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7-Fo专题
第十七 说慧地品
慧地之六──释缘起
如前面所说的底本四四三页。“蕴处界根谛缘起等种种法是慧地”的慧地诸法之中,只留下缘起及包摄于“等”字之中的缘生法了,所以现在当来说明它们。
此中当先知道无明等法是“缘起”。即如世尊说S.II,p.l. :“诸比丘,什么是缘起?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之缘而发生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这是一切苦蕴的集(生起)。诸比丘,是名缘起”。其次当知老死等为“缘生法”即如世尊说S.II,26.:“诸比丘,什么是缘生法?诸比丘,老死是无常、有为、缘生、尽法、衰法、离贪法、灭法。诸比丘,生……乃至……有、取、爱、受、触、六处、名色、识、行……诸比丘,无明是无常、有为、缘生、尽法、衰法、离贪法、灭法。诸比丘,是名缘生法”。
(一)缘起的语义之一
这是(缘起和缘生法的)简略的解释:“缘起”缘起(paticcasamuppādo)底本paṭiccamuppādo误。是缘的法。“缘生法”是由那些缘所生的法。怎么能够了解这些呢?当知依照世尊的语言,即如世尊在指示缘起与缘生法的经中说S.II,25f.:“诸比丘,什么是缘起?诸比丘,以生为缘有老死,无论诸佛如来出世或不出世,而此(缘起的)界(自性)住立,是法住性、是法不变性、是此缘性。如来于此现正觉,现观;现正觉、现观之后,讲它、说它、施设、确定、开显、分别及显示它,而说‘汝等当见’!诸比丘,以生为缘有老死,诸比丘,以有为缘有生……乃至……以无明为缘有行,无论如来出世……乃至……分别显示,而说‘汝等当见’!诸比丘,以无明为缘有行。诸比丘,这里的是如性、不违如性、不他性、是此缘性。诸比丘,是名缘起”。如是依佛所示的缘起,与如性等是同义语,所以说缘的法为缘起。
是故当知“缘起”是以老死等诸法的缘为特相,有与苦结合的作用,邪道(轮回)是它的现状,这(缘起)由于这样不少不多的缘而发生那样的法,故说“如性”;因为诸缘和合之时,虽一须臾,想不从此而发生诸法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不违如性”。不能由其它诸法的(生起之)缘而生起别的法,所以说“不他性”;是上面所述的此等老死等的缘之故,或为它们的缘的聚合之故,说为“此缘性”。而此(此缘性的)语义是这样:是此等(老死等)的缘为此缘,此缘即为此缘性;或以此缘的聚合为此缘性。而此(缘起的语)相则应于文法中求之。
有人不顾外道(数论)所遍计的自性、神我等的原因,却说缘正生起为缘起,如是只以生起为缘起。他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何以故?(1)无有经说故,(2)与经相违故,(3)缺乏甚深之理故,(4)破坏语法故。
(1)没有什么经中说只以生起为缘起的。
(2)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与部分住的经相违故,怎么相违呢?因为依据世尊所说的Vin.I,p.2. “尔时世尊,于初夜分对缘起顺逆地作意”等语之故,则缘起作意是最初的正觉住的部分住──即是彼世尊的一部分住。所谓S.V.p.l2;p.l3.:“诸比丘,我以那最初正觉的住法而住,以那部分住而住”。是故那时的世尊是见缘相而住,不是仅见生起而住的。他又说S.V.p.l2.:“那我作如是了解:有的是以邪见之缘的觉受,有的是以正见之缘的觉受,有的是以邪思惟之缘的觉受”等等。如是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是违反于部分住的经中的意思的,同时亦与《迦旃延经》相违。即如迦旃延经中说S.II,17;III,135. :“迦旃延,世间的集(因),以正慧如实而见者,对于他是不会以为世间是非有性的”。因为顺的缘起是世间的生起之缘故为世间的集(因),是为断除断见而说的;但说只是生起则不然,因为只见生起是不会断除断见的;只有由于见缘的相续才能断它,因为有缘相续之时而果亦不断之故。如是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是与迦旃延经相违的。
(3)“缺乏甚深之理故”,即如世尊说D.II,55;S.II,92.:“阿难,这缘起甚深、甚深”!有四种而名甚深,后面当说底本五八三页 。。这种甚深之理在仅仅生起中是不会存在的,即是古人赞说这缘起有四种道理(四句分别)而庄严,而此四法是不会存在于仅仅生起之中的。所以说因为缺乏甚深之理,故不是仅以生起为缘起。
(4)“破坏语法故”,这里的“缘”(paṭicca)(由于缘)字是结合于过去时(pubbakāle),对于同一主词而完成其意义(与动词起字的作用相同)。例如S.II,72.:“由于眼与诸色的缘而起(uppajjati)眼识”。如果这里与动名词的“起”(uppāda)结合,则因为缺乏(两个动词)同一主词之故,便破坏了语法,还能够完成些什么意义呢?所以说因为破坏语法之故,不可仅以生起为缘起。
这里更有以为(缘起一语)可与动词“成”(hoti)字结合,而成为“缘起成”(paṭiccasmuppādo hoti),这也是不合理的!何以故?因为不可能这样结合的,并且(如果这样结合)会成为生起的生起的错误。即如S.II,p.l.:“诸比丘,我为汝等说缘起。诸比丘,什么是缘起?……乃至……诸比丘,是名缘起”。在这些句子中,没有用一个“成”字来结合的,并非是生起的。如果是那样结合,则应有一个生起的生起?
又有人想道:“此缘的状态为此缘性。这状态便是无明等的行相,是行等现前之因。而此状态在于行的变化中即名缘起”。他这种说法也是不合理的!何以故?因为已说无明为因之故。即如世尊说cf.D.II,p.57ff.:“是故阿难,只有生是老死的因、是它的因缘、是它的集、是它的缘……乃至……只有无明是行的……缘”。如是佛陀只说无明等是因、不是说它们的变化(是因)。是故当知缘起便是缘的法,唯此说为正说。
(二)缘起的语义之二
其次关于缘起,由于文字的遮蔽(错误),而说它只是生起,对于此语应采取下面这样的意义,而除去其(错误的)想念。即如世尊说:
于彼从缘而起的法聚,
说此缘起一语有二义,
是故说它的缘为缘起,
这是用果之语而说的。
(智者)主张即于从此缘性转起的法聚中而说缘起一语有二种意思:(1)此缘起,因为了解它有助于利益和幸福,故智者值得去领解(paccetum),是名为“缘”(paṭicca)pacceti=paṭiī;pacceti it=paṭicca.,生起之时,是俱(saha)(生起uppajjati)而非单独,是正(sammā)生起(uppajjati)而非无因,是名为“起”(samuppado)。如是缘与起故为“缘起”(paticcasamuppādo)。(2)其次是俱生起故为“起”。诸缘的和合而不是拒绝(诸缘的和合)故为“缘”。如是缘与起故为“缘起”。因为此等因聚是彼等(果)的缘故为“彼缘”,是彼等的缘故此是因。譬如世间的糖块是痰的缘,便叫它痰糖块;又如教法中说,乐的缘是诸佛的出世,所以说Dhp.194.:“诸佛出世乐”。故知这缘起是用果的语言而说(因)的。
(3)或者说:
由此因聚向于果,故说为“缘”。
因聚生起俱生法,故说为“起”。
即是那使行等现前而以无明等一一因的名目而说的因聚,因为由此而产生共同(一定)的成果的意义,以不缺乏的意义,及由此诸和合支(因聚)的互相趋向于果之义,故说为“缘”。因为它们(因聚)生起共同互相不可分离的法,故说为“起”。如是缘与起故为“缘起”。
(4)还有别的说法:
由此缘性的互相为缘,
平等俱时的生起诸法,牟尼如是说缘起。
即因为那些以无明等名目而说的诸缘中的缘,生起行等的法,如果它们不互相为缘及互相缺乏之时,(诸法)是不可能生起的,故为缘。由于缘性的生起诸法,是以平等而非各各参差,是以俱时而非前后(故为起)。那随顺义理言说善巧的牟尼如是说此缘起之义。(世尊)曾作如是说:
以前句说常等的非有,
以后句说断等的破灭,
以此两句说明正的道。“以前句”──即以说明缘的和合的“缘”的一句,因为存在的诸法是依于缘的和合而生起,故(缘的一句)是说明常论、无因论、(自性、微、时等的)异因论及自在天论等类的“常等的非有”;因为是由于缘的和合、哪里是由于常等或无因等的呢?“以后句”──即以说明诸法生起的“起”的一句,由于缘的和合而得诸法的生起,所以是破灭断论、非有论及无作论等,故(以起的一句)“说明断等的破灭”,因为由于前前的缘而数数生起后后的法,怎么是断、非有或无作的呢?“以此两句”──是以缘与起的全句──由于那样那样的缘的和合相续不断而有那些那些的法生起,说明中道,即舍弃S.II,20.“作者与受者是一,或作者与受者是异”的(邪论),不着于世人所用的语言,亦不超越世俗的名称,这是“说明正道”。上面是先说缘起的语义。
(三)各缘起支的解释
其次世尊演说缘起,曾于经典中用“由无明的缘而有行”等的方法说,要解说它的意义的人,应去入于分别论者分别论者(Vibhajjavādī)是指锡兰上座部的大寺派。的会众。不诽谤诸阿阇梨,不放弃自宗的意义,不攀他宗的意义,不违于经,随顺于律,见大法教大法教(Mahāpadesa),可参A.II,p.167f;D.II,p.123ff. ,了解于法,把握其义,再三思虑及以其它的各种方法来解说其意义。解释缘起之义,自然困难,即如古人说:
谛、有情、结生、缘相的四法,
难见极难说。
所以除了精通及证得经典之义的人之外,去解释缘起之义实在不易,这样考虑了之后:
现在我想解释此缘相,
如入大海而无立足处,
然此教法严饰着种种的说法, 并有存在着不断的古师之道。
我依此二来释缘起义,
希望你们等持心来听。
古代的阿阇梨亦曾这样说:
谁人乐我而听者,
获得前后(永久的)胜法:
获得前后的胜法,
到达了死王不见的境地。
(1)(无明缘行)
先就“无明缘行”等的句子说:
①以说法的差别,
②以义,
③以相等,
④以一种等,
⑤以缘起支的差别。
如是当知抉择说。
此中:
①“以说法的差别”,
世尊有四种缘起的说法,犹如四位采蔓的人相似,从最初或从中间开始而至于最后,及从最后或从中间开始而至于最初。即(1)譬如四位采蔓的人中一人先看见蔓的根,他便割断根,一切都拉来,取而使用;世尊亦这样从最初开始而至最后说缘起M.I,261;S.II,p.12.:“诸比丘,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2)譬如彼等四人之中,一人先看见蔓的中部,他便割断中部,只拉其上部,取而使用。世尊亦这样从中间开始而至最后说M.I,266.:“对于他的受而欢喜而欢迎而耽著者生起喜,那于受中的喜是取。以取为缘的是有。以有为缘的是生”。(3)譬如四人中的一人,先看见蔓的尾端,便执其尾端,从尾至根,取其全部而使用。世尊亦这样从最后而至最初说缘起M.I,261f.:“我说生缘老死。诸比丘,是否生缘老死,你们的意思怎样?尊师,生缘老死,我们的意思是生缘老死。我说有缘生……乃至……无明缘行。
诸比丘,是否无明缘行,你们的意思怎样?依锡兰字体本加下面几句:Avijjāpaccayā,bhante,sankhārā,evaṃ no ettha hoti:avijjāpaccayā sankhārāti.尊师,无明缘行,我们的意思是无明缘行”。(4)在这些人里面的一人,先看见蔓的中部,他便割断中部,向下而至于根,取而使用。世尊亦这样从中开始而至最初说M.II,161;S.II,11f.:“诸比丘,此等四食,是什么因缘?是什么集?是什么生因?是什么原因?此等四食以渴爱为因缘,以渴爱为集,以渴爱为生因,以渴爱为原因。渴爱是什么因缘?…受…触…六处…名色…识…行是什么因缘?……行以无明为因缘……乃至……行以无明为原因”。
为什么他要这样说?因为缘起的完善及他(世尊)自己到达说法的微妙之故。即缘起的确是完善的,由(四种说法的)任何一种都得通达正道。因为世尊以无畏及四无碍相应并到达四种甚深的状态,故为到达说法的微妙,因他到达说法的微妙,所以才能以种种的方法而说法。
特别是:(1)他从最初开始的顺说,因为他观察其所化的人(弟子们)迷昧于(诸法)进行的原因的分别,为示各各以自己的原因而进行,为示其生起的次第,所以他曾这样说。(2)他从最后开始的逆说,因为他以此等方法而见世人陷于苦恼D.II,30;S.II,5.:“这世人实在陷于苦恼!有生、有老、有死、有死灭、有再生”等,为示从他在(成道的)前分所通达(的缘起)而自证的老死等苦的原因。所以这样说。(3)从中间开始而至最初的说法,是为了从确定食的因缘而回溯到过去世依注解,食、爱、受、触、六入、名色、识,为现在世,行及无明为过去世。,再示从过去世以来的因果次第,所以这样说。(4)从中间开始而至最后的说法,是为了指示那未来世的因即于现在世起始的未来世的状态。
于此等说法中,为了对于迷惑了转起的原因的所化之人,提示各各由于自己的原因而进行及其生起的次第,而说从最初开始的顺的说法,当知这里便是这一种。
为什么于此(顺缘起)中最先说无明?这无明是否无因而为世间的根本因犹如自性论者(数论派)的自性呢?不是无因的,因为“由于漏集故有无明之集”cf.M.I,p.55.,所以说为无明的原因。
那末,有以(无明)为根本的原因的说法怎么说的呢?于轮转说(无明)成为首,即世尊于轮转说中曾说(无明及有爱)二法为首,第一是无明(为首),即所谓:A.V.p.113.“诸比丘,因为不知无明的前际﹐所以说‘无明以前不存在,从此以后而发生’。诸比丘,虽然这样说,但应知道由此(漏)缘有无明”。第二是有爱(为首),即所谓:A.V.p.116.“诸比丘,因为不知有爱的前际,所以说‘有爱以前不存在,从此以后而发生’。诸比丘,虽然这样说,但应知道由此(受)缘而有有爱”。
然而世尊于轮转说中,为什么以此二法为首?因为它们是至善趣及恶趣的业的特别原因之故,即(一)无明是至恶趣的业的特别原因,何以故?因为给无明所克制的凡夫,而造杀生等种种至恶趣的业,那是有烦恼的热苦而无乐味,并且会堕恶趣而对自己是不利的;譬如因为给火所烧为棍所打而逼使力竭的屠牛,饮了热水一样,那是痛苦而无乐味,并对自己是不利的。(二)有爱是至善趣的业的特别原因。何以故?因为给有爱克制的凡夫,为了去烦恼之热而有乐,及为至于善趣而除自己的恶趣之苦,而行离杀生等种种至善趣的业;譬如上述的屠牛,因爱冷水有清凉之乐,并且为了除去自己的疲乏,而饮冷水一样。
在轮转说的开头的此等(无明及有爱的二)法中,有时世尊说一法为根本。即所谓:S.II,p.31.“诸比丘,以无明为亲因而有行,以行为亲因而有识”等。又说:S.II,p.84.“诸比丘,于令其取着的诸法中而视为乐的住者,则爱增长,以爱为缘而有取”等。有时亦说两者为根本,即所谓S.II,p.23f.:“诸比丘,有无明盖及爱相应的愚夫,得成如是之身,此身与外的名色为二种,由此二缘有触与六处,以此等触,愚者有苦受乐受”等。于此等的说法中:“以无明为缘而有行”,这样以无明一法为根本的说法,当知为此处之意。
──如是当知先以说法的差别的抉择──
②“以义”,
即以无明等句之义。即所谓:
(无明)(1)以不应成就的身恶行等名为不当有──不应得的意思,那不当有而有,故为无明。(2)相反的,身善行等名为当有,那当有而不有,故为无明。(3)因为对于蕴的聚义,处的努力义,界的空义,根的增上义,谛的如实义,都不知故为无明。(4)不知以逼恼等而说苦等四种之义,故为无明。(5)于无始的轮回,令诸有情徘徊于一切胎、趣、有、识住、有情居之中,故为无明。(6)奔走于第一义不存在的男女等之中,而不奔走于第一义存在的蕴等之中,故为无明。(7)障蔽眼识等的所依、所缘及缘起、缘生法等之故为无明。
(缘)果从彼缘而来故为“缘”。“从缘”,是非无及不拒绝之义。“来”即生起及进行之义,又缘的意义为资助之义。无明即缘为“无明之缘”;所以说“由无明之缘”(而有行)。
(行),行作有为故为“行”。行有二种:(一)“由无明之缘而有行”的行;(二)由于说行的语句而来的行。此中:(一)福行、非福行、不动行三种,及身行、语行、心行三种身、语、心行三种(kāyavacīcitta saṅkhārā tayo)底本漏落这一句。的此等六种为“由无明之缘而有行”的行;它们都只是世间的善及不善的思而已。(二)由于说行的语句而来的行有四种:(1)有为行,(2)曾行作行,(3)在行作的行,(4)加行的行。此中:
(1)在D.II,157;S.I,158.“诸行无常”等句,是说一切有缘的法,名“有为行”。
(2)在义疏中说业所生的(欲、色、无色界)三地的色法及非色法,为“曾行作行”;这亦包摄于“诸行无常”的句子中,但其各别叙述的来处则不清楚。
(3)三地的善与不善的思,名为“在行作的行”。它的来处,见于S.II,p.82.“诸比丘,这在无明中的人,在行作福行”等句。
(4)由于身心的精进,名“加行的行”,它来自A.I,p.112.“直至车轮行作之时,停止车轴都固定”等句。
不只是此等方法而已,并有其它由行字而来的方法,如M.I,p.302.“朋友,毗舍佉,那于想受灭入定的比丘,先是语行灭,其次身行,其次心行灭”等。然而此等一切行,没有不包摄于有为行里面的。
其次于“行缘识”等句之中,亦如上述的方法。还没有说明的如下:识知故为“识”。倾向故为名(namatī ti nāmaṃ)可坏故为色(ruppatī ti rūpaṃ)来者伸展及扩大的引导故为处(āye tanoti āyatañ ca nayatī ti āyatanaṃ)。倾向故为“名”。可坏故为“色”。来者伸展及扩大的引导故为“处”。觉受故为“受”。渴故为“爱”。取着故为“取”。成有及使有故为“有”。生的故为“生”。老的为“老”。(人)以此而死故为“死”。忧愁的为“愁”。悲痛的为“悲”。苦痛为苦;或依破坏于生住二种故为苦(uppādaṭṭhitivasena vā dvidhā khaṇatī ti pi dukkhaṃ)。或依破坏于生住二种故为“苦”。不快意的状态为“忧”。深忧为“恼”。“发生”即生起。“发生”一字,并非只与愁等诸字结合,当知是和一切句结合的,不然的话,说“由无明缘而行”,而行做什么呢?则不清楚;如有“发生”来结合之时,则无明即是缘为无明缘,所以形成“由无明缘而行发生”,则确定其缘与缘生的意思了。其它各句也是同样。“如是”即指刚才所说的方法,便是说无明等是原因,而不是自在天等所化作。“这”是如上所说的。“一切”是不杂或全体之义。“苦蕴的”是苦聚的,不是有情的,不是乐净等的。“集”即生。“是”即成为。
──如是当知以义的抉择──
③“以相等”,
即以无明等的相等,所谓:“无明”有无明的特相,有蒙昧的作用(味),有障蔽的现状(现起),以漏为近因(足处)。“行”有行作的特相,有奋勉的作用,思是它的现状,无明是它的近因。“识”有识知的特相,有先行的作用,结生是它的现状,以行为近因,或以所依及所缘为近因。“名”有倾向的特相,有(与识)相应的作用,不分别是它的现状,以识为近因。“色”有毁坏的特相,有散布的作用,无记是它的现状,以识为近因。“六处”有努力的特相,有见等的作用,(识的)所依及(识的)门是它的现状,以名色为近因。“触”有接触的特相,有冲击的作用,结合是它的现状,以六处为近因。“受”有领纳的特相,有受用境味的作用,苦乐是它的现状,以触为近因。“爱”有因的特相,有欢喜的作用,不满足是它的现状,以受为近因。“取”有执取的特相,有不放的作用,强烈的爱及恶见是它的现状,以爱为近因。“有”,业和业果是它的特相,令存在及生存是它的作用,善、不善、无记是它的现状,取是它的近因。“生”等的相等,当知如谛的解释底本四九九页。中所说。
──如是当知以相等的抉择──
④“以一种等”,
此中:“无明”──因无智、无见、痴等之性,故为一种。因不行道、邪行道之故为二种;或依有行、无行关于有行、无行,见底本四五三页。之故为二种。三受相应故为三种。四谛不通达故为四种。隐蔽五趣的过恶故为五种。于(六)门(六)所缘(而起)故;亦于一切非色法中故为六种。
“行”──在有漏异熟法的法等之性故为一种。善、不善故有二种;亦依大、小,劣、中,定邪、不定邪故有二种。依(三)福行等之性故为三种。依(胎、卵、湿、化的)四生而起故为四种。导至五趣故为五种。
“识”──依世间(有漏)异熟等性故为一种。依有因、无因(Sahetukāhetuka)。有因,即有贪、瞋、痴三不善根及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无因,即无此等任何的一种。有十五异熟无记心及三种唯作无记心的十八心为无因。在十二种不善心中的痴根相应的二心为一因。其它十种不善心及欲界智不相应的十二善心的二十二心为二因。十二欲界智相应善心及上二界与出世间三十五心的四十七心为三因。可参考底本四五二页及《摄阿毗达摩议论》第三品。有因、无因故为二种。是三有所摄故,三受相应故,又无因、二因、三因故为三种。(四)胎、(五)趣故为四种及五种。
“名色”──于识为依止故、以业为缘故为一种。有所缘及无所缘故为二种。因有过去(现在、未来)等故为三种。依(四)胎、(五)趣故为四种及五种。
“六处”──是(心、心所的)发生、会合之处故为一种。是种净种净──指眼等五根。底本四四四页。及识等之故为二种。有到达于境、不到达于境及非二到达、不到达、非二(Sampattāsampatta-nabhaya)底本Sampattāsampattatobhaya误。参看底本四四五页。之故为三种。因为包摄于(四)胎及(五)趣之故为四种及五种。关于“触”等的一种等,亦可以此同样的方法类推而知。
──如是当知以一种等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