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8-Fo专题
第二十二 说智见清净品
慧体之五──智见清净
其次为种姓智。因为这是转入于道之处,既非(属于)行道智见清净,亦非属于智见清净。但是中间的(就清净道而论)无此名称。然而入于观之流故称为观。其次在须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阿罗汉道的四道智为智见清净。
(一)四道智
(1)(须陀洹道智)
此中,先说由于为欲完成初道智者,实无可作。因为他所应作的,都曾在以随顺为最后的观生起之时作了。如是生起随顺智的(瑜珈者),以彼等(遍作、近行、随顺)三随顺智的各自之力,消灭了覆蔽谛理的广大黑暗之时,他的心不入、不住、不信解、不着、不执、不缚于一切行中,但离去、退缩、还转,如从莲叶的水相似。一切的相所缘及一切的转起所缘呈现都是障碍。
于一切的相及转起的所缘而呈现都是障碍之时,在他习行了随顺智之末,生起以无相、不转起、离(有为)行、灭、涅槃为所缘的,超越凡夫种姓、凡夫名称,凡夫之地的,入于圣者种姓、圣者名称、圣者之地的,最初转入、最初专念、最初思虑于涅槃所缘的,以无间、等无间、修习、亲依止、非有、离去的六种缘的状态而实行于道的、达顶点的、是观的最高的、不再退转的种姓智。这是有关于此的论说:Pṭs.I,p.66.“如何自外的出起及于还灭的慧成为种姓智呢?克服生起故为种姓。克服转起……乃至恼故为种姓……克服外的行之相故为种姓。入于不生起故为种姓。入于不转起……乃至入于无恼、灭、涅槃故为种姓。克服生起而入于不生起故为种姓”。如是当知一切详说。
这里,虽然是由一转向(作用)于一(速行的)过程中转起,但为示随顺与种姓对于各别的所缘而转起,正如这样的譬喻:好像一位要跳过大水沟而站于彼岸的人,快快跑来,握住结悬于水沟此岸的树枝之上的绳子或杖而跳跃,倾向其身赴于彼岸,到达于彼岸的上部之时,便放弃它(绳或杖),仍动摇其身于彼岸,才渐渐地站定。如是这瑜伽者亦欲住于有、生、趣、(识)住、及(有情)居的彼岸涅槃,以生灭随观等急速而行,以随顺转(心)而把握结悬于自身树枝上的色绳或受等的任何杖为无常苦无我,不即放弃它,以第一随顺心跳跃,以第二(随顺心)倾向其意赴于涅槃,如那人倾向其身赴于彼岸,以第三(随顺心)而成现在将近于当证的涅槃了,如那人到达于彼岸的上部,由于彼心(第三心)之灭而放弃了那有为的所缘,以种姓心而证离(有为)行的彼岸涅槃。因为对一(涅槃)所缘是未曾修习的,所以不即善住,如那人依然动摇其身,此后以道智而得善住。
此中:随顺(智)能除覆蔽谛理的烦恼黑暗,但不能以涅槃为所缘;种姓(智)则只能以涅槃为所缘,但不能去那覆蔽谛理的黑暗。正如这样的譬喻:如有明眼之人想道:“我要观察星相”,于夜分出来,仰观明月。但为乌云所覆,他不能见月。此时起了一阵大风,吹散浓厚的乌云,另一阵(风吹)中等的(云),又一阵(风吹)微薄的云。自此他得看见明月现于离去云翳的太空,而观察星相。
此中:三种乌云如覆蔽谛理的粗中细的烦恼黑暗。三阵风如三随顺智。明眼之人如种姓智。月如涅槃。一一风次第的吹散(三)乌云,如一一随顺智的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此人于离去云翳的太空中而见清净的明月,如于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之时的种姓智见于清净的涅槃。譬如三阵风能吹散覆蔽明月的乌云,但不能见月,如是(三)随顺智能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但不能见涅槃。譬如那人能见月,但不能除去云翳,如是种姓智得见涅槃,但不能除去烦恼的黑暗。是故说此(种姓智)为转入于道。然而这(种姓智自己)虽非转入(于道),但是它站于转入之处,而给与“当如是生”这样的道的想念(印象)之后而灭。而道亦不放弃由此(种姓智)所示与的想念,无间相续的随从于此(种姓)智,即生起而摧破那未曾摧破的贪蕴瞋蕴与痴蕴。
这里是一个譬喻:好像一位弓箭手,叫人放一百个盾于八优萨婆优萨婆(usabha),依注释说:一优萨婆为二十杖,一杖等于四肘,八优萨婆等于六百四十肘。的距离之处,以布包面,取箭站于轮机之上。另一人转动轮机,当盾与弓箭手对面之时,即以杖给予暗示。弓箭手不放弃那杖的暗示,即放箭而射穿一百个盾。这里种姓智如以杖给与暗示。道智如弓箭手。如弓箭手之不放弃那杖的暗示而射穿一百个盾,是道智的不放弃由种姓智所示与的想念。那未,曾摧破的贪瞋痴蕴。
此道不仅破贪蕴等,亦得干竭无始轮回辗转的苦海,封闭一切恶趣之门,使七圣财七圣财,即信、戒、惭、愧、闻、舍、慧财。现前,舍断八支邪道,寂灭一切怖畏,导至于等正觉者的真子,使得其它数百种的功德。如是和给与许多功德的须陀洹道相应的智,为须陀洹道智。
──第一智第一智(paṭhamañāṇaṃ)是根据暹罗本译,但底本和锡兰本都用paṭhamaggañāṇaṃ,则应译为第一最胜智。毕──
(须陀洹果)在此(须陀洹道)智之后,生起其(须陀洹道的)异熟或二或三(剎那)的(须陀洹)果心。因为这是出世间善的无间(直接给与)的异熟,所以说:
Sn.226颂。“他们说那是无间定”及A.II,p.149.“因为灭尽诸漏而得的迟钝的无间定”。
然而有人说:有一、二、三或四(剎那)的果心。这是不应接受的。因为在修习随顺智之末而生起种姓智,所以最低限度应有二随顺心,一(随顺心)是不得为修习之缘的。同时在一速行的过程最长的是七心,所以对有些人有二随顺(心),第三为种姓(心),第四为道心,(最后的)三(剎那)为果心。对有些人则有三随顺心,第四为种姓,第五为道心,(后面的)二(剎那)为果心。因此故说“生起或二或三的果心”。
有人说:有四随顺,第五为种姓,第六为道心,(后)一为果心。然于第四或第五(圣道)而得安止(入定),不得过此,因为此后便近于有分(不能安止),所以(此说)也是否定的,不应视为真实之说。至此是名为须陀洹的第二圣者。纵使他是过于放逸的,经过七番在天与人中辗转轮回之后,便得灭尽于苦(般涅槃)。
(十九种观察)其次于得果之后,他的心便入于有分。自此既断有分,为观察于道而起意门转向心。此(心)灭时,次第的(起了)观察于道的七速行。于是再入有分,同样的为了观察果等而生起转向等。由于它们的生起,他(一)观察道,(二)观察果,(三)观察已断的烦恼,(四)观察残余的烦恼,(五)观察涅槃。即他(一)以“我实由此道而来”而观道,(二)以“我曾获得这样的功德”而观果,(三)以“我曾舍断此等的烦恼”而观已断的烦恼,(四)以“此等是我的残余的烦恼”而观将由上面的三道所断的烦恼,(五)最后这样观察不死的涅槃:“我以此法为所缘而通达”,这是须陀洹圣者的五种观察。这样斯陀含、阿那含亦如须陀洹(各有五种观察)。其次在阿罗汉则无观察残余的烦恼(故只有四观察)。如是一切名为十九种观察;此(数)是最大的限度。因为观察已断(的烦恼)及残余的烦恼,在诸有学是或有或无的。正如无此观察的摩诃男(大名)问世尊道:M.I,p.9l.“于我之内尚有何法未曾舍离,使我时为贪法而占据我心呢?”应知一切的详细说法。
(2)(斯陀含道智)
如是观察之后,那须陀洹圣弟子,即坐于他的本座,或于其它的时候,为使轻薄欲贪与瞋恚及为得证第二地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区别为色、受、想、行、识的诸行“是无常、苦、无我”,反复思惟,入于观的程序。如是行道者,依前面所说的方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顺智及种姓智时,即在种姓之后生起斯陀含道。与彼相应的智为斯陀含道智。
──第二智毕──
(斯陀含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剎那)的果心。至此名为斯陀含(一来)的第四圣者,他只一次来此世间便得灭尽于苦。此后的观察,亦如前述。
(3)(阿那含道智)
如是观察之后,那斯陀含圣弟子,即坐于他的本座,或于其它的时候,为断欲贪与瞋恚而无余及为证得第三地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诸行“是无常、苦、无我”,反复思惟,进入观的程序。如是行道者,依前述之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顺智及种姓智时,即在种姓之后生起阿那含道。与彼相应之智为阿那含道智。
──第三智毕──
(阿那含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剎那)的果心。至此名为阿那含(不还)的第六圣者,即于彼化生之处而般涅槃,不复还来──依结生而不再来此世间之故。此后的观察亦如前述。
(4)(阿罗汉道智)
如是观察之后,那阿那含圣弟子,即坐于他的本座,或于其它的时候,为断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而无余及为证得第四地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诸行“是无常、苦、无我”,反复思惟,进入观的程序。如是行道者,依前述之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顺智及种姓智之时,即于种姓之后生起阿罗汉道。与彼相应之智为阿罗汉道智。
──第四智毕──
(阿罗汉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剎那)的果心。至此名为阿罗汉第八圣者,大漏尽者,具最后身,卸去重担,随得自己目的,尽诸有结,是以正知解脱,为天及(人)世间的最高应施者。是故说:见底本六七二页。“在须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阿罗汉道的四道智为智见清净”,这是说关于顺次可得的此等四智。
(二)智见清净的威力
现在是为知这四智的智见清净的威力:
(1) 圆满菩提分的状态,
(2) 出起与力的结合,
(3) 断那应断的诸法,
(4) 于现观之时所说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
都应依它们的自性而知解。
(1)(圆满三十七菩提分)
此中:“圆满菩提分的状态”是菩提分的圆满状态。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支圣道的此等三十七法,因为依菩提的支分之义而得名菩提是在于圣道的一边的,故名为菩提分。在于一边是说在资助的状态之故。
(四念处)因为进入彼等所缘而现起故为“处”。念即是处故为“念处”。因于身、受、心、法而把握不净、苦、无常、无我之相,及由于舍离净、乐、常、我之想而转起,故分为四种;是故名为四念处。
(四正勤)以此而勤故为“勤”。美的勤为“正勤”;或以此而作正当的勤为“正勤”;或因无烦恼之丑故为美,因以能生利益安乐之义而取得殊胜的状态及能作最优的状态故为勤,是名“正勤”。这与精进是一同义语。即已生与未生的恶而令断与不生的作用,及未生与已生的善而令生起与存续的作用,而有四种。是故名为四正勤。
(四神足)即以前面见底本三七八页。所说的成就之义为“神变”。由于和那(神变)相应的(而为神变的)先导之义,及由于作为(神变)果的前分之义,是神变的基本,故为“神足”。由于那欲等而有四种,故名“四神足”。即所谓:Vibh.p.223.“四神足是欲神足,精进神足,心神足,观神足”,这些是出世间的。其次世间的,因如此等说法:Vibh.p.216.“若诸比丘,以欲为主而得定,得心一境性,是名欲定”,故亦以欲等为主而得(世间法)。
(五根、五力)因为克服了不信、懈怠、放逸、散乱、愚痴,故以称克服的增上之义为“根”。因为不给不信等所胜,故以不动之义为“力”。此两者都依信等而有五种,故说“五根、五力”。
(七觉支、八支圣道)念等是觉了有情的支分,故为七觉支。正见等依出离之义为八道支。所以说“七觉支、八支圣道”。
而此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于(圣道的)前分而起世间观时,若以十四种十四种:一、安般,二、威仪,三、四正知,四、厌恶作意,五、界作意,六至十四、九种墓节。参考底本二四O页及南传《中部》经典第十念处经(普慧大藏经刊行会译印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第十念处经四二至四三页)。而把握于身的,是身随观念处。若以九种九种:一、乐受,二、苦受,三、不苦不乐受,四、有物染的乐受,五、无物染的乐受,六、有物染的苦受,七、无物染的苦受,八、有物染的不苦不乐受,九、无物染的不苦不乐受。参考南传《中部》经典第十念处经(同上四四页)。而把握于受的,是受随观念处。若以十六种十六种:一、有贪心,二、无贪心,三、有瞋心,四、无瞋心,五、愚痴心,六、无愚痴心,七、昏昧心,八、散乱心,九、高广心,十、非高广心,十一、有上心,十二、无上心,十三、定心,十四、不定心,十五、解脱心,十六、不解脱心。参考《中部》第十念处经(同上四四至四五页)。而把握于心的,是心随观念处。若以五种五种:一、五盖,二、五取蕴,三、十二处,四、七觉支,五、四圣谛。参考《中部》第十念处经(同上四五至四六页)。而把握于法的,是法随观念处。
(于前分的世间观)当他见到自己未曾生起却于他人生起的恶,为了令恶不生而作这样的精进:“此(恶)曾于如是行者而生起,我将不如是行,我将不生如是的恶”,这是第一正勤。当他见到曾于自己现行不善,为令断此而精进,是第二(正勤)。为令生起未曾于自己生起的禅或观而精进者,是第三(正勤)。如是令其屡屡生起于已生的(禅或观)使其不退者,是第四正勤。
(于前分的世间观)以欲为主而生善时为欲神足,……乃至离邪语时为正语。如是(在前分的世间观)于种种心中而得(三十七菩提分法)。
然而在此等四(圣道)智生起之时,则于一心中而得(三十七菩提分法。)在(圣)果的剎那,除了四正勤,而得其余的三十三(菩提分法)。如是于一心中所得的这些,只以涅槃为所缘的一念由于对身等而断净想等的作用的效果而说为四念处。只一精进由于令未生(之恶)不生等的作用的效果而说为四正勤。(除四念处四正勤外)其它的是没有减与增的。
并于彼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之中:
九为一种,一为二种,以及四、五种,
八种与九种──如是它们有六种。
“九为一种”──即欲、心、喜、轻安、舍、思惟、语、业、命(之九),此等依欲神足等只一种,它们不入于其它的部分。
“一为二种”──即信,依根与力为二种。
“以及四、五种”──即其它的一为四种,一为五种的意思。此中:一定,依根、力、觉支、道支为四种。一慧,依彼等(根力觉支道支)四及神足的一部分为五种。
“八种与九种”──是其它的一为八种,一为九种的意思。即念,依四念处、根、力、觉支、道支为八种。而精进,依四正勤、神足、根、力、觉支、道支为九种。如是:
此等菩提分,有十四十四:即前面所说九为一种的欲、心、喜、轻安、舍、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的九种及二种乃至九种中的信、定、慧、念、精进的五种,合为十四。的不离(纯无区分的),依部分为七类七类:即念处、正勤、神足、根、力、觉支、圣道的七部分。,却有三十七的分别。
因为完成自己的作用及于自性而转起,
彼等一切的发生都是在获得圣道的时候。
如是先于此(智见清净)中当知“圆满菩提分的状态”。
(2)(出起与力的结合)
(出起)“出起与力的结合”,是出起及力的结合。即世间观,因为是以相为所缘及不断于转起之因的集,故不从于相及转起而出起。而种姓智,因为不断于(转起之)集,故不从转起而出起,但因以涅槃为所缘,故从相而转起;这只是从一(相)而转起。所以说:Pṭs.I,p.66.“从外而转起及回转的智为种姓智”。相似的说:Pṭs.I,p.67. “因为从生而回转入于不生故为种姓。从转起而回转等”──如是应知一切。然此等四(道)智,因以无相为所缘,故从相而出起;因断于(转起之)集,故从转起而出起;这是从二者而出起的。所以说: Pṭs.I,p.69f.“如何从二者而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道智?即在须陀洹道的剎那,由见之义的正见,从邪见而出起,及从随彼(邪见)的烦恼和蕴而出起;并从外的一切相而出起,所以说从两者而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道智。由攀着之义的正思惟,从邪思惟……由把握之义的正语从邪语……由等起之义的正业……由净白之义的正命……由策励之义的正精进……由现起之义的正念……由不散乱之义的正定,从邪定而出起,及从随彼(邪定)的烦恼和蕴而出起,并从外的一切相而出起,所以说从两者而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道智。
在斯陀含道的剎那,由见之义的正见……由不散乱之义的正定,从粗的欲贪结、瞋恚结,及从粗的贪随眠、瞋恚随眠而出起……在阿那含道的剎那,由见之义的正见……由不散乱之义的正定,从微细的欲贪结,瞋恚结,及从微细的欲贪随眠、瞋恚随眠而出起……乃至在阿罗汉道的剎那,由见之义的正见……由不散乱之义的正定,从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而出起;及从随彼转起的烦恼和蕴而出起;并从外的一切相而出起,所以说从二者而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道智”。
(力的结合)在修习世间的八等至(定)之时,则止的力为优胜,修无常随观等的时候,则观的力(为优胜)。然而在圣道的剎那,彼等(止观)之法则依互相不超胜之义而一双结合而起;是故在此等四(道)智是两力结合的。即所谓Pṭs.II,93. “从那与掉举俱的烦恼和蕴而出起者的心一境性而不散乱的定是以灭为境(所缘)的。从那与无明俱的烦恼和蕴而出起者的随观之义的观也是以灭为境的。所以由出起之义,止与观是同一作用的,一双是结合的,互不超胜的。是故说依出起之义修习止与观一双的结合”。如是当知于此(智见清净)中的出起与力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