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0-Fo专题
(3)(识缘名色)
关于“识缘名色”的一句:
①以名色的分别,
②以于有等的转起,
③以摄,
④以缘的方法而知抉择。
①“以名色的分别”:
这里的“名”,因为倾向于所缘,所以是受等的三蕴。“色”,即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彼等的分别,已如蕴的解释底本四四三页(第十四品)。中所说。如是先以名色的分别而知抉择。
②“以于有等的转起”:
此中,“名”则转起于一切有、生、趣、识住及除去(无想有情)一有情居的其余的(八)有情居中。“色”则转起于二有、四生、五趣、前四识住及(前)五有情居中。此名色在如是转起之时,因为(1)无性(无男女性)的胎生者及卵生者在结生的剎那,而所依及身十法的二色相续要目相续要目(santati-sīsa)等于色聚(rūpa-kalāpa)。与三种非色蕴现前,所以详言之,即色色(这里指所依十法及身十法)色色(rūparūpa)见底本四五一页。的二十法及三种非色蕴的此等二十三法,当知是以识为缘(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重复的一相续要目的九种色法因为所依十法与身十法中的地、水、火、风、色、香、味、食素、命的九法是同的,所以说除去重复的。则为十四法。
(2)加入有性的性十法则为三十三法(现前)。如果除去重复的二相续要目的十八色法,则为十五法。
(3)因为在化生的有情中,于梵众天等的结生的剎那,而眼、耳、所依的十法及命根的九法的四色相续要目与三非色蕴现前,所以详言之,即色色的三十九法及三非色蕴的此等四十二法,当知是以识为缘(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重复的三相续要目的二十七法,则为十五法。
(4)其次于欲有,因为其余的化生者、湿生者或有性而具(内六)处者底本paripuṇṇāyatanaṃ误,应作paripuṇṇakāyatanānaṃ。在结生的剎那,而(眼、耳、鼻、舌、身、所依、性的)七色相续要目及三非色蕴现前,所以详言之,即色色的七十法及三非色蕴的此等七十三法,当知是以识为缘(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重复的六色相续要目六色相续要目(rūpasantatisīsacch akkato)底本cakkato误。的五十四法,则为十九法;这是指胜者而说。
(5)但依劣者,减去其缺乏的色相续要目,其简与详,当知于结生以识为缘的名色的数目。
(6)于无色(有的结生)者,只有三非色蕴(现前)。
(7)于无想(有的结生)者,只有色的命根九法(现前)。以上是先于结生的方法。
(8)其次于转起,于一切有色转起的地方,于结生心存续的剎那,即有与结生心共同转起的时节(寒暑等)及由时节等起的单纯八法单纯八法(suddhaṭṭhaka)即地、水、火、风、色、香、味、食素的八种要素。现前。但结生心不能等起色,因为由所依的柔弱而彼(结生心自)柔弱故不能令色等起,譬如跌落悬崖之人不能为(助)他人之缘一样。自结生心之后的最初的有分开始,而由心等起的单纯八法现前。
(9)于声现前之时,在结生之后由转起的时节及心(转起)的声九法声九法(saddanavaka)即单纯八法而加一声。现前。
(10)至于依段食而活命的那些胎生的有情,由于此等之语:
他的母亲所食的食物和饮料,
维持住在母胎的胎儿的生命。
即由于母亲所吃的食物消散于身体之时(由食等起的单纯八法现前)。
(11)于诸化生(的有情),则在(结生后)吞下最初由自己口中所生唾液之时, 由食等起的单纯八法现前。
这由食等起的单纯八法,并于胜处由时节及心等起的二(声)的九法,有二十六种,如前所说前底本五五三页。于一一剎那有三回生(住灭)而由业等起的(眼、耳、鼻、舌、身、所依、性十法)有七十种,合为九十六种色并加三非色蕴,统计九十九法(现前)。或者因为声是不定的,只在有的时候现前,所以除去这二种声,当知此等九十七法九十七法(sattanavuti-dhammā),然而依据Sammohavinodanī p.171.一段同样的文则用八十一法(ekāsiti dhammā)。依本文的前后相关来看,用八十一法似乎比较合理。,对于一切有情的发生,是以识为缘(而生起)的名色。即彼等(有情)无论在睡眠、在放逸、在食、在饮、于昼于夜,而此等(九十七法或八十一法)是以识为缘而转起的。彼等的识缘的状态,我们将在以后解释见底本六一三页。。
然而这里的业生色,虽系最初建立于有、生、趣、(识)住及有情居中,若无由(时节、心、食)三等起的色来支持,它是不可能持续的。而三等起色若无业生色的支持,亦不可能(持续)。譬如芦束,虽为风吹,因由四方而得站立,亦如破船,虽为怒涛所击,因于大海之中获得了避风之处(故得不动),而此等(四等起色)由于互相支持,故能不倒而持续,一年二年乃至百年,直至彼等有情的寿终或福尽而得转起。这是于有等的(名色的)转起当知抉择。
③“以摄”,
于无色(有)的转起、结生,并于五蕴有(欲界及色界)的转起,只是以识为缘而有名。于无想(有)的一切处及于五蕴有的转起,只是以识为缘而有色。于五蕴有的一切处,则是以识为缘而(生起)名色。这一切的名、色、名色,如是由各自特质的一分,统摄为“名色”一语,而说“识缘名色”应知。
(问)于无想(有)因无有识(说识缘名色)岂能妥当?(答)非不妥当。即所谓:
识为名色因,而彼有二种:
异熟非异熟,是故为妥适。
即为名色之因的识有异熟及非异熟的两种。因为于无想有情的色是由业等起的,它是由于以五蕴有转起的(业)行作识为缘的;同样的,(此色)是在五蕴有转起善等之心的剎那而由业等起的,所以说是妥当的。如是当知以摄的抉择。
④“以缘的方法”,
即:
异熟识是名的九种缘,
是所依色的九种,
也是其它的色的八种缘。
行作识是色的一种缘,
其它的识──
是其它的(名色的)适合的缘。
即(1)结生或其它的异熟识,对于那些在结生或于转起而称为异熟的名无论是与色混合或不混合的由俱生、相互、依止、相应、异熟、食、根、有、不离去缘的九种为缘。(2)于结生(的异熟识)对于所依色,由俱生、相互、依止、异熟、食、根、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的九种为缘。(3)除了所依色,对于其它的色,即于上面的九(缘)中除去一相互缘,由其余的八缘为缘。(4)其次行作识对于无想有情的色,或对于五蕴有的业生色,依于经的方法由一亲依止缘为缘。(5)其它的从最初有分开始的一切识,当知是它是那些名色的适当的缘。如欲详细指示缘的方法,则应详述全部的《发趣论》,我们不便在这里引述。
或有人问:如何得知于结生的名色是以识为缘的呢?(答)依经典及合理之故。即于经典之中,以“诸法随心转”Dhs.§1522(p.5).等的种种方法,便成就对于受等是以识为缘的。次以合理:
由已见的心生之色,
证明未见的色以识为缘。
即于心中欣喜或不欣喜之时,而见生起(与心)相合的色(如面有喜色及不悦之色等)。如是由已见的色而推知未见的色,即当以可见的心生之色而推知不可见的结生色是以识为缘的。对于业等起的(色),亦如心等起的色,是以识为缘的,此说来自《发趣论》。如是“以缘”而知抉择。
──这是详论“识缘名色”一句──
(4)(名色缘六处)
关于“名色缘六处”的一句,
三蕴为名,
大种、所依等为色。
此等综合的名色,
是那同样的六处之缘。
即彼六处之缘的名色中,受等的三蕴为“名”。(色)即属于自身相续的四大种、六所依及命根,如是当知“大种、所依等为色”。那名、色及名色所综合的“名色”,当知是第六处及六处所综合的“六处”之缘。何以故?因为于无色(有)中,此名只是为第六处的缘,不是他处的缘,即如《分别论》说Vibh.p.144.:“第六处以名为缘”。
或有人问:如何得知名色为六处之缘?(答)因名色存在之时而(六处)存在故。即此名此色存在之时而有彼彼之处,非因其它。这种“此有故彼有”(的意义),将于(下面)论缘的方法中说明。是故:在于结生或转起,彼为彼之缘,
并以何法而为缘,智者应知之。
此义之解释如下:
(①名缘)(于无色的结生与转起)
于无色(有)的结生和转起,
最少,名是七种和六种的缘。
怎样的呢?先说于(无色有的)结生,此名对于第六处,至少由俱生、相互、依止、相应、异熟、有、不离去缘的七种为缘。但有些(名)则由因缘,有些亦由食缘,如是亦由其它的缘为缘。当知如是由最多和最少的数目为缘。
次于(无色有的)转起,异熟(名)亦由如前所述的(俱生等七种缘)为缘。其余的(非异熟名)至少亦以如前所述的七缘之中而除去异熟缘的六缘为缘。但有些(名)则由因缘,有些亦由食缘,如是亦由其它的缘为缘。当知这样由最多和最少的数目为缘。
(于五蕴有的结生)
名于他有的结生,
对于第六处是同样的。
对于其它的(五处),
由六种为缘。
即于无色有之外的其它的五蕴有(的结生),那与心所依为伴的异熟名,对于第六处,至少由七种缘为缘,如于无色有中所说。对于其它的眼等五处,那与四大种为伴的(名),由俱生、依止、异熟、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的六种为缘。但有些则由因缘,有些亦由食缘,如是亦由其它的缘为缘。当知这样由最多和最少的数目为缘。
(于五蕴有的转起)
于转起,异熟为异熟的缘是同样的,
非异熟为非异熟的第六处的六种缘。
即于五蕴有的转起,亦如于结生所说,而异熟的名对于异熟的第六处,至少由七种缘为缘。而非异熟的(名)对于非异熟的第六处,至少由除去那七种之中的异熟缘的六种为缘。这里最多和最少的数目如前可知。
于同样的五蕴有,
异熟是其它的五处的四种缘。
非异熟也与此说同样的。
即于彼处(五蕴有)的转起,依净眼等所依的其它的异熟名,对于其余的眼处等的五处,由后生、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的四种为缘。非异熟(对于眼等的五处)亦如异熟所说的一样。是故种种的善等(心、心所)对于彼等(眼等五处),当知由四种缘为缘。如是当知先说名于结生或转起,是彼等何处的缘,及如何而为缘。
(②色缘)
这里的色于无色有
不成为任何一处的缘。
色于五蕴有的结生,
所依为第六(处)的六种缘,
大种对于五处
总说为四种缘。
即色于(五蕴有的)结生,所依色对于第六意处,由俱生、相互、依止、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的六种为缘。其次四大种于(五蕴有的)结生与转起,就任何生起的处,总而言之,对于眼处等五,由俱生、依止、有、不离去缘的四种为缘。
命与食在于(结生及)转起,
是此等(五处)的三种缘,
此等(五处)是第六处的六种缘,
所依是它的五种缘。
其次于(五蕴有的)结生及转起,那色的命对于眼等的五(处),由有、不离去、根缘的三种为缘。食则由有、不离去、食缘的三种为缘。如以食而生活的有情的食物循环于他们的身体,则此食只是于转起的缘,不是于结生的。
其次此等眼处等五,对于称为眼、耳、鼻、舌、身识的第六意处,但于转起不于结生,由依止、前生、根、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的六种为缘。六种为缘。除了五识,所依色对于其余的意处,但于转起不于结,由依止、前生、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的五种为缘。如是如是当知色于结生或转起,是彼等何处的缘及如何而为缘。
(③名色缘)
名色二种是何处的缘,
智者应知于一切处是怎样的缘。
即所谓先于五蕴有的结生,称为三蕴及所依色的名色,对于第六处,由俱生、相互、依止、异熟、相应、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等为缘。这只是说其要点;因为依此方法可以推知一切,所以这里便不详示了。
──这是详论“名色缘六处”一句──
(5)(六处缘触)
关于“六处缘触”一句:
略说触有眼触等的六种,
详说他们则有如识的三十二。
即于“六处缘触”(的句中),略说触有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的此等六种。详说则有眼触等五种善异熟、五种不善异熟的十种及与二十二世间异熟相应的二十二种,二十二世间异熟,即欲界无因不善异熟的意界、意识界二种,无因善异熟的意界及二意识界三种,欲界有因善异熟八种,色界异熟五种,无色界异熟四种,共二十二种。如是一切正如“行缘识”所说的三十二种一样。其次为此三十二种之缘的六处中:
智者对于六处的主张:
和第六处相共的眼等内六处与外六处。
此中,先说那些人指出:因为这是有执受(身心)的转起论,只是属于自己相续中的缘及缘所起的,依据经典所说Vibh.p.136.:“以第六处为缘而有触”,则是在无色有的第六处及包摄一切在其它(欲有色有)的六处而为触的缘,即取(第六处的)一部分的自性而含(六处的)一分,所以主张是“和第六处相共的眼等内六处”。这便是说第六处与六处共称为六处。
其次那些人只指出缘生(果)是属于(自己的)一相续的,而缘则属于不同的相续的,只以那样的处是触的缘,所以主张包括于一切处和第六(处)相共的内(眼处等)及外色处等为六处。这便是说以第六处与(内)六处及(外)六处一起合称为六处。
这里有人问:不能从一切处而生一触,亦不能从一处而生一切触,然而这“六处缘触”是从单数说的,是什么缘故?对他的答复如下:那是真的,从一切不能生一,从一亦不能生一切,但从多(处)而生一(触)。譬如眼触是从眼处、色处,称为眼识的意处及其它相应的法处而生的,如是亦可适当的应用于一切处。所以说:
如如者(世尊)以单数之语而说法,
指示一触是从多处而生的底本Pan’ekāyatanappabhavo误,应改为panekāyatanappabhavo。。
“以单数之语而说法”,即是如如者以“六处缘触”的单数之语而说法,以示从多处而成一触之义。其次于诸处之中:
于五是六种的缘,
其后之一是九种的缘,
外六于适当而发生,
如是辨别它(意触)的缘。
这里的解释如下:(1)先说眼处等五(处)对于眼触等的五种触,由依止、前生、根、不相应、有、不离去缘的六种为缘。(2)此后的一异熟意处对于各种的异熟意触,由俱生、相互、依止、异熟、食、根、相应、有、不离去缘的九种为缘。(3)于外(处)中:色处对于眼触,由所缘、前生、有、及不离去缘的四种为缘;声处等对于耳触等也是同样的。(4)其次彼等(现在的色等五处)及法处(所摄的色)对于意触亦同样的(由四种为缘)。(5)(非现在的色等五处及法处对于意触)只由所缘缘只由所缘缘(ārammanapaccayamatten’eva)。底本ārammaṇapaccayam atten’eva误。为缘。所以说“外六于适当而发生,如是辨别它(意触)的缘”。
──这是详论“六处缘触”一句──
(6)(触缘受)
在“触缘受”的句中:
依于门,故说受只有眼触所生等六种,
由于区别则它们有八十九。
在《分别论》中解释此句说: Vibh.p.136;S.II,p.3. “眼触所生的受、耳、鼻、舌、身、意触所生的受”,这样是依于门,故只说六种受。其次由于区别,因它们是和八十九心相应的,所以说有八十九。
在这些受里面,
这里是说与异熟心相应的三十二受的意思。
此中,于五门(此触)是五(受)的八种缘,
此触是其余的一种缘,
于意门中也是同样的。
这里,(1)眼触等的触,于五门中,对于以净眼等为所依的五受,由俱生、相互、依止、异熟、食、相应、有、不离去缘的八种为缘。(2)其次这眼触等的触,于一一门,对于由领受、推度、彼所缘(作用)而转起其余的欲界诸异熟受,只由亲依止缘一种为缘。(3)“于意门中也是同样的”,即于意门,那称为俱生意触的触,对于由彼所缘而转起的欲界诸异熟受,也是由同样的八种缘为缘。(此俱生意触)对于由结生、有分及死而转起的三地的三地的(tebhūmika),底本tesaṃ ete bhūmika,今依他本。异熟受亦然(由八种为缘)。(4)其次意门转向(心)相应的意触,于意门,对于由彼所缘而转起的欲界诸受,由亲依止缘的一种为缘。
──这是详论“触缘受”的一句──
(7)(受缘爱)
在“受缘爱”的句中:
这里的爱,由色爱等的差别有六种,
由于转起的行相,一一有三种。
于此句中,如《分别论》中说: Vibh.380,365.由所缘而得名的(渴爱),有色爱、声爱、香爱、味爱、触爱、法爱。譬如说长者子、婆罗门子,此子是从父而得名的。在彼等渴爱中,从一一渴爱而转起的行相,有欲爱、有爱及无有爱的三种。即色爱转起以欲乐而享受现于眼的视线之前的色所缘之时,名为“欲爱”;当它与认为所缘“是恒是常”的常见共同转起之时,名为“有爱”──与常见作伴的贪而名有爱;当它与认为所缘“是断是灭”的断见共同转起之时,名为“无有爱”──与断见作伴的贪而名无有爱。于声爱等的方法也是同样的。如是则此等(六爱)而成十八渴爱。彼(爱)于内色等十八及外(色等)十八而成三十六。如是过去三十六,未来三十六,现在三十六,故成一百零八的渴爱。其次略而言之,彼(爱)依色等所缘而为六,依欲爱等则只有三爱而已。因为此等有情,如爱(自己的亲生)子,由于爱子而尊敬(此子的)保姆,因爱由色等所缘而生起的受;由于爱受而给以色等所缘的尊敬,如给与画家、音乐家、制香者、厨师、织者及供给药品的医生的最大的尊敬一样。是故应知由此等一切受缘而有爱。
因为这里是一异熟的乐受的意思,
故此(乐受)是爱的一种缘。
“一种”即是只由亲依止为缘。或因:
苦者求乐、乐者求更多的乐,
舍则寂静,所以说是乐。
因为三受是渴爱的缘,
大仙便说受缘爱。
受缘爱,若无随眠则不成,
是故此爱不存于梵行已立的婆罗门。
──这是详论“受缘爱”一句──
(8)(爱缘取)
关于“爱缘取”一句:
对于四种取,以义而分别,
以法之广略,依次序辨别。取的辨别如下:“四种取”,即欲取、见取、戒禁取及我语取。
(①以义分别)
这是它们的意义的分别:即执取称为事(对象)的欲,故为“欲取”。欲即是取,故为欲取。取(upādāna-j)是坚执之意。因为这(取字的)“邬波”(upa)一音含有坚的意义,如在恼(upāyāsa)及接近(upakaṭṭha)等字之中一样。同样的,见即是取,故为“见取”,或执取于见故为见取。即于“我与世间是常”等,五蕴中取其一蕴为“我”,其它则为“世间”之“身见”。以后见取于前见──后面的(邪)见依前(面的邪)见而生;后者执取前面的邪见,如此(一连串)继续不断的执取邪见。同样的,执取戒禁 戒(sīla)是戒法,禁(vata)是誓愿的意思。故为“戒禁取”,或戒禁即是取故为禁取。因为执着为净,故牛戒、牛禁的自身即是取。同样的,(人们)以此而语故为“语”。(人们)以此而取着故为“取”。语什么或取什么呢?即自取自己的语为“我语取”。或(人们)以此而取我语是我故为我语取。这是先就它们(四取)的意义的分别。
(②以法的广略)
其次依法的广略,先说欲取:Dhs.p.212;Vibh.p.375. “此中什么是欲取?即对于诸欲的欲欲、欲贪、欲欢喜、欲渴爱、欲粘、欲热恼、欲迷、欲缚、是名欲取”,这是来自经典的略说坚持的渴爱。坚持的渴爱,即是由前面的渴爱的亲因缘而强化了的后面的渴爱。也有人说:“未达境的希求为渴爱,如盗贼在黑暗中伸出他的手相似,已达境的取为(欲)取,如彼(盗贼)已取东西。少欲知足是彼等(欲取)的相对法。同时它们(欲取)是遍求及守护之苦的根本”。关于其余的三取,略说只是见而已。其次详细地说:渴爱之强烈的为欲取,亦如前面的色(爱)等中所说,有一百零八种。十事邪见为见取;即所谓:Dhs.p.212;Vibh.p.375“此中见取如何?一、无布施,二、无供养,三、无祭祀,四、无善行恶行诸业的果报,五、无此世,六、无他世,七、无母,八、无父,九、无化生有情,十、于世间中无有依正直行道而于此世他世自证及(为世人)说法(的沙门、婆罗门),这样的见……乃至颠倒执着,名为见取”。其执取由戒禁而清净的为戒禁取;即所谓:Dhs.p.212;Vibh.p.375 “此中戒禁取如何?……由戒而净,由禁而净,由戒禁而净的这样的见……乃至颠倒执着,名为戒禁取”。二十事有身见为我语取;即所谓:Dhs.p.212;Vibh.p.375“此中我语取如何?兹有无闻凡夫……于善人法不能调顺,(一)视色是我,((二)视我有色,(三)视色在我中,(四)视我在色中,(五~八)视受是我……(九~十二)想是我……(十三~十六)行……(十七~二十)视识是我,我有识,识在我中,我在识中,这样的见)……乃至颠倒执着,名为我语取”。这是(四取)法的广略。
(③依次序)
其次依它们的次序,有三种:(一)生起的次序,(二)舍断的次序,(三)说法的次序。此中:(一)因为于无始的轮回没有最初的起源,所以不能直接的说诸烦恼生起的次序,只能间接的于一有之中大概来说,我执(我语取)是常与断的住着(见取)的先导。自此执“我为常”者为使我清净而起戒禁取。执“我为断”而不顾他世者则起欲取。如是最初为我语取,次为见取,戒禁取及欲取,这便是此等(四取)于一有中的生起的次序。(二)此(四取之)中,见取等(三种)因为是在须陀洹道所断,所以是最先舍断的;而欲取因为是在阿罗汉道所断,所以为后断,这便是它们舍断的次序。(三)此(四取)中的欲取,因为是大境及明了之故在最先说。即彼(欲取)是与八(贪)心相应的故为大境。其它的(三种)是与四(瞋、痴)心相应的故为小境。大概人们都是乐阿赖耶(五取蕴)的,所以欲取为明了,余者则不然。或以欲取者,为了得欲,往往举行祭典,而彼(祭典)是他(欲取者)的见取底本sā’ssatan ti今依锡兰本sā’ssa ditthi。,所以此(欲取之)后为见取。这(见取)分为戒禁取及我语取的二种。于此二者之中,戒禁取是粗的,因为见牛的所作及狗的所作易知之故而先说,我语取微细,故于后说。这是它们(四取)的说法的次序。
渴爱为此中第一(欲取)的一种缘,
它为其它(三取)的七种或八种缘。
这便是说,于此四取中,渴爱对于第一欲取,只由亲依止的一种为缘;因为(欲取)是在于渴爱所欢喜的诸境之中而生起之故。而(渴爱)对于其它的三取,则由俱生、相互、依止、相应、有、不离去、因缘的七种为缘或加亲依止缘的八种为缘。然而它(渴爱)若由亲依止为(三取的)缘之时,那(爱与取)不是俱生的。
──这是详论“爱缘取”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