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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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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再现香港回归历程: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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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 第一部分

  《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 卷首语(1)

  1997年是中国历史和香港地区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一年。香港,结束了150多年的殖民统治,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150多年的民族耻辱得以昭雪,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贯彻落实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政策的实施,600多万香港同胞实现了当家作主的夙愿。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值得大书而特书的一笔。
  1997年,又是香港历史上非常特殊的一年。这一年,香港经历了从英国殖民统治到回归祖国的特殊历史进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工作,为香港平稳过渡和顺利回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一年中,中央人民政府和有关方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与香港同胞一起为香港回归祖国做了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
  新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为香港回归祖国、组建特区政府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1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公布第一届行政会议15名成员名单,除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外,三位当然官方成员为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和律政司长。获委任的行政会议成员表示将尽己所能,为将来的特区政府服务。3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香港回归,一洗150年的民族耻辱,香港同胞终于实现了当家作主的夙愿。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向全世界郑重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与此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在庄严的仪式上宣誓就职。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李鹏总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之后,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随即在香港会展中心新翼201号会议室,举行香港特区成立后的首次会议。香港特区政府曾荫权、梁爱诗等18名主要官员出席了会议。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向回到祖国大家庭的600多万香港同胞表示亲切问候,向为香港回归作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人士表示感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香港回归的国际朋友表示谢意!
  三、香港特区政府和各界人士坚决贯彻基本法,为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香港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10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发表了香港特区政府第一份施政报告,表示要在“一国两制”的方针下,带领全体港人建设一个文明、富裕、安定、民主、充满生命力的香港。12月11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中南海听取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上任后的第一次述职报告。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巨大成就,向世界表明了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政策和香港人民当家作主,保持香港原有生活方式和自由经济体系的决心和成效。
  四、国际社会对回归中国后的香港投下了最具实质性的信任一票。
  9月23日至25日,第五十二届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在香港举行,来自181个国家的财长、央行行长、银行家及政府官员等逾万人士,围绕年会的主题“亚洲与世界:资本、竞争及社会”,共同探讨全球经济发展的方略。国务院总理李鹏作为东道国政府首脑,出席这届年会的开幕式并致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世界银行研讨会上致词时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在港举行,是国际社会对香港保持繁荣充满信心的生动证明。
  香港回归后所取得的成就,证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为全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供了成功的先例。
  总之,纵观这一年,中央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为香港回归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也为以后香港经济的进一步飞速发展奠定了巩固基础。
  香港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1月)
  董建华向香港全体市民拜年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鲁平畅谈筹备委员会工作
  特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进行筹组
  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举行首次会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
  (2月)
  香港文汇报发表《三条例中哪些内容抵触基本法?》
  维多利亚港春节烟花汇演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正式启用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强调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不变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颁布实施
  香港各界沉痛悼念邓小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通过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
  江泽民、李瑞环与港澳政协委员座谈
  (3月)
  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
  中英磋商香港政权交接
  深、港过境穿梭巴士线开通
  三趟快车开通35周年
  周南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满怀信心迎接香港回归祖国
  北京各界举办香港回归倒数100天活动
  “香港:联系京沪穗携手创繁荣”研讨会召开
  迎回归香港博览会
  (4月)
  广东省公安部门重申香港回归后出入境管制保持“五不变”
  北京香港举办座谈会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七周年
  特首办公布筹组特区所需预算
  特首办就《公安条例》和《社团条例》征求市民意见
  六类人士可享受香港居留权
  回归纪念电话卡发行
  青屿干线通车——青马大桥落成
  (5月)
  董建华在CNN发表演讲
  行政长官办公室公布《国旗国徽条例》(草案)和《区旗区徽条例》(草案)
  临时立法会举行全体会议
  中共中央举办《“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法制讲座
  董建华应邀到北京
  福建社团联合会成立
  粤、港警方反偷渡演习
  京/沪、港直通车开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
  筹组香港特区终审法院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洗雪百年国耻喜庆香港回归”大型展览开幕
  (6月)
  庆回归,京港接力跑
  董建华举行“迈进回归月答问会”
  香港适用的多边国际条约的问题得以解决
  香港临时立法会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一系列草案
  向香港供水32周年
  临时立法会举行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香港三级政制架构最终组成临时立法会举行最后第十二次全体大会全国政协举行迎接香港回归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增减的决定草案》。
  戴相龙就处理香港特区与内地金融关系接受记者采访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7月)中英双方举行交接仪式,香港回归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外交部设立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香港事务顾问圆满完成使命香港回归纪念塔揭幕行政会议召开首次全体会议香港临时立法会举行第二次全会审议通过有关条例草案董建华探访驻港部队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举行第十次全会召开——宣告筹委会圆满完成使命特区政府公布未来5年批地计划临时立法会召开全体会议筹组香港特区政府的帐目公布高等法院首次开庭(8月)中学会考放榜“97国际太平洋海洋科技专题会议”在港举行首条港资参建铁路——金温铁路全线铺通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谈香港回归后内地与香港的税收关系马尼拉一渡轮翻沉7名香港同胞遇难第八届全国运动会圣火在香港采集第四届世界华商大会召开香港特区政府公布《1997年半年经济报告》(9月)临时立法会举行会议董建华访问东盟两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赛马季开锣董建华访问美国香港教育界庆祝教师节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研究报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期研讨会开幕世行和基金组织举行以“中国为主题”的研讨会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第五十二届年会正式开幕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审议通过《立法会条例》香港特区土地基金信托正式结束(10月)香港各界庆祝国庆节第28届世界贸易中心协会在香港召开《中国日报》香港版正式创刊董建华发表特区政府首份施政报告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无证儿童案”特区政府获胜香港中资企业香港将继续作为海峡两岸经贸桥梁
  香港与内地跨界大型基建协调委员会(基协会)正式成立
  董建华访问欧盟、英国
  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京港携手迈向21世纪
  新机场航空交通管制系统正式启用
  (11月)
  香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产生
  “心连心”艺术团在香港演出
  宛平纪念群雕海外后援会成立
  亚太经合组织第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中日经济讨论会召开——以“香港回归与中日经济合作”为主题
  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宣布新任命
  (12月)
  香港经济自由度居世界榜首
  一九九七香港服务业奖颁奖礼隆重举行
  第二届国际金融中心研讨会在香港召开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
  董建华到北京述职
  国宝级文物在港展出
  傅全有检查驻香港部队
  禽流感袭击香港,香港特区政府采取“灭鸡”行动
  《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由国务院港澳办和北京有关研究机构的权威专家学者主持编纂,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正式出版发行。同时,由香港大公报出版社在香港出版繁体中文版,负责在香港和海外发行。该书全面、客观地再现了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的历史,是纪念香港回归庆典活动的最权威的大型史书。
  该书采用编年体,主体内容以纪实、记事为主,图文并茂,所收内容时限为1997年1月1日至2007年初,全书500万字,配有上千幅珍贵图片,分为十卷,每年一卷。
  每卷具体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1.“卷首语”。概述本年度的主要事件,类似大事记的提要,同时又是对本年度的分析和总结。
  2.正文。包括三部分内容:
  (1)日志:每天一志,除列明年月日、星期等基本信息外,对当日发生的重要事件以标题的形式列出。
  (2)事件:以纪实、记事的形式,对本年度发生在香港或者虽然不发生在香港但对香港有重要影响的事件进行记述。所选取的事件,内容包括香港内部事务和外部事务。内部事务涉及香港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外部事务主要包括香港与中央政府的关系,香港与内地各地方的关系,香港与澳门、台湾的关系,以及香港与国际社会的关系等。根据事件的重要性和对香港的影响程度,又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
  (3)经典图片和相关链接:每卷配插一些有代表性、有意义的图片,增加相关补充资料链接,使各部分相互结合,互为补充。
  3.序言和附录。序言追述香港问题的由来、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阐释了香港十年来发展的成就、经验;附录提供了有关年份的基本资料,便于读者全面查阅了解有关香港的基本数据和情况。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和山东省委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中共山东省委书记李建国、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出任本书的荣誉顾问。
  本书采用16开本,豪华精装,定价1997元,适合党政机关、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图书馆使用、收藏。
  (记者:卢芳)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月1日凌晨零时,通过香港无线电视向香港市民拜年。他在致词中强调,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香港人民可以依据基本法,开始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十年来香港经历的重大事件,《香港回归十年志》将其一一记录在案。香港的十年风雨、十年辉煌、十年磨练、十年成长历历在目。
  7月1日,我们将迎来香港回归十周年。这十年,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变成有效实践的十年,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全面贯彻落实的十年,是内地与香港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实现互利共赢的十年,也是香港同胞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不断增强的十年。《香港回归十年志》为我们留下了香港十年最宝贵的历史足迹。
  这一400余万字的大型套书,以年分卷,主体内容以纪事、记实为主,图文并茂,全方位记录了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各领域的发展历程,以及香港和中央政府、香港和内地各地区、香港和澳门台湾、香港和国际社会的关系。该书由山东人民出版社6月正式出版发行,并在香港由大公报出版社向海外同步出版发行繁体中文版。
  志、鉴、史结合,内容体例创新
  《香港回归十年志》综合了志、鉴、史的编篡特点,在内容呈现和体例形式等方面全面创新,既有利于真实反映香港回归后发展全貌,又便于各类读者检索使用和收藏。
  十卷本的《香港回归十年志》每年、每卷开首即是提纲挈领的“卷首语”,概括评点当年香港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纵观十年,读者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香港政治、经济、社会在这期间的风雨发展历程。从1997年7月1日中英双方交接仪式,到2002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咨询文件公布实施,香港政治民主得到新发展。《基本法》赋予香港特区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得到落实,港人依法自主管理特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由于席卷亚洲的金融风暴和随着而来的“非典”、禽流感袭击,从2001年香港经济遇到了挑战,全港年生产总值实际增长减至0.1%,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升至6.1%;但特区政府背靠内地,迎接挑战,很快扭转被动局面,至2006年,本地生产总值增长6.8%,经济增长达7.6%,整体投资增长8%,失业率由2003年年中8.5%的高位,回落至4.4%。其中,CEPA、个人游、允许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QDII等措施,使香港与内地的人流、物流、资金流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一五”规划支持香港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实现新融合。与此同时,各种文化包容共存,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新的价值理念正在形成,求稳定、求和谐、求发展已经成为广大香港同胞的共同追求。香港同胞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信任度保持在较高水平,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不断增强。
  在宏观图景下,《香港回归十年志》具体把每年、每天在香港发生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通过日志、事件、附录(链接)、图片等各种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首先是每天一志,除列明年月日、星期等基本信息外,对当日发生的重要事件以标题的形式列出。“每卷的这部分内容原本有13万字,但为了压缩规模仅用了10万字不到”李运才介绍,日志虽然只是一句话新闻却是经过精挑细选,“重中之重的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读者去还原历史的线索。”不仅如此,作为1/3边栏排版的形式,也方便了读者进行相关检索。
  内文主体则是以纪实、记事的形式呈现的“事件”,对本年度发生在香港或者虽然不发生在香港但对香港有重要影响的事件进行记述。所选取的事件,既包括香港内部事务比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也包括了外部事务如香港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与内地各地方的关系,与澳门、台湾的关系,以及与国际社会的关系等。根据事件的重要性和对香港的影响程度,又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据介绍,书中每一事件都经过编写专家组的严密筛选,编写组第一步先从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香港大公报、文汇报等数十家权威通讯社和媒体的公开资料资源中将当年发生的所有事件按月份归类,然后按历史意义重要程度筛选,最后根据成书规模做最后一次筛选。“2005年1月的事件首次收集多达529篇,实际选用概括的仅有30篇;2006年3月最后敲定的事件则是从456篇当中精选出16篇。”该书副主编宋彦尊告诉记者,一年时间内编撰出这样一部质量要求高、信息含量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的史书对所有编撰人员都是一次高难度挑战。不仅如此,为了让读者能够将一个历史事件作为一个节点放入历史纵深中对香港历史有更深刻全面的理解,在某些事件后面,特别设计了相关“链接”,有的篇幅甚至比事件记述本身还长。客观、全面、翔实的史料,是《香港回归十年志》最为显著的特点。
  全面、客观、集大成
  “虽然读者看到的都是平铺直叙的历史事件,但正是这波澜不惊体现了我们的历史观,体现了纪述历史的客观与全面。”据主要编创人员透露,编辑过程中,许多敏感事件都经过反复、激烈地争论最终坚持客观地展现,不加任何主观评论。
  比如2002年卷涉及的“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对居港权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事件,其中就基本法释法问题,书中将案件来龙去脉一一陈述,不妄加评论,让读者自己去感受回归十年来,《基本法》前提下“港人治港”是如何落实、实现的。2003年7月游行事件的入选与否,编写组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历史的客观与公正占了上风。在2006年卷首的彩色插图中,为了体现当年“霍英东逝世”这一重大历史信息,但又要避免太过肃穆与其他积极的历史事件不协调,编写组费尽心思,配插了一张“香港中华总商会第45届会董就职典礼,全体人员起立向基金会永远主席及赞助人,已逝的霍英东先生默哀”的图片,没有灵车灵柩,看似喜庆的场面却寄托了哀思。
  这样的细节和心思,书中还有很多。《香港回归十年志》值得一提的特点之一是关注民众和民生。“香港回归的十年,其实是对民众影响最深刻的十年。”李运才认为:“既然是编史书,就不该仅仅只有宏大叙事。”该书无论从篇幅、内容上都兼顾大量民生新闻、文娱新闻。
  《香港回归十年志》的出版发行,山东省委宣传部部长李群认为是对香港回归十周年的隆重献礼,该书展示了现在的香港用实践证明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符合香港的实际,使港人走向一个更加安定、繁荣,更加重视民主、民生的香港。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书“对于研究‘一国两制’、研究香港等方面的工作都有着积极意义”。
  服务大局,双效兼顾,资世致用
  从最初由香港大公报社和我社共同提出选题策划,到共同协商、由我社承担选题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前后历时不到一年时间。这期间有幸得到了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的积极关心和支持,才得以顺利实施。山东人民出版社社长金明善在他为此书所写的编后记中如此感慨。
  金明善表示,这项浩大工程不仅策划者、编著者、编辑和技术设计人员付出了巨大心血,而且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共山东省委、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中共山东省委书记李建国、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出任本书荣誉顾问。高祀仁主任不仅审阅了全部书稿,而且还为本书撰写了《创造历史的十年》为题的总序。国务院港澳办和驻京研究机构的20多位承编者,均是专家型作者队伍,他们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诸多困难,基本上按时完成了编写任务。此后的编辑、设计、印制、发行等环节,在前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内,环环紧扣,终于在六月中旬上市,首印3000套,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研究机构、高校图书馆,以及个人使用或收藏。
  “我们相信,全面记录香港回归十年历程的《香港回归十年志》,不仅为香港和祖国内地纪念回归十周年增添一份喜庆,而作为真实记录香港回归发展历程的这样一部鉴证性的大型史书,必将发挥它应有的文献资政价值”,金明善社长如是说。
  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高祀仁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至今已整整十年。作为“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亲历者,我们可以骄傲地说,这十年,是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由科学构想变成生动实践、取得巨大成功的十年;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全面落实、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的十年;是香港与内地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实现互利双赢的十年;也是香港更加繁荣稳定、国际影响日益扩大的十年。十年探索、十年实践、十年发展,“一国两制”这一旷古伟业顺利渡过了它的初创期,为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回顾十年来香港走过的路程,总结十年来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思考香港的未来发展,给人们的启示是深刻的。
  确立新的制度框架
  香港回归祖国,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国家完全统一的创举,是一项全新的、创造性的实践,没有任何先例可循。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高兴地看到,在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一国两制”的崭新制度框架已经确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初创期”的根本标志。在这个崭新的制度框架下,一方面,香港继续保持了原有的特色和优势,保持了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另一方面,基本法的权威在实施中进一步树立,“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落到实处,“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中央与特区的关系,以及特区内部建制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具象化,把这些重大的、基本的关系明确下来,是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为香港未来政治稳定和发展确立了规范。这就形成了以“一国”为前提、“两制”和谐共处、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越来越充分地显现出来。
  在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之际,我们相信,不管什么人,不管其信仰如何,只要不带政治偏见,客观地观察和分析香港回归以来的情况,都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了贯彻落实,获得了巨大成功,创造了崭新的历史。
  十年崭新的历史,“新”在什么地方?
  “新”在香港政治民主得到新发展。基本法赋予香港特区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得到落实,港人依法自主管理特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回归后,香港同胞开始真正当家作主,第一次行使选举行政长官等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十年来,香港先后举行了三届行政长官选举、三届立法会选举和两届区议会选举,选民基础和港人的民主参与程度不断扩大。此外,通过选举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人还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特区政府广泛咨询民意,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寻求循序渐进推进香港政制发展的途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新”在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实现新融合。十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香港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等重重困难,经济步入持续、较快发展的良性轨道。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香港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创造了新的机遇。CEPA、个人游、允许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QDII等措施,更使香港与内地的人流、物流、资金流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一五”规划支持香港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更加顺畅,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向深层次、宽领域拓展。两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合作态势更加明显。香港连续13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吸引外资排名世界第七,城市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被投资者视为全球营商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新”在香港社会各方面出现了新气象。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坚持以民为本、缔造和谐的施政理念,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应对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界人士关心社会事务,积极参政议政。各种文化包容共存,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新的价值理念正在形成,求稳定、求和谐、求发展已经成为广大香港同胞的共同追求。香港同胞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信任度保持在较高水平,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不断增强。
  “新”在香港的国际影响得到新提高。香港回归后,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单独关税区和地区经济实体,继续广泛参与国际事务,对外联系不断增强,在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中发挥积极作用。世界银行年会、《财富》全球论坛、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世界电信展等一系列重大国际活动在香港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马术比赛也将在香港举行。1997年有2514家外国公司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或办事处,到2006年底已经增加到3845家。经中央政府授权,香港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签订了一系列多边或双边协议。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已获得世界136个国家和地区给予免签证入境的待遇,远超过“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免签证国家数。2006年11月9日,由中国政府推荐的香港前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当选世界卫生组织新一任总干事。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在联合国专门机构中担任最高职位。
  香港回归前,对于香港的前途有着两种不同的预言。一种预言认为,香港将继续保持繁荣,香港人能治理好香港。另一种预言则认为,香港回归后,法治将难以得到保障,高度自治也难以实现,1997年对香港将是一个灾难,香港将会由此衰落下去。
  十年过去了,那种认为香港会衰落的预言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一国两制”不仅成功落实,而且展现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1997年12月,香港大学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有76.7%受访者表示对香港前途有信心,64%受访者表示对“一国两制”有信心。今年4月,港大的同类调查显示,对香港前途有信心的受访者上升到81%,对“一国两制”有信心的受访者大幅升至78%。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不断增强,是“一国两制”实践成功的最好证明。国际社会对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的成功落实普遍给予高度评价。正如美国的一位社会学家在一篇文章中所说,“香港曾不止一次被预言会走向衰败,尤其是自1997年回归中国后,很多人预言它将失去自己的特色,会在与上海等后起中国大城市的竞争中败下阵来,但是香港依然走在前列。”
  积累新的实践经验
  “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过程,也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创新的过程。十年来,我们在实践中获得了极其丰富、极为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广大港人智慧的结晶,对今后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香港回归以来的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既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又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唯一正确方针,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和改变。“一国”与“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和统一的整体。其中“一国”是前提和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根据中央的授权实行高度自治。坚持“一国两制”,就必须认同“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不容许在香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活动。同时,要讲“两制”。“两制”不但是两种不同的经济、政治制度,也是在一个统一国家前提之下不同层次政权之间的关系。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中央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行使职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一国”与“两制”的辩证统一,符合香港同胞的要求,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础。“一国两制”作为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在实践过程中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出现这样那样的争论和分歧,都是正常的。关键是要在全面准确地理解“一国两制”方针的基础上,寻求广泛的共识,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和争议,使“两制”在“一国”的前提下,相互依存,和而不同,共同发展。这是十年来从“一国两制”实践中得出的一条最重要、最基本的经验。
  第二,必须切实维护基本法的权威,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大法,具有高于特区其他法律之上的地位。作为“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基本法将“一国两制”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和固定下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施政、立法和司法的法律依据和基础,是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法律保证。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国家依法管治香港的重要体现。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凝聚了内地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心血,体现了前所未有的民主参与。十年来,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贯彻执行。每当“一国两制”方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挑战的时候,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总是着眼于维护基本法的权威,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办事。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三次释法,廓清了基本法某些条文的立法原意,抑制了香港社会一度出现的过度争拗,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政治动荡,维护了社会稳定,彰显了中央政府尊重法制、依法办事的形象,赢得了香港同胞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实践证明,基本法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是解决回归后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的基石。在香港这个法治社会,我们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全面贯彻和严格执行《基本法》,进一步确立基本法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本大法的权威,涉及宪制层面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基本法处理;涉及其它事务,也要以基本法为依据,遵照基本法的原则或香港本地法律处理,使之真正成为香港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三,必须充分发挥香港的优势,坚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香港经济的繁荣发展,直接关系到700万香港同胞的福祉,关系到香港的稳定和谐,关系到“一国两制”的顺利实施。因此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断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不断加强和提高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始终是香港面临的第一要务。香港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具有许多优势和有利条件,是内地和世界上其他许多地区都无法比拟的。一方面,香港经济体系十分开放,市场运作高度成熟,经济运行规则与国际接轨,特别是金融体系和法治环境在全世界享有盛誉,拥有庞大的财政储备和外汇储备、自由兑换的货币政策、以及低税率的简明税制等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一国两制”制度框架的确立,可以使香港从内地得到更为强劲的支持和依托,祖国内地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可以给香港经济以强有力的支持。回归十年来,香港风雨不断,先有亚洲金融危机,后又遭遇全球经济放缓、非典疫情等,但香港经济依然能够实现强劲的复苏和较快地增长,目前处于20年来的最好水平,股市楼市畅旺,财税收入创新高,失业率降至新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特区政府带领广大香港市民,在发挥香港既有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积极参与两地经贸合作特别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吸引内地大型优质国有企业来港上市等举措,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巨大活力。香港经济能否保持繁荣发展,始终是衡量“一国两制”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面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压力,今后香港更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集中精力谋发展,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好势头。这是中央政府的殷切期望,也是香港同胞的共同心愿。
  第四,必须从香港实际出发,稳步扎实有序地推进民主发展。胡锦涛主席指出:“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关系到‘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施,关系到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关系到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中央对此一直是高度重视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是中央的一贯立场。”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的政制发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达致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基本法的这一规定,既明确了最终目标,又明确了实现途径,是一个必须准确理解的完整概念。十年来,香港的民主发展揭开了新篇章,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地发展,香港同胞享有更多的、更充分的民主权利。只要香港社会各界人士以香港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重,坚持从香港实际出发,均衡参与、循序渐进的原则,广泛凝聚共识,积极创造条件,香港的民主制度就一定会在十年实践的基础上,继续稳步、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第五,必须坚持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切实维护社会的繁荣、稳定与和谐。广大香港同胞是实践“一国两制”方针和治理香港的主体。在香港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利益诉求存在很大差异,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发展、保持稳定、促进和谐,就需要在爱国爱港旗帜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建设香港。十年来,在以行政长官为首的特区政府带领下,广大香港同胞发扬爱国爱港精神,求同存异、包容共济,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事务,形成了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发展的强大合力。香港目前的良好局面来之不易,值得社会各界人士倍加珍惜。香港居民无论是来自什么阶层、什么界别、什么团体,也无论信仰什么主义、什么宗教,都应该而且能够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在维护国家利益、维护香港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基础上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共同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与和谐,共同创造香港更加美好的未来。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沧桑巨变,风雨兼程,一个多世纪以来,香港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100多年前,我们的祖国积贫积弱,香港饱受殖民统治。10年前,我们的祖国走向富强,香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今天,香港保持和发展了自身优势,“一国两制”这一崭新制度框架的确立,又为香港拓展了新的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经过十年的探索和积累,香港的未来路向更加明确,解决问题的思路更加清晰,可资借鉴的经验更加丰富,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形成了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这是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
  站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首十年,艰辛的探索和丰厚的积淀,为香港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香港这颗璀璨的东方之珠充分利用“一国”优势,加速与内地的融合,体现出了新的时代特征。两地的经济交流合作已经从单纯的市场推动演进到市场与政府双重推动的阶段。这种交流与合作,一方面可以使香港借助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契机,乘势而上,保持长期繁荣;另一方面也可充分发挥香港经济高度国际化、市场化的优势,为内地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实现互利双赢。两地在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范围越来越广,大大推动了港人对国家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了解与认同。两地的相互了解、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不断深入,正在促成一个新的香港文化的出现。文化是社会存在的重要特征,是民族凝聚的强大力量。香港这种新的文化集东西方文化的优势于一体,融两地文化的长处于一炉,可以推动香港社会不断从兼容并蓄中获得新的动力,充满蓬勃生机。
  站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民族复兴的灿烂前景,我们对香港的明天充满信心。香港的命运历来都与祖国紧密相连,香港的发展从来就没有孤立于中国历史之外,而是深深融入中国历史之中。香港之所以成为今天的香港,她的地位和作用,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是中国与外部世界互动的结果。随着人们对“一国两制”条件下国家发展与香港发展之间关系的认识日益深入,“香港好,祖国好;祖国好,香港更好”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港人的共识。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思考祖国发展给香港带来的机遇,并以此来确定香港的发展战略。当香港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越来越紧密地连在一起的时候,香港的发展就获得了更加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越来越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一定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把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结合起来,在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再创香港新的辉煌。
  以史为鉴,启迪未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十年实践,书写了崭新的历史篇章,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重温和研究这十年的历史,总结和汲取这十年的经验,对香港的发展、国家的进步、民族的振兴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香港回归十年志》在这方面做了一个有益的尝试。我们相信,有“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坚强保障,有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特区政府的强政励治,有700万勤劳、智慧、富于创造精神的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有十年探索打下的坚实基础,香港一定会谱写出更新、更美的历史篇章!
  文/陶存
  2007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香港回归,洗雪国耻,百年梦圆,来之不易。这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是二十世纪世界历史的重大事件,也是我国当代史上光辉的一页,更是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功典范。
  一、香港问题的由来
  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它地处中国大陆南隅,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老牌殖民主义英国早就垂涎香港,把它视为向中国扩张的理想桥头堡。它通过两次鸦片战争,迫使腐败的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三个不平等条约,先后强占了香港、九龙(半岛前端)和强行租借新界九十九年。
  按照国际惯例,当一个国家发生革命以后,新政府可以不承认原来被推翻的政府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华民国1912年成立以后,实际上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可是当时的中国国力薄弱,长期受到西方列强的欺凌,而且战乱不止,没有能力通过与列强谈判要回自己的领土。中国共产党历来反对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尽管我们可以收回香港,但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加之又面临抗美援朝战争和美国封锁的严峻形势,暂时不收回香港比收回有利。后来,新中国又长期面对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敌视中国的局面,需要香港这个自由港发挥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开展对外贸易,沟通中外民间往来的窗口和桥梁作用。所以,毛泽东主席于1959年针对某些人的急躁情绪曾说过,香港还是暂时不收回来好,我们不急,目前对我们还有好处。1960年,中共中央对港澳工作明确提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中国政府多次表明自己的态度,即:对于香港澳门这类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时期。这时的国际形势也发生了对我有利的很大变化。中美关系改善,中日关系正常化,中国重返联合国,国际环境的改善,为中国的统一大业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根据中国表明的立场,联合国第二十七届联大通过决议,批准了非殖民地特别委员会把香港澳门从殖民地名单中删除的建议,为中国收回香港澳门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1997年的日趋接近,新界租期面临届满,香港的前途也逐渐成为各方注意的焦点。
  1980年元旦刚过,邓小平代表中央提出中国在80年代的三大任务,即: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统一。其中,实现祖国统一这个任务的重要方面,就是收回香港与澳门。中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立场是很明确的: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必须废除,我们要收回的不仅仅是新界,而是整个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英国也十分清楚,新界约占香港地区土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九十二,在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香港岛和九龙区离开新界根本不可能独立生存,但租约期满必须归还,却又不甘心。特别是英国1982年打胜了马岛战争,更认为有了向中国提高要价的资本。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了中英双方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这是一场斗争复杂的艰难的政治较量。
  二、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历程
  从1979年起,英国不断派员前来中国,想摸清中国在香港问题上的底牌。英国派驻香港的总督麦理浩首先投石问路,要求中国领导人同意港英政府批出超越1997年6月的新界土地契约,并把新界地契原来的年限规定(1997年6月27日)改为本地契在英国管治此地区期间内有效,借以达到模糊“九七”大限的目的。邓小平面告麦理浩,无论用什么措辞,延长地契年期,都必须避免涉及英国管治问题。接着英方又派遣高层人士包括前首相卡拉汉、外交大臣毕力嘉、副外交大臣艾坚斯等访华,进一步摸底。1982年,英国前首相希思受撒切尔夫人的重托到中国来见邓小平,明确提出希望知道中国对香港的态度。邓小平给他的回答是,无论将来香港的政治地位如何,香港经济现状会维持不变,投资者大可放心。邓小平的话很含蓄,但是已经把中国政府对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表述得很清楚,这就是香港必须收回。至于在经济上,可维持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希思进一步问道:现在谈判是否有失仓促呢?邓小平回答说,不,我们有办经济特区的经验,有逐步好转的国际关系,是考虑解决香港问题的时候了。
  中英两国围绕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从1982年9月23日撒切尔夫人访华拉开序幕,到1984年12月中国总理和英国首相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经历了两个阶段,终于按照邓小平限定的两年期限内圆满完成。
  这次历史性的谈判,过程曲折,充满了激烈的交锋与较量。
  (一)主权不容谈判,粉碎英国以治权换主权的图谋
  谈判的首要问题,是确定谈判的基础。中方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以此作为基础,同英方磋商如何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及政权交接的技术性问题。号称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却打出两张牌。一是坚持有关香港的三个条约有效论,并威胁说,假如现在就对香港治权做出重大改变,则港人信心大失,香港繁荣不保。二是如果中国同意1997年后由英国继续统治香港,英国可以考虑中国提出的主权要求。这两张牌,前者为虚,后者为实。她知道要想保住英国对香港的主权是不可能的,她之所以要坚持三个条约依然有效,不过是想以此压中国让步,同意英国继续统治香港,玩弄所谓的以主权换治权的把戏。
  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明确告诉她,中国要解决的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双方要就香港归还中国达成协议;二是1997年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后对香港采取的政策,也就是如何管理香港;三是从现在起到1997年十五年中的安排,也就是双方如何合作为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创造条件。这三者构成中方对香港问题的立场。邓小平坦率地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要收回香港,这是谈判的前提。他说,中国的目标是既要恢复行使主权,又要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两者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中国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治下才能实现。邓小平阐述了中国以“一国两制”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构想,并指出中国政府会制定收回香港后实行的、能为香港人民和在香港的其它投资者首先是英国所接受的政策。
  撒切尔夫人不怀善意地问:要是谈判不成功怎么办呢?邓小平义正词严地告诉她,中国政府在做出要收回香港的决策时,已估计到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他意味深长地说,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中国将被迫重新考虑收回香港的时间和方式,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么中国政府会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按照既定方针,为妥善解决香港问题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即“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为中国收回香港后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认真听取香港各方面人士意见,拟订了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即“十二条”,准备作为第二阶段谈判的基础,或者在必要时单独公布。
  英方在获悉这些情况后,1983年3月撒切尔夫人终于露出了妥协之态,致函中国总理,表示英国不反对中国以其对香港拥有主权的立场进行谈判。4月,中方复函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尽快举行正式谈判。中英第一阶段谈判结束。
  (二)英方打出“经济牌”、“民意牌”,企图制造混乱,迫使中方让步
  中英第二阶段谈判从1983年7月开始,历时14个月。两国代表团就具体实质性问题共举行了22轮正式会谈和多次非正式接触。会谈大体可分为三个段落。第一段落,主要议程是1997年后的安排。英方采取主权和治权分离的谈判策略,力谋在承认中国对香港的主权的原则下,由英国继续大体像过去那样管治香港。他们抛出所谓“主权属中、治权属英”,实质上是否定中国的主权,以一项新的不平等条约代替旧的不平等条约,这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接受的。中方坚持主权和治权不可分割,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是指包括恢复行政管理权在内的完整主权,而不是一个架空的名义上的主权。由于英方坚持其“主权和治权分离”的立场,使谈判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会谈前景不明,香港人心浮动,港元汇率及股市急速下滑。英国政府与港英当局不仅不采取措施稳定局面,反而推波助澜,借机大打“经济牌”,向中国施加压力。这就是所谓的“九月风暴”。香港各界人士及舆论界对英国企图以“经济牌”压中国让步的做法提出强烈批评,市民举行集会示威,要求港英当局尽快采取措施稳定局势。眼见“经济牌”再打下去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港英当局不得不宣布实行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同时取消港元的存款利息税。英方打出的“经济牌”以失败而告终。
  从谈判开始英方就玩弄所谓“三脚凳”的把戏,企图把港英当局的官员拉进谈判中来,使中英两国间的谈判变成中英港三方,获取二比一的优势,以达到其“以华制华”的目的。这一企图被挫败后,他们又煽动港人先后到伦敦和北京“为民请命”,利用香港媒体鼓吹保持英国在香港治权符合“民意”,向中方施加压力。后又以“完全自治”来篡改中方提出的“高度自治”,以谋把资本主义的香港与社会主义的内地“隔离”和“绝缘”,以便在英方的影响下为所欲为。这一图谋在中方义正词严的坚决反对下也没有能够得逞。英方的“民意牌”也宣告破产。
  打“经济牌”和“民意牌”都未能得逞后,撒切尔夫人终于不得不在1983年10月14日致函中国领导人,表示双方可以在中方建议的基础上探讨香港的持久性安排,英方不再坚持“以主权换治权”的立场,会谈有所进展。
  (三)在驻军和设立“联合联络小组”问题上激烈交锋
  从1983年12月第七轮会谈起,谈判进入第三阶段,纳入了以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为基础进行讨论的轨道。尽管英方明确承诺过不再提出任何与中国主权原则相冲突的建议,但在讨论中仍不时提出许多与其承诺相违背的主张。例如,英方一再以“最大程度的自治”来修改中方主张的“高度自治”的内涵,反对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政府;并要求在香港派驻性质不同于其它国家驻港总领事的“英国专员”代表机构,试图将未来香港特区变成一个英联邦成员或准成员;英方还提出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海外官员可以担任“公务员系统中直至最高层官员”,并要中方承诺在1997年后原封不动地继承香港政府的结构以及过渡时期英方可能做出的改变。英方上述主张的实质,是要把未来香港变成英国能够影响的某种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直接抵触中国主权原则,中方理所当然地坚决抵制,未予采纳。
  在驻军问题上,英方虽然同意中国有权在香港驻军,但认为只有当香港受到外来侵略的临时和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有驻军的实际需要;如果中国要派军队驻港,不仅违背中方1997年后中央不派人的承诺,而且对港人的信心和国际上对特别行政区的信心将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说穿了,他们的目的就是有意削弱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给谈判制造障碍。对此,中方的态度非常明确。1984年4月18日,邓小平会见英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说:1997年后,我们要派一支小部队去香港,这不仅象征中国的主权,更大的好处是对香港来说是一个稳定的因素。同年5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港澳地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明确指出,既然香港是中国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连这个权力都没有,还算什么中国领土?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在报纸上公布后,立即引起英国政府的“关切”。英国政府在向中国政府所作的几点说明中,不得不再次明确肯定“中国有权驻军”。经过双方的进一步磋商,达成如下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驻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并写进了作为联合声明附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使问题得以解决。
  为了实现香港回归能够平稳过渡,中方深谋远虑地提出了在香港设立中英联合小组的建议,其任务是协调中英协议的执行和商谈有关实现政权顺利移交的具体措施。英方开始对此建议坚决反对,强调不要正式确定1997年前为“过渡时期”,不应建立任何常设机构。对此,邓小平在1984年4月会见英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指出,在过渡时期内有很多事情要做,没有一个机构怎么行?表示可以考虑这个小组设在香港而轮流在香港、北京、伦敦开会。杰弗里?豪表示同意双方在此基础上讨论。但在此后三个多月的会谈中,英方仍反对在香港设立联合小组,使谈判陷入僵局。7月,英外交大臣再次访华,中方表示如英方同意设立联合小组并以香港为常驻地,该小组进驻香港的时间以及1997年后是否继续存在一段时间都可以商量,否则,谈判中止。面对中方毫不动摇的立场,英方也只好软下来,同意了中方的要求,中英联合小组于1988年7月1日进驻香港,开始运作,至2000年1月1日撤销。后来的事实证明,中英之间许多矛盾和具体问题,都是在这个组织形式下较好地解决的。
  从1984年4月第十二轮会谈后,双方转入讨论过渡时期香港的安排和有关政权移交的事项。中英通过谈判确定,中国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一点在协议中必须有明确的表述。英方不同意中方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提法,先后提出的草案都具有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的含意,中方对此坚决不接受。最后双方同意用《联合声明》的形式,采用以下表述方式,即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就解决了主权归属的表述问题。此后,双方代表团举行了三轮会谈,讨论了国籍、民航、土地等几个政策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复杂的具体问题,并对协议的措辞进行了反复磋商。1984年9月18日双方就全部问题达成协议,并于9月26日草签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至此,历时两年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圆满结束。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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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联合声明签署后斗争并未结束,仍有激烈较量
  自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起,香港进入了过渡期。起初,中英两国有过一段平稳合作。1989年的政治风波和苏联解体后,英国错误地估计形势,突然改变了政策,在香港问题上采取了与中国不合作的态度,单方面停止了中英联合小组会议,并在香港的未来政体和“直通车”问题上,不断制造困难,企图翻案。所谓“直通车”就是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选举的办法应该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衔接,否则不能直接过渡。英国派驻香港的最后一任总督彭定康到任后,抛出了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与香港基本法衔接,违反中英双方达成有关协议和谅解的“三违反政改方案”,企图急剧改变政制,制衡将来特区政府,直接推翻已经达成共识的“三符合”基础,给“直通车”设置障碍。面对英方的出尔反尔,中方针锋相对地提出“另起炉灶”,宣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机构的决定,立足于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港人的共同参与来实现香港平稳过渡。1996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筹备工作已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筹委会在短短十个月里,为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例如,在深圳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保证了香港政权交接之际不会出现“法律空缺”。香港回归后,临时立法会迁回香港,与特区政府其它官员一道宣誓就职,见证了香港的回归。
  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在香港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一个半世纪的国耻终于洗雪,香港进入了新纪元,祖国统一大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国取得了外交史上的一次伟大的胜利。
  三、取得谈判胜利的原因及其历史意义
  在这次复杂而艰难的政治较量中,我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完全胜利,首先是因为国家的强大,有实力做后盾。撒切尔夫人在她写的回忆录《唐宁街岁月》中说:“协议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我们的胜利,因为我们是同一个不肯让步,而且在实力上又远远超过我们的大国打交道。”第二,就是方针正确,“一国两制”构想的实践符合实际。回归无非是两种方式,和平的方式和非和平的方式。采取和平的方式,有关各方比较容易接受,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充满了斗争。
  一个是国家的实力,一个是正确的方针,两者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如果只有一个正确方针,没有国家的实力为后盾,英国可以不理睬我们。如果只有实力而没有正确方针,也不可能和平解决。
  从谈判开始,我们制定了明确的方针:既要收回香港,又要保持它的繁荣稳定。为此,邓小平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这是把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先用于香港。根据这一构想,制定了“十二条”特殊政策:(一)中国政府决定1997年7月1日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二)恢复行使主权后,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三)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法令、条例基本不变。(四)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原香港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警务人员可予留任。特别行政区各机构也可聘请英国及其它外籍人士担任顾问。(五)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保障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受法律保护。(六)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七)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照常流通,自由兑换。(八)特别行政区财政保持独立。(九)特别行政区可同英国建立互惠经济关系。英国和其它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十)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签订协议。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的旅行证件。(十一)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十二)上述方针政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下来,五十年不变。
  所谓五十年不变,就是说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是一项长期的政策,绝非权宜之计。允许香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资本主义制度,这并不影响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管辖下,几百万人口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资本主义制度,可以发挥香港的有利条件,对整个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
  这个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是坚持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香港现状和英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出来的。它既得到了广大香港同胞和海外华人的认同,也得到包括我们的谈判对手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和人民的称赞。撒切尔夫人也不得不承认,“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最有天才的创造”。正是以“一国两制”构想和“十二条”为基础,中方在谈判中牢牢掌握主动权,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斗争,一次次挫败了对方的无理主张和要求,取得了节节胜利,实现了中华民族百年夙愿,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
  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标志着祖国统一大业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有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有利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就认为:中英两国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应当大力提倡,这恰恰是我们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非常需要的。国家之间不论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或是当前发生的争端,只要有关国家抱着真诚的态度,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和谈判,都是可以解决的。这样做,不仅符合有关国家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
  四、香港回归十年来的发展进程
  香港回归祖国已经整整十年。回顾过去的十年,香港经受了风浪和时间的考验,在探索“一国两制”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中国收回香港之前,有人对“一国两制”在香港是否行得通心存疑虑,西方有的媒体甚至预言“香港将要死亡”。美国《财富》杂志曾做了一期耸人听闻的封面新闻《香港已死》。十年过去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由构想变成了现实,香港保持了繁荣稳定,港人的疑虑逐渐消除,对祖国的认同感大大增强,某些西方媒体的预言破产了。今天的香港,不仅是一个原有的政治经济制度、生活方式没有变的香港,而且是一个社会更加安定,法律更加健全的香港。回归只是洗刷了过去英国殖民统治的色彩,“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汇照套”,资本主义在香港一如既往。香港特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依法有效施政,中央政府除了支持关心帮助外,从不干预特区政府的内部事务,兑现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诺。香港基本法深入人心,广大港人团结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发扬民主,积极参政,自觉维护特区政府的权威。香港继续拥有高度的言论自由,新闻和出版自由,香港的法治比以前更加完善。稳定发展的香港保持了原有的声誉和活力,对香港表示过悲观的美国《财富》杂志,也不得不发出香港“充满活力”的感叹。众多国际评估机构一直以犀利眼光,严苛尺度,全方位地对香港进行追踪审视,也不得不认为香港是“最安全的城市”,“最自由的经济体系”。
  回顾过去的十年,香港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回归伊始,就遇上亚洲金融危机、世界经济衰退和“非典”的袭击,经济曾一度出现负增长。要保持稳定,发展经济,继续繁荣,并非易事。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有效施政,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渡过了一个个难关,保持了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的地位,使整体经济得以保持稳定并为复苏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特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狙击国际金融炒家对港元的冲击,有力地捍卫了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维持了联系汇率的稳定,挽救了股市。面对“非典”的突然袭击,特区政府动用一切资源,及时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预防措施,认真细致地做好全港环境卫生工作,遏制了疾病的传播,并及时查出病原体,终于战胜了“非典”,安定了人心。美国“9?11”事件发生所引起的世界经济衰退,也对香港经济产生冲击,特区政府应对有方,化险为夷,使其对香港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应对挑战的同时,特区政府致力于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恢复和振兴经济。如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给香港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加速了香港经济转型的步伐。在《安排》的框架下,香港与内地各省市之间通过不同的机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沟通和合作,特区政府与上海、北京、广东以及泛珠江三角区域省区政府均成立了高层合作机制,以统筹和推动内地与香港的经济交流和合作,使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进一步融合。此外,特区政府还开放了内地人士到香港的“个人游”,拓展了香港旅游市场;推动更多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使香港股市加速“扩容”。随着中国人寿、交通银行、神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大型企业陆续到香港,使香港股市市值不断攀升。2006年5月3日是香港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恒生指数突破17000点大关,股市市值首次突破10万亿港元。香港已成为亚洲最重要的上市集资中心之一。
  经过几年奋发图强,香港经济从2002年起逐步摆脱低迷,走向复苏,2004年开始强势增长。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统计,2004年到2006年香港经济连续三年按人口平均计算的当地生产总值,增长率分别达到7.3%,6.4%和6.8%。外汇储备也逐年增加,2006年底统计已达1332亿美元,比1997年回归时的956亿美元,增加了300多亿美元。目前,香港保持着较低的失业率,物价平稳,人民生活安定,各行各业兴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7年1月9日公布的评估报告中,高度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促进经济增长以及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的政策框架。美国传统基金会1月16日公布2007年《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香港连续十三年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在贸易自由、投资自由以及产权保障等四项评估中的评分均居榜首。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特区政府还循序渐进、稳妥地推进政制发展。回归后,特区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贯彻《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组织特区首届立法会选举。1997年7月特区政府公布了首届立法会选举的整体安排;同年9月临时立法会三读通过了《立法会条例》,规定特区首届立法会共设60个议席,分别由直选(20席)、功能团体选举(30席)和选举委员会选举(10席)产生。随后开展了选民登记工作,有279.5万市民进行登记,成为合法选民。首届立法会选举工作于1998年5月下旬顺利进行。首次当家作主的港人投票十分踊跃,近149万登记选民投了票,60位立法会议员当选。这次选举的投票率为登记选民总数的53.28%,这在香港市民参与选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显示港人积极支持《香港基本法》、“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此后,分别在2000年10月和2004年9月举行了两次立法会换届选举,均获得成功。特别是第三届立法会经直选产生的议员已增加到50%,这说明香港民主进程正在稳步推进。
  “主要官员问责制”,是特区政府提出的香港政治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将现在特区主要官员全部列入问责制范围;列入问责制的主要官员进入行政会议,以强化行政会议工作,实质上是形成一个由主要官员组成的类似特区行政长官“内阁”的组织,直接参与制定政府的整体政策,决定政策执行的优先次序,协调跨部门的工作,使施政能够更快捷、更全面地响应社会的诉求和符合市民的需要。推行问责制的目的,是使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能够为他们的施政承担起责任;使特区政府的领导层理念一致,方向明确;并使主要官员权责分明,促使主要官员重视民意、民情,更好地为社会服务。2002年4月17日,董建华向香港立法会公布了“主要官员问责制”方案。同年6月19日,香港立法会通过了这一方案,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中央人民政府于6月21日任命了问责制下的主要官员,首肯了这一制度。“主要官员问责制”是香港历史上,特别是香港回归祖国后政治体制上的一个创造,掀开了“港人治港”新的一页,得到广泛的支持。实行以来的事实表明,这个制度对香港的有效管治有利,并切合香港政制发展趋势。
  2007年3月25日曾荫权当选香港特区政府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并于4月2日获国务院正式任命。曾荫权自2005年担任行政长官以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领导特区政府积极贯彻“强政励治,缔造和谐,福为民开”的施政理念,得到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拥护。他的再次当选,充分表明社会各界对他服务香港、服务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4月9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分别接见了来京接受任命的曾荫权,祝贺他当选,并肯定他任行政长官以来的工作,同时对他今后依法治理香港寄予殷切的期望。温家宝总理对曾荫权提出的致力改善民生、缔造和谐、促进民主的政纲及其在竞选中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曾荫权和特区政府坚持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与香港社会各界人士一道,奋发进取,把香港建设得更加美好。温家宝表示,中央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香港与内地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凡是有利于加强内地与香港互利合作,有利于香港发展的事,中央政府都会积极推动。
  特区政府还依法解决了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具有代表性的,是越南难民问题和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问题。
  越南难民问题是英国遗留给特区政府的一个包袱。它源自1975年英国同意联合国指定香港为“第一收容港”的要求,接受因当时南越政权垮台造成的越南难民。二十年来,香港共收容了二十多万越南难民及船民。香港回归后,这成为香港特区政府的一个沉重的负担。1998年1月9日,特区政府正式宣布取消“第一收容港”地位,并着手解决遗留问题。经多方努力,先后依法把几十万难民移居第三国,约六七万难民遣返越南。对余下的既无其它国家愿意接受,又不获越南政府承认的1400名滞留香港的越南难民和船民,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通过最终解决方案(即“扩大本地收容计划”),于2000年2月22日宣布,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给予定居香港的机会,并协助他们自食其力。同时强调这批滞留人士为1998年1月9日以前来港且从未离开香港的越南难民和船民,此后来港的越南人士将全部视为非法入境者,实行实时遣返政策。至此,困扰香港四分之一个世纪的越南难民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问题,是由香港终审法院的一项判决引起的。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内地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其中,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赴港定居安排,是在每天的赴港定居名额中划出专用定额,由内地有关机关协同特区主管机关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加以审查确认,然后分批发给当事人相应证件,这样当事人才能赴港定居。这样做,正是肯定内地与香港之间长期以来实行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完全是为了保证内地居民有序赴港,防止内地大量人口涌入香港,以利于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对此有不同理解,扩大了原来根据入境条例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获得香港居留权的范围,并认为这些子女无须经内地机构批准,即可进入香港定居。据调查统计,这至少会增加160多万人获此权利。这一判决有违《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的立法原意,且给特区政府造成压力和负担。所以,特区政府特向中央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有关条文行使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文做出解释后,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引用《香港基本法》中该项条款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同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影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对1999年1月29日有关案件判决的有关诉讼当事人所获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其它任何人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均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项规定的解释为准。至此,在没有影响终审法院的有关判决下,妥善解决了问题,在维护了“一国”的前提下,体现了“两制”的特色,使“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更加深入人心。
  五、香港回归十年的发展事实证明了什么?
  香港回归十年的事实证明,“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符合香港的实际,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它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选择。回归十年的事实证明,《香港基本法》是治理好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基础。只要按照《香港基本法》施政、办事,就能依法解决好有关问题。回归十年的事实证明,“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受到广大港人的拥护和支持,香港人当家作主后,在以爱国爱港为主体的香港人组成的特区政府领导下,有能力、有智慧顶住一切风浪,克服所有困难,把香港治理好。
  过去的十年,是“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深入人心的十年,也是对祖国统一大业发挥重要影响的十年。它给人们的启示是:中央的正确领导、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国家整体形势好,是把“一国两制”构想变成现实并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全面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是实践“一国两制”构想取得成功的基本前提;认真实施《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成功的法律保障;坚决维护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的权威,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充分发挥香港同胞的爱国爱港精神,加强香港社会各界在爱国爱港基础上的大团结,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成功的社会基础。“一国两制”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显示出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六、香港的未来充满希望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对成功实践“一国两制”的香港满怀信心。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基本法》的指引下,在特区政府的有效施政下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下,一定会更加发达兴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创造,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光辉典范,将永垂史册。
  我们的信心,首先来自于香港回归祖国后继续保持原有特色和优势,继续吸引着各国投资者,在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中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香港的地位,经过十年的风雨考验,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如今,香港经济基础稳固,资金充裕,市场经济运作成熟,金融体系健全,与国际市场有广泛的联系,拥有经验丰富的人才,这些优势是内地其它地方难以取代的。再加上香港有日益强大的祖国作为坚强后盾,有内地广阔的市场腹地,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方的努力下,内地与香港之间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将越来越紧密。这一切,为香港的繁荣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我们的信心,还来自于广大港人对祖国的认同感日益增强。回归十年来,中央政府没有干预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也没有从香港拿走一分一毫。相反,在香港遭遇困难时,中央总是伸出援手,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援助。这些有目共睹的事实,使香港人深感回到祖国母亲怀抱的温暖,作为当家做主的中国香港人更加自豪,更加心向祖国,热爱祖国,热爱香港,从而激发出建设香港美好未来的巨大热情。
  我们的信心,更来自于祖国的强盛对香港美好未来的保障。自从回归以来,香港的命运已经同祖国的命运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要祖国继续繁荣昌盛,香港就会受惠,祖国好,香港就好。目前,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下,我们的国家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祖国的前途是光明的,香港的前途也必将是光明的。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能够实现。


  《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 第二部分

  董建华向香港全体市民拜年(1)

  (1997年1月1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月1日凌晨零时,通过香港无线电视向香港市民拜年,然后在致词中强调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香港人民可以依据基本法,开始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所以,自己和香港广大市民一样怀着兴奋的心情欢迎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董建华在贺词中对1996年的工作作了回顾。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经过选举产生、临时立法会的60名议员也产生,这些工作的完成为香港的平稳过渡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董建华向香港市民保证他会与60位临时立法会议员一起,认真、诚恳地为香港的将来作最大的努力。
  董建华还就一些流传的悲观论调作了批判性说明。他说,最近10多年,大家都听到过不少本地和外地的悲观论调,但是,他认为在目前的历史性时刻,这些悲观论调都显得过时了。他强调大家都希望看到九七后香港朝美好的方向转变。他表示坚信,回归之后,香港将会更好,香港的前途是非常光明的。
  董建华还特别提到了香港的民生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问题。他希望在这个欢度新年的美好时刻,大家不要忘记香港社会还有一批比较不幸的人士,包括那些年纪较大的单身人士、那些住在环境恶劣的房屋里面的人、那些在贫困线下挣扎的人、那些因为工业转型而面临困难的工人,他叮嘱市民在这个时刻、在大家都高兴的时刻,不应该忽略上述群体的人们,希望大家都来关心他们。同时,他希望民生方面迫切要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
  董建华着重表明了他对香港未来的信心,也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相信香港的明天并为之奋斗。他希望香港的每一个市民都和他一样对香港的前途、对自己充满信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充满信心。他衷心希望香港人民能够团结起来,面对一切困难。在新年的第一天、在新时代来临的第一天,在贺词的最后他向广大市民真诚呼吁:大家团结起来,建立一个、创造一个更好、更好的明天。
  董建华在举行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虽然还有挑战,但形势很好。他再次重申,面临困难时600万香港人的团结是最重要的。同时,他希望港英政府能与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加强多方面的合作,在1997年能做到平稳过渡。他希望大家应该从600万港人的长远和整体利益考虑、相信九七年香港会更好,以后的香港会越来越好。
  在被问及中央对香港的政策时,董建华对中央落实“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政策的决心和诚意表现出高度的自信。谈到近期他与港英政府司级官员的会面情况,他重申,公务员是香港平稳过渡的重要基石,他认为与港英政府官员的会面并非面试,而是一种沟通;一方面,让这些高级公务员了解他的抱负和理念;另一方面,通过交谈,也可以判断他们的做事能力及其他情况。他表示,待这个过程完成后就可以考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候任班子,他同时希望绝大多数公务员都能留任。
  董建华的此次拜年活动,是他自被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以来,首次在如此重大的场合与香港市民见面,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是空前的。他发表的新年贺词,是他向香港人民、全国人民、中央政府的一个庄严的承诺,充分表现了他对自己、对将要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香港前途的信心。
  (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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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简介
  董建华,1937年5月29日生于上海。12岁随父到香港,1960年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机械工程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后到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和董氏家族的船舶公司纽约分公司工作,在美国生活10年。1969年返回香港,参加其父船业公司的管理,并开创了香港至欧美的航线。同时,他开始推动企业向现代化、多元化发展,除了扩大航运业,也进入码头业、保险业、地产和金融等行业。70年代,父亲淡出,董建华逐步掌握董氏企业。1982年,父亲去世,董建华担负起家族企业的全部重担。
  此外,董建华曾任多项公职,以及参与不同咨询组织的工作,包括:香港行政局议员(1992年~199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85年~1990年)、摩纳哥驻港名誉领事(1982年~1996年)、香港美国经济合作委员会主席(1993年~1996年)、港日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1991年~1996年)、美国华盛顿国际策略研究中心驻外干事(1983年~1997年)、美国史丹福大学国际事务研究中心监事委员会委员(1995年~1997年)、纽约外交关系委员会国际顾问局委员(1995年~1997年)、美国加州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中心监事委员会委员(1982年~1996年)、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1995年~1996年)、香港船东协会主席(1976年~1977年)、香港管理专业协会主席(1979年~1983年)等。
  父亲对董建华一生影响最大,从小他受父亲严格教育,“一生要做有意义和有用的事,千万不要浪费宝贵的生命。”他从普通职员做起,逐级提升,铸就了他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
  在父亲那里,董建华还承继了一腔爱国挚情。他拒绝加入美国国籍并拒绝英国王室对他的封爵。他曾到美国积极争取美对华的贸易最惠国待遇。
  董建华虽受过西方教育,但他的性格和价值观的形成,均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影响。他的发型30多年来一直保持不变,穿的鞋子颜色和样式也是多少年来不变。
  董建华最大的业余爱好是足球和太极拳,也喜欢看电影和历史书,对孙子兵法颇有研究,且善于运用到实际商战中。
  董建华最大特点是能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具有平易近人的品格和禀性。正如他自己所言,“我做事喜欢一步步来,按部就班地工作。”
  1996年12月11日,董建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竞选,以大比数的选票当选。同年12月16日,董建华获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参加竞选前,董建华曾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事务顾问,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资料来源:中新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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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名称的由来
  香港,意为出口香料的港口。历史上东莞的莞香树受虫蛀或砍伤后,由木质分泌而出,经多年沉积而成,有特别香气,故名"沉香"。可作中药,又是制作多种香的主要原料。东莞一带所产的这种香料最有名,故称"莞香"。今香港新界沙田、大屿山等地,古属东莞,亦产莞香。当时莞香多数先运到香头(今尖沙咀),再用小艇运至香港岛南边的香港仔与鸭(月利)洲相抱形成的石排湾,然后换载"在眼鸡"帆转运广州,再行销北方,远至京师。莞香所经之地,多被冠以"香"字:集中莞香的码头叫香头;运莞香出口的石排湾,就被称为香港仔、香港围;1860-1870年间,在旧围之外又建起新围,叫香港村,即今黄竹坑。原石排湾原有几户人家,1965年在此开发兴建渔村。总之,"香港"原指石排湾、香港仔一带,后扩大为香港全岛乃至九龙、新界的总称,而香港仔则独留其原有的名字。至于莞香生产,自清康熙年间海禁迁界之后,已经衰落,今香港地区只剩少量野生香木。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东汉。1955年发现的李郑屋古墓,可以证明早在两千多年前,香港便已有人居住。最近在香港最大的外岛--大屿山上,发现了具有5000年历史的古迹。约2000年前,在汉朝时,香港即属于中国版图。唐朝时候,青山(屯门)一带,有很多中国人居住,当时的青山,是一处颇为繁盛的港埠,并有唐朝驻军,保卫珠江的入口,外国来的船只,必须经过青山,才可转去广州。
  宋朝时,一位官员邓符协被派到广东做官,经过青山,很喜欢此地,于是,在任满后,和家属定居于锦田山谷,建立了一个村落,称为"北围"。他的子孙后来又建立了"吉庆围"。
  清朝时候,清朝军队于1662年到达现在的新界,并命令乡民留辫。香港在清朝时,一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香港在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朝对外开放的唯一商埠。
  英国在后来的对华贸易中,发现香港的重要性,认为如能据为已有,将对其扩大对华及其他远东诸国贸易有极大好处。因此,在1841年,中英鸦片战争后,要求战败的中国清政府割让香港。
  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笃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则有一些小村湾,当时,岛上的居民约3000人。

  鲁平畅谈筹备委员会工作(1)

  (1月13日)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鲁平接受记者采访时回顾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从1996年1月26日成立后,就开始了全面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作。一年来,对涉及香港平稳过渡的社会、民生以及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重大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定。尤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和临时立法会的顺利产生,为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重要的工作成果。
  鲁平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问题作出阐释。在行政长官的产生过程中,香港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参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充分地体现了民主的原则和精神,使落实“港人治港”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成立临时立法会是筹组特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绝大部分香港同胞的理解和支持,已产生的60名临时立法会议员,来自于香港各界别、各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筹备委员会不负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重托,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为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对于香港各界普遍关心的如何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候任班子的问题,鲁平说,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候任主要官员负担着实现香港平稳过渡,建设香港、繁荣香港的历史责任。需要特别提出的是,这些官员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这也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具体体现。鲁平表示,如何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班子,要由候任行政长官来考虑,中央政府对此给予充分的信任。同时,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候任班子也是满怀厚望的,相信他们能够在广大香港民众的支持下,在香港新时代到来之际,开好头,起好步,用自己的经验和对香港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书写好香港特别行政区历史的新篇章。
  在“一国两制”的方针指导下,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工作,富有挑战性,需要大家创造性地共同努力。在谈到筹组特别行政区工作中遇到一些阻力时,鲁平说,我们也遇到这样那样的干扰和麻烦,比如,有人对临时立法会持不同意见,企图挟持国际势力,对我们施加压力。但是,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任何人都不能阻挡。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我们之所以能够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很好地开展工作,其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我们坚决贯彻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依靠港人,面向港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动和调动广大港人的积极性,使他们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参与到香港的过渡期事务中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一点。
  鲁平还谈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他说筹备委员会已成立了第一届立法会工作小组,将研究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香港法律、经济、民生等方面也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筹备委员会将于今年3月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筹备委员会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一个时期以来,英方在各种场合散布一系列反对临时立法会的言论,企图达到香港问题国际化的目的,鲁平回答记者说,众所周知,正是英国单方面的行动破坏了“直通车”安排,中方为了保证香港的平稳过渡作出了成立临时立法会的决定,这是从维护香港利益的大局出发而作出的安排。英方的一些人反对成立临时立法会,不久前还提出所谓将临时立法会提交国际法庭裁决的荒谬论调,这是徒劳无益的。鲁平强调说,在香港回归之前,香港问题是中英两国之间的事,“九七”后,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企图将香港问题国际化的图谋都是不得人心的。希望英方在管治香港的最后半年时间里,着眼大局,着眼未来,对香港的平稳过渡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面对香港即将回归祖国,鲁平指出,过去的一年是香港回归祖国的历程中不平凡的一年1997年是令人激动的一年,邓小平倡导的“一国两制”就要在香港变成现实,几代中国人收回香港的愿望即将实现,这是中华民族的一件盛事。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一如既往团结依靠香港同胞,汇聚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共同为创建香港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资料链接(一)
  范徐丽泰简介
  范徐丽泰女,1945年生于上海,1949年随家迁居香港。196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士学位。1971年获香港大学人事管理文凭。1973年获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硕士学位。
  1974年任香港理工学院学生辅导处主任,1979年任处长。1974年至1990年任香港多种工艺学院副院长。1983年9月任立法局议员,1985年连任。1987年任理工学院助理院长。1989年1月至1992年10月任行政局议员。1991年至1992年10月连任立法局议员。历任香港英皇集团总经理,家庭计划指导会副主席,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工业村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各界妇女协进会副主席,圣士提反女校校董,启联资源中心成员,香港力行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3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社会及保安小组组长。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1996年11月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1996年12月起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1997年1月起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主席。
  (人民日报新华网)
  资料链接(二)
  港英时期香港立法局历史介绍
  香港自1841年1月26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是英国的殖民地,其首份宪法是由维多利亚女皇以《英皇制诰》形式颁布,名为《香港殖民地宪章》,并于1843年6月26日在总督府公布。该宪章订定成立立法局。立法会成立初期称定例局,后改称立法局。立法局早期由政府三司的当然议员、政府官员出任的官守议员及民间人士出任的非官守议员组成。除了当然议员以外,其余成员皆由港督委任。
  1843年8月,砵甸乍总督宣布委任官守议员加入立法机关。三名官守议员(即正在担任某种官职之意)分别为庄士敦(前护理总督)、摩理臣(商务总监中文秘书兼传译员)及金尼(首席裁判司)。
  1844年1月11日,立法局举行首次会议。1844年2月26日,通过首条香港法例。1845年3月7日,立法会跟据《1843年皇室训令》第六条,制定并通过首份《香港立法机关会议规则及常规》。
  1850年,委任两位太平绅士代表大卫?渣甸及约瑟?艾德格为首两名非官方议员。1857年,增委两名官方议员及一名非官方议员。1884年,扩大立法局的成员人数至七名官方议员及五名非官方议员,其中包括一名华人伍才(又名伍廷芳)。1896年,进一步扩大立法局的成员人数至八名官方议员及六名非官方议员。1929年,立法局共有10名官方议员及八名非官方议员,其中包括三名华人及一名葡籍人士。
  1960年代,香港经历文革引发的六七暴动,港英政府一方面推出香港节等文化活动安抚民心,另一方面也筹备代议政制,令市民有参与政制的机会。1967年,立法局成员人数增至26名,官守和非官守议员各占13名。1973年,人数增至46名。1980年,增至50名。1984年,港英政府推出代议政制绿皮书,详列立法会民主化的过程,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选议席咨询公众。
  1985年起,立法局搬到位于中环的旧最高法院大楼,并首次推行间接选举。由于立法局的间接选举以及当时主要由民选议员组成的市政局都甚为成功,不少泛民主派成员都要求港英政府在1988年引入直接选举议席,当时被称作“八八直选”。但最后港英政府推出的代议政制白皮书,却把首次直选的时间推迟至1991年,使泛民主派颇为失望。1985年,通过《立法局(权力与特权)条例》,使立法会的权力大大提高。1991年,立法局成员人数增至60名。
  1991年立法局第一次直接选举举行,香港首个政党香港民主同盟成立。由于联票效应,使泛民主派大获全胜。立法局内非官守议员为对抗泛民主派,以免议会被控制,成立了今日自由党前身的“启联资源中心”。
  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1992年上任后,首份施政报告即推出政改方案,建议1995年的最后一届立法局选举中,大幅增加直选议席,又新增九个功能组别(即所谓“新九组”)。中国政府对此非常不满,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鲁平斥责彭定康是“香港历史上的‘千古罪人’”,并宣布放弃“直通车”(即原来中英双方协议,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可全数过渡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决定“另起炉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之下成立预备工作委员会,同时以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简称临时立法会)作为第一届特区立法会成立前的替代,用以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必不可少”的法律。
  从199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成立至香港回归前,由于港英政府不承认临时立法会,视之为非法组织,在香港举行临时立法会会议可被控非法集会,所以主权移交前,临时立法会在深圳开会。
  (资料来源:http://www.qq888.info)
  资料链接(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由来及成立一年来的大事记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规定“在1996年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然后由该推选委员推选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依法确认原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的组成人员中符合《基本法》规定条件者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筹备委员会由内地和不少于50%的香港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任。1993年7月,设立了筹备委员会的预备工作机构,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
  1996年1月26日,乔石委员长宣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香港回归祖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筹备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机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这是一项对中华民族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任务。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历史时刻日益临近,这项工作既紧迫又繁重。
  筹备委员会地(的)主要任务是,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为依据,充分体现“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团结和依靠广大香港同胞,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繁荣稳定。
  一年来,筹备委员会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就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紧张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共举行了8次全体会议,31次小组会议,做了六件大事:一、组建了由40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推选委员会;二、选举产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三、选举成立了由60名议员组成的临时立法会;四、系统研究并提出了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的处理意见;五、对和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有关的一系列重大经济问题,如1997/1998年度财政预算案的编制、金融的稳定、政府资产的交接、大型基建等等,都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建议;六、推动成立了“香港各界庆祝回归委员会”,筹备庆祝回归的各项民间活动。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相关链接(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问题的建议(全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八条和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香港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与《基本法》相抵触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研究。为保证香港原有法律在符合《基本法》的前提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现提出以下建议:一、香港原有法律,包括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基本法》抵触者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二、列于本建议附件一和附件二的香港原有的条例、附属立法和部分条款,抵触《基本法》,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三、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香港原有法律,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适用时,应作出必要的变更、适应、限制或例外,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的地位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如《新界土地(豁免)条例》在适用时应符合上述原则。
  除符合上述原则外,原有的条例或附属立法中:1.规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的法律,如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不一致,应以全国性法律为准,并符合中央人民政府享有的国际权利和承担的国际义务。
  2.任何给予英国或英联邦其它国家或地区特权待遇的规定,不予保留,但有关香港与英国或英联邦其它国家或地区之间互惠性规定,不在此限。
  3.有关英国驻香港军队的权利、豁免及义务的规定,凡不抵触《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的规定者,予以保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军队。
  4.有关英文的法律效力高于中文的规定,应解释为中文和英文都是正式语文。
  5.引用任何1997年7月1日前的英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如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不抵触《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其作出修改前,作为过渡安排,可继续参照适用。
  四、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香港原有法律,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对其中的名称或词句的解释或适用,须遵循本建议附件三所规定的替换原则。
  五、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香港原有法律,如以后发现与基本法相抵触者,可依照《基本法》规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以上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附件一香港原有法律中下列条例及其附属立法抵触基本法,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1.《受托人(香港政府证券)条例》(香港法例第77章);2.《英国法律应用条例》(香港法例第88章);3.《英国以外婚姻条例》(香港法例第180章);4.《华人引渡条例》(香港法例第235章);5.《香港徽帜(保护)条例》(香港法例第315章);6.《国防部大臣(产业承继)条例》(香港法例第193章);7.《皇家香港军团条例》(香港法例第199章);8.《强制服役条例》(香港法例第246章);9.《陆军及皇家空军法律服务处条例》(香港法例第286章);10.《英国国籍(杂项规定)条例》(香港法例第186章);11.《1981年英国国籍法(相应修订)条例》(香港法例第373章);12.《选举规定条例》(香港法例第367章);13.《立法局(选举规定)条例》(香港法例第381章);14.《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432章)。
  附件二香港原有法律中下列条例及附属立法的部分条款抵触基本法,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1.《人民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115章)第2条中有关“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义和附表一“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规定;
  2.《商船(海员招募)条例》(香港法例第135章)第Ⅶ部“皇家海军辅助队招募官员为皇家海军辅助队提供海员”的规定;3.任何为执行在香港适用的英国国籍法所作出的规定;4.《市政局条例》(香港法例第101章)中有关选举的规定。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正式启用(1)

  (2月13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今日12时05分在香港亚太金融大厦7楼及11楼正式启用,结束了原在湾仔海港中心临时办公室的工作。
  行政长官办公室“开张大吉”,象征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作为实体正式开展工作。亚太金融大厦七楼正门,高悬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巨型区徽,区徽下面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的中英文金色字体。行政长官董建华上午出席乡议局团拜后,正午时正式踏进办公室。从港府借调过来的公务员今日起也正式迁入这个新办公室工作。
  董建华在迁入新办公室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团结一致,实现平稳过渡,是全体香港人的共同愿望。并呼吁各方面人士以香港整体利益和600万市民的长远利益为依归,爱国爱港,拥护基本法。
  针对香港一些人近日在国际上散布一些不利于香港的言论,董建华说,我希望所有参与香港社会工作的人士都能关心国家、爱国爱港,这是天经地义的要求。因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好了,对香港的长远利益有好处;我希望所有参与社会工作的人士都拥护基本法,这也是一个非常基本的要求。董建华说,对一些问题大家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意见,这不要紧,可以坐下讨论。但应该在香港讨论。有没有必要让外国人来告诉我们香港人,我们将来应该怎么样。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资料链接
  香港总督府介绍
  香港著名历史建筑物。港督府又名督辕,位于港岛中区上亚厘毕道。1845年,港英政府决定兴建总督府,由当时的测量局局长急庇利主持工程。1855年建成。1890年政府又拨款4万元扩建,加盖侧翼之宴会厅。香港历任28位总督中,有25位曾以这座建筑物作为官邸和办公室。日军占领时,日人藤村正一将大楼全面改建,在主楼和侧翼之间加建一座塔式建筑,即成今日之规模。港督府建筑相当宏伟,第一层有供很多人聚会的大礼堂,两旁有门附近还有候车厅。地下部分有足以安排宴会的大型餐厅。楼上除港督夫妇居住的房、厅外,还有一个可供聚会的小型客厅,另有3间陈设豪华,布置高雅的招待贵宾大套房。许多英国王室及政府官员、外国贵宾访港或路过此间,接受港督招待时,多在此居停。露天花园内增修一座游泳池。港督府内工作人员也相当多。
  1997年香港回归后,更名为香港礼宾府,香港礼宾府已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定为古迹,目前是行政长官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举行重要官式活动的场所,例如举行官式宴会,以款待到访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也用以举行勋衔颁授典礼。香港礼宾府花园每年开放四次,供市民参观。宴会厅每月预留三个星期五,供本港慈善、非牟利或公共团体申请借用,举办对公众有裨益的活动。
  主要特色:香港礼宾府位于中环上亚厘毕道,正门朝南,面向太平山。中区政府合署坐落其北面斜坡下,是政府总部大部分办公室的所在处。香港礼宾府门前有一片草坪,常年绿草如茵,背后花园广种植物,繁花似锦,春天杜鹃花盛放,争妍斗丽,满园添色。在官式活动中,礼宾府内的宴会厅、客厅、饭厅和会议厅经常用于接待到访的贵宾。
  (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变

  (2月14日)
  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元应邀出席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举办的“1997香港金融事务”研讨会。
  研讨会上,陈元在演讲中介绍了中国内地与香港金融关系的法律基础及政策框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金融关系可以概括为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经济、社会制度下的两种货币、两种货币制度以及两个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关系。在处理两地金融关系时,中央政府会遵循以下七项原则:
  1.两种货币和两种货币制度。7月1日以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货币制度将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香港将继续保持单独的货币发行与管理制度,保持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人民币和港币两者互不从属,不分主次,并保持相对独立。
  2.两地金融当局保持相对独立关系。香港回归后,香港金融管理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不会取代它的地位,更不会在香港设立分行。
  3.在金融监管方面进行合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按照国际惯例负责对在香港的金融机构,包括内地在港的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两地金融机构互设时将被视为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管。
  4.中国人民银行将对香港的货币稳定提供支持。中国不会出于任何理由和以任何方式动用香港的外汇基金和其它资产。
  5.两地间的债权债务将被视为对外债权债务。内地在香港筹资时,与其他国际和本地市场参与者具有平等地位,不享受任何优惠。
  6.中国金融机构在香港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接受同一标准的监管,不享有任何特权。
  7.上海与香港之间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的关系。在人民币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之前,上海尚不具备成为国际性金融中心的条件。但中国经济庞大的规模有条件支持两个金融中心的发展,使其成为各具特色的金融中心。
  关于香港的发展前景,陈元说,香港的繁荣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内地的经济增长。中国内地与香港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两地年贸易额由1978年的14亿美元上升到1995年的1266亿美元,17年间增长近90倍。中国内地已成为香港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转口货源供应地。他说,九七后的香港将成为中国最重要的融资中心。这种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关系必将继续保持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经济日报)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颁布实施(1)

  (2月18日)
  一、区旗、区徽的产生
  早在1965年,香港已经采用洋紫荆作为自己的代表花,当时新成立的港英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荆为标志。1997年后使用的香港特区区旗设计继续采纳了洋紫荆花的元素。
  为了给香港特别行政区设计标志,1987年,征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启事在报纸上公布后,分别从香港、台湾和内地征集到了7147幅图案。
  1990年2月1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以34票对15票(1名委员请假),超过2/3票的多数评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
  当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五星花蕊的动态紫荆花红旗,红旗代表祖国,紫荆花代表香港,体现了香港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体现了香港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的景象,花蕊上的五角星体现香港人心中都热爱祖国。花呈白色表示有别于代表祖国其它部分的红色,即体现“一国两制。区旗简单大方,紫荆花比较突出,比较美观。
  当选的区徽呈圆形,其设计与区旗相类似,具有动态的白色紫荆花衬以红底,象征“一国两制”。区徽的中间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周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文“香港”。图案设计美观大方,具有时代感。
  评选出的区旗、区徽最佳的图案,报全国人大批准公布。
  1996年8月10日,为了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区旗、区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如下:
  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象征和标志。每个香港居民和团体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区旗、区徽。
  第二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凡国旗与区旗、国徽与区徽同时悬挂时,应当将国旗或国徽置于较突出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区旗行进时,国旗应在区旗之前。平列悬挂国旗和区旗时,国旗在右,区旗在左。
  第三条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区旗、区徽。
  第四条区旗、区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第五条区旗、区徽必须按照制作说明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附有两个重要附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制作说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制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制作说明》内容是:
  区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紫荆花两面相对。为便利计,本件仅以旗杆在左之一面为说明之标准。对于旗杆在右之一面,均应对应制作。
  一、旗面为红色,其色度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红为标准。旗面呈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中绘有一朵白色动态五瓣紫荆花,其外圆直径为旗高的3/5。各花瓣围绕旗面中心点顺时针平均排列,在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及一条红色花蕊,紫荆花中心点位于旗面中心,旗杆套为白色。区旗图案(见一版)。
  二、区旗旗面通用尺寸定为如下八种:
  1号.长288厘米,高192厘米。车旗.长30厘米,高20厘米。
  2号.长240厘米,高160厘米。签字旗.长21厘米,高14厘米。
  3号.长192厘米,高128厘米。桌旗.长15厘米,高10厘米。
  4号.长144厘米,高96厘米。
  5号.长96厘米,高64厘米。
  因特殊需要制作不同尺寸区旗时,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制作说明》的内容是:
  一、区徽呈圆形,徽面由红色环形窄边、文字区外圈、红色内圆及五星花蕊动态紫荆花图案所组成。
  二、位于徽面内圆中央的动态紫荆花图案为白色,由五片花瓣组成,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及一条红色花蕊镶在其间。各片花瓣环绕徽面中心点顺时针均匀排列。紫荆花中心点位于徽面的中心点。
  三、文字区外圈位于红色环形窄边与红色内圆之间,为白底红字。外圈上方均匀排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文繁体区徽标准字样。字下端朝向徽面中心点。外圈下方均匀排列着英文“香港”区徽标准字样,字母上端朝向徽面中心点。中英文字样之间分别镶有一颗红色五角星。五角星的一个角尖朝向徽面中心点。中英文字样和五角星均以徽面的中轴线为准对称分布。
  四、徽面中红色的色度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红为其标准。
  五、区徽徽面通用尺寸定为如下三种:
  1号.直径100厘米。
  2号.直径80厘米。
  3号.直径60厘米。
  因特殊需要制作不同尺寸区徽时,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
  六、区徽徽面定位图
  1.环形窄边的宽度为区徽直径的1%。
  2.文字区外圈的宽度为区徽直径的1/10。
  3.紫荆花外辅助圆直径为区徽直径的6/10。
  4.中文字区夹角为220度。中文字高为文字区外圈宽度的7/10。
  5.英文字区夹角为80度。英文字高为文字区外圈宽度的6/10。
  6.五角星区夹角分别为30度。其外圆直径与紫荆花内五角星一致。
  七、区徽徽面中英文标准字样
  二、区旗、区徽强制性标准颁布实施
  1997年2月18日,受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委托、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国家标准颁布实施。这为规范区旗、区徽的生产制作、监督检验和使用提供了技术保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的香港区旗、区徽国家标准,科学地规定了区旗、区徽各项技术要求,并对其内在质量作了详尽的规定。两项国家标准的显著特点是,区旗、区徽的颜色(白色除外)、规格系列和材质与国旗、国徽完全相同,目的在于区旗、区徽与国旗、国徽并列悬挂使用时,达到完全一致的视觉效果。鉴于区旗、区徽是一种特殊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这两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香港区旗国家标准,规定了区旗的八种规格和尺寸允许误差、使用面料、颜色值及允许误差;旗杆套的颜色和色差;旗上悬挂装置的形式、颜色;旗布染色牢度的级别;旗面表面质量判定原则;以及上述技术内容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香港区徽国家标准,规定了区徽的三种规格及尺寸允许误差、徽面红色色度及色差、徽面漆膜性能要求;材质及强度要求;徽面表面质量评定及各项技术内容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等。这两项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使不同厂家或不同批次生产制作的区旗、区徽,规格、质量完全一致。同时也为供应、使用区旗、区徽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检验依据,并防止不规范的区旗、区徽的生产制作、供应和使用,以维护区旗、区徽的尊严。
  区旗、区徽详细标准
  绘制香港特区区旗的定位图如下:《区旗及区徽条例》订明了香港区旗的绘画方式。旗帜长宽比例为2:3,矩形,所有旗帜必须以只定比例及定位绘画,方算符合规格。
  法例订明区旗旗面的通用尺寸如下:
  式号1号2号3号4号5号车旗签字旗桌旗
  长度×高度(cm)288×192240×160192×128144×9696×6430×2021×1415×10
  以下是区旗用色的大概标准,分别以HTMLRGB16进位代码网页颜色模式、印刷四分色模式(CMYK)、染料颜色、HSL颜色模式、以及Pantone色板号数表示:
  颜色HTMLCMYK染料颜色HSLPantone红色#FF00000-87-99-0Chinesered0°,100%,50%186白色#FFFFFF0-0-0-0White0°,100%,100%三、为什么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使用区旗、区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一面中间配有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红旗。红旗代表祖国,白色紫荆花代表香港,紫荆花红旗寓意香港是祖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将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花蕊上的五星象征香港同胞热爱祖国,花、旗分别采用红、白不同颜色,象征“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形,周围写有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文“香港”,中间图案也是红底白色五星花蕊,寓意与区旗相同。
  允许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别于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区旗、区徽,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具体表现之一,同时也是为方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交往。
  香港回归祖国后,成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力,继续保持其国际经济大都市的特色。根据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自行处理的对外事务十分广泛。例如,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可以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由中央人民政府进行的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谈判;可以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及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经中央人民政府授权可与各国或各地区缔结互免签证协议;可在外国设立官方或半官方经贸机构,等等(详见基本法第七章)。不难想象,如果特别行政区没有区旗、区徽,在行使中央政府授予处理对外事务权力,开展上述活动时将会带来许多不便。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资料链接香港区花是哪种“紫荆”最近许多期刊发表了香港区花、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等内容的文章,这些文章往往将香港区花统称为“紫荆花”。其实,这是不完全的。从严格意义上说,香港区花的中文学名叫红花羊蹄甲,香港俗称“洋紫荆”,香港区徽图案也是由这种花变化而成的。
  关于香港区花的准确称谓,笔者日前曾在港岛特意询问了香港市政总署负责绿化的高级参事张耀辉先生,此外还专程到香港《文汇报》社资料室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得到的答案皆是:1965年,香港人公认“洋紫荆”为美丽壮观之花卉,遂将其选定为“市花”(见《香港年鉴》1966年第一篇?大事写真)。
  在植物学上,紫荆和洋紫荆是两种不同属的植物,且产地、分布也不相同,恰如洋葱与大葱,洋槐与国槐,绝不能混为一谈。
  紫荆:学名为CerCisChinensis,又名满堂红。苏木科,紫荆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高2─4米,叶呈心形,假蝶形花冠,紫红色,簇生于老枝。主要产于我国黄河流域。
  洋紫荆:学名为Bauhiniablakeana,中文名叫红花羊蹄甲,香港俗称“洋紫荆”。苏木科,羊蹄甲属,常绿小乔木,高约8米,叶圆形或宽心形,花芳香,粉红色,状似兰花。主要产于我国华南地区,北方不适宜生长。“洋紫荆”树形端丽,花大芬芳,是极具观赏价值的树种。她不但是绿化、美化香港市容的重要角色,更是600万港民心目中的绚丽之花。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香港各界沉痛悼念邓小平(1)

  (2月19日—24日)
  邓小平因病于19日21时0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消息传到香港,香港社会深感悲痛。
  新华社香港分社,香港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等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向邓小平治丧委员会发出唁电、唁函,沉痛哀悼邓小平同志逝世,表示要化悲痛为力量,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而奋斗。许多中资企业也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向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发出唁电、唁函。
  新华社香港分社下半旗志哀,港英政府所有建筑物也在中午12点下半旗致哀。2月20日下午3时至24日,新华社香港分社在新华社香港分社大楼内设灵堂,每天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接待香港各界人士和在港外国友人的吊唁。以表达对邓小平的无比崇敬和深切悼念之情。
  全国政协副主席安子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灵堂开门不久抵达这里,悼念邓小平并向在邓小平遗像三鞠躬。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4时许前来吊唁。香港总督彭定康、布政司陈方安生、财政司曾荫权及港英政府部分官员也来志哀。到下午5时,香港的港事顾问、筹委会委员、推委会委员、有关商会会员、有关党派负责人及各界人士和外国友人近1000人前来吊唁,近150个团体和个人送来花圈。
  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发表谈话,对邓小平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他呼吁香港同胞化悲痛为力量,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全面落实邓小平“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表示,邓小平的逝世使中国失去了一位伟大的领袖。他说,在悲痛之余,可以告慰的是,在邓小平的理论指导之下,中国的发展成就很大,已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1世纪的中国必定更加富强,香港一定会更加繁荣稳定,祖国统一的愿望一定会实现。香港总督彭定康等港英政府主要官员发表谈话,对邓小平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赞扬邓小平“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香港长江实业(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嘉诚接受传媒访问时说:“邓公对于12亿中国人来说,是一位难得的伟人。”“邓小平有创见、有远见。是对国家、对民族非常好的一位伟人。”他说,邓小平倡导、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这不仅使中国12亿人民从中受益,香港也从中受益良多。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解决了香港问题。香港在过渡期得以保持繁荣稳定,港人充满信心,都要归功于邓小平的智慧和远见。李嘉诚深情地说:不论是过去10多年,还是将来,我个人以及我的家人、我的公司对香港的前途充满着信心,因为中国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国家。我留在香港,或是为内地的教育、医疗事业尽一份力,就是对邓公最好的悼念。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东汇证券公司董事长朱莲芬女士撰文记述有幸受到邓小平接见的往事。
  香港各报纸、电视台、电台大量报道邓小平逝世的消息,许多报纸还出版了特刊、专辑,用大量文字和图片介绍邓小平的生平事迹,并发表社论、评论颂扬邓小平的历史功绩。
  香港《文汇报》题为《九州同悲举世哀悼》的社论强调,邓小平的一个重大创造和历史性贡献是提出以“一国两制”的构想来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正是在这一战略性的构想指导和推动下,香港正在实现平稳过渡,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一定可以保持。《大公报》发表题为《中国人民的儿子邓小平永垂不朽》的社评,高度评价邓小平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突出贡献,并指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理论和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顺利地解决了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问题,并为香港开辟了长远稳定繁荣的坦途,港人与全国人民由衷地感谢邓小平。香港《新报》题为《悼念中国一代伟人邓小平》的社论中高度赞扬邓小平的政绩和远见。社论说,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领导提出并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中英签署联合声明以来,香港人能渡过一个又一个风浪,是与港人信赖邓小平和他开创的事业分不开的。香港《快报》发表了《悼念邓公》的唁电,并在题为《但悲不见九州同》的社评中说,邓小平最具创意性的是率先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社会制度”的构想,先后用和平的方式妥善解决了香港、澳门的回归问题。目前,香港回归在即,他虽然已无法亲自为香港的回归作历史的见证,但香港回归大局已定,可以相信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会受到影响。《东方日报》刊出了6个版的专辑,发表专文,称颂邓小平对中国建设做出的伟大贡献,并出版号外“邓小平逝世专辑”。《星岛日报》出版号外,用四个版面的内容表现邓小平“一生见证中国现代史”的人生轨迹。香港两家电视台取消所有预定节目,连续不断地播发邓小平逝世的消息,介绍邓小平的生平事迹和有关新闻。没有新闻节目的凤凰卫视中文台也一直在屏幕上打出“沉痛哀悼邓小平”的字幕。
  邓小平逝世的消息在香港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香港各界以各种方式悼念邓小平,整个悼念活动充分反映了香港同胞对邓小平的深厚感情和无比爱戴的心情。有的香港同胞提出建议,把邓小平的部分骨灰撒在香港水域,以告慰邓小平的英灵和未能在收回香港后亲临的遗愿,还有人建议在香港树立邓小平铜像。
  到2月24日下午,仅前往新华社香港分社悼念邓小平的香港各界人士数累计超过4万人。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相关链接
  邓小平与香港
  1979年3月29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来华访问的英国驻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在会谈中,麦理浩根据英国政府的指示,向邓小平提出,允许英国政府批出超越1997年6月的“新界”土地契约,把“新界”契约原来的99年年限规定,改为“在英王管治此区一直有效”。对此,邓小平给予严肃拒绝。但他对麦理浩说:我们把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特殊问题来处理。到了1997年,无论香港问题如何解决,它的特殊地位都可以得到保证。说清楚一点,就是在本世纪和下世纪初相当长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因此,请投资者放心。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访华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双方就香港问题进行了会谈。针对撒切尔夫人提出的,必须遵守有关香港问题的三个条约的观点,邓小平明确地指出,主权问题不容讨论。到1997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九龙的主权,这一点是肯定的,不能有别的选择。
  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中英之间就香港问题展开第二阶段谈判。第二阶段的会谈共举行了22轮。期间,邓小平于1983年10月会见了访华的前英国首相希思。邓小平向希思明确指出:想用主权换来治权是行不通的。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有任何改变,否则我们就交不了帐。如果英方不改变态度,中国就不得不到1984年9月单方面地公布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政策。10月,英方传来撒切尔夫人的口信,同意在我国基本方针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僵局再次打破。会谈得以比较顺利地继续展开。
  1984年9月26日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草签。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1985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6月18日起草委员会名单公布,共59人,其中内地委员36人,香港委员23人。
  1985年5月27日中英两国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自此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历时12年的过渡期。
  1985年7月1日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同年12月18日,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宣告成立。
  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香港基本法。邓小平高度评价它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文件,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编后记(1)

  2007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祖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举办一系列重大活动,隆重纪念这一成功实践“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创举。《香港回归十年志》在内地和香港同步出版发行(繁体字版由香港大公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发行),无疑为这一系列的庆典活动又增添了一份喜庆!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一400余万字的大型套书,以年分卷,主体内容以纪事、记实为主,图文并茂,全面反映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各领域的发展历程,以及香港和中央政府、香港和内地各地区、香港和澳门台湾、香港和国际社会的关系。从最初由香港大公报王国华社长提出选题,到共同协商、由我社承担选题的具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前后历时不到一年时间。对于这样一个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信息含量广、专业性强、工程量大的项目来说,从选题策划到出书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完成,其效率是值得称道的。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主编陶存、副主编范希春、宋彦尊以及由他们协调和率领的各分卷主编及专家型的作者团队,没有这样一支既熟悉政策、又掌握原则,长期研究和关注香港问题的专家型作者队伍,即便是再好的选题策划也是难以落实的。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各界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共山东省委有关领导出任本书的荣誉顾问和顾问,并对本书的编辑出版提出了诸多建议。国务院港澳办联络司的有关领导审阅了全部书稿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和图书司有关领导、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领导、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和山东出版集团有关领导均对本书的选题立项、审读把关、宣传推广等给予协调和支持。
  本书资料来源广泛、丰富,得益于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香港大公报、文汇报等数十家权威通讯社和媒体的公开资料资源,书中选用的1000余幅图片均由中国新闻社(CNSPHOTO)、新华社和香港特区政府资讯中心供稿,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除对上述有关领导、作者、资源提供者表示应有的谢忱外,我们还要对编印发有关合作、协作方表示感谢,特别是香港大公出版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印刷厂临沂厂、山东新华发行集团、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等单位,感谢他们在出版、印刷、发行等方面所进行的有益合作和支持!
  最后,我想说,尽管《香港回归十年志》的前期编辑出版过程得到了各方面支持和肯定,但我们也深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样一部具有历史文献价值的出版工程,还是唯恐有不周、不到之处,诚心期许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金明善 2007年6月26日


  《香港回归十年志(10卷)》 第三部分

  六类人士可享受香港居留权(1)

  1997
  六类人士可享受香港居留权
  1997年4月13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在北京全面介绍了有关香港居民的国籍和居留权问题的政策。
  1997年7月1日,《中国国籍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将在香港实施。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国籍法》在香港实施的有关问题做出了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此之后又提出了实施基本法第二十四条有关香港居留权规定的具体意见,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据此制定有关的出入境条例打下了基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国籍法解释的规定,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包括在香港出生的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国籍法》规定具有中国国籍条件的人,都是中国公民。其中有外国居留权的,如果本人不申报有外国国籍,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其他地区不得享有外国领事保护。如果这种人愿意以外国公民的身份在香港居住,可以凭有效的证明文件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申报变更国籍,申报被批准后不再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公民,须按基本法对中国公民规定的条件取得香港居留权;非中国公民,包括已经批准变更国籍的人,就要按照基本法对非中国籍人规定的条件取得香港的居留权。下述六类人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权:
  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在出生时或出生后,其父亲或母亲在香港定居,即享有香港居留权;如果父母当中只有父亲在香港定居,则该人须是其父亲的婚生子女或获确立婚生地位的子女。一名被发现遗弃于香港的具有中国血统的初生婴儿,如没有相反的证明,可视为由一名已在香港定居的中国公民所生的婚生子女,也享有香港居留权。
  其中,“定居”是指一个人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不受任何居留期限的限制,包括享有居留权的人和不受任何居留条件限制的人。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时间的计算方法,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的连续7年。
  所谓“通常居住”是指,一个香港居民,如在一个时期内去香港以外留学或被派往香港以外工作,这段在外地的时间,也应计算在“通常居住”的时间内。但某些情况下在港居住的人不属通常居住,例如,非法入境者、被法庭判决在港监禁或拘留的人、外来劳工和外籍家庭佣工等。
  三、第一、二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无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或之后,在香港以外出生的中国籍子女,只要出生时其父亲或母亲是具有香港居留权的人,该子女即享有香港居留权;如果只有父亲具有香港居留权,则该子女须是其父亲的婚生子女或获确立婚生地位的子女。
  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非中国籍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的时间计算方法,是紧接该人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日期之前的连续7年。非中国籍人还须按法定方式作出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声明,并在该声明表格中如实申报能证明自己以香港作为永久居住地的个人资料。如在香港有无住所(惯常居所);家庭的直系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在香港有无正当职业或稳定的生活来源;是否在香港依法纳税;以及任何其他有关的资料。入境事务处处长在审核这些资料时将按照该人的具体情况来处理,并有权在需要时要求申报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申报人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在香港出生的非中国籍子女,在出生时或出生后,其父亲或母亲如已根据上述第四项具有香港居留权,该子女在未满21周岁前也可享有香港居留权;如果只有父亲是根据上述第四项具有香港居留权,则该子女必须是其父亲的婚生子女或获确立婚生地位的子女。一名被发现遗弃在香港的非中国血统的初生婴儿,如无相反的证明,可视为符合上述条件。根据本项规定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当其年满21周岁时,需按照上述第四项规定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则不继续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六、上述一至五项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这类人须按法定方式作出一项声明,表明自己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并对该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有理由相信作出该项声明的人享有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该人须承担举证的责任。
  关于在何种情况下会丧失香港居留权的问题,发言人表示,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既有中国公民,也有非中国籍人。中国公民在取得香港居留权后,如不发生国籍变更,是不会丧失香港居留权的;如发生国籍变更,就需按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对非中国籍人的条件来衡量,如紧接其国籍变更之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连续居住不满7年,将丧失香港居留权。
  基本法赋予具有外国国籍的人享有香港居留权,是以其在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声明将香港作为永久居住地为条件的。为此有必要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如在任何时间内连续36个月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住,将会丧失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除非该人是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居留权的人,或者是有正当理由(如就读或派往香港以外工作)暂居香港以外并同香港仍保持密切联系的人。但如果一个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居留权的人,在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以后又取得了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该人在取得另一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之后的任何时间内连续36个月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住,也将会丧失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对1997年6月30日前已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如何作出过渡安排的设想:
  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其中包括,曾移居海外,但在1997年7月1日以后返回香港定居,而本人并未申报有外国国籍者。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非中国籍人,如果他们在紧接1997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香港定居或返回香港定居;或在自1997年7月1日起的18个月内返回香港定居;或在紧接其返回香港定居之日前连续不在香港居住不超过36个月,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对于上述过渡安排中提到的1997年7月1日在香港定居,发言人表示,一个人虽有责任使入境事务处相信他在1997年7月1日在香港定居,但他不需当日身在香港。为了不影响因上述规定和过渡安排而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的非中国籍人在香港的生活和工作,将赋予其香港的入境权,他们可以自由进出香港,并可以不受居留条件限制地在港生活和工作。香港居民的国籍和居留权问题关系到每一位港人的切身利益,现在基本的法律和政策已经有了,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快制定具体的条例。
  临时立法会立法确认居留权
  6月7日,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公布《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三号)条例草案》,并于6月8日提交临立会进行首读。随即临立会邀请社会人士及有兴趣的团体就《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三号)条例草案》发表意见。随后,行政长官办公室对之又进行了不断修订和完善,于6月21日,提交临立会三读。
  6月21日,上午在深圳举行的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第十二次会议,三读通过了《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根据这部条例草案,1997年7月1日后,上述六类人将可以成为香港特区的永久性居民。
  条例草案同时订明,上述六类人中所指的“中国公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在香港定居”是指通常居于香港及并不受任何居留香港期限的限制。草案还规定,以输入家庭佣工身份、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以领事馆人员身份或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工作期间,不可计算为通常居于香港的时间,以取得香港特区的居留权。
  照顾到香港的现实情况,条例草案还专门列出了过渡条文,规定:在1997年7月1日以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任何非中国籍人,如在紧接1997年7月1日以前已在香港定居;或在紧接1997年7月1日以前不再在香港定居,但在自1997年7月1日起计的18个月内返回香港定居;或在紧接1997年7月1日以前不再在香港定居,但在自1997年7月1日起计的18个月后返回香港定居,而且必须没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可被视为前述六类人中的第四类人,成为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
  条例草案还对如何证明某人的永久居住地、丧失居留权人士在香港特区境内的权利、如何证明某人为中国公民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一条例草案的规定非常宽松、灵活、公平,既符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又充分照顾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香港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议员们认为,1997年7月1日后,香港市民的出入境自由是有充分法律保障的。
  至此,香港居留权问题获得圆满解决,也做到了在特区成立时,针对这一问题,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为特区成立后解决居留权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英双方举行交接仪式(1)

  中英双方举行交接仪式,香港回归祖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 中英双方举行香港政权交接仪式,香港回归祖国
  1997年7月1日零点,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共有4000多位中外嘉宾和来自世界各国700多家新闻媒体的8000多名记者采访报道了这历史性的一幕。中外嘉宾包括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30个国际和地区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国际知名政界人士,90多个国家驻香港领事机构的代表和一些国家的民间组织、地区与国际组织驻港办事处的代表,香港各界人士,澳门、台湾同胞,以及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也出席了交接仪式。中国政府代表团王汉斌、费孝通、雷洁琼、程思远、吴阶平、罗干、吴学谦、董寅初、安子介、霍英东、马万祺、何鲁丽、卓琳等成员出席了交接仪式并在主席台上就座。出席交接仪式的还有观礼团成员。
  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于6月30日午夜举行。23时42分,交接仪式正式开始。在中英仪仗队入场后,双方礼号手吹响礼号。23时4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中央军委副主席张万年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步入会场登上主席台主礼台。英国方面同时入场并登上主席台主礼台的有查尔斯王子、首相布莱尔、外交大臣库克、离任香港总督彭定康、国防参谋长查尔斯?格思里。
  在仪仗队行举枪礼之后,查尔斯王子讲话。他说,这一重要而特殊的仪式标志着香港在150多年英国统治之后,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他向那些把“一国两制”构想变为中英联合声明的人致敬,并向那些为谈判中英联合声明的实施细节而辛勤工作的人们表示敬意。香港向世界表明,生机勃勃和稳定可以成为成功社会的明显特征。香港将从此交还给中国,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香港将继续拥有其明显的特征,继续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重要国际伙伴。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对全世界作出庄严承诺,保证香港继续她的生活方式。英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中英联合声明。
  23时56分,中英双方护旗手入场,象征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的降旗、升旗仪式开始。23时59分,英国国旗和香港旗在英国国歌乐曲声中缓缓降落。随着“米字旗”的降下,英国在香港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
  7月1日零点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队奏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区区旗一起徐徐升起。历史的时钟指在1997年7月1日零点那一刻,大会堂全场肃立,几千双眼睛向鲜艳的五星红旗和紫荆花区旗行注目礼。这是中华民族长久期盼的一个瞬间,这是永载世界史册的一个瞬间。
  接着,江泽民主席发表讲话。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这是中华民族的盛事,也是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的胜利。1997年7月1日这一天,将作为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载入史册。
  我们深刻缅怀提出“一国两制”创造性构想的邓小平先生,正是按照“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指明的方向,通过外交谈判成功地解决了香港问题,终于实现了香港回归祖国。江泽民向中英两国所有为解决香港问题作出贡献的人士,向世界上所有关心和支持香港回归的人们表示感谢。向回到祖国怀抱的600多万香港同胞表示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的外交事务和防务。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循序渐进地发展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香港回归后,将继续保持自由港的地位,继续发挥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作用,继续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展经济文化关系。所有国家和地区在香港的正当经济利益将受到法律保护。他希望世界上一切在香港有投资与贸易利益的国家和地区,继续为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作出努力。
  江泽民最后指出,香港今日的繁荣归根到底是香港同胞创造的,也是同祖国内地的发展和支持分不开的。他表示相信,有全国人民作坚强后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同胞一定能够管理和建设好香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创造香港美好的未来。
  随后,中英两国领导人走到主席台前,握手合影。凌晨0时12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结束。
  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香港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举行
  凌晨1时3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七楼隆重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主持仪式。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和钱其琛、王汉斌、张万年、费孝通、雷洁琼、程思远、吴阶平、罗干、吴学谦、董寅初、安子介、霍英东、马万祺、何鲁丽、卓琳等中央代表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以陈滋英为团长的观礼团成员,出席了今天的仪式。应邀出席今天仪式的还有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3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的负责人,各国知名政界人士,香港各界人士,澳门和台湾同胞,以及来自30多个国家的华侨、华人。出席今天仪式的还有各国驻香港领事机构的代表和一些国家的民间组织、地区与国际组织驻港办事处的代表。
  1时30分,紧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响,江泽民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现在成立。从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在香港正式实施,历经150多年殖民统治的香港进入历史的新纪元。
  1时35分,全部由香港人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始宣誓就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用普通话宣誓,李鹏总理监誓。董建华走到宣誓台前,面对国旗、区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1时36分,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带领香港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列队上台宣誓,由董建华监誓。
  1时39分,由召集人钟士元带领行政会议成员列队上台宣誓。
  1时42分,临时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带领临时立法会议员上台宣誓,由董建华监誓。在筹组特区政府的过程中,临时立法会的工作最富有挑战性。曾在港英政府中任过两局议员的范徐丽泰,不畏恶语,不畏逆风,果敢地担负起临时立法会主席的重责,同全体临时立法会议员一起,为迎接香港特区诞生的立法事项做好了准备。
  1时46分,香港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带领终审法院常设法官和高等法院法官先后用普通话和英语宣誓,由董建华监誓。
  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14名成员,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59名议员,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常设法官、高等法院法官36人誓词如下: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终审法院常设法官、高等法院法官还宣誓:尽忠职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洁,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宣誓仪式后,李鹏总理发表了讲话。他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李鹏说,从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他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临时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本着爱国爱港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基本法,恪尽职守,不负众望。中央人民政府将全力支持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他相信,在祖国大家庭中,香港同胞一定会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讲话。他说,这是一个崇高而庄严的时刻:1997年7月1日。香港经历了156年的漫漫长路,终于重新跨进祖国温暖的家门。我们在这里用自己的语言向全世界宣告:香港进入历史的新纪元。
  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超凡政治智慧的创举。香港在世界各国的目光注视下,接受了一项开创历史先河的殊荣。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历史新事业带来的一切挑战,香港的将来会更加美好。香港人在历史上第一次以明确的身份主宰自己的命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竭尽全力,保持香港一贯的生活方式,维持香港的自由经济体系,坚守法治精神,发展民主,建立富于爱心的社会,确保国际大都会的活力。
  董建华最后表示,他受国家和人民的重托,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感到无上光荣,更感到责任重大。他表示将以忠诚的心志,坚决执行法律赋予香港高度自治的神圣责任,带领650万富于创业精神的香港市民,坚定地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道路向前进。
  仪式结束后,江泽民、李鹏等国家领导人会见了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并和他们合影留念。

  取消第一收容港利港利民(1)

  1998
  香港特区政府1998年1月8日宣布,取消对非法抵港的越南人士实施第一收容港政策,这一决定将于1998年1月9日开始实施。
  根据特区政府的决定,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后非法抵港的越南人士将不再获得特别对待,他们的待遇将等同来自其他国家的非法入境者。特区政府已经完成就越南难民、越南船民及越南非法入境者政策的全面检讨,而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是解决滞港越南人士问题系列措施中的一项。
  1979年,英国政府代表香港签署协议,承认香港的第一收容港地位。这一政策曾使20多万越南难民、船民非法进入香港并在港滞留。目前滞港的越南非法入境人士尚有难民1200多人和船民约900多人,其中200多人已核实身份。
  对于仍然滞港的越南难民,特区政府会促请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为他们做出移居外地的安排;至于仍然滞港的越南船民,已核实身份的将尽快遣返,尚未核实身份的将尽早核实身份。由于难民问题非常复杂,政府还应该继续努力:第一,目前滞港的1200名越南难民未得到其他国家承诺收留,事实上,英美等国家有义务协助安置这些难民,特区政府应该敦促这些国家做出收留这些难民的安排;第二,滞港船民中的一些非法入境者尤其是华裔越南人的去留问题仍未解决;第三,特区政府应该尽快与越南政府达成即捕即解协议,使将来非法抵港的越南人都能即时被遣返;第四,特区政府应该尽快追讨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拖欠香港的近12亿港元款项,给市民们一个交代。
  为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现行的入境事务条例将作出修订。为防止由现在起至临立会审议通过有关修订条例草案的一段时间内,有大量越南非法入境者涌入香港,政府建议从1月9日起,入境条例中有关收容越南非法入境者的条文不再适用于新抵港的人士。
  这一决定一经宣布,中央政府坚决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取消香港“第一收容港”地位作出政策性宣布并将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特区政府拟取消香港“第一收容港”的政策,将有助于早日彻底解决滞港越南船民、难民问题,有助于阻止越南非法偷渡者涌入香港,有利于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这是符合广大港人利益的。
  中央政府支持特区政府为解决滞港越南船民、难民问题所做的积极努力。中央政府的支持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础和保障。然而,要最终解决滞港越南难民、船民问题,也有赖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早日结束这一长期困扰香港社会的问题。
  相关链接第一收容港困扰香港19年英国强迫香港接收 共有二十多万越南人到过香港船员问题的由来困扰香港多年的越南难民问题,是从1975年开始的。1975年4月,南越政府倒台,大批越南人士开始逃出越南。5月4日,首批3700多名越南难民乘坐货轮“长春”号抵香港,港英政府搭建难民营安置他们,揭开了香港收容越南难民的序幕。
  1978年12月,3000多名越南人挤在一艘“汇丰”号货轮来港,港英政府在1979年7月19日以人道理由,全部接收船上难民,更令越南难民源源不断地蜂拥而来,到1979年,抵港人数平均每日竟超过600名,越南难民滞留人数已经达到6万多人。
  日内瓦会议香港成无辜受害者1979年7月20日,在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的倡导下,65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难民会议,同意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及香港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作为“第一收容港”,而其他国家则有责任收容暂居在第一收容港的难民。在日内瓦会议中,香港并没有代表出席,当时的港督麦理浩也是以英国代表的身份出席的,但是,由于英国在会议上同意上述协议,香港在无可选择的情况下,成为越南难民的第一收容港。这样,大批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无一例外会被实行“即捕即解”强迫遣返的,多是寻求改善生活的非法入境的人士,到了香港,就可以被接上岸,送进难民营,在香港滞留,等待西方国家的收留。
  1982年西方国家减收难民1982年,英美等西方国家大幅度削减越南难民的数量,特别是英国在1992年只收留了241人,比1981年减少80%,美国、加拿大的收容也剧减。同时,各国也开始甄别难民资格,使那些在收容国没有亲戚关系又没有特殊技能的难民,难以获得收容。港英政府在各国收容额剧减,但难民又继续涌入的情况下,在1982年7月对难民营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在7月2日后抵达香港的越南难民,都被关闭在难民营里,等待第三国的收容,以阻止更多的难民涌入。
  1988年实施船民甄别制度1988年,在越来越多的难民压力下,港英政府实施船民甄别制度,把来港的越南船民分成政治性难民与经济性难民,规定后者最终要遣返。同时,实施“自愿遣返计划”,1989年3月,首批25名参加自愿遣返的船民返回越南。12月,港英政府又强迫遣返了51名船民,不愿接收更多难民的西方国家却对此大加非议,令强迫遣返行动中止。6月,联合国印支难民国际会议在日内瓦再次召开,通过实施“综合行动计划”。
  进入90年代以来,联合国难民督导小组召开会议,与会代表同意对难民实行“当然遣返”的原则,但越南代表则反对用武力进行遣返。由于越南难民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越南船民仍然继续涌来。1991年10月,滞港船民又达到高峰,共达5万多人。1991年10月,英国、港英政府及越南政府签订有关越南非法入境者回国通则及有秩序遣返程序的谅解说明书,11月,首批有秩序遣返班机接载59名越南船民回国。
  港府斥巨资包机送船民
  到了1992年5月12日,英国和越南首次达成协议,越南愿意收回所有非难民,港英政府使用包机载船民回国,而每趟班机只可载五六十人,每次所需费用约100万港元,由英国和港英政府平均负担。7月,立法局财委会又通过拨款1000万港元,资助返越的船民。
  1996年3月,印支难民国际会议第七届督导委员会同意“综合行动计划”于1996年6月30日正式结束,由于香港情况特殊,仍然有不少越南难民及船民滞留,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承诺会采取适当安排,务求在6月30日后尽快解决问题。从9月份开始,大鸦洲羁留中心、白石羁留中心相继关闭。
  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立刻研究如何处理港英政府遗留下来的第一收容港问题,一方面加强与越南政府磋商合作,要求越南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阻止越南船民继续来港,另一方面临时立法会在1997年8月20日通过议案,促请特区政府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直至1998年1月8日,特区政府完成对越南难民和船民以及非法入境者的政策检讨,并公布一系列措施,至此,香港终于放下压在身上长达22年的越南难民这个包袱。22年来,总共有20万越南人到过香港,其中从香港移居外地的共有14万人,为处理在港越南难民共花费了约80亿港元。
  越南船民滞留香港20多年来,不仅对香港的财政开支造成沉重负担,而且严重地影响了香港的社会稳定。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是特区政府一整套解决滞港越南船民问题的重要一环。完全符合全香港人民的根本利益,将有助于早日彻底解决滞港越南难民、船民问题,有助于阻止越南非法入境者涌入香港,有助于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长期困扰香港社会的问题。
  (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香港不宜实行部长制(1)

  在2月11日的临时立法会上,有议员主张经委任程序由立法会议员出任行政会议成员,专司政府不同政策范畴,如国家的部长一样。由于这种主张涉及《基本法》对香港政治体制的一系列规定,很值得加以分析。
  所谓部长制,是世界上一些主权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如美国等,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只对总统而不对议会负责。总统向议会报告国务并接受监督,无权解散国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而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分为君主立宪国和共和国。君主立宪国如英国、日本等,国家元首是世袭的君主,由君主任命议会中的多数党组成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首脑是首相,阁员叫大臣;内阁制共和国如法国等,总统是国民选出的国家元首,由他任命内阁,内阁首脑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者占多数的几个政党联合选出,内阁首脑叫总理,阁员即为部长。无论是总统制国家还是内阁制国家,都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由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而香港却是“一国两制”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并非一个主权国家,《基本法》规定不实行执政党制度。因此,香港不能照搬一些国家所实行的部长制。
  《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政制的首要原则,是维护国家的统一与主权,是要明确体现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是单一制下中央与地方行政区域的关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等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依照《基本法》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如果香港实行部长制,就意味着行政长官被架空,实际上由议会占多数的政党执政,行政长官变成了礼节元首,听命于执政党或由执政党占多数的议会,这显然不利于贯彻“一国两制”,不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与主权。
  部长制的另一个特点,是政府高级官员的政党化、政治化,这与香港公务员的非政治化传统也是不相同的。部长将会起用政治观点与其接近的政务官,特别是政党控制了公务员事务局,会任人唯亲,而公务员在这种制度下,只会向最大的政党靠拢,甚至加入政党。而香港特区的各级公务人员,应向行政长官负责,而非听命于政党。现时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是按照《基本法》由行政长官从高级公务员中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也清晰说明目前公务员架构中各部门的局长、署长和处长,都是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如果这些熟悉政府运作的主要官员的职位,统统被政党进入议会的人士所代替,由于这些政党议员未必熟悉政府运作,就将导致政府各部门运作的混乱和瘫痪。而且,政治中立、尽忠职守的公务员将备受打击,晋升无门,政党议员却可以通过政治任命取代主要官员的职务。这将严重打击香港公务员的士气,瓦解港人治港可以依靠的这一重要力量。
  《基本法》规定的香港政制的另一重要特点,是行政与立法互相制衡而又以行政为主导,这是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而规定的行政与立法的关系。而西方一些国家的议会内阁制,是由议会最大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织政府,实际上是立法主导,议会控制行政机关。由议会控制行政的架构是完全违反《基本法》的。
  西方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议会由多个政党组成,形成多党联合执政,政争不断,如意大利、法国,从而造成内阁的频繁变更,政府极不稳定,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而香港作为一个现代经济城市,政府的稳定、行政权力的有效集中和发挥,对迅速有效应付和化解各种挑战和危机,显得特别重要。如果实行部长制,则将突出立法主导,结果是议会扯皮不已,妨碍政府有效决策。
  主张香港实行部长制,实际上是主张对《基本法》进行重大而根本的修改。如果实行部长制,《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长官的性质和职权、行政会议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性质、立法机关的性质和职权、公务员队伍体制和政治中立性质,就统统要改写。
  多位曾参与《基本法》起草的人士皆指出,当年《基本法》起草期间有人提过部长制,但经讨论后不被采纳,所以《基本法》中香港政制的构思对部长制基本上是否定的。目前香港特区按《基本法》运作只有半年多,如果香港政制有需要改善之处,也需有待实践和观察相当一段时期。而在此时提出部长制,不利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也不利于保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章 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第十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第十五条 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做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第十八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条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第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
  第二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须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一切机构及其人员均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北京设立办事机构。
  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打击盗版有新招(1)

  5月1日,鉴于当前盗版活动猖獗的现象,政府举办保护知识产权记者会,决定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打击盗版活动,借以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声誉和香港市民的整体利益。
  这些措施包括:
  1. 将涉及盗版活动而被定罪人士的财产充公。
  2.向用做非法盗版活动的场所包括店铺和工厂发出封闭令,使它们在某一段期间内不能租售。
  3.探讨成立一个版权核实资料库的可行性。
  4.加强与警方合作。
  5.引进一些法例,使购买盗版光碟作为最终的用家的人也须负上法律责任。
  同时,工商局正研究上述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应该是重视教导消费者认识到购买盗版光碟相等于购买贼赃,法庭应该向盗版者加重判罚。购买盗版光碟是不道德的,因此市民不应这样做。
  在政府对盗版活动的打击过程中,海关发挥着重要作用。海关打击盗版活动的措施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例
  1.在过去10个月内,海关陆续引进了多项保护知识产权的法例。
  2.海关在1997年6月生效的《版权条例》中,增订法律条文,以加强海关打击盗版活动的能力。这些条文包括向版权拥有人提供检获的盗版产品的样本、规定海关可没收检获的涉嫌盗版产品、容许做出更多推定以助提出检控,以及修订和阐释使用誓证的规定。
  3.盗版活动的罚则,在修订版权条例时大大加重。最高刑罚是入狱4年及每件盗版物件罚款5万港元。如果生产盗版物件,则最高刑罚是入狱8年及罚款50万港元。
  4.1997年12月,海关修订了《进出口条例》附属法例,规定进出口制造光碟的机器必须领牌。
  5.《防止盗用版权条例》已于3月底通过,所有生产光碟者须向海关申请牌照,和所有在香港生产的光碟须印上来源代码。海关会不遗余力地在来源层面防止盗版行为,确使不法光碟生产商不能有机可乘,侵占创作者的努力成果。
  6.无牌在香港生产光碟或伪冒光碟生产商的来源代码,初犯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入狱2年,再犯者最高刑罚加倍至罚款100万港元及入狱4年。
  (二)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1.法例的成效,取决于执法行动是否能配合。
  2.在零售层面,香港海关不断进行全港突击搜查行动。这些突击搜查遍及全港各商场,包括各零售盗版物品黑点。
  3.在一些零售黑点,海关人员几乎每日都会监视商场内的活动,并在适当时候进行突击搜查。
  4.海关在1997年6月新的版权条例生效后,已大力加强打击各种盗版活动。在1997年共检获超过450万只盗版光碟,总值1.4亿元。而1998年前4个月海关再加强扫荡零售黑点,已检获超过570万只涉嫌盗版光碟。那些恶名昭彰的零售商场在严厉行动中已大为改善;而海关会继续扫荡其他黑点,更有效和主动地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会视乎情况需要,联同警方和其他政府部门,合力采取执法行动。
  5.在分销和进口方面,海关突击搜查了多个储存仓库,检获大批盗版制品,并在各边境管制站加强执法行动。在进行监视和搜集情报方面,海关与警方一直紧密联系,互相协调工作。此外,海关和警方也与美国联邦调查局等其他执法机关,维持密切联系,以打击盗版活动。
  6.执法打击盗版活动,当然需要大量人手。在1994—1999年的五年间,香港海关辖下版权及商标调查局的人手会增加一倍(从117人增至237人),以便加强其在情报搜集、监视、边境堵截及检控方面的能力。这会令版权及商标调查局成为区内一个最强大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
  (三)公众教育
  1.长远来说,使公众认识和尊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努力至关重要。
  2.知识产权署已在互联网上设立主页,以便向香港市民及海外人士提供有关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资料。知识产权署的校园探访活动,自1997年9月起,已探访大约90所中学和2.5万名学生,向青少年解释知识产权的作用。
  3.在打击盗版方面会再接再厉,与业界合作,务求让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加入反盗版行列。
  (四)与内地知识产权执法机关加强联系
  1.香港海关与内地知识产权执法机关加强联系和合作,对制止盗版商品进入特区极为重要。
  2.海关已与广东省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关设立指定的联络站,也与深圳特区进行同样的工作。
  3.海关同时与内地达成协议,同意彼此交换资料和情报、安排互访和研讨会,并因应情况需要,在边境采取联合执法行动。
  4.海关已安排一连串的高层互访和研讨会,并会继续举办有关活动,以加强与内地知识产权执法机关的合作。
  (五)与版权拥有人的联系和合作
  1.除了在宣传和教育方面需要与业界合作外,版权拥有人的合作对海关成功提出刑事检控也至为重要。因此知识产权所有人必须给予充分合作,提供足够证据,证明版权确实存在及为其拥有。
  2.尽管海关负责刑事执法工作,但同时鼓励知识产权所有人主动保障他们的产权,透过法庭向侵犯版权者采取民事行动。相信通过采取严厉的刑事制裁,加上版权拥有人的民事行动,打击盗版的工作会取得最大的成果。
  猖獗的盗版活动对香港整体经济有重大的不利影响,要彻底消减其危害,就需要采取更严厉的打击措施。香港已将21世纪发展方向定位在致力于发展创新科技,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区政府的这些措施将有效地打击盗版活动,为香港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理性的环境

  “港人治港”的重要实践(1)

  ——香港特区首届立法会诞生
  香港特区首届立法会选举,历时半年之久,5月25日公布选举结果,首届立法会正式诞生了。
  此次选举,是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情况下,由特区政府依据《基本法》、完全自主操作的一次合法选举,是广大港人积极参与、体现港人当家做主的一次民主选举,是显示公平、公开、廉洁精神的一次富有理性的选举,是在香港特区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促进香港特区民主进程的一次重要选举。
  确保选举公平、公开、廉洁
  香港首届立法会选举,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特区政府予以有效组织和引导。
  中央政府严格遵守《基本法》,对于香港首届立法会选举事务未予任何干预。中央政府没有派过任何一位官员乃至一名研究人员赴港监察选举,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派出机构也没有干预此次选举。广大港人和选举专职机构认同这一事实,海内外有识之士对此予以高度评价。
  按照临时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会条例》及相关附属法例,特区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计划和措施,依法提供了组织保证。行政长官委任了以大法官胡国兴为主席的选举管理委员会,由这个委员会肩负起选举的具体职责,依据有关法律和选举指引开展工作;政府开设了投诉热线,由廉政公署严格执行监管选举的《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避免触犯法规的事情发生。
  特区政府全方位、多层次、秩序井然地展开宣传动员,为之提供了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资源。4月30日至5月22日,动用4000万港元,举办了一系列宣传选举活动,制作了大量宣传品。
  政府希望市民、选民和传媒积极参与选举。在选举800人选委会的当晚,政府邀请市民及传媒在投票结束后到设在会展中心的中央点票站观看点票过程;在选举前两日开放两个票站;选举当日更开放496个票站及点票中心的观众席。特区政府尽量为市民、选民和传媒提供接触、了解的机会。
  所有这一切,特区政府都是为了保证这次选举成为一次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廉洁精神的选举,成为一次候选人与选民积极参与的民主选举。
  候选人与选民积极参与
  香港特区首届立法会选举,参选人数之多,参选范围之广,世所瞩目。
  这次选举,共有166名候选人分3个方面选出60个议席。按照《基本法》规定,分别从选举委员会、功能界别和分区直选中选出60位立法会议员。由800人组成的选委会经过认真商议,严格履行选举程序,提名25位候选人参选,从这25人中选出了10位议员;在28个功能界别中产生了60位候选人,通过充分协商,认真选举,产生了30位议员;在分区直选方面,81位候选人分别在5个选区、依照比例代表制角逐20个议席。竞选场面可谓如火如荼,今日终于尘埃落定。
  港人1998年上半年最关心的是两大主题:经济民生和选举,选举在即,理所当然地更多关注经济民生。有关政党、社团和候选人在经济民生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意见,大到香港与内地如何进行长远的经济合作,小到一条街、一个摊位的修建,都牵动着候选人和选民的心。
  走进选举时间廊,可以清楚地了解港人积极参与这次选举的基本过程。1997年12月6日,250万个家庭开始接触了政府动用6000万港元招募的3万名选民登记大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选民登记活动,自此拉开了市民进入首届立法会选举活动的序幕;12月18日,市民们获悉了选管会公布的选举活动指引建议书;1998年1月6日,市民们开始接触选举规例;3月13日,已有280万市民在选民册上正式登记,登记率高达70%多。
  5月24日,天公不作美,风雨交加,时有豪雨。从早上7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近150万选民冒着倾盆大雨,前往各个投票站投票。特区政府的官员们全部投了票。
  比起前两次选举,这次选民人数最多,投票率最高,投票人数为1489705人,占选民人数的53.29%,创香港历届选举投票率新高。
  今次选出的议员,既顾及到香港社会的整体发展,又比较均衡地兼顾各方,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香港社会各阶层各团体的利益,反映了香港社会的认受性和公信力。
  选举过程,体现出香港特区的选举文化。香港社会人士认为,这次选举与1995年的选举相比,更趋文明理性。无论是在分区直选议员过程的激烈竞争中,还是在功能界别和选委会选举中,这次选举都是比较文明理性的一次选举。
  香港特区这次选举整体气氛较好,既显示公平、公开、廉洁精神,均衡参与原则,又体现了文明竞选、理性辩论的香港选举文化特色。
  香港民主进程的重要一步
  香港特区首届立法会选举产生意义深远。通过今日的选举,特区的第一届立法会便会产生,而今日对于香港来说,是非常重要及很有历史性的一天。香港的立法会选举将选出能够代表市民的、为市民服务的立法会。
  这次选出的立法会,与港英政府立法局有着本质区别,是全面进入“港人治港”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无论是早期由英王委任、还是近10多年来选举组成的港英政府立法局,大权主要由港督独揽,本质上不过是英国对香港长期实行殖民主义统治的工具而已,与今日特区立法会全部由港人中选举产生,真正实行“港人治港”相比,享有的立法权具有本质差异。首届立法会的诞生,使香港特区的政治架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完成这次选举,使香港特区在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基本法》道路上向前又迈出一大步。它充分说明,香港的中国人不仅在经济上取得世界上公认的佳绩,而且有能力有信心在民主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这次选举,为香港特区明年举行市政局选举、后年举行第二届立法会选举及将来依照《基本法》指引的循序渐进的民主选举进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提供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香港特区的发展史册上,具有重要地位,并将谱写出新的篇章。
  港人对已当选的60位议员,寄予希望,希望他们能够珍惜《基本法》赋予的权利,珍惜选民们赋予的职责,肩负重任,发挥聪明才智,用实绩奉献港人,为“香港明天更好”作出贡献。
  相关链接
  选举管理委员会
  选举管理委员会是一个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选举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独立、非政治性和公正的组织。
  选举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就香港的立法会及区议会选区分界提出建议,并就在香港举行的公共选举包括选民登记,订立规例,发出指引和做出安排。监管选举的进行,目的是确保选举在诚实、公平和公开的情况下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
  1.考虑或检讨立法会地方选区及区议会选区的分界,从而做出建议。
  2.进行和监管选举,并规管选举的程序。
  3.进行和监督选举委员会的组成过程。
  4.监督选民登记及有关的推广活动。
  5.向行政长官报告任何有关选举及选举委员会组成的过程的事宜。
  6.采取适当的步骤以确保选举是公开、诚实及公平地进行。
  1997年9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由3人组成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成立。特区行政长官委任胡国兴法官出任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梁乃鹏、成小澄为委员会委员。选举管理委员会任期3年。
  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在10月底前,向行政长官提交第一届立法会地方选举选区分界的建议。
  选举管理委员会将筹组由800名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以选出特区第一届立法会10名议员。
  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该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一、就三级议会选举的地方选区分界,做出检讨和提供建议;二、进行及监督选举;三、监督选民的登记;四、规管选举程序和做出具体的选举安排,以确保选举是在公开、公平及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中心 http://sc.info.gov.hk/gb/www.eac.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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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特事特办让港人增信心(1)

  7月15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率领内地有关官员,在与以香港经济局局长叶澍堃为团长的特区政府代表团开会后,决定按“特事特办”的方式,采取多项应变措施,以协助香港特区解决现时的空运困难,这种精神和做法赢得了人们的赞赏。
  香港新机场启用次日出现的空运货站瘫痪问题,不仅给香港整体经济造成的损失不易估计,而且何时才能全面恢复运作目前难以预测。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决定“特事特办”,协助特区政府解决困难,就有着重要意义。
  “特事特办”,可以快速有效纾缓特区当前的货运困难,大大减少空运货站瘫痪造成的巨大损失。此次决定的“特事特办”方式,主要措施包括:如果有货物分流需要,有关航空公司于48小时(两个工作日)之前向中国民航总局申请转飞,随时可以获准;清关手续,可以由香港海关直接派员到黄田机场处理,内地海关不再开箱抽查;将福田保税区连接香港的通道拓为便捷通道,确保货物能在4~5小时内抵港或运到深圳;黄田机场可同时处理两班货机装卸及存放6班货机的货物,货物会按航空公司分开摆放;按中国民航总局规定价格收费(比香港低廉),不会加价。为保证上述措施落实,专设的协调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机构已全面开始运作。只要充分利用“特事特办”创造的方便条件,加上澳门机场分流,特区货运困难就可大大缓解,近日,空运货站瘫痪所造成的每天15亿~18亿港元的损失就可大大减少。
  “特事特办”,拓展了香港与内地合作的领域,既有助于深圳黄田机场迈向全面国际化,也有助于香港利用黄田机场作为另一个进出口空运途径。香港与深圳两地政府这次如此快速有效地做出扩运货物分流安排,肯定会对黄田机场国际化起到促进作用,现时是为香港准备了一个货物备用机场。目前已有多家航空公司拟在黄田机场运作,香港货运业和航空业也在研究未来数年利用黄田机场作为另一个进出口空运途径的问题。这表明“特事特办”不仅能疏解当前困难,也有利于香港未来空运货物的发展。
  “特事特办”,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认真落实全力支持香港的承诺。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香港回归一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香港特区明确提出六项“积极支持”,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记者会上强调对香港特区的支持“将不惜一切代价”。一年来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一系列要求大力支持,这是香港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最佳保障,香港各界人士应对香港的前途充满信心。
  香港市民应从“特事特办”中进一步看到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区的诚意和决心,相信以行政长官董建华为首的特区政府,在中央政府和港人的支持下,绝对有能力查清造成空运货站瘫痪的症结以解决货运上的暂时困难,一定能够充分发挥新机场的先进功能,让新机场为保持香港的国际航运中心地位,为促进香港的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重估差饷 利民纾困
  11月10日,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宣布,差饷物业估价署将在未来数月内为全港所有物业进行全面租值重估。新修订的应课差饷租值将根据1998年10月1日的租金水平厘定,并将于1999年4月1日生效。由于目前香港的物业租值较1996年重估时的基准下调了不少,所以市民因此会缴交较少的差饷金额。
  政府决定日后物业的差饷租值每年估计一次,以求更准确地反映物业的真正应课差饷租值。事实上,在过去三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当局对现行每三年重估一次差饷改作每年重估一次的做法,都有部分篇幅触及,并且更重申这是一个复杂和需多花时间研究的问题。在1996年财政预算案中,前港英政府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已提出每年进行评估差饷的做法,并强调会郑重考虑有关安排的可行性。希望借此减轻三年重估所造成差饷即时大增的影响。曾荫权在当时的预算案中表示,定期调整差饷,远比相隔长时间后才大幅增加差饷效果好。更好的做法可能是每年进行评估。在特区政府的预算案中,也多次提到这个问题。
  市民目前所缴交的差饷是根据1996年7月1日的应课差饷租值作为基准。从1996年到现在,香港的物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租值方面大为下跌,如果根据现行的机制,要到1999年才能进行重估,到2000年才能执行,这样会使缴交差饷的市民认为负担沉重,难以接受,因此,政府在考虑各方面意见和现时的经济情况后,决定提前进行重估差饷租值。
  重估的方法是以1998年10月1日的租金水平为指标,执行日期则是1999年4月1日。差饷物业估价署将很快发出约20万份的申报表给近期有物业出租或续租的差饷缴纳人,以收集不同类别物业的租金资料和租赁详情。
  根据地产界人士估计,1998年10月1日的应课差饷租值比1996年7月1日的大约下跌了10%,所以,如果差饷率不变的话,市民在1999年所缴交的差饷金额将可以有10%的减幅,这对于减轻负担、纾解民困是有利的。事实上,根据楼价及租金的下调,政府已经在1998—1999年度先后将差饷征收率由5%调至4.5%及退回1998年第二季的差饷。这些措施将使差饷收益较原先估计的154亿港元少收38亿港元。尽管政府收益减少,但新制度将更公平更清楚地反映实际的市场状况,市民所缴纳的差饷数额也更合理。
  此外,重估差饷对根据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缴交地租的物业也有影响。该类物业的地租是根据物业应课差饷租值的3%而厘定,日后也会按照应课差饷租值的变动而调整。因此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如因这次重估差饷而调低,其所须缴交的地租也会由1999年4月1日起相应下调。差饷缴纳人在1999年3月底或4月初收到征收差饷或地租通知书时,便会知道新的应课差饷租值。
  政府做出这个新的决定,除了可以体现公平原则,更合理的制定市民应缴交的差饷外,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重估差饷租值,减轻市民的差饷负担,纾缓民困,体现特区政府对广大市民的关心。过去一年,香港由于受金融风暴的冲击,住宅物业期内租值减幅普遍超过20%,个别地区的租金因受庞大供应的影响,更下降了40%~50%。写字楼和商铺的租金,也普遍下降了30%以上,个别商铺及商厦更达到50%的跌幅。基于这样的事实,政府有必要对应课差饷的租值重新估计,做出比较合理的调整,以反映物业租金的市场现况。同时,广大市民经受了金融风暴的种种痛苦,楼股下跌、资产贬值、部分更沦为资不抵债的负资产,加上息口高企,供楼的负担极重。重课差饷,厘定新的应课差饷,则有助于减轻差饷。一般估计每月可减轻300港元~900港元,可以大大舒缓和减轻广大市民,其中主要是持有物业的小业主、小商户或是小租户的负担。
  总之,面对现时的经济形势和广大市民的要求,从为民纾困的角度出发,政府决定重估应课差饷租值,体现了特区政府维护市民切身利益的执政原则,也体现了特区政府强有力的驾驭经济和民生的能力。
  1999
  全国人大释法 居留权问题圆满解决
  1999年6月8日,朱镕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议案。这个议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6月2日赴北京与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廖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晓阳举行工作会议,讨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提交给国务院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有关条款的报告。
  6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召开记者会宣布,中央政府已接纳行政长官董建华就居留权问题所提交的报告,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有关条款。并公布行政长官成交国务院报告的全部内容,及附于报告上的社会各界就居港权问题所发表的意见、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判词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居留权判决的影响所作的评估报告。
  6月15日下午,李鹏委员长主持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2日至28日举行,其间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等。
  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就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进行解释的有关问题作了汇报。委员长会议决定,就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
  6月2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参加了分组审议。
  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条款,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符合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针,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和广大香港居民的愿望。委员们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的立法原意作出解释,有利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不仅不会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独立的司法权与终审权,而是维护了香港的法治。
  许多委员在审议时谈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的立法原意作出解释是完全必要的。他们指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早些时候公布的调查结果,因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裁决而享有香港居留权的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可能大幅度增加,香港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对此普遍感到忧虑,认为香港幅员狭小,根本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人口负担,要求和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有关条款,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最近一个时期,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多数成员,几百个有影响的工商、专业、宗教及社会等团体以及各界人士,通过多种方式表示赞同和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这说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是维护香港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民意。
  在分组会议上发言的委员们对解释草案普遍表示赞同。应邀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部分香港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在分组审议会上做了发言。
  6月26日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由李鹏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议案》。国务院的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报告提出的。鉴于议案中提出的问题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的判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该有关条款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务和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终审法院在判决前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而终审法院的解释又不符合立法原意,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如下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关于“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不论以何种事由要求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均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区的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须持有有关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方能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如未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是不合法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三)第(一)、(二)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其中第(三)项关于“第(一)、(二)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的规定,是指无论本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出生,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条件的人。本解释所阐明的立法原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其他各项的立法原意,已体现在1996年8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中。
  本解释公布之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条款时,应以本解释为准。本解释不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对有关案件判决的有关诉讼当事人所获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此外,其他任何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均须以本解释为准。
  6月26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港召开记者会表示,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文作出解释,使关系香港市民长远利益、引起各界关注的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居留权问题,终于在完全合宪合法的情况下得到了圆满解决。“一国两制”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事业,在落实中出现某些问题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最关键的是我们要时时刻刻以香港的长远和整体利益为依归。只要坚持法治精神,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遇到的种种困难都可以解决。通过解决香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居留权问题,为落实和执行基本法、维护香港法治积累了宝贵经验。香港成功的基石之一是法治。维护法治,维护司法独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这次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行动,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是深思熟虑的,都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去做的。从解决居留权问题的过程中可以看到,社会上大多数人是从香港的整体利益出发,以香港市民的就业机会、生活素质和长远利益为依归,赞成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在法律的严格规范之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态度反映了社会的主流意见,代表了绝大多数市民的利益。但也有少数人,漠视我们在合宪合法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努力并试图误导国际舆论,这对香港完全没有好处,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再一次看到中央对香港和对香港繁荣稳定的关心。他说,“在‘一国两制’条件下,我对香港的宪制和法治充满信心。”
  董建华还介绍了在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之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立即作出的三项相应决定:第一,下星期将向立法会提交决议案,以便修改入境条例的附表,将规定:港人在香港以外所生的子女,只有在其出生时,其父或母一方已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才拥有香港居留权;非婚生港人子女有此条件可以申请居留权。第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影响1999年1月29日终审法院对有关案件的判决的原则,将对那些从1997年7月1日至1999年1月29日在港并曾向政府声称拥有居留权的人士,根据终审法院的判决核实其永久居民身份。据统计,这些人士大约有3700人。第三,其他人士只有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的情况下,才可申请居留权。
  记者会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表示,终审法院于1999年2月26日对其1月29日的判决作出澄清时已明确表示,如果全国人大常委对基本法作出解释,香港法院不能质疑,判案时须以此解释为依据。她不相信终审法院会食言。
  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也在记者会上表示,根据基本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将不影响香港法院在此之前作出的裁决,有3700人可因此受惠,原因是这批人被视为与该诉讼有关的人士。受惠人士包括两类:第一类为1997年7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在香港及曾声称拥有居留权的人士。因终审法院在1月29日判决裁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1997年7月11日颁布的《入境条例(修订)(第三号)》并无追溯力,这类中的部分人士已获入境事务处核实身份并已获发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第二类为1997年7月11日至1999年1月29日期间在香港,并声称拥有居留权的人士。约有2700人。其中900人仍在香港,入境事务处会通知他们完成核实身份程序。其余1800人已返回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会尽快与内地公安部商量,安排他们来港。至于1999年1月29日后来港及声称拥有居留权的人士则不可受惠。根据入境事务处记录这类人士有2400多人,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就17名持双程证来香港逾期居留人士的案件向终审法院上诉,上诉期间,入境事务处暂时不会将这批人士遣返。
  6月27日,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港区委员,各界政团、社团,以及众多知名人士纷纷以发表声明等方式,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
  港区(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在声明中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澄清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法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在参考香港社会各方面意见后作出解释,是必要及适当的做法,维护了香港的法治,也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发表声明表示,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有利于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维护基本法的严肃性,不仅解决了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问题,而且也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长期稳定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建联、港进联、自由党、“新界”社团联会、“新界”乡议局、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香港青年会等大量香港政团、社团纷纷发表声明或刊登广告,支持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认为此举合理合法,符合香港的长远利益。港人尊重法治,就应尊重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支持释法就是维护法治。
  在工商界,香港中华总商会、“新界”工商业总会、九龙总商会、香港地产行政学会、香港食品委员会等商业团体或他们的负责人也都发表声明称,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维护了香港的法治环境,改善了香港的营商条件,巩固了投资者信心,对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他们表示完全拥护人大常委会的解释。
  香港多位法律界人士通过撰文、发表谈话等方式表示,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无损香港高度自治及司法独立,也不会损害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威信。
  当天,香港各报也都在显著版面报道了这一消息,并纷纷发表社论或评论,称这一作法维护了宪法和法治的权威,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文汇报》以《人大常委会释法乃众望所归》为题的社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最权威、最准确地阐释了有关条款的立法原意,香港社会早已表示盼望与支持。
  《大公报》发表社评认为,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使困扰港人和香港社会达5个多月之久的港人内地所生子女居港权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人大常委会通过议案,对提高港人对基本法的认识,按基本法办事,依法治港,具有极为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香港永久性居民内地所生子女赴港
  定居受理审批程序确定
  7月12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就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申请赴香港定居受理审批程序问题达成共识。双方表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严格认真地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保障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合法有序地进入香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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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留权
  居留权是指自然人在某一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的权利。在香港,这一概念是同“香港永久性居民”联系在一起的。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以前,香港法律中并没有“永久性居民”和“居留权”这两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英国一直将香港作为它的一个海外殖民地来统治,当地居民的国籍和居民身份是以英国国籍法为基础的。因此,当时的香港《人民入境条例》只规定了“香港入境权”这一概念。享有香港入境权的人包括4种:“香港本土人士”、“华裔居民”、“居港英国公民”和“居港联合王国本土人士”。
  1986年4月24日,中英双方交换了关于“香港居民旅行证件问题”的备忘录,中国政府允许港英政府自1987年7月1日起签发附有居留权加注的“新式居民身份证”。据此,港英政府在1987年修订《人民入境条例》,引进了“居留权”和“永久性居民”的概念,但其内容仍是以英国国籍法和英国对香港实行殖民地式统治为依据,将居留权和永久性居民与“英国属地公民”及华裔血统相联系。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有关居留权的规定是以中国国籍法为依据,并按照不同的国籍身份来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因此,在居留权问题上,1997年7月1日以前的香港法律同基本法并不一致。1997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根据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中宣布:香港原有法律中的“《人民入境条例》第2条中有关‘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义和附表一‘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规定”,以及“任何为执行在香港适用的英国国籍法所作出的规定”抵触基本法,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是在1997年6月30日以后按照中英关于终审法院的协议组建的。根据基本法规定,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终审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上诉法院。基本法对终审法院的结构、组成和管辖权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17条规定,终审法院有权确认、推翻或改变下级法院的判决,也有权将案件发回原法院重审,或作出它认为合适的其他命令。
  2000
  邓小平女儿邓榕(毛毛)所撰写的作品《我的感情流水账——父亲邓小平“文革”十年记》2000年7月20日在香港书展上举行新书发布会。邓榕出席发布会,介绍了撰写此书的心路历程。
  《父亲邓小平“文革”十年记》近40万字,详细记录了邓小平及其家人在“文革”十年中的经历,并涉及当时一些重要历史事件。书中同时配有100多幅珍贵历史照片和资料照片,其中大多数照片是第一次对外公开。
  全书内容1999年7月起已在《中华儿女》杂志连载。此本新书系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用中文繁体字出版,由香港三联书店发行。
  邓榕在此书“写在前面”中写到:“父亲是‘文革’十年所涉及的重要人物,写‘文革’,不能不写邓小平。而‘文革’十年又是父亲人生中跌宕起伏的重要一页,写邓小平,也不能不写‘文革’。写下父亲的‘文革’经历,既是对他不平凡人生的回顾,也是对那蹉跎岁月的回顾。”
  邓榕在当天的新书发布会上说,自己下笔时感情非常投入,充满激情,随着事件的大起大落,或喜或悲,在写到特别悲伤时——如她哥哥终身致残(邓榕的哥哥邓朴方在“文革”时被红卫兵推下楼致残)或其他不幸之事,她边写边流泪。写到一些高兴事——如打倒“四人帮”时,她情绪激动至心房大力震动。
  她称希望通过书中的个人回忆、父亲邓小平的经历、中华民族及整个党的得和失;包括毛泽东犯下的较大错误及林彪和“四人帮”的罪行,告诉大家“文革”的事实真相。并希望能在反思中获取教育,避免历史悲剧重演。
  1993年,邓榕出版《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在新书发布会上,她介绍说,从时间的跨度来说,《我的父亲邓小平》写到了1949年,她下一步的计划是撰写一部谈及父亲邓小平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66年“文革”前经历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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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的幼女邓榕(小名毛毛),又名萧榕,1950年生于重庆,毕业于北京医学院,系邓小平的三女儿。1977年分配到解放军总政治部工作,1979年被派往美国,担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三等秘书。后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一职,现任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副会长,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副主席。著有《我的父亲邓小平》(上卷)、《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等书。《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还分别出版了俄文版与意大利文版。
  2000年8月2日傍晚6时,位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的香港入境事务处大楼第13楼(该层设有检控及递解组、一般调查组、专责调查组及行动研究组)发生纵火事件。起火现场为面积4×5米的入境处调查科办公室,大火在当晚7点29分被扑灭。纵火事件造成46人受伤,其中包括23名香港入境事务处职员,他们当中有7人生命垂危,6人伤势严重,最严重者为六成烧伤;另外23名伤员系纵火案的涉案者。
  纵火事件的肇事分子为30多名声称拥有居港权的人士。香港警方调查显示,纵火事件始于当天下午2时许。当时30多名声称拥有居港权的人士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大楼向职员要求发放身份证。当时职员明确解释,必须是香港合法居民方可获发身份证,这些人士被拒后在房间内静坐抗议,职员并未阻止。
  至当天傍晚六点,入境事务处关门,职员要求这批人士离开。此时突然有数人亮出刀具恐吓,并拿出多个装在塑料杯内的易燃液体,将其当场点燃,泼出纵火。现场随即发生爆炸,爆出火球,当场陷于一片火海,以至触发火警。随后,多名入境事务处职员及滋事者在纠缠间受伤,部分入境事务处职员被刀具砍伤。
  纵火事件发生后,大批警方赶到现场调查,将涉案者逮捕,部分涉案者因自焚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消防车和救护车赶抵现场后,分批将46名伤者分别送入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邓肇坚医院及玛丽医院救治。伤者当中有的是因为吸入浓烟,有的是被火严重烧伤,有的则是被纵火者砍伤的。
  2日当晚,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董建华到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探望伤者。他称纵火事件令人感到震惊和愤怒,对23名入境事务处同事受伤而且有几位严重灼伤感到难过,表示政府不会向任何压力低头,绝不容忍上述野蛮与非理性的行为,如有足够证据,将起诉非法纵火伤人者,依法追究纵火者的刑事责任。
  同天晚上,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姜恩柱委托王凤超副主任,致电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对2日发生的少数声称有居留权的人申领身份证被拒,在入境事务处大楼内实施纵火等暴力行为表示震惊和关注,对在事件中受伤的入境事务处职员表示亲切慰问。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郑国雄、高祀仁前往玛丽医院、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看望了在入境事务处大楼纵火案中受伤的入境处职员,对他们表示亲切慰问,并希望他们早日康复。
  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事发后约见新闻界,表示特区政府对此次纵火事件感到震惊和愤怒,对有23位入境事务处同事受伤而且有几位严重灼伤感到很难过。表示政府不会向任何压力低头,如有足够证据,将起诉非法纵火伤人者。
  叶刘淑仪说:“我了解这些声称拥有居留权的人士一直想争取获得‘宽免政策’,但其实在6月30日法庭对于‘宽免政策’已有详尽裁决。我们会依法办事,不会向任何形式的压力低头,我们也会保留权利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足够证据,我们会检控那些违法纵火的人士。”
  她称:“政府对他们(声称拥有居港权的人士)没有歧视,如果他们是来申请新身份证,我们会把他们当作一般市民处理。但我们如果有理由相信他们有可能来滋事,入境事务处就一定有必要加强保安。”
  香港入境事务主任协会也发表声明,表示入境事务处职员是专业的执法人员,绝对不会因这次事件而退缩及畏惧,必会一如既往继续执法。入境事务主任协会赵士伟称,入境事务处职员以合理合法态度,处理居港权申请,此次纵火事件明显已令事情变质,是一种报复挑衅行为,公开地在入境事务处燃点易燃液体,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违法挑衅行为。严正要求有关部门彻查事件,并依法惩处有关人士。
  纵火事件发生后,特区政府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彻查这次事件,港岛总区重案组也已介入调查。此外,由于入境事务处大楼发生火警,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成立了两个跨部门援助站,为市民提供协助及供市民查询。
  8月3日早上,香港警方宣布将在入境事务处大楼发生的火警列作纵火案处理,案件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跟进调查。他们已逮捕了6名涉嫌参与纵火案的嫌疑犯,其中包括年龄介于19~39岁的4名男子和2名女子。警方怀疑他们当时身在参与纵火的约30名声称拥有居港权人士的人群之中。当天晚些时候,港岛总区重案组再捕9名内地男女,使得因纵火案被捕的人士增至15人。
  截至3日,纵火案中仍有19名伤者在玛丽医院、律敦治医院、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九龙伊丽莎白医院、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总共5家医院留医。其中8人病情危重,2人生命垂危,9人伤势稳定。19名伤员中包括9名入境处职员,其中2人病情危重,1人生命垂危,6人伤势稳定。在9名入境处伤员中,留医玛丽医院深切治疗部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生命垂危,他的体表80%皮肤被烧焦,急救期间出现呼吸困难症状,只能在喉咙开腔插管辅助呼吸。
  当天,特区行政长官夫人董赵红娉,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入境处事务主任人员协会主席赵士伟,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王■鸣、谭耀宗等多名官员分别到医院探望受伤的入境处职员。
  入境处事务主任人员协会主席赵士伟表示,纵火案发生后他曾与入境处处长李少光会面,代表入境处事务主任人员协会提出四项要求,包括:(一)希望当局向各事主及家属提供心理辅导;(二)加强保安及重建士气;(三)改善入境事务处总部保安及保障职员人身安全(如加装闭路电视),加强检查出入总部人士;(四)将办公室搬离总部大楼,驻留其他独立地方。
  8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致函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对有关暴力的非理性行为表示极度震惊和关注,对事件中受伤的入境事务处职员及家属表达深切慰问,鼓励入境事务处全体职员继续为维护法治及服务社会而努力。
  董建华在信中称,他为尽责的入境事务处同僚在火警中受重伤感到非常担忧,希望伤者能早日康复。他在信中提及,面对声称拥有居港权人士的野蛮行为,尽责的入境事务处职员在危难中镇定应对,显示出他们对工作的专业态度。他期望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领导其同僚,继续坚守岗位,服务大众。
  另外,入境事务处下属的3个职工工会——香港入境事务主任协会、入境事务助理员工会、香港入境事务处人员协会发表声明,要求当局全面检讨保安措施,加强防范装备。事件发生后,香港警方已加强大楼保安,所有前往入境事务处大楼13楼调查科及9楼延期居留组的人士都须经过保安检查。整栋大楼除13楼纵火案现场房间仍封闭善后外,同层其他房间已可办公,总部大楼运作仅受轻微影响。现场保安较平日明显加强,出入人士均须接受详细检查。
  8月4日,港岛总区重案组再次采取行动,逮捕两名涉嫌参与纵火案的疑犯。当晚,香港警方正式控告19名涉嫌参与入境事务处大楼纵火案的疑犯。19名案犯包括13名男子与6名女子,年龄介于17岁至35岁,他们共同被控以一项纵火罪及两项意图伤人罪,将在8月5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4日当晚,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发出一封《给全港市民的感谢信》,感谢全港市民在纵火案后的支持,强调决不会向任何形式的压力低头。继续为市民提供高质素的服务。感谢信全文内容如下:
  “亲爱的香港市民:8月2日在入境事务处发生的纵火事件不幸导致26名本处同事受伤,其中更有几位情况严重。自纵火事件发生后,我们不断收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亲切慰问,以表达他们对受伤同事及他们家人的关怀。他们包括行政长官、行政会议及立法会议员、决策局局长、部门首长和其他知名人士。
  与此同时,我们也收到市民从本地和海外寄来的信件、传真和电邮,对受伤同事的情况表示深切慰问。我们在此衷心感谢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
  虽然有部分同事对该事件仍然感到伤感及不安,但我和我的同事会继续以专业精神执行职务和捍卫法纪,决不会向任何形式的压力低头。
  我们将继续为市民提供高质素的服务,尊重每位市民的权利,以公正无私、诚恳有礼和体恤关怀的态度处理一切申请,并以合法、合情和合理的原则,依法办事。”
  8月5日上午,涉嫌参与纵火案的19名男女(13男6女)疑犯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接受审讯。被控疑犯除3人因伤留医外,其余16人分别由5部警车押送至东区裁判法院。
  纵火案控方在法庭上称纵火事件在事前已有人蓄意策划。控方称,在纵火案事发前一日,即8月1日,其中的10名被告曾经聚会商讨,决定第二天携带易燃液体前往入境事务处大楼。8月2日中午,19名被告连同另外4名未被逮捕但仍留医的申请居港权人士,准时携带易燃液体到入境事务处大楼第13层楼申请身份证,众人被安排至1301号房间等候。8月2日下午4时,入境事务处大楼1301号房间的录像系统启动,摄像机清楚拍下房间内所发生的事情。从录像带中可以看出,入境事务处职员曾多次劝说23人离开,但均无效果。至当天下午5点02分,录像带中可见其中一名被告手拿电话与人交谈,期间他命令说:“下面的人不要先走,楼上的人准备放火!”至下午6时,入境事务处总入境事务主任、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以及入境事务主任蔡涛上前要求所有人离开,但房间内的申请居港权人士并未理会。其他入境事务处职员见状前来协调,试图将他们移至另一房间。双方僵持期间,23名仍然留在1301号房间的申请居港权人士突然站起,拿出装有天拿水的胶瓶先泼向自己,然后泼向了周围的入境事务处职员,其中一名被告手持打火机点火。
  控方表示,如果纵火案中重伤的入境事务处职员不幸死亡,他们将控告疑犯更重的罪名。辩方律师则指出,19名被告中,除10人控方认为证据较为充分外,其余9人证据不足,要求申请保释。法庭法官审讯时表示,由于案情严重以及被告可能弃保潜逃,所以拒绝他们的保释申请。另外,由于案件中仍有证人留院,以及部分疑犯手部受伤要稍后才能套取指纹,因此案件押至8月10日再审。
  8月10日,涉嫌参与纵火案的19名男女疑犯再次在东区裁判法院接受审讯。由于两名被告仍在留医,最终有17名被告出庭应讯;审讯之中,控方以警方仍要整理和搜集案件资料为由,申请押后审讯,法官应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9月7日再审,并以控罪性质严重、担心干预调查为由,拒绝被告保释申请,裁定全部被告押还监房看管。
  8月11日下午6点03分,在纵火案中被烧至重伤的香港入境事务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在玛丽医院不幸逝世。1979年开始在香港入境事务处任职的梁锦光在纵火案中被一批声称拥有居港权人士扔下的燃烧物波及,身体60%面积的皮肤被烧至重伤,最终不治身亡,因公殉职,享年42岁。
  同天清晨,在纵火案中另一名一直生命垂危的男子林小星,也在玛丽医院不治身亡。致使这起纵火案导致两人死亡。
  8月11日晚,香港警方正式将纵火案改为纵火及谋杀案处理,预计涉嫌纵火案的4名主犯将被加控谋杀罪名。
  梁锦光因公殉职后,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姜恩柱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发出唁函。唁函表示,“惊悉贵处高级入境主任梁锦光先生因公殉职,深感痛惜,谨致深切哀悼。并向梁锦光先生的亲属致以亲切的慰问,望节哀珍摄。”
  此外,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入境处事务主任协会主席赵士伟、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署理政务司司长孙明扬等均发表声明,对梁锦光的不幸殉职表示痛心哀悼,并向其家属表示最深切慰问,同时考虑成立治丧委员会,以最高荣誉为梁锦光举行葬礼,并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表示,“我对于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先生不幸殉职,感到非常难过和惋惜。梁先生服务政府多年,一直热诚工作,专业能干,处事果敢尽责,无畏无惧,表现出色,是公务员的典范。”
  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表示:“我和入境处的同事必定会以最迅速和最有效的方法协助和慰解其遗孀和一对子女。希望他们能积极面对这次不幸。梁先生是一个出色的调查人员,工作认真,尽忠职守,屡获部门嘉许。”
  入境事务处主任协会主席赵士伟表示:“对于一个尽忠职守的战友离开我们,我代表全体入境处人员、全体公务员和市民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并向梁先生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问。全体入境处职员极为伤痛。”
  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表示:“我们知道同事梁锦光过世都感到十分难过。我知道我们的同事不只难过,他们有些也很激动,我们一定会尽量呼吁他们要冷静,继续坚守岗位,不偏不倚地执行他们的任务。其实入境处在过去3年来已受到很大的压力,今次的纵火案只是将问题表面化,我们相信同事需要辅导,但我们更重要的是提醒他们一定要冷静,继续不偏不倚地根据法律执行他们的任务。”
  署理政务司司长孙明扬表示:“我和行政长官同样感到非常悲痛。我们会尽力协助其家人渡过这伤痛的时刻。”
  8月12日,香港入境事务处成立治丧委员会,成员包括署方代表和入境事务主任协会两名代表,负责统筹梁锦光的丧礼仪式。香港各地入境处12日均降半旗表示哀悼。当天,治丧委员会召开记者会,宣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定举行“纪律部队最高荣誉”丧礼,以表彰梁锦光尽忠职守的精神。此外,入境事务主任协会主席赵士伟表示,入境事务处将向梁锦光的遗属发放210万元抚恤金,其中47万元已在11日发放。
  8月20日,特区政府在香港红磡世界殡仪馆为梁锦光举行“纪律部队最高荣誉”丧礼,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等特区官员出席,并向梁锦光致崇高敬意。
  丧礼在当天上午11点开始,梁锦光身穿入境事务处服装下葬,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首位用中国国旗覆盖灵柩的公务员,香港署理政务司司长孙明扬、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入境处处长李少光、梁锦光的亲友同事及广东省公安厅代表等1000人出席丧礼。
  丧礼大堂一片肃穆。400多个花牌及花圈摆满灵堂内外。灵堂大门上挂着“公仆典范”的牌匾,灵堂中央挂着“浩气长存”的牌匾,旁边则挂着以梁的一对年幼子女为名义的牌匾,上写“昊天罔极”,灵堂两旁则分别挂上了“雁行折翼,光明磊落维护法纪,团结哀心慰英魂”,“哲人其萎,锦绣人生服务市民,哀我同胞遭厄运”的挽联。灵堂正中挂着梁锦光的遗照。香港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麦桂炘致悼词,他表示:梁锦光在执行公务时,祸起不测;他为庇护同胞,不顾一己之安危,为烈火严重灼伤,经群医抢救无效,与世长辞,终年42岁。遗下高堂、爱妻以及一双稚龄子女。
  悼词称:梁锦光于1979年加入政府工作,两年后转职入境事务处为助理主任,1995年升为高级主任。在入境事务处服务19年,梁从来都是勤恳不懈,尽忠职守,刻刻以完成公务为念,每每公而忘私,不竟全功,不轻言弃。由于工作表现卓越,曾9次获入境事务处处长嘉许。
  悼词说:梁锦光心思细密,能辨证件真伪于秋毫,公认为识别伪证的专家。在调查科工作期间,他与本港的其他执法部门、内地公安单位,及外国政府驻港联络人员,合作无间,致力打击伪证及偷运人口集团,立功无数,对本港及祖国,实贡献良多。
  悼词高度赞扬梁锦光为人正直,疾恶如仇。于公则为下属所敬慕,同辈所乐交,上司所赞赏;于私则孝亲爱妻,关心子女,睦邻敬长,和蔼平易,人无间言。梁锦光之逝世可称重于泰山。其身维护公义,英勇执行法纪的精神乃公仆之典范,市民敬仰的楷模。其仁义之风山高水长,必可振世立懦,善化人心。其去世如像火凤凰,必将在烈火中永生。
  丧礼上,9位入境处职员护卫国旗,从门外正步进入灵堂,将五星红旗覆盖在梁锦光的灵柩上。
  丧礼结束后,在苏格兰风笛引导下,梁锦光的灵柩被推上灵车。盛载着梁锦光灵柩的灵车离开红磡世界殡仪馆,随即由交通警员开路,前赴其生前的工作地点——湾仔入境事务处大楼,进行路祭仪式。
  中午12点15分,路祭仪式开始。梁锦光的灵车由多名入境事务处职员陪同,在警察仪仗队一面奏出哀乐,一面开路下,缓缓环绕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外的告士打道公园一周,最后停在公园中央。路祭仪式上,署理政务司司长孙明扬及保安事务局局长叶刘淑仪首先代表政府向灵车献上花环,随后由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代表全体公务员献花,其后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代表入境事务处同事向梁锦光的灵车致送花环。
  入境事务处职工会及其余6个纪律部队,包括警务处、消防处、海关、惩教处、廉政公署及飞行服务队也派出代表到场,向灵车鞠躬致敬。整个路祭仪式历时半小时,梁锦光的灵车随后在一片哀乐声中,驶离入境事务大楼,前往和合石浩园安葬。
  在和合石浩园,入境事务处职员分成两行列队在墓地入口处迎接灵车。载着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遗体的灵车由警车开路,缓慢驶入墓地。在号角手吹奏“LAST POST”下,两名扶灵的梁锦光生前好友收好国旗,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将国旗转交梁锦光遗孀保存。出席仪式的家属分批向灵柩鞠躬之后,灵柩缓缓放入墓穴之中。整个安葬仪式历时约半小时。
  2001

  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宣布退休(1)

  2001年1月6日,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正式向行政长官董建华提出要提早退休。董建华挽留不成,同意接受,经报请中央,于1月12日公开宣布。
  当日下午在中区政府合署,陈方安生会见新闻界,发表声明,表示因个人原因,决定于4月底正式退休。她说,本来在2000年1月已届正常退休年龄,但由于香港正面对有史以来最恶劣的经济困境,政府亦刚开始讨论公务员改革的主要措施,这些措施对公务员的架构以至整个社会都会有深远的影响。考虑到当时种种环境因素,她认为留任是最恰当的做法,因此于3月接受了行政长官的要求,延任至2002年6月30日。经过22个月,香港经济已强劲复苏,市民的信心与消费者的情绪已有改善,而大部分公务员改革的措施亦已落实。此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亦已经勾画出未来数年的施政重点。她认为现在是时候退位让贤。陈方安生表示,自己在公务员队伍服务已超过38年,在政务司司长(回归前称“布政司”)的职位也已7年,是战后担任这个职位时间最长的一人。希望有多些时间与家人相聚。考虑到工作流程,在4月底退休应该是最合适的,而且也使继任人在2002年7月下届行政长官就任之前,有充分时间适应这项职务,从而确保公务员最高层有最大的延续性。陈方安生并对行政长官让她有机会在回归后继续带领公务员队伍,以及行政长官与中央政府过去三年半以来给予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
  行政长官董建华接着发表声明,赞扬并感谢陈方安生的卓越表现,特别指出她在以下方面的成就:第一,在过去三年半里,出任政务司司长的职位,为顺利过渡和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二,在她的领导下,香港公务员队伍在回归前后顺利过渡,保持了整体的稳定,并落实一系列公务员改革的措施,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第三,在不同的政策方面,给予行政长官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大力的支持。在主要官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亚洲金融风暴,致力刺激经济复苏。在教育、市政等主要社会服务方面推动多项改革,并共同为香港21世纪的发展确定了方针。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回应记者提问时,称颂陈方安生是十分出色和罕有的典范公务员,亦被公认为是一个性情相当豁达,富于正义感,性格刚直、勇毅,够承担力,在香港社会的民望相当高,在国际政坛上也是很有公信力的人。
  香港社会各界对陈方安生此举评议纷纷,多为对其贡献和离职表示赞扬和惋惜,同时也普遍认为,香港有成熟完善的公务员体系,个别高层官员的更替不会对公务员整体运作构成影响,但希望能尽快公布继任人选。2月9日,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决定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梁锦松为财政司司长;免去陈方安生的政务司司长职务和曾荫权的财政司司长职务。2月15日,特区政府正式公布该任免决定。
  陈方安生在4月19日的亚洲协会午餐会上,向约千名嘉宾发表其任内最后一篇公开演说。她指出,回归以来,特区政府一直自由灵活地行使基本法赋予香港的高度自治,将来也将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发展,这并不意味着应罔顾或违背国家的利益。相反,如果香港得以向全世界——特别是台湾同胞证明“一国两制”并非政治口号,而是具体实在、充满动力、切实可行的安排,这才是香港对国家所做的最大贡献。她在谈到香港与中央的关系时又说,自己自从出任政务司司长以来,一直体会到国家领导人十分尊重香港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同时乐于让特区政府自行处理本身的事务。即使在面对终审法院裁决的释法争议时,国家领导人的意向仍是希望香港特区能自行解决。“一国两制”的成功,关键在于北京和特区政府以事实证明“高度自治”一词名实相符,关于这一点,本地和海外部分观察家却仍抱着过渡前的怀疑态度,对国家领导人守信的做法尚未给予公正的评价。她在演讲中还谈到香港未来的政制发展,认为对这个问题应尽快进行公开讨论,不宜拖延,社会人士需要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以务实的态度,共同制定最能切合香港独特情况的政制安排。
  4月27日晚,行政长官董建华于香港礼宾府,设宴饯别陈方安生及其夫婿陈棣荣。董建华对陈方安生当年毫不犹豫地接受政务司司长之职,及其后共同面对金融风暴冲击等风浪,以及落实“一国两制”的历史创举,推动公务员改革,统筹赤■角机场和港口发展等功绩加以称许;认为她在39年公务员生涯中“一直克尽厥职,全心全意服务香港社会,更创下了不少纪录:你不但是首位女署长、首位女局长、首位出任布政司的本地女官员,更是首位政务司司长”。
  4月28日,陈方安生最后一次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到政府总部上班,分别向董建华及多位同僚话别。并利用香港电台的《香港家书》节目,对广大市民作了临别赠言,分享她对香港成功与未来前景的看法。她表示,金融风暴后,有许多香港人心灰意冷,但目前内地经济正在起飞,大有机会逐步发展为世界经济强国,港人必须重拾昔日逆境自强的求生技能,必须保留和加强香港本身的特色,必须培养对香港特区和对国家的归属感,以及保持和巩固香港的高度自治,善用中国“入世”的商机以摆脱困境。
  相关链接
  陈方安生:1940年1月生于上海,原籍安徽,1948年与家人移居香港。从香港大学英国文学系毕业即踏上政途,于1962年加入香港政府,先后出任社会福利署署长、公务员事务司等多个高级职位,是首位当上政务官、署长级及司长级的女性公务员。1987至1993年间出任经济司。1993年11月获委任香港布政司,不仅成为首位华人布政司(过去150年这个职位一直由英国人担任),也是第一位出任这个职位的女性。1997年,为特区政府首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曾在1975年获委任为官守太平绅士(JP),1992年获颁授英帝国司令勋章(CBE),并在1999年获颁授大紫荆勋章(GBM)。(资料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站,《香港特区政府公报》)
  香港启用新品牌形象“飞龙”
  塑造香港崭新的品牌形象计划,是源自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策略发展委员会于2000年2月公布的建议。根据这些建议,特区政府新闻处开始构思塑造一个香港的新品牌形象,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随后,通过投标程序,博雅公关公司获选协助搜集资料研究及发展这项计划。经过1年的调查研究工作,最终筹备完成,从几百个方案中确定了香港崭新的国际品牌形象。
  新品牌形象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条具有特色的“飞龙”标志,并附有“香港”中文字样及HK英文字母,象征香港是东西方文化荟萃的地方,标志亦附有“亚洲国际都会”的主题字眼。其他的组成部分还包括将香港定位为商业中心,动力澎湃、朝气蓬勃及文化汇聚之都;向全球宣传香港具优越竞争地位的讯息;一本品牌形象小册子解释全新品牌形象背后的理念和应用指引;一本精美的图片集,展示香港现代、自然环境及历史面貌;及有关香港的宣传片。
  2001年5月10日,借助《财富》全球论坛在香港举行的有利时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论坛闭幕午宴上特别主持一项仪式,推出香港品牌新形象,正式拉开这项推广活动的序幕。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500多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商界领袖出席了仪式,并观看了介绍香港资讯科技及商业活力的一段短片。
  在致辞时,董建华提出了在区内谋划发展大计的一些值得参考的重点:一、香港是“亚洲国际都会”,这已概括出香港的精神和特质,以及香港在现今国际舞台上所担当的角色。政府的目标是,让香港在国际间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媲美欧洲的伦敦和美洲的纽约。二、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也是跨国公司亚太总部的集结地。三、政府正积极投资基建,增建道路、铁路和货柜码头,开发旅游项目;同时投资人力资源等“软件”基建。四、锐意提升香港市民的生活质量。董建华表示,香港的新形象标志显示香港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创新思维。推出新形象是政府向全球推广香港的新策略的主要部分。
  当日下午,香港品牌形象的主要发言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主持了记者招待会。曾荫权介绍说,“飞龙”标志从今天开始使用之后,会陆续向所有政府的法定机构以及在香港设立总部的各国商业机构去推介,不只特区政府可以全面使用,这些机构若与特区政府一起合作,都可以采用,与他们本身的标志是可以共享的。曾荫权表示去中国西部访问时,会正式与代表团团员一起戴着这个新标志,向内地推广。特区政府新闻处处长陈镇源表示,这项推广活动的筹备工作已动用资金900多万港元,准备在未来一年再多用900多万港元,在国际及香港推广这个新的形象标志。
  5月11日,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为两部印上香港品牌——“飞龙”的电车主持点睛仪式。这两部随后3个月在港岛行驶宣传的电车,除了香港品牌形象标志和“香港——亚洲国际都会”的主题语句外,车身上还漆上波浪图案形龙尾。梁锦松指出,龙在中国来说是寓意吉祥,而香港特区政府选择“飞龙”作为代表香港的标志,是因为香港是一个充满机会、充满创意和充满企业精神地方。特区政府希望通过一个代表机会、创意和企业家精神的品牌,进一步推广香港,让更多人认识香港和认识香港的长处,并促使更多人到香港投资、旅游及寻找机会,为香港带来好处。
  香港品牌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动员“品牌形象大使”向国际人士推介香港及新的品牌形象;通过特区政府及第三者赞助的活动推广新品牌形象;建立香港品牌网址(www.brandhk.gov.hk);举行一系列的有关国际都会的研讨会,由中央政策组在7月31日率先举行“国际都会文化”公众论坛;以及由政府高级官员、私人机构讲者及特区驻海外办事处负责推广新品牌形象。仅在计划全面展开后的5个月内,就有至少9位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乘外访公务之便,在12个国家、超过30个城市向当地人士大力宣传新品牌形象。
  在全套推广活动中,香港品牌形象带出的主要讯息是:香港是一处融会机遇、创意和进取精神的地方。这个城市动力澎湃、朝气蓬勃,亦是文化之都,提供世界一流水平的基础设施。我们位处亚洲最优越的策略性位置,人才荟萃,成就耀目,他们能助你实现目标,达到理想。
  敬罗家塾修复工程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物古迹保护奖
  敬罗家塾,位于香港新界大埔头村,由大埔头村邓氏族人兴建。邓氏为新界五大姓氏族群之一,其祖先由江西省吉水县白沙村迁徙而来。敬罗家塾创建时间无从稽考,有说是清朝由第十三代邓氏族人玄云公所建,以纪念他的第十代先祖敬罗公,敬罗公被村民尊称为大埔头邓族流光堂第一代先祖;也有说始建于明末,清代曾经修葺,1932年落架大修。其兴建之初,主要是作为私家教读的场所。大修后曾易名启智学校,可以容纳30至40位子弟就读,香港沦陷时中辍,光复后再度重开。至20世纪50年代初期,因求学者众,校舍不敷,教授不便,启智学校搬出敬罗家塾。敬罗家塾中堂(二进)供奉祖宗牌位,兼具祠堂的功能,为族人聚会之所。每逢喜庆日和春秋两祭,庆祀活动均在此举行。
  敬罗家塾一直基本保持20世纪30年代修缮后的面貌,为三进两院式宗祠建筑,通面宽14.09米,通进深33.49米。结构简单,除前进前檐采用钢筋混凝土仿木构三步梁外,其余均用硬山搁檩结构。其中前进17檩,中进15檩,后进13檩。前、后进之间为天井,天井两侧为厢房。厢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平屋顶,上有女儿墙。家塾正门石额“敬罗家塾”四字乃著名金石家邓尔雅(1884-1954)的手笔。正脊及墙头饰有几何图案,而屋内的檐口板就由以花草图案为题的精美灰塑点缀。门前建有两个鼓台,鼓台上各有两支花岗岩石柱,承托屋顶。整座建筑风格朴素,典雅实用。由于年久失修破败,敬罗家塾被荒废搁置,宗族庆典活动也无法正常展开。
  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日益重视本地文物古迹的保护。1998年8月21日,敬罗家塾被列为法定古迹,不仅在于其年代的久远和建筑的精美,更在于它作为大埔头村邓氏一族的家塾兼祠堂,长久以来在乡村历史文化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特区政府资助下,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古物古迹办事处及建筑署监督,敬罗家塾全面修复工程于当年年底展开。
  古物古迹办事处于复修工程开始前邀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专家来港为建筑进行现状详细测绘,并为修复工程提供宝贵意见,经详细研究及与村民磋商后,该处决定把敬罗家塾恢复清代建筑样式,这也依从了中国文物建筑保护维修长期坚持的“修旧如旧”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工程在修葺时,小心将建筑物的现代物料拆除,例如凿去鼓台上的上海批荡,改以花岗石铺筑,但却保留鼓台原有的红粉石;又以传统木制檐口板更换正面的三合土虾公梁和檐口板;拆除正面的铁窗,并以青砖修补墙身;拆卸天井两侧厢房的三合土天面,而重铺传统的金字瓦顶等。古物古迹办事处还采纳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的意见,拆除中进两旁后加的阁楼,又为档中重新加装屏门及花架。此外,还进行建筑改善工程,例如装置电源和射灯,以便在晚间举行活动,并改善家塾的厨房设备及重铺家塾前院空地等。
  敬罗家塾在20世纪30年代经过大修,建筑结构改变较大,以钢筋混凝土对原来的部分木构和石构进行了替代和简单的模仿,作为历史进程中某一阶段的真实表现,有人主张应该予以承认和尊重。但这次大修使原有的建筑艺术荡然无存,损害了宗祠建筑原有的精美端庄,在村民和族人中难以引起应有的尊崇感和文化认同感,所以族中代表表示无法接受。几经争论,决定主要是复原祠堂清代样式,但也保留30年代大修较为精致的部分。例如书塾中进正厅有一座雕刻精致的神龛,是于1932年特地从广州订制的,供奉的先祖由元亮公至敬罗公,神主分6层安放供奉。古物古迹办事处邀请了英国的修复专家汉约翰来港为神龛进行修复工作,除进行全面的清洁外,还修补破损的部分,复原木刻的色彩和重铺金箔,使神龛恢复昔日光彩。
  修缮保护工作除彰显促进传统文化复兴外,也始终强调公众参与。在工程进行期间,修缮方一直努力谋求居民的参与、协调与支持,尊重居民的意向与选择权利,延续住区的文化习俗,使乡土建筑保护成为维持地方个性和增强居民荣耀的手段。尤其是在维修方案制订的过程中,村民代表,即当地人称为“父老”的长者和村中有地位的乡绅,同决策者、专家一起参与到其中并享有重要的话语权。村民代表出席工程人员每周工作会议及参与视察工程进度,提出宝贵的意见。而中国传统建筑修葺工程十分重要的上梁仪式在1999年6月3日举行,村中父老皆有出席。
  2001年1月,复修工程竣工。2月22日,敬罗家塾举行开光典礼庆祝。民政事务局局长林焕光、新界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古物咨询委员会主席龙炳颐教授、建筑署署长鲍绍雄、大埔区议会及大埔乡事委员会主席张学明、香港警务处副警务处长(行动)刘玉权、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文物及博物馆)马啔浓、大埔民政事务专员吕建勋、总地政主任胡国荣及大埔警区指挥官杜浩棋等出席担任主礼嘉宾。
  敬罗家塾修缮后重新成为家族政治和文化中心,许多中断的节庆礼俗再度开展起来,祖宗牌位安放于修饰后的金木雕神龛,并实行春秋两祭;每逢村中盛事或年节,全村老幼均会聚于敬罗家塾,于祠堂内和前广场摆放桌椅,齐享围村所特有的“盆菜”,济济一堂,其乐融融。
  10月5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发言人表示,敬罗家塾修复工程最近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2001年文物古迹保护奖杰出项目奖。这是香港继滘西洲洪圣古庙及罗便臣道犹太教堂于2000年获同类奖项后,再度赢得此项国际殊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物古迹保护奖是世界性的权威奖项,本年度亚太区共有13个国家及地区的40个项目提名竞逐,经由一个来自世界多国的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园景设计师及文物保护专家组成的评审团评审后,共选出一个最卓越项目奖、两个卓越项目奖、五个杰出项目奖及五个优异项目奖。敬罗家塾即于当年被登录于香港文物旅游径,向公众开放,成为文化旅游的新亮点,另外还荣获由古物咨询委员会及办事处所颁发的2001年香港文物奖优异奖。
  2002年3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代表专程到港主持了颁奖典礼,对敬罗家塾的评价是:它不仅是一处杰出的古代建筑,同时也曾是氏族子弟学习、游戏和成长的地方,具有极高的社会历史及文化价值;而修复工程得到“强有力的社区参与”应予特别肯定,它“在示范修缮和保护为社区使用的历史建筑的价值方面树立了典范”。
  2002

  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1)

  1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率领代表团,与外经贸部安民副部长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提出的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建议,在北京正式启动磋商,并将“类似自由贸易区”正式改名为“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双方就讨论日磋商工作的模式及渠道,磋商原则及内容初步交换意见。梁锦松先生的主要陪同人员有香港特区工商局局长周德熙先生、工贸署署长罗智光先生等。
  有关“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涵盖范畴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在磋商机制及模式方面,两地分别指定各自的磋商机构,分为以下两个层次:(1)高层磋商机制:磋商的决策层面。内地方面,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副部长安民牵头;特区方面,由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牵头,工商局局长周德熙为副。(2)高官级磋商机制:磋商的工作层面。分别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台港澳司司长及特区工业贸易署署长牵头。特区方面,成员包括工商局、工业贸易署以及其他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
  自由贸易区具有关税联盟的特点,即在参与成员之间相互联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同时又各自保留自己的对外政策,特别是关税政策。作为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形式,自由贸易区不仅在发达国家得到普遍推广,发展中国家及各类区域组织都在积极推崇和仿效。目前,全球已有240个自由贸易协定,在世贸组织的142个成员中,形成了135个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与WTO的框架是相辅相成的。其运作原则是,通过局部性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达到总体上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的目标。在内地、香港和澳门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形成比一般世贸组织成员之间更紧密的贸易互惠关系,采取更方便、灵活的方式和措施来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体现了内地与港澳之间(即一个国家几个关税区)的特殊关系,有利于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加强彼此间的贸易往来,有利于为内地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以及在WTO框架下建立各种类型的区域经济全球化组织构筑战略性桥梁。
  因此,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在加入WTO之际,我国政府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合作最积极的进取姿态,也是关于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问题上,最符合现实需要、最到位的一种发展模式。换句话说,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内地与香港是互惠互利的。香港作为一个窗口和桥梁,对内地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果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对香港来说,目前及未来的经济发展的最大优势是背靠祖国内地的强劲支撑,尤其是在目前国际经济环境恶劣、自身发展处于转型过程中,急需一个新的增长点给予支持与刺激。为此,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既是内地加入WTO之后可以重点发展的一个新的发展模式,更是香港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的一个迫切要求,这一建议一旦得到中央的明确支持,就将成为一个势在必行的大事,且最终能够取得双赢。
  自由贸易区不可能一开始就涵盖全部国土,需要在有条件的地区起步和进行试运行,成功之后,再将贸易协调的功能向内地全面推开。而且,自由贸易区的运作通常需要地理上贯通、配套环境相应等硬件条件,需要业已存在的经济联系作为合作基础,主要以软体性制度的安排来强化运作,深化产业分工,协调贸易关系和提升经济能量。所以,内地同港澳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最可能实现和能够率先启动的区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
  首先,港澳与珠江三角洲之间既有多个海运港口相毗邻,又有珠江航道相通,并形成了发达的铁路公路网络体系,地理上的相连,是两地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得天优势。其次,珠江三角洲作为国内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之一,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经济发展已跃居全国各省市前列,与港澳地区之间的差距正逐步缩小,庞大的市场为两地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第三,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港、澳、珠三地的经济往来主要采取前店后厂的形式,开展了从农产品、养殖业到工业生产、服务业的合作,发展到今天,香港与珠江三角洲已成为中国华南地区的经济“火车头”,整个地区正在以“香港—深圳—广州”为主轴形成富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都市圈。这种良好经济环境为建立自由贸易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央政府已将原先提出的“自由贸易区”的提法,改为“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这一安排所涵盖的范围包括货物、服务贸易及贸易投资便利化,并确立五项共识,包括要符合世贸规则及“一国两制”原则,是国家主体同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安排,要适应两地经贸关系发展的趋势等等。对于这一提法,外经贸部官员解释说,自由贸易协议是国际惯用的安排及模式,它与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内容都差不多,但后者更能准确地体现内地与香港的关系。有关专家预计,2003年1月1日前,深圳与香港将携手在全国率先实施“紧密贸易安排”。
  深圳与香港接壤,经济联系广泛而深厚,货物、人员、资金流动频繁。深港间的“紧密贸易安排”,首先将对香港的经济发展发挥巨大作用。因为两地更加紧密的合作,有赖于跨境基础设施的完善衔接、通关手续的简化和过关设施的改善,使人流和物流可以畅通流转。借两地“紧密贸易安排”,更可为推动香港物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把香港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物流中心。在高科技发展方面,香港受多种因素影响,自身发展高科技有诸多困难,但大量的深圳乃至内地的高科技人才和机构进入香港,将为香港高科技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当然,深港之间新的合作关系,也将为深圳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政府就涵盖范畴进行咨询,广泛听取业界对此建议的意见。
  3月27日,“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次高层磋商在香港工商局举行。香港特别政府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副部长安民会面,就“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进行第二次高层磋商。香港特区代表团成员包括工商局局长周德熙、工业贸易署署长罗智光、海关关长黄鸿超、政府经济顾问邓广尧,以及工商局、工业贸易署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的有关人员。
  内地和香港分别举办《大公报》创刊一百周年庆祝活动
  走过世纪艰辛历程,见证世纪风云变幻,2002年6月17日,《大公报》创刊一百周年,这是迄今为止海内外第一份年满百载的中文报纸,也是中国报界寿命最长的一份报纸。百年华诞之际,《大公报》举行了一系列隆重的庆祝活动。
  《大公报》于1902年6月17日始创于天津,由清末进步人士英敛之(1866—1926)创办。在发刊词中,英敛之说:“忘己之为大,无私之谓公。”公正无私就是《大公报》的办报方向。一百年来,随着世事的变迁,《大公报》先后移址上海、武汉、桂林、重庆、香港等地,但始终秉承“不党、不卖、不私、不盲”的报训,坚持爱国、爱民、客观、公正、严明的立场,日益赢得世人的喜爱。目前,《大公报》已经发行到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百年来,《大公报》为民族的振兴和发展,为祖国的统一和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2002年《大公报》的百年报庆被视为海内外中文报业及至文化界的一大盛事。
  在港、京、津、渝、蓉等地举行庆祝会
  2002年6月12日,《大公报》创刊一百周年庆祝酒会在香港会展中心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姜恩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吉佩定,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人民日报社社长许中田,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以及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的官员,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财政司司长梁锦松,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香港《文汇报》社社长张国良,《大公报》社名誉董事长李侠文,董事长兼社长王国华,总编辑杨祖坤等海内外来宾一千多人出席了酒会。
  成思危在酒会上发表贺词。他说,迄今为止,《大公报》是中国报业史上唯一一份出版了一百年的报纸,非常值得庆祝。一个世纪以来,《大公报》目睹了各个历史时期的风云变幻,记录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大公报》不仅忠实地记录了历史,也参与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我们看《大公报》,是因为她报道翔实,不哗众取宠,不讲假话,忠实地为人民和广大读者服务。”《大公报》与时俱进,坚持爱国,坚持真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大义为重,为国家、为中国的新闻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得到中外新闻同业的敬重。最后他衷心祝愿《大公报》越办越好,为香港的蓬勃发展、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发挥更大的作用。姜恩柱在致辞中说,1948年《大公报》在香港复刊后,为香港的繁荣发展和顺利回归,为促进香港与内地的交流与合作做了不懈的努力。香港回归祖国后,《大公报》积极宣传报道“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支持行政长官董建华和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施政,维护香港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大公报》锐意进取,改进报道和经营,面貌一新。《大公报》社社长王国华在酒会上回顾了创刊一百周年的风雨历程。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龙新民、上海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天津市委副书记刘峰岩分别致辞祝贺。
  6月17日,《大公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了创刊一百周年纪念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全国政协副主席经叔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以及著名学者季羡林等出席了纪念会。
  经叔平致了贺词。他表示,《大公报》是中国历史上寿命最长的一份报纸,在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希望《大公报》今后继续努力,发扬爱国传统,与中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进一步发挥百年办报经验,促进海峡两岸沟通交流,反对“台独”,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作出贡献。徐光春在致辞时对《大公报》全体同仁表示敬意与祝贺。他说,百年来,《大公报》坚持爱国、爱民、爱港,为国家的独立和解放,为民族的振兴和发展,为祖国的统一和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百年来,《大公报》坚持真理,讲真话,说实事,以国家和民族大义为重,在中国的新闻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他衷心祝愿百年《大公报》青春常在,活力永驻,发扬传统,与时俱进,为中国的繁荣昌盛、为香港的稳定发展、为新闻事业的兴旺发达,作出新的贡献。季羡林老先生这样评价《大公报》:“《大公报》的一百年可以涵盖中国的20世纪,从第一期到现在就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中国现代史。”《大公报》社社长王国华在纪念会上致辞时说:“忘我者为大,无私之为公。”一百年来,《大公报》始终坚持爱国立场,坚持弘扬社会正气,宣传中华文化,维护祖国统一。贯穿《大公报》一百年的一条主线就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贴近读者,贴近时代,不断探索,与时并进。他介绍说,长期以来,《大公报》利用地处香港的优势,致力于向全世界客观公正地介绍中国,在国际上树立中国的形象,同时也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大公报》始终坚持的信念是:“一笔在手,克尽言责,忘己无私,永志不谖。”
  6月19日,《大公报》在天津举办创刊一百周年座谈会。以现任社长王国华为团长的《大公报》代表团、原《大公报》部分天津老报人、天津新闻界代表、专家学者及天津市政府各部门领导7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王国华在座谈会上回顾了《大公报》的百年发展历程,并介绍了在香港举行百年报庆的盛况。他说,一百年来,《大公报》始终坚持爱国立场,坚持弘扬社会正气,宣传中华文化,维护祖国统一。从天津开始的“大公精神”培养了一批批大师级的新闻界人物。王国华表示,在适当的时候,《大公报》将争取在内地和台湾复刊,形成三地联动。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刘峰岩、天津市副市长王述祖也出席了今天的座谈会。他们在发言中表示,天津是《大公报》的诞生地,天津人为此感到自豪。在新的历史时期,天津市愿意与新闻界朋友密切合作,共求发展。1902年,《大公报》在天津创刊,今天,在天津市中心繁华区的和平路上,1906年《大公报》报社迁入的旧址——一栋砖混结构、日式建筑风格的二层小楼依然保存完好。
  7月3日,《大公报》百年报庆在武汉举行。湖北省、武汉市领导俞正声、张国光、罗清泉、宋育英、张昌尔、王重农、纪玲芝、李宪生、殷增涛、张岱梨等分别会见《大公报》总编辑杨祖坤、总经理冯仲良等香港客人并参加报庆活动。张国光在致辞中代表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大公报》创刊一百周年致以热烈祝贺。他说,一百年来,《大公报》始终与国家同呼吸,与人民共命运,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国家的振兴和祖国的统一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新闻史上留下光辉的篇章。他表示衷心祝愿《大公报》在新的世纪坚持“忘己之为大,无私之谓公”的办报宗旨,与时俱进,再铸辉煌。《大公报》与湖北省、武汉市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抗日战争初期,《大公报》移址武汉并出版一年多。
  8月15日,《大公报》在重庆举行百年报庆庆典会,中共重庆市市委书记贺国强、副书记邢元敏等官员及新闻界、企业界人士参加了这一庆典会,并参观了《大公报》百年报庆展览。邢元敏在庆典晚宴上致辞说,《大公报》与重庆有着深厚的情缘。从1938年12月《大公报》重庆版创刊至1952年8月,《大公报》在重庆历经14年,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重庆发行量最大的报纸。1952年8月5日,《重庆日报》创刊,《大公报》部分员工转到《重庆日报》工作,成为两家报社的一段佳话。《大公报》有关人士还介绍了重庆与《大公报》在历史上许多联系在一起的重要事件:在抗日战争“重庆大轰炸”时,报馆三次被炸,但仍坚持在防空洞里出报;在重庆办报期间,《大公报》被美国最负盛名的新闻学府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授予“最佳新闻事业服务奖”;1945年,毛泽东在重庆三次接见《大公报》人,并题写了“为人民服务”。
  12月29日,《大公报》在成都隆重举行创刊一百周年庆典暨辞旧迎新酒会。四川省市领导张学忠、刘鹏、蒋巨峰、王荣轩、王少雄、郭永祥、席义方、王恒丰、王怀臣、李春城、黄忠莹、郝康理以及天宝、廖伯康、杨岭多吉等部分老同志出席酒会。
  四川省省委书记张学忠在庆典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并代表四川省委对香港《大公报》创刊一百周年表示热烈祝贺。他说,百年来,《大公报》向海内外宣传了祖国的优秀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尤其是近几年来加大了对四川的宣传力度,在此表示感谢。他强调说,四川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地方,自然资源富集,文化底蕴深厚,科技人才实力雄厚,旅游资源得天独厚,需要《大公报》等海外媒体的支持。希望《大公报》等媒体继续大力宣传四川的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让世界了解四川,让四川走向世界。刘鹏致辞时说,《大公报》一直非常关心支持四川各项事业的发展,与四川各界有着密切的联系,真诚地欢迎香港及世界各地的有识之士与四川开展多领域多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
  纪念文章、历史版面展等其他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
  在《大公报》庆祝百年华诞之际,一系列纪念文章发表。这些文章或回顾《大公报》创办的历史过程,或探讨《大公报》忘我无私的追求和境界,或介绍有关《大公报》百年历程中各方面的逸事。
  《风云激荡一百年——大公报历史》版面展在深圳、山东、浙江等地巡回展览。2002年7月5日,《风云激荡一百年——大公报历史》版面展在深圳举行。本次展览全面体现了《大公报》一百年来的历史画面,共分三个部分:《大公报》与历史大事件、《大公报》百年发展历程和名人题词贺《大公报》百年。2002年7月9日,《大公报》在山东举办历史版面展庆报纸百年华诞,原籍山东的《大公报》社社长王国华在展览开幕式上充满激情地向山东各界人士介绍了《大公报》百年办报历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省委书记吴官正、山东省省长张高丽、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林广兆、英美(集团)有限公司主席云大棉等及山东省各界人士300多人出席了开幕式,并参观了展览。2002年6月24日,《风云激荡一百年——大公报历史》版面展在浙江举行,一百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历史版面中除了包括“五四”运动、“九?一八”事变、“七?七”卢沟桥事变等中国近现代史重大事件的报道,还有香港回归、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等50年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以至全世界一系列重大事件的报道版面。在展览的浙江部分,“浙江精神”、“浙江民营经济”、“杭州西博会”等一系列图文并茂的新闻,显示香港媒体对浙江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关注。杭州市市委书记王国平认为,《大公报》已经成为杭州向海外展示自身形象的窗口。
  纪念《大公报》一百周年赛马活动在香港举行。为纪念《大公报》创建100周年,2002年6月12日,《大公报》杯赛马活动在香港举行,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地和海外报业知名人士出席了当天的活动。名为“大显身手”的澳大利亚马获得了本次比赛的冠军,赢得160万港币的奖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为冠军得主颁发了奖杯。
  《大公报创刊100周年》纪念邮资封发行。为庆祝《大公报》创刊一百周年,国家邮政局决定发行《大公报创刊100周年》纪念邮资信封一枚。在中国众多报刊中,能获此殊荣者,除《人民日报》外,唯《大公报》一家,足以显示其在中国报业的地位。2002年6月17日,《大公报》百年华诞纪念邮资封首发式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全国政协副主席经叔平等与《大公报》社社长王国华一起共同为首发揭幕。邮封选用《大公报》1902年创刊号为主图,以浅淡的灰色为背景,显示出历史的凝重感;而面值人民币80分的邮票则以橙黄为底色,给人以辉煌、喜庆的感觉,选用一百年来一直使用的报头“大公报”三个字,并在图面上选用了世界地图、彩带、100以及计算机二进制符号等形象,充分阐释了《大公报》自创刊至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历经百年风雨的光辉历程。
  来自社会各方的贺信、贺电、题词
  《大公报》百年报庆赢来社会各界的贺信、贺电、题词。6月12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分别为《大公报》百年报庆题词祝贺。江泽民主席的题词是:“发扬百年爱国传统,与时俱进开创未来。”李鹏委员长的题词为:“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爱国爱港作出新贡献。”黄菊、贾庆林、刘淇致贺信祝贺。黄菊在贺信中说,《大公报》创刊百年来,发扬爱国爱港精神,以言论服务人民,受到海内外几代读者的钟爱。愿贵报继续致力于宣传祖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为香港的进一步繁荣稳定作出新的贡献。贾庆林、刘淇在贺信中盛赞《大公报》一百年来坚持爱国立场,为民族的振兴、国家的独立与解放,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先导作用。多年来,《大公报》一直关注北京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并利用在海外的影响,从舆论上给予北京的对外开放以积极有效的支持,为扩大北京在香港乃至世界的影响,为京港两地的交流与合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6月17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在致《大公报》的贺信中提到,《大公报》与桂林有很深的渊源。早在抗战时期,《大公报》就曾在桂林设址办报,并为当时的抗日救亡运动积极鼓与呼。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改革开放以后,《大公报》与桂林的联系不断加深,特别是近年来对桂林的新成就、新面貌进行了大量的报道,让桂林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桂林,架起了沟通双方的桥梁。在此恭祝《大公报》百年庆典圆满成功,祝《大公报》与时俱进,再创辉煌。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世侨会、大众报业集团等纷纷发来贺信、贺电,恭祝《大公报》百年华诞。
  推广普通话月启动
  9月15日,香港电台普通话台继2001年成功举办“香港第一届普通话日”之后,筹办了香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推广普通话活动——“普通话月2002”(9月15日至10月13日),并以“说好普通话、闯出新天下”为口号,鼓励香港市民多学、多用、多讲普通话。
  在开幕礼上,香港推广普通话大联盟成员机构代表,联同穿着各行各业制服的演艺嘉宾,逐一手持心形小气球放进一个印有“普通话月”的巨型箱内,象征结集香港各界付出的一颗心,全心全意推广普通话。随后,主礼嘉宾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罗范椒芬、助理广播处长邵卢善、汇丰银行总经理柯清辉、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主席田北辰、香港中文大学普通话教育研究及发展中心主任何伟杰教授、“普通话大使”许志安、“普通话月2002”顾问中联办宣传文体部副部长平力玮、“普通话月2002”顾问语常会推广普通话工作小组召集人刘筱玲,一齐进行启动仪式,宣布由即日起“普通话月”正式展开,至10月13日结束。同时首播由“普通话大使”许志安主唱的“普通话月”主题曲《说想说》。
  普通话台节目总监杨吉玺表示,要有效提升香港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因此这次“普通话月2002”举办的多项活动均邀请不同团体或机构共同推行,如:“普通话购物优惠计划”、“学生普通话跃进大奖”、“最积极推广普通话教师奖”、“中学生普通话DJ训练班”等活动,皆得到全香港中、小学积极参与;还有“全港普通话歌唱大赛”,希望把推广普通话的信息全面传播。同时港台网页设立的“普通话大联盟2002”专页亦载有活动详情及多个声、画互动配合的研习普通话环节及游戏,让大众随时查阅和学习。杨吉玺表示,此计划旨在促使全香港市民学好普通话,并希望能借此促进香港旅游业。至于参与商户,则包括纵横二千、马拉松、THEME、周生生、周大福、金至尊、莎莎化妆品、意粉屋、元绿寿司、中艺、裕华国货、7-11便利店、通利琴行、电讯盈科及欧化家私等各店铺。2001年,香港电台普通话台集结全香港推广普通话团体组成的“香港推广普通话大联盟”,至今成员数目已超过150人,并不断接受新成员加入。2002年,“香港推广普通话大联盟”又与多个团体、学校和香港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合办这项活动,并联合近千家商铺在全香港展开普通话购物优惠行动,借此鼓励大众多听多说普通话,提升香港整体普通话水平。
  为了配合推行全香港普通话月购物优惠活动,共有近千家商铺参与,顾客在普通话月期间以普通话购物,均可获得折扣优惠,从而鼓励各行各业人士及大众多说多听普通话,并加强与顾客的沟通,借以提升社会整体普通话水平。市民参加“普通话购物优惠计划”前,可到报章、多间连锁店、大专院校、出租车等索取优惠券。凭券于9月15日至10月13日期间,光顾贴有“普通话购物优惠计划”贴纸的近1000家店铺,包括服务、鞋类、珠宝金饰、美容、化妆品、饮食、娱乐、百货、图书、文具等商店,并以普通话购物,即可获得折扣及各种优惠。
  目前,普通话在香港的应用日益普及,更是应聘工作时的优先考虑条件之一。香港人学习普通话的热情也越来越高。资料显示,过去五年来,香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普通话高级水平测试”的人数分别超过2000人和3000人。
  2003

  张国荣自杀事件(1)

  香港艺人张国荣4月1日跳楼自杀,引起香港乃至华人娱乐圈极大震撼。
  1日16时,张国荣前往文华酒店24楼健身室做运动,至18时41分,他被发现突然从酒店高处堕下,首先撞向二楼挡篷,再压向分隔地下的士站与马路的两条栏杆,栏杆应声而断,张国荣则反弹重伤倒卧于干诺道中西行线马路中。路人见状报警,警员迅速赶至,召救护车将张送往玛丽医院抢救,终告不治。警员并在张的身上检获9000多元现金及一封遗书。由于发现遗书,警方推断张系自杀。
  从19时起,玛丽医院外挤满紧急赶来的香港各大媒体记者。而事发现场已有花篮出现,向张国荣致祭,而多个香港电台也暂停正常节目,改播张国荣的悼念特辑,多名歌迷致电表示哀悼,更有歌迷泣不成声。
  死因扑朔迷离
  张国荣英年早逝,自杀原因,疑云重重。1日刚好是愚人节,张国荣在此时选择从酒店跳楼自杀,有人说是因为感情因素,有人说是事业不顺所致,无论如何,张国荣身后留下不少疑云。
  据香港媒体报道,在自杀前,张国荣已经较少在公共场合露脸,而且言行低调。据其经纪人透露,张国荣最近在身体状况方面,一直反映胃部有“胃酸逆流”的问题,所以他的情绪十分不稳定。特别是张国荣与林嘉欣在演完灵异片《异度空间》一戏之后,因为太投入,导致戏拍完后精神过度紧张,出现忧郁症的症状,为此经常出入医院,甚至不得已推掉了原先已接下的新片《美丽上海》。
  而在张国荣自杀前这些日子里最绘声绘色的传闻则是张国荣与同居多年的密友唐先生感情生变,两人长达17年的感情亮起红灯,两人的寓所三更半夜常传出争吵声,激烈时更会传出摔掷器物的声音,张国荣46岁生日派对上,唐先生也反常地并未露脸。香港媒体披露的有关遗书内容也提及自己感情不顺,难于在好友唐先生和一位20多岁的青年间作选择。因此,外界据此普遍的猜测是,张的自杀是感情问题所致。但也有人认为,内向难亲近的张国荣朋友很少,得不到认同,孤独忧郁的情绪时常困扰他,“我想我可能患上了忧郁症,至于病源则是对自己不满,对别人不满,对世界更加不满。我用吵声来麻醉自己,用烈酒来刺激自己,夜夜笙歌作乐,久而久之,我由麻木到厌倦,由无所谓变为讨厌。”这是张国荣对自己生活的一段评论。
  传奇戛然而止
  张国荣出生于香港一个服装商的家庭,经济境遇还算宽裕。由于家人间聚少离多,张国荣自小便养成了忧郁的性格。1977年在一次亚太业余歌唱大赛中,张国荣获香港区亚军和亚洲区第五名,从此踏入乐坛。但是在事业上,张国荣并非幸运儿,他出道的年代并不推崇他那种低沉的声音。于是一出道,张国荣就沉寂了6年。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尝尽不少酸甜苦辣的滋味”。
  得知张国荣自杀身亡的消息,港台等演艺圈人士,如谭咏麟、周润发、袁咏仪、黄百鸣等皆感震惊,同时也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深深的难过和哀伤。和他合作过《阿飞正传》、《春光乍泄》、《东邪西毒》等片的导演王家卫更表示:“我们感到非常震惊,也非常难过,这是一个无法弥补的损失。张国荣是一个伟大的艺人,也是一个真挚的朋友。他常笑说自己是一个传奇,我们有时也会这样戏称他,但没有想过传奇竟是在这种情况下完成。我们会永远怀念他,愿他安息。”
  歌迷、影迷争抢收藏唱片影碟
  张国荣自杀后,其唱片成为歌迷的抢购目标。同时,拥有张国荣最多歌曲版权的华星唱片公司版权部发言人表示,为尊重张国荣,公司暂不会将歌曲版权出售,暂时也没有打算推出张的精选碟。
  张国荣的突然辞世,市面留存的各类相关张国荣的影音制品已经成为各地歌迷、影迷争抢收藏的目标,并且不断有消息说港台及东南亚等地唱片库存严重短缺。华星唱片公司拥有张国荣的歌曲版权最多,其版权部发言人李先生说:“唱片铺、唱片拆家和歌迷都来打听,所有人都想买他的唱片,甚至黑胶碟同录音带都有人问,今天所有存货已经全部卖完了。”
  在成都,几家音像公司已向广州和上海的唱片公司开出近万张的CD订单,时代新华音像公司已决定从广州和上海紧急空运碟片赴蓉,争取4日一早在成都上柜。
  在北京,网上音像店内的张国荣作品也成了俏货,许多人早在4月1日获悉张国荣的消息后就上网购买。据卓越网工作人员介绍,张国荣的作品已销售一空,目前卖得最好的《霸王别姬》已售出近1000套,而张的音乐CD也创造了在1秒内被订购十几张的销售纪录。
  不过在香港,拥有张国荣歌曲版权的几大唱片公司则表示不愿发死人财。
  华星唱片版权部的发言人李先生承认,自前晚证实张国荣死讯,他的电话便响个不停,多家唱片公司均表示要买张的歌曲版权,希望推出精选碟。不过,为了尊重张国荣,他表示,暂时不会跟任何一间唱片公司洽谈张国荣歌曲版权,而华星也无意加印张的旧碟。
  张国荣生前所属的环球公司也表示,环球本来计划将张国荣正在录制的新歌与其以前的9首歌曲一齐推出,但“公司一片愁云惨雾,不是听歌和做生意的时候,暂时不考虑出精选碟的问题”。
  据报道,入行25年,张国荣收入丰厚:1997年举行复出乐坛世界巡回演唱会,总收入已超过上亿港币。外界估计他的身价超过3亿港币。5年前张国荣曾投保200万美元的意外伤害险,2年前又加保100万美元的人寿险,如果张国荣没有事先立下遗嘱,根据香港法律,他遗留下的数亿巨产将全归其兄姐所有。
  时至今日,张国荣的寻死仍让人有所不解。张的圈内好友纳闷,张国荣生前有明显恐高表现,在拍片时,总不敢站在高处。拍《异度空间》时,他也是再三确认安全,才完成双脚凌空的画面。没想到,这样的张国荣会选择跳楼。与张国荣相识20多年的设计师莫华炳说,4月1日中午与自己共进午餐时,张十分关心非典型性肺炎问题。除本身戴着口罩外,还特别忠告莫要忘戴口罩,以免受到感染。莫透露,午饭时间很长,张国荣并未表现异样,饭后张还亲自驾车送他回家。
  歌迷冒雨致祭送别
  张国荣家人7日晚在香港殡仪馆设置灵堂供歌迷致祭,数千歌迷冒雨在殡仪馆外排队,直至深夜。香港7日下起小雨。张国荣的家人晚上在香港殡仪馆设置灵堂并举行追悼会,从下午6时起向歌迷开放。数以千计的歌迷冒雨在殡仪馆外排队等候进入灵堂,人群挤满了附近的道路两旁。大批警员到场维持秩序。据警方估计,至晚上9时许,仍有1800多人聚集在殡仪馆外。
  8日是香港著名艺人张国荣出殡的日子。上万歌迷和影迷,从清晨开始就冒着蒙蒙细雨,静静地排列在香港殡仪馆外的道旁,向深爱的偶像献上一瓣心香,满怀悲切地送他最后一程。
  尽管中午才大殓、出殡,但早晨六七点,送别的人们就络绎不绝地来到位于港岛北角的香港殡仪馆前,鲜花已经摆成了长龙。来自各地的挽联、挽幛表达出歌迷们对张国荣的深深怀念之情:“哥哥,永远怀念你。留美学生敬上”,“忠于自己,用心活过。这样离去,心中无悔。无悔、无憾也是一种美”,“爱你、敬你、也懂你”,“尽管风继续吹,只怕不再遇上你”……
  来送别的,男女老少都有,尤以中年妇女为多。她们这一代人是听着张国荣的歌、看着张国荣的电影成长起来的。她们有的举着鲜花,有的捧着张国荣的画像。
  身着黑色服装的工作人员,都佩带着张国荣的肖像。他们只将前来送别的亲朋好友引进殡仪馆。在送别的至亲好友中,有梅艳芳、郭富城、谢霆锋等文艺界名人。11时,出殡仪式举行。
  12时,辞灵后出殡。载着张国荣灵柩的灵车,满身披挂着淡绿色鲜花和白花朵,灵车后有身着白色警服的交通警骑着摩托车跟随。在送别人群的呼唤中,灵车疾驶而去。晚些时候,张国荣的遗体在香港歌连臣角火葬场火化。

  心连心全城抗炎大行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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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香港举行“心连心全城抗炎大行动”。
  这次活动的联席委员会召集人王■鸣博士说,自香港发生非典型肺炎以来,香港人焕发出了当年创业、“打天下”的坚韧、拼搏精神,和特区政府一道共同抗“炎”。由香港一群跨界别社会人士及传播界的代表联合发起的“心连心全城抗炎大行动”。全香港有6000多位义工,在香港18个区,到孤寡独居老人及有需要的人士家中,进行探访和清洁帮助。
  为抗击非典型肺炎而成立的香港公益金——“心连心,全城抗炎大行动”基金自4月19日开始接受捐款以来,5月7日已筹款超过1000万港元,公益金将于9日开始接受申请。
  该基金特别拨款工作小组主席陈祖泽5月6日表示,为了使基金发挥最大效用,减低资源重叠,拨款将主要援助除病患者和医护人员以外的有需要的受影响人士,为他们提供最切实的帮助。
  经研究,“心连心,全城抗炎大行动”基金将用作以下4种用途:一是支援受“非典”而遭受突变的家庭和个人;二是支援在医疗系统工作的基层员工;三是支援社会福利机构组织预防和社区教育活动;四是协助社会福利界前线护理员工添置保护物料。
  该基金已拨出100万港元给4000多名前线工作的社会福利人员添置保护物料,这些人员包括在护理中心照顾长者的工作人员和家务助理等,他们每日需要逾1.8万个口罩和1.8万对手套,以及其他保护衣物。
  另外,为支援受“非典”而遭受突变的家庭和个人,该基金还通过社会服务联会执行“抗炎助人短期资助计划”,为困难家庭提供援助金。
  香港特区政府5月7日破例以高规格在万国殡仪馆为香港首位在抗“非典”前线殉职的“白衣天使”、屯门医院男护士刘永佳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行政长官董建华率领多位高级官员,以及200多位各界代表出席了葬礼,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泪流满面地向逝者告别。
  医院管理局主席梁智鸿医生在仪式上说:“为医者,惯见生死,但从来没有一次如刘永佳先生的殉职令我感到如此哀痛、悲伤。香港人失去了一位面对危险无所畏惧,待病人生命比自己更重要,为照顾病人甚至奉献宝贵生命的医疗先锋。他的无私奉献是医护人员的典范和骄傲。”
  屯门医院行政总监张伟麟说:“香港不会忘记这样一位因公殉职的英雄。我们将在抗炎工作上坚守岗位抗争到底,以表示我们对刘永佳永远的怀念和敬重。”
  灵堂中悬挂“痛失英才”的大幅匾额。刘永佳的棺木上覆盖着香港特区区旗,他将永久安葬于公务员墓地浩园。
  在灵堂内和殡仪馆附近的大街上,摆放着香港特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医护人员摆放的200多个用鲜花编制的花圈,除了菊花、白玫瑰、马蹄莲、百合和寄托人们思念之情的勿忘我、鹤望兰外,还有象征灿烂年轻生命的红色太阳花。
  花圈上悬挂着写有“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和“浩气长存”的挽联,是人们对刘永佳代表医护人员为救死扶伤而义无返顾战斗在抗炎前线的崇高评价。很多医院护理人员都用鲜花对这位过去从不相识的同行表示了深切的怀念,称刘永佳是护士的典范。
  “衷心感谢你为救万民而战。你的离去,令人感到十分惋惜,但却鼓励了其他人员更努力地照顾每位病人。”这是一位医务工作者在灵堂里的留言。
  据悉,自爆发“非典”以来,香港已有368名医护人员和医科学生受到感染。38岁的刘永佳是在抢救“非典”患者的过程中感染上病毒并于4月26日逝世的。
  欧洲太空总署的“猎犬二号”火星登陆船成功登上火星的消息,对于香港几名科学家来说特别有意义。由他们发明的“岩芯取样器”就在火星登陆船上,这是首个由中国人研制并登陆外星球的太空工具。
  “岩芯取样器”诞生于香港理工大学,是12位香港科学家的心血结晶。理工大学工业学院总监黄河清说:“‘岩芯取样器’登上火星,这是最好的圣诞礼物!10多年的辛苦没有白费,10多年的汗水没有白流,我们的成功证明,中国人能够研制符合太空操作要求的最精密仪器。”
  在没有太空工业的香港,黄河清和他的同伴们从零开始,发明和制造出这一被国际宇航界高度认可并获得采用的“精密工具”。
  黄河清介绍说,“岩芯取样器”前身为“太空持崁钳”,概念源自一把牙医抓钳工具,由香港执业牙医伍士铨医生率先提出。
  10多年前,伍士铨寻求与理工大学合作,想制作多功能的牙医工具。工具制作成功后,身为太空“发烧友”的伍医生设想将之运用到探测太空领域,并与理大科研人员一起攻关,将这一设想发展成为一组70多件可互相接驳的零件组合,命名为“太空持嵌钳”。
  “太空持嵌钳”是一套重40克的不锈钢太空用具,70件配件可配置成100多个组合,用于太空无重或微重状态,功能包括固定和拿起物件。
  黄河清说,让世界认知和接受中国人制作的太空工具历程漫长而艰辛。10年来,伍医生为了“推销”这一发明,单是向各国相关部门游说,就来来回回乘坐了200多次飞机。
  1995年,太空钳终于获得俄罗斯采用,其中4套更被订制送到“和平号”太空站,供太空人用作精密焊接之用。
  随着太空钳的研发成功,研究小组进一步把设计发展成一个多功能的太空仪器,取名“岩芯取样器”。取样器重370克,耗电量仅2瓦特,有自动高速旋转功能,并能承受200公斤的压力。美国太空总署曾研制过类似的钻挖器,却重4000克。
  此外,一般钻挖器以“单嘴”设计,但“岩芯取样器”的设计却从中国筷子上获得灵感,因此非常轻巧和灵活。在第50届世界创新科技博览会上,“岩芯取样器”获得金奖,同时也获得欧洲宇航局的青睐,获邀参与“火星探测任务”计划,他们也是这项计划中唯一的亚洲科研队伍。
  欧洲宇航局专家赞誉“岩芯取样器”为“有史以来最令人振奋的设计”,因为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能安装在太空船上,并能够抵御火星恶劣环境,利用特有的钻嘴深入火星的石头内,以磨、挖、钻、抓的模式,抽取石头深层样本的工具。
  肩负着采集火星泥土标本任务的“猎犬二号”,将用一条能伸缩向外的机械臂在火星上工作。按照计划,靠在机械臂末端的一个“可伸缩仪器工作台”发现特别有趣的石块时,就会用“岩芯取样器”钻取其样本,并如筷子夹菜般将样本送到登陆器内作气体分析。
  罹患子宫颈癌的香港著名演艺明星梅艳芳在12月29日晚病情恶化,经香港养和医院抢救无效,于12月30日凌晨2时50分在医院去世,终年40岁。
  梅艳芳治丧委员会负责人刘培基30日早晨在养和医院召开记者会,宣布了梅艳芳不幸去世的消息。
  梅艳芳5岁开始跟随母亲在歌舞团表演,19岁夺得香港第一届新秀歌唱比赛冠军,成为香港著名歌后,成名已历20年有余。在香港艺坛,梅艳芳还因舞台艺术造型千变万化而被誉为“百变天后”,她曾夺得多个乐坛颁发的“最受欢迎女歌手奖”。1988年以电影《胭脂扣》荣获当年香港金像奖和台湾金马奖的“最佳女主角奖”。
  患癌消息9月由她亲口证实
  梅艳芳患癌的消息在9月间由她自己在记者会上亲口证实。
  9月5日下午3时,在成龙、刘德华、张学友、谢霆锋、钟镇涛、苏永康等圈中好友的支持下,梅艳芳在香港尖沙嘴洲际酒店举行记者会,她坦承自己患上子宫颈癌,属良性的。心境乐观的她表示:并不会就此消沉,而要积极面对生活,继续工作,并有信心战胜病魔恢复健康。她不会退缩,继续接受治疗。
  由于香港《一周刊》等媒体已经爆出梅艳芳罹患重病,因此在场记者均有心理准备。梅艳芳在现场发表了将近20分钟的讲话,当她首先公布自己已患子宫颈癌的消息时,台下还是一片哗然。梅艳芳说明了公开对外宣布自己病情的原因:“每天有不少记者都会追着我拍照,就算不出门,记者还是守候在我家门前。我一直在治病,不想因为我一个人,让整个医院的病人都感到烦扰。所以有必要出来说明我的病情,请大家不要再以讹传讹。”梅艳芳表示,除了治病,她的工作计划没有太大的改变,11月份的个人演唱会将照常进行,而新唱片也将在近日推出。
  由于梅艳芳的姐姐在3年前也因患子宫颈癌去世,所以她的情况十分令人担心。梅艳芳表示:她的病情并没有到晚期,所以她有信心康复。坚强的梅艳芳一直以郑重的表情、微笑的面容把话讲完,她最后说: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一份关怀和支持,她告诉朋友们,这场和病魔的斗争她没有怕过。她的一句“我现在还很强壮!”,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由衷地为她鼓掌加油。
  当天的发布会并没有压抑的氛围,反而让人觉得非常轻松自然,在场的所有人都坚信阿梅可以康复。最后,阿梅的好朋友依次和她拥抱,送上鼓励和祝福,并都露出灿烂笑容合影留念,场面感人至深。
  圈中人获悉梅艳芳患上子宫颈癌后,均祝福她坚强战胜癌魔,乐观面对。
  钟镇涛说:“见到梅艳芳坚强面对,真是好勇敢,无论她需要与否,我都会尽力帮她。我相信她一定会打胜这场仗,她的确是个好榜样。”
  Twins的钟欣桐得知阿梅患子宫颈癌面露担忧之色,蔡卓妍亦说:“吉人自有天相!”她俩称虽与阿梅不熟,但小时候很喜欢听《坏女孩》,亦知道她演唱会很厉害。今次事件,令她觉得阿梅表现很坚强。
  郑伊健刚从威尼斯返港,他称在车上听到阿梅的消息,虽然他不能帮上什么忙,但希望传媒爱惜阿梅,不要再胡乱猜测及迫得阿梅太紧,以免影响病情。
  曾战胜癌魔的汪明荃,觉得阿梅目前最重要的事是“有病就要看医生医治,现在癌病是有得医的。”
  同样曾患癌病的李司棋指阿梅很坚强,她深信阿梅可以战胜病症。她又有感于阿梅受到传媒追访,建议她到外地医治。医师指出,若以梅艳芳反复出血的症状研判,她的病情恐已非零期或早期癌变。而子宫颈癌的家族遗传倾向虽不似乳癌、大肠直肠癌明显,但家中有人罹子宫颈癌者,其他女性成员罹癌几率相对增加,梅艳芳本就属患病高危险群。
  医师朱堂元指出,子宫颈癌盛行率向来高居女性癌症首位。人类乳突病毒(HPV)感染是罹患子宫颈癌的必要因素,感染人类乳突病毒者罹癌几率为未感染者的100倍,而有家族史者罹癌几率又较常人增加10倍,显示有家族史者一旦感染病毒,较易恶化为癌病。梅艳芳虽在记者会上强调,自己的子宫颈癌并非末期,还不到快死的程度,不过,她出现反复出血、甚至需输血的症状,也非早期病变。
  梅艳芳9月曾发表声明
  梅艳芳发表声明——
  不想让关心我的人更担心
  近来,各界对我的身体健康情况有好多的揣测,我想大部分的朋友都是出自关心,不过有好多不尽不实的报道,令我、我年长的母亲、我的家人、关心我的朋友和歌迷非常担心,所以,今日我召开这个记者招待会,是想坦诚地向大家作一个交代。
  没有错,我是有病。约一年多前我开始有一个良性瘤,当时无迫切性施手术的需要,所以我继续工作,继续生活。直至最近一次检查时,发现出现了变化,证实我患上子宫颈癌。
  之前我没有向大家透露这件事,是因为:
  一、我认为这是我非常私人的事。
  二、我不想让关心我的人担心。
  所以甚至连最亲的妈妈,我亦都没有对她透露半点。
  但是过去两星期,媒体对我健康问题的大肆渲染,不单让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支持我的歌迷更加担心,同时,也带给我极大的压力。
  目前我正在接受治疗,传媒24小时的跟踪,影响我接受治疗的正常程序。我希望今天公开交代之后,关心我的朋友不需要为我担心。我现在正积极地面对,积极地去接受治疗,我希望传媒停止做不必要的揣测和渲染。
  作为一个病人,是需要平静的心情同足够的空间,同时亦不希望因为我引致医院或其他病人受到滋扰。在这里,我想再次向我的歌迷和朋友强调,我会勇敢、积极地去面对今次的病。在这一段期间,我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带给我精神上莫大的支持和勇气。我好希望你们陪我一起,平静、积极地去面对这次的事。
  今天在现场除了我的好朋友,还有在我工作上的合作伙伴,包括:广告商、唱片公司、香港演唱会、世界巡回演出的主办方。作为一个专业的艺人,在未来的日子,我一定会继续以我专业的态度同精神,尽力做到最好。藉此机会,我非常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和信任。
  最后,我多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希望今天之后,传媒真的可以给我足够的空间,让我平静地继续面对我的病,和我未来的工作。多谢大家。
  祝大家身体健康!
  梅艳芳
  2003年9月5日
  此后3个多月,人们看到的仍是一个在舞台上大展歌喉的艺人,一个在慈善晚会上展示人性善良的明星。
  一个月前,她还盛装现身香港红磡体育馆,一连举办8场个人演唱会,尽管罹患癌症,依旧神采奕奕,轰动华人世界。
  梅艳芳接受第二次化疗之后,10月24日出席了“梅艳芳真心相聚”节目录像。在表演过程中,人们注意到她神色疲惫,在幕后走路需人搀扶。她病情恶化的消息在艺坛流传,但她坚强地说:“我不会死。”
  罹患癌症后,梅艳芳反而让自己更加繁忙。一个月前,她还飞赴日本拍摄美容广告。按照常理,她应该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但或许是如此,她才为自己最后的日子打定了主意。也正因如此,病后的每一次公开露面,她都尽力展示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华妆重彩,倾情演唱。
  从艺20多年来,梅艳芳凭借她的天分和勤奋确立了在华人艺术舞台上的不朽地位。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她都极力用生命诠释对艺术的热爱。
  香港报章载文悼念梅艳芳
  香港报章31日纷纷发表文章与评论,沉痛哀悼因患癌病逝世的著名演艺明星梅艳芳。
  香港媒体报道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对梅艳芳的病逝表示哀悼,在向梅艳芳家人转达慰问时赞扬梅艳芳极有创意及毅力,靠自己的努力将事业带上高峰,是典型的香港成功的例子。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也向梅艳芳家人发了唁电,对梅艳芳的逝世表示深感痛惜。
  香港《文汇报》31日发表题为《催人奋进的生命乐章》的社评说,梅艳芳不仅留下了许多经典名曲和令人难忘的银幕形象,还因为她在人生的最后时刻,用顽强的意志,迸发出生命的无限光辉,激励人们勇于面对挫折,热爱生命,一息尚存,奋斗不止。社评还说,梅艳芳出身贫寒,少年艰苦奋斗的经历,磨练了她不屈不挠、勇于面对挫折的坚强意志,为她的歌声注入了坚毅、热忱和挚爱生命的内涵。
  《香港商报》题为《美丽香港传奇,阿梅精神可嘉》的文章说,梅艳芳作为本港演艺界的重要代表人物,她的成功不仅为自己的人生带来了无上荣光,也为香港的文化演艺事业增添了夺目光彩。梅艳芳不忘回馈社会,对公益事业不遗余力,哪怕是在病魔缠身时,她仍在为慈善事业克尽绵力。
  香港一些媒体也发表文章悼念梅艳芳,并指出,梅艳芳热爱生活、挑战逆境、永不言败的生命呼唤,在香港社会引起强烈共鸣。对梅艳芳的最好怀念,就是要像她那样不屈不挠,携手同心,共跨难关。
  2004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以前,在香港能看到的简体字书,主要是文史哲类图书。回归后,简体字书种类逐渐增多。现在来自内地的简体字书种,已经取代了来自台湾的书种在香港的龙头地位。除香港三联、商务和天地图书的门市部以外,近年专门发售内地版图书的书店,在香港也愈开愈多,在比较大型的书店连锁店,简体字书的销售额,约占营业额的1/10,每年平均有约一倍的增长。以往香港读者常常到深圳和广州购买内地简体字版书籍,如今在香港也能买到内地版书。年销售额4亿人民币的深圳图书城,至少有货值3000万元人民币的图书送到香港售卖。
  香港九龙旺角西洋菜街南,人称“书店街”。街上的旺角城市中心,俨如一座小型中国图书城,每当新简体字书上架日,总有大批读者到场购书。11楼的“文星图书”,是率先进入这城市中心的书店,以经营文史哲图书为主,书价以1∶1.2折算,即一本书10元人民币,在香港就卖12港元,而会员则是1∶1。文星的读者以往以教师和大学生、研究生为主,近年读者群不断扩大。位于9楼的“博学轩”,书种也以文史哲类为主,较偏重于内地的翻译书和教材,书价也同样是会员价为1∶1,非会员价为1∶1.2。8楼则有“鸿昌文化书坊”、“科孚图书”、“大陆书店”。鸿昌文化书坊以旅游为主,书店定期举办旅游文化讲座。“科孚图书”的书种以内地流行的生活类书为主,这里的书最便宜,非会员为1∶1,会员再八折,入会费仅20港元。“大陆书店”售价为1∶1,购满50港元可享受九折优惠,购书满100港元则打八折。
  香港闹市铜锣湾也是销售内地简体字版书籍的书店集中的区域。“尚书房”内地杂志丰富,有《书城》、《中国国家地理》、《万象》等科学、摄影、艺术类杂志,不过,售价偏高,较内地原价高出1/3,甚至一半。
  此外,九龙佐敦庇利金街的“三有图书”、九龙旺角亚皆老街的“榆林书坊”也销售简体字书籍。门市书店较大的三联、商务、天地图书,书种和数量较多,但定价比内地版原价提高一半左右。香港出版业正积极寻求与内地出版社合作的各种机会。这也是虽然贩卖内地简体字版的图书利润微薄,书店却愿意经营的原因。
  在香港,每年有十万计的新移民跨过罗湖桥,而短期在香港生活和工作的内地人也越来越多,以往香港市民大多为了求学的需要而阅读简体字书,如今则是为了工作和生活。到内地谋职、经商或定居的香港市民倍增,这也是简体字书籍受欢迎的重要原因。
  2004年6月1日,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隆重开幕。来自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政府主要领导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相聚香港会展中心,谋划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大计。这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式启动,成为我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自从2003年7月广东提出这个构想后,九省区和港澳的行政首长达成了一系列合作协议,中央鼓励积极探索,国家有关部委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概念和主要内容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抓住21世纪头20年发展战略机遇期的现实选择。对于促进港澳社会经济繁荣发展,扩大内地省区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参与合作的内地省区与香港、澳门开展合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合作在CEPA框架内进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区域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拓展区域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发展。
  “9+2”各方本着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着重从4个方面推动合作发展:一是创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推动解决发展过程中相互关联的重大问题;三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推进,逐步构筑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的著名品牌,增强区域的整体影响力、竞争力;四是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
  “9+2”合作包括10个领域:
  第一,基础设施。1.能源。各方积极推进在泛珠三角区域内能源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实施“西电东送”等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快能源建设项目的合作开发,鼓励省际间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的产销合作,实现区域内资源优势与市场需求的结合。2.交通。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快构建适应区域合作发展要求的综合交通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交通运输一体化。(1)公路。构筑和完善区域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加强省际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建设、改造的规划衔接,加快跨省、跨境和出海通道的建设,构筑和完善区域公路交通运输网络。(2)铁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铁路发展规划,构建区域铁路运输快达网络。加快云南国际铁路、东南沿海铁路等列入国家发展规划的跨省(区)铁路项目的建设,加快广深港高速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的建设及与港澳的衔接。(3)航空。加强各地航空公司间、机场间的合作,增加区域内飞行航线,促进区域内客货快速运送。(4)航运。研究制订区域航运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内河航运、海运事业发展及与其他运输系统的衔接。(5)加快港珠澳大桥规划、论证、建设进度。3.管道。按照国家规划,积极推动区域内输油、输气管道建设步伐。
  第二,产业与投资。各方承诺加强协调,营造公平、开放和富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建立透明、便利、规范的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区域内企业间开展技术、生产、投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共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提高整个区域的产业水平。
  第三,商务与贸易。各方承诺加强信用建设;消除限制货物商品流通的地区障碍,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鼓励区域内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共同推进落实CEPA。在国家指导下,依照CEPA的有关内容,在泛珠三角区域内推行工业制品和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认证标准的互认,加强地方和企业标准制订合作,互相认同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鉴定结果,促进商品自由流通。
  第四,旅游。各方支持全面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策略;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构建区域旅游网络营销系统和旅游网络质量标准,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区域内无障碍旅游,共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树立区域旅游形象,打造区域旅游品牌。
  第五,农业。各方同意建立稳定的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的购销关系,开辟区域农产品“绿色通道”,支持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对接机制,加强农业科技开发、特色农业开发,以及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促进区域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
  第六,劳务。协议各方同意加强劳务合作,开展劳动力供求信息传递交流和劳务输出输入组织合作,促进劳动力在区域间规范有序合理流动,协调解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转移就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相互认证制度。提高区域内劳动力素质。
  第七,科教文化。加强各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与教育资源应用的合作,加强文化和人才交流。加快推进科技文献、科技信息、专家库、动植物资源和水文资源等基础性科技教育资源的联网共享;加强协调,建立区域创新体系;以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开发为主,逐步建立区域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和成果转化平台,推进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合作联盟。
  第八,信息化建设。各方支持建设区域信息化交流网;加强与国家及国际相一致的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法规方面的建设,建立区域信息交流协作机制,加强区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第九,环境保护。协议各方同意建立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在清洁生产、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加大珠江流域特别是中上游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强化区域内资源的保护。提高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卫生防疫。协议各方同意建立卫生防疫协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依法及时如实通报,协同疫病防控组织工作和疫病防治科技攻关。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各方同意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包括:1.建立内地省长、自治区主席和港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区域合作规划,协调推进区域合作的重大事宜。2.建立港澳相应人员参加的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协调推进现有和本协议提出合作事项的进展,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编制推进合作发展的专题计划,并向年度最高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提交区域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建议。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合作日常工作。九省(区)区域合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由特区政府确定相应部门负责。3.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各方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密切合作、共同为泛珠三角区域的发展努力
  在6月1日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与内地九省区政府领导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道,共同主持论坛亮灯仪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致欢迎辞后,张德江首先发表了题目为《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演讲。
  “9+2”各方有一个共同的愿望:争取将跨区域合作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国家部委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大力支持泛珠三角合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江说,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中,国家发改委将把区域规划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明确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空间布局以及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国家将重点支持泛珠三角区域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口岸安全畅通,加快跨省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化港口、公路和铁路物流交通网络,加强电力、能源及矿产原材料等方面的统筹协调。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说,交通部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与区域内“9+2”各方共同努力,构建完善高效的“泛珠三角”公路和水运网络,拓展资源和市场两个空间。为实现区域高速公路的一体化,交通部规划设计了以香港、广州为中心,呈扇形向内陆和沿海地区辐射的路线,规划完成后,按正常速度,在“泛珠三角”地区一日内可以到达福州、南昌、长沙、贵阳、南宁、海口、桂林、张家界,两日内可以轻松到达成都、昆明。
  铁道部副部长王兆成把这个机遇分解成三个方面:一是构建快速客运网,到2020年,形成以广州为中心、客运专线和城际客运铁路为骨架、与相关客货混跑提速线路连接的泛珠三角区域快速客运网。旅客列车最高运行时速达到200公里及以上;广州至福建、江西、湖南、海南等省区的主要城市实现“朝发夕归”,至广西等省区的主要城市实现“夕发朝至”,至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区的主要城市实现“一日到达”。二是强化京九、京广、沪昆等既有线路改造,扩大主要干线货物运输能力。对黔桂、三茂铁路和其他相关线路进行扩能改造,形成贵州煤炭基地大能力外运通道。三是扩大路网覆盖范围,促进区域和沿线发展。到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2.9万公里,主要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国家旅游局常务副局长孙钢分别就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发挥“一国两制”优势、推进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大力支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他们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成功不是“9”的成功,也不是“2”的成功,而是“9+2”的成功。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指出,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要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着力构建一个统一的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使区内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互利多赢格局。他说,香港与泛珠三角其他省区各具优势,可以互相补充和错位发展,要进一步探索合作新路向,发展合作新形式,开拓合作新领域,进一步扩大在金融、物流、旅游和专业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的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指出,泛珠三角区域资源丰富多样,比较优势各有特色,互补可能性较高。澳门将在协调机制的设立、市场环境的优化、大型基建的推进等各个层面,与兄弟省区一道发挥政府的应有功能。他说,在制度和基建先行的同时,澳门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将优先考虑旅游合作,并加快打造多个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促进泛珠三角与葡语系国家、欧盟国家之间发展合作关系。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福建省常务副省长黄小晶、江西省省长黄智权、湖南省省长周伯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代表广西区主席陆兵)、海南省省长卫留成、四川省省长张中伟、贵州省省长石秀诗、云南省省长徐荣凯先后发表了演讲,表示将在市场运作的原则下积极发挥政府推动的职能作用,使区域交流合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他们表示将积极推动区域资源整合;积极推动投资与产业合作;积极推动市场、贸易对接;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积极推动科教、文化、卫生、环保合作;积极推动合作机制创新,加强内地与港澳在服务业、制造业、开拓国际市场、口岸等方面的合作,以开放的理念、务实的精神,共创泛珠三角区域美好的未来。
  出席论坛开幕式的还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副主任郭莉,中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同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杨文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财政司司长唐英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江西省副省长孙刚,湖南省副省长贺同新,广东省常务副省长钟阳胜,海南省副省长李礼辉,四川省副省长王怀臣,贵州省副省长包克辛,中石化党组成员、高级副总裁张家仁,深圳市市长李鸿忠等。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意义
  当今世界,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是一种趋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实施,不但利于区内经济的发展,同样可以起到更广阔的辐射作用。
  首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面对国际竞争,中国需要整合不同地区的优势,以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力。泛珠三角区域覆盖着三个处于不同发展梯级上的地区,经济互补性强,具有垂直分工的广阔前景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巨大空间,它们的合作有利于增强区域整体经济实力及全球竞争力。
  其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是统筹区域发展的需要。泛珠三角区域横跨东中西三大地带,加强合作,既有利于加强中西部地区工业化的基础,也有利于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
  再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统筹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的需要。目前,泛珠三角区域不仅严重地存在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不均衡,而且也严重地存在着对外开放方面的不均衡。凭借港澳联系海内外市场的便利通道,加强区域在对外开放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改善对外开放的不均衡状况,更好发挥对外开放对于国内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最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港澳地区长期稳定繁荣的需要。近年来,港澳地区一直面临着较大的结构转型压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一方面,将为港澳剩余资本提供便利的“出口”,为港澳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降低结构转型的成本,减缓结构转型的压力,为港澳地区的稳定繁荣提供持久支撑;另一方面,加强在科技和人才方面的区域合作,有利于港澳地区高技术制造业的发展。
  2004年10月4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举行一个特别论坛,由角逐新一届立法会主席的范徐丽泰和何俊仁,陈述其竞选纲领和回答议员提问。
  2004年10月6日,按照基本法选举产生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立法会举行首次会议, 60名候任议员宣誓就任。大部分议员用广东话宣誓,有的议员用普通话,也有的议员用英文宣读誓词,然后在誓词上签下自己的名字。60位议员先后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全体议员宣誓后,随即举行主席选举。由田北俊议员主持,郑家富、李国宝两位议员监票。结果,范徐丽泰赢得34位议员支持,当选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这是她在担任两届立法会主席之后再度担任这一职务。而另一位主席候选人何俊仁,得到25张票。另有一张选票是废票。
  选举结果宣布后,范徐丽泰表示,未来4年,今届立法会要面对很多敏感、难以处理及复杂的事,例如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她承诺,会一如既往地以无畏、无偏及无私的精神主持会议及执行议事规则。她并希望立法会议员运用智慧,群策群力,加强市民对立法机关的认同感。
  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包括:主持会议;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决定开会时间;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香港第三届立法会的任期为期4年,其60位议员于2004年9月12日选举产生,其中30位议员经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另外30位议员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根据香港基本法规定,立法会的职权包括制定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政府的工作。
  香港舆论:保持和谐维护稳定繁荣是社会主流民意
  2004年10月13出版的香港报章分析,60个议席中,爱国爱港、理性务实、愿意与中央保持良好沟通的议员占大多数,这清晰地反映出保持和谐、维护稳定繁荣是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香港舆论期望新一届立法会与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抓住机遇,振兴经济,改善民生,并且按基本法规定循序渐进地稳步发展香港的民主。
  社评说,新一届立法会组成是一个多元化的格局,不管什么人,只要进入香港特区的立法会,都必须忠于基本法,认真履行基本法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本着对广大市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维护繁荣稳定、振兴经济、改善民生方面多做有益的工作。
  《大公报》的社评说,新一届立法会议员面对的并不单是投票率和部分支持者,而是面对全港700万市民的福祉和作为特区立法机关成员的职能和责任。当前,香港社会正处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关头,特区和中央的良好关系,“自由行”进一步放宽,CEPA更进一步扩展,都给香港提供了更大的商机和机遇;作为立法会议员,只能促进这一大好形势而不能“拖后腿”;在香港社会内部,首务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消灭财政赤字,还有医疗、教育、住屋、交通等方面也有不少问题尚待解决。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必须根据基本法规定的十项工作职能,以议员就任誓词为准则,配合行政主导,履行自己的职责,服务市民和社会。
  《香港商报》的社评说,希望当选议员明白肩上职责,尽忠职守,立足香港长远根本利益,为香港繁荣稳定做出贡献,不负选民所托。
  香港选管会报告: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香港特区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选管会须在立法会选举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2004年11月10日,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发表2004年立法会选举中期报告。报告显示,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公开、公平和公正,选举是健全的,没有受到不利的影响。
  选管会主席胡国兴表示,选管会欢迎特区政府成立独立专家委员会,检讨选举的管理、策划和举行,选管会将配合独立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胡国兴说,选管会撰写中期报告时力求实事求是,目的是探求真相,并吸取教训,使将来的选举更完善。
  对于报告反映的一些与选举事务安排有关的行政或策划上的错误,胡国兴表示,愿意承担错失,并决心完善日后的选举安排和运作。
  胡国兴说,选管会仍在调查余下的投诉个案及事项,包括电脑报数系统的失误问题等,并将在12月向董建华提交的最后报告中一并处理。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立法会表示,选管会的中期报告确认了整个选举过程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于中期报告中所列举的各项问题,行政长官董建华已于10日下午宣布,将会成立一个独立专家委员会,就选举的管理、策划和执行进行检讨。
  独立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一方面将涉及评估今次选举安排的管理责任问题,另一方面将就今后如何改善选举安排做出建议。委员会将于选管会提交最后报告后展开工作,并在大约3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林瑞麟表示,我们会汲取今次选举的经验教训,仔细研究有关建议,改进日后的选举安排,以确保香港的公共选举可以继续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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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徐丽泰简介
  范徐丽泰,196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士学位。1971年获香港大学人事管理文凭。1973年获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硕士学位。
  1973年7月—1995年12月,范徐丽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社会及保安小组组长。
  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1996年11月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
  1996年12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年1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主席。
  1998年5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1998年7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主席。
  2000年9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议员。2000年10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主席。
  范徐丽泰是第九届和第十届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
  1998年范徐丽泰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2004年9月12日香港特区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参加地区直选的范徐丽泰以高票当选为第三届立法会议员。
  在2004年10月6日举行的第三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上,议员们通过投票选举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以34票再度当选立法会主席。
  200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5年3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33号令,即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辞去行政长官职务,于2005年3月12日离职。”
  国务院全体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关于请求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的报告,并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就有关情况所作的汇报。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董建华先生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期间,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在香港成功地付诸实践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董建华先生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面贯彻香港基本法,依法施政,团结香港广大同胞,努力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带来的种种困难和挑战,妥善处理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维护了香港稳定繁荣的大局。董建华先生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来,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中央政府对董建华先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董建华先生经慎重考虑,提出辞去行政长官职务,并于3月10日向国务院呈送了辞职报告,体现了他对香港、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
  温家宝说,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昨天的国务院全体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务。行政长官缺位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附件一的规定,在6个月内选举产生新的行政长官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温家宝强调,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促进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董建华表示:在新岗位为国效力
  2005年3月12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被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董建华先生,在国务院批准其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的请求后说:“我很荣幸成为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我会努力在新的岗位上为国家效力。与此同时,我要感谢中央政府体察我的实际情况,批准了我的辞职。”“我借这个机会,衷心感谢中央政府在我任期内对我、对香港的支持。我也再次感谢香港市民以及特区政府同事的支持。”
  董建华表示,希望香港市民全力支持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和特区政府,并深信曾荫权有能力带领香港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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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10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向中央政府请辞。以下是董建华在政府总部向新闻界公布向中央请辞的谈话全文∶
  各位市民、各位朋友:
  一个小时以前,我已经正式向中央政府提交了请求辞去行政长官职务的报告。
  八年前,我接受中央政府任命,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香港市民一起,开始走一条从来没有人走过的路——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八载风雨路崎岖
  一路过来,我们成功地落实了“一国两制”,香港人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当家做主,我们切实维护着香港是一个自由、多元、法治的社会;人权得到充分保障,民主按照宪制的规定,按部就班稳步发展。
  一路过来,我们与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得国家快速发展,成为推动香港经济转型和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国家发展蒸蒸日上,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社会政治稳定,市民对国家民族的认同不断增加。
  一路过来,我们历尽艰辛。面对泡沫经济爆破,经济转型和“非典”带来的冲击,八载风雨路崎岖得很,市民的痛苦、忧虑和对政府的期望,我从未敢有一刻忘怀;为纾解市民的痛楚,我鞠躬尽瘁,从未敢有一日懈怠。香港市民以空前的勇气和智慧,迎接一个又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市民在艰难中表现出来的斗志、忍耐和对我的谅解,我心存感激,永志不忘。
  去年健康不如前
  经过香港市民的共同努力以及中央政府、内地各省市的大力支持,现在香港的经济出现了良好的复苏势头,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趋势。政治和社会状况也逐渐稳定下来。我清楚地知道,香港目前的成果还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去巩固和发展。由于长时期的操劳,在去年第三季度以后,我已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健康状况大不如前。以香港利益为重,我考虑过向中央提出辞去行政长官职务。这是出于对香港、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我这些想法,曾经向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过。
  现在,全国政协已经提名我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建议人选,这是中央政府对我的信任,我表示衷心感谢。我经过慎重地考虑之后,今日向中央政府提交了辞职报告,并恳请中央政府体察我的实际情况和对大局的考虑,批准我的辞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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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重考虑提请辞
  各位市民,香港现在各个方面的情况都不错。此刻,我对香港的前景,比我就任之时更加充满希望。首先,香港新时代的巨轮,在经过将近八年的艰难险阻之后,继续向着宏伟目标乘风进发,“一国两制”展示出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其次,在“一国两制”的安排之下,香港始终有其他地方不可取代的优势,这些优势正日益显现出来;最重要的一点,是香港有非常可亲、可敬的市民,以勤奋、敬业、灵活、进取,必定可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有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这个特殊的位置上,报效国家,服务香港市民,这是我一生的光荣。为此,我衷心感谢市民给我机会,感谢中央政府对我信任,感谢所有与我工作过的同事给我的支持鼓励,以及感谢家人由始至终给我的关怀。
  2005年3月12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收到了国务院有关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的命令。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即时代理行政长官职务。
  曾荫权先生随后发表了讲话。他称赞董建华先生在保持香港平稳过渡,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促进香港经济转型方面做出的贡献。曾荫权表示,他已请所有的行政会议成员和主要官员留任。特区政府将继续保持顺畅和稳定的运作,维持良好的治安和社会秩序,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曾荫权介绍了选举新的行政长官人选的有关安排。他说,新的行政长官人选的选举将依法于7月10日举行。依照基本法,新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将是第二任行政长官余下的任期。到2007年,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将按照届时的办法选举产生。
  曾荫权先生呼吁香港各界人士团结一致,珍惜现在的经济复苏,共同维护香港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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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荫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行政会议成员。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1967年加入香港政府,1971年成为政务主任。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涉及的范畴包括财政、贸易,以及与香港前途有关的事宜。1985年获委任副常务司;1991年出任贸易署署长(及总贸易谈判代表)。1993年5月晋升为库务司,负责香港政府的整体资源分配和税收制度等政策。1995年9月获委任为财政司司长,成为首位出任此要职的华人。1997年7月1日,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1年5月任政务司司长。2002年6月任香港特区第二届政府政务司司长。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2年因“多年来竭诚服务香港,成绩超卓”而荣获大紫荆勋章。
  赵无极油画在香港创1800万拍卖纪录
  2005年5月30日在香港举行的佳士得拍卖会上,著名法籍华裔画家赵无极一幅长达10米的巨型画作《Juin-Octobre85》,以高逾1800万港元成交,创下中国油画世界拍卖纪录,同时也打破了赵无极作品最高拍卖成交价的世界纪录。
  赵无极的这幅《Juin-Octobre85》是赵无极最大的一幅三连画作,这是应著名建筑师贝聿铭之邀,为公共空间而创作的。曾在亚洲的公共空间展示过,被称为画家在20世纪80年代的巅峰之作。这幅画以俯视角度表现山水,远观可见其壮阔的气势,近看可见其笔触细腻,融合了西方抽象画与中国水墨画风格,突破一般风景画的表现手法,画中亦表现出阴阳与轻重的对比。这次由一间亚洲私人机构推出市场拍卖。
  这幅《Juin-Octobre85》不但打破了赵无极作品拍卖的最高价纪录,也创下中国油画拍卖的世界纪录。
  该纪录的保持者是赵无极另一幅作品《1.4.66》,2002年以755.41万元成交。
  赵无极,1921年2月13日生人。是著名法国华裔画家。出生于北京,1935年考入杭州艺术专科学校。抗日战争期间,随学校撤退,辗转于江西、湖南、四川各地。他在学校主修油画,抗战胜利后,在上海举办个人画展,但听到许多非议,因此,校长林风眠劝其到法国留学。1948年他和妻子谢景兰一起赴巴黎留学。
  在巴黎,妻子和他离婚,嫁给一位法国雕塑家。赵无极开始到世界各地游历。在香港和电影演员陈美琴结婚,回到巴黎继续创作,并将西方的抽象绘画方法和中国画写意画法的空灵意象融合到一起,用稀薄的油彩泼墨,干涩的笔法皴染,将油画画成写意画的效果。他的作品曾在100多个国家展出,引起轰动。
  1979年,赵无极应贝聿铭的邀请,为他设计的北京香山饭店创作壁画。当时他的画没有受到理解,一位经理竟然说:“这样的画,我也能画”。
  但当1999年在北京举办《赵无极六十年回顾展》时,却轰动了整个中国艺术界,后到上海巡展。法国总统希拉克专门为他的画展撰写前言,提到:“赵无极洞彻我们两大民族的感性,使二者融于一身,既属中华,又属法兰西。他的艺术,吸取了我们两国文化的精粹。”
  江泽民为画展题词“氤氲化醇,融合创新”。
  1972年陈美琴病逝,赵无极专门创作了一幅9米巨画《纪念美琴》,现在此画保存在蓬皮杜艺术中心。
  2002年,赵无极被选为法兰西艺术院院士,并被授予荣誉勋章。在他接纳为院士的仪式上,程抱一和朱德群都参加并热烈祝贺。
  赵无极曾说:“虽然我入了法国籍,但我的创作源泉在中国,本身骨子里的东西,还是中国人的,这应该是最重要的。”
  第十六届“香港书展”于2005年7月20日至25日在香港举办,吸引了392家出版商参展,展出逾万种文学、历史、哲学、科技、商业、儿童文学等书籍。
  本届展览分为11个主题展区,参展总面积1.1万平方米,较去年增加6%。主办方两年前首次推出夜书市,让市民可以晚上6时至10时进场,深受上班人士欢迎,本届书展于7月23日特设“周末不夜书城”,延长了开放时间至深夜。
  一年一度的书展深受香港市民欢迎,通过书展的多元文化活动,扩大了书展的内涵,扩展了读者视野、启迪了人们的思维。书展成为炎夏的合家欢指定的节目,参观人数屡创新高,2004年吸引了50万人次入场。
  第十六届香港书展,打破16年来入场人次纪录,吸引超过63万人次入场参观。除了经济复苏,消费信心增强的原因外,亦与延长周末夜书市的开放时间有关,不少书商均认同,夜书市确能促进销情。
  一位参展商认为,夜书市吸引较多上班一族参观,参展商亦按销情不断补货及转换摆放书籍的位置,这显示夜书市仍有增长的空间。
  本届书展还以“名作家论坛”,“探索跨越疆界写作的秘密”等为主题,邀请两岸三地的作家包括苏童、南方朔、陈冠中,畅谈创作经验,并于会后举行讲座,让作者与读者会面。著名学者龙应台出席了“名作家座谈会”系列,就“阅读的一种反面思考”、“杂种城市的世界主义”等题目发表演说,这些活动亦增加了书展的叫座力。
  为了让香港市民进一步了解外国的文化,主办方在2004年首次设立了国际文化村,推介欧亚各国的书刊作品,由于深受读者欢迎,本届规模进一步扩大,推介法国、丹麦、西班牙、波兰、比利时、加拿大、埃及、新加坡等地的书籍。
  商务印书馆一位负责人说,摊位的人流和销售额均比2004年升了一成,购买的书种亦较去年广阔:“以往读者爱买实用书,但今年销量平均,像历史、文化、通识和语文书种也受欢迎,可能与经济较佳,累积了一定购买力,再加上社会转型,市民要吸收各方面知识,因而扩展买书层面。”他说,顾客平均消费也上升了,昂贵至超过1万元1套的《敦煌石窟全集》,也有人问津。不过,也有书商指出,本届销情比2004年差,其中“影音使团”负责人说,年轻的人流较2004年少了两至三成,成年人少了一成半,原因是受年轻人欢迎的大型书商,被安排在其他场馆,加上本届的基督教摊位离门口较远,教徒于周日返礼拜,亦是使他们生意下跌的原因,估计销量下跌约两成。
  这届书展最受欢迎的5类书籍依次为休闲书、儿童书、工具书、文学书和宗教书。另外,内地简体字版书籍也获得不少读者的垂青。
  2006
  蜚声国际的宇宙物理学家、有“现代爱因斯坦”美誉的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史蒂芬?霍金,在女儿露茜及随同人员陪同下,于6月12日下午抵达香港。现年64岁,身患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一直与病魔和困难作斗争的霍金教授,在香港展开了6天的访问行程:13日下午会见传媒;14日傍晚乘游览船畅游维多利亚港,欣赏香港的夜景,并到山顶观看幻彩咏香江的激光表演;15日下午在香港科技大学发表演说;16日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会面;17日下午离开香港,前往北京出席一个学术会议。
  6月15日下午3时,霍金在香港科技大学发表宇宙起源的演说。
  中午12时许,香港科大已有人在排队等候讲演,人龙越来越长,有人还手持霍金的著作在看,希望能够重温霍金的理论,有助于听讲。
  有学者表示,霍金的伟大之处是他于20世纪70年代已经利用爱因斯坦的方程式解释黑洞的产生,从而引申到推断宇宙是由一点而来的。当中的理论极度深奥,但相信霍金深入浅出的见解,可以使观众加深对宇宙的理解。
  霍金的演讲大约45分钟,体育馆180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香港科大校长朱经武出席演讲。
  首次访港的霍金,16日下午在女儿露茜和科大校长朱经武的陪同下,在礼宾府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会面。
  会面中,霍金以电脑和语音合成器与曾荫权对谈。曾荫权对这座“沟通的桥梁”很感兴趣,并站在霍金身旁,观看他如何操作。
  曾荫权赞扬霍金教授不单在物理学上成就卓越,同时凭借其人生经历和百折不挠的斗志,启发了港人,特别是青少年。他对霍金教授到访香港,特以致谢。
  曾荫权问及特区政府如何提高学生对科学探索的兴趣。霍金建议采取奖励措施,可以先在中学和大学提供奖助学金,为中学生举办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及邀请著名科学家来香港作深入浅出的演讲。
  霍金还建议,特区政府应资助当地大学多进行研究和增设教研职位,让优异学生留在香港,从事科研工作。
  曾荫权说,希望霍金访港期间,能感受到香港的自由和开放,体会到香港人热情好客的一面;并表示欢迎霍金日后,如秋季再度访港,观赏天朗气清的香港。
  霍金说,香港精彩奇妙,也充满活力。他表示,日后定会再来香港。
  霍金的女儿露茜说,对港人的热情和关怀感到开心;并表示,霍金说他不会忘记香港和港人。
  霍金的女儿将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普及版)》赠送给曾荫权;曾荫权回赠了《中国古星图》,这是1700多年前制作的,据说早已绝版。
  香港特区政府从2006年7月1日起,将分阶段实施五天工作周。五天工作周措施是指员工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星期六及星期日休息,措施旨在减轻政府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他们的家庭生活质量。有关措施并不影响运作效率。
  香港特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5月8日表示,政府会维持政府服务的整体水平及效率,紧急和必需服务不会受新工作模式影响。这项措施除有助于激励公务员士气、促进社会和谐外,也可为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但“政府无意立法强制其他界别实施五天工作周。”
  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专责事务)黎高颖怡指出,香港特区政府在实施这项措施时,政府会恪守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不涉及额外人力资源;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不削减紧急服务;在星期六维持一些必需的柜台服务。
  第一阶段实施五天工作周,主要有两大范畴服务在星期六会停止办公,分别是后勤办公室、提供内部专业及行政服务的办事处,以及在星期六需求较低的服务,因而停止办公对市民大众影响轻微。这些服务平日的办公时间会延长,以补足星期六的办公时数。此外,有关部门也会辟设其他便利市民进行政府事务交易的途径,包括互联网服务、收件箱、其他缴费方法等。
  黎高颖怡表示,在第一阶段,约有5.9万名人员星期一至五的工作时间会延长,但每周规定工作时数则维持不变。政府的目标,是在2007年7月之前,所有适宜改为五天工作周的工作单位都将实施这项安排,可能涉及9.26万名人员。
  在实施五天工作周后,香港特区政府会密切注视运作情况,并按情况所需改善有关安排。目前一些需求较大的服务会继续在星期六提供。包括入境事务处的柜台服务(例如:出生和死亡登记、婚姻仪式、身份证、签证、护照申请),邮件派递和邮局柜台服务,就业中心,职业健康诊所,社会福利署辖下的家庭服务,环境卫生服务,图书馆和康体设施等,会继续在星期六如常运作。执法、救援工作以及维持治安等服务,会继续24小时提供。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1)

  世界卫生组织前任总干事李钟郁2006年5月22日因脑血栓突然逝世。6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开始接受192个成员国对下一任总干事的提名。提名程序到9月5日结束。
  2006年7月30日,中国政府宣布全力支持世界卫生组织负责传染病事务的中国籍助理总干事陈冯富珍竞选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陈冯富珍是出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合适人选;她的参选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香港特区政府以至整个国家的大事。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国务委员唐家璇和外交部长李肇星在竞选前都亲自接见过陈冯富珍,卫生部部长高强还亲率代表团赴日内瓦,为陈冯富珍竞选助阵。
  2006年8月2日,竞逐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陈冯富珍赴日内瓦全力开展竞选活动。陈冯富珍表示,如果她当选,她的服务对象是全球人民,并称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9月6日,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了参加竞选新一任总干事的候选人提名名单,其中包括中国提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前卫生署署长、世界卫生组织现任助理总干事陈冯富珍。
  这次参选人共有5名候选人曾任世界卫生组织官员。除陈冯富珍外,还有日本候选人尾身茂、芬兰代表普什卡、土耳其代表荼萌、墨西哥代表胡里奥。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总干事的选举规程,执委会11月7日将对这5名候选人进行面试,随后执委会将在8日选举出唯一的候选人,并将其提交9日召开的组织大会审议并批准。
  经过4轮投票的激烈竞争,中国推荐的陈冯富珍击败其他4名候选人,当选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唯一候选人。
  11月9日,世界卫生大会特别会议在日内瓦万国宫会议厅举行,对执行委员会的提名进行考虑和表决,表决以秘密投票进行。表决前,被提名人将在会议上发表演说。
  日内瓦当地时间9日,陈冯富珍在有世界卫生组织193个成员代表参加的大会上发言,阐述了自己当选的感受和世界卫生组织今后的工作重点。
  陈冯富珍说,世界卫生组织取得卫生领域的成果需要处理六个核心问题。
  这六个核心问题是:卫生的发展、健康的安全、卫生的能力、卫生的信息和知识、卫生的合作、健康的绩效。前两个问题是关系到人类最基本需求的问题。贫困和不安全是和谐面临的两个最大的威胁,“和谐”一词是世界卫生组织章程的核心。和谐是文明的尺度。健康与发展和安全密不可分,同样密切关系到人类和谐。第三和第四个问题是两个战略性问题,包括能力建设——特别是加强卫生体系。这意味着获得确凿证据和确定研究和发展议程。最后两个问题是行动问题:处理伙伴关系和改进世界卫生组织工作。
  陈冯富珍表示,像所有前任总干事一样,她需要处理世界卫生组织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即技术问题、管理问题和政治问题。她决心在促进卫生事业方面取得重要的实际成果。
  陈冯富珍表示,将致力于实现世卫组织《组织法》中载明的崇高而历久弥新的目标:“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她坚信:“我们面前的卫生挑战非常严峻,但我们依然感到乐观。世界卫生组织具有为全世界造福的使命、经验和职能。如果在强有力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这些正面作用,世界卫生组织就能取得令人瞩目的卫生成就。”
  2006年11月9日,世界卫生大会正式确认陈冯富珍为新一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
  根据程序,经过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任命后,陈冯富珍将正式上任。这是中国第一次推荐人选参加联合国高层机构负责人选举,也是首次有中国人担任世卫组织总干事。
  得悉这一消息后,正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访问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立即致电陈冯富珍表示祝贺。
  曾荫权表示,对陈冯富珍当选世界卫生组织新任总干事,感到十分高兴。陈冯富珍能够当上联合国辖下组织的主管,是国家和香港的光荣。
  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表示,陈冯富珍当选后任重道远,她将要带领世界卫生组织面对传染病等各种问题,需要不偏不倚、很专业的精神,相信她有能力把工作做好。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代表中联办向陈冯富珍以高票当选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表示,陈冯富珍可以当选,反映中央对香港的重视、信任,对港人的信任。希望有更多的香港精英能够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更多地参与国际事务。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陈冯富珍女士当选世卫组织总干事唯一候选人,是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民主选举的结果。
  国家卫生部长高强表示,希望陈冯富珍做一个公正的总干事,并欢迎陈冯富珍随时就中国的公共卫生提出批评和改善建议。高强说:“如果我们有什么不足,我欢迎她提出批评,如果我们有什么经验,也欢迎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共享。”
  陈冯富珍以高票当选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香港各界倍感鼓舞,认为这是香港人的光荣。
  11月9日,当选世卫组织总干事的陈冯富珍在返回中国的前夕,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中国与世卫组织合作良好,及时与世卫组织交换信息,为世卫组织的工作提供了方便。中国是个大国,其公共卫生的状况他国都很关注,中国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合作态度积极。”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贝汉卫向陈冯富珍表示祝贺,并赞扬她活力充沛,热诚,经常保持笑容。他说相信对日后跟各国分享卫生管理经验,大有帮助。
  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推广协进中心主席温思朗表示,陈冯富珍声誉良好,是优秀的专家。
  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健康及滥用药物主管表示,陈冯富珍是首名出任此职的女性,对推动女性事务工作,相信有正面影响。
  日本参选人尾身茂表示,跟陈冯富珍是好朋友,落选也不会难过,未来会返回世界卫生组织,续任西太平洋区总监,跟陈冯富珍合作。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规定,陈冯富珍将于2007年1月4日正式履新,任期5年半。至2012年6月30日结束。而她的除税后年薪,是15.4万美元,即约120多万港元,另加2万美元的社交津贴。
  2006年11月2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世界卫生组织候任总干事陈冯富珍。
  2006年12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候任总干事陈冯富珍前往华盛顿总统府参加美国总统夫人主持的白宫疟疾高峰会,研商如何推动及改善非洲疟疾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非洲地区平均每30秒就有一名儿童死于疟疾,若能给非洲民众提供每顶不到10美元的蚊帐,即可大大减少疟疾死亡病例。美国总统布什2005年曾倡议以5年时间拨12亿美元,在非洲15个国家推动防止疟疾计划,将使得罹患疟疾的人数减少50%。
  2006年12月17日,候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在联合国总部拜会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就当前世界卫生组织功能及全球卫生环境交换意见。
  这是陈冯富珍当选后首次拜会联合国。
  陈冯富珍强调,上任后将积极推动与改善非洲及全球女性两大族群的健康,以此作为衡量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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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南对此表示赞同及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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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冯富珍简历
  陈冯富珍出生于香港,拥有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的学历。她从1978年开始在香港政府任职,1994开始任香港卫生署署长。2003年在抗击“非典”疫情中,陈冯富珍为更多的人所认识和肯定。其后她辞去香港卫生署署长一职,出任世界卫生组织助理总干事,专责应对禽流感工作。
  在世界卫生组织工作的3年时间里,陈冯富珍在推动各国制定防范禽流感应变计划、发展免疫科研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她对于当前全球卫生事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有深刻认识和独到见解,对世界卫生组织的未来发展有系统而成熟的考虑,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工作能力得到了业界普遍肯定。
  2006年11月9日,陈冯富珍以高票当选为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
  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WHO,简称“世卫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组织,成立于1948年4月7日,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世界卫生组织现有193个会员国,在全球各地合共约有3500名卫生和其他专家及支持人员,在日内瓦总部、6个区域办事处和国家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执行委员会负责。
  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是世界卫生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大会的决议、政策和委托的任务。它由有资格的卫生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每位成员均由其所在的成员国选派,由世界卫生大会批准,任期3年。
  世界卫生大会是世卫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审议总干事的工作报告,规划预算,接纳新会员国和讨论其他重要议题。世界卫生组织由会员国通过世界卫生大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