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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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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桶

The magic Barrel:Selected Short Stories of Bernard Malamud
魔桶---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

停战协议 春雨 杂货店 头七年 我之死 账单 我梦中的女孩 魔桶 哀悼者 天使莱文 最后一个马希坎人 湖畔女郎 瞧这把钥匙 女仆的鞋子 头号白痴 静物画 犹太鸟 黑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一幅裸体画 德国流亡者 男鸨的报复 我的儿子是凶手 威尼斯的玻璃吹制工 银冠 伦勃朗的帽子 被救赎的阿尔玛

不幸者的人道主义代言人(代译序)
伯纳德·马拉默德一九一四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犹太家庭。父母亲是俄国籍美国移民,父亲是个小店主。他在三十岁之前基本没有离开过这个出生地。中学毕业后考入纽约城市学院,四年后获学士学位。毕业后他为帮助父亲维持家庭生活,曾在布鲁克林区的一所中学当见习教师,但只工作了一年。后来又在市财产调查局做过一段时间的财产调查员。一九三九年赴哥伦比亚大学深造,主攻英国文学,一九四二年获硕士学位。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在布鲁克林区和哈莱姆区的夜校教书,其对象主要是贫苦的移民,因此,他十分熟悉并同情这些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民。这些人后来也成了他文学作品中所描写和刻画的主要对象。一九四九年马拉默德到俄勒冈州立大学教授写作课,一直到一九六一年。在此之后,他到本宁顿学院教授语言文学课,一九六六年到一九六八年,曾在哈佛大学讲学,后又返回本宁顿学院,直到一九八六年三月十八日逝世。
马拉默德是当代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是继索尔·贝娄之后出现的又一名犹太籍作家。从四十年代初起从事写作并发表作品,在以后的几十年中一直不间断写作,创作长篇小说七部:《呆头呆脑的人》(1952)、《店员》(1957)、《新生活》(1961)、《装修工》(1967)、《房客》(1971)、《杜宾传》(1979)、《天恩》(1982),五十余部短篇小说(美国一九九七年出版的《马拉默德短篇小说全集》共收集了他的短篇小说五十三篇,这个中译本选其主要短篇小说二十六篇)。其中不少作品获得各种文学奖,在欧美及世界文学界享有很高的声望。著名文学评论家理查德·伯恩斯坦(Richard Bernstein)曾在《纽约时报》撰文称“马拉默德是当代短篇小说大师,是可以和契诃夫和巴别尔相提并论的小说家”。杰伊·坎特(Jay Cantor)也说他“是本世纪的最优秀的短篇小说家之一”。他曾担任过美国作家协会的常务理事,国际笔会美国分会的主席等职务。
马拉默德是个天才的作家,而其天才更主要表现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如评论家罗伯特·阿尔特所说:“马拉默德的真正天才体现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在这一领域,他突出了对孤独人物的逆境的逼肖刻画。在他的几部力作中,他以十分精湛的笔触表达了丰富的思想内涵和人物十分细腻的情感,表现了他高超的艺术手法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的语言简练到不能再简练的程度。人们要了解二十世纪的美国小说这些故事是不可不读的。”
他的作品主要是以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作为描写对象的,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切地体会到他对这些人物的同情,也可以看到他们,尤其是犹太籍移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表现了他们的坚忍的生活毅力,赞扬了他们的高贵品质,并通过他们反映出更广大范围的人类世界。人们把马拉默德这种写人的精神从痛苦和孤独中得到升华的基调称之为“不幸者的人道主义”,而马拉默德正是这种不幸者的人道主义的代言人。
马拉默德成长和生活的前半生正是世界局势动荡,经济萧条时期,如长达数年之久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正是马拉默德上中学和大学期间。他大学毕业后,这次经济萧条的余波仍未平息,美国经济尚未完全复苏,失业人口居高不下,寻找工作成了一个大问题。紧接着是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对犹太人的迫害和屠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广岛的核爆炸,长期的冷战对峙,麦卡锡主义等等,这些马拉默德都亲身经历了或间接地感受了。作为一名犹太血统的作家,这些灾难给他留下的心灵创伤和烙印要比其他人多得多也深得多。有人称这一阶段历史是“穷凶极恶的时代”,在这一时代里,犹太民族所受到的屠杀,迫害,歧视,他们所忍受的贫穷,饥饿,屈辱,更使他们成为人类灾难的最典型的受害者。从《圣经》中关于他们历尽艰辛穿越沙漠,前往耶路撒冷创建家园的史话,到他们流亡世界各地四海为家,以及在近代史中又遭到法西斯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式的屠杀,犹太人的历史构成了一段最悲壮的史诗。他们受尽了人间的种种磨难,但仍生生不息,顽强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养成了一种无比坚忍的性格,也培养了一种拼搏求存的精神。马拉默德正是看到了他们这种在失败中不放弃微小的希望,在苦难中保持道德的纯洁,并努力达到一种精神自由这一点;也看到他们对世界的正义,欢乐和幸福充满力量,而在悲惨的现实中默默地,不反抗地争取生存地位的顽强精神。马拉默德认为这是世界芸芸众生的小人物所具有的共同特征。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他曾指出:“所有的人都可能是犹太人,只不过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这种广泛意义的“犹太人”实际是指人们孤立无援而又无所依傍的一种生存状态,也指那些在马拉默德小说中所表现出的种种抽象道德概念,如苦干、诚实、宽容、忍耐、责任感等等。当然,他们也并非没有缺点和不足,如耍些小手腕骗些钱财,或行为猥琐,等等,但我们一旦发现他们这样做有时只是为了一餐一饭或仅为了生存,或为了妻儿的生存,我们不仅会把原来的鄙视化为同情,而且会为他们的生活境况而唏嘘不已,为他们的责任心所深深打动。这也会让我们联想到世界上另一个特殊民族,吉卜赛人,他们也常以类似手法谋生,而又有谁会对他们产生厌恶和偏见呢?
马拉默德笔下的犹太人的生存环境向世人展示了一幅凄惨的画面,他们住的往往都是最脏,最破旧,最拥挤的区域。所栖居的公寓几乎都是“墙皮剥落”或废弃的库房,甚至是借助断壁残垣垒起的临时性棚户;又黑又暗的楼梯;室内只有残破的桌椅和凹陷的床;他们的门没有门牌号码,只是用粉笔或铅笔在门上写的“名片”。但是就是在这样常人所不堪忍受的恶劣环境中,他们仍保持着积极向上的精神,没有泯灭人性的善良,不忘记对幸福的追求和向往。
人类之爱是一个永恒的又是一个十分严肃的主题。马拉默德的短篇小说中不乏以此为题的内容。《我之死》是他早期的短篇小说,发表于一九五七年,主人公马库斯是个裁缝店的老板,手下有两个雇员,但是这两个雇员就如天敌一般,经常打架,而且常常是你死我活地争斗,这位波兰籍的犹太老人天性善良,总是苦口婆心地劝解,了解他们的内心痛苦,不断安慰和鼓励他们。在一次争斗中,马库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感召他们,并说:“孩子们,我们是穷人,无论到哪儿,也没有人同情我们,可我们自己不能再互相伤害了……”但最后,马库斯终于因劝解他们心脏病发作,从楼梯上跌了下去,但是他死不瞑目,他的眼神仍在谆谆告诫两个青年人:“我是怎么告诉你们的?你看?”这篇基本上没有什么情节的短篇,语言是那么朴素,感情是那么真挚,让读者读后也不觉潸然落泪,一个纯朴、善良的犹太老人的形象让我们挥之不去。
《我的儿子是凶手》是另一篇宣扬人类之爱的佳作。发表于一九六八年,文中六旬的老父亲对患孤独症的儿子十分关心痛爱,可儿子却偏偏不领情。老人每天站在走廊里听儿子的活动,在儿子离家去街上或海滨散步时,老人也不惜请了假偷偷地跟在后边,面对儿子对生活失去信心,他苦苦地哀劝,告诉他,生活的现实就是如此,“从前不易,现在也不易,这就是生活……就是他死了,又能怎么样呢?于事无补,还是于事无补,最好还是活下去。”老人两脚站在冰冷的海水里,帽子被海风多次吹落,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追着儿子,不断地抽泣着。一位深怀父爱的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对儿子那份真情真是令我们感动,也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老话的真实内涵。
如果说以上两篇主要表现的是老一辈对晚一辈的关爱,那么,《伦勃朗的帽子》则反映了同事之间的爱,阿金和鲁宾都是一座艺术学院的教员,一位搞艺术史,一位是个雕塑家,两个人因一些小事而发生误会,乃至两个人互相回避,互不说话,但阿金能不顾个人脸面主动与鲁宾和解,两个人言归于好。其中阿金自我反省,设身处地地从鲁宾的情感出发去分析误会产生的原因,并在认识到自己无意中伤了鲁宾的自尊心之后主动与他冰释前嫌。故事虽然简单,却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能处好的一个做人准则,首先是充满爱,其次是有宽阔的胸怀,再次就是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过失。这样,一切同志间、朋友间的矛盾、误会,甚至冲突都会如汤沃雪,立刻冰消瓦解的。马拉默德这些小说无异于一本道德课本,引人从善,催人上进。
体现国际主义、全人类之爱的典型篇章莫过于《德国流亡者》一文。奥斯卡·加斯纳是个从德国逃到美国来的流亡者,他原是柏林的一位评论家,为躲避法西斯分子的迫害而来到美国。他到美国后语言不通,生活困难,后来努力过了语言关,并做了成功的讲演,这本来是件好事,可就在这时,他自杀了。其原因是波兰被法西斯攻陷,他们大批地屠杀犹太人、吉卜赛人以及波兰人,他已离婚的妻子因后来皈依犹太教也被法西斯杀害,他所关注的是人类的灾难,而不是自己的安危和生活,事业,他充满了对整个人类的爱。他用英语和德语朗诵了惠特曼的诗:“我知道上帝的神灵与我如此相亲,世上的一切男人也与我手足情深,而一切女人不是姊妹便是爱人,爱是这一切创造的真正灵魂……”这里到处都流淌着爱,一种至高无上的人类之爱,但法西斯践踏了这种神圣的爱,他不堪忍受内心的痛苦,终于满怀对法西斯的恨与对人类的爱,不忍看到人类的大批被杀戮而结束了生命。这是以死来抗议人间的暴行。
同情与宽恕是人类之爱的典型美德体现。马拉默德的小说在这方面也有充分的展示。例如,他的名篇之一《最后一个马希坎人》中的费德尔曼,他本是个穷学生,来到意大利做艺术史方面的调研,但刚到罗马就邂逅一个流落罗马的移民流浪汉,萨斯坎德,他曾多次帮助他,但萨斯坎德并没有以德报之,而是因向费德尔曼要一身套装遭到拒绝而以怨报德,偷走了他的手稿,费德尔曼几经周折找到了他,但手稿已被萨斯坎德焚毁。费德尔曼这时已真正了解到他的生活窘况与困境,非但没有追究他,反而终于将自己仅有的两身套装送给他一套。这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同情与宽恕的博大胸怀,也从另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一个社会最底层的移民流浪汉的艰苦谋生,为生存而不断努力的真实情况,他们生活状况是那么悲惨,但我们却很少看到他们的悲观情绪,而只是顽强地挣扎求生并对生活充满希望。其中在萨斯坎德那破旧不堪的冰冷的窑洞里,居然还养着一条瘦瘦的金鱼,那金鱼仍在这小天地里游来游去,还不时活泼地摆摆尾巴。这不仅说明他对生活的热爱,也成了他自身的写照与象征。
在这一方面,《银冠》也不失为一篇佳作。这篇小说发表于一九七二年,是马拉默德中晚期的作品。故事叙述了一个名叫阿尔伯特·甘斯的青年教师,被一个贫困潦倒的犹太老人借为其父治病之机骗去近千美元的故事。犹太老人说可以通过为其父制作一顶纯银的银冠,并为他祈祷就可治愈其病。而实际上,是用幻术和催眠术骗了他。当最终阿尔伯特看穿了骗局而揭穿时,又被他们父女相依为命的真挚情感所打动,看到他们生活的境况又充满同情,终于原谅了他。在美国这样一个可以为几美元的事而对簿公堂的社会,阿尔伯特损失近千美元,而他却没有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他曾有过这一念头),足见他的同情与宽容。
在马拉默德笔下的犹太人中,有些生活境遇较好一些的也多是一些小店主之类的人物。马拉默德的父亲就是一个小店主,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有不少都成了他小说创作的素材。这些人虽然尚未流落街头,但是在大商场的挤压下,他们的店铺无一不是在惨淡经营,不是根本无人光顾,就是只能在大商场的夹缝中勉强求生。
《杂货店》就是马拉默德在一九四三年写的一篇小说,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甚至包括他父亲的形象。店主萨姆·卡普兰是个为人忠厚、待人和气并十分勤劳的人。他苦心经营小店十九年,每天工作长达十八个小时,已累得浑身是病,但仍挽救不了小店濒临倒闭的厄运。因无钱进货,而同妻子发生口角,最终对“徒有辛苦而没有收获”的生活绝望,曾产生自杀的念头,幸好被邻人及时发现而救起。这使得原来不理解他的妻子转变了态度,更为体贴他了。作者虽然没有说他是犹太人,但文中提到的意第绪语报纸,以及推销员说他是“沙皇时代的俄国佬”,我们不难推测这对患难夫妻是在二十年代前从俄国移居美国的犹太人,这自然会令我们想到马拉默德的父母。他们正是从俄国移居美国的犹太籍人,也是在美国以开小店为生的。以类似背景为主线展开的小说还有马拉默德最早的作品《停战协议》(1940年),小说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攻占法国,巴黎沦陷为背景的。但小说并不着眼于战争本身,而着笔于这场战争的结局是如何影响莫里斯和他儿子的。莫里斯是个小杂货店的主人,从俄国移民来到美国,是个犹太人,他开个小店聊以为生,妻子因病去世,与儿子利奥纳德相依为命,父子情深。莫里斯至今对童年时目睹沙俄时期对犹太人的迫害与屠杀记忆犹新,而这时法西斯主义猖獗,童年的噩梦随时可以重演,日夜生活在恐惧之中,他哀叹犹太人可怜的命运,分担着民族的痛苦与悲哀。他们父子常抱在一起哭泣,这正是犹太人的一种民族性特征,他们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家园,四处漂泊,寄人篱下,养成了一种比较软弱的性格。但以加斯为代表的一部分美国人却如隔岸观火,对世界局势漠不关心,对犹太人的苦难与内心痛苦幸灾乐祸,毫无同情之心,对犹太人那种软弱的性格十分鄙视。在他的心中没有正义与邪恶的界限,只有一种勇者为尊的心理,这当然是对美国这种很有普遍性的心理的一种批判和抨击。文中对父子情感着墨不多,但情感真挚感人,情真意切,令人感动。马拉默德本人也是有着这样的经历,自母亲死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是与父亲度过的,马拉默德对父亲十分敬爱,父亲也以聪明的儿子自豪,这些在这篇小说中的字里行间都有真情的流露。
仁爱、宽厚是犹太人的一种天性,追求幸福,追求美好的未来,也同样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但一旦两者发生矛盾或冲突,他们往往是以一种宽大广博的胸怀来消解,而不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这种矛盾的刻画在马拉默德的小说中也不乏其例,《春雨》和《头七年》、《魔桶》中都是写老父亲为女儿选择女婿的故事。这些老人或本身境遇不佳,或病魔缠身,穷困潦倒,但都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一个好的归宿,他们不顾颜面,四处奔波,想方设法地努力,都为着这一美好的目的,他们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但无论结果如何,他们这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子女真挚的情感是令人十分感动的。尤其是那些失败者,他们都无不是以十分宽宏的胸怀接受了女儿们自己的选择,也原谅了那些拒绝女儿婚事的青年人。其中《魔桶》是十分有名的短篇。主人公利奥·芬克尔是个学习犹太教律法的学生,有较好的前景,为人也很好,被一个以说媒为生的萨尔兹曼所看中,萨尔兹曼生活十分穷困,一心想为自己的女儿找一个像芬克尔这样的年轻人为婿,但是他欲擒故纵,使得芬克尔几乎丧失信心的情况下,才让他与女儿见面,故事十分生动地刻画了萨尔兹曼的形象。当他看到女儿和芬克尔终于走到了一起,他在为她真诚地祝福祈祷。故事一方面表现了慈父的爱,也表现了他们不放弃任何希望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们这一辈不行了,但仍不放弃为下一代谋求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当然这种慈父的愿望并非总能如愿以偿。《春雨》和《头七年》情况就是如此。
《春雨》中的父亲乔治·费舍尔十分看中常和女儿交往的弗洛伦斯的年青人保罗,但女儿因性格与他不和,虽然很爱保罗,但遭到保罗的拒绝。保罗拒绝的事是直接和父亲乔治说的,两个人冒着淅淅沥沥的春雨,漫步街上,就和朋友一样,在咖啡店小斟时,保罗把自己的想法讲了。乔治非但没有一句责难之词,还十分理解和同情他,而责备自己女儿不会与人相处。同时出于对女儿的爱,也没有立刻把这件事告诉女儿,认为这会让她和妻子伤心与失望。一个慈父和体谅的丈夫的仁慈与宽厚跃然纸上。这篇文章也充满了孤独寂寞的气氛。春雨绵绵,雨点拍打着枫叶,河水有节奏地撞击着桥墩,这些富有诗意的情景更让人产生一种孤独感,给人增加几分淡淡的哀惋,平添几缕寂寥的愁思。作者着墨不多,但却十分耐人寻味,足见马拉默德对事物观察之细、对人生领悟之深、语言驾驭能力之强。
《头七年》是早已为不少中国读者所熟知的故事。费尔德是一个鞋匠,他想为女儿选择一个读书的大学生为婿,可是女儿却偏偏爱上了在他父亲店内打工的从波兰逃亡来的比她大七八岁的索贝尔,五年来他不计报酬,任劳任怨,为费尔德支撑着鞋店,但得知老鞋匠欲把女儿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大学生时气得辞了职。但是他也仍然忍不住把他的心愿向费尔德说了出来,这令他十分吃惊也十分气愤。但当他知道女儿也对他有意,而他生意又离不开他时,尤其是为他为了爱情而苦苦等待了五年(而且还将再等待两年)那么无怨无悔,而且又为爱情而默默地忍受着那么多的内心痛苦所深深打动。他终于有条件地答应了这门亲事。
上面几个故事都不是直接的爱情故事,而且对犹太人的这一问题也只是侧面反映。直接涉及这两个问题的是《湖畔女郎》这个短篇故事。这是一篇十分美丽而凄惋的爱情故事。美国籍犹太青年亨利·利文去意大利旅行,偶遇美丽的犹太姑娘伊莎贝拉。但他怕伊莎贝拉知道他是犹太人而不会再爱他,于是向她隐瞒了真相。可谁知,这位欧洲姑娘对自己是犹太人毫不隐瞒,而且受过法西斯的迫害,至今仍留着受刑时留下的伤痕。她认为她不能嫁给一个非犹太人,因为她不想隐瞒过去,而是牢记自己的历史,“我的过去对我很有意义,我十分珍视以往所受到的苦难。”这时亨利再想解释他也是犹太人时,为时已晚,他因害怕承认自己的民族而痛失了爱情。这个故事虽说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其意义早已超出这一界限,这也不仅仅是对一个爱慕虚荣的青年的惩罚,而是应如何看待自己民族的大问题。伊莎贝拉勇敢地承认她是犹太人,并把民族情感置于爱情之上,充分体现了她对这一民族是充满情感,充满希望,充满信心的。正是因为绝大多数犹太人都有这样一种民族精神才使这一分散到世界各地的民族仍保持着共同的信仰,共同的愿望,共同的信念与理想。他们为自己是犹太人而感到骄傲。在《天使莱文》一篇中,马拉默德借天使莱文之口说:“我生来就是(犹太人),而且至死未变,心甘情愿。”这正是民族精神的顽强体现。所以《湖畔女郎》这篇故事绝不仅仅是一篇爱情悲剧,也可以说是一篇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素材,它告诫犹太民族的每一个成员,不要忘记自己的民族,要记住它的苦难过去,悲惨的现实,但不要放弃未来的希望。
马拉默德通过小说的形式对无处不在的人类灾难作了历史的反思,对犹太人的坚忍精神和苦斗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他们的艰难境遇表示了同情,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愤愤不平。在小说中,我们可以听到这样的声音:“为什么灾难总降落到我们头上?”
“犹太人生来就是受苦难?”但是他们并不自怨自艾,更不自暴自弃,而是在像野草的种子一样,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会落地生根。不管条件多么艰苦,也不管生活多么艰辛,他们都在那里生生不息,顽强生存,这样的生存环境不仅养成了他们坚忍的精神,也培养了理性思维,这一民族孕育了不仅有马拉默德、贝娄、辛格、布罗茨基等一大批优秀的文学家,也孕育出一大批思想家、哲学家和科学家。这些人尽管个人经历不尽相同,但都或多或少有着这一民族所经历的种种磨难的烙印:如歧视、迫害、屠杀,等等。《德国流亡者》中的犹太籍评论家奥斯卡·加斯纳从德国逃到美国,在一个新的国家他几乎失去了生活的能力,语言不通,生活贫困,他说“是他们(法西斯)毁了他的事业,让他流离失所,就像一块带血的肉扔给一群饥饿的鹰”。虽然马拉默德很少正面描写法西斯暴行,但对其在犹太人生活和思想上造成的影响倒是比比皆是,几乎每一篇故事都直接或间接或隐或显地反映出来。可以说马拉默德的小说几乎都是围绕犹太民族性这一主题展开的,他讴歌了他们高尚品质,展示了他们悲凄的生活境况,抒发了对生活的热爱,抨击了那些种族歧视的思想,控诉了迫害犹太民族的法西斯暴行。他曾说过:“我写犹太人,一是因为我了解他们,但更主要的是,犹太人绝对是生活戏剧的最好素材。”这是因为他们最集中地最典型地代表着现代人所遭受的不幸一面:他们在强大的社会势力压迫下屡遭挫折,历经磨难;同时也代表了人们进行不屈不挠的人生奋斗和理智追求的向上一面。马拉默德的小说不仅是我们了解二十世纪美国小说的一个重要窗口,同时也是了解人类自身的一面镜子。他小说中所贯串的犹太性,实际上也是世人几乎都拥有的一个共性,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部极好的人生教课书。
马拉默德的作品视角独特,几乎没有十分具体的背景,没有完整的故事叙述,但是人们不难明白其背景含义和故事所包含的深刻内涵,他的笔调十分精练,惜墨如金,语言十分形象生动,写作手法也十分巧妙,真实与虚幻水乳交融,而且从最初创作到后期的作品也有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不仅是马拉默德写作风格日趋成熟的标志,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二十世纪美国短篇小说发展的一种趋势。马拉默德的语言运用也为现代美国英语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英文版全集出版前言 罗伯特·吉罗克斯
“一个人用写小说的办法来打发寂寞,倒不失之为一种好的生活方式。”马拉默德去世前不久曾这样说过,这很能反映他那谦逊的性格,也构成了他创作的主题。正是由于他一个人孤独地不停地创作,才使读者得以看到这些与众不同的作品。罗伯特·奥尔特曾说这些短篇小说“是独特想像力的产物……也只有伯纳德·马拉默德才能写得出来”。马拉默德在他自传《长久的工作 短暂的生命》中承认“我的作品是从一个不情愿的灵魂中提取出来的一些对生命本质感到惊讶的事”。从他开始写作的一九四〇年到他一九八六年去世时止,他给他这一时代留下了一些真正的、令人永远不会忘记的作品。这部全集首次将他的短篇小说全部呈献给读者。
他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开始创作,开始时他把他的小说发表在一些非商业性的杂志上(我当时并不想以此来赚钱,而是只要发表我就心满意足了),到后来一九四九年时《哈泼斯市场报》买下《生活的代价》之后,他的职业创作生涯才真正开始。一九五二年在哈科特 布拉斯出版公司时,我第一次读他的作品,是一篇名曰《呆头呆脑的人》,我们签了一个两部书的合同,希望他的第二本书是个故事集。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的朋友凯瑟琳·卡弗当时在《党派评论》担任第一阅稿人,她向我推荐他的一部尚未发表的小说《魔桶》,我感到他在驾驭短篇小说的技巧方面是相当纯熟的,我十分高兴能为这样一位新涌现出来的重要作家担任编辑和出版商。
在伯纳德的第二部作品没出来之前,我已离开哈科特 布拉斯,到法拉尔 斯特劳斯公司担任副总裁兼主编。我想由于那两本书的合同没有完成,我可能会失去他,可谁知事情出乎意料。当他告诉我说哈科特拒绝了他的新书,我含糊其辞地说:“我真不能相信他们竟拒绝你的短篇小说。”他说:“不,是本长篇小说《伙计》,你想看看吗?”写得真是太棒了,法拉尔 斯特劳斯出版公司在一九五七年把这本书出版了。第二年我们又买下了《魔桶》(是个以这一短篇小说命名的短篇小说集)的出版权;这本书为公司赢得了国家图书奖,这是公司第一次获此荣誉。接着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接连出版了他的八部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在一九六一年,我们公司又重新印行了《呆头呆脑的人》,至此,马拉默德的全部著作都在这里出齐了。
有一位作家曾把马拉默德称作“严肃的道德家”。作为道德家马拉默德当之无愧,但说到严肃,却并非他的风格,而我是越来越欣赏他温和谦逊的一面,马拉默德的才华日益显著,我们的友谊也日益加深,后来我们已成了形影不离的密友。我们有许多共同的兴趣,尤其是对音乐和歌剧的爱好,不仅是我们俩,他的妻子安也非常喜欢。我和马拉默德不仅是同年生,而且是同月;在大萧条时期我们同在纽约的大学里学习,我们都对书情有独钟。有一次我过生日,他送我一件十分珍贵的礼物,托马斯·默顿翻译的吉古修士所写的《论隐士的生活》,当时这本书是限制发行的,他从他在本宁顿一家出版社名叫克劳德·弗里德里克斯的同事那儿弄来的。在他担任国际笔会美国分会主席期间(1979—1981),我们出版公司第五次获得每年一度的出版发行奖,他特意把庆祝仪式安排在我生日的那一天。(在奖状上有他的一段话:“奖给那些为世界文学事业不断做出杰出贡献和竭诚服务的人们和那些为作家的尊严和自由而努力的人们以及那些跨越贫穷、无知和一切压制出版等障碍而让书籍自由传播的人们。”)
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笑话,有人问一个电影制片人读没读过《鸽翼》这部小说,他回答说:“我没有亲自读。”在本宁顿学院的一个纪念会的晚上,州长斯内林把弗蒙特州的艺术委员会奖颁发给马拉默德,很显然,他是亲自读过马拉默德作品的。对马拉默德已辞世的同事雪莉·杰克逊和斯坦利·埃德加·海曼的悼念活动安排在仪式之前,使整个仪式带有较浓厚的家庭气氛。在日本,我也遇到过一些与马拉默德有关的经历,我曾在日本的五个城市做讲座,是美亚文化交流的计划内容,在前四所城市,人们只对海明威感兴趣,但在广岛大学,该校担任美国文学课程的金崎胜平教授让我与学习美国文学的学生谈一谈,令我高兴的是他们问的都是有关伯纳德·马拉默德,这些学生对他的作品简直是了如指掌,我回去后和马拉默德谈起这件事,心想他一定十分惊讶,可谁知他笑了笑,说:“这位教授和我经常通信,而且每封信都很长,他是位非常了不起的马拉默德专家。”
伯纳德·马拉默德一九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区,母亲伯莎·费尔德曼,父亲马克思·马拉默德,他们都是来自俄国的美国移民,伯纳德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他的父母曾努力营建过一个杂货店,这一场景后来成了儿子写作的一个背景,多年来他们数易其址,最后终于在麦克唐纳街安定下来,下面开店,楼上几间屋子住人。
一九二九年,马拉默德的母亲去世,父亲又为他娶了个继母,当时他十五岁。(后来就这段经历,他写道:母亲死后,我又有了一位继母,家庭气氛十分淡薄。)他的弟弟尤金,曾因精神分裂症而两度住院治疗,终年五十五岁。马拉默德在布鲁克林181公立学校读书,一九三二年毕业于伊拉斯谟·霍尔中学,后进入纽约城市学院并于一九三六年获得学士学位。“我从城市学院毕业正值大萧条时期,我早就想毕业后能从事短篇小说的创作,”他曾解释过,“但这件事迟迟未能实现。我有许多的想法,我感到我有许多东西要写,可是那时我无以为生,家里穷,仅靠一个小杂货商的父亲来维持生活,我实在于心不忍,因为父亲为人非常慷慨大方,可对自己却很刻薄。我报名参加了教师资格考试,后来在一所中学做见习教师(即布鲁克林的拉斐特中学)。每日工资为四点五美元,为期一年。”他还记录了参加邮局职员和投递员录用的考试情况,他写道:“这真是不可思议,我想,或是我疯了,但是,无论去做什么,只要我能一边工作一边从事写作就行。”
一九四〇年春天,他在华盛顿特区的财产调查局觅得一份公职差事。“每天上午我都十分紧张地工作,核对阴沟统计报表的估价单,因为美国各县总有这类报表呈上来,尽管这项工作十分累人,可由于我勤奋地工作,三个月后我就得到了提升……而每天午饭以后我就得以伏案写我的小说。”那是首都的一所孤立的建筑,房屋是租用的。那年夏天,他为华盛顿邮报写了一篇非小说类的记实性文章,写的是关于法国的沦陷,德军“无耻地为攻占巴黎而狂欢”的情况,他回忆说:“我感到十分哀伤,似乎是在哀悼我所钟爱的一种文明的死亡,而我又在庆幸那持续的生命和相关的行动。虽然孤独感时时向我袭来,我仍住在这间租来的房间里一夜一夜地创作我感到无愧的小说。”《停战》就是这样一部小说,这篇小说作为本文集的第一篇,讲的是法国的沦陷以及它是如何影响这个杂货商和他的儿子的。
一九四二年,马拉默德在哥伦比亚大学获英国文学硕士学位。他的学位论文是论托马斯·哈代的诗歌的。从那以后他的早期作品就开始见诸一些不太重要的杂志,如《文汇》、《门槛》、《美国序曲》以及《新门槛》等。一九四五年他与安·德·恰拉结婚,一九四七年生子保罗,一九五二年又得女詹娜。一九四九年他接到俄勒冈州立学院的邀请去该校任教。他对自己要求十分苛刻,他把已完成的第一部小说《浅睡者》手稿撕毁了,“那天夜里,在俄勒冈,我想我应该写得更好一些。”所以,他真正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是《朴实无华》,是写垒球的现实与幻象,一九五二年付梓问世。他把这本书题献给他的父亲,他父亲在这部书出版后不久就告别了人世(“一个作家最需要的是什么?每当我问这样的问题时,我都想到我的父亲”)。《魔桶》是他在大学图书馆地下室的一间小屋中写成的。一九五四年由《党派评论》这本杂志刊登。一九五六至一九五七年他享受学术年假,去欧洲旅行,住在罗马,资金费用是通过《党派评论》由洛克菲勒基金中支出,在那段时间,他构思了以意大利为背景的几部小说。《伙计》发表于一九五七年,获美国文学与艺术学术和学院罗森塔尔奖,《魔桶》于一九五八年出版,接着又有六部长篇小说问世,《新生活》(1961)、《装修工》(1966)、《房客》(1971)、《杜宾传》(1979)、《天恩》(1982),还有一部尚未完成的作品《民众》(1989),在死后才得到出版。其他短篇小说集有《头号白痴》(1963)、《费德尔曼的写照》(1969),一部以意大利为背景的小说集,《伦布兰特的帽子》(1973)。一九六一年九月他来到本宁顿学院任教,并在那里终其余生。
他的《装修工》曾获得普利策奖和国家图书奖。纽约大学授与他埃尔默·H.博布斯特奖,一九八三年,美国艺术和文学协会授与他金质奖章,这是一项殊荣,每五年才评出一次(授奖人是他的朋友拉尔夫·埃利森),一九八五年他获一项意大利大奖,蒙代罗奖,这是每年在西西里岛举行的文学节上得到的。一九八六年三月的一个晚上,罗杰和多萝西亚·斯特劳斯请马拉默德夫妇吃晚饭,马拉默德说他的《民众》还有最后四章没有写完,但秋天一定可以完成。但不料第二天下午,即三月十八日,他正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夺去了他的生命。
这本马拉默德短篇小说全集共收文五十五篇,自一九四〇年的《停战协议》始至八十年代所写的最后两篇,因为这时他正实验一种新的形式(在一九八三年的一些笔记中他把这种形式叫作“创作体自传”和“自传性小说”。一九八四年出版的有关弗吉尼亚·伍尔芙的《在丘的花园里》和有关阿尔玛·马勒的《被救赎的阿尔玛》就属此类,这里有关这两位有名的女作家的怪诞的生活细节听起来令人不可思议,但从文学角度来说又相当真实———这正是马拉默德所要强调之处),这五十五篇小说是按结构和构思来排列,而不是以出版时间为序。我们会发现这四十年来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从现实主义的杂货店和布鲁克林等背景的故事,到诸如《犹太鸟》、《会说话的马》、《天使莱文》和《魔桶》这些离奇的内容和自由的笔法。
只有一个故事(那就是《设想一个婚礼》,讲的是一个有个未婚女儿的家庭的故事)是以戏剧形式出现的,我们都知道,尽管马拉默德很喜欢看戏剧,但他除此以外没有再以戏剧形式写作过。他告诉过我他的叔叔查尔斯·费德尔曼曾在第二街的犹太人的剧院当过提词员,并曾随这个保留剧目轮演剧团到过布宜诺斯艾利斯。《设想一个婚礼》是一九六三年在伦敦发表,刊登在《新政治家》杂志上(一九九六年利奥那德·莱尔曼把它谱上音乐,变成歌剧)。他的另一部早期作品《谋杀供状》,实际上是一部长篇小说(《无人能举起的人》)的第一章,后来他放弃了这部小说。但这一章可以自成一体,又有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尾,所以他把这一章变成了短篇小说而保留下来。这部集子也把它作为从未收过的文章收在其中。《老主顾》完成于一九四三年,但直到最近才从《新门槛》杂志上发现(那一期中还有一篇马德林·朗格尔的早期作品,还是她读大学本科时候写的,还有一篇是埃莉诺·罗斯福写的与《吉姆·克劳》内容相反的文章)。
弗兰纳里·奥康纳是个了不起的小说家(马拉默德对她的作品十分欣赏),很快就把她自己对马拉默德的看法在信中向一个朋友说过,那是一九五八年六月十四日,她在信中说:“我发现一个了不起的小说家,他比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任何人都强,你到图书馆去把马拉默德所写的《魔桶》借来一读,你就知道了。”理查德·吉尔曼在《新共和国》杂志上所写的那篇纪念性文章把马拉默德称之为“大人”,说“他是这样一个时代的小说家,在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最优秀的作家都有直截了当叙事之嫌,而他却是(现实主义与虚幻主义)兼而有之,我并不是说他在现实主义与虚幻主义之间交替进行,而是把这两者融合在一起做到天衣无缝,观察让位于想象”。吉尔曼还补充说,“像《犹太鸟》这样的小说(在我看来是他作品中最优秀的一部),显示了种种离奇古怪的思想,而又富有寓意,却又是那么真实可信。”辛西亚·奥吉克在第九十二街为马拉默德举行的悼念会上有一段非常感人的悼词,其中回忆马拉默德读自己的小说《银冠》,奥吉克说:“那真是太动人了,我多么希望那是我自己的作品啊。”
无论是吉尔曼,还是奥吉克对马拉默德创作天才的盛赞都是恰如其分的。奥吉克还提到了“马拉默德式的语言热”这一说法,吉尔曼还引用了“赏心悦目的文本,短小精悍的语言”这句话,并示以例证:“他穿上他那又冷又痛苦的衣裳。”(《头号白痴》)“尽管生活有那么多狂呼乱叫,但都过去了。”(《魔桶》)“他可怜她,可怜她的女儿,可怜这个世界,谁又不呢?”(《我梦中的女孩》)“他的心,就像一把易碎的罐儿,从架上跌落下来,从楼梯上跌跌撞撞落到楼梯底下,碎了。”(《我之死》)“窗子开着,那只瘦骨嶙峋的鸟儿飞了进来,那筋疲力尽的黑翅膀噗噗地扇动着,情况就是这样,窗子开着你就进来了,关上,你就出去,而这就是你的命运。”(《犹太鸟》)“兴奋消失在该兴奋的地方。”(《最后一个马希坎人》)
奥吉克问道:“他是位美国大师吗?当然是,他不仅用美国语言来写作,他还用新奇多变的手法丰富了这种语言,让它形成一种全新的格局……他写那些苦难深重的犹太人,写那些贫穷的犹太人,也写那些杂货商,修配工,那些鸟和马,哈莱姆的天使还有那些说媒拉线的人,买卖人,拉比,以及房东房客,用光验蛋的人,也有作家,黑猩猩;可以说在他笔下世界上事无巨细无所不包。”
在追悼会上丹尼尔·斯特恩说马拉默德“尽量构建一种艺术的宗教,一种有苦难也有喜剧的宗教,以犹太人作人世间一切最富人性的出发点。所有人都是犹太人———大概这就是他最有名也最为神秘的思路。”
这些年来,我常想,我能为马拉默德担任编辑,是我的幸运,而我又能成为他的朋友就是幸中之幸了。一九八三年,他整理了《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那是他去世前所出版的最后一本书,他把那本书题献给我,真是我的荣幸,我更钟爱他那几个字:“献给鲍勃,我第一个也是惟一的编辑。”他在前言中说道:“艺术颂扬生活并给我们以尺度。”他的艺术告诉了我们他的尺度,而那尺度是十分伟大的。
在本书的编辑过程中,我得到过艾丽斯·伯尼的无私支援,她曾在议会的图书馆评议过马拉默德的文章。还得过法拉尔 斯特劳斯公司编辑保罗·伊利的大力支持。丹尼尔·斯特恩、蒂姆·塞尔德斯和我共同担任马拉默德关于文学遗产遗嘱的执行人,安·马拉默德对我们的帮助是难以形容的,但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上述人员的帮助,我十分感激。

◆停战协议
莫里斯·利伯曼小时候曾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俄国农民抓起靠在一个铁匠铺门边的车轮子,把它抡起来,然后掷向一个犹太人的教堂司事。车轮击中那个犹太人的后背,砸断了他的脊椎,他吓得连声都没敢出,就躺在他那间被点着了火的房前等死。
三十年后,莫里斯已成了鳏夫,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区斯堪的那维亚人聚居的地方开了一个蔬菜兼营熟食的小店。至今他还能回忆起他十五岁时所亲身经历的沙俄时期对犹太人的大屠杀,而且每想起那些景象还心惊胆战。自纳粹上台之后这种恐惧常常向他袭来。
从无线电广播听到关于他们对犹太人迫害的报导让他充满恐怖,但他还是坚持听下去。他那十四岁的儿子,利奥纳德,长得瘦瘦的,读书十分勤奋,每当他看到父亲那么紧张,总想把无线电关掉,可是这位店主却不让他这样做。他要听,夜里都不睡觉,因为他认为他听这些消息是在分担他们民族的痛苦和悲哀。
战争刚刚开始时,他寄希望于法国军队,希望他们能解救犹太人。他把收音机放在身边,听简明新闻,为法国军队的胜利而祈祷,对于这场战争他称之为“这次正义的战争”。
一九四〇年五月的一天,当德军冲破法军防线攻陷色当的消息传来,他长时间积蓄的焦虑简直无法让他忍受了。在招待顾客的间隙或是在店后面厨房里准备色拉时,他总要扭开收音机听一听,但是越听越让人感到沮丧,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可没有一个是好消息。比利时人投降了。英国军队在敦刻尔克撤退,到了六月中旬,纳粹的军队长驱直入直逼巴黎,而在德军行进的两侧田野里坐着一群一群被征服的法国人。
一天天过去了,战争还在进行着,莫里斯坐在厨房的折叠床的床边,听着徒增悲哀的报导,像犹太人在哀悼时那样把头一点一点的,这时心中涌起一种希望,希望出现奇迹,就像曾在旷野中救了那些犹太人的那种奇迹。已经三点了,他关掉了无线电,因为每天这个时候利奥纳德该从学校回家了。这个孩子看到这场战争对父亲的健康影响这么大,就哀求父亲不要听这么多的广播,而莫里斯也为了让孩子放心就装作不再想战争这件事了。每天下午利奥纳德都去站柜台,好让父亲在折叠床上好好睡一觉。虽然睡得很不安稳,梦魇不断,这位店主还是能从午后一觉中获得一些精力以应付一整天的工作,并能去思考那些令人痛苦的事情。
蔬菜批发站的店主和给莫里斯送货的司机对于他这些痛苦困惑不解,他们对他说这场战争与美国人没有什么相干,根本不要把它当回事儿。还有些人在商店外把他当成嘲笑的对象,甚至那个叫加斯·魏格纳,每天给他送熟食和其他供应的那个司机还当面笑话他。
加斯是个大块头,圆头圆脑,满脸是肉,一看就是个有劲儿的人。他虽然出生在美国,但在一九一八年曾参加过美国远征军,他的想像力已被纳粹的征服所焚毁了,他相信他们曾有力量和实力征服世界。他有一个剪贴簿,上面贴满了剪报和照片,都是德军的。他对装甲师特别有兴趣,当他读那些战斗记录时,他十分兴奋,那里报导的是他们冲破了敌人的防线。他并没有把他的感受直接说出来,因为他现在首先考虑的是他的生意。可他还是拿这位店主希望法国能打赢这件事取笑。
每天下午,加斯臂上挎着里面装满肝泥香肠和大红肠的篮子大步迈进这个副食店,然后把篮子往厨房的桌子上一顿。而店主还和往常一样坐在折叠床边上听他的收音机。
“哈罗,莫里斯,”加斯装作吃惊地问,“收音机里说些什么?”然后就一屁股坐下,哈哈大笑起来。
当形势对德军特别有利的时候,加斯不再装作不在乎了,他公开说:“你最好能适应这种情况,德国人会灭掉法国人的。”
莫里斯不爱听这话,但也没说什么。他听任加斯去讲,因为他认识这个卖肉的已有九个年头了。加斯这回在这儿呆得比往常更久一些,还同莫里斯一起喝了杯咖啡。偶尔他修补一下纱门上的洞,一会儿又把电动切肉机上的插头修一修。
利奥纳德使得他们分开了。这个孩子不喜欢这个卖肉的,也总是避免和他打照面。他听到加斯的笑声就感到恶心,他把这种笑声说成是嘎嘎地笑而不是咯咯地笑,他不让他父亲和他在厨房里做交易,特别是当他放学后在这里喝牛奶、吃饼干的时候。
加斯也看得出这个孩子对待他的态度,对此他十分气恼。当这个孩子把他卖肉账单上的钱数加起来之后发现他算错了时,他也很不高兴。加斯算算术很粗心,而且也常为此而惹些麻烦。有一回他对他提起利奥纳德算术获了奖,得了五英镑的奖金,加斯听了后说道:“你得当心,莫里斯,他长得太瘦,如果他学得太多,他可能就玩完了。”
莫里斯吓坏了。他感到加斯是在咒利奥纳德。他们的关系有些疏远了。后来加斯就更肆无忌惮地谈论政治、战争之类的话题,常常流露出对法国人的蔑视。
德国人占领了巴黎后又向西面和南面推进。莫里斯这时已精力耗尽,只是祈求这种折磨快些过去。接着就是雷诺内阁解散,贝当元帅向德国人乞求“体面的和平”。在幽暗的贡比涅森林里,希特勒坐在福熙元帅的专列车厢里听着他所提出的条件逐条逐款地读给法国代表团。
那天晚上打烊之后,莫里斯拔下收音机的电线插座,把它搬到楼上,放到他的卧室里,把门紧闭上,这样不会惊扰利奥纳德睡觉,半夜时他又轻轻地打开收音机听夜间新闻,得知法国接受了希特勒的条件,明天就签署停战协议,莫里斯关上收音机。这时他十分疲乏,他想睡觉,但他知道他是睡不着的。
莫里斯关了灯,摸着黑脱掉衬衫和鞋子,坐在那里抽烟,这间卧室很大,原来是他和他妻子用的。
门轻轻地开了,利奥纳德探头向屋里看了看。借着从窗子透进来的路灯灯光,这个孩子能看得见父亲坐在椅子上。这让他想起了他母亲住院的那段时间,父亲也是这样整夜地坐在椅子上的。
利奥纳德光着脚走进了卧室,“爸,”他说,用手臂搂着父亲的肩膀,“去睡吧。”
“我睡不着啊,利奥纳德。”
“爸,睡不着也得睡,您一天干十六个钟头啊。”
“噢,我的孩子,”莫里斯大声说道,这时突然感情一阵冲动,用手臂把利奥纳德搂住,“我们会怎么样?”
孩子也有些害怕。
“爸,”他说,“去睡觉吧,您该睡了。”
“好吧,我去睡,”莫里斯说,他在烟灰缸里把香烟熄灭,就上床去了。孩子一直等到他翻过身,用右侧身子躺着,他才离开,他总是用这样的姿势睡觉的。
后来,莫里斯又坐起身来,靠着窗子坐着,望着大街。街灯在微风中微微晃动,发出吱吱的响声,落在街上的光晕也不断移动。
“我们会怎么样?”他还是自言自语着,他的思绪把他带到学习犹太历史的童年时期,犹太人一生总是无休止地迁徙,肩上扛着行李,排着长长的队伍,艰难地跋涉。
他打了个盹,梦见他已从德国逃出,逃到了法国。纳粹发现了他在巴黎的住处。他在一个黑屋子里,坐一张椅子上等候着他们
的到来,他的头发已变得灰白。月光照在他溜肩上,后来又移走,照到暗处。他站起身,爬到外面的一个壁架上,从那里可以看到月光中的整个巴黎。他跌了下去。什么东西堆在人行道上,莫里斯呻吟着,醒了。他听到了卡车马达的嗡嗡声音,他知道司机在往下扔成捆的早报,就丢在街拐角的文具店前。
这时夜色将阑,天空一片灰白色。莫里斯又钻回被窝,进入了梦乡。星期天的晚饭时间,店里挤满了人,突然加斯也来了。他挥舞着一本《社会正义》杂志,喊道:“犹太人的协议书!犹太人的协议书!”这时顾客都纷纷离去,“加斯,”莫里斯哀求道,“各位主顾,各位主顾———”
他打着冷战醒来,仍躺在那里,直到闹钟响起来。
他把面包箱和牛奶箱一个个拖进店之后就招呼一个聋子顾客,他来得总是很早。莫里斯接着去街拐角的报亭买了一份报纸。停战协议已经签署了,莫里斯四下看一看,想知道街上是否有什么变化,可一切都同往常一样,尽管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利奥纳德也下来了,他喝了杯咖啡,吃了个面包圈,又从柜台的抽屉里拿了五角钱就上学去了。
这天天气很暖,莫里斯感到很乏,他一想到加斯,心里就很不安,他知道今天要是加斯再说那些话,他恐怕要控制不住自己。
下午三点钟的时候,莫里斯正在切土豆块儿,准备做土豆色拉,加斯又大步流星地闯进店来把那只篮子往桌子上一扔。
“喂,莫里斯,”他大声地笑着,“怎么不打开收音机,让我们也听听新闻。”
莫里斯尽量控制自己,但是还是没能抑制住内心的痛苦。
“我看你今天是高兴了,加斯,为了一件什么大事?”
那个卖肉的笑着,但他并不喜欢这话。
“好啦,莫里斯,”他说,“我们还是先做生意,省得你那个皮包骨的孩子回来再去找个有证书的会计来给我签账单。”
“他是怕我吃亏,”莫里斯回答说,“他的数学学得可好呢,”他又补充一句。
“这是我第六次听你说这话了。”加斯说。
“你可从来也听不到别人会这样说你的孩子。”
加斯火了。“你们这些犹太人是怎么搞的?”他问道,“你以为世界上就是你们聪明吗?”
“加斯,”莫里斯也喊道,“你怎么像纳粹一样说话?”
“我是百分之一百的美国人,我也打过仗。”加斯说。
利奥纳德走进店里,他听到了这么大的声音,跑进厨房,看到两个人在争吵,心里感到一种羞耻,也感到一种厌恶。
“爸,”他央求地说,“别打架。”
莫里斯还没消气儿,“如果你不是纳粹,”他说,“为什么法国打败了你会这么高兴?”
“谁高兴了?”加斯问道,可突然他又感到很骄傲,说:“他们败了也该,谁叫他们让德国人挨饿来着,你又凭什么要他们赢呢?”
“爸。”利奥纳德又一次劝阻他。
“我希望他们赢是因为他们为民主而战。”
“见鬼去吧,”加斯说,“你想让他们赢是因为他们保护你们犹太人———就像那个令人作呕的莱昂·勃鲁姆。[法国社会党右翼领袖,人民阵线政府总理(1936—1937;1938),二战中被囚禁,战后第三次出任总理(1946—1947)。]”
“你这个纳粹分子,你,”莫里斯气愤地喊道。一边喊着一边从桌子后走了出来,“你这个纳粹,你不配生活在美国!”
“爸爸,”利奥纳德拉住他,喊道,“别打了,我求求你了。”
“这儿没你的事,你个小杂种。”加斯说着,一把把利奥纳德推开。
这时利奥纳德一阵哽咽,哭了起来。
加斯也停了下来,感到自己也有些过分。
莫里斯·利伯曼的脸色都白了,把孩子搂了过来,一遍又一遍地亲他。
“不吵了,不吵了,利奥纳德,别哭了,别哭了,我向你保证,不再吵了。”
加斯在一旁看着一声没吭,他的脸也气得发红,但他担心的是失去莫里斯这样一个主顾,他从篮子里拽出两根肝泥香肠和一根大红肠,放在桌子上。
“肉放在桌子上了,”他说,“钱明天再说吧。”
看到这位店主搂着他儿子在安慰他,他轻蔑地瞥了一眼,这时那个孩子已不再哭了,他走出店门。他把篮子扔进车箱里,进了车,开走了。
他驶进街上的车流里,他想到那个孩子的哭和父亲搂着他的那个样子,犹太人怎么老是这个样子?不是流泪,就是互相搂抱在一起。为什么要同情他们呢?
加斯在驾驶室里坐得直挺挺的,他的脸很严肃。他想到了停战协议,想象着他在巴黎,他的卡车是一辆巨大的坦克,同别的坦克车一起行驶在广阔的大道上。而法国人,在两旁的人行道上,被这阵势给镇住了。
他聚精会神地开着车,脸上一丝笑容也没有。他知道,一旦他松弛下来,那幅图景就会消失。一九四〇年

◆春雨
乔治·费舍尔已经醒了,但仍然躺在床上,他想着在十二街目睹的那次车祸。一个年轻人被一辆汽车撞了,他们把他送到百老汇街的一家药店,药店店主对他无能为力,所以他们只好等救护车。那个年轻人躺在药店后面店主的桌子上,两眼望着天棚。他心里明白他活不成了。
乔治深深地同情这个人,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岁。他对待这次事故的那种坚忍态度让乔治确信他是个很坚强的人,他知道这个人并不怕死,他很想告诉他,说他也不怕死,可是这几个词就不知该从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中说出来。乔治回家去了,心中一直还憋着这句未说出口的话。
乔治回到他那间黑暗的屋子,躺在床上,听到他女儿弗洛伦斯把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他听到她悄声对保罗说:“你不进来呆一会儿吗?”
“不,”保罗说,过了一会又说,“我明天九点钟有课。”
“那就再见吧。”弗洛伦斯说,然后她使劲地把门关上。
乔治想,同弗洛伦斯出去的这个小伙子可真是个数一数二的好孩子,和他在一起,弗洛伦斯可真是一点格儿也出不了。她有点像她妈妈,不知道该怎样和好人相处。他抬起头看了看贝蒂,还以为她醒了,因为他刚才自言自语的声音太大了,但她却一动不动。
一连不少天乔治都没有睡觉,这是因为他读了一本非常有趣
的书,他总是躺在那里想象着,这些事情都是冲着他发生的。在这些无眠的夜里乔治想着白天所发生的事,人们已从他的嘴唇上看见他所说的话,但人们却没有听见他说话。他对那个垂死的年轻人说:“我也不怕死,”他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我可以告诉你这些事。”他告诉他妻子和女儿他对她们是怎么想的。
“贝蒂,”他说,“有一回你让我说了话,但是那不是你,而是海,是那黑暗,还有那水拍打桥墩横梁的声音。正是这些富于诗意的东西让我想起了人是多么孤独———我说这些是因为你是那么漂亮,深红色的头发,我害怕,因为我个子矮小,嘴唇是那么薄,我害怕我得不到你。你并不爱我,可你却说爱,因为我住在河滨路,因为你可以有一套公寓,还有两件毛皮大衣,还有人们到这儿来是为了玩桥牌打麻将。”
他对弗洛伦斯说:“你是多么令人失望,从小我就爱你,可现在你是这么自私,那么小气,自从你拒绝上大学,我对你失去了最后一点点的感情,你让我最满意的事情是常常把像保罗那样受过教育的小伙子带回家,可你又从来都和他们处不长久。”
乔治就是这样不断地向自己说这些事,直到四月黎明的第一抹灰白色的光已溜进了卧室,使得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贝蒂的侧影显得更清晰了。乔治这时才转过身去睡了一小会儿。
早晨吃早餐的时候,他问弗洛伦斯:“睡得好吗?”
“噢,别烦我。”弗洛伦斯回答道。
“别理她,”贝蒂说,“你知道她早晨总是不对劲儿。”
“我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弗洛伦斯说,几乎带着哭腔,“是保罗,他哪儿也不带我去。”
“昨天晚上你们做什么了?”贝蒂问。
“还不是老一套,”弗洛伦斯说,“我们去散了散步。我想同他去看个电影他都不肯。”
“他有钱吗?”贝蒂又问,“可能他是自己打工挣钱来读书的吧。”
“不,”弗洛伦斯说,“他有钱。他的父亲是个大股东,可那又有什么用呢?我从来也没能让他带我出去过。”
“不要急嘛,”贝蒂告诉她,“下一回,我或是你爸爸给他提个醒。”
“我可不会去说这种话。”乔治说。
“是的,你当然不会啦,”贝蒂应声道,“不过我可得说一说。”
乔治喝完咖啡就走了。当乔治回来吃晚饭时,见到有一张留给他的条子,上面写道贝蒂和弗洛伦斯先吃过了,因为贝蒂要去福雷斯特希尔斯去打桥牌,而弗洛伦斯和女友有个约会去看电影,女仆只照顾乔治一个人,后来他又在起居室看看报纸,听听关于战争的消息。
这时门铃响了,乔治站起身来,他大声地告诉女仆,说他去开门,但女仆这时已从她的房间出来了。来人是保罗,他戴一顶旧帽子,穿了一件雨衣,肩上已淋湿了。
乔治很高兴这时贝蒂和弗洛伦斯都不在家。
“进来,保罗,外面下雨啦?”
“下点小雨。”
保罗进来了,但没有脱下雨衣,“弗洛伦斯呢?”
“她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了,她母亲到什么地方去打桥牌或玩麻将了。弗洛伦斯知道你要来吗?”
“不,她不知道。”
保罗有点失望的样子,朝门口走去。
“噢,很抱歉。”乔治说,心里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待一会儿。
保罗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费舍尔先生。”
“嗯?”乔治应道。“你现在有空吗?”
“有空。”
“和我出去散散步怎么样?”
“你不是说在下雨吗?”
“只是春雨而已,”保罗说,“穿上你的雨衣,再戴一顶旧帽子。”
“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当他穿上时,他感到一阵激动,但是他没有去细想这件事,他穿上那件黑色雨衣,戴上去年买的一顶帽子。
他们刚一走上大街,那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刚才那股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他们穿过大街,经过格兰特墓,向华盛顿大桥走去。
整个天空都飘洒着白白的雾水,街灯上也挂满了水珠。充满水汽的风从新泽西州吹来,越过赫德森河,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有时,风把雾珠吹进乔治的眼里,使他好像触了电一般身上一阵惊悸。他迈着大步以跟上保罗,对他们所做的事乔治心中在暗暗庆幸,他真想喊出来,但他不想让保罗看出来。
保罗一直在讲话,他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的故事,引得乔治哈哈大笑。当保罗告诉乔治说他现在正在学习建筑,这让他很吃惊。他把他们路过的各种房子的各种细节以及来龙去脉说得一清二楚。乔治很感兴趣,他就是很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们把脚步放慢下来,等候车辆停下来,再穿过河滨路,去百老汇街的一个酒馆。保罗要了一份三明治和一瓶啤酒,乔治也要了同样的一份。他们谈起了这次战争;乔治又要了两瓶啤酒,他和保罗一人一瓶,接着又谈论起了人民。乔治向这个孩子讲了在药店里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当他发现这个故事让保罗深受感动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有人在投币电唱机里投了一枚五分硬币,机器演奏了一曲探戈舞曲。这支曲子更增加了乔治的欢快感,他坐在那儿,想到刚才他说起话来是多么流利。
保罗沉默下来。他喝了几口啤酒,然后就谈起了弗洛伦斯。乔治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他怕这个孩子可能会告诉他一些他不想知道的事情,这样一来,他的好时光就会一去不返。
“弗洛伦斯挺漂亮,长着那么一头红发。”保罗说,他那个神态好像是在讲述自己。
乔治没有说什么。
“费舍尔先生,”保罗说,他把杯子放得低一些,把头抬起来向上望着,“有些事我想让你知道。”
“让我知道?”
“费舍尔先生,”保罗很认真地告诉他,“弗洛伦斯爱上我了,她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也想爱她,因为我也很孤独,可我不知道———我对她爱不起来。我跟不上她。她不像您。我们在河滨路散步,我跟不上她。她说我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她要去看电影。”
乔治感到自己心跳得很厉害。他感到他是在倾听他们的秘密,然而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因为他一生中早就知道这些。他想要说话———告诉保罗他也和他一样。他想要告诉他他一生中是如何孤独,如何彻夜不眠,不是做梦就是想这想那直至东方发白。但是他没有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保罗。”他说。
他们又冒着雨往回走,雨现在下得大起来。
当他进屋时,他看到贝蒂和弗洛伦斯已经躺下了。他脱掉雨鞋,把淋湿的帽子和雨衣挂到了卫生间。他换上拖鞋,但决定先不脱衣服,因为他还不想睡觉。他感到心中百感交集。
乔治走到收音机旁,轻轻地调出一些爵士音乐,他点燃一支雪茄,然后关了灯。他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听着轻柔的音乐。后来他又来到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去。
处处都飘落着春雨。落在一望无际黑黝黝的泽西河岸上,落在奔腾流淌的河水里。在街的对面,雨点拍打在高大的枫树叶子上发出单调的声音,灯光下看得出湿露露的,在风中摇摆着。这时风大雨急,冷雨洒窗,乔治感到泪水已流到了腮边。
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渴望要说话。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的话。他想要告诉他们他发现了自己,而且再也不会失落,再也不会沉默。他又一次地拥有了这个世界,而且是那么爱它。他爱保罗,他爱弗洛伦斯,他也爱那个已经死去的年轻人。
我必须告诉她,他想。他打开弗洛伦斯房间的门。她在睡觉。他能听到她那轻轻的呼吸声。
“弗洛伦斯,”他轻声地叫着,“弗洛伦斯。”
她立刻醒了来。“什么事?”她小声地问。
话到了嘴边,“保罗,保罗来过了。”
她用臂肘支起身子,长发披散在肩上。
“保罗?他说了些什么?”
乔治想说,可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
他不能告诉她保罗是怎么说的。他为弗洛伦斯难过,心里一阵刺痛。
“他什么也没说,”他喃喃地说,“我们去散———散了散步。”
弗洛伦斯叹了口气,又躺下了。风在吹着,春雨还敲打着窗子,他们听着雨落在街上发出的声音。一九四二年

◆杂货店
他们坐在杂货店后面的厨房里,而罗森,这个G和S公司的推销员,嘴角还叼着雪茄烟头,迅速而又语调毫无变化地念着各种商品的品名,这个商品单是个油印的单子,就剪贴在他那粉红色纸的大订货簿的封面里页上。当他读到这一周的特价商品价格时,艾达·卡普兰扬着她那不大却丰满的下巴认真地听着。她抬起头,对她丈夫显出不满意的神色,从他的眼神看他根本没在听。“萨姆,”她厉声说道,“听罗森讲。”
“我是在听的,”萨姆漫不经心地应着。他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厚厚的臂膀,肩有些溜,头发灰白了,在这个没有灯罩的大灯泡下,更为明显,强烈的灯光对他的眼有些妨碍,水不停地从他发红的眼睑上滴下。他太乏了,不住地打着呵欠。
罗森停了一会儿,用嘲弄的眼光看了看这个杂货商。这时这位推销员在那张已经没了靠背的椅子上移动了一下庞大的身躯,好让他舒服些,接着又机械地读着一样样商品的报价:“G和S公司的葡萄酱,一点八美元一打;G和S公司的葡萄果冻一点六美元一打;高尔登的芥末二点七六美元一盒;2号G和S公司的罐装葡萄汁一美元一打;赫克斯面粉三磅半装的二点五二美元半桶———”
罗森突然停了下来,把雪茄取下来,说道:“好啦,你看怎么样,萨姆,你至少也得订一项吧?”
“念吧,”萨姆说,“我听着呢。”
“你是听着呢,”艾达说,“可你没用你的脑袋。”
罗森把那个湿了的雪茄屁股叼在齿间又继续念下去:“腌腓鱼二点四美元一打,吉尔欧果子冻六十五美分一打,乳冻,一美元一打。”
萨姆强挺着听了一会儿,然后就在盘算,这有什么用呢?的确,货架上都空得透亮了,店里是需要进货,可他拿什么来付订货款呢?自从A&P超市在附近建店以来,他的生意少了一半。每周的收入降到一百六十美元,刚够付房租、煤气、电费和其他费用的。一阵酸楚直让他的心隐隐作痛。每天十八个小时地工作,从早晨六点起来一直干到深夜,坐在店里等候顾客上门买一瓶牛奶或是一磅面包,或许———仅是或许买上一听沙丁鱼罐头。十九年的惨淡经营就是这样一个结果,十九年无数小时的站立使得他腿上凸出一条条青紫色的血管,而且两腿僵直,举步维艰。这是为了什么呢?亲爱的上帝?这时刚才那种痛楚的感觉已经漫延到了胃部,萨姆在发抖,他感到很不舒服。
“萨姆,”艾达喊道,“听一听,看在上帝的分上。”
“我不是在听着嘛。”萨姆应道,声音很大,也很不高兴。
罗森出乎意料地抬起头来。“我把全部货单都念完了。”他宣告说。
“我听见了。”萨姆说。
“那么你决定订点什么货呢?”艾达问道。
“什么也不订。”
“什么都不订!”她尖叫起来。
罗森十分扫兴地把订货簿啪地一声合上。他围上毛围巾并开始扣大衣的扣子。
“杰克·罗森在这二月的夜晚顶风冒雪,不辞劳苦地来到这儿,可他居然连火柴都不订一盒。难道就这样欢迎人家吗?”他自嘲地说。
“萨姆,我们需要进些货。”艾达说。
“可我们用什么来付货款呢———用牙签来付吗?”
艾达有点生气了。“我求你了,”她傲慢地说,“请对我说话放尊重一些,我可不是在那种连杂货商都敢说话向他脸上溅唾沫星子的家庭中长大的,说句不客气的话。”
“她说得对。”罗森说道。
“谁问你来着?”萨姆说,说话时他抬着头看着这位推销员。
“我这么说是为你好。”罗森说。
“谢天谢地,”萨姆说,“你先别插嘴,你是杂货推销员,可不是人类关系评议员。”
“可碰巧我也是人类一分子。”
“那不是关键,”萨姆郑重其事地说,“我是在同作为推销员的罗森谈生意,而不是任何什么人类的一分子在谈生意。”
罗森一把把放在桌子上的帽子抓在手里,“什么生意?”他喊道,“谁在做生意?在这冰天雪地的二月,一个漆黑的夜晚,扔下老婆、孩子还有暖和的屋子,开车十二英里跑到你这儿来给你那落满苍蝇的货架添点东西,可你就这样一样不订就算照顾我的生意了吗?让这样的生意见鬼去吧!我可不是为杰克·罗森才来这儿的。”
“罗森,”萨姆说,他镇静地望着他,“在我看来,你很粗俗。”
“粗俗?”这个推销员有些气急败坏,“你说我粗俗?”他十分吃惊地问,但方式有所改变,他把他那个簿子放进手提包里,然后啪地一声把皮包扣好,用戴着手套的手把它提起来。“这有什么用,”他说,像个哲学家似的,“杰克·罗森怎么会同一个微不足道的杂货商费口舌来浪费时间呢?他从来不考虑如何做生意,只会把橱窗擦得透明铮亮,把门前的雪扫得干干净净,以为这样顾客就会上门了。这种人真是小农思想,这种人是沙皇时代的俄国佬,对新世界的优越性,他不理解,也不欣赏。”
“哲学家,”萨姆讽刺地说,“一位 G和S批发公司的哲学家。”
那个推销员抓起他的包,大步走出了商店。关门时用力很大,砰的一声,震得橱窗里的罐头瓶直摇晃,有的终于倒了下来。
艾达很反感地看着丈夫。她那矮小粗壮的身子气得直发抖。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好像是上帝说的。”她感情很激动地说。“谁见过这样的人,就知道整天坐在后屋里,从来不到店里去,要么就擦一擦架子上的灰,清理一下柜台下面的纸箱子,或者只想怎么把店铺搞得漂亮点,顾客就会上门来的?”
萨姆没有吭声。
“谁又见过这样的店主,”艾达晃着头,讥讽地继续说,“他不考虑生意,也不管他的老婆,就知道把门口和人行道上的雪扫干净,他以为这样顾客就会送上门来。做买卖,可又懒得干活,屁股离不开椅子,这叫什么?真是丢人,也太不像话,真是丢人又现世。”
“说够了吧。”萨姆小声说道。
“我不该受这份罪。”她说,嗓门提得更高了。
“行啦。”他又一次说道。
“起来,”她大声地说,“起来去把人行道扫一扫。”
他生气地转向她说:“行行好。”他又大声说:“别给我下命令。”
艾达站了起来,走近他的椅子,“萨姆,去人行道上扫雪去。”她的嗓子很响,声音很尖。
“住嘴!”他也喊了起来。
“去扫人行道!”她的声音更大,也更生气了。
“闭嘴,”他越来越气,吼了起来,“你给我闭嘴,你这个狗娘养的,你。”
艾达这时很不解地看着他;接着她的嘴唇开始扭曲,变形,脸上的肉也开始向上堆积,有点像滴水怪兽的脸,身子也因抽泣而一抖一抖的,热泪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把头埋在两手臂间,伤心地嚎啕大哭起来。
萨姆独自叹息,想说又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而现在她又哭了起来,那种痛苦真是钻心地痛。他咒这个店,咒这种徒有辛苦而没有收获的生活。
“铁锹在哪儿?”他问道,显然是认输了。
她没有抬头。
他在店里各处找,终于在靠近地下室门边的过道处找到了。萨姆在地上摔打了几下,把锹上面的蛛网抖掉,然后就出去了。
刺骨的二月寒风让他不得不裹上件又瘦又小、冰凉的夹克上衣,冰冷的雪把他的脚冻得像钢钳夹得那么又痛又木。他的围裙在风中飘打着,风把他那稀疏的头发吹进了眼里。这时心中感到一阵绝望,但他将这种念头压了下去。萨姆躬着腰,用锹铲了一锹雪,把它堆到下水沟里,雪块落下去散开了。他的脸让冷风吹得通红,冷冷的泪水从眼里流出。
法因先生,一个退休的警察,也是萨姆的一个老主顾,正巧从店旁匆匆走过,他穿得圆滚滚的。
“我的老天,萨姆,”他大声说道,他说起话来嗡嗡作响,“穿得暖和点。”
顶楼的房客是一对年轻的意大利夫妇,出去看电影。“你会得肝炎的,卡普兰先生。”科斯塔太太说。
“我也是这么说的。”法因先生也回过头来说。
“至少也得穿件外衣呀,萨姆。”帕齐·科斯塔建议道。
“我想我快干完了。”萨姆应付着。
“当心身体。”帕齐说,他和他的妻子冒着风雪前去电影院。萨姆继续铲着雪,并把雪堆到下水沟里。
他清理完人行道时,也已经快冻僵了。他流着鼻涕,眼睛里充满泪水,视线已十分模糊。他赶快回到店里。店里是那么暖和,有点让他受不了。他的头后部开始有些痛。他立刻意识到他出去不穿大衣,不戴手套是个错误。他的头一阵眩晕,突然感到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骨头也好像散了架一般,连支撑身体的劲儿都没有了。萨姆靠在柜台上不让自己倒下。在这阵眩晕过去之后,他拖着那只铁锹把它送回到过道。
艾达已经不哭了,眼睛还是红的,他进厨房时,她把脸转过去,不去看他。萨姆还是感到有些冷,他把椅子移近火炉,随手拿起一张意第绪语报纸,可是他的眼睛太累了,看不清上面的字。他闭上双眼,报纸从手中滑落到地上。火炉的热量把他浑身发冷的身子暖了过来,这时他感到很困。就在他打盹的时候,他听到前门被打开了。他吓了一跳,睁开眼睛,看是不是艾达走了进去。不是,她坐在桌子边上,一声不响。他的眼睛闭上又睁开。萨姆费了好大劲才站起身来,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到店里。那个顾客要买一袋面包和十美分的切达干酪。萨姆招呼完她又回到炉旁的椅子上。他闭上眼,突然喷嚏一个接一个地打个不停。鼻涕也流个没完,他去找手帕,这时店门又开了。
“到店里去,”他对艾达说,“我得吃点阿斯匹灵。”
她没有动。
“我感冒了。”他说。
她没有表示出她听见了的任何迹象。
他满脸不高兴地走进店里,去招呼顾客。在厨房里,他又开始打喷嚏。萨姆从瓶里取出两片阿斯匹灵,用手掌把它们送到嘴里,然后喝了口水。当他再一次回到炉边的时候,他感到从心里往外一阵冷,他开始哆嗦起来。
“我病了。”他对妻子说,但艾达没有睬他。
“我生病了,”他痛苦地重复一遍,“我得上楼去睡一会儿,这样明天可能会好点。”
“如果现在你要上楼去,”艾达说,这时她把脸转过来,冲着他,“我就不进店里去。”
“那你就不去。”他生气地说。
“明天我也不再下楼来。”她冷冷地威胁说。
“那你就不下来,”他伤心地说,“要让我看,我倒希望这个店关门倒闭,十九年也够了,我也挺不下去了。我再也没有心思了,这种生活我也受够了。”
他走进门厅里。她能听见他那缓慢、沉重的上楼梯的脚步声和到楼上关门的声音。
艾达看了看表,已经十点半了,她想过闭店算了,但后来决定还是先不闭:A&P超市已经闭店了。这是惟一他们有望挣几分钱的时间。她回想起自己这一辈子不禁心生悲凉。结婚二十二年了,只有这栋楼上冷冷清清的套房,楼下这破破烂烂的店铺。她看了一眼这店面,每个地方都令她生厌,脏兮兮的窗子,空空的货架,架子后面黄黄的墙纸从外面就可以看得到,因为架上那些罐头已经没有了,还有那老式的木冰柜,尽是污斑的大理石柜台,坚硬的地板,一切都显得那么寒酸,那么贫穷,多少艰难的岁月,多少辛勤的劳动———这都是为了什么———到头来还要受这个男人的羞辱,他不理解也不珍视她所做出的牺牲,现在还上楼去睡觉,把她一个人撇在下面。她听着外面呼呼的风声,感到有些冷。炉子需要把里面的煤活动一下,并再添些煤,但是她太累了。艾达决定闭店。在这儿守着不值得,她也去睡觉,明天也爱什么时候下来就什么时候下来。让他明天自己去做早饭,甚至做晚饭。让他去清洗厨房的地板,给冰柜消毒去污。让他去试一试每天她所做的一切,这样他就知道该怎样对她说话了。她锁好前门,把橱窗的灯也关了,天棚上的灯也一个个关掉,走过门廊过道时也把那里的灯也熄了。
突然她听到有人在敲打商店的橱窗,艾达向外一望,看到外面有一个男人的黑影,在用一枚硬币敲玻璃窗。
准是要买瓶牛奶,艾达想。
“明天再买吧,”艾达说,“现在已经闭店了。”
那个人不再敲了,艾达放下心来,心想他要走了。没想到他又
用那枚硬币使劲地,而且不停地敲了起来。他还挥舞着手臂朝她喊起来。这时又有个女人也来了。
“卡普兰太太!”那个女人喊,“卡普兰太太!”
艾达认出来那是科斯塔太太,这时她心里一惊,有些害怕,她忙冲向门去。
“发生了什么事?”她打开门问道。
“煤气,”帕齐说,“门道里有煤气味,萨姆呢?”
“噢,我的上帝。”艾达叫道,把双手按在胸前。“我的上帝,萨姆在楼上。”
“快给我钥匙,快。”帕齐说。
“把钥匙给他,卡普兰太太。”科斯塔太太也很焦急。
艾达一时摸不着头脑,“噢,我的上帝。”艾达叫着。
“快把钥匙给我。”帕齐又一次催促。
艾达在汗衫的衣袋里摸到了钥匙,把它递给了帕齐。
他一步两磴,飞快地上了楼,他的妻子紧随其后,艾达把店门关好,也上了楼。这里煤气味很重。
“我的上帝。”她一遍又一遍地叫着。
帕齐把所有的窗子都打开了,他的妻子在摇着躺在床上的萨姆。艾达来到房间时感到浓浓的煤气味直冲鼻孔。
“萨姆!”她喊叫着,“萨姆!”
他从睡梦中醒来,吓了一跳。“怎么了?”他叫着问道,从他声音中听得出他很害怕。
“噢,你为什么要这样?”科斯塔太太大声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这时屋里还没开灯。
“真得感谢上帝,他还活着。”帕齐说。
艾达呜咽着,双手还是紧紧地贴在胸前。
“怎么啦?”萨姆大声地问,这时他也闻到了煤气味,一时也惊得呆住了。
帕齐把灯打开。萨姆的脸色看上去是深红色。他的每一个毛细孔都渗出汗滴。他拉起一个被单披在肩膀上。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萨姆?”帕齐问。
“怎么?怎么?”萨姆激动地问,“我做了什么?”
“那煤气,你把煤气取暖气打开了,但没有点火。”
“没有点吗?”萨姆吃惊地问。
“没有。”科斯塔太太说。
这时萨姆安静些了,他又躺下去,“是我疏忽,”他说,“我还头一回这么马虎呢。”
“你不会是故意这么干的吧?”科斯塔太太问道。
“干吗要故意呢?为什么要故意呢?”萨姆问道。
“我们还以为———”
“不,”萨姆说,“不,只是疏忽了,可能是火柴质量不好。”
“那你也应该闻到煤气味呀。”帕齐说。“不行,我感冒了。”
“幸亏你屋里空气流通,不然你就没命了,你很幸运,你的屋子不防风。”
“是的,我很幸运。”
“我告诉过你,你要穿件外衣,”科斯塔太太说,“他那时站在风雪里连件外衣都没穿。”她告诉艾达。
艾达面色苍白,没有做声。“好啦,”帕齐说,“大家该睡觉了。”
“晚安。”科斯塔太太说。
“窗子再开几分钟,别划火柴。”帕齐建议说。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给你们带来这么多麻烦。”萨姆说。
“不客气,”帕齐说,“不过以后可得小心。”
“是我太疏忽了,”萨姆说,“没事了,你就放心吧。”
科斯塔夫妻两个人离开了,艾达把他们送到门口,又把门锁
好。萨姆用被单又把身子裹得严实些。由于窗子大敞四开,屋里很冷。他怕再打喷嚏。艾达什么也没说。萨姆很快又睡着了。
艾达等到屋里没有一点煤气味了才把窗子关好。在脱衣之前她又看了看取暖气,看到阀门已关好了。她上了床,这时她已精疲力竭,也躺下就睡着了。
艾达似乎感到她刚刚睡了一小会儿,就突然醒来了。她很害怕地看着萨姆,他躺在她身边,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头也蒙在被子里,过了一会儿,她不再怕了。艾达现在已完全清醒过来了。白天的各种事情又在脑海里一件件一桩桩地浮现一遍。她想到煤气问题出现前的情形,一阵剧烈的痛刺激着她的每一根神经,难道萨姆真的要结束自己的生命?难道是真的?她想摇醒他问个究竟,但是她不敢,她翻过身去想再睡一会儿,但她睡不着。
艾达走到床头柜那边看看夜光表上的时间,这时是四点二十五分。闹钟六点钟才会响。萨姆那时会醒的,到那时她再问他,那时她可能才能睡得着。她闭上双眼,但仍然睡不着,她就睁开双眼,不再闭上。
窗外轻轻的啪哒声让她向窗外望去,借助街灯,她可以看到又下起雪来了。雪花缓慢而且静静地飘着,它们似乎停在了半空,风一吹,把它们吹到窗子上,使窗子发出十分轻柔的声音,然后一切又都变得那么静,只有闹钟的滴答声。
艾达伸手把钟拿过来,把闹铃键关闭掉,这时才五点钟。到六点钟时,她起床,穿衣,然后下楼。她去把牛奶箱和面包箱拖进店里,然后再清扫店铺,清扫人行道上的积雪。让萨姆睡觉,过一会儿,当他身体好些时,他会下楼来的。艾达又看了看钟,六点过五分。他真的太需要睡眠了。一九四三年

◆头七年
鞋匠费尔德心里很恼火,因为他的助手索贝尔感觉太迟钝,没有注意到他正在想得出神,却在另一个板凳上乒乒乓乓地敲打个没完。他看了他一眼,可索贝尔正在低着光秃秃的头忙着敲打着鞋楦,没有注意到他。鞋匠耸了耸肩继续透过已结了霜的窗户望着外面近处一团迷雾般的二月飘飞的雪花。无论是外面飘忽不定的茫茫白雪还是对他曾虚度青春,白雪覆盖的波兰村庄的回忆,都无法把他的思绪从一个叫麦克斯的大学生身上移开(那天早上,他看见麦克斯顶风冒雪一路向学校奔去,他就一直在想着他),他对他很敬重,这些年他为了深造酷暑严寒的吃了不少苦。一个古老的愿望一直萦绕在鞋匠心中:他要是有个儿子,而不是女儿就好了,可是这种愿望已被吹入雪中,飘散了。因为费尔德是个讲究实际的人。然而他又总免不了把这个勤奋的小伙子同根本不在乎受教育的女儿米里亚姆进行对比,那个小伙子也是个小贩的儿子。不错,她也总是手不释卷的,可是上大学的机会来了,她却说“不”,她宁愿去找个活干。他曾央求她去上大学,说有不少孩子想上大学父亲还供不起哩,可她却说她想要自立。至于受教育,那又算什么,不过就是读几本书就是了,索贝尔也很勤奋,读了不少大部头,而且也常常指导她呢。她的回答深深地伤了做父亲的心。
风雪里走过一个人来,把门打开了。在柜台前那个人从一个被雪打湿的纸袋里拿出一双穿得很破的鞋来修。一开始鞋匠没有在意来人是谁,后来他认出这张脸,不是别人,正是麦克斯。他的心不免怦怦直跳,他很不好意思地解释说这双鞋要修哪里。虽然费尔德在认真地听着,可就是一个字也没听见,这个机会来得太突然,他有些懵住了。
他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就有了这样的念头,因为他十分清楚,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建议这个小伙子跟米里亚姆一起出去。但他一直没敢说出口,万一小伙子一口回绝呢,那他怎么还有脸再见他呢?或者如果一直吵着要自立的米里亚姆发起脾气来,冲他吼,说他干涉她的私事呢?不过这次机会实在太难得,错过了太可惜;何况不过就是介绍一下,认识认识嘛。他们如果早有机会在什么地方认识的话,可能早就成朋友了。这难道不是他的责任,应该说是义务,让他们走到一起,这也不算什么,只是有这个方便,绝对没有害处,就等于他们在地铁里偶然相遇,或在街上由他们两个人共同的一个朋友给他们引见等等。只要让他见上她一面,再交谈一下,他肯定会对她产生兴趣的。对米里亚姆这样一个办公室里的办事员来说,一天到晚尽和粗声大气的商人和没有文化的运输业办事员打交道。如果结识这么一个有学问的好小伙有什么坏处呢?说不定他还能唤起她上大学的愿望哩。就算做不到这一点,这位鞋匠至少能抓住这样一个道理,让她同一个受过教育的人结婚,将来过个好日子。
麦克斯讲完他的鞋该修哪儿之后,费尔德都一一做了记号,鞋上的两个大洞,他装作没注意的样子,在上面用粉笔画了两个大“×”的记号,胶皮跟磨得透出钉子了,他画上个“○”的记号,心里还一直嘀咕,是不是把记号给画错了?麦克斯问要多少钱,这位鞋匠清了清喉咙,用压过索贝尔敲打声的嗓门问他是否可以从侧门出去到门厅里说话。虽然有些感到意外,麦克斯还是按他的请求去了门厅,费尔德跟在后面。好一会两个人都没说话,因为索贝尔这时敲打声停了下来,两人似乎都心照不宣,等锤声再响起时才开始说话。当敲打声再次响起时,而且比刚才还要响,鞋匠赶紧把请他到这儿来的目的说了出来。
“自从你上中学,”他在光线很暗的门道里说,“我就一直注意你,每天早晨乘地铁去上学,我总是对自己说,这真是个学而不厌的好孩子。”
“谢谢。”麦克斯说,他有些紧张,又有所警觉。他个子高高的,长得奇瘦,五官轮廓十分分明,特别是那个略向下弯的鼻子。他穿了一件又肥又长的大衣,一直到脚踝,上面溅上不少雪泥,看上去就像在瘦削的肩膀上披了块地毯,戴着一顶被雪水浸湿了的棕色旧帽子,其破旧的程度与他拿来要修的鞋也差不多。
“我是个生意人,”鞋匠突如其来地说,以掩饰他的尴尬,“所以我开门见山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同你谈一谈。我有个女儿,叫米里亚姆,今年十九岁了,人很好,长得也漂亮,在街上总有人要回头看她几眼。她人很聪明,总看书,所以我自己常常想像你这样的小伙子,一个受教育的孩子,我想可能你要有机会会有兴趣认识一下这样的姑娘的。”他说完,笑了一下,还想再说几句,后来想了想,还是不说的好。
麦克斯鹰一样俯视着,沉默了令人难受的片刻,然后问道:“你说她十九岁?”
“是的。”
“敢问是否可以看看她的照片?”
“等一会儿。”鞋匠又进了店里,但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快照,麦克斯把照片抬得高高的借着光来看。
“她还可以。”他说。
费尔德等待着。
“她还懂事吧———不是那种疯疯癫癫的那类姑娘吧?”
“她特别懂事。”
又过了一会儿,麦克斯说他可以同她见个面。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鞋匠说,急忙递给他一张纸条,“给她打电话,她六点钟下班。”
麦克斯把纸条折了一下塞进他那只破旧的皮夹里。
“那鞋,”他说,“你刚才说收多少钱?”
“别管什么钱的事儿了。”
“我只是要心里有个数。”
“一块———半,一块半。”鞋匠说。
他立刻感到有些不妥,因为他平时修这样的鞋要收二块二角五。要么就照常收费,要么就干脆不收。
过一会儿,他进到店里时他被猛烈的敲击声吓了一跳,抬头一看索贝尔在砸空鞋楦,鞋楦砸裂了,锤子也砸在地板上又跳起来碰到墙上。还没等到他发火,这位伙计已经从钩子上摘下外衣和帽子,冲出门,走进风雪里。

原来费尔德只希望女儿和麦克斯的事能进展顺利,现在一件大事让他发起愁来。这个有性子的助手一走,他就完了,特别是这几年来这个铺子都是他和助手一起在顶着。他的心脏不好已有年头,如果他过于劳累,随时都可能垮掉。五年前在一次心脏病发作之后,摆在他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就是结束生意,把铺子盘出去,然后用得到的那点钱维持以后的日子,要么就是找一个雇工,把命运交给他,要是他不可靠的话,到头来也是毁了他。可就在这走投无路的时候,这个从波兰逃亡来的难民索贝尔那天晚上来到大街上,想找份活儿干。他的个子不高但很壮实,穿得破破烂烂,原来是一头金发,现在已经秃头了,他的相貌极为平常,那双蓝色的眼睛,目光柔和,好像一读伤心的书就会流泪似的。他年纪并不大,但长得老相,谁都不会认为他才三十岁。他直言不讳地说对于制鞋他是一窍不通,但他说只要费尔德肯教,他肯定能把这行当学到手,而且工资只要一点点。考虑都是同胞,用他比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总要少担一份心。费尔德就收留了他,不到六个星期,这个流亡者修的鞋几乎和他修的一样好。不久他就能把店管理得很好,这下子可让费尔德轻松多了。
费尔德可以完全信任他,常常回家一两个钟头,铺子就交给他,钱就在钱柜里,知道索贝尔会照看好,一分钱也少不了。更让他吃惊的是,他几乎不要什么报酬,也什么都不要,他对钱不感兴趣,除了书以外,他什么都没兴趣。而且把书一本一本地借给米里亚姆读,书里有大量的稀奇古怪的评注,这都是他在公寓的一个个孤独的夜晚写出来的。这一本本厚厚的评注,他的女儿从十四岁就开始读,一页页地读着上面已神圣化的评注,好像上面刻的都是上帝的话。鞋匠每次探过头去看时,都只能耸耸肩膀。为了不让索贝尔吃亏,每次费尔德给他的报酬都比他要的还多。尽管这样,费尔德也还是感到良心不安,因为他没有坚持给他更高的工资。当然,费尔德也向他交了实底,说如果他到别处干,或干脆自己开店,都会有可观的收入的。可是这位助手似乎不领情,回答说他对去别的地方不感兴趣,这让费尔德也困惑不解,常问自己,是什么让他留在这儿呢?他为什么不肯离开呢?他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个人是个流亡者,有着可怕的经历,害怕与外界接触。
在砸鞋楦那件事发生后,鞋匠很生索贝尔的气,决定先让他在自己的公寓房里晒上一星期,尽管他也知道由他自己支撑这个店也挺艰难的,生意上也要受损失。但他经不住老婆女儿三番五次劝说和警告,他终于去找索贝尔回来上班,这类情况以前也有过,就拿前不久来说就有一次。原来是费尔德不让他拿那么多书给米里亚姆看,她的眼都熬红了。因为这点小事,这个助手就一赌气回去了,但每次费尔德一找也就回来了,又坐在那个长板凳上工作了。可这回就不行了。费尔德冒着雪好不容易才来到索贝尔的住处,他也曾想过打发米里亚姆来,但这个主意有点让他感到恶心。那个膀大腰圆的女房东,在门口就用浓重的鼻音腔告诉他说索贝尔不在家,费尔德知道她在撒谎。因为这个流亡者还能到哪儿去呢?还可能有些别的原因,他也说不准,可能是天气太冷,或他太累了。他决定不再坚持非见他不可。于是他回到家里,雇了个新帮手。
很快这件事就办好了,但他不是十分满意。现在需要他自己去做的事儿比以前多了。比如,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睡懒觉了,他得早起为新帮手去开店铺的门。他是一个不爱言语的人,长得黑黑的,干起活来毛毛躁躁,让人看了来气。他也不可能像信任索贝尔那样把钱柜钥匙交给他。虽说他修鞋的技术还可以,可对皮子的等级,价格什么的一窍不通,这类买东西的事得他亲自去办,晚上还得算账,然后锁好店门。不过他也不是太在意的,因为他更多的心思还在麦克斯和米里亚姆身上。那个大学生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并安排在星期五晚上见面。鞋匠本人倒是更喜欢星期六,在他看来只有星期六才是安排一些大事的日子,不过后来他知道这个日子是米里亚姆挑的,他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哪一天倒不重要,关键是看结果怎么样。他们会不会喜欢对方,成为朋友呢?一想到他还得等那么长时间才能知道结果,他不禁叹了一口气。他常常和米里亚姆提起这个小伙子,想知道她的看法和态度,他以前只是告诉她他认为麦克斯是个挺好的孩子,并想让他打电话给她。可有一回他刚一开口问就让米里亚姆顶了回来,她说她怎么知道?
星期五终于到了。费尔德感到身体有些不适,就没有起床,麦克斯来访时,费尔德太太想她最好也呆在卧室,守在他身边。米里亚姆接待了这个小伙子,她的父母在屋里能听见他们的说话声。他的喉音很重,在离开家之前米里亚姆把麦克斯带到卧室门口,他站在那里,高高的个子,背略有些弓,穿着一身厚厚的但不很精神的西装,当他向鞋匠和他妻子打招呼时显得很自然,这倒是个好迹象。米里亚姆呢,虽然她已工作一整天,看上去还是挺精神挺漂亮的。她骨架大,体型匀称,五官端正,看上去很大方的那种脸型,软软的头发。费尔德心里想,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米里亚姆回来时都十一点半了。她妈妈已经睡着了,但他爸爸却从床上起来穿上睡袍,来到厨房,米里亚姆还在那儿看书,这倒让他很吃惊。
“你们都去哪儿了?”费尔德兴致勃勃地问。
“散散步。”她说,连头也没抬。
“我和他说过,”费尔德清了清嗓子又说,“他不该花那么多钱。”
“我不在乎。”
鞋匠又烧水沏了些茶,坐在桌旁,又放了一大片柠檬。
他啜了口茶,又问道:“怎么样,玩得愉快吗?”
“还行。”
他不再说话了。她一定是感到这让父亲有些失望,所以补充了一句。“刚头一回见面,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们还见面吗?”
她又翻过一页书,告诉他麦克斯提出再见面。
“什么时候呢?”
“星期六。”
“那你怎么说的?”
“我怎么说?”她问道,停了一会儿,“我说行。”
过了一会儿,她问起索贝尔,费尔德说他另找了一份工作,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说。米里亚姆啥话没说,继续看书。费尔德并没有感到不安;他对星期六的约会很满意。
在这一个星期里,费尔德总是找个机会问问米里亚姆,想了解一些麦克斯的事儿。他惊讶地了解到麦克斯不是学当医生或律师那种职业的,是学商业,在读会计师的学位。费尔德感到有点失望,因为他认为会计师就是记记账之类的,他更喜欢“高一点职业”。但很快他就了解到能拿到公共会计师证书的人在社会上是很受尊重的,他这才对星期六的约会感到完全满意。星期六是他生意最忙的日子,他得整天呆在店里所以不知道麦克斯什么时候去找米里亚姆。后来从老伴那儿才知道他们那次见面很平常。麦克斯来了,按按门铃,米里亚姆穿上外衣就跟他出去了,仅此而已。由于他的妻子不是个很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他也没有细问。他决定等米里亚姆回来。他拿起一张报纸坐在屋里看,其实他平时是很少看报的,他现在已经完全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当他清醒过来时,她已经回来了,摘下帽子,满面倦容。和她打过招呼之后,他突然有点害怕,不敢问起白天他们约会的事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也说不清。可她也不主动说什么。他只好硬着头皮问一问过得是否愉快,米里亚姆开始有些态度暧昧,后来,显然是改变了主意,她停了一会儿说:“我感到厌烦。”
当费尔德从十分气恼的失望之中完全清醒过来之后,问她为什么。她毫不犹豫地说:“因为他是个十足的物质至上的人。”
“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灵魂,只对东西感兴趣。”
他把这句话捉摸了半天,然后问道:“你还会见他吗?”
“他没问。”
“要是他问你呢?”
“那我也不想见他。”
他没有同她争。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还是希望她能改变主意。他也希望那个小伙子打电话来,因为他可以肯定他不会看走眼,而米里亚姆毕竟年轻没有经验。但麦克斯没有打电话来,而且连上学也不再从这店门前走过了。费尔德对此很伤心。
后来,一天下午麦克斯来取修好的鞋子。鞋匠把它从架子上取下来,他是特意放在那儿的,没有和别的鞋子放到一起。活儿也是他亲自做的,鞋跟,鞋底都修得很结实,是精心搞的,又打了不少油擦得很亮,看上去比新鞋还好。麦克斯看到这双鞋时,喉结动了动,但眼里没有多少神。
“多少钱?”他问道,眼光还是避着鞋匠。
“还照以前说的,”费尔德回答说,那样子很伤心,“一元伍角。”
麦克斯递给他两张折绉的一元纸币,收回一枚新铸的五角银币。
他走了。也没问起米里亚姆。那天晚上,鞋匠发现新来的助手偷他的钱,他犯了心脏病。

尽管这次病犯得并不严重,他也一连在床上躺了三个星期。米里亚姆说去把索贝尔找回来,费尔德还是挣扎着起来,十分生气地反对这个主意。可是他心里也明白,这是他惟一的出路,在他回到店的第一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时,他坚定了找回索贝尔的决心,就这样,晚饭后他又来到索贝尔的公寓。
他好不容易爬上楼,明知道情况对他不利,但还是得去敲这个门。索贝尔把门打开,鞋匠进去了。这个屋子很小,也很穷,只有一扇临街的窗。里面有一张很窄的床,一张很矮的桌子,墙边的地板上堆着几堆书,放得很乱。他觉得索贝尔挺怪,他没上几年学,却读了不少书。他再一次地问索贝尔,他为什么要读这么多书?而索贝尔没能回答他。又问他在什么地方上过大学吗?他以前也曾问过,但他只摇摇头。他说,他读书就是长知识。鞋匠又问他长什么知识?长了知识又为什么?这些问题,索贝尔都没做任何解释。最后鞋匠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读了很多书,就是因为他很怪。
费尔德坐了一会儿,歇过气儿来了。那个助手坐在床上,宽宽的后背靠着墙。他的衬衫和裤子都很干净。他那粗而短的手指在离开鞋店这么多天之后显得又细又白,看样子在他一气之下离店之后就把自己关在这个小房间里一直没出去。
“那你什么时候回店里去?”费尔德问道。
让他吃惊的是,索贝尔冲口说出:“永远也不回去。”
他跳了起来,走到窗前,看着让人伤心的街道。“我为什么要回去?”他喊道。
“我给你加工资。”
“谁在乎你的工资!”
鞋匠也知道他的确不在乎工资,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那你还要我做什么,索贝尔?”
“什么也不需要。”
“我一直把你当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的。”
索贝尔十分激动地否认这一点。“那你为什么从大街上拉来个根本不认识的小伙子,还叫他和米里亚姆一起出去?你为什么不想想我?”
鞋匠的手脚一下子变得冷凉,他感到嗓子一阵哑,连话都说不出来。最后,他清了清嗓子,用沙哑的声音说:“我不明白我女儿和为我干活的三十五岁的鞋匠有什么相干?”
“那你知道我为了什么才给你干这么长时间?”索贝尔大声说,“难道就是为了你那点工资花费了我五年时间,才让你能有吃,有喝,有地方睡?”
“那你为了什么?”鞋匠也喊道。
“为了米里亚姆,”他冲口说出,“为了她。”
鞋匠过了好一会儿,才挤出一句话来:“我可是付给你现金的,索贝尔。”接着又是一阵沉默。尽管刚才一阵激动,他的头脑还是十分冷静和清晰的。他不得不承认,他早就对索贝尔有这种感觉,可就是从来没有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但现在感觉到了,不免有些害怕。
“米里亚姆知道吗?”他用沙哑的声音低声问道。
“她知道。”
“你告诉她了?”
“没有。”
“那她怎么知道?”
“她怎么知道?”索贝尔说,“因为她知道。她知道我是怎样的人,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
费尔德一下子明白过来了。索贝尔把书和评注给米里亚姆来读,这样慢慢地他就让她知道他是爱她的。鞋匠想到这儿,就像受了欺骗一样,十分生气。
“索贝尔,你真是异想天开,”他狠狠地说,“她决不会嫁给你这样又老又丑的人的。”
索贝尔气得脸色发青。他想咒骂这个鞋匠。但是,他还是忍住了,眼里充满了泪水,这时痛哭了起来。他脸背着费尔德,站在窗口,拳头紧攥着,肩膀随着抽泣而不停地抖动着。
看到他这个样子,鞋匠的气也消了。他想说几句安慰他的话,他的眼睛也湿润了。这个逃亡者多么怪,又是多么可怜,受了那么多的罪,人也老了,头也秃了,从希特勒的炼人炉里死里逃生,来到美国,又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年轻一半年龄的小姑娘。一天一天地在他的修鞋板凳上坐了五年,切呀,砸的,一直等姑娘长大了,没法用语言来减轻内心的痛苦,明知道到头来只有绝望而没有半点希望。
“我说丑,不是指你。”他声音不大不小地说。
这时他意识到他刚才说的丑,并不是指索贝尔,而是指米里亚姆如果嫁给他以后她的生活。为了他女儿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绞心的难过,似乎她已经是索贝尔的新娘,老婆了,不管怎么说是又嫁给了一个鞋匠,她的一辈子不会比她妈妈好到哪里去。他对她所抱的一切美好的梦想———他就是为了这些梦想而终日操心劳累而得了心脏病———对一切美好生活的梦想都化成了泡影。
屋子里很静,索贝尔在窗前看书。真是奇怪,当他读书时他显得那么年轻。
“她今年才十九岁,”费尔德断断续续地说,“就是说还太年轻,还不能结婚。这两年你先不要和她谈这件事,等到她二十一岁时再和她谈吧。”
索贝尔没有回答。费尔德站起身,离开了。他慢慢地下了楼,外面虽然天气很冷,纷纷飘落的雪花把街道染成了白色,他走起路来却感到轻快多了。
第二天一早,鞋匠来到店铺,心情沉重地来开门,他发现他不必来了,因为那个助手早已坐在鞋楦前开始为爱情而敲打着皮革了。一九五〇年

◆我之死
马库斯在二战以前就做了多年裁缝,他看上去总是那么轻松愉快,一头浓密的灰发,两道清秀的眉毛,一双柔软的手。但他入这一行时已不是很年轻了。又因为常常身体不好,他不得不在操作间里雇个帮手,让他负责改衣服,但是活儿一多时,帮手又顾不上熨烫,只好又雇了一个熨烫工。这样一来,这个裁缝店虽说经营得不错,收入也好不到哪儿去。
要是没有这个熨烫工,生意可能会好些。这个熨烫工叫乔西普·布鲁扎克。他是个波兰人,大块头,好喝啤酒,爱出汗,他在内衣和毡拖鞋车间干活。他的裤裆很宽松,把他那肥大的屁股遮住,裤腿在踝骨处扎起。他特别不喜欢那个叫艾米利欧·维佐的裁缝,或者说那个裁缝非常讨厌他,马库斯也弄不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艾米利欧·维佐是西西里人,干瘦干瘦的,有点鸡胸脯。他对那个波兰人心怀嫉恨,或者说,是对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总之,由于他们俩经常争吵,生意受到了损失。
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呢?就像好斗的公鸡,挥拳舞脚,吵吵嚷嚷的。不论说什么事,总是恶言恶语,满嘴粗话,根本不管顾客还在旁边,常常气得马库斯发昏,也让他莫明其妙。他知道他们的毛病,两个人是半斤对八两,谁也不比谁好多少。布鲁扎克住在靠东河附近的破烂不堪的出租房子里,常常在工作时就大喝啤酒。在一个装满冰块,生了锈的盆子里,总是放着十多瓶啤酒。开始时马库斯不同意他这样做,而乔西普总是表现得对店主恭恭敬敬,把大盆锁起来。后来这些啤酒又从后门送到这个街区的一个酒馆里,他在那里喝。这样一来,他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还得马库斯去叫他回来。这样大盆也同他一起回来了。每天吃午饭时,乔西普总是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把意大利蒜味香肠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和松软的白面包一起就着啤酒吃。然后再用烧熨斗的煤气炉把咖啡一煮,不加奶就喝掉。有时他烧一些卷心菜,汤不像汤,菜不像菜的,让整个店都充满了这种菜味。但是,并不是萨拉米香肠,也不是卷心菜让他感兴趣,而是每隔三周邮递员送来的从那边寄来的信。每当信寄来时,他常常用那笨拙的手指把它们撕成两半:这时他几乎忘记了工作,坐在那张没有靠背的椅子上,在装香肠的那个抽屉里翻来翻去,找出一副破眼镜戴上。眼镜的一只腿没有了,他是用一个线绳套代替的。然后就去念捏在拳头中的那些纸。信是用已褪色的棕色墨水写的波兰文字,字迹十分潦草,他大声读着每一个字,连马库斯都能听到,尽管他听得懂波兰语,但宁愿不去听它。可还没等到他读完两句话,他的脸就开始变了形,并哭了起来,眼泪流得两颊上,下巴上到处都是,就好像让人用灭蝇剂给喷了一脸。最后大声地抽泣着,看上去那样子实在吓人,结果几个小时他什么也不能干,一上午就白白过去了。
马库斯常常想提醒他回家再去看信,可是信里的消息也让他十分绞心。他不忍再去批评乔西普。其实他还真的是个很不错的熨烫工。一旦他干起活来,那冒着蒸气的熨斗用力非常均匀,每件衣服都熨得平平贴贴,没有蓬起来的地方,也不会熨出折痕来。袖子,裤腿,每个褶裥都和刀切得一样。一大堆衣服,一会儿就干完了。信里的内容几乎每次都是一样,都是关于他那患肺结核的妻子还有那个十四岁的不幸的儿子。他只见过儿子的照片,还至今没亲眼见过他本人。这个孩子实际上每天在泥里和猪打交道,而且还有病。即使他为他攒够了来美国的路费,他也能够拿到护照,但他的身体也很难通过移民局医生那一关。马库斯也不时地送给这位熨烫工一套西装,或偶尔给一些钱,让他寄给儿子,可是他真怀疑这些东西能否到他儿子的手里。他有时也想,在过去的十四年中,乔西普只要想接他们,还是可以把儿子接过来的,甚至在妻子没患肺结核之前也可以把妻子接来的。但他却不知什么原因,宁可在这儿为他们伤心难过。
艾米利欧也是一匹孤独的狼,每天去离店三个街区远的一个饭店吃四毛钱的一顿午餐,早早地回来读他的邮报。他的怪处在于他常常轻声地自言自语。没有人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但总是听他不断地发出咝咝的咝擦音,不管他站在哪儿,人们总是能听到轻声地说话,轻轻地叹息,但他从来也不哭。他缝扣子时窃窃低语,剪袖子时也叨叨咕咕,熨衣服时也在自言自语。早晨挂外衣时说,晚上戴上那顶黑帽子,穿上外衣孤独地离开时也说。有一次他偶然才明白他这些自言自语说的是什么;这位制衣商一天早晨发现他面色苍白,便给他倒了一杯咖啡,这个裁缝很感激,便向他吐露了实情:他的妻子上个星期已回到他身边,可是现在又离他而去。他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指表示她反复这么做已经五次了。马库斯表示很同情他的处境。因此,每当他听到裁缝在店后的车间里叨叨咕咕时,他都可以想象出他的妻子不知从哪儿回来,并向他表示———发誓———这回再也不走了,可是到了夜里他们都已上床休息了,他在黑暗当中又唠叨起她的事儿,她说她思前想后还是对这感到厌恶,第二天早晨又离家出走了。这个人无休止的自言自语也惹恼了马库斯;他不得不到店外去寻求清静。但他还是继续留用艾米利欧,因为他的确是个好裁缝,用针如神,他缝一个裤脚翻边比一般工人量尺寸都快,而且缝得非常好。这样的裁缝是很少的,他在雇裁缝时是深知这一点的。
一年多来,尽管裁缝和熨烫工在后面车间里没有过消停时候,他们两人却从未对对方注意过。这一天,似乎他们两人之间那堵看不见的墙突然倒塌了,两个人互相扑打起来。就在一触即发之际,马库斯那天下午把一位顾客留在店内,来到后屋取一根作记号用的粉笔,看到这个情景,把他惊得呆了。工作间里,下午的强烈的阳光直射屋内,照得人眼睛发花,他们两人都在那里,他都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情景:他们两个人站在相对的两个墙角里,一动不动地怒目相视,眼光中流露出强烈的仇恨。那个一脸不屑神气的波兰人一只颤抖的手里紧紧握着一个沉重的木压模,而那个脸色铁青的裁缝像猫一样弓着背,靠着墙,高高举着一把裁缝剪刀。
“怎么回事?”马库斯反应过来之后大声喊道。但他们两人仍和刚才一样,谁也不肯开口,在车间的各一边,直盯盯地瞪着对方。那个裁缝的嘴唇动了动,而那个熨衣工则像热天的狗一样喘着粗气,马库斯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两个这么可怕的样子。
“我的上帝,”他喊道,他的全身都冒着冷汗,“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两个人还是谁也不吭一声。他尖着嗓子喊了一声:“都回去干活———”那声音听起来很怕人,但他还是不敢相信他们是否会听;他们还是遵从了。布鲁扎克把熊一般的身子转向了机器,裁缝也转过僵直的身子拿起烧热的熨斗。马库斯看到他们这么听话,心又软了,眼里噙着泪,像对孩子们一样说道:“孩子们,记住,不要打架。”
后来,这位制衣商独自一人站在店铺的隐蔽处,两眼透过前门的玻璃,呆望着,出神地想着他们就在他的背后,正处在一个灰草蒙蒙,阳光斑驳,充满呻吟和血腥味的可怕世界里。他们让他有些困惑。他坐在皮椅子上,希望这时不要有顾客进来,让他把这阵难受劲儿过去。他叹了口气,闭上眼睛,脑海里又活生生地涌现出一个新的可怕的画面:他们两个互相追逐着,一个疯狂地追着另一个,动作虽然笨拙,但却在飞奔,那个被追赶的人偷了他一盒破纽扣。他们先是在阳光照耀下烟尘滚滚的沙漠上追逐,后来又爬上了石崖,在那里两人扭打在一起,他们就在悬崖的边缘上,突然有一个人滑了下去,而且把另一个人也拖下去了。他们伸着空空的双手,僵硬的手什么也没抓住。马库斯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转瞬之间就消失了。他想尖叫,可是没有喊出声。
他迷迷糊糊地坐在那里,直到不再想这些事。
当他又回到现实中来时,回想刚才的情景,知道是一场梦幻。他不想承认曾有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发生过;不过,他知道它已经发生了。尽管你可以说那只是小事一桩,难道不是吗?从到美国以来,在他工作的工厂里,这种打架的事他不是看得多了吗?这些小事他们都忘了,不管当时是多么吓人。
不过,就在第二天,多一天都没超过,后面这两个人心中的仇恨又一次迸发成激烈的争吵,结果给生意带来很大的影响。他们怪声怪气地互相叫骂着,这让这位制衣商十分下不了台,把脖子上那个从不离身的皮尺也扔了。顾客和店主面面相觑,十分紧张,马库斯匆匆忙忙把尺寸量完,而顾客也一反常态,不再愿意滞留,对新衣服多说些什么,付了钱,拔腿就走,不想听两个人在后屋里让人恶心的对骂。他们的声音在前面也听得清清楚楚,两个人的隐私也都公诸于众。
他们两个人互相咒骂不仅毁了他们两个人的名誉,贬低了他们的人格,还用他们令人尊敬的语言说一些其他的可怕的事情。制衣商听明白了乔西普大叫着要把某人的生殖器扯下来,然后用盐揉巴揉巴腌上。所以他以为艾米利欧也在叫喊着这同样的内容,这令他十分伤心也让他发疯。
他多次跑到后面,央求他们,叫他们别这样。他们对他的每一句话都能听得进去,因为这位店主是个很慈善的人,这从他的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而且他还是个能言善辩,很有口才的人,这一点他们两个都很佩服。然而,不管他说什么,他们却一点也没改变。他话音刚落,才转过身去,他们又交上火了。马库斯很苦恼,他回到店铺前屋,坐在那里,看着那黄色盘面的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打发着这段无聊的时光,直到下班时间。可令人惊奇的是,他们把手中的活儿都干完了,已经回家了。
他有时真想把他们解雇算了,可是他又不能不想到到哪儿再去找技术如此熟练的工人呢。可以说他们都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而且工资又要得不高。所以他想还是尽量去改造他们。一天中午,艾米利欧要去吃午饭,他把他拉到一个角落,悄声问他:“艾米利欧,你听我说,你很精明,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总是打架?你为什么恨他,他也恨你?你们为什么说那么狠毒的话?”
这个裁缝虽然很喜欢老板这么和他悄声说话。他在他的手下也很顺从,很希望得到这样小小的关注,但还是低下头、红着脸,既不想回答,也不能回答。
马库斯整个下午就坐在钟下,用手指塞着耳朵。到了晚上,当他看到熨烫工往店外走时喊住了他:“请等一等,乔西普,告诉我,他把你怎么了?乔西普,你们为什么要打架?你有个生病的老婆和孩子吗?”乔西普也很喜欢这位制衣商,他虽然是个波兰人,可他不仇视犹太人。他只是轻轻地抓住他那粗大的胳膊,这时他得赶紧提一提裤子,因为裤子几乎要掉下去了,都妨碍了他走路了。他还是用十分笨拙的波尔卡舞的动作紧紧地抱了抱马库斯,然后咯咯一笑,把他推开,拿着啤酒杯,很快地走出了店门。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闹剧重演,有一个顾客刚一进门,见状马上就走开了。制衣商冲进后屋,他们立刻停止了叫骂———两个人都已筋疲力尽,脸色铁青———转向马库斯。马库斯哀求他们,为他们感到羞愧,同时也流下了眼泪。他们听着,但是他们更注意的是当他发现这样尖声叫喊与身份不符,就改用动人的语调,低声规劝和布道般的演说。他个子很高,但由于常常生病所以很瘦,就是原来那点肉也让这几个月来的麻烦给消耗掉了。他的头发已经白了,站在他们面前苦口婆心地规劝,喋喋不休地宣讲。他那样子即使不像个圣人,也像个老隐士。他的两个工人恭恭敬敬地听着,表现出很高的兴趣。
他向他们讲述了有关他亲爱的父亲的事,他离开人世已很久了。当时他们还小,住在一个贫穷的小村里,村里只有一些小茅草棚似的房子,有一条车碾出的辙印。他的家有十个孩子,九个男孩和一个没有发育好十分瘦小的女孩。他们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唉,家里太穷了,有时他们不得不啃树皮,吃草根来填肚皮。有时饿急了,男孩子,甚至那个女孩,互相咬胳膊和脖子。
“所以,我那可怜的父亲,他长着长长的胡子,一直到这儿———”他弯下腰,把手放在膝盖那儿,这时乔西普的眼里充满了泪水———“我父亲说:‘孩子们,我们是穷人,无论到哪儿,也没有人同情我们,可我们自己不能再互相伤害了,否则———’”
但是这位制衣商的话并没有说完,因为那个熨衣工已一屁股坐在那张他常坐着读信的无背的椅子上,椅子晃了晃,他开始只是抽泣,后来竟是号啕大哭起来,而那个裁缝,喉咙发出一种很少见的声音,并把身子转了过去。
“答应我,”马库斯乞求地说,“你们今后别再打架了。”
乔西普哭着答应了,艾米利欧,眼睛已湿润了,也严肃地点了点头。
制衣商高兴了,说,这是情分,并吻了吻他俩的头,表示祝福,然后走开了,可是他还没有完全走出他们的视线,他身后的空气又已弥漫了火药味。
二十四小时后,他把他们隔离开了,他请来一个木匠,在中间打了一面隔板墙,把熨烫工和裁缝的工作间从中间一分为二。这样一来两个人一度清静了一段时间,而且有一个星期左右两个人一声都没有出。马库斯如果有精力的话,都会高兴得跳起来,庆祝一番。他当然也注意到那个熨衣工有时停下手中的活儿,来到那个新门边,醉眼矇眬地看看裁缝是否还在那儿,而那个裁缝有时也到门边看看,如此而已,两人都没有更过分的举动。而且从那以后艾米利欧·维佐再也不自言自语了。乔西普·布鲁扎克再也不碰啤酒了;当从那边寄来的内容越来越少的信送来时,他也拿回家去,在那脏兮兮的窗前去读了。夜里,尽管有电,但他还是愿意在烛光下来读。
一个星期一的上午,他打开桌子的抽屉去取蒜味萨拉米肠,发现香肠已被掰开成为两截。他手里握着尖尖的刀,就冲向那裁缝,裁缝这时,因为有人弄坏了他那顶黑礼帽,也拿起烧得滚烫的熨斗向他冲来。他抓住熨烫工的前臂,并把它打开一个紫色的伤口,气味十分难闻。这时乔西普也用刀扎进他的腹股沟,而且刀还在那儿悬挂了一会儿。
制衣商连哭带喊地冲了进来,没管他们的伤,而是叫他们去收拾行李。当他离开时,他们又扭成一团,掐着对方的脖子。
马库斯又一次冲进来,喊道:“别这样,别这样,我求你们了,我求你们了。”他挥舞着他那干瘪的胳膊,一阵恶心,浑身无力(在这一片喧嚣声中,他只能听到钟在嘀嗒地响着,但那声音简直如雷鸣一般),而他的心,就像一只易碎的瓦罐,从架子上摇摇晃晃地跌落下来,又从楼梯上跌跌撞撞地滚下去,到了底下,摔碎了,碎片飞溅得到处都是。
尽管这个犹太老人倒下去时,眼光已经呆滞,但这两个助手还是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到这样的眼神:我是怎么告诉你们的?你看?一九五七年

◆账单
尽管这条街离河不远,但并不是临河的,而且街道很窄,街上有弯弯曲曲的一排年深月久的砖瓦结构的经济公寓建筑。小孩子向上垂直地扔球时,可以看见一小块惨白的天空。在施莱格尔担任看门人的那座发了黑的公寓对面拐角处,耸立着另一座与之几乎一模一样的公寓楼,不同之处是它有一个小卖店,而且是这条街上惟一的小卖店———向下走五级台阶,来到地下室,有个又小又暗的小食杂店,是潘内萨夫妇开的,实际上,它只是在墙上面凿了个洞。
潘内萨太太告诉看门人的妻子说这个店面是他们用最后一笔钱买下来的。这样一来,他们可以不依靠他们两个女儿中的任何一个。施莱格尔太太明白,他们的两个女儿都嫁了个自私的丈夫。丈夫们自私,也把她们给带坏了。为了完全不靠她们,潘内萨这个退休工人把他三千美元的全部积蓄从银行里取了出来盘下了这个小食杂店。施莱格尔太太一面四下张望着———尽管她对这个食杂店了如指掌,因为多年来她和丈夫照看的楼和小店只有一街之隔———一面问道:“你们为什么要买下这个小店呢?”潘内萨太太神气十足地回答说因为它小,不会让他们过分劳累;潘内萨已经六十三岁了。他们在这儿不是为了挣钱,而只是维持生计又不过分操劳。经过多少日日夜夜的讨论,他们感到这爿小店至少能给他们一碗饭吃。她看着埃塔·施莱格尔那困惑的眼神,埃塔说她希望他们能如愿。
她把街对面新来的人将原来犹太人的小店盘了下来的事告诉了威利,并说如果有机会可以去那里买东西;她这话的意思是他们仍然到自助商场买东西,但如果一时忘了买什么东西,他们就可以到潘内萨的店里去买。威利的确按她所说的去做的。他身材高大,宽厚的胸膛,大脸盘,面色显得很黑,那是因为整个冬天他一直在铲煤和炉灰。他的头发也常常是灰蒙蒙的,这是因为风常常把垃圾箱里的灰土吹起来,扬到他头上的缘故。他总要把垃圾箱排好,等候垃圾车来把垃圾运走。他总是穿着工作服———他常常抱怨他的活儿没完没了———跑到街对面走下台阶去买点什么需要的东西。这时总是点着烟斗,站在那儿和潘内萨太太聊个没完,而她的丈夫,那个个子矮小,有些驼背的男人,不时带着微笑,站在柜台后面等候这位看门人在长长一段谈话的间歇之后才想起要买一毛钱的七零八碎的小东西。他从来没有从这儿一次买过半美元的东西。后来有一天,威利谈起了住户们是如何不断地支使他,心狠而又吝啬的房东是如何变着法子让他在这五层楼的破房子里干这又干那的。他谈得太投入了,不知不觉已从这儿购买了价值三美元的东西了,可是他身上只有五角钱。威利就像一只被主人痛打一顿的狗一样,但是潘内萨先生清了清喉咙,啧啧地说,这算什么,剩下的他愿意什么时候还都行。他说什么事都是个信用问题,买卖和其他的事都一样。因为,说到底,信用就是我们都是人,如果你是真正的人,你就应该相信别人,而别人也要信任你。这让威利吃惊不小,因为他以前还从没有听过一个开小店的讲这样的话。过了一两天他就把那二块五角钱还上了。但当潘内萨说只要他愿意,他赊什么都可以,威利吸了一口烟斗,然后就开始赊购各种各样的东西。

当他抱着满满两袋子东西回到家里时,埃塔冲他吼着说他一定是疯了,威利说他买这些东西是不必付现金的。
“但我们迟早要付钱的,不是吗?”埃塔还是吼着说,“而且我们还得付比超级市场高得多的钱。”接着她又把她常说的一句话搬了出来:“我们是穷人,威利,我们付不起呀。”
威利也明明知道她的话是有道理的,可不管她怎么说,他还是常去街对面去赊购东西。有一回,他的裤子口袋里有一张皱皱巴巴的十元的票子,而买的东西总共不超过四美元,但他还是没有肯付现款,而是叫潘内萨先记在账上。
埃塔得知他身上有钱可还是赊账,不禁尖声叫道:“你这是干什么?你有钱为什么不付?”
他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他说他不用这钱是因为他不时地有些其他东西要买。他走进烧暖气炉的房间,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包袱,打开一看,是一条镶有珠子的连衣裙。
埃塔见到裙子哭了,说她决不会穿的,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给她买东西,竟以这种不当的方式买来的。从那以后,一切日用杂品都由他去买,他再赊购,她也不再说什么了。

威利仍在潘内萨的小店里买东西。他们也好像总是在等待着他。他们就住在店上面那层楼的三个小房间里,所以每当潘内萨太太从窗户望见他,就匆匆忙忙下楼来到店里。威利从他那个地下室走出来,穿过街道,又下楼梯,打开门,赫然出现在食杂店里。他每次买东西从不低于二美元,有时甚至高达五美元。潘内萨一样一样地把他买的东西报一遍,同时用一支油乎乎的黑铅笔在一个活页本上记下来。潘内萨太太一样一样地为他装进一个深深的袋子里,然后再套上一只袋子。每次威利来到店里的时候,潘内萨总是把账本打开,用舌头舔舔指尖,翻过一些空白页,翻到中间,找到威利那一页。他要的东西一样一样地装好之后,潘内萨总要把总数加一加,用铅笔点数着每个手指,嘴里不停地叨咕着,潘内萨太太用眼一直溜着这些不断累加的数,直到潘内萨加出新的总额(潘内萨抬起头时看看威利,发现威利也在看着)再在这个数字下面加画两条线,这才把账本合上。威利嘴上松松地衔着没有点燃的烟斗,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直到账本被放进柜台,这时才如梦初醒般地抱起装好的东西———他们也总是主动要帮他拿过街,可他总是拒绝———大步迈出店门。
一天,总数已达到了八十三美元还挂零,潘内萨抬起头,微笑地问威利什么时候能还账。就从那天起,威利不再从潘内萨的店里买东西了。在那之后埃塔又拿起她那个用绳编织的购物袋去超级市场购物了,他们两个谁也不会因为忘记买一磅李子干,或一袋盐而再往街对面跑了。
埃塔每次从自助商场买东西回来都紧贴着她这一侧的墙根走,尽量离潘内萨那店远一些。
后来她问威利他是不是已经还上一些了。
他说还没有。
“那你什么时候还呢?”
他说他也不知道。
一个月过去了,一天埃塔在街拐角处遇到了潘内萨太太,潘内萨太太脸上看上去不高兴,可对账单的事只字没提,埃塔回家后又提醒威利要他快点还账。
“别烦我,”威利说,“我自己的麻烦够多的了。”
“你又有什么麻烦,威利?”
“那些该死的住户,还有那个该死的房东。”他大声地说,把门砰地一关。
这时他转过身来说:“我拿什么来还?我这一辈子哪一天有过钱?”
她坐在桌子旁,胳膊平放在桌子上,然后把头伏在上面哭了起来。
“用什么还?”他大喊道,他的脸色阴沉,“用从我骨头上剐下来的肉还?还是用我眼里的灰还?还是每天我用拖把拖掉的地板上的小便,或是我睡觉时的咳嗽?”
他越想潘内萨和他的老婆就越恼越恨。他发誓永远也不还,因为他太恨他们了,特别是那个站在柜台后的驼子。要是他再用那该死的眼光冲他笑,他一定把他举起来把他那驼背的弯骨头折成两截。
那天夜里他出去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在街道边上的水沟旁就睡着了。第二天一早他回到家时,衣服又脏又臭,两眼布满血丝。埃塔把他们四岁儿子的照片捧到他的面前。儿子已经死了,是死于白喉,这时他老泪纵横,发誓以后滴酒不沾。
每天早晨他出去放垃圾箱时,总不把头抬起来看街的对面。
“信用,”他嘲讽地模仿着,“信用。”
艰难的日子来临了。房东命令要减少供热,也压缩热水的供应。他也同时削减了威利的花销和工资。住户们很气愤,他们一天到晚像苍蝇似的围着威利。他告诉他们这是房东的指示。他们就骂威利,威利也骂他们。他们还打电话给卫生局,可是卫生局的人来了一检查,说尽管屋子里过堂风,温度仍在法律规定最低温度以上。不过住户们仍然抱怨说冷,每天缠着威利,他说他也冷,他说他都快冻僵了,可是没有人相信。
一天他把四个垃圾箱放在路边,等候垃圾车来运走。他看到了潘内萨夫妇,他们从街的另一侧瞪着他。他们是从前门的玻璃里面瞪着他的。他刚一看他们的时候,他的眼都有些花了,他们就像两只骨瘦如柴、被拔掉毛的鸟儿一样。
他去找这一个街区另一个公寓看门人借扳钳,回来时他们提醒他有两棵细细而没长叶子的灌木穿过木地板长了出来,他透过灌木可以看到空空的货架。
春天当草从人行道的缝隙中长出来的时候,他告诉埃塔说:“我只是在等候我能全部还清欠账的一天。”
“怎么还呢,威利?”
“我们可以攒钱。”
“怎么攒?”
“我们每月有多少节余?”
“一个不剩。”
“你自己私存起来多少?”
“不再有私房钱了。”
“那就一点一点还,我一定要还,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可问题是他们没有地方去弄钱。有时他想是否有些别的办法来挣钱。这时他就越想越远,好像已经看到他去付钱时的情景,他用一个大橡皮套把一沓钱扎好,然后上楼梯,过街道,又下五级楼梯,来到小店。他会对潘内萨说:“给你,小老头,我敢说你根本没想到我会把钱还来,别人也未必会想到,甚至连我自己也没敢想,可是这些钱,都是一元一元的,用一个大橡皮圈套在一块,全都在这儿。”他掂了掂这捆钱,然后就像下棋一样把它郑重其事地放在柜台中央。那个小个子男人和他的老婆一起把包打开看着这一张张颜色都有点发黑了的票子,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惊叹这么一个小包居然包了这么多的钱。
这只是威利做的一个梦,他是很难实现的一个梦。
他拼命地干活。每天早晨早早地起床,用肥皂和硬毛刷子擦楼梯,从顶楼一直到地下室,然后再用湿拖布拖。木扶手也都擦得干干净净,并且把它油漆了一遍,直到每一层的扶手都光闪闪的,门厅里的信箱也都用金属上光剂和一块软抹布擦得光亮亮的,亮得可以当镜子用。他照见自己那张大脸盘上已长出了黄色的胡须,这令他很吃惊,这就是最近长出来的。还有他那顶浅棕色的毛毡帽,是一个住户走时留下的,他搬走时留下整整一柜橱的旧衣服,埃塔也来帮他清理和打扫了地下室,还有阴暗的院子。院子里横七竖八的晒衣服的绳子,他们就在那底下干活,他们对住户有求必应,如通下水池啦,修厕所呀,等等,就是对他们讨厌的住户也不例外。每天两个人都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不会有任何额外收入的。
一天早晨,威利在擦信箱,他发现他的信箱里有一封给他的信。他摘下帽子,把信封打开,把信拿到亮处去读那封战战抖抖的手写出来的信。是潘内萨太太写来的,她说她丈夫病了,就在对面街的家里,可家里分文没有,问他能否先还十美元,其余的钱以后再说。
他把信撕成碎片,那一天就躲在地下室里。那天夜里,在街上寻找他一天的埃塔在锅炉房的管道中间找到了他,问他在这儿干什么。
他把那封信的事儿说了。
“躲起来也与事无补。”她十分沮丧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
“去睡觉吧,我想。”
他去睡了,但第二天一早他揭开被子跳下床,披上工作服,跑出公寓大楼,肩上搭着一件大衣。在街的一个拐角,他找到一家当铺,在那儿他把大衣当了,拿到十美元,他十分高兴。
但是当他回来时,街对面有一辆灵车之类的车辆,有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从楼里抬出一个又窄又小的松木匣子。
“谁死了,是个孩子?”他问一个住户。
“不是孩子,一个叫潘内萨的男人。”
威利一句话也没说出来,他的喉咙一下子哽咽住了。
那个松木匣子从门厅的门勉强抬出去之后,潘内萨太太,哀痛欲绝地一个人走了出来。威利赶紧转过脸去,尽管他认为他长了胡子,又戴了一顶毡帽她不会认出他来。
“他是怎么死的?”他小声地问那个住户。
“我也说不好。”
但是走在木匣后面的潘内萨太太却听到了。
“老死的。”她尖声答道。
他想说几句宽慰人的话,但他的舌头就像树上的已枯的果子,干吊在嘴里,他的心就像一扇漆了黑漆的窗。
潘内萨太太搬走了。先是同其中一个石板一样面孔的女儿一起生活,后来又去了另一个女儿那里。而那份账却始终没有还上。一九五七年

◆我梦中的女孩
米特卡在芦茨太太的后院已经生锈的垃圾桶的黑桶底上烧毁了让他伤心欲绝的小说书稿。尽管这位爱动感情的女房东千方百计地勾引他让他上钩,而且他躺在床上从地板所传来的新的声音和那强烈的香水味,他能判断得出,她在订婚以前一定是很放纵的(昔日曾经有过令人惊讶的种种可能),他抵制了这一切,而且把自己像囚犯一样锁在自己的房间里,用钥匙把门反锁起来。只是在半夜才偷偷出去吃几块饼干,喝点茶,偶尔吃个水果罐头。这样已经一连几个星期了。
在深秋时节,那本小说在二十家出版商手上经过长达一年半的漂泊之后又回到了他的手中,呆在那里。最后,他把它扔进了垃圾桶,连同秋天的落叶一起付之一炬。他不断地用一根长管子拨弄着,以便让里面的书页也烧起来。在他的头顶上有几只干瘪的苹果吊在树上,就像被人遗忘在干枯的圣诞树上的装饰物。当他拨火的时候,那些火星飞溅到苹果上,已经萎缩的苹果不仅象征着那份创作化作了乌有(那是整整三年的心血),也象征着他全部希望的破灭,连同着他赋予这本书的令人骄傲的构思。尽管米特卡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他仍然感到把自己的内心烧成了(烧了整整两个小时)一个永恒的空虚。
一起投入火中的还有一扎形状各异的文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保留这些东西),一些是他给出版社的信的复印件,一些是他们的回信,不过,大多数都是些印制现成的回绝信;只有三份是一位女编辑用打字机现打的,说他们退稿的诸多原因之中,最主要的一条是因为象征主义问题,它太晦涩,太难懂。只有一位女士写过希望他今后再次赐稿。尽管他诅咒他们该下地狱,但也没有能让他们接受这份书稿。不过,在收到退稿后的一年之中,米特卡又完成了一部新作。可是在重读这部新书稿时,他发现这里仍有他原来的老毛病,即象征主义的问题。而且比以前那一部更晦涩,更难懂,所以,他又把这份书稿扔到一边了。的确,当有些古怪的想法涌现时,他总是急忙溜下床,企图把它们捕捉到,写出来,可是又难以表达,不知该用什么词儿。不仅如此,他甚至失去了信心,他所说的那些话会真的很有意义吗?如果或许真的很有意义,那些麦迪逊街高高在上而又毫无生气、冷冰冰的出版社审稿人能完全明白其真实性与戏剧性吗?所以,一连几个月他都搁下笔,不再写了———尽管芦茨太太对此十分伤心———而且发誓以后永远不再写了。他自己也感到这个誓言是毫无价值的,因为无论发誓与否,他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了。
于是,米特卡就孤独地而且静静地坐在他那间裱着已褪了色的黄色墙纸的屋子里,把以前买来的奥罗斯科[墨西哥画家,1883-1949]的色彩很糟糕的复制品画用图钉按在漆皮已剥落的壁炉架上,看着街道对面屋顶上的鸽子种种的姿势和动作,直至眼睛发酸;或者无目的地看着一辆辆车从下面驶过,而并非看车上的什么人;每天昏天黑地地睡觉,做噩梦,有的梦还挺可怕,醒来以后再盯着天花板看个没完,尽管他想象是在下雪,但它从来也代表不了天空;如果远处传来音乐,他也听一听;只是偶然读一读历史性的或哲学性的书籍,但一旦它们触及到他的灵感,让他想到写作,他立刻啪地一声把书合上。他不时地提醒自己,米特卡,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否则你就完了。可是这样的警告也没有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他变得苍白,消瘦,有一回他穿衣时看到那两条瘦瘦的大腿时,如果他要是爱哭的话,他早就该哭了。
芦茨太太也是个作家,但是个拙劣的作家,她对作家很感兴趣,而且只要能拉来总是把他们拉到她那儿去住(首先,她那种引导式的询问运用得炉火纯青,很快就嗅到这种事情),甚至有时她都无力招待这些人。芦茨太太对米特卡的情况十分了解,她每天总是成功地为他做点事。她想尽办法让他下楼来到她的厨房,她会绘声绘色地把她的午餐描绘一番:热气腾腾的汤,米特卡,还有松软的面包圈,小牛蹄胶冻,米饭和番茄汤,芹菜心,香喷喷的鸡胸肉,要想吃牛肉,也行,甜食也任他选,保证满意;同时还有装在信封里面又封起来厚厚的条子从门缝下塞进来,里面描写她还是小姑娘时候的事,还有自从和芦茨先生结婚后的不如意的生活,写得很详细,语气也过于亲密,她在乞求从米特卡身上得到好一些的命运;或者在他门口留下许多她从以前收藏中找出来的书,而米特卡对这些书连看也没看一眼。还有一些杂志,里面的故事上标着“你能做得更好”的字样。最后,是她自己写的,让他先睹为快的,题名是“作家手记”。所有这些努力迄今都没有奏效———他的门紧闭着(米特卡一声也不出),有时她躲在厅里达一小时之久,就是等着他把门打开———芦茨太太单腿跪在地上,从钥匙孔向里窥视:他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
“米特卡,”她哀叫着,“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子了———简直就是一副骨头架———吓死人了。快下来吃点东西吧。”
他还是一动不动,于是她就换个法子诱惑他:“我这拿着一个干净的床单,我来给你换一下,也给房间通通风。”
他吼着让她走开。
芦茨太太又捉摸了一会儿,“我们又来了一位新房客,也住在你这层楼,是个名叫做比阿特丽斯的姑娘,她可真是个美人儿,米特卡,她也是个作家哩。”
他仍没有做声,但,她也知道,在听着。
“我得说这才叫妙龄,不过二十一二岁,束腰,紧胸,漂亮的脸蛋儿。你可以看见她那小短裤晒在绳上呢,真像花儿一样。”
“她都写些什么?”他很严肃地问道。
芦茨太太发现自己咳了起来。
“据我所知现在是给一些广告杂志写些东西,不过她想写诗。”
他又转过身,不再做声。
她离开了,把一个托盘放在厅里———一碗热汤,那香味足以让他发疯。两个叠好的床单,枕头套,新毛巾,还有当天早晨的《环球》报。

他把那碗令人垂涎的汤三口两口喝个精光,只差把餐巾也一起吃掉。他接着打开《环球》报,看一看有没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内容。大字标题就告诉他说:没有什么新鲜内容。他正想把报纸揉搓揉搓扔到窗外,突然想到在编辑专页上有一个“开放天地”的栏目,他已有几年没看了。在过去,他总是用颤抖的手指,用五分钱买一份报纸,主要是看这个“开放天地”栏目的,因为这一栏目是向所有人开放的,为那些想成作家而努力挣扎的人开设的,谁都可以投稿,但内容只限短篇小说,稿费是每一千字五美元。尽管他现在不愿回忆这段往事,但那毕竟是他的稿子常常被采用的地方。不到半年他就在这一栏目上发表十二篇短篇小说(他用这笔钱买了一件西服还有两磅重的一罐果酱),而且也正是这里使他走上了写长篇小说《安魂祈祷》;从那又到第二次中途流产,又到自暴自弃和以后所产生的厌恶自己的可怕念头。开放的天地,的确不错。他咬了咬牙,但牙上的洞让他感到很痛。不过,对过去这一段辉煌回顾一下,也并非那么苦涩,里面也有些甜蜜———每次他的文章一登,也有二十五万人都可能读到他的文章。就在这座小城里,可能每个人都知道他又有作品上了报(人们在公共汽车里读他的东西,在餐馆的餐桌上,公园的长凳上也都有人在读他的作品,当米特卡这个魔术师般的人物四处走动时,到处可以看到人们的微笑和泪水),出版社的编辑们写来奉承的信,崇拜者就更不用说了,甚至你根本想不到的人也会写信给你。一个人有了声望,真是连猫呀狗的都围着你转。想到这儿,他用那尚带一丝泪花的眼扫了一下这个栏目,但很快就贪婪地读起上面的文章了。
这篇故事很有内涵。这个姑娘叫马德琳·索恩。她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写的,尽管这里她只是偶尔几个地方提到了她自己,然后就转入了活生生的他。他想象着这个女孩不过二十三岁左右,身材苗条,但多愁善感,脸上那股神气明显在告诉人们索恩可不是白给的;不管怎么说,那天她来了,楼上楼下地跑着,有些喜又有些怕。她也是住出租的房子。在写小说,一点一点地写,在夜里写,在每天一整天秘书的工作已耗尽她的精力之后;一页又一页地写,再一页一页地整齐地用打字机打出来,然后放到她床下的纸箱里。在全书都写完,连第一稿的最后一章都完成之后,一天夜里她把这个纸箱从床底下取出放在床上,再看一遍,看这本书到底怎么样。一页一页地她把它们扔到地板上,终于睡着了,还惦记着她是否写得还可以,忧虑着她还要再改写多少遍(这种忧虑越来越重)。当升起的太阳又照到她的眼睛时,她一下子跳了起来,这才意识到她忘了把闹钟上好,她飞快地把那些打好的一页页书稿又都扔进床底下的纸箱,洗了一把脸,穿上条新洗过的裙子,梳了几下头发,飞奔下楼,冲出了房子。
一工作起来,真奇怪,精神还不错。小说的事又开始在心中涌起。她记下了她还应做哪些事———看来剩下的事不多了———就能使这本书成为一本她所希望的那种很像样的书。回到家里,满心欢喜,手里捧着鲜花,女房东在一楼迎接她,扑向她,满脸笑容:你猜,我今天都做了些啥?全是为你做的:把新窗帘的图案画好了,也配上了新床罩,当然少不了床前的地毯,好不让你那双小脚受凉,一切都让你惊喜!这房间真像春天扫屋子那样从上到下都那么干干净净。我的上帝。这个女孩飞跑上楼,趴在地上往床底下看:纸箱空了。楼下像是一片黑光。房东,我床底下那些打好字的纸都到哪儿去了?她说话时把手都放到喉咙上了。“噢,我在地板上看到的那些纸吗?亲爱的,我还以为你放到那儿是让我清扫出去的呢,所以我就清理出去了。”马德琳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声音,“是不是还在车库里?我———想星期四以前是不收垃圾的。”“噢,不,亲爱的,我今天早晨把它放进垃圾桶里烧掉了。那烟直辣眼睛,我的眼睛痛了足足一个小时。”米特卡放下窗帘,叹了一口气,一下子倒在了床上。

他确信这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他亲眼看见那个疯女人把手稿倒进了垃圾桶,而且不断地拨动着火直到每页神圣的手稿都化为灰烬。他望着火而兴叹———这是多少年的辛勤的汗水呀。这个故事在他头脑中挥之不去。他想要摆脱这一切———离开这房子,不再想这令人心酸的事,可是他身无分文,能到哪儿去呢?所以,他躺在床上,不论睡梦中还是清醒时,他总是梦到那燃烧的垃圾桶(在那桶里他们的书稿融合到了一起),为她而难过也为自己而忧伤。垃圾桶,这个象征物他以前是没有过的,在喷着火焰,射出火星,就像一个个的词,冒出的烟就像油一般浓。它开始变红发热,成了难看的黄色,又变成黑色———里面装满了人的骨灰———不知是谁的。当他的想象消失之后,心里又一阵阵为她的事而难过。那最后一章———真是对这件事的一个讽刺。他终日渴望着能减轻她的痛苦,说一些知心的话,做一些体贴的动作,告诉她可以从头再写,而且只能比以前写得更好。半夜时分,这种念头让他难以入睡,难以忍受,他往手提式打字机里插进一张纸,转动一下胶滚儿,在这奇静的深夜,给《环球》报写一封短信。由这份报纸来转达他对她的同情———他本人作为一名作家———也不应放弃,要继续写,你的真诚的,米特卡。他找到一个信封,又贴上一枚邮票,邮票是在抽屉里找出来的,明知并不可取,但还是偷偷溜出去把它寄了出去。
他很快就为此事而后悔了。这么做合适吗?算了,他已经写过了,但如果她写回信怎么办?谁要,谁需要与人有通讯往来呢?他现在简直没有力量去做这些事。所以他很高兴自十一月份焚烧书稿之后一直没有人来信。现在已经二月了。然而,每当整个房子的人都睡着了的时候,在他偷偷出去觅食的路上,总还是划一根火柴看一看信箱,这让他自己也感到很好笑。第二天夜里,他把手伸进去,用手指摸一摸,还是空的,他也是活该。是件傻事,他只能忘记她这件事:即,每天少想一会儿。但是,如果那个姑娘鬼使神差地写了封回信呢?芦茨太太是常常开信箱的,而且把不管是什么邮件都亲自拿上来的———不想浪费他的时间。第二天早晨他听到邮递员挎着她那只大袋子轻快地走上楼来,他知道是那个女孩回信了。稳住神,米特卡。尽管他警告自己,他可能还是在那个梦幻世界之中,但当那熟悉的、忸怩作态带有挑逗性的敲门声响起的时候,他的心还是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他没有应门。咯咯的笑声:“是你的信,米特卡,亲爱的。”她最终还是把信从门缝塞了进来———这也是她的一桩乐事。他等着她走开了才走到门口拿信,不想让她听到他去取信而让她得到满足。他跳下床,把信拿到手,急忙打开。“亲爱的米特卡先生(一笔十足的女性手笔)感谢你对我的善意的同情,你的真诚的M.T.”就是这么几个字,也没有回信的地址,什么也没有。他怪叫一声,把它扔进废纸篓里,第二天他叫的声音更响了:又有一封书信说那个故事不是真的———是她编造出来的;但是,真实的情况是她很孤独,那么,他是否有必要再写信去呢?
对米特卡来说没有容易的事儿,但后来他还是写了信给她。他有的是时间又无他事可做。他对自己说,他写回信给她是因为她太孤独———好吧,因为他们都很孤独。最终,他承认他写回信是因为他不能再从事其他的写作。这样做毕竟可以让他缓解一下,尽管他不是个逃避现实的人。米特卡感受到尽管他曾发誓再也不回到老路上去,但他还是希望这种通信会让他回到他那已放弃的书上去(思想贫瘠的作家是通过与女作家令人满意的书信交流来寻求摆脱这种贫瘠的)。很清楚,他想用这些书信来结束对自己的不继续写作的怨恨,没有创意的痛苦,不再恨自己与它们无缘。啊,米特卡。他叹息,为什么会这么无力,必须去依靠他人。然而,尽管他的信常常很粗鲁,有挑衅性一点也不礼貌,但总能得到她热情的回应。那么宽容,那么温柔,那么主动。所以不久(他也曾责骂自己,可谁又能抵挡得住)他就提出与她会面的问题。是他开始提出的,而她(有些犹豫)还是接受了,因为,她曾问道,没有打扰那个人不是更好吗?
会面的地点就定在离她工作的地方不远的图书馆的一个分馆,时间是星期一晚上。这倒适合她嗜书的爱好,而如果要他来定,可能是在一个街的拐角。她说,她将戴一个老太太的那种三角头巾,是红色的。这下子倒让米特卡不由不去想她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从她的信看来,她是多愁善感的,谦虚的,诚实的,但她长得会是什么样呢?尽管他喜欢的女人,首先是,十分漂亮的美人儿。但是,他想她不会是这类型的人。一半从她给他的一些暗示,一半根据他的本能推测。他把她描绘成一个长得标致,又很健壮的人。咳,只要她有女人味,又有才华,还那么大胆,还求什么呢?像他现在这种情况的男人是需要点特殊口味的。
三月的夜晚是令人喜悦的,也让人感到了春天的气息。米特卡把两扇窗子都打开,让微风吹着他。就要去赴约会了———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您的电话。”是一个女孩的清脆声音。大概是那个做广告的比阿特丽斯。他等她走后,才打开门走下楼来到厅里去接今年以来的第一个电话。当他拿起听筒时,突然角落里出现一线光。他望过去,那扇门关了起来。是女房东造成的,她在房客之中把他宣传为一个怪人,“我楼上的作家”。
“米特卡吗?”是马德琳在说话。
“请讲。”
“米特卡,你知道我为什么打电话吗?”
“我怎么会知道。”
“我喝酒喝多了,有点醉了。”
“为什么不晚些时候喝?”
“因为我害怕。”
“怕什么?”
“我太爱你的信了,怕把它们丢了。我们非得见面吗?”
“是的。”他轻声说。
“如果我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呢?”
“既来之则安之。”
她叹了口气,“那好吧———”
“你会去的,是吗?”
没有她的声音。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现在就让我灰心丧气。”
“好吧,米特卡。”她把电话挂上了。
他很敏感。他从抽屉中拣起最后一美元很快就离开了房间,趁她来不及改变主意就先去图书馆。但是芦茨太太在楼梯下面看到了他,她穿着法兰绒的浴衣。她的灰发又长又乱,声音有些嘶哑:“米特卡,你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就是躲着不见我?我等了你好几个月就想说句话,你怎么这么狠心。”
“请借个光,”他把她推到一边,跑出了房门。疯狂的女人。一阵阵宜人的微风吹散了一切不快,让他的喉咙有一种哽咽感。他快步走着,比任何时候都充满活力。
图书馆是座老式的石头结构建筑。他在外借部的一排排书架之间已经凹陷的地板上到处看,只看到那个打着哈欠的管理员。儿童阅览室里没有灯光。在参考书室有一个中年女性一个人坐在长长的桌旁:在桌子上放着她那只装得鼓鼓的购物袋。米特卡还在屋子里搜寻,东看看西看看。这时他头皮一炸,突然意识到:这獉就是她。他直盯盯地看着,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他的心里就獉獉獉像吃了只苍蝇那样恶心。一阵怒火陡然升起。健壮倒是够健壮的,不过,戴了一副眼镜,相貌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上帝,甚至连颜色也分不清———那三角巾的颜色是令人作呕的烂橘子的颜色。真是天大的骗局———男人受过这样无情的捉弄吗?他想逃离这里到外面换口气,可她不动声色地平静地读着那本书,那种若无其事的样子却没让立即跑出去(这一着可是够狡猾的,她知道老虎已经进了笼子),她要是曾有那么一会儿抬起头来,眨一眨睫毛,他也能确定下来。可是她却两眼不离书本,他要逃开就让他逃去。这更让他火上加油。有谁需要这个老姑娘的施舍?米特卡(痛苦地)大步走向她那张桌子。
“马德琳?”他带着嘲弄的口吻叫着这个名字(作家使飞行的鸟受了伤,但仍不想住手)。
她抬起头带着几分羞涩、不太自然的微笑:“米特卡?”
“正是———”他玩世不恭地鞠了一个躬。
“马德琳是我女儿的名字,我写那个故事是借用了她的名字。我叫奥尔加。”
让她这些谎话见鬼去吧!不过他还是怀有一丝希望地问道:“是她让你来的吗?”
她惨然一笑,道:“那就是我,坐下,米特卡。”
他满怀怒气地坐了下来,几乎想杀了她:把她剁成碎块,然后装进芦茨太太的垃圾桶里烧掉。
“他们快关门了,”她说,“我们到哪儿去?”
他毫无表情,在那儿发呆。
“我知道有个喝啤酒的好地方,就在街拐角。我们去喝一杯轻松轻松。”奥尔加建议道。
她把灰色毛衣外面那件黄褐色外衣的纽扣扣好。他也只好站起来。她站起身来跟在他身后,她那只袋子几乎拖到石台阶上。
在街上他把那个袋子接过来———里面好像装满了石头———跟着她走过拐角进了一个啤酒馆集中的地方。
他们靠着墙向里走,对面是一排又黑又暗的一间间下等酒吧,奥尔加找到后面的一个。
“找个肃静点,僻静点的地方。”
他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这个地方气味不好。”
他们面对面地坐下,他一想到这一晚上要同她在一起,心里老大不痛快。有讽刺意味的是:在鼠洞大小的房间里蹲了好几个月,今天竟为这而出来了。他真想现在就回去,回到那个房间,像棺材一样把自己关起来永远也不再出来。

她脱下外衣,“我要是年轻的话,你准会喜欢我的,米特卡。我身段窈窕,头发金黄,追我的男人多得是,我不是你所说的那种性感的人,不过他们可都认为我挺性感的。”
他把眼睛转向了别处。
“我有气质,从整体上看很有韵味。我热爱生活,在许多方面我都比我丈夫强。他不理解我的禀性,所以离我而去———不过,你知道,我们有两个孩子。”
她看得出他没有注意她的话,奥尔加叹了一口气,眼泪也落了下来。
招待走了过来。
“一客啤酒,给我来一份女士威士忌。”
她用两个手帕,一个是用来擦鼻涕的,另一个是擦眼泪的。
“你看,米特卡,我都告诉你了。”
她那个可怜样打动了他,“我知道了,”为什么,这个傻瓜,不注意听呢?
她望着他,眼里看得出一丝凄婉的微笑。不戴眼镜的她显得好看一些。
“你和我想象得一模一样。就是没想到你这么瘦,真让我吃惊。”
奥尔加把手伸进购物袋,从里面掏出几个包来。她打开来,有面包,香肠,鲱鱼,意大利奶酪,萨拉米软香肠,泡菜,还有一大块火鸡腿。
“我有时好自己弄些东西吃一吃。吃吧,米特卡。”
又是一个女房东。让米特卡不得不随波逐流,好像他在引诱别人的母亲。但他还是吃着,感谢她为他提供的这段消遣的时间。
招待把酒拿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开个野餐会?”
“我们是作家。”奥尔加解释说。
“老板会高兴的。”
“别管他,吃,米特卡。”
他没精打采地吃着,一个人总要活下去。他不也一样吗?他什么时候混得这么惨过?好像从来没有过。
奥尔加呷了一口威士忌,“吃吧,这也是一种自我表现。”
作为一种自我表现,米特卡吃光了那根萨拉米香肠,半只面包,奶酪,还有鲱鱼。他的胃口大了起来。奥尔加又从袋子里掏出一块腌牛肉,还有一只熟透了的梨子。他用那块肉做了个三明治。那种凉凉的啤酒也是那么好喝。
“现在写作进展得怎么样了,米特卡?”
他把杯子放下,可又改变了主意,把杯中剩下的酒也一饮而尽。
“别提它了。”
“别丧气,要振作。每天都要写一点。”
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啃那只火鸡腿。
“我就是这么做的。二十年来我从不间断写作,只是有时———因为某种原因———我写得太差了,我真不想写下去了。但是我总是放松一下自己,只是短短的一段时间,然后再换一个故事写。在我又恢复创作激情之后我再回到原来那个故事去,但常常又是重新写了,或者认为那个题目已不值得再花费心思了。你按我这法子练习一段时间,你就会掌握一些规律的。这也取决于你对生活的态度。只要你是个成熟的人,你就会知道应该如何工作的。”
“我的作品是一团糟,”他叹了口气,“就像一团迷雾,一片涂鸦的墨迹。”
“你会走出自己的路的,”奥尔加说,“只要你持之以恒。”
他们又坐了一会儿。奥尔加告诉他她童年的事情。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她本想再多谈一会儿,可是米特卡有些不耐烦了。他在想在这之后还干什么?他会把这个老女人带到哪儿去?他是说他的灵魂。
奥尔加把吃剩下的食物又放回购物袋。
到了街上,他问她去哪儿。
“我想去公共汽车站,我同儿子住在一起。在河那岸,还有尖酸刻薄的儿媳妇,和他们的小女儿。”
他替她拿着袋子———已经轻得多了———他这么走着,一只手提着袋子,另一只手上夹着一支香烟,朝汽车的终点站走去。
“我真希望你能认识我的女儿,米特卡。”
“为什么不呢?”他满怀希望地问,他感到奇怪。她为什么不早提起这件事呢?因为她始终也没有真正进入他的脑海之中。
“她的头发像瀑布一样,腰就像花瓶一般。她的气质真是无以伦比。不然的话,你准会爱上她的。”
“怎么啦,她结了婚吗?”
“她在二十岁时就死去了,正是风华正茂的豆蔻年华。我所有的故事实际上都是写她的。将来我把那些最好的篇章收集一下,看能不能出版。”
他一下子像挨了当头一棒,走起路来都有些踉跄。正是为了马德琳,他今天晚上才溜出洞穴,把她一直搂在自己的胸前,贴在孤独的心上。可是她就像一颗流星,陨石,一下子崩作了碎片,散落到无际的天边。他站在下面,孤独地哀叹。
他们终于来到了汽车站,米特卡把奥尔加扶上车。
“我们还见面吗,米特卡?”
“最好不再见了,”他答道。
“为什么不呢?”
“太令我伤心了。”
“那你也不再写信了吗?你决不会知道你的那些信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就像一个焦急等待邮递员的年轻的姑娘。”
“谁知道呢?”他走下汽车。
她把他叫到车窗前,“别担心你的写作,多呼吸些新鲜空气,养好身体,有了好身体才能更好地从事写作。”
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可怜她。她的女儿,还有芸芸众生,为什么不该同情呢?
“在关键时候,性格是很重要的,但也必须附以天分。当你在图书馆看我的时候,你站在那儿,我想这是一个有性格的男人。”
“再见。”米特卡说道。
“再见,亲爱的,尽快写信给我。”
她仰靠在椅子上。汽车轰响着开出了车站,在车转弯时,她还从窗子向他挥手。
米特卡向相反的方向走去。一时感到很不舒服。直到他感到已没有原来那种剧烈的饥饿感,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才过去。靠今晚所吃的这些东西,他可以坚持一个星期。米特卡,骆驼一样的人。

春天,他时时处处感到春意就在身边,就在周围。尽管他极力抵制她那种亲昵的言语,当他往芦茨太太家走的时候,他还是一直忘不了这一晚与她在一起时的情景。
他想到这个老女孩。他现在将回到家里,给她从头到脚披上溜滑的白纱。他们在楼上跳来跳去,然后,他(一个一生绝对只结一次婚的男人)把她抱起来,抱进门槛,在他那个写作间的小屋里,用手搂着她从紧身胸衣里溢出的赘肉一起跳起了华尔兹舞。一九五三年

◆魔桶
前不久,在纽约居民区的一间狭小,几近简陋,却堆满书籍的房间里,住着一个名叫利奥·芬克尔的年轻人。他在耶西瓦大学[犹太人在一八八六年创立的一所私立大学,校址设在纽约市。]攻读犹太教律法,经过六载寒窗,他终将在六月份被授予圣职,出任牧师了。这时一个熟人建议他最好先结婚,这样会更容易取得教徒们的信任。可是,他到目前连个意中人都没有,又谈何结婚呢?他冥思苦想,折腾了两天,到头来还是把一个名叫平尼·萨尔兹曼的人请到家中。萨尔兹曼是个专门为人做媒的。芬克尔曾在《前进报》上读过他刊登的仅有两行字的广告。
一天晚上,这位媒人来到芬克尔住的这座公寓的灰砖大楼四楼黑洞洞的走廊里。他手里提着一只有皮带的黑色公文包,那只公文包由于多年磨损,已经变得薄了。萨尔兹曼从事这个行当已有多年。他身材瘦小,但仪表不俗,戴一顶旧帽子,大衣显得又短又紧。他常常让人闻到鱼味,对此他也毫不掩饰,他爱吃鱼。他虽说缺了几颗牙,但看上去并不叫人生厌。因为他总是那么和霭可亲,而眼神又带有几分伤感。他说起话来娓娓动听,那副嘴唇,一绺轻髯,还有那消瘦的手指配合着那声音,是那么充满活力,但一旦静下来,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又显得深沉忧郁。这一特征让利奥心放宽了不少,本来这种场合对他来说难免有些紧张的。
他开门见山,把请他来的目的告诉了他。他说这全都是为父母着想的,他们结婚相对较晚,而目前他仍然孤身一人,形单影只。六年来,他一心扑在学业上,无暇于社交生活,又无女友为伴,结果就成了这个样子。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与其自己寻来觅去,令人尴尬地瞎闯,不如请个有经验的人出个主意。他还提到媒人在犹太人社会里是个古老而又受人尊敬的职业,它可以使人们的需要变成现实,而事后又不成为人们幸福的障碍。他还说他的父母也是经媒人撮合才成亲的。由于双方家里都很穷,没什么财产,所以他们的婚姻谈不上谁在经济上获益,但至少他们多年来一直相亲相爱,也算是一桩美满的婚姻。萨尔兹曼听着,有点尴尬,也有些惊喜,感到其中不乏为这一项职业的辩解。后来,他也曾觉得这项职业确有一种自豪感,但这种感觉已经消失多年了。他打心眼里赞同芬克尔的看法。
于是他们两个就着手这件事了。利奥把萨尔兹曼带到屋内惟一敞亮的地方:靠窗的一张桌子旁,从窗子可以看到灯火通明的城市夜景。他坐在媒人旁边,但面对着他,极力抑制着痒得难受的嗓子。萨尔兹曼急切地打开公文包上的皮带,拿出一沓薄薄的多次翻弄过的卡片,取下套在上面的松松的橡皮箍。他翻着那些卡片,利奥看着他那动作,听着他发出的声音感到很不舒服。他假装不在看,而把眼睛盯在窗外。尽管现在仍是二月,但冬天已近尾声,对于这一时节的种种迹象他已多年没有关注过了。他望着那轮圆圆的明月在云层中穿过,那云朵就像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动物。他半张着嘴,看着月儿钻进了一只大母鸡,又从后面钻了出来,就好像那只鸡生下了一只蛋。萨尔兹曼假装透过刚戴上去的眼镜在仔细看卡片上的字,却时时在偷眼看着这个年轻人气宇不凡的面庞,满怀欣喜地注视着他那又高又直的学者般的鼻子,那双棕色的眼睛透着无限的智慧,两片嘴唇敏感中又不乏严肃,两颊黝黑而凹陷,给人以镇定自若的印象。他环顾四周,看到一架又一架的书,不由自主满意地轻轻嘘了一口气。
当利奥看到卡片时,发现萨尔兹曼手中只有六张。
“就这么几张?”他不禁失望地问。
“我办公室里卡片多极了,我说了你也不信,”萨尔兹曼回答说,“抽屉里都堆满了,我现在都把它们放在一只桶里,可并不是每个姑娘都能配得上我们即将上任的拉比呀。”[拉比是犹太教中负责执行教规、律法,并主持宗教仪式的人员或犹太教会众领袖。]
利奥听了脸上一红,后悔他寄给萨尔兹曼的个人履历表填得太详细了。他原以为把自己的准确情况和一些细节最好都告诉媒人,以便更好地了解他,可谁知一下子写过了头,把不是很必需的内容也写了上去。
他不太好意思地问道:“你的顾客材料里附照片吗?”
“先看门第,再看陪嫁,以及其他承诺,”萨尔兹曼一边回答一边解开紧裹在身上的大衣扣子,然后靠在椅子背上。“最后才是看照片呢,拉比。”
“请叫我芬克尔先生,我还不是拉比呢。”
萨尔兹曼满口应诺,但却称他为博士,而趁利奥不注意时又改称拉比。
萨尔兹曼正了正角质眼镜的镜架,轻轻地清了清喉咙,很卖力似的念着第一张卡片。
“索菲·p,二十四岁,一年前丈夫去世,无子女,中学毕业,受过两年大学教育。父亲经营批发业,生意兴隆,并有房地产。愿陪嫁八千美元。母亲亲属中有几位是教师,还有一位是演员,在第二街颇有声望。”
利奥惊奇地抬头看着他:“你是说她是个寡妇?”
“寡妇也不等于就失去清白,拉比,她可能才和丈夫在一起四个月,而丈夫又只是个孩子,或有病。她本不该嫁给他的。”
“我还从来没有考虑过娶个寡妇呢。”
“这就是你的见识少了,其实像这个姑娘这样的寡妇,又年轻,又健壮,娶到家去准是个好媳妇。她这辈子都会对你感恩戴德。信我的没错。我现在要是讨老婆,我就找个寡妇。”
利奥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萨尔兹曼耸了耸肩,微微地表示失望。他把这一张卡片放在木桌上,又开始念下一张。
“莉莉·H,中学教师,正式教员,非代课教员。本人有积蓄,并有新道奇汽车一辆,曾旅居巴黎一年。父亲是有名的牙医,有三十五年临床经验。愿觅职业男性,完全美国化的家庭,莫失良机。”
“我很熟悉这个人,”萨尔兹曼说,“我真希望你能见见她。她可爱极了,还相当聪明,你可以整天和她聊天,谈书本,谈戏剧,谈什么都行,她对时事也了如指掌。”
“我想你还没说她的年龄呢。”
“她的年龄?”萨尔兹曼眉毛一扬,“芳龄三十二。”
利奥停了一会儿,说道:“恐怕太大点吧。”
萨尔兹曼不禁一笑。“你多大了,拉比?”
“二十七。”
“你说二十七和三十二有多大区别?我的老婆就比我大七岁,我吃亏了吗?一点也没吃亏。要是罗特希尔德的女儿想嫁给你,你还能因为比你大几岁而说‘不’吗?”
“是的。”利奥毫无表情地答道。
萨尔兹曼知道他说的“是的”其实是“不会”的意思,也没太在意。“大五岁算不了什么,我跟你说,你要是跟她生活一个礼拜,你一定会忘记她还比你大几岁的事。大五岁意味着什么?不就意味着比她年轻的人多活几年,多些见识吗?上帝保佑,对这个姑娘来说,这五年可没白活,她年长一岁,就身价高一等。”
“她在中学教什么?”
“教外语,你听她讲的法语,简直和听音乐一样。我干这一行也有二十五年了,对于她我是真心推荐的。请相信我,我可不骗人,拉比。”
“下一张是谁?”利奥突然问道。
萨尔兹曼很不情愿地拿起第三张。
“鲁丝·K,十九岁,优等生,如有合适人选,父亲愿出一万三千美元现金陪嫁,父亲是医学博士,胃病专家,技术精湛,内弟开服装业,上等人家。”
从萨尔兹曼那副神气看,似乎是打出了一张王牌。
“你刚才说她才十九岁?”利奥对这倒挺感兴趣。
“一点不错。”
“她长得好看吗?”利奥脸有点红,“漂亮吗?”
萨尔兹曼吻了吻手指尖,“可爱至极,这一点,我可以保证。今天晚上我就给她父亲打个电话,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美人儿。”
利奥还是不放心:“你敢保证她真的那么年轻?”
“这我敢担保,他父亲可以给你她的出生证看看。”
“你敢肯定她真的没什么问题?”利奥还是追根问底。
“谁说有问题?”
“我只是不明白像她这样年纪轻轻的,干吗要求媒人说媒。”
萨尔兹曼脸上掠过一丝微笑。
“和你一样啊,你可以去,她也可以来嘛。”
利奥脸红了。“我不是时间来不及了么。”
萨尔兹曼意识到刚才说的并不合理,连忙解释道:“是她父亲的意思,这并不是她本人的意思。他希望她的女儿选一个最中意的丈夫,所以他就亲自出马,四处撒网,一旦我们确定了对象,他就会把他引见给她,并促成他们的婚事。这样得到的婚姻要比没有经验的姑娘自己来找好。我本不必告诉你这些。”
“那你认为这个姑娘相信爱情吗?”利奥有些不安地问。
萨尔兹曼几乎要大声笑出来,但还是抑制住了,只是十分冷静地说:“爱情来自意中人,在这以前谈什么爱情呢?”
利奥张了张干燥的嘴唇,但没有说出什么,他注意到萨尔兹曼的眼光已经溜到另一张卡片上去了。他明智地问了一句:“她身体情况怎么样?”
“绝对健康。”萨尔兹曼说道,这时呼吸有些困难。“当然罗,她的右脚有点跛,是她十二岁时一次车祸留下的。不过她又聪明又伶俐,长得又那么漂亮,谁会注意那点事呢?”
利奥心事重重,站起身,走向窗户。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痛苦,怪自己不该请媒人来。最后他还是摇摇头。
“为什么不行呢?”萨尔兹曼还不肯放弃,说话的嗓门也提高了。
“因为我讨厌胃病专家。”
“你娶的是女儿,管她父亲是干什么的呢?你结了婚还要他做什么?谁也没有说每周五晚上他必定得到你家来。”
这种不顾脸面的谈话还在继续。利奥打断了他,让他回去了。他走的时候,眼光阴沉忧郁。
尽管打发走了说媒的,利奥心情感到轻松一些,可第二天他始终打不起精神。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萨尔兹曼没有给他介绍一个称心的姑娘。他是不诚心给他这样的主顾介绍。但是当利奥在犹豫是否要找一个比平尼更有经验的媒人时,他又怀疑是否———虽然自己这么做了,而且他也尊重父母的意见———在心底里他根本就不相信说媒拉线这类人呢?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可还是心神不定。他一整天就在林子里转来转去,把一个很重要的约会也错过了,忘了把衣服送出去洗,去百老汇大街吃饭忘了付钱,结果又手里拿着付款单往回跑;女房东和她的一个朋友在街上见到他,很有礼貌地同他打招呼:“晚上好,芬克尔博士。”可他居然没认出来。直到天黑,他才平静下来开始认真看书,心里才有些安宁。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还没等他说声请进,推销爱情的萨尔兹曼已经站到屋子里了。他的面色灰白,憔悴,好像几天没吃饭,随时都会倒地断气那样。可是这位婚姻掮客的肌肉却神奇般地一变,脸上绽开了笑容。
“晚上好,欢迎我来吗?”
利奥点点头,看到他的再次光临,心里挺不安的,可又不想让他回去。
萨尔兹曼仍然满面春风,把公文包放到桌上。“拉比,我今天晚上可给你带好消息来了。”
“我已经告诉过你,不要称我拉比,我还是个学生。”
“这下子你再也不用担心了,我带来的是个一流的新娘。”
“如果是这件事,还是不要再提了。”利奥佯作没有兴趣。
“你要是同她结婚,全世界人都得为你庆祝婚礼。”
“萨尔兹曼先生,请不要再说了。”
“可首先得让我恢复一下体力。”萨尔兹曼虚弱地说。他摸索着公文包的皮带,从皮包里掏出一个油腻腻的纸袋,又从袋里取出一个上面有几粒芝麻的面包圈,还有一条小熏鱼。他的手的动作十分麻利,很快就把鱼的皮剥下来,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忙了一整天了。”他边吃边咕哝着。
利奥看着他吃。
“有切成片的西红柿吧?”萨尔兹曼问道,但有些迟疑。
“没有。”
这位媒人又闭上眼睛吃起来。吃完后,又小心翼翼地把面包屑也拣了起来,把吃剩下的鱼又包了起来,放进纸袋里。他那双戴眼镜的眼睛在屋内四处搜寻,终于发现在一堆堆的书中有一个煤气炉。他摘下帽子低声下气地问:“可以喝杯茶吗,拉比?”
利奥有些于心不忍,站起身来为他冲杯茶,同时还放了一块柠檬和两块方糖,这让萨尔兹曼乐不可支。
萨尔兹曼喝过茶,精神头儿和体力都得到了恢复。
“告诉我,拉比,”他和蔼地说,“昨天我给你看的那三个人你又考虑一下没有?”
“没必要再考虑了。”
“为什么呢?”
“她们都不中我意。”
“那么什么样的才让你中意呢?”
利奥没有回答,因为要回答也只能给一个说不清楚的答案。
萨尔兹曼不等他回答又问道:“你还记得那个姑娘吗?那个中学教师。”
“三十二岁的那个?”
但出乎意料的是,萨尔兹曼脸上绽着笑容:“二十九岁!”
利奥看了他一眼。“怎么又少了几岁?”
“搞错了,”萨尔兹曼承认错误,“今天我和牙医谈过了,他把我带到保险柜取出她的出生证明给我看。去年八月她正好二十九岁。去年过生日时,她正在山里度假,他们还给她开了个晚会呢。她父亲第一次告诉我时我忘了记年龄了,我告诉你三十二岁的是另一个客户,她是个寡妇。”
“你告诉我的就是那一个,我记得她不是二十四岁吗?”
“另一个寡妇,现在世界上就是寡妇多,这能怪我吗?”
“当然不能怪你。不过,我对寡妇不感兴趣,还有对那个中学教师,也不感兴趣。”
萨尔兹曼双手紧握放在胸前,两眼望着天花板,虔诚地说:“我的犹太孩子啊,对中学教师都不感兴趣的人,我该怎么办呢?你到底对什么感兴趣呢?”
利奥有点来火,但控制住了自己。
“你还能对什么感兴趣?”萨尔兹曼继续道,“如果你对能讲四国语言,银行里又有一万美元的私人存款的好姑娘都不感兴趣的话。再说,她爸爸还答应再给一万二千元。她手头又有辆新车,有的是好衣裳,还可以和她谈天说地,她又给你一个一流的家,还有孩子,你简直进了天堂一般。”
“她要是那么好,为什么十年前不结婚呢?”
“为什么?”萨尔兹曼哈哈大笑,“为什么?还不是她太挑剔,这就是为什么,她总想要最好的。”
利奥不吱声了,心里感到好笑,绕来绕去把他给绕进去了。不过萨尔兹曼又把他的兴趣引向了莉莉·H,而且他开始认真地考虑去拜访她的事儿了。当这位媒人注意到利奥真心地考虑他所提供的情况时,他感到他们很快就可以达成协议了,这一点他心里有数。

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时分,利奥·芬克尔和莉莉·赫斯科恩沿着河滨路散步,但利奥总感到萨尔兹曼如影随形地在身边。他脚步轻快,腰板挺拔,他特意戴上一顶黑色软呢礼帽。帽子是他今天早晨从柜橱架上落满灰尘的一个帽盒里取出来的,身穿一件黑色的礼拜服,这件衣服他也上上下下掸得一尘不染。利奥还有一条手杖,是一位远亲送给他的一件礼物,他本想拿着,但后来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莉莉长得小巧玲珑,不算难看,一身初春时节的装束。她对各种话题都能谈论一番,挺跟形势的,而且都谈得很生动。他掂量掂量她的话,真挺棒,从这一点上来说,又得给萨尔兹曼记上一分。但他曾是不安地感到这个人就在他们附近什么地方,例如,躲在街道两旁的某棵高树上,用小镜子给这位女士发送信号,或像潘神一样,隐起身形,在他们前面一边跳舞,一边吹着婚乐,并将野花的花蕾和紫葡萄洒在路上,象征着结婚生子,尽管这场婚姻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莉莉说:“我在捉摸萨尔兹曼先生是个挺古怪的人,你说呢?”她这话把利奥吓一跳。
他不知该怎么回答好,只好点点头。
她鼓着勇气红着脸继续说:“首先我得感谢他介绍我们相识,你说呢?”
他有礼貌地回答说:“我也一样。”
“我是说,”她笑着说,“我们这样认识,你不介意吧?”她的笑大方得体,起码不俗气。
利奥倒挺喜欢她这股坦诚劲,心里明白她是想使这种关系发展下去,也知道要做到这样也是需要一些生活经验和勇气的。一个人如果没有点过去的经验是没法一开始就这么开诚布公的。
他说他不介意。萨尔兹曼的职业是传统的,也是让人尊敬的,如果有所收获,当然是有价值的,不过,他指出,经常的情况是徒劳无功。
莉莉叹了一口气,算是表示赞同。他们又继续走了一会儿,经过一段沉默,她又不自然地笑着问道:“如果我问你一些带点隐私性质的问题,你不会介意吧?说实在的,我感到这个问题挺令人着迷的。”明知利奥对此只耸了耸肩,她还是有些尴尬地说:“你是怎么笃信上帝的?我的意思是,是不是一种热情的冲动?”
利奥停了一会儿,慢慢地回答说:“我一直对律法感兴趣。”
“你在摩西律法里看到上帝显身了吗?”
他点了点头,想换个话题。“我听说你曾在巴黎呆过一段时间,赫斯科恩小姐?”
“噢,一定是萨尔兹曼先生告诉你的吧,芬克尔拉比?”利奥皱了皱眉,但她仍然继续说着:“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我几乎都忘了。我记得我是因为姐姐结婚才回来的。”
而莉莉仍不肯放弃原来的话题,“什么时候,”她用颤抖的声音问道,“开始迷恋上帝的?”
他瞪了她一眼。后来渐渐地明白了她在谈论的不是利奥·芬克尔的情况,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个人神灵交的人,或者是一个萨尔兹曼为她编造出来的最热情的预言家———与活人和死人都没有关系的人。利奥气得直发抖,浑身发软,感到没劲儿。这个骗子一定是耍了个花招,编造些故事先骗了她,又骗了他。他本想见的是个二十九岁的年轻女士,可结果他看到的(此刻才认真看了看)却是个既紧张又急切的脸,一个已过三十五岁,而且很快就会老下去的女人。要不是他尚有一些自持力,早就把她赶走了。
“我并不是,”他严肃地说,“一个有天赋的虔诚信徒。”他一边措辞想继续说下去,但有一种很强烈的羞怯感,“我想,”这时他很紧张,“我皈依上帝,并不是因为我爱他,而是因为我并不爱他。”
这份供状听起来是那么刺耳,因为他自己也始料未及,这让他很震惊。
莉莉这时也哑口无言了。利奥看到一大群面包鸭子似的从头上飞过,就像他昨天夜里靠数着面包才睡着。幸好这时下起雪来,他不必再冒着雪继续忍受萨尔兹曼的算计。

利奥恨透了那个说媒拉线的,发誓他若再来非把他给扔出去。幸好萨尔兹曼那天晚上没有来,而当利奥的气消下去之后一种难以名状的绝望又袭上心头。起初他还以为是对莉莉的失望而引起的,过了不久他明白了,原来是从找萨尔兹曼的一开始他自己心里就没有个谱。他渐渐意识到,他无法抵御那种空虚感。自己又没能耐去找个对象,所以才找来个说媒的。这个可怕的事实是从他与莉莉·赫斯科恩小姐的会面和谈话中才悟出来的。她追根刨底地盘问曾令他十分生气,可也让他明白了———比莉莉本人更明白———他与上帝的关系到底是怎么回事。从这里得到启发才恍然大悟,原来他除了父母之外,从未爱过任何人,或者是相反的情况,因为他不爱人类,也不可能全力地去爱上帝。在利奥来说,现在他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他也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真实面目:不爱别人,也不被人爱。这番令人痛心却并非完全没有预料的彻悟让他惊恐不安,他极力地控制着自己,用手捂着脸,哭了起来。
接下来的一周是他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他吃不下东西,体重下降了不少,胡子长了出来,衣服破破烂烂。讲座不去听,书也懒得翻。他真想离开耶西瓦,退学算了,可这么一来六年心血就会功亏一匮,就像把好好的一本书扯成一页一页的撒满街,这更会让父母伤心欲绝的。可是他活到现在连自己都不认识,白读了摩西五书[指《圣经·旧约》中“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开头五章。]还有那么多的评注本,却连这个道理都没悟出来。他感到求教无门,在一片孤寂之中心无所依。虽然有时他也想到莉莉,但也不至于能让他立即下楼去打电话。他变得暴躁易怒,尤其是对女房东,她老是好打听别人的私事儿。可有时他感到又是自己的不是,就在楼梯处把她拦住向她道歉,弄得她不好意思,只好跑掉。不过,从中他也找到一种慰藉:他是个犹太人,而犹太人生来就是受苦受难的。当这个漫长而可怕的星期快熬到头的时候,他终于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对生活也有了目标:一切按原计划去做。尽管他并非完美,但理想可是完美的。至于找老婆的事,一想到还得找下去,又让他心焦,让他不安。不过,这次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或许会比以往成功些。大概是既然他已有了爱,而新娘就会循爱而来,这本是一种神圣的追求,为什么要媒人呢?
那个媒人就在那天晚上又来了。他现在骨瘦如柴,眼神焦虑不安,他看上去仍是一副希望落空的样子,好像在莉莉·赫斯科恩小姐身边等电话,等了一周也没听见回音的模样。
萨尔兹曼咳了咳,立刻切入正题:“你感觉她怎么样?”
利奥一下子火了起来,禁不住责问媒人:“你为什么骗我,萨尔兹曼?”
萨尔兹曼本来就苍白的脸现在如死灰一般,好像整个世界都坍塌下来,压在他的身上。
“你不是说她只有二十九岁吗?”利奥逼问。
“你听我说———”
“她已经三十五了,这还是少说。”
“我也不太有把握,是她父亲告诉我———”
“这还不算,更重要的是你对她也撒了谎。”
“我怎么会对她撒谎呢,你告诉我?”
“关于我的情况你向她说得很不真实,你把我说得天花乱坠,可实际并不是那么回事,她还以为我是个半神一样的神奇拉比。”
“我只说你是个虔诚的教徒呀。”
“你说什么,我都可以想象得出。”
萨尔兹曼叹了口气。“这正是我的弱点,”他坦白地说,“我老婆就说我别把这种事当买卖来做。可是我一看到两个可心儿的人就要结成一对儿,就忘乎所以了,说得自然多了些。”他苦笑一下,“所以,我才落了个穷光蛋的下场。”
利奥的气也消了。“算了,萨尔兹曼,我想就这样吧。”
这位媒人用贪婪的眼光盯着他。
“那你就不要老婆了?”
“要,”利奥说,“不过我想通过其他的途径。我对经人介绍的婚姻不感兴趣了。说实在的,我现在倒是认为先恋爱后结婚是有道理的,我要先与人有了爱情之后再同她结婚。”
“爱情?”萨尔兹曼很惊讶地说,过了一会他开始评论:“对于我们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的生活。而不是为了女人。在犹太人社区里,他们———”
“我知道,我知道,”利奥说,“我最近常常想,对我来说爱应该是生活和崇拜的结果,而不是为了爱情而爱情。我认为对我而言,建立一个我需要的标准,并去实现它是很有必要的。”
萨尔兹曼耸耸肩膀,然后回答说:“听着,拉比,如果你需要爱情,这我也能办到。我有不少漂亮的主顾,包你一见倾心。”
利奥不高兴地笑了笑。“恐怕你不明白。”
萨尔兹曼急忙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袋。
“照片。”他说,并飞快地把那个信封放在桌子上。
利奥叫他把照片拿走,但萨尔兹曼像长了翅膀一样,一阵风似的消失了。
三月来临,利奥的生活已恢复了正常。虽然他仍有些不舒服———打不起精神———他还是打算多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交活动。这当然是要花钱的,不过他平时很能节省,在实在不能节省的情况也是精打细算的。这段时间萨尔兹曼的那些照片就在桌子上放着,上面已经落了一层灰尘。偶尔利奥在看书,或喝茶的时候,也注意到过这叠照片,但却从来没想打开看一看。
日子一天天过去,没有什么社交生活,更不用说与异性交往的机会———就他目前的情况而言,这类活动的机会是极少的。一天早晨,利奥懒洋洋地爬上楼梯,进了房间,站在窗前看着街景。虽然天气晴朗,但他眼前的景色却暗淡无光。他注视着下面街上的人群行色匆匆,又转过头来看看自己的小房间,不免心情郁闷。桌子上摆着那袋照片,他突然狠狠地把它一下子撕开。他兴奋地在桌旁站了半个小时,仔细地看着萨尔兹曼装在里面的一张张照片。最后,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把它们放下了。一共六张。乍一看去,各有动人之处,可是看久了她们就都变成了莉莉·赫斯科恩:韶华已逝,青春不再,在一张张笑脸背后隐藏着一颗颗饥渴的心,没有一张显示出个性的照片。光阴没有理会她们拼命的呼唤,从她们身边匆匆流过,她们成了躲在带有鱼腥味公文包里的一叠照片。呆了一会儿,利奥想把它们装回信封口袋,他发现里面还有一张,是那种花二角五分钱就可以得到的快照。他端详了一会儿,不由得低声叫了起来。
她的面容深深打动了他。是什么让他着迷他也说不清,给他的印象是一种青春的气息,就像春天的鲜花,而年龄,又有一种岁月消磨的痕迹;这是从那副眼神中看出来的,那眼神是那么熟悉,绕怀不去,又是那么陌生。他分明感到与她似曾相识,可又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几乎都可以回忆起她的名字、认得她的笔迹。不,怎么会这样呢?他一定会想起来的。他承认,打动他的并不是她非凡的美貌,不,尽管她的确十分动人,而是她身上的某种东西。如就五官而论,照片上的那几个女士有的甚至会更好些;但她却能闯入他的心,让他心动,她是真正地生活过,或想要真正地生活———甚至不仅是想要,可能还悔恨过过去的生活,曾经遭受过种种痛苦:从那迟疑的眼光深处,从她与她内心所蕴藏和所放射出的光彩来看,她在开启一个新的天地,这里有各种希望,她自己的天地。她正是他所企盼和向往的。由于长时间地注视,他感到有点头痛,眼睛也眯了起来,不一会儿,他突然感到心里一团迷雾一下子膨胀起来,他感到有点怕她,想到是不是接受了一个邪恶的印象?他有些发抖,轻声地自言自语。我们每个人有时都有这样的感觉。利奥沏了一小壶茶,没有放糖就喝了起来,使自己静一静。没等喝完,他又拿起照片,仔细看看,那个脸蛋的确不错:正适合利奥·芬克尔。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理解他,才能帮助他追求他所要追求的。她很可能,他想,会爱上他。她怎么会埋没在萨尔兹曼的那袋子废卡片里呢?他怎么也猜测不出。他想到的就是立即找到她。
利奥冲下楼去,抓起布朗克斯区[纽约的城区之一]的电话号码簿,翻找萨尔兹曼家的地址。上面没有,连他的办公室的地址也没有。他又查了一下曼哈顿区的电话号码簿,还是没有。但是利奥记得那天读他登在《前进报》“私人事务栏”上的广告时,曾把地址记在一张纸条上。他又跑回房间,翻他那些纸堆,可是运气不佳。真是急死人。该需要这个媒人了,可他又不知躲到哪儿去了。幸好他翻了一下皮夹子,在一张卡片上写着他的名字和布朗克斯的地址。上面没有记电话号码,利奥想起来了,他们一开始就是通信联系的。他穿上大衣,没摘便帽就戴上了礼帽,直奔地铁车站而去。在去布朗克斯区尽头的一路上,他坐都坐不稳,几次想掏出照片看一看那姑娘的脸,是不是和他记忆的是一个样子,但他还是克制住了,还是让那幅快照呆在大衣里面的口袋里吧,她和他贴得这么近,他就心满意足了。车还没到站他已在车门外等候了。车门一开,他就冲了出去。他很快就找到了萨尔兹曼在广告上所说的那条街。
那座楼和地铁相距还不到一个街区,可那不是座办公楼,甚至都不是出租门面的统楼,也不是那种可以出租办公室的大商店。而是十分破旧的老式公寓房。利奥在门铃下面一张脏兮兮的纸签上看到有铅笔写的萨尔兹曼的名字。他爬过三层黑洞洞的楼梯,来到他的门前,他敲了敲房门,开门的是一个患气喘病,头发灰白的瘦女人,穿着一双毡拖鞋。
“干嘛?”她问,期望什么事儿也没有,她的样子似听非听的。他可以发誓,这个人也好像见过似的。但那一定是幻觉。
“萨尔兹曼———是不是住在这儿?平尼·萨尔兹曼,”他说,“是个做媒的。”
她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说:“当然。”
他有点不好意思。“他在家吗?”
“不在。”她的嘴虽然还张着,但不再说什么了。
“事情挺急的。你能不能告诉我他的办公室在哪儿?”
“在天上。”她向上指了指。
“你的意思是他没有办公室?”利奥又问道。
“在他的袜子里。”
他向屋里偷偷溜了一眼。里面没有阳光,又乱又脏,一间大屋中间用一个帘子一分为二,帘子拉开一半,帘子里面有一张中间凹陷的铁床,靠门这边的房间里墙边有几把摇摇晃晃的椅子,一个旧柜橱,一张三条腿的桌子,放锅碗瓢盆的架子以及各种厨房用具。但是没有萨尔兹曼和他那只魔桶的影子,大概这也是想象的一部分。一股炸鱼的味呛得利奥两腿发软。
“他到哪儿去了?”他还没死心,“我想见你的丈夫。”
她终于说了一句话,算是回答:“谁知道他到哪儿去了?他一有个主意就跑一个地方去。回去吧,他会去找你的。”
“告诉他我叫利奥·芬克尔。”
她没有任何表情,也不知听见没有。
他失望地走下楼。
但是萨尔兹曼气喘吁吁地已在他的门口等候了。
利奥十分惊讶,大喜过望。“你怎么跑到我前面来了?”
“我是赶来的。”
“快进屋。”
他们进了屋。利奥沏水倒茶,又给萨尔兹曼拿了一个沙丁鱼三明治。他们喝茶时他从身后把那叠照片拿过来递给媒人。
萨尔兹曼放下茶杯期待地问:“有你相中的吗?”
“这里没有。”
媒人把脸转了过去。
“这儿倒有一个是我所要的。”利奥把快照取了出来。
萨尔兹曼戴上眼镜,用颤抖的手接过照片,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并呻吟了一声。
“怎么啦?”利奥喊道。
“对不起,这张照片弄错了,她不是给你看的。”
萨尔兹曼激动地把那个牛皮纸袋塞进皮包,又把那张照片塞进自己的衣袋,转身跑向楼梯。
利奥愣了一会儿立刻追了上去,在门厅那儿把他拦住,女房东见状尖叫一声,但他们两个谁也没有理会。
“把照片给我,萨尔兹曼。”
“不给。”他眼里的痛苦神情叫人害怕。
“那你告诉我她是谁?”
“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
他想走,但利奥不顾一切地一把抓住他那件瘦小的大衣,拼命地摇他。
“求你别这样,”萨尔兹曼叹着气说,“求你别这样。”
利奥很难为情地放开手。“告诉我她是谁。”他哀求道,“这对我太重要了。”
“她不适合你。她太野,没有廉耻,她不配嫁给一个拉比为妻。”
“你说野是什么意思?”
“就像畜牲,就像狗。在她看来贫穷就是罪恶。正是因为这,我就当她已经死了。”
“以上帝的名义,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能把她介绍给你。”
“你为什么这么激动?”
“你问为什么?”萨尔兹曼说,眼泪夺眶而出。“她是我的孩子,我的斯特拉,她该下地狱,该烧死。”

利奥匆匆忙忙上床,蒙上被子,在被窝里他把他这一生前前后后想了一遍。尽管他很快就睡觉了,可还是忘不了她。他醒来,捶捶胸,他祷告,请求上帝别让他再想她,但是不灵。几天来他痛苦煎熬希望不爱她;可又怕真的不爱她了。他不再想这件事了。他最终下了决心,让她向善,而自己皈依上帝。这一想法一会儿让他厌恶,一会儿又让他兴奋不已。
在百老汇街的一家小餐厅里他又遇到了萨尔兹曼,这时他才意识到他已做出了最后的决定。萨尔兹曼一个人独自坐在后面的一个桌旁吮着鱼骨头上的残肉,他形容枯槁,快瘦成了皮包骨。
“萨尔兹曼,”他说,“爱情终于来到我心间。”
“看了一张照片就产生了爱情?”媒人挖苦道。
“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能爱她,那你就能爱任何人,我给你看几个新主顾吧,她们刚给我寄来照片,其中有一个可真是个小宝贝儿。”
“我就要她。”利奥口中还念叨着。
“别犯傻啦,博士,别为她劳神了。”
“让我和她见个面,萨尔兹曼,”利奥有些卑微地乞求了,“或许我能效点劳。”
萨尔兹曼不再吃了,利奥明白事情已经定下来了。
在离开餐馆时,他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他怀疑整个事情到了今天这一步,是不是都由萨尔兹曼一手策划的。

利奥收到她的信,她说要在一个街拐角的地方约他相见。果然,在一个春天的夜晚,她等候在一柱街灯下。他来了,手里拿着一束紫罗兰,还有含苞欲放的玫瑰花。斯特拉站在街灯下,吸着烟。她穿了件白衣裙,红鞋子,这正是他所期望的,只是当时一时慌乱,以为她穿的是红衣服白鞋子。她在那儿等候着,有些不安,也有些害羞。从远处他就看到她那双眼睛———和她父亲一模一样———无比的纯洁无邪。他从她身上构思着自己的救赎。空中回响着提琴声,闪烁着烛光。利奥跑过去,手中的花冲着她。
拐过这个街角,萨尔兹曼靠着墙,在为死者祈祷着。
一九五三年

◆哀悼者
凯斯勒以前是个鸡蛋对光检查员,后来一个人靠社会保险金生活。在过去的六十五年中他本可以为不止一个黄油和鸡蛋批发商干活而赚更多的钱,因为他挑选鸡蛋和给蛋定级又快又准,可是他好和别人争吵,被人认为是好惹麻烦的人,所以那些批发商都不愿雇他。在一段时间后,他退休了,靠社会养老金而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他住在曼哈顿区东部的一幢年久失修的小公寓里。他的房间在顶楼,租金十分便宜。可能是他住得太高了,所以没有人去拜访他。他十分孤独,而且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如此。他也曾一度有过家庭,可是容不了老婆和孩子,如他一贯那样,几年后,他离开了他们。在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他们,因为他从来不去找他们,他们也不来找他。三十年过去了。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他也不愿意去多想这些事。
在这座公寓里,虽说他也住了十年了,可知道他的人却寥寥无几。在五楼,他两侧的住户一家是意大利人,一个干瘪的老太太带着三个中年的儿子,另一家是沉默寡言的德国夫妇,他们没有孩子,姓霍夫曼。就是他们也从不和他打招呼,而他即使在狭窄的楼梯过道中遇见他们,也从不向他们问候。公寓的其他住户有时在街上遇到他,也能认出他来,但都以为他是住在这一街区的另外什么地方。伊格内斯,这个个子矮小,有些驼背的看门人是最了解他的,因为他们在一块玩过两人的皮纳克尔扑克游戏,但伊格内斯常是输家,因为他缺乏玩牌的技巧。可是伊格内斯也有一段时间没有上楼来了。他常和他老婆说他无法忍受那里的臭味,屋里很脏,家具很旧,让他感到恶心。伊格内斯有时向这层楼的其他人散布有关凯斯勒的这类话,所以别人都躲着他,把他看成是个脏老头。凯斯勒知道这一切,但他对他们都很蔑视。
一天,伊格内斯和凯斯勒争论起鸡蛋对光检查员是该使用桶,还是该堆起油乎乎的袋子,同垃圾一起流入升降机的方法。两个人唇枪舌箭,互不相让,最后变成了对骂。凯斯勒砰地把门一关,走了。伊格内斯跑到五楼下大声地当着老婆的面骂这位老人。他的妻子对什么都无动于衷。碰巧房东格鲁伯在楼里,他是个胖子,总是一脸愁容的样子,穿着一身宽且长的衣服。当时他正在检查管道修理的情况。气极败坏的伊格内斯又在他面前告了凯斯勒一状。他说凯斯勒的房间的气味难闻死了,他简直是他所见过的最肮脏的人,说话时他还用手捏着鼻子。格鲁伯知道他这位看门人是言过其实,但他此刻正为财务的问题而发愁,致使血压升高,所以一听这情况立刻就说:“给他一个迁出通知。”这座公寓里自战后还没有一个住户接到过这样的书面通知呢,不过格鲁伯心里有底,万一有人问起这个问题,他就说勒令凯斯勒迁出是因为他是个不受欢迎的房客。格鲁伯这么做是因为想到伊格内斯可以在给墙刷漆时买点便宜漆省几个钱,而再租给别人至少比那个老头多付五美元的房钱。
那天晚饭后,伊格内斯一脸得意的神气上了楼,敲响了凯斯勒的房门。这位鸡蛋对光检查员打开了门,一看是他,砰地一声把门又关上了。“格鲁伯先生说给你个通知,我们不想让你在这儿住了,你把整个公寓搞得臭气熏天。”里面没有回答,伊格内斯没有离开,他在那儿品味着刚才他说的话。五分钟后屋内仍然没有声音,这个看门人还等在那里,想象着这个老犹太人一定躲在门后发抖呢。他又大声地说:“你接到通知两周内得搬走,否则格鲁伯先生和我就把你赶出去。”伊格内斯看到门慢慢地打开了。看到这个老人的那副样子,让他大吃一惊,看着他开门的那个动作,活像一具死尸在调整自己的棺材盖儿。不过虽然他的样子和死人一样,但声音却仍富有活力,那声音从喉中冲出,特别难听,刺耳,把伊格内斯这些年来的事骂了个遍。他的眼睛通红,他的两颊凹陷,那绺胡子不停地上下抖动着。他好像一边喊着,一边在减肥。看门人对刚才那件事都不再上心思了,可也受不了他这样狗血淋头般的痛骂,所以他终于减道:“你这个又脏又臭的老叫花子,你最好快点搬出去,别这么找麻烦。”一听这话,凯斯勒狠狠地说那就请他们先杀了他然后再把尸首抬出去。
十二月一日的一清早,伊格内斯发现信箱里有一个脏兮兮的纸包,里面有凯斯勒的二十五美元。那天晚上格鲁伯来收房租时,伊格内斯把它拿给这位房东看。格鲁伯心不在焉地摆弄着这些钱,过了一会儿,皱了皱眉头,憎恶地说:“我记得我告诉过你给他送一个迁出通知。”
“是的,格鲁伯先生,”伊格内斯没有表示异议,“我已经通知他了。”
“真是厚脸皮,叫人讨厌,”格鲁伯说,“把钥匙给我。”
伊格内斯把公寓的总钥匙串取了来,交给了房东。格鲁伯气喘吁吁地开始了缓慢的长途攀登。尽管在每层楼的楼梯平台处都歇口气,可还是感到很累,让他汗流浃背,这就更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终于爬上了顶楼,他用拳头敲打着凯斯勒的房门。
“我是格鲁伯,房东,马上把门打开。”
里面没有回答,也没有动静,格鲁伯就把钥匙插进锁里,转动了一下。凯斯勒用一只箱子和几把椅子把门顶住了,格鲁伯不得不用肩膀把门拱开,来到这个光线昏暗的外国留居者的门厅里。这个老头,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站在厨房的门口。
“我警告过你赶快从这儿搬走,”格鲁伯大声地说,“要是不搬,我就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
“格鲁伯先生———”凯斯勒开口了。
“别拿你那些令人作呕的借口来烦我,都是骗人的。”他四处看了看。“屋子弄得像破烂市,闻起来和厕所没什么两样,得花我一个月时间来清理。”
“这味是我煮卷心菜的味,我在烧晚饭。等一等,我把窗户打开就好了。”
“你不走这味就不会走的,”格鲁伯掏出他那个鼓鼓囊囊的大钱包,数出十二美元,后来又掏出五角钱,放在了箱子上面。“到这个月十五号,你还能住两个星期,然后就搬出去吧,我要清理房间。说过的话就不再说了,搬出去再找个别人都认识你的地方,或许是能找到个地方的。”
“不,格鲁伯先生,”凯斯勒很有感情地喊着,“我没有做什么错事,我不走。”
“别拿我的血压闹着玩儿了,”格鲁伯说,“如果十五号你还不走,我亲自来把你扔出去,看把你骨头摔散了。”
说完,他就走了,下楼时脚步十分重。
十五号到了,伊格内斯又在他的信箱里发现了十二块五毛钱。他给格鲁伯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这件事。
“我去清理房间。”格鲁伯喊着说。他又指示看门人写一个通知书,就说凯斯勒的房钱被拒收,然后把钱从他的门底下塞进去。伊格内斯按照吩咐去做了。凯斯勒又把钱塞进了信箱里。伊格内斯又写了个条子,连同钱一齐塞进这个老头的门缝里。
又过了一天,凯斯勒接到一份住户驱逐通知单,上面说周五上午十时要到法庭上去申诉理由,说明为什么不爱护甚至不断破坏公寓里的财产而不应被驱逐。这一官方通知可把凯斯勒吓坏了,因为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上过法庭。可是在规定的那天,他并没有在法庭上出现。
就在那天下午,市司法局长带着两名身强力壮的助手来到了公寓。伊格内斯为他们把凯斯勒的房门打开。他们推开门就进去了,看门人连忙跑到楼下他那个地下室躲了起来。尽管凯斯勒连哭带叫的,那两个助手还是把他那几件简陋的家具搬了出来,放到人行道上了。东西是搬出去了,可他们还得撞开卧室的门,因为这个老人把自己锁在那里。他喊着,挣扎着,向邻居们求救,但他们都站在门口,三五成群,一声不响地观望着。那两个助手紧紧地抓住老人的胳膊和瘦骨嶙峋的双腿,老人哀号着,蹬着腿,但还是给抬到了楼下。他们把他放到那堆破烂东西中的一把椅子上。楼上,那位司法长官把门封了起来,又用伊格内斯给他的一把锁把门锁好,又在一份文件上签了个名,并把文件交给了看门人的老婆,然后和助手上了一辆汽车一溜烟地走了。
凯斯勒坐在这张放在人行道快裂成两半的椅子上。天在下着雨,一会儿就变成了雨夹雪,他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从他身边路过的人就从这堆东西的边上践踏而过。他们看着凯斯勒,而凯斯勒两眼茫然无助。他没有戴帽子,也没有穿大衣,任凭雪落在他身上,看上去他也成了一件被抛出来的东西。不一会儿,楼上那个干瘪的意大利老太太带着两个儿子和一个装得满满的购物袋回来了。当她认出这堆家具中坐着的是凯斯勒,她尖叫起来。她用意大利语同凯斯勒尖声地叫着,但他就像没有听见一样。她站在门廊里,缩成一团,还不断地用那双瘦瘦的胳膊比比划划的,嘴也在生气地叨咕些什么。她的儿子想让她镇静下来,但她仍然尖叫不止。有几位邻居从楼上下来看是谁在如此吵闹。最后,老太太的两个儿子实在想不出法子,只好放下他们的购物袋,把凯斯勒从椅子上抬起来,然后把他背上楼。霍夫曼,凯斯勒的另一个隔壁邻居,用一个小三角锉刀把那只挂锁给锉断了,凯斯勒又被抬进了他曾被驱逐出去的公寓房间。伊格内斯冲着他们每一个人尖叫着,骂他们,但他们三个人还是把凯斯勒的那几把椅子、破桌子、箱子和那张古老的铁床拖到楼上,放进了卧室。凯斯勒坐在床边上,流着泪。过了一会儿,那位意大利老太太端来一个汤盘,是满满的一盘通心粉,还有番茄汁和磨碎的干酪等配料。这时这几个人才离开。
伊格内斯又打电话给格鲁伯。这位房东正在用餐,食物一下子在喉咙处塞住了。“我要把他们全部都赶出去,这些狗娘养的。”他吼道。他戴上帽子,钻进汽车,一路碾着泥雪来到公寓。一路上他一直想的是他所担心的事:高价的维修费;这座房子已四分五裂,可能哪一天就会塌掉。他从报上常看到这类消息。突然大楼的前面墙面与楼体脱离开,就如一个大浪扑倒在大街上。格鲁伯心里咒骂这个老东西连晚饭也吃不安宁。他到了公寓之后,从伊格内斯手里把那串钥匙一把抢过来,就沿着中间已凹陷的楼梯向上爬。伊格内斯也想跟在后面,但格鲁伯让他老老实实地呆着。当房东不注意时,伊格内斯偷偷地也溜了上来。
格鲁伯用钥匙打开了门,来到凯斯勒黑暗的房间。他拉开灯的开关看到这个老头坐在床边上,无精打采地闭着双眼,两脚边上的地板上有一盘已变硬的通心粉。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格鲁伯大声吼着。
那个老人坐在那里,毫无表情。
“你知道这是犯法的吗?这是非法擅入,是犯法的。你回答我。”
凯斯勒仍然一言不发。
格鲁伯用一个黄色的大手帕擦了擦额上的汗。
“听着,我的朋友,你自己在给自己制造麻烦。如果他们在这儿把你逮去,要送你去贫民院的,我只是想好言相劝。”
让他吃惊的是,这时凯斯勒抬起头来,两眼闪着泪花。
“我究竟怎么你了?”他伤心地哭着,“是谁把一个在这儿住了十年按月交房租的人赶了出去?我都做了什么了,请你告诉我?是谁无缘无故地伤害别人?你是希特勒还是个犹太人?”他一边说一边用拳头敲打着箱子。
格鲁伯摘下帽子。他在仔细地听,一开始对于他说的话有些摸不到头脑,但后来他回答说:“你听着,凯斯勒,这不是个人问题。这房子是我的,可现在这个房子快倒塌了。我现在债台高筑。不管是哪个住户,如果他不爱护它,他就得走。你不爱惜公寓,还和看门人打架,所以才让你走。你要是明天一早离开,我啥话也不说,如果你不离开,你还得给轰出去,我会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的。”
“格鲁伯先生,”凯斯勒说,“我不会走的,你如果想让我死,你可以杀了我,但是我不会走的。”
当格鲁伯生气地离开时,伊格内斯匆匆忙忙从门口溜走了。第二天早晨,经过一夜的焦虑与不安之后,房东打算开车去市司法局长办公室。半路上他在一个小商店门口停下来去买一包香烟,当时又决定先去找凯斯勒再谈一次。他想到一个主意:他主动把这个老头送到公共救济院去。
他驱车来到公寓大楼,敲了敲伊格内斯的门。
“那个老家伙还在楼上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在那儿,格鲁伯先生。”看门人故作镇静地说。
“你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看见他出去。在这以前,我从钥匙孔向里面看,又没发现有任何动静。”
“那你为什么不用你那把钥匙打开门看一看?”
“我害怕。”伊格内斯很紧张地回答说。
“你怕什么?”
伊格内斯不想说。
这时一阵恐惧也掠过格鲁伯的心头,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他抓过钥匙,很费力地向楼上去,不时地加快一下脚步。
没有人应门,当他打开门时身上冒出一身汗。
但是那个老人仍在那儿,还活着,光着脚坐在卧室的地板上。
“听着,凯斯勒,”房东说道,尽管刚才吓了一大跳,现在松了一口气。“我有个主意,你要是按我说的去做,你就没有麻烦了。”
他把他的想法向凯斯勒说了一遍,但是这位对光检查员根本没听。他目光低垂,身子向两边不停地晃来晃去,在房东喋喋不休地解释时,这个老人却在想着当他在大雪天里坐在人行道上时,他纷乱的思绪里都有过什么东西。他曾想过他这悲惨的一生,想到年轻时怎么样抛弃了家庭,扔下了妻子和三个无辜的孩子,从来没有想过如何抚养他们;甚至于这么多年来———老天作证———他都一次也没有想过去问一问他们是否还活着。在这么短暂的人生里他怎么竟做下如此的错事?想到这些,他的心一阵阵地绞痛,而且往事一桩桩、一件件不断涌现在脑海里,他哀叹着,用指甲撕扯着自己的肉。
格鲁伯见凯斯勒如此伤心欲绝十分害怕,大概我应该让他留下来,他想。当他认真观察这个老人时,他意识到他在地板上缩起身子,是在做着哀悼的动作。他坐在那儿,脸色饿得发白,身子一前一后地摇晃着,胡子更显得清晰。
这儿有点不对劲———格鲁伯在想是什么不对劲,这时感到这儿的一切都是那么压抑。他想跑出去,离开这儿,后来看到他自己倒了下来,跌跌撞撞从五楼一直滚到楼下;他哀叹自己躺在楼梯底下那幅破碎的画面。只是他仍在那里,就在凯斯勒的卧室里,倾听着这位老人在祈祷。有什么人死了,格鲁伯自言自语地说。他猜想凯斯勒得到了什么噩耗,可又本能地意识到他不会的。突然有一种可怕的力量撞击着他,他想到这个哀悼者哀悼的正是他本人,是他已经死了。
这位房东痛苦万分。他大汗淋漓,感到心里有一块巨大的石头,越压越重,直到他的脑袋要爆炸。足足有一分钟他在等候着这一时刻的到来;但这种痛苦的感觉过去了,留给他的只是悲哀。
又过了一会儿,他环顾这个房间,它是那么干净,那么阳光灿烂,而且那么温馨。这时格鲁伯是那么悔恨他以前对待凯斯勒的态度。他羞愧地大叫一声,一把扯下凯斯勒的床单,把自己包裹起来,坐在地板上,他也成了一名哀悼者。一九五五年

◆天使莱文
马尼斯彻维兹是个裁缝,在逆境与屈辱中度过了五十一个寒暑。他本来生活安逸,但后来因店里一铁桶清洗液爆炸引起大火,店铺被夷为平地,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虽说马尼斯彻维兹也投了火灾保险,可是有两名顾客在火中受伤,他们到法院起诉,对他们的伤害赔偿掏空了他所有的积蓄。几乎是与此同时,他本来很有前途的儿子又在战争中丧生,而他的女儿一声不响就嫁给了一个无赖,跟他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那以后,马尼斯彻维兹患了腰痛病,疼痛难忍,几乎连一天两个小时熨衣服的活儿都干不了,而这是他能找到的惟一的工作,因为除了站久了腰痛以外,还有这活让他发狂。他的妻子芬妮是个贤妻良母,以前做些洗洗缝缝的活儿,可现在眼见得一天天精力衰退,体力不支。她开始呼吸急促,上不来气儿,后来终于一病不起。给她看病的医生曾是他的一位主顾,出于同情为她医治,一开始感到她的病很难确诊,后来确诊为动脉硬化到了晚期阶段。他嘱咐她彻底休息,又把马尼斯彻维兹拉到一边,悄悄地告诉他说她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马尼斯彻维兹还是那么坚忍,几乎不相信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是真的发生了,似乎这些事只是发生在,比如,他的一个熟人身上,或某个远亲身上;仅是如此多的不幸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来说,就很不可思议。同时也很荒谬,太不公正,因为他一直是很虔诚的人,是敢于直面上帝的人。他最后认为这都是他应有的苦难。每当他感到痛苦太多,难以承受时,总是闭上双眼,坐在椅子上祈祷:“我亲爱的上帝,最亲爱的,这些灾难怎么会降临到我的头上,是否我命该如此呢?”但他说完后又立刻感到这是徒劳的。接着就又祈求帮助:“还给芬妮一个健康吧,而对于我,不要让我这样每一步都这么痛苦吧,赶快给我帮助,否则就太迟了。”然后,马尼斯彻维兹就痛哭起来。

在火灾之后马尼斯彻维兹搬进去的房子是很简陋的,只有几把椅子,一个桌子和一张床,地点也是全城最穷的区域。这套公寓有三个房间:一个是又小墙纸又破旧的起居室;一间是只有一只老式冰箱的,就算是厨房的小屋;相对大一点的房间是卧室,里面放着一张中间已凹陷的二手床。芬妮每天躺在那里艰难地喘气。卧室是三个房间中最暖和的,在这里马尼斯彻维兹在每天向上帝倾诉之后,借着头顶上两只小灯泡的光,读他的犹太教报纸。其实他不是真正地在读,因为他的思想很少在报纸上,而是无所不想;不过这份印刷品倒是给他的眼睛找了一个很好的休息场所,偶尔遇到一两个他愿意去思考的字也可以起到让他暂时忘却各种烦恼的作用。过了一段不长的时间,他惊奇地发现他对浏览新闻很有兴趣,并总想寻找一些对他有极大兴趣的内容。开始时他也说不清他究竟要读些什么。后来他惊讶地发现他所期待的竟是发现关于他自己的一些东西。马尼斯彻维兹放下报纸,抬起头来,他有个很清楚的印象是有人进了他的公寓房间,虽然他并没有听见开门的声音。他向四处看了看:室内很静,芬妮在睡觉,她还是头一回睡得这么安稳。他有点害怕,忙去看看她,直到证实她还活着,他才放下心来。但是刚才有个不速之客的念头还是让他难以安心,他步履蹒跚地来到起居室。真让他大吃一惊,桌子旁坐着一个黑人,正在读报,为了一只手拿着方便,他把报纸对折了起来。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马尼斯彻维兹战战兢兢地问。
那个黑人放下报纸抬起头来,表情温和地问道:“晚上好。”他好像对自己心里没底,似乎是走错了地方。他身材高大,但十分匀称,四方大脸,头戴一顶常礼帽,他没有把帽子摘下的意思。他的眼神有一种伤感的色彩,但嘴唇看上去就像要微笑的样子,唇上有短髭,否则他就不会这样有魅力。他衣袖的袖口,马尼斯彻维兹注意到,与衣服里子之间的线已经磨得散开了,那身深色的西装也很不合身。他的脚很大。从惊吓中恢复过来之后,马尼斯彻维兹猜想一定是他进屋时忘记了关门,正好有一个福利部的工作人员进来了,他们这些人有时是晚上去走访一些人家的。他前些日子曾写了份申请交给社会福利部的。因此,他坐在黑人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在他似笑而未笑之前,先尽量让自己放松下来显得自然一些。这位前任裁缝正襟危坐耐心地等候这位调查员取出笔和本子,并提出问题;但过了不大一会儿,他就确认他并不是干这类工作的人。
“你是谁?”马尼斯彻维兹终于很不自然地问道。
“如果我可以自报名姓的话,本人名叫亚历山大·莱文。”
尽管他如此冒昧,马尼斯彻维兹还是面带微笑。“你说是莱文?”他很客气地又问一遍。
那个黑人回答说:“正是。”
马尼斯彻维兹继续调侃似的问:“大概你是个犹太人吧?”
“我生来就是,而且至死未变,心甘情愿。”
这位裁缝有些迟疑。他曾听说过犹太人也有黑人,但可从未见过。这倒给他一个不同寻常的感受。
渐渐地,他感到莱文说的话时态有点不对头,便狐疑地问:“那你现在已不再是犹太人了?”
听到这话,莱文把帽子摘了下来,露出他黑发中的一块十分分明的白发,但很快又把帽子戴上了。他回答说:“我最近已化作天使,故此,若能力所及,我愿尽绵薄相助于你。”说完他又低下头带有歉意地说:“有一点尚需言明:我只是奉命而行,今日之承诺尚待未来实现。”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天使呢?”马尼斯彻维兹很严肃地问道。
“我是上帝的善意天使,我们各有权限,各司其职,”莱文回答说,“从不与其他类别相混淆。各有指令和组织,在人间看来我们名字相同。”
马尼斯彻维兹很是不安。他一直期待着什么,但并不是这个。如果莱文是个天使,他从小是在犹太教堂长大的忠实的奴仆,后来竟能传达上帝的旨意,这该是怎样的一个讽刺?
为了验证莱文的身份,他又问道:“那你的翅膀在哪儿?”
这位黑人本能地脸红了。马尼斯彻维兹从他那警觉的表情可以看得出。“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在回到人世间时就失去了特权和优势,不论是为何目的或企图帮助什么人。”
“那么,请告诉我,”马尼斯彻维兹带着得胜的神气说,“你是怎么到这儿的?”
“我是被转化而来。”
裁缝还是弄不明白,说:“如果你是犹太人,那赐福面包该怎么说?”
莱文用十分动听的希伯莱语背出这句话。
虽然马尼斯彻维兹被这熟悉的语言所感动但仍存疑虑,不相信他在和一个天使打交道。
“如果你是天使,”他有些生气地提出要求,“那就拿出证据来。”
莱文舐了舐嘴唇。“说实在的,我无法施展法术或创造什么奇迹,因为我目前只是见习阶段。这个阶段需要多少时间或有怎么的内容还得看见习的结果。”
马尼斯彻维兹正在绞尽脑汁地想怎样才能使莱文现出本来面目,这时这个黑人开口了:
“据我所知你的妻子和你所需要的帮助都是与强身健体有关的,对吗?”
马尼斯彻维兹还是无法摆脱他受愚弄的感觉。犹太天使就是这个样子吗?他问自己。仅仅这一点我就不信。
他做最后一次发问:“如果上帝给我派来个天使,为什么是个黑人?白人那么多,为什么不派个白人来?”
“那是正好轮到我班。”莱文解释道。
马尼斯彻维兹还是没有被说服。“我想你是个冒牌货。”
莱文慢慢站起身。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不满和忧虑。
“马尼斯彻维兹先生,”他语调平淡地说,“如果你最近什么时候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可能从前也行,”他看了看自己的指甲,“你可以在哈莱姆找到我。”
说完,他就走了。

第二天,马尼斯彻维兹感到腰痛减轻了不少,而且熨衣服可以一口气干四个小时。后来,竟能干六个小时,第三天又干四个小时。芬妮也能坐起来了,还想要吃点芝麻糊。但第四天,他的腰又开始痛,像断了一样疼痛难忍,芬妮也又起不来了,嘴唇发紫,呼吸困难。
马尼斯彻维兹对此十分失望。他多么希望这段好转的时间能持续得长一点,长到他可以不只想自己的病痛和麻烦。每日每时他都生活在痛苦之中,痛苦成了他惟一的记忆。他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是为什么?尽管他也带着情感,还是责问上帝:为什么如此多的灾难降临给他?如果上帝出于什么原因或有什么理由教训他的奴仆,比方说因为他软弱,或骄傲,或是在发达时怠慢了他,那么略施惩罚也就够了,这也是上帝的本能和职责。但一个不幸就足以惩戒他,为什么任何不幸都要一齐来呢?他先后失去两个孩子,又丧失了维生的手段,又搭上了芬妮的健康,这一切会让一个脆弱的人难以承受。马尼斯彻维兹算是什么人?让他承受这么多?他只是个裁缝,当然算不上是有才能的人。对于他来说,太多的苦难不都算浪费了吗?在他那里苦难只能变成更多的苦难,此外它什么也变不了。他的痛苦不会给他带来面包,也不会把墙上的缝隙堵塞,更不会在半夜抬起厨房里的桌子,只能压得他夜不成眠,让他感到如此压抑,多次想喊叫,但又有谁来倾听他的这些苦难?
在这种心境中他也根本没有去想亚历山大·莱文先生,但是当疼痛略轻一些时,他也曾想过,他就那样把他打发走了是否犯了个错误。一个犹太黑人,还是个天使———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但是万一他的确是被派下来拯救他的天使,而他,马尼斯彻维兹,却有眼无珠当面错过呢?也正是这种想法让他心如刀绞般地痛苦。
在经过反复的自我盘问,不断质疑之后,他还是决定去到哈莱姆寻找这位自封的天使。这当然是件很困难的事儿,因为他当时并没有问清楚地址。而且他的行动也很不方便。地铁把他带到第116街,到了那里以后,他就茫然不知所措了。一片空旷,一片漆黑,灯光暗淡,到处是黑影,不断晃动的黑影。马尼斯彻维兹拄着拐杖,蹒跚地走着,也不知道在这些一幢一幢的黑漆漆的公寓楼中到哪儿去寻找,只好在商店的橱窗里毫无结果地逐个探望。他看到商店里的人,个个都是黑人,看起来真让人感到惊奇。当他走得很累,实在不高兴再走时,就在一个裁缝店前停了下来。由于对这里的样子很熟悉,他有些伤感地走了进去。裁缝是个瘦瘦的老头儿,一头灰白头发,乱蓬蓬的。他盘腿坐在工作凳上,正在缝一条男子的礼服裤子,拉链一直开到裤裆。
“先生,请您原谅,”马尼斯彻维兹说,他对这位裁缝的娴熟的缝纫技巧十分羡慕,“不知您是否知道有位叫亚历山大·莱文的人?”
这位裁缝挠了挠脑袋,马尼斯彻维兹想他似乎带有敌意。
“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亚历———山大·莱———文。”马尼斯彻维兹又重复一遍。
那个人又摇了摇头。“没听说过。”
马尼斯彻维兹突然想起来了,说:“他大概是个天使。”
“噢,他呀,”裁缝说,咯咯地一笑,“他在酒吧、妓院、夜总会之类的地方闲逛呢。”他用那根皮包骨一样的手指指了一指,又缝他的裤子去了。
马尼斯彻维兹穿过红灯映照的大街,几乎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又走过了一个街区之后,他来到下一个街区,从拐角处数第六个店面是一家卡巴莱[有歌舞或滑稽短剧等表演助兴的餐馆或夜总会],一闪一灭的灯光映出它的店名贝拉歌舞厅。马尼斯彻维兹很不好意思地走了进去,他透过霓虹灯照亮的窗子向里看着,当一对一对跳舞的人分开手走散后,他发现亚历山大·莱文正坐在靠后面边上的一张桌子旁。
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嘴角叼着个香烟屁股,用一副脏兮兮的扑克牌玩着单人纸牌游戏。马尼斯彻维兹真有点怜悯他,因为他那样子看上去真是很落魄的。他那顶礼帽也不挺刮,而且污迹斑斑。他那身本不合体的西装显得更破旧了,好像他就穿着它睡觉似的。他的鞋子和裤脚上尽是泥点的痕迹。脸上的胡茬子甘草一样颜色。虽然马尼斯彻维兹大失所望,他还是打算走进去。这时一个长着一对大奶子,穿着紫色夜礼服的黑女人,露着满嘴白牙,大声地笑着来到莱文的桌前,突然肩部和臀部一起抖动,跳起了希米舞。莱文带着一种烦躁不安的神情看着马尼斯彻维兹,但这位裁缝当时呆若木鸡,既不能动也不知该如何反应。当贝拉歌舞厅又开始新的一轮舞曲时,莱文站起身来,眼光闪着兴奋的光芒。她一下子把他抱住,他的双手紧紧地扣在她那不停抖动的臀部两侧。他们一起跳着探戈来到屋子中央,旁边观看的人为他们鼓掌喝彩。她似乎都把莱文举了起来,而他的两只大鞋跳舞时不太跟脚。他们跳到了马尼斯彻维兹向里观看的窗口,他站在窗外,面色苍白。莱文经过时狡黠地挤了挤眼儿,裁缝就离开了那里回家去了。

芬妮躺在床上,已是苟延残喘了。她嘴唇颤抖着,断断续续地述说着她的童年,不幸的婚后生活,失子之痛,泪水陪伴走过的一生。马尼斯彻维兹不想听,可是这些事情不用耳朵也能听得到。这倒不是天赋。医生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梯。他长得粗大,但很和蔼,没有刮胡子(那是礼拜天),他很快就摇了摇头。顶多一天或者两天。他立刻就离开了,不想同马尼斯彻维兹一起伤心,他是个从不停止伤害别人的人。他早晚有一天让他进救济院。
马尼斯彻维兹去了一个犹太教堂。他想和上帝说话,但上帝却擅离职守。这位裁缝冥思苦想,没有任何希望。她要是死了,他也会生不如死的。他想过自己也一死了之算了,可是他知道他是不会的。但这也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只要思考着,你就存在了。他在与上帝背道而驰———你能爱一块石头,一把扫帚,一种虚无吗?敞开他的胸膛,他击打着一条条的肋骨,咒骂自己为什么相信了那些根本不堪相信的东西。
那天下午,他坐在椅子上就睡着了,睡梦中他梦见了莱文。他站在一面图像模糊的镜子之前,梳理着乳白色的正在衰退的小翅膀。当他从梦中醒来时,喃喃自语着:“这意味着他还真可能是个天使。”他求一位邻居家的太太照看一下芬妮,主要是有时用水润一润她的嘴唇。他穿上那件薄薄的大衣,抓起拐杖,为坐地铁换辅币又拿了一些零钱,就乘车去哈莱姆了。他知道这次行动是最后绝望的痛苦挣扎,去寻找一个黑人魔术师来拯救妻子的病。但是如果别无选择的话,他至少也算是尽了力。
他艰难地来到贝拉歌舞厅,但这个地方好像已更换了主人。现在是在商店里设的犹太教堂,他一边喘着气一边端详着。前面冲着他的是几排空空的长条木椅。后面是个藏经书的壁龛,龛门是由粗糙的木头制成,上面覆盖着五颜六色的闪光装饰片。下面的长案上放着一些没有展开的圣卷,上面一根链子上吊着一个昏暗的灯泡照着它。案桌周围坐着四个头戴无檐便帽的黑人,他们的手指都僵直地触摸着案桌和圣卷。他们诵着经文,马尼斯彻维兹透过格子玻璃窗可以听见他们声音里的有节奏的乐音。他们中有一个人年岁很大,留着灰白胡子。有一个是肿眼泡的,有一个是驼背。第四个是个孩子,年龄不过十三岁,他们的头随着节奏晃动着。他童年和青年时期都为这种景象所感动过,他走了进去,站在后面,静静地,一声不响。
“纳少玛,”肿眼泡用短而粗的手指指着一个词问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这个词就是表示灵魂的那个词。”那个孩子说。他戴了副眼镜。
“我们把它深入地评论一下。”那个上岁数的说。
“没有必要,”驼背说,“灵魂是无形的物质力量,如此而已,灵魂就是这样产生的,无形生自有形,而两者又都生自于灵魂,只是偶尔相反,没有比灵魂更高的了。”
“那就是更高的了。”
“至高无上。”
“等一等,”肿眼泡又说道,“我不明白什么是无形的存在,这一个又怎么一会儿就变成了另一个?”他问那个驼子。
“你可给了我个难题。因为它是个无实体的无形,它是无法合到一起的。不像身体的各部位,可以用皮肤包起来,合为一体。”
“听着。”那个上岁数的说道。“你已经改换了概念了。”
“它是一种原动力,这种无形的存在生出万物,再由万物生成思想———你,我,一切人与一切物,概莫能外。”
“那这一切又是如何发生的呢?说得简单一点。”
“是精神,”老人说,“水的表面上漂浮着精神,那就是善,圣经上是这么说的。精神又生成人。”
“好,注意这个地方,如果它一直只是精神,它又如何变成了存在。”
“上帝使然。”
“神圣啊,神圣,让我们歌颂这个伟大的名字吧!”
“精神是否也有深浅不同的颜色呢?”肿眼泡又更进一步地问。
“伙计,当然没有,精神就是精神。”
“那我们为什么有颜色呢?”他说,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气。
“这与此无关。”
“但我想知道。”
“上帝把精神置入万物,”那个孩子回答说,“他把精神放进了绿叶,放进了黄花,把金色同时放进了鱼身上,把蓝色同时置入了天空,对我们人类也是如此。”
“阿门。”
“歌颂上帝,让我们在心灵里大声呼唤他的名字。”
“吹起号来直到它震撼天宇。”
他们都住了声,想着下面该说什么。马尼斯彻维兹,满腹疑窦地走近他们。
“请诸位原谅,”他说,“我在找亚历山大·莱文,你们大概认识这个人吧?”
“那个天使。”那个孩子说。
“噢,他呀。”肿眼泡用鼻子哼了一声。
“你到贝拉歌舞厅可以找到他,下面那座楼就是。”驼背说。
马尼斯彻维兹说他很抱歉不能在这儿久留,谢了谢他们就一跛一拐地走过了马路。这时已是夜里。城里漆黑一片,他几乎找不到路。
但贝拉歌舞厅倒是响着爵士乐和勃鲁斯乐曲。透过窗子,马尼斯彻维兹认出了那伙跳舞的人,在他们中间找到了莱文。他正坐在一个侧面的桌旁,咧着嘴。他们拿着一瓶威士忌酒瓶向下一滴一滴地倒酒,瓶子几乎空了。莱文已经扔掉了旧衣服,穿上一身崭新的格子西装,戴着珠灰色的礼帽,叼着雪茄烟,脚上穿的是一双双色皮鞋。让他失望的是他原先很体面的脸,现在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他靠向贝拉那边,贴近她的耳朵,悄声说着一些庸俗的话,不时逗得她哈哈大笑,她抚摸着他的膝。
马尼斯彻维兹鼓足勇气,推开门,没有人欢迎他。
“这个座位已经有人了。”
“走开,白佬。”
“出去,犹太狗。”
但是他仍然向莱文那张桌子走去,他蹒跚走过之处,人群为他闪出一条道来。
“莱文先生,”他声音颤抖地说,“我是马尼斯彻维兹。”
莱文醉眼惺忪地看了他一眼:“说吧,孩子。”
马尼斯彻维兹打着哆嗦,他的腰痛病又发作了,脚更是抖得厉害。他向四周看了一眼,人们都竖着耳朵等着听他说话。
“我得请你原谅,我想找个僻静的地方和你谈。”
“说吧,我可是个口风很严的人。”
贝拉尖声笑道:“算了吧,小伙子,你可别逗啦。”
马尼斯彻维兹感到十分烦恼,真想跑开,但是莱文开口了:
“请说说你来此的目的,向你最信任的人说出来吧。”
裁缝舐了舐干裂的嘴唇:“你是犹太人,我敢说。”
莱文站起身来,有些火了:“还有没有别的要说?”
马尼斯彻维兹的舌头好像是一块石板。
“要么现在说,要么永远也不要再说。”
眼泪遮住了裁缝的眼睛。还有这么审讯人的吗?难道他真该相信这个半醉的黑人是天使吗?
这时一片肃静,一点声音也没有。
马尼斯彻维兹回忆起他年轻时的情景,就像一只轮子在头脑里转个不停:相信,不相信,是,不是,是,不是。指针指向了是,指向是与不是之间,指向不是,不,那是是。他叹了口气。它在动,但是人们总还得做个选择。
“我想你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他说这话时有些不连贯,心里想如果你说了,那就是说出来了。如果你相信,那你就一定说。如果你相信了,那你也就相信了。
这种沉默被打破了。大家都谈了起来,但是音乐又响起来了。他们又去跳舞了。贝拉有点厌了,拿起扑克牌,给自己发牌。
莱文流下了眼泪。“你真让我丢脸。”
马尼斯彻维兹向他道歉。
“等一会,我去梳洗一下。”莱文进了卫生间,出来时又换上了他那套旧衣服。
他们走时,谁也没有和他们说再见。
他们乘地铁来到那座公寓,当他们来到楼上后,马尼斯彻维兹用拐杖指了指他的门。
“一切都已关照了,”莱文说,“你进去吧,我要飞了。”
一切就这么快地结束了,他感到有些失望,但出于好奇心,还是又跟随这位天使又上了三层楼,来到屋顶,当他们到时才发现门已上了个挂锁。
幸好他可以从一个缺少玻璃的窗子向外看。他听到一个十分奇怪的声音,好像翅膀扑打的声音,当他尽力想把头探出去扩大一下视野时,他敢发誓他看到一个黑影借助一对有力的黑翅膀腾飞起来。
一根羽毛飘落下来。马尼斯彻维兹喘气的时候,它又变成了白色,但是那只是在下雪。
他又冲下楼去。在公寓房间里,芬妮正在用除尘的干拖把清理床下,又用它把墙上的蛛网清除掉。
“太棒了,芬妮,”马尼斯彻维兹说道,“相信我,到处都有犹太人。”一九五五年

◆最后一个马希坎人[过去居住在哈德逊河上游流域的美洲印第安人。以往有人译作莫希干人,本书根据陆谷孙编《英汉大词典》译为马希坎人,因 mohican的正式写法为mahican。]
费德尔曼自知成不了画家,他来到意大利打算写一部研究乔托[1267—1337]的作品。其中第一章在他渡海时就放在他的一只新猪皮手提包中,现在又握在他汗津津的手中。他的那双胶底棕红色的皮鞋也是新的。尽管九月末罗马斜射的阳光还很热,但他还是穿着一身花呢西装。其实他的旅行袋中有较轻便些的衣服,如涤纶衬衫和涤棉的内衣等那些好洗易干的宜于旅行者的衣物。他的衣袋装得鼓鼓的,有两个带子,是从他姐姐贝希那儿借来的,他背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如果去年年末他还能剩几个钱的话,他计划在佛罗伦萨买一个新的。费德尔曼在离开美国时,心情不怎么好,到了那不勒斯他的心情已有好转。而此刻,他站在罗马火车站前,被他第一次见到的这座不朽的城市的景象深深吸引住了。他足足看了二十分钟,他感到无比喜悦,尤其他发现越过车辆穿梭的站前广场,一眼就可以望见当年罗马皇帝戴克里先洗浴的豪华浴厅的遗迹时更是兴奋不已。费德尔曼想起曾经读到过米开朗基罗曾参与过把这些浴厅改为教堂或修道院的计划,最后他还是把它们变成了博物馆。现在所看到的正是这座博物馆。“真难以想象,”他自言自语道,“这就是历史!”
就在这种遐思驰骋之中,费德尔曼经历了这样的一种体验,他突然发现自己恰好完全处于一种苦乐参半的喜悦之中。当他非常熟悉的面孔涌现他眼前的时候,他被他自己纯情而深邃的目光所吸引,在眼镜下更显得明显。他的长长的鼻子十分敏感,嘴唇常常抽搐,鼻子和唇之间有短髭,是最近才蓄起来的。费德尔曼想,这绺短须就如雕塑一样安排在唇鼻之间,使他看上去更有派头儿。虽然他的个子不算高,但几乎就在同时,这种出乎意料,强烈的存在感———不仅仅是外观的———消失了,兴奋和喜悦感也不复存在了。费德尔曼渐渐意识到刚才这种对自己如此奇怪,几乎是三维的清晰感受,原来是来自外部的根源。在他身后,右边不远的地方,他注意到一个陌生人———瘦得像鬼一样———在一座雕塑旁闲逛,雕塑有个石座,上面是一只有着很大乳房的伊特鲁里亚狼正在哺育着两个婴儿罗穆卢斯和瑞摩斯。这个人贪婪地注视着费德尔曼已有很长时间了。可以说是从他刚一走下火车的那一刻起,他的眼睛就没有离开他,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注视之中。费德尔曼偶尔看一看他,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他发现这个人和他自己个头差不多,穿戴很古怪,棕色短裤,黑色齐膝的毛袜,两条瘦腿有点弯曲,穿着一双多孔而且尖尖的小鞋。他那发黄的衬衫没有扣上面的纽扣,露着细细的脖子,两只袖子挽着,两条胳膊瘦而多毛。这个陌生人古铜色的额头高高的,浓密的黑发在两个小耳朵的背后,黑胡子是刚刚刮过的,紧贴上唇有一薄层黑茬儿。他那有经验的鼻子,鼻头稍大一些,浅棕色的眼睛,给人们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需要人们的帮助。尽管他的模样显得很卑微,他还是舐了舐嘴唇,走向这位前画家。
“你好。”他向费德尔曼用希伯莱语打招呼。
“你好。”他也迟疑地用同样的语言答了一句。据他记忆,他还是第一次用这个词问候。我的上帝,他想,这一定是要我施舍点什么。我来到罗马第一句问候居然是来自一个乞丐。
那个陌生人微笑地伸出手,自我介绍说:“萨斯坎德,西门·萨斯坎德。”
“阿瑟·费德尔曼,”他把手提包放到左腋下,两腿跨在大衣箱的两侧,伸出手去和他握手。这时一个身穿蓝色工作服的行李工走了过来,看了看费德尔曼的大包,又看了看他本人,然后走开了。
“会说意大利语吗?”他用法语问道。
“说得不好,虽然我读没有问题,可以说我还需要练习才行。”
“意第绪语呢?”
“我还是说英语最好。”
“那就用英语吧。”萨斯坎德说道,他的英语有点英国的语调特征。“我知道你是犹太人,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
费德尔曼没有去理会他的话。“你是在哪儿学的英语?”
“在以色列。”
费德尔曼对以色列挺感兴趣。“你住在以色列吗?”
“以前是的,现在不在了。”萨斯坎德含糊地说。他似乎一下子变得不耐烦了。
“为什么呢?”
萨斯坎德抽动了一下肩膀。“活儿太多太重,我这小体格受不了。另外,我也受不了那份牵挂。”
费德尔曼点了点头。
“再说,沙漠的气候让我难受,而在罗马我的心情就好多了。”
“一个不折不扣的从以色列来的犹太逃亡者。”费德尔曼并无恶意地说。
“我总是到处跑。”萨斯坎德阴郁地说。他说他现在是心情好多了,但现在还看不出来。
“我是否可以知道,你还去过什么地方?”
“除了德国、匈牙利、波兰,哪儿还不能去?”
“哦,那是很久以前了。”费德尔曼这时注意到他的头发已经灰白了。“好了,我得走了。”他说。他提起他的行李箱,这时有两个脚夫在旁边转来转去,像是在等候召唤。
但萨斯坎德主动来帮他提箱子。“你找到旅馆了吗?”
“早就预定了。”
“你打算在这儿住多久?”
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但是,费德尔曼还是比较谨慎地回答了他。“在罗马呆两个星期,今年的其余时间在佛罗伦萨,还要去锡耶那、阿西西、帕多瓦看一看,也可能去威尼斯一趟。”
“你在罗马不需要一个向导吗?”
“你能做向导吗?”
“为什么不能呢?”
“不,”费德尔曼说,“我要去博物馆、图书馆之类的地方。”
这引起了萨斯坎德的注意。“你是做什么的,是位教授?”
费德尔曼不禁脸上一红。“倒不完全是,实际上我只是个学生。”
“你是哪个大学的?”
他咳了一下。“我的意思是我是进行专门研究的人,你可以这么说,叫我特洛费莫夫,师从契诃夫。只要有值得学的东西,我都学。”
“你有个项目吧?”那个人还是穷追不舍,“有资助金?”
“没有资助金,我的钱都是一分一分地挣来的,我工作很长时间才攒些钱来到意大利,我做出了一些牺牲。作为项目,我现在正在写关于画家乔托的一些东西,他是一位最重要的———”
“关于乔托,你就不必说了。”萨斯坎德微笑着打断他的话。
“你读过他的书?”
“谁还不知道乔托?”
“这倒挺有意思,”费德尔曼说,心里却挺不是滋味,“你怎么也知道他?”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曾用过挺长时间读他的书。”
“一样,我也知道他。”
我最好结束这个话题,不然过一会恐怕我要难堪了,费德尔曼想。他放下袋子,把手指伸进他的零钱钱包。那两个脚夫在旁很有兴趣地看着,其中一个从他的衣袋里掏出个三明治,打开报纸,开始吃了起来。
“这是给你的。”费德尔曼说。
萨斯坎德几乎连看都没看一眼就把那枚硬币投进他的裤子口袋。脚夫见状便走开了。
这位流亡者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那个姿势有点怪,就像雪茄店里就要打仗的印第安人。“在你的行李里,”他喃喃地说,“有没有你用不着的衣服?我想要一身衣服。”
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费德尔曼想。尽管他很不高兴,还是忍着性子。“我只有一身要替换的衣服,可别看错了人,萨斯坎德先生,我可不是有钱人,实际上我很穷。可别让几件新衣服把你骗了,这几件衣服还是我向姐姐借钱买的呢。”
萨斯坎德看了一眼他那条破烂不堪、叫花子一样的短裤。“多年来我连一身衣服都没有,我现在穿的还是德国崩溃时我跑出来时穿的。有一天我就光着身子到处走。”
“没有一些福利组织能帮你吗?我是说一些犹太社区的那些关心流亡者的团体。”
“犹太人的组织给我的东西是他们想要给的,但不是我想要的,”萨斯坎德难过地回答说,“他们要给我的惟一的东西就是回以色列的票。”
“那你为什么不要呢?”
“我告诉过你了,在这里我感到自由。”
“自由是相对而言的。”
“别和我谈什么自由。”
费德尔曼想,对自由他是再清楚不过的。“现在你感到自由,”他说,“可你怎么生活呢?”
萨斯坎德咳嗽起来,咳得很厉害。
费德尔曼还想就自由这一话题说些什么,但没有再说下去。我的上帝,我要是不当心,我得让他牵着走了。
“我得去旅馆了。”他说着又弯下腰去拿行李。
萨斯坎德碰了碰他的肩膀,费德尔曼很生气地直起腰。这时他给那个人的半美元又被拿到了他眼前。
“用它我们俩就都不上算了。”
“你这话怎么讲?”
“今天美元和里拉的比价是一美元卖六百二十三里拉,但是如果是硬币,他们只给你五百。”
“那样的话,把它给我,我给你一美元。”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簇新的一美元纸币并把它递给这个流亡者。
“不多给点么?”萨斯坎德叹了口气。
“不多给了。”这位学生也强调似的答道。
“大概你想看一看戴克里先洗浴厅吧,里面有些罗马人的棺材,很好看的。我带你去看,再给一美元怎么样?”
“不必了,谢谢。”费德尔曼和他说了声再见,提起衣箱,用力把它提到路边。这时过来一个脚夫,这个学生犹豫了一下,还是让他把它送到广场里那排深绿色的出租车那儿去了。脚夫还想帮他拿他的手提包,但是他拒绝了,他不想让它离开自己的手。他把旅馆的地址交给出租车司机。汽车倾斜了一下就开走了。费德尔曼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注意到萨斯坎德已经看不见了,他想,就让他随风而去吧。但在去旅馆的路上,他又有些不安,那个流亡者会不会猫着腰,从后面抓住车后的备用轮胎跟车而来?他没有注意看。

费德尔曼在离车站不太远的一家比较便宜的旅馆预订了一个房间。这儿距汽车的终点站很近,所以交通很便利。到了旅馆之后,他很快就安排停当,这是他的习惯,从不浪费时间。这似乎是他的惟一财富———当然也并非如此,尽管费德尔曼承认他是有雄心的———他很快就为自己拟定了一个日程表,工作时间几乎安排得满满的,上午他通常是去图书馆,在那里的目录箱和档案柜中去寻找材料,在微弱的灯光下阅读,做大量的笔记。午饭后小睡一个小时,当午后教堂和博物馆开门时,他再跑到那些地方去看湿壁画和其他绘画。他想尽快去佛罗伦萨,但在罗马又没有时间去各处走一走,他又有些不甘心。他想如果能有钱一定再回到罗马来,大约在春天的时候,那时候可以愿意看什么就看什么。
天黑以后,他尽量使自己放松一下。他入乡随俗,按罗马人的方式进了晚餐,进餐时间晚,喝了半升白葡萄酒,吸了一支香烟。饭后他喜欢散一会步———特别是在台伯河附近的旧街区。他读到过这儿,就在他的脚下,便是古罗马的废墟。这真是令人兴奋的事。他,阿瑟·费德尔曼,一个地道的美国纽约市布朗克斯区出生的青年,正在这里漫游罗马历史。历史真是神秘莫测,要人们以沉重的、感官体验的方式把人们所不知的事情记住。它曾一度辉煌,也曾暗淡无光,这兴衰的原因他不知道,只知道它激活了他的思绪,远超出他的预想。这种兴奋和激动到了这个程度就该适可而止了。它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当然是再好不过,但对于一个评论家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一个评论家,他想,应该靠理智。他沿着蜿蜒的河水走了好几英里,凝望星光点缀的天空,他曾在梵蒂冈博物馆里度过了两三天,他的两眼开始冒金花,就像看到无数天使在飞翔,有金色的,蓝色的,白色的,满天乱飞。“我的上帝,我可不能再这样累我的眼睛了。”费德尔曼自言自语地说。但是他回去后又一直写到天亮。
大约是到罗马后的一个星期左右的一个深夜,费德尔曼正在做笔记,把白天看到的拜占庭的拼接艺术风格做个整理,突然有人敲门。他当时正埋头于工作,下意识地说声“请进”,他惊叫起来:“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萨斯坎德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倦意地微笑一下:“告诉你实话,我认识服务台的服务员。”
“可你怎么知道我住在哪家旅馆?”
“我看见你在街上走时,我就跟着你。”
“你是说你碰巧在街上看见我的?”
“除此以外还能怎么样呢?你又没给我留下住址。”
费德尔曼恢复了原来的坐姿。“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呢,萨斯坎德?”他板着面孔问道。
这个流亡者清了清喉咙。“教授,现在白天虽然暖和,可夜里很冷,你看我整天到处走几乎没有衣服穿。”他伸出冻得发紫,尽是鸡皮疙瘩的手臂。“我来是想让你再考虑一下给我一套旧衣服。”
“谁说那是一套旧衣服?”他有些发火,声音也高了起来。
“有一套是新的,还有一套是旧的。”
“不是那么回事,恐怕我没有什么衣服给你,萨斯坎德。我挂在衣橱里的那套才穿一年多一点,我可舍不得给人。再说,那是华达呢的,夏天穿正好。”
“在我来说四季都可以穿。”
费德尔曼想了一会儿之后,又拿出钱夹,从里面抽出四张一美元的纸钞,点了点递给了萨斯坎德。
“你去买一件暖和一点的汗衫吧。”
萨斯坎德接过钱也点了点。“既然给了四块,”他说,“何不凑个五块。”
费德尔曼脸都气红了,这个人的神经准出了毛病。“因为我恰好有四块钱,”他回答说,“这就是二千五百里拉。你完全可以买一件暖和点的汗衫,还有点剩头。”
“我缺少一套西装,”萨斯坎德说,“白天虽然暖和,可夜里冷。”他搓了搓手臂。“我还有别的需要,我就不说了。”
“你要冷,你至少可以把袖子放下来。”
“那也不管用。”
“听着,萨斯坎德,”费德尔曼温和地说,“如果我要是能给你一套衣服,我是可以做到的,可是我没这个能力。我这一点点钱要维持我这一年的生活都相当紧张。我和你说过,我还欠我姐姐的钱。你为什么不能自己去找份工作,别管是什么样的工作?我敢保证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可以混得像个样。”
“工作,说得好听,”萨斯坎德阴郁地说,“你知道在意大利找份工作意味着什么?谁会给我一份工作?”
“谁也不会主动上门来给你工作,你得出去找哇。”
“你不明白,教授。我是以色列公民,这就是说我只能为以色列的公司工作。可你知道这儿一共有几家以色列公司?———大概是两家,EIAI公司和吉姆公司,而且即便他们有工作给我也不行,因为我护照丢了。如果我要是无国籍的人,我的境状还可能好一些。无国籍的人还有个居住许可证,有的时候还可以找到份小差事。”
“既然你的护照丢了,为什么不要一份复印件?”
“我要过,可他们给吗?”
“为什么不给?”
“为什么?他们说我把护照卖了。”
“他们有什么理由这么认为呢?”
“我可以向你保证,是有人把它给偷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费德尔曼问道,“那你怎么生活呢?”
“怎么生活?”他咬着牙说,“我靠喝西北风活着。”
“别开玩笑。”
“我不开玩笑,真是靠喝西北风活着,有时我也做点小买卖,可做买卖又需要许可证。而意大利人又不发给我。所以每次他们抓到我卖东西,就罚我在劳役营里呆六个月。”
“他们没有想把你驱逐出境吗?”
“他们当然是这么干的,不过我把我保留多年的母亲的结婚戒指卖掉了。意大利人还是挺有人情味的,他们收下钱就放了我,但是告诉我不许再沿街叫卖。”
“那你现在怎么办呢?”
“还是做点小生意,我还能怎么办呢,去乞讨吗?所以还是做点小买卖。去年我得了一场病,把我手中那点钱都花光了。现在我还咳嗽,还挺厉害。”他说着又咳了起来。“现在我已没有本钱再去办货了。听着,教授,我们很可能成为搭档。借我二万里拉,我买一些女尼龙袜,我卖出钱来会还给你的。”
“我可没有钱去投资,萨斯坎德。”
“你会连本带利一齐收回的。”
“我实在是非常抱歉,”费德尔曼说,“你为什么不干点更实际的呢?你为什么不去慈善救济联合委员会让他们来帮助你呢?这是他们的职责。”
“我已经告诉过你原因了。他们希望我回去,可我想留在这儿。”
“我还是认为回去倒不失为良策。”
“不。”萨斯坎德很生气地喊道。
“既然你主意已定,是你自由选择做出的,那又何必来找我?难道我该为你负责吗,萨斯坎德?”
“我还能去找谁?”萨斯坎德大声答道。
“请小声点,周围的人都已经睡觉了,”费德尔曼说,这时他已经有点冒汗了。“我为什么要为你负责呢?”
“你知道责任是什么意思?”
“我想我是知道的。”
“那你就有责任。因为你是个人,因为你是个犹太人,不是吗?”
“这倒不错,不过,我他妈的也不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或犹太人呀。我不带任何偏见地拒绝这种义务。我只是一个个人而已,我不能承担任何人的负担。我自己的负担就已经让我吃不消了。”
他从皮夹里又掏出一张一美元的钞票。
“这就凑上五美元了。这已经超出我的承受能力了。把这块钱拿去,然后走开。别再缠着我,我已经做出了我的贡献。”
萨斯坎德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像一尊毫无表情的雕像。费德尔曼曾一度怀疑他是不是要在那站一夜。终于这个流亡者突然猛地伸出僵直的胳膊,抓起那张钱,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费德尔曼搬到另一家旅馆去了,虽然对他来说不如这里更便利,但可以摆脱那个诛求无已的萨斯坎德。

与萨斯坎德的第二次见面是星期二。星期三的上午,在图书馆忙完之后,费德尔曼来到附近的一个小吃店,要了一盘加番茄汁的通心面条。他在食物还没送上来之前,在读着他的《信使》。每当坐在餐桌上时,他总有一种强烈的饥饿感,他抬起头,期待着招待的到来,但他盼来的不是招待,而是萨斯坎德。他站在那儿,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变化。
难道没法摆脱他吗?费德尔曼想,这真让他伤脑筋,难道这就是我来罗马的原因吗?
“你好,教授。”萨斯坎德开口了,眼睛尽量避开餐桌。“我刚才从餐馆外面路过,看见你坐在这儿,就进来向你问候。”
“萨斯坎德,”费德尔曼生气地问,“你是不是一直在跟踪我?”
“我怎么会跟踪你?”萨斯坎德反问道,他显得有些惊讶。“我知道你现在住在哪儿吗?”
费德尔曼脸红了一下,他知道他不需向任何人去解释。而是他发现了他已搬走了。
“我太累了,可以坐五分钟吗?”
“坐吧。”
萨斯坎德从桌子下面拉出一把椅子。通心面条送上来了,冒着热气。费德尔曼在上面放了点干酪块,然后用叉子卷起几根面条。其中有一根好像有几英里长。所以,他卷了几圈就停了下来把它吞到嘴里,可是忘记把那根长的切断,结果不得不把它慢慢地吮进去,它长得好像没个头,把他搞得很尴尬。
萨斯坎德出神地望着他。
费德尔曼好不容易才把那根长面条吃下去,然后用餐巾纸把嘴轻轻拭了拭,不再继续吃了。
“你是不是也来一盘呢?”
萨斯坎德眼睛流露出渴望的神情,可是有些迟疑,他说了声“谢谢”。
“谢谢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要还是不要?”
“不要。”他把眼光从餐桌上移开。
费德尔曼继续吃他的面条,仔细地用叉子卷,可是还是由于他不常吃这种东西而弄得不知怎么好,看着萨斯坎德盯着他看,更让他十分紧张。
“我们不是意大利人,教授,”这个流亡者说,“先用刀把面条切短,这样吃起来就容易多了。”
“我爱怎么吃就怎么吃,”费德尔曼有些不耐烦,“这是我自己的事儿,你还是忙你自己的事儿去吧!”
“我自己的事儿,”萨斯坎德叹了口气,“不存在了。今天早晨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绝好的机会从眼皮底下溜掉了。我有个机会可以以每双三百里拉的价进半罗[计数单位,每罗为12打]女袜,我可以轻松地以每双五百里拉卖出。那我们可就有赚头了。”
“我对这不感兴趣。”
“如果不进女袜,我也可以进汗衫,手套,男袜,或者是便宜的皮货,陶制品什么的。不知你对什么感兴趣?”
“我感兴趣的是我给你的钱是不是买了件汗衫。”
“教授,天越来越冷了,”萨斯坎德忧心忡忡地说,“十一月的雨季快到了,还有冬天的屈拉蒙塔那风[指从阿尔卑斯山和西地中海向南和西南吹的干冷风],我想我得攒几个钱买几公斤栗子和一袋木碳,如果你在繁华的街角坐上一整天,你可以赚一千里拉,意大利人好吃烤栗子,可是我要干这个活,我还需要暖和点的衣服,最好是套装。”
“套装,”费德尔曼讥讽说,“何不买件大衣呢?”
“我倒是有一件大衣,虽说破点,可我需要的是套装,谁到公司去不穿身套装呢?”
费德尔曼放下叉子时手都在抖。“在我看来,你是说话不算话的人。我不想让你牵着走,我有权选择我自己的事,也有权保护我的隐私。”
“别激动,教授,这样对胃口不好,慢慢吃。”萨斯坎德站起来,离开了小饭店。
费德尔曼没有胃口再把剩下的面条吃完,他付过账又在那儿坐了十分钟才离开。出门之后又左右看了看怕又被跟踪。他沿着街向下坡走去,来到广场,他看见有几辆出租汽车在那儿等着拉客。倒不是他有钱坐出租车,而是不想让萨斯坎德跟着他到新换的旅馆。他也告诉过旅馆服务员不要向一个叫萨斯坎德、模样像个流浪汉的人吐露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萨斯坎德还是从广场一角的喷泉后走了出来,向费德尔曼走来,这时费德尔曼一句话也不想说了。但他说道:“教授,我不是只想索取的,如果我要是有什么可以给予的话,我是十分想给你的。”
“谢谢,”费德尔曼斩钉截铁地说,“只要给我一点安宁就行了。”
“那你自己会有的。”萨斯坎德回答说。
上了出租车,费德尔曼决定第二天就去佛罗伦萨,不再等到周末了,这样就完全摆脱这个可恶的东西。
那天夜里,他从特拉斯特维尔广场散步回来很不舒服,可能是晚饭时饮酒过多的缘故。费德尔曼发现房门半掩着,他立刻想到是忘记了锁门。他通常是把钥匙留在服务台的。一开始他有些害怕,但他拉了一下衣柜门,门是锁着的,他的衣箱和衣服都在那里。他连忙打开衣柜,看到他那身蓝华达呢套装,那件单扣的上衣,裤脚有些磨损但仍然可以再穿几年的裤子,都完好无损地挂在几件女佣给熨过的衬衫中间,他就放下心了。他又打开衣箱,也一样东西没有少,感谢上帝,里面有他的护照和旅行支票。他又向四下看了看,一切都没有变样。他感到很满意,拿起一本书就读上了,读不到十页,突然想起了他的手提公文包。他立刻跳了起来,到处找,他清楚地记得他是放在床头柜上了,那天下午他曾躺在床上读过他已完成的那一章书稿。他床下,柜后,甚至衣柜的顶上和后面都找遍了,到处都没有。他又把屋子翻了一遍,拉开所有的抽屉,连很小的抽屉也没有放过,但是无论是公文包还是那章书稿都没有找到。
他叹了一口气,躺到床上,怨恨自己为什么不把那份书稿复印一份,他曾不止一次地提醒自己,这类事情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但是他还是没有去复印,因为他还打算再仔细斟酌一下,做些修改,而且准备在开始下一章之前重新打印一下。他想去找店主,可是这是半夜,只好等到天亮再说。能是谁偷去了呢?是女佣还是旅店的门房?他们也犯不上去冒险偷一个只能当几千里拉的小皮夹子,有可能是顺手牵羊的小偷?他想第二天去问一问这层楼的其他客人有没有丢什么东西。但他还是有个疑团,如果是小偷来偷的话,他一定把里面那本书稿扔出来,而把他那双皮鞋装进去,可鞋仍在床旁边摆在那儿,那件值十五美元的衬衫也明晃晃地摆在桌子上。如果既不是女佣,也不是门房,又不是顺手牵羊的小偷,那又会是谁呢?不过,尽管费德尔曼没有丝毫的证据来证明他的怀疑,他还是怀疑那个惟一值得怀疑的人———萨斯坎德。一想到这儿,他就像被蜂子蜇了一下。但是如果真的是他,他又为了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他一直想要的套装而恼羞成怒吗?还是因为撬不开衣柜,而拿走手提包以作为报复呢?费德尔曼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任何别的人和别的理由。那个小贩一定尾随他到旅馆(他想到了他们在喷泉处相遇的情景),然后趁他出去吃晚饭时溜进了他的房间。
那天夜里费德尔曼睡得很不安稳。他梦见在亚壁古道[公元前三一二年由古罗马监察官Appius Claudius Caecus监修的大道,由罗马通往布朗迪西恩,全长约三百六十六英里。]下面的犹太人错综复杂的地下墓穴通道中追赶这个流亡者。他手中拿着一只插着七根蜡烛的大蜡台,扬言要砸烂他那胆大妄为的脑袋;而萨斯坎德聪明绝顶,他对这里的每个角落都了如指掌,每到拐弯处都让他溜掉。突然费德尔曼的蜡烛全都被吹灭了,他一个人被留在黑暗的墓穴里,什么也看不见。但当他第二天早晨醒来,懒懒地拉开帘子时,金黄色的太阳正朝着他眨着眼睛,令人愉快地照射着他那双矇眬的睡眼。

费德尔曼推迟了去佛罗伦萨的日程。他向警方报了警。警方表示要帮助他破案,但他们也无能为力。在记录投诉的表格上,调查员把手提包估为一万里拉,而对于“手稿的价值”上画了一道线。费德尔曼对于萨斯坎德的怀疑经过再三的思忖,还是没有向警方讲。首先他没有任何证据,总台的服务员起誓发愿地说肯定没有陌生人进来。其二,如果他要把他列为嫌疑犯,或没有营业证的商贩,警方将对他调查,他担心后果会对这个流亡者太不利。他决定重写这一章,他感到有把握已把这一章的内容都背了下来,但是他一旦坐下来着手写时才发现还是有一些重要思想,一些段落,不少页的内容又一下子变得模糊了,甚至完全忘记了。他想写信给美国把这一章的笔记寄来。可是这些东西都在美国莱维顿他姐姐家阁楼上的一个桶里,而且里面还有不少别的项目的笔记,都混在一起。他一想到他的姐姐,带着个五岁的孩子,到处翻他的这些东西,还要把卡片分门别类,再包好远涉重洋地寄过来,是够复杂的,他敢保证,到时候寄来的东西也是不对头的。想到这里,他无比烦躁。他放下笔,来到大街上去寻找萨斯坎德。他在附近曾见到过他出没的地方找。他花了很多时间,准确地说有几天时间,可是萨斯坎德仍然不见踪影,或者说即使萨斯坎德在这些地方,他一见到费德尔曼也早就溜掉了。他曾去以色列领事馆,但那个职员是刚接手这项工作的,他说在他那儿没有关于他的任何记录也没有他已丢失的护照。他也曾想到过慈善救济联合委员会,但仅凭一个名字和一个地址,要找到这么一个人也是没有可能的。他们给了他一个住址的号码,可是那个地方的房子早就拆了,现在成了一个公寓大楼。
时间一天天过去,无法工作,没有任何成果。为了结束这种让人焦心的时光,费德尔曼强迫自己回到原来常规的研究中去。他又换了一家旅馆,他实在承受不起原来那家旅馆给他带来的伤害(但他给他们留下了电话号码,嘱咐他们如稍有线索就立即通知他),这次他搬到了一个膳宿小公寓,这里供早饭和午饭,这样就不必出去吃饭了。他对花销十分注意,他特意买了一个笔记本用来记下每一笔花销。夜里,他也不再在城里闲逛去欣赏这城市的美景和神秘色彩,开始专注于他的论文,老老实实地坐在桌旁重写他那开篇首章,因为没有这个开端,他就无法写下去。他试图利用手头已有的笔记写第二章,结果什么也写不出来。费德尔曼常常感到他需要一些非常坚实的东西作为基础,这样才能向前进,也就是需要些真正有价值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再构建以后的内容。他每天工作到深夜,但是无论是情绪,或灵感,或是创作时所需的一切都似乎离他而去,剩下的只是日益增长的焦虑。几乎迷失了方向。由于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或做什么(这种感觉是几个月来第一次出现的感觉),他有一种备受煎熬的感觉。于是他又开始了对这个流亡者的寻找。他现在想,一旦他解决了这个问题,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偷了这章手稿还是没有偷(至于他能否再拿回这份手稿现在已经显得不是很重要了),只要知道这件事就会让他的心灵得到安慰,他就会重新获得继续工作的情绪,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白天,他在街上的人群中穿来穿去,凡有小商贩的地方他都要找一找。一连几个星期天的上午,他都花很长时间乘汽车去鲍蒂斯港口市场去。在后街的一排排、一堆堆的旧货堆里找上几个小时,希望他的那个手提包会神奇地出现在其中,可是连个影儿也没有。他又到丰塔纳拉·鲍格才广场的露天市场和流动摊贩云集的但丁广物。他在水果摊和蔬菜摊里转来转去,在夜幕降临时他去繁华街道的角落里,来到乞丐和好在夜间卖东西的小贩中间。当十月份第一次寒潮袭来的时候,一些卖烤栗子的小贩开始在全城各处出现,蜷缩在一桶桶的碳火之前,他在这群人中一个个地去辨认面孔,寻找失踪的萨斯坎德。在这个既古老又现代的罗马城中,他到底躲到哪儿去了呢?他无家可归,到处游荡,总会出现在什么地方的。有时,费德尔曼乘汽车或电车,他也不失时机地向车外人群中扫上几眼,看有没有穿着与那个流亡者相似的人,有时不得不中途下车去看个究竟。有一次在圣灵法庭门口站着一个人,可是当他下车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那时,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还有一次他追上一个穿短裤的人,但他还戴了一只单片眼镜。难道是伊恩·萨斯坎德爵士?
十一月份,已到雨水多的月份,他戴上贝雷帽,穿上双排纽扣的男士风雨衣,一双黑色意大利式的鞋子。这种鞋子虽然尖,但他穿起来还比他那双深棕色皮鞋小一些,他穿起来感到脚很热,另外他也不喜欢鞋的颜色。他现在不再去博物馆了,而是常出入电影院。虽然他买的座位是最便宜的,但也常常为花这些钱而后悔。一些零散的时间他也去逛逛街,有几回还遇到妓女与他搭话,有的长得真是楚楚动人,模样很惹人可怜。有一个身材苗条、一脸愁云的姑娘,她已经长出了眼袋,但让他十分动心,不过费德尔曼担心自己的健康。他需要了解罗马,学会熟悉地说意大利语,但他的心事一直很重,忧心不已,对那个该死的长着一双罗圈脚的流亡者恨之入骨———尽管有时他也想过这完全可能是他冤枉了他———所以他曾不止一次地咒他下地狱。

在周五的晚上,当第一颗星星刚刚在台伯河的上空出现,费德尔曼漫无目的地在河的左岸散步。他路过一个犹太教堂,他随着人群也走了进去。他们都是西班牙裔的犹太人,个个长得像意大利人。他们在停在前厅的一个水池前,把手放到流着水的水龙头下面。然后又在礼拜堂里向壁龛鞠躬,同时用张开的手指触摸自己的眉毛、嘴和胸脯。费德尔曼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我到底在哪儿?三个拉比从长椅上站起身来,仪式已开始了。一段长长的祈祷词,时而节奏铿锵,时而有风琴伴奏,但风琴在哪儿,人们却看不见。他四下看了看,没有萨斯坎德。他坐在最后一排教堂的长椅上,在这儿他可以看到那些参加集会的人,同时也可以看着门口。教堂里没有供暖,大理石的地面散着凉气,这个年青学生的鼻头冻得发红,像个点燃的蜡头儿。他想站起身离开这儿,但教区执事用他那敏锐的左眼盯着他看。他身材粗壮,头戴一顶高高的帽子,身穿土耳其长袍,脖子上挂着一串又长又粗的银链。
“从纽约来的吗?”他一边慢慢向他走近,一边询问。
这时,礼堂中约有一半的人都转过头来看后面。
“纽约州,不是纽约市。”费德尔曼回答说,他对吸引了这么多人的注意而感到歉疚。但他立刻抓住这一停顿的空隙小声问道:“你知道有个叫做萨斯坎德的人吗?他总是穿着条短裤。”
“是你的亲戚吗?”那位执事神情悲伤地看着他。“不算是。”
“那是我的儿子———在阿底庭洞被杀害了。”眼泪已经止不住流了出来。
“我对此深感难过。”
但是这位执事已不再提这件事了,他用短粗的手指拭了拭湿润的眼睛。那些好奇的西班牙裔犹太人又转过头去回到经书上去。
“哪一个萨斯坎德?”那个执事想要确定一下。
“西门·萨斯坎德。”
他搔了搔耳朵。“你到犹太人居住地区找吧。”
“我找过了。”
“再去找。”
执事缓慢地走了,费德尔曼也偷偷地溜了出去。
犹太人居住区在这个教堂的后面,有几个街区紧紧地环绕在一些贵族豪宅的周围。这些当年的豪华住宅因年深月久,住户太多,不负重荷,已破败不堪。楼面的颜色已难以分辨,上面留下一道道雨水冲刷的沟痕。广场上的喷水池里已积满尘土,脏得不堪入目。条石铺成的窄狭街道的对面是一些黑洞洞、十分拥挤的经济公寓,它们是用石头砌的,都是在足有上百年历史的居住区围墙的基础上构筑而成的。就在这些破旧贫寒的房子之中或房子里面有一些富裕的犹太批发商的批发站。从黑洞一般的窗子向里望去,可以看见里面是珠光宝气,有各色丝绸,各种银器。费德尔曼,这位当今的穷人,就漫步在这些古怪的街道上,心里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感。尽管他自我解嘲,但这毕竟为他的生命平添了一段不平凡的岁月。
一轮苍白的月亮挂在居民区的上空,把下面照得如同昏暗的白昼。他似乎看到一个他所熟悉的鬼魂一般的身影,便急忙跟着他,穿过厚厚的石板路,来到一面光秃秃的墙边,借着一盏小电灯泡的微光,他可以看到这样几个白字:禁止小便。这儿只有一股味儿,可没有萨斯坎德的影子。
他花了三十里拉从一个推着自行车沿街(不是大街)叫卖的小贩那里买了一只已经发黑的小香蕉,站在那里吃着,一群小孩子围了上来看着他。
“你们有谁认识一个叫萨斯坎德的人吗?他是个穿着短裤的流亡者。”费德尔曼不再吃香蕉,大声问道。同时他用那只香蕉往膝盖以下的那个地方比划着告诉他们短裤的长短,并且把脚向外弯曲着告诉他们他的脚部特征,但是没有人理会他。
他把那根香蕉吃完了。这时才有一个男孩搭腔,他瘦脸庞,长着一双牟利罗[西班牙画家,1618-1682]在《童丐》那幅画中所描绘的那种水汪汪的棕色眼睛,他尖声说道:“他有时在弗拉诺墓地干活,在犹太人墓葬区。”
又是那儿?费德尔曼想。“在墓地干活?”他又问道,“用铁锹?”
“他为死人祈祷,”那个孩子说,“挣几个小钱。”
费德尔曼给他买了一只香蕉,其他人散开了。
安息日的墓地十分清静,他本该星期日来。[基督教一般以星期日为安息日,但犹太教和有些基督教徒以星期六为安息日]费德尔曼在墓地里走着,读着墓碑上放着的一个个传说。有许多墓碑的顶上放座小小的铜烛台,而有些坟墓的墓碑上是枯萎的黄菊花。费德尔曼想这一定是那些背叛宗教的儿女们在万灵节偷偷地放上去的。他们不忍心看到他们的亲人没有鲜花的陪伴,因为在这一天墓地的其他部分都在过节,非犹太教的墓地里又有灯火又有鲜花。他从碑石上的文字可以看出有许多都是因为后来这次大战而死的,尽管死因各不相同。其中还有一个空墓穴,一块大理石板放在地上,上面刻着一个六角星,星的下面有这样的文字:我亲爱的父亲/被该死的法西斯分子出卖/在奥斯彻维茨被野蛮的纳粹杀害/哦,可怕的罪行。但是仍然没有萨斯坎德。

费德尔曼来到罗马已经三个月了。他曾多次地问自己,他是否应该离开这里,从而也停止这种愚蠢的寻找?为什么不去佛罗伦萨,那里有世界上辉煌的艺术成果,在那里可以激发灵感更有利于继续工作。但是他丢失一章书稿的事总是影响他的情绪。有时他也自我安慰地说,那不过是人写出来的,并不是无可取代的。可有时也害怕,那倒不是那一章书稿本身,而是萨斯坎德那种奇特的人格总是拨弄着他那本来就容易被触动的好奇心。难道他就用偷东西的方法作为对他慷慨帮助的报偿吗?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为了了解这个人,他想去探究一下,尽管这要花费他不少的宝贵时间和精力。有时他也认为自己的做法太可笑,仅仅为这一章书稿让他伤心。他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东西,给丢掉了,特别是当他想到他所付出的那么多艰辛,他在构思每一思想时他所花费的心思,那些问题安排得是多么巧妙,形式又是多么讲究,结果又是多么感人,简直就是乔托再世一般。这真让他伤心。既然已在这儿几个月了,除了继续寻找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费德尔曼对于萨斯坎德偷走书稿一事是坚信不疑的。不然,为什么他藏匿不出呢?他看了不少,收获也良多。每当他仔细思忖他那进展十分不顺利的事业时,他常常在他姐姐贝希寄给他的信封后面漫无目的地画些飞的小天使。对于姐姐的来信,他连回信都没有写。有一次,他端详着这些没有什么意义的图画时,他突然想到他是否可能会有一天再回到绘画上去。一想到这儿,费德尔曼连想都不敢再想下去。
十二月中旬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由于几周以来他头一回夜里睡得这么好,他发誓再去看一次那个古代船形喷水池,然后就动身去佛罗伦萨。近中午时,他去参观了圣彼得教堂。根据他对乔托画法的记忆想看一看经过几次修复后那里的壁画是否还保持了原貌。他用颤抖的手记下一两处笔记,然后就离开了教堂,沿着宽阔的楼梯向下去。在到楼梯底下时,他看到了萨斯坎德。他的心猛地一跳,不知他是否仍在看墙上的画,已经满满一船的使徒中又偷偷地增加了一个?这个流亡者戴着一顶贝雷帽穿着一件长长的绿色军用雨衣。雨衣下面露出两条穿着黑袜子的纤细小腿,这可以看出他仍穿着短裤,只不过被雨衣遮住了。他在卖黑白相间的念珠。他一只手上拿着几串珠子,另一只手的手掌上还托着几枚大纪念章,上面镀了金色,在冬日的阳光下闪闪发亮。尽管他穿了一件雨衣,应该说,萨斯坎德看上去还是老样子,没有多长一磅肉,他虽然年纪不小了,但从脸上也看不出他究竟有多大。费德尔曼两眼盯着他,牙齿紧紧地咬着。他想到这期间的一切。他曾想赶快躲起来,在他不注意时观察一下这个盗贼,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苦苦寻找他已经失去了耐心。他极力地控制着自己,走近萨斯坎德的左侧,因为他正朝着右面向一个身穿黑衣的女人兜售念珠。
“念珠,纪念章,祈祷用的念珠。”
“你好,萨斯坎德。”费德尔曼一面向他招呼着,一面紧张不安地迈下最后的几级楼梯,佯作局外人的样子,那么平和,那么满足。“有个人在到处找你,终于在这儿找到了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萨斯坎德眨了眨眼,没有表现出吃惊的神情,而那一刻他的表情似乎在告诉人们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已经完全忘记了费德尔曼的存在。而后来又突然想起来了———一个曾打过照面而很快就忘了的、很久以前来到这儿的一个外国人。
“还在这儿呢?”他嘲笑地问道。
“还在这儿。”他顺口答道,有点不好意思。
“是罗马舍不得让你走?”
“罗马,”费德尔曼结结巴巴地回答,“———还有这儿的空气。”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深情地呼了出来。
他注意到这个流亡者心思并不在他这里,他的眼神都在那些可能买东西的人身上。费德尔曼定了定神儿,说道:“顺便问一下,萨斯坎德,你是不是曾注意过———我是说———一只手提包,就是九月份我们见面那段时间我一直用的那只?”
“手提包———什么样的?”他仍心不在焉地说,他的眼睛盯着教堂的门。
“猪皮的,里面有———”说到这儿,可以听得出费德尔曼的嗓门提高了———“我写的一章关于乔托的评论。你知道的,就是那个十四世纪的画家。”
“谁不知道乔托?”
“你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吗?如果,就是说———”他停了下来,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因为他除了指控时用的词,还没想到什么别的词儿。
“对不起———有一宗买卖,”萨斯坎德突然转身离开,一步两个台阶地上了楼梯。但那个人走开了。他已有念珠,不需再买一串。
费德尔曼跟在这个流亡者的身后。“赏钱,”他小声地在他耳边说,“一万五千里拉赎回那章手稿。那个崭新的手提包归他所有。这是他的生意,没有商量的余地。这公平吧?”
萨斯坎德又瞟上了一个女旅游者,她带着照相机和一张导游图。“念珠,卖圣珠。”他捧起双手,但那个游客是个马丁·路德的信徒,没有理睬他就走过去了。
“今天买卖不行,”他们一面从台阶上往下走,萨斯坎德一面叫苦,“可能是货的关系,大家都卖相同的东西。要是我有圣母的大陶像,准能卖得快。就像刚出炉的蛋糕一样,大家抢着买———有人要肯投笔小钱就可以赚大钱。”
“用赏金去买嘛,”费德尔曼狡黠地小声说,“用赏金去买几尊圣母陶像。”
不知他听到没有,他没有任何反应。他看到一家九口人从台阶上的门廊里走出来时,回过头和他说声再见,就跑上了台阶。费德尔曼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他心里想,我还得逮住你的。他离开刚才那个地方躲到广场上的一个喷泉池后面,但是风吹起的喷泉水把他身上弄湿了,他又移到一个大柱子后面,从那儿不时探头看着那个小贩。
下午两点后,圣·彼得大教堂不再向游人开放,萨斯坎德把他没卖出去的东西塞进雨衣口袋里,就算是关门闭店了。费德尔曼尾随着他回家,他的确住在犹太人聚居区里。尽管这条马路他已记不得是否走过,但沿着它还是来到了萨斯坎德的家,他拉开一扇左手开的门,没有任何的过渡性空间,就来到了他的“家”。费德尔曼偷偷紧跟其后,在昏暗的光线中看到一个大柜橱大小的地方,里面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他注意到门上没有门牌号码,也没有街名和路牌之类。让他吃惊的是门上连锁也没有。这真一时让他心里很不好受,这说明萨斯坎德没有任何值得让人一偷的东西。除了他这个人之外,一无所有。这个学生决定明天再来,趁这个流亡者外出的时候来。
第二天一早他果然来了,趁这位企业家外出兜售宗教用品时又来光顾,很快他就进到了他的府邸。他浑身直哆嗦,因为这简直就是一个又黑又冷的窑洞,他划着一根火柴,找到了床和桌子,还有一把摇摇欲坠的椅子。屋里没有电灯,更没有取暖设备,只有桌子上的一只碟子,上面一个挂满烛泪的蜡头,他点燃了蜡,在这个屋子里搜索。桌子的抽屉里有一些餐具和一把刮胡子的刀架。他到哪儿去修面剃须呢?很可能是在公共厕所吧。在薄薄的木板床上面有一个架子,上面放着半瓶红酒,还有半包通心面,一本硬封面的梵文语法书。出乎意料的是还有一只玻璃鱼缸,里面有一条瘦瘦的金鱼,在这个小天地里游来游去。金鱼反射着烛光,大口大口地呼吸。当费德尔曼看它时,还不时地活泼地摆摆尾巴。费德尔曼想,他还挺喜欢宠物。在床底下,他看到有一个便壶,但没有找到装有那章手稿的手提包。这个屋子实在比冰箱大不了太多,不知是谁借给他遮风避雨的。唉!费德尔曼叹了一口气。回到小旅店,他喝了整整一壶热水。过了两个小时才暖和过来。但这次寻访后他一直也没有完全地恢复过来。

费德尔曼最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在立满墓碑的墓地上度过了一天,突然从一个空墓坑中站起一个长长的鼻子一身棕色衣服的影子一般的人,那是弗吉里奥·萨斯坎德,他在向他招手。
费德尔曼立刻走了过去。
“你读过托尔斯泰吗?”
“算是读过吧。”
“为什么要有艺术?”那个影子一样的人问道。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开了。
费德尔曼无可奈何地跟在后面,而这个鬼魂消失时,已带他迈上了台阶,穿过犹太人聚居区,走进了一个大理石的犹太人教堂。
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什么原因,他想到该躺在这石头地面上,两眼仰视上面充满阳光的苍穹。他感到两肩十分暖和,里面的湿壁画以褪了色的蓝色展示着这位圣人。头上一片阳光灿烂的天空,正把他的金斗篷交给一个身穿薄薄的红袍的年老武士。旁边站着一匹模样很不起眼的马,还有两座不高的石山。
乔托。圣弗朗西斯科赠长袍给一个贫穷的骑士。
费德尔曼接着醒来。他把那身华达呢的套装装进一个纸袋中,乘上汽车,一大早就敲响了萨斯坎德的厚厚的房门。
“来啦。”他已经戴上了贝雷帽,穿上了雨衣(大概这也是他的睡衣),站在桌子旁边。用一张点着的纸在点蜡烛。费德尔曼看上去那张点燃的纸就像是打字稿纸。他勉强控制着自己,他在那火里似乎已经看到了整个那一章的手稿。
“给你,萨斯坎德,”他声音颤抖着说,把那个纸袋递给他,“我把这身套装给你带来了,穿上它,当心别冻着。”
那个流亡者毫无表情地看了一眼。“你想以什么为交换条件?”
“什么也不要。”费德尔曼把包放在桌子上,说声再见,就走了。
他很快就听到后面石板路上有走路的脚步声。
“对不起,我把这个放在草垫下面给你保存着呢。”萨斯坎德把那个猪皮手提包塞到他的手里。
费德尔曼急忙打开包,在每个隔层里疯狂地翻找着,但是手提包是空的。那个流亡者已经跑了。这个学生也像如梦初醒般拔腿就追。“你这个该死的,你把我的书稿全给烧了!”
“请原谅,”萨斯坎德大声说,“我只是帮你做了点儿事。”
“我也帮你做点事,把你脑袋扭下来。”
费德尔曼气得不行,跑得也不知怎么那么快。可是那个流亡者穿着一条短裤,跑起来像一阵风似的,雨衣都像飘起来一样,很快就把他甩得很远。
住宅区里的那些犹太人,从他们老式窗子里惊讶地看着他们发疯似的追逐。但是跑到半道,费德尔曼就上气不接下气了。他对最近所见所闻深有所感,深有所悟。
“萨斯坎德,回来吧,”他喊道,声音中带着哭腔,“衣服归你了,我原谅你所做的一切。”
他停下来一步也不跑了,可是那个流亡者仍在跑,直到最近,人们仍看见他还在跑着。一九五八年

◆湖畔女郎
亨利·利文今年三十岁,他雄心勃勃,仪表堂堂,总是穿着一身西服,翻领上别着一朵白花。他在梅西书店工作,最近得了一笔不大的遗产,就辞退了工作,出国去寻求浪漫。他来到了巴黎,他也知道,他出来并不为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对过去的生活感到厌倦,厌倦那些强加到他身上的种种限制;尽管他在旅店的登记簿上写的是真名实姓,但他更喜欢称自己为亨利.R.弗里曼[Freeman,意为“自由人”]。弗里曼住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旅馆在一条狭窄的小街上,路灯还是煤气灯。在那里他小住数日,一开始,他很喜欢这座城市的异国情调。这里的一切是那样的不同,什么样的事情也都有可能发生。他心里想,他喜欢这类机缘巧合的事情。可是这类事儿发生得并不多,他并没有遇到让他特别在乎的人(他过去有时好对女人想入非非,可是她们又都让他感到失望);既然这种热切的希望还没有冷却,而旅游者在这里又让人家看不起,他想还是赶快离开的好。他登上了去米兰的快车,过了第戎之后,他又有一种灼人的焦虑感。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让他心神不安,几次都想跳下火车,但理性还是战胜了他,继续留在车上。不过他并没有在米兰下车,而在靠近意大利斯特雷扎不远的地方下了车。他一眼瞥见马乔列湖。虽然是很短暂的一瞬,但那里的景色却让他惊讶不已。他从行李架上一把扯下行李,就匆匆忙忙下了车,因为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这时,他原来那种焦灼不安的感觉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一小时后,他已在一座花园住宅里的膳宿小旅馆中住下了。这儿离湖畔那排旅馆相距不远。小旅馆的主人是个十分健谈的女人,对她的客人很感兴趣,报怨说六月七月由于天气异常,又冷又多雨,几乎没有什么客人来住。有不少人原来预订了房间,后来也取消了,只是有几个美国人。这对弗里曼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这倒可以让他独享昆尼岛的旖旎风光。他住的屋子有落地窗,通风很好。床很柔软舒适,洗浴间很宽敞,尽管只有淋浴可洗而没有浴缸,但换个样也挺不错的。他特别喜欢窗外的阳台。他爱坐在那儿看书,或学习意大利语,不时抬起头来看一看湖水。狭长的湖水,一片湛蓝,有时泛着绿色,有时呈现一片金色,最后转入远处的群山背后。他很喜欢湖对岸帕兰扎镇的一个个红色的屋顶,尤爱湖中的那四个美丽的小岛。岛屿虽小,但上面有不少豪华的住宅,还有花园高树,雕像也隐约可见。这几座小岛唤起了弗里曼强烈的情感:每座小岛都是一个小天地,这样的佳绝处一个人一生能遇到几回呢?他不禁对这些小岛充满了期望。可期望什么呢?他也说不清,但对于他所没有的东西他还是充满期望。有多少事情不都是这样吗?智慧、爱情、探险、自由,有多少人连想都不敢想,可也有少数人却得到了。唉,这些话现在听起来颇带些喜剧性,不过,有那么几回,当他正在凝视这几个小岛时,如果你轻轻地推他一下,他都会叫起来。啊,多么美的名字啊,贝拉岛,黛·帕丝卡特里岛,马德雷岛,还有黛尔·东戈岛,旅行真是开眼界,他想,谁还会对福利岛产生感情呢?
但是,他曾去过的其中两座小岛都让他大失所望。他同后来的一群讲各种不同语言的(尤其是德语)游客一齐乘汽艇登上了贝拉岛。刚一下船,他们就被一群兜售廉价首饰的小商贩包围了起来。而且他发现他们走的路线完全是规定好的,由导游带领着,不可以随便走动。那些粉红色的豪华住宅里装满了陈旧的摆设,房子四周的花园是人工建造的,呆板而无生气,石雕更缺乏品位。黛·帕丝卡特里岛有一点朴实的气氛。那些旧房子一座紧挨着一座地簇拥在弯弯曲曲的小街两旁,晾晒的渔网成堆地放在拖上岸的平底渔船的旁边。对于这些景物,那些旅游者也都摄进了他们的照相机里,这个小镇很迎合他们的需要。每个人都有一些东西可买,而且比你在梅西商场地下室商店所能买到的东西更便宜。弗里曼回到旅馆,感到很失望。这些小岛从远处望去倒很漂亮,但一旦走到近处,就和舞台布景没有什么两样。他回去同女房东抱怨了一番。她怂恿他去看看黛尔·东戈岛。“那里更少人工的痕迹,”她说,“你从来没有见过那种花园,很特别。那里的住宅也是有历史的,还有不少当地的名人墓。其中有个红衣主教的墓,他后来成了圣人。拿破仑皇帝也在那儿住过。法国人对这个岛有特殊的偏爱。一些法国作家对它的美景激动得直流泪。”
可是弗里曼对此兴趣不大。“我已经看过这一时代的花园了。”所以,每有闲暇,他就在斯特雷扎的后街散步,看人们玩意大利式的地滚球游戏,而不去看那些摆满商品的商店橱窗。他沿着不同的路线回到湖畔,坐在小公园的长椅上,凝视着幽暗的群山峰顶低回不去的夕阳,思考着探险的生活。他或一人独自坐在那里欣赏景致,或同那些闲散的意大利人不时地聊聊天。他们几乎人人都能说点英语,尽管不很流利。他更多的是一个人活动。在周末,街上常有些热闹,来自米兰一带的远足者乘坐汽车来到这里,一车一车的。他们白天忙着野餐,夜间,有人从车上取出手风琴,奏起伤感的威尼斯民歌曲调,或欢快的那不勒斯乐曲。那些意大利小伙子和年轻姑娘就站起来紧紧相拥地在广场上跳起舞来;弗里曼没有加入其中。
一天傍晚,正是夕阳斜照时分,那湖水平静如画,让他再也呆不住了。他租了一条船,因为没有更令他兴奋的地方可去,就向着黛尔·东戈岛划去。他也并无意于登岛游览,不过是抵岸即返而已。可是当行程将近三分之二时,他感到划起来很吃力,这让他有些恐惧起来,因为这时湖面上已起微风,他正是逆风而行。风虽然很和暖,但风毕竟是风,水毕竟是水。弗里曼划船的技术也不高明。他二十多岁才开始学习划船。其实他住的地方离中央公园不远,学习这些事情是很方便的。他游泳也不行,总是呛水,一口气游不多远,是个地道的旱鸭子。他曾考虑回到斯特雷扎去,这时离岛至少半英里,而回去则有一英里半,他咒骂自己是个胆小鬼。这只船他只租了一个小时,所以,尽管有些冒险,他还是不断地向前划。浪还不算大而且他也学会了控制浪打船头时的划船技巧。弗里曼不太会用桨,不过让他惊奇的是,这回他还真划得不错。这时风也转了向,不再构成阻力,而是成了助力。他再看看天,在一道道晚霞之间落日的余辉仍残留天际。
弗里曼终于靠近了岛屿。和贝拉岛一样,它以层级形渐渐升起,上面是围有藩篱的花园,园中有石雕,高顶处是豪华的住宅。女房东的话果然不虚,这个岛比其他岛更为有趣,这里林木葱密,群莺乱飞,少了几分人工雕琢之痕,增了几分异国情调。这时整个岛屿已在雾霭包围之中,尽管暮色愈加浓重,弗里曼还是沉浸在初上岛时那种兴奋之中,惊叹这里的美丽。同时他也回首往事,不由得伤感悲怀,慨叹多少毫无生气的时光已从指间悄悄流过。正当他沉思时,突然感到水边花园有动静,就好像园中的雕像活了一般,弗里曼很快就意识到是一个女人站在大理石矮墙的这一侧,也正在向湖上望着。他自然是看不清她的面庞的,但可以感受到她很年轻,她的白色衣裙在微风中抖动着。他想她一定是在等候她的情人,他很想和她搭讪。但这时阵风陡起,浪激荡着他的船使它晃动不已。弗里曼连忙摇动一支桨,调转船头,用力把船摇走。风吹起的浪花打湿了他的衣裳,浊浪摇晃着小船,而且越来越厉害。他又想象到他落入水中,船被颠覆的情景,可怜的他慢慢沉入湖底,极力挣扎,就是浮不上水面。他拼命地划着船,他的心就好像已悬到了喉咙。他还是用力地划呀划的,渐渐地他战胜了这种恐惧,也战胜了风浪。虽然这时湖水如墨,天空还是隐隐地泛着白,他不时地回过头看看前面,他靠斯特雷扎湖岸边上的灯光辨认着方向。当他抵岸时,下起了大雨,但弗里曼在把船靠岸时想到的是他成功地完成了一次探险,在晚饭时,他在一家豪华餐厅美餐了一顿。
第二天早晨,他的屋子里充满阳光,风卷帘声让他醒来。弗里曼起床后洗了个澡,刮了刮胡子。早餐后又理了理发,在宽松的长裤里穿好了游泳短裤,他来到旅馆后面的湖滩游泳区,在那里他浸泡在湖水里,时间虽然不长,但却让他心情十分舒畅。中午过后,他在阳台上读着意大利语的教科书,后来又打了个盹儿。在四点半之前,他对于下一步该干什么心里还没有谱儿,这时他想到可以乘上游艇到那几个岛做一个小时的湖上观光。在到马德雷岛后,船又转向黛尔·东戈岛。当他们接近那里时,他看到在昨天晚上他到这个岛的相反方向有一个又瘦又高的男孩,穿着泳裤正在湖上的一个筏子上晒太阳,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船在岛的南侧一个码头靠岸时,弗里曼感到又惊讶,又失望,这里到处都是那些小店铺,专门出售那些供旅游者购买的华而不实的小玩意儿。他原想到岛上随便转转,可是事与愿违,他们只能在导游后面亦步亦趋,不能越雷池一步。你花了一百里拉买一张票,你只能跟在这么个乡下佬模样的人身后。他连胡子也不刮,样子叫人看了很不愉快,他手里举着一根拐杖,向天上戳了几下,用三种语言向游客们宣布:“请不要离队到处乱走,黛尔·东戈家族是意大利的名门望族,他们对我们有这样的要求。只有这样,这些宫殿般的建筑和举世无双的花园才能向各国游人开放。”他的发音很不标准。
他们尾随着这位导游快步穿过宫殿般的大宅,走过一个个装饰着挂毯和精致镜子的长长的大厅,以及一间间摆着古色古香的家具,陈放着古老的图书和绘画、雕塑的房间。他发现这里的东西的确比在其他岛上看到的要好得多。他们还参观了拿破仑曾睡过的床。弗里曼偷偷地摸了摸床罩,可是没有逃出导游的那双无所不见的目光。他突然把手杖向上一举,炸雷般地吼了一声:“够了!”这一举动和喊声把弗里曼的心都提上了嗓子眼儿,也让他和两个拿阳伞的英国女士十分尴尬。他感到十分难堪,直到这一伙人(大约二十个左右)被带到一个花园里时才好了一些。这里地处岛的最高处,从这儿放眼望去,可以看到这碧波荡漾、浮光跃金的马乔列湖的全貌。弗里曼望着这景色,不禁倒吸了一口气。这个岛屿一片翠绿,郁郁葱葱,莽莽苍苍,令人不忍离去。他们在橘树和柠檬树下穿行(他以前还不知道柠檬还散发着如此诱人的香气),这里还有木兰树和欧洲夹竹桃,这些名字还是导游告诉他们的。这里繁花似锦,香气弥漫。大朵的茶花,杜鹃花,细碎的素馨花,还有玫瑰花,五颜六色,品种繁多。弗里曼有些头晕目眩,在这种种感官刺激之下有些不能自持。同时,尽管只是一种内心的反应,他感受到一种鲜明的反差,这让他痛苦,这倒像是一种警告:他真是太穷了!能够明确认识这一点对他来说也并非易事,因为他一向自视不凡。当这个喜剧演员般的导游一跳一跳地向前移动时,他的拐杖指着雪松,桉树,樟树,以及花椒树等,一一地告诉游客们。这让原来只习惯在室内工作的他真是大开眼界,许多东西都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同时,他也兴奋得简直透不过气来。他渐渐地落在队伍的后面,假装在观察花椒树的果实。导游又匆匆地向前走去。弗里曼尽管原来并没有这个想法,但还是悄悄地躲到了一棵花椒树后,然后沿着一棵高高的桂树旁的小道溜开了,走下两段台阶,翻过一段大理石矮墙,急忙钻进了一个小树林,期盼着,寻找着,他想,只有上帝才知道他在期盼什么和寻找什么。
他盘算着,他正朝着花园靠水的那一侧走着,也就是他昨晚看到那个白衣女郎的方向。他专心地走了几分钟后来到了水边的地方,先是有卵石铺成的湖滨小路,然后有几级石台阶,下面就是湖水了。在离这儿大约一百码处有个筏子停靠在岸边,上面没有人。弗里曼太兴奋了,因而也感到精疲力竭,他坐在一棵树下休息。当他抬起头时,他看到一个姑娘穿着泳装从水中出来踏上台阶。弗里曼凝视着她,看着她款款地走上岸来。她肌肤上的水珠在阳光下闪烁着。当她看到他时,她立刻俯下身从地上的毯子上拾起一条浴巾披在肩头,用手轻轻地拢住浴巾的两端,遮住高高耸起的乳峰。她那浸湿的黑发披散在肩头。她看着弗里曼。他站起身来,心里琢磨着该怎样表示歉意,他眼前的一团迷雾瞬间散去。弗里曼脸色有些苍白,而那个姑娘的脸上却泛起了红晕。
弗里曼自小就在纽约市长大。那个姑娘不由自主地凝视他时(差不多有三十秒钟),他意识到自己目前的处境和其他一些不利条件,但他心里也十分清楚,他长得绝不难看,甚至应该说,是属于英俊那一类型的。他的脑后有一块秃斑(不过五分硬币大小),但不影响他那头秀发的动人之处,灰色的眼睛,目光明澈,鼻直口方,有一种既宽厚仁和,又潇洒大方的气度。他四肢匀称,腹部扁平,虽然个头不算高,但显得精明干练。他从前的一位女友曾说她有时以为他个子很高。结果使他再偶然感到个子矮时心中有了些安慰。但是,尽管他有相貌方面的一些优势,弗里曼担心的是这一时刻会稍纵即逝,一去不返,这一半是因为这正是他生命所祈求的东西,一半是因为在两个陌生人之间可能会有数不清的障碍让他们无法交融。
很显然,她对这次邂逅却毫无怯意,相反,倒像是很欢迎,对他立刻就产生了好奇心。她当然处于一种优势地位,这也包括接纳他这位不速之客。她当然也有资本显示风度,她在体貌上自不待言———简直女王般身段———这本身就是一种风度。她那面庞轮廓分明,皮肤的颜色较重,是典型的意大利的脸型,它集中了历史各时期的美于一身,成了这一民族和这种文明的美的代表。两道又细又直的眉毛下一双褐色的大眼睛顾盼生辉,双唇如用一瓣红花剪贴而成,鼻子瘦而长,似乎是这一幅画中略带缺憾的一笔,然而也正是这一点缺憾却使这幅画更加完美。尽管她具有雕塑般的端庄美,她那椭圆形的脸,小小的下颏,仍显得那么娇嫩,处处都散发着青春的清纯可爱的气息。她有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当弗里曼稍稍定下神来时,他发现在她的眼睛里隐隐地透出一种渴望的目光,或是对往事的回忆,总之是一种伤感的神情。所以,他感到,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是受欢迎的。噢,上帝,难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吗?
“你是不是迷路了?”姑娘开口了,面带微笑,手仍然握着白浴巾。她说的是意大利语。弗里曼听懂了,但用英语回答说:“不,是我自己要来这儿的。可以说是特意来的。”他想要问她是否还记得见过他,也就是昨天晚上那只船上的人,但他没有问出来。
“你是美国人吧?”她问道,她的英语中有意大利的口音。
“是的。”
那个姑娘看他看了足有一分钟,然后又犹犹豫豫地问道:“你大概是个犹太人吧?”
弗里曼真想长叹一声,但他克制住了。虽然心中暗暗吃惊,但这也并不出乎预料。可是他长得并不像犹太人,也可能会蒙混过关,而且从前也曾这么做过。所以,他连眼都没有眨一下就说,不,他不是犹太人。又过了一会,补充说他个人对犹太人并无反感。
“我刚才只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你们美国人真是不一样。”她含糊地解释道。
“我知道,”他说,“不必在意。”他把帽子向上提了提,自我介绍道:“亨利 R·弗里曼,是来国外旅行的。”
“我的名字,”她说,心不在焉地停顿了一会,“叫伊莎贝拉·黛尔·东戈。”
这是个良好的开端,弗里曼想。“我为能认识您而感到荣幸。”他鞠了一个躬。她把一只手伸给他,脸上挂着微笑。他刚想吻她的手,这时那个导游在他们上面好几层的高台的矮墙上出现了。他吃惊地看着他们,然后突然大叫一声,从高台上沿台阶跑了下来,手里挥舞着拐杖就像在舞动一把剑。
“你这个非法僭越的家伙!”他用法语大声喊着。
那个姑娘说了几句话让他平静下来,可那个导游还是气得什么似的不肯听她的。他抓住弗里曼的胳膊就向台阶上拽。弗里曼为了保持良好的风度形象,没有反抗。他击打着他的裆部,他也没有抱怨。
尽管他离开岛时,比较委婉地说,是很令人难堪的(其实那个姑娘一见劝说无效就离开了),弗里曼还是梦想再体面地返回。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她,这个让人一见倾心的人,已经喜欢上他了。他得到了她的青睐。为什么他敢这么说,他也说不清楚,但他却可以肯定地这么说。这从她的眼神里是可以看得出的。但奇怪的是,如果真的是如此,那又为什么?弗里曼琢磨着,这是他的老习惯,他想首先,最重要的还是男女之间的互相吸引,所不同的是他胆子大。特别是他敢于偷偷地躲开导游,敢于到湖边等候她从水中走出来。而她也是与众不同的(这当然加快了她对他的反应)。这不仅在于她的相貌与背景,当然也包括她的过去(他曾从地方旅游书籍中读到过黛尔·东戈家族的情况,很令他着迷)。他可以看得出在她的过去一直深受着她的家族古老骑士传统的影响,而后来才渐渐淡薄了些。而他自己的历史则大不一样了,但男人的可塑性是比较大的,何况他也不怕试着创造一种大胆的结合:伊莎贝拉和亨利 R.弗里曼的结合。希望能找到像她这样的一个女郎,可以说是他这次出国旅行的主要目的。何况他也曾想过他更会得到欧洲女郎的垂青的,这是他的人格魅力使然。然而,由于他们的生活又是那么不同,弗里曼也曾有时十分困惑。他想如果他去追求她,结果会怎么样呢?因为他每一步都是有意去做的。对她的家庭情况他尚一无所知,对类似的情况也不甚了了。更让他事后常常担心的是在他们几乎没互通姓名之前就问他是不是犹太人,这样的问题怎么从这样美丽的嘴里说出?在类似的情况下,他还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一开口就问这类问题的。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时,他也很奇怪,因为他看上去绝不像犹太人。他想她问这个问题只是一种“试探”,当一个男人吸引住她时,她想要知道,他是否有“资格”。或许是她曾经有过与犹太人不愉快交往的经历?不太可能,但也不是绝无可能,因为现在犹太人到处都有。最后弗里曼对自己解释说,就像人们常有的那种情况,只是无心地一问,其中并没什么特殊含义。正因为这个问题问得很离奇,他的回答也没有精心策划,也答应得可以。这都是古老的历史了,又何必为此烦心呢?但又是这类事情,一些对他并不有利的古怪事情倒刺激了他冒险的欲望。
他突然产生一股十分兴奋的劲儿,简直难以控制,他想立刻再见到她。而且能经常见到她,并成为她的朋友,绝不仅仅是一个开始,可又从哪儿开始呢?他想过给她打电话,只要那个拿破仑曾住过的宫殿里有电话的话。可是如果是女仆或别的什么人先接了电话,他又该怎么样介绍自己呢,那不是很可笑吗?所以,他决定还是送她一封书简。于是,他特意买来上好的纸笔,开始写了起来。他问她是否可以赏光,让他再见上她一面,并能畅谈一番。他还建议乘车到附近的其他一个湖去游玩一下,他写完后签上了名,当然不是列文,而签的是弗里曼。他事后又叮嘱女房东说以后凡是写给弗里曼的信件就是给他的。在那以后女房东也总称他为弗里曼先生。尽管当时女房东感兴趣地扬了扬眉毛,他也没有向她做什么解释。但后来当他给了她一千里拉以示友好时,她的表情就平静得多了。把信寄出去之后,他就感到时间过得太慢了,他怎么才能熬过他收到回信之前这段时间呢?那天晚上,他又租了一条小船,一个人划到了黛尔·东戈岛。湖面水平如镜,但当他到了那座宫殿时,天已完全黑了下来。周围一片阴暗,没有一个窗子有灯光,整个岛上一片死寂。尽管他想象她就在这里,但他看不到一个人。他曾想把船系在一个码头,可是向四周看了看,似乎这么想是很愚蠢的。他又划回斯特雷扎。这时巡湖的人把他截住了,他非让他把护照拿出来看看。一个当官模样的人告诫他说天黑以后,不要在湖上划船,这是很容易出事的。第二天早晨,他戴上太阳镜,还有遮阳草帽(这是最近才买的),穿上一身绉条纹的薄薄的衣服,和常在一起旅行的人一块登上了游艇,很快就到了他梦中的岛。可是那个讨厌的导游立刻就认出了弗里曼,他挥动着手杖,就像老师的教鞭那样,提醒他悄悄地离开。他怕那个姑娘会听见,所以立刻乖乖地离开了,但心里很是气恼。那个女房东那天晚上很神秘地告诉弗里曼,千万不要和黛尔·东戈岛上的任何人打交道。这个家族有着不光彩的历史,人们都知道他们背信弃义,诡计多端,善于欺诈。
星期天,中午睡过一会儿之后,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这时弗里曼听到有人敲门。一个穿着短裤、衣衫破旧但腿很长的小伙子递给他一封信,信封的一角印有某人的盾形纹章。弗里曼兴奋得都喘不上气来,急忙撕开信封,从中抽出一张薄薄的发蓝的纸。上面有几行流利的字迹:“你可今日午后六时来此,厄尼斯托会陪你同来。伊·黛·东。”这时已是五点钟了。弗里曼这时已是心花怒放,都有些不知所以了。
“你就是厄尼斯托吗?”他问那个送信的孩子。
那个孩子看上去十一二岁的样子,他一直用好奇的大眼睛盯着弗里曼看着。这时,他摇了摇头。“不,先生,我叫索诺·吉亚考比。”
“那厄尼斯托呢?”
那个孩子向窗外指了指,弗里曼明白不管他是谁,他一定是在湖边等候的。
弗里曼到卫生间里换了衣服,一会儿就出来了,又戴上那顶新草帽,还有上午穿的那身衣服。“咱们走吧。”他跑着下了台阶,那个孩子紧跟其后。
到了码头,可真叫弗里曼大吃一惊,“厄尼斯托”原来竟是手里总挥舞着让人讨厌的手杖的导游!大概他就是那座大宅的管家,和这个家族在一起已经很久了。但现在他转换了角色,做了导游了。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是不愿意干这个差事的。很可能是几句得体的话让他听了舒服,虽然仍有点趾高气扬的,对他还是显得很客气,弗里曼很有礼貌地向他问好。这一回这位导游不再如弗里曼想象的那样坐在豪华的游艇上了,而是坐在一只很大的但比较破旧的木船的船尾上。这条船已久经风雨,比一般渔船小,却比救生艇大。那个孩子带他上了船,他在一个后面的座位上坐了下来,后面都空着。吉亚考比在桨旁的位置上坐下了,就靠着厄尼斯托,他坐下时好像是犹犹豫豫的。岸上的一个船员给他们一个手势,吉亚考比就开始划船。这只大船似乎不太容易划,可是吉亚考比灵活地划动又长又笨重的双桨,似乎还游刃有余。他很快就划离了岸向岛划去,伊莎贝拉已在那里等候了。
弗里曼虽然这时心情格外好,心满意足,对这外面的空气也格外喜欢,但他离厄尼斯托太近,他有一股大蒜味让他感到不舒服。平时他做导游时是那么健谈,可现在却一声不吭,嘴角上衔着一支方头雪茄,不时地还用手杖敲打几下船底板。弗里曼想,即使这只船不漏,让他这么一戳也给戳漏了。他显得很疲倦,就好像他饮了一夜酒,根本没有睡觉的样子。他摘下他的毡帽,用手帕擦了擦脸,这时弗里曼发现他已经完全秃了头,看上去老得让人吃惊。
弗里曼真想找几句话和这位老人说一说,让他也高兴高兴,因为这趟旅行是这么令他愉快,可是他却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如果开了口,他又会怎么回答呢?他原来对他是那么的不满。就这样沉默了很长时间,这时弗里曼终于憋不住了,他说:“我或许可以划一会儿,让这个孩子歇一会儿。”
“随你。”厄尼斯托耸了耸肩。
弗里曼和那个孩子换了个位置,可是不一会儿就后悔了,那两支桨太重了,他划船的技术又差,左边的桨吃水总比右边的深一些,这样一来船就偏离了原来的路线,就像在拉灵车一样,他笨拙地摇着桨,有时溅起不少水花,这使他感到窘迫。他注意到那个孩子和厄尼斯托就像两只怪鸟,瞪着两双黑黑的眼睛,张着贪婪的喙,公然地盯着他看。他真希望他们远远地离开那座美丽的岛,他拼命地向前划着。尽管他的手掌已磨得起了泡,火辣辣地疼,但他的决心和努力已使得船行走得平稳多了。这时他带着得胜般的喜悦抬头看时,他们的目光早已移开,那个孩子在看着水中的一根漂浮的稻草,那个导游在若有所思地望着远处。
过了一会儿,他们似乎是对弗里曼已经琢磨透了,听其言,观其行,认为他并不是个坏人。厄尼斯托开口说话了,但那腔调仍不太友善。
“人们都说美国很阔?”他说话了。
“是挺富有的。”弗里曼喃喃地答道。
“那你也一定很阔了?”那个导游有点不好意思地又问道,衔着雪茄屁股的嘴角现出一丝微笑。
“我过得还可以。”弗里曼回答说,又老老实实地补充说:“不过,我是靠干活吃饭的。”
“对一个年轻人来说,那不是挺好的生活吗?我的意思是他们总有吃的,而那些女人在家里还有许多神奇的机器,不是吗?”
“是的,有不少机器。”弗里曼说道。无中只能生无,他想。他也不得不问一些问题:弗里曼向那个导游讲了一大套美国的生活标准,他说的是谋生,而不是指生活。不论他说些什么,都是值得这位意大利贵族一听的。他希望他能听得明白,可是一个人很难知道别人的需要与愿望的。
厄尼斯托似乎想起了别人和他说过的什么事,他盯着弗里曼看了一会儿。
“你也做买卖吗?”他终于问道。
弗里曼琢磨了一会,答道:“我做一些公关一类的事儿。”
厄尼斯托这时把雪茄烟头扔掉了。“对不起,我要问一下,在美国干这类活的人能挣多少钱?”
弗里曼算计了一会儿,答道:“我个人平均每个星期挣一百美元,相当于每个月二十五万里拉。”
厄尼斯托叨咕着这个数字,抬起手按住帽子,因为这时有一阵微风吹来。那个孩子的眼瞪得大大的。弗里曼满意地偷偷地笑了笑。
“你父亲呢?”说完,那个导游停了一下,观察着弗里曼的脸。
“他是做什么生意的?”
“他已经死了,从前做保险业务。”
厄尼斯托把那顶帽子摘了下来,以示尊敬,他的光头沐浴在阳光之中。他们再也没有说话,直到船到了小岛。弗里曼为了巩固这次可能的收获,用带有赞美的口气问他是在哪儿学的英语。
“哪儿都学。”厄尼斯托答道,他面带倦意地笑了笑。弗里曼善于利用每一个有利的风头,他感到即使他没有成为他的知心朋友,起码已大大减轻了原有的敌意。这无论怎么说总是好的。
他们上了岸,看着那个孩子把船系好;弗里曼问厄尼斯托小姐在何处。这时这位导游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用手杖向上面的高台一指。他那横扫一片的指法,好像把半个岛都包括进去了。弗里曼不希望他再跟随左右,这太妨碍他与姑娘的会面。但是他从下面一直看到上面,根本见不到伊莎贝拉的影子,而这时厄尼斯托和吉亚考比却已没有了踪影。弗里曼想,他们爱干什么就让他们去罢。
他在上台阶时,不断警告自己,一定要小心谨慎地行事。每上一层台阶他都向四周看一看,然后才跑上另一个,帽子已经摘了下来握在手里。在一堆花丛旁,他看见了她,他猜想她很有可能在这个地方的。她一个人在宫殿后面的花园里。她坐在一个古老的石凳上,旁边是个大理石喷泉,它的喷嘴安装在一些顽童造型的塑像的嘴里。那些雕像在柔和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看着她,那张可爱的脸,如雕塑的一般,轮廓分明,又不失女性的柔美。那双黑黑的眼睛流露出忧郁的神情,秀发在颈后松松地绾系在一起。弗里曼感到一阵心痛,一直痛到因划桨而起泡的手指。她穿着一件红色亚麻上衣,色调十分柔和,看上去十分优雅,下面是一条修长的黑裙。褐色的腿上没有穿袜子,消瘦的脚上穿着一双凉鞋。当弗里曼走近她时,步子缓慢,尽量控制自己不迈大步,而她把一绺头发向后面一拢,那个姿势真是美极了,但也令他伤感,因为这个姿势一下子就消失了。尽管在星期天那个令人神往的夜晚,弗里曼曾产生过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但当他目睹这一姿势的消失时,也不禁想到她是不是也会如昙花一样,稍纵即逝呢?这个岛是不是也只是个幻象?转瞬之间就化为乌有呢?是否那些他所经历的而又进入他头脑的各种事情,无论是好的,坏的,令人厌烦的事情也是如此呢?是不是他的今天或明天也完全是一场幻觉呢?所以,当他向她走去的时候,他小心翼翼,生怕她幻影般倏然而逝,直到她站起来并把手伸向他时,他才真正充满喜悦。
“欢迎你来。”伊莎贝拉说,她的脸红了。她看上去很高兴,而从她的样子看,看到他又有些局促不安,很可能这都出于同样的原因。他真想当时就去拥抱她,但是又感到不是火候。尽管他从她的出现中得到了一种满足感,就好像他们早已彼此倾吐过爱情的恋人一样,可他总感到她有些心神不定的样子。他想(当然他不愿意这么想),他们实际上与爱情两字还很遥远。至少他们正穿过一种不透明的神秘区域而靠近爱情。但是情况常常如此,弗里曼这个不乏恋爱经验的人告诉自己。在成为恋人之前你们都只是陌生人。
他开始谈话时用词十分庄重。“对你的信笺我十分感谢。我一直盼望与你相见。”
她转向宫殿的方向。“家里人都出去了。他们去另外一个岛上去参加婚礼。我可以带你去宫里看一看吗?”
听到这话,他既高兴又有点失望。因为此时此刻他并不想见到她的家里人,然而如果她要是能把他介绍给家里人却是个好兆头。
他们在花园里走了一会儿,然后,她拉着弗里曼的手,穿过一扇笨重的大门进入了巨大的洛可可式宫殿。
“你想看看什么?”
尽管他也曾走马观花地在这里看过,但现在有她领着,与她靠得这么近,他还是很高兴的。弗里曼回答说:“你让我看什么,我就看什么。”
她先带他去了拿破仑曾住过的屋子。“拿破仑本人并没有在这儿住过,”伊莎贝拉解释道,“他在贝拉岛上住过。他的兄弟乔瑟夫曾到这儿来过,也可能是波利娜和她的情人曾在这儿住过。谁也说不清楚。”
“噢,原来是个骗局。”弗里曼说。
“我们常这么干,”她说,“这是个贫穷的国家。”
他们走进了画廊大厅。她指着提香[1490?-1576]的画,还有丁托列托[1518—1594]以及贝利尼父子[贝利尼父子三人均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他们是威尼斯画派的奠基人,父亲擅长圣母像画,二子擅长人物及风景画以及宗教题材作品]的画,这令弗里曼目瞪口呆,可是当他们走到画廊大厅门口时,她回过头来不无尴尬地说画廊里的这些画多数是赝品。
“都是赝品?”弗里曼又一次震惊。
“是的,尽管这里也有几幅是从伦巴第画院拿来的真迹。”
“那些提香的画也都是赝品吗?”
“都是赝品。”
这让他有些失望。“那些雕塑呢?也是赝品?”
“大部分是赝品。”
他的脸沉了下来。
“身体不舒服吗?”
“没什么,只是我无法辨认真伪。”
“噢,不过许多仿制品也都相当漂亮,”伊莎贝拉说,“只有鉴赏家才能分辨它们的真伪。”
“我想我是获益匪浅。”弗里曼说。
听到这话,她用力捏了一下他的手,他感到好多了。
但是这些挂毯是真的,而且很值钱,当他们走过长长的大厅时,她指着这些把夕阳斜照都隔在窗外的挂毯说。这些东西对弗里曼来说并没有兴趣。它们很长,从天棚一直垂到地板,都是蓝绿色的山林景象图案。其中有雄鹿,有独角兽,有嬉耍的老虎,都在一幅图案中,老虎把独角兽咬死了。伊莎贝拉很快地走过这个大厅,带着他走进一个以前他不曾来过的屋子,这里的挂毯的图案更为昏暗。内容是以地狱为题材的。在其中一个挂毯前他们停了下来,上面是一个受麻疯病痛苦折磨的人,他从头到脚都是浓疱,又痛又痒。他在用指甲撕挠,但是那痒痛似乎没有止境。
“他犯了什么罪而遭到如此的惩罚?”弗里曼问道。
“他谎称他会飞。”
“因为这个原因就下地狱?”
她没有回答。这时大厅里已是十分昏暗了,他们离开了那里。
他们来到湖边花园,就在停船的那个地方,观赏着落日晚霞在湖面上不断变幻的颜色。伊莎贝拉关于自己谈得很少。她似乎总是心事重重的,而弗里曼虽然内心里有很多想法,但未来却是那么复杂多变,毫无定数,也比较沉默。夜幕已降临,一轮明月冉冉升起。伊莎贝拉说她得离开一会儿,说完就走到树丛后面去了。当她再次出现时,弗里曼完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她全裸着身体,但是还没有等到他很注意地看到她如花似玉的后身时,她已浸入湖水之中,向筏子游去。弗里曼急于到近前去看看她,但思想很矛盾,不知是否能游那么远,或是否会淹死(她这时已坐到了筏子上,在月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双乳)。他把衣服也脱下,把它放在树丛后面,也就是她放她的那些衣物的地方。然后他走到水边,迈下石阶,走入温暖的水中。他游泳的姿势十分笨拙,他真恨自己不得不在她的面前丢人现眼。阿波罗·贝尔维迪轻微地受了伤;想到可能会在十二英尺深的水中淹死而十分痛苦,又想象她会跳入水中前来救他。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所以,他仍劈哩啪啦地向前游着。游到了筏子边还有余勇可贾。看来他总是把问题看得太严重,有过强的忧患意识。
但是让他失望的是当他拼命地游到筏子时,伊莎贝拉已经不在那儿了。他一看,她已经又回到了岸上,正向树丛走去。这时他心中有些不快,休息了一会儿。他打了两个喷嚏,因为天已凉了下来。他又跳回水中,笨拙地游回湖岸。伊莎贝拉这时已穿好了衣服,手里拿着毛巾等候他上岸。当他跨上台阶时,她把毛巾扔给他,当他擦身子和穿衣时,她回避了起来。他穿好了衣服,她拿出一个大浅盘,里面有萨拉米红肠、意大利熏火腿、奶酪、面包和红酒。这些东西都是厨房送来的。弗里曼刚才游泳时的那股怒气现在已经烟消云散了。这时饮酒消遣,享受浴后的清爽,心情很是愉快。蚊子不断地侵扰,让他不得不抓紧时间向她表白:他爱她。伊莎贝拉温情地吻了他。这时厄尼斯托和吉亚考比来了,把他送回斯特雷扎。
星期一的上午,弗里曼不知该怎么打发。他醒来时许多记忆都一古脑儿地拥塞进头脑,令他烦躁不安。有些是令人愉快和满意的,有些则是一种负担,让人感到十分沉重。这些记忆噬咬着他,他也噬咬着这些记忆。他感到他本该把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做到精心安排和策划。他想要和她说的许多话,结果才刚刚开了个头儿,他就是这么个人。像他这样,他们怎么能在一起从生活中获得更多有益的东西呢?他很后悔不能快些游到筏子那儿,如果他要在她未离开筏子之前赶到那里,那会怎么样呢?一想到这儿还让他挺激动的。但是回忆总归是回忆,你只可以忘记它,而绝不能改变它。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很高兴。他对他所做的感到惊喜:同她度过一个夜晚,彼此信任,那么近地观看她的身子,还有她的吻,那种不言而喻的爱情承诺。他对她的欲望如火中烧,难以忍受。整个一个下午,他坐卧不宁,想她,不时地遥望湖水迷濛中的晶莹的小岛。到了晚上,他已心力交瘁,在不堪重负的往事回忆中入睡。
他躺在床上,一时还未成眠。他想,在这所有让他困惑迷茫的忧虑之中,最让人担心的是一件事。如果伊莎贝拉爱他,就像他感觉的,她或者已经爱上他了,或者不久就会爱上他,那么,以这种爱的力量他们就能所向披靡,无论什么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在众多可能之中,他预想到一件难处理的事,并为此而不安,那就是她的家人。但是,在许多意大利人看来,这也包括意大利的一些贵族阶级,都认为如果把女儿嫁到美国去那是件很理想的事,(不然为什么他们先派厄尼斯托去探探风头?)有了这样一个有利条件,事情就好办多了。特别是伊莎贝拉,如果她是个独立的女孩,而且十分渴望去美国,那就更是十拿九稳了。不,最让他担心的是他向她撒的谎,说他不是犹太人。当然,他可以说实话,比如,她认识的是列文,而不是弗里曼,一个探险者。但那可能一切就都毁了,因为,这很清楚,她不想同犹太人打交道。不然,为什么她一开始就一针见血地问这么个问题呢?要么就是他不告诉她真相,让她在美国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再慢慢告诉她。那时她会发现作为犹太人是完全无辜的。一个人的过去,完全可以说,只是一种过去,它已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失了。然而这种处理方法,如果她到时候难以接受,会引起反责。还有一种解决的办法,那就是他曾考虑过多次的办法:更名换姓(他曾考虑过改为列文,但他更喜欢弗里曼),然后完全忘记自己是犹太人的事实。这对他的家庭也没有什么伤害,也不会让他们难堪,因为他是独生子,而且父母双亡。有两个表弟,一个住在俄亥俄州,一个住在托莱多,各自生活,互无往来。他把伊莎贝拉带到美国以后就离开纽约,去其他地方。比如,旧金山之类的城市。到那里,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知道他的从前。要做好这一切细节的安排,再做其他的小小的改变。他得在结婚之前回去一两趟,他对这已做好了准备。至于婚礼,那得在教堂举行,他得抓紧做好安排。教堂每天都可以办理这些事。一切就都这么决定了,尽管并非一切都尽如人意,但最不如人意的还是对他是犹太人这一事实的隐瞒(可是这一身份都给他带来些什么呢?除了让他头痛,让人看不起,再有就是令人痛苦的往事),因为他向一个他所爱的人撒了谎。乍看上去,谎言与爱情是那么格格不入,如冰碳同炉,令人痛苦,可是如果事情非如此不可,那也就只能如此了。
第二天早晨,他醒了。他头脑乱哄哄的,那个计划还有那么多漏洞,其可能性也大令人怀疑。他何时才能再见到伊莎贝拉?更不用说结婚了。(“何时?”他在上船之前曾悄声问过,而她也曾含糊地许诺,“不久。”)不久是没有尽头的。给她去信也没有回音,这使弗里曼十分沮丧。他问他自己,他是不是正在构筑一个根本没有希望的理想,在异想天开呢?他是否正设计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场景,也就是说,她给他的那种感受,未来和她在一起的可能性,等等?他正在想办法来寻找点安慰不让自己情绪低沉下去,这时有人在敲门。他想,一定是女房东,因为她常常为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小事上来。但是让他说不出高兴的是来者竟是穿短裤的丘比特———吉亚考比,他手里拿着一个十分熟悉的信封。她要见他,伊莎贝拉写道,两点钟在城市广场乘有轨电车去蒙塔罗山,从那座山的山顶可以俯瞰这一地区的湖山全貌。不知他是否愿意赏光与她同去。
尽管这一上午他已不再焦灼不安,弗里曼还是在一点钟就跑到了广场。在那儿一支接一支地吸着烟,等候着。她出现了,就像他的太阳升起了一样,但当她向他走来时,他注意到她并没有注视着他(在远处,他能够看到吉亚考比把船划走了),她的表情很平淡,看不出什么。他一开始很在意这一点,但她毕竟写信给他,他可以想象在她离开岛之前会是如何地坐立不安的。他今天一定要在适当时机向她吐露“私奔”的打算,看她如何反应。但是不管什么影响了她,她总是立刻把它摆脱开。她向他问候时面带微笑;他希望得到她的嘴唇,可她却礼貌地伸出一只手,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了吻,她立刻又把手抽回。她穿着星期天那身衣服,同一条裙子,同一件上衣。这着实让他吃惊,尽管他曾扬言过不在乎世俗愚蠢的压力。他们同其他十几个旅游者一起上了电车,但他们俩单独坐在前面的座位上。为了作为一种报偿,她允许弗里曼握着她的手。他叹了口气。这个电车由一台十分陈旧的机车牵引着,缓慢地穿过市区。上山时走得就更慢了。电车行驶了近两个小时,随着地势越来越高,湖的全貌渐渐展露出来。伊莎贝拉除了不时指给他看一些地方之外,还是一声不出,而且很拘谨。而弗里曼则是采取花落花开自由之的态度,没有什么打算,也算比较满意。这个旅途真是无尽无止。好不容易才到了山上,他们下了车,走过长满野花的山坡,爬上山顶。尽管旅游者一伙接着一伙,山上还是显得十分宽敞。他们站在山边上,一切企图、愿望都被放置一边。在他们脚下,是连绵起伏的培多蒙和朗勃第平原,七座湖泊星罗棋布般地散落在平原上,湖水如镜,但它们反射着谁的命运呢?远处耸立的是白雪覆盖的阿尔卑斯山。啊,他自言自语着,但很快又沉默下来。
“我们把这里叫做,”伊莎贝拉用意大利语说,“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块乐土。”
“你该再说一遍。”弗里曼深为阿尔卑斯山的壮观景象所动。她依次把那几座白雪莹莹的山峰的名字报了一遍,从罗莎峰到蓉弗洛峰。望着这些山峰,他感到他好像长高了一头,这时心中一阵冲动,要完成一件让人们震惊的事业。
“伊莎贝拉———”弗里曼转过身来向她求婚,但是她站在那里,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脸色苍白。
她用手划一个缓缓的弧形指着那些山峰,问道:“那些山峰,那七个,看上去是不是像七扦枝大烛台[犹太教修殿节所用的烛台,现在为犹太教教堂的宗教象征物]?”
“像什么?”弗里曼有礼貌地问,他突然想起一件可怕的事,当他从湖中上来时,她曾看见他光裸着身子,想告诉她他在美国医院按常规做的犹太教行割礼的手术的事情,但他没敢,她可能也没有注意到。
“就像七枝的枝形灯台擎着七根白色的蜡烛,直耸云霄。”她解释说。“是有点儿像。”
“你能不能看出圣母冠冕上镶着珠宝?”
“倒像是王冠,”他附和着,“这全凭你怎么看了。”
他们下了山,来到水边,下山时电车快多了。在湖边,当他们等候吉亚考比划船来接时,他发现伊莎贝拉的眼神有些不安的样子,他知道她一定心中有事要告诉他。他还是急于要向她求婚,也希望她最后能说她爱他这样的话。但她说:“我不姓黛尔·东戈,黛尔·东戈家族已离开这个岛多年了。我叫伊莎贝拉·黛拉·希塔。我们只是负责照看这座宫殿。我父亲、我弟弟还有我。我们都是穷人。”
“你们是看房人?”
“是的。”
“那么,厄尼斯托就是你的父亲?”他的声音提高起来。
她点了点头。
“是他的主意让你冒充别人的?”
“不,是我自己的主意。他一切都听我的安排。他想让我嫁到美国去,但必须是正正当当,明媒正娶的。”
“所以你就不得不冒充了?”他语气有点尖刻地问。这让他比预料的还更加不安,好像他早已知道会有这类事情发生。
她红了脸,把头转过去。“我也不知道你的情况,我想让你多在这儿呆一段时间,我也好对你更了解一些。”
“你为什么不早这么说呢?”
“可能一开始我也没有太认真。我只说些我认为你想听的话。我想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更了解你。”
“怎么更了解?”
“我也说不清楚。”她的目光在追寻着他的目光,然后又低下了头。
“我并没有隐瞒任何事。”他说。他还想说点什么,但马上警告自己还是不要多说的好。
“这也正是我所害怕的。”
吉亚考比已经把船划了过来,停稳了等候着他的姐姐。他们长得真是相像极了,都是意大利那种深肤色的脸,两只眼睛一副中世纪的那种神色。伊莎贝拉上了船,吉亚考比一只桨划船,使船驶离了岸,到了远处她还向他挥手。
弗里曼回到膳宿旅馆,心里一团乱麻一样,还有些隐隐作痛,可痛什么呢?在他的梦里,他想他本该早就注意到她的裙子和衣服是那么破旧,应该比他看到的还要破旧,也正是这件事让他恼恨。他把自己称作是地道的傻瓜,是自己在编织着神话:弗里曼与一名意大利贵族淑女结为夫妇。他想离开这里去佛罗伦萨或威尼斯。可是心里又对她难以割舍,他不能忘记他这次出来就是想寻找一个能值得同他结婚的女子。如果这种愿望变得复杂难办,那只是他的过错。在屋里呆了一个小时后,感到孤独难忍,他感到他必须得到她,一定不能让她从身边走掉!可是,如果一个女伯爵突然变成了一个看房人,该怎么办呢?她是天生的女王,管她是姓黛尔·东戈,还是别的什么!不错,她是对他撒了谎,可他对她也不诚实。他们谁也不欠谁的,扯平了,这时他的心境平静多了。他感到现在事情好办多了,因为中间再没有迷雾了。
弗里曼跑到码头,太阳已经落山了。船夫已经回家去吃他的意大利空心面条去了。他想是否可以解下一条船,明天再付钱,这时突然看到一个人坐在岸边———正是厄尼斯托,戴着一顶冬天才戴的帽子,吸着雪茄烟,手腕搭在手杖的把手上,下巴也伏在上面。
“你要用船吗?”这位导游问道,听口气好像不太友好。
“非常想,是伊莎贝拉叫你来的吗?”
“不是。”
他来这儿可能是因为她不愉快的原因,弗里曼这么猜测———也可能她哭了。这就是你的父亲,尽管长得不体面,可是是个真正的魔术师。他挥舞着手杖,向上一指,砰地一声给他的小女儿变出个弗里曼来!
“上来吧。”厄尼斯托说。
“我来划。”弗里曼说。他差一点没在后面加上“爸爸”两个字,但他还是控制住了。似乎厄尼斯托也看出来了,他笑了笑,但有点伤心似的。他坐在船尾,看着他在划。
到了湖的中央,看到湖的四周被暮色包围,弗里曼想到了“七扦枝大烛台”这个词,她是怎么知道这个词的?他想,也可能是从书上或画报上之类的什么地方吧。但是不论是从什么地方看来的,他这一晚上是不会再想这件事了。
当船到了对岸时,一轮惨白的月亮已经升起,厄尼斯托把船系好,递给弗里曼一支手电筒。
“在花园里呢。”他用手杖指了指,无力地说。
“不用等了。”弗里曼匆匆忙忙就奔湖滨的花园去了。那湖边露在外面的树根,就像老人的胡须一样悬在水面上。手电筒不好使。但有月光,再加上他的记忆就足够了。伊莎贝拉,上帝保佑她,正站在矮墙边月光下的雕塑当中,这些雕塑有鹿,虎,独角兽,诗人,画家,持鞭的牧人,顽皮的牧羊女,都望着波光粼粼的水面。
她穿着一身白色衣裙,就像个未来的新娘,可能就是用婚服改制成的。利用别人的旧衣服改一改再穿对一个穷困国家来说并不奇怪。他曾想为她买几身时髦的衣服一定是很令人愉快的事。
她背朝着他,一动不动,但是他可以感觉到她胸脯一起一伏地呼吸。他摘下草帽向她问候,她才转过身来冲他嫣然一笑。他温柔地吻了吻她的唇,这次她没有反对,也轻轻地还了他一个吻。
“再见了。”伊莎贝拉轻轻地说。
“和谁说再见?”弗里曼充满温情地开着玩笑说,“我来是要娶你的。”
她两眼有些湿润,看着他,然后轻声地问:“你是犹太人吧?”在弗里曼听来不亚于一声响雷。
我为什么要撒谎?他想,她这么问就表示她是很爱我的。但他还是怕在最后的时刻又失去她。他有些发抖,但仍然仗着胆子说:“我说多少遍你才肯相信呢?你为什么老是问这么个愚蠢的问题呢?”他的头皮都有些发麻。
“因为我希望你是犹太人。”她慢慢地解开她的紧身胸衣的扣子,叫他注意看,因为他已经如堕五里雾中,摸不清她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她袒露着胸,这真叫他惊呆了,它们实在太美了(这让他回想起早先她就想让他看一看的,但他游泳游得太慢,没能及时赶到筏子那儿去),让他大吃一惊的是就在细嫩的肌肤上烙着发紫的一些横横竖竖的条纹,是编码数字。
“是在布痕瓦尔德[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西南部的一个村庄,1937-1945年间德国法西斯曾在这儿建立过集中营,屠杀过数万犹太人和反法西斯战士]弄的,”伊莎贝拉说,“那时我还很小。法西斯分子把我们送到那儿,纳粹干的。”
弗里曼痛苦地呻吟了一声,被这种残忍行径所激怒,对这种亵渎行为而震惊。
“我不能嫁给你,我是犹太人。我的过去对我很有意义。我十分珍视我以往所受到的苦难。”
“犹太人,”他喃喃地说,“你?唉,我的上帝,你为什么也瞒着我?”
“我不想告诉你你不愿听的。我也曾想过可能你是———我只是希望,但是我错了。”
“伊莎贝拉———”他喊道,断断续续地,“听着,我,我是———”
他摸到她的胸脯,握着它们,亲吻着,吸吮着;但她走进了雕塑群,当她已快消失在雾霭之中时,他还呼唤着她的名字,弗里曼拥抱着月光下的一座石像。一九五八年

◆瞧这把钥匙
罗马,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卡尔·施纳德离开房屋中介所的办公室。他想租一套公寓,但是找了一个上午也没有什么结果,十分沮丧。他沿着维纳托街走着,对这座他梦中都向往的城市很不满意,他本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是专攻意大利问题研究的。罗马一直是个令人感到惊奇的城市,这次却给了他一个令人不愉快的惊奇。自从结婚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感到这么孤独,甚至发现他居然对街上从身边走过的可爱的意大利女人都产生了欲望,特别是那几个似乎挺有钱的女人。他感到他做了件天大的傻事,身上没带几个钱就跑到这儿来了。
春天的时候,他曾申请富布赖特奖学金,但未获批准,他的心里就一直很不平静。后来他决定去罗马,去找第一手材料来完成他以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为题的博士论文,并同时欣赏意大利风光。这时,他的心情就好得多了。这个计划这几年来就成了他的一种美好的期待。诺玛认为他简直是疯了,居然想带着不满六岁的两个孩子,还有他们的全部积蓄三千六百美元(其中大部分是她挣来的)到异国他乡去。可是卡尔却说人的一生总要做那么一两件与众不同的事,否则就会碌碌无为。他今年二十八岁(但显得比较老),她三十岁,不趁现在走,更待何时呢?他是充满自信的,因为他懂意大利语,完全可以心满意足地在那儿住上一段时间。诺玛还是心存疑虑。但她也一直没有说什么,后来她的寡母答应为他们付路费,她才明确表示同意,当然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
“报纸上说罗马的物价高得吓人。天晓得,我们就靠这么几个钱能够应付得了吗?”
“我们得不时地把握住时机呀。”卡尔说。
“最关键的,是两个孩子。”诺玛回答说。但她还是没放过这个机会,匆匆地就动了身。那是十月十六日,二十六日就抵达了那不勒斯,而且马不停蹄地立刻赶到了罗马,期望着快快找到公寓,以节省些钱。本来诺玛想去卡普里岛看一看,而卡尔也想去庞培城走一走,但都放弃了。
在罗马,卡尔在交往上还没有什么语言障碍,别人也听得懂他的话,可是想很快找到个便宜些且设备齐全的公寓却遇到了麻烦。他们想找一个有两个卧室的房子,卡尔就在他们那个卧室工作,或者找一个一间卧室但有个较大女仆用房的公寓也可以,孩子可以在那里睡觉。但是他们走遍了全城也没有找到既便宜又像样的地方。他们可以付月租金五万到五万五千里拉,因为这就相当于九十美元了。除了特拉斯蒂维尔那些根本无法居住的地区以外,卡尔走了好几个房租不太贵的地区,但那里的房子总有些让人无法接受的问题:没有供暖设备,家具很不齐全,甚至有时连自来水都没有,或没有必要的卫生设备。
更糟的是在他们住进一个又黑又小的膳宿旅馆的第二周,孩子们又病倒了,又检查不出是什么病。一天夜里,小迈克就上了十次卫生间,克里斯廷发烧,高达华氏105度。诺玛怀疑这儿的牛奶消毒不好,或者是这个小旅馆卫生条件太差。所以她建议换到一个大旅馆里去。在克里斯廷的烧退了一些之后,他们搬进了一个叫索拉 凯希里娅的二级旅馆,这个旅馆是卡尔的一个熟人介绍的,他已经获得了富布赖特奖学金。这是一个四层楼的建筑,里面全是高高的天棚,方箱一般的屋子,卫生间在楼厅里,但价钱比较低。这里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它离纳瓦涅广场很近。它是十七世纪的一个广场,十分可爱,四周是一圈美丽如画的酒红颜色的高大建筑。广场内有三个喷泉在喷水,卡尔和诺玛对这里的喷泉以及雕塑都很喜欢。但是不久他们就不以为然了,他和诺玛带着孩子在这儿散步时,对它们已是熟视无睹了。他们心情很不好。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还是没有找到适当的安身之所。
一开始,卡尔不想通过房屋中介所,因为通过他们要交每年房租金的百分之五作为佣金给他们;但是后来他不得不去找他们时,他们说现在太晚了,没有那么便宜的公寓了。
“你应该在七月份来。”一个代理人说。
“可我刚来到这儿。”
他把双手一摊,说:“我是相信奇迹的,可是谁能创造奇迹呢?”他建议他们花上七万五千里拉去住一些舒适的公寓,像其他美国人那样。
“可我付不起呀,这还不算取暖费呢。”
“那就得先住在旅馆里等冬天过去再说了。”
“谢谢你们的关心。”他离开了那里,心里很难受。
不过,他们还是有时打电话给他,让他去看一看偶尔出现的“奇迹”,有一个人带他去看了看一个非常令人愉快的公寓,从上面可以俯看下面的一个什么亲王的花园,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人的花园,反正很像样的。而租金才六万里拉,要不是他现在的邻居劝阻他,他可能就已经租下了。这位邻居在那儿住过,他不相信那个代理人,因为那座公寓是用电来取暖的,也就是说,除了六万里拉房租金外,他还得每月再付两万里拉的电费。另一个“奇迹”是那位代理人的表兄推荐的,那是玛格塔大街上的一个单人间,租金是四万,那位女中介人还不时给诺玛打电话,告诉她在帕里奥利街有一幢非常好的公寓:一共七个房间,有三间卧室,双套卫生设备和厨房设备,而且是美国式的,带有冰箱,车库……对一个美国家庭来说,简直是太理想了,租金是二十万。
“请不要再说了。”诺玛说。
“我都快疯了。”卡尔说。时间如此一天天过去,几乎快一个月了,他感到有点受不了了。他的工作还根本没有开始。而诺玛每天就在这个没有暖气、乱七八糟的屋子里呆着,或给孩子洗洗衣服,也很不愉快。上个星期旅馆的费用单据已经来了,两万里拉,而且每天还要花两千里拉吃饭,吃得也很差。诺玛还常常用带来的电热锅给孩子们弄吃的。
“卡尔,我看我得去工作。”
“我可不愿意看你去工作,”他说,“一点乐趣也没有。”
“我要什么乐趣?我看除了娱乐场都没什么乐趣。”她后来又提议去租一个没有家具设备的公寓,他们自己打一些家具。
“我上哪儿去找工具?”他说,“再说,在一个铺大理石地板都比铺木地板便宜的国家,木材得是个什么价?何况我每天装修房子谁又替我读书?”
“好了,”诺玛说,“就当我没说。”
“要是租一个七万五千里拉的地方,我们只呆五六个月怎么样呢?”卡尔说。
“你的课题研究能在五六个月里完成吗?”
“完不成。”
“我想我们到这儿来主要目的是为了你的研究。”不然的话,诺玛连意大利这几个字都不要听。
“好了,不说了。”卡尔说道。
他感到一筹莫展,后悔不该来到这里,而且让老婆孩子一块来遭罪。他不明白为什么事情会如此不顺利。他怨完自己之后又怨那些意大利人。他们趾高气扬,冷眼旁观,对他的困境漠然无视。他不能用他们自己的语言与他们交往。无论是什么事,他无法让他们说出真实情况,也无法唤醒他们的同情心。他感到他的计划,他的希望正在化为泡影。如果他们再找不到一处公寓,他会对意大利完全失去兴趣。
在波塔-宾希亚那街的一个电车站附近,卡尔感到有人拍了他肩膀一下。回头一看,他看见一个胡子乱蓬蓬的意大利人,手里拎着一只破旧的公文包,站在阳光下的人行道上。他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他的目光很和善,没有那种伤心忧郁的神情。他穿着白净净的衬衫,领带很糟糕,一件黑色的夹克衫从后面看上去有点短,粗布裤子,穿着一双多孔的尖头皮鞋,擦得挺亮,但是这应该是夏天穿的鞋子。
“请原谅,”他勉强地笑着说,“我叫维斯科·比维拉库,你是不是需要个公寓?”他的英语发音不太标准。
“你怎么猜到的?”卡尔问道。
“我跟着你来着,”他用手比划着说,“你离开房屋中介所的时候,我就跟了出来,我也是搞中介的。我很愿意帮助美国人,他们都很好。”
“你是个房屋中介人?”
“一点不错。”
“你说意大利语吗?”
“你是说,”他感到有点失望,“我不是意大利人吗?”
卡尔告诉他,他是学习意大利历史和文化的美国研究生,学了几年意大利语。
比维拉库解释说,尽管他没有正规的办公室,甚至连辆汽车也没有,但他也设法搞到一些其他房屋中介所所没有的房源资料。他说,这些都是他的一些朋友提供给他的,因为他们知道他要干这一行。他们所住的公寓如果最近有了空房,他们就告诉他。当然,对于他们的劳动,他也要给点酬劳的。他接着说,那些房屋中介部门心太黑,居然要总租金的百分之五作为劳务费,而他才收百分之三。他收的少当然也是因为他的花费低,他说,还因为他对美国人有特殊的感情。他问卡尔他需要多少房间的公寓,能付多少租金。
卡尔有些犹豫,这个人虽然看上去挺和善,让人挺愉快的,可是他做中介是否可靠,而且他有没有许可证还不得而知。他也听说过关于江湖骗子之类的传闻,所以打算说他对此不感兴趣,但看到比维拉库那恳求的目光,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卡尔盘算了一下,这对他不会有什么损失,还很有可能他手头正有他能感兴趣的房源。于是,他就告诉这个意大利人他想租什么样的房子,能付多少租金。
听到这话,比维拉库立刻来了精神,忙问:“你打算住在哪个区域?”他说话时充满了感情。
“地方倒无所谓,只要房子好一些,”卡尔用意大利语说道,“当然也不要太好的。”
“不去波里奥利区?”
“就是不去那里,那里的人是不靠租房过日子的。”
比维拉库把公文包夹在两膝之间,把手伸到衬衫的口袋里摸了起来。他从里面掏出一张薄薄的纸,叠了一下,皱着眉头,读了读上面的一些铅笔字,过了一会儿又把它塞回衣袋里,接着又拿起公文包。
“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留下,”他用意大利语说,“我得回去看看我其他的单子上有没有适合你的,我再打电话给你。”
“听着,”卡尔说,“你要是有现成的地方咱们就谈,如果连个谱儿都没有,可别浪费我时间。”
这话好像有点伤害了他。“我可以向你保证,”他把一只大手放在胸前,“明天就让你住进公寓。如果我要骗你,我就不是我娘养的。”
他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了卡尔的住处。“我明天下午一点钟准时过去,带你去看绝对让你满意的房子。”他说道。
“明天上午行不行呢?”
比维拉库面有难色。“我只能在下午一点到四点这段时间有空。”他说以后他会延长工作时间的,卡尔想他一定是一个低收入的职员,利用午睡这段时间做点房屋中介工作来做补偿。
他说他在下午一点钟等他。
这时比维拉库的表情很严肃,看来他是在认真地听他说话,然后向他鞠个躬,就走开了。他看着那双鞋子,感到有些滑稽。

他来到旅馆时是一点五十分,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小浅顶软呢帽,头发上抹了一些润发膏,不再乱蓬蓬的了,可是那头膏的味整个大厅都能闻得到。卡尔在大厅的服务台旁边等候着他,都有些不耐烦了,怀疑他是否还能来了。就在这时比维拉库提着公文包急匆匆跑了过来。
“准备好了吗?”他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
“不到一点钟就准备好了。”卡尔答道。
“唉,这就是因为没有自己的车呀,”比维拉库解释道,“我乘的那辆公共汽车车胎瘪了。”
卡尔看了看他,但他的脸上毫无表情。“好吧,我们走吧。”这位研究生说。
“我有三个地方可以供你选择。”比维拉库报出第一个地方,一个两居室的公寓房,租金才五万里拉。
在公共汽车上,他们手拉住皮带扶手,车里人很多。这个意大利人不时地踮起脚尖,看一看他们到了哪一站。他两次问卡尔现在几点了。每当卡尔告诉他时间时,他总是叨叨咕咕地说些什么,但声音极低,几乎听不到什么。过了一会儿,比维拉库兴致勃勃地问道:“你认为玛丽莲·梦露怎么样?”
“我对她并不以为然。”卡尔答道。
比维拉库有些不解。“你不看电影吗?”
“偶然看看。”
这位意大利人对美国电影发表了几句评论,看来他对美国电影挺着迷。“在意大利,他们尽让我们看些我们身边的事。”他又沉默下来。卡尔注意到他的手中拿着一个木雕驼背小人,头戴一顶高帽。他的拇指不断地在那上面磨擦着,是在祈祷好运。
“为我们两个都祈祷。”卡尔心里想。他仍是忐忑不安的,有些担心。
但是他们在第一个去处就运气不佳。在大铁门里有个淡黄色的大楼。
“是三楼吧?”卡尔不高兴地问道,他已经认出这里他曾经来过。
“一点不错,你怎么会知道?”
“我看过这儿的房子。”卡尔没精打采地答道。他记得他是从广告上看到这个地方的,如果比维拉库也是从这个渠道得到这个地点的,那他们也该撤回去了。
“这儿有什么不好,让你没相中呢?”意大利人问道,语气里听得出有点失望。
“采暖不行。”
“那怎么可能呢?”
“这里只是在起居室有一个煤气取暖器,卧室里没有。这个楼原打算九月份装暖气设备,可是由于暖气管道的价格上涨了,合同也就作废了。我有两个孩子,我不想在冷屋子里过冬。”
“一群蠢猪,”比维拉库咕哝着说,“那个看门的还说这里的暖气是一流的呢。”
他又拿出那张纸看了看。“我在帕拉蒂区有个地方,两间漂亮的卧室,起居室和饭厅在一块的。厨房里还有冰箱,是美国式的。”
“报上登过广告没有?”
“绝对没有。是我表弟昨天夜里才告诉我的这个地方,但租金是五万五千里拉。”
“我们还是先看一看再说罢。”卡尔说道。
这所房子比较旧了,原来是个别墅,现在隔成公寓了。房子对面是个小公园,里面有些松树,高高的,挺适合孩子们玩的。比维拉库找到了看门人,他带他们上了楼,一路上对这个公寓赞不绝口。尽管卡尔一眼就发现厨房的水池上没有热水管,用热水得去卫生间取,从总的来看,还是可以的。但到了卧室,他发现一边的墙是潮湿的,而且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看门人立刻解释说这是水管坏了洇湿的,这个星期他们就会修好了。
“但是闻起来好像是下水管道坏了。”卡尔说。
“不过他们说这个星期就来修好的。”比维拉库说。
“可我不能在这种气味中生活一个星期呀。”
“你的意思是对这幢公寓不感兴趣?”这位意大利人有点发愁地说。
卡尔点了点头。比维拉库脸色不太高兴。他擤了一把鼻涕,他们离开了这所房子。“这年头你连你妈说的话都不要相信。我今天上午还打电话给这个看门的,他还起誓诅咒地说这个公寓是无可挑剔的。”
“他一定是和你说着玩的。”
“都没什么两样。我还有一个不一般的地方,不过我们得抓紧一点。”
卡尔随口问了一下在哪里。
这位意大利人有点不好意思,说:“在波里奥利,那是最好的区域,这你是知道的。你的妻子想要交朋友可用不了走多远,那儿美国人很多。你要是对别的国家也有兴趣的话,那儿还有日本人、印度人。”
“波里奥利,”卡尔叨咕着,“租金是多少?”
“才六万五千。”比维拉库低着头说。
“才六万五千?不用说,这个价钱租来的地方也和垃圾堆差不了多少。”
“那个地方可的确不错———新房,除了一间小卧室之外,还有一间夫妻合用的大卧室,用具、设备一应俱全。厨房更不在话下,相当漂亮。你一定很喜欢那个露天平台。”
“你去看过那个地方吗?”
“我和他家的女仆说过,她说房子的主人急着要把房子租出去。他们搬家了,是因为生意上的原因。下周就到都灵去。那个女仆是我的老朋友。她说那个地方绝对是没说的。”
卡尔琢磨了一下,六万五千里拉就差不多合一百五十美元。“好吧,”他过了一会儿说道,“我们去看看。”

他们乘有轨电车,又都找到座位坐下。比维拉库每到一站都向窗外看一看,有点着急的样子。在车上,他向卡尔讲述了他艰难的身世。他是十二个孩子中的第八个,这十二个孩子现在只有五个还活在世上。尽管家里吃饭时用桶装空心面条,可没有一个人是能填饱肚子的。他十岁就辍学去干活。在二战中他两次受伤,一次是美军进攻时受的伤,一次是德军撤退时受的伤。父亲在盟军轰炸罗马时被炸死了,母亲也同样葬进了弗拉诺公墓。
“英国人还指定了他们的轰炸目标,”他说,“而美国人则到处狂轰滥炸,可真显示出你们美国人有钱。”
卡尔说他对这样的轰炸感到抱歉。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更喜欢美国人,”比维拉库说,“他们更像意大利人,性格开朗。我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爱帮美国人的。英国人太内向,他们说起话来嘴巴都张得不大。”他学着那种样子,紧闭着双唇发音。
他们快到欧几里德广场时,他问卡尔身上有没有带美国香烟。
“我不吸烟。”卡尔抱歉地说。
他耸了耸肩,走得更快了。
他带卡尔去看的房子在阿基米德大街。大街风景很吸引人,是沿一座小山盘旋而上的。路边一幢幢色彩鲜丽的公寓栉比鳞次,都带有长长的阳台。卡尔心里想要是能住在这里实在太好了,但这只是一闪念而已,他不会沉湎于这种思想之中的。
他们来到五楼,那个女仆来应门,她长得黑黑的皮肤,两颊毛茸茸的,她带他们走进干净整齐的公寓。
“是六万五千里拉,没错吧?”卡尔问她。
她说是的。
这里真是太理想了,卡尔又喜又怕,不停地祈祷。
“我说过你一定会喜欢的。”比维拉库说,他搓着双手。“今天晚上我起草合同。”
“我们看看卧室。”卡尔说道。
但是女仆首先把他们带到用木板铺起的露天阳台,去看城市的景致。那景色真叫卡尔激动:从古到今的各式各样建筑尽收眼底,似乎看到了历史一步步向他走来,似乎听到了它严肃的脚步声。那一片屋顶如海洋一般,有平顶的,有尖形的,有圆形的,在这个背景下,圣·彼得大教堂的穹庐般的圆屋顶金光闪闪。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城市,卡尔想。
“好了,我们看看卧室吧。”他说。
“是的,看卧室。”女仆带他们穿过两道门,走进了“洞房”,里面宽敞,陈设讲究,中间有一对红木单人床。
“不错,”卡尔尽量掩盖着内心的喜悦说,“尽管我个人更喜欢双人床。”
“我也这么看,”女仆说,“不过你可以搬一张双人床进来。”
“这两张床也将就了。”
“但它们不会在这儿了。”她说。
“你说它们不会在这儿了是什么意思?”比维拉库听了这话忙问道。
“这儿的一切家具一件不留,全都搬到都灵去。”
卡尔美丽的希望又一次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比维拉库把帽子扔到了天棚,又落到了脚下,两手攥着拳头捶打自己的头。
女仆说她肯定已在电话中向他讲清楚了,这所房子是不带家具出租的。
他冲她吼,她也朝他叫。卡尔离开了屋子,这时已感到腰像断了一样痛。比维拉库在大街上赶上了他。已经四点过十五分了,他得赶回去上班。他手里拿着帽子,一路跑下山。
“我明天再带你去个顶顶好的地方。”他没有忘记回头叮嘱一句。
“你带着我的尸首去看吧!”卡尔说。
在回旅馆的途中,他让一场大雨淋成了个落汤鸡。这年秋天雨水很多,但这只是第一场。

第二天一早,刚七点半,电话铃就响了起来。孩子们醒了,迈克在哭。卡尔正在为这一天发愁,他摸起电话。外面还在下雨。“嗨。”
是比维拉库信心十足的声音。“我是在我工作单位给你打的电话,我给你找到一处公寓,你要是愿意,明天就可以搬进去。”
“真是见鬼!”
“怎么啦?”
“你怎么这么早就打电话?把孩子都吵醒了。”
“对不起,”比维拉库用意大利语说,“我急着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他妈的好消息?”
“我在蒙特萨卡罗附近给你找到一个公寓,绝对一等。有一间卧室,起居室与餐厅是合在一起的,里面有一只可作床用的长沙发。阳台是用玻璃门窗封闭的,可以当书房。还有一间小卧室是女仆用的。没有车库,反正你也没有车。价钱是四万五千,比你想象的低得多。这处公寓在一楼,外面有小花园,孩子们可以在里面玩。你的太太要是见了非乐疯了不可。”
“我也会疯的,”卡尔说,“有配套家具吗?”
比维拉库咳了咳说:“当然有。”
“当然有。你去看过吗?”
他清了清喉咙。“还没来得及。这是我刚刚发现的地方。是我们办公室的秘书,加斯帕里太太刚刚告诉我的。那处公寓就在她家楼下,她要作你的邻居那可是没有比的。我今天下午一点十五分准时到你旅馆去。”
“你也要有点时间,就两点钟吧。”
“你到时候可得准备好。”
“是的。”
当他挂上电话时,他那种忧虑心情更加重了。他害怕离开旅馆,就向诺玛如实说了情况。
“这回你愿意我也去吧?”她问道。
他考虑了一会儿,但是说不。
“可怜的卡尔。”
“‘伟大的冒险。’”
“别愁眉苦脸的,这让我难过。”
他们在屋里吃早饭:茶,果酱面包,水果。他们都很冷,但是不会有暖气,门上有个卡片上面说暖气要到十二月才供应。诺玛给两个孩子穿上了毛衣,他们俩都有点感冒。卡尔打开书,可是怎么也看不下去,没有工作。诺玛打电话给那个女中介人,她说如果有什么新的情况她会给她打电话的。
一点四十分比维拉库从旅馆的厅里打来了电话。
“就下来。”卡尔说,他的心情很沉重。
这个意大利人穿着一双湿鞋站在旅馆门口。他手里拿着那只公文包还有一把直往下滴水的大雨伞。但是把帽子拉在了家里。虽然淋了雨,他的头发还是直挺挺地立着。他看上去真有点可怜。
他们离开了旅馆。比维拉库在卡尔旁边快步走着,尽量让这一把雨伞为两个人遮雨。在纳冯广场,一位妇女正在雨中给十多只无主的猫喂食。她把一张报纸铺到地上,那群猫正在抢着吃昨天夜里剩下的空心面条。卡尔见此情景更有一种他乡沦落的孤独感。
有人从窗子里扔出一包剩食物,打到了他们的伞上,包撞到伞上散开了,里面的东西溅落一地。一张白脸出现在三楼的一个敞开的窗口,他用手指着那群猫。卡尔冲他摇一摇拳头。
比维拉库还在神情惨淡地叙述着他自己的遭遇。“八年的艰苦工作我才从一个月的三万里拉提到五万五千里拉。可我们办公室坐在我左边的那个笨蛋,就在门口的桌子那儿一坐,给那些打电话的人安排一下和老板的见面时间,就挣四万里拉外加不少的小费。如果让我坐到那个位置上,我能挣比他多一倍的钱。”
“你想过换个工作吗?”卡尔问。
“当然想,可是换什么工作也不可能一开始就给我现在的这个数呀!何况现在有不下二十个人都眼巴巴盯着我这个差事呢,就是拿我现在一半的工资他们都愿意。”
“真是够艰难的。”卡尔说。
“每一小片面包都有二十个人在张着嘴等着。你们美国人可真是够幸运的。”
“从这个角度讲倒是如此。”
“那从哪个角度又不幸运呢?”
“我们美国没有这么多的广场。”
比维拉库耸了耸肩膀。“你会责备我,说我总想提薪晋级的事儿吗?”
“当然不会。我希望你能如愿以偿。”
“我也希望所有的美国人能如愿以偿,”比维拉库郑重其事地说,“我愿意帮助他们实现愿望。”
“我也希望所有的意大利人能够如此,并祈求他们让我能在他们中间生活一段时间。”
“今天这一切就会搞定。明天你就可以搬进去,我从骨子里就感到今天运气不错,我的老婆昨天还吻了圣·彼得的脚趾。”
交通很拥挤,甲虫般的小汽车一辆接着一辆,黄蜂牌的,菲亚特牌的,雷诺特牌的,这些车在他们身边鸣着笛,发动机隆隆地响着。它们谁也不肯慢下来,让他们过去。他们只好插空冒着险穿过马路。到了汽车站,一群人见到车刚停靠过来,就一拥而上把车门围得水泄不通。车已启动,后门还开着,有四个人就挂在车门口,脚踩着车里的脚踏板。
在时代广场我也干过这类的事,卡尔想。

又过了半个小时,他们从公共汽车下来以后又走了一会儿,就来到了一条宽阔的大街,街的两侧有一排树,比维拉库指着一幢黄色的公寓建筑,处在街的拐角处,他们直奔那里走去。它的四周都是露天阳台,矮墙上放了许多花盆,还有一些石制花盆,里面的常春藤一直垂到墙下。卡尔不敢奢望会住到这样的地方。
比维拉库小心翼翼地按响看门人的门铃。他又开始不断地摩挲着那个小木偶人。一个身穿蓝色工作服的极粗壮的人从地下室中走了出来。他的脸膛又大又宽,唇上长满了黑黑的短须。比维拉库把他们要看的那间公寓的号码递给他。
“啊,这个我可帮不了忙,”看门人说,“我没有钥匙。”
“我们又白来了。”卡尔叨咕着。
“要耐心些。”比维拉库安慰着说。他同那个看门人用当地的口音说了一通,卡尔根本听不懂,那个看门人也用同样的口音说了一通。
“上楼吧。”比维拉库说。
“上楼去哪儿?”
“去我和你说过的那个女人那儿,就是我们办公室的那个秘书,她住在楼上,我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坐等拿到钥匙。”
“钥匙在哪儿?”
“那个看门人也说不准,他说这是一个什么女伯爵的公寓。但她是让她的情人住的,可她现在决定结婚了,所以就让这个情人搬走,但钥匙还在他的手里。”
“真够简单的了。”卡尔说。
“那个看门人可以给那个女伯爵的律师打个电话,律师对她的事都要管的。他们打电话这功夫,我们可以在加斯帕里太太家等着,她会给你冲一杯美国咖啡。你也会喜欢她的丈夫的,她丈夫在一家美国公司工作。”
“先别管喝咖啡的事了,”卡尔说,“我们有没有办法先看看那个房子?这样我也知道值不值得等。既然是在底楼,我们可以从窗户往里面看一看。”
“窗户里有百叶窗帘挡着,只能从里面才能打开。”
他们去了那个秘书的家。她三十岁上下,皮肤浅黑,腿长得很漂亮,可是一笑的时候可以看出牙长得不好。
“那个公寓值得不值得看一看?”卡尔问她。
“和我这套是一样的,就是多一个花园,如果你愿意可以看看我这一套。”
“如果允许的话。”
“请吧。”
她领着他看了看几个房间。比维拉库坐在起居室的长沙发上,那个湿公文包就放在腿上,他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拿出一块面包,一边嚼着,一边思考着什么。
卡尔感到这套房子的确不错。建筑还挺新,是战后才建起来的。只有一间卧室,虽然这是个不足,但那可以让孩子们住。他和诺玛就在起居室的长沙发上睡,那个封闭的阳台作书房倒是蛮好的。他从卧室可以看到下面的花园,那里最适合孩子们玩耍。
“租金真的才四万五千吗?”他问道。
“一点不错。”
“带家具吗?”
“相当有品位的家具呢。”
“那为什么那个女伯爵不多要一些呢?”
“她有她的想法。”加斯帕里太太笑了起来。“噢,你看,”她说,“雨过天晴了,这是个好兆头。”她站得和他靠得很近。
她这里面有没有什么名堂?卡尔想道,这时他想起她也要从比维拉库那个可怜的百分之三的佣金里分得一杯羹。
他感到他的嘴唇在动。他想不再祈祷,可是没有用。他刚刚祈祷完,新的一轮又开始了。这套公寓不错,花园对孩子很适合,租金比他预计的还要低。
在起居室里,比维拉库在和看门人谈话,“他和律师接不通,”他垂头丧气地说。
“我来试试。”加斯帕里太太说。看门人把电话号码给了她,就离开了。她拨通了律师办公室的电话,他已经离开了。她又要了他家里的电话,但家里的电话占线。她等了一会儿之后又拨了起来。
比维拉库从公文包里掏出两只硬苹果,递给卡尔一只。卡尔摇了摇头。这个意大利人用削铅笔的小刀把皮削掉之后就把两个都吃了。吃完后把皮和果核都装进了公文包,扣上皮带。
“可能我们可以把门卸下来,”卡尔建议说,“把合叶卸下来并不难。”
“合叶是从里面上的。”比维拉库说。
“你要是强行闯入的话,”加斯帕里太太从电话机那儿也插上一嘴,“我怀疑那位女伯爵还能否把房子租给你。”
“我要是在这抓住那个情人,”比维拉库说,“我会把他脖子扭断,说他偷了钥匙。”
“还在占线。”加斯帕里太太说。
“那位女伯爵住在那儿?”卡尔问道,“或许我可以坐出租车去一趟。”
“我想她最近已经搬家了,”加斯帕里太太说,“我以前有过她的地址,新地址我没有。”
“那个看门的是否会有呢?”
“兴许有,”她给看门人打了个内线电话,但是她也只是有她的电话号码。她的女佣人说她不在家。他们只好再给那位律师打,可还是忙音信号。这时卡尔有些耐不住性子了。
加斯帕里太太又给接线员打电话,让她按女伯爵的电话号码查一查地址。但是接线员说也只有旧地址,而没有新的。
“真蠢透了!”加斯帕里太太说。她又给律师打。
“接通了,”她一面握着话筒,一面告诉他们,“你好呀,你这个死鬼。”她的嗓子里好像灌进了蜜。
卡尔听得出她在问那个律师有没有这套公寓的另配的钥匙,那位律师回答时竟用了三分钟。
她挂了电话时才说:“他也没有钥匙,看来只有一把钥匙。”
“让这一切都见鬼去吧。”卡尔站起身来。“我还是回美国去吧!”
又下起雨来,一声响雷把天劈成了两半,比维拉库吓得站了起来,公文包掉在了地上。

“我告饶了,”卡尔第二天早晨对诺玛说,“给房屋中介人打电话,就说我们打算租七万五千的那种房子了。我们必须要离开这种大杂烩的地方。”
“我们还是先和那个女伯爵说一下。我把我的困难告诉她,或许她会受点感动。”
“就是把你卷进去,也不会有结果的。”卡尔警告她。
“不管怎么说,总要打个电话呀。”
“我没有她的电话号码。我当时也没想去要。”
“那就找一找,在这方面你是在行的。”
他想打电话给加斯帕里太太让她把女伯爵的号码给他。但转念一想,她现在已经上班了,他没有她工作单位的号码。他回忆了一下那座公寓楼的地址,翻开电话簿,然后打电话给那个看门人,向他打听女伯爵的电话号码和住址。
那个看门人一边吃着东西,一面接电话,他说:“我呆一会儿给你打过去,你把你的号码给我。”
“何必这么麻烦呢?把她号码给我不就得了吗?这会节省你时间的。”
“伯爵曾严格地要求我,不得把她的号码给陌生人。那些人总打电话骚扰她。”
“我不是什么陌生人,我要租她的房子。”
看门人清了清嗓子。“你现在在哪儿?”
“在索拉-凯希里娅旅馆。”
“十五分钟后我打电话给你。”
“好吧,就照你的办。”他把名字告诉了看门人。
四十分钟之后电话铃才响起来,卡尔拿起话筒,用意大利语说:“喂?”
“施纳德先生吗?”是个男子的声音,说的是意大利语,声音有点高。
“是的,请讲话。”
“请让我自我介绍一下,”那个男子说,他的英语虽然有点异国人的口音,但是相当流利,“我是德·维克契斯。如果我能和你面谈一下,我将十分高兴。”
“你是房屋中介所的人吗?”
“不是,但我和伯爵的那幢公寓有关系,我曾在那儿住过。”
“你就是有钥匙的那个人?”卡尔马上问道。
“是的,正是我。”
“你现在在哪儿?”
“就在你这个旅馆的门厅里。”
“那就请上来吧。”
“对不起,如果方便,我想和你在这儿谈。”
“那我马上下去。”
“那个情人。”他对诺玛说。
“噢,我的上帝。”
他坐电梯迅速地来到楼下。一个瘦瘦的男子正在门厅里等候着,他穿着一身绿色西装,裤脚不翻边的裤子,大约四十岁的样子,脸庞不大,头发乌黑发亮,头上戴着一顶卡尔曾见过的那种棕色的帽子,角度稍稍有些倾斜。虽然衬衫的领子有点磨损,但从总的来看是无可挑剔的。在他周围的空气里有一股古龙香水味。
“德·维克契斯。”他把身子一躬,他的脸上轻微带有痘痕,眼光有些闪烁不定的样子。
“我是卡尔·施纳德,你怎么有我的号码?”
德·维克契斯好像没有听见,说道:“我希望你在这儿能愉快。”
“我要是有个房子住一定会很愉快的。”
“说得对。不过你对意大利的印象如何?”
“我很喜欢这里的人。”
“这儿人太多。”德·维克契斯四下看一看,有些不安的神色。“我们可以在哪儿谈话,我的时间很有限。”
“啊,”卡尔说。他指了指一个小隔间,那是人们常在那儿写信的地方。“就在那儿吧。”
他们进了那间小屋,里面没有别人。
德·维克契斯在衣袋里掏什么东西,大概是香烟,结果什么也没有掏出来。“我不想耽误你的时间,”他开口了,“你想租昨天你看到的那套公寓,是不是?我也希望你能住进去,这房子相当不错,还有个小花园,里面种了些玫瑰,到夏天罗马天气热起来的时候,你会很喜欢它的,特别是晚上。不过,现在的实际问题是这样,你是否愿意再花点钱以取得入住权。”
“你说是钥匙?”卡尔明知故问。
“一点儿不错。说实在的,我现在手头拮据,再加上刚刚和一个最难缠的女人断了关系,精神状态是很糟的。这种情况你是可想而知的。我要出租的这个公寓相当漂亮,而且租金,据我所知,对美国人来说是不多的。这些对你来说是物有所值了。”他想笑一笑,但这个笑容却胎死腹中。
“我是个研究意大利问题的研究生,”卡尔说,他把实底和盘托出,“我把我所有的积蓄都投入到这次出国调研了,为了完成我的博士论文。而且我还有妻子和两个孩子要养活。”
“我听说你们政府对你们这些富布赖特学者相当慷慨。”
“你不明白,我并没有获得富布赖特奖学金。”
“不管怎么说吧,”德·维克契斯用手指敲着桌子,“这把钥匙的价格是八万里拉。”
卡尔冷笑起来。
“你再说一遍。”
卡尔站起身来。
“价钱太高了吗?”
“那是不可能的。”
德·维克契斯紧张地搓搓眉毛。“好吧,既然并不是所有的美国人都是富人———你看,我也实际一点儿,那就减半。这比一个月的租金还要少呢,这样钥匙就是你的了。”
“谢谢。没门儿。”
“怎么?我不太懂你刚才说的这个词儿的意思。”
“我付不起,我还得付中介人钱呢。”
“噢?那就干脆别理他就是了。我告诉看门人一声,让你马上就搬进去不就得了吗。你要高兴,今天晚上都行。伯爵的律师可以免费开租单。别看她对她的情人不够意思,对她的住户可是天使一般呢。”
“我倒想不理中介人,”卡尔说,“可是我办不到。”
德·维克契斯咬着嘴唇,“那我就要你两万五千,”他说,“这是到底的价了,不能再还价了。”
“不,谢谢。我不想成为行贿的一方。”
德·维克契斯站了起来,小脸绷得紧紧的,脸色有些苍白。“就是像你这样的人把我们赶进了共产党的手里。你们想尽办法收买我们———我们的选票,我们的文化,而你们反而厚着脸皮说什么行贿。”
他大步地走出了这间小屋,穿过门厅。
五分钟后电话铃又响了。“一万五千是我最后的报价了。”他的声音很粗。
“一分也没有。”卡尔回答说。
诺玛瞪了他一眼。
德·维克契斯把电话听筒砰地摔在电话机上。

看门人打来了电话。他说他到处都找遍了,但是就没有找到伯爵的住地。
“她的电话号码呢?”卡尔问道。
“她搬家之后就换了号码,现在我也记不清了,新的和旧的都混了。”
“听着,”卡尔说,“我要告诉伯爵是你让德·维克契斯来为她的公寓的事找我的。”
“你没有电话号码你怎么告诉她?”看门人好奇地问,“她的号码也不在电话簿上。”
“等加斯帕里太太下班回来我可以问她,然后再打电话给伯爵,把你的所作所为告诉她。”
“我都做什么了?请你清楚地告诉我。”
“你让她以前的情人,一个她想要甩掉的男人,从我这儿诈骗钱财,干与她无干的事。”
“没有商量的余地吗?”看门人问。
“如果你要告诉我她的住址,我可以给你一个里拉。”卡尔发现他的语气越来越硬。
“多不要脸呀。”诺玛插嘴道,她正在水池那儿洗衣服。
“多一点不行吗?”看门人说。
“那要等我搬进去再说。”
看门人告诉了他伯爵的姓和新地址,之后又叮嘱说:“可千万别说是谁告诉你的。”
卡尔向他保证不会出卖他。
他一路跑着离开旅馆,乘上出租车,过了台伯河,到了卡西亚路,这儿已到了郊区。
伯爵的女仆带他来到一个相当漂亮的地方,地上铺的是拼木的地板,家具十分豪华,在卡尔等候的厅里有一尊伯爵祖父的大理石半身雕像。过了二十分钟,女伯爵才露面。她已年过五十,相貌平平,头发是染成的金发,眉毛是黑黑的,衣服又短又紧,手臂上的皮肤都勒出了皱褶。但是她的胸部却很发达。她闻上去就像一个玫瑰花园所散发的香气。
“请你一定要快些说,”她有些不耐烦地说,“我的事情太多,我正在准备婚礼。”
“伯爵,”卡尔说,“很抱歉我如此冒昧地闯到府上,我和我的妻子急需租到一处公寓,我知道,您在特伦诺大街的那套公寓是空着的。我是学习意大利民俗和生活的研究生,我们到意大利已经一个月了,现在还住在一个三等的旅馆里。我的妻子很不高兴,孩子也都感冒了。我愿意出五万里拉租金,而不是你所提出的四万五千,只要我们今天能搬进去。”
“听着,”伯爵说,“我可是出身名门,别想贿赂我。”
卡尔红了脸,忙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想证明我的诚意。”
“既然如此,你就找我的律师,他负责我的房产。”
“他没有公寓的钥匙。”
“他怎么会没有?”
“钥匙在以前的那个住户那儿。”
“这个傻瓜。”她说。
“您是不是有后配的钥匙呢?”
“我从来不用后配的钥匙,我会把它们搞混,分不清哪把钥匙是哪个门的。”
“那我们配一把可不可以呢?”
“去问我的律师。”
“我今天早晨打电话给他,但他不在城里。我倒有个建议,伯爵,我是否可以把一个窗子或者是门撬开呢?我会负责修理费的。”
那个伯爵把眼珠子一瞪。“当然不行,”她很气愤地说,“我从来不毁坏我的东西。这类事在这儿倒有不少。你们美国人不知道都干了些什么。”
“不过你要是有一个可靠的房客对你不也挺好吗?为什么要把房子空着呢?只要你答应,一小时后我就把租金送来。”
“两周之后再来,年轻人,我度完蜜月你再来。”
“用不了两个星期我可能都死了。”卡尔说。
女伯爵哈哈大笑起来。
在房外,他看见了比维拉库。他鼻青眼肿,一副狼狈相。
“原来你们出卖了我?”那个意大利人粗声说道。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怎么叫‘出卖’?难道你是耶稣基督?”
“我听说你去找了德·维克契斯,和他要钥匙,并打算不告诉我就搬进去。”
“这件事怎么可能不让你知道,你的朋友加斯帕里太太就在我上面住,我刚一搬她就会告诉你的,然后你马上就会赶来收取佣金的。”
“说得对,”比维拉库说,“我怎么没想到。”
“谁把你眼睛打青了?”卡尔问道。
“德·维克契斯,他有劲,个儿又高。我去公寓找他和他要钥匙。他把我臭骂一顿,我们打了起来,他一拳打在我眼睛上。你和伯爵商量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也是来见她的吗?”
“有点那个意思。”
“进去求求她,让我今天就搬进去,看在上帝的分上,也可能她同胞的话她会听得进的。”
“可别指望我能办到。”比维拉库说。

那天夜里,卡尔梦见已从旅馆搬进了伯爵的那套公寓,孩子们在花园里玩耍,在玫瑰丛中跑来跑去。早晨时他决定去找看门人,告诉他只要他能给他一把新钥匙,他给他一万里拉。至于他们怎么做他都不管。
当他来到那座公寓时,看门人和比维拉库已经在那儿了,还有一个没牙的老头,跪在那里,把一根钩状的金属丝往门锁里塞,不一会儿,锁咔嚓一声打开了。
他们都松了一口气,走进屋里。他们一个屋一个屋地看了看,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都给毁了,一片狼藉。家具用钝斧子给砍碎了,沙发里的弹簧都露了出来。地毯也被剪成了碎片,书被扔得满地都是。白墙上泼洒上了红酒,卧室墙上写了一些脏话,是用橘色口红涂上去的。
“我的妈哟,”那个没牙的锁匠轻声地说。看门人脸都变黄了,比维拉库哭了起来。
德·维克契斯,穿着一身豌豆绿的西装,出现在门口,“喂,给你钥匙。”他用意大利语得意洋洋地说。
“嫁祸于人!”比维拉库喊道,“卑鄙的家伙!让你不得好死!”
“谁不让我好过,”他冲着卡尔说,“我也不会让他好过。我们这儿就是这样。”
“你胡说,”卡尔说,“我爱这个国家。”
德·维克契斯用力把钥匙掷过来,转身跑了。比维拉库两眼冒着怒火,一闪身躲过去了,钥匙打在卡尔的前额上,留下了一个永远抹不去的印痕。一九五八年

◆女仆的鞋子
这个女仆把她的名字留给勤杂工的老婆。她说她想找一份稳定点的活儿,干什么都行,就是不愿意侍候老太太。可是临了,又嘱咐说,如果只能如此的话,她也可以答应。她今年四十五岁,看上去远不止这个岁数。她的脸虽然苍老,可头发还挺黑,眼睛和嘴唇也挺好看。她已经没有几颗好牙了,所以笑的时候总是不敢张开嘴,显得有点儿窘。那年的罗马,天气冷得早,十月初那些卖炒栗子的小贩已经烧起炭火炉开始他们的生意了。这个女仆还穿着一件破旧的罗棉布裙,左侧靠臀部的接缝的地方有个两英寸长的裂缝,连内衣都露了出来。她已经缝过多少次了,这回又绽开了。她那粗壮但很匀称的腿上没有穿袜子。她去找勤杂工的老伴谈话时就穿了一双在室内穿的拖鞋;她刚给这条街的一位太太洗了一天衣服,鞋子用一个纸袋装着提在手里。这条起伏不平的街上有三个较新的公寓大楼,她给每幢公寓都留下了她的名字。
那个勤杂工的老婆是个身材矮胖的女人,穿着一条棕色粗花呢的裙子,是原来住在他们那幢公寓的一家英国人送给她的。她说她一定记住她的事儿,可是转身就忘了。一天一个美国教授搬进了他们这幢公寓五楼的一套带家具的公寓,让她帮助找一个女仆,她这才想起了这件事。她开始给教授找来一个刚从翁布里亚来的十六岁的小姑娘。她是同她姑妈一块儿来到罗马的。但是奥兰多·克兰茨教授不喜欢她的姑妈总在背后出谋划策的做法,所以就辞退了她。他告诉那个勤杂工的老婆说他想找一个年纪大一些、不用他操心的女佣。这时她才想起那个曾给她留下姓名和住址的女仆,于是她就去了地下墓地[指早期罗马基督徒的墓地]附近的阿卑亚安蒂长街,告诉她一个美国人想找一个中年的女佣。如果她认为可以试一试她就把他的名字留给她。这个名叫罗莎的女佣耸了耸肩膀,两只眼一直望着大街,她说她没有什么东西来报答这个勤杂工的妻子。
“你看我穿的这身衣裳,”她说,“看这屋子乱糟糟的,哪儿像个家呢?我和儿子还有他那个混账媳妇住在一块,我喝一勺儿汤那个媳妇都要算计。他们对我就像对待一堆垃圾,而在我名下的,也只有一堆垃圾。”
“如果这样的话,我可就无能为力了,”那个勤杂工的老婆说,“我得照顾我自己和我的丈夫。”但是她走到汽车站后又回来了,对这个女佣说如果她愿意从头一个月的工钱中拿出五千里拉给她作为报酬,她还是愿意为她推荐的。
“他愿意给多少工钱?”女佣问她说。
“我和他说要每月一万八千里拉,告诉他你每天坐车就得花两百里拉。”
“也差不多要花这个数,”罗莎说,“单程要四十里拉,回来又是四十。如果他每月给我一万八千里拉,我会给你五千的,只要你把这事定下来,我是应该给你这笔钱的。”
“我会和他说定的。”勤杂工的老婆说。她的确向教授推荐了她。
奥兰多·克兰茨是个有些神经质的六十岁的老头,浅灰色的眼睛,宽宽的嘴,下巴尖尖的。他圆圆的头顶已经秃了,整个身材都很瘦,只是肚子大一些。那个勤杂工的老婆告诉罗莎,别看他长的样子怪,可是个法学权威呢。教授整天坐在书斋里写东西,但每隔半个小时总以这个理由或那个借口神经兮兮地出来各处转转。他总担心事情做不好,所以常常出来看看。罗莎干活时,他总是在一旁看着,过一会再回去写东西。过半个小时后他再出来,表面上是到卫生间洗洗手,或喝杯凉水,实际上,他是想看看罗莎在干些什么,她在做那些她必须做的活儿。罗莎手脚非常麻利,特别是他在看她的时候。他想,她似乎是不太高兴,但这并不关他什么事。他知道,她们的生活中麻烦事多着呢,常常是些龌龊的事。最好是别和这些事沾边儿。
这是教授到意大利的第二年,头一年是在米兰度过的,第二年才来罗马。他租的公寓是有三个卧室的大套公寓。他把其中一间卧室作为书房,他的妻子和女儿用另外两间卧室。她们在八月份时回了美国,但很快就会回来。教授说要是她们都回来,他要让她上全天班。公寓里一间是佣人的卧室,实际上她已经在用那间屋子了,尽管她现在只是每天从九点到下午四点干活。罗莎是同意全天工作的,因为这意味着每天有一顿饭,还不必再付给儿子和媳妇房租了,也不必再看媳妇的脸色了。
在他妻女都没有回来这段时间,罗莎只管买菜烧饭,她去之后就准备早餐,午餐在下午一点钟,她说她可以四点以后再回去,以便给他把晚饭也准备出来,但是教授坚持到外面去吃。他一般是六点钟吃晚饭。把菜买回来之后,她就打扫房间,把大理石地板用湿拖布都拖一遍,尽管有时他说地挺干净的,可以不拖。此外,她还洗衣服,熨衣服。她干活儿真不错。她的拖鞋随着她在各屋走动时不断发出踏踏的响声。她常常是在四点钟下班前一个小时左右就把活儿都干完了。这时,她就回到佣人的房里,读读《时代报》或《时代周刊》,有时也看看带有照片的爱情故事,在每幅照片下面都有意大利文的文字说明。有时也把床放下,盖上毯子,暖和暖和。这些日子下雨较多,屋子里有些冷得难受。按照这里公寓的管理习惯,十一月十五日才供暖气。在这之前如果天气太冷,比如今年这种情况,人们就只好各显其能了。教授也冷得坐不住椅子,他戴着手套和帽子写作。同时,他那种神经质也变得更严重了,更加经常地走出书房看她干活。他的衣服外面又套上一件浴袍,有时在浴袍里面,还包着一只热水瓶子,放在后腰的外衣里面,有时坐在一个热水袋上写字。每当看到他这个模样,她总忍不住掩口而笑。每当吃过午饭,他把热水袋丢在餐厅时,罗莎总是问问他,是否她也可以用一下。他总是让她用的,毫无例外。于是她就把这个胶皮袋子用胳膊肘压在腹部,干活去了。她说她的肝脏有病,所以教授从不介意她在干完活后下班之前在佣人房里躺一会儿。
有一回,在罗莎走后,教授在走廊闻到从她的屋里传出一股香烟味,他就走进房里察看,这间屋子不大,除了靠一侧安一张床之外就没有多少空余地方了,但屋里有一个绿色的柜橱,连着屋子有一个小卫生间,里面有个坐浴浴盆和一个冲水马桶,但浴盆只有冷水管,没有热水管。她常常就用这个坐浴盆,用搓衣板洗衣服,但,据他所知,从不在这儿洗澡。在她儿媳洗礼日的前一天,她要求用他那间大浴室洗了个热水澡,虽然当时教授曾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来到她的房间,拉开柜橱最底层的抽屉,他发现里面有不少烟头,这些烟头都是他曾丢进烟灰缸里的。他还注意到她还把他已扔进废纸篓里的旧报纸、杂志,也都收集了起来。他发现她连绳头、纸袋、橡皮套、铅笔头等都舍不得扔掉,都收了起来。自从他发现这些之后,他就常把午餐吃剩下的肉,或有点发干的奶酪等食品让她带回去。为了回报,她也给他带来一些花,有时也给他带来一两个鸡蛋,是她儿媳妇养的母鸡下的蛋,蛋壳看上去不太干净。但是他除了表示感谢之外还告诉她这种鸡蛋的蛋黄他有些消化不了。他同时注意到她很需要一双鞋,因为她每天回家时才穿的那双鞋已有两个地方裂了口子。而且她总穿那件黑衣服,每天都可以看见那个撕裂的口子。每当他想告诉她这件事时都有些不好意思开口,他想,还是等妻子回来时让妻子去开口说这些事吧。
做了一段时间,罗莎知道自己干得不错。教授付的工资也不少,而且挺及时。他一点也不像那些意大利的雇主那样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这位雇主虽说有些神经质,有点好挑剔,但总的来说是挺好的一个人。他的主要毛病是不爱说话。尽管他的意大利语还说得过去,但他在不工作时,也只爱一个人坐在起居室的摇椅上读书看报。整个一套公寓里,只有两个人,你怎么能想象他们会不互相交谈呢?有时,她在他读书时,给他送上一杯咖啡,总想借机向他诉说一下她的丈夫死后长期贫困的生活遭遇,告诉他她的儿子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以及同她儿媳妇在一起生活的种种感受。但是,尽管他也在听,尽管他们就在同一个屋子里,甚至同用一个热水袋,共用过一个浴室,可是就是很难就同一个话题一起谈几句话。他显得更喜欢独处。所以她也就只好不去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呆着,而她自己有些显得孤独。为外国人干活有其优点,她想,也有其不足。
过了一段时间,教授注意到每天下午在她干完活休息的那段时间总有人打电话给她。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她就不再呆到四点钟,而是在接过电话就请假离开了。一开始她说她肝不舒服,后来就干脆不说任何理由了。尽管他不很赞同这种做法,认为他太好说话而她就利用这一点占些便宜,但还是告诉她,在他妻子回来之前这段时间,只要她完成一切工作是可以提前回去的,但要在三点钟,且每周只可以有两个下午这么做。他知道每次她走以前总是把一切都安排停当的。但他感到他应该这么说一声。她老老实实地听着———眼圈有点发红,嘴唇在抖动———但还是顺从地表示同意。他后来偶然想到这件事时,他估计罗莎应该感到这儿是个不错的地方,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可以这么说。这一点很快就应从她的脸上看出来:一扫原来不愉快的表情而换上一副愉快些的表情。不过,这类变化并没有发生。因为当他偶尔又观察她时,甚至当她可以提前下班的那两天,她也仍然愁眉不展,心事重重的,还常常叹气,就好像有一座山压在她的心上。
他从没有问过什么,因为不论是怎样的情况,他都认为还是不介入为好。这些人有着无穷无尽的麻烦事,一旦你卷进去了那就是难以拔足了,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当中。他想起一个女人说的话,那个女人是他一位同事的妻子,她对她的女仆说:“鲁克莱希娅,我很同情你的处境,但是我不想听你说这些事。”教授想,这倒不失为一个良策。这样有利于保持他们之间正常的主仆关系。因为不管怎样,明年四月份他都要离开意大利,不会再见到罗莎,与其现在把自己无谓地卷入到她的个人苦难之中不如以后为她做点事更好,例如过圣诞节时,寄给她一张小额的支票。教授知道自己有时有点神经质,缺乏耐心,他有时也对自己的这些性格感到不满,但他还是更愿意保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但是罗莎可不是这样。一天上午她敲教授书房的门,当他说进来时,她就很不好意思地进来了,她的样子那么局促不安,以致使得教授都感到局促起来。
“教授,”罗莎开口了,满脸愁云地说,“请原谅我打扰了您的工作,但是我非得找个人说说才行。”
“可我现在正忙着呢,”他有点不高兴地说,“能不能等一会儿再说?”
“用不了一会儿。您的事是一辈子也完不了的,我的事儿几句话就说完了。”
“是不是肝脏又犯病了?”他问道。
“不是,我需要您来给我出出主意,您是个有学问的人,而我不过是个无知的乡下人。”
“出什么主意?”他有些不耐烦地问。
“什么主意都行,实际上就是我想找人说说话儿。我不能同我儿子交谈,就是像这种情况,我有可能和他说几句话,可是不等我开口,他就像牛一样吼了起来。我那儿媳妇就更不值得和她浪费唾沫了。有的时候,我们在房顶上晾衣服时,想和勤杂工的老婆说上几句话,可是她天生就不知道同情别人。所以,我只好来找你,我会告诉你原因的。”
还没等教授说他想不想听,罗莎就已经讲开了。她讲的是一个政府税务局工作人员的事儿。他是个中年人,是她的一个邻居。他已经结了婚,有四个孩子,有时在下午两点钟下班以后做点木匠活儿。他叫阿曼多,也就是他总在下午打电话给她。他们是不久前在公共汽车上碰见的。在见过两三次面之后,他发现她的鞋子实在是不能再穿了,就几次三番地说要给她买双新鞋。她劝他别犯傻,因为谁都可以看得出他衣袋里没有几个钱,只够每星期带她看两场电影的。她说,然而每次他们在一块儿他都说他要给她买一双新鞋。
“我也是人啊,”罗莎很坦诚地对教授说,“我很需要一双鞋,可你知道事情会怎样的,如果我穿上他给我买的鞋子,就很可能跟他上床。就是因为这个,我想我得问问您,我是不是应该接受这双鞋。”
教授的脸,连光光的头,都气得发红。“我想我不能给你什么建议———”
“您是个有学问的人,”她说。
“不过,”教授说,“既然这件事情还没有真正发生,我只能说,你应该告诉那位慷慨的先生,他该把这点责任心用在自己家人身上。让他别送什么礼物给你。你也最好别接受他什么东西。如果你不接受他的任何东西,他也就不可能把绳索套到你的身上,拴住你这个人。这就是我的看法,既然你非要我说,这就是我所要说的,仅此而已。”
罗莎叹了一口气。“可事实上,我真的该有双新鞋,这双鞋就像狗啃似的,我已经六年没有买过新鞋了。”
但是教授再也没有说什么。
那天罗莎下班以后,他想了想她的事,决定给她买一双新鞋。他琢磨着她可能就是希望能得到这样的一个结果,是事先策划好的让这个计划能够奏效。但是,这仅仅是一种臆测,根本没有证据。他想,只有最后证明的确不是这样时,才可以说明她只是想让他出个主意,而并没有其他目的。他想给她五千里拉,让她自己去买一双鞋子,从而解脱对他的纠缠。但转念一想,这怎么能保证她会把钱不用来干别的事呢?例如,第二天她进门就说她肝痛,不得不请医生,结果医生出诊费就要了三千里拉,教授同情这种不幸的情况,只好再拿出三千让她去买鞋。看来这种方法是不行的。于是,第二天上午,罗莎出去买菜时,教授溜进她的屋子,在一张纸上把她那双实在不像样的鞋子留下个样,这件事他完成得很快。那天晚上,就在他每天晚上吃饭的那家餐馆旁边的一家商店,他花了五千五百里拉给罗莎买了一双棕色的鞋,比他预计的多花了一点钱,但是鞋带很结实,中高跟,是件很像样的礼品。
第二天,是星期三,他把这件礼品送给了罗莎。他送给她鞋时,感到很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和她说过不介入她的事,但最终还是卷进来了。但他想送一双鞋给她完全是出于一种正当的心理。在把鞋给她时,他说:“罗莎,你那天和我说过的那件事,我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我送你一双新鞋。去告诉你那位朋友说你必须拒绝他的好意。你这么一说,就等于告诉他以后不要再和你来往了。”
罗莎见教授这么善良,真是喜出望外。她真想吻吻他的手,但他把手很快就抽了回去,背到了身后,然后转身回了书房。星期四,当他去给她开门时,她已穿上了那双新鞋。她手里拿着一个大纸袋,她从袋子里掏出三个小桔子给教授,桔子上还带着枝叶。他说她没必要买这些东西,但是,罗莎半掩着嘴微笑着,这样看不出她的牙。她说她这么做只是要让教授知道她是如何感谢他。后来,她又请他允许她三点钟下班,她要给阿曼多看看她的新鞋。
他没有什么表情地说:“如果你干完活,可以走。”
她对他真是千恩万谢。在忙完她该做的活儿之后,在三点刚过一点点就离开了。但是在教授戴着帽子,手套,套着浴袍,站在书房门口检查她刚拖过的地板时,他注意到她匆匆忙忙地从她那个屋里出来,穿的是一双相当漂亮的、有针绣花边的无带鞋。这令他十分生气,第二天罗莎来时,尽管她求他不要解雇她,但是教授还是说她愚弄了他,坚持要解雇她以示教训。她哭了,请求给她一个机会,但是他决心已定不再改变主意。于是她凄凄惶惶地把她屋里的破破烂烂用报纸一包就流着泪走了。后来他心里有些不安,神经也很紧张。他受不了那份寒冷,那天他没有工作。
一周以后的早晨来了暖气。罗莎也出现在公寓门口,请求还回来干活。她几乎要疯了,她说,她的儿子打了她,并用手轻轻地指了指又青又紫的嘴唇。她虽然没有哭出来,但眼泪已在眼圈里转来转去。罗莎解释说她同时接受两双鞋实在不怪她。是阿曼多先给她买了一双,他是出于嫉妒,怕万一有个情敌为她买鞋,所以强迫她收下。接着就是教授给她买了一双,她本想拒绝,但又怕惹他生气而丢了工作。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她说她已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阿曼多了。这次见到他一定把他那双鞋送还给他,只要教授肯再次收留她。如果教授不肯原谅,她就只有跳台伯河了。他虽然并不认为这些话可以当真,可还是很同情她。他自己也认为在处理她的事情的过程中,有违自己的初衷。如果说几句坦诚得体的话,然后冷静地把这件事放到一边,不再想它,可能会更好些。但是在辞退了罗莎之后,他的生活就出现了困难,因为就这么几天,他又雇了两个姑娘来做活,但都不合适。一个手脚不老实,一个又太懒。结果,这套公寓里弄得一塌糊涂,几乎没法在里面工作。那个勤杂工的妻子每天早晨也来一小时帮助收拾屋子,但仍然不行。就在这时罗莎的出现似乎是他的一个福音。这回当她脱下外衣时,他满意地发现,她布裙上的裂口已经缝好了。
她一声不响地去干活儿了,扫地,擦桌子,把一切能看到的东西都搞得干干净净。她把床上的被子重新叠过,把床也都打扫了一遍。床头床尾的木板都擦得一尘不染,又铺上了新床单。虽然她刚刚回来,但效率却不减当初,她干活的时候,他注意到,总是不开心的样子,还常常叹气,在和他目光相遇时勉强笑一笑。他想他们就是这样,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为了不让她再挨儿子打,他同意她住进来。他要多拿出些钱来买肉,让她晚餐时吃,但她拒绝了,她说有点面条就行了。她晚饭只吃点面条和沙拉。只是偶尔煮点午餐剩下的洋蓟,加点油和醋吃。他让她喝柜橱里的白葡萄酒,再吃点水果。她偶尔也吃一些,但她总是事后告诉他,她都喝了什么,吃了什么,喝了多少,吃了多少,尽管他说不必如此。这个公寓又一切井然有序了。每天三点钟左右仍然有电话来找她,但她只是在电话里和阿曼多说几句话,很少再出去见他。
过了不久,一个阴郁的早晨,罗莎又去找教授,又是那副困惑不安的模样,她告诉教授她怀孕了。她一脸的绝望;她那条白内裤又从黑裙的开缝中明晃晃地露了出来。
他感到十分的气恼,怪自己为什么又把她雇了来。
“你必须立刻离开。”他说,尽量克制自己,不让声音发抖。
“我不能走,”她说,“我儿子非杀了我不可。看在上帝的分上,帮帮我吧,教授。”
他让她这蠢事给气昏了。“你们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没有办法负责。”
“是不是那个阿曼多干的?”他狠狠地说。
她点了点头。
“你告诉他这件事没有?”
“他说这难以置信。”她想笑,但没笑出来。
“我会让他相信的,”他说,“你有他的电话号码吗?”
她告诉了他号码。他往阿曼多的办公室打了电话,确认是他本人在接电话时,就让他立刻到他的公寓来一趟。
“你对罗莎要负一个重大的责任。”
“我对我的家庭负有重大责任。”阿曼多回答说。
“你在这之前就该考虑到这一点。”
“好吧,我明天下班以后再去吧。今天是不可能的。我还有个木工合同等着要履行呢。”
“她会等着你的。”教授说。
他把电话挂上之后,感到气消了一点。当然这更多是情绪上的,而不是情感上的。“你对你目前怀孕的情况很确定吗?”
“可以肯定,”她这时哭了起来,“明天就是我儿子的生日。要是让他知道他的母亲竟是个破鞋,真是个好生日礼物。他非把我骨头打断不可,就是不用拳头打断,也得用牙咬断。”
“你现在还能怀孕,好像不可能,你今年都多大岁数了。”
“我母亲五十岁还生孩子呢。”
“有没有可能是你搞错了呢?”
“我也不知道,我从前从来没有这样过,可不管怎么说,我是个寡妇———”
“我看,还是先搞搞清楚再说。”
“是的,我也想这么做,”罗莎说,“我想找住在我们家附近的那个接生婆。可我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我手中有几个钱,在我不工作的那段时间都花光了。我连乘车到这儿都是借的钱。现在阿曼多也帮不上忙,这个星期他在给他妻子治牙,她的牙也很糟,可怜的人。所以我才来找您。您能不能先预支我两千里拉,我好去找接生婆。”
过了一会儿,他从衣袋里掏出两张一千里拉面值的钞票。“去找医生吧。”他说。他还想告诉她,如果她真的怀孕了就不要回来了。但他又怕她会做出些想不开的事儿来,或者她是在骗他,所以还可以继续工作。不过他不再想再继续留用她了。一想到妻子女儿很快就要回来了,让她们如何面对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他有些紧张,感到很不舒服。他必须尽快摆脱这个女佣。
第二天罗莎十二点才回来,而不是往常的九点。她那黑黑的面庞显得苍白。“请原谅我迟到了,”她低声地说,“我去我丈夫的墓前去祈祷了。”
“那很好,”教授说,“不过,你是否去看过那个接生婆?”
“还没有。”
“为什么还不去?”虽然生气,但他说话还是比较平静。
她两眼盯着地板。
“回答我的问题。”
“我本想说我在汽车上把那二千里拉丢了,可是去过我丈夫的墓,我想我该说实话。因为真相总要大白的。”
真是太可怕了,他想,这将无尽无休了。“你用那笔钱干什么了?”
“我正要说呢,”罗莎叹了口气。“我给我儿子买了礼物,倒不是他配得到这份礼物,可那是他的生日呀。”她已是痛哭流泪了。
他看了看她,说:“请跟我来。”
教授就穿着那件浴袍走出了公寓,罗莎跟在后面。打开电梯门,他走进电梯间,然后让她也进来了。
他们往下降了两层楼,然后他走出电梯,贴近每个房门看上面铜牌上的名字。找到了他要找的那个门之后,按动了门铃。一个女佣来应门,让他们进去了。她看到罗莎的表情吓了一跳。
“医生在吗?”教授问这个女仆。
“让我看一看。”
“请问他,能否占用他一会儿时间,我就住在这楼的楼上。”
“好的,先生。”她又看了一眼罗莎,然后就进里面去了。
那个意大利医生走了出来,个子不高,留着胡子,是个中年人。教授和他在公寓的院子里打过照面。他在扣衬衫袖口的纽扣。
“先生,我很抱歉来麻烦您,”教授说,“这是我家的女仆,她现在有点困难,她想确定一下她是否怀孕了。您能帮忙吗?”
医生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罗莎,她这时还用手帕在擦眼泪。
“让她到我办公室来。”
“谢谢。”教授说。医生点了点头。
教授上楼回公寓了。半小时后,电话铃响了。
“喂。”
是医生打来的。“她没有怀孕,”他说,“她很害怕。她的肝脏不好。”
“可以肯定吗,医生?”
“是的。”
“谢谢你,”教授说,“如果您给她开药方,就由我来付钱,给我一个账单就行了。”
“好的。”医生说,他挂上了电话。
罗莎回来了。“医生告诉你了吧?”教授问道,“你并没有怀孕。”
“真是托圣母玛利亚的福了。”罗莎说。
教授口气十分平静地告诉她,她得离开这里。“罗莎,很抱歉,我不能总被套在这类事情里,让我没法工作。”
她把头转了过去。
房门的门铃响了。是阿曼多,他又瘦又小,穿着一件瓦灰色长大衣。他戴着一顶相当时髦的博尔萨利诺牌的宽檐软毡帽,蓄着窄窄的短须。黑色的眼睛带有些忧虑的神色,帽檐向下压得很低,几乎把眼睛掩住。
罗莎告诉他她要离开这里。
“那我来帮你把东西拿走。”阿曼多说。他跟罗莎进了佣人房间,用报纸把她的东西都包好。
他们出来时,阿曼多拿着一只购物袋,罗莎拿着一个鞋盒,也用报纸包着。教授把她那个月工资的剩余部分给了她。
“很抱歉,”他说,“我还得为我妻子和女儿着想。她们再过几天就该来了。”
她什么话也没说。阿曼多,吸着一个烟头儿,为她轻轻打开门,他们一起出去了。
后来教授检查那间仆人的房间时,他发现罗莎把她的一切都拿走了,只把他给她买的鞋子留下了。他妻子在感恩节前不久回到了这里,她把这双鞋送给了勤杂工的妻子,她穿了一个星期后又把这双鞋送给了她的儿媳妇。一九五九年

◆头号白痴
那只镀锡铁皮钟响亮的嘀嗒声停了,门德尔在黑暗中打着盹,一下子醒来。当他侧耳倾听时又感到了疼痛。他披上冷冰冰的破衣裳,在床边上呆坐了几分钟。
“伊萨克。”他终于叹了一口气,叫道。
在厨房里,伊萨克手上拿着六个花生,吃惊地张着嘴。他把花生一个个放在桌子上。“一个……两个……九个。”
他又把花生收了起来,来到卧室门口。门德尔已经穿上了一件长大衣,戴上了一顶很大的帽子,但仍然坐在床边。伊萨克看着他,他眼睛和耳朵都很小,只是头发浓密,鬓角已是灰白了。
“懒鬼。”他用浓重的鼻音腔说。
“不,”门德尔咕哝着,他好像要窒息一般,站起身来,“来呀,伊萨克。”
他把他那只旧表上了上弦,好像看到那个停了的钟有些心烦。
伊萨克想把表拿到他耳边。
“不,晚了。”门德尔把表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一边。在抽屉里他找到一个纸袋,里面是些皱巴巴的一元和五元的纸币,便把纸袋放到大衣口袋里。他帮伊萨克穿好上衣。
伊萨克看了看一个漆黑的窗户,又看了看另一个。门德尔同时盯着这两个窗户看着。
他们从光线昏暗的楼梯慢慢地往下去,门德尔在前,伊萨克看着墙上移动的影子。他递给那个长长的黑影一个花生。
“我饿。”
在门厅里,这个老头又透过薄薄的玻璃向外看。十一月的夜晚幽黑凄冷。他打开门小心翼翼地把头探出去。尽管他什么也没看见却还是迅速地把门又关上了。
“金兹伯格,他昨天来看我。”他在伊萨克耳边悄悄地说。
伊萨克吸了吸鼻子。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吗?”
伊萨克用手指搔了搔下巴。
“就是那个,留着黑胡子的。别和他说话,他让你去也别跟他去。”
伊萨克呻吟般地“唔”了一声。
“他不怎么愿意同年轻人打交道。”门德尔想了想又补充说。
现在是吃晚饭的时间,大街上空荡荡的,但商店橱窗里的灯光还可以给他们照亮去拐角的路。他们穿过没有行人车辆的大街后继续走着。伊萨克突然高兴地叫了起来,他指着那三个金色的球。门德尔也笑了,但是他们来到当铺门口时,他已精疲力竭了。
当铺老板正坐在柜台后面吃着白鲑鱼,他颏上长着红棕色的胡子,戴着黑色牛角框的眼镜,他探出头来看,看见他们,又回去呷了一口茶。
过了五分钟他才接待他们,一边用一块大白手帕轻轻拍了拍又宽又厚的嘴唇。
门德尔,喘着粗气,把那块破金表递给了他。那个当铺老板把他的眼镜提到眼眶上,然后把目镜卡在一只眼上,把表翻过来掉过去看了一遍。“八美元。”
这个苟延残喘的老人舐了舐干裂的嘴唇。“我得要三十五美元。”
“那你就去找罗特希尔德吧。”
“当时花了六十块钱买的呢。”
“那是一九〇五年。”当铺老板把表递还给他。表不走了。门德尔慢慢地上弦,它又走了起来。
“伊萨克要去我叔叔那里,他住在加利福尼亚。”
“那是个自由的地方。”当铺老板说。
伊萨克看着一把班卓琴,嗤嗤地笑了起来。
“他怎么啦?”当铺老板问道。
“八块就八块吧,”门德尔喃喃地说,“可到今天夜里我可怎么凑上其余的那些钱呢?”
“我的上衣和帽子能当多少?”他问道。
“我们不要。”当铺老板已经坐了回去,开出一张票子来。他把表锁进了一个小抽屉里,但门德尔还能听见它嘀嗒的响声。
在大街上,他把那八美元装进了那个纸袋里。然后他又在衣袋里摸来摸去,掏出了一张纸条。找到之后,他就借着路灯的灯光吃力地看着上面的地址。
当他们向地铁车站走时,门德尔指着满天的繁星。
“伊萨克,你看今天星星有多么多。”
“鸡蛋。”伊萨克说。
“我们先去菲什拜因先生那儿去,回头再吃。”
他们在曼哈顿北下车之后还要走几个街区才能到菲什拜因的住处。
“真是座宫殿。”门德尔喃喃地说,期待着能暖和一会儿。
伊萨克有点不安地注视着这个房子的沉重的大门。
门德尔按了按门铃。一个仆人来开门,但是他说菲什拜因先生和夫人在用餐,这个时候谁也不见。那个仆人留着长长的鬓角。
“他倒是可以安安稳稳地吃饭了,可我们得在外面等着他吃完。”
“明天早晨再来吧。明天早晨菲什拜因先生会见你的。这么晚了他不会再谈什么生意,也不会有什么施舍的。”
“当然我也没有兴趣———”
“明天再来。”
“告诉他这是生死攸关的事。”
“谁的生死?”
“不是他的,就是我的。”
“你可别编造个巧妙的借口来唬我。”
“你看看我的脸色。”门德尔说,“你说我还能等到明天吗?”
那个仆人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伊萨克,很不情愿地让他们进去了。
门厅里高大宽敞,墙上挂着许多油画,还有不少丝质挂毯。脚下是厚厚的带花饰的地毯,楼梯是大理石的。
菲什拜因先生是个大腹便便的秃顶老头,鼻毛很重,一双漆皮皮鞋穿在又小又胖的脚上,他轻轻地走下楼梯,在还有五级才到底的地方停了下来,站在那里看了看来访者。
“是谁在周末的晚上来这里扰得人连饭都吃不好?我这里还有客人呢!”
“实在抱歉,是我打扰了您,菲什拜因先生,”门德尔说,“如果我不现在来,我明天就来不了了。”
“不要罗嗦了,有什么事你就说吧,我还饿着呢。”
“我也饿着呢。”伊萨克哀诉着。
菲什拜因正了正夹鼻眼镜。“他是怎么回事?”
“这是我的儿子伊萨克,他这孩子就是这个样。”
伊萨克低声地哭了起来。
“我要把他送到加州去。”
“菲什拜因先生从不资助私人旅游。”
“我是个病人,今天晚上我得送他上火车去找我的叔叔利奥。”
“对于非组织性的慈善事业我是从不参与的,”菲什拜因先生说,“但是如果你们很饿,倒可以到我楼下的厨房去,我们今天有鸡和烤牛香肠。”
“我需要的是三十五美元去买一张火车票,去加利福尼亚州我叔叔那里,其余的东西我不缺。”
“你的叔叔是干什么的?今年多大了?”
“八十一岁了,可算上是高寿了。”
菲什拜因先生哈哈大笑起来。“他都八十一岁了,你却把这么个弱智孩子给他送去。”
门德尔挥动着双臂,喊道:“请你不要说了,我实在没法子呀。”
菲什拜因很有礼貌地停住不再说了。
“哪儿还能收留我们,我们就到哪儿去,”这个病人说,“如果您能开恩给我三十五块钱,上帝都会保佑您的。对菲什拜因先生您来说,三十五块钱算得了什么?真是九牛之一毛啊,可是对于我,对于我孩子来说,那可是救命的呀。”
菲什拜因向上挺了挺身子,挺到了不能再挺的程度。
“我从来不向私人捐赠,我只向有关机构捐赠,这是我不可更改的原则。”
门德尔屈下吱咯作响的腿,跪在地毯上。
“求求你了,菲什拜因先生,就是不给三十五块,给二十块也行。”
“利文森!”菲什拜因生气地喊道。
那个长鬓角的仆人出现在楼梯上。
“让这两个人出去。不过,他们在离开这里前可以给他们点吃的。”
“我们吃了你的鸡对这件事也没有什么用啊。”门德尔说。
“请走这边。”利文森一边下楼一边说。
伊萨克扶起他的父亲。
“带他去慈善机构。”菲什拜因一手扶着大理石栏杆一面建议说。说完,他就快步上楼去了。而他们已到了大门外面,瑟瑟于冷风之中了。
去地铁车站的路显得很漫长。风在呜咽般地吹着。门德尔气喘吁吁,偷眼看了看身影。伊萨克冰冷的手里攥着那几粒花生米,紧靠在父亲的身边。他们来到一个公园,要去一棵树下的石条凳上歇口气,那棵树只有两个树枝,光秃秃的,一个叶子也没有。右边那枝粗树枝向上挺着,左边那根细的向下垂着。惨白的月亮慢慢地升了起来。当他们向那个石凳走去时,一个陌生人也向它走去。
“把钱掏出来。”那个人用粗哑的声音说道。
门德尔这时已精疲力竭,晃了晃无力的手臂。伊萨克发出怪叫声。这时钟声响了起来,才十点钟。门德尔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声。那个留着胡子的陌生人消失在树丛里。一个警察跑了过来,他用警棍在树丛里敲打一阵,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当门德尔回过头看了看,那棵死树的细枝举了起来,而粗枝却垂了下来。他呻吟着。
他们上了一辆有轨电车,去找一位从前的朋友。可是他几年前就已经死了。就在那个街区,他们来到一个小餐馆,要了两个煎蛋给伊萨克吃。餐馆里的桌子都坐满了人,只有一张桌子还有空位,那张桌旁坐着一个十分粗壮的人,正在喝汤,吃麦片糊。刚看他一眼,他们就赶紧离开了那张桌子,伊萨克哭了起来。
门德尔的纸条上还有一个地址。但是那个地方离得太远,在昆斯区[纽约市的一个行政区]。所以,他们就站在餐馆的门口,发着抖。
我该怎么办呢?他焦急地想,还有短短一个小时了。
他想到家中那几件家具,可是那些破烂货换不了几块钱。“走,伊萨克。”他们又一次来到当铺想和当铺老板再商量一下。但当铺里已没有灯光了,大铁门紧闭着,透过铁门可以看见里面的戒指、金表在闪闪发光。
他们蜷缩在一个电话线杆子后面,都冻得要命。伊萨克抽抽搭搭地哭着。
“你看那个大月亮,伊萨克,把天照得那么白。”
他用手指着,可伊萨克连头也不抬一下。
门德尔打了个盹,梦见天已经亮了,阳光灿烂,光芒四射。在这样晴朗的天空下,在加利福尼亚州,利奥叔叔正坐在那儿喝着柠檬茶。他感到暖暖的。可是醒来还是那么冷。
街的对面有一个古老的犹太教堂。
他敲了敲教堂的大门,但没有人出来。他等了一会儿,缓了口气,又开始敲了起来,终于听到了里面有脚步声传来,那巨大的铜门臼吱呀一响,大门开了。
一个身穿深色衣服的教堂司事,端着淌着蜡油的蜡烛,两眼瞪着他们。
“是谁这么晚了还来敲教堂的门,还敲得这么响?”
门德尔向他讲述了他自己的困境。“请让我见一见拉比。”
“拉比年纪大了,他已经睡下了。他的妻子也不会答应让你去见他的。回去吧,明天再来。”
“明天我可能就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我是个快死的人了。”
尽管这位司事不太相信他的话,还是指着旁边一个小木门说:“他就住在这里。”他走进教堂里,消失了。点燃的蜡烛在他周围留下一片影子。
伊萨克扯着他的衣服袖子,他们一起走上那几级木楼梯,按响了门铃。五分钟后,一个大脸盘、灰头发的壮女人出现在门廊,睡衣外面又披了件扯破了的长袍。她语气很坚定地说拉比已经睡下了,是不可以叫醒的。
可是正在她这么说的时候,拉比已经摇摇晃晃地向门口走来。他听了一会儿之后,说道:“既然他们要见我,就让他们进来吧。”
他们走了进去,屋子里凌乱不堪。拉比是个瘦老头,有点水蛇腰,留了一绺白胡子。他身上穿了一件法兰绒的睡衣,戴了一顶无檐的黑色睡帽,但是光着脚。
“真是的,”他妻子叨咕着,“快穿上鞋,不然明天肺炎非犯不可。”她的肚子很大,比她丈夫小几岁。她看了他们一眼就把脸转了过去。
门德尔十分歉疚地说明来意。“我所需要的就是三十五美元。”
“三十五美元?”拉比的妻子说,“为什么不是三万五呢?谁有那么多钱?我丈夫可是个穷拉比。医生把他那点钱一分不剩地都拿走了。”
“亲爱的朋友,”拉比说,“如果我有的话,我是会给你的。”
“我都是七十的人了,”门德尔心情沉重地说,“我只是需要三十五美元啊。”
“上帝会给你的。”拉比说。
“那时我都进了坟墓了,”门德尔说,“可我今天晚上就需要它。走吧,伊萨克。”
“等等。”拉比喊道。
他匆匆忙忙走进里屋,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件皮里长袍,把它递给了门德尔。
“亚斯查,”他的妻子尖叫道,“别把你的新皮袍子给出去。”
“我还有件旧的,一个身子干吗要两件袍子?”
“亚斯查,我可要叫啦———”
“你说,我穿着一身新皮袍怎么到穷人中去?”
“亚斯查,”她喊道,“你给他这件皮袍有什么用?他今天晚上等现钱用,现在当铺早就关门了。”
“那就让他把他们喊醒。”
“不。”她抓住门德尔手中的长袍。
他抓住一只袖子不放,两个人抢了起来。我认识她,门德尔想。“夏洛克[莎剧中的人物夏洛克]。”他咬着牙低声说道。她的两眼瞪得亮亮的。
拉比哀叹着,昏昏沉沉地一步步走过来。当门德尔把袍子从她手中抢过来时,她哭了起来。
“快跑吧。”拉比喊道。
“快跑,伊萨克。”
他们跑出屋子,下了台阶。
“站住,你们这两个强盗。”拉比的老婆在后面喊着。
拉比双手按着太阳穴,倒在了地上。
“快救人呀!”拉比的老婆哭着喊道,“心脏病,快来救人哪!”
但是门德尔和伊萨克已经跑过几条街了。他的手里抱着拉比的皮里子大衣。在他们身后金兹伯格在一声不响地跟着。
门德尔从惟一开着的窗口买到车票已经很迟了。
他们没有时间停下来买三明治了,所以伊萨克只好吃花生米。他们在空荡荡的车站里急急向火车方向走去。
“等明早,”门德尔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叮嘱着,“有人来卖三明治和咖啡。你再吃,可别忘了找钱。火车到加州,会在车站等你的,我说的是利奥叔叔。如果你不认识他,他会认识你的。和他说我问他好。”
但是他们赶到月台的门时,门已经关上了,灯也闭了。
门德尔叹了一口气,用拳头狠狠地砸着门。
“太晚了。”那个身穿制服的检票员说。他长得又粗又壮,满脸胡子,鼻孔里全是毛,浑身一股鱼味。
他指了指车站里的钟。“已经过十二点了。”
“可我看火车不是还在那儿没有开吗?”门德尔急得直跺脚。
“就要开了,用不了一分钟。”
“一分钟就足够了,快把门开开。”
“来不及了,我告诉过你。”
门德尔用双拳猛击着瘦骨嶙峋的胸脯。“我用这条老命求你了,行行好吧!”
“你的好处已经得了不少了,火车是为你开的。你半夜时就该死了,我昨天就和你说过了。这就是我所能为你尽的力。”
“金兹伯格!”门德尔在他面前立刻矮了半截。
“除了他还能有谁?”那声音冷冷的,眼光咄咄逼人,语调又那么轻松。
“对于我自己,”这个老人哀求着,“我什么也不求。可是我的孩子会怎么样?”
金兹伯格微微地耸了耸肩,“该怎么样自然会怎么样,那不是我的责任。我有的是事要去操心,我可没时间去为一个不再有任何用处的人操心。”
“那你的责任是什么?”
“创造条件,让该发生的事情发生。我可不是搞人道事业的。”
“我不管你是搞什么事业的,你总该有些同情心。”
“我可不是出卖同情的。法则就是法则。”
“那你的法则是什么?”
“那是宇宙的普遍法则,奶奶的,是我自己遵循的法则。”
“你这是哪家子的法则?”门德尔喊道,“看在上帝的分上,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这一生跟这个孩子遭了多少罪?你看看他,自从他生下来,都三十九年了,我一直盼着他长大,可他就是长不大。你知道这对一个做父亲的来说心里会是怎么样的吗?你为什么不让他去他叔叔那儿去?”他越说声音越大,最后几乎是在喊。
伊萨克也大声地孩子般地哭着。
“你最好镇静一下,不然你会伤害别人的感情的。”金兹伯格朝伊萨克挤了挤眼,说道。
“我这一辈子,”门德尔哭着说道,他的身子在战抖着,“我有什么?我穷得一无所有,身子骨儿又不济,我能干活的时候,我拼命地干,我干不动了,身子也垮了,老婆年纪轻轻的就死了。可我从来没向任何人要求过任何东西。现在我只要你开一开恩,发发善心,金兹伯格先生。”
这位检票员用火柴棒在剔着牙。
“我的朋友,你并不是惟一的,有些人还不如你呢,这个国家就是这个样。”
“你这个狗日的。”门德尔冲他的喉咙扑去,用手掐住他的脖子。“你这个狗娘养的,你还有没有点人味?”
他们扭打在一起,金兹伯格虽说有些吃惊,两个眼睛瞪得圆鼓鼓的,但还是笑了起来。“你这个没用的无赖,看我把你捏死。”
他的眼里也喷着怒火,而门德尔感到一阵难以忍受的寒冷,像一把刀直插进身体里一样,浑身都发抖。
我现在死的话可就帮不了伊萨克了。
一群人围了上来,伊萨克吓得叫了起来。
门德尔凭借着他最后的这点力气扭住金兹伯格。他可以从这位检票员的眼里看到自己深陷恐惧的样子。但他发现金兹伯格也在盯着门德尔的眼睛从中看自己那副生气的可怕样子。他看到一股闪烁的、耀眼的光。
金兹伯格看上去有点惊骇的样子。“我这是怎么了?”
他掐着战抖的老人的手渐渐松开,门德尔的心脏几乎都停止了跳动,咣当一声倒在了地上。
“去,”金兹伯格喃喃地说,“把他送到火车上去。”
“放他们过去。”他命令一个护卫说。
人群散开了,伊萨克把父亲搀了起来,他们蹒跚地走下通往月台的台阶,车在那里等候着,灯亮了,准备开车了。
门德尔给伊萨克找了个座位,紧紧地拥抱着他。“帮助利奥叔叔,伊萨克,也想着爸爸妈妈。”
“对他好一点,”他对列车服务员说,“告诉他那些地方都在哪儿。”
他站在月台上一直等到火车慢慢地开动。伊萨克坐在座位的沿上,脸直直地朝着车行驶的方向。火车走了以后,门德尔又爬上台阶,去看金兹伯格怎么样了。一九六一年

◆静物画
1
阿瑟·费德尔曼想在维亚马古塔街、黛尔巴布依诺街、黛拉格罗斯街,或这些地方附近找一间房子作为画室,可是一连几个月竟一无所获。最后只好在特拉斯特维尔区的一条用条石铺成的街道上一个阁楼般的屋子里安顿下来。这里住户很拥挤,窗子一个挨着一个,高高地拉起的绳子上晾晒着被单、内衣之类的东西。一周之前,他曾在罗马的一张英文报纸上读到过一则私人广告栏里的消息:“今有工作室一间欲与人合用,价格便宜,条件优越,联系人a.奥利欧维诺。”费德尔曼经过认真的,痛苦的(因为这类简单的广告让他回想起多少次美妙的梦幻最终破灭的经历)思考,多少次决定下来又决定放弃,最终还是决定去看一看。那是十二月末一个寒冷的早晨,他按照这个地址找去。那是一座四层的旧楼,前脸儿是黄色,四周有个棕色的镶边。在顶楼,那是一间画室,里面东西堆得满满的,有一股强烈的松木油和油色的气味,令人高兴的是那三个大窗子,投到画架上的光是相当稳定的,这可以使住在这儿的那位画家不断地画出精彩的作品。他要打交道的不是原来所想象的是个男的,而是个女的,名叫安娜玛丽亚·奥利欧维诺。
这位女画家是个瘦瘦的、几近憔悴的女人。她高嗓门,好动,头发短短的,但都乱蓬蓬的,紫色的唇,两眼间距较大,颈子直挺,臀窄胸隆,说不上是个美人,倒也别有一番风姿。她穿着一件黑色厚厚的羊毛衫,一条黑色凡立丁的裙裤,已有些地方被虫蛀了,黑袜子,皮拖鞋上尽是油彩的污渍。费德尔曼和她偷看对方几眼,他立刻意识到,作为一个女人,她对他或他这类型的人并没有兴趣,不论是谁或什么类型都没有什么区别。但十分钟之后,尽管她流露出厌烦,回答他那些吞吞吐吐的问题时也很缺乏热情,这个青年学生感到他已有些爱上她了。他本来也就是个对陌生漂亮女性有兴趣,并在这一方面富于经验的人。他警告自己,并不是这位漂亮的姑娘意识到对于他的各种危险,亦非他重新燃起的艺术创作的欲望,而是他已经有些爱上她了。这是不可能的,他无奈地想,但这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这类事情以前他也遇到过。在她面前,他紧闭着双眼,全部心思都在抵御着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的确,他有些发抖,尽管他极力想把他的命运不同她的联系到一起,但他已经是一只让人拔光了羽毛的鸟儿,身上给涂上了油,等着放在锅里炸了。费德尔曼内心在挣扎着,与自己脆弱的一面搏斗着,咒骂着自己。但这似乎都无济于事,很快又成了老毛病的俘虏,他对陌生女性有那么难以抵御的强烈兴趣。所以,安娜玛丽亚本来在广告上说的是每月两万里拉,结果现在竟然翻了番,而且费德尔曼还必须把两头的月份的房钱付现金(怕他万一半夜飞了)外加一万里拉的押金,以防有什么用品设备被损坏。一小时后,他带着那只仿皮革的衣箱搬了进来。这一切都发生在冬天最冷的日子里,在寒冷的日光照射的窗下立着两棵伞一样的松树。在外面不远的地方是冰花闪闪的台伯河。
工作室里供暖挺不错的,可安娜玛丽亚还总是说窗子太大,向里面透冷风。的确风还不小,这个青年画家也直打哆嗦,可心里却暖烘烘的,因为那里深藏着对女画家的爱。他用差不多一整天时间给自己清出个作画的地方,大约占整个工作室的三分之一的面积,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他把她的五号尺码的画布都紧靠她那一半房间的墙边排好,并很好奇地看了看每幅画,而安娜玛丽亚对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很关注(他注意到有几张自画像),尽管她此时正在画一块面包和两头蒜这样一幅写生画。他把一堆堆的明信片和一些发黄了的信,多年前的一些挂历都规整好。还有一只佩鲁吉诺式的糖果盒子,里面有些伊特鲁里亚时期的碎陶片,一只小贝壳,有三分之一的纪念章是关于一些先哲和圣母玛利亚的。这些东西她嘱咐说一定要轻拿轻放。在工作间他的那部分的一角有一个石头的下水池,旁边有一个折叠床,他把它打开,中间有点凹陷,他就睡在那里。她又给他一只破盘子和一张破桌子,他自己又添了几件必需品。安娜玛丽亚把画架租给他,每月一千里拉,她住的地方是工作室旁边的一个屋子,但仅供她个人使用,平时她总锁起来,只有他要用卫生间时才把钥匙给他。墙壁很薄,卫生间的设备声响很大。他能听见她撒尿的窸窣声,尽管他竭力想不弄出声响,但水箱的水向下一冲,或他小便时的水流总还是让他感到很尴尬。入夜后,如果有需要时,尽管他十分想用卫生间,但还是从床下取出那只发黄并积满尿碱的夜壶来用。有那么一两回,已经是夜深人静了,他使用卫生间,他还是感到她还醒着,在听着。
他们画画儿时都穿着大衣。安娜玛丽亚戴着个黑色的三角头巾,费德尔曼戴着顶绿色毛线帽,他把帽子拉下来把耳朵也盖上,因为冻耳朵。她经常在脚前放一个木炭火盆,不时把脚放在上面烤一烤。这个工作室的地板是大理石的,简直就和在冰上一样。费德尔曼脚上穿着两双网球袜,这是他的姐姐贝西从美国给他寄来的。安娜玛丽亚是个左撇子,作画时手上戴着一只尽是污渍的皮手套。按道理他的画架安放的角度使他看不到她,不过,他总是找机会窥视她。让他吃惊的是这位女画家常常用手指和手腕轻轻拍打来作画,他常常眯着眼偷看她的表演。他注意到她一改从前静物画的画法而采用大胆奔放的抽象画法。常常是一大团一大团的红色和金色向四面八方散开去,之后,又两者交织盘绕,最后画面上隐隐地显出个黑色的宗教性的十字架,其实,这是她每一幅抽象画的头两笔。有一次,费德尔曼鼓了鼓勇气,问她为什么要画这个十字架,她说这是一种象征,使画儿有意义。
他还想闻其详,可她没有耐心去解释,只是耸了耸肩:“呃,谁能解释艺术呢?”
他总是想尽办法企图更深地了解她,可是每一次的反应却总是那么简单无礼。想让她主动去注意他则更是不太可能,她能做到与他同室作画而视若无睹。可费德尔曼对安娜玛丽亚的感情却与日俱增。他像以往一样又陷入了爱情的苦恼之中。
但是,他却有耐心,他有一种持之以恒的美德,常尽其所能为她效劳。例如,晚饭后帮她把两袋子垃圾拿到楼底下(因为女佣是个跛足而男佣又总不在),每天早晨总是把工作室打扫得一干二净,或者一旦她需要画笔或某种颜色用光了,他就去跑个腿买来,总之,无论是大事小情,随叫随到,可她接受这些照顾也从不说什么。
一天早晨,她从信箱里拿来一封信,是封长信,有好几页,读过信之后,她很伤心,神情忧郁,没法作画。她心神不定地在屋里走来走去,这让他心中很不安。但是她发疯似的在画布上画了一个越来越粗的深紫色的大螺旋状的图案后,心情就平静多了,那个紫色螺旋越来越大,最后越出了画布。她平静下来之后更显得美了,比原来还显得更年轻了。他猜她至多不过二十七八岁。费德尔曼为她这一变化感到振奋,心想这兴许对他来说是个好运的征兆。他走近安娜玛丽亚,把帽子摘了下来,向她建议说既然她也不常出门,为什么不出去吃顿午饭换换样呢?就在街拐角的那家叫吉多的饭店,那儿吃饭的人不少,他们的小牛肉和白葡萄酒相当不错。让他惊喜的是她那不安的目光向窗外一动不动的伞状的松树尖上望了望就慨然应诺了。在那里他们吃得很香,谈得也很好,尽管她在回答他那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时仍有些拘谨。她告诉费德尔曼她是两年前从那不勒斯来到罗马的。她的话仍不多,他也告诉她他是从美国来的。由于和她身子离得这么近,都能嗅到她的体香,就像鲜花一样。他们能亲密地在一块吃饭,令费德尔曼十分激动,他正襟危坐,不敢乱说乱动,生怕举止失当而使这宝贵的机会丧失。安娜玛丽亚吃得很香,看来是饿了,她的眼睛很少抬起来,偶尔她抬起头看着他,脸上带着一丝微笑。他感到是那么美,而且美得那么真实。这位青年学生想尽量多请她出来吃饭,他心里明白他并不富裕,可以说他的每一分钱都是贝西姐姐一点点省下来再寄过来的。
吃过英式的甜羹和一只削过皮的苹果之后,她用餐巾擦了擦嘴唇,她似乎情绪仍然挺高,提议说乘公共汽车去民族广场,到那儿去拜访她在美术界的一些朋友。
“我会把你介绍给阿尔伯特·莫拉维亚[Alberto Moravia1907-1990]。”
“真是十分荣幸。”他一面躬了躬身,一面说着。
但当他们走到街上欲往汽车站走时,河上一阵冷风吹来,安娜玛丽亚脸色一下子变得十分苍白。
“不舒服吗?”费德尔曼忙问道。
“东风。”她不耐烦地回答说。
“什么风?”
“罪恶的眼睛,”她气愤地说,“马洛基诺。”
他也曾听过这类的说法。他们急忙往回去的路走,他们低着头,顶着呼呼的风,那位女画家不时偷偷地在胸前画着十字。就在便餐馆外面的拐角处一个身穿黑色修道服的修女和他们打了个照面,这时安娜玛丽亚就更难受了,嘴里不断叨咕着:“洁塔图拉!可怜的波卡!”当他们上楼以后,来到工作室,她非要让费德尔曼摸触三下他的睾丸。据说这样可以解除或驱走魔法,他乖乖地照做了。她的这一项请求有点让他燃起一些欲望,尽管他也提醒自己,她这么做不论是从目的上还是从本质上都完全是一种神学性质的。
回来后她又有个客人来访,这个人在政府的一个什么局工作,每周一和周五的下午都来看她。她的客人都是些男人,总是在她耳边悄悄说上一会儿话就惴惴地离去。他们中的大多数费德尔曼都只见过一次,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只有一个叫吉安卡罗·巴尔达奇的插图画家例外。这个人是个斗鸡眼。但是来得最频而且呆得最长的是个严肃庄重的灰头发的绅士模样的人,他叫奥古斯托·奥托加利,水汪汪的蓝眼睛,边上缺了颗牙,论年纪是可以做她的父亲。他总是斜戴着一顶软呢帽,披着一件灰色的旧大衣,这件大衣他穿起来显然有些大。每次他来总是呆头巴脑地和费德尔曼打个招呼,结果燃起他一股妒火。每当奥古斯托在下午来时,女画家总是放下手中的一切活儿,和他一起到她的屋中去,并且把门反锁上,让这个男画家一个人在工作室里过上难熬的几个钟头。当奥古斯托终于从她那屋里出来时总是衣冠不整,头发乱蓬蓬的。不管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费德尔曼总是把脸背过去不去看他,这个老东西总是急匆匆地自己下楼回去。只要在他每次来过之后,那个下午的其余时间安娜玛丽亚便不再来工作室了。有一回,费德尔曼敲她的门,想请她出去吃晚饭,她却让他使用便壶,因为她头痛想要睡觉。还有一回,奥古斯托来了,他们把门锁上了。经过两个小时的折磨后,费德尔曼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满怀嫉妒地想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他所能听到的只有他们小声说话的嗡嗡声和叹息声。他从钥匙孔偷偷向里张望,只见他们都穿着大衣,坐在她的床边,奥古斯托紧紧地握着她的双手,动情地小声说着什么。他的鼻子由于感情的原因变得发紫,而安娜玛丽亚苍白的脸扭到了另一侧。后来又过了一个小时,这个青年画家又去看了看,他们仍然是那个样子。那个老头在乞求,而女画家在哭泣。下一次奥古斯托来的时候还带来一个牧师,这个牧师是个大块头,喘气很粗,看上去不像个善良之辈。但是他们刚刚出现在工作室的门口,安娜玛丽亚就气得不得了,不顾奥古斯托的央求,她抓起东西就向他们掷,先是抓起她自己的东西,后来连费德尔曼的东西也都顺手抓起来掷了过去。
“你们这些吸血鬼!”她叫喊着,“蛇蝎,害人精!”直把他们打得仓皇逃走,她才停了手。可是过了一会儿奥古斯托又狼狈不堪地一个人返回时,她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又同他一起到了她的房间。
2
费德尔曼的画,尽管他下了很大功夫,尽到了最大努力,可还是进步不大。每次他看一看那些尚未完成的作品时,他都只见到那些喜剧丑角,妓女,伤心的国王,衣衫褴褛的音乐家,病人或死人之类的形象。仍然是老一套,老框子。可如何才能有所突破呢?由于他很喜欢艺术史,他曾想着手创作一幅“母与子”这样的题材,可又怕母亲的形象会太像贝西,毕竟他们姐弟之间年龄相差十五岁。或者创作一幅令人感动的“圣母哀痛耶稣之死”的画儿,让母亲纤弱的手臂抱着碎浪一般的儿子的尸体?该死的艺术史———他反对那些完全是预先构思好的图画,尽管他从前一些最好的作品也都毫厘不爽地涌现在他脑海里。是的,如果果真是这样的话,还有什么真正的追求?有时候,我真想把以往见过的画全部忘掉,费德尔曼想。他拿起碳笔,几乎是一种盲目的冲动画了一幅借助别人题材的“一个逃亡的犹太人”的画,但他很快就把它收了起来,没有让别人看。在那以后,无论是原先曾有的还是没有的那些创意就很少了。“真是匪夷所思”,他自言自语地叨咕着,考虑着是否再
回到超现实主义去。他也考虑过一系列的“地方和空间的关系”,由圆圈和方块组成的结构,线性代数和立体几何的乐趣,只是他对这些东西兴趣极低。如果再抽象一些,费德尔曼想,那就是空白的画布了。过了一会儿,他问他自己,是否绘画可以表现你自己?放弃绘画又有何不可?
自从同牧师发生那件事之后,安娜玛丽亚一周来都很沮丧,打不起精神,有时一个人躲在屋里哭。费德尔曼有时站在她门口想劝慰一下,可又不知如何劝慰。不过这倒诱发了这位女画家的创作激情。几十幅作品很快就从她的笔下和画板上创造出来。她仍然继续她那种抒情的抽象画法,主题仍然是隐含的十字架。她用一支很长的黑蜡烛在厚厚的白纸上烧洞洞,一连就是几个小时。她把咖啡渣,碾碎的镜子的闪闪发光的玻璃碎末,还有贝壳的碎末都混合在一起,然后把这些碎末吹到一块带胶的纸上,她还用碎布和卫生纸搞拼接画。经过十几次关于线条方面的研究,她开始在金叶上喷棕土进行实验,整个过程那长长的波浪曲线都是用细梳子沾湿弄出来的。她在一个黑色的框里进行定形并像钻石一样将它悬于一端。安娜玛丽亚聚精会神地工作着,她的眉头皱着,紫色的唇轻轻噘起,眼睛奕奕有神,鼻翼由于兴奋而一上一下地翕动着。当她这一新的创意告一段落时,她又用红泥做了一只神话中的公牛。在此之后又回到了静物,如,画几只香蕉之类的物品,最后又是自画像。
女画家偶然也出来看一看费德尔曼在做些什么。虽说不很经常,但也还是对他的作品提出些修改意见,如改动一下线条啦,变一变形状啦,其实这些意义并不大。可费德尔曼对她却很感激,说多亏有她的指导,有时他还故意坚持原来的画法以期让她再次指导。每次她在他身边指导时,他都感到他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他深深地呼吸,闻到她身体出汗的肉香味,那么亲切!她只是在奥古斯托来时才用香水,这令费德尔曼十分失望。这个老头子居然能使她用瓶装的香水。而他只能去闻自然的气味,不过这倒让他心里没有什么负担。说实在的,还真比她为她那年老力衰的罗密欧而洒上那些东西气味更好闻。他还注意到她的腹部比较软,他喜欢这样柔韧而圆圆的部位,有时白天都在想象着那个地方。这个男学生试着做了几件女画家曾做过的事,例如,同时烧几个洞洞啦,几组向上攀升的线条啦,一两幅抽象画法的画,其中隐含了大卫之盾啦,等等。他心里想这样或许会讨好她。他是很少能让她高兴的(他也幻想着让她知道他是多么地爱她),不过这一招也真奏效,可也招来了她对他的嘲笑。
嘲笑归嘲笑,安娜玛丽亚还是和他一起去那家便餐馆吃午饭,还时不时地在那儿吃晚饭。吃饭的时候她几乎不说什么话,吃完饭时,也常常留意那些在别的桌子吃饭的男人们的脸。但常常在饭后她和费德尔曼散散步,只要风不是很大的话。偶尔,他们一起去特拉斯维尔的电影院看场电影。由于她不愿意过台伯河上的桥,所以当车过桥时她总是直挺挺地坐着,两眼直视前方。费德尔曼总是抓住这个机会,把她那紧攥的拳头握在自己手里,但一旦过了河,她总是从他手中挣脱出来。现在他已经开始给她送些小礼品了,如颜料啦,好的画笔啦,还有几码比利时亚麻布。对于这些礼品,她从不加以任何评论;她有时也从他手中借钱,但数目都不大,今天一百里拉,明天五百里拉等。一天早晨,她郑重其事地向他说,由于水电他用得多,所以应多付些钱,其实他已经多付了暖气费,而实际上根本没有暖气。费德尔曼虽然仍为经济来源的问题而担忧,还是应承了下来。他甚至情愿花掉他身上的最后一个里拉,只要他能够躺到她柔软的肚皮上,可是她根本没有这个意思,甚至让他抚摸的机会都没给过他。直到后来一天,她允许他观看她为自己画裸体像。因为天太冷,女画家是分作两步完成的。先是除掉衬衫和胸罩。在一个很长但不很清晰的镜子里观察上身,很快地,趁皮肤没冻紫之前把上身勾画出来。他在一旁观看,心醉神迷地欣赏着她的身型和肉体。接着她急忙戴上胸罩,穿上衬衫,又脱了鞋子,脱掉裙裤,露出白色的短裤。最后脱了短裤开始画下半身。这个男画家也请求她是否允许让他也画一张,但是遭到了拒绝。所以,他也只好旁观了。他尽量把这个可爱而宝贵的形象印在脑子里:坚挺的乳峰,富于美感的双臀,藤萝掩映的阴唇,生命的源泉与甜蜜的开端。当她画完后穿好衣服,奥古斯托来了,他们又把自己关到房间里。费德尔曼一个人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只高脚凳上,望着那窗子外的蓝天。窗子上有星星点点的冰花,渐渐地凝成冰凌,就像巴赫的一支曲子的乐谱。
3
费德尔曼对安娜玛丽亚的效劳越来越殷勤,而安娜玛丽亚对他的嘲讽也随之有增无减,起码看上去是这样。这对他的确是一种伤害。我这是在干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我按时付房租,为她买礼物,更不用说一日两餐地招待她,我付出的是一腔热情而得到的是一片冰冷,她是甜是苦我都无怨无悔地承受着。他想可能是她见他见得频了,所以让她厌了。所以他有一个星期左右白天时躲了出去,一个人坐在冷清清的图书馆里或在博物馆里逗留。他尽量在半夜到清晨那几个小时里作画。可是女画家发现了这一规律,她在上床前把电灯泡拧了下来。“别这么浪费我的电,这可不是在美国。”他只好拧上一只昏暗的蓝色灯泡,从半夜一点一直工作到早晨五点。等到天亮时,他发现他竟画出了一幅蓝色的画儿。费德尔曼在城里的各条街道上闲逛,夜里在工作间里睡觉。他能听见她在她那间屋子里睡觉的声音,她睡得很不安稳,做噩梦,常常呜咽,呻吟。他梦见自己长了三只眼。
两个星期以来他同谁也不说一句话,只和三楼的一个四英尺半高的一个矮胖女人说话,但常常也只是对她说“不”。他常常听到有巴赫的乐曲声从楼下传来。他曾想象这个弹琴者一定是个金发女郎,身材苗条,风度优雅,相貌出众。后来才知道是个名叫克莱莉亚·蒙泰玛吉奥的中年独身的女音乐教师,是她在一架老式钢琴上弹奏的。她的房门常常打开散一散煮饭的烟气,尤其是星期五煎鱼的时候。一天他到楼下送垃圾袋回来上楼时,在她门口停了一会儿,听她弹奏一曲变奏曲。她把他拉进屋去,请他喝了杯浓咖啡,还吃了一块油酥饼。他一边吃,一边听她弹巴赫的乐曲。她在弹琴的时候丰腴的臀部在琴凳上动来动去,弹得很不错。“多么有生气,”她欣喜若狂地回过头对他说,“结构有多么美!”费德尔曼点头称道。自打那以后,每当她打探到他在走廊或大厅里,总是把他拉进屋里,用奶油酥饼之类的东西款待他,很显然,她的乐曲弦外有音。
“进来,”她用英语同他说,“我给你弹奏一曲。我们可以聊聊天,一个人孤单单的有害而无益。”但是这个年轻的艺术家忍受着自己的孤独,却藐视她的孤独。
他无心工作,每天都失魂落魄地在街上闲逛,在喷泉和滴水嘴旁流连。罗马城到处是水,有流的水,喷的水,滴的水,它们像是在轻轻诉说无尽的爱情故事,但惟独没有他的爱情。如果罗马是如此罗曼,那我的罗曼又在哪儿?对于费德尔曼这是没有罗曼的罗马,越是对那些渴望爱情的人越没有爱情。他缓步登上了宾夕欧山,如果有可能的话,他都想让他的灵魂登上最高处,这样可以俯瞰这城市栉比鳞次的建筑,教堂的尖塔,穹庐般的圆顶,纪念碑,纪念馆。更会产生历史的遐想,远古的幽思。这里一切景物都尽收眼底,触目可及,惟独没有赏玩的情绪和心情,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能入境。突然一个念头闪现在脑海中:如果你能把这一景象画出来,把你的气质、情感赋予画面,而精神仍属于你。赋予历史以美感!费德尔曼的心里一下子充实起来,那么多可以画的东西一齐涌上心头:各种各样的先哲,健康的,有病的,健全的,残疾的,穿着金色衣服的,穿着红色衣服的;还有奥斯威辛裸体的灰白头发的拉比,黑发白发的黑人,等等。只要需要,你的画笔什么颜色不可以用?如果是这样,同样可以画一幅“美丽的安娜玛丽亚”。他心情如此振奋。这是对一个女人多么亲切的拥有!他要画她,不管她允不允许,摆出姿势不摆出姿势,他都要画!他甚至可以闭着眼睛画!有可能在他如此的爱的表示之后,会有奇迹发生。他的精神得到了升华,他一路跑回了家。
一连八天时间,他为爱而付出了辛劳。他想把她画成裸体的。虽然他可以清楚地记得她身体的每一部分,可是就是在画布上表现不出来。他冥思苦想,绞尽脑汁还是一筹莫展,突然一天他想到为什么不把她画成“抱着孩子的圣母”那般样子呢?这个想法让他兴奋不已。他狂热地投入创作,每一个细节都画得那么像。安娜玛丽亚,圣母般的美丽,她在怀里抱着一个婴儿,那是按小外甥乔治的形象画的。女画家当然知道这些天来他一直在作画,有时从那儿路过时偷眼瞥上两眼,但是费德尔曼是在石头下水池那侧工作,画架不冲她可以看到的那一侧。她自然也装做漠不关心。画完那一天,他把画蒙了起来,小心地看护着。安娜玛丽亚对怀中的婴儿显示出无比温馨可爱,她的面部表情与婴儿的天真无邪交相辉映,那种纯真的爱被表现得淋漓尽致。第九天的时候,费德尔曼惴惴不安地掀开苫布,那位女画家的眼睛变得迷茫了,下嘴唇撇了撇。他当时几乎要夺过那幅画,把它撕碎,扔掉。这时她那种表情消失了。这才使他的这一切动作没有立刻实施,但可以明显地看出他仍在战抖着。她一开始像是惊愕,接着又像是眼前一片漆黑,她好像是被肢解了一般。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就恸哭起来。过了一会儿才抽抽搭搭地说:“你已经看透了我的灵魂。”他们狂烈地拥抱到一起,她的乳房压在他的胸上,她伏在他肩上恸哭着。费德尔曼亲吻着她被泪水浸湿的面颊和带点泪咸味的嘴唇,当他在她背后摸索地解开胸罩的挂钩时,她嘴里喃喃地说:“别急,不要忙,亲爱的奥古斯托,进去罢。”他已被期待与悬念逼得疯狂了。
奥古斯托通常是四点钟准时到的,但那个周五的下午他没有来。当这一时刻临近时,安娜玛丽亚有些坐立不安,但天快黑了,他还没有来,她的心情轻松了些。自从看了费德尔曼的作品之后,她一直不能安心作画,常常叹息,微笑地望着他。那笑容里带着几分甜蜜,也带有几分苦涩。六点钟时,她答应了他的请求,他们来到她的屋里,他那张还没有装上框的“抱着孩子的圣母”已经挂到了她的床头,替换了原来她的一幅面容憔悴的自画像。他对这幅画有些莫名其妙的失望———有些浮浅———他想到把它再借回来,再加一番工。这种想法至少得到了这样的报偿:安娜玛丽亚为他烧晚饭。她用他买来的肉烧菜,然后再让他吃上几勺。她把他买来的橘子拿来款待他,并在他的咖啡里加上一块她的方糖。然后经他的同意她把工作室和卧室的门都锁好,他们脱下衣服钻进了她的毯子。这次是被锁在里边而不是被锁在外面。这种变化对他来说真是太好了,费德尔曼想到这里,心里感到无比惬意。安娜玛丽亚好像对这幢老房子的任何一点动静都感到有些紧张,甚至鹦鹉的叫声,孩子们在楼梯的脚步声以及萨克斯管吹奏的乐曲声等等。当她平静下来之后开始热烈地拥抱费德尔曼,就在他们忘情地热吻时,门铃响了。
安娜玛丽亚身子都变得僵硬了。“你这个恶魔,奥古斯托!”
“他会走开的,”费德尔曼劝她说,“两个门都锁上了。”
但是她还是很快地下了床,把他的衣服也扔给他:“快穿上!”她说。
他也跳起身来,蹬上裤子。
安娜玛丽亚把两道门都打开,原来是邮递员等候收取一封超重信的补足邮资,信是那不勒斯来的。
她读完那封长信,抹去眼上的泪花,又同他脱衣上床了。
“他是你什么人?”费德尔曼问道。
“你说的是谁?”
“奥古斯托。”
“一位老朋友,父亲般的老朋友,我们有很深的交情。”
“你们从前是情人吗?”
“听着,如果你要是要我,你就要。如果你要是问问题,那就回到学校去。”
他决心不再管闲事。
“暖暖我,”她说,“我都快冻僵了。”
费德尔曼慢慢地抽动着。十分钟后,她说:“用手帮忙,猛烈一点儿,发挥一下你的想像力。”
他发挥了他的想像力,变了变方式,她反应很兴奋。她用意大利语小声说:“真是太好啦。”她把舌尖舐进他的耳朵,接着又轻轻地咬着他的耳垂。
又一次门铃声大作。
“我的上帝,别去理睬它。”费德尔曼咆哮起来,他想不让她起来,但她已经起来了,到处找她的外衣。
“穿上裤子。”她小声说。
他想就在床上等她回来,可结果又是全套衣服都一件不少地穿好了。她让他去开门,原来是那个跛腿的清扫工,是他忘记把垃圾送到楼下去了。
安娜玛丽亚气急败坏地把两只垃圾袋交给了他。
上床时,她已经冻得牙齿打战了。
费德尔曼欲望依然不减忙为她暖身子。
“我的美国佬,”她喃喃地说,“来,再来要我。”
他刚准备行动,她又急忙坐起身来。“又是该死的门。”
费德尔曼咬牙切齿地说:“我怎么没听见?”
披上她那件破丝睡袍,三步并作两步地赶到门口,打开后又立刻关上了,回到屋里又把门关好,回到床上。
“你说得对,没有人。”
她又搂起他,她那多毛的腋窝也洒了香水,这一回他的情绪一时还没有恢复。
“前奏曲差不多啦。”安娜玛丽亚催促道。她把手伸向他的那个部位。
费德尔曼由于过分激动而有些不支,当然他想尽力恢复,可力不从心,像枯萎的花一样落到尘埃。
她十分气恼,把他赶下了床,赶回了工作室,把他的衣服也随后掷给了他。
“你这个蠢猪,畜牲,手淫贼!”
4
至少她让我去爱她了。费德尔曼每天购物,烧饭,为她清扫房间。每天清晨他从钩子上摘下她的购物袋到街道市场上去。回来时袋子里装满青菜,意大利面条,鸡蛋,肉,奶酪,酒,面包。尽管安娜玛丽亚曾对他说她现在一点也不爱吃饭,可实际上她还是要他一日三餐做得像样些,可口些。有两次他看见她把晚饭倒掉了。她究竟爱吃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不然他也就不是费德尔曼了。每次他把她的饭菜端到餐桌上以后,他就回到自己的工作室,她只许他在那儿吃。每天下午两点钟,她要午睡,虽然这段时间不许有大的声音,但她允许他在这个时候洗碗刷盘子,清扫屋子,刷洗卫生间的马桶。她只要召唤一声,他就随叫随到,为她买颜料画笔,或卫生巾、曲别针之类。她午睡后无论刮风下雪,天阴天晴,他都得离开工作室,因为她得在十分安静的条件下工作。他在冷风中四处闲逛消磨时光,或在冷清清的电影院里一连看上两场电影。七点钟再赶回去为她烧晚饭,每周还有两次晚饭要带奥古斯托的份。奥古斯托还戴了一顶很惹人注目的黑色的新帽子和一件漂亮的大衣。他有点可怜这位青年学生,他长着水汪汪的一双蓝眼睛,但从来不看他。晚饭后,又有一大堆盘子在等着他来刷,又要去楼下送垃圾袋。他回来时,不论奥古斯托在与不在,安娜玛丽亚总是躲在自己房里把门一关。他在周一和周五又一次从钥匙孔向里窥探,他见他们两个依然是穿着衣服如往常一样。他不止一次地向安娜玛丽亚抱怨说她的惩罚有些过了头,他罪不至此。可是女画家却说他这类人对她毫无用处。实际上他也不是为她而存在的。尽管他也对自己说他一定要画画儿,可如果不存在了,还怎么画呢?他不能画,他毫无目的地受着冻。不论到哪儿,都是钻心的冷,尽管他大衣里面穿着一件新毛衣,是贝西给他新织的,脖子上还围着两条毛围巾。自从安娜玛丽亚把他踢回工作室他再也没有温暖过,但他还是常常回味那次成功的滋味。一天晚上,他又一个人独自走出房间———那天晚上她要举行个晚会招待一些画家朋友,费德尔曼嘴角叼着根香烟屁股,带着垃圾袋下楼去,半路上遇到克莱莉亚·蒙特玛吉奥上楼。
“看你冻得像什么样子?”她说,“快到我屋里暖和暖和,听一段巴赫的音乐。”
他冻得连说不的能力都没有了,他继续下楼去送垃圾袋。
“哪个男人得到这个女人都有他受的。”她在他身后说道。
“谁得到了,”他喃喃地说,“谁去受吧。”
他想过跳台伯河,可是那年河里结满了冰。
二月末的一个晚上,让费德尔曼吃惊也让他很感动的是安娜玛丽亚对他说他可以同她一起去参加吉安卡洛·巴尔杜奇举行的一个晚会。他的工作室在维亚 黛尔欧卡;她需要有人陪着乘车过台伯河上的桥,而奥古斯托得了感冒在家里卧床休息不能陪她去。这个聚会相当有意思,参加的人有画家,雕塑家,几个作家,两个外交官,还有一个亲王和一个印度访问学者,是个社会学家,以及他们的太太,此外还有三个极漂亮的女孩子,她们不是谁的家属。其中有一个体形相当漂亮,橘黄色的头发,水灵灵的大眼睛,待人接物十分热情,费德尔曼特别喜欢她。此外,安娜玛丽亚也让他吃惊不小,她今天穿了件他从没见过的裙子,那红宝石般的颜色,显得富贵,独特,让人叹为观止。那个斗鸡眼主人只是用一个刻花的大碗准备了一些加糖加香料的葡萄酒,让客人们用陶瓷杯子从里面舀着狂饮。除了费德尔曼以外这里其他的人都显得很兴奋。有一两个人总是见不到,他们跟女朋友或熟人去了别的房间。安娜玛丽亚的情绪也很高,她按着拍手的节奏跳希米舞,动作很快。当她需要添酒时,十分客气地叫他“阿托罗”,他又隐约有一种可能会得到她的念头。
晚会挺热闹,至少有四十人。后来有些出格,有些玩笑也过了分。费德尔曼的左脚的鞋子上让人涂上了芥末酱,巴尔杜奇的黑猫在一位胖夫人后面喵喵地叫个不停,不知是谁把一片香肠用别针别到了她的裙子后面。子夜之前就发生了两场拳斗的场面。费德尔曼挺爱看,可没有参加,尽管他的脖子上也让人用橘子狠狠地打了一下,本来是一个雕塑家用来打另一个画家的。那个橘黄头发的姑娘对他仍很有兴趣,请他去巴尔杜奇的卧室里去,可是他还是很忠于安娜玛丽亚的。他的眼睛一时也不离开她,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他对那个插图画家有些妒忌,他每当靠近她时,总是用手在她的屁股上拧一把。
一个名叫奥拉吉欧·皮奈罗的雕塑家,他身材修长,浅黑色的皮肤,头发是染成的金色。他走近费德尔曼搭讪道:“我们以前见过面吗,亲爱的?”
“大概见过。”他回答说,这时他有点汗津津的了。“我叫阿瑟·费德尔曼,来自美国的画家。”
“那还用你告诉我!是个动态画家?”
“一般如此。”
“我当然指的是抽象表现法。”
“当然。不过,并不总是,时用时不用。”
“我还没看见过你的作品展出过吧?比如在斯彻奈德艺术画廊?一些对称的,锋刃派画法的,生物形态形式的?我的印象是相当不错的。”
费德尔曼满脸通红地谢了谢他。
“你是同谁一块儿来的?”奥拉吉欧·皮奈罗问道。
“安娜玛丽亚·奥利欧维诺。”
“是她?”雕塑家说,“她可是个冒牌货。”
“真的吗?”费德尔曼叹了口气。
“你见过她的画吗?”
“只看过一眼。她的艺术是不怎么样,可是人却有一种不可抵挡的魅力。”
“可怜虫!”雕塑家耸了耸肩膀,走开了。
没过多会儿,又一场拳斗开始了。在这其间那个橘色头发的姑娘也用一个中国式的花瓶去打费德尔曼的头。他一下子晕了过去。当他醒来时,安娜玛丽亚和巴尔杜奇正在插图画家的卧室里脱他的衣服,费德尔曼感到一种无比的快慰。巴尔杜奇解释说他被大家选中作裸体模特让他和安娜玛丽亚来画。他还说关于他们两个谁画裸体男人画得更好还有过一场争论,他们决定还是比试一下才能见高低。两个画架放到了工作室的中央,只给半个小时,然后由客人们看,究竟是谁画得更好。他开始时不同意,因为天太冷,不过他喝了些酒之后身上暖烘烘的,他才答应了。其实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他很为他那身肌肉而自豪,心想或许她画他的裸体会引起她对他的兴趣,为以后的事打个基础。而且即使他不画她,至少是被她来画。
于是女画家和吉安卡罗·巴尔杜奇穿上满是色污的工作衫,按时钟的计时画了三十分钟,所有的人都静静地在旁观看。只有那个橘黄色头发那个浪货除外,她坐在屋子的一个角落吃着熏火腿三明治。安娜玛丽亚,聚眉凝神,朱唇微翘,用一支碳笔在画着;巴尔杜奇用彩色粉笔沉着应战。客人们也都聚精会神地观看,十分钟后那个印度人回去了。那个记者把自己关在一间屋子里同那个橘色头发的姑娘鬼混。他的妻子猛烈地敲门,可是就是不让她进去。费德尔曼光着脚站在一个浴缸里的浴垫上。他很想知道安娜玛丽亚画得怎么样,但却只能耐心地等待着。待到半个小时后他才允许去看。巴尔杜奇画的是一堆绿色和黑色的睾丸状的抽象的圆圈。费德尔曼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而安娜玛丽亚的画是具象派的,画的不是费德尔曼,尽管他给了她以启发,是一个巨大的令人沮丧的阴茎状的东西,看起来像一条断了脊梁的蛇。那个金发的雕塑家眯缝着眼看了看,打个呵欠离开了。这时聚会已结束,客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了。电灯已经熄灭了,只剩下几支滴着蜡油的蜡烛。巴尔杜奇开始拣那些杯杯盘盘,倒烟灰缸,而安娜玛丽亚整理桌凳之类的家具。费德尔曼后来听说她曾央求那个插图画家同她一起睡,但被他拒绝了,说他太累了。
“如果他不愿意,我倒是愿意的。”费德尔曼主动请缨。
安娜玛丽亚生气地唾了她所画的他的那个阴茎。
“看你再敢靠近我,”她叫道,“没能耐的家伙!灾星!”
5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时一个劲地打喷嚏,流鼻涕,他是患了重感冒。家里这些事怎么办呢?安娜玛丽亚毫无同情怜悯之意,仍然尖声地说一些令他生气的话。“你来我这儿以后除了倒霉,你还带来些什么?我让你呆在这儿,是因为你交房租还挺及时的,不过我警告你,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
“可我怎么———”他也有些生气地问。
“那和我没关系。”
“怎么画画儿呢?”
“谁管你?夜里画!”
“连灯都没有———”
“摸黑画,我会给你买一盒黑颜色的。”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爱你的男人———”
“我要喊啦。”她说。
他十分气愤地走了。后来趁她午睡时回来了,取了一些东西,想在公寓的厅里作画,可是不行。费德尔曼在雨中徘徊着。他在一家电影院坐了几个小时。后来又回到家里,慢吞吞地往楼上走。门已经锁上了。“安娜玛丽亚!”他大声地喊着,但没有人回答。又回到了大街上,他站在台伯河边的偃墙旁,望着远处的圣彼得教堂的屋顶。是给她喝点带春药的饮料,他想,还是自己买一个护身符?他怀疑这都不一定见效。那你去上吊怎么样?在午后很晚的时候他又回到家里,他想说他病了,需要休息,或要请医生。而且他真的发烧。她恐怕不好拒绝。
但是她拒绝了,还说她也不舒服。他下楼去的时候手扶着栏杆。克莱莉亚·蒙特玛吉奥的门开着。费德尔曼停了一下脚步,又继续往下走。但是她看见他了。“进来,进屋来。”
他不太情愿地走了进去。她给他倒了一杯驱寒的黄春菊茶,又取出意大利糕点给他吃。他狼吞虎咽地都吃光了,她就坐在钢琴旁。
“别弹巴赫了,我头痛,让几件事给闹的。”
“你的尊严到哪儿去了?”她问道。
“弹段肖邦的曲子吧,那轻松点。”
“你要自重一些,知道吗?”
当她开始弹奏起巴赫的一首前奏曲的时候他把帽子摘了下来。她的屁股在琴凳上有节奏地动着。尽管他浑身感到发冷,呼吸感到困难,但今晚这曲子的精神,那精心安排的结构让他感动。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看是否流了泪,但发现只有鼻子是湿的。在钢琴上面,克莱莉亚放了一个水碗,里面是盛开的白色康乃馨,每一个叶瓣都似乎是一朵盛开的花朵。费德尔曼想,我要是能把这绚丽的花儿画下来该有多好。如果我能画任何东西,我的上帝,如果我能画我自己,给他们看看!他为自己这种想法所震惊,他跑出了这间屋子。
费德尔曼跑到一个戏剧服装店,选定了一件教士穿的黑色法衣,又买了一顶细绒毛的汤盆般的黑色法冠,想象自己是伦勃朗:“扮作牧师的艺术家画像”。他拿着这鼓鼓囊囊的一大包东西回到住处。安娜玛丽亚正在去楼下送垃圾袋,他趁这个机会进了屋。他迅速地换上这一身牧师的装束。女画家风风火火地闯进来告诉他该搬到哪儿去。但她看到费德尔曼已经扮作牧师在为自己画像,她哀叹一声冲到自己房间。他神情专注,不一会儿就画好了,真是神形逼肖。安娜玛丽亚又一次偷偷溜进工作室时,她胸脯一起一伏,眼睛不停地眨着,仔细地注意着他的进步,她终于大叫一声扑倒在他的脚下。
“请原谅我,教父,为了我所犯下的罪———”
他看着她,画笔也掉到了地上,“别,别,我———”
“哦,教父,你知道我都犯了什么样的罪过,我曾是个坏女人———”
费德尔曼思忖了一会儿,说道:“如果是这样,我宽恕你的罪恶。”
“没有补赎是不行的,先让我把话说完。我和男人没有缘分,他们都是混蛋。不然我就会给他们带来厄运。如果你要知道真相,我本身就是个毒眼。[按迷信说法,这种眼光会给人带来厄运]谁要是爱我谁就会倒霉的。”
他入神地听着。
“奥古斯托是我的亲叔叔,在许多别人之后,他也成了我的情人。他至少是很温柔的。我父亲发现了我们的隐情,发誓说要把我们俩杀死。我怀孕了,吓得要死。一个人犯了一个罪就很容易犯第二个。奥古斯托要我把孩子生下来,然后送到孤儿院去。可是那天孩子生下来了,我一时不知所措就把孩子扔进了台伯河。我担心孩子会是个白痴。”
她在抽泣着。他想抽身离去。
“等一等,”她哭着说,“奥古斯托再一次和我上床时就阳痿了。从那以后他就乞求我去教堂的忏悔室忏悔自白以使他恢复能力。可是每当我来到忏悔室,我的舌头就变得坚硬无比,无法述说。牧师一个字也听不清。我这一生都是这么过的,你也不要问我是什么原因,因为我也不知道。”
她抱住他的双膝。“帮助我,教父,看在主的分上。”
费德尔曼心里难受了一阵子,用战抖的声音说:“我原谅你,我的孩子。”
“补赎,”她呜咽着说,“先要有补赎。”
想了一会儿,他说:“我们每个人呼叫一百遍,我们的主和圣母玛利亚。”
“一百遍也不够,”她流着泪说,“不够,不够,远远不够。”
她抱着他的膝抱得那么用力,他们都摇晃起来,她把头埋进他两腿间的黑法袍里。他感到他有一种勃起的感觉。
“如果这样的话,”他说,声音有点抖,“最好把衣服脱掉。”
“只要穿着这套装束。”安娜玛丽亚说。
“不穿这件法衣,太碍事。”
“至少要戴着法冠。”
他同意了。
安娜玛丽亚飞快地把衣服脱光,她的身体是那么迷人,皮肤闪着光。就在她的床上,两个人紧紧地搂在一起。她双手紧紧地围抱着他的臀部,他也抱住她的臀部,慢慢地,他把她钉在了她的十字架上。一九六二年

◆犹太鸟
窗子敞开着,那只瘦骨嶙峋的鸟儿就飞进来。那副破损的黑色的翼扑棱扑棱地扇动着。情况总是这样。窗子开着,你就飞进来。关上了你就飞出去,这就是你的命运。这只鸟儿就在亨利·科恩那间顶楼公寓的厨房窗子飞进飞出,他的公寓就在东河下游附近的第一街上。在墙上的横杆上挂着一只鸟笼,原来曾养过一只金丝雀,现在已鸟去笼空。笼子的门大敞着。这只黑翼长喙的鸟儿,头部的翎羽紊乱,两只眼睛有点内斜视,目光迟顿,很像一只离群索居的乌鸦。它即使不在科恩的肥美的羊排上啄上两口,至少也落在他的餐桌上,就在菜肴的旁边。一年前的八月一个炎热的傍晚,这位冷冻食品推销商和他的妻子、孩子就坐在这张餐桌旁吃晚饭。科恩是个身材高大的汉子,长满了胸毛,穿着肥肥的短裤,他的妻子伊迪,穿着瘦瘦的黄色短裤,一件红色的三角背心,他们十岁的儿子莫里斯(长得像他父亲)———他们就叫他莫利,虽说不是特别聪明,但是很可爱。他们离开这个城市两周时间,现在又都回来了,他们出去是因为科恩的母亲病危。他们一直很喜欢纽约州的金斯敦,但听说母亲有病的消息,他们还是驱车回到布朗克斯母亲的家里。
“这是餐桌,”科恩说,把啤酒杯放到了桌子上然后猛地去击打那只鸟,“狗杂种!”
“亨利,注意你的语言。”伊迪说道,看了一眼莫利,他注意着父亲的一举一动。
那只鸟粗声粗气地叫了一声,又扇动一下湿漉漉、脏兮兮的翅膀,扑扑棱棱地沉重地飞了起来,落到厨房敞开的窗户框上。立在那儿向下张望。
“天哪,大屠杀!”
“这只鸟儿会说话。”伊迪惊讶地说。
“说的是犹太语。”莫利说。
“这家伙可真聪明。”科恩喃喃地说,一边把嘴里的骨头吐了出来。“既然你会说话,告诉我你是干什么的,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如果你连一块羊骨头都舍不得,”鸟儿说,“我有块鲱鱼和面包屑也将就了。你不能总过着心神不安的日子。”
“这可不是旅馆,”科恩回答说,“我要问的是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点来的?”
“这儿的窗子敞开着。”鸟儿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我在逃跑,我飞就是在逃跑。”
“躲避谁呢?”伊迪有兴趣地问。
“排犹主义分子。”
“排犹主义分子?”他们一起问道。
“就是躲避他们。”
“什么样的排犹主义分子连鸟儿都排斥?”伊迪问道。
“什么样的排犹主义分子都是如此,”鸟儿说,“也包括鹰,美洲鹫,还有隼。一些乌鸦常常把你的眼珠子啄出来。”
“那你不是乌鸦吗?”
“你说我?我是犹太鸟。”
科恩大笑起来。“这是什么意思?”
这只鸟开始作祈祷。他祷告时不用圣经,也不用方披巾[犹太教男子在作早祷时肩上披有带穗饰的方形披巾],但是却很有激情。伊迪也低下头,但科恩没有。莫利和祈祷者一起身子一前一后地晃动着,一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向上望着。
当祈祷完毕时,科恩说:“怎么没有主教也没有经文护符匣?”
“我是个老牌激进派。”
“你可以保证你不是什么鬼魂或者什么人的灵魂附体吗?”
“不是灵魂附体,”鸟儿回答说,“可是,我有个亲戚有过这种经历。不过现在已经结束了。感谢上帝。他们使她摆脱了从前情人的纠缠,那个人太妒忌,有些发了狂。现在她已结了婚有了两个非常好的孩子。”
“也是鸟儿吗?”科恩不好意思地问道。
“为什么不是呢?”
“是什么鸟?”
“和我一样,犹太鸟。”科恩在椅子上把身子往后一仰,哈哈大笑。“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只听过有犹太鱼,可没听说过还有犹太鸟。”
“我们曾经迁徙过。”鸟原来用一条腿站着,这时又换了另一条腿。“对不起,不知能否给我一块鲱鱼再加上一些面包皮呢?”
伊迪站起身来。
“你要干什么?”科恩问她。
“我要刷盘子。”
科恩又转向鸟儿,“那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不介意吧?”
“叫我施沃兹吧。”
“他可能是个老犹太人,不知叫谁把他变成鸟儿了。”伊迪一边说一边拣起一个盘子。
“是这么回事吗?”亨利问着,一边点起雪茄。
“谁知道呢,”施沃兹回答说,“上帝把一切都告诉了我们吗?”
莫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要什么样的鲱鱼呢?”他很兴奋地问道。
“坐下,莫利,当心别跌倒。”科恩命令道。
“如果没有浇汁鲱鱼,鸡油的也可以。”施沃兹说。
“我们只有腌制的,里面加了洋葱片,放在罐子里的。”伊迪说。
“如果你肯为我打开那个罐子,腌的也行。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还想知道你们有没有黑面包?”
伊迪想她正有这种面包。
“到阳台上去喂他。”科恩说道。他又对鸟儿说:“吃完了就走吧。”
施沃兹把双眼一闭。“我实在太累了,飞得太远了。”
“你在往哪个方向飞?向南还是向北?”
施沃兹连翅膀都没动一下,只是耸耸肩。
“你们也不知该向什么方向飞?”
“哪儿有慈善,我就飞向哪儿。”
“让他就呆在咱家吧,”莫利说,“他只是一只鸟儿呀。”
“那就是今夜,”科恩说,“以后不行了。”
第二天一早科恩要赶鸟走,但莫利哭了起来。施沃兹又呆了一会儿。莫利还在放假,朋友也都走了。所以他感到很寂寞,伊迪见到他和鸟儿玩得很开心,她心里也挺高兴。
“他一点也不给我们添麻烦,”她告诉科恩,“而且他吃得也不多。”
“他要是拉屎撒尿你怎么办?”
“他可以飞到街对面那棵树上去做这些事,只要下面没有人走过,谁会注意到。”
“好了,”科恩说,“我告诉你,我可是烦他,他不可以在这儿住个没完。”
“对一只可怜的鸟你干吗这么烦?”
“可怜的鸟?狗屁。他可是个狡猾的家伙,他认为他是个犹太人。”
“他这么想又有什么?”
“一只犹太鸟,真是大胆。他的迁徙是骗人的,他是走着来的。”
由于科恩不让他住在屋里,施沃兹就住在阳台上一只伊迪给他买的新鸟笼里。
“真是多谢你了,”施沃兹说,“尽管我也希望住在人的屋子里。你知道到了我这个年龄是怎样的感觉吗?我喜欢温暖,明亮的窗子,烧饭的气味,也想隔三差五地看看犹太早报,时常喝上几口烈性酒。这样有利于我呼吸,感谢上帝,你已经为我做了这么多事,不应该再听我这么多的牢骚。”
不过,当科恩给他买回一些带干谷粒的鸟食时,施沃兹说:“这根本没法吃。”
科恩气愤得不得了。“怎么回事?斗鸡眼,你是不是生活太好了?你知道迁徙意味着什么?我可以打赌,你认识那么多的乌鸦,不论是犹太的或是别的什么的,见了谷物无不抢着吃。”
施沃兹没有回答。有食物吃你还能说什么呢?
“这些东西我实在消化不了,”他后来向伊迪解释说,“吃了之后我的胃绞痛。鲱鱼吃了虽然口渴,但还是可以消化的,至少雨水可以不必花钱去买。”他笑了起来,那声音听起来挺让人心酸。
幸好伊迪知道到哪儿去买鲱鱼,可以为他买来,偶尔在科恩不注意时还可以给他一点土豆粉饼或肉汤。
到了九月份,学校开学了,没等到科恩下逐客令,伊迪就事先做好了工作,说让莫利适应一些之后再说。
“现在就把他的权力剥夺了,会影响他学习情绪,你还记得去年的教训吧?”
“好吧,不过这只鸟早晚得走。我说话是算话的。”
虽然没有人向施沃兹提出什么要求,但他对莫利的学习还是十分负责的。为了回报对他的招待,每天晚上趁他被允许进屋的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他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监督莫利做作业了。当莫利在桌子上做功课时,他就蹲在旁边的衣橱上,莫利是个好动的孩子,他总是十分和蔼地劝说他安下心来学习。他还听他练提琴,莫利的琴拉得不好,每隔一会儿,他请求离开一会儿去卫生间休息一下耳朵。后来他们又在一起玩多米诺骨牌游戏。这个孩子对下棋不上心思,要想教他下棋简直是没有可能。他生病了,施沃兹就给他读一些幽默故事,尽管他本人对这些故事毫无兴趣,不过莫利的学习有了很大进步,连他的提琴老师都说他拉得比以前好多了。伊迪把这些成绩归功于施沃兹,这只鸟却并不以为然。
但他对莫利的成绩报告单上没有C这样成绩而感到骄傲。由于伊迪坚持,他还喝了点烈性酒以示祝贺。
“如果他要保持这个势头,”科恩说,“我肯定可以让他进常春藤大学[指美国东北部的哈佛、哥伦比亚、耶鲁、普林斯顿、布朗、达特茅斯、宾夕法尼亚、康奈尔等八所大学]。”
“唉,我真希望有这么一天。”伊迪叹了一口气说。
但是施沃兹却摇了摇头。“他是个好孩子,这一点你们可以放心,他不会成为一个酒鬼,不会成为一个虐待妻子的丈夫,这是上帝所不容的。但他也绝成不了一个学者,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吧,他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技工,在这个时代,这并不丢脸。”
“如果我是你的话,”科恩生气地说,“我会闭上那个臭嘴,不去管别人的闲事。”
“亨利,别说了。”伊迪说。
“我的耐心早就他妈的没有了,这个斗鸡眼什么事都要插一嘴。”
尽管施沃兹在这个家里不太受欢迎,但也还是长了几盎司的肉,但外观变化并不太大。还是乱蓬蓬、湿漉漉的羽毛,就好像刚刚经历过风暴一样。他承认,他没有花费时间去为自己梳妆打扮,因为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想。“还可能做外部管道安装之类的事。”他告诉伊迪。因为他仍看到一丝热切的期盼,尽管科恩骂他是斗鸡眼,他还是说了出来,但不像刚才那样说得那么响亮。
施沃兹挺喜欢这个环境,所以他总是巧妙地躲开科恩的目光,但是一天晚上,伊迪看电影去了,莫利在洗淋浴,这个冷冻食品商和这只鸟吵了起来。
“看在上帝的分上,你为什么不把自己也洗洗干净?为什么你老是像条死鱼那样叫人恶心?”
“科恩先生,首先请你原谅我的冒犯,如果一个人吃了大蒜,他肯定有大蒜味。我一天三餐都吃鲱鱼,怎么能没有鱼味呢?你要喂我鲜花,我还闻起来有花香呢。”
“谁有每天喂养你的义务?每天你能吃到鲱鱼你就够幸运的了。”
“很抱歉,我可不是在抱怨,”鸟儿说,“你倒是在抱怨的。”
“这还不算,”科恩说,“你每天夜里在阳台上打鼾,害得我一连几夜都睡不着觉。”
“我的上帝,”施沃兹说,“难道打鼾也是犯罪吗?”
“你是个地道的害人精,一个吃白食的家伙,你就差没睡在我老婆床上了。”
“科恩先生,”施沃兹说,“这一点请你放心,我毕竟是只鸟。”
“你是这么说,可谁知道你到底是个鸟还是个他妈的什么妖魔鬼怪?”
“我要是鬼怪,你早就该知道了。我倒不是因为你的儿子成绩提高了才这么说的。”
“闭上你的嘴,你这只该死的鸟。”科恩大声吵道。
“吃白食。”施沃兹叫了一声。他用爪尖站起来,长长的翅膀也充分向外展开。
科恩正打算冲过去扭断鸟的脖子,这时莫利从卫生间里出来了,从那时一直到施沃兹睡下,阳台上是平静了下来,但心里却不平静。
这次争吵让施沃兹很不安,他睡得不安稳,他的打鼾声吵醒了他,他就再也睡不着了,担心还会有什么祸事降临。为了不碍科恩的眼,他尽量就呆在鸟笼里,有时感到太憋闷,就到阳台上面的横木上走一走,或坐在鸟笼的顶上向天上望一望。晚上监督莫利做功课时,时常打盹,每当醒来时都十分紧张地向四下望一望。他在莫利的小屋里呆得时间很久了,当他的抽屉打开时,他仔细地巡视一下里边的内容。有一回,他发现地板上有一只大纸袋,他钻了进去,看会怎么样。那个孩子看到这种情形十分开心。
“他想建个巢。”他对他妈妈说。
伊迪也注意到了施沃兹最近的情绪不高,就悄悄地对他说:“大概,如果你照我丈夫的要求为他做点事你们的关系会缓和一些的。”
“你说我该做点什么呢?”施沃兹问道。
“比如说,洗洗澡吧。”
“我太老了,都洗不动了,”鸟说,“我不洗澡我的羽毛还一个劲地脱落呢。”
“他说你身上有股味儿。”
“每个人身上都有味儿。有些人有味是因为他们的思想或因为他们的身份,而我有味是因为我吃的食物。他身上的味是怎么来的?”
“我最好还是不去问他,不然他会气疯的。”
十一月份,常有大雾,阳台上又潮又冷,尤其是阴雨连绵的日子,施沃兹都快冻僵了,翅膀都张不开了,每个关节都阵阵发痛,他真想在暖和的屋子里多呆上一会儿,特别是莫利上学,科恩上班去了以后。尽管伊迪心肠好,会让他在上午到屋里去暖暖身子,但他有些不敢开口求她。一天晚上,科恩刚读过一篇关于候鸟迁徙的文章,他趁伊迪在厨房准备晚饭,就踏进了阳台,警告施沃兹让他也准备上路,说这样对他有好处。“该到飞走的时候了。”
“科恩先生,你为什么这么恨我?”鸟儿问道,“我怎么惹着你了?”
“因为你是头号的麻烦制造者。再说,谁听说过犹太鸟?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快滚,要么就开战。”
但是施沃兹执意不肯离开,惹得科恩向他开战,可他总是背着伊迪和莫利。莫利对暴力十分反感,他不想给儿子留下不良的印象。于是他想如果对这只鸟来点手腕,而不一定真的在肉体上伤害他,可能会更好一些。假期已经结束了,让别人家去养活罢。科恩也考虑过这只鸟走后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学习,但他不肯放弃试一下的机会。因为首先,孩子的学习已经上路了(还真得给那该死的黑鸟记上一功),其次,是因为鸟在阳台上总让他睡不安稳,有时做梦都让他吵醒。
这个冷冻食品商开始了他的计划,他把一些掺了水的猫食和鲱鱼片放到施沃兹的食盘里。他在鸟睡觉时在阳台上吹起一些纸袋,然后用手啪地一拍,让鸟惊吓,紧张。他也知道这还不足以把它赶走,他又买来一只大猫放进屋里,假意说是给莫利的礼物,因为莫利以前总说要只猫咪。这只猫一看见施沃兹就向上蹿跳,要够到鸟笼。有一天还从鸟尾上扯下几根羽毛。在莫利做作业的那段时间猫是被赶出莫利那间屋子的,但它常常在快结束时偷偷溜进屋,让施沃兹的生活中充满恐惧,他只能在高处落脚,如柱式衣服架啦,门框上面啦,以不致落入猫口。
一天,那只鸟向伊迪诉苦,说每一天都是怎样提心吊胆地过的。可是伊迪说:“要忍着点,施沃兹先生,等到那只猫对你了解了也就不会再捉你了。”
“除非我们俩有一个到了天堂,这种情况才有可能终止。”施沃兹回答说,“求你行行好,把他赶走。他让我一天到晚心惊肉跳。我现在羽毛脱落得就像秋天的树叶一样。”
“我实在抱歉,莫利很喜欢猫咪,他每天都搂着它睡觉。”
施沃兹还能怎么办?他心急如焚但无计可施,因为他也愿意离开这个家。所以他就吃掺有猫食的鲱鱼,尽量不去听那些纸袋爆破时发出的爆竹一样的响声。每天战战兢兢地挨着,他尽量在靠近天棚的地方停留,而不敢接近地面,因为那只猫,摇摆着尾巴,整天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几个星期过去了。在科恩的母亲死在布朗克斯寓所里的第二天,莫利带回一份零分的算术试卷,科恩十分气恼。等到伊迪送他去上提琴课时,他开始在那只鸟身上撒气,公然向他发起攻击,他用一只扫帚在阳台上追打那只鸟。施沃兹拼命地飞来飞去躲避他,终于他钻进了鸟笼躲了起来。可是科恩仍不肯罢休,他得意洋洋地把手伸进去,抓住了他那两条皮包骨的腿,把他从笼子里拽了出来。他嘶叫着,两只翅膀不断地扑打着。科恩抡起他在头上转来转去。但是施沃兹在转圈的时候,猛地飞扑下来用喙叼住了科恩的鼻子来制止他,以保住自己的命。科恩痛得大叫起来,用拳头去打这只鸟,并用力扯着他的腿,把他的喙从鼻子上扯了下来。他气急败坏地又继续抓住他的腿在头上转,直到把这只惨叫的鸟转得头晕目眩,最后把他用力掷出去,扔到了黑暗中。施沃兹就像一块石头一样被扔到了大街上。接着科恩又把鸟笼和食盘也都扔了出去,他就站在阳台的栏杆那儿听着,直到听见这些东西撞到人行道上的声音才作罢。在那之后足足有一个小时的时间,科恩手里还攥着那把扫帚,他的心还在怦怦直跳,鼻子还阵阵作痛。科恩还在等着施沃兹再次回来,但心碎的鸟没有再回去。
那个肮脏的家伙完蛋了,这个食品商想,他这才进到屋里。伊迪和莫利已经回来了。
“你们看,”科恩指着那只仍在流血、肿得大了三倍的鼻子说:“那只该死的鸟干的好事,这个疤痕要留一辈子了。”
“那只鸟现在在哪儿?”伊迪问,她有点吓坏了。
“我把他赶出去了,他飞走了。这下可解脱了。”
没有人反对这种做法,尽管伊迪用手帕擦擦眼睛,莫利在背小九九表,他发现他大约能背出一半的样子。
春天到了,冰雪消融了,那个男孩子突然想起这件事,就在周围邻居那里转来转去,想找到施沃兹。在河边的一块小地方有一只死去的黑鸟,他的两只翅膀折断了,脖子也扭断了,而两只眼睛还亮鼓鼓的。
“是谁把你害成这个样子,施沃兹先生?”莫利哭着说。
“是反犹太分子干的。”伊迪后来说。一九六三年

◆黑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仁爱·宁静坐在卫生间里吃她的那两个煮得很老的鸡蛋,而我在厨房里吃火腿三明治,喝咖啡。情况总是这样,不过,这可没有“隔都”[据Ghetto一词音译,昔日城市中的犹太人区]的意思。如果要是有犹太人居住区,我是肯定要住进去的。她是神圣的主给我派来打扫房间的。每周我不去酒类商店上班的那天,她都来把我那三间公寓房打扫一番。“安静,”她对我说,“主已把手伸了下来,把我一直带到天堂。”她身材不高,身上几乎看不出曲线,拳曲的头发,脸上总是那么沉静,但两眼却炯炯有神,妈妈生前也有这样一双眼睛。仁爱·宁静是一年半之前来的。她第一次来这里清扫房间时我就做了件错事,让她坐在厨房的餐桌上同我一起用午餐。在奥尼塔离开我以后,我还没有感到很有欲望,不过我就是这么个人,四十四岁,名叫纳特·林姆,一个日见谢顶的单身汉,比以前掉了十五磅的分量,而且只要有伴儿总愿意同他们在一起。于是她煮好了那两个鸡蛋,坐了下来,在其中一个鸡蛋上咬了一小口。可是刚刚不一会儿,她就不嚼了,站起身,把蛋放到一个杯子里,端起杯子去了卫生间。从此以后,她就一直在那儿吃。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好吧,仁爱·宁静,你看这样如何,你一个人在厨房里吃,你吃完以后我再去吃。”可是她心不在焉地笑了笑,仍在卫生间里用餐。我真是天生与黑人没有缘分。
虽然黑色仍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你却不会知道那也要靠我的运气,可是这种运气并不多,尽管我在哈莱姆[纽约的黑人居住区]第八大街的商店生意不错。这家酒店就在110街和111街之间。我说这话是怀着一种敬意的。我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是同黑人打交道的。多数情况是出于生意方面的原因,但也有时是出于双方的真诚友谊。我被他们所深深吸引。到了我这年岁,我需要有一两个黑人朋友,但问题倒不在于我这方面。只要他们知道我对于他们的内心想法就可以,可是今天有谁能把内心向别人剖示出来呢?我也曾试过几次,可是说出来的话要么是毫无情感,要么就是没有人理解你表达的方式,即使有,也是极少的。我要说的意思是,对我个人来说,人类只有一种颜色,那就是血的颜色。我喜欢黑人,这倒不是因为他是黑人,而是因为我是白人。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不是白人的话,我首先选择的就是成为一个黑人。我对我是个白人是满意的,因为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我对颜色很有眼光这一点我是知道的。谁希望所有的人都完全一样呢?可能这就像某种才能一样。纳特·林姆可能就是个在哈莱姆卖酒的。但有一次,那是二战时期在新几内亚的丛林中,我向一个跑着的日本兵开枪,但没射中。我产生了这个想法:我也有某种才能,尽管这可能就像你不时也有个好主意那样。但结果又如何呢?毕竟,那是一个陌生的世界。
仁爱·宁静坐在卫生间吃鸡蛋的事让我想起了巴斯特·威尔逊。那时我们都还是小孩子,住在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那个区域,那里有个长长的街区,房子是破败不堪、十分肮脏的框架住宅,它周围住着一些平和的白人,这儿有许多的手推车。在我看来那些黑人的房子从生到死都在那儿,死也是在这个世界开始不久时死的。我就住在紧挨着那儿的一条街上。我父亲是个双手都患关节炎的裁缝,他的指节骨那么大,手指肿得那么厉害,根本无法干活,我母亲只好一个人工作。她推着手推车到伊莱瑞街去卖纸袋。我们虽说没有挨饿,但除非有人生了病或者有的鸡生了病,否则连鸡都吃不到。那时我最初同许多黑人结识,我常常到他们的破旧的街区里去各处窜,我现在想到,那时我认为,伙计,如果那儿是如此模样,那又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我的意思是,我早就认识到了什么是生活。不管怎么说,我在那儿认识了巴斯特·威尔逊,他常常一个人弹玻璃球玩,我坐在对面马路的边石上,看着他左手弹一只,右手弹一只。哪只手赢了,那只手就拾起那些玻璃球。我不太会玩,所以他也不叫我过去。我的想法是向他示好,不过他对此并不在意,有时甚至是让人心灰意冷的。可我为什么会选择他作为我的朋友呢?可能那时我也没有其他什么人可以交朋友的。我们都是刚从曼哈顿搬到这儿来的。同时,我也喜欢他这种类型的人。巴斯特做什么事都喜欢一个人去做。他长得很瘦,他穿着他哥哥的衣服,又肥又大,就像个磨破的马铃薯口袋。他身材又瘦又高,十二岁的样子,那时我才十岁。他的胳膊和腿就像烧过的火柴杆儿,总穿着件棕褐色的毛运动衫,一只袖子半挽着,另一只袖子一直遮到手腕。又瘦又长的脑袋上,短短的羊毛般鬈发间有一块发白的地方,那是块伤疤,是让他父亲用尺子打的。他父亲是个理发匠,因为常常酗酒,没有人再找他理发了。那时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我已能判断谁家的日子富裕些,那里有色人居住的破旧不堪的房子,在白天看上去能让我很难受。但是我还是常去那儿,因为那儿充满着生机。夜里,那儿就大不一样了,就是个跛子你也看不出来。有时我不敢靠近那些房子走路,它们是那么黑又那么静。我怕那里有人在盯着我,而我却看不见他。我倒是很喜欢他们夜里在那儿开晚会,大家都那么愉快。乐师们弹奏着班卓琴,吹着萨克斯管,房子都在音乐声和笑声中震动,姑娘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穿着最好的裙子,头上扎着发带。我从窗子里探进头去看她们时,她们掐住了我的喉咙。
但是这样的晚会终以酗酒和打斗结束。每逢周六有这样的晚会,星期天都很令人沮丧。我还记得有一次巴斯特的父亲手里拿着一个半英寸宽的凿子在大街上追赶另一个黑人。他的父亲也是个高高的个子,为人放荡不羁,总是戴着一顶霍姆堡毡帽[一种帽边卷起,帽顶有纵向凹形的软毡帽,生产于德国 Homburg,故名]。那个被追赶的人大概五英尺高,在地上扭打时把鞋子也丢掉了。他在流着血,已经渗透了衣服,人行道上有一摊浓浓的血迹。我见到这么多血很害怕,真想再把这些血灌回到那个被凿子刺伤的人身上。还有一次,巴斯特的父亲,用两个又大又富有弹性的红骰子在两座房子中间的小巷里玩掷双骰子的赌博。不多一会儿,有六个人在那儿就互相动起了拳头,后来他们跑出了巷子,你一拳我一脚地在大街上打了起来。邻居们,包括小孩子,都出来观看,大家都很害怕,可是没有一个人去劝阻。在哈莱姆我那个店附近,我也见过这种情景,一大堆人在街上围着两个人看,他们喘着的气都可以在那冬夜的空气中看到,如缕缕白烟飘散。他们每人手中握着一把弹簧折刀,互相刺击着。可是没有一个人想去叫警察,我当然也没有动。不管怎么说,我那时还是个小孩子。不过我还记得后来巡逻的警车赶到了,警察用警棍一阵乱打驱散了人群,也分开了那两个斗殴的人。那是拉瓜迪亚[1933-1945年间任纽约市市长]任纽约市长之前的事。大多数斗殴者都被打昏了,只带走了一两个人。巴斯特的父亲向后跑想躲进屋里,但是一个警察紧追不舍,就在他跑到前门的门廊处被一棒打在他那霍姆堡帽上。后来这些黑人被那些警察扯着胳膊和腿给扔进了警车里。巴斯特的父亲撞到了车厢的后挡板上,撞得鼻子流出了鲜红鲜红的血。他被扔到车上,压在其余三个人的身上。我看了之后真感到不能忍受。我对这些人真有些怕,所以,我跑回了家。但我还记得巴斯特也在看,但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出有任何的感情变化。我从我妈妈的皮夹里又多偷出一角五分钱,跑回去问巴斯特是否愿意跟我去看电影,由我付钱,他说行。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说话。
后来我们又看了几回电影。但我们始终没有成为朋友,大概总是我一厢情愿的缘故。这包括我邀他一起玩,从我可怜的妈妈那儿要电影票钱,请他吃好市利巧克力,吃切成片的西瓜,还有我从旧书店花了几个小时才精心挑选的关于尼克·卡特和梅里维尔[当时流行的儿童读物,如尼克·卡特是侦察故事中的侦探]的小说也送给了他,可是他什么也没有给过我。不过,有一次他让我去他的房里去取火柴,点我们拾到的一些烟屁股。那房里味太大,简直难以忍受。我屏住呼吸,一直到跑出房间才深深地舒了口气。那里的家具更是难以形容,就是最好的一件也已七零八落的了。那年春天和夏天我们一共看了五六次日场电影,但每回散场时,他总是独自回家。
“你为什么不等等我,巴斯特?”我说,“我们是同路的呀。”
可是他径直向前走,不论我说什么,就是不回答。
有一天,我没想到他一拳打在我的嘴上,我真想哭,倒不是因为痛。我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说道:“你为什么要打我,我又没招惹你?”
“因为你是个犹太崽子,收起你那些犹太电影,犹太糖果,这些东西都让你这个犹太驴去享用吧。”
说完,他就跑开了。
我一个人在思忖着,我怎么会知道他不喜欢这些电影呢。在我长大以后,我想到,你是无法强迫他接受这些的。
几年后,我长大成人,已是风华正茂的年龄。我遇到了奥尼塔·哈里斯小姐。她独自一人撑着一把伞,站在贯穿全市的110大街上的一个公共汽车站上。我从湿漉漉的人行道上拾起她失落的一只绿色手套。那已是十一月底了。我还没来得及问她那只手套是不是她的,她已一把将手套从我手中抢了过去,把雨伞收起,登上了汽车。我也在她身后随之上了车。我十分气恼,说道:“小姐,请你原谅,没有法律规定让你必须对我表示感谢,但至少也不能让我变成一个罪犯。”
“好吧,我向你道歉,”她说,“但是我不喜欢白人向我讨好。”
我轻轻地触碰了一下帽子,就算接受了道歉。十分钟后我下了汽车,而她早已无影无踪了。
谁能料到再碰见她呢,可我真的又一次遇见了她。那件事之后一周左右,她来到我们那个商店买了一瓶苏格兰酒。
“我可以给你打些折扣,”我告诉她,“不过我知道你不太喜欢别人向你讨好,而我也不想脸上挨一巴掌。”
这时她认出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我很抱歉,那天我误会你了。”
“误会是常有的事。”
结果是她接受了折扣,少付了一美元。
她通常是每两周来一次,买一瓶五分之一加仑瓶装的黑格酒。有时是我招呼她,有时是我的两个伙计,吉米或马森,他们俩也是黑人。每次我都让他们给她打个折扣。他们看着我,我感到这没有什么可以感到难为情的。春天的时候,每次她来店里,我们都谈上一会儿。她身材苗条,黑皮肤,但不是很黑的那种,大约三十岁的样子,身体也很健壮,腿和胸脯都很美,正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她的脸蛋儿很美,大眼睛,高颧骨,只是嘴唇有点厚,鼻子有点宽。有时她不爱说话,买了酒付了钱就走,连折扣也不要。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倦乏,我知道她的生活肯定不是幸福愉快的那种。
后来我了解到她丈夫原来是个给高层建筑擦玻璃的工人,有一次干活时安全带断了,他从十五层的楼上摔了下来。把丈夫安葬之后她得到了一份工作,在时代广场一家理发店做修指甲工。我告诉她我是个单身汉,同母亲在一起生活,住在靠百老汇街不远的西八十三街的一个有三个房间的公寓里,母亲已身患癌症。她说对此她感到很为她难过。
六月的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出去。我们怎么走到了一起,我至今也说不清。我想可能是我请了她,她没有拒绝罢了。同一个黑人女子在一块你还能去哪儿呢?我们去了一个名叫乡村的饭店,吃了一顿像样的晚餐,然后又到华盛顿广场公园散了一会儿步。那天晚上很热。人们看到我俩在一起,没有人感到惊讶,也没有人像看两个犯了法的人那样看着我们。如果有人注意地看了看我们,大概是因为我那身轻便的西装太新了,是我昨天才买来的,再有就是我头上的秃斑,走在灯下时很是显眼。如果还有什么原因的话,就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找了我这么个人。在西八街我们去一家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我本不想进去看,但是她告诉我,听说这个电影不错。我们进去时如陌生人一样,出来时也还是和陌生人一样。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不管她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反正不会是我所认识的某个白人。整个一个晚上,我们的嘴好像贴了封条一样。看完电影后,她不让我送她回哈莱姆。当我为她叫了一辆出租车时,她问我:“我们何必这样?”
我想说,为了牛排。但我没说出口,只是说:“值得为你如此。”
“不管怎样,我得谢谢你。”
在出租车开动以后,我暗自思忖着,小伙子,你该知道怎么回事了吧,现在就忘掉她不失为上策。
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八月份时,我们又一次一起出去。我想她这次穿的是一件紫色连衣裙。我的上帝,那色彩实在太美了,上面的图画简直就是一幅杰作。人们都注意着我们,我感到很愉快。那天她脱掉连衣裙的时候是在我几天前刚刚租下来的设备齐全的屋子里。由于母亲病重,我无法带她回到我们那套公寓,而她也因住在兰诺斯路附近西115街那儿的弟弟家里,而不想带我去那儿。在紫色的连衣裙里面,她穿的是一件黑色衬裙,她脱掉衬裙之后是白色的内衣,在脱掉内衣之后,又是黑色的了。但是我知道下一个白的地方在哪儿,如果你想把那儿也叫白的话。就在那天夜里,我想我是爱上她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尽管在小时候,我也喜欢过一两个女孩子,并同她们出去过。这是一个严肃的命题。我是这样一个人,如果我说到爱,那就意味着下一步就是婚姻。这可能正是我至今还是个单身汉的原因,我想。
就在那个星期,我的店遭到抢劫,两个大个子,都是黑人,手里都拿着一支左轮手枪。其中一个见我打开现金出纳机时,十分兴奋,这样他就可以拿到钱了,他用枪把在我耳朵上打了一下。我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在其他方面我是保了险的。奥尼塔来看我。她坐在椅子上没有说很多话。后来我看她不太舒服,就让她回家了。
“发生这样的事,我很抱歉。”她说。
“别这么说,就好像这是你的错似的。”
我出院时母亲已经去世了。她是个了不起的人,父亲死时我才十三岁,都是她的努力,这个家才活了下来,而且没有散。我为她守灵守了一个星期,回想着她是如何推着手推车去卖纸袋的,想到她的一生,以及她是如何教导我的。纳森,她说,如果你要是忘记你是个犹太人,有个孩子就会提醒你。妈妈,我说,这件事您就放心吧。如果我做了让您不高兴的事,您记住,我会比您还要难受的。后来哀悼期结束了,一天晚上,我对奥尼塔说:“奥尼塔,咱们结婚吧。我们都是诚实的人,你如果像我爱你一样爱我,我们会过得很好的。如果你不喜欢纽约,我把这儿的东西卖掉再搬到别的地方去。可以去旧金山,那儿没有人认识我们。在二战时我在那儿呆过一个星期,我看到那儿的白人和黑人都住在一起。”
“纳特,”她回答说,“我喜欢你,但是我害怕。我丈夫会杀了我的。”
“可你的丈夫已经死了。”
“可在我心里他还没有死。”
“如果这样的话,我可以等。”
“你知道那会怎么样吗———我是说我们所期望的生活?”
“奥尼塔,”我回答说,“我是这样一种人,只要是选定了的事,就不后悔。”
“孩子怎么办?难道你希望我们的孩子是半个犹太血统,又不黑不白的吗?”
“我希望有孩子。”
“我可不行。”她说。
不行就不行吧。我看得出她有些怕,最好现在别去逼她。有时我们在一起时,她总是神经紧张,无论我们做什么,她都高兴不起来。但我仍认为我仍然有机会。我们在一块的机会越来越多。我不再租外面的房子了,她来到了我的那套公寓,我把母亲用过的床搬了出去,换了一张新床。每个周六她都整天和我在一起。当她不再紧张时,她倒是很多情的。而如果我要是知道爱是什么,那我就已经得到爱了。我们每周都一起出去几回,通常是我到时代广场去接她,分手时再叫一辆出租车送她回去。不过我关于婚姻的事谈得越来越多了,而她反对的话说得越来越少了。一天晚上,她说她还是在不断地劝自己,而且她几乎已经把自己说服了。我做了一份我这酒店的存货清单以便必要时把店盘出去。
奥尼塔知道我在做什么。一天她也辞去了工作,可第二天又回去了。她也离开纽约去费城的姐姐家住了几天,算是休息一下。她回来时显得很疲乏,但是说有可能。有可能就有可能,我可以等。她说话的那个样子可以看出离最终应允已不远了。那是两年前冬天的事儿。当她在费城时,我给我的一个朋友打过电话,想到他那儿在某个晚上聚一聚。他曾在军队里呆过,现在是个特许专利代理人。他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他妻子也说,行,马上就可以去。奥尼塔回来后,我们一起去了他那儿。他那位太太做一手好菜。那天玩得挺痛快,他们希望我们以后再去。奥尼塔喝了几杯酒。她显得很放松,状态很好。后来因为出租车司机二十四小时罢工,我只好带她去乘地铁回家。在到了116街的地铁车站时,她让我再回到车上去,那几个街区她可以走回去。我不想让女人在这么深的夜晚一个人走。她说她从来没遇到过任何麻烦。我坚持也无用。我说我同她一起到门廊,然后她上楼,我再回去乘地铁。
在路上,我们走到115街还没到兰诺克斯街时,突然从一段街区里窜出三个人将我们拦住———大概都是年轻人。其中有一个戴一顶黑色的帽子,帽檐有半英寸宽。还有一个是绿布带檐的帽子,第三个则是一个黑色带舌檐的皮帽。戴绿帽子的身穿一件短外套,而另外两个都是长外套。就在街灯之下,那个头戴皮帽的家伙拿出一把六英寸长的弹簧刀,并将刀弹了出来。
“你和这个白崽子一块儿去干什么?”他们问奥尼塔。
“这是我自己的事,”她回答说,“我希望你也少管别人的闲事。”
“小伙子,”我说道,“我们都是兄弟,我是个本分的生意人,咱们都是街坊邻居,这位女士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不想惹麻烦。请放我们过去。”
“听你这话你好像是个犹太房主,”那个绿帽子说,“一间房子每个礼拜就收五十美元。”
“耗子要不要收房租?”半英寸帽檐说。
“请相信我,我不是房主。我的店是纳森酒品店,就在110和111街之间。我有两个雇员,他们也是黑人,叫马森和吉米。你们不信去问他们,我在工资上一点也不亏待他们,我给一些顾客也打折扣。”
“闭上你的嘴,犹太崽子。”皮帽子说,他一面用刀子在我大衣扣子上划来划去。“不许你乱搞黑×。”
“请你对这位女士说话放尊重些。”
我的脸上挨了一巴掌。
“这儿没有什么女士,”那个长脸半英寸帽檐说道,“这个黑×,该把她的毛全剃光了。怎么样,你喜欢吗,你这个黑×?”
“请你们放了我,还有这位先生,不然我可要喊了,我的叫声可是又尖又响。我家离这儿就隔三个门。”
他们也给了她一记耳光。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尖叫,就像她目睹她丈夫从十五层楼上掉下来时发出的。
我也打了那个打她的那家伙一拳,我知道我接下来的情况就会是头破血流地躺在阴沟里了。我想,拜拜了,纳特,他们肯定一刀把我捅了。但是还好,他们只是抢走了我的钱包,分别向三个不同方向逃掉了。
奥尼塔和我又回到地铁,而且从此再也不让我送她回家了。
“注意点安全。”
她看上去样子很难看,脸色发灰,我还记得那声尖叫。那真是一个可怕的夜晚,二月的一个寒夜,我用了一个小时十分钟才回到家里,离开她我感到很难受,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第二天晚上我们又在市中心约会,但她没有去,这还是头一回。
第二天一早,我打电话给她工作的地方。
“看在上帝的分上,奥尼塔,如果我们结了婚,搬到别的地方去,我们就不会有那天的麻烦了。我们再也不必回到那个环境中去生活了。”
“是的,我们倒是没有麻烦了,可是我的家人还在那儿,他们不想搬走。情况就是这样,我不能同你结婚。纳特,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
“我敢说你是爱我的。”
“我可能是爱你的,但是不能同你结婚。”
“我的天,那是为什么?”
“我自己的麻烦就已够多的了。”
那天晚上,我乘一辆出租车去她哥哥家找她。她的哥哥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留着稀疏的胡须。“她走了,”他说,“去南方一个亲戚家住一段时间,可能很久才能回来。她让我告诉你,她对你的心意十分感激,但是恐怕不成。”
“谢谢她的好意。”我说。
你就别问那天我是怎么回到家的了。
有一次,在第八大街,离我店两三个街区的地方,我看到一个盲人在人行道上用一支白色手杖戳戳点点地走着,我想我们是同路,我赶上去搀扶他。
“我可以分辨得出,你是个白人。”他说。
这时一个粗壮的黑人妇女提着一只装得满满的购物袋,从后面匆匆赶了上来。
“不用了,”她说,“我知道他住在哪儿。”
她把我推到一边,我的腿撞上了一个消火栓,碰伤了。
事情总是这样,我把心都掏出来给他们,可他们却踢掉了我的牙。
“仁爱·宁静,你听见我和你说的话没有?从那个该死的卫生间里出来吧!”一九六三年

◆一幅裸体画
1
费德尔曼没精打采地在一页黄纸上胡乱涂画着。一些奇形怪状难以辨认的图案,墨斑狼藉的词,古怪的象形文字,阴间波光粼粼的湖里被折磨的人,还有从水中升起重生的漂亮的裸体女郎。的确不错,虽然比阿佛洛狄特缺少点生气。斯卡庇欧,他鼻子尖尖的,紧靠在这位艺术专业毕业生的左边,把原来盯着手中纸牌的眼睛转来以鉴赏的眼光来端详这个画中女郎。
“真不错,她是谁呀?”
“我也不怎么知道。”
“你的那玩意儿一定竖起来了吧?”
“这类事在艺术界是常事。”
“静一点,”安基罗有些抱怨,他是旅馆的老板,在离费德尔曼稍远一点的右边,他那双重下巴的脸上堆满了肥肉,他把上面那张牌打了出去。
斯卡庇欧又翻开一张牌,一看是个二,这样总数是八个半点,出局了。他骂了一声圣母,安基罗喘着粗气。费德尔曼把他的一个四点亮了出来,同时把他那最后的一百里拉也拿了出来,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张,是个 a,他叹了口气,安基罗亮出的纸是七个点,他抓住这个有利时机不再继续要牌了,他松了一口气。
“等我一会,”他命令说,“看着点钱,斯卡庇欧。”
“那个吊着的人是谁?”斯卡庇欧指着费德尔曼另一幅画上的一个身穿长袍、被吊在绞刑架上的一个人问道。
那个人除了萨斯坎德还能是谁呢,当然是这个历史上的人物了。
“是个朋友。”
“哪一个?”
“说你也不认识。”
“最好是不认识。”
斯卡庇欧拣起那张黄纸,又放在近处眯起眼睛看着。
“可这是谁的头?”他很感兴趣地问道。一个长着长长鼻子,被砍下来的头沿着断头台的台阶滚落下来。
是那个人的头还是他的性器官?费德尔曼在想,无论是哪种情况,那伤口一定都很可怕。
“看上去有点像我的头,”他承认,“至少那个长下巴有点像。”
斯卡庇欧指着一幅街景画,在美国运通大楼前,有一个饥饿、面无人色的黑人被一群骑马的牛仔追赶着。
费德尔曼被近来的这件事弄得很尴尬,脸不禁红了。
现在已经是下半夜了,他们仍坐在安基罗那间沉闷的办公室里。大方木桌上吊着一只不大的灯泡,桌子上放着一副玩旧了的扑克牌,费德尔曼那可怜的一百里拉钞票,还有那个绿色的慕尼黑啤酒瓶。这位米兰都市旅店店主在每抓完一手牌或打完一局之后总是大口地喝上几口。斯卡庇欧是他的男管家,也是秘书兼情人,他不时地喝上两口黑咖啡。只有费德尔曼在一旁看着,因为他是没有任何特权的。他们每天晚上都用牌来赌,有各种各样的玩法,可每次费德尔曼都是输,不仅把白天挣来的那几个钱输进去,甚至他为那些带女人来店里的男客提供一点服务而得来的小费也都折腾进去了。安基罗总是一声不响地把赢来的钱一个不剩地装进自己的衣袋。
斯卡庇欧嗤嗤地笑着,他明白那个街景画是什么意思。费德尔曼一文不名,一个人在米兰灰色的石头马路上闲逛。他看见一个美国旅游者正注视着商店的橱窗,他从他的衣袋里掏出他的一个钱包,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个得克萨斯人感觉到有人拉了他一下,发现钱包丢了,气得他大骂该杀。一个骑马的警察正瞪大眼睛看着他,这时他已撒腿跑了起来。这时另一个装束俨然的警察已策马沿街追去了,他手里还挥舞着一把刀。安基罗这时正在旅馆前面用铅笔刀在剔指甲,看见费德尔曼跑过来,就让他转过街角,穿过酒窖的门,进入乡村旅店。这是个低级旅店,妓女可以在这里住而和旅店老板共享收入。安基罗也让费德尔曼住下了,给他一间又小又黑的屋子,又指了指他身上的枪,把他的护照也拿走了,这个护照是刚换过不久的,把那个得州人的钱包里的钱也拿走了。他警告他如果他到处偷看,他立刻就去报警(他的兄弟就是警察局的头儿),说他是个外地流窜来的小偷。这个学艺术的学生很想逃离这儿,但他需要钱。所以,一天早晨,他偷偷溜进安基罗的房间,从床底下一个绑着带子的衣箱里抽出一大把钱,然后把他所有的衣袋都塞得满满的。这时碰巧斯卡庇欧闯了进来,给他捉个正着,他手里还握着一把尖尖的刀对着费德尔曼的肋骨。费德尔曼对他说如果他们俩一起把这个箱子偷走,那可以够他们过一辈子了,但斯卡庇欧不为所动,后来安基罗进来了。
“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安基罗用那只胖手打费德尔曼耳光,打累了,又换另一只手,直打得费德尔曼面颊通红,泪花四溅。他把他锁在他房间的床上锁了一个星期。直到费德尔曼答应保证老老实实听话才被放了下来,并任命他“清扫厕所”的官。每天他要用硬刷子清扫三十个便厕,其中有客房的,也有饭堂的。同时他还得协助特里萨为那些嫖客、妓女当差,因为特里萨虽说是个客房服务员,但她体弱多病,而且腿上长满了毛。这个艺术系毕业生想跑,可是门房,还有他那个助手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守候在门口。还真的多亏了玩扑克牌和那充满激情的赌博让费德尔曼身无分文,即使有地方可去,他也无法去。而且他的护照也不在手头,他只好待在那里不动了。
斯卡庇欧偷偷地摸了摸费德尔曼的大腿。
“放开,不然我告诉老板。”
安基罗回来了,翻开一张牌。是皇后,一点不差,正七个半点。他把费德尔曼最后那一百里拉也尽数收了去。
“睡觉吧,”安基罗命令道,“明天还要干一整天活儿呢。”
费德尔曼爬上他五楼的房间,他把头伸到窗外看看漆黑的大街,看看跳下去能不能摔死,看来离死还太远了,他只好脱衣睡觉。他每天夜里都要看一看,有时白天也看。有一回费德尔曼上半身都已掉下去了,特里萨尖叫着抱住他的双腿,后来一个嫖客光着屁股冲了进来把他拖了上来,那家伙腰像酒桶一样粗。有时费德尔曼睡梦里都哭起来。

他醒来,还在哭着。安基罗和斯卡庇欧进了他的房间,但他们没有打他。
“各处都搜查一下吧,”他主动说,“除了一块发霉的面包以外,你们什么也找不到。”
“闭嘴,”安基罗说,“我们来这儿是要你做件事的。”
费德尔曼慢慢腾腾坐起来,斯卡庇欧掏出那张黄纸,就是他昨天在上面画画儿的那张纸。
“我们注意到你的画了。”他用指甲里尽是污垢的手指指着画上的裸体人物。
“马马虎虎罢,”他谦虚地说,“我只是瞎画画的,看看能画个啥样。”
“你临摹一幅画怎么样?”
“什么画?”
“一幅裸体画,蒂兹亚诺的‘入睡的维纳斯’,是他临摹乔尔乔涅[1478-1511]的。”
“那一幅啊,”费德尔曼说,他一边思量着,“我怕我画不了。”
“傻子都能画。”
“闭嘴,斯卡庇欧。”安基罗说。他一边说着一边一屁股坐在费德尔曼狭窄的床尾上。斯卡庇欧是很有眼力的。这时他情绪十分低沉地望着窗外死气沉沉的景色。
“在马乔列湖的贝拉岛上,离这儿也就是一个小时的路程,”安基罗说,“有一个小城堡,里面有许多乱七八糟的画,但其中有一幅却是蒂兹亚诺的真迹,有三个专家给鉴定过,有一个专家就是我的内弟。那幅画价值五十万美元,可是那幅画的主人比奥利维蒂还有钱,一家美国博物馆削尖了脑袋也要得到这幅画,可他就是不肯出手。”
“这倒挺有意思。”费德尔曼说。
“一点儿不错,”安基罗接着说,“不过那幅画已保了险,险额至少是四十万。所以即使有人把它偷出来也无法卖出去。”
“既然是这样,那你干吗还费心思呢?”
“费什么心思?”
“不管是什么心思。”费德尔曼吞吞吐吐地说。
“你一听就明白了,”安基罗说,“假设那幅被盗了,然后向他索赎。你看这一招怎么样?”
“索赎?”
“是索赎。”斯卡庇欧从窗子那边插上一嘴。
“至少要它三十万。”安基罗说,“这对保险公司是上算的。这样他们在这桩买卖上可以省十万美元。”
他草拟了一个计划。他们已经从两面给那幅提香作品照了相,而且是不同角度的。同时,他们还从艺术画册上收集了色彩印制最好的这幅画的一些摹本,对这幅画的画面布的大小尺寸,各种数据都有精确的测量。如果费德尔曼能够仿制一幅可以乱真的赝品,他们就可以复制一个画框,然后把这幅复制品偷偷在夜里带进城堡画廊,再把真迹带出来。那里的看守是很蠢的,而且他的这计划有其优越性,即,不是像一般作案,把画布从画框上割下来,而是整个地替换。这样在数日,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不会被人发现。在此期间,他们就用小船把它运过湖,然后装上汽车从法国的里维埃拉[Riviera]偷运出境。意大利警方很难发现那幅被盗的画,法国方面就更难了。一旦画被妥善地藏好,安基罗就回到旅馆,斯卡庇罗就去找保险公司,你可以想象那该是多么轰动!保险公司如果认识到这项计划是如此周细,精妙,也不得不忍痛出钱付赎了。
“你要是能仿制一幅,你会得到你该得的。”安基罗说。
“我该得的?都得到什么?”费德尔曼问道。
“你的护照,”安基罗狡黠地答道,“还有那两百美元现金,再有就是你快点滚蛋。”
“五百美元。”费德尔曼说。
“斯卡庇欧,”这位店主很耐心地说道,“你给他看看你裤子上有个什么。”
斯卡庇欧解开上衣的扣子,从皮带上的刀鞘里抽出一把长长的匕首,那样子很吓人。费德尔曼没敢试试,但已经感到那寒光闪闪的利刃刺进了肋骨。
“三百五怎么样,”费德尔曼说,“我得买一张机票呀。”
“那就三百五,”安基罗说,“等你画完复制品,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作画所需的东西,你要付钱?”
“一切合理的开销我都会支付的。但是你可别给我耍心眼儿,要是你告密或背叛我,那你一觉醒来时脑袋就得搬家了,也许比这还糟。”
“你告诉我,”费德尔曼考虑一会之后又问道,“如果我不接受这个建议会怎么样,我的意思是好说好商量。”
安基罗从那张吱咯作响的床上站起身来,一脸的严肃。“那你就在这儿呆一辈子,死了就用几块板给你钉口棺材。”
“我明白了。”费德尔曼说。“还有什么要说的?”
“我还能说什么呢?”
“那就这么定了。”安基罗说。
“今天上午你就放假了。”斯卡庇欧说。
“谢谢。”费德尔曼说。
安基罗瞪了瞪眼:“先把厕所的便池刷干净。”

我这么做是不是值得?费德尔曼想道。我是否能做?我有没有这个胆量?他不断问自己,也还有一些其他的疑虑。他情绪低沉,闷闷不乐,什么事也做不成。
一天早晨,安基罗把他叫进了他的办公室。
“喝杯慕尼黑啤酒。”
“不,谢谢。”
“喝点露酒?”
“现在什么也不喝。”
“你是怎么啦?怎么就像刚死了老妈似的。”
费德尔曼放下拖把和水桶,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
“你为什么还不把这些东西放到一边去,快开始工作?”店主问道,“我已经叫门房把储藏室里的六只大箱子和一些破家具搬出去了,那里有两个大窗子,斯卡庇欧已经把画架推进去了,又给你买了画笔,颜料,还有一些你所需要的东西。”
“那个屋子是西照的阳光,光不平稳。”
安基罗耸了耸肩,“这些已是我尽了最大努力的了。我们的条件就是这样,我再也没别的屋子了。你要是愿意在夜里画,我们倒可以再安几盏灯。虽说费点电,只要你保质地按时交货,我们也只好让点步了。”
“还有就是我对制作赝品的技术一无所知,”费德尔曼说,“我只能把那幅画复制下来。”
“那就行了,其他一些技术性的工作我们来做。但首先得画得像。等你开始画时,我给你一块十六世纪的比利时的亚麻布,我已把上面原来的画儿刮掉了,搞得很干净。你在画画之前先用白铅粉涂一层底色,干了以后你再画。一旦你把那幅裸体画画完之后,我和斯卡庇欧再去烤,让它上面有些裂纹,再用烟熏一熏,让它暗旧一点,看上去有一种年代感。甚至在上罩光漆和胶之前先搞上些苍蝇屎。一切必要的事都得做。还有一些这方面的书籍,斯卡庇欧疯了一般地读,这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复杂。”
“那么色彩的真实性怎么办?”
“我给你调色,配色。对提香的作品我研究一辈子了。”
“真的吗?”
“那当然。”
但费德尔曼仍然怏怏不快的样子。
“还有什么事让你不开心?”
“我这是剽窃别的画家的创意和成果。”
这位旅馆的主人吁了一声,说道:“蒂兹亚诺会原谅你的。难道他就不从乔尔乔涅那儿剽窃城市人物肖像吗?鲁本斯不也从蒂兹亚诺那儿剽窃男性裸体肖像吗?艺术就是一种剽窃,人人都在剽窃。世界就是这样,我们只是凡人而已。”
“这难道不是一种亵渎吗?”
“人人都在亵渎,我们靠死人养活,别人又靠我们养活,宗教不也一样吗?”
“我不看一看原画没法开始复制工作。”费德尔曼说,“你给我的那些彩色插图不真实。”
“无论哪一个都不是什么原作了。你不要以为伦勃朗是用不同层次的棕色来渲染那种模糊朦胧的气氛的。要画维纳斯,你只能在这儿画。你要是到城堡画廊去临摹,肯定会有守卫认识你,记住你的模样,以后你就麻烦了。我们也一样,所以,我们也不去那儿。”
“我还是想该去看一看。”费德尔曼固执地说。
店主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给他一天的假去贝拉岛,并派斯卡庇欧紧紧地跟着他。

在去岛上的小汽艇上,斯卡庇欧戴着一副墨镜,头上一顶轻便草帽,他转身对费德尔曼说道:“说实在的,你认为安基罗怎么样?”
“我看不错。”
“你说他长得漂亮吗?”
“这我倒没注意过,不过可能曾潇洒过一时。”
“你很有洞察力嘛。”斯卡庇欧说。他指着远处蓝色的湖水消隐处高耸的阿尔卑斯山,说道:“那就是洛迦诺,离这儿六十公里。”
“那还用你说。”一想到瑞士就在咫尺之遥,自由的念头不由得油然升起,可他并没有轻举妄动。斯卡庇欧与他形影不离,就像久别重逢的兄弟一样,六十公里要游过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何况他手中还有一把刀。
“城堡就在那边,”这位男管家说道,“它看上去就像个赌馆。”
那座城堡就在层层梯台的小山上,粉红色的建筑,掩映在规整的花园里的高树丛中,里面参观者甚多,但画却不怎么样。但是在最后一间画廊里,“在一个富丽堂皇的小房间里”挂着惟一的一幅画,“城市里的维纳斯”。
真是个奇迹,费德尔曼想。
这是个金发的维纳斯,一个真实世界中的女人,躺在一张长椅上,一种恬静的美,手放在她那个隐秘处,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束红色的花儿,她那裸体是一种真正艺术的完美。
“我要是画的话,我再画一个人和她一起在床上。”斯卡庇欧说。
“闭嘴!”费德尔曼说。
斯卡庇欧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离开了画廊。
费德尔曼一个人看着这幅维纳斯,对这幅画赞叹不已,那高超的色调,那非凡的肌肤表现,真是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就在斯卡庇欧和守卫闲谈时,这个剽窃者匆忙把维纳斯的形象勾勒下来,并用安基罗特意从朋友那儿借来的照相机偷偷地拍了几张彩色照片。
然后,他又走近那幅画,吻了吻维纳斯的双手、大腿和胸脯,他嘴里还轻轻地叨念着:“我爱你。”这时一个守卫用双拳狠狠打在他的头部。
那天夜里他们乘坐一列快车去米兰时,斯卡庇欧睡着了,打着鼾。不过他很快就醒了,忙摸一摸匕首,但是费德尔曼并没有动。
2
这位剽窃者很快就满腔热情地投入了工作。他喝了些劣质的威士忌,希望能以此激发灵感。然而他心里也一直在打着鼓,他能否画好这幅画,又能否活着逃出这个旅馆。他想立刻就用橙红色在画布上画,但马上又把它刮净了,因为他发现这么画显得太糟了。维纳斯失去了比例,而背景的那几个女仆又显得太小了,成了小矮人儿。这时他才想起安基罗的建议,先在纸上画几幅,把握好比例和结构,然后再往画布上画。
安基罗和斯卡庇欧每天晚上都来看一看,但对他的画都摇摇头。
“画得不像。”店主说。
“差得远了。”斯卡庇欧附和道。
“我在尽力呀。”费德尔曼说,心里很恼火。
“那就再尽一些力吧。”安基罗语调阴沉地说。
费德尔曼突然心里一亮,“上回试过的那个家伙怎么样了?”
“他还在四处漂泊呢。”斯卡庇欧说。
“我得练习练习,”剽窃者咳了咳,“我的眼睛很容易累,手臂也容易酸。我得回去练一练,放松放松。
“练什么?”斯卡庇欧问道。
“不是做体操,我是说有几个女裸体模特或许会让我受到启发。”
“你可别太过分喽,”安基罗说,“你只有一个月时间,不可能太久的。只有在这种旅游旺季才好把画调换出来。”
“只有一个月?”
店主点了点头。
“你最好用透明纸把它描摹下来。”斯卡庇欧说。
“不行。”
“要让我说,”安基罗说,“我可以给你找一幅旧的躺着的裸体像,你可以在上面画,然后再用这个形式去替换那一个。”
“不行。”
“为什么不行?”
“那不公正,我是说对我自己来说。”
两个人都一摇一摆地走了。
“那就让你一个人头痛去吧。”安基罗说道。
费德尔曼也不想问如果他画不成怎么办,他们走了之后,他迅速地画了起来。

情况对这个剽窃者来说并不顺利。他夜以继日地画,常常画到凌晨,他已试尽了一切办法。虽说维纳斯的形象就印在他的心里,可就是总画不好,所以他只好去研究希腊雕塑,用尺和圆规去测量那些理想的裸体塑像的比例。斯卡庇欧陪他去一个又一个的博物馆,他们还去圆形广场用丁字尺去测量丢勒的有趣的圆和三角形,研究利奥那多的图式性的头和身躯,可还是没有用。他画来的是纸娃娃,而不是女人,更谈不上维纳斯。他画出的是长不大的女孩子。他后来又画斯卡庇欧给他借来的各种画册上的裸体画,只要见到,他就不放过,从女神到贵夫人无所不画。一些经典雕塑和一些现代画上的裸体像他已画得不错了,可是一回到维纳斯就不行了。她好像冲他嫣然一笑,然后就跑开了。该死,我是怎么了?他问自己,可连他自己也不知这是什么原因。这只是一种临摹嘛,为什么要用这么长时间也画不好,他冥思苦想,突然一天他看到一个裸身的妓女走进了一个朋友的房间。大概理想的应是一种冷静的,而我却喜欢热烈的?是自然超过了艺术?灵感就该来自一个活生生的模特?费德尔曼敲开了门,企图说服那个姑娘为他作模特,可是如果不付钱她就不肯。屋里共有四个姑娘,她们也一样,谁也不答应。
她们中一个红头发的喊住费德尔曼,说道:“真丢脸,艺术家,你有没有那么好心再给我们拿点皮萨饼和咖啡?”
“我在忙着给安基罗干活。”
姑娘们都笑了起来。
“不就是画画儿吗?这也是生意上的要求。”
她们笑得更响了。
她们的笑声把费德尔曼的那点情绪都搞没了。从这些婊子身上休想得到什么灵感。可能在这么一群裸体女人里是无法画裸体画儿的。但他还是需要一个活生生的模特,他想尽了办法,但没有一样是行得通的。
在失望之中,特别是在期限一天天临近,他越来越感到绝望的时候,突然想到了特里萨,这儿的那个负责客房的女仆,作为女性美的样本来说,她自然是不太够格的,不过想像力可以弥补一切。费德尔曼请她为他当模特,特里萨羞怯地笑了笑,应承下来。
“你要答应我不告诉别人才行。”
费德尔曼答应了。
她把衣服脱了下来,她很瘦,可以说骨瘦如柴,呼吸很重。他把她画得胸平腹胀,腿上带毛,几乎没有一点艺术上的加工,凡·爱克[1390-1441]可能会喜欢这一类型。当特里萨看到这画以后禁不住泪流满面。
“我以为你会把我画得很漂亮呢。”
“我倒是那么想过。”
“那你为什么不那么做呢?”
“一言难尽。”费德尔曼说。
“我一点也不性感。”她流着泪说。
费德尔曼眯缝上眼,打量着她的身体,然后让她去借一件长睡衣。
“从那些姑娘那儿借一件来,我会把你画得性感些。”
她借来一条带摺边装饰的白色睡服,这下子她看上去的确漂亮多了,费德尔曼不再画她,而是感到喉头有个什么东西似的在蠕动,他把她搂住躺到了满是灰尘的草席上,抱着这个穿上了睡服的形体,费德尔曼闭上了双眼,全神贯注于这个难以捕捉的维纳斯。他感到就要重新捕捉到那种狂喜的体验,期待着它的到来,这时突然想起一首打油诗,他真不知道他竟能背下来:
提香正在忙着调色,模特儿在一旁等着,
她的姿势勾起了他的欲火,做爱原来无需调色。
就在这时,安基罗闯了进来,见状一声怒喝,特里萨光着身子跪在地上求饶,他还是要解雇她,而费德尔曼那天的其余时间也被罚去刷厕所。
“你最好让我一直干这个活儿,”费德尔曼说,这时他已心灰意冷,告诉店主说,“我再也不想去画那幅该死的画了。”
“为什么不再画了?又怎么了?我待你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呀。”
“没有什么,只是我画不下去了,就这么回事。”
“回去画吧,你会感觉好些的。”
“我就是不能画了。”
“为了什么?”
“我也说不清。”
“就是在这儿你太舒服了。”安基罗一个耳光打了过去,费德尔曼哭了起来。他又生气地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
那天晚上费德尔曼绝食了,店主听说后吓唬他说,如果他不吃就给他强灌进去。
半夜过后,费德尔曼从一个睡熟的妓女那儿偷来几件衣服,匆忙穿上,又在头上蒙了块头巾,在嘴唇上涂了些口红,又画了几下眉毛,偷偷溜出门,走过斯卡庇欧时,他正坐在吧台的高凳上乘凉。费德尔曼走过一个街区之后,怕有人追来,就穿着高跟鞋跑了起来,但一切都太晚了。斯卡庇欧认出了他,然后叫着门卫一块儿赶了上来。费德尔曼甩掉鞋子,打算快跑,可是裙子却绊着他的腿,使他跑不快。那个“笃么士”[据domo音译,指四十岁左右、功成名就的人转而追求悠闲生活的职业人士]和门卫已经追上了他并抓住了他,把他连踢带打地拖回了旅馆。一个骑马巡逻的警察听到喧闹声也忙赶来,但一看费德尔曼这个装束,也没办法帮他。在储藏间里安基罗用一根不太长的胶皮管子抽打他,直到他累得不行才住手。

费德尔曼一连三天躺在床上,不吃也不起来。
“我们该怎么办?”安基罗有点担心,小声地说,“找个算命的来问问怎么样?要么把他埋掉算了。”
“还是找一个会占星术的人要好,”斯卡庇欧建议说,“我来查一查他是属于什么星座,如果再不行,就得试试心理治疗了。”
“好吧,但是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快。”安基罗说。
第二天上午,斯卡庇欧来到费德尔曼的房间,用托盘装了一份美国式早餐,胳膊下还夹着两本厚厚的书。费德尔曼还躺在床上,他在抽着一个烟头,就是不肯吃东西。
斯卡庇欧把那两本书放下,拉了一张椅子,靠床边上坐下了。
“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艺术家?”他温和地问道,同时用一只手在把着费德尔曼的脉搏。
费德尔曼告诉了他,同时还有具体时刻和地点,纽约州的布朗克斯。
斯卡庇欧查了查那本黄道十二宫图,然后在一张纸上推算费德尔曼的星象,仔细琢磨一番。过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说道:“难怪呢!”
“有什么不对吗?”费德尔曼坐了起来,他感到很虚弱。
“你的天王星座和金星星座现在都不好。”
“我的金星[Venus,同维纳斯]星座?”
“它正主宰着你的命运。”他又仔细查了一下那张表。“你的金牛宫正在上升,金星受损,这正是你画不下去的原因。”
“受谁的损?”
“嘘,”斯卡庇欧说,“我正在查你的水星情况。”
“还是集中查一下金星吧,什么时候才能好转?”
斯卡庇欧在表上认真查看一番,写下几个数字,又做了几个记号,这时他变得脸色苍白。他又翻了几页表,然后站起身,两眼从脏兮兮的窗户向外望去。
“很难说。你相信心理分析吗?”
“有点信。”
“大概我们最好试试。先别灰心。”
费德尔曼的脑袋又回到枕头上去了。
斯卡庇欧又翻开一本厚书的第一章。“要做的事是自由联想。”
“我要是不尽快离开这个妓院,我肯定得死在这儿。”费德尔曼说。
“你还记得你妈妈吗?”斯卡庇欧问道,“比方说,你是否见过她不穿衣服的那个样子?”
“我出生时她就死了,”费德尔曼说,他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是姐姐贝西带大的。”
“说下去,我在注意听你说话。”
“可我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的头脑一片空白。”
斯卡庇欧又翻到下面一章,又翻过几页。然后他站起身来,叹了口气。
“很可能是个医学问题。今天夜里吃点药吧。”
“我已经吃过了。”
那个笃么士耸了耸肩。“生活真是复杂。不管怎么说,继续做你的梦吧,一旦做梦就把它记下来。”
费德尔曼吸了一口烟。
那天夜里他梦见贝西打算洗澡。他通过浴室的钥匙孔窥视,只见她在准备洗浴的东西。然后他张着嘴巴看着她脱下浴袍迈进浴盆,她身体健壮,身材匀称,胸隆臀圆;在梦中,费德尔曼是十四岁,他望着,心里涌起一种渴望,后来这种渴望又变成了极度的痛苦。后来随着年龄的增加,梦也越来越多,总是想做一个浴厢,但是,当贝西开始用香皂在身上擦抹时,那个孩子跑进了她的房间,打开她可怜的钱包,偷出半美元,然后蹑手蹑脚下了楼,去看电影了。
他感到一阵轻松,在关上门厅的门时,阿瑟·费德尔曼因头痛而醒来了。当他把这段梦写下来时,他突然想起安基罗曾说过的那句话:“每个人都偷,因为我们都是凡人。”
这时,突然一个令他自己都吃惊的想法涌现出来,如果他亲自去偷那幅画去又会怎么样?
这真是一个各方面都堪称绝妙的好主意。费德尔曼那天早晨美美地吃了那顿早饭。

为了偷画他必得先画一幅画。终于在后来的一天里,这个剽窃者把草图画完了并开始在一幅安基罗为他匆忙提供的荷兰亚麻布上练习用油彩了。安基罗看过那个草图,感到很满意。费德尔曼开始往画布上涂底色,干了之后,就开始用油彩画维纳斯的身躯,这时那两个主谋站在一旁观看,他们连大气都不敢出。
“放松点,”安基罗简直是在哀求他,他自己却在不住地流汗。“千万别弄坏了。记住,你只是画那幅画的外表,原画早已创作出来了。只要画得像,其余的事儿就是我们的了。我们用化学方法进一步处理它。”
“我担心的是这每一笔是否和原画一致。”
“没有人会注意它们,你只要记住蒂兹亚诺只是寥寥数笔而已,但他的每一笔都饱蘸色彩,十分丰腴,最后他总是用手指来画的。别担心,我们并不追求完美,形似而已。”
他紧张地在搓着那两只肥手。
但是费德尔曼却像是自己在创作一样。他一个人工作到很晚,当那两个主犯已鼾声如雷而他仍以心中存留的激情继续地画着,他已捕捉到维纳斯的形体特征,但一旦画到她的腿和胸部时,他仍把握不好。当他画时,他似乎记起了每一个他所画过的裸体,费德尔曼这个好色的男人,长着赛利纳斯[酒神的养父和师傅]的胡子,山羊腿,在她们之间跳着舞,一面吹着笛子,一面窥视着正在野餐的或穿衣或赤裸的“洛克比·维纳斯”、“拔示巴”、“苏珊娜”、“维纳斯·安娜狄欧蒙”、“奥林皮娅”,还有这些人在洗浴时的情景,无论是虚浮之神还是真理之神,无论是勒达还是尼俄伯[Niobe],无论是互相追逐的,还是互相拥抱的,家庭主妇或是娼妓,她们或含蓄或大胆,但都是那么含情脉脉,无论是单个儿的,还是成群的,都在洗土耳其浴,姿势和形态都清晰可辨。就在他嬉戏玩耍之际,突然三个热情如火的女郎扯着他那拳曲的胡须,他就跟着她们后面跑了,穿过了那尘土飞扬的树林。他这时对所有让他产生过欲望的女人都有一种强烈的欲望,从贝西到安娜玛丽亚·奥利欧维诺,甚至对她们的袜带,内衣,睡袍,胸罩,袜子,等等都有一种向往。尽管他内心里是这么痛苦,费德尔曼还是感到他已爱上他所画的这个女人了,她的一切,包括她的手指上的戒指,手臂上的镯子,她手指摸着的花,玲珑剔透的耳坠儿。他真想乞求她能有生命,这样好问问她是否也很爱他,当然不是指最开始创造她的那个挨饿的艺术家,而是她睁开眼后第一个看见的这位阿波罗·贝尔维迪。费德尔曼问自己,世上爱是否永在,是否是令人满意的。他的答案是否定的。但当他还在画时,她肯定是属于他的,所以他继续画着,打算永不停止,如果这种爱是幸福的,那就永远幸福下去吧。
但是在星期六的夜里,他终于画完了,因为安基罗的枪都已抵住了他的脑袋。当费德尔曼都快崩溃了似的躺在床上时,安基罗和斯卡庇欧却忙得不亦乐乎,又是烤,又是熏,又是制造效果,又是涂清漆。然后又拉又拽地上到画框上。
“城市的维纳斯,这就是我。”
3
“我那三百五十美元怎么样?”几天后费德尔曼和安基罗在店主沉闷的办公室里玩扑克牌时他问道。在完成画之后,艺术家又成了旅店的工友。
“我们拿到真正的蒂兹亚诺时你就会拿到钱。”
“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呀。”
“定下来的事就不要再问了。”
“我的护照呢?”
“斯卡庇欧,把护照先给他。”
斯卡庇欧把护照递还给了他。
费德尔曼把护照翻了一翻,看到它完好无损。
“你要是现在就溜掉,”安基罗警告说,“你就别想活。”
“谁要溜来着?”
“我们计划是这样的,你和斯卡庇欧半夜时划船到岛上。看门的是个老头,耳朵有些聋。然后你们把这幅画挂上,把那一幅换回来。”
“如果你同意,”费德尔曼建议说,“我倒愿意一个人去做这件事。”
“为什么你要一个人去呢?”斯卡庇欧有些怀疑地问。
“别干傻事,”安基罗说道,“连框带画足有半吨重。现在只能听我的,不许你乱出主意。我讨厌美国人,就是因为他们总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
费德尔曼只好道歉。
“我坐小汽船在贝拉岛和斯特莱萨岛之间等候你们,以防在最关键的时候我们需要点速度。”安基罗说。
“你认为会有麻烦吗?”
“这是万无一失的计划,如果有麻烦,也是你的毛病。所以你要当心。”
“砍掉他脑袋。”斯卡庇欧说。他一面说着一面打出一张2,他把全部赌注都收归了己有。
费德尔曼有礼貌地笑了笑。
第二天夜里,斯卡庇欧划着一条年深日久的破木船,两只桨却只发出十分轻微的声响。这是个没有一丝月光的漆黑的夜,只有阿尔卑斯山上不时划过远处天空的闪电的亮光。费德尔曼坐在船尾,他用双手和双膝紧紧地把握着那幅已经上了框的画儿,不让它左右摇摆。这时的画已用粗厚布和胶模纸包得严严实实,并用绳子捆好。
到了岛上,男管家把船停靠并拴好,费德尔曼在黑暗之中四下看了看,想记住他们的登岸处。他们抬着画走上了二百级台阶,当他们到了最上面的花园时都已累得气喘吁吁了。
整个城堡一片漆黑,只有看守塔楼上的小窗向外泻出一方黄色的灯光。当斯卡庇欧用一条赛璐珞片弄那扇笨重、上面饰有浮雕的大木门时,小窗打开了,看守探出头来望了望。他们靠墙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那个看守老头儿又把窗子关上。
“赶快,”斯卡庇欧小声说,“要是有人看见我们,他们会把全岛的人都叫醒。”
门吱吱地被推开了,他们急忙往里抬那幅画,他们越要快,那幅画就显得越重。他们穿过一间大房间,里面堆满了不值钱的雕塑,然后借着斯卡庇欧那个手电筒的光,登上一个盘旋式的窄楼梯。他们匆匆而轻手轻脚地又来到一个阴森森的挂满挂毯的大厅才最终进入画廊。费德尔曼看到那幅维纳斯时不禁停住了脚步,那是真正的、宏大的形象,而他的只是件赝品而已。
“咱们快干活吧。”斯卡庇欧已经把绳子的扣儿都解开了,他们一起去掉了包在画外的布,把画靠墙立住。当他们正在从墙上往下摘蒂兹亚诺的画时,他们真真切切地听到厅里传来脚步声。斯卡庇欧立刻把电筒闭了。
“嘘,是守卫。如果他要进来,我们就把他打昏。”
“那就把安基罗的计划毁了,他只是要骗,而不是用暴力。”
“我们离开这儿的时候再去想这件事吧。”
他们紧靠墙站着,当那个老头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时,费德尔曼浑身直出冷汗。他想到一些令人痛苦的景象,他把画丢掉了,结果想尽各种办法去寻回它。这时脚步声蹒跚着走到了屋外又停下了,好像是经过一阵犹豫,然后又转向别的方向了。关门的声音,接着是脚步声渐渐远去。
费德尔曼过了好一会儿才喘上气来。他们在黑暗之中静静地等着,直到后来斯卡庇欧打开电筒。两幅维纳斯都靠在同一面墙下立着。斯卡庇欧闭上一只眼端详着这两幅画,然后指了指左边那幅画,说:“就是这一幅,我们把它包好吧。”
费德尔曼急出一身汗。
“你疯了吗?那是我画的那幅,你不会辨认艺术品吗?”
“艺术?”斯卡庇欧说,他把帽子摘了下来,脸色有些苍白。“你敢肯定?”他又看了看那幅画。
“毫无疑问。”
“你可别唬我。”他拍了拍腰间的匕首。
“颜色淡的那幅是蒂兹亚诺的。”费德尔曼说道,他嗓子很干。“你们把我那幅用烟熏得颜色深了些。”
“我可以发誓,是你的那幅颜色淡。”
“不是,是蒂兹亚诺的淡。他用的是淡清漆,这是个历史事实。”
“那当然,”斯卡庇欧用一条硬硬的毛巾拭了拭额头上的汗。“问题出在我的眼睛上了,我一只眼睛不好使,这样另一只就容易疲劳。”
“就是的,就是的。”费德尔曼表示同情地附和着。
“好啦,抓紧吧。安基罗还在湖上等着呢。记住,如果要是出了错的话,你是第一个要掉脑袋的。”
他们把颜色重的那幅挂到了墙上,把浅的那幅包了起来,又穿过大厅,下了楼梯。费德尔曼拿着斯卡庇欧的手电筒在前面引路。
在到了泊船的地方,那位男管家还十分不安地问:“你绝对肯定我们拿的画没有问题吗?”
“我说过了。”
“你是说过,不过我还得看一看。把电筒打开,用手遮住点光。”
斯卡庇欧跪下去又一次打开包装。费德尔曼在发抖,他用电筒狠狠地打在斯卡庇欧戴着草帽的头上,电筒被打坏了,斯卡庇欧想去拔刀,但一头栽倒在地。
费德尔曼好不容易才把画拖到船上,把它安放好后,就很快地划船离开了小岛。十分钟后,那个有城堡的小岛就消失在身后的黑暗中了。没过多一会儿,他想他听见了身后有安基罗汽船的噗噗声,他心跳得厉害,但是那个店主并没有出现。他继续向前划着,浪越来越大了。
洛迦诺,六十公里。
一道颤抖的电光划破天空,照亮了去阿尔卑斯山那边的水路。这时一种可怕的念头涌入脑海:他是不是真的拿错了画?他停下桨,听了听,安基罗没有赶上来。他跑到船尾,任凭船在水上漂浮着,急忙打开那幅画。
在一片漆黑之中,在漂忽不定的水面上,他把几根火柴集在一起划着了,在这火焰之中,他看到了,那画正是他自己画的那一幅。一九六三年

◆德国流亡者
当我小心翼翼地敲门时,奥斯卡·加斯纳正坐在他那间地处西十街又闷又热又黑的旅馆房间的窗前。他穿着一件网眼状的棉布贴身内衣和一件夏天的浴袍。房间外面,六月末的天空已暮色凝重,在浓绿树叶的掩映下,已完全变成黑夜。这个流亡者摸索着开了灯,两眼盯着我,尽量掩饰着绝望,但不是痛苦。
那时候,我是个穷学生,急于找一份能教点什么的工作,这样每小时可以挣到一美元,而且也更促进了我的学习。多数情况下我是教那些新来美国的难民,流亡者。这是学校分派的一份工作,因为我比较有经验了。其中有几个学生已经能在美国市场上说上几句英语了,这些话有我教的,也有他们自己学来的。那时我才二十岁,正准备上大学的三年级。我很瘦,对生活充满欲望,焦心地等待着下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那是个可怜的骗局。我在这里已经急于出发,跨过大洋去,阿道夫·希特勒,穿着黑皮靴,留着小黑胡子,正在摧残和践踏鲜花,难道我还能忘记那年夏天在但泽所发生的一切吗?
自从大萧条之后生活仍很艰难,但我从那些可怜的流亡者身上挣几个钱还算过得去。一九三九年,在百老汇的住宅区住满了这样的人。我就辅导过四个人:卡尔·奥托·阿尔普,以前是个电影明星;沃尔夫冈·诺维克,曾是个有名的经济学家;弗里德利克·威廉·沃尔夫,他在海德堡教授过中世纪史;再有就是那天我到那个廉价旅馆乱七八糟的房间拜访过的奥斯卡·加斯纳。他是柏林的一位批评家,还是个记者,他曾在《八点钟晚报》工作过。他们都是有成就的人。同他们在一起我总不免有些紧张。但是一个世界性的灾难使得人们变成了这个样子,他们竟沦为了我的学生。
奥斯卡大概有五十岁了,他浓密的头发已经灰白。他大脸盘,手掌又大又厚,双肩有些溜,他的眼窝很深,蓝色的眼睛已不太明亮。在我自我介绍之后,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眼神中现出一种不信任的神情,但像水下的暗流一样不易觉察。看着我那副模样,他好像又一次被打败了。我只好等着,等他从这现实中清醒过来,我在门口一声不响地等着。在这种情况下,我最好是走开,可是我也得谋生呀。终于他把门打开了,我进到屋里。应该说他握在门把手上的那只手放下了,我才得以进来。他用德语说了声“请”,让我坐下了,可他自己却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他想说什么,可是欲言又止,似乎是没法说。屋子里堆满了衣服,书箱子,这都是他想方设法从德国带出来的。此外,还有一些画。奥斯卡坐在一个书箱子上,用肉乎乎的手掌当扇子扇了几下。“太高温了,”他喃喃地说,努力想该怎么用英语表达意思,“不可能,我不知道这么高温。”这对我来说是够糟的了,可对他来说就更糟了。他简直喘气都很困难。他想说什么,把手举了起来,又放下了。他呼吸特别急促,好像在同别人打仗。但最终还是他胜利了,因为十分钟后,我们都坐下来开始了慢慢交谈了。
和大多数受过教育的德国人一样,奥斯卡也曾学过一点英语。尽管他说他肯定不会说一个字,他还是能设法把一些词组织到一起说出一句挺像样的句子,只是有时听起来有点滑稽,常常把辅音说错,或把名词和动词混淆,把习语的意思弄混,但我们却立刻就可以交流了。我们主要是用英语交谈,偶尔我也用我那点洋泾浜德语帮忙,还有时说点意第绪语,他管意第绪语叫做“耶第绪语”。他曾来过美国,那是去年,但呆的时间很短。他是在打砸抢之夜[指1938年11月9日夜法西斯分子对德国的犹太人进行迫害,捣毁商店,抢走财物]前一个月来的,想看看能否找到一份工作。后来不久,纳粹就开始烧毁犹太教堂,捣毁犹太人商店的橱窗。他在美国没有亲戚,如果有一份工作,他就可以很快成为移民。他的确得到一个承诺,但不是做记者,而是由于一个基金会的帮助,得到了一个讲师的职位。接着他就返回柏林,可是他一耽误就是六个月,这真是令人胆战心惊的六个月,最后才终于又来到美国。他几乎变卖了一切可以卖的东西买通了两个荷兰边境的岗哨,把一些画,包豪斯建筑学派朋友送给他的礼物以及几箱子书偷运出境。他辞别了妻子,离开了这个该诅咒的国家。他用有些混浊的眼睛盯着我。“我们是很友好地分手的,”他用德语说,“我妻子不是犹太人,她的母亲是个极端的反犹分子。她们一起回到什切青去住了。”我没有问什么。非犹太人就是非犹太人,德国就是德国。
他的工作是在纽约一所大众学习学院,在秋季这一学期每周只做一次讲座,在第二年春天时才正式上课,教英语翻译,还有魏玛共和国文学[指1919年在魏玛召开制宪会议后建立起来的德意志共和国,其历史是从1919年到1933年]。他以前从未教过这些内容,所以有些害怕。他就是被这样地介绍给学生的,但一想到他要用英语来讲课他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他对自己该怎么做心里也没个谱。“这怎么可棱(能)呢?我只会几个词,连发英(音)都不会。我简直是拿自己在开玩笑。”他越说越感到悲哀。自来美国后已经两个月了,他不断地换旅馆的住房,每换一次,都比以前更便宜些,他曾请过两个英语老师,我已经是第三个了。那前面的两位都主动放弃了,他说,因为他的进步太慢。所以他想一定是他让他们太失望了。他问我是否感到我还有这个能力教他,还是干脆去请个语言方面的专家,比如每小时付五美元学费的那种人。“你可以先请这样的人试一试”,我说,“要是不行再来找我。”那时候我对自己是怎样的水平心里是有数的。听我这么一说,他终于绽出了笑脸。但我还是让他下个决心,否则这样下去就越来越没信心了。过了一会儿,他说他还是愿意跟我学。他如果请一个教授每小时付五美元,他可能会只顾到了舌头而顾不了肚子了。他就会连买面包的钱都剩不下了。学院已把这一夏天的工资都预付给他了,但那也只有三百美元,这也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了。
他呆呆地看着我,用德语说道:“我真不知道我怎样干下去。”
我想这时该是我迈出第一步的时候了。要么我们就快刀斩乱麻立刻决断,要么就是钝刀割肉打持久战。
“好,让我们站在镜子前。”我说道。
他叹了口气,站了起来,来到我的旁边,我,瘦瘦的,直挺挺的,一头红发,心里默祷着成功,既有我的成功,也有他的成功;奥斯卡,心神不安,有些害怕,他感到我们俩同时站在他那柜橱上的镜子前面面相觑很不好受。
“好吧,”我对他说,“你能说‘正确’这个词吗?”
“争确。”他的音还是不准。
“不,是‘正确’,你把舌尖放在这儿。”我告诉他舌头的正确位置,他在一边紧张地看着镜子。我也紧张地看着他。“像这样,舌尖向上,舌头中间向下。”
他把舌位按我说的矫正好。
“说吧,”我说,“现在再说‘正确’。”
“正确。”他的舌有点颤抖。
“好。现在再说‘宝藏’,这个更难点。”
“宝尝。”
“舌尖放在下齿龈上,不是在上齿龈上。看我。”
他试了一试,他的脑门上已汗津津的了,两眼也直直的,“宝—藏。”
“对了。”
“真是奇迹。”奥斯卡喃喃地说。
我告诉他如果他能做到这样,其余的也没有问题。
我们一起坐公共汽车去了第五大街,后来又在中央公园湖边散了一会儿步。他戴着那顶德国帽子,帽后还有个帽带结,穿着一套宽领的毛料西装,领结比我的宽一倍,走起路来步子可不大,还有点左右摇摆。那天晚上可真不错,天气又凉了些,天上疏星点点,让我感到有些悲凉。
“你是否印(认)为我会晴(成)功呢?”
“为什么不会呢?”我反问道。
后来他给我买了一瓶啤酒。

对许多人都是这样,他们发音清晰,口齿伶俐,可是他们不能再讲自己的语言———他们没有办法表达他们心中的想法。你心中有十分微妙的思想,可是一旦说出来之后竟已是支离破碎的了。尽管他们能同别人交际但这本身却仍然困难重重。卡尔·奥托·阿尔普这位以前的电影演员现在做了梅希连锁商店的采购员。几年后他回想起最初的那段日子时说:“我感到我就像个小孩一样,甚至连小孩都不如,就像个痴呆症患者。因为我没法把我想说的说出来,结果人家就没法理睬我。我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是实话,可就是说不出,我又是个采购员,这对我来说真是够难熬的。我的舌头简直是没有用了。”奥斯卡的情况也基本如此。真的感到舌头是那么不好使唤,我想他同前两位老师的问题在于急于求成,他想一口气把大海都吸干,今天才学英语,在七月四日就能以纯正无瑕的英语进行讲演,然后就在大众学习学院进行成功的讲学。
我们上课进度很慢,一步一个脚印,让每一步都落在实处。在奥斯卡搬进离行车大道不远的八十五街那个两间屋的公寓之后,我们每周上三次课,都是下午四点半开始,每次一个半小时,然后到七十二街的一家由自动售货机卖饭的餐馆吃晚饭,因为天太热他不愿在家里烧饭。利用这个时间我们练习会话,这也算我的上课时间。我们的课共分为三项内容:词汇练习和朗读练习,还有语法知识,这一项是奥斯卡所需要的,最后是写作和作文修改。会话,我刚才说过,就插在晚饭时间。在我看来,他是上了道儿了。他再也没有以前那么多的困难了,他有些入了门,心情也开朗了。他常常因为发现自己语音语调那么流畅自然而喜形于色,以往那些不正确的发音基本上得到了纠正,我们还常拿以往的错误当做谈话的笑料,这一点我是很喜欢的。
对于他十月初要做的讲座,我们俩谁都不太谈及,但我总是暗暗地祈祷。其实我们现在每天做的都或多或少地与之有关,我想我是感到这一点的,但至于确切地该如何做,我心里也没有底。说实在的,尽管我没和奥斯卡说过,我还是很担心这次讲座的。而且接下来在秋季那个学期还将有十次这样的讲座。后来我听说他已经开始借助词典写讲稿了,而且那份讲稿写得“不看(堪)救药”。我建议他还是用德文来写,然后我们再一起把它译成英语。其实我在说这话时心里也明知是靠不住的,因为我的德语水平也实在可怜,读点简单的东西还可以应付,说到严肃的翻译当然还有很大的距离。不过这个主意倒使奥斯卡开始了工作,虽然他也担心以后的翻译问题。他开始着手工作。他每天都起五更睡半夜地写,累得他精疲力竭,尽管他从事写作生涯几十年了,对专业知识了如指掌,可现在无论用哪种语言写都是写来写去还是在第一页上打转转。这真是让他心灰意冷。
那是个又湿又热的七月,可是那炎热也没有让他重燃从前的热情。
六月底的时候我又去奥斯卡那里,到七月十七号我们将不再继续上课,而是全力以赴地准备那篇讲演稿。他每天都拼死拼活地写,可是越写越感到绝望。最后他写了一百多个第一页之后,气得把钢笔摔到了墙上,大叫再也不能用这个该死的语言写下去了。他咒骂德语,他恨这个该死的国家,恨这个该死的民族。在那以后则更是每况愈下。自从他放弃了写讲稿之后,他的英语学习也似乎停止了进步,好像把原来已经学会的东西也都忘掉了。他的舌头似乎又变得笨重了,语调又回到原来的状况。他能够说的那几句可怜的英语不是变了形就是走了样。而我听到他说的德语又几乎都是他自言自语的那几句话。我真怀疑他是否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就这样我们共同要做的那件很庄重的事只好停了下来,尽管我每隔一天都到他那儿同他坐一会儿。他每天一连几个小时就呆呆地坐在大房间里的那把天鹅绒的扶手椅上。天那么热,就像放在烤炉里烤一样,可他全然不在意,透过高大的窗子两眼直直地看着八十五街上没有什么颜色的天空,眼里含着泪水,充满忧郁。
后来他又和我说:“如果我不准备好这个降(讲)演,我就不想活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奥斯卡,”我说,“你口述,我来写。把主要意思整理好,先别管拼写的事。”
他没有回答,所以我也不再说下去了。
他又一次跌进了忧郁的深渊。我们就默默地坐着,几个小时也不说一句话。虽然说这种令人压抑的气氛对我来说已不是第一次,但这次也却让我感到不安。沃尔夫冈·诺维克这位经济学家的英语虽然不像奥斯卡这么困难,但也并不顺利。我想他的问题主要是来自身体方面的疾病,而且他对失去自己的国家感触比奥斯卡更深一些。有几回在傍晚时分我劝奥斯卡和我一块儿在大路上散散步。帕利塞兹丘陵上那最后一抹斜晖似乎对他还是有些吸引力的。至少他还要看上几眼。而且他总是要穿戴得整整齐齐的才能出门:礼帽,西服,外衣,领带,不管天气多热,也不管我怎么劝他,这都是一样不能少的。然后我们一块儿慢慢地下楼,我有时真是怀疑我们能否走到楼下。
在去城外的路上我们慢慢地走着,有时停下来坐在路边的长凳上,看着夜色从哈德逊河上渐渐升起。我们回去以后,如果我觉得他心情不那么沉重了,就听听无线电里的音乐。但是,如果我要想借机听一听新闻广播,他就会对我说:“对不起,我再也不忍听到这世界的灾难了。”就这样,我关掉收音机。他说的很对,那个年代根本没有什么好的消息。我冥思苦想,绞尽脑汁,我能告诉他些什么呢?是否要告诉他只要还活着,就是件好事?这一点谁能否认呢?有时我为他朗读点什么,我记得他挺喜欢听《生活在密西西比》的第一部分。我们每周还去那个餐馆一两次。好像是一种习惯,他哪儿都不愿意去,每次都是我让他走出房间。奥斯卡吃得也很少,吃饭时总摆弄勺子。他的眼睛四周似乎是被喷上了黑染料。
有一回,在一阵秋雨之后,我们俩在长凳上垫了一些报纸,然后坐在上面,望着奔淌的哈德逊河,奥斯卡终于开了口。他用十分蹩脚的英语讲述了他对纳粹的仇恨,是他们毁了他的事业,让他流离失所,他就像一块带血的肉,扔给了一群饥饿的鹰。他对他们的仇恨是那么强烈,恐怕一生也难消除,他诅咒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认为德意志是个没有人性,没有良知,十分无情的民族。“他们明明是猪,可总是壮(装)成孔雀。”他说道,“我敢说,我的老婆心底里也是十分恨犹太人的。”这是多么大的痛苦啊,他说话时有些慷慨激昂。接着,他又不再说了。我还想听一听关于他妻子的事,可我还是决定不问为好。
后来天黑以后,他向我吐露过他在刚来美国的第一周时曾企图自杀。那是五月末的一天,他住在一个小旅馆里,那天夜里他吃了大量的安眠药。可是他的电话机从桌子上掉了下来,旅馆的接线员打发一个看电梯的服务员去看一看是怎么回事,发现他已不省人事了,就急忙叫来警察。到了医院又被抢救过来了。
“我倒不是有意要那么做的,”他说,“那是个五(误)会。”
“再也别想那件事了,”我说,“要是那样可真是彻底失败了。”
“我不会的了,”他倦容满面地说,“因为到这里来讨生活真是太难了。”
“别这么想,无论如何也别这么想。”
后来我们在一起散步时,他突然说了一句让我十分吃惊的话。
“或许,我们可以寨(再)试一次那个讲演。”
我们急忙回到房间里,他又坐回那个闷热的桌前,他在慢慢地重新组织那第一页讲演内容时,我在一旁读着他写的内容,他当然还是用德语写的。
他还是没有写成。我们又恢复了在这炎热之中相对无言地静坐。有时我们这样坐上几分钟,不等到他的情绪影响我,我就起身告退。一天下午,我不太情愿地跨上他的楼梯(我对他十分恼火已不止一次了),我见他的门半开半掩着,吓了一跳。我上去敲门,但没有答应。我站在那儿,突然感到后脊梁一阵发凉,我知道,我是想到他有可能再次自杀。“奥斯卡?”我走进他的公寓,看了看两个房间,然后又去浴室,但都没有。我想他有可能临时出去了,本来是去商店买点东西,又顺便在周围转一转。药柜里没有什么让人害怕的药品,只有阿斯匹林,没有安眠药,也没有碘类药。不知怎么我又突然想到了枪,我在抽屉里找。在抽屉里我发现有一封薄薄的航空信,是从德国寄来的。我虽然很想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可是那笔迹挺难辨认,我好不容易才看出一句,写道:“二十七年来我一直忠于你。”抽屉里没有枪。我关上抽屉,不再看了。我想如果你要想死的话,那只是手指一动的事。奥斯卡回来对他说他去了公共图书馆,但是什么也看不下去。
结果我们重新回到那种毫无变化的场景当中了,幕布已拉开,两个一言不发的角色坐在一个只有几件家具的公寓里。我坐在一个直靠背的木椅上,奥斯卡坐在那个天鹅绒的扶手椅上,与其说坐在那儿,不如说是在那儿遭罪,他的脸色发灰,面部肌肉松弛,一脸茫然的神情。当我想去打开收音机时,他只是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是在乞求我不要开。我站起来打算回去,可是他清了清喉咙,用含混不清的声音说,要我再待一会儿。我只好又留了下来,心里琢磨着,他还能有什么事儿呢?他的问题是明摆着的,还有什么能比流亡者的心情更糟呢?身处异国他乡,经济上没有保障,举目无亲,再加上语言不通,这些真够他们受的。我想的还是那个老问题:并非所有的流亡者都是这样不能自拔,为什么他会这样呢?在这些表面的问题的背后是否还有其他什么原因呢?我想了一会儿,终于想问个究竟。自从大学毕业后,这类事情我经历过很多。我怀疑他精神这么压抑,很可能有些我们尚不清楚的原因,精神病学家或许会有所帮助,起码可以让他能完成这篇讲稿。
他默默地想了一会儿,然后犹犹豫豫地告诉我他以前曾在维也纳做过精神分析。那时他还很年轻。“只是一般性病症,”他说,“恐惧还有好幻想,后来也没怎么犯过。”
“现在不碍事了?”
“不碍事了。”
“你以前写过那么多的文章,也做过讲演,”我说,“那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现在就连一页都写不出来了呢?虽说现在情况有些不同,可也不至于呀。”
他微微抬了抬手。“现在我的意志瘫痪了,整个讲演的内容我是一清二楚的,可是一旦我动手写时,我不论是用英文还是德文,都是刚写出一个词,就非常担心写不出下一个词,一下子整个思路就乱成一团了。竟(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最后完全丧失信心。”
他说,那种恐惧感越来越强烈,一会儿怕等不到完成这个讲演稿他就死了,要么就是这份讲演稿写得一塌糊涂,让他羞于见人,他也会羞愧而死。总之,恐惧占据了他整个的心。
“我已经伤(丧)失了信心,我已经不寨(再)有以往的价值了。在我生活中有太多的幻象了。”
我尽力地鼓励他说:“要有信心,这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的。”
“信心我是没有了,为了这个,也为了其他我所舍(失)去的一切,我得感谢纳粹。”

这时已经是八月中旬了,情况越来越糟,无论在哪个地方都是如此。波兰人也在为战争做动员。奥斯卡无动于衷。我虽然装做没事儿似的,实际上也是忧心忡忡。
他仍坐在那张扶手椅上,像个受伤的动物在喘着粗气。
“在这种时候,还有谁能写怀(惠)特曼?”
“你怎么改变了题目呢?”
“那有什么去(区)别?什么题目还不是一个样?都是没有用的。”
我几乎每天都来他这儿,是作为朋友而来,把其他的学生,当然也包括我的生计抛到了一边。我有一种恐惧感,感到如果形势照这样发展下去,那奥斯卡非自杀不可,而我又有一种十分强烈的愿望想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再有就是我有时也担心我自己也会患上忧郁症,可以说我也是一个新的天才,我的人生乐趣本来就不多,这样一来我就更不能享受这本已少得可怜的乐趣了。高温还在持续着,让人感到压抑,感到酷热难当。我们想去乡下避一避暑,可是我们两个都是穷光蛋。有一天我给奥斯卡买了一个旧电扇(我真纳闷以前我们怎么没想到这一点),这样,我们每天可以在微风之中坐上几个小时。可是刚刚一个星期,就在苏德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之后不久,电扇的发动机坏了。他又夜不能眠,彻夜坐在写字台前,头上蒙了块湿毛巾,仍然想写那篇讲演稿,他用了一沓一沓的稿纸,花费了无数的精力,可是仍然一无所成。当他精疲力竭地躺在床上后,还要做着遭受纳粹折磨的噩梦,有时他似乎看到被他们杀死的人的一具具尸体。还有一次在梦中他告诉我他要回德国去看望妻子。她不在家,有人把他带到墓地。在那里,他看到墓碑上写的不是她的名字,可是她的血却从她那埋得很浅的一层土下渗了出来。他一想到这儿还不断地哀叹着。
后来他又向我讲述了有关她的一些事情。他与她在学生时期就相识了,后来同居,二十三岁时结婚,但婚后并不幸福。她原来有病,不能生育。“她的累(内)部构造有毛病。”
我没有追问他什么,他又继续说道:“我让她和我一起来这儿,可是她拒绝了。”
“那是为什么呢?”
“她认为我不是真心地让她来。”
“真是这样吗?”我问。
“是的。”他说道。
他解释说他已经同她一起生活二十七年了,在这二十七年中他们关系总不很融洽。虽说她表面上看去不是一个对种族抱偏见的人,可是对他的犹太朋友和亲戚总是不冷不热的。可是她的母亲却是个极端的反犹太分子。
“我没有什么可以至(自)责的。”奥斯卡说。
他上床休息了,我又去了纽约市公共图书馆。我读了一些德国诗人的诗歌英译本,因为这几个诗人都是奥斯卡要谈到的。后来我又读了一下惠特曼的《草叶集》,我抄下了德国诗人的一两首诗,我认为它们是从惠特曼那儿得到的启发。在近八月末的一天,我把我写的东西带给了奥斯卡,认为这肯定对他会有用的,当然我的想法并不是为他做讲演稿用。他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听着我把写下的东西念给他听。他说,不,他们从惠特曼那儿得到的并不是对死亡的爱,这一点在德国诗歌中比比皆是,而是他的那种对同胞的情感,那种人道主义。
“但是这一点在德国的土地上却没有生根发芽,而是很快就被他们给毁了。”他说道。
我说很抱歉我理解错了,但是他还是对我表示感谢。
我告辞了,心情有些沮丧,在下楼时又听到啜泣的声音。我得远离这种情况,我想,我有些受不了,我不能同他一起沉沦。
第二天我呆在家里,独自品味内心的痛苦,这种事在我来说还是第一回,但对我这年龄的其他人来说,已经不新鲜了。那天晚上,奥斯卡打来电话,非常感激我为他读了那些笔记,他说他已经起来了,在给我写信指出我遗漏的内容,最后又告诉我他已经写完一半讲稿了。他白天睡了一天觉,今天夜里要把讲稿写完。
“我非常感谢你,”他说道,“对我帮助太大了,还有你对我的信心。”
“感谢上帝。”我说,但我没有告诉他我恰恰刚刚失去了信心。

九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奥斯卡终于完成了那篇讲演稿,而且还修改过一次。纳粹已经侵入了波兰,虽然我们心里很不安,但也还是有一种轻松感,因为勇敢的波兰人很可能会打败他们。我又用了一个星期把那篇讲稿译成了英语。其间我们得到了弗里德利克·威廉·沃尔夫的帮助,他原是历史学家,为人谦和,博学多才,他很乐于帮助我们翻译这篇讲稿,并且说今后的讲稿也可以协助翻译。我后来又花了两个星期左右帮助奥斯卡如何用英语来讲演。天气变了,他也慢慢地变了。经过一场伤神费力的激战之后,他已从失败和重创之中苏醒过来。他的体重下降了近二十磅,但脸色仍是灰白色,当我看他的脸时我想会看到这段岁月给他留下的痕迹,但是我已看不到那松弛的肌肉和茫然的神情了。他的蓝色的眼睛也有了一些生气,走路的步子都快了起来。就好像他要拣回以前在炎热的夏天躺在屋里时所遗失的步子。
我们又恢复了以往的工作规律,每周上三次课,内容还是词汇用法,语法知识,其他练习。我给他纠正发音和拼写错误。他每天花数小时来练习纠音,甚至用牙叼着一根火柴使上下颌分开以练习舌头的动作。一个人要不是为了争取和盼望一个光明前途是不肯吃这种苦的。看到他这个样子,我才真正体会到“换了个人似的”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那个讲演(直到现在我还能熟记于心)做得很成功,学院的院长邀请了不少有名的人来参加。奥斯卡是他们聘用的第一个流亡者。这对让美国公众认识到这批人是美国生活中的一种新的成分有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还有两个报社记者带来一位女摄影师。讲演大厅座无虚席。我坐在最后一排,如果在后面听不到他的讲演我就举手告诉他,看来这是没有必要了。奥斯卡穿着一身蓝色西装,头发是刚理过的,他还是免不了有点紧张,可是如果不仔细观察是不会发现的。当他步上讲坛,打开讲稿,开始第一次在大庭广众面前开口讲英语时,我的心都停止了跳动,在这么多人之中只有他和我才深知这一时刻是何等的来之不易,才深知其中的所包含的多少苦涩。他的发音还真不错,只有个别几次无伤大雅的地方出点错,总的来说是令人满意的。他的诗读得很出色,他用德语和英语两种语言读的,尽管他在读惠特曼的诗时有点像刚刚来到长岛海滩的德国移民那样,但诗读起来还是像首诗:
我知道上帝的神灵与我如此相亲,
世上的一切男人也与我手足情深,
而一切女人不是姊妹便是爱人,
爱是这一切创造的真正灵魂……
奥斯卡读得很富于情感似乎他很相信这一点。华沙沦陷了,但这些诗歌却是一种对人类的关爱。我仰靠在椅子上,想到了两件事:要掩盖内心深处的伤痕是多么不容易啊;我对我的工作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两天后我又去奥斯卡的公寓,发现那里有许多人。这位流亡者脸色酱红,嘴唇青紫,嘴角有口沫的痕迹,穿着宽大的睡衣裤躺在地上,两个消防人员跪在地上在用人工呼吸器给他呼吸。公寓的窗子大敞着,屋内有一种很难闻的气味。
一个警察问我是干什么的,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噢,不。”
我说“不”,但实际是在说“是的”。他的确是自寻短见了,是用煤气,这一点我以前还真的没有想到。
“这是为什么?”我问我自己,“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也许波兰的命运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可是别人只能从奥斯卡写下的一张条子上得出答案,条子上写道,他感觉不好,把所有的财产留给马丁·戈尔德勃格。我就是马丁·戈尔德勃格。
我病了一个星期,既没有去继承这份遗产的愿望,也没有去调查了解这件事的想法。但是我想在法院扣押这些遗物之前我应该去看一下。我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坐在奥斯卡那张深深的扶手椅上看他的一些信件。在抽屉的上面有一小沓信件,都是他妻子寄给他的,只有一封是他岳母写的,那封信是封航空信,日期很近。她写的字很难辨认,我花了几个小时才破译出来,她的女儿在离开奥斯卡之后,不顾做母亲的哀求和气恼,被一个心怀报复的拉比变成了犹太教徒。一天夜里一群褐衫党徒[指纳粹德国的冲锋队员]闯了进来,无论她这个做母亲的怎样拼命地在他们面前挥舞她那支青铜的十字架,他们还是不由分说地将弗朗·加斯纳和一些犹太人拖出了公寓,装上卡车,运送到已被占领的一个波兰边境小镇。后来听说她在那儿被枪杀,子弹打中头部,尸首被扔进一个明沟,里面还有赤身裸体的犹太男人,他们的妻子儿女,一些波兰士兵,其中还有几个吉卜赛人。一九六三年

◆男鸨的报复
F,就是一蹶不振的弗劳瑞廷,十分伤心地,把一幅试画的画布踢碎了。这是一幅他花了几年功夫画的一幅画的复制品,他一脚把画中可怜的母亲的嘴踢穿了,把儿子那张看上去毫无特色的小嘴儿也弄坏了,那个孩子十岁的样子。这幅画真该这么处置,根本就不该让它存在。他用脚在这两个人身上践踏着,当然不是依然钉在画架上的那幅照片上的两个人。那幅照片是几年前姐姐贝西寄来的,一块儿寄来的还有她最后一张小额支票。“我找到了你和妈妈的一张老照片,那时你还是个孩子。我想你可能会喜欢它的,她已经死去这么多年了。”他把画布撕成一块一块的碎片,尽管这种亚麻布很便宜,可他买起来也不容易,他越撕越来气,真想找个地方把这些碎片残骸一把火给烧了。他抓起这堆东西,还有几幅已弄污的画儿,从吱咯作响的楼梯一口气从四楼跑到一楼,把它们倒进楼前的一个大粗布垃圾袋里,这座楼临着s.阿戈斯蒂诺大街,芥末黄色的墙皮已经斑剥脱落。法比欧,这个受着水肿病折磨的房东,正站在楼前打盹,这时醒来了,向他讨以前拖欠的几里拉的房租,F没有搭理他。在宽阔的广场对面,圣灵像那么庄严肃穆,正盯着他那张胡子拉碴的脸,但他连头也不回。他一时冲动,想跑到附近的桥上,一头跳进阿尔诺河。整个一夏天没怎么下雨,河水本已快干了,现在又涨满绿波。但是他还是没有跳下去,而是又慢慢地踏上了公寓的楼梯,耳边不断传来房东的叫骂声。上楼后,他躲进小屋,坐在床边哭了起来。
这位画家朝窗外擤了擤鼻涕,然后在窗口站了一个小时,面对九月雾霭中的塔斯坎山沉思着。如果天清气朗,阳光会照耀在一层层橄榄树的银色树干上,而圣·米尼亚托的墓地也会在四周环绕的苍松翠柏中熠熠闪光。在印象派画家看来,这是多么好的一幅油画啊,一片碧绿之中镶嵌着金色的马赛克,死者周围那些苍翠的树木。但这已经有人画过了。更不用说凡高那扭曲变形的柏树了。这正是我的困难所在,一切都有人画过了,要不然就是老套子了———什么立体主义啦,超现实主义啦,动作画派啦,等等。要是我能猜出下面将会流行什么就好了。往楼下看是房东小院内的一棵发育不良的松树树冠,还有几只黑白相间的燕子在其间呢喃。院里还有个快要坍塌的鸡窝,里面发出冲天的气味,只是在四楼这儿这股味被房顶上的红瓦的味给冲淡了些。一只脏得几乎辨不出颜色的白公鸡在尖声尖气地打着鸣,而几只褐色的小母鸡一边围绕着三个栽着柠檬树的大木桶追逐着,一边咯咯地叫个不停。F的小屋间有个小厨房,实际上就是一个壁龛,里面有几个架子,一个炉子和一个下水池。房间的墙是老式的,上面有些褪了色的画,画上有些跳舞的乡下人,还有仙女和牧羊人。顶棚是一个大卷边丰饶角饰[一般是满载花果和谷物的羊角],里面的果品浮雕已经褪了色或变了形。
他就在那里凝视着,直到整个上午完全过去。然后三下两下地梳理了一下胡子,就坐在桌旁,吃起了他那又干又硬的茴芹饼干,他一面吃,一面浏览着他曾写在墙上的语录。
康斯特布尔[1776-1837]:“对我来说绘画是表达情感的另一种语言。”
惠斯勒:“一幅杰作是从第一笔就开始的。”
波洛克:“我忘记了什么?是人类?还是人性比艺术更伟大?”
尼采:“艺术并不是对自然的模仿,而是它形而上的补充,是为了克服自然而产生的升华。”
毕加索:“人们利用绘画来掩饰他们的赤裸。”
唉,要是我有他的天赋该多好啊。
不过,他感到好多了,他拿起一尊十四英寸高的圣母马利亚的雕像,开始用砂纸磨光,这是他自己雕刻的。然后又用绿色给眼睛着色,用黑色画头发,粉红色的嘴唇,天蓝色的披风,接着又在烟火上转来转去让它干燥。他用一张报纸把它包好,放进一个有绳子束口的袋子里,他又下楼去了。没穿袜子,只穿着凉鞋,紧身裤,黑色贝雷帽。有时还戴副太阳镜。
在拐角处,他走到街中心,他要避开那个算命的老太婆家的门口,七姊妹中只有老八才去找她算命,她下巴上的那个小肉瘤上还长着六根很粗的毛。为了不偷偷溜进去,他曾花过一百里拉,然后问道:“夫人,请您告诉我,我能行吗?我能完成已画了五年的那幅《母与子》吗?那是我的杰作,这一点我是从骨子里都清楚的。”
她那尖声尖气的预言还是有些道理:“一个好厨子不会把昨天的汤倒掉。”
“那么,我的意思是它还能是那么好吗?非常好,太太,甚至可以堪称杰作的那么好?”
“杰出的画家创作出杰出的作品。”
“那我的运气如何呢?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平庸呢?”
“当你去做的时候就摆脱了,艺术是长久的而灵感却是短暂的。运气是好的,但可别停止呼吸。”
“我会避开不幸的命运吗?”
“那要看情况。”
就这些话,或者这类话就要一百里拉,没商量。
F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他总算受到点鼓舞。
一个窗口上的百叶窗哗啦一声被拉了起来,接着一只装满垃圾的锥形纸袋从里面扔了出来,他忙低头躲过,那只纸袋落在他身后的路边石上裂开了。
当心落物伤人。
他转过街拐角就是为了避开三辆呼啸而来的黄蜂牌摩托车。真是太危险了。这个闷热难当的夏天现在开始慢慢地向凉爽的秋天转变了。他急匆匆地走着,倒不是为了他那缺少食物的肚子。他经过广场上一个个水果蔬菜摊床,左绕右拐地穿过奥尔塔诺的街道,来到维克奇欧大桥。啊,这真叫一个画家眼界大开!他喜欢这儿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的小街,窗口晾晒着洗过的衣物。旅游者几乎都走了,但店铺仍在为下一年人们的到来做准备,拼装画框,切割皮革,贴马赛克,妇女用稻草编织草帽。他捏着鼻子走过一个鞣皮厂,接着又是一个马厩,一股臭皮子味还没过去马上又是一阵热烘烘的马粪味。一阵车喧马叫之后又一阵铁匠铺叮叮当当的声音。F快步走过一家小得可怜的画廊,在那里有他的一张动作派作品,在那儿挂了一年多了。他对此并无抱怨,因为艺术有时就要等待时机,需要一些偶然的机会。
在一个小广场上有不少石凳,原来在战前的时候,这儿有些房子。现在这儿的居民中的老弱病残就坐在一些乞丐和年老色衰的妓女中间。靠他附近的一个妓女正梳理着发红的灰发,还有一个在用面包皮喂着鸽子,鸽子走近她,开始啄食。还有一个妓女,不算太老,戴着一顶不怎么好看而且松松垮垮的帽子。他两次注视着她,发现她实际上很年轻,身材也很苗条。他很想得到点性的安慰,可是那要花太多的钱。他怀里紧紧地抱着那尊圣母马利亚的雕像,快步走进一家木器店。
阿尔伯托·帕尼尼罗是这儿的老板。他穿着一件罩衣,上面全是木屑和灰尘。他叫三个徒弟去忙各自的活儿,然后迎了上来,向他躬了躬身。
“啊,先生,你又雕了一个漂亮的圣母马利亚,让咱瞧一瞧。”
F打开了纸包,拿出不大的木雕像。
老板拿起雕像仔细审视着。他把几个徒弟也叫来一起看,说道:“你们看看这手艺,你们都没见过。”说完又打发他们去干活了。
“漂亮吗?”F问道。
“那还用说,谁看到这样的东西不想买呢?”
“那价钱呢?”
“呃,还能怎么样呢?还是老价钱喽。”
F的脸向下沉下一英寸。“那公平吗?我整整干了两个星期才得到五千里拉。而你到托纳布奥尼大街一转手就卖一万五千,如果有人把它拿到圣彼得大教堂让教皇给画个十字甚至能卖到二万。”
帕尼尼罗耸了耸肩膀。“唉,先生,时代变啦,真正的工匠已经没有了。无论是你还是我,都在打一场注定要输的仗。这类圣母雕像,现在在我这儿大部分的工作已是由机器来做了。我的那几个徒弟只是把面部刻一刻,再在衣服上加几道褶儿,再上漆,涂色。我可以发誓我做一个雕像花的成本只是付给你这价钱的三分之一,可是拿到商店里卖得同样的价钱。当然在质量上赶不上你的这个好,我这是真人不说假话,可是那些旅游者哪在乎这些。再说,现在那些商店老板也比以前抠多了,这一点你可以相信,在佛罗伦萨没有一个不抠的。我要得越高,他们给得越低。你这尊像他们若肯出七千五百就算幸运了。赚这么点钱,我还怎么付房租,支付其他开销?我还得靠其他产品,古董家具什么的去支付两个师傅和一个熟练工的工资。我还养活三个徒弟,他们要吃,要住。当然他们还翅膀不硬,不敢说三道四。我自己还有一大家子人呢,一个天生畸形脚的儿子,三个白吃饭的女儿,一共六口人哪。唉,现在挣口饭吃谈何容易呀。噢,对了,如果你再雕个襁褓中的婴儿放在圣母的怀里,那我再给你加五百。”
“我还是就拿那个五千吧。”
老板数出五千里拉,都是破旧的面额为五十和一百的纸币。
“让你麻烦啦,先生。你真是个至善论者。怎么样,最近过得?”
“我想还是那样吧,”F叹了口气,“你别以为我没想过我直接把雕像卖给那些旅游者,可是如果我又雕又卖,我画画的时间从哪儿来呢?唉,没办法。”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帕尼尼罗说,“不过,一个像你这样的单身汉,你过得就算不错了。可我常常奇怪,你怎么总这么瘦呢?大概是遗传的吧?”
“我挣那点钱大多数都用来买原材料了,现在什么都贵得不得了。油彩,颜料,松节油,没有一样便宜的东西。一管铯黄就要差不多一千三百里拉,所以我有时不得不使用明黄。更不用说朱砂之类的颜色了。上个星期我碰到一只黑貂画笔,他们要价是三千里拉。一卷棉画布还要一万呢。这些东西这么贵还哪儿有钱用来买肉吃呢?”
“肉吃多了会影响消化的。我内弟一天两餐都吃肉,结果肝脏出了毛病。一碗空心面再来点奶油足可以让你胖起来,而且不伤肝脏。怎么样,你的画行势见好吗?”
“你不要问我这件事,我是不会撒谎的。”
就在附近的市场上,F捏了捏两只博斯克梨,还有西班牙香瓜。他又看了看一个篮子里的无花果,又仔细端详了一只带血的死兔子,他心里说我必须搞两幅静物实物写生。他最后只买了长长的一块面包和一点猪肚。还买了一个鸡蛋作为早餐用,六支香烟,四分之一棵卷心菜。由于心情比较好,他还买了三朵红色的大丽花,卖花的那个老太太还从篮子里抽出一支万寿菊白送给了他。买吃的东西是件好事,他想,这是让你开始着手最本质和最实际的事。它使得生活中许多东西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比如,创作一幅杰作等等。他想后半生不再画画了,这也并没有多大的损失;但是,就在这种想法迫近的时候,一股焦虑感在胸中潮水般地涌动起来,他所要做的并不是要冒一身冷汗,而是要跑回他那兼作卧室的画室,支起画架,摆上画板,开始用绘画来回击它。我已经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这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是最严厉的责骂。
那个戴着袋子般帽子的年轻妓女看到他手中那些东西中还有几朵花,便透过那短短的面纱冲他笑着走来。
F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鬼使神差地把那支万寿菊送给了她。那姑娘,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笨拙地把花接了过去。
“你要什么价儿?如果不介意我问一下的话。”
“你是做什么的?是个画家吗?”
“不错,你怎么知道的。”
“我想我只是猜出来的。可能是你的穿戴,或是这些花什么的。”她不经意地笑了笑,眼光往那些石凳的方向徜徉着。她的嘴紧紧地收拢着。“你想知道价钱?两千里拉。”
他把贝雷帽往上抬了抬,走开了。
“我只要五百里拉。”这时一个年纪很大的妓女从石凳上忙站了起来。“她还是个雏儿,我经历过的她都没听说过。你有什么样的要求我都会满足你。”
但是F已经跑了起来。他要回去工作。他在车流中穿过,什么汽车,摩托车,卡车,他都没在乎,他很快就回到了工作室。
回来后,他坐在床边,两手握着,放在两膝中间,眼睛望着画板,心里却仍然想着那个年轻的妓女。可能她会让我放松一些,这样我也可以继续作画。
他数了数他还剩下的钱,然后把那些纸币藏在写字台抽屉里的一只折叠成卷的袜子里,然后把袜子放进衣帽架上的一个手提包内,把手提包锁上,又把钥匙放到写字台的抽屉里,然后又把写字台抽屉锁上,把写字台抽屉的钥匙扔进了一个罐子里,罐子里装的是松节油,他想谁不怕弄湿手而去从里面捞那把钥匙呢?
大概她会让我先做事后付钱的,等我有了钱再付给她。我还要做两个圣母雕像,等我得到一万里拉,那时再从中抽出一部分给她。
后来他又想到,或许她对我是画家这一点挺感兴趣。或许我可以用一幅画同她做这宗交易。
他迅速地把一叠木碳画从头到尾翻了一遍,他看到一张画的是一个大肚皮的裸女在剪脚指甲,另一只肥硕的脚放在一只没有靠背的椅子上。他又跑回那个广场,那个女孩子仍坐在那儿,手里拿着那支已发蔫的万寿菊。
“如果我用一幅画来代替怎么样?是我自己画的,行吗?”
“代替什么?”
“代替现金呀,因为我手头没有现金。这只是我的想法。”
她想了一会儿,“行,如果你想这么着也行。”
他把那幅画打开让她看了看。
“噢,太行了。”
但这时她面纱下面的脸红了,她不好意思地看着F。
“有什么不妥吗?”
她那惨淡的目光在广场上搜寻着。
过了一会儿她说:“没什么。我会要这幅画的。”
这时她看他正在端详自己就有点不自然地笑了起来,说道:“我正在找我的表兄。他说要在这儿见我。算了,如果他要来的话就让他在这儿等着吧。不过他是个很讨厌的人。”
她从石凳上站起身来,和他一起向圣阿戈斯蒂诺大街走去。
法比欧,那个房东,看了他们一眼,管她叫做小妞儿。
“这不干你的事。”F严肃地说。
“先把你的房租付清,别把你的钱全从尿道儿跑光喽。”
她在他那个工作室里脱衣服时,告诉他她的名字叫艾丝美拉达。
他告诉她他叫阿图罗。
那个女孩子把帽子摘下去之后露出一头厚厚的褐发,一双黑色的杏仁眼,小嘴不大带着忧伤,莫迪里阿尼[1884-1920,以画形象硕长、色域广阔、构图不对称的肖像画和裸体画见长。]式的脖子,牙齿虽说不算很白,但很结实整齐,眉毛处有些丘疹。耳朵上戴着一串长长的假珍珠耳坠儿,她没有摘下来。艾丝美拉达把衣服上的拉链拉开之后立刻就和他上床了。尽管她一再道歉说没能让他尽兴,但他还是感到很满意的。
他们坐在床上,他递给她一支烟,就是他那六支烟中的一支,一起抽了起来。艾丝美拉达说:“我找的那个人并不是我表兄,他是我的老鸨,或者说至少是这类人。如果他在那儿等我,我真希望来一场大风雪,给他冻死。”
他们又喝了杯浓咖啡。她说她很喜欢这里,很想就住在这儿。
他听了之后有些恐慌。“我不想让人打扰我画画儿。你知道我画画时非常投入的。再说,这里也实在太小。”
“可我长得也很小呀,我会侍候你,也不会打扰你的。”
他终于答应下来。
尽管他怕她受委屈,身体受不了,可还是让她住下来了,然而又有一种满足感。
“有位路多维克·贝尔维迪尔先生,”房东从底楼向上喊着,“有一位绅士现在正在上楼,他要见你。如果他要是买上你一两幅画的话,你就没有借口不交上月的房钱了,更不用说六、七两个月的了。”
或许他真的是位绅士,F去了洗手间去洗手,这时那位陌生人慢慢地,屏住了呼吸,从楼梯上一层一层地走了上来。画家急忙把画布从画架上撤下来,把它藏进厨房的凹室里。他用肥皂结结实实地把手洗了一遍,嘴里叼着的那根烟头冒出的烟把他眼睛熏得睁不开。F急忙用一条脏兮兮的毛巾把手擦干。来人不是什么绅士,是艾丝美拉达所说的那个讨厌的“表兄”,就是那个老鸨,他瘦高个子,五十多岁,眼睛不大,眼袋不小,还留了细细的一道胡子。他的手、脚都很小,穿了一双尖皮鞋,鞋子显得有些大,还罩了一副灰鞋罩。他的衣服尽管熨得平平板板,但仍看出已经很旧了。他手里拿着一根用马六甲白藤制作的手杖,头上顶着一顶珍珠灰色的礼帽。虽然他尽量掩饰,但还透出一种见过世面、经过风浪的派头,这让F感到一阵发冷。
他躬了躬身,说话时就像同老朋友闲聊,他解释说,他近来情绪不太好,这倒不是因为健康的缘故,而是一个星期以来一直在拼命地找艾丝美拉达。他说他们之间因为几个里拉的一点小事闹了个误会,后来又补充说,就是该是七里拉而误认为是一里拉了。“这些事就是最好的数学家也难免会出错的呀。可是你对那些根本不听你讲道理的人有什么办法呢?结果她打了我一记耳光就跑掉了。我们通过双方的熟人约定了一次见面,我想向她解释一下那件事,我还拿来了我账户上的证据。但是,尽管她答应了,可是到时候她又没影了。她也年纪不小了,怎么说话又不算了呢?”
他后来在圣灵广场听一位朋友说她现在正和一位先生在一块儿。路多维克说很抱歉打扰了他,但 F必须明白他是出于无奈才不得不相扰的。
“先生,请您能谅解我。这是涉及到四个人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她乐意她可以继续服侍您,随时都可以。不过我听房东说您也并不是很有钱的。可她还要养活自己,还有个在费索尔快要饿死的父亲也得靠她养活。我想她未必和您讲过她父亲的事。要不是我的帮助,恐怕她父亲早就进棺材了,可能现在坟上的草都老高了。她必须跟我回去,在我的指导和保护下干活。这并不完全是因为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还有个彼此的责任问题。这也不仅仅是她对我的责任,你知道,我动过一次大手术,还有我们俩对她快要饿死的父亲的责任。也还有对我年迈母亲的责任,她都八十三岁了,很需要一个人照料她。我知道您是个美国人,先生。这是一回事,但意大利是个贫穷的国家,在这儿,我们每个人都要对四五个人的生计负责,否则我们都得玩完。”
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很富逻辑性,只是有时上不来气儿,好像最近的手术不时地影响他。他说话时那双小眼睛滴溜溜地四处观察着,好像艾丝美拉达就藏在这里的什么地方。
F一开始有些气愤,后来听得挺有兴趣;虽然心里也不免有些失望,因为这个人并不是房东所说的那种可能会买画的有钱人。
“她要靠卖娼为生了。”他说道。
“先生,”路多维克很动情地说,“要知道这一点很重要,这个姑娘欠我的太多了。我遇到她时她才十七岁,是个衣食无着的乡下姑娘。我不想细讲,这也不对你的胃口。她之所以选择这个职业,也是出于你我都知道的原因。她缺乏自立的能力。我认识她完全出于偶然,我说我可以帮助她,当然我也不是干这一行的。长话短说吧,我花了很多时间教她这,教她那,想给她找个好点的人家。就拿最近的一件儿来说吧,在她新认识的顾客之中有一个很有钱的残疾人,她每周都去他那儿,那个人想娶她,但是我极力劝阻她,因为他是个乡下人。我还照顾她的身体,吃穿。我让她定期去医院检查,吓走那些带淫具的嫖客,尽量避免有些行为不端的人对她进行侮辱和伤害。请相信我,我是保护她的,也是真心爱护她的。我对她就像对待我的亲生女儿一样。她是不是就在隔壁那个屋子里?为什么不出来和我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呢?”
他用手杖指着凹室的帷帘。
“那是厨房,”F说,“她上街去了。”
路多维克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吹了吹手指。当他机械地四周寻视时,突然眼睛一亮,他似乎是看到了 F的画,产生了兴趣,一时间他的五官都活跃起来了。
“噢,你原来是个画家!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一个人心里有事就和瞎子差不多。噢,对了,我听说您还是个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不,我只是个画家。”
这个老鸨把 F最后一支香烟拿起来抽上了。他一边眯着眼看着墙上的画,一边吸了几口烟,后来把几乎不能再吸的烟头熄灭后又装进了衣袋里。
“真是巧得很。”他原来是做画框的。后来又成了斯特劳兹街一家小画廊的股东,所以对画也是有一番研究的,他对画的行情也十分清楚。但是他的那个画廊,由于合作者玩心眼又手脚不老实,后来倒闭了。他也没有资金重新开业。在那之后他又切除了一个肺叶。
“所以我一根烟都不敢抽完。”
路多维克剧烈地咳了一阵,F认为他没有说谎。
“像我这样自然是难以维生的,连做画框都累得受不了。所以,有艾丝美拉达同我一块干活就好多了。”
“不管怎么说,你还是很有胆量的。”画家回答说。
“我当然不是指你到我这儿来,当面告诉我该如何做人做事。我是指你靠一个姑娘卖身来生活,无论从哪方面来讲,这总不是一件道德的事。艾丝美拉达可能是多方面欠了你的,不过她的灵魂并不欠你的。”
那个老鸨拄着手杖严肃地站了起来。
“既然您提到了道德这样的字眼,先生。我问你,你是个有道德的人吗?”
“在艺术上,我是的。”
路多维克叹了口气。“啊,先生,我们到现在还没明白我们在谈论谁,又谈论些什么。道德有多少种依据,又有多少种表现方式。就拿灵魂来说吧,谁又说得清楚它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还记得吧,十字架上绞死的贼是同我们的主一块儿升天的。”他又是一大阵的咳嗽。“记住,那个姑娘的意志是自由的,是她选择了这个行当,可不是我逼她干的。她干这一行不需要什么技术,也不需要什么技巧,当然她还干得不错。这主要是她年轻,再加上有人点拨。不过她还需要人给她指导,给她提供一些管理方面的帮助。你还记得她那顶帽子吧?有好几回我都要把它给烧了,很明显,那太缺乏品位了。她的衣服也是一样,可她就是那么固执,不听劝。但我还是一心一意地对她,尽量想改变一下她的状况。这一点虽说不重要但是很必要。何况这也是受她之托我才做的,你又怎么能说这是件坏事呢?道德的基础是互相了解对方的需要并互相合作。互相宽容并不是让人们借此来批评别人的借口。总之,耶稣是怎么说的来着?”
路多维克把帽子摘了下来,他已经秃顶了,两边还有几根灰白头发。
这时,他显得有些忧郁。“你不是已经爱上她了吧,先生?如果已经爱上她了,那你就直说,我马上就走。爱情就是爱情,还说什么呢?我没有忘记我是个意大利人。”
F想了一会儿。
“还没有,我想还没到那个地步。”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希望你不要影响她做决定。”
“你现在想做什么样的决定?”
“那要等我和她说了之后再由她定。”
“你的意思是看她是否决定离开这儿?”
“一点不错。”
“那得要看她怎么说了。”
老鸨这时用手把头上的汗擦了擦,显得有些放心了,又把帽子戴上了。“你们这种关系从目前看来是挺方便的,不过作为一个画家,要有自己的事业追求,要是离开她会更好些。”
“我并不是说我要让她走,”F说,“我是说我不会干涉她自己做决定。”
路多维克向他躬了躬身。“你真有真正艺术家的那种客观性。”
在他出去时,他用手杖把凹室的帘挑开,看到放在厨房桌子上的F的那幅画。
他一开始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向后退了两步以便看得更清楚。“太了不起了。”他喃喃地说道,边吻了吻自己的手指尖。
F抓起画布,吹掉上面的灰尘,然后轻轻地把画插到写字台的后面。
“一眼就可以看得出,这真是一幅好画,这幅画叫做什么?”
“母与子。”
“真正抓住了毕加索的精神了。”
“是吗?”
“我读过他的这句话:‘你画的并不是你所看到的东西,而是你了解到其内部的东西。”
“说得对。”F说,他的声音有些嘶哑。
“我们都得向大师学习,他们已是登峰造极了。只要我们努力超越,就会出现新的一代宗师。”
“谢谢。”
“等你完成了一定告诉我一声。我有些熟人,他们对现代的严肃作品是很感兴趣的。我准保给你卖个好价钱,当然也是交给正当的委托人去办。看来你是天生就有绘画天分的人,我祝贺你有这样的才华。”
F脸红得发光。
艾丝美拉达回来了。
路多维克跪倒在地。
“去他妈的,走自己的路。”她说道。
“啊,小姐,我的不幸恰是你的幸运。你的朋友是个了不起的艺术家。你要相信我。”
可如何画祈祷文呢?
妈妈坐在门廊的台阶上,穿着在家中穿的棉布裙子,挺不自然地等着拍照片,然而等到这张没有任何生气的老照片都已泛黄,笑容都已变得模糊不清了,贝西在几年前才寄来。这就是这张快照,也就是这幅画的主题。我为什么不能把这两者合在一起呢?就是说,如何把一张旧照片变成一种艺术呢?把双重的意象合在一块儿,一个在其中,一个在其外?
这幅画的尺寸是51×38,都已形成外面的硬层了(她的手,脚还有他的脸),大约四分之一英寸厚的色彩,是不同时间一层一层地涂上的,对桩桩往事的另外表达就是那色彩本身了。这也正是五年来他不停而又时断时续地画它的谜,因为他想把它藏起来,直到它对他越来越重要,所以尽管大部分都已完成,只有母亲的脸却一直没有完成。五年来他每次继续画时都和最初开始画时一样,尽管每次也总是这儿添上一笔,那儿加上一道,或用调色刀把那已干了的外形再修整一下。仅就妈妈的形象他就试过种种方法了,是坐着呢?还是站着呢?有他呢?还是没有他呢?要贝西不要呢?但爸爸是没有的,他已经作古了;她要年轻些呢?还是年老些呢?有时他还想到在米兰时打扫房间的女佣安娜玛利亚·奥利欧维诺或特利莎;甚至有点像萨斯坎德,头脑真是乱极了,他是我到罗马时第一个遇见的那个男人。妈妈离开了,他也离开了,然后在画布上把他们带到一起,让他们成为永恒的母子,而且是以油画这种独特形式表现的。这一构思是如此完美,让每个观赏者都叹为观止,认为无人能及,更谈不上超越,因为这是 F的杰作。的确,这是一幅杰作。他曾把她画成哀愁的,画成喜悦的,画成高的,画成矮的,试过立体派画法,或用超现实派画法,甚至用紫色和褐色斑点为表现手段的动作派技法,也试过黑白分明的克莱恩或马瑟韦尔的抽象画法。有一回为了画手指还特意用粘土制成一个老照片上一个手指的模型来模仿,但无论如何也画得不成功。
他画的那些面部几乎每天都在变,他的脸是个小孩子的脸,她的脸仍是她自己的(她已经离开人世很久了);可是现在,虽然一年来他一直没有改变孩子那张脸,以及其余的地方,但对于她的脸却从未感到满意过———总感到少点什么———自从画上之后有好长时间了;他日日夜夜地用调色刀一点点地把面部的色铲掉(又是一幅空白的脸),第二天再重新开始画。然后,就在当天,最迟也是第二天又一次铲掉,偶然的情况是用东西把它挡住,希望过两天会感觉好些。可是结果仍是颜色尚未变硬就又被铲掉了。算起来,他也重新画过一千张脸了,同时又孕育和构思了不下一千张脸,心想总有一张能够让他满意的;然而仍然不能真实地表现出来———至少是一种艺术上的真实。要说真实性,贝西那张老照片是够真实的了———那是柯达胶卷和相纸。可是一到了画布上,有那么多的东西都不见了。有时候他甚至想干脆把那张老照片撕掉,而仅凭(对照片的)记忆来画,可是又舍不得把她这个最后的形象给毁掉。他害怕毁掉那张快照而继续画那个坐在台阶椅子上矮胖身子上的头部,小 F泰然自若地站在她身旁,知道她已经死去了(至少在画中)可仍然装做不知的样子,然后等到画的其他部分的彩色已变干变硬,又把这部分铲掉。
对那个男孩我已经基本上把握住了,而对于她有时,但就那么几分钟时间,也似乎把握了,可那不是在他们都在一块儿的时候。我不画她的脸是为了让他在她的面前,最好是从时空的角度来看他们是两幅画像。我是该把他安排在左边,而不是在右边?我曾试过一回,但效果不佳。现在我只好让这一方实实在在的投资暂时维持现状,如果我把这两幅像中的任何一个铲去(不知该用凿子还是该用炸药),这块画布就该整个儿地扔掉了。如果我不得不重新开始的话,我可能会把我生活中残留下的东西也一块儿铲掉了。
不管她是谁,你怎么能发明创造她呢?我记忆中的东西太少了,只有她的死,甚至她在垂危时的情况都不记得,只是最后的那几天。现在人们生了病可以轻松地用青霉素来治愈。那时我才六岁或七岁,也有可能是十岁,而且我只记得在葬礼上我并没有哭。这件事多年来也没有让我感到不安。但贝西寄来那张照片之后,我开始按照片给她作画,我才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也许我这样想并不符合她的意愿,我是说死亡这件事。不过,无论是那种想法还是我本人从本质上来说都不带有哀悼的性质,可我生下来就是这样,不是一个个人意愿的问题。现在的事实是我惧怕画画,就像我可能会发现我自己的某些内心的东西那样。
我没有诵祈祷文,尽管我可以查一查字典认一认那里边的字。
如果她仍然是在星际间游荡的游魂,而找不到天国之门,那她将如何?
他把那幅画藏了起来,又开始雕那个没有婴儿的马利亚雕像。艾丝美拉达很喜欢看在木屑纷飞中圣母的形象就从一块木头上突现出来的那个过程。

早晨那个姑娘只喝些咖啡再加点牛奶,睡在厨房凹室里的一个小床上,他画画时她总是避开他。每天早晨她到他的房间来要几个里拉去买东西时,只是看到画布的背面。她看来是在他作画时不想去看的。“还没画好。”他说,而她点了点头,就蹑手蹑脚地退出去了。因为他感到他在作画时如有人在身边就感到很不舒服。过了些日子他曾想该让她离开这儿了,但当他想到她还这么年轻,几乎不算个成年人,就像一个小孩子的大姐姐,他又改变了主意。曾有那么一回,她拐弯抹角地提到那幅画,问他为什么那幅照片让他那么专注。“别管闲事。”F说道,她耸了耸肩然后走开了。她在厨房里慢慢地读一本电影杂志上的爱情故事连载。她购物,烧饭打扫房间,但不太像他那样常洗澡。在他画画时,她在厨房里为他补袜子,缝内衣,还为自己改裙子,她没有几件衣服,只有一件汗衫,一条裙子和两条妓女所穿的那种连衣裙。她从其中一件上取下两朵银色的玫瑰花,又从另外一件上拆下几道饰片,把原来的低领口提高了些,又把腿上的开叉向下缝了几针。她有件黑色的紧身汗衫,穿上显得胸丰颈长,两只眸子黑黑的。她的内衣上有几处补丁,除了一件无袖宽松的内衣之外没有一件显出诱惑力的衣服,这件衣服倒不错,只可惜颜色太红。她还有几串不值钱的珍珠项链,一双很普通的家中穿的便鞋。她那双金色的高跟鞋已经用报纸包了起来并放到了一边儿。他想,这到底能放多久呢?这个姑娘在烹饪方面是很有天才的。她把他的饮食照料得很好,多数情况是吃通心面,橄榄油炒青菜,偶尔也吃点猪肚和兔肉。她安排这些只需几个里拉,看来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比一个人更省钱。有时一连几天他净顾工作而很少关照她,她看上去不太高兴,但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当他需要她时,她很高兴和他上床,也十分温柔,这时才感到她对他是有用的。有一回艾丝美拉达建议说她可以为他作裸体模特让他来画,可是他没有同意。她的粗胳膊,长长的脚有时让他想起贝西做姑娘时的样子,尽管她们并不怎么相像。
十月的一天早晨,F从床上跳下来,因为这时突然产生一股灵感。吃早饭前他就把那幅画从收藏的地方拿了出来,想一下子完成它,可是他却发现钉在画架上的那张贝西寄来的照片不见了。他把艾丝美拉达叫醒,可是她说她没看见。F飞跑到楼下,把垃圾袋里的垃圾倒在人行道上,在烂面条和西瓜皮里发疯似的翻来翻去。这时房东见状拼命地挥动着胳膊,威胁说要去告他。没有找到。他回到房里又翻了个底儿朝天。艾丝美拉达也忙不迭地来帮忙,但仍无结果。整个一上午他都坐立不安,一笔也没画成。
“我不知道你干吗要照着像片儿画呢?好像有点滑稽。”
“你真的没拿吗?”
“我干吗要拿它?那又不是我的照片。”
“要教训我一顿吧?”
“别瞎猜啦。”她说道。
他气得直抖,又很伤心。
当着他的面儿她又把那柜橱的抽屉找个遍,其实这些地方他都找过十多遍了。就在抽屉的上面,在一本关于乌切洛[1397-1475]的书下面,他找到了那张照片,那本书是他在读着的。
F的脸红了。
“你这么胡乱猜疑,我不怪你。”她说,她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你责怪我也是应该的。”他自责地说。
吃过午饭后,她把他遇见她时戴的那顶帽子又戴上看一看该如何改一下。
看到那顶天鹅绒的帽子他的眼睛一亮。F又有一个灵感。
“就这样,我给你画下来,起码画一张素描。”
“画它干吗?你不是说我戴着它难看吗?”
“就是因为它独特。过去就有不少大师,他们先是被一顶帽子所吸引,然后才画帽子下的那张脸的。仑勃朗就是这样。”
“好啦,”她说,“这对我来说太玄妙了,你还是赶紧画你那幅油画吧。”
“今天就干这件事。”
她同意让他画了。他先用木碳笔迅速地画几笔算是热身。然后开始画起来,在帽子上特别下功夫,接着他就用铅笔把她也画了下来,这样可以再画成油画。
在他画画儿时,他问道:“你是怎么沦落风尘的呢?我的意思是,是不是路多维克干的?”
“风———风尘?”她说话时有一种玩世不恭的语气,“既然你已经咯咯叫了,那就好好儿地生你的蛋吧。”
“我是关心你才问的。”
“又来了不是,对有些事情闭上你的嘴巴就是最好的关心。不过如果说你只是想满足你的好奇心的话,我倒可以告诉你,路多维克和这件事无关。至少一开始时是这样,他只是我较早的一个客人,而且我为他提供了服务到现在还没付钱,更不用说他还从我那儿偷了几笔钱。他是我认识的一个地地道道的混蛋。别人起码还有点廉耻,我倒不是说别人和他有多大区别。不管怎么说,那是我自己的主意,我现在告诉你了。可能我现在正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艺术家的情妇。”
F不再理会这种嘲讽,继续作画。
“还有一件事我得告诉你。不是因为我的什么挨饿的父亲,可能他和你说过这件事。我父亲在费索尔有一个小农场,他不仅一身粪臭还有一身铜臭,就是没有一点儿人味。他让我妈妈和我姐姐为他牛一样地干活。我跑了出来,因为我不愿意当他的奴隶。还有,他闲着没有事时还对我摸摸索索。不过多亏了他,我还念了几天书。我干这一行是因为我不想给人当女佣,可我又不会干别的。跑高速公路的一个卡车司机给我出的主意。虽说我已经干上这一行了,可是我特别腼腆,所以我才让路多维克为我拉客。”
她问是否可以看一看把她画成什么样,同时她还问:“你给这幅画取个什么名字?”
他早已有了想法:“一个年轻妓女的画像。”但是他却说:“‘一个年轻女郎的画像,’我要把它画成油画。”
“这对我来说太玄妙了。”她说,但看得出来她很高兴。
“我想留在你这儿,是因为你对我太好了。再说,我想一个艺术家一定懂得生活。如果果真是这样,我可以从他那儿学不少东西。现在我从你这儿学到的是你让我了解到你和别的人都一样,望着你的抽屉发抖。情况就是这样,当你认为你穷的时候,肯定有人比你还穷。”
F又在纸上画了三张,有的戴帽子,有的不戴。其中有一张是艾丝美拉达头戴一顶黑帽子,手里拿着万寿菊。
第二天上午,仅几个小时他雕的圣母像就完成了一半,为了庆祝一番,下午他带她去做了每日祷告,还给她讲了一些伟大的艺术作品的事。
她虽然听得不太明白,但是心里很感激。“你也不是个哑巴嘛。”她说道。
“那要看说什么了。”
那天晚上他们去看了电影,后来又在一家咖啡店要了冰淇淋,这个店离那个少女广场不远。那里的人上下打量着她。F瞪着这些人,他们这才低下头去。她甜甜地一笑,说道:“你在雕圣母像的时候,你是那么轻松自然,可是一画那幅画,就好像一点儿灵气也没有了。”
他承认这一事实。
她承认在他跑到楼下垃圾袋中去寻找那张照片时,她偷偷地看了那幅画好半天。
很奇怪,他并没有责怪她。
“你认为那幅画怎么样?”
“那个女人是谁,那个没画上脸的。”
“我的妈妈,她年轻时就死去了。”
“那个男孩是怎么回事?”
“你是说……”
“他看上去很忧伤。”
“就是要造成这样的效果,不过我不想谈论这件事。这可能会毁了这幅画。”
“在我看来你是在画你自己,在母亲的怀抱里。”
他一时感到惊讶。“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母亲毕竟是母亲,儿子毕竟是儿子。”
“一点也不错,但是我是想努力让她摆脱死神的魔掌。不过这也无大碍,首要的是画的本身,如果我把它完成,它很有可能成为一件一流的作品,如果我要是能把我有时头脑中想见到的那种意境表达出来,这幅画肯定会不同凡响。一个人如果一生能创作出一幅这样的作品,也就可以说是成功的了。如果我要能创作出这样的一部作品,我有时甚至想如果我这辈子要是创作出这样一幅作品,我过去的一切错事即使再重来一遍,甚至变本加厉,我也不在乎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怎么说?”
“我是说我会原谅自己过去所做的一切错误。”
“我可不会那样,”艾丝美拉达说,“我要画十幅伟大的作品。”她说完又对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好笑。
他们在过桥时,艾丝美拉达说:“你可真够痴迷的了,我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耗费五年的时间去画一幅画。要是换了我的话,我宁愿把它放到一边去干些能赚钱的活儿。”
“我有时也是这样,比如,我正在给你画的这幅肖像画。不过我还得回到那幅‘母与子’上去。”
“为什么人们那么爱谈艺术?”她问道,“甚至连路多维克也一样,在他不算账时,也总谈艺术。”
“艺术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是美,而且不仅是美,还更主要是个谜,所以人们爱谈论它。”
“在你画我的那幅画里,谜是什么?”
“这个谜就是你被摄入画中从而被赋予了更多的东西,也就是说你变成了艺术。”
“你的意思是我就不再是我了?”
“绝不会再是你了,艺术不是生活。”
“那就让它见鬼去罢。如果让我来选择,我还是选择生活。没有生活哪儿来的艺术。”
“没有艺术便没有生活,对我来说至少是这样。如果我不是艺术家,那我就什么也不是。”
“我的上帝,难道你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吗?”
“如果没有艺术,我也不再是真正的人。”
“我个人以为你要学的东西还真不少。”
“我在学呀。”F叹了口气说。
“这是个多么了不起的谜?”她问道,“我不喜欢这一套。我周围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就是我不再让它增加的话。”
“那就要入世。”
“什么意思?解释一下。”
“这个问题很复杂。但有一件事那就是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是搞艺术的,这你是知道的。这种想法我认识得太晚了,我浪费了我大部分的青春。艺术的谜在于它比你画上去的或后来又加上的每一笔都不能及的那种东西。尽管你画的是一棵老树,但当你看你的画时,就好像它也在瞪大了眼睛看着你。对我来说还有一个谜就是,尽管我拼命努力,但始终未能完成我这幅最好的画。”
“如果让我来说,”艾丝美拉达说,“我的谜是我为什么会爱上你,尽管我也清楚你只是不把我看成是个贱货而已。”
她说这话时泪水禁不住流了出来。
一个星期后,路多维克在一个早晨就来了。他戴了一副新的黄色手套。他看到已画完的艾丝美拉达的画像,48×30英寸,她头戴黑色的帽子,长长的颈子,手中拿着几支万寿菊。这几乎让他难以置信。
“真是不可思议,如果你肯给我一半收入,我可以给你卖到一百万里拉。
F同意了,这个拉皮条的把手指一交叠[中指叠交在食指上,表示预祝好运],拿上画就走了。

一天下午,艾丝美拉达出门去了,路多维克跑到楼上,上楼时累得他上气不接下气。他来到工作室,手里还提着一个录音机,他说是借来采访F的。
“采访我干什么?”
“为将来留下一个记录,我要把这个采访内容登在《世界艺术》杂志上,我一个表弟在那儿当总经理助手。这有助于你在画廊举办你的第一次画展。”
“我要画廊做什么,去展出我那幅还没有画完的画吗?”
“你最好更多地画一些。坐下,对着麦克风讲,我已经打开了,别担心机器。它不会爬到你腿上去的。放松点,别紧张。只要如实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就行。注意别浪费时间为自己辩解。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路多:很好,我是路多维克·贝尔维迪尔,正在采访画家费德尔曼。请您告诉我,阿图罗,作为一名美国人,绘画对你意味着什么?
F:它是我整个生命。
路多:当一个画家在作画时,你认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F:这一点很难说,我常常感到我就像一个行动迟缓的巫医。
路多:请郑重其事地谈,不然我就得关掉机器了。
F:我并没有坏的意思呀。
路多:作为一个美国画家,你对波洛克做何评价?你认为他对思想解放方面有影响吗?
F:我想是的。但真正的解放是你必须要解放自己。
路多:我们在讨论绘画,并不是你个人的心理,波洛克改变了现代绘画的现状,凡是有些文化教养的人都这么说。你不认为在我们这个国家还有许多人并不了解他吗?可我们并不落后啊。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也包括你在内。凡是抱着旧的模式不放的人都只是在同陈腐的东西打交道,你同意这个观点吗?
F:我并不完全同意,过去的东西并不都是陈腐的,而是有其丰富的内涵的。
路多:好,我们来谈下一个问题。你所喜欢的画家是哪一个?
F:哦———我倒不认为只有一个,我所喜欢的画家有很多。
路多:如果你认为这样会更好,其实那就错了。这里没有什么狂妄不狂妄的问题。如果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利奥纳多、拉斐尔、米开朗基罗,还可能有个把人,但绝不会凡是有名的画家都在内。
F:我是实话实说。
路多:好吧,让我们继续。开诚布公地讲,你从事美术的目的是什么?
F:我要尽力去做好我要做的事,尽量超越,我目前的目的是创作一幅尚未完成的杰作。
路多:那幅关于你母亲的作品?
F:是的,“母与子”。
路多:你的独创性是什么?你为什么对这一主题如此有兴趣?
F:我反对什么独创性。
路多:这是为什么?请你解释一下。
F:大概我还不具备独创性,起码目前还没有。
路多:我的上帝!你今年多大岁数了?
F:四十岁,刚过四十。
路多:可你为什么那么小心谨慎,如此保守?我已经五十二岁了,可思想还像个青年人。好了,请告诉我,你对通俗艺术有何见解?
F:如果它不靠近我,我也不会去主动接近它。
路多:(一时语塞)
F:你刚才说什么?
路多:请注意我所问的问题。我希望你能向我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要画画?
F:我要用我的画阻止时间的流逝。
路多:这倒是个高论,好,请说下去。
F:我已经说完了。
路多:说得明白点,公众要读的。
F:好吧,艺术是我理解生活的一种手段,也是对于我一些推测的验证。我塑造艺术,艺术也塑造我。
路多:我们有一句谚语:“驴子叫声再高也难以上达天庭。”
F:坦率,我倒不在乎你的一些措辞。
路多:你的意思是说画布是一个可怜的艺术家的另一个自我吗?
F: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也不喜欢你那种说法。
路多:我在尽力对你表示更深的敬意。先生,你曾对我说过你把艺术看做一种道德。你这是什么意思?
F:那只是我当时的一种想法。我想大概绘画这类东西给人类的价值在于人们对它的反应。你可以说它增强了人们的意识。如果他感到了美,那它就会让他比原来更知道美,可以说,它增强了他的人性。
路多:你说的“反应”是什么意思?一个男人在强奸女人时也会有反应的,不是吗?如你所说,它也会增强人们的意识。
F:那是不同的反应。强奸并非艺术。
路多:情感就是情感,别管它是如何产生的。它本身并没有道德与不道德的问题。比如有人对阿尔诺的落日产生反应,你能说这种反应要比闻到淹死人的死尸的反应更好或更为道德吗?那么,那些拙劣的艺术又怎么样呢?如果说反应就是比一幅伟大的作品有更多的情感的话,是否可以证明拙劣的艺术也是如你所说的道德呢?
F:恐怕不能。好吧,可能绘画本身并没有,但我们可以换个说法,大概艺术家有的吧?那就是他在作画时他是有的———他在创造形式秩序。秩序是保护我们一切人的,对吧?
路多:不错,监狱也有秩序。记住,有些讨厌鬼也曾是了不起的画家,请原谅我用了一个这样的字眼。是不是这就必然让他们成了有道德的人了呢?当然不是。要是一个画家杀死了他的父亲,然后又画了一幅十分漂亮的耶稣升天图呢?
F:可能我表达得不够准确。可能我所说的意思是我在作画时我最感受到的道德,就像融于真实之中。
路多:现在是你所感受到的东西。我客气点说,先生,实际上,你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用一堆废话把我攻击一顿。
F:你看,路多维克,我不明白,如果你不在意我这么说的话,我倒想知道,既然你只是想侮辱我的话,又何必带这么个机器来?现在你把它给我拿走,派些正当的用场吧。
路多:我不是仆人,先生。我是环境所迫才从事这个不体面的工作的,但是,路多维克·贝尔维迪尔也是有尊严和体面的人。你别以为因为你是美国人,你就可以践踏欧洲人的权利。你让我很不舒服,也给我带来许多不幸,就是因为你干涉了我和那位不幸的姑娘之间的生意关系,使得四个人的生计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你似乎至今还没有意识到你给我们带来的危害———
采访结束。

F狠狠打了那台录音机一拳。

每天早晨他起得比以前更早了,他起来后就画画,等候天亮,尽管天上密布的云无法让光线照射到屋里。最近他也对日常生活的事情有了点耐心,如洗洗衣服,穿着打扮,吃东西,甚至上卫生间。前一段时间他一心作画把这类事都看做负担,极没耐性。每天把画从收藏的地方往外拿,再放到画架上也是很麻烦的事。还得选择颜料,调色,拿起那张老照片(几乎难以忍受)才能开始工作。他本可以在画完后就把画放在画架上,用东西把它遮盖起来,照片也因在画架上不往下取,可是他却鬼使神差般地每次都在把画笔浸泡在盆里清洗干净并收好颜料后也把画取下收藏起来。以往,他有时在画画之前拿起一支画笔,站在那儿沉思或幻想,或有时就呆呆地望着那幅画,让精神放松一些,心境平和地欣赏这幅作品。有一次他画了一小时,而有时又只不过画上一两笔。他吃上半个蛋卷,喝上一杯浓咖啡感到心满意足。这些东西都是艾丝美拉达给准备的,吃完之后他就点上一个烟头,看看杂志。但是现在,他有些日子只是站在“母与子”的前面,心中充满恐惧,每画一笔都心惊胆战的。
由于痛苦,他画上一些深色。画面仍无大变化,那个男孩还是以前那个样,而母亲的面部仍是一天一个样地变幻不定,每天他在用调色刀往下刮色时,艾丝美拉达就在厨房叹息;她知道那是调色刀在画布上发出的声音。这时 F突然想到用这个姑娘做他母亲的模特。虽说她十八岁,但她却是个活生生的人,贝西在拍这幅照片时他的母亲也是刚近中年,当然她和艾丝美拉达并不是一个类型的人;不过这也正是艺术上的那种自相矛盾的性质。艾丝美拉达同意全裸来为他作模特,可是画家让她把衣服穿上,因为他只要画她的脸。她按他要求把姿势摆好,十分耐心地等待着,她的样子是那么可爱,那么投入,那么心甘情愿地几个小时都坐在那里充当模特,而他一边不停地同自己以往只一个人进行创作的习惯作斗争,一面极力想重新塑造母亲的脸部。原来用照片上的肖像为模本,我已经充分地运用了自己的想像力。但这一次到了晚上的时候,他还是又把刚画好的面部又刮掉了,这回模特哭了起来。F让她平静下来,因为他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这回画他自己,不再和母亲在一起,而是和贝西在一起,《姊与弟》。艾丝美拉达的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因为“这样就用不着那张照片了”。可是 F回答说:“也不尽然。”他说他还得用照片,因为他要在“空间和心理上”把握好他们的关系。
在晚饭吃面条时,那个姑娘问他是否所有的画家都那么艰难。
“你说的艰难是指什么?”
“我是指画一幅画要用几年时间。”
“有些人是这样,也有些人不这样,你怎么想到这个问题?”
“我也不知道。”她说。
他把叉子摔在桌子上。“你是不是怀疑我的才能?你这个婊子。”
她站起身来,走进小凹室里。
他躺在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满脑袋令人不愉快的念头。
过了一会儿,艾丝美拉达从小屋里走了出来,吻了吻他的耳朵。
“原谅我,亲爱的,我是希望你成功。”
“我会的。”他大声地说道,从床上跳了下来。
第二天,他穿上一套小孩子的服装———一件短上衣和一条到膝的短裤。他穿着这身衣服作画,体验着已逝的童年的心理,但是这也没有奏效。所以,他还是先把艾丝美拉达的脸画到画面上去,结果还是白天画上去,晚上刮下来。
要生活,要画画。活着还要画画,他就得继续雕圣母像,由于心绪不佳,他有些不愿意再雕下去。后来一天艾丝美拉达告诉他,他们的酱油还有,但面条没有了,于是他用了三天时间雕完了一尊像,匆匆地送到帕尼尼罗的店里,可是这位店主耸了耸肩膀,不肯接受。“我的徒弟已经大量生产这种玩艺儿了,坦白地说,他们模仿你的刀法,工作得很快。呃,现在这个时代,工艺界都是这样。现在这些雕像都成了堆。可旅游者得等到春天才能来,那些巴伐利亚人怎么的也得等很长时间才能翻过阿尔卑斯山到这边来。不过我很欣赏你,欣赏你的技术,我给你两千里拉,你看是留下还是拿走?今天我很忙的。”
F没吱一声,走开了,他后来突然想到在柜台上有一副黄色手套,他似乎见过的,那是谁的呢?在回去的路上,他沿着阿尔诺河走着,他把那尊雕像扔进了河里。它把绿波荡漾的河水溅起了一片金色的水花,沉下去了,又浮到水面,身子翻了过来,顺流漂下去了,两眼仰望着蓝天。
后来他又做了两尊,精工细作,十分精致,然后他自己拿到托尔纳博尼大街和新葡萄园去卖,但运气不佳,那里的货架上摆满了宗教里的种种人物雕像,只有一个商店老板想出六千里拉向他订做一尊玛丽莲·梦露的雕像,最好要裸体的。
“那类东西我可做不来。”
“那么浑身长满粗毛的施洗者约翰呢?”
“雕他要给多少钱?”
“我出五千。”
“可是我认为雕他没有多大意思。”
艾丝美拉达想撞撞运气去卖那两尊雕像。F让她不要到帕尼尼罗那儿去卖,于是这个姑娘一手拿着一只雕像,站在教堂广场,终于把一只卖给了一个大个子德国牧师,他付了一千二百里拉,另一只让一个戴黑纱的寡妇买了去,她只向她要了八百里拉。当 F听到这些情况之后,他咬了咬牙,发誓说他以后再也不雕了,艾丝美拉达劝他不要生气。
他就找些临时性的工作,先是在洗衣店找了份活儿。那份工作累得他晚上没法再画画。一天早晨他在洗礼堂,和圣·基亚拉以及中央车站的人行道用粉笔画圣母的画像,她身穿蓝色的长袍,怀里抱着孩子,站在天使长拉弗尔的身后,在那儿他差一点被警察抓起来。过路人围在旁边观看着他画,可是当他拿着帽子向他们要钱时,他们又都匆匆地走开了,只有几个人往圣母身上扔了几枚硬币,F把钱拾了起来,又换地方去画了。一个身穿褐色僧袍,脚穿凉鞋的僧人一直跟随着他。
“你为什么不找个能赚钱的工作呢?”
“忠告并不值钱。”
“艺术也同样不值钱。”
他来到凯普勒布兰卡奇,并在那儿一直呆到天黑,他端详着马萨乔的壁画,惊叹这些天才的杰作。如果你要没有这种天分,要达到这种境界是十分困难的,一幅杰作就是一个奇迹。可是在艺术的领域里,奇迹也是层出叠现的呀。
他从身边的一位艺术家那儿借了一支鱼竿钓起鱼来,在三圣桥的桥边上坐着一排人在垂钓。F把鱼竿拴在栏杆的钉子上,然后他就走来走去地等着,每几分钟就回来看一看,那个浮漂还在阿尔诺河上漂浮着。他一无所获。可是他身边那个老人却钓到八条鱼,他给了他一条一只眼,很难看的鳗鱼。那是十一月份,先是多云转阴,后来又下起雨来。工作室的天棚已出现了一块块的湿斑,丰饶角已经开始漏雨,房间里很冷。房东在十二月之前是不肯给暖气的。要想取暖很困难。但艾丝美拉达用那条鳗鱼煨了一个汤,味道十分鲜美。第二天晚上她又借来些麦片,咕嘟咕嘟地煮了一锅麦片粥,到了第三天的中午午饭时,只有一些剩面包和每人半个洋葱了。但是到了礼拜天晚饭时,她又端上来煮肉,青豆,还有咸甜菜叶。他疑心重重地问这么多好吃的是怎么来的。她承认她从路多维克那儿借了几百里拉。
“那我们怎么才能还他呢?”
“不必还,他还欠我不少呢。”
“别再跟他借了。”
“我可不怕他,是他怕我。”
“我不喜欢他过来走动,我在对付一个无耻之尤的家伙。”
“你可别相信他,”她说,心里有些害怕,“他要是能杀你都想把你一刀杀了。”
“他没有这种机会。”
后来她又问道:“你干吗要雕那些圣母像,挣一千两千里拉也派不上什么用场。再说,你雕的那些木像又那么漂亮。”
“我倒不是为了那几个钱,何况花那些时间也不划算。”
那个房东戴着一个女人的黑头巾没有敲门就闯了进来。他一边大声喊着要他付房租。
“我要叫市政部门来人把你们俩赶出去,这个小妞儿还有你。你们干那些非法的勾当把我这儿名声都搞臭了。你的朋友把你们在这儿干的事都告诉我了。我该知道的我都知道。”
“你当然知道你能把这房子租给谁,”F说,“如果不是我们住在这儿,这房子早就完了。我们搬进来之前,这儿已经空了六年了,我要一走,你这儿谁也不会再来租的。”
“你不是佛罗伦萨人,”他喊道,“你连意大利人也不是。”
F在一个木器制造公司找了一个收入很低的工作,作为一名熟练工被聘用,当然不是帕尼尼罗那一家。他每天工作很长时间,专门旋上粗下细的圆桌腿,制做仿古家具。在他上下班的路上,他留心着地上,看有没人丢到地上的零钱。每天他都仔细地看着艾丝美拉达烧些什么饭菜,吃些什么,再计划下一顿买些什么。真是精打细算,每天吃完晚饭,艾丝美拉达洗完盘子,他就赶紧把灯闭上。有一回,有个男人背个袋子敲门,艾丝美拉达把她自己的头发剪下六英寸,卖给了他,她用这些钱买了一身暖和一点的内衣。
终于她再也熬不下去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一无所有,我能怎么办?”
“我也没办法,我要再回到老本行,你同意吗?”
“我从来没那么说。”
“如果我不回去做,你总得这个样子,只要你不画画,你总是这个样子。”
他一言不发。
“你为什么不说话?”
“你让我说什么?”
“你可以说不同意。”
“不同意。”他说。
“你说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同意呢?”
他走出去散散心,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白痴》的那个宫殿周围徘徊流连了好一阵子。但心绪也没有好转。他回去后对艾丝美拉达什么也没有说。其实他的心情还没糟到那个地步,但他想他有必要这样做。从内心里他还真想让她出去做,管她去做什么呢。这是环境所迫嘛,他想。
艾丝美拉达又找出她那顶黑帽子,那两条连衣裙,还有那双金色的高跟鞋。在那顶天鹅绒的帽子上又把两朵银色的玫瑰花缝了上去。裙子两边的开衩她又改了一下,让它开到了膝盖以上,胸口也放低了,把她那两个坚实的乳峰更突现出来,她把那些紫色的金属饰片扔进了垃圾袋。
“可是我得需要人保护才行。”她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不想让那些狗娘养的伤害我,或不给够钱就走。那可是血汗钱。”
“我来保护你。”F说道。
他戴上一副墨镜,把一顶黑色维罗呢帽压得低低的,几乎挡住了眼睛。穿上一件鼠皮领的大衣,把扣子上面扣到下巴,下面扣到了脚踝。他穿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他本想把胡须也蓄起来,但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因为他唇上发红的胡髭已经又厚又硬了。他还带了一根里面藏着刀的手杖。
他们一起到了共和广场,好像彼此都挺高兴的。“为了艺术,”她说,过了一会她又狠狠地说:“艺术,去他妈的吧。”
她在内心深处咒骂他,后来又原谅了他。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她说,“心里不满就想说出来。”
他答应她,一旦那幅画完成,就同她结婚。

F自从艾丝美拉达为他作模特之后,每天上午都作画;她洗澡,修手指甲和脚指甲,上睫毛膏,然后悠闲地用午餐。午饭后,他们过桥去共和广场。她坐在长椅上,腿高高地跷着,吸着烟,F就坐在不远的另一张长椅上,在一个小本子上画画儿,有时他发现自己画着一些不堪入目的画儿,有男人跟女人的,有女人跟女人的,还有男人跟男人的。但是他从不和坐在附近的其他鸨儿搭腔,他们大都在那儿打牌。艾丝美拉达也不和其他妓女搭腔。她们都管她叫做“傲慢的小婊子”。当有的男人走近她问她是否有空时,她点点头,或者透过那半截面纱望着他,说有空,可是那模样就好像要说没空似的。她站起身来,其他的妓女眼睛盯着她,她们的嘴也没放过她,看着她同客人慢慢地走进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街。他们在那里租了一间小屋,那儿离广场不远,这样可以不浪费客人的时间,又可以很快回到广场上来。屋里只有一张床,水盆和便盆。
每当艾丝美拉达站起来时,F也立即把小画本塞进大衣口袋里,然后慢慢悠悠地跟在他们背后。有时在美好的晚秋的下午,他还一边走一边深深地吸上几口这清新的空气。偶尔他还停下来买一本《民族杂志》翻一翻,或者饿了时买一杯浓咖啡喝,再吃几块点心。然后再到那间小屋去。他走上充满气味的楼梯,坐在门外等候,在她没完事之前他就在昏暗的灯光下画几幅画消磨时间,或者用小锉刀修修指甲。一般情况客人总要十五分钟或二十分钟才能出来。有的客人愿意再多呆一会儿,可是那要另付钱的。这是规矩,没有什么好说的。客人穿好衣服后一般留下点小费,特别是他们感到满意时。艾丝美拉达这时才穿衣服,她对脱了穿,穿了又脱都已经厌倦了。在这么长时间里,只有一回她不得不叫 F,她告诉他说那个又老又干瘪的嫖客说没有让他尽兴,不想付钱。
F闯进屋去,手里握着那把从手杖里抽出的刀,指着那家伙的喉咙说道:“把钱放下,然后滚蛋!”那家伙脸都吓白了,慌忙离开,屁股上挨了 F一脚。艾丝美拉达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她把钱递给F,一般情况是两千里拉,偶然也有三千的时候。如果遇到个大款儿,或是上了些年纪而特别喜欢十七八岁小姑娘的嫖客,他们会给七八千里拉,当然这种情况极少。F把钱点了点(一般情况小钱比较多),然后把钱装进自己的钱包,再用橡皮套把钱包一扎。晚上他们一起回公寓去。路上艾丝美拉达把要买的东西顺便就买了。他们晚上不再工作了,除非白天收入不好。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吃过晚饭再出去。这时的广场已是灯红酒绿的世界,霓虹灯闪烁着,咖啡馆,酒吧间里生意红火,竞争也十分激烈,一些衣着华贵的丽人也纷纷出来活动。F来到酒吧,去找那些单身的男人,问他们要不要漂亮的女孩子。如果他们有兴趣,他就带他到艾丝美拉达那里。如果是下雨天,或天太冷,他们就待在家里打打牌或听听收音机。F在圣灵银行开了一个户头,这样在冬天天太冷或艾丝美拉达生了病不能工作时他们可以随时支取些钱。他们都在半夜才睡觉,第二天F起得早,他利用这段时间作画,而艾丝美拉达则起得很迟。
一天早晨,F戴着墨镜画画,艾丝美拉达见到他尖叫了起来。
后来,她出去买东西,路多维克又闯了进来。他简直疯了一般,通常苍白的脸,现在涨得通红,用他那根马六甲藤条手杖指着F。
“她又回去干活为什么不通告我一声?我是要收回扣的,她必须要听我的!”
F真想抓住他大衣的已破损的后襟一下子把他扔出去。突然,一个很有意思的念头在他头脑中一闪:何不叫路多维克把她领去,这样他可以终日作画,然后把艾丝美拉达每日所得分出百分之八给他。
“说句客气话,”那个老鸨口气挺硬地说,“我至少也得要百分之二十五,你知道我是有责任和义务的,何况我身体也不好。”
“我们只能给你百分之八,一分也不会多的。”
艾丝美拉达买了一两袋东西回来了,当她听明白了这个协议,她说宁可她不干也不与路多维克一起工作。
“你要嫖你自己去嫖,”她对F说,“我回到费索尔去。”
F极力想让她平静下来,说:“我是想他病得太厉害,所以才答应让他也得点好处。”
“病得厉害?”
“他只有一个肺。”
“他有三个肺,四个睾丸。”
F把路多维克赶了出去。
下午,他又坐在共和广场的一个长椅上画画儿,艾丝美拉达就在不远的另一张椅子上坐着。

在F去卫生间的时候,艾丝美拉达把贝西的那张老照片给烧了。“我一天天老了,”她说,“我还有什么前途?”F真想把她掐死可又下不了手,而且自从艾丝美拉达为他充当模特以来,他再也没有用过那张照片。不过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感到若有所失,那张发黄的旧照片成了他和母亲与贝西能看得见的惟一联系,也是让他可以回忆过去的惟一线索。不管怎么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记忆又变得虚无缥缈了。他更加狂热地画,可是越画越不像,越是急于完成那幅画,可形象却越差越远,与人物和主题都越来越远。下午艾丝美拉达留下他自己画画,她独自一人出去,回来时把钱交给他,只是比以前更少些了。他又有了新的信心,新的乐趣和新的构思。那幅画的主题由“母与子”变成了“姊与弟”,而现在所面对的又成了“妓女与皮条客”。虽说她现在已不再为他作模特了,但他已有成竹在胸了。有一次,他把她的脸画在画布上,一周也没有刮去,我已经抓住要领了。他曾想把自己的脸用砂纸磨掉,换上路多维克的脸,但这毕竟是件大事,最后他还是没有那么做,还是保留了自己。这是我最诚实的作品。艾丝美拉达现在是十九岁的妓女,而他,这儿添一笔,那儿改一笔,让自己年纪不断增长,已经成了十五岁的皮条客了。这使得这幅画让人感到奇怪。它所孕含的意义,我想,我现在如此是从小时候逐渐变化而来的。后来我又想,这没有什么意思,一幅画不过是一幅画而已。
画是完成了。可是F却害怕画完它:他下一步做什么?他又要花多长时间?但是这幅总会有一天要画完的。画应该说是画完了罢:女人和男人都有了,妓女和皮条客。她是一个女孩,一双黑眼睛里透着恐惧,纤弱而端庄的颈子,小而显得刚毅的嘴;他是个男孩,胸有城府的样子,又像要哭的模样。看上去这两个是互相保护着对方。真是一种神圣的象征。这种形式闪现在眼前。他曾痛苦过,痴迷过,感情矛盾过,但最终看到了胜利———画终于完成了!尽管心力交瘁,感动异常,他还是很满意的,一种如释重负的喜悦———啊,艺术!
他把艾丝美拉达叫过来看这幅画。她的嘴唇在抖动,脸色越来越苍白并把脸转了过去,她终于开口了:“对我来说,那就是我。你把我画得很像,这是没有疑问的。这幅画的确是个奇迹。”她看着画,哭了起来。“我现在该退出我现在干的这一行了。我们结婚吧,阿图罗。”
路多维克穿着那双夹脚的尖皮鞋走起路来有点一瘸一拐的,他来到楼上请求他们原谅他。当他看到那幅画已画完,端端正正地立在画架上,现出惊愕的样子。
“简直没话可说,”他说,“我还能说什么呢?”
“别罗嗦,”艾丝美拉达说,“没人想听你胡说八道。”
他们打开一瓶苏瓦韦葡萄酒,艾丝美拉达借来一只煎锅,烧了一个小牛的里脊肉,以示庆贺。他们的邻居也来了,齐特利,一个插图画家,还有他的妻子。这可真是一个喜庆的时刻。F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一生,大家听得都很入神。
邻居离开后,只有他们三个人了,路多维克很客观地说出了他自身的软弱的一面。
“和佛罗伦萨大街上的其他人相比,我并不算是个坏人,我的问题在于我太容易原谅自己。这自然有其不利的一面,因为这样一来对一些有害的行为就不知约束自己,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明白我的意思。这样坏的习惯很容易养成,一个人长大以后就难改正了。我父亲就有一种犯罪倾向,这些坏东西又遗传到我身上,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我爱慕虚荣,自私,虽说还不算是目中无人,骄横跋扈,可是鸡鸣狗盗的事也干了不少。可以说大恶不敢为,小恶无不为。当然我也想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可是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呀。何况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你能改变自己吗,先生?然而我从不隐瞒自己的缺点和毛病,所以我今天特意来向你,你们俩来道歉,我过去给你们带来那么多的不便。”
“别说废话了。”艾丝美拉达说。
“这个人挺坦诚。”F说,他有些生气。“没有必要总对他那么无情。”
“阿图罗,你去睡吧。”艾丝美拉达一边说一边进到小凹室去,路多维克还在作自我坦白。
“说实话,我也是个失意的艺术家,但至少我还为别人提供有益的建议而有贡献于艺术创作,不过,你乐意的话也可以做。你的作品的确是个奇迹,当然是很有毕加索风格的,只不过在技巧方面有些过了头。”
F表示非常感谢。
“第一眼看上去,我以为这两个人的身体比他们的脸的彩色涂得更厚了,特别是比那个姑娘的脸厚,这就破坏了画表面的整体性,我后来又琢磨了一下其他厚涂的地方,我越看越感到那并不重要。”
“只要它看上去只是一种无意识的行动,谁也不会很在意的。”
“不错,我惟一的批评就是这幅画长期在黑暗中画,它得需要些光才行。我建议用一点柠檬色和一点红色,只是一丁点儿。不过这只是我的一点建议,仅供你参考。”
艾丝美拉达从小屋里出来了,穿了一件红色的睡袍,上面是一件黑色带带子的紧身马甲。
“别动它,”她警告说,“这幅已经无以复加了。”
“你怎么知道?”F问道。
“我也有眼睛。”
“大概她是对的。”路多维克说道,他打了个哈欠。“谁能懂得艺术呢?我只是顺道到这儿来的。如果你想把这幅画卖个好价钱,我想你最好找个好代理商,我在这座城里倒认识一两个,明天早晨我可以把他们的名字和住址给你带来。”
“不用你操心,”艾丝美拉达说,“我们不需要你帮助。”
“我想先把这幅画留几天,我再看一看。”F坦白地说。
“随你便。”路多维克弹弹帽子,说声晚安就一瘸一拐地离开了。F和艾丝美拉达一起上了床。后来她又回到厨房那张小床上,把红色的睡袍脱去,穿上一件旧的白色麦斯林纱的衣服。
F有好一会儿在想着下一步画些什么。或许画一画路多维克?他的脸在镜子中映现出来,那双亮闪闪贼溜溜的眼睛。他睡着了,睡得很香,但半夜里又醒来,心情不太好。他在头脑中把那幅画仔仔细细地回味一遍,结果越想越让他失望。妈妈这些年到哪儿去了?他起来去看那幅画,一边看着,一边又改变了看法,还是画得不错嘛。不过,路多维克的话还是有点道理,这画是暗了些,应该加点光。他又把涂料调好,拿起画笔,开始工作,似乎很快就达到了他所追求的那种效果。接着,他又想在姑娘的脸上也应加点工,不过在眼睛和嘴上再加上几笔,让她的表情更真实。她更要像妓女,他自己要年龄再大一点。当阳光已照亮窗户时他才意识到他又工作了好几个小时。F放下画笔,洗了把脸,又回来看这幅画。从内心里让他感到恶心,他也看出了让他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他把这幅画给毁了。它慢慢地被淹没在两眼的泪水里。
路多维克带着一个西装革履、大腹便便的朋友来了,他是个书画商。他们看了这幅画之后都笑了起来。
五年殚思竭虑的努力付诸东流了。F 在画面上挤了一管黑色,用一只粗笔把那黑色涂在画中的两张脸上,然后向四面八方抹去。
当艾丝美拉达撩起帷帘,看到画弄成这样,哀叹着,拿了一把切面包的刀向他冲去。“你这个凶手!”
F从她手中把刀夺了过来,然后痛苦地举起刀刺进自己的腹部。
“这才是我应得的报应。”
“这才是道德之举。”路多维克表示赞同地说。一九六八年

◆我的儿子是凶手
他醒来,感到他父亲就在走廊里,在那儿听着。他听他睡觉和做梦,听他起床,摸起裤子。他不想穿上鞋子。他也不想去厨房吃东西。他面对着镜子,但双眼紧闭着。坐在卫生间里一坐就是一个小时。一页一页地翻着他读不懂的书。那种孤独让他痛苦。父亲站在门外,儿子能听得见他在听。
我的儿子就像一个陌生人,他什么也不告诉我。
我打开门,看见父亲在走廊里。你干吗站在那儿,为什么不去工作?
因为我现在是放寒假,不是放暑假,放暑假我才去打工。
你站在这又黑又有味的走廊里,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到底要干什么?我想你什么也看不见,你为什么总是偷偷地监视我?
我父亲回到他的卧室里,过了一会儿,又回到走廊里来倾听。
我听见他有时候在他屋里,但是他不和我说话,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对于父亲来说,这真是一个令人害怕的感受。或许过几天他会给我写一封信,我亲爱的父亲……
我亲爱的儿子哈里,把你的门打开。我的儿子成了囚犯。
我的妻子上午走了,她去了已出嫁的女儿家里,女儿正准备生第四个孩子。妈妈去为她烧饭,打扫房间,照顾那三个孩子。我的女儿现在的身体不太好,血压太高,一天多半时间都卧床休息。医生是这么嘱咐的。我的妻子整天不在家。她担心哈里会出事。自从他去年夏天从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很孤独,神经兮兮的,总一个人想事儿。如果你同他说话,他就是回答你,也多半是和你吼。他看报纸,抽烟,呆在自己屋里不出来。只是有时他上街去散散步。
散步怎么样,哈里?
散步就是散步呗。
我妻子劝他去找找工作,他去了一两次,可是一旦有人给他一份工作,他又不肯干。
倒不是我不肯干,而是我感觉不好。
那你为什么感觉不好呢?
我感觉就是我感觉。我的感觉没错。
是身体不舒服吗,乖孩子?还是去看看医生吧?
我请你别再这么叫我了。不是身体的问题。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不想说。我不想干那种工作。
找个工作暂时先干着,我妻子对他说。
他开始吼起来。什么都是暂时的,既然是暂时的,我干吗还去凑热闹?我的感情是暂时的,这个该死的世界也是暂时的,我最讨厌的工作也是暂时的。我要不暂时的,有吗?你上哪儿去找?
我父亲在厨房里听着。
我的暂时的儿子。
她说如果我有了工作会感觉好些的。我说那也未必。从十二月以来我已满二十二岁了,一个大专毕业生,你知道哪儿能用你呢?夜里我看电视里的新闻节目。我每天都在看这场战争,一个小屏幕上的大激战。炸弹如雨点般倾泻,烈焰腾空而起。有时我俯过身去用手掌去触摸战争。我等候我的手被炸毁。
我的没有手的儿子。
我盼着哪一天被选去当兵,但是那种惯常的方式我不以为然。我不愿意去。我要去加拿大,或其他一些我能去的地方。
他的那个样子把我妻子吓坏了,她巴不能早点去我女儿家去照顾那三个孩子。我同他留在家里,但是他不同我说话。
你应该打电话给哈里和他谈一谈,我妻子对我女儿说。
我有时会打的,但是别忘了我和他差九岁呢。我想他会把我看成另一个母亲而他有一个母亲也就足够了。他小的时候我是很爱他的,可现在对一个不思回报的人你是很难和他打交道的。
她有高血压。我想她是怕打电话的。
我请了两周的假。我是在邮局的窗口卖邮票的。我告诉我那儿的头头儿说我身体不太好。这也并不是说谎,他说我可以请病假。我说我还不是病得那么重的,我只要休息一段时间就能好。但是我告诉我的朋友莫·伯克曼说我请假是因为哈里太让我操心。
我理解你的心情,利奥。我的几个孩子也很让我操心着急。如果你要养大两个女儿那真是向命运押上了人质。可是我们还得活着。这个周五晚上来打打扑克怎么样?我们过去玩得一直挺好,可别把你最好的消遣方式也给剥夺了。
我得到周五时看看情况怎么样,现在可不能就答应你。
尽量来。这类事,只要有一定时间,一切都会过去的。如果情况还可以,你就过来吧。就是情况不怎么好,也过来,这样才能让你解除紧张感,从忧虑中解脱出来。你这么大岁数了,要是总处在焦虑状态你的心脏会承受不了的。
这是最令人焦虑的事情。如果我只是为自己而焦虑,那我心里是有数儿的。我的意思是,这种情况是不存在任何谜的,我自己都可以说清楚。利奥,你真是个大傻瓜,从现在起,你什么也不必忧虑———忧虑什么?那几块钱吗?忧虑我的健康吗?我的身体虽然经历几次人生的浮沉仍然不错。还是忧虑我那已接近六十而且不再年轻的年龄呢?可是人人不是都安然地过了五十九而奔六十了吗?有谁能让光阴倒流呢?但是如果这是别人的忧虑,那才是最糟的,因为你不知道他为什么忧虑,你也很难知道他内心是怎么想的,你找不到开这一把锁的钥匙,你所做的只能是忧上加忧。
所以我只好在走廊里等。
哈里,别为这场战争而忧虑。
请不要告诉我你忧虑些什么,又有什么不让你忧虑。
哈里,你的父亲很爱你。你小的时候,每当我下班回来,你总是跑向我。我把你抱起来,把你举起来,举到天花板。你爱摸天花板,用你那双小手。
我再也不想听这些话了。就是这些,我最不想听。我不想听我小时候的事儿。
哈里,我们怎么就像陌路人一样?我所说的都是我所记忆的最美好的时光。我记得那时我们都不怕表白我们是爱对方的。
他一言不发。
我给你煎一个鸡蛋罢。
鸡蛋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那么,你要什么呢?
他穿上大衣。他从衣帽架上把帽子取下来,出门上街去了。
哈里披着长大衣,头上戴着褐色、顶部凹陷的帽子,沿着海洋公园路走着。他的父亲跟在后面,这件事让他心里十分生气。
他又快步走上一条宽阔的大道。从前这儿曾有一条不通车辆专供骑马人用的土路,现在铺成水泥路,成了自行车道了。这儿的树木不多,它们黑而粗的树枝映在灰蒙蒙没有太阳的天空。在 X大街的一个角落,在那儿都嗅到科尼岛的气味,他穿过街道,开始往回家的方向走。他假装没看见他的父亲也跟过来了,尽管他十分气愤。他的父亲也穿过街道,跟他一起往家走。当他到家时,他估计哈里已经回到楼上。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关上。他从前做过的事他又做起来了。
利奥掏出他那把小钥匙去开信箱。那里有三封信。他看了看那三封信,看里面是否碰巧有儿子写给他的信。亲爱的父亲,让我向你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可是没有这样的信。其中一封是邮政局职工慈善团体寄来的,他把这封信放进了他上衣的衣袋里。还有两封是给哈里的。其中有一封是征兵局寄来的。他把信拿到楼上儿子的房间,敲了敲门,等在门外。
他等了好一会儿。
这时那个孩子嘟哝着,他说,征兵局给你寄来一封信。他扭动门把手走进屋去。他的儿子躺在床上,两眼紧闭。
把它放在桌子上。
要不要我给你打开,哈里?
不用,我不用你打,把它放在桌子上,我知道里边都写了些什么。
你又给他们写信了吗?
这是我他妈的营生。
父亲把信放在桌子上。
给儿子的第二封信他拿到了厨房,把门关好,然后在锅里烧了一些水。他想尽快地把这封信看一下,然后再用糨糊把它封好,再放回楼下的信箱里去。他的妻子从女儿家回来时会用她的信箱钥匙打开信箱,然后由她交给哈里。
父亲读了这封信。是一个姑娘写来的短信。姑娘说六个多月前哈里从她那儿借了两本书,由于这两本书对她很重要,希望哈里尽快返还这两本书。他能否尽快回信,这样姑娘就不必再写信了呢?
正当利奥在读这位姑娘给哈里的来信时,哈里来到厨房,当他看到父亲那副惊慌失措、面带愧疚的样子,他一把把他手中的信抢过来。
你这样的监视我真该宰了你。
利奥把脸转过去,透过厨房的小窗望着公寓的院子。他的脸感到在发烧,他心里感到很难受。
哈里一眼就把信看完了,他把信给撕了,然后把写有“私人信件”字样的信封也撕得粉碎。
如果你再这么干别说我杀了你,我最恨你这样监视我。
哈里,你在和你父亲谈话啊。
他离开了家。
利奥来到他的房间巡视一周。他看了一下衣橱的抽屉,未见异常。靠窗的桌子上有一张纸,哈里在那上写了字,上面写着:亲爱的艾迪斯,你干吗不管好你自己的事?你要再给我写那种愚蠢的信,别说我杀了你。
父亲也穿上大衣,戴上帽子离开了家。他先一路小跑地走完一段路,直到看见哈里在街的另一侧,他才放慢脚步。他跟在后面,和他相距半个街区的样子。
他跟着哈里来到科尼岛路,眼看他登上一辆去科尼岛的无轨电车。利奥只好等下一辆车。他曾想打一辆出租车,让车紧随着无轨车,可是这时不见一辆出租车。他等了十五分钟终于等来了无轨电车,他上了车,一路直奔科尼岛。那是二月份天气,岛上湿湿的,也很荒凉。在激浪街上有几辆汽车停靠在那里,街上没有什么人。天像要下雪的样子。利奥踏上木板铺成的海滨人行道,在一阵阵夹着雪花的海风中各处寻找儿子。海滩上雾气蒙蒙,没有一丝阳光,不见一个游人。卖热狗的小摊床,射击游艺场,淋浴房都关了门。暗灰色的海水,就和被熔化的铅水一样,好像已凝止不动了。海风夹杂着水汽,打在他衣服上,他一路走着,一边打着寒战。灰色的海面上一层层浪花泛着白沫,像戴着白色的帽子,向海滩涌来,静静地拍打着海岸。
他这样一直走到出海闸门,一路上觅寻儿子。到了那里,他才往回走。在走到布莱顿海滩时,他看到一个人站在岸边,不断涌来的海水已没了他的鞋子,这个人就是哈里,他穿着鞋子站在海水里。
利奥向儿子跑去。哈里,那是个误会,请原谅我,我打开了你的信,我很抱歉。
哈里没有动。他站在水里,他的眼睛凝视着涌起的铅灰色的海水。
哈里,我害怕。快告诉我到底怎么啦?我的儿子,可怜可怜我吧。
他一声不吭。
一阵风吹掉了他父亲的帽子,吹到了海滩的一边。看样子要把它吹到海里去。这时又一阵风把它吹回海滩人行道一边。它在沙滩上像轮子一样滚动着。利奥跑着去追帽子。风又把帽子吹向他的这一边,被他的脚挡住了,他拾起了帽子。这时他哭了起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抽泣着,用冷冰冰的手指擦着眼睛,又向水边的儿子走去。
他是一个孤独的人。他就是这个类型的人。他总是一个人独处。
我的儿子是自己形成的这样一种性格。
哈里,我能对你说些什么呢?我所能告诉你的就是谁说生活是容易的?从什么时候?它对我从前不易,对你现在也不易。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这样,还让我说什么呢?但是如果一个人不想活下去,那么就是他死了又能怎么样呢?于事无补,还是于事无补,最好还是活下去。
回家吧,哈里,他说:这儿太冷。你两脚泡在水里会感冒的。
哈里毫无表情地站在水里,过了一会儿,他的父亲离开了。当他离开时,风又把它的帽子吹掉了,沿着海滩滚动着。他看着它被风吹走。
我的父亲在走廊里听着。他在大街上跟踪着我。我们在水边相遇。
他追逐他的帽子。
我的儿子站在那儿,双脚浸在海水里。一九六八年

◆威尼斯的玻璃吹制工
威尼斯是个漂浮在水上的城市,到处是绿色和金色的运河和水道。费德尔曼也漂浮在水上,从船头到船尾跑个不停。无情的西罗科风[sirocco]不停地吹着。人工岛上的木板靠一些吱吱作响,年深月久的木桩支撑着,现已浸入水里。那些木桩一会儿向外面小岛方向歪去,一会儿又被带着油污的回浪冲得向岸边微微倾斜。这位与绘画久违了的画家站在市政清污船上,不断地用网从发臭的水中往船上打捞死老鼠和漂浮在水面上的莴苣菜叶。他常常因晕船而感到恶心眩晕。他到威尼斯是来参加每两年举办一次的画展的,但从那以后就没有再离开。
十一月的浓雾笼罩了这座水道纵横交错、街道狭窄的城市,模糊了街对面高大的钟楼,教堂尖塔,以及栉比鳞次的红瓦屋顶。四周的小船木桨溅起了水花,他在雾中行驶的汽船四周跑来跑去,大声地喊叫着,怒骂着,想盖过周围汽笛的鸣叫声和环礁湖里救生艇所发出的丧钟一样的警铃声。对费德尔曼来说,既无需救生艇的铃声也无需教堂的钟声,他是被时代和潮流淘汰的人。在万灵节那天,他无法抵挡那种诱惑,跟在一艘黑色和银色相间装饰的送葬大船和一队挂有葬饰的凤尾船的后面,那些船就像无声的箭,飞快地向圣·米奇勒那个长满松柏,阴郁的墓场小岛驶去,那个浑身素缟的女孩尸体直挺挺地躺在棺木之中,上面盖着用温室鲜花制成的花环,四周还有木雕的天使护佑着。她似乎在等待着,可不论她等待着什么,寻找着什么或渴望着什么,一切都已不再。啊,贫穷也意味死亡,尽管这要看你怎么看待它了。他看得太久了。
费德尔曼在十二月又做了摆渡工,把一些固定的乘客从大运河的这一岸运送到对岸,他们的头部都隐在雾中,看不清脸面,对岸的地也是湿漉漉的。哪一边都是如此。连绵的冬雨敲打着坐落在铺满泥状绿藻起伏不平的海滩上的大宅屋顶,那些宅第的墙面早已为风雨侵蚀而剥落,雨滴也劈啪地落在街头,市场上那些攒动的雨伞上。这位前画家戴着一顶湿帽子,在商店的橱窗里寻来觅去,他知道那些旅游者对那些东西不感兴趣也不买。威尼斯充满了他所渴望和所讨厌的东西。然而他要寻找的是一件惟有他费德尔曼才识货的艺术品。
一月份,亚得里亚海冰冷的海浪又一次漫过防护大堤,在城市广场上一米深的积水打着旋儿,淹没了圣马科的人行道。如果你会游泳你都得游到干船坞的台阶上去。凤尾船在威尼斯石头护围上轻轻地划过,潮湿的“大海新娘”每年也都要浸入水中一两英寸。费德尔曼就像一条冻鱼似的,穿着一条瘦瘦的裤子也得一英寸一英寸地浸入水中,去想象丁托列托那幅《海潮中的威尼斯》的意境。
雨总算停了,太阳出来了,但仍是一片寒意,不仅是池、塘被淹没了,就是海边和水道旁的一些开阔地也已被水漫过。费德尔曼由于受到两个划凤尾船的爱国者的投诉而被解雇,不再做运河的摆渡工作了。现在他自己干起了连背带摆渡乘客的活儿,每个人他收一百里拉,对那些又老又瘦的顾客,只要他们不在背送时过紧地勒住他的脖子,他一般只收他们半价。他曾在报纸上读到过一个消息,说一个恶魔似的叫化子把一个背他的好心的撒马利亚人弄到水里淹死了,就是因为他把他的脖子勒得太紧。他们当时正在过一条涨了水的小溪。对那些太胖的人,他总是留在后面再背,尽管他们十分气愤,说他对胖人抱有偏见,有的还主动要付双倍的价钱。有一回,一个贵夫人模样的老女人在他背她时,还用一只丝绸阳伞当鞭子敲打着他,她那声音就像从大号里发出的一样。
费德尔曼穿着齐臀高的长筒靴,在水中走来走去,把那些顾客一个个背到干爽的陆地,那水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就像一面破碎的镜子闪着光。人们上了岸之后很快就消失在大街小巷之中了。偶尔背一个年轻女性,他可以十分温柔地摸一摸她的腿,但是冬天穿着厚厚的衣服,不会引起她任何反应,但这对他干活的劲头儿来说总是有些鼓动。有一个很漂亮的威尼斯女人刚一被他背起,就开始咯咯地笑,后来简直就是大笑,他艰难地在塘中摸索似的向前走着,她似乎很开心,根本无法控制自己。她坐在费德尔曼后背上,很高兴这样让人背着,她的臀部在他的臀上一颠一颠的,她的面颊紧贴着他的耳朵,有时不经意地把他弄得很痒,一双很美的腿,穿着黑色的袜子,和他弯曲的手臂紧紧缠在一起。当他轻轻地把她放下时,他的阴茎已经勃起,她含情脉脉地在他面颊上吻了一下,然后转身匆匆地走了。费德尔曼看着她,她又回过头来,冲他粲然一笑,又向他挥了挥手,表示再见就走开了。他真希望她没有走开,因为他回味了一会,感到他已经爱上她了。
水退下去之后北风又开始吹起来,使得处处潮湿的城市干爽起来。地上不时可以看到被淹死的猫。冬夜的灯光亮了起来,城里又是一片晶莹透彻的光明,而费德尔曼却又失业了,你不可能把人们再赶回到水里去。他戴上帽子,去找他心目中那个女人,但毫无结果。他从公园到屠宰场都找了个遍,从曲曲弯弯的大运河这一岸找到那一岸。他靠当时背她过河时那一点点记忆,在那个地方转来转去,在那儿一根接一根地抽着装在大衣口袋里的烟头,看着蒸汽清扫机在清扫地上的泥巴,但她始终也没有出现。他只看见几个曾服务过的主顾又一次从这儿经过。但他们都已不认得他了,只有那个大个子贵夫人模样的女人,她把他叫做热天的狗崽子。你不可能讨所有人的欢心。
后来,在接近黄昏时,他在沿装饰品商业街闲逛时,透过一个商店挂满一串串玻璃珠子和其他小玩意儿的橱窗,他突然有一种感觉,他已经看见她了,他在她那双黑色的大眼睛里看见了自己的身影。如果他的意识没有错的话,她就站在一个柜台后面,这个身材苗条,眼梢微挑,鼻子修长,端庄漂亮的威尼斯女人凝视了他一会儿,似乎在给一个陌生人相面。不一会又飞快地看他一眼,这一回认出了他是谁,她用一只发抖的手捂住胸口然后急忙转身走开了。他贴近珠子下的玻璃窗,用手扒着窗子,似乎这样能看得更清楚,但她已不在那儿了,店空了。费德尔曼把一截还很长的烟屁股扔了走进店里。店里摆满了东西,各个柜台上都是一些小装饰物,小玩具,圣母马利亚的小雕像,纪念章等一些旅游纪念品,都是些不值钱的小东西。他很想知道她是不是已经觉察出些什么,所以才躲起来了。
在原来这个女人站立的地方现在站着一个近视眼的老头,有六十开外的样子,穿一身灰色西装,浓浓的眉毛,很大的肚子有一种自命不凡的神气。他看着这位从前的摆渡工,虽说不是很厌恶(他似乎知道他到这儿来并没有什么好事)而是有礼貌地问他是否需要什么帮助,费德尔曼内心里仍是很心虚,很客气地询问了一两个花瓶的价钱,很有礼貌地听他对花瓶的评论,不时地点点头,躬躬腰,也不时地大胆朝里屋看几眼,里面有一个胖大的玻璃吹制工正坐在桌旁,用一只小火焰灯在工作。他正吹制一条绿色的蛇,旁边再也没有旁人了。他绞尽脑汁想着下面该做什么,他想装做数一数口袋里还有多少零钱,其实彼此心里都明白他是身无分文。然后他又问可不可以用一下他们的卫生间,可是被拒绝了。费德尔曼说了声谢谢,就走开了。他总有一种幻觉看到她消失在雾中了。第二天,而且是一连两周,他每天都来到这个店七八次,当然只是从门前走过。有一回店主有点恼怒了,用胳膊捅了他一下,作了一个不雅的手势语,不然的话是不会注意的。费德尔曼从此再也没有在店里看到那个梦中的姑娘。他又产生了以前就有的疑问:是不是真的出现了幻觉?或是类似的情况?
他后来不再想她了,如果你一文不名地想又能怎么样?就像一个飞吻一样,那个吻也随风飞走了。唉,费德尔曼,你这位老兄,再有一次机会,你可以把握得久一些。把握什么?我一无所有,我也没有什么可以放弃的,零减零还等于零。再说多了就离死不远了。而可喜的是那年春天来得早:住户窗台上的花都已探出头来。后街古老的砖墙上的常春花和月桂都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娇嫩的石竹,杏,薰衣草装点着哥特式和摩尔式的大宅并把它们倒映在水中,教堂外面墙上金色和黑色的马赛克反射着阳光。两桅货船从一座座桥下驶过,上面堆得高高的茄子,青椒,豆角。水道更为宽阔了,金色的阳光照耀着绿色水面,在去里阿尔托[以前威尼斯的商业区]的一路上充分体现了卡纳莱托[1697-1768]画中的景色与意境。这一望无际的海水更使得这儿和环礁湖的空气充满生气,在蓝天下亚得里亚海似乎高出外面远处的小岛。一个奇妙的幻景:东方的商船,高大的战舰,伴随着大炮的轰鸣在迫进,星星和新月扬着红帆破浪前进,它们来自镶嵌着马赛克的圣人和海豚的拜占庭。繁荣,再会,战争!历史,最平静的威尼斯共和国,奥赛罗唱着威尔第而苔丝黛蒙娜在垂柳下的草堆上与伊阿古做爱。费德尔曼成了身穿红袍的威尼斯总督,尽管最好不是因为他们绞死,杀戮,毒死半数可怜的贱民。总督现在死了,而把他咬死的那只狗永远地活了下来!繁荣,再会,唉!费德尔曼三世,骑在马上的十字军,对撒拉丁大肆挞伐,一千名异教徒死于非命!费德尔曼进了学术院!啊,亲爱的贝利尼[1400-1470]、乔尔乔涅、蒂兹亚诺[Tiziano]!这位前画家擦了擦湿润的眼睛,感觉好一些了,他感到他并没有彻底放弃她。她仍在他的眼前,仍活在他的脑海里。他闭上一只眼睛,只用一只眼睛看着她那样子,有些令人惊奇。当然不是十分惊讶地,窥视着她在玻璃饰物店里。现在他仍然每隔一段期盼就从那店前走过一次。她不在里面,但如果你再看一下,她就会在那儿。
教堂的钟声响了。
炮声惊得圣马科的鸽子满天乱飞。
凤尾船上点起了日本灯笼。
圣母,你已经派来了你幸运的女儿。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也只是隔六次跳动的时间,就像许多收卷的旗子纠缠在一起那样地飘摆着。他用手轻轻地敲打着窗子,她出来了。
他们很快地在交谈,谈得很激烈,用六只眼睛在对方的脸上搜寻着。她说出了她的名字:马格丽塔·法索里,这让他有了一种真实感,一种直接的许诺。终于她成了真实的她,不再是在运河尽头低矮拱门下面,大街小巷中四处寻觅的断鸿孤影。她有些呼吸急促,她只有片刻的时间;她的叔叔出去喝咖啡叫她不要和任何陌生人搭讪。她已病了好几个星期,是一种病毒引起的,现在好多了,总希望他再从这儿过。他没有说他已不知来过多少次,但每次都是怅然而返。
“费德尔曼,”他告诉她,“我们能去哪儿呢?我身无分文。”
她似乎一下子愣住了,以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后来又说她已经结婚了———这他知道,她丈夫叫比普·法索里,是穆拉诺一家厂里的一名玻璃吹制工;他实在拿不出什么来让她高兴。“他有时候讨厌孩子,不过平时还是很细心体贴的,我相信你会喜欢他的,他很会生活的。”
“我不能请你到我那不像样的家里去,马格丽塔,”费德尔曼说,“那简直就是一个耗子洞,里面有一张床,要是两个人躺上去就得压塌了。仅有的财产就是一只酒瓶子,我当便壶用,你即使打开窗子也休想看见运河。”
她也挺难过,把手挤捏得发白但仍然不敢让他去她家里。他们有四间屋子,两个孩子,一个叫里卡多,一个叫洛多尔弗,一个八岁,一个十岁,简直是小霸王。她已有三十岁左右了,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年纪。她朴实,自然,十分坦率,她这时已把他的手握在她的手里,并贴在她的胸口上。她的鼻子和眼睛有典型的威尼斯人的特征。光滑的头发从中间向两边分去,在耳朵上面用发辫套扎起来,她的眼睛向上望着,那么深邃,黑黑的眸子显得那么明亮,静静地忍受着一种悲哀。谁知道这悲哀从何而来,又为了什么呢?不论她是谁,她都清楚地认识自己。
马格丽塔催促他离开,她叔叔就要回来了。
“你告诉我什么时候再能见到你,我就走。”
她两眼贪婪地看着他,像是要把他吞进去,“你真的很想要吗,亲爱的?比我好看的女人到处都有啊。”
“非常地想,但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的确是十分的渴望,忍受着痛苦,我再做一天的梦就非死不可了。做了鬼魂一切也就都是一场空了。”
“噢,我的上帝,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靠梦幻生活的,睡觉也是在梦想着,可是我一无所成,我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我的亲爱的。”她哭了起来。
“你能找个地方吗?我连租间房子的钱都没有。你有没有个朋友,他或许有间房子可以借用一下?”
看她的样子是没有希望了。尽管她的眼睛亮了一下,最终还是耸了耸肩。
“或许,我得先去问一问。但是你千万别打战,就像刚从暖和地方出来那样,把手从衣袋里拿出来,那个样子可不太雅。”
“我不会为我难以抑制的情感而表示歉意,我再也抑制不住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她终于答应了,让他在她下班后在钟楼等她,她在三点钟左右请假。
“孩子们六点钟才放学,我得在家不然他们会把家具全都给毁了,比普管不了他们,一般情况他在八点钟才会回去。”
“我们最多用一个小时就行了。”
“没必要那么匆忙,亲爱的。”
他们在大街上就吻起来了,一个刚好路过的旅游者给他们拍了个照片。叔叔从远处朝他们走来,但他的眼睛太近视,没有看见他们在干什么。马格丽塔匆忙回到店里,费德尔曼也很快走开了。
这一次真不同,这一次是她爱我。
他们在钟楼下见面了。有十几只鸽子咕咕叫着在地上啄食。马格丽塔的眼睛看上去有些倦乏,周围有一圈黑晕,但还是冲他笑了一笑;他想这一定是最近那场病给闹腾的。在走过这座城市这个最狭窄热闹的地方以后,她又活跃起来,告诉他丁托列托曾住过的地方。那是一个摩尔风格的建筑区,墙上镶嵌的瓷砖上有头上包有头巾的人物和跪着的骆驼图案。她住的那条火柴杆般的小街,几步就可以走出去,通向新闻大楼,实际上从她家的门口就可以望见墓场小岛,上面密密麻麻的坟墓,仅一水相隔。他们走进这幢旧建筑,水泥砖石结构的墙壁已是疮痍满目,可以看得出里面薄薄的一层橘红色的砖。这幢楼一共四层,四楼上水磨石的地板上摆满了一盆一盆的花草植物。这幢房子和旁边一幢房子中间用两三根支木在楼顶下面的壁间支撑着,因为那幢楼已向这边倾斜过来。她上了楼,费德尔曼跟着她,但相距两段楼梯那么远。他听见她在用一串钥匙打开了三把锁,她把门半掩着等着他。
“我先脱衣服,等我上床后你再进来。”她说。
“你不用我给你脱衣服吗?”
“我很腼腆,我受不了那样,你别强迫我。”
但是费德尔曼在外面很快地数了一百五十个数,就进屋奔她去了。她站在半明半暗之中,百叶窗已关上,但是他找到了电灯开关,啪的一声把灯打开了。
“你不能等一等吗?”她用苦涩的语调说。
“画家喜欢看裸体,前画家也不例外。”
她耐心地站在那里让他前后上下看个遍,她的臀部和胸脯比他想象得要丰满,她平时是穿着紧身衣的。她形体很美的腿部静脉血管显得很明显,到处都有些紫斑。她的腰很细,但有些妊娠时留下的条纹。她至少也有四十岁了。
“怎么,亲爱的,你不着迷吗?”
“不比以往更着迷,”费德尔曼并没有隐瞒,“不过你的确挺好看,别看你净贬低自己。”
“到了我这个岁数,我就不会说瞎话了,我还是第一次有这种青年人的激情呢。”
她散开头发。他俩一同躺到床上,那张床前面有床头板,后面也有挡板,他们立刻拥抱到一起。
“你怎么一点儿也不硬?”她有点惊奇地问,他把他的那个东西从她手中移开,“我自己来弄,得几分钟以后才行。你要温柔一些。”
她的乳房有些松弛,他感到她的臀部也是一堆肉。他把灯打开,一样的女人,没什么两样。他又把灯闭了。
“如果我在上面,你不会介意吧?”她问道,“我病刚好,在下面有些上不来气。”
“听你的。”
他们俩温存了一会儿,就都来了情绪,马格丽塔很来劲儿,兴奋得直呻吟,费德尔曼这时一声不响,似乎在沉思。他睡了一小会儿,还做了个短梦,但忘了梦到什么了。他醒来时,百叶窗已打开了,马格丽塔在床上修指甲。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正坐在窗前一把有棉垫的椅子上看报纸。
这位前画家坐了起来。“我的上帝,她是谁?”
“比普的妈妈。她就愿意在窗子那儿看报。别担心,她什么也不会说的,她又聋又哑。”
“我的天,她还会写的,难道她不会写吗?”
“别激动,她不是那种疑神疑鬼的。你约我时,我打电话给一个朋友,但她不能借我们房子。我不在乎她这类人,是她自己抛弃了朋友,不过这也好。所以我才把你带这儿来了。你感到失望吗,我的朋友?”

比普·法索里在一天晚上费德尔曼来吃晚饭时送给这位客人一只玻璃玫瑰花,这朵花有六个花瓣。这时费德尔曼已找到一份工作挣几个小钱来自力更生了,他在一些广场兜售鸽子食,卖些谷物给游客。这时无线电里正在播送卡瓦拉多希的歌:“艺术就是复杂的,在不同的事物中有着不同的美”,比索里把它给闭了,他显得很不耐烦。
“这玫瑰的红色是威尼斯红,是用二十四克拉的金子按比例配制的。”
“你是说真金吗?”这位前画家很为这礼物所感动,但很不好意思,他实际上已经接受了。
“除了玫瑰以外你还制作些什么?”
这位玻璃吹制工耸耸肩膀。“还有鱼,各种各样的长颈瓶,迪斯尼乐园里各种可爱的动物。我们这行已经完全沦为为旅游者服务的行业了。”
“是的。”费德尔曼表示赞同。
马格丽塔坐在桌子的上首,用勺子往各个盘里盛冒着热气的意大利饺子,她先给两个孩子盛,这两个小家伙只有在吃饭时才能静下来,不然的话,不是你拍我,就是我踢你,再不就是互相对峙地推挤对方,看谁的手、脚更有劲儿。比普的老母亲坐在桌子的另一端用右手来给儿子盛饺子,费德尔曼在他的对面,他的一举一动无不被他看得一清二楚。那位聋哑妈妈不停地给这个玻璃吹制工添饺子,还有奶酪和面包,白葡萄酒。她又在他的浓咖啡里加上几勺糖,搅动几下之后又自己先尝一下,试试口味。比普吃得很慢,不太注意他的妻子,甚至连话都不说一句,只是在孩子不老实的时候才偶尔看她一眼,看的时候眉头总是皱着,他的眼睛有点发绿的颜色。她吆喝他们一声或瞪他们一眼让他们闭上嘴巴。在这种情况下,费德尔曼认为是没有任何人会去勾引别人的老婆的。比普心事重重地用叉子尖剔着牙,他们的目光隔着桌上的空饺子盘,相遇了,但两人又都把目光转向了别处。
这位玻璃吹制工虽然个头不算高,但是身体强健,肌肉发达,宽厚的双肩,浓密的头发,还是挺英俊的。他看上去比他妻子年轻,费德尔曼知道实际上并不年轻。也可能正是因为他显得年轻,所以她才显得老,这是最容易让她打脸的事。比普是否真的打她的脸,费德尔曼不得而知。比普是否怀疑他僭用了他作为丈夫的权力?那位老太太是不是通过写字的方式向她儿子讲述了那件事?她毕竟不能用耳朵来听的,管她怀疑不怀疑呢。他有些担心,但马格丽塔安慰他,说那只是白浪费时间。
“他不知道,安下心来。”
“他不会发现吧?我可不愿意伤害他,当然,也不愿他伤害我。他有没有可能猜测出来呢,你说?”
“他不是那号人。他的脑袋里装满了别的事。世上就有这种人。”
“他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呢?”
“除了不装着我以外,他什么都可以装,现实的,想象的,什么都有。他也热爱生活。他的父亲也是这样,可死得比较早。”
比普似乎挺喜欢费德尔曼来做客。他说,他喜欢他关于艺术的一些看法。有一次他还划船带他去穆拉诺,去参观他工作的那个工厂,是个玻璃工艺厂,在那里,他还为费德尔曼吹制了一只小鸟,然后放在冷却锅里冷却。第二天晚饭时他送给了他,全桌的人都为之鼓掌。他同时还邀请他星期天和孩子一起去环礁湖划船。比普钓鱼但一无所获。这位前画家从来也没钓上过一条鱼,所以他这次也决定不钓鱼了。他倒想画几幅素描,可惜画本和画笔都没有带来。费德尔曼很喜欢在水上观察这座漂浮在水上的城市。威尼斯在冬天显得清醒,阴郁,像是下沉了许多;而在夏天,又升了起来,像个熠熠发光的神奇之岛。他们划到朱迪卡岛的后面,孩子们脱光了衣服跳下船去潜水游泳,他们的小屁股在阳光下闪着光,在蓝色的海水中时隐时现。
“好样的,小伙子。”比普为他们喝彩,“太美啦,多么可爱呀!费德尔曼,你说不美吗?”他用意大利语赞美道。
“实在是美。”费德尔曼喃喃地说,心里并不那么平静。他与这位玻璃吹制工共处了那么长时间,要和他的老婆上床又要和这个人做朋友,可真不是件轻松的事。当然还有别人在暗地里讨厌他。现在费德尔曼每周去马格丽塔那儿一两次,都是在下午。这要看情况是否允许和欲望的要求,当然主要是她的欲望。在费德尔曼一生中还是第一次与人保持这么长联系的,他常常一直呆到吃晚饭的时候,因为比普总是坚持让他留下来一起用餐。
“我总吃你的真是不好意思。”
“额外再来一盘通心粉怎么样?”
他想马格丽塔的私处可能算是额外的一盘什么东西了吧。
晚饭后,他们把孩子和盘子留给马格丽塔和他母亲去照顾和收拾。比普知道一处小咖啡馆,他喜欢那里的那种气氛,是那些凤尾船手们常去的地方,这里没有旅游者,他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消遣。他们打牌,喝格拉巴酒,唱歌,讲述各自的冒险故事,厌了时就看电视。这位前画家,嘴里叼了个烟屁股,喜欢给那些船手画各种姿势的素描画像。比普夸奖他的画画得好,费德尔曼就把他在艺术上的几次失败讲给他听。这个玻璃吹制工十分耐心地听他的讲述,神情忧郁,深表同情。这使得费德尔曼更不好意思和马格丽塔上床了。他告诉她这和她丈夫没有关系。他对这件事翻来覆去想了一遍,越来越感到比普是知道这其中的隐情的,只是宽恕和容忍了这件事而已。难道是因为他喜欢我才和我交朋友的吗?他常自己问自己,也可能这个人外面什么地方也有个姑娘呢?大概就在穆拉诺。
一天,这个玻璃吹制工向他坦白地说他很少和他妻子有房事,就是她过生日也不理她。
“那不是很难熬吗?”前画家直截了当地问。
“总有些事比其他的更难熬。”
费德尔曼负罪感减轻了一些,他拥抱了他。
那天晚上,他出于对他的信任,也是一时心血来潮,他请比普星期天上午去他家里坐坐,去看他还留下的几幅画。大部分的画他都毁了,只留下十几幅他认为不错的,还有几尊雕像。
“我给你看看我的个人展览。”他当时也没有想到为什么这么做,恐怕他是害怕这个原因。
“你喜爱艺术吗,比普?”
“我很热爱艺术,”玻璃吹制工说,“这对我来说是很自然的事。”
“怎么讲?”
“就是喜欢。我虽然没有在学校里学过,不过我对艺术天生就有一种爱好。”
“这不是经典的观点。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这是现代主义的看法,你大可不必在意它。”
比普回答说他已连续参观了五次每两年一次的画展。“我的思想就是一种现代性的。”他说,口气挺自负。
“我刚才是开会玩笑。”费德尔曼结结巴巴地回答说。而心里已经打消了让他去看他那些画的念头了,可是一时又找不出个体面的办法收回以前的邀请,这样才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堪,而且比现在更难堪。
星期天早晨,他对自己的愚蠢做法感到不知该如何收场。他匆匆跑到比普家,告诉他就不要去了,但是马格丽塔,这时还没穿好衣服,说他已经去了。她请费德尔曼再坐半个小时,孩子们去教堂了,但是费德尔曼却使出吃奶的劲儿飞奔回去阻止比普去他家。他想到飞回去,或躲起来,或不应门铃。可是比普还是敲响了房门,并进到屋里,看到那里一团糟不禁望而却步,皱起了眉头。
费德尔曼慌忙道歉,说他已改变主意。“如果你并不喜欢我的画,那会更让我难过,特别是你又是我的好朋友。”
“我理解,阿图罗,不过你最好还是把作品给我看一下。谁知道呢,或许我对你的画满怀热情呢。再说,既然我们是朋友,朋友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管它是好是坏呢!”
费德尔曼很感动,也很困惑,对他要做些什么,又出于什么原因心中没有一点儿底。他揭开一幅画布,把它放在厨房的桌子上,画靠着墙,面对着一个小窗子。
“这幅画,你可能会注意到,是受了巴尼·纽曼的影响,不知你对这个人是否了解。这条宽宽的薰衣草分开了死角处的黑色田野,这显然是这幅画的重要构成成分。同时,它也部分地通过色彩取得一种线性的整体感。我是水平性的,而纽曼是垂直性的。后来我又想我可以根据这一系列纵横交错的抽象的水道创出点新意来。”
比普严肃地点了点头。他向前倾着身子很像罗丹的沉思者的样子,只是肚子大了些。他坐在半截水桶上,这是费德尔曼放在屋子里当椅子用的。他的两脚叉开着,裤脚向上翻卷起来,把长满汗毛的腿和腿肚子都露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支雪茄,但没有点燃。他看着那幅画,似乎永远不想离开,但从神色上看有些困惑和不满。这一点费德尔曼也注意到了,心里有点担心,如果说不是心不在焉的话,就是有些呆住了。比普不时地叹口气。这位前画家注意到他看东西的那个姿势挺好看,特别像他母亲。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想道,我为什么要为他大伤脑筋:我的意思是我到底有没有必要把我这些个人的画拿给他看?为什么这般地展示?他当时就想一针见血地指向比普的内心深处,就像做爱一样,他突然感到对马格丽塔的欲望是那么强烈,可是还得控制一下自己,不立刻扑上床去和她行事,这很令他惊奇。
我的一生可能就得在灾难之中结束了,他想,一切又都变得了无头绪,我并非想借助给他看画这事而对我有何助益。你可以对过去的东西该释怀的就释怀。
他又如提重物般地把一幅镶好框的画极不情愿地放在桌子上。
“这是一幅喷彩画,底层是苹果绿的树脂,然后是一层散乱的靛蓝,造成一种气氛和情调,最后我又用柔和的玫瑰色以不同的层次和浓浅喷绘。你看这些底色是如何渗入而又不是全然被掩盖的。它影响到玫瑰色,使得两种颜色并存而又可以说是逐渐消隐了。这类画是很难说得清楚的,因为它不仅是一种颜色的美,更有诗一般的意境。我们现在谈论的实际是在探讨一些本质性的东西。我给你看的这幅画和刚才的那几幅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是互相联系着的。前面几幅有阳刚之美,而这一幅则是阴柔之美。坦率地说,这种灵感是受罗斯科的启发的,但又吸收了同时代一些人在《艺术新闻》上发表的作品中的一两种技巧。”
说到这里,他的嗓子有点沙哑,但比普的表情仍然没有任何变化,也不说一句话。
这时一只平底船从下面的水道上通过,激起的涟漪将阳光反射到屋内的天花板上。费德尔曼等候着,待船的喧闹声过去之后才又无精打采地说:“这个是我几年前雕刻的东西,是‘头的一部分’,是大理石的。”
比普似笑非笑的,点了点头。
一个破碎的头,这就是他的反应。我的上帝,是什么让我做了这么一件东西?这一切都将以灾难结束。
紧接着,他又给他看一幅以树皮为素材的超现实主义作品,一幅枯花的静物写生,一幅圣母和一个大孩子的画像,还有一幅令人伤感的自画像。
“这些作品展示了我在不同领域的情况,”费德尔曼很勉强地说,“如果你不想逐件评论的话,我就听一听你的总体印象吧。”
比普坐在那儿,没有说什么,把雪茄点燃了。
“这有一件流行雕塑,‘软马桶座垫’,是用乙烯基树脂雕的,曾在纽约展出过两个星期,我原来有个三联座垫,钉在挂物板上,大概的意思是说,‘让所有的艺术见鬼去吧,必须摆脱所有艺术的框框’,我倒不是完全赞成这种说法,我还是采取点达达主义观点,我就把它割成了单个的了。”
“你能坐在这上面拉屎吗?”吹制工终于问了一个问题。
“艺术不等于生活。”费德尔曼说。后来又说:“别自作聪明,比普。”
“倒不是这些事情你做不到,而是你没有去做。你的作品缺乏熟巧性和原创性。还不止于此,不过我现在暂时不想说。如果你要听我的劝告,我只有一个办法来处理这些东西。”
“怎么样?”这位前画家说,心里十分害怕。
“把它们一把火烧掉。”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你这个残忍的坏家伙。”
比普从费德尔曼厨房里拿出一把刀,把那个座垫和两幅画给毁了。
费德尔曼赶忙把他挡住,不让他再毁了其他的油画。“我求求你了!”
“让我把这些东西全都清除掉,”吹制工气势汹汹地说,“这是为你好,你说谁是你命运的主宰,是这拙劣的艺术还是你自己?”
费德尔曼拼命地和他夺刀子,但是就在关键的时刻,就像七色的转轮转得变成了白色,一下子就不行了,把手放开了。比普把其他的画布也都毁了。后来他们一起来到楼下,在一个堆着一堆堆蔬菜的角落,在离发臭的水道旁把这些东西都烧了,其中那个大理石头像,比普把它扔到石头上,破碎了。
“做不来的事就别去浪费时间。”
“我为什么不可以坚持试一下呢?”
“一只鸡二十年都没打鸣,就该知道自己是只母鸡。你的画无法抵偿它花去你的一半时间,你该放弃它。”
“凡高的画一生也没卖出去过一幅。”
“你不是凡高,再说,凡高是个疯子。”
费德尔曼恍恍惚惚地离开花园,一天到处闲逛,眼睛里充满了悲哀。星期二的时候,他心情平静些了,可能是前两天太累了,但是那种空虚却显得那么沉重,就像脖子上拖着一条死狗一般。他去找马格丽塔,她眼里含着泪水,她已知道发生的一切。
正当他们两个疯狂地做爱,费德尔曼在上面,马格丽塔比以前更可爱,这时卧室的门突然打开了,他瞥见一个赤身裸体,满身是毛的人,挺着勃起的阴茎,就像一支枪一样。还没等到他站起身来,比普就已经扑到他身上。费德尔曼大叫起来,他想他非死在他们两个人中间。马格丽塔咕哝了一声抽身起来了,跑出了屋去。费德尔曼左右滚动着身子,想摆脱这个梦魇的压迫,但是比普把他紧紧地按在床上,他的鼻子顶着床板,屁股朝天。
“别弄痛了我,比普,我求求你,我有痔疮。”
“会很凉快的,我涂了薄合型凡士林油,你会感到出奇的快乐。”
“你妈是不是在看着呢?”
“她那个岁数见怪也不怪了。”
“我想我是活该如此。”
“你就想想做爱吧,”玻璃吹制工喃喃地说,“你这一生太缺这个东西了。”

他不再跑了。
威尼斯虽然仍在浮动着,但也缓慢了步子,它的水道在威尼斯上面漂浮着。
“利奥纳多·米开朗基罗。”费德尔曼口中喃喃地叨念着。
“如果你不能创造艺术,那不如去创造生活。”比普建议说。
不论怎么说,费德尔曼还是很爱他,他有些不能自已,他应该知道这一点。比普挺英俊,工作也很勤奋,喜欢低声吟唱,他闻起来(或尝起来)有股油味和醋味。总之,他是个温情而有风度的情人。费德尔曼一生中从未说过“我爱你”,对谁也没说过。但他却对比普说了。如果这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这方式就一定有效。有爱总比没有爱强。如果你轻视生活,那它就会离你而去,你得到的不会是果实而只能是果核儿。如果我是个大器晚成之人,至少我在爱情方面已经有所成就。
“就该如此,”比普解释说,“我们不像别人那样。我喜欢和男人来,因为男人在一块更有意思,而且容易成为朋友,又有共同语言。”
他们俩只要有机会就在一起,除了在比普家,他们在哪儿都来。费德尔曼也不再去比普家了。
“自然了,”比普说,“还要谨慎些好。”
“马格丽塔怎么说?”
“她早就说过,我不听。”
“那你还要保持婚姻吗?”
“那当然,我还要为两个孩子和老妈着想呢。”
“我想也是。”费德尔曼说。
然而他从总的来说感到生活是平静的,只是对两个人一整天都在不同的岛上工作有些不满意。比普在穆拉诺而费德尔曼在圣马科广场卖鸽子食。他白天大多数时间都在想比普,吹制工说他也在想他。一个夏日的早晨他们谈起这件事,费德尔曼决定放弃卖鸽子食这份活儿,跟比普一块到穆拉诺岛上去。早上六点钟,他们在新闻大楼碰头,然后上了比普的划艇,一人握一支桨,划过圣米奇里,向穆拉诺划去。水面十分平静,不到二十分钟他们已经到了岛上。比普悄悄地和助理经理讲了情况,让他先当学徒,做整工但拿一半工钱。他成了这里岁数最大的学徒工,其余的都是孩子,但他也不在乎,因为有比普教给他如何做爱还教给他如何吹制玻璃。
在熔化的玻璃旁工作激起了费德尔曼的性欲。他感到了创造性,他的心思都集中到了裤子里。“用一根管,用钳子一夹,再一弯,你就可以造出一个模型来,也可以造成一个完全相反的模型来,”比普说,“比如,用剪子剪这么一两下,如果适合你的话,你就可以把雄性器官变成雌性的。”这位玻璃吹制工说完开心地笑了起来。费德尔曼不知他说这话是否是有意的,一想到这儿,他感到了一种疼痛。不过,这也可以有助于你理解生活的种种可能性。而在这些可能性之中的一种是把玻璃加工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来搞,但因为某些原因他并没有对比普说。比普很忙,一整天都是汗流浃背,腋窝也都是汗水,不时地用啤酒瓶喝口啤酒或用水杯喝口水。他吹制各式各样的鱼,还有个学徒从木模或钢模中取出一些迪斯乐园里的玩意儿让他进一步加工成型或添点装饰。有时为了放松一下,他吹些小酒杯,细颈花瓶,以及奇形怪状的花里胡哨的小玩意儿。
费德尔曼首先是特别喜欢把锥形吹管伸进呼呼作响的火炉喷着火焰的炉口,就像探进炽热的太阳取出一团流动的火———普罗米修斯·费德尔曼———一块滞重黏稠的太阳身上的肉悬在管子的一端,就如人类的器官:如乳,如肾,如胃,或如阴茎或阴蒂,在冷却时仍然冒着气,闪着光。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个有技术的人(幸好他认识这样一个)就可以用这样的玻璃溶液制成各种各样想象中的形状或根本想象不到的形状。他只向这团赤热闪光的溶液里吹一小口气———不管吹制人是吃了大蒜还是嚼了鲜花都没有什么两样———里面就出现一个既无精液又无精子的小孔,但只要一滴,有个肚子和子宫,它自身就可以变成一个生育器官:一个被塑造出来的子宫;然后用管子像摆锤一样摆动几下,它就成形了或拉长了,这团玻璃液这儿用钳子向外扯出一点,那儿又用剪子修了一下,然后再吹一下,就成了大口酒杯,水壶,花瓶,或是骨灰盒之类的器皿。可以说只要心中有的,吹制工什么都能吹得出。如果你能掌握这种技巧,你也什么都能吹出来。
不过费德尔曼还不行,他还是学徒。比普叫他吹什么形状,他就吹什么形状;或者把他自己或其他徒弟刚吹好的鱼、天堂鸟及各种野生动物的最初造型递给师傅。他也为比普吹好的一些器皿安把手装柄脚等,这个活儿只要轻轻地用工具敲一两下就行了。后来他又让费德尔曼学做各种器皿的嘴儿,费德尔曼把那烧红的锥状玻璃对准球状玻璃器皿的底部,比普用钳子夹着那个球状的东西对准衔接处对接,然后他就用大剪刀把颈折弯,再轻轻一敲把它从吹管上敲下来;他让费德尔曼拿着这个开了口的可能做成不同器皿的毛坯,开着口在那儿等着。他们所做的每个动作都有一种性的意味,是一种神奇的互相影响和互相配合,因为,这样既省时又省力,一旦你做起来,你就会爱上这项工作。一件玻璃制品完成时,费德尔曼就立刻跑到后面的冷却炉中去,他用木板托着制品,在它没有裂纹前就贮藏在里面。他不时地递给比普所需要的各种工具,比普在工作时间对他十分严厉,总是狠狠地盯着他,但是为了爱,他还是能够承受的。一旦你掌握了这些程序,该做什么就不必师傅说什么,他注视着师傅干活,知道他该用什么工具,这对他来说倒有一种新鲜感。或者他就站在一旁看那些别的师傅是如何干活的,贪婪地看着,想把他们知道的一下子学到手。
想到那么多的东西要学,他有时感到心急,他就说服比普在别人下班后单独教他一两个小时。车间里一片寂静,原来的喧闹声已经消失了,六个炉子已有五个关门熄火,只有一个还呼呼地喷着柠檬色的火焰。他练习着白天没能掌握的技术。比普在一旁吃着苹果,抽着烟,并不怎么支持他这种做法,他有时吹一些从来没有吹制的造型,或看着费德尔曼吹,渐渐吹出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东西,又大又复杂,他们想要扔掉它们时,花了十五分钟才把它们粘在铁具上的残余物敲打干净。费德尔曼吹的一些物件有不少在吹好后不久就炸裂了,或者不小心撞上工作台上的什么东西就碰坏了。他做好的一些东西,不是东倒西歪的站不稳,就是不对称,或形状很难看,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让别人来教他,指导他。在这以前他一切都是自己教自己,从来都是自己摸索着。
秋天时,马格丽塔不同意他们下班后还继续干,说这样会毁了她丈夫,比普现在脸色越来越苍白,眼睛也尽是血丝,眼圈也发黑,浮肿。她已成了半个寡妇,他们还要怎么样?如果不再继续留在工厂,他们回来就早多了,大约四点半回来。他们穿上大衣,把身子裹得紧紧的,冒着又湿又冷的秋风离开小岛。波浪起伏的海上弥漫着雾气,海浪拍打着码头上的船只,偶然可以看到一两颗星星。然后凭着一种本能(比普的本能)划着船,准时回到穆拉诺岛,但偶尔,他们也划船绕过墓地小岛,消失在雾中,呼吸着充满雾水的空气。“最终,我们对一切都要付出代价的。”比普喃喃地说。由于夜里睡觉太少,他白天干活时有时会打盹,把脑袋碰到桌子上。费德尔曼就偷偷地把他摇醒,后来他们决定让徒弟一个人留在工厂过夜,这样他好做些他想要做的活儿。两个人都说这是为了对方好。“尽管这样做让我们都感到受不了,”师傅对费德尔曼说,“你放弃得越多,你得到的也会更多。”
不过这件事还得那位助理经理安排和定下来,他们对他说,这对公司有好处。因为比普登上划艇离开后,海上渡人的汽艇在半夜熄火前停靠时慢得不得了,费德尔曼都想花钱买一只二手的旧划艇供自己使用,但后来他又想如果在穆拉诺岛买一间小屋,甚至还可能带个小花园,从长远的观点看可能会更划算一些,这样,他可以在工厂呆得时间更长些。如果比普愿意也可以在那儿呆一会,这样星期天他们又可以像以前那样聚在一起了。
费德尔曼在S.伯纳多营选中了一座小屋,从那儿可以看见陆上的机场、布拉诺和托西罗,但是比普听到这件事后十分生气。“可以看得出来,你根本不为别人着想。”
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下来,说道:“你干吗对那些该死的玻璃那么感兴趣,那只不过是玻璃而已。”
“生命是短暂的,你必须要努力。”
“一个走火入魔的人不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你显然是想重复你从前的命运。”
“你是说什么命运?”
“你的命运。”
徒弟叹了口气,但仍然抓紧学习。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他把他所看到别人做过的事都试做了一下:把玻璃切割成菱形,像雕宝石一样雕刻玻璃,练习使玻璃刀和学酸刻技巧,染刻技术,还有从反面给叶子上金银色。把那些传统画中的诸神形象从反手着笔雕画。到了春天,他又如饥似渴地学习刻现代造型艺术。费德尔曼把玻璃雕刻看成一种艰难的事业,他决定先从颜色的混合配比实验做起。他发现了一些失落的东西,何不把原来尚未丢失的东西再重新拾起呢?他用各种颜色练习,用阿耳戈斯的眼睛观察要做的物件,制造同心圆:琥珀色/淡紫色/黑色/绿色。他组配那种抽象图案的毛玻璃,还有多明我会教堂马赛克的拼组艺术设计,把各种碎玻璃进行拼贴的艺术,也常常花上数小时去练习波洛克的滴画法,把熔化的玻璃滴到热玻璃上去。
比普常常站在一边看,还常用一支用过的牙签剔着牙。
“你又在重复你画画时的那一套,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你要知道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即一个半瓶醋的天才还不如一个常人。”
这真给费德尔曼当头一棒,他足有一个星期没到工厂里来。到底是我错了还是他错了?一天夜里他回去看他已经做出的东西,当他看了之后,就用斧子把它们都给砸了。他又一次看到这些东西的确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不像一个艺术家的风格,这类错误已不是第一次了,他决心以后一定忘记这一点。
费德尔曼不再上那么多的夜班了,用更多的时间与比普留在城里。这个玻璃吹制工没有问什么问题,也没做什么评论。但他仍像以前那么温柔,过了一段时间费德尔曼的心暖过来了,不再像有一块石头压在心头上了,也舒了口气。他们和那些粗犷的平底货船的船工们一起喝酒,远离那些画家和雕塑家。
一天他与马格丽塔在里阿尔托大桥上不期而遇。她手里抱着一个很大的购物袋,里面是些蔬菜和杂品,她的大眼睛显出一种迷茫的神情,头发编成辫儿,又盘到耳朵上面。她拦住了他。
“听着,费德尔曼,我们曾是朋友,让我们仍然做朋友,但是我求你离开比普,到别的地方去。毕竟,在上帝的眼里他还是我的丈夫。现在因为你的缘故,他很少回家,家里乱成了一团。孩子们也不听话,尽惹麻烦。他妈妈也一天到晚唠叨个不停。我现在已经精疲力竭。虽说比普是个同性恋者,可是如果他没有男友的话,还是个好父亲,每月也往回拿不少钱,也会把兴趣转移到夫妻生活上来的。孩子们也想听到他的声音,也还是有点家庭乐趣的。他很懂生活,还常常告诉我该怎样生活。有时候我们一起去访友,看电影,回家的路上还常在路边酒吧喝点什么。换句话说吧,他常在家的时候,虽说夫妻生活方面有些欠缺,可总的情况要比现在好得多了。偶尔我要是把它吸吮得硬起来,也可以和我有那事儿的。虽说不很令人满足,可我已习惯了,认为自己还是满足了的。你没出现以前,总比现在好一些。可自从你来了以后,尽管和你有了一些乐趣,这一点我不想否认,但我们之间也结束得太快了,我现在的境况还不如以前了,这是心里话,所以,我想让你离开这里。”
在绝望之中,费德尔曼又划回了工厂,在工厂里,他吹起了一个大玻璃泡,比以往他吹的任何一个都又大又厚。他在从玻璃泡上取下吹管时,不得不请一个学徒帮忙,那个学徒是在他劝说下留下来陪他的。他忐忑不安地加工这个大器皿的开口,他对自己还不很有信心,因为他要用钳子和一个湿的开口用的冒着烟的木制工具。一连几夜,他不停地把工具一次次地加热,他又是沾水,又是摇晃,不断地让它加长,成形,直到那个玻璃器皿最终成了一只十分巨大的红色的碗。当他将它冷却的时候,它也没有爆裂。他曾想在上面蚀刻上带有威尼斯象征的图案,但后来放弃了这种念头。这只大碗样子庄严,优雅,也十分端正,结实。它玲珑剔透,晶莹透明,就好像在倾听什么。费德尔曼小心翼翼地对它进行琢磨进行细加工,当一切都完成后,他在里面装上了凉水,然后叹了一口气,把双手伸进水里。他把这只大碗给比普看,他连说做得好,比例适度,让他想起古希腊人曾制过的什么东西。我的手从来没离开艺术,费德尔曼一个人的时候,他哭了。第二天他们和一群学徒各处寻找这只大碗,但都不见踪影。比普怀疑是助理经理干的。
在离开威尼斯之前,费德尔曼吹制了一只稍微带点驼背的绿色的马,这颜色和他的眼睛一样。“你的手艺相当不错了。”吹制工说,看到费德尔曼的头发已经灰白,有点不是滋味。他把那只马卖了,卖了个好价钱,他把钱给了费德尔曼,他们亲吻着分了手。
费德尔曼乘了一只葡萄牙货船离开了威尼斯。
回到美国后,他作为一名玻璃吹制方面的工匠,对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充满了爱。一九六九年

◆银冠
父亲甘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医生们对他的病各有各的说法,他们都有各自的理论。他们在谈论说要给他做一个探索性手术,可是这可能会要了他的命。只有一个医生说他是癌症。
“是心脏病。”老人痛苦地说。
“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小甘斯,叫阿尔伯特,在一所中学教生物,每天下午忧心忡忡地在街上走来走去。癌症又有谁有办法呢?他的鞋底都磨薄了。他特别容易激动,对这场战争十分气愤,还有原子弹,污染,死亡,而最突出的却是他父亲的疾病。可是他又束手无策,简直有点急疯了。他这一生也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事。
他有一个曾和他上过一次床的女同事,是教英语的姑娘,看上去显得老一点。她曾劝过他说:“如果连医生都不知道是什么病,阿尔伯特,那就不如用信仰疗法。无论是谁,他所知道的也都是有限的。没有什么万事通。你对人体也不怎么了解。”
阿尔伯特苦笑着,但还是在听着。如果专家们都意见纷纭,那你又听谁的好呢?如果一切办法都想过了,那你还能想什么法子呢?
一天下午,他在外面逛了很长时间之后,他正要在布朗克斯的一个地方下楼梯去乘坐地铁,由于事情仍然没有一点改变,他心事重重,这时一个胖姑娘上来和他搭讪,她露着一双又白又胖的胳臂,往他怀里塞进一个硬卡片,他想躲开,但没有躲开。她那个样子真够叫人难受的,智力迟钝到了极点。他想,她也就是十五岁吧,可看上去有三十岁的样子,而智力上不会超过十岁。她的皮肤胖得发亮,脸上湿漉漉的,肉乎乎的,嘴不大,但似乎总是张开的。两只眼睛分散在宽大面庞的两边。水汪汪的,似蓝非绿的,或是一只蓝色,另一只是绿色的,他也说不清楚。她对他的品评观看似乎并不在意,只是微微地嗤笑着。她那浓密的头发用了两根绳子般粗的发带扎着辫子,穿着胖头胖脑的拖鞋,鞋已绽开了线,底子也都飞了边。一条褪了色的红裙子几乎盖住了粗壮的脚踝,一件沉甸甸的汗衫遮着吹气般鼓胀的胸脯,尽管那汗衫还是炎热的九月该穿的。
这位老师本来想闪开她突然伸过来的小胖手,但还是从她手中接过了那张卡片。这可能是出于好奇,你刚学会识字时,不也是什么都想看看吗?还是出于同情心的一时冲动呢?
阿尔伯特认出那是意第绪文和希伯莱文,但是他还是用英文来读的:“治疗病者,拯救垂危,制做银冠。”
“那是怎样的银冠呢?”
她嘟囔着,声音不小,可他听不明白。他失望地把脸转过去,但转回来再看她时,她已经跑开了。
他反复看着那个卡片。“制做一顶银冠。”上面有一个拉比的名字和地点,但地点不清楚:乔纳斯·利夫斯齐兹,家住附近。这个银冠让他困惑不解。他对于救死扶伤倒不知该做些什么,但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起初他不想去管这类事儿,后来还是决定去找一下拉比,这样他的心里踏实些。
这位教师急匆匆沿街走过几个街区,最后找到了卡片上的地址,是一个仓库里破烂不堪的犹太会馆。窗子的玻璃上高高低低地写着几个白漆字,西奥多·赫兹尔教友会。拉比的名字是用较小的金字写的:A.马库斯。仓库左侧的门旁也写着房子的门牌号,是白铁铸的数字,在门柱圣卷下的名牌下面还有一个用铅笔写的卡片:“J.利夫斯齐兹拉比,已退休,如有事,请按门铃。”他想试试运气,按了一下门铃,但门铃不好使,根本按不动。阿尔伯特心里有些不宁,又去扭门钮,门一下子就开了,他犹犹豫豫地走进去,迈上又黑又窄的木楼梯,一面上楼一面心里犯嘀咕,向上一看一片昏暗,几次想退回去,但最终还是在第一段楼梯的平台处看到了一个门,就敲了敲门。
“有人在家吗?”
他又用力地敲了几下,心里后悔为什么要跑到这儿来呢?来了又何必敲门呢?可是一小时之前谁能知道情况会是这样?门开了一道缝儿,这时那张五官不整的胖脸出现在门里。
这个智力迟钝的姑娘,眯缝着一只圆圆的眼睛,发出的声音就像同时在煎两个鸡蛋。她突然又缩回去了,把门也砰的一声关上了。这位教师,愣了一会儿神,立刻反应过来,把门推开,这才看到她,扭着肥胖的身子沿着狭长的走廊向里跑去,她的身子不断地撞到两边的墙上,最后跑进后面的一间屋子。
阿尔伯特小心翼翼地往里走着,他感到有些尴尬,虽说不是因为有什么危险,但心里还是警告自己,要尽快离开这里。但还是停下来好奇地往过道的第一个房间里看上一眼,里面由于放下了绿色的遮阳窗帘,显得更暗,只有几缕阳光细流般泻进来。那窗帘有点像褪了色的旧地图。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左眼皮显得厚重,戴着一顶亚莫克便帽[yarmulke],坐在扶手椅上睡着了,腿上还放着一本书。屋里发出一股污浊的气味,如果不是扶手椅上这个人发出的,就是屋里还有别人。就在阿尔伯特向里窥视的时候,老头突然醒了过来。腿上那本不大但很厚的书啪嗒一声滑落到了地板上,可是他并没有拾起来,而是用脚跟把它踢到椅子底下去了。
“刚才我们到哪儿啦?”他心情愉快地问道,气脉有些不足。
阿尔伯特把帽子摘了下来,想起了他现在是在谁的家里,又把帽子戴上了。
他自我介绍一番,“我是来找J.利夫斯齐兹拉比的,是你的——呃——女孩儿叫我来的。”
“我就是利夫斯齐兹拉比——那是我的女儿利夫凯尔。她不是完美无缺的。上帝是按照他的形象创造了她,尽管上帝自己是完美的。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也没有必要告诉你。”
他那只厚重的眼皮眨了一下眼又放下去了,显然有点儿不情愿。
“这是什么意思?”阿尔伯特问道。
“她这么做也是完美的。”
“不管怎么样,是她领我来的,我也就来了。”
“那么你选定了什么呢?”
“你在说些什么?”
“你选定了我们正在谈论的事情———银冠,不是吗?”
他说话的时候,目光不停地在四下游动着,有力的拇指和食指互相搓动着。原来一定是个做手艺活儿的,阿尔伯特看得出。我必须用他来观察一下自己。
“我到这儿是来找你在广告上所说的那个冠的,”他说,“可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谈论这件事,或者说我们什么也没有谈呀。我进来时,你还在睡觉。”
“到了我这个岁数———”拉比解释说,又微微一笑。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是说,我对于你来说是个陌生人呀。”
“如果我们都信上帝,怎么能说我们是陌生人呢?”
阿尔伯特没有反驳。
拉比拉起两扇窗帘,黄昏的斜阳照进了这间宽大房梁的房间,屋内至少有十几只硬背折叠椅,还有一个破沙发。他在这儿搞什么名堂?集体咨询吗?他给他们开拉比的药方吗?这位教师又一次对自己来到这个地方而懊悔。墙上挂着一面椭圆形的镜子,四周装饰着一圈金色的金属环,大小不一。墙上没有画儿,尽管屋里只有几把空椅子,也可能正是因为这些椅子,屋子更显得冷落寂寥。
阿尔伯特注意到拉比的裤子,再用不了一个星期就得成碎片。他还穿着一件没有熨烫的破黑西服上衣,一件发了黄的白衬衣,没系领带。湿润的浅蓝色的眼睛总是有些不安的神色。利夫斯齐兹拉比黝黑的脸膛,松垂的眼皮是古铜色。身上有一股老人的气味。就是刚才在门口时闻到的那股气味。也说不好是他像他的女儿,还是她的女儿像她的这个种族。
“坐下吧,”老拉比叹了一口气,说道,“别坐在沙发上,坐在椅子上。”
“有指定的位置吗?”
“你真是头等的幽默。”他无心地笑了笑,指着两把厨房用椅,自己先坐上了一把。
他递给他一支细长香烟。
“我不吸烟。”教师谢绝道。
“我也不吸。”老人把烟放到一边。“谁生病了?”他问道。
阿尔伯特听到这个问题心情有些紧张,因为他想起了他从姑娘手中接过的卡片上写着“治疗病者,拯救垂危”的字样。
“直说吧,我父亲在住院,他病得很重,可以说是垂死的人了。”
拉比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把手伸进裤子的口袋,摸出一副眼镜,用一块又大又硬的手帕把镜片擦拭了一下,戴上了,眼镜腿儿是细线做的,他把线套套在两只招风耳上。
“这样的话,我们就得为他制作一顶银冠。”
“那得看情况。我来到这儿就是想弄清楚这件事。”
“你想要弄清楚什么?”
“坦白地和你说,”教师擤了擤鼻涕,然后慢条斯理地擦着鼻子。我的思想自然是经验主义和客观主义的,你也可以称之为非神秘主义的。我不太相信信仰疗法,但我来到这儿,确切地说,是因为我想只要能帮助我父亲恢复健康,我什么都不妨一试。换句话说,我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你爱你的父亲吗?”拉比关切地问,眼睛里立刻闪现一种情感的光芒。
“我觉得我是很爱他的。我现在真正关心的是那顶银冠真的奏效吗?你能清楚地解释一下它是怎么起作用的吗?比如说,谁来戴它?是他戴还是你戴?或者说我也得戴?也就是说它是如何起作用的?如果不介意的话,是不是可以告诉我它的原理是什么?有什么依据?又依据什么?我对此一无所知,我想如果我认为它的确有道理,我是不愿意放弃这个机会的。你这儿有样子吗?就是说,你手头上恰好有一顶吗?”
拉比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开始慢慢地挖鼻孔,而没有准备去回答他一连串的提问。
“这种冠是什么?”他问道,开始时挺傲慢,但是接着又和颜悦色地说:“冠就是冠嘛,没有什么别的两样。《塔木德经》的密西章里有,圣经的《箴言》中有,神秘哲学中也有。摩西五经的那些圣卷常常是受到这些冠的保护的。但我们这种却是不一样的。你会明白它是怎样发挥作用的,简直是不可思议,神奇得很。样品倒没有,我得专门为你父亲做一顶,那他就会康复如初。价钱有两种———”
“请给我解释一下它是怎么治病的,”阿尔伯特问道,“是不是那种感应巫术[交感巫术]之类的方法?我倒不是说它不行,你知道,只是我对这一过程很感兴趣。它是不是就像膏药一样可以把病给拔出来?”
“这种冠不是一种药,它是你父亲的健康。我们把这顶冠呈献给上帝,上帝就会赐还你父亲健康。但首先我们必须按适当的方法来制作它。我得和我的助手一块儿做,他是个退休的珠宝商。他帮我做过不下一千顶了。相信我,他是懂得银子的,要根据你要的尺寸,放入一定量的银子,一盎司也不能差。我不必告诉你原因。冠做好了,你父亲的病就会好转。这我可以打包票。不信你听我给你念一段这本神秘的书。”
“密西章?”教师心怀敬畏地问道。
“和那差不多。”
拉比站起身来,走到扶手椅那里,然后慢慢地跪下,从那张已变了形的椅子下面拣回那本书。那本书小而厚,封皮是紫色的,已褪了色,但上面没有印一个字。拉比吻了吻那本书,口中念念有词,做着祈祷。
“我刚才把它藏起来了,”他解释说,“就是你刚进屋时。现在可不得了,那帮家伙大白天就闯进你屋里,就是不要了你的命,也把你的东西给抢走。”
“来的时候我就告诉你了是你女儿带我来的。”阿尔伯特不好意思地说。
“你一说我就知道了。”
这位教师又问:“如果我不相信这种疗法呢?我是说一个人尚心存疑虑,他要向它发号施令,它还能奏效吗?”
“我们谁都心存疑虑,我们怀疑上帝,上帝也同样怀疑我们,根据存在的本质这是很自然的事。只要你爱你的父亲,这类疑虑我是不在乎的。”
“你好像是在提出一条悖论。”
“悖论又有什么不好?”
“我的父亲不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我也不怎么好处,但是他一直对我挺好,我也总想以某种方式回报他。”
“上帝是尊敬孝顺的儿子的。只要你爱你的父亲,这就会进入到冠中去,会帮你治好你的父亲。你懂希伯莱文吗?”
“很抱歉,我不懂。”
拉比把那本厚书飞快地翻过几页,然后端到眼皮底下,用希伯莱文朗读起来,然后又把它翻译成英语。“‘冠是上帝仁爱的结晶,他的仁爱是普爱众生,’这句话我要对银冠读上七遍。这是最重要的祝愿。”
“很好。但你刚才说的两种价钱是怎么回事?”
“那要看你希望你父亲多快康复。”
“当然是要他立刻康复。”阿尔伯特说,他极力地压着火儿。“你是在试探我的诚心,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尽管这和我的信念并不一致,但我还是愿意一试的,我把前因后果的都说得一清二楚了。”
“谁说不是呢?”
这位教师发现利夫凯尔站在门口,正吃着一片面包,面包上有一大块奶油。她两眼望着他,呆呆地,好像是头一回看见他似的。
“别在这儿,利夫凯尔。”拉比耐心地说。
那个姑娘把面包塞进嘴里,笨拙地沿过道跑开了。
“那两种价格到底是多少?”阿尔伯特问道,他对刚才的中断有些不满。每当利夫凯尔一出现,他对这个行当的疑团就骤然升起,就像暴风雨来临那样。
“我们有两种冠,”拉比说,“一种是四百零一,另一种是九百八十六。”
“你是说美元?我的天!这有点太离谱了吧!”
“那冠可是纯银的。顾客当然也要付银元喽。我们把银元熔化,多的就铸大号的,少的就铸中号的。”
“小号的呢?”
“没有小号,小号的冠有什么用?”
“我倒不是非要知道,只是照此推论是越大越好。请告诉我,九百八十六元的冠比四百零一元的有什么不同的功用?是不是病人康复得更快呢?它可以促进反应呢?”
拉比用手捋着胡须,表示同意。
“还有没有其他费用呢?”
“其他费用?”
“就是在这个价钱之外,再加上点?”
“这个价格就是全部在内了。多余一个子儿也不要。这些钱包括了银子、加工费和祈福的费用。”
“那么你能否告诉我,如果我要是决定制作一顶的话,我到哪儿去弄四百零一块银元去?如果我要买一顶大的,更没法去弄九百八十六块银元呢。那可是一大堆呀,我想整个布朗克斯的银行也未必有现成的这么多的硬币。现在的布朗克斯可不是西部没有开发那个时代了,利夫斯齐兹拉比。再说,听说现在铸币局也不再用纯银来铸造银币了,这是不是真的?”
“如果他们不用纯银,那我们就买批发,只要你把这笔钱留下,我们就找批发商买银子,这倒省得你一趟一趟地跑银行,我们让它银子数量相同,只是都是小银锭,我可以当你的面用天平称给你看。”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用我个人支票付款是不是可以?那样的话,只要我最后定下来就可以立刻付钱了。”
“我倒是希望能行,甘斯先生,”拉比说,他那只青筋暴露的手仍然在胡子里抠抠这儿,摸摸那儿的,“不过,你最好是付现金,病人病得那么厉害,我们早点开始总是好些。支票有时候给你打回来,或银行给你弄丢了,这都会影响银冠的。”
阿尔伯特也没有问这怎么会影响银冠的,心里想,支票被打回来或银行把支票丢失都不是什么问题,准是曾有些要制作银冠的主顾后来又后悔了,又通知银行停止兑现已开出的支票。
这时,这位教师在思考下一步的问题:是该买?还是不该买?理智与情感在激烈地交锋。老拉比坐在椅子上,正飞快地读着那本神秘的书,只见嘴唇不断地嚅动,但却没有出声。
阿尔伯特终于站起身来。
“今天夜里我好好想一想。一旦我定下来要制作一顶的话,我明天下班后就把现金带过来。”
“愿健康与你同在。”拉比说。他把眼镜摘了下来,用手帕擦了擦眼睛。
也不知有没有眼泪,教师想。
当他走出楼下的房门时,他越发感到根本不该去制作什么银冠,想到这儿,他心里轻松多了,甚至是心情愉快。
但是第二天早晨,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之后,阿尔伯特的情绪又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战胜了忧郁,抑制了恼怒。不就是花些钱吗?这很简单,也没有什么。我很清楚我是在同一个有信心并且很聪明的人打交道,但我也不会有理由反对这样做。可能是我的潜意识在告诉我应随波逐流,做上一顶银冠。做完之后再看结果,管它是雨雪阴晴呢。我想也不一定有多大效果,但不管怎么样,我的良心上是过得去的。
但是第二天下午,当他再次来到利夫斯齐兹拉比的堆满椅子的空屋子时,虽说他已带足了那些钱,可还是有点舍不得交出去。
“如果病人康复了之后那些银冠又该怎么处理呢?”他问拉比,这可是个尖锐的问题。
“我很高兴你问到这个问题。”拉比也十分警觉地回答。这时他的厚重的眼皮又耷拉了下来。“它们要被化掉,化成银子,然后分给穷人。一桩善行会带来另一桩善行。”
“你是说分给穷人?”
“现在有很多穷人,甘斯先生,他们有时也需要一顶银冠来为他们的妻儿治病,可他们上哪儿去弄这么多银子去?”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不断循环,或者说有点这个意思,但是银冠可以重复使用吗?我的意思是,在熔化银冠之前你还要保留它们一段时间吧?比如说一个垂死的病人恢复以后不久病又复发了,不还要用它吗?”
“对于一种新的病症要一顶新的银冠。明天的世界不再是今天的世界,尽管上帝还是用同样的耳朵倾听。”
“你看,利夫斯齐兹拉比,”阿尔伯特有点不耐烦地打断他,“我告诉你实话,我就打算做一顶,如果你能给我看一眼你曾做过的银冠,我就更容易下最后的决心了。我只看一眼,五秒钟就足够了。或者说为别的主顾正做着的也行。”
“五秒钟你能看出什么来呢?”
“那就足够了。对于它是否可信,值不值得这么兴师动众,而且知道是否值得投这么多的钱,就足够了。”
“甘斯先生,”拉比回答说,“这可不是可以先看样品的买卖。你不是从我这儿买一辆新的雪弗莱汽车。你的父亲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你难道不爱他吗?难道你不想让我给你做一顶来治愈他的病吗?”这位教师发火了。“别唬啦,拉比!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别东拉西扯地不谈正题。你是在利用我的负疚心理,好不让我对你这套把戏提出合理的质疑。我不会上当的。”
他们两人怒目相对。拉比的胡子直哆嗦,阿尔伯特也咬牙切齿。
利夫凯尔在隔壁的屋子里在咕哝着什么。
拉比的呼吸平稳一些了,过了一会儿,完全温和了。
“我拿给你看一顶。”他叹了一口气说道。
“我刚才发了脾气,请接受我的道歉。”
拉比接受了他的道歉。“现在你告诉我你的父亲得了什么病?”
“啊,”阿尔伯特说,“这个,至今还没有人敢确定。一天晚上,他上了床,面朝着墙,说,‘我不舒服。’他们说他是白血病,可是检验报告又不能证实。”
“你曾和医生谈过吗?”
“是和几个医生一块谈的,当时我气得脸色发青,一群庸医。”教师提起此事仍愤愤不平。“也就是说,没有人能准确地确定他到底得的是什么病。现在各种医学理论涉及血液疾病的也不多。也可能是内分泌系统的什么癌症。我也听说过一些类似的一些综合症,如帕金森症啦,还有阿迪森症啦什么的。或者是什么硬化症啦之类的,或单独发作或和什么别的病症并发啦。总之这是个挺复杂的病。”
“这就意味着你需要一顶特殊的银冠。”拉比说。
教师欲言又止。“你说的特殊是什么意思?要花多少钱?”
“价格不变,”拉比毫无表情地答道,“但是设计和祈祷语就不一样了。要对付这种莫明其妙的病,你就得用另外一种,大号的。”
“效果怎么样?”
“就像天上的两股风,它们在空中相遇。一白一蓝。蓝的说:‘我不仅是蓝色的,我也是紫色和橘黄的。’这样,白的就走了。”
“如果价钱不变,那就随你了。”
利夫斯齐兹拉比把两扇窗帘放了下来,屋里立刻暗了下来。
“坐下,”他在黑暗中说,“我来给你看银冠。”
“我已经坐下了。”
“坐着别动,把脸转过去看墙上的镜子。”
“为什么搞这么黑呢?”
“你会看到光的。”他听到拉比在划火柴,亮了一会儿,把屋子里的蜡烛,坐了人的椅子的影子,投射到屋子里。
“现在再看镜子。”
“我在看。”
“看见了什么?”
“什么也没看见。”
“仔细看。”
一个银制枝形烛台,开始是三支,接着是五支,然后是七支细细的蜡烛,一个个出现,就像魔术师的手一样,在镜中从冒着火焰的手中越出越多。那火光照到阿尔伯特的脸上,有些灼热,他一时惊得呆住了。
但是他回想起小时候的戏法,他想,这能骗谁?我小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些幻术,其中有一种和它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还是趁早离开。我可以容忍神秘的东西,可不能容忍戏法和拉比充当魔术师。
枝形烛台消失了,光还在,现在他看清了拉比在镜中的阴沉的脸,他的目光炯炯有神,似乎在向他说着什么。阿尔伯特迅速地回过头去看一眼,看是否有人在他身后,但并没有人,刚才拉比藏在了哪儿,阿尔伯特不知道,但在被烛光照亮的镜子里看到了他那满脸皱纹和干瘪的脸,他忧伤的目光,里面还有一种让人难以拒绝的力量,一种看透人内心的力量,它们看到的比要看的东西还要多,但是还是在看。
这算什么?是幻灯片,还是家庭电影?阿尔伯特找到了一些投射源,但没有看见光线是从墙上或天棚的什么地方射出的,也没有找到通过镜子可以反射的物体或影像。
拉比的眼睛闪着光,就像隐在云中的太阳。月亮升上了蓝天。这位教师不敢动,害怕发现自己已不能动了。这时他看到拉比的头上有一顶银冠,闪闪发光。
它最初就像珍珠串儿编成的穆斯林人的包头巾,后来又发起光来,就像夜空中的群星璀璨,变成了银冠,上面有条状,三角形饰物,还有半月,新月,塔尖,角楼,树,矛尖等,就像一阵狂风把这些东西从地面上吹起,卷入了一个旋涡,然后又编织成这样一个光闪闪的雕塑,使许多不相干的东西聚集在一起。
魔镜里的景象,一个美丽非凡的银冠,非常动人,阿尔伯特思忖着,但它只持续了五秒钟,然后那反射镜就渐渐暗了下去,又空空如也了。
阴影又出现了,吊在天棚上的那个百合花形状灯罩下的电灯泡给屋里带来刺眼的光,已经是黑天了。
老拉比坐在破沙发上,显得精疲力竭。
“这回看见了吧?”
“我看见了。”
“你相信你所看见的是只银冠吧?”
“我想是的,我想无论如何我要做一顶。”
拉比两眼看着他,但若有所思。
“我是说我同意做一顶。”阿尔伯特说,他说话前又清了清喉咙。
“大号还是小号?”
“我刚才看见的是大号还是小号?”
“两个号都有。大小号设计都一样,但九百八十六元的银子和祈福祷文都要多一些。”
“你刚才不是说我父亲的病情比较特别,所以银冠也要与众不同吗?那么这种特殊的银冠也要有与众不同的祈福,是吗?”
拉比点了点头。“那也还是两个型号,四百零一元的和九百八十六元的。”
这位教师沉吟了片刻。“要大号的。”他掷地有声地回答说。
他手里拿着钱包,从里面掏出十五张崭新的纸票,九张一百元面额的大钞,四张二十元的,一张五元的还有一张一元的,一共九百八十六元。
拉比戴上眼镜,急忙数钱,用拇指和食指搓着每一张硬爽爽的钞票,生怕它们粘到一块儿。他把钱查数过后,折成硬硬的一叠,放到了裤子的口袋里。
“我是否应该有个收据?”
“我倒很想给你开一张收据,”利夫斯齐兹拉比很诚恳地说,“但是做银冠从来不开收据。并不是什么事都是买卖。”
“既然是以金钱交换,为什么不是买卖呢?”
“上帝不答应。我的父亲没开过收据,我的祖父也不曾。”
“万一出了差错,又怎么证明我付给你钱了呢?”
“请相信我,什么差错也不会出的。”
“是的,但是万一有个不测的话,”阿尔伯特似乎仍要坚持,“那你还要返回这笔钱吗?”
“给你钱。”拉比说,他把那沓钱又递回给阿尔伯特。
“请别介意,”阿尔伯特忙说,“你能告诉我银冠什么时候能做好吗?”
“明天夜里,最迟不过安息日到来之前。”
“这么快?”
“你的父亲已经垂危了嘛。”
“太好了,不过这顶银冠也必须精工细作,那些该有的东西也要应有尽有。”
“我们会抓紧的。”
“我可不想让你匆忙从事。这样,比如说,会损坏银冠的效力,或偷工减料而影响质量,要像我在镜中看到的那顶一样,反正我是看到了那一顶。”
拉比的眼皮又耷拉下来了,但又很快地抬了起来,似乎没有自我意识似的,“甘斯先生,我们的银冠都是一流的活儿,要是这方面的事,那就尽请放心。”
他们握了握手。阿尔伯特想他就算把这笔钱当做一次经验投资,到时候再看吧。受教育要花钱,不花钱又怎么能受到教育呢?他想象着这顶银冠,就和拉比头上戴的一个样。这时又突然想起当他注视镜中那个人躲躲闪闪的脸时,他厚重的右眼皮完全地垂下眨了一次眼。他是否记忆得很真切,或是只是头脑中的想象而把在他离开那座房子之前的什么事与过去的什么事混淆起来了?他眨眼又是什么意思?———不仅是他做了假,而且是戏弄了你?他又一次不安起来,他清楚地想起了,当他注视镜中拉比的那双鱼一样的眼睛时,他们在那后面燃起了一种幻觉性的光,那光使得他变得十分困,不得不极力克制不打瞌睡;接着就出现了那个老小子的景象,就像在电视屏幕上一样,戴上了一顶高高的神奇的银冠。
阿尔伯特跳了起来,大声叫道:“催眠术,这个王八羔子变戏法儿地给我催了眠了!他从来没制作过什么银冠,那完全是给我制造的幻觉,我上当了!”
他让乔纳斯·利夫斯齐兹拉比这种无赖、伪善、厚颜无耻的做法激怒了。银冠治病的概念在他头脑中已完全消失了,尽管当时他也曾信以为真,他现在想的是那九百八十六美元就这样不翼而飞了。有三个地铁乘客看着他,投以莫明其妙的目光。到了下一站,他跳下车,又飞快跑上台阶,穿过马路,又在对面地铁车站焦急地等了二十二分钟,地铁列车才慢腾腾地进站,他登上车,到靠近拉比的那条街下了车。尽管他用两只拳头拼命地砸门,用脚踢门,按那只根本不好使的门铃,他的拇指都砸出了血泡,但是那只大木箱般的房子,包括那就要倾坍的仓库都是漆黑一片,死一般寂静,就像巨大坟场上稍微倾斜的石碑,最终也没唤醒一个人,这时已过了子夜,他只好回家去。
第二天早晨起床时还咒骂着那个拉比,同时也骂自己为什么那么愚蠢,居然相信信仰治疗这类事儿。可是这类情况谁都会遇上,那怕只有那么一会儿,让一时的糊涂战胜了你的理智。给垂死的父亲治病当然也还有其他不这么让人受惩罚的办法。他想到报警,可是他一方面没有收据作凭证,另一方面也不想让这种上当受骗的蠢事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也曾想打电话向学校请病假(这在他六年教学中还没有过),然后打一辆出租车,直奔拉比的住处,要他返还他的钱。这个念头强烈地鼓动着他,可是又一想,万一拉比正在和助手认真地装制着银冠呢?或者他买了银子,又付给那个退休珠宝商工钱,而他自己只纯挣一百美元又怎么样呢?因为这也不算多呀,再说那顶冠真的是纯银的,拉比也真的相信这种银冠的确可以使病人起死回生,又会怎样呢?尽管阿尔伯特感到这里疑窦丛生,但还是先不叫警察参与进来为好,因为银冠也还没有做成呢。那个老先生不是说了吗,得到安息日之前才做好吗?那他还可以等到今天日落嘛。
如果他到时候真的做出来了,即使做得不好,他也没有理由控告他。所以,我只好等。其实我蠢在订了一个九百八十六元的,而不是四百零一元的,这一下子就白扔了五百八十五元。
心不在焉地完成了一天的工作之后,阿尔伯特乘坐了一辆出租车来到拉比的家,想要唤醒他,对着临街的窗子大声喊叫,可是这两个人要么是都不在家,要么就是都躲起来了。拉比可以藏在沙发底下,利夫凯尔把肥胖的身子挤到浴盆后面。阿尔伯特决心等他们出来。用不了多长时间,那个老小子就得走出这个犹太会堂,来到这周末夜晚的户外。他会去和他谈,让他把实情和盘托出。但是,太阳已落山了,暮色笼罩了大地;天上的星星已在眨眼,一轮银色的月亮也爬上了半空,可是整个房子还是黑黑的,阴森森的;利夫斯齐兹并没有出现。小会馆里有光闪了一下,几支蜡烛点燃了。阿尔伯特有点懊悔地想,拉比可能开始祈祷了,他原来一直在犹太会堂里。
教师走进长长的、灯火通明的仓库。在那些黄色的折叠椅上,散落地坐着十几个人,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本破旧的祷文,正在祈祷。拉比 A.马库斯,一个中年人,嗓门挺高,蓄着发红的胡须,正在面对神龛作祈祷,他的背对着这些教友。
阿尔伯特走了进去,一个脸一个脸地看,这些教民瞪着他,令他很尴尬。老拉比并没有在这些人中间。这位教师十分失望地走出去了。
坐在门口的一个人拉了拉他的袖子。
“呆一会儿和我们一起来读。”
“对不起,我倒想这样做,可我在找一位朋友。”
“那就找吧,”那个人说,“或许你会找到他。”
阿尔伯特在街对面等候,他站在一棵栗子树下,树叶儿都已落光了。他很耐心,如果必要的话,他可以等到明天早晨。
九点钟刚过,会堂里的灯熄了。最后一个教民也离开了。红胡子拉比走了出来,手里拿着钥匙,他要把仓库的门锁起来。
“劳驾,拉比,”阿尔伯特走上前去说,“你认识乔纳斯·利夫斯齐兹拉比吗?他和他的女儿利夫凯尔就住在这儿的楼上,我不知道利夫凯尔是不是他女儿。”
“他以前常来,”拉比说,他微微一笑,“但是他自从退休以后,就常去莫寿鲁公园路的那个犹太大教堂,那里和宫殿一样。”
“你认为他会很快回家来吗?”
“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吧,这是安息日,他必须步行。”
“那你,呃———知道关于他制作银冠的事吗?”
“什么银冠?”
“就是帮人治病的那种,帮那些垂死的人。”
“没听说过。”拉比回答说,他把门锁上,把钥匙装进衣袋里,匆匆走了。
那位教师在栗树下面一直等到半夜,心里像什么东西在噬咬似的,有几次他都决心放弃回家算了,可是那股上当受骗的怒气又让他难以拔腿。在快到一点钟时,他看到有人影,是两个人沿着这条铺满影子的街道晃晃悠悠地走来,老的一个是老拉比,他穿着一件新的土耳其长袍,戴着一顶挺神气的黑色霍姆堡毡帽,走路的样子显得有些累。利夫凯尔穿着件很性感的黄色迷你裙,粗大的膝盖以上很大一截都露在外面,腿就像两根柱子似的。她在他身后轻快地走着,不时停下来,用手敲打自己的耳朵,一条又白又长的头巾系在颈间,右边的一端留得太短了,左边一端快耷拉到左脚踝。
“花我的钱,他们买了这些破烂倒挺高兴!”
利夫凯尔哼唱着“嘭,嘭”的什么曲子,不时地捂起耳朵,不时又放开,感觉着不同的声音。
他们走上了那个灯光昏暗,狭小的楼梯,教师尾随着他们。
“我来看我的银冠。”他告诉拉比,他一时吓呆住了,脸色苍白地站在前屋。
“啊,银冠,”拉比粗声大气地说,“已经做完了。回家等着吧,你父亲很快就会好的。”
“我离开公寓时给医院打了电话,他们说没有一点好转。”
“如果连医生都说不清是什么病,你怎么可能期望他会恢复这么快呢?你也得给银冠一点时间嘛!上帝也不是一眼就看明白人类疾病的呀。”
“我要看一眼我花钱买的东西。”
“你已经看过了,你在订货前就看过了。”
“那不过是一种传真图像之类的玩意儿,我要看一看真货,我为它花了将近一千块钱。”
“听着,甘斯先生,”拉比耐心地说,“有些东西我们可以看,是因为上帝允许我们看。有时我真希望他不许我们看。而有些东西是不许看的。摩西是知道的,一个是上帝的脸,另一个就是他所制作并赐福的银冠,神奇的东西就要让它神奇,这是上帝的事儿。”
“难道你不看吗?”
“我也不用眼睛看。”
“我根本不信这一套。你这个骗子,不值钱的变戏法的家伙!”
“银冠是货真价实的,如果你认为那只是戏法,实际上只是某些人非要亲眼看一看它的借口,我们只需告诉他们这么一种思想:只要你相信它,那它就不是什么戏法啦。”
“利夫凯尔,”他连忙喊道,“把爸爸那本夹有信件的笔记本拿来。”
她离开了屋子,但不是立刻离开的,似乎有点害怕,两只眼睛躲躲闪闪的。过了十分钟才回来,先有冲马桶的声音,然后穿着一身很不像样的长睡袍,拿着一本黄色封面的大笔记本,笔记本里的纸页已经松动,中间夹了不少旧信件。
“这就是证据。”拉比说。
翻过几页几乎快掉下来的笔记,然后用颤抖的手从中抽出一张信纸,开始朗读起来,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情感。
“‘亲爱的利夫斯齐兹拉比:自从我的母亲麦克斯·科恩太太奇迹般地康复之后,我真想亲吻你的脚,你的银冠创造了奇迹,我将向我的朋友推荐。你的真诚的,埃丝特·波莱特尼克(太太)。’
“这是位大学老师。”
他又读另一封信。“‘亲爱的利夫斯齐兹拉比,您的九百八十六美元一顶的银冠完全彻底地治好了我父亲的胰脏癌,而且他还患有肺病的综合症。什么别的药都没有奏效。以前我并不相信会有奇迹发生,但现在我已不再心存疑虑了。感谢你,感谢上帝。你最真诚的,丹尼尔·斯克瓦兹。’
“这是个律师。”拉比说。
他又把这一本子递给阿尔伯特。“你自己看吧,甘斯先生,有几百封信呢。”
阿尔伯特没有碰它。
“我只是想亲眼看看银冠,利夫斯齐兹拉比,而不是看这些没用的信件,我要看的是我父亲的银冠。”
“那是不可能的。我已经给你解释过原因了。上帝的话就是法令。”
“既然你说到法令,那好,我要么从现在起的五分钟之内看到银冠,要么明天上午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布朗克斯县地区检查官把你和你的这些事说一下。”
“嘭,嘭———”利夫凯尔又唱了起来,一边用手捂着耳朵。
“要有礼貌,”拉比喊道,“这个就知道吃的家伙。”
“我要去投诉,地区检查官非把你关起来不可,把你的那个工厂也都关闭掉。否则你就快点把我那九百八十六块钱还给我。”
拉比有些乱了阵脚。“这是同上帝的拉比谈话的方式吗?”
“贼就是贼。”
利夫凯尔又抽泣起来,声音很尖。
“嘘,”拉比对阿尔伯特说,两只灰色的手十指交错着一张一合地。“你别把邻居吓着,听我说,甘斯先生,你已亲眼看见了,它和真的没有什么两样。相信我,我所有的顾客没有一个人看到过的。我是看在你父亲的面子才给你看的,所以你才决定做一顶的,这样才能救他,千万别破坏了这个魔法。”
“魔法,”阿尔伯特吼道,“全是骗人的戏法!让你的傻丫头充当诱饵,还有那些催眠的镜子。我是受了你的催眠术才上当受骗的。”
“仁慈点。”拉比哀求道,他在那些空椅子中间走来走去,已有些蹒跚。“可怜一下老年人,想想我那可怜的孩子。想想你的父亲是多么爱你。”
“他恨我,狗娘养的,我真希望他噎死。”那个女孩突然在恐惧之中说出这样的话来,打破了长时间的沉寂。”
“唉呀,”拉比睁大了眼睛,大叫道,他一手指着天上的上帝,“这是要我命啊。”他惊骇地叫道。
一面啜泣,父女一面拥抱到一起。阿尔伯特这时一阵剧烈的头痛,一头冲到外面的楼梯,下去了。
一小时后老甘斯闭上了眼睛,咽气了。一九七二年

◆伦勃朗的帽子
鲁宾总戴着一顶很随便的白布帽,或者你也可以说是一顶没有帽檐的软帽。他从纽约艺术学院地下室的工作室里出来,走上楼梯,满脑子没有说也没法说的想法。他在工作室里搞雕塑,去二楼的研讨班去上课。阿金是个学艺术史的,三十四岁的单身汉,患有高血压,他想他是很容易动感情的,他比那个雕塑家年轻十来岁。他在课间休息,教师交替时看到他在一群艺术系师生中戴着那顶帽子,他是那么显眼,与众不同,艺术史学家想。他使经过五年经验才获得的那种独有的难以言传的韵味更有光彩。尽管那并不很合适,他总把他想象成一只白色的动物———是马鹿,牡鹿,还是山羊?———透过山中树木目不转睛地,或又令人沮丧地看着他。他们的目光只是短暂地相遇,但很快就分开了。鲁宾匆匆地去研讨班上课。
阿金对鲁宾不错,尽管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朋友。他感到,这并不是他的错;这位雕塑家是个不爱交往的人。他们谈话时,他只是听,但眼睛却不望着你,似乎要护守着他给人留下的印象。显然,他是在留意地听,可又似乎在思索着别的事情———毫无疑问是在想着他那令人伤心的生活,特别是目光忧郁,那绿色的眼睛似乎是褪了色,让人会看成是灰色的,这必然会让人看出生活的不幸。他有时也发表一下意见,通常是对生活本质的一种通常的见解,有时也谈谈艺术,却极少涉及他本人;至于工作更是绝口不谈。
“你在工作吗,鲁宾?”阿金故意引逗他。
“我当然在工作。”
“我可以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我正在搞一个东西。”
阿金只好到此为止了。
有一次,在教职工的小餐厅里,这位雕塑家听这位艺术史学家谈论杰克逊·波洛克的作品,有些按耐不住发起火来。
“艺术的世界并不一定都在你的眼里。”
“但我必须相信我所见到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阿金有礼貌地反驳道。
“你画过画吗?”
“画画就是我的生活。”
鲁宾很体面地保持了沉默。那天晚上,在离开教学楼时,他们彼此用手指碰碰帽檐以示友好,并相对微微一笑。
近几年来,自从他的妻子离开他后,鲁宾的服装穿戴以及头饰已在学生中成了流行样式,鲁宾曾常常更换各种奇形怪状的帽子,而这顶白的则是最近才戴的,是仿照印度首任总理尼赫鲁的国大党帽子做的,但是圆了一些———介乎犹太教祈祷文吟诵者的帽子和亚莫克便帽之间;或者说更像鲁奥[1887-1958]画中法国法官的帽子,或杜米埃[1808-1879]作品中的医生的帽子。鲁宾戴着它,就像一顶皇冠。可能是为了防寒,他那间工作室高大空旷,屋里很冷。
当这位雕塑家再一次穿过拥挤的大厅去他的工作室时,他才第一次戴着这白帽子。当时阿金正在写一篇评论瑞士雕塑家和画家加柯梅蒂的文章,他立刻放下文章,也进了大厅。他当时有一股难以抑制的激情,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对鲁宾说,他非常羡慕他的那顶帽子。
“我告诉你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它,因为它看起来就像伦勃朗的帽子,就是他在那些中世纪自画像中的一幅画里所戴的。那些画像都是一些真正深沉的作品。我希望它能给你带来好运。”
鲁宾有好一会儿很想说出些什么惊人之语,可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阿金看了一会儿,就匆匆下楼去了。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虽说这倒也没有减弱这位艺术史学家对他进行观察的乐趣。
阿金后来想起来了,他七年前通过一位圣·路易斯博物馆助理馆长的介绍来到艺术学院时,鲁宾就在搞木雕,他现在在将一些三角形碎铁片进行焊接来塑造一些雕塑作品。以前做过一段时间的木质的作品,后来又用锋利的刀具搞过一阵子软材料的雕塑,也用一些废木屑搞过一些造型,不管用什么材料,他总能塑造出一些吸引人的东西。艺术学院的校长列维斯博士总说服他在城里的一个艺术画廊搞一次作品展览。阿金在来到这所学校的第一个学期就在一个冬日里乘地铁去参观过那次展览。他想这个人与众不同,他的作品也一定不同凡响。鲁宾拒绝搞什么展览会的开幕仪式,所以在展览会开展的那一天,展厅里人迹寥寥。这位雕塑家似乎是不愿意看他搞的这些斧砍刀削的各种造型,一个人躲到了画廊后面一个储藏间里去看那里存放的画儿去了。阿金曾犹豫了一会儿,想是否应进去和他打一声招呼,但是只见他一个人独坐在一只柳条箱上,背朝他,正翻看一本画册,就悄悄地把门关上离开了。后来有两篇评论性文章出来了,一篇文章对这次展览评价不高,另一篇基本是肯定的,可是这位雕塑家似乎并不高兴他的作品被展出,所以在以后的几年里他从来不搞什么作品展,而且他也从来没有把任何一件作品出售过。最近阿金曾建议他把近期一些焊接作品拿出去展览,可是鲁宾愣了好一会儿,才回答说:“别再拿这种主意来让我烦心。”
自从那天这位艺术史学家在大厅里夸了一句他那顶白帽子,那顶帽子就再也看不到了,完全地消失了。他头上什么也不戴,只有那一头发红的头发。而且在以后的一两个星期里,他感到这个雕塑家有意地在躲着他,这令他一时难以相信。他猜想这个家伙一定不再走可以直通他工作室的右侧楼梯了,而是绕道儿走另一侧的楼梯,但他的工作室可仍然在地下室,只是不再经过阿金那个敞开室门的房间了。当他确认这一点之后,阿金感到有些不安,甚至有的时候感到很生气。
难道我惹着他了吗?他扪心自问。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又说了些什么能让他受到如此这般的伤害呢?
他后来又想:谁也不是有意的要伤害他。我所说的都是为了他好。或许他太腼腆,从方式上来说让他感到下不了台,比如,我当着那么多学生的面,声音又那么高。如果就是那回事,我又有什么错呢?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就不知是什么原因了,那就是他的性情问题了。也可能是他最近不舒服,或者是因为最近又有排犹的迹象———近来侮辱谩骂的情况多了起来———所以才显得十分焦躁?那我就只好等等看了。
但是几个星期过去了,又有几个月过去了,鲁宾还是躲着这位艺术史学家。他只是在教师开会的时候才见到他,这些会他是参加的,或偶尔见他从左侧楼梯上下,有时也看见他坐在美术系秘书办公室对着雕塑材料的存货清单发呆。可能这个人要崩溃。他也不相信。一天他们两个在卫生间碰见了,可鲁宾径自走了出去,连一句话也没说。阿金心里对这个雕塑家不免有些怨恨,既然你不喜欢我,我又何必去喜欢你。我只不过说了一句话,并无恶意,顶多算是无伤大雅的话,他就觉得受了多大侮辱似的,真是个王八羔子。我得以眼还眼,这才叫公平。
可是当他平静下来之后,他又开始琢磨,到底我做错了什么事?我一直认为我的人际关系是不错的。他就是这么个人,什么事都犯寻思,生怕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所以非要琢磨出个头儿来不可。他一直很喜欢这个搞雕塑的,尽管他对他从来没表示过一星半点儿的友好。阿金对他可就不一样了,对他表示友好,说话客客气气,对他的作品表示兴趣,尊重他的人格,那份情感虽然没说出来,却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来。他常常想,会不会因为不久前他曾提过,或说建议,他是否再搞一个展览那件事呢,因为他当时的反应似乎是生命都受到了威胁似的。
这时他想起,他对于他上一次的展览从来没有发表过一句评论,也没有谈过自己的任何感受,他在来宾登记簿上只是签了个名。阿金并不喜欢那次的雕塑展览。他当时想把鲁宾找出来只是想让他问一下其中两个很有趣的雕塑叫什么名字,可是后来发现他一个人坐在储藏间里入神地看着一本画册,好像在做着深刻的反省,这时不愿意也不可能和任何站在身后的人打招呼,这都是阿金自己这么猜想的。最好顺其自然了。他一个人悻悻地走出展室,在那以后他从未再提过那次展览。这种好心是不是显得有些残忍呢?
可是又一想,他总不能仅因为那件事就躲着他吧?如果他只是因为我没有提那次展览就感到失望,生气,他应该当时就不再理我呀。可他并没有。他还和以往一样挺友好的,这他也感觉得到。他也不是那种能装假的人。后来他又建议再搞一次展览时,他显然没有这种愿望,而且就像触到了他的痛处。不过他倒不是很厌我,只是避着我而已。再不就是我提到他的帽子那件事让他恼了?也许就是这三件令他不满的事造成的结果?
阿金想大概是这几件事都令他不满的缘故,不过看来帽子那件事不知怎么让他受到了最大的伤害,因为其他的事似乎没有把他们的关系弄得这么僵,起码表面上说得过去。前前后后想了一遍,阿金只得承认他还是弄不懂鲁宾的行为为什么如此古怪。
渐渐地,这位艺术史学家想不如去雕塑工作室找到他向他道个歉,说以往如有言语冒犯绝不是有意的。他再问一个鲁宾到底他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儿,如果是他还说过或做过什么别的,让他不高兴了,也请求原谅,并把事情说清楚。这样对彼此都好。
早春的一天,他决定在午后的那个讨论会结束后去找鲁宾,但是他的一个学生,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版画复制匠,记得那天是阿金的三十五岁生日,送给了他一顶白色的斯泰森毡帽[Stetson即西部牛仔常戴的阔檐高顶的毡帽],这顶帽子是这个学生的父亲从得克萨斯州的韦科买回来的。
“戴上吧,阿金先生,祝你好运,”学生说,“你是我们喜爱的人。”
阿金戴上了这顶帽子,同这个学生一起上楼去他的办公室,他们碰见了那个雕塑家,他向他们做了一个怪相表示厌恶。
阿金心里很不安,他立刻感到,他刚才这种意想不到的反应说明,是上一次他谈论帽子的那番话被鲁宾理解成对他的侮辱。在那个大胡子学生离开以后,他把那顶帽子放到了工作台上,然后去了卫生间,可回来时发现帽子不见了。这位艺术史学家找遍了办公室也不见踪影。他甚至跑到刚才开研讨会的那个教室,看是不是在那儿,学生们拿着它,你争我抢地在取乐,可是那儿也没有。阿金甚至想冲到楼下去找鲁宾面对面地问一问,但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万一不是他拿的呢!
现在两个人谁都不想再见到对方。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很有讽刺意味的是,无论到哪儿,两个人都非遭遇上不可,甚至在大街上,特别是在麦迪逊街的画廊里,第五十七大街和曼哈顿的索霍街。甚至进出电影院都能碰到一块儿。但这时两人都立刻留出一定距离以避免相遇。如果一个人正在往卫生间里走,那么另一个人就闪在一旁,一直等到他出来再进去。吃午饭时,也总是有一个人先急匆匆地去地下室餐厅去吃,要是两个人又碰巧一前一后的走进餐厅,或已见到另一个人在排队,或已经在用餐,不管是独自一人还是同同事在一起,那么另外一人会转身就走,到别的地方去吃饭。
有一次他们一起走进了餐厅,但立刻就匆匆地分开了。鲁宾的办公室离餐厅近,所以常捷足先登,阿金就干脆在自己的办公室吃三明治。阿金想原来只是一个人避开就行了,现在成了他们两个人的一种负担。他们都认为对方是讨厌自己的。一旦两个人在走廊拐弯或开门时,以及上下楼时不期而遇,他们都瞥一眼对方,看头上又有没有什么装饰,然后就匆匆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阿金一般情况不戴帽子,除非感冒,而鲁宾最近又戴了一顶铁路工程师的帽子。这位艺术史学家恨鲁宾是因为他恨他,从他的眼睛里,他可以看出这种怨恨和不满。
“这是你造成的,”他常自言自语,“是你把我逼到这一步的,账得算到你的头上。”
随之而来的就是冷战,你想把我冻死,我想把你冻僵。
一天早上,两个人谁也没有注意到对方,而是都急急忙忙去教室上第一堂课,结果两个人在学校拱形大门处撞个满怀,两个人都叫了起来,鲁宾红头涨脸地喊“杀人凶手”,艺术史学家报以“偷帽贼”的回骂。鲁宾嘲讽地一笑,阿金轻蔑地一笑,然后各自走开了。
后来阿金感到一阵晕眩,不得不把课停下来。先是浑身无力后来又感到恶心。他回家后躺在床上,后脑勺感到剧烈的痛。他一个星期左右都睡眠不好,睡眠时常常惊悸而醒,吃不下东西。“这个杂种对我做了些什么?”后来他又问自己,“我这又是怎么了?”他想,我这不是在和自己过意不去吗?他曾想过这个问题:评品一幅画要比评品一个人更容易。一个女人曾和他说过这话,但他当时就十分气愤地否认了这个观点。阿金对两个问题都没有去寻找答案,只是努力消除这种痛悔。这时他又一次想到去找他道歉,这一点别人做不到,但他可以做到。然而他怕道歉不成反而把关系搞得更糟。
半年以后,就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那天,阿金又想起了他丢失的那顶帽子,又听说鲁宾的母亲去世了,他回去为母亲守灵,他就来到这位雕塑家的工作室,里面就和丛林一样,摆满了石头和铁的各种造型作品,他是来找帽子的。阿金在这间光线充足的大屋子里呆了几个小时,时而看一看他用三角铁片焊接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间有一个破石塑像,是他几年来逐渐收集起来的,这是一个花园装饰物,它立在许多吸收阳光的铁花中间,这些花是鲁宾正在搞的。这些花长茎,花冠小,在短短的枝上有一些花瓣。有些花瓣是三角形的白石头和彩色厚玻璃碎片拼接镶嵌而成的宝石状。鲁宾已从前些年的抽象漂流木的雕塑转为形体性雕塑。那些花,还有一些未完成的,可能就不要了的男女同事的半身塑像,其中有一个很像鲁宾的,他头上戴了一顶牛仔毡帽。他还做了一棵十分可爱的小矮树。在工作室的一角放着他焊接用的工具,焊枪和煤气罐,还有一个弧焊设备,这些东西周围堆满了开着盖的木箱,里面有各种型号和厚度的三角铁片。这位艺术史学家仔细研究了一下这些雕塑,又想了一会儿,他明白了为什么一谈到再开一个展览会竟让他如此害怕。这里只有一件东西还可以说得过去的,那就是那棵铁丛林中的矮树。难道这就是他所说的他已充分展示了的自己吗?
几天后,阿金正在准备一次关于伦勃朗自画像的讲座,他看着幻灯片,他注意到有一幅自画像大概挂在伦敦的坎伍德宫里,他记得他在阿姆斯特丹的一个博物馆中也见过,但两个画廊中的这位画家戴的帽子,竟然都是白的,又那么像鲁宾的那顶帽子。这一观察让阿金大吃一惊。阿姆斯特丹那幅画像伦勃朗是自己缠在头上的包头巾;伦敦的那幅戴的是带舌的工作室帽,或是贝雷帽,已破旧,有些上翘。而鲁宾戴的那个白东西更像美国路边小餐馆里助理厨师的帽子,根本不像这两幅大油画中伦勃朗所戴的帽子,也不像阿金在幻灯片中所看到的伦勃朗的帽子。这两幅肖像的共同之处是他那目光,诚实而不带任何幻想。在这两幅自我写照中,这位大画家举目远眺,右眼显示出一种十分客观的神情,但是左眼却显示出一种真实性,都很不一般,两幅画都有一种傲然的哀伤神情;难道生活本就如此,虽然伦勃朗在绘画时并没有有意地去画哀伤。
这些幻灯片在他那又黑又小的办公室里的小屏幕放过之后,阿金实际上已经意识到他犯了一个所指性错误,把两个帽子弄混了。鲁宾当然熟悉伦勃朗的这些自画像,或最近看过这些画像,即便这样,他又有什么可生气的呢?
我是对呢,还是错了呢?我就是由于他的白帽子而想起了伦勃朗的帽子,并把这件事向他说了,可这又怎么样呢?这也不是朝他头上扔石头,又怎么这么让他不安呢?阿金想,他还是应该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因此他来个设身处地,假设他是鲁宾,而鲁宾是他:假设是我戴着那顶帽子:我来了,一个年纪不小而只搞过一次展览的雕塑家,而我对那次展览也没有什么信心,也没有人来看。而有一个名叫阿金的艺术史学家就在你身边,今天说三明天道四地对你评头品足,他长了个鹰钩鼻子,还挺大的,这个人实在让你摸不透,对你挺好的,可又不是朋友,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朋友,他真的没有这份天才。他有艺术方面的兴趣,是我们的共同之处,但仅此而已。不过,或许,阿金把我头上的帽子说成是伦勃朗的帽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祝我好运而已。谁又说他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所以,我们说他是一番好意,但这也还是让我难以接受。说白了,那话简直让我愤怒。想到我事业的状况,我对生活的那种感受,把我比作伦勃朗,是让我精神上承受不了的,因为这会让我不止一次地问我自己,既然我就是这等的雕塑家,苟活于世夫复何益?既然是阿金让我想到这个问题,那他说了些什么也就不重要了,甚至什么都不说,也是一个样,例如,那第一次展览的事,谁还要听更多的呢?从那时起,我就不想再理他了,甚至永远。
阿金在卫生间的镜子前呆呆地照了好一会儿,然后在这座楼上的每一层楼上都四处转了转,最后他来到鲁宾的工作室门口。他敲了敲门,没有人应门。过了一会儿,他扭动一下门钮,门开了。他把头探进去,叫鲁宾的名字,这时已是暮色苍茫,室内那几个满是灰尘的灯泡都已经亮了,但他人却不在。屋里仍旧到处是雕塑。阿金来到那些铁花和破碎的花园雕塑碎片中间,看他在拼合这尊雕像中是否判断有误。他看了一会,没有发现有什么错误。
他正在端详那棵小矮树,这时门开了,鲁宾,戴着那顶铁路工程师的帽子,进来了。他感到十分惊讶。
“这真是件十分漂亮的雕塑,”阿金开口说道,“这屋里最漂亮的。”
鲁宾两眼瞪着他,脸气得通红,他的脸很瘦,鬓角发红,眼睛灰中带绿,嘴巴动了几下,但什么也没说出来。
“请原谅,鲁宾,我来是想告诉你我以前和你提到的帽子那件事是我弄混了。”
“你当然妈的弄混了。”
“同时也是为了我有一段时间有些做法也不很合适。”
“当然不合适。”
尽管鲁宾极力控制自己,但还是哭了起来。他只是默默地啜泣,他肩膀在抖动,泪水从捂在脸上的粗糙的指间流出。阿金见状走开了。
他们以后不再互相躲避了,见面时都心情愉快地说上几句,当然也不常见面。一天阿金去卫生间,看到鲁宾戴上了一顶白帽子,正在镜子前端详着自己。这顶白帽子看起来像伦勃朗的那顶。他戴着就像是一种失败与希望的象征。一九七三年

◆被救赎的阿尔玛
古斯塔夫·马勒的鬼魂。
布鲁诺·沃尔特曾见过它,那是在马勒指挥他最后几次音乐会中的一回。当这位指挥家即将结束指挥时,它却在乐曲声中越来越大。阿尔玛·马勒在丈夫去世的一两年里也曾或隐或现地见过几次。阿尔玛倒不信有鬼魂的事儿,但这件事的确叫她不安。它曾钻进她的被单里,但呆得时间并不长。
犹太人也化作鬼魂来缠人吗?
古斯塔夫是个无信仰的理性主义者。“在他那清静的头脑中,我看不到一丝一毫迷信的迹象。”布鲁诺·沃尔特说。阿尔玛还清楚地记得,他在谈到马勒时,说他是个“对上帝着了迷的人”,他的宗教意识在乐曲中得到充分的展示,也就是说,就像在第八交响乐的永恒性中所闪现的那种“来吧,灵魂的创造者”。阿尔玛感到马勒是个思想深邃的人,不会轻易信奉上帝,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不会想来打扰她。她意识到她对马勒的一些想法引起过她的恐惧,也可能是这种恐惧产生了鬼魂?这类事倒可能会发生。
在我的内心里,我不止一次地背叛他。
但是,马勒是个好心肠的人,虽说他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可是保护自我也是他必要的一种天性。
“不过,他太热爱他的这种天性了!”
要说起阿尔玛的丈夫,在她漫长的一生中可有不少,其中包括马勒、沃尔特·格罗皮厄斯、弗兰茨·沃菲尔,还有个画家奥斯卡·科科斯契卡就差一点成了她第四任丈夫。她没有同他结婚,但阿尔玛把他看成是最令人惊讶的(如果是从最难相处这一点来说)情人。他们都是非凡的艺术家,有着非凡的成就。然而,阿尔玛更钟情于马勒,即使她一生太关心他的音乐而吃了不少苦。
阿尔玛在刚认识古斯塔夫·马勒时身高五英尺三英寸,体重有一百四十四磅,她很喜欢自己的体形。她那双蓝眼睛是她最骄傲的特征。她对别人只要瞥上一眼,就可以把他们的魂都勾来,阿尔玛从来不穿内裤,她想她知道谁可能会知道她没穿内裤。当她见到他时,她感到马勒不知道这件事,但他可能早就想知道。
阿尔玛是个非常可爱的,让许多人都想追求的年轻姑娘,算得上是那时候维也纳最漂亮的美人儿。她感到马勒是个十分有吸引力的人,但她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嫁给他。“他挺吓人的,有些神经质,在屋里走来走去像头野兽。我怕他精力太旺盛。”
她在日记中用紫色的墨水写道:“他在歌剧里爱指挥浮士德那段乐曲。”
她想要古斯塔夫,她感到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俘获了他。
然而他的要求却把她吓坏了。“我最最亲爱的阿尔姆齐,难道现在让你把我的乐曲成为你所演奏的曲子太晚了吗?你要是高兴演奏你就演奏,可别想去作曲,作曲是男人们的事。”
“我一生都喜欢魏格纳的曲子,我怎么能去演奏他的呢?对马勒的音乐或者说是他这个人,我会有怎样的情感呢?”她常常在想这些问题。
“我最温柔的姑娘,你必须明白我乐曲中的那种和谐,那种复调,都充满了生动的现代性,现在你听起来可能会没有兴趣,但它是真正有纯调性的曲子,总有一天,你那可爱的耳朵就会感到我的曲子里的真正了不起的东西。”
“是的,古斯塔夫。”阿尔玛说。
“让我们成为真正婚姻意义上的情侣吧,我是个作曲家,而你就是我真正意义的新娘。”
马勒催促她去同她的继父和母亲商量一下。“你不要有任何的疑虑,不管什么事,在我们结合一起生活之前都能得到解决的。”
“什么也不要说了,”她的继父卡尔·莫尔劝她说,“最好摆脱那个犹太人。”
“大概是得摆脱他,”她母亲说,“别看他说转信天主教了,而且獉獉说得那么真诚,我才不信那些话呢。他信天主教是因为考希马·魏格纳坚持主张任何犹太人都不许接替理查德·魏格纳在维也纳歌剧院的位置。”
可是阿尔玛说,她已经考虑过了,并且决心爱他。
她并没有告诉他们她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
结婚那天,马勒就穿着他那双松松垮垮的高统橡皮套鞋去了教堂。
早餐时,客人们情绪都很高,尽管在多年之后阿尔玛在写传记时对这件事没有说,她感到很难说清楚她当时的情感。
她二十二岁,而马勒已经四十一岁了。
“只要我能在心里找到平衡,这并不算什么。”
马勒在她灵敏的耳朵旁悄悄说道,他爱她胜过爱一切人,只是他的母亲除外。
阿尔玛说她很高兴他如此尊重他的母亲。
“你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我,除了我的爱什么也不要成为你的欲望。”
他听起来倒像个教师,而不是爱人。
“是的,古斯塔夫。”
“他仍不断地谈论着他要坚持搞他的艺术,而不允许我来搞。”
对我来说,将是一事无成,阿尔玛想。不论是我的美貌,我的精神,还是我的才能。
难道他的才华淹没了我的才华吗?我的命运之船已经停靠在港湾,而且已经出现漏洞吗?
他不躺在床上,而是和她做爱。他喜欢在她熟睡时骑到她的身上。
他身上的那股味令人讨厌。“大概是你吸雪茄吸的。”她曾告诉过马勒。他对她来说就如同陌生人一样,是那么陌生。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有些关于他的事情可能永远也不会被我了解。”
她不小心碰翻了煤油灯把地毯点着了。
马勒梦见阿尔玛留着姑娘时常留的那种头发。他不喜欢她的头发盘到头上。古斯塔夫说她的发式有点像犹太人,他希望不要造成这样一种印象。他告诉他的朋友们他不是一个仍参加宗教活动的犹太人。阿尔玛大多数时候还是留长发的。
在他们的女儿,玛丽亚,得了白喉而死去后,马勒受不了孤独,常想起女儿,这给他的生活留下阴影。他逢人就讲这样的一个新的内容:“阿尔玛为了我牺牲了她的青春,她有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把她的一生奉献给了我的事业。”
阿尔玛在一间黑屋子里让奥希普·加布里洛维茨握着她的手。
“要建立一个精神上的中心,我的阿尔玛,这很重要。然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阿尔玛发现他那没有人情味的说教既令人讨厌又很叫人害怕。
从小的时候,她在陌生人中间就感到紧张,而且对于那些带伤害性的话十分敏感。
马勒一想到可能会失去他的妻子也十分害怕。
马勒在莱顿遇见了弗洛伊德,两个人在河道的岸边树下散步长达四个小时。弗洛伊德讲了许多这位精神分析专家的生活,马勒十分惊讶,尽管其中相当多的事马勒也能猜到个十之八九。
“我亲爱的,我的天琴座,”他写给他的妻子,“快来帮我驱走黑暗之魔。它们用爪子抓我,把我摔在地上,我在心里问我自己,我是不是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快来救救我吧,我最亲爱的。”
马勒怀疑他爱阿尔玛的程度要比她爱他的程度深。
他现在又和九年前让她放弃作曲那样严格禁止她再去搞音乐。
一天夜里她醒来看见他鬼魂般地站在她的床边。
他把他的第八交响曲题献给了她。
他害怕他的第九交响曲。
“啊,爱情是多么美好啊,我最亲爱的阿尔姆齐。我现在才知道什么是爱情。相信我,特里斯坦唱出了真情。”
“阿尔玛就像一朵鲜花盛开,她靠一种十分奇妙的饮食方法,她现在已不再喝本尼迪克特甜酒,她一天比一天年轻。”
一天她感冒了,马勒请来了曾给阿尔玛做过检查的医生给他自己也看了一下。
“唔,你没有什么可以为你的心脏而骄傲的。”医生给他听了一会之后这样说。
细菌检查注定了他的命运。马勒要医生告诉他实情,并说他愿意死在维也纳。
他告诉阿尔玛他的坟墓和墓碑该设计成什么样子,阿尔玛神情凝重地听着。他不想火化。他就想平静地埋在地下,以便以后有人去墓地看望他。
“莫扎特。”在死前的那场暴风雨中马勒叫道。
“嘭!”

阿尔玛是在托贝尔拜德的疗养院遇到了后来成了她第二个丈夫的那个年轻人,那时她被古斯塔夫的高节奏弄得精疲力竭,一个乡村医生劝她到那儿去疗养一段时间。
古斯塔夫精力旺盛,她简直跟不上他的步伐。她本来很年轻但他使她感到她已老了。这是他的诡计,她想。他想让我和他一样老。
在托贝尔拜德,她遇见了一个年轻英俊的建筑师,沃尔特·格罗皮厄斯,年方二十七岁,住在大厅的另一端。每当她从厅里走过时,他都惊愕地看着她。他是以一个建筑家的眼光在审视她,她知道,她的形体是怎样的动人。
他们开始一起散步。古斯塔夫在散步时常常给她讲点哲学方面的东西,而这一位就讲自然与建筑方面的各种事情;他对她居然没有投入到他的怀抱而感到惊讶。
古斯塔夫为了推进他的音乐指挥的事业,常到各个城市去跑,然后从其他的某个地方写信给她,不是从某个歌剧院,就是从某个爱乐团体,她也没有情绪写回信。在他写给他温柔的阿尔姆齐的信中总是写道:“如果不是时刻想念着你,这种费钱费力的俗套子我真是忍受不了,我最珍爱的姑娘,保重身体,迎接我们再一次的甜蜜的拥抱。”
在马勒的信中他总是各处的奇闻逸事写上一些以博她一笑,这都是他认真观察和收集来的。他一会儿就换一个地方,但不论他到哪儿,他总是惦记着她,为她担心,尽管他由于日程安排太紧而没有时间去托贝尔拜德探望她,但她知道他的心之所属。
他还曾向他的岳母,安娜·莫尔,打听阿尔玛的情况,后来不久这位母亲就来托贝尔拜德来看望女儿,但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她疗养效果不错,如此而已。”格罗皮厄斯却不见踪影。
阿尔玛把他给忘到了脑后,回家去了。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否成了或早已经是情人了。
“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英俊的格罗皮厄斯曾问过。
她也说不准。
“我是认真的,我最亲爱的———”
“请别叫我最‘亲爱的’,我就叫阿尔玛。”
“说真的,就叫你阿尔玛。”
“我是结了婚的人,沃尔特·格罗皮厄斯。马勒是我合法的丈夫。”
“这个回答太可怕了。”格罗皮厄斯回答说。
“‘只有勇者才配得到公平’。”他引用德莱顿的英文诗句。
当他向她翻译并解释这句话时,她什么也没有说。
“马勒在托布拉克车站接我突然显得比以往更爱我。”
一天夜里,当马勒和阿尔玛已到了维也纳,而还没有回到托布拉克的庄园之前,马勒总是紧张地四下张望,小声对阿尔玛说:“阿尔玛,我总感到有什么人在跟着我们。”
“瞎说,”阿尔玛说,“别迷信了。”他也笑了起来,但那笑声简直听上去不是在笑。她想他没有充分地笑出来。
格罗皮厄斯后来给马勒寄来一封信,请他允许与他的妻子结婚。阿尔玛把他丈夫的信放到了钢琴上,在吃午餐时马勒慢慢地阅读着这封信,阿尔玛在一旁直发抖,她认得是格罗皮厄斯的笔迹。她本想把这封信撕掉,但她没敢那么做。
马勒读着这封信,长长喘了一口气,然后又深深地喊了一声。
“这个疯狂的家伙是谁?竟要娶我的太太?把我当成了谁?当成了你的父亲?”
阿尔玛也笑了笑,有点歇斯底里般地笑,然而还是尽量十分平静地回答。
“这是个我在疗养院认识的蠢家伙,我根本不爱他。”
“谁说爱不爱了?”马勒吼道。
阿尔玛还是渐渐让他平静了下来,但是他却感到好像乘坐的船突然沉下去了,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那天下午,阿尔玛从她的车窗里看到了格罗皮厄斯,当时她正驱车从村上的桥上过,他没有看见她。
她办事回来后就感到很不舒服,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了马勒说她看见了谁就在桥附近走动。“就是那个我在疗养院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他对我很有意思,可我什么也没有表示过。”
“我们会知道的,”马勒提了一只煤油灯就出去寻找格罗皮厄斯去了。他发现他就在离农庄不远的地方。“我叫马勒,”作曲家说,“你可能希望同我的妻子谈一谈吧?”
格罗皮厄斯在腋下搔了几下,承认了这种企图。“我就是格罗皮厄斯。”
马勒点燃了煤油灯。天已黑了下来。
他在楼下就向楼上喊,阿尔玛从楼上下来了。
“我来了。”她应道。
“你们俩应该谈一谈。”马勒说道。他回到他的书房里去,他拿起旧约入神地读了起来。
当阿尔玛面色苍白地回到楼上来到他的书房时,马勒很平静地告诉她,她有自由决定取舍。“你认为应该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如果他是在指挥,指挥棒是一种无形的。
“谢谢。”阿尔玛说,“我要他走。请让他呆到明天早晨他就会走的。我已向他说了,我不能容忍这种拙劣的做法。”
马勒又去读那部旧约全书。他又在考虑一首“大地之歌”的新曲子,虽然他还没有动笔。
格罗皮厄斯在那儿过了一夜,早晨时阿尔玛就催促他登上了去柏林的火车。
格罗皮厄斯拿着帽子,说他十分抱歉,给她带来这么多麻烦。然后又说:“我们什么时候再见?”
“再也不见了,”阿尔玛说,“我是很幸福的女人。请不要影响我的生活。”
“再也不见就再也不见。”
格罗皮厄斯说只有勇者才能得到公平。
他登上了火车,而且在车停的每一站他都给她发来一封充满崇拜之辞的电报。
古斯塔夫那天夜里在阿尔玛的卧室外跌倒了。他手里拿着的蜡烛扔到了地板上,整个房子几乎被付诸一炬。
阿尔玛把他扶到床上,她早把格罗皮厄斯忘到了脑后。在以后的几年里,马勒一直在那儿卧床未起。在马勒死后很久,她都心平如镜,后来因不能忍受奥斯卡·科科斯契卡疯狂的纠缠才又燃起了欲望之火。

马勒倚在大酒店房间的窗前,俯看着纽约的中央公园,听到楼下街上嘭的一声,这响声是为一位消防队员送葬发出的,他的棺材用一辆马车拉着。
马勒把这沉闷的鼓声写进了他的第十交响乐:嘭!

“我知道,我如果继续这样浑浑噩噩地生活下去,我就会一事无成。”———科科斯契卡
“我可以见你吗?”他问道。
阿尔玛热爱那些有天才的男人。
他比较世故,看起来也讨人喜欢。他需要爱情和金钱。
他来了,他们上了床。她叫醒他告诉他该回去了。他离开了她,他在外面散步一直到天亮。
他把她的名字和他自己的名字写到了一起:阿尔玛·奥斯卡·科科斯契卡。
“到晚上再读这封信。”
他买了些巴黎的报纸看一看她到那儿时的天气情况。
“阿尔玛,我在一点钟时经过你的房子,我气得差一点儿叫起来,因为你又同别人相会而把我赶到了肮脏的大街上。”
他画上的那个女人很像阿尔玛。
她想到古斯塔夫,担心她会和奥斯卡怀了孕,阿尔玛总是怕见到任何发现她怀孕的犹太人。
按荣弗洛的看法他应该把她画在阳台上。
奥斯卡的母亲给他这个念头泼了盆冷水。“她就像一个上流社会的情妇,连袜带都不用的婊子。”
“闭上你的嘴巴。”他对她说道。
阿尔玛害怕怀孕。婚外怀孕是件不正当的事。玛丽亚死了,就是因为阿尔玛在没有同马勒结婚前就怀孕了。
奥斯卡的母亲威胁说要一枪打死她。
科科斯契卡去阿尔玛的家里发现他的母亲皮包里有一支手枪,她在屋里走来走去。
“放弃罢。”
她用食指作勾扳机状,“嘭。”
“那些有罪恶的人应受到惩罚。”一天夜里阿尔玛对马勒的鬼魂说。
奥斯卡说:“我不能每天有机会见到你,因为你要让那个对我来说十分陌生的犹太人活在你的记忆里。”
“我一定要你成为我的妻子,否则我的才能就会弃我而去。”
她说她会嫁给他的,但一定要等他创作一部杰作才行。
“阿尔玛,请不要再给我寄钱了,我不需要钱。”
奥斯卡画了一幅名曰“暴风”的画儿,画的是阿尔玛和他。她把头枕在他的肩头睡着了。他目光远眺。
“我梦见古斯塔夫在指挥,我就坐在他旁边听着音乐,但那乐曲不好听。”
“和马勒一起生活的日子似乎已离我很远了。”
“我需要的是艺术家的那种令人不可思议的神秘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总是设法充实我的头脑。整个世界最终就是一场梦,而这梦境越来越糟。”
在科科斯契卡在塞默林的一幅画中,阿尔玛在火祭中升上天堂,奥斯卡在地狱里,周围是一些性感而且肥胖的蛇围在身边。
阿尔玛怀孕了。“她现在该嫁给我了。”科科斯契卡想。
古斯塔夫的死人面模通过邮局寄来了。阿尔玛打开包裹,把它挂在墙上。她去诊所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古斯塔夫向塞比亚宣战。阿尔玛在日记中写道:“我想是我引起了这场混乱。”
“我得摆脱奥斯卡。”
“上帝派这个人闯进了我的生活,是对我的惩罚。”
“我要为了音乐放弃世上的一切男人。”
“魏格纳对我比别人更重要。他的机会还会再来。”
科科斯契卡太太拿起一只瓦罐,把它摔到了地上。她把一根串着念珠的血红色的线绳扯了出来,她总是为科科斯契卡而拿着那串念珠的。那串念珠是阿尔玛送给他的,作为他爱她的一个纪念物。
“昨天晚上我躲来了奥斯卡。”
“这一回那个犹太问题是什么?他们需要帮助和方向———从我们这些基督徒的头脑和感情里。”
她写信给格罗皮厄斯。
“我得尽快得到他。我感到这对我现在或将来是很重要的。”
沃尔特的生日正巧是马勒的祭日。
阿尔玛去看他。“最后,就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他爱上了我。就在美酒佳肴的席宴上,我们成了我们的幽灵天使。我同他一起上了火车,他爱我爱得不行,把我一把拉上已开动的火车。不论会发生什么,我已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了,我只好跟他去了汉诺威。”
沃尔特倒是个很像样的丈夫。他有才华,英俊,他是个北欧日耳曼人。他对科科斯契卡嫉妒得要死。她嫁给了他。
“就这样结婚了,如此的自由,然而又如此地受到束缚。”
“我还要搞我自己的音乐,或我喜欢的音乐,因为古斯塔夫的音乐对我太陌生了。”
“犹太人给了我们灵魂,却噬食了我们的心。”
“我丈夫对我一点也不重要了。沃尔特来得太迟了。”
她曾见到过弗兰茨·沃菲尔。“沃菲尔是个犹太胖子,厚厚的嘴唇,水汪汪的杏仁眼。他说:‘当还有一个人在受罪的时候,我怎么能快乐得起来呢?’这句话我听另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一字不差地说过,那就是古斯塔夫·马勒。”

阿尔玛同沃菲尔结婚了。他是个犹太人,而且长得也像个犹太人,然而相像只是说得过去。她在同马勒的婚姻中已成了半个犹太人,沃菲尔又给凑上了另外的一半。他们这些犹太人有太多的东西要学。他们要有基督教徒那种素质。格罗皮厄斯是个地道的北欧日耳曼人,是个很有教养的绅士,也很富于情感,只是她从来没有爱过他。她因为沃菲尔的缘故而放弃了他。她常常想到科科斯契卡,但是她恨他。“他根本不拿我当回事。”
沃菲尔需要她。他住的屋子很脏,衣服也是皱皱巴巴,满地的烟头。他需要有个妻子照顾。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格罗皮厄斯认为那儿子是他的。沃尔特看出了这里的问题,就与她分手了。他想把他们的女儿曼农留在身边,可阿尔玛说什么也不肯。格罗皮厄斯很有风度地退避三舍。曼农死了,就挨着她的同母异父的姐姐马丽亚·马勒下葬了。
阿尔玛同弗兰茨·沃菲尔度过了她一生中难忘的一段时光。他写了威尔地、贝尔娜德特之歌和未升起的星等歌曲。他挣了钱,这些钱他们随意花。他们也有一段日子相当难过,那是纳粹在西班牙搜捕他们,他们设法逃离欧洲那段时间。后来一位美国外交官帮助他们乘坐一艘葡萄牙船出了葡萄牙,后来到了美国,住在贝弗利希尔斯,他们才又恢复了往日的欢乐。
但是疾病向沃菲尔袭来,他在六十多岁时就死了。阿尔玛没有参加他的葬礼,尽管客人们集中在那儿等着她。布鲁诺·沃尔特在等候她来时演奏了三遍舒伯特的即兴曲,但是她在三个丈夫的葬礼上早就听过了。她喝着本尼迪克特甜酒,一直也没有去沃菲尔的葬礼。她常常感到科科斯契卡是她最好的情人。

“马勒的脸又白又长。他坐在那里,大衣的扣子一直扣到下巴,他就像一个修士带着一副死亡面具,我告诉他这件事,希望能驱除对鬼魂的恐惧。”
“我为什么会想当我的性格像监狱一样地局限了我,我反而感到自由呢?”马勒。
“我的真理又在哪里?”阿尔玛。
“他常常在散步时停下来摸一摸自己的脉搏。我心里始终明白他的心脏功能是每况愈下。”
“犹太人既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危险,又是人性最大的幸运。”
“我说希特勒是真正的德国理想主义者,对犹太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但幸运的是他很愚蠢。”
“啊,上帝,我的上帝,你怎么这么喜欢罪恶?”
“沃菲尔相信世界革命要靠布尔什维主义,我相信法西斯主义会解决世界的问题。”
阿尔玛戴着长长的项链,挂着耳坠,涂着深色的口红,喝着本尼迪克特酒,吃得很少。
“死亡是一种传染病,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把我的照片放在死人照片旁边的原因。”阿尔玛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她想她在一个山顶上遇见了奥地利王储鲁道夫,他要阿尔玛为他生一个孩子。
一天夜里,马勒的鬼魂出现了,一时吓得她手指发凉。
“阿尔玛,难道你还没有被我那美妙的古典音乐所打动吗?人们可以从中听到一种永恒。”
“如果一个人十分喜欢魏格纳的作品,又怎么会喜欢马勒的呢?”
“我也会走红的。”
马勒渐渐地消失了。
阿尔玛感到他糟蹋了她的青春。
但有时候她仍在想她仍然爱着马勒,她在他坟墓周围的墓地想象着他的模样。
阿尔玛更喜欢火葬。
她在一九六四年去世了,时年八十五岁,比李尔王年岁还大。

阿尔玛被救赎了。
一九八四年—一九八五年

译 后 记
本《选集》是根据美国午日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出版的《马拉默德短篇小说全集》翻译的。原书包括马氏短篇小说五十三篇(其中一篇为戏剧)。本书只选其中二十六篇。小说的遴选工作是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美国文学专家、博士生导师虞建华教授的意见进行的,此外虞教授还提供一些有关犹太文学的材料,对我帮助很大,在此表示感谢。马拉默德小说的语言很有特色,这在翻译中是很难表达的,译者尽量保持原文的语言特色,但损失的情况在所难免。因译者水平有限,如有不当,敬请读者批评。吕俊 侯向群二〇〇〇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