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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善走还是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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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善走还是善飞-张抗抗
第1节:自序
  自序

  这部集子收录的,是我2000年以来,陆续写下的中短篇小说。

  小说写到21世纪,究竟还能怎么写?

  谁也不敢怀疑:怎么写,比写什么更重要。

  问题在于,什么叫做“怎么写”?

  某一种奇特的叙述方式?无人使用过的小说结构?绝对陌生或新鲜的人

  物?絮繁累赘到无限重复、复制的语言?

  如此等等,曾经,几乎让我困惑到无法动笔。

  但我们必须不断给自己出难题、必须挑战、必须创造,创造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小说奇迹。然而,世界上究竟是否真会有这样的奇迹?

  就像“鸟善走还是善飞”这个命题——听起来,这好像是一个伪命题,怎

  么会有不善飞的鸟呢?既不善飞,为什么还要叫做鸟呢?但事实上,偏偏就有不

  善飞的鸟。它从远古进化至今,变成了不必飞行、而以步行代飞的鸟。这是没有办法的。不善飞而善走的鸟,仍是一种鸟。这就是鸟与鸟的不同之处。

  这种鸟擅长在地面疾走炫技,而与天空无缘。

  怎么写——写到最后,如果变成了一只不善飞的鸟,那么,在鸟类中,它肯定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品性。同时,它也忘记(或是回避)了自己作为鸟的特性。

  当然,在我的那篇小说中,讲的不是这个内容。我的故事本来想说,如果鸟不会飞,快走也能到达目的地。现在我把这只不会飞的鸟借来用一用,不小心

  就用成了另一个意思。

  通常,我们写小说的人,就面临如上的困境和悖论。

  所以,我只能牢牢记住这一点:我无论“怎样写”,最终都是为了把我心里那个“什么什么”写出来、写到位、让人看完以后,至少会掩卷想一想。我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自己究竟要写什么,写的是什么。如果写小说的时候,一心想的是在地上走来走去地展示冠翅上的羽毛、表演跳跃的姿态、发出婉转的鸟鸣,而最终不能展翅飞到天上去,那么,这只善走的鸟,只能作为一种独特的观赏动物,终究难以让我们实现飞翔之梦。

  无论怎么写,前方都有天空在召唤。那是超拔于地面之上的气流,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写“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的原因。

  有了这个心理依据,我才会知道,怎样才能最贴切地表达出那个“什么”。

  若是我们吸引读者在小说中穿过了故事和语言的华丽、曲折的长廊,走到尽头,最后却被他们发现廊内外均空无一物,那么,怎么“说”,也都是白说了。

  我仍然老老实实地滑翔,让风渐渐托起羽翼,然后起飞。

  2007年6月于北京

第2节:鸟善走还是善飞
  鸟善走还是善飞

  

   你准备好了没?——洪伟问自己。

  还没呢——洪伟回答自己。

   你还没有准备好么?——洪伟再一次问自己。

   耐心一点儿,我还需要些时间作更多的准备——洪伟再一次回答并说服自己。

   那就到秋天吧,秋收完了就上路。他这样决定下来。

   人近中年的农业技术员洪伟,准备去做的当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至少,目前,对于他个人来说,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了。他已经为此准备了十年?二十年?甚至更多时间。几乎可以说,从蔡老师离开洪河农场返城的那一天开始,他的准备就在暗中进行了?不,这样说有点像编瞎话。事实不是这样的,事实是那些早已返了城的上海知青哈尔滨知青,这几年开始陆陆续续回农场“探亲”,说起了返城知青谁谁谁,如今都怎么怎么样,有人提到了蔡老师,洪伟的耳朵忽然就像录音磁带那样转动起来。尽管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蔡老师返城后的情况,他却意外地得到了蔡老师如今在辽宁一座小城的含糊不清的地址。

   那天的风很大,把路边上凌乱的鸡毛和纸片儿,刮得满地打旋儿。洪伟听到蔡老师那三个字,像是忽然抱住了一个暖水袋,心里有一股热水在咕咚咕咚地晃悠。他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他9岁那年,小学三年级,蔡老师第一次给他们上课的情形。那时候的蔡老师梳着两条长辫子,脸蛋儿就像刚剥了壳的煮鸡蛋那么白白嫩嫩的。那堂课蔡老师给他们讲一种名叫鸵鸟的动物。30年过去了,洪伟依然能清晰地听见,蔡老师好听的声音,像草甸子里的云雀,在教室里直着升起来又落下去:

   大家想一想,鸟善走还是善飞?

  ——飞——鸟当然善飞。

   一般来说是这样。可是,有一种鸟例外。

   光会走不会飞的鸟,那叫个啥鸟哇?

   鸵鸟。

   洪伟就是在那时候,第一次见到了这种名叫鸵鸟的图片。那只大鸟一身黑毛,大眼睛瞪得凶,模样很难看,光着屁股,脑袋包得挺严实,却把长满了红肉刺儿、没毛的裸脖子露在外。蔡老师说,鸵鸟在沙漠中疾走如飞,一小时可达60 公里,比“东方红”胶轮快好几倍。那天下课前的最后一分钟,蔡老师看着洪伟的眼睛说:鸵鸟是鸟类中最大的走禽,天下的鸟,会飞不稀罕;善走,倒是一项绝技,啥叫与众不同?这就是。

   洪伟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屁股,脸蛋儿呼啦一下烧得通红。

   其实在蔡老师开始给洪伟那个班上课的前一年,洪伟就“认识”这个上海女知青了。那年洪伟7岁半,刚上一年级。他第一眼见到蔡老师那个时刻,真是惊心动魄,使得洪伟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一想起那个瞬间,都会觉得是一部国产电影大片的精彩回放——

   那一场突然袭来的洪水,冲垮了江边的防护堤,一直灌进了连队的围墙。天亮的时候他被父母拽着,从一棵杨树杆攀到了邻近的屋顶上,整个连队的知青还有家属,都在声嘶力竭的呼叫声中,匆匆忙忙地往高处走。大水不停地漫上来,水面上漂着农田鞋和脸盆。洪伟兴奋地骑在红砖房的屋脊上,抬头望得见队部门前的那个大木架子。那个大架子也叫了望塔,用来观察草甸子里的火情水情还有敌情。大木架足有三层楼高,洪伟早就和二嘎子偷偷爬上去过,天晴的日子,他相信站在上头差不多都能望见北京了。这会儿,洪伟看见上面挤了不少人,大水已经把大木架的四条大象腿都泡胀了,水还在滋滋地往上升。大木架底下的侧边,有一个好几人深的水池子,说是伪满时期日本开拓团垦荒时留下来的,知青来了以后,把四周挖成了斜坡,就地改造成了一个游泳池。夏天的傍晚,收工以后,真有男知青在里头游泳,人竟然会在水上浮起来,像一条鱼似地游着走,真把个洪伟看傻了。

   就在洪伟呆在屋顶上想入非非那会儿,他忽然听见了一阵尖锐的哭声,正是从“游泳池”里发出来的。那些匆忙奔走的人群中,不知是谁家的女孩不小心滑进了水池里,周围的几个大人都吓呆了。有人高喊救人哇救人,有人带着哭腔尖叫:俺不会水呀,这旮哪有几个会水的……就在这时,半空中犹如一道闪电划过——从大木架顶上,刷地跃下了一条会飞的鱼,在空中打了一个旋儿,然后像一枚炮弹,准确地落在了“游泳池”的中心,轻轻地溅起了一阵小小的水花,没等洪伟看清楚,那个女孩已经被托到了岸上。随后,那条银色的鱼也自己蹦上了岸——洪伟终于看清了,那是一个姑娘,白色的衬裤和背心都紧紧贴在身上,湿淋淋地淌水……

   那叫啥——那就叫跳水,开了眼吧!等大水退去了之后,二嘎子向洪伟显摆他听来的消息:那个女的上海知青,打小就是少体校的跳水队员……

   啥叫少体校?洪伟的脑子发晕,知青带来了许多词儿,过去连听都没听说过。

  我也不知道,反正,那么高的跳台,人家眼睛都不眨一眨,刷地飞下来了。

   洪伟最初认识蔡老师,是在半空。这显然不是一个合适的地点,从此以后,洪伟所有的念头,都会在半空中无缘无故地发生。他不会游水,只能像一只森林里的长臂猿,在树林间飘来荡去。但是,他梦里全是些会飞的鱼,那些鱼无一例外都是银白色的,张开的鱼鳍如同柔软的小辫儿在风中飞扬。

   蔡老师当了洪伟的班主任以后不久,小学校里那几个男男女女的知青老师们,就吵吵着要修整篮球场。他们用业余时间平整操场,弄来些白石灰画上规规整整的道道,把歪倒的篮球架竖立起来,有个女老师拆了一副花线手套,亲手钩了一只网篮吊在那个光秃秃的铁环下,那个篮球架立马就像模像样了。知青老师又吵吵说要建单杠和双杠还有吊环,洪伟听得傻眼,蔡老师弯下腰,伏在他耳边悄悄说:嗳,找你爸,给学校弄几根木头吧,要直的。洪伟他爸在1956年转业前曾是高岗警卫部队的一个排长,那个内卫团后来解散了,整个团的指战员都送到了北大荒农垦战线,如今好歹是个连队指导员,管着一百多号知青呢。据说洪伟就生在开荒大会战的地头。但洪伟没敢去跟爸要木头棍,他和二嘎子头把自家院墙的粗障子柱、仓房里留着打饭桌的圆木头,统统偷出来送到了学校。知青里头有的是能人,男老师会做木匠活呢,他亲眼看着那些木棍儿被老师们用刨子和砂纸,打磨得溜光水滑,然后横的横,竖的竖,结结实实地架成了大炮和榴弹炮——原来这就是“单杠”“双杠”和“高低杠”呀。蔡老师轻轻跑几步,纵身一跃,身体就像面条一样柔软,在那“杠”上随性儿翻翻打滚儿,把洪伟的眼珠子都快旋出眼窝了。有个男老师从机耕队弄来了几根比手指头还粗的铁筋,弯成个圆圈,又套上一根红色的胶皮,再把那两个红胶皮的圈圈,拴在高高的树杈上,他说这就是“吊环”。蔡老师的两只手抓住吊环,整个身子忽然悠悠地升起来,她在空中像一只燕子,飞过来又飞过去,两只手突然放开吊环猛地打个滚儿,像一片花瓣似的落地了,吓得洪伟一哆嗦。她说我教你呀,洪伟使劲儿摇头。洪伟害怕呀。她说我扶着你,等你会了,你就觉得自己会飞呢。

第3节:鸟善走还是善飞
   一直到那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洪伟才能在“单杠”上翻一个小翻儿。

   洪伟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看知青们打篮球。洪伟只要一听着打比赛的信儿,就会火烧火燎地颠颠儿赶过去。一到星期天或是放了农忙假,知青总是5 个对5 个地打比赛。他们的衣服都穿得乱码七糟,根本分不清谁在跟谁争球,每一场比赛都把洪伟看得敌我不分。洪伟多么希望自己也能上场打一回篮球呵,但他的个头太矮了,钻在知青的胯下就找不着了,不会有人把球传给他的。他只能坐在球场的白线外头,脱了球鞋垫在屁股底下,老老实实地当观众呗。每一次他都会从比赛开始一直呆到比赛结束,身子都不带动弹一下的。没多久,知青们就对他这个忠实的观众委以重任了——他的脚边堆满了知青们脱下来的衣服,冒着热烘烘的汗味儿——给!看好了!有人把腕上的手表摘下来,打球太猛了,会把表砸着呢。他们把手表一只接一只,小心地套在了洪伟细瘦的胳膊上,好像他是手表厂的传送带,或者是卖手表的柜台呢。那些手表大多是“上海牌”和“宝石花”牌的,全钢或是半钢,他全都认得。他现在成了一个赛场的“守门员”啦,多牛逼!再努努力也就离裁判不远儿了。二嘎子眼气得不行呢,可就没人把手表交给他保管。

   洪伟看的比赛多了,渐渐有了立场。每一场比赛,不管谁跟谁比,只要蔡老师在哪个队,他就向着哪个队,拼命地喊加油,直到把嗓子喊哑。他觉得所有的女知青里头,蔡老师长得最好看。他对二嘎子说,蔡老师背着包儿上场部办事儿,走在公路上,身后来了一辆“热特”或是“大解放”,她只要摆一摆手,那车准保就乖乖站下。这个说法连二嘎子也基本赞同。等到秋天的青苞米下来了,洪伟让妈煮熟了;沙果刚刚红了半边,就让爸给摘下来,他用一块雪白的新毛巾包着,给蔡老师送去。第一次刚走到女知青宿舍的门边儿上,就被一个尖嗓子的女知青给拦下了。她伸出一条腿,堵着门不让进,撅着嘴问:小孩,让我检查一下,头发上有虱子没有哇?他憋红了脸,哇地一声哭了起来。蔡老师听见了他的哭声,端着一盆清水走过来,用香喷喷的肥皂,把他的脸蛋脖子和黑黑的小手,洗得干干净净。那清水痒痒地流过他的耳根,他不由得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热热的眼泪哗地一下又流出来……

   到了暑假,蔡老师就开始在那个“游泳池”里,教他和二嘎子游泳。一开始他在水里扑腾,湿透的头发一根根粘在脑门儿上,除了“狗刨”啥也不会,他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落水狗。望着头顶上如同马群一般飞驰的白云,洪伟出神发愣,他实在想不出,外面的世界究竟会比北大荒大多少倍呢?

   那个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他已经能够用划桨的姿势在“游泳池”里打几个来回了。他第一次从蔡老师那里听说了“蛙泳”“自由泳”这样的新词儿。开学的前一天,蔡老师决定带着他和二嘎子,还有别的几个同学,到连队几里地外的水库去游泳。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蔡老师穿上了叫做“游泳衣”的那种东西:淡绿色的布料上有无数的橡皮筋,把衣服勒出一个个鼓鼓的小泡泡,看上去像一只巨大的青蛙。“游泳衣”的上身和裤头竟然连在一起,不知她是怎么穿进去的,紧紧地裹在身上,露出了她像白面馒头一样的胸脯、脖子和大腿还有脚丫子。一直到蔡老师用雪白的手臂劈开了碧绿的水波,自由自在地游开去老远,洪伟的眼睛才敢追着老师赶上去——水泡子里的老师不是平时上课的老师了,她像一只从远方路过这里的白天鹅,落在湖上悠悠玩耍栖息,白天鹅的冠是黑色的,那是因为她把头发盘在了头顶……洪伟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下午,灼热的阳光下湖水依然清凉。蔡老师的笑声像一串水珠子飞过来:游啊,别怕,放开手脚,对,冲着我游,好极了,再游,抬起头呼吸,蹬腿儿,用力,四肢要尽量平衡,对了……

   洪伟在9岁那年的夏天,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衣服叫“游泳衣”,还知道了世界上有

第4节:鸟善走还是善飞
  一种运动叫做“体育”。这都是他的知青老师教给他的。当他气喘吁吁地在水湾里打了一个来回,踩着水底的淤泥中好不容易站起来的时候,他的蔡老师笑着揪住他的耳朵,往一边儿按下去,连连晃动着,让他甩出耳朵里的积水;一边狠狠地对他说:

  体育就是速度!你还得学会游得更快些!

   你准备好了没?——洪伟问自己。

  还没呢——洪伟回答自己。

   你还没有准备好么?——洪伟再一次问自己。

   耐心一点儿,我还需要些时间作更多的准备——洪伟再一次回答并说服自己。

   那就到秋天吧,秋收完了就上路。他这样决定下来。

   事实上那时的洪伟完全辜负了蔡老师的期望——在这水库一年中有大半年封冻、夏天就像兔子穿过草丛那么倏地一下子就没了的北大荒,游泳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再说,洪伟逐渐发现自己的四肢协调能力实在太差,而且更为致命的是——他从事任何一项体育活动,都达不到起码的速度。尽管洪伟在内心深处是多么地热爱体育,多么希望通过热爱体育来热爱蔡老师,但他却对自己的能力发生了深深的怀疑,对自己在体育课上一次次拙劣的表现和成绩痛不欲生。他只能更多次地往蔡老师的宿舍跑,给她送去黏豆包、野鸭蛋或是自家菜园子里刚起出来的新鲜水萝卜什么的。他每次去看望蔡老师,总是站着说话,从不往她炕上的褥单子上蹭。每一次去知青宿舍,出门前他都会郑重其事地使劲儿洗脸,甚至换上一双干净的没有臭味的袜子。他对妈妈说,知青不喜欢埋汰小孩儿。有一次他从妈妈擦脸用的雪花膏瓶子里抠了一小点儿,抹在了皲裂的手背上,恰好被妈妈撞见了。他妈用手指点着他的额头,又好气又好笑地骂道:

   得,我看啊,知青如今是一天天越来越埋汰;你们这些小崽子,倒是越来越臭美了!

   洪伟也觉得,自己的生活正在一点一点发生着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眼睛能够穿过教室结满冰凌的窗玻璃,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天尽头很远的地方。他知道那儿是上海,那里有许多许多高楼,是蔡老师的家乡。蔡老师回家探亲的时候,给同学们带回来“大白兔奶糖”,每人都分到好几块儿,洪伟舍不得吃,在兜里一直揣到粘在衣服上抠不下来。那时功课不多但学习很忙,要批《水浒》,要学黄帅,蔡老师一讲就是一个钟头,一句话都不带重复的,这让洪伟格外地佩服。于是洪伟经常地故意地“犯错误”,比如捉一只蛤蟆带到教室里,或是在学校盖房子的工地上,用沙堆上的小石子儿互相扔着玩儿,终于打碎了教室玻璃;再就是把教室炉子的烟道堵上,把教室里搞得硝烟弥漫。那种时候,一定会有二嘎子那样的人当叛徒,迅速地把他出卖。这样,蔡老师肯定会在放学后把他留下来,同他个别谈话,一谈就是一个钟头,自然也是一句话都不带重复的。那是洪伟真正觉得无比幸福的时刻,蔡老师不再是在对全班同学讲课,而只是给他一个人讲,对着他一个人,生气地皱眉、撇嘴、瞪眼,或是微笑……蔡老师无论说什么,洪伟都一个劲地头点,每一次他都作出信誓旦旦的保证,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去。他觉得有幸倾听蔡老师的训斥,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他像上了瘾似的,隔几个星期就到蔡老师的办公室自动“报到”一次,一直到蔡老师在某一日似乎终于识破了他的诡计,从此无论他干什么样的坏事也不再理睬他,洪伟才算就此“改邪归正”。后来蔡老师就开始给他们排练文艺节目,那是一个二人转调调的集体“坐唱”,每个人手里一手拿一块呱哒板,一边唱一边打板,听上去热热闹闹的。洪伟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个节目叫做“处处有亲人”,讲一个到部队去看望儿子的赵大娘,下了火车迷了路,最后如何被热心人送到了儿子身边……蔡老师就扮演那个赵大娘,用黑墨笔在眼角上画上几道皱纹,把洪伟笑得肚子疼……

   接近中年的洪伟,记忆中充满了少年时代如此鲜活的故事,它们至今清晰如初,不会轻易褪色。行走在农场场部宽阔的大路上的技术员洪伟,每当想起往事,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扑哧一乐——“赵大娘不吃也不喝,两行热泪流下了眼窝……”洪伟顺嘴儿哼哼着当年的曲调,奇怪的是时隔30年,那歌词竟然是一句不带忘的。他觉得自己才是一个有“知青情结”的人,他在人生之初学到的所有知识、他身上那些经常受到老婆表扬的良好生活习惯、他的理想他的勤奋,统统都来自他的知青老师。这一辈子,如果他不主动地到哈尔滨或是上海看望他们一次,他也许会留下终生遗憾。是的,许多知青都回农场来过了,但惟独蔡老师没来,始终没来,一次也没来。每一年他听说老知青回来了,都会怀着热切的期望在第一时间奔向场部招待所。一年一年,他见过了许多人,所有那些明显地变老了发胖了的知青中,却没有他的蔡老师。

第5节:鸟善走还是善飞
   羽毛球、乒乓球和排球都能被大风吹走,只有铅球,沉沉地在坠在心底。

   蔡老师回城那一年,他已在场部中学上了初中。他不知道蔡老师走的消息,蔡老师当然是不会专程到场部中学去同他告别的。她走得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就好像草甸子上空的一片云彩,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天边。洪伟是在学校放了寒假,回到连队之后,才听爸说起蔡老师走的事儿。爸说蔡老师的对象是个天津知青,他们回不了上海也回不了天津,只好一起回了她父亲老家辽宁的一个小城。那天,洪伟把用绳子拴在连部办公室窗台钩子上,那几个用萝卜和肥皂刻成的破破烂烂的公章,一把拽下来,恨恨地使劲用脚去跺。萝卜早已冻得刚硬,一脚猛地下去,倒把他的脚脖子崴疼了。

  鸟善走还是善飞呢?善飞?不,有一种鸟是个例外。

   什么鸟?鸵鸟。

   中年农业技术员洪伟,每当想起他幼时的知青老师,心里会隐隐地觉得有一点儿痛。

   洪伟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他想也许是他的蔡老师过于重视体育而放松了文化课的缘故。但他一点儿都不怪蔡老师。虽然他的体育成绩并不好,但他毕竟是从心里喜欢体育的,是蔡老师教给了他最初的体育常识。知青们一个连队一个连队地走空了以后,农场场部机关的篮球、排球比赛,倒是仍然继续进行,只是观众稀稀拉拉的,不像一场比赛倒像是体育训练似的。那段时间他在场部电影队放电影,这份工作是他给宣传科长家劈拌子、搬煤拉柴火,使劲儿溜须才整上的。放电影的工作挺轻松,白天呆在办公室,有很多时间听收音机或是半导体。他发现那些大型的运动会,每一场比赛时,都有个男人的声音,在旁边不停地说话,告诉那些“听”比赛的人,比赛进行到什么程度了,这一个进球是怎么回事,那一个球没进,又是怎么回事。几号球员身高体重是多少,几号球员有什么什么绝招。他听得入迷,眼前出现一个活生生的赛场,那些解说词就像穆铁柱手里的篮球,一个不漏地灌进了他的脑子里。再后来他知道了一个名叫宋世雄的体育播音员,那个人的嘴就像一台半导体,一打开就不带歇的。北方长长的冬天,下午没过完就黑天了。晚上放完了电影,他呆在值班室里,一夜一夜地捧着半导体听宋世雄“白话”。他至今记得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炉子里的煤火轰隆轰隆地燃烧,像一列从雪原上驶过的火车。半导体在他怀里发出嘶哑的声音,那声音的每一个音节都是急急忙忙往前赶的,一秒钟也不敢耽误。那个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重,在空中旋转飞翔,那已不是声音而是一种速度,是一种其大无比的力量,就像一个冒着蒸气的火车头,拼命地拽着他往前走——

   鸟善走还是善飞?善飞?不,有一种鸟是例外。

   他看见一只黑色的大鸟,目光坚定,用两个脚趾的厚脚掌,一弹一跳疾步穿过北大荒无边无际的田野。它的羽毛轻盈、脚杆瘦长,一步跃出去就是3 米,它不是在走,而是在飞;不是用翅膀飞,而是用脚掌飞。鸵鸟不会飞,但它能够在地面上达到飞行的速度。那么人呢?那个人没有翅膀,但他能用声音飞翔……

   洪伟在寒气袭人的冷屋子里醒来,炉火已灭,阳光从窗玻璃上透进来,一片一片薄如蝉翼的冰凌,像风中奔跑的大鸟身上那雪花四溅蓬松飞扬的羽毛。洪伟清楚地记得,他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同自己较劲儿,他要把自己的声音变成速度,成为一个农场的业余体育播音员。

   那是一段比冬天更漫长的岁月,人们常常看见一个瘦长的年轻人,站在场部与公路连接处的十字路口,目光如炬,紧紧地盯住从那里开过的每一辆汽车,口中念念有词。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过目不忘地报出汽车的牌号,以此练习自己的记忆力反应能力以及嘴皮子功夫。那是他自己发明的一种强行训练的土办法,他对这种方法很满意。当春天到来的时候,他已经能够不打磕巴地说点儿什么了。他在机关的各个办公室,疯狂地搜集一切能够搜集到的报纸,然后把上面所有一切与体育有关的报道,统统地剪下来。可惜那些报纸实在太少了,他狠狠心省下自己的零花钱,在农忙以后短暂的假期里,坐火车到佳木斯的图书馆去查资料。早上9点钟开门进去,一直到下午6点钟关了门才出来,再急忙坐夜班火车往回赶。图书馆里头不让抽烟,真是要把人憋死了;中午吃了一个面包,饿得他快要昏过去。来佳木斯一趟容易吗,路费呢,时间呢,再悲壮也得忍了,谁让你迷上了这个体育解说呢。你不掌握大量的数据资料,到了赛场上一开口啥也说不明白,谁愿意听你瞎嘞嘞?那几个月里他鬼鬼祟祟地在家里出出进进,爸就没好脸给他了。肯定有人悄悄对他的爸妈说:你家洪伟怕是得了魔症呢,见天站在雪地上瞅啥呢,你看那帽檐儿下巴颏都上霜啦,得带他上医院瞧瞧才好。他爸在暗中将儿子观察了几天,从洪伟住的偏屋找到一大堆废旧的帐本儿,一页页贴满了豆腐干大的报纸,那个当年的知青连队指导员,看见了许多陌生的名字和面孔,动作和姿势都很威猛,发达的肌肉上有河流般的汗水从纸上溢出来。洪伟的爸终于找到儿子的时候,洪伟正在场部坑坑洼洼的篮球场上,进行他的第一次现场解说。汗水从他的头发根上一滴一滴落下来,他的脑袋像个拨浪鼓不停转动,眼睛像贼一样四处溜达,舌头像是打了结,声音变成了一片片柔软的柳絮,被风吹得不知去向。终场哨响起来的时候,许多人大声地叫着洪伟洪伟,那一刻洪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一只鸵鸟,恨不得一头把脑袋扎进欢呼的掌声里……

第6节:鸟善走还是善飞
   洪伟就这样开始了他的业余体育解说生涯。从春到秋的短暂赛季,他被请到各个农场去进行解说。那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新奇行当,农垦人第一次发现,一场体育比赛如果没有解说员出场,就像看一场没有声音的电影一样乏味。那整个儿青春勃发的80年代,他像牛仔裤或是流行歌曲一样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他一日日名声远播,在辽阔的垦区,哪个农场凡是有像样的体育比赛,就会有人提议:让那个新华的洪伟来给咱解说呗!

   洪伟出场的时候,他在赛场上的个人形象,绝对是毫不含糊的。裤线笔直,锋利得可以削萝卜了。常常穿一件格儿衬衣,竟然有人问他说你咋穿个女人的衣服呢,真是无知得很。皮鞋必得在前一天晚上提前仔细打上鞋油,到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再一遍遍擦得锃亮,亮得都能照出人影了;这个擦皮鞋的方法,还是许多年以前,在知青宿舍跟那些上海小伙学的。他参加工作后,用第一个月的工资,托回上海探亲的知青,为自己买了一条直筒裤,就是裤脚翻起一条折边儿的那种。上海男知青都喜欢穿一种头儿尖尖的“火箭式”皮鞋,一直到现在,他脚上的新皮鞋换了一双又一双,但式样仍然是这种“火箭式”,20年始终不变。刚开始那几年,宣传科的周小菲迎面过来,一看见他穿皮鞋,每次都会撇着嘴吐出两个字“臭美”!没过几年,小菲成了他的妻子,又把头发烫了,比他还臭美。洪伟知道自己后来常常被别人说成是“毛病”的那些生活方式,大多是知青在农场时,他偷着跟人一点点儿学,“落”下的“病根儿”。这些个习惯就那么一直保持下来,后来再想改也改不了了。

   那一年,农场地里的庄稼收尽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省城来信,信封上有省体委那几个大大的红字。光是信封就把他吓了一大跳。更加不可思议的是,省体委这份盖着公章的信函上,竟然邀请他去为即将举办的全省运动会现场比赛担任解说,来回路费和误工费人家全都包了。洪伟想:备不住是体委搞错了人呢;再一想,方圆几百里还有谁会体育解说呢?没有了。把信给小菲审阅了,小菲明确地指示:什么叫自学成材?你就当去省城溜达一回呗。

   洪伟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次的省城之行。他被安排在游泳池边上的一张桌子后面,他面前放满了麦克风、录音机还有许多他看不明白的东西。音乐响起来,还有观众的叫喊,但他眼前蓝色的池水和高高的跳台一片漆黑。比赛开始的那一刻, 他的身子像狂风中的草叶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他听见自己颤栗的、不连贯的声音像一片片残破的羽毛,在体育馆巨大的屋顶下颠簸起伏。刺眼的灯光下,他渐渐看清了观众席上晃动的无数陌生的面孔,那个瞬间他忽然想起了蔡老师,他想也许蔡老师就在人群中悄悄坐着呢,等比赛结束的时候,蔡老师就会从台阶上跑下来,不,也许蔡老师就正站在跳台上,像许多年前那个大水漫漶的清晨,如一条会飞的银鱼,闪电一般从空中飞跃下来……他有些走神了,他的嘴皮子突然变得利索起来,继而,他的舌头变成了一条奔腾的河流,从丛山峻岭中一泻千里飞流直下……

   掌声嘎然而止,赛场的灯光暗下来,喇叭中广播的声音悄然停息。比赛结束了,人流鱼贯而出,游泳池忽而变得空空荡荡,一池碧波就像一块凝固的巨石。他木然往外走,没有欣喜也没有兴奋。体育馆大门外有个女人的身影孤单单地立在那里,他的心一阵狂跳,他的身子飘起来,迎她走过去,昏暗的路灯下,他看清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手里拿着鲜花……

  那不是蔡老师。他的蔡老师就像一只鸵鸟,消失在沙漠的深处。

  就在那一刻,洪伟想起小时候在课堂上,蔡老师曾教他们大声地朗读“想念”那个词。 他发现自己原来一时一刻都没有忘记蔡老师。可是蔡老师为什么不回农场来看看呢?走了20多年了,她怎么就连信都没有来过一封?洪伟抬头看着省城大街上满天空晚霞似的霓虹灯,眼睛刺得发酸。他想,蔡老师到底藏在这城市哪一栋楼房的哪一扇窗子里呢?无论如何,回城以后的蔡老师,在他的想象中,肯定是在从事体育工作的。

第7节:鸟善走还是善飞
  回家后他对小菲说的第一句话是:蔡老师不来咱农场,我一定得想法儿去看看她。

  你准备好了没?——洪伟问自己。

  快了快了——洪伟回答自己。

   你还需要准备什么呢?——洪伟再一次问自己。

   车本儿已经拿下,车技也练得不大离儿了。好多年以前他离开电影队之后,就被场部送去八一农大学习农业技术,然后回到场部,在农业科当了一名农业技术员。他的工作不算出色但也过得去,只等二嘎子工作的税务所买下一辆切诺基,他就能开着借来的新车,去看望蔡老师了。开着车专程去一趟辽宁,那才够气派。汽车意味着速度,而“速度”这个词,几乎在30年以前,他就从蔡老师那儿听说过了。如果开着车去,那就比鸵鸟在沙漠里行走的速度,更要快上好几倍。

   好了,现在,终于问到了蔡老师的地址。万事俱备,那就上路吧。

   洪伟为自己准备的行装,装满了整整一个后备箱。除了给蔡老师带的少量东北精选大米和优质黄豆、一小箱完达山乳业的新鲜盒装牛奶,还有几个死沉死沉的纸箱。那些纸箱里放入了他的全部宝贝,这20年多年来他的所有“家当”:十几个黑皮旧账本做的剪报簿、他在几十个农场运动会上的现场解说照片,足足有十几本儿(其中还有同穆铁柱的合影呢)。几十本儿红丝绒面儿的荣誉证书——场部和管理局、总局工会颁发给他的,小菲用红丝线给他扎成一大捆,壮观得很。至于这几年来发表的几百篇体育短评,光是报纸就好几百张,单用一只纸箱都装得满满的。洪伟差不多在过了36岁生日之后,就开始拒绝做比赛现场的解说了。他觉得继续在赛场上没完没了地唠叨,就像原地踏步一样,一点“速度”都没有了。他做了那么多年的垦区业余体育“记者”,国内国外但凡跟体育有关的人和事,还能有他不明白的么?他从五、六年之前就开始写体育短评,那才真正让人过瘾呢。那些文章从《农垦日报》《鹤岗日报》一直走到了《中国体育报》《当代体育》杂志,从豆腐干那么大一点儿,一直“长”到干豆腐那么大块儿,实打实的没一句蒙人的话。前几年还得过一次《体育天地报》的全国好新闻奖呢。

  但真正让人激动的,也是他最想给蔡老师看的那件极其重要的东西,藏在最底下的一只纸箱里,那是一大厚本儿书稿,是他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真正的书稿呵,截至上个星期,小菲终于用电脑给他敲出来了,再打印后装订成的。这部书稿他写了足足三年,30万字都不止呢。连洪伟自己都不相信,他真的能写出那么厚的一本书。

   光是听听那书名,都能让人吓一跳哩:《夏季奥林匹克百年风云——写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这本书搜集整理编辑了历届奥运史上的主要代表人物,描绘了百年夏季奥运会的竞技场面、历史背景以及奇闻轶事,是一部知识性趣味性理论性可靠性都很强的体育书籍,等将来有一天出版后,准保让人看得放不下手呢。说到底,这么多年来,他精心准备的就是这本书稿。他要把这部征求意见稿,送去给蔡老师。让蔡老师知道,自从她离开农场以后,他一天都没敢放松自己,就好像她仍然存在于他的生活中,始终用她温和的目光在注视着自己。他要带去那么多剪报和资料给她看,绝对不是为了炫耀,而是想让她明白,在人生最初的起跑线上,她给了他最重要的鼓励。不,应该说几乎影响了他的一生。蔡老师9岁就进了少体校,正经体育科班出身,她一定至今还爱着体育。那么,难道还能有比这本体育书稿更好的礼物,来替他向蔡老师说声谢谢么?

   天气有些凉了,阳光里透着几丝寒意。洪伟开车上路的时候,心情像天上的白云一般透亮。笔直的公路划破广阔无垠的原野,好像会一直通往地球的另一头。他猛然把汽车时速提到了130公里,他希望能在天黑以前到达那个城市,不要让他在路上过夜。他听见风在车窗边上尖锐的呼啸,切诺基像是一只张开了翅膀的大鸟,立马就要飞起来了。鸟善走还是善飞呢?洪伟也许是一只不善飞的鸟,但他在地面上大步大步地走,也可以走出飞翔的速度来呵。

第8节:鸟善走还是善飞
   洪伟一口气开了12 个小时,紧赶慢赶,当他到达那个小城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这使他多少有些沮丧。他本想先找一家旅馆住下来睡一觉,等到第二天一早,再按照那个地址去找蔡老师。但他又想白天老师要上班,多一半是不在家的,他莫不如趁着晚上找到她家里去,见到她的可能性更大些。他慢慢开着车,循着小城昏暗的街灯一路问过去,他想象着见到蔡老师那一刻她惊奇而欢喜的模样。那么多年过去了,蔡老师还能想起他么?但他相信,无论蔡老师变成什么样子,他是一定能认出她来的。

   蔡老师的家并不难找,一条小街上的一个大杂院,里头住着许多人家。他手里捏着的那个门牌号,却是上着锁黑着灯。敲开旁边那家去问,有人探身出来,倒是客气,回答说你找蔡姨呀,她这个点儿还没下班呢。洪伟就问她在哪上班。人说不远儿,你出了胡同往东走,那儿有家电影院,电影院门口卖彩票的那个摊儿就是。他又问一句:什么彩票?人说:体育彩票嘛。你去了就看见了。他心里沉了沉,再想问点儿什么,人家已经把门合上了。

   洪伟把车开到电影院门口,正在散场,人群乱乱的。他在路边上把车停妥了,一眼就看见一个报亭的角上,写着“体育彩票”几个字。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身上裹着一件臃肿的棉大衣,眼睛正盯着来往的人流。见他冲着报亭直奔过来,眼里射出一道殷切的亮光,她急急地冲他问:买彩票?明儿就开奖,还不赶紧试一把?赶上您运气好,两块钱就翻千百倍。

   洪伟愣在那里。她那有些沙哑而粗糙的嗓音,竟然是如此陌生,几乎挫疼了他的耳膜。借着影院门口的灯光,他拼命地睁大了眼睛,交叉地抱住胳膊,让自己站定了,呆呆地望着她,期待着能找回往昔的哪怕一丝丝影子。在眼前这女人满是倦容的面孔上,他似乎看见了多年前那熟悉的眼神,如一颗流星迅疾划过夜空尔后倏然隐没在黑暗里。。

   你到底买不买啊?她有些不耐烦了。就两块钱,亏不到哪去。

   他屏住了呼吸,轻声吐出三个字:蔡老师……

  又加一句:我是洪伟啊。

   那女人茫然地摇了摇头: 说啥呢,你认错人了吧!

   洪伟觉得鼻子有点发紧,他咳了一声,忽然问道:鸟善走还是善飞呢?

   那女人瞪了他一眼,生气地嘟哝说:捣什么乱那,你不买,别在这挡道!

   洪伟的脑子乱成了一锅浆子。他心里准备了那么多年的话,竟然一句也想不起来了。他的身上发冷面孔发热脚底发飘额头发晕。他怔了一会,下意识地摸了摸上衣口袋,打开钱包,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

  他把那一沓钱递给她,说:都买了吧!

  那女人愣了一下,问:号码呢,是人选还是机选?

  随便。他回答说。

   那女人的脸上露出了欢欣的笑容,很快就埋下头去数钱,然后开始麻利地按键。机器嗒嗒响着,第一张小票出来了,她抬起头,想把打上了号码的小票递给这位突如其来的夜间彩民。她揉了揉眼睛——她发现刚才那个傻乎乎的男人已经不见了,从不远的马路边上,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

   洪伟奔走在黑暗的公路上,一行冰凉的泪,从他面颊上淌下来。

  他要赶夜路回去,他一分钟也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小城停留了。但他得先找个地儿把油加上。这车太沉了,他真想把后备箱里的那些纸箱统统扔掉。他忽然觉得,那些喝多了酒的知青,没准儿是把地址告诉错了,这个女人肯定不是他的蔡老师。下一次,他得把地址打听准了再去。他一定还会再去的。

第9节:何以解忧
  何以解忧

   那天晚上,寒风在旷野上呼号,发出警报似的尖叫。从下午开始,就下起了细密的小雪,溜进门缝的冷风,把宿舍的棉门帘子拍得忽扇忽扇响。陆德和一帮知青,在基干民兵排的宿舍里打扑克。这种能冻掉下巴的天气,幸亏火炕热得烫人,就像坐在被太阳晒烫的沙堆上;屋子里暖哄哄的,一只25瓦灯泡昏暗的亮光,把一个个晃动着的人影投在斑驳的墙上。

   陆德已经输了两盘,今夜他的手臭。赢了的人,正在兴头上,摸出半瓶老白干来,倒在一只搪瓷杯里,大家一人一口轮着喝。有人还翻出了半碗炒黄豆来就酒。轮到陆德了,陆德把杯子接过去,只是凑在鼻尖下闻了闻,转手就递给了下一个人。

   嗳嗳你小陆子不够意思啊。“下一个人”嚷起来。你就喝一口能咋的!

   陆德虎着脸,不吭声,啪地甩出一对儿尖子。

   见陆德不说话,别人也就不吭气了。连队的人都知道陆德不爱说话,一般情况下,他若是开口说话,也就只用两个字儿——“躲开!”别看只有两个字,通常是很管用的。你若是不躲开,陆德自己就躲开了,结果是一样无趣。

   陆德到北大荒农场下乡3年,至今滴酒不沾。据他自己说,他是天生遗传性晕酒,喝一口就会昏昏欲睡。开始时没人相信他的话,一次元旦聚餐,有几个男生硬是捉住陆德的胳膊和腿,按住他的脖子,撬开他的嘴巴,把60度的“北大荒”酒给他灌了几口下去,当时陆德就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地倒在了地,抬到炕上,一口气睡了两天三夜才醒过来。吓得从此再没人敢逼陆德喝酒。

   陆德又甩出三个老k,眼皮都不抬。这一局,眼看陆德要赢。

   宿舍的木门突然被敲得咣咣响,有个声音在外头喊:紧急集合!快点儿快点儿,出大事儿啦!那嗓音撕裂成两半,像是劈开的拌子。没等大伙放下手里的扑克牌,油腻腻的棉门帘子被掀开,冲进一个人来,帽沿上的雪花直往下扑腾。

   都楞着干啥?快快快拿枪,带上枪跟我走!来人是连队的保卫干事。

   出啥事儿了?知青们挪到炕沿上,开始慢吞吞地找鞋穿鞋系鞋带,七嘴八舌地问:又哪儿着火了?是苏修打进来了?肯定是信号弹吧?这回是红的还是绿的?

   保卫干事拍着腰上的手枪大吼一声:是杀人了!有人被杀了!

   屋子里霎时静寂。陆德觉得自己的血液停止了流动,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

   一片混乱,背上了枪又发现没上子弹,等到集合完毕,陆德总算听明白——是连队的老职工薛二,在自个儿家里被人杀了。保卫干事巡夜,恰好从他家门前经过,发现灯亮着门开着,雪地上有一串脚印儿,奔着大路去了。低头辨认,那脚印上沾着些红,用手一摸,黏呼呼的,是血。高度的革命警惕性,促使他立刻他冲了进去,一看,薛二歪倒在桌边,脖子上被扎了一口子,血流了一地,身子还软着,人已经没气儿了。

   薛二的家,就在基干排宿舍的房后,只隔着一条小路和一个菜园子。

   陆德仍然有点将信将疑——就在知青们玩牌吵闹的这个时刻,有人被杀了。就在离他们几十米之外的地方,有人杀了人。这,这怎么可能嘛?

   他家人呢?有人问。孩子早都睡下了,一个个睡得像头小猪,他老婆是个瘫子,还哑巴,冲我啊啊地挥胳膊,披头散发的,像是给吓魔症了。保卫干事说着说着就突然发了火:还问啥问,有完没完?阶级敌人这么猖狂,我一个人能追上吗?我一个人能擒住凶犯吗?考验基干排的时候到了,我现在命令,子弹上膛,三个班立即分头往不同的方向追击!坚决不能让那凶杀犯跑了!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急急四散开去。

   雪已经停了。从雪地微弱的反光中,隐约可见公路上有一串刚踩下的脚印,往镇子的方向歪歪扭扭地蹒跚而去。陆德几次弯下腰,趴在地上琢磨,心里纳闷着,那脚印为何竟然如此沉重凌乱,新鲜的雪地上,能看出鞋窝是深一脚浅一脚的,跌跌撞撞磕磕绊绊地走着。忽然出现一大片塌陷的雪印,手电棒的亮光清晰地照出了雪地上一个曾摔倒过的人形,好像又挣扎着爬起来,继续踉跄地往前。陆德心想,难道这凶犯也是受伤了么?却又为什么不再有血迹留下?薛二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一向为人敦厚甚至怯懦的薛二,与此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抢劫么?一贫如洗的薛二,家中有什么财物可值得凶犯动刀杀人?情杀么?就薛二那个瘫老婆子……

第10节:何以解忧
   脚印突然往路边歪斜过去,然后消失在柳茆丛下的排水沟里。

   哗啦啦一阵枪栓上膛的声响,五六个电棒的亮光朝沟里扫射,聚拢在沟底的一堆黑影上。电棒哆嗦着忽明忽暗,勉强能看清那黑影有个人形,是躺着的。班长壮了胆对那人大声吆喝:不许动!黑影没动静;又喊:举起手来!还是没动静。班长的声音都撕劈叉了:你再不投降,我们就开枪啦!只听得棉靴大头鞋把雪地跺得一片嘎嘎响,冲着大沟合成了包围圈,很有阵势的。可黑影仍是一动不动。班长忽然把手掌举到嘴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大家都安静了,屏住了气。一会儿,就听见从黑影那儿,传来了高一声低一声呼噜呼噜的鼾声。情况顿时发生了变化:那不是个人,是一头猪。

   大伙转脸互相看着,都有些尴尬。班长犹豫着,小声嘀咕说,要不,还是得有个人下去看一看的好,才刚的公路上,明明是人的鞋印儿,也没见着有猪爪子印儿呀……

   人都吵吵着要争着往下下。陆德低低一嗓子:躲开!就都给他让开了一条道。

   陆德抓着柳茆子趟着雪滑到沟底,轻手轻脚地接近了那个黑影。呼噜声越发地响了,陆德竖起耳朵,怎么听怎么也不像是头猪,而是个人。再靠得近些,电棒一溜扫过去,看见了一只鞋,又看见了一只手套,再看见了一顶狗皮帽子,只是不见脸,那身子是趴着的,倒卧在雪沟底上。陆德心想,这必是个人了,也没听说猪八戒取经往北走哇?他小心绕到狗皮帽子的上风头,用鞋尖踢了那东西一脚,只听鼾声依旧,只是不动弹。他壮壮胆,伸出一只脚用力把那身子一家伙踢翻过来,手里那只四节一号电池的长筒电棒,如同一只小型探照灯,将那人的脸照得惨白如雪。

   陆德一下愣在那儿。

   竟然是老鹞。真是老鹞。老鹞的门牙往外撅撅着,离老远都看得见。你瞧他的嘴张那老大,牙撅在外头,牙缝里都塞满了雪沫。他睡得可真香呵,鼾声山呼海啸的。脸上那一道道灰黑色的褶子里,平日总是藏着洗不净的烦恼,可这会儿,那皱纹都被鼾声撑开了,面孔倒像块冰似的光溜。

   陆德接着看见了老鹞胸前的血迹,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血迹摸上去冻得发硬,看来是新鲜的,裤腿和鞋上也都是血,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杀人犯。陆德的脑子嗡地一响,他对自己说这绝不可能!老鹞怎么会杀薛二呢?谁都也许会杀薛二,就是老鹞不会杀薛二!

   班长在公路上晃电棒,喊话说陆德你咋的了?那东西是人是猪,你倒是说话呀!你就是牺牲了,也该先喊个口号吧!

  陆德迟疑地举起电棒,挥了挥胳膊。公路上等待已久的人马,全都出溜出溜地下到了沟底。

   绳子!把他捆上!捆结实了!班长仔细勘查了现场之后,简短地下令。他已从老鹞身上搜出了500块钱。铁证如山,百分之一百的凶杀嫌疑人没跑!班长下了结论。把他带走!

   陆德一伙人用绳子捆绑老鹞,进行得很不顺利。尽管老鹞丝毫没有拒捕的意思,但他整个身子又沉又软,把他绑上很费了一番力气。总算七手八脚将其捉拿归案之后,班长才真正发现了麻烦:老鹞根本就走不了路。他仍然在拉风箱似地大打呼噜。身子被五花大绑的老鹞,此刻压根儿没打算醒过来。

   忙乎了一身大汗的陆德,这时候才闻到了一股子浓烈的酒味儿。一阵一阵难闻的酒气,正从老鹞张大的嘴巴里喷发出来。陆德刚才是在是太紧张了,竟然连嗅觉都暂时丧失了。这会儿酒气直冲他的鼻腔,他顿时头晕目眩,哇一口就吐了起来。

   老鹞愣是像一条死狗一般,被基干民兵们从雪地上拖回了连部。

   陆德呕吐完了之后,离队伍拉得老远,一个人在公路上慢吞吞地往回走。

   血迹能证明什么呢?他想。尽管沟底的老鹞是他发现的,但也许老鹞只是刚杀了一头猪、一条狗、一只鸡而已?这是一个巧合或是误会?就像封资修的昆曲〖十五贯〗的那个故事。老鹞只不过是喝醉了,虽然,在喝醉的人身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但就是把陆德打死,陆德也不会相信是老鹞杀了薛二。

第11节:何以解忧
  陆德与老鹞相熟,对老鹞的那点儿底细知道得一清二楚。老鹞是陆德原先在

  水田连队时的一个看水工,据说在困难时期偷了老家生产队的几个红薯,被判了三年,送到北大荒来服刑。后来老家的亲人都饿死了,他刑满后没处去就留在了农场。老鹞本姓岳,东北话把岳念“药”,就被人叫成了老鹞。他干活勤快,为人热心,没啥别的毛病,就是爱喝酒,有个外号叫“药(岳)大酒壶”。他挣的钱都喝了酒,一直说不上个媳妇,是个老跑腿的。连队有个车老板子薛二,是个山东盲流,困难时期从关里家一路要饭到了北大荒,后来被农场收留下,一直在连队赶牛车。过了几年,他从老家找来个哑巴姑娘成了亲,为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脑瘫一个痴呆,个头不见长,饭量还挺大。薛二就那几十块钱工资,自家园子种点菜,到远处开荒种苞米,喂鸡养鹅,好歹算是把日子凑合下来。他和老鹞都是山东老乡,一个有家一个没家,老鹞时不时地贴补薛二家一些油盐酱醋的。薛二若是在河沟里摸着一条鲇鱼,或是套着一只野兔,家里有啥好吃的,便把老鹞找来喝酒;一喝就喝到半夜,喝得两人舌头都硬了,又哭又笑的闹得四邻不安。薛二媳妇还没得病那咱,是个人人称赞的贤惠女人。她开了春儿给老鹞拆洗被褥、过了夏至给老鹞做棉袄棉裤、上了秋给老鹞织毛衣,不言不语的,就像是薛二的一个影子。那么些年,老鹞和薛二称兄道弟,说他俩是一家人没人不信。前几年薛二媳妇突然得了魔症,发了病满地打滚,炕上屎一片尿一片的,那屋子一掀门帘就一股子臭味,不用说知青,就是连队的职工,也没人愿上他家去.。还就是老鹞不嫌弃,掏了不少钱给薛二,让他带媳妇上齐齐哈尔去看病。还不知从哪整来个偏方,上畜牧队去花钱买了母马下崽时的新鲜胞衣,让薛二熬了汤给他媳妇治病。有一次老鹞被连队派出去修水利,十天半月回不来,那薛二就像丢了魂儿似的,下了工就一个人在公路上来回溜达。到了天黑,在男生宿舍门口鬼鬼祟祟地朝里张望,有人问他干啥,他从怀里掏出一副脏兮兮的扑克牌,说想找知青跟他打扑克玩儿。知青说去去去,一会儿还开会呢。薛二悻悻地走了。那知青进屋说一句:谁有功夫跟他玩儿呀,还不得把我熏死!那些天的薛二就像个半死不活的人,谁跟他说话都爱搭不理的。直到老鹞背着臭哄哄的铺盖卷,从水利工地上回来,薛二细弱的腰杆儿立马就挺起来了。连队知青说俏皮话:啥叫臭味相投呢,看看老鹞和薛二。

  陆德不明白,薛二和老鹞那种相依为命的交情,会有什么天大的事,让他们翻了脸呢?

  前一阵子薛二媳妇的病还真见好,有一天陆德路过房后薛二家,见老鹞提留着一瓶老白干,正往薛二家进。老鹞说啥也非得拽着陆德进去喝一口,陆德死活不干。老鹞偏拦着陆德不让走,陆德说:躲开!老鹞说:我躲开,你躲不开!陆德火了,给了老鹞一拳,老鹞嘿嘿笑着不还手,说小伙子你没闻着炖肉的味儿?香啊,你闻闻,馋虫都出来了吧,跟我进去,你不喝酒,陪俺唠会儿磕总行吧?陆德没辙,只好进了屋。炕桌上哪有什么肉哇,就是一碗咸菜丝儿,还有两个光屁股的娃娃。薛二老婆萎在炕梢上,披着一床黑乎乎的被子,咧着嘴冲陆德呲牙。陆德转身想走,被老鹞一把按在炕沿上。

  秀才,想跟你请教个事儿呢。老鹞不怀好意地嘿嘿一乐。都说你这人不爱说话,你喝点儿酒试试,喝了酒,心里的话那叫多,就跟尿尿似的,想憋都憋不住啊。

  陆德不吭声。

  薛二说:那是,这话可真不蒙你。就说俺和你鹞大哥,一喝酒,就有说不完的话。心里头有啥不痛快的事儿,说一说,睡上一大觉,啥都忘了。这日子难那,要不是有你老鹞哥跟我做伴儿,我都不知道活着还有个啥意思……

  老鹞说:那也不是我能耐,是酒的能耐,虽说我买的都是最便宜的酒,你可别小瞧那劲儿。小陆子你信不,人说那鄂伦春人喝酒啊,骑着马去供销社打酒,打上一瓶子,骑着马回来,走一路喝一路,到了家门口一看,酒瓶子空了,就说我这记性那,酒还没打上咋就回来了呢?转身又往供销社去了。人骑在马上,身子喝得里了歪斜,那人再是醉得啥啥都不知道了,那酒瓶子的口,还是朝上哩……

第12节:何以解忧
  陆德笑一下,算是信了。心里却是不信的。人咋就能喝成那个样子呢,喝得啥都不知道了,怎么还能感觉到快乐呢?他想象不出这喝酒的快乐,尽管他每一天都不那么快乐。

   薛二和老鹞,两个人共用一只缺了口子的小玻璃杯,就那么面对面坐着,夹一筷子咸菜丝儿,喝一口酒。喝得那叫有滋有味。两个人灰黄的面孔上渐渐都泛上了一层红光,像是涂了一层蜡,浑黄的眼珠子也被酒精点得贼亮。陆德心里忽然生出一丝微微的感动,他想这老鹞也太孤单了,这王二家的日子也太苦了。墙角挂着白霜,酒精却从这个人的身上,流到那个人的身体里去,这样流来流去的,寒冷的屋子也许就能变得暖和些了?

   王二和老鹞抢着瓶子倒酒,眼珠好像被浸泡在酒精里,转得飞快又好像不会转了。他们小声嘀咕又大声嚷嚷,已经忘了陆德的存在。陆德悄悄掩门而去,门外的冷风一吹,他觉得恶心,胃里泛上一阵酸涩。

   要说这老鹞能把薛二给杀了,陆德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只有那混蛋又无能的保卫干事,才会作出这种荒唐的推断。

   陆德走回连部,绕道去薛二家看看。见薛二已经被人从家里抬出来了,放在门外的一块木板上,上面盖了块白布。陆德掀开白布看了一眼,那人还真是薛二。脖颈上的血块已经凝固了,脸颊上两道深深的鼻沟,一如往常地绷紧着。那张瘦削的脸,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陆德永远也不会忘记薛二死后,脸上的那种疲惫不堪的表情,依然跟他活着的时候一模一样。那样像是要坠到地底下去的疲倦与沉重,连熟睡与死亡,都没能让他解脱。

   陆德将白布小心地为薛二盖好。一阵冷风吹过,陆德闻到了薛二身上浓烈的酒气。

   提审老鹞,连夜在队部办公室进行。陆德作为见证人之一,也被叫去旁听。

   陆德进去的时候,老鹞被绑在一只椅子上,眼睛嘴醺醺地眯眯着,怎么睁也睁不开。排长嘟哝说这家伙还没全醒过来,要是不绑住,就得歪地上了。有人使劲地晃着那破椅子,想把他摇醒;有人端来一茶缸凉水,浇在他脑袋上了;又有人用燃烧的烟头按在了他手背上,还在他脸上抽了两个嘴巴。他猛地抽搐了一下,总算把眼睛睁开了。

   说!是不是你杀了薛二!保卫干事开始了正式审问。

   你说啥?老鹞的身子悠悠摇晃着。

   你瞅瞅自己这一身血,不是你杀了薛二,还能是谁?

   老鹞低下头瞅着自己的衣裤,抬起头,脸上的皱纹一条条拧成了麻花,眼神儿恍恍惚惚的,像是从梦里往外走了一步。他盯着自己看了一会儿,重又低下头去,脑袋沉沉地耷拉着,再也抬不起来了。

   是……是我……他喃喃说。我咋就把薛二给杀了呢?

   再说一遍,你承认是你自个儿杀了薛二啦?赶紧笔录!

   是……是我杀了薛二……

  如果陆德不是亲自在场,并亲耳听到了老鹞的这句话,他肯定会认为是有人搞逼供讯。但没有,确实没有。没有人用老虎凳用皮鞭用辣椒水,没人动老鹞一根手指头,这家伙轻而易举地就招供了。审问进行得如此顺利,真是大大出人意料。在场的人,大概除了陆德以外,没有人对此抱有任何异议。陆德傻傻地愣着,真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你是咋杀的他?啥时候啥地儿?用的是啥样儿的作案工具?你为啥要杀他?杀人动机是啥?杀了他之后,你为啥要跑?打算往哪跑?你给我一样一样从实招来!

   老鹞闭上眼,头又低垂下去,脑袋猛地一顿,重又退回到他的梦里去了。

  保卫干事拔出了手枪,用枪管顶着他的脑袋说:你给我装蒜!老子毙了你!快说!

   老鹞浑身一激泠,眼睛忽然睁得老大。浑浊的眼球往外冒出一股烟气,像是被蒸发的一缕缕酒精,从梦里往外走。这回走的步子大了,速度也忽而快了许多。

   用刀子。他说。用刀子呗,还能用啥……我没枪……没枪……

第13节:何以解忧
   我问你杀人动机!听明白没有?你究竟咋的就把个大活人给杀了?

   老鹞沉默片刻,像是有点儿清醒过来,开始了断断续续的坦白交代。陆德默默地站在一边,一言不发地听着。在老鹞语无伦次的叙述中,陆德听到了一个难以置信的杀人过程。不是由于残忍也不是由于复杂,而恰恰是由于简单。简单到几乎没有理由。甚至可以说,没有动机。

   ……俺俩喝酒,喝酒,就跟平常日子没啥两样……俺俩喝得高兴……是高兴,高兴得就跟娶媳妇儿似的……薛二对我说:活着真难受,还是上天最好哇。我说:你说得没错,还是上天好,天上不遭罪。薛二说,说啥呢,我想想……薛二说:那我让你上天,不不不,要上天得咱俩一块堆儿上!我说:上天哪那么容易,你不行!薛二说:我咋不行呢,就你行?我说;我也不行,我上不了天。薛二就说:还是你行,你杀我吧,你杀了我,我就上天了。我说:杀了你那我咋办?薛二说啥:你杀了我我再杀你呗。我说:我杀了你,你就杀不了我啦!薛二不信,我咋说他也不信,他转身就到外屋地去拿了一把菜刀,递给我说:你杀我吧,你不敢咋的?我说:你真要我杀?薛二说:你杀你杀你杀呀,你不杀我你就是狗娘养的!他一边儿说着,就把脖子梗着伸到我跟前儿了。我接过刀就往他脖子上抹了一家伙,就那么一下儿,薛二就倒地上了,流了那老些血……薛二可真不抗杀,一杀就杀完蛋了……

   胡说八道!你这是狡辩!你骗谁呢你?保卫干事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你不是想图财害命,你畏罪潜逃个屁呀你?你抢了薛二家500块钱,瞧这,我人赃俱获,你还想抵赖!

   老鹞迷迷糊糊地看了桌上那一沓钱,终于是完全清醒过来了。

   天地良心啊,这钱可是我自个儿的……我一看地上那老多血,薛二老婆冲着我爬过来,我吓得就往外跑,跑回自个儿宿舍,翻出了我攒下的500块钱,迷迷瞪瞪就想往镇上跑。我杀了人我犯了罪,我哪能不跑呢……我跑着跑着,也不知咋的就栽沟里了……

   陆德耳边响起沟里如雷的鼾声,他想老鹞那会儿也许真是半醒半醉的,跑着跑着醉不敌晕,掉沟底就又睡过去了。

   你少来跟我来这一套!保卫干事提高了嗓门大喊。这些胡诌八咧的鬼话是骗不了人的!你要老实彻底坦白交代杀人的罪行,你一个就业工人,杀害了革命职工,这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你别想蒙混过薛!明儿头晌我就把你解押到场部去!

   老鹞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恍惚的神态,身子往后缩着,恍惚中又多了些惊悸与恐惧。

   你说,你举起刀子杀向薛二的时候,你到底是咋想的?

   ……

   你说呀,那会儿你到底想啥来着?

  ……

   老鹞开始口齿不清地喃喃自语,一遍又一遍地念念叨叨,像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陆德朝他走近了几步,总算大概听懂了他的意思。老鹞说:我哪知道我想啥来着?我要是能知道我想啥,我就不会杀薛二了啊……我哪能知道我想啥来着?我要是能知道我想啥……

  他突然张开大嘴嚎啕大哭起来。

   薛二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咋就把他给杀了呢……老鹞干瘪的脸上涕泪滂沱,一串串滴在油渍麻花的棉袄胸襟上,一会儿就湿了一大片。陆德的鼻子有点发酸,看得出来,老鹞真是哭得很伤心。老鹞一边哭一边说:我糊涂啊,我咋就把薛二给杀了呢,我杀了薛二,这世上就剩下我自个儿了……剩下我一个人,我可咋活呀……薛二你倒好,你咋就扔下我不管了哩……薛二死了,我还活着干啥,薛二死了,我也死了啊……

   你闭嘴!嚎啥嚎!你既然承认了杀人犯罪事实,就等着杀人偿命吧你!

   保卫干事没有兴趣再继续听老鹞哭嚎。他吩咐必须严格看守老鹞,等明天一早派一辆“热特”把老鹞送到场部去听候发落。陆德和另一个叫小董的知青,被保卫干事指定留下来值夜班,其他人都回连队宿舍睡觉去了。

第14节:何以解忧
  办公室忽然安静下来。陆德望着老鹞疲倦而憔悴的脸,不由生出一丝怜悯与同情。他忽然觉得周围的知青们所经受的那些苦难,比起老鹞和薛二那样年复一年孤独死寂的日子,是不是有点像啤酒和白酒的区别呢?

  他心里想,起初大伙说老鹞杀了薛二,只有他陆德一个人是不相信的。后来老鹞承认自己杀了薛二,他自供中说出来的那个杀人过程,却是除了陆德之外,没有人相信的。

  老鹞说他杀薛二的原委,只有他陆德一个人能明白。但陆德虽然相信老鹞说的那些杀人理由,奇怪的是,陆德仍然不相信是老鹞杀了薛二。

   老鹞靠在椅背上,像是睡着了,却不再打鼾,也不再哭嚎,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趁着小董去外头解手,陆德凑近了老鹞,低声问:真是你杀了薛二?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事,你可别胡说啊。

  老鹞眼皮也不眨地说:是我杀了薛二,真个,这天大的事儿,我能胡说?

   陆德瞪着眼半天说不出话。

   陆德憋了好一会,气恨恨说:喝酒喝酒,你看你喝出这杀身之祸。

   老鹞叹口气,摇摇头说:可要没有薛二和我喝酒,我也活不到今儿个。你不喝酒不知道,人喝醉了酒,那快活,真就像上了天一样……

   小董进来了。老鹞把眼闭上,不再说话。陆德趴在桌上装睡,心里很是绝望,他想老鹞这样的酒鬼,走到这一步,也真是活该。

   天快亮的时候,陆德突然被一阵叫嚷声吵醒了。睁眼一看,老鹞正在椅子上拼命地挣扎,用头撞着椅背,凳脚把地砖敲得咚咚响。绳子把他的脖子都勒出了血印,手背上的青筋一根根暴突,整个身子不停地癫狂着就像疯了似的。

   小陆子你救救我。老鹞嘴里吐出一阵阵尖锐而锋利的叫喊声:我死了,薛二他一家人可咋办那?谁来养活薛二他老婆……还有俩孩子?你去跟上头说说,别让我死,让我活……我活着才能把薛二的孩子拉扯大,做牛也成做马也成,做猪做羊我也干……我有罪,可我的命抵不了罪,死算个啥,活着抵罪可比死难多了……当初我要想到薛二那一家人,我说啥也不能依着薛二胡闹哇……

   他的喊声嘶哑,吐出一口口浓而黏的血痰。走廊里传来急促有力的脚步声,一辆“热特”在窗外发出震耳的突突声。老鹞被一群人推出门去的那一刻,陆德把头转了过去,泪水一下子涌满了眼眶。他听见老鹞嘴里还在不停地重复着刚才的叫喊,然后渐渐弱下去了。

  老鹞被拉上拖车前,突然跪在地上,冲着薛二家的那个方向,连着磕了三个头。

   陆德后来听人说,老鹞到了场部后,提审中,反反复复就说一句话,求领导免他一死,让他来养活薛二一家。他说活着比死更难,以活罪抵死罪,他也对得起薛二的在天之灵了。这个荒唐的请求,自然是遭到了坚决的拒绝。老鹞的死刑判决书下来时,问他还有什么要求,他只是说,把他攒下的那500块钱,还有被褥衣物等全部家当,都留给薛二的家人。这些消息传到连队,那些坚持认为老鹞是图财害命的人,都不再吭声了。

   很久以后,陆德到场部去办事,听人议论起老鹞的事。说他从县里的监狱被押解刑场时,按当地的惯例,有人递给他一碗酒。他盯着那碗酒看了一会,舔了舔嘴唇,然后把碗推开,转过了脸,头也不回地上了囚车。

   很多年过去了,陆德早已离开了当年的农场。

  返城后的陆德有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先是开车,后来提升为机薛的办公室主任。他很快发现这个主任的工作,其实主要是陪各种各样的人吃饭。当然吃饭只是一种名义,实质性的任务是喝酒。陆德上任后的第一天,就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有人给他敬酒的时候,他客气地声明自己滴酒不沾,对方再三坚持,他推辞不过,只得如实说明自己一喝白酒即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后果不堪设想。当时大家都正在情绪高涨之时,领导说我才不信这种鬼话呢,你喝一口我看看?领导将了陆德一军,陆德是没有退路了。迫于情势,他想今天是必得豁出去了——若是不喝下这口酒,让大家当场见证自己酒后的丑态,把他们都吓个半死,他这主任日后还怎么继续往下当呢。陆德横下一条心,抱定英勇就义的牺牲精神,接过那杯“酒鬼酒”,一仰脖子就灌了下去。

第15节:何以解忧
   问题就在陆德把酒喝下之后,他为众人描述的恐怖情景,并没有在他身上显现。他万分紧张地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发作、倒地、昏厥等等,竟然踪影全无。他头不晕眼不花脸不红心不跳,平静如常泰然自若——这一天陆德的脸可真是丢大了,好端端的一个陆德,得了个当众撒谎不够仗义还欺骗领导的坏名声。

  为了挽回自己的名誉,更重要的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陆德从那时正式开始了他的饮酒生涯。陆德惊讶甚至震惊地发现,原来自己非但不是不善饮酒,而是酒量大得出奇,几乎百喝不醉,白酒对于他来说等同白水,喝得再多,去一趟厕所回来,就挥发完了。陆德因工作需要,几乎三天两头出入于各种饭局酒局,无论遇着怎样厉害的酒徒酒鬼酒仙酒圣,一概被他喝得落荒而逃。而且陆德酒德甚好,从不耍赖卖傻;平日说话不多,喝酒时也仍是不怎么说话。喝酒时满嘴豪言壮语甜言蜜语胡言乱语的那些人,在陆德看来都是不会喝酒的。喝酒就是喝酒,说那么多话,把酒精都故意都散发出去了,还算什么喝酒呢。陆德喝酒的态度极其严肃认真,就像在完成一件重大的任务。久而久之,陆德在他酒友中获得了良好的酒誉。若是哪一天他喝得身子都有些摇晃了,恰好夫人在场,在一边小声劝阻,或是用手掌捂住他的酒杯不让人再添,陆德就会横眉竖眼地对老婆大喝一声:躲开!

   陆德曾对老婆说起过当年老鹞与薛二的事情。有一次他老婆生了气,就骂陆德肯定是被老鹞的魂灵附了体,所以才会在老鹞死后,变成了另一个酒鬼陆德。

   但只有陆德自己知道,每回喝酒的时候,他其实一次又一次地在体验老鹞那天晚上在办公室对他说的那些话。喝酒真像上天么?哪怕就让他感受一次,也好了却了这番心思。

  但他始终没有得到过老鹞说的那种快乐。

第16节:去维多利亚
  去维多利亚

  徐奋斗要去维多利亚

   维多利亚岛,在温哥华城以西几十公里外的海上。英文名字叫做victoria。那个大岛上有一所大学。从夏至曾写给徐奋斗简略的信中所描述的情形看来,他在那儿过得挺滋润。

   徐奋斗直到52岁快要退休的年龄,总算得到一个机会,参加了一个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名目的代表团,从中国到加拿大去公费考察,先到东部的多伦多和渥太华,然后是温尼伯和埃德蒙顿,最后一站到达温哥华。徐奋斗一听说旅程中有温哥华,心情就像炉子上的一壶水,一下子烧到了沸点。他几乎就是为了去温哥华才参加这个考察团的。因为到了温哥华就意味着能到达维多利亚。行程确定后,他马上就给夏至打了长途电话,夏至的声音也很激动,夏至说你来你来,从温哥华到维多利亚的飞机票,我给你出。不过,对于徐奋斗来说,维多利亚就算是个海上乐园,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他对出国考察本来就没有特别的兴趣,旅游卫视天天都播放外国风光,看来看去就是那么回事。而徐奋斗要去维多利亚,仅仅是为了看望夏至一个人。(不过夏至前些年已把他全家都搬过去,只好连同他的家人一起看望了。)这个愿望是如此强烈而又单纯,弄得他参观温哥华都没了兴致。他急于去维多利亚见他的老朋友,准确地说,是当年北大荒的患难之交。所以,即便此行中没有温哥华,只要到了加拿大的国土上,他就是自费,也会去维多利亚亲眼看一看夏至的。

   算起来,自从他和夏至各自离开北大荒以后,已经有近20多年没见面了。知青大返城那一年,他回了哈尔滨,夏至回了上海。回城后的那些年,上学找工作结婚生孩子,就像一场看不见尽头的持久战,烽火硝烟不进则退,谁也顾不上谁。十年八年过去尘埃落定,夏至已在上海一所大学拿到了硕士学位,徐奋斗也在哈尔滨一个区政府当上了处级干部。那次北大荒知青下乡25年纪念活动,使他们意外地取得了联系。此后常有电话往来。又过了一年,夏至去加拿大读博士,读着读着就留在了那个岛上的大学当上了副教授,还经常到世界各地去参加学术会议。想必如今的夏至肯定学问大了,但徐奋斗搞不清夏至究竟研究的是个什么专业,也没有兴趣知道。夏至只是他的哥们,仅这一条就够了。

  去维多利亚的路上

   从地图上看,维多利亚岛与温哥华城只隔着一道海峡,但要想穿过这个海湾,不是一脚就能跨过去的,得坐船或是坐飞机。徐奋斗刚一到达温哥华,领事馆的人就通知他去取从维多利亚寄来的飞机票。徐奋斗给夏至打电话,说飞机票太贵了,不如坐轮船呢。他已经跟团领导说好了,把回国的机票时间改签一下,推迟三天回国,就是坐船他也可以在岛上呆两个整天呢。夏至在电话那头急迫地说:你一定要飞过来,难得有这个机会,这片海湾的风光真的很好看。咱俩谁跟谁啊,不用客气的。徐奋斗心里一热,他想夏至还是当年那个哥们,这种交情到底是不一样的。就像冻在冰箱里的鲜肉,只要不停电漏电,几十年都不会变质的。

   徐奋斗把温哥华的参观项目,心不在焉地对付了个大概,然后在一个星期五的中午,在团里翻译的指点下,先坐巴士然后换乘飞机——去维多利亚。

   去飞机场的路上,路过唐人街,他看见许多西方人聚集在几家中餐馆门口,手里举着一些英文的横幅,像是在静坐的意思。徐奋斗基本不懂英文,恰好旁边座位上坐一个黑发少女,长得像华人。他就问那个姑娘,那些横幅上写的是什么。姑娘用一种外国人说汉语的腔调告诉他,那是西方人在抗议中国餐馆活杀龙虾。他脱口而出:不活杀龙虾,那肉就不新鲜不好吃啊。姑娘睥睨他一眼说:应该,用无痛苦的方式,让它体面地死去。

   徐奋斗不再说话。他觉得这个地方的人,凡事都有点小题大做。在加拿大考察半个月,一路看下来,所谓西方发达国家其实也不过如此。多伦多那个号称全世界最高的电视塔,还不如上海的东方明珠醒目呢。那些高科技企业的现代化流水线,如今国内的独自合资企业也都一样。徐奋斗这次出国,印象中只是觉得加拿大乡村的农舍,一座座都像是别墅似的漂亮干净,国内比不了。十几天的参观途中,上车下车购物吃饭,睡不了午觉,一整天人都犯困。

   他被机场的工作人员带到飞机跟前,才发现那是一架极小的飞机。在停机坪密密的机群中,就像停车场上塞了一辆自行车。机上连驾驶员在内一共只有11个人,连个空姐都没有。座位都是单人的,分两侧单列,机舱比巴士窄了一半多。飞机很快就起飞了,刚飞了几分钟,窗子外面就变蓝了,那窗子小而低,一垂眼就见蓝色的海水在飞机下像一幅绸子抖动着。飞机好像贴着海面在飞,浪花就要溅到窗子上来,徐奋斗觉得自己像是坐在船上,有一点轻微的眩晕。

   他把眼睛闭上了。他是去看望夏至的,不是来看海水。

   但此时徐奋斗的脑子却如同海水翻滚,起伏的蓝绸子里,浮上许许多多有关他和夏至的事情。在去维多利亚的路上,不,是空中——徐奋斗觉得在整个海上的天空中,只有他和夏至两个人。

  为什么要去维多利亚

   徐奋斗始终记得,他与夏至的友谊,缘于一只烧鸡。烧鸡这个词听起来有些不雅,吃起来就完全不一样了。30年以前,烧鸡属于珍稀动物。尤其在徐奋斗食量奇大的青年时代,烧鸡对他有着几乎致命的诱惑。北大荒留给他所有的记忆,几乎都是与食物有关的。

  徐奋斗和夏至同在一个连队,但不是一个班组,平时没有太多来往。那年冬天,徐奋斗在脱谷回连队的路上,听人说起夏至就要回上海去探亲了。他追上夏至,厚着脸皮请求他从上海回来时,火车经过德州,能不能在站台上给他买一只烧鸡。徐奋斗只是那么一说,夏至顺口就答应了。没想到的是,夏至过完春节回到连队,果真给徐奋斗带来了一只德州烧鸡。夏至把烧鸡包在一只塑料袋里,悄悄交给了徐奋斗,否则让宿舍的男生闻到了味儿,肯定连根骨头都剩不下了。徐奋斗接过塑料袋,第一件事情是躲到厕所里,把那只烧鸡彻底检查了一遍,果然连一只翅膀都没少。徐奋斗觉得夏至很够意思,如果是自己,一路上要做到不动那只烧鸡一根毫毛,(鸡毛是没有的,哪怕先揪下个鸡脑袋尝一口呢)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一次柱子回哈尔滨,徐奋斗让柱子给带几根红肠,等柱子回到连队把纸包打开,红肠不见了,只剩下一根油腻腻的绳儿。徐奋斗因此对夏至有了些另眼相看的好感。不过徐奋斗试探着把买烧鸡的钱给夏至,夏至竟然一点都没推辞就收下了。所以徐奋斗在心底里认定夏至还是个上海人。

第17节:去维多利亚
   不久后发生了一件事,使得徐奋斗忽然又觉得,上海人天津人其实也没啥。那天徐奋斗一个人跟着一辆胶轮拖拉机去河滩拉沙子,遇上另一个连队外号叫“白毛子”(那人是个少白头)的宁波知青,同几个人在那里装车。徐奋斗的拖车经过的时候,白毛子故意高高地扬了一锹,沙子迷了徐奋斗的眼睛。徐奋斗就开口骂了白毛子一句。那句话肯定是骂得比较难听,否则白毛子也不会那么愤怒。白毛子当即跳上了徐奋斗的车斗,挥着铁锹就朝徐奋斗砍过来。徐奋斗一看不好,跳下车撒腿就往场院跑。白毛子紧追不放,徐奋斗冲进场院的小屋,里头一个人也没有。他抓起窗台上的两只暖瓶就冲着白毛子扔过去,暖瓶没打着白毛子,徐奋斗就扔碗筷板凳,屋里所有的家什都被他当成了武器,却仍然没有抵挡住白毛子疯狂的进攻。徐奋斗转身就往屋外跑,白毛子抡着铁锹砍过来,徐奋斗只觉得额头上一麻,肿胀的眼睛一下子睁不开了,用手一摸,摸一手血。他捂着额头跑到场院上拼命大喊,白毛子又追上来。徐奋斗心想今天肯定要壮烈牺牲了,自从下了乡,他看见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只不过今天的牺牲实在是轻于鸿(白)毛。这时突然从场院的房后窜出个人来,手里挥舞着一根当当响的链轨轴,横着身子拦住了白毛子的去路。徐奋斗从手指头的血缝缝里看见了戴眼镜的夏至。他大喊:夏至救我!

  夏至用徐奋斗听不懂的那种南方鸟语,跟白毛子嘀咕了几句。白毛子叽里呱啦地嚷嚷着,然后声音低下去,最后竟然把铁锹扛在了肩上,转身扬长而去。

   战事平息得出人意料。就像一场戏刚演了个序幕就结束了。徐奋斗这才知道,夏至最近在场院选麦种,刚才正在房后解手,所以杀出来晚了点儿。夏至用清水为徐奋斗细心洗了伤口又用纱布包上。最重要的是,夏至没有让徐奋斗赔偿屋子里被砸坏了的那些东西,倒让徐奋斗有点意外。过了些日子,徐奋斗又在河滩上遇到白毛子,白毛子冲他友好地点点头,说了一句:要是早点晓得你是夏至的朋友,我肯定不敢打你的!

   徐奋斗为了感谢夏至,就从家属区独自偷了一只肥鸡,拿到场院里,对夏至说,是他从老乡那儿买来的,杀洗炖熟,然后与夏至两个人分享。那是徐奋斗偷的第一只鸡,其味之香肉之鲜,令徐奋斗至今一想起来,依然涌上一种即刻昏厥的幸福感。偷鸡是一件充满危险的工作,很费了徐奋斗的一番心血。加上场院的那场血战,所以徐奋斗和夏至的友谊,是用鲜血凝成;虽然没当过兵,但徐奋斗一向都把夏至当成战友看待。

   飞机飞得那么低,从海面上掠过一个绿色的小岛,然后又是一个。从空中看去,小岛就像一片片绿色的浮萍,蓝天白云都凝固不动了,只有绿绒绒的浮萍在漂流游荡。飞机几乎擦着岛上的树梢飞过, 像一只轻盈快活的银色大蜻蜓。

   现在徐奋斗知道了夏至所在的那个大学,离温哥华有着40分钟的飞行距离。他根本没有心思观赏海上的风光,只想快点到达那个叫做维多利亚的地方,与夏至痛痛快快重聚。

  维多利亚宠物

   维多利亚的飞机场,是从水里升起来的。

   在接飞机的人中,离老远儿,徐奋斗一眼就把夏至给认出来了。尽管夏至的头发少了许多,已经有些谢顶的意思;尽管夏至的面孔呈现出与教授很不相称的黑红色,分别二十多年后,徐奋斗仍然毫不含糊地认出了他昔日的战友。他拼命地冲着夏至挥手,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冲到了夏至跟前,然后是拥抱,毫不犹豫地不假思索地紧紧地拥抱——在狠狠地拍打着夏至后背与肩膀的那个瞬间里,他忽然发现只有到了外国,才会像外国人那样拥抱。松开手之后,他们彼此打量着对方,傻傻地嘿嘿地乐,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了。

   你胖了许多啊……夏至说。

   心宽体胖嘛。徐奋斗说。如今想吃啥就有啥,哪里像在农场时候,一天到晚像个饿死鬼投胎……

第18节:去维多利亚
   真不敢想象,你会来这里看我,当年的荒友,就你一个人到维多利亚来了。

   那是。这里差不多就是天涯海角了,哈哈,搞得像老情人似的。

   20多年了,那么长的日子,怎么说过就过去了呢?

   是啊,怎么说过就过去了呢?

   两人说着话,走到停车场,上了夏至的小汽车。徐奋斗留意看一眼,见汽车的式样很一般,看不出是什么牌子。汽车一启动,一溜烟就钻进了树林,公路在树林里盘旋,半天不见一个人影,不像是去一座城市,倒像是去打猎似的。路边一簇蔟一蓬蓬的鲜花,一片红一片紫,森林里有了星星点点的红叶,如同光斑跳跃,晃得徐奋斗的眼睛发花,脑袋都晕了。

   你还记得那年冬天,咱们坐着“热特”一块儿去加工厂拉面粉的事儿么?徐奋斗兴致勃勃地说。下午拉着一车面粉回来,走半道那车的车轴断了,猛一下就翻了车,咱俩都摔到了沟里。一只面粉口袋死沉死沉地压着我的腿,我好容易把口袋挪开了,坐起来一眼就见你直挺挺地躺在一边,身子一动不动,脸上全被面粉烀住了,一身儿白色,就像被雪埋了似的,我吓得也不会动弹了。你知道我当时觉得你像个啥吗?徐奋斗侧脸问。

   像个……像个大夫?至少也像个手术台上的麻醉师吧。夏至回答。

   哪呀,你就像一个生物课上用的石膏模型人……还有那个……那个,那个老乡说的白衣无常吊死鬼儿……徐奋斗说着就憋不住乐,一边乐着一边继续说:我赶紧把你脸上的面粉都扒拉开,你,你开始喘气儿了,我想这不还没死嘛,就使劲掐你的人中,结果怎么着?你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把鼻孔里的面粉全喷在我脸上了……

   徐奋斗哈哈大笑起来。夏至也嘿地笑了一声。笑得很有节制,不像徐奋斗那么肆无忌惮的。徐奋斗后来又讲了一些当年的笑话,比如有一年过元旦,他俩合伙花了七块钱到老乡那里买了三只鸡,竟然一顿全吃完了。可这样的事情,夏至嗯嗯的应着,却是接不上茬,好像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这让徐奋斗多少有些扫兴。徐奋斗不远万里奔到维多利亚来干吗?就是来找夏至忆旧,来共同怀念那一段难忘的青春时光啊。

   徐奋斗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的草坪,几棵高大的枫树,血红色的枫叶如同无数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枫树掩映着一栋二层的木头房子,敞开的走廊上吊着几只花篮,一些不知名的鲜花像瀑布一样垂下来。一棵枫树下摆着白色的桌椅,盘中的水果像蜡制品一样光滑。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儿,迎着汽车跑过来。徐奋斗知道这是夏至的小女儿凯蒂,是他和夫人到加拿大以后生的,他的大女儿已经到美国去上大学了。

   到家了。夏至说。希望这两天你能在这里过得快活,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夏至把车停在草坪外,然后解下安全带,走到另一侧为徐奋斗开车门。这个彬彬有礼的动作就像刚才那句话,似乎都在提醒着他与夏至之间的主客关系,让徐奋斗感到不舒服。他隐隐地觉得,夏至好像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仗义爽快的夏至。他一路上的话都很少,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

  夏至领着徐奋斗参观了自己的房子,楼下是一个敞亮的大客厅、开放式的厨房,以及一间客房。楼上有两个卧室、一间儿童房和一个书房。房间里的陈设都很简朴,家具看上去也是极普通的。徐奋斗心想,这房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住在这里都能把人憋死。夏至在这么个偏僻的海岛上当教授,换了徐奋斗,就是工资再高也不会干的。

   当徐奋斗走到用栅栏围成的后院时,眼前顿时一亮,情绪立即兴奋起来。

   他看见了两只鸡,是城里早已很难见到的放养的活鸡——一只红毛公鸡和一只黑母鸡,正在草地上互相追逐。公鸡昂首阔步,鲜红的鸡冠一步一颤,斑斓油亮的羽毛在风中抖动;母鸡低头在草丛中觅食,忽而扯出一条蚯蚓,急急衔到一边去了。栅栏的角上,有一间低矮的木头小屋,想必是主人搭建的鸡舍了。徐奋斗忍不住朝着鸡们走近一步,那两只鸡竟然一前一后忽地煽着翅膀飞了起来,扑楞楞飞到了小楼偏厦的屋顶上。那只红公鸡单腿独立,昂起脑袋,仰天长啸一声——那叫声犹如一支嘹亮的小号,悠长而放肆,在这寂静的郊外住宅区,大有石破天惊之感,足可传出好几里地远去,把徐奋斗的耳膜震得生疼。

第19节:去维多利亚
  那般傲慢与雄踞的劲头,好像不是鸡而是两只威严的老鹰。

   徐奋斗的情绪陡然高涨,他闻到了一种亲切的气息,从遥远的北大荒飘来。夏至竟然养鸡!夏至的鸡竟然能飞上房顶!这简直是太棒了,简直没治了!他想自己也许是错怪夏至了,夏教授把鸡都养到了加拿大,可见他是多么怀念曾经的知青生活呵。

  凯蒂指着那只公鸡对徐奋斗说:它叫麦基。又指着母鸡说:她叫海伦,已经当妈妈了。凯蒂欢叫着海伦的名字,朝着鸡们招手,那只黑母鸡东张西望一番,忽拉拉就从房上飞了下来,踱到凯蒂面前,用尖尖的喙啄着凯蒂的手心。徐奋斗忽然显得很紧张的样子,跑过去把女儿搂了过来。女儿在他怀里挣扎,用英语尖叫着。徐奋斗好奇地问她在说什么,夏至犹豫了一下回答说:她说鸡是她的宠物,今天为什么不让它和自己玩儿了?

   鸡是宠物?你,你养鸡是给女儿当宠物?徐奋斗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啊,一开始我是这么想的。不过,眼看就当不成了。夏至微微叹了口气。这句话有点让人费解。

  维多利亚和北大荒

   晚餐很丰盛,有糖醋排骨、熏鱼、土豆烧牛肉和油焖大虾。还有稀饭和榨菜。夏至的太太也是上海人,哪道菜里都放糖,这上海风味实在不对徐奋斗的胃口。徐奋斗此次海外旅行,最为痛苦的就是吃饭问题。正经西餐倒是勉强还能对付,可那些中餐馆说是潮州菜川菜粤菜,弄得中餐不像中餐西餐不像西餐,全都窜了味儿,徐奋斗一路走来,每天都觉得饥肠辘辘地吃不饱饭。到了夏至这儿,他真想自己动手做东北菜,炖一锅猪肉粉条吃个痛快。明天?夏至肯定不会反对吧?

  桌上放着好几瓶刚开封的法国葡萄酒,干白干红,就是没有白酒。他对夏至说,咋不整点儿白酒呢?今天晚上咱俩就喝它个一醉方休,就像当年在连队那样。夏至支吾说附近的超市没有卖白酒的,再说他也早已不喝白酒了。又连声抱歉说他怎么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他和太太给奋斗收拾了客房,安排好了带他参观维多利亚市和著名的布查德公园的时间,还打算为他举办一个party,把维多利亚岛上那些从中国大陆留学出来的朋友(一共14位)都请来聚会——可就是没想到应该为徐奋斗预备下一瓶白酒。其实茅台和五粮液在温哥华城里的超市都有卖的,偏就忘了……

   夏至这样一解释,徐奋斗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他挥挥手说没关系没关系,不就是为了高兴嘛,红酒白酒,喝肚子里还不都一样,来来来,咱俩干了这杯!

   夏至与徐奋斗干了三个半杯红酒之后,说自己心脏不大好,自顾自地改喝橙汁了。只是时不时地拿起瓶子给徐奋斗满酒,满上了却也不劝,倒像是随意的自家人。可徐奋斗一个人独饮,这酒就喝得有些乏味和单调了。他只好不停地说话,把他和夏至共同认识的那些老知青的情况,统统说了一遍。夏至倒是饶有兴致地听着,时不时地插话问这问那的。有一会儿夏至不知怎么说起了中东问题,徐奋斗毫不犹豫地把话题切断了,他可不想钻到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沙漠里去探讨什么真理。徐奋斗只对他和夏至当年的老故事感兴趣。说来说去,那些话就像个车轮子,又转回到了当年的农场。北大荒是个车轴,没有它,车就转不动了。北大荒是口深井,一圈儿一圈儿地摇轱辘把,满满的清水就一次一次提升上来了。北大荒是天边的地平线,永远在那里等着你奔过去。徐奋斗把那瓶酸涩的干红自个儿都喝完了,满肚子的话还刚说了个开头。

   夏至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年冬天在地里刨粪,眼看天都快黑了,连长还不喊收工。我还以为自己的表停了呢。我问你几点了,你说五点半了。我就撺掇大伙给连长提个醒,大伙都杵着镐头站着不干了。连长嚷嚷说咋都站下了,想罢工咋的?大伙一齐把手腕子伸出来,亮出腕上的手表说:连长你看看都几点了?连长在棉袄袖子里抠了好一会儿,抠出一个物件,迷着眼瞅了好半天说:才三点半那,今儿天咋黑这么早?大伙都说连长连长我们的表都到点啦!连长把脸一沉,说:以我的表为准!

第20节:去维多利亚
   夏至笑起来说是有这么回事,又说奋斗你的记性可真好,什么都没忘啊。

   徐奋斗说那倒也不是,回城以后,日子一天天都差不多,想记都记不住了。

   夏至说,我就记得刚到农场的时候,我们上海知青都带了蚊帐,蚊帐挂起来,同宿舍的东北知青特别愤怒,说你们挂蚊帐,不是就让蚊子干咬咱们嘛!吵吵着差点儿没打起来。后来就让我们回上海给捎蚊帐。过了几年,你们越来越讲究,我们倒是越来越脏了……

   徐奋斗笑着点头,说夏至你就是得个诺贝尔奖,也不如知青那会儿的生活有意思……

   夏至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一口橙汁憋在嗓子眼儿里。

  夏至的夫人端上了菜就没了影儿,不知为什么好像一直在客厅的角落里打电话。有两次她走到夏至身边,在他耳边轻轻低语,那会儿,夏至的眉头就紧紧地皱了起来。然后站起来,对徐奋斗说声对不起,就离开座位去接电话了。厨房和客厅整个都是打通的,夏至快速地说着一串串英语,徐奋斗当然听不懂。但其中有一个单词,重复的次数多了,徐奋斗就听懂了——

   那个单词发音“齐啃”,就是“鸡”的意思。徐奋斗旅行一路,别的单词记不住,这个“齐啃”几乎每天都会听见,听都听腻了,一听就知道是同鸡肉鸡腿鸡翅膀有关。

   徐奋斗扫了一眼餐桌,发现餐桌上果然是没有鸡的。恍然大悟地说:夏至你是不是在餐馆订了烤鸡啦?不要不要,菜已经够多了。再说,我这一路上总是吃鸡,吃得我都烦了。

   夏至摇摇头说不是不是,不是订鸡。呵呵,是关于鸡,不过不是烤鸡……

   徐奋斗就有些疑惑。这个思维缜密的夏至,以前说话从来没有这样语无伦次的。也许是在国外待久了,中文就不大利索了?他见夏至不往下说,也不好追着问。

  但徐奋斗的思绪却因此被“齐啃”大大地激发起来。一只只鲜活的芦花鸡、红原鸡、来航鸡、乌骨鸡、九斤黄、白洛克……煽动起翅膀,在他眼前扑腾扑腾地跳来跳去,一下子引出了他脑子里无数有关鸡的话题,令他兴奋莫名。

   夏至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我在农场时候,练出来偷鸡的那一手绝招?徐奋斗有些得意地说。要是在现在,说不定能申请个专利了。他笑道。拣一粒个儿大的苞米,用锥子在当间钻个孔,找根儿纳鞋底的那种麻绳,从孔里穿过去,打个结系住了。然后悄悄猫在家属区的那些柴禾垛底下,那些肥鸡就爱在那儿遛跶。看准了一只,把手里的绳儿甩出去,鸡走过来,一眼看见这么大一粒苞米,一啄就咽下去了,然后你就收线吧,就像钓鱼那样,慢慢的一点儿一点儿把线往自个儿身边拉,那粒苞米卡死在鸡的喉咙里……

   凯蒂,你的水果吃完了吗?夏至突然急骤地打断了徐奋斗的话,转脸看着他的女儿,语气随即又变得温和:凯蒂我想你是该去洗澡了。

   我想听完这个故事,我还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故事。凯蒂扭了扭身子表示不满。

   夏至的脸色严肃起来:这个故事不适合你听。

   凯蒂接着就听到她母亲在洗手间叫她,这才说了声晚安,不情愿地走开去了。

   徐奋斗问:你说这个故事不适合她听,什么意思?你应该让她知道我们的知青生活嘛。

   夏至说:那当然。不过……你接着讲吧,我听着呢。

   徐奋斗就接着讲,那一粒苞米卡在鸡的喉咙里,鸡就发不出声音了。那粒苞米卡在喉咙里肯定很痛,所以鸡就被迫一步一步跟着绳儿走,挣脱不得。等到把鸡拉到跟前,一把抓住了,拧断它的脖子,塞进准备好的布袋里,就算大功告成,然后逃之夭夭。这个办法可以说百发百中,他在农场八年中,前后总共偷过几十只鸡,一次也没有失过手……

   徐奋斗说到要害处,击掌而乐,大笑不止。夏至却不笑,显得有些神思恍惚。

   那时候的鸡,是真正的农家鸡,吃着那叫解馋。徐奋斗啧着嘴回味着。那儿的鸡可真野,你万一逮不住它,它飞起来,能飞到房顶上去,就跟你们家的鸡一样……

第21节:去维多利亚
   是的,那儿的鸡能上房,这我记得。夏至的语气里,已经有了些许敷衍的意思。他说奋斗你这些天一路辛苦,早点休息吧。好好睡一觉,明天后天我有两天休息,陪你到处走走,我们有的是时间在一起,咱们再慢慢聊好好聊……

   徐奋斗觉得自己其实一点儿也不困,他猜想大概是夏至累了。

  徐奋斗洗了澡,躺在客房的床上,家具散发着一种清爽的松木香味,周围静寂无声,倒使他的头脑越发清醒起来。他觉得这个陌生的维多利亚,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总之是不对劲。他在来维多利亚的路上,一次次激动无比地想象着——和夏至久别重逢闹成一团通宵未眠然后喝得烂醉如泥的情形,压根儿就没有出现。

  维多利亚哪儿不对劲

   徐奋斗梦见自己正在追捕一只肥硕的黑母鸡,那只母鸡躲在了柴禾垛里下蛋,下了一窝鸡蛋,一眨眼就变成了一群毛绒绒的小鸡仔,怎么轰都轰不走。他撒下一大把苞米粒,母鸡咯嗒咯嗒地叫唤着,就是不上钩。有一只大公鸡摇头摆尾地走过来,一口就啄下了苞米粒。退了毛的鸡被囫囵个儿煮在大锅里,鸡汤咕嘟咕嘟冒泡,奇怪的是,那只已被他杀掉了的大公鸡竟然从锅里站起来,昂起脑袋喔喔地高声啼唱……

   徐奋斗睁开眼,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不是在农场,而是在万里之遥的北美洲,一个望不见人影的海岛上。但他真的听见了大公鸡的啼鸣,一声声高亢宏亮,从他的窗下传来。他起身撩开窗帘,草坪上不见那只活生生的红毛大公鸡,只听得一声声嘹亮的鸡鸣,从关闭着的鸡舍板缝中突出重围。伴随着那只母鸡咯嗒咯嗒的叫声,倒像一场配合默契、热闹诙谐的二人转。

   他推开窗子,冲着夏至喊:是母鸡下蛋了吧?还温乎呢,早餐就吃煎荷包蛋咋样?

   夏至没应声。他和他夫人正围着鸡舍团团转,一脸的焦虑无奈,好像面对的不是两只鸡而是两只前来偷袭的黄鼠狼。徐奋斗心想夏至这家伙当了教授,咋变得这么磨磨唧唧的?

   早餐有面包牛奶和煎鸡蛋,徐奋斗咬一口,马上吃出不是新鲜的“柴鸡蛋”,而是从超市买回来的养鸡场出产的鸡蛋。餐桌上的气氛不知为什么有些压抑。等徐奋斗差不多把盘子里的东西都消灭掉以后,夏至吞吞吐吐地对徐奋斗说了以下这些充满歉意的话:

   ……发生了一点意外的事情,奋斗,真是太不巧了,今天上午我恐怕不能陪你去维多利亚市区参观了,我和我太太得马上出去一趟,有点急事要处理,真的很抱歉。我没想到这件事会那么严重……偏巧就是昨天中午你到达之前发生的,这完全打乱了我计划……

   徐奋斗挥了挥手说:嗨嗨,这抱什么歉那,谁家还没点什么事儿,你们只管去只管去,我正好休息休息。我已经把加拿大都转遍了,维多利亚市区去不去都无所谓,我本来就是来看你的。噢,你的事儿我能帮上忙吗?不会是啥要命的事儿吧?

   夏至犹豫了一下说:是要命的事儿。

   要谁的命?瞧你说的,别吓唬我啊。

   是要那两只鸡的命!夏至的脸色沉下来。我还是把真实情况告诉你吧,免得你担心。

   徐奋斗张大了嘴听了一会,终于明白了夏至所说的“要命的事儿”——夏至当初养鸡,为了培养女儿对小动物的感情;但他单单选择养鸡,确是因为对农家鸡情有独钟。但他没想到鸡长大了是会叫的——公鸡打鸣,母鸡下蛋。这两只鸡的叫声干扰了周围的邻居,前几天已有人打电话来抗议,要夏至尽可能设法不再让他的鸡发出声音。还没等夏至采取措施,昨晚就有邻居报了警,今天一早市政部门打电话来通知夏至,要他尽快处理这两只鸡。夏至试着把鸡关在了鸡舍里,但鸡叫声仍然冲天而起。他曾考虑在鸡舍四周加盖隔音板,但一个完全封闭的黑暗鸡舍,对于动物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他必须和太太立即去见一位律师,同他当面商量,看看是否还有可能通融的办法……

第22节:去维多利亚
   徐奋斗失声叫起来:**,不就是两只鸡嘛,你理他们!

   夏至的太太尖声说:你不理?罚款不说,还有可能违法!

   徐奋斗不吭声了。他想这是在外国,这儿的法,同太平洋西岸的法,很不一样的。

   夏至和夫人把凯蒂留在家里托徐奋斗照看,就急急忙忙地开车要走。车刚启动,夏至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小声叮嘱徐奋斗说:你可别再给凯蒂讲那个偷鸡的故事啊。

   徐奋斗望着汽车消失在树林里,心里有点不开心。他觉得这个地方真是太过分了,两只鸡就把夏至搞得神经兮兮的。其实呢,真想让那两只鸡不发出声音,买一包生石灰,把鸡的喉咙烧哑了不就得了!不过,徐奋斗暂时还不打算给夏至提供这个方案。

   凯蒂很友好地带着徐奋斗参观了附近的山坡和树林。徐奋斗在转悠的过程中,才发现夏至家的周围果然是有邻居的,只不过那些邻居的房子都隐隐绰绰地藏在树林里,看不见罢了。这些所谓的邻居,看来只有在鸡鸣的时候才会显形露面。

   徐奋斗这一天悠闲的漫步还是大有收获的,他在树林子里看见了旁若无人的山鸡、野兔,还有草丛中一圈一圈湿漉漉的白蘑菇,就像秋收时从地里犁出来的一堆堆土豆。

   夏至夫妇一直到傍晚才垂头丧气地回来,他们把凯蒂支开后,才低声告诉徐奋斗说,律师为他们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文,结论是那两只鸡如果不停止发声,夏至完全有可能触犯这个省的法律。所以,他们夫妇在路上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目前惟一需要决定的是,究竟用什么办法,才能使得他家的这两只鸡,不露痕迹而又合乎情理地消音匿声。

  给维多利亚闹场饥荒试试

   晚餐只能凑合吃面条了,餐桌上夏至夫妇闭口不提鸡的事情。一直到凯蒂说了晚安去睡觉之后,夏至夫妇才郑重其事地开始重新讨论关于鸡的去向。比如说有如下几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把鸡放入树林,任其自生自灭;但这样做仍有缺陷,如果鸡在树林里继续啼鸣骚扰居民,这事就没算完;而且家鸡不善觅食,完全有可能跑回来,岂不全功尽弃;再说如果家鸡在树林里被狐狸一类的动物咬死,他将有可能负有虐杀动物的罪名。二是将鸡免费送往某一家屠宰场,在那里被宰杀后作为肉类销往市场。但这样的话,这两只鸡肯定得先送到动物检疫机构去检查,获取健康证明,因为万一屠宰了带菌的家禽,屠宰场就会被高额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屠宰场是万万不敢冒险的;而这个检疫机构究竟设在何处?是否接受普通家禽的检疫,都是未知数。三是在后院抢盖一间有隔音装置、顶棚安装玻璃可透光照明的现代化鸡舍,使得外界绝对听不见鸡叫,而鸡也能自由行动享受阳光并且继续与凯蒂亲近……这个方案显然最为理想,但是且不说需要一大笔资金,仅是在短短的几天限期之内完成这么一项工程,材料和技术也是几乎不可能解决的难题……

   徐奋斗听到这里,已经实在是忍无可忍。他猛地一拍桌子,大声说:你们是不是有病啊?不就是两只鸡么?用得着这么复杂嘛?要我说,这个事儿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你们把这事儿交给我,我明天一早就给你们解决了。

   夏至眼睛一亮,声音都结巴了:快说,你有什么好办法?

   吃了呗!把鸡吃到肚子里,不就啥事儿都没有了!徐奋斗抓起一只紫红色的大李子狠狠咬了一口,囫囵个儿地咽了下去。怎么着?怕杀鸡呀?我杀鸡最拿手,夏至你还不知道?连杀带退毛带开膛洗净煮熟,用不了一个小时,我就给你搞定!这种放养的本鸡,叫做绿色食品,如今在国内都不容易吃到真货,刚才我看见树林里有不少野生蘑菇,明儿一早我去整它一筐,哈,鲜蘑炖小鸡儿,等我给你们露一手,吃完了我白教你,等我走了以后,你俩就干脆开一家夫妻店,维多利亚惟一的东北风味馆……

   他看见夏至夫妇飞快地交换了眼色,目瞪口呆地说不出话来了。

第23节:去维多利亚
   怎么样?我说夏至,你读个博士真是越读越傻了,我的办法多现成儿,既把你的鸡消灭了,又能饱餐一顿,这叫两全其美。徐奋斗说得来劲,兴奋得脖子都红了。你想想,现在超市买的那种肉鸡,一点儿鸡味儿都没有,那也叫鸡嘛。有一次我在哈尔滨的超市买了一只冻鸡,看着个头挺壮挺肥挺瓷实,可你猜怎么着?拿回家搁在盆儿里化冻,那鸡身子一会儿缩下去一圈儿,一会儿缩下去一圈儿,没等半个小时,那鸡身子就缩下去一大半,到最后,鸡化软了,就剩下那鸡胸脯,像个刀尖儿似地戳着——这才明白那是一只注水鸡,炖熟了,那鸡肉嚼着就跟柴火一样。唉,算了算了不说了。我在加拿大这些日子,一端上烤鸡腿我就恶心。不瞒你说,昨天我一看见你的这两只鸡,油光锃亮的,一下子就想起北大荒的鸡来了,那香味儿,啧啧,我的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如果徐奋斗能稍稍留意一下,就会发现此时的夏至,面色已经由白变青,脸都拉长了。他也许是出于礼貌,一直耐心地等到徐奋斗的话说完,才轻咳一声,只几句话,就把徐奋斗美餐的计划彻底粉碎了。他的话说得十分委婉,但在徐奋斗听来却分外刺耳:

   夏至说,这两只鸡是凯蒂的宠物,我们怎么能够把她的宠物杀掉呢?让她在自家院子里亲眼看到杀戮和流血,然后再把她那么喜爱的东西吃掉,这会在她幼年的心灵上,造成多大的伤害,留下何等残酷的记忆。不不不,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允许的。这样做太可怕了……请原谅,这不是在当年的北大荒。

   徐奋斗差一点笑出声来,夏至的逻辑简直是太荒唐了。这是自家养的鸡,养鸡就是给人吃的,这又不是野鸡,根本不算野生动物,说什么残酷和伤害?也太夸张了吧。徐奋斗咬着嘴唇,在心里骂着夏至:别这么假惺惺的,难道你们就不吃鸡不吃肉了么?人类不杀戮不流血,怎么生存?说得倒是轻松,给你这个维多利亚闹一场饥荒试试?

  他忽然想起当年在农场的时候,夏至当过一段时间的连队通讯员。有一次,有个看守水库的知青家里来了电报,电文写着母病速归。夏至赶紧到水库去给人送电报,步行了十几里地,总算找到那个窝棚,才知道那个知青恰好到几十里外的苇荡去割条子了。他就给那个知青留了个纸条,让他回来后到连部取电报。自己又步行回连部去了。那个知青回到窝棚已经天黑,见到纸条,只好等到第二天一早,赶到连部去取电报,走到连部夏至又去了十几里外的邮局取报纸。那个知青一直等到中午夏至回来,才算拿到了那份电报。一看电文那知青就火了,扑上去就要揍夏至。他说:夏至你是缺心眼儿还是故意坏我哪?你去水库送电报,见我不在,你把电报放在窝棚里不就得啦!你还带回来让我再跑来取,这多耽误事儿啊,我妈要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见不着她面儿,看我回来不跟你拼了!夏至还振振有词地解释说:电报必须要本人签字的,我给你放在窝棚里,怎么能保证你确实收到了电报呢?——这么一说,大伙还觉得夏至有理了,遇上这么一个较真的人,那知青也没了脾气。

   也就你夏至这样的人吧,走到天边你也是这个德行,扯啥北大荒嘛你。

   徐奋斗一赌气就说,他这辈子吃过的鸡多了去了,原本也不在乎这一对儿宝贝的,自己只不过想为夏至排忧解难而已。然后他站起来大大地打了一个哈欠,表示要去睡觉了。

   其实后来徐奋斗老半天也没睡着觉。这房子那么安静,只听见窗外树叶哗哗响,像下雨似的。雨声中,他听见夏至和他夫人还在不停地打电话……

  离开维多利亚

   第二天早上徐奋斗醒来的时候,阳光洒满了房间的地板,像一条一条金鱼在跳跃。一看表已是9点多钟了。他心里纳闷,今天早晨怎们没听见那两只鸡叫唤呢,难怪起得迟了。他趿着拖鞋走到客厅,里里外外静悄悄的好像一个人也没有,只见餐桌上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奋斗,我们终于为“麦基”和“海伦”找到了一个另一个新的家,现在我们带着凯蒂去送它们了,大概中午以前能回来。早餐在冰箱里,你自己弄吧。

第24节:去维多利亚
   一个新的家?徐奋斗实在想象不出来,这两只鸡能找到什么比人的胃更妥当的鸡窝。呢?

   徐奋斗百无聊赖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看电视听不懂,听音乐没意思,夏至的书倒是不少,大多是英文的。好容易找到几张vcd电影光盘,却是他在国内早就看过的。最后总算在电视里按出了一个北美华人卫视,正在播放大陆的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这才安安稳稳躺在沙发上,把一上午的时间消磨过去了。

   他忽然想起,他到了维多利亚将近两天了,连个维多利亚是什么样子都还没见过呢。

   临近中午时分,听到窗外的汽车声,果然是夏至夫妇回来了。他迎出去,见凯蒂欢天喜地跳下车,跑过来主动对他说:你知道我的麦基去哪儿了吗?它们的新家有许多新朋友,有鸭子、鸽子和猫,比这儿热闹多了。以后,我每个星期天都可以去看望它们……

   夏至停好了车,满脸笑容地走过来对徐奋斗说:他们把鸡送到一个当地的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去了,那个机构建在一个山谷里,专门收养一些被遗弃的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小动物。那是昨天晚上一个朋友给建议的,今天去了,果然一切都令人满意,现在好了,总算ok了!

   徐奋斗哭笑不得,勉强附和说:那就好了,我也可以松口气了。

   夏至看上去心情很好,他说中午来不及做饭了,我请你去市里的餐馆吃午饭,全家都去,下午正好陪你在市区看看。不过,维多利亚的华人特少,这里的中餐馆可没有太像样的,你看,你是吃中餐还是吃西餐呢?

   徐奋斗不假思索地回答:再难吃的中餐也比西餐好吃,我可是个中国胃。

   于是夏至一家就和徐奋斗去了市里的一家中餐馆。徐奋斗几乎带着一种恶意的报复情绪,点了一只香酥鸡。这道菜的加工比较复杂,等了很久直到大家都快吃完了,香酥鸡才端上来。只有徐奋斗一个人撕了一只鸡翅膀吃,夏至和夫人还有凯蒂都没有动一筷子。吃完了饭,看着那只几乎完好如初的香酥鸡,徐奋斗说打包吧。夏至摇了摇头说:不了。

   午饭后,夏至的夫人带着凯蒂去动物园了。夏至陪着徐奋斗在维多利亚中心大街上走了一个来回,浏览了市政厅和教堂、还有旅游工艺品商店什么的。徐奋斗看见那些古老的建筑物上爬满了绿色的长春藤,毛茸茸的绿叶把窗子都遮去了大半。用夏至的话说,每个窗口都有一种古典的忧郁情绪飘散出来;街道是在是太干净的,干净得不像是真的街道了;街边的每一根灯柱上都悬挂着鲜花吊篮,那些花大朵大朵地在头顶摇曳,好像有一个花仙子在空中盘旋,不停地把花散落下来;高高的彩色双层巴士,身子笔直、优雅地礼让行人,连轮子上都传来一种绅士风度……夏至一直在为徐奋斗做导游,他讲解维多利亚的历史,比如,这个城市是英联邦所属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府的所在地、因此处处留有英属领地的痕迹;比如,这个城市的港口是个不冻港,并用维多利亚女王的名字命名……

   徐奋斗笑着打断夏至说:我倒是觉得,这个城市就像是一个精致的大蛋糕。

   到了傍晚,夏至看看表,提议再去看一个布查德公园。他说那个公园是一个盛大的花宴,四季鲜花盛开,晚上有灯光喷泉,水池与灯光交相辉映,是北美洲最美丽的夜花园。这花园的旧址原是一个生产水泥的采矿场废墟,布查德夫妇亲自将其改建成了一个举世闻名的低洼花园,园中至今还保存了当年的旧窑烟囱作为纪念……

   徐奋斗觉得自己对维多利亚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提不起任何兴致了。他摆摆手说:算了算了,不去了,看那么多,我都搞不清哪是哪了。咱们还是回去吧,我还得把电视剧〖三国演义〗看完了啊。

   夏至发动汽车的时候,忽然惊叫一声说:糟糕!我和我太太原来打算为你举办一个party,你看看,这两天忙乱的,居然全顾不上你了!

   为了弥补这一过失,夏至诚恳地请求徐奋斗是否在维多利亚再住一天,恰好明天他没有课,他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徐奋斗准备好明天的晚宴。他说徐奋斗可以给领事馆打电话,试一试改签机票,推迟一天到达温哥华,坐后天的飞机回国?

第25节:去维多利亚
   徐奋斗严肃地回答说:那可不成,他们会以为我失踪了呢。再说,机票在我身上,已经ok过了,我知道那是不能再改的。徐奋斗顺便说了一句,回温哥华他可不想再坐小飞机了,他想坐一回船,也好有一些与来时不同的经历。

   第二天一早,夏至送徐奋斗去轮船码头。夏至一路上都在向徐奋斗道歉。他说他真没想到事情会搞成这个样子。徐奋斗不远万里来到维多利亚,自己却没能好好陪他,没尽到应尽的地主之谊。这样的遗憾,恐怕是一生也很难有机会弥补了。徐奋斗侧过脸眼巴巴盯着夏至,一直等着夏至的后一句话,他想夏至如果骂一声——这都是那两只该死的鸡闹的,他就原谅了夏至也罢。可是,夏至却始终没有骂他的“麦基”和“海伦”,连一个字都没提。

   在船码头分手的时候,夏至伸出了胳膊跟徐奋斗紧紧拥抱。徐奋斗情不自禁地拍了拍夏至的肩膀,心里竟也有点难受起来。他想即使夏至偶尔回国探家,自己在哈尔滨而夏至到上海,也是不容易见面的。这一别,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聚了。

   徐奋斗怀着复杂的心情登上了渡轮,眼前是无风无浪的胡安德富卡海峡,一群白海鸥飞翔的影子,在海水中像鱼群掠过。回望维多利亚岛,只见一团浓浓的绿色,渐渐沉入海里……

  很久以后,徐奋斗回想维多利亚,几乎想不起那个城市是个什么样子。他只记得那两只飞到房顶上的鸡,鸡冠如血,鸡爪如钩,油亮的羽毛在风中翻飞,温和的小眼睛机灵地注视着四周,一唱一和地像在演二人转。那只公鸡一声怒吼,岛上的树叶子都被震得哗哗落下;那只母鸡咯咯嗒嗒,长一声短一声地,犹如贴着他耳边叫唤,真让人心烦。

第26节:谜面:九十九(1)
  谜面:九十九

   门铃尖叫, 是那个爱丽丝爱丽丝……叫到第三遍,我终于想起来,这个星期六的上午,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此刻,家里除了我以外,没有别人。

  我从电视机前慢吞吞站起来,轻手轻脚挪到门口,踮脚从猫眼里往外张望。奇怪的是门外并没有人,门铃却还在继续响个不停。我知道了,这个按门铃的人,身高低于猫眼的位置,噢噢,这么说,肯定是秋一这个家伙了。我一边开门一边大叫:蚯蚓蚯蚓你烦死了!

  果然是秋一。他的头发湿稀稀地竖立,湿衣领软绵绵地耷拉下来,他每次洗过头都是这副样子。“小阿哥来过没有呢?”他站在门口,眼光往客厅里扫射。

  “没有没有。”我说。“小阿哥又不是火车,哪里那么准时呢。”

  秋一有点失望,两只脚在鞋垫上蹭了蹭,像是要进来,身子却站在那里不动。

  小阿哥是我们这栋楼里的邻居,比我和秋一大两岁,已经考到外语学校去读初一了。小阿哥各课成绩都好,业余时间除了热爱足球和象棋,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让人猜谜语。他的谜语大多是从网上搜罗来的,因为他家里的电脑装了宽带。而我和秋一,连电脑都还没有。父母已经答应等我上了初中就给我买电脑,而秋一,也许要等到高中也说不定。

  所以,小阿哥每个周末从外语学校回来,总要抽空来找我俩玩儿一会,然后趁机把他弄来的新谜语让我们猜。他第一次给我们猜的谜语就很难,那个谜面只有五个字“春秋雨绵绵”——字谜,打一姓氏。我顿时觉得眼前起了大雾,模模糊糊地只见秋一扑在桌子上,把‘春秋’两个字在纸上写了一遍又一遍,人离桌子越来越近,快要钻到桌子里头去了。小阿哥笑起来,他说你们第一次猜,我先教你们一点窍门吧:你们看,春秋雨绵绵,就是说没有晴天,春字里头有个日字,日是太阳,没有太阳了,就剩下春字上半的三横一撇一捺了;再看秋字,老是下雨,柴禾都湿了,当然就点不着火,没有火,就剩下个禾木边旁了。那么,把春字的上半部同秋字那一半的禾木,重新拼起来,就变成了另一个字……秋一忽然从桌子上抬起头来,大声叫道:“哦哦,我晓得了,是个‘秦’字!”他使劲捶着我的脊背:“小春小春,你姓秦,我也姓秦,这不是我们的姓嘛,连自家的姓都猜不出,笨死了笨死了……”小阿哥有点幸灾乐祸地教训我们说:“现在晓得啦,猜谜语很有趣的,算是智力测验吧,还可以训练自己的反应能力。我们老师说,关键是要找对方法……”

  我承认猜谜还是蛮好玩的,尤其是当你知道答案之后,谜面和谜底对拢来,真相大白的那个时刻,噢地一声大叫——真的很过瘾。不过,要猜得准可不太容易,简直可以说太难了。我一听到谜面就会晕头转向,什么字谜语谜物谜名谜,小阿哥每一次都会把我彻底搞昏。你想想,老师布置的那些没完没了的作业,已经把我的脑子塞得一点缝缝都没有了,假如再挤进去一个谜语,马上就被轧扁了,轧得像纸片儿一样了。说实话,我只喜欢谜底揭开的那个时刻,但一点都不喜欢苦思苦想猜谜语的那个过程。

  秋一笑嘻嘻地对我说:“嗳,小阿哥上次说的那个谜语,我猜出来了。”

  我说:“噢,又是打一地名,谁不知道啊——谜面‘航空信’,谜底——‘高邮’;‘一路平安’——‘旅顺’,‘风平浪静’——‘宁波’,小儿科啊,蚯蚓同学。”

  “不是不是,不是打地名,是动物名。”

  一听动物,我的脑子就发涨。你想想,我们每天从家里到学校,除了小猫小狗,谁见过什么真正的动物呢?没有见过的东西,又怎么猜得出来呢?秋一的外号叫蚯蚓,其实,同学中根本没人看见过蚯蚓,据说,蚯蚓同菜场里卖的泥鳅或是海参有点像。鱼这种动物我们倒是常见,各式各样的鱼,都是在餐桌上认识的,它们从来不游来游去,因为已经被烧熟了。

  秋一像背书一样流利地说:“就那个,你听着:‘坐也是坐、立也是坐、行也是坐、卧也是坐’,十六个字,我可以肯定,答案是青蛙!”

  我反驳说:“不对,我看像是猫呢,猫咪就一天到晚坐着……”

  “但是猫咪走动的时候,就不是坐的样子啊。只有青蛙,睡觉也坐着……”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同青蛙一起睡觉了吗?”

  “我到菜市场去了好几次,每一次去,我都看见它们一动不动坐在那里睡觉。”

  原来秋一为了猜谜,会到乱哄哄的菜场去寻找“动物”啊。我觉得他的脑子有点搭牢。我故意说:“那甲鱼呢,我看甲鱼也是整天坐着的。”秋一涨红了脸说:“甲鱼是趴,不是坐,只有青蛙是坐,我对照过图片了,它的四肢总是弯曲着地的,只有人把它杀掉之后,它的四肢才摊开伸直,不坐了……”

  “那是蹲,青蛙是蹲,不是坐。”我坚持着。我们就这样争来争去的,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结果。正在这时候,“爱丽丝”又尖叫起来。我迅速冲向大门,在猫眼里看见一顶桔黄色的帽子,秋一说肯定是小阿哥来了。门开了,果然是小阿哥。小阿哥刚刚踢球回来,深蓝色的汗衫后背都湿透了。我问他,“你难道涂婴儿爽身粉了吗?后背上白花花的一大片。”他说:“给你们猜个谜语:来自水中,却怕水冲,回到水里,无影无踪——打一物。”

  我看了看秋一,他正盯着小阿哥汗衫后背上那些白色的东西发愣,后来,他揪住那件汗衫,猛地伸出舌头舔了一舔。——“盐!”他狡猾地笑起来。“你回家塞进洗衣机里,它就无影无踪了。”

  说实话我有点忌妒秋一,为什么每一次他都比我先猜到谜底呢。我一点都不认为他比我聪明,他的爸爸妈妈给他买旅游鞋或是衣服,他总是挑最便宜的那种。我想,我只是在猜谜这件事情上不大灵光。这是一种特殊才能,不是任何人都具备的。

  小阿哥好像对他的回答很满意,就说那我今天要给你们猜几个难一点的了,这可是最新的升级版,都是同数字有关的。一听数字我的脑子就开始发木,秋一却把腰弓了弓,好像就要百米赛跑似的。

  小阿哥说:“九点——打一字。”

  我的脑筋还没有发动,秋一就飞快回答说:“丸,药丸那个丸。”

  小阿哥点点头,又说:“十二点——打一字”

  秋一眨了眨眼睛,只想了几秒钟,说:“斗,斗士的斗。”

  小阿哥好像很不甘心,又说:“十三点——打一字”

  我脑子里拥挤的缝缝忽然裂开,有一丝亮光照了进来。顺着刚才秋一猜谜的那个思路,我脱口而出:“汁,果汁的汁。”

第27节:谜面:九十九(2)
  小阿哥哦了一声,诧异地看了看我,说:“小春原来你蛮厉害呀,以前是装的吧?好,再给你猜一个:九十九——打一字。”

  我脑子里的缝隙立刻全都合拢了,一团漆黑。

  这一回,就连秋一都被难住了。他紧紧地咬着嘴唇,一声不响。看来这真是一个难猜的字谜,九十九,九十九就是九十九,一个数字能有什么意思呢?

  小阿哥撩起自己的体恤衫,用衣襟擦着脸上的汗,等了一会儿,见我和秋一都傻傻地愣着,就心满意足站起来说:“好了,我回去了,下个星期六见,你们慢慢猜吧。”

  小阿哥走后,秋一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招呼也不打,转身默默地消失在猫眼后头了。

  这个该死的九十九,像一张九十九个洞眼的网,把我和秋一从头到脚罩了起来。无论走到哪里,它都死皮赖脸地跟着我们。走路去学校,走了九十九步,才刚刚走到街口;到了校门口,一眼看见九十九个都不止的男生女生,正在朝教室里涌进去;中午到食堂吃饭,连米饭加菜蔬,恰好用了九十九分钱,一块钱找了一分;下午听观摩大课,两节课并起来,也是九十九分钟……九十九无处不在,可惜,这些九十九都不能也没有变成一个我和秋一想要的“字儿”。你想想,九十九怎么能变成一个字儿呢?九九八十一,而八十一能凑成个什么字?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对秋一说,那是个“全”字,秋一偏说“全”字不对,多了一横。我说是个“杂”字,秋一也说不对,“杂”字多了一竖。我泄了气,对秋一说:“那你自己去猜好了,我反正猜不到了”。秋一也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脸上九十九根汗毛都卷起来了。我又说:“要是在寒暑假,时间多一点,我保证你能猜出来,可现在作业这么多,脑子里哪有一点点空地方呢?算了算了,不猜了,就让小阿哥说我们低智商好了……”

  秋一摇头。我继续起劲地说服秋一:“你看,我们一进家门,吃了晚饭就要开始做作业,一直做到10点钟。洗好脚上床,刚刚想要猜谜语,就睡着了;要是一边吃晚饭一边偷偷猜谜语呢?爸爸马上就会问:嗳你是不是有热度啊?”秋一打断我说:“可以利用早晨上厕所的时候呀,坐在马桶上,人就很专心。”我说:“可是一猜谜语,我肚子里的东西就全部塞牢了。”秋一说:“那就在去学校的路上想嘛。”我说:“那样会被大人的自行车撞倒的。”

  我们一直走到了家门口,还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这幢公寓楼一共20 层,我家住9层,秋一住12层,小阿哥住19层。我站在大门口的防盗铁门前掏钥匙,秋一忽然说:“哈哈我有办法了,我们可以不坐电梯,一步一步走上去,楼梯里很安静,每走一步,脑子就会震动一下,肯定会震出灵感来的。”我望着黑暗的楼梯,想起了小阿哥脊背上的盐花。我说秋一你走楼梯好了,我肚子痛呢。一边说着,脚上的鞋子已经朝着电梯口挪去了。电梯门合起来的时候,我朝他喊了一句:走到九十九步,答案就会出来的。

  事实证明秋一的这个法子也不灵光。第二天早上我看见他的时候,他的脚一跷一跷的,眼眶发红,眼睛发乌,小脸整个成了个谜面,是迷糊的迷、入迷的迷,却连一个谜底也没有。我想原来秋一的脑髓也有不通的时候啊,秋一猜不出,我当然更猜不出啦。我立刻原谅了自己。上学的路上,我觉得书包和鞋子都轻巧了许多。更奇怪的是,九十九的谜底连个影子都没有,但我却猜出了以前一直没有猜出的另一个物谜:“青树结青瓜、青瓜包棉花、棉花包梳子、梳子包豆芽。”那天晚饭后妈妈剥柚子给我吃,我一下子就想起了这个谜面,忽然就把谜底破了。第二天我兴奋地去告诉秋一,他却说:“柚子?没有九十九瓣的。”

  每天傍晚放了学,秋一仍然坚持走楼梯回家。他连再见也不同我说,老鼠一般蹿到昏暗的楼道里去了,好像那一层层弯弯曲曲的楼梯,真的藏着什么宝贝谜底。他的脚越来越跷,眼睛越来越红,头发越来越乱,小脸越来越窄,目光发直心事重重一言不发。以前我妈妈总说秋一不知道长得像谁,我发现他还是比较像他家那个从事科研工作的爸爸。

第28节:谜面:九十九(3)
  转眼就到了周末。这天小阿哥回来得特别早,公寓电梯快要关上的时候,他冲进来,我逃也逃不掉了。他像个老师一样提问:“呵呵,九十九,怎么样了?”我不说话,紧跟着他直达19层,到了门口,我郑重其事地对他说:“求求你小阿哥,你把谜底告诉我们算了。”

  小阿哥很诧异,甚至有点生气。他说谜底应该猜出来,不是说出来的,说出来就是作弊。我低着头看着地面,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秋一假如再天天爬楼梯,他的脚会断掉的,他的考试成绩也会变成倒写的阿拉伯数字99……我说得差一点哭起来了,小阿哥不停地抓着头皮。后来他终于说:“好吧,不过,谜底我不能告诉你一个人,明天上午,你让秋一到你家等着,我会来的。”

  爱丽丝又响起来,像小姑娘的哭声一样刺耳。小阿哥走进来,脸上笑眯眯的,很有同情心的样子。他把双手插在短裤的袋袋里,用老师的腔调说:“一个星期过去了,你们没有进步,也许我上次没有说清楚,这个九十九,不是阿拉伯数字,也不是中国汉字的大写,而是汉字普通数字的写法,是一,二,三的那个九。”他用手指在空中比划着,又说:”为了不影响你们学习,现在我决定把谜底告诉你们,同时也教给你们解谜的另一种方法……”

  房间里突然发出一声尖叫:“不要!小阿哥,不要告诉我,不要告诉我谜底,我一定要自己猜出来!我会猜出来的!”

  我回头看秋一,他脸色苍白,呼吸急促,好像马上要晕过去了。紧接着,他急匆匆走到门口,飞快地走了出去。好像再晚走一步,耳朵里就会听到小阿哥揭开的谜底。

  我和小阿哥都愣在那里:秋一秋一,他真的宁死不屈呵。

  我的脑子里忽然跳出很久以前,小阿哥给我们猜过的一个谜语:“不是葱不是蒜,一层一层裹紫缎,说葱长得矮,说蒜不分瓣。”那次,我一下子就猜到了谜底——是大头洋葱。

  秋一不是蚯蚓,是个大头洋葱!

  小阿哥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他走到门口,背对着我说:“你也应该像秋一那样,猜不到就一直猜下去,把谜语进行到底。好了,下个星期六见!”

  下一个星期六,秋一根本没来我家。上学放学的路上,他总是不停地在手掌里划道道,我真怕他会得关节炎。到了再下一个周末,期中考试的成绩单出来了。一向双百分的秋一,算术课得了99分。呵呵,这可是个新闻炸弹,我心里暗暗地幸灾乐祸。但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是装出一副惋惜的样子对秋一说:“不要难过噢,你只是差了一点点,99分离100分只差了1分,没关系,好比少了一小撇,下次再补回来好啦……”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秋一忽然停下脚步,眼睛瞪得快要掉出来了。

  我只好把刚才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

  秋一突然蹦起来,像一只灌足了气的足球,嘴里发出哦哦的怪叫。然后他又快快蹲下,弯腰在地上寻找什么。后来他总算找到了一粒小石子,他招手让我挨着他蹲下,我凑近了看,他在灰白色的水泥地上,用力划出了一个“百”字,紧接着,他用食指把百字上头那一横抹掉了——百字就变成了一个“白”字。

  “你看,这就是谜底——”他点着那个白字,汗珠从他额头一粒粒冒出来:“九十九,九十九就是一百差一点,百字抹去一小撇,不就是个‘白’嘛,肯定没错!你说呢?”他使劲拍着自己的后脑勺:“这么多天,怎么就没往这里想呢……”

  我拼命点头表示赞同,我恍然大悟,这个‘白’其实就是为九十九预备的呀。谜底出来的那一刻,你会发现猜谜原来就这么简单。我真想狠狠地给秋一一拳头出出气。我说这个谜底应该算我们两个人猜的噢,全靠我提醒你的。秋一说算就算,只要小阿哥说对了就好。

  但是那个双休日,小阿哥被他爸爸带到普陀山去了。我们没法知道这个“白”谜底猜对没猜对,我们像两只热锅的蚂蚁,在电梯里团团转,一趟一趟去按小阿哥家的门铃。但小阿哥和爱丽丝好像都一起消失了。

  后来我们都累了,坐在楼下的花坛沿上歇息。秋一说,嗳,小春我给你猜一个新的谜语吧?我说不要不要,我反正是不知道的。秋一说:“这个谜语很容易,是我自己编的,你听啊:‘坐也是立、立也是立、行也是立、卧也是立’——打一动物名,怎么样?”

  我说我明天到动物园去,先和动物们认识一下再说。

  其实我后来很快就猜对了秋一编的这个谜。(不过,这里暂时先不告诉大家了,让你们也去猜一猜。)当我把谜底说出来的时候,秋一却说,他编的谜语还不够好,等他的知识再多一些,他会编出更有趣的谜语来。后来他又说,谜语这种东西,只不过是一种练习题,答题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所以,“九十九”也许另有谜底也说不定,可以继续猜下去的。

  我发现,其实最难的不是猜谜,而是能够编出既好玩又有意思的谜面。

第29节:干涸(1)
  干涸

  那天清晨四点,半个苍白的月亮,坠在旷野西南的天空。

  锄草的队伍刚要出发,祝排长朝我走过来,在我肩膀上狠狠拍一下,说:你,会捞桶吧?

  什么桶啊?

  桶就是桶呗,你管是个啥桶!

  上哪捞?

  井里啊,当然是水井。他指了指连队西边的菜地。

  我……我支吾起来。

  你小子甭给我装蒜!我知道你会捞桶。他狡黠地笑了。

  你怎么知道我会捞桶啊?

  嘿嘿,你也就这点儿本事,还不给咱露一手!

  我惶惶然,有一种被人出卖的感觉。在这个百十人的连队,看来没有人能够拥有并保存自己的秘密。我的脑子里飞快地搜索着初中同学们的名字——曾经,在那个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南方城市的一所中学,有谁谁谁可能曾经见过我从井里捞桶,然后潜入了这个连队……但这样的努力是徒劳的,就像站在井沿望下去,妄想一眼能看见井底有没有桶一样。

  我对祝排说:这儿的井,不是我们那儿的井。

  祝排点点头:这儿的桶,也不是你们那儿的桶。

  我又说:捞桶需要工具,懂吗?比如长长的竹竿,你有吗?

  祝排回答:你咋知道我没有?

  我再问:还有钩子,绳子,还有手艺和工夫……

  你有完没完啊你!祝排终于不耐烦了。让你捞个桶咋那么多废话啊?你没看天旱成这样,菜地从早到晚浇水,正是用桶的时候,那些水桶一个接一个都跳到井里去罢工了,再不把它们揪上来,咱菜园排真就一只桶都没了……

  祝排是菜排的排长,佳木斯知青,偏胖,性格执拗而暴躁,被我们这些南方知青简称竹排。连队有个哈尔滨女知青罗娜,长得有点像二毛子,发音不准,一口一个“猪排”地叫他,硬是把大伙儿都拐带成了猪排。罗娜后来病退回城后,我们才勉强恢复了祝排的正常发音。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说不会捞桶了。不会捞桶日后就别想再找祝排请假了。问题在于我确实会捞桶。况且,此刻我的手心已经开始发热,像有一条条小虫子在蠕动,一阵阵发痒。

  祝排说:那好,跟我走!

  一路上我闷着头不说话,苦思苦想究竟是谁向祝排告的密。我步履沉沉心事重重,对于北大荒这儿的水井,我其实一无所知。是否能把水桶捞上来,确实一点儿把握都没有。况且,此井非彼井,此桶非彼桶,时间地点都改变了,就连我的手,原先写字,现在握锄,好像也不是原来的那一双手了。

  没来北大荒之前,少年时代的我,生活在一个多井的城市。那个城市的每一条小巷里,差不多走上几百步就会遇见一眼水井。井里的水,又清又满,可以当镜子用的;要是连下几场大雨,水位升上来,伸手就可以够到水面。拿一只搪瓷缸,扑在井沿上,伸长胳膊,把头探到井里去,就可以把水舀上来。当然,假如水舀不上来,人就不见了。这样的事情是有过的。所以,那里的人们一般还是用吊桶打水,小小的一只铁皮吊桶,口子也就篮球那么大,一根很短的绳子,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把绳子放下去,一会儿就把满满一桶水吊上来了。不过,也许是因为绳子太短的缘故,稍稍不当心,绳子就会从手心里滑脱,那只桶就无声无息地沉到水里去了,连个水花儿都不起。由于绳子一天到晚都是湿的,你看不见它的哪一截其实已经烂掉了,等到桶里的水满了,一桶水的重量都集合在绳子上,绳子就吃不消了,它一生气,就不要那只桶了,顺便把一桶水都送回到井里去了。这样,小巷里三天两头就有人趴在井台上,用一根长竹竿,绑上一只铁钩子,伸到井里去,一圈一圈来来回回上上下下地搅动,就像掏粪工人一样。假如有人来打水了,捞桶的人就歇一歇,打水的人埋怨着井水被搅浑了,只好拎着一桶浑水走,捞桶的人等打水的人走了,歇一歇再接着捞。只要有耐心,吊桶总是有捞起来的时候。桶捞上来了,捞桶的人就拎着一桶水回家了。好像一个西瓜,用绳套浸在井水里冰了一冰,就要拿回家去了剖了吃,没有什么稀奇的。

第30节:干涸(2)
  只要遇上有人捞桶,每次我都会站在旁边看。我觉得捞桶是一件让人着迷的事情。尤其是吊桶出水的那一刻,很像数学方程式的解题答案,最终要有一个对错。因为谁也不知道捞上来的桶,是不是刚才掉下去的那一只。仅仅这样的一个问题,井水就变得深不可测。再说,吊桶磕磕绊绊地从井壁上被拖上来,桶沿上多半挂着几丝青苔,还有坠落在井底下多年的抹布绳头和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吊桶披头散发地出水,很像一个绿毛水怪,激起我的无限想象,这才是捞桶最吸引我的原因。

  上了中学以后,我开始把童年观看捞桶的丰富经验,直接运用于实践。我常常指挥大家从井里打水,给校园后院的生物试验田打水浇园、或是清洗教室地板。为此我还用班上卖废品的钱,专门买了两只铁皮吊桶。但是没过三天,那些女生就把吊桶弄到井里去了。其实这正是我期待发生的事情,这样我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和机会,把吊桶从井里准确无误地捞上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欢呼,一次次捞上来再掉下去,掉下去再捞上来;我甚至怀疑自己把吊桶捞上来的目的,好像就是为了让她们再次把它沉到水里去。初中三年,我都是班上的劳动委员,关于捞桶这个活计,我已经是个老把式了。我擅长捞桶的名声远播,常常有邻班的同学及高年级的同学甚至老师,来求我帮他们捞桶。那三年中,我从不参加其它的体育活动,我的个头矮小但胸肌强健,尤其是胳膊粗壮、臂力腕力过人,写字的时候,稍一用力就会把作业簿的纸戳破。

  毕业离校的那天我惆怅失落,我将从此告别校园的水井,告别我中学时代的玩具——那两只在井里沉浮三年的铁皮吊桶,早已千疮百孔,一只桶底如同漏斗一样水流四射,另一只生锈的桶壁凹凸不平,像一个恐怖的鬼脸面具。那一天我亲手将它们慢慢放入井中,绳子轻轻一甩,它们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张开大嘴一口把井水吸满。我松开了手上的绳子,它们犹如两个垂死的男女,在水面上荡出一圈涟漪,然后,一前一后迅速沉没。

  我毅然决定去一个没有水井的地方,我知道自己若是选择了江南农村,将继续沉迷于水井和水桶,挣下的工分恐怕还不够买水桶的。在我孤陋寡闻的想象中,冰天雪地的北大荒,冬季化冰融雪、煮饭洗衣,夏天开化的河水流过田野,定然是不需要水井的。

   但是我错了,19岁那年我竟然不知道世界上只要有人的地方,都会有井,甚至在沙漠里还有地下坎儿井。我到达北大荒的时候正是夏季,从拖拉机上满面尘土地跳下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一棵大柳树,立在连队宿舍区的中心位置,柳树下有一口用砖头围砌的圆台,高出地面一截。我倒抽一口凉气,凭直觉就明白了:那是一口井。

  果然有人站在井台上,手里吃力地摇着一个弯曲的铁把。我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打水的人,我看见了那个把儿转动起来的时候,一只盛满水的铁皮水桶就升上来了,水桶高度齐膝,桶口有脸盆大小,与江南小吊桶一比,可谓硕大。那人把井水分别倒在旁边空地上一只只肮脏的脸盆里,祝排就在这时候第一次出现,大声招呼我们洗脸。

  后来我知道了那叫辘轳把,绳子一圈一圈、吱吱呀呀地绕在一个木头的转轴上,摇上好一会儿,水桶才露头。水桶的铁环上系着绳子,我很快学会了当地人叫做“猪蹄扣”的那种系法,能用别人无法企及的速度,飞快地把桶换上。其实,我心里却时常在暗中期待着某一只幸运的水桶,在某人手里突然溺水而亡。

  再后来我还知道了更多关于井的事情:北大荒农场的连队食堂,一般都会在厨房里安装压水井,压水井不畏严寒,可保证冬季的饮用水。这种所谓的井,只有一根粗铁管通往几十米深的地下,打水时用尽全身力气,一下一下地按压,水就一下一下地喷出来,把水桶放在地上接着就行了,水桶是绝对不会掉进井里去的。也就是说,压水井和水桶之间,并没有任何吞没与被吞没的可能,只有施与和承受的关系,所以那种压水井根本不在我的视线之内。我还见过附近老乡用的一种藤条水桶,是用山里的藤条一圈一圈编成的,藤条在水里泡得发胀,把缝隙都胀满了,又轻又结实,滴水不漏,固定在辘轳把上,专门用来从井里提水,水桶就不会掉到井里去了。我对于这种藤条水桶,是没有什么好感的。

第31节:干涸(3)
  再再后来我明白了,我们这样的知青农场,关于井的麻烦是很多的:那些从哈尔滨来的知青,没有几个人懂得水井的奥妙,而浙江上海知青对于摆弄北方的水桶,更是笨拙无知。反正水桶都是公家的,多一只少一只没人在乎。因而,无论冬夏,水桶总是三天两头争先恐后地往井里跳,水桶永远是不够用的。经过反复侦查,我发现,除了连队宿舍的那一小块高地,周围大多数地号都是低洼地改造的农田,几乎所有浇地用的土水井,水位都相对偏高。这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有人想起来那些不算深的井里窝藏的水桶,并企图把它们打捞上来。这对于我来说是危险的诱惑。因此,我自从到达这块辽阔的黑土地,对于自己捞桶的一手绝活,始终小心翼翼地深藏不露。

  然而我还是这么快就被“暴露”了。我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紧张还是兴奋。

   祝排带我走到菜地的尽头。那一大片被匆匆开垦的洼地里,种着一垄一垄的大葱、一畦一畦的菠菜、一片一片的水萝卜,黄绿色的叶子发蔫,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在菜叶和黑色的土地中央,露出一个土洞,仅用砖头草草地围了一圈算作井沿,略略高出地面。井台四边放着几块垫脚用的草垫子,垫子是用高粱秆编的,一脚踩上去,咕咕地冒出些湿印子。我往土洞里探头看了一眼,四壁黑黢黢的,只在底部闪过一星半点的亮。

  我暗暗松了口气,说:这也叫个井么?

  祝排说:不是井是个啥?整个菜排的水桶,都在里头了。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口浇地用的水井——井壁用一层层秫秸围起来,代替了砖头或石头,底大口小,打上来的水浑浊可疑。在我看来,根本不能算作一口真正的井。

  此刻我尽管对面前这口土井充满了不屑,我的眼睛却已经像两只空空的水桶,急慌慌往井里扎下去。我粗粗估算了井的深度,从地面到井底,至少应该在5—6米以上。

  我说:拿什么捞哇?你想让我跳井呀?

  身后无人应答,回头看,只见一道长长的黑影,在阳光下如一把长剑朝我劈来。祝排气喘吁吁地托着一根雪白细长的木杆跑来,像撑竿运动员一般划破蓝天,落在我脚下。那当然不是竹竿,而是一根异常直挺、修长的白桦树杆子,它仅有锄头把粗细、长度却至少有5米以上,握在手里恰到好处。我没有想到,在北大荒原来是可以用桦木杆子来代替竹竿的。看来祝排真是费了不少力气,才能从十几里地外水库边的树林里,找到如此细长笔直的桦木杆。那根桦木杆上的小枝桠都已被砍磨掉了,杆子一头粗一头细,茬口露出崭新而潮湿的碎木;木杆的细头,拴着一只打磨得十分精巧的铁钩,并用铁丝绑得严丝合缝,无比结实。

  一切准备工作都无可挑剔。我别无退路。面对如此精心准备的打捞工具,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绑架、或是把武器硬塞到你怀里、被迫上战场的人。那个瞬间我脑子里跳过一个问号,我不知道这个祝排长对捞桶这个事,为何如此上心?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上午,我就这样重操旧业,在一口土井边开始捞桶了。

  细长的木杆被高高举起,然后笨重地一点点地朝井下探去。以前握惯了轻滑的竹竿,便觉得这木杆有些发沉,不那么顺手。渐渐地,似有水气从温暖的木杆上传导过来,我仅仅凭着手指上的感觉,就知道钩子是否已经接触到了水面,然后没入水下,探到水底。我必须灵活地操纵木杆,让它在我的手掌里自由旋转;稍顷,木杆明显地触到了井底的一个硬物,水中似乎传来铁器互相碰击的细微声响,我欣喜若狂——水底果然有桶,钩子已经遇到了它的同类;我的脚跟离地、身子凌空,像一只停在悬崖上的老鹰,饥饿地俯瞰着大地;钩子在幽暗的井底触寻水桶的铁环,稳稳地钩住它,再把钩子移动到铁环的中部,使它的力量能够平衡;那个时刻就像鹰爪猛然捕获了它的猎物,必须死死抓紧不放,然后换手,一把接一把地“捣腾”;水桶死沉,全靠胳膊上的力气,才能将木杆一点点垂直地提升上来,就像一台人力升降机。我憋住了呼吸,一口气都不能换错。木杆露出地面的部分越来越长,斜着搭靠在我的肩膀上。有一双胖乎乎的手伸过来帮忙,他使的力气之大之猛,几乎要把我推到井里去。祝排,我喊道,你松手!我憋红了脸。他退了几步,天下的重任都让给我一人扛着了。我的脸憋到紫胀,井口终于出现了一只沾着泥浆的水桶,直统统圆乎乎的一个浑物,它被轻轻放在干裂的地面上,像一个丑陋的海底魔怪,水花四溅,白沫飞舞,似乎马上会醒过来咬人一口。

第32节:干涸(4)
   喏,桶!我说,呼出一口长气。

  祝排嗯一声,围着那只桶转了一圈,又用脚尖踢了那桶一脚,脸上并没有露出我所期待的喜悦或惊讶,甚至掠过了一丝失望的神色。

  接着捞!再捞!肯定还有!他说,语气不容抗拒。

  那会儿我忽然觉得这口土井有点像一个秘密水下仓库,藏着祝排需要的东西。

  我的情绪很快被激发起来,继续操纵木杆,用钩子进行探测。你想,井里什么都看不见的,全靠你握着杆子的手,在黑暗中摸索,眼睛就等于长在手心里了。况且水是有浮力的,你手上的力气要把浮力按下去,再从浮力中升起来。当然,我的技艺娴熟、手指灵活,经过一年多的劳动锻炼,我的胳膊更加有劲。钩子不断地触及水下的铁器,只有我能听见那种沉闷的撞击声。应该承认祝排说得不错,井下确实有桶,而且不止一只。但能否用钩子准确地钩住桶上的铁环,就看捞桶人的手艺了。我决定把自己的绝招使出来,不是为了讨好祝排,也不是为了拯救那些沉沦的水桶,而是技痒难熬。我知道,如果实在套不住桶上的铁环,(已经损坏脱落),可以用钩子顺着圆形的桶沿划过去,对准桶沿两侧那个方形铁片上的圆孔,这可是高难度的技术。只要准确地钩住了圆洞,就等于钩住了那只桶的鼻孔,穿透鼻孔,等于控制了整个脑袋。然后用臂力和耐力,将这颗被绞下的脑袋一寸寸提起。当桦木杆倾斜到无法支撑的时候,那些盛满了浑水的水桶,就会像一件件出土文物,从黑暗的井下无可奈何地显形,然后湿淋淋地坠于杆头。

  那天上午,我久已荒疏的技艺竟然超常发挥,手中的木杆像一根魔杖,蛇一般柔软地扭动,不停地上下游窜。

  干涸的地面上,已经摆满了一长溜铁皮水桶。阳光刺眼,铁皮水桶上浑浊的泥浆很快被晒成一层硬壳,裂开一缕缕闪电般的花纹。像七只从泥坑里爬上来的小猪。

  我说:祝排长,不说海枯石烂,也差不多快把井底掏干了。

  祝排蹲在地上,目光在那些水桶上移过来又移过去。他已经数了一遍又一遍,任他怎么数,七只水桶还是七只水桶。奇怪的是,对于如此辉煌的战绩,他非但丝毫没有感到兴奋,反而显得更为失望。

  就这些了?真的全捞上来了?他问。

  还嫌少啊?排长,这七只桶,可够咱排抵挡一阵儿的了!

  不对,应该还有一只。

  还有一只?在哪呢?你要不信,咱再掏一遍?我胳膊的肌肉开始抽搐了。

  他站起来,抓起杆子往井沿走去,然后把杆子戳到井里,小心翼翼地捅下去,模仿着我的手势,一下一下地够。他的模样不像是在捞桶,倒像是捣蒜,井底如果有蛙或是蚌,全都得让他给捻碎了。他就这样忙碌了很久,衣裳的后背都湿了,而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眼神越来越焦躁,下手越来越盲目,像在对着空气作战。此刻的祝排,整个就是一只捞月的猴子,我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神色。这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刚才捞上来的那些桶,全都不是他真正想要捞的那一只。

  他终于筋疲力尽地停止了动作,扔掉了木杆,抱着自己的脑袋,在七只水桶前重新蹲下来。过了一会儿,他伸出手去抠其中一只水桶上的泥巴,然后捡起一根树枝,磨蹭着水桶的铁皮。桶身露出了黄褐色的锈斑,在阳光下像长满了癣的牛皮。

  “畏得罗”是不会生锈的。他自言自语。

  “畏得罗”?哪个“畏得罗”?

  就是那只白铁皮的小桶嘛,你不记得了么?

  不记得了。

   我说不记得是在装糊涂。就在祝排说出“畏得罗”那三个字的瞬间,我面前的他,脑袋已经变成了一只银白色的水桶——那是一种白铁皮制的小桶,底小口大,形状呈倒三角。桶口镶着精致的圆边,桶身的中部和接近底部之处,还凸起两圈装饰性的滚条。看上去不像一只水桶,倒像是一件炊具。“畏得罗”的桶环也是白铁的,中间嵌着一截光滑的木条,提着不磨手,拎起来轻巧极了。若是把它同我们连队那种黑乎乎、沉甸甸的直筒式水桶一比,犹如一个娜塔沙和一个李逵站在一起,时光就错乱了。我们的铁桶就不能叫个桶,而是一只水坑或是一口铁锅……

第33节:干涸(5)
  需要说明一下:白铁皮桶是一种苏式水桶,汉语译音“畏得罗”。

  渐渐地,那只“畏得罗”从我的眼前清晰地浮现出来。它被高个儿的罗娜提在手里,随着她的头发甩啊甩的,罗娜拎着浅浅的一桶水,走下井台,穿过杨树林,走在连队宿舍前的砂石路上,快乐得像在城里逛街。去年夏季,那只桶不知怎么曾经出现在祝排的手里,桶里装满了成熟的西红柿,一粒粒玛瑙似的血红,放在罗娜的宿舍窗台上;后来我又亲眼看见罗娜拎着那只桶,桶里装着洗干净的湿衣服,放在祝排的宿舍窗台上。深秋的一个星期天,“畏得罗”盛满了刚收获的新鲜土豆,祝排招呼我们一起到场院的土坑去烤土豆吃,罗娜带了一包碾成细末的盐,教我们小心地用土豆蘸着盐吃。冬天来了,一个下大雪的日子,我曾在风雪中迎面看见一只小桶在移动,走近了,只见两只没有戴手套的手,冻得通红,一只大手在下,一只小手在上,几乎叠在一起,紧紧握着那只“畏得罗”的木头桶把。假如手掌有汗,那两只手就会一起被冻在桶把上了。我抬头,看见了祝排和罗娜,他们抬着一桶新雪在走,雪堆高出了桶沿,桶里尖尖的白雪顶,多么像我垂涎欲滴而遥远的童年梦中,那一支奶油冰激凌……

  融雪时节,罗娜回了哈尔滨。罗娜走后,我从此再没有见过那只“畏得罗”。

  我终于缓过神,大声问祝排:噢,那只“畏得罗”,原来一直藏在这口土井里?你怎么不早说?

  祝排飞起一脚,踢得那只笨重的铁桶咣当一声响。你说啥呢?二百五!他瞪着我:那只“畏得罗”一直都在我的箱子里。它是大前天晚上掉进去的,刚掉进去没几天!明白不?

  我实在是不明白,接着二百五:好好的干啥把它从箱子里弄井里去呵你?

  祝排的神情恍惚起来:五天前,晚上我做了个梦,罗娜对我说,“畏得罗”是要用的,不用就废了。醒来后,一整天我就想着她这句话,到了晚上,我把“畏得罗”拿出来,到这没人来的土井边打水。两年前我第一次见到罗娜,就是在“畏得罗”里,那会儿她正对着桶里的井水照镜子,我从旁边走过,看见她长长的眼睫毛一闪一闪,像一根根小鱼在桶里游着,我永远都忘不了哩。大前天晚上,月亮正圆,我用“畏得罗”从井里打了满满一桶水,月光照在水面上,可桶里只有一个月亮,怎么看都看不到她的影子了。后来我把水倒了,重又去打,一甩绳,桶就不见了……

  我听得后背发凉,疑惑地说:这么说,“畏得罗”应该就在这口井里啊?

  说的是呢!他咬着牙。第二天,我请了假,去找捞桶的木杆,刚把钩子什么都准备好,偏偏连长通知我到场部去开会,这就耽误了两天。我琢磨着,这三天之内……是不是有别处的人……把“畏得罗”捞走了呢?他显得迟疑不决。

  我连连摇头。我觉得他简直是痴人说梦。这几天我根本就没听说有谁捞到过桶。再说,整个连队甚至方圆几十里外的连队,除了我之外,还有谁会捞桶呢?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畏得罗”已经不在这口井里,那么……祝排朝我比划着手势,像在分析布置破获某个重大案情。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被邻近连队的人趁机捞走了……他开始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你想想,各个连队都在抗旱,都急需水桶,而农场的物资和资金都这么缺,上哪去买水桶呢?惟一的办法就是——把井里的桶,捞上来,不捞白不捞!

  我打断他:那为什么我一口气从井里捞上来七只桶呢?照你的说法,这口井里的水桶,早该让人捞没了。

  祝排略一沉思,答道:因为“畏得罗”是前几天掉下去的,肯定掉在最上面,所以,那些企图偷桶的人,一捞就先捞到了“畏得罗”。

  我一时语塞,似乎难以驳斥他这个推断。愣了一会儿,问道:既然这样,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我预感到一个浩大的寻桶工程即将展开。

  祝排连想都没想,挥挥手说:找呗。到附近的连队去找。是个桶,人家就得用吧,我认识我的畏得罗,谁也别想把它眯了。哼!

第34节:干涸(6)
  以后的几周内,我和祝排找出种种借口,或请病假或利用公休或假公济私,到周边地区的场院、大车队、老乡屯子等有人迹的地方,去寻访那只曾经映照过罗娜眼睫毛的“畏得罗”。祝排苦苦寻找“畏得罗”的原因已经不言而喻,我和他心照不宣。我之所以愿意跟随他去干这种徒劳的勾当,是因为我暗藏了自己的一份私心。我狠批私心一闪念,念头却越来越猛烈——我竟然比少年时代更加热爱捞桶,并且,这种热爱既没有目标也没有理由。

  几天后,我们像野狗一样四处游荡、像大海捞针一样遥遥无期的这种寻找,始终毫无进展。祝排变得垂头丧气,我于是决定将自己的私心不失时机地发扬光大。

  我说:祝排你知道为什么找不到你的“畏得罗”吗?

  祝排的眼神像一只长嘴蚊子,狠盯在我脸上。

  我估计,“畏得罗”已经被那些偷桶的人,又一次掉到井里去了。它肯定呆在某一个井里,我保证,它躲在井底呢,所以我们找不到它。

  祝排的嘴歪了,张大着,像一只砸扁的桶。半晌,他跳起来,拽着我就往回跑。他气喘吁吁地说:走,回去拿木杆子,捞桶!你她妈的咋不早想起来呢,我把那些井都给它掏干了!

  那个夏季,附近的连队、场院、大车班、村屯,出现了两个抬着一根长木杆的年轻人。我们对外声称是知青义务淘井小组,尽管这根本不是淘井的季节,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欢迎。因为我们从每一个井里都捞出了生锈的或是没来得及生锈的水桶。然后只是不经意地打量一眼,就慷慨地完璧归赵。每只桶在捞上来的时候,都装满了水,我们顶多只是掬一口凉水喝,其余的水都免费奉送了。在留下水桶的同时,我们得到了那么多由衷的感谢,偶尔还有煮熟的青苞米和煮鸡蛋。但那都不是祝排想要的。我们废寝忘食地走村串屯,记工簿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旷工记号。有人当面警告我们,说祝排的排长已经当到了头。而祝排轻蔑地回答说,排长算个屁呀!我觉得祝排基本上已经陷入了疯狂的状态,无论那块地号在多么远的地平线方向,只要那儿有水井,祝排就会勇往直前。我们的钩子已经换了好几个,桦木杆子变得无比光滑。我们从各种水井里捞出来的水桶,已经能以二位数统计。隔三差五,总有失踪多年的水桶,在一片惊呼声中冉冉升空。那些日子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那么多公家的水桶,悠然躲藏在幽暗的水井中,如果没有我,(当然也包括祝排)它们根本没有希望重见天日。最可气的是在二连捞桶,捞上来一只崭新的铁桶,桶壁上写着“三连”的字样。祝排说肯定是分场大会战的时候掉下去的。那几个看着我们捞桶的知青,当场就把“三连”的“三”字刮去了一道,变成了“二连”,然后欢天喜地地抱着桶走了。

  在持续多日的欢庆气氛中,祝排的圆脸已经瘦成了一粒瓜子儿。但是,随着原野上的风一日日寒冷,那只“畏得罗”仍然没有出现,就连一丝踪影都没有。

  寒风吹灭了我一夏天膨胀的激情,过足了捞桶之瘾,我开始产生了厌烦情绪,变得有些憎恨捞桶了。我原本就是因为喜欢水桶而捞桶,我喜欢的只是捞桶这件事情。说到底,那只“畏得罗”能不能捞上来,与我有何相干?

  那一天“收工”的时候,祝排哑着嗓子对我说:我想来想去,觉得还是这根木杆不够长,够不着更深的井。你明天跟我去水库那边,我要选几根桦木杆子,把它们连成一根十几米长的杆子……

  他的眼窝深深地陷下去,眼皮神经质地一跳一跳,我觉得他差不多是已经疯了。

  我说:压根儿不是这么回事!

  祝排紧蹙着眉头问:那你说,那个“畏得罗”,它到底会在哪儿呢?

  他紧接着自问自答:依我看,它还是应该在我们菜地的那口井里。

  我有些生气地说:那口井,就差没有掘地三尺了。你要是不信我,那你自己爬到井里去看看好了,你自己下去找一找,才会死心吧。

第35节:干涸(7)
  祝排怪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默不作声地把木杆子扛在了肩上。

  如果我当时能知道自己这句随意脱口的戏言,竟然会产生如此严重的灾难性后果,打死我也不会那样说的。

  但是我已经覆水难收。19岁那年我懵懂无知。我不知道一只白铁皮的水桶,对于我和祝排,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我捞桶仅仅只是为了捞桶,而对于祝排,那只轻盈精巧的畏得罗,却是他21岁人生中最珍贵的一点念想和回忆。

  那个冬天,祝排失踪了。大多数人都以为祝排被撤职后,一气之下回了佳木斯探亲猫冬。我与祝排并非至交,只是一个捞桶的临时伙伴,所以也无处打听祝排的去向。

  第二年春天化了冻,菜地开始松土浇水栽秧,有人报告说井里好像是塌方了,堵得水桶下不去。连长请了淘井队的人来,鼓捣来鼓捣去,从井底拽上个裹满稀浆的泥陀。泥陀分明是个人形,像一具出土的兵马俑,激发起人们的想象和疑惑,菜排所有的人都闻讯涌到菜地去看热闹。那个时刻我在场,我的眼睛被泥浆糊满,眼前一片漆黑;泥水渗入了我的眼角,刺痛了我的眼球;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得我浑身肌肉都开始绷紧。人形上的一层泥壳在阳光下炸裂了,露出我熟悉的衣角。他踡着双腿,像是要尽量缩小自己微胖的身体。有人用沾湿的破布,小心揩去了他脸上的泥灰。经过一冬的冷冻,他的面孔像冰块一样光滑,泡胀的眉眼,如同弯月般笑意盈盈,让人毛骨悚然。他的一双手僵硬地向前伸着,手指犹如鸡爪一般弯曲,指甲缝里塞满了泥浆……

  没有人知道祝排为什么会在这儿;更不会有人相信,祝排竟然是为了搜寻那只“畏得罗”而亲自钻入了井底。

  那天日落时分,我去了井边,湿印已经干透,草垫四周只剩下一些散碎的土坷拉。

  我轻轻抓起一粒干土,在手心长久地碾磨。灰褐色的粉末从我的指缝里一点点撒落,被微风吹散,消失在刚刚返青的旷野里。我低头说:祝排,我知道你为什么惦记那只桶,但我仍然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亲自下井去摸桶?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捞桶的手艺,你以为是我疏忽或是错过了那只“畏得罗”,你真是走火入魔了呀你……

  我感到了极度的委屈和沮丧——祝排竟然如此绝对地否定了我的捞桶技术,这使我的自尊心倍受挫伤。

  后来的很多年中,我始终在反复琢磨这件事情:如果“畏得罗”真的掉进了那口井里,凭我的手艺,不可能捞不上来的。那么这只“畏得罗”究竟到哪里去了呢?这个问题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我一遍又一遍回忆每一个捞桶的细节,答案却是越来越模糊不清。有那么一刻,我突然问自己:有谁真正见过祝排珍藏在箱子里的“畏得罗”呢?罗娜是否确实把“畏得罗”留给了祝排?那究竟是祝排的心愿还是幻觉?祝排难道真的曾经拥有“畏得罗”,并且准确地把它掉进了这口井里吗?如果“畏得罗”压根儿从来就没有在那口井里,祝排以命相托的打捞又是为了什么?我被自己的这个问题吓了一大跳,浑身的汗毛一根一根地竖了起来。

  祝排——猪排——竹排,究竟哪一个称呼,才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呢?

  我发誓从此再不捞桶。当然,我的誓言有一点自作多情——70年代末我回城后,那个故乡城市的水井,在20年中一口一口地被填埋了。铁皮吊桶没有掉到井里去,却自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就像那只“畏得罗”,失踪得十分诡秘而蹊跷。如今的市场有各色鲜艳的

  塑料桶,它们红黄蓝绿无所事事地躺在地摊上,无水可倚、无井可去。这个城市没有水井、没有铁桶、也不会再有幻觉。我的不良嗜好就这样从此彻底戒掉了。

  但我想念祝排。如果能够遇见罗娜,我会告诉她后来发生的事情。然而30多年过去,我从未得到罗娜的消息。有一次我途经罗娜生活的那个城市,在街上闲逛。车流如注,人浪似海,令我眩晕。在这片喧嚣的汪洋中,我何以觅捞“畏得罗”呢?

第36节:北京的金山上(1)
  北京的金山上

  李大觉得自己像只螃蟹,在胡同里横着走。

  他的脖子上挂了一只电饭锅,用一根塑料绳拴住锅环的两头,吊在胸前。左边的胳肢窝下,夹着一只压扁了的硬纸盒,纸盒原是装电视机的,大得像扇窗户,只能半拽半拖着一步步挪;右边的胳肢窝下,夹着一捆废报纸,绳子没系紧,走几步就得拢一拢;左手抓着一只电热水瓶,右手是一只塑料板凳;后背也没闲着,驮着一只露了个洞的编织袋,如同背了一座小山在身上,鼓鼓囊囊的直打晃。如果不是因为两只脚得用来走路,脚背上那点空地,也能派上用场。

  李大恨不能生出一百只手脚,把所有能拿的东西统统都弄走。今天晚上不弄走,明天就啥也剩不下了。他身上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黏糊糊地贴在身上,像是长出一层肥膘,一走一喘。李大曾经在马路边餐馆的玻璃水箱里,见过螃蟹横着走步。还见过垃圾袋里的螃蟹壳,一堆大脚小脚毛脚钳脚,只长脚不长肉。他把身子横了过来,一步步挪蹭,果然,大包小包都像蟹脚长回了蟹壳上,乖乖跟着他走了。他看不见身后,听着左右有响动,就得紧贴着墙根儿,把人影让过去。李大喜欢黑天,路灯亮起来的时候,这个城市就换了一副面孔,变得和善了许多。灯光照着墙角的垃圾桶,像是藏着金子,在暗里一亮一亮。

  到家已是半夜了。李大怕自己的模样吓着熟睡的妮子,站在门外,把身上的东西一样一样卸下,再轻手轻脚地把东西拖回屋里去。要是留在院里,明天连根毛儿都见不着了。

  这个城里不像城里、农村不像农村的犄角旮旯,谁弄到自家碗里就是个菜啊。

  编织袋哗啦一声漏了底,弄出好大响声。屋里灯亮了,栓子揉着眼,迷糊看着散了一地的东西,说:嗬,爹发财了你啊。

  李大舀起一缸凉水灌下去,插空说:正赶上有搬家的,这城里人,啥都扔。

  栓子招呼他吃饭,一边扒拉着地上的东西,踢一脚,说:咋没弄个电视机回来?

  李大呼哧呼哧喝粥,好容易腾出嘴来:我还想捡个手机呢,好往家打电话。

  妮子醒了,跳下地,冲着一个绒毛狗熊奔去。狗熊的毛都掉了,像条癞皮狗。妮子紧紧抱在怀里,说爷爷你真行,你是个生蛋老人,每天给我好东西。

  妮子来城里上学不到一年,别的没学会,学会说生蛋老人。你胡扯个啥,李大呵斥妮子。我要会生蛋,还要你爹妈干啥?睡去睡去!妮子不睡,蹲地上,一心翻拣着那堆杂物,想再找点啥。李大放下碗筷,心想今儿的辛苦真是值当得很:

  一双半新的皮鞋,只是鞋尖开了线;一双旅游鞋,除了鞋帮上有个烟洞,结实着呢;一件带拉链的羽绒服,只是拉链坏了;一条毛巾被,被角上一滩污迹,洗干净了和新的一样;电饭锅怕是进了水,再不就是电源接触不好;电热壶就算真坏了,也能当个凉水壶用;那塑料板凳一个腿儿也不缺,李大坐上去使劲晃都没塌……这一件件一样样,哪个都是好东西啊,过日子的好东西,缺了哪样都过不成日子的东西,怎么说扔就扔了呢。

  李大对这一天的收成很满意。撂下碗,倒下身子瞌睡就上来了。迷糊中听得栓子在问:爹,快要秋收了,你啥时候回老家嘛?七亩地的玉米,连砍带掰,少说得收上十来天,你知道凤梅在人家侍候老人,走不了,我天天在外送水请不下假,你要走,我得早几天买票……

  李大不搭腔,跟着就上来了呼噜声。

  其实李大很少去城里的胡同。那些老房子里的人家,日子过得精细,好容易攒下了报纸瓶子,自己就上废品收购站卖钱了,哪怕是一根钉子,也别指望老头老太会扔出门去。

  李大自有李大的地盘儿,那是一片流油流蜜的上好地块。每天一大清早一晚上去遛一趟,他从没有空着手回来过。

   早半年前,李大头一回扒拉墙角边的塑料垃圾袋时,手指头抖得厉害,脑门上憋一头汗,才算把袋子解开了。袋子里头都是些菜叶烟头啥的,一股馊味呛得李大偏过脸去。李大挑出一只压瘪的易拉罐,起身要走,眼前忽然亮了亮,忍不住朝塑料袋探下头去。

第37节:北京的金山上(2)
  菜叶下露出一只小盒儿的角角,没合上盖,亮出一截表链,银闪闪的。李大的心怦怦跳,四下张望,手哆嗦着,小心把盒子掂了出来。打开盖子,见着杏儿那大的一块手表,嵌着一圈金边边,躺在李大的掌心里。李大把表贴在耳朵上,一点动静没有,莫非是个坏表?可手表面上好几根长针短针,刷刷走得欢实,看不出几点几分。李大愣在那里,挪不开步了——放回去?傻呢,实在不舍;拿走吧,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该不是有人下了个套?李大觉得自己像是捧了一块定时炸弹,一动不敢动。

  这表是拣的,谁拣归谁。李大对自己说。就像在地边上拣了个萝卜、草窝里拣了个蘑菇,给谁送回去?不归自个儿归谁?那才叫撞大运呢!老话说道不拾遗,说的是人家遗落的东西不要拾,可要是人家扔掉的东西呢,你不拾也有别人拾啊,拾起来就成了好东西,不拾起来,让它留在垃圾袋里头,回头就进了垃圾场。李大把胸脯挺了挺,心里有了底气,喜滋滋低头端详那块表,顺手用袖子把表蒙子上的汗迹擦了擦。

  垃圾袋跟前那栋粉黄的房子,窗户忽地打开了,一个烫发的女人探头对他喊道:喂,拣垃圾的,你弄完了可把袋子系上口啊,别弄一地脏!

  李大答应一声,麻利把手表揣进了衣兜里,拔腿就跑。

  这表是拣的,不是跟人要的。李大一边跑着一边对自己说。伸出手跟人要东西,就成了要饭的。李大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不是要饭的。灾荒年才要饭,有人就是饿死也不要饭。李大进城来给儿子带孙女,顺便找点活儿干,不是来要饭的。老家的麦子都快熟了,城里的人吃不上那样的新鲜麦子,用得着进城要饭么?李大没有伸手跟城里人讨手表,是这块手表非要跟着李大走,李大想躲都躲不开呵。

  从此,李大有了一块亮晃晃的大手表,空空地套在细瘦的胳膊上,时不时得往上撸一撸。李大喜欢高高地举起胳膊,在空中划上一个大圆圈,然后在眼皮子底下停住了,再低头看表。那会儿他巴望周遭的人都能看到他的表,所以把胳膊都举得酸沉了,还是看不够。李大渐渐发现,往常闲散的日子,叫一块表给管住了,人都跟着手表上的点儿走,它说到点了就该吃饭,它说到点了就该睡觉,这手表可比村长厉害多了。过了好几天,妮子从学校哭着回来,说每天上课都迟到,让老师批评了。李大才发现,原来这表走得不准,整慢了半个时辰。妮子哭着,李大笑了:果然这表是人家扔了不要的,不是李大偷来的!

  就是从那以后,李大狠狠惦记上了路边的塑料垃圾袋。那个名叫“秀水花园”的小区里,一栋栋二层三层的小洋楼,一早一晚,家家都会按钟点,送出来一包包黑色的垃圾袋放在门前。不看不知道啊,有好几回,李大解开袋子,把自己吓一大跳呢。

   李大可是有活儿干了。李大拣着手表不说,顺带着还拣了个工作。

  这个“工作”可比李大先前的“工作”强多了。每天在小区里转悠转悠,就把“工作”干了。不明白的人呢,管这叫拣垃圾,明白的人,就知道是李大是在拣钱呢。

  李大进城的头两个月,“工作”换了好几个。栓子给他安排的活儿,是接送妮子上下学。栓子和栓子媳妇进城打工几年,放在老家的妮子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凤梅非要把妮子接到城里来,说这有个打工者子弟小学校,学费不加钱。栓子和凤梅租了房,让李大来给妮子做饭洗衣,城里坏人多,妮子上下学,没个人接送,说拐卖就被拐卖了。栓子的娘早几年得病死了,就靠李大守着家和地。李大原本不想进城,栓子的两个弟弟锁子和链子,娶了媳妇都生的男娃,李大不在老家抱孙子,来这带孙女,让人笑话。栓子一个劲地催,李大心里一百个不痛快。栓子电话里说,来嘛来嘛,麦子都种下了,还能干个啥?城里有的是活儿干,你来了准保就不愿走。李大这才动了心思。

  李大坐了汽车又坐火车,下了火车又坐汽车。进了城,才知道城里的汽车不叫汽车,叫公交车。李大觉得这个名儿难听得很,让他想起春天的母猪和母牛们干的那些事儿。公交车哼哼唧唧喘着气,慢慢吞吞走一站停一停,办事儿的时间可比母猪长得多。从车窗往外看,一堆一堆的高楼都往天上堆去,高得只怕是要塌下来,看得人颈子都快断了。街上挤满了小汽车,蝗虫似的一堆一堆趴着,一会又哗地蹿出去,一辆接一辆,一个城的马路都飞着盖着蝗虫翅膀,看得人眼都花了。来接他的栓子一路上絮絮叨叨地说话,告诉他这儿那儿的名堂和来历,这儿那儿都是些惹不起的衙门。李大晕晕地想,这城里果然是个好地方,这儿那儿,街角角里、墙缝缝里,哪儿哪儿都藏着干不完的活计……

第38节:北京的金山上(3)
  后来栓子说到了到了,李大一脚迈下车,人就傻在那里。

  车站对面,立着一个铁皮做的牌牌,写着“六里庄”。牌牌下,一条高低不平的水泥路,路边的电线杆子、矮矮的红瓦房黄泥墙、院墙里的猪圈鸡窝、门前趴着的瘦狗垃圾,怎么瞧都跟老家没两样,让李大以为回到了李家庄。

  这叫郊区。不住郊区,能住哪儿呢?栓子说。城里的房子一个月上千块,我和凤梅俩人一月挣的交了房钱就没饭钱了。这地儿可比城里强,你往东边儿看,凤梅就在那上班——

  顺着栓子手指的方向,李大又傻了。

  村子的东边,隔着一条小河,是一条长长的白栅栏,栅栏上攀着一道道绿叶,一丛丛粉红的花骨朵,开得喜气洋洋;透过栅栏的缝缝,看得见一大片一大片矮壮的菜地(麦地?)一座座两层楼三层楼的小房子,就盖在绿地中央,一座房顶紫蓝,一座房顶鲜红,一座房顶碧绿,屋顶上没有瓦块缝缝,颜色一整片一整片,家家门前都有雕花的黑铁门,水池里喷着雾一样的水柱,跟电影里的外国房子一样一样。

  凤梅就在那家干活儿,蓝屋顶的那家。栓子的声音有几分喜气,忽又低下去。工钱不少,就是不让回家。爹你来了就好,我就塌心了……

  李大没好气儿打断他说:你塌心我不塌心!撂着家里的麦子,上城里闲呆?有这功夫,几头猪都出栏了。还有你二弟三弟的娃呢,都说我偏心眼儿……

  栓子陪着笑,把行李卷往脖子上耸了耸:那是眼气你进城呢,怕你享福来了。

  李大沉着脸,跟栓子走了半里地,停在一扇歪倒的木头门前,院墙塌了半截,有妮子尖尖的笑声奔过来。李大忍不住再回头,往河那边的白栅栏处看,一大片飘在树尖的小楼屋顶,五彩祥云一般,咋看咋就不像是人住的房子,是供神仙的地儿……

  那叫个啥呢?李大抬抬下巴,指着河那边的房子,冷着脸问。

  那是——“秀水花园”,栓子一字一句答道,那都是有钱人住的,叫个什么别薯……

  李大用鼻子哼了一声:红薯白薯,没听说还有叫别薯的呢!

  那时候他可是没眼力呵。李大后来才知道,这些个别薯扔的的皮儿,就能把他的屋子填满,吃不了还兜着走。

  李大进城后半个月,自个儿偷着找下了第二个活计。那些天,他趁着妮子上学的功夫,远近十几里地都遛跶了遍。侦查的结果,让他的绷直的腰塌下去半截。饭馆餐厅招小工刷碗端盘子、发廊招洗头妹;再就是电工水工瓦工,都是技术活,还要啥上岗证;建筑工地招挖沟运土的力工,老板看他一眼就乐了,说老爷子你来干啥?这儿不是敬老院。他在农贸市场的菜摊前站一站,摊主发话:买点儿啥?不买别挡道。听说摊主都是原来村儿里的人,搬进了政府盖的楼房,早不种地了,像他一样,成天琢磨着找活儿干。一个外来户新来乍到,在老户眼里,跟打家劫舍的匪徒没啥两样。你要能有活计,让人吃啥?天底下有人饿着才有人吃饱,这点道理李大年轻时就明白。

  活计活计,别看这城里楼多车多,可门也多,能挣钱的活计,都让人关在门里头了。

  李大蔫蔫地闲逛着,也不知怎么的,就绕过小河,走到“别薯”的大门口去了。

   “秀水花园”的大门气派得很,牌楼一般高,圆拱门上写着烫金的字。黑漆雕花的铸铁大门前,横着一根红色的木杆,小汽车到了门口就被拦下了盘查。大门边站着个衣服上沾满油漆的中年男人,像是在等人。李大打量他,他也把李大上下打量一番,走过来问:老师傅,会筛沙子不?李大吓了一跳,一时忘了回答。那人又问一遍,李大忙说会会会,筛沙子有谁不会呢,你让我筛金子也会。那人说一天20块,干不干?李大说干干干。那人对大门口的保安说了几句话,就让李大跟着他走。

  李大头一回迈进这个叫“秀水花园”的别薯,路边上一丛丛吊钟似的黄花,晃得人眼都睁不开了。树丛里一栋栋的小房子,粉黄色的墙,不锈钢的窗栏杆阳台栏杆,一面墙一般大的玻璃窗,在太阳下就像一只只金匣子;李大的脑袋不敢乱动,觉得这秀水花园整个儿都是亮堂堂的。路面不知是用的啥样石头,亮得能映出人影儿,干净得连只蚂蚁都没有,吐口痰上去,怕都打滑呢。李大的脚步有些晃悠,走得脚后跟板筋,像是穿鞋上了饭桌,一不小心会把碗踩碎了。别薯啊别薯,这别薯真是个好东西,原来活计都在这别薯里藏着呢。

第39节:北京的金山上(4)
  粗沙堆在一栋空房子门前的院子里,东一摊西一撮的。房子正装修,砸墙凿洞工程不小。领班对李大做了交待,李大就埋头干活。别看李大过了六十,一袋麦子上肩,甩条毛巾一样不费劲。一会儿功夫,李大就筛出了一小堆细沙子。再把粗沙归拢了,铲到院们外,清扫得整整齐齐。抽烟歇气儿时,李大坐在院子的台阶上,眯眼瞧着自己筛的那堆半人多高的沙子,小山一样冒着尖尖。太阳哗啦啦铺下来,平地起了一座金山,细细软软,金黄金黄,像是刚刚磨成的新鲜玉米面;再远些看,像场院里翻晒的麦子,一粒粒熟得实沉。一时间,李大真的弄不清那是沙子还是麦子了。他忍不住欠身抓了一把沙子,在鼻子下闻了闻,即刻松了手。沙子从他的手指缝里泄出去,变得水一样没有颜色。沙子怎么能和麦子比呢?他笑话自己。玉米面和麦子都是有香味的,那种香味,是青草麦秸鸡粪柴禾还有太阳晒暖的土地、所有村子里的人味儿、搅在一起的味道。是那些饿死过去的人,闻一下就会活回来的味道。可沙子呢,啥味儿也没有,再细的沙子,捏着也磨手……

   筛了两天沙子,筛得李大提心吊胆。一到中午和傍晚,李大就得像作贼一样溜出去接妮子下学,给她做完饭,自己顾不上吃就得一路小跑回来。到了第三天,一早还没开工,工头黑着脸走过来,甩给他一张50 块的钞票,说沙子够用了,你不用再来了。李大接过钱,陪着笑对工头说,有啥零活儿,还找我吧。工头甩脸走开了。李大回身看着自己筛下的沙堆,土黄土黄的,像个没人烧纸钱的坟包包。

  李大悻悻站起来,慢吞吞地走。这别薯既然是进来了,就不忙着出去。出去了,再进来就难。李大背着手,故意走得慢,感觉有点像村长了。不让干活了,看看还不中么?

  这一看,李大就看出名堂来了,给自己找了一份没人能辞得了他的活儿。

  李大牵起妮子软软的小手,懒懒趿垃着鞋跟,往村外的小学校走。离校门还有几丈远,妮子就挣开他,小鸟样欢天喜地飞进去了。李大弯腰捡起一片纸,捏在手里抖了抖,哗啦哗啦响。别小看一张纸片,成麻袋的粮食,也是一粒粒攒下的。如今李大的眼睛尖得像只老鹞子,一根皮筋儿都甭想从他眼皮子下溜过去。不过,这条路走的人多,拣东西的人也多,就像收了秋的庄稼地,剩不下几根玉米棒棒。李大的“上班”地点在秀水花园,天没亮或是天黑了才有活儿。只是几个保安像狗似的在小区来回晃荡,专逮李大这样黑天出来淘宝的人。一见是李大,保安举起电棍就撵。李大说:猫丢了,找猫呢!保安说,是找死吧?你看看我像啥,像猫不像!我就专门逮你这样的耗子!所以李大见了穿制服的保安就发怵。

  不过,猫和耗子的那点把戏,李大看得多了。没过几天,李大就在白栅栏那儿寻到了一个断了一根铁条的小口,刚能钻得过一个瘦人。李大把铁条原样虚着安上,拣下了东西,把铁条一卸下,就从那个口子塞过去了。栅栏下有条小道,临着河岸,沿着河绕一个大弯儿,就到了出租屋的村口,运点儿东西,神不知鬼不觉,不是地道战也是沙家浜的水平啊。小猫就是眼再尖,也逮不着李大这样的老耗子了。有一次李大拣着一只老式半导体,回家鼓捣鼓捣,来回换了好几个拣来的电池,半导体突然哇地响了,差点没震到地上。以后李大白天没事儿就听半导体,一次听着个词儿叫商业机密,李大心想,为啥有人能拣着东西,有人拣不着,这里头也有个商业机密呢。

  不出半个月,李大就把秀水花园的垃圾摸出了门道。干一行爱一行,垃圾也像庄稼地,得人用心侍候。比如有的人家喜欢在夜里往外扔东西,要是第二天一早门前干净了,第三天就接着扔。这儿的废品收购站离得远,外头收废品的板车也进不来,有的人家,用完的塑料油桶饮料瓶子、纸箱报纸、都堆在门口,等着一早保洁员来拉走。李大得趁着这个空儿,赶在保洁员之前下手。下手晚了,原本好好的东西,眼睁睁看着变成了垃圾。有一回,遇着一家门前扔了一只沙发,李大往上一坐,身子塌下去半边儿,找不着人了。再摆弄,原来是折着的,一打开就是张床,李大回家熬到半夜,拿了两根绳去了沙发那儿,一口气把沙发举起来扛在了肩上,挪到了栅栏边,用绳子把沙发绑上,吊起来,人钻到栅栏外,小心着一点点拉拽,费了牛劲把这个沙发弄出了栅栏,然后再背着驮着,楞是把沙发运回了六里庄。

第40节:北京的金山上(5)
  如今,李大常常坐在沙发里,打开半导体,喝着暖水瓶里的凉水,眯眼养神。李大觉得城里真是好,家里缺啥,只要腿脚勤快,拣就是了。马路上拣钱不容易,拣东西可有的是;只要不嫌旧不嫌破不嫌没脸面,拣着拣着就能置上一个家,家什齐全得可比村长家海了去。

  那只旧半导体,得用一只手死死按在耳朵上,才能听见响声;一时没了动静,使劲地拍一拍甩一甩,就会像村口的喇叭似的,哇地喊得人一哆嗦。

  怨不得人人都想进城呢。

  这会儿,李大夹着一路拣下的纸片和空塑料瓶进了村口。李大走得大模大样,手里的东西甩得招摇,像是刚从超市购物回来。李大每次进村都故意这样走,他不觉得拣垃圾有啥丢人。脸在自家脸上。自己不觉得丢人,还能把别人的脸丢了?

  树下那个瘸子招呼他:又拣破烂儿那!李大心里有些不痛快,回嘴说:跟你说多少回了,这不是破烂儿,都有用!

  瘸子讪笑着:嗬嗬能得你,你当你是环保局局长呢!

  李大推开自家院门进屋,忘了弯腰,一抬头就撞在一只邦硬的塑料袋上,碰得脑门儿疼。这样的塑料袋有十几只,挂在一根专门搭架的竹竿上。李大闭着眼,都能摸出里头的东西。这一只袋里是各种各样的玩具,光是掉个轮子、不会动的小汽车就有十几辆、缺胳膊、歪了脑袋的娃娃就有七八个、还有能写字的塑料板、长耳朵绒毛兔子、拼图的塑料块块、秃头的彩色铅笔、戴着头盔的飞行员(瘸子说那叫袄特慢)……李大拣回来,用河水洗干净了,在太阳下晒干,跟新买的一模一样。要是都摊开在地上,一屋子都摊不下,像开了个玩具铺子。带回老家,每一样都是稀罕物,看那两个龟孙子还不抢得打架。那一只袋里是各种绳儿,长的短的、卷的直的、圆的扁的,松紧带猴皮筋塑料绳,都是过日子少不了的;有一卷花花绿绿的彩带,他亲眼看着窗子里那家人,从一大捆鲜花上解下来,转手就扔进了垃圾桶。彩带像是绸子的,光鲜滑溜,他打算带回老家,过年时走亲戚送礼,缠上几道,那礼品看着就不知有多贵重了。还有衣服,春夏秋冬都齐了,光是帽子就几十个,毛线帽皮帽凉帽布帽棉帽,能把半个村子的脑袋都罩上哩。棉袄是大件,一件撑死一个塑料袋,挂得满屋子叮当。

  小屋子的那点空场,已经快填满了,有点转不开身了。除了吃饭睡觉的地方,到处都塞满了东西。不像个住家,倒像老家那个化肥厂的仓库。李大也发愁,不知怎么把这些东西搬回老家去。纸盒报纸塑料瓶酒瓶废铜烂铁,能卖的早已都卖给废品站换钱了,剩下的都是不能卖的东西。李大发现,其实不能卖钱的东西最有用。比如鞋,棉鞋凉鞋胶鞋皮鞋拖鞋旅游鞋男鞋女鞋童鞋……隔三岔五的,李大就能从别薯的垃圾袋里,拣出一两双半成新的鞋,刷净了、缝一缝,把脚伸进去就能穿。拣了半年多,大小尺码都齐备了,锁子穿不了有链子,链子穿不了有链子锁子媳妇,就连两个孙子长大了上学穿的鞋,都提前预备下了。如今栓子这租屋的床底下,塞着三只满满的编织袋,里面全是各式各样的鞋。一次李大在城里打工的一个侄子来看他,给妮子买了水果,妮子吃得高兴,当下就说:我爷爷床底下有好多鞋,我让他给你挑一双高跟儿的!李大心疼得脸色都变了。鞋不能卖钱可比卖钱更实在,农村人身上最爱坏的就是鞋,谁能舍得穿新鞋下地干活?可李大不花一分钱,就把一家人春夏秋冬的鞋全包下了,每双鞋的式样都比老家的鞋强一百倍。这后半辈子,全家人的脚都有了着落,李大枕着一床底的鞋睡觉,日日睡得安稳。

  就是苦了7岁的妮子,李大叹口气。自己有了这份工作,就像上了磨的驴,整天围着秀水花园转圈儿,生怕拉下了好东西,没功夫给妮子好好做过一顿有汤有菜的热饭。

  忽然听瘸子在窗外喊道:李大啥时候回去秋收啊?拣破烂儿拣得孙子都不要啦?

   李大不爱搭理瘸子。瘸子成天也不干活,还老下馆子抽好烟,看着不像正经人。这几天瘸子动不动就往李大家的门口凑,让李大烦得很。

第41节:北京的金山上(6)
  瘸子把门推开一条缝,探头说:小区东南角上,有一家正换防盗窗,卸下的锈铁条在门口堆了半人高……

  李大望着棚顶,眼珠子转了转,哼了一声。

  瘸子又说:搞卫生的,嫌铁条太沉,小车拉不动,给我透了个信儿。

  李大从床上坐起来:你咋弄得动哩你?物业干啥吃?

  瘸子嘿嘿一乐,说:物业当然管运,所以到了明儿早上,你想弄也弄不成了。

  李大心里琢磨,自己要是去了,少说得花上两个钟点,妮子一人在家咋办?想了一会,对瘸子说:你想弄你弄去吧,栓子今晚加班回来晚,我得在家守着妮子。

  瘸子没说啥,甩给他一支烟就走了。

  李大在床上发一会呆,忽然拿了定主意:怎么也得舍下几天功夫,回老家去秋收,顺便把这一屋子的东西弄回去,把屋子腾出空儿来,再接着拣就好办了。

  天黑下来,妮子下学回来,吃了晚饭就趴在桌上的台灯下写作业。这只台灯也是拣的,瓷瓶托个粉纱灯罩,好看,就是灯泡忽闪忽闪的,一会儿明一会儿暗,弄得李大的心里七上八下。李大忍不住往窗外看,那堆小山似的锈铁条,在远处的暗地里一明一亮。

  李大抬手看表,算上慢下的半小时,也快九点了。瘸子比李大有招,认识好几个保安。再晚一会儿,铁条就该让瘸子弄走了。

  李大坐不住了。招呼妮子洗洗睡下,在外面把门反锁了,就往河边走。出门时觉得墙根下有个影子一闪,揉揉眼,一根电线杆像个人杵在那里。

  到了栅栏下,李大把铁杆子卸下,麻利钻了过去。按着瘸子说的位置走,寻到那栋房子,见门前空空一片,连一根钉子都没有。房前房后来回了转了几圈,踮着脚尖往窗户上看,灯光下的不锈钢防盗窗,里外不像是新换的。再细细察看左邻右舍,谁家也没个施工的动静。李大这才明白是被瘸子耍了,死瘸子遛他开心呢,明天让栓子来收拾他。李大往地下吐口唾沫,躬身走了几步,不甘心,倒回来,避开保安常走的路线,专往清静的角落去,眼睛只管扫着小洋楼门前的垃圾袋。刚走几步,差点撞到一棵小树,急停,原来是一对男女,搂成了一个影子正亲热。李大慌忙绕开,却见旁边还有棵树,树是真的,树下有个垃圾桶。他把手伸进去,一把摸着个软包包,使劲拽出来,在路灯下打开一看,是顶蚊帐。李大夹着蚊帐喜滋滋往回走,心里的气儿消了一大半。

  你说这城里人,咋不知道把坏了的家什修一修再用呢?李大在心里嘀咕。城里人就知道糟尽东西。听说这秀水花园每天往外运垃圾,一车垃圾就得交给垃圾场好几十块,这世上哪有花钱往外扔东西的呢?今儿买了件衣服,明儿不穿就扔了;买一大盒子左拆右拆折腾到最后拆出一粒屁大的东西,余下一大堆塑料泡沫,废品站都不收;人活了一辈子,白天黑夜地挣钱,就为了把钱变成垃圾?你看看那城里马路上跑的汽车,没几年都报废成废铁了;盖下的楼房旧了,一声爆破都成了碎砖烂瓦;饭店餐馆好好的鸡鸭鱼肉,一大盘一大盘地剩下,哗哗往泔水桶里倒;娶的女人生下了孩子老了丑了,男人就把女人像垃圾一样扔出去了……这个闹哄哄乱糟糟叫人头晕的城市,说白了就是一座专门生产垃圾的工厂,李大忿忿地想。可不像老家,再早些年,人都不知道啥叫垃圾,只要是这地里长出来的东西,都能回到地里去。麦秸玉米秸当柴禾、麦皮玉米皮养猪、菜叶剩饭喂鸡、骨头喂狗、猪粪鸡粪是好肥、穿烂的衣衫,做成鞋壳壳尿布片片;就连化肥口袋都能做裤衩子。屋里扫下的那点碎渣碎土,都填灶坑烧火了……

  李大一生气,只顾往前走,漏掉了好几个垃圾桶,这才把脚步放慢了。转念想一想,觉着自己刚才的想法也不全对。城里没有垃圾了,李大进城干啥工作呢?若是城里没有垃圾,城里不就得改名儿叫农村了嘛。再说城里就是比农村的生活好,好就好在城里人能把好东西变成垃圾。谁家只要敢扔垃圾,谁家的日子准保就好过得不行;你还真别小瞧这这垃圾,富裕了才有垃圾,有了垃圾就富裕;越富裕垃圾越多,垃圾越多越多就越富裕。要是能把这城里的垃圾统统都搬回老家去,一个县的人都能受用好几辈子。你看老家的人,这几年有了点钱,垃圾就一天比一天多了,远近河沟里都是塑料袋,给树杈子都戴上了套,风一刮,满天撒纸钱儿,都富裕到天上去了。人说金山银山,李大没见过,李大只知道城里的垃圾是他的金山,挖一锹是一锹,每天挖山不止,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

第42节:北京的金山上(7)
  李大胡思乱想着,忽然一脚踢着个啥,呲地溜边上去了。李大蹲下身子,用手四处摸索,一摸一手土,再摸,就摸着个凉凉的硬家伙,有烟盒一半大。李大心里一动,三两步跑到路灯下,把手里的东西举起来,照一照,天妈哟,要啥有啥,果真是个手机!

   真的假的呢?不会是个玩具吧?李大一时有点吃不准。掂在手心里,没点份量,银亮亮的壳儿,轻巧得很,一巴掌就握住了。他晃了晃,没啥动静;摇了摇,也没动静。李大心里盘算,要是个真手机,究竟是好的还是坏的呢?如果是好的,咋就扔在这路上了?是坏的,拣了还得花钱去修?拣下这个手机,能给谁打电话呢?还得交电话费……

  他在路边的水泥牙子上坐下来,把手机在手心里翻来倒去,像拣了一只烫山芋。

  冷不丁的,那只山芋在他手心里轻轻哆嗦起来,紧接着发出了响声,吓得李大差点没把它扔出去。声音越来越大,像是一只广播喇叭,扯着嗓子四处张扬。夜里的秀水花园,静得远近的蚊子叫都能听见,越发显出那响声刺着耳朵的闹。李大死死地捏住了那只小匣子,恨不能把它的声音掐死。但李大掐不死它,它只顾自己响得惊天动地,像一只会唱歌的蝈蝈。这会儿李大总算听清了,它真的是在唱歌,翻来覆去就唱着那么一句词儿:

  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

  李大慌了神儿,不知道咋样才能把声音关上。汗都湿了手掌,也没找着个按钮。

  就这么来回唱了几遍,响声总算是歇了。李大松口气,刚把手机往裤兜里揣好了,就听到有脚步声哒哒地跑了过来。一个方脸保安一边跑一边冲着他晃着大手电筒:喂,你,把手机交出来!

  李大紧跟着就恼了:手你个鸡巴,在哪呢?你见着是我拣了?

  保安拉下脸说:我都听见手机响了,还不承认?

  李大也横着:听见了?这会儿它咋不响呢?你让它响个我听听!

  正说着,李大的裤兜里就有了响动,好像李大身上安了个录音机:

  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

  李大慌忙去捂,那保安手快,伸进李大的裤兜,一下就把手机掏出来了。那方脸小子麻利翻开盖儿,对着手机就喊:找着了,快过来,就在18栋楼东南角上。

  李大有些发懵,才明白那唱歌是在报信儿。不一会儿,一阵噔噔的脚步声,一男一女气呼呼跑来。保安把手机交给他俩,问是不是这个。那男孩把手机翻过来掉过去地看一会儿,连声说是。女孩加一句:用这老歌儿做手机铃声,咱独一份儿,没错。两人都说完了,还不走,问保安是怎么找着的。保安指了指李大,说要不是手机铃声响,他还不认账。女孩冲着李大尖声嚷嚷:你这人,不知道人家丢了东西正着急那!男孩粗声大气说:谁知道是拣的还是偷的呀,刚才我就见这老头鬼鬼祟祟的转悠,从我们身边擦过……说着说着,扬起胳膊冲着李大的胸口一拳打来,李大闪身一躲,拳头打在了肩膀上。李大只觉得身上的血都开锅了,要从喉咙里喷出来,拳头攥得抽筋,朝着那小伙扑过去,却被保安一把拽住……

  李大浑身哆嗦,说话都结巴了。李大说你们不能冤枉人,这手机是我在路上拣的。我天天都在小区拣东西来着……他一急,就把胳肢窝下夹着的蚊帐,掏出来在手里抖了抖。见仨人斜一眼蚊帐,都不用好眼色看他,李大进城半年,看多了这样的眼色,赶紧换个说法:你们可不敢瞎说,偷是一码事,拣又是一码事,拣的就是拣的,谁拣归谁;拣的就不是偷的,偷东西可犯法,咱就是穷死了也不偷人东西……

  那男孩打断他说:坏了的东西,才能当垃圾拣,这手机是好的,你拣了就得还。不还就成了拿,说拿还是好听的,说你偷了,就你这手艺,还真抬举你。莫不如像那地铁里的乞丐,跪着伸手求人要,准保不犯法。老爷子你要真给我跪下了,我这手机就白送你!

  李大憋得说不出话,浑身热得火烧一般,恨不砍自己的脸再给那小子两嘴巴。

第43节:北京的金山上(8)
  那手机又开始唱歌:“北京的金山上……”女孩打开手机走到一边去接电话,一时就扔下李大不管。电话说个没完,男孩赶紧凑过去,搂着女孩的腰走远了。那个方脸保安,操着和李大一样的口音,拉下脸问李大:老实说,每天你都打哪进来的?

  你管!李大嗓子眼里的那股火变成了痰,他狠狠一咳,往绒毯似的草地上吐了一大口,扭头就走。保安跟上来,不紧不慢跟在他身后。李大的气儿没处撒,成心耍一耍这进了城不知自己姓啥的毛孩子,围着楼房转了一圈又一圈,到底把保安跟烦跟累了,转着转着转没了人影。李大想起了家里熟睡的孙女,这才紧着往栅栏那边走。走着走着,脚下咣当一响,身子歪了歪,有硬东西撞了他的脚脖。他骂一声娘,停下细看,借着路灯的光,见脚下踩的是一只路上排水用的铁箅子,翘起一角,擦破了他脚上的皮。李大一看就明白,有人把这铁箅子的四边都撬开了,就等着半夜往外搬。李大往铁蓖子上蹬了一脚,低头站了一小会,再探头小心往四周张望,夜气上来了,路灯都瞌睡了,几步外就看不清啥。李大一咬牙,弯腰把铁蓖子起了,一步步拖着走,总算塞到了栅栏的缺口外头,再用蚊帐裹了,扛上了肩,一路小跑,往村里的租屋走。盘算着明天找个远处的废品站卖了,能卖好几块钱。他一边走一边嘟哝:你个小兔崽子,我让你知道知道,啥叫偷啥叫拣啥叫拿!明明是我拣的,你非赖我偷, 我就偷个给你瞧!我不偷白不偷,哪天高兴了,咱还抢银行呢!

  李大出一身汗,把铁箅子弄回了村里。见屋里黑着,知道儿子还没回。掏钥匙开门,没等插里头,锁头就开了。心里纳闷,轻轻推门进屋。没摸着灯绳,只觉得头顶上空空的,像是少了啥。灯亮了,李大脑袋嗡一下,懵在那里——

  杆子上那一溜十几只鼓鼓的塑料袋,一只都不见了。好像电线杆上停的一群乌鸦,呼啦啦全飞走了,连一只都不剩。他愣一会,慌忙弯腰往木板床底下看,一眼扫去,床底下也全空了。那三只包得严严实实的编织袋,囫囵个儿不见了,地上只留下几道拖拽的土痕。李大再趴低些瞧,床底下真是啥也没有了,空空的能躲下好几头老母猪。

  屋子一下宽敞了许多,如同栓子刚接他下火车那会儿。李大辛辛苦苦攒了多半年的好东西,一晚上全丢了。那可都是有用的东西,李大要弄回老家去,分给全家人的东西。咋的说没就没了?说拿走就拿走了?这不是拿,是偷;不是偷,是抢!抢李大拣来的东西,丧良心啊!

  李大眼前晃过瘸子的影儿,又摇头。一个瘸子,咋能搬动这么些东西?

  木板床上,妮子还在熟睡。李大使劲晃她也不醒,看样子打雷都打不醒。李大一生气,把床单枕头一把掀了,妮子掉在地上,总算把眼睛睁开了。李大问妮子看见什么人来过,妮子一个劲揉眼,想了一会,说梦里来了好几个生蛋老人,都说着老家那边的话……

  李大追出门去,外头黑乎乎一片,连个鬼影都不见。

  李大抱着脑袋蹲下来,屋子里脑袋里全是黑乎乎一片。这村儿附近到处都有老家来的人,说是打工,谁知道都干的啥营生?那些人,就是牵走一条活牛都不带出声儿的,只能怨自己不早些提防着点儿。李大逢人总说自己拣的不是破烂儿,是好东西!还真让李大说着了。看来别薯的那点垃圾,还不够老乡们分的,还真有人比他更缺垃圾呢。此前从没听说过还有人偷垃圾的,但李大就被偷了。李大被人偷了,说明李大比老乡们都富裕;李大被人抢了,更说明李大比人富裕。李大进了城,不讨要不偷摸,闷头拣啊拣的,最后拣了个贼。李大不知自己是该生气还是高兴……

  妮子爬到床上,倒头又睡着了。那些偷垃圾的老乡,看来是没动妮子一指头,算是留了一半良心。再说,亏得那些平日卖废品攒下的钱,早都交给栓子藏好了。李大这样一想,心里好受了些。

  他推门出去,背着手在村里转悠。月亮从云里钻出来,小河对面的那个别薯,像是盖了一块大大的塑料薄膜。李大想起自己半年前离开李家庄的情形,前半夜他悄没声起了床,去了趟自家的麦地。月亮比他到得早,一盏大灯笼似地高悬着,把方圆十里八里的庄稼地都守住了。亮晃晃的月光下,村口的麦地也好像蒙上了大片大片的塑料薄膜,晚风一过,平展展哗啦啦地响动,眼前只一片银亮亮滑溜溜的白浪,不见白日里那麦苗翠生生的绿了。李大在地头蹲下身子,伸出一只手,去揪掀那些塑料布。一摸一手空。伸手再一撩,塑料薄膜被风吹化了,手掌里竟是满满的一把麦苗,密密匝匝地攥在手里。尖细的叶片从老汉的指缝缝里钻出来,一把把短剑似地扎手。他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涩涩凉凉的叶片,只一会儿就松开了手。嫩嫩的麦苗,被他那样糙蛮的指头使劲一捏,弄不好就把化肥给捏出来了。如今的月亮也不是个正经月亮了,把麦地都弄成个塑料大棚模样了,妄骗人哩。李大嘀咕着,站起身来,心里倒有几分喜兴。他掂的不是青涩的麦苗,分明是沉沉的麦穗儿;矮壮壮肥嘟嘟的麦地麦苗,实实在在卧在他脚下,若是把耳朵贴在麦苗的根根上,能听见麦秆急急忙忙往上蹿个头的声音。眯上眼,就见金黄色的麦粒儿像小河涨水一般随处淌着,把十五的月亮都比下去了。麦熟了麦收,收完麦子种玉米,半年一晃,玉米就该收了……

  李大在一个土堆上坐下来,瞧着半边月亮,忽然眼眶子发酸。眼看着就要回去秋收了,可他两手空空,啥啥也没攒下,只剩下了腕上这只手表,给了锁子,链子就不干了。一块手表还能掰两半?咋办呢?只好等着秋收以后再回城里,想法儿另拣上一只手表给链子……

  这么说,秋收完了还得回?他问自己。可不回城里还能去哪呢?反正这别薯的垃圾天天有,不拣白不拣。只要呆在城里,金山银山,光芒万丈。李大哼哼了一声,觉着那手机上的歌儿耳熟得很,好像很多年前在哪儿听过?他费劲地想了一会,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