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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_番外3 神秘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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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正文 神秘骑士(1)

  翻译:史东,Espressocafe

  当邓克和伊戈离开石堂镇时,夏日的细雨正从天而降。

  邓克的坐骑是年迈的战马“雷鸣”,伊戈在他身边骑着一匹精力充沛的幼年骑乘小马“小雨”,牵着他们的骡子“学士”。“学士”背上堆放着邓克的盔甲和伊戈的书本,他们的铺盖卷、帐篷和衣物,几块坚硬的咸牛肉、半壶蜂蜜酒和两皮袋清水。伊戈那顶旧的、松松垮垮的宽檐草帽戴在骡子头上挡雨。男孩在草帽上开了两个口子,让“学士”的双耳从中穿过。一顶新草帽戴在伊戈自己头上。在邓克看来两顶帽子简直一模一样,区别只是耳洞。

  接近城镇大门时,伊戈突然拉住了缰绳。在大门上方,一颗叛国者的头颅被插在矛尖上示众。看样子刚死不久,肌肉更多是粉红色而非绿色,但是啄食腐肉的乌鸦们已经开始了工作。死者的嘴唇和脸颊已被撕开,破烂不堪;双眼成了两个棕色的洞,雨滴溶化了干涸的血迹,那头颅像是在泣血。死者嘴巴大张,似乎要对穿过下方大门的旅行者们作一番长篇说教。

  邓克见到过这番景象。“我小时候曾经从君临城头的铁矛上偷过一个脑袋。”他告诉伊戈。实际上是“白鼬”慌慌张张地跑到城墙上去偷那个头颅,因为拉夫和“布丁”说他肯定不敢。当卫兵追来时,他把它丢了下去,是邓克接住了。“它属于某个叛乱领主或是强盗骑士。也许只是个平常的杀人犯。脑袋就是脑袋,在矛尖上插过几天后都是一副德行。”他和他的三个伙伴用那颗头颅来吓唬跳蚤窝的女孩们。他们在小巷中追逐女孩,逼她们亲一下头颅后才予放行。他记得那个头颅享受了很多亲吻。整个君临都没有哪个女孩能跑得像拉夫一样快。但是这部分最好还是别讲给伊戈听。“白鼬”、拉夫和“布丁”,三只小野兽,而我是最野的。他和伙伴们一直留着那个头颅,直到它变成黑色,开始剥落。这让追逐女孩变得索然无味,所以有一天晚上他们闯进一家小饭馆,把头颅剩下的部分扔进一个罐子里。“乌鸦总会把眼睛吃掉,”他告诉伊戈。“然后脸颊凹陷,肌肉变成绿色……”他眯起眼睛端详着。“且慢。我认识那张脸。”

  “没错,爵士,”伊戈说。“就在三天前。我们听见这个驼背修士在布道时抨击‘血鸦’公爵。”

  他记起来了。即便是宣扬过叛国言论,他仍然是个服侍七神的修士。“他双手沾满了一个兄弟和两个年轻侄子的鲜血。”驼背修士向集市广场中聚集的人群宣讲道。“他召唤出一道黑影,将勇敢的瓦拉尔王子的儿子们扼杀在母亲腹中。我们的‘少王子’如今在哪里?他弟弟、可爱的玛塔里斯在哪里?‘贤王’戴伦去了哪里?还有勇猛无畏的‘破矛者’贝勒呢?他们死了,全都死了,但是他还活着,这只血口白羽的恶鸟依然栖息在伊里斯国王的肩上,向他耳中呱呱乱叫。地狱的印记就在他脸上,在他空洞的眼中,就是他给我们带来了干旱、瘟疫和谋杀。起义吧,请记住大海那边有我们真正的国王。世界上有七神和七国,而黑龙有七个儿子!起义吧,老爷太太们。起义吧,勇敢的骑士和坚定的农夫们。打倒血鸦这个恶毒的巫师,否则你们的子孙将永受诅咒。”

  他说的每个字都是叛国。即便如此,看到他这副模样仍然让人震惊。“是他没错。”邓克说。“又给我们离开此地提供了一个好理由。”他用马刺轻踢“雷鸣”,与伊戈一起穿过石堂镇的大门,倾听着细雨的呢喃。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那条谜语是这么说的。一千只眼,再加独眼。有人声称御前首相研习邪术,能够改变面容,亦可变身为一只独眼狗,甚至化作一团雾气。又有人传说精瘦的狼群为他追杀仇敌,食腐的乌鸦替他四处窥探,在他耳边吐露机密。邓克知道大部分传说只是传说,但没人能否认血鸦的耳目遍布天下。

  他曾在君临城亲眼目睹过此人。布林登·河文的皮肤和头发白如枯骨,他的眼睛——只有一只,另一只在红草原被同父异母的哥哥“苦钢”击瞎——红如鲜血。脸颊和颈部有一片酒红色胎记,他的绰号由此而来。

  等到把城镇远远地抛在身后,邓克才清清嗓子说话。“砍掉修士的脑袋可不太高明。他不过是说说话罢了。言语犹如轻风。”

  “有些言语犹如轻风,有些则是叛国。”伊戈骨瘦如柴,活像一根树枝,但他有一张大嘴。

  “你这么说话才像个真正的王子。”

  伊戈把这当成是一句挖苦,事实上的确如此。“他或许是个修士,但他在传道时妖言惑众,爵士。干旱不是血鸦公爵的错,春季大瘟疫也不是。”

  “你说的也许没错,但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傻瓜和骗子统统砍头,七国上下一半的城镇都会空空荡荡了。”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2)

  六天之后,雨水已一去不复返。

  邓克已脱去束腰外衣,任由阳光在皮肤上洒下灼热。一阵轻风吹过,凉爽清新芬芳犹如少女的呼吸,他发出了一声赞叹。“有水。”他宣布。“闻到没有?湖已经不远了。”

  “我只能闻到‘学士’,它可真臭。”伊戈狠狠一拉骡子的牵绳。“学士”已经停下来啃吃起路边的青草,它的老毛病又犯了。

  “湖边有一家老客栈。”邓克在给老人当侍从时曾在那里停留过一次。“艾兰爵士说他们酿的棕色麦酒味道很正。也许我们在等渡船时可以喝上一口。”伊戈满怀希望地看了他一眼。“好把食物冲下肚吗,爵士?”

  “什么食物呢?”

  “一片烤肉?”男孩说。“一点鸭肉,一碗炖菜?他们有啥咱们吃啥,爵士。”

  他们吃的上一顿热饭是在三天前。从那以后,他们一直靠吃树上掉下的果子和硬得像木头的咸牛肉过活。在我们启程北上之前,最好来点真正的食物填填肚子。去长城可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还可以在那里过夜。”伊戈提议。

  “少爷您想睡羽毛床吗?”

  “稻草铺对我来说就足够了,爵士。”伊戈说,觉得受到了冒犯。

  “我们没钱过夜。”

  “我们有一个银鹿币、三个铜星币和二十二便士,还有那颗有缺口的石榴石(译注:石榴石是艾兰爵士的遗产之一),爵士。”

  邓克搔搔耳朵。“我以为我们还有两个银鹿。”

  “我们有过,但你买了帐篷。现在只剩下一个。”

  “如果我们住了客栈,那就一个都不剩了。你想睡某个小商贩睡过的床吗,再跟他的跳蚤一同起床?”邓克哼了一声。“我可不想。我有我的私人跳蚤,他们可不喜欢陌生人。我们要睡在星空之下。”

  “星空很好。”伊戈同意。“但是地面很硬,爵士,有时让脑袋享受一下枕头也不错。”

  “枕头是给王子享用的。”伊戈是骑士想要的那种好侍从,但他时不时地就会表现出王子的做派。这孩子是龙之血脉,切勿忘记。邓克本人流的则是乞丐之血……跳蚤窝的人们曾这样告诉他,要不就是说他早晚会被吊死。“也许我们还买得起一些麦酒和一顿热饭,但我不会把钱浪费在床铺上。我们要留着付给渡船船夫。”上次他渡湖时,船费只是几个铜板,但那已是六年之前,或许是七年。从那以后什么都在涨价。

  “好吧。”伊戈说。“我们可以用我的靴子渡湖。”

  “我们可以,”邓克说。“但我们不会。”用靴子太危险了。一传十十传百,永远如此。他的侍从剃成光头并不是偶然的。伊戈有着古瓦雷利亚人的紫色眼瞳,发色犹如金丝银缕交织合一。他若留起头发,就跟戴上三首龙形状的胸针一样招摇。维斯特洛大陆如今危机四伏,况且……最好不要碰运气。“再提一句你那该死的靴子,我就给你一个大耳光,打得你飞过湖去。”

  “我宁可游过去,爵士。”伊戈水性很好,邓克则不然。男孩在马鞍上转过身。“爵士?有人从我们后面赶上来了。听见马蹄声了吗?”

  “我又不是聋子。”邓克也看到了他们掀起的烟尘。“大队人马,走得很急。”

  “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是土匪,爵士?”伊戈在马镫上站起身,更多的是急切而不是害怕。这孩子就是这样。

  “土匪会更安静一点。只有贵族才会弄出这么大动静。”邓克摇摇剑柄,让长剑在鞘中松动一下。“不过,我们还是要离开大路,放他们先过去。谁知道那些领主是好是坏。”小心一点没坏处。旅行已经不像贤王戴伦在位时那么安全了。

  他和伊戈在一丛多刺的灌木后面隐藏起来。邓克收紧盾牌的皮带,把它套上手臂。这个盾牌已经有些年头,又高又沉,风筝形状,用松木制成,以钢条包边。他在石堂镇买下它,用来代替在打斗中被“长寸”劈碎的那块盾牌。邓克没有时间找人在盾牌上画上他的榆树和流星,因此它仍然挂着前任主人的纹章:一个在绞架下吊死的人,形状狰狞,颜色惨淡。他自己决不会选用这样的纹章,但是这个盾牌卖价很便宜。

  第一批骑手片刻之间便疾驰而过,那是两位骑着骏马的年轻贵族。骑枣红马的那位戴着一个钢质镀金的露面头盔,盔上高耸着三支羽饰:一支白色,一支红色,一支金色。同样的的羽饰也装饰着胯下马匹。他身边的漆黑种马以蓝金二色包裹。隆隆驰过时,马身上的饰毯随风荡起层层涟漪。两位骑手并辔而行,欢声笑语,长长的披风在身后流动如水。

  第三位经过的领主姿态淡定,身后是一条绵长的纵队。马队里有二十多人,都是服侍这三位骑士的马夫、厨子、仆人,以及士兵和骑马弩手,还有十二辆满载着盔甲、帐篷和补给品的货运马车。领主的鞍边挂着他的盾牌,暗橙色的底色,上面有三座黑色城堡。

  邓克知道这个纹章,但是怎么知道的呢?佩戴这个纹章的是个老人,面相愁苦阴沉,嘴唇上下留着短须。他可能去过杨树滩,邓克想。或许在我给艾兰爵士当侍从时,我们曾在他的城堡服役。老骑士那些年曾在众多堡垒和城堡中服役,以至于邓克已经遗忘了其中一半的名字。

  那位领主突然驻马不前,怒视树丛。“你,树丛里那个,快快现身。”在他身后,两个弩手把箭矢扣上了机关。其余的人继续赶路。

  邓克从高高的草丛中走出来,左手持盾,右手按在长剑剑柄的圆头上。他的面孔覆上了一层被马队踢起的灰尘,变成了红棕色,腰部以上全部赤裸。他看起来肮脏不堪,他知道,然而他的壮硕才是让对方停步的原因。“我们不想找麻烦,大人。这里只有我们两个,我和我的侍从。”他示意伊戈上前。

  “侍从?莫非你自诩为一名骑士?”

  邓克不喜欢对方看自己的眼神。那双眼睛能把人生吞活剥。聪明的做法似乎是把手从剑上移开。“我是一名雇佣骑士,正在寻觅服役之所。”

  “我吊死的每个强盗骑士都这么说。你的纹章或许有点预见性,爵士……如果你真是个爵士的话。绞刑架和吊死鬼。这是你的纹章?”

  “不,大人。我正要找人把这个盾牌重新漆过。”

  “为什么?这是你从尸体上搜刮来的?

  “我买的,用来路正当的钱买的。”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我在哪儿见过?“我不是强盗。”

  领主的双眼闪着燧石般的寒光。“你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鞭子抽的?”

  “匕首划的。我的脸不劳您费心,大人。”

  “费不费心由我说了算。”

  这时两个年轻骑士已策马奔回,看看是什么缘故耽误了行程。“你在这儿呀,戈米。”黑马骑士叫道。这年轻人身材苗条,体态优美,是个五官精致的英俊少年,胡须刮得干干净净,闪亮的黑发垂在颈上。他那紧身上衣的是深蓝色丝绸制成,以金缎镶边。在胸前以金线绣出一个锯齿形十字,第一、第三区是一把金色提琴,第二、第四区则是一柄金色长剑。他的眼睛是与紧身上衣相同的深蓝色,闪烁着饶有兴趣的光彩。“阿林担心你坠马。在我看来这明显是个借口。我正要把他远远甩开。”

  “这两个土匪是什么人?”枣红马骑士问道。

  伊戈被这句侮辱的话激怒了:“您无权将我们称作土匪,大人。当我们看到你们的烟尘时,我们认为你们可能是土匪——这就是我们隐藏起来的唯一原因。这位是‘高个’邓肯爵士,我是他的侍从。”

  贵族们对此不予理会,不比听一只青蛙聒噪更在意。“我确信他是我见过的块头最大的呆子。”三根羽饰的骑士宣布。他长着一张胖脸,满头暗蜂蜜色的卷发。“我打赌他有七尺高。他要是摔个跟头该弄出多大的响声啊。”

  邓克觉得自己的脸涨红了。你赌输了,他想。上一次量身高时,伊戈的三哥伊蒙宣布他差一寸就到七尺。

  “这是你的战马吗?巨人爵士?”羽饰骑士说。“我想我们可以宰了它吃肉。”

  “阿林大人经常忘记礼貌待人。”黑发骑士说。“请原谅他无礼,爵士。阿林,你应该求得邓肯爵士的原谅。”

  “如果我必须这么做的话。你能原谅我吗,爵士?”他没有等候回复,而是拨转枣红马,沿着大路疾驰而去。

  另一人还徘徊不去。“你是去参加婚礼吗,爵士?”

  他语调中有某种东西,引得邓克想向他顶礼膜拜。邓克忍住了这番冲动,答道:“我们要去渡口,大人。”

  “我们也是……但这里只有两位大人,戈米和刚刚离开的那个名叫阿林·库克肖的废物。我跟你一样,是个流浪的雇佣骑士。我叫做‘提琴手’约翰。”

  的确是雇佣骑士会用的那种名字,但邓克从未见过哪个雇佣骑士的衣着、盔甲或坐骑像眼前这位一样华美。黄金树篱骑士,他想。“你已知道我的名号,我的侍从名叫伊戈。”

  “幸会,爵士。来吧,与我们同去白墙城,去折断几支长枪,为巴特维尔伯爵庆祝新婚。我打赌你会大赢一场。”

  邓克自从杨树滩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长枪比武。如果我能赢得一些赎金,我们就能在北上的途中吃得很好,他想,但是盾牌上有三个城堡的领主说。“邓肯爵士有自己的路要赶,我们也是一样。”

  提琴手约翰没有搭理老者。“我很希望跟你比试剑法,爵士。我跟很多地方、很多民族的人交过手,但从来没有跟你这么魁梧的人打过。你的父亲也很高大吧?”

  “我从未见过我父亲,爵士。”

  “听到这个我很难过。我自己的父亲大人也过早地去世了。”提琴手转身对三个城堡的领主说。“我们应该邀请邓肯爵士加入我们快乐的团体。”

  “我们不需要他这种人。”

  邓克无言以对。身无分文的雇佣骑士很少会被邀请与出身高贵的大人们同行。我跟他们的仆人有着更多的共同点。从马队的长度来看,库克肖大人和提琴手带着马夫照料马匹,厨师烹调美食,侍从清理盔甲,卫兵保卫安全。而邓克只有伊戈。

  “他这种人?”提琴手大笑。“哪种人?大个子的人?看看他的块头。我们需要强壮的人。崭新的宝剑胜过陈旧的名声,我经常听人这么讲。”

  “傻子才这么讲。你对此人一无所知。他可能是个土匪,也可能是血鸦公爵的奸细。”

  “我不是任何人的奸细。”邓克说。“大人您不能这样说我,当我当成聋子、死人,或是远在东恩听不到你说话。”

  那双寒光闪闪的眼睛打量着他。“东恩对你来说倒是个好去处。我批准你即刻启程。”

  “别介意。”提琴手说。“他是个坏脾气的老家伙——对谁都疑神疑鬼。戈米,我对这个小伙子感觉不错。邓肯爵士,你能否赏光与我们同去白墙城?”

  “大人,我……”他怎么能跟这样的人一同宿营?他们的仆人会升起帐篷,马夫会刷洗骏马,厨子会给他们每人端上一只阉鸡或是一大块牛肉,而邓克和伊戈只能拼命咀嚼硬邦邦的咸牛肉。“我不能。”

  “你看。”三个城堡的领主说。“他尚有自知之明,知道跟我们不是一路人。”他调转马头离开。“库克肖大人现在已经领先半里格了。”

  “我想我会再一次把他甩开。”提琴手向邓克抱歉地一笑。“也许我们哪天会重逢。希望如此。我很想跟你比一比枪术。”

  邓克不知道该如何作答。“祝你比武好运,爵士。”他终于挤出这么一句,但约翰爵士此时已转身追赶马队去了。老领主紧随其后。邓克很乐意见到他的背影。他不喜欢那双寒光闪闪的眼睛,也不喜欢阿林大人的傲慢。提琴手倒是平易近人,但他身上也有些古怪。“两把提琴两柄长剑,中间一个锯齿十字。”他问伊戈,两人一起望着远去的尘埃。“这是哪个家族?”

  “哪个都不是,爵士。我从未在任何纹章书上见过这个纹章。”

  也许他真是一个雇佣骑士。当年在杨树滩,一个名叫“高过头的”坦希莉的木偶戏女演员问邓克想在盾牌上画点什么的时候,邓克想到了自己的纹章。“那个老爵爷是佛雷家族的亲戚吗?”佛雷家族的盾牌上有城堡图案,他们的领地离此不远。

  伊戈转着眼珠子。“佛雷的纹章是灰色底色上的两座蓝色塔楼,中间有桥相连。这个纹章是三个城堡,橙底黑色。你看见有桥吗?”

  “没有。”他这么说只是想惹我生气。“你要是敢再转眼珠,我就给你个大耳光,打得你的眼珠缩进脑袋里。”

  伊戈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

  “别管你是什么意思。直接告诉我他是谁。”

  “戈蒙·匹克,星矛城伯爵。”

  “那是在河湾地,对不对?他真的拥有三座城堡吗?”

  “只是在他的盾牌上,爵士。匹克家族曾经拥有三座城堡,但其中两座已经丢了。”

  “城堡怎么会丢的呢?

  “他曾为黑龙而战,爵士。”

  “噢。”邓克觉得自己很蠢。又来了。

  自从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姐妹们统一七国并铸就了铁王座,两百年来,国家一直由其子孙统治。王室的旗帜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三首龙,黑底红色。十六年前,国王伊耿四世的私生子之一戴蒙·黑火起兵反叛他的嫡生兄弟。戴蒙同样以三首龙为旗,只是像许多私生子那样颠倒了颜色。黑火叛乱在红草原画下了句号,戴蒙和他的一对双胞胎儿子死在血鸦公爵的箭雨之下。幸存下来并且屈膝求饶的反叛者们得到了宽恕,但是有些人被没收了封地,有一些被剥夺了爵位,还有人失去了金钱。所有人都必须交出人质,以确保他们日后的忠诚。

  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我想起来了。艾兰爵士从不谈论红草原,但有一次他喝醉了,告诉了我他妹妹的儿子是怎么死的。”他回想起老人的声音,呼吸中尽是酒味。“潘尼趣的罗杰,那是他的名字。他的脑袋被一个盾牌上有三个城堡的领主用钉头锤打了个稀烂。”(译注:看来《效忠剑士》的漫画画错了,把罗杰画成是被剑刺死。匹克在红草原还杀死了继巴特维尔之后担任御前首相的海福德,后者是艾兰爵士当时的效忠对象。)那是戈蒙·匹克伯爵。老人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或是不想知道。匹克大人、提琴手约翰和他们的人马已经化为远方的一缕红色烟尘。这是十六年前的往事。觊觎者已死,追随者或是逃亡,或被宽恕。不管怎样都与我无关。

  有那么一会儿,两人沉默骑行,倾听着鸟雀的悲鸣。走出半里格后,邓克清清喉咙开了口:“他提到了巴特维尔。他的领地就在附近?”

  “就在湖的那边,爵士。伊耿国王在位时,巴特维尔伯爵担任财政大臣。戴伦国王封他做了首相,但时间不长。他的纹章是绿白黄三色的波浪形状,爵士。”伊戈喜欢卖弄自己的纹章学知识。

  “他是你父亲的朋友吗?”

  伊戈做了个鬼脸。“我父亲从未喜欢过他。在叛乱中,巴特维尔大人的次子追随了觊觎者,长子却为国王效力。这么一来他确保能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巴特维尔大人自己没有参战。”

  “有些人称之为审慎明智。”

  “我父亲称之为胆小懦弱。”

  是啊,他会的。梅卡王子为人强悍骄傲,蔑视一切。“我们要到国王大道必须经过白墙城。为什么不去填饱肚子?”一想到这个念头就让他饥肠辘辘。“也许婚礼宾客中有人需要返程的护卫呢?”

  “你说过我们要往北走。”

  “长城已经矗立了八千年,它还会存在很久。从这儿到长城有一千里格远,我们腰包里再多些银币没坏处。”邓克想象着他骑着雷鸣,将那个盾上有三座城堡的苦脸老伯爵击落马下。那会很开心。“击败你的是艾兰老爵士的侍从。”当他上门赎回武器盔甲时我就这么告诉他。“他代替了那个被你杀害的男孩。”老人若泉下有知,一定会高兴的。

  “你不会是想报名参加长枪比武吧,爵士?”

  “也许到时候了。”

  “还没到时候,爵士。”

  “也许到了我赏你一个大耳光的时候了。”我只需要赢得两场长枪比武。如果能收到两份赎金、并且只付出一份的话,我们就能像国王一样吃上一整年。“如果有混战比赛的话,我可能会报名。”与长枪比武相比,邓克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更占便宜。

  “婚礼上通常不会举办混战比赛,爵士。”

  “但是通常会有一顿大餐。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难得一次吃饱了再上路呢?”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3)

  等到他们看见湖面时,落日已经西沉,湖水荡漾着红色与金色,像捶打过的铜片一样明亮。他们从几棵柳树的树冠上瞥见了客栈的角塔,于是邓克把那件汗津津的束腰外衣重新穿在身上,停下来在脸上拍了些水。他竭尽所能地洗去了行尘,用湿漉漉的手指梳理着被太阳炙烤过的茂密乱发。魁梧的体型和颊上的伤疤已经无法掩饰,但他想让自己看上去不太像一个粗野的强盗骑士。

  客栈比他料想的大,那是一幢巨大、灰色、杂乱无章的木制建筑物,屋顶建有角塔,房子有一半挑空在水上,用桩子支撑着。泥泞的湖岸上铺了一条粗糙的木板路,一直通向渡口, 但目力所及之处既没有渡船也没有船夫。道路对面立着一个茅草屋顶的马厩。场地四周环绕着一圈干燥的石墙,但门是开着的。他们在里边找到一口井和一个饮马水槽。“照顾好牲口。”邓克告诉伊戈。“但别让它们喝太多水。我去弄点吃的。”

  他找到了正在打扫台阶的老板娘。“你是来摆渡的?”女人问他。“那你来晚了。太阳已经下山,奈德不愿意摸黑摆渡,除非碰上满月。他明天一早就回来。”

  “你知道他开价多少吗?”

  “三便士一个人,十便士一匹马。”

  “我们有两匹马和一匹骡子。”

  “骡子也收十便士。”

  邓克心算了一下,总共是三十六便士,比他料想的多。“上回我路过时,还是两便士一个人、六便士一匹马呢。”

  “要说你跟奈德说去,关我屁事。你想住店的话,我也没有空床。肖尼大人和科斯坦大人带来了一大帮子人。店里都快挤爆了。”

  “匹克大人也住在这儿?”他杀害了艾兰爵士的侍从。“他跟库克肖大人和提琴手约翰同行。”

  “奈德最后一趟把他们送走了。”她上下打量着邓克。“你是他们的手下?”

  “我们在路上碰见过他们,仅此而已。”一股香味飘出客栈的窗户,引得邓克直咽口水。“我们想来点你们正在做的烤肉,如果不是太贵的话。”

  “那是烤野猪。”那女人说。“加了好多胡椒,配菜是洋葱、蘑菇和碎萝卜。”

  “萝卜就不要了,给我们来几块野猪肉,再打一角你们出了名的棕色麦酒。这些要多少钱?也许我们今晚能在你的马厩里打个地铺?”

  这句话不该说的。“马厩是给马住的。这就是我们管它叫马厩的缘故。你倒是壮得像匹马,可我看你就长了两条腿。”她挥舞着扫帚,把他轰了出去。“我又没法喂饱整个七大王国。野猪肉是留给贵宾的,麦酒也是。我要让他们吃到撑为止,免得大人们说我这儿缺吃少喝的。湖里有的是鱼,你还可以在树桩子那边找到一些宿营的无赖。他们自称是雇佣骑士,如果你相信的话。”她的语气表明她本人是不信的。“也许他们会分点吃的给你。关我屁事。给我走远点,我还有活要干。”门在她身后重重地关上了,邓克还来不及想到问她在哪儿能找到那些树桩。

  他发现伊戈坐在水槽上,双脚泡在水中,用他那大大的宽檐草帽对着脸扇风。“他们在烤猪肉吗,爵士?我闻到猪肉香了。”

  “野猪。”邓克闷闷不乐地答道。“可我们已经有了好吃的咸牛肉,谁还要野猪肉呢?”

  伊戈做个鬼脸。“请问我能改吃靴子吗,爵士?我会用咸牛肉再做一双。那样更结实。”

  “不行。”邓克说,试着不要露出微笑。“你不能吃靴子。再说一个字你就得吃我的拳头。把你的脚从水槽里挪开。”他在骡背上找到了自己的巨盔,把它抛给伊戈。“从井里打点水,把牛肉泡一泡。”除非泡上好一会儿,这咸牛肉简直能把牙齿崩掉。泡在麦酒里吃起来味道最好,但清水也还过得去。“别用水槽里的水,我可不想尝你的脚丫子味。”

  “我的脚只会让它更美味。”伊戈一边摇着脚趾头一边说。但他按照吩咐的做了。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4)

  要找到雇佣骑士们并不难。伊戈看见了他们在湖边树林里燃起的营火,于是他们徒步前往,身后牵着骡马。男孩用一条胳膊挟着邓克的头盔,每走一步都会溅出水来。这时的太阳已是西方暗红的魅影。不久眼前的树木豁然开朗,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神木林的遗迹。如今只有一圈白色树桩与横七竖八的骨白色树根标志着鱼梁木曾经屹立过的地方,那时候维斯特洛的统治者还是森林之子。

  在鱼梁木树桩之间,他们发现两个男人蹲坐在一堆篝火附近,轮流享用着一个酒袋。他们的马匹在神木林外吃草,武器和盔甲已经整齐地架好了。一个年轻得多的男子背靠一棵栗子树坐着,与其他两人保持着距离。“幸会,诸位爵士。”邓克用愉快的声音叫道。千万不要突然出现在有武器的人面前。“我名叫高个邓肯爵士。这个小伙子是伊戈。不知能否与你们分享篝火?”

  一个结实的中年人起身欢迎,身上穿的是褴褛的华服,留着惹眼的姜黄色络腮胡。“幸会,邓肯爵士。你真是个大块头……当然非常欢迎,还有你的小朋友。伊戈,对吗?请问这算哪门子名字?”

  “简短的名字,爵士。”伊戈知道不该承认伊戈是伊耿的简称。不该对陌生人透露。

  “的确如此。你的头发怎么了?”

  长了虫子,邓克想。告诉他是虫子的缘故,孩子。这是最安全的故事,也是他们讲得最多的故事……但伊戈有时候会玩一些孩子气的把戏。“我把头剃了,爵士。我决心在赢得自己的马刺前一直留光头。”

  “真是个高贵的誓言。我是凯尔爵士,绰号‘雾野镇之猫’。那边栗子树下坐的是格伦顿,嗯,鲍尔爵士。这位是好爵士梅纳德·普棱。”

  听到这个名字,伊戈的耳朵竖了起来。“普棱……您是韦赛里斯·普棱大人的亲戚吗,爵士?”

  “只是远亲。”梅纳德爵士承认。他又高又瘦,弯腰曲背,留着长长的亚麻色直发。“不过我怀疑那位大人是否会承认这一点。有人会说他是甜李子,而我是酸李子(译注:Plumm与李子Plum拼写相近,发音相同)。”普棱的披风和他的姓氏一样是紫色的,但边缘已经磨损,染色也很糟糕。一颗鸡蛋大小的月石胸针将披风扣在肩上。除此以外,他穿着暗褐色的粗纱外衣和褪色的棕色皮甲。

  “我们有咸牛肉。”邓克说。

  “梅纳德爵士有一袋苹果。”猫儿凯尔说。“我有咸蛋和洋葱。凑在一起我们就能做一顿大餐了!请坐,爵士。我们有的是上等树桩供你休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要在这儿一直等到明天上午。这里只有一条渡船,还没大到能把我们全都运走。领主和他们的跟班必须先过去。”

  “帮我卸马。”邓克吩咐伊戈。两人合力卸下了雷鸣、小雨和学士的负重。

  当牲口们都喂过食、饮完水、绑好腿之后,邓克才接过梅纳德爵士递来的酒袋。“发酸的酒也比没酒强。”猫儿凯尔说。“我们会在白墙城喝上更好的红酒。据说巴特维尔大人拥有青亭岛以北最好的窖藏。他当过御前首相,他祖父也当过,据说他还是个虔诚的人,非常有钱。”

  “他的财富都源于奶牛。”梅纳德·普棱说。“他应该把一个肿胀的乳房作为纹章。巴特维尔家族的血管里流的是牛奶,佛雷家也好不到哪里去(译注:佛雷家族的财源是收取过河费)。这将是一场偷牛贼与收费员的婚姻,两堆钱并成了一大堆钱。当年黑龙起兵时,奶牛大人派出一个儿子帮戴蒙,另一个帮戴伦,确保总有一个巴特维尔站在胜利者一边。可惜两人在红草原双双阵亡,最小的儿子也在春天死了。这就是他要续弦的原因。除非新妻为他产下一子,否则巴特维尔家族就要绝后了。”

  “算他活该。”格伦顿·鲍尔爵士又磨砺了一下手中的长剑。“战士憎恨胆小鬼。”

  年轻人语调之轻蔑,引得邓克对他细加端详。格伦顿爵士的衣物质地优良,但磨损严重,很不合身,看上去已经流转过多手。一簇簇深褐色的头发从他的铁质半盔下探了出来。小伙子又矮又壮,两只小眼睛离得很近,厚厚的肩膀,肌肉发达的双臂。两道毛茸茸的浓眉,活像湿润春天过后的两条毛毛虫,鼻子犹如球根,下巴充满挑衅。他很年轻。也许十六岁。不超过十八岁。如果凯尔爵士没有称他为爵士的话,邓克多半会误认他是一名侍从。小伙子的脸上没有络腮胡,只有青春痘。

  “你成为骑士多久了?”邓克问他。

  “够久了。到这个月底就满半年。我是在二十多人的见证下,由来自Tumbler 's Falls的摩根·邓斯泰博爵士册封为骑士的,但我从一生下来就开始为了获得骑士称号而苦练。我在会走路之前就学会了骑马,在第一颗乳牙脱落前就打掉了一个成人的牙齿。我决心在白墙城建立起我的名声,并赢得龙蛋。”

  “龙蛋?这是冠军的奖品?真的吗?”最后一条龙在半个世纪前就死了。但是艾兰爵士曾见过她下的一窝蛋。它们硬得像石头,他说,但看起来绝美无比,老人曾这样告诉邓克。“巴特维尔大人怎么拿到的龙蛋?”

  “伊耿国王在他家的老城堡留宿一夜后,将这颗龙蛋赐给了他祖父。”梅纳德·普棱爵士说。

  “是对某种英勇行为的奖赏吗?”邓克问。

  凯尔爵士轻笑。“有人或许会这么说。据说巴特维尔老伯爵有三个年轻的黄花闺女,国王陛下予以召见,到第二天早晨,三个人的小肚子里都怀上了国王的私生子。那一夜可真是热火朝天哪。”

  邓克听说过类似的话。据说“庸王”伊耿曾经临幸过全国一半的少女,让其中许多人产下了私生子。更糟糕的是,老国王临终前将他们全数授予合法地位;低贱的私生子是由酒馆女侍、妓女和牧羊女所生,“高贵的私生子”们的母亲却出身贵胄。“如果那些故事有一半是真的,那咱们可都是伊耿老国王的私生子。”

  “谁又能说咱们不是呢?”梅纳德爵士调笑道。

  “你应该跟我们一起去白墙城,邓肯爵士。”凯尔爵士鼓动道。“你魁梧的身材肯定能吸引几位贵族的眼球。你也许能在那里找到很好的东家。我知道我能找到。苦桥伯爵乔佛里·卡斯威尔将参加这场婚礼。他三岁时,我为他做了第一柄剑。那是我用松木雕刻的,恰好合他的手。在我年轻时,我的剑曾为他父亲效劳。”

  “你的剑也是松木做的吗?”梅纳德爵士问。

  猫儿凯尔有风度地报以大笑。“这一柄却是精钢打造,我向你保证。我很愿意挥舞此剑,在半人马旗下再度效力。邓肯爵士,即使你不加入长枪比武,也请跟我们一起参加婚宴。那里会有歌手和琴师,马戏和杂耍,还有一个侏儒滑稽戏班。”

  邓克皱起眉头。“伊戈和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正要北上临冬城。贝隆·史塔克公爵正在集结兵力,打算把海怪们从他的海岸上驱逐出去。”

  “那儿对我来说太冷了。”梅纳德爵士说。“如果你想杀海怪的话,不妨向西走。兰尼斯特家族在打造舰队,准备把铁民赶回老家去。这才是剿灭达衮·葛雷乔伊的法子。跟他陆战没有用,他只会退到海上。你必须在海上击败他。”

  说得没错,但是在海上与铁民作战的前途实在不是邓克所期望的。他在“白衣女士”号上体验过这种滋味,在由东恩驶往旧镇的途中,他穿起盔甲协助船员抵御海贼的袭击。战斗孤注一掷,血腥异常,他险些失足落水。如果那样他就完了。

  “铁王座应该从史塔克和兰尼斯特那里吸取教训。”猫儿凯尔爵士宣称。“至少他们应战了。坦格利安家族又在干什么?伊里斯国王躲在书堆里,雷格尔王子在红堡的厅堂上裸奔,而梅卡王子在盛夏厅生闷气。”

  伊戈用一根棍子捅着篝火,让点点火星飘上夜空。邓克欣慰地看到他在父亲名讳被提起时表现得无动于衷。也许他终于学会了管住自己的舌头。

  “我个人把这归咎于血鸦。”凯尔爵士继续说下去。“作为御前首相,他毫无作为,任由海怪们横行于日落之海,散播火焰与恐怖。”

  梅纳德爵士耸了耸肩。“他那只独眼紧盯着泰洛西,苦钢在那里流亡,跟戴蒙·黑火的儿子们一起图谋不轨。所以他把王家舰队留在手边,防止他们跨海来犯。”

  “是啊,有这可能。”凯尔爵士说。“但很多人会欢迎苦钢归来。血鸦是我们所有灾难的根源,这条白色蛀虫正啃食着王国的心脏。”

  邓克皱着眉头,回想起石堂镇的驼背修士。“说这种话能让你掉脑袋。有人会觉得你在散布叛国言论。”

  “说出真相又怎会是叛国?”猫儿凯尔质问。“戴伦国王在位时,人民可以直言不讳,现在呢?”他发出一声粗鲁的声音。(译注:He made a rude noise.我觉得是说他放了个P。) “血鸦把伊里斯国王供在铁王座上,但这样能持续多久?伊里斯身体虚弱,他若一死,河文公爵与梅卡王子就会为了争夺王位而发动一场血腥的战争,首相对抗王储的战争。”

  “你忘了雷格尔王子,我的朋友。”梅纳德爵士温和地反对。“继承权排在伊里斯后面的是他而不是梅卡,再后面是他的子嗣。”

  “雷格尔是个弱智。我对他可没有恶意,不过他恐怕活不长了,他那对双胞胎也是一样,问题只是死于梅卡的钉头锤,还是血鸦的魔咒……”

  愿七神搭救我们,当伊戈用尖锐响亮的声音开口时,邓克这样想。“梅卡王子是雷格尔王子的亲弟弟。他非常爱他。绝不会加害于他或是他的后代。”

  “安静点,小子。”邓克低声斥道。“诸位骑士可不想听你发表什么高见。”

  “我想说啥就说啥。”

  “不。”邓克说。“你不能。”这张大嘴早晚会害死你。很可能把我也搭上。“我觉得咸牛肉已经泡得够久了。给咱们的朋友们每人分上一条,动作麻利点。”

  伊戈涨红了脸,有那么一瞬间,邓克害怕男孩会顶嘴。然而他只是挂着一张臭脸,摆出一副只有十一岁男孩才能做到的激愤表情。“是,爵士。”他说,动手从邓克巨盔的底部捞肉。当他分发咸牛肉时,光头反射着火堆的红光。

  邓克拿到自己那一份,开始对着它发愁。浸泡之后,肉质从木头变成了皮革,仅此而已。他吮吸着牛肉的一角,尝到了咸味,试着不去想客栈里那烤得劈啪作响、滴下油脂的野猪肉。

  暮色渐深,苍蝇和吸血蚊虫从湖上蜂拥而至。苍蝇乐于让他们的马匹染病,而蚊子却偏爱人血。不被叮到的唯一办法是围火而坐,呼吸着炙热的烟气。是被烤死还是叮死,邓克闷闷不乐地想,这是乞丐的选择。他挠着双臂,朝火堆的方向挪了挪。

  酒袋很快又传了回来。红酒又酸又烈。邓克喝了一大口,继续往下传。“雾野镇之猫”开始讲述他在黑火叛乱期间如何拯救了苦桥伯爵的性命。“阿尔蒙大人的旗手战死后,我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我们被反贼团团围住——”

  “爵士。”格伦顿·鲍尔问。“谁是反贼?”

  “我说的是黑火的部下。”

  火光在格伦顿爵士手中的利剑上闪烁。他脸上痘痕通红,犹如伤口,身上肌肉紧绷,胜似强弩。“我父亲曾为黑龙而战。”

  又来了。邓克哼了一声。“红龙还是黑龙?”你不能问别人这个问题,它总会引起麻烦。“我确信凯尔爵士无意冒犯你的父亲。”

  “绝无此意。”凯尔爵士表示同意。“红龙与黑龙已是陈年往事。我们今天再为之争吵已经没有意义。在座的都是树篱中的弟兄。”

  格伦顿爵士似乎是在衡量猫儿的话,看看自己是否受到了嘲弄。“戴蒙·黑火不是反贼。老国王把剑给了他。他看到了戴蒙的价值,即便此人并非嫡生。不然他为什么把名剑‘黑火’交到戴蒙、而非戴伦的手中呢?他的意思是把王位也授予戴蒙。戴蒙是更适合的人选。”

  寂静突然降临。邓克可以听见篝火轻微的爆裂声。他觉得颈背上有蚊虫爬动,便一巴掌拍了上去,双眼盯着伊戈,希望他不要轻举妄动。“红草原大战时我还是个孩子。”他觉得其他人似乎不愿意打破沉默,便开口说道。“但我曾给一位与红龙并肩作战过的骑士做过侍从,后来又替一位曾在黑龙麾下战斗的骑士效力。交战双方都不乏勇者。”

  “勇者。”猫儿凯尔有气无力地应和着。

  “英雄。”"格伦顿·鲍尔将他的盾牌翻转过来,于是所有人都能看到上面的纹章,夜黑底色上一个喷吐着红黄色烈焰的火球。“吾乃英雄血脉。”

  “你是‘火球’的儿子。”伊戈说。

  这是他们第一次看见格伦顿爵士微笑。

  猫儿凯尔爵士仔细打量着这个男孩。“怎么可能?你多大了?昆汀·鲍尔在——”

  “——我出生前就死了。”格伦顿爵士替他说完。“但在我身上,他又重生了。”他收剑入鞘。“我会在白墙城让你们都见识到这一点,就在我赢得龙蛋的时候。”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5)

  第二天的情况验证了凯尔爵士的预言。奈德的渡船容纳不下所有想渡湖的人,所以科斯坦和肖尼大人必须带着随从先走一步。那就需要往返多次,每趟都超过一个小时。人们必须克服湖边的泥滩,把马匹和车辆牵下木板路,登上船,到达对岸后再行卸载。两位领主就谁先登船的问题展开了一场大嗓门比赛,又进一步耽搁了时间。肖尼比较年长,科斯坦却认为自己出身更加高贵。

  邓克无事可做,只能久久等待,忍受着酷热。“如果你让我用靴子的话,我们就可以第一个走了。”伊戈说。

  “我们可以。”邓克答道。“但我们不会。科斯坦大人和肖尼大人比我们先到达。再说他们是领主。”

  伊戈做了个鬼脸。“叛乱领主。”

  邓克皱眉俯视着他。“什么意思?”

  “他们曾经站在黑龙一边。肖尼大人本人,还有科斯坦大人的父亲。伊蒙和我过去经常在梅拉昆学士的绿色桌子上用玩具兵和小旗帜模拟红草原之战。科斯坦的纹章是四等分形状,图案是黑底银色圣杯和金底黑色玫瑰,那面旗帜位于戴蒙大军的左翼。肖尼跟苦钢一起在右翼,几乎伤重而死。”

  “老掉牙的历史故事。他们现在都好端端地站在这里,对不对?可见他们已经屈膝投降,得到了戴伦国王的宽恕。”

  “没错,可是——”

  邓克捏住了男孩的双唇。“管住你的舌头。”

  伊戈管住了他的舌头。

  肖尼的最后一船人马刚刚离岸,斯莫伍德伯爵夫妇又带着亲随出现在了渡口,所以他们必须继续等待。

  显而易见的是,雇佣骑士间的兄弟情谊在天亮之后就消散无踪了。格伦顿爵士离群索居,阴沉易怒。猫儿凯尔断定他们在中午之前上不了船,于是他单独行动,试着跟斯莫伍德大人套近乎,两人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梅纳德爵士与客栈老板娘聊着家长里短,借以打发时间。

  “离那个人远点。”邓克警告伊戈。普棱身上有些东西让他困扰。“照我看来,他可能是个强盗骑士。”

  这个警告似乎只是让伊戈对梅纳德爵士更感兴趣。“我还从来没见过强盗骑士。你觉得他会不会是想抢劫龙蛋?”

  “我确信巴特维尔大人会派人严加看管。”邓克搔着脖子上被蚊子叮起的包。“你觉得他会在婚宴上展示龙蛋吗?我想看一看。”

  “我愿意让你看看我的,爵士,可惜它在盛夏厅。”

  “你的?你的龙蛋?”邓克皱眉俯视着男孩,想知道这是不是某种恶作剧。“从哪儿来的?”

  “巨龙生的,爵士。他们把它放在我的摇篮里。”

  “你想吃个耳光吗?世上已经没有龙了。”

  “没有龙,但是还有龙蛋。最后一头龙生下了一窝五个蛋,龙石岛上还有更多,都是在‘血龙狂舞’前产下的。我的哥哥们每人都有一颗。伊利昂的那颗看似用金银打造,中间穿梭着火焰的脉络。我的是白绿两色的漩涡花纹。”

  “你的龙蛋。”他们把它放进他的摇篮。邓克对伊戈已经如此熟悉,以至于有时会忘记伊耿是一位王子。他们当然会把龙蛋放进他的摇篮。“好吧,你可别在周围有人的时候提起你的龙蛋。”

  “我又不傻,爵士。”伊戈压低声音。“总有一天巨龙将会回归。我大哥戴伦梦见过,伊里斯国王也读到过相同的预言。也许就是我的蛋孵出了巨龙。那就太棒了。”

  “是吗?”邓克持怀疑态度。

  伊戈却毫不怀疑。“伊蒙和我以前经常假装我们的龙蛋孵化成功了。假如那是真的,我们就能骑在龙背上翱翔天际,就像伊耿一世和他的姐妹们那样。”

  “是啊,假如七国上下所有的骑士都死个精光,我就能当上御林铁卫的队长了。如果龙蛋真的这么贵重,为什么巴特维尔大人还会把他的蛋送人?”

  “想让全国人民看看他多么富有?”

  “我猜也是。”邓克又搔了搔脖子,瞥了一眼格伦顿·鲍尔爵士,他在等候渡船时忙着系紧马鞍的肚带。那匹马不中用。格伦顿爵士的坐骑是一匹凹背瘦马,体型偏小,年龄偏大。 “你对他父亲知道多少?为什么他们叫他火球?”

  “因为他性急如火,且满头红发。昆廷·鲍尔爵士原本是红堡的教头。是他教会我父亲和伯伯们如何战斗。还有那些高贵的私生子们。伊耿国王答应擢升他为御林铁卫,于是火球让他的妻子加入了静默修女会。等到有空缺的时候,伊耿国王却驾崩了,戴伦国王转而任命了威廉·怀尔德爵士。我父亲说火球在拥立戴蒙·黑火篡位时起的作用跟苦钢一样大,当戴伦派出御林铁卫逮捕戴蒙时,也是火球出手相救。后来,火球在兰尼斯港的大门口击杀了勒福德公爵,打得‘灰色雄狮’一路逃回凯岩城。在曼德河渡口,他接二连三地砍倒了彭罗斯夫人的好几个儿子。他们说他饶了最年幼的儿子一命,作为对他母亲的善意表示。”

  “他很有骑士风度。”邓克不得不承认。“昆廷爵士是在红草原阵亡的吗?”

  “在此之前,爵士。”伊戈答道。“他在溪边下马喝水时,被某个弓箭手一箭穿喉。那只是个平民百姓,没人知道是谁。”

  “平民百姓一旦起了杀害领主和英雄的念头,就会变得很危险。”邓克看着渡船缓慢地驶过湖面。“船来了。”

  “这船很慢。我们要去白墙城吗,爵士?”

  “为什么不呢?我想去看看龙蛋。”邓克微笑道。“如果我赢得比武,那咱俩就都有龙蛋了。”

  伊戈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干嘛?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我本来可以告诉你,爵士。”男孩严肃地说。“但我必须学会管住自己的舌头。”

  雇佣骑士的座位被安排在餐桌下席,更靠近大门而非高台。

  按照城堡的标准,白墙城差不多是全新的,它是由现任领主的祖父在仅仅四十年前建成的。周围的百姓称之为“牛奶屋”,因其城墙、堡垒和塔楼都是用优质的白色石料砌成,石料采自谷地,翻山越岭运抵此处,花费惊人。城中的地面和柱子是奶白色的大理石,表面有天然的金色纹路;头顶的一道道房梁均由骨白色的鱼梁木树干雕刻而成。邓克无法想象这一切要耗费多少金钱。

  城堡的大厅却不像他所见过的另一些那么宽敞。至少我们能够登堂入室,邓克一边想着,一边在长凳上坐下,左右两边是梅纳德·普棱爵士和猫儿凯尔。三人虽然不请自来,但还是很快被接纳到了婚宴之中;在大喜之日拒绝招待一位骑士可是会招来厄运的。

  年轻的格伦顿爵士却受到了刁难。“火球根本没有儿子。”邓克听见巴特维尔伯爵的事务官大声反驳道。小伙子反应激烈,摩根·邓斯泰博爵士的大名被多次提及,但事务官依然不为所动。格伦顿爵士的手刚一触到剑柄,立即有一打士兵持矛现身,一时间仿佛要血溅当场。幸好有一个名叫基尔比·皮姆的大个子金发骑士及时介入,场面才不至于失控。邓克坐得太远,没能听见对话,但他看见皮姆用一条胳膊搂着事务官的肩膀,在他耳边窃窃私语,时而大笑。事务官皱着眉头对格伦顿爵士说了什么,让这孩子的脸变成了猪肝色。他看上去快要哭了,邓克边看边想,或是快要杀人了。最终,年轻的骑士被允许进入了城堡大厅。

  可怜的伊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只有领主和骑士才能在大厅用膳。”当邓克试图带男孩进入时,一名下级事务官傲慢地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在内庭摆上桌子,供侍从、马夫和士兵们吃饭。”

  你如果对他的身份稍有了解,就会把他迎上高台,奉为贵宾。邓克不太喜欢其他侍从的模样。有一些是与伊戈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但绝大多数是成熟老练的战士,很久以前就选择了为某位骑士服务,而非自己成为骑士。他们当真可以选择吗?骑士生涯需要的不只是骑士精神和刀剑功夫,还有马匹、长剑和盔甲,所有这些都很昂贵。“管住你的舌头。”在把伊戈留在那些人当中以前,邓克告诫他。“他们都是成年人,不会容忍你的傲慢。坐下,吃饭,倾听,也许你能学到一些东西。”

  至于邓克本人,他很容易获得满足,只要能避开烈日、斟满酒杯、填饱肚子就行了。即便是雇佣骑士,也会厌倦于每吃一口都要先嚼上半个钟头的进食方式。在餐桌下席,菜肴不会那么稀奇花哨,但在数量上绝对有保证。在邓克看来,下席已经足够好了。

  但是正如老人所说,农夫的骄傲却是贵族的耻辱。“我的座位不应该在这里。”格伦顿·鲍尔爵士激动地告诉下级事务官。为了出席婚宴,他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紧身上衣,那是件漂亮的旧衣服,袖口和领口缀有金色花边,胸前绣着鲍尔家族的红色折线和白色方块。“你可知道我父亲是谁?”

  “一位高贵的骑士和伟大的领主,毫无疑问。”下级事务官说。“正如在座的许多人一样。请你入座或是离开,爵士。这对我来说没有分别。”

  最终,男孩跟其他人一起坐在下席,脸色十分难看。随着更多的骑士挤坐到长凳上,长长的白色大厅逐渐变得水泄不通。来宾人数超出了邓克的预料,从外表看,其中一些人是远道而来,风尘仆仆。自从杨树滩以来,他和伊戈就不曾与如此众多的领主和骑士们为伍,而且谁也猜不出下一个出现的会是谁。我们本该呆在外头的树丛里,睡在大树下。如果我被人认了出来……

  当侍者在每人面前放下一块黑面包时,邓克觉得感激,希望这能分散一些注意力。他把面包拦腰锯开,下面半块掏空,做成盘子形状,上面半块顺手吃掉。面包不太新鲜,但跟他的咸牛肉相比,已然是人间美味。至少它用不着在麦酒、牛奶或是清水里泡软了才能咬动。

  “邓肯爵士,你似乎吸引了不少眼球。”梅纳德·普棱爵士观察道,此刻维韦尔伯爵及其随从正昂首阔步地走过他们身边,前往大厅高处的贵客席位。“高台上那些姑娘看你看得眼睛都发直了。我敢打赌她们从未见过像你这么魁梧的男子。你就算坐着,也比大厅里的所有人高出半头。”

  邓克耸了耸肩。他对别人的注视已经习以为常,但并不意味着他喜欢这样。“让她们看去吧。”

  “高台下面坐的是‘老公牛’。”梅纳德爵士说。“他们夸他是个彪形大汉,但在我看来,他身上最大的也就是肚子。你站在他旁边就像个巨人。”

  “的确如此,爵士。”长凳上的一位伙伴搭话,他面色蜡黄,表情忧郁,衣着是灰绿两色。双眼小而精明,长得很近,搭配着拱形的眉毛。嘴巴周围留着整齐的黑色胡须,弥补了向后退却的发际线。“在这样的赛场上,仅凭身材就能让你成为最可怕的竞争者之一。”

  “听说‘野兽’布雷肯可能会参赛。”坐得更远的某人说。

  “我不这么认为。”身穿灰绿两色衣服的人说。“这次马上比武的目的只是为了庆贺伯爵的婚礼。为纪念床上之事,而行马上之事。奥索·布雷肯之类的牛人根本不屑一顾。”猫儿凯尔爵士喝了一口酒。“我敢打赌巴特维尔大人不会上场。他会呆在荫凉的贵族包厢里为他的代理骑士们加油鼓劲。”

  “那他会看见代理骑士们纷纷落马。”格伦顿·鲍尔爵士夸口道。“最终,他将会把龙蛋送到我的手上。”

  “格伦顿爵士是火球之子。”凯尔爵士向新来的人解释。“能否请教尊姓大名,爵士?”

  “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无名小卒之子。” 昂德里夫的紧身上衣质地优良,干净整洁,显然受到了妥善照料,款式却很简洁。一个蜗牛形状的银质扣针系住了披风。“如果你的长枪功夫与口才一样好的话,格伦顿爵士,倒可以跟这位大块头比个高下。”

  趁侍者倒酒的工夫,格伦顿爵士看了邓克一眼。“如果我们交手,他必败无疑。不管他的块头有多大。”

  邓克看着侍者把酒杯倒满。“我用剑比用长枪拿手。”他承认。“用战斧更好。这次会不会举行混战比赛?”他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很占便宜,他知道自己既能打人也能挨打。而马上比武就是另一回事了。

  “混战?在婚礼上?”凯尔爵士听上去十分震惊。“这不太可能。”

  梅纳德爵士发出一声轻笑:“婚姻便是一场混战,任何已婚人士都会这么跟你说。”

  乌索尔爵士也轻声笑道。“恐怕这次只有马上比武,不过除了龙蛋外,巴特维尔大人还答应给亚军三十金龙,给前一轮失败的骑士们每人十个金龙。”

  十个金龙也不错。十个金龙可以买一匹骑乘小马,这样邓克就不用在战斗以外的时间里骑着雷鸣。十个金龙可以给伊戈买一件板甲,再买一顶像样的尖顶帐篷,绣上邓克的榆树和流星。十个金龙意味着烤鹅、火腿和鸽子馅饼。

  “每胜一场还可以赚取赎金。”乌索尔爵士一边挖面包盘,一边说。“而且我听到传闻,有人对比赛结果下注。巴特维尔伯爵本人不喜欢冒险,但他的宾客中却有人赌得很大。”

  话音未落,号声响起,安布罗斯·巴特维尔步入大厅。邓克跟其他人一同起立,目送巴特维尔与新娘挽着手臂,踏着一条密尔花纹地毯,登上高台。那姑娘芳龄十五,刚刚开苞,她的伯爵丈夫年过半百,新近丧偶。她面色红润,他脸孔灰白。新娘那件绿白黄三色披风拖曳在身后,看上去既炎热又沉重,以至于邓克想知道她如何能够忍受。巴特维尔大人同样是既炎热又沉重,他脸颊垂肉,淡黄色的头发日渐稀疏。

  新娘的父亲紧跟在她身后,手中牵着年幼的长子。河渡口的佛雷侯爵是个举止优雅的瘦子,衣着蓝灰二色,他的继承人是个没有下巴、流着鼻涕的四岁男孩(译注:即冰火正传中的老瓦德·佛雷侯爵)。随后入场的是科斯坦、瑞斯利两位伯爵及其夫人,两位夫人都是巴特维尔伯爵的第一任妻子所生。接下来是佛雷的女儿们及其各自的丈夫。再后面是戈蒙·匹克伯爵;斯莫伍德和肖尼伯爵;更多的低阶领主和封地骑士。在他们当中,邓克瞥见了提琴手约翰和阿林·库克肖。阿林大人看上去已经喝醉了,虽然婚宴尚未正式开始。

  当所有人踱上高台,贵宾席也已经挤得像长凳一般。巴特维尔大人和新娘坐在橡木质地、包有金箔的双人宝座之上,屁股下面垫着圆滚滚、软绵绵的坐垫。其余的人则在高背椅上栖身,椅子的扶手雕刻得花里胡哨。在他们背后的墙上,两幅巨大的旗帜自房缘垂下:佛雷家族的灰底蓝色双塔,以及巴特维尔家族的绿白黄三色波浪。

  牵头祝酒的荣誉交给了佛雷大人。“敬国王!”第一段祝酒词如此简短。格伦顿爵士伸出酒杯。邓克跟他、跟乌索尔爵士和其他人碰杯。他们一口喝干。

  “敬巴特维尔伯爵,我们亲切的东道主。”佛雷接着宣布。“愿天父赐他长命百岁,多子多福。”

  他们又饮一轮。

  “敬巴特维尔夫人,忠贞的淑女,我亲爱的女儿。愿圣母赐她丰饶多产。”佛雷向女孩露出微笑。“我希望能在年底前抱上外孙,双胞胎就更好了(译注:此处是双关,原文是Twins would suit me even better,孪河城Twins是佛雷家族的居城)。所以今晚你得好好搅拌一下黄油,我亲爱的(译注:原文是churn the butter well,把巴特维尔的姓氏Butterwell拆开了。)”

  笑声在大厅中回荡,宾客们三度举杯,这酒口感醇厚,色红味甜。

  佛雷大人随后说:“这一杯敬的是御前首相布林登·河文。愿老妪的明灯为他照亮通往智慧之路。”他高举酒杯,一饮而尽,同饮的还有巴特维尔大人和他的新娘,以及高台上的其他人。在餐桌下席,格伦顿爵士倒转酒杯,将杯中之物泼在地上。

  “浪费好酒真是可惜。”梅纳德·普棱说。.

  “我不会为弑亲者干杯。”格伦顿爵士说。“血鸦公爵是个巫师,也是私生子。”

  “私生子出身。”乌索尔爵士温和地赞同道。“但他的父王在临终前授予了他合法地位。” 他喝完了杯中酒,梅纳德爵士和大厅中的许多人也是如此。差不多同样多的人放下了杯子,或是像鲍尔一样反转酒杯。邓克感觉到手中酒杯沉重的分量。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那条谜语是这么说的。一千只眼,再加独眼。

  祝酒一轮接着一轮,有些是由佛雷大人发起,有些则是旁人的提议。他们为年幼的徒利公爵干杯,他是巴特维尔大人的封君,因故未能前来观礼。他们为高庭公爵“长刺”里奥的健康干杯,有传闻说他卧病在床。他们为了缅怀英勇的逝者而干杯。是啊。邓克回忆起往事。我很愿意为他们干杯。

  提琴手约翰爵士说出最后一段祝酒词:“敬我勇敢的兄长们!我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微笑!”

  邓克原本不打算喝这么多酒,因为明天将举行马上比武,但是在每一轮祝酒过后,酒杯又会被重新添满,而且他发现自己很口渴。“永远不要拒绝一杯红酒或是一角麦酒。”艾兰爵士曾经告诉他。“也许要等一年后你才有机会再喝。”不为新郎新娘祝酒是失礼行为,他告诉自己,当着周围众多陌生人的面,不为国王和首相干杯则是危险举动。

  令人宽慰的是,提琴手的祝酒已是最后一轮。巴特维尔大人笨拙地起身,感谢他们参加婚礼,并祝愿明天比武顺利。“婚宴开始!”

  山珍海味端上了贵宾席,烤乳猪,身披羽毛的烤孔雀,撒上碎杏仁的巨大梭鱼。以上种种美味,在餐桌下席连一口都尝不到。没有乳猪,他们吃的是咸猪肉,在杏仁奶中浸泡过,胡椒加得恰到好处。没有孔雀,他们改吃阉鸡,表皮炸得香脆棕黄,肚中塞满洋葱、草药、蘑菇和烤栗子。没有梭鱼,他们就吃大块的白鳕鱼排,外面裹着酥脆面皮,配上某种邓克叫不上名字的美味褐色酱汁。另外有豌豆粥、黄油芜菁、蜜渍胡萝卜,还有一种气味浓烈的白奶酪,臭味好比“棕盾”班尼斯。邓克吃得很满意,但他一直惦记着伊戈在内庭吃了什么。以防万一,他偷偷把半只阉鸡塞进披风的口袋,连同几片面包和一些臭奶酪。

  当他们用餐时,乐队奏起愉快的曲调,话题渐渐转到第二天的长枪比武上。“富兰克林·佛雷爵士在绿叉河一带称得上大名鼎鼎。”乌索尔·昂德里夫说,他似乎对本地的英豪们了若指掌。“高台那边那位就是他,新娘的叔叔。卢卡斯·内兰来自Flag's Mire,他的实力不容小觑。Crackclaw Point的莫蒂默·伯格斯爵士也在伯仲之间。另外,本次比武大会基本上是效忠骑士和本地英豪的天下。基尔比·皮姆和‘绿色’加尔垂是其中的顶尖高手,但都比不上巴特维尔大人的女婿,‘黑汤姆’·赫德尔。此人极其阴险。据说他为了与伯爵的长女携手成婚,竟出手杀害了其他三位求婚者。他曾经将凯岩城公爵击落马下。”

  “什么,年轻的泰伯特公爵吗?”梅纳德爵士问。

  “非也,是老迈的灰色雄狮,在春天死去的那位。”这就是人们提起死于春季大瘟疫的故人的方式。他在春天死去。数以万计的人在春天死去,其中包括一位国王和两位年轻王子。

  “可别小看了布福德·布尔威爵士。”猫儿凯尔说。“老公牛在红草原上杀了四十人。”

  “而且他的数字每年都会增加。”梅纳德爵士说。“布尔威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你看看他。年过花甲,松软肥胖,右眼大概是瞎了。”

  “不用费神在大厅里四处寻找冠军了,诸位爵士。”有个声音在邓克身后说道。“本人在此,任君观赏。”

  邓克转过身,说话的是提琴手约翰爵士,双唇挂着浅笑。他的白色丝绸上衣配有红缎缀边的宽袖,袖底垂过了膝盖。一条沉甸甸的白银项链垂过胸前,上面镶嵌了许多大颗的深色紫水晶,辉映着他双眼的颜色。那条项链的价钱抵得上我全部的家当,邓克想。

  酒精映红了格伦顿爵士的脸颊和粉刺。“你是何人,居然夸此海口?”

  “在下提琴手约翰。”

  “你是乐师,还是战士?”

  “区区不才,敢用长枪良弓奏出曼妙乐章。每场婚礼都需要一名歌手,正如每场比武都需要一位神秘骑士。请问我能否与你们同坐?巴特维尔一番美意,让我坐上了高台,但我更愿意与我的雇佣骑士弟兄们为伍,而不是粉红色的肥胖贵妇和老头子。”提琴手拍了拍邓克的肩膀。“劳驾挪一挪,邓肯爵士。”

  邓克挪了一挪。“你来得太晚,菜都吃完了,爵士。”

  “没关系。我知道巴特维尔的厨房在哪儿。我想这儿还有红酒剩下吧?”提琴手身上散发出桔子和酸橙的味道,底下却暗藏着一丝东方香料的异香。也许是肉豆蔻,邓克说不上来。他对肉豆蔻又知道多少?

  “你的自吹自擂很不得体。”格伦顿爵士告诉提琴手。

  “真的吗?那我必须祈求你的原谅,爵士。我绝对不想冒犯火球之子。”

  这句话让年轻人措手不及。“你知道我是谁?”

  “虎父无犬子,我希望如此。”

  “看哪,”猫儿凯尔说。“婚礼馅饼来了。”

  六个厨房小弟推着一辆宽阔的轮车,将馅饼送入大厅。它通体褐色,表皮酥脆,身形巨大,里面不停地传出嘈杂声,叽叽呱呱砰砰。巴特维尔老爷和太太取剑在手,步下高台。他们一切开馅饼,数十只鸟儿便腾空而起,在大厅中盘旋不止。在邓克参加过的其它婚宴上,馅饼里不外乎是鸽子或鸣禽,但这一次的馅饼中藏的却是兰雀和云雀、鸽子和斑鸠、仿声鸟和夜莺、棕色的小麻雀和一只红色的大鹦鹉。

  “二十一种鸟类。”凯尔爵士说。

  “二十一种鸟粪。”梅纳德爵士说。

  “你心中毫无诗意,爵士。”

  “你肩上都是鸟粪。”

  “这才是装填馅饼的正确方式,”凯尔爵士嗤之以鼻,一面擦拭着衣服。“馅饼象征着婚姻,真实的婚姻包含着许多内容——欢乐和悲伤,痛苦和愉悦,爱情、欲望和忠贞。所以要用许多种类的鸟儿才相称。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能确切地知道新婚妻子将给他带来什么。”

  “她的阴道呗,”普棱说。“还能是啥?”

  邓克推着桌子站起来。“我需要呼吸点新鲜空气。”实际上他想要小便,但在如此友善的同伴们面前,新鲜空气的说法会更礼貌一些。“请原谅我。”

  “早去早回,爵士。”提琴手说。“杂耍还没上演呢,你也不想错过闹洞房吧。”

  户外的晚风轻舔着邓克,仿佛是某种巨兽的舌头。庭院中压实的土质地面似乎在他脚下摇晃……或许是他自己在摇晃。

  竞技场已经矗立在了外庭中央。一座三层阶梯的木制看台背靠城墙而建,巴特维尔大人和他那些系出名门的宾客们得以在软垫坐席上享受荫凉。赛场两端搭起了帐篷,供骑士们穿戴盔甲之用,武器架上的比武长枪已准备就绪。清风掠过,撩动旗帜,邓克闻到了栅栏上石灰涂料的气味。他动身去寻找内庭的所在。他必须找到伊戈,派他去比赛主管那里报名。这是侍从的职责。

  然而,白墙城对邓克来说是全然陌生的,他不知怎么就迷了路,发现自己站在犬舍门外,猎狗们闻见他的气味,纷纷狂吠乱嚎起来。它们想要撕碎我的喉咙,或是想吃我斗篷里的阉鸡。他顺着原路返回,途中经过圣堂。一个女子跑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名秃头骑士紧追不舍。男人频频摔倒,最后女子只得回身将他扶起。我应该溜进圣堂,祈求七神让那个骑士做我的首轮对手,邓克想道,但是这样做是不敬神的。我急需一间厕所,而非一次祈祷。近在咫尺的地方有片矮树丛,旁边是一段白色石砌台阶。正合我意。他摸索到树丛后面,解开了马裤。膀胱已经涨得快要爆炸了。小便源源不绝。

  头顶某处,有一扇门打开了。邓克听见台阶上的脚步声,靴子摩擦着岩石。“……苦钢不来,简直大煞风景……”

  “去他妈的苦钢。”一个熟悉的声音坚持着。“私生子个个靠不住,他也是一样。只要打上几场胜仗,他就会急吼吼地赶过来。”

  匹克大人。邓克屏住呼吸……也憋住了尿。

  “胜仗二字说说容易,打赢就难了。”这个声音比匹克更加低沉,如闷雷般隆隆滚过,边缘带有锋利的怒意。“牛奶血老家伙原本指望那孩子会把它带来,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光靠油嘴滑舌和个人魅力弥补不了这一点。”

  “一条巨龙就足以弥补了。王子坚持认为那颗龙蛋会孵化。他梦见过,就像他曾经梦到兄长们死去一样。一条活生生的巨龙将为我们赢得所需的一切兵力。”

  “龙是一回事,梦又是另一回事。我敢向你保证,血鸦可不会躺着做白日梦。我们需要的是战士,不是梦想家。他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你只管做好自己份内之事,我自有安排。一旦我们掌握了巴特维尔的金钱和佛雷家族的兵马,赫伦堡自然会加入,然后是布雷肯家族。奥索知道他抵挡不了……”

  两人渐行渐远,说话声也随之隐去。邓克继续小便。他抖了抖那话儿,系上了裤子。“虎父无犬子。”他嘀咕着。他们在说谁?火球的儿子吗?

  当他从台阶下现身时,两位贵族已经走到了场地的另一端。他差点想喊住他们,让他们露出脸庞,但想想还是算了。他孤身一人,手无寸铁,而且喝得半醉。也许不止半醉。他站在那里皱了一会儿眉头,然后走回大厅。

  大厅里,最后一道菜已经上完,嬉戏节目正在上演。佛雷大人的一个女儿用竖琴演奏了《两颗真心跳动如一》,弹得很烂。杂耍演员互相投掷点燃的火把,你来我往过几轮后,有人翻起了空心筋斗。佛雷大人的侄子唱起《狗熊和美女》,基尔比·皮姆爵士用木勺在桌上打着拍子。其他人纷纷加入,直到整个大厅都轰然高唱:“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卡斯威尔大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把脸埋在了桌上的一摊红酒中,维韦尔夫人潸然泪下,可惜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她悲从何来。

  与此同时,众人痛饮红酒。口感浓郁的青亭岛红酒已经退场,代之以本地产的佳酿,至少提琴手是这么说的;说实话,邓克根本品不出两者的区别。桌上还有葡萄酒和香料调制的甜酒,他也尝了一杯。也许要等一年之后我才有机会再喝。别的雇佣骑士,都是些好伙伴,谈论起他们认识的女性。邓克发现自己在思量坦希莉今晚会在哪儿。他知道罗翰妮夫人会在哪儿——睡在冷濠堡的床上,身边躺着尤斯塔斯老爵士,正吹着胡子打呼噜——所以他试着别去想她。她们是否想起过我?他想知道。

  他的愁思突然被打断了,一群涂脂抹粉的侏儒从一只装了轮子的木头猪的肚子里蜂拥而出(译者注:特洛伊木马?),绕着桌子追逐巴特维尔大人的小丑,用充了气的猪尿泡朝他猛砸,每次打中都会发出粗鲁的声音。这是邓克几年来看到过的最有趣的事情,他跟其他人一起大笑起来。佛雷大人的儿子被这些滑稽动作迷住了,以至于亲身加入,用从侏儒手里借来的一个猪尿泡敲打起了宾客。这孩子的笑声是邓克听过的最让人恼火的笑声,那种尖锐的、如打嗝一般的咯咯笑声惹得他想要打这个男孩的屁股,或是把他扔下水井。如果他用那个猪尿泡打了我,我可能会这么做。

  “就是他促成了这门婚事。”这个没有下巴的淘气鬼尖笑着跑过身边的时候,梅纳德爵士说。

  “此话怎讲?”提琴手举起空了的酒杯,一名路过的侍者便为他斟满。

  梅纳德爵士向高台瞥了一眼,新娘正在喂新郎吃樱桃。“伯爵大人不是头一个给这块小饼干涂黄油的人。他们说新娘早在孪河城就被一个厨房小厮给开了苞。她总是偷偷溜到厨房去跟他幽会。可惜有一天晚上被她的小弟弟盯了梢。他见到两人颠鸾倒凤的模样,便发出一声尖叫。厨子和卫兵们闻声赶来,发现小姐和小厮在和面用的大理石台板上忙着交媾,两人都像命名日那天一样光溜溜的,从头到脚沾满了面粉。”

  这不可能是真的,邓克想。巴特维尔大人拥有良田千顷,家财万贯。他怎么会迎娶一个已经被厨房小厮玷污了的姑娘,还要送出他的龙蛋作为比赛奖品?河渡口的佛雷家族并不比巴特维尔家族更高贵。他们的摇钱树是一座桥而不是奶牛,区别仅此而已。贵族。谁又能真的搞懂他们?邓克一边吃着坚果,一边琢磨他在小便时偷听到的话。醉鬼邓克,你觉得你听见的是什么?他又喝了一杯甜酒,因为第一杯的味道不错。然后他交叉双臂,把头枕在上面,闭上了眼睛,就闭一小会儿,四周的烟气实在熏眼。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半数的婚礼宾客已起身高呼:“入洞房!入洞房!”吼声惊天动地,害得邓克从一场有关于坦希莉和红寡妇的美梦中醒了过来。“入洞房!入洞房!”的叫声响彻四周。邓克坐直了身子,揉着双眼。

  富兰克林·佛雷爵士怀抱新娘,走下过道,身边挤满了男人和男孩。贵宾席上的女士们包围着巴特维尔大人。维韦尔夫人已经一扫愁容,正试图把伯爵大人从椅子上拉起来,伯爵的一个女儿为他解开了靴带,某个佛雷家的女人脱掉了他的上衣。巴特维尔哈哈大笑,做着无效的抵抗。他喝醉了,邓克看到,而富兰克林爵士醉意更浓……他醉得险些失手将新娘摔下。邓克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提琴手约翰拉着站了起来。“看呐!”他喊道。“让这个巨人来抱她!”

  他记得的下一件事,是自己正在攀登一座螺旋楼梯,怀中抱着的新娘扭动不已。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还站得住脚。女孩动得一刻都不停,身边围满了男人,一面脱她的衣服,一面开着把她裹满面粉、好好揉搓一番的下流玩笑。侏儒们也来添乱。他们在邓克腿边挤来钻去,又叫又笑,还用猪尿泡击打他的小腿。他唯一能做的是不踩在他们身上。

  邓克对于巴特维尔大人卧室的位置毫无概念,但是被人推搡着、戳点着,最终还是抵达了目的地。此时的新娘已是满脸通红,咯咯直笑,几近全裸,只有左腿的长袜不知怎么在攀登过程中幸存了下来。邓克同样面红耳赤,但不是因为劳累的缘故。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他的勃起一定很明显,幸好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新娘。巴特维尔夫人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坦希莉,但是怀中抱着这么一个扭动着的半裸尤物,还是让邓克想到了后者。高过头的坦希莉,那是她的名字,但对我来说她一点也没有高过头。他怀疑自己是否有缘与她重逢。曾经有几个夜晚,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梦见了她。不,呆子,你只是梦见她喜欢你。

  巴特维尔大人的卧室既宽敞又奢华。密尔地毯铺满脚下,一百支香精蜡烛在角落和裂缝中绽放,一套镶满黄金和宝石的盔甲伫立在门边。卧室里居然还有一个厕所,位于外墙的一个石头小壁龛中。

  邓克终于把新娘扑通一声放在了婚床上,一名侏儒跳到她身旁,抓起一只乳房好一阵抚弄。女孩长声尖叫,男人们轰然大笑,邓克则抓起侏儒的领子,将他从夫人身边拖开。他拎着这个小家伙穿过房间,准备把他扔出门外,正在这时他看见了龙蛋。

  巴特维尔大人将它安放在一个黑色天鹅绒软垫上,最底下是大理石的基座。它比鸡蛋大得多,却不如邓克想象的大。精致的红色鳞甲覆盖于龙蛋表面,在油灯与蜡烛的光晕中闪闪发亮,犹如珠宝。邓克丢下侏儒,拿起了龙蛋,只为感受片刻。它重得出乎他的意料。你可以用它砸碎一个男人的脑袋,蛋壳却不会损伤分毫。手指触摸之下,鳞甲光滑无比,他用双手转动龙蛋,那片深沉而浓郁的红色又似乎在微微放光。血火同源,他想到,虽然龙蛋上还有金色的斑点和午夜黑色的螺纹。

  “嘿,说你呐!你以为你在干什么,爵士?”一个胡须墨黑、满脸疖子的大个子骑士恶狠狠地盯着他,他不认识此人,但那个声音却让他吃了一惊;低沉而充满怒气。是他,跟匹克说话的人,邓克意识到。那人又说:“快点放下。我会感谢你把你那肮脏的手指从伯爵大人的宝物上挪开,不然以七神的名义发誓,你会后悔的。”

  那个骑士醉得不如邓克厉害,因此明智的做法似乎是按他说的办。邓克小心翼翼地将龙蛋放回原地,在袖子上把手指擦干净。“我毫无恶意,爵士。”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然后他推开那个黑胡子往前走,出了门。

  楼梯井中传来嘈杂之声,是快乐的呼喊和女孩的欢笑。女人们正将巴特维尔大人引向他的新娘。邓克不想与她们碰面,于是拾阶而上,而非下楼。他发现自己站在塔楼的屋顶,头顶繁星点点。苍白城堡环绕四周,沐浴着明月,闪烁着微光。

  他觉得酒劲上涌,一阵晕眩,便倚身在一段雉堞上。我快生病了不成?为什么要去摸龙蛋?他想起坦希莉的木偶戏,还有那条引起所有麻烦的木头龙。记忆让邓克深感内疚,一如往常。三个好人丧命,只为拯救雇佣骑士的一只脚。这毫无意义,从来没有。要吸取教训啊,呆子。像你这样的人就该离巨龙或是龙蛋远一点。

  “它看上去似乎是用白雪做成的。”

  邓克转过身。身穿华服的提琴手约翰站在他背后微笑。“什么是用白雪做成的?”

  “这个城堡。月光下所有这些白色石头。你有没有去过颈泽以北之地,邓肯爵士?我听说那里连夏天都会降雪。你可见过绝境长城?”

  “没有,大人。”他为何提起长城?“我们正要去那儿,伊戈和我。一路北上,前往临冬城。”

  “真希望我能与你们同行。你们可以为我带路。”

  “带路?”邓克皱起眉头。“临冬城就在国王大道上。如果你沿着大道一直往北走,就不可能错过它。”

  提琴手大笑。“我想不会……不过你可能会惊讶于某些人迷路的能力。”他走近雉堞,俯瞰着城堡。“他们说北方佬都是些野蛮人,他们的树林里到处是狼群。”

  “大人?你来这里做什么?”

  “阿林正在找我,而我不想被人找到。他一喝酒就会变得很烦人。我看见你溜出那个恐怖的卧室,就跟着你出来了。我已经喝了太多的酒,我向你保证,但还是不敢面对赤身裸体的巴特维尔。”他朝邓克递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我梦见过你,邓肯爵士。早在我们见面之前。那天我在路上看到你,一下子就认出了你的脸。好像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邓克有了一种最最奇怪的感觉,仿佛他以前经历过这一切。我梦见过你,他说,我的梦和你的不同,邓肯爵士。我的梦会成为现实。“你梦见过我?”他问道,声音粗重,皆因酒意。“什么样的梦?”

  提琴手讲道:“我梦见你从头到脚一身纯白,苍白的长披风从宽阔的双肩垂下。你是一位白骑士,爵士先生,御林铁卫的誓言兄弟,整个七大王国最伟大的骑士,你的唯一使命是守护、侍奉和取悦你的国王。”。他把一只手放上邓克的肩膀。“你也做过同样的梦,我知道你有过。”

  他有过,真的。就在老人第一次让我手握他那柄长剑的时候。“每个男孩都梦想着成为御林铁卫。”

  “然而只有七个男孩长大后有幸穿上雪白披风。你愿意成为其中一员吗?”

  “我?”贵族的手开始捏痛邓克的肩膀,他耸肩避过了。“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御林铁卫的七位骑士终身服务,发誓不娶妻不生子。也许哪天我会找到坦希莉。我何苦要放弃娶妻生子的机会呢?“我的梦想无关紧要。只有国王才能擢升御林铁卫。”

  “我想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夺取王位。但我宁可教你拉小提琴。”

  “你喝醉了。”真是乌鸦笑猪黑。

  “喝醉太棒了。酒能让一切变得可能,邓肯爵士。你身穿白袍的样子仿佛天神下凡,要是你不喜欢白色的话,或许更愿意做个领主?”

  邓克毫不留情地嘲笑道。“少来啦,我宁愿长出一对巨大的蓝色翅膀飞上天去。反正都是痴心妄想。”

  “你这是在嘲弄我了。真正的骑士绝不会嘲弄他的国王。”提琴手似乎伤了自尊。“我希望你在目睹真龙降生的时候,会更加相信我刚才说的话。”

  “真龙降生?一条活生生的龙?就在这儿?”

  “我梦见它。梦见这座苍白城堡,梦见你,梦见真龙从蛋中破壳而出,全都梦见了,就像我曾经梦到两个哥哥死去一样。那时候他们十二岁,我才七岁,于是他们嘲笑我,后来却真的死了。如今我二十二岁,并且坚信我的梦境。”

  邓克回忆起另一场比武大会,回忆起自己与另一位年轻王子在春天的绵绵细雨中并肩踱步。我梦见了你和一头死去的巨龙,伊戈的长兄戴伦对他说。这头庞然巨兽的双翼是如此宽广,足以遮盖整片草地。它就倒在你身上,可你依然活着,而巨龙却已死去。一语成谶,可怜的贝勒。梦境不可信,虚伪如流沙。“如您所言,大人。”他告诉提琴手。“请容我告退。”

  “你想去哪儿,爵士?”

  “上床睡觉。我已经醉得像条狗了。”

  “做我的狗吧,爵士。今夜乃是承诺之夜。让我们一起放声长啸,惊醒天上众神。”

  “你要我做什么?”

  “为我效力。我要你做我的亲信,官居高位。我的梦不会说谎,邓肯爵士。你将穿上白袍,而我必须取得龙蛋。必须如此,我的梦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也许这个龙蛋会孵出巨龙,或者——”

  在他们身后,门轰然打开了。“他在这儿,大人。”两名士兵登上了房顶。戈蒙·匹克跟在后面。

  “戈米。”提琴手慢吞吞地说。“你来我的卧室做什么,大人?”

  “这里是屋顶,爵士,您喝得太多了。”戈蒙大人做了个敏捷的手势,卫兵们便走上前来。“请允许我们带您回去睡觉。请别忘了,您明天还要参加比武。基尔比·皮姆可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我一直想跟这位好心的邓肯爵士比上一场。”

  匹克面无表情地看了邓克一眼。“日后再说罢。您第一场的对手是基尔比·皮姆爵士。”

  “那么皮姆必定倒下!他们必定都会倒下!神秘骑士在所有挑战者中脱颖而出,身后留下一路传奇。”一名卫兵搀住了提琴手的手臂。“邓肯爵士,看来我们必须分别了。”当他们扶他走下楼梯时,他这样叫道。

  只有戈蒙大人和邓克留在屋顶上。“雇佣骑士。”他低声咆哮。“你妈没教过你别把手伸进巨龙嘴里吗?”

  “我从来没见过我妈,大人。”

  “那就解释得通了。他承诺给你什么?”

  “爵位。白袍。巨大的蓝色翅膀。”

  “这是我的承诺:刚才的事你要敢说出去半个字,就用三尺青锋穿你个透心凉。”

  邓克摇了摇头,想让自己清醒一点。这似乎没起作用。他弯下腰,吐了。

  一些呕吐物溅到了匹克的靴子。贵族咒骂连连。“雇佣骑士。”他厌恶地叫道。“这里不欢迎你们。真正的骑士应当恪守礼节,绝不会不请自来,但是你们这伙雇佣……”

  “哪儿都不欢迎我们,可惜哪儿都有我们的影子,大人。”红酒壮了邓克的胆子,不然他会闭口不语。他用手背擦了擦嘴。

  “记住我的话,爵士。不然有你的好果子吃。”匹克甩掉靴子上的污秽。然后他走了。邓克又一次倚上雉堞。他想知道哪个人疯得更厉害些,戈蒙大人还是提琴手。

  等他找路回到大厅时,只剩下梅纳德·普棱与他作伴。“你脱她内衣的时候,可有看到乳头上的面粉?”他饶有兴趣地问道。

  邓克摇摇头,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红酒,他尝了一口,便认定自己已经喝够了。


  巴特维尔的事务官在塔楼里为领主与贵妇们准备了房间,他们的扈从则下榻在兵营中。其余的宾客们或可在地窖占据一榻草席,或可在西侧高墙下选一方平地搭起营帐。邓克在石头修院拿来的窄小帆布帐篷算不上体面的营帐,但毕竟尚可遮雨挡日。他毗邻的一些邻居仍然醒着,大小营帐的丝滑四壁在夜色下如同五色油灯斑斓闪耀。一顶覆满太阳花图案的蓝色帐篷里传来高声谈笑,而另一顶紫白条纹之下则飘来爱欲之声。伊戈为们自己帐篷的选址略略远离众人。学士和另两匹马在不远处倘佯,邓克的武器与铠甲整齐地靠着城墙堆放。他钻进帐中,发现他的侍从盘腿坐在蜡烛边上,埋首在一本书里,头顶闪闪发亮。

  “就着烛火看书会弄瞎你的眼睛。”虽然这孩子时常试图教他,但读书对邓克来说仍是难如登天。

  “我需要烛光才能看清书上的字,爵士。”

  “你想给你的耳朵来上一下么?这是什么书?”邓克瞥到书页上的鲜艳颜色,小小的纹章盾牌镶嵌在字里行间。

  “纹章大全,爵士。”

  “找提琴手的来历?别费心了。他们不会把雇佣骑士写进书册里,这里边只有领主和战将。”

  “我并非在找他。在外庭里我看到了别的家徽……桑铎兰伯爵来了,爵士。他的徽章是三个灰白淑女,印在蓝绿波纹底色上。”

  “姐妹岛来的?真的么?”三姐妹群岛位于咬人湾,邓克曾听修士们说那里是罪恶之渊。姐妹镇是维斯特洛顶顶臭名昭著的走私贩窝点。“那可真是远道而来。或许他是巴特维尔新娘的远亲。”

  “他并不是,爵士。”

  “那多半是冲着筵席。在三姐妹群岛他们只吃鱼,是吧?人迟早会生厌的。你吃饱了么?我给你留了半只腌鸡和一些奶酪。”邓克翻找着斗篷的内兜。

  “他们给我们准备了肋条肉,爵士。”伊戈的脸都快扎进书里去了,“桑铎兰大人曾为黑龙作战,爵士。”

  “如同老爵士尤斯塔斯?他人还不坏,是不是?”

  “是不坏,爵士。”伊戈接着说,“不过……”

  “我看到龙蛋了。”邓克把掏出来的食物和他们的硬面包和盐渍牛肉一起塞到一边,“几乎是全红的。血鸦大人也有龙蛋么?”

  伊戈放下了他的书,“他凭什么有?他出身低贱。”

  “他是个私生子,并非出身低贱。”血鸦并非合法子嗣,但父母双方均为贵胄。邓克正想告诉伊戈他遇到的那人,但随即注意到了他的脸:“你的嘴怎么了?”

  “我打了一架,爵士。”

  “让我瞧瞧。”

  “没流多少血。我擦了点酒。”

  “你和谁打起来了?”

  “另外几个侍从,他们说……”

  “管他们说了啥。我怎么跟你说的?”

  “管好自己的舌头,免生是非。”孩子摸了摸裂开的嘴唇,“可他们称我父亲为弑亲者。”

  他正是,孩子,虽然我认为这并非他本意。邓克和伊戈说过几十遍切勿把这类话当真。你知道真相,这就够了。他们曾听过这些流言,在酒肆旅舍,林中火堆之旁。整个王国都知道在杨滩镇梅卡王子的钉头槌如何将其兄“碎矛”贝勒击落。阴谋论甚嚣尘上并不令人惊讶。“如果他们知道梅卡王子是你父亲,他们绝不会提起这些。”会背着你说,但绝非当面提起。“你没管好你的舌头,跟那些侍从们都说了什么?”

  伊戈看起来满面羞惭:“我说贝勒王子的死只是个噩运。可当我跟他们说梅卡王子敬爱其兄贝勒,亚达姆爵士的侍从反驳道他只是敬他早死,而马洛尔爵士的侍从说他还敬他兄弟伊里斯早死呢。我就揍了他。我把他揍惨了。”

  “我看我该把你揍惨了才是。送你一对肿耳朵和你的肥嘴唇相映生辉。你父亲要是在这里也会揍你。你以为梅卡王子要一个孩童给他辩护么? 当初送你跟着我时是怎么告诫你的?”

  “忠心做侍从服侍你,不逃避一切差使和训斥。”

  “还有?”

  “遵从王法,骑士精神和大人您。”

  “还有?”

  “削发或染发,”这一句他说得并不情愿,“无论对谁不可泄漏真名。”

  邓克点头:“那个孩子喝了多少?”

  “他喝的大麦啤酒。”

  “你也看到了?啤酒让人多生一张嘴。言语犹如轻风。”

  “某些言语犹如轻风,”这孩子犟得无可理喻,“另一些则是叛国。这比武大会全是叛贼,爵士。”

  “每个人都是?”邓克摇了摇头,“即便当真,那也只是陈年旧事。黑龙已死,他麾下众将或逃或降。何况你说的也不尽不实,巴特维尔大人的儿子们分别从属于两边。”

  “那他也是半个逆贼,爵士。”

  “十六年前的半个逆贼。”邓克的酒意已经全消,他虽怒气冲冲但头脑略为清醒,“巴特维尔伯爵的事务官负责比赛事宜,他名叫科斯格罗佛。去找他,替我报名长枪比武。等等……别用我的真名。”领主爵爷众多,保不定哪个会想起杨滩镇的高个邓肯爵士,“用‘绞索骑士’这名字替我报名。”平民百姓们就爱在比武大会上看到神秘骑士现身。

  伊戈摸了摸肿得老高的嘴唇:“绞索骑士么,爵士?”

  “就按这个盾牌起的名字。”

  “我知道,只是……”

  “就按我说的去做。你今晚书看得够多了。”邓克用拇指和食指掐灭了蜡烛。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6)

  烈日悬空,酷热难当。

  热浪把城堡的白石墙烤得直冒青烟,空气里弥漫着烘干泥土和枯草的气味,一丝风儿也无,塔楼和门楼上红、绿、黄各色旗帜低垂着纹丝不动。

  邓克从没见过雷鸣如此焦躁不安。伊戈给公马装鞍垫时,它不停来回摇晃着脑袋,甚至对着男孩呲出大颗臼齿。太热了,邓克暗忖,不论对人对马都太热了。战马就算在天气舒适宜人时也难得脾气温顺,而现在这天气就算圣母本人也难免心生火气。

  庭院中央,另一场长枪比武拉开帷幕。赫伯特爵士骑着一匹金色的骏马,马身披着黑甲,装饰着派基家族的红白双蛇;弗兰克林爵士则身骑栗色公马,灰色的马饰上纹有弗雷家族的双塔徽标。两马交会时,红白长枪利落地一断为二,蓝色长枪则碎成数段,但无人落马。看台上的观众与城墙上的守卫中传来一阵短暂而稀稀拉拉的欢呼。

  连欢呼都嫌太热了。邓克擦去眉间的汗珠。比武就更嫌热了。他的脑袋如皮鼓般突突直跳。让我赢下第一场,再多一场,我就谢天谢地了。

  两个骑士在比武场顶端勒缰回马,抛下残破的枪杆。第四对长枪。整整多了三对,邓克想道。他已尽可能地一再推迟了穿上盔甲的时机,可这会在一身铁衣下,他的内衣业已湿湿地黏着肌肤。世上尚有比满身臭汗更糟的境况,他对自己说道,回想起白衣女士号上面对蜂拥而至的铁民的艰难一战,打完那一仗,他可是满身血污啊。

  派基和弗雷握紧新的长枪,再次将马刺踢向坐骑。干裂的土块在飞扬的蹄后四处溅开。枪杆断裂的巨响让邓克缩起脑袋。昨晚喝得太多,吃得也太饱。他模糊地记得抱着新娘子走上台阶,记得在屋顶上遇到了提琴手约翰和匹克伯爵。我为何会去屋顶?似乎对话里提到了龙,他开始模糊地记得,还是龙蛋,或者是其他东西,也许……

  一阵喧哗让他回过神来,夹杂着欢呼与哀叹。邓克看到金色骏马背着空鞍冲向武场终点,赫伯特·派基爵士在地上痛苦地翻滚。还有两个就该我出场了。早日干掉乌索尔爵士,就能早日脱下这身该死的铠甲,喝一杯凉快的,舒舒服服休息一下。在他们再次召他出战之前至少该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巴特维尔大人手下臃肿的传令官登上看台顶端,召唤下一对比武骑士:“来自纳尼,尽忠于白墙伯爵巴特维尔大人的骑士,‘豪胆’的阿尔葛雷弗爵士。来自猫咪窝的骑士,格伦顿·佛花爵士,请上前英勇对敌。”

  阿尔葛雷弗爵士高挺干瘦,这名饱经风霜的护卫骑士身着褪色的灰色战甲,骑一匹不加披挂的骏马。邓克曾与这类骑士交游:这些人坚若磐石,且技艺捻熟。他的对手是年轻的格兰顿爵士,骑着他可怜的阉马,身穿一件沉重的锁子甲,戴着铸铁的半盔,露出面门。在前臂上,他的盾牌刻有他父亲的烈焰家徽。他需要一副胸甲,和一顶体面的头盔,邓克想道,这么一副披挂,对着头部或当胸一击会要了他的命。

  格伦顿爵士难掩对这番介绍的怒火。他勒马愤愤地绕着圈,大喊道:“我真名乃格兰顿·鲍尔。令官,愿你的嘲弄与你一同见鬼去。正告你,我有英雄之血脉!”传令官不虞答他,但年轻骑士的抗议只是激起了更多笑声。“为何他们嘲笑他?”邓克大声问,“是因为他是个私生子么?”佛花是河湾地贵族父母给予私生子的姓氏,“那个猫咪窝又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爵士。”伊戈说。

  “这无关我们的事。我的头盔?”阿尔葛雷弗爵士和格伦顿爵士在巴特维尔大人和夫人前轻点枪尖行礼。邓克看到巴特维尔靠向新娘耳畔低语几句。女孩格格笑了起来。

  “这儿呢,爵士。”伊戈戴着他那顶大草帽,为他的眼睛和光头遮阳。邓克一直借着那帽子嘲弄这男孩,但现在他只希望他也能弄到一顶。烈日下,草帽可比铁帽子管用得多。他拨开遮住眼睛的浓发,用两只手把巨盔摆正,在颚下系紧。头盔的内衬一股汗酸臭,他感到一整块铁沉沉地压在肩膀和脖子上,脑袋因为昨晚的宿醉隐隐作痛。

  “爵士,”伊戈建议道,“现在退出还不算晚。如果您输了,那么雷鸣和这套盔甲……”

  那我的骑士生涯也到头了。“你觉得我会输?”邓克反问道。阿尔弗雷德爵士和格兰顿爵士在武场的两头就位。“这又不是对敌狂笑风暴。这里哪个骑士有能耐找我的麻烦?”

  “基本上每个人都能,爵士。”

  “我看你耳朵又欠拧了。乌索尔爵士比我老十岁,还矮上一半。”阿尔葛雷弗放下了面罩。格伦顿爵士没有面罩可以放。

  “自杨滩镇后您从未参加比武大会,爵士。”

  不知收敛的孩子。“我有训练过。”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条件允许,手头有东西,他会对着木靶或铁环练习冲刺。另一些时候,他让伊戈爬上树,在高低合度的树枝上悬一张盾牌或木桶锻炼枪法。

  “您使剑胜过持枪,”伊戈说,“若有一把长斧或钉头槌,世上少有人能正撼您的力量。”

  这话正是一语中的,邓克颇有些心烦意乱:“这世上可没有大剑或者钉头槌比武。”他指出。场地中央,“火球”的儿子与“豪胆”的阿尔葛雷弗爵士正开始策马冲锋,“拿我的盾来。”

  伊戈扮了个鬼脸,跑去拿盾牌。

  越过比武场,阿尔葛雷弗爵士的长枪正中格伦顿爵士的盾牌,堪堪滑开,在火流星图案上刻下一道深沟。但鲍尔的矛尖直奔对手的胸甲中央而去,以千钧之力撕裂了敌手的鞍带。骑士和鞍镫一道滚落黄土。邓克不由惊讶叹服。这孩子的武技几乎跟他吹嘘的一样出色。他不禁猜想这能否消弭众人对他的嘲笑。

  一记号角吹响,声音大得让邓克又缩了缩脖子。传令官再次爬上他的高台:“苦桥伯爵与渡口守护,卡斯维尔家族的乔弗里爵士。‘雾野镇之猫’凯尔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凯尔爵士的铠甲做工精良,但年岁久远,布满凹坑划痕。“圣母慈悲,邓肯爵士。”在前往比武会的路上,他对邓克和伊戈说,“让我对敌卡斯维尔。我来此正是为了见他一面。”

  如果今早武场上有人比邓克感觉更糟的话,那当仁不让该首推在酒宴上醉得人事不省的卡斯维尔大人。“昨晚这一醉,他还能上马已然是个奇迹,”邓克恭维道,“胜利归于阁下。”

  “万勿这么说呀,”凯尔爵士温文尔雅地一笑,“邓肯爵士,猫儿若想占到它那碗香甜奶油,就该知道何时喵喵求告,何时亮出利爪。一旦大人的长枪轻轻划过我的盾面,我便会自动滚落红尘。而后当我牵马备盔去找他时,自会竭力恭维从我为他打造第一柄利剑以来,他的技艺如何日益精进。我将再次成为卡斯维尔的扈从,苦桥城的一员骑士。”

  这毫无一丝荣誉可言,邓克几乎脱口而出,但他只是咬紧了舌头。凯尔爵士并非第一个以荣誉换取炉边一席温暖之地的雇佣骑士。“诚如您所言,”他嗫喏道,“愿您好运相伴。或是噩运,如果您更喜欢的话。”

  乔弗里·卡斯维尔伯爵二十出头,身形瘦弱,身着全副铠甲的他看起来确实比昨晚俯面栽在一滩美酒里时体面不少。他的盾上漆着一匹黄色的半人马,手挽长弓。同样的纹章装点着他白色的丝绸马饰,又用黄金镶在头盔顶端,耀眼夺目。作为以半人马为家徽的骑士,他在马上应当更为自如才是。邓克不知凯尔爵士的长枪技艺如何,但卡斯维尔爵士坐在鞍上的样子,似乎一阵咳嗽就能让他翻身落马。猫儿若要取胜,只需飞速掠过他身边就可。

  伊戈牵着笼头,让邓克笨拙地翻上高高的硬鞍。他静坐于鞍上等待,感觉到众人的注目。他们在怀疑这个高大的雇佣骑士是否真有能耐。邓克自己也不禁怀疑,不过答案即将揭晓。

  雾野镇的猫儿果然言行一致。卡斯维尔大人的长枪一路东倒西歪,但凯尔爵士根本毫不费心瞄准。两骑都没能全速冲刺起来,不过当乔弗里大人的矛尖碰巧撞到猫儿的肩头,他还是仰面一头翻倒。我还以为猫儿在掉落时都能四肢悠然稳稳着地,邓克想道,看着雇佣骑士在尘土中挣扎。卡斯维尔爵士的长枪完好无损。他信马绕场,一次又一次把枪杆高高举起,似乎他刚把“长刺”里奥或狂笑风暴挑落马下一般。猫儿捡起他的头盔,追逐着他的战马。

  “盾牌。”邓克吩咐伊戈。男孩双手把盾递上。他把左臂穿过绑带,紧握把手。风筝盾的重量令人安心,虽然其长度操纵起来感觉怪异。看到那个绞死的人让他再次心神不宁。这是个不吉利的东西。他决心尽快重漆盾牌。愿战神佑护我顺利冲刺,速速一胜。他静静祈祷,场边传令官再一次登上高台:“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他开口宣读,“以及绞索骑士,上前英勇对战。”

  “爵士,万万小心。”伊戈低声提醒,递上比武长枪,十二尺的尖细木柄,配上雕成紧握拳头状的圆滑铸铁枪尖,“有侍从告诉我乌索尔爵士马技稳健,且行动迅速。”

  “迅速?”邓克嗤之以鼻,“他的盾上画着一只蜗牛。你以为他能快到哪儿去?”他夹紧马腹,缓缓前行,枪尖直立。赢下一场,我至少不会比以前更糟。两场,我们就高枕无忧了。看看这群对手,两场胜利不算是个奢望。至少他抽了个好签。他本有可能对敌老公牛或是基尔比·皮姆,又抑或是某个本地的硬角色。邓克猜想比赛主管是否刻意将雇佣骑士在首轮相互配对,好让领主大人们免于首轮被折辱的窘境。这无关紧要,老人常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乌瑟尔爵士是眼下唯一需要考虑的对手。

  他们在看台下相会,巴特维尔大人和其夫人高坐于城墙阴影之下,坐垫柔软;弗雷大人陪坐一侧,一边膝上坐着淌鼻涕的小儿子。他们身后,一排侍女摇着大扇。尽管如此,巴特维尔大人外衣的腋下仍然染开深渍,而新娘的秀发则因为湿热四处卷翘。她看上去暑热难当,百无聊赖,浑身不自在。可当她瞥见邓克,她扭动身子挤压着胸脯,让他在头盔下面红耳赤。他向她与她的夫君大人垂下枪尖行礼,乌索尔爵士也依葫芦画瓢。巴特维尔祝他们尽展所长。而他的妻子吐了吐小舌头。

  时候已到。邓克驱马奔向武场的南端。八十尺外,他的对手也按序就位。他的灰色公马比雷鸣小上一圈,但更年轻昂扬。乌索尔爵士身着绿釉板甲,外罩银色锁链甲,绿灰间杂的流苏从他的圆盔上披散而下。他的绿色盾牌纹着银色蜗牛标志。好马好盔甲,赎金必定高昂,若是我能将他挑落的话。

  号角吹响。

  雷鸣一路小跑向前,邓克把长枪移向左侧,微微下垂,越过马头直指两人之间的木栏。他的盾牌紧紧护住左侧,压低身形,双腿紧夹马腹。雷鸣一路冲过比武场。我们融为一体,人,马,长枪,合为一头金铁交杂的嗜血之兽。

  乌索尔爵士全力冲刺,灰马的四蹄下尘埃飞扬。四十码,邓克狠踢马刺,雷鸣开始飞奔,他的枪尖正指那只银色蜗牛。昏日,尘雾,酷热,高城,巴特维尔,新婚姑娘,提琴手,梅纳德,骑士侍从,马夫庶民。一切归于虚无,目中只余敌手。马刺再扬,雷鸣全速腾跃,银色蜗牛迎面扑来,随着灰马修长四腿交替不住闪耀……但乌索尔爵士的长矛与铁拳更在前方。我盾刚强,足可抗此一击。蜗牛才是关键。击中蜗牛,胜利归于我。

  十码开外,乌索尔爵士的矛尖轻轻上挑。

  邓克耳中轰然巨响,长枪一阻。他的双手与肩头传来反冲之力,但他永无机会看清自己是否一击中的。挟一人一马奔冲之势,乌索尔爵士矛头的小小铁拳,正中他的眉心。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7)

  邓克仰面醒来,直直瞪着穹顶的拱肋。有那么一会,他不知自己置身何处,又从何而来。话语在他耳边回响,面孔在四周漂浮:老爵士艾兰,高过头的坦希莉,“棕盾”班尼斯,红寡妇,“碎矛”贝勒,“明焰”伊里昂,可怜的疯女士维斯。猛然间,比武的场面重回脑海:酷热,蜗牛,迎面而来的铁拳。他呻吟起来,把身子蜷进肘弯里,这一动让他的头骨如同巨锤战鼓般轰轰作响。

  至少他的双眼尚能视物,头上也没多个洞,还算不错。周遭是一个地窖,他注意到,每一面墙都堆满了成桶的啤酒与葡萄酒。这里倒还凉爽,他想,而且饮水近在咫尺。他的嘴里一股血腥味。突然,恐惧攫紧了他。倘若咬掉了舌头,他就是个哑巴大块头了。“日安。”他开口说话,只是想听听自己的声音。话语在屋顶间回荡。他试图站起身,但地窖在他眼前旋转起来。

  “慢慢的,慢慢的。”一个颤颤的声音在他耳边说。一个弯腰驼背的老人出现在床边,长长的头发和袍子一样灰。他的脖子上围着由各色金属缀成的学士颈链,衰老的脸上皱纹密布,高高的鹰钩鼻在脸中央挤出两道深沟。“别乱动,让我瞧瞧你的眼睛。”他用拇指和食指分开邓克的眼皮,检查了他的左眼,然后是右眼。

  “我脑袋疼。”

  老学士嗤之以鼻:“您该庆幸它还生在您的肩膀上,爵士。来,这个会让你好过点。喝了它。”

  邓克努力地咽下了最后一滴难喝的药水,忍着不吐出口来。“比武,”他问道,用手背擦了擦嘴,“告诉我,怎样了?”

  “还不是照常乱哄哄一塌糊涂。人骑在马上,互相用棍子捅。斯莫伍德伯爵的侄子扭断了手腕,埃顿·瑞斯利爵士的腿给马压坏了。但到现在为止还没人丢了性命,虽然一度我曾担忧过您,爵士。”

  “我落马了么?”他仍感到脑袋里好像塞满了羊毛,否则他绝不会问出如此愚蠢的问题。话一出口邓克就后悔了。

  “那一记能把城墙都撞摇晃呢。那些在您身上押了重注的现在定是悔恨不堪那。还有你的侍从像丢了魂一样。要不是我撵走他,这会儿他还坐在这边呢。我可不要个小孩子呆在这里碍事。我提醒了他尚有任务在身。”

  邓克觉得自己也需要提醒一下:“你说什么任务?”

  “您的马,爵士,还有武器和盔甲。”

  “对。”邓克答到,终于记了起来。这孩子是个尽职的侍从,他知道他该做些什么。我输掉了老人留给我的剑,和斯提利·佩特精心为我打的铠甲。

  “您那位拉提琴的朋友也很关心您。他要我给予您最精心的照料。他也被我撵走了。”

  “你照料我有多久了?”邓克活动着握剑的手指。看上去每一只都还算自如。只有头痛得要死,不过反正艾兰爵士说过我从不用我的脑袋。

  “以日晷来看,有四个小时了。”

  四个小时不算太糟。他曾听过一个故事,一个骑士被重击后整整睡了四十年,醒来时已是年老体弱。“你知道昂德里夫爵士赢下第二场了吗?”说不定蜗牛能赢下冠军。若是输给全场最优秀的骑士多少会让他好受些。

  “那一场?他还真赢了。击败了亚达姆·弗雷,他是新娘的表兄,一个挺有前途的年轻人。夫人看到亚达姆爵士坠马时昏倒了,她被搀回卧室去了。”

  邓克强撑着站起来,东倒西歪,但老学士扶住了他。“我的衣服在哪儿。我得走了。我要……我必须……”

  “如果您记不起来,那一定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学士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我建议您不要饱食,醉酒,以及以后别再让人刺中您的眉心……不过我早就知道你们这些骑士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快走,快走,我还有别人要照顾。”

  屋外,邓克遥遥眺望一只飞鹰盘旋在明澈蓝天之上,艳羡之情油然而生。东边天空云彩开始堆积,如邓克的心情灰暗不振。他一路走回武场,烈日的光芒如砧上铁锤般摧残着他的脑袋,脚下的土地也似乎游移不定……或者是他自己在四处摇晃。光爬上地窖的阶梯,他就险些摔倒两次。我本该召来伊戈的。

  他慢慢地穿过外廊,绕过人群的外围。在庭院里,臃肿的阿林·库克肖大人在两名侍从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下场,格伦顿·鲍尔爵士的最新受害者。第三个侍从提着他的头盔,三根骄傲的羽毛如今全数折断。“提琴手约翰爵士,”传令官喊道,“效忠于渡口侯爵的孪河城骑士,弗雷家族的弗兰克林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邓克站在一边,看着提琴手骑着高大黑马入场,马身的蓝绸上装饰着金剑与提琴。他的胸甲以及护膝,护肘,护胫,护喉均上了蓝色的釉彩,底下的锁链甲则是镀金。弗兰克林爵士则骑一匹斑点灰马,银色马饰飘飘,与他一身灰衣灰甲相衬,盾牌与外套上装点弗雷的双塔标志。他们来回冲锋数合。邓克呆立观看,但视若不见。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他自嘲道。他的盾上是一只蜗牛啊,你怎么能输给盾上画着只蜗牛的人呢?

  身边欢呼雷动。邓克抬头看见弗兰克林·弗雷滚落在地。提琴手下马帮助他落败的对手起身。他离龙蛋又近了一步,邓克想道,而我又身处何方呢?

  他走近内门,遇见昨晚的侏儒们正准备启程。他们正把小马系上一只装了轮子的木猪,以及另一辆看上去更正常的篷车。他发现他们共有六人,每一个都比前一个更矮小丑陋。有几个可能还是孩童,但他们都那么矮,很难确实分辨。大白天下,穿上了马裤与布袋斗篷,他们看上去远没有着小丑装时滑稽可爱。“大家日安,”邓克礼节性地招呼,“是否正要上路?东边有些乌云,可能要下雨了。”

  唯一对他的回答是最丑的那个侏儒的冷冷一眼。他是昨晚我从巴特维尔夫人身上拽掉的那个么?这个矮子在近处闻起来臭得像个粪坑。邓克只嗅了一下就赶紧加快了脚步。

  穿过牛奶房的那段路在邓克看来如同他和伊戈穿越多恩沙漠一般漫长。他一手扶墙,时不时靠在一边歇息。每次他转动头部,仿佛整个世界在水中摇晃。水,他想,我需要喝水,不然就要昏倒了。

  一个路过的马僮领他到了最近的水井。就在那里,他发现猫儿凯尔正在和梅纳德·普棱轻声交谈。凯尔一副垂头丧气状,但邓克的到来让他抬起头来:“邓肯爵士?我们听说您死了,或者离死不远了?”

  邓克揉着额头:“我倒想呢。”

  “我完全理解您的感受。”凯尔叹了一口气,“卡斯维尔大人不认得我了。当我告诉他我曾为他铸造第一柄剑,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看一个白痴。她说苦桥堡没有位置留给像我这样孱弱的骑士。”猫儿苦笑了一下,“他倒留下了我的武器和盔甲,还有战马。我还能如何?”

  邓克没法回答。就算是个自由骑手也需要骑马,当个佣兵也需要把剑啊。“你会找到另一匹马的,”他縋起水桶,安慰道,“七国遍地都是马。会有别的领主要你的。”他掬起一捧水,一饮而尽。

  “别的领主,是啊,您倒是认识一个给我瞧瞧。我不年轻了,又不如您强壮,更别提高大了。壮汉永远不缺人要。巴特维尔大人就喜欢大个骑士。你看看汤姆·赫德尔,你有看见他比武么?他在武场上所向披靡。当然,火球的儿子也不赖。提琴手也是。我倒希望是他击败我呢。他拒绝收取赎金。他说,他除了龙蛋什么都不要……除了他业已击败对手的友谊。真是一朵骑士精神之葩啊。”

  梅纳德·普棱大笑起来:“是一把骑士精神之琴吧。那家伙正拉出一曲暴风骤雨,在风雨降临之前,我们最好还是躲得远远的。”

  “他不收赎金?”邓克问道,“真是高贵的姿态。”

  “兜里金龙不缺,姿态自然高贵。”梅纳德爵士调侃道,“你若有心,就该吸取教训,邓肯爵士。如今远走高飞还不嫌晚。”

  “走?去哪儿?”

  梅纳德爵士耸耸肩膀:“随便哪儿。临冬城,盛夏厅,阴影之地亚夏,这无关紧要,只要不用留在此地。牵起你的马,带上盔甲,溜出大门就行。没人会记得你。蜗牛还有他的下一场对手要忧心,其余众人只会注目比武。”

  一瞬间,邓克的确隐隐心动。只要他保有盔甲战马,他至少还算是个骑士。丢掉了这些,他只能算是个乞丐。一个壮汉乞丐,也只是个乞丐。但他的装备和武器已然属于乌索尔爵士了,雷鸣也是。宁当乞丐,不作小偷。他曾混迹于跳蚤窝,与“白鼬”、拉夫、“布丁”之流为伍,是老人令他告别了如此生活。他可以想象艾兰·帕尼其爵士会如何评价普棱的建议。但艾兰爵士已死,因此答案籍由邓肯口中说出:“雇佣骑士也有荣誉。”

  您你愿意誓守清白荣誉而死,还是玷污荣誉活命?别回答,饶了我吧,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带上你的男孩逃命吧,绞索骑士,在您落得您盾牌徽标的下场之前。”

  邓克怒道:“您怎知我的下场?难道您如提琴手一般做梦么?你对伊戈又知晓多少。”

  “我只知鸡蛋若想保命,就得离煎锅远远的。【注:鸡蛋与伊戈同音】”普棱悠然道,“白墙堡对那孩子可不是个好地方。”

  “您在比武中战况如何,爵士?”邓克问道。

  “啊,我并未在武场报名。最近武运不佳啊。要您说,谁会最后得到龙蛋?”

  反正不是我,邓克想,“诸神自有分断,我可不知道。”

  “猜猜看吧,爵士。您自有犀利双眼。”

  他略略想了一下:“提琴手?”

  “真不错。愿意阐明一下您的理由么?”

  “我只是……感觉如此。”

  “我也一样。”梅纳德·普棱说,“不妙的感觉啊,为所有挡在提琴手路途上的人,不论是骑士,还是男孩。”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8)

  在他们的帐外,伊戈正在洗刷马饰,两眼却遥望远方。这孩子如此在意我的失败。“行了,”邓克唤道,“再刷下去,他就和你一样秃了。”

  “爵士?”伊戈扔下了刷子,“我知道那只笨蜗牛杀不了你!爵士。”他紧紧地抱住他。

  邓克摘下孩子的宽边草帽戴在自己头上:“学士说你拿了我的铠甲走了。”

  伊戈不满地抢回了帽子:“我刷了您的链甲,擦亮了你的护臂,护喉和胸甲。但头盔被乌索尔的枪尖扎裂凹陷了。您得找个武器师傅把它敲平。”

  “让乌索尔爵士去敲吧,这是他的东西了。”没有马,没有剑,没有盔甲。说不定侏儒们愿意带我一起进戏班呢。这下看上去就滑稽了,六个矮子用猪尿泡揍一个大汉。“雷鸣也是他的了。过来,我们把东西交给他,去祝他接下来比武顺利。”

  “现在么?爵士。我们会赎回雷鸣么?”

  “用什么?小家伙。石头还是羊粪蛋?”

  “我想过了,爵士。如果您能借到……”

  邓克打断了他:“没人会愿意借我那么多钱的,伊戈。他们凭什么?我算什么,一根自称为骑士,被某个蜗牛用棍子差点戳掉脑袋的大木头么?”

  “那么,”伊戈说道,“您至少还有雨点。我会骑回学士。我们去盛夏厅吧。您可以在我父亲麾下服役。他的马厩里战马如云。您尽可以挑一匹战马,再找一匹驮东西。”

  他知道伊戈是好意,但邓克无法重回盛夏厅卑躬屈膝,像现在这样,败落之后,身无分文,来谋个职位,却连把剑都没有。“孩子,”他说,“你去那里最好,但我不能从你父亲的桌下或马厩靠残羹冷炙过活。也许到了我们该分别的时候了。”邓克总能在兰尼斯港或旧城的守卫队中谋得一席,他们喜欢要大个子。从兰尼斯港到君临,每家客栈的门檐上我都撞痛过额头。除了给我满头包之外,我的个子也该为我挣几个铜板了。但守卫可不带侍从。“我已经把我所知尽授予你,虽然那也不多。一个出色的武术教头会更好地训练你,找个可敬的老骑士,确保他知道该抓长枪的哪一头。”

  “我不想要什么出色的武术教头,”伊戈说,“我只要你。如果我用——”

  “不行,别提这个。我不想听。去收拾我的武器。我会把它们和赞美之辞一同献给乌索尔爵士。今日事,今日毕。”

  伊戈踢了踢地面,他的脸和大草帽一样耷拉着,“好的,爵士。如您所言。”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9)

  从外面看来,乌索尔爵士的帐篷朴实无华:深色帆布,四角正方,用麻绳紧紧钉入地面。唯一的装饰是正中飘扬的一杆长长灰旗,上绘银色蜗牛。

  “在这里等我。”邓克吩咐伊戈。孩子牵紧雷鸣的缰绳。高大的棕色战马驮满了邓克的武器与铠甲,甚至包括他新得的旧盾。绞索骑士,我是个多么糟糕的神秘骑士啊。“用不了多久。”他低头弯腰钻进帘子。

  帐篷简陋的外表下,内里的华丽舒适程度令他猝不及防。他脚下铺满密尔的织毯,五色杂陈。一圈便椅簇拥着一张华丽的高脚桌。柔软的靠垫堆满羽毛床铺,熏香自一尊黑铁炉中冉冉升起。

  乌索尔爵士坐在桌边,拥一壶酒面对着成堆金银。他的侍从模样迟钝,正与他一同清点钱币。蜗牛不时轻咬硬币,或将其放到一边。“看来你要从我这学的还很多,威尔。”邓克听见他说,“这个硬币被人切过,这个则磨薄了。还有这一个?”一抹金光在他指尖舞蹈,“收钱之前要看好了。拿去,给我说说你看到了啥。”金龙划过半空,威尔扑了个空,硬币掠过他的指尖滚落地上。他跪下身去找到金币,反复瞧了两次,答道:“这个没问题,大人。一面有一条龙,另一面是国王……”

  昂德里夫瞥了邓克一眼:“上吊的家伙。很高兴看到您能走动,爵士。我怕我失手杀了您。您能否好心向我的侍从解释一下金龙的问题。威尔,把金币递给邓肯爵士。”

  邓肯别无选择地接过。他击落了我,所以现在我得甘心接受他的嘲弄?他皱起眉头,在手心里掂量着金币,仔细检查正反两面,又放进嘴里:“纯金的,未经切削和打磨,分量十足。换我也会收下,大人。这有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国王。”

  邓克仔细察看。金币上雕刻的面庞年轻无须,英姿飒然。伊里斯国王在金币上满面胡须,老国王伊耿亦是如此。两者之间的贤王戴伦倒是没有胡须,但硬币上的不是他。金币不算很旧,不可能铸于“无能的”伊耿之前的年代。邓克剥擦着头像下的文字。戴伦,文字如此说,但邓克熟知贤王戴伦的模样,这决不是他。他再次细看,发现字母的笔画有些奇怪,那不是……“戴蒙!”他惊呼道,“这是戴蒙!可世上从没有戴蒙国王,只有——”

  “伪君。黑火戴蒙在叛乱中铸造了他自己的钱币。”

  “但仍是金子,”威尔反驳道,“如果这是纯金,那就该和别的金龙一样值钱,大人。”

  蜗牛揍了他一个耳光:“白痴!没错,这是纯金,逆贼之金。拥有它已是叛国,使用它则是双倍叛逆。我得把它融了。”他又揍了一巴掌,“快滚得远远的,这名优秀的骑士和我有正事商议。”

  威尔连滚带爬地眨眼没了影。“请坐,”乌索尔爵士彬彬有礼地说,“您要来点酒么?”在他自己的帐篷里,乌索尔爵士看起来和酒宴上简直是两重天地。

  蜗牛匿于壳中,邓克暗记。“多谢,不用。”他把金币抛回乌索尔爵士手中。逆贼之金,黑火之金。伊戈曾告诉我这比武大会全是叛贼,可我并未当真。他欠这孩子一个道歉。

  “就半杯,”昂德里夫坚持道,“你听上去亟需喝一点。”他倒了两杯酒,把一杯递给邓克。脱了盔甲,他看上去更像商人而非骑士,“冒昧猜测,您是来了结账目。”

  “正是,”邓克接过酒杯。也许喝了头痛会好些,“我带来了我的盔甲,武器和战马。将他们与我的赞美一同带走吧。”

  乌索尔爵士露出笑容:“我猜这时该轮到我赞扬您在武场上表现勇猛了。”

  邓克暗想,“勇猛”是否是“笨拙”的体面之辞。“感谢您的赞扬,但是……”

  “我想您误会我了,爵士。可否冒昧问您是如何成为一名骑士的么,爵士?”

  “艾兰·帕尼其爵士在跳蚤窝找到了正在追猪的我。他的旧侍从在红草原战死,他需要人替他照料马匹,擦亮盔甲。他保证若我服侍于他,他会教我舞剑持枪和骑乘马匹的技艺,因此我欣然接受。”

  “动人的故事……虽然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提起那头猪。不知艾兰爵士如今身在何方?”

  “他已死。我埋葬了他。”

  “如此。你是否将他带回帕尼其镇?”

  “我不知那镇在何处。”邓克从未见过老人的帕尼其镇。艾兰爵士绝少提起,正如邓克绝少提及跳蚤窝,“我将他葬于面西的山坡,好让他常常欣赏落日。”便椅在他庞大的身躯下吱嘎作响。

  乌索尔爵士回身就坐:“我有我自己的铠甲,坐骑更胜于你。一匹衰弱的老马和一堆破钢板锈链子于我又有何用?”

  “斯提利·佩特打造了我的战甲,”邓克微愠道,“伊戈对这套铠甲精心照料,链甲上不沾一点锈斑。铸它的钢铁坚固耐用。”

  “坚固耐用,但沉重,”乌索尔爵士抱怨,“而且对任何正常人都过于庞大。你壮得不同寻常,高个子邓肯。至于你的马,骑起来太老,煮来吃还塞牙。”

  “雷鸣自不如从前年轻,”邓克承认,“如你所言,盔甲也略嫌巨大。但你尽可以随意出售。从兰尼斯港到君临,数不清的铁匠都愿接手这般货色。”

  “换来仅值一成的钱,我估计,”乌索尔爵士说,“随后拿去融掉。这可不行。我爱的是亮闪闪的银币,不是一堆破铜烂铁。源自国库如假包换的银币。那么,您究竟是否愿意赎回您的装备,爵士?”

  邓克捻着手里的酒杯,皱起了眉头。酒杯是沉甸甸的真银,杯缘镶着一圈金丝蜗牛。杯中之酒亦金光闪闪,甘醇美味。“若是心愿都能信手拈来,我又何尝不愿欣然付钱。可是……”

  “……你连下个注的两个银鹿都掏不起。”

  “如果您允许……允许我暂借回我的盔甲与战马,我可以晚些付清赎金。一旦我筹足数目。”

  蜗牛用滑稽的眼光看着他:“您去哪里筹足,爵士?”

  “我可以服侍某个领主,或者……”说出这些话异常困难,这让他觉得自己像个乞丐,“可能会要好几年,但我终会还债。我发誓。”

  “用您那骑士的荣誉么?”

  邓克脸红了:“我会在羊皮纸上写下契约。”

  “一小片废纸加上雇佣骑士的信手涂鸦?用来做厕纸还差不多。没别的用处。”

  “您自己也是个雇佣骑士。”

  “这您可伤到我了。的确,我浪迹天涯,从不听任他人差遣……但我上一次卧睡荒郊野外已是很久远的事了。旅店对我来说更为舒适得体。我是个‘比武骑士’,您所能遇见的最优秀的那种。”

  “最优秀?”他的傲慢令邓克恼怒不堪,“狂笑风暴也许不会同意,爵士,‘长刺’里奥和‘野兽’布雷肯想必也颇有不同看法。在杨滩堡,无人知晓蜗牛知名。若您身为如此著名的比武冠军,为何如此默默无闻?”

  “您听到我称自己为比武冠军了么?确实,那会让您名扬天下,对我来说,还不如回家自个出水痘。多谢夸奖,但我并非冠军。我会赢得下一场,但决战中我将落马。巴特维尔为第二名准备了三十金龙的赏金,对我足够了……算上丰厚的赎金和我赢得的赌注。”他对着满桌金银扬了扬手,“您看上去强壮高大。身高总是会打动愚民的心,虽然在比武中不值一文。威尔替我为我自己下了一赔三的赌注,肖尼大人愿意与我以一赔五对赌,真是十足的蠢货。”他用修长的手指拾起一枚银鹿,旋转着弹上半空,“下一场我会击败老公牛。然后是猫咪窝骑士,如果他能挺到与我对决的话。这两场的赔率定然很高,真是让人伤感呢。庶民们总是如此热爱本乡的英雄。”

  “格伦顿爵士是英雄之血脉。”邓克鲁莽地反驳道。

  “哦,我真的期待如此。英雄血脉也许能值当一赔二吧。婊子的血脉就没那么值钱了。格伦顿爵士一有机会就唠叨他的尊考,但您是否注意到他从不提及自己的母亲?理由相当深刻呐。他是由营妓所生。简妮,那名字是叫?他们称她作一文钱简妮。直到红草原,战火点燃前夜,她接了数不清的客,结果那晚之后她被改称为红草原的简妮了。火球在那之前要了她,毫无疑问,但跟着就是一百个其他男人。在我看来,我们的好朋友格伦顿可是酷爱假设啊。他根本连红头发都没有。”

  英雄血脉,邓克想道。“他称自己为骑士。”

  “那可真是如假包换的。这孩子和他的姐姐在青楼长大,就是那个叫猫咪窝的地方。一文钱简妮死后,由别的妓女照料他们,时时向他灌输他母亲唠叨不休的关于他是火球遗种那一套。一个邻近的老侍从训练了这孩子,但他自己是个侍从,所以无从授予这小杂种骑士称号。但半年前,一队骑士碰巧路过妓院,某个名叫摩根·邓斯塔波的骑士醉里瞧上了格伦顿的姐姐。无巧不成书,那姐姐还是个雏,邓斯塔波又没足够的银子付她的初夜。因此讨价还价之下,摩根爵士授予了她弟弟骑士称号,就在猫咪窝二十个目击证人面前。而后他乖巧的小姐姐牵着他上楼让他开了苞。就是这么回事。”

  任何骑士都有权授予他人骑士称号。服侍艾兰爵士时,邓克听过各色故事,某人的骑士称号源于善意施予、恶言威胁、或是一兜银鹿,可从没听过用初夜权买骑士名衔的。“巷间传言,”他听到他自己驳斥道,“未必就可尽信。”

  “我从基尔比·皮姆处得知,他宣称自己正是授衔仪式的在场证人之一。”乌索尔爵士耸耸肩,“英雄之子,妓女之子,或者两者皆是,只要对上我,他必败无疑。”

  “您可能抽到其他对手。”

  乌索尔爵士扬起了一边眉毛:“我再没见过比科斯格罗佛更热爱小小银鹿的人儿了。我向您保证,我下一场必定抽中老公牛,然后是那男孩。您愿意赌上一把么》”

  “我身无分文,哪能再赌。”邓克不知哪一件事更让他沮丧:是得知蜗牛买通比武总管在抽签中为所欲为,还是发现蜗牛刻意挑他来做对手。他起身道:“我已尽我所言。您可以带走我的马和刀剑,以及所有铠甲。”

  蜗牛打了个响指:“或许还有另一条路。您委实并非毫无一技之长。您的落马姿势相当华丽呐。”乌索尔爵士的双唇随着他的浅笑闪闪发亮,“我会让您暂借您的战马与铠甲……如果您愿跟随于我麾下的话。”

  “跟随您?”邓克不解,“怎样跟随?您已经有一名侍从。难道您需要卫护某座城池?”

  “也许吧,如果我自己有一座的话。但说真的,我更喜欢体面的旅舍。城堡得要花费巨资维护。并非如此,我只是要您再和我挑几场比武对敌罢了。二十场应该绰绰有余了吧。这个您会干吧?您可以分到我酬劳的一成。而且,我保证在将来会对准您宽大的胸膛,而不是脑袋。”

  “您要我跟随您在各处主动落马?”

  乌索尔爵士满意地咯咯笑着:“您是如此标准强悍,没人会相信一个盾上漆着蜗牛的胖老头能打败你。”他摸摸下巴,“另外,您得换个盾牌。要我说来,一个绞死的人看上去是挺吓人的,不过……总是被高高吊着,不是么?一副衰败样子,死得透透的。得要找个更能唬人的东西。或许一个熊头?一个骷髅?三个骷髅更好!还是挑在枪尖的婴儿。另外,您得披个长发,留起络腮胡子,越桀骜不驯越好。世上这种不为人知的小比武多得数不清。算上我能弄到的赔率,我们很快就能买得起龙蛋了,直到……”

  “……直到所有人都知道这大个子没指望了?我丢了我的盔甲,但荣誉仍在。您可以带走雷鸣和我的装备,其余免谈。”

  “荣誉只能让您沿街行乞,爵士。比起跟着我比武来,这世界上有糟糕得多的事。至少我能教您几样比武的诀窍,您在这方面比栏中的猪高明不了多少。”

  “您在取笑我。”

  “我早取笑过了。就算被取笑,您还是得吃饭。”

  邓克真想狠狠砸烂他那张微笑的脸。“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何您的盾上纹着蜗牛。您并非货真价实的骑士。”

  “听上去您倒像块货真价实的木头。您瞎了么?看不到眼下的危险么?”乌索尔爵士放下酒杯,“您知道我为何非得冲这儿下手么,爵士?”他站起来,轻轻拍拍邓克的胸膛,“枪尖要戳中这儿,您一样也要乖乖滚下马。脑袋那么小,对我难度还更大些……但也更轻易能置你于死地。我可是收了银子的。”

  “银子?”邓克躲开他的手,“您是什么意思?”

  “预付六个金龙,死后再赏四个。要买骑士的一条命算是绰绰有余了。您该心存感激。若是他出价更高,我可能得把矛尖戳进你的眼窝呢。”

  邓克头晕目眩。为何会有人买凶杀我?在白墙堡,我与人无怨无仇。自然,没人比伊戈的哥哥伊里昂更怨恨我,但明焰王子已被放逐去狭海对岸。“谁付的钱?”

  “日出之时,金子由仆人带来,恰在比武总管拟定对战名单前夕。他隐身于斗篷,并未提及主子姓名。”

  “但这是为什么呢?”邓克问。

  “我没问。”乌索尔爵士又倒了一杯酒,“以我看来,您的敌人比您所知的更多,邓肯爵士。难道并非如此么?还有人说您是我们如今所有苦难的根源呢。”

  邓克感到一只冰冷的手攫紧了他的心:“您是何意?”

  蜗牛耸耸肩:“我或许并不在杨滩镇,但斗武于我息息相关。我观望远方的比武,一如学士观望星移斗转。我得知在杨滩镇,一名雇佣骑士引发了一场七子审判,结果‘碎矛’贝勒死于其弟梅卡之手。”乌索尔爵士坐落椅中,伸展双腿,“贝勒王子为人敬重,明焰王子也是高朋满座,他们想必都很难忘记他受放逐的原因。想想我的提议吧,爵士。蜗牛或许会在身后留下粘迹,但小小粘液于人无害……若您与龙共舞,只会烈火焚身。”

  邓克步出蜗牛的帐篷,天色看起来晦暗了些。东边天际的乌云愈加厚重浓密,而日色西沉,在中庭投下长长的阴影。邓克发现侍从威尔打量着雷鸣的蹄铁。

  “伊戈去哪儿了?”他问道。

  “那光头的小子?我哪里会知道。自个跑走了吧。”

  他忍不下心和雷鸣说再见,邓克暗忖,一定是跑去帐篷翻他的那些书了吧。

  但他却并不在帐篷。书本仍然在原处,在伊戈的铺盖边整齐地摞成一叠,可男孩不知所踪。邓克隐隐感到有些事出了差错,小家伙不太可能不征得他的同意就四处乱晃。

  几尺外,两个发色灰白的军士在条纹帐篷外喝着麦酒。“……好吧,去他的,一次就够了……”其中一个咕哝道,“太阳高照时草绿绿的,唉……”身边的那个捅了捅他,他停下嘟囔,才注意到邓克:“爵士?”

  “你们有没有见到我的侍从?他叫伊戈。”

  士兵抓了抓他耳根的灰色胡茬:“我记得他,头发比我还少,一张嘴巴足有三个大。有几个小子和他纠缠了一会,不过那是昨天晚上了。之后我就没见过他,爵士。”

  “多半把他吓跑了。”他的同伴补充道。

  邓克狠狠盯了那人一眼:“如果他回来了,让他在这儿等我。”

  “行啊,爵士,没问题。”

  或许他只是去看比武了。邓克掉头朝武场走去。路过马厩时,他遇见了格伦顿·鲍尔爵士正刷洗着一匹漂亮的栗色牡马。“您可曾见到伊戈?”他问道。

  “不久前他刚跑过这边。”格伦顿爵士从口袋里掏出一根胡萝卜,喂着他的马儿,“这匹新战马不错吧?科斯坦大人让他的侍从来赎她,但我告诉他省省那些金子吧。这家伙我自己要了。”

  “大人不会满意这个处置。”

  “大人跟我说我没权利在盾上画火球纹章,大人还跟我说我的纹章应该是一堆猫咪柳。去他妈的大人。”

  邓克忍不住笑起来。他也曾坐在类似的筵席上,吞下过明焰王子与佛索威爵士的冷嘲热讽。某种程度上,他觉得自己和这位尖锐的年轻骑士有几分手足之情。就我所知,我自己的母亲也是个妓女。“你赢了几匹马?”

  格伦顿爵士耸耸肩:“数不清了。莫蒂默·伯格斯还欠我一匹。他说他宁愿把他的马煮来吃了也好过送给婊子的杂种骑。他的盔甲在送来之前也在锤子底下走了一遭,满是窟窿。或许我还能拿那堆铁卖点钱。”他听起来并不愤怒,却是感怀,“在我出生的那个……酒店边上有个马厩。我还是个孩子时就在那边帮工,那些马主忙活时,我就有机会偷偷牵走马匹。各类马儿我都能善加驾驭。犊子,杂种马,小马,驮马,耕马,战马——每种我都偷骑过。还骑过多恩沙马呢。我认识的一个老人教我自己制作长枪。我以为若我能让人们见识我的实力,他们就会不作他想地承认我为我父亲之子。可他们没那样说,就算是现在也没有,以后也不再会。”

  “有些人,”邓克安慰他,“不论你如何努力都不会承认。可另一些……不是所有人都是一路货色。我也曾遇见过好人。”他沉吟了一会,“比武结束后,伊戈和我会前往北境,加入临冬城的麾下,与铁民作战。你可以和我们同行。”北境自成一国,阿兰爵士总是那么说。没人会知道一文钱佩妮和猫咪窝骑士。在那儿,没有肆意嘲笑。人们以刀剑论友,以才能相交。

  格伦顿爵士审慎地看了他一眼:“为什么我要去那里?你是想让我跑得远远地躲起来么?”

  “不,我只是想……两把剑总好过一把。旅途不像从前那般太平了。”

  “这倒是没错。”少年勉勉强强地说道,“但我的父亲曾有机会列席铁卫。我誓愿完成他未竟的心愿披上白袍。”

  你披上白袍的机会跟我差不了多少,邓克几乎脱口而出。你是营妓所出,而我在跳蚤窝摸爬滚打。国王的荣耀容不下你我之辈。但少年不会甘于面对这个事实。于是他说道:“那好好磨练你的武技吧。”

  他才走出几步,格伦顿爵士就开口叫住了他:“等等,邓肯爵士,我……我委实不该如此唐突。我母亲总是告诫我,骑士应当谦逊守礼。”少年看上去不停地斟酌着字句,“上一场比武后,匹克爵士来找我。他在星矛城给我留了一席之地。他说,一场数代未见的风暴将席卷维斯特洛,而他需要刀剑来力挽狂澜。忠诚的刀剑,懂得遵循与服从。”

  邓克几乎难以置信。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屋顶,戈蒙·匹克从未掩饰他对雇佣骑士的不屑。不过这是个优渥的提议。“匹克是个好领主,”他说道,措辞尽量谨慎,“不过……我觉得,他不是个让我信服的人。”

  “当然,”少年的脸红了,“他有他的条件。他会让我追随他,他说……但我须得先证明我的忠诚。他会保证让我在下一轮与他的朋友提琴手对阵,而他希望能获得我落败的保证。”

  邓克相信他。他以为他自己会大吃一惊,但不知为何,他毫不惊讶:“你怎么回答他?”

  “我告诉他即使我试图设法输给提琴手,也未必能如愿,我曾将技艺更为精湛的骑士挑落下马,而在日落之前,龙蛋将会归于我的名下。”鲍尔疲惫地笑笑,“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答案。他骂我愚笨不可救药,让我自求多福。提琴手交游如云,而我则无亲无友。”

  邓克搭住他的肩膀,用力揉着:“爵士,您至少有一个朋友。如果我找到伊戈,会有两个。”

  少年回视他的眼睛,点点头:“这世上还是有真正的骑士。”


  在观战的人群中寻找伊戈时,邓克第一次有机会好好端详汤玛德·赫德尔爵士。巴特维尔大人的女婿高大笨重,胸膛如木桶般宽阔,他身穿熟牛皮衣,外套一副黑色板甲,华丽的头盔打造成恶魔形状,满面鳞片垂涎欲滴。他的战马比雷鸣高三手,重两石,是一头裹着链甲的恶兽。满身的金铁让他动作迟缓,一路慢跑着冲过比武场;但这毫不影响他轻松击败克莱伦斯·查尔顿爵士。查尔顿爵士在场边担架上挣扎之际,赫德尔取下了恶魔头盔。他的脑袋又大又秃,胡须乌黑整齐。胸口和脖子满是刺目的红廯。

  邓克认出了这张脸。昨晚他在寝室中触到龙蛋时,正是赫德尔对他低声怒吼。那个与匹克伯爵私语的嗓音低沉的男人

  一团纷杂的词句扑朔而来:大煞风景……虎父无犬子……苦钢……几场胜利……牛奶血老家伙……虎父无犬子……告诉你血鸦不会躺着做白日梦……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他直愣愣地盯着观礼台,疑惑伊戈是否设计在贵宾席中赢得了他应有的一席之地。但四下里依旧不见男孩踪影。巴特维尔和弗雷也不知去向,但巴特维尔的新婚夫人依然在座,看上去无聊而不安。真是怪事,邓克思忖。这是巴特维尔的城池,他的婚礼,而弗雷身为岳父。比武本是为他们而办,可他们自己又去了哪里?

  “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传令官昂声道。邓克的脸上如晴空掠过一丝阴霾。“乌冕城骑士,布尔威家族的‘老公牛’席尔默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身着血红甲胄,盔上两根漆黑牛角,“老公牛”一眼望去令人生畏。不过他得要一名肌肉虬结的侍从帮忙才能跨上坐骑。驱马时他的头颅不停倚斜,证实了梅纳德爵士关于他眼睛的论断所言非虚。他缓缓驰入场内时,仍然赢得了不菲的掌声。

  蜗牛自然无有着等待遇,但毫无疑问这正中他的下怀。第一次冲锋,两名骑士都折断了枪柄。第二轮时,“老公牛”的长枪折断在乌索尔爵士的盾上,而蜗牛的突刺则完全落空。第三轮情形依旧,这一次乌索尔爵士看上去摇摇欲坠。他装得真不错,邓克暗想,这番惺惺作态毫无疑问会让下轮的赔率肥得流油。他只需一瞥就能看到威尔正前后奔忙,为他的主人慷慨下注。这会儿他才想起他本可以在蜗牛身上下一两个铜板捞点油水。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

  老公牛在第五轮轰然落地,枪尖轻巧地避开了他的坚盾,从一侧正中胸膛。他落马时马镫缠住了脚踝,他被拖着翻滚了将近四十尺,他的手下才控制住了脱缰的战马。担架又一次出动,把他抬往学士处接受照料。几滴冷雨洒落,在布尔威的斗篷上沾染斑斑深渍。邓克呆呆地看着,面无表情。他的思绪在伊戈身上。若是我那些神秘的敌人找他的麻烦?这解释看来全然合理。那孩子是无辜的。如果我与人起争执,后果绝不该由他承担。


  邓克找到提琴手约翰爵士时,他正为下一场比武穿戴盔甲。三四名侍从环绕着他,为他戴盔系甲,检视战马的蹄铁。艾林·库克肖大人坐在一边,饮着水酒,鼻青脸肿,一副孱弱不堪的模样。看到邓克,他战抖起来,酒洒了一身:“你怎么还能这般走动?蜗牛把你的脸都打碎了。”

  “斯提利·佩特打造的头盔坚实耐用,大人。阿兰爵士总是说我的脑袋比石头还硬。”

  提琴手大笑起来:“别去管阿林。火球的私生子让他圆滚滚的屁股着地摔了个结结实实。这会儿他正恨着所有的雇佣骑士呢。”

  “那个满脸脓包的下流家伙根本不是昆汀·鲍尔的儿子。”阿林·库克肖坚持道,“他根本不该被准许参赛。若这是我的婚礼,就他这份放肆就活该受鞭打。”

  “哪家的好姑娘会愿意嫁给你?”约翰爵士说,“鲍尔的放肆比起你喋喋不休的噘嘴唇来差远了。邓肯爵士,您是否碰巧认识绿骑士加尔垂?稍后我须得将他挑落下马。”

  邓克毫不怀疑这一点:“我不认识他,大人。”

  “您可愿在这里欢饮一杯?来片面包和几颗橄榄?”

  “只求能借一步说话,大人。”

  “您可以尽您所言。让我们去我的营帐说话。”提琴手提着他的鞍垫,“不是说你,阿林。说实话,你该少吃几颗橄榄。”

  帐篷内,提琴手转身面向邓克:“我知道乌索尔爵士杀不了你。我的梦从未出错。蜗牛很快就得面对我。一旦我战胜他,我会索回你的武器与盔甲。当然,还有你的战马,虽然你得弄一匹更好的。我若送您一匹想必不会介意?”

  “我……不……我并不想这样。”这个提议让邓克有些手足无措,“我不愿无礼,不过……”

  “如果您只是担心债务问题,那绝不用放在心上。爵士,我不需要您的银鹿。我所求只为友情。若您要成为我麾下的骑士,怎能没有马匹?”约翰爵士拉上他的龙虾护手,屈伸着手指。

  “我的侍从失踪了。”

  “也许和某个女孩私奔了?”

  “谈起女孩,伊戈还没到那个年纪。他绝不会不经同意就擅自离开。就算我死了,他也会守护我的尸体直到僵冷。他的马还在,我们的骡子也在。”

  “如果您愿意,我可以让我的手下寻找。”

  我的手下,邓克不喜欢这个说法。这比武大会全是逆贼,他想道。“您不是个雇佣骑士。”

  “当然不是,”提琴手的笑容充满迷人的孩子气,“但你从一开始就清楚这一点。自从我们在路上遇见,您就一直称我为大人。这又是为何?”

  “您说话的方式,四顾的目光,一举一动。”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昨晚在屋顶上,您说了一些话……”

  “美酒让我管不住舌头,但酒后吐真言。我们注定将一同战斗,你和我。我的梦不会说谎。”

  “您的梦的确不会说谎,”邓克说道,“但您会。约翰不是您的真名,没错吧?”

  “不是。”提琴手的眼中闪烁着顽皮的光芒。

  他有一双伊戈的眼睛。

  “对那些亟需知晓的人来说,他的真名很快将大白天下。”戈蒙·匹克伯爵钻进了帐篷,低吼道,“雇佣骑士,我警告你……”

  “别这样,戈蒙老兄,”提琴手说,“邓肯爵士是我们的人,很快就是了。我告诉过你,我曾梦见他。”帐外,传令官的号角吹响,提琴手转过头,“他们召唤我比武了。请原谅我的冒昧,邓肯爵士。待我处置绿骑士加尔垂爵士后,我们再叙叙。”

  “愿您武运昌隆。”邓克祝道,仅仅出于礼节。

  约翰爵士离开后,戈蒙伯爵仍留在帐里:“他的梦总有一天把我们都害死。”

  “买下加尔垂爵士要多大代价?”邓克听到他自己说,“银鹿够么?还是非得要金龙?”

  “我看有人没管住自己的舌头,”匹克挑了一把椅子坐下,“外边有十几个人,我可以让他们进来割了你的喉咙,爵士。”

  “那为什么不呢?”

  “陛下不会允许。”

  陛下。邓克感到肚子被人重重打了一拳。又一条黑龙,他想。又一场黑火叛乱。不久之后,又会是红草原之战。日落之时,青草残红如血。“为何挑这场婚礼?”

  “巴特维尔大人需要年轻新娘替他暖床,而弗雷大人正巧有个名声不那么清白的女儿。这么一场婚礼给了那些政见类似的领主们一个不错的聚会借口。多数受邀的宾客曾为黑龙作战,其他的则多少有理由痛恨血鸦的统治,或是自有他们的牢骚和野心。我们中多数人的子女都在君临作质以彰忠诚,但大多质子在大春瘟中已然去世。我们的双手不再羁缚。时机已到,伊里斯生性柔弱,他是个书生而不是战士。民众多半不知有其人,而他们所知的人他们绝不喜爱。而臣子们对他更毫无敬意。他的父亲同样柔弱,没错,但当大位受威胁时,他的儿子们会为他作战。贝勒,梅卡,铁锤与铁砧……但碎矛贝勒如今不再,而梅卡王子在盛夏厅负气沉沦。”

  没错,邓克想,而现在一个愚蠢的雇佣骑士让他最爱的儿子落到了敌人手中。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威胁王子在盛夏厅端坐不动呢?“还有血鸦大人,”他争辩道,“他并不柔弱。”

  “当然,”匹克伯爵承认,“但没人喜欢巫师,而弑亲者并受人神共诅。只要略有动摇或败绩,血鸦的手下会如阳春白雪攸然消散。如果王子的梦果然能成真,一条真龙从白墙堡诞生……”

  邓克替他接上后半句:“……那铁王座将是你们的囊中之物。”

  “他的,”戈蒙·匹克伯爵更正,“我不过是个谦卑的仆人。”他站起身,“别试图离开城堡,爵士。若你离开,我会将此作为你叛国的罪证,代价是您的生命。我们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已经没机会回头了。”


  云色已然铅灰,雨珠子不停泼洒,提琴手约翰与绿骑士加尔垂手提崭新的长枪,于武场两端遥遥相对。不少宾客蜷缩在斗篷下,鱼贯奔入大厅避雨。

  加尔垂爵士胯下一匹雪白的公马。一根碧绿的羽毛斜斜垂过他的盔沿,马额上的羽毛也与之相配。他身披一件各色质料拼接的方格披风,每一块都绿得各有千秋。他的护手与护胫镶有耀目的金色滚边,浅绿的盾上嵌着九条绿玉鲻鱼。甚至连他的胡须都染成绿色,打理成狭海对岸的泰洛西式样。

  他与提琴手平端长枪互冲九次,绿色方格与金剑提琴交错翻飞,整整九对长枪双双折裂。第八个回合时,地面开始泥泞,高大的战马踩碎一地水塘。第九个回合,提琴手几乎摇摇欲坠,但在落马之前及时坐稳。“好枪法,”他高声大笑,“您几乎就让我落马,爵士。”

  “很快就会。”绿骑士隔着雨帘大吼。

  “说得轻巧。”提琴手扔掉折断的长枪,侍从立刻递上一杆崭新的。

  下一回合,比武告终。加尔垂爵士的长枪无力地划过提琴手的盾面,而约翰爵士一枪正中绿骑士胸膛。他飞离鞍座,砸得泥浆四溅。邓克望见天际一道闪电划过。

  观礼台很快空无人迹,领主与庶民争相逃离倾盆的雨水。“看看他们奔逃的模样,”阿林·库克肖钻到邓克身畔喃喃道,“才几滴小雨,我们英勇的爵爷们就四散走避,我倒要看看大风暴来时,他们要如何自处。”

  大风暴。邓克明白阿林大人指的并非天气。他又有什么盘算?难不成他突然想对我示好?

  传令官又一次爬上高台:“白墙堡骑士,扈从于巴特维尔伯爵的汤玛德·赫德尔爵士,”他的喊声伴着远方的雷声隆隆,“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邓克望向乌索尔爵士,正捕捉到他脸上凝固的笑容。这并不是他买通的对阵。比赛总管出卖了他,但出于什么原因?有人假手干预,此人必然比乌索尔·昂德里夫更受科斯格罗弗敬畏。邓克思忖着,他们不知道乌索尔爵士打算输掉比武,他突然意识到。他们认为他是一大威胁,因此派黑汤姆为提琴手清道铺路。赫德尔本就是匹克整个谋划的一环,当需要他落败时,他自然心甘情愿。这么一来,就只剩下……

  突然间,匹克伯爵本人风风火火地掠过泥泞的场地,爬上传令官的台阶,身后斗篷随风翻飞:“我们被出卖了!”他大喊,“血鸦一定派了探子,龙蛋被盗了。”

  提琴手约翰爵士勒转马头:“我的龙蛋?这怎么可能?巴特维尔大人派守卫在寝房外日夜看守。”

  “杀了,”匹克伯爵宣称,“但一个守卫在死前说出了凶手的姓名。”

  他想要定我的罪么?邓克迷惑了。他昨晚抱巴特维尔夫人入洞房时,至少有一打人摸过那个龙蛋。

  语带问责之意,戈蒙伯爵遥遥指向台下:“站在那边的,妓女之子,抓住他。”

  武场远侧,格伦顿·鲍尔爵士看起来丝毫摸不着头脑。有那么一会,他似乎无法理解发生的一切。一瞬间,人群从四面八方围拢来。与此同时,以邓克难以置信的速度,少年作出了反应。第一个人的手扼住他的喉咙时,他的剑已堪堪出鞘。但另两个立即按倒了他。他被打倒在地,横拖着拽过泥泞。他们也可能那样对我,邓克省悟。他感到和杨滩镇时,听到自己要被砍断手脚时一样无力。

  阿林·库克肖拽紧了他:“一边呆着,如果你还想找回你的小侍从的话。”

  邓克回过头:“你是什么意思?”

  “我可能知道在哪能找到那个孩子。”

  “哪里?”邓克毫无和他继续扯皮的心情。

  武场另一头,格伦顿爵士被粗暴地从地上提起,两个身着半盔与链甲的士兵架住了他。他下半身裹满深褐的泥浆,雨水与鲜血从两颊滴落。英雄之血,邓克想道。黑汤姆在他的俘虏面前翻身下马。“龙蛋在哪里?”

  鲍尔的嘴角渗出血丝:“我为什么要去偷龙蛋?我会堂堂正正地赢得它。”

  是啊,邓克想,这恰恰为他们所不容。

  黑汤姆用裹甲的拳头狠狠砸在鲍尔脸上。“搜他的行囊,”匹克伯爵命令道,“我打赌那龙蛋就包得好好的藏在那儿。”

  阿林伯爵压低了声音:“我猜也是。想要你的侍从的话就跟我走。每个人都忙东忙西,现在正是时机。”

  邓克只得跟着,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和爵士并肩而行:“如果你敢动伊戈一根汗毛……”

  “放心,小男孩可不合我胃口。这边,赶紧走。”

  他们穿过一条拱廊,走下几级泥滑的台阶,又转过墙角。邓克紧跟着他,穿过雨幕,脚下水塘四溅。他们贴着城墙,隐身于阴影中,走进了一个隐蔽的小院,脚下的路石厚实平整。头顶是一扇扇紧闭不语的窗户。庭院中央有一口水井,浅浅地围着一圈石栏。

  孤寂的角落,邓克暗想。他不喜欢这种气氛。陈年的直觉把他的手带向剑柄,但他想起长剑已经被蜗牛赢走。他继续慌乱地伸手向腰下摸他的匕首,但一点冰冷的刀尖触到了他的后背。“敢反抗,我就割下你的腰子,让巴特维尔的厨子炸熟了给大家尝尝。”刀子慢慢用力,刺穿了邓克的皮背心,“去井口,慢慢走,爵士。”

  如果他把伊戈扔进了井里,这把孩子玩的小刀可救不了他。邓克慢慢挪动着。怒火在他胸中升腾。

  背后的寒刃消失了。“你可以转身面对我了,雇佣骑士。”

  邓克转过身:“大人,是为了龙蛋么?”

  “不,是为了真龙。你认为我会乖乖站在一边看你偷走他么?”阿林爵士做了个鬼脸,“我早该知道买通蜗牛也未必杀得了你。我得问他讨债,让他交出每一个金龙。”

  他?邓克脑子使劲转着。这个满脸肥肉,一身香味的老爷是我秘密的敌人?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乌索尔爵士该挣那些钱。只是我的脑袋太硬了而已。”

  “看上去没错。后退!”

  邓克后撤了一步。

  “再一步!再一步!继续!”

  又一步,他擦到了井栏。坚硬的石头紧紧顶着他的背。

  “坐在栏杆上。我想您不介意洗个小澡?我想您也不会比现在更湿漉漉了。”

  “我不会游泳。”邓克把一只手抵在井上。石头又湿又冷,有一块在他的掌下松动。

  “真可惜。您是自己跳,还是要我帮一把?”

  邓克瞥向井下。整整二十尺深的下方,雨点在水面激起涟漪。井壁布满滑腻的青苔。“我从没对您做过什么。”

  “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戴蒙是我的。我会是御林铁卫队长。你不配穿白衣。”

  “我从没说过我配。”戴蒙。名字在邓克脑海回响。不是约翰,是戴蒙,和他父亲同名。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黑火戴蒙育有七子,两个死在红草原,是双生子……”

  “伊耿和伊蒙。两个没脑子的大块头,跟你一样。我们小时候,他们俩虐待我和戴蒙取乐。苦钢将他带走流放时我流泪了,匹克伯爵宣布他回家时,我又一次哭了。但他在路上遇见了你,便忘记了我的存在。”库克肖舞着匕首胁迫道,“你可以原模原样地掉进水里,也可以流点血。你选吧。”

  邓克抓紧了那块松动的石头,它并非他希望的那般松垮。在他拔下石块之前,阿林爵士就朝他刺来。邓克扭向一边,刃尖切入了他持盾的手臂。突然,石头落了下来。邓克一把喂进大人的嘴里,觉出他的牙齿在重击下碎裂。“要下井,是吧?”他在爵爷的嘴上又补了一拳,然后扔掉石头攥紧了库克肖的手腕。他用力扭曲,直到骨头折裂,匕首滑落地面。“那大人您先请吧。”邓克让出一步,架住伯爵的手臂,在后腰狠狠一脚。阿林伯爵头上脚下地跌进了井里,激起一声水花。

  “干得好,爵士。”

  邓克急急转身。透过雨丝,他只能分辨出一个身披斗篷的影子和一只苍白的眼珠。当那人走得更近些,兜帽下的阴影里才浮现出梅纳德·普棱爵士熟悉的面容。那只吓人的苍白眼珠只是他披风肩上的一枚月石胸针。

  井下的阿林伯爵又拍又叫,喊着救命:“这是谋杀,救救我。”

  “他想要杀我。”邓克说。

  “啊,怪不得那么多血。”

  “血?”邓克朝下看。他的左臂从肩到肘一片红色,毛衣紧贴皮肤。“呃。”

  他不记得倒下的过程,但省悟过来时已躺倒在地,雨珠顺着脸往下流。他听到阿林伯爵在井下的哭叫,但拍水声渐渐变弱。“我们得把那只手包扎一下。”梅纳德把手架在邓克腋下。“快上去,我架不动你。用用你的腿。”

  邓克挪动着腿脚:“阿林伯爵快淹死了。”

  “会有人惦记他的,至少提琴手会。”

  “他其实不是个……”邓克吸着冷气,疼得脸色刷白,“提琴手。”

  “当然不是,他是黑火家族的戴蒙,二世以承大统。至少他自称如此,如果他真的能坐上铁王座的话。看到这么多领主乐意拥戴一个勇武而愚蠢的君主是在是令人惊讶。戴蒙年轻,无畏,在马上好一副长相。”

  井下的声响现在微弱得几乎听不到了。“我们是不是该给大人扔一条绳子?”

  “救他上来待会再处决他?别傻了,让他自食其果吧。来,靠着我。”普棱扶着他穿过庭院。凑近看起来,梅纳德爵士的样子有些古怪。但他看得越久,看到的却越少。“您一定记得,我让您逃走,但看起来您认为荣誉比生命更重要。能光荣一死固然不错。但若是置身安危的不是您自己,是不是又该另当别论呢,爵士?”

  “谁的安危?”井下传来最后一声水花,“伊戈?你是说伊戈么?”邓克抓紧了普棱的手,“他在哪儿?”

  “和七神一块呆着呢。我觉得,您应该知道原因的。”

  邓克心里的痛楚让他忘记了臂上的伤痛:“他用了那靴子。”

  “我猜也是。他给鲁撒师傅看了那戒指,后者把他带给了巴特维尔。毫无疑问,大人看到那个戒指差点吓尿了裤子。他担忧自己是不是站错了队,又不清楚血鸦对他们的阴谋到底知道多少。关于最后一个问题,答案应该是‘真不少’呢。”普棱低声笑着。

  “你到底是谁?”

  “一个朋友,”梅纳德·普棱说,“一直关注着您,并好奇您在这一团乱麻里搅和的动机。现在,在我治好你以前,别出声。”

  顺着阴影,两人回到了邓克的小帐篷。一进帐篷,梅纳德伯爵点了一堆火,倒了满满一碗酒,放在火上煮开。“伤口还干净,幸好不是你的用剑手。”他说着,割破邓克沾满血渍的中衣袖子。“这一击没伤着骨头。不过我们还是要清洁一下,不然你有可能失去整条手臂。”

  “不重要了。”邓克五内如焚,他觉得自己快要吐了,“如果伊戈死了……”

  “那全得怪您。你应该让他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不过我可没说过那孩子死了。我只是说他和七神在一块。您有干净的麻布么?或者丝绸?”

  “我的衣服。在多恩买的好衣服。您是什么意思,他和七神在一起?”

  “一会再解释。先弄好你的手。”

  酒开始冒烟。梅纳德找到了邓克的上好丝绸衣服,疑惑地嗅了嗅,然后顺出匕首开始切割。邓克无声地咽下了抗议。

  “安布罗斯·巴特维尔从来不曾有过所谓的‘决断’,”梅纳德爵士把三条丝绸绑在一起,浸在酒里,“他从一开始就对这个谋划心存疑惑。这份疑惑在他得知那男孩手里没有那把剑时就更炽盛了。而今天一早,龙蛋不见了,他的最后一滴勇气也消失殆尽了。”

  “格伦顿爵士没有偷龙蛋。”邓克说,“他整天都在场上,赢下比武或者看别人比武。”

  “可匹克终究会在他的行囊里找到龙蛋的。”热酒翻滚着。普棱带上皮手套,说,“尽量别叫。”他把丝带从沸酒里提起,开始清洗伤口。

  邓克没有叫。他咬紧牙齿,顶紧舌头,狠狠地砸着大腿,留下一片乌青。但他没有叫出声。梅纳德用他那好衣服的余下部分做了一条绷带,紧紧地绑住手臂。“感觉怎样?”他收手,问道。

  “真他妈的好。”邓克浑身抖着,“伊戈在哪儿?”

  “说过了,和七神在一起。”

  邓克站起来,用那只完好的手掐住普棱的脖子:“说清楚点,我对暗示和花招不感兴趣。告诉我怎么去找那孩子,不然我就扭断你那该死的脖子,管你是不是朋友。”

  “圣堂。你去那之前得弄把武器。”梅纳德笑了,“这说得够清楚吧,邓克。”


  他的第一站是乌索尔爵士的帐篷。

  邓克进去时,只有威尔一个人弯腰坐在洗衣桶前,搓着他主人的内衣。“怎么又是你。乌索尔爵士在筵席上。你想要什么?”

  “我的剑和盾。”

  “赎金呢?”

  “没有。”

  “那我为什么要把装备还你?”

  “我需要用它们。”

  “这可不是个好理由。”

  “挡我我就杀了你,这个理由怎么样?”

  威尔呆呆地张大了嘴:“在那边。”

  邓克在城堡的圣堂前停下脚步。七神保佑我没有迟到太久。剑带已经回到了老地方, 牢牢地系在腰间。绞架盾牌套在受伤的左臂,每走一步,盾牌的重量就使得阵阵剧痛传遍全身。即使被人轻轻触到,他也担心自己会失声尖叫。邓克用未受伤的右手推开了大门。

  圣堂内一片幽暗寂静,唯有七神祭坛前跳动的烛火聊作照明。战士面前的烛火最多,比武大赛期间往往如此;许多骑士会在赛前来此祈求力量和勇气。陌客的祭坛被阴影笼罩,仅有一支蜡烛孤零零地燃烧。圣母和天父分别拥有数十支,铁匠和少女略少一些。在老妪的明灯下面跪着安布罗斯·巴特维尔伯爵,俯首默祷,寻求智慧。

  他并非孤身一人。邓克刚想靠近,就被两个士兵拦住了去路,半盔下现出他们严肃的面庞。两人身穿锁子甲,外套上是巴特维尔家族的绿白黄三色波浪。“站住,爵士。”其中一人说。“无关人等,不得上前。”

  “与他大有关系。我警告过你,他会找到我的。”

  那是伊戈的声音。

  伊戈从天父身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译注:站位很有讲究,“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光头在蜡烛照耀下闪闪发亮,邓克几乎想要冲上前去,高兴地大喊一声,把男孩举到空中,紧紧地搂住他。伊戈的语气却让他犹豫了。他听上去更像是愤怒而非害怕,我从未见他如此严厉。而且巴特维尔跪在地上。好生奇怪。

  巴特维尔大人站起身来。即便是在昏暗的烛光下,他的样子依然苍白而湿冷。“让他过来罢。”他吩咐卫兵。他们退下之后,他示意邓克近前说话。“我没动过这孩子一根毫毛。我当首相时跟他父亲很熟。必须让梅卡王子知道,这根本不是我的主意。”

  “他会的。”邓克答应道。这是怎么回事?

  “匹克。全是他干的,我以七神的名义发誓。”巴特维尔把一只手放在祭坛上。“如有半句假话,愿遭天打雷劈。是他告诉我必须邀请哪些人,剔除哪些人,也是他把那个小鬼觊觎者带来这里。我从未参加过任何叛国行为,你必须相信我。还有汤姆·赫德尔,是他怂恿我的,我坦白。他是我女婿,娶了我家大女儿,但我不会撒谎,他也有份。”

  “他是你的代理骑士。”伊戈说。“如果他有份,你就有份。”

  闭嘴,邓克想要吼道。你这张大嘴会害死我们俩。然而巴特维尔却抖如筛糠。“殿下您有所不知,赫德尔手中掌握着我的城堡守备队。”

  “你手下肯定有一批忠诚卫士。”伊戈说。

  “这边有两个。”巴特维尔大人说。“另外还有几名。我太松懈了,这我承认,但我绝对不是叛国贼。佛雷和我从一开始就对匹克大人的觊觎者心怀疑虑。他没有那把剑!如果他是真命天子,苦钢肯定会让他佩戴‘黑火’。还有那些巨龙降生之类的话……疯狂,疯狂又愚蠢。”伯爵用袖子擦去脸上的汗水。“现如今他们已经拿走了龙蛋,那颗先王赏赐给我祖父、奖励他忠诚服务的龙蛋。今早我醒来时它还在原地,卫兵们发誓没有人进出过卧室。他们可能是被匹克大人收买了,我也说不上来,但龙蛋的确是不见了。肯定是他们拿了,不然……”

  不然就是幼龙已经破壳而出了,邓克心想。如果一条活龙重新出现在维斯特洛,无论是谁是它的主人,领主和平民都会竞相追随。“大人。”他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想跟我的……侍从说几句话。”

  “如你所愿,爵士。”巴特维尔大人跪下来继续祷告。

  邓克把伊戈拉到一边,单膝跪地,好跟他面对面说话。“我该给你一个大耳光,打得你的脑袋往后转,让你下半辈子都得回顾自己的所作所为。”

  “你说得对,爵士。”伊戈居然还会觉得惭愧。“对不起。我只想派只渡鸦送信给我父亲。”

  好让我能继续当我的骑士。这孩子是一片好心。邓克向巴特维尔祈祷的地方瞟了一眼。“你把他怎么了?”

  “吓唬他,爵士。”

  “是啊,我看得出来。不用等到天亮,他的膝盖就磨破了。”

  “我想不出别的办法,爵士。学士一见到我父亲的戒指,就把我带去见他们。”

  “他们?”

  “巴特维尔大人和佛雷大人,爵士。还有一些卫兵在场。每个人都坐立不安。龙蛋被人偷走了。”

  “我希望不是你偷的。”

  伊戈摇摇头。“不是,爵士。学士把戒指拿给巴特维尔大人看的时候,我就知道麻烦大了。我考虑过冒认是我偷的龙蛋,但我觉得他不会相信。然后我想到有一次听见父亲提起血鸦公爵说过的一些话,意思是宁可吓唬别人,不可被人吓唬,所以我告诉他们,我父亲派我们来打探情报,他本人已亲率大军杀来,伯爵最好识相一点,释放我并坦白叛国罪行,不然就要他人头落地。”他腼腆地一笑。“效果超乎想象,爵士。”

  邓克想要抓住男孩的双肩,摇得他的牙齿咔咔作响。这不是游戏。他几乎吼出声来。事关生死啊。“佛雷大人也听见了吗?”

  “对。他祝愿巴特维尔大人婚姻幸福,宣布自己即刻返回孪河城。紧接着伯爵就带我们来这里祈祷了。”

  佛雷可以逃跑,邓克想,巴特维尔却不能,他迟早会想到梅卡王子和他的大军为什么还没出现。“要是让匹克大人知道你在城堡里——”

  圣堂的大门轰然洞开。邓克转过身,只见黑汤姆·赫德尔犹如怒目金刚,他身披锁子甲和板甲,雨水自湿透的披风滴下,在脚边聚成水洼。十几个士兵侍立左右,各持斧矛。蓝白色的闪电划破身后天幕,在苍白的石头地面上刻下瞬间的幻影。潮湿的阵风吹入,令圣堂内的全体烛火舞动不已。

  哦,该死的七层地狱。邓克只来得及转过这个念头,便听赫德尔一声令下:“就是那小子。给我拿下。”

  巴特维尔大人站起来。“不行。住手。不得对他无礼。汤马德,你想作甚?”

  赫德尔一脸的轻蔑。“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血管里流的是牛奶,大人。我要抓住这小子。”

  “你不明白。”巴特维尔的语调变成了尖细颤音。“我们大势已去了。佛雷大人已经走了,其他人也会跟着离开。梅卡王子的大军快要到了。”

  “那更要抓住这小子作为人质。”

  “不行,不行。”巴特维尔说。“我再也不要跟匹克大人和他的觊觎者有什么瓜葛。我不想打仗。”

  黑汤姆冷冷地看着他的领主。“胆小鬼。”他啐了一口。“随你说去罢。不打仗就是死路一条,大人。”他指着伊戈。“谁第一个下手见血的,赏银鹿一枚。”

  “不要,不要。”巴特维尔转向自己的卫兵。“阻止他们,听见没有?我命令你们。阻止他们。”但所有的卫兵都困惑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服从谁的命令。

  “非得我亲自动手?”黑汤姆长剑出鞘。

  邓克同时拔剑。“躲在我身后,伊戈。”

  “放下武器,你们俩都放下!”巴特维尔尖叫。“我不允许在圣堂里流血!汤马德爵士,此人是王子的贴身侍卫。他会杀了你的!”

  “就凭他那点能耐?”黑汤姆露齿狞笑。“我见过他长枪比武的那副蠢相。”

  “我用剑更拿手。”邓克警告他。

  赫德尔哼声作答,提剑冲锋。

  邓克猛地把伊戈往后推,转身迎敌。他漂亮地格挡了第一击,但黑汤姆的重击咬入了盾牌,震动了伤口,让他的手臂疼痛欲裂。他试着向赫德尔的头部挥剑反击,但黑汤姆闪了过去,反手又向他砍来。邓克堪堪用盾牌防住。松木碎片飞溅,赫德尔放声大笑,发力猛攻,低一下高一下又是低一下。邓克用盾牌防住了每一次打击,但每次都带来了彻骨剧痛,他发觉自己正步步后退。

  “杀了他,爵士。”他听见伊戈大喊。“杀了他,杀了他,他就在那儿。”邓克嘴里有鲜血的味道,更糟的是伤口又裂开了。他觉得一阵头昏眼花。黑汤姆的利剑正将风筝盾牌劈成碎片。橡木和钢铁,好好保护我,否则我会死,注定下地狱,邓克心想,随即意识到手中的盾牌是松木的。邓克的后背猛地撞上一座祭坛,他跌跌撞撞地跪下一条腿,意识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

  “你不算是真骑士。”黑汤姆说。“你在流眼泪吗,呆子?”

  那是疼痛的眼泪。邓克挣扎站起,举盾在前,纵身撞向对手。

  黑汤姆踉跄后退,勉强保持着平衡。邓克步步紧逼,用盾牌反复猛砸,靠自己的体型和力量把赫德尔撞过了半个圣堂。随后他挥开盾牌,递出长剑,钢铁咬穿羊毛和肌肉,深入大腿,让赫德尔发出惨叫。他挥剑狂砍,但这一下显得绝望而笨拙。邓克用盾牌再一次挡下攻击,随后使尽全身力气还以颜色。

  黑汤姆摇晃着后退一步,恐怖地盯着自己的前臂落在陌客祭坛前。他喘息着说。“你,你,你……”

  “我告诉过你。”邓克刺穿了他的喉咙。“我用剑更拿手。”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10)

  当一滩鲜血在黑汤姆的尸身下扩散开来的时候,两个士兵逃进了雨中。其他人只是犹豫地抓紧长矛,小心翼翼地望着邓克,等待自己的领主发话。

  “大……大事不好。”巴特维尔终于发出了声音。他对邓克和伊戈说道。“我们必须抢在那两人给戈蒙·匹克通风报信前离开白墙城。他在宾客中的朋友比我多。北面城墙有道边门,我们从那儿溜出去……来吧,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邓克收剑入鞘。“伊戈,你跟巴特维尔大人一起走。”他用一条胳膊搂住男孩,低声说。“一有机会就分开走。骑着‘小雨’离开他,免得伯爵再起异心。去女泉城,那儿比君临城更近。”

  “那你呢,爵士?”

  “别担心我。”

  “我是你的侍从。”

  “没错,”邓克说。“所以你要照我说的办,不然我就赏你个大耳光。”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11)

  一群人正在离开大厅,稍停片刻拉上兜帽,随即钻进雨中。老公牛是其中之一,加上瘦弱的卡斯威尔大人,后者又一次酩酊大醉。两人都与邓克保持着安全距离。莫蒂默·伯格斯爵士好奇地看着他,但决定最好不和他搭话。乌索尔·昂德里夫就没那么害羞了。“你来晚了,爵士。”他一边戴手套一边说。“我看见你又佩上了剑。”

  “你会拿到相应的赎金,如果这就是你所关心的事。”邓克已经抛弃了破烂的盾牌,用披风遮住受伤的左臂,以隐藏斑斑血迹。“除非我死了。那样的话,我允许你搜刮我的尸体。”乌索尔爵士大笑。“我鼻子里闻到的是勇气还是傻气?据我所知这两种味道差不多。现在接受我的提议还不晚,爵士。”

  “比你想象得晚。”邓克警告他。他不等昂德里夫答话,便挤过他身边,步入双层大门。大厅里充满了麦酒、烟气和湿羊毛的味道。楼上的长廊中,几位乐师演奏着轻柔的曲调。贵宾席上笑声一片,基尔比·皮姆爵士正和卢卡斯·奈兰爵士斗酒。高台之上,匹克大人与科斯坦大人热切交谈,安布罗斯·巴特维尔的新婚妻子却被晾在一边。

  在餐桌下席,邓克发现凯尔爵士用巴特维尔大人的麦酒浇灌着自己的哀愁。他的盘子里装着一坨粘稠的炖菜,源自昨晚的剩菜剩饭。在君临城的小饭馆里,人们管这种东西叫做“棕碗菜”。凯尔爵士显然对它毫无食欲,一口都没动过。炖菜已经凉了,表面凝结了一层薄薄的油脂。

  邓克轻轻坐上他旁边的长凳。“凯尔爵士。”

  猫儿点点头。“邓肯爵士。你想来点麦酒吗?”

  “不用了。”麦酒是他最不想要的东西。

  “你不舒服吗,爵士?请原谅我,不过你看起来——”

  “——比我的实际感觉要好。格伦顿·鲍尔怎么样了?”

  “被他们关进了地牢。”凯尔爵士摇摇头。“不管是否妓女所生,这孩子的言行举止从未让我想到他是个贼。”

  “他不是贼。”

  凯尔爵士眯眼看他。“你的胳膊……怎么——”

  “匕首。”邓克面向高台,皱着眉头。今天他已两度大难不死。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应该心满意足了,他明白这一点。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他站起身来,叫了一声:“陛下。”

  附近长凳上的一些人放下了勺子,打断了对话,转过头来看着他。

  “陛下。”邓克用更大的声音再次高呼。他踩上密尔地毯,大踏步地走向高台。“戴蒙。”

  于是半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贵宾席上,那个曾经自称“提琴手”的男子转过身向他微笑。邓克见他穿了一身紫色束腰外衣。紫色,恰好映衬出他双眸的颜色。“邓肯爵士。很高兴你和我们在一起。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公道。”邓克说。“还格伦顿·鲍尔一个公道。”

  这个名字在墙壁间回荡着,一瞬间似乎大厅里的男女老少都变成了石头。随即科斯坦大人一拳擂在桌子上,大喊:“此人应得的乃是死刑,而非公道!”十几个别的声音应和着他,哈伯特·培吉爵士宣布:“他是个私生子。私生子个个是贼,非奸即盗。血统自会证明。”

  一时间邓克绝望了。我在这里孤掌难鸣。好在猫儿凯尔及时解围,他起身时只是微微摇晃。“这孩子也许是私生子,诸位大人,但他是火球的私生子。正如哈伯特爵士所说,血统自会证明。”

  戴蒙皱眉说。“没有人比我更尊敬火球。我不相信这个虚伪的骑士是他的后代。他偷盗龙蛋,期间又连害三命。”

  “他未偷一物,未杀一人。”邓克坚持。“如有三人被害,请往别处寻觅凶手。请陛下明鉴,格伦顿爵士一整天都在竞技场上,接连比武,未曾歇息。”

  “不错。”戴蒙承认。“我本人也觉得奇怪。不过龙蛋却是在他的行李中找到的。”

  “当真?如今它又在何处?”

  戈蒙·匹克伯爵起身,双眸冰冷,盛气凌人。“安全之处,严加看守。这又与你有何干系,爵士?”

  “将它取来。”邓克说“我想再好好端详一番,大人。前天晚上我只看了一小会儿。”

  匹克眯起眼睛。“陛下。”他对戴蒙说。“我想起来了,这个雇佣骑士与格伦顿爵士结伴来到白墙城,他不请自来,很可能是同谋。”

  邓克不予理会。“陛下,在格伦顿爵士行李中发现的龙蛋乃是匹克大人栽赃陷害所为。让他取来,您亲自检验真伪,我敢保证,那不过是一块涂了漆的石头。”

  大厅突然陷入了混乱。一百个声音同时开口,十几名骑士猛然起立。戴蒙看起来与格伦顿爵士受到指控时一样,既年轻又困惑。“你喝醉了吗,我的朋友?”

  真希望我是。“我流了点血。”邓克承认。“但脑子很清醒。格伦顿爵士受到了错误的指控。”

  “为什么?”戴蒙疑惑地问。“如果鲍尔是清白的,就像你坚持的那样,为什么伯爵说是他做的,还试着用涂漆的石头来证明呢?”

  “为了让他别挡您的道。伯爵用金币和许诺买通了您其他的对手,但鲍尔不愿出卖自己。”

  提琴手脸红了。“那不是真的。”

  “是真的。不妨召见格伦顿爵士,您自己问他。”

  “正合我意。匹克大人,立刻将那私生子带来。把龙蛋也带上。寡人将仔细检验。”

  戈蒙·匹克向邓克投去憎恨的一瞥。“陛下,那杂种正在接受审讯。再过几个小时必定招供,微臣有十成把握。”

  “接受审讯,大人的意思是刑讯逼供。”邓克反驳。“再过几个小时,格伦顿爵士就会供认是他杀害了陛下的父王,还有您的两位兄长。”

  “住口!”匹克大人的脸涨成了紫色。“再说一个字,我就把你的舌头连根拔出。”

  “你撒谎。”邓克说。“这是三个字。”

  “你将为这三个字后悔终生。”匹克宣布。“将此人拿下,锁进地牢。”

  “不。”戴蒙的声音轻柔中带有一丝危险。“寡人要知道真相。桑德兰、维韦尔、斯莫伍德,命你三人带领本部人马,去地牢寻找格伦顿爵士。将他即刻带来,保他不受损伤。若有人胆敢阻止,便告诉他,尔等是奉旨行事。”

  “遵旨。”维韦尔大人答道。

  “我将用我父亲的方式解决此事。”提琴手说。“格伦顿爵士被控犯下了滔天大罪。作为一名骑士,他有权用武器为自己辩护。我将在竞技场上与他决一胜负,由天上诸神判决有罪与否。”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12)

  不管是英雄之血还是妓女之血,他都已经流失了不少。当两个维韦尔兵卒将全身赤裸的格伦顿爵士放下时,邓克心想。

  男孩受到了野蛮的殴打。面部淤青肿胀,若干牙齿被打断或是打落,右眼滴血,胸口上下尽是烙铁留下的鲜红破裂的伤口。.

  “你现在安全了。”凯尔爵士喃喃道。“这里没有旁人,只有雇佣骑士,诸神知道我们都是人畜无害的良民。”戴蒙让他们使用学士的房间,命令他们为格伦顿爵士包扎伤口,确保他做好比武的准备。

  邓克为鲍尔洗去脸上和手上的血迹,发现左手有三枚指甲已被拔去。这处伤最让他担心。“你还能握住长枪吗?”

  “长枪?”格伦顿爵士努力说话时,鲜血和唾沫自嘴边淌下。“我的手指都在吗?”

  “十根都在。”邓克说。“但只有七根有指甲。”

  鲍尔点点头。“黑汤姆正要砍我的手指,却被人叫走了。我要跟他交手吗?”

  “不。我已将他杀了。”

  这句话让他微笑了。“总得有人去杀呀。”

  “你将迎战提琴手,但他的真名——”

  “——是戴蒙。没错,他们告诉我了。黑龙。”格伦顿爵士大笑。“我父亲为他而死。我本来会心甘情愿地为他效劳。我愿意为他奋战,为他杀戮,为他去死,但我不愿为他诈败。”他扭头吐出一枚断齿。“我能喝杯红酒吗?”

  “凯尔爵士,把酒袋拿来。”

  男孩猛灌几口,擦了擦嘴。“你看。我像个小姑娘一样发抖。”

  邓克皱眉。“你还能骑马吗?”

  “帮我梳洗一下,把我的盾牌、长枪和马鞍带来。”格伦顿爵士说。“我就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13)

  拂晓临近,雨势稍歇,决斗才得以进行。赛场已变成一片烂泥塘,在上百支火把的照耀下映出湿漉漉的微光。场地之外灰雾弥漫,犹如鬼魅的手指,拂过灰白城墙,攫取坚实雉堞。婚礼宾客中的许多人已经溜走,剩下的人又一次爬上看台,在浸透雨水的松木板上就座。戈蒙·匹克爵士便在其中,身边围绕着一小群低阶领主和家养骑士。

  邓克曾为老爵士艾兰做过侍从,短短几年来技艺尚未生疏。他扣紧了格伦顿爵士那套不合身盔甲的搭扣,让头盔和护颈严丝合缝,扶他上马,递上盾牌。先前的比赛在盾牌上留下了深深凿痕,但那个炽烈燃烧的火球依然可见。他看上去跟伊戈一般的年纪,邓克心想。这孩子既害怕又倔强。他胯下的栗色母马毫无装饰,而且胆怯易惊。他本该搭乘自己的坐骑。这匹栗色马或许营养良好,步履轻快,但是熟悉的马匹更有利于骑手发挥最佳水平,这匹马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帮我取一支长枪。”格伦顿爵士要求。“一支军用长枪。”

  邓克走向枪架。与之前所有比赛中使用的竞技长枪相比,军用长枪更短也更重;八英尺长的坚实白杨木,末端是铁质的枪尖。邓克选了一支,拔将出来,用手摩挲长枪周身,确保上面没有裂痕。

  在赛场的彼端,戴蒙的侍从之一递给他一支同样的长枪。他再也不是那个“提琴手”了。战马的披饰上不见了宝剑与提琴,取而代之的是黑火家族的红底黑色三首龙。王子洗去了头发上的黑色染料,发丝垂及衣领,仿佛泻下金银二色的瀑布,在火光下熠熠生辉,如同捶打过的金属。伊戈若是留起头发,也会是这般模样,邓克意识到。他发现自己很难想象出伊戈留发的样子,但他知道总有一天可以看到,如果他们两个能够活到那一天的话。

  传令官又一次登台亮相。“私生子格伦顿爵士被控犯下盗窃与谋杀之罪行,上前对战,以证明汝之清白。”他宣布。“黑火家族的戴蒙二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与先民的正统国王,七大王国之主暨全境守护,上前对战,以证明对私生子格伦顿的指控成立。”

  一瞬间仿佛时光倒流,邓克又回到了杨树滩,倾听“破矛者”贝勒的话语,那时他们正要出发为拯救他的生命而战。他把军用长枪放回原位,从旁边的枪架上抽出一支竞技长枪;十二英尺长,修长而优美。“用这支。”他告诉格伦顿爵士。“我们在杨树滩‘七子审判’时用的就是它。”

  “提琴手用的是军用长枪。他想杀了我。”

  “首先他得击中你。如果你瞄得够准,他的枪尖根本碰不到你。”

  “我不明白。”

  “我明白。”

  格伦顿爵士一把抓过长枪,在手中转动几下,策马向赛场奔去。“那么,愿七神保佑我们俩。”

  东方的某处,闪电撕裂了粉色苍穹。戴蒙用黄金马刺猛踢马腹,腾跃冲锋,势如霹雳。他放平了军用长枪,致人死命的钢铁枪尖直取对手。格伦顿爵士举盾迎上前去,将手中更长的武器向左转动,越过马头,对准年轻觊觎者的胸口。马蹄所到之处,烂泥飞溅;随着两名骑士飞驰而过,火把也似乎燃烧得更加明亮。

  邓克闭上了双眼。他听到一声喀嚓,一声叫喊,一声轰隆。

  “不,”他听见匹克大人痛苦地呼号。“不————”一时间邓克几乎为他感到难过。他睁开眼睛。失去骑手的黑色大公马减速小跑过来。邓克跳上前去,抓住了缰绳。在场地的远端,格伦顿爵士策马回旋,高举着支离破碎的长枪。提琴手倒地不动,面孔朝下地趴在水坑里。人们冲进赛场将他扶起,他从头到脚已糊满了烂泥。

  “烂泥龙!”有人大喊。笑声在赛场上回荡,曙光也映照着白墙城。

  片刻之后,当邓克和凯尔爵士帮着格伦顿·鲍尔下马时,第一声战号吹响了,城墙上的哨兵随即发出警报。一支大军浮现于晨雾中,列阵于城堡外。“原来伊戈没有骗人。”邓克惊讶地告诉凯尔爵士。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

神秘骑士(14)

  来者包括女泉城的慕顿伯爵、鸦树城的布莱伍德伯爵、暮谷城的达克林伯爵。直属于君临城的海佛德、罗斯比、史铎克渥斯、马赛家族远道而来,风尘仆仆。国王的亲兵由三位御林铁卫领军,并加强有三百名持有白色鱼梁木巨弓的鸦齿卫队。疯女丹妮尔·罗斯坦也率部从阴魂不散的赫伦堡赶来,她那身黑色盔甲如此合身,仿佛是铁打的手套,一头红色长发飘扬在风中。

  旭日之光在五百长枪和五千长矛的尖端闪耀。夜色下黯淡的旗帜业已脱胎换骨,显出数十种花哨俗气的颜色。凌驾于它们之上,飘动着两面以黑夜为底色的王室巨龙旗,一面是伊里斯·坦格利安一世国王的三首龙,遍体通红犹如烈焰,另一面则是白色的暴怒飞龙,喷吐出猩红色火舌。

  原来不是梅卡,邓克一看旗帜就明白了。盛夏厅王子的旗帜应该是四只三首龙,两两成对,这是他作为已故的戴伦·坦格利安二世国王第四子的纹章。白龙宣示着国王之手、布林登·河文公爵已大驾光临。

  血鸦亲临白墙城下。

  第一次黑火叛乱在鲜血与荣耀中结束于红草原,第二次黑火叛乱却以一声啜泣告终。“他们吓不倒我们,”年轻的戴蒙见到城外的铁壁合围后,在城垛上这样宣告,“因为我们秉持的乃是人间正道。我们会杀出一条血路,破釜沉舟,直捣君临!快快吹响战号!”

  然而骑士、领主、士兵们却互相交头接耳,一些人偷偷开溜,去往马厩、后门或是某个他们希望借以自保的藏身之处。当戴蒙拔出宝剑、高举过顶时,每个人都看出那并不是名剑“黑火”。“我们今天要打出一个完全不同的红草原。”觊觎者信誓旦旦。

  “去你妈的,提琴小子,”一个头发灰白的侍从大喊着回应。“老子还想多活几天。”

  最后,戴蒙·黑火二世独自骑马出城,在王军阵前勒住坐驾,向血鸦公爵作一对一的挑战。“我会跟你打,跟懦夫伊里斯打,或是你们指定的任何代理骑士打。”但是血鸦公爵的部下包围了他,将他拉下马来,戴上金色枷锁。他携带的旗帜被插在泥地上,点着了火。它烧了很长时间,一道弯曲的羽状烟柱升在空中,方圆几里格都能看见。

  当天只发生了一起流血事件。维韦尔伯爵麾下的一个小兵吹嘘自己是血鸦的眼线,而且很快就能获得重赏。“等到下个月,我就能一边干妓女,一边喝东恩红酒啦。”据说这是他的原话,紧接着他就被科斯坦伯爵手下的一名骑士割了喉咙。“喝吧,”当这个维韦尔士兵溺死于自己的鲜血时,骑士开口说道。“虽然不是东恩美酒,但总归是红的。”

  与此同时,一支阴郁沉默的队伍蹒跚着穿过白墙城的城门,抛下一大堆闪闪发光的武器,随后被捆绑起来押走,等候血鸦公爵的审判。队伍中有邓克、猫儿凯尔爵士和格伦顿·鲍尔。他们试着找寻梅纳德爵士,但普棱在前一天晚上就已经消失无踪了。

  下午晚些时候,御林铁卫的罗兰·克雷赫爵士才在俘虏群中找到了邓克。“邓肯爵士。你到底躲哪儿去了?河文大人已经找了你好几个时辰。请随我来,如果你愿意的话。”

  邓克与他并肩而行。克雷赫的长披风随风拍打,洁白如新雪上的月光。此景让他回想起提琴手在屋顶上说过的话。我梦见你从头到脚一身纯白,苍白的长披风从宽阔的双肩垂下。邓克嗤之以鼻。是啊,你还梦见石蛋里孵出巨龙呢。反正都是痴心妄想。

  首相的帐篷距离城堡仅半里远,坐落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榆树树荫下。十来头奶牛在附近的草地上吃草。任凭国王们登基退位,邓克想,奶牛和草民只是各顾生计。这是老人常说的话。“如何处置他们?”当他们路过一群席地而坐的俘虏时,邓克问罗兰爵士。

  “他们会被押送到君临城受审。骑士和士兵不会受到严惩。他们不过是服从领主的命令。”

  “那么领主呢?”

  “有些人会被赦免,只要他们如实招供,并送出一名子女作为日后忠心不二的担保。对于那些在红草原战役后已经被赦免过一次的人来说,就没那么宽宏大量了。他们要么坐牢,要么破财。罪大恶极的会掉脑袋。”

  血鸦已经开始这么做了。在帐篷入口两侧,戈蒙·匹克与黑汤姆·赫德尔的头颅被插在了矛尖上,底下展示着各自的盾牌。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是他杀害了潘尼趣的罗杰。

  即便是在死后,戈蒙大人的双眼依然冷酷严厉。邓克用手指把眼睛合上。“你这又是何必呢?”一个卫兵问道。“它们很快会被乌鸦吃掉。”

  “这是我欠他的。”那天老人看见邓克在君临的小巷中追着猪跑。如果罗杰没死,老人绝不会再看邓克第二眼。某个老国王把一把剑给了儿子甲,而非儿子乙,这便是故事的开头。如今我站在这里,可怜的罗杰却躺在坟墓中。

  “首相在等你。”克雷赫命令道。

  邓克走过他身边,与布林登·河文公爵、私生子兼巫师兼国王之手会面。

  伊戈站在他面前,新浴之后,衣着华贵,正与国王侄子的身份相称。佛雷大人坐在旁边的折椅上,手持酒杯,丑陋的小继承人在他大腿上扭个没完。巴特维尔大人也在……他双膝跪地,面色惨白,战栗不已。

  “叛国罪的罪状不会因为叛徒本人的怯懦而减轻,”河文大人说道。“我已听取你的申辩,安布罗斯大人,我只相信其中的十分之一。因此我允许你保留十分之一的财产。你也可以留着你的夫人。愿你从她身上获得欢乐。”

  “那么白墙城呢?”巴特维尔用颤抖的声音问。

  “以铁王座的名义没收。我准备把它彻底拆毁,不留片瓦,在它矗立过的土地上洒满食盐。二十年后,不会有人记得它的存在。老傻瓜和小愤青们至今仍会去红草原追思缅怀,在戴蒙·黑火倒下的地方植树种花,我不会让白墙城变成又一处黑龙遗址。”他挥动一只苍白的手,“现在滚吧,死蟑螂。”

  “首相仁慈。”巴特维尔跌跌撞撞地离开,悲痛已经使他盲目,走过时似乎没有把邓克认出来。

  “你也可以走了,佛雷大人,”河文命令。“我们稍后再谈。”

  “遵命。”佛雷带儿子离开了帐篷。

  国王之手这时才转向邓克。.

  他的模样比邓克记得的更加衰老,经历风霜的脸上满布皱纹,但他的皮肤依然如骨骼般苍白,脸颊和脖子上仍旧挂着难看的酒红色胎记,有人觉得像是一只渡鸦。他足登黑靴,身穿红衣。外罩一件烟色长披风,以一枚铁手形状的胸针固定。又长又直的白发披在肩头,头发向前梳理,以便藏起那只失去的眼睛,那只在红草原被苦钢挖出的眼睛。剩下的独眼鲜红异常。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一千只眼,再加独眼。

  “梅卡王子必定有很好的理由才会让儿子给一名雇佣骑士当侍从,”他说。“但我无法想象,你居然会把他带进一座遍地反贼、密谋叛乱的城堡。为什么伊耿会身处一群乱臣贼子当中,爵士?黄油屁股大人(译注:原文是Butterbutt,意指巴特维尔Butterwell)说是梅卡王子派你过来,扮作一名神秘骑士,探查此次叛乱的详情。这可是事实?”

  邓克单膝跪下。“不是,大人。我是说,是的,大人。这些是伊戈告诉他的。伊耿,我是说,伊耿王子。他确实这么说过。然而这并非您所认为的真相。”

  “我明白了。如此说来你们两人得知这场针对王室的阴谋,决定以一己之力挫败它,是这样吗?”

  “亦非如此。我们差不多是……无意中介入的,我想您也会这样认为。”

  伊戈抱着胳膊。“在你带兵出现之前,邓肯爵士和我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

  “我们也得到了一些帮助,大人。”邓克补充道。

  “雇佣骑士。”

  “是的,大人。猫儿凯尔爵士,梅纳德·普棱。还有格伦顿·鲍尔爵士。是他将提琴……觊觎者击落下马。”

  “是啊,我已从几十张嘴中听过这个故事。猫咪窝的私生子。妓女和叛徒的后人。”

  “英雄的后人,”伊戈坚持。“如果他在俘虏之中,我要你找到他,释放他,奖励他。”

  “汝是何人,竟敢差遣御前首相?”

  伊戈毫不退缩。“你知道我是谁。”

  “你的侍从真是傲慢无礼,爵士,”河文大人对邓克说。“你应该揍他一顿,好教他改正。”

  “我试过,大人。可惜他是个王子。”

  “他乃是真龙化身。”血鸦说。“起身吧,爵士。”

  邓克站了起来。

  “早在大征服之前很久,坦格利安家族中就总是有人梦见未来之事。”血鸦说。“所以,假如某个黑火时不时地表现出这种天赋,我们也无需惊讶。戴蒙梦见白墙城里诞生了一头真龙,的确如此,那个白痴只是弄错了颜色。”

  邓克看着伊戈。那个戒指。他父亲的戒指。戴在了他的手上,而非塞在靴子里。

  “我有点想带你一起回君临,”河文大人对伊戈说。“把你留在朝中作我的……贵客。”

  “我父亲不会心平气和地接受这种做法。”

  “我想也不会,梅卡王子天生……难伺候。也许我应该把你送回盛夏厅。”

  “我要跟邓肯爵士在一起,我是他的侍从。”

  “愿七神保佑你们。如你所愿。你们可以走了。”

  “我们会的,”伊戈说。“但首先我们需要一些金子。邓肯爵士要把赎金付给蜗牛。”

  血鸦大笑。“我在君临见过的那个谦逊男孩哪儿去了?就照你说的办,我的王子。我会指示我的财务主管,你要多少金子就给你多少。只要在合理范围之内。”

  “这笔钱是借的。”邓克坚持。“我会还的。”

  “毫无疑问,等你学会长枪比武之后。”河文大人挥动手指让他们离开,他打开一个卷轴,开始用羽毛笔勾掉上面的名字。

  他在勾生死簿,邓克意识到。“大人,”他说。“我们看到外面的头颅。提琴手……戴蒙……您也要砍去他的首级吗?”

  血鸦公爵从卷轴上抬起眼睛。“这要由伊里斯国王来决定……但是戴蒙有四个弟弟,还有其他姐妹。如果我蠢到砍掉他那漂亮的脑袋,他的母亲会悲痛欲绝,他的朋友会咒骂我是弑亲者,而苦钢会给他的弟弟哈耿加冕。如果死去,年轻的戴蒙就成了英雄。如果活着,他就成了我那个同父异母哥哥的障碍。既然第二个黑火国王还碍手碍脚地苟活于世,他就不太可能拥立第三个。再者,这样一位出身高贵的俘虏将成为宫廷的点缀,以及伊里斯国王陛下仁爱之心的鲜活证明。”

  “我也有个问题。”伊戈说。

  “我开始明白你父亲为什么急着摆脱你了。还要我做点什么?”

  “是谁偷了龙蛋?门口有守卫,楼梯上的守卫更多,谁都没法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进巴特维尔大人的卧室。”

  河文大人微笑。“要我猜的话,我会说有人从厕所管道中爬了上来。”

  “厕所管道太窄了。”

  “对成年人来说是的。但小孩可以办到。”

  “或是侏儒。”邓克脱口而出。一千只眼,再加独眼。为什么其中几只不能来自侏儒滑稽戏班呢?

  (完)

《冰与火之歌·番外3 神秘骑士》 作者:乔治·R·R·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