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91-Fo专题
第一章:心之概要
(Cittasaṅgahavibhāga)
节一:赞颂(thutivacana)
Sammāsambuddham atulaṃ
Sasaddhammagaṇuttamaṃ
Abhivādiya bhāsissaṃ
Abhidhammatthasaṅgahaṃ.
礼敬独一无二圆满自觉者、
胜妙正法及圣僧伽已,
我当说示阿毗达摩概要:
涵盖阿毗达摩诸法之手册。
节一之助读说明
礼敬已(abhivādiya):在巴利佛教体系里,弘法者以赞颂佛法僧三宝作为其着作的开端已成传统。三宝是一切寻求圣法者的最终依归。因此,依照传统,作者阿耨楼陀尊者怀着深深的敬意,以一首赞颂三宝的偈作为其论着的开端。对当礼敬之事生起敬意是种善业,心生此念者因此得以在其名流之中种下福业。当他礼敬的对象是最当礼敬的三宝时,所造下的善业也是最为强劲广大。这种累积在其心中的善业,有能力驱除他们修道的障碍,以及协助他们获得圆满的成就。而且,对于佛陀的弟子来说,能着作论书是一个培育智慧波罗蜜(paññāpāramī,般若波罗蜜)的极其珍贵机会。所以,在开始其着作时,作者基于能获得此殊胜的机缘,而满怀喜悦地宣说赞颂文。
圆满自觉者(sammāsambuddha):佛陀称为圆满自觉者,因为他已亲自圆满地觉悟了一切法的本质,即它们的特相(自相)与共相。此名称表示无师自证的一切知智。佛陀也称为独一无二(atula),因为他的素质与功德是没有任何有情能比得上的。虽然诸阿罗汉也都拥有超凡的戒定慧种种功德,足以令他们解脱,但没有一人拥有佛陀无数无量的功德,即:如来的十智力(《中部‧经十二》)、四自信地(《中部‧经十二》)、大悲定(《无碍解道》i,126)、一切知智(《无碍解道》i,131)。由此,佛陀在诸有情当中是独一无二的。如(佛陀在)经中所说:「诸比丘,有一个人是独特、独一无二、无双、无比、无同等、无同级、无敌、人中至上,他即是如来、阿罗汉、圆满自觉者。」(《增支部》i,13/i,22)
胜妙正法(saddhamma):法或佛陀的教法有三个层面,即:研究教理(pariyatti)、修行(paṭipatti,行道)、体证(paṭivedha,通达)。「研究教理」即是钻究记载佛陀的教示的圣典:经律论三藏。「修行」是指戒定慧三学。「体证」则是指通达出世间道与证悟圣果。在它们当中,前者是后者的根基,因为研究教理提供修行的方针;修行则导向觉悟。此教法是基于真实与良善而称为「胜妙」,因为依循佛陀的教法而修必定会趣向证悟至上殊胜的涅槃。
及圣僧伽(gaṇuttama):gaṇa一词的意义是「群体」,在此作为saṅgha(僧伽)的同义词。僧伽有两种:世俗僧伽(sammutisaṅgha),即已受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僧团;以及圣者僧伽(ariyasaṅgha),即是此赞颂偈所提到的圣僧伽。圣僧伽是佛陀的圣弟子群体,即已证入圣位的四双圣者,又可依据他们已达到须陀洹(入流)、斯陀含(一还)、阿那含(不还)、阿罗汉的道或果,而分为八辈圣者。
我当说示阿毗达摩概要:此着作的名称是Abhidhammatthasaṅgaha,直译为「阿毗达摩概要」。记载于《阿毗达摩论》里的是佛陀「特别」或「显着」(abhi,音译:阿毗)的教法(dhamma,音译:达摩)。作者所说的「我当说示」(bhāsissaṃ)是在提醒我们:应当谨记与背诵此书内容,以便我们随时随地都能够应用它们来分析究竟法(真实法;胜义法)。
节二:四究竟法(catudhā paramattha)
Tattha vutt’ābhidhammatthā
Catudhā paramatthato
Cittaṃ cetasikaṃ rūpaṃ
Nibbānam iti sabbathā.
此中叙述记载于
阿毗达摩诸法义,
于究竟法共有四,
心、心所、色、涅槃。
节二之助读说明
于究竟法(paramattho):根据《阿毗达摩论》,谛(sacca,真实)有两种,即:世俗谛(sammutisacca)与究竟谛(paramatthasacca)。世俗谛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观念(paññatti)和表达方式(vohāra)。它包括组成我们世间还未受到分析的种种现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动物,以及看似恒常不变的事物。于《阿毗达摩论》的观点,这些现象并没有究竟实质,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在实际上并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们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与不真实的。它们只是由心构想而成(parikappanā)的产物,并非基于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反之,诸究竟法是基于它们各自的自性(sabhāva)而存在之法。这些法是:存在的事物被分解到最终不可再分解的组成部分;是正确地分析我们的经验而得到的究竟构成因素。此等实际存在之法不可能再作进一步分解,而它们本身已是终极的事物,是组成种种错综复杂的现象的真实成份。由此它们被称为究竟法(paramattha);这名称是源自parama(究竟;最上;最终)与attha(真实法;事物)。
不单只是在本体学方面,究竟法是究竟存在的实质;在智理学方面,它们也是正智的究竟目标。有如可以从芝麻提炼油,人们也可以自世俗谛当中「提炼」出究竟谛。例如:「有情」、「男人」和「女人」诸概念给人的印象是,它们所代表的东西拥有不可再分解的究竟实体。然而,当我们以阿毗达摩的分解器,明智地探究这些事物时,我们发现它们并没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实质,而只是由无常的名(精神)色(物质)过程所组成的现象。如此,运用智慧分析世俗谛,最终我们将会达到藏在概念现象背后的究竟法。在《阿毗达摩论》里的究竟法,即是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自性之法。
虽然究竟法是实际上存在的实质,但由于它们非常微细深奥,所以缺乏训练的人无法觉知它们。这种人无法知见究竟法,因为他们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装成世俗现象的概念所蒙蔽。唯有在运用如理作意(yoniso manasikāra)之下,人们才能超越概念,直取究竟法为其智的目标。如是,究竟法被形容为属于究竟智范围里的目标。Paramassa uttamassa ñāṇassa attho gocaro. (《阿毗达摩义广释》)
共有四:在经教里,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为五种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识五蕴(pañcakkhandhā)。于(阿毗达摩)论教,诸究竟法则归纳为四种类别。首三种──心、心所与色──包含了一切有为法(因缘和合而成之法)。经教里的五蕴相等于这三种(究竟法)。识蕴(viññāṇa)在此列为心(citta);「心」此字通常是用于代表基于其相应心所而得以分门别类的诸「识」。在论教方面,五蕴的中间三蕴(受、想、行)则被列入心所(cetasika)之内;心所与识同生(俱生),执行种种不同的作用。在《阿毗达摩论》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当中:受蕴与想蕴各是一种心所;行蕴(saṅkhārakkhandha)则再分为五十种心所。而色蕴则当然是相等于《阿毗达摩论》里的二十八「色」。
除了这三种有为究竟法之外,还有第四种究竟法,属于无为的究竟法(不是由于因缘和合而成之法)。这不包括在五蕴之内的究竟法即是涅槃(Nibbāna):脱离诸有为法之苦,而达至最终解脱之法。如是,在《阿毗达摩论》里一共有四种究竟法:心、心所、色、涅槃。
节三:四种心(catubbidha citta)
Tattha cittaṃ tāva catubbidhaṃ hoti: (i) kāmāvacaraṃ; (ii) rūpāvacaraṃ; (iii) arūpāvacaraṃ; (iv) lokuttarañ cā ti.
当中先说心法有四种:一、欲界心;二、色界心;三、无色界心;四、出世间心。
节三之助读说明
心:《阿毗达摩概要》的第一章专只解说心:四究竟法的第一种。先研究心是因为佛教分析究竟法的中心点是在于亲身体验,而心又是体验的主要因素,是对目标(所缘)译按:目标与所缘是同义词,也可译为对象。的识知。
巴利文citta是源自动词词根citi(认知;识知)。诸论师以三方面诠释citta(心):造作者、工具、活动。作为造作者,心是识知目标者(ārammaṇaṃ cintetī ti cittaṃ)。作为工具,与心相应的心所通过心而得以识知目标(etena cintentī ti cittaṃ)。作为活动,心纯粹只是识知的过程(cintanamattaṃ cittaṃ)。
「纯粹活动」这项定义是三者之中最贴切的诠释,即心纯粹只是认知或识知目标的过程。除了识知的活动之外,它并没有一个属于造作者或工具的实际个体。提出「造作者」与「工具」的定义是为了对治某些人所执取的「我见」:认为有个识知目标的造作者或工具的「恒常不变的我」之邪见。佛教学者指出,这些定义显示了并没有一个「自我」在实行识知的活动,而只有心在识知。此心即是识知活动而无他,而且此活动必定是生灭的无常法。
对于阐释任何究竟法,诸巴利论师建议采用四种鉴别法以区别之。这四种鉴别法即是每个究竟法各自的:一、相(lakkhaṇa),它的特相;二、作用(rasa,亦作味),它所执行的任务(kicca)或所获得的成就(sampatti);三、现起(paccupaṭṭhāna),它呈现于(禅修者的)体验的方式;四、近因(padaṭṭhāna),它直接依靠的近缘。
对于心,其特相是识知目标(vijānana)。其作用是作为诸心所的前导者(pubbaṅgama),因为它领导诸心所,也时常由它们陪伴。译按:以下是译自《殊胜义注》(英、页九○)对心的解释:「然而心并不会单独生起。就有如当人们说:『国王来了』,很明显地他不会在没有侍者陪同之下单独前来,而必定在其随从陪同之下到来;故此当知(善)心与超过五十种(名)法同时生起(译按:在计算这些法时,每一个心所可以是好几种法,例如精进心所可以算作是根、力及道分三法──见《法聚论》第一册、第一章、页一)。但可说心生起为前导者。由于心在世间法里是主、是根本,所以心是前导者。然而,在出世间法里,慧是主、慧是根本,所以慧是前导者。」其现起是呈现于禅修者的体验里为一个相续不断的过程(sandhāna)。其近因是名色(nāmarūpa,精神与物质),因为心不能毫不依靠心所与色法地单独生起。
表1-1:八十九或一百廿一心
| 欲界心(54) | 不善心(12) | 贪根心(8) |
|---|---|---|
| 嗔根心(2) | ||
| 痴根心(2) | ||
| 无因心(18) | 不善果报(7) | |
| 善果报(8) | ||
| 无因唯作(3) | ||
| 美心(24) | 欲界善心(8) | |
| 欲界果报心(8) | ||
| 欲界唯作心(8) | ||
| 色界心(15) | 色界善心(5) | |
| 色界果报心(5) | ||
| 色界唯作心(5) | ||
| 无色界心(12) | 无色界善心(4) | |
| 无色界果报心(4) | ||
| 无色界唯作心(4) | ||
| 出世间心(8或40) | 道心(4或20) | |
| 果心(4或20) |
诸心有多种呈现方式,但都有同一个相:识知目标(所缘)。尽管如此,《阿毗达摩论》把它们分别为许多种类,即八十九心,或更详细则成一百廿一心。(见表1-1)我们一般所认为的意识,实际上是一连串剎那生灭的心,极迅速地相续生灭,以致我们不能察觉它们是个别不同的心。《阿毗达摩论》不单只把诸心分门别类,更重要的是呈现它们为一个紧密相互交织的整体。
为了办到这点,它采用了一些互相重叠的分类法。此章中所介绍的第一种分类法是依照心之地(bhūmi)。心一共有四地。首三个是世间地:欲地、色地、无色地;第四地是出世间地。用以形容首三地的巴利文avacara(界)的意义是:时常活动于或到访某境地之法。所到访的境地是依界而名的生存地(生命界;诸有情居住之地),即:欲地、色地、无色地。然而,尽管心之三界与相符的生存地有密切的关系,但它们并非一而不二。心之界(地)是用于把不同的心分类;生存地是诸有情投生及在当地过活的生命界。
然而,心之界与生存地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各别的心之界包含了与其相符的生存地常有之心,即时常生起于其生存地之心。各界之心并不是只可以出现于与其相符的生存地,而是也能在其他生存地里生起,例如:色界心与无色界心也能够在欲地里生起;而欲界心也能够在色地与无色地里生起。但还是可见到它们之间的固定关系,即一界之心是特别常出现于跟它拥有同一名称之地。再者,任何界的造业之心(善心或不善心)都倾向于令造业者投生到与其相符的生存地;如果成功导致投生,它们必定会令造业者只投生到该地,而不会是其他地。由此,心之界与生存地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欲界心(kāmāvacaracitta):欲(kāma)此字的意义包含:一、能欲,即渴望享受欲乐;二、所欲,即颜色、声音、气味、味道、触觉五欲的对象。欲地(kāma-bhūmi)是欲生存地;包括十一界,即:四恶道、人间与六欲界天。欲界心包括一切主要出现于欲地之心,尽管它们也能够在其他地里生起。
色界心(rūpāvacaracitta):色界心是与色地(rūpa-bhūmi)相关之心,或属于名为色禅(rūpajjhāna)的禅那心。任何最常见于色地之心即是属于色界心。一般上色禅是通过专注于色法目标而得,如:地遍(见第九章、节六)、身体的部份等等;色禅也即因此而得其名。这些目标是培育禅那的基础。依靠这类目标而证得的广大心即称为色界心。
无色界心(arūpāvacaracitta):无色界心是与无色地(arūpabhūmi)相关之心,或属于名为无色禅(arūpajjhāna)的禅那心。任何最常见于无色地之心即是属于无色界心。在修习禅定以获得超越色禅的无色禅时,禅修者必须弃除一切与色法有关的目标,而专注于无色法目标,如:无边虚空等等。依靠这类目标而证得的广大心即称为无色界心。
出世间心(lokuttaracitta):「出世间」(lokuttara)这一词源自「世间」(loka)与超越(uttara)。「世间」的概念具有三个层面:有情世间(sattaloka)、物质世间(okāsaloka)、行法世间(saṅkhāraloka)[14],即有为名色法整体。于此有关的世间是行法世间,即一切包括在五取蕴之内的世间法。超越有为法界的是无为界,即:涅槃;而缘取及识知涅槃的心即是「出世间心」。反之,其他三种心(欲界、色界、无色界)则名为「世间心」(lokiyacitta)。
* *
由此可见,心可依界而分为四大类:欲界心、色界心、无色界心、出世间心。心亦可依据其他原则而分类。其中一个在《阿毗达摩论》里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原则是「本性」(jāti)。
关于本性,心可分为四类:善、不善、果报、唯作。不善心(akusalacitta)是与不善因──痴;或贪与痴;或瞋与痴──相应的心。这类心称为不善是因为它们在精神上不健全,在道德上应受指责,以及会带来痛苦的果报。善心(kusala-citta)则是与善因──无贪、无瞋;或无贪、无瞋、无痴(慧)──相应的心。这类心在精神上是健全的,在道德上是无可指责的,以及会带来愉悦的果报。
善心与不善心两者是「业」(kamma)。缘于业成熟而生起的心是果报心。这类心组成有别于前两种的第三种心;它包括善业与不善业的果报(vipāka)。应明白在此所指的业与果报两者皆是纯粹属于精神方面的。业是与善心或不善心相应的「思」;其果报是其他体验成熟之业的心。
根据「本性」的原则分类,第四种心称为「唯作」(kiriya或kriyā)。这类心非业亦非果报。它虽涉及(心识)活动,但此活动并没有造业,因此也就不能产生果报。
果报心与唯作心两者皆非善非不善。反之,它们被归列为「无记」或「不定」(abyākata),意即此心不由善与不善两面而定。
五十四欲界心
(kāmāvacaracittāni)
十二不善心
(akusalacittāni)
节四:八贪根心(lobhamūlacittāni)
Tattha katamaṃ kāmāvacaraṃ?
- Somanassa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sampayuttaṃ asaṅkhārikam ekaṃ.
- Somanassa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sampayuttaṃ sasaṅkhārikam ekaṃ.
- Somanassa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vippayuttaṃ asaṅkhārikam ekaṃ.
- Somanassa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vippayuttaṃ sasaṅkhārikam ekaṃ.
- Upekkhā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sampayuttaṃ asaṅkhārikam ekaṃ.
- Upekkhā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sampayuttaṃ sasaṅkhārikam ekaṃ.
- Upekkhā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vippayuttaṃ asaṅkhārikam ekaṃ.
- Upekkhāsahagataṃ diṭṭhigatavippayuttaṃ sasaṅkhārikam ekan ti.
Imāni aṭṭha pi lobhasahagatacittāni nāma.
当中属于欲界心的是什么?
1. 悦俱邪见相应无行一心。
2. 悦俱邪见相应有行一心。
3. 悦俱邪见不相应无行一心。
4. 悦俱邪见不相应有行一心。
5. 舍俱邪见相应无行一心。
6. 舍俱邪见相应有行一心。
7. 舍俱邪见不相应无行一心。
8. 舍俱邪见不相应有行一心。
这八类心名为贪俱。悦(somanassa):心的乐受。俱(sahagataṃ):一起;陪同。邪见(diṭṭhi):认为业力果报并不存在的邪见等等。相应(sampayuttaṃ):与之相关;相处。不相应(vippayuttaṃ):与之不相关。无行(asaṅkhārikaṃ):不犹豫;没受怂恿;自动。有行(sasaṅkhārikaṃ):受到自己或他人怂恿;不自动行事。舍(upekkhā):舍受。──摘自(《阿毗达摩要义》)
节四之助读说明
不善心:分析不善心时,《阿毗达摩论》首先依最显着的「根」(mūla, hetu)把它们分类;在此的三不善根是贪(lobha)、瞋(dosa)、痴(moha)。根据《阿毗达摩论》,贪与瞋是不共存的:它们不能共存于同一心。由此,以贪作为主根的心名为「贪根心」;这类心共有八个。以瞋作为主根的心名为「瞋根心」;这类心共有两个。作为第三不善根的痴根存在每一个不善心里。由此贪根心与瞋根心里也都有痴,作为潜在之根。尽管如此,在有些心里,也有痴是不与贪瞋俱行的;这类心共有两个,称为「痴根心」。(见表1-2)
贪根心(lobhamūlacittāni):分析三类不善心时,《阿毗达摩论》以分析贪根心为始,因为在提及不善根时,都是先提及贪。巴利文lobha(贪)包括一切不同程度的贪,从极强的欲望或贪婪,至极其微细的喜爱或执着。依据三个成对的原则,贪根心可分为八种。第一是视与其相应的「受」(vedanā)是悦受或舍受;第二是视其心是否与邪见相应;第三是视其心是有行或无行。从这三个因素所变化出来的心一共有八种。
悦俱(somanassasahagata):译按:somanassa 旧译为喜。在中译的五十二心所当中,「喜」这一字被用为代表三个不同的巴利文字,即 muditā, pīti 和somanassa。Muditā 是四梵住或四无量心里的(随)喜。Pīti是五禅支里的喜。三者当中只有somanassa是属于「受(vedanā)」,是心的乐受,即悦受(somanassa vedanā)。前两者都不是受心所。现用「悦」译心的乐受,以区别其他两个喜。无论如何,一切与喜(pīti)相应的心都是悦俱;但悦俱的心却未必也是与喜相应。悦俱而与喜不相应的心是:经教禅那四分法的第三禅心,或论教禅那五分法的第四禅心;这包括与它们相符的道心与果心。巴利文somanassa源自su(愉悦)与manas(意);因此直译其义则是「愉悦的意境」。悦是一种感受,专指心的乐受。一切心都与某种受相应,而此受则可能是身或心的感受;是乐,或苦,或舍受。悦受是心的感受,不是身的感受;是乐受而不是苦或舍受。此受与这种心「俱行」(sahagata)是因为它与心不可分离地交织在一起,有如二河之水会合之后,融为一体而不能分别。
《阿毗达摩论》解说四种贪根心为悦俱,另外四种贪根心则是「舍俱」(upekkhāsahagata)。在巴利圣典里,upekkhā一词常用以代表殊胜的舍心或平等心,即不会受到不平等或偏爱动摇的心。然而,在此这一词纯粹用以代表「舍受」,即心不倾向于愉悦或不乐的感受。译按:巴利文upekkhā一词有多种不同的意义。在此列出较常见的几个:一、此节所提及的「舍俱」是「与舍受俱行」,此舍受是「受心所」(vedanā-cetasika);二、五禅支里的舍也是属于受心所;三、舍觉支与舍梵住或舍无量心的舍是「中舍性心所」(tatramajjhattatā);四、观禅的行舍智则属于「慧心所」(paññā-cetasika)。五、「精进舍」是不过强亦不太弱而适中的精进,是属于精进心所(vīriya-cetasika)。舍受与感受目标两端的乐受和苦受相反,它以中庸的方式感受目标。由此舍受也称为「不苦不乐受」(adukkhamasukhā vedanā)。
邪见相应(diṭṭhigatasampayutta):依受(悦俱或舍俱)把贪根心分为两类之后,那些心又可依据是否与邪见相应而再分类。巴利文diṭṭhi意为「见」;除非加上前缀词「正」(sammā),否则它即是指邪见(micchā diṭṭhi)。根据《阿毗达摩义广释》,diṭṭhigata只是指邪见,其后缀词gata在此并没有任何涵义。与贪根心俱行的邪见是(不正确的)深信、信仰、意见或观念。这邪见可以提供此心理论上的肯定,因而加强它的执着;或者这邪见也可以成为执着的对象。邪见一共与四种心相应:两个悦俱,另两个舍俱。另外四种贪根心则是邪见不相应(diṭṭhigata-vippayutta);这种心的贪在执行其作用时,并没有受到邪见的肯定。
「无行」或「没受到怂恿」(asaṅkhārika):第三个分别贪根心的原则是有没有受到怂恿。具有多层面含义的「行」(saṅkhāra)这一词在此是专指怂恿、煽动、激起(payoga)或采取某种「方便或方法」(upāya)。这怂恿可以是来自他人或自己;可以是身、语或纯属意识的怂恿。当他人通过身体行动激使我们生起某心,或进而依该心行动时,该煽动即是属于「身」。当他人采用命令或劝说的方法时,它即是属于「语」。当我们通过思虑或意志压制内心的抗拒,而刻意激起某种心时,它即是属于「意」。没有受到怂恿或以某种方法刺激,而自动生起的心称为「无行」。有受到怂恿或以某种方法刺激,而后才生起的心称为「有行」(sasaṅkhārika)。对于贪根心,有四种心是无行或自动;另四种心是有行或有受到怂恿。
节五:二瞋根心(dosamūlacittāni)
-
Domanassasahagataṃ paṭighasampayuttaṃ asaṅkhārikam ekaṃ.
-
Domanassasahagataṃ paṭighasampayuttaṃ
sasaṅkhārikam ekan ti.
Imāni dve pi paṭighasampayuttacittāni nāma.
忧俱瞋恚相应无行一心。
忧俱瞋恚相应有行一心。
这两种名为瞋恚相应心。
表1-2:不善心
| 根 | 受 | 相应/不相应 | 无行/有行 | |
|---|---|---|---|---|
| 1 | 贪 | 悦 | 邪见相应 | 无行 |
| 2 | 贪 | 悦 | 邪见相应 | 有行 |
| 3 | 贪 | 悦 | 邪见不相应 | 无行 |
| 4 | 贪 | 悦 | 邪见不相应 | 有行 |
| 5 | 贪 | 舍 | 邪见相应 | 无行 |
| 6 | 贪 | 舍 | 邪见相应 | 有行 |
| 7 | 贪 | 舍 | 邪见不相应 | 无行 |
| 8 | 贪 | 舍 | 邪见不相应 | 有行 |
| 9 | 嗔 | 忧 | 嗔恚相应 | 无行 |
| 10 | 嗔 | 忧 | 嗔恚相应 | 有行 |
| 11 | 痴 | 舍 | 疑相应 | —— |
| 12 | 痴 | 舍 | 掉举相应 | —— |
节五之助读说明
瞋根心(dosamūlacittāni):《阿毗达摩论》里所分析的第二种不善心是瞋根心;此根是三不善根的第二根。此心共有两种,之间的差异只在于无行(不受怂恿)或有行(受怂恿)。跟能与悦或舍两种感受之一生起的贪根心相反,瞋根心只能与一种感受同生,即:忧受。再者,跟贪根心不一样的是,瞋根心并不会与邪见相应地生起。虽然邪见能够鼓动发怒,但根据《阿毗达摩论》,邪见并不能与瞋恚同时在同一心里生起;而只能在不同的时候,于不同的心里生起。
忧俱(domanassasahagata):与瞋根心俱行的受是忧受。巴利文domanassa源自du(恶)与manas(意),指「心的苦受」。此受只与瞋根心俱行,而这类心也必定与此受俱行。由此「忧」或「心的苦受」永远是不善的;于这方面,它跟在业上属于无记的「身的苦受」不同,也跟在业上可以是善、不善或无记的悦受与舍受相异。
瞋恚相应(paṭighasampayutta):贪根心的名称已表明该心是与贪相应;然而在命名瞋根心时,却用与瞋(dosa)同义的「瞋恚」或「厌恶」(paṭigha)。厌恶包括了各程度的反感,从最强烈的暴怒,至极微细的烦躁。直译paṭigha(瞋恚或厌恶)的意义是「反击」,显示它是心反抗、排斥或毁灭的态度。
虽然忧与瞋恚时常都相应俱行,但应明了它们之间相异的素质。忧(somanassa)是体验不好的感受;瞋恚(paṭigha)是心厌恶或烦躁的态度。对于五蕴,忧是属于受蕴(vedanākkhandha);而瞋恚则属于行蕴(saṅkhārak- khand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