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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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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
【作 者】(美)马拉默德(B. Malamud)著 叶 封译
【丛书名】外国文艺丛书
【形态项】 295 ; 19cm
【读秀号】000000927179
【出版项】 上海译文出版社 , 1980
【ISBN号】 CN / I712.45
【原书定价】 ¥0.66
【主题词】长篇小说(地点: 美国 年代: 现代)
【参考文献格式】(美)马拉默德(B. Malamud)著 叶 封译. 伙计.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0.

nnno按:前月邻楼失火,消防车至,漫街皆水。完成后调查,原来肈自一楼的老两口在后院堆积的柴禾。问:为什么要积柴?曰:生火取暖。因为不愿交暖气费,因为存钱不多,因为挣得太少。他们也有子女,不知他们算不算中国社会生活的底层?在寒冷漫长的冬夜,老两口偎坐在红红的小火炉旁,等待春暖,等待更老一岁……
美国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可能相当于中国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贫困或认识到贫困的阶层盈眸皆是。人们已经认识到它的可怕,认识到改变它的途径乃是掌握知识。所以本书中的伙计,在卖力赎罪之余,更鼓动和支撑他所爱的店主之女完成学业,因为她是他黑暗寒冷的内心唯一光明温暖的形象。书中的店老板,也自认因为没文化而被人欺骗,以至于穷途日暮,愈趋愈下,最终在希望与绝望的乍暖乍寒中身亡。马拉默德没获诺贝尔奖,不知是不是因在这种注定要被时代抛弃的犹太人店老板身上着笔太多,未臻精淬之境所致?
“他曾经是个卑鄙龌龊的人,可是就因为他内心深处有着一点儿什么——究竟是什么,她讲不清楚,也许是一点记忆,也许是一种理想,他可能忘却而以后又记起来的理想——他已经改变成另一个人,不再是从前的他了。她早该看到这一点。她想,过去他对待我,确实事事都做错了,可是现在他的心变了,那就什么也不欠我的了。”

Bernard Ma!amud1914.4.26-1986.3.18伯纳德·马拉默德
THE ASS!STANT1957伙计

  夜过去啦,十一月初的街头仍然一片昏暗。出乎杂货铺掌柜的意料,风已经长了爪子,在他弯下身去搬街沿上那两个牛奶箱的时候,抓起他的围裙盖在他的脸上。莫里斯·博伯把沉甸甸的箱子拉到门口,直喘大气。大门过道上放着一大袋面包,那个头发花白、愁眉苦脸的波兰女人早就蜷缩在那只棕黄色口袋旁边等着买一个面包了。
  “怎么搞得那么晚?”
  “才六点十分,”掌柜说。
  “冷死了,”她抱怨道。
  他把钥匙在锁孔里一转,让她进去。通常他总是使劲把牛奶拉进来以后就去点煤气取暖炉。可是那个波兰女人等得不耐烦了,莫里斯就把一口袋面包倒进柜台上的铁丝筐里,找出一个不带芝麻的,切成两半,用白净的包装纸裹了起来。她把面包塞进网兜里,就留下三个分币在柜台上。他在那架破旧而声音吵人的现金出纳机上叮的按了一下,记下这笔买卖,再把装面包来的口袋捋捋平收好,然后把牛奶全拉进来一瓶瓶放进冰箱底层。他把店堂里的煤气炉点好,接着就进后间把那儿的炉子也点上。
  他用一把发黑的搪瓷壶煮好咖啡,一面喝,一面嚼着面包卷,也不辨那是什么滋味。收拾停当,他等着,等楼上的房客,在邻近汽车修理站工作的年轻技工尼克·福索。每天早上七点光景,尼克照例要来买两毛钱火腿和一个大面包。
  大门打开了,可是进来的是个十岁女孩子。她脸容瘦削,眼露紧张的神色。他打心眼里不欢迎她。
  “我妈说,”她急匆匆地讲,“你能不能赊给她一磅黄油、一个黑面包和一小瓶果子醋,等明天还?”
  他认识她母亲。“不再赊账了。”
  小女孩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莫里斯给了她四分之一磅黄油、一个黑面包和醋。他在破旧的柜台上靠近现金出纳机的地方,找到一堆铅笔字迹,就在“醉婆娘”名下记了一笔。这下总数已经有二元零三分——这笔账他从没存过收回的希望。要是艾达发现一个新记的数字,她又要唠叨了。因此他把总数改成一元六毛一分。他只求清静——耳边本来就难得清静——少算四毛二分钱,也是值得的。
  他在店堂后间那张木圆桌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扬着眉,细读那份他早就从头至尾念过的隔夜的犹太报纸。他不时从墙上挖的那块没安窗户的方洞口,心不在焉地朝外张望,说不定有人进铺子来。有几次,他正看着报纸,抬头看到有顾客一声不响地站在柜台边,不禁怔了一下。
  这铺子看起来就象一条长长的、黑魃魃的隧道。
  掌柜叹息、等待。就这样等着,他觉得自己真没出息。市面不好,日子就难过啊。时光就在等待中消逝,逝去的日子发出阵阵腐臭,一直留在他鼻子里。
  一个工人走进来,买了一听一毛五分钱的国王奥斯卡牌挪威沙丁鱼。
  莫里斯又回进去等待。二十一年来,这家铺子改变不大。有那么两次他整个儿油漆了一下,一次还加装了货架。店门口的老式两截窗,他请木匠改成一整扇大的。挂在外面的店招,打十年前掉下来以后,再也没挂回原处。有一度,碰巧生意兴隆了一大阵,他就让人把木制冰柜拆了,装上一只新的白色电气冰柜。这货柜和旧柜台并排放在店堂前面,他常常靠在那上面,向窗外盯着看。除此以外,铺子就完全是老样子。多年以前,它是以卖熟食为主的。如今虽然还捎带卖一点儿熟食,可主要是一家可怜的食品杂货铺。
  半小时过去了,尼克·福索始终没出现。于是莫里斯站起身来,走到店堂口窗边,伫立在一大幅啤酒招贴后面。那是推销啤酒的人用纸板拼成放在窗上的,要不然,窗上就空荡荡一无所有了。过了一阵,过道的门打开了;尼克穿着一件手工编结的绿色厚毛衣走了出来。他小跑着绕过街角走去,不久就抱了一包食品回来。这时谁都看得见莫里斯就站在窗边。尼克看到他脸上的神色,没敢多看。他奔进屋来,竭力装得象是风在赶着他跑。他随手砰地关上门,关门的声音好大呀!
  掌柜盯着街上看。刹那间,他巴望自己能再象孩子时候那样成天待在外面,不必关在屋里,那该有多好。呼呼的风声把他吓住了。他又一次考虑把铺子卖掉,但是谁会买呢?艾达还在希望卖掉,她天天存着这个希望。想到这点,他流露出苦笑,尽管他并不想笑。既然把铺子卖掉是不可一能的事情,他就竭力不去想它。但他还是不免有这样的时候,走进后间就着壶嘴喝一口咖啡,高高兴兴地想到出盘。然而,万一出现奇迹,他脱了手,他上哪儿去?上哪儿呢?他一想到上无片瓦的情景,就心神不安。在那种情况下,各式气候他都得挺着,不论是雨水淋得他浑身湿透,或是雪花凝冻在他的头上。不,很久很久以来,他从没整天待在室外。他小时候一直在村子里坑坑洼洼的泥泞的路上乱跑,或者在田野里来回奔,或者和别的孩子一起到河里洗澡;可是长大成人来到美国以后,他难得看到天空。早先他赶大车的时候,还是看到天的;一开店,就看不到了。在店铺里,你就等于进了坟墓。
  送牛奶的开着卡车来到店门前,象头公牛似地冲进来取空瓶。他拉出去一箱子,回进来的时候拿着两罐半品脱的稀奶油。然后,经营熟食批发的奥托·福格尔进来。这是个上唇留着浓胡子的德国人。他用一只油腻的肉篮子送来一大根烟熏肝肠和成串的牛肉红肠。莫里斯付现款买下那根大肝肠,他绝不要欠一个德国人的情。奥托拿起红肠走了。开车送面包的人是新跑这条路线的,他把三个大的陈面包换了新鲜的,一言不发地走出去。送糕点的利奥,朝冰柜顶上的成盒糕点迅速瞟了一眼,大声说;“莫里斯,星期一再会。”
  莫里斯没答话。
  利奥犹犹豫豫地停住脚。“到处糟透了,莫里斯。”
  “这儿可是再糟也没有的了。”
  “星期一见。”
  近处来的一个年轻主妇买了六毛三分钱的货,另一个进来买了四毛一分。他赚下了这一天的第一块现洋。
  兜售电灯泡的布赖特巴特放下他那两大纸箱灯泡,腼腆地走进后间。
  “里面坐吧,”莫里斯招呼说。他煮了点茶,倒进一只厚玻璃杯里待客,还加上一片柠檬。那个小贩连呢帽和大衣也不脱,舒坦地坐在椅子上。他大口喝着热茶,喉结上下移动。
  “近来情况怎么样?”掌柜问。
  “很差劲,”布赖特巴特耸耸肩膀。
  莫里斯叹了口气。“你孩子好吗?”
  布赖特巴特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然后拿起那份犹太报纸来看。过了十分钟,他站起来,搔搔全身,把两个用晾衣绳扎在一起的大纸板箱搭在瘦削的肩上走了。
  莫里斯看着他离去。
  人人都在受罪。他痛苦万分。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艾达下楼来。整幢房子她都收拾好了。
  英里斯正站在那张破烂的长沙发前面,从后窗望出去,望着后院。他一直在想念伊弗雷姆。
  他妻子看到他眼泪汪汪。
  “好了,别老这样。”她自己的眼睛也湿了。
  他走到水槽,两个手掌合成杯形,捧起冷水,把脸伸进去。
  “那个意大利人,”他一面擦干,一面说,“今天早晨到马路对面去买东西。”
  她恼火了。“给他五间房只收二十九块钱,他竟然还当面给你难堪。”
  “房子只供应冷水,”他提醒她。
  “你已经给安上煤气取暖炉。”
  “谁说他给人难堪?这话我没说。”
  “你对他说过什么不客气的话吗?”
  “我?”
  “那么他为什么要到马路对面去买东西呢?”
  “为什么?你去问他,”他怒冲冲地说。
  “你到现在做了多少生意?”
  “糟透了。”
  她转过脸去。
  他漫不经心地擦了根火柴,点了支烟。
  “别抽了,”她唠叨道。
  他很快吸了一口,就用大拇指指甲掐熄,赶快把烟蒂塞进围裙下面的裤子袋里。烟使他呛起来。他咳个不停,脸涨得象番茄那么红。艾达举起手捂住耳朵。最后他咳出一口浓痰,用手帕擦擦嘴,再擦擦眼睛。
  “还要抽烟,”她尖刻地说,“你干吗不听那医生的话?”
  “不止一个医生讲过,”他说。
  随后,他注意到她穿的衣服。“有什么高兴事?”
  艾达有点窘,说道,“我想,说不定今天买主会来。”
  她五十一岁,比他小九岁,一头浓发至今几乎还全是黑的。可是她的脸上满是皱纹,两条腿站久了就发痛,尽管她穿的鞋子脚心部分有衬垫。那天早晨她醒来,心里直怨掌柜不该在许多年前逼着她迁出犹太人居住区来到这儿。她至今还怀念他们的老朋友和老乡——撇下这些亲人,财却没发成。这已经够糟的了,但是比孤独更难受的是,还要没完没了地为钱操心,她觉得痛苦。她不甘心跟掌柜一起吃苦,但这种心情她没有流露,而且她的不满也只限于唠唠叨叨地数落,因为她感到内疚,当初他为了想当药剂师而第一年上夜中学的时候,是她费尽口舌劝说他开杂货铺的。这么多年下来,他变得很执拗。过去她有时还能抵制他;可是现在,他的犟劲真叫她受不了。
  “买主,”他咕哝道,“要到下次普珥节(犹太人为纪念其种族免受哈曼策划的屠杀的节日)才会来了。”
  “不要净讲刻薄话。卡普打过电话给他。”
  “卡普,”他满心厌恶地说,“他在哪儿打的电话——那个小气鬼?”
  “在这儿打的。”
  “什么时候?”
  “昨天,你在睡觉。”
  “他对他讲了些什么?”
  “卖铺子——你的铺子,廉价出售。”
  “廉价出售,那是什么意思?”
  “房子现在值不了多少钱。至于存货和装置家具,那也不值什么,也许三千,也许还不到。”
  “我付了四千呐。”
  “那是二十一年前,”她恼火地说。“所以不要出售,还是拍卖的好。”
  “他连房子也要吗?”
  “卡普不知道。也许要。”
  “这个碎嘴子。你想想,最近三年里他遭了四次抢劫,还连个电话都舍不得装,他讲的话一分钱也不值。他答应过我,他决不让街角上再开一家杂货铺,可是,他招来了什么?——一家杂货铺。他为什么给我找买主?他早先为什么不阻止那个德国人到这儿街角上来开店?”
  她叹了口气。“现在他想帮你的忙,因为他觉得对不起你。”
  “谁要他对不起?”莫里斯说,“谁需要他帮忙?”
  “你为什么没有头脑,当时领得出营业执照,干吗不把杂货铺改成酒店?”
  “谁有现钱进货?”
  “没有钱,你就什么都别说了。”
  “那是跟酒鬼打交道的生意。”
  “生意就是生意。隔壁朱利叶斯·卡普一天赚的钱,我们两个礼拜也赚不到。”
  但是,艾达看到他生了气,就转移话题。
  “我叫你把地板上上蜡。”
  “我忘啦。”
  “我特意跟你讲了。要不,到这会儿都干了。”
  “回头我会做的。”
  “等一会顾客来了,在蜡上一走,会把什么都搞脏的。”
  “什么顾客?”他嚷道。“哪些顾客?谁会上这儿来?”
  “走吧,”她心平气和地说,“上楼去睡吧。我自己来上吧。”
  但他还是取出蜡罐和拖把,给地板打蜡,直打得木头发出幽幽的光泽。一个人也没进来过。
  她替他烧好汤。“今天早上海伦没吃早饭就走了。”
  “想必她不饿。”
  “她有心事。”
  带着挖苦的味道,他说,“有什么心事?”意思是,她担心的是:这家铺子、他的健康,她的微薄的工资大部分花在房子的分期付款上;她想受大学教育,但却得到一份她不喜欢的工作。当了她爸爸的女儿,她不想吃东西,毫不足怪。
  “只要她结婚就好了,”艾达喃喃道。
  “会结婚的。”
  “早点儿结吧。”她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他咕噜了一下。
  “我真不懂,她为什么不再跟纳特·帕尔来往。一夏天他们象情人一样一起出去玩。”
  “一个爱吹牛的人。”
  “早晚他会成为一个阔律师的。”
  “我可不喜欢他。”
  “还有路易斯·卡普也喜欢她。我希望她肯给他个机会。”
  “一个傻瓜,”莫里斯说,“就象他父亲。”
  “除了莫里斯·博伯,人人都是傻瓜。”
  他瞪着眼望后院。
  “吃好了去睡吧,”她不耐烦地说。
  他喝完汤走上楼去。上楼还比下楼容易些。到了卧室里,他松了口气,拉下黑色窗帘。他已经快要睡着了,睡眼蒙胧可真舒服。睡觉是他唯一的真正恢复精力的办法,一想到睡觉,他就高兴。莫里斯脱下围裙、领带和裤子,放在椅子上。他坐在凹陷下去的大床沿上,解开他那双变了形的鞋上的带子,穿着衬衫、长内裤和白短袜就朝冰凉的被窝里钻。他轻轻把眼睛埋在枕头里,等周身暖过来。他慢悠悠地进入黑甜乡。可是楼上,泰锡·福索正在开动吸尘器。虽然他竭力想把尼克上德国人店里去这件事忘掉,但他还是记起来,而且是在快要睡着的时候,真不痛快。
  他回想起自已经历过的困苦日子,如今却比过去更苦,简直没法过。他的店铺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中,今天好,明天坏。一夜之间生意会萧条得令人痛心。可是照例又慢慢缓过气来——有时候好象永远好下去了——好一点,也好不了多少,说不上真有起色,只是不坏下去而已。他最初买进这家杂货铺的时候,这一带上还象个样子;这一带的情况越来越坏,他的铺子也每况愈下。就说一年之前,靠一周营业七天,一天连开十六小时,他还能凑合着过日子。怎么个过法?——对付着活呗,人总得活下去。如今,尽管他照旧操劳那么多钟点,他眼看就要破产,他的耐心也磨光了。过去,市面不好的时候,他好歹也挣扎过来了;市面一好,他多少也沾到点光。可是现在,自从十个月前马路那边来了海·施米茨以后,境况就没有一天好过。
  去年,一个破产的裁缝——妻子害病的可怜虫——锁上店门跑了。那铺子一出空,莫里斯就感到锥心的焦虑。他带着踌躇的心情去找了卡普,这幢房子的主人,求他别让再开杂货铺。在这一带,一家已经嫌多了。要是再挤进来一家,那么两家都得挨饿。卡普回答说,这一带居民的经济情况要比莫里斯估计的好一些(就杜松子酒来说,也许是的,掌柜心里想),但他还是答应再找个裁缝或者鞋匠当房客。他说是这样说了,可是掌柜的并不相信他。好几个星期过去了,店面一直关着。虽然艾达对他的焦虑嗤之以鼻,莫里斯却无法克服他心底的恐惧。后来有一天,果然不出他所料,空关着的铺子的橱窗上果真出现了一张招贴,说是一家出售精美熟食和食品杂货的新铺子就要开张了。
  莫里斯赶紧跑去找卡普。“瞧你给我干的好事!”
  卖酒的耸耸一个肩膀说,“这铺子空关了多久,你是看到的。谁替我付税?你不要着急,”他补充说,“以后他多卖点熟食,你多卖点杂货。等着瞧吧,他会给你带来顾客的。”
  莫里斯叫苦:他知道自己的命运定了。
  然而,一天天过去,铺子依然空关着——显得更空了。他发觉自己在这样想:这家新店也许开不成了。那家伙也许改了主意。也可能,他看到这一带很穷,不打算开了。莫里斯很想去问问卡普究竟自己猜对了没有,但是,再去自讨没趣,他却受不了。
  他常常在晚上杂货铺关门落锁以后,悄悄地绕过街角,穿过沉寂的马路,走到对面。空关的店堂就在街角药房的左隔壁。里面黑魆魆,没有一个人影儿。每当四下无人,掌柜就从积满灰尘的窗户往里张,想透过黑影看看里面空荡荡的样子有没有改变。连着两个月,一直老样子,这样,每天晚上走开的时候他感到暂时松一口气。以后有一次——就在他发现卡普前所未有地竟然故意回避他之后——他张见后墙上突然冒出来一格格货架,这下把他抱着的希望砸了个粉碎。
  没过几天,货架沿着另外几面墙伸展开去。一下子,整个店堂层层叠叠,粉刷得闪亮。莫里斯叮嘱自己别再走近去,可是身不由己,一到晚上就来察看、打量,然后估摸一下会带给自己的损失——用现金计算。每次晚上来张望的时候,他心底里暗暗把店堂里的装修捣毁,还竭力想不把它当回事。可是事情发展得太快了。那地方的室内装置花样百出——流线型的柜台、最新式的电冰柜、日光灯、水果陈列架、镀铬的现金出纳机;随后从批发商那儿运来的纸板箱、木箱,各式大小都有,堆积如山。一天晚上,白晃晃的灯光下出现一个陌生人,一个瘦骨嶙峋的德国人,留着德国发式,头发从额头往后梳得高高的。在静静的夜晚,他花了不少时间,嘴叼一截灭了的雪茄烟,把贴着花哨商标的坛坛罐罐和亮晶晶的玻璃瓶排成对称行列。莫里斯恨这家新铺子;同时,他又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它,以致有时候他走进自己的老式店堂,一看那副样子就受不了。这下他明白那天早上尼克·福索为什么奔过街角、穿过马路的道理了——去领略那家铺子的新鲜风味,并且让海因里希·施米茨,一个象医生那样穿着白衣服的精力充沛的德国人,侍候一下。别的许多老主顾也往那儿跑,而且成了常客。于是他的可怜巴巴的生意就糟糕地打了个对折。
  莫里斯千方百计想入睡,可就是睡不着,在床上辗转翻侧。又过了一刻钟,他决定穿好衣服下楼去,可是就在这时候,他那久离人间的孩子伊弗雷姆的脸容和体形,从容而毫不悲伤地飘上他心头,于是他平静地睡着了。

  海伦·博伯在地铁车厢里挤在两个女人当中坐了下来。她正好念到书中一章的最后一页,站在她面前的一个男人不见了,换了另外一个。不用看,她就知道站在那儿的是纳特·帕尔。她本来想照旧看书,但是看不下去,就把书合上。
  “海伦,你好。”纳特的手上戴着手套,往新帽子上碰了碰。他亲切热情,但跟往常一样,隐瞒着一点儿什么——他的未来。他带着一本厚厚的法学书,幸好她自己手上也拿着一本可以招架,但还是抵挡不住,突然间她觉得自己的衣帽一副寒酸相,其实是她多了心眼,这帽子和外衣穿在她身上还过得去。
  “在看《堂吉诃德》?”
  她点点头。
  他显得很恭敬,随后低声说,“好久没见你。躲哪儿去了?”
  她害臊得浑身不自在。
  “我哪儿让你生气了?”
  坐在她两旁的女人显出一副聋得什么也听不见的样子。其中一个胖手里握着一串念珠。
  “没有。”是她自已生自己的气。
  “那么,究竟怎么回事?”纳特的嗓音低沉,灰眼睛里露出烦恼的神色。
  “没有事。”
  “怎么会这样的?”
  “你是你,我是我。”
  这话他考虑了一下,接着说:“我不大会猜哑谜。”
  她觉得没有话要讲了。
  他换了个方式试探。“贝蒂问起你。”
  “代我问她好。”她并没有说笑的意思,但是这话昕起来怪滑稽的,因为他们两家就住在一条街上,只隔开一幢房子。
  他咬着牙,打开书本。她也重新埋头看书,把思绪藏到疯疯癫癫的堂吉诃德的古怪行径后面去,直到后来,往事的回忆湮没了那个疯疯癫癫的人,她发觉自己被夏天的一幕幕情景缠住了。虽然她喜爱这一季节,可是这些情景她真想抹掉才好。然而,夏天干过的事,到秋天又重干了一次——半推半就地,怎么抹得掉呢?她本以为自己失去童贞并不感到悲哀;但是出乎她的意料,竟会受到良心的折磨,莫非因为她不象她期望的那样受到尊重而感到失望?纳特·帕尔长得挺英俊,下巴中间有点凹下去,既有才能,又有大志,曾经想要不太费事地找个女人睡觉,而她一半出于恋情,依了他,又后悔。悔的不是欢爱一场,而是自己过了这么久才明白,他所要的竟然就只那么一点儿。他要的并不是她海伦·博伯。
  他凭什么要她?——哥伦比亚大学的荣誉毕业生,如今在法学院研究班念第二年了,而她只是个高中毕业生,上过一年夜大学,念的大半是文学方面的课程。他有着锦绣前程,又有阔朋友——他却从来不屑把她介绍给他们;而她很穷,一听她的姓就知道(她的姓博伯Bober,俚语中的“一元钱”bob,Bober可以使人联想“只有—元钱的人”),前途也没多大转机。她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她是否有意施点恩惠以逐步博得占有他的权利。她始终否认这一点。她承认她需要满足,但是不止是这样——她还需要对方尊重施予者,她毕竟把她能给的一切都给了他;她本来期待,事情会有所发展,不是始终停留在情欲上。她要的只是充满爱情的未来。快感,她多少有过一点;她觉得和男人尽情亲热是怪动人的事。尽管她还想再要,但事后带来良心责备、自尊心受损或者多此一举等等感受的,她可不要。因此她许下心愿,下回得调个方式:先是互相倾吐爱情,然后欢爱,这样也许神经不大好受,可是回想起来可以少揪心一点。她一直是这样打算的,直到九月份的一个晚上,她去看他姊姊贝蒂的时候,发觉自己跟纳特单独待在房间里,又干了她决意不再干的事情。事后她竭力想摆脱自怨自艾。从此以后,她一直回避着纳特·帕尔,也不告诉他什么原因。
  在他们平常下车地点前两站,海伦合上书,默默地站起身来下了车。车子开走时,她在月台上瞥见纳特还站在她留下的空座位前面,若无其事地看着书。她一路走去,感到空虚,缺一点什么,却又什么也不要,很不痛快。
  她沿地铁的台阶走上来,从边门进了公园,不顾风急衣旧,绕远路走回家去。那些光秃秃的树勾起她不应有的悲伤。她为春天来临前要度过的一段漫长时间感到伤心,她为冬季的寂寞感到害怕。心中想着要是没来才好,她离开了公园,一路端详着一些陌生人的脸,可是又受不了他们的瞪视。她沿着公园大道匆匆走去,怀着妒意朝那些私人宅邸的明亮的内部扫一眼。这些住宅没有她的份——除了凭经验,她也说不出她有什么理由要这样想。她许下心愿,她要尽可能节省每一分钱,到秋天好到纽约大学夜校部去注册选修全部课程。
  她来到她家的那个地区,那是一排破落的黄砖房,底层都是些老式的店铺,上面是两层楼。这时,萨姆·帕尔在糖果店里,强忍着哈欠,正伸手进橱窗里去开灯。他啪的一声拉了一下拉线开关,蝇迹斑斑的圆灯泡发出昏黄的灯光照到她身上。海伦加快步子。萨姆原先是个出租汽车司机,大个子,戴一副双光眼镜,老是嚼着口香糖,对人非常和气。他向海伦笑了笑,她却装作没看见。一天中大部分时间,他坐着弓着身子,看几张铺在冷饮柜上的赛马内情简报。他一面抽烟,一面嚼口香糖,用一段铅笔头在马的名字下面涂些污七八糟的记号。他从不好好照管铺子,主要由他老婆戈尔迪管。可是她不大发牢骚,因为萨姆的赛马赌运好得出奇,他充裕地供儿子上大学,直到奖学金滚滚而来。
  在街角上,透过放满瓶子的橱窗——闪烁着霓虹灯招牌:“卡普,出售各式果子酒和白干”——她瞥见浓眉大肚、嘴角流露出野心的朱利叶斯·卡普。他正拿起一只瓶子,好象上面有灰尘似地吹了吹,干净利索地把瓶子里的东西倒了五分之一在纸袋里。这时,他的儿子、也是继承人,两眼微暴的路易斯在剪他那倒楣的指甲,直剪到肉而隐隐作痛,听到一笔生意成交,就抬头看看,和蔼可亲地笑笑。卡普、帕尔和博伯三家住宅和铺子紧紧相连,其他方面都极为疏远,他们组成这个非犹太人社会中的小小犹太人集体。他们先后——第一个是她父亲,然后是卡普,最后是帕尔,不知怎的都一起漂泊到这儿。附近没有别的犹太人住,要到这地区尽头才有。原来他们三家的日子都混得很不顺利,但又穷得没法往别处搬。后来,靠一家鞋铺勉强糊口的卡普,在禁酒令扔进阴沟洞里、酒店营业执照公开颁发以后,灵机一动,想出个高明的主意,去找白胡须的阔伯父借了笔现款,申请执照。谁都没料到,他竟弄到了手,可是别人问他是怎样弄到的,他眨眨他那眼皮厚厚的眼睛,什么也不回答。廉价的皮鞋换成高价的瓶酒之后,过不多久,尽管这一带的居民很穷——照海伦的猜想,或许正因为这一带的居民穷——他生意兴旺得惊人。他把胖得异乎寻常的老婆从店楼上那套寒酸的、房间象车厢的公寓里搬出来,搬到公园大道上一幢大房子里——此后她简直不出大门一步——那儿还有一间可停两辆汽车的汽车间和一辆水星牌轿车。在他时来运转的同时,她听她父亲讲,他虽然毫无才智,却变得福至心灵。
  就杂货铺掌柜来说,他的运气始终没有转变,除非你把不同的贫困程度也算作转变。运道和他,即使不能说是一对天生的敌人,至少也称不上朋友。他起早摸黑地干活,他是诚实的化身——诚实是他立身之本,他一贯待人诚实;叫他去骗人,他会大发脾气,然而他却信赖骗子手——他从不贪图任何人的任何东西,却老是越过越穷。他越卖力干,似乎到手的越少。他的操劳只是一种以时间打发时间的办法。他叫莫里斯·博伯,就不可能比别人运道好了。姓了这个姓,你就会有永远发不了财的感觉,好象你的血液里,你的一生中,根本不存在“占有”这回事,即使碰上奇迹而占有了一点什么,你也会觉得马上就有失去的可能。终于你到了六十岁,比三十岁时候钱还要少。这倒真的也是一种本领——她心里想。
  走进杂货铺里,海伦脱下帽子。“是我,”她叫道——从小就这样叫惯的。意思是,不管谁坐在后间,千万别惊动,不要突然以为自已要发财了。
  莫里斯醒来,因为午觉睡得太久而心里不痛快。他穿上衣服,用一把破木梳梳梳头发,萎靡不振地走下楼来,身躯笨重,塌着肩膀,一头蓬乱的花发需要修剪了。他穿着围裙来到楼下。他觉得有点冷,却还倒了一杯冷咖啡,背靠取暖炉,慢慢地喝着。艾达坐在桌边看报。
  “你干吗让我睡这么久?”掌柜抱怨道。
  她不答话。
  “报纸是昨天的还是今天的?”
  “昨天的。”
  他把杯子冲洗一下,放在煤气灶的顶上。到了店堂里,他叮的一声按了下“无销售”,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五分镍币。莫里斯打开现金出纳机的盖子,在柜台底板上擦了根火柴,用手掌围住火光觑了觑挣了多少钱。艾达做了三元买卖,谁还买得起报纸?
  不过,他还是走出去买一份,心里怀疑是否能从中得到小小的乐趣。世界大事有什么值得看的?路过卡普的店门口,他朝窗子里望望,看见路易斯在接待一个顾客,另外有四个挤在柜台边。这世界真荒唐。莫里斯从报摊上拿了份《前进报》,丢了个五分镍币在那只雪茄烟盒里。萨姆·帕尔正在研究一张绿色的赛马情况单,挥挥他那只象块火腿似的手,向他打了个招呼。他们一向懒得攀谈。他懂什么赛马?那个人又懂什么生活的悲剧性?智慧掠过他那冷静的头脑。
  掌柜回到店堂后间,坐在长沙发上,昕任院子里越来越暗的光线落在他的报纸上。他把眼睛睁得老大,一副近视眼的架势,看着报纸。但是心中有事,没看多久就放下了。
  “你的买主在哪里呀?”他问艾达。
  她心不在焉地朝店堂里望着,没答碴儿。
  “你的铺子早就该卖了,”过了一分钟,她发表意见。
  “铺子买卖好的时候,谁愿意卖?买卖一清淡,谁愿意买?”
  “我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太迟。铺子没有及时卖掉。我说,‘把铺子卖掉吧,莫里斯。’你说,‘等一等。’等什么呀?房子我们买进得太迟,至今还有一大笔抵押借款要还,每个月要付,真伤脑筋。‘别买了,’当时我说,‘市面不好。’你却说,‘买。以后会好起来的。我们好省下房租。’”
  他什么也不回答。如果事情没做对,再讲也没有用。
  海伦走进屋里,问买主来过没有。其实她早忘了这回事,看到母亲的打扮才想起来的。
  她打开手提包,取出她的工资支票,交给父亲。掌柜一言不发,接过来塞进围裙下面的裤子袋里。
  “还没有来,”艾达回答,有点尴尬,“也许待会儿来。”
  “没有人晚上出来买铺子的,”莫里斯说。“要来总是在白天,好看看有多少主顾。要是这家伙来到这里,看一眼就明白,我们这铺子完了,接着拔腿就往回跑。”
  “你吃过中饭没有?”艾达问海伦。
  “吃了。”
  “吃的什么?”
  “我是不会让自己挨饿的,妈妈。”
  “你的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艾达点燃了锅子下面的煤气灶。
  “你怎么知道他今天会来?”海伦问她。
  “昨天卡普告诉我的。他认得一个难民,到处看着,想买进一家杂货店。这人在布朗克斯工作,所以会来得很晚。”
  莫里斯摇摇头。
  “他是个年轻人,”艾达接下去说,“约莫三十到三十二岁。卡普说他手头有点现款。他可以重新装修一下,进点新货,搞得时兴点,再做做广告,会把这儿整顿得象象样样。”
  “卡普要寿长一点才看得到,”掌柜说。
  “我们吃饭吧。”海伦坐到桌旁。
  艾达说她要等一等再吃。
  “爸爸,你呢?”
  “我不饿。”他拿起报纸。
  她独自个儿吃。要是能卖掉这铺子,搬出这里,那有多好。但是她觉得机会太渺茫了。你在一个地方住了那么久,从生下来到现在只有两年不是住在这里,你不会一夜间搬走。
  吃完饭,她站起身来要去帮着收拾盆子,但是艾达不让她做。“去休息吧,”她说。
  海伦拿起自己的东西上楼去。
  她恨这套单调的五间公寓房间:一间灰白的厨房,她早上就在那儿吃早饭,好快一点出去上班;起居室狭窄而没有一点特色,虽然塞满了二十年的家具,但是看起来毫无生趣,因为难得有人进去坐,她的父母每周倒有七天待在店堂里,他们家寥寥无几的来客也宁愿留在店堂后间,而不接受邀请上楼。海伦有时也请朋友上去,但是只要有选择余地,她总是上人家那儿去。她的卧房也是糟糕透顶的:又小又黑,虽说墙上开了个二英尺宽三英尺高的洞,从这洞口她可以看到起居室的窗户;晚上莫里斯和艾达要进自己的房间,或者从房间里出来上洗澡间,都非得穿过海伦的房间不可。他们说过几次要把那间大房间——家里仅有的一间舒适的房间——让给海伦住,但是他们那张双人床别的地方都摆不下。第五间房间在二楼楼梯口,简直象是只小冰柜,艾达堆了些零星杂物、旧衣服、破家具在里面。这就是家。有一次,海伦一气之下说,这个地方住人简直可怕。事后她感到难受,因为这话使她父亲非常难受。
  她听到楼梯上莫里斯缓慢的脚步声。他漫无目的地走进起居室,坐在一只硬邦邦的扶手椅里想放松一下。他带着忧愁的神情一言不发。每当他有话要讲,总是这样开始的。
  在她和弟弟还是小孩的时候,至少逢到犹太节日,莫里斯会关上铺子,横下心到第二街去看一场意第绪语的戏,或者带领全家去串门。但是,伊弗雷姆死了以后,他难得走到比街角更远的地方去。每次想到她父亲的一生,她总觉得自己的生活真是一场浪费。
  她的模样象只小鸟,莫里斯心里想。她凭什么落得孤零零的?瞧她长得多美。谁看到过这样的蓝眼睛?
  他把手伸进裤袋,掏出一张五元钞票。
  “拿去,”他说着就站起身来,尴尬地把钱递给她。“你需要买皮鞋。”
  “你在楼下给过我五块。”
  “再给你五块。”
  “星期三才是这个月的一号,爸爸。”
  “我不能把你的工钱全拿走。”
  “不是你拿我的,是我给你的。”
  她硬让他把五元钱收起来。他,收了起来,又一次感到羞愧。“可我给了你什么呢?连你的大学教育也叫我夺走了。”
  “不上大学,是我自己决定的。也许我还会上。你可说不上。”
  “怎么上得成?你已经二十三岁啦。”
  “你不是常说,要上学总不会嫌太老的。”
  “我的孩子,”他叹口气,“对我自己来说,我无所谓。对你,我可要把最好的给你。但是,我给了你什么呢?”
  “我会设法给自己的,”她微笑。“还有希望。”
  他也只能对这种情况感到满意。他至今仍然想让她有个前途。
  他下楼之前,轻轻地对她说,“怎么回事,你近来老是待在家里?跟纳特吵架了?”
  “没有,”她臊红着脸答道,“我觉得我们对事情的看法不一样。”
  他不忍心再问。
  下去的时候,他在楼梯上碰到艾达。他拿得准她会谈同样的话题。

  黄昏时候,买卖小小忙了一通。莫里斯的情绪也好起来了,他同顾客们互相打趣。瑞典人油漆匠卡尔·约翰逊带着酒后的笑容,走进来买两块钱啤酒、卤菜和瑞士干酪片。掌柜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见他,最初怕他要赊账。他账上欠的一直不还,莫里斯终于不赊给他了。可是这次漆匠有现钱。一个从不三心二意的老主顾安德森太太买了一块钱东西。然后,来了个生人,做了八角八分钱交易。他走后,又来了两个顾客。莫里斯微微感到一点希望。也许情况是在好起来。但是过了八点半,他又闲得手足无措了。多年来,周围几英里内,始终只有他一家做夜市生意,他就靠这点来谋生。可是如今,施米茨跟他唱对台,一小时也不饶。莫里斯偷偷抽几口烟,接着就咳起来了。艾达在楼上捣地板,于是他把烟蒂捺熄放好。他感到心神不定,就站到橱窗口去看街景。他看着一辆电车开过去。劳勒先生打店门口走过,他早先也是这里的主顾,每逢星期五晚上,至少来照顾五块钱生意。莫里斯有好几个月没看到他了,但是知道他现在要上哪儿去。劳勒先生避开他的眼光,匆匆忙忙地走过去。莫里斯目送他拐了弯,直到看不见为止。他划了根火柴,查看一下现金出纳机——九块半钱,还不够开销。
  朱利叶斯·卡普推开店门,冒冒失失探头进来。
  “波多尔斯基来过啦?”
  “谁?哪个波多尔斯基?”
  “那个难民。”
  莫里斯恼火地说,“什么难民?”
  卡普咕哝一声,随手关上门。他身量矮小,神色自负,已经上了年纪,仍然穿得很整洁。早先就象莫里斯一样,他在自己的鞋铺里起早摸黑地干活,如今成天穿了绸睡衣,只等晚饭前接替一下路易斯。尽管这小个子木头木脑、老出岔子,以前莫里斯和他相处得不坏。自从卡普把裁缝铺租给了另外一个杂货商,他们俩就不讲话了。几年前,卡普常在杂货铺店堂后间消磨很多时间,为了穷而大发牢骚,好象穷困是个新发明,而他是第一个受害的人。自从他开酒店发迹以来就来得比较少了。但是,他仍然上门找莫里斯,就他受欢迎的情况来说,他来得还是太多,他往往来数落一番杂货铺的短处,滔滔不绝地提出一些没有人要听的劝告。他的红运使他无往不利,他无论到哪里,都能碰上好运,可是,莫里斯认为,他的好运却是别人的损失。有一次,一个醉鬼朝卡普的橱窗扔石块,结果砸了莫里斯的橱窗。另外一次,萨姆·帕尔把赛马的一个消息泄漏给这酒商,自己却忘了下注;而卡普押了一张拾元钞票,竟赢了五百元。多年来,掌柜一直不怨这人的运气好,可是近来发觉自己但愿他碰上一点小小的不幸。
  “波多尔斯基就是我打电话让他来看看你铺子的那个人,”卡普答道。
  “这个难民是怎么个人,告诉我,是你的仇人吗?”
  卡普不悦地瞪视着他。
  “如果是朋友,你怎么会劝他来买一家买卖让你摘光了的铺子呢?”
  “波多尔斯基可不是你那号人,”卖酒的答道。“这地方的情形我告诉了他。我说,‘这个地区的情况在好转。你可以廉价买进来以后把铺子拾掇好。已经败落了多少年啦,二十年来没有人在铺子里改变过什么。’”
  “你真该长寿一点,我改变多少——”莫里斯开了个头,没讲下去,因为卡普在窗口紧张地望外边漆黑的街道。
  “你看见才过去的那辆灰色汽车吗?”卖酒的说。“这是我二十分钟内第三次看到它了。”他的眼睛一直在东张西望。
  莫里斯知道是什么事情在使他担忧。“你自己店里装个电话,”他建议,“那你就会放心些。”
  卡普盯着街上又看了分把钟,忧心忡忡地答道,“在这一带,酒店不能装电话。要是我装了,那些穷酒鬼个个都会打电话来要我送货去。你当真去了,他们又一分钱也没有。”
  他开了门,再一想,又把门关上。“你听我说,莫里斯,”他压低了声音,“要是他们再开回来,我就关上大门,把灯熄掉。然后从后窗口叫你,那样的话,你就打电话给警察局。”
  “你得付五分钱,”莫里斯沉着脸说。
  “我的信用可是头等的。”
  卡普离开杂货铺,心中忐忑不安。
  上帝保佑朱利叶斯·卡普吧,掌柜心里想。少了他,我的日子才会好过呢。上帝造了他这个人,就为了让我这倒楣的杂货商忘不了自己的困苦生活。对卡普来说,生活不是那么艰难,真是个奇迹,他想。可是有什么好妒忌的呢?他宁可让那酒商既有一瓶瓶酒,又有钱,也不愿变成他那样的人。生活已经够糟的了。
  九点半钟,一个陌生人进来买一盒火柴。过了十五分钟,莫里斯关掉橱窗里的灯。除了电车轨道那边的洗衣店门前停着一辆汽车以外,街上空荡荡的。莫里斯机警地细细瞅那汽车,但是看不见里面有人。他打算关上门去睡,随即又决定再开最后几分钟。有时候,十点差一分还有人来。一毛钱毕竟是一毛钱。
  通过道的边门一声响,吓了他一跳。
  “是艾达吗?”
  门慢慢开了。泰锡·福索,一个相貌平常的大脸盘意大利姑娘,穿一身在家装束,走了进来。
  “你关门了,博伯先生?”她不好意思地问。
  “进来吧,”莫里斯说。
  “抱歉得很,我已经脱了外衣,不想走到外面街上去,只好从后面进来。”
  “没关系。”
  “请给我两毛钱火腿,给尼克明天中饭吃的。”
  他懂得她的用意。她是在替尼克打圆场,弥补当天早晨他走到街角那儿去买东西那桩事。他额外加给她一片火腿。
  泰锡再买了一夸脱牛奶、一盒纸餐巾和一大只面包。她一走,他就掀起现金出纳机的盖子。才十元。他以为自己早就苦到了底,这下才知道苦是没有底的。
  我一辈子做牛做马,却落得一场空,他心里想。
  然后,他听到卡普打后窗口叫他。他走进里间,精疲力竭了。
  他抬起窗,刺耳地嚷道,“什么事呀?”
  “打电话报警去,”卡普嚷嚷。“那辆汽车停在马路对面。”
  “什么汽车?”
  “强盗的。”
  “车里没有人,我亲眼看过的。”
  “我跟你说,看上帝份上,叫警察吧。我会付电话费的。”
  莫里斯关上窗户。他查了电话号码,正要拨警察局,这时店门开了,他赶紧走进店堂。
  有两个人正站在柜台的那一头,脸上都蒙着手帕。一个蒙一条脏得硬邦邦的黄手帕,另外那个的是一条白的。蒙白手帕的人开始一盏盏关熄店堂里的灯。掌柜足足过了半分钟才明白过来,倒楣的是他而不是卡普。
  莫里斯坐在桌边,积满尘垢的灯泡发出暗淡的光线,正好落在他头顶上,他眼光呆滞地望着面前几张团皱了的钞票和一小堆银币,其中还有海伦的支票。蒙着脏手帕的持枪歹徒,胖乎乎的,戴一顶漂亮的黑礼帽,对着掌柜的头晃了晃手枪。他那长着粉刺的额头粘满汗珠,贼头贼脑的眼睛不时朝昏暗的店堂里偷觑。另外那个身量高一些,头戴一顶旧便帽,脚穿一双破运动鞋,为了控制颤抖,身子倚在水斗上,用一根火柴梗剔着指甲。就在他身后,水斗上面的墙上,挂着一面破镜子,他不时转过身去盯着它看。
  “他妈的,我一清二楚,你收进来的不止这一些,”那个胖家伙对莫里斯说,嗓音嘶哑而不自然。“你把其余的钱藏哪里去了?”
  莫里斯直感到恶心,说不出话来。
  “快说实话,该死的。”他把枪口对准掌柜的嘴巴。
  “市面不景气,”莫里斯嘟哝道。
  “你这个撒谎的犹太人。”
  水斗边的家伙挥挥手,引起另外那个人的注意。他们走到房间中央站在一起,戴便帽的笨拙地俯身凑近戴漂亮的礼帽的耳边嘀咕了几句。
  “不行,”胖家伙恶狠狠地说。
  他的同伙再把身子俯低些,一本正经地隔着手帕悄悄跟他说话。
  “我说他把钱藏起来了,”胖家伙咆哮道。“哪怕砸烂他的狗头,我也要搞到手。”
  他走到桌子边使劲打掌柜耳光。
  莫里斯呻吟着。
  水斗边的家伙连忙把一只杯子冲了冲,盛上水。他端着杯子走到掌柜那儿,在递到他嘴边去的时候,泼了一些在他的围裙上。
  莫里斯想要一饮而尽,但只空喝了一下。他用受惊的眼光盯住那个家伙的眼,而他却望向别处。
  “请你饶了我,”掌柜的嘟哝道。
  “快说,”拿枪的人警告道。
  高个子直起身来,一口把水喝光。他冲了冲杯子,把它放在碗橱搁板上。
  接着,他开始在橱里碗盏中间搜寻,还把底层的锅子也拉了出来。接着,他匆忙地抄遍房间里一个柜子的所有抽屉,再趴倒在地,摸索长沙发底下。他冲进店堂里,把现金出纳机那个空的放钱抽屉抽出来,伸手到槽里去摸,但是什么也没摸到。
  他回到厨房里,抓住另外那个人的胳臂,急切地对他低声说话。
  胖家伙用胳臂肘把他往旁边一推。
  “我们还是离开这儿吧。”
  “你这胆小鬼,要拆我的台吗?”
  “他的钱全在这儿啦。我们走吧。”
  “买卖不好,”莫里斯嘟哝道。
  “你这个犹太混蛋才不好,懂吗?”
  “别揍我。”
  “我给你一个最后的机会。你把钱藏哪儿去了?”
  “我是个穷人。”绽裂的嘴唇吐出话来。
  脸上蒙着脏手帕的人举起手枪。另外那个人朝镜子瞧着,乱摇手,黑眼珠都快鼓出来了。莫里斯眼看着一下又一下打将下来,感到对自己、对落空的期望、数不清的挫折、烟消云散的岁月,都厌倦了。他也不知道一共挨了多少下。他原来对于在美国生活抱极大希望,而所得无几。正因为他的缘故,海伦和艾达得到的更少。是他骗了她们,他和他这家吸人膏血的铺子骗了她们。
  他没吭一声,倒了下去。这样的结局和这一天很相称。这就是他的运道,而别人的运道都比他好。
  在莫里斯的脑袋上扎着厚厚的绷带卧床养伤的那个星期里,艾达有一阵没一阵地照管着铺子:她每天上下奔波二十次,浑身筋骨酸痛,忧虑得头直发胀。星期六(海伦工作地方照例休息半天)和星期一,她留在家里帮她母亲。可是她不敢再冒险请假。艾达连饭也是断断续续吃的,渐渐搞得神经极度紧张,只好不理莫里斯怒冲冲的反对,停业一整天。莫里斯硬说自己不需要照料,催她至少营业半天,否则他剩下来很少几个顾客也要保不住了。艾达上气不接下气,说她没有力气,腿又痛。掌柜挣扎着想爬起来穿裤子,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不得不费力地挪动身躯重新躺下。

  星期二铺子停业那天,附近出现了一个陌生人。他大部分时间站在萨姆·帕尔店铺的街角上,叼着根牙签,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往来的行人,或者沿着一排店铺——有的空关着——从帕尔家的铺子溜达到街的另一头酒吧间。再过去,有一个货车停车场,远处是一所大仓库。有时在酒店里慢吞吞喝一杯啤酒后,陌生人转过街角,经过围着高篱笆的煤栈,溜达下去,绕过这一段街,最后又回到萨姆的糖果铺那儿。有时候,那人走到莫里斯的关着门的杂货铺前,双手搭起凉棚盯着橱窗往里看;他叹口气,走回萨姆的店门口。他在拐角上看够了,就又围着街区兜,或者到邻近别的地方转悠一会儿。
  海伦在店门的玻璃窗上贴了张纸条,说她父亲身体不适,但是铺子到星期三会开门的。那人花了很长时间研究这张纸条。他年纪还轻,黑胡子,戴一顶棕色礼帽,又破旧,又沾满雨水淋过的斑迹,穿一双裂了口的漆皮皮鞋和一件象一直穿在身上的黑色长大衣。他高高的身材,长得不丑,就只那个鼻子,鼻梁打断过,没有修整好,使整个脸看上去不相称。他的眼神忧郁。有时他同萨姆·帕尔一起坐在冷饮柜旁,沉思得出了神,从一包揉皱了的花几分钱买来的香烟里拿出一支来抽着。萨姆对各色人等都司空见惯,一生中也看到过许多陌生人在附近出现、消失,因此对这个人并不特别在意。虽然戈尔迪看到他整天逗留不去,就口出怨言说,太不象话了,他又没付房租。萨姆确实也注意到,这个陌生人有时显得心神不定,老叹气,悄没声地对自己咕哝着什么。不管怎么说,他对这人很少注意——人人都只管自己烦心的事儿。另外有几次,这个陌生人不知怎的,好象想通了,显得心情舒畅了,甚至象生活得挺满意似的。他翻翻萨姆的几本杂志,去附近散一会步;回来以后,随手从铺子里的架子上捡起一本纸封面的书,把它打开,重新点上一支香烟。他要一杯咖啡,萨姆就给端上。他眯着眼,透过嘴里叼的烟蒂冒出来的烟雾,仔细数出五个分币来付账。没有人问他,他就说自己叫弗兰克·阿尔派恩,最近从西部来,想找个好一点的机会。萨姆建议他去试试找个驾驶出租汽车的工作,如果他能领到一张汽车司机执照的话。这营生不坏。那人表示同意,但还是赖着不走,似乎在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萨姆断定他是个喜怒无常的怪人。
  艾达恢复杂货铺营业那天,陌生人不见了。第二天上午他又来到糖果店,在冷饮柜旁坐下,要了杯咖啡。他看来眼光呆滞,神情抑郁,胡子又黑又硬,和苍白的脸容形成对照;他的鼻孔有点发炎,嗓子嘶哑。他看起来象半截入了土——萨姆想。天知道他昨晚钻在哪个洞里睡觉的。
  弗兰克·阿尔派恩搅着咖啡,闲着的一只手打开一本放在柜台上的杂志。他的目光一下子让一幅修士的彩色图片吸引住了。他举起咖啡想喝,但又禁不住放了下来,盯着图片凝视了五分钟。
  萨姆出于好奇,拿了把扫帚走到他身后,瞧他究竟在看什么。图片上是一个修士,脸瘦瘦的,黑胡子,穿着棕色粗布衣服,赤着脚站在一条阳光照耀的乡下街道上。他的两条瘦而汗毛浓密的胳臂向一群盘旋在他头顶的鸟儿伸去。背景是一丛绿叶茂盛的树木,远处阳光下有一所教堂。
  “他的样子象是哪个教会的传教士,”萨姆小心谨慎地说。
  “不,那是阿西西的圣方济各。你从他穿的棕色法衣和天空中那些飞鸟就能看出来。这是他在向鸟儿传教。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有个老年教士经常到收养我的孤儿院里来,每次来了,总给我们讲一个不同的关于圣方济各的故事。直到今天,这些故事在我头脑里还是清清楚楚的。”
  “故事不过是故事,”萨姆说。
  “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永远忘不了这些故事。”
  萨姆更仔细地瞅了画片一眼。“跟鸟说话?他是怎么回事——疯了吗?我这样说并无恶意。”
  陌生人朝犹太人微微笑了笑。“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依我看,对鸟传教,可要点勇气。”
  “他因为跟鸟谈话才了不起?”
  “还有别的。比方说,他把他所有的一切都施舍掉,连一分钱也都给了人,身上的衣服一件也不留,他安于穷苦。他说,穷苦是个皇后,他爱她,仿佛她是个美丽的女人。”
  萨姆摇摇头。“傻小子,穷苦才不美呢。穷了就得干苦活。”
  “他用新观点看待各种事物。”
  糖果店老板又看一眼圣方济各,然后把扫帚朝脏角落里一撂。弗兰克一面喝着咖啡,继续研究那张图片。他对萨姆说,“每次我从书上读到他那样的人,我内心就激动得要使劲克制才不至于哭出来。他生来就善良,谁要是有了这点,就有了本领。”
  他讲这话时带点窘态,这使萨姆也感到很窘。
  弗兰克喝干咖啡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闲逛过莫里斯的铺子,朝门里张了张,看到海伦在里面接她母亲的班。她抬起头来,看到他透过橱窗玻璃目不转睛地瞅着自己,他那副模样把她吓了一大跳。他的眼睛流露出心事重重、有所渴求和忧伤的神色。她认为他会走进来求布施。她打定主意给他一毛钱。可是她没猜中,他走得没有影了。
  星期五上午六时,莫里斯虚弱地走下楼来,艾达跟在他后面唠叨。这一阵,她老是到八点钟才开门,她求他在床上多睡一会,到时候再起来。可是他拒绝了,他说他必须把面包卷卖给那个波兰女人。
  “一个倒楣的面包才三分钱,难道你认为这笔买卖比你多睡一个小时还重要些?”艾达抱怨道。
  “谁睡得着?”
  “你需要休息,大夫讲的。”
  “等我躺在坟里再休息吧。”
  她打了个冷颤。莫里斯说。“十五年来她一直在这儿买到面包卷,就得让她买到。”
  “好,好,那末让我来开门。我会给她的。你回去睡吧。”
  “我在床上躺得太久啦,反而觉得没力气。”
  可是那个女人没来。莫里斯担心她已经不上他店里来,而去照顾那个德国人了。艾达硬要自己把牛奶箱拉进来,还吓唬他,要是他向箱子挪动一步,她就要大声喊叫。她把一瓶瓶牛奶装进冰箱里。尼克·福索来过以后,好几个钟头他们等不到一个顾客。莫里斯坐在桌边看报纸,偶尔抬起手来轻轻地摸摸头上的绷带。他一闭上眼,依然感到一阵阵软弱无力。到中午,他乐于上楼去,躺在床上。直到海伦回家,他才起床。
  第二天早晨,他坚决要独自一人开门。那个波兰女人真的等在那儿。他不知道她姓什么。她在某处一家洗衣铺里工作,养着一条小狗,唤作波拉斯哈亚。晚上回到家里,她牵着波兰小狗在街上溜达一转。那狗就喜欢在煤栈里乱跑。她就住在附近的一幢拉毛水泥的房子里。艾达管她叫顽固的反犹派。她的这一特点并不使莫里斯烦恼。这是她从本国带来,不同于美国的那种反犹主义。有时候,她说要一只犹太面包卷,他疑心她有意拿这话来稍稍刺他一下。有一两次,她脸带古怪的笑容,说要一根“犹太酸黄瓜”。通常她什么话也不说。今天早晨莫里斯递给他面包卷,她没说什么。虽然她那机灵的小眼睛盯着看他扎着绷带的头,她没有问他那是怎么一回事,也没问他为什么一星期不在铺子里。但是她在柜上留了六分钱而不是三分。他揣测,准是铺子没准时开门的日子里,哪天她从包里拿过一只面包卷。他按了下收款机,记下六分钱的交易。
  莫里斯走出去拉两箱牛奶进来。他抓住两只箱子,可是箱子就象岩石一样。他只好放下一箱,先拖另外一箱。眼前升起一块乌云,顿时变得一幢房子那么大。莫里斯一阵眩晕,差一点跌进沟里,却被穿着长大衣的弗兰克·阿尔派恩拉住,才立稳,他给扶进铺子。随后弗兰克把牛奶箱拉进来,一瓶瓶放进冰箱。他麻利地把柜台后面扫干净,走进后间。这时,莫里斯已经复原,热情地向他道谢。
  弗兰克瞅住自己两只带有疤痕的大手,嗓音沙哑地说,他是才来到这一带的,现在跟一个出嫁了的姊姊住在一起。他最近刚从西部来,想找个好一点的工作。
  掌柜的给他端上一杯咖啡,他立即接了过来。弗兰克一面坐下来,一面把帽子放在脚边的地板上。他加了满满三匙糖在咖啡里——好快一点暖和过来,他说。莫里斯给了他一个带芝麻的硬面包卷,他饿狼似地咬了一日。“天呐,这是好面包。”吃完了,他用手绢擦擦嘴,然后用一只手把桌上的碎屑抹到另一只手里。不顾莫里斯的劝阻,他把杯碟一起拿到水斗上冲洗一下,擦干后放在煤气灶顶上——掌柜先前就是从那里拿下来的。
  “非常感谢你的一切款待。”他拿起帽子,但并没打算要走的样子。
  “过去在旧金山我曾经在杂货铺工作过一两个月,”过了一分钟他说,“不过那是一家联营的超级市场。”
  “联营的大商店整死了小本买卖人。”
  “拿我自己来说,我喜欢小铺。我希望哪天也开一家。”
  “铺子等于是牢房。另找个好一点的事吧。”
  “至少你可以当家作主。”
  “没什么事情让你当家作主,当家作主有什么用。”
  “话虽这么说,这个想法还是很合我的意。只不过我对进什么货,还需要点经验。我是指一些牌号名称等等。我看,我应该到一家铺子里找个工作,好学一点经验。”
  “去试试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商场吧。”掌柜的劝他。
  “我也许会去试的。”
  莫里斯不再谈下去。那人戴上他的帽子。
  “怎么啦,”他望着掌柜的绷带说,“你遭到什么意外,头受伤了吧?”
  莫里斯点点头。他不想谈这件事,所以陌生人不知道为什么,带着失望的神情走了。
  星期一大清早,莫里斯又在使出浑身的力气拉牛奶箱的时候,他碰巧又在街上。他碰碰帽沿打了个招呼,说他正去城里找工作,可是还来得及帮他把牛奶拉进去。他干完后很快就走了。可是,一小时后掌柜觉得自己看到他朝另外一个方向走过去。那天下午他出去买《前进报》的时候,看到他坐在萨姆·帕尔的冷饮柜旁。第二天早晨,才过六点钟,弗兰克刚好又在那儿,帮他把牛奶箱拉进来,莫里斯看得出他是一个穷人,就请他喝杯咖啡,他乐意地接受。
  “工作找得怎么样了?”两人吃着的时候,莫里斯问。
  “就那个样子,”弗兰克说,目光躲躲闪闪。他看上去有心事,紧张不安。每隔几分钟,他放下帽子,心神不定地东张西望。他张着嘴唇,象要讲话的样子,两眼带着痛苦的神情。接着他又闭上嘴,仿佛打定主意还是不说出他的打算好。可是,他象有话非讲不可,急得出汗——额头上的汗珠发着亮——他憋得瞳孔越来越大。在莫里斯看来,他就象个忍不住要呕吐的人,不管吐在哪里都行。但是,经过一段令人难受的时间以后,他的眼光变得呆滞了。他深深叹口气,咽下最后一口咖啡。随后,打了个嗝,这使他感到片刻的舒适。
  莫里斯想,不管他想要说什么,让他去对别人说吧。我不过是个杂货铺掌柜。他坐在椅子上动个不停,担心沾上什么毛病。
  高个子又探出身子,吸了口气,再一次想要说话,可是,这下浑身打了个颤,接着就是一阵哆嗦。
  掌柜赶到炉边,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弗兰克两大口就喝光,很快就不抖了,但是显出一副失败和屈辱的样子,就象——掌柜觉得——一个人没有能得到自己非常想要的东西那种神情。
  “你着了凉?”他同情地问。
  陌生人点点头,在破裂的鞋底上划了根火柴,点上一支烟,坐在那儿,没精打采的。
  “我日子过得可不顺溜呢,”他嘀咕一声,接着又陷入沉默。
  他俩都不讲话。随后,掌柜想让对方的心情好一点,顺口问道,“你姊姊住在附近哪里?说不定我认得她。”
  弗兰克用单调的声音答道,“确切的地址我忘了。就在公园那儿。”
  “叫什么名字?”
  “加里鲍迪太太。”
  “这是哪种姓?”
  “你什么意思?”弗兰克凝视着他。
  “我意思是哪国人?”
  “意大利人。我是意大利人。我名叫弗兰克·阿尔派恩——意大利文叫阿尔皮诺。”
  弗兰克·阿尔派恩的香烟味道熏得掌柜也点起他的烟头。他以为自己能熬住不咳,熬了,但是没熬住。他咳个不停,他害怕他会咳得头也咳掉。弗兰克关切地望着。艾达在楼上捣地板,掌柜才不好意思地把香烟捺熄,丢进垃圾桶里。
  “她不喜欢我抽烟,”他边咳边解释。“我的肺不那么健康。”
  “谁不喜欢?”
  “我老婆。象是黏膜炎。我母亲一辈子害这病,可是活到八十四岁。去年他们给我的肺部拍了张片子,发现了两个黑点。这可把我老婆吓坏了。”
  弗兰克慢慢地把香烟弄灭。“我刚才开始谈到我的生活经验,”他心情沉重地说,“我经历过奇怪的生活,我不是说真的奇怪,我是说我尝够了各种滋味。有些好事,我也沾到过边——比如说,职业、教育、女人。但仅仅沾着点边,进一步就没我的份了。”他双手紧握、放在膝盖中间。“什么道理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认为值得要的东西不知怎的迟早总是从我手上溜走了。为了得到我要的东西,我象驴子一样干活,眼看就要到手,我总会愚蠢地在哪儿走错一着。结果,快定局的事情就在我眼皮下砸了锅。”
  “受教育的机会可千万别丢掉,”莫里斯劝他,“这是年轻人最最好的事儿。”
  “我现在早该大学毕业了,可是上大学的机会到来的时候,我放过了,因为我选了另外冒出来的事情。对我来说,真是一步错步步错,最后给困死了。总是想抱个大西瓜,到头来只捡到颗芝麻。”
  “你还年纪轻着呐。”
  “二十五,”他痛苦地说。
  “看起来还不止。”
  “我感到老了——老得够呛。”
  莫里斯摇摇头。
  “有时候我觉得,你的生活是怎样开始的,它就会照老样下去,”弗兰克继续说。“我生下来才一星期,我妈就死了,埋了。我从来也没见过她的脸,连照片也没见过。五岁那年,有一天我老头子离开我们住的那间带家具一起租来的房间,出去买包烟。他就此远走高飞,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多少年后,他们找到他的下落,可是那阵子他已经死了。我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八岁那年,他们把我寄养在一个待人很凶的人家,我逃跑了十次。后来我又从另一个人家逃出来。我对自己的生活考虑得很多。我对自己说,‘经历过这一切,你还指望发生什么呢?’当然,你也能理解,这中间我也碰上过一点好运,可是极其难得,极其渺茫。结果往往跟开头一样,一无所得。”
  掌柜的感动了:可怜的孩子。
  “我常常想尽力改变命运给我安排的一切,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有时候自以为懂了。我心里一直想做这件事情,次数多得记不清了。”他停了一下,清清嗓子,然后说,“你听了会觉得我有点傻,可是的确不好办啊。我的意思是说,我内心缺少一点我最需要的东西,或许本来有,因为我的缘故而失掉了。我一直有这样的幻觉,我急着要打电话告诉谁一桩事,急得要死,可是一走进公用电话室,那儿根本没有电话,只有一串香蕉挂在钩子上。”
  他瞅着掌柜,随后瞅着地板。“我这一辈子就想做一番值得做的事——一种人们会说要花点力气的事情,可我没做成。我太安定不下来,无论在哪里,待上六个月就受不了。还有,什么事情我都太性急,恨不得能一把就抓到手。该做的事却不做——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结果呢,到什么地方我都是空着手来,空着手去。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莫里斯说。
  弗兰克一下子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理解自己。我真不知道,自己在跟你说些什么,为什么要说这些。”
  “你歇一会儿吧,”莫里斯说。
  “拿我这样年龄的人来说,应该过哪一种生活?”
  他等掌柜的回话——告诉他怎样生活。可是莫里斯在想,我都已经六十岁了,他说话的口吻倒象我。
  “再喝点咖啡,”他说。
  “不用了,谢谢。”弗兰克又点了支烟,一直吸到只剩个烟蒂。他看起来好象心情轻松了些,然而并没轻松,仿佛做完了一桩事,实际并没有(什么事?掌柜琢磨不透)。他的脸放松了下来,几乎带点睡意。他把两只手的指关节捏得格格响,一言不发,默默叹着气。
  他为什么不回家去?掌柜心里想。我是有活要干的人。
  “我走啦。”弗兰克站起身来,却又停住了。
  “你的头是怎么一回事?”他再次问。
  莫里斯摸摸绷带。“前个星期五,我这儿遭了抢。”
  “你是说,他们狠狠揍了你?”
  掌柜点点头。
  “象那样的杂种真该死,”弗兰克激烈地说道。
  莫里斯盯着他看。
  弗兰克拍了拍衣袖。“你们是犹太人,是吗?”
  “是的,”掌柜说,依然望着他。
  “我一直喜欢犹太人,”他眼朝下看。
  莫里斯不吭声。
  “我想你有孩子吧?”弗兰克问。
  “我?”
  “原谅我那么喜欢盘问。”
  “有个女孩。”莫里斯叹了口气。“我原来有一个挺好的男孩子,可是他得了当时流行的耳病死啦。”
  “太不幸了。”弗兰克擤擤鼻子。
  倒是个好人,莫里斯想,眼泪汪汪。
  “上星期在这儿站了几个晚上柜台的那个,是你姑娘吗?”
  “是的,”掌柜回答道,有点不自在。
  “晤,谢谢你的咖啡。”
  “让我给你做一份三明治。可能过一会你会饿的。”
  “不用啦,谢谢。”
  犹太人执意要弄,但是弗兰克觉得,眼下他想要向莫里斯要的都到手了。
  莫里斯在弗兰克走后孤零零一个人,开始为自己的健康着急。他有时感到头晕,还经常头痛。那两个杀人凶手,他想。他站在水斗上那面昏暗的破镜子前照着,解开头上的绷带。他想不包绷带了,可是伤疤还很难看,给顾客看到不雅。因此他换了根干净的绷带缠在头上,他一边缠,一边懊丧地想到那天晚上,又想到那个买主,那天没来,以后也没来,今后也不会来的了。伤养好以后,莫里斯从没跟卡普讲过话。你一开口,那卖酒的总有话来对付,只有沉默才使他无话可说。
  后来,他从报纸上抬起头来,看到有人在大门外面用一把装在木棒上的刷子在给他擦窗,吓了一跳。他嚷着奔出去,要赶走那个自作主张的人,因为确实有那种厚皮老脸的擦窗人,不经许可就动手干开了,然后伸手要钱。莫里斯走出铺子一看,擦窗子的原来是弗兰克·阿尔派恩。
  “只是表示一下我的谢意和感激。”弗兰克说明水桶是从萨姆·帕尔那儿借来的,刷子和橡皮扫帚是从隔壁肉铺里借的。
  这时艾达从里屋门走进店堂,看到有人在擦洗窗子,赶了出来。
  “你一下子阔起来了?”她问莫里斯,脸涨得通红。
  “他是帮我忙的,”掌柜答道。
  “对了,”弗兰克一边说,一边使劲用橡皮扫帚擦。
  “里边来吧,天冷呐。”到了店堂里,艾达问,“这个外教人是谁?”
  “一个穷小伙子,意大利人,在找工作。早上搬牛奶箱他帮我一把。”
  “我讲了上千次,要你进蜡纸盒装的牛奶来卖,那你就不用别人帮忙了。”
  “蜡纸盒会漏的。我喜欢玻璃瓶。”
  “我的话等于耳边风,”艾达说。
  弗兰克一边朝一双被冷水冻红的拳头哈着气,一边走进来。“瞧瞧这下是个什么样子,二位。不过要等我里面也擦过之后,你们才看得清哩。”
  艾达低声说,“既然帮了忙,马上付钱吧。”
  “擦得很好,”莫里斯对弗兰克说。他走到出纳机那儿,按了一下“无销售”的钮。
  “不用付钱,谢谢,”弗兰克举起一只手说。“这是为了报答你对我的招待。”
  艾达脸红了。
  “再喝杯咖啡吗?”莫里斯问。
  “谢谢。现在不必。”
  “那我给你做一份三明治?”
  “我才吃过。”
  他走出去,把脏水倒进水沟,把桶和刷子还掉,又回到杂货铺来。他走到柜台里边,再走进后间,停下来在门框上轻轻敲敲。
  “擦干净的窗子,你认为怎么样?”他问艾达。
  “干净就是干净呗。”她神情冷淡。
  “我不想闯到这儿来。可是你丈夫对我好,所以我才在想,是否可以请你们再帮个小忙。我在找工作,又想试试杂货铺的活儿是否合适。也许我会喜欢这种活,谁知道呢?不过切啊、称啊这种事情我都忘了,所以我在想,你们会不会同意让我在这儿不拿钱干两三个星期,让我重新学学?不用你花一分钱。我知道我是个素不相识的人,可我是个规矩人。谁要是仔细端详我一下,准会马上看出来。这样够公道的,对吗?”
  艾达说,“这儿不是学校,先生。”
  “你怎么说,老爹?”弗兰克问莫里斯。
  “不相识的人并不等于说就是不老实的人,”掌柜回答。“这个问题我不关心,我只关心你在这儿能学到什么。就怕只有一样,”——他手按胸口——“伤心。”
  “我这个建议不会让你们吃亏的。他并没损失什么,太太,对吗?”弗兰克说。“我看他到现在还不那么热心。我要是短短地帮他一两个星期的忙,这对他的健康会有好处的,是不?”
  艾达没回答。
  但是莫里斯干巴巴地说,“不行,这铺子又小又没出息,三个人太多了。”
  弗兰克从门后衣钩上唰地取下一条围裙,他们谁都没来得及讲话,他已经脱下帽子,把带圈套在脖子上,还把腰带也系好了。
  “瞧,合身不?”
  艾达满脸通红。莫里斯命令他把围裙脱下来挂回钩子上去。
  “但愿没惹你们生气,”弗兰克说着一路走出去。

  海伦·博伯和路易斯·卡普在科尼岛(指岛上的游乐场)的海滨木板道上走着,四下风紧天黑,两人手也不碰一下。
  那天黄昏,路易斯回家吃晚饭,在酒店门口叫住了海伦。她刚下班回家路过那儿。
  “海伦,搭我那辆水星牌去兜兜怎么样?再也不象以前那样常常见到你了。过去念中学的时候,情况好多了。”
  海伦微微笑了笑。“老实说,路易斯,那是遥远的事了。”一阵伤心的感觉顿时压上心头,她好不容易才勉强克制住。
  “远也好,近也好,对我来说是一样的。”他长得背宽头窄,尽管是暴眼睛,样子还中看。在他退学以前,他在中学里一直把头发上了油,平平整整地朝后梳。一天,他在《每日新闻》上看到一幅电影明星的照片,研究一番以后,才改留了包头。这是她看到他的一次最大的改变。如果说纳特·帕尔雄心勃勃,那么路易斯的日子却过得轻松自在,听任他父亲投资的果实落入他的怀抱。
  “不管怎么样,”他说,“看在往日面上,为什么不可以坐车去兜兜风呢?”
  海伦把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指按在腮帮子上,思索了一会儿。其实,这是故作姿态,因为她很寂寞。
  “好吧,看在往日面上。去哪儿呢?”
  “随你选个场景——联台戏好唱下去就行。”
  “科尼岛?”
  他翻起大衣领子。“唷,今晚上又冷,风又大。你不怕冻死?”
  看到她犹豫不决,他就说,“我愿意拚一下命。什么时候来接你?”
  “八点以后来按门铃,我就下来。”
  “行,”路易斯说,“钟鸣八下。”
  他们走到木板道尽头的海门。她不胜羡慕地凝视着铁丝栅栏里面灯火通明的朝海的大房子。除了这里那里有几家露天的卖夹肉面包的摊子和机器弹球的场子外,岛上空荡荡的。夏天,这片土地的上空象是撑了一把玫瑰色的伞,发出灼热的光芒,如今那把伞已经消失了。几颗寒星泻下微光。远处,一架黑糊糊的阜利斯转轮(美国工程师阜利斯设计的一种游乐装置)象一只停了的时钟。他们站在木板道的栏杆边,眺望着黑魆魆的、不宁静的大海。
  他们散步的时候,她一直在考虑自己的生活,想到现在的孤独和少女时代的欢乐是何等不同。那时到了夏天,她终日在海滩上和一群活泼的孩子一起玩。但是,她中学里的朋友结了婚,她跟他们一个个地不来往了。另外一些人大学毕业了,她既羡慕,又因自己一无成就而感到惭愧,也就不去看他们了。起初,不跟人来往是桩苦事,但过了一段时期,也就成了一种不太难受的习惯。如今她谁也不找,除了偶尔去看看贝蒂·帕尔。贝蒂还能了解别人,但也并不十分了解,因而起不了多大作用。
  路易斯的脸叫风吹得红红的。他觉察出她的心情。
  “你有什么心事,海伦?”他一边说,一边用胳臂搂住她。
  “我也说不清。今天晚上我一直在想我们是孩子的时候在这儿海滩上度过的欢乐时光。你还记得那些聚会吗?我猜想是因为我不再是十七岁而在发闷。”
  “二十三岁有什么不对劲?”
  “老了,路易斯。我们的生活改变得那么快。你懂得青春是怎么回事吗?”
  “我当然懂。你决不会看到我平白无故放弃什么。我还保持我的青春哩!”
  “年轻人占着便宜,”海伦说,“有各种各样的成功可能。什么美好的事情都可能发生,你早上一起身,就感到好事情会来。这就叫青春,而我已经失去这一切。近来我感到,哪一天都跟上一天一个样,更糟糕的是,跟下一天也一模一样。”
  “这么说,你已经是个老奶奶了?”
  “对我来说,生活圈子变得很狭小。”
  “你想成为什么呢,看守莱茵河宝藏的小姐(德国民间传说,莱茵河宝藏有女守护神看守。此处借
  以取笑海伦是否终身不嫁)?”
  “我要一个更宽广更美好的生活。我要恢复我的成功可能。”
  “哪些可能呢?”
  她抓紧栏杆,冷气透过她的手套。她说,“教育、前途。我一直想要而没得到过的东西。”
  “还要一个男人?”
  “还要一个男人。”
  围在她腰上的那只胳臂搂得紧起来。“尽谈天太冷清了,乖乖,亲亲怎么样?”
  她轻轻碰了碰他那冰冷的嘴唇,就把头避开。他不勉强她。
  “路易斯,”她凝望着远处水上的一星灯火说,“你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呢?”
  他一条胳臂仍然搂着她。“就是我已经有的那些东西——加上其他。”
  “加上什么?”
  “加上更多的,让我的妻子儿女都能享受。”
  “假如她要的东西和你不一样,怎么办?”
  “她要什么,我就高高兴兴地给她什么。”
  “假如她要自己成为一个更有用的人,有更高尚的抱负,过更有意义的生活,那会怎么样呢?我们很快就会不可避免地死去。生活总得有点意义才行。”
  “我不会拦阻谁向上,”路易斯说,“那得由他们自己决定。”
  “我想是这样,”她说。
  “嗨,乖乖,我们别谈这种深奥的哲学,还是去弄点夹肉面包吃吧。我的肚子在咕噜咕噜叫了。”
  “再过一会儿。很久很久没有在一年中这样晚的时节上这儿来了。”
  他上下甩动胳臂。“老天呀,这风直从我裤腿里往上钻。至少再给我亲一下。”他解开大衣钮扣。
  她让他接吻。他伸手摸她的乳房。她往后退了一步,挣脱他的拥抱。“不要这样,路易斯。”
  “为什么不要?”他站在那儿,又恼又窘。
  “我不喜欢这样。”
  “不见得我是第一个捏它的人吧?”
  5,
  “你是在收集统计数字?”
  “好吧,”他说,“我道歉。可你知道,我不是坏人,海伦。”
  “我知道你不坏,可是请你不要做我不喜欢的事。”
  “从前你待我要比现在好得多啊。”
  “那是过去,我们都还是孩子。”
  拥抱亲嘴竟会造作出这么绚丽的梦境,她至今想起来觉得可笑。
  “那时候我们已经不是孩子了。直到纳特·帕尔进了大学,你才对他发生兴趣的。我猜想,以后你考虑终身大事的时候心中就有了他吧?”
  “即使有,我自己也不知道。”
  “他是你的意中人,对吗?我倒想知道,这个傲慢的家伙除了受大学教育以外还有什么长处?我是靠自己工作谋生的。”
  “不,我不会要他的,路易斯。”可是她心里在想,假如纳特对我说他爱我呢?女孩子经不起软语温存,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
  “真是那样的话,我有什么不好呢?”
  “没什么不好。所以我们是朋友。”
  “朋友,只要是我需要的,我都有了。”
  “那你需要什么呢,路易斯?”
  “别说俏皮话啦,海伦。我真心诚意想娶你,这点会打动你吗?”他为自己的大胆急得脸色发白。
  她感到意外,也受到感动。
  “我感谢你,”她咕哝道。
  “光说感谢不够吧。告诉我行还是不行。”
  “不行,路易斯。”
  “这是我早料到的。”他呆呆地凝视着海洋。
  “我可从没料到你会对我感到一点兴趣。你交往的姑娘和我完全不一样。”
  “我跟她们出去玩的时候,心里想些什么,请问你怎么知道?”
  “确实不知道,”她承认。
  “我能让你过得比现在好得多。”
  “我知道你能,可是我要过完全不同于现在的生活,也不同于你的生活。我不要一个掌柜当丈夫。”
  “酒买卖跟糟糕的杂货买卖完全两码事。”
  “我知道。”
  “是不是因为你父亲不喜欢我父亲?”
  “不是。”
  她听着风吹波涛的呜咽。路易斯说,“我们去买夹肉面包吃吧。”
  “好极啦。”她挽住他的胳臂。从他走路直挺挺的样子,她知道他伤了心。
  他们沿着公园大道驱车回家的时候,路易斯说,“你想要的东西如果不能全部要到,至少也要一点儿。自尊心不要那么强。”
  讲得多妙。“该要什么呢,路易斯?”
  他顿了一下。“少要一点儿。”
  “我永远不会少要。”
  “人总得让步。”
  “在理想问题上,我决不让步。”
  “那么你会变成怎么样的人呢,象李子干那样的干瘪的老处女?这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
  “那你以后怎么办?”
  “我会等待。我会梦想。总会发生什么的。”
  “傻瓜,”他说。
  到了杂货店门口,他让她下了车。
  “谢谢你的一切。”
  “你真叫我要发笑。”路易斯开车走了。
  店门关了,楼上漆黑一片。她能想象,父亲经过漫长的一天工作,已经入睡,正在梦见伊弗雷姆。我这样珍惜自己,又是为了什么呢?她问自己。博伯一家的命运有多么不幸?

  第二天下了小雪——这个时节下雪,太早啦,艾达抱怨着。而且雪才融,又下了。掌柜一面摸黑穿衣服,一面说,等他开好店门就去铲雪。他欣赏铲雪这桩活。这使他回想起自己几乎是在雪里度过的童年。可是艾达不准他干重活,因为他还在叫头晕。后来,当他试着把牛奶箱从雪里拉进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毫无办法。又没有弗兰克·阿尔派恩来帮他一把,因为擦窗以后,他影踪全无。
  在她丈夫下来后没多久,艾达也下楼来了,穿着厚厚的布大衣,头上缠了羊毛围巾,还用别针扣住,脚上穿双套鞋。她在雪里铲出一条小道,夫妻俩把牛奶拉了进来。直到那时候,莫里斯才发现有一只箱子里少了一瓶一夸脱装的牛奶。
  “谁拿的?”艾达嚷道。
  “我怎么知道?”
  “面包卷你点过没有?”
  “没点。”
  “我跟你讲过,每次都要当场点清。”
  “面包师傅会少给我?我认识他都二十年啦I”
  “不管是谁送来的货,都得点一点。我跟你说过上千遍了。”
  他把筐里的面包卷倒出来点。少了三个,他才卖了一个给那波兰女人。为了不让艾达生气,他说面包卷一个不少。
  第二天早晨,又少了一夸脱牛奶和两个面包卷。他着急了。但是艾达问他少了什么没有,他没把实情告诉她。他常常把不愉快的消息瞒着她,因为她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缺牛奶的事,他对送牛奶的提了。送牛奶的人说,“莫里斯,我赌咒,那一箱我是装足的。这一带住的人这么杂,难道这要我负责吗?”
  他答应这几天里把牛奶送到门洞里。也许偷牛奶的人不敢走进那儿去。莫里斯考虑要求牛奶公司装个储藏箱。多年前他在街沿上装过一个大木箱,牛奶都放在里面,加上挂锁。但是,自从抬重箱子得了疝气以来,他一直就没再用。因此他决定不装。
  第三天,一夸脱牛奶和两只面包卷又给偷走了。掌柜很心烦,他考虑报警察局。在这一带,他不是第一次少掉牛奶和面包卷,这种事情发生过多次——往往是穷人来偷一餐早饭。正因为这个道理,莫里斯宁可不喊警察,而由自己来对付小偷。为了做到这点,他往往很早醒来,在黑暗中候在卧室窗边。随后,那家伙——有时是个女人——光临,自己动手去拿牛奶,莫里斯霍地推起窗子,朝下面喊道,“给我滚开,你这小偷。”小偷——有时竟是个顾客,买得起他偷的牛奶的——一惊之下,扔掉瓶子就逃。通常,他从此就不再来了——失去的主顾上别处去了——而下一次的小偷则另有别人。
  因此,这天早晨莫里斯赶在牛奶送来前,四点半起身,穿着长内衣冒寒坐在那里等着。他看看下面,街上黑沉沉,毫无动静。不一会,送牛奶的卡车来了,送奶的人把两箱牛奶拉进门洞,嘴里呼出白气。接着,街上又沉寂了,夜色沉沉,积雪白皑皑。一两个人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过去。过了一小时,面包师傅维茨希送面包卷来了,此外再也没有别人在店门口停留过。六点钟不到,莫里斯匆匆穿好衣服下楼。一瓶牛奶没了。他点一下面包卷,丢了两只。
  他还瞒住艾达。第二天夜晚她醒过来,发现他候在窗边,四下一片漆黑。
  她在床上坐了起来,问道,“怎么回事?”
  “我睡不着。”
  “那也不能冒寒穿了内衣坐在那儿。回床上来。”
  他照她讲的做了。后来,牛奶和面包卷还是照丢。
  在店堂里,他问波兰女人看到过谁溜进门洞来偷走一夸脱牛奶没有。她那双小眼睛盯着他看,抓起切好的面包,砰地一声关上大门。
  莫里斯揣测,小偷就住在这一带。尼克·福索不会干这种事,要是他偷的话,莫里斯会听到他下楼再上楼的。小偷是从外面来的,偷偷沿着墙脚摸到房子边,莫里斯看不见他,因为铺子在檐口下。然后他轻轻打开过道的门,拿了牛奶,还从袋里拿走两只面包卷,紧贴着店面溜走了。
  掌柜怀疑迈克·帕帕佐波卢斯,住在卡普店楼上的希腊青年。他十八岁时在教养院里服过刑。一年后,他趁夜深人静,爬下卡普后院里的太平梯,纵身跳上栅栏,然后弄开窗子,钻进杂货铺里。他在里面偷了三条香烟和莫里斯留在现金出纳机里的一卷一毛钱的银币。第二天一早,掌柜还在开门的时候,迈克的母亲,一个瘦削、苍老的女人,把香烟和钱都送回来。她撞见她儿子拿了这两样东西进来,就拉起一只皮鞋狠狠地打他的头。她抓他的脸,逼他供出他干的事。她在还香烟和钱的时候,恳求莫里斯不要叫警察把孩子逮走,他向她保证不会做这种事的。
  就在他猜测可能是迈克拿他的牛奶和面包的那天,上午八点才过,莫里斯上楼去,迟疑不决地敲了敲帕帕佐波卢斯太太家的门。
  “对不起,要打扰你一下,”他说,接着对她讲了这阵他的牛奶和面包失窃的情况。
  “迈克在饭馆里通宵工作,”她说,“早上九点以前是不回家来的。白天整天睡觉。”她眼睛里忍不住冒出怒火。掌柜走了。
  这下他大大地发愁了。要不要告诉艾达,让她去找警察?为了那次抢案,警察至少一星期来一次向他问长问短,可又提不出凶手来。尽管如此,也许最好还是去找他们一下,因为偷窃已经继续了一个星期了。谁经得起这样偷?然而他依旧等待着。那天晚上,他打边门离开店堂——通常他从里面关了铺子大门以后,总是用挂锁把边门锁上——轻轻开亮地窖的灯,按照他夜间的习惯朝台阶下面张看的时候,他产生了一个预感:地窖里有人,顿时心情紧张起来。莫里斯打开锁,回到店堂里拿了把斧头,强迫自己鼓起勇气,慢慢地走下木台阶去。地窖里是空的。他在几只积满灰尘的贮藏箱里查看一下,东戳戳、西捣捣,到处搜了搜,根本没有人的痕迹。
  早上,他告诉艾达这阵发生的事情。她一面骂他是个大傻瓜,一面打了电话给警察局。来了一个脸色红润、身材粗壮的本辖区的刑警米诺格先生——莫里斯的抢案也是由他负责侦查的。他是个讲话轻声轻气、神情严肃的秃顶的单身汉,一度在这一带住过。他有个儿子叫沃德,在海伦从前念的那个中学里念过书,是个野孩子,老是欺侮女孩子,惹出麻烦来。他一看到他认识的女孩在自家门前或者平台上玩,就会猛扑过去,把她赶进过道。不管女孩子如何拚命挣扎或者苦苦哀求他住手,沃德硬把手伸进她衣服里面去拧她的乳房,拧得她直叫。等到女孩子的母亲奔下楼来,他已经逃出过道,只剩下女孩子抽抽噎噎地哭着。那个刑警听到这种事情,照例痛打儿子一顿,可是没多大用处。后来有一天,大约八年前,沃德偷了公司里的东西,被开除了。他父亲用警棍打得他皮开肉绽,还把他赶出了这一带。此后,沃德就影踪全无,谁也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大家都替刑警难过,他为人严正,他们知道,他有这样一个儿子,心里会是怎么个滋味。
  米诺格先生在后间的桌边坐下来,听艾达诉说。他戴上眼镜,在一本黑色笔记本里记着。刑警说他会派警察在每天早晨牛奶送到以后就来看守铺子,要是再出事,就通知他。
  临走前,他说,“莫里斯,假如你碰巧遇到沃德,你会认得他吗?我听说有人在附近看到过他,但是我不知道他的下落。”
  “我说不定,”莫里斯说。“也许认得,也许认不出。好多年没见到他了。”
  “假如我再碰到他,”刑警说,“我也许会带他来让你认认。”
  “干什么?”
  “我自己也不知道——就只为了以后可能要你认认。”
  事后,艾达说,要是莫里斯一开始就叫警察,他可以少损失几瓶牛奶,他们实在损失不起。
  那天晚上,掌柜一时冲动,比平常迟一小时关门。他拉亮地窖里的灯,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阶去,手里紧握一把斧头。快到台阶底,他惊叫了一声,斧头从他手中掉下来。一张消瘦、憔悴的男人的脸惶恐地朝上瞅着他。那是弗兰克·阿尔派恩,脸色苍白,胡子拉碴。他戴着帽子、穿着大衣,刚才坐在靠窗一只箱子上睡着了。灯光把他惊醒了。
  莫里斯叫起来,“你在这儿想干什么?”
  “没有什么,”弗兰克没精打采地说。“我就是在地窖里睡觉。没干什么坏事。”
  “你偷过我的牛奶和面包吗?”
  “偷的,”他招认,“因为我肚子饿。”
  “你为什么不问我要?”
  弗兰克站了起来。“除了我自己,谁也没有责任要照顾我。我找不到任何差事。手上的最后一分钱都花掉了。大衣那么薄,抵挡不了这样冷的倒楣天气,雪和雨渗进我的鞋里,我一直打着哆嗦。再加又没地方睡,这就是我来到这儿的道理。”
  “你不再跟你姊姊住在一起了?”
  “我根本没有姊姊。那是我对你撒的谎。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那你为什么告诉我有个姊姊?”
  “我不希望你认为我是个流浪汉。”
  莫里斯默默无言地打量着那个人。“你坐过牢吗?”
  “从没有。我向基督起誓。”
  “你怎样跑到我的地窖里来的?”
  “完全碰巧。一天晚上,我在雪里走着,走着,看见地窖的门,推了一下,发觉你没上锁。从此每天晚上你关门以后一个钟头,我就到这儿来。早上,他们送牛奶和面包卷来,我就偷偷穿过过道,打开门,拿了我当早饭吃的东西。一整天我几乎只有这一点吃的。等你下楼来忙着照顾顾客或者推销员的时候,我把空牛奶瓶揣在大衣里,从过道溜出去,以后把它往空地上一丢,就是这么回事。今晚上,我感冒了,人不太好过,你还在店堂后间,我就冒险进来啦。”
  “你怎么能睡在这样又冷又通风的地窖里?”
  “更坏的地方我也睡过。”
  “你现在饿吗?”
  “我一直饿着。”
  “上去吧。”
  莫里斯捡起斧头,弗兰克用他那条潮湿的手绢擤了擤鼻子,跟着他走上台阶。
  莫里斯开亮店堂里的灯,做了两份肥腻的肝肠三明治,涂上芥末,还到后间热了一罐豆汤。弗兰克穿着大衣坐在桌边,帽子放在脚跟前。他已经饿坏了,拚命大吃起来。当他把汤匙举到嘴边喝汤的时候,手直哆嗦。掌柜只得不朝他看。
  那人快吃完这一餐,连同咖啡和纸杯蛋糕。这时艾达穿着浴衣和毡拖鞋下来了。
  “出了什么事?”她一见弗兰克·阿尔派恩就吃惊地说。
  “他饿了,”莫里斯说。
  她一下就猜到。“他偷了牛奶?”
  “因为他肚子饿,”莫里斯解释说。“他睡在地窖里。”
  “我快要饿死了,”弗兰克说。
  “干吗不找个活干?”艾达问他。
  “我都找遍了。”
  后来,艾达对弗兰克说,“吃完了,请你上别处去。”她转朝她丈夫说,“莫里斯,叫他上别处去吧。我们是穷人。”
  “这他知道。”
  “我走,”弗兰克说,“照太太的吩咐。”
  “今晚已经太迟了,”莫里斯说。“叫他整夜在街上转吗?”
  “我可不愿意他留在这儿。”她有点慌张。
  “那你叫他到哪儿去呢?”
  弗兰克把咖啡杯放在碟子上,注意地听着。
  “这不关我的事,”艾达回答。
  “谁都不用着急,”弗兰克说,“我过十分钟就走。你有香烟吗,莫里斯?”
  掌柜走到柜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包揉皱了的香烟。
  “都跑了味了,”他道歉地说。
  “没有关系。”弗兰克点了一支走味的香烟,高高兴兴地吸着。
  “过一会儿我就走,”他对艾达说。
  “我不喜欢招麻烦,”她解释道。
  “我不会惹麻烦的。穿着这身衣服,我可能象个流浪汉,实际上我不是。我这辈子都是和正经人一起生活过来的。”
  “今晚上让他留在这儿长沙发上过夜吧,”莫里斯对艾达说。
  “不,还是给他一块钱好,让他去别的地方。”
  “地窖就够好的了,”弗兰克说。
  “太潮了,又有耗子。”
  “要是你们让我再在这儿过一夜,我保证明天一大早就走。你们用不着担心,相信我好了,我是个规矩人。”
  “你可以在这儿睡,”莫里斯说。
  “莫里斯,你疯了,”艾达嚷道。
  “我愿意干活来报答你们,”弗兰克说,“不管我花费你们多少,我会还给你们的。你叫我干什么,我都干。”
  “我们回头再说吧,”莫里斯说。
  “不行,”艾达坚持说。
  可是,莫里斯占了上风,他们上楼去,撇下弗兰克在后间里,煤气取暖炉还点着。
  “他会把铺子搬空的,”艾达怒气冲冲地说。
  “他哪来的卡车?”莫里斯微笑着说。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说,“他是个怪可怜的小伙子,我替他难过。”
  他们上了床。艾达睡得不好,好几次被噩梦吓醒。随后,她醒了过来,坐在床上,竖起耳朵听店堂里有没有声音——弗兰克把杂货装进大口袋偷走的声音。但是什么声音也没有,她梦见自己早晨下楼,看到所有的货物全没了,货架上是空的,就象剔去了肉的死鸟的骨架。她也梦见这个意大利人偷偷溜进屋来,在海伦的房门钥匙孔里窥看。直到莫里斯起床去开店门,艾达才断断续续地睡着一会。
  掌柜硬撑着走下楼梯,头隐隐作痛,两条腿软弱无力。睡眠没使他恢复精力。
  街上积雪已经清除,牛奶箱重又放在人行道的街沿上,一瓶也没丢。掌柜正要把牛奶箱拉进去,波兰女人走过来了。她走进店堂,在柜台上放了三个分币。他拿着装在棕色口袋里的面包卷走进来,切一块,包上。她一言不发拿了就走。
  莫里斯从墙上的窗洞往里看。弗兰克和衣睡着在长沙发上,盖着大衣。他的胡子是黑的,嘴微张着。
  掌柜走到外面街上,双手抓住两箱牛奶用劲一拉。有种形状象黑礼帽的东西在他脑袋里越来越大,接着散发出嘶嘶作响的金光,最后爆破了。他以为自己在升腾起来,但却感到自己倒下去了。
  弗兰克把他拖进来,让他躺在长沙发上,他奔上楼去砰砰敲门。海伦抓起一件便服掩住睡衣,打开房门。她差一点叫出声来。
  “告诉你母亲,你父亲昏厥过去了,我已经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她尖叫起来。弗兰克奔下楼梯的时候,听到艾达在呜咽。他奔进店堂后间。犹太人脸色惨白,一动也不动地躺在长沙发上。弗兰克轻轻地解下他的围裙,把带圈套在自己的脖子上,系上腰带。
  “我需要做这行买卖的经验,”他咕哝道。
  莫里斯头上的伤口又裂开了。救护车的随车医生——就是那次抢劫案以后替他治伤的——说他上次起床活动过早,把自己累垮了。他重新包扎好掌柜的头,还对艾达说,“这次让他好好在床上躺两个星期,等体力恢复再起来。”“请你跟他说吧,医生,”她央求,“他不听我的话。”于是,医生就吩咐莫里斯,莫里斯虚弱地点点头。整天和病人待在一起,艾达累得脸色苍白,差点病倒。海伦通知了她工作的那家女用内衣商店,也陪在病人身边。弗兰克·阿尔派恩干练地留在楼下店堂里。到中午,艾达才记起了他,就下楼来要他离开。想到昨夜的梦,她把他们家才发生的不幸跟他挂上了钩。她觉得,假如他没留下来过夜,这一切可能不会发生。
  弗兰克已经借用莫里斯的保安剃刀,在后间把胡子刮得精光。他的浓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她一进来,他就跳起来打开现金出纳机的抽屉,给她看厚厚的一叠钞票。
  “十五块,”他说,“你仔细点点。”
  她感到惊讶。“怎么那么多?”
  他解释道,“一上午买卖很忙。很多人进来探问莫里斯出的事。”
  艾达本来打算在自己接手前让海伦暂时代替他,这下她拿不定主意了。
  “也许你可以留下,”她结结巴巴地说,“要是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留到明天。”
  “我睡在地窖里,太太。你不用为了我在这儿而心烦。我是再老实也没有的了。”
  “不要睡在地窖里,”她声音哆嗦着说,“我丈夫说过让你睡在长沙发上。谁还能在这儿偷到什么呀?我们什么也没有。”
  “他现在身体怎么样?”弗兰克低声问。
  她擤了擤鼻子。

  第二天早上,海伦牵肠挂肚地去上班。十点钟,艾达下楼看看店里的情况。这次,抽屉里只有八块钱,但比最近一段时间还是好一点。他抱歉地说,“今天买卖不那么好,但是我卖出去的东西样样都记下来了,这样你可以放心,我什么也没沾手。”他拿出一张写在包装纸上的卖掉的货单子。她无意中看到第一笔是三分面包钱。环顾四周,她看到他已经把昨天送来的几纸板箱货物,分开放好了。店堂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窗子也从里面擦洗过,架子上的罐头重新排过,显得整整齐齐。整个店堂看上去不那么死气沉沉。
  白天里,他还忙着干一些零碎事。厨房的水斗下水太慢,他就把弯管收拾干净;店堂里的一盏灯因为拉线开关失灵而开不亮,他也把它修好。他们两人谁也不提起叫他走。艾达心里仍然不自在,想要叫他走,但是她没法再让海伦留在家里。一想到要两个星期孤零零一人照看这铺子,腿又痛,楼上还有个病人要侍候,她就觉得受不了。也许就让那意大利人住上十来天,等莫里斯恢复得相当好以后,就没有理由再留下他来了。在这段时间里他可以得到三餐象样的饮食和一张床,算是给他当看守兼干一些其他活儿的代价。归根结蒂,他们干的算什么买卖呢?趁莫里斯不在,她可以把她早就想改的一两桩事办妥。因此,送牛奶的来收前一天的空瓶时,她吩咐今后改用蜡纸盒装。弗兰克·阿尔派恩衷心赞成。他说,“我们何必让那些瓶子添麻烦呢?”
  尽管她在楼上有那么多事要做,而且最近她对他产生了好印象,艾达还是不断地到店堂里留神他的一举一动。她不放心的是,如今他留在店里,这事得由她而不是由莫里斯负责了。要是出了什么事,那是她的过失。因此,虽然她经常上楼去照料丈夫要这要那,她总是急匆匆赶下楼来,脸色苍白,气喘吁吁,看看弗兰克在干些什么。可正巧他在做的都是需要做的事。她的猜疑逐渐在消失,可是从来没有完全消失。
  她尽量显出对他不太亲切,让他感到疏远的关系是没法长久维持的。不论两人在后间里,或者一同站在柜台后面的几分钟里,她总是不让他多谈,随乎捡点事来做,东抹抹,西擦擦,或者看报,就连教他做买卖,也没多少话好说。架子上的商品,莫里斯已经都加了货价标签,此外艾达还给了弗兰克一张价目单,上面肉啊,色拉啊,以及散装咖啡、米、豆之类各种没有标价的货物。她教他怎样包扎得又利落又整洁,就跟很久以前莫里斯教自己那样,还教他认秤,教他怎样安装和使用电动切肉刀。他理解得很快;她猜想他懂的远不止他说的那些。他算加法又快又准,斩的肉也不过量,重东西也不往磅秤上放得超负荷——她告诉过他千万别这样,包装纸该用多大,该用哪一号的袋子装货,他都估计得恰到好处,节省下价钱比较贵的大袋子。既然他学得很快,再加她也没发现他有丝毫不老实的迹象(肚子饿了偷一点牛奶和面包的人,尽管不无可疑,毕竟跟贼不一样),艾达强迫自己比较平静地留在楼上;这样她好侍候莫里斯吃药,洗自己两只发痛的脚,收拾房间——煤栈上刮过来的灰老是把房子搞得很脏。可是,一想到楼下有着那个外人,况且是个异教徒,她总是感到发愁,盼望他有走的一天。
  虽然工作时间很长——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直到六点钟她才给他开晚饭——弗兰克却心满意足。在店堂里,他摆脱了外面的世界,不受冻、不挨饿,也不必睡在湿漉漉的地上。他想抽烟的时候有烟抽,穿着莫里斯送下来的干净衣服,一条经艾达放长翻边和熨挺的裤子——这条裤子甚至很合身——感到舒适。店铺是固定的,象个洞窟,不动的。而他这辈子不管到哪里一直是流动的,如今在这儿,他说什么也不可能再这样了。在这儿,他可以立在窗口,看那芸芸众生来来往往,他待在这里感到满意。
  这样的生活不赖。拂晓前他醒来,那位波兰太太已经象尊石像似的等候在门口,亮晶晶的小眼睛带着疑虑,担心他是否能及时开门,好让她赶去上工。为了倒楣的三分钱,半夜就起床,实在可笑;但是看在那个犹太人份上,他照办了。他把牛奶放好,偶尔发现一盒漏的,就倒过来放,接着打扫店堂,然后扫门前的人行道。在后间里,他洗脸、刮胡子、喝咖啡、吃一份三明治——最初夹的是火腿或烤肉切剩的零碎部分,过了几天以后就用最好的部分了。喝完咖啡,他一面抽着烟,一面考虑自己能做些什么来改进这个地方,仿佛这是他自己的铺子。有人走进来,他就霍地站起身,笑脸相迎,主动服务。弗兰克到铺子里的第一天,尼克·福索看到他在那儿,觉得诧异,因为他知道莫里斯雇不起店员。弗兰克却说,工资虽少,但另有好处。他们说东道西谈了一会,楼上那个房客听说弗兰克·阿尔派恩是意大利同胞,就邀他上楼去见见泰锡。她恳切地请他当晚来吃通心面。他说他愿意来,只要他们答应由他带通心面来。
  最初的几天过去了,艾达开始又按从前的时间下楼,大约在十点光景,她干完家务之后。她忙于把收到和付清的账单记在笔记本上。她还用歪歪倒倒的字迹开几张数额很小的专户支票,有些账是不能直接把现款交给送货人的;她拖厨房里的地板,把垃圾倒进门外街沿口的铁箱;如果色拉已经卖完,就动手做一点。弗兰克仔细看她用切肉机切蔬菜来做蔬菜色拉。做的数量她计算得很仔细,因为一发酸就只好作垃圾处理。做土豆色拉,事情可就多了:她煮一大锅新鲜土豆,弗兰克帮她趁热把热气腾腾的土豆皮剥掉。每逢星期五,她做油煎鱼肉饼和满满一平底锅的家常烤糊豆。她先把豆子泡一宿,倒掉水,然后在烤以前在上面撒一层黄糖。她在泡过的豆子里加进一点她从火腿零头上切下来的碎片,那副神情引起他的注意。她厌恶碰火腿,他体会到她的这种反感,他也体会到对自己有点反感,为了以往他从没和犹太人那么接近过。午饭时分,买卖小小忙碌了一阵,那是因为煤栈里的几个满脸污垢的工人和本街区的一两个店员来买三明治和热咖啡。他们两人都站到柜台后面去应付。但是只忙了几分钟,就平静了。接着就是午后死气沉沉的时刻。艾达说他应该出去歇一会儿,可是他回答说,他没有特别要去的地方,就留在后间,靠在长沙发上看《每日新闻》,或者随手翻阅他从公共图书馆里借来的几本杂志——那家图书馆是他有一次在近处独自散步时候发现的。
  到三点钟,艾达走开个把钟头,去看看莫里斯是否需要什么,同时自己也休息一下。弗兰克觉得松了口气。独自一个人,他就大吃零食,有时感到出乎意料的乐趣。他尝尝硬壳果、葡萄干、小盒陈枣或小盒无花果干——这些他反正都是喜欢的。他也拆开几包饼干、杏仁饼、纸杯蛋糕和油炸甜面饼,把包装纸撕得粉碎,扔进马桶里抽水冲掉。有几次,他在吃甜食的时候,会觉得很饿,而想吃一点更瓷实的东西,他就拿一只芝麻硬面包涂上芥末,夹一块厚厚的肉,外加瑞士干酪,做了一份三明治,就着一瓶冰啤酒,一气咽下去。吃足了,他就不再在店里转悠了。
  时常会突然有一批批没有预料到的顾客涌来,大多数是女人。他殷勤接待,跟她们海阔天空地无话不谈。送货的人也喜欢他那和蔼可亲、兴高采烈的态度,都待一会儿跟他聊聊闲天。奥托·福格尔有一次在他称火腿的时候,悄悄提醒他,“别替犹太佬干活,小伙子。尽管你坐得稳稳的,他们会把你的屁股偷走。”弗兰克虽然嘴上讲他不打算待长,但是待在这里总觉得窘。使他感到意外的是,艾尔·马库斯——一个低声下气的推销纸品的犹太人,混得挺得意,然而身体有病,还顶真得从不肯停止工作——也提醒他说,“这样的铺子简直就是个墓穴,这错不了。趁你还能脱身的时候,快跑。相信我的话,你要是待上六个月,你就会待上一辈子的。”
  “这点你用不着担心,”弗兰克答道。
  后来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站在窗前,反复思考自己的往事,向往着新生活。他想要的会到手吗?有时候,他从向后院的窗户望出去,什么也不看,或者盯着那条横架着的、在风中微微摇晃的晾衣绳,挂在绳上的莫里斯的连衫裤飘动着,象稻草人,艾达的肥大女式灯笼裤端正地打直里折叠着,连同她的家常衣服,象警卫一样保护着她女儿的花朵似的短衬裤和动个不定的奶罩。
  黄昏时候,不管他要不要,他得“歇工”,这是艾达的主张,凡事总得讲公道。她给他吃一顿快餐,给他五毛零用钱,一面连声道歉,说她出不起更多的。偶尔他到楼上去和福索一家消磨这段时间,或者跟他们一起上附近的电影院看场电影。有时候他冒寒出去散步,顺路到一家离杂货铺约莫一英里半的熟悉的弹子房去逗留一会。他总是在关门前赶回来,因为艾达不让他口袋里留着店门的钥匙。他回来的时候,她总在盘点一天的进款,把大部分现钞装进一只小纸袋随手拿走,留给弗兰克五块钱零找,第二天早晨开门后好应付。她走后,他就用钥匙把大门锁上,再把她走的边门用钩钩好,关熄店堂里的灯,脱剩内衣,坐在后间,把回家时顺路在萨姆·帕尔报架上随手捡来的印着下一天赛马消息的红纸拿出来看。接着,他脱了衣服,换上莫里斯极少穿的那套宽大的法兰绒睡衣,心烦意乱地上床就寝。
  那个老妇人总是在她女儿下来吃晚饭之前催他走出铺子去,他想起来就觉得可恶。
  他心上老牵挂着这个姑娘。他摆脱不了,他想象自己看到她穿着绳子上晾的那两样东西一一他的想象力素来高明。他想象出她早晨走下楼梯来的景象,也想象出自己在她回家的时候等在过道里瞅住她裙子飘动着奔上楼去的景象。他难得见到她。只有在她父亲昏过去那天跟她讲过两次话,以后就没搭腔过。她一直同他保持着距离——谁能怪她呢,他当时穿着那样的衣服,象个什么样子?他感觉自己跟她匆匆攀谈几句,对她的了解要超过任何人所能设想的。这种感觉在他第一次瞥见她的时候——从杂货铺橱窗外张见她的那个晚上,他就有了。那时,她看了他一眼,他立即就意识到,她渴望着什么,她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想望的神情,他永远也忘不了,因为它使他想起他自己的。他看得出,她准是很容易接近的。但是他不打算急于求成,因为他听说过这些犹太姑娘可能会惹麻烦,而他眼下不想有麻烦——至少不要比平常多。再说,事情还没个头绪,他不愿就搞坏了。是有那样一些姑娘,你非得等待不可——等她们来就你。
  他想接近她的愿望变得越来越强烈,他想,这是因为他在店里的时候,她从不进来,只有在他晚上离开时,她才到店堂里去。他见不到她,也不能跟她当面谈谈,这增强了他的好奇心。他觉得他俩都很寂寞,可是她老娘却不让她接近他,仿佛他害着什么传染病似的。这样反而使他更加急于要弄清她是怎样一个人,和她交朋友,不管代价有多大。既然她不走近来,他只得用耳朵和眼睛留心她的行踪。他一听到她下楼来,就走到窗口站着等她出来;他装得漫不经心的样子,好象不是在看,以防她万一回头瞧见他。可是她从来也不回头看,仿佛这个地方根本没有什么她喜欢的东西值得回头一看似的。她脸容漂亮,身材苗条,小小的乳房,骨肉停匀,仿佛她存心显出这副模样。他老爱看她那轻盈而别致的走路样子,一直到她拐弯看不见为止。这是一种富有性感的步态,左右摇摆,动作有点怪,人在朝前走着,仿佛会一下子跳到一边去似的。她的腿有一点弯,也许这就是她走路富有性感的原因。她早就转过街口走了,可是她的形象还萦绕在他脑子里:她的大腿、小小的乳房、笼罩在乳房上的粉红色奶罩。他念书看报时,躺在长沙发上抽烟时,她都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正在向街口走去。他不用闭上眼就能看见她。转过身来吧,他出声说,但在他思想深处,她是不会转身过来的。
  为了想看她朝自己走来,他一到晚上就站在上了灯的橱窗口,但往往还没看到她,她已经在楼梯上,或者早就在她房里换衣服了。这一天他就没有机会看到她了。她在六点差一刻光景回家,有时稍稍早一点,到了这时候,他就去橱窗口站好。可是这也不怎么容易办到,因为正好是莫里斯的很少几个买晚饭的顾客进来的时候。所以他难得看到她下班回家,尽管他总是听到她走上楼去的声音。有一天,买卖比往常清淡,到五点半已经空闲了;弗兰克自言自语说:今天我会看到她啦。为了不让艾达发觉,他躲在盥洗室里梳头,换了条干净围裙,点上一支烟,然后走到橱窗边,站在灯光下看得见的地方。六点差二十分,他把一个刚下电车、偶然走进店来的女顾客打发走,就看到海伦从萨姆·帕尔店门前拐过来。她的脸比他记忆中的还要漂亮;她走到离他不到二英尺的地方,他的喉咙紧缩起来;她的眼睛是蓝的,头发呈褐色,留得相当长,披到脸上的时候,她就心不在焉地朝后捋捋平。他觉得她不象犹太人,那真是太好了。但她的表情是不高兴的,嘴撇着。她看上去好象在想什么她没有希望得到的东西。这激起了他的同情。她抬头瞥见他盯着自己在看,看到他脸上明显的表情,一定觉得烦恼,就没再看他一眼,快步走进过道,消失了。
  第二天早晨,他没看到她——看来她是存心躲开他溜出去的。晚上她下班回家的时候,他正在接待顾客,实在可惜,他只听到她随手关门的声音。事后,他感到郁郁不乐,靠看几眼生活下来的人,每错过一次看的机会,就会感到这是无可挽回的损失。他想出各种方法要跟她会面和交谈。他想跟她谈谈自己,尽管还没想清楚该用怎样的话来说。这个愿望开始变成一种压在他身上的负担。一次,他想趁她吃晚饭的时候出人意料地闯进去找她,但这样一来,他还得对付艾达。他还想到这样的念头,下次再看到她的时候,就开门把她叫进店堂来,他可以说有人打电话给她,然后再谈别的,可是没有人打电话给她。她的样子象只孤独的鸟,这倒非常合他的心意;但是凭她的容貌,她怎么会这副样子,他可想不通。他感觉到,她对生活的期望很大,这可把他吓慌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想方设法要引她进店堂,甚至准备问她几句,例如她是不是知道她爸爸把锯子放在什么地方。就怕她不喜欢这一套,因为她母亲整天在店里,还能不告诉他吗?她老娘已经不让她接近了,他得处处小心,不能把她吓得更加疏远。
  接连两个晚上,他下班后到对面街上洗衣店隔壁的过道里站着,希望她会出来办什么事,他就可以走上前去招呼,问她他是不是能陪她到她要去的地方。哪知她足不出户,他空等了一场,特别是第二天,他一直等到艾达熄灭橱窗里的电灯才回去。
  莫里斯出事后第二个星期的最后一天晚上,弗兰克被寂寞折磨得要恼火了。他正吃着晚饭,海伦下班回家了,这时艾达在楼上陪莫里斯。他看到海伦从街角上拐过来,走近家,就向她点点头,海伦冷不防只好对他微微一笑,随即走进过道。就在那一阵,寂寞的感觉袭上他的心头。他一边吃饭,一边想一定得趁下班之前,她母亲还没下楼,找个借口把海伦叫进店堂来。他只想出一个办法,喊她下楼来接电话,然后跟她说准是对方把电话挂断了。这是骗人的花招,但他不得不这样办。他警告自己不要这样办,因为一开始就用这种歪门邪道,以后可能会后悔的。他想另找个比较好的办法,但时间紧迫,他想不出。
  弗兰克站起身来,走到柜那儿,把电话听筒从叉簧上取下,然后走到过道里,打开走廊上的门,屏住气,按一下博伯家的电铃。
  艾达靠在栏杆上朝下望。“什么事?”
  “海伦的电话。”
  他看出她在迟疑,就急忙回进店堂,坐下来假装吃饭,心怦怦地直跳,跳得痛了。他对自己说,他只想跟她谈分把钟,下次就会轻松一点。
  海伦兴冲冲地走进厨房。在楼梯上她就觉得自己浑身兴奋。天哪,有人打电话来也成了一桩大事了!
  她想,如果是纳特,我可以再给他一次机会。
  她走进去的时候,弗兰克欠了欠身,随即坐了下来。
  “谢谢你,”她一面拿起话筒,一面对他说。
  “喂!”她等人说话的时候,他也听得到话筒里的嗡嗡声。
  “没有人啊,”她说,迷惑不解。
  他放下餐叉,彬彬有礼地说,“是个姑娘打给你的。”
  他看到她失望的神色,看到她那么懊丧,也感到懊丧。
  “准是挂断了。”
  她望了他好一会儿。她穿着一件映出她小小的结实的乳房的白外套。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只想赶快替自己圆谎,可是,平时装满各种策略的头脑,此刻却变成一片空白。他为刚才做的事情觉得懊丧——这是他早就料到的。要是他能从头来起,他决不会再那么做。
  “她告诉你姓名没有?”海伦问。
  “没有。”
  “不是贝蒂·帕尔吧?”
  “不是。”
  她不自觉地把头发往后一捋。“她跟你说什么吗?”
  “只让叫你。”他顿了一下。“她的声音很好听——就象你的一样。或许她没听清我的话,我是说你在楼上,我会去按门铃叫你的。她就此挂断了。”
  “我真不懂怎么有人会这样的。”
  他也不懂。他多么想摆脱困境,可是毫无别的办法,只好继续说谎。但是一撒谎,谈话还有什么意思!对海伦说谎,他就成了另外一个人,不再是自己在跟她谈天,而只是别人在对人撒谎。他早该记住这一点的。
  她手里拿着电话听筒,站在柜边,好象还在等嗡嗡声变成人的声音。他也这样盼着,希望真的有人在电话里告诉她,他说的是实话,他是个品行端正的人。只是这样的事情并没发生。
  他庄严地注视着她,考虑把真情直截了当地讲出来,就这样开头,不管今后会怎样。但是一想到要坦白自己做过的事,简直吓慌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很抱歉。”可是这时候她早就走开了。刚才她离得这么近,他竭力要把她的神态牢牢印在自己的记忆中。
  海伦心里也很乱。她既解释不清,自己为什么相信他的话而又不全信,也无法解释,尽管他从不走出店堂,近来她为什么老是意识到他们家多了这么一个外人。她母亲千方百计不让她接近他,也使她不安。“等他走了,才去吃饭,”艾达说过,“家里有个外教人,我总觉得不习惯。”她听了也有点恼火,这不是等于说她见了谁都会倾倒,只要对方不是犹太人,这话显然表明母亲不信任自己。如果艾达不把弗兰克当回事,海伦想她说不定根本不睬他。确实,他长得还不讨厌,但不过是个杂货铺伙计,又会怎么样呢?艾达可真是无事生非。
  尽管艾达还在为店里有个意大利小伙子而担心,她看到实际上铺子从他来的那天起就大有起色,不免又惊又喜。第一个星期中就有好几天,他们的收入比夏天几个月来每天的平均营业额要增加五到七元。第二个星期还继续保持这样。当然,这家杂货铺依然是一家可怜巴巴的穷铺子,但是,每周多收入这么五十到七十元,他们至少可以勉强撑下去,等到有人愿意把店盘下来。最初她弄不懂,为什么进来的人多起来了,销出去的货也多起来了。以前也确实有过这样的情况,经过一段很长的淡季,毫没来由地接连进来三四个顾客,全是好久不见的脸,仿佛是从寒伧的房间里放出来的,兜里都揣着几个铜子。另外有些人原先在伙食上舍不得花钱,也开始买得多起来了。市面略有好转,随便哪个老板都会一下子看出来。人们显得不那么焦急和暴躁,对一点小小的好处也不象先前那样你争我夺。然而,事情怪就怪在这里:据大多数送货员说,哪里的市面都没有什么起色。有一个说,连街角的施米茨也困难重重,因而心情也不怎么好。所以艾达在想,要是没有弗兰克·阿尔派恩,杂货铺的买卖决不会突然好转的。这一点她过了一阵就暗自承认的。
  顾客们看来都很喜欢他。他接待顾客的时候很健谈,有时他讲的话使艾达觉得很窘,却引得那些非犹太人的家庭主妇们哈哈大笑。他不知怎的还招揽来一些她在附近从没见过的人,不仅有女人,也有男人。有些事情是莫里斯跟她永远也做不到的,例如想方设法使顾客买得多,弗兰克却尽力去做,而且往往做成了。“四分之一磅怎么够用?”他会说,“只能喂鸟,还不够吃一口,还是来半磅吧。”这样一来,他们就买了半磅。再比如,他会这样说,“这是我们今天才进货的一种新牌子芥末,比超级市场上同样的货多两盎斯,价钱却相同。你干吗不试试呢?要是不中意,你拿回来,我把它吞下去。”他们笑了,也就买下了。这可使艾达怀疑自己和莫里斯是不是真的配做食品杂货买卖。他们从来也不善于推销商品。
  有一个女顾客把弗兰克称作超级推销员,这话引得弗兰克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他人又聪明,干活又卖力,艾达不由得对他越来越器重了。她跟他在一起,也渐渐觉得自在起来了。莫里斯眼力真不错,早就看出他并不是个流浪汉,而是个饱经风霜的小伙子。艾达也为了他在孤儿院里那段生活经历而怜悯他。他干活利索,从不叫苦;手边有了肥皂和水,身上拾掇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跟她说话也显得彬彬有礼。最近有一两回,他当着她的面和海伦简单交谈过几句,说话也象个有教养的人,一点也不噜苏。艾达和莫里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多给他一点“零用钱”,从一天五毛增加到每周五元。尽管艾达对他表示好意,她为了这事情还是感到烦恼,不过,毕竟是他给铺子挣了更多的钱,地方也收拾得干干净净——那就让他从他们的可怜利润中分去五元吧。尽管情况仍然不好,他却心甘情愿地里里外外地干这么许多份外的活——他们怎么能不给他一点?再说,他马上就要走的,她这样想。
  弗兰克收到这份小小的增加的工资,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太太,你用不着加给我什么的。我说过,为了报答你丈夫过去待我的好处,也为了我要学做买卖,我愿意白干。何况你已经给了我地方睡,管我伙食,你不欠我什么了。”
  “拿着吧,”她说着递给他一张团皱了的五元钞票。他让钱留在柜台上,经她劝说后才把它放进口袋。他对这次增加工资感到不安,因为他一直在为自己的工作拿一点钱——买卖比艾达想的要好些,她因而毫不觉察。白天她不在店堂里的时候,至少有一块到一块半钱的货款他根本不存心在现金出纳机上登账。这事艾达一点也没料到。最初,他把卖掉的货品开列清单给她,后来两人都认为不切实际而中断了。他就不难从这儿捞一点,那儿捞一点零钱。两个星期下来,他口袋里就有了十块钱。用这笔钱再加艾达给他的五块,他买了一套刮脸用具、一双蹩脚的褐色翻皮皮鞋、两件衬衫和一两根领带。他估计再待上两个星期,就可以买一套便宜的服装了。他认为没有什么可害臊的——他拿的简直就是自己的钱。掌柜跟他的老婆不会发觉的,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这笔钱;再说,要不是他卖力干,他们也到不了手。固然他捞了一点,但要是没有他帮忙,他们的收入决不会有现在这样多。

  他在心里尽管这样算账,但总觉得自己在懊悔。他哼了一声,用厚厚的指甲搔着手背。有时候,他感到喘不过气来,浑身冒汗。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往往刮脸或者上厕所,他自言自语,劝自己要老实些。然而,他从痛苦中得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乐趣,过去他在做一件他明知不该做的事情时,也有过这种感觉,所以他继续把二毛五分的银币往裤子袋里装。
  一天晚上,他为自己做的坏事感到非常懊丧,罚誓要痛改前非。他自忖,如果我能做一桩好事,也许就此可以开始走上正道,接着他想,要是他能把枪弄回来处理掉,心里至少会好受些。晚饭后,他离开铺子,心神不定地在雾蒙蒙的街上溜达,因为多少天来从早到晚在店里工作,再想到他到这里来以后,生活也没多大改变,觉得胸口发闷。走过墓地的时候,他竭力想把那次抢劫的事从脑子里撵出去,可是这段回忆不断地闯进来,一切历历在目:他跟沃德·米诺格坐在停着的汽车里,等卡普从杂货铺走出来,但是他一出来,就回到自己的店里关了灯,躲在后面的酒瓶中间。沃德说,汽车赶快开到横马路上去绕一圈,把那犹太人吓出来,他就好在人行道上狠狠揍他,把他那鼓鼓囊囊的钱包抢走。可是等到他们开车过来,卡普的汽车载着他跑掉了,沃德气得直咒他早死。弗兰克说,既然卡普跑了,他们也该溜了。可是沃德坐在那儿,发胃气痛,两只小眼直盯着杂货铺。这段马路上除了街角的糖果店以外,只有那里还点着灯。
  “不成,”弗兰克劝他,“那是家小本买卖。一天会不会进账三十块都难说。”
  “三十块总是三十块,”沃德说,“卡普也好,博伯也好,我才不管,反正犹太人就是犹太人。”
  “为什么不找那糖果店呢?”
  沃德做了个鬼脸。“一两分的糖果钱,我不要。”
  “你怎么知道他的姓?”弗兰克问。
  “你指谁呀?”
  “杂货铺的犹太老板。”
  “我从前跟他女儿是同学。她的屁股长得挺漂亮哩。”
  “如果是这样,那他会认出你来的。”
  “脸上蒙块布,他就认不出来了。我还会把嗓门喊得粗些。他有八九年没见到我了,那时候我还是个精瘦的孩子。”
  “随你的便。我反正只管开汽车。”
  “跟我一起进去,”沃德说。“这一段马路上鬼也没有一个。谁也料不到这种破烂地方会发生抢案。”
  但是弗兰克犹豫不决。“我想你说过,你要找的是卡普。”
  “下次我会收拾卡普的。走吧。”
  弗兰克戴上帽子,和沃德·米诺格一起穿过电车轨道。“你这是自找麻烦,”他说。谁知道,找麻烦的竟是他自己。
  他记起来,当初进店堂的时候,他心里在想,犹太人就是犹太人,还不都是一样的?现在他想,正因为他是犹太人,我才帮忙拉他一把。他们究竟跟我有什么关系,值得我这样做呢?
  他回答不出,走得更快了,不时瞥一眼尖头的铁栅栏后面那些看不见的墓碑。他有一阵觉得有人在盯他,心怦怦直跳。他赶快走过墓地,到第一条马路口就朝右转,贴着那些石房子的门廊,沿着黑暗的街道,匆匆向前走去。到了弹子房门口,他才放下心来。
  老爹的弹子房只有四张台子,阴森森地。他是个愁眉苦脸的意大利老头,秃顶上布满青筋,一双手老是垂着。他正在现金出纳机旁坐着。
  “看到沃德没有?”弗兰克说。
  老爹指指后面。沃德·米诺格头戴黑丝绒礼帽,身穿一件笨重的大衣,正在一张台上独自练打弹子。弗兰克看着他把一只黑球放在台角球囊口,再拿一只白球瞄准它。沃德紧张地探出身子,绷着脸,丑陋的嘴角叼着一个熄灭了的烟蒂。他击弹,没击中,砰的一声把弹子棒捅在地板上。
  弗兰克在另外几张台上打弹子的人身旁悄悄走过。沃德抬头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里闪着恐惧的神色。但一看清来人是谁,恐惧就一下子化为乌有。可是他那长满粉刺的脸上全是汗。
  他把烟蒂吐在地上。“你这杂种,脚上穿着什么,橡胶鞋吗?”
  “我不想打断你击球的兴致。”
  “还不是让你打断了。”
  “我找了你个把星期了。”
  “我度假去了。”沃德的嘴角上露出一丝微笑。
  “醉倒了?”
  沃德手按住胸口打了个嗝。“我真巴望全他妈的见鬼去。有人给我老头子通了个风,说我在附近,所以我只好躲开一阵。日子过得够呛的,胃气痛又发了。”他把弹子棒挂好,拿出条脏手绢擦了擦脸。
  “那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医生?”弗兰克说。
  “让医生见鬼去吧。”
  “吃点药兴许有好处。”
  “我该死的老头子倒毙了,那才对我有好处。”
  “我想跟你谈谈,沃德,”弗兰克压低嗓子说。
  “那就谈吧。”
  弗兰克朝隔壁桌上打弹子的人点点头。
  “出去吧,到院子里去,”沃德说。“我也有事要跟你谈。”
  弗兰克跟着他从后门出去,走进栅栏围住的小小的后院,靠房子一头放着一张木板长凳,门柱顶上一只灯泡的微弱光线照在他们身上。
  沃德在长凳上坐下来,点了一支烟。弗兰克也从自己的一包里抽出一支点上,吸着吸着,觉得没有味道,随手把烟蒂扔掉。
  “坐下吧,”沃德说。
  弗兰克坐到长凳上。他想,甚至在雾中,这人还发出臭味。
  “你找我干吗?”沃德问,一双小眼骨碌碌转个不停。
  “我来要我的枪,沃德。你放在哪里?”
  “要来干什么?”
  “我要把它扔到海里去。”
  沃德吃吃地笑起来。“娘们迷住你的心窍了?”
  “我可不要侦探找上门来盘问我这是不是我的枪。”
  “我想你说过这枪是从销赃的铺子里买来的。”
  “不错,我说过。”
  “那么谁也找不到这支枪的记录。你还怕什么呢?”
  “要是你丢了,”弗兰克说,“即使没有记录,他们也会追查出来的。”
  “我不会丟的,”沃德说。过了一分钟,他把烟头踩在泥里。“我正在动脑筋要做一笔买卖,等我们干完了,我就还给你。”
  弗兰克望着他。“什么买卖?”
  “卡普。我要收拾他。”
  “为什么看中卡普?——大酒店有的是。”
  “我恨死这个犹太狗崽子和他的暴眼儿子路易斯。我小时候最喜欢走近小姑娘,他们去向我老头子告状,让我挨一顿痛打。”
  “你一走进去,他们就会认出你来的。”
  “博伯就没认出来。我会蒙块手绢,另换套衣服。明天我出去顺手搞一辆车来。你只消开车就是了,动手有我。”
  “你还是不要在这一带干吧,”弗兰克提醒他,“可能有人会认出你来的。”
  沃德阴郁地捋着胸口。“好吧,算你把我说服了。那我们上别处。”
  “我不干了,”弗兰克说。
  “你再考虑考虑。”
  “我不想再干了。”
  沃德表示轻视的神情。“我第一次看到你,就知道你是歪种。”
  弗兰克不答腔。
  “不要假撇清了,”沃德怒气冲冲地说,“你跟我一样,都犯了案,警察在盯着。”
  “我知道,”弗兰克说。
  “我是因为他不肯说出其余的钱藏在哪里,才揍他的,”沃德争辩说。
  “他没藏起来。那家铺子是个可怜巴巴的烂摊子。”
  “我看你倒对它一清二楚的。”
  “这话什么意思?”
  “收起你那套把戏吧。我知道你一直在那儿干活。”
  弗兰克倒抽了一口气。“你又在钉我的梢了,沃德?”
  沃德笑了。“有一天晚上,你离开弹子房以后,我钉过你。我发现你在给一个犹太人干活,而且靠一点零钱过日子。”
  弗兰克慢慢站起身来。“你揍了他以后,我觉得他怪可怜的,所以在他身子骨不济的时候,回去帮他一把。可是我不会在那儿待久的。”
  “你的心肠可真好。看来你把那次分到的七块半也还给他了?”
  “我放回现金出纳机里了。我对老板娘说买卖在好起来。”
  “想不到我碰上了一个该死的救世军了。”
  “我只是为了使自己的良心好平静一点,才这样做的,”弗兰克说。
  沃德站了起来。“你担心的才不是你的良心呐。”
  “不是?”
  “是别的。听说犹太姑娘睡起来味道不错。”
  弗兰克空手而归,枪没要到。

  海伦陪她妈在一起,艾达在点钞票。
  弗兰克站在柜台后面,用小刀尖剔着指甲,等她们走了好关门。
  “我想先洗了热水澡再上床,”海伦对她母亲说。“我一晚上觉得冷。”
  “晚安,”艾达对弗兰克说。“我留了五块钱零找,明天早晨好用。”
  “晚安,”弗兰克说。
  母女俩打后门走了。他听她们走上楼去。弗兰克关上大门,走进后间,翻翻第二天的《新闻报》,接着就心烦得坐不住了。
  过了一会儿,他走进店堂,在边门口听听动静。他拔开门闩,开亮地窖里的灯,随手把地窖门关上,不让灯光漏出去照到过道里,然后轻轻地走下梯级。
  他找到了通风井——就在一架废弃不用的送菜升降机那儿。他把那只积满灰尘的箱子朝后推,抬头从笔直的井道里向上望,只见漆黑一团。博伯家和福索家的浴室窗子都一点亮光也没有。
  弗兰克思想斗争开了,但只斗了一会儿。他把送菜升降机尽量朝后推去,身子挤进通风井,然后纵身跳到箱子顶上,心跳得浑身直哆嗦。
  等到他的眼睛在黑暗里习惯了,他发现海伦的浴室窗子就在他头顶上两英尺的地方。他沿着井壁尽量往上摸,摸到一条凸出的壁架。他想这下可以站在那上面看到浴室里去。
  这样做你要倒楣的,他告诉自己。
  虽然他的喉咙和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他一想到马上就要看见的景象,就兴奋得非往上爬不可。
  他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抓住升降机的两根绳子慢慢往上吊,但愿上帝保佑,天窗旁的滑轮不要咯吱咯吱响得太厉害。
  他头顶上一盏灯亮了。
  他屏住气,抓住摆动的绳子,蹲在那儿一动也不动。接着,浴室的窗子砰的一声关上了。好一阵,他动弹不得,力气全消耗尽了。他觉得,他可能一松手掉下去,也想到她打开浴室的窗子,发现他倒卧在通风井底下粉身碎骨的样子。
  这样倣真不应该,他在想。
  可是,他还来不及看她一眼,说不定她已经在淋浴了,所以他重新往上爬,浑身发颤。没过多久,他叉开腿立在壁架上,抓紧绳稳住身躯,免得全部重量压在木壁架上。
  他稍稍探出身子,就能在没有窗帘的十字框格的拉窗外看到那间老式的浴室。海伦在那儿用忧郁的眼光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他认为她会永远站在那里,可是她终于拉开那件家常衣服上的拉链,把衣服脱了下来。
  面对赤身露体的她,他感到心头一阵疼痛,一种不顾一切要去爱她的欲望,同时也意识到毫无希望,意识到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他最最想要的东西,以及其他种种他不愿回想的往事。
  弗兰克眼泪汪汪了,他用手擦了擦。当他再抬头凝视的时候,她好象隔窗盯着他,嘴角带着嘲笑,眼里充满轻蔑,神情冷酷,吓得他毛骨悚然。他发疯似的想跳下去,逃出这所房子,摔断骨头也顾不得了。这时,她打开淋浴龙头,跨进浴缸,把身边的花塑料布帘子拉了起来。
  窗子上很快就蒙了一层水蒸汽。这使他松了口气,感到高兴。他悄悄地滑了下来。到了地窖里,他并不象预料那样悔恨难熬,反而感到一阵令人振奋的喜悦。

  十二月的一个星期六早晨,在楼上焦急地熬过了两个多星期,头上的伤口愈合以后,莫里斯走下楼来。上一天晚上,艾达通知弗兰克要他早上就走。这事后来让莫里斯知道了,两人争吵了一场。掌柜虽然没对艾达说明,但是他在经过长时间的休养后,一想到要重操不景气的旧营生,就灰心丧气。他真怕营业时间的沉重压力,大都是在回忆他消逝了的青春岁月中那些伤心往事。这一阵买卖好了些,多少让他感到一点安慰,但还不够,因为他听艾达讲了以后,相信买卖好转完全是由于伙计的缘故——在他的记忆中,那是个眼睛流露出饥饿的神色、怪可怜的陌生人。说起来道理也很简单,铺子情况好转,并非因为这个在地窖里过夜的人是个魔术师,而只是因为他不是犹太人。这一带那些非犹太人跟他打交道要自在得多。犹太人就象卡在喉咙里的鱼刺。确实,他们以前也断断续续地来光顾他的铺子,对他直呼其名,也问他赊点东西,仿佛他非赊不可似的——在过去,他也就傻里傻气地赊给他们;其实他们心里却在恨他。要不是这样,弗兰克的出现就不会使收入一下子改观。他担心,这个意大利人一走,每星期的四十五元额外进款就会化为乌有。他激动地把这番话对艾达讲了。而艾达尽管担心他说得对,还是坚决主张弗兰克一定得走。她问道,他们怎么能让他为了可怜的五块钱,一星期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十二小时呢?这是不公道的。这话掌柜也同意,可是,如果小伙子愿意留下来,凭什么一定要把他往街上撵?他承认,五块钱算不了什么,可是供他住,供他吃,不花钱抽的烟,以及照她说的,他在店里滥喝的一瓶瓶啤酒,难道就不算了吗?要是买卖越来越好,他会多给他一点,也许甚至稍稍给点回扣,很少一点,譬如说每周买卖超出一百五十元——自从施米茨的铺子在街角上开张以来,他们从没达到过这样的营业额——就从那笔钱里给他一点回扣,同时还让他星期天休息,不然就减少他的工作钟点。既然现在莫里斯自己能开店门,弗兰克就可以睡到九点钟起来。这样的条件并没什么了不得,可是掌柜坚持要给他个机会,接受不接受由着他。
  艾达气得连脖子都涨红了,说道,“你疯了,莫里斯?就算多进账四十元,还得给他五块,凭这点小小的收入,留他在这儿谁受得了?你瞧瞧他的食量,这是办不到的。”
  “留他,我们受不了,可是少了他,我们也受不了,因为他留下来的话,说不定会把买卖经管得更好,”莫里斯回答说。
  “这么一家小店,怎么容得下三个人干?”她嚷嚷。
  “让你的痛脚歇歇,”他答道,“早上好多睡一会儿,在楼上多待一阵。谁要你天天晚上搞得那么累?”
  “还有,”艾达争辩道,“他整夜待在后间里,店关门以后我们要是忘了什么东西,就没法进去拿。”
  “这我也想过。我看,我可以少收楼上尼克两块钱租金,要他把小间腾出来让弗兰克睡。他们也没有什么用处,只是堆堆东西。那屋里,只要多盖点毯子,他会睡得挺舒服的。那个小间有通过道的门,带上自己的钥匙,他进出都不用打扰别人。要洗脸,他可以到店堂里来。”
  “少收两元房租,不也是出在我们可怜的荷包里的,”艾达回答,叉起双手按在胸口。“可是最要紧的是,我为了海伦才不要他留在这儿。他望着她的那副样子,我可不喜欢。”
  莫里斯瞅着她。“要是纳特或者路易斯·卡普那样望着她,你就喜欢了吧?他们小伙子看姑娘,就是那个样子。我倒想听你说说,海伦是怎样看他的?”
  她不自然地耸耸肩。
  “我原来就是这样想的。你自己也有数,海伦不会对这样一个小伙子发生兴趣的。她根本不会喜欢杂货铺伙计。她工作地方的售货员约她出去玩,她去了没有?没有。她要找更有出息的——那就让她去吧。”
  “会惹麻烦的,”她咕哝道。
  她的忧虑没引起他重视。星期六早上,他下来就跟弗兰克商量,要他再留一阵。没到六点钟,弗兰克就起身了,掌柜进来的时候,他正没精打采地坐在长沙发上。他听了立即同意,按莫里斯提出的条件继续留在店里。
  伙计的兴致顿时高了一点。他说,跟尼克和泰锡一起住在楼上,这个打算很合他的心意。莫里斯没理会艾达的担心,就答应少收他们三元房租,当天把事情安排妥贴。泰锡把一口大箱子、几个放衣服的袋子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家具从小间里拖出来;随后她掸了灰尘,用吸尘器收拾干净。他们七拼八凑,把她提供的和莫里斯从地窖杂物箱里捡出来的东西,搞了一张床,一张还过得去的床垫,一只勉强可用的五斗橱,椅子、小桌、电炉,甚至还有尼克搁着不用的一架收音机。房间里既没有取暖器,又和福索夫妇有暖气的卧室隔开着,所以很冷,但是弗兰克还是感到满意。泰锡却担心,如果他晚上要上厕所,那怎么办?尼克就跟弗兰克谈这桩事,抱歉地说,晚上让他穿过他们的卧室,泰锡觉得不便。弗兰克却说他晚上从来不醒的。不管怎样,尼克还是配了一把前门钥匙给他。他说,万一弗兰克要起来,他可以穿过过道从前门进来,就不会吵醒他们了。他也可以用他们的浴缸,只要他预先跟他们说一声。
  这样的安排也合泰锡的心意。人人满意,只有艾达还在为留下弗兰克感到不痛快。她逼掌柜答应在夏天之前一定要把伙计打发走。夏季买卖总是会热闹些,莫里斯也就同意了。她要他立即告诉弗兰克,到时候要让他走的。掌柜的一讲,伙计和蔼地笑了笑,还说夏天远着哩,可是不管怎样,这事他也没有意见。
  掌柜觉得自己的心境在变。他没料到他的心境会变得这么好。有些老主顾回来了。一个女顾客告诉他,施米茨照料得不如先前那样周到,身体也有病,在考虑把店铺卖掉。让他卖吧,莫里斯想,让他去死吧,接着就狠狠捶着自己的胸口。
  白天大部分时间,艾达待在楼上,起初不大乐意,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到吃饭时候,她下楼来准备两餐饭食——弗兰克还照旧比海伦先吃——需要的话,她也做点色拉。店里别的事情她很少管;打扫,拖地板,都由弗兰克干。在楼上,艾达照料家务,看看书报,听听无线电广播的犹太语节目,结结绒线。海伦买了点绒线,艾达给她结了件毛衣。到晚上弗兰克走了以后,艾达就到店堂里花点时间,把账目结算好,记在笔记本里,等莫里斯关了店门才一同离开。
  掌柜跟他的伙计相处得很好。他们把活儿分定,轮流接待顾客。但是要等好久才来一个顾客。莫里斯上楼去打盹,也好把铺子暂时忘一下。他也劝弗兰克在下午歇一会,可以消磨白天的单调。弗兰克有点闲不住,终于也开始歇息起来。有时候他上楼到自己房里,躺在床上听无线电。通常,他在围裙外面披上一件外套,到这一带别的店铺里串串门。他很喜欢对面街上那个意大利理发师季安诺拉。这个老头最近死了妻子,成天坐在理发店里,甚至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他还坐在那儿。他的手艺很高。弗兰克偶尔也上路易斯·卡普那儿去跟他闲聊,但是路易斯往往使他厌烦。有时他到肉铺去,就在莫里斯家隔壁,跟老板的儿子阿尔蒂坐在后间里谈天。阿尔蒂头发金黄,脸上皮色不太好,对骑马很感兴趣。弗兰克说,哪天他可能跟他一起去骑马,后来虽然阿尔蒂请过他,他却一次也不去。隔一阵他就到街角上那家酒吧间去喝一次啤酒。他喜欢那儿的侍者厄尔。可是每当伙计回到杂货铺门前,他总是高高兴兴地走进去。
  他跟莫里斯一起待在后间的时候,他们花不少时间谈天。莫里斯喜欢弗兰克作伴;他爱听人谈陌生的地方,弗兰克就讲他在长期流浪中到过的一些城市和干过的各种差使。他早年有一部分时间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奧克兰度过的,可是其中大部分时间是在海湾对面旧金山的一家养育院里。他对莫里斯倾诉他童年的困苦。在养育院送他去寄养的第二户家庭里,男主人一直要他在金工车间里干苦活。“我还不满十二岁,”弗兰克说,“他只要逃得过人家的责备,就尽量拖着不让我上学。”
  在那个人家住了三年,他逃跑了。“从此我就开始长期旅行。”伙计沉默了,搁在水斗上面架子上的那只钟滴答滴答地发出单调而沉重的响声。“我主要是靠自修的,”他最后说。
  莫里斯也把祖国的生活情况讲给弗兰克听。他们很穷,刚好又碰上俄国对犹太人大屠杀。就在他即将被征调去沙皇军队服役的时候,他父亲说:“逃到美国去吧!”他父亲的一个朋友,也是犹太人,寄来了钱给他充旅费。可是他得等俄国人来征召,因为你要是在应征入伍之前离开当地,那你的父亲就会被逮捕,处罚金,受监禁。如果儿子入伍以后逃跑,那么父亲就可以不受罚,得由军队负责了。莫里斯和他父亲——一个卖黄油和鸡蛋的小贩,商量好,等他进了营房第一天就设法逃走。
  就在那矢,莫里斯讲道,他告诉军士要到镇上去买香烟。他提心吊胆,但还是照他父亲吩咐做去。那个军士原先是农夫,一双发红的眼睛,胡子浓密的,发出一股烟草味,这时已经喝得半醉,批准他上街,但要陪他一起去,因为莫里斯还没穿上军装。那是九月里的一天,刚下过雨不久。他们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到镇上。在一家小酒店里,莫里斯买了香烟,也分给军士一点。然后,按照他先前跟父亲商量好的办法,他邀请军士跟他一起去喝伏特加。他想到自己担的风险,心里就抽紧了。他过去从不曾在小酒店里喝过酒,也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骗过任何人。军士一面连连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一面把他的生活经历讲给莫里斯听。他讲到他忘了去参加他母亲的葬礼,就伤心得哭了起来。他擤擤鼻子,随后伸出一个粗手指在莫里斯脸前晃着,警告他假如他打算溜,趁早放弃这个念头,除非他要找死。死掉的犹太人比活的更无足轻重。莫里斯顿时觉得一阵沮丧,对今后许多年的自由已经不存指望了。但是他们一离开酒店,在泥泞中步履艰难地走回营房去的路上,军士醉得昏昏沉沉,一再落在后面,这时他的希望复活了。莫里斯慢慢走着,军士随时用双手围在嘴边,一面喊他等一等,一面咒骂。莫里斯就等他。军士喃喃自语,他们俩得一起走,莫里斯毫无把握,随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接着,军士停下来,在路旁沟里小便。莫里斯假装等他,但却径自朝前走去,随时等待一颗子弹穿透他的脊背,把他打倒在泥地里,他的前途就和蛆虫结合在一起了。但是当时,仿佛被自己的命运攫住了,他开始狂奔,只听得喊声和咒骂声愈来愈大,红脸的军士挥舞着左轮,踉踉跄跄在后面追他。等军士赶到这条树木成行的道路打弯处——他最后看到莫里斯的地方,除了一个留黄胡子的农民在赶一匹拉着一车干草的驽马,那儿已经没有人影了。
  他讲着这段往事就兴奋起来。他点了一支香烟吸着,并没咳嗽。可是当他一讲完,没有别的可说以后,一阵悲伤袭上他的心头。他坐在椅子里,显得又瘦小,又孤独。他在楼上待了那些日子,头发一天天长得更密了,连颈背上也长出厚厚一层毛发。他的脸也比先前消瘦了。
  弗兰克思索着莫里斯才讲给他听的故事。那算得是他一生中耍的最大的花招,可他得到了什么呢?他从沙俄军队里逃走,来到美国,可是一旦陷在这个店铺里,就象是一条鱼在大油锅里。
  “来到这儿以后,我想当药剂师,”莫里斯说。“我上了一年夜校,学代数,也学德语和英语。‘来吧,’有一天风对树叶说,‘跟我到草地上来玩吧。’这是我学过的一首诗。可是我没有耐心在夜校里待下去,因此在我认得我的老婆以后就放弃了读书的机会。”他叹了口气说,“不受教育,你就不可能有出息了。”
  弗兰克点点头。
  “你还年轻,”莫里斯说。“没有成家的青年无牵无挂。不要走我的老路。”
  “我不会的,”弗兰克说。
  可是掌柜似乎并不信他的话。伙计看着这个泪汪汪的老家伙为他打算,觉得不自在,心想他那么随便就施舍同情,但是我慢慢会习惯的。
  他俩一起站在柜台后面的时候,莫里斯留神看着弗兰克,总想把艾达教过他的活指点他干得更好。而弗兰克把伙计该做的事情都做得很在行。这行买卖竟有人那么容易就学会,莫里斯仿佛觉得惭愧,于是就向他解释,就在几年前要当个杂货商满不象现在这么简单。那时候杂货商更象个技工,更象个手艺人。如今谁有必要替顾客把面包切成片?或者用勺子打一夸脱牛奶?
  “现在样样东西都装盒、装瓶、装包。甚至硬干酪,几百年来一直用手切的,现在也切好了用玻璃纸包装。谁也用不着学什么本领了。”
  “我还记得家用的牛奶罐子,”弗兰克说,“不过我们家差我去用它买啤酒。”
  莫里斯说,牛奶不再零卖。倒是个好主意。“我就知道过去有些杂货商,把罐子沿面的奶油撇掉一两夸脱,再兑水进去,他们把这种兑水的牛奶照原价卖出去。”
  他还告诉弗兰克他另外看到过的一些骗人花招。“有的杂货铺里,他们批进两种散装咖啡和两种桶装黄油,一种是低档的,一种是中等的,然后把中等的一半放在中等的罐子里,另一半就放在高档的罐子里。就这样,你要是买高档的咖啡或黄油,实际买到的只是中等货而已。”
  弗兰克笑了。“我敢打赌,其中总有几个顾客再来的时候会说,高档的黄油味道确实比中等的好。”
  “要骗人是容易的,”英里斯说。
  “你干吗不从这些花招中挑它一两样试试呢,莫里斯?你的利润很薄啊。”
  莫里斯惊奇地望着他。“我干吗要骗顾客的钱?他们骗了我没有?”
  “要是办得到,他们会骗的。”
  “做人老实,觉才睡得安稳。这比骗别人一个五分的镍币要紧得多。”
  弗兰克点点头。
  可是他照旧偷。他停上几天就又下手了,而且几乎是心安理得地干。有几次,偷窃使他感到痛快。口袋里揣着点零钱,心里才舒坦。当着犹太人的面偷他一块钱,那个滋味才美哩。他把钱偷偷塞进裤袋里去,手法巧妙得连自己也差一点要笑出声来。用这些钱,加上挣的工资,他买了一套衣服和一顶帽子,还给尼克的收音机配上新的真空管。他不时也通过打电话给他传递消息的萨姆·帕尔,下两块钱的赛马赌注。但是一般说来,他对花钱还是很审慎的。他在图书馆附近的一家银行里开了个小额储蓄账户,把存折藏在床垫底下。这笔钱留着以后用的。
  他偷了钱感到兴奋,也因为他觉得自己给他们带来了好运。他确信,假如他不偷的话,买卖会重新清淡。他是在给他们好处,同时也使自己留下来帮他们不至于一无所得。拿人家这么一点小小回扣正好向自己证明,他也有东西可以给别人。何况,他打算有一天把他拿的钱统统还掉,不然他何必把一笔笔数目都记下来呢?他记在一张小卡片上,塞在鞋里。说不定哪天他把一张十元纸币押在冷门马上,赢到足够的钱来还清他捞的每一分脏钱了。
  正因为这样,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一天天过去,他为什么偷了莫里斯的钱会觉得难受,而且确实感到难受。有时他成天暗自伤心,仿佛才埋葬掉一个好朋友而那座新坟始终萦绕在他心头。这种心情不是现在才有的,他记得多年前就曾经有过类似的情况。他一有了这种感觉,往往头就发痛,踱来踱去,喃喃自语。他怕照镜子,担心它会碎裂而掉进水斗里。他象上足了弦,弹簧一松,就会转上一个星期。他随时都会对自己勃然大怒。在这种日子,他最最难过,尽力想掩饰自己的心情而感到痛苦。然而,这样的日子结束得也很怪。就象一场风暴悄然停息,他心中的狂怒消失了,并且心情渐渐感到宁静。他对走进店里来的人,都心平气和,尤其是小孩,他白送饼干给他们吃。他对莫里斯态度温和,莫里斯对他也是如此。他对海伦充满着蕴藏的柔情,也不再爬通风井去窥看浴室里一丝不挂的她了。
  也有这样的日子,他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受够啦,简直到了顶。早晨下楼的时候,他想,要是铺子着了火,他会高高兴兴地出力使火烧得更旺。多少年来,莫里斯一天又一天老是侍候那么几个倒楣的顾客,看着他们用脏手指挑拣老是那么几样廉价食品,他们天天过着这种省吃俭用的生活,而他们一走,莫里斯又盼着他们再来——想到这些,弗兰克真要俯身到栏杆外去呕吐。生下来注定要把自己关在这样一口大棺材里,整天——这是千真万确的——除了出去买一份意第绪语报纸,连鼻子也不伸出去吸一口空气,这得是怎么样的人才行?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你就得是个犹太人。他们是天生的囚徒。莫里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有着极大的耐心,或者说极大的毅力,或者管它叫什么都行。这也足以说明纸品跑街艾尔·马库斯以及扛着两纸箱灯泡向一家家铺子推销的瘦子布赖特巴特两人的情况。
  艾尔·马库斯——就是他,有一次低声下气地带着微笑,劝弗兰克不要陷在杂货铺里——年已四十六岁,衣冠楚楚,可是随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他的样子就象才吞了氰化物似的。他的脸色惨白,弗兰克从来没看到过比他更白的脸;你要是仔细看看他的眼睛,会叫你败胃。实情是艾尔患着癌症——掌柜偷偷告诉过弗兰克,人家认为他一年前就该进坟墓了,可是他却使医生都成了傻瓜,他活着——如果他那副样子你能算他是活着的话。他手头有着一笔相当可观的钱,但他不愿放弃工作。他照常一月一度来收预定纸袋、包装纸和纸盒的定货单。不管买卖清淡到什么程度,莫里斯总是设法准备一张小量的定货单等他来取。艾尔常常吸着一支没点燃的雪茄烟,在金属封面的粉红色账簿上潦潦草草记一两笔,然后逗留几分钟,聊聊天,他说话的时候眼睛远远望着别处;最后用手轻轻碰了碰帽沿,就动身到下一家去。人人都知道他的病情,有那么一两个老板还认真地劝他别再工作。可是艾尔带着歉意笑笑,把嘴里的雪茄拿下来,说道:“我要是待在家里,戴礼帽的家伙就会上楼来敲我的门。照我现在这样,那至少要劳他移动尊臀到处找我呐。”
  至于布赖特巴特,据莫里斯说,九年前他还开着一家生意兴隆的商店,可是他的弟弟好赌,把这买卖输个精光,然后卷走银行里剩下的一点存款,还花言巧语地骗得布赖特巴特的老婆动了心,跟着他远走高飞了。这样,给他留下的只有一抽屉的账单,全是欠人的债,没有别人欠他的,还有一个不太聪明的五岁男孩。布赖特巴特破产了,他的债主把他剥夺得精光。好几个月他跟孩子住在一间又小又脏的带家具出租的公寓房间里,布赖特巴特根本没有心思出去找活干,年头又那么糟。他靠救济度日,后来才干小贩这个行当。他才五十出头,可是头发全白了,举止行动象个老头。他按批发价买进一些电灯泡,用晾衣绳捆着两纸箱灯泡,扛在肩上,天天脚登破鞋走上好几里路,朝一家家铺子里探头张望,大声叫着“卖灯泡”,音调凄怆。晚上回到家里,他还烧饭给他的海米吃。这孩子在职业学校里学做鞋这门手艺,只要有可能,他就随时逃学。
  布赖特巴特第一次来到莫里斯这一带,走进铺子的时候,掌柜看到他一副疲劳的样子,就给他沏了一杯柠檬茶。小贩松掉肩上的绳子,把纸箱放在地上。到了后间里,他一声不响就把热茶一饮而尽,双手捧着茶杯取暖。除了别的烦恼以外,他又得了搔痒症,已经七年之久,痒得他半夜合不上眼,可是他从不诉苦。过了十分钟,他站起身来,向掌柜道了谢,然后把绳子套上他那发痒的精瘦的肩头走了。有一天,他把自己的身世告诉了莫里斯,两人都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他们的生活目标,弗兰克认为,就是为了受苦。谁肚子痛得最厉害,忍着不上厕所的时间最久,就是最出色的犹太人。无怪他们搞得他心烦意乱。

  冬季折磨着海伦。她逃避它,躲在家里。她在家里把日历上十二月份的所有的日子都用叉叉扛掉,以示对十二月的报复。她不断想着,但愿纳特来个电话,可是电话又聋又哑。晚上她梦见他,觉得自己深深陷入了情网,如饥似渴地盼着他,只要他一招呼,只要她有勇气求他找自己,她就会欢天喜地跳到他那温暖洁白的床上去。可是纳特从没打过电话来。自从十一月初在地下火车里碰见他以来,她哪怕一眼也没见到过他。他就住在街角上——那里简直就象是天堂。于是,她用一支削得尖尖的铅笔,把还没过去的日子都当作过去了,一一划掉。
  弗兰克虽然渴望着和她待在一起,却很少跟她讲话。他在街上时常碰到她。她咕噜一声打个招呼,就挟着书径自朝前走去,明明意识到他的眼光跟在她后面。有时在店堂里,仿佛存心和母亲过不去,她停下来跟伙计交谈一会儿。有一次,他突然提起他在看的那本书,这使她吃了一惊。他一直想邀她一起出去,但是从来也不敢开口。老太太的眼神里对他们的交往露出猜疑。他只好等着。大部分时间他在窗口注意地等候她。他端详她那神秘的脸容,觉出她内心的空虚,因而也加深了自己的空虚感,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到十二月,仍然毫无一点春意。每天她一醒过来,面对又一个酷寒、凄凉的日子而郁郁不乐。后来,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有个把小时寒意稍煞,她就出外散步。突然间,她对任何人的任何事情都宽宥了。吸一口近乎温暖的空气就够令人振奋的了。她又为活着觉得喜悦。但过了不久,太阳西沉,下起雪珠来了。她走回家去,心情沉重。弗兰克正站在萨姆·帕尔店门前冷落的街角上,她擦肩而过,好象根本没看到他。他难受极了。他要跟她好,可是一桩桩事情造成这样可怕的局面。他们一家是犹太人,他却不是。如果他跟海伦一起出去,她母亲会大发脾气,而且莫里斯也会发作的。海伦的举止行动(甚至在她看来非常孤独的时候)使他觉得,她在生活中打算追求某种巨大的目标,决非象弗·阿尔派恩那样的人。除了一段累得直不起腰来的经历以外,他一无所有。他还对她老头子犯过罪,而且昧着敏感的良心,一直在偷他的钱。无可奈何的事情竟会变得多么复杂啊!
  要摆脱这种困难的处境,他发觉只有一条出路,立即放下他一直背着的思想包袱,向莫里斯承认自己是抢劫他的两个家伙之一。事情也真怪:抢一个犹太人,他并不真正感到懊悔;可是抢博伯这个犹太人,当时他也没想到会后悔,而现在他却懊悔了。那时他根本没在意,如果在意指的是预料到,料到还是料不到似乎都无关紧要的了,重要的是他现在的感觉,而现在他为这事觉得难过。海伦在附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难过。
  因此,首先得坦白承认——这事就象卡在喉咙里的鱼刺。那天晚上他跟在沃德·米诺格后面走进杂货铺,就有这种难受的感觉,早晚总有一天他不得不讲实话,和盘托出他参与干过的事,不管讲起来有多么痛苦,多么恶心。他觉得,早在他进杂货铺之前,在结识米诺格之前,或者甚至在他来东部之前,他就可怕地预感到这点。实际上,这一辈子他一直知道会有那么一天,他不得不对哪个可怜的家伙承认,自已是伤害过他或者出卖过他的人;也知道自己会两眼望着地,用充满羞愧的声调说出这番话来。这个想法一直在他心头折腾,或者说,象是一种他无法唾弃的渴望,一种可憎的必要,非得把过去的一切——因为过去的一切全是错的——一吐为快;从他身内清除干净,换取一点恬静,一点安心;好换一个开端,把至今还散发着奇臭的过去的开端换掉——趁这种臭味还没窒死他之前改变他的生活。
  十一月的一天上午,倾诉的机会当真来了,当时他跟莫里斯两人单独坐在后间,他喝着犹太人给他煮的咖啡,心头涌起一阵冲动,就在现在,立即把全部倒出来。他使尽浑身力量准备开口,却象要跟自己的一生一刀两断,彻底决裂,心头燃起一阵恐惧,害怕一旦把做过的坏事说开了头就停不下来,直到把自己抹得一脸黑,因而他只是匆匆忙忙地告诉他几件说明他过去的生活多么荒唐混乱的事情。本来要讲的话,一句也没提到。他打动了莫里斯的同情心,也多少感到一点满足,但是不久想要倾吐的需要又回来了,他发觉自己在唉声叹气,而唉声叹气根本不等于讲话。
  他竭力想使自己相信,没对掌柜吐露得更多,是聪明的。够了就是够了。何况,犹太人有多大的权利听取坦白招供呢?他一共才分到七块五毛,而且早就放回现金出纳机的抽屉里了。至于犹太人头上挨的几家伙,那是沃德下手的;而自己跟沃德来,也是出于无奈。就算是自愿来的,但是最后发生的事情,决不是他愿意做的。这些都一点也不值得考虑的吗?再说,他也求过那个恶棍不要伤害谁;后来那家伙又要动卡普的脑筋——当初他们本来就想抢他——弗兰克也没理睬。这表明他存心以后要做个好人,是不是?归根结蒂,在寒风中瑟缩地等在附近替莫里斯拖牛奶箱的,是谁?犹太人在楼上卧床养伤时期,一天十二小时工作得屁股也磨破的,又是谁?甚至现在又是谁使他在那小小的耗子窝里不致饿死的呢?所有这些加起来,总也有点儿意义的吧!
  他就是这样想法说服自己的。但是这番道理起不了多久作用,他很快又在为怎样才能洗刷掉过去的作为而苦恼着。他早晚要招认一切——他对自己许下心愿。如果莫里斯接受他的辩解和郑重道歉,那就把继续前进道路上的拦路石搬掉了。至于他现在从现金出纳机里偷的钱,他下了决心,一旦把抢劫的事情向掌柜兜底讲清以后,他同时就开始用自己的工钱和银行里的几块存款(也就是他拿的钱)陆续还进抽屉里去,这事情就这样弥补吧。虽然这样并不等于说,海伦·博伯就此会爱上他——可能发生完全相反的情况,但如果她当真爱上他的话,他心里也会好过些。
  他一有机会就要对掌柜说的话,早就记在心里。一天,他们俩在后间里谈天的时候,他又象以前那样开始讲,他的生平主要是由许多错过的机会组成;有些机会大有成功的指望,他至今都忘不了。在经历了各种原因——大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幸挫折,千方百计想摆脱而往往未遂,他总是后悔莫及。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他也就认输而安心当起浪荡汉来了。他流落街头,碰上好运就在地窖里度日,空场上过夜,从垃圾桶里捡点连狗也不愿吃、甚至吃不下去的东西充饥。衣着也是找到什么就穿什么,走到哪里就在哪里睡,什么都吃。
  按理这样的生活会把他整死的,他却活了下来,胡子拉碴,浑身一股味儿,勉强挨过一年四季,不存任何希望。这样度过了多少岁月,自己也说不上宋。谁也不管这笔账。可是有一天,当他钻进某个窝里躺着的时候,他想到一个怪念头:自己其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从狂想中突然领悟,他所以过这样的生活,只因为他以往不知道自己天生要干一番大事,注定要过截然不同的大好日子。在这一刹那之前,他从没想到这点。过去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寻常之辈,但是就在这个地窖子里,他恍然大悟,自己想错了。他的运道一直这么坏,原来是因为他对自己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缺乏正确的认识,还把全部精力花在做那些错事上。于是,当他考虑今后该干什么的时候,他产生了另一个强烈的念头:他天生是个罪犯。过去他也曾一再拿这种想法来嘲弄自己,可是现在这个念头攫住他牢牢不放。靠犯罪,他可以转变运道,闯荡一番,过王子一样的生活。他一想到抢劫,拦路行凶——必要的话,就杀人——就快活得浑身战栗,因为他一直渴望自己发财,让人受苦,而每一个暴力行动都有助于满足他这一渴望。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在一生中能干一番不同寻常的大事,就比没有远大理想的可怜虫,有着更多的成功机会——弗兰克有了这样的信念,觉得无限痛快。
  于是他放弃了在地窖之类附属建筑里度日的生活方式。他又开始工作,租到一间房,积了点钱,买了一支枪。然后他来到东部。他估计,到了东部就能照他想的方式生活——那儿有钱,有夜总会,也有姑娘。在波士顿游来荡去窥伺机会,也不知道从哪儿着手才好;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他跳上一列驶往布鲁克林的货车。到了那里才两天,他结识了沃德·米诺格。一天晚上,他们两人在打弹子,沃德狡黠地觉察出他身上有枪,就出主意要他一起抢劫。弗兰克欢迎这个想法,这总算是一个开端,可是他嘴上却说要再考虑一下。他去到科尼岛。坐在海滨木板道上,正为自己该怎么办在发愁,这时他产生一种恼人的感觉,有人在监视他。他转过身去,原来是沃德·米诺格。沃德坐下来对他说,他打算抢的是个犹太人,于是弗兰克就同意跟他一起去。
  但是,到了要作案那天晚上,他发觉自己紧张。在车上,沃德察觉了,骂了他一通。弗兰克想,他一定得硬挺下去。他们俩把手绢围在嘴上,走进杂货铺,这时整个主意似乎变成毫无意义的了。他觉得自己再也不愿去想这个主意。他已经不愿实现他的犯罪计划了。他灰心丧气,简直有点喘不过气来。他真想冲到街上去,走得无影无踪。可是他又不能让沃德一个人留在那儿。在后间里,由于刚才看到犹太人满头是血,心里作恶,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生平最严重的错误,最难洗刷的错误。就这样,他的短暂的作恶生涯结束了,又一个想入非非的梦破灭了,他陷入挫败的纠缠中。他打算有一天要把这一切都告诉莫里斯。他对这个犹太人有充分的了解,断定他会宽恕的。
  可是有好几次,他想象自己反而把这一切告诉了海伦。他想干一点好打开她的眼睛、让她认清他的真正为人的事情。但在杂货铺里,谁当得了英雄呢?告诉她得要点勇气,而勇气是不简单的。他仍然觉得,自己应该有比较好的命运。只要他做对一回,仅仅一回,在适当的时间做了适当的事,他就会有较好的命运。也许他会求她听自己倾诉,只要他们能一起待上一段够长的时间。起初她可能会觉得窘,但他一开始告诉她自己的身世,他肯定她会听到底的。这以后呢——谁知道?跟姑娘打交道,你只消开个头。
  可是伙计冷静地反省一下以后,看清自己的思想方法完全是感情用事——他生性是个易动感情的意大利人后代,他知道自己又在悠悠忽忽地做梦了。向她承认抢过她的老头子以后,他还能指望对她有什么机会呢?因此,他觉得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同时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偷偷向他袭来,如果现在什么也不讲,不久后他要吐露的往事就会比现在更丑。
  圣诞节才过,在一个满月的夜晚,弗兰克身穿新衣匆匆赶往图书馆去,那儿离杂货铺约莫隔十多条马路。这家图书馆是由一座仓库扩建成的,里面灯光明亮,架上放满图书,在寒冬腊月的夜里散发出温暖的气息。后面摆着几张大阅览桌。这是一个好去处,从寒气中进来的人都感到怪舒适的。他猜得真准,海伦不久也来了。她头上裹了块红羊毛围巾,一端披在肩头。他正坐在桌边看书。她随手关上门就看到他了;这点他也晓得。以往他们在这儿匆匆碰到过。她一直想知道他在看什么书。一次她走过他身旁,从他肩头瞟了一眼。她原以为是本《通俗力学》,谁知却是一本谁的传记。今晚上,她在书架之间来回走动的时候,跟往常一样她知道他的眼睛在盯着她。一小时以后,她起身走了,他发觉她朝自己的方向偷偷投来紧张的一瞥。弗兰克站起来,办好借书手续走出图书馆。他赶上她时,她已经走了半条马路。
  “月亮好大。”他伸手去摸帽子,想表示敬意,尴尬地发觉根本没戴。
  “象要下雪,”海伦回答说。
  他扫了她一眼,看她是不是在开玩笑,然后望望天。天上,一片云也没有,月光如水。
  “也许是吧。”他们走近街角的时候,他说,“要是你高兴,我们可以到公园里去散散步。”
  她听到这个建议,不禁哆嗦了一下,然而怯生生地笑了笑,转过路口,在他身旁走着。自从那天晚上他叫她下楼接了个没有声音的电话以来,她简直没跟他讲过一句话。究竟是谁打来的,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而这件事至今还叫她摸不着头绪。
  他们一路走着,海伦对他不止是恼恨,简直是生气。这种情绪的来由,她心中有数——她母亲把所有的非犹太人都看作危险人物;因此他和她在一起,就构成潜在的罪恶。他那紧盯着的目光一直逗留在她身上,这使她恼火,因为她察觉,他看到的决不止他偶尔给人截住的眼光里所显示出来的那一点。她竭力想克制自己对他的厌恶,给自己解释说,如果她母亲把他当仇敌,那也不是他的过错,他一直盯着她看,那至少表示他看到她有点动人的东西,否则他为什么要看呢?一想到自己的寂寞生活,她光凭这点也得感激他。
  不快的感觉过去了,她谨慎地抬头瞥了他一眼。他毫不显眼地在月光下走着,一点不知道她对他的反应。就在这时,她觉得——这样的想法她从前也有过——他可能有着不少她想象不到的长处。她感到惭愧,他帮了父亲的忙,她却从没向他道谢过。
  在公园里,月亮显得小了些,就象是皎洁的天空中的一个漫游者。他谈论着冬天。“真好玩,你刚才提到雪,”弗兰克说。“我在图书馆里正好在念圣方济各的传记。你一提到雪,我就想起那个故事,讲方济各冬夜醒来,问他自己,当僧侣这桩事他做得对不对。他想,我的上帝啊,假如我碰上哪个美好的年轻姑娘,跟她结了婚,到现在我不就有了妻室儿女了吗?这样一想,他难过得再也睡不着了。他从草铺上爬起来,走出教堂,也许是寺院,反正离开他待的地方。地上盖满雪。他堆了个雪人,是个女的,就说,‘喏,这是我的妻子。’然后他再用雪堆了两三个小孩。接着,他吻遍每个雪人,就走进屋里又在草上躺了下来。他感到痛快得多,就此睡着了。”
  这故事使她既惊奇,又感动。
  “你才在书里读到这个故事吗?”
  “不是的。我从小就记得这个故事。我一肚子都是这一类的故事,自己也不知道什么道理。我从前住的孤儿院里,有个神父常讲这些故事给孤儿听,我猜想大概就此记住了。非但没忘,还常常毫没来由地从我思想里冒出来。”
  他刚理过发,又穿上新衣服,简直认不出他就是穿她父亲的那条宽大的裤子的伙计,在他们家地窖里睡过一个星期的人。今晚上,他象是个她从未见过的人。他的衣着显得大方,模样看起来也不讨厌。他脱了围裙似乎年轻了。
  他们走过一张空着的长椅。“咱们坐一会儿,好吗?”弗兰克说。
  “我愿意再走走。”
  “抽烟吗?”
  “不。”
  他点了支烟,然后赶上她。
  “今儿晚上天气可真不错。”
  “我要谢谢你帮了我父亲的忙,”海伦说,“你心肠真好。这话我早该说了。”
  “谁也不用谢我。你父亲给过我好处。”他觉得不大自在。
  “不管怎样,别干杂货买卖。这一行是没有前途的。”
  他嘴角带着微笑喷了口烟。“大家都这样劝过我。你不用担心,我的梦想才大呐,不会钉在杂货铺里的。不过是暂时的工作。”
  “这不是你的老本行吗?”
  “不是的。”他决心老老实实。“我是在喘口气,歇一歇,你可以这么说。我一开始就走错了路,现在不得不改变走的方向。我在你父亲铺子里落脚,完全是碰巧,等我打算好下一步,我不会再待下去的。”
  他记起自己曾经考虑过向她坦白,但是时机还不成熟。反正你既能以陌生人的身份坦白,也能以朋友的身份坦白。
  “我差不多样样事情都试过,”他说,“现在得选定一样干下去。老是这样变个不停,我可腻了。”
  “你现在从头来起,不嫌太晚了一点吗?”
  “我才二十五岁。开始得晚的人,有的是。我在书里看到过还有更晚的呐。年龄算不得什么。它不会使你赶不上别人。”
  “我没说过会。”走到第二张空椅子边,她停了下来。“你要是高兴,我们可以在这儿坐一会。”
  “行。”弗兰克用手绢把座位抹了抹,才让她坐下。他递烟给她。
  “我说过我不抽烟的。”
  “对不起,我还以为你在散步的时候不想抽。有的姑娘不喜欢这样。”他把烟收了起来。
  她看到他手上拿的书。“你在看什么?”
  他把书拿给她看。
  “《拿破仑传》?”
  “是的。”
  “干吗看他的传?”
  “为什么不该看——他是个伟大人物,是不?”
  “还有别的伟人比他更出色。”
  “关于那些人的书我也要看的,”弗兰克说。
  “你书看得很多?”
  “对的。我很好奇。我想知道人家为什么发挥作用。我想知道,他们那么行事,道理在哪里。你可懂我的意思?”
  她说她懂。
  他问她在看什么书。
  “《白痴》。你知道这本书吗?”
  “不知道。讲什么的?”
  “是一部长篇小说。”
  “我宁可看真人真事,”他说。
  “这书讲的也是真事。”
  海伦问,“你是中学毕业生吗?”
  他笑了。“当然是的。这个国家的教育是免费的。”
  她臊红了脸。“我问得好蠢。”
  他赶紧说,“我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我没当它是开玩笑。”
  “我在三个州里上过中学,最后还是在晚上——在夜校里念完的。我计划过进大学深造,可是遇到一个我舍不得放弃的差事,这一步可就走错了。”
  “我得帮我母亲和父亲,”海伦说,“所以也没能上大学。我在纽大夜校部选课——大都是文学课——加起来差不多学满一年的学分。可是晚上念书可真苦。我不满意自己的职业,还想在白天全部时间上学。”
  他把烟蒂弹走。“即使我这样的年龄,我最近还一直在想上大学。我认得一个人,他就上成了。”
  “你愿意上夜校吗?”她问。
  “说不定,也许白天上,只要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比如通宵服务的自助餐厅等地方。我才提到的那个朋友就是这样办的——在一个地方当副经理什么的。过了五六年,他从工学院念毕了业,现在赚的钞票成堆,跑遍全国,到处工作着。”
  “要这样念书,可真辛苦——非常辛苦。”
  “钟点安排得确实够呛,可是你慢慢会习惯的。你手上有了值得做的事情,睡觉就是浪费时间。”
  “晚上念书得念好几年呐。”
  “时间对我来说不算个什么。”
  “对我可重要哩。”
  “照我想,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办到。我一直在回想自己得到过的各种机会。我脑子里始终存着一个想法——不要老缠在一桩事情里,因为很可能别的事你能干得更好。正因为这样,我到眼前为止从没在一个地方安顿下来过。我一直在摸索情况。我至今还有着一些非常美好的志向,盼望能实现哩。要达到目标,现在我才明白,第一步就得受到好的教育。过去我不是那么想的,可是我越活越相信这点。现在这个想法始终留在我头脑里。”
  “我一直认为这样,”海伦说。
  他又点了一支烟,随手把点过的火柴扔掉。“你干什么工作的?”
  “我当秘书。”
  “你喜欢吗?”他眯着眼抽烟。她感觉得出来,他是知道她不喜欢自己的工作的;她疑心他是从她父母那儿听来的。
  过了一会儿,她答道:“不,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单调得很。成天要跟人打交道,有些人要是能不照面,我就会快乐得多。我指的是那些推销员。”
  “他们都不懂礼貌,对吗?”
  “他们噜苏得很。我想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什么社会工作啦,或者教书啦。我现在做的事,没给我有什么成就的感觉。五点钟一到,终于我可以回家了。好象我就是为了这一点而活着。”
  她谈到她的例行公事,过了一分钟,她发觉他没有注意听。他眺望着远处沐浴在月光里的树木,绷着脸,发亮的眼睛朝着别处。
  海伦打了个喷嚏,就解下围巾来紧紧地裹在头上。
  “我们可以走了吧?”
  “等我抽完这支烟。”
  胆大得少有,她想。
  在幽暗的光线下,他的脸显得很敏感,尽管鼻梁上有着断痕。什么事情使得我那么容易发火?她先前对他的看法错了,那只能怪她自己,那是长期不跟别人来往的结果。
  他粗声粗气地吸了口长气。
  “你怎么啦?”她问。
  弗兰克清了清嗓子,但是声音还带点嘶哑,说道:“没什么。只不过我在望着月亮的时候,猛地想起了一点事儿。一个人的思想往往会如此,这你也知道。”
  “大自然引得你思考了?”
  “我喜欢天然景色。”
  “我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常常散步。”
  “我喜欢夜晚的天空。在西部,你可以看到更辽阔的天空。这儿的天空太高了,高楼大厦也太多了。”
  他用脚跟把烟蒂碾碎,然后疲惫不堪地站了起来,就象一个和青春告别了的人。
  她站起来跟他一路走去,对他产生了好奇心。他们头顶上,月亮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找不到归宿似的移动着。
  他们一路走着,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随后他开了腔,“我很想告诉你刚才我在想些什么。”
  “你不一定要告诉我。”
  “我要说,”他说,“刚才我开始回想起我曾经在那里工作过的一个跑江湖的杂耍班子。那时我才二十一岁光景。我一找到这份工作,就爱上了一个演杂技的姑娘。她的身个子有点象你——属于苗条的一类。我觉得,起初她对我并没有好感。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她认为我不是个正经人。你要知道,这姑娘有点儿难以捉摸,动不动发脾气,心里搁了一大堆事不肯对人讲。有一天,我们谈起来,她告诉我她要当修女。我说:‘我看这对你不合适。’‘你了解我什么?’她说。我没对她说,其实我善于了解人,我虽然说不出道理来,我猜想有些本领你一生下来就有的。整个夏天,我不知怎么搞的,爱得她入了迷,她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可是我也没见她跟别人一道出去。‘是不是因为我的年龄关系?’我问她。‘不是的。可是你缺少生活经历,’她回答我。‘但愿你能看出我内心经受过的一切,’我说,但是我拿不准她信不信我的话。从此我们的往来就限于象这样的谈话。我明知没法约她出去玩,隔一阵总还是约她一次,但从来没约成。‘放弃了吧,’我对自己说,‘她只对自己感兴趣。’
  “转眼快到秋天,简直闻得到换季的气息了,一天早上,我对她说,演出一结束我就准备走。‘你上哪儿去?’她问我。我说我要去找更有意义的生活。她听了什么话也没回答。我说,‘你还想当修女吗?’她脸红了起来,转过头去眼望着别处。然后她回答说,她已经不再那么肯定了,我看得出她改了主意。可是我并没蠢得认为这是由于我的缘故。现在想起来倒恐怕真的是为了我,因为我们俩的手无意中碰在一起,我看到她望着我的那副神情,真是连喘气也困难。我的天哪,我想,我们两人恋爱上啦。我对她说,‘心肝儿,今晚上散了戏,在这里等我。我们去找个两人可以待在一起的地方。’她说好的。离开前她还匆匆吻了我一下。
  “就在那天上午,她开了她老头子的那辆破汽车,到邻近的镇上去买一件她在铺子橱窗里看到过的衬衫。在回来的路上,天下起雨来了。确实的经过,我不知道。我猜想她没看清弯道或者什么的,从路上飞了出去。那辆车子冲到小山底下,她的颈骨摔断了。……事情就这样结束。”
  他们默默地走着。海伦很感动。但是为什么要提这件伤心事?她心里在琢磨。
  “我听了非常难过。”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真是太惨了。”
  “好事轮不到我。”
  “生活可以从头开始的。”
  “我的运道一直是老样子。”
  “开始实现你的受教育计划吧。”
  “看来大概我也只有这桩事好做了,”弗兰克说。
  他们的眼光碰上了,她感到自己的头皮发麻。
  随后他们就离开公园回家。
  到了黑沉沉的杂货铺门口,她急匆匆说了声晚安。
  “我还要在外面待一会儿,”弗兰克说。“我喜欢赏月。”
  她上了楼。
  她躺在床上回想他们这次散步,拿不定他讲到自己的志向和上大学的计划这番话究竟有多少是值得相信的。可是他这些话给她的印象再好也没有的了。至于他讲到那个“身个子有点象你的”卖艺姑娘的悲惨故事,目的又是什么呢?他把卖艺姑娘和谁混在一起了?可是,这个故事他讲得那么简单,看不出他有博取她同情的企图。也许这是一段真实的往事,因为他正好感到寂寞,才回想起来的。她自己也有不堪回首的月夜往事。她揣摩弗兰克的为人,竭力想看清他的真面目,结果只看到一个模糊的形象;眼神中流露出贪婪的杂货铺伙计,原先的杂耍班雇工,未来的严肃的大学生,大有前途的人,都叠印在一起。
  快要入睡的时候,她觉出他存着把她卷进自己生活中去的欲望。她以前对他怀有的厌恶又回来了,可是没费多大劲就把它驱走了。这下她完全清醒了。她感到遗憾,既不能从墙上的窗口看到天空,又不能望到下面的街道。在雪白的月光下,他在把谁幻想成自己的妻子呢?

  杂货铺的营业额继续上升,尤其是在圣诞节和新年前后。十二月的最后两个星期里,莫里斯的平均营业额达到极为少见的一百九十元之多。艾达对买卖突然兴隆有她的一套新见解,那是因为隔几条马路的地方新盖了一幢公寓,搬来了房客;再加她听说施米茨对店铺照顾得也不象先前那样周到了。打光棍的老板做起事来往往忽冷忽热。这些事情莫里斯也不否认,但是他认为运道好转大部分应该归功于他的伙计。顾客们喜欢弗兰克的道理他觉得很明显;所以他们又把他们的朋友带来了。于是,掌柜又够开支了,再加省吃俭用一点,甚至还付清了一些拖欠已久的债务。弗兰克倒认为买卖有起色是理所当然的。掌柜一向怪不好意思地只给他区区五块钱,现在为了答谢他,打算增加一点,但为了谨慎起见,决定先看看照例是淡季的一月份买卖是否继续增加再说。即使他每星期经常能进账二百元,由于利薄,他也很难供养一个伙计。他们每周至少要有二百五十或三百元营业额才行,而在市面好转之前,这是绝不可能的。
  由于情况好了些,莫里斯要海伦把她辛苦赚来的二十五元多留一点给自己;他说,她现在一定要留十五元,还说如果买卖能保持现在这样,他也许不再需要她的帮助了。他希望如此。一星期有十五元可以花在自己身上,海伦高兴极了。她非常需要买双鞋,也该添件新大衣了——现有的那件比破布好不了多少,还要买一两套连衫裙。她还想存一点钱,以后好付纽约大学的学费。。对弗兰克,她跟她父亲有同感,亏得他,他们才转了运。想起那天晚上他在公园里谈到他的志向和读书的愿望,她觉得他总有一天会如愿以偿,因为他显然不是一个寻常的人。
  他经常到图书馆去。几乎每一次海伦去那儿的时候,她总看到他坐在阅览桌前,面前摆着一本打开的书。她不知道他是不是一空下来就到图书馆里看书。她为此敬重他。她自己平均每星期来两次,每次只借一两本书,因为换借图书是她不多几样乐趣之一。就在她最寂寞的时候,她也喜欢跟书作伴,尽管她有时候为了有那么多可看而没看过的书,常常觉得丧气。经常遇到弗兰克,她起初感到不自在:他一直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可是,图书馆终究是图书馆;他来这儿,跟她一样,无非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她想,正因为他寂寞,他才念很多书,就象她自己那样。他告诉了她那个卖艺姑娘的故事以后,她就这样想了。她的不自在慢慢也就消失了。
  她一离开,他照例也走了。尽管这样,每逢她想独自走回家去,他从不打扰。有时她步行,他搭电车回去。有时候她搭电车,看到他步行。但是,只要天气不太坏,他们通常总是一同回家,有几回还弯进公园去。他又告诉了她很多有关自己的事。他的身世跟她的大部分熟人都不一样。她羡慕他到过那么多地方。她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完全象她父亲,给他的铺子和两人的生活习惯限制着。莫里斯几乎从不走到街角以外的地方,除了极为难得的几回,大都是去归还顾客忘在柜上的东西。伊弗雷姆生前,他们姊弟俩还是孩子的时候,她父亲老爱在星期天下午到科尼岛去游泳,逢到犹太节日,他们有时去看一场意第绪语的戏,或者搭地铁到布朗克斯去拜访犹太同胞。自从伊弗雷姆死后,多少年来莫里斯哪儿也不去。她也是这样,当然出于不同的原因。腰无分文她能上哪儿去?她兴致勃勃地在书本上读到那些遥远的地方,却一直在家门口消磨日子。她真想去查尔斯顿、新奥尔良、旧金山等等耳闻已久的大城市玩玩,可是她几乎从没走出曼哈顿区。她听弗兰克谈到墨西哥、得克萨斯、加利福尼亚之类地方,重又意识到自己的天地小得可怜:除了星期日,每天搭布鲁克林一曼哈顿线地下火车来回于自己的家和三十四街之间。除此以外,一星期两个晚上去图书馆。到了夏天,一切照常,只有很少几次例外,在假期里偶尔到曼哈顿海滩去玩玩,再有就要碰上好运,到莱维森体育场去听一两次音乐会。她二十岁那年,有一次实在累坏了,她母亲坚持要她去新泽西州一个星期,参加一次收费低廉的成人野营会。在这之前,还在中学里,她曾经在周末和美国史班上的同学到首都华盛顿去参观过政府大厦。在广阔的世界上,她只走得那么远而已。钉死在她过了整整一辈子的地方,那真是罪过。他讲的经历使她忍不住想要去旅行,见世面,享受人生。
  一天晚上,在公园里的一个僻静所在,那儿离树木成行的广场很远,他们俩坐在长椅上,弗兰克说他铁了心要在秋天上大学。海伦听了很兴奋,接连好几小时一直在想这桩事,想到他可能选读的各种有趣的课程,也羡慕他在班上可能遇到的许多值得结识的人以及学习中得到的乐趣。她想象他穿着整洁的服装,头发剪得短短的,也许断了的鼻梁也矫正了,操着更加规范的英语,爱好音乐和文学,研究政治、心理学、哲学,懂得越多就越想钻研,越来越成为对人对己更有用。她想象自己被他邀请去参加校园里演出的音乐会或戏剧,会上还碰到他大学里的朋友们——那些大有前途的人。散场后,他们在黑沉沉的夜色中穿过校园时,弗兰克指给她看那些他在里面听名教授上课的大楼。也许只要她合上眼,她就能看到奇迹中的奇迹,有一天海伦·博伯在这儿注册上学,不再是在晚上匆匆赶来,东拼西凑胡乱选修一两门课程,然后到下一天早晨再赶回利久斯皮尔开的路易斯维尔内裤胸罩商店。至少他使她做好梦。
  为了帮助他作好上大学的准备,海伦劝他念几部好小说,几部名著。她希望弗兰克会喜欢读长篇小说,能象她那样从中得到乐趣。因此她借了《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和《罪与罚》。这些书的作者他几乎都没听说过,她却说全是值得一读的。他发觉,她在摸弄这三部书中任何一部的发黄了的书页时,仿佛毕恭毕敬捧着万能的上帝的著作。照她所说,你似乎能从这里面读到非读不可的内容——人生的真谛。弗兰克拿着三部书回到他的房间里,为了躲避从窗缝中透进来的寒气,裹了条毯子蜷缩着,就这样踏上了艰难的历程。这些故事不容易钻进去,书中的人物和地方都是他前所未闻的,名字也都古怪得难以记住,有些句子实在疙瘩,他念了后面,忘了前头。离奇的情节构成一片丛莽,他在里面磕磕绊绊前进着,开头的部分就便他非常恼火。他睁大眼,望着那些字,一个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没念多少,只好另换一本,然后再换第三本,终于气呼呼地把它们撂在一边。
  既然这几部书海伦都念过,并且非常重视,他却念不下去,岂不丢人,于是他从地板上捡起一本,重新念起来。他硬着头皮念了开头几章以后,慢慢就阅读得顺当了。他对书中人物的生活也产生了兴趣——他们或多或少都是受损害的,有的甚至死掉。起初弗兰克断断续续,后来不知怎的竟然如饥似渴地念着,没过多久就把三本书读完了。他开头读《包法利夫人》,还感觉几分好奇,读到最后,他觉得非常扫兴,厌恶,浑身冰冷。他不懂为什么有人要写这样的娘们。不过,对于事情发展到后来她除了一死就别无出路,他也替她感到几分难过。《安娜·卡列尼娜》就比较好些,这个女人有趣得多,在床上想必更妙。他真不愿她最后卧轨自杀。虽然弗兰克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既可以拿起来一读,也不致爱不释手,但是读到列文在树林里想到上吊以后那场突然攫住他整个身心的深刻变化,他大为感动。至少他是要活下去的。《罪与罚》使他反感,却也使他着迷。书中所有的人物一开口就要为自己的某种弱点、毛病或者罪行而忏悔一番。大学生拉思科里尼柯夫的悲惨遭遇使他感到痛苦。弗兰克起初认为他一定是个犹太人,等到发现他不是的时候,觉得很出意外。书中某些段落他读了虽然感到激动,却产生有人把他的脸按在阴沟污水里的感觉;另一些段落使他好象接连醉了一个月似的。他喜欢书中的妓女索尼娅,读完以后好几天还一直想念她。尽管这样,他为自己终于看完这本书而高兴。
  后来,海伦建议他再念几部这三位作家写的其他作品,好加深对他们的了解。他推说自己对念过的几本是否理解也没有把握。“我肯定你是理解的,”她答道,“要是你对书中的人物了解的话。”“我倒是了解的,”他咕噜一声。为了讨好她,他又勉强啃完两厚本,读的时候,绷着脸,眉头紧锁,眼睛里露出恼火的光芒,嘴里不时有股恶心的感觉;可是一读完,他往往感到几分宽慰。他真不懂,在这种人类的苦难中,海伦能找到什么满足。他还怀疑,莫非她知道自己曾经窥看过她洗澡而存心用这些书来惩罚他。但是接着他觉得这是不大可能的。不管怎样,他一直无法排遣这个念头:有人在非做不可时,因为对做什么迟疑不决而就此潦倒,他还被这样一个念头折磨着:一个人做了一件错事,多么容易就毁了一生。从此以后,任凭他怎样补过也无济于事,只好永远受罪。有时候,伙计深夜坐在房间里,一双冻红的手僵硬地捧着书,戴着帽子仍然冻得头皮麻木,突然间毫无来由地产生一种古怪的感觉,他不是在念手里的书本,而是在念自己的身世。这种感觉最初使他精神振奋,后来却使他非常灰心丧气。
  一次雨夜,海伦打算到楼上弗兰克的房间里去,把她不愿接受的礼物退还给他,她还没来得及走,电话铃响了,艾达匆匆赶到过道里来叫她下去。这时弗兰克在自己房间里,躺在床上眼望着雨打的窗子,听到她下楼的声音。海伦进去的时候,莫里斯正在店堂里接待顾客,她母亲坐在后间里喝茶。
  “是纳特打来的,”艾达低声说,端坐不动。
  妈妈一定在跟自己说,她不会留神去听的——海伦想。
  她的第一个感觉是,她不愿跟这个学法律的学生讲话,可是他的声音是热情的,就他来说,这表示他作了非同一般的努力。在这样的雨夜,热情的声音毕竟是热情的声音。她能轻易地想象出他对着电话机讲话的那副神态。她真希望他在十二月里就打电话给她,那时她非常想念他;而如今她又意识到自己心中对他存着无法解释的冷淡。
  “谁也看不到你,海伦,”纳特第一句话就说,“你到哪儿去了?”
  “噢,我一直在呀,”她说,竭力想掩饰嗓音里的颤抖。“你呢?”
  “你讲话那么拘束,身边有人?”
  “说对了。”
  “我早猜到是这样。那就让我爽爽快快地讲清楚。海伦,真是很久了,我想见见你。这个星期六晚上我们去看场戏,你说好吗?我明天进城顺路可以去买票。”
  “谢谢你,纳特。我不想去看。”她听到她母亲在叹气。
  纳特清了清嗓子。“我真想知道,一个人连起诉书里控告他犯的什么罪也毫无所知,他该怎样替自己辩护呢?我究竟犯了什么罪?仔细给讲讲清楚。”
  “我不是律师,提不出起诉书。”
  “那就算它是原因吧——又是什么原因呢?一会儿我们很亲近,一会儿撇下我孤零零留在岛上,手里拿着帽子。我究竟干了什么啦?请你告诉我。”
  “我们不谈这个问题。”
  这时艾达站起来,走进店堂,随手轻轻掩上门。谢天谢地,海伦想。她压低了嗓音,他们就不会从夹墙窗口听到她讲的话了。
  “你这姑娘真怪,”纳特说。“你还用过了时的标准来看待某些事情。我一直对你说,你对自己压制得太厉害。这年头谁还有火热和沉重的良心?二十世纪的人比较自由了。原谅我这样说,可全是实话。”
  她臊得脸红了。他看得多么透彻。“我的标准就是这样,”她答道。
  “要是人人对生活中发生的美好时刻都感到后悔,”纳特争辩道,“那么人的生活会变成怎么个样子?活着还有什么诗意?”
  “你那么愉快地谈论这样的题目,”她怒冲冲地说,“希望你身边没有别人才好。”
  他的声音显得沮丧、委屈。“当然没有。海伦,我的天啊,你把我看得多么低下呀I”
  “我这儿是怎么情形,早跟你讲过。我母亲一分钟前还在房间里。”
  “对不起,我忘了。”
  “现在不在了。”
  “我说,姑娘,”他亲切地说,“电话上不是谈论我们私人关系的地方。我马上到楼上来找你,好吗?我们总得通情达理地取得谅解才行。我并不是十足的蠢猪,海伦。请允许我坦率说一句,你不同意有那种事,那是你的权利。你不同意就是,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做朋友,过一段时间一同出去玩一次。让我上楼来和你谈谈。”
  “另外找个时间吧,纳特,我现在有事。”
  “什么时间?”
  “另外找个时间吧,”她说。
  “好吧,”纳特亲切地说。
  他挂断电话以后,海伦还站在电话机旁边,心里纳闷,究竟自己做得对不对。她感觉到做得不对。
  艾达走进厨房来。“他要干吗?——我是说纳特。”
  “就只谈谈。”
  “他约你出去?”
  她承认了。
  “你怎样回答他的?”
  “我说另外找个时间。”
  “‘另外找个时间,’你这是什么意思?”艾达尖刻地说。
  “你已经成了什么了,海伦,老太太吗?晚上老是独自个儿坐在楼上,那有什么好处?有谁读书发了财的?你怎么啦?”
  “没什么,妈。”说完她就离开店堂,走到过道里。
  “别忘了你已经二十三啦,”艾达在她背后喊着。
  “我不会忘的。”
  到了楼上,她更加烦躁起来。她想到有一件事情她不得不做,可是她不想做,然而她觉得非做不可。
  昨晚上,她跟弗兰克在图书馆里碰头——八天里第三次了。他们出来的时候,海伦发见他笨手笨脚地拿着一个包,她猜想里面准是些衬衫或者内衣内裤。回家路上,弗兰克扔掉了烟头,在路灯底下把包递给了她。“拿着吧,这是给你的。”
  “给我的?什么东西?”
  “你会知道的。”
  她勉强接了过来,向他道了谢。海伦尴尬地拿着,一路回家,谁也没讲多少话。事情太突然,她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要是让她考虑一分钟,她就不会收下来了,尽可以推说他们还是保持朋友关系的好,因为她觉得彼此还没真正了解。现在既然东西已经拿在手里,她就没有勇气请他拿回去。这是一只中等大小的盒子,里面装的东西挺重的,她猜是本书,可是书又不会那么大。她把盒子抱在胸前,只觉心里掀起一阵对弗兰克的愿望,搞得她心烦意乱。走到离杂货铺还隔一条马路的时候,她就慌慌张张道了声晚安,朝前径自走了。只要杂货铺橱窗里的灯还亮着,他们总是这样分手的。
  海伦走进房子去,艾达还在楼下陪着莫里斯,因此也就没人问长问短了。她坐在床上,打开盒子,微微有点哆嗦,准备一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就把它藏好。她一打开盖子,发现里面放着两个包,都用洁白的纱纸裹着,外面扎上红缎带,蝴蝶结打得大小不匀,显然是弗兰克干的。海伦打开第一包礼物,看到一条手织的长围巾——厚实的黑毛线,镶着金线,她就愣了。她发现第二包礼物是一本红皮封面的莎士比亚戏剧集,更吃了一惊。包里没附卡片。
  她无力地坐在床上。我不能接受这份礼,她对自己说。这些都是贵重的东西,他大概把他好不容易赚到手、节省下来预备上大学用的每一分钱都花掉了。即使他有钱买这些东西,她也不能受他的礼。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受他的礼,那就岂止不合适而已。
  她本想立即上楼去,附一张条子,把东西留在他房门口,可是,就在他送给她的当天晚上,她实在不忍心这样做。
  第二天黄昏,她烦恼了一天之后,觉得非把东西退回去不可;眼下她巴不得在纳特来电话之前就已经退掉了,那样她接电话的时候可能比较轻松。
  她跪在地上,把床底下那只装着弗兰克送的围巾和书的纸盒子掏出来。他给她那么可爱的东西——比任何人送过的都要好得多,纳特最多只给她半打粉红的玫瑰花,这事情使她感动。
  受了人家的礼,你总得有所报答,海伦想。她深深吸了口气,拿着盒子悄悄走上楼去。她迟疑不决地轻轻敲了敲弗兰克的门。他早听出她的脚步声,正在门后面等着,双手攥着拳,指甲直抠进掌心里去。
  他打开门,眼光落在她拿的东西上,眉头就皱了起来,好象挨了一记耳光。
  海伦局促地跨进小房间,立即把门关上。她看到地方那么狭小和简陋,勉强压制着才没有打哆嗦。床没铺好,上面放着一只短袜,看来他刚才在凑合着缝补。
  “福索两口儿在家吗?”她低声问。
  “他们出去了。”他说话没精打采,眼睛绝望地盯着他送她的东西。
  海伦把礼盒递给他。“非常感谢,弗兰克,”她说,一面竭力装出笑容,“可是我想,我真的不该受。为了秋天上大学,你不是很需要钱吗?”
  “这不是你心里想的理由,”他说。
  她脸红了。她本来打算解释,说她母亲如果看到他的礼物,肯定会大闹一场的,可是嘴里只说,“我实在不能受这份礼。”
  “为什么?”
  这话本来就难回答,而他那副样子更使她难开口了:他一双大手捧着退回来的两样礼物,仿佛它们本来是有生命的东西,突然死了。
  “我真的不能受,”她终于说出口。“你买东西很有眼力,可是我非常抱歉。”
  “好吧,”他懊丧地说。他把盒子往床上一扔,那本莎士比亚戏剧集掉在地上。她立即俯身捡了起来,发现打开的地方刚巧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剧本,就感到丧气。
  “晚安。”她说罢就离开他的房间,匆匆下楼。回到自己房里,她好象听到远处一个男人在哭的声音。她手按住搏动着的喉头,竖起耳朵听着,却没再听到哭声。
  海伦洗了个淋浴,消除一下紧张,然后穿上长睡衣和家常上衣。她顺手拿起一本书来,但是没有心思念。她早就注意到有些迹象,说明他可能爱着她,现在她几乎可以确信这一点了。昨晚上他拿着盒子跟她一同回来的时候,他就象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尽管穿的戴的还是原来的大衣帽子。他周身显出来的才干和潜力是她前所未见的。他没讲到爱情,可是内心蕴藏着爱。她看透了这点以后,几乎就在他把盒子递给她的一刹那,她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事情发展到这样的地步,那是她的过错。她提醒过自己,不要跟他厮混在一起,却没听从自己的提醒。出于寂寞,她存心给他接近的机会。明知他会在图书馆里,她还去得那么勤,还能有什么其他解释呢?在散步的时候,她中途停下来和他一同喝咖啡、吃馅饼什么的;听他讲自己的身世,跟他讨论上大学的计划,长篇大论地谈他在看的书;同时,她把那些会面都瞒着她的父母。这他也知道,怪不得他逐渐存了希望。
  怪就怪在她有时候觉得自己非常喜欢他。他在许多方面都是个有出息的人;既然一个男人吐露了真情,难道她是一部机器,可以把自己的感情关闭起来?然而,她又明知自已决不能当真倾心于他,否则就会引起成堆的麻烦。谢谢你,麻烦她已经够多了。她现在只想过无忧无虑的太平日子——不要再有忧虑了。两人做做朋友是可以的,但来往不能太密切;她甚至可以跟他在月夜手握着手,超过这点就不行了。这话她早该向他当面讲清,那么他也可以省下买礼物的钱,用来争取更好的前程;她现在也不必因为伤了他的心而难过了。但是,他明显地表现出来的感情那么深,却使她有点出于意料。她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得那么快,因为从她这方面来说,事情一直是倒过来的,通常总是她先爱上谁,然后那个男人才回报——除了纳特·帕尔是例外。因此为了有个变化,倒过来也挺有意思,她真巴望今后多发生几次,但是一定要是合适的人。她决定,以后图书馆要少去。到时候,他就会知道——要是他现在还不知道的话——并且放弃赢得她爱情的想法。只要他认清究竟是怎么回事,即使真的感到痛苦,他也会熬过去的。她左思右想,搞得心神不定,尽管一再努力,仍然无法安心读书。莫里斯和艾达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她房间的时候,她早熄了灯,好象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她离家去上班,在街沿上那只塞得满满的垃圾桶里,发现装着他的礼物的纸板盒子扔在一些油腻的废物袋上,不觉吓了一跳。看得出有人把垃圾桶盖子压在盒子上过,现在桶盖已经掉了下来,躺在人行道上。海伦打开盒子盖,发现两件礼物还在,包装的纱纸松松地盖在上面。她看到这样的浪费,一肚子的气,就把书和围巾从压破的纸板盒里拿出来,带着它们匆匆走进过道。如果她拿上楼去,艾达一定会问她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因此她决定把它们藏在地窖里。她开了灯,悄悄地走下去,尽量不使自己的高跟鞋在梯级上得得发响。她揭掉纱纸,把完好无损的礼物藏进杂物堆中那只破梳妆台的底层抽屉里。她把脏纱纸和红缎带用报纸卷好,然后拿上去丢进垃圾桶里。海伦发觉她父亲在窗口懒洋洋地望着她,就拐进店堂,道了声早安。她洗了手就上班去了。坐上地铁,她一路上闷闷不乐。
  那天晚饭后,海伦趁艾达在洗盘子,偷偷溜进地窖,把书和围巾拿了出来。她带着它们走上楼去,到弗兰克的房门口敲了敲门,没人应。她打算把它们留在门口,再一想,不跟他先谈一下,他还会扔掉的。
  泰锡开门出来。“我不久前听到他出去的,海伦。”她的眼睛盯着她手里拿的东西。
  海伦不由得脸红了。“谢谢你,泰锡。”
  “要留什么话吗?”
  “不用了。”她回到房里,重叉把礼物塞到床底下。随后她又改了主意,把书和围巾分开放进五斗橱的两只抽屉里,藏在内衣下面。她母亲上楼来的时候,她正在听无线电。
  “海伦,今晚上你出去吗?”
  “说不定。也许上图书馆去。”
  “干吗老上图书馆去?你前天才去过。”
  “我去找克拉克·加布尔(美国影星)。”
  “讲话不要那么毫无顾忌,海伦。”
  她说了声对不起,叹了口气。
  艾达也叹了口气。“有人要他们的子女多念点书。我却希望你少念些。”
  “那也不会使我快点出嫁。”
  艾达结了一会儿毛线,很快就坐不住了,重新下楼到店堂里去。海伦把弗兰克的东西拿出来,用她回家路上买的厚纸包好,再用绳子捆上,然后搭车上图书馆去。但他不在那儿。
  第二天晚上,她先上他房间里去找,然后一得空就溜出去,再到图书馆去找,可是两个地方都没找到他。
  “弗兰克还在这儿工作吗?”她在早晨问莫里斯。
  “当然在啊。”
  “我好久没看到他了,”她说。“我还以为他可能走了。”
  “他要到夏天才走。”
  “他说的吗?”
  “妈妈说的。”
  “他知道吗?”
  “知道的。你问这干吗?”
  她说她不过是好奇罢了。
  那天黄昏,海伦走进过道,听见伙计在走下楼来,就在楼梯口等他。他抬了抬帽子,正要走过去,她说话了。
  “弗兰克,你干吗把两件礼物扔进垃圾桶里?”
  “我留着还有什么用处?”
  “那就浪费得太厉害了。你应该去退钱。”
  他嘴角上流露出一丝微笑。“来得容易去得快。”
  “别开玩笑。我从垃圾里捡了出来,在我屋里给你留着。东西没损坏。”
  “谢谢你。”
  “请你拿去退钱。到秋天,你需要钱的。”
  “我自小就讨厌买了东西去退。”
  “那么把发票给我,吃中饭的时候我去退。”
  “发票丢了,”他回答。
  她温柔地说。“弗兰克,事情总有不称心的时候,别难受。”
  “希望他们把我埋了,我才会不难受。”
  他走出房子,她上了楼。

  到了周末,海伦重新开始把日历上的日子扛掉。她发觉,从元旦以来她一天也没扛过,就一一补上。星期日那天,天气晴朗,她越来越坐不住了,又希望纳特打电话给她。结果他姊姊打来了。午后不久,她们到公园大道上去散步。
  贝蒂二十七岁,长得很象萨姆·帕尔,大骨架,相貌平常,但微红的头发,温和的脾气,却使她有一股吸引力。她的思想,在海伦看来,有一点庸俗。她们两人并没有多少共同之处,也难得碰头,可是都喜欢偶尔在一起聊聊,或者同去看一场电影。最近贝蒂跟她办公室里的一个会计师订了婚,经常和他在一起。眼下,她炫耀着她那漂亮的手指上戴的阔绰的钻戒,这次海伦也不免有点羡慕她了。贝蒂看来也猜到几分,祝她在这方面也能交上好运。
  “但愿喜讯早点来,”她说。
  “谢谢你,贝蒂。”
  她们走了几条马路后,贝蒂说,“海伦,我素来讨厌多管人家的私事,但是好久以来我一直想问问你,你跟我弟弟纳特的事究竟怎么样了?有一次我问过他,他对我说了些不知所云的话。”
  “你知道,这种事情确实难说。”
  “我本来以为你喜欢他的,对吗?”
  “我是喜欢他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再见他了呢?你们吵过架,还是怎么的?”
  “没吵架。不过我们的想法不一样。”
  贝蒂没有再问下去。后来她说,“什么时候你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海伦。纳特为人确实不错。我的男朋友谢泼也认为是这样。他最大的缺点就在于,自以为聪明过人,该享点特权。你会看到,他慢慢能克服这种缺点的。”
  “我也许会,”海伦说,“我们等着吧。”
  她们回到糖果店门口,贝蒂的未婚夫谢泼·希尔施,一个戴眼镜的粗壮小伙子,正在那儿等她,准备一起搭他的庞蒂亚克牌汽车去兜风。
  “跟我们一起去吧,海伦,”贝蒂说。
  “欢迎你。”谢泼碰碰帽沿。
  “去吧,海伦,”戈尔迪·帕尔也劝道。
  “谢谢你们,我打心底感谢大家,”海伦说,“可是我还有些内衣等着熨烫。”
  到了楼上,她站在窗口眺望后院,只见地上还留着上星期的残雪,没有一片绿叶,也没有一朵赏心悦目的花。她仿佛觉得心中全是解不开的疙瘩,在绝望中,她披上外套,裹好黄头巾,再次走出家门,也不知走哪条路好,信步朝光秃秃的公园走去。
  通公园大门的路中心,有一个混凝土浇制的三角形小岛,由几条马路的交叉口形成的。那儿有几条长凳,白天有人坐着,把花生米、面包片扔给经常在这里叫个不停的鸽群吃。海伦朝路口走去,看到长凳边有个男人蹲着在喂鸽子。岛上只有他一个人。那人站起身来,鸽子随着他扑扑飞腾,有几只停在他胳臂上,肩头上,一只歇在他手指上啄他掌心里的花生米。还有一只胖胖的鸽子蹲在他帽顶上。花生米都吃光以后,他拍干净双手,鸽子扑打着翅膀四散飞走了。
  海伦认出这人是弗兰克·阿尔派恩以后,犹豫起来。她没有心情去见他,但是一想到还藏在她五斗橱抽屉里的礼物,就决定趁此机会把这事情彻底解决。到了路口,她穿过马路向小岛走去。
  弗兰克看到她走过来,说不清自己是否还把她放在心上。礼物退了回来,他的希望就此破灭。他原以为,如果她也爱他的话,他的生活会变得合乎他的心意,但是有时候他想到又要变动,即使变得称心,也不禁感到痛苦。再说,娶一个象她那样的姑娘,就得和犹太人打一辈子交道,又有什么好处?因此他对自己说,他根本不摆在心上。
  “嗨,”海伦说。
  他碰了碰帽沿。他满脸倦容,但是两眼清澈,目光沉着,仿佛他碰上什么恼人的事儿,最后斗胜了似的。她觉得,如果她给他添了麻烦,那真是遗憾。
  “我害了次感冒,”弗兰克说。
  “你该多晒晒太阳。”
  海伦挨着凳沿坐了下来,仿佛她担心她会被要求付租钱似的——他觉得。他就离开她一点坐下。有一只鸽子开始追逐另一只,兜着圈子,最后停落在它背上。海伦的目光转了开去,但是弗兰克懒洋洋地注视着这两只鸽子,直到它们飞走。
  “弗兰克,”她说,“我真不愿意老钉着这个话题,让人听得发腻,不过要是有什么事情我不能忍受,那就是浪费。我知道你不是洛克菲勒,所以请你告诉我你买礼物的铺子,好不好?我可以去把它们退掉。我想,没有发票我也退得掉。”
  她的眼睛,他发觉,蓝得刺人。说也可笑,他觉得有点儿怕她,仿佛她对他过于坚决,过于严厉。同时他又认为,自己仍然喜欢她。他原来并不这样想的,但是象现在这样两人坐在一起,他又觉得自己确实喜欢她的。这是几乎没有希望的感情,然而,正因为他并没感到完全绝望,这种感情就不止是欢喜而已。他坐在她旁边,看到她一脸焦虑、忧愁的模样,觉得自己还有希望。
  弗兰克按响一个又一个指关节,随后脸朝着她。“听我说,海伦,我也许性子太急。当真如此的话,我实在抱歉。我这个人一喜欢了谁,就不由得要表示出来,总想送点东西给她,但愿你理解这一点,虽然我知道,并不是人人都喜欢受礼。那是他们的事。我的脾气就是想送,即使我要改,也改不了。也只好这样。我一气之下把送你的礼物扔进了垃圾桶,害得你只好去捡出来,实在对不起你。但是我要说的是,我送给你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干脆收下一样呢?留个小小的纪念,曾经有过那么一个你认得的人,你劝他念了不少好书,他很感激。你用不着担心我给了你东西就会指望什么。”
  “弗兰克……”她说,涨红着脸。
  “先让我讲完。就这样讲定,好吗?你收下一样,我就把另外那样退掉,取回货款。你说怎么样?”
  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为了把事情了结,她只好点点头,表示赞成他的提议。
  “那就好了,”弗兰克说。“到底你最喜欢哪一样?”
  “喔,那条围巾也很好,但是我宁可要书。”
  “那就把书留下吧,”他说。“随你高兴什么时候把围巾交给我,我保证退掉它。”
  他点了支烟,大口吸着。
  既然事情谈妥了,她心中琢磨,自己是不是就该告别,继续去散步。
  “你现在有事吗?”他问。
  她猜大概想溜达一会儿。“没事呀。”
  “看场电影怎么样?”
  她过了一分钟才回答。他要再从头来起吗?她觉得,她必须很快划定界限,不能让他再悄悄换得太近。但是考虑到他已经伤心,她认为最好先把要说的话确切想定当,然后得体地讲出来。
  “我得早点回去。”
  “那么咱们就走吧,”他说着就站了起来。
  海伦慢吞吞地把头巾解开,再把它缚紧。接着他们两人一同离开。
  他们一路走着,她心中老在嘀咕,收下他的书是否做错了。尽管他说并不期待什么,她觉得,送了礼就有权提出要求,而她决不希望人家对她提出什么要求。可是,几乎不知不觉地她又在问自己是否有点喜欢他,而且不得不承认确实有一点。但还不到需要担心的程度;她喜欢他,却并不希望感情有越来越好的可能。他并不是那种她要倾心相爱的男人。这一点她早就看得很清楚,因为除了别的缺点,他身上总存在某种躲躲闪闪、无法捉摸的东西。他给人的印象有时要胜过他的实际为人,有时还不如。她觉察到,他的憧憬和他在毫不做作的正常情况下(或者说,在他做作得少一点的时候,因为他或多或少老是有点做作)表现出来的本质,多少有点不符合。这事情她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因为既然他一做作就能使自己显得善良些、胸襟宽广些、聪明些,那就说明他是有这些优点的,否则你也没法无中生有地装出来。总之,光凭外表,你摸不透他的底细,他既隐藏了他具备的品质,也隐藏了他缺少的品质,就象魔术师一只手把纸牌亮给大家看,而另一只手把纸牌化成一阵烟。就在他谈论自己,说自己是怎样一个人的当儿,他使你拿不准他这话是否可靠。你朝一面面镜子里看进去,看着镜子,你不知道哪一面是正确的、真实的或者重要的。她逐渐产生这样的看法:他谈到自己的时候只是假装得坦率;他讲那么多自己的经历,是在耍花招,为了要掩盖他的真面目。也许不是存心如此——也许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这样做。她暗自思忖,他会不会已经结过婚。有一次他说他从没结过。那个有一吻之缘的卖艺姑娘的悲惨故事,其中是否还有隐情?他说没有。如果真的没有,那么是什么东西使她觉得他一定干过什么事情——纠缠在她猜不透的事情中?
  他们快走到电影院的时候,她想到了她的母亲,只听到自己在咕噜,“别忘了我是个犹太人。”
  “是又怎么样?”弗兰克说。
  在一片漆黑的电影院里,他想起刚才自己回答她的话,觉得扬扬得意,就象头撞在砖墙上而没伤皮肉。
  她咬住自己的舌头,没答腔。
  到夏天,他横竖要走的。
  艾达很不高兴,怪自己在最便于打发他走的时候,把他留了下来,一直拖到现在。这事得由她负责,她大伤脑筋。虽然没有什么证据,她总疑心海伦对伙计感到兴趣。他们两人之间肯定有什么事情。她没问女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因为女儿一否认,她就会下不了台。尽管她尽量想信赖弗兰克,但总觉得实在信不过他。不错,他使买卖好起来,可是为了这点,他们究竟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呢?每逢她碰见他一个人在店里,他的神情——她不由得提醒自己——老是显得鬼鬼祟祟。他经常长吁短叹,自言自语;发现有人在注意他,却假装没有发觉。不管他做什么事,除了他所做的以外,总还有点别的什么。他象长着两个心眼,一个心眼跟他的人在一起,另一个却在别的地方。就是在看书的时候,他也不仅是在阅读。他的沉默也成了一种语言,她无法了解的语言。有什么事情在折腾他?艾达猜是她的女儿。在店堂或后间里,只有海伦碰巧走进去的时候,他才显得轻松些,不再心不在焉。她虽然没发现海伦对他有什么反应,总觉得不安。当着伙计的面,海伦沉静、疏远,对他几乎是冷淡。她对他那骨碌碌的眼光毫无反应,甚至掉过身去,以背相向。可是艾达也正因为这样而担心。
  一天晚上,海伦走出家门以后,她母亲听到伙计下楼的脚步声,就赶快穿上大衣,头上裹好围巾,冒着纷飞的雪花,拖着沉重的脚步,跟在他后面。他走到才隔几条马路的那家电影院门口,付了钱,就走进去了。艾达十拿九稳,海伦准在里面等他。她万箭攒心似的走回家,发现女儿在楼上烫衣服。又有一个晚上,她紧跟着海伦,直跟到图书馆,到马路对面等着,在夜寒中站了近一个小时,打着哆嗦,才看到海伦出来,就跟在她后面回家。艾达责骂自己多疑,但是疑虑就是没法消除。一天,她在后间里听到她女儿在跟伙计谈一本书。这使她烦恼。后来,海伦偶然提到弗兰克打算秋天进大学,艾达觉得他这样讲无非是想博取海伦对他的关心。
  她对莫里斯谈了,还谨慎地问他可曾注意到海伦和伙计之间发生什么事情。
  “别那么傻乎乎的,”掌柜回答。他也想到过这种可能性,有时还感到担心,再一细想,他们两人完全不是一路,就不再把这念头搁在心上了。
  “莫里斯,我担心。”
  “你反正什么事情哪怕是根本没有的事情,都担心。”
  “叫他现在就走吧——买卖已经好起来了。”
  “确实好了点,”他咕噜道,“可是谁知道下星期会怎样。我们早讲定让他留到夏天再走。”
  “莫里斯,他会惹起麻烦的。”
  “什么麻烦?”
  “等着吧,”她叉着手指说,“少不了出乱子。”
  听了她的话,他起先有点心烦,后来却感到焦急了。

  第二天早上,掌柜和他的伙计坐在桌边剥热的土豆皮。锅子横放着,里面的水已经倒干了,他们紧靠着一堆热气腾腾的土豆坐在那儿,弯着身子,用小刀削着带盐霜的皮。弗兰克显得局促不安。他没刮脸,下眼圈发黑。莫里斯纳闷,他是不是一直在喝酒,可是打他身上从来闻不到酒味。他们一声不响地干着活,都陷入了沉思,各有各的心事。
  过了半小时,弗兰克烦躁地在椅子里挪动着。“嗨,莫里斯,假如有人问你犹太人信仰什么,你怎样回答他们?”
  掌柜住手不剥下去,一时间答不上来。
  “我想知道,做个犹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莫里斯为自己受的教育太少而感到惭愧,因此一碰到这类问题,总是觉得不大自在,然而又认为他非回答不可。
  “我父亲一直说,要当犹太人,你只消有副好心肠就行了。”
  “那么你自已认为怎样呢?”
  “要紧的是犹太教的经书,那就是律法,犹太人必须信奉律法。”
  “让我问你一个问题,”弗兰克接着说。“你认为自己是不是个真正的犹太人呢?”
  莫里斯吓了一跳。“是不是真正的犹太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听了这话别生气,”弗兰克说,“我可以举出理由来,说明你并非真正的犹太人。第一,你不上犹太教堂——至少我没看到你上过。你厨房里,有不洁净的食物,你还吃不洁净的食物。你甚至不戴小黑帽。我在芝加哥城南认得的一个裁缝,就戴这种小帽子,而且每天祈祷三次。我听你太太说,你在犹太节日还照常营业,随她怎样大叫大嚷,也起不了作用。”
  “有时是这样,”莫里斯臊红着脸说。“为了吃饱肚子,节日你也得开门。但是在赎罪节,我总是不做买卖的。不吃不洁净的食物这种规矩我才不管它,我看早不时兴了。我只关心犹太教的律法。”
  “可是我才提到的那些全属于律法,对吗?不吃猪肉是教规(犹太教规不准吃猪肉,也不准厨房里有猪肉),可是我看到过你吃火腿。”
  “吃不吃猪肉,我看是无关紧要的。有些犹太人认为这是要紧的,我才不在乎。偶尔在舌头干得没有味道的时候,放一块火腿到嘴里,决不会有人就此说我不是犹太人。要是我忘了律法,有人就会说我不是犹太人,而且我也会承认的。律法是指做正当的事情,老老实实,心地善良。这些都是指对待别人。我们的生活够困苦了,有什么理由去伤害别人?最好的东西不能光给你或我,要给所有的人。我们不是畜牲。这就是我们需要律法的理由。这就是犹太人信仰的理由。”
  “我看别的宗教也都有这种想法,”弗兰克说。“告诉我,莫里斯,犹太人为什么受那么多苦?似乎他们喜欢受苦,对吗?”
  “你喜欢受苦吗?他们受苦,因为他们是犹太人。”
  “我就是这个意思,他们没有必要受那么多苦。”
  “一个人活着,就得受苦。有些人苦受得多些,并不是因为他们愿意多受。可是我认为,一个犹太人要是不为律法受苦,他就不会为任何东西受苦了。”
  “那你为了什么受苦的,莫里斯?”弗兰克说。
  “我为你而受苦,”莫里斯平心静气地说。
  弗兰克把小刀放在桌上。他撅起了嘴。“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为我受苦。”
  伙计不再谈下去了。
  “一个犹太人要是忘了律法,”莫里斯结束道,“就不是好人。”
  弗兰克捡起刀子,重新开始削土豆皮。掌柜默默无言地削他自己的一堆。伙计也不再问什么了。
  在等土豆冷却的时候,莫里斯经过这场谈话,感到心烦意乱,弗兰克为什么提出这个话题来。不知为了什么原因,他想到了海伦。
  “老实对我说,”他说,“你为什么问我这种问题?”
  弗兰克在椅子里移动了一下,慢悠悠地回答说,“老实对你说,莫里斯,以前我是不大喜欢犹太人的。”
  莫里斯一动不动地望着他。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弗兰克说,“我还不大懂得犹太人是怎么回事。我想,当时我不了解他们。”
  他额头上全是汗水。
  “这样的事情常有的,”莫里斯说。
  可是伙计的自白并没使自己痛快些。
  一天下午,才吃中饭不久,莫里斯无意中在镜子里瞧见自己的模样,乱蓬蓬的头发,颈上的毛发长得很密,他觉得实在不好意思。因此他对弗兰克说,他要到街对面去理发。伙计在看《明镜报》的赛马版,听了点点头。莫里斯把围裙挂好,走进店堂,打现金出纳机里去拿点零钱。他从抽屉里拿了几个二毛五分银币,然后查了一下当天的进款,觉得很高兴。他走出杂货铺,跨过电车轨道到理发店去。
  椅子空着,他不用等。浑身散发一股橄榄油味的季安诺拉先生,一面给莫里斯理发,一面跟他聊天。莫里斯看到自己那么长的头发要理发师剪,觉得有点窘,但他发觉自己主要是在想他的杂货铺。要是保持目前的情况——虽然敌不上卡普的天堂,至少还能过下去,不象仅仅几个月前那样穷得吓人——他就心满意足了。艾达又在唠唠叨叨,要他把铺子卖掉。现在情况还没彻底好转,他也没有找到自己有把握的去处,卖掉铺子又有什么用?艾尔·马库斯、布赖特巴特以及跟他谈过话的所有司机都还在抱怨买卖差,最好还是不要自招麻烦,就维持现在这样。也许到夏天,等弗兰克走了,他再卖出去,另找个新地方。
  掌柜坐在理发椅里养神,一面透过窗子注视着自己的店铺,他坐下来以后至少看到有三个顾客进去。有个男人离开的时候拿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大纸袋,莫里斯猜想里面至少有六瓶啤酒。还有两个女人出来,其中一人带着沉甸甸的包,另一个提着一只装得满满的篮。合计起来,少说些,就算两个女人每人花了两块钱,他估计已经收进一张可爱的五元钞票,他的理发费赚出来了。理发师一揭掉掌柜身上的白围布,莫里斯就回到杂货铺里。他擦了根火柴,照着现金出纳机,满怀希望地睃着那上面的数字。大出他的意外,他看到只比他离开店铺前看的总数增加了三元零一点。他愣住了。每个袋子都装满了食品,怎么可能只有三元?莫非里面装的都是象麦片之类大盒的商品,加起来值不了几个钱的?他简直没法相信,心里乱得快要病倒了。
  在后间里,他挂好大衣,摸索了一阵才把围裙带子系好。
  弗兰克脸带笑容从报纸赛马版上抬头望望。“去掉了头上那堆乱草似的头发,你简直象换了个人,莫里斯,你看起来象头才剪过毛的绵羊。”
  掌柜的点点头,脸色灰白。
  “你怎么搞的,脸色那么苍白?”
  “我不太好过。”
  “干吗不上楼去打个盹?”
  “过一会儿再说。”
  他抖抖嗦嗦地给自己倒了杯咖啡。
  “买卖怎么样?”他问,背朝着伙计。
  “马马虎虎,”弗兰克说。
  “我到理发师那儿去了以后,你接待过几个顾客?”
  “两三个。”
  莫里斯不敢朝弗兰克的眼睛看,就走进店堂,站在橱窗口,瞪眼望着理发店,心乱如麻,被焦虑折磨着。意大利人在偷现金出纳机里的钱吗?顾客拿着装得满满的袋子出去,出纳机上记在哪儿?难道他把东西赊出去了吗?他们吩咐过他不要放账。那怎么搞的?
  进来了一个男人,莫里斯接待他。那人花了四毛一分。莫里斯珰的一声记下这笔买卖,他发现丝毫不差地加在原来的总数上。那就是说,现金出纳机并没坏。这下他简直可以断定弗兰克一直在偷钱。究竟偷了多久了?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呆住了。
  弗兰克走进店堂,看到掌柜站在橱窗前发愣。
  “没觉得好些?”
  “就会过去的。”
  “当心你的身体,别再病倒了。”
  莫里斯润了润嘴唇,但没答话。一整天他拽着心忙个不停。他没对艾达说什么。他不敢讲。
  随后那几天,他留神观察伙计。他打定主意,在弄清真相之前,只好存疑,不能拿他怎样。有时,他坐在后间里桌子边,假装看报,但竖起耳朵细听顾客买的每一样货品。他记下一笔笔的价钱,就在弗兰克包扎商品的时候,很快结算出大约的总数。顾客一走,他就悠悠忽忽地走到现金出纳机边,偷偷看看伙计记下的数字。这个数字总是和他算的非常接近,只有几分钱上下。于是莫里斯说,他要上楼去一会儿,实际上没有去而是站在过道里,躲在后门口。他从木缝里能张见店堂里的情形。他站在那儿,把卖出的货品价格记在心里累计起来,大约过了十五分钟,他若无其事地查看一下出纳机上的收入数,发现就是他估计的总数。他开始对自己的猜疑有点拿不准了。他在理发店里那天,可能把顾客货包里装的东西估摸错了。然而他还是无法相信他们只买了三块钱的东西;也许弗兰克心里明白,以后就小心了。
  莫里斯心想,对了,伙计可能一直在偷钱,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也更应该怪他自己,不能全怪弗兰克。他是个成年男子,有着男人的需要,而他付给他的工钱,包括可怜巴巴的一点回扣,一股脑儿才六七块钱一个星期。确实,他有房间住,有三顿饭吃,用不到花钱,还有免费香烟抽;可是象这样的年头,一双过得去的皮鞋都要卖八块到十块,六七块钱对任何人来说算个啥?他雇了个工人,付的却是给奴隶的那么一点钱,这就是自己的不是了。何况,弗兰克还干了份外的事情,就拿上星期来说,地窖里的下水管堵塞了,他用一根长铁丝把它搞通,这就省下照理要付给管道工的五元或者甚至十元钱,且不说他这个人留在店里,已经使营业大有好转这桩事吧。
  尽管掌柜的买卖毛利很小,一天午后很久,他跟弗兰克正在把才送到的一箱箱货品分开摆的时候,莫里斯对站在叉脚梯子上的伙计说,“弗兰克,我想从现在开始到夏天,把你的工资干脆加到十五块,不另给回扣。我很想多付你一点,可是你知道我们这儿的买卖才多大。”
  弗兰克朝下望着掌柜。“为了什么,莫里斯?再要加我工钱,我们这铺子付不起啊。假如我拿十五块,那你就没有利润了。就照现在这样办吧。我挺满意的。”
  “年轻小伙子的需要比较大些,钱也花得多些。”
  “我没有更多的需要。”
  “照我说的办吧。”
  “我不要这笔钱,”伙计说,心里有点烦。
  “你就拿吧,”掌柜坚持说。
  弗兰克摆完货,爬下梯来,说要到萨姆·帕尔那儿去。他走过掌柜身边,目光不朝莫里斯看。
  掌柜继续把罐头食品摆到货架上去。加弗兰克工钱的事,他不愿告诉艾达,免得她大惊小怪;他决定把要给伙计的钱从现金出纳机里扣下来,天天扣一点,免得引起注意。他打算趁艾达付他规定的工资之前,到星期六先找个机会偷偷塞给他。
  海伦尽管重重疑虑,发觉自己竟爱上了弗兰克。这是一场令人头昏眼花的舞蹈,她真不愿跳。又赶上寒冷的月份,常常下雪,她的日子真不好过,她花了大力气才战胜迟疑不决、害怕铸下大错等等心情。一天晚上,她梦见自己家的房子烧个精光,父母无处投奔,他们站在人行道上,身穿内衣,哭哭啼啼。她醒了过来,拚命想把自己对这个脸上破相的陌生人的由来已久的不信任感驱走,可就是办不到。陌生人变了,变得不陌生了。这是个线索,足以说明她的处境。在她眼里,今天他是潜伏在不开灯的地窖角落里鬼鬼祟祟的一个摸不透的人物,明天他在阳光中满脸笑容,仿佛她所了解的他和她所不了解的他融合成一个已经痊愈的、经常被人记起的整体。她认为,如果他有所隐瞒,那也只是他过去的伤痛,他的孤儿生涯以及此后受过的苦。他的眼神变得比较平静和睿智。他的断鼻梁很配他的脸,他的脸又很配他的人。一切配得妥妥帖帖。他文质彬彬,就是在有所期待的时候,不管期待的是什么,总带着她尊重的文雅态度。她认为,是自己使他变了,这点也使她很动心。她曾经决意不再理他,如今这点也变得无关紧要的了。她对他怀着柔情蜜意,一心要和他厮守在一起。她觉得,在改变他的同时,自已也变了。
  打她受了他那本书的礼以后,他们的关系微妙地改变了。如果她一读那本莎士比亚戏剧集,就想起弗兰克·阿尔派恩来,甚至听到戏里有他的声音,那不是明摆着他们的关系转变了?不管她读什么书,他总是悄悄溜进她的思想里,他老是出没在字里行间,成了别人创造的情节里的一个人物,仿佛一切联想只有一个归宿。总之,处处都有他。就这样,两人谁也没说破,又在图书馆里会面了。他们在书丛中碰头,这一点解除了她的疑虑,似乎她认为,在书丛中我还可能做出什么不端的事来?在这里,又有什么能损害我呢?
  在图书馆里,他看来也自信得多——可是他们一踏上回家的路,他几乎变得冷淡了,而且非常警觉,不时朝后面看,似乎有人钉他们,到底有谁或者什么东西会钉他们呢?他从不陪她到店门口;象早先一样,根据双方的约定,她径自朝前走,然后他走到前面横马路从另一条路走进过道,这样他就不必走过橱窗口,不至于让人看到他是跟她从同一个方向过来的。她认为,他这样谨慎是因为他感到胜利在握而不愿让胜利的机会受到危害。这等于说,他非常看重她,超过了她自己的期望。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们在穿过公园的一片草地时,两人转过身来面对面,她想提醒自己,危险来了,可是她一投进他怀里,危险变得模糊而且消失了。被搂得紧贴着他的身子,领略着他的爱抚,她感到夜寒在消退,一阵温暖传遍全身。她双唇微启——从他的热烈亲吻中她汲取了长期来渴望的一切。然而,就在这最最甜蜜的欢快片刻,她又感到疑虑重重,简直带着几分难受。这使她伤心。但是过错还在她自己,因为这表明她还不能完企接受他。还有着种种兆头,在发出“不”的信号。只要她一想到这些征兆,它们就在她内心里折腾,挫伤她的勇气。在回家的路上,她忘不了他们接吻带来的第一次愉快。可是,吻一下怎么会引起焦虑呢?随后她发觉他的眼神显出忧伤。她趁他不见,掉了泪。难道春天永远不来吗?
  她用种种理论来遏制爱情,结果发觉这些理论迅速土崩瓦解而大感意外。她发觉自己的理由不能牢牢地立住脚,象过去那样。它们冒上她的心头,移动、变化,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改变了熟悉的重量标准,价值准则,甚至经验。譬如说,他不是犹太人。不久前,这还是莫大的障碍,对她起了保护作用,使她不至于倾心于他;如今看来,这已经不成其为极端重要的问题了——在当前这样的时代,这怎么能算是大事情呢?还能有什么比爱情、满足更重要的呢?近来发觉,她为他不是犹太人感到苦闷,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的父母。虽然她所受的并非严格的犹太教养,她却忠于犹太人,主要不是因为她所了解的犹太历史或犹太教的教义,而是因为犹太人的遭遇——她热爱犹太民族,想到自己也是其中一员而引以为傲。她从没想到过自己会嫁给一个非犹太人。近来她形成了一种想法:在当今这样的不幸时代,一切情况都竭力阻挠个人幸福,你能找到爱情,就是奇迹了,而两个人尽可能使爱情圆满成功才是真正重要的。坚决主张男方的宗教信仰必须完全和女方相同(如果问题在于宗教),还是主张双方必须有共同的理想,都有忠贞不渝、毕生相爱的愿望,都愿尽一切可能保持双方最珍视的长处,这两者究竟哪个更重要呢?两人的差别越少越好;就自己来说,这个问题她是这样解决的,然而她还觉得不满意,因为有关的人在这个问题上她还没解决好。
  一旦她父母得知了实际情况,她的推理——如果这也算推理——对她的可怜的爹娘来说,就决定不了任何事情。弗兰克上了大学,艾达对他人品的怀疑也许会减少一点,可是大学到底不是犹太教堂,文学士毕竟不是犹太律师;她的母亲,甚至思想开明的父亲,都会坚持要弗兰克这个意大利人变成犹太人。一定要摊牌的话,海伦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对付得了他们。她惧怕争辩,惧怕他们哭丧着脸恳求,也怕自己为了给他们增添烦恼、夺走安宁而会感到痛苦。上帝啊,他们的烦恼已经够多了。然而,一个人活着就只有那么多时间,其中青春的日子更少,因此不得不作一点会使人心碎的抉择。她预见到有坚持己见的必要,有忍痛实现自己决定的必要。莫里斯和艾达会极度伤心,但要不了多久,他们的痛苦就会逐渐减轻,也许最后完全消失。可是她不禁希望自己的子女将来一定要和犹太人结婚。
  如果她嫁给弗兰克,第一桩事就得帮他实现他的志愿,成一个大人物。纳特·帕尔也想成个大人物,但对他来说,这意味着赚大钱,好过上象他在法学院里的某些阔朋友那样的生活。弗兰克在另一方面努力争取实现他为人的理想——一种更有意义的抱负。尽管纳特受着第一流的正规教育,可是弗兰克对生活了解得更多,给人的印象他有着更大的潜力。他想成就多大的事业,她都要成全他,并且想好一个帮他读完大学的计划。只要他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也许她能看到他取得硕士学位。她明白,这样一来自己白天上大学的模糊的打算就会落空,其实这早就成了泡影。她想,只要弗兰克能得到她所没有得到的,自己会接受这个事实的。也许在他工作以后,当了工程师或者药剂师什么的,她还可以再上年把大学,解解馋。到那时候,她都快三十了,可是为了让他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也让自己尝一下历来渴望的生活,把成家的事情推迟些,还是值得的。她也希望他们能离开纽约。她要多见识见识这个国家。万一最后诸事顺利,也许艾达和莫里斯有一天真的把铺子卖掉,就好搬到他们附近去住。说不定他们都到加利福尼亚去住,她父母能安度晚年,住在自有的一幢小房子里,跟外孙们很近。海伦认为,只要一个人敢于侥幸一试,前途大有可为,各种可能都有实现的希望。问题在于,她敢不敢?
  她拖延着不作任何重要决定。她最最害怕要她作出巨大让步——她看到好多熟识的人远远没有得到他们一直想望的就成了家。她害怕自己被迫降低标准进行选择,被迫放弃长期渴望的美好生活,迁就着活下去,被迫和大大不合自己理想的命运拴在一起。这她决不干,不管这样做会使她得到弗兰克,还是失去他。她对许多事情感到害怕,但是一直感到害怕的是,她的生活到后来不如她的期望,或者完全不合她的期望。她愿意改变,也愿意用别的来替代,但是她的梦想的主要部分,她是决不愿放弃的。反正到夏天,她总会知道该怎么办了。在这期间,弗兰克每隔两天上一次图书馆,而她也总是在那儿。可是那个老处女图书馆员朝他们俩发出会心的微笑,海伦觉得窘,他们因而改到别处去碰头,到自助餐厅、电影院、馅饼铺去会面——在这些地方,他们没法长谈,她既不能拥抱他,也不能让他拥抱。于是,要谈天,他们去散步;要亲吻,他们躲起来。
  弗兰克说他写信给几所大学要的简章,陆续寄来了。到五月份,他会让他们把自己的中学成绩单寄给他们替他选定的学校。他的话表明,他知道她在给他安排计划。他没多提这个话题,因为他一直担心,要是自己多张嘴,一直跟他打交道的霉运又会找上他。
  起先他耐心等待。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他过去等待过,现在还在等待。他生来就是等的命。可是没多久,他生理上的寂寞使他受不了,虽然他竭力不让流露出来。在门道里亲嘴,在公园里坐在板凳上寒冷地偎依,他对这种提心吊胆的亲热觉得腻烦。他一想到她,就记起他看到的浴室里的她;这段回忆成了心上的负担。他的欲望使他受尽煎熬。他想她想到了这样的地步,说什么他都得设法把她引进自己的房里,引上床去。他要满足,要放心,要拿前途作孤注。她委身于你以后,她才能算是你的——他想。娘们全是这样的。即使有几个例外,绝大多数总是如此。他满心希望,这种折磨早点熬出头就好了,以后,对不起,就不会受折磨了。他要彻底占有她。
  如今他们碰头的次数更加多了。公园大道的长椅上,在街角上——在辽阔的、刮风的天地里。下雨下雪的日子,他们躲进人家的屋檐下,再不然就回家去。
  一天晚上他大发牢骚:“真是开玩笑!我们住在同一幢温暖的房子里,却要到这个天寒地冻的地方来相会。”
  她什么也没说。
  “别搁在心上,”弗兰克望着她那双神色不安的眼睛说,“既然这样,我们就照样过吧。”
  “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她沉痛地说。
  这时他想约她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可是觉得她不会肯去的,就不开口了。
  一个满天星斗的寒夜,她领着他穿过公园里他们常坐的地方附近的一片树丛,来到宽阔的草地上——夏天晚上情人们待的场所。
  “来吧,就在地上坐一会儿,”弗兰克央告。“现在这儿一个人也没有。”
  但是海伦不肯坐下来。
  “干吗不坐一会儿?”他问。
  “现在不坐,”她说。
  她心里明白,此情此景早使他忍不住了,尽管后来他否认这点。有时候他好几小时烦躁不安。她犯愁,不知道他们这样有家归不得所造成的苦恼,会在他心灵上留下多大的创伤。
  一天黄昏,他们孤单单坐在公园大道的长椅上,弗兰克的一只胳臂搂着她。因为离家那么近,海伦放心不下,一有人走过,她就慌忙坐开去一些。
  这样挪动了三次,弗兰克说,“海伦,你听我说,老这样不行。哪天晚上我们总得找个可以待的屋子才好。”
  “什么地方?”她问。
  “你说该到哪里?”
  “我什么都说不上来,弗兰克。我不知道。”
  “老象这样下去,还得多久?”
  “我们高兴多久就多久,”她微笑着说,“或者说,我们相爱多久就多久。”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没有一处不受打扰的地方好去。也许哪天晚上,我们该偷偷上我屋去,”他建议。“我们很容易办到——我不是说今晚上,而是说也许星期五,等尼克和泰锡出去看电影,你母亲下楼到店里去以后。我买了一只新的取暖炉,房间里挺暖和的。谁都不会知道你在那儿。这样我们至少有一次可以单独在一起了。我们从没那样待过。”
  “我不行,”海伦说。
  “为什么?”
  “弗兰克,我办不到。”
  “哪天我才能有机会双臂搂着你而不必象演杂技那样?”
  “弗兰克,”海伦说,“有一桩事我要跟你讲明。现在我还不愿跟你睡觉,要是你指的是这个的话。得等我断定自己确实爱你,也许要等到我们结婚,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
  “我从来也没要求你和我睡过,”弗兰克说,“我只是说要你上我的房间去,我们时间可以过得舒服些,你不用一见个人影闪过就猛地和我拆开。”
  他点了支烟,默不作声地抽着。
  “对不起。”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我对这个问题是怎样想的。不管怎么说,我迟早要跟你讲的。”
  他们站起身来走了,弗兰克被痛苦折磨着。
  一场冷雨把街沟里的黄泥浆冲走。接连两天沉闷地下着雨。海伦答应过星期五晚上要和弗兰克相会,但是她不喜欢下雨天外出。那天她下班回家,找个机会把一张纸条塞在他门下,接着就下了楼。条子上说,如果尼克和泰锡真的去看电影,她会设法上楼到他房里待一会儿。
  到七点半,尼克敲了敲弗兰克的门,问他是否高兴去看电影。弗兰克说不去,因为正在上映的影片他看过了。尼克说了声再见,就和泰锡两人裹着雨衣,拿着伞出去了。海伦等着她母亲下楼到莫里斯那儿去,可是艾达说她脚痛,要歇一歇。于是海伦自己下了楼,她估摸,弗兰克会听到她下楼的声音而猜出事情不顺利。他会知道,只要有人可能听到,她是没法上去找他的。
  可是过了几分钟,艾达走下楼来,说她一个人在楼上心不定。于是海伦说,她打算到贝蒂·帕尔家去串门,说不定还要陪她去找那个替她做嫁衣的裁缝。
  “在下雨,”艾达说。
  “我知道的,妈,”海伦答道,恨自己骗了人。
  她上楼去,拿了大衣和帽子、套鞋和雨伞,然后下楼来,把大门砰的关上,仿佛她已经出了门。然后她悄悄把门打开,蹑手蹑脚上了楼。
  弗兰克猜到是怎么回事,一听她急匆匆敲门,就打开房门。她脸色惨白,显然心里乱得很,可是样子怪逗人爱。他紧紧搂住她,胸口感觉到她的心跳。
  今夜她会听凭我了,他对自己说。
  海伦还没定心。她对母亲撒了谎,良心不安,过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弗兰克已经把灯关了,开了收音机,收听柔和的舞蹈音乐。然后他躺在床上抽烟。有好一阵,她尴尬地坐在他的椅子里,瞅着他烟头上的红光,要不就望着亮晶晶的雨点打在那扇反映出路灯光的窗户上。等他把烟头在地板上的烟灰缸里捺熄以后,她脱掉鞋,躺在窄小的床上他的身旁。弗兰克朝墙挪了挪。
  “这才象个样,”他叹息着说。
  她闭上眼躺在他怀里,取暖炉的暖气象只手似在她背上抚摸着。有分把钟的时间,她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接着就被他吻醒了。她躺着一动也不动,有一点儿紧张,直到他不再吻她,才放了心。她耳听着街上静静的雨声,把寒雨幻想成春雨,虽说春天还得过好几个星期才会来临;在春雨中各种鲜花盛开;在春天的花丛中,在繁花似锦的夜色中——一个可爱的春宵——野外,在刚出现的星星下,她跟他并排躺着,想到这儿,一阵要放声痛哭的感觉涌上她的喉咙。他再次吻她的时候,她报以热情。
  “亲爱的!”
  “我爱你,海伦,你是我的人。”
  他们吻得气喘吁吁,接着他解开了她的上衣。她坐起身来把胸罩搭扣松掉,就在她解扣的时磺,她觉出他的手指伸进她的裙底。
  海伦一把抓住他的手。“别这样,弗兰克。我们别搞得不可收拾。”
  “我们还等什么呢,心肝?”他还想移动手,但是她的大腿夹得紧紧的,然后她双腿一转下了床。
  他按住她的肩膀,把她拉回来。她感觉到他的身体在自己身上战栗着,一刹那间她以为他会伤害自己;但他并没有。
  她直挺挺躺着,毫无反应。他再吻她的时候,她一动也不动。过了一阵他才躺回去。她从取暖炉的反光中看出他多么苦恼的样子。
  海伦坐在床沿上,扣上衣。
  他双手蒙住脸,什么话也不说,可是她感得到他的身体在床上打颤。
  “天啊,”他咕哝道。
  “实在抱歉,”她温柔地说。“我跟你讲过,我不愿干这事儿。”
  五分钟过去了。弗兰克慢慢地坐了起来。“你还是处女?是不是这一点在使你心烦?”
  “我不是,”她说。
  “我还以为你是的呐,”他说,觉得诧异。“你的举动倒象是个处女。”
  “我刚说过,我不是的。”
  “那你的举动为什么象处女那样呢?你不知道你这样叫人多不好受?”
  “我也是人。”
  “那么你为什么这样呢?”
  “因为我相信这样做是对的。”
  “你不是说过你不是处女吗?”
  “并不一定要是处女才对性有自己的想法。”
  “我不明白,既然你以前干过,我们现在再干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就因为我干过,我们才不能再干,”她说,把头发往后捋了捋。“问题就在这儿。我干过这事,所以我现在不能跟你干。那天晚上在公园大道上,我说过我不愿意。”
  “我真不懂,”弗兰克说。
  “干这种事得有爱情才行。”
  “我说过我爱你,海伦。你明明听到我讲的。”
  “我意思是说,我也得爱你才行。我想我是爱你的,可是有时候我又不敢肯定。”
  他又陷入了沉默。她心神不定地听着收音机的播音,这时候已经没有人在跳舞了。
  “不要伤心,弗兰克。”
  “我腻烦了,”他态度生硬地说。
  “弗兰克,”海伦说,“我说我以前跟人睡过,如果你想知道,事实上我做了很后悔。我承认我有过快感,可是事后我认为不值得,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会这样想的,因为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我以为自己只是要自由,就对于这种事感到满意。可是,如果你没有爱情,干这种事算不了自由,因此我下了决心,除非我真的爱上谁,我再也不干这事了。我不愿自暴自弃,我要克制自己,我也希望你能克制自己,我这样要求你,只是为了有一天我可以毫无保留地爱你。”
  “废话,”弗兰克说,可是随后他自己也觉得意外,竟被她的想法打动了。他把自己看作是能克制的,并且希望真的如此。他觉得,这是一种似乎熟悉而遥远的想法。他回想起自己一再想更好地克制自己,却极少做到,不禁感到懊悔和莫名的悲伤。
  他说:“我刚才讲的话并不是我内心要讲的,海伦。”
  “我懂,”她回答。
  “海伦,”他说话的声音嘶哑,“我希望你了解,我是个心地非常好的人。”
  “我从没认为你坏。”
  “即使我做坏事的时候,我还是个好人。”
  她说她觉得自己懂他的意思。
  他们再三亲吻。他想,如果他等到的是好东西,那就等吧,比等待还要坏的事情不知有多少呢。
  海伦重又躺在床上睡了过去,直到尼克和泰锡回家进卧室的时候才醒来。他们谈论着才看的电影,那是一张爱情片子,泰锡非常喜欢。他们脱了衣服上床以后,那张双人床嘎吱嘎吱直发响。海伦替弗兰克感到难过,而弗兰克看样子倒并不难过。尼克和泰锡很快就睡着了。海伦的鼻息很轻,她听着他们粗重的鼾声,一直在发愁她怎样才能回到自己的一层楼去,因为艾达要是还醒着,就会听到她走楼梯的声音。弗兰克低声说,他可以抱着她到门廊那儿,然后过几分钟她再上楼,好象才从外面回来的样子。
  她穿好大衣和套鞋,戴上帽子,特别提醒自己别忘了拿伞。弗兰克抱着她走下楼。只听得他一个人的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没多久,他们吻别以后,他冒雨出去散步,海伦这才开了过道的门上楼去。
  随后艾达才睡着。
  从此以后,海伦和弗兰克一直在外面碰头。

  一天下午,天下着雪,大门开处,进来了刑警米诺格,被他推搡着走在头里的是个粗壮汉子,戴着手铐,脸也没刮,穿一件褪色的绿防风外套和斜纹粗布裤。这人约莫二十七岁光景,两眼无神,帽子也不戴。到了店堂里,他举起铐着的双手,抹去湿漉漉头发上的雪花。
  “莫里斯在哪儿?”刑警问伙计。
  “在后间里。”
  “走,进去,”刑警米诺格对那个戴着手铐的人说。
  他们走进后间。莫里斯正坐在长沙发上,偷偷地抽着烟。他慌忙把烟蒂捺熄,丢进垃圾桶里。
  “莫里斯,”刑警说,“我想我已经把揍你脑袋的人逮住了。”
  掌柜的脸白得象面粉。他瞅着那人,但没走近去。
  过了一分钟,他咕噜道,“是不是他,我拿不准。当时他脸上蒙了手绢。”
  “这个狗杂种很高大,”刑警说。“揍你的那个人不也是个大个子吗?”
  “是胖墩墩的,”莫里斯说。“另外那个人才是个大个子。”
  弗兰克站在门口留神看着。
  刑警转身问他,“你是谁?”
  “他是我的伙计,”莫里斯说明一句。
  刑警解开大衣,从上装袋里掏出一条干净的手帕。“帮我个忙,”他对弗兰克说,“把这缚在他脸上。”
  “我不想干,”弗兰克答道。
  “算是帮个忙。免得我头上挨他的手铐砸。”
  弗兰克接过手帕,满心不愿意,却还是把它缚在那家伙的脸上。嫌疑犯身子挺得笔直。
  “现在看看怎么样,莫里斯?”
  “我说不上来,”莫里斯说,有点窘。他只好坐下来。
  “你要喝点水吗,莫里斯?”弗兰克说。
  “不要。”
  “慢慢来,”刑警米诺格说,“仔细看看吧。”
  “我认不出来。揍我的那个人行动还要粗暴。他的嗓门也很粗——才难听呐。”
  “讲几句话,小伙子,”刑警说。
  “我没抢过这个人,”嫌疑犯说,嗓音死气沉沉。
  “是这样的嗓子吗,莫里斯?”
  “不是的。”
  “他象不象另外那个人——胖家伙的帮手?”
  “不象,完全不象。”
  “你怎么有那么大把握?”
  “那个帮手是个神经质的人。他比这个人个子大。再有,这人的手很小,那个帮手的手又大又肥。”
  “你能肯定吗?昨晚上他在作案的时候,我们当场逮住他的。他跟另外一个在逃的家伙抢了一家杂货铺。”
  刑警把手帕从那人脸上拉了下来。
  “我不认识他,”莫里斯最后明确地说。
  刑警米诺格把手帕折好,塞进口袋。他除下眼镜,放进皮盒。“莫里斯,我记得已经问过你,可曾在附近看到我儿子沃德·米诺格。见过没有?”
  “没见过,”掌柜说。
  弗兰克走到水斗边,拿了一杯水漱漱嘴。
  “也许你认得他吧?”刑警问他。
  “不认得,”伙计说。
  “那就算了。”刑警扣上大衣。“顺便问一声,莫里斯,你查出是谁偷了你的牛奶没有?”
  “再没有人偷了,”莫里斯说。
  “走吧,小伙子,”刑警对嫌疑犯说。
  戴手铐的家伙出了店堂,在雪中走着,刑警紧跟在他后面。
  弗兰克看着他们钻进警车,替那家伙难受。
  要是他们现在逮住我,怎么办?他想,尽管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我了。
  莫里斯想到失窃的几瓶牛奶,带着内疚的心情瞪着伙计。
  弗兰克刚好在打量自己的一双手有多大,然后只好上厕所去。
  吃过晚饭,他正躺在床上,思量着自己的一生,只听楼梯上一阵脚步声,接着有人砰地敲他的房门。他吓得心直跳,站起身,硬着头皮走过去把门打开。站在门外的是沃德·米诺格,从那顶讲究的礼帽下面望着他咧开嘴在笑,他的一双小眼睛粘糊糊。他瘦了,模样更丑。
  弗兰克让他进来,然后把收音机开响。沃德坐在床上,鞋上的雪水滴滴答答直往下掉。
  “谁告诉你我住在这儿的?”弗兰克问。
  “我看到你进过道,打开门,还听见你上楼的。”沃德说。
  我怎样才能摆脱这个杂种?弗兰克想。
  “你最好别上这儿来,”他说,心情沉重。“你戴了这顶该死的帽子,要是莫里斯认出你来,我们两人都得坐牢。”
  “我是来找我的暴眼朋友路易斯·卡普的,”沃德说。“我问他要瓶酒,可是他不给,因为我没钱,于是我就想到我的漂亮朋友弗兰克·阿尔派恩,他会借点钱给我。他是个老实、勤恳的杂种。”
  “你找错人了。我很穷。”
  沃德狡猾地望了他一眼。“我很清楚,你偷犹太人的钱,到现在一定积了一大笔。”
  弗兰克瞪眼望着他,没有答话。
  沃德的目光转来转去。“你偷他的零钱,才不关我的屁事。我来是为了这样一桩事情。我找到一笔新买卖。我们干起来没有一点风险。”
  “我早跟你讲过,我对你的买卖不感兴趣了,沃德。”
  “我还以为你想把手枪要回去呐,否则上面刻着你的名字,一不小心很可能丢了。”
  弗兰克搓搓双手。
  “你只消开车,”沃德亲切地说,“这买卖是桩毫不费力的事情,是在湾岗那儿的一家大酒店。九点以后他们只留一个人看守。到手的钱会超过三百。”
  “沃德,我看你的气色说什么也不配再干这种事了。你的样子看起来更需要住医院才好。”
  “我只不过胃痛得厉害。”
  “你还是当心自己的身体好。”
  “你真叫我要哭出来。”
  “你为什么不老老实实重新做人?”
  “那你自己呢?”
  “我在努力试着做。”
  “你那个犹太姑娘倒真能感动你。”
  “不准你谈她,沃德。”
  “上星期你带她上公园,我在后面钉你们。这娘们不坏。你们多久搞一会?”
  “你给我滚!”
  沃德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拿五十块钱出来,不然我要好好地收拾你,还有你的犹太老板和犹太妞儿。我会写信告诉他们,十一月里的抢案是谁干的。”
  弗兰克立起身来,脸绷得紧紧的。他打口袋里把皮夹子拿出来,朝床上倒一个空。一共八张一块的钞票。“我有的全在这儿了。”
  沃德抓起钞票。“回头再来找你要。”
  “沃德,”弗兰克咬牙切齿地说,“如果你再在这儿晃来晃去惹事,再钉我和我的女朋友,或者对莫里斯吐露什么,那我第一桩事就要打电话到警察局去找你老头子,告诉他你躲在哪里。今天他还到杂货铺里来问起过你,要是他哪天找到你,看样子他会把你的脑袋砸烂的。”
  沃德呸地一声朝伙计吐了口唾沫,没吐中,黏糊糊的口水沿着墙淌下来。
  “你这个臭犹太佬,”他咆哮道。在冲到过道去的时候,他差一点儿跌下两蹬梯级。
  掌柜和艾达奔出来看是谁在发出那么大的声音,而这时沃德早跑了。
  弗兰克躺在床上,眼闭着。
  一天晚上,风紧天黑,海伦很晚才从家里出去,艾达就跟着她在冷风中穿过街道,经过广场,走进一个人也没有的公园,看到她和弗兰克·阿尔派恩碰头。在一圈半圆形的高高的丁香树丛和一片黑魆魆的枫树林之间,有着几张长椅,那儿光线幽暗,僻静无人,他们常来这地方单独坐一会。现在艾达看他们坐在长椅上接吻。她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到楼上已经只剩半条命了。莫里斯睡着了,她不想吵醒他,就到厨房里坐着抽抽搭搭地哭。
  海伦回来看到她母亲坐在厨房里饭桌边哭,知道她知道了,既感动,又害怕。
  出于怜悯,她问道,“妈,你哭什么呀?”
  艾达终于抬起头来,泪痕满面,失望地说,“我哭什么?我为全世界的人哭,我为自己白活了一辈子哭,我为你哭。”
  “我干了什么事来着?”
  “你伤透了我的心。”
  “我没做错事,没做什么叫自己害臊的事。”
  “你跟外教人亲嘴,还不害臊?”
  海伦愣了,喘不过气来。“你钉我梢了吗?”
  “是的,”艾达哭着。
  “你怎么可以这样?”
  “你怎么可以跟外教人亲嘴呢?”
  “我们亲过嘴,我可不害臊。”
  她还是希望避免一场争吵。一切都还没定局,还没成熟。
  艾达说:“如果你嫁给这样一个人,那你整个一生就毁了。”
  “妈,你听我说。希望你听了一定要放心。我根本没打算跟谁结婚。”
  “一个男人躲在公园里谁也找不到你们的地方吻你,你跟他还能有什么打算呢?”
  “过去也有人吻过我。”
  “可是他不是个犹太人,海伦,一个意大利人。”
  “也是个人,跟你我一样的人。”
  “光是个人,怎么行?犹太女孩子就得找犹太人。”
  “妈,时间不早啦。我不想吵。我们别把爸爸吵醒了。”
  “弗兰克跟你不配。我不喜欢这个人。他跟人讲话,眼睛从不望着人。”
  “他的眼睛悲伤。他的身世很苦。”
  “让他到别处去找个他喜欢的外教姑娘吧,别找犹太姑娘。”
  “明早晨我还得去上班。我去睡了。”
  艾达冷静下来。她走进海伦的房间去,她已经在脱衣服了。“海伦,”她含着眼泪说,“我替你着想,只希望你过得最好。不要重犯我的错误。别跟上个穷汉,一个我们毫不了解的杂货铺伙计,落得处境困难,毁了一生。嫁个能让你过好日子的人,受过大学教育、有专长的小伙子。别跟一个陌生人混在一起。海伦,我讲的话是考虑过的。听我的,错不了。”她又哭了。
  “我会尽力照你说的做。”
  艾达用手绢轻轻按按自己的眼睛。“海伦,我的宝贝,有一桩事你千万要答应我。”
  “什么事?我已经困得很了。”
  “明天打个电话给纳特。只是跟他谈谈,打个招呼,要是他约你一起出去,你就答应他吧。给他个机会。”
  “我给过他机会。”
  “去年夏天你还非常喜欢跟他在一起。你们一同上海滨,听音乐会。后来出了什么事啦?”
  “我们趣味不投,”海伦不耐烦地说。
  “夏天你还说过,你们趣味相投呐。”
  “后来我发现不是这样。”
  “他是个犹太小伙子,海伦,还是个大学毕业生。再给他个机会吧。”
  “好的,”海伦说,“你现在可以去睡了吧?”
  “还有一点,别再跟弗兰克出去。不要让他再吻你,这样不好。”
  “这我不能答应。”
  “海伦,答应我吧。”
  “我答应打电话给纳特。现在就谈到这儿。明儿见,妈。”
  “明儿见,”艾达郁郁不乐地说。
  尽管她妈的建议使她打不起精神来,第二天海伦还是从办公室里打了个电话给纳特。他很热情,说他已经向未婚的姊夫买进一辆旧车,约她出去兜兜。
  她说改天她愿意去。
  “星期五晚上好吗?”纳特问。
  星期五她要跟弗兰克相会。“改到星期六,行不行?”
  “不巧得很,星期六我有约会,星期四也不行——法学院里有事。”
  “那就星期五吧。”她勉强同意了,心里想最好还是把弗兰克的约会改期,好让她妈高兴。
  那天下午莫里斯上楼睡午觉的时候,艾达死气白赖求他立刻把弗兰克打发走。
  “别谈这个问题,让我安静十分钟,好吗?”
  “莫里斯,”她说,“昨晚上海伦一走,我就出去,我看到她跟弗兰克在公园里碰头,他们俩互相亲嘴。”
  莫里斯皱起眉头。“他亲她嘴?”
  “对。”
  “她也亲他?”
  “我亲眼目睹的。”
  可是掌柜想了一下,没精打采地说:“亲个嘴又怎么啦?亲嘴算不了啥。”
  艾达恼火地说:“你疯了?”
  “他快走了,”他提醒她。“到夏天就走。”
  泪水涌到她眼眶里。“到夏天,这儿悲剧都可能发生十几次了。”
  “你在指望哪一类的悲剧——谋杀案?”
  “还要糟,”她嚷。
  他的心凉了。他动了怒。“看在上帝份上,别谈这个问题吧,让我安静一下。”
  “等着瞧吧,”艾达痛苦地警告道。

  那个星期的星期四,朱利叶斯·卡普让路易斯留在酒店里,自己走出去,到杂货铺橱窗前张张,看莫里斯是不是独自在店里。自从那晚抢案发生以来,卡普从没走进莫里斯的铺子,他还在嘀咕,不知道进去会受到怎样的接待。通常在他们彼此不交谈一段时间以后,总是生性不记仇的莫里斯·博伯先让步,跟卡普攀谈。可是这次,他根本不打算去找酒店老板重建他们那种无聊关系。在卧床养伤的最后几天里,他常常想到卡普——一种不愿意的和不愉快的想念——终于发觉自己比想象中还要讨厌他。他恨这个粗鲁、愚蠢的家伙竟然走运而发了大财。他的每一次好运都让别人沾上灾难,仿佛天下的运道已经被他独吞,他剩下来的都是没法吃的了。莫里斯一想到自己经年累月地操劳,得不到好报就生气。虽说这不能怪卡普,可是正因为街对面搬来了一家熟食店,这才使得一个穷人变得更穷。那次自己头上挨揍,是代他受罪,而他身体棒,又有钱,比自己经得起揍。就为这事,掌柜也决不原谅他。因此,尽管酒店老板天天在隔壁,他跟他没有任何往来,他对这样做感到满意。
  而另一方,卡普却一直心安理得,在等莫里斯先松口。他想象莫里斯放弃冷淡沉默的情景,欣赏种种和解的迹象,同时怜悯这个可怜的犹太人一生运气不好——简直倒楣透顶。有人生来就是如此。要是莫里斯·博伯在街上捡到一只臭鸡蛋,那是已经裂开来、漏的。而卡普,不管他碰到什么都会变成纯金。象莫里斯这样的人,什么时候该躲躲雨,也需要一个有经验的人来帮他出出主意。可是莫里斯却始终硬不理人,不管他知不知道卡普是怎样想的。每天他走到街角上去买《前进报》,看到酒店老板站在店门前,或者到自己铺子橱窗前张望,不露一点声色,好象素不相识一样。就象只过了一个月似的,时间过得真快,现在,快过了四个月了,卡普终于作出令人不快的结论:尽管艾达对他还是挺友好,可是他这次休想不费一点代价就从莫里斯那儿捞到什么:他决不会让步的了。卡普领悟到这点,却反应冷淡,决意来个针锋相对,互不理睬。可是,他又不乐意不理不睬。卡普自己也不明白道理何在,他喜欢莫里斯喜欢自己。他不久就痛心地发觉,这位近在跟前的邻居继续保持疏远。不错,他在遭抢的时候头上挨了揍,但难道是我卡普的过错吗?他已经提防了,莫里斯这倒楣鬼为什么不防备呢?他不是提醒过他,马路对面有两个暴徒,当时他为什么不象有头脑的人那样先锁上门,再打电话给警察呢?为什么?——就因为他既不机灵,运道又坏。
  正因为这样,他的麻烦就象香蕉那样结成串。先是他那木脑瓜伤口进裂,接着又雇了弗兰克·阿尔派恩。卡普可不傻,一看到苗子,就知道要出乱子。他跟弗兰克混熟以后就看出来,他是个靠不住的流浪汉,很快就会惹出祸来——这一点他是十拿九稳的。莫里斯那家蝇迹斑斑、尽是蛀虫的铺子赚的钱还不够付半个全天干活的帮手的工资,他身体好了以后还留下这个伙计替他干活,真是浪费得象白痴。不久,卡普从路易斯那儿了解到,自己对莫里斯的困难处境的估计完全正确。他发觉弗兰克不时来买一瓶最高级的酒,付的当然是现款——谁的钱?此外,萨姆·帕尔——也是个胡花钱的人——讲起过,伙计不时拿两块钱下赌注,押在哪只准输的马上,这简直是白白扔掉。这样的事情,由一个收入显然微薄的人做出来,归根结蒂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偷钱。他偷谁的?当然是偷博伯的,好在他反正再穷不到哪里了——除他以外,还有谁?洛克菲勒懂得怎样照管他的亿万财富,而莫里斯如果赚到一毛钱,可能还来不及放进他的破口袋里去,就已经丢失了。偷老板的钱,是做伙计的天性。卡普年轻时候也私下偷雇主的钱——那是个半盲的皮鞋批发商。他也知道路易斯在他店里小偷小摸;但是他并不操心,路易斯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他经营这个买卖,迟早——但愿并不很早——总是要归他所有的。再说,他用严厉警告和偶尔来一次突击盘账,他把路易斯的捞钱压制在最最起码的数目内——捞几个硬币而已。一个外人偷钱,那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不老实。一想到那个意大利人要是替自己干活,他浑身就起鸡皮疙瘩。
  既然不幸是莫里斯命中注定的,那个陌生人只会愈捞愈多,而不是愈捞愈少;有犹太姑娘的地方,留下一个年轻的非犹太人,那永远是危险的。这都是根据不变的规律得出来的结论,要是他们一直交谈的话,卡普是会高高兴兴地向他说明这种情况,免得他惹到大麻烦。这种乱子也确实存在,这是他在过去一周内两次证实了的。一次他看到海伦和弗兰克在公园大道树荫下散步,另一次他开车回家经过附近电影院的时候,看到他们散戏出来,手握着手。打那以后,他经常想到他们两个,确实感到焦虑,总觉得自己愿意想个什么办法,帮帮这个背时的博伯的忙。
  毫无疑问,莫里斯留着弗兰克,无非为了使自己的日子好过些。可是博伯这个人,他对背着他发生的事也许完全无数。哎,朱利叶斯·卡普总得提醒他一下他女儿所处的险境才是。他要见机行事,才好向他说明原委。然后他要给儿子牵牵线。卡普早注意到,路易斯一向喜欢海伦,但对能否跟她好,缺乏自信。路易斯一受打击,就只会退下来啃啃指甲。在有些事情上,他需要人推他一把。卡普觉得,自己只消把闷在肚里快一年的打算向莫里斯提一提,就能使他儿子接近海伦的道路可以平坦些。他准备用刮刮叫的现钞和别的有利条件,来说明路易斯婚后的生活,然后建议莫里斯跟海伦谈谈她和路易斯认真交朋友的问题。如果他们俩来往两个月——路易斯会让她过得非常痛快的——进行得顺顺当当,那不仅是女儿,连掌柜也有好处,因为到时候卡普会把莫里斯的可怜的铺子接收过去,用最新的装置和商品装潢一新,扩充成一家自助市场。街角的房客,只要租期一满,就把他打发走——固然是一笔损失,但还是值得的。往后,有他这个不出面的合股人出点合适的主意,掌柜的暮年准能过上象象样样的生活,除非出现了不起的大灾难。
  卡普预见到,事情的主要关键在于海伦。他了解这姑娘非常有主见,她的抱负是要嫁给一个有专长的人,尽管她的身份地位配不上纳特·帕尔,她毕竟不是一个毫不足道的人。纳特为了要成功,需要的不是一个穷姑娘,而是路易斯·卡普会大量拥有的东西。在海伦头脑过份发热的时候,他轻轻地给她吹吹冷风,这样也最有利于他自己——至于海伦头脑发热,他是无意中听萨姆·帕尔讲的。从另一方面说,路易斯却供养得起象海伦这样的姑娘,而海伦既有主见,又有才智,会成为路易斯的好助手。酒店老板打定主意,一有机会,要象直言不讳的父辈那样一本正经地和她好好谈谈。他会耐心地解释一番,她要是跟了弗兰克,将来只能被社会摈弃,落得比她父亲更穷的下场,只好跟他去受罪;要是跟了路易斯,她要什么就有什么,甚至更好——包在她公公身上。卡普认为,只要弗兰克一离开,她就会听从有理的话,会乐意接受他提供的美好生活。二十三四岁是单身女子的危险年龄。到了这个年纪,她决不可能再年轻;到了这个年纪,即使非犹太人看起来也变得好了。
  看到弗兰克已经走进萨姆·帕尔的店里去,莫里斯暂时一个人留在后间,卡普就咳了一声,清清嗓子,然后跨进杂货铺。莫里斯从后间出来,看到来人是谁以后,不禁感到一阵报复性的得意,但接着就觉得烦恼:这个害人精又来了,同时想起卡普每次来总是带点坏消息来,就有点不安。因此他不作声,等对方先开口。酒店老板上身穿一件阔绰的运动便服,下身一条轧别丁长裤,既掩不住他那大肚子,也减不了他脸上的蠢相。可是这次卡普的灵巧舌头竟然不动。他盯着莫里斯头上显眼的伤疤,想到上次来串门的结局,感到不好意思。
  杂货铺掌柜看他可怜就先说话了,语气比自己设想的还要和气些。“唷,你好呀,卡普?”
  “谢谢。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他满面笑容,把一只胖手往柜上一搁,莫里斯发觉自己不由自主地在估量那只压在他手指上的大钻戒究竟有多重。
  卡普认为,他们言归于好才只一分钟,他马上就讲莫里斯女儿不幸的消息,未免不近情理,所以想找些话来谈谈,终于逼出一句。“买卖怎样?”
  莫里斯早料到他会这样问。“挺不错,而且一天天在好起来。”
  卡普皱起眉头,忽然想到,莫里斯的买卖也许比他猜想的要有起色得多。他有空的时候,去杂货铺橱窗前张张,发觉总有一两个顾客在那儿,而不象往常那样空荡荡。过了几个月,他来到店堂里,发现如今店里收拾得好多了,架上密密匝匝堆满了商品。如果买卖确实好些,其中的道理他一下子就想到了。
  可是他漫不经心地问道,“这怎么可能呢?莫非你在报上登着广告?”
  莫里斯听了这句叫人伤心的笑话微笑起来。缺少风趣,就是有钱也买不到。“靠嘴讲,”他说,“才是最好的广告。”
  “这得看讲的是什么话。”
  “人家在说,”莫里斯毫不羞愧地答道,“我雇了个好伙计,他使我的买卖兴隆起来。一冬天买卖非但没有清淡下去,而是每天在上升。”
  “全是你伙计出的力?”卡普沉思地搔搔一边屁股说。
  “顾客都喜欢他。非犹太人招来了非犹太人。”
  “新主顾?”
  “有新的,也有老的。”
  “还有别的事儿也帮了你忙吧?”
  “十二月里新开的公寓也帮了点忙。”
  “嗯,”卡普说,“没有别的了?”
  莫里斯耸耸肩。“我看没了。听说你那位施米茨身体不太好,招待得不象过去那么周到。他那儿的顾客也有几个回这儿来了。但是给我帮助最大的是弗兰克。”
  卡普觉得诧异。明摆在他鼻子底下的事,难道这家伙不知道吗?他立即看出来,这是天赐良机,可以把伙计永远踢出这个地方去。“使你买卖好转的,并不是弗兰克·阿尔派恩,”他斩钉截铁地说,“而是另有原因。”
  莫里斯微微一笑。这位圣人对桩桩事情的原因照例都无所不知。
  可是卡普决不肯放过。“他在这儿干了多久了?”
  “你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十一月里。”
  “买卖马上就好起来了?”
  “一点一点地。”
  “发生这样的事情,”卡普激动地宣称,“并非由于这个非犹太人到这儿来的缘故。他懂得什么杂货买卖?一窍不通。你的铺子越开越兴旺,是因为我的房客施米茨病倒了,不得不每天停业几小时。这事你不知道吗?”
  “我听说他病了,”莫里斯答道,只觉喉头在发紧,“可是送货的都说,他的老父亲已经来帮他的忙了。”
  “对呀,”卡普说,“但是从十二月中旬开始,他每天上午要到医院去治病。起先他父亲待在店里,后来也累倒了,所以施米茨没法七点准时开门,只好拖到九点,也许十点才开。晚上等不到十点,八点钟他就关门。这样拖到上个月,现在不到上午十一点,他开不了门,就此损失了半天的营业。他想把铺子脱手,可是没人愿买。昨天他干脆关门了。没人跟你讲过?”
  “有个顾客说过,”莫里斯答道,心里很难受,“可是我以为那是暂时的。”
  “他病得很厉害,”卡普郑重其事地说。“他不会再开门了。”
  哎唷,我的老天——莫里斯想。在铺子空关着直到后来重新装修好这段时间里,他接连去看了好几个月,可是打开业以来,他从不曾走过萨姆·帕尔的街角去看看这家店铺。他没有勇气去看。但是两个多月来,这铺子每天都关几个小时,为什么没人告诉过他——包括艾达、海伦?也许她们走过时没注意到有时候门关着。她们的想法和他的一样,对他的营业来说,这家铺子始终是开着的。
  “我并不是说,”卡普在讲,“你的伙计没帮你增加收入,可是情况好转的真正原因,是施米茨无法整天开门营业,他的顾客中有些到这儿来了。自然,这事情弗兰克是不会告诉你的。”
  莫里斯寻思着酒店老板的这番话,心里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他血液里有很重的病,现在躺在医院里。”
  “真可怜,”掌柜叹了口气。希望和羞耻在搏斗,他问道,“他会把铺子拍卖吗?”
  卡普讲话咄咄逼人。“你说拍卖是什么意思?那是一家挺不错的铺子。星期三他就卖掉了,卖给两个合伙经营的新派挪威商人。下星期他们就要开一家时兴的花式杂货铺,兼卖熟食。你的买卖会怎样,你就等着瞧吧。”
  莫里斯双眼模糊,冷了半截。
  卡普万万没想到,自己朝着伙计开枪,却伤了掌柜,就慌忙说,“我有什么办法?他有机会卖出去,我总不能叫他去拍卖。”
  掌柜的并没在听。他在想弗兰克,带着强烈的上当的感觉,气坏了。
  “莫里斯,你听着,”卡普急匆匆说道,“关于你的买卖,我给出个主意。先把这个骗了你的意大利人轰出去,然后告诉海伦,我家路易斯……”
  柜台后面象幽灵般的莫里斯一用古怪的语言咒骂卡普带来这样的消息,他就退出杂货铺,溜回自己店里去了。
  经过一夜痛苦的折腾,莫里斯在凌晨五时就逃离床铺,出现在店堂了。他又得孤单单应付沉重的日子。掌柜和卡普带来的噩耗搏斗了一整夜——为什么先前没有人告诉他那个德国人病到何等程度?这个问题象一块烧得通红的煤,他捡起放下,放下捡起,折腾了一宵——随便哪个推销员,或者布赖特巴特,或者哪个顾客总该提一下的。也许没人认为这事太重要,反正在昨天之前施米茨的铺子天天都开门的。确实他病了,这事早有人讲起过;如果他们认为谁都会生病和痊愈,他们用得着再告诉他吗?他自己不也病倒过,可是这一带有谁提到他生病的事?也许一个人也没提到。人人都有自己要操心的烦恼事情。至于施米茨卖掉铺子的消息,掌柜觉得他对这件事根本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有人立即告诉了他,就象一块石头猛地摔在他头颅上。
  至于该拿弗兰克怎么办,莫里斯长时间地考虑了情况以后,思忖伙计在增加营业额问题上怎么做作的——仿佛买卖好是他一个人造成的——最后断定,弗兰克并没想哄得他相信铺子情况好转全是他的功劳,卡普告诉他消息的时候,他倒是这样假定的。他猜想,伙计也许跟他一样,根本不知道时来运转的真正道理。按理他不应该不知道,因为他至少白天还常常出去,到这一带别的店铺里去,听得到消息,闲话。说不定他确实知道。可是莫里斯却认为他并不知道,他这样想可能因为他要相信弗兰克是他们家的恩人。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眼睛瞎得看不到他理应看到的,耳朵聋得听不到他理应听到的。可能就是这样。
  经过最初一阵困惑和惊恐,莫里斯决定,他必须把铺子卖掉——到八点钟他已经要两个送货员把这话传开去了——但是说什么也不可以让弗兰克离开,必须留下他,要他尽力不让那两个挪威合伙老板在重新开张以后,把那些到这儿来照顾买卖的施米茨的老顾客拉回去。说弗兰克没起过作用,这话莫里斯无法相信。他们最近交上好运,根子全在于德国人害了病,这事还没经最高法院审定。卡普是这样说的,可是卡普历来什么时候说过真话?弗兰克当然促进了营业——只是没象他们原先想的那么多。在这一点上,艾达并没看错。也许弗兰克有办法拉住一些人,掌柜怀疑自己能不能做到这点。情况要是再变坏的话,要他一个人独力经营,他既没有这份精力,也缺乏胆量。这么多年下来,他的精力都消耗尽了。
  弗兰克一下来马上发觉掌柜有点失常,可是伙计操心自己的事,没顾得问莫里斯哪儿不舒服。自从上回海伦到他房里来过以后,他常常想起她的话,要他千万克制自己,而且纳闷,她这话怎么会这样打动自己,怎么会象鼓槌打鼓那样老在他头脑里咚咚敲打着。一想到自我克制这个念头,就觉得它美——一个能照自己希望那样行事的人才有的美好情操——有了克制,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做一个有益的人。随着这种感觉而来的,却是悔恨,恨自己的人格从很久以前开始一直逐渐消蚀,而他却一点也不想加以抑制。但今天他在刮胡子的时候就打定主意要一点点归还他替莫里斯干活的几个月来偷的一百四十来块钱。正是为了要还清这笔账,他才在一张卡片上记下数目,还把它藏在鞋子里。
  为了把旧账一笔勾销,他又一次想告诉莫里斯,他参与过抢劫。一星期前,这话差一点从牙缝里漏出来,他甚至出声呼喊掌柜的名字,可是当莫里斯听到喊声抬起头来时,弗兰克就觉得讲了也是白费事,只说了声没什么。他想,自己生来就有一颗容易烦恼的良心,它从没给他带来多大好处,但有时他倒喜欢心上有这么一点辛酸的重量,因为这会使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这份负担也使他要幡然悔改,这样他才好把自己和海伦的爱情健全地建立起来,并且一直健全地保持下去。
  他想象到自己向犹太人坦白,他却爱听不听的那种情景,就觉得受不了。他何必去自找麻烦,惹得自己应付不了,结果既安排不好事情,又过不上较好的生活。过去的已经过去,让它见鬼去吧!他参加了一次抢劫,并非出于自愿,倒不如说他跟莫里斯一样,受了沃德·米诺格的害。如果单枪匹马,他决不会干这种事情。这一点虽说不能替他推卸责任,但至少表明了他的真实感受。既然整个事件多少有点出于偶然,有什么值得坦白的?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他控制不了过去——至多只能把过去的某些事情修饰得光彩一点,其余部分只好藏起来。从今以后,他要一心扑在未来上。他会更加珍惜明天他要开始的生活。他要洗心革面,让日子过得有意义些。
  他迫不及待地要开始,只等机会一到,就把皮夹里的全部所有倒进出纳机的抽屉里去。他想趁莫里斯睡午觉的时候试试;可是不知为了什么古怪的理由,艾达下楼来了,还和他一起坐在后间里——今天店里明明没有什么要她做的事。她沉着脸,没精打采,一言不发,老是叹气,她的举动仿佛她看到他就受不了。他知道其中的原由,海伦对他讲过,因此觉得很不自在,好象穿了一身湿衣服而她却不让他脱。他最好还是根本不提这件事,让海伦去处理。
  艾达一直不走,他没法把钱放回去,等得心痒难熬,烦躁起来。一有人走进店里来,艾达硬要自己去接待。最后一次她接待客人后回进来的时候,她对躺在长沙发上抽烟的弗兰克说,她觉得身子不太舒服,打算上楼去。
  他一面坐起来,一面说,“去歇会儿就会好些。”她没答腔,后来也就走了。他断定她已经到了楼上,就赶紧走进店堂。他皮夹里有一张五块和一张一块钞票,他打算一起放进出纳机里,这样他口袋里就只剩几个硬币了,好在明天就是发工钱的日子。放进六块钱以后,为了消除这笔不大可能的买卖的痕迹,他按了一下“无销售”的键。弗兰克做了这桩事,接着感到心头涌起一阵欢乐,眼睛湿润了。他走到后间里,脱下鞋,把卡片拿了出来,在欠的总数上减去了六元。他算了算,他把银行里存的钱——大约八十元——取出来,一点点归还,还完后可以把每星期的工资拿一部分出来还,就能在两三个月内全部还清他欠的债。关键在于把钱放回去的时候不要引起任何人怀疑,他放进抽屉里去的钱超过做买卖挣的。
  他对自己做的事还正在得意的时候,海伦来了电话。
  “弗兰克,”她说,“就只你一个人在吗?要是有人在你身边,你就说拨错了号码,把电话搁上。”
  “就我一个人在。”
  “你没看到今天天气有多好?中饭时候我出去散了一会儿步,就象春天已经来了的感觉。”
  “还只二月份呐。别把大衣脱得太早了。”
  “过了华盛顿的生日,冬天就泄气了。你闻到空气有多好呀?”
  “眼前闻不到。”
  “出来到太阳下走走吧,”她说,“又暖和又舒服。”
  “你为什么打电话给我?”他问。
  “我一定得有理由才好打吗?”她温柔地说。
  “你从来不打。”
  “我打这个电话是为了告诉你,我真巴望今晚上要会面的是你,而不是纳特。”
  “要是你不想跟他出去,你大可以不去。”
  “我还是去的好——为了我妈。”
  “那就改个时间也行。”
  她想了一分钟,然后说,她还是熬一熬过去算啦。
  “那就照你的意思办吧。”
  “弗兰克,你看我们能不能在我见了纳特以后再碰头——也许十一点半,最迟十二点?你愿不愿到那时候跟我碰头?”
  “当然愿意。可是有什么事?”
  “我们见面的时候再告诉你,”她说,轻轻地笑起来。“我们在公园大道碰头,还是在老地方——丁香树前面?”
  “随你说好了。公园也行。”
  “打我妈钉了我们以后,我真的讨厌再到那儿去了。”
  “别为这事烦恼,心肝。”他说,“你有什么好事情要告诉我吗?"
  “非常好的事情,”海伦说。
  他以为自己知道是什么事。他想,他可以把她象新娘一样抱到自己房里去,过后再抱她下楼,然后她可以一个人回上来,这样就不必担心她母亲会猜出她到过什么地方。
  正在这时候莫里斯走了进来,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掌柜查看一下现金出纳机上的数字,那上面叫人满意的总数使他叹了口气。到星期六,他们一定会挣到二百四五十,可是一旦那两个挪威人开张以后,就不会那么多了。
  弗兰克看到莫里斯在黄黄的火柴光下张望出纳机,才想起自己身上只剩下大约七毛钱。他想,要是在他把六块钱放回抽屉去之前,海伦打电话来就好了。如果今晚上下雨,他们从公园回家就得雇辆出租汽车,再不然他们俩上他屋里去,事后她会觉得肚子饿,那就得吃个馅饼什么的。不管怎么说,他需要的时候可以向她借一块钱。他也想到找路易斯·卡普借一点,可是不喜欢这样做。
  莫里斯出去买了一份《前进报》回来,摊在面前的桌子上,却没在看。他在想自己为了前途多么心烦意乱。还在楼上的时候,他躺在床上盘算过,有什么办法好节省一点开支。他想到每个星期付给弗兰克的十五块钱,就为这笔不小的数目而发愁。他也想到伙计吻海伦这桩事,也想到艾达的提醒。这一切都使他心神不定。他认真考虑要把弗兰克打发走,但又决定不下来。他想,要是早让他走了,该有多好。
  弗兰克断定自己决不会喜欢向海伦借钱——向你喜欢的姑娘借钱,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他想,还是从他才放进抽屉里去的那笔钱中取出一块来好些。他真巴望刚才只放五块,给自己留一张一块钱的钞票。
  莫里斯偷偷地朝坐在长沙发上的弗兰克瞧了一眼。他想起上次坐在理发椅里望着那些顾客拿着大包走出杂货铺去的情形,就觉得不安。他心里想,究竟伙计偷了我的钱没有?这个问题他问过自己不知多少次了,却从没作出过确实的回答,搞得他满腹疑惧。
  他从墙洞里看到一个女人走进店来。弗兰克从长沙发上站起来。“这个顾客让我来接待吧,莫里斯。”
  莫里斯朝着报纸说:“也好,反正我地窖里还有点东西要去收拾。”
  “那儿你还有什么东西?”
  “多少有一点。”
  弗兰克走到柜台后面,莫里斯到地窖里去,但并没留在那儿。他偷偷地溜上来,躲在过道门背后,从木缝里张着。他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个女人,还听到她在要货。他把她要的各式商品的价钱加起来。
  贷款共计一块八毛一。当弗兰克在出纳机上记下这笔钱的时候,掌柜屏住气,经过了难受的一秒钟,才迈进店堂里去。
  顾客抱着她那一大包杂货,正打前门走出去。弗兰克的一只手插在围裙下面的裤子口袋里,带着惊慌的神情,盯着掌柜看。出纳机上按的数目是八毛一分。
  莫里斯在心里哼了一声。
  弗兰克尽管羞愧得紧张起来,却装得没出什么事。这可触怒了莫里斯。“这笔账超过一块,你怎么只记了不满一块?”
  伙计痛苦地挣扎了好久,只听得自己在说,“是我算错了,莫里斯。”
  “不对,”掌柜大发雷霆。“我在过道门背后听到你卖给她多少东西的。别以为我不知道,这种事情你过去干过多少次了。”
  弗兰克无话可说。
  “把那块钱拿出来,”莫里斯吩咐说,伸出发抖的手。
  伙计感到极度痛苦,却还想抵赖。“你搞错了。出纳机还欠着我一块钱。五分镍币不够零找,所以我拿自己的一块钱,向萨姆·帕尔换了二十个。后来,我本该按‘无销售’而无意中按了一元。所以我就取回了我的一块钱。没干什么不规矩的事,我跟你说。”
  “这是撒谎,”莫里斯叫嚷。“我在里面留了一卷镍币备用的。”他大步走到柜台后面,按了一下“无销售”,把那卷镍币拿出来,举得高高的。“说老实话。”
  弗兰克想,这事不该发生在我身上,我现在早已不是从前的我了。
  “我手头缺钱用,莫里斯,”他承认,“这是真情。我想反疋我明天拿了工资以后可以还给你的。”他打裤袋里取出那张团皱了的一元票,莫里斯一把从他手里抢过来。
  “你为什么不问我借一块而要偷呢?”
  伙计这才发现,自己怎么从没想到问他借。理由很简单——他从来用不着借,他一直是偷的。
  “我没想到。我做错了。”
  “错了,错个没完,”掌柜怒冲冲地说。
  “我这一辈子尽做错,”弗兰克叹息。
  “从我第一天看到你起,你就偷我的东西。”
  “这事我承认,”弗兰克说,“可是看在上帝份上,莫里斯,我起誓,我是一直在还欠你的债。甚至今天我还放进了六块钱去。正因为这样,所以从你上楼去睡午觉到现在,就已经收进这么多钱。你可以去问太太,你在楼上的时候,我们挣得到的还不到两块。其余都是我放进去的。”
  他想到脱下鞋来,让莫里斯看看,他拿的钱记得多么仔细,可是他不愿这样做,生怕数目太大,会使掌柜更加愤怒。
  “你放进去的钱,”奠里斯嚷道,“还不就是我的。我可不要留个贼在这儿。”他从出纳机里数出十五块钱来。“这是你本星期的工资——也是最后一次。请你现在就离开铺子。”
  他的火气过了。他伤心地说,担心着明天。
  “给我一次最后机会吧,”弗兰克央告,“莫里斯,求求你。”他脸容憔悴,目光显得失魂落魄似的,胡子也象夜色那样黑沉沉的。
  莫里斯虽然对他有点心软,却想到了海伦。
  “不行。”
  弗兰克两眼紧盯着这个头发灰白、意气消沉的犹太人,看到他尽管眼泪汪汪,但决不会让步,就把围裙往衣钩上一挂,离开了。

  午夜过后半小时,海伦急匆匆赶进灯光照耀下的公园,清新美丽的夜色使她满腔哀怨,惘然若失。那天上午,她在旧上衣下面穿了身新衣,踏上街头,芳香的白天感动得她掉了泪,当时她觉得自己真的爱上了弗兰克。尽管前途未卜,她那时候只是感到舒畅和充实,不去为前途操心。几小时以后,她跟纳特·帕尔在一起了。他们在路边一家小酒店前停车,进了点饮料,然后在他坚持下驱车去长岛,一路上她老惦念着弗兰克,急于想到他身边去。
  纳特不愧为纳特。今晚上他使出浑身解数,显得自己可爱。他谈话的时候,显得可爱,受了委屈,也显得可爱。她已经有几个月不跟他来往了,他压根儿没变,他们在昏暗的岸边停下车来,那儿星空下的海湾尽收眼底,他才讲了几句可爱的开场白,就伸出胳臂搂她。“海伦,咱俩享受过的乐趣怎么忘得掉呀?”
  她被惹怒了,一把推开他。“事情早过去了。我已经忘掉。如果你称得上一个有教养的人,纳特,你也该把它忘了。难道同床一两次,就把我的前途抵押掉了?”
  “海伦,别象个陌生人那样讲话。看在老天份上。通人情些。”
  “我很通人情,请你别忘了。”
  “我们曾经是好朋友。我求的只是恢复友谊。”
  “你为什么不承认,你所谓的友谊实际上指的完全是另一回事?”
  “海伦……”
  “不行。”
  他坐回到方向盘边。“天啊,你变成一个多疑的人了。”
  她说,“情况不同了——你要明白。”
  “情况为了谁才不同的?”他郁郁不乐地问道,“为了那个意大利人吗?我听说你在跟他来往。”
  她的回答是冷冰冰的沉默。
  在回家的路上,他竭力想收回他讲过的话,可是海伦只对他匆匆说了声再见。她离开他,感到宽慰,同时强烈地感觉到浪费了一整个黄昏。
  她担心弗兰克等得太久,匆匆忙忙穿过灯光下的广场,沿一条靠着高高的丁香树丛的石子小道,赶向他们的约会地点。她走近他们那条长椅时,虽然早就心烦意乱地预感到他不在,却仍然不相信,接着她发现那里人虽有几个,就是没有他,就失望得伤心起来。
  可能他来过,已经走了?看来不大可能,过去不管她来得多晚,他总是等着。既然告诉过他,她有要紧的话想讲——开诚布公地说,她现在知道自己爱他——他肯定很想听听是什么。她坐下来,担心他出了事。
  平时他们来到这儿,总是没有人的;可是二月下旬快转暖的夜晚却把人们引了出来。在海伦斜对面的一条长凳上,一对年轻的情侣在蓓蕾初放的树枝下,搂成一团长吻着。她左边的长椅空着,可是再过去那一条上,有一个男人在一盏光线暗淡的灯下睡觉。一只猫闻闻他的影子,走开了。那人咕噜一声醒了过来,斜着眼瞟了海伦一下,打个哈欠又睡着了。这对情侣终于分开了,默不作声地离去。那个小伙子傻里傻气地跟在那个快乐的姑娘后面。海伦十分羡慕她——带着这种感觉来结束这一天,可真不好受。
  一个胖墩墩、邋遢而散发着威士忌酒味的男人,摇摇晃晃地站在她面前。海伦欠起身来,吓坏了。
  他刷地脱下帽子,用沙哑的嗓子说,“不用怕我,海伦。我这个人是好人——警察的儿子,你还记得我吧,跟你同过学,我叫沃德·米诺格?有一次,在你们女生的院子里,我老头子还狠狠揍过我一顿。”
  虽然多年没见过沃德,她一下子就认出了他,同时想起他钉一个女孩子进厕所这桩事。海伦本能地抬起手臂来保护自己。她控制着自己,没叫出声来,否则他会一把抓住她的。她想,真蠢,等出这么桩事来了。
  “我记得你,沃德。”
  “我可以坐下来吗?”
  她迟疑了一下。“好吧。”
  海伦尽可能往边上挪,离他远远的。他显得昏头昏脑。他要是动一动,她拔腿就跑,大叫。
  “你在黑暗里怎么认出我来的?”她问,装成不经意的神气,一面偷偷地张着周围,怎样逃最好。只要能逃过那些树,再顺着树丛中的小道奔二十英尺,她就能逃到那片开阔的地方。一到广场上,那儿就有人,她可以呼救。
  但愿上帝保佑我,她想。
  “最近我看到过你两次,”沃德答道,用手慢慢揉着胸口。
  “在哪里?”
  “就在近处。一次我看到你从你老头子的杂货铺里出来,我猜准是你。你的模样没变,”他咧开了嘴笑道。
  “谢谢。你身体不太好吗?”
  “胸口涨气,发痛,他妈的还头痛。”
  “你如果要一片阿司匹灵,我钱包里倒有一盒呐。”
  “不用了,吃这种药片,我要呕吐。”她发觉他在朝那些树瞟着。她更加着急了,心想只要他不碰她,愿意把钱包给他。
  “你男朋友弗兰克·阿尔派恩身体好吗?”沃德问,带着酒意眨了眨眼。
  她吃惊地说,“你认得弗兰克?”
  “他是我的老朋友,”他答道。“他才在这儿找你哩。”
  “他——没出事吧?”
  “他不太好过,”沃德说,“只得回去了。”
  她站起身来。“现在我也该走了。”
  可是他站在那儿。
  “晚安。”海伦躲开他走了。
  “他要我给你这张纸条。”沃德把手伸进上衣口袋。
  她并不相信他的话,却停了停,他就有了足够的时间朝前走过来。他抓住了她,快得惊人,还用他那发臭的手捂住她的嘴,不让叫出声来,同时把她朝树丛里拖。
  “我要的就是你对待那意大利人那样对待我。”
  她踢他,抓他,咬他的手,挣脱了身。他一把抓住她的大衣领,把它撕了下来。她又尖叫起来,朝前直奔,可是他扑上去抓住她,用胳臂卡住她的嘴。沃德使劲把她往树上撞,撞得她喘不出气来。他紧紧地卡住她的脖子,用另一只手扯开她的上衣,从她肩上把衣服撕了下来,胸罩也露了出来。
  发疯般乱挣乱踢,她用膝盖朝他两腿中间撞去,撞得他哇哇直叫。他噼噼啪啪掴她的脸。她只觉得自己浑身的劲在消失,强撑着不让自己昏过去。她拚命叫,却什么声音也没听见。
  她感到他的身躯顶住她打颤。我受污辱了,她想,然而说来奇怪,她觉得自己已经摆脱了他那臭气熏人的身子,仿佛他变成了一桶垃圾,被她踢了开去。她两腿一软,滑倒在地上。她头脑里闪过一个念头:我昏过去了,然而又觉得自己还在跟他搏斗。
  她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一场搏斗正在她身边进行。她只听得一下猛击的声音,沃德·米诺格痛得大声叫起来,然后踉踉跄跄地走远了。
  是弗兰克,她一想到就高兴得浑身发抖。海伦感觉有人温存地把她抱起来,知道自己已经在他怀里了。她放心地呜咽起来。他吻她的眼睛和嘴唇,还吻她那半裸的胸脯。她双臂紧紧地搂住他,啜泣着,笑着,嘟哝着说她是来告诉他她爱他的。
  他把她放下来,他们在黑魆魆的树下亲吻。她辨出他舌上有威士忌的酒味,顿时害怕起来了。
  “我爱你,海伦,”他低声说,笨手笨脚地想用撕破的衣服掩住她的胸脯,再把她从树下往星光稀微的草地上更黑的地方拉去。
  他们跪倒在冷冰冰的泥地上,海伦恳切地低声央告,“亲爱的,现在千万别,”但是他却谈到久久得不到满足的炽烈的爱情,也谈到令人心碎的无尽期的等待。就在他讲这话的时候,他还以为她是永远得不到的,永远在他偷看的洗澡间里,因而他用亲吻来制止她的央告。……
  事后,她嚷道,“狗——没行割礼的狗!”

  第二天早上,莫里斯独自坐在后间里的时候,一个男孩子进来,放了一张粉红色广告单在柜上。掌柜拿起来一看,只见单子上写着,街角上兼营花式熟食的杂货铺换了老板,改由塔斯特和佩德森经营,定于星期一重新开张。接下去,用大号铅字印着开张第一周他们出售的特价商品的单子。莫里斯休想和这种特价商品竞争,因为他受不了象那两个挪威人那样存心赔本。掌柜感觉到一股冷风不知从店堂里哪个没发现的洞里吹来。在厨房里,尽管他双腿和臀部紧靠着煤气取暖炉,刺骨的寒气过了好久还没有减弱下来。
  一上午,他端详那张团皱了的广告,嘴里嘟哝着。他喝着冷咖啡,想到未来,也不时想起弗兰克·阿尔派恩。昨晚上伙计走了,连十五元工钱也没拿。莫里斯以为他今天早上会来取的,现在好几小时过去了,他知道他不会来的了,也许有意留下来偿还他偷的一部分钱;也可能并非如此。掌柜拿不稳自己吩咐他走,是否做对了——他已经这样想了上千次。确实,他偷过他的钱;但是他在偿还,也是确确实实的。他说他在现金出纳机里放进了六元钱,然后才发觉自己身上一个钱也没有,这也许是真情,因为现金出纳机里的总数,莫里斯点过,确实超出平常的收入——他在楼上睡午觉的时候,店里照例生意清淡。伙计真是个不幸的人。发生这样的事情,掌柜一会儿觉得高兴,一会儿觉得遗憾。他终于让他走了,他高兴。事情非这样办不可,为了海伦的缘故,也为了使艾达和自己可以宽心。然而,他少了这个伙计,在挪威人开张的时候,得独自个儿应付,又觉得发愁。
  艾达下楼来,因为没睡好,眼皮肿着。她对世道感到一种无能为力的愤怒。她问自己,海伦会落得怎样?双手在胸前把指关节按得格格响。可是当莫里斯抬起头来听她抱怨时,她却什么话都不敢说了。过了一个半小时以后,她发觉店里有了变化,就想到伙计。
  “他上哪儿去了?”她问。
  “走了,”莫里斯回答。
  “什么时候走的?”她惊奇地说。
  “走了不来了。”
  她瞅着他。“莫里斯,出了什么事?告诉我。”
  “没事,”他说,有点窘。“我要他走的。”
  “为什么这样突然?”
  “你不是说过你不要他再留在这儿吗?”
  “我打第一天看到他就说了,可是你始终说不行。”
  “现在我说行。”
  “我心上的一块石头落下了。”但是她还不满足。“他搬走了没有?”
  “我不知道。”
  “我去问楼上的人。”
  “别去找她。他什么时候搬走,我们会晓得的。”
  “你什么时候叫他走的?”
  “昨天晚上。”
  “那你昨晚上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怒冲冲地说。“你干吗说他很早就出去看电影了?”
  “是我心神不宁。”
  “莫里斯,”她吃惊地问。“还发生了什么事没有?海伦可……”
  “什么也没发生。”
  “她可知道他走了?”
  “我没告诉她。她今早晨为什么这么早就去上班?”
  “她很早就出去吗?”
  “是的。”
  “我不知道,”艾达不安地说。
  他把广告单拿出来。“我心情不好,是为了这个。”
  她瞟了它一眼,毫不理解。
  “那个德国人,”他解释说,“他的铺子盘给了别人——两个挪威人。”
  她吓得喘着大气。“什么时候?”
  “这个星期。施米茨病了。他现在躺在医院里。”
  “我告诉过你,”艾达说。
  “你告诉过我吗?”
  “真倒楣!圣诞节过后我告诉过你的——那时买卖好起来了。我告诉你,送货的人说那个德国人的顾客越来越少了。你说是弗兰克使买卖好起来的。非犹太人带来了非犹太人,你说的。我有多大的力气来跟你争吵?”
  “他上午关门不做买卖,你告诉过我吗?”
  “这话谁说的?我根本不知道这回事。”
  “卡普告诉我的。”
  “卡普来过这儿?”
  “他星期四来告诉我这个好消息的。”
  “什么好消息?”
  “施米茨的铺子盘出去了。”
  “这是好消息吗?”她问。
  “对他也许是的,对我可不是。”
  “你没告诉我他来过。”
  “我现在告诉你,”他烦躁地说。“施米茨的铺子盘出去了。星期一,两个挪威人要开张了。我们的买卖又得完蛋。我们要在这儿饿肚子了。”
  “你有了个帮手,”她刻薄地说,“我说让他走,你为什么不听?”
  “我不是听了嘛,”他没精打采地说。
  她沉默了一阵,然后问道,“卡普告诉你施米茨的店脱手以后,你就让弗兰克走的?”
  “第二天。”
  “感谢上帝。”
  “看你到下星期还说不说‘感谢上帝’。”
  “这跟弗兰克有什么关系?他帮了我们忙没有?”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尖声说。“你刚才告诉我,你说过,只要你弄清楚买卖的来路以后,他就得走。”
  “我不知道,”他痛苦地说,“我不知道买卖是打哪儿来的。”
  “总不是因为他才来的。”
  “过去的来路,不管它了。下星期买卖的来路,才是我操心的。”他大声念那两个挪威人出售的特价商品名称。
  她把手拧得发白。“莫里斯,我们得把铺子卖掉。”
  “那就卖吧。”莫里斯脱掉围裙,叹息着。“我要休息了。”
  “才十一点半。”
  “我觉得冷。”他看上去意志消沉。
  “先吃一点东西——你的汤。”
  “谁吃得下?”
  “喝杯热茶吧。”
  “不喝。”
  “莫里斯,”她镇静地说,“别那么着急。会有办法的。饭总得吃呗。”
  他没搭腔,把广告单折成小方块,随手拿着上楼去。
  房间里很冷。艾达要下楼,总是先把取暖炉关了,要到下午海伦回来前半小时光景才重新点起来。此刻房子太冷了。莫里斯把卧室里的取暖炉开关打开,发觉口袋里没有火柴,就到厨房里拿了一盒。
  躺在盖被下,他还觉得冷。他盖了两条毛毯和一条被子还直抖。他弄不清自己是否病了,但很快就睡着了。他感觉到睡意来临,很高兴,尽管一觉醒来,很快就天黑了。可是,只要你睡着,那就是夜晚,事情就是这样。就在那天晚上,他从街上望进他的店铺去,只见塔斯特和佩德森——一个留着一撮浅黄色小胡子,另一个头发已经半秃,脑袋闪闪发光——站在他的柜台后面,把手伸进他的现金出纳机。掌柜冲进去,他们在用德语谈天,根本没理他叽哩咕噜的意第绪语。这时候,弗兰克跟海伦从后间出来。虽然伙计讲的是悦耳的意大利语,莫里斯还是听出来一个脏字眼。他掴了伙计一个耳光,他们在地板上猛烈搏斗,海伦无声地叫着。弗兰克把他沉重地仰天撂倒,坐在他那带病的胸口上。他以为自己的肺要裂开了。他竭力想大声叫嚷,可是叫哑了喉咙也没有人来搭救。他想到有死掉的可能,也真想死了就算啦。
  泰锡·福索梦见一棵树被雷击倒了,她梦中听见有人恐怖地呻吟着,吓醒过来,听了听,又睡着了。弗兰克·阿尔派恩在长夜快尽时呻吟着醒来。他大叫一声醒了,他想,再也睡不着了。他一阵冲动,只想跳下床,奔到店堂里去;然后他记起来,莫里斯已经把他撵走。这是个灰蒙蒙、阴沉沉的冬季早晨。尼克早已上班去了,泰锡穿着浴衣,坐在厨房里喝咖啡。她听到弗兰克又在大叫,因为她才发觉自己怀了孕,就一动也没动,只是对他的梦魇觉得惊讶。
  他躺在床上,用毛毯蒙住头,想把心事压下去,可是心事压不住,逃了出来,散发着恶臭。他越压,臭味越浓。他闻到床上有一股垃圾味,却除不掉这股昧儿。他除不掉,因为他本身就是这股味道——味儿就在他那断了鼻梁的鼻子里。你干得多丑,你的味道就有多臭。忍受不了这股臭味,他把被子往旁边一推,想挣扎起来穿衣,可就是做不到。一看到自己那双光脚极,他就感到无限厌恶。他渴望抽支烟,却怕看见自己的手而不敢点。他闭紧眼睛,擦了根火柴。火柴烫了他的鼻子,他用光脚踩息火柴,痛得直跳。
  唷,我的上帝,我为什么干这样的事?我为什么竟干出这样的事来?我为什么干这样的事?
  他的心事折腾得他死去活来。他忍受不了。他坐在凌乱的床铺边沿上,双手托着装满心事的头,眼看头就要裂开了。他要逃跑。他整个人已经有一部分飞奔而去,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他就只想逃跑。可是在逃跑的时候,他又想回来。他要回到海伦身边,和她待在一起,得到她的宽恕。这并不是过份的要求。只有人会宽恕人——还有谁?他可以解释,只要她愿意听。解释是一种接近你伤害过的人的办法;仿佛通过伤害他们,你在给他们以爱你的理由。他会说,他来到公园里等她,来听她要告诉他的话。他感觉自己知道她要讲她爱他;这就是说,他们不久就会同床共枕。这个想法停留在他的脑子里,他坐在那儿等她来说这话,同时感到痛苦,只怕她永远不会这样讲,只怕她一晓得她父亲把他一脚踢出杂货铺的理由,他就会马上失去她。这事他能对她说什么呢?他坐了好几小时,思忖着该怎么说。后来肚子饿了。到半夜,他离开那里,去买馅饼,可是结果走进了一家酒吧间。就在这时候,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感到极度厌恶。他问镜子里那个人,除了困在一个小圈子里以外,你还到过哪里?除了错事以外,你还干过什么?他回到公园里的时候,正碰上沃德·米诺格在侵犯她。他差一点打死沃德。随后,他怀里抱着海伦,她边哭边说,终于讲她爱他。这时,他产生这样一种绝望的感觉。事情就此完了,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想在失去她以前,他必须和她亲热一场。她说不行,别这样。可是他不信她的话,因为她当时还在说她爱他。他以为,只要我开了头,她就会同意的。于是他干了这事。他是对她有爱情才干这事的。这点她应该懂得。她不该象发疯似的用拳头捶他的脸,臭骂他,躲开他,不理他的认罪、央告和伤心。
  哦,老天呀,我干了什么来着?
  他呻吟;他得到的不是圆满的结局,而是把自己搞臭了。要是他能把他干过的事情连根拔除,粉碎而且毁灭,那就好了。可是事情已经干下,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这事留在他永远捉摸不到的地方——自己的发臭的思想深处。他的心事将永远使他窒息。他又一次失败了。他早该停步,改变一下生活道路、他的运气、他的为人,不再憎恨世道,争取受到象样的教育,找一份工作、一个好姑娘。他一直生活得缺乏意志力,辜负一切良好的意图。他对莫里斯坦白过抢劫的事情吗?直到被辞退的一分钟,他不是一直在偷现金出纳机里的钱吗?在公园里,他那次可怕的行为不是扼死了他的最后一线美好的希望,等待了那么久的爱情——获得前途的机会吗?倒楣的生活把他推来搡去,茫无目的。谁吹一口气,都把他刮得东飘西荡,最后一无所有,多少年过去了,甚至连生活经验也没得到一点。如果有经验,你至少懂得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到哪里停止;而他所懂得的只是怎样进一步戕害自己。他自以为是个很有价值的人,虽然他竭尽所能来处理,只不过成了一只死老鼠,臭气熏人。
  这次他的叫嚷把泰锡吓得要死。弗兰克开始想跑,但是到处都跑遍了,却无处可逃。整个房间缩小了。床朝着他飞来。他发觉自己掉进了陷阱——病倒了,想要嚷,却嚷不出来。他打算自杀,就在这刹那间,他无比清醒地看透自己。尽管一向的作为不象个正经人,实际还是个德行严正的人。
  艾达晚上醒来,听得女儿在哭。她胡思乱想,以为准是纳特对她干了什么事;但又不好意思去找海伦,求她说出究竟是怎么回事。她猜想他干了蠢事——无怪海伦不肯跟他相会。一整夜,她责备自己,不该劝她和这个学法律的学生出去约会。她满怀不快地入睡。
  莫里斯下楼的时候,天才蒙蒙亮,海伦好不容易才挣扎着起了床,两眼通红,坐在浴室里,把上衣领子缝牢。等走到办公处附近,她准备把上衣交给裁缝,让他补得看不出撕破的痕迹。那套新连衫裙,她拿它毫无办法,只好绝望地卷成一团,藏在五斗橱底层抽屉里别的东西下面,等星期一去买一套一模一样的挂在壁橱里。她脱掉衣服准备洗淋浴——几个小时内,已经洗第三次了——看到自己的肉体,突然哭了起来。她招惹到自己身边来的每一个男人都玷污了她。她怎么竟会纵容他来接近?一开始她就发觉他不可靠,却依然信赖他,她痛恨自己。她怎么竟让自己爱上象他那样的人呢?她满心憎恨自已想出来的怪念头,竟想把他陶冶成一个他成不了的人——可造之材,前途无量,和蔼善良,而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浪汉。她的理智到哪里去了?她最基本的自卫意识到哪里去了?
  在淋浴龙头下,她使劲地用肥皂擦洗身子,一面洗一面哭。到七点钟,她母亲还没醒,她就穿好衣裳离开家,难过得什么也不想吃。她真想在睡梦中忘记自已的一生,但是不敢留在家里,怕有人问长问短。等她结束半天班的工作回家,假如他还在,她要吩咐他走,或者尖声嚷着撵他出去。
  尼克从汽车修理站回家,闻到过道里一股煤气味。他查看自己屋里的煤气取暖炉,看到炉子都好好点着,就去敲弗兰克的门。
  过了一分钟,门打开一条缝。
  “你闻到什么吗?”尼克盯着门缝里露出来的那只眼睛说道。
  “管好你他妈自己的事吧。”
  “你疯了?我闻到屋子里有煤气味,危险!”
  “煤气味?”弗兰克猛地打开门。他穿着睡衣,一副憔悴相。
  “怎么啦?你病了?”
  “你在哪儿闻到煤气?”
  “你不至于闻不出吧。”
  “我得了重感冒,”弗兰克嗓子也哑了。
  “可能是从地窖里上来的,”尼克说。
  他们才奔下梯级,气味就袭上弗兰克,一股恶臭浓烈得难以走近。
  “是从这层楼发出来的,”尼克说。
  弗兰克使劲敲门。“海伦,这儿有煤气味,让我进来,海伦,”他叫着。
  “撞进去,”尼克说。
  弗兰克用肩膀撞门。门没上锁,他跌了进去。尼克赶快打开厨房窗子,这时弗兰克光着脚在屋里到处跑。海伦不在,他发现莫里斯躺在床上。
  伙计呛得直咳嗽,把掌柜从床上拖起来,抱到起居室里,放在地板上。尼克把卧室里的取暖器关掉,打开所有的窗子。弗兰克跪倒在地,俯在莫里斯身上,用他的双手夹紧他的两侧,进行人工呼吸。
  泰锡惊恐地奔了进来,尼克大声喊她去叫艾达。
  艾达呜咽着跌跌撞撞赶来。“哦,我的上帝,哦,我的上帝。”
  看到莫里斯躺在地板上,内衣都湿透了,脸色象煮熟的甜萝卜,嘴角上沾着唾沫,她刺耳地尖叫起来。
  海伦呆呆地走进过道,听到她母亲的尖叫。她闻到煤气味,十分惊慌,奔上楼来,估计有人死了。
  她看到弗兰克穿着睡衣俯在她父亲身上,憎恶得喉咙抽紧。她又怕又恨,尖声叫嚷。
  弗兰克没法朝她看,他不敢。
  “他的眼珠刚才转动了,”尼克说。
  莫里斯醒过来了,胸口一阵剧痛。他的头重得象块生锈的金属,嘴干得可怕,肚子疼得象有东西在扒着。他发现自已只穿着长内衣,四肢伸展着躺在地上,感到怪不好意思。
  “莫里斯,”艾达叫一声。
  弗兰克站起来,为自己的光脚和一身睡衣觉得很窘。
  “爸爸,爸爸,”海伦跪着。
  “你为什么干出这样的事来?”艾达凑在掌柜的耳边嚷叫。
  “出什么事了?”他喘着大气。
  “你为什么干出这样的事来?”她哭泣。
  “你疯了?”他咕噜道。“我忘了点煤气。一时疏忽。”
  海伦止不住啜泣起来,嘴唇扭歪着。弗兰克只好转过头去。
  “他吸到一点空气,这才得救,”尼克说,“算你运气,这房子不是密不通气的,莫里斯。”
  泰锡打了个冷战。“真冷。给他盖好,他在出汗。”
  “放他到床上,”艾达说。
  弗兰克和尼克抬起掌柜,把他搬到床上。艾达和海伦给他盖上毛毯和被子。
  “谢谢,”莫里斯对他们说。他两眼盯着弗兰克。弗兰克望着地板。
  “把窗都关上吧,”泰锡说。“煤气没有了。”
  “稍稍再等一下,”弗兰克说。他瞥了海伦一眼,可是她背对着他。她还在哭。
  “他为什么干出这事来?”艾达哼哼唧唧。
  莫里斯盯着她看了好久,然后闭上眼。
  “让他休息吧,”尼克建议。
  “别擦火柴,再等一个钟点,”弗兰克告诉艾达。
  泰锡把窗子都关上,只留下一扇开着。接着,他们走了。艾达和海伦留在卧室里陪莫里斯。
  弗兰克在海伦的房里逗留了一阵,可是样样东西都使他局促不安。
  后来,他穿好衣服下楼,走进店堂。买卖挺兴旺。艾达下楼来,却不理他的央告,关了店门。
  那天下午,莫里斯发起烧来,医生说他得进医院。来了一辆救护车,把掌柜接走,他老婆女儿随车走了。
  他从楼上窗口看着他们离去。

  星期日上午,铺子还关得严严实实的。虽然怕碰钉子,弗兰克还是想去敲艾达的门,问她要钥匙。但万一海伦来开门呢,隔着门槛也不知对她说什么好。所以他改变主意,走下地窖,爬上送菜升降机,一扭一扭挤进通风井的小窗洞,翻进店堂里的盥洗室。到了后间里,伙计刮刮脸,喝了杯咖啡。他打算留在店堂里,除非有人撵他走;即使谁撵他,他也要想方设法地多留一会儿。这是他剩下的唯一希望,要是还有什么希望的话。打开前门的锁,他把牛奶和面包卷拿了进来,作好开业的准备。现金出纳机里是空的,他就问萨姆·帕尔借了五元零钱,说他挣到了钱就还他。萨姆想打听莫里斯怎么样了,弗兰克说他也不知道。
  八点半才过,伙计已经站在大门橱窗口。这时艾达和她女儿出去了。海伦看上去象一朵去年的花。他打量着她,感到一阵损失、耻辱和悔恨的痛苦。他有一种无法忍受的被剥夺的感觉——他昨天还似乎有那么一点美好的东西,而今天没有了,只剩下对往事的痛苦的回忆。一想到他差一点得到它,他激动得发狂似的。他真想冲出去,把她拉进门道,向她宣布他是多么重视他对她的爱情。可是,他什么也没做。他并没完全躲起来,却也不故意露面。母女俩很快就朝地下铁道走去。
  后来他想等她们回家来,打听莫里斯住在哪家医院里,他也要去探望他;可是她俩到半夜才回来。店已关着,他是从他房间里望见两个黑黝黝的人影从出租汽车里出来。星期一那天,两个挪威人的店开张,艾达早晨七点就下楼来,准备在大门上贴上一张纸条,说莫里斯·博伯病了,杂货铺要到星期二、三才开门。她感到诧异,弗兰克·阿尔派恩竟穿着围裙站在柜台后面。她怒冲冲地走进去。
  弗兰克非常害怕莫里斯或者海伦,或者两人都告诉过她他对他们干的坏事,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完蛋啦。
  “你是怎样进这儿来的?”艾达怒气冲冲地问道。
  他说是打通风井的窗口爬进来的。“想到你的困难处境,我不愿为了钥匙麻烦你,太太。”
  她声色俱厉地禁止他今后再这样进来。她脸上皱纹很深,双眼无神,嘴角露出痛苦的神情。但是他能断定,由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她并不知道他干过的事。
  弗兰克从裤袋里掏出一把单块的钞票和一小包零钱,把它们金放在柜上。“我昨天挣了四十一块。”
  “昨天你就在这儿了?”
  “我照刚才跟你讲的办法进来的。从四点到六点光景,买卖很忙。我们的土豆色拉全卖光了。”
  她眼睛里涌出泪水。他问她莫里斯身体怎样。
  她拿手绢按了按潮湿的眼睑。“莫里斯得了肺炎。”
  “唷,太糟糕了。可以的话,请你转告他,我很难过。他的病情怎样?”
  “他的病很重,肺本来就不好。”
  “我想到医院里去看看他。”
  “这阵别去。”
  “那就等他好一点再说。你看他要在医院里待多久?”
  “我不知道。医生今天会打电话来的。”
  “太太,”弗兰克说,“莫里斯生病期间,你就别为铺子操心了,让我来照料吧。你知道,我没有什么要求。”
  “我丈夫不是讲过要你离开这儿吗?”
  他偷偷端详她的脸色,看不出任何责备的迹象。
  “我不会留很久的,”他答道。“你不用担心。莫里斯好一点,我就走。付医院里的账,也需要钱。我不会问你要什么的。”
  “莫里斯跟你讲过你非走不可的道理吗?”
  他的心一阵狂跳。她到底知道不知道?要是知道了,他要说那是出于误会——否认他偷过出纳机里的钱。摆在柜上她眼前那一大堆钱,不就是证据吗?可是他答道:“当然讲过,他不希望我再在海伦身边打转。”
  “对了,她是个犹太姑娘。你应该去找别的人。另外,他还发觉,自从十二月以来,施米茨病了,每天上午都不营业,晚上很早就关门;所以我们才增加了收入,不是因为你的缘故。”
  接着,她告诉弗兰克说,德国人把店铺盘出去了,两个挪威人的店今天开张了。
  弗兰克涨红了脸。“我知道施米茨病了,有时候他关门。可是,这不是你们的买卖好转的原因。是我卖力干,才使买卖一点点好起来。我敢打赌,即使街角上来了两个挪威人,或者三个希腊人,我一定能保持现在的营业。不光是这样,我敢说还能增加一点。”
  虽说她有点要相信的意思,但办不到。
  “等着瞧吧,你会明白自己究竟有多大能耐的。”
  “那就给我个机会试一试给你看。不用给我工钱。一间房、三餐饭就行了。”
  “那你在我们这儿究竟图个什么?”她被逼得走投无路,问道。
  “只是想帮一下忙。我欠莫里斯的情。”
  “你不欠什么。是你救了他,没煤气中毒。倒是他欠你的情。”
  “是尼克先闻到的。不管怎么说,他帮了我不少忙,我觉得欠他的情。我觉得应该感激,我就感激——就是这个脾气。”
  “请你别缠着海伦。她跟你是不配的。”
  “我不会的。”
  她让他留了下来,要是你那么穷,你哪儿还有选择的余地?
  塔斯特和佩德森的铺子开张那天,橱窗里放着一圈春天的鲜花,围成马蹄形。他们的粉红色广告传单使他们的买卖始终不断。弗兰克有的是空闲的时间。白天里只有少数几个常客进杂货铺来。晚上,挪威人关门以后,杂货铺里才突然忙碌一阵,可是,到十一点光景,弗兰克关熄橱窗里的电灯时,现金出纳机里才十五块钱。他倒不很着急,因为星期一照例是生意清淡的日子,再说,人们有便宜货可到手,哪会不买。他估计,谁也说不上那两个挪威人对买卖会造成多大影响,除非过了两个星期,这一带的人对他们不再感到新鲜,一切已经恢复正常。谁也不会把特价商品卖得那么便宜。商店毕竟不是慈善机关。只要他们停止半送半卖,无论就服务质量或者价格方面来说,他都比得上他们,他会把顾客吸引回来的。
  星期二买卖呆滞,也是历来如此。星期三增加了一点,可是星期四又呆滞了。星期五好了些。星期六是一周来最好的一天,尽管还赶不上前一阵的星期六。到周末,杂货铺的买卖比最近每周的平均营业额少挣百来块钱。弗兰克早料到会这样的,就在星期四下午停业了半小时,搭电车到银行去了一趟,提出二十五元存款,分批放进现金出纳机里,星期四放五元,星期五放十元,星期六又放十元。就这样,每天晚上,艾达在她的账本里记下营业额的时候,她才不至于太难受。一星期少收入七十五元总比少收入一百元好受些。
  莫里斯在医院里住了十天,身体好一点了,就由艾达和海伦雇一辆出租汽车接回家来,卧床休养。弗兰克鼓起勇气,想上楼去看看他,这次准备立即行动,马上上去。他打算带一点刚烤的新鲜点心,也许带一块奶酪蛋糕——他知道这是掌柜喜欢吃的,或者苹果卷筒蛋糕;可是伙计担心这样做太早,而且说不定莫里斯会问他哪儿来的钱买蛋糕。他会嚷起来:“你这小偷,就因为我病倒在楼上,才让你还留在这儿的。”可是,莫里斯当真这样想的话,他早就会把弗兰克干的事情告诉艾达,而她也会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撵他出去了。所以伙计现在断定他没提过。他反复寻思,掌柜常常把事情闷在肚里,这是担心自己可能错误地估计形势的人常有的作风。因此掌柜也许到头来会改变对弗兰克的看法。于是伙计竭力想编一些理由来证明,掌柜在病好以后,继续留他在杂货铺里是值得的。弗兰克认为,只要自己能留下来,什么事他都愿意答应。“别担心我会再偷你的钱,或者别人的钱,莫里斯,要是我再偷,我马上就死。”他希望,这样一赌咒,加上帮他维持营业的一番好意,会使莫里斯相信他的诚意。最后他决定,先不忙上去看他,还是等一下再说。
  关于弗兰克,海伦无论对谁都一字不提,这道理是不难理解的。他却从未忘记自己给她的伤害。他没打算要伤害她,但是他干了。现在他打算改正,做点好事,只要是她要的,他什么都肯做。即使她什么都不要,他也打算做一点他该做的事,完全出于自愿,没有别人逼,而是自己逼自己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自制,为了爱情。
  整个这段时间里,他只是瞥见她几次,他有多少话要说,那些话沉重地压在他心头。他隔着橱窗的玻璃看到她——她宛如在水底下。透过绿色的玻璃,她看上去象沉在水里,可是天啊,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可爱。他对她产生一种情意绵绵的怜惜之心,并且因为他把她害得这样可怜感到羞愧。有一次,她下班回家,她的目光碰巧和他相接,眼神里流露出厌恶。我这下可完了,他想,她会走到这儿来吩咐我死到别处去;可是,她的视线一移开,她就走得无影无踪了。跟她完全隔绝,只落得向她的影子告罪,向她留在空气中的芳香告罪;这使他感到极度痛苦。他对自己,而不是对她作了忏悔。苦就苦在,他要忏悔,可是谁愿意听?有时他真想痛哭一场,但觉得那未免太象个孩子了,他不愿这样做,也做不来。
  一次,他在过道里遇到她。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经走远了。他感到自己对她的爱情涌上心来。她走掉以后,他觉得,绝望就是对他的惩罚。他一直希望惩罚来得猛些、快些;可是它来得很慢——从没来过,却又明明在那儿。
  毫无办法接近她。已经发生的一切,使她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他却没法闯进去。
  有一天,一大早他就站在过道里,等她下楼来。
  “海伦,”他一面说,一面把他最近常在店堂里戴的那顶布帽子抓下来,“我很伤心,我要向你道歉。”
  她的嘴唇颤动了一下。“别跟我讲话,”她说,嗓音因轻蔑而哽咽。“我不要你道歉。我不要见你。我不要认得你。等我父亲身体好一点,就请你走。你帮了他和我母亲的忙,这事我得感谢你;但是你对我毫无用处,你叫我恶心。”
  大门在她身后砰地关上。
  那天晚上,他梦见自己在雪中站在她的窗外。他赤着脚,但不觉得冷。他在飞飞扬扬的雪花中已经等了好久,有些雪花留在他头上,差一点把他的脸也冻成冰了;但他继续等下去。终于她动了哀怜之心,打开窗子,扔出来一点儿什么。它飘下来,他先以为是一张写着字的纸条,原来是一朵白花,冬天看到白花,他感到意外。弗兰克一把抓住它。因为花是从半开的窗子里扔出来的,他只瞥见她的手指,然而他也看到她房间里的灯光,甚至感觉到它的温暖。他要再看第二眼的时候,窗关得严严的,而且已经被冰封住了。甚至在梦中,他也知道窗子从没开过。根本没有这样的窗子。他低头看手里的花,还来不及看清花在不在,发觉自己已经醒了。
  第二天,他在楼梯脚边等她,光着头,灯光照在他头上。
  她下楼来,冷冰冰的脸转了开去。
  “海伦,我对你的爱情是任何东西都扼杀不了的。”
  “在你嘴里,它成了个脏字眼。”
  “一个人做错了事,就得永远受罪吗?”
  “我才不管你的事呢。”
  他每次在楼梯口等她,她总是一言不发地走过去,仿佛根本不存在他这个人。他确实不存在。
  弗兰克想,要是在哪个黑夜这家铺子炸掉了,那我还是死去算了。他想尽办法赖着不走。买卖惨极了,他毫无把握这家杂货铺还能维持多久。要是铺子垮掉,一切都完了。如果他能让它支撑下去,那么迟早总会有转变的可能,而一有转变,别的变化也可能跟着发生。要是他能让杂货铺站住脚,直到莫里斯下楼来,那至少还会有两星期的时间可以使形势改观。几个星期成不了什么事,但是这样也好:因为他要完成他必须做的事,就需要几年的时间。
  塔斯特和佩德森的特价商品卖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他们想出了一个个吸引人的办法,不断招揽主顾来买。弗兰克的顾客就越来越少了。有几个人如今在街上和他擦肩而过,连个招呼也不打。有一两个甚至跨过电车轨道,到街对面去走,免得看到窗口他那张苦脸。他把银行里余下的存款全都提出来,每星期贴一点进去,算是收入。可是,情况糟到何等地步,艾达也看得出来。她泄气了,谈到要把铺子交给拍卖商。这下他痛苦得都快疯了。他非得再努力一把不可。
  他试遍了各种办法。他赊销特价商品,把货色卖掉了一半。可是两个挪威人接着又削了价,这样,他架子上剩的货色就再也卖不出去了。接连两夜,他通宵营业,可是挣的钱还不够付电灯费。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他打算把铺子装修一番。用他银行存折上的最后五元钱,他买了几加仑蹩脚油漆。于是,他把一部分架上的货物腾空,刮掉墙上发霉的糊壁纸,把墙漆成悦目的黄色。他漆好一部分,再漆一部分。墙漆好以后,他借来一架高梯子,一点一点把天花板刮干净,然后漆成白色。他把货架放回原处,还用一角商店里买来的凡立水把架子刷得干干净净。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这一切并没引回来一个老顾客。
  看来似乎不大可能,但是店里的买卖确实是越来越糟了。
  “你跟莫里斯谈到买卖怎样说的?”弗兰克问艾达。
  “他没问我,所以我也没告诉他什么,”她没精打采地说。
  “他现在身体怎样了?”
  “还很虚弱。医生说他的肺弱得象张纸。他不是看书,便是睡觉。有时听听收音机。”
  “让他休息吧。休息对他有好处。”
  她又一次问他,“你为什么白干得那么起劲?你留在这儿为的是什么?”
  他真想说“为了爱情”,可是没有勇气,只说,“为了莫里斯。”
  但是他骗不了她。要不是她确实知道海伦不再睬他,就是在这样的时候,她也会要他卷起铺盖走路的,尽管多亏他,他们才暂时免于沦落街头。他可能干了什么蠢事,才失去了她的欢心。可能她父亲的病使她更加体贴爹娘。艾达也真傻,会担这份心。而她现在还在担心,因为海伦到这样的年龄竟还对男人很少感觉兴趣。纳特打过电话来,但她连电话机旁也不高兴走近去。
  弗兰克想尽一切办法节省开支。经艾达同意后,他让人把电话拆了。他实在不愿意拆,因为他想海伦可能有时候下来接电话。楼下两只取暖炉,他只开一只,可以少付些煤气费。他把前面店堂里那只开着,好让顾客不至于觉得冷;厨房里那只再也不用了。他在围裙里面穿上一件厚羊毛衫、一件背心和一件法兰绒衬衫,头上戴着便帽。而艾达,每当她受不了店堂里的冷清或者后间的寒气,即使穿着上衣,也只好逃上楼去。一天,她走过厨房,看到他把一汤盆煮土豆加点盐当午饭吃,就哭了起来。
  他始终想念海伦。她怎么可能知道他内心经历着的一切呢?如果她什么时候再看他一下,她只会看到他外表上跟以前没有什么不同。他能从心底看清别人,可是谁能从外表看到他的内心。
  贝蒂·帕尔结婚那天,海伦没去参加婚礼。早一天,她很窘地道歉说,她觉得身体不舒服——借口说因为她父亲的病。贝蒂说她能谅解,心里却知道这事跟她弟弟有关。“下次来玩吧,”她略微笑了笑说,可是海伦看出她不高兴,觉得很难受,她重新考虑是否不管纳特在不在,她硬着头皮去应付那些仪式、连篇废话和亲戚,但是说什么她也没勇气去。她天生不是婚礼上的点缀品。他们会对她说:“你这副嘴脸,还是去参加丧礼的好。”
  虽然她痛哭了好几夜,但往事始终萦回在脑子里。傻女人,怎么会让自己爱上这样一个人?她怎么会考虑到嫁给一个非犹太男人?一个毫无价值的完全陌生的人。幸而上帝拯救了她,使她免于铸成灾难性的大错。存着这样的想法,她对谁的婚礼都毫无兴趣。
  她睡不好觉。每天她都害怕黑夜到来。从上床到天亮,她只勉强合上几小时的眼,迷迷糊糊。她在睡梦中觉得就要醒来,不久就真的醒了。醒着,她为自己感到难受而伤心,不是安眠药,反而引得她更伤心。她的头脑里要消除的忧虑无穷无尽:比如她父亲的病;而他自己对能否恢复健康兴趣却不大。店铺还是老样子。艾达在厨房里低声哭泣。“别告诉爸爸。”但是他们不久总有一天非告诉他不可。海伦诅咒所有的杂货铺,并且为了跟谁也不见面和前途毫无计划而发愁。每天早上,她杠掉日历上即将来到的不眠的日子。上帝啊,结束这样的日子吧!
  尽管海伦自己只留下四块钱,把其余的工资全部交给她母亲,而且钱都放进了现金出纳机,他们始终缺少现金来应付开支。一天,弗兰克想出一个主意,好捞进几块钱。他想他可以向瑞典漆匠卡尔收回一笔欠账。他知道漆匠欠莫里斯七十多块钱。他每天都在等漆匠,可是卡尔从不进来。
  一天上午,弗兰克站在窗口,看到他袋里装着一个包扎好的瓶子离开卡普的店铺。
  弗兰克奔了出去,提醒卡尔欠的那笔账,要他多少先还一点。
  “这事情我跟莫里斯早谈妥了,”漆匠回答说。“不用你来多管。”
  “莫里斯病了,需要钱用,”弗兰克说。
  卡尔把伙计往旁边一推,径自走去。
  弗兰克火了。“我一定得找这醉鬼要。”
  艾达在店堂里,弗兰克说了声马上回来,随即挂好围裙,拿起大衣,跟在卡尔后面到他家门口。他知道了漆匠的地址以后,回到杂货铺里,还在生漆匠的气:找他要账,他怎么能这样对付人。
  当天黄昏,他再到那幢破破烂烂的四层楼公寓去,登上吱吱嘎嘎的楼梯,爬到顶层。一个瘦瘦的黑头发女人萎靡不振地出来开门,看样子年纪不小,等到他看惯了一点,才知道她年纪还轻,就是长得老相。
  “你是漆匠卡尔的妻子吧?”
  “是的。”
  “我能跟他谈谈吗?”
  “找他干活?”她满怀希望地问。
  “不,是别的事。”
  她又显出一副老相。“他好几个月没活干了。”
  “我只是找他谈谈。”
  她把他让进一间兼作厨房和起居室用的大房间里,中间隔的帘子没拉上。作起居室用的那半间里,中央放着一只煤油取暖炉,发出一股味儿。煤油味和煮包心菜的酸味混在一起。房间里有四个孩子,其中一个是男孩,大约十二岁,其余三个比他小的女孩都在纸上画画,剪剪贴贴。他们盯着弗兰克看,然后一言不发继续干他们的事。伙计觉得很不自在。他站在窗边,望着灯光下凄凉的街道。他现在想,只要漆匠愿意付清,他可以把欠款打个对折。
  漆匠的妻子用锅盖把咝咝发响的煎盘盖好,走进卧室。她回出来说,她丈夫睡着了。
  “那我就等一会儿,”弗兰克说。
  她回去煎菜。最大的女孩子把饭桌摆好,他们一同坐下来吃饭。他看到他们给老头子留了个位子,想必他马上就会从他的窝里爬出来的。孩子的母亲没坐下来,也没理会弗兰克,只是把脱脂牛奶倒到孩子们的玻璃杯里去,然后给每人一根软炸德国香肠。她还给每人一叉热的酸菜。
  孩子们饿慌了似地吃着,什么话也没说。最大的女孩子瞥了弗兰克一眼,等他一朝她看,就低头望着自己的莱盘子。
  盘子吃空以后,她说,“妈妈,还有吗?”
  “上床去睡吧,”漆匠老婆说。
  弗兰克给取暖炉的臭味熏得头直发痛。
  “我改天再来找他,”他说。嘴里有股铜腥味儿。
  “对不起,他没醒。”
  他奔回店里,取出藏在床垫底下的最后三块钱,拿着跑回卡尔家去。路上,他碰上沃德·米诺格。沃德的脸又黄又瘪,象是从陈尸所里逃出来的。
  “我一直在找你,”沃德说。他把弗兰克的左轮枪从纸包里拿出来。“你说这值多少钱?”
  “屁话。”
  “我病了,”沃德哭着说。
  弗兰克把三块钱给了他,随后把枪扔在阴沟里。
  他念了一本犹太人的简史。他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多次看到过这本书,从没拿下来念过。有一天,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把它借了出来。他津津有味地念了第一部分,但是念到十字军东征和宗教裁判(指中世纪天主教设立宗教裁判法庭)期间犹太人遭受苦难以后,他得勉强自己才能念下去。讲流血事件的章节,他都翻过去不看;而讲犹太人的文明和成就的章节,他念得很仔细。他也读到犹太人区里的情况,那儿半饥不饱、胡子拉碴、失去自由的人一辈子都在探索,为什么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他想琢磨出个道理来,但是办不到。他实在念不下去,于是就把它送还图书馆。

  有几个晚上,他去窥察那两个挪威人。他脱掉围裙走到街角上,站在萨姆·帕尔的门口台阶上,看马路对面兼营花式熟食的杂货铺。橱窗里装满各式亮晃晃的食品罐头。店堂里灯亮得象白天,架子上密匝匝地排满引起食欲的商品,看得他发馋。店里不断有顾客,而他的店里往往一个人也没有。有时候,在两个合伙老板关门回家以后,弗兰克穿过马路来到他们那一边,从橱窗外向黑魆魆的店堂里张望,仿佛从看到的一切,他可以懂得交好运的诀窍,从而改变他的运道和生活。
  一天晚上,关门以后,他出去溜达了很久,后来走进一家叫做“咖啡壶”的通宵服务的咖啡馆,他以前来过这儿一两次。
  弗兰克问老板是否需要做夜班的人。
  “我需要一个在柜台上卖咖啡、快餐的人,还帮着洗洗盘子什么的,”老板回答。
  “我来给你干这些活儿,”弗兰克说。
  工作时间是从下十点到早六点,工资三十五元。弗兰克早晨下班回到杂货铺里,就开门营业。干完一个星期,他把三十五元钱放进现金出纳机,并不按键记下这笔账。这笔钱,加上海伦的工资,使他们免于破产。
  白天,伙计在店堂后面的长沙发上睡觉。他装了一个闹铃,只要有人打开前门,随时会把他叫醒,这样他就没受睡眠不足的痛苦。
  他懊悔不该把一桩好事办成坏事,在这样的气氛下,他在这个牢房里生活。这个想法虽然由来已久,却再次勾起他心中的痛苦。他做了不少噩梦,梦中的情况都发生在夜晚的公园里。垃圾的那股臭味一直留在他鼻子里。他的生命在呻吟中消蚀,满嘴的话说不出口。早晨,他站在橱窗口,望着海伦去上班。她回家的时候,他还站在老地方。她朝店门走来,稍稍带点罗圈腿,眼睛朝下,根本不看他这个人。千言万语涌上他的心头,堵住他的喉头,其中有些是非同小可的,他要倾诉,可是这些话天天都给憋死在肚子里。他一再想一走了事,可是,这岂不又是他惯用的最后一招——溜走。这次他要待着,除非别人把他装在棺材里抬出去。即使墙塌壁倒,他们也只能用铲子掘他出来。
  一次,他在地窖里找到一块二尺阔四尺长的松木板,是从一大段松木上锯下来的。他用一把大折刀,把它雕成个小玩意儿;出乎意料,他雕成了一只飞鸟。尽管比例不称,样子还挺美。他想把它送给海伦,可是太粗糙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做的。于是他试着另做一样东西。他着手给她雕一朵花,终于雕成一朵刚开放的玫瑰。完工以后,这朵玫瑰很炅巧,花瓣初绽,然而挺秀,好象真花一样。他想漆成红色再给她,但是决定不上漆。他用商店包装纸把这朵木花包好,外面用印刷体写上海伦的名字,在她下班前几分钟,把包裹捆在门廊虽的信箱外面。他看到她进来,听她上楼去,他朝门廊里一张,发现她把花拿走了。
  这朵木花使海伦想起自己的不幸。她一直恨自己昏了头,竟然爱上这个伙计。她认为,她陷入情网只是为了摆脱困境,因而更觉得自己是环境的牺牲品。她生活在一场噩梦中——楼下的店铺、店里的伙计,就是梦魇的象征。这个居心叵测、赖着不走的伙计,她早该怒喝一声,撵他出去,却自私地放过了他。
  早晨,弗兰克把一桶垃圾倒进街沿上的垃圾箱里去的时候,看到他雕的那朵木花扔在箱底。
  莫里斯在出院回来的那天,就恨不得一下子套上裤子,奔到楼下店堂里去。可是,医生听了听他的肺部,用毛茸茸的指关节敲敲他的胸口,说道,“你病情进展很好,何必性急呢?”他私下对艾达说,“他一定得休息,我说的是‘一定’,不是‘随便’。”看到她大吃一惊,他解释道,“六十岁,毕竟不是十六岁。”莫里斯争了一下,也就躺回床上去了。此后他对会不会再走进店堂也就不摆在心上了。他恢复得很慢。
  春天终于慢腾腾地登程;至少白天已经长了些,春光照进卧室的窗户。但是街上寒风在呼啸,使他睡在床上还起着鸡皮疙瘩。有时候,经过半天明晃晃的阳光后,天空转黑,稀稀拉拉地下起雪来了。他满怀忧伤,一连好几小时沉湎于童年生活的回忆中。他想起绿色的田野,他永远忘不了儿时奔跑的地方。多少年没有见到的父亲、母亲和仅有的一个妹妹,他不停地思念。哀号的风声向他泣诉。……
  下面街上的遮篷摇动着,唤起他对杂货铺的恐惧。他好久没问艾达,楼下情况怎样了。但是,即使他不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凭本能就知道。当他有意去想的时候,他记得现金出纳机难得出声,这样他就又知道了。他听到楼下静得令人感到压抑。静得象一块块无声无息的墓碑压着伤心的泥土的坟场,你还能听到什么呢?死亡的气息从地板裂缝里冒上来。他懂得艾达为什么千方百计在楼上找事干而不敢下楼。这样的地方,除了铁石心肠的非犹太人,谁待得下去?他铺子的命运象只不祥的乌鸦模模糊糊地在他脑子里盘旋。但是他的健康一开始好一点,这黑羽毛的东西就瞪出了凶光闪闪的眼睛,使他愁个没完。一天早上,他坐了起来,靠在枕头上,翻阅隔夜的《前进报》,他越想越觉得严重,突然浑身冒汗,心怦怦乱跳。莫里斯把被子推在一边,歪歪斜斜爬出床来,开始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
  艾达赶进房来。“你在干什么,莫里斯——你病着呀?”
  “我一定得下楼去。”
  “谁用得着你?楼下没有事,去歇着吧。”
  他打心底希望回到床上,在那儿躺着,但没法平息心中的焦虑。
  她求他不要下去,他就是不听。
  “这几天他做多少钱买卖?”莫里斯一面束紧裤带,一面问。
  “等于没有。也许有七十五元。”
  “一个星期?”
  “还能是一天?”
  真可怕。但他本来担心还要糟。挽救铺子的种种打算在他的头脑里嗡嗡直响。他觉得,只要他下楼去,就能使情况好些。待在楼上这个没人需要他的地方,才使他害怕。
  “他整天开着吧?”
  “从早到晚——我也不懂为什么。”
  “他为什么待在这儿?”他问,突然激怒起来。
  “他就这么待着,”她耸耸肩膀。
  “你给他多少钱?”
  “一个钱不给——他说他不要。”
  “那么他要什么——要我这个穷人的血?”
  “他说他要帮你忙。”
  他自言自语。“你有时候注意他没有?”
  “我为什么要注意他?”她说,有点着急。“他偷过你什么东西?”
  “我不要他再待在这儿了。我不要他捱近海伦。”
  “海伦连话也不跟他讲。”
  他盯着艾达看。“出了什么事?”
  “你去问她。她跟纳特又是怎么搞的?她就象你,什么事也不告诉我。”
  “他今天一定得离开。我不要他待在这儿。”
  “莫里斯,”她犹豫地说,“他帮了你大忙,相信我的话。再留他一星期,等你身体好一点再说。”
  “不行。”他扣好羊毛衫,不理她的央告,摇摇晃晃地走下楼去。
  弗兰克听见他下来,凉了半截。
  几个星期以来,伙计一直害怕掌柜总有一天会病愈起床;可是,说也奇怪,他同时却盼望着这一天。他白白花了不少时间,想编一段故事来使莫里斯发发善心留下他。他打算这样说:“我不是宁可饿死也不愿用那次抢来的钱吗?我一心要把它还进现金出纳机去,也确实这么做了,虽然我承认为了活命,偷吃过几个面包卷,也偷喝过牛奶。”这番话是否有用,他毫无信心。他本来还可以提出,他帮了掌柜那么久的忙,他长时间在店里耐心操劳。可是整个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偷他的钱,这就使他什么都提不出口了。他可以说,在莫里斯灌了一肚子煤气后,是他救了他的命,可是,尼克的功劳不下于他。伙计觉得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好央告掌柜的理由——掌柜对他的信任都被他糟蹋尽了。但是就在这时,他想到一个古怪而令人兴奋的念头,这张王牌他一直没用,成败在此一举了。他寻思,如果他最后老老实实讲出那次抢劫中有他一份,靠忏悔也许能使莫里斯真正了解他的。本性,同情他想和过去一刀两断的苦心,理解伙计的困境——他长期相助的用意,也许能说得使掌柜让他留下,这样他就可以再次得到机会和所有有关的人了清一切。反复考虑后,他明白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也许不但救不了他,反而会毁了他。然而,如果莫里斯坚持他非走不可,他认为不妨一试。既然弄得这样,他还怕损失什么呢?但是就算自己讲了这一切,也得到了掌柜的宽恕,他仍然没法想象自己会感到如释重负的宽慰;因为只要他隐瞒着他对他女儿干下的事儿,那么他的耽误已久的忏悔就不可能彻底,也不可能令人满意。而关于那桩事,他知道自己永远说不出口。所以他觉得,不管他能讲什么,总还有一桩恶心的事情不敢讲出来,更恶劣的罪过不敢坦白,这确是十分令人沮丧的。
  掌柜从过道门走进店里,脸色苍白,阴郁的眼睛露出不友好的神色。这时弗兰克正站在柜台边靠近现金出纳机的地方,用小刀修剪指甲。
  伙计抬手摸摸帽子表示问好,慢慢地从现金出纳机旁边移开。
  “看到你又回到店堂里来,可真高兴,”他说,后悔自己在掌柜养病的日子里,不该一次也不上楼去看望他。莫里斯冷冰冰地点了点头,就走进后间。弗兰克跟在他后面走了进去,一个膝盖跪着把取暖炉点上。
  “这儿挺冷的,我还是把它点上吧。这一阵我为了节省煤气费一直没开它。”
  “弗兰克,”莫里斯坚定地说,“我煤气中毒以后,多亏你救了我;在我病中,你一直帮忙开门营业,我感谢你。但是现在你非走不可了。”
  “莫里斯,”弗兰克心情沉重,回答说,“我发誓打那次以后从没再偷过一个子儿,要是我说的不是实话,叫上帝当场把我打死。”
  “这并不是我要你走的道理,”莫里斯答道。
  “那又是为什么呢?”伙计臊红着脸问。
  “你心里有数,”掌柜眼望着地下说。
  “莫里斯,”弗兰克逼到最后,痛苦地说,“我有一点要紧事想告诉你。我早就想告诉你,就是鼓不起勇气来。莫里斯,别责备我过去做过的事,因为我如今改过自新了。那天晚上来抢你的两个人中,有一个就是我。我向上帝发誓,当时我一走进来就不想干,可就是脱不了身。这事情我曾经想告诉你过——正因为这个缘故,我才首先回到这儿来的,而且我一有机会,立即把分到的钱放回出纳机里——可就是没有胆量说出来。我不敢正面看你,就是眼前我在对你说着,也觉得恶心。我所以把这桩事告诉你,好让你明白,我为了过去干过的事受着多大的罪。我非常难过,你头上还受了伤——尽管不是我打的。有一点你一定要明白,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可能你看我还是老样子,但是只要你能看出我内心的变化,你就会知道我改过了。现在你可以信任我,我敢起誓;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才求你让我留下来帮助你。”
  说完这番话,伙计感到一阵异乎寻常的舒畅——就象满树的鸟儿一下子欢鸣起来。但是,莫里斯带着阴沉的眼神说,“这我早知道了,你没告诉我什么新鲜事儿。”鸟儿的欢唱顿时俏无声息。
  伙计痛苦地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躺在楼上床上的时候琢磨出来的。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你打伤了我,于是我记起……”
  “但是我没打你,”伙计情绪激动得打断对方的话。“我是给你水喝的那个人,记得吗?”
  “我记得。我认得你的手,我认得你的眼睛。刑警把那个并没抢过我的强盗带到这儿来那天,我从你的眼神里看出来,你干过坏事。后来,那次我在过道门后,看你偷了我一块钱放进口袋里去,当时我想起来,我以前在哪儿看到过你,可是就说不出在哪儿。我煤气中毒那天,你救了我,当时我差一点认出你来了。以后我躺在床上,想来想去都是些烦恼事情和我在这铺子里浪费了的一生。我记起来你第一次到这儿,我们两人就坐在这张桌子边,你告诉我,你这一辈子老做错事情。我一想到这点,就对自己说,‘弗兰克就是那个抢过我的人。’”
  “莫里斯,”弗兰克嗓子嘶哑地说,“我对不起你。”
  莫里斯懊丧得话也讲不出来。他怜悯伙计,但不希望身边留一个坦白认罪的罪犯。就算他悔改了,留在这里有什么好处呢?多一张嘴吃饭,多一双眼睛盯视死神吗?
  “你对海伦讲过我干的事情没有?”弗兰克叹息着说。
  “海伦根本不关心你。”
  “给我一次最后的机会吧,莫里斯,”伙计哀求。
  “打我头的那个反犹家伙是谁?”
  “沃德·米诺格,”弗兰克过了一分钟才说,“他现在病了。”
  “唉,”莫里斯叹了口气,“他父亲真不幸。”
  “我们本来打算抢的是卡普,不是你。请你让我再留一个月吧,伙食费和房租都由我自己来付。”
  “要是我不给你钱,你拿什么来付——用我欠的债来付吗?”
  “我找到了一份小差使,晚上这儿铺子关门以后去干的。挣几块钱。”
  “不行,”掌柜说。
  “莫里斯,我在这儿帮忙,你用得着的。你不知道情况有多糟。”
  可是掌柜早铁了心不要这个伙计,决不愿让他留下。
  弗兰克挂好围裙,离开杂货铺。随后,他买了一只小提箱,把不多的几样东西收拾好,再把尼克的收音机还掉,向泰锡告别。
  “那你现在上哪儿去呢,弗兰克?”
  “我说不上来。”
  “还会回来吗?”
  “也难说。替我向尼克道别。”
  弗兰克临走前写了个条子给海伦,再一次说他干了对不起她的事,感到后悔。他在条子上写道,她是他生平碰到过的最好的姑娘。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一生。海伦看着条子,哭了起来,但是根本不想回信。

  莫里斯虽然很喜欢弗兰克在铺子里作的种种改进,但是一下就看出,这些改进对买卖丝毫没起作用。买卖惨极了。弗兰克一走,收入减少到无可再少的地步,比上星期还少十元,真是可怕。他原想,他已经看到过铺子最不景气的情况,可是现在这样的不景气,使他差一点昏过去。
  一个星期天晚上,在不生炉子的后间里,一家人穿了大衣蜷缩着。“我们怎么办呢?”他绝望地问他妻子和女儿。
  “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艾达说,“马上拍卖吧!”
  “就是要脱手,最好还是卖出去,”莫里斯争辩道。“如果我们卖掉铺子,还可以在房子上捞回一点。那样,我可以还清债,也许还能剩个一两千块钱。要是拿去拍卖,房子怎么卖出去呢?”
  “就是我们想卖掉铺子,谁会买呢?”艾达顶了他一句。
  “我们不宣告破产,能把铺子拍卖吗?”海伦问。
  “拍卖的话,我们一个钱到不了手。而东西卖完以后,铺子空着等人来租,房子就没人买了。这一带已经有两家铺子在召租。批发商一听说我要拍卖,他们就会来逼债,逼得我宣告破产,把我的房子也拿走。要是把铺子盘出去,那么我们的房子还可能价钱卖得好一点。”
  “没有人会买的,”艾达说。“该卖的时候,我叫你卖过,你就是不听我的话。”
  “就算你把房子和店铺都卖掉了,”海伦问,“以后你怎么办呢?”
  “也许我能找到个糖果店之类的小买卖。要是我能找到合伙的人,我们可以到好一点的地区去另开家新铺子。”
  艾达唉声叹气地说,“卖分把钱的糖果,我才不干。合伙买卖,我们也有过经验。那个合伙人真该死!”
  “你不可以去找个活干吗?”海伦问。
  “我这样的年纪,谁会给我活干?”莫里斯说。
  “同行中你还有些熟人,”她答道。“说不定有人能替你在超级市场找到一份出纳的差使。”
  “你父亲腿上静脉曲张,难道你要让他成天站着?”
  “总比坐在一家空铺子的冷冰冰的后间里强些。”
  “真的,我们怎么办好呢?”莫里斯问,但谁也不答腔。
  到了楼上,艾达对海伦说,如果她结了婚,情况会好些。
  “我该嫁给谁呢,妈妈?”
  “路易斯·卡普,”艾达说。
  第二天黄昏,艾达趁卡普一个人在酒店里的时候去找他,把他们家的难处告诉他。酒店老板从牙缝里吹了声口哨。
  艾达说,“你记得去年十一月里你打算给我们介绍一个叫作波多尔斯基的人,一个有兴趣经营杂货买卖的难民吗?”
  “记得。他说他要来看看,可是他得了感冒,肺不大好。”
  “他在别地方买了没有?”
  “还没有,”卡普存着戒心说。
  “他还想买吗?”
  “也许。可是象你们家那样的铺子,我怎么能介绍给他呢?”
  “不用你替铺子说好话,只要对他说价钱便宜。两千块现钱,如今莫里斯就肯卖了。假如他连房子也要,我们开给他的价钱也不会贵的。他年纪还轻,会把买卖搞好,准能和那两个挪威人竞争一下。”
  “等我哪天打个电话给他,”卡普说。他漫不经心地问到海伦。她一定快要结婚了吧?
  艾达就是希望他提这件事。“告诉路易斯,别不好意思。海伦怪寂寞的,希望有人陪她出去走走。”
  卡普用拳捂着嘴咳了一下。“我没再看到你们的伙计。这是怎么回事?”他说话口气随随便便,迈步却很谨慎,因为他知道自己举足轻重。
  “弗兰克不再替我们干了。”艾达郑重其事地说。“莫里斯要他离开,上星期就走了。”
  卡普扬了扬他的一对浓眉,慢腾腾地说,“我说不定可以打个电话给波多尔斯基,让他明天晚上来一下。白天他要工作的。”
  “最好早上来,那时候莫里斯还有几个主顾上门。”
  “那我就叫他星期三上午来,”卡普说。
  后来,他把艾达提到海伦的话告诉了路易斯,可是路易斯从正在剪的指甲上抬起头来说,她不是他要的那一类姑娘。
  “只要你口袋里有钱,任何女人都能成为你要的那一类,”卡普说。
  “她不会。”
  “等着瞧吧。”
  第二天下午,卡普来到莫里斯的铺子里,说话的口气中仿佛他俩是最最亲热的朋友,他给掌柜出了个主意:“让波多尔斯基来这儿看看吧,可是别让他看太久。千万别谈买卖情况。别劝他买什么。等他看完以后,他会上我家去的,我会向他说明情况的。”
  莫里斯点点头,不动声色。他觉得,他非得在闭上眼睛以前离开这铺子,摆脱卡普不可。他勉强同意照酒店老板说的去做。
  星期三一大早,波多尔斯基来了,一个腼腆的年轻小伙子,身穿一套厚厚的浅绿色服装,象是用马披的毛毯改成的。他戴的一顶小小的、异国情调的礼帽,手里拿着一顶没系紧的伞。他的相貌老实,眼睛里流露出心地善良的神色。
  莫里斯不善于应付这种场面,感到局促不安,邀请波多尔斯基到后间去坐,艾达在后间里紧张地等着,但是客人彬彬有礼地用手碰了碰帽沿,说他就留在店堂里好了。他悄悄缩到门角落里待着,说什么也不肯出来。幸好这时零零落落进来了几个顾客。波多尔斯基兴致勃勃地看着莫里斯在行地招待顾客。
  店堂里一空下来,掌柜站在柜台后面搭讪几句,但是波多尔斯基虽然不断地清清嗓子,话却很少。莫里斯想到这个可怜的难民十之八九历尽艰辛、流血流汗,好不容易才积下几个钱,不由得产生了同情心,不忍对他蓄意诳骗,就打柜台后面走过去,拉住波多尔斯基的上衣翻领,认认真真地把铺子的败落情况告诉他,同时又对他说,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只要花点钱,用时新的方法经营,在适当时间内准能使铺子兴旺起来,靠它过上象象样样的日子。
  艾达在厨房里尖声尖气地喊掌柜,说她需要他帮忙剥土豆皮,但是莫里斯只顾自己讲话,没完没了地讲自己伤心事,仿佛处身子苦海之中;接着他记起卡普的关照,尽管这时候比过去任何时候更觉得酒店老板是个十足的混蛋,也突然停嘴不讲自己的故事。然而,他得把话挑明,才能从这人身边走开。“我的铺子本来可以卖两千块,可是谁能给一千五六百现钱,我也就卖了。房子我们以后再谈好了。公道吗?”
  “怎么能说不公道呀?”波多尔斯基咕噜着,随即又不作声了。
  莫里斯走进厨房。艾达望着他,仿佛他才杀过人似的,但是她什么也不说。又进来两三个主顾,到十点半以后,本来就稀稀拉拉的人流干脆断了。艾达坐立不安,急于要设法把波多尔斯基打发走,但是他不走。她邀他到后间里去喝杯茶,他彬彬有礼地拒绝了。她说卡普现在一定急着要见他了。波多尔斯基点点头,却不动身。他把伞面绕紧在伞柄上。艾达没话找话,心不在焉地答应把她的全部色拉配料方单留给他。他再三向她道谢,使她大觉意外。
  从十点半到十二点钟,谁也没进铺子来。莫里斯下地窖里躲了起来。艾达垂头丧气地坐在后间里。波多尔斯基待在屋角里等着。后来,他拿着伞悄悄溜出杂货铺,谁都没看到他走掉。
  星期四早上,莫里斯在鞋刷上吐了几口唾沫,擦了擦皮鞋,穿上一套服装。他在过道里按铃要艾达下来,然后穿好大衣,戴上礼帽;这两样东西虽然旧了,但因为极少用而还挺整洁。穿着停当,他按了一下“无销售”,踌躇不决地捡起八个两角五分的硬币放进袋里。
  他出去找他从前的合伙人查利·索别洛夫。好多年前,斗鸡眼查利,一个善于捣鬼的机灵鬼,口袋里只装着一千块向人借来的钱,来找莫里斯,提出要他拿出四千元来合伙买进一家查利看中的杂货铺。掌柜素来就讨厌查利的神经质和那对白多黑少的斗鸡眼——一只眼明明在看东西,另一只却在看别的地方。但是,经不起那家伙的纠缠怂恿,他被说服了,他们俩买下了这家铺子。莫里斯心里还认为是笔好买卖,感到挺满意。但是查利提出来由他管账,因为他在夜校里学过会计。莫里斯没理艾达的警告,就同意了,还替自己辩解,反正账簿就在眼前,随时可以查看。可是,查利天生嗅觉灵敏,早就察觉这个笨蛋容易受骗上当。莫里斯从来也没看账簿,直到两年以后铺子倒闭。
  掌柜目瞪口呆,伤心不已,起先还弄不懂是怎么回事。查利有凭有据,用数字证明灾难的必然性:日常开销太大——两人自己的工资太高,查利还承认是他的过错;还有利润太薄,货价一直在涨。莫里斯这才知道,他的合伙人背着他营私舞弊,涂改账目,看见能偷的东西就偷。他们卖掉铺子,拿到一笔可怜的款子。莫里斯莫名其妙地蚀了老本,而查利很快就筹齐款子,赎回铺子,重新进货,渐渐把它经营成一家买卖兴隆的无人售货食品店。两人有多年没见,但是最近四、五年来,这位先前的合伙人从迈阿密过冬回来,莫里斯也不知他为了什么原因,总要来找掌柜,和他一起坐在后间里,查利大谈他们年轻时的往事,眼光到处乱转,戴着戒指的手指在桌上擂打。过了这么多年,莫里斯对他的憎恨也淡忘了,尽管艾达仍然受不了这家伙。掌柜越来越惊慌,决定去找查利·索别洛夫求救,找个职业——什么都行。
  艾达下楼来看到莫里斯戴了帽子、穿着大衣,郁郁不乐地站在门边,她吃惊地说,“莫里斯,你上哪儿去?”
  “进坟墓去,”掌柜说。
  看着他极度懊丧的神情,她双手抓紧胸口,大声嚷道,“告诉我,你要到哪儿去?”
  他把门打开。“我去找活干。”
  “回来,”她怒冲冲地喊道,“谁会给你事做?”
  他知道她底下还会讲什么,就径自走了。
  他匆匆走过卡普的店门口,看见路易斯的柜台前并排站着五个顾客——全都是醉鬼,瓶酒买卖着实兴旺。而自己在四十小时内,才卖掉两夸脱牛奶。莫里斯巴不得酒店烧个精光,明知这种想法是可耻的。
  到了路口,他停了下来,不知该朝哪个方向走去。他记不得有那么多条路好走。他没精打采地选了一条。天气不坏,只是还有点风——看来还会好起来;但是他对大自然的热情已经所剩无几了,因为大自然对犹太人也是什么恩赐也不给。三月的风推着他的肩膀赶他前进。他觉得自己没有一点儿份量,只剩下一个空躯壳,听任摆布,不管后面推他的是什么:风、忧虑、债务、卡普、强盗或者毁灭。他不是自己在走着,他是被推着向前去的。他只有任人宰割的命,谈不上自己的意志。
  “我那么卖命干为了什么?我的青春在哪儿?到哪儿去了?”
  岁月消逝,他既没发财,也没有人同情。他能怪谁呢?命运不作弄他的时候,他却作弄了自己。关键在于作出正确的抉择,而他却作了错误的抉择;即使选对了,到头来还是错。要弄清原因,你必须受过教育,而他没有受过。他只知道要生活得比较好,但是这么多年来,他还没学会怎样才能得到较好的生活。交运是一种天赋。卡普有这种天赋,他有几个老朋友也有,如今他们是家境富裕,儿孙绕膝,而他那个相貌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可怜的女儿,看来会成为一个老处女,即使她自己并不积极争取。生活困顿,世风日下。美国变得太复杂了。一个人的问题算不了什么,到处是店铺、不景气、烦恼,实在太多了。他投奔到美国来得到了什么?
  地下铁道里十分拥挤,他只好站着。后来,一个孕妇要下车,招呼他去坐下,他觉得不好意思;但是没人过去,他就坐了下来。没过多久,他觉得自在了些。只要他永远到不了目的地,他愿意就这样一直坐下去。可是他到站了,悄悄叹了口气在默特尔大街下车。
  莫里斯来到索别洛夫的无人售货超级市场。尽管以前听艾尔·马库斯讲起过这个铺子有所扩充,但他看到市场的规模,还是吃了一惊。查利买下了隔壁那幢房子,把两所房子之间的墙壁打通,又把店堂朝后院里扩展了四分之三,这就使原来的空间增加了三倍。结果就扩充成一家巨型市场,有许多铺面和架上堆满食品杂货的部门。莫里斯胆战心惊地从橱窗外望进去,发觉这家超级市场熙熙攘攘,看上去象一家百货公司。他感到心痛,想当初他要是留神照料好自己的产业,现在这家市场可能有一部分是他的了。查利·索别洛夫的不义之财,他并不羡慕。但是一想起他要是有一点钱,就能替海伦做多少事,他更懊悔自己穷得什么也没有。
  他张见查利站在水果柜边,这个犹太大店主看着这番繁忙景象,踌躇满志。他戴了一顶德国式灰呢帽,穿一套藏青哗叽服装,上衣敞着没扣,裹着大肚子的绸衬衫上,系一条围裙。他穿着这身打扮来回巡视。莫里斯打橱窗玻璃上看见自己的身影在开门,走了好长一段才到查利站的地方。
  他想讲话,可是无法开口,冷场了很久,直到店东说他忙着有事,才开了口。
  “你有工作给我做吗,查利?”莫里斯喃喃地问,“出纳员什么的?我的买卖糟透了,打算拍卖。”
  查利仍然不能正眼看他,笑了笑。“我已经雇定五个出纳员了,不过也许还能让你干几个钟头。先去楼下把大衣挂在衣帽柜里,我再告诉你干什么。”
  莫里斯眼看着自己穿上白色工作服,胸口上红线绣着“索别洛夫市场”几个字。他每天要在付款柜边站上几个小时,包扎、结算,然后把收进的现金在索别洛夫的那些大型镀铬现金出纳机上记账。下班前,店主会过来清点的。
  “你差了一块钱,莫里斯,”查利轻轻地笑了一声说,“马马虎虎算了。”
  “不行,”掌柜只听得自己在说,“既然差一块,我就赔你一块。”
  他从裤子袋里掏出几枚两角五分的硬币,数了四个,往他那位老合伙人的掌心里一搁,然后他说不干了,挂好他穿过的那件浆挺的工作服,穿上自己的外套,威严地走向大门,同玻璃窗上映出来的自己的身影合在一起,一下子就走了出去。
  莫里斯紧挨着一小队默不作声的人群沿着第六街走去,在一家家职业介绍所门口停下来,无动于衷地看看黑板上粉笔写的招聘工种。需要下列人员:厨子啦、面包师傅啦、侍者啦、脚夫啦、打杂的啦。不时有人悄悄地离开人群走进介绍所去。莫里斯随着人流信步走到四十四街口,发现介绍所门口写着,一家自助餐厅要找一个站蒸汽保温柜台的。他登上狭窄的楼梯,走了一段,进入一间烟味熏人的房间。掌柜局促不安地站在那儿,直到坐在翻盖写字台旁宽脸盘的介绍所老板恰巧抬起头来。
  “你要找活干吗,先生?”
  “餐厅里站柜台的,”莫里斯说。
  “有经验吗?”
  “三十年经验。”
  老板笑了。“你倒是老手。不过他们只要孩子,一星期给二十块钱。”
  “有没有活儿给我这样经验的人干?”
  “你会不会切做三明治那种肉片,要切得又匀又薄的。”
  “最在行了。”
  “那你下星期再来一趟,也许我能替你找到差使。”
  掌柜继续随着人群朝前走去。到了四十七街,他看到一家犹太人的饭馆招聘侍者,他提出申请,介绍所说,他们早找到人了,不过忘了把黑板上的字擦掉。
  “那么还有什么我可以做的事吗?”莫里斯问经理人。
  “你是千什么的?”
  “我早先开店的,卖杂货和熟食。”
  “那你干吗要找侍者的事干?”
  “我找不到站柜台的工作。”
  “多大年纪了?”
  “五十五。”
  “但愿我能活着看你再过上五十五年,”经理人说。莫里斯转身要走时,经理人递过一支烟来给他,他说因为咳嗽,戒烟了。
  到了五十街,他爬上黑洞洞的楼梯,在一间长方形房间尽头的一张板凳上坐了下来。
  介绍所的老板,肩宽臀肥,粗短的手指夹着一支熄灭了的雪茄,一只胖脚搁在椅子上,正在跟两个戴着灰色帽子的菲律宾人谈话。
  他一看到坐在板凳上的莫里斯,就嚷道。“你要干吗,老头儿?”
  “没什么。我累了,坐一会儿。”
  “回家去吧,”老板说。
  他下了楼;后来在一家自助餐厅的一张堆满盘子的桌子上,喝了杯咖啡。
  这就是美国!
  莫里斯搭公共汽车到东十三街去,小贩布赖特巴特就住在那条街上。掌柜希望他没外出,结果只有他儿子海米在家。这孩子坐在厨房里,一面吃着牛奶麦片,一面在看连环画报。
  “你爸爸什么时候回家来?”莫里斯问道。
  “七点光景,说不定要到八点,”海米一边嚼,一边含含糊糊地说。
  莫里斯坐下来休息。海米边吃边看连环画报,一双大眼滴溜溜直转。
  “你几岁了?”
  “十四岁。”
  掌柜站起身来,在口袋里摸到两个两角五分的硬币,拿出来放在桌上。“乖一点儿,你爸爸喜欢你噢。”
  他在合众广场搭地下火车,一直搭到布朗克斯才下车,直奔艾尔·马库斯住的公寓。他深信艾尔一定会帮他找个事情。他想,哪怕是最不足道的事,譬如说巡夜,只要有事做,他都会满足的。
  他按了电铃,应声开门出来的是一个穿着讲究、眼神忧郁的妇女。
  “对不起,”莫里斯说,“我叫博伯,是艾尔·马库斯的老主顾。我是来找他的。”
  “我是马科利斯太太,艾尔的小姨子。”
  “要是他不在家,我可以等他。”
  “那你要等很久了,”她说,“昨天他们送他进了医院。”
  他明知是怎么回事,却禁不住要问。
  “死了的人还能活下去吗?”
  在寒风飕飕的暮色中,他回到家里,艾达看了他一眼就哭了起来。
  “我不是早跟你说了。”

  那天晚上,艾达上楼去洗她的痛脚,莫里斯独自留在店堂里,突然想吃浓浓的甜奶油,想得无法抑制。他想起小时候把面包泡在肥腻腻的牛奶里吃的那种可口味儿。他在冰箱里找到一瓶半品脱的掼奶油,横了心拿出来,又拿了一块不新鲜的白面包,走到后间里。他倒了一点掼奶油在碟子里,再把面包泡下去,于是就狼吞虎咽地大嚼起蘸满奶油的面包来。
  店堂里传来响声,把他吓了一跳。他把奶油和面包藏进煤气灶肚。
  柜台边站着一个瘦骨嶙峋的人,头戴破帽,身穿一套拖到脚踝的黑色长外衣。这人长着一个长鼻子,脖子好细,尖下巴上留一撮红胡子。
  “祝你安息日好,”骨瘦如柴的人说。
  “祝你安息日好,”莫里斯答道,虽然还要过一天才到安息日哩。
  “这儿有股味道,”瘦骨嶙峋的陌生人说,小眼睛露出一副精明相,“就象掘开了的坟墓。”
  “买卖很糟糕。”
  那人舐了舐嘴唇,低声说,“你保过险吗?火险?”
  莫里斯害怕起来。“你是干哪一行的?”
  “多少?”
  “什么东西多少?”
  “聪明人听话,听一句懂两句。问你保了多少险?”
  “铺子保了两千块。”
  “嘿!”
  “房子保了五千块。”
  “真可惜,该保它一万。”
  “谁需要为这样的房子保一万块?”
  “这可难说。”
  “你来干什么?”莫里斯问道,有点恼火。
  这家伙搓搓一双长满红毛的瘦手。“找饭吃的还能要什么?”
  “你是干哪一行的?”
  那人狡猾地耸耸肩:“我干的营生就是放火,”他把说话的声音压低得几乎听不出来。
  莫里斯吓得往后缩。
  那人眼朝下望,等了一会儿,喃喃说,“咱们都是穷人。”
  “那你找我干什么?”
  “咱们都是穷人,”他抱歉地说。“上帝爱穷人,却帮阔佬的忙。保险公司都很有钱。他们拿走你的钱,给了你什么?什么也没给。你不必替保险公司难过。”
  他提出由他来放火。他会干得又快又安全,又经济——包管领到保险赔偿金。
  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一片赛璐珞。“你知道这是什么?”
  莫里斯瞪眼望着它,觉得还是不说话的好。
  “赛璐珞,”他咬着牙说。然后擦了一大根黄火柴,把它点着。赛璐珞顿时就烧了起来。他起先还捏着它,随即松手让它掉落在柜台上,一下子就烧光了。为了证明不留痕迹,他吹了吹,什么也没吹到。只留下一股臭味在空中飘荡着。
  “就象玩魔术,”他宣布,声音嘶哑。“不留一点儿灰。所以我们用赛璐珞而不用纸,也不用破布。你在板缝里塞进一块,火马上就着了。事后消防队长或保险公司的调查员到来,能找到什么?——什么也找不到。找不出什么来,他们就得付现钞——铺子两千块,房子五千块。”他脸上浮起微笑。
  莫里斯浑身一阵哆嗦。“你要我把房子和店铺统统烧光,好去领赔偿?”
  “我要,”他阴险地说,“你要不要呢?”
  掌柜没作声。
  “带你一家人出去,”他劝他说,“搭车到游乐场去玩玩。等你们回来,事情已经办利落了。代价——五百。”他轻轻掸了掸手指上的灰。
  “楼上还住着两个人哩,”掌柜咕哝道。
  “他们什么时候外出?”
  “有时候去看电影,星期五晚上,”他垂头丧气地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竟向一个毫不相识的人泄露秘密。
  “那就定星期五晚上吧。好在我也不是犹太教徒。”
  “可是谁付得起五百元?”
  他把脸一沉,叹了口大气。“先给二百元。我准把事办好。你可以捞到六、七千块,那三百块以后再给我。”
  但是莫里斯已经拿定主意。“办不到。”
  “价钱不中意?”
  “我不中意的是放火这件事。我才不干骗人的事呢。”
  那家伙又争了半个小时,最后无可奈何地走了。
  第二天晚上,一辆汽车在门前停了下来,掌柜看着尼克和泰锡一身赴宴会的打扮,上了汽车开走。二十分钟后,艾达和海伦下楼来,一同出去看电影。海伦要她母亲陪她出去,艾达看到女儿心神不宁的样子,就答应了。这时候莫里斯想起屋里走得空空的,顿时激动起来。
  过了十分钟,他上楼走进小房间,在一只散发樟脑味的大箱子里找他用过的一条赛璐珞硬领衬。艾达样样东西都舍不得丢掉,可是他不知道她搁在哪里。他在海伦的五斗橱抽屉里翻寻,找到满满一信封照相底片,把其中一些她学生时代拍的撂在一边,拣出几张穿游泳衣的男孩的底片——照上的男孩子,他一个也不认得。他匆匆下楼,找到火柴,走进地窖。他先以为废物箱是点火的好地方,后来决定改在通风井上点。火焰会一下子窜上去,从开着的盥洗室窗户穿进店堂。他浑身起着鸡皮疙瘩。他认为他可以点旺火以后再到过道里等着。火焰一窜上来,他就可以冲到街上去报警。事后他可以说,他躺在长沙发上睡着了,烟把他熏醒的。等救火车赶到,房子可能已经烧得残破不堪,剩下的事只好由橡皮水管和斧头来收拾了。
  莫里斯把赛璐珞底片塞进送菜升降机的板缝中,他擦火柴点底片的时候,手直发抖,嘴里喃喃自语着。火焰立即窜了起来,发出惊人的恶臭,一下子沿着升降机的井壁窜了上去。莫里斯出神望着,然后发出一声惊叫。他发疯般地扑打那着火的底片,把它们打落在地窖的地板上。当他找东西来扑灭升降机里的火焰时,他发现身上的围裙下摆着火了,他用双手扑火,于是他的羊毛衫袖子也烧着了。他呜咽着祈求上帝发发慈悲,突然被人从背后粗暴地一把抓住,推倒在地上。
  弗兰克·阿尔派恩用自己的大衣把掌柜衣服上的火压熄。他脱下一只鞋,噼噼啪啪扑灭了升降机里的火。
  莫里斯痛苦地哼着。
  “看在上帝份上,让我回这儿来吧!”
  但是掌柜吩咐他离开。

  星期六深夜,凌晨一点光景,卡普的铺子开始着火了。
  那天黄昏后不久,沃德·米诺格来敲过弗兰克的房门,从泰锡那儿打听到伙计早搬走了。
  “搬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你去问博伯先生吧,”泰锡说,心里急于打发他走。
  沃德走到楼下,从橱窗外张见莫里斯就马上缩了回去。尽管近来酒精害得他反胃,他这时酒瘾大发,馋得要死。他想,要能痛痛快快喝两大口,他的恶心会过去而舒服一些。可是他口袋里的全部财产才一毛钱。他就走进卡普的酒店向路易斯情商赊给他五分之一加仑的蹩脚酒喝喝。
  “我连五分之一加仑的阴沟水也不会赊给你的,”路易斯说。
  沃德从柜台上抓起一瓶酒来,朝路易斯头上扔去。路易斯躲过了,可是瓶子砸碎了架子上另外几个瓶子。路易斯大喊救命,冲到街上,沃德抢了一瓶威士忌,奔出店堂,沿马路逃去。他逃过肉店的时候,他腋下的酒瓶一滑,掉在人行道上,打得粉碎。沃德回头看看,懊丧万分,继续往前飞奔。
  等警察赶到,沃德已经逃得无影无踪。那天晚饭后,刑警米诺格在冷飕飕的街头走着,看到他儿子在厄尔的酒吧间里站着喝啤酒,就打边门走进去。沃德从镜子里看到他,一个箭步从前门逃走了。他怕得要死,顾不得气喘吁吁,朝着煤栈奔去。一听到父亲在后面追赶,他就跳过拦在装煤台前的生锈的铁链,跳到石子路上,朝着煤栈后面飞奔。他钻进停在车棚里的一辆卡车底下。
  刑警一面痛骂儿子,_面在黑暗里找了刻把钟,然后,掏出手枪,朝车棚里开了一枪。沃德以为他要被杀死了,就从卡车底下爬出来,奔过去扑在他父亲怀里。
  他哀求刑警不要揍他,大声诉说自己害着糖尿病,而且肯定会得坏疽病。他父亲毫不留情,用警棍揍他,直打得他倒在地上。
  刑警弯着身子对儿子嚷着说:“我吩咐过你别走近这一带来。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要是让我再看到你,我就宰了你。”他掸掸上衣,离开煤栈。
  沃德躺在石子路上,鼻子淌了不少血,但是不久就止住了。他从地上起来,只觉得天旋地转,就哭起来。他一瘸一拐地走进车棚,爬进一辆运煤卡车的驾驶室里,打算睡一觉。他点了一支香烟,突然一阵恶心,就把烟蒂扔到车外,等待恢复正常。恶心的感觉一过,他又发酒瘾了。只要能翻过煤栈的栅栏,再爬过几道比较低的栅栏,就能到卡普家的后院。他曾经察看过那个地方,知道酒店后面还有一扇装铁栅的窗子,生锈的铁条年久而松动了。他觉得只要自己体力一恢复,准能把铁条扳开。
  他挣扎着翻过煤栈的栅栏,接着更缓慢地翻过另外几道,最后终于到了卡普那个长满野草的后院。已经是午夜以后,酒店早关门了,整幢房子没有一盏灯光。博伯的杂货店里漆黑一片,楼上还有一扇窗子亮着,他非小心不可,否则那犹太人可能听见他的声音。
  他试了两次,中间相隔十分钟,想把铁条扳弯,但是没成功。第三次,他使足劲,连身子也摇晃了,才慢慢地把靠里面的两条扳开,窗子没上锁。沃德把手指尖伸到窗子下面,小心翼翼地把它朝上抬,不让它吱吱作响。打开以后,他身子从扳弯了的铁条中间挤进去,一扭一扭地钻进了店堂后间。一到里面,他暗自发笑,知道卡普很小气,不会装防盗警铃,就大模大样地走来走去。他从货架上捡了三瓶不同牌号的威士忌,打开尝尝就吐掉。他硬逼自己把一瓶杜松子酒一气喝掉三分之一。过了两分钟,他把皮肉的伤痛和长期以来为自己感到的悲哀忘得一干二净,他想到明天早晨路易斯发觉地上到处是空酒瓶时那副滑稽的脸相,不禁暗暗笑起来。一想起那架现金出纳机,沃德就摇摇晃晃地走到外间,打开机子,里面空无所有。他一怒之下,抓起威士忌酒瓶往上面砸去,一阵恶心憋得他气也透不过来。他哇地一声,呕吐在卡普的柜台上。觉得舒服一点以后,他开始凑着路灯光,把一瓶瓶威士忌在出纳机上砸。
  迈克·帕帕佐波卢斯的卧室就在酒店的店堂上面,他被响声吵醒过来。听了五分钟光景,他估摸出了事,就起床穿好衣服。沃德这时候已经把整整一货架瓶酒全砸了。他烟瘾发作,擦了两分钟才把火柴擦亮,点着了烟头。他愉快地品着烟味,火柴光一时照亮了他的脸,接着他随手摇了摇火柴,从肩上往身后一扔。火柴还没熄灭,掉进一汪酒里。火焰哧地朝上直窜,沃德身上着了火,成了一棵熊熊燃烧的火树。拚命扑打自己,号叫着,他奔向后间,想从窗里钻出去,不料卡住在铁条中间,最后筋疲力尽而死去。
  迈克闻到烟味,冲下楼来,一看到店堂里的火光,就奔到街角的药房里去拉警报。回来时,酒店橱窗上的大玻璃炸裂了,烈焰象开了锅似翻腾着。迈克帮他母亲和楼上的房客逃出这幢房子,然后奔到博伯的过道里去大叫隔壁的房子起火了。他们全都起来了——橱窗玻璃爆裂的时候,海伦在看书。她奔上楼去叫尼克和泰锡。他们离开房子,穿着羊毛衫和大衣,站在街对面,和几个过路人挤作一团,望着烈火把卡普那家兴隆的铺子毁个精光,接着吞噬掉整幢房子。任凭消防队员把粗大的水柱冲进火焰,烈火靠燃烧着的酒助长,烧到房顶上。等到最后火扑灭,卡普的全部财产只剩下个滴着水珠的空屋架,内部装置都烧坏了。
  消防队开始用抓钩把烧焦的装置往外拉,堆在人行道上。人人默不作声。艾达轻轻地呜咽起来,闭上眼想起她在地窖里找到的莫里斯那件烧焦的羊毛衫和她看到的他那烧掉汗毛的手。萨姆·帕尔喃喃自语,没戴上双光眼镜而茫然不知所措。纳特没戴帽子,睡衣外面披了件大衣,慢慢朝海伦身边靠,最后站在她身旁,莫里斯强自克制着痛苦的感情。
  一辆汽车开来,在药店门外停下,卡普和路易斯走下车来,穿过满街的橡皮水管,朝自己的店铺走去。卡普看了一眼他原有的产业,虽然大部分保过险,心里着实难受,踉踉跄跄朝前走了几步,就昏倒在地上。路易斯大声叫嚷,想唤醒他。两个消防队员把昏迷的酒店老板抬到他的汽车上,路易斯发疯般开车送他回家。
  此后,莫里斯再也睡不着了。只穿着长内衣,站在卧室窗前,望着人行道上成堆烧坏了的装置,掌柜用冰凉的手抓住胸口,心中翻腾着痛苦。他痛恨自己,是他希望卡普遭灾——果然遭灾。他痛苦极了。

  三月的最后一天,星期日上午八时,天色阴沉,空中飘着雪花。心灰意懒的掌柜思忖着,寒冬怎么还朝我迎面扑来。他凝视着片片潮湿的雪花落到地上就融化了。天气暖和得不该下雪了,他想,明天就要进入四月。谁说得定?他从沉思中醒来,觉得身上仿佛带着一个伤口,胁下有一道裂口,又觉得地上有一个窟窿——他要是走到酒店旧址那儿,准会掉到窟窿里去。但是,大地把他托了起来。于是这种古怪的感觉渐渐消失,因为他想到为卡普的损失难受是毫无意义的。酒店老板的银行存折不会让他吃大苦的。受苦是穷人的份。对卡普的房客和年纪轻轻就死去的沃德·米诺格来说,或许还可以把刑警也算上,这场火警是灾祸。可是对朱利叶斯·卡普来说,根本不是。莫里斯倒可以利用一下火灾,却让卡普白白得到了。样样东西都落到这个有钱人手里。
  正当掌柜这样想着的时候,酒店老板在雪花纷飞中出现了。他走进杂货铺,看上去象是一夜未睡。他戴一顶窄边礼帽,帽绶上傻里傻气地插了一小根羽毛,身上穿一件双排扣的大衣。尽管穿着入时,眼底下带着黑圈,忧郁的眼神,脸色惨白,嘴唇发紫,昨夜在人行道上磕破的额角贴着一张橡皮胶——一副不幸的样子,买卖完蛋了,对他再没比这更糟的事了。他一想到他可能赚到的钱一天天飞走,就受不了,人也变得一副病恹恹的狼狈相。掌柜感到羞愧,邀请他到后间喝茶。艾达也是一大早就起来了,这时她手忙脚乱地围着他打转。
  卡普喝了一两口热茶,放下茶杯以后再也没有力气把它从碟子上拿起来。经过一阵令人不安的沉默,他说,“莫里斯,我想买你的房子。还有铺子。”他颤抖着深深吸一口气。
  艾达抑制不住叫了起来。莫里斯愣住了。
  “买去干什么?买卖坏得可怕。”
  “并不那么可怕,”艾达叫道。
  “我没有意思做杂货买卖,”卡普忧郁地答道,“我只要这个地点,就在隔壁。”他说,但是讲不下去了。
  他们俩懂得。
  他对他们解释说,他的房子和店铺得花好几个月工夫才能重造起来。要是盘进莫里斯的铺子,只消两星期就可以重新装修好,粉刷一新,进足货。这样,他的营业损失就能减到最低限度。
  莫里斯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既兴奋又害怕,担心有人会对他说他是在做梦,又怕卡普这条快要到手的大鱼会变成一只肥鸟飞走,边飞边叫“别信以为真”。但愿卡普不要真的改变主意,那太叫人伤心了。
  就因为这样,莫里斯压制着急切的心情,咬紧牙关,什么话也不说。可是,卡普提出要他开个价钱。他心中早就盘算好了,说道,“房子九千块——先给三千定洋,铺子二千五现金。”尽管买卖不好,这家杂货铺到底还是在营业着,光是那只冰箱就花去他九百块。他心慌意乱地核计着,手头有了五千五百元这样一笔可观的现款,就够他了清债务,再找一行新买卖。看到艾达满脸惊愕的神情,他对自己的大胆也不免感到意外。他想卡普准会当面嘲笑他,还会讨价还价——不管多少,他都准备成交。哪知酒店老板竟然没精打采地点点头说,“你的铺子,我给两千五,拍卖存货和装置的钱也在内。”
  “那由你去办,”莫里斯答道。
  卡普没有心思再谈下去。“我的律师会来签订合同的。”
  卡普走出杂货铺,在雪花纷飞中消失。艾达高兴得哭起来,莫里斯却还在发愣,心想自己转运了。卡普的运道也转了,因为就某种意义来说,卡普受的损失成了他的收益,竟象是补偿这家伙过去带给他的苦难。昨天他还想不到这笔陈账今天会这样结清的。
  这场春雪深深地打动了莫里斯的心。他望着雪飘下来。他在雪景中看到自己童年时代的种种景象,回想起许多自以为早就忘却了的事情。整整一上午,他望着飘来飘去的雪花。他想起小时候在雪地里奔跑,看到积雪的树上一群乌鸦飞腾而起就高兴得欢叫。想着想着,他感到一阵无法抗拒的渴念,要到屋外去。
  “我想出去铲雪,”午饭时他对艾达说。
  “还是去睡觉吧。”
  “雪给顾客带来不便。”
  “什么顾客——谁需要他们?”
  “这么厚的雪,人家怎么走呀?”他想说服她。
  “等着吧,明天就会化掉的。”
  “今天是礼拜天,人家要上教堂去。这样可不大好。”
  “你再想得肺炎吗?”她的语气很尖刻。
  “已经是春天了,”他咕哝道。
  “还是冬天呐。”
  “我会戴上帽子,穿上大衣。”
  “你没有橡皮套鞋,脚会湿的。”
  “只消五分钟就行。”
  “别去,”她斩钉截铁地说。
  等一下再说吧,他心里想。
  雪静静地下了一下午,到傍晚已经积了六英寸厚。雪停以后,起风了,刮得满街雪雾弥漫。他在店面窗口望着。
  一整天艾达守着他,直到很晚他始终没出去。关门以后,他面前摆了一张包装纸,坐着不停地在纸上开列长长的单子。后来艾达忍不住了。
  “这么晚你干吗还不睡?”
  “我在给拍卖的人结算存货。”
  “那是卡普的事情。”
  “我总得帮忙,他不懂行情。”
  谈到铺子出盘的事情,她心宽了些。“那就早点上楼吧。”她打了个哈欠。
  他一直等到他认为她已经睡着,才到地窖里去拿了把铲子。他戴上帽子和一副旧手套,跨出门,走到街上。出乎他的意料,风一下就象冰做的外套那样把他裹了起来。他的围裙飘动着,哗哗直响。三月底了,他原来预料,夜晚要暖和些。这种出乎意料的感觉逗留在他心头,但是他铲了几下以后,身上倒暖起来了。他一直背对着卡普那幢烧掉了的房子,尽管焦黑的废墟已经变成雪白,不那么难看了。
  他挖起一铲雪,往街上掷去,撒到半空就化成粉末,白茫茫一片,回旋着随风而去。
  他回想起初到美国那些困苦的严冬。过了大约十五年,日子才好过一点。可是后来又困苦不堪。这辈子始终生活艰难,感谢上帝帮忙,今后可要好过些了。
  他又朝街上掷出一铲雪。“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了,”他咕哝着。
  尼克和泰锡从外面回来。
  “你至少得穿暖些,”泰锡劝道。
  “我快铲完了,”莫里斯咕噜一声。
  “要保重身体。”
  二楼窗口突然亮起来。艾达穿着法兰绒睡衣,披头散发,站在那儿。
  “你疯了?”她对掌柜大声嚷叫。
  “就快完了,”他答道。
  “连大衣也不穿——你真疯了?”
  “不过十分钟的事情。”
  尼克和泰锡走进房子。
  “马上上楼来,”艾达叫道。
  “就快完了,”莫里斯喊了一声。他忿然把最后一铲往阴沟里倒。人行道上还留着一点要铲掉,但是经她一嘀咕,他感觉累得再也干不动了。
  莫里斯拖着湿漉漉的铁铲走进店堂。暖气朝他迎面扑来。他觉得一阵眩晕,一时心慌起来,喝了一杯热乎乎的柠檬茶才觉好了些。
  他还在喝茶,天又下雪了。他看着成千上万的雪片扑打窗户,仿佛要穿过玻璃钻进厨房里来似的。他看雪花一会儿变成一幅活动的帘幕,一会儿变成亮晶晶的、互不相干的一片片。
  艾达砰砰地敲楼板,所以他终于关上门,上楼。
  她穿着浴衣和海伦坐在起居室里,眼睛里冒出愤怒的光芒。“下雪天还硬要到雪地里去,难道你还是个孩子?这么个大男人,算是怎么回事?”
  “我戴着帽子。你把我当什么,纸糊的?”
  “你才害过肺炎,”她嚷道。
  “妈妈,轻一点儿,”海伦说,“楼上他们会听见的。”
  “谁要你去铲雪?真是天晓得!”
  “在这臭烘烘的铺子里关了二十二年,我要吸一点新鲜空气。”
  “也不能挑这样的大冷天。”
  “明天是四月份了。”
  “不管怎么样,别跟命运找麻烦,爸爸,”海伦说。
  “四月份还能算什么冬天?”
  “快睡吧,”艾达迈着大步朝卧室走去。
  莫里斯和海伦一起在长沙发上坐着。自从听说那天早上卡普来谈过话,她就不再闷闷不乐了,又显得象个快乐的姑娘。他悲伤地想到她多么漂亮呀。他希望给她一点儿什么——只要是美好的东西,什么都行。
  “我快要把房屋和铺子卖掉了,你觉得怎样?”他问她。
  “你知道我会有什么感觉的。”
  “你就说给我听听也好。”
  “精神一轻松。”
  “我们可以照你喜欢的,搬到好一点的地区去住。我还会找到一个更赚钱的买卖。你的工资可以自己留着用。”
  她朝他微笑。
  “我还记得你是个娃儿时候的事情,”莫里斯说。
  她吻他的手。
  “我最最盼望你能幸福。”
  “我会的。”她的眼睛湿润了。“你真不知道我多么想把所有好的东西都给你,爹。”
  “你已经给了我。”
  “我要给你更好的。”
  “瞧,雪下得那副样子。”
  他们眺望窗外下着的雪。过后莫里斯道了声晚安。
  “好好睡它一觉,”海伦说。
  但他躺在床上翻来复去,闷闷不乐。有着那么多事要做,要改变,要适应。明天是卡普来付定钱的日子。星期二拍卖商就要来盘点货物和装置。星期三他们可以拍卖了。星期四他就不再有自己的铺子,几乎三十年来这还是第一次。时间可真够久的了。在一个地方待了那么多年,他一想到要另找地方安顿下来,真是不乐意。虽然他不喜欢这一带,却也不愿离开。换个陌生地方,他会觉得不舒服的。他想起得找定一家新铺子,估价,购买,就感到心烦。他宁可住在店楼上,而海伦希望租小公寓住,那就住公寓吧。等买定铺子以后,让她们去找住房。可是铺子他要亲自去找。他最怕又挑错地方,再过坐牢似的日子。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忧虑重重。原先的店主为什么要卖掉?他是个老实人吗?会不会骨子里是个黑心的家伙?一旦自己买下这家铺子,买卖会越做越兴旺呢?还是越做越坏?市面会一直好下去吗?他能维持生活吗?他这些念头把他的精力都折腾完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可怜心脏在和无情的未来比赛,看谁跑得快。
  他睡得很熟,但不到两小时就醒了,浑身热汗淋漓,可是双脚冰冷。他知道,要是他一直想着这双脚,他会禁不住打起寒颤来。接着,他的右肩痛起来,他强使自己深深吸了口气,左胁也觉得疼痛。他知道自己病了,感到非常懊丧。周围一片漆黑,他躺着,竭力不去想铲雪这桩多蠢的事情。他准是着了凉,他却认为还不至于。关了二十二年,他觉得自己有权自由活动几分钟。这下他的计划只好暂时搁下来了,虽然艾达能办妥跟卡普的事和跟拍卖商接洽。他慢慢地自己也承认着凉了——说不定还是流行性感冒。他打算叫醒她来请医生,但是电话早拆了,能请谁呢?如果让海伦穿好衣服去借用萨姆·帕尔家的电话,她一按门铃,会把他们一家都吵醒,那多么窘啊I再说,医生被人从美梦中叫醒,他检查完了,也不过说一句,“先生,那么紧张干什么?你得了流行性感冒,卧床休息吧。”他何必把医生叫起床来听他叮嘱这么几句话,大可以等几个钟头,到明天早晨再说。莫里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梦中只觉发了高烧,浑身发抖。他醒过来,毛骨悚然。可能得了肺炎?过了一会,他越来越平静了。他病了,而害病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即使没去铲雪,他说不定一样会得病。最近几天他一直不太舒服——头痛,膝盖软。尽管他竭力想逆来顺受,他还是觉得生病非常痛苦。确实,他到街上铲过雪,可是四月天还非下雪不可吗?就算一定得下,那么他跨出房子到露天去就非病不可吗?看来他不论做什么,都不可避免地要落到这个下场,他沮丧得绝望了。
  他梦见伊弗雷姆。一开始他就认出他来了,就凭那对棕色的眼睛——活脱是他父亲的。伊弗雷姆头戴一顶便帽,是用莫里斯的旧礼帽圆顶改成的,上面钉满装饰用的钮扣和亮晶晶的饰针。除此以外,他穿着一身破烂。尽管他也没有什么理由指望儿子不象这样,可是这身打扮,再加孩子脸上的饥色,吓了掌柜一大跳。
  “伊弗雷姆,我一天给你吃三餐,”他替自己辩白,“你干吗那么快就离开你父亲了呢?”
  伊弗雷姆羞怯得答不上话来,而莫里斯涌起一阵爱子之心——就他的年龄来说,孩子实在长得矮小——答应好好帮他走上人生的道路。
  “别愁,我会象象样样地供你上大学。”
  生来斯斯文文的伊弗雷姆,转过脸去吃吃笑起来。
  “我向你保证……”
  孩子在笑声中消失了。
  “好好活下去,”他父亲在他身后喊道。
  掌柜发觉自己在醒过来,还拚命想回梦里去,可是梦说走就走。他眼泪汪汪,伤心地回想起自己的一生。他没能养家活口,丢尽他这个穷汉的脸。艾达睡着了,就躺在他身边。他真想叫醒她来向她道歉。他想到海伦。如果她当真成了老处女,那有多么可怕!想到弗兰克,他就唉声叹气起来。他一肚子懊悔。我白白活了一辈子。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雪还在下着吗?

  三天后,莫里斯在医院里病故了,第二天就葬在昆斯区的一个有几英里长的大坟场里。他到美国来以后就一直是一个殡葬会的会员,所以他的葬礼也就在这个殡葬会的殡仪馆里举行,地点就在他年轻时住过的东区南部。中午时分,附设在那里的小教堂的前厅里,艾达穿着孝服坐在一张铺了毡毯的高背椅子上,脸色惨白,摇晃着脑袋,随时可能晕过去。眼睛哭得通红的海伦就坐在她旁边。看到犹太报上的讣告前来吊孝的同胞、老朋友,俯身去吻艾达的时候,出声哀悼,泪珠滴在她的手上。他们面对死者的亲人,坐在折椅上,交头接耳地谈话。在房间角落里,弗兰克很不自在地戴着帽子站了一会儿。人越来越多,他就离开前厅,走进狭长的小教堂,那里早就有一批吊孝的人聚在一起,他就在人群中坐了下来。黄色厚玻璃的壁灯发出暗淡的光线,笨重丽深色的长凳一行行排着。小教堂前头的一只铁架子上,摆着掌柜那口简陋的木棺材。
  一点钟,头发苍白的殡葬承办人喘吁吁地陪着遗孀和她的女儿走到左侧前排离棺材不远的地方坐下。吊孝人中间,发出一片恸哭声。教堂里坐了半屋子的人,其中有掌柜生前的老友,几个远亲,殡葬会的熟人以及一两个顾客。卖灯泡的布赖特巴特靠右手墙边坐着,暗自伤心。查利·索别洛夫,养得肥头胖耳,粗壮结实,周身皮色在佛罗里达晒得黑里透红,带着打扮入时的妻子来了。查利的斜眼里流露出哀伤,而他太太两眼瞪着艾达坐在那儿。帕尔一家人全来了,贝蒂跟她新婚的丈夫,还有纳特——头戴黑便帽,神情严肃,心上牵挂着海伦。他们后面,相隔几排的地方,坐着路易斯·卡普,孤零零一人,在陌生人中间显得局促不安。二十年来一直批发面包给莫里斯的面包师傅维茨希也来了。还有理发师季安诺拉先生和尼克·福索夫妇。弗兰克·阿尔派恩就坐在他们后面。留着胡子的拉比从边门走进小教堂来,弗兰克脱了帽子,随即又戴上了。
  殡葬会的秘书来了。这人的头发所剩无几,说话柔声柔气,戴的眼镜反映出壁灯光;他朗读一份手写稿,对莫里斯·博伯称颂一番,对他的去世,表示悼念。他一宣布开始瞻仰遗体,殡葬承办人和他的助手——一个头戴司机便帽的人,掀起棺材盖,几个人走上前去。海伦看到父亲的样子就放声大哭:他那蜡黄的脸,经过化装,涂得红红的,头上围一条祈祷巾,薄薄的嘴唇微微歪着。
  艾达举起双臂,对着尸体用意第绪语哭叫着:“莫里斯,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你就这样走了,撇下我们母女二人,孤零零留在世上。你怎么忍心?”她抽抽搭搭地痛哭起来,随后由海伦和那喘吁吁的殡葬承办人轻轻搀着,回到她座位上。她满脸泪痕,扑在她女儿的肩头。弗兰克最后一个走上前去。在祈祷巾没盖住的地方,他看到掌柜额头上的伤疤。除此以外,他认不出那是莫里斯来。他茫然若失,但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感觉了。
  接着,拉比开始祈祷。他是个矮胖子,留一把尖尖的黑胡子,这时站在棺材旁的祭坛上,头戴一顶德国式呢帽,一件褪色的黑法衣披在褐色的裤子和圆头皮鞋上。他用希伯来语念完祷文,等大家就座以后,他讲到死者,语调里充满悲伤。
  “亲爱的朋友们,现在躺在棺材里的这位善良的杂货商,我生前一直没有机会和他相识,因为他住的那一带我从来不去。不过,今天上午我跟认识他的人谈话以后,我觉得很遗憾,没能认识他。能和这样一个人谈谈,我准会觉得高兴。刚才我跟失去她亲爱的丈夫的遗孀谈过话,也跟死者钟爱的女儿,现在再也得不到慈父指点的可怜的海伦谈过,还跟一些同乡、老朋友谈过,人人异口同声,都说莫里斯·博伯是个再诚实不过的人,实在死得过早;他们都告诉我,他为了让人家能在人行道上行走,就在店门口铲雪,第二次生肺炎。这样一个好人,我从没会过面,非常遗憾。要是我在哪儿碰见他,或许就在他去犹太区探亲访友的时候——或许在犹太历新年或者逾越节——我会对他说,‘上帝保佑你,莫里斯·博伯。’海伦,他亲爱的女儿,回忆起她小时候,有一次她父亲冒雪奔过两条马路,把一个穷苦的意大利太太忘在柜上的一枚镍币还给她。在隆冬时节,既没戴帽子,又不穿大衣,脚上也没套鞋的防护,冒雪追过两条马路去还给顾客忘记拿走的五分钱,这样的事情谁愿做?难道他不能等到明天她来的时候还给她吗?莫里斯·博伯就是不肯等。愿他安息吧!他为了不让那位穷妇人着急,就冒雪去追她。正因为这样,他才有那么多朋友钦佩他。”
  拉比顿了顿,眼睛盯着坛下送葬人的头看。
  “他还是个非常勤奋的人,不停地干活。有多少个黎明,他摸黑起床,冒寒穿衣,我也数不清。然后他下楼去,整天待在杂货铺里。他每天工作很长的时间。天天早上六点钟就开门,晚上十点以后才关门,有时甚至更迟。一星期他待在店里七天,一天干十五、六个小时,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他亲爱的妻子告诉我,他每天一大早就下楼,晚上劳累了一天后拖着脚步上楼去睡几个小时,第二天又要开门营业。他上下楼梯的脚步声,她永远也忘不了。就这样,除了很少几次生病的日子,一天又一天他在铺子里孤单单度过了二十二年。正因为他如此勤奋辛劳,他们家饭桌上才有了糊口的东西。他不但对人老实,还是个认真地担起家庭重担的人。”
  拉比低头看看祈祷书,然后又抬起头来。
  “一个犹太人死去,谁会问这人算不算犹太人?他是个犹太人,我们没有疑问。做犹太人,有各种各样的做法。因此,要是有人来问我,‘拉比,一个犹太人跟非犹太人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还卖给他们犹太人不吃的猪肉和不洁净的食品,二十年来又没上过一次犹太会堂,我们能不能称他犹太人?这样的人难道还能算犹太人吗?拉比。’我要对问的人说,‘能算。我认为莫里斯·博伯是个真正的犹太人,因为他的生活合乎犹太人的经历,他没忘记这种经历,而且他有一颗犹太人的心。’也许他对我们的传统太不拘形式——就这点来说,我是不会原谅他的——但是他恪守我们生活的真谛——他自己要的东西总希望别人也有。他遵照上帝在西乃山上赐给摩西并且吩咐他带给人民的律法。他历尽苦难,忍受着,但却满怀希望。这些是谁告诉我的?是我自己了解到的。他自己没有多大要求——简直一无所求,可总希望他疼爱的孩子能过上比自己好一点的生活。就因为这样,他称得上犹太人。我们仁慈的上帝对他那些可怜的人民还有什么更多的要求呢?但愿上帝保佑他的遗孀,给她慰藉,并且赐给失去了父亲的女儿她父亲想要给她的一切。‘愿主的名受到赞美……’”
  吊孝的人站起来,和拉比一同祈祷。
  海伦又伤心,又不安。他把话讲过头了,她心里想。我说爸爸是个老实人。但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无法生存,那么老实有什么用呢?确实,他为了还给那个穷妇人一个镍币去追她,但是那些骗子骗走了他的东西,他却还信赖他们。可怜的爸爸,他天性老实,不相信别人天性不老实。辛辛苦苦赚来的东西他也保不住。真可以说,他给掉的比自己有的多。他决不是圣人;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个软弱的人。他唯一的长处就是生性随和,体谅别人。他至少懂得怎样才算善良。我没说过他有许多钦佩他的朋友。这话是拉比自己编出来的。人们是喜欢他,可是,有谁会钦佩一个在这样一家铺子里虚度一生的人?他象是埋葬在店里;他没有想象力,不懂得生活中缺少些什么。他自愿当牺牲品。他要是勇气稍大一点,不至于落得那样的结局。
  海伦为她亡父祈祷,祝愿他灵魂得到安息。
  艾达把潮湿的手帕捂住眼,心里嘀咕,我们要吃饭,那有什么不对?吃的时候,你才不愿多操心,究竟是花谁的钱吃饭——吃你自己的也罢,吃批发商的也罢。一个人有了钱,他就有账单;钱越多,账单也就更多。谁都不想一直担心明天会不会沦落街头。她有时候想要片刻的平静。也许是我的错,我不该不让他当药剂师。
  她虽然爱她丈夫,可是一直对他太苛求了。想到这点,她哭了。她想,海伦一定要嫁个有一技之长的人。
  祈祷结束以后,拉比从边门离开小教堂,几个殡葬会会员和承办人的助手扛着棺材,走到外边,把它放进灵车。小教堂里的人们排着队出来回家。只有弗兰克·阿尔派恩一个人留下来,独自坐在殡仪馆大厅里。
  他在想:苦难就象一块料子,我敢断定,犹太人能用它裁一套衣服。还有一桩怪事,周围的犹太人,比任何人知道的更多。
  墓地里已经春意盎然。坟头的积雪大都已经融化,只有几个还留着一点残雪。空气暖烘烘,香喷喷。跟着棺材来送葬的一小批人,穿着大衣都觉得热了。在殡葬会划定的地区里,早就竖满墓碑。两个掘墓工已经挖好了一个新穴,手扶着铲子立在旁边。拉比俯身在空墓穴上祈祷着,胡须大部分已经花白了。海伦把头靠在抬着的棺材上。
  “永别了,爹。”
  掘墓工把棺材放进墓穴的时候,拉比对着棺材大声念祈祷文。
  “慢慢放……慢慢放。”
  萨姆·帕尔和殡葬会秘书搀扶着艾达,她忍不住啜泣起来。她弯腰对着墓穴高声叫道,“莫里斯,你要保佑海伦呀!你听见没有,莫里斯?”
  拉比祝福完毕,铲起第一铲泥土往墓穴里撒。
  “慢慢放!”
  于是掘墓工开始把坟墓四周的松土往下推。泥土纷纷落在棺材上,送葬的人出声哭了起来。
  海伦扔了一朵玫瑰花进去。
  弗兰克紧靠穴口站着,弯下身去想看清玫瑰花落在哪里,顿时失去平衡,挥动双臂也没稳住身躯,掉了下去,一脚踩在棺材上。
  海伦掉过脸去。
  艾达号啕大哭。
  “快给我滚出来!”纳特·帕尔说。
  掘墓工拉了弗兰克一把,他才从坟里爬出来。葬礼给我破坏了,他想。这个世界竟让他容身,他替这世界难过。
  最后,棺材上盖满了土,墓穴填得实实的,泥土从上面滚落下来。拉比念了最后一篇简短的祈祷文。纳特搀着海伦的胳膊,陪她离开墓地。
  她伤心地回头看了一眼,就跟着他走了。
  艾达和海伦从墓地回家,路易斯·卡普正站在昏暗的门道里等着她们。
  “请原谅我,在这令人悲痛的时刻来打扰你们,”他说,手里拿着帽子,“可是我要告诉你们我父亲没能去参加葬礼的原因。他病了,还得在床上仰面躺五、六个星期。那天晚上他在失火的现场上昏了过去,后来我们才知道他有心脏病。他能活下来,真是靠运气。”
  “真倒楣呀!”
  “医生说,他今后非退休不可,”路易斯耸了耸肩膀说,“所以我看,他不会再要买你们的房子了。至于我自己,”他补充说,“已经找到工作,替一家酒行当推销员。”
  他告别后就离开她们家。
  “你父亲还不如死了的好,”艾达说。
  她们费力地走上楼梯的时候,听到店堂里现金出纳机发出沉闷的叮当声,知道在那里张罗买卖的准是刚才在掌柜的棺材上跳蹦的人。

  弗兰克住在后间里,晚上裹着大衣在长沙发上睡觉,把衣服挂在买来的衣橱里。她们母女俩在楼上守丧礼的一个星期里,他继续开门营业。开着也不过是苟延残喘,除此以外,情况毫无起色。要不是他每星期在现金出纳机里放进三十五元去,铺子早就关门了。批发商看到他把小额账单都付清,就赊销给他。有人路过还特意拐进来对他说,他们对莫里斯故世感到难过。有一个人还说掌柜是唯一赊账给他的店主。他还给弗兰克十一块钱,说是他欠莫里斯的。谁要是问他,弗兰克就对人说,他是在替遗孀经营的。他们都称许他做得对。
  他付给艾达每周十二元房租,答应等市面好些再多付一点。他说,等市面好起来了,他说不定会买下她的铺子,但是他没有现钱付一大笔,只能一小笔一小笔分期付款。她没回答他的话。她为今后的生活担心,生怕可能挨饿。她靠他付的租金过活,外加尼克的房租和海伦的工资。这时她自己也找到一个小事,给军服缝肩章。每逢星期一早上,莫里斯的一个同胞阿贝·鲁宾开车送来一袋制服。这活计每个月又给带来二十八到三十元。她极少下楼到店堂里去。弗兰克要跟她说话,就得上楼去敲她的房门。一次,有人经鲁宾的介绍来看铺子,弗兰克很着急,幸好那人没待多久就走了。
  他生活于未来之中,等待宽恕。一天早上,他在楼梯上对海伦说,“情况变了。我也不再是从前那样的人了。”
  “你总让我回想起许多我要忘掉的往事,”她说。
  “你过去给我看的那些书,”他说,“你自己看懂了吗?”
  海伦从噩梦中醒来。她梦见自己半夜起床,打算离开家,好躲开在楼梯上等她的弗兰克,哪知他就在昏黄的灯光下站着,抚弄着他那顶式样轻佻的便帽。她一走近去,他的嘴唇动了动,说:“我爱你。”
  “你再说这种话,我就大叫。”
  她大喊一声,醒了过来。
  七点羞一刻,她好容易挣扎起床,趁闹钟还没闹就关掉。她脱下睡衣,看到自己的肉体,感到懊丧。真是浪费,她想。她既想要重新做个处女,又想当母亲。
  艾达还熟睡着;那只双人床上,这一辈子都是两个人睡的,如今空了一半。海伦梳洗完毕,就把咖啡煮上。她站在厨房窗前,望着窗外后院里一片花开,想到父亲躺在坟墓里动弹不得,心头涌起一场悲痛。她给了他什么呢?做过什么事情使他的可怜生活好过一些?她想到父亲一生委曲求全,事事退让,为他哭了起来。她觉得,她一定要为自己干一番,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否则就会落得和他一样的命运。她是他的亲生女儿,就这一点来说,只能靠生活得越来越有价值,她才能使她父亲的一生有意义。她想,她最后说什么也要取得学位。可能要花好几年工夫,但这是唯一的办法。
  弗兰克不再在过道里等她了,因为有一天早上,她曾经大声问他:“你为什么老缠着我?”这事使他明白过来,他的悔罪行为反而惹她更恼火,他只得罢休。但是一有机会,他总要从糊橱窗纸的窟窿里望她,仿佛第一次看到她那苗条的身躯,小而高耸的乳房,小而圆的臀部,微微罗圈而动人的双腿。她总是一副寂寞的样子。他寻思着能为她做些什么,他所能想到的,只是给她一点毫无用处的东西,那种东西最后会被丢进垃圾桶。
  要为她做些什么的想法,看来和别的念头一样,也是徒劳无益的。直到有一天,他透过裂开的窗纸张见她冷漠地走进屋来,这时他想到一个非同寻常的主意,兴奋得颈背上的毛发都竖起来。他考虑,他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帮她满足夙愿,受大学教育。再没有比这是她更想要的东西了。可是,即使她同意让他帮忙——这一点他每次想到总是毫无把握——除了偷,他到哪里去搞这一笔钱呢?这个计划使他越想越兴奋。最后,他一想到有可能办不成,就无法忍受。
  他皮夹里一直揣着海伦写给他的条子——告诉他,尼克夫妻俩出去看电影的话,她会上他房间里去,他常常掏出来看。
  有一天他又想到一个主意,就在窗口贴了一张广告:“外卖热三明治和热汤”。他想,他可以利用自己烧快餐的经验来促进杂货铺的营业。他找人画了些传单,为新增的商品做广告,还花五毛钱雇了个孩子,叫他到工人聚居的地方去散发。他跟着他走了两条马路,看他是否把传单往阴沟里一扔了事。不出一个星期,一到吃午饭和晚饭的时候就有几个新顾客上门来。他们都说,在附近这一带你能得到专供外卖的热的饮食,这还是第一次。弗兰克还每周一次按照他从图书馆里借来的烹饪书里的配料法,每周试做一次,试做一点意大利焗面和包子。他还学着在煤气灶上烤意式小馅饼,卖两毛五分钱一个。这些意大利面点比热三明治销路好,有不少人来买。他考虑过在店堂里摆一两张桌子,可是地方摆不开,所有的吃食只好供外卖。
  他另外也走了点小运。送牛奶的告诉他说,那两个挪威人早就开始当着顾客的面争吵起来。他说,他们赚的钱没有他们预料的那么多。这家铺子如果归一个人经营,还挺不错的,两个人合伙就不行了,因此,双方都想花钱买下对方的股子,把别人排挤出去。吵架吵得佩德森的神经实在受不住了,到五月底,塔斯特终于把他的股份收买下来,开始独资经营。但是他发觉,光要他站那么长时间,他两条腿就受不了。于是在晚饭前后,他老婆只好来帮忙。然而塔斯特无法忍受每天晚上不跟家里人在一起,而这时候别人都已经下班回家了,所以他决定七点半就关门,不再跟弗兰克拚到将近十点钟。晚上他在家的这两个来钟头可帮了弗兰克的大忙。有些顾客很晚才下班回家,还有些主妇直到最后一分钟才想起明天早饭还需要一点什么,他们又上他铺子里来了。塔斯特关门以后,弗兰克曾经到他橱窗外去看过,发觉他不再象从前那样舍得出卖许多特价商品了。
  到七月里,天气转热以后,大家自己烧饭的时候少了,更多依靠熟食、罐头食品、瓶装饮料过日子。他卖掉大量啤酒,几种面点的销路也很好。他听说塔斯特也试做过馅饼,但都烤得半生不熟。同时,弗兰克不用现成的听装汤,改卖自己做的通心粉肉汁浓汤,顾客个个赞赏。虽然做起来费工夫,但利润比较好。他出卖的新增商品增加了其他东西的销路。他现在每月付给艾达九十元,算是住房和铺子的租金。她缝肩章赚的钱也增加了,也就不常想到挨饿。
  他把租金加到九十元的时候,她问道,“你为什么给我这么多?”
  “也许可以让海伦多留一点钱给自己吧?”他给她出了个主意。
  “海伦对你再也不感兴趣了,”她严厉地说。
  他没回答她的话。
  那天晚上吃过饭——这次弗兰克款待自己一下,吃完火腿煎蛋,又抽了支雪茄烟——他收拾好饭桌,坐下来计算:如果海伦辞掉工作,全天读书,得花多少钱才能供她上大学。根据他保存的几份大学入学章程一算,他发现,这笔学费他付不起。他心情沉重。后来他想,要是她上一家免费的大学,说不定他还能办得到。她的日常费用,他供应得起,她现在给母亲的一笔钱,他也能代她给。他盘算一下,这笔负担会成为压在他头上的一块大石头,可是,他一定得办到,这是他仅有的希望;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指望。他只求自己能得到这份荣幸,给她一点她无法报偿的东西。
  余下的大事,就是跟她谈一次,说说他的打算,这真是既叫人兴奋,又叫人害怕。他一直想讲,却觉得难以出口。他们之间有了这件事,跟她说话,看来不可能了——只能引起风波、羞辱、痛苦。用什么神奇的话来开头呢?他失去了信心,自己是否还能说服她。她态度冷淡,念念不忘受到的凌辱,对他毫无感情,即使有什么感情,也只是对他的厌恨。他诅咒自己,怎么想出了这个乱七八糟的念头来,却没有勇气说出口。
  八月的一个夜晚,弗兰克看到纳特陪着海伦下班回家,再也受不了无所作为的折磨,决心让自己行动起来。他瞥见海伦手里拿着几本书走了过去,那时他正站在柜台后面,替一个女顾客把啤酒一瓶瓶装进买东西用的袋子,海伦穿着一件新的夏季连衫裙,红料子上镶着黑边,她的模样儿又勾起他的渴念。整个夏天,到了晚上,她独自在附近街头闲逛,想借散步来排遣寂寞。他一直禁不住想关好店门跟她出去,但是在他想出那个新主意来之前,他无法设想,自己敢说些什么而她不至于掉头就跑。他赶紧把顾客打发走,洗了洗脸,把头发朝后梳梳平,匆匆换了件新的短袖衬衫。他关上店门,赶忙朝海伦走的方向追去。那天一直很热,这时才开始凉快起来。天上一片带金光的青色,虽然下面光线暗淡。他奔过一条马路,想起什么,就踉踉跄跄走回店去。他坐在后间里,听着耳朵里怦怦的心跳声。过了十分钟,他打开店面橱窗里的一盏灯。发光的灯泡引来一只毛茸茸的蛾子。他知道,她在书堆里会留连忘返的,就刮了脸,然后锁上大门,朝图书馆走去。他打算站在图书馆对面,等她出来。她一出来,他就穿过马路,在她回家的路上追上她。他准备趁她还没认清人,就把话一股脑儿说出来完事。行不行,都随她;如果不行,那他明天就关上店门,远走高飞。
  快到图书馆的时候,他抬头瞧见她离着半条马路正朝自己走来。他站在那里,不知道朝哪边走才好,害怕她走上前来碰见他——她出落得那么标致,而自己却要象条瘸腿狗似站着,看她从身边过去。他正打算沿原路奔回去,她已经看到他,急急忙忙掉转身子,朝相反方向走了;于是,又照老规矩,他在后面追她,她还没来得及甩掉他,他已经碰到她的胳臂。两人都打了个哆嗦。不等她集中注意力来奚落自己,他一气把长期藏在心头的话倾吐出来,但是现在自己听了也不好受。
  海伦一听明白他向她提出的建议,她的心猛跳起来。她早知道他会跟上来讲话的,但是她哪怕猜一千年也猜不到他会讲出这样的话来。考虑到他的生活境况,她实在感到惊讶,他怎么会接二连三干出她意想不到的事来,天知道他下一步又会怎样。他的执著使她感到迷惑,害怕,因为沃德·米诺格死后,她发觉自己内心的愤懑在渐渐减弱下去。虽然她一回想起公园里那场遭遇就深恶痛绝,但近来她常常想到那天晚上自己多么希望委身于弗兰克,如果沃德·米诺格没有插一手,可能已经委身于他了。她那时需要他。如果没有沃德·米诺格,根本就不会有暴行。如果他是在床上情不自禁,她会报以炽情。她想,她所以恨他,无非是为了把对自己的憎恨转移给他。
  然而,她对他的建议的反应却是立即拒绝:“不。”她简直狂怒地说出这个字来,兔得自己有可能欠他的情,再次陷入情网,引起厌恶。
  “我绝对不考虑。”
  他万万意料不到能和她并肩散步,如此接近——不过现在和上次季节不同,她的面容在夏夜显得比冬天更加温柔,身段更富少妇风度。可是这一切归结起来却意味着失败,他越想得到她,他丧失的就越多。
  “看在你父亲份上,”他说,“不为你自已,也得为他着想。”
  “这事跟我父亲有什么关系?”
  “铺子是他的。就让他的铺子来供应你上大学吧。他生前一直想要让你上学。”
  “没有你,铺子就供应不了我上学,而我不要你帮助呐。”
  “莫里斯帮过我大忙。我欠他的情没法还他了,也许还能还给你。也为了那天晚上我昏了头——”
  “看上帝份上,别提那事吧。”
  他不讲了,哑口无言。他们一言不发地走着。他们不觉来到公园前,海伦不由得毛骨悚然,突然朝另一条路走去。
  他追上她。“你可以在三年内毕业。不必为费用操心。你可以爱学什么就学什么。”
  “你指望从中得到什么呢——美德?”
  “我已经把话跟你讲了——我欠莫里斯的情。”
  “为什么欠他情?为了把你带到这家倒楣的铺子里来,让你过失去自由的日子?”
  他还能说什么呢?他对她父亲干下的一切又浮上他的心头,他感到痛心。他常常设想自己总有一天要告诉她,但现在还不行。然而他一心想要吐露真情,再也憋不住了,他发疯般想逃避这一念头,憋得喉头发痛,肚子发胀。他咬紧牙关,但话却冒了出来,象一条汩汩流动的小河。
  他痛苦地说着。“那次抢劫他,就有我:米诺格和我两个人。沃德选中他,因为卡普溜掉了。我自己也有责任,我是自愿跟着沃德进去的。”
  她尖声叫起来,要不是过路的人瞪着眼看,她还会继续叫过去。
  “海伦,我发誓——”
  “你这个强盗!这么善良的人你怎么揍得下手?他碍了你什么事?”
  “我没揍他。沃德干的。我还给他水喝呢。他也知道我不愿伤害他。以后我来替他干活,就是为了赎我的罪。看在耶稣份上,海伦,你千万要谅解我呀!”
  她气得脸变了样,奔走了。
  “我全对他讲了,”他在她身后嚷道。
  夏秋两季,他经营得挺好,但是过了圣诞节,营业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在咖啡馆里做夜班的工资加了五元,他发觉还是无法应付开支。他就此把一分钱的铜币看得象月亮一样大。有一次,一个两毛五分的硬币掉到柜台后面去了,他不惜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它找回来。他扳开一块松动了的地板,真正喜出望外,发现莫里斯多年来落在下面的一些又脏又锈的硬币,合起来有三块钱之多。
  他只给自己买一点最低的生活必需品。他的衣服都快破成碎片。内衣裤尽是洞,实在缝补不起来了,他就扔掉,干脆不穿贴身衬衣。他把脏衣服泡在水斗里,然后在厨房里晾干。往常他总是迅速及时付钱给推销员和批发商的,可是一冬天他老让他们等着。一会儿他威胁要宣告破产来避免一个人卡住他脖子,一会儿对另一个人说,明天就给。他塞一两块钱给最要紧的批发商,免得他们到办公室里去声张。就这样,他对付着过下去。但他从不拖欠艾达的租金,这笔付款他最最放在心上,因为海伦从秋天开始又回夜大学去上课了,如果他不交这九十元钱给艾达,海伦的钱就不够自己花了。
  他一直觉得疲劳。脊梁骨疼痛,它扭曲得象一条猫尾巴似的。轮到休息不去咖啡馆当班的晚上,他就睡觉,熟得连身也不翻一下,甚至梦里也在睡。深夜咖啡馆里没有顾客,他就伏在柜台上休息。白天在杂货铺里,他一有空就打瞌睡,反正装着的电铃会把他叫醒的——别的声音才吵他不醒哩。他醒来时,眼睛发红,泪水模糊,头重得象多孔的铅块。他消瘦了,脖子显得又细又长,脸上的骨头都鼓了出来,断鼻子变得尖尖的。他透过模糊的泪眼看到的世界,总象是晨光熹微,一片朦胧。他尽着喝不加牛奶的浓咖啡,喝得胃里直泛酸。黄昏时候,他什么也不干——难得看一会儿书。要不然就关了灯,坐在后间里,一边抽烟,一边开着收音机听感伤的爵士音乐。
  他还有别的烦恼。他发觉纳特对海伦缠得更紧了。一星期总有两次,这个学法律的学生开车送她下班回家。周末晚上,他们常常坐汽车出去兜风。纳特把车子开到门口,按按喇叭,她就穿得整整齐齐,微笑着走了出去。他们俩对弗兰克都连正眼也不看一下。她在楼上新装了电话,一星期总有一两次他听到电话铃响。电话声弄得他心神不宁,引起他对纳特的妒意。一天晚上,弗兰克休息,没去咖啡馆上班,海伦跟人一起走进过道的时候,他突然惊醒过来,就偷偷溜进店堂,到边门口细听,只听得两人私语一阵就不出声了,他猜想他们一定在搂颈亲热。过后他好几小时一直没再入睡,心里想念着她。第二个星期,他又在门口偷听,发现她吻的人正是纳特。他叫妒意折磨得够呛的。
  她从不走进店堂里来。要想看她,他就得到店门口橱窗边站着。
  “天哪,”他说,“我干吗这样作践自己呀?”他找了许多答案,全是不愉快的。最好的解释也只是:他这样做的时候,至少没在做更坏的事。
  随后,他又开始干起自己打定主意永不再干的事情来。他一边做着,一边却担惊受怕,生怕自己下一步还会干出什么事来。他爬上通风井去偷看洗澡间里的海伦。有两次他看着她脱衣服。他渴望得到她,得到他一度得到过的肉体。他恨她以前不该爱他,因为想得到一度到手过而现在失去了的东西,这种欲望格外折磨人。他发誓不再偷看她,却照旧看。他在店里也开始欺骗起顾客来了。趁他们不留神磅秤的时候,他克扣斤两。有个老太太,从来不知自己钱包里有多少钱,他两次少找钱给她。
  后来有一天,他自己也说不出是什么道理,尽管这道理熟悉得很,就在嘴边,他竟停止爬上通风井去窥看海伦,而且做买卖也老老实实了。
  一月里的一天晚上,海伦站在路边等电车。她刚跟班上一个女同学一同做完功课,听了几张唱片,因此回家的时间比她原定的要晚了。电车迟迟不来,尽管她觉得有点冷,她考虑步行回家。这时她警觉到有人一直在盯视着她。她扭头朝身后的铺子里一望,一个客人也没看到,只有一个伏在柜台上休息的店员。她端详着他,心里在琢磨,自己为什么有这种古怪的感觉。正在这时,那人瞌睡迷糊地抬起头来,她惊异地发觉他就是弗兰克·阿尔派恩。脸容瘦削,两眼血红。他伤心地朝玻璃窗上自己的影子瞅了一下,重新昏昏沉沉地睡了。过了一阵她才想到,他并没看见她。她觉得旧时的痛苦顿时又回来了,而冬天的夜色却显得清澄动人。
  电车到来后,她在车厢后部找了个座位坐定,心情沉重。她记起来艾达讲过,弗兰克晚上还在一个地方兼了差,当时她听了没放在心上。如今看到他在那儿,工作过度,萎蘼不振,形销骨立,愁眉苦脸,她的心头压着负担,因为事情明摆着,他是为谁在工作的。他养活了她们母女俩。她有钱上夜校,也亏的是他。
  她半睡半醒躺在床上,寻思着这个做夜班的人。这时她才明白,他变了。确实,他已经不是先前那个人了——她告诉自己说。如今,她应该知道这一点。她过去因为他做过坏事而蔑视他,可是她并不了解前因后果,也不承认坏事会结束,好事会开始。
  人的事情也真怪:一个人完全变了,而外表可能还是老样子。他曾经是个卑鄙龌龊的人,可是就因为他内心深处有着一点儿什么——究竟是什么,她讲不清楚,也许是一点记忆,也许是一种理想,他可能忘却而以后又记起来的理想——他已经改变成另一个人,不再是从前的他了。她早该看到这一点。她想,过去他对待我,确实事事都做错了,可是现在他的心变了,那就什么也不欠我的了。
  一星期后,有一天早晨,海伦提着办公包拐进店堂,发觉弗兰克躲在橱窗的绉纸后张她。他窘得不得了。海伦看到他脸上的神色,内心感动得出奇。
  “我是来谢谢你给我们的帮助,”她说明来意。
  “不用谢我,”他说。
  “你没欠我们什么情。”
  “我就是这样的脾气。”
  两人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又提出他想让她白天上全日制大学。那要比上夜校对她更合适。
  “谢谢你,这不成,”海伦臊红着脸说,“我决不会考虑的,尤其是你已经工作得这么辛苦了。”
  “不会添麻烦的。”
  “谢谢你,别这样。”
  “说不定买卖好起来,光靠这儿的收入就够了。”
  “不,我不希望这样做。”
  “你再考虑考虑。”
  “我不希望这样做。”
  说完,她犹豫了一下,接着回答说,她会再考虑的。
  他本来想问问她,他是否还有和她重归于好的希望,但决定还是等以后再说。
  临走前,海伦把办公包斜放在膝上,啪的一声打开,从里面取出一本皮面精装书来。“我想让你看看,我还在用你的那本莎士比亚。”
  他望着她走到街角。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办公包里装着他送的书。她穿着平跟鞋,使她的腿显得更罗圈了一点,也不知什么道理,他觉得很中看。
  第二天晚上,他在边门口偷听,只听见过道里发出扭打的声音,本想冲出去帮她忙,但是克制住了。他听到纳特讲了些粗话,于是海伦掴了他一个耳光;最后他听到她奔上楼去。
  “你这烂女人,”纳特朝她身后叫道。
  三月中旬的一个早晨,弗兰克头天晚上休息,没去咖啡馆上班,正酣睡着。有人砰地敲了一下前门,才把他吵醒。原来是那个特别起劲的波兰女人,来买她的三分钱面包。最近她来得迟了些,但还是太早。他想,滚你的蛋,我要睡觉。过了几分钟,他睡不住了,就起来穿衣。买卖还不那么好。他站在破镜子前洗脸。浓密的头发该理一下了,但是还可以再等一星期。他本来想留须,但担心会把顾客吓走,只好满足于留一撮小胡子。他已经让它长了两个星期没剃,发现其中有不少根红的,大觉意外。有时候他纳闷,莫非自己的老娘是个红发女人。
  他打开锁,让波兰女人进来。她抱怨他不该让她在冷风里等那么久。他给她切了一块面包,裹好,然后在出纳机上记下三分钱的账。
  到七点钟,他站在窗口,看到新近做了父亲的尼克从过道里出来,快步绕过街角走去。弗兰克躲在窗纸后面,不久就看到他回来,手里抱着一袋才从塔斯特那儿买来的食品。尼克闪身进了过道,弗兰克心中觉得很难受。
  “我看我得把这个地方改成一家餐馆。”
  他拖好厨房里的地板,再到店堂里扫好地,布赖特巴特扛着两只沉重的纸板箱走进来。他把两箱灯泡拿下来往地上一放,脱掉帽子,用一块发黄的手帕擦擦额头。
  “买卖怎样?”弗兰克说。
  “可不好呀。”
  布赖特巴特喝着弗兰克给他沏的柠檬茶,一边看《前进报》,大约过了十分钟,他把报纸折成厚厚一小方块,塞进上衣袋里,然后把灯泡扛在发痒的肩头上,走了。
  一上午,弗兰克只接待了六个顾客。为了不至于闲得发慌,他把一直在念的书拿了出来。那是本《圣经》。有时他觉得,《圣经》里有些段落他自己也能写。
  念着念着,他想到这样一个愉快的念头。他看到圣方济各穿着一件褐色的旧法衣,从林中翩翩地走出来,一对瘦瘦的鸽子在他头顶盘旋。圣方济各在店门口站停下来,把手伸进垃圾桶,掏出那朵木雕的玫瑰花,往空中一抛,再接到手里,它已经变成一朵真花。他把花给了才从屋里出来的海伦,同时鞠了一躬。“小妹妹,给你这朵玫瑰花,它是你的小妹妹。”海伦从他手上接了过来,但这朵花带来的却是弗兰克·阿尔派恩的爱情和最美好的愿望。
  四月里的一天,弗兰克到医院里去请医生把包皮割了。接连两天,他走路困难,大腿间疼痛。这痛楚激怒了他,却也激励了他。逾越节后,他成了犹太人。
叶封译198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