士”的镰刀与其母系家族华丽的孔雀纹章构成四分格,“银发”西格弗里德在斜分底面上放了两把交错的镰刀。只有哈尔洛头领将银色镰刀直接置于暗黑底色上,这面旗帜从黎明之纪元飘扬至今:这是罗德利克的旗帜,他人称“读书人”,乃十塔城领主,哈尔洛岛头领,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她最亲的舅舅。
  此刻,罗德利克头领的高背椅空空的。椅子上方有两把交叉的巨型银镰刀,大得连巨人也难以挥舞,可舅舅早已离开,阿莎对此并不惊讶。毕竟,宴会已告结束,搁板桌上只剩骨头和油腻的盘子。大家都在喝酒,而她舅舅罗德利克从不与吵闹的醉汉为伍。
  她转向“三颗牙”,一位极其年迈的老妇人,刚开始当管家那会儿叫“十二颗牙”。“我舅舅泡在书堆里?”
  “是啊,还能上哪儿去呢?”那妇人如此年迈,以至于修士曾说,她一定给老妪当过保姆。当时的铁群岛仍能容忍七神信仰,罗德利克头领便在十塔城蓄养修士,这并非为了救赎灵魂,而是为了帮他抄书。“他泡在书堆里,波特利也在。”
  波特利的旗帜就挂在大厅,那是淡绿底面上的成群银鱼,然而阿莎在港口没看到“快鳍号”。“听说我叔叔‘鸦眼’淹死了老沙纹·波特利。”
  “这位是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头领。”
  特里斯掌握了大权。沙纹的长子赫伦出事了?我很快就能找出答案,但无论如何,这次会面一定很尴尬。她多少年没见到特里斯·波特利……不,不要多想。“我母亲呢?”
  “还在床上,”“三颗牙”说,“寡妇塔里。”
  是啊,还能在哪儿?寡妇塔得名于她姨母,这是关妮丝夫人服丧之处,她挚爱的丈夫在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反叛期间战死于仙女岛。“等悲伤成为过去,我就会离开,”她告诉弟弟的话众人皆知,“不过十塔城照权利应属于我,因为我比你大七岁。”自那以后,已有许多年,寡妇却仍留在此处伤心,时不时还会唠叨城堡应该是她的。如今罗德利克大人的屋檐下又多出一个半疯的寡妇妹妹,阿莎寻思,难怪他要在书本中寻求慰藉。
  说实话,大家很难相信脆弱多病的亚拉妮丝夫人竟比巴隆大王活得长,她父亲平素在人前人后都显得是那样坚定强壮。阿莎出海打仗时心情沉重,害怕母亲在她回来之前死去,不料殒命的反而是父亲。淹神爱开残忍的玩笑,不过,最残忍的难道不是人吗?一阵突如其来的风暴和一条断裂的索桥要了巴隆·葛雷乔伊的命。至少他们对外如此宣布。
  阿莎上次见到母亲是去北方攻击深林堡途中,停下来在十塔城装水。亚拉妮丝·哈尔洛从来没有歌手们青睐的那种美,但她女儿喜爱她那张坚强刚烈的脸庞,喜爱她眼中的笑意。然而上次造访时,她发现亚拉妮丝夫人坐在临窗坐椅上,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海面。这是我母亲还是她的鬼魂?她记得自己亲吻母亲脸颊时这么想。
  母亲的皮肤像羊皮纸一样薄,长头发已褪色成花白,虽然昂首的姿态中仍有些许残存的骄傲,但她的眼睛阴暗朦胧,问起席恩时,嘴巴不住颤抖。“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问。席恩十岁时被当做人质送去临冬城,亚拉妮丝夫人似乎认定他一直停留在十岁大。“席恩来不了,”阿莎只能告诉她,“父亲派他沿磐石海岸劫掠。”亚拉妮丝夫人无言以对,只是缓缓点头,然而明显能看出来,女儿的话伤她有多深。
  而今我要把席恩的死讯带给她,将又一把匕首插入她心口。那儿早已插着两把刀,一把叫罗德利克,一把叫马伦,它们无数次地在夜里残酷翻搅。我明天去看她吧,阿莎对自己发誓。前来十塔城的旅途漫长而疲惫,她现在无法面对母亲。
  “我得跟罗德利克头领谈谈,”她吩咐“三颗牙”,“等我的船员给黑风号卸完货,替我照料他们。对了,船上的俘虏也要有暖床和热餐。”
  “厨房有凉牛肉。一只大石头罐子里还有芥末,旧镇货。”想到芥末,老妇人露出了笑容,一颗长长的褐色牙齿从嘴巴里冒出来。
  “那不行。渡海十分辛苦,我要他们肚子里填点热东西。”阿莎用一只大拇指勾住腰间的镶钉皮带。“替葛洛佛夫人和孩子们准备柴火和毛毯。把他们安排在塔楼房间,不准关进地牢。那婴儿生病了。”
  “婴儿经常生病,然后多半要死,大人们只会瞎难过。我去问问老爷,该把这帮狼仔安排在哪儿。”
  她用拇指和食指使劲捏住老妇人的鼻子。“你照我的话做。要是婴儿死了,我保证,你会比谁都难过。”“三颗牙”尖叫着答应服从,阿莎才放开她,去找舅舅。
  再度行走于熟悉的厅堂,感觉真好,对阿莎而言,十塔城就像家,比派克岛更亲切。初次见到它时,她曾想,这哪里是一座城,分明是十座城堡挤在一起。她记得自己气喘吁吁地奔上奔下,沿着城墙走道和封闭的廊桥追逐,记得在长石码头边钓鱼,记得日日夜夜迷失在舅舅丰富的藏书中。舅舅的祖父的祖父建筑了这座城,它乃是群屿中最崭新的家堡。当年席奥默·哈尔洛头领失去了三个襁褓中的儿子,便归咎于积水的地窖、潮湿的岩石以及侵入古老哈尔洛厅各个角落的硝石。十塔城更通风,更舒适,位置也更佳……可惜席奥默头领毕竟生性善变——对此他的每个老婆都能作证。他有六个风格迥异的老婆,正如他修的十座塔各不相同。
  藏书塔在十座塔楼中最为粗壮,呈八角形,由经过切割的大石块筑成。楼梯建在厚厚的墙壁之内,阿莎迅速登上第五层,来到舅舅读书的房间。其实他在哪里都会读书。无论在厕所,在“海歌号”的甲板上,甚至接受觐见时,罗德利克头领都是手不释卷。阿莎经常看见他坐在银镰刀下的高背椅上一边读书,一边听取请愿,宣布裁断……每当侍卫队长去带下一个求见者时,他便能多看一会儿书。
  此刻,他正伏在靠窗的桌边,被羊皮纸卷轴所包围——这些卷轴或许来自于末日浩劫降临前的瓦雷利亚——周围还躺着几卷皮革封面、铜铁搭扣的沉重典籍,而跟人的手臂一般粗一般长的蜂蜡蜡烛插在精美的铁烛台里,在座位两侧燃烧。罗德利克头领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也不丑。他的头发是褐色,眼睛也一样,他喜欢将胡子修得短而整洁,那胡子已变成了灰色。总而言之,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对白纸黑字的偏爱之外毫无特点,然而对大多数铁民而言,读书是怪癖,不是男子汉该干的事情。
  “阿舅,”她关上身后的门,“什么书这么重要,让你丢下客人们不管?”
  “马尔温博士的《失落的书籍》。”他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仔细打量外甥女。“何索给我从旧镇捎来一本。他想要我娶他女儿。”罗德利克头领用长指甲敲敲书面。“看见没?马尔温声称找到《征兆与预示》的三页残篇,那是末日浩劫降临瓦雷利亚之前由伊娜尔·坦格利安的童贞女儿亲笔记录的各类幻象。嗯,兰妮知道你来了吗?”
  “我还没去见她。”兰妮是他对她母亲的昵称,只有“读书人”会如此称呼。“让她多休息休息吧。”阿莎将一叠书从凳子上移开,自己坐到上面。“‘三颗牙’又掉了两颗牙齿。你是不是该改叫她‘一颗牙’?”
  “我根本不叫她。那女人让我发毛。几点了?”罗德利克头领瞥向窗外月光照耀的海面。“天黑了,这么快?我还没注意到。嗯,你迟到了,我们等了你几天。”
  “风向不利,我还有俘虏要操心——罗贝特·葛洛佛的妻子和孩子,最小的仍在吃奶,而渡海途中,葛洛佛夫人的奶水枯竭了。我别无选择,只好让黑风号停靠在磐石海岸,派人去找奶妈。结果他们找来一头山羊。那小女孩的状况不太好。村里有没奶妈?深林堡在我的计划中很重要。”
  “你的计划必须更改。你来得太迟了。”
  “是啊,太迟了,而且我好饿。”她将长腿在桌子底下伸展开,一边翻动手边的一本书,那是某修士记叙的“残酷”梅葛镇压“穷人集会”之战。“噢,也很渴。来杯爽口的麦酒吧,阿舅。”
  罗德利克头领努了努嘴。“你知道我不允许在图书馆里饮食。这对于书——”
  “——是有害的。”阿莎哈哈大笑。
  她舅舅皱起眉头。“你就喜欢挑衅我。”
  “噢,别那么委屈啦,你早知道,我对谁都是这样子。好,不说我,你最近怎样?”
  他耸耸肩。“还好。眼睛越来越不行了。我已差人去密尔弄副眼镜,以助阅读。”
  “我姨母呢?”
  罗德利克头领叹口气,“她仍然比我大七岁,仍然相信十塔城属于她。关妮丝什么都健忘,唯独这件事忘不了。她还在为丈夫哀悼,跟他死的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她已记不清楚他的名字。”
  “她也许从头到尾都不晓得他的名字。”阿莎“砰”的一声合上修士的书。“我爸是被谋杀的吗?”
  “你母亲相信是。”
  有时候,她宁愿亲手把他杀了,她心想。“那我阿舅相信什么?”
  “索桥断了,巴隆坠落身亡。当风暴来临时,派克城的桥并不稳固。”罗德利克耸耸肩。“至少我们知道的是这样。你母亲收到温达米尔学士送来的鸟儿。”
  阿莎抽出匕首,清理指甲下的污垢。“鸦眼走了三年,刚好在我父亲死的那天回来。”
  “准确地讲,是第二天。巴隆逝世时,宁静号仍在海上,至少他们如此宣称。虽然如此,我也觉得攸伦回来得太……及时了,可以这么说吧……”
  “我可不会这么说。”阿莎将匕首尖插入桌面。“我的船呢,阿舅?我数了数,城下仅停泊着四十艘长船,远远不足以把鸦眼从父亲的王位上赶走。”
  “我发出了召唤,以你的名义,为了我对你和你母亲的爱。哈尔洛家族已经到齐,外加斯通垂家族和沃马克家族,以及密瑞家族的一部分……”
  “统统来自哈尔洛岛……七大岛屿中的一座。大厅里,只有一面波特利的旗帜来自派克岛。盐崖岛呢?橡岛呢?两个威克岛呢?这些船在哪里?”
  “贝勒·布莱克泰斯从黑潮岛赶来找我谈过,随后又立刻扬帆离开。”罗德利克头领合上《失落的书籍》。“他现在到了老威克岛。”
  “老威克岛?”阿莎本来担心他们全去了派克岛,向鸦眼臣服。“为什么?”
  “我以为你已经听说了。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
  阿莎仰头大笑,“淹神一定是把刺棘鱼塞进了伊伦叔叔的屁眼里。选王会?他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湿发自从被淹之后就没开过玩笑。僧侣们都响应他的号召,其中包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三淹人’塔勒……甚至老灰鸥也离开了居住的礁石,在哈尔洛岛上到处宣讲选王会。我们说话这会儿,船长们正往老威克岛聚集呢。”
  阿莎十分惊讶,“鸦眼竟同意参与这出圣洁的闹剧,企图经由选举来巩固地位?”
  “鸦眼的打算我可不晓得。他曾传我去派克岛投诚效忠,之后就没消息了。”
  选王会。这是件新鲜事……更确切地说,是非常古老的事。“维克塔利昂叔叔呢?他认为湿发的主意如何?”
  “他们给维克塔利昂带去了你父亲的死讯,也带去了选王会的消息。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知道。”
  选王会好歹比开战强。“我想我该亲吻湿发的臭脚丫,帮他把趾缝里的海藻舔干净。”阿莎拔下匕首,收回入鞘。“妈的,好个刺激的选王会!”
  “老威克岛上的选王会,”罗德利克确认,“但我祈祷别太刺激。我查了海瑞格的《铁岛史》。上一次海盐王和磐岩王们在选王会碰面时,橡岛的乌伦派斧手大开杀戒,娜伽的肋骨被鲜血染红。在那黑暗的一天后,葛雷艾恩家族未经选举便统治了一千年,直到安达尔人到来。”
  “你把海瑞格的书借给我,阿舅。”到达老威克岛之前,她得尽可能了解选王会的一切。
  “你就在这里看,这本书太老太脆弱。”他皱起眉头打量她,“罗德尼博士曾写道,时光就像轮子,人的本性不会改变,从前发生过的必然会再度发生。看到鸦眼,我不能不联想到这番话。在我这双老耳朵听来,攸伦·葛雷乔伊跟乌伦·葛雷艾恩实在太像。我不去老威克岛。你也别去。”
  阿莎微微一笑,“错过选王会……这是多久以来的第一次啊,阿舅?”
  “四千年,假如相信海瑞格的话,按德内斯坦学士在《提问集》中的说法,这个时间得减半。无论如何,去老威克岛没有意义,梦想称王乃是我们血统中的疯狂。你父亲第一次起事时我就告诉过他,现在我也要告诫你。我们需要土地,不需要王冠。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泰温·兰尼斯特正在争夺铁王座,这是千载难逢的扩张机会。选择其中一方,用舰队助其胜利,我们就可获得大片领地的赐封。”
  “等我坐上父亲的海石之位,也许会考虑考虑。”阿莎道。
  她舅舅叹口气。“我的话你不爱听,阿莎,但我必须坦白,你是选不上的。没有女性统治过铁民。你瞧,关妮丝确实长我七岁,但我们的父亲去世后,十塔城由我继承。你也一样。你是巴隆的女儿,不是他的儿子。况且你有三个叔叔。”
  “还有舅舅。”
  “三个海怪家族的叔叔。我不在内。”
  “对我来说不一样。十塔城由我亲爱的阿舅掌管,我便拥有哈尔洛岛。”哈尔洛岛并非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却最富有、人口最稠密,而且罗德利克头领的实力不容小觑。哈尔洛岛由哈尔洛家族一家称雄,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虽在岛上拥有有大量土地,麾下更养了许多出名的船长和勇士,但其中最勇猛者也得在镰刀旗下折腰。肯宁和密瑞两家曾是哈尔洛的劲敌,然而很久之前已被制伏,成为属臣。
  “我的亲戚们对我效忠,一旦开战,我能动用他们的军队与船只。但在选王会上……”罗德利克头领摇摇头,“在娜伽的骨骸底下,每位船长都是平等的。有人会呼喊你的名字,对此我并不怀疑,但那呼声不会太响亮。而当维克塔利昂或鸦眼的呼声响起时,有些现在在我大厅里喝酒的人也会加入。我再说一遍,不要驶入这场风暴。你的抗争毫无希望。”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毫无希望?毕竟,我的顺位在先,理当成为巴隆的继承人。”
  “你还是个任性的孩子。想想你可怜的母亲吧,兰妮只剩下你了。如有必要,我会将黑风号付之一炬,把你留下。”
  “什么,你让我游到老威克岛去?”
  “游过浩瀚冰冷的汪洋大海,为一顶你留不住的王冠。孩子,你父亲的勇气多于理智,古道曾适用于铁群岛,因为当时我们是诸多小王国之一。可惜伊耿的征服终结了割据局面,巴隆为何视而不见呢?古道已随着‘黑心’赫伦和他的儿子们一起消亡了。”
  “这我明白。”阿莎爱着父亲,但她不会自欺欺人。巴隆在某些方面确实盲目又轻率。他很勇敢,但不是个好领袖。“你的意思是,咱们得生生世世当铁王座的奴仆喽?听着,如果右舷有礁石,左舷有风暴,睿智的船长会转向第三条路。”
  “告诉我,第三条路在哪儿?”
  “我会告诉你……在我的女王会上。阿舅,你怎么会有不去参加的念头呢?这将成为历史,活的历史……”
  “我更喜欢死的历史。死的历史用墨水书写,活的历史则用鲜血。”
  “难道你想懦弱地老死在病床上吗?”
  “还能怎样?只要先读饱了书。”罗德利克头领走到窗边。“你没询问你的母亲大人。”
  我害怕。“她怎么样?”
  “她的身体好起来了,或许会比我们活得都久——假如你执意要干这件蠢事,这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啊,她比刚来时吃得多,也常常能睡一整晚。”
  “很好。”亚拉妮丝夫人在派克岛的最后几年不仅一直失眠,而且晚上会在各个大厅中夜游,拿着蜡烛寻找儿子们。“马伦?”她会尖叫着呼唤,“罗德利克,你在哪儿?席恩,我的宝贝,来妈妈这儿。”阿莎多次在清晨看着学士从母亲脚跟里拔出木刺,因为她光着脚穿过摇摇晃晃的木板桥走去海中塔。“明天早晨我就去看她。”
  “她会问起席恩。”
  临冬城亲王。“你怎么告诉她的?”
  “少之又少。没讲什么。”他犹豫了一下。“你肯定他死了?”
  “我什么也不肯定。”
  “你有没有找到尸体?”
  “我们找到许多尸体的碎片。狼群先到……四条腿的那种,而它们似乎不怎么尊重两条腿的同胞。被害者的骨头撒了一地,而且被咬开舔食骨髓。我承认,很难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好像是北方人内讧。”
  “乌鸦抢夺腐肉,为死者的眼睛互相厮杀。”罗德利克头领望向海面,注视着波浪中闪烁的月光。“我们本来有一个国王,然后是五个。现在只有乌鸦,吵吵闹闹地争夺这具名叫维斯特洛的尸体。”他关上窗。“别去老威克岛,阿莎,待在母亲身边。我担心她没多少日子了。”
  阿莎在椅子里挪了挪,“母亲抚养我长大,教我要勇敢。我若不去,有生之年就会老想着,如果去了会是什么样。”
  “若是去了,你或许根本不存在什么‘有生之年’,连想的机会都没了。”
  “那也比下半辈子整天抱怨海石之位的权利照规矩应属于我要强。我不是关妮丝。”
  这让他怔了一下。“阿莎,我那两个高大的儿子在仙女岛喂了螃蟹。我不大可能再婚。你若留下,我就指定你为十塔城继承人。满足吧。”
  “十塔城?”真的吗?“你的亲属是不会喜欢的。‘骑士’、老西格弗里德、‘驼背’何索……”
  “他们有自己的土地和居城。”
  那是没错。潮湿腐朽的哈尔洛厅给了“银发”老西格弗里德·哈尔洛;“驼背”何索·哈尔洛的居城是闪光塔,位于西岸的悬崖上。“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坐镇灰园堡;“蓝衣”博蒙德在赫利丹岭上统治。“博蒙德有三个儿子,‘银发’西格弗里德有诸多孙子,而何索有野心,”阿莎说,“他们都想继承你,甚至包括西格弗里德本人。那家伙满心希望长命百岁。”
  “‘骑士’将继我之后成为哈尔洛岛头领,”舅舅宣布,“条件是在灰园堡发号施令。你以十塔城的名义向他效忠,赫拉斯爵士便会保护你。”
  “我自己保护自己。阿舅,我是海怪,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她站起身。“我要父亲的王位,不要你的交椅。哈,你那些镰刀看起来挺危险,也许会有一把掉下来割掉我的脑袋。不,我要海石之位。”
  “你不过是又一只乌鸦,尖叫着争夺腐肉的乌鸦。”罗德利克坐回桌子后面。“你走吧。我要继续拜读马尔温博士的著作。”
  “要是有新发现,记得讲给我听。”舅舅就是舅舅,从来不会变。不管他嘴上说什么,他都会去老威克岛。
  她的船员们已在大厅里用饭。阿莎必须加入他们,把老威克岛会议的性质和意义讲清楚。不用怀疑,她的人会坚定地追随她,但她还得争取其他人:哈尔洛家族的亲戚,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第一步,要把能利用的资源统统争取过来。她在深林堡的胜利为她做了最好的注脚,她的手下会大肆炫耀——黑风号的船员素来对于女船长的事迹抱有一种奇妙的骄傲。其中半数人像爱女儿一样爱她,另一半人则想分开她的双腿,但两类人都甘愿为她而死。我也愿意为他们而死,她边想边推开楼梯底部的门,踱进月光照洒的庭院。
  “阿莎?”一个黑影从水井后面走出来。
  她的手立即伸向匕首……直到月光将黑影转化为一个穿海豹皮斗篷的男子。又一个鬼魂。“特里斯。我在大厅没见到你。”
  “我想看看你。”
  “看我的哪一部分呢,嘻嘻?”她咧嘴笑道。“好吧,我就在这儿,我长大了。请随便看。”
  “你成了女人,”他靠过来,“而且很美。”
  跟上次见面时相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魁梧多了,但仍拥有记忆中那杂乱的头发和海豹般率真的大眼睛。一双温柔的眼睛,真的。然而这是可怜的特里斯蒂芬的不幸,身为铁民,他过于温柔了。不过,现在他的脸出落得标致,她心想。特里斯在孩童时代饱受粉刺困扰,阿莎也是;也许就是这点将他俩拉到了一起。
  “你父亲的事我很难过。”她告诉他。
  “我也为你的父亲悲哀。”
  为什么?阿莎差点问出来。小时候,正是巴隆把他送出派克岛,给贝勒·布莱克泰斯当养子。“你当真是波特利头领了?”
  “至少名义上是。赫伦死在卡林湾,他被沼泽魔鬼用毒箭射死。然而,我这个头领目前一无所有。我父亲拒绝承认鸦眼的王位,鸦眼便淹死了他,并迫使我的叔叔们宣誓效忠。在那之后,他又将我父亲一半的土地给了铁林城,因为温奇头领第一个向他屈膝,尊他为王。”
  温奇家族在派克岛上势力强盛,但阿莎不愿流露出沮丧。“温奇没有你父亲的勇气。”
  “你叔叔收买了他,”特里斯道,“宁静号回来时,货舱中装满了财宝:镀金盘子,珍珠,鸡蛋那么大的绿宝石、红宝石和蓝宝石,一袋袋没人提得动的钱币……鸦眼利用一切机会贿赂收买。我叔叔吉蒙德如今自称为波特利头领,在你叔叔庇护下统治君王港。”
  “别担心,照权利,你才是波特利头领,”她向他保证,“我坐上海石之位后,立即归还你父亲的土地。”
  “只要你喜欢。其实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噢,月光下的你真可爱,阿莎。如今你成年了,但在我记忆中,你仍是那个骨瘦如柴、一脸粉刺的小女孩。”
  干吗老提起粉刺?“我也记得。”但不像你那么喜欢。艾德·史塔克带走她母亲唯一在世的儿子作为人质之后,她母亲迫不及待地收养了五个男孩,一同到派克城中生活。特里斯的年龄跟阿莎最近。他不是她亲吻的第一个男孩,却是他头一个解开她上衣衣带,用汗津津的手触摸她萌芽的乳房。
  要是当年的他胆子够大,我会让他触摸更多。她的初潮出现在战争期间,唤醒了欲望,而在那之前,阿莎对鱼水之欢已很好奇。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跟我又年龄相仿,也乐意尝试,仅此而已……外加经血的刺激。当时,她称之为爱,直到特里斯开始谈论要她给他生孩子;至少一打儿子,噢,还要些女儿。“我不要一打儿子,”她惊骇地通知他,“我要去冒险。”不久之后,魁伦学士发现他们在一起,于是年轻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被送往黑潮岛。
  “我给你写过信,”他说,“但约瑟兰学士不愿发出去。有回,我给一个桨手一枚银鹿币,他所在的商船要去君王港,他承诺会把我的信交到你手上。”
  “你的桨手把你耍了,他将你的信扔进了海里。”
  “我正担心如此。他们同样没给过我你的信。”
  我一封也没写过。事实上,特里斯被送走,她松了一口气。他的摸索已令她厌烦起来。然而这不是他喜欢听的话。“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你会来支持我吗?”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可……布莱克泰斯头领说选王会是场危险的把戏。他认为你叔叔会袭击大家,把所有人杀光,像乌伦那样。”
  他没疯狂到那种地步。“他没那实力。”
  “你不了解,他正在派克岛上纠集人马。橡岛的奥克伍家族带给他二十艘长船,‘长脸’琼恩·密瑞带去十二艘,‘左手’卢卡斯·考德也支持他。还有‘半血霍尔’赫伦、‘红桨手’、‘杂种’克梅特·派克、‘自由民’罗德利克、‘褐牙’托沃德……”
  “都是无足轻重之辈。”阿莎了解他们每一个,“盐妾所生,奴工的子孙后代。哼,考德家族……你知道他们的箴言吗?”
  “不屑鄙视,”特里斯念道,“但假如被他们抓住,你就跟落在龙王手中一样凄惨。还有更糟的呢,鸦眼从东方带回了怪兽……哦,还有巫师。”
  “阿叔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阿莎说,“我父亲为此多次跟他争吵。让他的巫师见鬼去吧,你忘了么?我们有湿发,有淹神。够了,在我的女王会上,我究竟能不能得到你的支持,特里斯?”
  “我会全力支持你。我是你的人,永远永远。阿莎,我要跟你结婚。你母亲已经同意了。”
  她抑制住一声呻吟。你应该先来问我……尽管我的回答你一点也不会喜欢。
  “我不是次子了,”他续道,“正如你说的,我已是合法的波特利头领。而你——”
  “我的身份将在老威克岛决定。特里斯,我们并非互相摸索探求的小孩子了。你以为自己想娶我,其实不然。”
  “我确实想,真的想,你是我所有的梦想。阿莎,我以娜伽的骨头的名义发誓,我没碰过其他女人。”
  “那就去碰吧,一个……两个,十个,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告诉你,我碰过的男人数都数不清。有的用唇,有的用斧。”她在十六岁时将贞操给了里斯商船上某位英俊的金发水手。此人只懂六个通用语词汇,“干”是其中一个——她想听的就是这个词。后来,阿莎学会了去找森林女巫,泡制月茶,好让肚子不鼓起来。
  波特利眨眨眼,仿佛不理解她的话。“你……我以为你会等。为什么……”他揉揉嘴巴。“阿莎,你是被逼的吗?”
  “哼,我逼着他撕开上衣。你不会想娶我的,相信我吧。你是个可爱的男孩,一直如此,但我不是个可爱的女孩。假如我们结婚,你很快就会恨我。”
  “不,决不。阿莎,我为你心痛。”
  她听够了。病态的母亲,被害的父亲,一帮强横的叔叔,足以让任何女人应接不暇;她不需要再多一条害相思病的小狗。“找个妓女,特里斯。她会治愈你的心痛。”
  “我永远无法……”特里斯蒂芬摇摇头。“你和我注定要在一起,阿莎。我一直认为你将成为我的妻子,成为我儿子的母亲。”他抓住她的胳膊。
  眨眼工夫,她的匕首已抵住他喉咙。“放开我,否则你活不到生儿子。快。”等他松手,她放低刀子。“你想要女人,很好。今晚我会丢一个到你床上。假装她是我吧,要是那样能让你高兴的话。但不要再冒昧地碰我。我是你的女王,不是你老婆。记住。”阿莎将匕首回鞘,留下特里斯呆立原地,一大滴血从他脖子上缓缓地流淌下来,在苍白的月光中呈现黑色。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2章 瑟曦

  “噢,我向七神祈祷,国王的婚礼千万别下雨啊。”乔斯琳·史威佛一边替太后束腰一边说。
  “没人想下雨。”瑟曦答道。就自己而言,她要的是冰雹大雪,狂风呼啸,雷霆万钧,将红堡砸个粉碎,她要一场足以体现她怒气的风暴。但她对乔斯琳说的却是,“紧点,再收紧点,你这只会傻笑的小白痴。”
  婚礼让她怒火万丈,弱智的史威佛女孩因而成了发泄对象。没办法,为了托曼的王位巩固,她不敢冒犯高庭——只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还盘踞着龙石岛与风息堡,只要奔流城还在负隅顽抗,只要铁民还虎视眈眈地横行于海洋,她就不敢这么做。只能由乔斯琳来忍受瑟曦对玛格丽·提利尔和她那丑恶祖母的轻蔑了。
  早餐,太后要了两个煮鸡蛋、一条面包和一罐蜂蜜。她敲破第一个鸡蛋,发现里面竟是个血肉模糊、半成型的小鸡,不禁肠胃阵阵翻腾。“清走,给我香料热酒。”她吩咐塞蕾娜。空气冰冷,寒意彻骨,肮脏的一天在等待她。
  连詹姆也没给她带来好心情。弟弟全身白甲,依然没刮胡子,他保证她儿子不会再被毒害。“我派人去厨房,监督每道工序,”他解释,“亚当爵士的金袍子则负责监视每个上菜的仆人,确保从厨房到大厅途中决无意外发生。柏洛斯爵士将在托曼用餐之前先行尝试——如果一切预防措施终归无效,还有巴拉拔学士,他坐在大厅背后,随身带着清肠剂和二十味剧毒的解药。总之,我向你保证,托曼他绝对安全。”
  “绝对安全。”这个词让她万分苦涩。詹姆不懂,谁都不懂。只有梅拉雅在那个帐篷里和她一起听过老巫婆嘶哑的诅咒,而梅拉雅早死了。“提利昂不会再下毒,他太狡猾,同样的招数不会使用两次。此时此刻,他很可能就藏在地板下面,听着我们说的每句话,然后计划好如何割托曼的喉咙。”
  “是吗?”詹姆说,“无论怎样,他终究只是个发育不良的矮子,而托曼有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保护。御林铁卫会护得他周全。”
  瑟曦扫了一眼弟弟白丝外套的衣袖,断肢所在裹了起来。“我记得你那些光辉灿烂的白骑士,记得他们是如何保护小乔的。我要你今晚彻夜守护托曼,听明白了吗?”
  “我会派卫兵在门外守护。”
  她情不自禁地抓住他的胳膊。“不要卫兵,我要你。而且我要你守在卧室里面。”
  “以防提利昂从壁炉中爬出来?我看不会。”
  “尽管贫嘴吧。你敢说你把红堡内的秘密通道都搞清楚了?”他们都知道并非如此。“听着,我不容许托曼和玛格丽独处,片刻都不行。”
  “他们并非独处,那女孩的表亲们会在场。”
  “还有你,以国王的名义,我命令你必须在场。”事实上,瑟曦根本不想让托曼和他的妻子同床共枕,但提利尔家非常坚持这点。“丈夫妻子当然得睡在一起,”荆棘女王如是宣称,“即便他们俩除了睡觉别的不会做也罢。自然喽,国王陛下的床铺应该睡得下两个人吧?”艾勒莉夫人应和她丈母娘,“就让孩子们在夜里彼此温暖吧,这会让他们之间更为亲密。您知道,玛格丽经常邀请她的表亲与她同睡,当蜡烛熄灭之后,她们一起唱歌、玩游戏、低声倾诉小秘密呢。”
  “好快乐啊,”瑟曦干巴巴地说,“依我看,不如让她们维持这个好习惯——就在处女居里生活吧。”
  “我很确定陛下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好,”奥莲娜夫人告诉艾勒莉夫人,“毕竟,她是那男孩的娘啊——这点我们都不会忘的。您看这样吧,婚礼当晚的事咱们能否达成共识?总不能在新婚之夜拆散新郎倌和新娘子吧,这可是大大的坏兆头。”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明白“坏兆头”的含义,太后默默发誓。“玛格丽可以和托曼同床一夜,”她勉强同意,“只有一夜。”
  “陛下圣明。”荆棘女王欣然答应,她周围的人都笑了。
  此时此刻,瑟曦的指甲深深嵌入詹姆的胳膊里,抠出血来。“我需要有人在里面监视。”她一字一句地说。
  “监视什么?”他问,“他俩根本无法圆房,托曼太小了。”
  “而奥斯菲·普棱太老,根本生不出孩子,对吗?”
  弟弟没听明白,“奥斯菲·普棱是谁?菲利普大人的爹吗,还是……说谁呢?”
  他简直跟劳勃一样无知,抓不住重点,看来他的脑子长在那只用剑的手上。“够了,忘了普棱,只需记得我的话。你现在就给我发誓,日出之前,决不离开托曼身边。”
  “遵命,”他轻飘飘地说,当她的恐惧全是没来由的空中楼阁。“你还是坚持要烧首相塔?”
  “婚宴之后就烧,”这是今天这个大喜日子里瑟曦唯一觉得开心的事。“我们的父亲大人在塔里面被人谋杀,我实在忍受不了再多看它一眼。诸神慈悲,但愿烧塔的烟火能熏出几只老鼠来。”
  詹姆翻翻白眼,“你指的,还是提利昂吧。”
  “不止他,还有瓦里斯大人,还有那个狱卒。”
  “若他们还在塔内,早给发现了。我派士兵拿着铁镐和铁锤进去搜查,敲开墙壁,凿穿地板,发现了好几十条秘密通道。”
  “你明知道也许还有几十条没发现的!”事实上,有的通道如此狭小,詹姆只能派小侍酒或马童爬进去探索。他们找到一条直通黑牢的地道,一口犹如无底深渊的石井,有一个房间堆满了头骨与焦黄的骨骸,外加四大口袋来自于韦赛里斯一世时期、已然失去光泽的银币。他们还遇到了上千只老鼠……但既没找到提利昂,更没发现瓦里斯的踪迹,詹姆最终决定停止无益的行动。期间,一个男孩曾被一条狭窄的通道卡住,费尽辛苦才拖出来;另一个男孩从天梯上摔下去,摔断了腿;还有两名卫兵在探索某条岔道时双双失踪,其他卫兵声称隔着石墙听到微弱的呼喊,但等詹姆派人推翻墙壁,对面唯有泥土和碎石而已。“小恶魔是个狡猾的小怪物,他很可能还躲在墙里面,烟火能把他熏出来现身。”
  “就算提利昂还躲在城堡之内,他也不可能藏在首相塔里。那座塔几乎被我们砸成废墟了。”
  “把这座肮脏的城堡全砸碎就好了。”瑟曦宣称,“战争结束之后,我打算在河边新修宫殿。”昨晚她还在梦想这个,那将是一座雄伟的白城堡,周围有树林与花园环绕,远离君临的喧嚣和臭气。“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粪坑,若条件允许,我宁愿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在凯岩城治理国家。”
  “这比烧毁首相塔的愚行更蠢。听着,只要托曼还坐在铁王座上,全国的人心向背就会把他当做真正的国王;如果将他藏在岩石底下,他便成了觊觎王位的地方诸侯,和史坦尼斯同一级别。”
  “这个我知道,”太后尖刻地说,“我是说我‘想’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并非真要这么做。你是一向这么迟钝呢?还是少了只手人也变傻了?”
  詹姆不理会她的讥刺。“火烧起来,很可能不听你使唤,从塔楼蔓延到整座城堡。野火是不能信任的。”
  “哈林大人向我保证他手下的火术士能控制火势。”最近半个月,炼金术士公会加班加点地赶制野火。“就让全君临都看到这场大火,作为给予我为敌者的教训。”
  “你说起话来简直就像伊里斯。”
  她鼻孔一张,“注意言辞,爵士先生。”
  “好吧,告辞。记住我爱你,亲爱的老姐。”
  我怎么会爱上你这臭脾气的怪物?等他离开后,她疑惑地想。他是你的孪生弟弟,你的影子,你的另一半啊。一个声音低声说。那是过去的事,曾经的往事,她心想,以后不再是了。对我而言,如今的他成了个陌生人。
  和乔佛里富丽堂皇的婚礼相比,托曼国王的婚礼朴素多了,规模也小得多。谁也不想再来一番折腾——尤其是太后;谁也不想再花费那么多钱财——尤其是提利尔家。所以到头来小国王只是简单地挽着玛格丽·提利尔去红堡圣堂发下婚誓,不到一百位贵族作了见证,而他哥哥当初娶同一个女人时邀请了上千名宾客。
  新娘美貌又欢快,神采飞扬,新郎还是个娃娃脸,身材肥胖。他用孩子特有的嗓门尖声尖气地背诵誓词,保证忠诚不渝,把自己和梅斯·提利尔这个结第三次婚的女儿捆在了一起。玛格丽穿着与小乔结婚当天同样的服装:纯白轻盈的象牙色丝衣、密尔蕾丝裙搭配无数颗小珍珠的装饰。瑟曦仍着黑色丧服,以示对长子的哀悼。是啊,小乔的寡妇可以开心谈笑、饮酒作乐,把前夫抛到九霄云外,她这个做母亲的却无法忘记自己的孩子。
  你们大错特错,太后心想,你们太心急了。再等一年、两年,不行吗?高庭应该满足于与王室订婚。瑟曦狠狠地瞪着站在妻子与母亲中间的梅斯·提利尔。结果小乔尸骨未寒,你就强迫我来举办这场滑稽的婚礼,大人,这事我决不会忘。
  接下来是交换斗篷的时间,新娘优雅地跪地,让托曼为她系上沉重的金色大斗篷——这是当年劳勃迎娶瑟曦时所穿的新郎斗篷,斗篷上用玛瑙珠子拼出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其实照瑟曦的意思,她想用乔佛里在婚礼上所穿的那件上等红天鹅绒斗篷。“那可是我父亲大人迎娶我母亲大人时使用的斗篷,”她给提利尔家解释过,但荆棘女王连这点也不肯相让。“是吗?又是那团老布?”老太婆叫道,“就我看来,那东西太旧太俗气了……而且照实说,不是有点不吉利吗?雄鹿更适合劳勃国王真正的传人嘛,至少在我那个年代,新娘子是要穿她丈夫的颜色,而非穿她公婆的颜色的。”
  该死,由于史坦尼斯和他下流的指控信件,现在王国上下传遍了关于托曼身世的谣言。瑟曦不能因为坚持使用兰尼斯特的绯红色从而为这事火上浇油,所以她尽可能保持尊严地退让了。现下看到这件玛瑙装饰的金色斗篷,太后不禁怒从中来。不识好歹的提利尔们,真爬树上墙了!
  誓词说完后,国王和王后走出圣堂,接受祝贺。“看哪!现在有两位美人戴上了维斯特洛的后冠,无论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是绝世容颜。”李勒·克雷赫爵士呼喝道——这是个莽夫、呆子,跟她前夫一个德行。两顶后冠?她真想给他一巴掌。盖尔斯·罗斯比想吻她的手,结果把她的指头当成了咳嗽用的方巾;雷德温伯爵吻了她一边脸颊,梅斯·提利尔吻了两边;派席尔大学士告诉她她不是失去了一个儿子,而是多了一个女儿;欣慰的是,她避免了坦妲伯爵夫人热情的拥抱——史铎渥斯堡的三个女人齐齐缺席,太后为此甚是感激。
  最后上前的是凯冯·兰尼斯特。“据我了解,你打算马上离京去参加另一场婚礼。”太后对叔叔说。
  “‘顽石’替我们清理了戴瑞城附近的残人,”他答道,“蓝赛尔的新娘在等他。”
  “姑妈也会来参加婚礼吗?”
  “不,河间地仍太过凶险,瓦格·霍特的余孽四处游荡,贝里·唐德利恩则在一个接一个地吊死佛雷家的人。听说桑铎·克里冈也加入了他们,是真的吗?”
  他怎么知道这么多?“传说是这样。不过这堆报告总是互相冲突。”昨晚从三叉戟河河口小岛的修道院刚飞来一只乌鸦,报称一股土匪大肆洗劫了附近的盐场镇,幸存者说来人中有位戴猎狗盔的悍匪,此人不仅杀了十几个男人,还强奸了一名十二岁的幼女。“毫无疑问,蓝赛尔会将克里冈和贝里伯爵都绳之以法,在河间地恢复王国的法度。”
  凯冯望进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我儿子可对付不了桑铎·克里冈。”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他父亲能行。”
  叔叔的嘴巴抿得更紧,“就算你不需要我在凯岩城为你效劳……”
  我需要你在君临为我效劳。瑟曦已任命一位表叔达米昂·兰尼斯特为凯岩城代理城主,任命另一位表亲达冯·兰尼斯特为西境守护。傲慢令你付出了代价,叔叔。“将桑铎的人头献上,我保证国王陛下重重有赏。你不是喜欢存钱吗?小乔喜欢这个人,可托曼一直很怕他……这也是有道理的。”
  “狗仗人势。”凯冯爵士扔下这句话,转身走了。
  詹姆护送她前往小厅,宴会已备妥了。“都怪你!”姐姐凑在弟弟耳边低声说,“‘让他们结婚吧’,这是你出的馊主意。玛格丽应该为乔佛里服丧,而非急着嫁给他弟弟,她应该像我一样悲痛才对!此外,我不信她还是处女,蓝礼有命根子的,没错吧?他是劳勃的弟弟,怎么会没命根子呢?那个恶心的老太婆以为我会容许我儿子——”
  “你很快就会摆脱奥莲娜夫人了,”詹姆静静地打断她,“她明日即将返回高庭。”
  “她嘴上这么说而已。”瑟曦根本不信提利尔的承诺。
  “她说走就会走,”弟弟坚持,“而提利尔家一半的军队将由梅斯率领前去攻打风息堡,另一半跟随加兰爵士返回亮水城,以拱卫河湾地。只消几天时间,君临城内的玫瑰就只剩玛格丽、她的女伴们外加一些卫兵了。”
  “还有洛拉斯爵士。你忘记你的‘誓言兄弟’了吗?”
  “洛拉斯爵士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洛拉斯爵士是个撒尿都撒玫瑰水的提利尔!根本不该让他穿上白袍!”
  “说得对,如果叫我来选,我不会选他——不过有谁费心征询过我的意见呢?但我认为他会干得不错,白袍能改变一个人的心志。”
  “至少它改变了你的心志——而且不是向好的方面!”
  “我爱你,亲爱的老姐。”他替她打开门,陪她来到高台上国王的座位旁边。玛格丽被安排坐在国王的另一边,以示尊崇。提利尔女孩和小国王手挽手走进来,在瑟曦面前停下来吻她的脸颊,并伸手拥抱。“陛下,”这女孩厚颜无耻地宣布,“今天我有了第二个母亲。我祈祷我们之间能够相亲相爱,因您可爱的儿子而紧密结合在一起。”
  “我的两个儿子都很可爱。”
  “乔佛里也在我的祷词当中,”玛格丽保证,“我曾经爱他爱得发狂,可惜命运作弄,却没有福分陪伴他。”
  骗子,太后心想,如果你心底对他还有那么一点点感情,怎么忍心急不可耐地嫁给他弟弟。你看中的只是他的王冠。她真想当着全宫廷的面,就在高台上给这羞红了脸的新娘结结实实一嘴巴。
  和典礼的简洁相似,婚宴也很朴素。这回由艾勒莉夫人操办一切,经历了乔佛里事件瑟曦不愿再操劳了。宴会只有七道菜,黄油饼和月童在席间娱乐宾客,还有乐师演奏音乐,包括若干笛手和提琴手,一个琵琶手、一个长笛手和一个竖琴手。唯一的歌手为玛格丽的最爱,浑身天蓝色打扮,是个目中无人的浮华少年,他自称“蓝诗人”,演唱了几首情歌。“真遗憾,”奥莲娜夫人大声抱怨,“我想再听《卡斯特梅的雨季》。”
  看见这老太婆,“蛤蟆”巫姬那张脸便没来由地浮现在瑟曦眼前,那张满是皱纹、森然可怖,而又精明睿智的脸。老女人都是这样子,她试图安慰自己,没什么特别的。事实上,驼背女巫长得和荆棘女王一点都不像,可不知怎地,奥莲娜夫人不怀好意的微笑又把她重新带回了巫姬的帐篷。她忘不了那里的味道,空气中有奇异的东方香料,忘不了巫姬柔软的牙床吸吮她指头上的鲜血。来日你将母仪天下,老巫婆对她保证,唇上淋漓的血液闪闪发光,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瑟曦的视线越过托曼,看着玛格丽坐在椅子上和她父亲谈笑。她确实很美,太后不得不承认,可她的美貌只是因为年轻。连农家女在特定年龄也会显得俊俏,当她们还是那么娇嫩、那么纯真、那么贞洁的时候,也会有玛格丽那样的棕发棕眼。是的,傻瓜才会认为她比我美。可惜世上充斥着傻瓜,尤其是她儿子的宫廷里面。
  看到梅斯·提利尔起身带领众人祝酒,她的心情就更糟糕了。高庭公爵将金杯高高举起,朝他漂亮的小女儿微微一笑,然后用洪钟般的声音喊道:“敬国王陛下和王后陛下!”厅内的绵羊们纷纷“咩咩”叫着回应。“敬国王陛下和王后陛下!”他们同声呼喊,一齐碰杯,“敬国王陛下和王后陛下!”她别无选择,只能响应。要是宾客们全体化为一张脸就好了,瑟曦心想,那样她就可以把酒泼进这张脸的眼睛里,教他们瞧清楚谁才是真正的、永远的王后。提利尔的党羽中唯一记得她的是派克斯特·雷德温,轮到他祝酒时,青亭岛伯爵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为了我们的两位王后!”他唧唧喳喳地说,“过去和现在的!”
  瑟曦喝了无数杯葡萄酒,却将装食物的金盘子推开。詹姆吃得更少,而且几乎不在高台上落座。他跟我一样紧张,太后望着弟弟在大厅内来回巡视,心里想,詹姆不时还用那只完好的手把厅中的织锦掀开,似乎要确保无人躲藏其中。她很清楚,弟弟在屋外层层设防,四处布下了兰尼斯特枪兵,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和马林·特兰爵士分头把守着前后两道门扉,巴隆·史文守在国王身后,洛拉斯·提利尔站在太后后面。除了这几位白骑士,任何人都不得带武器入厅。
  我儿子是安全的,瑟曦告诉自己,没人能伤害他,至少在这里做不到,至少现在做不到。虽然如此,每当她望向托曼,看到的却是抓抠喉咙的乔佛里:每当托曼轻轻咳嗽,她的心脏就霎时停止了跳动。她急匆匆地伸手去够儿子,把一位仆女推在一边。
  “只是一点酒呛住了。”玛格丽·提利尔微笑着安慰她。说罢,这女孩执起托曼的手,亲吻他的指头,“我的小爱人,你喝慢点啊,瞧,你快把你母亲大人给吓死了。”
  “对不起,妈妈。”托曼窘迫地说。
  此情此景瑟曦再也受不了了。我不能让他们看见我的眼泪,她一边想,一边感觉到湿润的液体盈满眼眶。于是她起身越过马林·特兰,大步走到后方的走廊上。一根孤零零的牛脂蜡烛高悬于头顶,她容许自己轻轻啜泣了一下,接着又一下。女人可以哭,太后却不行。
  “陛下?”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打扰您了吗?”
  这是女人的声音,夹杂着东方口音。一时间,她还以为“蛤蟆”巫姬从坟墓中爬出来找她,片刻后才发现是玛瑞魏斯的老婆,奥顿伯爵在流亡期间迎娶并带回长桌厅的黑眼美人。“小厅里太拥挤,”瑟曦听见自己开口解释,“烟熏得我眼睛痛。”
  “我也是,陛下。”玛瑞魏斯夫人和太后一般身高,但头发并非金黄,而是乌黑,她有橄榄色皮肤,年纪至少比瑟曦小十岁。她递给瑟曦一张蕾丝镶边的淡蓝色丝绸手帕。“我也有个儿子,等他结婚那天,我会哭得像个泪人儿。”
  瑟曦赶紧用手帕几下擦干脸颊,恼恨泪水被对方瞧见。“谢谢。”她生硬地说。
  “陛下,我……”密尔女人压低声音,“有些事我得让您知道。您的侍女被收买了……您的一举一动,她都向玛格丽报告。”
  “塞蕾娜?”刹那间,怒火在瑟曦体内沸腾。我还能信任谁?“你确定?”
  “我跟踪过她。是的,玛格丽从未与她见面,她利用自己的表亲作为耳目,以传递消息。有时是埃箩、有时是雅兰、有时又是梅歌,这三人跟玛格丽情同姐妹。您的侍女常跟这三位提利尔在圣堂中碰面,装做祈祷的样子,您若不信,明日请派人在楼台上监视,您的人将会亲眼目睹塞蕾娜在处女的祭坛下向梅歌低声倾诉。”
  “即便这是真的,你报告我又目的何在?你自己就是玛格丽的随从,为何背叛她?”瑟曦从小就在父亲膝下学会了怀疑;这里一定有陷阱,一个企图在狮子和玫瑰之间散播不和的陷阱。
  “长桌厅虽然效忠于高庭,”密尔女人轻松地一甩黑发,回答道,“但我来自密尔,我的忠诚只针对我的丈夫和儿子。我要为他们打算。”
  “我明白了。”在寒冷的走廊里,太后闻到密尔女人身上的香味,那是麝香的气息,混合了苔藓、泥土和野花的味道,而在这些味道下面,她嗅出勃勃野心。她在提利昂的审判上作过证,瑟曦突然想起,她亲眼看见小恶魔将毒药放进小乔的杯子里,而且有勇气说出口。“此事我会仔细调查,”太后承诺,“若你所言不假,一定重重有赏。”若你敢欺骗我,我就拔掉你的舌头,还要剥夺你丈夫的领地与财产。
  “慷慨的太后陛下,您真美丽!”玛瑞魏斯夫人咧嘴微笑,她的牙齿洁白,嘴唇丰厚而沉暗。
  太后回到小厅时,发现弟弟正在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只是一点酒呛住了,却把我吓得不轻。”
  “我也是,肠胃打结,什么都吃不下,”她朝他抱怨,“酒中唯有苦味,这场婚姻是个错误。”
  “这场婚姻是个必须完成的任务。放心,孩子是安全的。”
  “笨蛋,戴上王冠的人永远不会安全。”她扫视大厅:梅斯·提利尔正和他的骑士们谈笑风生;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在窃窃私语;凯冯爵士在大厅后面就着一杯酒默默思考,而蓝赛尔正跟一位修士说着什么;塞蕾娜在席间服务,她满上新娘的一位表亲的杯子,酒液殷红如血;派席尔大学士睡着了。这里我谁都不能依靠,即便詹姆也不行,她阴沉地意识到,我要把他们统统换掉,国王驾前应该都是我的亲信。
  随着甜品、干果和奶酪上桌又被清掉,玛格丽与托曼开始跳舞。他俩在席间旋身的模样,颇有几分荒谬可笑。提利尔女孩比她的小丈夫足足高了一尺半,而托曼原本不擅舞技,没有乔佛里的优雅灵巧。不过,他还是竭尽全力,不在乎失误多少。等这所谓的“处女”玛格丽跟他跳完,她的表亲又轮番上前,缠着要陛下也与她们跳。她们是故意的,故意用车轮战耗尽托曼的体力,好让他步履踉跄,在群臣面前出丑,瑟曦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儿子,一边愤恨地想,半个宫廷都在国王背后指指戳戳。
  等埃箩、雅兰和梅歌与托曼跳完,玛格丽又和她父亲、再与她哥哥洛拉斯跳。百花骑士身穿纯白丝衣,腰束金玫瑰腰带,再用一只翡翠做的玫瑰别针扣住披风。他们也好像一对双胞胎啊,瑟曦边看边想。洛拉斯爵士只比他妹妹大一岁,他们有同样大大的棕色眼睛,同样蓬厚的棕色鬈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还有同样光滑无瑕的皮肤。让他们脸上同时长出一堆疹子会教导他们谦卑之道。洛拉斯比较高,面孔上有些棕色绒毛,而玛格丽有女人的体形,除此之外,他们跟她和詹姆几无二致——这让她很是恼怒。
  她的孪生弟弟打断她的沉思,“陛下愿意随您的白骑士下场跳舞吗?”
  她白了他一眼。“你没手怎么跳,用那个断肢吗?不,你还是给我倒酒好了,注意别泼出来。”
  “别泼出来?我可做不到。”他转身继续在厅内巡逻,她不得不自己去倒酒。
  接下来瑟曦又拒绝了梅斯·提利尔和蓝赛尔。于是乎大家心照不宣,无人再上前邀请。这些就是我倚仗的朋友和臣属。连西境人,连她父亲的骑士与领主也不能信任,瞧,她的亲叔叔不是也与敌人串通……
  玛格丽继续和她的表亲雅兰、梅歌及高个塔拉德爵士跳舞。她另一位表亲埃箩则与潮头岛英俊的私生子奥雷恩·维水共享一杯葡萄酒。这是太后首度注意到维水,此人精瘦而年轻,有灰绿色眼睛和银金色长发,看到他,她仿佛看见雷加·坦格利安自灰烬中重生。他有他的头发,她告诉自己,却没有雷加一半的美。他脸庞太窄,又是双下巴。好歹瓦列利安家族有古瓦雷利亚血统,家中很多人继承了龙王们的银发。
  托曼回到高台,吃起苹果蛋糕,她叔叔的座位却空了出来。太后来回扫视,最终发现他站在角落里,与梅斯·提利尔的二儿子加兰热切商谈。他们在说什么?河湾地的人送给加兰“勇武”的外号,但她像不信任玛格丽或洛拉斯一样不信任他,她忘不了科本在狱卒的夜壶下面发现的金币。这是高庭的财产,而玛格丽在我身边布下了间谍。当塞蕾娜来为她满上酒杯时,她不得不忍住要当场扼死对方的冲动。别朝我假惺惺地微笑,黑心肠的小婊子,等我收拾你的时候,你会跪下来哀求慈悲。
  “陛下,你今晚喝得太多了。”弟弟詹姆静静地说。
  不,太后心想,哪怕全世界的美酒下肚,都不足以让我忍受这场婚事。她猛地站起来,几乎被绊倒,詹姆连忙伸手扶她胳膊,却被她用力甩开。接着她双掌一拍,音乐应声而止,大家也安静下来。“大人们女士们!”瑟曦高喊,“请你们随我一同出门,见证一场象征高庭与凯岩城结合的焰火,它代表了和平世纪的到来,愿七大王国从此丰饶富庶!”
  首相塔在黑暗中遗世独立,橡木门和窄窗全被砸碎,犹如一个个黑洞,凄惨荒凉。然而,尽管它已成为荒芜废墟,却还是笼罩着外院,从小厅内接踵而出的宾客们,都走在它的阴影底下。瑟曦抬头看去,只见塔楼的城齿噬咬着月亮,一时间,她不禁猜测这三百年间有多少位国王任命了多少位首相,他们都把这里当成家。
  她走了一百码,深吸一口气,方才止住头晕。“哈林大人!开始吧!”
  火术士哈林应道“嘿嘿嘿”,然后把火炬一挥,看见信号,城墙上的弓箭手们引弓而射,十几只火箭同时飞进砸开的窗户里。
  塔楼“呼”地一下抖动起来,半晌之间,其内部便被火焰点亮,红的火,黄的火,橙的火……尤其是绿的火,恶魔般的暗绿色,犹如胆汁,更似翡翠,那是炼金术士的屎尿。术士们称其为“这种物质”,老百姓则管它叫野火。五十罐野火被安放在首相塔内,外加若干原木、沥青桶和那个名叫提利昂·兰尼斯特的侏儒曾经拥有过的所有物品。
  太后沐浴在绿火燃烧的熊熊热能中。火术士们宣称,世上只有三种火比这种物质烧起来的温度更高:一为龙焰,二为地底火,其三是盛夏的太阳。这是真的,许多女人看到第一束火焰蹿出窗户、犹如长长的绿舌头舔噬着外墙时便张大了嘴巴,再也合不拢来。还有人高声欢呼,拍手称快。
  它好美啊,她心想,就和乔佛里一样灿烂,就像他们把他放进我怀中的时候。他将她的乳头含进嘴里吸吮,没有男人能带给她那种美妙滋味。
  托曼睁大眼睛看着火焰,脸上的神情既着迷又害怕,随后玛格丽凑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便开怀地笑了。许多骑士开始打赌,赌塔楼还能坚持多久。哈林伯爵哼着荒腔走板的歌,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
  瑟曦回想起这些年里她认识的首相们:欧文·玛瑞魏斯、琼恩·克林顿,科尔顿·切斯德,琼恩·艾林,艾德·史塔克,她弟弟提利昂和她父亲泰温——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她想得最多的便是他。他们快被烧光了,她心满意足地告诉自己,统统死了、烧了、不复存在,他们带着自己的宏图大业与阴谋狡诈化为了漫天尘埃。如今是我的天下、我的城堡、我的王国。
  首相塔发出一阵剧烈呻吟,惊天动地,使得院子里所有谈话都戛然而止。接着石头分崩离析,上城楼的一部分摔下来,着地的碰撞令整个山丘震撼摇晃,卷起遮天尘烟。空气从破损之处灌入塔内,鼓动火势更为汹涌澎湃。绿火犹如花束,盛开在夜空中,彼此竞争绽放。托曼吓得逃开,玛格丽抓住他的手,“您看,火焰会跳舞呢,就和我们一样,亲爱的。”
  “是啊,”他小小的声音里充满了惊叹,“母亲,你瞧,它们在跳舞呢。”
  “我看见了。哈林大人,这场大火会持续多久?”
  “持续一整夜,陛下。”
  “如果照实说,这是一根顶漂亮的蜡烛,”奥莲娜·提利尔夫人道,她在左手和右手之间,拄着拐杖,“足以保佑大家入睡。我这身老骨头累了,小娃儿们今晚也瞧够了排场,我想,国王和王后就寝的时间应该到了。”
  “是,”瑟曦招呼詹姆,“队长阁下,方便的话,请你护送国王和他的小王后前去就寝。”
  “遵命。你呢?”
  “我不睡。”瑟曦太兴奋,根本睡不着。野火洗净了她,烧干了她的怒气与恐慌,在她心中注满决心。“焰火很美,我想再看一看。”
  詹姆犹豫,“你不能一个人留在这儿。”
  “我不是一个人。奥斯蒙爵士,你的誓言兄弟,他会留下来保护我。”
  “只要陛下您愿意。”凯特布莱克插嘴。
  “我当然愿意。”说罢,瑟曦挽起他的手,两人肩并着肩,共同欣赏漫天绿火。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3章 污点骑士

  就算是秋天,这个夜晚也冷得不合情理。一阵凛冽潮湿的风顺着街道盘旋,激起白天降落的尘埃。这是北风,充满寒意。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拉起兜帽,挡住脸庞。他不能被认出来。两周前,刚有一个商人在影子城里被害,其人并无恶意,来到多恩是为了采购水果,结果找到的不是枣子,却是死亡。他唯一的罪状是来自君临。
  暴民们想对付我可没那么容易。让他们试试看,他的手向下轻轻擦过半掩于分层亚麻布袍之中的长剑柄。袍子外面是蓝绿条纹,缝有一排排金色太阳,里子是较薄的橙衣。多恩服装很舒适,但假如父亲还活着,看到儿子穿成如此模样,一定会大发雷霆。奥克赫特家族作为边疆地的诸侯,跟多恩人是世仇,古橡城的织锦挂毯可以作证。只需闭上眼睛,亚历斯又仿佛看到了它们:“慷慨的”艾吉伦大人威风凛凛地坐在沙场上,脚下堆着一百个多恩人的头颅;“亲王隘口的树叶”艾利斯特身中数支多恩长矛,用最后一口气吹响战号;“绿橡树”奥利法爵士浑身白甲,战死在少龙主身边。奥克赫特家与多恩水火不相容。
  即使奥柏伦亲王还在的时候,骑士每次离开阳戟城到影子城的街道中走动,都感觉不太自在。走到哪里都有目光注视着他,多恩人小小的黑眼睛中有不加掩饰的敌意。商人总是尽可能欺骗他,他甚至怀疑酒馆老板往他的酒里面啐口水。有一次,一群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朝他扔石头,直到他拔剑将他们赶跑。红毒蛇的死令多恩人群情激愤,尽管道朗亲王将“沙蛇”们关进塔里之后,街上稍许平静了一点,但公然在影子城中穿着白袍无疑是招揽攻击。此行多恩,他一共带了三件白袍:两件羊毛的,一薄一厚,第三件是精致的白丝绸。此刻没披它们,他感觉像赤裸着身子。
  赤裸着身子总比死了好,他告诉自己,不管穿不穿白袍,我都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她必须尊重这点。我必须让她明白。唉,他根本不该卷入其中,但歌手们不是常说吗,爱情会让男人变成傻瓜。
  在炎热的白昼,阳戟城的影子城往往看似荒芜,只有苍蝇“嗡嗡”地沿满是尘土的街道舞动,然而一旦夜晚降临,街上就恢复了生机。亚历斯爵士听见隐约的乐声从头顶的百叶窗里飘出,某处有人急促地敲打指鼓,奏出矛舞的节奏,赋予夜晚以脉动。第二重曲墙下,三条小巷会合之处,一个青楼女子从阳台上向他打招呼。她浑身珠宝,涂抹油膏。他看了她一眼,耸耸肩,迎着凛冽的风继续前进。我们男人真是软弱。即便最高贵的人,也会被身体背叛。他想到“受神祝福的”圣贝勒,靠斋戒把自己饿到晕厥,以驯服那令人羞耻的欲望。我也必须这样做吗?
  一个矮子站在拱门口,于火盆上烧烤蛇肉,他用木钳子翻动烤得卷曲起来的大块大块的肉,调料辛辣的气味熏得骑士的眼睛渗出泪水。听说最好的蛇肉调料都含有一滴毒液,跟芥末籽和龙胡椒搅拌。弥赛菈不仅很快喜欢上了她的多恩王子,也喜欢上了多恩的食物,为让她高兴,亚历斯时不时得忍受一两道多恩菜。这些东西让他的嘴巴像是着了火,喘着气直喝红酒,而从下身排泄出来时比吃进去更加灼痛。但他的小公主十分喜欢。
  他将她留在房里,跟崔斯丹王子下棋。那棋盘由翡翠、玛瑙和天青石的方格组成,棋子精美华丽,每次玩这个,弥赛菈丰厚的嘴唇便会微微张开,一双碧眼因专注而眯成细缝。这种棋叫做“席瓦斯”,从前由瓦兰提斯商船带至板条镇,孤儿们又沿绿血河沿岸传播。多恩朝廷为之着迷。
  亚历斯爵士也很迷恋它:十种不同的棋子,各有其特性与威力,每局棋的变化都不相同,取决于棋手如何防御己方的方格。崔斯丹王子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弥赛菈也跟着学,好与他一起下棋。她还不满十一岁,她的未婚夫十三岁,尽管如此,她最近已是赢多输少。崔斯丹似乎并不介意。两个孩子看上去截然不同,男孩有橄榄色皮肤,直直的黑发,女孩的皮肤则像牛奶一样白,顶着一簇金色鬈发;白与黑,犹如瑟曦王后与劳勃国王。他祈祷弥赛菈跟她的多恩男孩的生活比她母亲跟风息堡领主的生活更快乐。
  离开她令他不安,尽管她在城堡里应该相当安全。只有两扇门通往弥赛菈在太阳塔内的房间,亚历斯爵士在每扇门前都派了一个人驻守:他们是兰尼斯特家的亲兵,随他从君临而来,经验丰富,强悍坚韧,绝对忠诚。此外,弥赛菈还有女仆们及伊兰婷修女,崔斯丹王子身边则有他的贴身护卫,绿血河的加斯科因爵士。没人能找她麻烦,他告诉自己,两周后我们就可以安全离开。
  这是道朗亲王的保证。尽管亚历斯看见多恩亲王显得如此老迈,如此虚弱,很是震惊,但他不怀疑亲王的话。“我很抱歉,直到现在才能接见你和弥赛菈公主,”亚历斯被召入马泰尔的书房时,道朗亲王说,“但我相信我女儿亚莲恩已代我表达了多恩的欢迎,爵士。”
  “是的,亲王殿下。”他回答,希望自己不会因脸红而露出底细。
  “我们的土地荒芜贫穷,却自有其美丽。除了阳戟城,你们去不了多恩的其他地方,这很遗憾,但我恐怕在城墙之外,你和公主都不安全。我们多恩人是冲动的民族,易怒而不易宽恕。我很想向你保证好战的只是‘沙蛇’们,但我不能说谎,爵士。你已经听到街上的百姓们向我呼喊,要我召集军队,拿起长矛,恐怕半数的诸侯也持同样观点。”
  “那您呢,亲王殿下?”骑士斗胆发问。
  “我母亲很久以前教过我,疯子才打无把握之仗。”假如这唐突的问题令道朗亲王不快,他也丝毫没表露出来。“然而和平是脆弱的……跟你的公主一样脆弱。”
  “畜生才会去伤害小女孩。”
  “我妹妹艾莉亚也有过一个小女儿,名叫雷妮丝,也是个公主。”亲王叹口气。“那些会拿刀对付弥赛菈公主的人与她无冤无仇,就像亚摩利。洛奇爵士跟雷妮丝毫无瓜葛——啊,假如凶手真的是他。他们想逼我入瓮,你想想,如果弥赛菈在多恩,在我的保护之下被害,谁会相信我的声誉呢?”
  “只要我有一口气在,就没人可以伤害弥赛菈。”
  “高贵的誓言,”道朗·马泰尔淡淡地微笑,“但你毕竟只是一个人,爵士,双拳难敌四手。我本以为把我那些任性的侄女们监禁起来,就可以安定局面,结果只是把蟑螂赶回了草垫之下。每天晚上,我都能听见他们窃窃私语,磨刀霍霍。”
  他在害怕,亚历斯爵士意识到,瞧,他的手在颤抖。多恩亲王处于恐惧之中。他无言以对。
  “很抱歉,爵士,”道朗亲王说,“我身虚体弱,有时候……阳戟城令我疲倦,到处是噪声、尘土和臭气。等事情处理完毕,我打算返回流水花园,并带上弥赛菈公主。”骑士还不及抗议,亲王便抬起一只手,指关节又红又肿。“你,还有她的修女、女仆和卫兵们都去。阳戟城固然牢固,但城下就是影子城,即使在城堡内,每天也有数百人进进出出。流水花园是我的地盘。马伦亲王筑起这座花园,作为礼物送给他的坦格利安新娘,标志着多恩与铁王座的结合。那里的秋天十分爽朗……白天炎热,夜晚清凉,海上吹来阵阵咸涩的风,还有喷泉和水池。那里也有很多儿童,出身高贵的男孩女孩。弥赛菈将与年龄相仿的朋友们为伴。她不会孤单。”
  “就照您说的办。”亲王的话在他脑袋里砰砰作响。她在那儿会很安全。可如何解释道朗·马泰尔要他别给君临写信汇报这一举动呢?假如没人知道弥赛菈在哪里,她便最为安全。这点亚历斯爵士同意,他有什么选择?纵然身为御林铁卫的骑士,他毕竟只是一个人,诚如亲王所言。
  小巷突然通入一个月光照洒的庭院。经过蜡烛店,她写道,穿过一道门,走过一小段室外阶梯。他推门而入,爬上破旧的楼梯,来到一扇没有标牌的门前。我该敲门吗?他推开门,进到一间光线昏暗的大屋子里,天花板很矮,厚厚的土墙上有个挖出的壁龛,一对香烛在里面闪烁摇摆。他发现自己的凉鞋踩着密尔花纹地毯,墙上挂有一条织锦,旁边还有一张床。“小姐?”他喊道,“你在哪里?”
  “这儿。”她从门后的阴影里踏出来。
  绚丽的蛇纹环绕着她的右前臂,红铜与金色的鳞片随着动作微微闪烁。这是她全身唯一的覆盖。
  不,他想跟她说,我是来告诉你,我必须走。但看见她在烛火中的光彩,他仿佛丧失了语言能力,喉咙像多恩的沙地一样干燥。他默默地站立,欣赏她胴体的容光,欣赏她深陷的喉头,欣赏她成熟浑圆的乳房、暗淡的大乳头和腰臀的美妙曲线。浑然不觉间,他抱住了她,而她开始除他的袍服。脱到短套衫时,她抓住肩部,用力一扯,向下一直撕裂到肚脐,但亚历斯已毫不在意。她的肌肤又光又滑,摸上去跟多恩阳光烘烤过的沙子一样温热。他捧起她的头,找到她的唇。她的唇在他的嘴下张开,乳房则盈盈握于他手中。她的乳头在他拇指摩挲之下变得坚硬。她的头发又黑又密,带着兰花的气味,朴实自然的幽香使他那活儿也硬了起来,疼了起来。
  “摸我,爵士,”女子在他耳边轻声说。他的手顺着她完美的腹部滑下去,找到浓密的黑毛底部那个潮湿而甜美的洞。“对,就是那儿,”他的一根手指伸入她体内,她低吟道,发出呜咽的声音,领他到了床边,然后将他按倒,“再来,噢,再来,对,亲爱的,我的骑士,我的骑士,我亲爱的白骑士,对,你,你,我要你。”她的手引导他进入她体内,然后滑向他的后背,将他拉得更近。“深一点,”她轻声说,“对,哦。”她用双腿箍住他的身子,像钢铁一样强有力。他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向她冲击,她的指甲在他背上抓划,直到最后,她在他身下一边尖叫,一边将脊背仰成弧线。与此同时,她的手指找到他的乳头,使劲地捏,直到他的种子排入她体内。我宁愿在此刻快乐赴死,骑士心想,至少在此刻,他很平静。
  但他没有死。
  他的欲望犹如大海般深沉,但当潮水退却,羞耻与自责的礁石又像往常一样突兀地冒了出来。时而波浪会盖过它们,可它们依然留在水底,又硬又黑又滑溜。我在做什么?他扪心自问,别忘了,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于是他从她身上翻下来,伸展四肢,凝视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条大裂缝,从一面墙延伸到另一面。他之前没注意到,也没注意过织锦图——画中是娜梅莉亚与她的一万艘船。我只看到她。就算一头巨龙在窗外窥视,而我除了她的乳房、她的脸、她的笑,什么也看不见。
  “有红酒哦,”她在他颈边喃喃细语,一只手滑过他胸膛。“你渴不渴?”
  “不。”他翻身坐到床沿。房间很热,然而他颤抖个不停。
  “你在流血,”她道,“我抓得太重了。”
  她碰到他的后背时,他骤然退缩,仿佛她的手指是火。“不要,”他赤身裸体地站起来,“再也不要。”
  “我有药膏,可以疗伤。”
  但不能治疗我的羞耻。“一点抓伤算不了什么。原谅我,小姐,我必须走……”
  “这么快?”她的嗓音一贯沙哑,那张宽大的嘴适合轻声低语,丰厚成熟的唇则是亲吻的绝佳对象。她的头发从裸露的肩头披落,直到丰满的乳房顶端,乌黑浓密,蜷成一个个松软舒缓的大圆圈。甚至她下身的毛发也是柔软卷曲的。“今晚留下吧,爵士,我还有许多东西要教你。”
  “我从你这儿学得太多了。”
  “你似乎对那些课程相当满意啊,爵士。你肯定不是要去其他女人的床上吧?对吗?告诉我她是谁,我会为你跟她决斗——赤身裸体,匕首对匕首。”她微笑道,“除非她是一条‘沙蛇’,倘若如此,我们可以共享你。我很爱我的堂姐妹们。”
  “你知道我没有其他女人。只有……职责。”
  她翻过身,用单肘支撑,抬头望向他,黑色的大眼睛在烛光中闪烁。“职责是个麻脸婊子,两腿间像尘土一样干涩,而她的吻会让你流血不止。让职责独睡一晚吧,今夜陪我。”
  “我的职责在宫里。”
  她叹口气,“你要去陪另一位公主,对吗?真让我妒忌,我觉得你爱她胜过爱我。可惜那女孩太小了,你需要女人,不是小孩子。但我可以扮作清纯,假如那样能令你兴奋的话。”
  “你别这么说。”记住,她是多恩人。在边疆地,人们都说多恩的饮食使得多恩男人脾气火暴,使得多恩女人行为狂野放荡。火胡椒和其他奇异香料让他们血液升温,她无法控制自己。“我像宠爱亲生女儿一样爱着弥赛菈。”但他永远不可能有女儿,也不可能有妻子,只有精致的白袍。“我们要去流水花园。”
  “你终于要走了,”她默默地说,“不过我父亲要做任何事,都得花费四倍的时间。他说明天离开,你们肯定两周之后才会出发。你会在流水花园里孤孤单单的,我向你保证。唉,从前那个年轻的勇士去了哪里?他曾说希望在我的臂弯里度过余生。”
  “我当时醉了。”
  “你喝了三杯兑水的红酒。”
  “我是因你而陶醉。十年了……穿上白袍起,我就没碰过女人,直到跟你……我从不明白爱是什么,然而现在……我很担心。”
  “有什么好让我的白骑士担心?”
  “我担心自己的荣誉,”他说,“还有你的荣誉。”
  “我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荣誉,”她用一根手指触摸胸口,在乳头周围缓缓画圈。“以及自己的快乐——假如有必要的话。我是个成年女人。”
  她当然是。看着她在羽床上戏谑微笑,拨弄乳房……世间还有没有别的女人乳头这么大,这么敏感?他看着它们,无法抑止地想要抓握,吮吸,直到它们变得坚挺潮湿,闪耀光泽……
  他望向别处。他的内衣撒满地毯。骑士弯腰捡拾。
  “你的手在发抖,”她指出,“我想它们宁愿来抚摸我。你非得这么快穿上衣服吗,爵士?我更喜欢现在的你。睡在床上,赤身裸体,我们是真正的自己,男和女,一对情人,最大限度地合为一体。服装将把我们区分开来。我情愿展示血肉之躯而非丝绸珠宝,而你……你跟你的白袍是两码事,爵士。”
  “一回事,”亚历斯爵士强调,“我跟我的袍子就是一回事。必须结束了,为了我,也为了你。假如我们被发现……”
  “人们会认为你是幸运儿。”
  “人们会认定我违背誓言。假如有人去你父亲那儿,告诉他我如何玷污你的名誉,那该怎么办?”
  “形容我父亲的词很多,但从没有人说他愚蠢。我的初夜给了神恩城的私生子,当时我们都才十四岁。你猜我父亲发现后,做了什么?”她将床单握紧,拉到下巴下面,盖住赤裸的身体。“告诉你,他什么也没做。我父亲喜欢无为而治——无所作为,他称之为‘思考’。实话告诉我,爵士,你是在担忧我的荣誉,还是你自己的?”
  “两者皆有,”她的指控令他很受伤,“因此这必须是最后一次。”
  “你以前也这么说过。”
  我确实说过,而且是如此打算的。但我很软弱,否则也不会在这儿了。他不能把心里话告诉她;她是那种鄙视软弱的女人,他感觉得到。她性格像她叔叔,不像她父亲。他转过身,发现自己被撕裂的丝绸短套衫躺在椅子上。她刚才将这件衣服一直撕裂到肚脐,再从他手臂上除下。“衣服毁了,”他抱怨,“我怎么穿?”
  “反过来穿,”她建议,“裹上长袍,没人会看到裂口。或许你的小公主还会替你缝上。要不我送一件新的到流水花园?”
  “不要给我送礼物。”那只会惹人注目。他抖开短套衫,反过来从头上套进去。丝绸黏住后背的抓伤,感觉凉凉的。这样至少可以撑到回宫。“我只想结束这……这……”
  “这就是你的勇气吗,爵士?你伤害了我。我开始觉得,你那些甜言蜜语都是骗人的。”
  我怎么会对你撒谎?亚历斯爵士感觉仿佛被她扇了一巴掌。“不,为了爱,我抛弃了所有的荣誉……当我跟你在一起,我……我无法思考,你是我梦想的一切,但……”
  “言语就像风;如果你爱我,请不要离开我。”
  “我立誓……”
  “……不结婚,不生子。瞧,我喝了月茶,而你也知道我不能跟你结婚。”她微笑道,“然而你或许可以说服我,留你作情人。”
  “你这是在嘲笑我。”
  “也许有一点吧。难道你认为自己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爱上女人的御林铁卫吗?”
  “总有些人立誓容易守誓难。”他承认。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是丝绸街的常客,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常常趁某个布料商外出时造访他家,但亚历斯爵士不愿讲出誓言兄弟的过失,令他们蒙羞。“特伦斯·托因爵士跟国王的情妇上床,”他说,“他发誓说是因为爱,代价却是他和她的性命,并导致了家族中衰以及史上最高贵的骑士之死。”
  “是的。‘好色之徒’卢卡默呢?他有三个老婆和十六个孩子。那首歌总让我发笑。”
  “真相并不那么好笑。他生前从没被称做‘好色之徒’卢卡默。他的称号是‘强壮的’卢卡默。他整个一生都生活在谎言中,被揭穿之后,他的誓言兄弟们亲手阉割了他,而‘人瑞王’将他发配长城,留下十六个哭哭啼啼的孩子。跟特伦斯·托因一样,他不是真正的骑士……”
  “那龙骑士呢?”她将床单扔到一边,甩腿下地,“你刚才说他是史上最高贵的骑士,然而他跟王后上床,并让她怀孩子。”
  “我不相信,”他不快地说,“伊蒙王子与奈丽诗王后私通只是个故事,是他哥哥编造的谎言,伊耿王偏爱私生子,为废除嫡子,才故意这么说。他被称做‘庸王’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找到剑带,扣在腰上。尽管跟多恩的丝绸短衫相配有些奇怪,但长剑与匕首熟悉的重量提醒他自己是谁,是什么身份。“我不愿被后人称做‘罪人’亚历斯爵士,”他声明,“我不想玷污我的白袍。”
  “是啊,”她缓缓地道,“那件精致的白袍。你忘了,我叔祖穿过同样的袍子。虽然我小时候他就死了,但我记得他。他高得像铁塔,总是胳肢我,让我笑得喘不过气。”
  “我无缘结识勒文亲王,”亚历斯爵士说,“但大家都同意,他是一位伟大的骑士。”
  “一位养情妇的伟大骑士。他的那个她现在已经老了,但人们常说,她年轻时是个绝世美女。”
  勒文亲王?这事亚历斯爵士没听说过。他很震惊。特伦斯·托因的背叛和“好色之徒”卢卡默的谎言都记录在《白典》中,但勒文亲王那一页里没提及任何女人。
  “我叔叔常说,男人的价值取决于他手中的剑,不是两腿间的那把,”她续道,“因此,别再跟我虔诚地谈什么玷污白袍了。损害你荣誉的不是我们的爱,而是你所效忠的怪物,还有被你称做兄弟的那些凶手。”
  这一击接近要害。“劳勃并非怪物。”
  “他跨过儿童的尸体爬上王座,”她说,“尽管我承认他跟乔佛里不同。”
  乔佛里。他很英俊,以年纪而论,也算得上高大强壮,但值得一提的优点就这些了。想到自己一直受他驱使殴打史塔克家的可怜女孩,亚历斯爵士仍然感到羞傀。当初提利昂选择他保护弥赛菈前来多恩,他曾在战士的祭坛前点燃一支蜡烛,以示感谢。“乔佛里被小恶魔毒死了,”他没料到侏儒如此毒辣,“现在托曼是国王,他跟他哥哥不一样。”
  “跟他姐姐也不一样。”
  这是事实。托曼心地善良,做什么都尽心尽力,但亚历斯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在码头边哭泣;而弥赛菈虽然要背井离乡,献出童贞来缔结联盟,却一滴泪都没流。公主比她弟弟更勇敢,更聪明,更自信。她思路敏捷,礼仪周全,没有什么可以吓倒她,甚至连乔佛里也不行。其实男女相较,女人更坚强。他想到的不仅是弥赛菈,还包括她母亲、他自己的母亲、“刺棘女王”、红毒蛇留下的那窝漂亮而致命的“沙蛇”,以及亚莲恩·马泰尔公主——尤其是她。“我不想反驳你……”他沙哑地道。
  “不想?是不能!弥赛菈更适合统治……”
  “儿子优先于女儿。”
  “凭什么?谁定的规矩?我是我父亲的继承人。我应该放弃权利,让给弟弟们吗?”
  “你别曲解我的话。我没说……多恩不一样,七大王国从来没有女王。”
  “韦赛里斯一世打算让女儿雷妮拉继承,这没错吧?但当国王死后,御林铁卫的队长却私自改变安排。”
  克里斯顿·科尔爵士。“拥王者”克里斯顿令姐弟反目,御林铁卫内讧,挑起了被歌手们称为“血龙狂舞”的内战。有人指称他野心勃勃,因为伊耿王子比其任性的姐姐更容易摆布;另一些人认为他动机高尚,全为了维护古老的安达尔习俗;更有人窃窃私语,说克里斯顿爵士披上白袍前曾是雷妮拉公主的情人,后来意图报复旧爱。“‘拥王者’使得生灵涂炭,”亚历斯爵士说,“他自己也付出了沉重代价,但……”
  “……但你也许是七神派来的使者,一位白骑士做错的事,让另一位来纠正,这才公平。你知道的,我父亲返回流水花园时计划带上弥赛菈公主……”
  “这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避开那些想要伤害她的人。”
  “不。这为了避开那些想给她戴上王冠的人。比如红毒蛇奥柏伦亲王如果活着,就会将王冠戴到她头上,但我父亲缺乏这种勇气。”她站起身。“你说你像爱亲生女儿一样爱着那女孩,那你会不会听任自己的女儿被剥夺应有的权利,关进监狱里呢?”
  “流水花园并非监狱。”他无力地反驳。
  “监狱没有喷泉和无花果树,你是这么想的吧?然而那女孩一旦到了那里,就再也不可能离开。你也一样。何塔会密切监视你们。你不了解他,他的实力惊人。”
  亚历斯爵士皱起眉头。来自诺佛斯的侍卫队长身材高大,脸带伤疤,总让他很不安。他们说他晚上跟自己的长斧睡。“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履行职责,用生命捍卫弥赛菈,守护她……和她的权利,为她戴上王冠。”
  “我立过誓!”
  “向乔佛里,不是向托曼。”
  “对,但托曼心地善良,他会是个比乔佛里好太多的国王。”
  “可他不及弥赛菈。瞧,她也爱她的弟弟,不会让他受任何伤害。风息堡理应属于托曼,因为蓝礼公爵没留下后嗣,而史坦尼斯公爵已被剥夺权利,以后,凯岩城也将经由母亲传给托曼。他会成为全境最大的领主……但按照律法,坐上铁王座的应是弥赛菈。”
  “律法……我……”
  “我很清楚律法。”她昂首站立,乌黑凌乱的长发垂至后腰。“‘龙王’伊耿设立了御林铁卫,并定立誓言,但一位国王定立的事,另一位可以取消或更改。御林铁卫原是终身职位,然而乔佛里能剥夺巴利斯坦爵士的白袍,赏给自己的狗儿;将来,弥赛菈会希望你快乐,她也喜欢我。如果我们提出请求,她将准许我们结婚。”亚莲恩伸出双臂环抱住他,脸贴在他胸口,头刚好顶到他下巴。“只要你想,你既可以拥有我,又能保留你的白袍。”
  她要把我撕成两半。“你知道我心里是想的,但……”
  “我是多恩公主,”她用沙哑的声音说,“让我求你这不对。”
  亚历斯爵士闻到她的发香,她紧紧贴着他,让他感觉她的心跳。他身体的反应无疑也被她感觉到了。当他将双臂搭在她肩头时,她在颤抖。“亚莲恩?我的公主?你怎么了,我的爱人?”
  “你非要我说出口吗,爵士?我怕……你称我为爱人,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却拒绝我。我想要我的骑士保护我,难道这也错了吗?”
  她从未显得如此脆弱。“不,不,没错,”他说,“但你有父亲的卫兵保护,为何——”
  “你不懂,我怕的正是父亲的卫兵。”片刻之间,她听上去比弥赛菈还小。“正是他们将我亲爱的堂姐妹锁起来带走的。”
  “没锁起来。我听说她们过得十分舒适。”
  她苦笑一声,“那你亲眼看见她们了吗?他不允许我见她们,你知道吗?”
  “她们意图谋反,酝酿战争……”
  “多娜八岁,萝芮才六岁,能酝酿战争?然而我父亲将沙蛇们全体囚禁。你觐见过他,了解他,常言道恐惧会让强者糊涂,做出不该做的事,而我父亲从来不是强者。亚历斯,我的心肝,你说你爱我,为了这份爱,听我一言吧。我不像堂姐妹们那般无畏无惧,我的种子比较软弱,但特蕾妮跟我同年,我们从童年时代起,就亲如姐妹,无话不谈。我们之间没有秘密,他会囚禁她,自然也会囚禁我……更不会顾忌弥赛菈。”
  “你父亲决不会这么做。”
  “你对他的了解没我深。我呱呱坠地时没有命根子,就让他很失望。好几次,他试图把我嫁给牙齿掉光的可鄙老头。当然,他没直接下达命令,这点我承认,但单单提议就证明他多不在乎我。”
  “虽然如此,他还是把你当继承人呀。”
  “是吗?”
  “他在流水花园隐居期间留你在阳戟城统治,对吧?”
  “统治?不,他任命堂弟曼佛里爵士作代理城主,年迈盲眼的里卡索当管家,他的政令官征集赋税,交给国库总管阿里斯·雷迪布莱特清点,他的治安宫打理影子城的秩序,他的裁判法官主持仲裁,而米斯学士负责处理无须亲王亲自关注的信件。在这些人之上,他还安置了红毒蛇;我的任务则是饮酒作乐,款待贵宾。奥柏伦一周造访流水花园一次,我呢,一年被传唤两次。我不是父亲想要的继承人,这点他表示得相当明显了。虽然我们的律法制约着他,但我知道他随时准备让我弟弟取代我。”
  “你弟弟?”亚历斯爵士用手抵住她下巴,托起她的头,以便更好地凝视进她的眼睛。“你不是说崔斯丹吧,他只是个小男孩。”
  “不是阿崔。是昆廷。”她无畏的黑眼睛中透出叛逆,毫不退缩的叛逆。“我十四岁时就知道了。那天我去父亲的书房,想亲吻他,向他道晚安,他却不在。后来我知道,是母亲派人来找他。他房里有支蜡烛还在燃烧,当我走过去吹灭它时,发现边上有一封未写完的信,一封写给我弟弟昆廷的信,弟弟当时人在伊伦林。父亲告诫他遵从学士和教头的所有指示,因为‘有朝一日,你将坐上我的位置,统治多恩领,统治者必须身心健全。’”一滴珠泪顺着亚莲恩柔软的脸颊滑落下来。“这是我父亲亲笔写的话,从此它们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中。那天晚上,我哭着入睡,之后的许多个夜晚也同样如此。”
  亚历斯尚未遇见昆廷·马泰尔。这位王子打小被交给伊伦伍德大人收养,先当侍酒,后当侍从,最后由伊伦伍德亲手赐封为骑士,甚至连红毒蛇都没插手。假如我是做父亲的,也会希望让儿子继承,他心想,但他能听出她语气中的伤痛,如果说出自己的想法,就会永远失去她。“也许你误会了,”他说,“当时你还是个孩子,也许亲王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鼓励你弟弟更加勤勉用功。”
  “你真这么想?那你说说,昆廷现在在哪儿?”
  “王子现在在伊伦伍德大人军中,驻防骨路。”亚历斯谨慎地说。那是他刚来多恩时,阳戟城年迈的代理城主告诉他的,长着柔顺胡子的学士也这么说。
  亚莲恩不以为然,“我父亲制造的假象而已,跟我的朋友们得到的情报不符。事实上,我弟弟已扮成商人,秘密地渡过狭海。为什么呢?”
  “我怎么知道?可能有很多理由。”
  “或者就一个。你知道黄金团解除了与密尔的合约吗?”
  “佣兵常常毁约。”
  “黄金团决不会。从‘寒铁’的时代起,‘言出如金’一直是他们炫耀的信条。密尔跟里斯和泰洛西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合约可以带来丰厚的酬劳与战利品,为什么要终止呢?”
  “也许里斯或泰洛西的出价更高。”
  “不,”她否认,“换作任何别的佣兵团,我都会相信——绝大多数佣兵会为一点点金钱而改换门庭。但黄金团不同。他们都是流放者或流放者的后裔,彼此如同兄弟,服膺于‘寒铁’的梦想。他们不仅渴望金钱,还梦想重返家园。对此,伊伦伍德大人跟我一样一清二楚,在三次‘黑火’反叛中,他的祖先都跟‘寒铁’并肩作战。”她握住亚历斯爵士的手,手指互相交织。“你见过魂丘的托兰家族的纹章吗?”
  他想了想,“一条吞吃自己尾巴的龙?”
  “这条龙代表时间,无始无终,周而复始。如今,安德斯·伊伦伍德就好比克里斯顿·科尔复生,他迷惑我弟弟,鼓励我弟弟主动出击,以取得继承权,他说男人不能向女人下跪……还说亚莲恩任性放荡,尤其不适合统治。”她挑战似的一甩头发。“因此你的两个公主不仅有共同的目标,爵士……还共有一个声称爱她们,却不愿为她们而战的骑士。”
  “我愿意,”亚历斯爵士单膝跪下,“弥赛菈年长,也更适合戴上王冠。如果她的御林铁卫不愿守护她的权利,还有谁会愿意呢?我的剑,我的生命,我的荣誉,全部属于她……还有你,我心中的太阳。我发誓,只要我一息尚存,就没人可以偷走你与生俱来的权利。我是你的人。现在,你要我做什么?”
  “一切。”她跪下来亲吻他的嘴唇。“一切,我的爱人,我真正的爱人,我贴心的爱人,永远的爱人。但首先……”
  “说吧,说出来我就为你做。”
  “……弥赛菈。”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4章 布蕾妮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布满车辙的道路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他们交手的树林在哪里?那条溪流呢?他们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团。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没什么。”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我有剑。我可以战斗。”
  但不够熟练。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温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温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泰温·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不够强壮。假如他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惨。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淤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你不会喜欢的。”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淤青和水泡。我是说,不,但我喜欢。爵士。小姐。”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波德瑞克从不抱怨。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不,他不是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辆车。”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曳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看模样是农民。“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好的,爵士。注意礼貌。小姐。”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那头牛却没有,我猜是准被狼仔吃了。”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她比男人年轻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这种眼神,“塔斯的处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哪种令她更痛苦。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这次没有。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而瞥见的路人还没等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胡子修士,带着大约四十名跟随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枪和长弓,将他们团团围住,队长则百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上就会遭到强暴,他们还把奶头割下来当纪念。”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欠他的债。诸神保佑,经过女泉城时可不要惊动他。“等战争结束,镇子会被交还给慕顿伯爵,”她告诉农夫,“国王宽恕了伯爵大人。”
  “宽恕?”老头哈哈大笑,“为什么?因为干坐在他那座该死的城堡里?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却躲在后面。狮子洗劫他的城镇,然后是狼仔,然后是佣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墙之中。你知道,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个十三岁的漂亮处女。你见过吗?”
  “我没见过处女,漂亮的也好,难看的也罢。”
  没人见过。但她必须不停地问。
  “慕顿的女儿是个处女,”男人续道,“至少到洞房那天。这些鸡蛋就是为婚礼准备的,她要和塔利的儿子结婚,厨子们需要鸡蛋来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儿子……小狄肯要结婚了。她试着回忆,他好像只有八岁或者十岁。布蕾妮本人七岁时便订过婚,跟一个年长三岁的男孩,卡伦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颗痣。他们只在订婚时见过一面,两年后他死于伤寒,那场伤寒也同时夺走了卡伦伯爵夫妇及其女儿们的性命。倘若他活下来,她初潮之后一年内就要和他结婚,整个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现在不会在这里,穿戴男人的盔甲,带着长剑,追寻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边照看一个孩子,一边给另一个喂奶。布蕾妮经常想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丝欣慰。
  太阳半藏在浮云背后,当他们从焦黑的树丛里钻出来时,女泉城就在面前,稍远处是海湾。城门已经重建,并得到加固,淡红色石墙上又有了来回走动的十字弓手。托曼国王的旗帜在城门楼上高高飘扬,金红对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宝冠雄鹿与黄金狮子迎面对峙,王室旗帜旁边是塔利的健步猎人旗,而慕顿家族的红鲑鱼旗只矗立在山丘顶的城堡上。
  铁闸门下,他们遇到十来个手持长戟的卫兵。对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属于塔利大人的军团,但其中没一个是塔利自己的人:两个半人马,一道闪电,一只蓝甲虫和一根绿箭……但没有角陵的猎人。对方头目胸前装饰着一只孔雀,亮丽的尾巴被太阳晒得褪了色。农民将车拉过来,他吹声口哨。“这是什么?鸡蛋?”他抛起一只蛋,接住,咧嘴笑笑,“我们收下了。”
  老汉出声抗议,“蛋是给慕顿大人的。为婚礼做蛋糕用。”
  “让你的母鸡再多下点吧。我有半年没吃过蛋了。给,别说我们不付钱。”他丢了一把铜板在老头脚边。
  农夫的妻子说话了。“不够,”她说,“远远不够。”
  “你还没找钱呢,”头目道,“这些鸡蛋,还有你,都得过来。小伙子们,她对那老头儿来说太年轻了点吧。”两个卫兵将长戟倚在墙上,把挣扎的女人从车上拽下来。农夫脸色发灰,但不敢动。
  布蕾妮策马向前,“放开她。”
  她的声音让卫兵们迟疑了片刻,足够让农夫的妻子挣脱。“不关你的事,”一个人说,“管好嘴巴,妞儿。”
  布蕾妮拔出长剑。
  “好啊,”那头目说,“亮家伙啦。我嗅到了土匪的味道,你知道塔利大人是怎么对付土匪的吗?”他仍然拿着牛车里的鸡蛋,此刻手上使劲,蛋黄便从指缝间渗出来。
  “我不仅知道蓝道大人如何对付土匪,”布蕾妮说,“而且知道他如何对付强奸犯。”
  她指望蓝道的名号能镇住他,结果那头目只是将鸡蛋甩掉,打个手势,让手下人摆好阵势。“刷”地一声,一圈武器包围了布蕾妮。“哟,你说什么,妞儿?塔利大人如何对付……”
  “……强奸犯,”一个低沉的声音把话说完,“要么阉割,要么送去长城。有时两样同时执行。他还会砍掉小偷的手指头。”一个懒洋洋的年轻人从城门楼里踱出来,腰扣剑带,罩在他铁甲外的外套本是白色,现在沾满了草痕和干血渍。他的纹章是一头吊缚在横杆之下的棕色死鹿。
  是他。听到他的声音,好像肚子上挨了一拳,看到他的脸,犹如一把尖刀刺入腹中。“海尔爵士。”她僵硬地说。
  “最好放她走,伙计们,”海尔·亨特爵士警告,“你面前这位是美人布蕾妮,塔斯的处女,就是她杀了蓝礼国王和半数的彩虹护卫。她长得有多丑,就有多难对付,说实话,没人比她更丑……也许你除外,尿壶,不过你是牛屁股里生出来的,所以情有可原。她父亲可是塔斯的‘暮之星’。”
  卫兵们哈哈大笑,长戟散开了。“不能抓她吗,爵士?”头目问,“您不是说她杀了蓝礼?”
  “何苦呢?蓝礼是叛徒,我们也是,无一例外,好在现下大家改邪归正,又都成了托曼陛下忠诚的顺民喽。”骑士挥手示意农民进城。“大人的管家看到这些蛋会高兴的。你可以在集市里找到他。”
  老汉用指关节叩了叩脑门。“非常感谢,大人。显然,您是位真正的骑士。来吧,老婆。”他们再次将拖车的索具搭到肩头,隆隆地穿过城门。
  布蕾妮跟他们骑进去,波德瑞克紧随其后。他是真正的骑士?她一边想,一边皱眉头。到了城里,她勒住缰绳,左边是马厩的废墟,面朝一条泥泞的小巷。马厩对面,三个半裸的妓女在妓院阳台上窃窃私语,其中之一长得有点像她见过的营妓,那人曾跑来问她,她裤裆里是洞洞还是蛋蛋。
  “这也是我见过的最丑的马,”海尔爵士评论波德瑞克的坐骑,“我很惊讶你竟然不骑它,对了,小姐,你怎么不感谢我的援手呢?”
  布蕾妮甩腿跳下母马。她比海尔爵士高出一个头。“有朝一日,我会在团体比武中感谢你,爵士先生。”
  “就像感谢红罗兰那样?”亨特大笑。他的笑声洪亮而饱满,他的脸却很普通——了解真相之前,她还以为那是一张诚实的脸:蓬松的棕发,淡褐色眼睛,左耳边有条细小的伤疤,下巴分叉,鼻子是歪的,但他笑起来委实爽朗,也经常笑。
  “你不留下来看守城门吗?”
  他朝她扮个鬼脸,“我堂兄埃林去抓土匪了,搞不好会得意扬扬地提着猎狗的脑袋回来,享受荣耀。而我呢,拜你所赐,受令把守城门。但愿这让你满意,我的美人,你在找什么?”
  “马厩。”
  “东门那儿有。这个被焚毁了。”
  我自己看得出来。“你跟那些人讲的话……蓝礼国王去世时,我的确在他身旁,但杀死他的是巫术,爵士,我凭我的宝剑起誓。”她将手搭到剑柄上,假如亨特当面称她撒谎,她准备打上一架。
  “没错,是百花骑士宰了那几位彩虹护卫。运气好的话,你或许可以打败埃蒙爵士,他鲁莽又缺耐力。但罗伊斯?不,以剑士的标准而言,罗拔爵士的技艺高出你不止一倍……但你不能被称为剑士,对吧?有没有剑妞的说法呢?我在想,你来女泉城所谓何事?”
  找我妹妹,一位十三岁的处女,她差点说出口,但海尔爵士知道她没有妹妹。“我要找个男人,在一个叫臭鹅酒馆的地方。”
  “我还以为美人布蕾妮不需要男人呢。”他的微笑里带着一丝残酷,“臭鹅酒馆,这家馆子有个恰当的名字……至少是那个‘臭’字。好吧,它在码头边,但你首先得跟我去见伯爵大人。”
  布蕾妮不怕海尔爵士,但他是蓝道·塔利的军官,吹声口哨,百来个人就会奔过来保护他。“我被捕了么?”
  “为什么,为了蓝礼?他算什么?我们后来都换过国王,有些人还换了两次。没人在乎,没人记得。”他轻轻地将一只手搭在她胳膊上。“小姐,请这边来。”
  她抽身躲开,“别碰我,谢谢。”
  “你终于谢我了。”他面带苦笑。
  上次来女泉城,镇子是一片死气沉沉的废墟,空荡荡的街道,焚毁的房屋。现在街上到处是猪和儿童,大多数焚毁的建筑已被推倒,空地有的种上蔬菜,有的被商人和骑士们的帐篷占据。房屋也在兴建,石头客栈代替了被烧的木客栈,圣堂新添了石板屋顶,秋日凉爽的空气中充斥着锯子和锤子的声响。人们肩扛木材穿过街道,采石工的马车沿泥泞的小巷前进,许多人胸口佩戴着健步猎人标记。“士兵们在重建城镇。”她惊讶地说。
  “他们宁愿掷骰子、喝酒、干女人,但蓝道大人不让闲人们轻松。”
  她以为自己会被带进城堡,亨特却将她领向繁忙的码头。在那里,布蕾妮高兴地发现,商船又回到了女泉城,包括一艘划桨船、一艘三桅帆船和一艘巨大的双桅平底船,还有大约二十条小渔船。海湾里还有很多渔夫。假如在臭鹅酒馆两手空空,我可以搭船,她暗下决心。去海鸥镇的航程很短,而从那里上鹰巢城相当容易。
  当他们在渔市里找到塔利大人时,他正在主持审判。
  水边搭起一座高台,伯爵大人坐在上面俯视嫌犯们。他左边矗立着一具长绞架,上面的绳子够吊二十个人。此刻,架上悬着四具尸体,其中一具比较新鲜,其余三具显然有段日子了。某只大胆的乌鸦正从烂透的死尸上叼出一丝丝肉来,其他乌鸦因为聚集的人群而散开。镇民们正期望看到有人被吊死。
  慕顿伯爵跟蓝道大人一起坐在高台上,他肤色苍白,一身软弱的肥肉,身穿白上衣和红马裤,肩头用鲑鱼形状的赤金别针扣住貂皮披风;塔利则全然不同,他身着锁甲和熟皮甲,外罩灰钢胸甲,巨剑柄从左肩后面突出来,剑名“碎心”,乃是他家族的骄傲。
  一个披粗布斗篷,穿肮脏上衣的年轻人正在受审,“我没害人,大人,”布蕾妮听见他说,“只不过拿了修士们逃走时留下的东西。假如您要为此砍我的手指,那就砍吧。”
  “按照惯例,窃贼都要砍断一根手指,”塔利大人严厉地回答,“但从圣堂里偷,就是偷诸神的东西,罪上加罪。”他转向侍卫队长。“七根手指。注意留下两根拇指。”
  “七根?”小偷脸色惨白。卫兵们抓住他,他虚弱无力地反抗,仿佛已然残废了一般。看着他,布蕾妮不禁想到詹姆爵士,想到佐罗的亚拉克弯刀劈下那一刻,想到他的尖叫。
  接下来是位面包师,他被指控将木屑混入面粉中。蓝道大人罚他五十枚银鹿币。面包师指天发誓,说自己没那么多钱,于是伯爵大人宣布,一枚银币可以用一记鞭刑代替。在他后面是一个形容枯槁、神色暗淡的妓女,她被控传染毒疮给四个塔利家的士兵。“先用碱水清洗私处,然后扔进地牢。”塔利命令。当妓女抽泣着被拖走时,伯爵大人看到了人群边缘的布蕾妮,她就站在波德瑞克与海尔爵士之间。他朝她皱了皱眉,但没流露出一丁点儿认出来的表情。
  接下来是个双桅船上的水手,指控他的则是慕顿大人手下一名弓箭手,此人手缠绷带,胸口有条鲑鱼。“大人,这杂种用匕首刺穿我的手。他说我玩掷骰子时作弊。”
  塔利大人将视线从布蕾妮身上移开,打量着面前的人。“你作弊了吗?”
  “不,大人。我绝对没有。”
  “偷窃,一根手指;撒谎,上绞刑架。给我看看骰子。”
  “骰子?”弓箭手望向慕顿,但大人凝视着渔船。弓箭手咽口口水。“也许我……那些是我的幸运骰子,是的,我……”
  塔利听够了。“割下他的小指头。他可以选择哪只手。用钉子刺穿另一只手的掌心。”他站起身。“到此为止,其余人押回地牢,明天我再处理。”他转身挥手招呼海尔爵士,布蕾妮跟在后面。“大人。”站到他跟前,她感觉又成了八岁女孩。
  “小姐。缘何……大驾光临?”
  “我受人差遣,出来寻找……寻找……”她犹豫该不该说。
  “不知道名字怎么找?你有没有杀害蓝礼大人?”
  “没有。”
  塔利掂量着她的话。他在审判我,就像审判其他人那样。“没有,”他最后说,“你只不过听任他死去。”
  他死在我怀里,他的生命之血浸透了我的衣衫。布蕾妮怔了一怔。“是巫术。我决不……”
  “你决不?”他的声音像鞭打。“对,你决不应该穿上盔甲,决不应该佩带长剑,决不应该离开父亲的厅堂。这是战争,不是丰收节的舞会。诸神在上,我应该把你送回塔斯。”
  “你敢这么做,就准备好面对国王的质询。”每当她想要显得勇敢无畏时,嗓音就会变成尖细的小女孩声音。“波德瑞克,我包里有张羊皮纸,把它拿给大人。”
  塔利接过信,皱着眉头展开。他边读边蠕动嘴唇。“为国王办事。什么事?”
  撒谎,上绞刑架。“珊——珊莎·史塔克。”
  “假如史塔克的女孩在这里,早被我发现了。我敢打赌,她逃回北境了,去她父亲的某个臣属那里避难。嗯,她最好选对人。”
  “她或许会去谷地,”布蕾妮听到自己冲口而出,“投奔姨母。”
  蓝道大人轻蔑地扫了她一眼。“莱莎夫人死了,被某个歌手推下山去,现在小指头控制了鹰巢城……但不会太久。谷地诸侯不可能向一个只会数铜板的跳梁小丑屈膝。”他将信交还给她。“你爱去哪里就去哪里,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但要是被强暴了,别来找我主持正义。那都是由于你自己的愚蠢。”他瞥瞥海尔爵士。“而你呢,爵士,你应该守着城门。我让你负责那里,是不是?”
  “是,大人,”海尔·亨特说,“但我想——”
  “你想太多了。”塔利大人大步离开。
  莱莎·徒利死了。布蕾妮站在绞架底下,手里拿着那张珍贵的羊皮纸。人群散了,乌鸦回来继续享用盛宴。被某个歌手推下山去。乌鸦是否也拿凯特琳夫人的妹妹当大餐呢?
  “你提到臭鹅酒馆,小姐,”海尔爵士说,“如果你要我带你——”
  “回你的城门去。”
  他脸上掠过一丝恼怒。一张普通的脸,并非诚实的脸。“假如你真这么想的话——”
  “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只不过是打发时间的游戏。我们没有恶意。”他犹犹豫豫地说,“你瞧,本恩死了,在黑水河上被砍死的。法洛和‘鹳鸟’威尔也死了。马克·穆伦道尔的伤让他丢了半条胳膊。”
  很好,布蕾妮想说,很好,他应有此报。她记得穆伦道尔坐在帐篷外,肩上是他的猴子,猴子穿一件小锁甲,跟他互相扮鬼脸。当晚在苦桥,凯特琳·史塔克叫他们什么来着?夏天的骑士。如今秋天到了,他们像树叶一样凋零……
  她转身背对海尔·亨特,“波德瑞克,过来。”
  男孩牵着他们的马,一路小跑跟在后面,“我们要去找那地方吗?臭鹅酒馆?”
  “我去找。你去东门边的马厩,并问问马夫,有没有可以让我们过夜的客栈。”
  “好的,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边走边盯着地面,时不时踢一脚石头。“你知道它在哪儿吗?鹅酒馆?我是说,臭鹅酒馆。”
  “不知道。”
  “他说要带我们去。那个骑士。凯尔爵士。”
  “海尔。”
  “海尔。他对你干过什么,爵士?哦不,小姐。”
  这孩子或许笨嘴拙舌,但他不傻。“蓝礼国王在高庭召集臣属时,有些人跟我开了个玩笑。海尔爵士也在其列。那是个残酷的游戏,很伤人,毫无骑士风度。”她停下来。“东门在那边。在那儿等我。”
  “遵命,小姐。爵士。”
  臭鹅酒馆没招牌,她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它在一间屠宰老马的仓棚底下,要沿着一段木阶梯走下去。地窖光线昏暗,天花板很矮,布蕾妮进去时脑袋还撞到一根横梁。里面没有鹅,只有若干张散布的凳子,还有一条长板凳搁靠在土墙边。桌子都是灰色的旧酒桶,被虫蛀出许多洞。不出所料,到处弥漫着臭气,她的鼻子告诉她,这味道是红酒、潮气和霉菌的混合,也有一点点茅房和墓地的气息。
  全场只在角落里有三个喝酒的泰洛西水手,个个留着绿色和红色的分叉胡子,用低沉的嗓音互相交谈。他们略略打量了她几眼,其中一人说了些什么,其余人哈哈大笑。一块木板横架在两个桶上,店主人就站在后面。她是女的,身材圆胖,皮肤苍白,秃了顶,大乳房软软地垂在一件肮脏的宽松外套底下。这人看上去仿佛是诸神用生面粉捏出来的。
  在这里布蕾妮不敢要水,她买了一杯红酒,“我在找一个叫机灵狄克的人。”
  “是狄克·克莱勃吧。他几乎每晚都来。”女人瞅了瞅布蕾妮的剑与盔甲。“你要杀他,去别处杀。我们不想招惹塔利大人。”
  “我想跟他谈谈。你怎么认定我要杀他?”
  女人耸耸肩。
  “如果他进来时,你点下头,我会很感激。”
  “怎么感激?”
  布蕾妮将一枚铜星币放在面前的木板上,然后找了个可以清楚看到楼梯的阴暗角落坐下。
  她尝了尝酒,油腻腻的,里面还漂着一根头发。找到珊莎的希望就跟这发丝一样细微,她边想边将它挑出来。循唐托斯爵士这条线被证明徒劳无功。你到底在哪里,珊莎小姐?你是跑回临冬城了,还是跟丈夫在一起?波德瑞克似乎认为她跟丈夫在一起,但布蕾妮不打算去狭海对岸寻找,因为连语言都不通。在那儿,我得咕咕哝哝打手势好让别人了解我的意思,更显得自己像个怪物。他们会嘲笑我,就像在高庭时那样。回想往事,一阵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
  蓝礼加冕后,塔斯的处女骑马千里迢迢穿越边疆地加入大军。国王亲自迎接,礼节周全,欢迎她前来效力,他麾下的领主和骑士们则不然。布蕾妮本不曾期望热忱的欢迎,她准备好面对冷漠、嘲弄和敌意,这些滋味她尝够了。但这回令她困惑的并非大多数人的蔑视,而是少数人的善意。塔斯的处女曾经三次订婚,但从没有人追求过她,直到来到高庭。
  大个子本恩·布希是第一位,他是蓝礼营中少数几个比她高的人之一。他不仅派自己的侍从来给她擦盔甲,还送她一只银角杯。艾德蒙·安布罗斯爵士更进一步,他带给她鲜花,还邀请她一起骑马。海尔·亨特爵士比前两位还要热情,他送她一本附有精美插画的书,其中收录了上百个英勇侠义的骑士故事,他喂她的马吃苹果和胡萝卜,还送来一支装饰头盔的蓝丝绸羽饰。他给她讲营中的闲话,巧嘴利舌地逗她微笑。有一天,他甚至跟她一起训练,而这在她心目中比其他所有的都重要。
  她以为是他的缘故,其他人才变得有礼貌。不仅仅是有礼貌。饭桌上,人们争相坐到她身边,替她倒酒,递甜面包。瑞卡德·法洛爵士拿着六弦琴在她的帐篷外弹唱情歌;修夫·毕斯柏里爵士献给她一罐蜂蜜,标签上写道“甜蜜如塔斯之女”,马克·慕伦道尔靠他古灵精怪的猴子来逗笑她,那只猴子黑白相间,来自盛夏群岛;一个叫做“鹳鸟”威尔的雇佣骑士则提出要给她按摩肩膀。
  布蕾妮拒绝了他,拒绝了所有人。某天晚上,欧文·因契费爵士抓住她强吻,被她一屁股踢进了火堆里。事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脸跟往常一样又宽又大,布满雀斑,突出的牙齿,厚厚的嘴唇,粗壮的下巴,丑陋无比。她只想成为骑士,为蓝礼国王效劳,然而现在……
  她并非营中唯一的女人,连最卑微的营妓都比她漂亮,而提利尔大人每晚都会在城堡里宴请蓝礼国王,美丽的贵族处女和可爱的女士们随着笛子、竖琴与号角翩翩起舞。为什么你们对我这么好?每当有陌生骑士向她献殷勤,她就想尖叫,你们想干什么?
  蓝道·塔利解开了谜团,他专门派两个亲信去召她来自己的帐篷。先前,他的小儿子狄肯听到四个骑士边装马鞍边大笑,便把他们说的话报告了父亲大人。
  他们设了个赌局。
  赌局由三位年轻骑士首先发起:安布罗斯、布希和海尔·亨特,他们都是塔利的直属骑士。随着消息在营地传开,又有其他人加入。每人必须先交一枚金龙才能参与竞争,无论是谁获得她的贞操,所有的钱都将归此人所有。
  “我终止了他们的游戏,”塔利告诉她,“有些……挑战者……不像其他人那么有荣誉感,随着赌注日益增加,有人动用武力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都是骑士,”她惊呆了,“涂抹圣油的骑士。”
  “而且都值得尊敬。错在于你。”
  他的指控让她不禁一缩。“我从未……大人,我从未怂恿过他们。”
  “你待在这里就是怂恿他们。一个女人,行为像个营妓,就不能责怪别人把她当营妓看待。军营不是黄花闺女待的地方,假如你还为自己的德行或者家族荣誉考虑,就该立即脱下盔甲,回家请求你父亲给你找个丈夫。”
  “我是来战斗的,”她坚持,“我要当骑士。”
  “诸神让男人战斗,让女人生小孩。”蓝道·塔利说,“女人的战场在产床。”
  有人沿地窖楼梯走下来。布蕾妮将酒杯推到一边,看见一个衣着褴褛、瘦骨嶙岣的人踱进臭鹅酒馆,他长着尖瘦的脸,肮脏的棕色头发。他迅速扫了一眼泰洛西水手们,又盯着布蕾妮看了很久,最后走到木板跟前。“红酒,”他说,“别在里面加马尿,谢谢。”
  女人看看布蕾妮,点点头。
  “我请你喝酒,”她喊道,“换一个消息。”
  对方警惕地望向她。“一个消息?我知道许多消息。”他坐到她对面的凳子上。“告诉我啊,小姐,你想听哪一个,机灵狄克就讲给你听。”
  “我听说你哄骗了一个小丑。”
  衣衫褴褛的人若有所思地呷了口酒。“或许是。或许不是。”他那件破旧褪色的紧身外套上原有的纹章已被扯掉。“谁叫你来的?”
  “劳勃国王。”她将一枚银鹿放在他们之间的桶上。银币一面是劳勃的头像,另一面是宝冠雄鹿。
  “是吗?”那人微笑着拿起银币一拨,银币旋转起来。“我喜欢看国王跳舞,嘿哪——嘿哪——嘿哪——嗬。是的,或许我见过你说的小丑。”
  “有没有一个女孩跟他在一起?”
  “两个女孩。”他立刻回答。
  “两个女孩?”另一个是艾莉亚?
  “嗯,”那人说,“说实话,我没亲眼见过两位小甜心,只知道他想让三个人搭船。”
  “搭船去哪里?”
  “海的另一边,如果我记得没错。”
  “你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一个小丑。”银币旋转的速度开始减慢,他一把抓起,银币消失在他手中。“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丑。”
  “为什么担惊受怕?”
  他耸耸肩,“他没讲过,但老伙计机灵狄克嗅得出恐惧的味道。他差不多每晚都来,请水手们喝酒,讲笑话,唱小曲。只有某天晚上,一些胸口有猎人图案的人闯进来,你那小丑的脸色变得像牛奶一样苍白,他赶紧住嘴,一声不吭,直到他们离开。”他将凳子挪近。“塔利派士兵沿码头巡逻,监视每一艘来往船只。要找鹿,去树林;要坐船,上码头。你那小丑不敢上码头,因此我才提议帮忙。”
  “帮忙?”
  “帮这个忙的价钱可不止一枚银鹿。”
  “告诉我,我就再给你一枚。”
  “先让我看看,”他说。于是她把另一枚银币放到桶上。他先让银币旋转起来,然后微笑着抓住。“一个不能去找船的人需要让船来找他。我告诉他,我知道这种情况会在哪里发生。一个隐秘的地方。”
  布蕾妮起了鸡皮疙瘩。“走私者的山洞?你让小丑去找走私者?”
  “他和那两个女孩,”他嘻嘻窃笑,“嗯,只不过,我让他们去的地方有一阵子没船了。大概三十年吧。”他挠挠鼻子。“你跟这小丑啥关系?”
  “那两个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吗?可怜的小东西。我也有过一个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盖骨都突出来了,但后来她长出一对奶子,然后某位骑士之子忽然发现她两腿之间颇具吸引力。上次我见到她时,她正要去君临谋生。”
  “你让他们去了哪里?”
  他又耸耸肩。“这个嘛,我不记得了。”
  “哪里?”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银鹿。
  他用食指将银币弹回给她,“一个鹿找不到的地方……龙或许可以。”
  银子买不到消息,她意识到,金龙或许行,或许不行。钢铁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后还是把手伸进钱袋,找出一枚金币,放到桶上。“哪里?”
  衣衫褴褛的人抓起金币咬了咬。“太棒了。这下我想起来了,蟹爪半岛,从这儿往北去是一大片荒凉的山丘和沼泽,碰巧我是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莱勃,虽然大多数人管我叫机灵狄克。”
  她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蟹爪半岛上的什么地方?”
  “轻语堡。你一定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吧。”
  “没有。”
  这似乎让他很惊讶,“我说的可是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知道吗?我有他的血统。他身高八尺,强壮得能单手拔起一棵松树,扔出半里地。没有一匹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骑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么关系?”
  “他老婆是个森林女巫。克莱伦斯爵士每杀一个人,就会把脑袋提回家,叫他老婆亲吻人头的嘴唇,好让其复活。这些人都是领主、巫师、著名的骑士跟海盗,其中一个还是暮谷城的国王呢。他们统统作了老克莱勃的谋士,既然只有脑袋,说话声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从不闭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颗脑袋,就只能靠说话打发时间,因此克莱勃的城堡被称为轻语堡——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它成为废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个孤独的地方,轻语堡。”机灵狄克将金币灵巧地在指关节之间翻滚。“一条孤零零的龙,如果有十条……”
  “十枚金龙是一大笔钱。你当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带你去找小丑。”金币来来回回地翻滚。“带你去轻语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欢他摆弄金币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龙。找到小丑,两枚。什么也没找到,就什么也没有。”
  克莱勃耸耸肩。“六枚不错。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将金币藏起来之前,她扣住他,“别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松手之后,克莱勃揉着手腕。“妈的,该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个十三岁的处女。我必须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骑士把那活儿插进她的洞里。好,我明白了,她一定会没事,因为机灵狄克跟你是一伙。
  明天天亮时分在东门边碰头,给我弄匹马。”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5章 山姆威尔

  大海让山姆威尔·塔利反胃。
  他不只害怕被淹死,更厌恶船的晃动,厌恶甲板在脚下起伏不定。“我经常闹肚子的,”起航离开东海望那天,他向戴利恩承认。歌手拍了拍他的背,“像你这么大的肚子,杀手,不闹才怪。”
  但山姆尽量露出勇敢的表情,不为自己,至少为了吉莉。毕竟,她从没见过海洋,他们逃离卡斯特的堡垒后,挣扎着穿越雪原,路遇的几个湖泊对她而言恍如幻境。如今,随着黑鸟号驶离岸边,女孩颤抖起来,大颗大颗的咸涩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诸神保佑。”山姆听见她轻声祈祷。东海望很快看不见了,远处的长城越变越小,最后也消失了。狂风大作。船帆乃是用浆洗多次、褪为灰色的黑斗篷缝制成的,吉莉的脸色却比之更惨,那是写满恐惧的死白。“这是一艘好船,”山姆试图让她放松,“你别怕。”但她只是看了他一眼,将婴儿抱得更紧,然后逃到下面去了。
  山姆也不由自主地抓紧船舷,眼睛死盯着船桨划动——至少它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有一种美,好歹比看着水面强。看着水面只能让他想到被淹死。小时候,父亲大人为教他游泳,便把他扔进角陵城边的水池。水从鼻子和嘴巴灌进来,流到肺部,虽然最后海尔爵士将他拉了上来,但他咳嗽喘息了好几个小时,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入深过腰间的水里。
  海豹湾比他的腰深好多啊,也不若父亲城堡底下的小鱼塘来得友善。灰绿色的海水跌宕起伏,覆盖着树林的海岸边布满凌乱的巨石与旋涡。即使他能连踢带爬地游泳,也有可能被海浪冲到石头上,撞碎脑袋。
  “在找美人鱼吗,杀手?”戴利恩看到山姆注视着海湾,于是说道,这位从东海望加入的歌手年轻英俊,长着一头金发和浅褐色眼睛,看上去更像个神秘的王子而不是黑衣弟兄。
  “不。”山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会上这条船。你要去学城铸造颈链,当上学士,好为守夜人军团效力,他告诉自己,但这个念头只能让他更烦恼。他不想当学士,不想让沉重而冰冷的颈链套在脖子上,他也不想离开弟兄们,那些是他唯一的朋友——当然,他更不愿意回去重新面对那将他送来长城等死的父亲。
  这趟旅程对其他人的意义则大不一样。对他们来讲,这意味着幸福的结局。吉莉在角陵城会很安全,幅员辽阔的维斯特洛隔开了她和恐怖的鬼影森林,她会当上他父亲城堡里的女仆,吃饱穿暖,生活在一个大世界的小角落,一个她身为卡斯特的妻子时做梦也想不到的大世界。她将眼看着儿子茁壮成长,成为猎人、马夫或者铁匠。假如那男孩天赋异秉,甚至会有骑士收他作侍从。
  伊蒙学士去的也是好地方。他将沐浴在旧镇温暖的轻风中,享受余生,与学士同伴们交流,并将智慧分享给助理学士和学徒。但他休息的权利是用一生的辛劳挣来的,山姆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就连戴利恩也会过得更开心。他因强奸罪被送来长城,虽然他自己坚决否认,他自认应当成为某位诸侯的随从,伴其左右献艺。现在机会来了,琼恩任命他为“浪鸦”,以取代尤伦——尤伦失踪多时,大概已死——负责游历七大王国,歌颂守夜人的英勇,时不时带着新募的人员返回长城。
  的确,这趟航程漫长而又艰辛,但对其他所有人来说,至少有个盼头,幸福的结局在等待他们。山姆只能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我是为他们而去的,他告诉自己,为了守夜人,为了别人的幸福。然而他看大海看得越久,就越是感到寒冷深邃。
  不在外头看水面更糟,挤在尾楼底下大家共享的狭促船舱里,山姆的肚子就受不了。他曾试图为正给儿子喂奶的吉莉打气。“这艘船将把我们带到布拉佛斯,”他说,“我们再在那儿找船去旧镇。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布拉佛斯的书,据说该城建于一个潟湖周围,由上百岛屿组成,湖口还有泰坦巨人呢,那是一个数百尺高的石头人哟。他们用船只代替马匹,他们的戏子表演的是精巧的剧本,而非随处可见的愚蠢的即兴闹剧。那里的东西也很好吃,特别是鱼,还有各种各样的蛤、鳗鱼和牡蛎,都是从潟湖中捕上来的新鲜货。转船期间,我们应该有几天空隙,我带你去看戏吃牡蛎吧。”
  他以为那会让她高兴,结果大错特错。吉莉迟钝无神的眼睛透过几缕肮脏的头发瞥了瞥他,“假如你愿意的话,大人。”
  “那你想要什么呢?”山姆问她。
  “什么也不要。”她背过身去,将儿子从一边乳头换到另一边。
  船只摇晃,搅起肚内的食物,起程前,他刚吃过鸡蛋、培根和炸面包。忽然间,山姆再也无法忍受在船舱里多待一刻。于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饭交给大海。山姆晕船晕得如此厉害,他甚至无暇关心风向,结果呕吐时没选对船舷,污物全溅到了自己身上。虽然如此,他仍然感觉好多了……尽管为时不长。
  此船名为黑鸟号,乃是守夜人军团最大的划桨船。在东海望时,卡特·派克告诉伊蒙学士,暴鸦号和利爪号的速度更快,可惜它们是狭长的战舰,是迅捷的猛禽,桨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岛之外的狭海水域环境恶劣,黑鸟号才是更好的选择。“狭海多风暴,”派克警告他们,“冬季的暴风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频繁。”
  最初十天相当平静,黑鸟号在海豹湾中行驶,从没让陆地离开视野。起风时很冷,但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咸味。山姆几乎吃不下东西,即使强迫自己吞咽下去,食物在肚子里也留不长,但除此之外,他感觉还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励吉莉,尽量让她高兴,事实证明这并不容易。无论他怎么说,她都不肯上甲板去,宁愿留在黑暗中抱着儿子,而婴儿也似乎跟母亲一样不喜欢船。行船期间,他不是哇哇哭闹,就是呕吐母亲的乳汁,还老拉肚子,弄脏了吉莉裹着他为他保暖的毛皮,弄得舱内阵阵恶臭。不管山姆点上多少根牛油蜡烛,粪便的味道始终存在。
  室外要舒服多了,尤其是戴利恩唱歌的时候。歌手很受黑鸟号的船员们欢迎,因为他会在他们划桨时表演。他会唱所有他们喜欢的歌:有悲伤的歌,比如《吊死黑罗宾的日子》、《人鱼挽歌》和《我的秋天》;也有雄壮的歌,比如《铁枪》和《七子七剑》;还有《贵妇的晚餐》、《她的小花儿》和《快乐处女麦吉特》这样的靡靡之音。每当他唱到《狗熊与美处女》时,所有桨手都会跟着唱,而黑鸟号仿佛在水面上飞翔。早在艾里莎·索恩手下受训时,山姆就知道戴利恩的武艺不精,但他有副好嗓门,伊蒙学士形容说那像加了蜜的雷。他也会弹木竖琴,会拉小提琴,甚至会自己写歌……尽管山姆对他的歌不太感冒,无论如何,坐着听歌算是船上最好的消遣,就是箱子太硬,太多木刺,让山姆不由得感谢自己生了个肥屁股。胖子的优势就是走到哪儿都自带坐垫,他心想。
  伊蒙学士也喜欢在甲板上度日,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水面。“他在看什么?”某天,戴利恩疑惑地问,“对他而言,这上面跟船舱底下不是一样黑吗?”
  老人听见了他的话。伊蒙的眼睛虽然看不清,耳朵却没问题。“我并非生来就是盲人,”他提醒他们,“我记得上回经过这儿的情形,记得每一块岩石、每一棵树和每一波海浪,记得灰色的海鸥在船只的尾浪后面飞翔。我当时三十五岁,戴上颈链已经十六年了。伊戈想要留我在身边辅佐他统治国家,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在这里,最终他拗不过我,只好派出金龙号载我北上,还让他的朋友邓肯爵士亲自护送我抵达东海望。历史上,娜梅莉亚曾把六位国王用黄金镣铐锁拿住送来长城,自那以后,新人到来时再没有过如此盛况。伊戈也清空了地牢,这样我就不用独自立誓。他说他们就是我的荣誉护卫——其中一位乃布林登·河文,后来被选为总司令。”
  “您是指血鸦?”戴利恩说,“我知道一首关于他的歌,《一千零一只眼睛》。但我以为他是百年之前的人了。”
  “我们不都一样?我也曾经像你一样年轻啊。”这似乎让他感到悲哀。他开始咳嗽,然后闭上眼睛睡去,每当海浪晃动船只,他也在毛皮之中摇摆。
  他们在灰色的天空下航行,先往东,再往南,然后又往东,海豹湾渐渐开阔。船长是个头发斑白的黑衣弟兄,肚子就像啤酒桶,他穿的黑衣褪色很厉害,因此船员们称他为“老破烂”。他很少说话,大副却把他没说的都补上了,每当风势减弱或者桨手们劲头不足,他就会朝咸涩的空气一通咒骂。大家早上喝燕麦粥,下午喝豌豆粥,晚上就着麦酒吃腌牛肉、腌鳕鱼和腌羊肉。戴利恩唱歌,山姆呕吐,吉莉或哭泣或给婴儿喂奶,伊蒙学士在睡梦中颤抖,这就是日常生活,而风日益寒冷,日益强劲。
  即便如此,这也比山姆的上次航程好得多。当时他还不到十岁,乘坐着雷德温大人的三桅船青亭女王号出海。她有黑鸟号的五倍那么大,华丽雄伟,三张酒红色巨帆,一排排桨叶在太阳底下闪耀着金色与白色的光芒。离开旧镇时,那些桨上下摆动的景象令山姆为之屏息……但那是雷德温海峡最后的美好记忆。跟现在一样,大海让他反胃,而这招致了父亲大人的厌恶。
  抵达青亭岛后,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雷德温大人的双胞胎打一开始就鄙视山姆。每天早晨在校场上,他们都找出新花样羞辱他,第三天,霍拉斯·雷德温在他求饶时要他学猪叫,第五天,他弟弟霍柏让一个厨房小妹穿上自己的盔甲,用木剑把山姆打得哭出来。当她展示出真面目时,所有的侍从、侍酒和马夫哄堂大笑。
  “这孩子只不过需要一点历练,为生活增添调料,”当晚,他父亲告诉雷德温大人,但雷德温家的小丑却摇晃着铃铛回应道,“对,一撮胡椒,一点上好的丁香,嘴里再塞一只苹果。”从此以后,蓝道大人禁止山姆在派克斯特·雷德温的屋檐下吃苹果。回航途中他继续晕船,但离开青亭岛好歹让他长长松了口气,甚至喉头污物的滋味也变得容易接受了。直到回家之后,母亲才悄悄告诉他,父亲原本不打算让他回来。“霍拉斯将代替你,而你将留在青亭岛当派克斯特大人的侍酒,如果你让他满意的话,就会跟他女儿订婚。”山姆仍然记得母亲轻柔的触摸,记得她用一小块沾着口水的蕾丝手帕,擦去他脸上的泪水。“我可怜的山姆,”她喃喃地说,“可怜的山姆。”
  能再见到母亲真好,他一边想,一边抓住黑鸟号的栏杆,凝视着岩石岸边飞溅的浪花。假如她看到我穿上黑衣,或许还会感到骄傲。“我长大成人了,妈妈,”我可以向她宣布,“我当上了事务官,成为了守夜人的汉子。弟兄们有时候还叫我‘杀手’山姆呢。”他也想跟弟弟狄肯和妹妹们重逢。“看,”他可以告诉他们,“看哪,我终于有点用了。”
  但父亲也在角陵城等他。
  一想到父亲,他又开始反胃。山姆俯身到船舷外呕吐,幸好这回不是逆风,这回他走对了方向。无论如何,他呕吐的水平越来越高了。
  至少他自己这么觉得,直到黑鸟号远离陆地,向东直穿海湾,朝斯卡格斯岛前进。
  该岛坐落在海豹湾出口处,大得惊人,布满山峰,乃是一片蛮荒之地,居民净是些未开化的野蛮人。山姆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生活在洞穴和阴森偏远的山地里,作战时骑毛发蓬松的大独角兽。“斯卡格斯”在古语中是“岩石”的意思,于是斯卡格斯人自称“岩种”,但其他北境人管他们叫斯卡哥族,并且很不喜欢它们。仅仅一百年前,斯格斯岛曾起兵反叛,好多年后才得以平息,这次战争还夺去了临冬城公爵及其手下数百名武士的性命。有些歌曲中说斯卡哥族是食人族,说他们的战士杀死敌人后会吃其心肝。有个著名的故事讲述古时候的斯卡格斯人航行到附近的斯凯恩岛,抓走女人,屠杀男人,然后用他们的肉在鹅卵石海滩上开了半个月的宴会。无论真假,反正直到今天,斯凯恩岛仍无人居住。
  戴利恩会唱那些歌。当斯卡格斯岛荒芜的灰色山峰从海面上升起时,他走到船首,站到山姆身边,“假如诸神够慷慨,我们或许可以瞥到独角兽。”
  “假如船长够水平,我们就不会靠得那么近了。斯卡格斯岛附近的水域危险叵测,礁石可以把船壳像蛋壳一样磕破。哦,你别跟吉莉提这些,她已经够害怕的了。”
  “她?她和她那哇哇哭闹的小家伙都很讨厌,我不知道谁更吵。只有当吉莉把奶头塞进他嘴里,他才会停止哭喊,然而接下来又换成吉莉抽泣。”
  山姆也注意到了。“也许孩子弄疼她了,”他无力地说,“也许他开始长牙……”
  戴利恩用一根手指拨了一下琵琶,弹出嘲弄的音符,“我听说野人比较勇敢。”
  “她确实很勇敢。”山姆坚持,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没见过吉莉如此委靡不振。虽然她大多数时间都把脸庞隐藏起来,并让船舱保持黑暗,但山姆能看出她的眼睛总是红红的,颊间沾满泪水。他问她出了什么事,她只摇摇头,他只好自己去猜。“她害怕大海,仅此而已,”他告诉戴利恩,“来长城之前,她只见过卡斯特的堡垒及其周围的森林,据我所知,吉莉从没离开自己的出生之地超过半里格。她见过小溪与河流,但没见过湖泊,直到我们路过一个……至于大海……大海教人害怕……”
  “别傻了,这不还能看到陆地么?”
  “总有一天就看不到了。”山姆对此耿耿于怀。
  “一点点水嘛,肯定吓不倒杀手。”
  “对,”山姆撒谎,“吓不倒我。但吉莉……或许你该为他们演奏摇篮曲,以助婴儿入睡。”
  戴利恩厌恶地撇撇嘴,“除非她给儿子屁眼里插上栓子。我受不了那味道。”
  第二天开始下雨,海面更加起伏不定。“我们最好到底下干燥的地方去。”山姆告诉伊蒙师傅,老学士只是微笑,“雨滴在脸上,这感觉很好,山姆。犹如眼泪。请让我再多待一会儿吧,距离我上一次哭泣已经很久了。”
  伊蒙学士年迈体弱,山姆不可能把他一个人留在甲板上,他也只好留下。他在老人边上待了将近一个钟头,裹紧斗篷。绵绵细雨渗进皮肤,伊蒙却好像根本没感觉到。他只是叹息,闭上眼睛,山姆移近,为他遮挡住大部分风雨。他很快就会要我扶他回船舱,山姆告诉自己,他一定会的。但他一直没有召唤,最后,遥远的东方响起隆隆雷声。“我们必须下去了。”山姆颤抖着说。伊蒙学士没回答。山姆这才意识到老人睡着了。“师傅,”他一边说,一边轻轻摇晃他的肩膀,“伊蒙师傅,醒醒。”
  伊蒙睁开白色的盲眼。“伊戈?”他回应道,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伊戈,我梦到自己变老了。”
  山姆不知该怎么办。他跪下来抱起老人,走到甲板下面。没人称赞过他强壮,而雨水浸透了伊蒙学士的黑衣,使他重了一倍——即便如此,他整个人也就跟孩童一般。
  他抱着伊蒙挤进船舱,发现吉莉把蜡烛全烧完了。婴儿在睡觉,而她蜷缩在角落里轻轻哭泣,身披山姆给她的大黑斗篷。“帮帮我,”他急切地说,“帮我把他擦干偎暖。”
  她立刻站起来,他们一起脱下老学士的湿衣服,将他埋在一堆毛皮下面。他的皮肤冰冷潮湿,摸上去黏黏的。“你也睡进去,”山姆告诉吉莉,“抱住他。用体温捂热他。我们必须让他暖和起来。”她照做了,没多说一个字,但鼻子始终在抽咽。“戴利恩在哪儿?”山姆问,“大家待在一起能暖和一些。我得把他找来。”他正要上去找歌手,脚下的地板突然一个起伏。吉莉发出尖叫,山姆重重地跌倒在地,婴儿醒了,大声哭喊。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船又晃了一下,把吉莉抛入他怀中,野人女孩紧紧抓着山姆,令他透不过气。“别害怕,”他告诉她,“这不过是一次历险。将来有一天你可以讲给儿子听。”但她只是将指甲深深抠入他手臂中,浑身发抖,剧烈啜泣。不管我说什么,只能让她更难受。他紧紧抱住她,尴尬地发现她的胸部紧贴着他。尽管他怕得要命,但这已足够让他那活儿硬起来。她会感觉到的,他羞愧地想,但即便她真的感觉到了,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把他抓得更紧。
  随后的日子大同小异。他们没见到太阳。灰暗的白昼,漆黑的夜晚,偶有闪电照亮斯卡格斯岛的山峰。他们都很饿,但没人吃得下。船长开了一桶火酒以鼓舞桨手,山姆尝了一杯,只觉数条火蛇顺着喉咙蜿蜒而下,穿过胸膛,教人长出一口气。戴利恩也喜欢上了这种酒,后来鲜有清醒的时候。
  船帆时收时放,某天其中一片掉下桅杆,如同一只大灰鸟般飞走了。黑鸟号绕过斯卡格斯岛南岸,礁石群中有艘划桨船的残骸,船员们被冲上海岸,成了白嘴鸦和螃蟹的餐点。“妈的,太靠近了,”老破烂咕哝,“一个大浪就能把我们打到它们边上。”
  桨手们已经筋疲力竭,但看到这番景象,仍然弓起背使劲划,船只缓缓向着南方的狭海驶去,斯卡格斯岛渐渐缩小,天边只剩若干黑影,仿佛是乌云,又仿佛黑色的峰峦,又或两者皆有。那之后的八天七夜,天气晴朗,海波平静。
  接着,暴风雨又来了,比先前更猛烈。
  这是三场风暴还是一场,其中有没有片刻平歇?山姆完全不知道,虽然他拼命想要弄清状况。“那有什么关系?”他们全挤在船舱里,戴利恩大声嘶喊。这当然没关系,山姆想告诉他,但只要我想着这个问题,就不会想到被淹死、不会想到呕吐或者伊蒙学士的颤抖。“没关系。”他尖叫着回答,雷声淹没了其余的言语,甲板突然倾侧,将他摔倒。吉莉在抽泣。婴儿尖声啼哭。老破烂正在上面对着船员们大喊大叫,这位衣衫破旧的船长原本从不说话。
  我讨厌大海,山姆心想,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一道明晃晃的闪电透过头顶木板间的缝隙照亮了船舱,比白天的日头更明亮。这是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好船,他告诉自己,它不会沉没。我不害怕。
  在暴风雨的间歇中,山姆极想呕吐,却又吐不出来,他紧抓着栏杆,直到指节发白。他听见一些船员嘀咕说,这就是把女人带上船的后果,尤其是带上女野人。“她跟自己的老爸上床,”当狂风再度呼啸时,山姆听见一个人说,“这比卖淫还糟糕,大逆不道。我们都会被淹死的,除非先摆脱她,还有她生下来的小怪物。”
  山姆不敢与他们起冲突。他们都比他大,结实强健,多年的划桨生活使得他们肩宽臂壮。但他天天打磨匕首,而每次吉莉离开船舱去解手,他都跟着一起去。
  连戴利恩也对野人女孩恶言相向。有一次,在山姆的多方敦促下,歌手唱摇篮曲安抚婴儿,但才唱一段,吉莉就伤心欲绝地痛哭流涕。“七层地狱啊,”戴利恩呵斥道,“你就不能先暂停,等听完一首歌再哭吗?”
  “继续唱,”山姆恳求,“只管为她唱歌就行了。”
  “她不需要听歌,”戴利恩说,“只需要被狠狠抽几巴掌,或者被强暴一回。滚开,杀手。”他将山姆推到一边,走出船舱,去弄火酒喝,跟粗犷的桨手弟兄们做伴,从中寻求安慰。
  山姆用完了所有办法,他几乎习惯了那味道,但在暴风雨和吉莉的抽泣中,他好几天睡不着。“你能不能给她些什么?”山姆看到伊蒙学士醒来,便压低声音询问,“草药或药水,让她不要如此害怕?”
  “她没害怕,”老人告诉他,“她的哭声中唯有悲伤,这是药物无法医治的。让她尽情流泪吧,山姆,你堵不住这滔滔浪花。”
  山姆不明白,“她正前往安全的地方。暖和的地方。为什么要悲伤?”
  “山姆,”老人轻声道,“你有一双好眼睛,却视而不见。她是一位母亲,她在为自己的孩子悲伤。”
  “那孩子只是晕船而已。我们都晕船。到达布拉佛斯之后……”
  “……那个婴儿也仍然是妲娜的儿子,并非吉莉的亲生骨肉。”
  山姆过了好一会儿才领会伊蒙的暗示,“这不可能……她不会……那当然是她的孩子。不带上自己的儿子,吉莉决不会离开长城。她爱他。”
  “她为两个孩子哺乳,两个孩子都爱,”伊蒙说,“但爱的程度并不相同,没有一个母亲会给所有孩子同样的爱,甚至连天上的圣母也不例外。我敢肯定,吉莉并非自愿丢下儿子的,总司令大人如何威胁,如何承诺,我猜不到……但一定有过……”
  “不。不,这样做不对。琼恩决不会……”
  “琼恩不会。但雪诺大人会。很多时候,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只不过其中之一比余下的略少一些悲哀罢了。”
  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想起了他和吉莉一起经历的所有磨难,卡斯特的堡垒,熊老之死,冰雪与寒风,一天一天接一天的雪原之旅,白树村的尸鬼,冷手和满树的乌鸦,长城,长城,长城,长城底下的黑门。这一切都是为什么?没有愉快的选择,没有幸福的结局。
  他想要尖声嘶喊,他想要号叫哭泣,他想要颤抖着呜咽着蜷成一个球。琼恩调换了婴儿,他告诉自己,琼恩调换了婴儿,以保护小王子,好让他远离梅莉珊卓的火焰,远离她的红神。假如她烧死的是吉莉的儿子,又有谁会在乎呢?除了吉莉之外没有人。他不过是卡斯特的小崽子,出自乱伦的怪物,远远比不上塞外之王的儿子重要。他既不能做人质,也不能做祭品,一点用也没有,他甚至没有名字。
  山姆默默无语地蹒跚上甲板去呕吐,但肚子里没东西可以倒出来。黑夜已经降临,这个夜晚平静得出奇,好多天都没有这样的平静。黑沉沉的海洋仿佛玻璃一般,桨手们坐在桨位上休息,其中一两个睡着了。风动船帆,山姆看到北方的点点繁星,还有被自由民称做“盗贼星”的红色流浪星。那颗星星代表我,山姆悲哀地想,我助琼恩当上总司令,我把吉莉和婴儿带给他。没有幸福的结局。
  “杀手。”戴利恩出现在山姆身边,完全没察觉他的痛苦。“这是个甜美的夜晚,多么难得。看,星星全出来了。我们甚至有可能看到月亮。也许最糟糕的阶段已经过去。”
  “不。”山姆擦了擦鼻子,用胖胖的手指指向乌云密布的南方,指向那片聚集的黑暗。“看那儿。”他说。话刚出口,突然远方来了一道沉默的闪电,光亮炫目,云层闪烁了片刻,仿佛层层叠叠的山峦,呈现紫色、红色,还有黄色,高高矗立在世界尽头。“最糟糕的还没有到来。最糟糕的才刚刚开始。永远也没有幸福的结局。”
  “诸神保佑,”戴利恩笑道,“杀手,你可真是个胆小鬼。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中 第16章 詹姆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入城时骑着高大战马,雄赳赳气昂昂,身披上过瓷釉的红钢铠甲,铠甲经过一再打磨,鲜亮如火,装饰着宝石与黄金涡旋;他出城时则是坐在高大的四轮马车中,被绯红的旗帜覆盖,六名静默姐妹在旁护送遗骨。
  送葬队伍自诸神门离开君临,因为这里比雄狮门更为宽阔华丽,但就詹姆看来,这选择实在是个错误:没人能否认,他父亲是一头雄狮,但就连泰温公爵自己也不敢把自己当成神。
  陪伴泰温公爵马车的荣誉护卫共有五十名骑士,长枪上飘扬着绯红三角旗。在这五十名骑士后面则是西境的列位诸侯,大风席卷,“噼里啪啦”地掀动着他们的旗帜,无数旌旗在空中搅成一团。詹姆依次骑下去,经过了野猪旗、獾旗、甲虫旗、绿箭红牛旗、交叉双戟旗、交叉长矛旗、树猫旗、草莓旗、荆棘花朵旗、四分日芒旗等种种纹章。
  布拉克斯伯爵身穿镶银线的淡灰色外套,心口处绣了一只紫色独角兽;贾斯特伯爵全身黑甲,胸甲上嵌三个黄金狮子头——关于他战死的传言看来不无因由,伤势和长期监禁把他折磨成了一副骨架;班佛特伯爵的恢复状况比较好,似乎已做好了投入下场战斗的准备;普棱穿紫衣,普列斯特穿貂皮,摩兰德的服色则是黄褐与绿色相间,但他们个个身披绯红丝绸披风,以示尊崇被他们护送回乡的封君。
  走在诸侯们后面的,是一百名十字弓手和三百名重装步兵,绯红披风也在他们肩头飞舞。身着白袍白甲的詹姆在这条红色的河流中感觉颇不自在。
  叔叔也没给他好气受。“队长大人,”当詹姆终于来到队伍后面,骑在凯冯爵士身旁时,对方开口道,“陛下差你来传达最后的命令吗?”
  “我不是为瑟曦而来。”在他们身后,一个鼓手敲打起来,节奏缓慢、整齐,充满悲哀。死了,它好像在低语,死了,死了。“我是来道别的。为我父亲。”
  “这也是她的父亲。”
  “我和瑟曦不同,我长胡子,她长乳房,如果你还是分不清楚,叔叔,你可以数数我们的手,有两只的那个是瑟曦。”
  “他们两个都爱耍小聪明,”叔叔道,“够了,省省你的贫嘴吧,爵士,我没兴趣。”
  “好的。”看来事情很难朝我希望的方向发展。“瑟曦很想亲自跟你道别,只是事务紧迫,脱不开身。”
  凯冯爵士哼了一声。“彼此彼此,大家不都有事?你怎么不守着你的国王呢?”他的语气就像是责难。
  “他平安无恙。”詹姆防卫性地道,“今天早上由巴隆·史文值班,这是位忠勇的好骑士。”
  “从前只要提到白骑士,‘忠勇’二字根本不用强调。”
  这帮弟兄又不是我挑的,詹姆心想,如果我有选择的权力,御林铁卫必将恢复往日的荣光。可惜,这是番无力的废话,毕竟有谁会相信“弑君者”的豪言壮语呢?一个把荣誉当狗屎的人。随它去吧,詹姆认定,我不是来这里和叔叔争辩的。“阁下,”他郑重其事地说,“您得与瑟曦讲和。”
  “我们之间开战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詹姆不理会对方的嘲弄,“兰尼斯特家族内部的争端只会令我们的敌人得利。”
  “就算有争端,也不是我的错。瑟曦想要统辖一切,很好,我完全赞成,我就把国家大事全交给她,唯愿解甲归田,自享安乐。我要去戴瑞城和我儿子一起生活,他的城堡急需重建,封地也得重新播种,并加以保护。”他突然发出一阵苦涩的大笑,“你姐姐也没留什么工作给我这副老骨头,不是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参加蓝赛尔的婚礼,他的新娘早已经等不及了。”
  他那孪河城给的寡妇。表弟蓝赛尔骑在十码之后,眼眶深陷,头发花白干燥,貌似比贾斯特伯爵的年纪还大。看着他,詹姆感觉幻影手指又抽搐起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他已经无数次试图与蓝赛尔接触,却从来找不到对方单身的时机——表弟要么和父亲在一起,要么有修士陪伴。他是凯冯的儿子不假,但打骨子里懦弱无能。提利昂在撒谎,他唯一的目的是造成伤害。
  于是詹姆不再去想表弟,继续游说叔叔,“婚礼之后,你还留在戴瑞城?”
  “至少盘桓一段时日吧。据说桑铎·克里冈在三河流域落草为寇,你姐姐想要他的脑袋,我猜他可能加入了唐德利恩一伙匪帮。”
  詹姆已经听说了盐场镇事件,现在大半个国度都知道了。那次洗劫异常野蛮,妇女被强暴后杀戮,婴儿在母亲的怀抱中遭遇屠杀,镇子的一半烧为灰烬。“有蓝道·塔利镇守女泉城,土匪蟊贼交给他对付应该没问题。叔叔,你还是去奔流城吧。”
  “奔流城下由达冯爵士统一指挥,他是新任西境守护,不会需要我——而蓝赛尔需要我。”
  “好吧,叔叔。”听着节律的鼓点,詹姆脑袋里阵阵抽痛。死了、死了、死了。“多加小心,让你手下的骑士们加强巡逻防护。”
  叔叔冷酷地瞥了他一眼,“你威胁我,爵士?”
  威胁?他不由一愣。“只是提醒你而已。我的意思是……桑铎很危险。”
  “我当年吊死无数匪徒与强盗骑士的时候你还在襁褓中流屎流尿呢。爵士,如果你担心我会亲自出马与桑铎或唐德利恩决斗,那大可不必,并非每位兰尼斯特都爱慕虚荣。”
  怎么了?叔叔,我得罪你了吗?“亚当·马尔布兰也能完成扫荡乡野的任务,要不,派布拉克斯、派班佛特、派普棱,他们都行,但能坐上首相高位、居中调度的,放眼天下只有你一人啊。”
  “你姐姐知道我的条件。告诉她,条件不变——在她枕边告诉她。”凯冯一夹马肚,扬长而去,不再与詹姆对话。
  詹姆默然观望,幻影右手阵阵抽搐。他原来抱着一线希望,以为是瑟曦过于偏执,方才造成今天的局面,看来错的反而是自己。他知道我俩的底细,知道托曼和弥赛菈的底细,而瑟曦知道他知道。另一方面,凯冯爵士乃凯岩城嫡生的兰尼斯特,他不相信瑟曦将要对付他,可……可我看错了提利昂,也会看错瑟曦吗?儿子能杀父亲,侄女处决叔叔又有什么奇怪呢?何况这是个心怀不轨的叔叔,他了解太多内幕,留下来祸患无穷。或许瑟曦暗中把这肮脏的任务丢给猎狗,等桑铎·克里冈干掉凯冯爵士,她就不用玷污自己的双手了。桑铎有这个能耐。凯冯·兰尼斯特曾是名勇猛的剑客,但他老了,而猎狗……
  后面的队伍赶了上来。表弟左右有两名修士陪伴,詹姆出声招呼。“蓝赛尔。老表。我很想来参加你的婚礼,可惜职责在身,不容许我出远门。”
  “您必须保护好国王。”
  “我会的。不过嘛,不能来闹你的新房,实在有些遗憾。对了,别担心,这是你的头婚,却是她的第二次,我相信你老婆会很乐意指导你怎么做的。”
  这段色迷迷的话引得周围几名领主哈哈大笑,蓝赛尔的修士则投来严峻的目光。表弟本人在马鞍上不安地蠕动着,“我懂得如何尽丈夫的责任,爵士先生。”
  “很好,新娘子在新婚之夜就需要这个,”詹姆说,“一个懂得如何尽责任的男人。”
  蓝赛尔脸颊上升起一轮红晕。“我会为您祈祷,表哥,也会为太后陛下祈祷。愿老妪赐予她睿智,愿战士保护她周全。”
  “瑟曦要战士做什么?他有我。”詹姆掉转马头,白袍在风中飞扬。小恶魔撒谎,瑟曦宁肯跟劳勃的尸体做爱也不会看上蓝赛尔这种满口虔诚话的傻瓜。提利昂,狗杂种,你他妈连撒谎也不找个好对象,如此不堪一击!他最后一次与父亲的送葬马车道别后,飞奔回远方的都城。
  返回伊耿高丘上的红堡途中,詹姆·兰尼斯特惊觉君临城的街道已几乎荒芜了。曾把赌场和食堂挤得水泄不通的士兵们,此刻已然纷纷离开。勇武的加兰带上提利尔一半的军队返回高庭,他母亲和祖母也随他去了;剩下的一半军队在梅斯·提利尔与马图斯·罗宛的统率下向南方进军,提利尔公爵要再度围攻风息堡。
  至于兰尼斯特方面,只在城外保留了两千精锐老兵,等待派克斯特·雷德温的舰队赶来,载他们渡过黑水湾,攻打龙石岛。情报显示,史坦尼斯大人北上时只留下一支小规模的卫戍部队,所以瑟曦认为两千人足够了。
  其余的西境人被遣散回家,回到妻儿们身边,重建家园,播种耕地,争取在冬天降临前获得最后一次收成。在他们踏上西归之路的那一天,瑟曦带着托曼前来营地检阅,让士兵们为小国王欢呼。那一天她真的太美,他忘不了她唇上的笑意,忘不了秋日的艳阳照耀在她黄金的鬈发上。不管有多少人在背后议论姐姐,她只要用心,满可以赢得众人拥戴。
  经过城门时,詹姆看见二十多名骑士正在院子里练习骑马刺枪靶。这又是一件我永远不可能再做的事,他心想。枪比剑沉,更难驾驭,而他连剑都用不好。他设想自己左手持枪,用右手的断肢绑盾牌——可比武时,对手都是从左边跑来,绑在右面的盾牌不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是纯粹的摆设吗?不,我比武的日子已经结束了,他下马时告诫自己……尽管如此,詹姆还是忍不住停步观察。
  高个塔拉德爵士被沙包从后撞中脑袋,摔下马来。壮猪的力道猛烈,乃至于刺穿了当靶子的盾牌,接着凯切镇的肯洛斯替他彻底收拾了盾牌。等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上场时,新的盾牌已被装上,随后蓝柏特·特拔瑞的枪堪堪擦过,但“没胡子”琼恩·本特利,还有亨佛利·史威佛和埃林·斯脱克皮都瞄得很准,红罗兰·克林顿甚至完美地折断了长枪。
  最后,百花骑士让前叙诸位都黯然失色。
  詹姆一直认定,骑马比武的决定性因素乃是马术。只见洛拉斯以潇洒的姿势向前冲去,与长枪似乎自娘胎起便连为一体……嗨,难怪他老妈任何时候都顶着一副苦瓜脸。玩笑归玩笑,他真的想刺哪里就刺哪里,平衡性比猫还棒。或许上次他把我打下马来并非侥幸吧。詹姆突然感到很遗憾,不能再有机会与这小子交手,于是丢下训练中的众人走开了。
  瑟曦正在红堡书房内,旁边有托曼和玛瑞魏斯大人黑发的密尔老婆。三人对着派席尔国师哈哈大笑。“我错过什么笑料了吗?”詹姆推门道。
  “噢,瞧啊,”玛瑞魏斯上气不接下气,“您勇敢的弟弟回来了,陛下。”
  “他的大部分回来了。”詹姆发现,太后又喝酒了。最近,瑟曦随时在身边放着一壶葡萄酒,而曾经她是那么地厌恶劳勃·拜拉席恩酗酒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这些日子以来,好像老姐做的每一件事他都不喜欢。“师傅,”瑟曦吩咐,“麻烦你,把消息再给队长大人复述一遍。”
  派席尔的模样极为窘迫。“来了一只乌鸦,”他最后说,“从史铎克渥斯堡来的。坦妲伯爵夫人宣布他女儿洛丽丝产下一个强壮而健康的男婴。”
  “你根本猜不到他们给这小杂种取的名字,弟弟。”
  “我记得他们想叫他泰温。”
  “是的,不过当然被我制止了。我告诉法丽丝,我不允许我父亲的盛名糟蹋在猪倌和母猪交配生产的野种上。”
  “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坚称命名不是照她的意思。”派席尔大学士插话道,他布满皱纹的前额上全是汗珠。“她说是洛丽丝的丈夫给取的。那个波隆,他……看来他……”
  “提利昂,”詹姆脱口而出,“他为这孩子命名提利昂。”
  老人颤巍巍地点点头,同时用长袍的袖子擦汗。
  詹姆乐了,“送上门啦,亲爱的老姐,你到处找不着提利昂,原来他一直躲在洛丽丝的肚子里面呢。”
  “小丑。你和那波隆都是小丑。毫无疑问,此刻野种吮吸着白痴洛丽丝的乳头,而佣兵边看边为自己的无礼之举洋洋得意。”
  “这孩子或许是与您弟弟有些相似,所以才取这个名。”玛瑞魏斯夫人设想,“他或许天生畸形,缺个鼻子什么的。”说到这,她咯咯傻笑。
  “我们要送给这位好孩子一份礼物,”太后宣布,“你说呢,托曼?”
  “给他一只猫咪吧。”
  “一只小狮子比较好。”玛瑞魏斯夫人建议。让它撕破他的小喉咙,她的微笑是再明白不过的暗示。
  “我想送他的,是不同类型的礼物。”瑟曦说。
  想必是个新继父吧,詹姆懂得姐姐眼神的含义。在托曼的新婚之夜,当她焚烧首相塔的时候,他也见过如此的神情。想当初,绿火的焰芒沐浴着旁观者们,人们犹如苍白腐烂的尸体,犹如一群贪婪的僵尸,但僵尸群中也有美丽的存在——在这恶毒的光芒照耀下,瑟曦美得可怕,她将一只手放在胸口,嘴唇微启,碧眼炯炯有神。她在哭啊,詹姆意识到,至于是由于悲伤还是狂喜他就闹不明白了。
  看着姐姐,他忧心忡忡,因为她令他想起了伊里斯·坦格利安,前王也是如此地为焚烧着迷。国王在御林铁卫面前没有秘密。伊里斯统治末期,他和王后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他们不仅分居,而且在白天也尽可能回避对方。但每当伊里斯烧死人的时候,晚上雷拉王后的卧室内总不会平静。他烧死“锤子与匕首”首相的那一天,詹姆和琼恩·戴瑞正好负责警卫王后的卧室,而国王在里面放纵。“停手!你弄痛我了!”透过橡木门,他们听见雷拉的哭叫。“你弄痛我了!”在他耳中,这声音比切斯德伯爵的尖叫更难以忍受。“我们发誓保护她不受别人伤害。”詹姆最终开口道。“是的,”戴瑞承认,“但他例外。”
  这天之后,詹姆只见过雷拉一次,那是王后起程前往龙石岛的清晨。雷拉披着斗篷,拉起兜帽,迅速爬进王家轮宫里,下了伊耿高丘,前往河边上船。他没机会与王后讲话,却听见了侍女们的低语,她们说王后的模样就像是被野兽摧残过,大腿上全是爪印,乳房被牙齿咬破。野兽,戴王冠的野兽,詹姆静静地想。
  疯王最终杯弓蛇影到不准任何人在他面前佩带利器——除了御林铁卫。他不修边幅,胡须纠结脏污,蓬乱的银金色长发直垂到腰部,黄指甲弯弯曲曲,长到九寸长。但利器仍旧折磨着他,铁王座上的利器,令他无法逃避。他的胳膊和腿脚上密密麻麻全是血痂和半愈合的伤疤。
  让我君临焦黑骨骸与烤熟血肉,詹姆看着姐姐的笑脸,心事重重,让我成为灰烬之王。“陛下,”他严肃地说,“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好吧。托曼,你今天该上课了,请随大学士去教室。”
  “是,母亲。我们正在学习受神祝福的贝勒国王。”
  玛瑞魏斯夫人也识趣地离开,临走前亲吻了太后的双颊。“今晚您还和我共进晚餐吗,陛下?”
  “如果你不来,我可要生气了。”
  詹姆没法不注意密尔女人走路时摇晃屁股的姿态。每一步都是诱惑。等门关上,他赶紧清清喉咙,开口道,“先是凯特布莱克,接着是科本,现在又来了这个女人。亲爱的老姐,你打算开马戏团么?”
  “我喜欢坦妮娅夫人。她会逗我开心。”
  “她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随从,”詹姆提醒瑟曦,“她会把你的情报泄露给咱们的小王后。”
  “她当然会。”瑟曦伸手灌满酒杯。“当我提出要收留坦妮娅时,玛格丽兴奋得发抖,你瞧她说了什么:‘她会成为您的姐妹,正如她是我的姐妹。我当然会把她给您!陛下,我已经有了我的表亲和众多小姐夫人们了。’哼,咱们的小王后舍不得让我孤孤单单呢。”
  “你明知她是间谍,留着做甚?”
  “玛格丽自作聪明,打错了算盘,她不晓得这密尔婊子是条口蜜腹剑的毒蛇。现今我让坦妮娅把我精心挑选过的情报回传给咱们的小王后,其中有些甚至是真的。”瑟曦眼中闪动着淘气的光彩。“而另一方面,坦妮娅将‘处女玛格丽’的情况巨细无遗地向我汇报。”
  “她会吗?你究竟了解她多少?”
  “我了解她是位母亲,她有一个儿子,她想让他在这世上出人头地,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当母亲的都这样。玛瑞魏斯夫人或许是条毒蛇,但她不笨,她知道我能做到的比玛格丽能做到的多得多,所以宁愿站在我这边。她告诉我的事情很丰富,你绝对猜想不到。”
  “什么事情?”
  瑟曦坐到窗边。“比如……你知道荆棘女王的轮官里有一大箱钱币吗?那是征服战争之前铸造的金币。每有商人呆头呆脑地提出以金币交易,她便会欣然使用高庭的金子来支付,因为每枚金币只有当前的金龙一半重。呵呵,哪个商人敢投诉梅斯·提利尔的母亲大人欺诈呢?”她吮了一口酒。“你今天骑马可算愉快?”
  “叔叔很在意你的缺席。”
  “叔叔的意见不关我事。”
  “当然关你的事。你应该好好利用他,就算不放在奔流城或凯岩城,也应该派去讨伐史坦尼斯大人,不是吗?宁肯起用凯冯也好过——”
  “卢斯·波顿是新任北境守护。他会对付史坦尼斯。”
  “别忘了,波顿大人被困在颈泽之外,而铁民扼守着要道卡林湾。”
  “他们守不了多久,波顿的私生子很快便会清除这小小的障碍,打开通路。波顿大人还获得了两千佛雷士兵的增援,佛雷军由霍斯丁和伊尼斯带队,他们的力量加起来,足以压倒史坦尼斯和几千游荡的残人。”
  “凯冯爵士——”
  “——将专心致志地治理戴瑞城,教导蓝赛尔该怎么擦屁股。你别管他,父亲的死像把他阉了似的,他成了个没用的老头。达冯和达米昂对我们更有用。”
  “他俩是有能力,”詹姆素来与两位表亲交好,“但你需要首相。不用叔叔,用谁呢?”
  姐姐笑了,“放心,不会用你。我打算起用坦妮娅的老公,此人的祖父曾是伊里斯的首相。”
  巨号首相。詹姆想起欧文·玛瑞魏斯,为人和气,行事无能。“如果我记得没错,他祖父被伊里斯流放过,还没收了领地。”
  “劳勃恢复了他的家业,至少恢复了一部分。如果我让奥顿收回他家全部的领地,坦妮娅会感激我的。”
  “说了半天,你就是为满足这密尔婊子的要求?我以为我们是在讨论选谁来治理国家!”
  “国家由我治理。”
  愿七神保佑所有人。姐姐总以为自己是长了乳房的泰温公爵,其实她差得太远。别的不说,父亲素来像大冰川一般无情而冷静,而瑟曦情绪上来跟野火燃烧似的。当听说史坦尼斯抛弃龙石岛时,她高兴得像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以为对方就此放弃争夺王位,自我放逐了;而当北方来报史坦尼斯占领了长城,她又顿时发作,令众人皆不敢接口。她不缺才智,缺的是判断力和耐心。“你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相加以辅佐。”
  “软弱的统治者才需要强有力的辅佐,正如伊里斯需要父亲,而强有力的统治者需要的只是忠心耿耿的传令官罢了。”她摇晃酒杯。“哈林大人怎么样?他不会是头一个当上国王之手的火术士了。”
  当然不是,上一个被我宰了。“谣传你打算任命奥雷恩·维水为海政大臣。”
  “你刺探过我?”见他不答,瑟曦把头发甩到脑后,“维水很适合这个职位。他半生都在船上讨生活。”
  “半生?他连二十岁都不到。”
  “他二十二岁了!再说,争这个有意义吗?父亲当上伊里斯的首相时还不满二十一岁呢。是时候改变了,托曼身边应该多些活力充沛的年轻人,不能净是满脸皱纹的老骨头。奥雷恩很合适,他精力旺盛。”
  他精力旺盛而且英俊,詹姆心想……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派克斯特·雷德温更合适,毕竟他掌管着维斯特洛最庞大的舰队。这个奥雷恩·维水可以负责小艇——假如你给他买一艘当玩具的话。”
  “你真是个孩子,詹姆。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还是高庭公爵那丑恶母亲的外甥。我决不准提利尔公爵的爪牙混进我的御前会议。”
  “你的意思是托曼的御前会议吧?”
  “你很清楚我的意思。”
  我很清楚。“我认为奥雷恩·维水糟糕透顶,哈林更是尤有过之,至于科本……诸神在上,他追随瓦格·霍特,还被学城剥夺过颈链!”
  “都是灰衣绵羊们干的。反正,科本对我很有用,也很忠诚——这点连我自己的血亲骨肉都做不到。”
  亲爱的老姐,这样搞下去,我们总有一天会成为群鸦的盛宴。“瑟曦,听我一言,你现在到处都能看见侏儒的影子,还把我们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变成敌人。至少,凯冯叔叔不是你的敌人,我更不是你的敌人。”
  她的脸庞因愤怒而扭曲。“我求过你,求你帮助。我跪在你面前,而你拒绝了我!”
  “我的誓言……”
  “……没有阻止你谋杀伊里斯。言语只是风。你本可以拥有我,却选择了这身袍子。出去。”
  “姐姐……”
  “滚出去!聋了吗?我讨厌看见你丑陋的肢体!滚出去!”为赶走他,她把酒当头泼来。当然,她没泼中,但詹姆明白其中的暗示。
  等他独坐在白剑塔的会议室内,握着一杯多恩红酒,用断肢翻阅白典时,暮色已临。百花骑士走进来,解下白袍和剑带,挂在墙上詹姆的东西旁边。
  “我在院子里看了你的表现,”詹姆,“你骑得不错。”
  “当然不只是‘不错’。”洛拉斯爵士为自己倒了杯酒,并在半月形桌子的对面落座。
  “一个谦虚的人应该回答:‘大人过奖,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或者‘哪里,是我的坐骑很棒’。”
  “好吧,我的坐骑还将就,而大人的好意好比我的谦虚。”洛拉斯朝白典挥挥手。“蓝礼大人常说,读书是学士的活儿。”
  “至少这本是留给我们的,它记录了曾穿上白袍的每个人的历史。”
  “瞧过几眼。纹章画得挺漂亮,我喜欢看图。蓝礼大人收藏的几本精美典籍,保管让这帮修士无地自容。”
  詹姆不由得笑了,“可惜它们都不在这儿。爵士,历史的作用是开阔视野,你应该了解前人们的生活,并以此为鉴。”
  “我了解这些人。什么龙骑士伊蒙王子,莱安·雷德温爵士,‘雄心’,无畏的巴利斯坦……”
  “……加尔温·科布瑞,埃林·克林顿,魔鬼戴瑞,嗯,这些你也知道?你晓得‘强壮的’卢卡默么?”
  “‘好色之徒’卢卡默爵士?”洛拉斯爵士似乎颇感有趣,“不就是有三个老婆和三十个孩子的那位?他们最后切了他的男根,关于他还有首歌,您是要我唱给您听吗,大人?”
  “特伦斯·托因爵士呢?”
  “他睡了国王的情妇,死得悲惨。教训是,穿白马裤的人得把裤腰带系紧些。”
  “灰袍盖尔斯?大方的奥利瓦?”
  “前者是个叛徒,后者是个懦夫,都令白袍蒙羞。大人,您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你不要总那么敏感,爵士。你知道‘老不死’科托因吗?”
  洛拉斯爵士摇头。
  “他干了六十年的御林铁卫。”
  “什么时候?我从来没听说——”
  “你知道暮谷城的唐纳爵士吗?”
  “名字似乎听过,但——”
  “安迪森·希山?‘白头鹰’迈克尔·梅泰林?乔佛里·诺科斯?被誉为永不投降的红劳勃·佛花?关于他们你又知道些什么?”
  “佛花是私生子的姓,希山也是。”
  “但这两位都当上了御林铁卫的队长,他们的故事全收录在这本书里面。这本书中还有罗兰德·达克林的事迹,他是在我之前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他于战场上赢得白袍,一小时之后身披白袍死去。”
  “说明他武艺不精。”
  “他很厉害。他牺牲自己拯救了国王。你瞧,曾有那么多的勇士披上白袍,而他们的事迹几乎都被遗忘了。”
  “该遗忘的自然会被遗忘。人们只记得英雄,只记得强者。”
  “英雄和恶棍,”所以你我当中至少有一位会被歌谣传唱。“还有少数兼而有之的人。比如他。”他敲敲自己正在读的那一页。
  “谁?”洛拉斯扭头过来看。“鲜红底色上十个黑色的小球,我不认识。”
  “它属于克里斯顿·科尔,韦赛里斯一世和伊耿二世的铁卫,”詹姆阖上白典,“人称‘拥王者’。”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7章 瑟曦

  三个白痴扛一个皮口袋,太后看着他们跪在她面前,心里想。她瞧不起这三个白痴。不过,或许会有意料之外的收获?
  “陛下,”科本悄声道,“御前会议……”
  “……等我到场才会召开。想想看,我可能将把叛徒丧命的好消息带给他们呢。”城市彼端,贝勒大圣堂敲打着哀悼的钟声。丧钟不会为你而鸣,提利昂,瑟曦心满意足地想,我要把你的头浸上焦油,拿你畸形的身躯去喂狗。“平身,”她吩咐三位未来的领主,“东西给我瞧瞧。”
  他们遵令起立,噢,这三人个个丑陋不堪,衣衫褴褛,至少半年没洗澡了,其中一位脖子上还有个大疖子。让他们成为领主,她觉得很有趣,就让他们在宴会上挨着玛格丽坐。这三位白痴的头目解开细绳,将手伸进袋子,腐败的味道顿时充盈接待室,犹如烂掉的玫瑰。他取出一颗爬满蛆虫的灰绿色头颅。味道就像父亲的尸体。多卡莎几乎窒息,而乔斯琳掩嘴作呕。
  太后打量着战利品,眼睛都没眨一下。“你杀错了侏儒。”最后,她一字一顿地说。
  “我们没杀错,”一位白痴居然敢反对,“这肯定是他,太后陛下。瞧,他是个侏儒,只不过脸烂掉了,看不清模样而已。”
  “不只脸烂掉了,还长出了新鼻子呢,”瑟曦评论,“又大又圆的鼻子。浑蛋!提利昂的鼻子打仗时早给砍掉了。”
  三位白痴互望了一眼。“没人告诉我们,”提头颅的那位声称,“反正这家伙大摇大摆地在路上游荡,他是个丑陋的侏儒,所以我们认为……”
  “哦,他自称是麻雀。”脖子上生疖子的补充。“是你,是你说他撒谎。”第三位白痴争辩。
  太后恼怒地意识到自己搁下御前会议,全为了这出闹剧。“你们浪费我的时间,还杀害无辜之人。我本该摘下你们的脑袋。”如果真要了他们的脑袋,其他人就会退缩,就会听任小恶魔逃之夭夭了。宁肯错杀万人,让侏儒的头颅堆高十尺,她也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算了,滚吧。”
  “是,陛下,”疖子说,“我们恳求您的原谅。”
  “您还要这颗头吗?”提头颅的人问。
  “把它交给马林爵士。不,先装进袋子,你这白痴!奥斯蒙爵士,带他们出去。”
  特兰拿走头颅,凯特布莱克赶走白痴,原地只剩乔斯琳小姐的早餐。“赶紧清理。”太后命令她。这已是献上的第三颗人头了。还好,这颗好歹是侏儒的头。前次不过是个丑陋的孩子。
  “别担心,总会有人找到小恶魔的,”奥斯蒙爵士安慰她,“而他一旦被发现,便难逃一死。”
  是吗?昨晚,瑟曦又梦见了老巫婆,凹凸不平的下巴和嘶哑的嗓音。在兰尼斯港,大家叫她“蛤蟆”巫姬。若父亲知道她对我说了些什么,一定会拔了她的舌头。但瑟曦没对任何人讲过,甚至包括詹姆。梅拉雅说只要我们不提起预言,它将被遗忘,永远不会成真……
  “我的眼线也在四处打探,陛下。”科本说。他的袍子类似于学士袍,但颜色并非灰色,而是御林铁卫的无瑕洁白,袍边、袖子和浆硬的高领上都装饰着黄金涡旋,腰部还束了一条金腰带。“旧镇、海鸥镇、多恩领,甚至自由贸易城邦,无论他逃到哪里,我的人都会把他揪出来。”
  “你的前提是他离开了君临。事实上,他很可能藏身于贝勒大圣堂,此刻正拉着钟绳制造噪声呢。”瑟曦沉着脸,让多卡莎扶她起身。“来吧,大人,御前会议正等着我们。”下楼梯时,她挽起科本的手臂,“那件小任务你完成得如何?”
  “办妥了,陛下。很抱歉花了太多时间,可那是好大一颗头颅,我的甲虫用了很长时间才把皮肉清干净。为表歉意,我特意用乌木和白银做了个盒子,用来装盛骷髅。”
  “布口袋也行。道朗亲王只在乎里面的东西,你扔个破袋子去他也不会在意——只要脑袋装好别掉出来就行。”
  走到院子里,隆隆的钟声更刺耳了。他不过是个总主教,犯得着如此兴师动众?我们到底要忍受多久?当然,丧钟比魔山的惨号悦耳得多,但……
  科本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日落时,钟声便会停止,陛下。”
  “那太好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的工作就是刺探情报嘛。”
  瓦里斯让所有人都以为他不可或缺。我们真傻。太后宣布科本接替太监之后,害虫们便忙不迭地巴结他,为一点点金钱而出卖各种情报。笼络人心靠的是金银财宝,不是八爪蜘蛛。这活儿科本也能干。她等着看当科本首度在御前会议中落座时派席尔是什么表情。
  御前会议召开期间,总有一名御林铁卫在议事厅门口站岗。今天轮到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柏洛斯爵士,”太后和蔼地唤道,“你今天早晨气色不太好。吃出什么问题了吗?”詹姆让他当国王的品尝师,以防备毒药。这是个美味的任务,但对骑士而言意味着耻辱。布劳恩痛恨这点,开门时,他多肉的下巴微微发抖。
  见她到来,重臣们停止了交谈。盖尔斯大人用咳嗽声欢迎太后——他的咳嗽声足以惊醒派席尔。其他人则满脸堆笑地纷纷起立。瑟曦容许自己露出一丝微笑。“大人们,请原谅我的迟到。”
  “哪里,我们都是为陛下服务的仆人,”哈瑞斯·史威佛爵士说,“等待您驾临是大家的荣幸。”
  “我相信,大家都认识科本伯爵。”
  派席尔国师没让她失望。“科本伯爵?”他的脸涨成紫色,说话吞吞吐吐,“陛下,这……这位学士发下神圣的誓言,不据地,不取头衔……”
  “你的学城剥夺了他的颈链。”瑟曦提醒对方,“他已经不是学士了,不用再遵循学士的誓言。若你记忆不差,应该记得我们也曾称呼太监为‘伯爵大人’。”
  派席尔唾沫横飞地说:“可这个人……他不合适……”
  “你还敢在我面前说什么‘不合适’?不就是你亲手把我父亲大人的遗体弄得臭气熏天,惹人嘲笑的吗?”
  “陛下您,您不会以为……”他抬起一只斑驳的手掌,好似要格挡打击,“静默姐妹们移去了泰温大人的肠胃及器官,抽干血液……照料得无微不至……我们往他肚子里填满了盐巴和香草。”
  “噢,恶心的细节就省省吧,我闻到了你无微不至的关怀!科本大人的医术拯救过我弟弟的生命,我认为他毫无疑问比那假惺惺的太监更适合侍奉国王陛下。大人,你的同事你都认识吗?”
  “我连他们都不认识,还当什么情报总管呢,陛下。”科本边说边坐到奥顿·玛瑞魏斯和盖尔斯·罗斯比中间。
  这才是我的御前会议。瑟曦拔掉了每一朵玫瑰,以及每一个忠实于她叔叔和两位弟弟的人,换上对她死心塌地的角色。她甚至废除了“大臣”的称呼——因为宫廷里面她最大——转而引进自由贸易城邦的头衔。例如奥顿·玛瑞魏斯呼为裁判法官,盖尔斯·罗斯比呼为国库经理,奥雷恩·维水,潮头岛浮华的年轻私生子,则是她的海军上将。
  她的御前首相是哈瑞斯·史威佛爵士。
  史威佛肌肉松软,秃头,善于逢迎拍马。他没下巴,只有一撮荒谬可笑的短小白须,豪奢的黄色外套上用琉璃珠子拼出了家族纹章——蓝色矮脚公鸡,蓝天鹅绒斗篷则镶嵌了一百只金手。哈瑞斯被他的新职位弄得头晕目眩,丝毫没意识到这与其说是荣宠,其实是拿他当人质。他女儿嫁给了瑟曦的叔叔,而凯冯很爱那个没下巴、平胸脯还生了双罗圈腿的女人。只要把哈瑞斯爵士拽在手中,凯冯·兰尼斯特想对付她便得三思而后行。自然,岳丈不算是最有效的人质,但有总比没有的好。
  “国王陛下会驾临吗?”奥顿·玛瑞魏斯发问。
  “我儿子正跟他的小王后办家家酒呢。就目前而言,他对做国王的概念只是盖王家印信而已,陛下还太小,不能领悟国家大事。”
  “咱们英勇的铁卫队长大人呢?”
  “詹姆爵士找铁匠打造新手去了,想必大家都受够了他那根丑陋的断肢。而且我敢断言,对于开会他比托曼更不耐烦。”奥雷恩·维水“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很好,瑟曦心想,你们就笑吧,笑得越大声,他便越不能构成威胁。“有酒吗?”
  “来了,陛下。”奥顿·玛瑞魏斯的鼻子太大,红橙色头发蓬乱不堪,但他长相虽平庸,礼貌却周到。“这里有多恩红酒和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还有高庭的上等香料甜酒。”
  “金色葡萄酒。依我看,多恩人的酒就跟他们的人似的,一股子酸溜溜的脾气。”玛瑞魏斯替她满上杯子,瑟曦续道,“就从多恩人开始吧。”
  派席尔国师的嘴唇仍在颤抖,亏得他没把舌头吞掉。“遵命。道朗亲王把他弟弟那帮蛮横的私生女都关押了起来,但阳戟城的骚动并未平息,据亲王信中所言,再不给他正义,他就无法掌控局面了。”
  “快了,快了,”这亲王,昏庸则罢,还很啰嗦,“等待很快就有结果。我已遣巴隆·史文前往阳戟城,把格雷果·克里冈的人头献上。”当然,巴隆爵士此行还另有重任,但没必要教他们知道。
  “哦,哦,”哈瑞斯·史威佛爵士用食指与拇指捻捻自己可笑的短胡须,“他已经死了吗?格雷果爵士?”
  “他当然死了,大人,”奥雷恩·维水干巴巴地说,“据我所知,脑袋搬家可是致命伤。”
  瑟曦给了他一个赞许的微笑,她喜欢讽刺——只要对象不是自己。“正如派席尔国师预测的那样,格雷果爵士伤重不治身亡。”
  派席尔哼哼了几声,不怀好意地瞅瞅科本,“长矛涂有剧毒,无药可解。”
  “是的,我记得你的话。”太后转向首相。“我进门时你在说什么,哈瑞斯爵士?”
  “说‘麻雀’们,陛下。据雷那德修士统计,城内‘麻雀’已达二千之多,而且每天都有新人涌入。他们的领袖宣扬末日之说,抨击魔鬼邪教……”
  瑟曦吮了口酒。好喝。“这不是很自然的吗,你说呢?史斯坦尼崇拜的那个红神,不叫魔鬼叫什么?教会本该对抗邪恶嘛。”话是科本提醒她的,他真聪明。“看来,咱们已故的总主教疏于职守,听任岁月消磨洞察力,削弱了力量,以至于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实都看不到。”
  “他早已是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了,陛下,”科本边说边朝派席尔微笑,“他的逝世是意料之中的事。安详地在睡梦中故去,得享天年,世上少有人能享受这福分啊。”
  “是的,”瑟曦承认,“现在我们需要一位精力旺盛的继任者。我在维桑尼亚丘陵上的朋友们告诉我,托伯特或雷那德会当选。”
  派席尔大学士清清喉咙,“我在教团中也有朋友,他们倾向于奥利多修士。”
  “别忘了卢琛,”科本补充,“昨晚他刚用乳猪和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宴请三十位主教,白天又分发硬面包收买贫民。”
  对于宗教话题,奥雷恩·维水看来就跟瑟曦一样不耐烦,由近观之,他的发色近于银而非金,眼睛则是灰绿,并非雷加王子的紫眼,尽管如此,他俩的相似之处还是很多……不知他是否专门为她而把胡子刮了……他比她年轻十岁,但他想要她,从他看她的方式里,瑟曦完全能解读出来——自从她乳房发育以后,十个男人中有九个会那样子看她。因为你太美了,他们如是说,可詹姆和我容貌相似,却从未受到如此看待。小时候,她常常穿起弟弟的衣服,当人们把她当做詹姆时,态度迥异,就连泰温大人……
  派席尔与玛瑞魏斯仍在为下任总主教争执不休。“谁戴上水晶冠都行,”太后粗暴地打断他们,“只要他肯将提利昂革出教门。”前任总主教显然是提利昂的同伙。“至于那帮没长翅膀的麻雀,就让他们去和教会斗吧,又不是聚众反叛王室,与我们有何相干?”
  奥顿大人和哈瑞斯爵士低声表示同意,盖尔斯·罗斯比的赞同被淹没在一阵咳嗽中,在他吐出血痰的瞬间,瑟曦厌恶地别过头去。“国师,你把谷地的信带来了吗?”
  “带来了,陛下。”派席尔从面前的纸堆中拣出一封信,并将其抚平。“准确地说,这是宣言,并非信件。由符石城的青铜约恩·罗伊斯、韦伍德伯爵夫人、贝尔摩伯爵、雷德佛伯爵、杭特伯爵和九星城的骑士赛蒙·坦帕顿共同签署,他们六家都盖了印章,宣言声明——”
  全是废话。“大人们识字,相信都看过了。罗伊斯他们在鹰巢城下集结了重兵,企图剥夺小指头峡谷守护者的地位,为此不惜动用武力。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允许他们这么做吗?”
  “贝里席大人向我们求援?”哈瑞斯·史威佛问。
  “目前还没有,他对事态发展似乎漠不关心,他的上封来信只简单地提及叛乱,主要是请求我将劳勃留下来的老旧织锦画统统装船送给他。”
  哈瑞斯爵士捻捻短胡须,“这所谓的‘公义者同盟’,请求国王援助了吗?”
  “没有。”
  “那么……我们还是按兵不动吧。”
  “听任谷地爆发战争,酿成悲剧?”派席尔说。
  “战争?”奥顿·玛瑞魏斯笑出声来。“贝里席大人是天底下最幽默的人物,但光凭嘴皮子是不能打仗的,我很怀疑会不会流一滴血。再说,只要谷地按时纳税,谁做小公爵劳勃的监护人重要吗?”
  是的,这不重要,瑟曦下定决心,小指头回宫倒有用些,他能凭空变出钱财,而且很少咳嗽。“奥顿大人的话让我信服,派席尔国师,训示公义者同盟不得伤害培提尔,除此之外,在劳勃·艾林的监护期内,国王对谷地的政治不予干涉。”
  “陛下英明。”
  “可以讨论舰队了吗?”奥雷恩·维水问,“只有十多条船自黑水河的大火中幸存,我们迫切需要重建海军。”
  “海军很重要,”奥顿·玛瑞魏斯当即点头,“嗯,利用铁民行吗?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与海石之位结盟的代价有多大?”
  “他们要北境啊,”派席尔大学士道,“而北境已被太后陛下的先父许给了波顿家族。”
  “哟,多不方便,”玛瑞魏斯说,“可就我看来,北境实在太大,完全可以分割。况且无须永久性协议,我们可以私下答应波顿,一旦他消灭史坦尼斯,国王就全力支持他的要求。”
  “听说巴隆·葛雷乔伊已死,”哈瑞斯·史威佛爵士道,“群岛现下由谁做主呢?巴隆大王有儿子吗?”
  “莱恩?”盖尔斯大人咳嗽道,“席奥?”
  “席恩·葛雷乔伊从小在临冬城长大,乃艾德·史塔克的养子,”科本表示,“看来非我之友。”
  “听说他也被杀了。”玛瑞魏斯道。
  “他是唯一的儿子吗?”哈瑞斯·史威佛爵士拉了拉下巴上的短胡须,“他的兄弟呢,他没有兄弟吗,有没有啊?”
  若是瓦里斯在,一定全知道,瑟曦恼怒地想。“我才不跟乌贼同流合污,消灭史坦尼斯之后,接下来就轮到他们——因此,我们需要舰队。”
  “我建议兴建大帆船,”奥雷恩·维水提出,“首批兴建十艘。”
  “钱从哪里来?”派席尔责问。
  盖尔斯大人把这当成了新一轮咳嗽的信号,他咳出更多粉红唾沫,然后用红丝方巾一点一点蘸去。“……没有……”被又一阵咳嗽淹没之前,他挤出几个字眼,“……没有……我们没有……”
  至少这回,哈瑞斯爵士弄明白了咳嗽的意思。“预算异常拮据,”他提出抗议,“凯冯爵士跟我交代过。”
  “……费用……金袍卫士……”盖尔斯大人咳个不停。
  这些反对意见对瑟曦而言,都是老生常谈了。“我们的国库经理认为,金袍卫士太多,而国库里的金子太少。”罗斯比的咳嗽声开始让她厌烦起来。也许“粗胖的”加尔斯并不会那么讨厌。“财政收入纵然不菲,却无法抵消劳勃亏欠的巨债。有鉴于此,在战争结束之前,我决定暂停偿付教会和布拉佛斯铁金库方面的债务。”新任总主教肯定会不知所措地扭绞他那双神圣的手掌,而布拉佛斯人将一次又一次地前来诉苦聒噪,管他们呢?“省下的钱用于重建海军。”
  “陛下英明,”玛瑞魏斯大人赞道,“妙笔一挥,便替国家解决了大难题,在战争期间,这是必备的、合理的措施。我完全赞成。”
  “我也赞成。”哈瑞斯爵士说。
  “陛下,”派席尔的声音因震惊而发抖,“恐怕这会带来您意想不到的麻烦。那铁金库……”
  “……位于布拉佛斯,远隔重洋。以后还他们金子,国师,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布拉佛斯人也有句谚语,”派席尔镶有宝石的颈链轻声作响,“‘铁金库不容拖欠’。”
  “哼,拖不拖欠,由我决定,在此之前,叫布拉佛斯人恭恭敬敬地候着。维水大人,启动大帆船工程。”
  “太好了,陛下。”
  哈瑞斯爵士在纸堆中翻找了一番,“下一个议题……我们收到佛雷大人的信件,他在信中提出新要求……”
  “这老头还想要多少土地和荣誉?”太后叫道,“他老妈一定长了三个奶子。”
  “大人们有所不知,”科本说,“在都城的酒馆和食堂内,老百姓议论纷纷,许多人认为国王协助瓦德大人作恶犯罪。”
  重臣们狐疑地望着他。“你是指红色婚礼?”奥雷恩·维水问。“犯罪?”哈瑞斯爵士说。派席尔剧烈地清喉咙,盖尔斯大人又开始咳嗽。
  “麻雀们公然宣讲——”科本警告,“——红色婚礼触犯神圣的宾客权利,令神人共愤,参与它的人将遭到永世诅咒。”
  瑟曦明白对方言下之意,“是啊,瓦德大人很快就要面对天父的裁判了,就让麻雀们去唾骂他吧。反正惨案与我们无关。”
  “与我们无关。”哈瑞斯说。“与我们无关。”玛瑞魏斯大人承认。“是的,与我们毫无瓜葛。”派席尔宣布。盖尔斯大人继续咳嗽。
  “往瓦德大人的坟墓上吐唾沫大概连蛆虫都淹不死,”科本同意,“不过呢,由王室公开处理红色婚礼会不会更妥当?找个廉价的替罪羊,几颗佛雷的头颅有助于收服民心,也有助于安定北方。”
  “瓦德大人决不会牺牲家族成员。”派席尔表示。
  “他不会,”瑟曦猜测,“可他的继承人就没那么死脑筋了。谢天谢地,瓦德大人很快就得进坟墓,新任河渡口领主必将放逐大批同父异母兄弟、讨厌的表亲和不怀好意的姐妹之流,到时候从中抓几个犯人,只怕他还求之不得呢。”
  “在我们等待瓦德大人去世期间,还有另一个问题,”奥雷恩·维水提出,“黄金团主动取消了与密尔人的合约,君临港口里传说他们受史坦尼斯重金雇佣,即将漂洋过海,前来助阵。”
  “他如何支付巨额佣金呢?”玛瑞魏斯怀疑地问,“莫非拿雪块当钱使?这群人自称‘黄金团’,史坦尼斯能有多少金子?”
  “少得可怜,”瑟曦向他保证,“而且科本大人与海湾中密尔划桨船的水手沟通过了,黄金团是去瓦兰提斯的——和维斯特洛刚好是反方向。”
  “或许他们不想替失利的一方打仗,所以换了东家吧,与国内形势没有联系。”玛瑞魏斯大人提出解释。
  “没错,”太后同意,“瞎子才看不到我们已然大获全胜。提利尔大人即将包围风息堡,而我的表亲达冯——新任西境守护——与佛雷军合围了奔流城,雷德温大人的舰队驶过塔斯海峡,正沿海岸日夜兼程北上,龙石岛剩下的少量渔船将无力阻挡他登陆。等我们切断了龙石岛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假以时日,城堡必告陷落,如此一来,仅有的麻烦就剩下史坦尼斯本人了。”
  “若杰诺斯大人所言非虚,史坦尼斯正私图拉拢野人。”派席尔大学士警告。
  “人皮野兽而已,”玛瑞魏斯大人宣称,“找他们当盟友,史坦尼斯大人一定是走投无路了。”
  “走投无路,而且愚蠢透顶,”太后说,“他不晓得北方佬有多仇恨野人。这样做,就是把北境往卢斯·波顿怀里推,实际上,个别诸侯已投靠那私生子,助其攻打卡林湾,以赶走铁民入侵者,为波顿大人北进扫平道路了,其中包括安柏家族,莱斯威尔家族……别的名字我忘记了。就连白港也在动摇之中,白港之主同意把两个孙女都嫁到佛雷家,同时为我们开放港口。”
  “我们有船吗?”哈瑞斯爵士迷惑地说。
  “威曼·曼德勒乃艾德·史塔克的心腹之一,”派席尔国师道,“能信任吗?”
  谁都不能信任。“他是个担惊受怕的老胖子,他只坚持一点——放归他的继承人之前,白港不会屈膝。”
  “我们握有他的继承人?”哈瑞斯爵士发问。
  “是的,如果此人还活着,一定还被关押在赫伦堡。是格雷果·克里冈俘虏他的。”但魔山对俘虏从不客气,也不关心赎金多少。“即便已死,我也会把加害他的人的首级统统送给曼德勒伯爵,并致以最诚挚的歉意。”一个脑袋能满足多恩亲王,一口袋脑袋应该能对付披海象皮的北方老头子了。
  “史坦尼斯大人就没想过与白港结盟?”派席尔大学士指出。
  “噢,他当然尝试过,但他的建议都被曼德勒伯爵转到了君临,回复他的统统是推脱借口。也难怪,史坦尼斯要白港的军队和银子,给的却是……嗯,实际上什么也没给。”她忽然很想为陌客点上一支蜡烛,感谢对方带走蓝礼,留下史坦尼斯,若非如此,兰尼斯特的日子就难过多了。“今天早上刚来一只乌鸦,说史坦尼斯派他的洋葱走私贩作为代表前往白港谈判,此人现被曼德勒关了起来,曼德勒询问我们该如何处置。”
  “送来都城仔细审问比较好,”玛瑞魏斯大人建议,“此人也许了解不少内幕。”
  “处死他,”科本说,“作为给北境的教训,让他们看看咱们处置叛徒的手段。”
  “我很赞同,”太后声明,“我已指示曼德勒伯爵立刻将其斩首示众——如此一来,也彻底断绝了白港与史坦尼斯结合的可能性。”
  “哈,史坦尼斯得找个新首相了,”奥雷恩·维水嘻嘻一笑,“这回轮到什么菜?芜菁骑士?”
  “芜菁骑士?”哈瑞斯·史威佛爵士迷惑地问,“他是谁?我没听说过这位骑士。”
  维水翻翻白眼,不予作答。
  “若曼德勒大人拒绝呢?”玛瑞魏斯续道。
  “他胆敢拒绝!哼,洋葱骑士的头才能换回他儿子的性命。”瑟曦笑笑。“那老笨蛋或许对史塔克家够忠诚,然而现在临冬城的狼群死光了——”
  “陛下您忘了珊莎夫人。”派席尔提醒。
  闻听此言,太后顿时发作,“我才没忘记那只小母狼。”瑟曦甚至不愿提及对方的名字。“她是叛徒之女,我本该把她打入黑牢,结果却养狼为患。她分享我的壁炉与厅堂,与我的孩子们一同玩耍,我不仅养活了她,给她穿的住的,还亲自教导她,想让她对这个世界不再那么无知。结果呢,结果她回报我的是什么?——协助谋杀我的孩子!找到小恶魔的时候,一定也能找到珊莎,她现下还没死……但我指天发誓,到时候她会哭泣着向陌客歌唱,祈求死亡之吻!”
  一阵尴尬的沉默。你们都把舌头吞掉了吗?瑟曦恼火地想。她不禁怀疑自己还设立御前会议干吗?
  “另外,”太后续道,“‘艾德大人的幼女’此刻正在波顿公爵身边,只等卡林湾陷落便会嫁给他儿子拉姆斯。”只要这女孩能支持波顿家族对临冬城的要求,他们才不管她原本只是小指头送来的、某位总管的女儿呢。“就算北方佬偏爱史塔克,我们也双手奉上了一位。”她让玛瑞魏斯大人满上酒杯。“长城还有些麻烦,守夜人弟兄们失去了理智,竟然选择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作总司令。”
  “雪诺,那孩子是个雪诺。”除了废话,派席尔还会说什么?
  “我在临冬城见过他一次,”太后道,“当时史塔克家很不想让他露面。嗯,他模样像极了他父亲。”正如劳勃的私生子也像极了劳勃,不过劳勃从不让他们在宫中出现——他只提过一次,就在猫的不幸事件之后,他咕哝了几句要把某位私生女儿带到身边。“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当场告诫他,“不过我提醒你,到时候你得自己为那小婊子的健康负责。”这番话换来了一块在詹姆面前无法掩饰的淤伤,但有效地阻止了私生女的到来。凯特琳·徒利真是只软弱的老鼠,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她下不了手,到头来却把这肮脏的任务丢给了我。“雪诺和艾德大人一样包藏祸心,于国不忠,”瑟曦表示,“作父亲的把王位献给史坦尼斯,当儿子的送出的则是土地与城堡。”
  “守夜人军团发誓决不插手七大王国的争端,”派席尔提醒大家,“几千年来,黑衣人秉承传统。”
  “现在却被打破了,”瑟曦接口,“那野种来信口口声声宣称不参与内战,但行胜于言,他的行动说明了一切。他一面为史坦尼斯提供补给与保护,一面又傲慢地向我们索要士兵和武器。”
  “胆大包天!”玛瑞魏斯大人声称,“决不能听任守夜人军团倒向史坦尼斯大人。”
  “我们要公开宣布这位雪诺大人是叛臣贼子,”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决定,“让黑衣弟兄们将其抛弃。”
  派席尔国师沉重地点点头,“我建议明确知会黑城堡,在更换总司令之前,别想得到一兵一卒。”
  “咱们新建的大帆船需要桨手,”奥雷恩·维水说,“把全国各地的偷猎者与盗贼都交给我好了,别送去长城。”
  科本微笑着倾身向前,“守夜人替国家防御着古灵精怪呢,大人们,我建议咱们一定要帮助勇敢的黑衣弟兄。”
  瑟曦锐利地瞥了他一眼,“你什么意思?”
  “很简单,”科本解释,“多年以来,守夜人不断要求增援,难道现在史坦尼斯大人去帮忙了,托曼国王反而不闻不问?莫如送去一百精锐,先穿上黑衣……”
  “……再除掉琼恩·雪诺。”瑟曦高兴地替他说完。我就知道把他选进御前会议很英明。“就这么办。”她抚掌大笑。若这野种真是艾德大人所生,一定会来者不拒,把送来的人手不加怀疑地统统收下。甚至在呜呼哀哉之前,还会给我写封感谢信呢!“当然,此事需要精心安排,细节就交给我吧,大人们。”动手不动口,这才是应敌之道。“今天我很满意,感谢大家的谏言,还有议题吗?”
  “只剩下一件事,陛下,”奥雷恩·维水用抱歉的口气说,“将谣言带给御前会议或许不太合适,但最近码头里传得沸沸扬扬——消息主要来源于东方的水手——龙出现在……”
  “狮身蝎尾兽又在哪儿呢?哦,还有古灵精怪?”瑟曦咯咯笑道,“等他们谈论侏儒时再来找我吧,大人们。”她站起身来,而这宣告了御前会议的结束。
  瑟曦离开议事厅时,迎面吹起一阵狂暴的秋风,城市彼端受神祝福的贝勒大圣堂内,仍旧传出哀悼的钟声。院子里,四十多位骑士在用剑盾比武,敲打得“叮叮咚咚”。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护送太后回住所,玛瑞魏斯夫人正在里面与乔斯琳和多卡莎咯咯说笑。“笑得这么开心,什么事啊?”
  “雷德温那对双胞胎,”坦妮娅解释,“他俩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玛格丽夫人。从前,他们经常决斗是为了决出谁是下一任青亭岛伯爵,现在他们却又双双想成为御林铁卫,只为了接近小王后。”
  “雷德温家的人的雀斑总比见识多。”但这对她而言是有用的信息,假如在玛格丽的床上抓住流口水爵士或恐怖爵士……瑟曦不知道小王后会不会喜欢雀斑。“多卡莎,把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找来。”
  多卡莎脸一红,“遵命。”
  等侍女离开后,坦妮娅·玛瑞魏斯给了太后一个探询的眼色,“她干吗脸红啊?”
  “因为爱情,”这回轮到瑟曦咯咯发笑了,“她被咱们的奥斯尼爵士迷住了。”这是最年轻的凯特布莱克,胡子刮得也最干净,他和哥哥奥斯蒙一样黑头发,鹰钩鼻,笑口常开,缺点则是脸上还有提利昂的妓女留下的三道长长抓痕。“我认为,她喜欢他脸上的伤疤。”
  玛瑞魏斯夫人的黑眼睛里闪烁着淘气的光彩,“是吗?伤疤让男人看起来危险,危险中才有刺激。”
  “哟,你怎能讲出这种话来,我的好夫人?”太后揶揄,“再说了,如果危险中才有刺激,你怎么会嫁给奥顿大人?当然,我们都很喜欢他,可是……”培提尔曾评价说玛瑞魏斯家那代表丰收的巨号纹章简直是专门为奥顿大人设立的,因为他的头发像白菜,鼻子犹如甜菜根,脑袋瓜里装的多半是豌豆麦片粥。
  坦妮娅清脆地笑道:“我夫君是个宽厚的好人儿,委实谈不上什么危险,不过呢……希望陛下别小瞧了我,我爬上奥顿大人的床铺的时候可不是什么温柔处女哟。”
  你们自由贸易城邦人净是些婊子,不是吗?不过这也算件好事,总有一天,她会好好利用这份信息。“噢,好夫人,你一定得告诉我,你那个……你那个危险的初恋情人是谁呢?”
  坦妮娅橄榄色的皮肤在她脸红时显得更黑了。“真糟糕,我不该多嘴的。陛下,就让我保留自己的小秘密吧,好吗?”
  “男人有伤疤,女人有闺秘。”瑟曦吻了她的脸,心想我很快就会把他挖出来。
  等多卡莎把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带到,太后便遣散了女人们。“来,和我一起来窗边坐坐,奥斯尼爵士。要酒吗?”她为两人都倒上酒。“你的斗篷很旧了,我想给你换身新的。”
  “换身新的?白袍子?谁死了?”
  “现在还没有,”太后表示,“你这么急着想加入你哥哥奥斯蒙的行列?”
  “御林铁卫?不,只要能取悦陛下,我愿做您的女王护卫。”奥斯尼咧嘴而笑,脸上的伤疤成了亮红色。
  瑟曦伸手在伤痕上梳理,“你可真大胆啊,爵士先生,你差点又让我不能自已。”
  “而您真好心,”奥斯尼爵士抓住她的手,粗鲁地吻她的指头,“我可爱的太后。”
  “知道吗?你是个坏蛋,”太后凑在他耳边低声倾诉,“不是真正的骑士。”她让他隔着丝裙服抚奶子。“够了。”
  “不,不够。我想要你。”
  “你要过我。”
  “只要了一次。”他再度抓住她的左乳,粗暴的挤压令她想起了劳勃。
  “一夜春宵奖励一位好骑士。你为我出色地服务,并因此得到回报。”瑟曦将手划过他股间,透过马裤,感觉到对方硬了起来。“昨儿早上,你在场子里摆弄新坐骑?”
  “那匹黑牝马?是啊,那是我哥哥奥斯佛利送的礼物。我为它取名‘午夜’。”
  真是个呆子。“战马骑着上战场,至于鱼水之欢嘛……还是要骑精神抖擞的小母马哦。”她微笑着挤了挤他那活儿,“告诉我实情,你是不是看上了我们的小王后?”
  奥斯尼爵士警惕地退开,“她很漂亮,但还是个孩子,我宁愿要女人。”
  “何不两者兼得呢?”太后轻声说,“替我摘下那朵小玫瑰,重重有赏。”
  “小玫……玛格丽?您的意思是玛格丽?”奥斯尼那活儿萎了下去。“她可是国王的老婆,不是连御林铁卫睡了国王的老婆都会被斩首的吗?”
  “那是前朝的故事了。”况且被睡的是国王的情妇,不是老婆,而情夫的首级是他全身上下唯一保留住的部分,伊耿三世当着情妇的面将他肢解。但此时此刻,瑟曦不想用这些恐怖的陈年往事吓唬奥斯尼。“托曼并非庸王伊耿,你别担心,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不多也不少。我要玛格丽的首级,不要你的。”
  他大吃一惊,“呃,您是指她的贞操吧?”
  “贞操当然也要——如果她还有的话,”瑟曦再度抚摩他的伤疤。“玛格丽会对你的魅力……视而不见吗?”
  奥斯尼给了她一个受伤的眼神。“她很喜欢我。她的表亲们老爱取笑我的鼻子,说我的鼻子太大,但上回梅歌这么说的时候,玛格丽制止了她,还夸奖我的脸挺可爱。”
  “瞧,我的眼光果然没错。”
  “是,陛下,”男人狐疑地说,“可,如果我和她……和她……做了……?”
  “……做了丑事?”瑟曦尖声笑了两下,“与王后同床自是谋逆大罪,托曼别无选择,只能将你发配绝境长城。”
  “长城?”他沮丧地喊。
  想忍住笑实在很难。别笑,别笑,男人们最恨被人嘲笑。“黑斗篷与你的眼睛和头发很配。”
  “没人能从长城回来。”
  “我会把你弄回来,只要你替我杀一个男孩。”
  “谁?”
  “与史坦尼斯结盟的野种。放心,他年轻稚嫩,而我将额外拨给你一百精兵。”
  凯特布莱克在害怕,她能嗅出他的感觉,但他的自尊心不容许他将其表达出来。男人啊男人,全是一个样。“我杀过的男孩数不胜数,”他夸口,“只要这孩子一命呜呼,国王就会赦免我?”
  “不仅赦免你,而且提拔你当领主老爷。”只要你没给雪诺的弟兄们吊死。“你知道的,太后需要伴侣;需要一个无所畏惧的男人来保护她。”
  “凯特布莱克伯爵?”笑容在他脸上缓缓扩散,伤疤成了火红色。“噢,我喜欢这点子。高贵的领主……”
  “……方才配得上太后的卧床。”
  他忽然皱眉道:“可长城很冷。”
  “我很温暖,”瑟曦环住对方的脖子,“只消睡一个女孩、杀一个男孩,我就成了你的人。你有勇气吗?”
  奥斯尼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我也是您的人,一切听您吩咐。”
  “很好,爵士先生,”她吻了他,并在抽身之前让他短暂地尝到了她舌头的滋味。“现在做这些足够了,其他的我们可以等。今夜,你会梦见我吗?”
  “会的。”他沙哑地答应。
  “和咱们的处女玛格丽做爱时也会想起我?”她逗弄他,“当你进入她的时候,会想着我?”
  “会的,我会的。”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发誓。
  “很好,去吧。”
  等他走后,瑟曦让乔斯琳替自己梳头,一边脱下鞋子,像猫一样舒展身体。天生我才必有用,她告诉自己,精妙的谋划让她很得意。若是宝贝女儿与下贱的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私通的把柄被抓住,梅斯·提利尔将无话可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琼恩·雪诺也不会奇怪奥斯尼到长城充军的原因。嗯,就安排奥斯蒙爵士去把弟弟和小王后捉奸在床吧,以确保其他两位凯特布莱克的忠诚。父亲,你看见了吗,你还会想尽快把我嫁出去吗?真遗憾哪,你和劳勃,还有琼恩·艾林、奈德·史塔克、蓝礼·拜拉席恩,你们统统都死了,只剩下我。当然,我没忘记提利昂,可他活不了几天了。
  夜里,太后召玛瑞魏斯夫人来卧室做伴。“你要酒吗?”她问对方。
  “小女王,”密尔女人咯咯笑道,“大骑士。”
  “行了,明日,我要你去见我的媳妇。”太后一边让多卡莎替她换上睡衣,一边吩咐道。
  “玛格丽女士总是乐于接见我。”
  “我明白。”太后没有忽略对方对托曼的小妻子的称呼。“告诉她,我赠送给贝勒大圣堂七根蜂蜡,以纪念咱们亲爱的已故总主教大人。”
  坦妮娅轻笑道:“您说得这样清楚,她便会送上七十七根蜂蜡,以表示自己更深刻的悼念。”
  “要尊重别人的虔诚信仰哦,”太后也笑了,“说了这个,你还要向她悄悄吐露,有人暗中仰慕她,某位优秀的骑士由于迷恋她,夜夜不得安寝。”
  “陛下,我可以问问是哪位骑士吗?”坦妮娅的大黑眼珠里闪动着淘气的火花,“莫非是咱们亲爱的奥斯尼爵士?”
  “或许吧,”太后说,“但你决不能在她面前直说出名字,让她慢慢打听,慢慢地求告你,懂吗?”
  “只要能取悦陛下,我什么都干。”
  屋外,冷风吹起,屋内,她们就着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一直聊到清晨。坦妮娅醉了,于是瑟曦从她口中套出了情人的名字。那是一位密尔船长,或者说是海盗,黑发披肩,一道伤疤横贯脸颊,从耳朵直到下巴。“我拒绝了他一百次,他却不以为意,”密尔女人告诉太后,“最后我莫名其妙就答应他了。我想,他这种人是无法拒绝的。”
  “我了解这种人。”太后淡淡一笑。
  “真的吗?陛下您也见过这种人?”
  “比如劳勃。”她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着詹姆。
  但当她阖上双眼,出现的却是另一个弟弟,还有昨天早上那三位白痴。只不过这回装在他们袋子里的,却真真正正是提利昂的头颅。
  她把它涂上焦油,扔进卧房的夜壶中。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8章 铁船长

  北风吹拂,无敌铁种号绕过陆岬,驶入圣地娜伽摇篮湾。
  维克塔利昂来到站在船头的“理发师”纽特身边。前方隐约可见老威克岛的神圣海岸,上方是荒草遍布的山岭,娜伽的肋骨从地底冒出来,仿佛巨大的白色树干,跟大帆船的桅杆一般粗细,高度则有桅杆的两倍。
  灰海王大厅的骨骼。维克塔利昂能感受到此处的魔力。“巴隆第一次自立为王时,就站在这些骨头底下,”他边回忆边说道,“他发誓为我们赢回自由,‘三淹人’塔勒便将一顶浮木王冠戴到他头上。‘巴隆!’铁民们高喊,‘巴隆!巴隆国王!’”
  “他们呼喊你的名字时也会一样响亮。”纽特评论。
  维克塔利昂点点头,但没“理发师”那么肯定。毕竟,巴隆有过三个儿子,还有一个非常宠爱的女儿。
  他在卡林湾对自己的船长们也是这么说的,他们都敦促他尽早下手夺取海石之位。“巴隆的儿子死光了,”红拉弗·斯通浩斯争辩,“而阿莎是女人,你是你兄长的得力助手,必须由你捡起他的剑。”维克塔利昂提醒他们,巴隆明令他扼守卡林湾,抵御北方人的反扑,拉弗·肯宁说,“狼仔们经受了数次重创,已不足为患,大人。而您若枯守着这片沼泽,听任铁群岛落入别人手中,有什么意义呢?”“跛子”拉弗补充道,“鸦眼是外人,他不了解我们。”
  攸伦·葛雷乔伊,铁群岛之王和北境之王。只需想想,便能唤醒他心中旧日的怒火,但是……
  “言语就像风,”维克塔利昂告诉他们,“鼓动船帆的才有用。你们要我跟鸦眼开战?兄弟对兄弟,铁种对铁种?”无论他俩之间有多少嫌怨,攸伦毕竟是他的兄长。弑亲者将遭到永世诅咒。
  但湿发发出选王会的号召之后,一切就不同了。伊伦是淹神的代言人,维克塔利昂提醒自己,假如淹神要我坐上海石之位……消息传来的第二天,他便将卡林湾的指挥权交给拉弗·肯宁,自己忙不迭地前往热浪河,铁岛舰队就停泊在河边的芦苇和杨柳丛中。波涛汹涌的大海和变幻无常的风浪拖延了他回师的速度,但回到家乡时,他只损失了一艘船。
  悲伤号和复仇铁种号紧跟着无敌铁种号绕过陆岬,后面是强手号、铁风号、灰灵号、科伦大王号、维肯大王号、达衮大王号等等,这些大船占了铁岛舰队的十分之一,其他较小的船只趁着晚潮航行,排成参差不齐的一列纵队,向后延伸好几里格。望着那些船帆,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意气风发。舰队司令爱他的舰队更甚于男人爱妻子。
  已抵达的长船沿老威克岛的神圣海滩一字排开,延伸至目力极限,桅杆如长矛林立。深水处停靠着战利品:平底货船,宽身帆船,大帆船……都是劫掠或战斗中赢来的,它们吃水深体积大,无法靠近岸边。各船船头、船尾和桅杆上飘荡着熟悉的旗帜。
  “理发师”纽特眯起眼睛,“那是哈尔洛大人的海歌号?”“理发师”体格粗壮,罗圈腿,长胳膊,但他的眼神不如年轻时那么锐利了。当年他的飞斧非常精准,人们说他可以用斧子替人刮胡子。
  “是的,海歌号。”看来,就连“读书人”罗德利克也离开了他的书本,前来凑热闹了。“还有老卓鼓的怒吼者号和布莱克泰斯的夜行者号。”维克塔利昂的眼睛一如既往的尖锐——他是铁岛舰队总司令,即便对方收起船帆,耷拉着旗帜,他也统统认得出来。“还有‘银鳍号’,它属于沙汶·波特利的某位亲戚。”维克塔利昂听说鸦眼淹死了波特利头领,而他的继承人死在卡林湾,但他还有兄弟和别的儿子。有多少?四个?不,五个,而他们中没人有理由喜欢鸦眼。
  然后他看到了那艘单桅战舰,暗红色船身细长低矮,船帆漆黑犹如无星的夜空,此刻已然收卷起来。即使在停泊中,宁静号仍旧显得无情、残忍而迅捷。船头是一尊黑铁处女像,单臂向外伸展。她腰身细窄,胸脯高傲地挺起,大腿修长而匀称,浓密的黑铁长发在脑后飘荡,她的眼睛由珍珠母制成,可她没有嘴巴。
  维克塔利昂双手紧握成拳——他曾用这双手打死四个男人和一个老婆。尽管星星点点的白发已从他头上冒出来,但他一如既往的强壮,拥有公牛般宽阔的胸膛和年轻人的平肚子。弑亲者将遭到神和人的永世诅咒,巴隆赶走鸦眼那天提醒过他。
  “他来了,”维克塔利昂告诉“理发师”,“收帆,划桨。传令下去,悲伤号和复仇铁种号出列,隔断宁静号出海的通道。其余舰队封锁海湾。没有我的允许,不管人还是乌鸦都不准离开。”
  岸上的人看见了他们的帆,朋友亲人们隔着水面互相吆喝打招呼,但宁静号甲板上形形色色的哑巴和混血杂种一言不发。无敌铁种号渐渐靠近,他不仅目睹了皮肤暗如沥青的黑人,还有矮小多毛,仿佛索斯罗斯猿猴般的家伙。一群怪物,维克塔利昂心想。
  他们在距离宁静号二十码处抛锚。“放条小船。我要上岸。”桨手们准备的同时,他扣上剑带;长剑悬在一侧腰间,另一边是一把匕首。“理发师”纽特系紧司令官肩头的披风,它由九层金丝织就,缝成葛雷乔伊家族的海怪形状,海怪之臂悬垂至靴。披风下面,他穿着沉重的灰锁甲,内衬黑色熟皮甲。在卡林湾,他不得不日夜穿戴盔甲,腰酸背痛总比肠穿肚烂好。沼泽深处住的是魔鬼,只要被他们的毒箭擦破一点皮,几小时之后,就会在号叫中送命,伴随着两腿之间止不住的一团团红色与褐色的排泄物。不管谁赢得海石之位,我都要回去解决那些沼泽魔鬼。
  维克塔利昂戴上一顶高耸的黑色战盔,铁盔打制成海怪形状,海怪之臂环绕脸颊,在下巴底下相连。小船准备好了。“我把箱子交给你保管,”他一边吩咐纽特一边跨过船沿,“不得有误。”这些箱子事关重大。
  “遵命,陛下。”
  对此,维克塔利昂不快地皱起眉头。“我还不是国王。”他爬进小船。
  伊伦·湿发站在波浪中等他,水袋悬在一条胳膊底下。牧师又瘦又高,但比维克塔利昂要矮一些,他的鼻子仿佛鲨鱼的鳍,从瘦骨嶙岣的脸上冒出来,他的眼睛犹如钢铁,胡须垂至腰间,一束束绳索般的长发随风拍打着大腿背后。“哥哥,”冰冷的白色浪花冲击着他们的脚踝,“逝者不死。”
  “必将再起,其势更烈。”维克塔利昂摘掉头盔,跪了下来。海水灌满他的靴子,浸透他的长裤,伊伦将盐水倒在他额头上。他们继续祷告。
  完毕之后,司令官问湿发伊伦,“我们的哥哥鸦眼何在?”
  “他住在巨大的金丝帐篷内,里面嘈杂喧闹。他身边尽是些不敬神的人和蛮夷番邦的怪物,比以前更糟糕。我们父亲的血在他体内变了质。”
  “还有我们母亲的血。”站在娜伽的肋骨和灰海王大厅底下的这片圣地,维克塔利昂不愿提及弑亲的话题,但许多个夜晚,他都梦见自己用铁拳砸向攸伦微笑的脸,砸烂血肉,令对方变质的鲜血喷涌而出。不行。我向巴隆立过誓。“都来了?”他问担任牧师的弟弟。
  “有地位的人都来了。所有的船长和头领。”在铁群岛,船长与头领是一回事,每个船长都必须是自己船上的国王,而每一个头领都必须是船长。“你是来继承兄长的王冠的吗?”
  维克塔利昂想象自己坐在海石之位上的模样,“假如那是淹神的意旨的话。”
  “浪涛会传达淹神的意旨,”湿发伊伦背转身去,“仔细倾听大海的声音,哥哥。”
  “是。”他想象自己的名字经由海浪轻声道出是什么样,由船长们喊出又是什么样。如果杯子传到我手里,我不会推辞。
  人群在他四周聚集,祝他好运,企图博取好感。每座岛上的人都来了:布莱克泰斯、陶尼、奥克伍、斯通垂、温奇,还有其他许多家族。老威克岛的古柏勒,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和橡岛的古柏勒齐聚一堂。连考德家的人也在,尽管每个体面人都鄙视他们。次等的谢牧德家族、维纺家族或奈特立家族的人跟古老骄傲的世家成员肩并肩挤在一起,人群中甚至有卑微的汉博利家族,他们是奴工与盐妾的后代。某位沃马克家的人拍拍他肩膀,两个斯帕家的人则将一袋酒塞入他手中。他深深啜饮,擦了擦嘴,让人们簇拥着来到篝火边,谈论战争、王冠和战利品,谈论在他统治之下的荣耀与自由。
  当晚,铁舰队的人们在潮线上搭起一座帆布大帐篷,好让维克塔利昂用烤乳羊、腌鳕鱼和龙虾宴请数十位著名的船长。伊伦也来了,但他吃鱼喝水,不若船长们大口灌下的麦酒似乎足以让铁舰队漂浮起来。许多人一口答应支持他:“强健的”弗拉莱格,“聪明的”艾文·夏普,“驼背”何索·哈尔洛——何索提出把女儿嫁给他当王后。“我无幸娶妻。”维克塔利昂告诉他。他的元配死在产床上,留下一个死产的女儿,续弦妻染上麻疹,而第三任……
  “国王必须有子嗣,”何索坚持,“鸦眼就带来了三个儿子,准备在选王会上展示。”
  “一群混血杂种。你女儿究竟多大?”
  “十二岁,”何索说,“美丽丰饶,刚刚初潮,头发是蜂蜜的颜色。她的胸脯现在还小,但臀部很好。她更像她母亲,不像我。”
  维克塔利昂明白他的意思是指那女孩并非驼背。然而当他想象她的模样,看见的却是被自己亲手杀死的妻子。他一拳一拳地打她,自己却一直在哭泣,事后他抱她走下海滩,放到岩石之间,将她交付给螃蟹。“加冕后,我很乐意见见那女孩。”他说。何索最多也只敢期望这样的回答,于是心满意足地蹒跚着走开了。
  贝勒·布莱克泰斯更难满足。他坐在维克塔利昂身边,身穿羔羊毛黑绿皮纹外套,光滑的脸颇显得几分俊俏,黑貂皮披风别了一颗银制七芒星。由于在旧镇当过八年人质,他回来时成了青绿之地七神的信徒。“巴隆是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更疯狂,”贝勒头领评论,“你呢,总司令大人?如果我喊出你的名字,你会不会终止这场疯狂的战争?”
  维克塔利昂皱起眉头。“你要我屈膝下跪?”
  “假如有必要的话。听着,我们无法对抗全维斯特洛——劳勃国王已经证明了这点——那将是一场灾难。巴隆说愿意为了自由‘付铁钱’,但结果呢?结果我们的女人用空床换来巴隆的王冠。我母亲就是受害者之一,面对现实吧,古道已经消逝,不会再回来了。”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百年之后,人们将歌颂‘勇者’巴隆。”
  “最好叫他‘寡妇制造者’。我宁愿用他的自由换回我的父亲。你能给我吗?”见维克塔利昂不答,布莱克泰斯哼了一声,自行离开了。
  帐篷里的温度逐渐升高,烟雾腾腾。葛欧得·古柏勒的两个儿子打架时撞翻了一张桌子;威尔·汉博利赌输了,只好吃自己的靴子;小伦伍德·陶尼拉起提琴,而罗姆尼·维纺唱着《血杯》、《铁雨》等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处女”科尔和艾德里德·考德要手指舞,当艾德里德的一根手指落进“跛子”拉弗的酒杯时,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
  笑声中有个女人。维克塔利昂霍地起身,看到她在帐篷的布帘边,正凑在“处女”科尔的耳边低语,使得对方也跟着大笑起来。他原本希望她不要愚蠢地闯进他的大帐,然而见到她仍旧不自禁地露出几丝微笑。“阿莎,”他以威严的口吻喊道。“侄女。”
  她应声走到他身边,精瘦柔韧的身材,脚踏浸透盐渍的高筒皮靴,身穿绿羊毛马裤,褐色加垫上衣,无袖紧身背心的索带松开一半。“阿叔,”阿莎·葛雷乔伊在女人中算是高个子,但她得踮起脚尖才能吻到他的脸颊,“很高兴在我的女王会上看到你。”
  “女王会?”维克塔利昂哈哈大笑,“你喝醉了吗,侄女?坐下。我在海滩上没看到你的黑风号。”
  “我将她停在纽恩·古柏勒的城堡下面,然后骑马横穿这座岛。”她坐到板凳上,问也没问便径自拿过“理发师”纽特的酒。纽特没有抗议,他早已喝醉睡着了。“你留谁镇守卡林湾?”
  “拉弗·肯宁。少狼主死了之后,只剩下沼泽魔鬼骚扰我们。”
  “史塔克家并非唯一的北方佬。铁王座已任命恐怖堡领主为北境守护。”
  “你要教我打仗?你吃奶的时候我就已经上战场了。”
  “而且打输了。”阿莎喝下一口酒。
  维克塔利昂不喜欢别人提起仙女岛的事,“每个人年轻时都应该吃一次败仗,以免老了以后再失败。我希望,你不是来争夺王位的吧?”
  她以微笑揶揄他,“假如我是呢?”
  “很多人仍记得你小时候光着身子在海中游泳,记得你玩布娃娃。”
  “我也玩斧头。”
  “没错。”他不得不承认,“但女人的归属是丈夫,不是王冠。等我当上国王,会给你找一个。”
  “阿叔对我真好。等我成为女王,要不要给你找个漂亮老婆?”
  “我无幸娶妻。你返回群岛多长时间了?”
  “相当长,足以发现湿发叔叔唤醒的比他最初设想的多得多。知道吗?卓鼓家族企图夺取王位,还有人听‘三淹人’塔勒说马伦·沃马克才是黑心王真正的后嗣。”
  “瞎掰,国王必须在海怪家族中产生。”
  “鸦眼正属于海怪家族,而长兄优先于幼弟。”阿莎俯身靠近。“但我是巴隆国王的亲生骨肉,因此排在你们俩之前。听我说,阿叔……”
  沉默突然降临。歌声消失了,小伦伍德·陶尼放下提琴,人们纷纷转过头去。甚至匕首和盘子相碰的嗒嗒声也平息下来。
  十几个新来的人走进宴会帐篷。维克塔利昂看到“长脸”琼恩·密瑞,“褐牙”托沃德,“左手”卢卡斯·考德,吉蒙德·波特利双臂环抱在镀金胸甲前——那是巴隆第一次起兵期间,他从一个兰尼斯特船长身上扒下来的——橡岛的奥克伍站在他身旁。后面是“石手”、科伦·汉博利,火红的头发编成一根根辫子的“红桨手”,“牧羊人”拉弗,君王港的拉弗,以及“奴工”科尔。
  还有鸦眼,攸伦·葛雷乔伊。
  他看上去一点没变,维克塔利昂心想,他看上去跟嘲笑我之后离开那天一模一样。攸伦的长相在科伦大王几个儿子中最为英俊,三年的流放生活并没改变这点。他的头发仍如午夜汪洋般漆黑,没有一根白丝,而他的脸依然平整白皙,留着整洁的黑胡子。一片黑皮革遮住攸伦的左眼,但他的右眼像盛夏的天空一样湛蓝。
  他那只微笑的眼睛,维克塔利昂心想。“鸦眼。”他招呼。
  “是鸦眼国王,弟弟。”攸伦微笑道。他的嘴唇在灯光下又黑又蓝,好似淤青。
  “选王会才能决定谁是国王,”湿发站起来,“而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
  “——坐上海石之位。说得好。”攸伦环视帐内。“巧的是最近我天天坐在海石之位上,却没人提出异议。”他那只微笑的眼睛烁烁闪光。“瞧,有谁比我更了解神灵呢?马神,火神,镶宝石眼睛的黄金神,雪松木雕的神,刻在山岩上的神,没有形体的神……我通通知道。我见到人们向他们献花,以他们的名义宰杀山羊、公牛和儿童。我听到人们用几十种不同的语言祈祷:治愈我萎缩的腿,让那位处女爱上我,给我一个健康的儿子……保护我!保护我免遭敌人的伤害,保护我免受黑暗的侵袭,保护我,在马王、雇佣兵、奴隶贩子和我肚子里的螃蟹面前保护我!保护我免受宁静号的掠夺。”他狂笑不止。“不敬神?天哪,伊伦,我是世上最最敬神的水手!你侍奉的只是一个神,湿发,但我侍奉着成千上万个神。从伊班到亚夏,无论是谁,看见我的船帆就会祈祷。”
  牧师伸出一根瘦骨嶙岣的手指,“他们向树木,黄金做的偶像和羊头怪物祈祷。那些是虚伪的神……”
  “就是这样,”攸伦说,“为这不敬神的罪恶,我把他们杀光了。我让他们血洒大海,然后把自己的种子播进他们哭叫着的女人体内。你说得对,他们那些微不足道的、虚伪的神无法阻止我,你瞧瞧,我比你更虔诚,伊伦。或许你应该跪下向我祈福。”
  “红桨手”纵声长笑,其余人也跟着笑。
  “傻瓜,”牧师说,“一群傻瓜、恶仆和瞎子。你们就看不清站在你们面前的是个什么东西吗?”
  “是国王。”科伦·汉博利说。
  湿发啐了一口,大步踏入夜色之中。
  等他走后,鸦眼将微笑的眼睛转向维克塔利昂,“司令大人,你不向许久不见的哥哥问好?还有你,阿莎?你母亲还好吗?”
  “不好,”阿莎说,“有人让她做了寡妇。”
  攸伦耸耸肩,“我只听说风暴之神卷走了巴隆。他是谁杀的?告诉我,侄女,我会亲自替他复仇。”
  阿莎也站起身,“这个人的名字你跟我一样清楚。你离开了三年,然而我父亲大人去世才一天,宁静号就回来了。”
  “你是在指控我吗?”攸伦和蔼地问。
  “我需要指控你吗?”阿莎尖锐的语气令维克塔利昂皱眉。如此对鸦眼讲话很危险,即便他的眼睛仍在微笑,仍然兴味盎然地闪烁着。
  “我能操控风向?”鸦眼询问他的党羽。
  “不能,陛下。”橡岛的奥克伍说。
  “没人能控制风。”吉蒙德·波特利道。
  “若是您能就好了,”“红桨手”道,“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永不停航。”
  “你听到了吧,这是三位勇士的证词,”攸伦说,“巴隆去世时,宁静号正在海上。你若不相信叔叔的话,叔叔准许你询问船员。”
  “询问一群哑巴?天啊,真他妈管用。”
  “你应该找个管用的丈夫。”攸伦再次转向他的追随者们。“托沃德,我忘了,你有老婆吗?”
  “只有一个。”“褐牙”托沃德咧嘴一笑,揭示出他的外号由何而来。
  “我还没结婚。”“左手”卢卡斯·考德宣布。
  “那是有理由的,”阿莎说,“女人们也鄙视考德家族。别那么伤心地看着我,卢卡斯,你还有一只手嘛。”她的手握成管状前后蠕动。
  考德咒骂起来,鸦眼用一只手抵住他胸口,“这就是你的礼貌吗,阿莎?取笑卢卡斯的缺陷?”
  “缺陷?哼,都怪我,我没法把他的小鸡鸡剁下来,一劳永逸地帮上忙。论扔斧子,我不比任何男人差,但目标这么小……”
  “这女孩简直忘了自己的身份,”“长脸”琼恩·弥瑞吼道,“巴隆让她以为自己是男人——”
  “对你,你父亲也犯了同样的错误。”阿莎说。
  “把她交给我,攸伦,”“红桨手”提议,“让我打她几顿屁股,打得跟我的头发一样红。”
  “来试试看,”阿莎说,“不怕当‘红太监’的话就试试看。”她手中忽然出现了一把飞斧。她将它抛到空中,然后灵巧地接住。“这就是我的丈夫,阿叔,谁想要我,先过他这关。”
  维克塔利昂一拳砸在桌子上。“我不允许在这里发生流血事件。攸伦,带着你的……狐朋狗党……离开。”
  “我本来期待得到你更热情的欢迎,弟弟。我比你年长……很快就是你法定的国王了。”
  维克塔利昂的脸沉下来。“选王会召开后,我们来看看谁将戴上浮木王冠。”
  “这点我们意见一致。”攸伦伸出两根手指碰碰左眼上的眼罩,告辞离去。其他人像群杂种狗一样紧跟着他。他们走后,一片沉默,直到小伦伍德·陶尼继续拉起提琴,人们才又开始畅饮葡萄酒与麦酒,但许多宾客已然失去了胃口。艾德里德·考德抱着血淋淋的手首先溜了出去,接着是威尔·汉博利,何索·哈尔洛,以及好几个古柏勒。
  “阿叔。”阿莎将一只手搭到他肩膀上,“跟我一起走走,要是你愿意的话。”
  帐外起风了。云层掠过月亮苍白的脸,犹如战舰,竞相奋力冲刺,达到撞锤速度。星星稀少而黯淡。无数长船沿海滩停歇,桅杆高耸,仿佛岸边的森林。维克塔利昂听见搁在沙滩上的船壳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船上的绳索在风中呜咽,旗帜猎猎飘荡。远处深水海湾里,停泊的大船上下摇晃,雾气缭绕中只能看见阴沉沉的影子。
  他们沿海岸行走,行在潮线边,远离营地与篝火。“告诉我实情,阿叔,”阿莎道,“为何攸伦走得如此突兀?”
  “鸦眼经常出去打劫。”
  “但从没离开那么久。”
  “他驾驶宁静号去了东方,那是一段漫长的航程。”
  “我问的是他为什么离开,不是他去了哪里。”见他不答,阿莎续道,“宁静号起航时我不在,我率黑风号绕过青亭岛,前往石阶列岛,去跟里斯海盗竞争。当我回家,攸伦已经离开,而你的新婚妻子却死了。”
  “她只是个盐妾。”但自从将她交付给螃蟹之后,他没碰过别的女人。等当上国王,我必须娶妻。娶一个真正的岩妻,做我的王后,为我生子。国王必须有子嗣。
  “我父亲拒绝提起她。”阿莎说。
  “提那些无可挽回的事毫无益处。”他对这个话题感到厌烦,“我看见了‘读书人’的长船。”
  “我施尽浑身解数才把他拉出藏书塔。”
  那么,她至少获得了哈尔洛家族的支持。维克塔利昂的眉头越皱越紧。“你不可能统治铁群岛。你是个女人。”
  “原来铁岛之王是比赛撒尿决出的?”阿莎大笑,“阿叔,听你这么说我很难过,不过你也许是对的。我跟船长和头领们喝了四天四夜的酒,倾听他们说的话……还有他们不愿意讲出口的东西。我的手下坚定地支持我,外加许多哈尔洛家的人,我还得到了特里斯·波特利,以及其他少数人的支持。但这不够,远远不够。”她踢起一块岩石,溅入两艘长船之间的水中。“我考虑呼喊阿叔的名字。”
  “哪一个?”他问,“你有三个叔叔。”
  “加上舅舅一共四个。阿叔,听我说,我会亲自把浮木王冠戴到你头上……只要你同意跟我共治。”
  “共治?那怎么可能?”这女人什么意思?她想当我的王后?维克塔利昂发现自己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看待阿莎,命根子也随之变硬。她是巴隆的女儿,他提醒自己,他还记得她小时候朝一扇门反复扔斧子。于是他双臂环抱胸前,“海石之位上只能坐一人。”
  “那就阿叔坐吧,”阿莎说,“我站在你身后,警卫你的后背,并在你耳边低语谏言。没有哪个国王能独自统治,即使是铁王座上的龙王也需要有人辅佐。国王之手。任命我为你的国王之手,阿叔。”
  铁群岛之王从不需要国王之手,遑论女人了。船长和头领们醉酒时会笑死我的。“当我的国王之手?你想干什么?”
  “终结这场战争,以免被战争所终结。我们已经赢得了一切能赢得的东西……若不见好就收,转眼间,所有战利品都可能化为乌有。我对葛洛佛夫人极尽礼数,她发誓她的夫君会跟我们讲和,倘若我们交还深林堡、托伦方城和卡林湾,她保证北方人将割让海龙角和整个磐石海岸。那里虽然地广人稀,却比整个铁群岛加起来还大十倍。和约缔结时将交换人质,从此双方互为犄角,以防铁王座干涉——”
  维克塔利昂哑然失笑,“这个葛洛佛夫人把你当白痴耍,侄女。海龙角和磐石海岸已在我们手中,换什么换呢?临冬城燃烧焚毁,化为灰烬,少狼主丢了脑袋,腐烂成泥。我们即将占有整个北境,正如你父亲大人梦想的那样。”
  “等到长船能在森林里行驶的那天,你的话才能成为现实。听着,一个渔夫或许能钓到灰色海怪,但他若不割断绳线,就会被拖进海底。北境实在太大,又住满了仇视我们的北方人,我们无法控制。”
  “回去玩你的布娃娃吧,侄女,让战士们来赢取胜利。”维克塔利昂给她看看自己的拳头。“我的两只手可是完好无缺,不多也不少。”
  “有个人需要哈尔洛家族。”
  “驼背何索提出把女儿嫁给我当王后。只要我答应,便拥有了哈尔洛家族。”
  这话似乎让那女孩吃了一惊,“哈尔洛家族属于罗德利克大人。”
  “罗德利克没有女儿,只有书籍。何索将成为他的继承人,而我将成为国王。”大声讲出来,这话显得很真实。“鸦眼离开得太久了。”
  “有的人离得越远便显得越可怕,”阿莎警告,“有胆你就去篝火间走走、听听。人们讲的故事中既没提及你的力量,也没赞美我的美貌。他们谈论的只有鸦眼,谈论他见识的远方土地,谈论他强暴过的女子,谈论他杀死的男人,谈论被他洗劫的城市,谈论他在兰尼斯港焚烧泰温公爵舰队的手段……”
  “狮子的舰队是我烧的,”维克塔利昂强调,“我亲手将第一支火炬扔上他的旗舰。”
  “但整个计划由鸦眼制订。”阿莎把手搭上他胳膊。“他杀了你妻子……对吗?”
  巴隆严令不准提及此事,但巴隆已死。“他让她怀了孩子,我不得不下手。我也想杀了他,可巴隆不准在自家厅堂里发生弑亲行为。他放逐了攸伦,永远不准回来……”
  “……只要巴隆活着?”
  维克塔利昂望向自己的拳头。“她给我戴绿帽子。我别无选择。”消息传出去,人们会笑话我,就像我跟鸦眼对质时,他嘲笑我那样。“她是心甘情愿的,她那儿湿得要命,”他炫耀道,“看来,咱们的维克塔利昂浑身上下都高大,除了最关键的地方。”但他不能告诉她这些。
  “我为你难过,”阿莎说,“更为她难过……可惜,你也让我别无选择,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夺取海石之位。”
  你办不到。“你要浪费口舌是你自己的事,女人。”
  “我们走着瞧吧,”她说,然后离开了他。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19章 淹人

  直到四肢在冰冷的盐水中冻得麻木,伊伦·葛雷乔伊方才挣扎着返回海滩,披上袍子。
  今天,他再度软弱地从鸦眼面前逃开……海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刷,仿佛是在反复提醒,从前那个他已经死了。我被大海淹过又自大海中重生,其势更烈。凡人吓唬不了他,正如邪恶不能击倒他,即使灵魂的骨骼也不行。开门的声音……生锈铁门链的尖叫……
  盐浸的长袍硬邦邦的,多处撕裂,两星期没洗过了。羊毛贴紧湿漉漉的胸膛,吸收了胸毛中的盐水,他装满水袋,甩到肩上,大步离开。
  一位解手回来的淹人在黑暗中撞到他身上。“湿发。”对方喃喃地道歉。伊伦将一只手放在淹人头上,施与祝福,然后继续前进。地势升高,起初较为和缓,接着陡峭起来,等到短小的荒草摩擦脚趾,海滩已被抛诸脑后。他缓缓地向上爬,一边留意倾听波涛的声音。大海从不倦怠,我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
  山上,四十四根巨石肋骨从地底冒出来,仿佛巨大的白色树干。看到它们,伊伦不禁心跳加速。娜伽是世上头一条海龙,是大海之中诞生的最具威能的生物,它以海怪和海兽为食,愤怒时能吞下整座岛屿,然而灰海王亲手杀了它,淹神则将它的骨头变成化石,好让后世铁民永远铭记初代先王的功业。娜伽的肋骨成了灰海王大厅的房梁和柱子,它的嘴巴则被当做他的王座。他在这里统治了一千零七年,伊伦回忆道,他娶美人鱼为妻,与风暴之神作战。他不仅统治了海洋,还统治了岩石陆地。他穿着海草编织的长袍,而娜伽的牙齿是他高耸的苍白王冠。
  可惜这已是黎明之纪元的往事,当时的勇士们纵横四海,无可阻挡。灰海王留住了娜伽的火种,他的厅堂也因而永远保持着温暖。厅堂的墙壁挂满银色海草编织的织锦,战士们围聚在海星形状的硕大桌旁享用大海的馈赠,他们的座椅则是用珍珠母砌成。消逝了,荣耀的岁月已经消逝。现在的铁民多么渺小,生命也变得短暂,灰海王死后,风暴之神迫不及待地熄灭了娜伽的火种,奸人们偷去座椅和织锦,房顶和墙壁则逐渐腐朽,只剩下娜伽的骨骼,永世地纪念铁种过往的荣耀。
  是时候终结这一切,是时候重新开始了,伊伦·葛雷乔伊心想。
  九级宽阔的阶梯通向石山顶端,石山背后为老威克岛的呼啸丘陵,更远处则是残酷的漆黑群山。伊伦在门扉曾经矗立之处停顿良久,拔出水袋的木塞,灌了一口盐水,然后转身面朝大海。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即便在这里,他仍能清晰地听见浪涛不倦的隆隆拍打声,仍能清楚地体会到海底神灵的力量。于是伊伦不由自主地双膝下跪。伟大的神灵啊,您把您的子民派到我这里,他祈祷,您让他们离开厅堂和茅屋,离开城堡和要塞,来到娜伽的遗骨所在,每个渔村每座山谷的代表齐聚一堂。请您再赐予他们智慧,好让他们选出真正的王者;请您再赐予他们力量,好让他们击退虚伪的僭主。他就这样祈祷了一整夜,和神灵同在,伊伦·葛雷乔伊无须睡眠,正如那浪涛,正如海洋中繁衍的鱼群。
  清风吹散黑云,曙光偷偷照亮世界。黑暗的天空变为板岩的灰白,黑暗的大海化作苔藓的灰绿,而海湾对面大威克岛的黑暗山峦被无数士卒松染成蓝绿色。世界有了色泽,一百面不同的旗帜也开始舒展,伊伦看见波特利的银鱼、温奇的血月和奥克伍的深绿树林;他也看见战号、海兽与镰刀,但满山遍野、最为耀眼的还是金色的大海怪。奴工和盐妾们开始活动了,他们重新燃起炭盆,清洗鱼肉,为船长和头领们准备早饭。等曙光照到石滩上时,铁民们也尽皆苏醒过来,掀开海豹皮毯子,叫嚣着索要今天的第一角杯麦酒。喝个痛快吧,伊伦心想,今天,我们要实践神灵的诺言。
  是的,大海正在鼓励他、回应他,随着风势渐长,波涛也愈加雄伟,飞沫打在长船上散开,浑如漫天鹅毛。淹神醒来了,伊伦心想,神灵的赞美从海底传来。今天,我与你同在,我最强大最忠实的仆人,那个声音说,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
  他属下的淹人们在娜伽的肋骨下找到了他,他站得笔直坚挺,乌黑的长发在风中狂舞。“是时候了吗?”鲁斯问。伊伦简略地一点头,“是时候了,发出召唤吧。”
  于是淹人一边互击浮木棍棒,一边走下山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敲打声响彻海滩,吧嗒吧嗒的敲打整齐划一、摄人心扉,犹如上百根大树在互相搏斗。铜鼓敲起来了,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战号吹起来了,一支接一支。啊啊啊啊啊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铁民们纷纷离开篝火,朝灰海王大厅的骨骼聚集,其中有桨手、舵手、补帆工、造船师,也有提斧头的战士和拿渔网的渔夫,奴工和盐妾跟在旁边伺候。那些被青绿之地同化了的人则带着学士、歌手和骑士。平民们在小山底部围成半圆,后面是奴仆、孩童和女人,只有船长和头领有权利上山。欢快的西格弗里德·斯通垂、“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当先走来,披黑貂皮披风的贝勒·布莱克泰斯头领行在穿褴褛的海豹皮的斯通浩斯头领身边。哥哥维克塔利昂比所有人都高——除了阿德利克——他没戴头盔,但全身甲胄,金色的海怪披风迎风招扬。谁敢怀疑?谁能怀疑?他才是真正的王者。
  湿发张开瘦骨嶙岣的双手,让铜鼓与战号平歇下来,淹人们也放低棍棒,所有人都不再说话。天地间,唯有浪涛的咆哮,那是任何凡人都无法阻止的呐喊。“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伊伦刻意压低声音,好让每个人都注意聆听,“忿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里尽情欢宴。”他举目望天。“巴隆去世了!铁国王去世了!”
  “铁国王去世了!”淹人们齐声高喊。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他提醒大家,“巴隆国王,我的长兄,为恢复古道献出了生命。他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亲付铁钱得来。他是勇者巴隆,受神祝福的巴隆,两次戴上王冠的巴隆,是他为我们赢回了自由与淹神的宠爱!然而巴隆去世了……我们需要新的铁国王,坐上海石之位,继续巴隆的事业!”
  “新王将再起!”淹人们回应,“新王将再起!”
  “他会起来的,他一定会,”伊伦的声音如若隆隆的浪涛,“但他究竟是谁呢?谁能接过巴隆的担子?谁能统治这片神圣的岛屿?他在我们中间吗?”牧师将双手展到极致,“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一只海鸥在天空中叫唤,沉默的人群骚动起来,仿佛刚自睡梦中惊醒。大家面面相觑,探察别人的打算。鸦眼自幼缺乏耐性,湿发伊伦告诉自己,也许他会第一个站出来——如果是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船长和头领们大老远好不容易才聚齐来参加这场盛宴,他们决不会吃了第一道菜就告退席。他们会尝一尝这位,咬一咬那位,品评滋味,最后才将赌注下在最适合自己口味的人选上。
  攸伦多半也想到了这点,只见他环抱双臂,站在那群哑巴和混血儿中间不作声。回应伊伦的呼唤的,只有风声与涛声。
  “铁民必须拥有自己的王,”长长的沉默之后,牧师重复,“我再问一次: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我。”下方传来回答。
  “吉尔伯特!吉尔伯特国王!”响起一阵凌乱的呼叫。船长们为申请人和他的助手让开道路,他们走上山丘,来到娜伽的肋骨底下,站到伊伦身边。
  这位国王候选人生得高高瘦瘦,面容枯槁,突出的下巴刮得十分干净。他的三位助手站在两步阶梯下,分别拿着他的长剑、盾牌和旗帜,他们的面容身材跟他十分相似,伊伦认为彼此间是父子关系。只见其中一人展开旗帜,旗上的纹章乃是一条巨大的黑色长船在追逐落日。“我是吉尔伯特·法温,孤灯堡头领。”国王候选人向选王会做自我介绍。
  伊伦对法温家族有所了解,他们的领地包括大威克岛极西端的海岸和外海中零星的岛屿——那些石头岛小得可怜,只够修筑一座堡垒,而孤灯堡又在其中最为偏远。从老威克岛向西北方航行八天,经过海豹与海狮的巢穴和无尽的灰色汪洋,才能最终到达那里。法温家族在铁民中也格外诡异,有人说他们是易形者,是不敬神的怪物,能随意变化为海狮、海象,乃至海洋中的狼——斑点鲸。
  吉尔伯特开始讲话,他谈到落日之海对面的奇迹之地,那里没有冬天,丰饶富庶,远离死亡的威胁。“让我当上国王,我就带你们去拜访奇迹。”他大声呼吁,“让我们像娜梅利亚那样建造万艘长船,追随夕阳挺进。在那片希望的土地上,每个男人都是国王,而每个女人都是王后。”
  他的眼睛,伊伦心想,忽蓝忽灰,像大海一样变换不定。这是疯子的眼睛,牧师认定,痴呆的眼睛。他的愿景毫无疑问是风暴邪神用来诱惑铁民的陷阱。他让助手们呈上献给选王会的礼物,包括海豹皮、海象牙、鲸须臂环和青铜战号。船长们看了看,纷纷别过头去,任凭下等人去挑拣。这痴呆履行完仪式后,他的助手们开始叫嚣他的名字,结果只有法温家族的成员响应,而即便是他们自家人中也有几个默不作声的。很快,“吉尔伯特!吉尔伯特国王!”的呼吁消失殆尽。头顶的海鸥厉声尖叫,停在娜伽的肋骨上,孤灯堡头领孤零零地走下山去。
  湿发伊伦再度上前,“我再问一次: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我!”一个深沉的嗓音吼道,人群又一次分开。
  申请人坐在精雕的浮木轿子里,由孙子们抬上山。此人十分魁梧,约二十石重,年纪大概九十岁,裹着白熊皮。他头发雪白,浓密的胡须犹如毯子,从脸颊覆盖到大腿,和腿毛融为一体。他的孙子们虽然也个个健壮,但抬他走在陡峭的石阶上仍旧很吃力。他们在灰海王的大厅前把他放下,其中三位停在他身后担任助手。
  放在六十年前,这家伙或能胜任,伊伦心想,可惜他现在太老了。
  “是的,是我!”男人坐着喊道,其声音与身躯十分匹配,“有什么理由不选我呢?谁能比我更合适呢?告诉那些瞎了眼的家伙,我是‘铸铁者’艾里,‘公正’的艾里,‘破砧者’艾里!托莫尔,拿我的铁锤!”一位助手将锤子高高举起,它庞大得骇人,旧皮革包裹把柄,钢铁斧头有一条面包那么大。“不知多少双手被我这把斧头砸成肉泥。”艾里喝道,“去问问那些小偷吧!也不知多少颗脑袋被我的砧子粉碎,去问问那些寡妇!我可以给你们讲述我一生的征战故事,但我今年才八十八岁,还有更多故事等着我去谱写!如果说年纪代表了智慧,那么没有人比我更睿智;如果说体魄代表了力量,那么没有人比我更强大!你们不是想要有继承人的国王吗?我的子子孙孙无穷尽!是的,艾里国王,听听,这多悦耳,多悦耳,跟我一起喊吧!艾里!‘破砧者’艾里!艾里国王!”
  他的孙子辈急忙跟进,他的儿子们则肩扛箱子走出来,把礼物倾倒在石阶底部:无数银币、铜币和铁币,还有臂环、项圈、匕首与飞斧。少数船长拣起几件上等货,加入呼喊中。
  呼喊突然被女人的声音打断。
  “艾里!”人群纷纷让开。她一只脚踏在最下面一级阶梯上,“艾里,站起来。”
  片刻沉寂。寒风吹拂,惊涛拍岸,人们凑在彼此耳边窃窃私语。“铸铁者”艾里恶狠狠地瞪着阿莎·葛雷乔伊,“他妈的,小妹妹,你刚才说什么?”
  “我叫你站起来,艾里,”她响亮地答道,“只要你站起来,我就跟着其他人一起喊;只要你站起来,我就对你忠心不二。你不是想要王冠吗?好啊,请你站起来接受它。”
  人群中的鸦眼哈哈大笑,艾里则对其怒目而视。大个子双手握紧浮木轿子的把手,脸涨得通红,接着又涨成紫色,全身用力,颤抖不休。伊伦看见他脖子上一根粗厚的青筋暴突,眨眼间,他仿佛就要站起来,结果却突然散了劲,呻吟着摔回垫子上。人们哄然大笑,其中攸伦笑得最放肆。大个子垂头丧气,老态龙钟,被孙子们抬下去了。
  “谁能君临铁种,”湿发伊伦叫道,“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人们再度面面相觑。有人望向攸伦,有人扫视维克塔利昂,更有少数几个人打量阿莎。绿白色浪花颠簸长船,海鸥再度发出沙哑而孤独的尖叫。“提出要求吧,维克塔利昂,”梅林呼吁,“结束这场闹剧。”
  “我心里有数。”维克塔利昂吼回去。
  很好。等得越久,胜算越大。伊伦欣慰地想。
  接着上台的是卓鼓头领,又一位老者,但年纪比艾里轻一些。他踏步上山,背挎红雨剑,这把著名的瓦雷利亚钢剑乃是在末日浩劫降临之前锻造而成。他的三位助手也个个显赫,其中包括他的两个儿子丹尼斯和唐纳,皆为铁群岛中排得上号的武士,站在他们中间的是“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这名巨人的胳膊粗如树干——得到他的支持,卓鼓发言的分量增加了不少。
  “凭什么国王就得在海怪家族中产生?”卓鼓以此作为开头,“派克岛有什么权利统治大家?大威克岛是最大的岛屿,哈尔洛岛是最富裕的,而老威克岛最为神圣。黑心王一脉被龙焰吞噬之后,我们铁民推举维肯·葛雷乔伊为领袖,但请记住……我们选他做大王,并非国王!”
  他的煽动颇具说服力,伊伦立刻听到有人呼喝赞同,随后老卓鼓开始回顾家族的光辉历史。他说起“恐怖的”戴尔、“掠夺者”罗里、“老爹”葛蒙德·卓鼓的一百个儿子。他拔出红雨剑,讲述“狡猾的”希尔玛·卓鼓如何凭借智慧和一柄木棍从全副武装的骑士手中赢得这把传家宝。他谈到古代的舰队和八百年前早已被遗忘的战争,铁民渐渐激动起来。他滔滔不绝地演讲,一刻也不停歇,然而当他的助手打开箱子时,船长们却失望地发现卓鼓家族的吝啬。青铜决不可能买得王冠,湿发心想,胜负已分,“卓鼓!卓鼓!邓斯坦国王!”的喊声很快平歇。
  伊伦的胃一阵痉挛,他感到浪涛比先前更有力。是时候了,他决定,是维克塔利昂提出要求的时候了。“谁将成为我们的王?”牧师再度发出呼吁,但这回他黑色的眼睛紧紧盯住挤在人群中的哥哥,“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其中有一位最为强壮,他勇敢无畏。”
  维克塔利昂对上他的眼神,点了点头。当他迈上台阶时,船长们纷纷敬畏地让开。“弟弟,请祝福我。”登上顶端后他一边说,一边跪在地上低下头颅。伊伦打开水袋,将一股海水倾倒在维克塔利昂的前额。“逝者不死。”牧师道。
  “必将再起,其势更烈。”维克塔利昂回应。
  维克塔利昂起身时,他的助手们已在他身下排成一列:“跛子”拉弗,红拉弗·斯通浩斯,“理发师”纽特,个个凶悍。斯通浩斯高举葛雷乔伊家族的旗帜:一面如午夜汪洋般的墨黑大旗上绣着一只金色海怪。看见这面旗帜,船长和头领们便不由自主地呼喊起铁舰队司令的名字。
  维克塔利昂等喊声暂告一段落,方才开口,“你们都认识我,如果想要甜言蜜语,请听别人讲去。我没有歌手的嗓子,我只有战斧和这个!”他朝人群擎起钢甲巨拳,而“理发师”纽特举着他的战斧,那是一片沉暗坚实的钢铁。“作为兄弟,我忠心耿耿,”维克塔利昂续道,“巴隆成婚时,他派我前往哈尔洛家迎亲。我率领他的长船舰队参加了无数激战,百战百胜,唯有一次例外。当巴隆首度戴上王冠时,是我驶进兰尼斯港,烤焦了狮子的尾巴。而这一次,当少狼主号叫着要逃回家,也是我被派去剥他的皮。我想说的只有一句:我能给你们的将比巴隆给的更多!”
  助手们应声高呼:“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国王!”他的部属在台阶中间掀开箱子:银子,金子,宝石,无数掳来的财宝,瀑布般倾泻而下。船长和头领蜂拥而上,一边争抢一边呼喊:“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国王!”伊伦望向鸦眼。他是现在出手呢?还是坐视选王失败?橡岛的奥克伍凑在攸伦耳边低语着什么。
  然而制止呼喊的不是攸伦,而是那天杀的女孩。她把两个指头放进嘴巴,尖利的口哨声刺透喧哗,犹如钢刀切割奶酪。“阿叔!阿叔!”她弯腰捡起一顶华丽的黄金头箍,蹦蹦跳跳地奔上台阶。纽特抓住她胳膊,一时间,伊伦只盼望哥哥的助手赶快动手,了结这愚蠢的女孩,然而阿莎很快挣脱了“理发师”,还对红拉弗说了些什么,逼得对方缓缓退开。她推开叔叔的助手们走到顶端时,全场的欢呼声都停止了。毕竟,她是巴隆·葛雷乔伊的亲生爱女,人们很想听听她要说些什么。
  “谢谢你带着这么丰盛的礼物来参加我的女王会,阿叔,”她告诉维克塔利昂,“可你不需要捂得这么严实呀。我庄严承诺,决不伤害你。”有人哄笑起来,阿莎转向头领们,“别笑,在这儿的所有人当中,没有谁比我阿叔更勇敢,没有谁比他更强壮,也没有谁比他更凶猛。他跟你们一样能数到十,有我亲眼为证……而且,当需要数到二十时他还会把靴子扔掉。”更多的人笑了。“可惜,可惜他没有子嗣,老婆也死了好几个,鸦眼是他兄长,比他更有资格……”
  “没错!”红桨手在下面叫喊。
  “是啊,不过我却更有资格。”阿莎自信满满地把头箍戴在头上,黄金映照黑发。“巴隆的弟弟得排在巴隆的儿子后面!”
  “巴隆的儿子死光了,”跛子拉弗叫嚷,“你不过是巴隆的小闺女!”
  “闺女?”阿莎把手伸进夹克,“噢!瞧瞧?这是什么?某些人是不是自断奶之后就没见过了?”大家又哄笑,“君王有乳头般糟糕的念头,歌里是这么唱的吧?拉弗,听我说,我确实是个女人……但不是老太婆,我不像你!跛子拉弗……干吗不叫打摆子的拉弗?”阿莎从双乳之间抽出一把匕首,“我是位母亲,而它是我的乳儿宝宝!”她把匕首高高举起。“请上前来,我的助手们。”他们推开维克塔利昂的三位助手,来到她下面阶梯上列队:“处女”科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和“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他的配剑“夜临”跟邓斯坦·卓鼓的红雨剑一样充满传奇色彩。“我阿叔说你们大家都认识他,同样的,你们也都认识我——”
  “我还想跟你亲热亲热呢!”有人高叫。
  “回家亲热自己的老婆去!”阿莎吼回去,“阿叔说他能给你们的将比我父亲给的更多。很好,可那是什么呢?有人说,是财富和荣耀,还有自由,多么美妙。但请仔细想想,他带给咱们的真是这些吗?……别忘了成群的寡妇,不信的话,就去听听布莱克泰斯大人的故事吧。你们中有多少人的家园被劳勃的军队烧毁过?你们中有多少人的女儿遭到欺凌和强暴?燃烧的村镇和坍塌的城堡,这就是我父亲带给大家的成果,他带给你们的是失败!而我这位阿叔将带来更多失败!只有我,我不会走这条路。”
  “你将带给我们什么?”卢卡斯·考德问,“教大家织毛衣?”
  “没错!卢卡斯,我会给大家织出一个王国。”她的双手交替抛掷匕首,“我们应当从少狼主身上吸取教训,他赢得了每一次战斗……却失去了自己的国家。”
  “海怪跟狼仔不同,”维克塔利昂反对,“无论长船还是海兽,海怪抓着猎物就决不松手。”
  “我们抓着什么了,阿叔?北境吗?那算什么,百里格千里格亿万里格,远远离开大海的波涛?我们占领了卡林湾、深林堡、托伦方城,甚至夺得了临冬城,该怎样来炫耀它们呢?”她一挥手,黑风号的船员肩扛橡木铁箱挤上前来。“让我带给你们磐石海岸的财富。”第一个箱子被打开时阿莎说。鹅卵石稀里哗啦,如雪崩般四散翻滚,灰的黑的白的,全是被海潮磨平的鹅卵石。“让我带给你们深林堡的宝藏。”第二个箱子也被打开了。一堆松果喷涌而出,翻滚弹跳着落入人群中。“最后,还有临冬城的金子。”第三个箱子里装的是黄色芜菁,又圆又硬,体积比得上男人的脑袋。它们落在鹅卵石和松果之间,阿莎用匕首刺起一块。“哈穆德·夏普,”她叫道,“你儿子哈拉格战死在临冬城,就为这个。”她从刀尖上摘下芜菁丢过去。“你还有别的儿子,如果你还打算用他们的生命来交换芜菁,就请呼喊我阿叔的名字!”
  “如果我呼喊你的名字,”哈穆德询问,“我能得到什么?”
  “和平。”阿莎说。“土地。胜利的果实。我将带给你们海龙角和磐石海岸,黑土地、大森林还有足以供每个男孩修建厅堂的石头。我们也将拥有北地人……作为朋友,并肩对抗铁王座。摆在面前有两条路:为我戴上王冠,和平和胜利;选择我阿舅,更多的战争和更多的失败。”她收起匕首。“你们想要什么,铁种们?”
  “胜利!”读书人罗德利克呼喊,他双手围拢嘴巴,“胜利,阿莎!”
  “阿莎!”贝勒·布莱克泰斯头领回应,“阿莎女王!”
  阿莎的船员们齐声高叫:“阿莎!阿莎!阿莎女王!”他们顿足舞拳拼命吆喝,湿发简直难以置信。她会毁了她父亲的基业!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吼着她的名字,还有不少哈尔洛家的人,古柏勒家的人,红面孔的梅林伯爵,许许多多多到牧师无法相信的人……为着一个女人!
  但仍有不少人保持沉默,或是相互咕哝着什么。“不要懦夫的和平!”跛子拉弗咆哮。红拉弗·斯通浩斯则摇起葛雷乔伊家的大旗,“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人们开始互相推挤。有人捡起松果掷向阿莎,她急忙闪躲,那顶临时的冠冕也因之坠落。一时间,牧师只觉得身陷于巨大的蚁丘,脚下是成千上万激动的蚂蚁。这些“阿莎!”和“维克塔利昂!”的叫喊犹如来来回回的巨浪,而他感到凶残的风暴即将把大家全部吞没。风暴之神就在我们之中,牧师心想,他散播着不和与忿怒。
  号角破空,声如利刃。
  号声洪亮而致命,急迫的尖啸教人骨头乱颤。号声游移在潮湿的海风中:
  啊啊啊啊阿阿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所有目光都转向号声传来的方向——是攸伦手下一位混血杂种在吹号。这光头巨汉胳膊上戴了无数闪闪发光的由黄金、翡翠和黑玉制成的臂环,宽阔的胸膛纹刺着凶狠的禽鸟,利爪滴血。
  啊啊啊啊阿阿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那只弯弯的号角闪动着黑光,它比那男人还高,因而他必须用双手捧着吹奏。号角上布满红金与黑铁的条纹,号声高涨时,条纹上雕刻的古瓦雷利亚铭文开始变红。
  啊啊啊啊啊啊啊阿阿阿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多可怕的声音,满载苦痛与怒气的号叫,威胁着要把人耳烧焦。湿发伊伦捂紧耳朵,恳求淹神升起熊熊波涛,把这可恶的号角打个粉碎,可那尖啸还在回荡。这是来自地狱的号角,他张口呐喊,却没人能听到。文身男人的脸颊胀成一个大球,仿佛就快炸裂,他胸前的肌肉不断抽搐,似乎那只鸟正在撕裂血肉,渴望展翅飞翔。铭文剧烈燃烧,每根线条每个字眼都喷出白色火光。回荡回荡回荡,没完没了地继续回荡,回荡在身后的呼啸丘陵,回荡在娜伽摇篮湾对面大威克岛的群山之间,回荡回荡回荡,直到填满整个潮湿的世界。
  正当他以为号声将永无休止时,它却戛然停下。
  号手泄气了。他晃了晃,颓然倒下,牧师看见橡岛的奥克伍连忙伸出援手,而“左手”卢卡斯·考德从他手中接过那只弯弯的黑号角。号角中升起一股细薄的轻烟,吹号的混血杂种嘴边满是鲜血和水泡。
  他胸前的飞鸟也在泣血。
  攸伦·葛雷乔伊缓缓地登上山丘,每只眼睛都望着他。头顶的海鸥一次又一次地尖叫。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伊伦坚信,可他必须准许兄长发言。
  牧师发出无声的祈祷。
  阿莎的助手们慢慢退开,维克塔利昂的手下也一样。牧师退后一步,把一只手掌放在娜伽的肋骨那又冷又糙的石头上。鸦眼矗立在阶梯顶,站在灰海王大厅的门前,用那只微笑的眼睛打量着船长和头领们,而伊伦能感觉到他的另一只眼睛,隐藏的眼睛。
  “铁民们,”攸伦·葛雷乔伊说,“你们都听见了我的号角,现在请听听我的发言。我是巴隆的弟弟,在科伦膝下还活着的儿子里面我是长兄。维肯大王和‘老海怪’的血液流淌在我的血管里,而我比任何先人都航行得更远。在世的海怪里,只有一只从未品尝过失败的滋味,只有一只从未弯曲他的膝盖,只有一只去过阴影之地旁的亚夏,目睹了无法想象的奇迹和恐怖……”
  “你那么喜欢阴影的话,滚回那里去。”粉红脸颊的“处女”科尔喊道,他坚定地支持着阿莎。
  鸦眼没答理他,“我弟弟将完成巴隆的征服,去夺取整个北境。我亲爱的侄女将带给大家和平和松果。”他蓝色的嘴唇浮现微笑。“阿莎希望享受胜利回避失败。维克塔利昂想统治一个真正的王国,不屑于几亩贫瘠的土地。但从我这里,你们两者皆可得到。”
  “鸦眼,这是你们给我起的外号。说得好,试问谁的眼睛能比乌鸦更敏锐呢?每当战斗结束,总会立刻有成百上千的乌鸦赶来在群尸上开展盛宴。乌鸦的天赋是寻觅死亡,而我看到整个维斯特洛正迈向毁灭!愿意追随我的人将在他们的末日来临之际尽情欢宴!”
  “我们是天生的铁种,我们是古老的霸王。我们的旨令曾在所有能听见涛声的地方通行无阻。我弟弟让你们满足于寒冷阴森的北境,我侄女给的更少……可我将带给你们兰尼斯港、高庭、青亭岛、旧镇,河间地和河湾地,御林和雨林,多恩领和边疆地,明月山脉和艾林谷,塔斯与石阶列岛。我承诺我们将君临天下!我承诺我们将得到整个维斯特洛。”他扫视牧师。“毫无疑问,为了我们的淹神无上的荣光。”
  半晌间,连伊伦也被他激昂的宣言弄得神志恍惚。在天空中出现红彗星那天,牧师做过同样的美梦。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扫荡青绿之地,摧毁庙堂里的七神,拔掉北方人的白树……
  “鸦眼,”阿莎叫道,“你的理智全在亚夏丢光了吗?如果我们连北境都保不住——我们的确守不住——凭什么去夺取七大王国?”
  “为什么不行,以前有人站在同样的位置办到过。难道巴隆从没教他的女儿如何打仗吗?维克塔利昂,看来老哥的女儿不知道征服者伊耿。”
  “伊耿?”维克塔利昂的手臂环抱住胸甲。“征服者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和你一样身经百战,鸦眼,”阿莎说,“伊耿·坦格利安是凭借巨龙的力量才征服了维斯特洛。”
  “我们也行。”攸伦·葛雷乔伊许诺,“你们听到的号角是我在瓦雷利亚的烟火废墟中发现的,除了我,没有活人敢踏上那里的土地。你们体验了它的声音,感受到它的力量。这是龙之号角,在那些用火红的金子和瓦雷利亚钢煅制而成的条纹上铭刻着远古魔符。古代龙王们吹着同样的号角,直到末日降临。透过它,铁民们,我能让巨龙服从我的召唤。”
  阿莎纵声长笑,“一只能让山羊服从召唤的号角或许还更管用,鸦眼。世上没有龙了。”
  “小妹妹,这次你又错了。龙还有三只,而我知道它们在哪里,无疑这配得上一顶浮木王冠。”
  “攸伦!”“左手”卢卡斯·考德呼喊。
  “攸伦!鸦眼!攸伦!”红桨手跟着喊。
  宁静号的哑巴船员和混血杂种打开了攸伦的箱子,将丰厚的礼物呈现在船长和头领们面前。双手攫满黄金的何索·哈尔洛第一个喊出攸伦的名字,接着是葛欧得·古柏勒,“破砧者”艾里……“攸伦!攸伦!攸伦!”呼喊不断蔓延,不断增强,终于变成咆哮。“攸伦!攸伦!鸦眼!攸伦国王!”声如雷霆,震撼娜伽山丘,好比风暴之神在翻卷乌云。“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
  即使牧师也会困惑。即使先知也会恐惧。湿发伊伦遍寻内心,拥抱他的神灵,却只发现一片静寂。上千个嗓门在高呼哥哥的名字,而他听到的只是生锈铁门链的尖叫。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0章 布蕾妮

  女泉城东面的丘陵枝繁叶茂,松树从四面八方围拢,仿佛沉默的灰绿色士兵组成的军团。
  机灵狄克说海边的路最近,也最好走,因此一路上海湾很少离开视线。随着前进,岸边的市镇和村庄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稀疏。夜幕降临时,他们找到一家客栈。克莱勃跟其他旅行者一起睡通铺,布蕾妮则为自己和波德瑞克要了一间房。“我们三人共享一张床更划算,小姐。”机灵狄克建议,“如果你不放心,把剑放中间。老狄克是个正派人,他像骑士一样有风度,他的诚实好比白昼的太阳。”
  “白昼正在缩短。”布蕾妮指出。
  “好吧,也许是这样。如果你不放心,我睡地板你睡床怎么样,小姐?”
  “不能睡我的地板。”
  “看来你一点儿也不信任我。”
  “信任跟金币一样,要靠行动来挣取。”
  “随你怎么说,小姐,”克莱勃说,“但到了北边,没有路的地方,你不得不信任狄克。假如我拿剑指着你要金币,谁会阻止呢?”
  “你没剑。我有。”
  她“砰”的一声关上门,然后站在原地倾听,直到确信他已走开。不管狄克·克莱勃有多机灵,他毕竟不是詹姆·兰尼斯特,不是疯鼠,甚至不是亨佛利·瓦格斯塔夫。他瘦骨嶙岣,食不果腹,唯一的防具是一顶锈迹斑斑、布满凹痕的半盔。他没剑,只有一把带豁口的旧匕首——所以,只要她保持清醒,他便构不成威胁。“波德瑞克,”她说,“将来没有客栈给我们住,而我不信任我们的向导。所以每次野营之后,当我睡觉时,你能不能留心看着点?”
  “一直不睡,小姐?爵士?”他想了想,“我有剑,假如克莱勃想伤你,我杀了他便是。”
  “不,”她坚决地说,“你不要跟他打。我只要你在我睡觉时监视他,假如他有任何可疑行为,立即弄醒我。放心,我醒得很快的。”
  结果第二天停下饮马时,克莱勃就露出了本色。布蕾妮走到灌木丛后面去方便,她蹲在那里,听到波德瑞克说,“你干吗?离远点儿。”完事之后,她拉起裤子,回到路上,发现机灵狄克正在擦去手指上的面粉。“鞍囊里没有金龙,”她告诉他,“我把金币放身上了。”一部分金币放在她腰带上系的钱袋里,其余的藏在衣服内侧缝的两只口袋中。鞍囊上鼓鼓的大钱包塞满了大大小小不同面值的铜币和铜板,铜星币与铜麦币……还有让包袱显得更加鼓鼓囊囊的白面粉,那是自暮谷城出发前的早晨,她特意问七剑客栈的厨子买的。
  “狄克没恶意,小姐。”他晃晃沾着面粉的手指,以示无辜。“我只想确认你到底有没有答应我的金龙。这世上骗子多,正派人容易上当。不过还好,你不是骗子。”
  布蕾妮希望他带路的水平比偷东西强一些。“出发吧。”她再度翻上马背。
  狄克喜欢边骑边唱歌,但没唱过一首完整的歌,总是东一节,西一段的。她怀疑他的目的是讨她喜欢,好令她放松警惕。有时他还试图让她和波德瑞克一起唱,不过没有成功。男孩太害羞,舌头也笨,而布蕾妮从不唱歌。你会唱歌给父亲听吗?在奔流城,史塔克夫人曾经问过她,为蓝礼呢?她没有,从来没有,尽管她心里很想……真的很想……
  机灵狄克不唱歌时就说话,给他们讲蟹爪半岛的故事。他说,每一个幽暗的山谷都有其领主,但只有对付外人时才会联合起来。他们的血管里流着浓浓的先民之血。“安达尔人试图夺取蟹爪半岛,结果在山谷中流血,在沼泽中淹死,处处碰壁。后来他们的漂亮女儿靠亲吻赢得了他们强壮的儿子用剑无法获取的东西——是的,他们征服不了我们,转而用婚姻来渗透。”
  暮谷城达克林家族的国王们曾试图将领地延伸至蟹爪半岛,女泉城的慕顿家族,包括后来蟹岛的赛提加家族也尝试过。然而蟹爪半岛的居民熟悉本地的沼泽与森林,外人无法比拟,如果形势危急,他们还能消失在丘陵中蜂窝般的山洞里。不跟外敌作战时,大家就窝里斗,家族血仇如同山间的沼泽一般又黑又深。有时某位英雄会为蟹爪半岛带来暂时的和平,但等他死去,一切又恢复原状。路西法·哈迪伯爵是伟大的领主,布伦兄弟也一样,老克莱克波恩比他们更胜一筹,但克莱勃是最强大的。狄克仍然不肯相信布蕾妮从没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的英雄事迹。
  “我干吗撒谎?”她反问,“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英雄。比如我住的地方,歌手们歌颂摩恩的加勒敦爵士,完美的骑士。”
  “加勒什么什么爵士?”他嗤之以鼻,“没听说过。他哪里完美了?”
  “加勒敦爵士是一位英勇的战士,连天上的处女神都为之倾心。于是她送给他一把魔剑,作为爱的信物。这把剑被称为‘正义之淑女’,没有凡间的武器能与她匹敌,也没有凡间的盾牌能承受她的亲吻。加勒敦爵士终其一生都骄傲地佩带着‘正义之淑女’,但只拔出过三次。他不愿用‘正义之淑女’对付凡人,因为她太过强大,会令战斗不公平。”
  克莱勃认为这太可笑了。“完美的骑士?听起来是个完美的傻瓜。一把从来不用的魔剑有什么意义?”
  “荣誉,”她说,“意义在于荣誉。”
  这令他笑得更厉害。“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可以拿你们的完美骑士来擦他毛茸茸的屁股,小姐。要我说啊,假如教克莱勃爵士遇上,轻语堡的架子上又得多一颗血淋淋的头颅了。‘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它会对其他脑袋抱怨,‘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布蕾妮忍不住微笑。“也许吧,”她承认,“但加勒敦爵士不是傻瓜。面对一个身高八尺、骑野牛的对手,他很可能亮出‘正义之淑女’。他们说他曾用她杀死一条龙呢。”
  机灵狄克不为所动:“克莱克波恩也跟龙搏斗过,而且不需要什么魔剑。他只不过将龙的脖子打了个结,这样它每次喷火都会烧到自己的屁股。”
  “那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到来时克莱克波恩在干什么呢?”布蕾妮问。
  “你要知道,那时候他已经死啦,小姐。”克莱勃横了她一眼。“伊耿派妹妹来蟹爪半岛招安,就是那个维桑尼亚。领主们听说了赫伦王的下场,他们可不是傻瓜,因此都屈膝臣服了。王后收他们作直属封臣,承诺他们无须向女泉城、蟹岛或暮谷城效忠。然而这没能阻止可恶的赛提加家族派人来东岸征税。哼,假如他派的人够多,也许有几个可以活着回去……从始到终,我们只效忠自己的领主和国王。真正的国王。不是劳勃一家子。”他啐了一口,“在三叉戟河,跟雷加王子一起奋战的有克莱勃、有布伦,也有鲍格斯,御林铁卫里面也有过我们的人,包括一位哈迪,一位凯佛,一位潘恩,三位克莱勃——克莱蒙特、卢伯特和七矮个,克莱伦斯。其实他有六尺高,但比真正的克莱伦斯爵士要矮。总而言之,我们蟹爪半岛人全是巨龙家族的模范臣民。”
  他们向东北方前进,行人不断减少,直到最后,再也找不着客栈了。海湾旁的道路上野草已经多过车辙。当晚他们在渔村栖身。布蕾妮付给村民一些铜板,住进草棚。进去之后,她和波德瑞克占据阁楼,并把梯子抽掉了。
  “你留我一个在下面,我完全可以偷走你们的马,”克莱勃在底下喊道,“最好把它们也赶上楼梯,小姐。”她没理睬,于是他继续说,“今晚要下雨的。冰冷难熬的雨。你和波德睡得暖暖和和,可怜老狄克一个人在下面瑟瑟发抖。”他摇摇头,一边嘀咕,一边在干草上铺好铺盖,“没见过像你这么疑神疑鬼的处女。”
  布蕾妮在斗篷底下蜷起身子,波德瑞克则于一旁打哈欠。我并非生来就这么疑神疑鬼,她有些想朝下面的克莱勃叫喊,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相信所有人都跟父亲一样高尚。即便他们夸赞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夸赞她聪明伶俐,身材高挑,舞蹈优美,她也深信不疑。罗伊拉修女为她揭开了谜底。“他们只为讨你父亲大人欢心,”修女说,“你要在镜子里去发现真相,而不是在人们的舌尖上。”这是一个残酷的教训,她每每想起就会痛哭流涕,但这个教训也让她能在高庭忍受海尔爵士及其朋友们的游戏。活在世上,处女必须多一点怀疑,否则早就不是处女了,她想着想着,下起雨来。
  苦桥的团体比武中,她逐个揪出她所谓的追求者们,依次击败:法洛、安布罗斯、布希、马克·慕伦道尔、雷蒙德·内兰、“鹳鸟”威尔……她踏过哈利·索耶的身躯,击碎罗伯特·波特的头盔,给他留下一道丑陋的伤疤。等他们统统倒下,圣母又将克林顿送到她面前。罗兰爵士这回拿的是剑,不是玫瑰,而她给予他的每记痛击都比亲吻更甜蜜。
  当天最后一个面对她怒火的人是洛拉斯·提利尔。他没向她献过殷勤,甚至根本没看过她一眼,但那天他的盾牌上有三朵金玫瑰,布蕾妮痛恨玫瑰,看到它们,立刻激起了她狂暴的仇恨。
  睡着之后,她梦到那场战斗,梦到詹姆爵士亲手将彩虹披风系到她的肩头。
  第二天早晨,雨还在下。吃早餐时,机灵狄克建议等雨停了再走。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明天?两星期?等到夏天重新降临?不。我们有斗篷,而路还长着呢。”
  雨下了整整一天,脚下的狭窄小道很快变成泥浆水潭。树光秃秃的,持续降雨令落叶变得像浸透水的棕色地毯。尽管狄克的斗篷有松鼠皮衬里,但他还是湿透了,她看得出他在发抖,不由得感到片刻同情。显然,他一直吃不饱,她疑惑地想,不知是否真有走私者的山洞或叫做轻语堡的废墟。饥不择食的人会孤注一掷。也许一切都是骗局。她的疑惑越来越深。
  雨水冲刷仿佛是天地间唯一的声响。机灵狄克一个劲儿只顾着向前跋涉。于是她多了个心眼,发现他总是弓着背,仿佛低伏在马鞍上就能保持干燥。这回,黑暗降临时,附近没有村落,也没有可以提供遮蔽的树林。他们被迫在潮线上方五十码处的岩石群中露宿。至少岩石可以挡风。“今晚最好有人守夜,小姐,”她正努力点燃一堆浮木,克莱勃告诉她,“像这样的地方也许会有吧唧脚。”
  “吧唧脚?”布蕾妮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它们是怪物,”机灵狄克津津乐道地解释,“看上去很像人,走近观察才能发现蹊跷,它们的脑袋太大,而正常人长头发的地方,它们长的是鳞片。它们的皮肤像鱼肚子一样白,手指之间有蹼,身体湿乎乎的,散发出鱼腥味,肥厚的嘴唇包着一排排针尖般锋利的绿牙齿。有人说先民已将它们赶尽杀绝,这可不是真的,它们还会在夜里出没,偷走坏小孩,长蹼的脚走路时发出‘吧唧吧唧’的轻微声响。它们把女孩留着繁衍后代,吃掉男孩,用尖利的绿牙齿撕咬人肉。”他冲波德瑞克咧嘴一笑。“它们会吃了你哦,小子,它们会把你活活吃掉。”
  “假如它们想试试看的话,我就杀了它们。”波德瑞克摸摸自己的剑。
  “哦,你去杀吧,你去杀吧。吧唧脚可不容易对付。”他又冲布蕾妮眨眨眼,“你不是不乖的小女孩吧,小姐?”
  “不。”我只是个傻子。木头太湿,不管布蕾妮用钢铁和燧石怎么打,都无法点燃。木柴冒出一点烟,仅此而已。最后她厌烦了,往岩石上一靠,拉起斗篷盖住自己,准备挨一个寒冷潮湿的夜晚。她啃着硬邦邦的腌牛肉,一边梦想热餐,而机灵狄克唾沫横飞地讲述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大战吧唧脚之王。他讲故事十分生动,她不得不承认,但带着小猴子的马克·慕伦道尔也很有趣。
  由于下雨的关系,看不到日落,而天色阴郁,也看不到月亮升起。漆黑的夜晚没有星光,克莱勃讲完故事便睡着了,波德瑞克也很快打起鼾来。布蕾妮背靠岩石坐着,聆听海浪。你也在海边吗,珊莎?她心想,你在轻语堡等待永远也不会来的船吗?你跟谁在一起?有人出钱让三个人搭船,是小恶魔加入了你和唐托斯的队伍,还是你找到了自己的小妹?
  那是一个漫长的夜晚,布蕾妮万分疲倦。背靠岩石,任凭雨水轻轻拍打全身,眼睑越来越沉。她一共打了两次盹,第二次是突然醒来的,心怦怦直跳,确信有个人正俯视着自己。她四肢僵硬,斗篷缠绕在脚踝上,慌忙踢开它站起来。狄克蜷在一块岩石边,半埋于沉甸甸的潮湿沙土中,沉睡。一个梦。只是梦。
  也许抛下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是个错误,他们看上去是正派人。假如詹姆跟我在一起,她心想……但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理应留在国王身边,而且我想要的是蓝礼。我发誓保护他,失败了;我发誓替他复仇,也失败了;我跟随凯特琳夫人出走,结果又辜负了她。风向变化,雨水顺着脸颊流淌,汇成小溪。
  次日,路面缩减成一条鹅卵石窄道,到最后仅剩下一丝痕迹,接近正午时分,突然在一堵风蚀的悬崖下终止。悬崖上方,一个小城堡突兀地俯瞰着海浪,铅灰色天空映衬出三座歪歪扭扭的塔楼。“这就是轻语堡?”波德瑞克问。
  “这他妈的像废墟吗?”克莱勃啐了一口。“那是恐穴堡,老布伦大人的居城。但是路到此为止,从这儿往前只有松树与我们做伴。”
  布蕾妮仔细观察悬崖,“怎么上去?”
  “简单,”机灵狄克拨转马头,“跟紧狄克就好。吧唧脚专抓掉队的人。”
  上坡的路原来隐藏在石缝之间,乃是一条陡峭嶙岣的石头小径,大部分是天然形成的,但时不时有凿刻出来的阶梯,使得攀登可以容易一点。周围尽是千百年来风化雨蚀的峻峭石壁,有些地方,岩石呈现出稀奇古怪的形状,很是奇妙——攀缘途中,机灵狄克依次指点。“那是食人魔的脑袋,看到没?”他说,布蕾妮露出微笑,“那是一条石头龙,一边翅膀在我父亲小时候就掉了。那是它的乳房,好像老太婆下垂的奶子。”他瞥了一眼她的胸口。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有一个骑马的人。”
  “哪里?”没有哪块岩石让她觉得像是骑马的人。
  “在路上。不是石头骑手。是真的骑手。跟在我们后面。在下面。”他指着说。
  布蕾妮在马鞍上扭转身。他们已经爬得相当高,可以看到沿岸方圆好几里格的情况。那个人骑马顺着他们的来路前进,只落后两三里格。真的是陷阱?她怀疑地瞥向机灵狄克。
  “别斜眼看我。”克莱勃说,“不管他是谁,跟机灵老狄克一点关系也没有。很可能是布伦的人,打仗回来。或许是个四处游荡的歌手。”他扭头啐了一口。“我能肯定他不是吧唧脚。那种东西不骑马。”
  “是的,”布蕾妮说。至少这一点大家都认同。
  最后几百尺的攀登最为陡峭凶险。松动的鹅卵石在马蹄底下滚动,稀里哗啦沿着身后的石道坠落。当他们从石缝中钻出来时,已经位于城堡底下。一张脸凑在胸墙上探视,然后消失了。布蕾妮觉得那是个女人,她把想法告诉了机灵狄克。
  他也同意。“布伦太老,爬不上城墙走道,而他的儿孙们参战去了。剩下的全是女人,外加个把流鼻涕的小孩。”
  她差点开口追问向导,布伦大人支持哪个国王,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布伦的儿子们不在,其中有些或许不会再回来。我们今晚得不到款待。一座满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城堡几乎不可能为全副武装的陌生人打开大门。“你是不是认识布伦大人?”她问机灵狄克。
  “以前认识,或许认识。”
  她瞥了一眼他上衣的胸口:松散的线头,有片参差不齐的区域布料颜色比较深,显然原本有个纹章,后来被撕了下来。她顿时明白自己的向导是个逃兵。那名骑手会不会是他的袍泽呢?
  “我们继续前进,”他催促,“否则布伦就会不放心了。你知道,女人也会用十字弓。”克莱勃指指耸立在城堡后面的石灰岩山岭,山坡上是一片树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只能跟随溪流和猎物小径行进,但小姐你不用担心,机灵狄克熟悉这地方。”
  这正是布蕾妮所担心的。风沿悬崖顶端一阵阵吹过,她嗅到陷阱的味道。“那骑手怎么办?”除非那匹马会在海浪中行走,否则他就是冲着悬崖而来的。
  “骑手怎么办?妈的,假如他是打女泉城来的笨蛋,绝不可能找到我们上山的小路。再说,即使给盯上了,我们也能在森林里甩掉他。明白吗?从这里开始,没有路了。”
  只有我们的足迹。布蕾妮疑惑地盘算,是不是应该拿起武器,就在这里跟骑手决斗。如果他是流浪歌手或布伦大人的儿子呢?那我就成了个十足的傻瓜。她觉得克莱勃说的有些道理。如果到明天他仍跟在后面,我再对付他好了。“随便吧。”她一边说,一边拨转马头朝树林行去。
  布伦大人的城堡在背后渐渐缩小,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哨兵树和士卒松耸立四周,仿佛高大的绿色长矛直刺天空。森林地面上铺着一层掉落的针叶,有城墙那么厚,点缀着松果,淹没了马蹄。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但在松林里,几乎感觉不到雨点。
  森林里前进的速度也比较缓慢。布蕾妮催马在绿色幽影中穿行,拨开无数伸展的枝条。这里很容易迷路,她意识到,每个方向看上去都一样。连空气仿佛也是灰绿色的,寂静无声。松枝划过手臂,刺耳地刮擦着新漆的盾牌。随着时间推移,诡异的气氛让她越来越不安。
  机灵狄克似乎也有同样的困扰。眼看着夜幕逐渐逼近,他唱起歌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他的嗓音像扎人的羊毛裤。松林吸走了歌声,犹如吸掉风和雨。不一会儿,他停下来。
  “这里不好,”波德瑞克说,“不是个好地方。”
  布蕾妮不愿意再加重旁人的负担,“松林阴森森的,但说到底也只是树林子罢了。没什么好怕的。”
  “那吧唧脚呢?还有那些脑袋?”
  “真是个聪明孩子。”机灵狄克笑道。
  布蕾妮恼火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吧唧脚,”她告诉波德瑞克,“更没有什么脑袋。”
  山岭高低起伏。布蕾妮发现自己在祈祷机灵狄克的诚实,祈祷他真的知晓目的地。如果单凭她自己,甚至不确定能再回到海边。无论白天黑夜,天空都布满浓密的灰色阴云,没有太阳和星星助她辨认方向。
  当晚,他们早早扎营,营地位于一座山岭之下,闪着绿光的沼泽边缘。在灰绿色反光中,前方的地面看起来相当坚实,但等骑过去,泥巴一直没到马肩。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折回比较坚实的地方立足。“没关系,”克莱勃保证,“我们待会儿回山上去,然后换一个方向下来。”
  第二天的进展仍然不大。阴暗的天空下,断断续续的雨水中,他们骑过松林和沼泽,经过水塘、山洞以及一座座荒废的古老要塞,要塞的石块上覆满苔藓。每堆石头都有一个故事,机灵狄克娓娓道来。照他的说法,蟹爪半岛人用血来浇灌松树。布蕾妮的耐心快耗尽了。“还有多远?”她终于发问,“我们一定见识过了蟹爪半岛的每一棵树。”
  “根本没有,”克莱勃反对。“不过我们快到了,看哪,树木越来越稀疏,靠近狭海了。”
  他口中的小丑或许就是我自己在水塘里的倒影,布蕾妮心想,然而走了这么远,没法回头。她委实疲乏极了,长时间骑马,更令大腿僵硬似铁。最近,她每晚只睡四小时,睡觉时还坚持让波德瑞克看护着。如果机灵狄克想做没本钱的买卖,她可以肯定就是在这里动手,在他熟悉的地盘内动手。他可以将他们引进强盗窝,那儿有跟他一样阴险的同伙;也可以领着他们兜圈子,等骑手赶上来。自离开布伦大人的城堡后,他们没再见到那人的踪迹,但这并不意味着甩掉了尾巴。
  某天晚上在露营地附近踱步时,她忽然想,也许我不得不回头干掉追兵。这想法让她很不安。难怪,她以前的教头便常常质疑她的意志。“你有男人的力量,”古德温爵士不止一次告诫她,“但还是一副女人心肠。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一尺长剑刺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那又是另一回事。”为了让她更坚强,古德温爵士派她去父亲的屠宰场,宰杀羊羔和乳猪。嘶鸣的乳猪和尖叫的羊羔很像被吓坏了的小孩子,等屠宰完毕,布蕾妮已是泪眼朦胧,沾满鲜血的衣服只好交给女仆拿去烧掉。然而古德温爵士还不满意,“猪崽毕竟是猪崽,跟人不同。我当侍从时和你一样年轻,当年我有个朋友又强壮、又快速、又敏捷,是训练场上的英雄。我们都认为,有朝一日,他定能成为杰出的骑士。然后战争打到石阶列岛,我亲眼看着我这位朋友将对手逼得跪倒在地,并打掉了对手手中的斧子,但当他要结果那人时,迟疑了片刻。在战场上,片刻就等于一生。只见那人拔出匕首,插进我朋友盔甲间的缝隙中。他的力量、他的速度、他的英勇,所有艰苦训练得来的技艺……不如戏子放的屁。一切的一切,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畏缩了。千万记住这点,小妹妹。”
  我会记住的,在那片松林里,她就着回忆发誓,然后坐到岩石上,拔出剑来,反复打磨。我会记住的,我祈祷自己不要畏缩。
  第二天早晨阴冷灰暗,根本看不见太阳升起,但当天色由黑暗转为灰白,布蕾妮知道是准备马鞍的时候了。他们回到松林里,机灵狄克在前面带路,布蕾妮紧紧跟随,波德瑞克骑马断后。
  城堡毫无预警地出现在面前。片刻之前他们还在森林深处,一里格又一里格漫无目的地走着,除了松树什么也看不到。然而当绕过一块巨石,豁口赫然出现在前方,又走一里格路后,森林突然到了尽头。再过去是天空与海……还有一座古老破落的废弃城堡,矗立在悬崖之巅,杂草丛生。“这就是轻语堡,”机灵狄克说,“听,那些脑袋在说话呢。”
  波德瑞克张大了嘴巴,“我听见了。”
  布蕾妮也听见了。轻微的低语声从地下和城堡内传来,越是靠近悬崖,声音就越大。原来是海水,她突然意识到,海水在悬崖下侵蚀出一个个空洞,当波浪穿过地底空穴和通道时,便会发出隆隆响声。“没有什么脑袋,”她说,“你们听到的低语是海浪发出的。”
  “海浪才不会低语呢。是脑袋。”
  城堡由没涂灰浆的古老岩石搭建而成,每块石头各不相同。岩石缝隙间长着厚厚的青苔,地基底下冒出一棵棵树木。大多数古城堡都有神木林,看样子,轻语堡也一样。布蕾妮将母马牵到悬崖边,那里的围墙已告崩塌,乱石堆上长出一簇簇有毒的红色蔓藤。她将马系在一棵树上,然后壮着胆子尽量移到山崖边。下方五十尺处,波浪涌入一座残塔,塔楼后面是一个大山洞的入口。
  “旧灯塔,”机灵狄克走到她身后,“当我只有波德一半大的时候,它就倒塌了。本来有阶梯从这里通往山洞,可惜悬崖垮塌时消失无踪。后来走私者不再到这里登陆,因为以前可以把小船直接划进洞里,现在不行。看到没?”他一只手搭在她背后,另一只手指指点点。
  布蕾妮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只需推一把,我就会摔下去跟残塔做伴。她连忙退后一步,“把手拿开。”
  克莱勃扮个鬼脸。“我只不过……”
  “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城门在哪儿?”
  “在另一边,”他犹豫不决。“你那小丑,他不是个记仇的人吧?”他不安地问。“我的意思是,昨晚我刚想到,他也许会生机灵老狄克的气,因为我卖给他地图,而且事先没说明走私者已不在这里登陆了。”
  “你马上就能拿到金币,这笔钱完全够你退还他支付的费用。”布蕾妮无法想象唐托斯·霍拉德能构成任何威胁,“要是他真在这里的话。”
  他们绕城墙走了一圈。城堡是三角形,每个角都有方形塔楼。城门几乎完全腐朽,布蕾妮伸手去拉,结果木头立刻断裂,潮湿的长条形碎木剥落下来,半扇门砸到她身上。城堡里有更多的深绿阴影,森林早已翻越墙壁,吞没了主堡与外庭。大门后有道铁闸,齿尖深陷入泥泞的地表,铁门上都是红色锈迹,当布蕾妮摇晃时,它纹丝不动。“很久没人用了。”
  “我可以爬进去,”波德瑞克提议,“从悬崖边上。那儿的墙都倒了。”
  “不行,太危险。那儿的石头是松的,而且红色的蔓藤有毒。找门吧,城堡定然有边门。”
  他们果然在城堡北面找到了边门,半藏在一大丛黑莓树后面。莓子已被摘光,灌木丛也被砍掉了很多,辟出一条小径,通往那扇门。这些砍掉的断枝让布蕾妮忧心忡忡。“不久前,刚刚有人经过。”
  “是你的小丑和女娃儿们,”克莱勃道,“瞧,我说的话是真的。”
  珊莎?布蕾妮无法相信。即便唐托斯·霍拉德那样的醉鬼,也不至于糊涂到带她来这么荒僻的地方。废墟中有古怪,史塔克女孩不大可能在这里……但她必须去查个清楚。确实有人在,她心想,需要躲起来的人。“我进去,”她说,“克莱勃,你跟我一道。波德瑞克,我要你看马。”
  “我也要进去。我是个侍从。我可以战斗。”
  “所以我才要你留在原地。瞧,林子里也许有歹徒,马匹不能没人保护,否则万一出了事,我们怎么回去呢?”
  波德瑞克伸出一只脚在石头上蹭了蹭:“遵命!”
  她挤进黑莓丛中,拽拉生锈的铁环。边门卡了一会儿,然后陡然打开,伴随着门链刺耳的抗议。这声响让布蕾妮脖子后面汗毛直竖。她拔剑出鞘,即使穿着锁甲和熟皮甲,仍旧感觉像光着身子。
  “走啊,小姐,”机灵狄克在她身后催促,“你怕什么呢?老克莱勃死了一千年了。”
  我怕什么呢?实在太傻了,布蕾妮告诉自己。那声音不过是海浪在城堡底下的空穴中无休止地冲刷,随着波浪起伏时高时低。然而它听上去确实像是低语,片刻之间,她似乎看到那些脑袋,摆在架子上,互相低声咕哝。“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其中一个说,“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波德瑞克,”布蕾妮说,“我的铺盖卷里有把带鞘的剑。把它拿过来。”
  “是,爵士。小姐。这就去拿。”男孩奔过去。
  “剑?”机灵狄克挠挠耳背,“你手上有一把了,还要另一把干什么?”
  “这把给你。”布蕾妮剑柄向上交给他。
  “真的?”克莱勃犹犹豫豫地伸出手,仿佛那把剑会咬人一样,“疑神疑鬼的处女给老狄克一把剑?”
  “你知道怎么使剑吧?”
  “吓!我是克莱勃家的人,”他接过长剑,“我有老克莱伦斯爵士的血统。”他在空中挥了一下,朝她咧嘴笑笑,“人们常说,领主都是靠剑起家的。”
  波德瑞克·派恩小心翼翼地捧着“守誓剑”回来,好像捧着一个婴儿。目睹那华丽的剑鞘和装饰的纯金狮子头,机灵狄克打了个呼哨,但等她抽出剑来,练习劈砍,他立刻安静下来。它连发出的声响都比普通的剑来得锐利。“跟紧我。”她嘱咐克莱勃,随即侧身潜入边门,低头躲过门上方的拱梁。
  簇叶丛生的外庭出现在面前,左边是大门,还有一座崩塌的马厩,畜栏里多有小树顶出来,穿透褐色的干茅草屋顶。右边有一条腐烂的木楼梯,向下通往黑漆漆的地牢或者地窖。主堡成了一堆长满绿色和紫色苔藓的乱石,院子里满是野草和掉落的松针,一排排一列列庄严肃穆的士卒松四处挺立,但在它们中间有一棵苍白的异类,一棵细窄的小鱼梁木,树干白得像纯洁的处女,深红色叶子随着枝杈延伸舒展。再过去便是倒塌的城墙,空旷的天空和海……
  ……以及一堆篝火的余烬。
  低语声持续不断地在她耳边嘀咕。布蕾妮跪倒在火堆边,捡起一根焦黑的树枝,嗅了嗅,又拨拨灰烬。昨晚有人生火。或者是在向过往船只发信号。
  “喂——”机灵狄克喊,“有人吗?”
  “安静。”布蕾妮告诫他。
  “有人躲起来了。有人想打量打量我们,然后再现身。”他走到通往地下的楼梯跟前,向黑暗中张望。“喂——”他又喊,“下面有人吗?”
  布蕾妮看见一棵小树摇晃了一下。灌木丛中钻出来一个人,浑身泥尘,仿佛是从地底冒出来的植物。他手握一把断剑,但她在乎的不是这个,而是他的脸,小眼睛,宽阔扁平的鼻子。
  她认得那鼻子。她认得那双眼睛。他的朋友们管叫他“猪崽”帕格。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二个人悄悄从井边爬上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铁半盔,盔上扎着褪色的红丝头巾,手执一支粗短的飞矛——这人布蕾妮也认识。她身后窸窸窣窣,又一个脑袋从红色的树叶间探出来,向下张望。克莱勃就站在鱼梁木下,抬头便看到那张脸。“原来在这儿呢,”他朝布蕾妮喊,“你的小丑。”
  “狄克,”她急促地警告,“快过来。”
  夏格维翻身下树,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他的小丑服褪色得厉害,沾满污渍,看上去是褐色,不是灰色或粉色。他手上拿的也并非表演道具,而是一把三头流星锤,三颗带刺的铁球通过链条拴在木柄上。只见他猛地一砸,克莱勃的一只膝盖便迸裂开来,鲜血和碎骨飞溅。狄克应声倒下。“真有趣。”夏格维嘶哑地说。布蕾妮交给狄克的剑从他手中飞了出去,消失在杂草丛中。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嘶喊一边抓向自己残废的膝盖。“哎哟,看哪,”夏格维说,“我们的走私贩狄克先生,给我们画地图的先生。您大老远赶过来,是要还我们钱吗?”
  “求求你,”狄克呜咽道,“求求你,不要,我的腿……”
  “疼吗?我会止疼哦。”
  “别碰他。”布蕾妮喊道。
  “不要!”狄克厉声尖叫,一边举起沾满鲜血的双手护住头部。夏格维将刺球绕着他脑袋转了一圈,然后砸向脸中央,发出一阵令人作呕的碎裂声。随后是沉默,布蕾妮听到自己的心跳。
  “坏夏格,”从井里爬出来的人说。他看见布蕾妮的脸,哈哈大笑。“又是你这恶婆娘?怎么,来抓人?还是思念你的好老公们了呢?”
  夏格维两只脚轮流跳来跳去,甩着流星锤。“她是来找我的。她每晚都梦见我哦,每当她把手指插进缝里的时候。她想要我,伙计们,大马脸思念她快乐的夏格!瞧好了,我要操她的屁眼,给她灌满五颜六色的种子,直到她为我下个小崽崽。”
  “那样的话你得用另一个洞,夏格。”提蒙用拉长的多恩腔调说。
  “保险起见,我最好把她所有的洞都操一遍。”他移动到她右边,而帕格绕到左边,迫使她向参差的悬崖边退去。三个人搭船,布蕾妮记起来。“你们只有三个?”
  提蒙耸耸肩,“离开赫伦堡后,我们各奔东西。乌斯威克带他那帮人向南骑往旧镇;罗尔杰认为可以从盐场镇溜走;我和我的伙计们则去了女泉城,结果上不了船。”多恩人抬起飞矛。“嘿,你咬瓦格那口可够狠的,咬得他耳朵变黑了,渗出脓水。罗尔杰和乌斯威克提议离开,但山羊非要我们守住他的城堡。他说自己是赫伦堡伯爵,没有人可以从他手中夺走它。他说这话时跟平常一样唾沫横飞。后来我们听说魔山一点一点地将他杀死,第一天砍一只手,第二天砍一只脚,砍得干净利落,再把断肢包扎起来,好让霍特死不了。他本打算最后砍山羊的鸡巴,不料来了一只鸟,要召他去君临,因此不得不提前动手,然后才离开。”
  “我不是来找你们。我在找……”她差点脱口而出“我的妹妹”“……找一个小丑。”
  “我就是小丑。”夏格维愉快地宣布。
  “另一个小丑,”这回布蕾妮没忍住,“他跟一名贵族女孩在一起,那女孩是临冬城史塔克公爵的女儿。”
  “你找的是猎狗,”提蒙说,“不巧他不在这儿。这儿只有我们。”
  “桑铎·克里冈?”布蕾妮问,“你什么意思?”
  “他挟持了史塔克家的女孩。据说那女孩正往奔流城去,却被他半路偷走了。该死的好运气的狗。”
  奔流城,布蕾妮心想,她要去奔流城,投奔舅舅。“你怎么知道?”
  “贝里那伙人当中的一个招的。闪电大王也在到处找她,他派手下人沿三叉戟河上下搜寻。离开赫伦堡后,我们碰巧遇到其中三位,有一人临死前吐露了情报。”
  “他可能说谎。”
  “有可能,但他没有,因为我们还听说猎狗在十字路口的客栈杀了三个他哥哥的人,当时那女孩正跟他在一起。店家发誓说是那样,然后罗尔杰杀了他,店里的婊子们也都这么讲。她们可真难看哪,不过没你丑,现在嘛……”
  他想分散我的注意力,用话语来麻痹我,布蕾妮意识到。帕格逼近过来,夏格维朝她一跃。她连忙向后退开。若是不赶紧采取行动,就会被逼下悬崖。“别过来,”她警告他们。
  “我想干你的鼻孔,小妞,”夏格维宣布,“很有趣吧?”
  “他的鸡巴太小了,”提蒙解释,“扔下那把漂漂亮亮的剑吧,也许我们会温柔点儿,婆娘。我们只不过需要些金子,来付给走私者而已。”
  “交出金子,就放我们走?”
  “我们会的,”提蒙微笑,“等大伙儿都干过你之后,会付费的,而且我们将按普通妓女的标准付费,一枚银币一次;你要是不干,我们还是会拿走金子,然后再强暴你,再让你瞧瞧魔山对付瓦格大人的手法。嘿,你选哪一样?”
  “这样。”布蕾妮朝帕格扑过去。
  他急忙提起断剑护脸,但当他将剑举高,布蕾妮却往低处攻。守誓剑穿过皮革、羊毛、皮肤与肌肉,直抵佣兵的大腿骨。帕格倒下的同时狂野地反手一劈,断剑擦到布蕾妮的锁甲,然后他无助地仰面跌地。布蕾妮顺势将剑刺入他咽喉,使劲一拧,再拔出来,紧接着一转身,提蒙的矛刚好划过脸颊。我没有畏缩,她心想,鲜红的血液在脸上流淌,你看见了吗,古德温爵士?她几乎感觉不到伤口。
  “轮到你了,”她告诉提蒙,多恩人拔出第二支矛,比刚才那支更粗更短。“扔吧。”
  “好让你躲过去后,朝我冲锋?我会死得跟帕格一样惨。不。你来解决她,夏格维。”
  “这是你的活儿,”夏格维说,“瞧,看到她怎么对付帕格的吗?她一定是来月经了,给经血弄疯了。”小丑在身后,提蒙在前面,无论她转向哪边,总有一个在背后。
  “解决她,”提蒙催促,“让你奸尸。”
  “哟,你对我真好。”流星锤在旋转。选一个,布蕾妮告诉自己,选一个,赶快选一个。说时迟那时快,一颗石头不知从何处飞来,击中了夏格维的脑袋。布蕾妮没有犹豫,她冲向提蒙。
  他比帕格厉害,无奈手上只有一支投掷用的短矛,而她有把瓦雷利亚钢剑。守誓剑在她手中仿佛获得了生命,她也从来没有如此敏捷。剑化灰影,提蒙刺伤了她肩膀,但她削去提蒙一只耳朵和半边脸,砍断矛头,然后这把一尺之长、波纹绚丽的神兵穿透了锁甲链环,插入他腹中。
  布蕾妮抽回剑,血槽中浸满了鲜红的血。提蒙试图继续抵抗,他从腰带里抓出一把匕首,因此布蕾妮砍掉了他的手。这一剑是为詹姆。“圣母慈悲,”多恩人喘着粗气,嘴冒血泡,断腕处血如泉涌。“了结我吧。送我回多恩,你这该死的婊子。”
  她了结了提蒙。
  她转过身,发现夏格维双膝跪地,晕乎乎的,正在摸索流星锤。等他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又一块石头砸中他耳朵。波德瑞克爬上倒塌的城墙,神气活现地站在蔓藤中间,手中拿着石头。“我告诉过你,我可以战斗!”他朝下面喊。
  夏格维哆哆嗦嗦地试图爬走。“我投降,”小丑喊,“我投降。千万别伤害讨人喜欢的夏格维。我太可爱了,我不能死。”
  “你也不比其他人强。你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哦,是的,是的,我不否认我的罪行……但我是最有趣的,我会讲笑话,我会蹦蹦跳跳。我会逗老爷们开心。”
  “还会让女人们哭泣。”
  “那是我的错吗?女人没有幽默感。”
  布蕾妮垂下守誓剑。“去挖坟。那儿,鱼梁木底下。”她用剑指指。
  “我没有铲子。”
  “你有两只手。”比你们留给詹姆的多一只。
  “何必麻烦呢?把他们留给乌鸦吧。”
  “提蒙和帕格可以喂乌鸦。我得埋葬机灵狄克。他是克莱勃家族的人。这里是他的地方。”
  地面因雨水而变得湿软,即便如此,小丑也花了白天余下的所有时间才挖出一个够深的坑。完工后,夜幕降临,他手上血淋淋的,全是水泡。布蕾妮将守誓剑收入鞘中,然后把狄克·克莱勃抱到坑边。他的脸惨不忍睹。“很抱歉,我一直不信任你,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一边跪下来放好尸体,一边想,我背对小丑,他应该孤注一掷了。
  果然,她听见他刺耳的喘息声,紧接着波德瑞克大声示警。夏格维抓了一块凹凸不平的岩石,布蕾妮却早已将匕首藏在袖子里。
  匕首总能打败石头,正如石头总能打败鸡蛋。
  她挡开他的胳膊,将铁刃刺入他肚子里。“笑啊,”她朝他怒吼。他却只有呻吟。“笑啊,”她重复,用一只手掐他喉咙,另一只手捅他。“笑啊!”她不停地喊,一遍又一遍,直到鲜血染红了手腕,死亡的气味令她窒息。
  夏格维一声也没笑,所有的抽泣都是布蕾妮自己发出的。
  她扔下匕首,浑身颤抖。
  波德瑞克帮她将机灵狄克放入墓穴中。等他们弄完,月亮已经升起。布蕾妮搓掉手上的泥,扔了两枚金龙进去。
  “你为什么这么做,小姐?爵士?”波德问。
  “这是我答应他找到小丑的报酬。”
  他们身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她立刻拔出守誓剑,转身准备对付更多血戏子……结果却发现海尔·亨特盘腿坐在残垣断壁上。“假如地狱里有妓院,这可怜虫会感激你,”骑士大声说,“不然的话,你就是在浪费金钱。”
  “我信守诺言。你来这儿干吗?”
  “蓝道大人吩咐我跟着你。若是你运气奇佳,凑巧遇上珊莎·史塔克,他要我将她带回女泉城。不用怕,他命令我不准伤害你。”
  布蕾妮嗤之以鼻。“好像你能够一样。”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小姐?”
  “埋了他。”
  “我是指那女孩。珊莎夫人。”
  布蕾妮想了一会儿,“假如提蒙所说是真,她正往奔流城赶去,路上被猎狗抓住了。如果我找到他……”
  “……他会杀了你。”
  “或者我会杀了他,”她固执地说,“你愿意搭把手,帮我埋葬可怜的克莱勃吗,爵士?”
  “真正的骑士怎能拒绝美人的请求呢?”海尔爵士从墙头爬下来。他们一起将泥土堆到机灵狄克身上。月亮越升越高,地底的头颅在窃窃私语,它们属于——那些早已被遗忘的国王们。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1章 拥女王者

  在多恩的烈日下,水就跟金子一样珍贵,人们狂热地守护着水源。然而沙岩城的井干了一百年,守护者们也离开这里,前往有水的地方,这座中等规模、有雕纹柱和三重拱门的要塞因此被荒废了。沙漠渐渐回来,重新占据此地。
  亚莲恩·马泰尔跟德雷、希尔娃一起到达时正值日落,西方的天空仿佛一片金紫色的织锦,云层绽放出鲜红光彩。这片废墟同样闪烁着亮光,倾倒的柱子泛出淡淡的红,血色阴影在石地板的缝隙间蔓延,白昼将尽,沙漠本身也由金变橙,再转为紫。盖林几小时前已经到达,而被称做“暗黑之星”的骑士前一天就来了。
  “这里真美,”德雷一边说,一边帮盖林饮马。水是自带的。多恩的沙地战马迅捷而不知疲倦,外地马精疲力竭时,它们还能走很长的路,即便如此,也不能不喝水。“你怎么知道这地方?”
  “我叔叔带我来过,跟特蕾妮和萨蕾拉一起。”回忆让亚莲恩露出微笑。“他抓了些毒蛇,教特蕾妮如何安全地挤出毒液。萨蕾拉翻遍每块石头,抹去马赛克上的沙子,想更多地了解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
  “那你干什么了,公主殿下?”“斑点”希尔娃问。
  我吗?我坐在井边,假装是被强盗骑士抢来的,等待他来摆布我,她心想,他真是个高大结实的男人,黑眼睛,尖额头。回忆让她扭捏不安。“我在做梦,”她说,“太阳落山后,我盘腿坐在叔叔脚边,乞求他讲故事。”
  “奥柏伦亲王是个故事大王。”那天盖林也在,身为亚莲恩的乳奶兄弟,从学会走路之前开始,他们俩就形影不离。“他讲了盖林亲王的故事——我的名字就是跟着他取的。”
  “伟大的盖林,”德雷说,“罗伊拿的奇迹。”
  “就是他,令瓦雷利亚颤抖。”
  “他们颤抖,”杰洛爵士说,“然后杀了他。如果我带领二三十万人走向死亡,他们会称我为‘伟大的杰洛’吗?”他嗤之以鼻,“我想我仍旧会被叫做‘暗黑之星’,算了,至少那是我自己的名号。”他拔出长剑,坐到干涸的井沿上,开始用油石打磨。
  亚莲恩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他。他血统高贵,足以成为相称的配偶,她心想,父亲或许会质疑我的判断,但我的孩子将和龙王们一样漂亮。杰洛·戴恩爵士称得上是多恩领最帅的男子,鹰钩鼻,高颧骨,下巴坚强有力。他总把脸颊刮得干干净净,浓密的头发直垂到衣领,仿佛银色冰川,中间被一缕漆黑如午夜的黑发一分为二。然而他嘴巴的线条很锐利,舌头则更利。他坐在那里打磨长剑,落日余晖勾勒出他的轮廓,那对眼睛似乎是黑色的,但她曾在近处看过,它们是紫色。暗紫色。一对黑暗而饱含怒火的眼睛。
  他一定感觉到她的凝视,因而视线离开了长剑,抬头与她目光交会,微微一笑。亚莲恩脸上发热。我不该带他来。如果亚历斯在的时候他这么看我,沙地就会染上鲜血。她说不准会是谁的血。按照传统,御林铁卫是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但“暗黑之星”毕竟是“暗黑之星”。
  多恩沙漠的夜晚冷极了。盖林为大家搜集木柴,白花花的枝干来自一百年前枯死的树木。德雷一边吹口哨,一边用燧石打出火星,点起篝火。
  等木柴点燃,他们便围坐在火焰边,一袋夏日红传来递去……“暗黑之星”除外,他宁愿喝不加糖的柠檬水。盖林情绪活跃,他给大家讲述从绿血河口的板条镇传来的新闻,孤儿们在那里与狭海对岸的各类船只进行交易。假如那些水手可以相信的话,东方大陆正风起云涌:阿斯塔波爆发奴隶起义,魁尔斯有巨龙出现,夷地流行灰疫病,新的海盗王统治了蛇蜥群岛,并出发洗劫高树镇,科霍尔城中红袍僧的信徒们引发骚乱,企图焚毁黑羊神。“密尔跟里斯开战前夜,黄金团突然解除了与密尔人的合约。”
  “里斯人将他们收买了。”希尔娃不假思索地说。
  “聪明的里斯人,”德雷评论,“胆小而聪明的里斯人。”
  亚莲恩想得更多。假如昆廷有黄金团作依靠……他们的口号是“黄金在下,寒铁在上”。想赶我走的话,弟弟,寒铁可不够。亚莲恩在多恩广受爱戴,对此,昆廷所知甚微。没有任何佣兵可以改变这点。
  杰洛爵士站起身,“我去尿尿。”
  “小心脚下,”德雷警告,“奥柏伦亲王有一阵子没在这儿挤蛇毒了。”
  “对毒液,我有抗力,达特。哪条毒蛇敢咬我,它会后悔的。”杰洛爵士消失在一株死树后面。
  其余人交换了几个眼神。“原谅我,公主殿下,”盖林轻声说,“但我不喜欢那人。”
  “真可惜,”德雷说,“我相信他几乎爱上你了。”
  “我们需要他,”亚莲恩提醒大家,“他的剑倒不一定,但他的城堡必不可少。”
  “高隐城并非多恩唯一的城堡,”“斑点”希尔娃指出,“还有很多爱戴你的骑士。比如德雷。”
  “是的,”他确认,“我有一匹好马,一把宝剑,而能与我相提并论的骑士只有……好吧,实际上还是有几个。”
  “是几百个,爵士先生。”盖林道。
  亚莲恩留下他们互相取笑。除了堂姐特蕾妮,德雷和“斑点”希尔娃是她最亲近的朋友,而盖林自他俩在他母亲奶头上喝奶开始就一直揶揄她。此刻的她无心嬉笑。太阳已经消失,天空繁星密布,多得怕人。她背靠一根雕纹柱寻思,无论弟弟身在何处,是否也在凝望同样的星空。你看到那颗白星了吗,昆廷?那是娜梅莉亚的星,燃烧得炽热,而后面那条乳白色飘带就是她的一万艘船。她的光辉如此耀眼,不比任何男人差,我也将如此。你抢不走我的继承权!
  昆廷被送往伊伦林时还很小,按母亲的话来说,是太小了。孩子们并非在诺佛斯被抚养长大,而梅拉莉欧夫人始终不肯原谅道朗亲王将儿子从她身边带走。“我跟你一样,不希望如此,”亚莲恩曾偷听见父亲说,“但这笔血债是我们欠他家的,而昆廷是奥蒙德伯爵唯一愿意接受的筹码。”
  “筹码?”母亲尖叫,“他是你儿子!什么样的父亲会拿自己的骨肉来还债?”
  “当亲王的父亲。”道朗·马泰尔回答。
  道朗亲王仍然假装她弟弟跟伊伦伍德大人在一起,却不知其早已在板条镇被盖林的母亲发现了。弟弟扮成商人,伙伴中有一位是弱视,跟安德斯伯爵那个放荡儿子克莱图斯·伊伦伍德一模一样,还有一位是精通各种语言的学士。我弟弟没有他自以为的那么聪明。聪明人应该从旧镇出发。虽然行程更远,但更安全,也许不会被认出来。亚莲恩在板条镇的绿血河孤儿中有很多朋友,其中某些人很好奇,为什么亲王要跟领主的儿子一道化名远行,偷偷搭船穿越狭海。有人夜里爬进窗户,撬开昆廷的小保险箱,发现了里面的卷轴。
  若能证明这次穿越狭海的秘密行动是昆廷自己的计划,与他人无涉,亚莲恩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但他所携带的羊皮纸上盖有多恩领马泰尔家族的长枪贯日纹章,盖林的亲戚不敢拆印阅读,这……
  “公主。”杰洛·戴恩爵士站在她身后,一半在星光中,一半在阴影里。
  “你尿得怎样了?”亚莲恩嬉戏地询问。
  “沙子挺感激的。”戴恩单脚踏住一座雕像的头,那颗头原本属于某位处女,然而沙子磨平了她的脸庞。“我尿尿的时候在想,你这个计划似乎无法达成你的目标。”
  “我的目标是什么,爵士?”
  “释放‘沙蛇’。为奥柏伦和伊莉亚复仇。记得《多恩人的妻子》那首歌吧?你想品尝狮血的味道。”
  这些,再加上我的继承权。我要阳戟城,我要父亲的宝座,我要统治多恩领。“我的目标是伸张正义。”
  “管你叫它什么。给兰尼斯特的女孩加冕是个空洞的姿态。她永远坐不上铁王座,你也得不到想要的战争。只怕狮子没那么冲动。”
  “没那么冲动?小狮子死了,剩下两只崽,谁知道母狮喜欢哪只?”
  “她自己窝里那只。”杰洛爵士拔剑出鞘,利刃在星光中闪烁,犹如谎言一样锋利。“你得靠这个发动战争。不用金冠,用铁器。”
  我不会谋害儿童。“收起来。弥赛菈受我保护。而且亚历斯爵士决不会允许谁伤害他宠爱的公主,这点你一清二楚。”
  “不,小姐,我清楚的是,戴恩家数千年来一直在杀奥克赫特。”
  他的傲慢令她呼吸急促。“在我看来,奥克赫特也杀了同样多的戴恩。”
  “我们都有自己的家族传统。”“暗黑之星”还剑入鞘,“月亮升起之时,嗯,你的模范骑士来了。”
  他的眼神很锐利。骑在灰色高头大马上的果然是亚历斯爵士,亚历斯催马在沙地上疾驰,纯白披风威武地飘荡。弥赛菈公主坐在他后面,裹一件带头巾的长袍,隐藏起金色鬈发。
  亚历斯爵士扶她下马,德雷单膝跪倒,“陛下。”
  “主人。”“斑点”希尔娃跪在他身边。
  “女王陛下,我是您的人。”盖林双膝跪地。
  弥赛菈很疑惑,她抓住亚历斯·奥克赫特的胳膊。“他们为什么叫我陛下?”她用抱怨的口气问,“亚历斯爵士,这是什么地方,他们是谁?”
  难道他什么也没告诉她?亚莲恩赶紧迎上前,丝衣盘旋飞舞,她微笑着安抚女孩,“他们是我忠实的朋友,陛下……也会成为您的朋友。”
  “亚莲恩公主?”女孩张开双臂拥抱她,“他们为什么叫我女王?托曼出事了吗?”
  “他被一群奸臣挟持了,陛下,”亚莲恩解释,“他们怂恿他盗取您的王座。”
  “我的王座?你是指铁王座吗?”女孩更加疑惑不解。“他没有偷过,托曼……”
  “……比你小,没错吧?”
  “我比他大一岁。”
  “意味着铁王座应该由您继承,”亚莲恩宣布,“你弟弟只是个小男孩,您千万不要责怪他,都是重臣们的错……好在您还有忠实的朋友。不知我有没有这个荣幸来亲自介绍他们?”她拉起孩子的手。“陛下,这位是安德雷·达特爵士,柠檬林的继承人。”
  “朋友们管叫我德雷,”他说,“假如陛下也肯这样称呼我,我会感到万分荣幸。”
  尽管德雷表情坦率,笑得从容,弥赛菈仍然保持警惕。“我还是会用‘爵士’的头衔称呼你,直到了解你为止。”
  “无论陛下怎么称呼,我都是您的人。”
  希尔娃清清嗓子,亚莲恩继续介绍,“这位是希尔娃·桑塔加小姐,女王陛下,我最亲爱的‘斑点’希尔娃。”
  “他们为什么给你起这个外号呢?”弥赛菈问。
  “因为我的雀斑啊,陛下,”希尔娃答道,“但他们都找借口说,由于我是斑木林继承人的缘故。”
  接下来介绍盖林,这家伙跟往常一样,懒懒散散,长鼻子,黑皮肤,一边耳朵钉着一粒翡翠。“这位是放荡的孤儿盖林先生,最喜欢逗我开心,”亚莲恩道,“他母亲曾是我的乳母。”
  “我很难过她死了。”弥赛菈说。
  “她没死,亲爱的女王。”盖林的金牙一闪——那是亚莲恩给买的,以代替被她打掉的牙齿。“小姐的意思是,我是绿血河上的孤儿。”
  逆流而上的旅途中,弥赛菈有的是时间了解绿血河孤儿们的历史。于是亚莲恩引领未来的女王来到她这小小团队中最后一位成员面前,“这是最后,但也是最英勇的一位,杰洛·戴恩爵士,星坠城的下属。”
  杰洛爵士单膝跪下。他镇定自若地打量着女孩,月光在他深黯的眼睛里闪耀。
  “曾有一位亚瑟·戴恩,”弥赛菈说,“他在‘疯王’伊里斯时代是御林铁卫。”
  “他是‘拂晓神剑’。他死了。”
  “那你现在是‘拂晓神剑’吗?”
  “不。人们叫我‘暗黑之星’,我属于夜晚。”
  亚莲恩将孩子拉开。“您一定饿了。我们有椰枣、奶酪和橄榄,还有甜柠檬水喝。但您不可以吃喝太多,稍事休息,我们就必须骑马出发。在这片沙漠里,最好是晚上赶路,在太阳临空之前赶路。这样对坐骑比较仁慈。”
  “对骑手也一样,”“斑点”希尔娃补充,“来吧,陛下,暖暖身子。如果准许我来服侍您,我会感到非常荣幸。”
  她领着公主走向火堆,杰洛爵士俏无声息地出现在亚莲恩身后。“我的家族历史可以追溯一万年,直至黎明之纪元,”他抱怨,“为什么我那个亲戚是唯一被人们记得的戴恩?”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亚历斯·奥克赫特插话。
  “他有一把伟大的剑。”“暗黑之星”说。
  “还有一颗伟大的心。”亚历斯爵士握住亚莲恩的手臂。“公主,我想跟你私下谈谈。”
  “过来。”她领亚历斯爵士进入废墟深处。骑士在披风下穿一件金线外套,饰有三片绿橡叶的族徽,头戴带刺轻铁盔,跟多恩人一样用黄头巾缠绕。那披风是他与众不同之处,闪光的白丝绸皓如明月,柔若清风。毫无疑问,他把御林铁卫的披风穿来了,这个英勇的傻瓜。“孩子知道多少?”
  “没多少。离开君临前,她舅舅嘱咐她,我是她的保护人,我的任何决定都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她也听见了街市中的人们高呼复仇,知道这不是游戏。这女孩很勇敢,她的睿智超越年龄。我要她做的她完全照办,从不多问。”骑士拉住她的手,环顾四周,压低声音。“还有其他消息你该听一听。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令人震惊。“死了?”
  “小恶魔杀的。太后已经摄政。”
  “是吗?”女人坐上了铁王座?亚莲恩考虑片刻,断定情况只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如果七国诸侯习惯了瑟曦太后的统治,那么向弥赛菈女王屈膝也容易些。况且泰温公爵是个危险的对手,没有他,多恩的日子好过多了。兰尼斯特自相残杀,真是大快人心。“那侏儒呢?”
  “他逃跑了,”亚历斯爵士说,“现今不管是谁献上他的脑袋,瑟曦都会赐予领主身份。”铺着地砖的内庭半埋于流沙之中,他将她推到一根柱子边亲吻,手伸向她胸口。他的吻绵长而有力,若非亚莲恩笑着挣脱,他还想撩起她的裙子。“我知道拥立女王让你很兴奋,爵士,可我们没时间干那事。稍后吧,稍后,我向你保证。”她抚摸他的脸颊。“你没碰到什么麻烦吧?”
  “崔斯坦不肯依。他闹着要坐在弥赛菈床边,跟她玩席瓦斯棋。”
  “他四岁时得过红斑病,我嘱咐过你了,这种病是非常可怕的。你放出消息说弥赛菈患了灰鳞病,就能让他避得远远的。”
  “那男孩也许会,但你父亲的学士不会。”
  “卡洛特,”她说,“他要去看她?”
  “我不止一次地向他描述她脸上的红斑。他也没什么疗方,只能让病情自行消退,最后给了我一罐药膏,说是为缓解瘙痒。”
  从来没有十岁以下的人死于红斑病,但对成年人来说它是致命的,而卡洛特学士小时候没得过这种病——这点亚莲恩八岁就知道了,当时她自己也受到红斑的折磨。“很好,”她说,“那侍女怎么样?她能骗过去吗?”
  “从远处看能混过去。小恶魔舍弃众多出身高贵的女孩选择了她,就是为这一目的。弥赛菈亲自弄卷了她的头发,并在她脸上涂红点。知道吗?她们是远亲,兰尼斯港中有许多兰尼、兰尼兹、兰特尔以及较卑微的兰尼斯特,他们中半数人有黄头发。穿着弥赛菈的睡袍,脸上涂满学士的药膏……在昏暗的光线下,她甚至有可能骗过我。寻找我的替身就比较难了。戴克跟我身高相近,可他太胖,因此我让罗德穿我的板甲,并告诫他万不可掀起面罩。此人比我矮三寸,但假如我不站在他身边,也许没人注意。无论如何,他会死死地看守着弥赛菈的房间。”
  “放心,我们只需争取几天时间,到时候,公主就不在我父亲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我们究竟去哪里?”他将她拉近,用鼻尖轻触她的颈项,“该是把计划的其余部分告诉我的时候了,你觉得呢?”
  她笑着将他推开,“不,该是骑马出发的时候了。”
  当他们从干涸尘封的沙岩城废墟出发,朝西南方前进时,月亮已经爬上月女座。亚莲恩和亚历斯爵士领头,弥赛菈骑一匹精力充沛的母马行在他俩中间,盖林和“斑点”希尔娃紧紧跟随,而她的两名多恩骑士押后。七个人,亚莲恩突然意识到,似乎是个好兆头,七名骑手奔向荣耀,有朝一日,歌手会让我们永垂不朽。德雷想带更多人,但那会引人注目,招惹麻烦,而且每多一人,遭遇背叛的风险就会翻倍。至少在这点上,父亲教导了我。即便在壮年时代,道朗·马泰尔也行事谨慎小心,习惯沉默,口风严紧。现在是时候让他卸下负担了,但我不会容许对他荣誉甚或人身的任何伤害。她将把他送回流水花园,让他在儿童们的嬉笑声中度过余生,沉浸于柠檬和橙子的香气。嗯,昆廷可以跟他做伴。等我为弥赛菈加冕,并释放沙蛇之后,多恩领将团结在我的旗帜之下。伊伦伍德家也许会继续为昆廷撑腰,可惜他们势单力孤,构不成威胁;假如他们一党投靠托曼和兰尼斯特,她正好派出“暗黑之星”将其连族诛灭。
  “我累了,”骑了数小时之后,弥赛菈抱怨,“还很远吗?我们要去哪里?”
  “亚莲恩公主要带陛下去一个安全的地方。”亚历斯爵士向她保证。
  “这是一段很长的旅途,”亚莲恩说,“但抵达绿血河后,就会轻松多了。盖林的朋友们将在那里与我们碰头,他们是绿血河孤儿,居住在船上,平时撑船沿绿血河及其支流捕鱼、摘果,他们以船为家,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它。”
  “对,”盖林愉快地喊道,“我们会在水上唱歌跳舞做游戏,还精于医术。比如我母亲便是维斯特洛最好的产婆,我父亲则能治愈疣瘤。”
  “你有父母,怎么会是孤儿?”女孩问。
  “他们是罗伊拿人,”亚莲恩解释,“他们的母亲是罗恩河。”
  弥赛菈不明白,“我以为你们多恩人都是……你们都是罗伊拿人呢。”
  “我们有一部分罗伊拿血统,陛下,我体内既流淌着娜梅莉亚的血液,也有莫尔斯·马泰尔的血液——他就是跟娜梅莉亚结婚的多恩领主。婚礼那天,娜梅莉亚烧毁了所有船只,好让她的人民明白没有退路。大多数人欢欣鼓舞,因为来多恩的旅程漫长而可怕,许许多多人死于风暴、疾病和奴役;然而也有少数人感到悲哀,他们不喜欢这片干燥的红土地,不喜欢这片土地上的七面神,坚持旧日的生活方式。他们敲下焚毁的船壳,钉成小船,做了绿血河上的孤儿。他们歌唱的母亲并非我们的圣母,而是母亲河罗恩,其河水自世界之初就滋养着他们。”
  “我听说罗伊拿人有个乌龟神。”亚历斯爵士道。
  “河中老人是个次级神,”盖林说,“他也诞生于母亲河中,战胜蟹王后,赢得了统治水下住民的权利。”
  “哦。”弥赛菈感叹。
  “听说您也打过一些大仗,陛下,”德雷用最愉快的语调说,“听说您在席瓦斯棋桌上对我们勇敢的崔斯坦王子毫不留情。”
  “他总是相同的布局,所有的山都放前面,而大象在隘口中,”弥赛菈分析道,“因此我派我的龙去吃掉他的大象。”
  “您的侍女也玩这种棋吗?”德雷问。
  “萝莎蒙?”弥赛菈说,“不。我想教她,但她说规则太难。”
  “她也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希尔娃小姐问。
  “她是兰尼斯港的兰尼斯特,不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她头发颜色跟我一样,却是直发,并非卷的。其实,萝莎蒙长得不像我,但穿上我的衣服后,能蒙过陌生人。”
  “你们以前这么干过?”
  “哦,是的。前往布拉佛斯途中,我们在海捷号上互换身份。伊兰婷修女给我的头发涂上棕色染料。她嘴上说是扮家家,其实我知道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以防船只万一被我叔叔史坦尼斯俘获。”
  女孩显然累了,因此亚莲恩下令停止前进。他们再次饮马,休息了一会儿,享用奶酪和水果。弥赛菈跟“斑点”希尔娃分享一个橙子,而盖林吃橄榄,然后朝德雷吐核。
  亚莲恩满心希望日出前能赶到河边,但他们的出发时间已经比计划晚了许多,因此,当东方的天空渐渐变红时,大家还在骑马。“暗黑之星”赶到她身边。“公主,”他说,“必须加快速度,除非你改变了主意,打算杀死那孩子。我们没有帐篷,而白天的沙漠残酷无情。”
  “我跟你一样了解沙漠,爵士。”她反击道,但还是接受了建议。这对坐骑来说很残酷,然而失去六匹马好过失去公主。
  很快,风从西面吹来,热辣辣干燥的风,漫天沙砾。亚莲恩拉起面纱,它由微微泛光的丝绸织成,上半部淡绿色,下半部是黄色,两种颜色逐渐融合过渡,作装饰用的绿色小珍珠串随着骑行互相撞击,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我知道我的公主为什么戴上面纱,”她将面纱系到铜盔上时,亚历斯爵士说,“否则她的美丽会盖过天上太阳的光辉。”
  她忍不住笑起来。“不,你的公主戴面纱是要遮挡耀眼的光线,并防止沙子入口。你也该这么做,爵士。”她心想,不知她的白骑士操持愚勇有多少年了,亚历斯爵士在床上是个令人愉快的伴侣,但智慧与他形同陌路。
  几个多恩人也纷纷遮住脸,“斑点”希尔娃帮小公主戴上面纱,唯有亚历斯爵士固执地披挂白袍,不久后,汗水便顺着他的脸流淌下来,他的面颊泛起红晕。只怕再过一会儿,他就要被闷熟了,她心想。他并非多恩烈日的第一个受害者,过往诸多世纪中,许多军队旗帜飘飘地越过亲王隘口南下,却在炽热的多恩沙漠里倍受折磨,不战而溃。“马泰尔家族的纹章由太阳与长矛组成,那也是多恩人最得力的两样武器,”少龙主在那部自负的《多恩征服记》中写道,“两者之中,太阳更致命。”
  谢天谢地,他们无须横越大沙漠纵深,只须通过一块旱地。一只鹰在无云的天空中高高盘旋,亚莲恩知道最艰苦的路程已被抛在脑后。他们很快又发现了一棵歪歪扭扭、满是疙瘩的树,树上的棘刺跟树叶一样多。这种树被称为“沙漠乞丐”,遇见它,就意味着离水不远了。
  “快到了,陛下。”盖林愉快地告诉弥赛菈。前方有更多沙漠乞丐树,密密麻麻,围着一条干涸的河床生长。阳光如同炽热的铁锤敲打着大家,但眼见旅程即将结束,人人都很放松,再度饮马后,大家深深啜饮皮袋子里的水,并用它沾湿面纱,然后上马作最后冲刺。奔过半里格,他们已踏在恶魔草上,经过片片橄榄树林,岩石山岭后面,草长得更绿更茂盛,蛛网般的古老渠道灌溉了柠檬果园。盖林头一个发现闪烁着绿光的河流,他大喊一声,飞驰而前。
  亚莲恩·马泰尔渡过曼德河一次,当时是陪三位沙蛇去拜访特蕾妮的母亲。跟那条强劲的水道相比,绿血河几乎不足以被称做河,然而它却实实在在是多恩的命脉。它的名字得自于泥泞淤塞的绿色河水,然而随着人们靠近,阳光似乎将水染成了金色。她鲜少见到如此的美景。接下来,行程会放慢,然而也比较单纯,她心想,沿绿血河逆流上行,直达维斯,撑篙船最多只能到达那里。其间正好协助弥赛菈为即将到来的一切作好准备。过了维斯,前方便是大沙漠,旅行要想顺利,需得沙石城和狱门堡的帮助——她相信他们会配合,毕竟,红毒蛇是被沙石城抚养长大的,而奥柏伦亲王的情妇艾拉莉亚·沙德出自乌勒伯爵,有四位沙蛇算来是伯爵的外孙女。我就在狱门堡给弥赛菈加冕,在那里揭竿而起。
  他们在下游半里格处,一棵绿色大垂柳下找到了船。多恩的撑篙船顶棚低矮,空间宽阔,没什么复杂工艺,少龙主贬损它们是“建在木筏上的破房子”。其实这很不公平,除了最贫穷卑微的绿血河孤儿,大家都努力把船雕画得美轮美奂。眼前这艘船漆着深浅不一的绿,木舵柄雕成美人鱼,栏杆扶手上一张张鱼脸向外张望。它的甲板上堆满撑竿、绳子和橄榄油罐,若干铁灯笼随风摇晃。然而亚莲恩没看到一个绿血河孤儿出来迎接。船夫呢?她疑惑地想。
  盖林在柳树底下勒马。“快醒醒,你们这帮赖床的死鱼眼睛,”他边喊边翻身下马,“女王驾到,赶紧出来欢迎陛下。快起来呀,出来,我们一起唱歌喝甜酒。我的嘴巴已经——”
  撑篙船的门“哗”的一声掀开,阿利欧·何塔走出来,踏入阳光之中,长斧在手。
  盖林骤然停下。亚莲恩仿佛被那斧子结结实实地砍中腹部。事情不该如此结束。事情不是这样的。“这是我最不希望看见的一张脸。”她听见德雷说,陡然意识到自己必须采取行动。“快跑!”她一边喊,一边跃上马鞍,“亚历斯,保护公主——”
  何塔把长柄斧的斧垛往甲板上一捶,撑篙船的雕花栏杆后便涌出来十几个侍卫,个个装备着短矛和十字弓。更多卫兵出现在船舱顶上。“赶快投降,公主殿下,”侍卫队长喝道,“否则我们就得杀死所有人,只留你和那孩子,这是你父亲的命令。”
  弥赛菈公主一动不动地骑在马上。盖林缓缓退离撑篙船,双手高举。德雷解开剑带。“投降似乎是最明智的方法。”他一边冲亚莲恩叫喊,一边率先扔下武器。
  “决不!”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驱马挡在亚莲恩与十字弓之间,长剑在他手中闪动着银光。他已经解下盾牌,左臂穿进绑带。“只要我有一口气在,你就别想带走她!”
  鲁莽的笨蛋,亚莲恩心头焦躁,你要干什么?
  “暗黑之星”纵声长笑,“你瞎了还是傻了,奥克赫特?众寡悬殊,赶快放下武器。”
  “照他说的做,亚历斯爵士。”德雷劝促。
  我们被逮住了,爵士,亚莲恩想喊出来,即便你牺牲自己也于事无补。你若是爱你的公主,就投降吧。这番话卡在她喉咙里。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渴望地看了她最后一眼,然后金马刺一踢,发起冲锋。
  他径直朝撑篙船冲去,纯白披风迎风飞舞。亚莲恩·马泰尔没见过如此英勇,却又愚蠢之极的举动。“不——”她厉声尖叫,但等她能出声时,已经太迟。一把十字弓“砰”地发射,接着是另一把。何塔吼出命令。如此近的距离,白骑士的锁甲犹如羊皮纸。第一箭射穿橡木盾牌,钉在他肩膀上,第二支箭擦过太阳穴。一根短矛击中亚历斯爵士坐骑的侧面,然而那匹马仍在向前冲,向前,踉踉跄跄地跨上跳板。“不,”某个女孩在呼喊,某个愚蠢的小女孩,“不,求求你,事情不是这样的。”她听见弥赛菈也在尖叫,刺耳的嗓音中充满恐惧。
  亚历斯爵士的长剑左右挥舞,瞬间撂倒两个矛兵。他的马人立起来,踢中一个试图装弹的十字弓兵的脸,但其他弓弩一齐发射,那匹高头大马顿时钉满了弩箭。坐骑轰然倒下,连带骑士的腿,一齐砸在甲板上。然而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居然挣脱了出来,他仍然握着长剑,勉力跪在垂死的马匹旁边……
  ……阿利欧·何塔笼罩在他面前。
  白骑士举剑格挡,但动作太过迟缓。何塔的长斧将他右臂齐肩斩下,胳膊旋转着甩出去,鲜血如泉水喷洒。然后何塔双手握斧,一记势大力沉的劈砍,奥克赫特爵士的脑袋飞到了半空,落在芦苇丛里,溅起一阵轻轻的水花。绿血河淹没了红色的热血。
  亚莲恩不记得自己从马上爬下来,或许是跌下来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四肢趴在沙地里,一边颤抖,一边哭泣,把昨天的晚餐呕了出来。不,不,我不想让谁受伤害,一切按计划进行,我很谨慎很小心,她能想到的只有这些。她听见阿利欧·何塔的吼叫:“快追。不能让他跑了。快追!”弥赛菈倒在地上哀号战栗,双手捂着苍白的脸,鲜血从指缝间流出。亚莲恩搞不明白。一些人手忙脚乱地上马,其他人则一涌而上,围住她和她的伙伴们。一切都让人摸不着头脑。她认为自己坠入了梦中,恐怖的红色噩梦。这不是真的。我很快就会醒来,并嘲笑自己的惊恐。
  他们反绑她时,她没反抗。一名卫兵使劲把她拽起来,他穿的衣服是她父亲的颜色,另一个卫兵弯腰从她靴子里摸出飞刀,那是她堂姐娜梅送的礼物。
  阿利欧·何塔接过刀,皱了皱眉。“亲王吩咐我必须把你带回阳戟城,”他的面颊和额头上斑斑点点,那是亚历斯·奥克赫特的血,“很抱歉,我的小公主。”
  亚莲恩抬起泪迹斑斑的脸。“他怎么知道?”她问侍卫队长,“我很谨慎很小心。他怎么可能知道?”
  “有人告密呗,”何塔耸耸肩,“总是有人告密。”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2章 艾莉亚

  每晚睡觉前,她都会对着枕头喃喃祈祷。“格雷果爵士,”祷词由此开始,“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假如她知道河渡口佛雷家人的名字,也会念出来的。有朝一日我会知道,她告诉自己,然后把他们全杀光。
  在黑白之院中,再怎么放低声音也会被人听见。“孩子,”那个慈祥的人某天说,“你每晚轻声念的那些名字是谁?”
  “我没念什么名字。”她说。
  “你撒谎”,他说,“人们害怕时都会撒谎。只不过有些人撒得多,有些人撒得少,更有些人只是在重复一个大谎言,直到自己也几乎相信那是真的……但他们心中某个角落始终明白,谎言依旧是谎言,而这会在脸上表露出来。告诉我那些名字。”
  她咬紧嘴唇,“名字不重要。”
  “很重要,”慈祥的人坚持,“告诉我,孩子。”
  不说就把你赶出去,她听得懂言下之意。“我恨他们,我要他们死。”
  “在这栋房子里,有许多这样的祈祷。”
  “我知道。”艾莉亚说。贾昆·赫加尔曾给了她三个愿望。我只需凑在他耳边低语……
  “这就是你来我们这儿的原因?”慈祥的人续道,“来学习我们的技艺,好杀死这些你仇恨的人?”
  艾莉亚不知如何回答:“也许吧。”
  “你找错了地方。生死并非你所能决定,只有千面之神才能恩赐。我们不过是他的仆人,发誓代表他的意愿行事。”
  “噢。”艾莉亚扫了一眼沿墙立着的雕像,蜡烛在它们脚边闪烁。“他是哪一个神呀?”
  “啊,所有的都是。”穿黑白长袍的牧师道。
  他从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那流浪儿也没有。流浪儿眼睛大,脸颊凹陷,让她想起另一个叫黄鼠狼的小女孩。跟艾莉亚一样,她也住在神庙里,庙中还有三个侍僧、两个仆人和厨师乌玛。乌玛喜欢边干活边讲话,但她说的艾莉亚一个字也听不懂。其他人没有名字,或不愿公开姓名。有一位仆人年纪太大,背驼得像把弓;另一位红脸孔,耳朵里长出毛发。她原以为他俩是哑巴,直到听见他们祈祷。侍僧们比较年轻,最大的跟她父亲年龄相仿,其他两位比她姐姐珊莎大不了多少,他们也穿黑白长袍,却没有兜帽,而且左黑右白——跟慈祥的人和流浪儿正好相反。他们拿仆人的衣服给艾莉亚穿:未经染色的羊毛上衣,松垮的长裤,麻布内衣,布拖鞋。
  只有慈祥的人懂得通用语。“你是谁?”他每天都问她。
  “无名之辈。”她回答。她本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捣蛋鬼”艾莉亚,“马脸”艾莉亚,后来,变成了阿利和黄鼠狼,乳鸽与阿盐,侍酒娜娜,也曾是灰老鼠、绵羊和赫伦堡的鬼魂……但在内心深处,这些都不是她的真名。在她心中,她始终是临冬城的艾莉亚,艾德·史塔克公爵和凯特琳夫人的女儿,她的兄弟是罗柏、布兰和瑞肯,她还有姐姐珊莎和冰原狼娜梅莉亚,还有同父异母的哥哥琼恩·雪诺。在她心中,她有名有姓……但那并非他想听的答案。
  由于语言不通,艾莉亚无法与其他人交流,但她干活时注意聆听他们讲话,并私下重复听到的词语。最年轻的侍僧是盲人,却负责掌管蜡烛,每天穿着柔软的拖鞋在神庙中走动,前来祈祷的老妇人们在他身边喃喃低语。即便眼睛看不见,他总能知道哪些蜡烛熄灭了哪些需要重新点燃。“气味引导着他,”慈祥的人解释,“而且蜡烛燃烧的地方空气比较温暖。”他让艾莉亚闭上眼睛自己体会。
  黎明时分,早饭之前,他们跪在平静的黑水池边祈祷。有些天由慈祥的人领头,其余时候则由流浪儿领头。艾莉亚只懂得一点点布拉佛斯语,那些跟高等瓦雷利亚语相同的词汇,因此她向千面之神祈祷时念自己的祷词,也即“格雷果爵士,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她默默祈祷,心想假如千面之神才是真正灵验的神,他应该会听取她的。
  每天都有敬拜者来黑白之院,其中大多数人独行独坐,点燃祭坛上的蜡烛,在水池边祈祷,有时还会哭泣。有人用黑杯子舀水喝,然后去睡觉,更多人则不喝水。这里没有仪式,没有颂歌,没有神的赞美诗,也从不拥挤。偶而,敬拜者会求见牧师,慈祥的人或流浪儿便带他去下面的圣室,但那并不多见。
  三十尊不同的神像沿墙站立,被点点烛光环绕。艾莉亚发现“泣妇”是老妇人的最爱,而富翁偏爱“夜狮”,穷人崇拜“兜帽行者”,士兵会在“巴卡隆”,也即“苍白圣童”的祭坛前点燃蜡烛,水手的对象是“淡月处女”和“人鱼王”。她还惊奇地看见了陌客的祭坛,虽然几乎没人去那里。大多时候,只有一支蜡烛在陌客脚边闪烁。慈祥的人说这没关系,“他有许多张脸孔,有许多聆听的耳朵。”
  神庙所在的小山丘内部开凿了无数隧道。牧师和侍僧的卧室在第一层,艾莉亚和仆人睡第二层。最底下一层除了牧师,其他人禁止入内,那是圣室所在。
  每当她不干活时,便可以随意在地窖和库房间走动,只要不离开神庙或下去第三层。她找到一间满是武器防具的屋子:釉彩头盔、奇特而古老的胸甲、长剑、匕首、小刀,还有十字弓和镶嵌叶形尖头的长矛。另一间地窖塞满了衣服,包括厚厚的裘皮,五颜六色的艳丽丝绸,边上却堆着臭烘烘的破烂袍子和脱线的粗布衫。一定有藏宝室,艾莉亚断定。她想象着一叠叠金盘子,一袋袋银币,海一般的蓝宝石,绿色大珍珠串成绳子。
  某天,慈祥的人出乎意料地出现在她面前,问她在干什么。她说自己迷路了。
  “你撒谎。更糟的是,你撒谎的水平很差。你是谁?”
  “无名之辈。”
  “又一个谎言。”他叹口气。
  威斯如果逮到她说谎,就会狠狠揍她,但黑白之院中的规矩不同。她帮厨时若是碍手碍脚,乌玛会拿勺子敲她,除此之外,其他人从不动手。他们只杀人,她心想。
  总的来说,她跟厨师关系不错。乌玛将小刀塞入她手中,然后指指洋葱,艾莉亚就会去切;乌玛把她推到生面团跟前,艾莉亚就开始揉,直到厨师叫停(“停”是她在神庙里学会的第一个布拉佛斯词汇);乌玛交给她鱼,艾莉亚就剔骨切片,并将厨师碾碎的干果卷在里面。布拉佛斯周围的鱼类和贝壳海腥味太重,慈祥的人不喜欢,但有一条棕色和缓的河流从南面注入大礁湖,途中蜿蜒穿越一大片芦苇、潮水坑、泥沼和浅滩,那里所产的大量蛤蜊扇贝,包括蚌壳、麝香鱼、青蛙、乌龟、泥蟹、花蟹、攀缘蟹、红鳗、黑鳗、条纹鳗,七鳃鳗和牡蛎等等,全是千面之神的仆人们就餐的雕花木桌上经常出现的食物。有些晚上,乌玛用海盐和碎胡椒子烧鱼,或用蒜末煮鳗,偶尔甚至会加一点藏红花。热派会喜欢上这里的,艾莉亚心想。
  她喜欢晚餐时间,因为之前无穷岁月里似乎都是饿着肚子入睡的。有些晚上,慈祥的人允许她问问题。某回,她问他,为什么来神庙里的人总显得如此平静,而她家乡的人却贪生怕死。她记得将匕首插入疙瘩脸的侍从肚子时,他如何哭泣;她记得“山羊”把亚摩利·洛奇爵士扔进熊坑时,他如何乞求;她记得神眼湖边,每当“记事本”开始询问金子的去向,村民们如何嗷嗷怪叫,屎尿齐流。
  “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亡不是坏事,”慈祥的人回答,“它是神恩赐的礼物,以终止我们的渴望,同时也终结痛苦。每个人出生那天,千面之神都会派来一位黑天使,在我们身边终生相伴。当我们的罪孽变得太过深重,当我们的苦难变得难以承受,这位天使便会牵起我们的手,带领我们前往黑夜之地,那里的星星永远明亮闪耀。用黑杯子喝水的人正是来寻找他们的天使,蜡烛使他们平静。说说,当你闻到我们的蜡烛时,想了些什么,孩子?”
  临冬城,她差点说出口,我闻到雪、松针和热腾腾的肉汤。我闻到马厩。我闻到阿多的笑声,闻到琼恩和罗柏在院子里打斗,闻到珊莎在唱歌,歌唱某位美丽的笨蛋淑女。我闻到坐着无数国王石像的墓窖,我闻到热乎乎的烤面包,我闻到神木林。我闻到我的狼,闻到她的毛皮,仿佛她仍在我身边。“我什么也没闻到。”她想听听他的评论。
  “你撒谎,”他说,“但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保留自己的秘密,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只有当艾莉亚惹他不高兴时,他才会如此称呼她。“你也可以离开此地。你不是我们的一员,现在还不是。你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家。”
  “你告诉我,假如离开,就不能再回来。”
  “就是这样。”
  这句回答让她很伤感。这是西里欧的口头禅,艾莉亚记得,“就是这样”。西里欧·佛瑞尔不仅教她使用缝衣针,还为她而死。“我不想离开。”
  “那就留下吧……但是请记得,别把黑白之院当孤儿收容所。在这座神庙的屋檐下,所有人的职责都是侍奉,明白吗?Valar dohaeris。我们要求你服从,任何时间,任何事情,都必须服从。如果做不到,就请离开。”
  “我会服从的。”
  “我们走着瞧。”
  除了帮乌玛,她也被分配别的任务:打扫地板,端菜倒酒,整理一摞摞死人的衣衫,倒空他们的钱袋,清点古怪的硬币等等。每天早晨,她都走在慈祥的人身边,在神庙中巡视,寻找死者。静如影,她告诉自己,一边想起了西里欧。她提着一盏有厚厚铁隔板的灯笼,每到一个空穴,她都会将隔板掀开一条缝,借助光亮寻找死尸。
  死者很多。他们来黑白之院祈祷,或者一小时,或者一天,或者一年,喝下池子里甜甜的黑水,然后平躺在某个神像背后的石床上,闭上眼睛睡觉,再也不会醒来。“千面之神的恩赐有无数形式,”慈祥的人告诉她,“但在这里,总是最温和最仁慈的方式。”每当找到尸体,他会先说一句祷词,确认生命已经消逝后,派艾莉亚去叫仆人,他们的任务则是将尸体抬到下面的地窖。侍僧将在那里脱下死尸的衣服,并把尸体清洗干净。死者的衣服、钱币及贵重物品放进箱子,准备分类,冰冷的血肉则被带到更下面的圣室中,只有牧师能进去,艾莉亚不清楚那里面会发生些什么。某次吃晚餐时,一个可怕的念头忽然进入她脑海,她连忙放下刀子,怀疑地瞪着一块苍白的肉。慈祥的人察觉到她脸上的惊恐。“是猪肉,孩子,”他说,“猪肉而已。”
  她睡的也是石床,这让她想起在赫伦堡威斯手下擦洗阶梯时睡的那张床,不过这张床塞的是破布,不是稻草,跟赫伦堡的比起来不太平整,却也少了刺人的烦恼。此外,她想要多少被单都行:厚厚的羊毛毯,红色、绿色,花格子,而且房间只属于她一人。她将自己的物品掏出来整理:泰坦之女号上的水手们给的银叉、软帽和无指手套,她的匕首、靴子、皮带,卖马以来一路存下的少许钱财,穿的衣服……
  还有缝衣针。
  尽管工作繁忙,她仍尽量抽出时间练习缝衣针,就着一根青烛的光亮与自己的影子打斗。某天晚上,流浪儿碰巧经过,看到艾莉亚在舞剑,一个字也没说,然而第二天,慈祥的人便来到艾莉亚的房间。“统统处理掉。”他指着她的物品说。
  艾莉亚深受打击,“它们是我的。”
  “那你是谁?”
  “无名之辈。”
  他拿起她的银叉。“这个属于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所有这些都属于她。这里没有它们的位置,没有她的位置。她的名字太骄傲,而我们容不下骄傲。我们的职责是侍奉。”
  “我愿意侍奉。”她感觉受了伤害。她挺喜欢那把银叉。
  “你装作侍奉,内心仍是领主之女。你用过许多名字,犹如轻飘飘换上几件长袍,但那长袍底下始终是艾莉亚。”
  “我不穿长袍。穿着笨长袍没法战斗。”
  “为什么你要战斗?你羡慕那些招摇过市、渴望鲜血的刺客?”他叹口气。“啜饮冷杯之前,你必须将一切都奉献给千面之神。你的身体。你的灵魂。你自己。要是无法做到,就必须离开此地。”
  “那枚铁币——”
  “——支付了你来此的旅资。从此往后,你必须自己付账,而且代价不菲。”
  “我没金子。”
  “我们提供的东西无法用金钱买到。代价是你的一切。世上的凡人,一生中经由不同路径穿越泪水与痛苦的峡谷,而我们选择的道路最为艰辛,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它需要非凡的体力与精神,需要一颗坚强的心。”
  我的心之所在是个空洞,她心想,而且我无处可去。“我很强壮。跟你一样强壮。我也够坚强。”
  “你相信这是唯一的去处。”他仿佛听到她的想法,“你错了。你可以在商贾人家找到轻松的职位;或者,你希望成为交际花,让人们歌颂你的美丽吗?只需说出来,我们就送你去找黑珍珠或幽暗之女。从此,你将睡在玫瑰花瓣上,走路时丝裙婆娑,老爷贵人们会为你的处女之血而低声下气;再或,若你想结婚生子,我们会为你找个丈夫。诚实可靠的小学徒,富裕的老人,海员,不管你要什么样的都行。”
  这些她都不想要,于是默默摇头。
  “你不是梦想着维斯特洛吗,孩子?卢科·普莱斯坦的‘光明女士号’明日起程,将依次停靠海鸥镇、暮谷城、君临和泰洛西。我们可以设法让你搭乘。”
  “我才刚从维斯特洛过来呢。”有时候,逃离君临似乎是一千年前的往事,而有时候,却犹如发生于昨天,世态炎凉历历在目。她知道自己回不了家。“你不要我,我就走,但我不回去。”
  “我要不要你并没有什么关系,”慈祥的人道,“也许是千面之神指引你来的,但我眼中的你只是一个小孩……更糟糕的是,你还是一个小女孩。千百年来,许多人侍奉过千面之神,但他的仆人中很少有女性。这难怪。女人将生命带来世间。我们赐予的则是死亡。无人可以两者兼顾。”
  他想吓唬我,艾莉亚心想,就像上次用尸虫一样。“这些我不担心。”
  “你应该要担心。若留下来,千面之神将会占有你的耳朵、你的鼻子、你的舌头和你悲伤的灰眼晴,那双见识过世态炎凉的眼睛;他也将占有你的手,你的脚,你的胳膊,你的腿,你的私处,你的希望和梦想,你的爱与恨。侍奉他的人首先必须放弃自我。你能做到吗?”他捧起她的下巴,注视进她的眼睛,眼神如此深邃,令她打了个冷战。“不,”他说,“我想你做不到。”
  艾莉亚推开他的手,“我只要愿意就能做到!”
  “吃虫子的女孩,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如是说。”
  “我可以放弃一切!”
  他朝她的物品比画了一下,“那么,就从这些开始。”
  当晚晚餐过后,艾莉亚回到房间,脱下长袍,轻声念叨那串名字,睡眠却拒绝降临。她在塞满破布的床上辗转反侧,咬紧嘴唇,感觉到本该是心之所在的那个空洞。
  于是她在漆黑的半夜起身,披上从维斯特洛穿来的衣服,扣好剑带。缝衣针悬在一侧,匕首插在另一侧。她头戴软帽,无指手套塞进剑带,手握银叉,小心翼翼地爬上楼梯。这里不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容身之处,她心想。艾莉亚的家在临冬城,但临冬城早已不复存在。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然而她没有了狼群,他们都被杀掉了,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和太后这些坏人,后来,她试图寻找新的狼群,结果那些人统统离开了她,热派,詹德利,尤伦,“绿手”罗米,甚至父亲的旧部哈尔温。
  她推开门,步入黑夜。
  自来到神庙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出门。天色阴霾,迷雾笼罩,仿佛破旧的灰毯子。右边水道中传来划桨声。布拉佛斯,秘之城,她心想,名字取得很恰当。她静悄悄地走下陡峭的阶梯,来到带顶篷的码头,雾气在脚下盘旋,浓得看不清水面,只听见水波轻轻拍打石桩。一点亮光在远处的黑暗中闪耀,那是红袍僧神庙中的夜火。
  她在水边停下,手握银叉。它是货真价实的纯银制品。这并非我的叉子,是水手给阿盐的。她将叉子轻轻丢出去,听见它“扑通”一声沉入水底。
  接着是软帽和手套,它们也属于阿盐。她将钱袋在掌心里倒空:五枚银鹿,九枚铜星,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散钱。她把它们统统撒入水中。然后是那双靴子,它们发出的溅水声最响。接着是匕首,这是她从一个弓箭手身上得来的,他曾乞求猎狗给予慈悲。剑带也进了水道。斗篷、上衣、马裤,内衣,所有的一切。除了缝衣针。
  她站在码头边,在雾气中颤抖,脸色苍白,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手中的缝衣针仿佛在跟她讲悄悄话。第一课,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剑说,还有,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告诉……珊莎!剑身有密肯的记号。只不过是把剑。假如她需要剑,神庙底下有上百把。缝衣针太小了,算不上真正的剑,比玩具强不了多少。琼恩让铁匠铸这把剑时,她还是个笨得无可救药的小女孩。“只不过是把剑。”她大声说出来……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缝衣针是罗柏、布兰与瑞肯,是母亲和父亲,甚至是珊莎。缝衣针是临冬城灰色的墙垒,是城中众人的欢乐。它是夏天的雪花,是老奶妈的故事,是心树的红叶和吓人的脸庞,是玻璃花园中温暖的泥土气息,是将她房间的窗户吹得嗒嗒作响的北风。缝衣针是琼恩的微笑。他总爱弄乱我的头发,叫我“我的小妹”,她眼中忽然有了泪水。
  魔山的手下抓住她时,波利佛夺走了那柄剑,但当她和猎狗走进十字路口的客栈,它又物归原主。这是诸神给我的东西。不是七神,也不是千面之神,而是她父亲的神祗,北境古老的旧七神。千面之神可以拿走我所有的东西,她心想,但他拿不走这柄剑。
  她像命名日一样裸着身子走上台阶,手中紧握缝衣针。走到一半时,脚下有块石头松了一下,艾莉亚跪下来,用手指去抠它的边缘。一开始纹丝不动,但她坚持不懈,指甲刮下碎泥灰,终于有了成果。她闷哼几声,双手用力,挖出一块石头。
  “你在这儿会很安全,”她告诉缝衣针,“除了我,没人知道。”她将短剑连鞘推进台阶后面,再把石头塞回去,使它看起来跟其他阶梯一样。她边走回神庙边数台阶,牢牢记住剑的所在。总有一天她会需要它。“总有一天。”她轻声对自己承诺。
  她没告诉慈祥的人自己做了什么,但他就是知道。第二天晚饭后,他来到她房里。“孩子,”他说,“坐到我身边。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她警惕地问。
  “关于我们起源的故事。既然你想成为我们的一员,就得了解我们是谁,我们从何而来。世上的人们会悄悄谈论布拉佛斯的无面者,他们不清楚的是,我们比秘之城本身更古老。我们出现在泰坦巨人兴起之前,在乌瑟罗揭开面具之前,在建城之前,我们跟着北方人在布拉佛斯兴旺繁盛,但我们的根在瓦雷利亚,诞生于悲惨的奴隶群中,我们的祖先在十四火峰地底深处的矿井里辛苦劳作,正是这些火峰照亮了古自由堡垒的夜晚。普通矿井是黑暗阴冷的场所,自冰冷死寂的石头中开凿出来,但十四火峰乃熔岩火山,终日熊熊燃烧着,因此古瓦雷利亚的矿井很热,随着井道越钻越深,温度也越升越高。奴隶们犹如在烤箱中劳作,周围的岩石烫得没法碰,空气弥漫着硫黄的味道,吸进肺里灼痛难耐,而即使穿上最厚的鞋子,脚底也会被烫出水泡。有时,他们为寻找金子破开洞壁,结果却遭遇蒸气、沸水或熔岩。有些井道凿得十分低矮,奴隶们无法站立,只能爬行或弯腰行走。那泛红的黑暗之中还有蠕虫。”
  “蚯蚓?”她皱眉问。
  “火蚯蚓。有人说它们是龙的远族,因为也会喷火。它们无法在天空中翱翔,只能在岩石土壤中钻洞。假如古老的传说可信的话,早在巨龙来到之前,十四火峰中就有火蚯蚓。幼虫跟你细瘦的胳膊差不多大,但它们可以长到巨大无比,而且极端不喜欢人类。”
  “它们会杀奴隶吗?”
  “那些被钻开的井道中通常会发现烧得焦黑的尸体。然而矿还是越挖越深,奴隶大量死亡,奴隶主却不在乎。他们认为红金、黄金和银子比奴隶的生命更珍贵,奴隶在古自由堡垒中跟本不值钱。每逢战争,瓦雷利亚人都会俘虏成千上万的奴隶,和平时期,他们让奴隶繁衍,其中最差的则被送入地底泛红的黑暗中等死。”
  “奴隶们不起来反抗吗?”
  “有些人反抗过,”他说,“矿井里起义很常见,但收获甚微。古自由堡垒的龙王们拥有强大的巫术,弱者挑战他们是很危险的。第一个无面者就是反抗者之一。”
  “他是谁?”艾莉亚不及细想便脱口而出。
  “无名之辈,”他回答。“有人认为他本身就是个奴隶,有人坚持说他是自由堡垒的公民,出身于贵族世家,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是个同情手下奴隶的监工。事实上,没人真正清楚他的来历,大家只知道,他在奴隶中活动,聆听他们的祈祷。上百个国家的子民被抓来在矿井中劳作,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语言向自己的神祷告,然而祈求的都是同一件事——解脱,终结痛苦,一件极为普通极其简单的小事,却得不到神的回应。煎熬无止境地继续着。难道世上的神们全聋了吗?他疑惑地想……直到有天晚上,在泛红的黑暗中,他明白了。”
  “所有神祗都有自己的工具,为其效力的善男信女在世间执行他们的意志。表面上,奴隶是在向上百个不同的神灵哭喊,其实那是同一个神,有着上百张不同的脸孔而已……而他即是这个神的工具。就在当晚,他选择了一个景况最悲惨、祈求解脱最迫切的奴隶,将他从痛苦中解放了出来。这就是首次恩赐的由来。”
  艾莉亚向后退开。“他杀了那奴隶?”这不对,“他应该杀奴隶主才对!”
  “他也将恩赐带给了他们……这个故事改天再讲,它只属于不为人知的无名之辈。”他昂起头,“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
  “你撒谎。”
  “你怎么这么肯定?是魔法吗?”
  “用你的眼睛去看,无须魔法就能分辨真伪。你要学习如何解读表情,如何看眼睛,看嘴巴,看下巴的动作,还有肩颈连接处的肌肉。”他用两根手指轻轻碰了碰她。“有些人说谎时会眨眼睛,有些人会张大眼睛,有些人会将视线转向别处,有些人会舔嘴唇,还有许多人撒谎前会捂住嘴,仿佛要掩盖自己的欺骗行为。其他征兆或许更隐蔽,但总是存在。虚假的微笑和真实的微笑在此刻的你眼中也许差不多,实际上它们的区别犹如黄昏与清晨。你能分辨黄昏与清晨吗?”
  艾莉亚点点头,尽管她不太确定。
  “那么你就可以学习分辨谎言……学成之后,没有任何秘密能瞒过你。”
  “教我。”她愿意当无名之辈,愿意承受这个代价。无名之辈心中没有空洞。
  “她会教你。”流浪儿出现在门外,“从布拉佛斯语开始。若是你既不会说又听不懂,那还从何做起呢?你也要把你的语言教给她。你们俩互相学习。你愿不愿意?”
  “愿意。”她回答。于是从此刻起,她成了黑白之院的学徒。她的仆人衣服被取走,得到一件黑白相间的长袍,如同黄油般柔软,令她想起临冬城的旧红毯子。长袍下面,她穿着精纺白亚麻布内衣和悬垂过膝的黑衬袍。
  从此以后,她成天和流浪儿在一起,摸摸这个东西,指指那个东西,互相教授语言。起初是简单词汇,例如杯子、蜡烛、鞋子,然后逐渐变难,最后是句子。西里欧·佛瑞尔曾让艾莉亚单腿站立,直到站不住为止,后来又让她去抓猫。她也曾手握木剑在树枝上舞蹈。那些都很难,但现在更难。
  连针线活都比学语言有趣,她心想,因为前天晚上,她忘了一半自以为已经掌握的词语,剩下的一半发音也糟糕得很,结果被流浪儿嘲笑。我学句子就像从前缝针脚一样乱七八糟。假如那女孩不是饿得如此瘦小,艾莉亚或许会揍她那张笨脸蛋,现下只能咬紧嘴唇。我笨得什么都学不会,我笨得不知道放弃。
  流浪儿学通用语却比较快。某天晚餐时,她忽然扭头问艾莉亚,“你是谁?”
  “无名之辈。”艾莉亚用布拉佛斯语回答。
  “你撒谎,”流浪儿道,“你必须撒得更好。”
  艾莉亚笑出来,“撒得更好?你的意思是,说谎说得更好吧,真笨。”
  “说谎说得更好吧真笨。我来教你撒谎。”
  第二天,她们便开始了撒谎游戏,彼此轮流问问题。有时候如实回答,有时候则撒谎,提问者必须尝试分辨真伪。艾莉亚只能靠猜。大多数时候她都猜错。
  “你几岁了?”有一次流浪儿用通用语问她。“十岁。”艾莉亚边说边伸出十根手指。她认为自己仍然是十岁,但很难确定。布拉佛斯计算日子的方法跟维斯特洛不同。不过她知道自己的命名日已经过了。
  流浪儿点点头。艾莉亚也点头回应,并用自己最流利的布拉佛斯语问,“你几岁了?”
  流浪儿伸出十根手指。然后伸了第二遍,第三遍。接着是六根手指。她的脸仍然静如止水。她不可能有三十六岁,艾莉亚心想,她是个小女孩。“你撒谎。”她说。流浪儿摇摇头,又给她演示了一次:十,十,十,六。她告诉艾莉亚“三十六”怎么说,并让艾莉亚重复。
  第二天,她把事情告诉慈祥的人。“她没撒谎,”牧师呵呵笑道,“被你称做‘流浪儿’的人是个成年女子,终生侍奉千面之神。她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神,一切可能的未来,一切体内的活力。”
  艾莉亚咬紧嘴唇,“我会跟她一样吗?”
  “不会,”他说,“除非你希望如此。是毒药让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毒药。她明白了。每晚祈祷之后,流浪儿都要将一个石壶倒空至黑水池中。
  流浪儿与慈祥的人并非千面之神仅有的仆人。时不时会有其他牧师造访黑白之院。胖子有一双凶狠的黑眼睛和一只鹰钩鼻,宽大的嘴里满是黄板牙;古板脸从来不笑,他的眼睛是白色,嘴唇又厚又黑;美男子每次来都会变化胡子的颜色,鼻子也不相同,但始终不失英俊。这三个来得最频繁,偶而也有别的人:斜眼,领主和饿鬼。有回胖子跟斜眼一起来,乌玛派艾莉亚给他们倒酒。“没倒酒时,你必须站得跟石像一样,”慈祥的人告诉她,“能做到吗?”
  “能。”习动先习静,西里欧·佛瑞尔很久以前在君临城教导她,这也成为了她的信条之一。她曾在赫伦堡当过卢斯·波顿的侍酒,要是把他的酒洒了,他会剥你的皮。
  “好,”慈祥的人说,“你还是瞎子和聋子。你也许会听到一些事,但必须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不能听进去。”
  艾莉亚那天晚上听到许多对话,大多是布拉佛斯语,她能理解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不动如石,她告诉自己,于是最难的部分成了竭力遏制打哈欠。晚餐还没结束,她便开始精神恍惚。她手捧酒壶,梦到自己是一头狼,在月光下的森林里自由奔驰,身后跟着的庞大狼群发出阵阵嗥叫。
  “其他人也是牧师吗?”第二天早晨她问慈祥的人,“他们都以真面目示人吗?”
  “你怎么想,孩子?”
  她认为不是。“贾昆·赫加尔是牧师吗?贾昆会不会回布拉佛斯?”
  “谁?”他完全一无所知。
  “贾昆·赫加尔。他给了我那枚铁币。”
  “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孩子。”
  “我问他怎么变脸,他说跟换名字一样简单,只要你了解方法。”
  “是吗?”
  “你能不能教我变脸?”
  “没问题。”他说着托起她的下巴,将她的头转过来。“鼓起腮帮子,伸出舌头。”
  艾莉亚鼓起腮帮子,伸出舌头。
  “好。你变脸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贾昆用了魔法。”
  “巫术都是有代价的,孩子。获取真正的魔力需要多年的祈祷、奉献和学习。”
  “多年?”她沮丧地说。
  “若是容易的话,任何人都能做到。对你而言,奔跑之前先学走路,在戏子的把戏就能达到目的的场合,何必求助魔法?”
  “我连戏子的把戏都不会。”
  “从扮鬼脸开始练习。皮肤下面是肌肉。学着运用它们。你的脸长在你身上。脸颊,嘴唇,耳朵。微笑和愤怒不该像风暴一样忽去忽来。笑容应是仆人,当你召唤时才出现。学习控制你的脸。
  “教我怎样做。”
  “鼓起脸颊。”她鼓起脸颊。“抬起眉毛。不,再高点。”她又抬起眉毛。“好。看你能保持多久。现在还长不了。明天早上再试。地窖里有块密尔镜子。每天在它面前练习一小时。眼睛,鼻孔,脸颊,耳朵,嘴唇,学习控制所有这一切。”他托起她下巴。“你是谁?”
  “无名之辈。”
  “谎言。可悲的谎言,孩子。”
  第二天她找到那块密尔镜子,然后每天早晚都坐在它面前扮鬼脸,两边各点上一支蜡烛照明。控制你的脸,她告诉自己,你就能撒谎。
  此后不久,慈祥的人命她去帮侍僧处理尸体。其实这比替威斯擦楼梯轻松多了:有的尸体肥胖高大,她铆足劲才搬得动,然而大多数死者都是皮包骨头,干干瘦瘦的老人。艾莉亚一边清洗,一边观察,琢磨着他们为何会来到黑水池边。她还记得老奶妈讲的一个故事,故事里说,在某个漫长的冬季,一群活得太久的人宣布自己要去打猎。他们的女儿呜咽哭泣,他们的儿子将脸转向火堆,她仿佛仍能听到老奶妈的声音,但没人阻拦,也没人询问他们打算在这深深的积雪和呼号的寒风中捕什么猎。她不知这些布拉佛斯老人在前往黑白之院前是如何跟子女们说的。
  月亮一轮又一轮地变换形状,但艾莉亚完全看不到。她在黑白之院中侍奉,清洗死者,学习布拉佛斯语,就着镜子扮鬼脸,试图记住自己是无名之辈。
  有一天,慈祥的人传唤她。“你的口音太糟糕,”他说,“但积累的词汇已勉强能让别人明白意思。该是让你暂时离开我们的时候了。要想真正掌握我们的语言,只有每天从早到晚地讲,不停地讲。你走吧。”
  “什么时候?”她问他,“去哪儿?”
  “现在,”他回答,“去神庙之外。布拉佛斯是海中的上百岛屿,你已经学会怎么说蚌壳、扇贝、蛤蜊,对不对?”
  “对。”她用自己最好的布拉佛斯语重复了一遍这些名词。
  她最好的布拉佛斯语让他露出笑容。“行了。去水淹镇下面的码头,找一个叫布鲁斯科的鱼贩,他是个好人,可惜背不大好使,他需要一个女孩,推着他的小车售卖蚌壳、扇贝和蛤蜊给船上下来的水手。你就是那个女孩。明白吗?”
  “明白。”
  “假如布鲁斯科问起你,你是谁?”
  “无名之辈。”
  “不。那不行,在黑白之院外不行。”
  她犹豫片刻。“我是阿盐,来自盐场镇。”
  “特尼西奥·特里斯和泰坦之女号上的人们认识阿盐。你的口音很特别,因此肯定来自维斯特洛……但我想应该是另一个女孩。”
  她咬紧嘴唇,“可以叫我凯特吗?也就是‘猫儿’?”
  “凯特。猫儿。”他考虑了一会儿。“好。布拉佛斯到处是猫。多一只也不会引人注目。你就是猫儿,一个孤儿,来自……”
  “君临。”她曾随父亲两次造访白港,但更熟悉君临。
  “就是这样。你父亲是一艘划桨船上的桨手长。你母亲死后,他带你一起出海,接着他也死了,船长觉得你没用,就在布拉佛斯把你赶下了船。那艘船叫什么名字?”
  “娜梅莉亚。”她立刻接道。
  当晚,她便离开了黑白之院,右腰插着一把长长的铁匕首,隐藏在斗篷下面,那是一件打过补丁,又褪了色的斗篷,适合孤儿穿。她的鞋子夹脚,漏风的上衣破旧不堪,但想到展现在眼前的布拉佛斯,一切都无所谓了。夜晚的空气中有烟尘、盐和鱼的味道,运河曲折蜿蜒,街巷更加离奇,人们好奇地看着她经过,乞儿们朝她叫喊。她听不懂,完全迷了路。
  “格雷果爵士,”她一边念诵,一边踏上四拱石桥。在桥中央,她看到旧衣贩码头的船桅。“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雨水哗啦啦地下,艾莉亚仰头望天,让雨点落在脸颊上,犹如愉快的舞蹈。“Valar morghulis.”她说,“Valar morghulis,Valar morghulis.”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3章 阿莲

  初升的阳光穿过窄窗,阿莲伸着懒腰爬起床。吉思尔听到响动,慌忙披上睡袍。屋内还充斥着夜晚的寒意。等到冬天,这里就不能住了,阿莲心想,这里会冷得跟坟墓一样。于是她穿好袍子,系起腰带。“炉火灭了,”她吩咐,“麻烦你,加点柴。”
  “是,小姐。”老妇人答应。
  阿莲在处女塔的住所宽敞华丽,与莱莎夫人在世时她所寄居的小卧房自不可同日而语。现今她有了单独的更衣室和厕所,还有一个白石雕刻的阳台,足以俯瞰谷地。趁吉思尔照料壁炉的工夫,阿莲赤脚走出去。脚下石头冷冰冰的,屋外山风凛冽——鹰巢城上一贯如此——但眼前的风景让她暂时忘却了所有不适。处女塔是七座尖塔中最东边的一座,因此视野也最好,晨光之下,森林、河流与田野纷纷慵懒呈现,光辉在山头闪烁,好似无数传说中的金字塔。
  好漂亮啊。白雪皑皑的巨人之枪笼罩在前,雄浑豪迈的山岩与冰雪使得它肩膀上的城堡显得如此渺小。夏日里阿莱莎之泪腾涌的悬崖,如今垂下二十尺高的冰柱。一只猎鹰在崖边盘旋,张开蓝色的翅膀,翱翔于晴空之中。我有翅膀就好了。
  她把手放在精雕细琢的栏杆上,向外眺望。六百尺的正下方乃是长天堡,继而无数凿刻的石阶组成蜿蜒的道路穿过雪山堡和危岩堡,直下谷地。月门堡的塔楼与工事细小得像孩童的玩具,而城堡之外,公义者同盟的士兵们也从帐篷里起身,来来往往,好比蚁丘中的蚂蚁。他们真是蚂蚁就好了,她心想,伸腿就能踩扁。
  小杭特伯爵的队伍于两天前抵达,其他人则早到了。奈斯特·罗伊斯关门抗拒,但他麾下士兵尚不满三百,而前来逼宫的六镇诸侯每人皆带来一千精锐。阿莲像清楚自己的真名一样清楚这些人的名讳:本内达·贝尔摩,洪歌城伯爵;赛蒙·坦帕顿,九星城的骑士;霍顿·雷德佛,红垒伯爵;安雅·韦伍德,铁橡城伯爵夫人;杰伍德·杭特——呼为“小杭特”——长弓厅伯爵;以及六镇中强大者约恩·罗伊斯,外号“青铜约恩”,声名显赫的符石城伯爵,乃奈斯特的表兄和罗伊斯家族本家的族长。自莱莎·艾林坠落之后,这六镇诸侯就在符石城商讨,最终签订了盟约,誓言共举义旗,保境安民,并为劳勃公爵和谷地而战。他们的声明中丝毫没提到峡谷守护者,反而要求“终结乱政”,清理“宵小奸臣”。
  冷风拍打着小腿,她回屋换装,准备用餐。培提尔将前妻的衣橱尽数赠予,里面有她做梦也不敢想象的无数丝衣、绸缎、天鹅绒与毛皮,不过大都既肥且宽——莱莎多次怀孕又多次死产流产后,已彻底没了体形——阿莲只穿得上奔流城年轻二小姐的那些旧裙服。吉思尔负责把其他衣服一件一件改好,毕竟,十三岁的阿莲已比她姨妈二十岁时高出一胫。
  今天早上,她看上一件徒利家族红蓝相间的裙服,边缘镶有松鼠毛,于是吉思尔帮她穿进喇叭袖,捆好背带,再梳挽她的长发——昨晚临睡前,阿莲刚重新染过。姨妈将她枣红色的秀发染成了深棕色,然而过不多久,发根又会变红,所以得时时补料。染料用完后我该怎么办呢?毕竟那是从狭海对岸的泰洛西得来的稀罕之物。
  下楼梯时,她再度感叹于鹰巢城的寂静,只怕七国上下没有比这里更沉默的城堡了。此地的仆从不仅稀少,而且个个老迈,交流时也识趣地压低声音,以免惊扰暴躁的少主。山上没有马厩,没有猎狗咆哮,没有骑士操练比武,连守卫们在白石厅堂里巡逻的脚步声也显得疏远缥缈,她唯一能清晰分辨的,乃是寒风席卷尖塔的呜咽与叹息。想起刚来城里时,至少还能听见阿莱莎之泪的缠绵,如今吉思尔说瀑布要到春天才会解冻。
  劳勃大人独坐在厨房上方的明月厅内,无精打采地用木匙掏着一大碗蜂蜜麦片粥。“我要鸡蛋,”他看见她便抱怨,“我要三个煮得软软的鸡蛋,外加煎好的培根。”
  他们没有鸡蛋,更没有培根。鹰巢城粮仓里储备的燕麦、玉米和大麦足以支撑一年之久,但新鲜食品都是由一位名叫米亚·石东的私生女孩从谷地带上来的。如今公义者同盟封锁了山路,米亚不敢冒险穿越——六镇诸侯非常清楚这点,他们中最先赶来的贝尔摩伯爵刚到山下便派乌鸦传信警告小指头,只要他还挟持着劳勃公爵,就别想得到任何供应。换言之,鹰巢城没有遭到严格意义上的围困,但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等米亚上山您就会有鸡蛋的,要多少有多少,”阿莲对小公爵保证,“她会带来鸡蛋、黄油和瓜果,许多美味可口的东西。”
  男孩不为所动,“我现在就要鸡蛋。”
  “乖罗宾,这里没有鸡蛋,你是知道的。好啦,快把粥喝了吧,味道挺不错的。”她自己先舀了一匙。
  劳勃将汤匙在碗里拌来拌去,就是不放进嘴里。“我不饿,”他最后决定,“我想回去睡觉。昨晚我又没睡着,阿莲,总是听见歌声!柯蒙师傅给我安眠酒喝,可我喝了还是听见有人唱。”
  阿莲放下汤匙,“如果有人唱,我也会听见。乖罗宾,你在做噩梦,没别的。”
  “不对,才不是梦!”男孩眼中噙满泪花,“是马瑞里安,他又在唱!你爸爸说他死了,不,他才没有死!”
  “他死了,”听劳勃这样讲,她忽然觉得很害怕。他幼弱多病,如果又疯了该怎么办?“乖罗宾,马瑞里安真的死了,他深爱着你母亲大人,所以无法原谅自己对她犯下的罪孽,他最终被蓝天所召唤。”当然,阿莲和劳勃一样没看见尸体,但歌手的结局早已注定。“真的,他死了。”
  “但我每晚都听见他唱歌,就连关上窗户,用枕头蒙住脑袋也不行。你爸爸该把他舌头拔出来,我命令他这么做,结果他不执行!”
  那当然,得留住舌头好让他在外人面前招供。“罗宾,乖,把粥喝了吧,”阿莲哄道,“好吗?就当是为了我?”
  “我不想喝粥,”劳勃伸手将汤匙掷过大厅,砸在一幅织锦上,洁白的明月锦绣留下了点点污迹。“大人要鸡蛋!”
  “大人应该满怀感激地把粥喝下去。”培提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阿莲连忙回头,看见他和柯蒙师傅并肩站在拱形门梁下。“请听听峡谷守护者的劝告,大人,”学士劝道,“您的封臣此刻正上山前来投诚效忠,您需要精神抖擞地接待。”
  劳勃用指关节揉揉左眼,“叫他们走,我才不想看见他们。如果他们坚持要来,我就要看他们飞!”
  “噢,您这提议很有意思,大人,可惜我保证过他们的安全。”培提尔说,“无论如何,现在要赶他们走也迟了,对方多半已到达危岩堡。”
  “就不能放过咱们吗?”阿莲闻言哀叹,“咱们从来都没伤害过他们。他们想要什么呢?”
  “他们要劳勃大人。他,还有谷地。”培提尔促狭地微笑,“一行八人,除了六个闹事者,还有带路的奈斯特子爵以及林恩·科布瑞——这种腥风血雨的场面,他怎会错过?”
  小指头的话只能加剧她的恐慌。传说在比武场上被林恩·科布瑞杀掉的人和在战场上被他杀掉的人一样多。他的骑士封号是助劳勃叛乱而获得的,起初,他在海鸥镇外对抗琼恩·艾林公爵,后来投靠叛军参加三叉戟河决战,并在会战中击杀了著名的御林铁卫,多恩的勒文亲王。培提尔告诉阿莲,当勒文亲王最终对上科布瑞那柄名剑“空寂女士”时,已然伤痕累累,难以为继,但他又随即补充,“这些言语你可不能在科布瑞面前提起,所有问起他与马泰尔一战真相的人,都被他送到地狱里去向他的对手提问了。”实际上,只要她从鹰巢城守卫们口中听来的故事有一半真实,林恩·科布瑞就已经比公义者同盟的六位诸侯加起来还要危险。“他怎么也来?”阿莲急促地追问,“我还以为科布瑞家站在您这边呢。”
  “莱昂诺·科布瑞大人的确倾向于我,”培提尔解释,“但他弟弟我行我素惯了。在三叉戟河,当他们的父亲被砍倒时,是林恩抓起‘空寂女士’,替父报仇。随后莱昂诺护送老人去后方找学士救治,林恩则率队冲锋,不仅击溃威胁劳勃左翼的多恩军队,还杀掉了对方领袖勒文·马泰尔。老科布瑞伯爵临死前,将‘空寂女士’剑传给了幼子,把封地、爵位、城堡和所有钱财留给莱昂诺,不过做哥哥的并不领情,始终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至于林恩爵士嘛……他对我的感情就跟他对莱昂诺的感情一样深,你知道,他本来想娶莱莎的。”
  “我不喜欢林恩爵士,”劳勃插话,“我不许他来这里。你赶紧叫他下山,我从没准许他上来。不准他上来!妈咪说过,这里是攻不破的!”
  “你妈妈死了,大人,而直到你十六岁命名日之前,谷地由我统治,”培提尔转身吩咐厨房台阶上的驼背仆女,“美拉,给大人拿一个新汤匙,大人想喝粥。”
  “我才不想喝!我想看它飞!”劳勃兜起大碗掷过去,麦片与蜂蜜霎时在空中飞溅,培提尔·贝里席见状敏捷地闪躲开来,柯蒙师傅就没那身手了,结果被木匙结结实实地打中胸膛,食物溅满脸庞和肩膀,令他顾不得学士的尊严,惊惶地出声尖叫。阿莲连忙上前安抚,可惜迟了,发病的男孩用颤抖的手抓起一壶牛奶再度扔出去,然后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撞翻了椅子,摔成一团,乱蹬的腿狠狠地踢中阿莲的肚子,差点令她背过气去。“噢,诸神在上。”培提尔厌恶地说。
  麦片粥点缀在柯蒙师傅的头发和脸庞上,他跪在主子面前,呢喃着安慰的话语。一颗米粒自他右颊缓缓滑落,仿佛一大颗灰黄的泪珠。这次发作没有上次强烈,阿莲试图往积极的方面想。癫痢病发作完毕后,培提尔召来两名穿天蓝披风和银锁甲的守卫,“带他回房,用水蛭放血。”峡谷守护者下令,两名守卫中的高个子便一声不吭地将主人揽入怀中。连我都能轻轻松松抱起他,阿莲心想,他就像他的布偶那么轻。
  柯蒙多留了片刻,“大人,会面可否缓一日?自莱莎夫人死后,这孩子的病一天比一天厉害,不仅发作得更频繁,每次发作也更加剧烈。我已在所能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为他放血,给他喝安眠酒和罂粟花奶,以助其入睡,然而,他需要休息……”
  “他一天能睡十二个钟头,”培提尔打断道,“而我只要他在必要的时刻保持清醒。”
  学士尴尬地用手指梳梳头发,甩开无数米粒,落到地板上。“从前,每当他焦躁不安时,莱莎夫人会喂他奶喝。安布罗斯博士说母乳具有奇特的功效。”
  “这就是你的谏言吗,学士先生?你要我们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守护者找个奶妈?那等他结婚那天,该怎样让他断奶呢?或者教他放弃奶妈的乳头直接找上新娘子的?”培提尔公爵哈哈大笑,“不,不妥,我建议你另选一条路子。孩子都爱吃甜食,对吧?”
  “甜食?”
  “甜食。蛋糕、派饼、果酱、果冻、蜂蜜……诸如此类,或许……在牛奶里加一点甜睡花,你试过吗?只加一点点,以安抚神经,帮他摆脱癫痢病的困扰。”
  “一点?”学士的喉结急促地前后蠕动,“一点点……也许,也许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频繁,然而,我可以试……”
  “一点,”培提尔公爵保证,“在你带他出来接见封臣们之前。”
  “遵命,大人。”学士急匆匆离开,每走一步,颈链都轻声作响。
  “父亲,”等众人离开后,阿莲发问,“您用早餐吗?我去盛粥。”
  “我讨厌麦片粥,”他用小指头的眼睛打量她,“一个亲吻足以当我的早餐了。”
  真正的女儿决不会拒绝为父亲献上亲吻,因此阿莲奔上前吻了他,那是干巴巴、急促的一碰,刚刚碰到脸颊,旋即急促地分开。
  “多么地……尽职尽责啊,”小指头的嘴唇在笑,眼睛却没有,“好吧,我正好有职责要交给你。去找厨子,温几壶红酒,加上蜂蜜和葡萄干,我们的客人爬了很长的路,想必又冷又渴。等他们抵达,你得亲自出去迎接,奉上面包、奶酪和葡萄酒……我们还剩下什么样的奶酪?”
  “呛口的白奶酪和发臭的蓝奶酪。”
  “端白的出来。此外,你得更衣。”
  阿莲低头审视自己的裙服,那是奔流城的深蓝和暗红,“您觉得这太——”
  “——太徒利化了。我的私生女儿炫耀地穿着我前妻的衣服会刺激‘公义者’们。赶快去换,嗯,需要我提醒你天蓝和乳白也不行吗?”
  “是,”天蓝和乳白乃是艾林家族的色彩。“他们有八个,您……青铜约恩也在其中?”
  “他是这八个里面我唯一关心的。”
  “青铜约恩认得我,”她提醒培提尔,“他儿子披上黑衣时,他随行来临冬城做客。”阿莲模糊地忆起,自己是如何疯狂地爱上了威玛爵士……那仿佛是一生之前的事了,是某位笨女孩的梦想。“后来,罗伊斯大人他还……他还在君临见过珊莎·史塔克,在首相的比武会上。”
  培提尔以一根手指抬起她的下巴:“罗伊斯见过这张俏脸不假,但这张脸不过是一千张脸谱中匆匆闪过的花朵。下场比武的战士关心的是自个儿的安危,不是人群中的孩子;而临冬城的珊莎是个枣红头发的小女孩,我女儿是高大美貌的处女,头发更有栗子的颜色。人们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阿莲,”他吻了她的鼻子,“叫玛迪燃起书房的炉火,我将在那里待客。”
  “不在大厅吗?”
  “不成。我不能太靠近艾林家的王座,否则会挑起更深的怨恨,他们认为像我这样出身低微的人注定没资格向往那高高在上的座位。”
  “书房啊……”她本该就此住嘴,却不知怎的又补问了一句,“若您把劳勃……”
  “……和谷地交给他们?”
  “他们已经占有了谷地。”
  “噢,他们是占有谷地的一大块,这我承认,但远远没到控制局面的程度。我在海鸥镇很受欢迎,也有别的诸侯肯当我的朋友。格拉夫森、林德利、莱昂诺·科布瑞……当然,他们的势力比不上公义者同盟。不过阿莲,你觉得我们还能上哪儿去呢?返回我在五指半岛上的雄伟要塞吗?”
  她考虑过后路了,“乔佛里给了您一座雄伟要塞,您理所当然应该回赫伦堡。”
  “那只是虚位,我需要用它来迎娶莱莎,仅此而已——当时总不能让兰尼斯特把凯岩城封给我吧。”
  “是,但城堡已经属于您了。”
  “啊,那是怎样一座城堡啊!洞穴般的殿堂与荒废的塔楼,鬼魂与幽灵四处出没,无人打理,难以防御……还有关于诅咒的小麻烦。”
  “诅咒是歌谣和故事里才有的事。”
  这话令小指头不禁微笑:“已经有关于中毒矛惨死的格雷果·克里冈的歌谣了吗?或者关于在他之前的佣兵,被他肢解四肢的那位?那位又是从亚摩利·洛奇爵士手中接管城堡的,而亚摩利·洛奇爵士得自于泰温公爵,结果前者教熊吃掉,后者死在自己的侏儒儿子手上。我还听说河安老夫人也死了。罗斯坦家族、史壮斯家族、哈罗威家族,史壮斯家族……碰过赫伦堡的人统统不得好死。”
  “那就把它交给佛雷侯爵!”
  培提尔轻笑出声,“也许吧,或者给咱们亲爱的瑟曦太后……噢,可不该说她的坏话,她把那些华丽的织锦给我送来了,你说,她不是挺仁慈的吗?”
  提起太后的名字便令她全身僵硬。“不,她才不仁慈,她让我害怕。如果叫她知道我在这里——”
  “——那我只好让她提前出局了,如果她还没把自己置于死地的话,”培提尔用小指头的笑逗弄她,“在权力的游戏之中,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有时候会拒绝执行你为它们设计的行动。记住这点,阿莲,这是瑟曦始终学不会的一课。好啦,你不是还有职责要办吗?”
  她乖乖照办,首先监督厨子温酒,接着找来一大轮白奶酪,并令下人烤好二十人份的面包,以防诸侯们带的随从过多。吃了我们的面包与食盐,他们就是宾客,再也不能伤害我们。虽说在孪河城,佛雷家族公然践踏关于宾客的律法,谋杀了她的母亲大人和哥哥,但她不相信高贵的约恩·罗伊斯会堕落到那种程度。
  随后她开始布置书房。书房已铺有密尔地毯,没必要再撒香草,阿莲吩咐两名男仆抬来搁板桌,再端来八张沉重的橡木皮革座椅——若是寻常宴席,该把两张椅子分别放在桌子首尾,再左右各放上三张,可这次不一样,阿莲另有主意,她在桌子的一面放了六张椅子,另一面放上两张。
  同盟的诸侯们应该到达雪山堡了吧,爬山十分辛苦,骑骡子需骑上一天,走路得花好多日子了。会谈将在夜间举行,蜡烛必不可少。于是等玛迪燃好炉火后,阿莲又叫她取来若干熏香蜂蜡,这是魏克利伯爵送给莱莎夫人的求婚礼物。随后她又回去厨房,确保面包和葡萄酒准备妥当。一切都很顺利,还有时间留给她梳洗换装。
  她首先看中一件纯紫的丝裙服,接着又为一件暗蓝色镶银丝的天鹅绒裙服着迷,最后她想起阿莲不过是私生女,打扮不能招摇醒目。结果她换上一件羊毛裙服,暗棕色,做工朴素,胸前与衣袖上绣了藤蔓与枝叶的装饰,还镶有金边。这件裙服舒适体贴,却几乎可算是仆女的服装。培提尔将前妻的珠宝也尽数给了她,此刻她拿许多项链试了又试,觉得它们都过于华丽,最后只系了一条天鹅绒缎带,锻带是秋天的金色。吉思尔将莱莎的银镜端来,她发现这个颜色与阿莲蓬松的深棕色头发很配。罗伊斯伯爵认不出我来的,她心想,连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
  自觉具备了培提尔·贝里席的信心之后,阿莲·石东戴上微笑,跑去迎接客人。
  鹰巢城是七大王国里唯一一座需要客人从地下进入的城堡。蜿蜒的石阶穿过雪山堡和危岩堡,在长天堡终结。最后六百尺是垂直的悬崖,迫使来客放弃坐骑,作出选择:要么和萝卜一起搭乘摇摇晃晃的木篮子上山,要么在山腹中攀登凿刻的搭手。
  雷德佛伯爵和韦伍德伯爵夫人是同盟中的长者,众人将吊篮让给他俩坐,篮子回来时又载了肥胖的贝尔摩伯爵上去。其他诸侯自行攀登。阿莲在新月堂温暖的壁炉前以劳勃公爵之名欢迎他们,奉上面包、奶酪和盛在银杯中温热的葡萄酒。
  先前培提尔给她一张纹章卷轴加以研习,因而她能通过纹章辨认出所有人。显然,胸前绣有红色城堡的是雷德佛,他身材矮小,灰胡子修剪整齐,慈眉善目;安雅夫人是公义者同盟中唯一的女性,深绿外套上用黑玉镶有韦伍德家族的破碎车轮徽章;紫衣上绣六只银铃的是贝尔摩,梨形肚子,圆肩膀,多肉的下巴伸出无数淡黄间灰的短须;赛蒙·坦帕顿与他刚好相反,胡子又黑又尖,外加尖鼻子和冰蓝色眼睛,使得这位九星城骑士犹如天上的猛禽;小杭特伯爵的白貂皮披风乍看上去没有特色,直到她发现系外套的别针——五根呈扇形散开的银箭。此人年过四十,阿莲私下觉得他已接近五旬,乃父统治长弓厅近六十年之久,最近突然暴病身亡,谣传是做儿子的迫不及待要继承权位。小杭特的脸跟鼻子红得像苹果似的,无疑是贪杯的缘故,她决心多给他倒几杯酒。
  来客中最年轻者胸前绣有三只乌鸦,每只爪下都抓着一颗血红的心脏,此人褐色的头发披到肩膀,前额垂下一绺散乱的发卷。这便是林恩·科布瑞爵士,阿莲一边想,一边警惕地扫视着对方刚硬的唇形和令人不安的眼神。
  罗伊斯兄弟走在最后,奈斯特子爵陪伴着青铜约恩。符石城伯爵如猎狗般高大,纵然头发灰白,面容沧桑,仍有说不出的魄力,那双纠结的巨掌仿佛随时能将年轻人的脖子轻轻折断。看他严肃的神情,珊莎不由得忆起临冬城的往事,忆起伯爵大人坐在桌边和母亲低语;忆起他外出打猎,收获了一只雄鹿,欢呼呐喊声震城堡;忆起他在校场里以比武用的钝剑将她父亲打倒在地,还打败了罗德利克爵士。不行,他一定能认出我来,他怎么可能不认识我?阿莲犹豫要不要跪在对方面前寻求庇护。他没为罗柏而战,怎会为我而战呢?战争已告结束,临冬城成了废墟。“罗伊斯大人,”她怯生生地问,“您需要美酒以驱除寒意吗?”
  青铜约恩瓦灰色的眼珠半隐藏在她所熟悉的浓眉毛下面,当他们目光交汇时,那双眉毛不禁一皱,“姑娘,我们会过面吗?”
  阿莲惊得几乎把舌头吞下去,幸好奈斯特子爵替她解了围,“阿莲是峡谷守护者的私生女儿。”他粗声告诉表兄。
  “小指头的小指头折腾得挺欢的嘛。”林恩·科布瑞挂着一丝恶作剧的微笑评论道,贝尔摩听了哈哈大笑,阿莲只觉红晕爬上脸颊。
  “你多大了,孩子?”韦伍德伯爵夫人问。
  “十四岁,夫人,”她差点忘了阿莲的年龄,“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我是有过月事的女人。”
  “是吗?还没开苞吧?”小杭特伯爵的大胡子将他的表情完全遮住。
  “现下还没有,”林恩·科布瑞接嘴,当她不在场一样,“不过我瞧这妞儿是含苞欲放了。”
  “心宿城的操守规矩已沦落至此了吗?”安雅·韦伍德也是头发花白的老人,眼角皱纹斑斑,下巴皮肤松弛,可语气中的尊贵令人肃然起敬,“这姑娘年纪轻轻,温顺知礼,却不幸经历过恐怖的事件。注意你的言辞,爵士。”
  “我的言辞我自己知道关心,”科布瑞反唇相讥,“夫人您注意自个儿就好了。许多死人可以告诉您,我可不是喜欢听人教训的骑士。”
  韦伍德伯爵夫人不再理他,“带我们去见你父亲,阿莲,这里的事越早处理完越好。”
  “峡谷守护者在书房等候大家,请大人们移步。”众人出了新月堂,爬上一段大理石阶梯,途经地窖和三个杀人洞——诸侯们假装对顶上的机关不闻不问。等到达顶端,贝尔摩已是气喘吁吁,如同铁匠的风箱,而雷德佛的脸色变得跟他的头发一样灰败。守卫们打开闸门,“这边走,大人们,请随我来。”阿莲引大家穿过一条挂有无数华丽织锦的拱廊,来到罗索·布伦爵士把守的书房门口。他为大家开门,并跟着进去。
  培提尔坐在搁板桌前,一只手握着一杯葡萄酒,另一只手翻弄着一张脆弱的白卷轴。当公义者同盟的诸侯们进入时,他翻起眼睛打量大家。“大人们,欢迎之至,还有您,我的好夫人。啊,登山使人劳累,快请落座。阿莲,亲爱的,给我们的贵客倒酒。”
  “是,父亲。”她欣慰地发现,香蜡已然点起,书房中弥漫着豆蔻与其他贵重香料的味道。她取酒壶时,客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落座……奈斯特·罗伊斯犹豫半晌,最终不得不坐到培提尔公爵身旁的空位子上,林恩·科布瑞则站在壁炉旁边,伸手取暖,剑柄的心形红宝石映照出耀眼的红光。阿莲看见他冲罗索·布伦爵士微微一笑。以“老男人”的标准而论,林恩爵士长得挺俊,她心想,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的笑容。
  “我正在阅读诸位大人的严正声明。”培提尔开口,“写得真好,操刀的学士深谙笔墨之道。诸位,什么时候让我也联名签署呢?”
  他的话大大出乎来客们的意料。“你?”贝尔摩说,“签字?”
  “我的笔墨功夫虽不及这位渊博的学士,书写文字却也绰绰有余,况且最关心劳勃大人的难道不是区区在下吗?至于这帮‘宵小奸臣’,让我们齐心协力地挖出来。大人们,我全心全意地支持您们的事业,恳请您们即刻赐教签署盟约的手续。”
  阿莲一边倒酒,一边听见旁边的林恩·科布瑞“嗤嗤”发笑。其他人则倍感困惑,直到青铜约恩·罗伊斯清脆地捏了捏指节,道:“我们此行的目的不是要你在盟约上签字,也不是来跟你玩文字游戏的,小指头。”
  “是吗?真可惜,游戏乃是生活的调料,”培提尔把卷轴放到一边,“好吧,让我们直入正题,大人们,夫人,您们想把我怎样呢?”
  “我们不想把你怎样,”赛蒙·坦帕顿用冰蓝色眼珠瞪着峡谷守护者,“我们要你滚。”
  “滚?”培提尔佯作惊讶,“我能上哪儿去?”
  “国王给了你赫伦堡,”小杭特伯爵指出,“任何人都该满足了。”
  “河间地正需要有人统治,”老霍顿·雷德佛说,“奔流城被围,布雷肯和布莱伍德公开交战,三叉戟河两岸的土匪气焰嚣张,杀人放火,到处都有未及掩埋的尸首。”
  “好一幅诱人图画,雷德佛大人,”培提尔应道,“不过很可惜,我在谷地身肩重责。况且劳勃大人目前还算安稳,难道要我把这病弱的孩子带往一片混乱血腥中去吗?”
  “公爵大人留下,”约恩·罗伊斯宣布,“我将把他带去符石城,让他成为一个能令琼恩·艾林骄傲的骑士。”
  “符石城?”培提尔好奇地问,“为何不是铁橡城或红垒?为何不是长弓厅?”
  “随便哪里都可以,”贝尔摩叫道,“公爵大人会轮流造访每家的城堡。”
  “是吗?”培提尔的语气中充满怀疑。
  韦伍德伯爵见状叹了口气,“培提尔大人,别再使小儿科的离间计了。我们大家说好了,乃是同气连声的盟友。就我看,符石城相当合适,约恩大人培养出了三位好男儿,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教导小公爵,那里的亨威格师傅比您的柯蒙师傅年长,经验更丰富,也更适合调养劳勃大人的身体;那里强壮的山姆·石东乃是全天下最棒的教头,可以教导这孩子战争之道;那里的卢科斯修士潜心于七神信仰。此外,符石城还有许多同龄孩子,比老女仆或佣兵更适合与劳勃大人做伴。”
  培提尔·贝里席轻捻胡子,“我不否认,公爵大人需要伙伴,然而您们仔细瞧瞧,阿莲她能算是老女人吗?您们不清楚,劳勃大人很喜欢我女儿,待会儿您们可以亲自问他。此外,我已邀请格拉夫森伯爵和林德利伯爵各遣一子归我收养,两人均与劳勃年纪相仿。”
  林恩·科布瑞笑道:“呦,两只小狗的狗崽子。”
  “当然啦,劳勃也需要年长的孩子为伴,最好是前途光明、表现利索的侍从,以便小公爵当成榜样观摩学习。”培提尔转向韦伍德伯爵夫人,“好夫人,听说您的铁橡城中正有这么一位上上之选。您能遣哈罗德·哈顿前来与劳勃大人作陪吗?”
  安雅·韦伍德似乎颇感有趣,“培提尔大人,您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大胆的强盗了。”
  “哟,我可不是要偷走那孩子,”培提尔担保,“只希望他能与劳勃成为朋友。”
  青铜约恩·罗伊斯倾身向前,“劳勃大人和年轻的哈利理当成为朋友……他们将联袂在符石城做我的养子与侍从,在我的照应下成长。”
  “把男孩交出来,”贝尔摩伯爵叫喊,“我们保你平安无恙地离开谷地,去做你的赫伦堡公爵。”
  培提尔稍带责难地回望向他,“您的意思莫非是:若我不肯照办,就要动粗喽,大人?实在太奇怪了,我尊贵的前妻尚且认定我职责所在,应当守护谷地,须臾不得离开,诸君反倒苦苦相逼,竟然容不下我。”
  “贝里席大人,”韦伍德伯爵夫人朗声道,“莱莎·徒利乃是琼恩·艾林的寡妇和劳勃·艾林的母亲,身为摄政统治谷地,咱们敬她是主。你呢……直说了吧,你没有艾林家族的血统,与劳勃大人更无亲属关系,凭什么坐在山上使唤大家?”
  “若您记忆不差,可知莱莎封我为峡谷守护者?”
  小杭特伯爵接口道:“莱莎·徒利并非谷地人,她没资格安排峡谷的事务。”
  “那劳勃大人呢?”培提尔反问,“莱莎夫人连自己亲生儿子的事也安排不了了?”
  奈斯特·罗伊斯一直保持沉默,此刻大声说道:“我曾满心希望迎娶莱莎夫人,杭特大人的先父与安雅夫人之子也有此打算,科布瑞更有整整半年待在山上。想想看,若夫人选的是我们中的一位,诸位决不会质疑他峡谷守护者的权威。说到底,莱莎夫人只不过刚巧挑了小指头大人,并将儿子交其关照罢了。”
  “他也是琼恩·艾林的儿子,表弟,”青铜约恩朝月门堡的守护者皱眉,“他属于谷地。”
  培提尔提出解答:“鹰巢城与符石城一样,都在谷地的范围之内,难道爬上山就升天了吗?”
  “尽管说你的笑话,小指头,”贝尔摩伯爵咆哮,“我们要男孩。”
  “虽然很不愿令您失望,贝尔摩大人,可我不得不遗憾地通知您,我不能与我的继子分开。您们都很清楚,他身子有些纤弱,经不得长途奔波。身为他的继父和峡谷守护者,我不能容许他有任何意外发生。”
  赛蒙·坦帕顿清清嗓子,“我们每人带来一千精兵,此刻兵士都驻扎在山脚下,小指头。”
  “希望他们住得舒服。”
  “如果必要,我们能召集更多人手。”
  “想用战争来威胁我吗,爵士?”培提尔的语气中没有一丝恐惧。
  青铜约恩吼道:“我们要带走劳勃大人!”
  会谈陷入了沉寂。这时,林恩·科布瑞忽然从壁炉边不耐烦地转过身,“闹够了没有?听得我起鸡皮疙瘩,蠢货们,论嘴皮功夫,小指头可以说到你们个个支撑不住,眼皮打架!跟他这路货色有什么好废话的……爽快点,靠家伙决定吧。”他拔出剑来。
  培提尔连忙摊开双手,“我没有武器,爵士。”
  “这个问题好解决,”烛光在科布瑞的烟灰色剑刃上跳跃,沉暗的金属令珊莎想起了父亲的巨剑寒冰。“你的苹果食客带了刀,叫他给你,或者把你自己的匕首找出来比画比画。”
  她看见罗索·布伦摸向剑柄,但剑未出鞘,青铜约恩便暴跳如雷地站起来,“放下武器,爵士!你到底姓科布瑞还是姓佛雷?我们是这里的客人!”
  韦伍德伯爵夫人抿紧嘴唇,“实在太不成体统了。”
  “收剑,科布瑞,”小杭特伯爵应和,“你的行为让大家蒙羞。”
  “是的,林恩,”雷德佛用和缓的语气劝道,“这对我们没好处,让‘空寂女士’歇息去吧。”
  “我的女士口渴着呢,”林恩爵士不肯让步,“她若出鞘,见血方休。”
  “口渴就冲我来!”青铜约恩结结实实地挡在科布瑞身前。
  “好个公义者同盟!”林恩·科布瑞恶狠狠地咒道,“瞻前顾后,难成大事,不如改名叫老妇人同盟!”他将沉暗的剑收回鞘内,推开布伦,旁若无人地大步离开。阿莲听见脚步声清彻地回响。
  安雅·韦伍德与霍顿·雷德佛交换了一个眼色,杭特干了杯中酒,伸出杯子让阿莲满上。“贝里席大人,”赛蒙爵士郑重其事地说,“请您原谅刚才的意外事件。”
  “原谅?”小指头冷冰冰地道,“是谁把他带来的,大人们?”
  青铜约恩解释,“我们并非有意——”
  “是您们把他带来的!这太荒唐了,简直是公然蔑视律法,我有权召唤守卫,大人们——”
  杭特匆忙起立,差点撞翻阿莲手中的酒壶,“你保证过我们的安全!”
  “……是的,您们应该心存感激,我总还有荣誉感,与某些人不同。”培提尔的声音中蕴涵有她从未听过的恼怒,“我读了您们的声明,也听了您们的要求,现在请听听我的:即刻从山下撤军回家,别再骚扰我儿子。我不否认,从前是有统治不善的地方,可那是莱莎干的,非出于我。给我一年时间,我将与奈斯特大人携手整治,一年之后,诸君将不会有任何委屈。”
  “空口无凭,”贝尔摩说,“我们凭什么信任你呢?”
  “您居然质疑我的人品?到底是谁在会议上亮家伙,啊?您们自称要保护劳勃大人,却不给他吃的,令他营养不良,这桩桩悖行应该画上句号了。告诉您,大人,我不懂如何带兵打仗,但假若真被逼上绝路,也会奋起抵御。峡谷里并非只有你们六镇诸侯,君临的王室更是支持我的统治。如果你们想要战争,尽管直说,只怕谷地将血流成河。”
  阿莲察觉到公义者们眼中逐渐扩散的犹疑。“一年时间并不太长,”雷德佛大人迟缓道,“或许……如果您保证……”
  “没人想要战争,”韦伍德伯爵夫人确认,“秋天即将结束,大家要准备过冬。”
  贝尔摩清清喉咙,“在年底之前……”
  “……若我不能满足诸位,便自动放弃峡谷守护者的称号。”培提尔对诸侯们保证。
  “条件很公平。”奈斯特·罗伊斯子爵插话。
  “不许有任何报复行为,”坦帕顿坚称,“不许指名谁为叛逆或乱党。对此您得发誓。”
  “很好,”培提尔承诺,“我要的是朋友,不是敌人。您们愿意的话,我即刻为大家各写一张赦免状,连同林恩·科布瑞在内,不管怎么说,他哥哥是个实在人,我不会让尊贵的科布瑞家族蒙上污点。”
  韦伍德伯爵夫人转向同伴们,“大人们,我们可否加以考虑?”
  “没什么好考虑的,事情很清楚,他赢了。”青铜约恩用灰色的眼睛久久地打量着培提尔·贝里席。“我不喜欢这安排,但看来不得不给你一年时间。抓紧享受吧,大人。记住,并非所有人都是傻瓜。”他猛地掀开门,几乎把它扯了下来。
  接下来举办了一场简单的宴席,培提尔忙不迭地为朴素的食物道歉。劳勃穿一件乳白与天蓝相间的外套跑出来,很称职地扮演着小公爵的角色。青铜约恩没有列席,他直接下山去了,林恩·科布瑞走得更快,其他人做客到第二天清晨方才告辞。
  他操纵了这场会议,当晚,阿莲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静静地想。她不明白,也不知怀疑因何而生,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线索,令人无法入睡。她翻来覆去地想,好像一只叼着老骨头的狗,最后她起身换好衣服,离开熟睡的吉思尔。
  培提尔还在灯下写信。“阿莲,”他说,“亲爱的,这么晚了,还不睡呢?”
  “我想知道实情,一年之内会发生什么?”
  他搁下笔,“雷德佛和韦伍德老了,一年之内,或许死一个,甚至死俩;杰伍德·杭特将被他的弟弟们杀掉,多半是小哈兰动手,他也是谋害老伊恩爵爷的元凶——瞧,这就是我常说的,‘一不做二不休’嘛;至于贝尔摩,此人生活腐化,容易收买;坦帕顿我会结之为友;遗憾的是,青铜约恩将继续与我为敌,不过还好,只需将其孤立,便不能构成威胁。”
  “林恩·科布瑞爵士呢?”
  烛光在公爵眼中闪烁,“林恩爵士将成为我不共戴天的仇敌,他将以最恶毒最轻蔑的语言来诋毁我,并参与每一个针对我的密谋。”
  这下她的怀疑终于得到了证实,“为这份服务,您准备怎样奖励他?”
  小指头抚掌大笑,“有什么,不过是金子、男孩和承诺呗。林恩爵士的胃口不大,亲爱的,他只要钱财、孩童与杀戮。”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4章 瑟曦

  国王不高兴地撅起嘴巴。“我想坐上铁王座,”他告诉她,“你让小乔坐,凭什么不让我坐?”
  “小乔十二岁了,你呢?”
  “可我是国王!国王理当坐在王座上!”
  “谁跟你讲这些的?”瑟曦深吸一口气,让多卡莎把束腰束得更紧。多卡莎是个胖女孩,比塞蕾娜强壮,却没那么灵巧。
  托曼脸红了,“没人跟我讲。”
  “没人?你尊贵的王后是空气吗?”从这次叛逆中,太后完完全全嗅得出玛格丽·提利尔的味道。“你敢对我撒谎,我只好把佩特找来,打个皮开肉绽了。”佩特从前是乔佛里的替身儿童,现下成了托曼的。”你想我这样做吗?”
  “不。”国王闷闷不乐地咕哝道。
  “谁跟你讲这些的?”
  国王怏怏地变换着双脚重心,“玛格丽夫人。”他已经晓得别在母亲面前提起“王后”这头衔。
  “这就对了,托曼。听着,我要处理国家大事,这些东西你人还小,弄不明白,而我不许小孩子在王座上坐卧不宁地用幼稚的问题打搅我。让我猜猜,玛格丽还怂恿你参加我的御前会议,对吗?”
  “是的,”男孩承认,“她要我学会王者之风。”
  “等你长大了,想参加多少会议都行,”瑟曦告诉儿子,“我向你保证,到时候你厌烦都还来不及。劳勃开会时几乎都在打瞌睡。”如果他舍得出席的话。“他喜欢打猎放鹰,把冗烦的国政交给老公爵艾林打理——你还记得这老头子吧?”
  “他因为胃痛而病死了。”
  “是啊,可怜的人。瞧你这么勤奋好学,不如先去背诵维斯特洛所有的国王和首相的姓名吧,明天早上我来检查功课。”
  “是,母亲。”男孩温顺地答应。
  “真是我的好孩子。”她是当今摄政王太后,在托曼成年之前,不准备交出一丝一毫的权力。既然我可以等,等了半辈子,他自然也可以等。她扮演过尽职尽责的女儿,扮演过脸红害羞的新娘,扮演过乖巧顺从的妻子;她忍受了劳勃烂醉如泥后的摸索,忍受了詹姆熔岩爆发般的妒意,忍受了蓝礼无所不在的玩笑,忍受了瓦里斯假惺惺的窃窃私语,忍受了史坦尼斯铁青着脸磨牙霍霍;她战胜了琼恩·艾林、战胜了奈德·史塔克,还战胜了自己邪恶、奸诈、杀人不眨眼的侏儒弟弟。她一直在心中对自己承诺:笑到最后的笑得最好,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的时辰会到来。玛格丽·提利尔妄想在我如日中天时发起挑战,我定要将其化为灰烬。
  想到灰烬,早餐也没味道了,其后发生的事件也未能转变她的心情。早晨剩下的时间,瑟曦与盖尔斯大人和他的账簿为伴,听对方在咳嗽间歇中谈论金龙、银鹿与铜星。随后觐见的是维水大人,他报告说有三艘大帆船即将竣工,并请求拨付更多预算,好让它们看起来雄伟华贵,符合王家威仪。太后欣然应诺。接着她一边观赏月童的跳跃表演,一边和商人公会的代表们共进午餐,倾听对方抱怨麻雀们在街市中四处游荡,还睡满了广场。我是不是该让金袍子把他们轰出城去?她正思考时,派席尔来了。
  大学士最近在御前会议上难得地激动了几回。比如上次开会,他强烈抗议奥雷恩·维水新任命的大帆船船长人选——维水想把位子留给年轻人,派席尔看中的则是经验,坚持要任用自黑水河一战幸存的船长。“他们不仅老练,而且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国师评价,但瑟曦认为这帮人都太老朽,表示支持维水大人的意见。“他们证明了自己精于游泳,”太后说,“做母亲的应该舍身卫子,当船长的应该与船俱沉。”对此,派席尔很不服气。
  可他今天似乎心情不错,甚至挤出来一点颤巍巍的笑容。“陛下,好消息啊,”他宣布,“威曼·曼德勒遵照您的命令,砍了史坦尼斯大人那洋葱骑士的头。”
  “你确定?”
  “千真万确。走私贩的人头和手臂被挂在白港的高墙上示众,威曼保证就是他,而佛雷家的人证实其所言非虚。他们见过那颗脑袋——嘴里含着一颗洋葱——还见到了那双手,其中一只手的指节全被削去了。”
  “很好,”瑟曦道,“派一只乌鸦去曼德勒大人处,褒扬他的忠诚,声明我们立即释放他儿子。”看来白港很快会回归国王治下,而卢斯·波顿和他的私生子将毫无阻碍地南北夹击卡林湾,只等要塞陷落,波顿的军团便将荡平托伦方城与深林堡的铁民,最后再联合奈德·史塔克的诸侯们,进攻史坦尼斯大人。
  与此同时,在南方,梅斯·提利尔的重兵已然把风息堡团团围住,并伐木兴建了二十多台投石机日夜不停地轰击那雄伟的城墙。迄今为止,效果不佳。提利尔大元帅,瑟曦轻蔑地想,他的纹章应该是坐在地上、一筹莫展的胖子才对。
  当天下午,古板的布拉佛斯使节再度求见。太后已经忽悠了他半个月,很想再拖个一年半载,但盖尔斯大人说自己再也应付不了了……哎,盖尔斯除了会咳嗽,还会什么呢?
  布拉佛斯人自称纳霍·第米提斯。恶心的人配上恶心的名字,连他的嗓门也很恶心。瑟曦在座椅上挪动着身体,揣度到底要听这虚张声势的家伙聒噪多久?铁王座耸立于她身后,无数倒刺与纠结洒下扭曲的阴影,笼罩了王座厅。只有国王或首相才能坐上王座,瑟曦只是落座于阶梯底部一把堆满绯红垫子的金木座椅上。
  趁布拉佛斯人换口气的机会,她连忙道:“你的问题似乎该与我们的国库经理讨论哪。”
  尊贵的纳霍不为所动。“我与盖尔斯伯爵谈了六次,他朝我咳嗽,给我道歉,可是陛下,却没有还我一分钱呀。”
  “再和他谈一次,”瑟曦愉快地建议,“七在我们国家是个幸运数字。”
  “陛下似乎很喜欢开玩笑。”
  “如果我开玩笑,我会笑的。你看见我笑了吗?听见我笑了吗?我跟你保证,当我开玩笑的时候,男人们都会跟着笑。”
  “好吧,劳勃国王——”
  “——早已进了坟墓,”太后尖刻地指出,“平叛之后,铁金库自会得到金子。”
  他竟然傲慢地朝她皱眉头,“陛下——”
  “会见到此结束。”今天,瑟曦已受够了。“马林爵士,护送尊贵的纳霍·第米提斯出去。奥斯蒙爵士,送我回住所。”客人们很快就要到来,她得抓紧时间沐浴更衣——今天的晚餐注定会很无聊,由此可见,统治王国是件多么麻烦的事情,尤其是统治“七大”王国。
  下楼梯时,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刻意靠过来,他身穿御林铁卫的白衣白甲,显得高高瘦瘦。等确定周围无人之后,瑟曦挽住了他,“喂,你的小弟进展如何?”
  奥斯蒙爵士有些犹豫,“噢……他啊,他进展不错,只是……”
  “只是?”太后往声调里渗入一丝恼怒,“我得承认,对咱们亲爱的奥斯尼我快失去耐心了。他早该骑上那匹小母马才对。我任命他为托曼的贴身护卫,好让他每天都能见到玛格丽,他应该快快替我把那朵玫瑰摘下来。难道说……我们的小王后对他的魅力视若无睹?”
  “他很有魅力,您忘了吗?他是个凯特布莱克啊。不过,请原谅——”奥斯蒙爵士揉了揉油腻的黑发,“——问题在于女方。”
  “怎么说?”太后开始怀疑奥斯尼爵士并非合适人选,或许别的男人更合玛格丽的胃口吧。比如银发的奥雷恩·维水?高大魁梧的塔拉德爵士?“咱们的处女王后情有所钟?莫非你弟弟的脸勾不起她的兴趣?”
  “她喜欢那张脸,两天前才刚刚摸过他的伤疤。弟弟告诉我,她当时还说,‘哪个女人这么狠心呢?’奥斯尼没说是女人做的,但她就是知道,也许派人打探过哦。他俩谈话时,她喜欢触碰他,要么替他整理披风搭扣,要么替他梳理头发,诸如此类。有一回,在靶场上,她甚至让他教她如何使用长弓,他趁此机会抱住了她。奥斯尼给她讲很多色迷迷的笑话,她放声大笑,回以更色情的玩笑。不,她想要他,这很明显,只是——”
  “只是?”瑟曦急切地追问。
  “只是他们从未独处。大部分时间,国王在场,国王不在的时候,是形形色色的其他人士。她的两位女伴轮流与她同床,另两位女伴负责安排她的早餐和替她更衣。她与她的修士一起祷告,与表亲埃萝一起读书,与表亲雅兰一起唱歌,与表亲梅歌一起缝纫。她有时候跟洁娜·佛索威、梅内狄斯·克连恩一道外出鹰狩,有时候和小布尔威玩城堡游戏。她骑马外出时总是带着大批随从,至少四五名骑士和十多个卫兵。而且,就连平日在处女居里,她身边也有男人。”
  “男人,”有蹊跷。可以做文章?“说清楚,什么男人?”
  奥斯蒙爵士耸耸肩,“歌手呗。这女孩无可救药地宠爱歌手与杂耍艺人之流,她的表亲则吸引了众多骑士——尤其是塔拉德爵士,奥斯尼说这大呆瓜都无法决定自己想要埃萝还是雅兰,或者两个都要。雷德温的双胞胎经常应邀作陪,流口水爵士会带来鲜花和水果,恐怖爵士则弹奏竖琴——据奥斯尼形容,他的表演让你想起被掐死的猫。盛夏群岛的王子也常来参加聚会。”
  “贾拉巴·梭尔吗?”瑟曦不屑地哼了一声,“多半又在乞求给予军队和金钱,以收复故土了。”梭尔固然衣着华贵,但在那身羽毛和珠宝装饰底下,他不过是个高级乞丐。劳勃本可以坚定地说“不”,就此终结他的希望,结果她这醉醺醺的蠢笨丈夫却为征服盛夏群岛的荣耀所吸引,始终下不了决心。毫无疑问,他妄想睡那些黄褐皮肤、炭黑乳头、只穿羽毛斗篷的贱女人。劳勃没说“不”,他每每回应梭尔的是“等明年吧,”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拖下来。
  “我不确定他是否在乞求,陛下,”奥斯蒙爵士回答,“奥斯尼认为他在教她们盛夏群岛话。哦,没教奥斯尼,是教王——教小母马和她的表亲。”
  “会说话的马是珍稀动物,”太后干巴巴地道,“告诉你弟弟,把马刺磨亮点,我会想办法尽快让他骑上去的,我保证。”
  “是,陛下,其实他早已经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呢。呵呵,那匹小母马真是个可爱的尤物。”
  白痴,他想要的是我,太后心想,玛格丽唯一能吸引他的只是两腿间的领主授封状。她虽宠爱奥斯蒙,但也觉得对方就跟劳勃一样迟钝。希望他的手比脑袋瓜快,迟早托曼会需要他大打出手。
  走到烧毁的首相塔的阴影下时,突然响起一阵欢呼,原来在院子对面,某位侍从结结实实地刺中了枪靶,令横木飞速旋转。欢呼声是由玛格丽·提利尔和她那群小鸡带领着发出的。她们几个叫得这么欢,好像那小屁孩得了比武冠军!紧接着,瑟曦惊讶地发现骑马冲锋的竟是身穿镀金板甲的托曼。
  太后别无选择,只好满脸堆欢,跑去祝贺自己的儿子。等百花骑士把儿子扶下马,她立即捉住了他。男孩兴奋得喘不过气来。“你们看见了吗?”他问大家,“我就像洛拉斯爵士那样英勇。你看见了吗,奥斯尼爵士?”
  “看见了,”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赞道,“您真厉害。”
  “您的身手比我强呢,陛下。” 德莫特爵士加入道。
  “我还折断了长枪哦!洛拉斯爵士,你听见了吗?”
  “是的,声若雷霆。”翡翠与黄金制成的玫瑰钩扣扣住了洛拉斯爵士的披风,秋风吹动他飘逸的褐色鬈发。“你骑得漂亮,但请记住,这只是你第一次成功,明天又得重新上路。你必须每日反复操练,直到每一记突刺都同样准确有力,直到长枪成为你手臂的一部分。”
  “我会的!”
  “您真有志气。”玛格丽单膝跪地,吻了国王的脸颊,并用一只胳膊环住他。“哥哥,小心哦,”她警告洛拉斯,“过不了几年,我英勇的夫君就会把你打下马来。”她的三位表亲纷纷附和,那讨厌的小布尔威甚至边跳边唱:“托曼是冠军,是冠军,是冠军啦!”
  “他长大以后才能上场。”瑟曦道。
  人们的笑容犹如冰霜摧残下的玫瑰般统统枯萎。脸上长满痘子的老修女首先跪下,其他人跟着跪,只有小王后和她哥哥站着没动。
  托曼没注意到突然转变的气氛,“母亲,你看见了吗?”他还在欢乐地叫喊,“我在盾牌上折断了长枪,却没给沙包打中哟!”
  “我在院子对面瞧见了。你做得很好,托曼,就和我心目中一样棒。你天生是校场上的好手,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比武大会上的常胜将军,像你父亲那样。”
  “无人能与他匹敌。”玛格丽·提利尔朝太后羞涩地微笑,“可是陛下,恕我孤陋寡闻,劳勃先王赢得过哪次比武大会的冠军呢?他把哪位好骑士打下马来过呢?我想,国王应该好好听听他父亲的英雄事迹,以为榜样。”
  红晕顿时爬上瑟曦的颈项,这女孩让她语塞。事实上,劳勃·拜拉席恩不喜欢长枪比武,他参加的都是团体战,这样才能用钝斧或钝锤打个痛快,将对手揍得落花流水。她开口时,心里想着詹姆,不由自主地说出了心里话。这可不像我。“劳勃赢得了三叉戟河的大比武,”她勉强应道,“他战胜雷加王子,尊我为他爱与美的皇后。我的好儿媳,你连这都不知道吗?”她没给玛格丽回应的时间,“奥斯蒙爵士,麻烦你,替我儿子脱下板甲。洛拉斯爵士,请随我来,我有话跟你讲。”
  百花骑士只好像条小狗似的跟着她走——他本来就是条乳臭未干的小狗。上了螺旋梯后,瑟曦方才开口:“说,这是谁的主意?”
  “我妹妹的,”他承认,“当时我们看着塔拉德爵士、德莫特爵士和波提菲爵士轮流上阵,王后提出要陛下也去试试。”
  他称她为王后,想要刺激我。“你呢?你做了些什么?”
  “我为陛下穿上板甲,并指导他如何夹紧长枪。”铁卫照实回答。
  “那匹马对他而言太大了,如果他摔下来怎么办?如果沙包砸中他脑袋怎么办?”
  “对骑士来说,淤伤和流血是稀松平常的事。”
  “所以你哥哥才成了残废吧?”她高兴地发现,这话从那张俊俏的脸庞上抹去了所有笑容。“或许是我哥哥忘了给你讲解职责,爵士,现在听好了,你的唯一使命就是保护好我儿子。至于训练,那是教头的事。”
  “艾伦·桑塔加死后,红堡没有教头了。”洛拉斯的语气里隐约透着不忿,“国王陛下已经快满九岁,他渴望受训,九岁的孩子可以当侍从,受人指教了。”
  有人会指教他,但决不是你。“你当年是谁的侍从,爵士?”她甜甜地问,“我记得,是蓝礼大人吧?”
  “我很荣幸。”
  “是的,我也这么想。”从这两人的例子来看,瑟曦很明白侍从和主人之间可能发展出多紧密的联系,因此她不允许托曼亲近洛拉斯·提利尔。没错,百花骑士决不能成为儿子模仿的偶像。“好了,怪我失查。我不仅要统治王国,指挥战争,还要哀悼父亲,打理内务,恍惚间便忘了指定新任教头,真是可责。放心吧,我会立刻弥补过失。”
  洛拉斯爵士扫开一绺垂下前额的褐色发卷。“单论使枪或使剑的技艺,我认为陛下找不到能及我一半功力的人选了。”
  你还真谦虚啊。“托曼是你的国王,不是你的侍从。你会为他而战,为他而死,仅此而已。”
  太后在吊桥前跟百花骑士分开,独自越过插满尖刺的的干涸护城河,朝梅葛楼走去。找谁当教头呢?她一路思索着回到住所。拒绝了洛拉斯,就没理由挑选其他铁卫,否则便成了明目张胆地挑衅高庭。塔拉德爵士?德莫特爵士?托曼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贴身护卫,然则在处女玛格丽一事上,奥斯尼很让她失望,而奥斯佛利她还另有安排。猎狗发了狂,实在是可惜,记得托曼一直很害怕桑铎·克里冈粗嘎的嗓门和烧伤的面孔,用他来教导国王,正好可以打消洛拉斯·提利尔那些不着边际的骑士梦。
  艾伦·桑塔加是多恩人,瑟曦突然想起,我应该写信给多恩。几世纪以来的流血冲突在阳戟城和高庭之间画出了一道深深的鸿沟。是了,一个多恩人正合我意。不是说“多恩壮士密如沙”么?
  科本大人正在她书房的窗前边读书边等她。“陛下,我接到些报告。”
  “破获了更多的阴谋?”瑟曦问,“今天我很累很烦了,快点说吧。”
  他和蔼地笑笑:“如您所愿。首先,据说泰洛西的大君主动向里斯人提出条件,希望终止目前愈演愈烈的贸易战争。谣言还称密尔准备加入泰洛西一方,但没有黄金团撑腰……”
  “密尔与我无关。”自由贸易城邦常年战争不断,它们彼此无休止地结盟与背叛对维斯特洛影响甚微。“你有要紧事吗?”
  “阿斯塔波的奴隶暴动扩散到了弥林。十几条船上的水手在谈论龙……”
  “你搞错了,弥林人崇拜的是鹰身女妖。”这是从哪里读到的?算了,不管他,弥林远在世界的尽头,甚至比瓦雷利亚更遥远。“奴隶暴动就暴动好了,关我什么事?况且维斯特洛是废除了奴隶制的。还有别的事吗?”
  “来自多恩的新闻也许陛下会更关注。道朗亲王刚刚收押了戴蒙·沙德爵士,这私生子从前是红毒蛇的侍从。”
  “我记得这个人。” 戴蒙爵士曾随奥柏伦亲王一道前来君临。“他做了什么?”
  “他想释放奥柏伦亲王的女儿们。”
  “蠢货。”
  “还有,”科本大人续道,“据我们在多恩的朋友回报,斑木林骑士的女儿很奇特地与伊斯蒙大人订了婚,并在订婚当晚便前往绿石城,现在应已完婚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她肚子里怀了野种呗。”瑟曦把玩着一绺发卷,“这位被开过苞的新娘有多大呢?”
  “二十三岁,陛下,而伊斯蒙大人——”
  “——已经七十多了。我很清楚。”按劳勃这边的血缘计算,伊斯蒙是她的亲族,哼,劳勃他老爸不晓得是疯了还是欲火焚身,竟会找上他们家的女人。瑟曦嫁给劳勃时,丈母娘已去世了好多年,但卡珊娜夫人在世的两位兄弟不仅前来参加婚礼,还在宫中住了半年。随后劳勃坚持还礼,亲率王室前往风怒角外那个多山的小岛上,于伊斯蒙的家堡盘桓,以示荣宠。在绿石城度过的潮湿阴冷的两星期,堪称瑟曦生命中最漫长的两星期。詹姆打第一眼起,便嘲笑这里是“绿屎城”,瑟曦认为恰如其分。由于结了婚,她便陪着王夫放鹰、打猎、和两位舅舅拼酒,还看着他在绿石城的校场里把各路亲戚打得不省人事。
  那帮亲戚里有个女人,一个矮矮胖胖的小寡妇,乳房大得像南瓜,她的丈夫和父亲都在风息堡的围城战中送了命。“她爹对我不错,”劳勃告诉瑟曦,“我和她小时候也常常一起玩耍。”果不其然,他很快又继续跟她“玩耍”起来。只要瑟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立马会溜出去安慰她。某天晚上,瑟曦忍不住让詹姆暗中尾随,以证实自己的怀疑。弟弟很快便回来了,怒冲冲地询问她是否要劳勃去死。“不,”她回答,“我要让他后悔。”她一直认定乔佛里是那天晚上的产物。
  “埃尔顿·伊斯蒙找了个比自己年轻五十岁的老婆,”她对科本说,“这跟我有何关系?”
  对方耸耸肩。“我不知道……然而我清楚的是,戴蒙·沙德爵士与这位桑塔加家的女子都是道朗亲王的女儿亚莲恩的心腹——至少我们在多恩的线民这么说。或许其中没有关联,但我想陛下还是知道比较好。”
  “现在我知道了,”她快失去耐心了,“还有事吗?”
  “最后一件事。一件小事。”他露出抱歉的微笑,讲述了城市平民中最近流行的一幕愧儡戏:一群骄傲的狮子如何统治动物王国。“真是大逆不道,戏中的狮子变得越来越贪婪,越来越自负,接着开始吞食自己的子民。高贵的雄鹿起来反抗,狮子二话不讲把它也吃了,还夸口说自己生来就该是百兽之王。”
  “难道有错吗?”瑟曦笑问,事物都有两面性,就她看来,这幕生动的戏剧正好是给叛徒们的教训。
  “可是,陛下,愧儡戏的末尾,一只龙从蛋里孵出来,吞噬了所有狮子。”
  好啊!原来这不是傲慢,直接反了! “没脑子的白痴,居然把希望寄托在木头龙身上。”她考虑片刻,“叫你的线民去看戏,把参加者统统记下。若其中有什么重要人物,首先报告给我。”
  “我能否冒昧地请教陛下,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些人呢?”
  “重罚。一半财产充公。这样既能点醒他们,又对国库有益,还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没钱的人挖一只眼珠,作为观看叛逆行为而不上报的惩罚。至于戏子们嘛,砍头示众。”
  “都城中有四位戏子,如果陛下同意,我能否要两个人呢……最好是女人……”
  “我已经给了你塞蕾娜。”太后尖刻地说。
  “是的。可那个可怜的女孩……不堪使用了……”
  瑟曦不愿再想起她。这女孩完全没料到自己的遭遇,以为是来为太后服务的,即便科本用铁链把她锁住,她还是没闹明白。回忆让太后恶心。下面的地牢又黑又冷,连火炬也会颤抖。那黑暗中尖叫的肮脏东西……“算了,你可以带走一个女孩,两个也行。但首先,把名字报上来。”
  “遵命。”科本立时离开。
  夕阳西垂,多卡莎为她打了洗澡水。正当太后欣慰地沉浸在温水中,盘算着如何应对晚宴客人时,詹姆破门而入,轰走了乔斯琳和多卡莎。弟弟气势汹汹,浑身马臭味,他把托曼也带来了。“亲爱的老姐,”他开门见山地说,“国王要你给个答复。”
  瑟曦满头的金发漂浮在水中,屋内蒸气腾腾,一滴汗珠流下脸颊。“托曼,”她用满含恶毒的轻柔语调反问,“出什么事了?”
  男孩很清楚母亲的语调,因此缩了回去。
  “陛下明天早上要骑他的白马,”詹姆道,“参加长枪训练。”
  太后坐起来,“不,他不会。”
  “我要去,我要参加,”托曼咬着下嘴唇,“我每天都想参加!”
  “你可以参加训练,”太后宣布,“等我找到了合适的教头之后。”
  “我不要什么合适的教头,我要洛拉斯爵士。”
  “太孩子气了。我知道,你的小不点儿老婆尽给你吹嘘那个蠢蛋骑士,可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比他强三倍。”
  詹姆哈哈大笑:“肯定不是我认识的这位奥斯蒙·凯特布莱克。”
  瑟曦想掐死他。或许我该给洛拉斯爵士下令,让他当着国王的面被奥斯蒙爵士击落下马。这样应该可以扫清蒙住托曼眼睛的阴霾了。还能羞辱这自命英雄的小儿,瞧他还傲不傲。“我会找个多恩人来训练你,”她说,“多恩人在比武场上的成绩有目共睹。”
  “才不是呢,”托曼壮着胆子说,“无论如何,我也不要什么笨蛋多恩人,我要洛拉斯爵士,这是国王的命令!”
  詹姆捧腹大笑。他真是无可救药,这是件严肃的事情,有什么好笑?太后恼火地一掌拍向洗澡水。“你要我再把佩特找来吗?你无权命令我,我是你母亲。”
  “你是我母亲,可我是国王。玛格丽说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国王。我明天要骑白马上校场,让洛拉斯爵士教我长枪。我还要养一只小猫咪,而且我不想吃甜菜。”他的小胳膊环抱在胸前。
  詹姆还在笑,太后决定忽略他。“托曼,过来,”见他警惕地不动身,瑟曦叹口气,“你怕什么?王者无畏。”于是男孩垂下眼睛,缓缓地踱到澡盆前。她伸出手,抚摩他的黄金鬈发。“无论你做没做国王,你毕竟只是个孩子。在你成年以前,王国由我统治。我答应你,你可以学习长枪比武,但不能让洛拉斯教你。御林铁卫的骑士有更要紧的任务,天天陪小孩子玩是很荒唐的。你去问问队长大人,是这样吗,爵士?”
  “那可不,我们身肩重责,”詹姆淡淡一笑,“比方说呢,骑马遛城墙等等。”
  托曼快哭出来了,“我能养只小猫咪吗?”
  “或许吧,”太后松了口,“只要你不再说那些关于长枪比武的孩子话。行吗?”
  他变换着双脚重心,“好。”
  “好孩子。去吧。我的客人马上就要来了。”
  托曼乖乖离开,但出门之前他突然回头道:“等正式坐上王座,我会废除甜菜的!”
  弟弟用断肢关上门,“陛下,”两人独处后他叹道,“我奇怪的是,你究竟是今天喝多了,还是天生就那么傻?”
  瑟曦狠狠一掌朝洗澡水拍去,飞起漫天水花,溅到他脚边。“管好你的嘴巴,否则——”
  “——否则什么?否则派我再沿城墙巡逻一圈?”他盘腿坐下。“你那该死的城墙好端端的,我一步一步地仔细检查,去了所有七座城门。好啊,我作报告好了:启禀陛下,钢铁门的绞链生锈了,国王门和烂泥门被史坦尼斯的攻城锤破坏,需要更换,至于城墙本身,仍然坚固牢靠……不过呢,陛下似乎忘了来自高庭的朋友们住在城墙里面哪?”
  “我什么也没忘!”她朝他嚷道,一边想起了那枚金币——一面是手,一面是早已被遗忘的国王。下贱的狱卒怎么可能私藏财产?罗根如何得到高庭的古金币?
  “关于教头的事,今天我还是头一遭听说。我建议你认真考虑洛拉斯·提利尔,毕竟,洛拉斯爵士——”
  “我明白他的德行,不会让他接近我儿子。你给我提醒他,叫他留意自己的职责。”洗澡水开始变凉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职责。而君临城中没有谁的长枪——”
  “你就比他使得好——至少在你失去右手之前。巴利斯坦爵士年轻时也比他厉害,亚瑟·戴恩和雷加王子更不用说。少给我吹嘘玫瑰有多英勇。他黄口小儿一个。”她已经厌烦了詹姆天天跟她唱对台戏。没人敢跟父亲唱对台戏。当泰温·兰尼斯特开口时,大家只有服从的份;而我呢,当我开口时,所有人都自以为是地提出什么谏言,违背我的意思,甚至拒绝我!哼,不过因为我是女人。不过因为我没法用剑战胜他们。他们尊重劳勃远远多于尊重我,而劳勃只是个白痴酒鬼。她不能再忍受了,尤其不想再忍受詹姆的轻谩。我要尽快摆脱他。她曾梦想跟他并肩统治七大王国,现而今,詹姆变了,他成了个讨厌鬼。
  瑟曦从澡盆中爬出来,洗澡水“哗啦啦”地从她的头发和大腿上流淌而下。“需要你开口时,我自会问你。出去,爵士,我要更衣。”
  “哦,更衣,招待客人。这回又准备对付谁呢?抱歉,你的敌人太多,我跟不上节奏。”他放低视线,望向她两腿之间不住滴水的毛发。
  他还想要我。“你自己放掉的东西现在又舍不得了,弟弟?”
  詹姆抬起眼睛,“我爱你,亲爱的老姐。然而你是个傻瓜,金光灿灿、美艳无双的大傻瓜。”
  这句话刺得她难受。在绿石城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称呼我的,在那个诞生小乔的晚上,瑟曦心中隐隐作痛。“滚。”她背转身,倾听他离开的声音,倾听他用断肢摸索着关门。
  乔斯琳布置餐桌,多卡莎则为太后换装。这件裙服由亮绿色绸缎与豪奢的黑天鹅绒互相交织,胸前有繁复的黑色密尔蕾丝——它昂贵,却符合太后的威仪与美丽,再说,城堡里白痴的洗衣妇近来笨手笨脚,把她其他很多衣服都洗缩水了,穿不进去。她本该鞭打他们,只是坦妮娅为他们求情。“您的子民更喜欢一位仁慈的太后哦。”她这么说,所以瑟曦只下令将裙服的费用从仆人的工资中扣除,这样温和多了。
  多卡莎将一面银镜放到她手里。真美,她边瞧边露出微笑。脱下丧服感觉就是美妙。黑色让我看起来太苍白。今天的客人要是玛瑞魏斯夫人就好了,太后懊恼地想。疲劳的工作之后,坦妮娅的机智让她心情舒畅。自梅拉雅·赫斯班之后,瑟曦再没有朋友了,而梅拉雅不过是个不知天高地厚,贪婪的小阴谋家。哎,她早已经被淹死了,还是别说死者的坏话吧,而且,是她教会我除了詹姆之外谁也不能信任。
  等她来到书房,客人们已喝上了甜酒。法丽丝夫人平时并不像鱼,喝酒时却像极了,瑟曦看着半空的酒壶,心里想。“亲爱的法丽丝,”她欢快地招呼道,吻了对方的脸颊,“英勇的巴尔曼爵士。当我接获你们母亲的消息时,担心得快发狂了,快跟我说说,我们亲切高贵的坦妲伯爵夫人现下好些了么?”
  法丽丝夫人快哭出来了,“陛下真好心。法兰肯学士说,我母亲的骨盆碎了,他尽了一切努力。现在只有祈祷,可……”
  祈祷?无论怎么祈祷,半月之内她还是会死。坦妲·史铎克渥斯那样的老女人不可能熬过骨盆破碎的重伤。“我也会加入祷告,”瑟曦承诺,“科本大人说,坦妲夫人是被马甩下来的?”
  “她骑着骑着,鞍带忽然断裂。”巴尔曼·拜奇爵士解释,“马房小弟居然没及时更换带子,我们为此惩罚了他。”
  “应该狠狠地惩罚他。”太后落座,并示意客人们也坐下。“再来一杯甜酒如何,法丽丝?记得你喜欢甜酒。”
  “很荣幸您还记得我的习惯,陛下。”
  我怎能忘呢,瑟曦心想,詹姆说应该加封你为宫廷酒桶,因为你尿的尿多半也是酒。“一路可顺利?”
  “不顺利,”法丽丝抱怨,“基本上都在下雨。我们本打算在罗斯比过夜,结果盖尔斯大人年轻的养子拒绝开门,”她吸了吸鼻子,”陛下,您瞧好了,盖尔斯死后,这个可恶的家伙便会霸占罗斯比家的家产,甚至会要求继承封地和领主头衔——然而照权利,他们家的东西不是该传给我们吗?我母亲大人是他第二任老婆的姑妈,他第三任老婆是我舅妈。”
  天哪,你们家的羔羊纹章是不是搞错了?应该换成贪婪的猴子才对吧。“从我认识盖尔斯大人开始,他就一副随时要断气的样子,但直到今天还获得好端端的,也许还会活上很多年,”她和蔼地微笑,“也许咳到我们大家进坟墓为止。”
  “或许吧,”巴尔曼爵士表示赞同,“但我们遇到的麻烦不只是罗斯比的养子。陛下,成群匪徒在路上游荡,肮脏的、粗鲁的蛮子,拿着皮盾和斧头。有人夹克上绣了七芒星,神圣的七芒星!可瞧瞧他们,怎样的一帮贱狗!”
  “对,他们是寄生虫。”法丽丝应和。
  “他们自称为‘麻雀’。”瑟曦说,“然而麻雀也是一种灾害。一旦仪式办完,我就要咱们的新任总主教好好管管,如果他做不到,我便亲自动手。”
  “新任总主教大人选出来了?”法丽丝问。
  “还没有,”太后不得不承认,“本来奥利多修士形势很好,结果某天一群麻雀跟踪他进了妓院,还把他赤条条地拖到街上。现在卢琛修士票数领先,据我们在山上的朋友说,他只差几票便能当选了。”
  “愿老妪用她智慧的金灯指引我们。”法丽丝虔诚地说。
  巴尔曼爵士则在座位上挪了挪身子,“陛下,我们还有一件事要说明,虽然有些尴尬……请您相信,我们对您绝对忠诚,给那个杂种命名……不是我太太,不是我岳母,也不是我们家任何人的主意。洛丽丝是个愧儡,玩笑是他丈夫开的。当我要他挑个更合适的名字时,他朝我哈哈大笑。”
  太后一边小口吮酒一边审视对方。巴尔曼爵士年轻时曾在很多比武会上建立威名,也堪称七国上下最帅气的骑士之一——现在嘛,现在他的胡子还比较帅气,除此以外,已然老态龙钟。波浪般的金发褪去,肚子挺起,连厚厚的外套都遮掩不住。他是个没多大价值的棋子,她决定,用完之后就可以抛弃了。“龙王们来到前,提利昂曾是国王的姓名。虽然侏儒玷污了它,但这个孩子或许能恢复它的荣誉呢。”如果这杂种活得成的话。“我知道一切并非你的过失。一直以来,我都把坦妲夫人当成我所没有的亲姐姐那样看待,把你……”她忽然失声,“请原谅,我天天生活在恐惧之中。”
  法丽丝的嘴巴张开又合上,真像一条蠢笨之极的鱼。“天天……生活在恐惧之中,陛下?”
  “乔佛里死后,我连一晚安心觉都没睡过,”瑟曦给自己杯子里倒满甜酒,“朋友们……你们是我的朋友,对吧?也是托曼国王的朋友?”
  “您那个可爱的孩子,”巴尔曼爵士宣布,“是的,我们是他的忠臣,您别忘了,史铎克渥斯家的族语——‘忠诚是我的骄傲’。”
  “如果我身边再多些像你这样的大忠臣为我分忧就好了,好爵士,我不妨直言相告,对黑水河的波隆爵士,我放心不下。”
  史铎克渥斯堡的夫妻俩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人傲慢粗鲁,陛下,”法丽丝抢先揭发,“口无遮拦。”
  “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巴尔曼爵士说。
  “他当然不是,”瑟曦朝两人微笑,“你才是真正的骑士。记得从前在……在哪次比武会上你战斗得如此英勇,如此完美……那是哪次呢,好爵士,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谦虚地笑了,“陛下您指的是六年前的暮谷城比武会?不,当时您不在那儿,否则您一定会戴上爱与美的后冠。是平定葛雷乔伊叛乱后在兰尼斯港举办的比武会?那次盛会上我将许多优秀的骑士打下马来,比如……”
  “正是那天,”有完没完呢?她拉长了脸,“我父亲去世当晚,侏儒也自黑牢里不翼而飞,两位诚实的狱卒莫名其妙地倒在血泊中。有人说他逃往狭海对岸,但我不信。侏儒很狡猾,他也许正潜藏在附近,酝酿着什么阴谋。也许他的同党将他藏了起来。”
  “波隆?”巴尔曼爵士摸向自己浓密的胡须。
  “他是侏儒带来的人。陌客才知道他受提利昂的指使送了多少人下地狱。”
  “陛下,如果侏儒藏在我家领地,我应该能注意到。”巴尔曼爵士提醒她。
  “我弟弟个头小,向来鬼鬼崇祟,”瑟曦容许自己的手微微发抖,“给小孩子起名字不算什么……怕只怕不掐灭叛乱的苗头,会引发严重后果。科本大人告诉我……这个波隆正为侏儒招募佣兵。”
  “他养了四个骑士。”法丽丝道。
  巴尔曼爵士嗤之以鼻,“我的好夫人言重了,他们算什么骑士?跟他一路货色,一朝得道的佣兵而已,跳梁小丑,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儿骑士精神。”
  “唉,正如我忧心的那样,波隆为侏儒招兵买马。但愿七神保佑我儿子平安,我敢打赌,侏儒杀他就跟杀他哥哥一样连眼睛都不会眨。”瑟曦呜咽起来,“朋友们,我已经顾不得自己的荣誉……但太后的荣誉和母亲的恐惧相比,又有什么值得可惜的呢,你们说对不对?”
  “您把话说清楚,陛下,”巴尔曼爵士安慰她,“让我们为您分忧。请您放心,这里的谈话一定不会传出去。”
  瑟曦把手伸到桌子对面,轻轻挤了挤骑士的手。“我……如果波隆爵士有个……有个事故发生……我想我能睡得安稳些……如果他打猎的时候……”
  巴尔曼爵士考虑了一会儿,“严重事故?”
  妈的,要踩他的脚指头我用得着你吗?太后咬紧嘴唇,我的敌人无处不在,而我的朋友净是些白痴。“我恳求你,爵士先生,”她低声说,“不要逼我说出口……”
  “我懂了。”巴尔曼爵士举起一根指头,压住嘴唇。
  芜菁都比你反应快。“你是位真正的骑士,爵士先生,你是天上诸神派来的使者,以回应一位恐惧中的母亲的祷告。”瑟曦吻了他,“动作要快。波隆现在亲信还不多,但假以时日,他的势力便会膨胀起来。”她接着吻了法丽丝,“我不会忘记你们的,我的朋友,我真正的、史铎克渥斯家的朋友。‘忠诚是我的骄傲’,说得多好啊,我郑重承诺,事成之后,会给洛丽丝找个更好的丈夫。”凯特布莱克?“请记住,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晚宴剩下的就是甜酒、黄油甜菜、新烤的面包、药草烤梭子鱼与野猪肋骨——劳勃死后,瑟曦对野猪格外欣赏。心情愉快的她甚至原谅了法丽丝喋喋不休的奉承和巴尔曼的夸夸其谈。直到午夜,她才终于摆脱他们。巴尔曼爵士唯一干得漂亮的就是建议再来一壶酒,而太后欣然应允。我花在香料甜酒上一半的钱便足以雇无面者去杀波隆了,她迷迷糊糊地想。
  夜深了,儿子应当睡得香甜,瑟曦决定先去探望他再回房休息,结果吃惊地发现儿子正搂着三只黑猫睡觉。“它们打哪儿来的?”她质问在国王寝室门外守卫的马林·特兰爵士。
  “小王后给他的。其实她只想给他一只,但他无法决定自己最喜欢哪只,便把三只都要走了。”
  他至少这点比小乔出息,没捅什么解剖母猫的娄子,然而玛格丽幼稚的阴谋让她忍俊不禁,托曼太小,无法用亲吻勾引,便搜罗几只猫来讨好他?得了吧。不是黑猫就好了,在这座城堡里,黑猫代表着坏运气,雷加的小女儿便深受其祸。若非疯王用那疯狂的嘲弄得罪了我父亲,那本该是我的女儿。拒绝泰温公爵的女儿夺走泰温公爵的儿子,是伊里斯一生中最大的失误,最终,他为王太子迎娶了一位体弱多病、黑眼睛、平胸脯的多恩公主。
  过了这么多年,被拒绝的回忆依然是她的伤口。许多个夜晚,她梦见雷加王子坐在大厅里,用修长精致的手指演奏他的银弦古竖琴。世上还有他那么俊美的人儿吗?他不是凡人。他有古瓦雷利亚的血统,巨龙与诸神的血统。小时候,父亲许诺一定会让她嫁给雷加王子,当时她才六岁?七岁?“千万别说出口哦,孩子,”父亲谆谆叮嘱,脸上挂着瑟曦只见过那么一次的秘密微笑,“等陛下同意婚约后再庆祝。从现在开始,这是我俩之间的小秘密。”她把这话藏在心底,直到某天忍不住画了一幅画,画中的她骑在飞龙上,坐在雷加王子身后,双手紧紧环住他的胸膛。当詹姆追问时,她骗他说这是亚莉珊王后与杰赫里斯国王。
  直到十岁那年,她才亲眼见到她的王子,那是在父亲大人为欢迎伊里斯王西巡而特意举办的比武大会上。看台在兰尼斯港的城墙下搭起,平民们的欢呼一直传到凯岩城,声如雷霆。他们给我父亲的欢呼比给国王的响亮两倍,太后忆起,但给雷加王子的却又是我父亲大人的两倍。
  雷加·坦格利安年方十七,新晋当上骑士,参加长枪比武时,他在黄金锁甲外罩黑板甲,头盔上红、金与橙色的绸缎,犹如熊熊火焰。她的两位叔叔倒在他枪下,外加她父亲手下十几位最强的武士,全西境的精华,统统不敌。到了晚上,王子放下武器,拿起竖琴,他的歌谣让她热泪盈眶。当终于被引见给他时,瑟曦立刻为那双忧郁的紫眼淹没了。他受过伤,她心想,但结婚之后,我会好好待他,为他弥补心中的痛。在雷加身边,连她美丽的詹姆看起来也像个放牛娃。王子是我的丈夫啦,她幸福得头晕目眩,老国王去世后,我还会当上王后。比武会结束前,姑妈特意跑来祝贺她。“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哟,”吉娜夫人一边为她整理裙服,一边嘱咐,“你和雷加王子的婚约将在最后的宴会上宣布。”
  那是瑟曦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否则她也不会壮着胆子造访“蛤蟆”巫姬的帐篷。她这么做,其实只为了证明给简妮与梅拉雅看,母狮子什么都不怕。我是未来的王后,怕什么丑老太婆呢?然而那个预言却伴随了她一生。简妮在恐惧中尖叫着逃走,梅拉雅和我留了下来。我们让她尝到鲜血,然后嘲笑她愚蠢的话。那些无稽之谈。不管那老太婆怎么说,我明天就会成为雷加王子的妻子。父亲答应过我。泰温·兰尼斯特言出如金,决无反悔。
  然而等到比武大会结束的那一刻,她的笑容消失了。没有宴会,没有庆祝。只有冷冰冰的沉默,只有国王和首相之间恶狠狠的瞪视。后来,当伊里斯和他的儿子以及所有英勇的骑士都离开之后,小女孩泪眼汪汪地跑去找姑妈。“你父亲确实提出了婚约,”吉娜夫人告诉她,“但伊里斯断然拒绝。‘你是我最得力的仆人,泰温,’国王说,‘然而仆人和主子的继承人之间没道理结合。’擦干眼泪,亲爱的,你见过哭泣的狮子吗?你父亲会给你找个好男人,一个比雷加好得多的男人。”
  姑妈撒了谎,正如父亲让她失望,正如今天的詹姆也让她失望。父亲没找到好男人,他把劳勃塞给我,是他让巫姬的诅咒犹如毒花生根发芽。若遂诸神所愿,她嫁的是雷加王子,他决不会看那个小狼女第二眼的。雷加会成为国王,我会成为王后,我们的子孙将世代繁衍下去。
  她永远也不能宽恕劳勃杀了他。
  狮子是不宽恕敌人的,黑水河的波隆爵士很快就会明白了。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5章 布蕾妮

  是海尔·亨特坚持要带上脑袋。“塔利会把它们插到城墙上。”他说。
  “我们没焦油,”布蕾妮指出,“肉会腐烂。留下它们吧。”行经阴森森的绿松林时,她不想提着被自己杀死的人的脑袋。
  亨特不肯依。他自行砍断死人的颈项,将三颗脑袋的头发扎到一起,挂在马鞍上。布蕾妮别无选择,只能尽量假装它们不存在,但有时候,尤其是晚上,她觉得死人的眼睛看着她的后背,还有一次梦见它们互相低语。
  他们原路返回。蟹爪半岛寒冷潮湿,有些天下雨,有些天多云,从没暖和过,甚至扎营时,也很难找到够多的干木头用来生火。
  等来到女泉城,一大群苍蝇已与他们如影随形,乌鸦吃掉了夏格维的眼睛,“猪崽”帕格和提蒙身上则爬满了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早就保持在前方一百码处骑行,以远离腐败的味道,只有海尔爵士顽固地声称自己不在乎。“埋了它们。”每次扎营过夜时,她都劝他,但亨特固执得要命。他是不是想向蓝道大人邀功,这三个都是他杀的?
  出于荣誉感,骑士没这么说。
  他和布蕾妮被带到慕顿家城堡的院子里见塔利。“结巴侍从扔了块石头,”他报告,“其余都是这使剑的妞儿干的。”三颗脑袋已交给士官,清洗干净,涂上焦油,插到城门上。
  “三个?”蓝道大人不大相信。
  “看她打斗的架势,你会相信她还能再杀三个。”
  “那你有没有找到史塔克家的女孩?”塔利问她。
  “没有,大人。”
  “宰了几只耗子,满意吗?”
  “不,大人。”
  “真可惜。好吧,你已经尝到鲜血的滋味,证明了你想证明的东西。是时候脱掉盔甲,穿回像样的衣服了。港口有船,其中一艘要去塔斯,我安排你搭乘。”
  “感谢大人,但不用了。”
  塔利大人的脸色表明,他恨不得将她的脑袋也拿枪插上,挂在女泉城门口,跟提蒙、帕格和夏格维做伴。“你打算继续这件蠢事?”
  “我要找到珊莎小姐。”
  “大人,请听我一言,”海尔爵士道,“我看到她跟血戏子们打斗,她比大多数男人强壮,动作更快——”
  “是那把剑快,”塔利打断他,“瓦雷利亚钢天性如此。比大多数男人强壮?没错,她是个怪胎,这点我不否认。”
  不管我做什么,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喜欢我,布蕾妮心想。“大人,也许桑铎·克里冈知道那女孩的消息。如果能找到他……”
  “克里冈是逃犯,似乎加入了贝里·唐德利恩一伙。当然,也可能没有,故事版本各不相同。如果知道他躲在哪儿,我会立刻将其开膛破肚,教他死得惨不忍睹,但迄今为止,虽然吊死了几十个匪徒,我们却始终抓不到首领。克里冈、唐德利恩、红袍僧,现在还有那个‘石心夫人’……连我都抓不到,你怎么找呢?”
  “大人,我……”她没有答案,“我试试看。”
  “算了,去试吧。你有那封信,无须我的通行状,但我还是会给你一份。幸运的话,你唯一的麻烦是骑马骑到身子散架;如若不然,被克里冈和他的狗群强暴完之后,他们也许会让你活下去。那时你可以怀着狗杂种游回塔斯。”
  布蕾妮不理会这些话。“请问大人,猎狗身边有多少人?”
  “六个,六十,六百,取决于问的是谁。”蓝道·塔利显然不想再搭理她,他转身准备离开。
  “假如我和我的侍从请求您安排住宿,直到—— ”
  “随你怎么请求,我不能忍受你住在我的屋檐下。”
  海尔·亨特爵士踏步上前。“大人明鉴,据我所知,这儿仍是慕顿大人的领地。”
  塔利恶狠狠瞪了骑士一眼。“慕顿懦弱得像蛆虫,别跟我提他。至于你,小姐,大家都说你父亲很优秀。倘若如此,我同情他。世上有些人生儿子,有些人生女儿,这没办法,但只有被诅咒的人才会得到你这样的怪胎。无论生死,布蕾妮小姐,只要我还坐镇女泉城一天,就不准你再回来。”
  言辞就像风,布蕾妮告诉自己。它无法伤害你。由它去吧。她想说:“遵命,大人。”但话未出口,塔利已经离开。她梦游似的走出院子,不知要往何处去。
  海尔爵士跟着她。“城里有几家客栈。”
  她摇摇头,不想跟海尔·亨特说话。
  “你还记得臭鹅酒馆吗?”
  她的斗篷上仍有那里的臭味,“什么?”
  “明天正午在那里等我。我堂兄埃林曾被派去抓猎狗,我找他谈谈。”
  “为什么?”
  “为什么不呢?假如我成功,而埃林失败,我能笑话他好几年。”
  女泉城确实有客栈,海尔爵士说得没错。但其中有些在历次劫掠中被焚毁,有待重建,保留下来的客栈里挤满了塔利大人的士兵。那天下午,她和波德瑞克走了个遍,却找不到床铺。
  “爵士?小姐?”太阳快落山时,波德瑞克说,“这儿有船。船上有床位。吊床。或者架子床。”
  蓝道大人的手下仍在码头巡逻,密密麻麻,犹如爬满三个血戏子脑袋上的苍蝇,幸好他们的头目认得布蕾妮,挥手将她放行。本地渔民正将船系到岸边准备过夜,一边叫卖当天的渔获,但她的兴趣在大船上,那些可以在风暴频繁的狭海中来往的船只。这样的船,码头里共有五六艘,其中一艘名叫“泰坦之女号”的三桅船正解开绳索,准备趁晚潮出海。她和波德瑞克·派恩轮流询问剩下的船只。海鸥镇少女号的主人把布蕾妮当妓女,声明他的船不是窑子;伊班捕鲸船上的鱼叉手提出要买下她的男孩;其他船的态度好一些,她在破浪号上给波德瑞克买了个橘子,这艘平底货船刚从旧镇过来,途经泰洛西、潘托斯和暮谷城。“下一站海鸥镇,”船长告诉她,“然后绕过五指半岛,去姐妹堡和白港——假如风暴不太恶劣的话。告诉你哦,我的破浪号一直很干净,老鼠没有其他船那么多,还有新鲜鸡蛋和刚搅拌出来的黄油。小姐您要搭船去北方吗?”
  “不。”现在不去。她很想去,但是……
  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波德瑞克缓缓挪步,犹豫地说,“爵士?小姐?假如小姐真的回家了呢?另一位小姐,我是说。爵士。珊莎夫人。”
  “他们烧了她的家。”
  “但她的神在那里。神不会死。”
  神不会死,女孩会。“提蒙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但我认为猎狗的事他没撒谎。在确定女孩不在河间地之前,我们不能北上。继续找吧,还有船。”
  在码头东端,他们终于找到栖身之处,那是一艘被暴风雨严重损坏的划桨商船,名叫密尔之女号。她严重倾侧,失去了桅杆和一半船员,船主却没钱修整,因此很乐意从布蕾妮那儿赚几个小钱,让她和波德共享一间空舱。
  当晚他们睡得很不安稳。布蕾妮醒了三次。第一次是开始下雨时,另一次是木板“咯吱”作响,她以为机灵狄克要溜进来杀她——这回她握住了匕首,其实屋里什么也没有。躺在狭小黑暗的船舱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机灵狄克已经死了。等睡意渐渐来临,她又梦到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他们在她周围徘徊,嘲笑她,折磨她,她用剑狠狠地砍,将他们劈成血淋淋的碎片,然而那些碎片仍将她团团围住……夏格维,提蒙,帕格,没错,还有蓝道·塔利,瓦格·霍特,红罗兰·克林顿……罗兰指间夹着一朵玫瑰。他将玫瑰伸向布蕾妮,她把他的手砍了下来。
  她浑身大汗淋漓地醒来,夜里剩下的时间都蜷缩在斗篷底下,倾听雨点敲打头顶的甲板。这个夜晚风雨交加,远处雷声阵阵,她不由得想起那艘趁晚潮出海的布拉佛斯船。
  第二天早上,她找到臭鹅酒馆,叫醒邋遢的店主,买了些油腻腻的香肠、炸面包、半杯红酒和一壶开水,外加两个干净杯子。那女人一边煮开水,一边斜睨布蕾妮。“你就是跟机灵狄克一起离开的大个子,我记得你。怎么着,上了他的当?”
  “没有。”
  “强暴你?”
  “没有。”
  “偷你的马?”
  “没有。他被歹徒杀害了。”
  “歹徒?”那女人似乎好奇更甚于惊慌。“我一直以为狄克会被绞死,或被送去长城呢。”
  他们吃了炸面包和一半香肠。波德瑞克就着带红酒味的水吃,布蕾妮则捧着兑水的红酒,寻思自己为什么要来。海尔·亨特并非真正的骑士。他那张诚实的脸不过是戏子的面具。我不需要他帮助,不需要他保护,不需要他,她告诉自己,他根本不会来,所谓见面只不过是又一个恶作剧。
  她正要起身离开,海尔爵士进来了。“小姐。波德瑞克。”他瞥了一眼杯子和盘子,吃剩一半的香肠躺在一摊油脂里,已然凉了。“天哪,我希望你们别吃这儿的东西。”
  “吃不吃关你什么事,”布蕾妮说,“找到你堂兄了吗?他说了些什么?”
  “最后有人看到桑铎·克里冈是在盐场镇,就是打劫那天,之后他沿三叉戟河向西骑去。”
  她皱起眉头,“三叉戟河很长。”
  “对,但我们的狗儿不会游荡得离河口太远。维斯特洛似乎对他失去了吸引力。知道吗?在盐场镇,他是在找船。”海尔爵士从靴子里抽出一卷羊皮,推开香肠,将它展开。这是一张地图。“猎狗在十字路口的老客栈里杀死三个他哥哥的人,这儿;然后带头打劫盐场镇,这儿。”他用手指敲打盐场镇。”他被困住了。佛雷家在上游的孪河城,往南穿过三叉戟河是戴瑞城和赫伦堡,西面的布莱克伍德家和布雷肯家正在开战,蓝道大人在这儿,女泉城。而即便他不怕山地部落,前往谷地的山路也已被雪封住。一条狗能上哪里去呢?”
  “如果他和唐德利恩在一起……”
  “他没有。埃林可以肯定这点,因为唐德利恩的人也在找他,并扬言要吊死他,为了他在盐场镇干的事。这事与他们无关,蓝道大人放话说他们参与了劫掠,目的是为了让平民们起来反对贝里的兄弟会。只要老百姓在保护闪电大王,就永远抓不到他。附近另有一支队伍,由那个叫‘石心夫人’的女人带领……据一则故事所述,她是贝里伯爵的情人,被佛雷家绞死后,经由唐德利恩的亲吻而复活。现在她跟他一样,都是不死之身。”
  布蕾妮仔细观察地图。“如果克里冈最后被发现的地方是盐场镇,应该从那里下手。”
  “盐场镇没剩下什么人,埃林说,只有一个老骑士躲在他的城堡里。”
  “尽管如此,还是得从那地方开始找。”
  “有一个人,”海尔爵士道,“一个修士,他在你到来的前一天进入我看管的城门。此人名叫梅里巴德,是土生土长的三河人,并一生都在这儿效力。他明天就要动身巡游,每次巡游都会造访盐场镇。我们跟他一起走吧。”
  布蕾妮猛地抬起眼睛。“我们?”
  “我跟你们一起走。”
  “不行。”
  “好吧,我跟梅里巴德修士一起去盐场镇。你和波德瑞克爱去哪儿去哪儿。”
  “蓝道大人又命令你跟着我?”
  “他命令我离你远点。蓝道大人认为,被狠狠地强暴一次也许对你有好处。”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
  “要么如此,要么回去看门。”
  “你的主人命令你—— ”
  “事实上,他不是我的主人了。”
  她怔了一怔。“你不再为他效力了?”
  “伯爵大人通知我,他不再需要我的剑了,或者说不再容忍我的傲慢无礼。反正结果都一样。从此以后,我准备享受雇佣骑士的冒险生活……不过要真找到珊莎·史塔克,我们肯定能得到丰厚的奖赏。”
  金钱和土地,他看中的是这些。“我想救那女孩,不是卖她。我立过誓。”
  “我不记得我立过誓。”
  “所以你不能跟着我。”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时,他们出发了。
  这是一支怪异的队伍:海尔爵士骑在栗色战马上,布蕾妮骑高大的灰母马,波德瑞克·派恩骑一匹驼背劣马,而梅里巴德修士手持木杖走在旁边,领着一头小毛驴和一只大狗。那头驴子驮的货物如此沉重,布蕾妮有点担心会把它的背压断。“都是吃的,带给贫穷饥饿的三河百姓,”梅里巴德修士在女泉城门口解释,“种籽、坚果和干果,燕麦粥,面粉,大麦面包,三轮出自小丑门边那家客栈的黄奶酪,我自己吃的腌鳕鱼,狗儿吃的腌羊肉……噢,还有盐。洋葱,胡萝卜,芜菁,两袋豆子,四袋大麦,九只橘子——我坦白,橘子是我的软肋,这几只都是特意从水手那儿弄来的,也许是春天来临之前能尝到的最后几个。”
  梅里巴德是个没有圣堂的修土,在教会的等级阶层中,地位仅比乞丐帮兄弟高一点。七国上下有数以百计像他这样衣衫褴褛的修士,从事基层工作,在各个肮脏的小村庄间跋涉,执行宗教仪式,主持婚礼与忏悔。理论上讲,凡是他造访之处,人们应该供给食物与住宿,但老百姓大多跟他一样贫穷,因此梅里巴德要是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就会造成宿主的困难。好心的店家有时准许他睡厨房或马厩,有些修道院、庄园,甚至少数城堡也会接纳他,得不到便利时,他就睡树下或篱笆后面。“河间地有许多好篱笆,”梅里巴德说,“越老越好,没什么比得上一百年没人管的篱笆丛了。在那里面,正派人睡得跟住客栈一样暖和,还不用担心跳蚤。”
  修士愉快地承认,他不识读写,但会念上百种祷词,能背诵《七星圣书》中长长的段落,农民们用得上的也就这些。他的脸很粗糙,乃是长年风吹日晒所致,一头蓬厚浓密的灰发,眼角牵着皱纹。尽管高达六尺,身材粗壮,他走路却有点驼,远远看去矮了许多。他的手大,布满茧疤,红红的指关节,指甲里净是泥尘,此外,他还有一双布蕾妮毕生所见最大的脚丫,那双脚从不穿鞋,覆盖着又黑又硬的老茧。
  “二十年来我没穿过一双鞋哟,”他告诉布蕾妮,“第一年,脚上的水泡比脚趾头还多,每当踩到硬石头,脚底就像杀猪般鲜血直流,但我不停祈祷,于是天上的鞋匠神将我的皮肤变得跟皮革一样柔韧。”
  “天上没有鞋匠神。”波德瑞克提出异议。
  “有的,孩子……你或许叫他别的名字。告诉我,七神当中你最爱哪位?”
  “战士。”波德瑞克毫不犹豫。
  布蕾妮清清嗓子。“在暮临厅,我父亲的修士总是说,只有一个上帝。”
  “上帝有七种形象,正是如此,女士,你指出这点没错,但七位一体的神启并非平常百姓可以领会,而我又笨嘴拙舌,因此就说有七个神。”梅里巴德转回来面对波德瑞克。“我认识的男孩没有一个不爱战士。然而我老了,老人爱铁匠。没有铁匠的劳作,战士守护什么呢?瞧,每个镇子,每座城堡都有铁匠。他们制造我们耕地种庄稼用的犁,制造我们修船的钉子,制造马蹄铁保护我们忠诚马儿的蹄子,还有领主老爷们闪亮的宝剑。铁匠的价值毋庸置疑,因此我们才将其尊为七神之一,其实称其为农夫、渔民、木工或鞋匠也一样。他究竟干哪样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干活。天父主宰,战士打仗,铁匠劳作,合起来代表着男人理应履行的职责。铁匠是神性的一个化身,正如鞋匠是铁匠的一个化身。他听见我的祈祷,治好了我的脚。”
  “诸神慈悲,”海尔干巴巴地说,“但你完全可以穿着鞋子,何必麻烦神灵呢?”
  “赤脚是我赎罪的方式。最神圣的修士也可能犯罪,而我的肉体软弱之极。想当年我年轻气盛,那些女孩子……倘若村子方圆一里之内只有你一个男人,那么修士看上去也像王子一样英勇高贵。我为她们背诵《七星圣书》,哦,《少女之卷》最有效。是的,我在扔掉鞋子之前,是个道德败坏的人。想起那些被我玷污的少女们,我就感到羞愧。”
  布蕾妮不自在地在马鞍里挪动,回想起高庭城下的营地,回想起海尔爵士他们打的赌,赌谁能先跟她上床。
  “我们在寻找一位少女,”波德瑞克·派恩透露,“一位十三岁的贵族处女,枣红色头发。”
  “我以为你们找的是土匪。”
  “也要找他们。”波德瑞克承认。
  “旅行者都会尽量避开土匪,”梅里巴德修士说,“你们却要找他们。”
  “我们只找一个匪徒,”布蕾妮说,“猎狗。”
  “这事儿海尔爵士跟我说了。愿七神保佑你,孩子,据说他杀了一大批婴儿,蹂躏了许多少女,人们叫他‘盐场镇的疯狗’。正派人为什么要跟这样的畜生打交道呢?”
  “波德瑞克说的那个少女也许跟他在一起。”
  “真的?那我们得为那可怜的女孩祈祷了。”
  也为我祈祷吧,布蕾妮心想,为我念一段祷词。请求老妪举起金灯,引领我找到珊莎小姐,请求战士赐予我力量,好让我保护她。然而她没有说出来,如果海尔·亨特听到这些话,便会嘲笑女人的软弱。
  梅里巴德修士徒步行进,而他的驴子又有沉重负担,因此他们一整天都只能缓缓前进。他们没顺大路向西走,当初布蕾妮就是经由这条路跟詹姆爵士一起来到遭洗劫后尸体遍布的女泉城的。他们折向西北,沿螃蟹湾有条曲曲弯弯的小径,小到海尔爵士那些珍贵的羊皮纸地图上全找不着。这一侧看不到陡峭山岭,黑黝黝的沼泽或蟹爪半岛的松林,土地低洼潮湿,蓝灰色天空笼罩下尽是荒芜的沙丘和盐沼,道路时而消失在野草和潮水坑间,过了一里地才再次显现。布蕾妮知道,若非梅里巴德,他们一定会迷路。地面很软,因此有些地方,修士会走到前面,用木杖敲打,确保可以立足。方圆若干里格之内都没有树,只有海、天空和沙子。
  天下没有哪个地方比塔斯更美,那儿有山岭和瀑布,有高山牧场与幽影山谷,但此地亦有其动人之处。他们穿越了十几条和缓的小河,青蛙和蟋蟀在其中生活,燕鸥在海湾的高空中滑翔,矶鹞在沙丘上鸣叫。有一次,一只狐狸穿过他们行走的道路,让梅里巴德的狗狂吠起来。
  这里还有人。有些居住在野草丛中泥土与茅草搭的房子里,其余的在海湾中乘着皮革小圆舟捕鱼,并把他们的家筑在沙丘顶端歪歪扭扭的木竿子上。大多人似乎是独居,没有过多的交流,像是很害羞,但到得正午,梅里巴德的狗又叫起来,三个女人从野草丛中钻出,塞给梅里巴德一个草织篮子,里面装满了蛤。他给她们一人一只橘子作为回报,尽管在这片土地上,蛤跟烂泥一样普通,而橘子稀有昂贵。其中一个女子年纪很大,另一个怀了孩子,还有一个是清新漂亮的女孩,仿佛春天的花朵。梅里巴德去听她们忏悔时,海尔爵士窃笑,“她们才是诸神的化身……少女、圣母和老妪。”波德瑞克看上去如此惊诧,布雷妮不得不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三个沼泽女人。
  继续上路后,她问修士:“这些人住的地方离女泉城不满一天骑程,为何战争没有殃及他们?”
  “他们没什么可被殃及的,小姐。他们的财产是贝壳、石头和皮革小舟,他们最好的武器是生锈的小刀。他们生老病死,爱其所爱。他们知道慕顿大人统治着这片土地,但少有人见过他,奔流城和君临对他们来说则只不过是名字。”
  “然而他们信仰诸神,”布蕾妮说,“我想那都是你的功劳。你在河间地行走多少年了?”
  “快四十年了,”修士说,他的狗响亮地应和了一声,“从女泉城到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许更久,但我不会说自己了解三叉戟河。我只远远地瞥过大领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镇与庄园,熟悉那些小得连名字都没有的村庄,熟悉篱笆与山岭,熟悉可以让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们栖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纸上没有那些泥泞曲折的小径,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当然清楚喽,我这双赤脚跨过每里地不下十遍。”
  偏僻的小路给土匪走,山洞则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丝怀疑:海尔爵士对此人究竟有多了解?“你一定过着孤独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终与我同在,”梅里巴德回答,“我还有忠实的仆人,还有狗儿。”
  “你的狗有名字吗?”波德瑞克·派恩问。
  “他一定是有的,”梅里巴德说,“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摇着尾巴叫了一声。他个头大,毛发蓬松,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属于谁呢?”波德瑞克问。
  “啊,他当然属于他自己和七神喽。至于名字嘛,他没告诉我。我叫他狗儿。”
  “哦。”显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条名叫狗儿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阵子,“我小时候有过一条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吗?”
  “是什么?”
  “英雄。”
  “不是。但它是条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儿会保护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艰难时代,有狗儿在身边,狼和歹徒都不敢骚扰我。”修士皱起眉头。“最近,狼群变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单身旅人得睡在树上。我从前见过最大的狼群不过十来头,现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里,狼的数目需以百计。”
  “你有没有亲身遭遇过?”海尔爵士问。
  “诸神保佑,我没有,但我在夜里不止一次地听见它们嗥叫。层层叠叠的嗥叫声……令人血液凝固,连狗儿都颤抖起来,而狗儿杀过十几头狼呢。”他揉揉狗的脑袋。“有人会告诉你,它们是恶魔,他们说狼群由一头可怕的母狼带领,高傲硕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独力杀死野牛,没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铁也不怕火,所有想骑她的狼全被她杀了。而且她不吃别的,专以人肉为食。”
  海尔·亨特爵士哈哈大笑。“这下可好,修士,可怜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鸡蛋。”
  “我没有。”波德瑞克愤愤不平地说。狗儿叫了一声。
  当晚,他们在沙丘之间搭了个冷冰冰的营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边走走,寻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着手回来,泥浆一直覆盖到膝盖。“退潮了,爵士。小姐。没有水,只有泥滩。”
  “离泥浆远点,孩子,”梅里巴德修士劝告。“烂泥不喜欢陌生人。假如你走错地方,冷不防便会被它张口吞没。”
  “只是烂泥而已。”波德瑞克坚持。
  “它灌满你的嘴,爬进鼻子,接着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话语中的寒意。“擦掉泥浆,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天的情况差不多。他们拿腌鳕鱼和几瓣橘子当早餐,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后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儿当先带路,嗅着每一束野花,不时停下来在草边撒尿;它似乎跟梅里巴德一样熟悉这条路。燕鸥的叫声在空中激荡,潮水涌进来。
  正午时分,他们在一个小村庄停留,这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村子,在小溪旁用木桩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们乘小圆舟出去捕鱼了,妇女和男孩顺着摇摇晃晃的绳梯爬下来,聚拢在梅里巴德修士身边祈祷。仪式过后,他宣布免除他们的罪孽,分给他们一些芜菁、一袋豆子和两只珍贵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说,“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们。村民说看见三个残人躲在沙丘附近,旧嘹望塔的西面。”
  “三个?”海尔爵士微微一笑,“三个对我们的剑妞来说是小菜一碟。况且,他们不大会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饿到难以忍受,”修士说。“沼泽里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着,而这些都是陌生人,是战争的幸存者。如果他们来搭话,爵士,我请求你交给我来处理。”
  “你要怎样做?”
  “给他们吃的,要他们坦白罪孽。我会宽恕他们,并邀请他们一起去寂静岛。”
  “邀请他们趁我们睡觉时割我们的喉咙?”海尔·亨特反问,“处置逃兵,蓝道大人有更好的办法——钢刀与麻绳。”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残人就是逃兵吗?他们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为然。“或少多于或多。土匪有许多种,就像鸟也有许多种一样。矶鹞和海鸥都长着翅膀,但它们并不相同。歌手们喜欢歌唱好人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为寇,但大多数土匪更像那个肆意劫掠的猎狗,而不像闪电大王。他们本就是坏人,为贪欲驱使,心怀恶意,蔑视诸神,只关心自己。与他们相比,所谓的残人更值得同情,尽管他们或许也一样危险。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格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往往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然后他们尝到了战争的滋味。”
  “对一些人来说,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溃,更多的人继续坚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不久,他们也开始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进行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而这距离掠走平民的女儿也就一步之遥。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徨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
  “然后那人崩溃了,他当了逃兵,成为残人。”
  “他当即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到了此时,所有家的观念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祗对他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说得没错,目前这种时局,旅行者应该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应该同情他们。”
  梅里巴德说完之后,深邃的沉默笼罩了这一小队人马。风吹过一丛垂柳,瑟瑟作响,远处传来一只鸟隐隐的叫声,狗儿在修士身边慢跑,微微喘息,驴子的舌头从嘴角伸出来透气。沉默不断延伸,直到最后,布蕾妮说:“你上战场时有多大?”
  “啊,跟你的这个男孩差不多,”梅里巴德答道。“其实去打仗还太小,但哥哥们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后。威廉说我可以做他的侍从,但他不是骑士,只不过是酒店小弟,拿着从厨房偷出来的小刀当武器。他死在石阶列岛,没真正挥过一次武器。高烧要了他和我哥哥罗宾的命。欧文死于钉头锤下,脑袋被砸成两半,他的朋友‘麻子’琼恩因为强奸而被绞死。”
  “你说的是‘九铜板王之战’?”海尔·亨特问。
  “他们这样命名,但我既没见到一位国王,也没赚到一个铜板。那只是一场战争。”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6章 山姆威尔

  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摇晃,注视着最后一道阳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顶后面。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阴郁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个女孩。他不知该咒骂还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没人比得上,但要他干任何别的事……
  夜雾升起,一缕缕灰色雾气爬上古运河边建筑物的围墙。“他答应会回来,”山姆说,“你也听到的。”
  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红又肿,肮脏杂乱的头发耷拉在脸庞周围。她就像一只小心谨慎的动物,透过灌木丛向外张望。最后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几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欢蜷缩在火炉边,仿佛冷冷的灰烬中仍然存有余温。“他不喜欢跟我们在一起,”她轻声说,以免吵醒婴儿,“这是个可怜的地方,而他想要红酒与微笑。”
  是的,山姆心想,除了这里,到处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着客栈、酒馆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欢炉火和温酒,不要陈腐的面包,不愿跟一个哭泣的女人、一个肥胖的胆小鬼和一个生病的老人做伴,谁能责怪他呢?也许我有资格责怪他。他说黄昏之前会回来,他说会给我们带回红酒和食物。
  他再次抱着一线希望向窗外张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赶回家。黑暗正降临到秘之城,沿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纷纷关上窗户,拴上门闩。夜晚属于刺客和妓女。他们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涩地想,近来戴利恩谈论的只有他们。他正尝试写一首歌,献给一个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边听见他唱歌,便赠给他一个吻。“你应该问她要银币,”山姆说,“我们需要的是钱,不是亲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黄金更值价,杀手。”
  这也让他生气。戴利恩不该为妓女写歌。他应该歌唱长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琼恩期望他的歌或许能劝导一些年轻人穿上黑衣。结果他唱的却是金色的吻、银色的头发和火红的嘴唇。没有人会为了红唇而穿上黑衣。
  有时他的歌还会吵醒婴儿。孩子啼哭,戴利恩就冲他叫嚷,要他安静,而吉莉流泪,于是歌手气冲冲地离开,几天都不回来。“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给她几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着。”
  假如你生下个儿子,又被活生生夺走,你也会哭的,山姆差点说出口。他无法责怪吉莉的悲伤,便转而责怪琼恩·雪诺,不知琼恩的心何时变成了石头。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时向伊蒙学士提出这个问题。“当你们把他选为总司令的时候。”老人回答。
  即使现在,消极颓废地等在这间冷冰冰的屋子里,山姆心中仍不太愿意相信琼恩真的做了伊蒙学士说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则吉莉怎会哭得如此厉害?他只需直接问她,抱在胸前吃奶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就行了,但他没有勇气。他害怕答案。我仍是个胆小鬼,琼恩。在这广阔的世界中,无论走到哪里,恐惧都与他如影随形。
  一阵空洞的隆隆声在布拉佛斯的屋顶上方回响,仿佛遥远的闷雷——这是礁湖对面泰坦巨人发出的,标志着夜晚到来。响动吵醒了婴儿,而他突然发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学士。吉莉把乳头塞给孩子,老人睁开眼睛,虚弱地在床上蠕动。“伊戈?好黑。为什么这么黑?”
  因为你瞎了。到达布拉佛斯之后,伊蒙神志不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说着说着就开始胡言乱语,唠唠叨叨地讲起他父亲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岁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时虽然年纪大,却从来没有神智不清。
  “是我,”他不得不说。“山姆威尔·塔利。您的事务官。”
  “山姆。”伊蒙学士舔舔嘴唇,眨了眨眼。“对。这儿是布拉佛斯。原谅我,山姆。天亮了?”
  “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额头。他皮肤湿乎乎的,沾满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轻微的喘息。“现在是晚上,师傅,您刚才睡着了。”
  “哦,我睡得太长了。这里好冷。”
  “我们没有木头,”山姆告诉他,“店主人不肯再赊,除非立即付钱。”同样的对话已是第四或者第五遍了。我该拿钱买木头,山姆每次都责骂自己,我该给他取暖。
  然而他把最后一点银币浪费在红手之院的医师身上,那是位肤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着绣有红白相间旋涡花纹的长袍。从他那里,银币换来半瓶安眠酒。“有助于减轻他临终前的痛苦,”布拉佛斯人不无善意地说。山姆问他还可以做些什么,他摇摇头。“我有各种各样的药膏药水,也可以给他放血,清肠,使用水蛭疗法……但何必呢?水蛭无法让他年轻。他老了,死亡已侵入他的肺里面。给他这个,让他睡吧。”
  于是他让师傅整日整夜地睡,现在老人挣扎着要坐起来,“我们得上船。”
  又是船。“你太虚弱,不能出去。”他不得不制止。航海途中,伊蒙学士着了风寒,等抵达布拉佛斯,他虚弱得需要被抬上岸。他们当时仍有满满一袋银子,于是戴利恩要了客栈里最大的床——那张床可以睡八个人,因此店主人坚持收八人份的钱。
  “我们明天就去码头,”山姆承诺,“到时候,您可以四处询问,寻找下一站去旧镇的船。”即使在秋天,布拉佛斯也是个繁忙的港口。一旦伊蒙的身体恢复到可以继续旅行,寻找一艘载他们去目的地的船并非难事。路费的问题则比较棘手。来自七国的船只最有希望。也许可以找一艘旧镇商船,船主的亲戚当过守夜人就好了。肯定有人仍对长城上的守卫抱持着敬意……
  “旧镇,”伊蒙学士喘息着说。“是的,我梦到了旧镇,山姆。我又回到了年轻时候,跟弟弟伊戈在一起,还有他侍奉的大个子骑士。我们在老客栈里喝酒,浓烈的苹果酒。”他再次尝试坐起来,事实证明这对他来说太困难了。过了一会儿,他躺回去。“船,”他又说,“我们将在那边找到答案。关于龙。我需要了解。”
  不,山姆心想,你需要的是食物和温暖,填饱肚子,还有炉膛里噼啪作响的炙热火焰。“你饿不饿,学士?我们还剩下面包和一点奶酪。”
  “现在不要,山姆。等我感觉好一点再说吧。”
  “你不吃怎么会好?”在海上谁都没吃多少东西,尤其过了斯卡格斯岛之后,穿越狭海途中,秋季风暴始终伴随。有时从南方来,夹带着滚雷和闪电,黑沉沉的雨一下就是好几天;有时来自北方,寒冷严酷,狂风仿佛能把人刺穿。有一回,山姆醒来时,发现整条船被冻上了一层冰壳,犹如洁白的珍珠,闪闪发光。船长将桅杆放下,系在甲板上,单凭划桨来完成渡海。等他们看见泰坦巨人时,已经没人吃得下东西。
  然而一旦安全上岸,山姆发现自己饿坏了。戴利恩和吉莉也一样,连婴儿的吮吸也变得更急切。但伊蒙……
  “面包不新鲜,我可以问厨房讨点肉汤来泡一泡。”山姆告诉老人。店主是个吝啬鬼,眼神冷漠,对自己屋檐下这群穿黑衣的陌生人心存怀疑,但他的厨师心肠比较好。
  “不要。也许可以来一小口酒?”
  他们没酒。戴利恩答应过用他唱歌得来的钱买一些。“我们会有酒的,”山姆不得不说,“现在只有水,虽然并非优质水。”优质水来自架空水渠,这些由砖块砌成的大水渠由桥弓支撑,布拉佛斯人称其为甜水渠。富人自把水引入家中,穷人则用桶子在公共喷泉池打水。山姆让吉莉去打水,却忘了野人女孩一生都生活在卡斯特堡垒的视线范围之内,连小镇都没见过,而布拉佛斯是一个布满岛屿和运河的石头迷宫,没草,没树,到处是陌生人,讲着她听不懂的语言。她吓坏了,把地图弄丢之后,很快自己也迷了路。被山姆发现时,她正在一座石像下哭泣,那雕像是某位死去多年的海王。“这是水渠里的水,”他告诉伊蒙学士,“但厨师把它煮开过。也有安眠酒,假如您还需要的话。”
  “我暂时睡够了,也做够了梦。水渠里的水就行。请帮我一把吧。”
  山姆轻轻地把老人扶起来,将杯子送到他干裂的唇边。即使如此,仍有将近一半水滴落到学士胸前。“够了,”喝了几小口之后,伊蒙又开始咳嗽,“你会把我呛死的。”他在山姆的怀抱中颤抖。“为什么屋子这么冷?”
  “没木头了。”戴利恩付给店主两倍价钱,要了一个带壁炉的房间,但谁也没意识到木头在这里会如此昂贵。除了权势人家的庭院,布拉佛斯不长树,这儿的人也不愿砍掉大礁湖外围岛屿上覆盖的松树,那是遮挡风暴的防风林。木柴都是由驳船从河流上游穿过礁湖运进来的。在这里,马粪都珍贵得紧,因为布拉佛斯人用小船代替马匹。本来他们若按计划起程去旧镇,这些都不成问题,但那实在是不可能。伊蒙学士如此虚弱,再次航行会要了他的命。
  伊蒙的手在毯子上摸索,寻找山姆的胳膊。“我们得去码头,山姆。”
  “等您好一些就去。”老人目前的状态难以面对海边飞溅的浪花和潮湿的风,而布拉佛斯无处不临水。北边是紫港,布拉佛斯商船停泊于海王殿的拱顶和高塔下;西边是旧衣贩码头,挤满外地船只,有的来自其他自由贸易城邦,有的来自维斯特洛、伊班,甚至遥远神奇的东方。其余各处布满小码头、渡船泊口及古旧的灰船坞,捕虾船、捉蟹船和渔船在泥滩与河口劳作之后便停泊在这些地方。“现在您需要休息。”
  “那你代我去,”伊蒙催促,“给我带一个见过龙的人来。”
  “我?龙?”山姆十分惊愕,“学士,那只是个故事,水手的故事。”这也怪戴利恩。歌手从酒馆和妓院带回千奇百怪的故事,不幸的是,当他听到说龙时已喝醉了,记不起细节。“整件事也许是戴利恩胡编乱造,歌手都这样,善于编故事。”
  “他们善于编故事,”伊蒙学士同意,“但即便最富于想象力的歌曲,也有事实作为基本依据。替我找到那个依据,山姆。”
  “我不知问谁,也不知怎么问。我只会一点点高等瓦雷利亚语,若他们跟我讲布拉佛斯话,我连一半都听不懂。您会的语言比我多得多,等您好一些,您可以……”
  “我什么时候才会好一些,山姆?告诉我……”
  “很快就会好转的,只要您吃好,睡好,到达旧镇之后……”
  “我到不了旧镇了,这点我心知肚明。”老人把山姆的胳膊抓得更紧。“我很快就会去见我的兄弟们。他们有的与我用誓言结合,有的以血缘维系,但全都是我的兄弟。还有我父亲……他从没想过继承王座,可还是得坐上去。他曾说,那是对他的惩罚,为了砸死哥哥那一锤。我祈求他死后能找到有生之年从未体会过的平静。修士们歌颂恬淡的安息,歌颂卸下防备,向极乐世界远航,在那里欢笑,聚会,相互友爱,直至永远……但假若死亡之墙的背后没有快乐与甜蜜,只有冰冷、黑暗和痛苦,那该怎么办?”
  他在恐惧,山姆意识到。“您不会死。您只不过是病了。一切都会过去的。”
  “这次我熬不过去了,山姆。我做梦……在漆黑的夜里,我思考那些白天不敢提出的问题。对我而言,若干年中有个问题始终令我困扰:为什么诸神夺走我的眼睛和力量,任我在冰天雪地中被人遗忘,却还要我在世间逗留如此之久?我这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对他们有什么用?”伊蒙师傅斑斑驳驳、瘦如枯枝的手指瑟瑟颤抖。“因为我记得,山姆,我仍然记得。”
  他已经语无伦次。“记得什么?”
  “龙,”伊蒙低声说,“我们家族的悲哀与荣耀。”
  “最后一头龙在你出生前就死了,”山姆说,“你怎么可能记得它们?”
  “我梦见了它们,山姆,我看见天空中有一颗泣血的红彗星,然后是那红色。我看到它们在雪地里的影子,听到皮革翅膀哗哗扇动,感觉到它们灼热的呼吸。我的兄弟们也梦到过龙,而那些梦要了他们每个人的性命。山姆,我们在依稀流传的古老预言中颤抖,在残存的奇迹与恐惧中战栗,世上的人们再也无法理解……或者……”
  “或者什么?”山姆说。
  “……没什么。”伊蒙轻笑,“或者我是个濒死的老糊涂,烧坏了脑子。”他疲倦地闭上白浊的盲眼,然后又迫使它们睁开。”我不该离开长城。雪诺大人或许不明白,但我应该想到。烈火索取,冰雪保存,而那长城……唉,现在回头已太晚,陌客等在门外不愿离去。事务官,你一直对我尽忠职守,请为我办这最后一件事。去有船的地方,山姆,尽一切可能了解有关龙的消息。”
  山姆将手臂轻轻脱出他的抓握。“好的。假如这是您的意愿。只不过……”他不知还能说什么。我没法拒绝他。他可以沿着旧衣贩码头的泊位与船坞去找戴利恩。先找到戴利恩,然后一起去船上,最后带着食物、红酒和木柴回来,生起炉火,美餐一顿。他站起身。“好吧,假如我要去的话,就该走了。吉莉留下。吉莉,记得把门拴好。”陌客等在门外。
  吉莉抱着婴儿点点头,眼里盈满泪水。她又要哭了,山姆意识到,这超过了她所能忍受的极限。剑带挂在墙壁的栓子上,旁边是琼恩给他的古老的破号角。他摘下剑带扣到腰问,再将黑羊毛斗篷披到自己浑圆的肩膀上,弯腰穿过门洞,“噼噼啪啪”地走下木梯,楼梯在他的重压下呻吟。客栈有两个正门,一个面朝大街,另一个面向运河,店主此时多半在大厅,他不会给赊账太久、不受欢迎的客人好脸色看,于是山姆选择了面朝大街的门走出去。
  今晚空气寒冷,好歹雾不算太浓,山姆感到庆幸。有时,浓密的水汽覆盖地面,甚至连脚都看不到,似乎离踏进水渠仅一步之遥。
  山姆在孩提时代便读过布拉佛斯的历史,梦想有一天能来这里,看看大海中耸立的威严可怕的泰坦巨人,乘坐轻快的蛇舟沿运河游览宫殿和庙宇,观赏刺客的水舞,剑刃在星光下闪烁。现下他到了这里,却一心只想离开,一心只想平安抵达旧镇。
  斗篷被风卷起,他拉好兜帽,沿鹅卵石马路朝旧衣贩码头走去。由于剑带总有滑落至脚踝的危险,因此他不得不边走边注意往上提。他始终走在狭小阴暗的巷道里,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只猫都让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处是游荡的猫儿。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成员,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计。伊蒙学士没了力气,而吉莉即使没受悲伤的打击时也很无助,但戴利恩不一样……不,我不要把人往坏处想。也许他受伤了,所以没回来。也许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运河里。每到夜晚,刺客们身着华丽的服饰招摇过市,他们携带细长的佩剑,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有些人可以为任何理由开打,有些人则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来脾气暴躁,管不住舌头,尤其是他喝酒的时候。歌唱战斗并不代表他擅长战斗。
  虽然最好的酒馆、客栈和妓院都在紫港与月池附近,戴利恩却更喜欢旧衣贩码头,因为那儿的顾客会讲通用语的比较多。山姆沿绿鳗客栈、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这些地方表演。一无所获。雾宅外泊着几条等客的蛇舟,山姆试图询问那些撑船手,有没见过黑衣歌手,但无人听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可能他们装作听不懂。纳波桥的第二个桥拱下有间肮脏的小酒馆,最多只能容纳十人,山姆朝内张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馆、七灯之院及一家叫猫舍的妓院,仍然没头绪,得到的只有怪异的凝视。
  他离开猫舍时差点在红灯笼下撞上两个年轻人,一个黑发,一个金发。黑头发那个用布拉佛斯语说了些什么。“对不起,”山姆不得不赔礼道歉,“我听不懂。”在七大王国,贵族们身披色彩缤纷的天鹅绒、锦绣与绸缎,农民和普通百姓则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纺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们打扮得像孔雀一样招摇过市,把玩着手中的剑,而有权势的人要么选择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蓝,要么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没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说你胖得让他恶心,”金发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绿天鹅绒,另一面由银线织成,“我朋友泰洛说你的剑嗒嗒作响,令他头痛。”他操通用语,另一个穿酒红锦袍披黄披风的黑发刺客显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语说了几句,引得他的金发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说你的衣着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难道是个大老爷吗?”
  山姆想逃跑,但那样可能会被自己的剑带绊倒。千万别碰剑,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头搭到剑上,也足以让两个刺客认为是挑战。他寻找能让他们满意的词句。“我不是——”他仅仅说得出这几个字。
  “他不是老爷,”一个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来自维斯特洛。”一个女孩推着满满一车海藻挤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里邋遢,穿着大靴子,头发又脏又乱。“快乐码头里还有一个,正在给‘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诉两个刺客,接着对山姆说,“假如他们问谁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说‘夜莺’便好,否则他们会向你挑战。你要不要买点蛤蜊?我的牡蛎卖完了。”
  “我没钱。”山姆说。
  “他没钱,”金发刺客嘲弄。他的黑发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语又说了些什么。“我朋友泰洛很冷,亲爱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给他吧。”
  “别脱斗篷,”推车的女孩道,“否则他们接下来会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着身子了。”
  “太吵闹的小猫儿会被淹死在水里哦。”金发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会。”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跟她一样细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对金发刺客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人互相窃笑着走开了。
  “谢谢。”他们离开后山姆对女孩说。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间出门佩剑,就代表别人可以向你挑战。你想跟他们打吗?”
  “不。”山姆尖叫,声音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吗?我没见过你这样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车比画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后一点蛤蜊吃了吧。现在天黑了,没人会买。你要坐船去长城?”
  “去旧镇。”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们在这里转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赶紧又吃了一只。
  “刺客们从不理会没佩剑的人,连泰洛和渥贝罗这样笨的骚骆驼也不例外。”
  “你是谁?”
  “无名之辈。”她有股鱼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现在没了。你要是愿意,可以叫我猫儿。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尔。你会说通用语啊?”
  “我父亲曾是娜梅莉亚号的桨手长。一个刺客杀了他,因为父亲说我母亲比‘夜莺’美丽——不是你碰到的那两个骚骆驼哟,是真正的刺客。总有一天我要割他的喉咙,为父报仇。船长说娜梅莉亚号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赶下来。布鲁斯科收养了我,给我一辆推车。”她抬头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们订了乌莎诺拉小姐号的舱位。”
  女孩怀疑地斜睨他。“她离开了。你不知道吗?她好多天之前就离开了。”
  我当然知道,山姆想说。记得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船向着泰坦巨人和外海驶去,船桨起起落落。“好,”歌手说,“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话,就该当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语能让女孩子脱衣服,但在船长的舱室里,全是山姆一个人在苦苦游说布拉佛斯人。“我等了这老头子三天,”船长说,“货舱满了,我的手下也操够了老婆。不管带不带上你们,我的乌莎诺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发。”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几天,好让伊蒙学士恢复体力。”
  “他没体力。”船长前一天晚上亲自去客栈查看过伊蒙学士。“他年老体衰,我不想让他死在我的乌莎诺拉小姐号上。你们要么留下陪他,要么离开,与我无关,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绝退还他们预付的旅资,这些银币本能送他们安全抵达旧镇。“你们订下我最好的舱室,它就在那儿空等着。如果你们不走,并非我的责任,凭什么要我承担损失?”
  若当时出海,或许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恼地想,风向好的话,甚至有可能抵达潘托斯。
  但这些跟推车的女孩没什么关系。“你说见到一个歌手……”
  “他在快乐码头,正要跟‘水手之妻’结婚。”
  “结婚?”
  “她只跟与她结婚的人上床。”
  “快乐码头在哪儿?”
  “戏子船对面。我给你带路吧。”
  “我认识路。”山姆见过戏子船。戴利恩不能结婚!他立过誓! “我得走了。”
  他在湿滑的鹅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长的路,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喘息,黑斗篷在身后飘荡,喇喇作响。他边跑边得用一只手扶住剑带。少许几个行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一只猫人立起来,冲他“嘶嘶”叫嚷。到达戏子船时,他已经脚步不稳。快乐码头就在街对面。
  他冲进去,还在面红耳赤地喘粗气时,就被一个独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别,”山姆告诉她,”我不是为此而来。”女人用布拉佛斯语答了一句。“我不会讲布拉佛斯话。”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亚语说。蜡烛燃烧,火炉噼啪作响,有人在拉小提琴,他还看到两个女孩手拉手围着一名红袍僧跳舞。独眼女人将乳房贴到他胸口。“别这样!我不是为此而来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传来。“伊娜,放开他,那是‘杀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独眼女人从他身上退开,但仍用一只手搭着他胳膊。一个舞女大声说,“要是他愿意,可以来杀我。”另一个说,“你觉得他会让我摸一摸他的剑吗?”她们身后的墙上画着一条紫色三桅船,船员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么都没穿。一个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声透过一大丛鲜红色胡须传出来,还有一个年纪较大、长着巨乳的女人在跟一个盛夏群岛人玩瓦片棋,后者体格魁梧,身披红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着膝盖上的女子的脖子。
  她穿着他的黑斗篷。
  “杀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来拜见我夫人。”他的头发浅黄犹如蜂蜜,笑容暧昧陶醉,“我为她唱情歌哦。当我歌唱时,女人像黄油一样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绝她这张脸呢?”他亲吻她的鼻子。“夫人,给杀手一个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来,山姆看到她斗篷下面什么都没穿。“对了,兄弟妻不可戏,别跟我老婆调情哟,杀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请随便挑,我还有足够的钱。”
  用这些钱可以给我们买吃的,山姆心想,还可以买木柴,让伊蒙学士取暖。“你干吗?你不能结婚。你跟我一样立过誓。他们会要你的脑袋。”
  “我们的婚姻只维持一晚,杀手,就算在维斯特洛也不会要你的脑袋。你没去鼹鼠镇挖过宝吗?”
  “没有。”山姆涨红了脸。“我决不会……”
  “那你的野妞儿呢?你一定跟她干过两三次。在森林里的夜晚,一起挤在你的斗篷底下,别告诉我你从没上过她。”他朝椅子挥挥手。“坐下,杀手。喝杯酒,找个婊子。别客气。”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应过我黄昏前回去,并带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这样杀异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滚吧。”
  “跟我走,”山姆说,“伊蒙学士醒了,他想听那些龙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还有梦,还……若我们能查到更多关于龙的事,也许能让他安心。请帮帮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着新娘的手,起身朝楼梯走去。
  山姆挡住去路。“你答应过,戴利恩,你立过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维斯特洛是这样。你觉得这里是维斯特洛吗?”
  “伊蒙师傅——”
  “——快断气了。你把我们所有的银币都浪费在那个穿花条纹衣服的医师身上,然而他也这么说。”戴利恩的语气强硬起来。“要么找个女孩,要么滚,山姆,别破坏我的洞房花烛。”
  “我会走,”山姆说,“但你得跟我来。”
  “不。我跟你没关系了。我跟黑衣没关系了。”戴利恩从赤身裸体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脸上。“给。把这块破布给老头子盖上,也许能让他暖和一点。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鹅绒,明年就会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没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骂,而他那赤身裸体的新娘惊声尖叫,山姆扑向歌手,将他推倒在身后一张矮桌子上。他俩差不多高,但山姆体重是对方的两倍,而且这次他愤怒得忘记了恐惧。他先照着歌手的脸颊和肚子痛打,然后捶他的双肩。戴利恩扣住山姆的手腕,山姆便用脑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松手后,山姆猛击他的鼻子。一个男人大笑起来,一个女人在咒骂。忽然间,打斗放慢了速度,他们仿佛是两只在琥珀中挣扎的黑苍蝇。有人把山姆从歌手的胸口拖开。他也打那个人,然后硬物砸到他脑袋上。
  接下来他发现自己腾空出了门,在雾气中头朝前地飞。他刚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运河便迎面向他扑来。
  山姆像块石头、像块巨岩,或者说像座山一样沉了下去。海水渗进眼睛,涌入鼻孔,黑暗冰冷,带着咸味。他试图呼喊求助,却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张嘴,一边蹬踢,一边翻滚,一连串气泡从鼻子里涌出。游起来,他告诉自己,游起来。睁开的眼睛被咸水刺痛,什么也看不见,他短暂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气,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运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肤冰冷,剑带顺着双腿滑落,缠住脚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满难以言喻的恐惧,于是狂乱地向前划,试图做出最后一次努力,结果脸却撞到运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颠倒了,他意识到,我要淹死了。他挥舞的手碰到什么东西,也许是鳗鱼,滑溜溜地从指间穿过。我不能这样,没有我,伊蒙学士会死的,吉莉也将无人依靠。我一定要游起来,一定要……
  一声巨响,什么东西缠住他,穿过腋窝,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鳗鱼,鳗鱼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张口呼叫,吞下更多水。他最后一个念头是,我要淹死了,哦,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睁开眼睛仰卧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肤盛夏群岛人正用锤子那么大的拳头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说不出话,只能一边喘气一边呕吐。他浑身湿透,躺在鹅卵石间一摊水中颤抖。盛夏群岛人继续捶他的肚子,更多水从他鼻子里喷出来。“停,”山姆喘着气,“我还没淹死。我还没淹死。”
  “呀,你没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肤湿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许多羽毛。水弄坏了崇精美的披风。”
  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风贴紧黑人的巨肩,全湿透了,沾满污渍。“我没想过……”
  “……学游泳?呀,崇看得出来。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该能浮起来。”他用一只巨大黑手提着山姆的紧身上衣,帮他站起来。“崇是月桂风号的大副。许多话都会讲一点点。在里面看到你打那个歌手时,崇笑了。崇也听见了你的话。”他咧开大嘴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崇知道那些龙。”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7章 詹姆

  “我还以为你会剪了这讨厌的胡子,知道吗?你看起来就像劳勃。”姐姐已换掉丧服,穿上一身浅绿裙装,袖子是银色的密尔蕾丝,脖子上的金项链镶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
  “劳勃的胡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从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举到面前。实际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过去那个你的幽灵,成了个苍白的残废,和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抛开那根胡须,”我喜欢穿着绯红和金色服装的你。”
  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之下,任露水滋润肌肤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卧室,扔到床上……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谈谈。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驱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热酒,口中散发出豆蔻的味道。“你是来讨价还价的?需要我提醒吗,你发誓服从命令。”
  “我发誓保护国王。我应该留在他身边。”
  “你应该服从他调遣。”
  “托曼不过是在你递去的每一张纸上面盖章罢了。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顶。不信任达冯,又为何要任命他为西境守护?”
  她在窗边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废墟。“你为何推诿,爵士?难道你的勇气也随着右手消失了吗?”
  “我对史塔克夫人发过誓,不会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过是喝醉了酒,并被利剑抵着喉咙发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边,又如何能护得他周全?”
  “打败他的敌人,就是保护他的最好方式。父亲不是常说,‘最好的盾牌是挥舞的宝剑吗’?——哦,对了,宝剑是要手来挥舞的。不管怎么说吧,相信残废的狮子余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无论死活。此外,赫伦堡作为中枢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里斯·曼德勒没死的话一定被关在那里,他是安抚北方人的关键之一,而我们向守军派出的乌鸦均未得到回应。”
  “他们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残酷而又愚蠢。他们多半把你的乌鸦全吃光喽。”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们很可能也会拿你当晚餐,但我相信你会叫他们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间,将由奥斯蒙爵士暂代御林铁卫队长一职。”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这个不能由你说了算。若你实在要我走,我将指派洛拉斯爵士为代理人。”
  “开什么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没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吗,红毒蛇做过提利昂的代理骑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儿就这样扔在阳戟城。还有,我重申,决不允许洛拉斯·提利尔掌管御林铁卫。”
  “洛拉斯爵士比奥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来你对男人的观念也变了,弟弟。”
  詹姆感觉怒气逐渐升起,“没错,洛拉斯不会像奥斯蒙爵士那么色迷迷地盯着你的胸口,但我不认为——”
  “你这是什么话!?”瑟曦给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闪,“看来我的胡子还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抚慰。”他好想撕开她的裙服,与她疯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两只手的时候,或许他已经这么做了。
  太后的双眼犹如幽绿的玄冰,“你最好赶紧上路,爵士。”
  ……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月童……
  “你手没了还是耳朵没了?!房门就在后面,爵士。”
  “如你所愿。”詹姆转身而去,离开了瑟曦。
  诸神啊,他们一定在窃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顶撞,温柔的话语或能将她动摇,不过最近只要看见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话全说不出口。
  其实,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离开君临。对于瑟曦身边那帮白痴和马屁精,詹姆实在受够了。据亚当·马尔布兰报告,跳蚤窝的贫民把当今御前会议称为“小人会议”。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虽说救过詹姆一命,但毕竟曾是血戏班的成员。“科本有许多秘密,谁都能闻出来。”他警告瑟曦,姐姐却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们彼此都有许多秘密。”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四十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等在红堡的马厩外,其中一半是兰尼斯特家族直属的西境骑士,另一半则是新近投靠、不被信任的降将。为安抚军心,詹姆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负责托曼的王旗,让红罗兰·克林顿负责御林铁卫队长的纯白旗帜,并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顿担任自己的侍从。“把朋友留在身后,敌人留在身前,方能万无一失。”这是萨姆纳·克雷赫的劝诫,还是父亲的教诲?
  他的坐骑是匹血色母马,战马则是高大的灰公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为马取名字,他见过太多坐骑来来去去,想起来甚为痛心。不过,当派柏家的小子把这两匹马分别命名为“荣誉”与“光辉”时,他哈哈大笑,听之任之。光辉披上兰尼斯特的绯红鞍配,荣誉则罩上御林铁卫的纯白衣裳。乔斯敏·派克顿牵住缰绳,让詹姆爵士上马——这名侍从瘦得像根矛,手长脚长,油腻的鼠灰色头发,柔软的面颊上刚长出桃子似的绒毛。他身披兰尼斯特的绯红披风,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黄色底面上十只紫色胭脂鱼的纹章。“大人,”这小子询问,“您要戴上新手吗?”
  “戴上它,詹姆,”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劝道,“戴上它朝百姓挥手致意,往后他们会给儿孙传诵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愿向群众撒谎——哪怕是个金光灿灿的慌。让他们看到断肢,让他们看到残废。“我准许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当为了我吧,双手双脚地挥舞都可以。”说罢,他用左手抓起缰绳,催马前进。
  “派恩,”当大家集合完毕后,詹姆下令,“你骑在我旁边。”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来像个要饭的,一身老旧生锈的锁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马都没有纹章,盾牌画得一塌糊涂,连颜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与深陷的眼窝,伊林爵士浑如死人……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死了许多年。
  我会让他振作起来。谁叫詹姆要当这光辉灿烂的铁卫小队长呢?他不得不接受国王的调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是亚当·马尔布兰。“我要他们两个。”他告诉姐姐,瑟曦当即批准。她巴不得赶走他们呢。亚当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沉默的刽子手则属于他父亲——如果他还属于任何人的话。派恩做过御前首相的侍卫队长,没料到祸从口出,有人密告说他私下赞叹泰温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伊里斯王便拔了他舌头。
  “开门。”詹姆喊道,壮猪用雄浑的嗓音重复,“开门!”
  当初梅斯·提利尔敲锣打鼓地骑出烂泥门时,数千民众列队欢呼。男孩们个个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旁边,高昂着头,模仿提利尔大兵迈大步的样子,他们的姐妹则打开窗户,抛出飞吻。
  今日截然不同。兰尼斯特的队伍经过时,几名妓女懒懒地招呼,卖肉派的继续高声叫卖。鞋匠广场上,两名衣衫褴褛的麻雀自顾自地朝数百百姓宣讲,警告说不敬神的人与恶魔崇拜者将引来末日之灾。人群为队伍让路,麻雀与鞋匠们全是呆滞的眼神。“他们喜欢玫瑰的香味,对狮子却毫无感觉,”詹姆评论,“我亲爱的老姐应该好好想想。”伊林爵士没有回答。他真是个旅行的好伙伴,我喜欢跟他谈话。
  大队人马在城外等候,包括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与他的斥候,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的辎重队,“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圣战士”,萨斯菲尔德的弓骑兵,古利安学士与他的四笼乌鸦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两百重骑兵。詹姆麾下这支军队总数不满一千,难称庞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那座城堡已被兰尼斯特军团团包围,而佛雷家出动的人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过他们发来的上一只乌鸦带信称,全军供应已难以为继。布林登·徒利是坚壁清野后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实也没什么好清的。就詹姆亲眼所见,河间地几乎找不到一块未被焚烧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镇、一个未遭强暴的少女。现在我亲爱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亚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里冈的未竞事业。他嘴里阵阵苦味。
  尽管君临附近的国王大道跟承平时期一样安全,詹姆仍令马尔布兰率斥候出动。“罗柏·史塔克在呓语森林攻我不备,”他告诉前都城守备队长,“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担保,”能重上战马,马尔布兰似乎颇感欣慰,他忙不迭地脱掉都城守备队的金羊毛披风,换上自家的烟灰色披风,“十里格之内,敌人休想靠近。”
  詹姆颁布严令,未经他允许,任何人不得离队。不有言在先的话,这帮贵族少爷们就会到处奔跑赛马,驱散家畜,践踏农田了。都城近郊难得还有牛羊漫游,树上有苹果与草莓,农舍旁堆满大麦、燕麦和冬小麦,道路两边是牛车马车。走得远点,这番景象哪里去找?詹姆与沉默的伊林爵士并骑在前头,感觉十分惬意。温暖的阳光洒在背上,朔风拂过头发,犹如瑟曦的指尖。小子卢·派柏采来一头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后吩咐他分给侍从们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满意那身生锈锁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满意自己的沉默——从他那边,只传来马蹄声和剑鞘与剑刃拍击的声音。虽然他满脸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无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对方对于离开君临的欢喜。我让他自己选,他思量着,他本可以拒绝我,继续做他的御前执法官。
  伊林的职位是劳勃·拜拉席恩新婚时送给詹姆的父亲的回礼之一,随后这个闲职被泰温公爵用来偿还派恩为兰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牺牲。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刽子手,干净利索,一击收工,从未让处决陷入难堪境地。他的沉默更为他增添了气势,王国难得一位如此匹配的执法官。
  当初詹姆下定决心后,便去叛徒走道尽头找伊林爵士。那里有座半圆形矮塔,上层分成若干房间,专司软禁贵族,比如可用来讨取赎金或安排交换的骑士与领主之流;地下经由一扇精铁门和一扇灰木门通往地牢。地下第一层设有监狱总管、大告解官和御前执法官的房间。御前执法官的本职是刑场杀人,但按惯例,还要打理地牢事务。
  对于这项任务,没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既不识字,又不能写,甚至连说话都不会,只好统统扔给别人处理。可惜的是,他也没有同僚,因为王国自戴伦二世的朝代以来便没再任命过大告解官,而上任监狱总管乃是个从小指头那里买肥缺的布商人。毫无疑问,他最近几年发了笔横财,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钱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他们自称“鹿角民”,小乔便将鹿角钉在他们头上,再用投石机抛出城去还给史坦尼斯。这回詹姆找来时,只能再求助于驼背的雷纳佛·伟维水,让这自称有龙之血脉的老头指引他走下狭窄的阶梯,来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间充溢着食物腐烂的臭气,草席上爬虫随处可见,詹姆还差点踩上一只老鼠。派恩的双手巨剑放在搁板桌上,旁边有一块磨刀石和一张油腻腻的布,剑刃被打磨得极为锋利,在苍白的光线下闪烁着蓝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脏衣服堆得满地都是,布满红锈的锁甲与板甲也被拆散开来,四处乱扔,至于打破的酒瓶子,更是无法计算。这个男人除了行刑,没有其他生活了。当伊林爵士从屎臭熏天的卧室里出来会他时,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节制大军,收复河间地,”他告诉对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舍得放弃这所豪宅的话。”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还有毫不动摇的悠长凝视。正当詹姆准备离开时,对方点了点头。他终究是肯改变了,詹姆瞥瞥身边的伙伴,或许我们两个还有希望。
  当晚,队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营,夕阳沉没后,一百个帐篷沿小溪搭建起来。詹姆亲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来不会有什么麻烦,但当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这么想。我决不会重蹈覆辙。
  从城堡里传来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请,詹姆带上伊林爵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红罗兰·克林顿、壮猪与其他十几位骑士及贵族同去。“我想我应该戴上那只手。”上山之前,他对小派说。
  这孩子立刻为他绑上。那只手由纯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绿,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头半拢,刚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却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断肢上绑绷带,心里想。“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武器师傅曾向詹姆保证。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屡屡为他带来赞叹——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气发作了。“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提瑞克·兰尼斯特在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若这孩子没死,应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时,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哼,倒不如装上钩子。“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剑。“时候到了。”他吩咐对方,刽子手便站起来随他下楼,破皮靴刮擦着陡峭的石阶。兵器库前有个小院子,詹姆找来两面盾牌、两顶头盔和一对比武用的钝剑,把它们分给派恩,自己左手握剑,右手穿进盾牌的绑带。他的金手能抓东西,却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骑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样。让我们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
  伊林爵士举剑回应,詹姆更不搭话,直接上前攻击。然而,尽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锁甲一样生了锈,也没有布蕾妮的强壮体魄,但詹姆递出的每一记都被他的钝剑或盾牌挡住。两人在弯月下舞蹈,两柄钝剑奏出钢铁的乐章,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最后才发起反击。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划过头盔,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等收剑住手时,詹姆已然遍体淤伤,酒全醒了,头脑无比清明。“我们每晚准时开战,”他告诉伊林爵士,“明天打,后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变得跟我过去的右手一样强大为止。”
  伊林爵士张开嘴巴,发出一阵粗嘎的声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绞痛。
  第二天早上,无人敢提及他的伤势,看来他们昨晚睡得跟死猪一样。只有下山时,小子卢·派柏替骑士老爷们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知道吗,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别旺?她们会咬人呢,小子。”
  这天仍然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接下来的一天多云,再来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对于队伍来说,这些都没差,他们风雨无阻地沿国王大道北进,保持着稳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会找个私密之地,留下更多爱的伤痕。他们在马厩里打,有独眼的驴作见证;他们在酒店地窖里打,周围是装满葡萄酒和麦酒的木桶;他们在石制大谷仓焦黑的残骸里打;他们在浅溪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们也在空旷的原野上打过,任凭雨水哗哗地拍打头盔与盾牌。
  詹姆找了各种借口,但他没有蠢到认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亚当·马尔布兰了解实情,众多亲随也各有猜测。当然,没人敢在他面前说出口……唯一的证人是个哑巴,不用担心弑君者功夫浅薄的事实泄露出去。
  现今,到处都能看到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田野里,本该是收获秋小麦的时节,然而野草、荆棘与灌木长到马头那么高,国王大道上见不到一个旅人,从黄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们连人都不怕。马尔布兰的一名斥候下马撒尿,回头马已被扑杀。“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悯人地说,“定是披着狼皮的恶魔,用来惩罚我们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马。”詹姆瞧着马儿可怜的残缺尸体,回答道。他命令将马尸分割腌渍,前路漫漫,人烟稀少,肉可不能浪费。
  一个叫母猪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顽强的老骑士罗杰·霍格爵士,他辖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农民。罗杰爵士身材粗壮,肯洛斯爵士认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远亲,因为他的纹章上也有斑纹野猪。壮猪表示同意,并花了一个小时和罗杰爵士仔细研究血缘问题。
  詹姆感兴趣的是霍格对于狼崽们的描述。“绣着白星星的北方狼来打劫过,”老骑士倾诉,“大人,我把他们赶走了,其中三人的尸体就埋在那片芜菁地下。在他们之前,是嗜血的狮子——对不起,大人——其领袖的盾牌上刻有狮身蝎尾兽。”
  “亚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释,“我的父亲大人命他掠夺河间地。”
  “可我没住在河间地,”老罗杰·霍格爵士坚决地说,“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弥珊德伯爵夫人直属于君临——等她学会走路,就会向托曼陛下屈膝的。这番话我讲过,可那洛奇不听,反而杀了我一半的绵羊和三只产奶的山羊,甚至企图把我活活烧死在塔楼里面。幸亏墙壁是坚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灭,他便没了兴趣,骑马离开。第二天狼来了——四条腿的狼——吃光了狮身蝎尾兽为我留下的所有绵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大人,您说怎么办?”
  “播种,”詹姆建议,“祈祷在冬天来临之前,还有最后一次收成。”这并非对方期望的回答,却是他唯一能给的答案。
  第二天,队伍越过一条小河,这是君临城和奔流城各自统治范围的分界线。古利安学士取出地图,宣称面前这片山丘属于渥德兄弟,这是两位隶属赫伦堡的有产骑士……不过他们的厅堂皆为土木结构,早被烧成灰烬,只剩几根梁柱了。
  渥德兄弟没现身,他们的子民也没出现,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垒的地窖里,其中一位还披着褴褛的绯红披风。詹姆把他们统统吊死,感觉很不错,这是正义的感觉。或许某一天,兰尼斯特,或许某一天老百姓们会真的称呼你为金手将军:公正的金手将军。
  越接近赫伦堡,情况越黯淡。队伍在暗灰色苍天下骑行,湖泊闪烁着阴郁的冷光,犹如一大块被砸烂的钢铁。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没有经过这条路。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寻珊莎·史塔克……他很想向人打听他们是否见过枣红头发的美貌少女,或是又丑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处女,然而他一个旅人也没见到,唯有狼群和它们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蜡般的湖水对面,黑心赫伦尽倾国之力修筑的塔楼隐隐浮现,五根扭曲的黑指头伸向空中,石头诡异畸形。赫伦堡名义上的领主是小指头,但他似乎不着急前来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顺路帮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怀疑城堡需要整治。格雷果·克里冈从血戏班手中夺过了这座阴郁巨城,随后便被瑟曦召回君临担任代理骑士,他的手下一定还像盘子里的干豆似的散布在城内——而他们是决不可能把王国的和平带给三河流域的。格雷果爵士圈养的这群走狗唯一了解的和平就是坟墓。
  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说赫伦堡大门紧闭上闩,于是詹姆摆开阵形,令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那是一只弯曲的黑号角,刻有古代的黄金条纹。
  肯洛斯爵士连吹三声,余音在城墙内回荡,接着铁链呻吟,大门缓缓开启。黑心赫伦的城墙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经过十几道杀人孔,阳光才突然涌现,不久之前,他正是在这座院子里向血戏班道别的。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丛生,苍蝇覆盖在马尸上。
  十来个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楼上观看他们下马,这些人个个眼神冷硬,嘴巴紧抿。这样的家伙,在魔山身边才有活路。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没有勇士团那么暴虐邪恶。“操,是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头发灰白相间的大兵说,“小子们,他妈的弑君者驾到。如果我看错了,你们可以拿长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谁?”詹姆问。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后在脸上擦擦,权当洗脸了。
  “真帅。你是这里的头儿?”
  “我?屁,当然不是。大人,说我是头儿,你不如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臭嘴胡子里的面包屑多半能供养一支老鼠军团,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对方将这视为鼓励。“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他重复了一遍,接着也笑起来。
  “你听到他的话了,”詹姆扭头对伊林·派恩说,“去找根顶好的长矛,准备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没长矛,“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欢快地扔了一柄给他。见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妈的,你想干什么?”
  “让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说,谁是这里的头儿?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吗?”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接口,“他却教猎狗宰了,大人。他、记事本和那萨斯菲尔德小子一起没了。”
  又是猎狗。“真的是桑铎?你见过他?”
  “我们没见,大人,是店主告诉我们的。”
  “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的旅馆,大人。”这回说话的是个年轻人,一头沙色乱发,戴着曾属于瓦格·霍特的钱币项链——那些钱币来自于数十个东方城市,其中包括金、银、黄铜、青铜等不同质材,形状有圆有方,有三角形,还有指环,甚至有骨头。“店家发誓说杀人的男子半边脸上全是烧伤,他们店的婊子也这么招供。桑铎还带了个男孩,衣衫褴褛的农民小子。他们砍翻波利佛和记事本之后,沿三叉戟河往下游跑了。”
  “派人追了吗?”
  臭嘴皱起眉头,好像思考让他痛苦。“没有,大人,真他妈操蛋,但我们没理会他。”
  “把狗宰了不就结了?”
  “是啊,”对方揉揉嘴唇,“可我从来不喜欢波利佛那坨马粪,而且猎狗他是爵士的弟弟,所以……”
  “我们是操蛋,大人,”脖子上挂钱币项链的年轻人接口,“可去杀猎狗,疯子才会干。”
  詹姆仔细瞧了瞧他。他比其他人胆大,而且不像臭嘴那么醉得厉害。“你怕他。”
  “我可不是‘怕’他,大人,只是想把他留给大人物们去处理而已,如此才叫身份对等。比如爵士,比如您,都是料理他的好对手。”
  我若有两只手,一定去会会他。詹姆很清楚现下的自己走不了几招就会给桑铎干掉。“你叫什么名字?”
  “拉夫德。简称拉夫。”
  “拉夫,叫全体守军在百炉厅集合,外加所有的俘虏,我要好好瞧瞧他们,对了,你刚才提到的从十字路口抓的妓女也要来。噢,别忘了山羊,真遗憾,听说他已经逝世了,但我想亲眼看看。”
  首级献上,他发现山羊的嘴唇、耳朵和鼻子都被切掉了,而乌鸦吃了眼睛。说来也怪,这颗头居然还能认出来属于瓦格·霍特,全拜那奇特的胡须所赐——足有两尺长,在尖下巴下面晃荡。除了胡子,科霍尔人的头骨上只剩几块干瘪的皮肤。“身体的其他部分呢?”詹姆问。
  没人回答。最终,臭嘴垂下双眼,低声道,“烂掉了,爵士。呃……或是给吃了。”
  “有个俘虏老吃不饱,”拉夫德解释,“所以爵士烤山羊给他吃。说实话,科霍人没什么肉,爵士先砍下他的双手双脚,接着是上臂和大腿。”
  “那胖子吃得最多,大人,”臭嘴接口,“但爵士要让俘虏们都尝尝人肉的滋味,他还让山羊自己吃自己。操,他看到自己的肉还流口水呢,拼命狼吞虎咽,油脂滴满了胡须。”
  父亲,詹姆心想,你养了一群疯狗。他想起小时候在凯岩城听过的故事,疯狂的罗斯坦伯爵夫人在赫伦堡内用人血洗澡,大摆人肉宴席。
  想到这里,复仇也没了兴致。“把它丢进湖,”詹姆将山羊的头扔给小派,转身面向守军,“培提尔公爵到任之前,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将以国王之名镇守赫伦堡。你们如果愿意留下——并征得了爵士先生的同意——可以跟随他;不愿留下来的随我讨伐奔流城。”
  魔山的手下面面相觑。“赏赐还没发呢,”有人说,“爵士答应过的。他说重重有赏。”
  “他说过!”臭嘴附和,“追随我的人,重重有赏!”十几个人也加入进来。
  博尼佛爵士举起铁拳,“留下来的人可以分得一份土地,结婚后我会再给一份,生下头胎我给第三份。”
  “土地,爵士?”臭嘴吐了口痰,“放他妈的屁。操,想翻地,我们不晓得在自个儿家里翻吗?真他妈操蛋,爵士说‘重重有赏’,意思是金子!金子!”
  “有意见上君临找我亲爱的老姐说去。”詹姆转向拉夫德,“俘虏在哪儿?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呢?”
  “他就是那个胖子。”拉夫德道。
  “是吗?他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惹大麻烦了。”
  夏格维、帕格或佐罗等诸位勇士早跑得无影无踪,让瓦格·霍特当了光杆司令。至于河安伯爵夫人的人,只有三位还活着——为格雷果爵士打开边门的厨子;名叫“黑拇指”本恩的驼背武器师傅;还有皮雅,然而她失去了上次与詹姆相会时的美貌。有人打断了她的鼻子,还敲掉了她一半的牙齿。这女孩一看见詹姆,就立刻倒在他脚边,啜泣着,用惊人的力气抱紧他的大腿,直到被壮猪拉开。“以后没人会伤害你了。”他告诉她,她却哭得更大声。
  囚犯受的待遇较好,威里斯·曼德勒爵士也没死,他们这批人大多是在三叉戟河渡口一战中被魔山俘虏的。作为管用的人质,他们被关押起来,虽然现下个个又脏又臭、不修边幅,有的还缺牙齿缺手指、遍体鳞伤,但至少有吃有喝,战伤也得到了处理。詹姆不知道他们清不清楚自己吃的肉,决定还是别点破的好。
  然而囚犯们已彻底丧失了尊严,尤其是大胖子威里斯爵士,胡须一大把,目光呆滞,下巴颤抖。詹姆说要派人护送他去女泉城乘船返乡,他顿时瘫倒在地,比皮雅哭得更厉害,足足合四人之力才把他扶起来。烤山羊的报应,詹姆心想,诸神在上,我恨透了这座该死的城堡。赫伦堡三百年来见证的恐怖比凯岩城三千年中经历的更多。
  于是詹姆令百炉厅中升起炉火,再让那唯一的厨子赶紧去为他的队伍准备热饭热菜,“什么都可以,山羊肉不要。”
  他自己在猎人厅内与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共进晚餐,博尼佛爵士庄严肃穆,三句不离七神之名。“我不要格雷果爵士的走狗,”他切开一个和他一样遍布皱纹的梨子,小心翼翼地确保那并不存在的果汁不会玷污到他朴素的紫色外衣,上面有他家族的白色斜线纹章,“他们是帮罪孽深重的恶棍。”
  “我家修士常说,所有人都有罪。”
  “他说得没错,”博尼佛爵士表示同意,“但有些人犯下的罪孽无可饶恕,犹如熏天恶臭,恐怕七神连闻闻都受不了。”
  看来你和我弟弟一样没鼻子,否则我的罪孽会教你被这个梨子噎死。“好吧,我把格雷果的人全带走。”士兵不缺用武之地,若迫不得已非要硬攻奔流城,他会让他们打头阵。
  “把那个妓女也带走,”博尼佛爵士要求,“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就是那个地牢里挖出来的女人。”
  “皮雅,”科本曾派她来陪床,以为能讨他欢心……现在的皮雅已不是过去那个娇小甜蜜、咯咯傻笑着爬进他被窝的尤物了。当格雷果爵士要安静时,她很不识趣地搭了话,魔山便用钢甲拳套把她的牙齿和漂亮小鼻子打成碎片。若非瑟曦急召魔山前往君临面对红毒蛇的长矛,只怕皮雅的遭遇还会更惨。詹姆是决不会可怜格雷果的。“皮雅生于兹长于兹,”他劝告博尼佛爵士,“这里是她唯一的家。”
  “她是堕落的化身,”博尼佛爵士说,“我不能容许她向我的人卖弄……卖弄风骚。”
  “她卖弄的日子已经结束了,”詹姆道,“但若你坚持,我会带她走。”他可以收她做洗衣妇,他的侍从不在乎为他搭建帐篷、照料马匹或清理铠甲,但洗衣服一直不大积极。“单凭你的百名圣战士,能守住赫伦堡吗?”其实只剩下八十六名,有十四个在黑水河上送了命,但博尼佛爵士迟早会招募到信仰虔诚的新人的。
  “决无问题。老妪会为我们指引前路,战士将给予我们力量。”
  或者陌客会让你们统统倒霉。詹姆不清楚是谁怂恿姐姐任命博尼佛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的,多半是奥顿·玛瑞魏斯。隐约记得,哈斯提家族侍奉过玛瑞魏斯的祖辈,而且这萝卜头发的裁判法官似乎天真地认为,外号“好人”的贵族想必最宜于派往河间地,治疗卢斯·波顿、瓦格·霍特和格雷果·克里冈所留下的累累伤痕。
  或许他的人选不错。哈斯提家族源于风暴之地,在三河流域无亲无故,没有世仇,没有关系,也没有亲信。而这位博尼佛爵士素来冷静、公正、尽职尽责,他训练出的圣战士是有纪律的兵,一起骑上高大灰马时也显得十分威武堂皇,足以慑服群众。小指头曾打趣说博尼佛爵士多半把手下的兵统统阉割了,以保证他们纯洁高尚。
  然而说到底,战士的名誉要在战场上证明,并非靠整齐可爱的坐骑。他们精于祈祷,也精于杀敌吗?就詹姆所知,在黑水河上他们表现不错,但也无甚突出之处。博尼佛爵士本人年轻时倒是武艺精湛,前途似锦,后来却出了意外——不晓得是因为战败、耻辱还是重病一导致他认定比武乃是空虚的炫耀,从此放下长枪。
  赫伦堡必须守住,而瑟曦挑选了这位“小贝勒”。“此城厄运缠绕,”他警告博尼佛爵士,“据说赫伦与他儿子们着火的鬼魂晚上会在大厅里出没,教他们发现的话会被活活烧死。”
  “我不怕鬼魂,爵士。《七星圣经》有云:妖魔、亡魂亦或幽灵皆无法伤害虔信七神之人,君子以信仰为甲,能行遍天下。”
  “你以信仰为甲,但也请记得穿上锁甲和板甲。迄今为止,这座城堡的主人都没好下场。瞧瞧魔山、山羊,甚至我父亲……”
  “恕我冒昧,他们都缺乏信仰之心,不像我们。战士会保护我们,况且我们并非孤立无援。吉利安和他的乌鸦与我们同在,左近的戴瑞城有蓝赛尔大人,女泉城有蓝道大人,三军协力,足以荡平这一带的土匪蟊贼。等局势安定后,七神自会指引善男信女们回到村落,播种、耕作,重建家园。”
  那些还没教山羊赶尽杀绝的人。詹姆用金手钩起酒杯。“若有任何勇士团的成员落到你手中,立刻押送给我。”纵然陌客抢在詹姆之前带走了山羊,但胖子佐罗、夏格维、罗尔杰、虔诚的乌斯威克等人逃不脱。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会折磨他们,然后杀了他们?”
  “换成你,你会宽恕他们吗?”
  “若他们真心悔悟……是的,我会在送他们上断头台之前接纳他们为兄弟,并为之祈祷。信仰可以救赎,罪行必须惩罚。”哈斯提双手合十,顶着下巴,这姿势竟让詹姆荒谬地联想起父亲。“如果遇到桑铎·克里冈,你要我怎么做?”
  拼命祈祷,詹姆心想,拔腿快跑。“送他去与他亲爱的老哥团聚,并感谢七神创造了七层地狱——单单一层容不下两个克里冈。”他突然站起来,“贝里·唐德利恩情况不同,如果抓住了他,关起来等我回头处置。我要用绳索捆住他的脖子,一路牵回君临,再当着全国百姓的面,让伊林爵士将其斩首示众。”
  “他身边的密尔和尚呢?听说他到处宣扬邪教。”
  “杀他、吻他,还是跟他一起祈祷,随便你。”
  “我从不与男人接吻,大人。”
  “他可不一样,”詹姆的微笑成了哈欠。“请原谅,若你不反对的话,我告辞了。”
  “好,大人。”哈斯提说。他的祷告时间又到了。
  詹姆想要的却是战斗。他三步并作两步出门,夜风清冷。火光中的庭院里,壮猪与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正在比武,周围围了一群喝彩叫好的士兵。李勒爵士将是最后的赢家,詹姆明白,我还是找伊林爵士打架的好。
  幻影手指再度抽搐,他远离火炬与人声,走过密闭拱桥,来到流石庭院——直到这时,他才醒悟自己的去处。
  熊坑内,灯笼洒下苍白冷淡的光,照耀在一圈圈陡峭的大理石凳上。看来有人比我先到。坑中是练武的好场所,或许伊林爵士先想到了。
  然而站在坑边的骑士比派恩更高大,他满脸胡子,体格结实,身穿绣有狮鹫纹章的红白外套。克林顿,他在里面干吗?黑熊还半掩在沙地中,但只有骨骼和破损的毛皮残留了。詹姆有些为野兽悲哀。至少,他是战死的。“罗兰爵士,”他喊道,“你迷路了吗?我明白,城堡大得很。”
  红罗兰举起灯笼,“我来看看狗熊与美少女对话的现场。”他的红须在火光中犹如着了火,詹姆闻到了酒气,“妞儿真的光着身子打?”
  “光着身子?不。”故事似乎被夸张了几倍。“血戏子们让她穿上粉红色的丝裙服,拿着比武用的钝剑。山羊要好好看她出洋相,他觉得这样很‘有趣’……”
  “……也好,光着身子的布蕾妮只怕会把熊先吓趴喽。”克林顿笑道。
  詹姆没笑,“听你的口气,似乎挺了解她。”
  “我曾是她的未婚夫。”
  他大吃一惊,布蕾妮从未提及订婚之事。“他父亲为她?……”
  “为她订过三次,”克林顿道,“确切地说,我是她的第二个未婚夫,由我父亲和他父亲共同决定。我早听说那妞儿很丑,可我父亲说,蜡烛吹灭后,所有女人都是一个样。”
  “你父亲。”詹姆瞧向红罗兰的外套——红底与白底上,两只狮鹫互相对望。这是名扬天下的克林顿家族舞蹈狮鹫纹章。“你父亲是前首相的……弟弟?”
  “表弟。琼恩大人没有亲兄弟。”
  “是啊。”回忆刹那间涌上心头。记得琼恩·克林顿是雷加王子的密友,当年玛瑞魏斯令人失望地无力弹压劳勃的叛乱,而雷加王子又遍寻不着,伊里斯做出了所能做的最佳选择,任命克林顿为首相。然而疯王对他的国王之手总是很残酷,正如他经常在铁王座上割伤手掌。鸣钟之役后,他一怒之下剥夺了琼恩大人的荣誉、土地与财富,放逐到狭海对岸等死 果然,传闻克林顿伯爵没过多久就买醉亡身了。伯爵的表弟——红罗兰的父亲——转而投奔叛军,并在战后获得了家族的鹫巢堡作为奖励。不过劳勃虽把城堡给了他,却没发还克林顿家族被没收的财物,还将他们家一大部分土地赏赐给更热心的支持者。
  今天的罗兰爵士只是个有产骑士而已,对他而言,塔斯的处女应该是屈尊就驾,上上之选。“你为什么不和她结婚?”詹姆质问。
  “我啊,我亲自去塔斯岛见了她。我比她大六岁,她却与我一般高矮,平起平坐。她是个穿丝衣的母猪,却没有母猪的乳房。我跟她聊天,她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于是我给了她一朵玫瑰,并且告诉她,这是今生她唯一能从我这儿得到的东西。”克林顿望向坑内。“说真的,也许这头熊都没她吓人,我——”
  詹姆用金手狠狠扇了他一嘴巴,打得骑士滚下台阶。灯笼掉在地上摔碎,灯油流出来,熊熊燃烧。“你不能这样称呼一位出身高贵的小姐,爵士。说她的名字,她叫布蕾妮。”
  克林顿手脚并用地爬开扩散的火焰。“布蕾妮,大人,”他啐了一口血在詹姆脚边,“美人布蕾妮。”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8章 瑟曦

  轿子缓缓爬上维桑尼亚丘陵,随着马蹄沉闷的节奏,太后靠在舒适的红垫子上休息,外面传来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的叫喊:“让路,清空街道,为摄政王太后陛下让路!”
  “玛格丽身边养了一个活跃的小宫廷,”玛瑞魏斯夫人报告,“有杂耍艺人、默剧演员、诗人、木偶师……”
  “和歌手?”瑟曦提示。
  “是的,很多很多歌手,陛下。‘琴手’哈米西每半月应召一次,有时候伊森人阿里克晚上会来表演,蓝诗人则是她的最爱。”
  太后想起这蓝诗人也参加了托曼的婚宴。他年轻、英俊,莫非有文章?“她身边还有其他人,听说不少是骑士、廷臣及仰慕者之流。说实话,夫人,你觉得玛格丽还是处女吗?”
  “她说她是,陛下。”
  “她那么说,你觉得呢?”
  坦妮娅黑色的大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火花。“她在高庭与蓝礼大人成亲时,我帮着大人脱衣服。大人是个身体健康、充满欲望的男子,我们拥他上婚床时看到了证据——而玛格丽赤身裸体地在婚床上等他,跟命名日时一样一丝不挂,在毯子下面漂亮地羞红了脸。洛拉斯爵士亲手把她抱上去的。玛格丽或许坚称他们的婚姻并未圆满,坚称蓝礼大人喝得太醉以至于无法动手,但我向您保证,当我退出门外时,大人两腿间那活儿可没有半点委顿的迹象。”
  “第二天早上你进去了吗?”瑟曦急忙问,“你见到染血的床单了吗?”
  “没有,她没展示床单,陛下。”
  真可惜。不过话说回来,染血的床单也说明不了什么。据说下贱的农夫女在新婚之夜会像猪一样流血,但玛格丽·提利尔这样的贵族姑娘基本不会。领主之女的初夜权多半交给了胯下坐骑而不是新婚丈夫,而从学会走路起就开始骑马的玛格丽便更容易磨破了。“朝中有不少骑士仰慕咱们的小王后。包括雷德温的双胞胎,塔拉德爵士……哎,你说说,还有哪些人常去呢?”
  玛瑞魏斯夫人耸耸肩,“蓝柏特爵士,把一只好眼睛用绷带遮住的傻瓜;拜亚德·诺科斯爵士;库塔内·格林希尔;伍德怀特兄弟,有时候是波提菲,更多时候是卢坎迪。噢,对了,派席尔国师时常造访。”
  “派席尔?真的?”莫非这只摇摇摆摆的老蛆虫抛弃狮子投靠了玫瑰?若是真的,他一定会付出代价。“还有谁?”
  “穿羽毛披风的盛夏群岛人,哈哈,我怎可能忘了他?他的皮肤黑得跟墨水似的。还有许多人专程来向她的表亲们致敬。埃萝虽与安布罗斯家的孩子订了婚,但她很喜欢卖弄风情;梅歌平均两星期换一位追求者,她甚至在厨房中吻过帮厨小弟。听说她被许给布尔威伯爵夫人的弟弟,但我看如果让她自己挑,她会选马克·穆伦道尔。”
  瑟曦大笑,“那位在黑水河上丢了半条胳膊的蝴蝶骑士?要个残废来做什么?”
  “梅歌认为他可爱极了,她甚至恳求玛格丽夫人给他找只新猴子。”
  “啊,猴子,”太后不知该说什么好。麻雀与猴子,这个国家真是疯了。“咱们英勇的洛拉斯爵士呢?他经常去见妹妹吗?”
  “他去得最多。”坦妮娅皱眉时,黑色的大眼睛之间出现了一道细细的纹路。“每天早晚各一次,除非有事脱不开身。她哥哥对她无微不至,他们之间无话不谈……噢……”密尔女人突然惊讶地住了口,接着又满脸堆笑,“我刚才有个邪恶的念头,陛下。”
  “自己心里知道就好。山上全是麻雀,我们都晓得麻雀们标榜自己有多么纯洁,厌恶邪恶。”
  “我看他们厌恶的是肥皂和水,陛下。”
  “是啊,这帮家伙实在是太臭了,如果可以,我会要求新任总主教帮他们清洗清洗。”
  帷幕卷动,掀起一阵绯红丝绸的波浪。“奥顿说新任总主教没有名字,”坦妮娅夫人道,“这是真的吗?至少在密尔,每个人都有名字的。”
  “他以前当然有名字,修士都有名字,”太后不耐烦地挥挥手,“比方说他若是贵族,发下誓言加入教会时会去掉家族姓氏,只保留自己的名,而一旦成为总主教,就必须放弃所有姓名——教会认为他已当上诸神的代言人,不再需要凡人的名字。”
  “那总主教与总主教之间如何区分呢?”
  “有点难度。通常叫这位为‘胖子’,叫那位作‘胖子前的那位’或’睡觉时死去的那位’。当然,你还是可以用他们的俗名来称呼,但会得罪人的,因为这提醒了他们出身平凡,他们不喜欢这样。”
  “我夫君说新任总主教不是贵族,而是个肮脏的贱民。”
  “据说是这样。其实照惯例,大主教们一般会推选彼此间的一位,偶而才破例。”派席尔不厌其烦地向她讲述过这段冗长的历史。“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时期,一名石匠被选为总主教,因为他的工艺如此精巧,让贝勒以为他是铁匠的肉体凡身。此人不会读写,连最简单的祷告都学不会。”许多人相信他是被贝勒的首相毒死的,以防国家继续蒙羞。“他死后,教团在贝勒王敦促下,又选出一位八岁男童。国王宣称这孩子能施行奇迹,不过他那双医疗圣手却无法改变国王在绝食斋戒中丧命。”
  玛瑞魏斯夫人清脆地笑道,“八岁?看来我儿子也有机会当总主教喽,他快满七岁了。”
  “他会祷告吗?”太后漫不经心地问。
  “他更喜欢练武。”
  “好孩子。他知道七神的名字吗?”
  “都清楚。”
  “嗯,我会将他列入考量。”瑟曦才不在乎戴上水晶冠的儿童会做些什么,反正比教团推出的这位贱民好应付。这回听任白痴和懦夫们选择首领,下次就没那么便宜了——如果新任总主教不合我意,这个“下次”很快就会到来。贝勒王的首相是我的榜样。
  “清空街道!”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大叫,“为摄政王太后陛下让路!”
  轿子开始慢下来,应是快登上山丘顶了。“你把儿子带进宫吧,”瑟曦告诉玛瑞魏斯夫人,“六岁男孩不小了。托曼需要别的孩子陪伴,你儿子不是可以做他的朋友吗?”乔佛里就没有同龄朋友。可怜的孩子,一直那么孤单,我小时候都有詹姆……和梅拉雅,直到她掉入水井。噢,小乔很喜欢猎狗,可他们之间并非友情,他只是在寻求从劳勃那里没有得到的父爱。一位养兄弟将把托曼从玛格丽和她那群小鸡身边夺过来。假以时日,他们之间将会像劳勃和奈德·史塔克那样亲密。是,奈德是个傻瓜,却是个忠诚的傻瓜。托曼需要忠心耿耿的人替他防备后方。
  “陛下您真是太好心了,但鲁赛尔从未离开过长桌厅,恐怕会在这座大城市里迷途呢。”
  “刚开始也许会,”太后承认,“但他能适应的,和我一样。当年我父亲要我入宫时,我拼命地哭,而詹姆怒火冲天,最后是我姑妈拉我到石头花园里坐下,促膝长谈,她说君临城内没有一个人值得我害怕。‘你是头母狮,’她告诉我,‘别的野兽应该怕你才对。’毫无疑问,你的孩子也能找到勇气,而且你就不想多见到他吗,每天都见到他?他是你唯一的孩子,对吧?”
  “目前是。我的夫君恳求诸神再给我们添一个小子,以防……”
  “我懂,”她想起了乔佛里抓抠喉咙的模样,在那最后时刻,他绝望地看着她,发出无言的求告;随后,另一段回忆占据了她的脑海,令她血液凝结:那是烛光下的一滴鲜血,沙哑的声音在谈论后冠与裹尸布,谈论VALONQAR的谋杀。
  轿外,奥斯蒙爵士叫嚣着什么,有人竟朝他吼回去。轿子突然停下。“你们是死人吗?”凯特布莱克咆哮道,“妈的,滚开!”
  太后掀开帘子一角,招呼马林·特兰爵士。“怎么回事?”
  “是麻雀们,陛下。”马林爵士的白披风下穿着全套白色铠甲,头盔与盾牌悬在鞍头。“他们在街上露营,妨碍交通。”
  “把他们赶开,但动作不要太大。我可不想引发另一场暴动。”瑟曦松开帘子。“真荒唐。”
  “是啊,陛下,”玛瑞魏斯夫人表示同意,“应该是总主教前来拜见您才对。这帮可恶的麻雀……”
  “他供养他们,惯坏了他们,甚至祝福了他们。但到目前为止,他却没为国王陛下祝福。”祝福只是项空洞的仪式,但在无知的平民眼中,仪式具有不可替代的象征意义。征服者伊耿便把总主教在旧镇替他抹上圣油的那一天作为登基的纪念日。“这混蛋僧侣若不乖乖听话,我就让他晓得自己还是个肉体凡胎。”
  “奥顿说他想要的不过是钱,换言之,在王室还债之前,他不会祝福国王。”
  “等国家恢复和平,教会自能得到金子。”对此,托伯特修士与雷那德修士表示理解……讨厌的布拉佛斯使节却很顽固,他一直纠缠着可怜的盖尔斯大人,直到后者终于因呕血而卧床不起。我们必须重建海军,我不能依靠着青亭岛,因为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瑟曦需要兰尼斯特的舰队。
  黑水河上建造中的大帆船是她的希望所在,其旗舰的桨数将是劳勃国王之锤号的两倍。奥雷恩请示能否将其命名为泰温公爵号,太后欣然应允——她等着听人们将以她父亲之名命名的船称呼为“她”。另一艘大船得名甜美瑟曦号,船首像是太后的镀金形体,身穿锁甲,头戴狮盔,长矛在手。另外几艘分别是英勇乔佛里号、乔安娜夫人号和母狮号,以及玛格丽王后号、金玫瑰号、蓝礼公爵号、奥莲娜夫人号、弥赛菈公主号——瑟曦错误地允许托曼为一半的船只命名,才出现这样的结果。男孩甚至想把最后一艘船命名为月童号,只是奥雷恩提出水手们可能不愿在以弄臣为名的船只上服役后,托曼才勉强换成姐姐的名字。
  “若这贱人以为我要花钱来买他祝福托曼,他可大错特错。”她对坦妮娅保证。堂堂七国之后决不会屈意逢迎一帮修士。
  轿子又陡然停止,以至于瑟曦被摔了一下。“噢,搞什么鬼啊?”她再度探出身子,发现已到了维桑尼亚丘顶,前方就是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与七座闪亮高塔——然而,在队伍和圣堂的大理石阶之间,人山人海,数不清的穿褐色粗布衣服、肮脏不堪的人们。麻雀们,她嗤之以鼻地想,他们比真麻雀还臭。令瑟曦惊骇的是,尽管科本向她报告过麻雀的人数,真正见到了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广场上有数百人露营,花园中还有数百人,炊烟缭绕,粗布帐篷和泥巴废料搭建的简陋小屋玷污了纯白大理石,他们甚至在大圣堂讲坛下的阶梯上铺了铺盖卷。
  奥斯蒙爵士策马回来找她,旁边是金马金袍的奥斯佛利爵士。作为凯特布莱克三兄弟中的老二,奥斯佛利比其他两位都要沉静,笑容也比较少,经常愁眉苦脸。如果传说属实,他也是最冷血的一位。或许我该派他去长城。
  派席尔大学士认为应让“更有战争经验的人”指挥金袍军,其他重臣也表示赞同。“奥斯佛利爵士经验丰富,”她告诉大家,但他们并不信服。一帮不听话的小狗。总而言之,她对派席尔的耐心算是彻底告终了,后者居然蛮横地反对她邀请多恩领派来新教头,他坚持认为这是对提利尔的冒犯。“你管得了我么?”她轻蔑地回敬老人。
  “请恕罪。陛下,”奥斯蒙爵士报告,“我弟弟正在调集更多金袍卫士前来。放心,我们一定会扫开道路。”
  “我没空多等,就步行前去吧。”
  “不,陛下,”坦妮娅抓住她的手,“他们让我害怕。成百上千的,又那么肮脏。”
  瑟曦吻了她的脸。“狮子何惧麻雀?……但我谢谢你,我知道你关心我,夫人。奥斯蒙爵士,扶我下轿。”
  早知道得步行,我就换身衣服了。太后今天穿金线镶边的白裙服,华美而不失端庄,但这件服装已有多年未曾穿用,腰部很有些紧。“奥斯蒙爵士,马林爵士,请随我来。奥斯佛利爵士,护住我的座轿。”有些麻雀看起来形容桔槁、眼窝深陷,似乎能吃了她的马。
  她在衣衫褴褛的人群中穿行,越过篝火、马车和陋屋,不禁想起了与劳勃·拜拉席恩成亲时广场上的空前盛况。当年,数千平民专程前来为她喝彩,所有女人都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一半的男人肩头上坐着孩子。她与年轻的国王手拉着手从圣堂走出来时,群众的欢呼连兰尼斯港都能听见。“他们爱你,我的王后,”劳勃凑在她耳边低语,“瞧,每张脸都笑得那么开心。”那一瞬间,她的婚姻是如此美满幸福……直到她看见詹姆。不,她心想,不,不是每张脸,陛下……
  今天,没有一张笑脸。麻雀们表情迟钝、阴郁、充满敌意,他们勉勉强强地让开。他们是真麻雀就好了,吼一嗓子就统统被吓走。或者该派一百名金袍子带着棍棒、长剑与钉头锤前来清路?泰温大人就会这么做。他会狠狠收拾他们,决不会下马走路。
  当太后发现他们对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的雕像做了些什么时,她开始后悔自己的软心肠了。那座露出慈祥的微笑,照看广场长达百年之久的雄伟大理石雕像,如今自腰部以下堆满了各种骨头和头骨,其中很多仍残留着血肉。一些乌鸦停在上面,享用干涩的便餐。到处是嗡嗡叫的苍蝇。“这是为何?!”瑟曦质问群众,“你们打算把腐尸堆成山,用来掩盖受神祝福的贝勒王吗?”
  一位独腿男人拄着木拐杖走上前。“陛下,这些都是圣人与圣女的遗骨,他们身在教会为世人服务,却惨遭谋杀。被害者不仅包括修士、修女,还包括穿褐衣、棕衣和绿衣的弟兄,穿白衣、蓝衣和灰衣的姐妹。他们有的被吊死,有的被开膛破肚,修士遭遇抢劫,处女和母亲被不信神的匪徒和恶魔崇拜者强暴——连静默姐妹也不能幸免于难。天上的圣母在悲痛中呐喊,所以我们把他们的遗骨从全国各地收集到这里,恳请神圣的教会予以见证。”
  瑟曦能感觉到周围目光的重量。“国王会恢复王国的和平,”她庄严保证,“托曼与大家感同身受。这些都怪史坦尼斯和他身边那红袍女巫,都怪崇拜树木和狼的北方蛮子。”她提高声调。“七大王国的善男信女们,我一定会为你们死去的亲人复仇!”
  几声欢呼,仅仅几声。“我们不要复仇,”独腿男人说,“只要您保护生者。保护圣堂和其他圣地。”
  “铁王座应该维护教会,”一个额头纹着七芒星的大块头抱怨,“不能保护人民的国王不是真正的国王。”周围的人们呢喃着表示同意。一个男人突然站起来抓住马林爵士的手腕:“是时候了,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抛弃俗世的主人,团结在神圣的教会周围。与我们一起战斗吧,爵士先生,如果您还热爱七神。”
  “放手!”马林爵士用力挣脱开来。
  “你们的请愿我都听到了,”瑟曦道,“我儿子年纪虽小,但他热爱七神。你们会得到他和我的庇护。”
  额上文七芒星的男人浑不在乎。“战士庇护我们,”他说,“而这位胖胖的小国王什么也没做。”
  马林·特林的手伸向剑柄,但瑟曦及时制止了他亮兵器。身处麻雀的海洋里,她只有两位骑士。她看见了棍子、镰刀、木棒、短棒、斧头等等。“不成体统!怎能在圣地里动粗,爵士?”你这大白痴,把眼前的家伙砍翻,我们三人顷刻间便会被五马分尸。“毕竟,我们都是圣母的子孙,来吧,总主教在等我们。”她越过群众,待要走上石阶,却被一群武装的男子挡住去路。他们身披锁甲和煮沸皮甲,还有几件零散的、打凹了的板甲。有的握长矛,有的拿长剑,大部分人装备着斧头,所有人都穿缝有红色星星的漂白外套。其中两位傲慢无礼地将长矛交叉,不准她向前。
  “你们就是这么迎接太后陛下的吗?”她质问,“行行好,托伯特和雷那德在哪里?”这两人不大可能错过这个奉承她的好机会啊。托伯特尤其喜欢夸张地跪下来吻她的脚。
  “我不认识您说的这两位,”外套缝有红色星星的男人回答,“不过只要他们身在教会,总归是服务七神。”
  “雷那德修士和托伯特修士都是大主教,”瑟曦难以置信地说,“你们竟敢阻挡我,待会有得瞧了。怎么,你们真打算禁止我进入贝勒大圣堂吗?”
  “陛下,”一个驼背灰胡子说,“我们欢迎您,但您的随从们必须解下剑带。遵照总主教大人的命令,武器不能带进圣堂。”
  “即便在国王身边,御林铁卫的骑士也无须解除武器。”
  “国王身边,国王做主,”这位上年纪的骑士回答,“这里是教会的殿堂。”
  瑟曦脸上挂不住了。只消吩咐马林·特兰一个字,就能送这驼背去会他的诸神。不,这里不行,现在还不行。“在外面等着。”她简短地吩咐御林铁卫,独自走上阶梯。长矛手拿开武器,另两个人顶住门用力推,大门叽叽嘎嘎地打开。
  进入灯火之厅,瑟曦发现二十多位修士跪在地上,却并非在祈祷,而是就着水桶与肥皂擦洗地板。由于他们身穿粗布袍子和凉鞋,瑟曦起初都当成了麻雀,直到其中一人抬起头。此人的脸红得像甜菜根,手上磨破的水疱正在流血,“陛下。”
  “雷那德修士?”太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怎么跪着?”
  “他在搓地板,”说话的人比太后矮了好几寸,瘦得像扫把杆,“劳动也是祷告的一种形式,尤其取悦于铁匠。”他手握板刷站起来,“陛下,我等候您多时了。”
  此人的胡子半褐半灰,修剪整洁,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他的袍子虽很干净,却有磨破和补丁。他把袖子挽到肘部,方便劳动,但膝盖以下全打湿浸透了。他的脸棱角分明,深陷的眼睛是泥巴色。他竟然赤脚,她讶异地发现,黑糊糊地如树根般坚硬粗糙,老茧遍布,无比丑陋。“你就是总主教?”
  “正是在下。”
  父亲,请赐予我力量。太后依礼应该跪下,但地板上全是肥皂和污水,她不想弄脏这件裙服。她瞥了身边跪着的老人一眼。“我的朋友托伯特在哪儿?”
  “托伯特修士正在禁闭悔过,期间只提供面包和清水。半个国家都在挨饿,他发胖至此,实是罪过。”
  瑟曦今天受够了,她要让对方见识见识她的怒火,“你就是这样欢迎我的吗?拿着淌水的刷子?你知道我的身份吗?”
  “陛下乃是七大王国的摄政王太后,”对方回答,“但《七星圣经》有云,人民向领主致敬,领主向国王致敬,国王和王后必须向七面一体神致敬。”
  想强迫我下跪?哼,你打错了算盘。“遵照礼仪,你应该穿着最得体的长袍,头戴水晶冠到阶梯上迎接我。”
  “我没有冠冕,陛下。”
  她眉头皱得更紧了,“我父亲大人给了你的前任一顶无比华美的冠冕,由金丝和水晶铸成。”
  “为这顶礼物,我们替他祈祷。”总主教说,“但穷苦大众饿着肚子,我无权把金子和水晶戴在头上,因此卖掉了它,还卖掉了储藏室内其他的冠冕、所有的戒指和金丝、银丝纺织的袍子。七神创造了绵丝,羊毛已足够为人类保暖。”
  他是个疯子。大主教们也疯了,居然选出一个怪物来……哦,他们是被门口的大批乞丐吓怕了。科本的线人举报说当时卢琛修士只差九票,大门忽被冲开,麻雀们手执斧头,举起自己的领袖,蜂拥而入。瑟曦冷冷地瞪着小个子,“总主教大人,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总主教将板刷交给身边的大主教们。“陛下请随我来。”
  他领她穿过内门,走向大殿,脚步声在大理石板上回荡。七彩虹光从大穹顶上的镶铅玻璃窗外斜射而进,无数灰尘在光束中舞蹈。空气中弥漫着熏香,七座祭坛前的蜡烛犹如星火闪耀。圣母像前燃放着一千根蜡烛,少女像前也差不多,但献给陌客的十指就能数完。
  连这里也有麻雀。十来个脏乱不堪的雇佣骑士跪在战士的祭坛前,恳求神灵赐福于他们放在他脚边的长剑;圣母的祭坛前,一名修士带领上百位麻雀在作祷告,他们的声音犹如远海的波涛。总主教把瑟曦带到提灯笼的老妪身前,率先跪下。太后别无选择,只得跪在他身边。老妪保佑,这怪物千万别像从前那位胖子那么长篇大论。做到这点,我就谢天谢地了。
  但等祷告完成,总主教却丝毫没起身的意思,他打算和太后跪着交流。小个子耍小聪明,瑟曦轻蔑地想。“总主教大人,”她率先开口,“这伙麻雀在都城内引发了恐慌。我要他们离开。”
  “那他们该上哪儿去呢,陛下?”
  七层地狱,随便哪层。“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因为麻雀乃是最谦卑、最普通的鸟儿,他们也是最平凡的老百姓。”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他们不过是平头百姓。“你看见他们对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的雕像做了些什么吗?他们甚至用猪、羊和屎尿玷污广场!”
  “屎尿易洗,鲜血不易。陛下,如果说广场受到玷污,那也是来自于不义的判决与刑罚。”
  你好大胆子,竟拿奈德·史塔克来诂诘问我?“对此,我们都很遗憾。乔佛里年轻,头脑容易发热,将史塔克公爵处以极刑的事应该放在别处,不应当着受神祝福的贝勒王进行……但别忘了,那家伙是个罪大恶极的叛徒。”
  “贝勒王曾赦免了阴谋推翻他的人。”
  贝勒王囚禁了自己所有的姐妹,仅仅因为她们长得太美。瑟曦头一次听过这个故事后,不禁跑去提利昂的摇篮边,使劲地掐这小恶魔,直到对方哇哇大哭。我真该掐断他的鼻子,再把袜子塞进他嘴里。她强迫自己微笑:“托曼国王也会赦免麻雀们,只要他们各自回家。”
  “他们中大部分人已没有家了。到处都是苦难……到处都是悲哀与死亡。来君临之前,我负责照料五六十个小村庄,那些村庄由于太小,都没有自己的修士。我从一个村子走到另一个村子,主持婚礼,免除罪孽,还替孩子命名。如今,这些村庄统统不见了,陛下,昔日美丽的花园里杂草与荆棘丛生,白骨散乱地堆积在路边。”
  “战争是可怕的,这些暴行都是北方人和史坦尼斯的恶魔崇拜者们造孽。”
  “然而不少麻雀声称遭到狮子的抢劫……比如,猎狗是陛下您的人吧?在盐场镇,他杀害了一位老修士,强奸了一名十二岁的幼女——那可是许给了教会的纯洁孩子。他穿着盔甲施暴,钢铁磨破撕裂了女孩柔嫩的皮肤,完事之后,他还把她扔给部下,他们则割了她的鼻子与乳头。”
  “国王陛下不可能为每一个曾为兰尼斯特家族服务的人犯下的罪行负责。桑铎·克里冈既是叛徒,也是屠夫,否则我怎会把他赶走呢?他现下为强盗贝里·唐德利恩效命,非为托曼国王。”
  “如您所言,但有一个问题我不得不追问——当暴行在国内四处蔓延时,国王的骑士们在做什么?难道‘仲裁者’杰赫里斯没有对着铁王座发誓,王室会永远庇护教会吗?”
  瑟曦不清楚‘仲裁者’杰赫里斯发过什么誓。“他发了誓,”她同意,“而总主教大人为他祝福,涂抹圣油,尊他为七国之君。总主教大人为新君祝福,这是历朝惯例……你却拒绝祝福托曼国王。”
  “陛下您误解了。我没有拒绝。”
  “那为何拖延?”
  “因为时机尚未成熟。”
  你究竟是总主教还是卖菜的?“嗯,如何……方能让时机成熟?”他敢提个钱字,我会像对付上任总主教那样对付他,然后找个八十岁的老糊涂蛋来戴水晶冠。
  “到处都是国王,对于教会而言,供奉哪一个得谨慎选择。三百年前,龙王伊耿在这山丘下登陆,当时的总主教大人把自己锁在旧镇的繁星圣堂内闭关祷告,七日七夜,期间只用了面包和清水。当他终于出关时,他宣布教会将不反对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因为这是老妪提起金灯为他指引的道路。实际上,若是旧镇起兵反抗,龙焰将把闹市、学城、参天塔和繁星圣堂统统付之一炬。海塔尔大人是个敬神的好人,他听取预言,保留军队,并为伊耿大开城门,而后总主教大人亲手把七圣油涂抹在征服者的额头上。三百年后,我也会做他做过的事,但我首先必须闭关,斋戒祷告。”
  “七日七夜?”
  “需要多久,就多久。”
  瑟曦简直想抽这个假正经的僧侣一耳光。我可以助你斋戒,她愤愤地想,我可以把你锁进塔里,而且保证在诸神开口之前,没人进来送饭。“虚伪的国王贡奉虚伪的神灵,”她提醒对方,“只有托曼国王捍卫七神教会。”
  “然而全国各地的圣堂却遭遇掠夺焚烧,连静默姐妹也被强暴,她们的哭泣呼吁上达天听。陛下刚才有没有看见圣人圣女们的累累白骨呢?”
  “我看见了,”她不得不承认,“把祝福给予托曼,我保证他会立即制止暴行。”
  “他怎么制止,陛下?他会派骑士贴身保护路上行走的乞丐帮兄弟吗?他会派士兵来警卫我们的修女不被豺狼和狮子伤害吗?”
  哼,我姑且假装你没提到狮子。“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托曼国王陛下需要人手来平叛,暂时抽调不出那么多骑士和士兵。”瑟曦不打算浪费一兵一卒去照顾乌鸦,或者保护老修女们起皱的阴道。反正,她们中大概有一半人祈祷着被人强暴吧。“我看见你的麻雀拿着棍棒和斧头,他们可以自己保卫自己。”
  “梅葛王的律法严禁他们动武,陛下很清楚,当年那道赦令解除了教会的武装。”
  “当今王上是托曼,不是梅葛。”残酷的梅葛三百年前颁布的法令与她何干?而且他本不该解除教会的武装,应该将其收归己用才对。于是她指指战士那尊由红色大理石砌成的祭坛。“看看,你们的神手里握着什么?”
  “一把宝剑。”
  “他忘了如何使用它吗?”
  “梅葛王的律法——”
  “——可以废除。”她刻意顿了顿,等待大麻雀上钩。
  他没让她失望。“教团武装的重生……回应了我辈三百年来日夜不息的祈祷,陛下,战士将再度挥舞闪亮的宝剑,来洗涤这个罪孽国度里的邪恶。如若太后陛下允许我重建古老的圣剑骑士团和星辰武士团,七大王国里每位善男信女都将心怀感激,并且拥戴您的儿子为真正的、唯一的国君。”
  果不出所料,但瑟曦不愿表现得太急切。“说起赦免,总主教大人,如今时局艰辛,若能免除王室亏欠教会的债务,托曼国王将不胜感激。据我所知,此刻王室对教会的负债约为九十万金龙。”
  “九十万零六百七十四枚金龙。这批金子足以养活饥民,并重建一千座圣堂。”
  “你想要金子?”太后问,“还是要废除梅葛尘封的律法?”
  总主教沉思了一会儿,“如您所愿,教会免除王室的债务,并给托曼国王施以祝福。在诸神的看护荣宠下,战士之子不日即将护送我面见国王,同时我的麻雀将学着古代穷人集会的样子,保护全国各地的平民百姓。”
  听罢此言,太后放心地起身,理了理裙子。“我会尽快把赦令写好,让国王陛下签署,并盖上王家印章。”说起托曼对当国王最感兴趣的部分,毫无疑问就是盖印章了。
  “七神保佑国王陛下,托曼国王万岁,”总主教双掌合十,仰望穹顶,“让恶徒们颤抖吧!”
  你听见了吗,史坦尼斯大人?瑟曦不自禁地微笑。父亲大人也不可能做得更漂亮了。略施雕虫小技,她便令君临摆脱了麻雀们的困扰,确保托曼得到祝福,还替国库减免了近一百万金龙的债务。当总主教护送她返回灯火之厅时,她的心因狂喜而怦怦直跳。
  玛瑞魏斯夫人分享了太后的喜悦,但她表示自己从未听说过战士之子和穷人集会。“都是伊耿征服之前的组织了,”瑟曦向她解释,“战士之子乃直属教会的骑士团,入团骑士宣布放弃领地和财产,只为总主教大人服务;而穷人集会……参加者虽地位卑贱,但数量庞大,类似于当今的乞丐帮,不过他们手里拿的不是碗,而是武器,他们会沿道路巡逻,保护旅行者从一个圣堂到另一个圣堂,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穷人集会的标志是红色七芒星,以白色为底,所以又被老百姓们尊为星辰武士团。战士之子披挂彩虹披风,并在粗毛衬衫外穿镀银铠甲,他们的长剑圆头是星星形状的水晶,因而又称圣剑骑士团。他们中产生过许多著名的圣人、修行者、狂信徒、巫术师、屠龙勇士、恶魔猎手……无数故事。故事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歌颂了骑士们捍卫教会、对抗仇敌的勇气与决心。”
  玛瑞魏斯夫人顿时领悟,“比如,史坦尼斯和红袍巫女那样的仇敌?”
  “这借刀杀人之计真是屡试不爽,”瑟曦像个小女孩似的咯咯笑道,“我们边走边来壶香料甜酒如何?为了咱们热情似火的战士之子?”
  “为了热情似火的战士之子和神机妙算的太后摄政王,为了瑟曦·兰尼斯特一世!”
  香料甜酒跟她的胜利一样滋味美妙,轿子穿城过市,太后逍遥自在。但走到伊耿高丘底部时,队伍遭遇了骑马回城的玛格丽·提利尔和她的表亲们一行。她处处跟我作对,处处想把我比下去。瑟曦望着小王后,心头又生恨意。
  玛格丽身后跟了一大帮廷臣、卫兵和仆人,仆人们大都提着装满新采摘的花朵的篮子。她的三位表亲身边都有追求者陪伴:身材瘦长的侍从埃林·安布罗斯骑在埃萝身边,他和她订了婚;塔拉德爵士跟随害羞的雅兰;独臂的马克·穆伦道尔奉承着爱笑的胖梅歌;雷德温的双胞胎护送玛格丽的其他女伴,包括梅内狄斯·克连恩和洁娜·佛索威夫人。女人们发间插满鲜花。贾拉巴·梭尔和一只眼睛绑绷带的蓝柏特·特拔瑞爵士也在队伍里面,随行的还有英俊的歌手蓝诗人。
  当然会有御林铁卫贴身保护小王后,而该人选毫无疑问会是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身穿镂金白鳞甲,容光焕发。国王虽没再让他教武,仍喜欢邀他做伴,每当托曼与小王后下午出行返回后,总会兴奋地讲述洛拉斯爵士的新故事或引用洛拉斯爵士的话。
  两支队伍相遇时,玛格丽冲上前来欢迎致意,随后骑在太后轿边。她面颊潮红,棕色鬈发披散在肩,被风微微吹拂。“我们在御林里摘秋天的花朵呢。”她告诉太后和玛瑞魏斯夫人。
  不用说,我对你的行踪一清二楚,瑟曦心想。她的线人日夜不停地监视着玛格丽。你真是个坐不住的女孩。玛格丽从没有连续三天不出去骑马,有时候她带队巡游罗斯比路,在海边拾捡贝壳,然后野餐;有时候她到河对岸鹰狩半日。小王后也爱乘船,常坐游艇在黑水河上无目的地漫游;偶而虔诚之心犯了,又会远离城堡去贝勒大圣堂祷告。她的衣服分别交给十几位出名的女裁缝制作,都城的金匠们也对她有口皆碑,她甚至出烂泥门到鱼市去视察日常收成。
  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引起平民百姓们的狂热,而玛格丽尽其所能地回馈群众。她向乞丐施舍财物,从面包师傅的推车上买热派吃,亲切地与小贩交谈。
  若能做主的话,她还会把托曼带去做这些事。她不厌其烦地邀请国王与她和她的小鸡们一起外出冒险,托曼便不厌其烦地恳求母亲的准许。太后偶而会表示同意——那只是为了给奥斯尼爵士多创造些机会。枉我设计得如此周全,奥斯尼太让人失望了。“你忘了你姐姐去多恩那天发生的事吗?”瑟曦通常如此教训儿子,“你忘了暴民将我们一路赶回城堡吗?忘了他们扔的石头、忘了他们骂的脏话?”
  但国王不肯信服,这都怪他身边的小王后。“如果我们与平民百姓打成一片,他们会喜欢我们的。”
  “是啊,暴民们太喜欢那肥胖的总主教了,所以才把他撕成碎片。你记住,他可是日常与民众打交道的神职人员,”她好意提醒儿子,儿子却更不开心。我敢打赌,这是玛格丽·提利尔施用手腕、从中作祟的结果,每一天每一个小时,她都想尽办法要把他从我身边夺走。换成她的长子乔佛里,必能看穿她微笑背后的阴谋,并教她认清自己的位置,可惜托曼很傻很天真。是了,她明白小乔不好操纵,瑟曦想起科本找到的金币,为巩固提利尔家族的权势,一定会除掉他。玛格丽与她那丑恶的祖母曾定计让珊莎·史塔克嫁给残废的维拉斯·提利尔,只不过泰温大人落棋在先,用提利昂夺走了珊莎。我明白了,阴谋家们并不甘心,他们在继续策划,提利尔家贿赂狱卒放走提利昂,并保护他沿玫瑰大道西行,与自己作恶的老婆会合。现在,他们两个一定安安全全地待在高庭,享受玫瑰的庇护。
  “您真该一同去看看,陛下,”大队人马缓缓登上伊耿高丘,小阴谋家活泼无邪地说,“噢,想想看,我们会度过一个多么甜美的下午。树叶呈现金、红和橙色,鲜花遍野,还有栗子……回城路上,我们烤了不少呢。”
  “我没空到树林里骑马摘花,”瑟曦硬邦邦地说,“我有一整个国家等着统治。”
  “一个国家,陛下?谁统治其他六个呢?”玛格丽发出小女孩特有的欢快笑声,“噢,请原谅我的玩笑话吧。我很清楚您肩挑重担,其实,我可以为您分担,我一定能为您做些什么——至少,就算做做样子,也可以终止所谓我和您争夺国王的谣言哪。”
  “谣言这么说?”瑟曦笑了,“真愚蠢,我可从来没把你当成竞争对手,一刻都没有。”
  “我很高兴您这么说,”女孩似乎没领会她言下之意。“噢,您下次和托曼一起来嘛,我知道,陛下他会喜欢的。有蓝诗人为咱们献唱,塔拉德爵士表演棍棒,就像平民那样。噢,秋天的树林真的好美。”
  “我的先夫热爱森林。”在他们婚姻前期,劳勃没完没了地恳求她同去打猎,但瑟曦一律婉言谢绝,因为国王狩猎期间,她才好跟詹姆幽会。金色的白昼,银色的夜晚。自然,这是场危险的游戏,不仅红堡内耳目众多,关键是谁也拿不准劳勃的心意,不知道他何时会回来。然而,危险却让他们的结合更刺激了。“美丽的外表之下往往隐藏着危险,”她警告小王后,“劳勃就在那片树林里丢掉了性命。”
  听罢此言,玛格丽不由得朝洛拉斯爵士微笑,那是兄妹之间甜蜜的笑,充满亲切。“陛下为我担心,实在太仁慈了,但我有哥哥的保护,绝对安全。”
  去吧,去打猎啊,瑟曦年复一年地劝促劳勃,我有弟弟的保护,绝对安全。她想起坦妮娅早先的反应,不由得笑出声来。
  “陛下笑得真可爱,”玛格丽探询似的笑道,“想到什么如此开心,我可以分享这个玩笑吗?”
  “你会的,”太后说,“我保证,你会的。”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29章 掠夺者

  鼓点敲出战斗的节奏,无敌铁种号冲向前去,船头劈开汹涌的绿色水面。前方较小的那艘船正在拐弯,船桨拍打大海,玫瑰旗迎风飘荡:船头和船尾是红盾纹中的白玫瑰,桅杆顶端则是一朵金玫瑰,镶在草绿色底子上。无敌铁种号狠狠撞向她侧面,力道之猛,乃至准备接舷战的半数船员都跌倒了。船桨噼噼啪啪地折断,这在船长耳中犹如美妙的乐章。
  于是他当先跃过舷缘,落到下面甲板上,金色披风在身后招展。白玫瑰们纷纷从全副武装、头戴海怪盔的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面前退开。向来如此。他们紧握长剑、长矛和斧子,但十人中九人没穿盔甲,剩下的那一个也只着缝合的鳞甲。他们并非铁种,维克塔利昂轻蔑地想,他们怕被淹死。
  “干掉他!”有人喊,“他只有一个人!”
  “来啊!”他咆哮着回应。“有种就来杀我。”
  玫瑰战士从四面八方围上来,寒铁在手,但眼神慌张,维克塔利昂品尝得到他们浓烈的恐惧。他左冲右突,砍下第一个人的手臂,劈穿第二个人的肩膀,第三个人将斧子劈进维克塔利昂松软的松木盾里,而他反手将盾牌砸到那笨蛋的脸上,将其撞翻,然后趁其试图站起来时猛下杀招。他正奋力将斧子从死人肋骨间拔出,一支长矛戳进他肩胛骨之间,感觉像被人拍了一下后背。维克塔利昂回身砍向长矛兵的脑袋,钢铁劈开头盔、头发和颅骨,手上一阵酥麻。那人略微摇晃了片刻,等铁船长抽回斧子,尸体便四仰八叉跌倒在甲板上,看上去更像是醉酒,而不是死了。
  此时铁民们已随他跳到被攻击的舰艇上。他听见“单耳”沃费发出一声嚎叫,又瞥到拉格诺·派克穿着生锈的甲胄投入战团,而“理发师”纽特扔出旋转的飞斧,击中敌人的胸膛。维克塔利昂又接连杀死两个,他本打算杀第三个,但拉格诺先下手了。“干得好!”维克塔利昂朝他喊。
  他转身替自己的斧子寻找下一个牺牲品,发现对方船长就在甲板另一边。此人的白色外套沾染着点点血浆,但维克塔利昂能辨认出他胸口的纹章:红盾纹中一朵白玫瑰。那人的盾牌上也有同样的徽纹,镶在红色底子上,四周围着一圈白色城垛。“你!”铁船长在杀戮战场中大喝,“戴玫瑰的!你是南盾岛领主?”
  对方掀开面罩,露出一张没胡子的脸:“我是他的继承人,塔尔勃特·西瑞爵士。你呢,海怪?”
  “你的死神。”维克塔利昂朝他冲去。
  西瑞一跃而起,迎上前来。他的钢剑是城堡中铸就的上等货,而这个年轻骑士将它舞得呼呼生风。他第一击砍向下盘,维克塔利昂用斧子拨开,还不及举盾,又被第二击打中头盔。维克塔利昂的斧子从侧面还击,西瑞以盾牌抵挡,木屑飞散,随着一声动听而尖锐的断裂声,白玫瑰折成上下两半。随即,年轻骑士的剑接二连三敲到他的大腿,在铁甲上发出刺耳声响。这小子动作很快,铁船长意识到,于是他用盾牌撞击西瑞的脸,将其跌跌撞撞地逼至舷缘,随后高举斧头,压上身体的重量,意图将年轻人整个儿劈成两半,却被西瑞一旋身躲开了。斧子猛劈入栏杆,碎片四散,他试图拔出来再劈,不料它被卡住了。甲板在身下摇晃,他一失足,单膝跪倒在地。
  塔尔勃特爵士扔掉破碎的盾牌,长剑下砍。维克塔利昂的盾牌在跌倒时扭到了另一边,只得用钢甲铁拳抓向西瑞的剑。铁手套上的关节吱嘎作响,一阵刺痛令他闷哼一声,但维克塔利昂坚持忍住。“我动作也很快,小子。”他边说边把剑从骑士手中夺下,扔进海里。
  塔尔勃特爵士瞪大了眼睛:“我的剑……”
  维克塔利昂用带血的拳头抓住年轻人的咽喉。“去找它吧!”他使劲将对方推下船沿,落入染血的大海中。
  这为他赢得了拔斧子的时间。白玫瑰在铁潮面前退却,有些人试图逃到甲板底下,其他人呼喊求饶。维克塔利昂感觉到热血在锁甲、皮甲和铁手套下沿着手指流淌,但这算不了什么。一大群敌人聚集在桅杆旁继续战斗,肩并肩围成一圈。他们至少还是男人,宁死不降。维克塔利昂打算亲自成全他们中一部分人的意愿。于是他用斧子一敲盾牌,冲了过去。
  淹神造就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不是让他在选王会上作口舌之争,也不是让他去对抗无尽沼泽中隐秘潜行的敌人。他诞生于世,就是为了身穿铁甲,手握染血长斧,每一次挥击都带来死亡。
  他们从前后一起袭来,但他们的剑像柳条一样无法对他造成伤害。没有东西能砍穿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厚重的板甲,他也不会给敌人找到关节薄弱点的机会——那里只有锁甲和皮甲的保护。不管攻击他的人是三个、四个还是五个,都没区别,他逐一杀死,心中坚信自己的钢甲能抵御其余攻击。每当一个敌人倒下,他便将怒气转移到下一个敌人身上。
  最后一个人一定是位铁匠:公牛样的肩膀,其中一边比另一边粗壮得多。那人身穿镶钉锁甲,头戴熟皮帽。他唯一命中的一击使得维克塔利昂的盾牌最终完全损毁,但铁船长回砍一斧,便将他脑袋劈成两半。对付鸦眼要这么简单就好了。他将斧子拔出,铁匠的头颅仿佛爆裂一般,骨头,鲜血和脑浆洒得到处都是,尸体扑倒下来,靠在他腿上。现在求饶太晚了,维克塔利昂边想边甩脱死尸。
  此时,他脚下的甲板变得滑腻腻的,左右躺满一堆堆死尸和濒死的人。他扔开盾牌,深吸一口气。“司令官,”“理发师”就在他身边,“今天的胜利属于我们。”
  海上布满船只,有些在燃烧,有些在下沉,有些被撞得支离破碎。船壳之间的水面犹如一锅炖汤,点缀了无数尸体、断桨和扒在残骸上的人。远处,十几艘属于南方人的长船正疾速逃进曼德河。让他们逃,维克塔利昂心想,让他们去传扬这个故事。夹着尾巴逃跑的不是男人。
  淋漓的汗水刺疼了他的眼睛,两个桨手帮他解开海怪盔,好让他摘下来。维克塔利昂擦擦额头。“那个骑士,”他用低沉的嗓音说,“那个白玫瑰骑士。有人捞他吗?”领主之子值一笔可观的赎金。假如西瑞伯爵今天活下来的话,他将会付钱,否则就由他高庭的主君承担。
  然而手下人都没在意落水的骑士。那人多半已经淹死。“他战斗得勇猛,愿他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欢宴。”尽管盾牌列岛的人都自称为水手,但他们怀着恐惧出海,战斗时只穿轻型防具,生怕淹死。年轻的西瑞不一样。他是位勇士,维克塔利昂心想,几乎就像铁民。
  他将俘获的船交给拉格诺·派克,并指派十二个水手充当船员。“缴下俘虏的武器防具后,替他们包扎伤口,”他吩咐“理发师”纽特,“将濒死者扔进海里。若有人乞求慈悲,先割喉咙。”对这类人他只有鄙视。淹死在海水中比淹死在血水中强得多。“记得清点赢得的船只,还有被俘的骑士与贵族。我要他们的旗帜。”将来,他会把它们统统挂在自己的大厅里,这样,老迈体衰之后,还可以回忆年轻力壮时杀死的所有敌人。
  “好的。”纽特咧嘴笑道,“这是一场大胜仗。”
  没错,他心想,对鸦眼和他的巫师们来说是一场大胜仗。等消息传到橡盾岛,其他船长们又会高呼他哥哥的名字。攸伦曾凭借伶牙俐齿和微笑的眼睛魅惑他们,用来自远方的诸多战利品吸引他们为他效力:金、银、釉彩盔甲,镀金圆头的弯刀、瓦雷利亚钢匕首、斑纹虎皮、花斑猫皮、翡翠狮身蝎尾兽、古老的瓦雷利亚斯芬克斯像、豆蔻、丁香、藏红花、象牙、独角兽角、来自盛夏群岛的绿、橙和黄色羽毛,精致的丝绸与闪亮的锦缎……但跟现在比起来,这些都显得微不足道。他让他们去征服,他们便永远成了他的人,船长舌尖苦涩。这是我的胜利,不是他的。他在哪儿?在后方的橡盾岛,在城堡里游手好闲。他偷走我的妻子,偷走我的王座,现在又偷走我的荣耀。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惯于服从,生来如此。他在兄长的阴影下成长,跟随巴隆,每件事都恪忠尽守。后来,巴隆的儿子们出世,意味着将来有一天他们中的一位将取代父亲坐上海石之位,而他也早早作好准备向其屈膝。但全能的淹神召唤巴隆和他的儿子们去了流水宫殿,现下要维克塔利昂称攸伦为“国王”,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海风吹拂,神清气爽,他感觉口渴极了。战斗之后,他总想喝葡萄酒,于是便将甲板交给纽特,自己走到下面去。在他狭小的舱室里,皮肤黝黑的女人情欲高涨,或许战斗也让她的血变热了。他跟她做了两次,间隔很短,完事之后,她的乳房、大腿和肚子上血迹斑斑,那是从他手掌的伤口里流出来的。皮肤黝黑的女人用烧滚的醋替他清洗。
  “我承认,这计划很好,”她跪在维克塔利昂身边时,他说,“现在曼德河已向我们敞开,和古时候一样。”曼德河水流和缓,河面宽广,布满叵测的暗礁和沙洲。大多数海船不敢驶过高庭,但长船吃水浅,可以逆流航行一直到达苦桥。古时候,铁岛人曾大胆驶入河道,劫掠曼德河沿岸及其支流……直到青绿之地的国君将曼德河口四座小岛上的渔民武装起来,指命他们为他的盾牌。
  两千年过去了,但沿着这些岛屿参差的海岸线,嘹望塔里仍有灰胡子老人沿袭古老传统,保持警戒。只要看到长船,他们就点燃烽火,让讯息从一个山头传至另一个山头,从一座岛传到另一座岛。警报!敌人!掠夺者!掠夺者!渔民们看到高处燃烧的火焰,便放下渔网和犁耙,拿起剑与斧。他们的领主从城堡里冲出,带着骑士和士兵。从绿盾岛到灰盾岛,从橡盾岛到南盾岛,战争的号角在水面回荡,反击的舰艇从沿岸苔藓覆盖的石洞里悄然驶出,船桨翻飞,涌入海峡,封锁曼德河,将掠夺者赶向上游去消灭。
  这回,攸伦派“褐牙”托沃德和“红桨手”带十二艘最快的长船驶向曼德河上游,引诱盾牌列岛的领主们涌出来追赶。主力舰队抵达时,便只剩少数人员防御岛屿。铁民趁晚潮袭来,躲在落日余晖中,嘹望塔上的灰胡子们无法及时发现。况且,自老威克岛出发之日起,风向始终有利于他们。舰队中窃窃私语,说攸伦的巫师与此大有关联,说鸦眼以血祭满足风暴之神。否则他怎敢向西航行如此之远,而不照惯例沿海岸线前进?
  铁民将长船开到碎石滩上,在紫色的黄昏中蜂拥而出,手执明晃晃的钢铁。此时火焰已在高处燃烧,但留下的人中能拿起武器的不多。灰盾岛、绿盾岛和南盾岛日出前便被攻陷,橡盾岛多坚持了半天。而当四个岛屿的战士停止追击托沃德和“红桨手”,转回下游时,铁舰队正等在曼德河口。
  “一切尽在攸伦的掌握之中,”维克塔利昂告诉皮肤黝黑的女人,她正给他的手绑绷带,“他的巫师一定都看到了。”宁静号上共有三个巫师,科伦·汉博利曾悄悄向他透露,他们尽是些怪人,很可怕,在鸦眼驱使下当奴仆。“可他仍需要我为他打仗,”维克塔利昂强调,“巫师再管用,战争本身仍要靠铁和血去赢取。”醋让他的伤口痛到极点。他推开女人,握手成拳,强忍剧痛,“拿酒来。”
  他在黑暗中一边喝酒,一边思索哥哥的事。假如我不亲自下手,算不算弑亲呢?维克塔利昂不怕任何人,但淹神的诅咒令他却步。假如指使别人动手,我手上还会不会沾他的血?湿发伊伦知道答案,但牧师留在铁群岛,希望唤起民众反对新加冕的国王。“理发师”纽特能在二十码开外用飞斧给人刮胡子,攸伦身边的混血杂种也对付不了“单耳”沃费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他们中任何一个都可以。但他知道,一个人能做什么跟会做什么是有区别的。
  “不敬神的攸伦将引来淹神的愤怒,”伊伦曾在老威克岛上预言,“我们必须阻止他,哥哥,我们是巴隆的骨血,对不对?”
  “他也是,”维克塔利昂说。“我跟你一样不喜欢,但攸伦已经当上国王了。是你的选王会让他登上王位,而你亲手将浮木王冠戴到他头上!”
  “我把王冠戴到他头上,”牧师的头发里缀满海草,“也很乐意把它再摘下来,戴到你头上。只要你有力量与他对抗。”
  “淹神扶他登上王位,”维克塔利昂抱怨。“就让淹神再把他赶下来吧。”
  伊伦恶狠狠地瞥了他一眼,那一瞥据说能让井水腐败,让妇女绝育。“这并非神的意旨。众所周知,攸伦在那艘红船上蓄养着魔法师和邪恶的巫师,他们施了法术,使大家听不见大海的声音,使得船长和头领们陶醉于那些龙的废话。”
  “他们不仅陶醉,而且惧怕那号角。你也听过它的声音……算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攸伦当上了国王。”
  “他不是我的国王,”牧师宣称,“淹神会帮助勇士,不会眷顾那些暴风雨来临时畏缩在甲板底下的人。若你不愿对抗鸦眼,我将亲自承担。”
  “要如何办到呢?你既没船,也没剑。”
  “我有我的声音,”牧师回答,“还有神灵的支持。我的力量来自于大海,鸦眼无法与之抗衡。请记得,海浪遇上高山时或许会散开,然而它们必将卷土重来,一波接一波,直到最后,山脉成了鹅卵石,很快,连鹅卵石也被卷走,永远沉淀在海底。”
  “鹅卵石?”维克塔利昂咕哝,“你想靠谈论海浪与鹅卵石来推翻鸦眼,真是疯了。”
  “铁民将成为海浪,”湿发说,“不是那些大人物,领主头目之流,而是普通百姓,日常耕地捕鱼的人们。船长和头领们扶持攸伦,平民百姓将把他推翻。我要去大威克岛,去哈尔洛岛,去橡岛,最后去派克岛,上他的大本营,让每个村镇都听见我的话: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他摇了摇长发蓬乱的脑袋,走回夜色之中。第二天日出时,伊伦·葛雷乔伊便从老威克岛消失了,甚至他属下的淹人也不知他去了哪里。据说鸦眼听了只是哈哈大笑而已。
  牧师虽离开了,但他可怕的警告声犹在耳。维克塔利昂还时时想起贝勒·布莱克泰斯的话:“巴隆是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更疯狂。”选王会后,年轻的头领拒绝接受攸伦作为主君,试图起航回家,但铁舰队封锁了海湾——服从的习惯在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心中深深扎根,而现下攸伦戴着浮木王冠。夜行者号遭到扣押,布莱克泰斯头领被锁链绑着带到国王跟前。攸伦手下的哑巴和混血儿将他切成七块,以示供奉他所信仰的青绿之地上的七神。
  为奖励维克塔利昂的忠心效劳,新王把这个皮肤黝黑的女人赏给他,她是从一艘里斯贩奴船上夺来的。“我不要你的残羹剩饭。”他板着脸告诉兄长,但鸦眼说除非他收下,否则就要杀那女人,于是他心软了。她的舌头已被割掉,但其他地方毫无损伤,而且她确实很美,棕褐色皮肤像上了油的柚木。然而有时候看着她,他便想起了兄长给他的第一个女人,那是为了让他成为真正的男人。
  维克塔利昂想跟皮肤黝黑的女人再做一次,却发现自己不行了。“给我再拿一袋红酒,”他吩咐她,“然后出去。”她拿来一袋酸红酒,船长将她带到甲板上,去呼吸海上清新的空气。他喝下半袋酒,将其余的洒入海中,献给所有死去的人们。
  无敌铁种号在曼德河口逗留了数小时。大部分铁舰队已上路去橡盾岛,维克塔利昂留下悲伤号、达衮大王号、铁风号和少女克星号随他殿后。他们捞起幸存者,看着强手号缓缓下沉,她撞毁了一艘船,但那艘船的残骸将她拖下水去。等她消失在水面,维克塔利昂收到了清点结果。损失六艘船,俘虏三十八艘。“不错,”他告诉纽特,“船桨就位,回赫威特伯爵镇。”
  他的桨手们弓起背朝橡盾岛划,铁船长又回到甲板下。“我可以杀了他,”他告诉皮肤黝黑的女人,“但弑君是极大的罪孽,弑亲则更糟,”他皱起眉头,“当初,阿莎应该出声支持我的。”她怎能指望用松果和芜菁赢得王位呢?她有巴隆的血统,但仍是个女人。选王会之后她逃跑了,浮木王冠戴到攸伦头上当晚,她和她的船员们一起消失。对此,维克塔利昂心中稍感庆幸。假如那女孩有脑子,就会跟某个北境领主结婚,住进城堡,远离海洋和鸦眼攸伦。
  “赫威特伯爵驾到,司令官。”一个船员喊。
  维克塔利昂站起身。红酒缓和了手上的痛,也许该让赫威特的学士检查检查,若那人没死的话。他回到甲板上,船经一道陆岬,赫威特伯爵的城堡矗立在港口上方,让他想起了君王港,不过这座城镇有君王港的两倍大。二十艘长船在港外巡弋,船帆上翻腾着金色海怪,还有数以百计的长船沿碎石海滩停泊,系在码头边的一排石柱上。石码头中耸立着三艘巨型平底货船和十来艘较小的货船,满载战利品和补给。维克塔利昂命无敌铁种号下锚,“准备一条小船。”
  他们逐渐靠近,城镇安静得有点怪异。大多数店铺和房屋遭遇洗劫,破碎的门窗可以作证,但只有圣堂被焚。街道布满死尸,每一具都吸引了一群食腐乌鸦。一队神情阴郁的幸存者在它们中间行走,赶走黑色的鸟儿,将死者扔进一辆马车背后,送去埋葬。看到这番景象,维克塔利昂满心厌恶。真正的海洋之子决不愿在地下腐烂,否则怎能找到淹神的流水宫殿,并在其中永远饮酒欢宴呢?
  维克塔利昂凝视着宁静号船头的铁像,那无嘴的少女头发迎风飘荡,手臂向外伸展,珍珠母眼睛仿佛随着他移动。她本来跟其他女人一样有嘴巴,后来鸦眼将其封住了。
  海岸越来越近,他注意到妇孺被赶上一艘巨型平底船的甲板,有的双手绑在背后,所有人脖子上都套着麻绳。“这些是什么?”他问帮他们系小船的人。
  “寡妇和孤儿,将被卖成奴隶。”
  “卖掉?”铁群岛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奴隶,所谓的奴隶实际是指奴工,区别在于奴工不能买卖。他们虽无人身自由,必须侍奉主人,但并非私有财产,他们的孩子出生时,只要交付给淹神,就成了自由人。而要获得奴工,只有付清铁钱一途。“他们应成为奴工或盐妾。”维克塔利昂抱怨。
  “这是国王的命令。”对方说。
  “弱肉强食,”“理发师”纽特评价,“奴工或奴隶都没差。他们的男人无法保护他们,因此他们现在属于我们,我们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
  这并非古道,他想分辩,却没有机会——胜利的消息早早传达,人们围聚过来向他祝贺。维克塔利昂任由他们恭维,直到有人赞美攸伦的勇敢。“航出陆地的视野之外确实勇敢,至少我们抵达之前消息没传到岛上,”他低沉地说,“但穿越半个世界去抓龙,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没等待回答,便挤过人群,向城堡走去。
  赫威特伯爵的城堡虽小但很坚固,厚厚的城墙,橡木门上嵌铁钉,令人想起其家族的古老纹章:蓝白斜纹上一面镶钉橡木盾牌。但现在他们家的绿塔楼上高高飘扬着葛雷乔伊家族的海怪旗,巨大的城门被砍倒焚毁,城墙上走动的是手执长矛和斧子的铁民,还有若干攸伦的混血杂种。
  维克塔利昂在院子里碰上葛欧得·古柏勒和老卓鼓,他们正跟罗德利克·哈尔洛轻声交谈。“理发师”纽特看见他们后发出嘘声。“读书人,”他叫道,”你的脸干嘛拉得这样长?你穷担心什么?我们今天赢得了胜利,赢得了战利品!”
  罗德利克头领努努嘴:“战利品,你指这些石头吗?四个岛加起来还不及哈尔洛岛大。我们赢得了岩石、树木和琐碎杂物,外加提利尔家族的敌意。”
  “玫瑰家族?”纽特哈哈大笑,“玫瑰打得过深海中的海怪?我们夺下他们的盾牌,砸得粉碎。谁还能保护他们?”
  “高庭,”读书人答道,“是的,很快整个河湾地都将聚集起来对付我们,理发师,到时候你就会知道,有些玫瑰是带铁刺的。”
  卓鼓点点头,一只手搭在红雨剑剑柄上。“塔利伯爵拥有瓦雷利亚巨剑‘碎心’,而他一直是提利尔公爵的先锋。”
  听他这么说,维克塔利昂的渴望反被煽点起来。“让他来吧,我要夺下他的剑据为己有,跟你的先祖夺取红雨剑一样。让他们都来吧,把兰尼斯特也带来。狮子或许能在陆地逞威风,但在海中,海怪至高无上。”他愿用一半的牙齿换取与弑君者或百花骑士交锋的机会。这种战斗他驾轻就熟,弑亲者人神共愤,但战士受人敬畏。
  “别担心,司令官,”读书人道,“他们会来的——那正是陛下的意图,不然他怎会命我们放走赫威特的乌鸦呢?”
  “你书看得太多,仗打得太少,”纽特说,“你身上流的不是血而是奶。”读书人根本不予理会。
  维克塔利昂进入大厅,里面正举行一场喧闹的宴会。满座都是铁民,饮酒,吆喝,推推攘攘,炫耀自己斩杀多少敌人,干下多少英勇事迹,赢得多少战利品。许多人身上有了新装饰。“左手”卢卡斯·考德和科伦·汉博利从墙上扯下织锦当斗篷,吉蒙德·波特利在镀金兰尼斯特胸甲前挂了一串珍珠玛瑙,“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两边胳膊底下各夹一个女人,跌跌撞撞地走过,他虽无笑容,但每根手指上都套着戒指。船长们不再挖陈旧的干面包当盘子,而改用纯银碟子就餐。
  “理发师”纽特环顾四周,脸色因愤怒而阴沉下来。“鸦眼派我们去对付长船,他自己的人则占领城堡和村庄,夺走所有财物和女人。他为我们留下什么?”
  “我们有荣耀。”
  “荣耀是很好,”纽特说,“但金子更好。”
  维克塔利昂耸耸肩:“鸦眼说我们将拥有整个维斯特洛。青亭岛,旧镇,高庭.……你将在那些地方找到金子。够了。我饿了。”
  凭家族血统,维克塔利昂本能在高台上占据一席之地,但他不想跟攸伦及其走狗同流合污,因此选择坐在科伦大王号的船长“跛子”拉弗旁边。“这是一场大胜仗,司令官,”“跛子”拉弗说,“这样的胜仗值得晋封领主。你该拥有一座岛屿。”
  维克塔利昂头领。对啊,为什么不呢?这并非海石之位,却也不赖。
  何索·哈尔洛正在桌子对面吮吸一根骨头。此刻他把骨头扔到一边,俯身凑近,“我的亲戚‘骑士’将拥有灰盾岛。你听说了吗?”
  “没有。”维克塔利昂隔着大厅望向正用一盏金杯饮酒的赫拉斯·哈尔洛爵士;他是高个子,长着一张长脸,表情素来严肃。“为何攸伦给他一座岛?”
  何索伸出空酒杯,一个肤色白皙的年轻女人赶紧给他添满,她身穿蓝天鹅绒镶镀金蕾丝的裙服。“‘骑士’凭一己之力夺得了格林顿城。他将自己的旗帜插在城堡下,向格林家族的人发起挑战。他们一个接一个与他单挑,而他将他们全部杀死……哦,差一点,其中两人投降了。当第七个人倒下之后,格林伯爵的修士断定,诸神已显示其意愿,他们便献出了城堡。”何索哈哈大笑,“他将愉快地接受灰盾岛领主这一新身份,而没有了他,我便是读书人的继承人。”他用酒杯敲敲胸口,“我,‘驼背’何索,哈尔洛岛头领。”
  “七个。”维克塔利昂寻思夜临剑跟自己的斧头相交会怎样。他没跟瓦雷利亚钢剑交过手,不过从前曾多次击败年幼的赫拉斯·哈尔洛。小男孩哈尔洛是巴隆的长子罗德利克的密友,罗德利克后来战死在海疆城城下。
  宴席很丰盛,有最好的葡萄酒和带血的半熟烤牛肉、填鸭、一桶桶新鲜螃蟹。女仆们尽穿着精致的羊毛布和华丽的天鹅绒,司令官正觉诧异,何索告诉他,那便是赫威特夫人及其女眷。让她们倒酒侍应是鸦眼开的玩笑。她们一共八个:夫人仍很漂亮,就是有点发福,其他七个年轻女子,年龄从十岁到二十五岁,是她的女儿和儿媳。
  赫威特伯爵本人坐在高台上惯常的位置里,穿一身带家族纹章的华服,胳膊和大腿都捆在椅子上,而一个巨大的白萝卜塞在齿间,使他不能说话……然而他能看也能听。鸦眼占据了伯爵大人右手的荣誉席位,一个丰满漂亮的女孩坐在他怀里,大约十七八岁,赤裸双脚,衣衫凌乱,伸出胳膊围住他脖子。“那是谁?”维克塔利昂问周围的人。
  “伯爵的私生女,”何索再度笑道,“攸伦夺取城堡之前,她得在桌边服侍其他人,然后跟仆人一起吃饭。”
  攸伦用蓝嘴唇亲吻她的喉咙,女孩咯咯地笑,然后在他耳边低语。他又微笑着吻她的喉咙。她白皙的肌肤上覆满红印,那是被他亲过的地方,那些印记在她脖子和肩膀上连成了一条玫瑰色项链。她又凑着他耳朵轻声说了什么,这次鸦眼放声大笑,并把酒杯往桌上重重地一敲,要求大家安静。“尊敬的女士们,”他大声朝贵族女仆们说,“法莉亚为你们精致的裙服担心,她不想让它们沾上油污、酒水或肮脏的手指印,因为我答应过她,宴会过后,她可以从你们的衣柜里随意挑选衣服。所以,你们最好全脱光。”
  大厅里爆发出一阵哄笑,赫威特伯爵的脸涨得通红,维克塔利昂觉得他的脑袋都快炸开了。女人们别无选择,只能服从。最年幼的女孩哭了一小会儿,但她母亲安慰她,帮她解开背后的丝带。之后,她们继续服侍,捧着满满的酒壶,沿桌边走来走去,往一个个空杯子里倒,只不过现在光着身子。
  他像从前羞辱我一样羞辱赫威特,铁船长心想,他记起自己揍妻子时,她如何哭泣。他知道盾牌列岛的人跟铁民一样,常常互相通婚,这些赤裸的女仆中很可能有塔尔勃特·西瑞的妻子。杀敌人是一回事,侮辱他则是另一回事。维克塔利昂捏起拳头,手上的伤口渗出血来,浸透绷带。
  高台上,攸伦推开那婆娘,爬上桌子。船长们一边敲打酒杯,一边以脚跺地。“攸伦!”他们高喊,“攸伦!攸伦!攸伦!”仿佛选王会的重演。
  “我保证给你们维斯特洛,”喧哗渐渐平息之后,鸦眼说,“这是你们尝到的第一口,只不过一小口……但已足够让我们尽情飨宴!”沿墙排列的火炬光芒四射,犹如他的神情:蓝嘴唇,蓝眼睛,一切的一切。“海怪抓着猎物就决不松手。这些岛屿曾是我们的地盘,现在又回到我们手中……但我需要坚强有力的人来守住它们。起立,赫拉斯·哈尔洛爵士,灰盾岛头领。”“骑士”站起来,一只手搭在夜临剑的月长石圆头上。“起立,‘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南盾岛头领。”安德里克推开他的女人,猛地站起来,仿佛一座山从海底升起。“起立,马伦·沃马克,绿盾岛头领。”一个还没长胡子的十六岁男孩犹豫不决地站起来,沃马克头领好像兔子头领。“起立,‘理发师’纽特,橡盾岛头领。”
  纽特眼神警惕,仿佛那是一个残酷的玩笑,而自己成了笑柄。“头领?”他沙哑地说。
  维克塔利昂以为鸦眼会将领主身份赐予自己的走狗:“石手”、“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国王必须慷慨,他告诉自己,但另一个声音在轻声低语,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他想了想,便瞧得清清楚楚。“骑士”是读书人选中的继承人,“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为邓斯坦·卓鼓的左膀右臂,沃马克虽羽翼未丰,但从母亲那儿继承了“黑心”赫伦的血统。而“理发师”……
  维克塔利昂抓住纽特的前臂,“快拒绝!”
  纽特看着他,当他疯了一样。“快拒绝?拒绝土地和领主身份?”
  “你会让我当领主吗?”他胳膊一甩,站起身来,沐浴在欢呼声中。
  他把我的人也偷走了,维克塔利昂心想。
  攸伦国王招呼赫威特夫人再添一杯酒,然后高举过头。“船长们,头领们,举起你们的杯子,向盾牌列岛的新领主致意!”维克塔利昂跟其他人一起喝下去。从敌人那里得来的酒最为甜美。这话是父亲或哥哥巴隆告诉他的。有朝一日,有朝一日我定要喝尽你的酒,鸦眼,并夺走你珍爱的一切。但攸伦有什么珍爱的东西呢?
  “明天我们再次起航,”国王下令,“把水桶注满泉水,带上每一袋谷物,每一桶牛肉,尽可能多的绵羊和山羊。伤员中摇得动桨的就去划船。其余人留在此处,帮助新领主守卫岛屿。托沃德和‘红桨手’很快会满载更多补给品回来。我们向东方航行,出发时甲板上挤满臭烘烘的猪和鸡,回来时将带着巨龙。”
  “几时回来?”那是罗德利克头领的声音。“我们几时回来,陛下?一年?三年?五年?你的龙远在世界彼端,然而秋天已经来临。”读书人走向前去,发出危险的警告。“战舰守卫着雷德温海峡,多恩海岸干燥荒芜,沿途四百里格布满旋流、悬崖和暗礁,几乎没有一处可供安全停靠。再过去是石阶列岛,那儿不仅风暴频仍,还是诸多里斯海盗和密尔海盗的巢穴所在。一千艘船出航远征,最多能有三百艘抵达狭海对岸……接下去怎么办呢?里斯不会开门欢迎,瓦兰提斯也不会,你上哪儿去找淡水和食物?第一场风暴就会将我们吹得七零八落,吹散于半个世界当中。”
  一丝微笑浮现在攸伦的蓝嘴唇上。“我就是风暴,大人,我是天字第一号大风暴。我率宁静号经历过更长的旅程,而且比这危险得多。你忘了吗?我曾经航行至烟海,去过瓦雷利亚。”
  在场每个人都知道,末日浩劫仍然笼罩着瓦雷利亚,那儿的海水沸腾冒烟,陆地被恶魔占据。据说无论哪个水手,只消瞥见耸立于波涛上方、熊熊燃烧的瓦雷利亚山脉,就会以可怕的方式死亡,然而鸦眼去过那里,又回来了。
  “是吗?”读书人轻声问。
  攸伦蓝唇上的笑容消失了。“读书人,”他在一片沉寂中说,“你还是扎进书堆里比较明智。”
  维克塔利昂察觉到大厅里不安的气氛,于是站起身来。“哥哥,”他洪亮地说,“你没回答哈尔洛的问题。”
  攸伦耸耸肩,“最近,奴隶的价格大涨,我们把奴隶卖给里斯人和瓦兰提斯人,外加从这儿夺来的战利品,就有足够的钱购买补给。”
  “我们成了奴隶贩子?”读书人问,“为什么?为了没人见过的龙?我们要去追逐水手醉酒后的幻想,直至世界尽头?”
  他的责问引起一片低声赞同。“奴隶湾太远了。”“跛子”拉弗喊,“而且离瓦雷利亚太近。” 科伦·汉博利大叫。“强健者”弗拉莱格则说:“高庭比较近。要我说,还是去那儿找龙吧。找金龙!”艾文·夏普赞同,“曼德河就在眼前,为什么要航行整个世界?” 红拉弗·斯通浩斯一跃而起:“旧镇有钱,青亭岛更是尤有过之,趁雷德温的舰队离开时,我们伸手便能摘取维斯特洛最成熟的果子。”
  “果子?”国王的眼睛现在看上去更接近黑色,而不是蓝色,“站在整片果树林前,胆小鬼才会只偷一颗果子。”
  “我们要青亭岛!”红拉弗说,其他人跟着一起叫嚷。鸦眼任由呼喊声朝他涌来,然后跳下桌子,抓住那婆娘的胳膊,拽着她离开大厅。
  逃了,像狗一样逃了。攸伦对海石之位的掌控突然变得不像刚才那么牢固。他们不愿随他去奴隶湾。也许他们不像我担心的那样,是一群走狗和傻瓜。维克塔利昂是如此欣慰,以至于又多喝了几杯 这回他跟“理发师”干杯,表示对对方的领主身份并不忌恨,即便那是从攸伦手中得来的。
  屋外太阳已经落下,黑暗聚集在城墙之外,但室内燃烧的火炬闪烁着橙红光芒,散发出烟雾聚集在房椽底下,仿佛一片灰云。醉酒的人们开始耍手指舞。“左手”卢卡斯·考德决定要干赫威特伯爵的一个女儿,便将她按到桌上,而她的姐妹们尖叫哭泣。
  维克塔利昂感觉有人拍了拍他肩膀。攸伦的一个混血儿子站在他身后,那是个十岁男孩,蓬松的鬈发,泥浆色皮肤。“我父亲有话跟你讲。”
  维克塔利昂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身材魁梧,酒量很大,但即便如此,今天也喝得太多了。我亲手把她打死,他心想,但鸦眼干她的时候已经杀了她。我别无选择。他随私生子离开大厅,走上一道蜿蜒的石阶梯,随着攀爬,强暴和欢闹的声音逐渐减弱,直到最后,只剩下靴子轻轻摩擦石头。
  鸦眼跟那私生女霸占了赫威特伯爵的卧室。女孩赤裸身子,摊开手脚躺在床上,轻声打鼾。攸伦站在窗边,正用一只银杯喝酒,除了从布莱克泰斯那儿夺来的貂皮披风和自己的红皮革眼罩外,什么也没穿。“我小时候梦见自己会飞,”他开口道,“醒来后却不能飞……至少学士这么说。假如他说谎呢?”
  虽然屋子里都是红酒、鲜血和性爱的味道,但透过敞开的窗户,维克塔利昂能闻到海洋的气息。冰冷咸涩的空气有助于他恢复清醒。“你什么意思?”
  攸伦将脸转向他,深蓝色嘴唇向上翘起,折出半个微笑。“或许我们能飞。我们都能飞。不跳下高塔,又怎会知道?”一阵风穿过窗户,掀起貂皮披风,他赤裸的身子让人厌恶。“没人清楚自己的能力,除非他坠落下去。”
  “窗口就在这儿,你跳吧。”维克塔利昂没有耐心,受伤的手越来越痛。“你究竟想要什么?”
  “全世界。”火光在攸伦眼里闪烁。他那只微笑的眼睛。“你要不要喝杯赫威特伯爵的葡萄酒?从敌人那里得来的酒最甜美。”
  “不要,”维克塔利昂将视线移开,“盖好你自己。”
  攸伦坐下来,拉拉披风,盖住私处。“我忘了他们是如此渺小而吵闹的民族,我的铁民。我将把龙带给他们,他们却嚷着要葡萄。”
  “葡萄很真实,你可以大口大口地吃。它们不仅汁液甘甜,而且是红酒的原料。龙能做什么?”
  “制造悲哀。”鸦眼从银杯里呷了一口酒,“我曾握着一枚龙蛋,弟弟。有个密尔巫师向我保证,只要给他一年时间,再支付许多黄金,他便能使它孵化。后来,当我对他的借口感到厌烦时,我宰了他。他眼看着自己的肠子从指间滑出,辩解道,‘还没到一年呢。’”攸伦哈哈大笑。“你知道,克莱贡死了。”
  “谁?”
  “吹我的龙之号角那个人。学士解剖了他,发现他的肺就像焦炭。”
  维克塔利昂打个冷颤。“给我看看那枚龙蛋。”
  “我心情不好时把它扔进了海里。”攸伦耸耸肩。“读书人说得没错。这次航行距离遥远,大舰队无法聚集在一起,否则不仅会拖慢行程,而且过于危险。我们最好的舰船和船员才有希望航行至奴隶湾,并从那边返回。我指的是铁舰队。”
  铁舰队是我的,维克塔利昂心想。他什么也没说。
  鸦眼往两个杯子里倒满奇怪的黑酒,黏糊糊的酒液,犹如蜂蜜。“跟我喝一杯,弟弟,尝尝滋味。”他将其中一杯递给维克塔利昂。
  船长拿过攸伦没给他的那杯,怀疑地嗅嗅。从近处看,它更像蓝色,而非黑色,黏稠油腻,有股腐肉的味道。他试了一小口,立即吐出来。“恶心的东西。你想毒死我吗?”
  “我想打开你的眼界。”攸伦从自己杯子里喝了一大口,露出笑容。“这是夜影之水,男巫的美酒。我俘虏了一艘魁尔斯的三桅帆船,发现一桶这种东西,还有丁香、肉桂,四十匹绿丝绸及四名男巫,他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其中一个胆敢威胁我,于是我杀了他,然后喂给其他三人吃。起初,他们拒绝吃朋友的肉,但等饿到一定程度,便改变主意了。毕竟,人都是肉做的。”
  巴隆是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更疯狂。维克塔利昂转身欲走,鸦眼叫道:“国王必须要有妻子给他生育子嗣。弟弟,我需要你。你愿不愿去奴隶湾,把我的爱人带回来?”
  我也有过一个爱人。维克塔利昂双手成拳,一滴血“啪”的一声滴落到地上。我要把你打得鲜血淋漓,然后丢去喂螃蟹,跟她一样。“你有很多儿子。”他告诉哥哥。
  “一帮混血杂种,妓女和哭哭啼啼的婊子所生。”
  “他们出自你的身体。”
  “我夜壶里的屎也是。没一个配坐上海石之位,更不用说铁王座了。不,为生出合适的继承人,我需要一位与众不同的女人。当海怪与巨龙联姻时,全世界都要屏住呼吸。”
  “什么龙?”维克塔利昂皱眉问道。
  “最后的巨龙。他们说她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银金色头发,眼睛仿佛紫晶……你无须质疑我的话,弟弟,去奴隶湾,亲眼见识她的美貌吧,然后把她带回来给我。”
  “我凭什么要去?”维克塔利昂质问。
  “为了爱。为了职责。为了你的国王的命令。”攸伦咯咯窃笑,“也为了海石之位。一旦我获得铁王座,它就是你的了,你将继我之后坐上海石之位,正如我继巴隆之后一样……有朝一日,你的嫡子也将坐上它。”
  我的嫡子。要有嫡子,先得有妻子,而维克塔利昂无幸娶妻。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他提醒自己,不过……
  “你自己挑,弟弟,像奴工一样活着,还是以国王的身份死去。你敢不敢飞?除非跳下去,否则永远不会知道。”攸伦微笑的眼睛里闪烁着嘲弄,“或许我对你期望太高了?航行至瓦雷利亚永远是件可怕的事。”
  “去你的,若有必要,我可以带领铁舰队航向地狱。”维克塔利昂松开手,掌心满是鲜血。“我会去奴隶湾,是的,我会找到这个龙女,并带她回来。”但并非为你。你夺走我的妻子,我也要夺走你的。世上最美丽的女人,给我自己。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0章 詹姆

  戴瑞城外的土地已有人耕作,烧毁的作物被当成肥料,亚当爵士的斥候说女人们负责切割荒草,一队公牛在树林边犁地,而十几个留胡子的男人拿着斧头在旁边警卫。
  但当詹姆的队伍来到城堡前时,人畜都逃回了城中。戴瑞城大门紧闭,和之前的赫伦堡无异。我自家的血亲就是这样欢迎我的。
  “吹响号角。”他下令,于是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再度吹响赫洛克之号。詹姆望向表弟城头飞舞的棕色与绯红旗帜。
  蓝赛尔用兰尼斯特的狮子和戴瑞的农人组合成四分纹章——这旗帜,连同挑选新娘,都是叔叔的主意。自安答尔人征服先民以来,戴瑞家一直统治着这片土地,毫无疑问,凯冯爵士认为只有与古老的血统联系起来,儿子的江山才坐得稳,想长期待下去,靠的是血缘而非一纸诏书。凯冯应该当首相辅佐托曼才对,哈瑞斯·史威佛是个白痴,而我老姐也差不到哪里去。
  城堡大门缓缓开启。“老表的地儿没法招待一千人,”詹姆吩咐壮猪,“在西墙下安营扎寨,挖好壕沟,安置尖桩,不可懈怠。附近仍有土匪出没。”
  “除非吃了豹子胆,否则没有人敢来惹这么一支庞大的正规军。”
  “饥饿能让人铤而走险,”在明确土匪的实力与活动范围之前,詹姆不打算冒一丝一毫的风险。“挖好壕沟,安置尖桩。”他强调之后,催促荣誉向城门跑去。
  德莫特爵士高举王家的雄鹿狮子旗,跑在他旁边,雨果·凡斯爵士则打着御林铁卫的纯白旗帜,詹姆不想再见到红罗兰,便发配他押送威里斯·曼德勒去女泉城。
  皮雅和侍从们走在一起,骑着小派为她找来的母马。“真像座玩具城堡。”詹姆听见她说。她一辈子都住在赫伦堡,他心想,如此一来,全国上下其他城堡对她而言都显得渺小,当然,除了凯岩城。
  乔斯敏·派克顿也如此向她解释:“你不能以赫伦堡的标准来衡量,当年黑心赫伦的野心实在太大了。”皮雅严肃地受教,好像五岁的女孩听修女讲课似的。她不正是一个小女孩么?女人的外表,女孩的心,满怀恐惧,伤痕累累。小派对她很好,詹姆怀疑年轻的侍从从未接近过女生,而皮雅只要把嘴巴闭紧,还是很漂亮的。只要她愿意,他们俩睡睡没什么不好。
  在赫伦堡,有一名魔山的手下又来强暴她,当詹姆命令伊林·派恩将其斩首示众时,此人表现得相当困惑。“我操过她,操过一百次,”士兵们将他按倒在地,他不住地抗议,“一百次啊,大人。我们都操过她。”后来伊林爵士把他的脑袋拿给皮雅看,女孩透过破烂的牙齿开心地微笑。
  五王之战中,戴瑞城屡次易主,它被烧毁过一次,被洗劫过至少两次,但蓝赛尔已经迅速地着手修复。城门是新铸的,刚砍伐的橡木板用钢钉加固,烧焦的马厩原址盖起了一座新马厩,堡垒的木阶和若干窗户也都重新换过。虽然黑黝黝的石头在无言地诉说着往日的大火,但时间和雨水终究会洗去伤痛。
  城墙之内,十字弓手们在城垛上巡逻,有的戴狮盔披绯红披风,有的穿佛雷家族的蓝灰服饰。詹姆在庭院中策马小跑,小鸡在荣誉的蹄边四散逃命,绵羊咩咩叫,农民们闷闷不乐地打量他。他们都有武器,农民装备着镰刀、棍棒、削尖的锄头等等,甚至有斧头,有些不修边幅的男人在他们褴褛肮脏的外套上缝着红色七芒星。又是该死的麻雀,他们怎么会聚集在这里?
  凯冯没出现,蓝赛尔亦然,前来迎接的是一名学士,灰袍裹在他骨瘦如柴的大腿上。“队长大人,戴瑞城对您……对您出乎意料的造访深感荣幸。请原谅我们准备不周,因为得到消息说您是打奔流城去的。”
  “我顺道过来瞧瞧而已。”詹姆撒谎道。我不想去奔流城。如果城堡在他抵达之前就告沦陷,他便不必背上背誓反对徒利家的黑锅。他翻身下马,把坐骑交给马房小弟。“我叔叔何在?”无须指名道姓,凯冯爵士是他仅存的叔叔,也是泰陀斯·兰尼斯特唯一剩下的儿子。
  “他不在这里,大人,婚礼之后凯冯爵士便离开了。”学士扯扯颈链,好像它箍得太紧。“蓝赛尔大人很高兴会见您……和您麾下诸位英勇骑士,但有件事实在羞于启齿:戴瑞城供养不了这么多士兵。”
  “我们自带口粮。你怎么称呼?”
  “奥托莫学士,听候您差遣,大人。阿蕊丽夫人本想亲自出来迎接,只是忙着为您张罗接风宴,脱不开身。她希望您和您麾下的骑士队长们今晚都能赏光赴宴。”
  “吃顿热餐就好——外面实在又潮又冷——不用太麻烦了。”詹姆扫视庭院,看着麻雀们胡子拉碴的脸庞。他们人数太多了,佛雷家的兵也太多了。顽石呢?”
  “我们接到报告说三叉戟河对岸有土匪出没,哈尔温爵士便带五名骑士和二十名弓箭手前去清剿。”
  “蓝赛尔大人呢?”
  “大人在祈祷,他祈祷时不许打搅。”
  他和博尼佛爵士真是一对活宝。“很好,”待会儿有的是时间盘问表弟,“带我去房间,我要洗个澡。”
  “若大人不嫌弃,就在农人堡居住吧。我来引路。”
  “我识得路。”詹姆对这座城堡并不陌生,他和瑟曦两度在此留宿,起初是和劳勃一起去临冬城访问,回程时又在这里发生了大事件。这座城很小,但好歹比旅馆舒适,而且河边是打猎的好场所一劳勃·拜拉席恩最流连的就是这点。
  农人堡内一点没变。“墙壁还是这么空空如也啊。”学士带他穿过走廊时,他评价。
  “蓝赛尔大人说以后会挂上宗教画,”奥伦莫道,“以助于修养和虔诚。”
  修养和虔诚。他好不容易才忍住笑。从前造访时墙上也是一片空白,但提利昂指出黑色方石上有织锦悬挂的痕迹。雷蒙爵士移走了装饰,却抹不去蛛丝马迹,小恶魔甚至花一把银鹿买通仆人,拿到了收藏织锦的地窖的钥匙。烛光下,他咧嘴笑着指给詹姆看,原来那是坦格利安历代君王的群像,从征服者伊耿直到疯王伊里斯。“如果我向劳勃告密,说不定他会封我为戴瑞城伯爵呢。”侏儒嘻嘻笑道。
  奥托莫学士带詹姆来到顶楼。“愿您过得愉快,大人。屋内有厕所,窗户面朝神木林,卧室隔壁就是夫人的房间,中间隔着仆人的小屋。”
  “这是戴瑞城伯爵的居所。”
  “是的,大人。”
  “我表弟实在太好心了,但我不能喧宾夺主。”
  “蓝赛尔大人一向在圣堂里面睡。”
  老婆就住在隔壁,却要去挨着圣母和少女睡?詹姆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或许他在祈祷自己那活儿坚强起来?君临城内传说,蓝赛尔的伤势让他失去了男人的能力。就算是这样,他也该试着去“重振雄风”呀。须知,表弟的新封号是不巩固的,除非他和自己那有戴瑞血统的老婆产下子嗣。詹姆有些懊悔来此地的冲动了。他对奥托莫表示感谢,并要他准备好洗澡水,再让小派去帮忙。
  领主的卧室倒有了很大改观——越改越差了。精致的密尔地毯被收走,换成陈旧腐烂的草席,家具也都改为简陋的制品。雷蒙·戴瑞爵士的床足以睡下六人,有褐色天鹅绒帷幕和雕成藤蔓叶子形状的橡木床柱;蓝赛尔的床是稻草床,而且放置的角度刚好确保第一缕天光便能将人唤醒。就算原来的床被烧了、砸了或是偷了吧,这样也太……
  澡盆端来后,小个子卢替詹姆脱了靴子,解开金手,小派和加列特负责提水,而皮雅为他拿来点心。替他脱外套时,女孩羞涩地笑了,詹姆则不自在地透过她的粗布褐裙服,打量起乳房和臀部的曲线。他想起了赫伦堡那一夜,科本派她来服侍他时说的话。后来我和许多男人睡过,皮雅轻声软语,每次我都闭上眼睛,假装那是你。
  幸亏澡盆够深,洗澡水隐藏了勃起。他将头埋进热气,想起了另一次洗浴,和布蕾妮那次。当时,他因失血而虚弱,还发着高烧,在迷乱中说出了从没说过的心里话。今天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牢记你的誓言。皮雅更适合提利昂而不是你。“去给我拿肥皂和刷子,”他吩咐小派,“皮雅,你先下去休息吧。”
  “是,大人。谢谢您,大人。”她说话时以手掩嘴,以防露出被打断的牙齿。
  “你想上她?”皮雅走后,詹姆问小派。
  侍从的脸红得像甜菜根。
  “若她采取主动,你可以接受,毕竟,她能教你很多东西,将来你新婚之夜用得上。而且这应该不会留下私生子女。”皮雅曾为他父亲军中无数士兵张开大腿,并未怀孕,看来已经不孕了。“但请记得,要对她温柔。”
  “温柔,大人?怎么……我该怎么……?”
  “说些甜蜜的话,手脚轻点。你不会娶她,但睡她的时候,当她是你的新娘。”
  少年点点头。“大人,我……我该在哪里去跟她好?没地方……没地方……”
  “……独处?”詹姆咧嘴一笑,“晚餐会很漫长。稻草床有点扎人,将就将就吧。”
  小派的眼睛瞪得跟鸡蛋一样,“在大人您的床上……”
  “皮雅是个懂事的孩子,待会儿你会感觉到自己成为‘大人’的。”这张可怜的稻草床也该好好利用利用了。
  晚宴准备妥当后,詹姆·兰尼斯特换上一件镶金线的红天鹅绒外套,搭配黑钻石金项链,再绑好打磨光亮的金手。他不想穿上纯白衣裳,因为目的地是奔流城,黑暗的未来在等待他。
  戴瑞的会客厅实在朴素,搁板桌堆在墙边,房梁都被熏黑。詹姆坐到高台上蓝赛尔座位的右手边,蓝赛尔却没有到。“我表弟不来用膳吗?”他落座时询问。
  “我的夫君正在绝食,”蓝赛尔的夫人阿蕊丽答道,“他很为可怜的前总主教大人难过。”这女人腿长,乳房鼓胀,就十八岁的年龄来说,相当健壮,不过那张皱紧了、没下巴的脸让詹姆想起无人惋惜的表弟克里奥爵士,随时随地看着都像黄鼠狼。
  绝食?他比我料想的更痴呆。心智正常的话,蓝赛尔应该忙着跟寡妇产下小黄鼠狼,而不是饿死自己才对。不知凯冯爵士如何看待儿子新近的狂热,莫非这正是他匆匆离去的原因?
  先上的是豌豆培根汤,阿蕊丽夫人告诉詹姆,她的前夫被格雷果·克里冈杀害了,当时佛雷家族还在为罗柏·史塔克打仗。“我恳求他别上战场,但我的佩特实在非常非常非常英勇,他发誓自己一定会是那个除暴安良的人。他渴望赢取名声。”
  我们不都一样?“我做侍从时,常对自己说我一定会是那个除掉微笑骑士的人。”
  “微笑骑士?”她不明白,“他是谁?”
  他是我生命中的魔山,有格雷果一半的身材和两倍的疯狂。
  “死了很久的土匪。夫人不用挂心。”
  听罢此言,阿蕊丽嘴唇发抖,褐色的眼睛里滚下泪珠。
  “请原谅我女儿的失态,”一位老妇人接口。阿蕊丽结婚时随身带来了十几个佛雷家人,包括一位姐妹、一位直系叔叔、一位旁系叔叔、许多表亲……还有自己的母亲,土生土长的戴瑞家人。“她还在悼念父亲。”
  “土匪们谋杀了他!”阿蕊丽夫人啜泣,“爸爸只是去赎疙瘩脸培提尔的,他带去了他们要的金子,却被他们挂了起来。”
  “是吊死了,阿丽,你父亲可不是一面织锦。”玛丽亚夫人转向詹姆,“您认识他,对吗,爵士?”
  “我们俩一同在秧鸡厅当侍从,”他不愿夸口彼此是朋友,实际上,詹姆到那儿的时候,梅里·佛雷堪称城堡里的小恶霸,所有小孩子都被他欺负过。然后他胆敢欺负我……“他……他很强壮。”这是唯一能给的夸奖。梅里虽然迟钝笨拙又愚蠢,但他确实很强壮。
  “你们并肩扫荡御林兄弟会,”阿蕊丽夫人抽着鼻子,“爸爸喜欢给我讲当时的故事。”
  爸爸是个吹牛大王。“是的。”佛雷主要的贡献是被营妓传染了疹子,随后又教“白鹿”俘虏。土匪女王把自己的标志烙在他屁股上,随后才让萨姆纳·克雷赫赎回他。整整半个月,梅里都无法坐下,不过红铁烙印没有同辈侍从们逼他吃的屎那么伤人。少年郎,睚眦必报的怪物。于是他用金手握住酒杯,高高举起。“为了梅里。”詹姆说,喝酒总是比议论他人短长来得容易。
  祝酒之后,阿蕊丽夫人停止了哭泣,席间谈话转到四条腿的狼上面。丹威尔·佛雷爵士说连他祖父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狼。“它们毫不怕人,自孪河城南下的路上,野狼成群结队地攻击辎重车队,直到弓箭手射杀了十几只方才撤退。”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承认自己的斥候自君临北上途中也遭遇了同样的麻烦。
  詹姆兴趣索然,将关注焦点早早放在面前的食物上。他用左手撕开一块块面包,用右手去够酒杯。他看着亚当·马尔布兰和身边的女孩调情;看着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用面包、坚果和萝卜重演君临之战;看着肯洛斯爵士将一名女仆拉到膝盖上,让她吹他的号角;看着德莫特爵士向侍从们吹嘘自己在雨林行侠仗义;桌子彼端,雨果·凡斯闭上了眼睛。他是在发呆,詹姆心想,还是在打盹呢?他转向玛丽亚夫人。“害你夫君的……是贝里大人的匪帮?”
  “我起初也这么想,”玛丽亚夫人已生华发,但仍然很美,“杀人犯们在荒石城作案后就四散逃亡。瓦尔平伯爵追踪其中一群人去到美人市集,但在那里失去了踪迹;黑瓦德带领猎狗和猎人深入女巫沼泽,农民们起初否认见过土匪,严加审问后有所收获。他们声称看到了一位独眼男人、一位黄袍大个子……还有一个戴兜帽的女人。”
  “女人?”他以为白鹿温妲已给了梅里很好的教训——远离一切女土匪。“御林兄弟会中也有个女人。”
  “我知道她。”怎会不知道,她言下之意十分明显,她在我丈夫屁股上留了记号。“都说白鹿年轻漂亮,这女人可不同。农民们说她的脸完全毁伤,眼睛十分恐怖。他们声称她是土匪的总头目。”
  “总头目?”难以置信。“贝里·唐德利恩与红袍僧……”
  “……没人见过。”玛丽亚夫人肯定地说。
  “唐德利恩死了,”壮猪道,“魔山用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眼睛,有人看见的。”
  “这只是一种说法,”亚当·马尔布兰提出异议,“有人认为贝里大人是杀不死的。”
  “哈尔温爵士认定谣言不足以采信,”阿蕊丽夫人用手指玩弄发辫,“他答应我,要把贝里大人的人头献上。他真是个大英雄。”透过层层泪水,她的脸红了。
  詹姆想起了自己献给皮雅的人头,耳中回荡着弟弟的嘲笑。何不给女人鲜花呢?提利昂会这么讲。说实话,让他对哈尔温·普棱爵士下评语的话,“英雄”二字是无论如何不沾边的。普棱家的兄弟们高大肥胖,脸红脖子粗,精力充沛,喜欢吵闹,爱笑、易怒,也易于和解;哈尔温大不相同,他眼神坚硬,沉默寡言,不懂宽恕之道……虽然战锤使得很好。他是个高手,却不能赢得爱戴。然而女人想的是……詹姆瞥瞥阿蕊丽夫人,什么也没说。
  仆人们把鱼端上来,河里的梭子鱼,用捣碎的坚果与草药烹调。蓝赛尔的夫人先尝了一口,大加赞赏,命仆人将最好的部分给詹姆。趁仆人们将鱼放在他面前的机会,阿蕊丽夫人越过丈夫的座位,把手搁在詹姆的金手上。“您一定能杀掉贝里大人,詹姆爵士,正如从前杀那个微笑骑士。求您了,大人,我求您,留下来帮我们对付贝里大人和猎狗吧。”她苍白的指头缠绕在他的金手指上。
  你以为我能感觉到你指尖的触摸吗?“微笑骑士是被拂晓神剑杀掉的,夫人,即亚瑟·戴恩爵士。他是个比我好太多的骑士。”詹姆抽回金手,转向玛丽亚夫人,“黑瓦德一直追到哪里?”
  “他的狗追逐那女人和她手下的气味到了女巫沼泽北部,”老妇人说,“他发誓最多只差半日路程了,但这群人最终消失在了颈泽里。”
  “让他们在那边烂掉吧,”肯洛斯爵士兴高采烈地叫道,“诸神慈悲,教他们被流沙吞噬或给蜥狮吃掉。”
  “给吃青蛙的煮了也好,”丹威尔·佛雷爵士声称,“泽地人不收容土匪。”
  “泽地人不会,”玛丽亚夫人说,“但许多河间地的领主会,他们都在暗中协助贝里大人。”
  “老百姓们也串联一气,”她女儿又开始抽鼻子,“哈尔温爵士说他们不仅藏匿土匪,供养土匪,而且还撒谎,以隐瞒土匪的行踪。您能想象吗?他们竟对自己的领主撒谎!”
  “把他们舌头拔掉。”壮猪建议。
  “是啊,这样他们就能说真话了。”詹姆讥刺道,“听着,需要用人,先得赢取人心。当年对付御林兄弟会时,亚瑟·戴恩正是这么做的。他把军粮分给平民,替民众向伊里斯王诉苦,他拓展了属于各村落的牧场范围,甚至为平民赢得了每年砍伐一定数量的树木和在秋天猎取几只国王的鹿的权利。森林里的居民曾把托因当成保护神,如今亚瑟爵士为他们做的比兄弟会能做的多得多,最终他们纷纷倒向官家,平叛工作顺利多了。”
  “队长大人说得在理,”玛丽亚夫人道,“若是老百姓不能像爱戴我父亲和祖父那样爱戴蓝赛尔,领地终究不会安宁。”
  詹姆望向表弟空空如也的座位。光凭祷告,蓝赛尔不能赢得任何人的爱戴。
  阿蕊丽夫人撅起嘴唇,“詹姆爵士,我求您,不要抛弃我们。我的夫君需要您,我也一样。在这个恐怖的年代,有时我晚上害怕得睡不着觉。”
  “我必须守护国王,夫人。”
  “让我来吧,”壮猪提出,“攻打奔流城对我而言还不过瘾。再说,贝里·唐德利恩非我对手,在比武大会上他披着可爱的披风,但身材瘦弱又缺乏经验。”
  “那是他死前的事了,”年轻的阿伍德·佛雷爵士道,“百姓们说,死亡改变了他。你能杀他,但他不会死。你怎么和有不死之身的人交手呢?还有猎狗,他在盐场镇杀了二十个人。”
  壮猪捧腹大笑:“二十个胖得走不动的店家,二十个吓得尿裤子的仆人,二十个拿讨饭碗的乞丐帮兄弟。不会是二十个全副武装骑士,不会是我。”
  “盐场镇正是某位骑士的领地,”阿伍德爵士坚持,“当克里冈和他那群疯狗们洗劫镇子时,骑士本人却躲在城内不敢出来。您没见过当时的惨状,爵士,报告传到孪河城后,我跟哈瑞斯·海伊、他弟弟唐纳尔以及五十名士兵和弓箭手即刻南下清剿。我们以为是贝里大人干的,打算就此将他抓获归案,来到盐场镇才发现全镇除了城堡,什么都没了。老昆西爵士吓得不轻,甚至不愿为我们打开城门,只肯在城垛上搭话。遍地骸骨与灰烬,全镇不复存在,猎狗烧毁了所有建筑,杀了所有的人,哈哈大笑着离开。特别是女人……你无法相信他对女人们做了些什么。在餐桌上,我不想说,当时看得我呕吐。”
  “听到这些的时候,我哭了。”阿蕊丽夫人倾诉。
  詹姆吮了口酒,“你能确定是猎狗?”他们说的更像格雷果而非桑铎,桑铎此人纵然强横残忍,但他不是克里冈家中真正的怪物。
  “有目击证人,”阿伍德爵士道,“他的头盔很容易辨认,令人印象深刻。少数几个人活了下来——被他强暴的少女,几个躲躲藏藏的男孩,被烧焦的梁柱压着的女人,以及在远处的渔船上观望这场屠杀的渔民……”
  “屠杀?这不是屠杀。”玛丽亚夫人轻声说,“把这称为屠杀简直是对屠夫的侮辱。盐场镇的悲剧是披人皮的野兽干的。”
  夫人,这正是野兽的时代,詹姆心想,这个时代属于狮子、奔狼和疯狗,属于渡鸦与食腐乌鸦。
  “真是恶贯满盈,”壮猪把酒杯满上,“玛丽亚夫人、阿蕊丽夫人,若您们不嫌弃,等我打下奔流城,即刻回来抓捕猎狗。我不怕狗,我会出力为您们杀了他。”
  难说。他们两个都强壮有力,但桑铎·克里冈的速度更快,而且打起架来比李勒·克雷赫野蛮。
  阿蕊丽夫人的感动溢于言表,“您是个真正的骑士,李勒爵士,您向危难中的妇人伸出援手。”
  她至少没管自己叫“处女”。詹姆去够杯子,却打翻了,酒水被亚麻桌布享用,红色污迹迅速扩散,同伴们佯作不见。这不过是贵族餐桌上的礼貌,他安慰自己,心里明白大家都在可怜他。于是詹姆粗暴地站起来,“夫人,请原谅。”
  阿蕊丽夫人有些不知所措,“您这就走了?鹿肉正餐都没上呢,还有填满韭菜和蘑菇的阉鸡。”
  “毫无疑问,它们都非常美味,但我实在吃不下了。我去会会表弟。”詹姆鞠了一躬,匆匆离开宴席。
  更多人在庭院里用餐。麻雀们燃起十几堆篝火,以抵御黄昏的寒意,肥厚的腊肠在火上滋滋作响。他们大概有一百名。全是些无用的嘴巴,詹姆不清楚表弟到底拿出了多少腊肠,等腊肠吃完后打算怎么办。除非马上丰收,否则这城堡冬天里只有老鼠可吃。时至深秋,要想获得丰收,谈何容易。
  圣堂建于城堡内院,在木构架上涂抹灰泥搭造,七面墙壁,没有窗户,有雕刻装饰的木门和瓦片屋顶。三个麻雀坐在台阶上,当詹姆靠近时,他们站起来。“你想上哪儿去,大人?”三人中最矮小的人问,他胡子留得最多。
  “进去。”
  “大人在里面祈祷。”
  “大人是我的表弟。”
  “是的,大人,”另一个麻雀接口,他是个秃头壮汉,一只眼睛上方描着七芒星,“但您不能打扰您表弟祈祷。”
  “蓝赛尔正在祈求天上的天父给予指引,”第三个麻雀说,这人没长胡子。詹姆乍以为是男孩,不料声音却是女声,这人穿着没有形状的破衣服,外套生锈锁甲,“他在为已故总主教和所有死去的人们的灵魂祈祷。”
  “他们明天也不会活过来,”詹姆告诉她,“而天父的时间比我空闲。你可知道我是谁?”
  “领主罢了。”眼睛上画有星星的大个子说。
  “残废而已。”胡子稠密的小个子道。
  “你是弑君者,”女人宣布,“但我们不是国君,只是穷人集会的成员——听着,未经大人允许,你别想进去。”她拿出带尖刺的棍棒,小个子举起斧头。
  他们身后的门突然开了。“朋友们,让我表哥进来,”蓝赛尔柔声说,“我正等着他。”
  麻雀们立即站开。
  蓝赛尔比在君临时更瘦了。他打赤脚,穿一件用未染色的羊毛做的粗糙外衣,看起来像乞丐不像领主。除了顶门正中,他的头发都已剃了干净,胡子倒长了出来,再称之为桃子毛就是在侮辱桃子,但尽管它们一直围拢到耳朵边,颜色却是花白的。
  “表弟,”房门关闭后,詹姆说,“妈的,你失去理智了吗?”
  “我找到了信仰。”
  “你父亲在哪里?”
  “走了,我们吵了架。”蓝赛尔在天父的祭坛前跪下。“你会跟我一起祈祷吗,詹姆?”
  “如果我好好祈祷,天父会不会还我一只手?”
  “不会。但战士会赐予你勇气,铁匠会赐予你力量,老妪会赐予你智慧。”
  “我只要一只右手。”七神高高耸立在精雕的祭坛上,黝黑的木雕在烛光下闪烁。空气中有一点微弱的熏香。“你就在这儿睡?”
  “每晚,我都把床铺在不同的祭坛前,七神带给我不同的愿景。”
  受神祝福的贝勒就号称能目睹什么愿景。尤其是绝食的时候。“你有多久没吃饭了?”
  “信仰为我提供所需。”
  “好吧,信仰好比粥,得添加牛奶与蜂蜜。”
  “我梦见你会来。在梦中,你知道我做过什么,知道我的罪恶。所以你杀了我。”
  “你这样绝食,迟早会把自己饿死,用不着别人动手。你难道不清楚,受神祝福的贝勒就是这么进棺材的吗?”
  “《七星圣经》有云:凡人性命风中之烛也,徐徐清风皆能熄灭。在这个世上,死亡离我们并不遥远,七层地狱等待着那些未能悔悟的罪人。跟我一起祈祷吧,詹姆。”
  “如果我做了,你能答应我,喝一碗麦粥吗?”见老表不答,詹姆叹口气。“你应该和老婆一起睡,而不是心向少女。要让这座城堡长治久安,你必须产下戴瑞血统的子嗣。”
  “这里不过是一堆冰冷的石头,我没想过要它。我只想……”蓝赛尔抖了抖,“七神宽恕,我只想成为你。”
  詹姆忍不住笑了,“那敢情好,我这人好歹比受神祝福的贝勒正常些。听我说,戴瑞城需要一只真正的狮子,老表,你的佛雷小妻子也需要。知道吗?一提起顽石,她两腿间就不安分。就算她现在还没跟他上床,那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如果她真喜欢他,我祝愿他们爱情美满。”
  “狮子不容忍姘头。毕竟,你娶了那女孩为妻。”
  “我说了几句空洞的话,给了她一张红色斗篷,只为了让父亲开心。未经圆满的婚姻算不得真正的婚姻。贝勒王也曾与妹妹戴安娜成亲,但他们没有过夫妻生活,等他称王后,便立刻废除了婚约。”
  “如果他闭上眼睛,狠狠地操她,国家便会减少许多纷乱与争夺,谢谢,我在历史书上读过这一章。听着,再怎么做,人民也不会把你当成受神祝福的贝勒转世。”
  “不会,”蓝赛尔承认,“他是不世出的高尚灵魂,纯粹、勇敢而清白,不受尘世的邪恶玷污。我只是个罪人,今生今世都无法还清。”
  詹姆将手按到表弟肩上,“说到罪恶,你算什么呢,老表?我杀了自己的国王。”
  “勇士用剑,懦夫用酒,我们都是弑君者,爵士。”
  “劳勃只是个篡夺者。有人甚至认为,雄鹿乃是狮子天生的猎物。”詹姆透过肌肤感觉到表弟突出的骨头……还有别的……蓝赛尔穿着苦行用的钢毛衬衣。“你做了什么,需要如此赎罪?告诉我。”
  表弟低下头颅,热泪滚下脸颊。
  泪水给了詹姆所有的答案。“你杀了国王,”他说,“睡了王后。”
  “我没有……”
  “……没有和我亲爱的老姐上床。”说啊,承认啊!
  “没有把种子洒在……洒在她的……”
  “……身体上?”詹姆提示。
  “……子宫里,”蓝赛尔把话说完。“没撒在里面,便不算叛国。国王死后,我给她安慰。当时你做了俘虏,你父亲出门打仗,而你弟弟……她怕你弟弟,而且是有理由的。你弟弟逼我出卖她。”
  “是吗?”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还有谁?还有谁?还有月童?“你对她用强了吗?”
  “没有!绝对没有!我爱她,我只想保护她。”
  我只想成为你。他的幻影手指又开始抽搐。姐姐来到白剑塔上恳求他放弃誓言的那一天,在被拒绝之后,她曾笑言自己成百上千次地对他撒谎。詹姆原以为那只是在他伤害了她之后,瑟曦嘴硬而已。看来那是她这辈子对我讲的唯一的真话。
  “你千万别对当今太后心生不满,”蓝赛尔求道,“肉体是孱弱的,詹姆,我们之间的罪恶终究没带来伤害。没有……没有留下私生子女。”
  “是啊,私生子女是不会从肚子外面长出来的。”他不晓得要是把自己的罪孽向表弟倾诉,要是把那三个被瑟曦分别命名为乔佛里、托曼和弥赛菈的叛国逆种的真相说出来,蓝赛尔会怎么讲。
  “大战之后,我很生陛下的气,但总主教大人要我宽恕她。”
  “结果你向他忏悔了所有事情,对吗?”
  “我受伤时,他为我祈祷。他是个好人。”
  所以他才一命呜呼,君临城中我亲耳听见了丧钟。詹姆怀疑表弟究竟清不清楚自己的话造成了什么后果。“蓝赛尔,你真他妈蠢。”
  “你说得没错,”蓝赛尔道,“但那个愚蠢的我已经死去,爵士先生。我恳求天父为我指引一条明路,而他响应了我的呼吁。我即将放弃爵位和妻室,你说顽石想接管这一切,我很欢迎。明日我就会返回君临,宣誓为新任总主教大人和七神教团效命,我打算宣誓加入战士之子。”
  这孩子果真疯了不成,“战士之子三百年前就被废黜了。”
  “新任总主教大人恢复了它,他正召唤全国上下所有怀有正义感的骑士,用生命与宝剑捍卫七神。穷人集会也相应地恢复了。”
  “铁王座居然允许这种事发生?”坦格利安王朝早期的某位君主花了若干年工夫,才把这两大教团武装镇压下去,詹姆记得这回事,却想不起来那是哪位国王。梅葛?杰赫里斯一世?提利昂一定知道。
  “总主教大人信中说,托曼国王废除了以往的律法。你想看的话,我可以把信给你。”
  “即便这是真的……你也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是凯岩城的狮子,更是国内响当当的诸侯。你有老婆、有城堡、有土地和人民需要你的保护。若诸神慈悲,将来你还能延续血脉。你为何要放弃一切荣华,就为了……为了几句誓言?”
  “那你又是为什么?”蓝赛尔轻声问。
  为了荣誉,詹姆想说,为了光辉。然而这并非全部真相,荣誉和光辉固然美妙,但它们加在一起也比不上瑟曦。他不由得哈哈大笑。“你想见的是总主教,还是我亲爱的老姐呢?祈祷吧,老表,用力祈祷吧。”
  “你会跟我一起祈祷吗,詹姆?”
  他扫视圣堂,望向诸神。圣母脸上写满慈悲,天父公正而严肃,战士一手握着宝剑,陌客躲在阴影里,非人的面孔隐藏在兜帽底下。若干年以来,我认为自己是战士,瑟曦是少女,没想到她却是陌客,永远隐藏着真面目。“如果你愿意,替我祈祷吧,”他告诉表弟,“我已经记不得祷词了。”
  当詹姆出门,踱进夜色中时,麻雀们还坐在台阶上。“谢谢,”他对他们说,“我从来没有感觉自己如此虔诚。”
  他拿来两把钝剑,找到伊林爵士。
  城堡庭院中到处是人,于是他们来到戴瑞的神木林。这里没有麻雀,只有光秃秃沉默的树,黑色的枝条向天空中伸展,枯死的叶子铺了一地。
  “看见那扇窗户了吗,爵士?”詹姆举剑指去,“那是雷蒙·戴瑞爵士的卧房。我们从临冬城返回时,劳勃国王就睡在里面,你不记得吗?当初奈德·史塔克的女儿放狼去咬小乔。我姐姐想要那小女孩一只手,这是前朝惯例,对王族动手者,处斩手之刑。劳勃认为她既残酷又疯狂,他们争斗了半夜……好吧,瑟曦动手,劳勃喝酒。午夜过后,王后召我觐见,国王已在密尔地毯上打起了呼噜。我问姐姐要不要把他抱回床上,她告诉我把她抱上床,然后脱去睡袍。于是我越过劳勃的身体,就在他的寝室和姐姐做爱——如果国王当时醒转,我会毫不犹豫地宰了他。他不是第一个死在我手下的国王了……你都知道的,不是吗?”他反手一剑,将树枝劈为两半。“我操她的时候,瑟曦说‘我要’。我以为她指的是我,结果却是要废掉那史塔克女孩,不杀也弄个残废。”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于是我星夜点兵出发。史塔克的人先找到女孩,算他们走运,如果教我抓住……”
  伊林爵士脸上的麻子在火光映照下犹如一个个无底黑洞,犹如詹姆的灵魂。他又发出那种粗嘎的声音。
  他在嘲笑我,詹姆·兰尼斯特心想。“你也干过我老姐吗,麻脸杂种!?”他吐口唾沫,“放马过来吧,把鸟嘴闭上,来杀我啊!”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1章 布蕾妮

  修道院坐落在离岸半里远的岛屿上,水流和缓的三叉戟河在此通过宽广的河口注入螃蟹湾。即便远远看去,也能发现岛上的富庶:梯田覆盖斜坡,下有鱼塘,上有风车,木头与帆布制成的桨叶在海湾吹来的轻风中慢慢转动。布蕾妮看到绵羊在山坡上吃草,鹳鸟在渡船码头周围的浅水里行走。
  “盐场镇就在对岸,”梅里巴德修士指着海湾北面说,“修士兄弟们会趁早潮把我们摆渡过去,但我很担心在那边将要看到的景象。在此之前,让我们先享用一顿热餐吧,兄弟们总是有骨头给狗儿。”狗儿摇着尾巴叫了一声。
  现在正赶上退潮,而且退得很快,将岛屿与陆地隔离的河水急速后撤,留下一片广阔的褐色泥滩,微微泛光,一个个潮水坑遍布其中,在下午的阳光里像金币般闪烁。布蕾妮挠挠颈背,一只小虫咬了她一口。她已将头发盘起来,太阳照得皮肤暖洋洋的。
  “为什么管它叫寂静岛?”波德瑞克问。
  “因为居住在此的都是忏悔者,他们寻求在沉思、祈祷与静默当中偿还罪过。岛上只有长老和监理们能说话,并且那些监理也只有七天中的一天可以。”
  “静默修女从不说话,”波德瑞克说,“听说她们没有舌头。”
  梅里巴德修士微微一笑。“我在你这个年纪时,我的长辈也如此吓唬孩子,其实无论何时何地,这说法都并非事实。立誓保持静默乃是表达忏悔的方式,作出牺牲来自己证明对天上七神的虔诚,哑巴发誓沉默就好比没腿的人宣言放弃舞蹈。”他牵驴子走下斜坡,招呼他们跟上。“如果今晚想睡在屋檐底下,现在就必须下马,随我一起穿越泥沼。我们称它为信仰之路,信仰坚贞的人才能安全通过,而心怀歹意的将会被流沙吞没,或在潮水涌回来时淹死。你们中没有人心怀歹意吧?即使如此,我仍会小心落脚之处。记住,只踩我踩过的地方,就能到达另一边。”
  布蕾妮发现信仰之路果真蜿蜒曲折,那座岛看起来耸立在西北方,梅里巴德修士却没直接朝它走,而是折向东方,往海湾中水深处进发。远处海水闪烁着银蓝色光芒,褐色烂泥“吱吱咯咯”地挤进他脚趾间,他不时停下来,用木杖试探前方。狗儿紧跟在他脚后,嗅着每一块岩石、每一只贝壳和每一丛海草。但这回它既没在前面蹦蹦跳跳,也没有四处游走。
  布蕾妮跟在后面,小心留意狗、驴子和修士留下的一排足印,然后是波德瑞克,海尔爵士收尾。一百码之后,梅里巴德突然转向南方,几乎背对修道院行进。他朝那个方向又走了一百码,带领他们从两个浅浅的潮水坑之间穿过。狗儿将鼻子探进其中一个,一只螃蟹用蝥夹它的鼻子,令它吠叫起来,接着是一场短暂但剧烈的搏斗,最后狗儿小跑着回来,浑身湿漉漉的,沾满烂泥,口中叼着那只螃蟹。
  “不是要去那地方吗?”海尔爵士在后面指着修道院喊,“我们好像在到处乱逛,就是没朝那里走。”
  “这是信仰之路,”梅里巴德修士劝导,“信仰,坚持,虔诚,才能找到所寻求的安宁。”
  泥滩在周围泛着潮湿的光,映衬出近百种斑驳色调。烂泥是深黯的褐色,差不多跟黑的一样,但也有一片片金色沙地,一块块灰色与红色的突起岩石,以及一丛丛黑色与绿色的海草。鹳鸟在潮水坑中跋涉,留下许多脚印,螃蟹则在浅滩表面疾走。空气带有海盐和腐败的味道,泥巴吸住人们的脚,直到人们用力,才“啪”的一声不情不愿地放开,伴随着吱吱嘎嘎的叹息。梅里巴德修士转了一个又一个弯,留下的脚印里很快注满了水。等地面变得坚固,并开始上升,她估计至少走了一里半路。
  他们爬过环绕岛岸的碎石堆,三个人正在等候。他们穿修士兄弟的棕褐长袍,袍子有宽大的钟形袖口和尖顶兜帽,其中两位还用长长的羊毛布裹住脸的下半部分,只能看见眼睛。开口说话的是第三位。“梅里巴德修士,”他大声说,“差不多一年没见了。欢迎你,还有你的伙伴们。”
  狗儿摇摇尾巴,梅里巴德甩掉脚上的烂泥。“我们请求一晚的住宿。”
  “当然可以。今晚有炖鱼肉。你们早上要坐渡船吗?”
  “希望那不是太过分的要求。”梅里巴德转向旅伴们。“纳伯特兄弟是教会监理,每七天中有一天可以讲话。兄弟,这些善良的人一路帮助我。海尔·亨特爵士是河湾地的英勇骑士;这孩子波德瑞克派恩,来自西境;这位是布蕾妮女士,塔斯的处女。”
  纳伯特兄弟愣了一下。“女人。”
  “是的,兄弟。”布蕾妮解开头发,甩甩脑袋。“你们这儿没有女人?”
  “目前没有,”纳伯特说。“前来造访我们的女人不是生病就是受伤,或者怀了孩子。七神赐予长老医疗之手,他让许多连学士们都无法治愈的男女恢复健康。”
  “我没生病,也没受伤或怀孩子。”
  “布蕾妮女士是位女战士,”梅里巴德修士透露,“她在追捕猎狗。”
  “是吗?”纳伯特似乎吃了一惊,“为什么呢?”
  布蕾妮摸摸守誓剑的剑柄。“为这个。”她说。
  监理打量着她。“你……作为女人,算是非常强壮,但……也许我该带你去见长老。他会安排你穿越泥沼。来吧。”
  纳伯特领他们沿鹅卵石小径行走,穿过一片苹果树林,来到一间粉刷过的马厩跟前,马厩有尖尖的茅草屋顶。“你们将牲畜留在此处。吉拉曼兄弟负责给它们喂食饮水。”
  马厩中超过四分之三的部分空着。近处角落有五六头骡子,由一名罗圈腿的兄弟照看,布蕾妮推测他就是吉拉曼。而在更远的角落里,一匹硕大的黑牡马被与其他动物隔开,它听见话音,便嘶鸣起来,蹬踢畜栏门。
  海尔爵士把缰绳交给吉拉曼兄弟,赞赏地看着这匹高头大马。“漂亮的马儿。”
  纳伯特兄弟叹口气。“七神赐福,同时也赐予劫难。‘浮木’是很漂亮,但它一定生于地狱当中。当我们想给它套上犁时,劳尼兄弟的胫骨被踢断两处。我们希望阉割能改善它的坏脾气,结果……吉拉曼兄弟,你愿意给他们瞧瞧吗?”吉拉曼兄弟放下兜帽。他长着一头金色短发,头皮有削过的痕迹,染血的绷带缠着耳朵所在之处。
  波德瑞克倒抽一口冷气,“那马咬掉了你的耳朵?”
  吉拉曼点点头,盖上脑袋。
  “原谅我,兄弟,”海尔爵士说,“但假如你拿着剪刀朝我走来,我会咬掉你另一只耳朵。”
  这个玩笑没能打动纳伯特兄弟。“你是骑士,爵士先生,‘浮木’不过是一头负重的牲畜。铁匠造就马匹,是为了帮人类劳作。”他转过身。“请这边走。长老等着呢。”
  斜坡比远处看来要陡了许多,为便于攀爬,修士们搭起一座木楼梯,沿山径在建筑物之间来回穿梭。布蕾妮在马鞍上颠簸了一整天,很高兴有机会伸伸腿。
  上山途中经过十来个教会中的兄弟;这些人穿深褐色衣服,拉起兜帽,好奇地看着他们走过,但没开口致意。其中一位牵着两头奶牛走向一间低矮的茅草顶畜棚,另一位在搅拌黄油,山坡较高处,有三个赶羊的男孩,再往上是片墓地,一位比布蕾妮更高大的兄弟正在奋力挖坟,从动作来看,显然是腿瘸了。只见他将满满一铲子沙砾高高抛过肩头,其中一些恰好散落在他们脚边。“你小心点,”纳伯特兄弟斥责,“梅里巴德修士差点吃到一口泥。”掘墓人低下头。当狗儿上前嗅他时,他放下铲子,挠了挠狗耳朵。
  “一个学徒。”纳伯特解释。
  他们继续沿木阶梯攀登。“给谁挖的坟墓?”海尔爵士问。
  “克莱蒙特兄弟,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
  “他很老吗?”波德瑞克派恩问。
  “假如你认为四十八岁算老的话。他并非老死,而是死于在盐场镇所受的伤。歹徒们袭击镇子那天,他正好带着我们的蜜酒去集市交易。”
  “猎狗干的?”布蕾妮说。
  “另一伙人,但残忍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怜的克莱门特不愿说话,就被割了舌头。歹徒说,既然他立誓保持沉默,要舌头也是多余。长老了解更多情况,他把外界最糟的消息留给自己,以免打扰修道院的宁静。我们许多兄弟来此处是为了逃避世间的恐怖,不愿去多想。克莱蒙特兄弟并非我们当中唯一受伤的人,有些伤口外表是看不出来的。”纳伯特兄弟指指右侧。“那是我们的夏日葡萄架,葡萄又小又酸,但酿出的酒还能喝。我们也自酿麦酒,而我们的蜜酒与苹果酒名声远扬。”
  “战争从未波及此处?”布蕾妮问。
  “这次没有,赞美七神。祈祷保护了我们。”
  “还有潮水。”梅里巴德提示。狗儿叫了一声以示赞同。
  山眉上有一圈未经泥浆砌合的低矮石墙,围着一大簇建筑物:叶片吱嘎作响的风车,修士们睡觉的回廊、吃饭的大厅,祈祷与冥思的木圣堂。圣堂窗户上镶铅玻璃,宽阔的门上雕刻着天父与圣母的像,七边形尖塔上有走道。圣堂后面是蔬菜园,一些较年长的兄弟正在拔除杂草。纳伯特兄弟带访客们绕过一株栗子树,来到嵌入山腰的一扇木门前。
  “带门的山洞?”海尔爵士惊讶地说。
  梅里巴德修士笑笑。“这叫隐士洞。第一位寻到此岛的圣人就居住在里面,他创造出许多奇迹,引来其他人加入。那是两千年前的事了,门是后来添的。”
  两千年前,隐士洞也许阴暗潮湿,泥土遍布,回荡着滴水声,现在早已改观。布蕾妮与伙伴们进入的山洞变成一间温暖舒适的密室,地板铺羊毛毯,墙壁覆盖织锦,长长的蜂蜡烛散发出充裕的光线,家具样式奇异而朴素,包括一张长桌、一条高背长凳、一个箱子,几只摆满书籍的高大书柜,还有一些椅子。它们全用浮木制成,奇形怪状的木条巧妙地拼凑起来,打磨抛光,在烛光之下泛出暗金色。
  长老跟布蕾妮想象的大不一样。首先,他几乎算不上长者,菜园里除草的兄弟都是弯腰驼背的老人,他却高大挺拔,充满活力,正当壮年;其次,他的脸不象她想象中的医疗圣人那般和蔼慈祥。他脑袋大而方,眼睛敏锐精明,鼻子布满红色纹路。尽管他削过发,但头顶跟厚实的下巴都布满短须。
  他不像是位能给人接骨疗伤的圣人,反倒像是随时要折断别人关节的打手,塔斯的处女心想。长老穿过屋子,拥抱梅里巴德修士,又轻轻拍了拍狗儿。“每次我们的朋友梅里巴德和狗儿来访,总是个快乐的日子,”他宣告,然后转身面对其他宾客。“我们也欢迎新面孔。啊,最近见到的新面孔太少了。”
  梅里巴德照例客套一番,然后落座于高背长凳上。与纳伯特修士不同,长老并没因布蕾妮的性别而不安,但当修士提起布蕾妮和海尔爵士旅行的原因时,他还是收起了笑容,只说句“我明白了。”便将话题岔开。“你们一定渴了。请尝尝我们的甜苹果酒,润一润经历旅途风尘的嗓子。”他亲自给他们倒酒。杯子也由浮木制成,没有两只是相同的。当布蕾妮表示赞赏时,他回答说,“小姐您过奖,我们只不过将木头雕刻抛光,加以利用罢了。在这个地方,我们受到诸神的保佑,河流与海湾交接处,河水与潮水互相角力,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因而被冲上岸堤,馈赠给我们。浮木在其中算是最不起眼,我们找到过银杯、铁锅、一袋袋羊毛、一卷卷丝绸,生锈的头盔,闪亮的宝剑……对了,甚至还有红宝石呢。”
  这引起了海尔爵士的兴趣。“雷加的红宝石?”
  “也许吧,谁说得准呢?战斗发生在上游很远处,但河流耐心而不知疲倦。我们已经发现了六颗红宝石,我们都在等待第七颗。”
  “宝石比骨头强。”梅里巴德揉着脚,泥土在他手指下纷纷剥落。“河流的礼物并非总令人愉快,善良的兄弟们也会收到骨骸。淹死的牛或鹿,死猪肿胀至马的一半大,对,还有人的尸体。”
  “最近尸体太多了,”长老叹气,“掘墓人都没休息过。三河人,西境人,北方佬,全冲到了这里。有骑士也有无赖。我们将他们埋在一起,史塔克与兰尼斯特,布莱克伍德与布雷肯,佛雷与戴瑞……统统在一起,这是河流交给我们的责任,以回报它的丰厚馈赠,我们尽力而为,然而有时候找到女人……有时更糟,找到小孩。那是最为残酷的礼物。”他转向梅里巴德修士。“我希望你有时间为我们告解。自土匪杀死老贝内特修士之后,我们就没人听取忏悔了。”
  “我会抽时间的,”梅里巴德说,“希望你们有比上次我经过时更好的罪过。”狗儿叫了一声。“看到没?连狗儿也感到无聊。”
  波德瑞克派恩很疑惑。“我以为没人可以说话。嗯,不是没人。是那些兄弟。另外的兄弟,不是你。”
  “我们忏悔时允许打破沉默,”长老说,“用手势和点头很难说清罪孽。”
  “他们烧了盐场镇的圣堂?”海尔亨特问。
  微笑消失了。“他们烧了盐场镇的一切,除了城堡,因为城堡是石头……然而它对镇子一点用也没有,跟板油做的却也没什么区别。治疗幸存者的责任落到我头上,等大火熄灭,渔民们认为可以安全登陆时,便将幸存者载过海湾,送来我这里。有个可怜的女人被强暴了十几次,她的胸口……女士,你穿着男人的盔甲,我就不向你隐瞒了……她的乳房被撕咬下来吃了,仿佛是……被野兽吞食。我尽全力治疗,最终却归于失败。她临死前发出的恶毒诅咒并非针对那些强暴她的人,或者活生生吞吃她血肉的畜生,而是昆西·考克斯爵士,歹徒们来到镇子时,他闩上城堡大门,安全地躲在石墙背后,听任自己的人民尖叫死亡。”
  “昆西爵士是个老人,”梅里巴德修士轻柔地说,“他的儿子和养子不是远在他乡就是已经死去,他的孙子们还小,他还有两个女儿。凭一己之力又怎么对付得了那么多歹徒呢?”
  他至少应该试一试,布蕾妮心想,宁肯战死。无论年龄,真正的骑士誓死保护弱者,把他人的性命放在自己的前面。
  “你的话没错,也很睿智,”长老对梅里巴德修士说,“等你摆渡到盐场镇,无疑昆西爵士也会找你告解。我很高兴你可以宽恕他。我做不到。”他放下浮木杯子,站起身来。“晚餐的钟声快要敲响。朋友们,在坐下来分享面包、肉和蜜酒之前,你们愿意跟我去圣堂,为盐场镇善良人们的灵魂祈祷吗?”
  “乐意之至。”梅里巴德说。狗儿叫了一声。
  修道院的晚餐是布蕾妮见过最奇怪的组合,但并非令人不快。食物朴素而可口:刚出炉的面包松脆温热,新搅拌的黄油放在罐子里,罐子里还有修道院蜂房产的蜜,浓稠的炖汤中有蟹肉、蚌肉及至少三种不同的鱼。梅里巴德修士和海尔爵士喝过兄弟们酿制的蜜酒之后都说棒极了,而她和波德瑞克心满意足地用了点甜苹果酒。席间并不沉闷。食物上来之前,梅里巴德先祈祷,当兄弟们在四张长板桌前用餐时,其中一人弹奏起古竖琴,大厅里充满甜美柔和的乐声。等长老让乐手进餐,纳伯特兄弟和另一个监理又开始轮流朗读《七星圣经》中的章节。
  诵读结束之后,最后一点食物已被担当侍者的学徒们清理干净。他们大多跟波德瑞克年龄相仿,或者更小,但也有成年人,他们在山坡上遇到的大个子掘墓人便在其中,他笨拙地迈着一瘸一拐的步伐。大厅逐渐空旷,长老让纳伯特带波德瑞克和海尔爵士去回廊里的床铺。“你们不介意共用一间房吧?不大,但挺舒适。”
  “我要跟爵士住一起,”波德瑞克说。“我是说,小姐。”
  “你和布蕾妮小姐在别处怎样,那是你们和七神之间的事,”纳伯特兄弟说,“但在寂静岛,男人和女人不能睡在同一屋檐下,除非他们结婚,”
  “我们有些简陋的小屋,专为来访的妇女留出,不管她是贵族女子还是村里的普通女孩,”长老说。“它们不常使用,但我们经常打扫,保持其清洁干燥。布蕾妮小姐,让我为你带路好吗?”
  “好,谢谢你。波德瑞克,跟海尔爵士一起去。我们是修道院的客人,在他们屋檐下,得遵守他们的规矩。”
  女人住的小屋在小岛东侧,面向宽阔的泥沼和远处的螃蟹湾,比背风的另一侧更冷、更荒芜。山坡陡峭,小路蜿蜒,穿过杂草、荆棘和风化的岩石,扭曲多刺的树木顽强地附着于坡道上。长老点了一盏灯,照亮下坡的路。他在一个拐角处停下来。“在晴朗的夜晚,你可以从这里看到盐场镇的灯火。海湾对面,那儿。”他指点着说。
  “什么也没有。”布蕾妮说。
  “只有城堡留下,连那些歹徒到来时正好出海的幸运渔民们也纷纷离开。他们眼看着自己的房屋被焚毁,听到尖叫与哭喊在码头回荡,他们太害怕,不敢让船靠岸。等最后上岸时,只能埋葬亲戚朋友,对他们而言,盐场镇除了尸骨和苦涩的回忆,还有什么呢?他们去了女泉城,或其它城镇。”他用灯比画了一下,然后继续往下走。“盐场镇从来不是什么大港口,但时而有船只停靠,歹徒们要找的就是这个,找一艘划桨船或平底货船,载他们穿越狭海。可惜当时正好连一艘都没有,于是他们将绝望的怒气发泄在镇民身上。我很疑惑,小姐……你究竟在找什么?”
  “一个女孩,”她告诉他,“一位十三岁的贵族处女,漂亮的脸蛋,枣红色头发。”
  “珊莎·史塔克。”他轻轻说出这个名字,“你相信那可怜的孩子跟猎狗在一起?”
  “多恩人说她正往奔流城去——提蒙说的,他是勇士团的佣兵,是个杀人凶手、强奸犯和骗子,但我认为这件事他没说谎——半途却被猎狗劫走了。”
  “我明白了。”路拐了个弯,那些小屋就在前方。长老说它们很简陋,确实如此,看上去就像石头蜂房,又矮又圆,没有窗户。“这一幢。”他指指最近的一个小屋,只有这幢有烟从屋顶中央的烟孔里升起。布蕾妮进去时得弯腰才能避免脑袋撞到门梁。里面是泥土地面,干草床铺,保暖用的兽皮和毯子,一盆水,一壶苹果酒,一些面包和奶酪,一小堆火,还有两只低矮的椅子。长老坐到其中一只上,放下灯。“我可以多待一会儿吗?我想我们应该谈谈。”
  “假如你愿意的话。”布蕾妮解下剑带,挂在第二张椅子上,然后盘腿坐上床。
  “你的多恩人没说谎,”长老开口,“但我恐怕你没明白他的意思。你追的是另一只母狼,小姐,艾德·史塔克有两个女儿。桑铎克里冈带走的是另一个,小的那个。”
  “艾莉亚·史塔克?”布蕾妮惊得目瞪口呆。“你知道?珊莎的妹妹还活着?”
  “当时还活着,”长老说,“现在……我不知道。她也许就是在盐场镇被屠杀的孩子之一。”
  这番话好像匕首插进她肚子里。不,布蕾妮心想。不,那太残酷了。“也许……就是说你不能肯定……?”
  “我肯定在十字路口的旅馆,那孩子跟桑铎·克里冈在一起,开店的是老玛莎海德,后来被狮子绞死。我肯定他们正往盐场镇去。除此之外……就没有了。我不知她现在在哪里,甚至不知她是否活着。然而有一件事我确实知道:你追捕的人已经死了。”
  这又让她吃了一惊。“他怎么死的?”
  “他凭剑而活,死于剑下。”
  “你肯定?”
  “我亲手埋了他。若你想打听,我可以告诉你他的墓在哪里。我用石块盖住他,以免被食腐动物挖出来,然后将他的头盔置于坟头上,标志他的安息之地。但这是个严重错误,其他人找到了我设置的墓标,并将其据为己有。在盐场镇杀人奸淫的并非桑铎·克里冈——尽管他或许同样危险——河间地如今充满了这样的野兽。我不会称他们为狼,狼比他们更有尊严……连狗也是。”
  “我对桑铎·克里冈此人略知一二。多年他来一直担任乔佛里王子的贴身护卫,即便在这儿,也能听说他的故事,其中有好也有坏,而即使我们听说的只有一半真实,这也是一个苦难而饱受折磨的灵魂,一个嘲笑着诸神同时也嘲笑人类的罪人。他忠诚效力,却感受不到由此带来的自豪;他努力战斗,但胜利中没有喜悦;他饮酒如水,企图淹没感受;他没有爱,也不爱自己,驱使他的是仇恨。他虽犯下许多罪孽,却从不寻求宽恕。其他人梦想爱情、财富和荣耀,而这个人,桑铎·克里冈梦想着杀死自己的兄长,这是如此可怕的念头,单单说出来就令我战栗。然而那是滋养他的面包,那是让他生命之火继续焚烧的燃料,他期望看到哥哥的血染在自己的剑上,这悲哀而充满愤怒的生灵为此而活着……然而现在连这点希望也被夺走了,多恩的奥柏伦亲王以一根毒矛刺穿了格雷果爵士。”
  “听起来你好像同情他。”布蕾妮说。
  “是的。倘若你看到他临终的样子,也会流下同情的眼泪。我在三叉戟河边遇到他,是他痛苦的嘶喊声把我吸引了过去。他恳求我给他慈悲,但我已发誓不再杀戮。相反,我用河水擦洗他发烫的前额,给他喝红酒,并在伤口抹上药膏,但我做的实在太少,也太迟了。猎狗死在那里,死在我双臂之中。你也许在我们的马厩里见过一匹高大黑马,那便是他的战马,陌客。一个亵渎神明的名字,我们为它改名浮木,因为是在河边找到它的。我恐怕它带有前任主人的脾性。”
  那匹马。她见过那匹牡马,听到它乱踢的声音,她一直不相信战马会被训练得又踢又咬。在战争中,它们也是武器,就像骑着它们的人。就像。猎狗。“这么说是真的,”她木讷地道。“桑铎·克里冈死了。”
  “他已经安息。”长老顿了一下。“你还年轻,孩子,而我已过了四十四个命名日……我猜我的年龄是你的两倍还多。如果我说自己曾是个骑士,你会不会感到惊讶?”
  “不。你看上去更像骑士,而不像什么圣人。”他的胸膛、肩膀和硬朗的下巴都清楚地显示出这点。“你为什么放弃骑士身份?”
  “我不曾选择当骑士。我父亲是骑士,祖父也是,还有我的每一位兄弟。自他们认为我够大,能握住木剑的那一天起,就训练我战斗。我明白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也从没让他们蒙羞;我有过许多女人,这点却让我感到羞耻,因为有些是以暴力获取的。我曾满心希望迎娶一位女孩,一位地方领主的幺女,但我是父亲的第三子,既无土地也无财富……唯有一把剑,一匹马和一面盾牌。总而言之,我很悲哀,不打仗时,便喝酒。我的生命用红色写就,血与酒。”
  “什么时候改变的呢?”布蕾妮问。
  “当我死于三叉戟河之战时。我为雷加王子战斗,尽管他从不知道我的名字,这很正常,我侍奉的领主侍奉另一个领主,而这另一个领主决定支持龙而非鹿。假如他作出相反的决定,我也许就站在河的另一边。战斗血腥残酷。歌手们总是让人们相信,在河中苦斗的只有雷加和劳勃,为了一个他们同时爱上的女人,但我向你保证,其他人也在奋战,我就是其中之一。我大腿中箭,另一支箭射中了脚,胯下的马也被杀死,然而我继续战斗。我记得当时不顾一切想要再找一匹马,因为我没钱买,若没有马,就不再是骑士。老实说,我所想的只有这个,根本没看见将我打倒的那一击。我听见背后有马蹄声,于是心想,一匹马!但还没来得及转身,脑袋就给砸了一下,被打落到河里,按理应该淹死。”
  “但我在这儿醒转,在寂静岛上。长老告诉我,我被潮水冲上来,像命名日时一样浑身赤裸。我只能假设,有人在浅滩中发现了我,剥下铠甲、靴子和裤子,然后推回深水中。接下来的事全交给河水了。我们出生时都光着身子,当我第二次生命开始时也是如此,我觉得那再合适不过。接下来的十年,我一直保持沉默。”
  “我明白了。”布蕾妮不知他为什么告诉她这些,也不知能说些什么。
  “是吗?”他俯身向前,一双大手搭在自己膝盖上。“倘若如此,放弃你的任务吧。猎狗死了,况且再怎么说,他也从没跟你的珊莎·史塔克在一起。至于那个戴着他头盔的畜生,迟早会被抓住绞死。战争快结束了,歹徒们终须伏法。蓝道·塔利坐镇女泉城,瓦德·佛雷从孪河城发兵追捕,戴瑞城也有了一位年轻的新领主,他很虔诚,一定会整治好自家的领地。回家吧,孩子,你有一个家,在这个黑暗时代,很多人都没这么幸运。你还有一个贵族父亲,他一定很爱你。假使你再也回不去,想想他该有多么悲伤。也许你死后,人们会将你的剑与盾带回给他,也许他甚至会将它们悬在墙上,骄傲地看着它们……但如果你问他,我相信他会告诉你,他宁愿有一个活生生的女儿而不是破碎的盾牌。”
  “一个女儿。”布蕾妮眼中充满泪水。“他该有个女儿,为他唱歌,为他的大厅增添光彩,为他生下外孙。他也该有个儿子,英勇强壮,为他带来各种荣誉。然而我四岁时加勒敦便淹死了,当时他八岁,亚莉珊和亚莲恩死于襁褓。我是诸神让他保有的唯一一个孩子。畸形的怪胎,不男不女。”所有的一切都向布蕾妮涌来,犹如伤口中黑黑的血;那些背叛,那些婚约,红罗兰与他的玫瑰,蓝礼大人与她共舞,关于她贞操的赌局,她的国王与玛格丽特·提利尔结婚当晚她洒下的伤心泪,苦桥的比武会,她引以为豪的彩虹披风,国王帐篷里的阴影,蓝礼在她怀中死去,奔流城与凯特琳夫人,三叉戟河上的旅程,与詹姆在树林里的决斗,血戏班,詹姆高喊“蓝宝石!”,詹姆在赫伦堡的浴盆里,蒸汽从他身上升起,她咬下瓦戈·霍特耳朵时鲜血的滋味,熊坑,詹姆跳到沙地上,骑往君临的漫长路途,珊莎·史塔克,她向詹姆立的誓言,她向凯特琳夫人立的誓言,守誓剑,暮谷城,女泉城,机灵狄克,蟹爪半岛,轻语堡,被她杀死的人……
  “我必须找到她,”她最后坚定地说,“其他人也在找,他们都想抓住她卖给太后。我得先找着她。我答应过詹姆。他将那把剑命名为‘守誓剑’。我必须去救她……不成功便成仁。”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2章 瑟曦

  “一千条长船!”小王后未经梳理的棕发蓬乱地披散在肩,火光映照下,她的脸红彤彤的,好像刚从男人的怀抱中挣脱出来。“陛下,必须狠狠回击他们!”她激动的话语震动房梁,回荡在巨大的王座厅里。
  瑟曦坐在铁王座下铺有金色和绯红垫子的高位上,感觉怒气逐渐上扬。必须,她心想,她竟然对我说“必须”。太后很想站起来抽提利尔女孩一巴掌。她应该跪下,哭求我的援助才对。她竟然对摄政王太后陛下说“必须”!
  “一千条长船?”哈瑞斯·史威佛爵士还没睡醒,“肯定弄错了。没有哪位诸侯拥有一千条船。”
  “我看是哪个傻瓜吓傻了,把数目翻了番,”奥顿·玛瑞魏斯提出,“不然就是提利尔的封臣有意撒谎,以逃避失守之罪。”
  黑暗的墙壁上,火炬摇曳,使得铁王座扭曲的影子延伸了半个大厅,大厅底部则伸手不见五指。瑟曦感觉无数阴影朝她包围过来。我的敌人无处不在,而我的朋友净是些白痴。只消看看重臣们就知道了,除了科本和奥雷恩·维水,其他人都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不久前,玛格丽的信使挨个敲门,将他们统统唤醒,没头没脑地带来这儿。
  厅外,夜色深沉,城堡和城市还在熟睡。柏洛斯·布劳恩与马林· 特兰虽然人站在这里,脑筋却是稀里糊涂,连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也公然打起呵欠。但洛拉斯没有,我们的百花骑士十分警醒。他站在他的小妹身后,犹如一道腰悬长剑的苍白阴影。
  “就算数目减半,仍然高达五百艘,大人,”维水向玛瑞魏斯指出,“一支五百艘长船的舰队,可不是闹着玩的,唯有青亭岛的力量能与之抗衡。”
  “我们新造的大帆船呢?”哈瑞斯爵士狐疑地问,“铁民的长船无法与大帆船相提并论,没错吧?记得劳勃国王之锤号是维斯特洛最雄伟的战舰……”
  “她当然是,”维水承认,“甜蜜瑟曦号也不逊色,而泰温公爵号一旦建成,其尺寸等于前两者相加。不过大帆船迄今只完成了一半,船员也未齐备。就算他们做好了准备,数量差距也太过悬殊。海战中,普通长船无法与战舰抗衡,但别忘了,敌人也有大船。巴隆大王的泓洋巨怪号与铁岛舰队中的若干舰只是专门设计用来制海非为劫掠的,在速度和力量上,他们都可同我方较小的划桨战舰匹敌,而水手和船长两方面又更为精良。毕竟,铁民们一生都在海上讨生活。”
  当年巴隆·葛雷乔伊起兵造反,劳勃就该把他的群岛清扫个一干二净,瑟暇心想,他毁灭了他们的舰队,烧毁了他们的村镇,粉碎了他们的城堡,但当他们屈膝臣服,他又亲手把他们扶了起来。他本该用头骨堆砌一座新岛。她父亲就会这么做,劳勃只想维持所谓的和平,他没有当国君的魄力。“达衮·葛雷乔伊之后,还没有哪个坐上海石之位的铁民敢于劫掠河湾地,”太后道,“他们现今怎么如此大胆?谁给他们这样大胆子?”
  “是他们的新国王,”科本的双手隐藏在衣袖里,“巴隆大王的弟弟,外号鸦眼。”
  “乌鸦会在尸体和垂死人畜身上展开盛宴,”派席尔国师道,“但不敢来打搅健康人。这位攸伦大王将肆意掠夺金银财宝,但等我们出兵,自会返回派克,从前的达衮大王也是如此。”
  “你大错特错,”玛格丽·提利尔声称,“掠夺者们的兵力从未如此强盛。一千条长船!他们简直倾巢出动!赫威特伯爵、切斯塔伯爵和西瑞伯爵的长子继承人遇害,西瑞本人带着仅存的几条船逃回高庭,格林伯爵则被关在自己的城堡里。维拉斯说铁群岛之王另立了四位新领主来统治攻占的土地。”
  维拉斯,瑟曦心想,那个残废。全是他的错。呆子梅斯·提利尔把河湾地的防务交给一个不能胜任的废物。“从铁群岛到盾牌列岛行程漫长,”她指出,“一千条长船怎么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呢?”
  “维拉斯认为他们没靠海岸行驶,”玛格丽解释,“而是远离大陆,深入落日之海,最后从正西方直扑而来。”
  多半是残废没安排好海岸的瞭望措施,事到临头便如此搪塞,而小王后在为自己的哥哥开脱吧。想到这里,瑟曦不由得嘴唇一阵干涩,我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假如铁民们下一个目标是青亭岛,全国上下很快都会口渴的。“史坦尼斯一定与此有关联,巴隆·葛雷乔伊曾向我父亲提出结盟,或许他弟弟转向史坦尼斯……”
  派席尔皱眉,“史坦尼斯大人能从中得到什么……”
  “得到另一个立足点,外加大量经由劫掠所得的财富。史坦尼斯需要金子来维持佣兵,而袭击西部也能分散我们对龙石岛和风息堡的关注。”
  玛瑞魏斯大人点头同意,“没错,这就是一次佯动。史坦尼斯比我们估计的更狡猾,而陛下明察秋毫,洞悉了他所有奸谋。”
  “史坦尼斯大人正拼了命想赢取北境的支持,”派席尔质疑,“与铁群岛结盟,完全南辕北辙……”
  “这说明北方人不上他的当,”瑟曦打断道,她闹不明白,一个学识渊博的老人怎么可能如此愚蠢。“瞧,曼德勒大人砍了洋葱骑士的头和手,有佛雷家人亲眼为证,而其他五六个北方诸侯业已倒向波顿大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史坦尼斯不寻求铁民和野人——北方人的两大夙敌——的帮助,他还能找谁呢?不过,他若是以为我会踏进他设下的陷阱,那他可真是蠢到家了。”太后转向小王后。“盾牌列岛位于河湾地,格林、西瑞等人都是向高庭宣誓效忠的封臣,迎击侵略自是高庭分内之事。”
  “高庭当然会迎击,”玛格丽·提利尔回答,“维拉斯已紧急通知雷顿·海塔尔伯爵,要他做好旧镇的防御。加兰正在召集人马,准备夺回各岛。不过,我军精锐由我父亲大人指挥,我们必须给风息堡送信,立刻送信。”
  “撤销围攻?”瑟曦才不关心玛格丽的呼吁,她在意的是“立刻”两个字。她把我当成她的侍女了吗?“正中史坦尼斯大人下怀。你没听我分析吗,女士?他正是要分散我们对龙石岛和风息堡的注意力,通过攻击这堆石头……”
  “石头?”玛格丽气鼓鼓地道,“陛下说它们是石头?”
  百花骑士伸出一只手,按住妹妹的肩膀。“陛下您有所不知,以这堆‘石头’为基地,铁民可以直达旧镇和青亭岛。从盾牌列岛上的要塞出发,长船也能直溯曼德河,深入河湾地的心脏——远古时代,他们就是这么干的。如果兵力雄厚,他们甚至能威胁高庭。”
  “是吗?”太后无辜地问,“如果是这样,那你英勇的哥哥们就该迅速采取行动,把他们清出这堆石头。”
  “没有足够的船只,陛下的愿望又如何能实现呢?”洛拉斯爵士说,“两周之内,维拉斯和加兰能集结一万士兵,花上一月,数目还可以翻番。但陛下明鉴,人再多也没法从海上走过去。”
  “曼德河自高庭城下流过,”瑟曦提醒对方,“而你们家的封土横亘上千里格的海岸线。海边没有渔民吗?河上没有游艇、渡船、河上战舰、划桨小船之类吗?”
  “有很多很多。”洛拉斯爵士承认。
  “把它们集中起来,应该不难运载一支军队渡过这么短短距离罢。”
  “当我们的军队渡过‘这么短短距离’的时候,如果铁民的长船攻向这支乞丐船队,请问太后陛下,该如何抵御?”
  统统淹死最好,瑟曦心想。“高庭有的是钱,可以从狭海对岸雇佣舰队。”
  “您是指密尔和里斯的海盗?”洛拉斯轻蔑地说,“自由贸易城邦的渣滓?”
  他跟他妹妹一样傲慢无礼、目中无人。“很遗憾,我们大家都得时不时地与‘渣滓’打交道,”她用满含恶意的甜蜜声调提示,“或许你有更好的办法?”
  “青亭岛的舰队才有能力把铁民赶出曼德河口,并保护我哥哥们的部队渡海攻击。我恳请陛下,传信龙石岛,令雷德温大人立即返航。”
  至少他知道说“恳请”二字。派克斯特·雷德温有两百艘战船,还有五倍于此的商船、运酒船、贸易划桨船和捕鲸船。不过此刻雷德温驻于龙石岛下,大部分舰只一面负责封锁,一面将陆军运过黑水湾,准备夺取城堡。另有一个分队在南方的破船湾巡逻,以阻止风息堡从海上获得补给。
  奥雷恩·维水首先出来反对洛拉斯爵士的意见,“若雷德温大人率舰队返航,那龙石岛上我军官兵的给养问题如何解决?没有青亭岛的船,又如何确保包围风息堡不出纰漏?”
  “包围可以稍后再加紧,等——”
  瑟曦不让他说完,“风息堡的重要性,百倍于所谓的盾牌列岛,而龙石岛……只要龙石岛仍在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中,它就好比悬在我儿咽喉的一把匕首。不行,城堡陷落后,我们才能放雷德温大人和他的舰队回家。”语音未落,太后便即起身,“多言无益。派席尔师傅,还有事吗?”
  老人回过神来,好像她的话刚将他从年少的梦想中唤醒,但他还不及开口,只见洛拉斯几个大步迈向前,走得如此坚定迅捷,令瑟曦顿时警觉,慌忙后退。她正要召唤奥斯蒙爵士过来保护,百花骑士却单膝跪在她面前。“陛下,请让我去夺回龙石岛。”
  他妹妹用手掩住了嘴巴,“不,洛拉斯,不。”
  洛拉斯爵士不理会玛格丽的抗议,“用饥饿降服龙石岛,至少得花半年——派克斯特大人正打算这么做。让我统领全军,陛下,半月之后,城堡就是您的了,我就算赤手空拳也要把它挖穿。”
  自从珊莎·史塔克跑来把艾德·史塔克的计划和盘托出之后,瑟曦还未收到过如此大礼。她很高兴地看到,玛格丽的脸全然刷白。“你的勇气让我窒息,洛拉斯爵士,”瑟曦赞许,“维水大人,我们新造的大帆船有没有哪艘适合出海呢?”
  “甜蜜瑟曦号做好了准备,陛下,这是一艘敏捷的大船,而且跟陛下您一样有力量。”
  “太好了。就让甜蜜瑟曦号载我们的百花骑士立即前往龙石岛。洛拉斯爵士,我给你统率全军的权力,你必须向我发誓:在龙石岛归还于托曼陛下之前,你决不回来。”
  “我保证,太后陛下。”他站起来。
  瑟曦吻了他的双颊,也吻了他妹妹,还在她耳边低语,“你有一个英勇的哥哥。”然而玛格丽没有回答,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恐惧,她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黎明还有许久才会到来,瑟曦从铁王座后的国王门离开。奥斯蒙爵士拿着火炬走在前面,科本伴随在她身旁。派席尔国师努力追上来。“等等,陛下,”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年轻人自以为是,只想到战斗的光荣,不考虑其中的危险。洛拉斯爵士……他这样冒进是要付出代价的。强攻龙石岛的城墙……”
  “……实在太勇敢了。”
  “是,是,很勇敢,然而……”
  “我毫不怀疑,咱们的百花骑士将是头一个登上龙石岛城墙的人。”但愿也是头一个摔下来的。史坦尼斯留下来守城的麻疹脸杂种可不是什么比武会上的冠军,而是经验丰富、杀人如麻的军官。若诸神保佑,他将给予洛拉斯爵士梦寐以求的光荣结局。这小子也可能被淹死。昨晚海湾内又有风暴,势道猛烈,几个时辰内,倾盆大雨犹如黑色帷幕,覆盖天地。这不是很令人伤感吗?太后饶有兴致地想,淹死是最粗鄙的死法,既然洛拉斯爵士像真正的男人渴望女人一样渴求光荣,那诸神让他死于大海,没有一首歌谣会传诵他,多么大快人心啊!
  再说,无论这小子在龙石岛上结局如何,太后都是赢家。倘若洛拉斯拿下城堡,就是拔下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沉重打击了史坦尼斯;假如他做不到,狮子便能名正言顺地羞辱玫瑰——没有什么比失败更能损伤偶像的名誉了。即便他带着伤痕和光荣回来,等他回救盾牌列岛时,奥斯尼爵士也将成为那个安慰他妹妹悲伤的人。
  笑意再也无法抑制。瑟曦“扑哧”一声笑出声来,笑声回荡在走廊里。
  “陛下,”派席尔国师莫名其妙地眨眨眼睛,下垂的嘴唇合不拢来,“为何……为何发笑啊?”
  “还能为什么,”她不得不道,“不笑我就会感动得哭了。噢,咱们的洛拉斯爵士实在太勇敢,我的心因为仰慕而颤抖。”
  她在螺旋梯前告别了派席尔国师。这老不死比之以前更加没用了,太后认定。派席尔近来唯一做的,就是用无穷无尽的告诫和异议来烦恼她。他甚至反对她同总主教达成的新谅解,当太后要他起草法律文本时,他竟用潮湿晦暗的眼睛瞪着她,唾沫横飞地讲历史。瑟曦只能打断,“梅葛王几百年前就进了坟墓,他的赦令也早该进坟墓,”太后肯定地说,“现在是托曼的天下,我的天下。”我怎不听任他烂在黑牢里呢?
  “洛拉斯爵士死后,陛下要挑个合适人选填补御林铁卫的位子。”跨越去往梅葛楼的干涸护城河时,科本大人道。
  “一个堂皇的人,”她表示同意,“一个年轻敏捷强壮足以让托曼把洛拉斯忘得一干二净的人。一点点的英勇是上好的作料,但此人脑筋里不能净是些骑士的蠢念头。你有这样的人选吗?”
  “啊,很抱歉,还没有。”科本承认,“我想到的是另一位武士。他不具备堂皇的外表,却对您有绝对的忠诚。他会不顾一切地保护您的儿子,消灭您的敌人,守卫您的秘密,而没有活人可以与他匹敌。”
  “是吗?言语就像风,讲得过于夸张了。好吧,什么时候你可以把这位楷模献上,我们再来瞧瞧他够不够格。”
  “我发誓,人们将来会为他写一首歌,”科本围满皱纹的眼睛里兴致勃勃,“陛下,盔甲的事情有进展吗?”
  “我给武器师傅说了你的要求,他以为我在发疯。他向我说明,穿上如此沉重的板甲,没有人能够移动,更别说打架了。”瑟曦用眼神警告没颈链的学士。“你敢耍我,将来会尖叫着死去,明白吗,嗯?”
  “我很明白,太后陛下。”
  “很好,这件事一句话也不准说出去。”
  “太后英明。红堡里隔墙有耳。”
  “是的,”夜里,就算在自己的房间,瑟曦也能听见异样的声音。只不过是墙中鼠罢了,她安慰自己,仅此而已。
  床边有根蜡烛在燃烧,但壁炉已熄,没有旁的亮光,很冷。瑟曦脱掉衣服,滑进毯子,任裙服堆在地板上。床上的坦妮娅动了动。“陛下,”她低声呢喃,“现在是什么钟点?”
  “猫头鹰时。”
  瑟曦经常独守空闺,但她从未喜欢过一人睡的滋味。最早,她和詹姆同床,那时候他们还小,相貌如此相似,几乎没人能将彼此区分开;后来,等他俩分开之后,她有过许多床伴和侍女,其中大都是同龄女孩,是她父亲的骑士和封臣的女儿。没有一个人能真正取悦她,甚至在她身边待得长一点的也为数寥寥。净是些神经兮兮的小家伙,眼泪汪汪、索然寡味,只会讲一些无聊的故事,怎能取代詹姆的地位?不过话说回来,在凯岩城深处漆黑的夜晚,她会很欢迎她们的温暖。空床是多么冷啊。
  在君临就更难忍受了。王家居室内充满寒气,她糟糕透顶的前王夫就死在这面遮罩之内。劳勃·拜拉席恩一世,但愿永远也不会有二世,但愿这个迟钝、酗酒的蛮子在地狱里哭泣。坦妮娅同样能带来温暖,而且不会强行分开她的两腿。近来,坦妮娅和太后同床的时间逐渐多过了与玛瑞魏斯夫人的,奥顿似乎不怎么在意……或者,他知道乖乖闭嘴。
  “醒来时您不见了,我很担心。”玛瑞魏斯夫人呢喃道,她靠着枕头坐起来,被单纠结在腰部,“出事了吗?”
  “没有,”瑟曦说,“一切皆在掌控中。明天一早洛拉斯爵士便要航向龙石岛,去攻陷城堡,去解放雷德温的舰队,去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她把在铁王座变幻的阴影笼罩下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密尔女人。“没有了英勇的哥哥,咱们的小王后就等于是赤身裸体。当然,她身边还有侍卫,但我在城里跟他们的侍卫队长接触过几次。那是个喋喋不休的老头,外套上绣了一只松鼠,你知道,松鼠是会在狮子面前逃窜的。他不敢违拗铁王座的权威。”
  “玛格丽可能获得其他人援助,”玛瑞魏斯夫人提醒,“她在宫中结交了不少朋友,她和她的表亲也有很多仰慕者。”
  “几个仰慕者起不了大作用,”瑟曦表示,“我关心的是风息堡方面的军队……”
  “您打算怎么做,陛下?”
  “你问这个干什么?”对方的问题尖锐了些,不合瑟曦口味。“希望你不是要把我这些胡思乱想收集起来汇报给咱们的小王后吧?”
  “决不可能。您把我当成塞蕾娜了么。”
  提起塞蕾娜,瑟曦还是很恼火。她用背叛来回报我的善意。珊莎·史塔克也这样干,正如之前的梅拉雅·赫斯班和胖胖的简妮·法曼——遥想当年,她们三个都是小女孩,不是她俩的缘故,我根本不会进那个帐篷,根本不会允许“蛤蟆”巫姬吸吮我的一滴鲜血来预言我的未来。“若你背叛我的信任,我会很难过的,坦妮娅。到时候我别无选择,只能将你交给科本大人,尽管我知道,我会为此而哭泣。”
  “而我决不给您哭泣的理由,陛下。如果我做了不该做的事,只需您一句话,我立刻自愿献身于科本大人。我只想跟您亲近,为您服务,满足您所有需求。”
  “为这份服务,你想要怎样的奖励呢?”
  “什么都不要。您快乐就是我快乐。”坦妮娅翻身过来,靠近她,橄榄色皮肤在烛光下发着油亮,她的乳房比太后大,顶端还有硕大的乳头,黑如煤炭。她比我年轻,奶子还没下垂。瑟曦不晓得吻她是什么滋味——不是在脸上轻轻地吻,不是贵妇人之间的礼仪——坦妮娅的嘴唇好丰满;瑟曦也不晓得吸吮她的乳头是什么滋味,她想把密尔女人翻过来,分开双腿,像男人一样干她。每当劳勃醉酒之后,每当她无法用手和嘴巴安慰他时,他便会这么做。
  那些是最糟糕的夜晚,她只能无助地躺在他身下,任其淫乐。他嘴里散发出葡萄酒的臭味,呻吟声活像头野猪,大多数时候,他满足后就会翻身去睡,她大腿上他的种子还没干,他便打起了呼噜,留她一个人在夜里疼痛,两腿累累磨伤,连乳房也被扯出了血痕。他唯一让她湿过的一次是他们的新婚之夜。
  新婚之时,劳勃确实很帅气,高大、魁伟、充满力量,但他的头发是厚厚的炭黑,胸部和男根处的毛也是。从三叉戟河上回来的不该是他,每当国王用力播种时,王后便这么想。最初几年,他们的交媾十分频繁时,她总是闭上眼睛,幻想他是雷加。她没法幻想他是詹姆:劳勃和詹姆是全然不同,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就连味道也泾渭分明。
  对于劳勃来说,这些夜晚也并不快乐。等到清晨,他便忘得一干二净——至少他让自己如此相信。曾有一回,那是在他们婚姻的第一年,起床时瑟曦抱怨了几句。“你弄痛我了。”她抗议,他倒是像模像样地感到惭愧。“不能怪我,夫人,”他闷闷不乐地低声说,就像一个从厨房偷苹果被逮个正着的孩子,“是酒的原因,喝得太多了。”为洗刷窘迫,他又顺手拿了一角杯酒,但没等送到嘴边,瑟曦便抄起她的杯子狠狠地砸了过去,力道如此刚猛,以至于打断了他一颗牙齿。多年以后,在宴会上,他还在向别人解释自己的牙齿是比武中被敲掉的。是啊,我们的婚姻就是一场比武,她心想,他这句话倒是实话实说。
  其他的就统统是谎言了。从他的眼睛里,她确信,他非常清楚自己晚上干了些什么,只是假装记不得罢了。蛮干总比承担后果容易。在内心深处,劳勃·拜拉席恩毫无疑问是个懦夫。随着时间流逝,他占有她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从头一年的至少半月一次到临终前,变成了几乎一年才做一次。但他从没有彻底地放弃占有她。或迟或早,总有那样的夜晚,他会醉醺醺地闯入,宣扬作为丈夫的权利。白天让他羞愧的那些理由,在夜晚却给了他最大的刺激和愉悦。
  “陛下,”坦妮娅·玛瑞魏斯道,“您的神情不太对劲,不舒服吗?”
  “我,我只是在……只是在回忆,”她喉咙干涩,勉勉强强地应道,“你是我的好朋友,坦妮娅,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真正的朋……”
  有人敲门。
  又来了?急切的敲打不禁让她发起抖来,又有一千条长船来攻打我们了吗?她套起睡袍,打开房门。“请原谅打扰您,陛下,”守卫报告,“史铎克·渥斯夫人在下面,紧急求见。”
  “现在?”瑟曦叫道,“法丽丝疯了吗?告诉她,我很累了,告诉她,就说盾牌列岛的居民遭遇屠杀,我为此处理了大半夜公务,叫她明天再来找我。”
  守卫犹豫了,“陛下,请容我一言,她……她不太对劲,如果陛下明白我的意思。”
  瑟曦皱紧眉头,她本以为法丽丝是来通报波隆的死讯的。“好吧,我先换好衣服。你带她去书房等。”玛瑞魏斯夫人见状也起身要跟她同去,却被太后制止。“不,你留下。我们两个总得有一人休息休息。我很快就回来。”
  法丽丝夫人的脸肿了,上面全是淤伤,眼睛哭得红红的,下嘴唇破裂,被扯烂的衣服又脏又乱。“诸神在上,”瑟曦大步踏进书房,关上房门,“你的脸怎么搞的?”
  法丽丝对她的问题仿佛充耳不闻,“他杀了他!”她颤声道,“圣母慈悲,他……他……”她开始哭泣,身体抖得厉害。
  瑟曦倒了一杯酒,递给痛哭流涕的女人,“喝吧。葡萄酒能让你平静下来,喝吧。再喝点。好了,别哭,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足足花了一壶酒,太后才把这个伤感的故事从法丽丝口中断断续续地哄出来。她不知该嘲笑还是该发怒。“一对一决斗,”太后重复道。七大王国上下就没有一个值得依靠的朋友吗?难道我是全维斯特洛唯一头脑清醒的人?“你说巴尔曼爵士跟波隆一对一决斗?”
  “他说是——一对一决斗。他说,长枪是骑——骑士的武器,而波——波隆并非真正的骑士。巴尔曼说他会把波隆打下马来,再把晕——晕——晕过去的佣兵解决掉。”
  没错,波隆并非真正的骑士,他是个久经沙场的杀手。你那白痴丈夫自寻死路。“完美的计划,究竟哪里出了差错呢?”
  “波——波隆直接用长枪刺穿了巴尔曼可怜的坐——坐——坐骑。巴尔曼,他……他的腿摔下来压断了。他惨叫连连,要求慈悲……”
  佣兵没有慈悲,瑟曦心想。“我明明让你们安排一次打猎事故。一支偏离的箭,一次落马,一头恼怒的野猪……有无数办法可以让男人到森林里一去不回,但其中没有一种需要长枪帮忙。”
  法丽丝仍然充耳不闻,自说自话:“我急忙冲到我的巴尔曼身边,佣兵——兵——兵打我耳光。他要我丈夫忏——仟——忏悔。巴尔曼哭叫着要法兰肯师傅去帮忙,然而佣兵、兵、兵、兵……”
  “忏悔?”瑟曦不喜欢这个词,“我想,咱们勇敢的巴尔曼爵士没说什么吧。”
  “波隆用一只匕首刺穿了他的眼睛,还要我在天黑以前离开史铎克渥斯堡,否则也要刺穿我的眼睛。他说要把我送给卫——卫——卫兵们,假如他们中任何人想要我的话。我下令逮捕波隆,结果他手下一名骑士居然要我尊重史铎克·渥斯伯爵。他叫佣兵‘史铎克·渥斯伯爵’!”法丽丝死命抓住瑟曦的手。“陛下您给我做主,给我做主啊!求您赐予我一百名骑士!还有十字弓手,好让我夺回城堡。史铎克渥斯堡依权利属于我!他们甚至不允许我带走几件衣服!波隆说那些东西现在都是他老婆的了,我所有的丝——丝衣和天鹅绒。”
  什么道理,叫我去抢回你的破衣柜。太后把手指从对方潮湿的双手中抽出来。“我要你们为国王熄灭一支蜡烛,你们却给我打翻了野火罐子。你那没长脑子的巴尔曼究竟有没有说出我的名字?告诉我,告诉我没有。”
  法丽丝舔舔嘴唇。“他……他很痛苦,他的腿断了。波隆说可以给他慈悲,只要……对——对了,我可怜的母——母——母亲会出事吗?”
  我想她死定了。“你觉得呢?”坦妲伯爵夫人多半已死,波隆可不会照顾骨盆摔碎的老夫人。
  “您一定得帮帮我。我该去哪里?我该怎么做?”
  你应该嫁给月童,瑟曦几乎冲口而出,他和你前夫一样,都是大傻瓜。从现实的角度讲,目前这个时候,她不愿在君临的门口引发一场战争。“静默姐妹欢迎寡妇,”她建议,“她们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一辈子祈祷、沉思、行善,为生者带来安慰,为死人送去平静。”而且她们不会乱说话。太后不允许对方在七大王国散播危险的故事。
  法丽丝仍然在自说自话:“我们所做的一切,全是为陛下您服务。‘忠诚是我的骄傲’,您答应过……”
  “我都记得,”瑟曦强作笑颜,“你就留下来吧,好夫人,直到我们想出办法为你夺回城堡。让我再为你倒杯酒,以助你入睡。看得出来,你疲倦又伤心。我可怜的亲爱的法丽丝,快喝吧,休息休息。”
  趁客人沉迷于杯盏间的工夫,瑟曦打开门,召唤侍女。她要多卡莎立刻把科本大人找来,又派乔斯琳·史威佛去厨房,“取面包和奶酪,一张肉派,一些苹果,还有酒。我们渴了。”
  科本在食物端上来之前便已赶到。法丽丝喝下三杯酒,情绪逐渐稳定,虽然时不时又会突然开始啜泣。太后把科本拉到一旁,告诉他巴尔曼爵士的愚行。“我不能让法丽丝到城里去乱说。她的悲伤紊乱了她的脑子。你需要女人来完成你的……工作吗?”
  “需要的,陛下,傀儡消耗得很快。”
  “把她带走,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一旦她进了黑牢……需要我提醒吗?”
  “不需要,陛下,我全明白。”
  “很好。”瑟曦重新戴上笑容,“亲爱的法丽丝,科本师傅来了,他会好好照顾你的。”
  “噢,”法丽丝朦朦胧胧地应道,“噢,太好了。”
  等房门关上后,瑟曦为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我身边除了敌人就净是些低能儿,”她自言自语。她连自己的血亲都不能信任,连詹姆都不能信任,从前他可是她的另一半啊。他本应成为我的剑和盾,本应成为我强壮的胳膊,为什么他不肯乖乖听话,非要来惹恼我呢?
  不过波隆就不是惹恼不惹恼的问题了。她从未真正相信佣兵会收容小恶魔,而她那畸形的小弟也不会让洛丽丝照自己的名字来为婴儿命名——那肯定会招惹太后的关注。是的,玛瑞魏斯夫人分析得没错。这场闹剧是佣兵自己的主意,她能想象那傲慢的波隆一面看着红彤彤的继子吸吮洛丽丝肿胀的乳头,一面挂着轻慢的笑容开怀畅饮。笑吧,波隆爵士,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享受你那弱智的老婆和偷窃的城堡吧。时机一到,我会像拍苍蝇一样消灭你,让你在尖叫中死去。若百花骑士能自龙石岛生还,或许我该拿他当苍蝇拍。多么美妙,诸神保佑,教他二人同归于尽才好呢,就像孪生兄弟伊利克爵士和亚历克爵士。至于史铎克渥斯堡……噢,她受够了史铎克渥斯堡,管它作甚。
  回到卧室时,坦妮娅已经沉沉睡去,太后昏昏沉沉。我喝得太多,睡得太少,她对自己说,好在并非每晚都会被坏消息弄醒两次。至少我起得来。换成劳勃,醒过来都难,遑论发号施令。还不得把麻烦全扔给琼恩·艾林。想到自己是比劳勃更称职的国君,瑟曦心情愉快。
  窗外的天空已有了亮色,瑟曦坐在床沿,听着身边玛瑞魏斯夫人轻柔的呼吸声,看对方的乳房起起伏伏。她梦见了密尔人吗?太后心想,梦见了那位脸带伤疤、一头黑发、无法拒绝的危险情人?她能肯定,坦妮娅梦见的决不会是奥顿大人。
  瑟曦捧起女人的乳房,起初十分轻柔,几乎没用力,只是感觉着手中的暖意,皮肤柔如绸缎。接着她轻轻挤了一下,把拇指甲压在黑色大乳头上,来回来回,来来回回,直到奶子硬起来。她抬起眼睛,坦妮娅已醒了。“舒服吗?”太后问。
  “是的。”玛瑞魏斯夫人回答。
  “这个呢?”瑟曦用力捏向乳头,先使劲拉长,随后在手指间揉搓。
  密尔女人痛得喘了口气,“您下手好重。”
  “是酒害的,喝得太多了。我晚餐时喝了一壶,又陪史铎克渥斯堡的寡妇喝了一壶。我必须陪她喝,才能让她镇静下来。”太后开始玩弄坦妮娅另一边的乳头,她用力拉扯,直到密尔女人再度呻吟。“我是你的女王,这是我的权利。”
  “是的,您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坦妮娅的头发和劳勃一样黑,两腿间的也是。瑟曦伸手向下,发觉对方湿透了——劳勃那儿从来都是粗糙干涸的。“求您,”密尔女人说,“继续啊,我的女王。您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是您的人。”
  然而她并不兴奋。她感觉不到劳勃在晚上疯狂地骑她时所体验的激情。没有,真的没有。坦妮娅不一样。密尔女人的两个乳头涨成了两颗硕大的黑珍珠,私处湿漉漉地冒出热气。劳勃会喜欢上你的,哪怕只是一个钟头。太后将一根手指伸进密尔女人的沼泽地,接着是另一根,两根手指缓缓运动。但等他在你体内射出来,就连你的名字也不记得了。跟女人做爱会不会比跟劳勃做更痛快?
  陛下,你可知道?你的千万个孩子凋零在我掌心,她边想边将第三根手指插进密尔女人的私处,当你呼呼大睡毫无知觉时,我从脸上舔光你的儿子,那些黏糊糊、白净净的小王子们啊,我一个接一个地捏死。你尽可以伸张你的权利,陛下,但在黑暗中我吃光了你的继承人。坦妮娅开始发抖,用异国的语言含含糊糊说了一大堆,接着又继续颤抖,这回她弓起背,大声尖叫。她听来就像被刺穿了似的,太后觉得,她开始幻想自己的手指是野猪的獠牙,将这密尔女人从裆下到咽喉撕成两半。
  她还是兴奋不起来。
  除了詹姆,没人能让她兴奋。
  当她收手时,坦妮娅一把抓住,亲吻她的指头。“可爱的女王陛下,我能取悦您吗?”她把手滑进瑟曦的下体,触摸太后的私处,“我的爱,请你告诉我,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别碰我。”瑟曦翻过身去,抓起睡袍,盖住颤抖的身躯。曙光已现,寒意渐褪。很快就是黎明,所有的一切都将被遗忘。
  它们从未发生过。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下 第33章 詹姆

  黄铜喇叭高奏,搅动了黄昏忧郁寂寞的空气。乔斯敏·派克顿应声而起,一边摸索主人的剑带。
  这孩子有本能。“土匪是不会吹喇叭预报的,”詹姆告诉他,“无须拿剑。这一定是我表弟,新任西境守护驾到。”
  他走出帐篷时,来客已纷纷下马,包括六名骑士、四十名骑兵和马弓手。“詹姆!”一名身穿镀金锁甲与狐皮披风、胡子拉碴的男人大吼,“你瘦了,那么苍白!还蓄了胡子!”
  “这点毛吗?和你相比,小巫见大巫喽,老表。”达冯爵士竖立的鬓须长满整个下巴,浓厚有如树篱,头上是一窝黄色乱发——被那顶他刚摘下来的头盔压得扁扁的。在满脸毛发中,挤出来一只狮子鼻和一对炯炯有神的淡褐色眼睛,“啧,啧,你的剃刀被土匪偷了吗?”
  “我发过毒誓,为父报仇之前,决不修面,”达冯·兰尼斯特的模样像狮子王,语气却十分随意,“但很遗憾,那少狼主先我一步干掉卡史塔克,剥夺了我复仇的权利。”他把头盔递给侍从,用手指狠狠梳理被压得不成形的头发。“结果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些毛。夜里越来越冷,正如大树需要叶子,多几根毛可以保持温暖。而且吉娜姑妈说我的下巴像块砖,哈!”他双手抓住詹姆的胳膊。“呓语森林之后,我们都很为你担心,听说史塔克的冰原狼撕开了你的喉咙。”
  “你为我大哭一场,老表?”
  “半个兰尼斯港都在哀悼——女人的那一半。”达冯注视着詹姆的断肢。“不过这是真的,那帮杂种要了你用剑的手。”
  “抱歉,我有了一只新手,纯金打造。其实单手有很多好处,比方说害怕打翻杯子出丑,就得少喝酒,再比如上朝时我也不大会挠痒痒抠屁股了。”
  “哈哈,有道理,搞不好哪天我把自己的手也切掉。”表弟大笑。“凯特琳·史塔克干的?”
  “瓦格·霍特干的。”这些事怎么流传出去的?
  “科霍尔人?”达冯爵士啐口唾沫,“去他妈的勇士团!我告诉你父亲,我可以为他下乡征集粮秣,但他拒绝了我,坚持派佣兵。他说,有的任务适合狮子,但抢劫还是交给山羊和疯狗。”
  泰温公爵确实是这么说的,詹姆清楚,父亲的话声犹在耳。“进来吧,老表,我们谈谈。”
  加列特已点起火盆,燃烧的煤炭让帐内热气腾腾。达冯爵士抖开披风,扔给小个子卢。“你是派柏家的吧,孩子?”他嚷道,“长得真矮。”
  “我是林斯·派柏,愿为大人效劳。”
  “我曾在团体比武中把你老哥打得很惨。那蠢东西也是个矮子,我问在他盾牌上跳舞的裸体少女是不是他妹妹,他便勃然大怒。”
  “那是我们家族的纹章,我和我哥没有姐妹。”
  “真可惜,纹章上的女人的乳头顶漂亮。男人怎么会躲在裸女后面呢?活见鬼,我每敲你老哥的盾牌一下,就觉得自己不像个堂堂正正的骑士。”
  “够了,”詹姆笑道,“你出去吧。”皮雅正为两位兰尼斯特温酒,并用勺子搅拌酒罐。“我需要了解确切情况。”
  表弟耸耸肩,“无休无止的围困。黑鱼坐在城堡里面,我们坐在城堡外面。说实话,真他妈无聊。”达冯爵士拉过一张折椅坐下。“徒利认死了当缩头乌龟,连一仗都没打过。结果呢,结果佛雷家的人根本紧张不起来,净他妈添乱,比方说那个莱曼,除了喝酒啥都不干,噢,艾德温就更糟糕了,他没他老爸那么胖,肚子里却净装些坏水,活像个脓包。至于咱们的艾蒙爵士……噢,不不,该叫艾蒙老爷,七神保佑,怎么给了他这个头衔……咱们的新任奔流城伯爵每天喋喋不休地指导我如何攻城。他要我拿下城堡,但又不准伤它一根毫毛,因为这是他的领地。”
  “酒好了吗?”詹姆扭头问皮雅。
  “好了,大人。”女孩说话时,刻意用手掩住嘴巴。小派把酒放在镀金盘子上端来,达冯爵士摘下手套,抓起一杯,“谢谢你,孩子。你又是谁呢?”
  “乔斯敏·派克顿,愿为大人效劳。”
  “小派是黑水河上的英雄,”詹姆插嘴,“杀了两个骑士,还抓了两个。”
  “你一定比外表看上去更危险,小子。那是胡子吗,还是你忘了洗脸?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老婆会长胡子。你几岁了?”
  “十五岁,爵士先生。”
  达冯爵士喷口鼻息,“你知道什么叫英雄,詹姆?就是年纪轻轻便一命呜呼,把美女留给我们这号人的蠢货。”说罢,他将杯子扔还给侍从。“再来一杯,我就会叫你英雄了,小子。我口渴。”
  詹姆用左手举起自己的酒杯,喝了一口。一股热气顿时在胸膛扩散开来。“看来这几位佛雷令你深恶痛绝,莱曼、艾德温、艾蒙……”
  “还有瓦德·河文,”达冯说,“名副其实的婊子养的。他痛恨自己是个杂种,更恨别人不是杂种。除此之外嘛,派温爵士正常些,至少可以忍受,不过他们家的女人也都不像话。据说我得迎娶她们中的一位。顺带一提,这事儿你父亲本该跟我商量商量。我老爹在牛津过世前,替我向派克斯特·雷德温求了亲,你晓得吗?他们家的嫁妆很丰厚……”
  “黛丝梅拉?”詹姆笑了,“你喜欢雀斑脸哪?”
  “要我在佛雷和雀斑脸之间选的话,嘿嘿……瓦德大人一半的种长得都像黄鼠狼。”
  “一半?乖乖,我才在戴瑞城见识过蓝赛尔的老婆。”
  “诸神在上,是‘门房’阿丽,对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蓝赛尔竟挑了她。那小子有毛病啊?”
  “他变虔诚了,”詹姆吐露,“不过挑老婆这事还真怨不了他。阿蕊丽夫人的老妈是戴瑞家的人,我叔叔认为阿丽能帮蓝赛尔稳定戴瑞领地的民心。”
  “怎么稳定,靠操她吗?你知不知道她那‘门房’的外号是怎么得来的?他们说她会为每个靠近的骑士打开城门。哈,蓝赛尔应该去找武器师傅为自己打造一顶绿头盔才是。”
  “不需要。咱们的老表已前往君临,宣誓为总主教服务。”
  即便詹姆告诉他蓝赛尔要当杂耍艺人肩上的猴子,达冯爵士也不会更吃惊了。“这不是真的吧?你一定在跟我开玩笑。门房阿丽的本事哪儿那么大,居然让那小子……?”
  实际上,当詹姆告别阿蕊丽夫人时,她只是轻轻哭泣,眼睁睁看着蓝赛尔解除婚约,并任李勒·克雷赫安慰自己。然而教詹姆担心的并非她的眼泪,而是庭院里她亲戚们的神情。“希望你不会悔婚,老表,”他告诉达冯,“佛雷家的人把婚约看得极重,我不想再让他们失望了。”
  达冯爵士哼了一声,“放心,我会把我的黄鼠狼娶回家,我很清楚罗柏·史塔克的下场。就艾德温透漏的情况来看,我最好是挑个还没初潮的女孩,否则迟早会发现自己在吃黑瓦德的残汤剩羹。我敢打赌,他上了门房阿丽很多次,或许这可以解释蓝赛尔的古怪行为和他父亲的反应。”
  “你见过凯冯爵士?”
  “是啊。他西归途中路过大营。我邀他协力攻城,却被一口回绝。他一直闷闷不乐,不晓得想些什么,虽然面子上挺照顾大伙儿,但态度冷冰冰的。我对他发誓,我没想当这个西境守护,荣誉理应属于他,他却说自己对我没有半点意见——从他的口气里,你可听不出来。他在这里待了三天,对我说的话不超过三句。唉,他留下就好了,那样不仅我能借重他,而且我们的佛雷朋友决不敢像怠慢我一样怠慢凯冯爵士。”
  “怎么回事?”詹姆问。
  “怎么回事,这从何说起呢?好吧,当我忙着建造撞锤和攻城塔的时候,莱曼却修了一座绞架。每天清晨,他都会把艾德慕·徒利带上去,用绳索套住脖子,威胁说除非城堡投降,否则就吊死他们的公爵。黑鱼对他的闹剧漠不关心,弄他下不了台,只能天天早上把艾德慕带上去,晚上又放下来。对了,你知道艾德慕的老婆怀孩子了吗?”
  啊?“难道说经历红色婚礼之后,艾德慕还有闲情雅致睡她?”
  “他是在红色婚礼进行时开她苞的。萝丝琳是个可爱的小东西,半点也不像黄鼠狼,而且奇特的是,她竟真喜欢上了艾德慕。派温听见她祈祷自己生女儿。”
  詹姆思考半晌,“原来如此,若艾德慕有了儿子,瓦德大人就不需要他了。”
  “正是。咱们的姑丈艾蒙爵……呃,艾蒙老爷,又说错了……坚持要立即吊死艾德慕。徒利公爵存在的事实让他如鲠在喉,同样他也不希望生出另一个。他天天跑来要求我让莱曼爵士玩真的,简直不厌其烦,加文·维斯特林大人则坚决反对——他老婆被黑鱼扣在城内,外加他们家三个患儿,他害怕一旦佛雷家吊死艾德慕,徒利家就会报复到他头上。他女儿曾是少狼主的老婆呢。”
  詹姆见过简妮·维斯特林,但已记不得对方的长相。她一定很漂亮,因为她一人便覆灭了一个王国。“布林登·徒利决不会对孩子下手,”詹姆向表弟担保,“他外号黑鱼,心可不黑。”他开始明白为何僵持不下了。“讲讲你的部署,老表。”
  “我军将城堡围得水泄不通。莱曼爵士率佛雷家的人马驻于腾石河北;红叉河南岸由艾蒙老爷负责,佛勒·普莱斯特爵士率你的旧部也归他节制,外加红色婚礼后倒戈的三河诸侯——我必须承认,他们中很多人并不高兴,幸好到目前为止,其反感只闷在心里;丽河之间是我的大营,直面护城河与奔流城的大门。对了,我们在红叉河上设置了拦阻堤坝,在城堡下游,由曼佛利·宇和雷那德·鲁特格尔负责,确保没人能自水路逃脱。我还准备了若干渔网,交给他们在闲暇时多捞几条鱼回来。”
  “这么说,能饿降奔流城喽?”
  达冯爵士摇摇头,“黑鱼早把与防御无关的闲杂人等统统赶出城,并将城外搜刮一空。他目前储存的粮草估计能支撑整整两年。”
  “那我们呢?”
  “只要河里有鱼,我们还撑得住,然则马儿怎么办,我就不知道了。佛雷家源源不断地把粮草从孪河城运来,然而莱曼爵士声称他连自己人都满足不了,要我军另想办法。我派去征集的人有一半没回来,有的当了逃兵,有的被吊死在树上。”
  “我前天见过这场面。”詹姆说。是亚当·马尔布兰的斥候发现的,一棵硕大的苹果树上,吊满脸色发黑的尸体。他们都没穿衣服,各人嘴里咬一个苹果。无人带伤,显然事先都投降了,结果却像尖叫的猪一样死去。见此状况,壮猪勃然大怒,发下毒誓要歼灭这帮侮辱士兵的匪徒。
  “或许是土匪干的,”詹姆把话说完后,达冯猜测,“或许不是。北军的小股残余仍在四处游荡,而且依我看,河间地这帮领主即便弯下了膝盖,他们内心里……还是向着狼的。”
  詹姆瞥瞥自己的两名小侍从,他俩围在火盆边,假装没听见。林斯特·派柏与加列特·培吉都是三河诸侯的子嗣,他喜欢上了他们,如果有一天不得不把他们交给伊林爵士,他会很难过的。“绞绳听起来是唐德利恩的主意。”
  “闪电大王并非唯一会扎绳子的人,我也不想只盯住贝里伯爵。流言纷飞,他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到处都有他的踪影,但每每派军围剿,他的队伍又像露水般融化。三河诸侯在暗中协助他,这毫无疑问,真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居然协助一个该死的边疆地伯爵!前一天你听说他死了,第二天传来的消息却称他是不死之身。”达冯爵士放下酒杯。“我的斥候报告说河间地各处高地夜晚会有火光,多半是信号……这帮家伙简直把我军给反包围了。村庄内夜里也在烧火,似乎用来表达对某位新神的崇拜……”
  并非什么新神。“索罗斯追随唐德利恩,就那个以前常跟劳勃对饮的密尔胖和尚。”金手放在桌上,詹姆伸手碰了碰它,看着黄金反射阴暗的火光。“情非得已时,我们可以发动大扫荡,把唐德利恩揪出来,但首先得解决黑鱼。必须让他搞清楚,他的事业已经失败。你没和他谈判吗?”
  “莱曼爵士自告奋勇去谈过。他喝得半醉,骑到城门前,大声叫嚣威胁。黑鱼往城垛上站了站,但不愿在这么个蠢人身上浪费时间,他一箭射中莱曼胯下战马的屁股,马儿把佛雷甩在泥地里,笑得我喘不过气,连尿都快笑出来了。哈哈,我在城上的话,一定会射穿莱曼那只懂得撒谎的喉咙。”
  “看来去谈判时我得戴上护喉甲了,”詹姆似笑非笑地道,“我准备提出优厚条件。”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夺取奔流城,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对徒利家族。
  “你尽可以去试,大人,但我认为只是浪费口水。我们别无选择,唯有强攻。”
  从前,或者说不久之前,詹姆会毫不迟疑地赞同表弟的办法。毕竟,他不可能坐等两年,以便把黑鱼饿出来。
  “无论怎么做,都得立刻动手,”他告诉达冯爵士,“我需要尽快返回君临,回到国王身边。”
  “是,”表弟道,“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她怎么把凯冯赶走了?我一直以为她会任命他当首相。”
  “他不肯接受。”他不像我,他不是瞎子。
  “论资格,凯冯或者你才该担任西境守护。我提醒你,这并非说我不喜欢这份荣誉,但表叔的年龄有我两倍大,指挥经验也远远比我丰富。我希望他弄清楚我从未争夺过这份荣誉。”
  “他很清楚。”
  “瑟曦怎么样?还像以前那么标致吗?”
  “她美丽动人,”反复无常,“金光灿灿,”然而虚伪。昨晚他梦见姐姐跟月童做爱,于是便宰了弄臣,还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齿打成碎片,就像格雷果·克里冈对可怜的皮雅干的那样。在梦中,詹姆总是有两只手,其中一只虽是金制的,但运用自如。“早一天解决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边。”到时候该怎么做,詹姆便一点头绪也没有了。
  在西境守护告辞之前,他们又谈了一个钟头。谈完后,詹姆戴上金手,披挂褐色披风,前去视察营地。
  说实话,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在沙场上,走在士兵中间,比待在宫中舒服多了。部下都很爱戴他。一堆营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轻骑士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战锤攻击。他沿河向下游漫步,看见两个洗衣妇骑在两个大兵肩上,于浅滩上比武。那两个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着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詹姆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发女子下注一个铜星,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使他输了钱。
  河对面,狼群仍在嗥叫,凛冽的秋风穿过柳树丛,枝条翻腾,低语沉吟。詹姆发现伊林·派恩爵士独坐在帐篷外,拿油石磨剑。“来。”他说,沉默的骑士便站起来随他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他享受这样的时刻,詹姆意识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满意,甚至比杀了我更满意。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进度过于缓慢,代价十分高昂。在铁甲、羊毛外套与皮甲下面,詹姆·兰尼斯特的肌肤就是一面由创口、割痕与淤伤拼成的织锦。
  他们牵马离开营地时,哨兵上来盘问,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站着,外面有狼。”接着两人沿红叉河骑到一个被烧毁的村落,他们下午曾于此路过。就在这里,两人进行日常的午夜比剑,周围是烧焦的石头和冷硬的灰烬。有一段时间,詹姆竟然占到上风,似乎从前的技艺又统统回来了——他允许自己这么想,或许今天该轮到派恩遍体鳞伤地回去睡觉。
  伊林爵士似乎读到了他的想法。他懒洋洋地挡下詹姆的攻击,随即迅猛反击,把詹姆驱赶进河里,使他的鞋子陷进了湿泥。于是须臾之间,詹姆便已双膝跪地,剑被打飞,沉默的骑士则用剑抵住他咽喉。月光照耀下,派恩脸上的麻子活像一个个坑,他又发出那种似乎是嘲笑的粗嘎声音,把剑往上抬,一直抬到詹姆的嘴唇。最后才退开一步,收剑回鞘。
  我倒不如背个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边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边想。他心里有股冲动,直想把这只没用的手扯下来,狠狠地扔进河里,丢个无影无踪。但这没用,也不可能让左手变强。伊林爵士走回马儿旁边,留他一个人找鞋子。妈的,至少我不是瘸子。
  最后一天的路程阴冷多风,秋风一刻不停地刮,光秃秃的褐色树林里枝桠婆娑,红叉河边的芦苇被压弯了腰。即便穿着御林铁卫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装,詹姆仍能感觉到寒风冰冷的利齿。表弟达冯爵士骑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方才看见位于腾石城注入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徒利的家堡犹如滔滔江水中披波斩浪的巨型石船,砂岩墙垒沐浴着金红阳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实了。固若金汤,他郁闷地想,但若黑鱼不肯谈判,他又只能打破对凯特琳·史塔克的誓言——无论如何,他对国王的誓言在先。
  拦江堤坝和围城大军的三座营寨正如表弟描绘的那样。莱曼·佛雷位于腾石河北岸的营地规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乱。营区之上高耸着一座灰色绞架,像投石机那么高,一个孤独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着绳索。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觉得很悲哀,让他日复一日、套着绳索站在那里……倒不如砍头来得干净。
  然而绞架之下,帐篷与营火是如此无序,四散蔓延,佛雷家人和他们麾下的骑士把自己的营帐舒舒服服地搭在便池上游,下游则尽是污秽不堪的小帐篷、马车和牛车。“莱曼爵士不忍心教自己的兵过无聊的军旅生活,因此特意准备了营妓、斗鸡和野猪游戏,”达冯爵士解说道,“他甚至为自己找了个该死的歌手。你相信吗?就因为咱们的姑妈把‘白色微笑’渥特从兰尼斯港带来,他便要攀比一番。咱能不能放水淹死这帮佛雷啊,老表?”
  詹姆看见城齿间有弓箭手来来回回,徒利家的旗帜迎风飘扬,银色鳟鱼毫无惧色地腾跃在红蓝条纹之上。然而在最高的塔楼,却飘扬着另一面旗——长长的白色横幅绣史塔克的冰原奔狼。“我头一次来奔流城时,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詹姆告诉表弟,“老萨姆纳·克雷赫差我去送信,他说这封信关系重大,不能委托乌鸦。信送到后,霍斯特大人以仔细回复的名义拖拉了半个月,每次用餐,都让他女儿莱莎坐到我身旁。”
  “难怪你会披上白袍,换我也会的。”
  “噢,当年的莱莎和现在不一样。”她那时很漂亮,精致的脸庞上长着酒窝,还有长长的枣红秀发。然而她太害羞,不爱说话,只会偷偷嘻笑,丝毫没有瑟曦的激情。她姐姐凯特琳更有吸引力,然而却已许配给了北方人,临冬城的传人……不过在那个年龄,詹姆对任何女孩的兴趣都不如对霍斯特那成名的弟弟的兴趣大,布林登·徒利刚在石阶列岛的九铜板王之战中建功,于是乎餐桌上,詹姆一贯忽略可怜的菜莎,追着布林登询问“凶暴的”马里斯和乌木王子的故事。当年的布林登爵士比现在的我年轻,詹姆忆起,而当年的我比现在的小派更小。
  红叉河最近的渡口在城堡上游,要到达冯爵士的驻地,先得经过艾蒙·佛雷的营区,经过那些屈膝回归国王治下的三河诸侯们的帐篷。詹姆发现了莱彻斯特、凡斯、鲁特和古柏勒的旗帜,还有斯莫伍德家的橡果与派柏伯爵的舞蹈少女,但他真正在乎的是那些没看到的纹章:梅利斯特家族的银色飞鹰、布雷肯家族的红马、莱格家族的垂柳和培吉家族的缠绕双蛇。虽然这些家族一再重申效忠铁王座,但均不愿派兵参与围困。詹姆知道,布雷肯家族在跟布莱伍德家族打仗,脱不开身情有可原,但其他的……
  我们的新朋友根本不是朋友。他们的忠诚只浮于表面。奔流城必须尽快拿下,拖延就是鼓励反抗,鼓励泰陀斯·布莱伍德这类人。
  到了渡口,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这大概能引得黑鱼上城头观察吧。雨果爵士、租德莫特爵士走在最前,踏过浑浊的红褐河水,高举御林铁卫的纯白旗帜和托曼的雄鹿狮子旗。詹姆紧随其后,接着是大队人马。
  兰尼斯特军的营地充斥着木锤敲打声,一座崭新的攻城塔正在建造中。另有两座已建立起来,用生马皮半掩。在这两座塔之间,还有一根撞锤,以大树树干制成,铁索固定,顶端削尖后用火淬硬,上面铺有木制顶棚。看来,老表并未无所事事。
  “大人,”小派问,“您在哪里搭营?”
  “这里,这个高地上,”他用金手一指——虽然它不太适合这任务。“把辎重和马匹分开,妥善利用我好心的表弟为我们挖的便池。亚当爵士,扎营后仔细检查外围,不得有任何疏漏之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呓语森林的事绝不能再发生了。
  “要我召唤黄鼠狼们来开作战会议吗?”达冯问。
  “不,等我和黑鱼谈了再说,”詹姆招呼“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打上和平的旗帜,去城堡送信,转告布林登·徒利爵士:明天一大早,我与他谈判。我会亲自来到护城河边,跟他在吊桥上会面。”
  “大人,城上的十字弓手……”小派警告。
  “没事。”詹姆翻身下马,“升帐,立起我的大旗。”我们来看看谁会先到,到得有多快。
  没让他久等。皮雅取出火盆,正忙着点燃煤炭,小派跑去帮她。最近一段时间,伴随詹姆入睡的往往是他俩挤在帐篷一角做爱的声音。当加列特为他解开护胫甲时,帐门被掀开了。“你终于来了,对吗?”姑妈大声说。她的身躯挤满了整个门,而她的佛雷丈夫凑在后面偷偷往里瞧,“久别重逢,你就不想给你肥胖的老姑妈一个热情的拥抱吗?”她边说边张开双臂,詹姆只能接受。
  吉娜·兰尼斯特年轻时是个相当有形的女人,最爱开玩笑说自己有朝一日定会长胖。今天她的体形业已四四方方,脸庞宽阔平坦,脖子犹如粉色梁柱,胸部高耸。总而言之,她的体重应有她丈夫的两倍之多。詹姆尽责地抱着她,等待姑妈捏自己耳朵,从有记忆开始,姑妈就喜欢捏他的耳朵。不过今天她忍住了,只在他脸上印下潮湿柔软的吻。“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
  “我有了只新手,纯金打造。”他展示给她看。
  “好看得很,不过你能用纯金为自己打造一个新父亲吗?”吉娜姑妈尖刻地问,“我指的是泰温。”
  “泰温·兰尼斯特是千年一遇的传奇。”姑丈宣布。艾蒙·佛雷是个神经兮兮的人,一双手总是不安地扭动。他的体重最多十石……而且还要在浑身甲胄,被水浸过的前提之下。穿羊毛衣的他仿佛一根芦苇,没下巴,突出的喉结十分可笑。三十岁之前,他一半头发便已脱落,现在他年满四十,头顶只剩几根稀疏的白丝。
  “最近有很多奇怪的谣言,”詹姆遣散皮雅与侍从们之后,吉娜姑妈说,“教我这个老妇人难以置信。提利昂怎么可能害了泰温?是不是你姐姐的诽谤中伤?”
  “事情是真的。”金手越来越沉,他摸索向手腕处固定用的皮带。
  “儿子谋害父亲,”艾蒙爵士道,“滔天大罪啊。如今是维斯特洛最黑暗的时代,泰温大人不在了,我真替大家担心。”
  “若他此刻在这里,你才该替大家担心。”吉娜把丰满的屁股摆到一张折叠椅上,椅子顿时发出危险的“吱噶”声。“侄儿,讲讲我们的儿子克里奥爵士,讲讲他怎么死的。”
  詹姆解开最后一个索扣,把金手放下。“我们路遇土匪,克里奥爵士挺身而出,企图引开对方,不料出了意外。”谎言很容易出口,尤其是它明显安慰了面前这对夫妇。
  “孩子很勇敢,我一直这么说。这来源于他的血脉。”艾蒙爵士说话时溅出粉红唾沫,他喜欢咀嚼酸草叶。
  “他的尸骨应该埋在凯岩城下的英雄之厅,”吉娜姑妈宣布,“他究竟安息于何处呢?”
  无处安息。血戏子们剥了他的尸体,把血肉留给乌鸦享用。“一条小溪旁,”他撒谎道,“等战争结束,我便会带他回家。”这些日子里,只有骨头没人要。
  “战争结束……”听见这话,未来的艾蒙老爷顿时来了精神,他清清嗓子,突出的喉结上上下下,“你看见外面的攻城器械了:撞锤、投石机、攻城塔。不能蛮干啊,詹姆,达冯要破坏我的城墙,砸毁了我的城门,他还说要把沥青火桶丢进去,点燃城堡。那可是我的城堡啊!”他伸手进衣袖,取出一张羊皮纸,凑到詹姆眼前。“我有王上签署的授予状,看看,上面是托曼的亲笔签名,国王的印章,雄鹿和狮子。我是奔流城的合法领主,我不允许任何人损坏我的财产。”
  “噢,把这蠢东西拿开,”他夫人叫道,“只要黑鱼还在城内,你就只能拿这张纸揩屁股。”吉娜姑妈虽嫁到佛雷家五十年了,但骨子里仍是个兰尼斯特。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詹姆会把城堡交给你。”
  “那当然,那当然,”艾蒙老爷承认,“詹姆爵士,你父亲大人信任我是很有道理的。你看,我会把封臣牢牢掌控住,但不会太过严苛。无论布莱伍德、布雷肯、杰森·梅利斯特、凡斯还是派柏,他们都将明白我艾蒙·佛雷是个公正的封君。哦,还有我父亲——他是河渡口领主没错,然而现在我是奔流城领主了。儿子有责任服从父亲,没错,但封臣更应该服从封君。”
  噢,诸神慈悲……“你不是你父亲的封君,爵士。请认真阅读你手里面这张纸,它将城堡、封地和税赋赐予你和你夫人,仅此而已。培提尔·贝里席才是河间地总督,奔流城必须服从赫伦堡的管辖。”
  艾蒙老爷不高兴了。“赫伦堡不过是座闹鬼的废墟,被诅咒之地,”他反对,“而贝里席……只会数铜板,能当什么总督?他的出生……”
  “你若不满意,请直接去君临向我亲爱的老姐投诉。”毫无疑问,瑟曦几口便能将瘦弱的艾蒙·佛雷吞下肚,他连塞牙缝都不够——除非,除非她忙着跟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做爱,没空答理。
  吉娜姑妈哼了一声,“没必要用这些废话去打扰太后陛下,阿蒙,你就不能先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吗?”
  “呼吸点新鲜空气?”
  “或者撒泡尿,成不成?我侄儿要跟我讨论家务事。”
  艾蒙老爷脸红了。“是啊,里边太热,我还是到外面逛逛吧。夫人,爵士。”他小心翼翼地卷好羊皮纸,朝詹姆一鞠躬,颤巍巍踏出帐门。
  说心里话,艾蒙·佛雷很难不让人轻蔑。他十四岁那年来到凯岩城,娶了一位只有他一半年纪的母狮子。提利昂常说泰温公爵给他的结婚礼物就是“掉肉”——艾蒙因为紧张而什么也吃不下,越来越瘦。这其中吉娜也有份。记得若干次宴会上,艾蒙只能闷闷不乐地拨弄食物,他老婆则兴高采烈地跟坐在她左手边的骑士——无论是谁——开下流玩笑,他们的谈话总是伴随着突然爆发的大笑。当然,她给了佛雷四个儿子,或者说她声称他们是他的。凯岩城内没人敢质疑吉娜,尤其是艾蒙爵士。
  老公前脚离开,老婆便翻起白眼。“这便是我的夫君。你老爸究竟考虑些什么,居然封他为奔流城伯爵?”
  “我猜他考虑的是你的儿子们。”
  “我也在为他们打算。阿蒙成不了合格的领主,但小泰可以试试,只要他懂得效法我而不是效法他爹。”她扫视帐篷。“有酒吗?”
  詹姆取来酒壶,单手为姑妈倒酒。“你怎么在这儿,姑妈?照理说,城堡攻陷之前,你该留在凯岩城才对。”
  “阿蒙一听说自己当上了领主,便迫不及待地前来伸张权利。”吉娜姑妈喝下一大口酒,用袖子揩揩嘴巴。“你父亲应该给我们戴瑞城才是。记得吗?克里奥的老婆是农人旗下的女子,如今这悲伤的寡妇正为自己的儿子无法继承她父亲的领地而备感愤怒。门房阿丽不过从母系上讲拥有戴瑞的血脉,而我媳妇简妮乃是她老妈玛丽亚夫人的妹妹,论辈分是阿蕊丽的姨妈,名副其实的戴瑞家人。”
  “你也知道她是妹妹,”詹姆提醒对方,“而且小泰将来会继承奔流城,这份奖赏比戴瑞城丰厚多了。”
  “这是一份有毒的奖赏。戴瑞家族的男性业已绝种,徒利家族正好相反。那傻瓜莱曼爵士在艾德慕脖子上绕绳子,却不敢当真吊死他,而萝丝琳肚子里怀着一只小鳟鱼。只要徒利家的继承人还活在世上,我的儿孙们便坐不稳江山。”
  她真是一针见血,詹姆心想。“若萝丝琳怀的是女儿——”
  “——就把她嫁给小泰。是的,我想过这点,不过得先说动瓦德老大人。另一方面,若生出来的是男孩,他那根小鸡巴将来就会制造麻烦了。布林登爵士也不能不纳入考量,若他脱困,将来或许会以自己……或者小劳勃·艾林的名义来要求奔流城。”
  詹姆记得在君临见过的小劳勃,四岁时还吸老妈的奶子,“艾林不会活到生育年龄。再说,鹰巢城公爵千里迢迢索要奔流城做什么?”
  “为何有了一罐金子的人还想要另一罐?贪心不足蛇吞象哪,詹姆,泰温本该把奔流城给凯冯,戴瑞城留给我的阿蒙。如果他舍得来问我,我一定会劝他,不过你父亲除了凯冯之外还会跟谁商量呢?”她长叹口气。“算了,我不能责怪凯冯想为自己的儿子找个安全窝,我太了解他了。”
  “原来如此……不过凯冯想要的和蓝赛尔想要的似乎是两码事。”他把蓝赛尔弃绝妻子、封地和爵位,加入教会骑士团的事和盘托出。“你想要戴瑞城,只管写信向瑟曦请求。”
  吉娜姑妈挥挥杯子,以示否定。“不行,离弦之箭收不回来了。如今阿蒙那颗尖脑袋里已经装满了统治河间地的幻想,而蓝赛尔……我看这事不妙。献身于总主教和当御林铁卫没区别,恐怕凯冯会大为光火,就跟你一时冲动披上白袍后激怒了泰温一样。好在凯冯至少还有马丁做继承人,他可以用马丁去娶门房阿丽,以代替蓝赛尔。七神保佑。”姑妈又叹口气,“说到七神,瑟曦为何准许教会重新武装呢?”
  詹姆耸肩,“大概她自有道理吧。”
  “道理?”吉娜姑妈粗鲁地喷了口鼻息,“不晓得她有什么好道理!连坦格利安王朝都难以应付圣剑骑士团和星辰武士团。征服者伊耿对待教会十分谨慎,处处小心,生怕出事。伊耿死后,维斯特洛的领主们蜂拥而起,来造他儿子的反,这两大教团武装正是叛乱的中坚力量,虔诚的领主纷纷倒戈,更吸引了无数平民百姓。如果我的历史记得不差,梅葛王不仅宣布他们为非法,还悬赏通缉,一颗战士之子的首级值一枚金龙,一张穷人集会成员的头皮值一枚银鹿。数千人因之被杀,但更多人在七国上下继续反抗,如燎原之势,直到铁王座杀掉了梅葛,杰赫里斯王登基后大赦天下,宣布只要放下武器,一律既往不咎,这才渐渐平息了动乱。”
  “这些故事我都快忘光了。”詹姆承认。
  “你和你姐姐都没长记性。”她又喝了一口酒。“听说泰温躺在棺材里面笑了,是真的吗?”
  “他在棺材里面腐烂,嘴巴扭曲罢了。”
  “如此而已?”听他这样说,姑妈有些悲哀。“人们都说泰温从来不笑,这不是真的。和你母亲成婚那一天,还有被伊里斯任命为首相的那一天,他都笑得十分开心。提盖还跟我讲,当塔贝克厅坍塌崩溃,埋葬了那狡诈的婆娘艾莲夫人时,泰温笑了。在你出生的时候,詹姆,他也笑过,这是我亲眼所见,绝无虚假。你和瑟曦,两个粉红色的小东西,完美无瑕,犹如一个豆荚里的两颗豌豆……呵呵,只有两腿间不同。你那时候的嗓门就很大!”
  “听我怒吼嘛,”詹姆咧嘴笑道,“下回你就要称赞他是多么喜欢笑了。”
  “不,泰温不信任笑容,他见过太多人嘲笑你祖父。”姑妈皱起眉头。“告诉你,这场围城的闹剧若给他瞧见,不大发雷霆才怪。现在你来了,说说,想怎么做?”
  “跟黑鱼谈判。”
  “谈判不管用。”
  “我会向他提出慷慨的条件。”
  “达成条件需以信任为基础。然而佛雷在自家屋檐下谋害宾客,你呢,好吧……我没别的意思,亲爱的,但你确实杀了自己宣誓守护的国王。”
  “如果黑鱼不投降,我还会杀了他。”他抑制不住尖刻的语调,他现下可没心情听人把自己和伊里斯·坦格利安扯在一起。
  “怎么杀,用你这条毒舌吗?”姑妈责难道,“我是个肥胖的老妇人,但耳朵没毛病,我敢打赌,黑鱼也一样。听着,空洞的威胁毫无意义。”
  “你要我怎么做?”
  她沉重地一耸肩,“阿蒙想要艾德慕的脑袋,这回我倾向于支持他,再怎么说,莱曼爵士的绞架已成了笑柄。你必须让布林登爵士看到你的利齿,事情才有转机。”
  “依我看,杀害艾德慕只可能坚定布林登爵士守城的决心。”
  “关于决心,黑鱼布林登从来不缺,已故的霍斯特·徒利对此体会最深。”吉娜姑妈干了杯中酒。“嗯,本来也不当由我来指导你作战,你好自为之吧,我清楚自己的位置……不像你姐姐。瑟曦真的烧了红堡?”
  “她只烧了首相塔。”
  姑妈翻翻白眼。“她应该将她的首相烧死,把塔留下。哈瑞斯·史威佛?诸神在上,如果说有谁最像自己的纹章,非哈瑞斯爵士莫属。还有盖尔斯·罗斯比,天哪,我还以为他八百年前就进了坟墓。玛瑞魏斯……我告诉你,你父亲称此人的祖父为‘傻笑的痴呆’,他说老玛瑞魏斯大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国王说俏皮话时咯咯傻笑。如果我没记错,这位大人最终因为不合时宜的傻笑而遭到流放。瑟曦还在御前会议里安插进一个私生子,用什么凯特克领导御林铁卫,重新武装了教会,拒绝偿付布拉佛斯人的债务——以上种种倒行逆施,只要她简单地任命她叔叔当首相,都是绝不会发生的。”
  “凯冯爵士拒绝担任国王之手。”
  “是的,但他没说为什么。他一定有难言之隐,难以开口的想法。”吉娜姑妈扮个鬼脸。“凯冯从来都是尽心尽职地完成托付,拒绝承担责任,这不是他的性格。我嗅得出来,里面不对劲。”
  “他说他累了。”他知道,那晚在父亲的尸身前面,瑟曦告诉他,他知道了我们的秘密。
  “累了?”姑妈撅起嘴唇。“好吧,他有权喊累。凯冯活得很辛苦,一辈子笼罩在泰温的阴影下,实际上,我的哥哥弟弟们都有这份困扰。泰温洒下长长的黑影,其他人只得在影子中挣扎着寻求阳光。提盖特想凭自个儿闯出一片天地,但始终比不上你父亲,结果越来越烦躁;吉利安喜欢开玩笑,因为嘲笑游戏本身总比认输好受些;凯冯打一开始就明白自己的位置,他认准方向,终其一生尽力辅佐你父亲。”
  “你呢?”詹姆问她。
  “这场游戏并非女人的游戏。我是我父亲最珍爱的小公主……也是泰温的小公主,直到我让他失望。我哥不允许别人令他失望。”她说罢站起身来。“我把要说的话说完了,不想再占用你的时间。你就照着泰温会做的那样去做吧。”
  “你爱他吗?”詹姆听见自己问。
  姑妈用奇特的眼光打量他,“当年瓦德·佛雷替阿蒙向我父亲大人求婚时,我才七岁,然而阿蒙是次子,连继承人都不是。我父亲本来排行老三,他知道做弟弟的有多渴望证明自己,佛雷正是嗅到他这一弱点,才用次子来做交易。我的订婚是在一场西境半数诸侯列席的大宴会上宣布的,听罢消息,艾莲·塔贝克哈哈大笑,而那红狮子愤然离席。其他人沉默不语,只有泰温站起来坚决反对——十岁的他,言辞激烈,吵得父亲大人脸色惨白如马奶,而瓦德·佛雷浑身打颤。”姑妈微微一笑,“经历了这件事,我怎能不爱他呢?当然,我爱他不代表我就赞成他做的所有事情,或者欣赏他后来变成的那个样子……但每个小姑娘心中总是希望有大哥哥保护的。泰温从小就是个巨人。”她发出第三次叹息,“今天,谁来保护我们呢?”
  詹姆吻了她的脸,“他留下一个儿子。”
  “是啊,他的确留下一个。但说实话,这才是最让我担心的。”
  她的说法很奇怪。“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詹姆,”姑妈伸手拉住他耳朵,“亲爱的,我是看着你在乔安娜的奶子上吸奶,一点一点长大的。你笑的模样像吉利安,打起仗来像提盖,你身上还有某些属于凯冯的精神,否则就不会披上白袍了……但提利昂才是泰温的儿子,不是你。这话我对你父亲说过一次,之后他整整半年没有理睬我。男人就是这样顽固的傻瓜,即便像他这么千年一遇的人物也不例外。”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4章 运河边的猫儿

  日出之前,她在和布鲁斯科的女儿们共享的房顶小屋里醒来。
  猫儿总是第一个醒来。跟泰丽亚和布瑞亚一起挤在毯子底下温暖舒适,她能听见她们轻微的呼吸。她翻身坐起来摸索,布瑞亚睡意呢喃地抱怨了一句,然后背过身去。灰石墙中的寒气让猫儿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她在黑暗中迅速穿上衣服,套外套时,泰丽亚睁开眼睛叫她,“猫儿,亲爱的,把我的衣服拿来。”她是个迟钝的女孩,瘦得皮包骨头,老抱怨说冷。
  猫儿替她取来衣服,泰丽亚在毯子底下扭动着钻进衣服里,然后她们一起将她的大个子姐姐从床上拉起来,布瑞亚带着睡意含含糊糊地威胁她们。
  等她们三个爬下连通屋顶阁楼的梯子,布鲁斯科和他的儿子们已上了屋后小水渠中的船。跟每天早晨一样,布鲁斯科大吼大叫,让女孩们快点,他的儿子们则帮助泰丽亚和布瑞亚上船。猫儿的任务是解开柱子上的绳索,将绳子扔给布瑞亚,然后用一只穿靴子的脚把船推离码头。布鲁斯科的儿子们努力撑篙,码头和甲板之间渐渐变远,猫儿奔过来,跃上甲板。
  在那之后,她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所事事,只能坐着打哈欠,任由布鲁斯科和他的儿子们推着船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前进,经过一条条错综复杂的小水渠。今天看起来是罕有的好天气,清新爽朗。布拉佛斯只有三种天气:雾天不好,雨天更糟,下冰雨是最糟的。但偶尔会有一天早晨,破晓时天空呈现出粉红与湛蓝,空气中有刺鼻的咸味。这样的天气猫儿最喜欢。
  他们来到一条宽阔的水道,即“长渠”,然后转向南边的鱼市。猫儿盘腿坐着,竭力抑制打哈欠的冲动,仔细回忆梦中的细节。我又梦到自己是一头狼。她记得最清楚的是气味:树林与泥土,狼群的弟兄,马、鹿和人的气息,各不相同,而浓烈的恐惧气息始终不变。有些个晚上,狼梦如此鲜活生动,甚至她醒来后依然能听见弟兄们的嗥叫。有一次,布瑞亚声称她在睡梦中一边低吼,一边在被子底下乱动。她以为那是蠢笨的谎话,直到泰丽亚也这么说。
  我不该做狼梦,女孩告诉自己,我是猫儿,不是狼。我是运河边的猫儿。狼梦属于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可尽管她努力尝试,仍无法摆脱艾莉亚的影子。不管睡在神庙底下,还是跟布鲁斯科的女儿们共享房顶小屋,狼梦始终困扰着她……有时还有噩梦。
  狼梦是好的。在狼梦里,她敏捷强壮,奔逐猎物,身后跟着自己的族群。她讨厌另一个梦,在那个梦中,她只有两条脚,而不是四条;在那个梦中,她一直在寻找母亲,跌跌撞撞地穿过烂泥滩,穿过鲜血和烈火;在那个梦中,天空始终下着雨,她能听见母亲的尖叫,但有个狗头怪物不让她去救妈妈;在那个梦中,她总是在哭泣,像个吓坏了的小女孩。猫儿不会哭,她告诉自己,跟狼一样。这不过是个蠢笨的梦而已。
  布鲁斯科的小船顺长渠路过真理宫的绿铜拱顶,又驶经普莱斯坦殿和安塔里昂殿的高大方塔,然后穿越甜水渠那硕大无朋的灰色桥拱,来到一个叫淤泥镇的城区。这里的建筑较小,不那么宏伟。晚些时候,运河将被蛇舟和驳船塞得水泄不通,但在黎明前的黑暗中,这条船几乎独占水道。布鲁斯科喜欢在泰坦巨人宣告日出的当口到达鱼市。那沉闷的声响穿过礁湖,虽因距离遥远而有所减弱,但足以唤醒沉睡的城市。
  等布鲁斯科和他的儿子们将船泊在鱼市,里面已挤满了售卖鲱鱼、鳕鱼、牡蛎和蛤蜊的人,还有管家、厨子、百姓家的主妇,以及船上下来的水手,他们一边检视早晨的水产,一边高声议价。布鲁斯科在小船之间走来走去,审察各种贝类,不时用拐杖敲敲木桶或箱子。“这个,”他会说。“对。”嗒嗒。“这个。”嗒嗒。“不,不是那个。是这里。”嗒。他不爱说话,泰丽亚说她父亲吝啬话语跟吝啬钱财一样。牡蛎、蛤蜊、螃蟹、蚌壳、扇贝,有时还有虾……布鲁斯科都买,取决于当天什么货好。他们将他敲打过的木桶和箱子搬到小船上。布鲁斯科脊背不好,比一大杯黄啤酒重的物体,便拿不动。
  完事之后,猫儿身上已有了一股海水和鱼的味道。她习惯了,几乎闻不出来。她也不介意干活,背负沉重的木桶而腰酸背痛,代表自己正越变越强壮。
  一旦所有木桶装载完毕,布鲁斯科亲自将船推离岸边,他的儿子们沿长渠将大家撑回家。布瑞亚和泰丽亚坐在船前面窃窃私语。猫儿知道她们在谈论布瑞亚的男朋友,父亲入睡后,她爬上房顶跟他约会。
  “了解三件新事物,再回我们这儿来。”慈祥的人送猫儿进城之前命令她,而她总能做到。有时不过是三个新的布拉佛斯语词汇;有时她带回水手的故事,奇妙而不可思议,发生在布拉佛斯群屿之外的广阔世界:战争,癞蛤蟆雨,龙的孵化;有时她学会三个新笑话或三个新谜语,或各种行当的诀窍。她时不时还会得知一些秘密。
  布拉佛斯外号“秘之城”,遍地皆是迷雾、假面和低语。女孩了解到,这座城市的存在本身就是个持续一世纪之久的秘密,而它的具体位置更隐藏了三百年。“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都是古瓦雷利亚的女儿,”慈祥的人教导她,“其中布拉佛斯是离家出走的私生女。我们是一群混血儿,奴隶、妓女和窃贼的子孙。我们的先辈从几十个不同国度汇聚到这个避难所,以逃避奴役他们的龙王。无数神祗也跟随他们一起到来,但他们所共有的只有一个神。”
  “千面之神。”
  “千面之神有诸多名字,”慈祥的人说。“在科霍尔,他是‘黑山羊’;在夷地,他是‘夜狮’;在维斯特洛,他是‘陌客’。最终,所有人都必须向他折腰,不管他们敬拜七神还是光之王,是月母是淹神还是至高牧神。人类属于他……除非有谁能永生不死。你知道有谁能永生不死吗?”
  “没有,”她回答,“凡人皆有一死。”
  每当猫儿在月黑之夜潜回小山丘上的神庙,总能发现慈祥的人在等她。“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些什么?”他总是会问。
  “我了解到瞎子贝括贩卖的牡蛎的辣酱是用什么做的,”她说。“我了解到‘蓝灯笼’的戏班要演出《哀面领主》,‘戏子船’打算以《醉酒七桨手》回应。我了解到,每当受人尊敬的商船船长摩雷多·普莱斯坦出海航行时,书贩洛托·罗内尔就睡到他家里,‘母狐号’返乡后,他又搬出去。”
  “了解这些事有好处。你是谁?”
  “无名之辈。”
  “你撒谎。你是运河边的猫儿。我很了解你。去睡吧,孩子。明天你必须侍奉。”
  “凡人必须侍奉。”她每三十天中有三天侍奉千面之神。月黑之时,她就成了无名之辈,成了千面之神的仆人,身穿黑白长袍,走在慈祥的人身边,提着灯穿过芳香弥漫的黑暗。她擦洗死者,搜查衣服,清点钱币。有些日子,她仍替乌玛帮厨,切碎大大的白蘑菇,剔除鱼骨。这些都发生在月黑之时。其余日子她是个孤儿,穿一双比脚大太多的破旧靴子,褐色斗篷边缘磨得破破烂烂,一边吆喝“蚌壳,扇贝,蛤蜊”,一边推小车穿行于旧衣贩码头。
  她知道今晚月亮会变黑,因为昨晚它只剩窄窄一条。“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些什么?”慈祥的人一见面就会问。我了解到布瑞亚在父亲睡觉时,跟一个男孩在房顶碰面,她心想。泰丽亚说,布瑞亚让他摸自己,尽管他不过是房顶上的耗子,而房顶上的耗子都是贼。这只是一件事。猫儿还需要两件。她不担心。有船的地方就有新鲜事。
  等他们回到家,猫儿帮布鲁斯科的儿子们把货物从小船卸下。布鲁斯科和女儿们将贝壳分到三辆推车里,铺在层层海藻上。“卖完了才准回来。”布鲁斯科每天早晨都会这样嘱咐女孩们,然后她们便出发叫卖。布瑞亚推小车去紫港,那里停泊海船,可以卖给布拉佛斯水手;泰丽亚去月池附近的小巷,或在列神岛的庙宇间兜售;猫儿十有八九先去旧衣贩码头。
  布拉佛斯人才许使用紫港,从水淹镇直到海王殿;来自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及世界各地的船只使用旧衣贩码头,跟紫港相比,这里比较简陋、粗糙和肮脏,也更为嘈杂,各地水手商人挤在码头和街道中间,招待别人,并寻找猎物。走遍全布拉佛斯,猫儿最喜欢这里。她喜欢嘈杂,喜欢奇异的气味,喜欢看那些船趁晚潮抵达,看那些船出发。她也喜欢水手们:喧闹的泰洛斯人嗓音洪亮,胡子染成各种颜色;金发的里斯人斤斤计较,试图压低她的价格;伊班港人矮胖多毛,用低沉嘶哑的嗓音喃喃咒骂;还有她看中的夏日群岛人,皮肤如柚木般乌黑光滑,穿着红、绿或黄色的羽毛披风,他们的天鹅船上高耸的桅杆和白帆华丽壮观。
  时而也遇到维斯特洛的桨手和船员,他们有的来自旧镇的宽帆船,有的来自暮谷城、君临或海鸥镇的划桨商船,还有的来自青亭岛的大肚子平底运酒船。猫儿懂得布拉佛斯语中“牡蛎,蛤蜊,扇贝”这些词,但她沿旧衣贩码头叫卖时说黑话——码头、船坞及水手酒馆中流行的话,混合了十来种不同语言里的污言秽语,伴随着手势,其中大多极具侮辱性。猫儿爱讲黑话,惹她的人多半会见识到下流手势,或被形容为屁股蛋或骚骆驼。“也许我没见过骆驼,”她告诉他们,“但我闻得出骆驼的骚味。”
  那样子偶尔会激怒别人,但她不怕,因为她有手指匕首。她不仅始终保持匕首锋利,也时时练习使用它。某天下午,红罗戈在快乐码头等兰娜空闲,便教了她如何将匕首藏进袖子,又如何迅速抽出来,还教她平滑地割开钱袋,不让主人注意到。了解这些事有好处,连慈祥的人也赞同;尤其是夜里,当刺客和房顶上的耗子四处活动的时候。
  猫儿在码头边结交朋友;挑夫和戏子,绳匠与补帆工,酒馆老板、酿酒人、面包师傅、乞丐跟妓女。他们从她那儿买蛤蜊和扇贝,告诉她真实的布拉佛斯,编造虚假的自我,并嘲笑她说的布拉佛斯话,但她从不让这事困扰自己,她会用下流手势反击,还管他们叫骚骆驼,惹得他们纵声大笑。吉洛罗·多塞尔教她唱不正经的歌,他弟弟吉勒诺告诉她抓鳗鱼的最好地点,“戏子船”的戏子们教她英雄的站姿和戏中的台词(那些著名的戏剧,例如《罗伊拿之歌》,《征服者的两个老婆》和《商人满足不了的妻子》)。眼神悲伤的小个子奎尔为“戏子船”编写所有低俗喜剧,他提出要教她女人如何接吻,但塔甘纳罗拿鳕鱼砸他,这一话题就此作罢。魔术师科索莫教她变戏法。他能吞下老鼠,然后把它们从她耳朵里拉出来。“这是魔法。”他说。“不是,”猫儿道,“老鼠一直在你袖子里。我看到它在动。”
  “牡蛎,蛤蜊,扇贝”是猫儿的魔法词汇,跟所有魔法词汇一样,几乎能让她去任何地方。她登上来自里斯、旧镇和伊班港的船,在甲板上当场售卖牡蛎。有些日子,她推小车经过权势人家的高塔下,向门口的卫兵兜售烤蛤蜊。有一次她在真理宫台阶上叫卖,另一个小贩试图将她赶走,于是她掀翻那人的推车,让他的牡蛎在鹅卵石上到处乱滚。方格码头的海关官员会主动向她购买,而在圆顶和塔楼低于礁湖的绿色水面的水淹镇,来回的船夫也会找她。有一回,布瑞亚来月经,卧床不起,猫儿便推她的车去紫港,向海王游艇上的桨手推销螃蟹和虾,那艘游艇从船头到船尾布满了张张笑脸。她还沿甜水渠来到月池,既卖给身穿彩纹绸缎、昂首阔步的刺客,也卖给穿单调灰褐色外衣的看守和法官。但她总会回到旧衣贩码头。
  “牡蛎,蛤蜊,扇贝,”女孩边喊边顺着码头推车。“牡蛎,蛤蜊,扇贝。”一只肮脏的橘黄色猫被她的喊声吸引,跟在她后面走,再往前,又出现了第二只,那是个垂头丧气、满身烂泥的家伙,尾巴只有短短一截。猫都喜欢猫儿的气味。有些日子,日落之前,她身后会跟上十几只猫。女孩时不时扔一只牡蛎给它们,看谁能抢到。她注意到,最大的公猫很少获胜,战利品往往属于比较小巧灵活的猫,它们精瘦、凶悍又饥饿。和我一样,她告诉自己。她最喜欢某只瘦骨瞵峋的老公猫,它一只耳朵被咬掉了,让她想起自己从前在红堡里到处追逐的一只猫。不,那是另一个女孩,不是我。
  昨天停在这里的两艘船离开了,又有五艘新船泊进来;包括一艘名叫“癞皮猴”的小型宽帆船,一艘散发出沥青、鲜血和鲸油味道的巨型伊班捕鲸船,两艘潘托斯的破烂平底船及一艘老瓦兰提斯的绿色细长划桨船。猫儿在每条踏板跟前停下来叫卖蛤蜊和牡蛎,先用黑话,继而用维斯特洛通用语。捕鲸船上有个船员大声咒骂她,把她的猫都吓跑了,而一名潘托斯桨手问她两腿之间的蛤蜊要多少钱。她在其他船上的遭遇好一些,绿色划桨船的大副吞下五六只牡蛎,然后告诉她,他们在石阶列岛遭到里斯海盗袭击,船长遇害。“桑恩那混蛋干的,他带着老母之子号和那艘巨大的瓦雷利亚人号。我们运气好,将将逃脱。”
  小巧的癞皮猴号来自海鸥镇,上面的维斯特洛船员很乐意用通用语跟人聊天。其中一人问她,君临的小女孩怎会到布拉佛斯码头边卖蚌壳呢?她只好把故事又讲了一遍。“我们要在这边待上四天四夜,”另一个告诉她,“上哪儿能找点乐子?”
  “‘戏子船’的戏班正上演《醉酒七桨手》,”猫儿告诉他们,“‘烂泥窖’有斗鳗鱼,就在水淹镇大门口。你们愿意的话,还可以去月池,刺客们晚上在那儿决斗。”
  “啊,这些都很好,”另一个水手说,“但渥特想要女人。”
  “最好的妓女在快乐码头,就是‘戏子船’停泊的地方旁边。”她指点着说。码头边有些妓女非常歹毒,而刚来的水手完全不能分辨。丝芙蓉最可恶。大家说她抢过十几个男人,之后还把人杀了,尸体翻进水渠喂鳗鱼;“醉女儿”清醒时也许很可爱,一喝酒就不行了;“祸害’简妮其实是男人。“找快乐梅丽。梅瑞琳是她的真名,但大家都叫她快乐梅丽,她也确实很快乐。”每次猫儿经过妓院,快乐梅丽都会买上一打牡蛎,分给她的姑娘们。她有一颗善良的心,这点大家都同意。“除此之外,她还有全布拉佛斯最大的胸。”快乐梅丽喜欢自吹自擂。
  她的姑娘们也都很善良;“红脸”蓓珊妮,“水手之妻”,可以凭一滴血预测你未来的独眼伊娜,漂亮的小兰娜,甚至长小胡子的伊班女人艾萨朵拉。她们也许并不美丽,但对她很好。“挑夫都去快乐码头,”猫儿向“癞皮猴”上的人保证。“‘小伙子们给船卸货,’快乐梅丽说,‘我的姑娘们给驾船的小伙子卸货。’”
  “歌手歌颂的那些美丽妓女呢?”最年轻的癞皮猴问,他是个长雀斑的红发男孩,最多十六岁。“她们真有传说中那么漂亮吗?我上哪儿找一个这样的?”
  他的船友们看着他哈哈大笑。“七层地狱里面,小子,”其中一个说,“船长自己或许可以找朵交际花,前提是卖掉这艘该死的船。那种妞儿是给老爷们准备的,我们这种人沾不到边。”
  布拉佛斯的交际花世界闻名。歌手颂扬她们,金匠和珠宝匠争相为她们打造物品,手艺人乞求她们光顾,贸易巨子支付相当于王室成员赎金的高额费用,以求在舞厅、宴会以及戏剧演出时挽她们的手臂,刺客以她们的名义互相厮杀。猫儿推着小车在运河边行走,有时会瞥到某位交际花乘船经过,去与情人共度良宵。交际花都有自己的游船,有仆人撑篙载她们赴约。“女诗人”手中总拿着一本书,“月影”只穿白色与银色的衣服,“美人鱼女王”与她的美人鱼们寸步不离——那是四位豆蔻年华的少女,为她牵起裙摆和长发。交际花们一个比一个美,连“蒙面女士”也不例外,但只有她认可的情人才能看见她的脸。
  “我卖过三只扇贝给一个交际花,”猫儿告诉水手们,“她走下游船时招呼我。”布鲁斯科早就跟她讲清楚,决不能跟交际花讲话,除非她们先开口。那女子朝她微笑,付给她十倍于扇贝价格的银币。
  “是哪一个呢?哈哈,‘扇贝女王’,对不对?”
  “是黑珍珠,”她告诉他们。快乐梅丽说“黑珍珠”是最有名气的交际花。“她有真龙血脉,”梅丽告诉猫儿,“第一任‘黑珍珠’是个海盗女王,后来被某位维斯特洛王子收作情妇,生下一个女儿,长大后成了交际花。而女儿的女儿又继承母业,代代相传,直到现在。她跟你说什么,猫儿?”
  “她说,‘我要买三只扇贝,’,还问,‘你有没有辣酱呢,小家伙?’”女孩回答。
  “你说什么了?”
  “我说,‘没有,女士,’然后又说,‘别叫我小家伙。我的名字是猫儿。’应该为我准备热辣酱才是。贝括有辣酱,他卖出的牡蛎是布鲁斯科的三倍。”
  猫儿也告诉过慈祥的人“黑珍珠”的事。“她真名叫贝乐洁·奥瑟里斯。”这是她了解到的三件事之一。
  “对,”牧师轻声说,“她母亲是贝罗娜拉,但第一任‘黑珍珠’也叫贝乐洁。”
  猫儿知道“癞皮猴”上的人们不关心交际花母亲的名字,她转而询问七大王国的消息和战争的情况。
  “战争?”其中一人笑道,“什么战争?没有战争。”
  “海鸥镇没有,”另一人说,“谷地没有。小公爵没让我们卷入战团,跟他母亲一样。”
  跟他母亲一样。谷地的夫人是她姨妈。“莱莎夫人,”她说,“她是不是……?”
  “……死了?”满脑子想着交际花的雀斑男孩替她说完,“对,她被自己的歌手谋害了。”
  “哦。”与我无关。运河边的猫儿没有姨妈。从来没有。猫儿推起小车离开癞皮猴号,在鹅卵石上一路颠簸。“牡蛎,蛤蜊,扇贝,”她吆喝,“牡蛎,蛤蜊,扇贝。”大部分蛤蜊卖给了挑夫,他们在给青亭岛的平底大运酒船卸货,其余的卖给了一群修补密尔商船的人,那艘船是在暴风雨中损坏的。
  沿码头继续往前,她遇到了塔甘纳罗,他背靠一根柱子坐着,身边是“海豹王”卡索。他买了些蚌壳,卡索吼了一声,让她握它的鳍肢。“跟我干吧,猫儿,”塔甘纳罗一边从蚌壳里吸出肉,一边怂恿。自从“醉女儿”用匕首刺穿小纳博的手之后,他一直在寻找新拍档。“我给的比布鲁斯科多,你闻起来也不会再像鱼。”
  “卡索喜欢我的气味,”她说。海豹王吼了一声,仿佛表示赞同。“纳博的手还没好?”
  “三根手指无法弯曲,”塔甘纳罗在吞食蚌壳的间隙抱怨。“一个不能用手的贼顶啥用?纳博挑选要摸的口袋很在行,挑选婊子可不怎么样。”
  “快乐梅丽也这么说。”猫儿很难过。她喜欢小纳博,尽管他是个小偷。“他将来怎么办?”
  “他说去划桨。他觉得两根手指足够了,而且海王一直在雇佣桨手。我告诉他,‘不行,纳博,大海比淑女更冷淡,比婊子更残忍。你倒不如砍下那只手,然后去讨饭。’卡索知道我说得对。是不是,卡索?”
  海豹吼了一声,猫儿忍不住微笑。她又扔给它一只扇贝,然后独自离开。
  猫儿到达快乐码头时,天已快黑了,小巷对面就停泊着“戏子船”。几个戏子坐在倾斜的船身上,一袋酒在他们手中传来递去,当他们看见猫儿的推车,便过来买牡蛎。她问他们,《醉酒七桨手》准备得怎样,“忧愁的”乔斯摇摇头。“昆斯终于撞到艾拉括跟斯洛伊上床,于是他们用道具剑决斗,然后双双气鼓鼓地离开。今晚只剩五位醉酒桨手了。”
  “桨手人数不足,只好用醉酒的程度弥补,”弥尔梅罗宣称,“比如我就能胜任。”
  “小纳博想当桨手,”猫儿告诉他们,“你们有了他,就是六个。”
  “你快去见快乐梅丽,”乔斯催她,“你知道少了你的牡蛎,她脾气得有多坏。”
  然而当猫儿溜进妓院时,发现快乐梅丽坐在大厅里,闭着眼睛听戴利恩弹奏木竖琴。伊娜也在,她正梳理兰娜的金色长发。又是蠢笨的情歌。兰娜总爱央求歌手给她表演蠢笨的情歌。她是最年轻的妓女,才十四岁。猫儿知道,快乐梅丽给她定的价是其他姑娘的三倍,
  看到戴利恩厚颜无耻地坐在那里,她便怒从心起,只见他一边用手指拨弄竖琴,一边朝兰娜抛媚眼。妓女们叫他黑衣歌手,但现在他身上已几乎没有黑色。他用唱歌挣来的钱把自己由乌鸦变成了孔雀。今天他穿松鼠皮镶边的长毛绒紫披风,白色与淡紫色的斜纹上衣,以及刺客们那种五彩长裤,除了今天穿的,他还拥有一件丝斗篷和一件金线镶边的酒红色天鹅绒披风。他全身上下唯一的黑色是靴子。猫儿曾听他对兰娜说,他把黑衣服全扔进了水渠里。“我跟黑色划清界限了。”他宣布。
  你是守夜人军团的成员,她心想。戴利恩正在唱某个蠢笨的淑女从某座蠢笨的塔楼上跳下来,因为她蠢笨的王子死了。淑女应该去干掉杀害王子的人。而歌手应该待在长城。戴利恩刚出现在快乐码头时,艾莉亚冲动得想问他是否愿意带她回东海望,结果却听他告诉蓓珊妮,自己永远也不会回去了。“硬邦邦的床,腌鳕鱼,站不完的岗,那就是长城,”他道,“况且,东海望没一个人有你一半漂亮。我怎么忍心离开你呢?”猫儿听他对兰娜说过同样的话,还有对“猫舍”的一个妓女,甚至在“七灯之院”表演的晚上,他对“夜莺”也说过。
  胖子揍他那晚我要在就好了。快乐梅丽的妓女们仍时时拿这件事当笑话。伊娜说她一碰那胖子,他的脸就涨得像甜菜根一样红,但当他开始惹麻烦,快乐梅丽把他拖了出去,扔进运河。
  猫儿正想着那胖小子,回忆自己如何从泰洛和渥贝罗手里解救他,“水手之妻”出现在她身边。“他唱的歌真好听,”她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喃喃低语,“诸神一定钟爱他,给了他这样的嗓音,还有那张漂亮的脸。”
  他脸虽漂亮,心却肮脏,艾莉亚想,但没有说出来。戴利恩同“水手之妻”结过一次婚,“水手之妻”只跟与她结婚的人上床。快乐码头有时一晚上要举行三四次婚礼。通常由浑身酒气、精神亢奋的红袍僧艾泽黎诺主持,不然就是尤斯塔斯,他曾当过外域圣堂的修士。倘若红袍僧和修士都不在,会有妓女跑去“戏子船”,带回一名戏子。快乐梅丽总是说戏子扮演僧侣要比真正的僧侣强很多,尤其是弥尔梅罗演得可好了。
  婚礼喧闹欢乐,人们喝下许多酒。每次猫儿推着车碰巧路过,“水手之妻”都坚持让新婚丈夫买点牡蛎,说是圆房时能更加坚挺。她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她平时还很爱笑,但猫儿感觉她的笑中似乎有点悲哀。
  据其他妓女说,“水手之妻”每当月经来潮时,就会造访列神岛,她知道那里的所有神祗,甚至包括那些已被布拉佛斯人遗忘了的神。她们说她去为自己第一个丈夫祈祷,她真正的丈夫,在海上失踪了,当时她跟兰娜差不多大。“她认为如果找对了神,也许神灵会操控风向,将她的爱人吹回来,”认识她最久的独眼伊娜道,“但我祈求这种事千万别发生。她的爱人死了,我能从她的血里尝出来。若他真回到她身边,将是一具尸体。”
  戴利恩的歌终于结束。当最后一个音符在空气中隐去,兰娜叹口气,歌手将竖琴放到一边,把她抱到怀里。他刚开始轻轻触摸她,猫儿就大声说,“牡蛎,有人要吗?”快乐梅丽突然睁开眼。“好的,”女人道,“拿进来吧,孩子。伊娜,去弄点面包和醋。”
  膨胀的红日悬在一排桅杆后的天空中,猫儿揣着鼓鼓一袋钱币离开快乐码头,推车空了,只剩盐与海藻。戴利恩也要离开,他边走边告诉她,他答应今晚要在绿鳗客栈唱歌。“每次在绿鳗客栈表演,我都能挣到银币,”他夸耀,“那儿有船长和货主出没。”他们穿过一座小桥,沿曲折偏僻的小巷前进,日头的影子越来越长。“很快我就能在紫港表演,然后是海王殿,”戴利恩续道。猫儿的空车在鹅卵石上嗒嗒作响,奏出轻快的乐章。“昨天我跟妓女们一起吃鲱鱼,一年之内,我将跟交际花一起享用帝王蟹。”
  “你的兄弟呢?”猫儿问,“那个胖子。他找到去旧镇的船了吗?他说他本来要跟乌莎诺拉小姐号一起出航。”
  “我们都要去。那是雪诺大人的命令。我告诉山姆,扔下老头,但蠢胖子不肯听。”最后一缕落日在他发际闪耀。“好了,现在太迟了。”
  “就是这样。”猫儿说,他们踏入一条蜿蜒的小巷,里面黑沉沉的。
  等猫儿回到布鲁斯科的房子,夜晚的雾气已开始在小水渠上方聚集。她放下推车,在布鲁斯科的帐房里找到他,然后把钱袋“砰”的一声扔到他面前的桌子上,又“砰”的一声扔下一双靴子。
  布鲁斯科拍拍钱袋。“很好。但这是什么?”
  “靴子。”
  “好靴子很难找,”布鲁斯科说,“但这双对我来说太小了。”他提起一只,斜眼打量。
  “今天晚上月亮黑了。”她提醒他。
  “你赶紧回去祈祷吧。”布鲁斯科推开靴子,倒出钱币清点。“Valar dohaeris.”
  Valar morghulis,她心想。
  她穿行于布拉佛斯的街道,雾气从四周升起。当她推开鱼梁木门,进入黑白之院时,略微有点颤抖。今晚燃烧的蜡烛不多,犹如黯淡的星星。黑暗中,所有神祗都是陌客。
  在地窖里,她解开猫儿破旧的斗篷,将猫儿沾有鱼腥味的棕色上衣从头上脱出来,踢掉猫儿浸满盐渍的靴子,钻出猫儿的内衣裤,然后在柠檬水里沐浴,洗掉运河边的猫儿身上特有的气味。她从水中出来时,已用肥皂把身子擦洗得干干净净,褐发贴在脸颊上,猫儿不见了。她换上于净的袍服和一双柔软的布拖鞋,去厨房向乌玛讨些食物。牧师和侍僧已吃过了,厨师给她留了一块美味的炸鳕鱼和一些黄芜菁泥。她狼吞虎咽地吃下去,洗好碟子,然后去帮流浪儿准备药剂。
  她的任务是取东西,爬上梯子,找流浪儿需要的药草。“甜睡花是种慢性毒药,”流浪儿边告诉她,边用槌臼研磨。“几小粒便能减缓心脏跳动,抑制癫痫病发作,使人平静坚强。一撮确保一夜无梦安眠。三撮会使睡眠没有终点。它很甜,因此最好混在蛋糕、派饼和蜜酒里。给,你可以闻到那甜味。”流浪儿让她嗅了嗅,再派她爬上梯子找一只红玻璃瓶。“这种毒药比较猛烈,嗅不到也尝不出,更容易隐藏。人们叫它‘里斯之泪’。它能溶于酒或水中,扰乱肠胃,像肠疾一样致人死亡。你闻一下。”艾莉亚嗅了嗅,什么味道也没有。流浪儿将“里斯之泪”放到一边,打开一只矮胖的石罐。“这种药膏里添加了石蜥的血,涂在煮熟的肉类上很香,吃了之后却癫狂暴躁,人兽皆然。被石蜥毒感染的老鼠甚至会去咬狮子。”
  艾莉亚咬紧嘴唇。“它对狗有效吗?”
  “对暖血动物都有效。”流浪儿扇了她一巴掌。
  她一只手捂住脸颊,吃惊更甚于疼痛。“你干吗?”
  “思考时会咬紧嘴唇的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你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吗?”
  “我是无名之辈。”她生气了。“你是谁?”
  她没指望流浪儿回答,对方却开了口。“我出生时是一个古老家族的唯一子嗣,贵族系谱的继承人,”流浪儿答道,“母亲在我很小时就死了,我对她没有记忆。我六岁那年父亲再婚,继母对我很好,直到她生下自己的女儿。从此以后,她的愿望就是要我死,好让自己的亲生骨肉继承财产。她本该寻求千面之神的帮助,却又无法承受他所要求的牺牲,因此她设法给我下毒,把我变成了你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然而我没死,当红手之院的医师把她干的事告诉我父亲之后,父亲来到这里,将所有家产连同我一起奉献。千面之神听取了他的祈祷,我被带到神庙侍奉,而父亲的妻子接受了恩赐。”
  艾莉亚谨慎地打量她。“这是真的吗?”
  “里面有真话。”
  “也有谎言?”
  “有一件事不是事实,还有一件有所夸大。”
  流浪儿讲自己的故事时,艾莉亚一直观察着她的脸,但对方没有透露任何信息。“千面之神拿走了你父亲三分之二的财产,并非全部。”
  “就是这样。那是我夸大的部分。”
  艾莉亚咧嘴一笑,但当她意识到自己在笑,连忙收起表情。控制你的脸,她告诉自己,笑容应是仆人,当你召唤时才出现。“哪一部分是谎言呢?”
  “没有。我撒谎说自己在撒谎。”
  “是吗?还是你现在也在撒谎?”
  流浪儿不及回答,慈祥的人微笑着走进屋子。“你回到我们这儿来了。”
  “月亮黑了。”
  “是的。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哪三件事?”
  我多了解到三十件事,她差点说出口。“小纳博的三根手指无法弯曲。他想当桨手。”
  “了解这件事有好处。有别的吗?”
  她回想一天的经历。“昆斯和艾拉括发生争斗后离开了‘戏子船’,但我认为他们会回来。”
  “你是认为,还是你知道?”
  “只是认为。”她不得不承认,尽管她很肯定,戏子跟其他人一样要吃饭,而昆斯和艾拉括的水平还不够去“蓝灯笼”。
  “就是这样,”慈祥的人道,“第三件事呢?”
  这次她没犹豫。“戴利恩死了,就是那位睡在快乐码头的黑衣歌手。他果真是守夜人的逃兵。他们割了他的喉咙,将他推进水渠,并拿走了他的靴子。”
  “好靴子很难找。”
  “就是这样。”她试图让自己的脸保持平静。
  “我在想,谁会干这件事呢?”
  “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她注视着他的眼睛,注视着他的嘴巴,注视着他下巴的肌肉。
  “那个女孩?我以为她早已离开布拉佛斯了。你是谁?”
  “无名之辈。”
  “你撒谎。”他转向流浪儿。“我嗓子很干。请帮我拿一杯红酒,再给我们的朋友艾莉亚拿一杯热牛奶,她回来了让我们很意外。”
  艾莉亚穿行于城中时一直在寻思,假如她告诉慈祥的人戴利恩的事,他会怎么说。或许他会生她的气,或许他会赞许她给予歌手千面之神的恩赐。这次对话在她头脑里演练了数十遍,好像戏子排戏一样。但她从没想到会喝热牛奶。
  牛奶来了之后,艾莉亚将它喝下。有一点点烧焦,回味苦涩。“现在去睡吧,孩子,”慈祥的人说,“明天你必须侍奉。”
  当晚,她又做梦了,但跟其他梦不同,这个梦里,没有狼群。她独自逡巡,在房顶跳跃,于运河边安静地行走,追逐迷雾中的阴影。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她瞎了。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5章 山姆威尔

  月桂风号是一艘来自盛夏群岛高树镇的天鹅船,那里的人们肤色漆黑,女人生性风流,甚至神祗也很怪异。此刻他们位于日光烧灼的多恩南海,没有修士带领大家念悼词,因此这项任务落到山姆威尔·塔利身上。
  下午十分闷热,一丝风也没有,但山姆还是穿上黑衣。“他是个好人,”他开始说……话一出口,就知道错了。“不。他是个伟人。他是学城的学士,青年时代戴上颈链,立下誓言,后来又加入守夜人军团,并一如既往,恪尽职守。他的名字取自于英年早逝的古代英雄,然而尽管他活过长久岁月,其一生亦同样伟大。他的睿智、高尚与仁慈无人可及。于绝境长城效力期间,他辅佐过十余任总司令,自始至终给予忠诚的谏言。他也为国王们提供谏言,而且本身有机会成为国王,可当人们将王冠献给他时,他却让给了弟弟。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点?”山姆感觉到泪水夺眶而出,知道自己撑不下去了。“他是真龙血脉,但他的火焰已经熄灭。他是伊蒙·坦格利安,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吉莉一边跟着他轻声念,一边摇晃怀抱中的婴儿。蔻佳·莫先用维斯特洛通用语,然后又用盛夏群岛语为她父亲、崇及其余聚集的船员们说了一遍。山姆垂下脑袋放声哭泣,悲哀得整个身子都在颤抖。吉莉站到他身旁,让他靠在她肩上。她眼中也有泪花。
  空气潮湿温暖,出奇的平静,月桂风号漂浮在远离陆地的深蓝色海洋上。“黑衣山姆说得好,”崇说,“现在,让我们为他的生命干杯。”他用盛夏群岛语说了句什么,一桶兑有香料的朗姆酒便被推到后甲板上打开,当班的船员个个喝下一杯,以兹纪念盲眼老龙。船员们识得他的时间虽短,但盛夏群岛人敬重长者,并有为亡人举行盛典的习俗。
  山姆没喝过朗姆酒。这种酒味道奇特,容易上头;入口虽甜,但有股强烈的余味烧灼舌头。他累,累极了,每块肌肉都在疼,甚至有些自以为没长肉的地方也疼。他膝盖僵硬,双手覆满新磨的水泡,旧水泡破裂之处则沾着黏黏的皮。然而朗姆酒和悲哀似乎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灵。“把师傅带到旧镇,博士们也许能救他。”他告诉吉莉,他们在月桂风号高高的前楼上呷朗姆酒。“学城的医师是七大王国最好的。我一度以为……我希望……”
  在布拉佛斯,伊蒙似乎有望复原。崇关于龙的谈话几乎让老人恢复常态。那晚,他吃光了山姆置办的食物。“没人想到是女孩,”他说,“预言说的是王子,不是公主。我以为是雷加……他出生那天,烟雾从烈火熊熊的盛夏厅中升起,而盐来自为死者流下的眼泪。他小时候也跟我一样如此相信,后来却认为自己的儿子才应和了预言,因为他确信在他种下伊耿的当晚,一颗彗星出现在君临上空,那便是所谓的‘星辰泣血’。我们全是傻瓜,自以为是的傻瓜!错误恰恰出在对预言的解释上。我们忘了巴斯的提醒,龙没有性别,非雄非雌,不断变幻,像火焰一样摇摆不定。语言的局限误导了我们一千年。丹妮莉丝才是真正诞生于烟与盐之地,而她的龙证明了她的身份。”单单谈到她,他便精神抖擞。“我必须去她那儿。必须。啊,我要是再年轻十岁就好了。”
  老人如此坚决,甚至靠自己的双腿走上月桂风号的踏板。行程由山姆安排,崇从水中救了他一命,但羽毛披风也因此而毁了,山姆便将自己的剑连同剑鞘一起赔给这位身材魁梧的大副。他们只剩下从黑城堡地窖里带出来的书。山姆闷闷不乐地将它们交出去,崇问有什么问题,他说,“这些本来是要给学城的。”大副将这番话翻译过去之后,船长大笑。“库忽鲁·莫说灰衣人最终仍会得到这些书,”崇告诉他,“只不过得从库忽鲁·莫那儿买。对于没有的书籍,学士们愿意付银币,甚至是红红黄黄的金子。”
  船长还想要伊蒙的颈链,但山姆拒绝了。他解释道,交出颈链是学士最大的耻辱,崇重复了三遍,库忽鲁·莫才接受。等交易完成,山姆只剩鞋子、黑袍和内衣,外加琼恩·雪诺在先民拳峰找到的破号角。我别无选择,他告诉自己,我们不能留在布拉佛斯,而除了偷窃与乞讨之外,也没有其他方法支付旅资。再说,即使再花三倍价钱,只要能让伊蒙学士安全抵达旧镇,他也心甘情愿。
  然而南行途中风雨频仍,每场风暴都是对老人身心的摧残。在潘托斯,他要山姆带他上甲板,并描绘城市的景象,但那是他最后一次离开船长的床。之后不久,他又开始神智不清。等月桂风号绕过泣血塔,进入泰洛西港,伊蒙已不再说要找船去东方,反而又提起旧镇和学城的博士们。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他说,“转告博士们,一定要让他们明白。跟我同时代人已死了五十年,其他人不认识我。我的信……在旧镇,一定被当成老糊涂的胡言乱语。我无法说服他们,你能够。告诉他们,山姆……告诉他们长城的境况……告诉他们尸鬼和走动的白鬼,蔓延的寒气……”
  “我会的,”山姆承诺,“我会支持你的观点,师傅。让我们一起来,我们俩一起。”
  “不,”老人道,“你一定得去。告诉他们。预言……我弟弟的梦……梅丽珊卓夫人读错了征兆。史坦尼斯……史坦尼斯确实有一点龙王血统,这没错,他的兄弟们也都有。雷拉,伊戈的小女儿,他们的龙血来自于她……她是他们的祖母……小时候爱叫我学士伯伯。我记得这些,因此存有希望……也许只是主观愿望……我们想要相信一件事,便会自欺欺人。尤其是梅丽珊卓,她大错特错。那把剑不对,她应该知道……有光无热……空洞的魔力……那把剑不对,虚假的光明会把我们带向更深沉的黑暗。山姆,丹妮莉丝才是我们的希望,去学城告诉他们,让他们弄明白,必须派个学士去找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这么多年来,我逗留人世,等待,观察,当黎明到来时,我却已经太老。我快死了,山姆。”他直言承认,眼泪从白色盲眼中涌出。“对于像我这样衰老的人来说,死亡应该没什么可怕,可我怕。是不是很傻?既然我一直处于黑暗中,怎么还怕黑呢?然而我忍不住去想,等最后一丝温暖离开躯体,接下来会怎样?如修士们所说,在天父的黄金宫殿里欢宴?我会不会再见到伊戈,发现戴伦依然健康快乐,听妹妹们为自己的孩子唱歌?或者马王们说得对?我会骑着烈焰熊熊的火马永远在夜空中奔驰?还是我必须回到这悲伤的尘世?谁说得准呢?谁曾越过死亡之墙目睹真相?只有那些尸鬼,而我们知道它们是什么。我们知道。”
  山姆无言以对,只能尽力给老人一点点安慰。后来吉莉也进来给他唱了首歌,那是她跟卡斯特别的妻子学的,内容完全不知所云。但歌曲使老人微笑,也助他入睡。
  那是他最后的清醒时日。再往后,老人蜷缩在船长舱室中一堆毛皮底下,昏睡时远远多过醒着的时候。他会在睡梦中喃喃自语,醒来后呼唤山姆,坚持要托付他一些事,但等山姆赶到,他已忘了要说什么。即使记得,也都语无伦次。他提到梦境,却没说是谁的梦,还提到点不燃的玻璃蜡烛和无法孵化的蛋。他说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天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要山姆念巴斯修士写的一本书,此人的著作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期间惨遭焚毁。有一回他哭着醒来。“龙有三个头,”他哀叹,“但我年迈体弱,无法成为其中之一。我应该跟她在一起,为她指引方向,可我的身体啊,实在难以胜任。”
  月桂风号穿行于石阶列岛期间,伊蒙学士有一半时间记不得山姆的名字。有时他把山姆当成某个已故的兄弟。“他太虚弱,受不了长途旅行,”山姆在前楼上告诉吉莉,一边继续啜饮朗姆酒。“琼恩应该预见到这点。伊蒙已经一百零二岁了,绝不该把他送到海上。倘若留在黑城堡,他也许可以再活十年。”
  “也许她会烧死他。那个红袍女。”即使与长城相隔万里,关山阻断,吉莉也不愿说出梅丽珊卓夫人的名字。“她要用国王之血去祭奠她的火焰。瓦迩知道。雪诺大人也清楚,所以才要我带走妲娜的婴儿,留下自己的作代替。在船上,伊蒙学士长眠不醒,但假如留下,就会被她活活焚烧。”
  他还是会被焚烧,山姆可怜兮兮地想,只不过这回得由我来干。坦格利安家族总是将死者交付给火焰,但库忽鲁·莫不许在月桂风号上举行火葬,因此伊蒙的尸体被塞入一桶黑肚朗姆酒里保存,直至船抵达旧镇。
  “他临死前一晚问我,可不可以抱抱孩子,”吉莉续道,“我怕他抱不住,但我错了。他摇晃孩子,哼歌给孩子听,妲娜的儿子抬手摸他的脸,拉他的嘴唇。我以为会弄疼他,结果那只让老人笑了出来。”她抚摸着山姆的手。“我们可以给小家伙取名为‘学士’,假如你同意的话。当然,等他长大,不是现在。”
  “‘学士’不是个名字。你可以叫他伊蒙。”
  吉莉考虑了一下。“妲娜在战场将他生下,四周是刀剑交击,他应该叫这个。‘沙场之子’伊蒙或‘钢铁之歌’伊蒙。”
  我父亲大人也会喜欢这名字。战士的名字。这男孩是曼斯·雷德之子,也可以算卡斯特之孙,他决不会像山姆那么懦弱。“好。就这么办。”
  “等他长到两岁,”她承诺,“之前不行。”
  “孩子在哪儿?”山姆这才想起来。笼罩在朗姆酒和悲伤中,他过了这么久才意识到吉莉没带着婴儿。
  “蔻佳在看护他。我托她带一会儿孩子。”
  “哦。”蔻佳·莫是船长的女儿,比山姆还高,纤瘦如一支长矛,皮肤漆黑光滑,仿佛磨亮的黑玉。她是船上红箭手们的首领,一张双弧金心木弓拉开之后可以射四百码远。在石阶列岛遭遇海盗攻击时,蔻佳射杀了十来个人,而山姆的箭全部落入水中。除了自己的弓,蔻佳最喜欢抱着妲娜的儿子在膝头一颠一颠,并用盛夏群岛语给他唱歌。实际上,野人王子成了所有女性船员的宠儿,吉莉似乎很放心地将他托付给她们,而她从来没有信任过男人。
  “蔻佳真好心。”山姆说。
  “一开始我很怕她,”吉莉道,“她那么黑,牙齿又大又白,我还以为她是兽人或妖怪,但她不是。她很善良。我喜欢她。”
  “我知道你喜欢她。”吉莉大半辈子唯一认识的男人是凶残的卡斯特,除此之外,她的世界中全是女人。男人让她害怕,女人不会,山姆意识到。他能理解。从前在角陵,他也更乐于跟女孩作伴。妹妹们对他很友善,尽管其他女孩有时会嘲笑他,但恶言笑语比起城堡中男孩子们对他的殴打来,无疑要好得多。即使现在,在月桂风号上,山姆跟蔻佳·莫相处也比跟她父亲相处来得自在。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她会讲通用语,而她父亲不会。
  “我也喜欢你,山姆,”吉莉轻声说,“我还喜欢这酒。它就像火。”
  对,山姆心想,这是为龙准备的酒。杯子空了,他走到酒桶边注满。太阳低垂于西方,膨胀至平时的三倍那么大,微红的光线为吉莉的脸镀上一层红晕。他们为蔻佳·莫干杯,为妲娜的儿子干杯,又为吉莉那个留在长城的孩子干杯。后来没了理由,只能再为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蒙干了两杯。“愿天父公正地审判他。”山姆边说边吸鼻子。喝完伊蒙学士这两杯,太阳已几乎落下,西方地平线上只剩一条细红线,泛着微光,犹如天边的鞭子。吉莉说酒使得船旋转起来,因此山姆扶她走下阶梯,走向船首的女性舱室。
  船舱门口挂着一盏灯,他进去时一头撞在上面。“噢,”他叫道,吉莉说,“疼不疼?让我看看。”她凑过来……
  ……吻他的嘴。
  山姆发现自己在回应她的亲吻。我立过誓,他心想,但她的手在拽他的黑衣,解开裤带。他勉强将嘴撤开,趁片刻的空隙说,“不。”但吉莉说,“要。”然后又用自己的嘴堵住了山姆的嘴。月桂风号在周围旋转,他尝到吉莉舌尖朗姆酒的滋味,接下来,他已在抚摸吉莉赤裸的乳房。我立过誓,山姆再次想到,但一只乳头已伸进了唇间。他吮吸粉红坚挺的乳头,奶水溢满嘴巴,混杂着朗姆酒,如此香甜美妙。我跟戴利恩有什么区别?山姆心想,但那感觉实在太好,他无法停止。突然间,他的阳具伸了出来,从裤子里向上挺起,仿佛一根肥肥的粉红桅杆。它挺立在那儿,看上去傻乎乎的,他差点笑出来,但吉莉将他推到自己的铺位上,裙子撩至大腿,轻声呜咽着趴到他身上。这比她的乳头更美妙。她这么湿,他边想边喘气。我不晓得女人下面会这么湿。“我是你妻子了。”她一边低语,一边在他身上起起落落。山姆呻吟着,他心想,不,不,你不可以做我妻子,我立过誓,我立过誓,但说出口的只有一个字,“要。”
  后来,她双臂环抱他入睡,脸搁在他胸口。山姆也想睡,但他更因朗姆酒、母奶和吉莉而陶醉。他知道应该潜回男性舱房中自己的吊床上,但她蜷在他身边,美妙的滋味令他动弹不得。
  其他人也进来了,有男有女,他听着他们接吻,欢笑,做爱。这是盛夏群岛人悼念死者的方式。他们以生命来回应死亡。这句格言很久以前山姆在哪里读到过,他不知吉莉是否知道,不知今天的事是否是蔻佳·莫授意她的。
  他呼吸着她的发香,凝视着头顶晃来晃去的灯。即便老妪也无法指引我走出这困境吧。最好是悄悄溜出去跳海。假如淹死了,就无人追究我打破誓言,干下羞耻的事。吉莉也可以找个好男人,而非又肥又胖的胆小鬼。
  第二天早晨,他在男性舱房里自己的吊床上醒来。崇大声吆喝着起风了。“起风了,”大副不停喊叫,“快醒醒,起来干活,黑衣山姆。起风了。”崇词汇欠缺,以音量来弥补。山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但立刻就后悔了。他头疼欲裂,手掌上一个水泡在夜里挤破了,他感觉想吐。
  然而崇不管这些,山姆只能挣扎着再次穿上黑衣。他在吊床底下的地板找到它们,湿乎乎地揉成一团。他嗅了嗅,看看有多臭,他闻到咸涩的海水和焦油,潮湿发霉的帆布、水果、鱼和黑肚、朗姆酒,奇特的香料与异国木材,外加自己浓烈的汗味。吉莉的味道也在上面,她头发清爽的气息,还有她香甜的奶水,这让他很乐意穿上它们。不过他极渴望有双干燥暖和的袜子,脚趾头已经长霉了。
  一箱子书远不够支付四个人从布拉佛斯到旧镇的旅资。然而月桂风号人手短缺,因此库忽鲁·莫同意带上他们,只要一路干活。山姆抗议说伊蒙学士太虚弱,婴儿下不了地,吉莉又惧怕大海,崇哈哈大笑,“黑衣山姆又肥又胖。黑衣山姆顶四个人的活。”
  老实说,山姆笨手笨脚,他怀疑自己能否做好一个人的工作,但他的确尽力尝试。他擦洗甲板,用石头将其打磨平整;他拖拽锚链、盘绕绳索、捕杀老鼠;他缝补帆布,用汩汩冒泡的热焦油修理船体漏洞;他还帮厨子剔鱼骨,切水果。吉莉经常来帮他。她操作绳具比山姆强,但看到空旷辽阔的水面,有时仍会闭上眼睛。
  吉莉,山姆心想,我该拿吉莉怎么办?
  那是漫长而闷热的一天,头疼没有尽头。山姆让自己沉浸在绳索、帆布,以及崇交付的其他任务中,视线尽量不移到盛放伊蒙学士尸体的朗姆酒桶上……也不移到吉莉身上。干过昨晚那件事,此时此刻他无法面对野人女孩。她走上甲板,他就下去。她走到前面,他就去船尾。她对他微笑,他便扭过头,感觉糟糕透顶。我早该趁她熟睡时跳海,他心想,我一直是个胆小鬼,但从没当过背誓者。
  假如伊蒙学士没死,山姆可以向他请教。假如琼恩·雪诺在船上,甚至是派普和葛兰,他都可以去找他们。但现在只有崇。崇听不懂我的话。即使他能理解,也只会怂恿我再去“干”她。“干”是崇学会的第一个通用语词汇,他最喜欢这个词。
  幸运的是,月桂风号够大——要是在黑鸟号上,他几乎躲不开吉莉——这种来自盛夏群岛的巨船在七大王国被称为“天鹅船”,因为它们有翻腾的白帆,船首像又多为鸟类。而且,它们大则大矣,却能以独特的优雅姿态破浪而行。若得劲风支持,月桂风号比任何划桨船都跑得快,不过若是没风,她就无能为力了。
  她为一个胆小鬼提供了许多藏身之处。
  山姆当值快结束时,终于被逮住了。他正爬下一条楼梯,崇揪住了他的领圈。“黑衣山姆跟崇来。”他拽着山姆穿过甲板,扔到蔻佳·莫脚下。
  遥远的北方,有条若隐若现的地平线。蔻佳指向那里,“那便是多恩,沙漠、岩石和蝎子的国度,数百里格之内无法停靠。假如你愿意,可以游过去,然后步行前往旧镇。你需要穿越沙漠纵深,爬上高山,游过湍流河。不然的话,你去找吉莉。”
  “你们不明白。昨晚我们……”
  “……向死者致敬,向缔造你们的天上诸神致敬。崇也做了同样的事。我怀着孩子,否则就会跟他在一起。你们维斯特洛人以爱为耻。爱没什么可羞耻的。假如你们的修士这么宣传,只能证明你们的七神是魔鬼。盛夏群岛人通情达理,我们的神赐予我们大腿,好让我们奔跑,赐予我们鼻子,好让我们嗅闻气味,赐予我们双手,好让我们触摸感觉。要怎样疯狂残酷的神才会给予一个人眼睛却告诉他必须永远闭着,决不去看世上一切美好事物?除非它是怪物,来自黑暗的恶魔。”蔻佳将手放在山姆两腿之间。“诸神赐予你这个是有原因的,是为了……你们维斯特洛话叫什么?”
  “干。”崇热心地提示。
  “对,干。为了愉悦,为了生小孩,其中没有羞耻。”
  山姆后退离开她。“不,我立过誓。不娶妻,不生子。我立过誓。”
  “她知道你的誓言。虽然从某些方面讲,她还是个孩子,但她不瞎,她知道你为什么会穿上黑衣,为什么要去旧镇,她知道无法留住你。她只需要你陪她一小会儿,仅此而已。她失去了父亲和丈夫,失去了母亲与姐妹,失去了自己的家,失去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你和那婴儿。你要么去找她,要么游过去。”
  山姆绝望地看着远处朦胧的海岸线。他知道自己决不可能游那么远。
  于是他去找吉莉。“我们做的事……假如我能娶妻,我宁愿要你也决不要任何公主或者贵族少女,但我不能,我是只乌鸦,我立过誓。吉莉,我跟随琼恩进入树林,在心树跟前立下誓言。”
  “那些树注视着我们,”吉莉一边低语,一边拭去脸上的泪水,“在森林里,它们无所不知……但这里没有树。只有水啊,山姆。只有水。”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6章 瑟曦

  天色凄暗阴湿,一上午都在下雨,到了下午,雨虽停了,仍然乌云密布,见不到太阳。连小王后也惴惴不安,她没按惯例带身边那群小鸡、卫兵和仰慕者们出去骑马,而是整天窝在处女居内,听蓝诗人演唱。
  瑟曦的心情也不愉快——黄昏时分才大为改观。当灰色的天空凝聚为漆黑,甜美瑟曦号随晚潮入港,奥雷恩·维水求见。
  太后立刻召见。看到他的大步子,她心知定有好消息。“陛下,”维水露出宽阔的笑容,“龙石岛是您的了。”
  “干得漂亮。”她握住他的手,吻了他的双颊。“托曼陛下一定会很高兴。我们也可以就此释放雷德温大人的舰队,好把铁民驱赶出盾牌列岛。”河湾地方面,一只乌鸦比一只乌鸦带来的消息糟糕,铁民似乎不满足于新近攻占的石头,他们集结军队,直溯曼德河,还袭击青亭岛及其周围的小岛。雷德温的领海只留下十几条战船,至今要么被夺走,要么被击沉。那个自称鸦眼攸伦的疯子甚至派长船进入低语湾,威胁旧镇。
  “甜美瑟曦号起航时,雷德温大人正储存物资,准备回师。”维水大人报告,“不难设想,现下他的主力舰队已出海了。”
  “祝他们一路顺风,气候也比今天更好。”太后把维水带到窗边坐椅,并肩坐下。“咱们的洛拉斯爵士对这场胜利可有作出贡献?”
  对方的笑容消失了,“不少人衷心钦佩他,陛下。”
  “不少人,”她探询地望着他,“你怎么看?”
  “我没见过比他更勇敢的骑士,”维水道,“然而他把一场不流血的胜利变成了屠杀。一千人死亡或重伤,大部分是我们的人,陛下,不仅包括普通士兵,更有许多骑士和年轻领主,那些最优秀和最勇敢的人。”
  “洛拉斯爵士本人呢?”
  “他是第一千零一个。战斗结束后,大家将他抬进城内,伤势非常严重,由于失血过多,学士们都不敢为他吸血疗伤。”
  “噢,真令人伤感。托曼一定会痛心疾首的,他十分仰慕咱们英勇的百花骑士。”
  “还有老百姓们,”她的海军上将说,“如果洛拉斯死去,全国上下的少女将泪流成河。”
  一点没错。回想洛拉斯爵士出海那天,三千平民挤到烂泥门观看,其中四分之三是女人。太后心里十分轻蔑,她好想大声尖叫,痛骂这帮绵羊,告诉他们洛拉斯能给的只有微笑与鲜花,然而她不能——她反而宣布洛拉斯爵士是七大王国最勇敢的骑士,并微笑着目睹托曼赐予对方宝石佩剑。国王还顺势拥抱了他,这不在瑟曦计划之内,但现在已无关紧要了。反正太后表现得慷慨大方,而百花骑士已几乎一命呜呼。
  “告诉我详情,”瑟曦命令,“巨细无遗,从头到尾慢慢讲。”
  等维水说完,房间已变得黑暗。太后点起几只蜡烛,并命多卡莎去厨房拿来面包、奶酪和一点山葵调味的煮牛肉。用餐时,她让奥雷恩把故事又说了一遍,好把细节铭记在心,反复回味。
  “不管怎么说,我可不忍心让别人把这噩耗带给亲爱的玛格丽,”瑟曦道,“我亲自来。”
  “陛下真是太好心了。”维水笑道。一脸坏笑,太后心想。由近观之,奥雷恩实在没有雷加王子的影子。不错,他们头发类似,然而如果传说属实,里斯城里半数的妓女不也一样?雷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眼前这位不过是会耍小聪明的孩子罢了。好在他有利用价值。
  玛格丽正在处女居内啜饮葡萄美酒,和三位表妹一起玩从瓦兰提斯进口的新游戏。天色虽晚,守卫们还是当即放瑟曦进入。“陛下,”太后道,“我想最好由我亲自来向你通报。奥雷恩从龙石岛回来了,他告诉我,你哥哥成了英雄。”
  “我知道。”玛格丽淡淡地说,语气不带惊讶。她为什么要惊讶?从洛拉斯恳求统率大军的那晚开始,她就知道会是这个结局。然而,当瑟曦把故事和盘托出,小王后的双颊仍旧闪烁着晶莹的泪珠。“雷德温已命矿工在城堡底下挖掘隧道,但百花骑士嫌进展太慢。毫无疑问,他极为关切盾牌列岛上的子民,渴望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据维水大人说,接管指挥权不到半天,当史坦尼斯的代理城主拒绝了一对一决斗的提议后,你哥哥便发动总攻。攻城锤撞破城门,洛拉斯当先杀入,他骑马冲入巨龙口中,一身白衣白甲,流星锤左右挥舞,大家说他勇不可挡。”
  梅歌·提利尔已哭出声来。“他怎么死的?”她问,“谁杀了他?”
  “没人杀得了他,”瑟曦道,“洛拉斯爵士中了冷箭,一箭射中大腿,一箭射穿肩膀,但他坚持奋战,浴血搏斗。后来,他又被钉头锤打碎了几根肋骨。再后来……不……不,最可怕的部分还是别说的好。”
  “告诉我,”玛格丽说,“这是命令。”
  命令?瑟曦顿了一顿,旋即决定不要破坏当前的气氛。“外城陷落后,敌军遁入内城,洛拉斯穷追不舍。他被沸油当头淋下。”
  雅兰小姐的脸色惨白犹如粉笔,她从屋子里逃了出去。
  “维水大人亲口保证,学士们做了一切能做的治疗,但你哥哥的烧伤实在太严重。”瑟曦执起玛格丽的手,以示安慰,“他拯救了王国。”她亲吻小王后的脸颊,尝到泪水的咸味。“詹姆会把他的英雄事迹尽数收录于白典之中,歌手们会将他的名讳传唱千年。”
  玛格丽挣脱她的拥抱,用力之猛,几乎让瑟曦摔倒。“他没死!”
  “不,不过学士们说——”
  “没死!”
  “我只想分担你的——”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出去。”
  现下你总算明白小乔去世那晚,我是什么心情了吧。太后鞠了一躬,穿上贵妇人的盔甲。“亲爱的女儿,我真为你感到遗憾。我走了,请不要太过伤感。”
  当晚,玛瑞魏斯夫人没来陪寝,瑟曦发现自己无法入睡。若泰温大人尚在人世,一定会称赞我才是他真正的继承人,凯岩城的传人,她一边想,一边听乔斯琳·史威佛在枕头对面轻声打鼾。玛格丽很快就要流下她当初为乔佛里所流的伤心泪了,梅斯·提利尔也会悲痛欲绝,、然而太后没给他丝毫兴师问罪的理由。再怎么说,她不正是把自己的荣誉托付给洛拉斯吗?半个宫廷的人都看见百花骑士跪在她面前,言辞真挚地恳求披挂上阵。
  他死后,我会为他树立雕像,再给他一场君临城从未见过的华丽葬礼。百姓们会喜欢,托曼也会。可怜的梅斯甚至会因之而感激我。至于梅斯那可恶的母亲,诸神开眼,但愿这消息杀了她。
  第二天日出是瑟曦多年未曾目睹的美景,坦妮娅也出现了,她声称自己昨晚一直在安慰玛格丽那帮人,与她们一起饮酒、哭泣,谈论洛拉斯。
  “玛格丽仍然认为哥哥没死,”太后一边听玛瑞魏斯夫人报告,一边为上朝换装,“她打算派自己的学士前去照料。她的表亲们则不停地祈祷圣母慈悲。”
  “我也会加入祈祷。明天,和我一起去贝勒大圣堂吧,我们要为英勇的百花骑士点起一百根蜡烛。”她转向侍女。“多卡莎,把王冠拿来。对,新的那顶。”这一顶比原先的轻,然而淡白色金箍上嵌有祖母绿,稍微扭头便闪闪发光。
  “今天有四个人带来侏儒的消息。”乔斯琳将求见的奥斯蒙爵士带入。
  “四个?”太后感到一阵幸福的惊讶。近来,至红堡觐见的形色人等越来越多,各各声称有提利昂的线索。然而一天来四个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是的,”奥斯蒙道,“其中一个带来了人头。”
  “那我先见他。把他带进书房。”这次不会再错了吧。等了这么久,我也应该报仇雪恨,让小乔安息了。修士们说七乃是神圣的数字,如果真是这样,那这第七颗人头当能遂她心愿。
  来人是泰洛西人,生得矮小粗胖,谄媚的笑容让她不由得想起了瓦里斯。此人分叉的胡须染成绿粉两色。瑟曦厌恶他的外表,但若他箱子里装的真是提利昂的人头,这些便不算什么。箱子由雪松木所制,以象牙雕出藤蔓与鲜花的图案,用白金镶边并做搭扣。名贵之极,但太后只关心里面的内容。至少,箱子够大,提利昂人小畸形,头大得不成比例。
  “陛下,”泰洛西人深深鞠躬,低沉地说,“您就跟传说中一样美丽。即使在狭海对岸,您的绝世风采仍旧被人们传诵赞扬。我们也为您的不幸而悲伤,它该是如何地折磨着您温柔的心灵啊。是的,没有人可以把您勇敢的儿子还给您,但我希望自己至少能减轻您的痛苦。”他把手放在雪松木箱子上。“我给您带来了正义,我带来了您的VALONQAR的首级。”
  这个古老的瓦雷利亚词汇令她不禁汗毛直竖,却也给了她无穷的希翼。“小恶魔不是我的兄弟,以前不是,现在更不是,”她大声宣布,“我也不愿说他的名字。那个名字曾属于伟人,但他玷污了它。”
  “在泰洛西,我们称他为‘血手’,因为他双手染满鲜血——国王的血,父亲的血,有人说他还杀了母亲,用尖利的爪子撕开子宫降生于世。”
  胡说,瑟曦心想。“大概是吧,”她应道,“如果小恶魔的人头真在箱子里面,我将当场赐封你为伯爵,并赏予城堡和土地。”头衔不过是廉价品,而河间地多的是废弃的堡垒,它们荒凉地矗立在焚毁的村落与野草蔓生的田野之中。“朝廷还等着我开会,你快快把箱子打开。”
  泰洛西人用浮华夸张的姿势掀开箱子,微笑着退离两步。箱子里面,淡蓝色天鹅绒布上,一颗侏儒的头瞪视着她。
  瑟曦瞧了很长时间。“这不是我弟弟。”她嘴里尝到苦味。我抱着这么大希望,尤其是在洛拉斯的事件之后,我还以为诸神……“这个人双眼都是棕色,而提利昂的眼睛一黑一碧。”
  “眼睛,眼睛……哦,陛下,很不幸,您弟弟的眼睛已经……已经腐烂了。我用玻璃来代替……然而颜色刚巧弄错了,请您原谅。”
  这话让她更愤怒。“他是玻璃珠子,我脸上长的可是雪亮招子。告诉你,就算龙石岛上的石像鬼雕像也比这家伙长得更像小恶魔。他秃了顶,而且年纪有我弟弟的两倍,还有,牙齿哪儿去了?这怎么回事?”
  泰洛西人在她的怒火面前似乎缩了一圈。“他曾有副上好的金牙,陛下,可我们……很抱歉……”
  “噢,没到你说抱歉的时候。你会后悔的。”我真想当场扼死他,教他挣扎呼吸,直到面孔变黑,就像我亲爱的儿子那样。她几乎叫出口来。
  “这是个误会,诚实的误会,侏儒们长得太像,所以……对了,陛下您看,他也没鼻子……”
  “他当然没鼻子,因为被你砍掉了!”
  “不是!”泰洛西人额头密布的汗珠出卖了他。
  “不是?”一丝满含怨毒的甜蜜渗入瑟曦的语调中,“至少你还不算太笨,上一个白痴居然要我相信某位雇佣巫师让侏儒的鼻子长了回来。不过呢,既然你欠侏儒一个鼻子,那好,兰尼斯特有债必还,马林爵士,把这骗子扔给科本。”
  马林·特兰爵士抓住泰洛西人的胳膊,将抗议不止的矮子拖了出去。他们走后,瑟曦转向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奥斯蒙爵士,清掉这颗头,再带其他三个线人来见我。”
  “是,陛下。”
  很不幸,这三位自称晓得小恶魔行踪的白痴比泰洛西人更没用。其中一人说小恶魔藏在旧镇的妓院,靠嘴巴取悦男人维生,这是副滑稽的图景,但瑟曦根本不信;第二个人说侏儒在布拉佛斯加入了杂耍艺人的剧团;第三个人则称提利昂在河间地某个山头上装神弄鬼。对他们三人,瑟曦都是相同的回答。“如果你能指引我麾下勇敢的骑士们去捉拿到小恶魔,一定重重有赏,”她承诺,“听清楚,得是小恶魔本人,如果不是他……好吧,我的骑士不会容忍欺骗行径,也不会容忍白痴的胡言乱语。若报告有误,便割舌头。”此言一出,三位线人无一例外都踌躇起来,纷纷声称自己见到的小恶魔有可能是别的侏儒。
  瑟曦没想到世上竟有这么多侏儒。“天下已被这些扭曲的小怪物占满了吗?”最后一个线人带下去之后,她抱怨道,“他们究竟有多少?”
  “反正现在比以前少了,”玛瑞魏斯夫人微笑,“我能有幸陪陛下上朝吗?”
  “你能忍受朝会的冗长与烦琐的话,就来吧,”瑟曦说,“劳勃在大多数事情上都很傻,但这一桩他是对的:统治王国是多么乏味的工作啊。”
  “看到陛下如此烦恼,我很难过。依我之见,咱们不如悠闲一会儿,让国王之手去听取那些无聊的请愿吧。咱们可以扮成女仆,到市场里玩耍,听听他们怎么议论龙石岛的陷落。我知道蓝诗人没被小王后聘为幕僚之前常献艺的酒馆,我还知道一个魔术师的地窖,在那里,魔术师能把水银变成黄金,清水化为美酒,女孩变成男孩。或许他能为你我二人施下魔咒,陛下,您介意做一夜的男人吗?”
  如果能当男人,我要成为詹姆,太后心想,如果能当男人,我要以自己之名而非托曼之名君临七大王国。“不介意,只要你还做女人,”瑟曦道,她心知这是坦妮娅想要的回答,“你拿这些色迷迷的东西来引诱我,真是个小坏蛋,不过,身为摄政王太后,我怎能把朝政交给那个双手颤抖不休的哈瑞斯·史威佛呢?”
  坦妮娅撅起嘴巴,“陛下太严肃了。”
  “没错,”瑟曦同意,“每天结束时我都会为此后悔。”她挽起玛瑞魏斯夫人的胳膊。“走吧。”
  今日贾拉巴·梭尔第一个来请愿,作为流放中的王子,他身份最高。只见他穿着明亮的羽毛披风,外表十分光鲜,说出口的却是卑谦的求恳。瑟曦等他说完惯常的言语——无非是要铁王座资助他军队好去夺回家乡红花谷岛云云——随后道:“陛下有自己的战争要打,贾拉巴王子,目前没有一兵一卒可以抽调。等明年吧,再看看情况。”这是劳勃惯常的回答,她决定尽快改变,等到明年,她将宣布永不远征盛夏群岛。但今日有龙石岛的大喜事,还是别再影响心情了。
  炼金术士公会的哈林大人第二个前来,他请求若在刚收复的龙石岛上发现龙蛋,让他手下的火术士来加以孵化。“如果有龙蛋存在,史坦尼斯早就卖来换钱,以支持叛乱了。”太后斥道。她本想大大贬损这疯狂的想法一番,自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巨龙死去以后,所有试图将龙唤回世间的努力不仅徒劳,而且带来了死亡、灾祸与耻辱。
  一群商人要铁王座居中调解他们与布拉佛斯铁金库之间的纠纷。布拉佛斯人要求立即归还大笔款项,而且拒绝新一轮借贷。我们需要自己的银行,瑟曦决定,“蓝尼斯港金库”就挺好。或许等托曼的王位巩固之后,她便着手操办此事,目前,她只好吩咐商人们尽量偿付这帮布拉佛斯的吸血鬼。
  教会代表是她的老朋友雷那德修士。六名战士之子护送他穿过城市,一行七人,神圣而吉祥。新任总主教——或者照月童所言,新任大麻雀——做什么都要合乎“七”的标准,连骑士们的剑带都染成七色条纹。此外,水晶装饰在骑士的长剑圆头和巨盔顶上,他们的盾牌更是自征服战争以来就不多见的风筝盾,上面的徽章几世纪之久未曾亮出:黑底上闪耀的七彩宝剑。科本说,迄今已有近百名骑士宣誓加入战士之子,愿意为之献身,而且数目每天都在增长。天下的白痴还真多咧!
  加入的骑士大多是诸侯的门客或雇佣骑士之流,但也有少数出自名门望族,如无继承权的次子幼子、地方领主或企图洗刷罪孽的老人,甚至蓝赛尔也在内。当科本告诉她,她那白痴表弟放弃了刚得来的城堡、领地和老婆,回到都城加入重生的战士之子时,瑟曦认为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而眼下,他竟堂而皇之地站在眼前这群故作虔诚的白痴当中。
  瑟曦厌恶他们,她更厌恶大麻雀忘恩负义,无休无止地前来骚扰。“总主教阁下呢?”她劈面质问雷那德,“我要见他本人。”
  雷那德修士抱歉地说:“总主教阁下派我作他的代表,他要我向陛下声明:他受七神托付,必须与邪恶之行做殊死搏斗。”
  “搏斗?怎么搏斗?在丝绸街里宣扬贞洁吗?他以为妓女祷告之后就会变回处子?”
  “我们的身躯由天父与圣母形塑而成,雌雄结合,代代繁衍,”雷那德答道,“妇女出卖身上最神圣的部位乃是罪大恶极。”
  若非太后心知肚明雷那德修士在丝绸街的每家妓院都是熟客,这番虔诚的声明好歹能留下一点影响。毫无疑问,他觉得背诵大麻雀的废话总比擦地板舒服。“别对我传教,”她告诉他,“妓院老板们来抱怨过了,而且说得在理。”
  “罪人们的言语,有何可听之处?”
  “罪人们维持着国库,”太后直截了当地道,“有了‘侏儒的铜板’,我才能支付金袍卫士的工资,才能建造战舰来保卫海岸。此外,还有贸易问题,如果君临城连间妓院都没有,那商船宁可去暮谷城或海鸥镇也不会来这里,明白吗?总主教阁下曾向我亲口保证会维持市井的安宁,窑子嘛,正是维持安宁所不可或缺的东西。一旦剥夺了人们行淫的权利,人们就会转向强暴,所以,从今往后,叫总主教阁下待在自己的圣堂里好好祷告,那才是此类活动该当进行的地方。”
  太后以为盖尔斯大人会紧接着来抱怨财政,出现的却是派席尔国师,他脸色灰败,用懊恼的语调诉说罗斯比本人已病得下不了床。“很遗憾,恐怕盖尔斯大人很快就会与他尊贵的先祖们团聚了。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
  罗斯此死后,梅斯·提利尔和小王后会不会顺势强迫我接受粗胖的加尔斯?“盖尔斯大人咳嗽了这么多年,只当是家常便饭,偏偏在这节骨眼上……”瑟曦抱怨,“他咳嗽着度过了劳勃的一半统治期和乔佛里的朝代,现在要死,只能证明有人故意害他。”
  派席尔国师满腹狐疑地眨巴眼睛,“陛下?谁想害盖尔斯大人啊?”
  “他的继承人,或许吧。”多半是小王后。“又或许是他得罪过的女人。”玛格丽、梅斯和荆棘女王合谋,有何不可?毕竟盖尔斯挡了她们的道。“再或者是什么仇人夙敌之流,甚至就是你干的。”
  老人大吃一惊,“陛——陛下说笑吧。我……我替盖尔斯大人清肠、放血、敷药、治疗……用雾汽水减轻他的痛苦,以甜睡花教他少受咳嗽的折磨,不过最近他的肺腔开始出血……”
  “算了算了,你回去告诉盖尔斯大人,我不准他死。”
  “如您所愿,陛下……”派席尔僵硬地鞠躬。
  随后是越来越多的请愿者,数也数不清,无穷无尽,而且一个比一个无聊。到得傍晚,当人流终于到了尽头,她和儿子用了一顿简便的晚餐。“托曼,做睡前祈祷时,记得感谢天父和圣母,让你还是个孩子。当国王多辛苦啊,我向你保证,将来你是决不会喜欢的。这帮人像乌鸦啄尸体一样聚在你周围,个个都想从你身上撕下一块肉。”
  “是,母亲,”托曼的语气里有几丝悲伤。是了,定是小王后把洛拉斯爵士的事讲给他听了。他毕竟太小,等到了小乔的年龄,大概连洛拉斯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吧。“我不介意他们的话,”儿子说,“我愿意天天陪你上朝,听取请愿。玛格丽——”
  “——专门挑拨离间,”瑟曦不让托曼讲完,“总有一天,我会把她舌头拔掉。”
  “不准你这么做!”托曼突然叫道,他的小圆脸蛋涨得通红。“不准你拔她的舌头。别碰她!我才是国王,不是你。”
  太后惊呆了,她难以置信地瞪着儿子,“你说什么?”
  “我才是国王,只有我能决定拔不拔别人的舌头,不是你。我决不允许你伤害玛格丽,决不允许!我不准你碰她。”
  瑟曦再不搭话,她揪住托曼的耳朵,把尖叫着的男孩拖到门口,交给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柏洛斯爵士,陛下情绪失控。请你护送他回房,再把佩特带去。今天,我要托曼亲手鞭打,一直打到那佩特两边屁股都流血为止。如果陛下拒绝,或是敢说一句抗议的话,你就让科本割掉佩特的舌头,好教陛下了解傲慢的代价。”
  “遵命,”柏洛斯爵士一面朗声答应,一面不安地瞥瞥国王,“陛下,请随我来。”
  夜色降临在红堡,乔斯琳点燃太后的壁炉,多卡莎点起床边蜡烛。瑟曦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她发现乌云遮蔽了星星。“好黑的夜晚啊,陛下。”多卡莎喃喃地说。
  确实很黑,瑟曦心想,但不及处女居中黑暗,更不及将洛拉斯·提利尔烧成活死人的龙石岛和红堡深处的黑牢。太后忽地想起了法丽丝,旋即决定不再探究。一对一决斗,法丽丝怎会挑了一个白痴丈夫。史铎克渥斯堡传来消息说坦妲伯爵夫人因臀部摔伤引发的风寒致死,弱智洛丽丝成了新任史铎克渥斯堡伯爵夫人,由波隆爵士掌握实权。坦妲死了,盖尔斯也快死了,朝廷里的傻瓜总算绝种了——一个月童已经足够。太后微笑着躺下。我吻她的脸颊,尝到泪水的咸味。
  她再度梦见那三位身披褐色斗篷的女孩,那座充斥着死亡气息的帐篷,以及满脸皱纹的老巫婆。
  老巫婆的帐篷尖顶高耸,漆黑如夜。她真的不想进去,正如十岁的她也不想进去,但女孩们互相打量着,她不得不进去。梦中三人与现实中完全一致。胖胖的简妮·法曼一贯掉队,实际上,她能走到这儿,堪称奇迹;梅拉雅·赫斯班年纪更大,胆子更大,也长得更漂亮,不过脸上有些雀斑。三个女孩裹粗布斗篷,将兜帽拉起,她们是从卧室里偷偷溜出来,穿过比武较场去找女巫的。先前,梅拉雅听女仆们低声交谈,说这名巫婆不仅能诅咒人,能让男人陷入爱河,能召唤地狱的恶魔,还能预言未来。在现实中,女孩们边跑边咬耳朵,跑到这里已然头昏眼花、气喘吁吁,既兴奋又害怕。梦中不一样,在梦中,较场内的帐篷映照出无数阴影,而经过的骑士和仆人全是由浓雾聚成,女孩们徘徊许久,方才找到老巫婆的住处。这时,火炬都告熄灭。瑟曦看见三个女孩挤在一起,彼此说着悄悄话。回去,她想告诉她们,回去。这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她张口叫喊,却发不出声音。
  泰温公爵的女儿当先掀帐而入,梅拉雅紧随其后,简妮·法曼拖在末尾,在前两个女孩身后躲躲藏藏,她一贯如此。
  帐篷里充斥着各种气味:肉桂、豆蔻、红胡椒、白胡椒与黑胡椒,杏仁奶和洋葱,丁香、柠檬香草与珍贵的藏红花,以及更稀罕的异国香料。仅有的光明来自于一只做成石蜥头形状的铁火盆,它放射出阴暗的绿光,显得帐篷壁更加冰冷、死寂而腐朽。现实中也是这样吗?瑟曦记不得了。
  女巫倒和现实中一样沉睡于酣梦之中。别理她,太后想尖叫,你们这帮小白痴,不要唤醒沉睡的女巫。但她没有舌头,只能眼睁睁看着十岁的女孩掀开兜帽,朝巫婆的床铺踢了一脚,叫道,“起来,我们想知道自己的未来。”
  “蛤蟆”巫姬睁开双眼,简妮·法曼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逃了出去,头也不回地冲进夜色之中。噢,肥胖、愚蠢、温顺的小简妮,脸如面饼,身似圆桶,看到影子就害怕。然而她却是最明智的,不是吗?简妮至今仍好端端活在仙女岛,她下嫁给她领主哥哥麾下的一名封臣,生了十几个孩子。
  老妇人有双黄色的眼睛,沉淀其中的是难以言喻的邪气。兰尼斯港内传说,当她丈夫用一袋香料把她从东方买来时,她是多么年轻美貌,然而岁月和邪术摧残了她的身体,如今她变得矮小、粗胖、皮肤疙疙瘩瘩,还有一对犹如绿鹅卵石般的丑陋下巴。她牙齿掉光了,双乳垂到膝上,稍稍靠近,便能嗅到疾病的味道,当她开口说话时,喷出的臭气怪异而浓烈。“滚。”她嘶哑地朝女孩们低吼。
  “我们为预言而来。”年轻的瑟曦告诉她。
  “滚。”老妇人再度嘶吼。
  “听说你能预见未来,”梅拉雅道,“我们只想知道自己将来的丈夫是谁。”
  “滚。”老妇人第三次吼道。
  听听她的话。太后快哭出来了。你还可以逃。逃啊,小白痴!
  十岁的金发女孩把手放到背后。“给我们预言,否则我让我父亲大人以轻侮之罪狠狠鞭打你。”
  “求求你,”梅拉雅哀告,“讲讲未来吧,我们马上离开。”
  “很多来这里的人并没有未来,”巫姬用骇人的深沉嗓音说,她把长袍扫下肩膀,招呼女孩们靠近。“来,不愿走就来吧,傻瓜们。来,来,让我尝尝鲜血的滋味。”
  梅拉雅脸色刷白,瑟曦却不为所动。狮子何惧蛤蟆,尤其是又老又丑的癞蛤蟆。她可以拒绝,她可以逃跑,她可以不再回头,但她所做的却是接过巫姬的匕首,用这扭曲的铁器划破拇指,接着又割了梅拉雅的指头。
  在阴郁的绿帐篷内,鲜血的颜色也随之成为暗红。看到血,巫姬无牙的嘴巴颤抖起来。“来,”她低声说,“伸过来。”瑟曦伸出手,让老巫婆吸吮血液,对方的牙龈竟如新生婴儿般柔软。太后还记得那张嘴里古怪的寒气。
  “你可以问三个问题,”老巫婆吸完那滴血,便道,“但你决不会喜欢我的答案。是问,还是滚,随你挑。”
  走啊,太后心想,别问了,走啊。但梦中的女孩不会恐惧。
  “我什么时候嫁给王子?”她问。
  “永远都不会。你会嫁给国王。”
  黄金鬈发下,女孩的脸因迷惑而皱成一团。后来的若干年里,她一直以为这句话是指她在雷加王子的父亲伊里斯去世之前不会嫁给他。“我会成为王后,对吧?”年轻的她问。
  “是的,”巫姬的黄眼睛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芒,“来日你将母仪天下……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女孩脸上怒气浮现,“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天真任性的孩子啊,她不肯就此罢休,她非要问出最后一个问题,非要瞥到自己的未来。“我和国王会有孩子吗?”她问。
  “噢,当然。十六个属于他,另外三个属于你。”
  瑟曦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割伤的拇指隐隐作痛,鲜血滴到地毯上。怎会这样呢?她想继续提问,然而三个问题已经用完了。
  老妇人却没说完,“他们将以黄金为宝冠,以黄金为裹尸布,”巫婆叫道,“将来有一天,当你被泪水淹没时,VALONQ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夺走你的生命。”
  “VALONQAR是什么?怪物吗?”黄金女孩不喜欢这段预言,“你是个骗子,癞蛤蟆,臭猪!你说的我一句也不信!梅拉雅,我们走,不要听她胡言乱语。”
  “我也要问三个问题,”她的朋友坚持。瑟曦拽住梅拉雅的胳膊,梅拉雅却挣脱开来,转向巫婆。“我会嫁给詹姆吗?”她脱口而出。
  你这笨女孩,她这么问,太后至今仍很生气,詹姆甚至不知道你的存在。幼时的詹姆只晓得习武、驯狗和骑马……他心里也只有她,他的双胞胎姐姐。
  “不会是詹姆,不会是任何人,”巫姬道,“你的贞操将被蛆虫夺去,小妹妹,你的死神将在今夜到来。还没嗅到她的气味吗?她就在你身旁。”
  “我们只嗅到你的气味!”瑟曦叫喊。肘旁的桌上有个罐子,其中装满浓稠的液体,她顺手抄起来,砸向老妇人的眼睛。现实中,被击中的巫婆用奇特的异国语言厉声惨叫,并在两个女孩逃离帐篷时诅咒她们;但在梦中,巫婆的脸孔融化了,化为缕缕灰雾,只剩下两只狭长的黄眼睛,那是死亡之眼。
  VALONQ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这句话在太后耳边回荡,声音却不属于老妇人。一双粗壮的手从雾气中钻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脖子,上面露出一张脸,用不对称的眼睛俯瞰她。不,太后想高叫,但侏儒的指头掐得太深,阻止了她无谓的抗议。她踢打挣扎,毫无作用,很快,她也发出了儿子快死时所发出的那种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犹如一个人想用一根芦苇饮尽一条长江。
  她在黑夜中喘息着醒来,毯子缠在脖子上。瑟曦拼命扯开,以至于把毯子都撕破了。只是梦,她坦胸露乳地坐着喘粗气,一个反复梦见的梦和一条纠结的毯子,没什么,没什么……
  今天,坦妮娅又得陪小王后过夜,睡在她身旁的是多卡莎。太后粗鲁地摇晃女孩的肩膀,“起来,去找派席尔,他应该在盖尔斯大人那边。立刻把他带来。”睡意朦胧的多卡莎跌跌撞撞地翻下床铺,慌乱地找衣服,她的赤脚摩擦着草席,沙沙作响。
  不知过了几世纪之久,派席尔国师才姗姗赶到,他站在她面前耷拉着脑袋,沉重的眼皮不住上下打架,用尽全力才克制打呵欠的冲动,细脖子上的颈链似乎随时都能把他给压垮。其实,从瑟曦有记忆时开始,派席尔就已是个老人了,但过去的他毕竟十分庄严:服饰华丽,行礼优雅,不怒自威,那丛大白胡子更赋予他智者的外表。提利昂要了他的胡子,长回来的是几簇稀疏、脆弱、毫不规整的胡碴,完全不能隐藏老人垂落的下巴上松垮的粉红肌肤。他是个废物,瑟曦心想,是过去那个他的残骸。黑牢,外加侏儒的剃刀,合起来摧毁了他。
  “你多少岁了?”瑟曦突然问。
  “微臣八十有四,陛下。”
  “我想要个年轻人。”
  国师用舌头舔舔嘴唇。“枢机会推举我为国师时,我才四十二。想当初,喀斯活到八十岁才被推举,艾兰多则在八十九岁,职责很快压垮了他们,两人在位均不出一年便告去世,接下来选出的是六十六岁的梅龙,但他在前往君临的路上感染风寒而死。最后,伊耿国王要学城派个年轻人,他也成为了我服侍的头一位国王。”
  托曼将是最后一位。“给我药剂,助我入睡。”
  “睡前一杯葡萄酒——”
  “我天天喝酒,你这不长眼的白痴。我要强效药,让我不做梦的药。”
  “陛……陛下不想做梦?”
  “你聋了是不是?你的耳朵跟你的老二一块儿退化了是不是?你究竟能不能给我强效药,还是要逼我命令科本大人来纠正你的失职呢?”
  “不,不,没必要牵扯……牵扯科本。您需要无梦的睡眠,我能提供药剂……”
  “好,你走吧。”国师转身朝门口走去,太后又把他叫住。“还有一件事。学城里讲解预言吗?未来可以被预见吗?”
  老人犹豫半晌,他用一只皱巴巴的手盲目地在胸前摸索,似乎要捻那已不复存在的胡须。“未来可以被预见吗?”他缓缓重复,“也许可以吧。古书中确有相应的魔法……然而陛下若是再问‘我们要不要预见未来呢?’对这个问题,我会肯定地回答‘不。’有的门还是永远关闭为好。”
  “你出去时记得关上我的门。”她早该知道,从他嘴里得到的答案,必定跟他的人一样没用。
  第二天她跟托曼共进早餐。男孩驯服多了,看来叫他惩罚佩特特别见效。母子俩吃了煎蛋、煎面包、培根及从多恩通过海路运来的新鲜血橙。儿子和他那几只小猫咪玩,瑟曦看到它们在他脚边欢乐地嬉戏,略感宽心。有我在,谁也不能伤害托曼。为了他的安全,她可以毫不犹豫地处死维斯特洛大半的诸侯和所有老百姓。“乖,跟乔斯琳一起出去吧。”餐后,她吩咐儿子。
  接着她找来科本,“法丽丝现下是死是活?”
  “嗯,还活着,不过,活得不太……舒服。”
  “明白,”瑟曦想了一阵子,“波隆这个人……卧榻之侧,岂容敌人酣睡。说到底,他的权力根植于洛丽丝,若我们正式支持她姐姐……”
  “抱歉,”科本说,“恐怕法丽丝夫人已没有能力来统治史铎克渥斯堡了。实际上,单凭她自己,连维持生命都做不到。我很高兴,能在她身上完成许多研究,但课题本身不是没有代价的。陛下,我没有违背您的旨意吧?”
  “算了,没关系。”反正想挽回也迟了,索性不去多想。她死掉最好,瑟曦告诉自己,没了丈夫,她本就活不成了。嫁了个白痴丈夫,居然还倾心于他,搞不懂。“此外还有一事。昨晚我做了噩梦。”
  “每个人都会时不时做噩梦。”
  “梦中的女巫是我小时候见过的。”
  “森林女巫?她们算什么,懂点草药知识,会接生,除此之外……”
  “她不一样。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她儿子原本是个富商,后来被我祖上提拔为小领主,她丈夫则是在东方做买卖时爱上她的——许多人认为,这是她施展魔法的结果,不过我觉得她大概是直接动用了两腿间那个洞吧。据说她原本不丑,后来才逐渐蜕变。我记不得她的真名了,那是又长又古怪的东方名姓,我只知道老百姓称她为巫姬。”
  “巫姬……难道是巫魔女?”
  “是吧?那女人从我指头上吸了一滴鲜血,然后预言了我的未来。”
  “血魔法是最黑暗的巫术,也可能是最有力量的。”
  此话瑟曦不愿听,“这个巫魔女的预言有板有眼,最初我嘲笑它们,然而……很快,事实证明她关于我女伴的话说得半点不差。当她做出预言时,我的女伴才十一岁,健康得跟小马驹似的,而且安安全全地生活在凯岩城中。然后她就掉进井里淹死了。”梅拉雅恳求自己的朋友别把在巫魔女帐篷中听到的事讲出去。不去谈论,便会遗忘,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噩梦,梅拉雅说,噩梦从来不会成真。她们俩当时好小好小,这番话听起来很有道理。
  “您还在为童年好友悲伤么?”科本问,“您可是为这事烦恼,陛下?”
  “梅拉雅?不,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我烦恼的是……这巫魔女似乎知道我会有几个孩子,她也清楚劳勃的私生子女——在他拥有第一个孩子的若干年前,她便知道了。她保证我会当上王后,又说另一个……”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另一个女人,会夺走所有我珍爱的东西。”
  “而您决心阻止这个预言?”
  这是我最大的愿望,太后心想,“预言能被阻止吗?”
  “噢,当然,毫无疑问。”
  “怎么做?”
  “我想,陛下自己很清楚该怎么做。”
  她确实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早在那间帐篷时她就知道。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
  不过,所谓知易行难,詹姆是无法依靠了,对方突染恶疾也不可能。该怎么做呢?匕首?枕头?毒酒?几个办法都不妥当。教老头子在睡梦中死去是一回事,如若十六岁少女莫名其妙暴毙于床,肯定会引发无数疑问。再说,玛格丽从不独睡,而即便没了洛拉斯爵士,她也有其他许多武士日夜紧密保护。
  剑刃都有两面,保护她的人很可能会是毁灭她的人。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到时候就连玛格丽的父亲大人也无法驳回死刑——当然,要做到这点不容易。她的情人是不会承认的,一旦承认自己也要掉脑袋,除非……
  第二天,太后去院子里找到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他正跟雷德温的双胞胎之一比武,究竟是弟弟还是哥哥她说不准,她从来就区分不了这对双胞胎。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奥斯蒙爵士叫到旁边。“陪我散步,”她吩咐,“边走边说,说心里话。我讨厌吹牛,不要再鬼扯什么一个凯特布莱克当三个好骑士了。你要知道,很多事情取决于你的回答。说说你弟弟奥斯尼,他剑术如何?”
  “很不错。您见过他,他没我或奥斯佛利强壮,杀人却最麻利。”
  “是吗?他与柏洛斯·布劳恩爵士相比呢?”
  “酒肚子柏洛斯?”奥斯蒙爵士咯咯笑道,“他多大年纪了,四十?五十?不管活了多久,至少有一半时间是在醉酒中度过的,而且还那么胖,即便他以前能打,现在也早不行了。陛下啊,柏洛斯爵士想死的话,奥斯尼很容易成全他。可为什么呢?柏洛斯叛国?”
  “不。”瑟曦说,叛徒是奥斯尼。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7章 布蕾妮

  他们在距离十字路口一里格处遇见了第一具尸体。
  尸体悬在死树的枝杈底下,那棵树是被闪电劈死的,树干有烧灼的痕迹。食腐乌鸦正啄他的脸,狼群享用过靠近地面的小腿,膝盖以下只剩骨头和破布……外加一只被嚼烂的鞋子,半埋在土壤中。
  “他嘴里是什么?”波德利克问。
  布蕾妮得先稳一稳才敢看。死尸的脸呈现可怕的灰绿色,嘴巴被撑开。有人将一块凹凸不平的白石塞进他齿间。一块石头,或者……
  “盐。”梅里巴德修士说。
  往前五十码,他们发现了第二具尸体。食腐动物将他拖了下来,遗骸散落一地,上方有根破烂的绳圈挂在榆树枝杈上。要不是狗儿嗅到他,然后跳进草丛搜寻,布蕾妮或许就不知不觉骑过去了。
  “你找到什么,狗儿?”海尔爵士跳下马,跟着那条狗大踏步过去,捡回来一只半盔。死人的头颅仍在其中,外加无数蠕虫和甲虫。“上好的钢,”他断言,“而且没太多凹痕,尽管狮子头掉了。波德,想不想要头盔?”
  “不要那顶。里面有虫子。”
  “虫子洗洗就没了,小子,别像女孩儿一样穷讲究。”
  布蕾妮皱皱眉。“对他来说太大了。”
  “他会长大的嘛。”
  “我不要。”波德利克强调。海尔爵士耸耸肩,将破狮盔扔回草丛。狗儿叫了一声,跑到那棵树旁,翘起一条腿来。
  再往后,每一百码都会遇到死尸。他们悬在各种树上:岑树、赤杨、山毛榉、白桦、落叶松、榆树、老柳树、庄严的栗树等等。人人脖子上都套着绳圈,吊在树下晃来晃去,人人口中都塞满了盐。他们穿灰色、蓝色或绯红的袍子,但雨水和阳光已令袍子严重褪色,很难区分得出。有人胸口缝有纹章,布蕾妮发现若干斧子、箭和鲑鱼,一棵松树、一片橡叶、一些甲虫和矮脚公鸡,一只野猪头,还有六把三叉戟。这些是逃兵,她意识到,各路诸侯制造的残人,被领主老爷们抛弃的废物。
  有的死人秃了顶,有的留胡子,有的年轻,有的老,有的矮,有的高,有的胖,有的瘦。看上去都一个样,肿胀的尸身,饱受腐蚀啮咬的脸庞。绞架之上,人人平等。布蕾妮曾在一本书里读到过,但她记不起是哪一本。
  海尔·亨特最终说出了他们全都意识到的事。“这些便是洗劫盐场镇的人。”
  “愿天父严厉地裁判他们。”梅里巴德说,他是盐场镇老修士的朋友。
  对布蕾妮而言,他们是谁远不如谁吊死了他们来得重要。绞刑是贝里·唐德利恩那伙土匪处决犯人的首选方式,倘若如此,所谓的闪电大王也许就在附近。
  狗儿叫了一声,梅里巴德修士环顾四周,皱起眉头。“我们是不是该加快脚程?太阳快下山了,到得晚上,跟尸体作伴可不大妙。这些人活着的时候邪恶凶险,我怀疑他们即使死了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点我可不同意,”海尔爵士说,“这些人死了最好。”然而他还是用脚后跟踢马,稍稍加快速度。
  再往前,树木逐渐稀疏,尸体却还那么多。森林变成泥泞的平原,绞架代替了树枝。密密麻麻的乌鸦尖叫着从尸体上飞起,等他们过去,又重新落下。这些是恶人,布蕾妮提醒自己,但这番景象还是让她感到悲哀。她强迫自己依次查看,寻找熟悉的脸孔。她觉得其中有几位在赫伦堡见过,但由于尸身残破不堪,很难确定。没人戴猎狗头盔,根本没几个戴头盔的。大多数人被吊起来之前就被剥去了武器、盔甲和靴子。
  波德利克问起今夜留宿的旅馆,梅里巴德修士立即热心地解释,也许是想让大家分分心,不再去想路边那些毛骨悚然的哨兵。“有人称它为‘老客栈’。数百年来,那里一直有客栈,但现在这家是杰赫里斯一世时期才建起来的,就是修国王大道的那个国王。据说杰赫里斯与他的王后旅行途中在那里睡过觉——有阵子,那儿被称为‘双冠客栈’,以示敬意,直到有个店主人建了一座钟塔,客栈便改名‘钟鸣客栈’。后来,它的所有权交到一个叫‘瘸腿’琼恩·海德的跛脚骑士手中,他老得打不了仗时,改行做铁匠活,新铸了一块招牌挂在院子里的木竿上——一条有三个头的玄铁黑龙。那巨兽如此硕大,乃是用绳索将十几块铁片拴到一起组成。每逢有风吹过,它便会叮当作响,于是乎‘响龙客栈’名闻天下。”
  “龙还在吗?”波德利克问。
  “不在了。”梅里巴德修士道,“等铁匠的儿子变成老头,伊耿四世的一个私生子发动叛乱,与嫡出的兄弟为难,他以黑龙为徽纹。当时这片土地属于戴瑞伯爵,伯爵大人对国王赤胆忠心,他看到这条黑龙之后勃然大怒,砍倒木竿子,将招牌劈成碎片,扔进河里。许多年后,其中一个龙头被水冲上寂静岛,此时它已布满红色铁锈。店主人再没挂别的招牌,人们逐渐忘记了龙,开始称这里为‘河畔客栈’。那时,三叉戟河就从它后门流过,旅馆建筑有一半位于水面上。据说客人们将鱼线扔出窗外就能钓到鲑鱼,这里还有个渡船码头,旅行者可以摆渡去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和白墙城。”
  “我们在南边渡过三叉戟河,然后一直朝西北骑行……并非朝着河走,而是远离它。”
  “是的,小姐,”修士说,“河流移位了。那是七十年前?还是八十年前?反正是老玛莎·海德的祖父经营此处时的历史。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玛莎是个好女人,喜欢嚼酸草叶,吃蜂蜜蛋糕。她若是没房间给我,就让我睡火炉边,每次送我上路都要额外馈赠一些面包、奶酪和几块旧蛋糕。”
  “她是现在的店家吗?”波德利克问。
  “不,狮子绞死了她。他们走后,我听说她的一个侄子试图重开旅馆,但由于战争,平民百姓在路上行走过于危险,所以没什么顾客。他只得引进妓女,可仍然无法挽救生意。听说某个领主把他也杀了。”
  海尔爵士扮个鬼脸,“我做梦都想不到开旅馆也这么危险。”
  “真正危险的是别人玩权力的游戏时你做老百姓,”梅里巴德修士说。“对不对,狗儿?”狗儿叫了一声表示赞同。
  “那么,”波德利克道,“客栈现在究竟有没有名字?”
  “百姓们管它叫十字路口的客栈。长老告诉我,玛莎·海德的两个侄女联手让客栈再度开张营业。”他举起木杖。“倘若诸神保佑,那些吊死的人身后升起的烟就是从它烟囱里冒出来的。”
  “他们应该称那地方为‘绞架客栈’。”海尔爵士评论。
  不管客栈叫什么,它很大,三层楼高,矗立在泥泞的道路间,墙壁、塔楼和烟囱都由上乘的白石砌成,在灰色天空下闪耀着惨淡的光芒。南厢房建在粗重的木桩子上,底下是一片低洼皲裂的土地,杂草丛生,还有褐色的枯草;北厢房依附着一间茅草顶马厩和一栋钟塔。整个建筑围有一圈低矮的墙,由白色碎石搭建而成,覆满苔藓。
  至少没人将它焚毁。相较之下,留给盐场镇的只有死亡和荒芜。布蕾妮和伙伴们从寂静岛渡过去时,幸存者们已纷纷逃离,死者交付大地,唯有镇子本身的残骸暴露在外,到处灰烬。空中满是烟尘的气味,海鸥在头顶盘旋,发出的叫声像极了人,仿佛是为逝去的孩童们唱的哀歌。连城堡都显得凄凉孤独,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它是灰色的,跟镇子里灰烬的颜色相同,其方形堡楼俯瞰码头,四周绕着幕墙。布蕾妮等人牵马下了渡船,城堡紧紧关闭,城垛上移动的物体只有旗帜。狗儿吠叫,梅里巴德修士用木杖敲打正门,足足过了一刻钟,才有个女人出现在上方,询问他们有什么事。
  渡船已经离开,天空开始下雨。“我是个敬神的修士,好夫人,”梅里巴德朝上面喊,“这些是正直的旅人。我们想要找个地方躲雨,在您的壁炉旁过夜。”女人对他的请求无动于衷。“最近的客栈在十字路口,西边,”她回答,“我们这儿不欢迎陌生人。走吧。”她消失之后,无论梅里巴德的恳求,狗儿的吠叫,抑或海尔爵士的咒骂都无法再让她回来。最终他们只能在树林里过夜,躲在树枝搭成的掩体底下。
  然而十字路口的客栈中有人。还没到大门口,布蕾妮就听见了捶打声,微弱但稳定,像在敲钢铁。
  “煅炉,”海尔爵士说,“不是这儿有个铁匠,就是老店家的鬼魂在铸造另一条铁龙。”他用脚后跟一踢马。“希望他们还有个鬼厨师,一只松脆的烤鸡足以打消今天的所有烦恼。”
  旅馆院子里是一大片褐色烂泥,马儿走得很不舒坦。打铁声更响亮了。布蕾妮看见马厩尽头一辆轮子坏掉的牛车后面闪烁着煅炉的红光。马厩里还有一些马,一具破旧的绞刑架矗立在院子里,有个小男孩抓着上面生锈的铁链晃来晃去。四个女孩站在门廊里看他,最小的才不过两岁,光着身子,最大的九岁或十岁,她用双臂护住小家伙。“孩子们,”海尔爵士朝她们喊,“快把你们的母亲叫来。”
  男孩从铁链上跳下来,朝马厩奔去。四个女孩惊慌不安地站在原地。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说,“我们没有母亲。”另一个补充,“我本来有,但他们杀了她。”四人中最大的那个踏前一步,将最小的推到裙子后面。“你们是谁?”她质问。
  “求宿的正直旅人。我叫布蕾妮,这位是梅里巴德修士,在河间地小有名气。那男孩是我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骑士是海尔·亨特爵士。”
  捶打声突然停顿下来。女孩从门廊上打量他们,带着十岁孩童所特有的机警。“我叫垂柳。你们要床铺吗?”
  “床铺,麦酒,填肚子的热餐,”海尔·亨特爵士边下马边说,“你是店家?”
  她摇摇头,“我姐姐简妮才是,可她不在。我们只有马肉吃。如果你来找妓女,这儿没有。我姐姐把她们打发走了。但我们有床铺。有些是羽毛床,稻草的更多。
  “全部有虱子,我毫不怀疑。”海尔爵士道。
  “你有钱吗?银子?”
  海尔爵士哈哈大笑。“银子?睡一晚上虱子床,外加一块马肉?你打劫啊,小妹妹?”
  “我们要银币,否则你去树林里跟死人睡。”垂柳瞥了眼驴子及其背上的木桶和包裹。“吃的?哪儿弄的?”
  “女泉城。”梅里巴德说。狗儿叫了一声。
  “你都这样盘问客人?”海尔爵士问。
  “我们没多少客人,跟打仗之前不同。如今路上大多是麻雀,或者更糟。”
  “更糟?”布蕾妮问。
  “盗贼,”马厩里传来一个男孩的嗓音,“强盗。”
  布蕾妮转身,看到了幽灵。
  蓝礼。哪怕心口被锤子击中,她也不至于如此惊慌。“大人?”她张大嘴巴。
  “大人?”男孩拨开垂在眼前的一缕黑发,“我只是个铁匠。”
  他不是蓝礼,布蕾妮意识到,蓝礼死了。蓝礼躺在我怀中死去。蓝礼是个二十一岁的男人,眼前这位不过是男孩。但他实在太像第一次来塔斯岛时的蓝礼。不,他比当时的蓝礼更小。他下巴更宽,眉毛更浓。蓝礼纤细优雅,这男孩却有厚实的肩膀和铁匠特有的强健胳膊。他穿长长的皮围裙,围裙下赤裸着胸膛,黑糊糊的胡渣覆盖了脸颊和下巴,一头粗厚的黑发长过双耳。蓝礼国王的头发也是这样的炭黑色,但他总是梳洗得干净整齐,有时剪短,有时则随意披在肩头,或用金色发带扎到脑后,从未乱七八糟地纠结在一起,黏糊糊地沾满汗水。而且,尽管这男孩的眼睛也是同样的湛蓝,但蓝礼大人的双眼温暖又热情,充满欢笑,他的眼神中却满是愤怒和怀疑。
  梅里巴德修士也看出来了。“我们没有恶意,小伙子。玛莎·海德开这家旅馆时,总爱给我一块蜂蜜蛋糕,有时甚至是一张床,假如店里没客满的话。”
  “她死了,”男孩道,“狮子绞死了她。”
  “绞刑似乎是你们最喜欢的娱乐方式,”海尔·亨特爵士说。“我要在附近种地就好了,种大麻,卖麻绳,大赚一笔。”
  “所有这些孩子,”布蕾妮对女孩垂柳说,“都是你的……妹妹?兄弟?亲戚家人?”
  “不。”垂柳正盯着她看,她对这种眼光很熟悉。“他们不过是……我不知道……有些是被麻雀带来,其余是自己找来的。你是女人,怎么穿得跟男人一样?”
  梅里巴德修士答道,“布蕾妮小姐是一位使命在身的女战士,此刻她需要干燥的床铺和温暖的火堆。我们也都一样。我的老骨头说,马上又要下雨了。你有没有房间给我们??”
  “没有。”铁匠男孩说。“有的。”女孩垂柳道。
  两人大眼瞪小眼,最后垂柳跺跺脚。“他们有吃的,詹德利。小家伙们在饿肚子。”她吹声口哨,仿佛变魔术一般,出现了许多小孩,个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男孩从门廊底下爬出来,蹑手蹑脚的女孩凑进面向庭院的窗口。有些孩子紧紧抓着上满弦的十字弓。
  “原来这里是‘十字弓客栈’。”海尔爵士得出结论。
  叫“孤儿客栈”更恰当,布蕾妮心想。
  “渥特,帮他们照料马匹,”垂柳吩咐,“威尔,放下石块,他们不是敌人。艾菊,佩特,快去找些木头添到火炉里。‘铜板’琼恩,你帮修士卸口袋。我带他们去房间。”
  他们要了三间相邻的屋子,每间都有一张羽毛床、一把夜壶和一扇窗。布蕾妮的房里还有壁炉,她多付了几个钱买木柴。“我睡你的房间还是海尔爵士的房间?”她打开百叶窗时,波德瑞克问。“这儿不是寂静岛,”她告诉他,“你可以跟我住一起。”她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带波德自行出发。梅里巴德修士要去努屯、河弯村及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布蕾妮认为没必要再跟他走,毕竟他有狗儿作伴。况且长老已让她相信,三河沿岸找不到珊莎·史塔克。“我打算日出前起床,趁海尔爵士仍在睡觉。”布蕾妮还没原谅他高庭的事……而且亨特自己说过,他没有立下任何关于珊莎的誓言。
  “我们去哪里,爵士?我是说,小姐?”
  布蕾妮没有答案。他们真的位于十字路口;国王大道,河边路,还有山路在此地会合。山路将引领他们穿越群山,前往艾林谷,珊莎小姐的阿姨死前一直统治着那里;往西是河边小路,沿红叉河直到奔流城,珊莎的舅公被围困于此,苦苦支撑;或者可以随国王大道北行,经孪河城,穿越布满泥沼的颈泽。到时候,无论谁控制卡林湾,只要她能设法通过,就可沿国王大道抵达临冬城。
  我也可以沿国王大道往南,布蕾妮心想,潜回君临,向詹姆爵士承认失败,归还他的宝剑,然后找一艘船返回塔斯的家中,正如长老劝导的那样。这是个苦涩的想法,然而她心中确有一部分渴望回到暮临厅,回到父亲身边,另一部分则在寻思,假如她靠在詹姆肩头哭泣,他会不会安慰她。这就是男人们希望的,不是吗?柔弱无助的女子,需要他们保护。
  “爵士?小姐?我刚才问,我们要去哪里?”
  “去下面大厅,用晚餐。”
  大厅里到处是小孩。布蕾妮试图清点人数,但他们没一刻站定下来的,因而有的点了两三遍,有的一次也没算,最后她放弃了。他们将桌子推到一起,排成长长的三条。较年长的男孩奋力从后面搬出长椅——在这里,年长的意思是十岁到十二岁。詹德利最接近成年人,但发号施令的是垂柳,仿佛她是城堡里的女王,而其他孩子不过是些仆人。
  假如她是贵族出身,那其他孩子格格不入的姿态,对她就是自然而然的。布蕾妮怀疑垂柳并非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她太小,也不够漂亮,不可能是珊莎·史塔克,但年龄跟珊莎的妹妹一致。凯特琳夫人说,艾莉亚没有姐姐的美貌。棕头发,棕眼睛,骨瘦如柴……会不会是她呢?艾莉亚·史塔克的头发是棕色,布蕾妮记起来,但无法确定眼睛的颜色。棕眼棕发,是那样吗?有没可能她其实并未死在盐场镇?
  门外,最后一丝光线正在退去,室内,垂柳命人点起四支油腻腻的牛油蜡烛,再让女孩们把炉火烧得又高又旺。男孩们帮波德瑞克·派恩卸下驴子上的包裹,将腌鳕鱼、羊肉、蔬菜、坚果和一轮轮奶酪搬进来,梅里巴德修士则去厨房煮粥。“可惜,我的橘子都没了,恐怕要到春天才能再见到,”他告诉一个小男孩,“你有没吃过啊,孩子?挤出美味的果汁来吮吸?”男孩摇头否定,修士揉了揉他的头发。“等到春天我给你带一个,假如你做个乖孩子,帮我搅拌这锅粥的话。”
  海尔爵士脱下靴子在火边暖脚。布蕾妮坐到他旁边时,他朝房间远处的角落点点头。“那儿地板上有血迹,狗儿在嗅。擦洗过了,但血渗入木头,无法去除。”
  “桑铎·克里冈在这个客栈里杀了三名他哥哥的手下。”她提醒他。
  “是的,”亨特同意,“但谁说得准他们三个是最早的倒霉鬼……抑或是最后的倒霉鬼呢?”
  “你怕几个小孩子?”
  “四个可以算几个,十个就太多了,而这里远远不止十个。小孩子就应该包在襁褓里,挂到墙上,直到女孩长出胸脯,男孩大到需要刮胡子。”
  “我为他们难过。他们都失去了父母,甚至有的人眼睁睁看着父母遇害。”
  亨特翻翻白眼。“我忘了自己在跟女人说话。你的心就像修士的粥,软软的,对不对?咱们的剑妞内心深处,其实是位即将临盆的母亲,渴望有个可爱粉嫩的婴儿吮吸自己的奶头。”海尔爵士咧嘴笑道。“听着,要达成梦想,你首先需要一个男人。最好是丈夫。何不选我呢?”
  “要是你仍然希望赢得赌——”
  “我想赢得你,塞尔温大人唯一在世的孩子。有的人甘心情愿跟弱智乃至仍在吃奶的婴儿结婚,获得的回报尚只有塔斯的十分之一。我承认,我并非蓝礼·拜拉席恩,但我活得好端端的——有人会说这是我唯一的优点。婚姻对我俩都有好处,我得到土地,你得到一城堡的这些。”他朝孩子们比画了一下。“我有能力,我向你保证。我至少有一个已知的私生子。不用怕,我不会让她给你增添负担。上次去看她时,她母亲泼了我一锅汤。”
  红晕爬上她颈项。“我父亲才五十四岁,不算太老,可以续弦生子。”
  “这是我承担的风险……假如你父亲再婚,假如他的新娘真能怀孕,假如那婴儿是个男孩,便证明我押错宝了。”
  “然后输掉赌注。跟别人去玩你的游戏吧,爵士。”
  “没玩过游戏的处女才会这么说,你玩过之后,自然就会转变的。相信我,在黑暗中,你就跟任何一位公主一样美丽,你的嘴唇生来就是为了接吻。”
  “嘴唇就是嘴唇,”布蕾妮道,“所有嘴唇都一样。”
  “所有嘴唇生来都是为了接吻,”亨特愉快地赞同,“今晚你的房门不要上闩,我会偷偷爬上你的床,证实自己的话。”
  “你敢这么干,等离开时就变太监了。”布蕾妮起身走开。
  梅里巴德修士询问是否可以带孩子们祷告。有个光身子的小女孩从桌上爬过来,他没理会。“可以。”垂柳答应,并在桌上爬过来的孩子即将触及那锅粥之前,将她拎了起来。于是他们一起低头感谢天父圣母的施舍……除了铁匠房里的黑发男孩,他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瞪着其他人祈祷。这异状并非只有布蕾妮注意到,祈祷完毕后,梅里巴德修士望向桌子对面,“你不爱诸神吗,孩子?”
  “不爱你们的神。”詹德利突然站起来。“我有活干。”他没吃一口就昂首阔步走了出去。
  “他爱什么神?”海尔·亨特问。
  “光之王。”一个瘦瘦的男孩用尖细的嗓音说,他大约六岁。
  垂柳拿勺子敲了他一下,“大嘴本恩。这儿有吃的。你只管吃东西,别打扰大人们谈话。”
  孩子们扑向晚餐,好像狼群吞食受伤的鹿。他们争夺鳕鱼,将大麦面包撕成碎片,把粥弄得到处都是,连硕大一轮奶酪没多久也不见了。布蕾妮用了点鱼、面包和胡萝卜,而梅里巴德修士自己吃一口就喂两口给狗儿。外面开始下雨,屋内的火堆噼啪作响,大厅里充满咀嚼声和垂柳用勺子拍打孩子们的声音。“总有一天,这小女孩会成为某个男人凶悍的妻子,”海尔爵士评论,“很可能是那可怜的学徒小子。”
  “该有人给他拿点食物去,趁东西还没吃光。”
  “那个人就是你。”
  于是她用布包起一角奶酪、一块面包、一只干苹果,还有两薄片炸鳕鱼。波德利克起身要跟出去,她让他坐回去吃饭,“我很快便回来。”
  院子里雨下得很大。布蕾妮掀起斗篷遮住食物。经过马厩时,一些马朝她嘶鸣。它们也饿了。
  詹德利在火炉边,使劲敲打一柄剑,仿佛那是他的敌人。他皮围裙下赤裸着胸膛,浸透汗水的头发垂在额头。她注视了一会儿。他有蓝礼的眼睛和头发,但体型不同。蓝礼公爵身材瘦长,没那么强壮结实……不像哥哥劳勃,劳勃的力量天下闻名。
  詹德利停下来擦拭额头时才看到她站在那儿,“你干什么?”
  “我带来了晚餐。”她打开布包给他看。
  “想吃的话,我自己会动。”
  “多吃东西才有力气打铁。”
  “你是我妈?”
  “不,”她放下食物。“谁是你妈?”
  “关你什么事?”
  “你出生在君临。”从他说话的方式,她可以确定。
  “我和其他许多人都是。”他把剑浸入一盆雨水中淬火。热铁愤怒地嘶嘶作响。
  “你多大?”布蕾妮问,“你母亲还活着吗?你父亲呢,他是谁?”
  “你问太多了。”他放下剑。“我母亲死了,而我从来不认识父亲。”
  “你是个私生子。”
  他把这当做侮辱。“我是个骑士。那把剑就是给我自己用的,等铸成之后。”
  骑士在铁匠房里干活算什么事呢?“你长着黑头发,蓝眼睛,出生在红堡下。从来没人评论过你的脸吗?”
  “我的脸怎么了?不像你那么丑。”
  “你在君临城一定见过劳勃国王。”
  他耸耸肩,“是见过几次。比武大会上,远远地看到。有一次在贝勒大圣堂,金袍子把我们推到一边,好让他通过。还有一次他打猎归来,我正在烂泥门附近玩。当时他醉得太厉害,差点骑马把我撞翻。这个胖酒鬼,比起他那些儿子,还算比较好的国王。”
  他们不是他儿子。史坦尼斯跟蓝礼谈判那天说得没错。乔佛里和托曼根本不是劳勃的儿子。而这男孩……“听我说,”布蕾妮刚开口,就听见狗儿高声狂吠,“有人来了。”
  “是朋友。”詹德利满不在乎。
  “什么朋友?”布蕾妮走到铁匠房门口,透过雨水向外张望。
  他耸耸肩,“你很快就会见到了。”
  也许我不想见到他们,布蕾妮心想。第一个骑手踏着水花奔入院子,透过哗哗的雨声和狗儿的吠叫,她听见对方褴褛的斗篷底下长剑和盔甲的轻微碰撞。他们一边进来,她一边数。二,四,六,七。依骑马的姿势判断,有些人受了伤。最后一位魁梧圆胖,有其他人两个那么大。他的马气喘吁吁,浑身是血,在重压之下步履踉跄。除开他,所有骑手都戴起兜帽,以遮挡倾盆暴雨。此人的面容宽阔无毛,犹如白蛆,圆鼓鼓的脸上生满流脓面疱。
  布蕾妮倒抽一口冷气,拔出守誓剑。太多了,她惊恐地想,他们人太多了。“詹德利,”她低声说,“拿剑,穿盔甲。这些不是你的朋友。他们不是任何人的朋友。”
  “你说什么?”男孩过来站到她身边,手中拿着锤子。
  闪电劈裂南方的天空,骑手们纷纷甩腿下马。片刻间,黑夜亮如白昼。一把斧子泛着银蓝的光,锁甲和板甲也反射光芒,布蕾妮在头一个骑手的黑兜帽底下,看到一只龇着钢牙的狗嘴。
  詹德利也看到了。“是他。”
  “不是他。是他的头盔。”布蕾妮尽量不让恐惧渗入话音中,但嘴里已如尘土般干涩。她非常清楚是谁戴着猎狗的头盔。孩子们怎么办?她心想。
  客栈门“砰”的一声打开。垂柳端着十字弓,踱入雨中。那女孩朝骑手们喊叫,但一阵闷雷滚过庭院,淹没了她的话。等雷声消去,布蕾妮听见戴猎狗头盔的人说,“你敢射,我就把那只箭塞进你的洞里面,拿它狠狠地操你,最后把你该死的眼珠挖出来,喂你吃下去。”来人话中的怒气逼得垂柳颤抖着退后一步。
  七个,布蕾妮再次绝望地想。七个,她没有机会。没有机会,也没有选择。
  她手执守誓剑踏入雨中。“别碰她。想强暴的话,来我这儿试试。”
  歹徒们一起转头,其中一个笑出声来,另一个用布蕾妮听不懂的语言说了些什么。长着惨白宽脸的巨人发出恶毒的嘶嘶声,戴猎狗头盔的人笑道,“你比记忆中更丑怪了。我宁愿操你的马。”
  “马,我们要马,”一名伤员说,“好马和食物。土匪在追我们,把马交出来,我们就走。不伤害你们。”
  “去你妈。”戴猎狗头盔的歹徒从马鞍上拽出战斧。“我他妈要把她的腿砍了,教她杵着断肢看我干那拿十字弓的小婊子。”
  “用什么干?”布蕾妮嘲笑,“夏格维说他们把你的鼻子连同老二一起割了。”
  她以言语相激,果然奏效。只见他怒吼咒骂,向她扑来,脚下溅起黑色泥水。正如她祈祷的那样,其余人站在后面看好戏。布蕾妮静如磐石,一动不动地等待。院子里光线昏暗,脚底泥泞湿滑。让他冲过来。诸神慈悲,但愿他滑倒在地。
  诸神没那么慈悲,只能靠她的剑。布蕾妮默数,五步,四步,就是现在,守誓剑迎着他冲击的势头劈去。钢铁相交,斧子朝她砸下来的同时,她的剑穿透他的破衣服,在锁甲上划开一道口子。她扭身闪开,边撤边刺他胸口。
  他踉踉跄跄流着血追来,发出愤怒的吼叫。“婊子!”他低沉地咆哮,“怪胎!贱货!我要让狗来干你,他妈的贱货!”斧子划出致命的弧线,每当闪电亮起,无情的黑影就转化为银色。布蕾妮没有盾牌,斧头袭来时,她只能退避,忽左忽右地躲闪。有一次,她脚后跟在泥地上一溜,差点跌倒,使尽全力方才恢复平衡,却免不了被斧子擦过左肩。一阵灼痛。“打中那婊子了!”一个人喊,另一个说,“看她还怎么躲!”
  她躲开了,暗自庆幸他们只是看热闹,没有插手帮忙。她不可能独斗七人,即便其中有一两个伤员。去世多年的老古德温爵士又在她耳边低语。“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让他们疯狂地消耗体力,而你悄悄积聚力量。等待、观察,孩子,等待、观察。”她等待着,观察着,侧移,后撤,再侧移,刺他的脸,砍他的腿,劈他的手臂。他的斧子越来越沉,动作越来越慢。布蕾妮逼他转身,让他的眼睛迎向雨水,然后迅速退后两步。他再度提起斧头,咒骂着摇摇晃晃地扑来,一只脚在泥地里打了滑……
  ……她双手握紧剑柄,跃上前去。他一头撞到剑尖上,守誓剑穿透衣服、锁甲、皮革.然后是更多衣服,深入腹中,再从后背冒出,与脊柱擦刮时,发出锉刀般的声响。斧子自他无力的指间滑落,两人撞到一起,布蕾妮的脸跟狗头盔碰个正着,冰冷潮湿的金属抵紧面颊。雨水顺着钢铁流淌如注,当闪电再次亮起,她透过眼缝看到痛苦、恐惧和难以置信。“蓝宝石。”她轻轻地对罗尔杰说,同时把剑使劲一拧,令他一阵抽搐。他沉甸甸地靠在她身上,突然之间,她在黑雨中抱着的已是尸体。她退后一步,让他倒下……
  ……然后尖牙嘶喊着朝她撞来。
  一大团湿羊毛和乳白色的肉将她提离地面,“砰”的一声砸到地上。她猛然落入一摊烂泥,水花溅入鼻子和眼睛,胸口窒息,脑袋“喀嚓”一声撞中半埋入土的石头。“不。”她刚来得及喊出这个字,他已扑倒在她身上,压得她陷入更深的泥沼。他用一只手揪住她的头发,将脑袋往后扯,另一只手伸向她的咽喉。守誓剑已不见了踪影,她只能赤手空拳与他搏斗,但一拳打中他的脸就像打在一团湿乎乎的白面粉上。他冲她嘶嘶怪叫。
  她继续一拳一拳接一拳地打他,用手掌跟猛击他的眼睛,但他浑若不觉。她又去抠他的手腕,然而尽管鲜血从抓破的伤口里流出,他却掐得更紧。他压住她,令她窒息。她推他的肩膀,拼命挣扎,但他沉得像匹马,无法撼动。她想拿膝盖顶他胯下,却只够得到肚子。尖牙闷哼一声,扯下她一把头发。
  我的匕首。布蕾妮绝望地抓住这个念头。她将手伸进两人之间摸索,指头顺着他肮脏沉重的臭肉蠕动,终于寻到刀柄。尖牙扣紧她的脖子,把她的脑袋往地上猛砸。闪电再次炸裂,这次是在她的脑壳里面,然而她握紧手指,居然将匕首拔了出来。由于被他压住,她无法举起匕首刺戳,只能奋力去划他的肚皮,某种温热潮湿的东西涌入指间。尖牙又嘶嘶怪叫起来,比先前更大声,然后他短暂地放开了她的喉咙,旋即殴打她的脸。她听见骨头碎裂,痛得头晕眼花。当她试图再拿刀划他时,他掰下她指间的匕首,用膝盖磕断了她的前臂。接着,他再次抓住她的脑袋,继续尝试将它从肩膀上扯下来。
  布蕾妮听到狗儿的吠声,人们在周围喊叫,雷声轰鸣的间隙,有钢铁交击。海尔爵士,她心想,海尔爵士加入了战团,但所有的一切仿佛都那么遥远,与她毫不相干。她的世界只剩掐着脖子的双手和上方那张阴森森的脸。他越靠越近,雨水从兜帽滴落,呼吸像腐败的奶酪。
  布蕾妮的胸腔如在燃烧,脑海的暴风雨令她目眩,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在挤压摩擦。尖牙的嘴豁然张开,裂口大得难以想象。她看到扭曲不齐、锉尖的黄牙齿。当那些牙齿咬到她脸上的软肉时,几乎没有感觉。她在黑暗中盘旋下坠。我不能死,她告诉自己,我还有使命。
  尖牙扯下一大团血肉,啐了一口,咧开嘴,再次将尖牙没入她的脸。这一次他咀嚼吞咽下去。他在吃我的肉,她意识到,可她再没力气抵抗了。她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上方,看着这一幕恐怖景象,仿佛那是发生在别的女人身上,某个自以为是骑士的蠢女孩。很快就结束了,她告诉自己,他有没活活吃了我不重要了。尖牙仰起头,张开大嘴,厉声嚎叫,并朝她吐舌头。舌头十分尖利,滴着血,比正常人的长很多。它从他的嘴里延伸,越来越长,又红又湿,泛着微光,丑陋又污秽。他的舌头足有一尺长,布蕾妮心想,紧接着,黑暗吞没了她。哦,它看起来就像一把剑。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8章 詹姆

  布林登·徒利爵士用一尾黄金和黑曜石精工打造的黑鱼系住披风,他的锁甲是暗灰色,护手、护喉、护胫、护肩和护膝均由黑铁制成,但这些加在一起都不及他的脸黑。他在吊桥尽头等待詹姆·兰尼斯特,胯下一匹红蓝服饰的栗色战马。
  他恨我。徒利的脸棱角分明,一窝乱蓬蓬的硬直灰发下,饱经风霜的面容被凿刻出深深的线条,但其中的神韵仍在,令詹姆不敢忘怀,他忘不了当初那位以九铜板王的故事迷住了年轻侍从的伟大骑士。荣誉的马蹄不安地踩踏吊桥木板,发出“咯哒咯哒”的声响,詹姆费尽思量,犹豫谈判时穿黄金甲还是白袍,最终他选择了皮夹克和绯红披风。
  他在布林登爵士身前一码处勒马停下,朝老人点头致意。
  “弑君者。”徒利说。
  他和詹姆无所不谈,但这是第一次说出这个词,詹姆强忍情绪。“黑鱼,”詹姆应道,“感谢你答应我谈判的请求。”
  “我之所以会来,只是以为你要履行对我侄女的诺言,”黑鱼说,“倘若我记得没错,你曾答应凯特琳,用她的两个女儿来交换自由。”他嘴巴抿紧,“人呢?两个女孩在哪里?”
  你非逼我说出口?“我没找到她们。”
  “真遗憾。这么说,你是回来继续做俘虏的喽?你的牢房我们还留着,并且新换了稻草。”
  连粪桶也换了吧?“谢谢关心,爵士先生,但我必须拒绝这份邀请。住自己的帐篷好歹要舒服许多。”
  “而凯特林舒舒服服地进了坟墓。”
  我与凯特琳夫人之死毫无瓜葛,詹姆想说,而她的女儿早在我回到君临之前便已不见踪影。他几乎将派遣布蕾妮、并把配剑给她的事和盘托出,但黑鱼看他的眼神就跟当年他杀了疯王、提着血淋淋的长剑坐在铁王座上时,艾德·史塔克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我来谈判是为了生者,非为死人。我是为了拯救能活下去的人,不过……”
  “……不过前提是我把奔流城交给你。艾德慕就是筹码喽?”浓眉底下,黑鱼的双目刚硬如石。“无论我怎么做,我外甥都难逃一死,所以,请你快快吊死他吧。我猜艾德慕已经厌倦了无休止地站在绞架下,正如我厌倦了看他。”
  那是莱曼·佛雷的愚蠢。这场艾德慕与绞架的拙劣表演只会使黑鱼更顽固。“你手上有希蓓儿·维斯特林夫人和她的三个孩子,我愿用你外甥来与他们交换。”
  “是吗?就像你愿用凯特琳夫人的女儿来交换自由?”
  镇静,詹姆告诫自己。“一个老妇人外加三个小孩子交换你的封君,你决不可能从别人那里得到这样的条件。”
  布林登爵士挤出一丝微笑,“你把天下人也看得恁低!弑君者,我告诉你,和背誓之人谈条件好比在流沙上盖房子。凯特根本不该信任你。”
  她信任的是提利昂,詹姆想说,结果小恶魔才在故意蒙骗她。“我是在利剑胁迫之下答应凯特琳夫人的。”
  “正如你对伊里斯发的誓?”
  幻影手指开始抽搐,“这与伊里斯无关。你愿不愿用维斯特林家族的成员来交换艾德慕?”
  “不。我的国王将他的王后信托于我,我发誓护得她平安无恙,决不会将她交给佛雷的绞索。”
  “这女孩已被赦免了,没人会伤害她。我以我的荣誉向你保证。”
  “你以你的荣誉向我保证?”布林登爵士抬起一边眉毛,“你知道荣誉是什么吗?”
  荣誉是我骑的马。“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当众立誓。”
  “饶了我吧,弑君者。”
  “我会饶了你,只要你降下叛旗,打开城门,我会饶了全城老小的性命。愿意留在奔流城服侍艾蒙伯爵的均可留下,其他人交出武器与盔甲后自行离开。”
  “交出武器?我很怀疑,在被‘土匪’屠杀之前他们能走多远。够了,你我都很清楚,你是不会允许他们投奔贝里大人的。至于我呢?你莫非要把我绑赴君临游街,然后像宰艾德·史塔克那样宰了我?”
  “我允许你穿上黑衣,你可以在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麾下效力。”
  黑鱼眯起眼睛,“他?他也是你父亲安排的吗?记得凯特琳从不信任那小子,就跟她不信任席恩·葛雷乔伊一样。她的疑虑向来很有道理。不,爵士,谢谢你,要死的话,我宁愿暖暖和和地死去,手握沾满狮血的鲜红长剑。”
  “徒利的血也同样鲜红,”詹姆提醒对方,“若你不肯投降,我只好强行攻城,城中几百人众都无法幸免。”
  “我死几百人,你死几千人。”
  “最终你的部队将被屠杀殆尽。”
  “哼,你是在谈判之前复习了《卡斯特梅的雨季》,好一句一句地唱给我听?弑君者,我的人宁可死于剑下,也不会跪在刽子手面前,任其宰割。”
  不妙。“别说气话,爵士。战争结束了,你们的少狼主已经过世。”
  “过世?他是被丧尽天良的人谋杀的,你们这帮人无视神圣的宾客律法,必遭天谴。”
  “佛雷干的,不是我。”
  “你怎么说都行,反正里面有泰温·兰尼斯特的臭味。”
  詹姆无法否认,“我父亲也死了。”
  “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
  看样子他是一心要抬杠了。“在呓语森林,我本想亲手杀了罗柏·史塔克,如果教我撞上,我一定做得到——只不过当时有几个傻瓜挡路而已。说实话,那孩子怎么死的就如此重要?形势摆在眼前,他尸骨已寒,而他的王国也随之消亡。”
  “看来你不仅残废还瞎了眼睛,爵士。抬头看看吧,冰原狼旗正在城上高高飘扬。”
  “我看见了,它似乎孤单得紧。为什么不呢?赫伦堡、海疆城和女泉城纷纷易帜,布雷肯家族屈膝投降,还发兵包围了泰陀斯·布莱伍德的鸦树城。派柏、凡斯、莫顿……你们徒利家所有的封臣都倒戈了,只剩这座奔流城还在负隅顽抗,而城下的军队少说也有城内的二十倍。”
  “二十倍的军队需要二十倍的粮草。你的人马能坚持多久,大人?”
  “坚持到世界末日,直到城墙之内的你们统统饿死。”他毫不犹豫地撒谎,期望表情没有出卖自己。
  黑鱼嗤之以鼻,“那是你的末日,我们的补给充足得很,很遗憾没给客人留下什么礼物。”
  “我会从孪河城运来给养,”詹姆道,“若情势所迫,还可越过丘陵自西境得到补充。”
  “那是当然,我可没资格质疑一位重荣誉的好骑士。”
  他的轻蔑终于令詹姆按耐不住,“我有办法迅速解决争端,以免生灵涂炭。一对一决斗,我的代理骑士跟你或你的代理骑士比武。”
  “我刚才一直纳闷,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把这话说出口,”布林登爵士轻笑,“你会派谁?壮猪?亚当·马尔布兰?黑瓦德·佛雷?”他倾身向前,“何不就你和我呢,爵士?”
  若在从前,这是一场好斗,詹姆心想,值得歌手为之谱写乐章。“凯特琳夫人释放我时,要我发誓不得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原来如此,你保留了最便利的誓言,爵士。”
  詹姆脸一沉,“你言下之意,我是个懦夫?”
  “不,我说你是个残废,”黑鱼朝詹姆的金手点头,“你我都清楚那东西不管用。”
  “我有两只手,”你想为了骄傲而断送性命吗?他心中有个声音说,“对观众而言,残废和老头不正是一对?把我从对凯特琳夫人的誓言中释放出来吧,我很乐意与你决斗。若我胜,奔流城立即投降;若你杀了我,我军罢兵便是。”
  布林登爵士再度大笑,“虽然我很乐意卸下你的黄金剑,再挖出你的黑心脏,但有什么用呢?你的保证毫无价值,你的死除了能解我心头之恨,别无益处,因此我不会冒险……再小的风险也不值得。”
  幸亏詹姆手中没有武器,否则他便会动手了——结果很明显,不是给布林登爵士杀死,便是命丧城头的弓箭手之手。“你的条件呢?”他质问黑鱼。
  “对你?”布林登爵士耸耸肩,“我不跟你谈条件。”
  “那你还来谈判作甚?”
  “围城枯燥得要命,我是来欣赏你的断肢,并且听听你要如何掩饰自己新一轮丑行的。结果很遗憾,你的表现不及格。弑君者,你总是教我失望。”黑鱼掉转马头,朝奔流城跑去。铁闸门轰然降下,门底尖刺深深刺入烂泥之中。
  詹姆也拨转荣誉的马头,骑过长长的路程,返回兰尼斯特军的封锁线。他感觉到众人的目光:城上的徒利家部众,河对面的佛雷。除非是瞎子,谁都明白我遭到了严词回绝。只能强攻。弑君者又得打破誓言了,对吗?反正是往屎堆上再拉一堆屎。詹姆决定头一个攀上城墙,由于金手的缘故,我会是头一个摔下来的吧。
  回到营地,小个子卢为他牵马,小派前来搀扶。妈的,你们以为我残废到连马也下不了了吗?“如何,大人?”表弟达冯打趣地问。
  “很好啊,没人放箭,我比莱曼爵士受欢迎。”他咧嘴笑道,“对方的意思,不惜把红叉河染得更红。”都怪你,布林登,你让我别无选择。“召开作战会议,召集亚当爵士、壮猪与佛勒·普莱斯特,召集三河诸侯……和我们的佛雷朋友。莱曼爵士,艾蒙伯爵,他们愿意带谁来就都来吧。”
  他们很快便来了。派柏大人和两位凡斯大人被倒戈的三河诸侯们推为代表,西境人列席的有达冯爵士、壮猪、亚当·马尔布兰和佛勒·普莱斯特,艾蒙·佛雷伯爵和他的夫人跟在西境人后面,吉娜姑妈一瞪眼便占了把凳子,没人质疑,没人敢跟她争。佛雷家派出瓦德·河文——外号“杂种瓦德”——与莱曼爵士的长子、苍白苗条的艾德温,他鼻子窄,黑发平直,蓝羔羊毛披风下套着上等小牛皮革做的灰夹克,上面装饰有繁复的涡旋花纹。“我代表佛雷家族发言,”他宣布,“我父亲今早上不舒服。”
  达冯爵士哼了一声,“他是早上喝多了,还是晚上的酒没醒?”
  艾德温像土财主似的抿紧嘴巴。“詹姆大人,”他叫喊,“您能容许别人对我如此放肆?”
  “是真的?”詹姆问他,“你父亲真的喝醉了?”
  佛雷不敢搭话,只拿眼睛瞥瞥伊林·派恩爵士,御前执法官身穿生锈的锁甲站在帐门边,长剑剑柄从他瘦骨瞵岣的肩头伸出来。“我……我父亲肠胃不好,大人,红酒有助于消化。”
  “他喝下去的红酒足够消化长毛象了!”达冯爵士说。壮猪哈哈大笑,吉娜姑妈也忍俊不禁。
  “行了,”詹姆制止,“讨论城堡吧。”父亲主持作战会议时,总是让将领们先发言,他决定依样画葫芦。“大家说说,该怎么办?”
  “首先吊死艾德慕·徒利,”艾蒙·佛雷老爷提出,“作为给布林登爵士的教训,最好的教训。我们把他侄儿的人头送上,想必会吓得他心胆俱裂,开城投降。”
  “黑鱼布林登没那么好吓唬,”旅息城伯爵卡列尔·凡斯忧心忡忡地说,酒红色胎记横跨他半边脖子和一边脸颊,“他亲哥哥一辈子都没说服他上婚床。”
  达冯摇了摇满头乱发,“正如我一直说的那样,我们不得不攻城。塔楼、云梯、撞锤……立刻操办吧。”
  “我来打头阵,”壮猪请缨,“让鳟鱼尝尝钢铁与烈火的滋味。”
  “那是我的城墙!”艾蒙老爷抗议,“那是我的城门!”他又从衣袖里抽出授权状,“托曼国王——”
  “这张纸大家都见过,阿叔,”艾德温·佛雷打断道,“你以为拿它在黑鱼面前挥舞,他就会尊重你的财产吗?”
  “攻城代价过于高昂,”亚当·马尔布兰建议,“不如等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派十几个好手坐船过河,蒙住桨叶以免发出声响,待接近之后,用抓钩和绳索爬墙,从内部打开城门。诸位同意的话,我将亲自率队。”
  “愚蠢!”杂种瓦德·河文叫道,“这把戏都能成功,他就不是黑鱼了。”
  “黑鱼很棘手,”艾德温·佛雷同意,“不过他头盔顶上有条黑色鳟鱼,很容易辨认,我建议咱们一边把载满十字弓手的攻城塔移近,一边假装攻打城门。等黑鱼披挂整齐地出现,就万箭齐发,对了,先叫十字弓手在箭上涂抹粪便,以此为标记。布林登爵士一死,奔流城就是我们的了。”
  “我的,”艾蒙老爷坚持,“奔流城是我的。”
  卡列尔大人的胎记涨红了,“粪?你自己的粪吗,艾德温?那玩意儿能毒死人,我不怀疑。”
  “黑鱼应该堂堂正正地死,让我去打败他吧,”壮猪一拳砸在桌子上,“一对一决斗,钉头锤、斧头还是长剑,随便。那老头不是我的对手。”
  “他凭什么接受你的挑战,爵士?”佛勒·普莱斯特质问,“他能从决斗中得到什么好处?难道他赢了我们就会退兵不成?我不相信,他也不会相信,一对一决斗对他毫无利益可言。”
  “我和布林登·徒利是老交情,小时候一起在戴瑞大人手下做过侍从,”亚兰城伯爵,瞎子诺勃特·凡斯道。“若诸位不嫌弃,我愿出面决斗,督促他看清形势。”
  “他看得很清楚,”派柏大人说,此人矮小圆胖,罗圈腿,一头凌乱红发,他是詹姆的侍从的父亲,父子俩长得很像。“他不是傻瓜,诺勃特!他可没瞎……他自己知道不能向这帮家伙屈服。”派柏粗鲁地指指艾德温·佛雷和瓦德·河文的方向。
  艾德温眉毛一挑,“派柏大人是暗示——”
  “我没有暗示,佛雷,我是个正派人,怎么想就怎么说。话说回来,你这种家伙会明白正派人的想法吗?反复无常、满嘴谎话的黄鼠狼,我宁愿喝尿也不想听佛雷家的人喷粪。”他在桌上倾身向前。“回答我,马柯在哪里?你们对我儿子做了些什么?妈的,他是你们家婚礼的宾客啊!”
  “我们仍待之为上宾,”艾德温宣称,“直到你证明对当今王上,托曼陛下忠诚不渝为止。”
  “五位骑士和二十位士兵护送马柯前往孪河城,”派柏不依不饶,“他们又算不算宾客呢,佛雷?”
  “或许,有的骑士算是座上宾,其他人不过得到应得的惩罚罢。派柏,你最好也把你那叛徒的舌头管好,否则你的继承人就保不住了。”
  父亲的作战会议决不会演变至此,詹姆心想,只见派柏跳将起来,“你再说一遍,把剑握在手里再说一遍,佛雷,”矮子咆哮,“你莫非只会喷粪不会打仗?”
  佛雷苍白的窄脸变得没有一丝血色,而瓦德·河文也站起来,“艾德温剑术不精……你跟我练练,派柏。我们一起出去,来个痛快了断。”
  “这是作战会议,不是作战,”詹姆提醒众人,“你两个都给我坐下。”
  没人听命。“坐下!”
  瓦德·河文应声坐下,派柏大人却没那么好打发,他喃喃地诅咒着,大步离开营帐。“要我派人把他抓回来吗,大人?”达冯爵士请示。
  “派伊林爵士去,”艾德温·佛雷敦促,“我们只要他的脑袋。”
  卡列尔·凡斯向詹姆求情,“派柏大人过度悲伤,难以自抑,毕竟马柯是他的长子,那些陪同前往孪河城的骑士则是他的外甥和表亲。”
  “叛臣贼子。”艾德温·佛雷道。
  詹姆冷冷地瞪了佛雷一眼。“孪河城也支持过少狼主谋反,”他提醒对方,“结果你们背叛了他,比派柏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满意地看到艾德温的浅笑消失了,嘴巴抿紧。我受够了这堆“谏言”,詹姆不想听了,“散会,你们各自做好准备,大人们,明天一大早进攻。”
  朔风自北方吹来,詹姆闻到腾石河边佛雷家营地的臭气,河对面,艾德慕·徒利仍孤零零地站在高高的灰绞架下,被绳索套着脖子。
  姨妈最后离开,她丈夫陪在她身边,“外甥大人,”艾蒙抗议,“攻打我的居城……你不能这么做。”他紧张地吞口水,喉结上上下下,“你不能……我……我禁止你这么做。”他又嚼过酸草叶,嘴唇闪着淡红的泡沫。“城堡是我的,我有国王签署的授权状,有小托曼的亲笔签名。我是奔流城的合法领主,我是……”
  “只要艾德慕·徒利还活着,你就不是,”吉娜姑妈打断道,“艾德慕心肠好,人也好,我都明白,可毕竟他活在世上一天,咱们就多一分威胁。你打算怎么做,詹姆?”
  我们的威胁来自于黑鱼,并非艾德慕。“交给我处理吧。李勒爵士,伊林爵士,请随我来,我要造访北岸的绞架。”
  腾石河比红叉河深,也更为汹涌,最近的渡口在上游数里格处。詹姆等人赶到时,渡船刚载瓦德·河文与艾德温·佛雷过去,等待期间,詹姆将计划和盘托出。听完之后,伊林爵士朝河里吐了口唾沫。
  三人刚踏上北岸,一名醉醺醺的营妓便冲到壮猪面前,提出用嘴巴满足他。“去,去满足我的朋友吧。”李勒爵士边说边把女人推给伊林爵士。妓女笑着去吻派恩的嘴巴,看到他的眼神之后,立时吓得退开。
  营火之间布满褐色烂泥和马粪,它们被马蹄人脚踩得稀烂。盾牌上、旗帜上,到处是佛雷家族灰底蓝色的双塔纹章,其间夹杂着效忠于河渡口领主的小诸侯:恩佛德家族的苍鹭、海伊家族的草叉、查尔顿伯爵的三丛槲寄生。弑君者驾临引起了骚动,一个提篮子买猪崽的老妇人张口结舌地望着他,一位有些面熟的骑士单膝跪下,两名正在撒尿的士兵同时回头,结果尿在了彼此身上。“詹姆爵士。”有人叫唤,但他没回头,只管大步向前走。周围这些脸,很多是他在呓语森林想干掉的敌人,当时佛雷家族还在罗柏·史塔克的冰原狼旗下作战。他的金手越来越沉。
  莱曼·佛雷的长方形营帐无疑是营地中最大的帐篷,块块方形灰帆布缝在一起,看起来就像块石头,而两个尖顶代表孪河城的双塔。很明显,莱曼爵士没有不舒服,他正享受呢,帐内飘出女人醉酒后的嬉笑,还有木竖琴弹奏与歌手演唱。我待会再来收拾你,爵士,詹姆心想。
  瓦德·河文站在自己朴素的帐篷前,跟两个军官交谈,他盾牌上的双塔纹章是蓝底灰色,并有红色斜纹。他看见詹姆,便皱起眉头,目光中是冰冷的怀疑。这家伙比佛雷家的其他坏蛋都要可怕。
  绞架平台离地十尺,由两名长矛兵专职守卫。“未经莱曼爵士允许,您不能上去。”其中一个告诉詹姆。
  “我当然能上去,”詹姆用一根指头碰碰剑柄,“问题只在于,我要不要跨过你们的尸体上去?”
  两名长矛兵站开了。
  绞架下,奔流城的主人呆呆地望着麻绳。他双脚黑黑的,全是泥巴,只穿了短裤,身上徒利家的红蓝丝衣沾满污垢。听到脚步声,他缓缓抬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弑君者?”看到伊林爵士,他眼睛瞪大,“好,好,长剑比绳子干脆,来吧,派恩。”
  “伊林爵士,”詹姆说,“你听到徒利大人的话了。快去吧。”
  哑巴骑士双手举剑。这柄巨剑虽是普通钢铁,却又长又沉,锋利无比,伊林爵士夜夜打磨。艾德慕干裂的嘴唇发出无声的念诵,他闭上了眼睛。这一击派恩用上全力……
  “不!停下,不!”艾德温·佛雷气喘吁吁地赶来。已然迟了。“我父亲马上就到,马上就到,詹姆,你不能……”
  “你该称我为‘大人’,佛雷,”詹姆冷冷地道,“而且‘不’这种话别对我说。”
  莱曼爵士果真立马现身,沉重地踏上绞架台阶,身边是一位稻草色头发,和他醉得一样厉害的妓女。妓女的裙服是前扣式,但肚脐以上都没扣,两只大乳房跳将出来,坚挺的棕色大乳头晃来晃去。她头上歪歪斜斜地戴着一顶刻有符文的青铜王冠,若干小黑剑挺立其中。看见詹姆,女人嬉笑道,“七层地狱,这位大人是谁?”
  “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詹姆带着冰冷的礼数说,“你又是谁呢,夫人?”
  “夫人?我不是夫人,我是王后!”
  “这话要给我老姐听见就好了。”
  “莱曼大人亲手为我加冕的,”女人摇了摇肥屁股,“我是妓女之后。”
  不对,詹姆心想,这个头衔也属于我老姐。
  莱曼爵士终于找回了声音,“闭嘴,婊子,不准在詹姆大人面前胡诌。”佛雷家的继承人脸宽体胖,眼睛小,下巴是一团晃动的软肉,呼吸里有浓重的葡萄酒和洋葱气味。
  “哟,开始封后啦,莱曼爵士?”詹姆轻柔地问,“蠢货,这事就跟处理艾德慕大人的事一样蠢。”
  “我是为了警告黑鱼啊,我警告他不投降就吊死艾德慕。建起绞架,是为了表明我莱曼·佛雷爵士言出必践,在海疆城,我儿子瓦德拿派崔克·梅利斯特要挟,杰森大人便屈膝投降。可……可这黑鱼是个冷血动物,他不肯投降,所以……”
  “……所以你会吊死艾德慕大人?”
  对方脸一红。“我祖父大人说……吊死他就没有人质了,爵士,您考虑过这点吗?”
  “蠢货才会提出自己不能实现的威胁。假如我说,你不闭嘴,我就给你一巴掌,你怎么做?”
  “爵士,您不明白——”
  詹姆反手就是一巴掌,用金手打的,但足以令莱曼爵士踉跄踉跄地跌进妓女怀中。“嘿,瞧你头大脖子粗。伊林爵士,需要几剑才能劈开它?”
  伊林爵士伸出一根指头抵住鼻子。
  詹姆笑道,“吹牛。我说至少三剑。”
  莱曼·佛雷“扑通”一声跪下,“我没犯军令……”
  “……除了酗酒与嫖妓,对吗?”
  “我是河渡口领主的继承人,您不能……”
  “我已经警告过你了。”詹姆满意地看到对方脸色顿时煞白。酒鬼、蠢货、懦夫。如果瓦德大人活不过他,佛雷家族便算完蛋。“你被解职了,爵士。”
  “解职?”
  “你耳朵没坏。滚吧。”
  “可……可我该上哪儿去?”
  “滚回家还是下地狱,随便,但若明日太阳升起时你还逗留在营地,休怪我不客气!把你的妓女之后带走,王冠留下。”詹姆的视线转向莱曼爵士的儿子,“艾德温,你爹的军队交由你指挥,别表现得跟他一样愚蠢。”
  “没问题,没问题,大人。”
  “最后,传信瓦德大人,国王要他把俘虏尽数送来奔流城。”詹姆挥挥金手。“李勒爵士,带他下来。”
  伊林爵士将麻绳斩断后,艾德慕·徒利便面朝下晕倒在绞架台上,一尺长的绳子仍挂在他脖子上。壮猪扯住绳子,拉他起来。“套项圈的鱼,”他咯咯笑道,“我还没见过这个纹章呢。”
  佛雷家的人站开让他们通过,绞架下已围了很多观众,其中至少有十多个衣服不整的营妓。詹姆看见有人怀抱木竖琴,“你,唱歌的,你随我来。”
  对方摘下帽子,夸张地一鞠躬,“如您所愿,大人。”
  回船途中,没人说话,莱曼爵士的歌手亦乖乖跟上。但等他们一离河岸,划向腾石河南,艾德慕·徒利便抓住詹姆的胳膊追问,“为什么?”
  因为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詹姆心想,因为你是我唯一能做的补偿了。“把这当成我送你的结婚礼物吧。”
  艾德慕警戒地望着他,“结……结婚礼物?”
  “你老婆一定很漂亮,别人也都这么说,不这样的话,你怎么会睡她睡得连你老姐和国王被宰了都不知道。”
  “我是真不知道,”艾德慕舔舔干裂的嘴唇,“洞房外安排有提琴演奏……”
  “洞房内有萝丝琳小姐。”
  “她……她是无辜的。瓦德大人和佛雷家的其他人逼她这么做,并非萝丝琳的本意……她一直在哭,可我以为……”
  “以为她是被你的命根子吓坏了?噢,为什么不呢。”
  “她怀了我的孩子。”
  不对,詹姆,她怀了你的死亡。回到帐篷,他遣开壮猪与伊林爵士,留下歌手。“待会儿有请你献艺,”他吩咐对方,“卢,去为我们的客人烧洗澡水;皮雅,拿几件干净衣服来,上面莫要有狮子标记;小派,给徒利大人斟酒压惊。你饿不饿,大人?”
  艾德慕点头,眼中仍充满怀疑。
  徒利洗澡时,詹姆搬把凳子坐下。污垢将腾腾蒸汽染成灰色。“吃完饭我派人护送你回奔流城。之后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什么意思?”
  “你叔叔老了,没错,人还是很英勇,但他的黄金岁月已经消逝。他没有悲伤的新娘子,也没有需要保护的婴儿,黑鱼只求痛快一死……但你还有好多年可活,艾德慕,而且你才是徒利家家主,不是他,他必须服从你。应当由你来决定奔流城的命运。”
  艾德慕凝视着詹姆,“奔流城的命运……”
  “献城投降,我将秋毫无犯。城内居民可以自由离开,也可留下来伺候艾蒙伯爵。布林登爵士和愿意追随他的守卫将穿上黑衣,你也一样,当然,你也可以去凯岩城当俘虏,我们将遵照公爵的标准,以礼相待。我还会把你妻子送到你身边,若她生下男孩,将被收养在兰尼斯特家族担任侍酒和侍从,将来可以成为骑士,获得封地,若她生下女孩,成年后我会送她丰厚嫁妆,给她挑户好人家。等战争结束,甚至你自己也可能被释放。一切的一切,只需你献城投降。”
  艾德慕从木桶内抬起胳膊,看着水流滴下指头,“假如我不投降呢?”
  你非要我说出来吗?皮雅抱着一大堆衣服站在门口,侍从们和歌手也在听。让他们去听,詹姆心想,让全世界都听到,我不在乎。他强迫自己微笑,“你见过我麾下的大军,艾德慕,你见识了那些云梯、塔楼、投石机和攻城锤。只需我一句话,我表弟便会填平你的护城河,砸开你的城门。成百上千的人会死——但别抱任何幻想,其中绝大部分将是你们自家的子民。攻击的第一波将由三河诸侯组成,你将从屠杀那些在孪河城为你而死的人的父兄们开始;第二波是佛雷家族,我手下的佛雷正愁太多;等你的弓箭手用完了箭只,等你的骑士连剑都举不动的时候,我的西境部队才会出现。城堡陷落后,男女老少,统统杀光,连牲畜也不放过。我还要砍伐你的神木林,焚毁塔楼与碉堡,拉倒城墙和营垒,改变腾石河的水道,淹没奔流城的废墟。事成之后,世人将不会记得徒利家族的家堡曾经矗立于此。”詹姆站起身来,“你老婆或许在城陷之前就会生育,你想要孩子,我满足你。用投石机。”
  沉默。艾德慕站在木桶里,皮雅把衣服抓在胸前,歌手的指头悬于琴弦上,小子卢取出一截老面包装盘,假装不在意。用投石机。詹姆心想,如果姑妈在这里,她还会说提利昂是泰温的儿子吗?
  终于,艾德慕·徒利找回了声音,“我想爬出来杀了你,弑君者。”
  “你可以试试,”詹姆静静地等待,结果对方没动。“好好用饭。歌手,替我招待客人,嗯,你会唱那首歌的吧?”
  “那首雨的歌?啊,大人,我想我很熟悉。”
  艾德慕似乎直到此时才第一次看见歌手,“不,不,不要是他,快把他赶出去……”
  “怎么,不过是首歌嘛,”詹姆道,“我保证,他唱得没那么坏啦。”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39章 瑟曦

  早在她刚认识他时,派席尔大学士就已是个老人了,但过去的三个夜晚,让他似乎又老了一百岁。在她面前,他慢吞吞、颤巍巍地弯下叽嘎作响的膝盖,若非奥斯蒙爵士来扶,他还站不起来。
  瑟曦厌恶地审视着他,“科本大人告诉我,盖尔斯伯爵已因咳嗽而逝世?”
  “是的,陛下,我尽了全力减轻他的痛苦。”
  “是吗?”太后转向玛瑞魏斯夫人,“我说‘不准’罗斯比死,对吧?”
  “是的,陛下。”
  “奥斯蒙爵士,你可还记得?”
  “陛下您命令派席尔国师拯救他,我们全都听见了。”
  派席尔的嘴巴张张合合,“陛下,您得明白,我为那可怜人做了力所能做的一切……”
  “就像对乔佛里那样?就像对他父亲,对我亲爱的夫君那样?劳勃乃是七大王国最强壮的男子,你却听任他死在野猪手上。噢,别忘了琼恩·艾林,毫无疑问,如果我把奈德·史塔克交给你照管,你还会断送他的性命。告诉我,大学士,在学城你只学会了如何绞手掌和如何道歉吗?”
  她的质问令老人退缩,“没人能做得更多,陛下,我……我一直尽忠、效劳、服务。”
  “尽忠?尽忠就是当我父亲大人兵临城下时,哄骗伊里斯王打开城门?”
  “我……我……”
  “那便是你忠诚的谏言吗?”
  “陛下,您很清楚,当时……”
  “我清楚的是当我儿子被毒死时你就跟月童一样没用!我清楚的是在国库最需要钱财时你却让我们的国库经理死了!”
  老蠢猪抓住她这句话。“我……我可以列出名单,推举其他人来接替盖尔斯大人。”
  “名单?”瑟曦觉得挺有趣,“我能想象得出你的名单。无非就是白胡子们、贪婪的蠢猪们——还有粗胖的加尔斯,对吗?”她嘴巴一抿,“最近,你上玛格丽那边去的次数太多了。”
  “是,是,我……玛格丽王后忧心洛拉斯爵士,几乎发了狂,我为陛下调制安眠药,以及……其他药剂。”
  “那当然,说,是不是咱们的小王后唆使你毒害盖尔斯伯爵的?”
  “毒——毒害?”派席尔大学士的眼睛瞪得像煮鸡蛋,“陛下您怎能……诸神在上。他的哮喘病根子已有好多年,我……王后陛下……她对盖尔斯大人绝对没有恶意……玛格丽王后为什么要他……”
  “……要他死?很简单,为了在托曼的御前会议里安插新棋子,她什么都做得出来。你究竟是瞎了还是被收买了?罗斯比挡了她的路,她便出手捏死了他,在你的纵容之下。”
  “陛下,我指天发誓,盖尔斯大人是因为咳嗽死的,死亡原因并无奇异。”他说话时嘴唇不住颤抖,“我一直对国王,对王国……对兰——兰尼斯特家族忠诚不渝。”
  你心中真是这个顺位?她已把派席尔吓傻了,果实成熟,下面该压榨汁水。“如果是你宣称的这样,那你为何还对我撒谎呢?不用否认,早在洛拉斯爵士前往龙石岛之前,你便开始列席这位‘处女’玛格丽的舞会,噢,省省编故事的工夫吧,别跟我说什么去安慰我悲伤的媳妇。你三天两头前往处女居,所谓何来?你和玛格丽有什么好聊?你跟她那个麻子脸的修女搞上了?还是看中了咱们的小布尔威?你是不是做了她的线人,为她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我只是遵命行事。学士发誓服务……”
  “大学士要为国家服务。”
  “陛下,她……她是七大王国的王后啊……”
  “我是太后。”
  “我的意思是……她是国王的妻子,也是……”
  “我明白她是谁。我只想知道她要你做什么,她究竟哪里‘不舒服’?”
  “不舒服?”老人摸向胡子——那只是他下巴下面折皱的粉色皮肤上生出来的几丛稀疏白发。“她没——没不舒服,陛下,不是这样的。我的誓言禁止我泄露……”
  “你的誓言会让你进黑牢,”她警告他,“你要么说实话,要么被捕。”
  派席尔“扑通”一声跪下。“我求求您……我是您父亲大人的人,即便艾林大人当朝为相时,我也做您的朋友……若再有牢狱之灾,我这条老命就保不住了,我……”
  “玛格丽要你干吗?”
  “她要……她……她……”
  “说!”
  他屈服了。“月茶,”他低声呢喃,“月茶,为了……”
  “我当然知道为什么,”成了。“很好,给我爬起来,有点男子汉的样子好不好?”派席尔费力地起身,花了太长时间,她不得不令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再去帮忙。“至于盖尔斯伯爵嘛,相信天父会公正地裁判他。他没留下孩子吗?”
  “没有亲生孩子,但有一个养子……”
  “……此人不是他的血脉,”瑟曦挥挥手,表示不在意这点小麻烦,“盖尔斯最清楚我们当下资金的缺口有多大,毫无疑问,他临终前会把自己的领地和财富统统捐献给托曼国王。”罗斯比的金子可解燃眉之急,罗斯比的领地和城堡则可封赏给效忠她的人。或许,就赏给维水大人吧。奥雷恩曾暗示想要有座家堡,否则伯爵只是个虚衔——他盯着龙石岛呢,但瑟曦不会把这个给他,罗斯比城更适合他的出身与地位。
  “盖尔斯大人全心全意地爱着国王陛下,”派席尔提出,“但……但他的养子,这……”
  “……当盖尔斯伯爵的养子听你亲口复述伯爵大人的遗嘱时,想必能理解大人的心意和苦衷。去吧,不要令我失望。”
  “遵命。”派席尔大学士急匆匆逃走,几乎被自己的袍子绊倒。
  玛瑞魏斯夫人关上房门。“月茶,”她转头面对太后,缓缓地说,“她好蠢啊。她为何要这么做,为何冒这么大风险?”
  “咱们的小王后嫌托曼太‘小’了吧。”教成年女人嫁给孩子,总是会发生这种事。对寡妇而言就更要命了。她说蓝礼没碰她,我可不信。月茶对女人来说只有一个用途,反正处女是绝不需要的。“我儿子被人欺骗了。玛格丽有了情人。这是叛国,理当处死。”她希望玛格丽·提利尔那老不死的丑陋祖母能亲眼目睹这场审判——你以为逼托曼尽快迎娶玛格丽就是高招?哼,你把你心爱的小玫瑰送上了断头台。“詹姆把伊林·派恩带走了,我们得再找个刽子手。”
  “我来吧,”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带着轻浅的笑容提出,“玛格丽那漂亮的小脖子,是挥刀的好去处。”
  “话虽如此,”坦妮娅道,“但提利尔家在风息堡和女泉城都驻扎了重兵,他们也有刀。”
  朝廷被玫瑰们包围了。这让太后烦恼,虽然她仇恨他女儿,但她确实还需要梅斯·提利尔。清除史坦尼斯之后,我可以回头对付他。眼下,该怎么来堵住这位父亲的嘴呢?“叛国罪不可恕,”她宣布,“但我们需要证据,比月茶更确凿的证据,以证实她的不贞,令她父亲无从开脱——否则他便会自己蒙羞。”
  凯特布莱克捻捻胡须,“我们是要捉奸在床喽?”
  “怎么捉?科本日日夜夜盯着她,她的仆人收了我的钱,提供的却只有无聊琐事。没人见过她的情人,从她房门内传出的是歌声、嬉笑、闲话,别的就没了。”
  “玛格丽狡猾得紧,没那么容易被逮住。”玛瑞魏斯夫人道。“她的女伴就是她的城墙。她们和她睡觉,为她更衣,陪她祈祷,跟她读书,同她缝纫。她没去骑马放鹰时,会和小亚莉珊·布尔威一起玩城堡游戏;只要男人出现,她身边要么有修女,要么有表妹们。”
  “她总得找机会抛下这群小鸡,”太后坚持,她忽然灵光一现……“难道说她的女伴也参与其中……也许不是全部,但有几个同谋。”
  “您指那三位表妹?”连坦妮娅也不敢相信,“可她们不仅比小王后还小,而且看起来都那么纯真。”
  “她们是裹着处女白袍的荡妇,罪行骇人听闻,必将为世人唾弃。”太后尝到了甜头。“坦妮娅,你夫君是我的裁判法官,今晚,你们来同我共进晚餐,不可缺席,知道吗?”此事得尽快处理,若是教玛格丽的小脑瓜察觉,她很可能逃回高庭,也可能前往龙石岛为哥哥送终,到时候就鞭长莫及了。“我会让大厨烤上一只野猪,我们还要听听音乐,以助消化。”
  坦妮娅立时反应过来,“音乐,我懂了。”
  “告诉你夫君,将歌手准备好,”瑟曦催促,“奥斯蒙爵士,你留下。我们还有事要谈,去把科本也找来。”
  遗憾的是,厨房里没有现成的野猪,派猎人也来不及了,厨师只好宰杀了城堡饲养的母猪,用丁香做火腿,再撒上蜂蜜和干樱桃。这并非瑟曦想要的食物,但她只能将就。
  饭后他们配着戗口的白奶酪吃烤苹果,坦妮娅夫人小口小口地享受,奥顿·玛瑞魏斯则大不同,肉汤和奶酪他都全力以赴,黏糊糊地沾了一脸。他喝得太多,不时偷偷瞅瞅歌手。
  “盖尔斯大人真可怜,”瑟曦最后才说正事,“不过,我想没有人会怀念他的咳嗽。”
  “是,是,正是如此。”
  “国库经理空缺。若非谷地如此动荡,我本想召回培提尔·贝里席,现在嘛……我倒有意让哈瑞斯爵士去试试。反正他不会比盖尔斯更糟糕了嘛,而且他不咳嗽。”
  “哈瑞斯爵士乃是御前首相啊。”坦妮娅指出。
  哈瑞斯爵士乃是我的人质,连做这个他也很不称职。“托曼应该有一位更强有力的首相。”
  奥顿大人从酒盏间抬起眼睛。“强有力,当然啦,”他狐疑地问,“谁……”
  “正是你啊,我的好大人,你天生就有这个资格,记得吗,你祖父便接替我父亲担任伊里斯的首相。”用欧文·玛瑞魏斯取代泰温·兰尼斯特,好比把驴子当战马驱驰,不过欧文当时已老朽不堪,态度虽然恭顺和蔼,脑子却不太灵光。他孙子更年轻,而且……而且他至少有个强有力的老婆。坦妮娅不能亲自担任她的首相,实在可惜,她至少比她丈夫能干三倍,也有趣多了。然而她是密尔女人,非得打奥顿的幌子不可。“毫无疑问,你会比哈瑞斯爵士干得出色。”哈瑞斯爵士连给我倒夜壶都不配。“你愿意接受职位吗?”
  “我……是,当然,陛下给了我莫大的荣誉。”
  一份你不配得到的荣誉。“大人,在裁判法官任上,你做得很好,相信你会继续努力……时局艰难哪,眼下有很多棘手的麻烦事。”
  等玛瑞魏斯意识到她语中暗示之后,太后微笑着转向歌手,“我也要奖励你,你用美妙的歌谣来为我们解闷儿助兴。赞美诸神,它们赐给你甜美的嗓门。”
  歌手鞠躬,“陛下过奖了。”
  “没有,”瑟曦道,“我不过是实话实说。对了,坦妮娅告诉我,你叫蓝诗人?”
  “是的,陛下。”歌手身穿柔软的蓝色小牛皮靴,上等蓝羊毛马裤,淡蓝丝衣以闪亮的蓝绸缎镶边,甚至连头发都染成蓝色——那是泰洛西人的样式,又长又卷,披散在肩,还用玫瑰水洗过。大概也是蓝玫瑰水吧,亏得他牙齿不是蓝的。那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没有一点瑕疵。
  “你的真名呢?”
  一轮红晕在他脸上扩散开来。“我小时候叫渥特,农家孩子的名字,却不适合歌手。”
  蓝诗人的眼睛很像劳勃,单凭这个,她就有理由整治他。“你生得这么俊,难怪最讨玛格丽王后的欢心。”
  “陛下是个大好人,她常夸我取悦了她。”
  “噢,这当然啦。我能瞧瞧你的琵琶么?”
  “陛下请看。”蓝诗人的礼数之下,隐隐有一丝不安,但他克制住情绪,恭恭敬敬地将琵琶交了出来。没人敢违抗太后的命令。
  瑟曦拨了一下琵琶,笑道:“爱情真是件既甜蜜又伤感的事,告诉我,渥特……当你第一回跟玛格丽上床时,她和我儿子结婚没有啊?”
  片刻间,对方根本没反应过来,他的眼睛慢慢睁大。“陛下听了奸人诬告……我发誓,我没有——”
  “叛徒!”瑟曦操起琵琶狠狠地砸向歌手的脸,彩绘木头被打成了碎片。“奥顿大人,拿下他,关进地牢。”
  奥顿·玛瑞魏斯也吓傻了,“这……噢,这太丑恶……您是说他引诱王后?”
  “我认为情况恰好相反,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叛徒。让他去为科本大人表演吧。”
  蓝诗人脸色惨白。“不!”琵琶打碎了他的嘴唇,鲜血流淌下来。“我绝对没有……”玛瑞魏斯揪住他的胳膊,他放声尖叫。“圣母慈悲啊。不要!”
  “我不是你的圣母。”瑟曦冷冷地说。
  然而在黑牢里,蓝诗人交代的也尽是废话,他不断祈祷,恳求慈悲。没多久,鲜血止不住地从他打碎的牙齿间流出来,流满整个下巴,他尿了三次,把马裤染成暗蓝色,却还始终拿谎话搪塞。
  “有没可能抓错了歌手?”瑟曦忍不住问。
  “一切皆有可能。陛下,请放心,我管教他在日出之前说出真相。”黑牢里的科本穿粗羊毛外衣,围了铁匠的皮围裙。他转向蓝诗人,“很抱歉,卫兵们的手段有些粗鲁,实在欠缺教养,”他的声音慈蔼又亲切,“我们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说的就是真相啊。”歌手啜泣道,坚固的铁环将他扣在冷硬的石墙上。
  “还是招了吧,”科本拿出一把剃刀,刀子在火炬下闪着寒光。他割开蓝诗人的衣裳,只留下那双蓝色高筒皮靴。瑟曦饶有兴味地发现,此人两腿间的阴毛是褐色的。“告诉我们,你怎么取悦小王后。”她命令。
  “我没有……我只是,只是唱歌,而已。我唱歌,表演。王后的女伴们可以作证,她们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她的,表妹们。”
  “你跟其中几个发生了关系?”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只是个歌手,真的,求求您。”
  科本叹道:“陛下,或许当玛格丽偷情时,这可怜虫只是在旁边表演。”
  “不,求求您,她没有……是,我表演,我只是唱歌表演……”
  科本大人的手自蓝诗人的胸口缓缓地向上抚摸,“你表演的时候,她有没有把这个含在嘴里啊?”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一边乳头,轻轻一拧。“有的男人就喜欢这样,他们的奶头比女人还骚。”刀光闪过,歌手厉声尖叫,胸口多了一颗血红的眼睛。瑟曦有些恶心,心里的一部分只想闭上双眼,掉头离开,或是制止拷问,但她毕竟是太后,要处理的又是叛国大罪,容不得丝毫心软。泰温公爵是决不会心软的。
  蓝诗人将他的一生断断续续地和盘托出,从命名日开始。他父亲是个蜡烛贩子,小渥特从小也跟着卖蜡烛,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在琵琶上的天赋。十二岁那年,市集里有场剧团表演,他便偷偷跟他们跑了,从此走遍了半个河湾地,最终来到君临,企望能得到宫中贵人的宠幸。
  “宠幸?”科本咯咯笑道,“女人的宠幸吧?恐怕你是太贪心了,我的朋友……而且找错了对象。站在你眼前这位,才是真正君临七大王国的太后陛下。”
  是的。全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错,她误了渥特一生,他本可以活得潇潇洒洒,将来颐养天年,唱唱小曲,睡睡猪倌女孩和农夫之女,如今却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这全是她的奸情和叛逆,须怪不得我。
  临到清晨,歌手的蓝色高筒皮靴里已盛满了血,他娓娓道来,活灵活现地讲述玛格丽是如何一面欣赏几位表妹用嘴巴取悦他,一面自己抚慰自己的。有时候,她和其他情人调情,他则演唱助兴。“都有谁呢?”太后逼问,可怜的渥特依次揭发了高个塔拉德爵士、蓝柏特·特拔瑞、贾拉巴·梭尔、雷德温的双胞胎、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修夫·克莱夫顿和百花骑士。
  她不高兴了。现下她不敢玷污龙石岛英雄的名声,再说,只要稍微了解洛拉斯爵士的人,都决计不会相信这种事。雷德温的双胞胎也不应当牵扯其中,没了青亭岛的舰队,还说什么对付鸦眼攸伦和该死的铁民?“你只不过是把在她房里认识的达官贵人们一股脑儿背诵出来。我们要真相!”
  “真相。真相。”渥特用科本留给他的那颗蓝眼睛看着她,缺了门牙的嘴流下如注鲜血。“我,我可能……记错了一些。”
  “霍拉斯和霍柏并未参与,对吗?”
  “对,”他立刻承认,“没有他们两位。”
  “至于洛拉斯爵士,我敢肯定玛格丽费了不少心机,方才瞒过自己的亲哥哥。”
  “是,我记起来了。有一回洛拉斯来访时,她不得不把我藏在被窝里。一定不能让他知道,她特意嘱咐过。”
  “原来如此。”几位关键人物没参与其中,这样就好。其他人嘛,哼……塔拉德爵士只不过是个雇佣骑士,贾拉巴·梭尔是个被流放的乞丐,而克莱夫顿是小王后的卫士。奥斯尼是我的棋子。“说出真相,感觉好多了吧?等玛格丽受审时,你一定要记得今天的话。到时候你敢再撒谎……”
  “不敢,不敢,我会把真相说出来。等,等审完……
  “……我会准你披上黑衣,不必担心。”瑟曦转向科本,“把他的伤口清理干净,再换好衣服,给他罂粟花奶,以止住疼痛。”
  “陛下太好心了,”科本将血淋淋的剃刀扔进醋桶里面,“玛格丽定会怀疑宠爱的歌手失踪一事。”
  “歌手总是浪荡天涯,来去匆匆,她有什么好奇怪的。”
  瑟曦踏着漆黑的石阶,走出黑牢,只觉气喘吁吁。我得休息一会儿。发掘真相真是件累人的工作,而接下来的事更难办。我必须坚强,为了托曼,为了王国。真可惜,“蛤蟆”巫姬已经死了。去你的鬼预言吧,老巫婆。小王后是比我年轻,但她决不可能比我美,况且她就要完蛋了。
  玛瑞魏斯夫人在卧室里等她。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乔斯琳和多卡莎睡得正香,但坦妮娅精神饱满。“情况是不是很糟?”她问。
  “不说了,不说了。我想睡觉,可又怕做梦。”
  坦妮娅抚摸她的头发,“这都是为了托曼啊。”
  “是啊,我知道,”瑟曦不禁发抖,“我喉咙干得要命。亲爱的,给我倒点酒吧。”
  “没问题,只要能取悦您,叫我做什么都行。”
  骗子。她心知肚明坦妮娅想要什么。算了,装装糊涂,有助于稳住这女人跟她丈夫的心。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一点点好意,无论出处如何,总值得几个吻吧。反正她不比绝大多数男人糟糕,她也不可能让我怀孩子。葡萄美酒让她平静了些,但还不够。“我想吐。”太后站在窗边,手握酒杯抱怨。
  “亲爱的,您先去洗洗澡,很快就会好了。”玛瑞魏斯夫人唤醒多卡莎和乔斯琳,吩咐她们准备热水,等澡盆注满后,她亲自为太后宽衣,用灵巧的手指解开裙带,将裙服褪下肩膀。接着她也脱了自己的衣服,扔在地上。
  她们两人一起洗浴,瑟曦靠在坦妮娅的怀抱中。“一定不能让托曼听见这些丑闻,他还小,”她告诉密尔女人,“玛格丽直到现在还日日带他去圣堂,一起为他哥哥祈祷。”与期望的相反,洛拉斯爵士始终不肯断气。“他也喜欢上了她的表妹们。一下子失去三人,他会难过的。”
  “也许这三人并非都有罪,”玛瑞魏斯夫人提出,“您说呢?或许其中某位申明大义,抵挡住了诱惑;也或许她为目睹的事情深感羞耻,因而……”
  “……因而愿意站出来,大义灭亲。是了,定然是这样,你说最纯洁的是谁?”
  “雅兰。”
  “最害羞的那个?”
  “是的……不过呢,她这人其实机灵得很。交给我就是了,亲爱的。”
  “很好。”单凭蓝诗人的一面之词,原难以扳倒提利尔,毕竟歌手们的话向来要打三分折扣。若坦妮娅出马说动雅兰·提利尔,情势就大不相同。“我们还有奥斯尼爵士的证词。其他人也得明白,只有忏悔,才能求取国王的宽恕,发配长城。”贾拉巴·梭尔是个摇尾乞怜的软骨头,其他人嘛……相信科本自有办法。
  她们爬出浴盆时,阳光已普照君临,太后的肌肤洗得白白净净。“留下来陪我,”她吩咐坦妮娅,“我不想独睡。”爬进被窝之前,她甚至小声祈祷了一句,祈祷圣母赐她好梦。
  结果不管用,诸神一如既往地装聋作哑。瑟曦梦见自己又回到黑牢,这回被锁在墙上的不是歌手,却是她自己。她什么也没穿,被小恶魔咬掉乳头的地方不住往外冒血。“求求你,”她恳求,“求求你,不要伤害我的孩子,不要伤害我的孩子。”
  提利昂只是淫亵地望着她,他也什么都没穿,浑身粗毛,仿佛是个畸形小魔猴。“你会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戴上王冠,”他说,“也会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死去。”说罢他含住她鲜血淋漓的乳房,大口吸吮,疼痛犹如红热的匕首,刺穿她全身。
  她浑身颤抖着在坦妮娅怀中惊醒。“是噩梦,”她虚弱地解释,“我刚才叫唤了吗?很抱歉……”
  “梦只是梦。又梦见侏儒啦?不过是个小矮人,怕他作甚?”
  “他要来杀我。这是我十岁时的预言。我当时只想知道自己将来会嫁给谁,结果她说……”
  “她?”
  “巫魔女。”她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当年梅拉雅·赫斯班说不去谈论,预言便不会成真的话言犹在耳。哎,可她在井中也没有沉默啊,她又叫又闹又诅咒。“提利昂是我的VALONQAR,”她说,“你们密尔人知道这个词吗?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这是兄弟的意思。”她把梅拉雅淹死后,便向萨拉妮亚修女请教过。
  坦妮娅执起她的手,轻轻拍了拍,“没事,她只是个满怀怨毒的老太婆,丑陋又恶心;您年轻貌美,充满生命和骄傲。你说她住在兰尼斯港,所以她晓得侏儒,晓得他如何害了你母亲大人,这并不奇怪。碍于您的身份,恶婆不敢公然毁谤,便拿您弟弟来伤害您。”
  是吗?瑟曦希望自己能相信。“不过梅拉雅当晚就死了,正如她预言的那样。我也没嫁给雷加王子。而乔佛里……侏儒在我面前杀了我儿子。”
  “您的一个儿子不幸夭亡,”玛瑞魏斯夫人道,“可您还有另一个呢,他强壮又甜美,再也不会有人能伤害他。”
  “不会的,只要我还活着。”说出这话,她的信心坚定了几分。是的,梦只是梦。阳光在薄云中闪烁,瑟曦滑出毯子,“今天我要与国王共进早餐,我想看看我儿子。”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托曼让她很欣慰,她从没像今天早晨这么珍爱他。她跟他讨论小猫咪,国王把蜂蜜滴到刚从烤炉中端出来、热腾腾的新鲜黑面包上。“突击爵士抓到一只老鼠,”他告诉妈妈,“但胡须小姐抢了它的战利品。”
  我从来没有如此纯真甜美过,瑟曦心想,然而将来他要如何来统治这个残酷的世界?作为母亲,她只想好好保护他;但身为太后,她必须让他坚强起来,否则铁王座一定会吞噬他。“突击爵士得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她告诉他,“弱肉强食是个规律。”
  国王边想边从指头上舔蜂蜜,“等洛拉斯爵士回来,我就拜他为师,学习长枪、宝剑和流星锤,我会和他一样棒。”
  “你会习得一身本领,”太后承诺,“但并非从洛拉斯爵士身上。托曼,他不会回来了。”
  “玛格丽说他一定会回来的。我们一直在为他祈祷呢,祈求圣母慈悲,祈求战士给他力量。埃萝说这是洛拉斯爵士一生中最大的挑战。”
  她为儿子抚平头发,柔软的金色发卷令她想起了小乔。“下午,你又要跟你妻子和她表亲们一块儿玩吗?”
  “今天不会。她说她今天要焚香绝食。”
  焚香绝食?……噢,我差点忘了,今天是处女节啊。瑟曦已有若干年不曾守过此节。哼,结了三次婚,居然有脸说自己是处女。小王后一定会全身白袍,带着那群小鸡去贝勒大圣堂,在少女脚边点起长长的白蜡烛,再将羊皮花环套在神灵的脖子上。她至少会带几只亲信的小鸡去。按照习俗,在处女节,所有寡妇、母亲和妓女都不得前往圣堂,男人也不能去,以免他们亵渎纯洁的圣歌咏唱。只有没被破身的处子……
  “母亲?我说错什么了吗?”
  瑟曦吻了儿子的额头。“不,你很聪明,我亲爱的。去吧,去陪你的小猫咪玩会儿吧。”
  她赶紧召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到书房觐见。只见他从校场中昂首阔步地赶来,全身大汗淋漓,单膝跪下时用眼睛脱她的衣服——他一贯如此。
  “起来吧,爵士,来,坐我旁边。你为我办事很是勇敢,现在,我有一项艰巨任务要托付于你。”
  “啊,我已经为您‘坚’、‘巨’起来了。”
  “那个可以等等,”她用指尖轻轻梳理他的伤疤,“还记得伤你的婊子吗?等你从长城回来,我就把她给你。你喜欢吗?”
  “我要的是你。”
  这是她想听的答案。“首先,你必须坦承叛国罪行。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啊,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有些艰难,但只有抛开羞耻,才能走向新生。”
  “羞耻?”奥斯尼说不出话来。“我告诉奥斯蒙,玛格丽只是逗弄我而已,她根本不让我逾越……”
  “你本着骑士精神保护她,”瑟曦打断,“但身为骑士,不应该活在欺骗中。去吧,今晚就去贝勒大圣堂,找总主教大人忏悔。如此深重的罪孽,只有总主教大人方能为你免除地狱的折磨。告诉他,你是如何与玛格丽及其表亲们通奸的。”
  奥斯尼眨眨眼睛,“什么,她表亲也在内?”
  “梅歌与埃萝,”她决定了,“雅兰没参与。”加点小细节有助于让整个故事更可信。“雅兰她边看边哭泣,恳请同伴们别再造孽。”
  “只有梅歌与埃萝?玛格丽参加了吗?”
  “玛格丽是关键。一切都是她造成的。”
  她把想法和盘托出,奥斯尼一边听,一边缓缓露出理解的表情。等她说完后,他道,“等您砍了她的头,我要她给我那个她从未给过的吻。”
  “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然后就去长城?”
  “只是暂避一时。托曼是个仁慈心肠的好国王。”
  奥斯尼挠了挠脸上的伤疤,“一般来说,当我撒有关女人的谎时,总是说自己没碰她们,而她们指认我是个淫贼。这回……对总主教大人撒谎,将来一定会下地狱。”
  太后吃了一惊,没料到凯特布莱克这莽夫竟有如此虔诚。“你拒绝我?”
  “不,”奥斯尼伸手抚摩她的金发,“我的意思是,要让这个谎撒得天衣无缝,其中得有几分真实……方能取信于人,明白吗?您得让我了解跟王后做爱的滋……”
  她真想给他一巴掌。但她已走得太远,太多太多东西系于此举,不能回头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托曼。于是她扭过头,抓住奥斯尼爵士的手,吻他的指头。他的指头粗糙又坚硬,布满练剑留下的茧疤。就像劳勃的手,她心想。
  瑟曦搂住凯特布莱克的脖子,“我怎能让你去撒谎呢?”她用沙哑的声音凑在他耳边低语,“一小时后,来我卧室。”
  “我等不了那么久,”他把手伸进她的胸衣,一把撕开,丝绸发出“噶拉”声响,瑟曦觉得半个红堡都听见了。“在我动手之前,把其他的也脱了吧,”他说,“留着王冠,我喜欢看你戴王冠的样子。”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0章 高塔上的公主

  这是一间舒适的牢房。
  亚莲恩欣慰地想:假如父亲已将她定为死罪,何苦如此麻烦,特意提供舒适囚牢?他不会杀我,她上百遍地告诉自己,他不会那么残忍。我是他的种,他的亲骨肉,他的继承人,他唯一的女儿。如若必要,她可以扑倒在他的轮椅下,承认错误,乞求宽恕。当他看见泪水从她脸上滚落,就会原谅她的。
  至于她能否原谅自己,就没那么肯定了。
  “阿利欧,”从绿血河返回阳戟城的漫长旅途中,她恳求押解者,“我没想过加害那女孩。你得相信我。”
  何塔闷哼几声,不予作答。亚莲恩能感觉到他的愤怒。“暗黑之星”逃脱了追捕,作为她纠集的阴谋小集团中最危险的人物,他溜得飞快,带着染血的长剑消失在沙漠深处。
  “你了解我,队长,”亚莲恩不断解释,“你打小就了解我。你总是在保护我,正如当初保护我母亲大人——你跟随她从伟大的诺佛斯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充当她的贴身护卫。我需要你。我需要你的帮助。我没想过——”
  “你想没想过不重要,小公主,”阿利欧·何塔道,“你做过的才算数。”他的面容僵硬如石。“我很抱歉。亲王下令,何塔服从。”
  亚莲恩以为自己会被带往太阳塔拱顶的镶铅玻璃窗下,父亲的高背座椅跟前。然而何塔却将她带到长矛塔,交给父亲的管家里卡索和城主曼佛里·马泰尔爵士。“公主,”里卡索说,“请原谅一个盲眼老人不能随你一起攀登,我这把老骨头无法驾御长长的阶梯。屋子为你准备好了,曼佛里爵士会带你去,请等待亲王心情好转时再作指示。”
  “你是说亲王现在心情不好?对了,我的朋友们也被囚禁在此吗?”被捕后,她便跟盖林、德雷等人分开了,而何塔拒绝透露他们的下落,“一切由亲王决定。”这是侍卫队长唯一的说辞。曼佛里爵士略为通融,“他们被带至板条镇,然后由船只送往灰怖堡,听候道朗亲王发落。”
  灰怖堡是座残破的古堡,位于多恩海中一块大礁石上,作为一所阴森恐怖的监狱,要犯们往往会被送去那里消磨至死。“我父亲要他们的命?”亚莲恩难以置信,“他们所作所为全是为了我,为了对我的爱。父亲的惩罚,应该冲我来。”
  “你说得对,公主殿下。”
  “我要立刻跟他谈谈。”
  “他料到你会这么说。”曼佛里爵士搀着她的胳膊,领她登上阶梯,越走越高,直到她的呼吸渐渐急促。长矛塔高达一百五十尺,而她的房间接近顶端。亚莲恩打量着经过的每一扇门,不知其中是否锁着“沙蛇”。
  等自己的房门被关闭上闩,亚莲恩开始探索新家。房间宽敞通风,不乏装点,地上铺密尔地毯,有红酒可喝,还有书可读。角落里立着一张席瓦斯棋桌,棋子由象牙和玛瑙雕刻而成,但即使她想下棋,也没对手。她有一张羽毛床,还有一个带大理石座位的厕所,内置一篮药草以消除异味。高处的景观十分壮丽,一扇窗朝东,她可以看到海上的日出,另一扇让她可以俯瞰太阳塔、曲墙和三重门。
  探索房间花的工夫还不及她平时系一双凉鞋,但至少让她暂时忍住了泪水。亚莲恩找到一个水盆和一壶凉水,洗了洗手和脸,可无论如何用力地擦,都拭不去悲哀。亚历斯,她心想,我的白骑士。泪水盈满眼眶,突然间,她哭了,整个身子都在抽搐。她回想起何塔沉重的长斧如何劈砍他的血肉和骨头,他的脑袋如何在空中旋转。你为何要这么做?为何要抛弃生命?我没想过要你这样,我不希望你这样,我只想……只想……只想……
  当晚她哭着入睡……从头到尾。即使在梦中,她也无法平静。她梦到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的爱抚和微笑,梦见他爱的宣言……但弩箭始终钉在他身上,伤口流的血,把白袍染成红色。她隐隐知道这是个噩梦。到了清晨,一切都会过去,公主告诉自己,但清晨来临时,她仍在牢里,亚历斯爵士仍是死了,而弥赛菈……我没想过这样,没想过。我没想过加害那女孩,只想让她当上女王。倘若我们没被出卖……
  “有人告密。”何塔说过,而这仍然令她愤怒。亚莲恩不停回忆,往心中的怒火添加燃料。怒火强于泪水,强于悲伤,强于黯然神伤。有人告密,某个她信任的人害死了亚历斯·奥克赫特,他的死,虽是由于侍卫队长的斧头,更由于叛徒的告密,弥赛菈脸上的血也是那叛徒造成的。有人告密,某个她爱的人。这是最残酷的伤口。
  她在床脚发现一只雪松木箱,里面装满她的衣服,于是她脱下风尘仆仆的外衣——最近她都合衣而眠——找出一件最暴露的丝衣,缕缕丝绸遮盖一切,却什么都没藏住。道朗亲王对待她也许就像对待小孩子,但她不会穿成小孩模样。如果父亲前来斥责她拐带弥赛菈出逃,这样的服装会让他困扰。她指望着这一点。如果我必须匍匐哭泣,就要发挥最大的功效。
  她以为他当天就会来,但等门终于打开时,却原来只是仆人们送午餐。“我什么时候可以见父亲?”她问。无人回答。仆人们送上柠檬和蜂蜜烤的小山羊,葡萄叶间塞满了葡萄干、洋葱、蘑菇和火龙椒。“我不饿,”亚莲恩说。她的朋友们正在去灰怖堡的船上吃饼干和腌牛肉。“把这些拿走,给我把道朗亲王请来。”他们留下食物,父亲却没有来。过了一会儿,饥饿削弱了决心,她坐下来吃东西。
  等食物吃完,亚莲恩就没事可干了。她绕着房间转圈,一圈,两圈,三圈,然后再绕三遍,再三圈。她坐到席瓦斯棋桌边,漫无目的地移动一只象。她蜷在临窗座位里看书,直到文字变得一片模糊,她意识到自己又在哭了。亚历斯,我亲爱的,我的白骑士,你为何要这么做?你应该投降。我要你投降,却没说出口。你这英勇的傻瓜,我没想要你死,也没想过让弥赛菈……噢,诸神慈悲,那小女孩……
  最后,她爬回羽毛床上,世界重新变黑,除了睡觉,她没事可干。有人告密,她反复回味。有人告密。盖林,德雷和“斑点”希尔娃都是她的童年好友,跟堂姐特蕾妮一样亲近。她不相信他们会告密……这样就只剩下“暗黑之星”,他为何要伤害可怜的弥赛菈?他要我杀她,而非为她加冕,他在沙岩城就是这么讲的。他说这样才能让我得到想要的战争。然而杰洛爵士出自声名在外的戴恩家族,他真的是苹果里的蛀虫?他为何要伤害可怜的弥赛菈?
  有人告密。会不会是亚历斯爵士?白骑士的负疚感最终战胜了欲望?他是否爱弥赛菈胜过爱她,因而以出卖新公主来补偿对旧公主的背叛?是否他对自己所作所为太过惭愧,以至于宁肯将生命抛在绿血河,而不愿活下去面对羞耻?
  有人告密。等父亲来见她时,她会知道是哪一个。然而道朗亲王第二天没有来,第三天也没有来。公主只能独自徘徊哭泣,舔舐伤口。她白天看书,可他们提供的书无聊之极,尽是冗长的古代历史与地理,带注解的地图册,枯燥乏味的多恩律法研究,外加《七星圣经》、《历代总主教纪事》和厚厚一大本关于龙的书,亚莲恩觉得书中的龙几乎跟蝾螈一样无趣。她情愿不惜代价换一本《万船远航记》或《娜梅莉亚女王的爱情》,任何能占据思绪的东西都行,好让她逃离高塔一两个小时。
  但她得不到这样的消遣。
  从临窗座位,她只需往外一瞥就能看见下方由黄金与彩色玻璃制成的巨大拱顶,她父亲便庄严地坐在那里面。他很快就会召见我的,她告诉自己。
  除了仆人,她没有任何访客;鲍斯的下巴胡子拉碴,高个提莫斯严肃端庄,莫拉与梅勒是姐妹,小赛德拉十分漂亮,此外还有母亲的贴身老女仆贝兰达。他们为她带来膳食,替她换洗床单,清空厕所底下的夜壶,但无人跟她说话。她要更多红酒,提莫斯便会去拿;她想吃喜欢的东西,如无花果、橄榄或辣椒塞奶酪,只需告诉贝兰达;莫拉与梅勒取走她的脏衣服,还回来时清爽洁净;每隔一天,她能洗一次澡,害羞的小塞德拉为她后背抹上肥皂,还帮她搓头发。
  然而没人跟她说一个字,他们也不肯告知,在她这沙石囚牢之外的世界里发生了些什么。“‘暗黑之星’被抓住了没有?”有一天她问鲍斯,“他们还在追捕他吗?”他转身走开。“你聋了吗?”亚莲恩朝他大声呵斥,“回来,回答我。我命令你。”她得到的唯一回答是关门的声响。
  “提莫斯,”另一天,她尝试问高个子,“弥赛菈公主怎样了?我没想让她受伤害。”她最后一次见到公主是回阳戟城的路上。弥赛菈太虚弱,骑不了马,只好坐轿子,头上用丝绸绷带缠住被“暗黑之星”砍伤的地方。她的绿眼睛里闪烁着迷乱的光芒。“告诉我,她没死,求求你。让我知道这些有什么害处呢?告诉我她怎样了。”提莫斯不肯说。
  “贝兰达,如果你真的爱我母亲,”数日后,她转而恳求老女仆,“就同情一下她可怜的女儿吧,告诉我,父亲打算什么时候来见我。求求你。求求你。”贝兰达也仿佛是个哑巴。
  这就是父亲的惩罚?不是烙铁,不是刑架,而是简单的沉默?实在太像道朗·马泰尔的风格了,亚莲恩忍不住笑出声来。他自以为,了妙深奥,其实软弱无能。她决定享受这安静的气氛,利用这段时间治愈伤口,增强意志,为必将到来的一切作好准备。
  无休止地想念亚历斯爵士没好处,她让自己去想沙蛇们,尤其是想特蕾妮。亚莲恩爱着她所有的私生堂姐妹,从暴躁易怒的奥芭娅到年仅六岁的小萝芮——最小的一条沙蛇——但特蕾妮始终是她最亲近的伙伴,她从没有这样一位亲生好姐妹。多恩公主跟弟弟们有隔阂:昆廷打小去了伊伦林,崔斯丹太小。她一直跟特蕾妮在一起,还有盖林、德雷和“斑点”希尔娃。娜梅有时会应酬他们的活动,萨蕾拉永远想挤进不属于她的空间,但大部分时间是他们五个人相互作伴。他们在流水花园的喷泉与池塘里玩水,骑在彼此光溜溜的背上打斗。她跟特蕾妮一起学识字,学骑马,学跳舞。十岁时,亚莲恩偷了壶红酒,她俩一起喝醉。是的,她俩共享食物、床铺和首饰,本来还想共享第一个男人,可惜德雷兴奋过度,当特蕾妮将他老二从裤子里拉出来时,它全喷到了特蕾妮的手指上。她确实有双危险的手。回忆让她微笑起来。
  公主越想就越思念堂姐妹们。她们或许就在楼下。当天晚上,亚莲恩试着用凉鞋后跟敲地板。没人应答,于是她把身子探到窗外,向下张望。她可以看到下面其他窗户,比她的小,有些不过是箭孔。“特蕾妮!”她叫喊,“特蕾妮,你在吗?奥芭娅,娜梅?你们听得到我吗?艾拉莉亚?有人吗?特蕾妮?”公主半个晚上悬在窗外,一直喊到嗓子疼,但没人呼叫或回应。这让她害怕得无以复加。假如沙蛇们被囚禁在长矛塔,一定听得到她的喊声。为何她们不回答?如果父亲伤害了她们,我决不原谅他,决不,她告诉自己。
  过了两星期,她的耐心已被磨得跟纸一样薄。“我现在就要跟父亲说话,”她用自己最威严的语气吩咐鲍斯,“你带我去见他。”他没带她去。“我准备好见亲王了。”她告诉提莫斯,但他转身离开,仿佛没听见。第二天早晨开门时,亚莲恩等在旁边。她顺势挤过贝兰达,把一盘添加香料的鸡蛋撞碎在墙上,但还没跑出三码远,就被卫兵们抓住了。她也认识他们,但他们对她的恳求充耳不闻。她被拖回房间,又是踢又是挣扎。
  亚莲恩断定需要采取迂回手段。塞德拉是她最大的希望,这女孩年轻,天真,容易上当。公主记得盖林曾炫耀跟她上过床。于是下一次洗澡,当塞德拉往她肩头抹肥皂时,她开始漫无目标地闲扯。“我知道你们奉命不准跟我讲话,”她说,“但没人说我不可以对你们讲。”她从白昼的炎热,说到前天晚餐吃什么,说到可怜的贝兰达变得多么迟缓笨拙。奥柏伦亲王给了他每个女儿一件武器,好让她们有能力自卫,然而亚莲恩·马泰尔没有武器,只有诡计。于是她微笑着施展魅力,不求塞德拉任何回应,无论言语还是点头。
  第二天,当女孩服侍她吃晚餐时,她又开始喋喋不休。这回她故意提到盖林。塞德拉听到他的名字,害羞地略略抬起眼睛,差点把正在倒的红酒洒出来。噢,是真的了?亚莲恩心想。
  下一次洗澡时,她提起被囚禁的朋友们,特别是盖林。“我最担心他,”她告诉年轻的女仆,“绿血河孤儿自由自在惯了,生性浪荡。盖林需要阳光和新鲜空气,被锁进阴暗潮湿的牢房,怎活得下去呢?他在灰怖堡坚持不了一年。”塞德拉没回答,但当亚莲恩从水里爬出来时,只见她脸色苍白,紧紧地攥着海绵,肥皂水滴到密尔地毯上。
  即使如此,又过了四天,再多洗两次澡,女孩才被她争取过来。“求求你,”塞德拉看见亚莲恩画了一幅栩栩如生的画,画中的盖林从牢房窗口跳下来,只为临死前最后一次体验自由的滋味,她终于低声说,“你得帮帮他。请不要让他死。”
  “只要我仍被关在这里,能做的便少之又少,”她低声回答,“我父亲不愿见我。你是唯一可救盖林的人。你爱他吗?”
  “是的,”塞德拉红着脸低语,“但我怎样才能帮他?”
  “你可以为我偷偷带出一封信,”公主说,“你愿不愿这么做?你愿不愿冒险……为了盖林?”
  塞德拉瞪大眼睛。她点点头。
  我有了一只信鸦,亚莲恩得意地想,但让她送信给谁呢?同谋者中,只有“暗黑之星”逃脱了父亲的罗网。然而现在杰洛爵士很可能已经被捕,即便没有,他也一定逃离了多恩。她接着想到盖林的母亲和绿血河孤儿们。不,他们不行。必须是有权力的人,那些没参与我们的计划,但有理由同情我们的人。她考虑向母亲求救,可惜梅拉莉欧夫人远在诺佛斯,况且这许多年来,道朗亲王不曾听夫人的话。母亲不行。我需要找个大诸侯当靠山,胁迫父亲释放我。
  多恩最强大的领主乃是安德斯·伊伦伍德,血之贵胄,伊伦林伯爵,石路守护,但亚莲恩很清楚,最好别寻求他的帮助,因为此人正是弟弟昆廷的养父。他不行。德雷的哥哥丹泽尔·达特爵士曾热切追求过她,但他为人忠实恭顺,不大可能犯上。再说,柠檬林骑士只能吓唬小领主,并无力动摇多恩亲王。他不行。“斑点”希尔娃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也不行。亚莲恩最后断定,她只有两个真正的希望:狱门堡伯爵哈曼·乌勒和天及城伯爵、亲王隘口守护福兰克林·佛勒。
  人们常说,乌勒家一半的人是疯子,另一半则更糟。艾拉莉亚·沙德是哈曼大人的私生女,而她和她的小家伙们跟其他沙蛇一样被关了起来。这会激怒哈曼大人,乌勒家的人动怒后是很危险的。也许太危险了。公主不想再将任何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佛勒大人是比较安全的选择。他外号“老隼鹰”,从来跟安德斯·伊伦伍德不和,他们两家的恩怨,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当时佛勒家在娜梅莉亚战争中追随马泰尔,而没有选伊伦伍德。此外,人人皆知佛勒家的双胞胎是娜梅小姐的好朋友,但这对“老隼鹰”来讲有多少分量呢?
  亚莲恩这封密信犹豫不决地写了好几天。“给带来这封信的人一百银鹿,”她如此开头,以保证信件能送达。她写了自己身在何处,并请求救援,“无论谁将我带离这间屋子,我结婚时决不会忘记他。”让英雄们行动起来吧。除非道朗亲王解除她的继承权,否则她仍是阳戟城的合法继承人,跟她结婚的人有朝一日将会和她并肩统治多恩领。亚莲恩祈祷她的营救者比父亲多年来向她提议的灰胡子老头们年轻一些。“我要一个有牙齿的伴侣。”她最后一次拒绝求婚者时曾对父亲说。
  她不敢要羊皮纸,以免引起看守的怀疑,转而从《七星圣经》中撕下一页,把信写在页脚处,然后趁下一个洗澡日塞给塞德拉。“三重门边有个地方,商队穿越大沙漠前会在那里补充给养,”亚莲恩嘱咐她,“找个前往亲王隘口的旅行者,许以一百银鹿,让他把这封信交到佛勒大人手中。”
  “好的。”塞德拉将信件藏进紧身胸衣,“太阳下山前我会找到人的,公主。”
  “很好,”她说,“明天来向我报告进展。”
  然而第二天女孩没有回来。再下一天也没有。为亚莲恩灌浴盆的换成了莫拉和梅勒,然后她们又留下来给她洗背搓头。“塞德拉病了吗?”公主问,但她们都不回答。她唯一能想到的是,她被逮住了。还能为什么呢?当晚她几乎没睡着,担心接下来会怎样。
  第二天,提莫斯为亚莲恩带来早餐时,她求见里卡索,而不是父亲。显然她不能强迫道朗亲王来见她,但区区一个管家对阳戟城法定继承人的召唤应该不会不予理睬。
  可他真的不理不睬。“你没转告里卡索吗?”第二次见到提莫斯时,她问,“你有没有告诉他,我需要他?”提莫斯拒绝回答,于是亚莲恩抄起一壶红酒,全倒在他头上。仆人带着受伤的尊严,浑身湿漉漉地离开。父亲要让我烂在这里,亚莲恩断定,要不就是打算把我嫁给某个恶心的老笨蛋,一直关到圆房。
  亚莲恩·马泰尔从小就期望有朝一日会跟父亲挑选的大诸侯结婚。她一直认定,这是公主的命运……叔叔奥柏伦则持有不同观点。“你们想结婚,就结婚,”红毒蛇告诫女儿们,“不想结婚,便自寻快乐,毕竟这世上的快乐够少的了。但记住一点,千万要小心选择,如果教笨蛋或暴徒缠上,不要找我帮忙,我给了你们工具自己解决。”
  道朗亲王的合法继承人不曾享有奥柏伦给私生女儿们的自由。亚莲恩必须结婚,她接受了这点。她知道德雷想要她,还有他哥哥柠檬林骑士丹泽尔。戴蒙·沙德甚至向她求过婚,然而戴蒙是私生子,道朗亲王又不打算让她嫁给多恩人。
  这点亚莲恩也已接受。某年,劳勃国王的弟弟来访,她竭尽全力引诱他,但那时她还是个半大小女孩,对她的主动示好,蓝礼公爵似乎困窘多于热情。后来,霍斯特·徒利要她去奔流城见见他的继承人,她向少女点起蜡烛,以示感激,没料到道朗亲王谢绝了邀请。公主甚至考虑过维拉斯·提利尔,即使他是残疾,但这回父亲又拒绝送她去高庭与他见面。她不顾父亲反对,试图在特蕾妮的帮助下私奔……结果他们被奥柏伦亲王在维斯赶上并带了回来。同年,道朗亲王试图将她许配给本·毕斯柏里,一位至少八十岁的小领主,眼睛看不见,又没有牙齿。
  幸亏毕斯柏里前几年死了,使得她目前的处境稍好一点,他既然死了,就不可能再强迫她嫁给他。河渡口领主结了第八次婚,这方面她也安全。但埃尔顿·伊斯蒙仍活着,且没有伴侣。还有罗斯比大人和格兰德森大人。格兰德森人唤“灰胡子”,但她遇见他时,他的胡子已变得雪白。欢迎宴会上,他在鱼和烤肉这两道菜之间睡着了。德雷说那样正合适,因为他们家的纹章是一头睡狮,盖林则怂恿她,看她能否给他的胡子打个结,却不弄醒他。亚莲恩克制住了玩闹的冲动。格兰德森看上去是个欢快友善的家伙,不像伊斯特蒙那么爱发牢骚,也比罗斯比精力充沛。然而她决不愿跟他结婚。即便何塔拿着斧子站在后面我也不愿意。
  第二天没人来跟她完婚,再下一天也没有。塞德拉也没回来。亚莲恩试图以同样的方法争取莫拉和梅勒,但不成功。若她能跟其中一人独处,也许有点希望,可惜姐妹俩在一起就像一堵墙。到此时,公主甚至乐意接受炽热的烙铁,或在刑架上度过一晚。孤独快把她逼疯了。我所做的事,应当用刽子手的斧头来惩罚,但他甚至连这也不给我。他宁愿把我关起来,彻底遗忘我这个人。不晓得卡洛特学士是否正在撰写声明,把她的继承权转让给弟弟昆廷。
  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亚莲恩数不清被囚禁了多久。她越来越多地躺在床上,最后除了上厕所,根本不起来。仆人们拿来的膳食原封不动地逐渐变凉。亚莲恩睡了又醒,醒了又睡,仍然疲倦得起不了身。她向圣母祈求怜悯,向战士祈求勇气,然后接着睡。新鲜食物送上来,她还是不吃。有一次她感觉特别有力气,于是将所有食物搬到窗口,抛到下面院子里,这样它们就无法诱惑她了。这举动耗尽了力量,因此她又爬回床上睡了半天。
  终于有一天,一只粗糙的手摇她肩膀,把她唤醒。“小公主,”一个她从小就熟识的声音说,“起来穿衣服。亲王召见你。”她的老朋友及保护者阿利欧·何塔站在上方,跟她讲话。亚莲恩露出困倦的微笑。看到这张满是瘢痕的脸,听到那沙哑低沉的声线及浓重的诺佛斯口音,感觉真好。“你们把塞德拉怎样了?”
  “亲王送她去流水花园了,”何塔说,“他会告诉你的,但首先你必须洗一洗,吃点东西。”
  我看起来一定像头可怜的动物。亚莲恩从床上爬起来,虚弱如同小猫。“让莫拉和梅勒准备洗澡水,”她吩咐他,“告诉提莫斯,给我带点食物上来。别太腻。一点点冷汤,稍许面包和水果。”
  “是。”何塔说。她从没听过如此悦耳的声音。
  侍卫队长等在外面,公主在里面梳洗,然后稍稍吃了些他们带来的奶酪和水果,并喝了一点红酒,以舒缓肠胃。我怕,她意识到,我生命中头一次害怕父亲。她哈哈大笑,直到酒从鼻子里流出来。她选了一件简朴的象牙色布袍,袖子和上身绣有蔓藤和紫葡萄,没戴首饰。我必须表现得朴素谦逊,诚心悔悟。我必须匍匐在他脚下乞求原谅,否则将再也听不到其他人类的噪音。
  等她作好准备,黄昏已经降临。亚莲恩以为何塔会将她押解到太阳塔,听取父亲的审判,他却把她带到了亲王的书房。道朗·马泰尔坐在一张席瓦斯棋桌后面,患痛风的腿搁在铺有衬垫的足凳上。他把玩着一只玛瑙雕成的象,将它放在红肿的手里翻来覆去。亲王的状况比她以往所见都要糟。他的脸苍白浮肿,关节发炎肿胀,光看着就让她心痛。见他这个样子,亚莲恩很难过……但不知为何,她无法如计划中那样下跪乞求。她只是说,“父亲。”
  他抬头看她,黑色的眼睛因痛苦而迷蒙。因为痛风?亚莲恩心想,还是因为我?“瓦兰提斯人是奇异而深奥的民族,”他一边喃喃地说,一边把象放下。“我去诺佛斯途中曾路过瓦兰提斯,后来我在诺佛斯遇见了梅拉莉欧。狗熊伴随着铃声在阶梯上跳舞,阿利欧记得那一天。”
  “我记得,”阿利欧·何塔用低沉的嗓音重复。“狗熊在铃声中跳舞,亲王殿下穿着红色、金色与橙色的衣服。夫人问我,这位光彩夺目的人是谁?”
  道朗亲王无力地微笑。“让我们独处,队长。”
  何塔用长柄斧的斧柄一捶地板,转身退下。
  “我吩咐他们在你房里放一张席瓦斯棋桌。”父女俩独处后,父亲说。
  “我跟谁下呢?”他为何要谈论游戏?莫非痛风夺去了他的智慧?
  “跟你自己。很多时候,玩游戏之前,最好先研究一下。对这个游戏,你有多了解,亚莲恩?”
  “足够参与。”
  “但赢不了。我弟弟喜爱战斗是因为他喜爱战斗本身,而我只玩我能获胜的游戏。席瓦斯不适合我。”他端详她的脸许久,然后才道,“为什么?告诉我,亚莲恩。告诉我为什么。”
  “为了家族荣誉。”父亲的语气令她气恼。他听上去如此悲哀,如此疲惫,如此虚弱。你是多恩领亲王!她想大喊,你心中应该充满怒火!“你的软弱令整个多恩蒙羞,父亲。你弟弟代替你去君临,他们却杀了他!”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每次闭上眼睛,我就仿佛看到了奥柏伦。”
  “毫无疑问,他在叫你睁开眼睛。”她径自坐到席瓦斯棋桌边,父亲的对面。
  “我没准你坐下。”
  “那就叫何塔回来拿鞭子抽我,以惩罚我的傲慢无礼。你是多恩领亲王,你可以这么做。”她摸摸一枚席瓦斯棋子,重骑兵。“你们有没有抓到杰洛爵士?”
  他摇摇头。“能抓到他就好了。你让他参与真愚蠢。‘暗黑之星’是多恩最危险的人物,你和他合起来给我们大家造成了极大伤害。”
  亚莲恩几乎不敢问:“那弥赛菈。她是不是……?”
  “……死了?没有,但‘暗黑之星’确实下了毒手。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你的白骑士吸引,因此没人能确定究竟怎么回事,似乎她的马被‘暗黑之星’的马惊吓,在最后一刻闪避开来,否则他会将那女孩的头砍成两半。结果那一剑划开她的脸颊,深及面骨,并削掉了右耳。卡洛特可以救她性命,但没有一种药膏能令她容貌复原。她处于我的监护之下,亚莲恩,她跟你弟弟订了婚,受我的保护。你让我们全体蒙羞。”
  “我没想过伤害她,”亚莲恩强调,“如果何塔不干涉……”
  “……你将替她加冕,让她成为女王,反对她的弟弟。如此,她将丢掉性命,而不止一只耳朵。”
  “除非我们失败。”
  “除非?应该说等你们失败时,报应就到了。多恩领在七大王国中人口最少。少龙主写他那部书时,乐意把我们的军队写得比实际数量多,以夸耀其丰功伟业,我们也乐意顺水推舟,好让敌人惧怕。但身为亲王,我了解真相,勇气无法代替数量。多恩领对垒不了铁王座,至少不能独自取胜——然而这正是你要带给我们的。你感到骄傲吗?”亲王没给她时间回答。“我该拿你怎么办,亚莲恩?”
  原谅我,她心中有几分想说,但他的话刺她太深。“就跟平常一样呗。什么也不做。”
  “你让人很难咽下怒火。”
  “最好别咽了,免得被噎着。”亲王无语。“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计划的?”
  “我是多恩亲王。人们会讨好我。”
  有人告密。“你既然知道,却还准许我们带弥赛菈离开。为什么?”
  “那是我的错,事实证明是个令人痛心的错。你是我女儿,亚莲恩,是从前那个擦破膝盖就跑来找我的小女孩。我很难相信你会策划阴谋来对付我。我必须知道真相。”
  “现在你知道了。而我想知道是谁告我的密。”
  “我处在你的位置也会想知道。”
  “你告不告诉我?”
  “我想不出告诉你的理由。”
  “你认为我无法找出真相?”
  “欢迎尝试。到最后,你必然不信任所有人……一点点怀疑对一位公主来说是好事。”道朗亲王叹口气。“你让我失望,亚莲恩。”
  “乌鸦还说八哥黑。你让我失望了好多年,父亲。”她本不想对他如此无礼,但这些话脱口而出。好吧,我都已经说了。
  “是,我太温和,太软弱,太谨慎,对敌人太仁慈。然而在我看来,你现在正需要一点这种仁慈。你应该恳求我的宽恕,而非进一步激怒我。”
  “我只为朋友们恳求仁慈。”
  “你真高尚。”
  “他们所作所为全是出于对我的爱。他们不应在灰怖堡等死。”
  “这点我也同意。除了‘暗黑之星’,你的同谋者不过是些糊涂孩子。尽管如此,这并非无害的席瓦斯游戏,你和你的朋友们合谋叛逆,我可以砍他们的脑袋。”
  “你可以,但你没有。戴恩,达特,桑塔加……不,你决不敢与这些家族为敌。”
  “我敢做的事你做梦都想不到……但这个话题现在先不谈。安德雷爵士被送往诺佛斯去服侍你母亲大人三年;盖林接下来两年将在泰洛西度过,我从绿血河孤儿中他的族人那里索取了押金和人质;希尔娃小姐没受惩罚,但她到了婚嫁年龄,她父亲已将她送往青石城跟伊斯蒙大人结婚;至于,亚历斯·奥克赫特,他选择了自己的命运,并勇敢面对。御林铁卫的骑士……你究竟对他干了些什么?”
  “我跟他上床,父亲。我记得你确实命令过我,要好好款待贵宾。”
  他涨红了脸。“就这些?”
  “我告诉他,一旦弥赛菈成为女王,她会准许我们结婚。他想要我做他妻子。”
  “我敢肯定,你竭尽所能地阻止他违背誓言。”父亲道。
  这下轮到她涨红了脸。她引诱亚历斯爵士花了半年时间。尽管他声称穿上白袍前有过女人,但依表现来看,要是不说,她绝不会知道。他爱抚时动作笨拙,他的吻紧张不安,第一次做爱时,她用手引导他进入体内,结果他全洒在她大腿上。更糟的是,他被羞耻感淹没,假如他每说一遍“我们不该这么做”她就能得到一枚金龙,那她将比兰尼斯特家族还富有。他冲向阿利欧·何塔是希望救我?亚莲恩心想,还是为了逃避我,用生命来洗刷羞耻?“他确实爱我,”她听见自己说。“他为我而死。”
  “倘若如此,他可以是那许许多多人中的第一个。听着,你和你的堂姐妹们想要战争,你们的愿望就要达成了。就在我们说话的当日,另一位御林铁卫正缓缓地向阳戟城进发,巴隆·史文爵士要把‘魔山’的脑袋送来给我。我的臣属们一直在尽量拖延,为我争取一点时间。威尔斯留他在骨路捕猎鹰狩,待了八天,而当他从群山中钻出来时,伊伦伍德大人又摆了两个星期的宴会。目前他人在托尔城,乔戴恩小姐安排了许多竞赛,以示敬意。等他抵达魂丘,将会发现托兰夫人比乔戴恩小姐更好客。然而或迟或早,巴隆爵士终究会来到阳戟城,到时候,他要面见弥赛菈公主……和亚历斯爵士,他的誓言兄弟。我们该告诉他什么呢,亚莲恩?我能不能说,奥克赫特死于狩猎事故,或滚下一段滑溜溜的楼梯?我告诉他亚历斯去流水花园游泳,在大理石上滑倒,撞到脑袋,然后淹死了?
  “不,”亚莲恩说,“说他为保护小公主而死。告诉巴隆爵士,‘暗黑之星’想杀她,亚历斯挡在中间,救了她的命。”御林铁卫的白骑士正该为此而死,为立誓保护的人献出生命。“巴隆爵士也许会怀疑,正如兰尼斯特家杀死你姐姐和她的孩子们时你也同样怀疑,但他没有证据……”
  “……直到他跟弥赛菈谈话。或许我们还得让这个勇敢的孩子也遭受意外?但这意味着战争。如果太后之女在我的监护之下死亡,任何谎言都不能让多恩躲过她的怒火。”
  他需要我,亚莲恩意识到,所以他派人来找我。
  “我可以教弥赛菈怎么说,但我何苦这么做呢?”
  一阵怒意掠过父亲的脸。“我警告你,亚莲恩。我已经失去耐心了。”
  “对我?”该算算总账了。“呵呵,对泰温公爵和兰尼斯特家族,你总是像圣贝勒那样忍气吞声;但对自己的亲骨肉,你却半点宽容也没有。”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亚莲恩,你莫把忍耐当成忍气吞声。从他们告诉我艾莉亚和孩子们死讯的那天起,我就一直致力于泰温·兰尼斯特的灭亡。我满心希望,在亲手杀他之前,能剥夺他所珍爱的一切,可惜他的侏儒儿子抢走了我这份乐趣。他悲惨地死于自己生的怪物手里,对我来说总算是一点点安慰。不管怎样,泰温公爵正在地狱里嚎叫……但若你的愚行成真,成千上万的自己人很快就将加入他。”父亲的脸一阵抽搐,仿佛说出这番话让他感到痛苦。“这是你想要的吗?”
  公主不接受威胁。“我要释放我的堂姐妹们。我要为叔叔报仇。我要我的权利。”
  “你的权利?”
  “多恩。”
  “我死后你就能拥有多恩。你那么急切地想摆脱我?”
  “这问题我该反问你才对,父亲。这些年来,你一直试图摆脱我。”
  “那不是事实。”
  “不是?要不问问我弟弟?”
  “崔斯坦?”
  “昆延。”
  “他怎么了?”
  “他在哪里?”
  “他在骨道,在伊伦伍德大人军中。”
  “我承认,你说谎很有一套,父亲,连眼皮都不眨一下。昆廷去了里斯。”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朋友告诉我的。”她也可以有秘密。
  “你朋友撒谎。我向你保证,你弟弟没去里斯。我以太阳、长矛与七神的名义起誓。”
  亚莲恩不会轻易上当。“那就是密尔?泰洛西?反正我知道他在狭海对岸,正寻找雇佣兵来窃取我的继承权。”
  父亲脸一沉。“你如此怀疑并不光彩,亚莲恩。昆廷才该是阴谋反叛我的人。我将他送走时,他不过是个孩子,尚不理解多恩的需要。对他而言,安德斯·伊伦伍德比我更像父亲,然而你弟弟依然忠诚孝顺。”
  “为什么不呢?你喜欢他,一贯如此。他不仅长得像你,‘思考’的方式也像你,你打算将多恩传给他——不用费神否认!我看到了那封信。”字字句句如火一样在她记忆中熊熊燃烧。“‘有朝一日,你将坐上我的位置,统治多恩领。’这是你的原话。告诉我,父亲,你从何时起决心剥夺我的继承权的?从昆廷出生那天,还是从我出生那天?我究竟做了什么,让你如此讨厌我?”令她气恼的是,她眼中盈满了泪水。
  “我从不讨厌你。”道朗亲王的嗓音像羊皮纸一样细薄,充满忧伤。“亚莲恩,你不明白。”
  “你否认写过这些话吗?”
  “不。当时昆廷刚去伊伦伍德那边,我确实打算让他继承我的位置,这没错。至于你,我另有计划。”
  “噢,是啊,”她嘲讽道,“这些计划。盖尔斯·罗斯比、瞎眼的本·毕斯柏里、灰胡子格兰德森——你的这些计划。”她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我懂,为多恩提供后嗣是我的职责,我从没忘记这点。我很乐意结婚,但你给我订的亲统统是侮辱,每次都是如此。若你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爱护,为什么要我嫁给瓦德·佛雷?”
  “因为我知道你会拒绝。你到了一定年龄,我必须让人看到,我在为你寻找配偶,否则必将招致怀疑。但我不敢向你提出任何有可能被你接受的人选。你早已有了婚约,亚莲恩。”
  婚约?亚莲恩怀疑地注视着他。“你说什么?又一个谎言?你从没讲过……”
  “协议是秘密签订的。我打算等你够大再告诉你……等你长大,我本想,但是……”
  “我现在二十三岁,已经成年七年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瞒你太久,是为了保护你。亚莲恩,你天性……对你来说,秘密只不过是一个精彩故事,晚上睡觉时可以悄悄告诉盖林和特蕾妮。盖林会以绿血河孤儿的方式传播流言飞语,而特蕾妮从不隐瞒奥芭娅和娜梅小姐。若教她们知道了……奥芭娅好酒,娜梅跟佛勒的双胞胎又过于亲近。佛勒的双胞胎知道后又会跟谁去讲?我不能冒险。”
  她迷惑不解。婚约。我有婚约。“是谁?这么多年来,我跟谁订的婚?”
  “无所谓。他死了。”
  她更加困惑。“老家伙真脆弱。是摔碎了屁股,还是伤寒,或者痛风?”
  “是一锅熔化的金子。人算不如天算啊。”道朗亲王用红肿的手打了个疲惫的手势。“多恩是你的,我向你保证,假如我的保证对你来说依然有意义。你弟弟昆廷有更艰辛的道路要走。”
  “什么道路?”亚莲恩怀疑地看着他。“你还隐瞒了什么?七神在上,我厌倦了秘密。告诉我其余部分,父亲……要不就指命昆廷为继承人好了,然后召唤何塔与他的斧子,让我死在堂姐妹们身边。”
  “你真以为我会伤害弟弟的孩子?”父亲露出痛苦的表情。“奥芭娅、娜梅和特蕾妮除了自由外什么都不缺,艾拉莉亚和她的女儿们快快乐乐地待在流水花园。多娜在树丛中跑来跑去,拿流星锤砸橙子下来,而艾娜与奥贝娜已成为水池里的霸王。”他叹口气。“你在那些水池里面玩也是不久前的事情。你会骑在一个较年长的女孩肩上……高个女孩,细细的黄头发……”
  “简妮·佛勒,或她的妹妹珍妮琳。”亚莲恩已多年没想这些了。“哦,还有佛琳,她父亲是个铁匠,她头发是棕色的。其实我最中意盖林,当我骑着盖林时,没人可以击败我们,甚至连娜梅与那绿头发的泰洛西女孩都不行。”
  “那绿头发的女孩是大君的女儿。我计划送你去泰洛西代替她,你将作为侍酒服侍大君,然后与未婚夫私会,但你母亲威胁说,假如我再偷走她一个孩子,她就要伤害自己,我……我无法对她这么干。”
  他的故事越来越离奇。“昆廷是去那里吗?去向泰洛西大君的绿发女儿求爱?”
  她父亲提起一枚席瓦斯棋子。“我必须知晓你是如何了解到昆廷在海外的。你弟弟跟克莱图斯·伊伦伍德、凯德里学士及三位伊伦伍德大人麾下最优秀的年轻骑士一起踏上了一段漫长而危险的航程,在终点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还很难说。而他所要带回的,是我们的渴望。”
  她的眼睛眯成窄缝。“我们的渴望?”
  “复仇。”他声音很轻,仿佛害怕会有人听见。“正义。”道朗亲王用肿胀发炎的手指将一头玛瑙龙塞入她掌中,低语道,“血与火。”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1章 阿莲

  她抓住铁环,将门拉开,只发出轻微的嘎吱声。“乖罗宾?”她唤道,“我可以进来吗?”
  “小心,小姐,”双手湿漉漉的老仆人吉思尔警告,“大人刚拿夜壶丢学士。”
  “那他就没东西丢我了。你没事做了吗?还有你,玛迪……窗户都关好了吗?家具都盖上了吗?”
  “都办妥了,小姐。”玛迪保证。
  “再确认一次,”阿莲溜进黑暗的卧室中。“是我啊,乖罗宾。”
  有人在暗处吸吸鼻子,“只有你一个人吗?”
  “是的,大人。”
  “那快过来吧,只有你唷。”
  阿莲将身后的门牢牢锁上。门用结实的橡木制成,厚达四寸——吉思尔与玛迪尽可以偷听,却什么也听不见。这是必须的预防措施,吉思尔固然谨慎,玛迪却是个大嘴巴。
  “柯蒙师傅要你来的吗?”男孩问。
  “才不呢,”她撒谎,“我听说乖罗宾不舒服。”被夜壶砸中的学士跑去找罗索爵士,罗索爵士跑去找她。“如果小姐能让他服服帖帖地下床,”骑士道,“我就不用拖走他了。”
  不用那么暴力,她对自己保证。若粗暴地对待劳勃,他的癫痫病便要当即发作。“你饿吗,大人?”她询问小公爵,“我马上叫玛迪送来浆果和乳酪,外加刚出炉的面包与黄油。”话一出口,她才想起没有刚出炉的面包了,厨房统统关闭,烤箱业已冷却。没关系,只要能哄劳勃起床,我可以命令他们重新点火,她宽慰自己。
  “我不想吃东西,”小公爵耍性子尖叫道,“我今天要睡觉。你给我读故事吧。”
  “这里太暗,我看不见呀。”窗户挂着厚厚的帘子,房间漆黑一片,“乖罗宾,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男孩道,“我不走。我就要在床上,我要你给我读飞翼骑士的故事。”
  飞翼骑士乃是阿提斯·艾林爵士,传说他不仅将先民赶出谷地,还骑着一只硕大无朋的猎鹰,飞到巨人之枪顶上,杀了狮鹫王。关于他的冒险有上百个故事,小劳勃喜欢之极,统统倒背如流,但他偏要别人读给他听。“亲爱的,我们真的要走了,”她告诉男孩,“我答应你,一抵达月门堡就给你读两个飞翼骑士的故事。”
  “三个。”劳勃立马抬价。不管你提出多少,他总是索要更多。
  “三个,”阿莲同意,“可以拉开窗帘了吗?”
  “不要。光线刺眼睛。上床吧,阿莲。”
  她径自走到窗边,小心翼翼地绕开破碎的夜壶——宁肯闻到气味,她也不想瞧见它。“我不会拉得太开,我只想看看乖罗宾今天的模样呢。”
  窗帘是豪奢的蓝天鹅绒,她拉开一根手指的距离,并牢牢系好。灰尘在苍白的晨光中舞蹈,细小的菱形窗格因结霜而模糊。阿莲用掌跟轻轻擦了擦,眺望窗外美好的蓝天和山峦间漂浮的流云。鹰巢城披上了洁白斗篷,头顶的巨人之枪积起了齐腰深的雪。
  她转身,只见劳勃·艾林撑着一堆枕头,用小眼睛看她。这脏兮兮的小孩便是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的主人。他腰部以下盖着羊毛毯子,以上则是全裸,肤色惨白,头发跟女儿家一样长,手脚瘦得可怜,胸膛软塌凹陷,肚子又小又扁,眼睛始终红润湿黏。这不是他的错,他生下来便畸小病弱。“您今天早上看起来真威武,大人,”他喜欢别人赞他威武,“我叫玛迪和吉思尔打热水给您沐浴好吗?玛迪会为您搓背洗头,让您干干净净、精神抖擞地出门,这样好吗?”
  “不好,我讨厌玛迪!她眼睛上有颗痣,搓背又很痛。妈咪搓背从来不痛。”
  “我会特别关照玛迪,不许弄痛我的乖罗宾。换洗得干干净净,你才会舒畅的。”
  “我不洗澡。我告诉过你,我头痛得厉害。”
  “我给你做热敷好吗?或者来杯安眠酒?不过,只能喝一点点哦。米亚·石东正在下面的长天堡等待,待会你要是压在她身上睡觉,她可受不了。你知道的,她很喜欢你哦。”
  “我不喜欢她,她只是个管骡的女孩。”劳勃吸吸鼻子。“柯蒙师傅在牛奶里面添了东西,我喝得出来。昨晚我告诉他我还要喝这种甜牛奶,结果他不给我,连我下命令也不行!我是主人,他应该照我说的做。没有人照我说的做!”
  “我会教训教训他,”阿莲保证,“条件是你起床哟。乖罗宾,外面风景多美啊,阳光普照,正是下山的好时机。米亚带着骡子等在长天堡……”
  他嘴唇发抖。“我讨厌这些臭骡子。有只骡子想咬我!你去,你去告诉米亚我不走。”他听起来就要哭了。“留在这里,没人能伤害我,妈咪说,鹰巢城是攻不破的。”
  “有谁会来伤害我的乖罗宾呢?您的封臣与骑士是如此敬爱您,您的子民日夜为您祈福。”他在害怕啊,她心想,他当然有理由害怕。自他母亲大人坠落之后,男孩便连阳台也不敢站了,而从鹰巢城下到月门堡的危险旅途本就能吓倒许多正常人。随莱莎夫人和培提尔公爵登山那次,阿莲自己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下山无疑更恐怖,因为你不得不一直往下看。米亚跟她讲过许多大诸侯和英勇骑士是如何脸色死白、小便失禁的。况且这些人都不受癫痫病困扰。
  但他们不得不走。谷地仍然秋意盎然,气候温和,一片金黄,然而冬天已把山峰牢牢抱紧。先前有过三场暴风雪,另一次剧烈的冰风暴将城堡冻住了两个星期。鹰巢城或许真的难攻不破,但讽刺的是,很快就没有任何人可以登上来了,下山的路一天比一天更危险叵测,城里的泰半守卫与仆人已下了山,只剩十几个人留着照顾劳勃公爵。
  “乖罗宾,”她温柔地说,“下山是一场多么欢乐的冒险啊,真的。罗索爵士和米亚会保护我们,她的骡子已经来回这条路一千遍了。”
  “我讨厌骡子,”他坚持,“骡子很脏。我告诉过你,小时候有只骡子想咬我。”
  她明白,劳勃从未有机会好好学习骑术,对他而言,驴、马或骡子没有分别,全是可怕的怪兽,跟巨龙和狮鹫一样恐怖。他六岁时来到谷地,当时是在妈妈怀中,嘴里含着胀鼓鼓的奶头,此后再未离开鹰巢城。
  他们不得不走,否则冰雪会彻底封山。谁也说不清还能维持多久。“米亚会把骡子管好,”阿莲继续担保,“我会骑在你身后。瞧,我只是个女孩子,没有你那么强壮勇敢,如果我都能走下来,那你一定行,乖罗宾。”
  “我当然行,”劳勃公爵道,“但我不想去!”他用手背揩掉垂下的鼻涕。“告诉米亚我今天要睡觉,明天再走吧——如果我好起来的话。今天外面太冷了,我又头痛,来,我们一起喝甜牛奶,还叫吉思尔拿许多蜂窝上来。我们可以亲吻、睡觉、做游戏,然后你给我读飞翼骑士的故事。”
  “我会读的,三个故事,我保证……抵达月门堡就读。”阿莲的耐心到了尽头。今天必须出发,她提醒自己,必须赶在太阳落山之前走到雪线以下。“奈斯特大人为您准备了盛大宴会,有蘑菇汤、鹿肉还有蛋糕。您不想让他空等,对吧?”
  “他有柠檬蛋糕吗?”劳勃爱吃柠檬蛋糕,或许正因为阿莲的缘故。
  “很多很多好吃的柠檬蛋糕哟,”她诱人地说,“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有一百个吗?”他想弄清楚,“我要一百个。”
  “当然啦,”她在床边坐下,抚摸他柔顺的长发。他的头发很漂亮。以前莱莎夫人每晚亲手为儿子梳理修剪,自她坠落后,每有人拿剪刀靠近,他的癫痫病便会剧烈发作,所以培提尔命下人不再关照主子的头发。此时,阿莲用指头绕起一个发卷,“现在,乖罗宾,你可以下床穿衣服了吗?”
  “我要一百个柠檬蛋糕和五个故事!”
  我给你一百记屁股和五个耳光,培提尔在场时你可不敢这么放肆。小公爵很怕自己的继父。阿莲强颜欢笑,“遵命,大人。但你一定要乖乖洗澡、换衣服、准备上路哦。来吧,别把大好晨光浪费了。”她牢牢地握住男孩的手,把他拖下床。
  她还不及召唤仆人,乖罗宾便用瘦得可怜的胳膊环住她,并且吻了她。这是小孩子的吻,十分笨拙,劳勃·艾林做什么事都很笨拙。闭上眼睛,当他是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给了珊莎·史塔克一朵红玫瑰,却从未吻过她……今后也不会有任何提利尔家的人会亲吻阿莲·石东。她虽然漂亮,却是出自私生,为人嫌弃。
  男孩的唇贴紧她的唇,令她想起另一个得不到的吻。当时种种历历在目,她还记得那张粗糙的脸庞。绿火漫天的晚上,他来到珊莎的卧房。他要一首歌和一个吻,却除了染血的白袍,什么也没留给我。
  没关系,那天已成了历史,珊莎已成了历史。
  阿莲推开小公爵,“够了,等你遵守承诺,抵达山下,就可以再吻我。”
  玛迪、吉思尔与柯蒙师傅一起候在门外。学士已洗掉头发上的屎尿,换了衣服。劳勃的两位侍从也齐齐赶到,泰伦斯和盖尔斯在发掘麻烦方面是能手。
  “劳勃大人好多了,”阿莲吩咐女仆,“准备热水为他洗澡,千万不能烫着大人。还有,洗头时不准用力,他讨厌那样。”一名侍从哧哧发笑,阿莲转身道,“泰伦斯,把大人的骑装和最暖和的斗篷取出来;盖尔斯,把碎夜壶清掉。”
  盖尔斯·格拉夫森扮个鬼脸,“我又不是仆人。”
  “赶快照阿莲小姐说的做,否则罗索·布伦唯你是问,”柯蒙师傅警告。随后学士随她走过长廊和螺旋梯,“谢谢您,小姐,谢谢您出来干预,您对他真有办法,”学士犹豫片刻,“您和他相处时,有发作的迹象吗?”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好在被我握紧。他知道你放了东西在牛奶里面。”
  “知道?”柯蒙眨眨眼睛,喉结焦虑地上下起伏,“我只放了一点点……他鼻孔有出血吗?”
  “没有。”
  “好的,太好了,”他长得出奇的瘦脖子上挂的颈链随点头而轻声作响,“此行下山……小姐,为安全起见,我再为大人调一剂罂粟花奶,好让他打瞌睡。米亚·石东会挑最稳健的骡子给他骑。”
  “那敢情好,鹰巢城公爵可不能像一袋燕麦一样被捆着带下去。”对此阿莲十分确定。父亲警告过她,不得将劳勃的疾病和懦弱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他要在这里主持大局就好了,他总是知道该怎么做。
  然而培提尔·贝里席远在谷地彼端,列席莱昂诺·科布瑞伯爵的婚礼。培提尔撮成了这位膝下无子的四十一岁鳏夫和某海鸥镇富商年方十六的健壮女儿的姻缘,据说新娘的嫁妆非常丰富。这不难理解,毕竟她是平民高攀显贵。科布瑞家族的封臣统统到场祝贺,还有魏克利大人、格拉夫森大人、林德利大人及许多下级领主和地方骑士……贝尔摩伯爵已同她父亲和解,也将参加这次婚礼。公义者同盟的其他成员选择回避,因此培提尔的出现显得尤为重要。
  阿莲明白这一切安排的重要性,尽管这意味着照管乖罗宾的千钧重担落在她自己肩头。“给大人一杯‘甜牛奶’,”她着重吩咐学士,“以防他下山途中发病。”
  “他不到三天前刚喝过一杯。”柯蒙抗议。
  “他昨晚也想要,据说被你拒绝了。”
  “间隔太短,小姐,您不明白,我跟峡谷守护者讲过,一小撮甜睡花的确有助于压制癫痫病,但毒素会逐渐累积,日久天长……”
  “来日方长,如果大人下山时发病摔下去,那便什么都谈不上了。若我父亲在此,他也会要你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劳勃大人的安全。”
  “小姐啊,我已尽心竭力,可他的发作仍旧愈来愈频繁,愈来愈剧烈,他的血液变得如此稀薄,我不敢再为他放血。甜睡花……您确定他的鼻孔没出血?”
  “他一直吸鼻子,”阿莲承认,“但我没见到血。”
  “我得跟峡谷守护者谈谈。这场宴会……明智吗,小姐,下山之后立即召开宴会?”
  “不是铺张的宴会,”她向他保证,“将近四十位客人,仅包括奈斯特大人和他的部下、血门骑士、几位小领主及其随从……”
  “劳勃大人讨厌陌生人,这您是清楚的,更别说行酒猜拳、笑闹喧哗……音乐,他最怕音乐。”
  “音乐能抚慰他的神经,”阿莲纠正,“尤其是竖琴。他受不了的是唱歌,因为马瑞里安杀了他母亲。”她把谎话说了一千遍,几乎相信这是真的了,除此之外的想法不过是折磨睡眠的噩梦而已。“奈斯特大人没有歌手,只有伴舞的笛手与琴手。”当乐声响起,她该怎么做?这是个令人烦恼的问题,她的心和她的头给出了不同答案。珊莎喜欢跳舞,阿莲嘛……“够了,下山前给他一杯甜牛奶,宴会开始前再给一杯,大家相安无事。”
  “好吧,”他们在楼梯底部停下,“这是最后一次。至少半年之内,不能再喝。”
  “你自己跟峡谷守护者商量去。”她推门走进花园。柯蒙在尽本分,阿莲心里明白,可惜世人对男孩劳勃和艾林公爵的期待不一样。培提尔跟她说过,而他说的没有错。柯蒙只晓得关心孩子,父亲与我必须考虑更多。
  陈雪堆积院内,阳台与尖塔垂下无数冰柱,犹如闪烁的水晶长矛。鹰巢城乃是以上好的白石建造而成,如今冬日的披挂让它显得更为洁白。好美啊,阿莲心想,难攻不破,犹如天宫的城堡。然而她始终无法喜欢上这里,不管怎么试,即便守卫和仆人没离开时,这里也总是异常荒凉,犹如坟墓,更别提培提尔·贝里席下山之后的现在了。这里没人唱歌,除了曾经的讨厌鬼马瑞里安,这里的人们连发笑也不敢大声,连诸神也都沉默。鹰巢城的圣堂没有修士,神木林中没有心树。在这里祈祷,神灵听不见,她常念及此,却又每每在孤单的时候重复去试。唯有寒风回应,寒风环绕在那座细瘦的尖塔周围,敲打着月门,无休无止地叹息。这里的冬天太可怕了,她心想,这里的冬天是冰冻地狱。
  不过一想到离开,她就跟劳勃一样害怕,只是隐藏得比较深沉,不让人发现而已。父亲说,恐惧不是罪,显露恐惧才致命。“所有人都必须学会在恐惧中生活。”他教诲她。阿莲不知自己究竟能不能做到。培提尔·贝里席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说这些是要我勇敢起来。无论如何,下山之后,她必须更勇敢才行,因为被揭穿伪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培提尔在宫中的朋友带话给他,说是太后派人四处搜捕小恶魔和珊莎·史塔克。她要我的脑袋,她走下一段冰雪封冻的台阶,一边提醒自己,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都得是阿莲,即使在这里,在我心中。
  罗索·布伦待在绞盘室内,协助狱卒莫德和两名男仆将成箱成捆的衣服塞进六个大橡木篮子,每个篮子足以装载三人。篮子顺着巨大的铁链放下去,是到达六百尺下长天堡最简捷的办法,否则就得在山腹中抓着搭手攀爬,或选择马瑞里安和莱莎夫人的路。
  “孩子起床了?”罗索爵士问。
  “他们在给他洗澡,一小时后准备就绪。”
  “希望如此吧。米亚最多等到正午。”绞盘室内寒意逼人,他的吐词在空气中结霜。
  “她得等着,”阿莲道,“她必须等。”
  “别那么肯定,小姐,她啊,自个儿就是个驴脾气。我想,如果咱们对她的牲口不利,多半会被她活活扔在山上饿死,”他笑着说。谈到米亚·石冬他就会微笑。米亚比罗索爵士年轻得多,然而父亲玉成科布瑞伯爵和富商之女的婚事时曾告诉她,小女子最好找老男人,“纯真与世故搭配,婚姻才会美满。”父亲如是说。
  不知米亚对罗索爵士有什么感觉。布伦长着塌鼻子、方下巴和扁平灰发,谈不上英俊,却也不丑。一个长相平凡的忠实武士。他虽当上骑士,出身却极寒微,某天夜里闲聊时他对她说,自己是褐穴山布伦家族的远亲,那是蟹爪半岛上古老的骑士家族。“父亲死后,我跑去投奔本家,”他吐露,“结果他们拿粪泼我,说我们不是他们的种。”罗索不肯叙述后来的故事,只说自己费尽辛苦,终于学成一身武艺。是啊,他是个冷静沉默的男子汉,很少说话,但极强壮。培提尔对他的忠诚评价甚高,也尽可能地信任他。对米亚·石东这样的私生女而言,布伦是个好对象,阿莲盘算。当然,若她生父承认了她,他就指望不上了,好在劳勃已死,而玛迪说她也早已不是处女。
  莫德提起鞭子,狠狠抽打,第一对公牛转起圈来,拉动绞盘。铁链逐渐松开,“喀哒”作响地刮过石地板,橡木篮向着长天堡缓缓下降。可怜的牛,阿莲心想,离开的时候,莫德会割它们的喉咙,把它们留给猎鹰。猎鹰吃剩的肉若没变质,开春回城时将被人们烧烤,作为春季庆典的食物。老吉思尔说,冻硬的肉预示着夏天的丰收。
  “小姐,”罗索爵士提示,“您知道吗?米亚并非独自一人,米兰达小姐也在。”
  “噢,”她一路骑上山来干嘛?为了隔天又骑下去?米兰达·罗伊斯是奈斯特子爵的女儿,珊莎唯一一次拜访月门堡,也就是同莱莎姨妈和培提尔公爵一起上山的途中,米兰达碰巧不在,但后来阿莲自鹰巢城的守卫和女仆口中听说了她的许多故事。她母亲病逝已久,她父亲的城堡长久以来由她当家,据说只要她在,城内便是生机勃勃。“你总有一天会见到米兰达·罗伊斯,”培提尔曾告诫阿莲,“到时候,千万小心。她装成一副乐呵呵的傻瓜模样,但内心里面,却比她父亲更狡猾。有她在场,务必管住舌头。”
  我会的,她默默保证,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劳勃会很开心,”他相当喜欢米兰达·罗伊斯,“请原谅,爵士,我该去收拾行装了。”她独自一人登上阶梯,最后一次回到自己的房间。窗户已统统封闭,家具也都盖好,一些东西被打包带走,绝大多数留了下来,包括莱莎夫人所有的丝衣锦绣,最光鲜的亚麻布和最豪华的天鹅绒,精美的刺绣与典雅的密尔蕾丝,她统统不要。下山之后,阿莲的穿着必须朴素得体,以符合私生女的身份。没关系,她告诉自己,连在山上我也不敢身着华服。
  吉思尔为她整理了床铺,并将随身衣物放在上面。阿莲的裙下已穿了羊毛长袜和两层内衣,所以她只加了一件羔羊毛上衣和一件兜帽毛皮斗篷,用培提尔送她的瓷釉仿声鸟别针系好,然后围上围巾,还有一双镶毛皮的皮革手套和骑靴搭配。等着装完毕,她自觉像只又肥又笨的小熊。走山路这是必需的装备,她提醒自己。
  临行前,她回头看了房间最后一眼。在这里,我很安全,她心想,到了山下……
  阿莲回到绞盘室,发现米亚·石东正不耐烦地跟罗索·布伦及莫德站在一起。她大概等不及了,亲自坐篮子上来探个究竟。米亚身材瘦长结实,跟她镀银轻环甲下穿的老旧骑马皮衣一样强硬。她的头发如乌鸦的翅膀那么黑,而且又短又乱,阿莲怀疑她是用匕首修剪的。她最动人的地方是眼睛,又大又蓝的眼睛。若换上女儿家衣裳,米亚确有几分迷人气质。阿莲不知罗索爵士喜欢穿铁甲皮衣的她,还是梦想她换上蕾丝绸缎。米亚说,她父亲准是山羊,母亲则是猫头鹰,实情阿莲从玛迪口中了解过了。没错,她边看边想,那双眼睛,那窝头发,跟蓝礼一样漆黑如夜的头发。
  “他在哪儿?”私生女单刀直入地问。
  “大人正在沐浴更衣。”
  “他得搞快点。越来越冷了,您感觉不到吗?太阳落坡之前,至少得走到雪山堡。”
  “风吹得厉害?”阿莲问她。
  “是的……越来越厉害,入夜后就别提了。”米亚扫开一髻垂下的黑发。“若他继续拖延,我们都会被困在山上,冬天时只好你吃我我吃你了。”
  阿莲不知该如何答复,幸运的是,劳勃·艾林正好在此刻赶到。小公爵穿上天蓝色天鹅绒外衣,戴起蓝宝石金项链,披着白熊皮斗篷。他的侍从一人牵斗篷一角,以防拖到地上。柯蒙师傅穿镶松鼠皮的老旧灰斗篷跟在后面,吉思尔与玛迪也离得不远。
  他感觉到寒风扑面,顿时恐惧起来,然而有泰伦斯和盖尔斯押阵,他没法逃走。“大人,”米亚道,“请您和我一起下山吧。”
  你太唐突了,阿莲心想,你应该微笑着哄他,告诉他他有多么强壮勇敢。
  “我要阿莲,”劳勃公爵说,“我只和她一起走。”
  “篮子可以装三人呀。”
  “我只要阿莲。你太臭了,跟骡子一样难闻。”
  “遵命。”米亚面无表情地回答。
  除了坚固的橡木篮,还有的篮子用柳条编织,它们都比阿莲的个头还高,边缘以铁箍箍着黑棕色枝条。即便如此,当她抱劳勃进去时,心里依旧惴惴不安。等侧门关闭,左右便只剩木头,只能看头顶了。再好不过,她告诉自己,我们没法往下面张望。下面除了空气还是空气,六百尺的空气。片刻间,她不禁荒谬地计算起姨妈到底需要坠落多久,才能飞越这段漫长的距离,最后跟某个山尖亲密接吻。不,不要去想,不要去想!
  “出发!”罗索爵士叫道。有人应声将大篮子一推,它晃了晃,底部刮着地板,随后悬到半空。她听见莫德挥鞭抽打,听见铁链“喀哒”。他们开始下降,篮子起初古怪地痉挛,随后才慢慢平稳。劳勃脸色惨白,眼睛发红,幸好手没抖。鹰巢城在头顶越缩越小,那无数天牢从下观之,犹如蜂窝一样。玄冰蜂窝,阿莲心想,风雪城堡。寒风把篮子也包裹进去。
  又走了一百尺,一阵飓风突然将他们抓住,篮子猛烈倾斜,在空中打转,随后狠狠地砸在后面的岩石上。无数冰晶碎片打进来,橡木发出痛苦的呻吟。劳勃喘口粗气,紧紧地抓住她,把头埋进她双乳之间。
  “大人您真勇敢,”阿莲感觉到对方正在颤抖,“我好害怕,连话都不敢说。您实在是我的榜样呀。”
  她感觉到对方点点头。“飞翼骑士很勇敢,我和他一样,”他朝她的胸衣夸口,“我也是艾林家族的人。”
  “乖罗宾,抱紧我好吗?我很怕。”虽然他抓得如此用力,她几乎不能呼吸了。
  “是的。”他轻声道。他把她抱得更紧,两人终于到达长天堡。
  称这里是城堡,好比叫水坑做湖泊,等侧门打开,进入沿路堡垒后,阿莲心想。长天堡不过是一道新月形状、用老旧粗糙的山石堆砌而成的城墙,城墙包围着石坡道和山洞口,山洞里面有马厩、军营、窄长厅堂及直上鹰巢城的搭手云梯。城外到处堆积着破碎的山岩,随时有山崩的危险,六百尺的头顶,鹰巢城渺小得可以用一只手遮住,然而脚下的谷地葱绿金黄。
  二十匹骡子等在堡垒里面,外加两名行骡人和米兰达·罗伊斯小姐。奈斯特子爵的女儿身材矮小,年龄和米亚·石东相仿,但与后者的瘦长结实相反,她有些发福,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臀部宽大,腰肢肥胖,胸膛更是丰满,蓬厚的栗色鬈发映衬着通红的圆脸、小嘴唇和一对活泼的褐眼。眼见劳勃小心翼翼地从篮子里走出来,她连忙跪在雪地里亲吻小公爵的手掌和脸庞。“大人,”她赞道,“您长大了!”
  “是吗?”劳勃高兴地说。
  “很快你就比我还高了。”女人撒谎道。她站起来,将雪从裙子上扫开。“你是峡谷守护者的女儿吧,”她边问,篮子嘎吱嘎吱地升回鹰巢城,“听说你长得很美,果然不假。”
  阿莲屈膝为礼,“小姐过奖。”
  “过奖?”年长的女孩哈哈一笑。“是吗,那你可得补偿我,待会儿行路无聊,我要当坏人了……喂,你得把所有小秘密都倾囊告诉我哟。嗯,我可以叫你阿莲吗?”
  “当然可以,小姐。”我什么秘密也不会告诉你。
  “在月门堡,我是‘小姐’,但在山上,叫我‘兰达’就行。你多大,阿莲?”
  “十四岁,小姐。”阿莲·石东比珊莎·史塔克年长一些。
  “是‘兰达’。呵呵,十四岁对我来说是一百年的事儿了,那时的我多纯洁呀。你呢,你还‘纯洁’吗,阿莲?”
  她脸红了,“您别……是的,当然。”
  “哟,为劳勃大人留着的?”米兰达小姐取笑道,“或是哪个热情的侍从夜夜念着你呢?”
  “没有。”阿莲说,连劳勃也抗议起来,“她是我朋友,泰伦斯和盖尔斯别想碰她!”
  话说间,第二个篮子也到了,它轻轻撞在冻结的雪墩上,柯蒙师傅同侍从泰伦斯和盖尔斯一起出来。第三个篮子带来玛迪、吉思尔和米亚·石东。私生女孩立刻开始发号施令。“山路上,我们不能挤成一团,”她吩咐其他行骡人,“我来带领劳勃大人和他的随从。奥斯,你带走罗索爵士和其他人,等我出发一小时后再上路。卡罗特,你负责行李与箱子。”她转向劳勃·艾林,黑发迎风飞舞。“您想骑哪头骡子,大人?”
  “它们都很臭。哼,我要灰色那头,就是没耳朵的。我还要阿莲和米兰达陪我一起骑。”
  “路够宽敞的地方可以。来吧,大人,上骡子。空气中有雪的味道。”
  结果他们花了半个钟头才准备好出发。当所有人都安顿妥当后,米亚·石东简捷地发令,两名长天堡的卫兵便打开城门。米亚当先领路,裹好熊皮斗篷的劳勃公爵紧跟在后,随后是阿莲和米兰达·罗伊斯,吉思尔与玛迪、泰伦斯·林德利跟盖尔斯·格拉夫森,柯蒙师傅牵着一匹驮有草药及药剂箱子的骡子断后。
  城墙之外,寒风陡然增强数倍。此地不生树木,群山光秃秃的,阿莲不由得庆幸自己额外添了衣物。斗篷在周身拍打,发出清脆的响声,兜帽也时不时被吹起来。她哈哈大笑,前面的劳勃公爵却蠕动着说:“太冷了,我们还是回去等暖和了再下山吧。”
  “谷地很暖和,大人,”米亚保证,“下山之后,您就知道了。”
  “我才不想下山!”劳勃道,而米亚不再搭理他。
  道路乃是一系列沿山腰凿刻的弯曲石阶,不过骡子对每个踏脚处都很熟悉,阿莲深感欣慰。由于数百年的结冰、融雪与踩踏,有的地方破损得相当厉害,陈雪堆积在道路两旁的石头上,反射出耀眼的白光。太阳高挂,晴空蔚蓝,猎鹰在天上转圈,乘风翱翔。
  由于斜坡太陡,这里的路全都大绕弯子。上山时是珊莎·史塔克,下山时成了阿莲·石东。好奇特啊。出发前,米亚叮嘱她眼睛直盯着道路,别往下看。“要看就看上面。”她如是说……然而,怎么可能下山不往下看呢。我可以闭上眼睛,骡子认得路,它无须我指引。但这像是那个爱受惊吓的小珊莎会做的事,阿莲是大人了,身为私生女,她得勇敢起来。
  起初他们单列前进,随后道路加宽,足以容两人并骑,因此米兰达·罗伊斯上前来与她为伴。“我们收到了你父亲的信,”她吐露,浑如她俩正坐在修女面前,边做针线活边聊闲话一般,“他说他正星夜返回,期待早日和宝贝女儿重逢,还说莱昂诺·科布瑞对新娘子很满意,特别高兴收到了丰厚嫁妆——我个人希望莱昂诺大人别忘了履行自己的责任才是。培提尔写道,在最后时刻,韦伍德伯爵夫人与九星城的骑士结伴出现在婚宴上,令所有人惊喜万分。”
  “安雅·韦伍德?她真的来了?”那么公义者同盟已由六镇减为三家。离开之日,培提尔·贝里席只确定能赢得赛蒙·坦帕顿的支持,韦伍德伯爵夫人应是下山后的杰作。“他还说别的了吗?”鹰巢城是个孤单寂寞的地方,她迫切地想了解外面的世界,那怕再琐屑再无聊的新闻也好。
  “噢,你父亲没话说啦,不过有其他鸟儿飞来我们这里。到处都在打仗,只有峡谷还保持着和平。据说奔流城投降了,史坦尼斯的龙石岛与风息堡也摇摇欲坠。”
  “莱莎夫人真明智,没让我们卷入战团。”
  米兰达露出最狡猾的微笑,“是啊,她打心眼儿里明智,多好的夫人。”她调整坐姿。“为啥骡子都是又消瘦又脾气差呢?米亚定然克扣口粮。骑上又肥又温顺的骡子才好咧。总主教换人了,你知道吗?噢,守夜人军团也换了个男孩当司令,据说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琼恩·雪诺?”她不假思索地冲口而出。
  “雪诺?噢,当然,北地叫这个姓,大概是他吧。”
  她很长时间没想过琼恩了。毕竟他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然而……然而罗柏、布兰和瑞肯都死了,他成了她唯一的兄弟。我是私生女,和他一样,噢,若能再见他一面,该有多甜蜜。但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阿莲·石东没有兄弟,没有亲人。
  “我表叔青铜约恩在符石城举办了一场团体比武,”米兰达·罗伊斯显然不打算住口,“规模不大,只有侍从参加,目的是让继承人哈利获得荣誉,最终也达成了目的。”
  “继承人哈利?”
  “韦伍德伯爵夫人的养子呀,哈罗德·哈顿。现在可以改口叫哈利爵士,青铜约恩亲手赐封了他。”
  “哦,”阿莲闹不明白,为什么韦伍德伯爵夫人的养子成了她的继承人?毕竟,她身边儿子成群,例如现任血门骑士唐纳尔爵士就很厉害。不过她不愿示弱,只说道,“希望他当个好骑士。”
  米兰达小姐哼了一声,“希望他早点得天花。知道吗?他和某位平民姑娘已搞出了私生女。我父亲大人打算让我嫁给他,却得不到韦伍德伯爵夫人的支持。不晓得她是嫌我地位太次,还是嫁妆不多。”她叹口气。“我需要一个丈夫。我的前夫被我干掉了。”
  “干掉了?”阿莲震惊地问。
  “噢,是的,他骑在我身上死的,如果说实话,他那玩意儿还留在我体内呢。你知道婚床上是怎么回事,对吧?”
  她想起提利昂,想起要吻她的猎狗,点了点头,“这一定可怕极了,小姐。他死了,在那时候死了,我的意思是,在……在……”
  “……在干我的时候?”她耸耸肩,“是啊,多恶心,多失礼啊。他根本不能播种,老头子的种子都极虚弱。所以啦,我成了寡妇,却还根本没和丈夫做过。说到哈利,他将来娶的人也许糟糕得多,韦伍德伯爵夫人多半会让他上她自己或青铜约恩的孙女。”
  “是的,小姐。”阿莲忽然记起培提尔的告诫。
  “兰达。这挺顺口的,来,跟我念:兰——达——”
  “兰达。”
  “好多了。很抱歉,说出来你也许会把我当成不要脸的女人,事情是这样,我跟那帅气的马瑞里安睡过,当时还不知他是个怪物。他歌唱得那么好,指头又会做最甜蜜的事,如果我晓得他将犯下把莱莎夫人推出月门这等令人发指的恶行,便决不会接纳他。我不和怪物睡觉,这是规矩。”她瞧瞧阿莲的脸蛋和胸脯。“你比我漂亮,但我的乳房比你大。学士说乳房的大小和乳汁的产量无关,我可不信,你见过乳房干瘪的奶妈吗?其实依你的年纪而言,乳房也算可以,总之你是私生女,我就不跟你计较了。”米兰达催骡子靠近,“我们的米亚不是处女,你知道吧?”
  她知道,有回米亚送补给上山时,胖玛迪给阿莲咬耳朵。“玛迪跟我讲过。”
  “噢,她当然讲过,她大嘴巴大腿,你见过她的腿吧?米亚爱着米歇尔·雷德佛,此人曾是林恩·科布瑞的侍从,真正的侍从哦,和林恩爵士现下收的粗鲁小子不一样——这位是交钱当侍从的。米歇尔可谓是峡谷里最年轻最优秀的剑士,为人英雄豪侠……至少可怜的米亚现下这么想,等他跟青铜约恩的女儿成了亲,她大概就得转变观点了。我很确定,霍顿大人没留给他别的选择,不过总归对米亚是件残酷的事。”
  “罗索爵士喜欢她,”阿莲扫视着二十多级石阶下的管骡女孩,“很喜欢。”
  “罗索·布伦,”米兰达抬起一边眉毛,“她知道吗?”她不等回答,“他没希望,可怜的男人,我父亲为米亚提过几次亲,结果她统统不要。她啊,就是个倔骡。”
  阿莲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与年长的女孩亲近起来,珍妮·普尔离开后,她已很久很久没有朋友闲话了。“你觉得罗索爵士是喜欢穿铁甲皮衣的她,”她询问这位女智多星,“还是喜欢换上蕾丝绸缎的她呢?”
  “他是个男人,他梦想着她的裸体。”
  她想让我脸红吧。
  米兰达小姐似乎读出了她的想法,“你的脸粉嘟嘟的,真可爱,我脸红时像个苹果。唉,我好多年没脸红过了。”她倾身靠近。“你父亲准备再婚吗?”
  “我父亲?”阿莲没考虑过这档子事。不知怎的,想起这个她就害怕,她忘不了莱莎·艾林跌出月门时脸上的表情。
  “我们都清楚他有多钟爱莱莎夫人,”米兰达承认,“但他不能永远这样,他需要一位年轻貌美的妻子为他洗去悲哀。我猜谷地里一半的贵族少女都梦想嫁给他,挑谁当丈夫能比峡谷守护者更好呢?不过呀,我希望他换个名儿,别叫小指头。他有多‘小’,你知道吗?”
  “你说他的指头?”她又脸红了,“我不……我不知道……”
  米兰达小姐纵声大笑,引得米亚·石东回头查看,“别介意,阿莲,我相信他那里够大的。”
  他们从一面风蚀拱崖下走过,长长的冰柱从白石上垂下,水珠串串滴落。路的远端突然变窄,几乎垂直地降下一百尺,米兰达只好放慢脚步,走在后头,任由阿莲领先。路到惊险处,阿莲牢牢地攀住了骡子,由于被蹄铁长年踩踏,此处石阶非常平滑,甚至变成空洞的凹陷,碗状凹陷里满是积水,在午后的太阳下闪烁着金光。现在是水,阿莲心想,入夜后就成冰了。她不自禁地屏住呼吸,大气也不敢出。米亚·石东和劳勃公爵已几乎走到下面的山脊上,那里的坡度逐渐和缓。她试图瞪着他们,只瞪着他们。我不会摔下去,她告诉自己,米亚的骡子值得信赖。强风击打着她,她艰难地、一步又一步地走下去,骡子颠簸,好似过了一生。
  她终于来到米亚和小公爵身边,笼罩在一块扭曲危崖的阴影里,前方是一条高耸的结冻小路。冷风凄厉地号叫,撕扯阿莲的斗篷,上山时她便对此处记忆犹新,此刻更是怕得想回头。“您看看路有多宽,”米亚用欢快的声调对劳勃公爵说,“一码长,八码宽,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劳勃的小手痉挛起来。
  噢,不要,千万不要,阿莲心想,求求你,不能在这里,不能在这时,千万不要。
  “这里我们最好牵骡子过去,”米亚道,“大人,请注意,我先走过去把骡子拴好,然后回来接你。”劳勃公爵没有回答,他用发红的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狭窄的小路。“没几步路的,大人。”米亚担保,阿莲觉得男孩根本没听她说话。
  私生女孩领着骡子踏上小路,强风立刻把她裹住。斗篷飞扬,在空中旋转拍打。米亚踉跄了一下,似乎就要被吹下悬崖,但最终她维持住平衡,走完了那段路。
  阿莲抓着小劳勃戴手套的小手掌,以止住他的颤抖。“乖罗宾,”她说,“我好害怕。抓着我的手,给我勇气,好吗?我知道您不怕。”
  他抬头看她,眼睛瞪得跟鸡蛋一样又白又圆,瞳仁则闪烁着微小的黑光,“我不怕?”
  “你不怕,您是我的飞翼骑士,乖罗宾。”
  “飞翼骑士可以飞。”劳勃低声说。
  “飞得比山峰更高。”她挤挤他的手掌。
  这时,米兰达小姐也已赶到。“飞得比山峰更高。”她发现眼前的状况,立刻应和道。
  “乖罗宾爵士万岁!”劳勃叫道,阿莲明白她不能等米亚返回了。她把男孩抱下骡子,两人手拉手踏上光秃的小道,任凭寒风席卷斗篷。两侧为虚无的空洞,直落万丈深渊,脚底的土地结了冰,无数碎石等着绊人摔倒,而风嘶吼得更厉害了。这声音就像冰原狼,珊莎·史塔克心想,一头雄伟的冰原狼,比群山更高大。
  等他们到达小路对面,米亚高兴得笑起来,把劳勃抱在空中。“小心点,”阿莲嘱咐她,“若是癫痫病发作,他会弄得你很痛。你看不出来,他力气大着呢。”他们为小公爵在山岩下找了个缝隙歇息,以阻挡寒风。阿莲一直照顾他,直到痉挛停止,米亚则回头去接其他人。
  大家在雪山堡换乘新骡子,还吃了一锅山羊肉加洋葱炖的浓汤。她跟米亚和米兰达一起用餐。“看来,你不仅美丽,而且勇敢。”米兰达对她说。
  “哪里。”对方的恭维让她脸红。“我很怕,真的很怕,没有劳勃大人,我肯定过不来。”她转向米亚·石东。“刚才你几乎摔下去。”
  “你错了,我决不会摔下去。”米亚的头发垂下额头,盖住一只眼睛。
  “我的意思是,你几乎摔下去。我看见的。你怕吗?”
  米亚摇摇头,“当年我还是个小婴儿时,有个男人喜欢把我往空中扔,他长得跟擎天柱似的,双手如此有力,我就像在飞。我们俩笑啊,笑啊,笑得我喘不过气,连眼泪也笑了出来,把他逗得更乐。我一点都不怕,我知道,他总会抓住我。”她把头发揽上去。“结果有一天,他却失手了。后来,那男人走了,男人就是这样,要么撒谎,要么死去,要么离开你。大山和男人不同,石东是它的女儿,我相信我的父亲,我相信我的骡子,我决不会摔下去。”她用手撑住一块锯齿状岩石,站起身来。“动作快点,还有很长的路,我闻到风暴的味道。”
  过了危岩堡,大雪终于降下,这是三座沿路堡垒中最低也最大的一座,保卫着通向鹰巢城的要害。暮色深沉,米兰达小姐建议干脆回头,在危岩堡过夜,等太阳升起再行下山,但米亚根本不听。“到明天大雪已积上五尺,连我的骡子也走不了了,”她坚持,“我们应该坚持,走慢点就好。”
  所以他们继续前进。危岩堡下,石阶相对宽阔平整,道路在巨人之枪底部的高大松木和灰绿色哨兵树之间蜿蜒。米亚的骡子似乎了解每一个树根和每一块石头的所在,偶有意外,私生女孩也敏捷地亲自排除。夜半时分,他们终于透过飞雪看到月门堡的灯火,随后的旅途舒坦多了。雪,越下越大,将周围的世界化为纯白。乖罗宾在鞍上睡着了,随骡子行动而上下摇摆,连米兰达小姐也打起呵欠,抱怨精力不济。“我们为所有人都准备了房间,”她告诉阿莲,“不过你得跟我同床,那张床睡得下四人。”
  “我很荣幸,小姐。”
  “兰达。幸运的是,我今天累了,只想倒床便睡,一般情况下,跟我同床的小姐都得上税,把她干过的坏勾当交代清楚。”
  “如果她什么‘坏勾当’也没干过呢?”
  “是吗?那她就得透漏自己所有的坏念头。当然啦,你不在内,我已经知道你是多么纯洁,啊,玫瑰色的脸庞和大大的蓝眼睛,多教人羡慕啊。”她又打个呵欠。“希望你的脚很暖和,我讨厌脚冷冰冰的床伴。”
  终于抵达米兰达小姐父亲的城堡时,小姐本人已打起呼噜,阿莲则满心想着那张床。一定是张羽毛床,她告诉自己,又软又暖又大,铺满毛皮。我会做个美梦,醒来的时候,猎狗在外面叫唤,女人在身边闲话,男人在庭院练剑。随后开始宴会,宴会上有音乐和舞蹈。经历过鹰巢城的死寂,现在的她无比渴望笑闹喧哗。
  大家爬下骡子,一名培提尔的贴身护卫突然从城中走出。“阿莲小姐,”他禀报,“峡谷守护者正在等您。”
  “他回来了?”她吃惊地问。
  “傍晚刚到。他在西塔等您。”
  还有几个钟头就是黎明,全城都在熟睡,不过培提尔·贝里席不在内。阿莲发现他坐在噼啪作响的炉火前,跟三个她不认识的男人对饮热葡萄酒。她一进门,大家纷纷起立,培提尔和煦地笑道,“过来,阿莲,给父亲一个吻吧。”
  她尽职尽责地抱住他,在他脸上印下一吻,“很抱歉打扰您,父亲,我不知道您有客人。”
  “怎么会是打扰呢,亲爱的?我正对这些好骑士们夸你是多么地尽职尽责。”
  “尽职而且美丽。”一位蓬厚金发如瀑布般披散到肩的年轻骑士说,他长得很俊。
  “是的,”第二名骑士生得结实,豪放的大胡子,根茎状红鼻子上布满破裂的脉络,粗糙的手则如火腿一般,“您把她的美给忽略了,大人。”
  “换我也会这么做,”第三名骑士身材瘦小,笑容扭曲,长着狐狸脸、尖鼻子,乱蓬蓬的橙色头发根根竖立,“尤其是向我们这帮粗人介绍的时候。”
  阿莲浅浅一笑,“您们是粗人吗?”她逗趣道,“太谦虚啦,我认为您们三位都是英勇的骑士。”
  “他们的确是骑士,”培提尔说,“但他们的英勇还需要得到证明——我相信一定不会让人失望。阿莲,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拜伦爵士、莫苟斯爵士和夏德里奇爵士。爵士先生们,这位是阿莲小姐,我的私生女儿,她非常地善解人意……所以喽,请您们原谅,我们父女重逢,有些贴心话要说。”
  三位骑士鞠躬告辞,其中长得最高的那位金发骑士吻了她的手。
  “雇佣骑士吗?”阿莲关门后问。
  “饥饿的骑士。我替我们多买了三把剑。时局愈发有趣了,亲爱的,当有趣的时刻终于到来时,剑是不嫌多的。人鱼王号刚回海鸥镇,老奥斯威尔带来许多消息。”
  她懂得不要主动发问,培提尔想说的话,自然会说的。“没想到您这么快就回来,”她答道,“我很高兴。”
  “从你给我的亲吻中,我可感觉不出来。”他把她拉近,用手捧起她的脸,对准嘴唇,长久地接吻。“这才叫‘欢迎回家’的吻,下次记得表现好些。”
  “是,父亲。”她红晕上升。
  他不再强吻她。“你决不会相信君临发生的事,亲爱的,瑟曦的愚行一桩接一桩,而她那个由聋子、瞎子和白痴组成的御前会议又推波助澜。我早料到她会丧国败家,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真矛盾啊,原本希望经历四到五年的和平时光,等待播下的种子茁壮成长,等待她自投罗网,最终让我收获果实,现在嘛……反正我以混乱为养料,抓紧时间就成,恐怕五王之战留给我们的短暂和平熬不过这三位女人的时代。”
  “三位女人?”她不懂。
  培提尔笑而不答,“我给我亲爱的女儿带回来一件礼物。”
  阿莲又惊又喜。“是裙服吗?”听说海鸥镇的裁缝很棒,而她受够了单调的服色。
  “比裙服更好,再猜。”
  “珠宝?”
  “世上没有珠宝配得上我女儿的眼睛。”
  “柠檬?您找到柠檬了?”她答应给乖罗宾做柠檬蛋糕,柠檬蛋糕需要柠檬。
  培提尔·贝里席握住她的手,将她拉到膝盖上,“我为你签订了婚约。”
  “婚约……”她喉咙发紧。不,我不要再婚,不是现在,也许是永远。“我不想……我不能结婚,父亲,我……”阿莲朝门口望去,确认它紧闭着。“我结过婚了,”她低声说,“您知道的。”
  培提尔用一根指头压住她的唇。“侏儒娶的是奈德·史塔克的女儿,不是我女儿。放心吧,现下还只是约定,真正的仪式得等瑟曦完蛋,珊莎安安全全地当寡妇之后举行。但你得先与那男孩会面,并赢得他的爱情,韦伍德伯爵夫人不想违拗他的意愿,她非常坚持这点。”
  “韦伍德伯爵夫人?”阿莲简直不敢相信,“她情愿把自己的儿子嫁给……嫁给……”
  “……嫁给私生女?首先,你别忘了,你乃峡谷守护者的私生女。韦伍德家族非常古老非常骄傲,家道却不殷实——我为他们还债时早发现了。当然,安雅夫人决不会为金钱出卖自己的儿子,但养子嘛……年轻的哈利只是个表亲,而我提出的嫁妆比给莱昂诺·科布瑞那份更丰厚。这是必要的牺牲,因为她冒着惹怒青铜约恩的风险,这份婚约将使罗伊斯的所有计划化为泡影。亲爱的,你的未婚夫是哈罗德·哈顿,你只需去赢得他那颗幼稚的心……对你来说,这应该是很容易的事。”
  “继承人哈利?”阿莲试图回忆米兰达在山上说的话,“他刚受封为骑士,还跟某位平民姑娘生了私生女。”
  “另一个姑娘肚子也有了他的种。我向你保证,亲爱的,哈利是个好小子,柔软的沙色头发,深蓝色的眼睛,笑起来还有酒窝。听说他非常英勇哟。”他以微笑来逗弄她。“亲爱的,不管你是否出自私生,这段姻缘将让谷地每一位贵族少女为之哭泣,说不定还会引来河间地和河湾地的嫉妒。”
  “为什么呀?”阿莲不明白,“难道哈罗德爵士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她不是有儿子的吗?”
  “她有三个儿子,”培提尔确认。她闻到他嘴里的酒气,还有丁香与豆蔻的味道。“以及许多女儿和孙子。”
  “他们都排在哈利之后?我不懂。”
  “你会懂的,听着。”培提尔执起她的手,用指头轻轻刷她的掌心。“我们从贾斯皮·艾林公爵说起,他是琼恩·艾林的父亲,留下三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琼恩,鹰巢城和爵位给了他;次女亚丽,嫁给伊利·韦伍德爵士,即当今韦伍德伯爵夫人之叔。”他扮个鬼脸。“亚丽和伊利,不挺配的吗?贾斯皮·艾林公爵的第三子,罗纳·艾林爵士,娶了贝尔摩家的老婆,但只和新娘子做过一二次便因胃病发作而奄奄一息,可怜的罗纳临死前,他儿子艾伯特在大厅另一边降世。你在注意听吗,亲爱的?”
  “我在听呢。琼恩、亚丽和罗纳,然后罗纳死了。”
  “很好。后来,琼恩·艾林结婚三次,但头两个老婆都没给他留下子嗣,所以他外甥艾伯特一直是他的继承人。与此同时呢,伊利却拼命在亚丽肚子里播种,她几乎每年生一个孩子,最后给了丈夫八个女儿和一个宝贝的小男孩,也取名为贾斯皮——做母亲的则因难产而死。男孩贾斯皮历经千辛万苦方才诞生于世,却很幽默地在三岁那年被马儿踢中脑袋……接着天花夺走了他的两个姐姐,剩下六个当中最年长的嫁给丹尼斯·艾林爵士,他是鹰巢城本家的亲戚。你知道,峡谷里到处都有艾林家族的分支,他们个个傲慢瞧不起人——海鸥镇艾林家除外,这一支晓得与富商们结合,结果既发了横财,又不引人注目,终于兴旺发达。丹尼斯爵士来自于一个更骄傲更潦倒的分支……他在比武场上建立了名声,长得英俊,为人豪侠,知礼虔诚,号称‘谷地的宠儿’,再加上他冠有神奇的艾林姓氏,因此韦伍德的长女嫁了他。他们的子孙也将是艾林,并成为自艾伯特之后谷地的继承人。真凑巧,疯王要了艾伯特的命,你知道那个故事吧?”
  她知道,“他谋杀了他。”
  “没错,细节我就不讲了。总之,丹尼斯爵士很快抛下怀孕的妻子前去参战,并在鸣钟之役中阵亡,由于过度的英勇而死于战斧之下。人们把消息告诉他老婆,她便因悲伤死去,她的婴儿也死了。但这些在当时都不成问题,因为琼恩·艾林娶了个年轻老婆,一个他觉得会很丰饶的老婆。对此他充满信心,但你我都知道他从莱莎身上得到的只有死产、流产和可怜的乖罗宾。”
  “让我们回头来考察亚丽和伊利剩下的五个女儿。次女同样得过天花,留下严重的伤疤,因此作了修女;三女为佣兵所诱惑,伊利爵士将其逐出家门,结果她生的野种死于襁褓后,她加入了静默姐妹;四女和乳头岛伯爵成婚,却又终身不孕;五女嫁去河间地的布雷肯家族,但在途中被灼人部抢了亲;第六女,作为最年轻的女儿,嫁给一名效忠韦伍德家族的地方骑士,生下一子,取名哈罗德,随后去世。”他把她的手掌翻过来,轻轻地吻她的腕部。“所以啰,告诉我,亲爱的——为何叫他继承人哈利?”
  她瞪大眼睛,“他不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他是劳勃的继承人!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
  培提尔抬起一边眉毛,“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唉,我们可怜又勇敢的乖罗宾是个百病缠身的孩子,出什么意外也只是时间问题;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继承人哈利就成了哈罗德大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的守护者。琼恩·艾林的封臣们永远不会喜欢我,也不会喜欢咱们成天犯病的劳勃,但他们会追随少鹰王……等他们在婚礼上齐集之时,你散开枣红的长发,穿着灰白的新娘斗篷,佩带冰原狼胸针出现……那样的话,峡谷骑士们将会纷纷宣誓效忠,为你赢回北境。这就是我的礼物,亲爱的珊莎……哈利,谷地和临冬城。这难道不值得另一个吻吗,亲爱的?”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2章 布蕾妮

  一场噩梦,她心想,但假如是梦,为何疼痛如此剧烈?
  雨水不再滴落,整个世界却还是湿的。斗篷跟锁甲一样沉,绑住手腕的绳索浸透了,变得更紧。无论布蕾妮如何扭动,都无法挣脱。她不知是谁把自己绑起来,也不知是为什么。她询问那些影子,但他们不回答。也许他们没听见,也许他们并非真实。层层潮湿的羊毛衣和生锈的锁甲底下,她的皮肤又红又热。
  她怀疑一切不过是发烧时的梦。
  她身下有匹马,却不记得何时上去的。她脸朝下横卧在马屁股上,犹如一袋燕麦,手腕脚踝都被捆起来。空气湿漉漉的,地面笼罩着水汽,每走一步,头部就像遭受重击。她听见有人说话,但只看得见马蹄下的泥地。有些骨头断了,脸肿起来,面颊沾着黏黏的血,每次颠簸都让手臂一阵剧痛。波德瑞克在叫她,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爵士?”他不停地说,“爵士?小姐?爵士?小姐?”他声音很轻,听不大清楚。
  最后,一切归于寂静。
  她梦见自己在赫伦堡,又到了熊坑底下。这次她面对着尖牙,那秃顶巨人像蛆一样惨白,脸上生满流脓面疱。他赤身裸体冲过来,一边把玩命根子,一边咬着锉尖的牙齿。布蕾妮转身逃跑。“我的剑,”她叫道,“守誓剑。求求你们。”观众们不答,他们中有蓝礼、机灵狄克与凯特琳·史塔克,夏格维、帕格和提蒙也到了,还有树上那些死尸,凹陷的脸颊,肿胀的舌头,空洞的眼眶。见到他们,布蕾妮发出恐惧的尖叫,尖牙抓住她的手,将她拉近,从她脸上咬下一块肉。“詹姆,”她听见自己的嘶喊,“詹姆。”
  即使在深沉的梦中,仍然感觉疼。她的脸阵阵刺痛,肩膀流血,呼吸像着了火。胳膊上的疼痛如闪电蔓延。她大声呼叫学士。
  “没有学士,”一个女孩说,“只有我。”
  我在找一个女孩,布蕾妮记起来。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小姐?”她说,“珊莎小姐?”
  一个男子笑道,“她以为你是珊莎·史塔克。”
  “她撑不了多久。她快死了。”
  “少一只狮子,我可不会悲伤流泪。”
  布蕾妮听见有人祈祷。她想到梅里巴德修士,但语句完全不对。长夜黑暗,处处险恶。梦亦是如此。
  他们骑马穿越阴森的树林,来到一个潮湿、黑暗又安静的地方,松树密密匝匝地挤在一起。马蹄下地面松软,身后的足迹中满是鲜血。蓝礼大人、狄克·克莱勃和瓦格·霍特骑在她身边。热血从蓝礼咽喉里涌出,山羊被咬破的耳朵渗出脓水。“我们去哪里?”布蕾妮追问,“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没人回答。他们怎么可能回答?他们全死了。是不是她也死了?
  蓝礼在她前方,面带微笑的可爱国王。他牵她的马在树林里行走,布蕾妮呼唤他,告诉他她多喜欢他。但当他扭头朝她皱眉时,她发现他不是蓝礼。蓝礼从来不会皱眉。他总是对我微笑,她心想……除了……
  “好冷。”她的国王用细微而迷惘的语调说,一个影子在移动,却不知从何而来。她可爱的主君血如泉涌,鲜血从绿色铁护喉中喷出,湿透她的双手。他曾是个暖和和活生生的人,现下他的血却冷如寒冰。这不是真的,她告诉自己,又一个噩梦,我很快就会醒来。
  她的马突然停下。一双粗壮的手抓住她。一束束午后的红色阳光斜射穿过栗子树的枝条。一匹马在枯叶中翻寻栗子,附近有人走动,低声交谈。十个,十二个,也许更多。布蕾妮不认得他们。她被置于地上,背靠树干,伸直了腿。“喝这个,小姐,”女孩说。她将杯子托到布蕾妮唇边。味道又浓又酸。布蕾妮吐了出来。“水,”她喘着气,“请给我水。”
  “水不能止疼。这个能。至少有一点帮助。”女孩再将杯子放到布蕾妮唇边。
  连喝酒都疼。红酒顺着下巴流淌,滴到胸口。杯子空了,女孩用皮囊注满,让布蕾妮再喝,直到酒从嘴边洒出来。“不要了。”
  “再喝点。你胳膊断了,还有肋骨。两三根肋骨呢。”
  “尖牙。”布蕾妮说,她记起他的重量,记起他用膝盖猛撞自己胸口。
  “对。那家伙真是一个怪物。”
  她回想起了一切;头上的闪电,下面的泥潭,雨水轻敲猎狗的黑铁头盔,尖牙恐怖的力量。突然间,她无法忍受,挣脱绳索的努力,却把自己磨得更疼。手腕绑得太紧,麻绳上有干涸的血。“尖牙。”她颤抖着问,“他死了没有?”她记起他的牙齿撕扯自己脸上的血肉。想到他仍活在某处,布蕾妮就直想尖叫。
  “他死了。詹德利用长矛刺穿了他的脖子。再喝点,小姐,否则我把它灌进你喉咙里。”
  她继续喝。“我要找一个女孩,”她在吞咽间歇时低声说,差点说成是自己的妹妹。“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少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
  “我不是她。”
  你不是。布蕾妮看得出来。这女孩没吃饱,瘦得很,棕色头发扎成一根辫子,眼睛比实际年龄要成熟。棕头发,棕眼睛,相貌平平。年长六岁的垂柳。“你是姐姐。店家。”
  “也许吧。”女孩斜睨着说,“是又怎样?”
  “你叫什么?”布蕾妮问。她的肚子咕咕作响,担心自己会吐。
  “海德。跟垂柳一样。简妮·海德。”
  “简妮。解开我。求求你。可怜可怜我吧。绳子磨得我手腕疼。流血。”
  “不可以。必须绑着你,直到……”
  “……直到夫人召见你。”蓝礼站在女孩身后,拨开眼前的黑发。不是蓝礼。是詹德利。“夫人要你对自己的罪行负责。”
  “夫人。”红酒让她晕眩,难以思考。“石心。你是说她吗?”在女泉城,蓝道伯爵提过她。“石心夫人。”
  “有人这么称呼她。有人叫她别的名字。静默姐妹。无情圣母。绞架女。”
  绞架女。布蕾妮闭上眼睛,看到尸体悬在光秃秃的褐色树枝下,他们的脸又黑又肿。她突然害怕到极点。“波德瑞克。我的侍从。波德瑞克在哪儿?其他人呢……海尔爵士,梅里巴德修士。狗儿。你们把狗儿怎么了?”
  詹德利与女孩交换了一下眼神。布蕾妮挣扎着想站起来,结果一只膝盖刚刚撑起,世界就开始旋转。“你杀了狗,小姐。”她听见詹德利说,紧接着,黑暗再次吞没了她。
  她回到轻语堡,站在废墟之中,面对克莱伦斯·克莱勃。他高大凶猛,胯下野牛的毛发比他的毛更为杂乱蓬松。那怪兽用蹄子狂刨地面,在泥地里挖出深沟,克莱勃则锉尖了牙齿。布蕾妮拔剑,剑鞘却是空的。“不。”她大喊,克莱伦斯冲过来。这不公平,没有魔剑她无法战斗。是詹姆爵士给她的剑。一想到自己像辜负蓝礼一样也辜负了他,布蕾妮就想哭。“我的剑。行行好,我得找到自己的剑。”
  “妞儿想要回她的剑。”一个声音说。
  “我想要瑟曦·兰尼斯特舔我的鸡巴。那又怎样?”
  “詹姆叫它守誓剑。行行好。”但说话的人根本不听,而克莱伦斯·克莱勃在隆隆马蹄声中向她冲来,削掉她的脑袋。布蕾妮盘旋着坠入更深的黑暗。
  她梦见自己躺在一艘小船里,头枕在某人的膝盖上,周围全是影子,戴兜帽的人,穿盔甲和皮衣。他们划船横渡一条雾蒙蒙的河,桨叶包布,以抑制声响。她被汗水浸透,浑身燥热,却仍在发抖。雾气中一张张脸浮现。“美人。”岸边的柳树轻声道,芦苇却说,“怪胎,怪胎。”布蕾妮一阵战栗。“停下,”她说。“让他们停下。”
  再次醒来,简妮将一碗热汤端到她唇边。洋葱肉汤,布蕾妮心想。她尽量多喝,直到一小块胡萝卜卡在喉咙里,把她噎住了。咳嗽痛苦之极。“放松。”女孩说。
  “詹德利,”她喘息着,“我得跟詹德利谈谈。”
  “他到河边就回去了,小姐。他回到锻炉边,回去照顾垂柳和小家伙们,保护他们的安全。”
  没人能保护他们安全。她又开始咳嗽。“啊,让她噎死算了。省我们一根绳子。”一个影子将女孩推到一边。他穿生锈链甲衫,束镶钉皮带,腰悬长剑和匕首,一件肮脏的黄色大斗篷贴在肩上,浸透了水。他双肩之间耸立着一只龇牙咧嘴的钢铁狗头。
  “不,”布蕾妮呻吟,“不,你死了,我杀了你。”
  猎狗哈哈大笑。“你搞反了。是我杀了你。我现在还可以再杀你一次,但夫人要看你被绞死。”
  绞死。这个词让她浑身一颤。她望向女孩,简妮。她还小,不会如此残酷。“面包和盐,”布蕾妮喘息着说,“在客栈……梅里巴德修士给孩子们吃的……我们跟你妹妹共享面包……”
  “自夫人从婚礼上回来之后,待客之礼便不同以往了。”女孩说。“悬在河边的尸体,其中有些也自以为是宾客。”
  “我们有我们的做法,”猎狗说。“他们想要床铺。我们给他们树。”
  “我们还有更多的树,”另一个影子插话,生锈头盔下只有一只眼睛。“树总是不缺。”
  再次上马时,他们用皮头套蒙住她的脸。没有眼孔。皮革使周围的声音变得模糊不清。洋葱味道存留在舌头上,跟失败的滋味一样浓烈。他们打算绞死我。她想到詹姆,想到珊莎,想到塔斯家中的父亲,不由得感谢头套,替她遮住眼中涌出的泪水。她不时听到土匪们交谈,但无法辨清词句。过了一会儿,她屈服于疲劳,随着马匹缓慢平稳的步伐打呼噜。
  这回,她梦见自己回到暮临厅的家中,透过父亲大厅里高高的拱形窗户,欣赏落日的美景。我在这儿很安全。很安全。
  她穿着丝绸锦绣,红蓝相间的四分底,镶有金色的太阳与银色的新月。别的女孩穿上会很漂亮,在她身上则不然。她十二岁,扭捏不安地等待与一位年轻骑士会面,他比她年长六岁,由父亲亲自挑选,光辉灿烂,有朝一日定然功成名就。但她害怕他的到来,因为她胸太小,手脚太大,头发老是竖起来,鼻子边长了一粒脓包。“他将给你带来一朵玫瑰。”父亲向她承诺,但玫瑰无用,玫瑰无法保护她。她要剑。守誓剑。我得找到那女孩。我得为他找回荣誉。
  门终于开了,她的未婚夫跨入她父亲的厅堂。她尽力遵照先前的教导向他致意,然而鲜血从嘴里涌出,原来她在等待时咬掉了舌头。她把舌头吐在年轻骑士脚边,看到他脸上嫌恶的表情。“‘美人’布蕾妮,”他讽刺道,“我见过比你漂亮的母猪。”然后他将玫瑰扔到她脸上,离开时,披风上的狮鹫飘荡起伏,逐渐幻化成狮子。詹姆!她想大喊,詹姆,回来!你回来!但她的舌头躺在地上,玫瑰旁边的血泊之中。
  布蕾妮突然醒来,大口喘气。
  她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空气寒冷阴沉,有泥土、蛆虫和霉菌的味道。她躺在搁板床上,盖着一堆羊皮,头上是岩石,树根从墙壁间冒出来。唯一的光源来自一支牛油蜡烛,蜡烛在一摊熔蜡中冒着烟。
  她推开羊皮,发觉有人脱了她的衣服和盔甲。她现在穿一件褐色羊毛布宽松裙服,很薄,但刚洗过。前臂夹了木板,再用麻布包扎,一侧脸颊潮湿僵硬。她摸了摸,某种湿润的药膏覆盖着脸颊、下巴和耳朵。尖牙……
  布蕾妮站起身,腿软得像水,晕头转向。“有人吗?”
  蜡烛后面有许多黑暗的空穴,其中一个里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那是一位衣衫褴褛的灰发老人。他盖的毯子滑到地板上,他坐起来揉揉眼睛。“布蕾妮小姐?你吓了我一跳。我在做梦呢。”
  不,她心想,做梦的是我。“这是什么地方?地牢吗?”
  “山洞。狗儿追踪我们时,我们就得像老鼠一样逃回洞里。”他穿一件残破不堪的旧袍子,淡红与白色相间,灰头发又长又乱,脸颊和下巴的皮肤松松垮垮,满脸粗糙的胡碴。“你饿不饿?能喝牛奶吗?再来点面包和蜂蜜?”
  “我要我的衣服。我的剑。”不穿盔甲,她感觉像光着身子,而且她希望守誓剑在身边。“出去的路。告诉我出去的路。”山洞地上满是石头泥土,感觉高低不平。即使到现在,她仍然头晕目眩,犹如漂浮一般。闪烁的烛光投射出诡异的影子。杀戮的影子在四周起舞,她心想,躲避着我的察看。到处都有洞穴、裂缝和罅隙,但哪条通往外面,哪条通往更深处,哪条是死胡同,她无从知晓。所有的都同样漆黑。
  “我可以摸摸你的额头吗,小姐?”看守的手上布满瘢痕和硬茧,却出奇的轻柔。“你的烧退了,”他宣布,带着自由贸易城邦的口音。“不错不错。昨天你的皮肤摸上去还像着了火。简妮担心我们会失去你。”
  “简妮。那高个子女孩?”
  “就是她。但她不如你高,小姐。人们叫她‘长腿简妮’。是她给你手臂接骨,夹上木板,干得跟学士一样出色。她还尽量治疗你的脸,用煮沸的麦酒清洗伤口,防止溃烂。即便如此……人咬的伤口污秽不洁,我敢肯定,发烧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灰发人摸摸她绑着绷带的脸。“我们不得不割除一点肉。我恐怕你的脸不会好看。”
  它从来就没好看过。“你是说,会留下伤疤?”
  “小姐,那怪物咬去了你半边脸。”
  布蕾妮不由一怔。每个骑士都有战斗留下的伤疤,她央求古德温爵士教她剑术时,他警告过她,你想要这个吗,孩子?但老教头指的是剑伤,他料不到尖牙的牙。“如果你们只是想吊死我,为什么替我接骨,洗净伤口?”
  “为什么呢?”他望向蜡烛,仿佛再也无法忍受看她。“他们告诉我,你在客栈战斗得很勇敢。柠檬不该离开路口。他得到命令守在附近,埋伏起来,假如烟囱里有烟升起,就立即赶来……但他听说盐场镇疯狗已沿绿叉河北去,便上了钩。我们追踪这伙人很久了……尽管如此,他应该更清醒才对。结果,走了半天他才意识到血戏子利用一条小溪隐匿踪迹,绕到了他背后,后来,他为了绕开一队佛雷家的骑士,又浪费了更多时间。要不是你,等柠檬和他的人赶到时,客栈里就只剩尸体了。或许正因如此,简妮才给你疗伤。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光荣地获得了这些伤口,为了完全正当的事业。”
  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们认为我干过什么?”她说。“你们是谁?”
  “我们一开始是国王的人,”那人告诉她,“但国王的人必须要有国王,而我们没有。我们本来也是弟兄,但我们的关系已经瓦解。我不知道我们是谁,只知道我们的路十分黑暗,圣火没告诉我道路尽头等待着的是什么。”
  我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我见过树林里的尸体。“圣火,”布蕾妮重复。突然,她明白了。“你是那密尔僧侣。红袍巫师。”
  他低头看着自己褴褛的长袍,悲哀地笑笑。“叫粉红冒牌货更合适。没错,我是索罗斯,来自密尔……一个糟糕的僧侣,一个更糟的巫师。”
  “你跟唐德利恩一起。闪电大王。”
  “闪电转眼即逝,再也无法看到。人也一样。我恐怕贝里伯爵的火焰已经离开人世。一个更阴沉的影子取代他领导我们。”
  “猎狗?”
  僧侣努努嘴。“猎狗死了,已经被埋葬。”
  “我看到他。在树林里。”
  “那是发烧时做的梦,小姐。”
  “他说要绞死我。”
  “梦也可能撒谎。小姐,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一定饿坏了吧?”
  她确实很饿,肚子里空空如也。“吃的……我很想吃点东西,谢谢你。”
  “那就好好吃顿饭吧。坐下。我们还要再谈,但先吃饭。在这儿等着。”索罗斯用融化的蜡烛点燃一支细烛,消失于某块突出的岩石下,黑糊糊的洞里,留下布蕾妮在小山洞独处。但能有多久呢?
  她在石室徘徊,寻找武器。任何武器都可以:棍,杖,匕首,但她只找到石头,有一块正称手……但她记得在轻语堡,夏格维用石块对抗匕首是什么下场。听见僧侣的脚步时,她丢下石头,回到座位里。
  索罗斯拿来面包、奶酪和一碗炖汤。“很抱歉,”他说。“最后一点牛奶已经发酸,蜂蜜也吃完了。食物越来越少。不过这些能让你吃饱。”
  炖汤冰冷油腻,面包很硬,奶酪更硬。但布蕾妮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不及今天吃的一半好吃。“我的同伴们也在这儿?”她边问僧侣边舀起最后一点汤。
  “修士被放走了,让他继续上路。他不是恶人。其余的都在这里,等待审判。”
  “审判?”她皱起眉头。“波德瑞克·派恩不过是个小男孩。”
  “他说他是侍从。”
  “你知道男孩子都爱吹嘘。”
  “他是小恶魔的侍从。他承认自己参加过战斗,甚至承认杀过人。”
  “他是个孩子,”她又道,“可怜可怜他吧。”
  “小姐,”索罗斯说,“我不怀疑在七大王国别的地方能找到仁慈、怜悯与宽恕,但别在这里寻找。这是个山洞,不是座神庙,当人们必须像老鼠一样活在黑暗的地底时,同情心跟牛奶与蜂蜜一样很快就耗光了。”
  “正义呢?山洞里能找到正义吗?”
  “正义。”索罗斯无力地笑笑。“我记得正义。它的滋味曾如此美好。在贝里的带领下,我们替天行道,我们就是正义的化身,至少我们如此告诉自己。我们是国王的子民,是骑士,是英雄……但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小姐,战争把我们全变成了怪物。”
  “你说你们是怪物?”
  “我说我们都是人。你不是唯一受过伤的,布蕾妮小姐。当这一切刚开始时,我的很多弟兄是好人,有些……不那么好,这样说可以吗?当然,有种说法认为,说一个男人开始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终结局。我想女人也一样。”僧侣站起身。“恐怕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结束。我听见我的弟兄们来了。夫人派人来找你。”
  布蕾妮听见脚步声,看到火炬光在隧道中闪烁。“你告诉我说她去美人市集了。”
  “她是去过。我们睡觉时她又回来了。她从来不睡。”
  我不害怕,她告诉自己,但已太迟了。至少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害怕,她转而向自己承诺。他们一行四人,身强体壮,面容桀骜不驯,穿着锁甲、鳞甲和皮甲。她认出其中一位,梦中的独眼人。
  四人中最高大那个穿一件肮脏破旧的黄斗篷。“吃得满意?”他问,“希望如此。那是你的最后一餐。”他棕头发,大胡子,结实强健,断裂过的鼻子愈合得很差。我认识这人,布蕾妮心想。“你是猎狗。”
  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烂牙,歪歪扭扭,布满褐色蛀痕。“我想是的,因为小姐您杀了上一个猎狗。”他扭头啐了一口。
  她记起闪烁的电光,脚下的烂泥。“我杀了罗尔杰。他从克里冈坟头取走头盔,你又从他尸体上拣了过来。”
  “他可没抗议。”
  索罗斯不安地吸了一口气。“真的吗?死人的头盔?我们堕落到如此地步?”
  大个子朝他皱眉头。“那是好钢。”
  “这顶头盔和戴它的人都不吉祥,”红袍僧说,“桑铎·克里冈饱受折磨,而罗尔杰是人皮野兽。”
  “我不是他们。”
  “那为什么要让全世界看到他们的脸?残暴,凶狠,扭曲……你想当那样的人吗,柠檬?”
  “看到它,我的敌人会害怕。”
  “看到它,我自己都会害怕。”
  “那就闭上你的眼睛。”黄斗篷打个急促的手势,“带走那婊子。”
  布蕾妮没抗拒。他们有四个人,而受伤后的她十分虚弱,宽松的羊毛衣服底下什么都没有。他们押她穿过蜿蜒的隧道,她不得不矮下脖子,以免撞到头。前方路面急速上升,拐了两个弯,进入一个巨洞,里面满是土匪。
  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空气中青烟弥漫,很多人簇拥在火堆边取暖,对抗山洞里的寒气。其余的沿墙站立,或盘腿坐在草垫上。也有女人,甚至有几个小孩,躲在母亲裙裾后面张望。布蕾妮唯一认识的脸是“长腿”简妮·海德。
  山洞中,岩石裂隙里支起一张搁板桌,后面坐着一个灰衣女人,披斗篷,戴兜帽。她手拿一顶王冠,青铜箍上围了一圈黑铁剑。她正端详着它,手指摸索剑刃,仿佛在测试它们有多锋利。她的眼睛在兜帽底下闪烁着寒光。
  灰色是静默姐妹的颜色,她们是陌客的侍女。布蕾妮感觉一阵战栗爬上脊柱。石心夫人。
  “夫人,”大个子通报。“她来了。”
  “对,”独眼人补充。“弑君者的婊子。”
  她怔了一怔。“你为什么这样叫我?”
  “要是你每叫一声他的名字,我就能得到一枚银鹿,那我早跟你的兰尼斯特朋友一样富有了。”
  “那只不过……你不明白……”
  “哦,是吗?”大个子笑道,“我觉得我们明白。你有一股狮子的臭味,小姐。”
  “不是那么回事。”
  另一名土匪踏上前来,他是个年轻人,穿一件沾满油污的羊皮短上衣,手拿守誓剑。“这把剑可以证明她是狮子。”他操着生硬的北方口音,把剑从鞘中拔出,放在石心夫人面前。火光照耀下,黑红波纹仿佛颤动不休,但那灰衣女人的眼睛只盯着剑柄后端的圆头:一只黄金狮子头,红宝石眼睛像两颗红色的星星一样熠熠生辉。
  “还有这个。”密尔的索罗斯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放在剑旁边。“上面有小国王的印戳,说携带者在为他办事。”
  石心夫人将剑搁置一边,开始读信。
  “给我这把剑是有正当用途的,”布蕾妮说,“詹姆爵士立过誓,向凯特琳·史塔克……”
  “……然后叫朋友们割了她的喉咙,”穿黄斗篷的大个子说,“我们都了解弑君者和他的誓言。”
  没用,布蕾妮意识到,跟他们解释没用。尽管如此,她仍然说下去。“他答应凯特琳夫人交还她的女儿们,但等他到达君临城,她们已不在了。詹姆派我出来寻找珊莎小姐……”
  “……假如你找到那女孩,”年轻的北境人问,“拿她怎么办?”
  “保护她。带她去安全的地方。”
  大个子哈哈大笑。“那是哪里呢?瑟曦的地牢?”
  “不。”
  “随你怎么否认。这把剑说明你在撒谎。难道要我们相信兰尼斯特家会把黄金红宝石的剑交给敌人?要我们相信弑君者请求你把女孩藏起来,不让他自己的孪生姐姐找到?我猜那张带有小国王印鉴的纸只不过是以防万一,在你需要擦屁股时用的吧?还有你那些同伙……”大个子转身招招手,土匪们让出一条通路,两名俘虏被带上来。“男孩是小恶魔的侍从,夫人,”他向石心夫人报告,“另一个是‘血腥’蓝道的直属骑士,双手沾满鲜血。”
  海尔·亨特被打得很惨,脸肿得几乎认不出来。在他们的推搡下,他踉踉跄跄地走过来,差点跌倒。波德里克抓住他的胳膊。“爵士,”看到布蕾妮,男孩悲惨地说。“小姐,我是说。抱歉。”
  “你没什么可抱歉的。”布蕾妮转向石心夫人。“不管你认为我做了什么背信弃义的事,波德里克和海尔爵士都没参与。”
  “他们是狮子,”独眼人道。“这就够了。我说吊死他们,塔利已经绞死了二十个我们的人,是时候吊几个他的人了!”
  海尔爵士朝布蕾妮无力地微笑。“小姐,”他说,“当初我提出婚约时,你应该答应的。现在嘛,恐怕到死你都还是个处女,而我则是个穷人。”
  “放他们走吧。”布蕾妮恳求。
  灰衣女人没回答。她端详着剑、羊皮纸以及铜铁王冠,最后把手伸到下巴下面,抓住脖子,好像要掐死自己一样。但她开口说话了……嗓音断断续续,饱受折磨,似乎来自喉咙,嘶哑喘息,很像临死前的喉音。那是被诅咒者的语言,布蕾妮心想。“我听不懂。她说什么?”
  “她问你这把剑的名字。”穿羊皮短上衣的年轻北境人说。
  “守誓剑。”布蕾妮答道。
  灰衣女人的指间发出嘶嘶声。她的眼睛仿佛阴影中燃烧的两颗红炭。她又说话了。
  “不对,她说,这应该叫‘破誓剑’。它是用来背叛与谋杀,她为它取名为‘虚伪之友’,和你一样。”
  “我对谁虚伪了?”
  “对她,”北境人说,“小姐,你难道忘了自己曾立誓为她效力?”
  塔斯的处女立誓效力的女人只有一个。“不可能,”她说,“她死了。”
  “死亡与宾客权利,”长腿简妮·海德喃喃道,“它们的意义都跟从前不同了。”
  石心夫人放低兜帽,解开脸上的灰羊毛围巾。她的头发干枯脆弱,白如骸骨,额头是斑驳的灰绿色,夹杂着褐色腐斑。条条碎肉附着在她脸上,从眼睛直到下巴。有些豁口结着干血块,有些则露出底下的骨头。
  她的脸,布蕾妮心想,她的脸曾经如此健康美丽,她的皮肤曾经如此光滑柔软。“凯特琳夫人?”泪水充满她的眼睛,“他们说……他们说你死了。”
  “她确实死了,”密尔的索罗斯道,“佛雷家割了她的喉咙,从一边耳朵直到另一边。我们在河边找到她时,她已经死了三天。哈尔温请求我给她生命之吻,但隔得太久,我不愿意,因此贝里伯爵代替我将嘴唇置于她的嘴唇之上,把自己的生命之火传递给她。然后……她复活了。光之王保佑我们。她复活了。”
  我还在做梦?布蕾妮疑惑地想,这是尖牙的牙衍生的又一个噩梦?“告诉她,我从没背叛她。我以七神之名起誓。我凭自己的剑起誓。”
  曾是凯特琳·史塔克的东西再次捂住喉咙,手指夹紧脖子上长长的可怕伤口,哽咽地挤出一点声响。“言辞就像风,她说,”北境人告诉布蕾妮,“她要你证明诚意。”
  “怎么证明?”布蕾妮问。
  “用你的剑。守誓剑,你是这样叫它的吧?那就信守对她立下的誓言,夫人说。”
  “她要我做什么?”
  “她要她儿子活着,或者要杀他的人死去,”大个子道。“她要拿他们喂乌鸦,就像他们在红色婚礼后干的那样。佛雷和波顿,没错。我们会满足她,要多少有多少。她要你做的只是杀掉詹姆·兰尼斯特而已。”
  詹姆。这名字像一把匕首在她肚子里搅动。“凯特琳夫人,我……您不明白,詹姆……我们被血戏子们俘虏,他救了我,使我不至于被强暴,后来他又回来找我,赤手空拳跳下熊坑……我向你发誓,他不是那样子的。他派我去找珊莎,保护她的安全,他不可能参与红色婚礼。”
  凯特琳夫人的手指深深掐入脖子里,断断续续、窒息般的话语仿佛一条冰冷的河流。北境人说:“她说你必须选择。要么拿剑去杀弑君者,要么被当做叛徒吊死。剑还是绳子,她说。选择吧,她说。快选。”
  布蕾妮记起自己的梦,记起自己在父亲的大厅里等待那个将要与她结婚的男孩。梦中的她咬掉了舌头。鲜血从嘴里涌出。她深吸一口气,“我不会作这样的选择。”
  长久的沉默。然后石心夫人又说话了。这一次布蕾妮听得懂。只有两个字。“绞刑。”她嘶哑地说。
  “遵命,夫人。”大个子应道。
  他们再度将布蕾妮的手腕用绳子绑起来,拉着她沿一条弯弯曲曲的岩石小道走出山洞,来到地表。她惊讶地发现,外面是早上,清晨苍白无力的光柱斜斜地穿过树丛。这儿的树真多,她心想,不需走太远。
  他们果然没走太远。在一株歪歪扭扭的柳树下,土匪们将她的脖子套进绳圈,抽紧之后,另一端抛过树枝。海尔·亨特和波德瑞克·派恩将被吊在榆树上。亨特爵士嚷嚷着说他愿意去杀詹姆·兰尼斯特,但猎狗抽了他一巴掌,让他闭嘴。他又戴上那顶头盔。“假如你有罪孽要向诸神忏悔,是时候了。”
  “波德瑞克从没伤害过你们。我父亲会付他的赎金。塔斯被称为蓝宝石之岛。把我的遗骨和波德瑞克一起送去暮临厅,你们就能得到蓝宝石,银子,任何想要的东西。”
  “我想要我的妻子女儿活着,”猎狗说,“你父亲能给我吗?如果不能,让他见鬼去吧。那孩子得跟你一块儿烂掉,狼群会来啃你们的骨头。”
  “你打算吊死这婊子,柠檬?”独眼人问,“还是想用口水把她淹死。”
  猎狗从边上的人手中一把夺过绳子。“让我们看看她会不会跳舞,”他道,然后使劲一拉。
  布蕾妮感觉麻绳收紧,嵌入肌肤,将下巴往上提。海尔爵士滔滔不绝地咒骂,男孩却什么也没说,甚至当双脚腾空而起时,波德瑞克连眼睛都没抬一下。如果这是又一个梦,该醒了;如果这是真的,那我死定了。她只看得见波德瑞克,绳圈套着他细细的脖子,他的双腿在抽搐。她张开嘴巴。波德蹬踢挣扎,即将窒息而亡。虽然绳索紧紧扼住布蕾妮,但她拼命吸入一口气。她从未感觉如此疼痛。
  她嘶喊出一个词。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3章 瑟曦

  莫勒修女是个花白头发的老泼妇,尖脸孔像把斧头,嘴唇撅成一条表示否定的细线。我敢打赌,她连苞都没被人开过,瑟曦心想,她的私处硬得像煮沸的皮革。大麻雀派出六名骑士担任护卫,骑士们的风筝盾上刻有战士之子重生的纹章——彩虹宝剑。
  “修女,”瑟曦坐在铁王座下,身穿镶金蕾丝的绿丝裙服,“请转告总主教大人,我们很为难,他这次做得实在过分。”翡翠在太后的手指和金发上闪耀,整个宫廷、整个城市都看着她,她一定得展现泰温公爵之女的风范。等这幕话剧结束,人们就会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女主人。但首先得耐心,不能操之过急。“玛格丽夫人是我儿子忠顺的好妻子,是他的伴侣和配偶。总主教大人无权毁谤她,更不能把她和她的表亲们拘禁起来,她们都是我们最最关心的人。我要他立即放人。”
  莫勒修女面不改色,“我会向总主教大人转达陛下的话。但很遗憾,在证明年轻的王后和她的女伴们确实清白之前,我们不能放人。”
  “证明?噢,你只消看看她那张甜美漂亮的脸蛋,就知道她有多清白。”
  “漂亮的脸蛋往往隐藏着罪人的心。”
  议事桌边的玛瑞魏斯大人发话,“年轻的女士们究竟受到哪些控告,又是由谁提出的呢?”
  修女说:“梅歌·提利尔与埃萝·提利尔被控淫荡、通奸和协助叛国,雅兰·提利尔被控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而玛格丽王后不仅被控以上所有罪状,还加上行为不检与叛国。”
  瑟曦将一只手放到胸口,“谁在散布这些无耻滥言,恶意中伤我的媳妇!其心可诛!我亲爱的儿子全心全意地爱着玛格丽,她怎能这么残忍地玩弄他?”
  “原告正是陛下您身边的骑士。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在天父的祭坛前,亲口向总主教大人忏悔了通奸事实。”
  议事桌边,哈瑞斯·史威佛张口结舌,派席尔国师别开了脸。四周嗡嗡作响,好似一千只蜜蜂在王座厅内盘旋。旁听席上有的妇女悄悄溜走,大厅后方的许多小领主和骑士也准备开溜。金袍卫士未加阻拦,因为太后早已吩咐奥斯佛利爵士把所有离开的人记录在案。提利尔的玫瑰很快就不会那么香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指年轻的奥斯尼爵士精力旺盛,这点我同意,”太后道,“但他是个守本分的好骑士。如果他承认……噢,这不可能,玛格丽还是处子!”
  “她并非处子,依照总主教大人的指示,我亲自检查过。她的处女膜已破。对此,阿兰廷修女和梅森特修女可以佐证,玛格丽身边的娜丝特瑞卡修女也已承认——此人如今已被关进悔罪室作忏悔。我们还检查了梅歌小姐与埃萝小姐,她们两人也非完璧。”
  嗡嗡声变得如此嘈杂,太后几乎无法思考。我真心希望小王后和她那群小鸡们被骑得爽快。
  玛瑞魏斯大人一拳砸在桌子上,“玛格丽夫人为贞操发下了神圣的誓言,不仅对摄政王太后,还对着王太后陛下已故的父亲大人,当时有多人为证。提利尔大人和奥莲娜夫人也联合担保,他们的话,我们自然是不应质疑的。现在出了这等事,修女,你是说这些臣子有意欺瞒王上吗?”
  “或许他们也上了当,大人,”莫勒修女道,“我不清楚。作为检查王后的人,我只是实话实说,并对所说的一切负责。”
  想到这糟老太婆将皱巴巴的手伸进玛格丽粉红的小阴道里,瑟曦忍不住笑了,“总主教大人应当允许我们派学士重新检查我的媳妇,看看事实是否有误。派席尔大学士,请你即刻随莫勒修女返回受神祝福的贝勒大圣堂,找出玛格丽清白与否的实情。”
  派席尔的脸色犹如凝固的牛奶。平时开会,这老白痴的废话永远说不完,现在我要他表个态,他却开不了口。过了许久,老人才颤巍巍地道,“无须我去检……检查她的私处,”他声音颤抖得几乎听不清,“很遗憾……玛格丽王后并非处女。她曾要我提供月茶,不止一次……而是很多次。”
  随之而来的喧哗是瑟曦·兰尼斯特期盼已久的高潮,连王家传令官拿棒子拼命捶地,也无法抑制激动的人群。太后听任自己享受,享受各种羞辱小王后的言语。过了很长时间,她才恢复石头般的表情,下令金袍卫士清空大厅。玛格丽·提利尔完了,她雀跃地想。她走向铁王座后的国王门,君临城内仅存的三位白骑士赶紧跟上:柏洛斯·布劳恩、马林·特兰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
  月童站在门边,手拿孩童的玩具,睁圆了一双迷惑的大眼睛。他是个傻瓜,但至少是个诚实的傻瓜。“蛤蟆”巫姬自以为能预言未来,她才该穿上月童的小丑衣。希望那老骗子在地狱里哀号。他所预言的年轻女人完了,预言已被阻止,其他部分也不会成真。没有黄金裹尸布,没有VALONQAR的毒手,我终于摆脱了你恶毒的诅咒,我自由了。
  重臣们也随她出来。哈瑞斯·史威佛还没回过神,他被门绊住,差点摔倒,幸亏奥雷恩·维水拽住了他胳膊。奥顿·玛瑞魏斯也很紧张。“老百姓很喜欢小王后,”他说,“今天的事,他们决不会善罢甘休。陛下,我很担心事态演变。”
  “玛瑞魏斯大人说得有理,”维水大人道,“若陛下恩准,我将率新造的大帆船巡逻黑水河,桅杆上挂起托曼陛下的王旗,以展示力量,震慑都城,打消任何不轨企图。”
  他的言下之意是:黑水河上有了大帆船舰队,梅斯·提利尔即使想回师救人也办不到,正如当初提利昂能阻止史坦尼斯。在维斯特洛这一面,高庭没有海军,而他们所依仗的雷德温舰队,此刻应已返航青亭岛。
  哈瑞斯·史威佛大汗淋漓,似乎随时可能晕倒。“消息传到提利尔大人耳中,可以想象他的愤怒。到时候流血难以避免……”
  你这没种的矮脚公鸡,瑟曦轻蔑地想,你的纹章改成蠕虫更恰当,公鸡对你而言都太过誉了。梅斯·提利尔连小小的风息堡都拿不下,怎敢反对教会的权威?她不想听首相继续喋喋不休,“不会出现流血事件,为此我将亲自出马。我要上贝勒大圣堂找玛格丽王后和总主教大人沟通,大家都知道,托曼爱着他们两位,因此我会努力在他们之间达成和解。”
  “和解?”哈瑞斯爵士用天鹅绒衣袖揩额头的汗水,“达成和解?……陛下您实在太勇敢了。”
  “当然,最后还是得举行审判,”太后宣布,“经由审判来终结一切流言飞语,向天下证明我们亲爱的玛格丽有多清白。”
  “是啊,”玛瑞魏斯说,“我只担心总主教私下拷问王后,从前的教会就这么干。”
  那不正好么?瑟曦心想。等真相大白,等宫中的人都知道自己有个专门为歌手分开大腿、专门亵渎少女祭坛的婊子王后,我看她还有什么脸留下来。“实事求是是关键,至少这点我们都同意,”她说,“大人们,请原谅,我得去国王那边了。发生这么大的事,他需要多多关照。”
  母亲进门时,托曼正跟猫咪躲迷藏。多卡萨拿废毛线为他做了只老鼠,以长长的线连在一根老钓鱼竿上。猫咪们很喜欢追逐它,而男孩把牵毛线老鼠转圈圈当成了最爱的运动。当瑟曦环抱住他,亲吻他的额头时,他似乎有些惊讶,“怎么了,妈妈?你怎么哭了?”
  因为你安全了,她想告诉儿子,因为没有人再能伤害你。“傻孩子,狮子是不哭的。”玛格丽和她表亲们的事以后再讲吧。“我这儿有些文件需要你签署。”
  为着安抚国王的关系,逮捕状上没写名字,而是留下空白。托曼高高兴兴地签好,再高高兴兴地盖上热蜡印章,一如既往。随后太后要乔斯琳·史威佛把儿子带去玩耍。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爵士到来时,墨迹已干,瑟曦亲笔填写了所有姓名:“高个”塔拉德爵士、贾拉巴·梭尔、竖琴手哈米西、修夫·克莱夫顿、马克·穆伦道尔、拜亚德·诺科斯、蓝柏特·特拔瑞、霍拉斯·雷德温、霍柏·雷德温,还有自称“蓝诗人”的乡巴佬渥特。
  “这么多人啊。”奥斯佛利爵士翻着这几张逮捕状,仿佛那些名字是羊皮纸上的蟑螂。凯特布莱克三兄弟没一个识字。
  “只有十个。你麾下六千金袍子,抓十个人应该很简单。听着,有些滑头听到谣言就会脚底抹油,这些人你不用刻意去追,反正缺席只能证明他们有罪心虚。白痴塔拉德爵士或许会反抗,在他忏悔之前别把他弄死了,至于其他束手就擒的人犯,你不得伤害,因为他们中或许有人是无辜的。”计划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证明雷德温双胞胎的清白,以显示公正。
  “日出之前,我一定完成任务,陛下,”奥斯佛利爵士犹豫半晌,“呃,贝勒大圣堂外有群众聚集。”
  “群众?”看来维水大人的考虑很有道理。这帮平头百姓真放肆,为着他们的小宠物玛格丽来出头。“有多少?”
  “一百多号人罢,叫嚷着要总主教释放小王后。陛下,我可以驱散他们。”
  “不,让他们囔个够,大麻雀是不会动摇的——他只愿听从诸神的声音。”难道不够讽刺么?大麻雀靠暴民拥戴戴上水晶冠,现下却成了暴民咆哮的对象。谁叫他那么快就把冠冕卖掉了。“反正教会有了自已的骑士,可以自己保护自己。噢,我差点忘记,立即关闭七道城门,事情结束之前,未经我准许,任何人不得出入君临。”
  “遵命,陛下。”奥斯佛利爵士鞠了一躬,出门去找人为他念逮捕状。
  太阳落山时,所有人犯都已被拿获归案。竖琴手哈米西病得下不了床,高个塔拉德爵士重伤了三位金袍子。瑟曦命将雷德温的双胞胎软禁在舒适的塔楼房间,其他人则统统打入地牢。
  “哈米西患有严重的肺病,”当晚应召时,科本报告,“他要求得到学士照顾。”
  “告诉他,忏悔后就能得到治疗,”瑟曦想了想,“他太老,不可能做情夫,但毋庸置疑,当玛格丽和其他人云雨偷欢时,他在旁边表演歌唱。是了,我们需要细节。”
  “我会让他记起来的,陛下。”
  第二天早上,玛瑞魏斯夫人来为她换装,准备出发探访小王后。“颜色别太花哨,”她吩咐,“总主教大人眼神很挑,比较单调肃穆的衣服才合他胃口。他喜欢让我跟他一起祈祷。”
  太后最终穿上一件自喉头直罩到脚踝的柔软羊毛裙服,这件裙服线条僵硬,只胸前有些小小的藤蔓装饰,外加袖子上的金线。也好,褐色能掩盖下跪时沾染的泥土。“我和我的好媳妇谈话时,你去找她的三位表亲,”她嘱咐坦妮娅,“最好把雅兰争取过来。但千万把紧口风,圣堂里面,不只有诸神在倾听。”
  詹姆常说,带兵打仗最难的部分是开战之前,等待流血发生的时刻。瑟曦踏出大门,看着灰暗的天空,真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不行,不能碰运气,我决不能浑身湿漉漉地出现在贝勒大圣堂,还是坐轿子吧。她带上十名兰尼斯特武士和柏洛斯·布劳恩作护卫。“追随玛格丽的暴民分不清你们凯特布莱克兄弟谁是谁,”她告诉奥斯蒙爵士,“我不拿你冒险。你还是暂避一时。”
  穿行街市时,坦妮娅忽然怀疑起来。“这次审判……”她静静地说,“若玛格丽决定把自己的清白和荣誉押在比武上怎么办?”
  瑟曦唇边掠过一丝笑容,“身为王后,她的荣誉必须由御林铁卫来捍卫,维斯特洛每个三岁孩童都知道龙骑士伊蒙王子为破除谣言,保护奈丽诗王后名节,与邪恶的莫格尔爵士决战的故事。然而现下洛拉斯爵士奄奄一息,恐怕龙骑士伊蒙王子的担子得交给其他誓言兄弟挑了。”太后耸耸肩,“交给谁呢?亚历斯爵士和巴隆爵士远在多恩,詹姆前去讨伐奔流城,奥斯蒙爵士因避嫌的关系不能出战。只剩……噢,天哪……”
  “只剩柏洛斯·布劳恩与马林·特兰。”坦妮娅夫人咯咯笑道。
  “没错,而且更不幸的是,马林爵士忽染恶疾。回城后,记得提醒我转告他。”
  “没问题,亲爱的,”坦妮娅执起她的手亲吻,“你生气的时候多可怕啊,我祈祷自己永远也不要冒犯你。”
  “世上的母亲都会这样保护孩子,”瑟曦声称,“你什么时候才带孩子入宫?鲁赛尔,是叫这个名吧?他可以跟托曼一起练武。”
  “噢,他会受宠若惊的……不过好是好,也许,嗯,等目前的危机过去了再安排吧。”
  “很快就会过去的,”瑟曦保证,“现在就写信去长桌厅,让小鲁赛尔收拾最好的衣服和练武的木剑。等玛格丽那颗小头颅落地,托曼需要伙伴安慰。”
  她们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雕像前下轿。太后满意地发现,乱七八糟的骨头与垃圾已经清走,而且正如奥斯佛利爵士的报告,圣堂门口有暴民聚集,他们的数目不若之前的麻雀们那么庞大,也不若麻雀那么大胆放肆。这批人一小群一小群地站在一起,愠怒地打量着大圣堂的门,门口有若干见习修士拿着长长的木棒担任警卫。他们不用铁器,瑟曦不知这是非常明智还是非常愚蠢。
  无人阻挠王家队伍,百姓们与见习修士都纷纷站开。进门之后,她们在灯火之厅遇到三名骑士,个个身披战士之子的彩虹条纹长袍。“我是来见我媳妇的。”瑟曦告诉对方。
  “总主教大人正等着您呢。我是‘真实的’西奥多爵士,从前叫做西奥多·威尔斯爵士。请陛下随我来。”
  自然,大麻雀这回也跪着,这回他在天父的祭坛前跪拜。摄政王太后的到来没能干扰他,直到瑟曦站得不耐烦了,他才站起来鞠了一躬。“陛下,今天是个可悲的日子。”
  “非常悲哀。你能准我去探望玛格丽和她的表亲们吗?”她选择温顺谦卑的语调,眼前这男人是吃软不吃硬的。
  “如您所愿。您探望之后我们再谈吧,孩子。到时候我们要一起祈祷,就您和我。”
  小王后被关在大圣堂的一座高塔塔顶,牢房八尺长六尺宽,没有家具,只有一张稻草铺的搁板床和一张用来祈祷的长椅,上面放了一个大水罐、一本《七星圣经》的抄本和一支蜡烛,唯一的窗户跟箭孔差不多大小。
  玛格丽赤裸双脚,浑身颤抖,只穿了件见习修女的粗糙袍子。她的头发纠结在一起,脚上全是泥土污垢。“他们脱了我的衣服,”独处后,小王后向她倾诉,“我穿着象牙色蕾丝裙服,胸前有淡水珍珠装饰,那些修女把脏手直接伸过来!……把我脱个精光。还脱光了我的表亲们。梅歌将一个修女推到蜡烛群中,点燃了她的衣服。我为雅兰担心,真的,她的脸色白得像牛奶,怕得连哭都哭不出来。”
  “可怜的孩子,”由于没有凳子,所以瑟曦跟小王后并肩坐在搁板床上,“放心吧,坦妮娅夫人正过去安慰她,她不会孤单。”
  “他不准我去见她们,”玛格丽怒冲冲地说,“他把我们四人分开关押。您来之前,我见到的只有修女。有个修女每隔一小时就来问我是否愿意坦白罪行,他们甚至不让我睡觉!如果我睡着了,他们会摇醒我继续追问。昨晚,我向乌尼亚修女忏悔,我想抠出她的眼珠子。”
  真可惜,你没有付诸实施,瑟曦心想,弄瞎可怜的老修女会被大麻雀记下重重的一笔。“他们也是这么审问你的表亲的。”
  “真该死,”玛格丽咒道,“希望这里的人全堕入七层地狱。雅兰温柔羞涩,他们怎能这么对她?梅歌……我知道,她会像码头妓女那样放声欢笑,但在内心里,她仍只是个小女孩。我喜欢她们三个,她们也喜欢我,如果这只麻雀打算让她们撒谎来对付我……”
  “恐怕她们三位也有麻烦,是的,她们三位都受到指控。”
  “我的表亲们?”玛格丽难以置信,“雅兰和梅歌都还是孩子。陛下……陛下,这太荒谬了,您不能把我们弄出去吗?”
  “我能的话就好了,”她声音里满是伤感,“总主教大人派他新成立的骑士团看守着你们,若要强行把你们弄出去,除非我派出金袍卫士,从这神圣的殿堂杀出一条血路。这是大不敬啊。”她执起玛格丽的手。“但我并非坐着观望,我已将奥斯尼爵士指称是你情人的人集中拘押起来。他们会向总主教大人证实你的清白,并在你的审判上作证。”
  “审判?”女孩的嗓音里终于有了真正的恐惧,“必须审判?”
  “傻孩子,除了审判,你还能怎么去证明清白呢?”瑟曦安慰地挤了挤玛格丽的手掌,“别忘了,你有权选择审判的方式,你是王后,御林铁卫会誓死保护你。”
  玛格丽立即抓住了暗示,“您是说比武审判?可惜洛拉斯受伤了,否则……”
  “他有六位弟兄呢。”
  玛格丽望进她的眼睛,接着把手抽了回来。“您开玩笑吗?柏洛斯是个懦夫,马林又老又慢,你弟弟残废了,还有两位在多恩,而奥斯蒙是个该挨千刀的凯特布莱克!现下洛拉斯只有两位弟兄,不是六位,况且这两位都不管用!如果选择比武审判,我要让加兰当我的代理骑士。”
  “加兰爵士并非御林铁卫的成员,”太后道,“根据律法与习俗,事关王后的荣誉时,只能让七铁卫之一出战。恐怕总主教大人会十分坚持这点。”而我会加以确定。
  玛格丽半晌不答,她的棕眼怀疑地眯成一线。“布劳恩或特兰,”她最后说,“二选一。这是你的意思,对吧?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会把他们两个砍成碎片。”
  七层地狱。瑟曦换上受伤的表情。“你误会我了,女儿,我只想——”
  “——你只想着你儿子,而且是从极端自私的角度。你儿子永远也不会有一位不令你怀恨在心的妻子。我不是你女儿,诸神保佑,你赶紧走吧。”
  “你怎么这么傻?我是来帮你的!”
  “没错,你是来帮我进坟墓的。赶紧给我滚出去,你要我叫看守把你拖出去吗,你这卑鄙无耻恶毒的烂婊子!”
  瑟曦整理裙服,收起尊严,“你怕得六神无主,我原谅这些胡话。”圣堂和宫中一样,隔墙有耳。“换成是我,也会感到恐惧。派席尔国师已指证你服用月茶,而那蓝诗人……换成是我,夫人,我会向老妪祈求智慧,向圣母祈求慈悲。恐怕你很快就会需要它们了。”
  四名皱巴巴的修女护送太后走下塔楼阶梯,这四个老乞婆看起来一个比一个弱不禁风。到达底层,她们继续向下走,深入维桑妮亚丘陵,来到一条被摇曳的火炬照亮的长廊。
  总主教大人在一间狭小的七边形会客室内等她。这间屋子简单朴素,光秃秃的石墙,有三把凳子和一张祈祷用的长椅。石墙上刻有七神脸孔,瑟曦认为它们粗糙又丑陋,但的确蕴涵着力量,尤其是那些眼睛,由原生玛瑙、孔雀石和黄色月长石做的眼睛,让头像有了神韵。
  “你和王后谈过了。”总主教说。
  她压抑住冲动:我才是真正的王后。“是的。”
  “凡人都有罪,即便国王和王后也不例外。我也同样如此,直到后来被诸神宽恕。但宽恕的前提是忏悔,而王后不肯忏悔。”
  “或许她是清白的。”
  “她不是。圣洁的修女检查过她,处女膜确然破裂了。她喝过月茶,以图谋害通奸的果实。一位涂抹圣油的骑士凭着宝剑起誓,跟她及她三位表妹中的两位发生过性关系,他还作证说她与其他许多男人——贵贱贫富都在列——有染。”
  “我的金袍卫士把这批人统统抓了起来,”瑟曦向总主教保证,“但我只来得及询问其中一人,那个叫蓝诗人的歌手,而他所吐露的内容堪称耸人听闻。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我的媳妇出庭受审时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太后犹豫片刻。“托曼陛下很喜欢他的小王后,总主教大人,我怕他本人或他属下的封臣均不能秉公处理这次事件。如果我把审判托付给教会,你意下如何?”
  大麻雀双手合十,“我跟您意见完全一致,陛下。‘残酷的’梅葛剥夺了教会的武装,‘仲裁者’杰赫里斯则剥夺了教会的审判权,然而要审判王后,谁能比七神和他们在世间的代言人更合适呢?我们将组成神圣的七人陪审团,其中包括三位女性,一位处女、一位母亲和一位老妪,由她们来衡量女性的行为,不是再好不过了吗?”
  “这是最佳安排。但另一方面,身为王后,玛格丽有权要求比武审判,而且她的代理骑士必须是托曼的七铁卫之一。”
  “自征服者伊耿君临七大王国以来,御林铁卫的骑士就是国王和王后理所当然的代理骑士。在这点上,王室与教会也意见一致。”
  瑟曦把脸埋进双手,模样悲伤,等她重新抬头,一只眼中已有了晶莹的泪花。“真是伤心的日子,”她说,“但我很欣慰咱们能达成一致。如果托曼在这里,他也会感激你的。我和你,我们将携手发掘真相。”
  “我们会的。”
  “那我得赶回城堡了。请你准许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随我一同回去,御前会议将亲自审问他,听取他的指控。”
  “不行。”总主教说。
  这只是一个词,一个短短的词,但对瑟曦而言,却犹如一滴冰水洒在脸上。她眨眨眼睛,感觉有点眩晕,一点点。“我向你担保奥斯尼爵士的安全。”
  “他在这里很安全。来吧,我让你见他。”
  瑟曦察觉到七神看着她,那些原生玛瑙、孔雀石和翡翠的眼睛,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刺透了她,仿如坠入冰窟。我是七大王国真正的主人,她提醒自己,我是泰温公爵的女儿。她勉强跟上去。
  奥斯尼爵士离得不远。他的房间一片漆黑,总主教用钥匙打开厚重的铁门,从门外摘下一只火炬。“您先请,陛下。”
  朦胧的火光中,只见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被赤身裸体吊了起来,吊在一对粗铁链下摇晃。他被狠狠鞭打过,肩膀和背脊血肉模糊,大腿和屁股上也全是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伤痕。
  太后无法再忍受多看一眼,她转向总主教,“你干了些什么!?”
  “我们以最谦卑的方式寻求真相。”
  “他告诉你的就是真相。他自愿来你这儿,忏悔罪行。”
  “是啊,他这样说。陛下,我这辈子听过无数人忏悔坦白,但没一个像他这样迫不及待地承认滔天罪行。”
  “你对他用刑!”
  “不体验痛苦,就无所谓忏悔,正如我告诉奥斯尼爵士的,天地正道,有罪必罚。我鞭打自己的时候,是我自觉与诸神最接近的时候,然而我最深沉的罪恶也远不及此人那么黑暗。”
  “可——可是,”瑟曦气急败坏地道,“你宣扬圣母慈悲为怀……”
  “奥斯尼爵士可以在死后享受那份关怀。《七星圣经》有云:所有罪行终将被原谅,但首先必须接受惩罚。奥斯尼爵士犯下叛国与谋杀两项大罪,只有死路一条。”
  他不过是个牧师,他无权这么做。“不管他招供了什么,教会都无权裁定其死刑。”
  “不管他招供了什么,”总主教缓缓地重复这句话,仿佛衡量着其中轻重,“陛下,令我们惊讶的是,越是坚持不懈地用刑,奥斯尼爵士的口供就变得越奇怪。到现在,他坚称自己从未碰过玛格丽·提利尔。是不是这样,奥斯尼爵士?”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睁开眼睛,当他看到面前的太后,便伸出舌头舔了舔肿胀的嘴唇,“长城,你答应让我去长城。”
  “他疯了,”瑟曦宣称,“你把他给逼疯了。”
  “奥斯尼爵士,”总主教用坚定而清晰的语调说,“你与太后陛下发生过性关系吗?”
  “有的,”奥斯尼边吐露边扭动手腕,铁链轻声作响,“我与您面前这位太后发生过关系。我干过她,她还派我杀害了前任总主教大人——他没有守卫,所以我趁他睡觉时摸进房间,用枕头闷死了他。”
  瑟曦旋身逃跑。
  总主教伸手抓她,然而他不过是只老麻雀,她却是凯岩城的母狮子。她一把将他推开,冲出门外,再“砰”的一声将门狠狠砸上。凯特布莱克,我需要凯特布莱克兄弟,我要令奥斯佛利爵士带金袍子冲进来,再让奥斯蒙率御林铁卫保护我,等把奥斯尼抢出去,他会立刻翻供的。到时候,我会像料理前任总主教一样料理了这一位。四名老修女拦住去路,伸出皱巴巴的手来抓她,她把其中一位踢翻在地,又抓伤另一位的脸,接着冲上台阶。冲到半途,她想起坦妮娅·玛瑞魏斯。不由得气血上冲,差点绊倒。七神保佑,她祈祷,坦妮娅知晓所有内情。假如他们抓住她,鞭打她……
  她奔进圣堂,发现原来是个陷阱。许多女人正在等她,其中既有修女也有静默姐妹,都比楼下那四个老乞婆年轻。“我是摄政王太后,”她退离开她们,高声叫嚣,“我要你们的脑袋,我要你们所有人的脑袋,给我让开!”她们不仅不让,反而纷纷伸出手。瑟曦跑向圣母的祭坛,就在祭坛下束手就擒。二十多个女人把踢打着的太后拖上塔楼阶梯,扔进房间。房内,三名静默姐妹按住她,一位叫斯科娅的修女脱了她的衣服,连内衣也脱个精光。另一位修女扔给她一件粗糙的长袍。
  “你们怎敢这么做?”太后不停尖叫,“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放开我,我弟弟会宰了你们,詹姆会把你们劈成两半,从咽喉直捅到阴道,放开我!我是摄政王太后!”
  “太后也需要祈祷。”斯科娅修女道,然后她们把没穿衣服的她留在冰冷简陋的房间里。
  我可不是温顺的玛格丽·提利尔,我绝不会穿上卑微的袍子,服服帖帖地做俘虏。我要教他们明白笼中狮是什么样,瑟曦心想,于是她把袍子撕得粉碎,将水罐打碎在墙上,又撞碎了夜壶,当再无东西可摔时,她便用拳头捶门。卫兵们就在下面,等在广场:十名兰尼斯特亲兵,由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带队。如果他们听到我的声音,一定会赶来救我,到时候我要用锁链把这该死的大麻雀拖回红堡去展览。
  于是她朝门窗尖叫、踢打、嘶嚎,直到喉咙沙哑,再也没了力气。无人回应,无人来救她。房间暗下来.温度逐渐降低。瑟曦瑟瑟发抖。他们怎敢把我扔在这里,连火炉都没有?我是他们的太后啊。她开始后悔撕碎袍子的举动了。搁板床角落里有张破旧的棕羊毛薄毯,难看又扎人,但这是她唯一的遮盖。于是瑟曦紧紧地裹住,没多久便精疲力竭地睡去。
  一只粗手把她摇醒。房间里黑如沥青,某位高大的丑女人跪在她面前,手握一支蜡烛。“你是谁?”太后质问,“你是来放我走的吗?”
  “我是乌尼亚修女,我是来听您坦白谋杀和通奸罪行的。”
  瑟曦一把挥开对方的手,“我会砍了你的头。别碰我!滚!”
  修女起身,“陛下,我一小时后回来,也许到那时您就会忏悔了。”
  就这样一小时接一小时再一小时,瑟曦·兰尼斯特度过了生命中除乔佛里的婚宴之外最漫长的夜晚。她扯破喉咙喊得麻痹,连吞口水都难,房间冷如冰窟。由于先前打碎了夜壶,她只好蹲在角落里小便,看着尿液在地板横流。每当她闭上眼睛,乌尼亚就又会笼罩在面前,摇醒她,要她忏悔罪行。
  白天也不好过。太阳升起时,莫勒修女带来一碗灰扑扑的稀粥。瑟曦抄起碗便朝修女头上掷去。他们送来新的水罐,由于渴得厉害,她不由分说地喝了。他们拿来新的灰袍子,尽管又薄又长了霉,她还是赶紧穿上,以遮盖裸体。傍晚,当莫勒修女回来时,她吃了对方的面包和鱼,还索要红酒佐餐。结果没有红酒,只有乌尼亚修女重新出现,一小时接一小时再一小时地问她是否愿意忏悔。
  这一切是怎么回事?瑟曦边揣度,边看着狭长的窗户外天空逐渐变黑,为什么没人来救我?她不相信外面的两位凯特布莱克会对兄弟见死不救。御前会议又在做什么?他们是叛徒和懦夫。等我出去,要把他们统统砍头,找更懂事的人来取代他们。
  这一天中,她三次隐约地听见下面的广场有人叫喊。但人们喊的是玛格丽,不是她。
  第二天清晨,当瑟曦舔干碗底最后一点麦片粥时,门突然开了。科本大人走进来。她拼命忍耐,才没扑到他身上。“科本,”她低语道,“噢,诸神在上,你不知道,看见你的脸,我有多么欢喜。带我回家吧。”
  “我做不到。您将出席教会的审判,罪名是谋杀、叛国和通奸。”
  对精疲力竭的瑟曦而言,这些罪名似乎都没了意义,“托曼。我儿子怎样?他还是国王吗?”
  “是的,陛下。他很健康,安安全全待在梅葛楼里,御林铁卫的重重保护之下。然而他很孤独,也很焦躁。他问起您的情况,也问起小王后。到目前为止,还没人告诉他您的……您的……”
  “……我的困境?”她提示,“玛格丽呢?”
  “她也将被审判,由审判您的同一法庭。遵照陛下先前的指示,我把蓝诗人交给了总主教大人,此刻他就在这里,在地底某处。我的线民告诉我,他们狠狠地鞭打他,好在当下他还唱着我们教他的那些美妙歌谣。”
  美妙歌谣。她困倦的神经一片麻木。渥特,他叫渥特。诸神保佑,但愿渥特死于鞭刑,玛格丽便无从否定他的证词了。“我的骑士们呢?奥斯佛利爵士……总主教要杀他兄弟奥斯尼,他应该指挥金袍……”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已被解除都城守备队队长的职务。国王陛下用巨龙门守卫队长取代了他,那人是个私生子,叫亨佛利·维水。”
  瑟曦太累,没法思考。“托曼为何这么做?”
  “您不能怪孩子。御前会议把命令放在他面前,他只是签了名,并盖好印章。”
  “我的御前会议……谁干的?谁?不是你吧?”
  “很抱歉,我也被御前会议剥夺了重臣席位,但他们还暂时让我负责太监的情报网。目前,王国实权掌握在哈瑞斯·史威佛爵士与派席尔国师手上,他们送了一只鸟儿去凯岩城,邀请你叔叔回宫接任摄政王——如果你叔叔答应的话,他得赶快了,因为梅斯·提利尔已从风息堡下撤围,回师君临,据报蓝道·塔利也率部自女泉城南下。”
  “玛瑞魏斯大人容许他们这么干?”
  “玛瑞魏斯放弃重臣席位,带着妻子一股脑儿逃回了长桌厅。对了,我们就是从他妻子那里,最先得知针对……针对陛下您的……指控的。”
  “他们放走了坦妮娅。”这是自大麻雀说“不行”以来,瑟曦听到的最好消息。坦妮娅能够毁了她。“维水大人呢?他的船……他应该带船员上岸,集结起足够的人手……”
  “陛下遇到麻烦的消息传到河上,维水大人便升帆划桨,带着舰队出海。哈瑞斯爵士认为他是要加入史坦尼斯,派席尔则推测他的目的地是石阶列岛,前去做海盗。”
  “我那些可爱的大帆船啊,”瑟曦几乎笑出声来,“父亲大人曾教诲我,私生子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可惜我没听他的话。”她一阵颤抖。“我完了,科本。”
  “不,”他握住她的手,“还有希望,陛下可以通过比武审判来证明清白。我的太后啊,您的代理骑士已做好了准备,七大王国的英雄豪杰无法与它对抗。只消您一声令下……”
  这回她终于笑了。可笑,太可笑,可笑之极。“诸神嘲弄着我们所有的计划和希望。我有一个无可阻挡的代理骑士,但我却不能用他。我是太后,我的荣誉只能由誓言效命的御林铁卫来维护。”
  “我明白了,”科本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陛下,臣惶恐,不知如何才能让您……”
  即便现下的她委靡不振,担惊受怕,但有一点很清楚,决不能把命运交给麻雀法庭;她也不能指望凯冯爵士的干涉,彼此间赤裸裸的威胁还历历在目。我只有比武审判一条路。“科本,为了你对我的爱,我求你,替我送封信。最好用乌鸦送,实在不行,就安排快马。你必须把信送到奔流城,送给我弟弟,告诉他眼下的状况,你就写……就写……”
  “写什么,陛下?”
  她舔舔嘴唇,身体抖了抖,“立刻回来吧。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遵命,三次‘我爱你’?”
  “三次,”她必须打动他,“他会回来的。我知道他会回来。他必须回来。詹姆是我唯一的希望。”
  “太后,”科本说,“您……您忘了吗?詹姆爵士失去了用剑的手。如果他担任您的代理骑士然后输掉……”
  那么我们可以一起死去,正如我们一起降生那样。“他不会输,詹姆决不会。以我的生命做赌注,他决不会输的。”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4章 詹姆

  新任奔流城伯爵气得浑身发抖。“我们被欺骗了,”他声称,“这家伙不老实!”他指着艾德慕·徒利,粉红的唾沫喷了对方一脸,“我要砍他脑袋!我是奔流城伯爵,根据国王的授权状,我——”
  “阿蒙,”他老婆制止道,“队长大人知道你的授权状。艾德慕爵士知道你的授权状,马房小弟也知道你的授权状。”
  “我是伯爵老爷,我要他脑袋!”
  “我犯了什么罪呢?”艾德慕人虽消瘦,却比艾蒙·佛雷更有伯爵的气势。他穿加垫紧身红色上衣,胸前绣有一条腾跃鳟鱼,外加黑靴子和蓝马裤,枣红头发刚刚修剪清洗过,火红的胡须也修得整齐。“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噢?”自奔流城开城投降以来,詹姆·兰尼斯特就没阖过眼,此刻他脑袋里如有重锤在敲,“我可没叫你放走布林登爵士。”
  “你要我献城投降,又没让我献出我叔叔。你自己的人看守不严,难道还怪到我头上吗?”
  詹姆没心情做口舌之争,“他到底在哪里?”他让怒火渗入了声调。士兵们搜了奔流城三遍,没有布林登·徒利的半点踪影。
  “他没告诉我上哪儿去。”
  “而你绝口不问。好吧,他怎么逃走的?”
  “鱼会游泳呗,黑鱼游得特别快。”艾德慕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詹姆陡然升起一股冲动,很想用金手打烂对方的嘴巴,少几颗牙齿,他就不会那么傻笑了。就一个余生都要当俘虏的人而言,艾德慕表现得太沾沾自喜。“凯岩城下,有种密牢,刚好能装一个人,紧得跟板甲一样。在牢里,你既不能翻身,也无法坐起来,甚至当老鼠啃你的脚指头时,你连摸也摸不到。怎么,你愿意重新考虑你的回答吗?”
  艾德慕的微笑果然消失了,“你向我保证,将……将遵照公爵的标准,以礼相待。”
  “我会信守承诺,”詹姆说,“在密牢里呜咽着死去的,不仅包括许多比你高贵的骑士,还有许多伯爵公爵,如果我记得不差,甚至有一两位国王呢。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安排你老婆住在你旁边,我可不愿强行分开你们。”
  “他真是游出去的,”艾德慕郁闷地坦白。他有他姐姐凯特琳的蓝眼睛,而詹姆在这双眼睛里也瞧见了当初他姐姐瞧詹姆时的嫌恶。“我们打开水门的铁闸,没有全开,只升起三尺左右,在水底留下缝隙,表面看来却没变化。我叔叔是个游泳健将,天黑之后,他只身钻过水底的尖刺。”
  接着他用同样的方式通过了我们的拦江堤坝。无月之夜,厌倦的守卫,一条黑鱼顺着黑色的河流静静地游向下游。鲁特格尔或他们的部下最多听到一点水声,只当乌龟或鳟鱼做怪。艾德慕是存心的,他无端磨蹭了大半天,才降下史塔克的冰原狼旗,表示降服。结果在城堡易主的混乱中,直到第二天清晨詹姆才得报说黑鱼失踪了。
  他走到窗前,望向外面的河流。这是个明媚的秋日,阳光在水面闪耀。黑鱼多半游出十里格远了。
  “必须抓住他。”艾蒙·佛雷坚持。
  “他跑不掉,”詹姆嘴上这么讲,心里却没那么肯定,“我已派猎人和猎狗去找。”南岸的搜索由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负责,北岸由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他本想让本地的三河诸侯参加,但凡斯、派柏这类人大概只会帮倒忙,协助黑鱼逃亡吧。总而言之,詹姆不抱太大希望。“他躲得了一时,”铁卫队长最后说,“躲不了一世。”
  “万一他回来抢我的城堡怎么办?”
  “你有两百卫兵呢。”就守卫城堡而言,两百人太多,但艾蒙老爷的统治危机四伏。幸亏他无须担忧如何供养这批人,黑鱼正如其宣称的那样,在奔流城内储备了充足补给。“布林登爵士给我们造成那么大麻烦,我怀疑他还会不会回来自投罗网。”但他有可能落草后带一大票土匪回来。黑鱼的战斗精神不容置疑。
  “这是你的家堡,”吉娜夫人告诉丈夫,“你必须亲自保卫它。如果做不到,就一把火烧了,逃回凯岩城去吧。”
  艾蒙老爷揉揉嘴巴,他的手因酸草叶的关系又红又黏糊糊的。“那当然,那当然。奔流城是我的,没人能从我手中把它夺去。”他给了艾德慕最后一个怀疑的眼神,随后被吉娜夫人从书房里拉走了。
  “你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讲吗?”两人独处后,詹姆问艾德慕。
  “这是我父亲的书房,”徒利骄傲地说,“他坐在这里统治三河流域,睿智而威严。他喜欢在窗前办公,因为那儿光线最好,只需稍微抬头,河上风景便一览无余。后来,他眼睛坏了,便叫凯特琳来念文件。小指头和我曾在门边用木块搭了一座城堡。弑君者,你永远也想象不出我看到你待在这间屋子里心中有多么厌恶,你永远也想象不到我有多鄙视你。”
  你错了。“很多比你优秀的人都鄙视我,艾德慕,你算什么,”詹姆呼唤守卫,“带大人回塔楼房间,并给大人准备吃的。”
  奔流城的前任公爵沉默了,明天早上,他就要永远离开自己从前的家堡,前去西境当阶下囚。护卫队由佛勒·普莱斯特爵士带领,包括二十名骑士和八十名步兵。最好把护卫翻番,以防贝里伯爵在他们到达金牙城之前发动袭击,抢走艾德慕。事不过三,詹姆不愿再俘虏徒利一次。
  他坐回霍斯特·徒利的椅子里,将三河地图放在膝上,用金手抚平。如果我是黑鱼,会往哪儿逃呢?
  “队长大人?”一名守卫出现在敞开的门口,“遵照您的命令,我把维斯特林夫人和她女儿带来了。”
  詹姆推开地图,“有请。”至少这女孩没有失踪。简妮·维斯特林是罗柏·史塔克的王后,正是她导致他亡国灭身。若她肚子里怀有小狼崽的话,便比黑鱼危险一万倍。
  她看起来并不危险。简妮身材苗条,十五六岁,动作有些笨拙,谈不上优雅。她臀部普通,乳房有苹果大小,一头栗色鬈发,温柔的棕色眼睛让人联想起母鹿。以孩子的标准而言长得挺俊俏,詹姆断定,但绝对不值得赔上一整个王国。她的脸肿起来,前额有道擦伤,半掩在一髻棕色发卷后面。“怎么回事?”他问她。
  女孩别过头。“没什么,”她母亲说,这是位身着绿天鹅绒裙服、神态端庄的老妇人,长长的细脖子上挂着一串金海贝项链,“她不肯摘下叛徒送他的小冠冕,我亲自去拿,结果这任性的孩子居然反抗。”
  “那是我的!”简妮啜泣道,“你凭什么拿走它?那是罗柏专门为我打造的。我爱他。”母亲作势欲打,詹姆赶紧挡在中间。“行了,”他警告希蓓儿夫人,“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女孩像受惊的动物一样蜷在椅子里,她母亲则高昂着头,坐得笔直。“你们要酒吗?”他问。女孩不出声。“不,谢了。”她母亲说。
  “请随意,”詹姆转向女孩,“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我有切身体会,那男孩很勇敢。但有一个问题,我不得不问:你究竟有没有怀上他的孩子呢,夫人?”
  简妮一下子从椅子上弹起来,奔向门外,却被门边的守卫及时抓住了胳膊。“她没有,”希蓓儿夫人一边看着女儿竭力挣扎,一边解释,“你父亲大人有指示,而我特意作了安排。”
  詹姆点点头。泰温·兰尼斯特是不会忽略这样的细节的。“放开她,”他命令,“我想问她的问完了。”简妮飞奔下楼。他又转回面对她母亲,“国王赦免了维斯特林家族,你哥哥罗佛·斯派瑟爵士被提升为卡斯特梅伯爵。你还有什么要求?”
  “你父亲大人曾答应我要为简妮和她妹妹各找一户好人家。要么是领主,要么是领主的继承人,他信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决不会拿次子幼子或附庸骑士来搪塞。”
  当然,父亲会拿领主或领主的继承人作诱饵。维斯特林家族虽然历史悠久,又极骄傲,但希蓓儿夫人本姓斯派瑟,祖上是做生意的暴发户,据传她祖母更是疯疯癫癫的东方巫婆。此外,维斯特林家目前穷困潦倒,正常情况下,希蓓儿·斯派瑟的女儿最多找个领主的次子嫁出去,好在钱能通神,兰尼斯特的金子会让叛贼的寡妇具有跟高贵的处女同样的吸引力。“你会得到婚约,”詹姆道,“但首先让简妮等上两年。”如果结婚太快,又产下子嗣,人们便会议论纷纷,宣扬少狼主才是孩子真正的父亲。
  “我还有两个儿子,”维斯特林夫人提醒铁卫队长,“洛拉姆在我身边,但雷纳德身为骑士,跟随叛军去了孪河城。如果我知道那边的安排,肯定不让他去。”她言下有谴责的意味,“雷纳德丝毫不了解我跟……我跟你父亲大人达成的谅解。他或许仍被关在孪河城。”
  他或许已经死了。瓦德·佛雷同样不清楚你们的谅解。“我会调查清楚。只要雷纳德爵士健在,我们帮你赎回他。”
  “你父亲大人还提出为他定亲。那将是一位来自凯岩城的新娘,你父亲大人说如果一切顺利,将把杰依许配给他。”
  即便进了坟墓,泰温大人仍像操纵木偶一样操纵着我们。“杰依是我已故的叔叔吉利安的庶出女儿。你愿意的话,婚约可以立刻安排,完婚得再等等。我上次见到杰依时,她才九岁或十岁呢。”
  “他的私生女?”希蓓儿夫人的表情仿佛一口吞下了一整只柠檬,“你要维斯特林家的人娶个野种?”
  “我更无意让杰依嫁给某位阴险狡诈的变色龙婊子的种。她该有更好的人生。”詹姆很想用那串海贝项链勒死这老太婆,杰依天性甜美,生活却孤苦伶仃,她父亲是詹姆最欣赏的一位叔叔。“你女儿比你高贵十倍,夫人。明天一大早,你们和艾德慕及佛勒爵士一起离开,在此之前,不要让我再看见你。”他高声呼唤守卫,希蓓儿夫人抿紧嘴唇退出门外。加文大人知道多少他老婆的诡计?我又知道多少?
  艾德慕和维斯特林们起程时,卫兵增加到四百——詹姆在最后时刻将卫兵再翻了一番。他随队伍骑出几里路,仔细嘱咐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此人外套上有公牛头纹章,头盔上有两只牛角,本人却毫无牛的架势。他矮小、消瘦、性格坚韧,夹紧的鼻孔、光秃的头顶和灰褐色胡须令他看起来更像旅馆老板而不像骑士。“我们不清楚黑鱼的去向,”詹姆一再提醒对方,“但他肯定会想尽办法释放艾德慕。”
  “他办不到,大人,”和大多数旅馆老板一样,佛勒爵士不傻,“我会派出斥候和骑兵四面警卫,晚上露营时会挖掘工事。我还让十个人日夜盯着徒利,寸步不离,他们是我麾下最好的长弓手。他敢逃离道路哪怕一尺远,我的人就会把他射成刺猬,叫他老妈都认不出来。”
  “很好,”将徒利顺利押解到凯岩城固然好,如若不能,宁肯宰了他也决不能放跑。“你还要派弓手看守维斯特林夫人的女儿。”
  佛勒爵士吃了一惊,“加文的女儿?她不过——”
  “——她是少狼主的寡妇,”詹姆替对方说完,“如果逃脱,其危险性远大于艾德慕。”
  “遵命,大人。我会加派人看守她。”
  詹姆快马加鞭跑过维斯特林们身边,一路冲回奔流城。见到他,加文大人沉重地点点头,希蓓儿夫人冷如冰霜的目光则似乎要刺穿他。寡妇眼睛低垂,凄惨地裹在兜帽斗篷里,厚厚的斗篷下面,她精致的衣服全撕裂了。她撕碎衣服,来表达悲哀,詹姆意识到,这举动必定惹恼了她母亲。他不禁想:如果自己死了,瑟曦会不会撕碎裙服呢?
  他决定不直接回城,而是渡过腾石河,最后一次会见艾德温·佛雷,确定俘虏们的交割问题。奔流城投降后,佛雷方面开始撤军,最先离开的是从属于瓦德大人的封臣和自由骑手。佛雷家自己的队伍还在,詹姆发现艾德温在他私生叔叔的帐篷里。
  这两人凑在一张地图前,大声争吵,但詹姆进门时,都住了口。“队长大人,”河文冷冰冰地打招呼,艾德温却冲口而出,“你害死了我父亲,爵士。”
  詹姆有些迷惑,“怎么回事?”
  “是你把他送回家的,不是吗?”
  总得有人赶他走。“莱曼爵士路上出了意外?”
  “他,连同随从一起都被吊死了,”瓦德·河文声称,“土匪们在美人市集以南两里格的地方设下埋伏。”
  “唐德利恩?”
  “要么是他,要么是索罗斯,或者那个石心夫人。”
  詹姆皱紧眉头。莱曼爵士是个白痴、懦夫、酒鬼,没人会想念他——尤其是佛雷家的人。如果艾德温那双干巴巴的眼睛里透露的信息不假,就连他——莱曼爵士的长子——也巴不得父亲早早去死。话说回来……土匪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居然在离孪河城不到一日骑程的地方吊死了瓦德大人的继承人。“莱曼身边带了多少随从?”他问。
  “三名骑士,十来个士兵,”河文吐露,“土匪们好像知道他什么时候返回孪河城,知道他身边卫兵不多。”
  艾德温抿紧嘴唇,“我敢打赌,是我弟弟干的!当初土匪们吊死培提尔跟梅里之后,他绝对是故意放跑了他们,他们彼此有默契!现今父亲一死,在黑瓦德跟孪河城之间就只剩下我了!”
  “你没有证据。”瓦德·河文说。
  “我不需要证据,我了解我弟弟。”
  “你弟弟人在海疆城,”河文坚持,“他怎么可能知道莱曼爵士何时返回孪河城呢?”
  “有人告密,”艾德温苦涩地道,“毫无疑问,他在我的大营中安插了间谍。”
  而你在海疆城同样安插了间谍。詹姆清楚艾德温跟黑瓦德之间越来越深的敌意,但对于他们中谁会继承其祖父的位子,他是半点也不关心。“打搅你们的哀悼,我很抱歉,”他干巴巴地说,“有件事得确认一下。等你们回到孪河城,务必通知瓦德大人,托曼国王要他交出在红色婚礼上俘虏的所有人质。”
  瓦德爵士皱起眉头,“那些是很有价值的人质,爵士。”
  “国王不会索要无价值的东西。”
  佛雷与河文交换一个眼神。艾德温道,“为这些俘虏,我祖父大人要求补偿。”
  除非能让我长出一只新手,否则他还是做梦去吧,詹姆心想。“哈,想想自是无妨。”他和蔼地说,“告诉我,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在不在俘虏之列?”
  “那个海贝骑士?”艾德温讥笑道,“只怕已丢进绿叉河喂鱼了。”
  “我们的人去抓冰原狼时,他正在场子里,”瓦德·河文解释,“惠伦要他交出武器,他乖乖照办,直到十字弓手们放箭射狼时才突然发难。他一把夺过惠伦的斧头,砍破网子,放出那头怪物。惠伦说他肩膀和肚子各中了一箭,但还勉强跑到城墙步道上,投河自尽。”
  “城墙阶梯上都是他的血。”艾德温说。
  “你们找到尸体没有?”詹姆追问。
  “我们找到一千多具尸体。在水里泡过几天,他们全成了一个样。”
  “正如被吊死的人。”詹姆扔下这句话,抽身离开。
  第二天早上,佛雷家的营地只剩下苍蝇与马粪,还有莱曼爵士的绞架孤零零地矗立在腾石河畔。表弟询问该拿它,以及先前建造的大批攻城器械,包括撞锤、云梯、塔楼和投石机之类怎么办。达冯的建议是将它们拖去鸦树城攻城,詹姆则要他烧个精光,从绞架开始。“我会亲自应付泰陀斯大人,无须攻城塔。”
  达冯透过茂密的胡须露出笑容,“一对一决斗,老表?不太公平哦,泰陀斯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
  一个有两只手的老头子。
  当晚他和伊林爵士打了三个钟头,是他表现最佳的夜晚之一。换算成真实战斗,派恩只杀了他两次,而平时一晚上能杀他六七次,甚至更多。“我再练习一年,便能赶上小派的水平了。”詹姆宣称,伊林爵士发出那种类似笑声的粗嘎声音。“来吧,让我们干一杯霍斯特·徒利的极品红酒。”
  喝红酒成了他们每晚都履行的仪式。伊林爵士是个完美的酒友,他从不打断你的话,从不否定你的意见,从不抱怨从不拍马屁从不无休无止地讲述无聊的故事。他只会一边喝酒一边听。
  “我真该把朋友们的舌头都拔掉,”詹姆灌满酒杯,“包括我的亲戚们。不会说话的瑟曦该多么甜美啊。不过等接吻的时候,我就会怀念她的舌头了。”他一饮而尽。红酒度数很高,但口感爽利,让他从头到脚暖洋洋的。“我记不得我们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时候了。只晓得原本是游戏,后来却不是。”他推开酒杯。“提利昂曾对我说大多数妓女都不会吻你,她们只会闭上眼睛干你,他说你感觉不到她们的唇上有任何情绪。哎,你觉得我老姐吻过凯特布莱克吗?”
  伊林爵士不回答。
  “我觉得,杀自己的誓言兄弟不合适,我只能阉了他,再把他送去长城。知道吗?他们就是这么对付‘好色之徒’卢卡默的,当然啦,奥斯尼爵士可不会乖乖服从,他还有兄弟撑腰呢。兄弟,兄弟是很危险的东西。‘庸王’伊耿因为特伦斯·托因爵士跟自己的情妇上床而宰了他,结果托因的兄弟想尽办法为他复仇,最后是龙骑士以性命保护了国王。白典记录了所有这些事,所有的事,除开没教我怎么对付瑟曦。”
  伊林爵士伸出一根指头,在脖子上比画。
  “不,”詹姆拒绝,“托曼已经失去了哥哥,失去了他自以为是父亲的人,如果我再把他母亲杀了,他会恨我一辈子……他那可爱的小王后则会将这种恨转化为高庭服务。”
  伊林爵士露出詹姆不喜欢的那种笑。丑陋的笑,丑陋的灵魂。“你说得太多了。”他告诫对方。
  第二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两手空空地返回。他报告如下:“什么也没找到,除了几百只该死的野狼。”他手下有两名哨兵被黑暗中冲出的狼群扑倒,呜呼哀哉。“哨兵们穿着锁甲和煮沸皮甲,可那些怪物毫不惧怕。杰特死前说狼群首领是一只巨型母狼,一只冰原狼。后来这群狼又冲进马群,妈的,它们杀了我最爱的一匹母马。”
  “晚上记得在营地周围燃起一圈火炬。”不晓得德莫特爵士口中的冰原狼和当初在十字路口伤乔佛里的是不是同一只?
  不管有没有狼,德莫特爵士次日清晨仍在他严令敦促下换好新马,带上更多人手出发,继续搜索布林登·徒利。下午,三河诸侯结伴前来辞行,詹姆一一准许。派柏大人反复追问儿子马柯的情况。“所有俘虏都会被赎回。”詹姆承诺。卡列尔·凡斯伯爵特意多逗留了一会儿,“詹姆大人,您一定要亲自前往鸦树城。只要城外是杰诺斯带队,泰陀斯便说什么也不肯投降,但我知道,他会屈膝臣服于您。”詹姆感谢他的谏言。
  接着来辞行的是壮猪,他要如约返回戴瑞城,清剿土匪。“妈的,我们骑了一半个国家,为了什么?为了看你把艾德慕吓得尿裤子?没人会歌颂这个。我想打仗!我想要猎狗的头,詹姆,或是那个边疆地伯爵的头。”
  “猎狗的人头你尽可以去取,”詹姆指示,“但必须保住贝里·唐德利恩的性命。我要把他带回君临,当着全国百姓的面处决,否则没人相信他死了。”壮猪嘟哝了半天,最后只得接受。次日,他带走麾下的侍从与亲兵,外加“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此人觉得追剿土匪好歹比回家面对他那著名的丑老婆舒坦些。他没胡子,据说他老婆却有胡子。
  詹姆开始遣散从前徒利家的守备队。这些人异口同声地宣称对布林登爵士的计划或去向一无所知。“他们撒谎!”艾蒙·佛雷认定。詹姆不以为然,“不泄露计划,便无人能背叛你,这样才最保险。”吉娜夫人要审讯守备队中几位头目。他拒绝了,“我答应过艾德慕,只要投降,就准他们自由离开。”
  “你为人高尚,”姑妈评论,“但统治者不需要高尚,需要的是力量。”
  你去问问艾德慕我高不高尚,詹姆心想,去问他投石机的事。他很确定,未来的学士是决不会把他跟龙骑士伊蒙王子写在一起的。他原本也不在乎。战争总算胜利告终。龙石岛陷落,风息堡指日可待,史坦尼斯要逃往长城的话,欢迎他去。可以想见,北方佬跟风暴之地的领主一样不喜欢他,而即便卢斯·波顿失败了,冬天也会把他彻底摧毁。
  欣慰的是,他在奔流城下没流一滴血,也没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只等找到黑鱼,就算大功告成,可以返回君临。我应该待在国王身边,待在我儿子身边。托曼了解我的心情吗?真相会导致他丢失王位。你想要父亲还是那把丑椅子,孩子?詹姆希望自己知道答案。迄今为止,这孩子最喜欢的是在纸上盖印章。他甚至不会相信我的话。至少瑟曦会坚决否认。我亲爱的老姐,骗子,大骗子。他必须想个办法把托曼夺过来,赶在瑟曦将他变成第二个乔佛里之前,到时候,他还要组建一个崭新的御前会议来辅佐孩子。瑟曦让位,凯冯爵士应会同意担任首相。他不愿吃回头草也没什么,七国有的是人才。佛勒·普莱斯特就是不错的选择,或者罗兰德·克雷赫,如果提利尔家不满意西境人,他也可以推举马图斯·罗宛……甚至培提尔·贝里席。是的,小指头虽然机灵圆滑,但出身太低,没有自己的武装,大诸侯们不会拿他当威胁。他是完美的首相人选。
  第二天早晨,徒利家的守卫们离开奔流城。詹姆剥夺了他们所有的武器与盔甲,但允许每人带走三天的食物和随身衣物,他还让他们庄严宣誓决不拿起武器反对艾蒙伯爵或兰尼斯特家族。“幸运的话,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会遵守誓言。”吉娜夫人道。
  “棒极了。九个人比十个好对付,你知道,那第十位或许正是干掉我的人呢。”
  “九个人一样能干掉你。”
  “在战场上被人干掉总比莫名其妙死在床上强。”或是蹲厕所时叫一个侏儒射死。
  有两人不肯解甲归田——奔流城的老教头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和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他们要求穿上黑衣。“四十年来,城堡就是我的家,”格瑞尔表示,“你放我自由,我能上哪儿去呢?我又老又胖,当不了雇佣骑士。好歹长城总是缺人手。”
  “如你所愿。”善后工作又多出一桩麻烦事。詹姆允许他们保留盔甲与武器,再安排格雷果手下的十多个兵护送他们一路前往女泉城。指挥权交给拉夫德,外号“甜嘴”。“将这两位先生平安送到,”詹姆威胁道,“否则格雷果爵士对付山羊的手段和我对付你们的手段相比,那就是笑话了。”
  又过了好几天,艾蒙老爷要奔流城全体居民——包括原先的仆人和他带来的人——到院子里集合,听他发表长达三小时的演讲,内容是强调他伯爵领主的身份,要人们恭顺服从。他不时挥舞授权状,马房小弟、女仆和铁匠们闷闷不乐地看着他。小雨点落下来。
  詹姆从莱曼·佛雷爵士身边要来的歌手也在听。他站在敞开的门口,那里是干的。“大人应该转行当歌手才对,”歌手评价,“他的演讲比边疆地的民谣还长,而且他说话几乎不换气。”
  詹姆不由笑了,“艾蒙老爷只消有叶子嚼,就可以不换气。怎么,你想为他写首歌吗?”
  “写首顶幽默的歌。《鳟鱼教导录》怎么样?”
  “别在我姑妈面前唱就好。”詹姆以前没大关注这名歌手。他个子小,穿槛褛的绿马裤和褪色的绿外套,衣服上到处用棕色皮革打补丁。他鼻子又长又尖,嘴巴张得很宽,稀疏的棕发垂到脖子,乱莲蓬的,多时未洗。他大概五十岁,詹姆断定,是个浪迹天涯的雇佣琴手。
  “你以前就跟着莱曼爵士?”他问。
  “只跟了半个月而已。”
  “我还以为你会随佛雷家一起离开呢。”
  “这位不就是佛雷么,”歌手边说边朝艾蒙老爷点头,“而这座城堡看来是个过冬的好地方。‘白色微笑’渥特加入佛勒爵士的队伍返乡了,我想赢得他的位置。纵然我没有渥特甜美的高音,会唱的下流小曲儿却比他多出一倍不止——啊哈,大人请原谅。”
  “你会成为我姑妈驾前的红人,”詹姆道,“假如你想留下来过冬,记得讨好吉娜夫人。她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您不留下来?”
  “我应该留在国王身边,我很快就会回去了。”
  “真遗憾,大人。我会唱的远不止《卡斯特梅的雨季》,我很想为您表演……噢,各种各样的东西。”
  “以后再说吧,”詹姆道,“你叫什么?”
  “七弦汤姆,大人。”歌手摘下帽子,“人们也叫我七神汤姆。”
  “祝你好运,七弦汤姆。”
  当晚,他梦见自己又回到贝勒大圣堂,继续为父亲守夜。圣堂黑暗沉寂,一位女人从阴影中浮现,缓缓地向棺材走来。“姐姐?”他问。
  她不是瑟曦。她全身灰衣,乃是静默姐妹,兜帽与面纱遮住了面容,但烛光在两只犹如绿池塘的眼睛里舞蹈。“姐姐,”他再问,“你要我做什么?”话音在圣堂里回响。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
  “我不是你姐姐,詹姆,”她用苍白柔软的手掀开兜帽,“你忘了我吗?”
  我根本不认识你,谈何忘记?他说不出口。噢,我当然认识她,好久好久以前……
  “你忘了我也罢,连你父亲也忘了吗?不过,我认为你从来没有真正了解他。”她眼睛是翡翠的颜色,头发则是亮金色,他辨不出她的年纪。十五岁?他心想,五十岁?她登上阶梯,站到棺材前面。“他不能忍受别人嘲笑他。那是他最痛恨的事。”
  “你究竟是谁?”他害怕她的答案。
  “我问你,你又是谁?”
  “这只是一个梦。”
  “是吗?”她伤感地笑道,“看看你的手,孩子。”
  一只手。只有一只手,紧紧握着剑柄。只有一只手。“在梦中,我总是有两只手。”他抬起右臂,难以理解地望着丑陋的断肢。
  “我们梦想着我们得不到的东西。泰温梦想他儿子能成为伟大的骑士,梦想他女儿能当上王后。他梦想他们强大、勇敢又美丽,没人可以嘲笑他们。”
  “我成了骑士,”他告诉她,“而瑟曦是王后。”
  一粒珠泪滚过她的脸颊。女人重新戴起兜帽,转身离开。詹姆呼唤她,但她充耳不闻,裙裾发出轻微的婆娑声,擦着地板渐行渐远。别离开我,他想大喊,可实际上,很多年以前,她就离开他们了。
  他在黑暗中颤抖着醒来。卧室冷如玄冰。詹姆用断肢掀开毯子,炉火已灭,窗户被风吹开。他走过漆黑的房间,要去关好窄窗,赤脚踏在地上,感觉到某种湿湿的东西,令他下意识地退缩。他起初以为是血,但血从来不会这么冷。
  雪,窗外飘来的是雪。
  于是他把窗户完全打开。下面的院子已罩上一层薄薄的洁白地毯,而且正越变越沉。城齿蒙上兜帽。雪花静静地飘啊飘,其中一些飘到他脸上融化。詹姆看到自己的呼吸结成霜。
  河间地下雪了。这里下雪,那么兰尼斯港或君临也在下雪。冬天自北方横扫南下,全国一半的谷仓却还空空如也。所有没收割的作物已经毁了,再也不可能播种,再也没有最后一次丰收的希望。他不知父亲该如何来养活全国老百姓,想着想着才想起父亲已经死了。
  清晨,积雪已深达脚踝,神木林中,雪花堆在树下,积得更深。在这种冰冷的白魔法影响下,侍从、马房小弟和贵族出身的侍酒们都重新变回了孩子,他们在城垛上,在院子里到处打雪仗,闹成一团。詹姆听着他们欢笑。不久之前,他也有过那么一段快乐时光,他在兄妹三人中雪球做得最棒,他会拿它们去砸蹒跚追来的提利昂,他会把它们放进瑟曦的裙服背后。要做最棒的雪球,你得有两只手才行。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去开门,小派。”
  来者是奔流城的老学士,他历经风霜、爬满皱纹的手上握着一封信。韦曼师傅的脸色白如新雪。“我知道,”詹姆抢先说,“学城的白鸦到了,冬天来了。”
  “不,大人。这只鸟是从君临来的。我擅自拆了……我不知道……”他递出信。
  詹姆坐在窗边读信,就着冰冷苍白的晨光。科本的字句言简意赅,瑟曦的感情澎湃激昂。立刻回来吧,她说,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韦曼等在门边,小派也在看。
  “大人要回复吗?”长久的沉默之后,学士问。
  一朵雪花飘落在信纸上,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模糊了信上的字眼。詹姆将它卷起来,用一只手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接着,他将它递给小派。
  “不必,”他说,“把它烧了吧。”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45章 山姆威尔

  最危险的一段航程是末尾。正如在泰洛西收到的警告,雷德温海峡挤满了长船,而青亭岛的主力舰队此刻尚远在维斯特洛另一侧。铁岛人洗劫了莱安港,并将蔓藤镇和海星港据为己有,以此为巢穴打劫前往旧镇的船只。
  船顶鸦巢上的人们三次观察到长船。有两次是远远跟在船尾,月桂风号很快便甩掉了它们,第三艘出现在日落时分,企图挡住前往低语湾的去路。他们看着她的船桨起起落落,将黄铜色水面搅成白色。蔻佳·莫让弓箭手们登上前楼,他们巨大的金心木弓比多恩的紫衫木弓射得更远更准,等长船进入两百码距离,她才下令放箭。山姆跟他们一起射,这次他觉得自己的箭射到了船上。一次齐射足矣,长船转向南方,寻找更驯服的猎物。
  进入低语湾时,深蓝的黄昏已经降临。吉莉抱着婴儿站在船首像边,凝视着悬崖上的城堡。“那是三塔堡,”山姆告诉她,“科托因家族的居城。”城堡镂刻在夜星之间,映衬着窗户里闪烁的火光。看着这副辉煌壮丽的景象,他却感到悲哀,因为他们的航程即将结束了。
  “它好高啊。”吉莉道。
  “等你看到参天塔再说吧。”
  妲娜的婴儿开始哭闹。吉莉赶紧拉开上衣,把乳头塞给孩子。婴儿喝奶时,吉莉微笑着轻抚他的棕发。她喜欢这孩子跟喜欢留在长城那个一样了,山姆意识到。他希望诸神对这两个孩子都仁慈一些。
  铁民们甚至潜入了低语湾中历来平和的水域。第二天早上,随着月桂风号继续向旧镇前进,船只开始撞到顺流入海的浮尸。有些尸体上搭载着乌鸦,当天鹅船搅动这些肿胀畸形的“小舟”时,它们便飞入空中,吵闹着抗议。岸边是焦灼的田野和焚毁的村庄,浅滩与沙洲上点缀着散架的船只,其中多数是商船和渔船,偶而也看见弃置的长船,甚至有两艘大帆船的残骸。一艘吃水线以上全被烧毁,另一艘船壳侧面有个撞裂的大洞。
  “这儿打过仗,”崇说,“不久之前打的。”
  “谁会如此疯狂,把手伸到离旧镇这么近的地方?”
  崇指指一艘半沉入浅滩的长船。船尾悬着一面旗帜的残骸,破破烂烂,沾染烟尘。上面的标记山姆从没见过:两只乌鸦撑起一顶黑铁冠,下面是一只黑瞳红眼。“那是谁的旗帜?”山姆问。崇耸耸肩。
  次日阴冷多雾,月桂风号静悄悄地经过又一个遭遇洗劫的渔村。一艘划桨战舰从雾中驶出,缓缓地向他们划来。她的船首像是个纤瘦少女,以树叶蔽体,挥舞着长矛,船身上刻有“女猎人”的名字。片刻之后,两艘较小的划桨船出现在她两侧,仿佛紧跟在主人身边的一对灰猎犬。令山姆欣慰的是,除了旧镇海塔尔家族的顶端为烽火台的阶梯状白塔旗,船上还飘扬着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女猎人号船长高高的个子,烟灰色披风边缘镶着火焰状的红缎子。他把自己的船并排靠在月桂风号旁边,然后收桨,呼喊说要登船。他的十字弓手和蔻佳·莫的弓箭手隔着狭窄的水面对峙,他带着六个骑士过来,朝库胡卢·莫点点头,要求查看货舱。父女俩商量片刻之后同意了。
  “请原谅,”船长检查完毕之后说,“正派人不得不忍受失礼的待遇,真让我难过,但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不能让铁岛人混进旧镇。才两周前,那些混蛋在海峡中俘虏了一艘泰洛西商船,杀光船员后,穿上船员们的衣服,用找到的染料把胡子涂成五颜六色。一旦混进城,他们打算放火焚烧码头,趁我们忙于救火时从里面赚开城门。这计划差点成功,幸亏教塔楼夫人号撞上,她的桨手长有个泰洛西老婆,他看到那么多绿胡子紫胡子,就用泰洛西语呼喊致意,然而对方没一个人懂得如何回话。”
  山姆惊呆了,“他们竟想洗劫旧镇?”
  女猎人号的船长好奇地看了他一眼。“这些不是简单的掠夺者。铁民天生都是强盗,喜欢从海上突然袭来,抢走金钱和女人后驶回远处,一次袭击就一两艘长船,从不多于半打。然而这回不同,现在有数百艘船在侵扰我们,他们从盾牌列岛和青亭岛附近的礁石堆里驶出,夺取了石蟹礁、群猪岛、人鱼殿,甚至在马蹄岩和野种湾建立了基地。没有雷德温大人的舰队,我们对付不了他们。”
  “海塔尔大人在做什么?”山姆冲口而出,“我父亲常说他跟兰尼斯特家一样富有,能招募的武士是高庭属下任何一位领主的三倍。”
  “倾尽旧镇的财力,还能招募更多,”船长说,“但除非大伙儿学会在水上行走,否则无济于事。”
  “参天塔一定得行动起来。”
  “那是当然。雷顿大人跟‘疯女’一起关在塔顶研究魔法书,或许他能从深渊地底招出一支军队。贝勒在建造船只,冈梭尔负责港口,加尔斯训练新兵,亨佛利去里斯寻找雇佣舰队。若他能从他的妓女姐姐琳妮丝那儿搞到一支像样的舰队,我们就可以以牙还牙。教训铁民。在此之前,充其量只能坚守阵地,等待君临的婊子太后解开拴住派克斯特大人的皮带。”
  船长最后几句话的尖酸语气和他吐露的内容都令山姆倍感震惊。要是失去旧镇和青亭岛,整个国家就会瓦解,分崩离析,他一边寻思一边注视着女猎人号及其姐妹船离去。
  他开始怀疑角陵是否真正安全。诚然,塔利家族的领地位于内陆树林繁茂的丘陵地带,在旧镇东北方一百里格处,远离海岸。即使他父亲大人远征三河流域,城堡守备薄弱,家里也应该不至于遭受铁民和长船的攻击。但少狼主无疑也认为临冬城是安全的,直到某天晚上变色龙席恩爬上城墙。山姆很难想象,他为了让吉莉和婴儿免受伤害,带着他们长途跋涉,最后却将他们遗弃在战场。
  余下的航程中,他始终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也许该让吉莉跟他一起留在旧镇,他心想,那儿的城墙远比父亲的城堡雄伟,难以逾越,还有数千卫兵,蓝道大人响应号召前往高庭时,或许没留几个人在角陵。倘若如此,他得设法把她藏起来;学城不许学徒眷养妻子或情人,至少不能公开。可假如我跟吉莉在一起天长日久,如何能有决心离开她?他必须离开她,不然就得做逃兵。我立过誓,山姆提醒自己,当逃兵意味着掉脑袋,这对吉莉又有什么帮助呢?
  他考虑恳求蔻佳和她父亲带野人女孩去他们的盛夏群岛。然而这条路也有危险。月桂风号离开旧镇后,需再次穿越雷德温海峡,这回也许没那么幸运。假如风停了,盛夏群岛人被困在无风的海面上怎么办?假如他听说的故事是真的,吉莉会被抓去当奴工或盐妾,婴儿则有可能因为碍手碍脚而被抛入海中。
  只能去角陵,山姆最后决定,一到旧镇,我就雇辆车,几匹马,亲自送她去那儿。他可以顺路察看一下城堡及其守备情况,倘若所见所闻让他有任何疑虑,便立刻带吉莉回旧镇。
  他们在一个阴冷潮湿的早晨抵达旧镇,雾气如此浓重,只能看见参天塔上的烽火。一条铁索横跨港口,连着二十来艘破破烂烂的废船,后面挨着一排战舰,旁边还有三艘大帆船和海塔尔伯爵高耸的旗舰——四排桨的旧镇荣耀号。在这里,月桂风号又被检查了一次,雷顿大人之子冈梭尔亲自登船。他身披银袍,穿灰色釉彩鳞甲。冈梭尔爵士在学城学过几年,会讲盛夏群岛语,因此他跟库忽鲁·莫去船长室私下交谈。
  山姆利用这段时间向吉莉解释自己的计划。“先去学城,交付琼恩的信件,告诉他们伊蒙学士的死讯。我想博士们会派辆车来运他的尸体。然后我准备马匹和拖车,把你带去角陵我母亲那边。我尽量早点回来,不过也许得等到明天。”
  “明天哦。”她重复,然后给他一吻,祝他好运。
  冈梭尔终于出来了,他示意打开铁索,让月桂风号进入码头。天鹅船系上缆绳后,山姆跟蔻佳·莫和她的三个弓箭手一起来到踏板边,盛夏群岛人披着只有上岸时才穿的绚丽羽毛披风,在他们身边,他感觉寒碜得很,还是一身肥大的黑衣、褪色的斗篷跟沾染盐渍的靴子。“你们在港口待多久?”
  “两天,十天,谁说得准?等清空货舱,再把它填满,我们就走。”蔻佳笑嘻嘻地说。“我父亲一定也会去拜访灰衣学士们。他有好些书要卖。”
  “吉莉能留在船上等我吗?”
  “吉莉想待多久都行。”她戳戳山姆的肚子。“她不像某人那么贪吃。”
  “我没以前胖了,”山姆辩解。南行的航程导致了这一结果。他不停地值班干活,除了水果和鱼又没什么可吃的。盛夏群岛人喜爱水果和鱼。
  山姆随弓箭手们走过踏板,但一到岸上,他们就分道扬镳。他希望自己仍记得去学城的路。旧镇是座迷宫,而他没时间迷路。
  天气潮湿,脚下的鹅卵石又湿又滑,条条小巷全笼罩在迷雾之中。山姆尽可能避开它们,沿河边大路走,蜜酒河蜿蜒曲折,穿行于这座古老城市的中心地带。重新踩上坚实的地面,离开摇摇晃晃的甲板,感觉很美妙。然而行路之间他仍然不自在,他感到人们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有的从阳台和窗户窥探下来,有的躲在黑暗的门洞里张望。在月桂风号上,他认识每一张脸,而这里都是陌生人。更糟的是,他担心被人认出来。蓝道·塔利伯爵在旧镇人人皆知,却不受爱戴。山姆不知哪样更糟,是被父亲的敌人认出,还是被他的朋友认出。
  他只能拉起斗篷,加快步伐。
  学城大门两侧有一对高大的绿色斯芬克斯像,狮身,鹰翼,蛇尾,其中一只有男人的脸,另一只为女人的脸。进门是文书台,旧镇人来这儿寻找助理学士,为他们写遗嘱,读信件。五六个文书百无聊赖地坐在开放的摊位前等待顾客。另一些摊位可以买卖书籍。山姆在一个卖地图的摊位跟前停下,看了看一张手绘的学城地图,寻找去总管阁最近的路。
  道路在戴伦一世的雕像前分叉,国王坐在高大的石马上,剑指多恩。此刻,一只海鸥停在少龙主头上,还有两只停在剑上。山姆走向左面,沿河边前进。在哭泣码头,他看着两名助理学士帮一个老人登上小船,准备去附近的血岛。一位年轻母亲跟在老人后面爬进去,怀中抱着哇哇啼哭的婴儿,跟吉莉的孩子差不多大。码头下面,几个帮厨小弟在浅滩中涉水捕捞青蛙。一群脸色粉嫩的小学徒从他身边匆匆跑过,向圣堂而去。我在他们这个年纪时,就该来这里,山姆心想,假如当时我偷偷逃走,换个假名字,也许可以消失在其他学徒之中。父亲会假装狄肯是他唯一的儿子,我怀疑他甚至不愿费神来找我,除非我骑骡子离开——他会追捕我,仅仅是为了骡子。
  总管阁外,训导们正将某大龄学徒锁进储藏室。“从厨房偷东西。”其中一位训导向助理学士们解释,他们正等着用烂菜叶砸囚犯。山姆的黑斗篷如船帆一般在身后飘荡,他快步经过时,人们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门内是个大厅,石地板,高拱窗。大厅尽头有个脸瘦瘦的人坐在高台上,正用羽毛笔往一本册子上写字。此人虽身穿学士长袍,脖子上却没颈链。山姆清清嗓子,“早安。”
  那人抬头观看,对所见到的似乎并不满意,“你有学徒的味道。”
  “我希望能很快当上学徒。”山姆抽出琼恩·雪诺的信。“我来自长城,跟伊蒙学士一起来的,但他在航海途中去世了。我想跟总管谈谈……”
  “你的名字?”
  “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那人在册子里写下来,然后挥挥羽毛笔,指指靠墙的长凳。“坐下。轮到你,我会叫你名字。”
  山姆在长凳上落座。
  其他人来来去去。有的带来消息后便告辞离去。有的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便直接进入他身后的门,走上螺旋阶梯。有的加入山姆的行列,坐在板凳上等待传召。他几乎可以肯定,有几个被传召的人比他来得晚。当这种情况出现四五次之后,他站起身,再次走到大厅尽头。“还要等多久?”
  “总管事情多着呢。”
  “我千里迢迢从长城赶来。”
  “那再多等一会儿也没什么关系。”他挥挥羽毛笔。“去凳子上坐着,窗户下面。”
  他回到长凳上。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别人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略等片刻就可以进去,看门人却始终没再抬头看山姆一眼。外面的雾气渐渐散去,苍白的阳光通过窗户斜射进来。他凝视着阳光中舞蹈的灰尘,不由自主地打起一个又一个呵欠。他拨弄着手掌中一个破裂的水泡,脑袋斜靠着墙壁,闭上眼晴。
  他一定是打了瞌睡,因为接下来,他听到高台后的看门人在叫名字。山姆一下子站起来,然后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名字,就又坐了回去。
  “你得塞给罗卡斯一个铜板,否则会等上三天,”一个声音在旁边说,“守夜人为什么来学城?”
  说话者是位纤瘦清秀的年轻人,穿鹿皮马裤和镶铁钉的绿色紧身甲。他的肤色仿佛淡褐色麦酒,一头浓密的黑鬈发,尖额头底下是黑色的大眼睛。“总司令正在修复废弃的城堡,”山姆解释,“我们需要更多学士来管理乌鸦……一个铜板,你刚才说一个铜板就行?”
  “一个铜板就行。如果你肯出一枚银鹿,罗卡斯会直接带你去见他身后的总管。他做了五十年的助理学士,最憎恨学徒,尤其是贵族出身的学徒。”
  “你怎么看出来我是贵族出身?”
  “就跟你能看出我有一半多恩血统一样。”他微笑着说,略微拖着多恩长音。
  山姆摸出一个铜板。“你是学徒吗?”
  “我是助理学士拉蕾萨,有些人叫我斯芬克斯。”
  这名字让山姆吃了一惊。“‘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他脱口而出,“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这是个谜题吗?”
  “我知道就好了。我是山姆威尔·塔利。山姆。”
  “幸会。山姆威尔·塔利找席奥博德博士有什么事呢?”
  “他是总管?”山姆疑惑地问,“伊蒙师傅说总管叫诺伦。”
  “已过去两轮了。这里每年产生一位新总管,由博士们抽签决定,多数人认为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迫使自己远离正经工作。今年沃格雷夫博士抽到了黑石头,但沃格雷夫常常神志不清,因此席奥博德自愿代替他。他脾气坏,但是个好人。你刚才说伊蒙师傅?”
  “对啊。”
  “伊蒙·坦格利安?”
  “曾经是。人们大多就叫他伊蒙师傅。他在南行航程中去世了。你怎么会知道他?”
  “怎么会不知道?他不仅是活得最久的学士,更是维斯特洛最年长的人。他所经历的历史,比佩雷斯坦博士读过的还多。他可以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关于他父亲和他叔叔统治时期的事。他究竟多少岁了,你知道吗?”
  “一百零二。”
  “他这么大年纪去海上干吗?”
  对这个问题山姆考虑了一会儿,不知该说多少。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伊蒙师傅是指这位斯芬克斯吗?似乎不太可能。“雪诺总司令为救他性命才把他送走。”他犹豫不决地开讲。他笨嘴拙舌地说起史坦尼斯国王和亚夏的梅丽珊卓,本想就此打住,但一件事牵扯出另一件,他不由自主又讲到曼斯·雷德和野人们,讲到龙和国王之血,随后所有事情全涌了出来;先民拳峰上的尸鬼,骑死马的异鬼,熊老在卡斯特堡垒被杀害,吉莉和他逃出来,白树村和小保罗,冷手与乌鸦,琼恩成为总司令,黑鸟号,戴利恩,布拉佛斯,崇在魁尔斯见到的龙,月桂风号,伊蒙师傅临终前的喃喃低语。他只留出那些自己发誓保守的秘密,关于布兰·史塔克和他的伙伴们,还有琼恩调换的婴儿。“丹妮莉丝是唯一的希望,”他总结道,“伊蒙说学城必须立即派给她一名学士,将她及时带回家乡维斯特洛。”
  拉蕾萨专心聆听。他不时眨眼睛,但从不发笑,也从不打断。山姆讲完后,他用纤瘦的褐色手掌轻触他的前臂,“省下铜板,山姆,席奥博德连一半都不会相信,但有人会信。你愿不愿跟我来?”
  “去哪里?”
  “去跟某位博士谈话。”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伊蒙学士说过,转告博士们。“好吧,”他明天也可以回来见总管,只需记得交一枚铜板,“有多远?”
  “不远。在群鸦岛。”
  上群鸦岛无须小船,一座饱经风雨侵蚀的木吊桥连接着岛和东岸。“鸦楼是学城最古老的建筑,”跨越水流缓慢的蜜酒河时,拉蕾萨告诉他,“在英雄之纪元,那儿本是海盗领主的要塞,他坐镇于此,打劫顺流而下的船只。”
  山姆看到青苔与蔓藤遮覆墙壁,城垛上,乌鸦代替了弓箭手。在人们的记忆中,吊桥从没升起来过。
  要塞围墙内阴凉昏暗。一棵古老的鱼梁木占据整个院子,它见证了这些石块最初的情景。树干上雕出的人脸和苍白的树枝上都覆盖着厚厚一层紫色苔藓,半数枝杈看上去已经枯死,其余地方仍有些许红叶婆娑,那便是乌鸦们喜欢的栖息地。只见树上落满了乌鸦,院子上方那一圈拱形窗户边还有更多。地面撒满粪便。穿过院子时,其中一只拍着翅膀从他们头顶飞过,其他乌鸦互相聒噪。“沃格雷夫博士的套房在西塔,白鸦巢下面,”拉蕾萨告诉他,“白家伙和黑家伙吵起来就像多恩人和边疆地人,因此要将两种乌鸦分开。”
  “沃格雷夫博士会明白我的事吗?”山姆疑惑地说,“你说他常常神智不清。”
  “他时好时坏,”拉蕾萨道,“但你要见的不是沃格雷夫。”他打开通往北塔的门,开始攀爬。山姆跟在他后面登上阶梯。上方有翅膀拍打和嘀嘀咕咕的声音,时不时还传来一声愤怒的尖叫,那是乌鸦们抱怨被吵醒了。
  阶梯顶端,有个肤色白皙的金发年轻人坐在一扇橡木铁门外。他跟山姆差不多年纪,正用右眼专心致志地凝视一支蜡烛的火焰,左眼则隐藏在一缕悬垂的浅金色头发后面。“你在寻找什么?”拉蕾萨问他,“你的命运?你的死期?”
  金发年轻人的视线离开蜡烛,他转过头来,眨了眨眼。“裸女啊,”他说,“这位是谁?”
  “山姆威尔。求见‘魔法师’的新学徒。”
  “学城跟以前不同了,”金发年轻人抱怨,“如今什么货都照单全收。黑狗儿啦,多恩佬啦,更别提猪倌、残废,智障之类了,现在又来了一头黑衣鲸鱼。嗨,我还以为海兽都是灰色的呢。”他披一件绿金条纹披肩,面貌十分英俊,但眼神闪烁,嘴巴恶毒。
  山姆认识他。“里奥·提利尔,”说出这名字让他感觉自己仿佛仍是个会尿裤子的七岁男孩,“我是角陵的山姆,蓝道·塔利伯爵之子。”
  “真的?”里奥又看了他一眼,“我想是的。你父亲告诉我们大家,你死了,看来他只是盼望你死?”他咧嘴笑笑。“你还是那么胆小如鼠?”
  “不,”山姆撒谎。毕竟,琼恩下过命令。“我去长城外打过仗,现在他们叫我‘杀手’山姆。”他不知自己为何要如此夸耀。
  里奥哈哈大笑,但他还不及回答,身后的门就开了。“进来,杀手,”门里的人低沉地说,“还有你,斯芬克斯。快点。”
  “山姆,”拉蕾萨说,“这位便是马尔温博士。”
  马尔温公牛般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由无数金属串成的链子,除此之外,他看上去更像码头恶棍,而不像学士。他的脑袋相对身体来说太大,从双肩之间突出来向前探出的模样外加石板般的下巴,让他看起来好像正准备拧下别人的脑袋。尽管他生得矮胖,胸脯和肩膀却非常厚实。他不穿长袍,皮革上衣的带子被坚硬如石的浑圆酒肚子绷得紧紧的。挺立的白毛从他耳朵和鼻孔里钻出来。他额头突出,鼻梁断过不止一次,牙齿被酸草叶染成斑驳的红色。他有一双山姆毕生所见最大的手。
  山姆还在犹豫,那双大手中的一只便抓住他胳膊,将他拉进门。里面是个圆形的大屋子,到处是书和卷轴,有些铺在桌面上,有些一摞一摞在地板上堆至四尺高。褪色的织锦和破破烂烂的地图挂满了石墙。炉膛烧着火,上面有只铜水壶,不知在煮什么,但有股烧焦的味道。除此之外,唯一的光亮来自房间中央一支高高的黑蜡烛。
  那支蜡烛亮得让人不适,令人不安。马尔温博士用力关上门,把旁边桌上的纸都震了下去,蜡烛的火焰却没闪烁。火焰的颜色很古怪,白如新雪,黄如熔金,红似烈焰,但它留下的影子如此漆黑,仿佛世界的黑洞。山姆发现自己在盯着它看,蜡烛足有三尺高,细瘦似剑,螺旋状边沿锋利如刀,微微闪烁着黑光。“这是……?”
  “……黑曜石。”屋里另一个人说。这是位脸色苍白、胖胖的年轻人,圆肩膀,柔软的双手,两只眼睛靠得很近,袍子上有食物的污渍。
  “叫它龙晶。”马尔温博士看了一会儿蜡烛。“它会燃烧,但不损耗。”
  “那火焰没有燃料?”山姆惊奇地问。
  “龙焰靠什么燃料?”马尔温坐到一张凳子上。“瓦雷利亚巫术基于血与火。利用这种玻璃蜡烛,古自由堡垒的巫师的视线可以穿越高山、海洋和沙漠;坐在这种蜡烛跟前,他们能进入别人梦中展示幻像,或隔着半个世界互通信息。你觉得这有用吗,杀手?”
  “我们就用不着乌鸦了。”
  “打完仗才需要。”博士从一包酸草叶中剥出一片塞进嘴里咀嚼。“把你跟多恩的斯芬克斯讲过的一切再说一遍。我知道了很多,但有些细枝末节或许被忽略了。”
  他是那种无法拒绝的人。山姆犹豫片刻,然后再次将故事讲给马尔温、拉蕾萨和另一个学徒听。“伊蒙师傅相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印证了预言……是她,不是史坦尼斯,不是雷加王子,也不是脑袋被撞碎在墙上的小王子。”
  “诞生于盐与烟之地,伴随着泣血之星。我知道预言。”马尔温扭头,吐了一口红色的黏液到地上。“不过我不信它。古吉斯帝国的高艮曾写道,预言犹如狡诈的女人。她会把你那玩意儿含在嘴里,让你愉悦地呻吟,脑子里想着,这是多么甜蜜,多么美妙,多么舒服……然后她骤然阖上牙齿,你的呻吟变成了尖叫。高艮认为这就是预言的本质,预言每次都会咬掉你的老二。”他咀嚼了几下。“话虽如此……”
  拉蕾萨走到山姆身边。“倘若伊蒙尚有力气,他会亲自去找丹妮莉丝。他要我们派一个学士给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带她安全回家。”
  “是吗?”马尔温博士耸耸肩。“也许他在抵达旧镇之前去世是件好事,否则灰衣绵羊们只好动手杀人,想必那帮可怜的老家伙会难过得绞紧自己满是皱褶的手。”
  “杀他?”山姆震惊地问,“为什么?”
  “若我将真相告诉你,他们或许只能把你也杀了。”马尔温惨笑一声,齿间带有酸草叶的红色汁液。“你以为龙是怎么绝种的?拿铁剑的屠龙勇士干的?”他啐了一口。“学城企图构建的世界中没有巫术、预言和玻璃蜡烛的位置,更不用说龙了。你扪心自问,伊蒙·坦格利安早该晋升为博士,为何在长城浪费余生。因为血统。血统导致他不被信任。跟我一样。”
  “你打算怎么做?”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问。
  “我要代替伊蒙去奴隶湾。杀手搭乘的那艘天鹅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毫不怀疑,灰衣绵羊们会派人坐划桨船赶去,但假如风向顺遂,我可以先找到她。”马尔温又皱眉瞥了山姆一眼。“你……你应该留下来铸造颈链。我要是你,就会抓紧一切时间,很快,长城上需要你。”他转向脸色苍白的学徒。“给杀手找间干燥的屋子。他先帮你照看乌鸦。”
  “可——可——可是,”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其他博士……总管……我怎么跟他们交代?”
  “赞美他们的博学和好意;告诉他们,伊蒙把你托付给了他们;告诉他们,你一直梦想有一天能戴上颈链,为大人物服务,因为效忠是至高的荣耀,服从是无上的美德。但绝口不提预言或龙,除非你想粥里面被人下毒。”马尔温从门边木闩上取下一件褪色的皮斗篷,牢牢系到身上。“斯芬克斯,照顾好这家伙。”
  “好的。”拉蕾萨答应,但博士已离开了。他们听见他的靴子踏着楼梯走下去。
  “他去哪儿?”山姆疑惑地问。
  “去码头。魔法师向来雷厉风行。”拉蕾萨微笑。“我向你坦白,山姆,我们并非偶遇。是魔法师派我来找你,抢在你面见席奥博德之前。他知道你来了。”
  “他怎么会……”
  拉蕾萨朝玻璃蜡烛点点头。
  山姆盯着那奇异苍白的火焰看了一会儿,眨眨眼,将视线移开。
  窗外天色越来越黑。
  “西塔我的房间下有间空卧室,里面有条楼梯一直通往楼上沃格雷夫的套房,”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说,“假如你不介意乌鸦聒噪,杀手,可以住那里,平时能欣赏蜜酒河的景色。这样好吗?”
  “好吧。”他总得有地方睡。
  “我给你拿些羊毛被单。即使是旧镇,石墙在夜里也会变冷的。”
  “谢谢。”这个苍白柔弱的年轻人有种古怪的感觉,他不喜欢,但也不想失礼,因此补充道,“我不叫杀手。我是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我是佩特,”对方说,“照着故事里的猪倌‘雀斑’佩特取的名。”

  (卷四 完结)

《冰与火之歌·卷四 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R·R·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