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8-Fo专题

第九 说梵住品

(一)慈的修习

在随念业处之后所提示的慈悲喜舍四梵住中,先说欲修慈的初学瑜伽行者,断了(十种的)障碍,受持了业处,食事既毕,除去食后的懒睡,在远离的地方善敷座位,安坐下来,最先当观察瞋恚的过患及忍辱的功德。

(观察瞋恚之过及忍辱之德)何以故?因为修此(慈梵住)当断瞋恚而证忍辱,未曾有不见过失而能断及不知功德而能证得的;是故应见参看A.I,189.“贤者!若为瞋恚所战胜,(为瞋恚)而夺取其心者,则杀害生物”等经中所说的瞋恚的过患;亦应知:

D.II,49;Dhp.184.《法句经》述佛品(大正四·五六七a)。“忍辱为最高的自制,

诸佛说涅槃为最上”。

Sn.623;Dhp.399.《法句经》梵志品(大正四·五七二c)。“具有忍力的强军,

我说他是婆罗门”。

S.I,226.《杂阿含》一一一九经(大正二·二九六c)。“忍辱无有胜”

等所说的忍辱的功德。

(初学者当避免的慈的所缘)(瑜伽者)如是见其过患而为离于瞋恚心及知其功德而为与忍辱(心)相应,当勤修于慈。勤修(于慈)者应先了知“对此等人最初不应修慈,对此等人则绝对不应修慈”的人的差别。即是此慈最初对(1)不爱的人,(2)极爱

的朋友,(3)中间人(无关者),(4)敌人等的四种人不应修习;(5)不应专对异性修习,(6)绝对不应对死者修习。为什么最初不应对不爱等人修习呢?(1)因为(初学者)若把不爱者置于爱处是会疲倦的;(2)若把最爱的朋友置于无关系者之处是会疲倦的,因为对彼(极爱者)甚至现起少许的痛苦,也会使(修习者)呈现悲泣的状态;(3)若把无关系的人置于尊重敬爱之处也会疲倦的;(4)若对敌人随念则起忿怒。所以最初不应对不爱等人修习。

(不可对他修慈的人)(5)如果专对异性(修习),则修习者未免生贪欲。

据说:有一位大臣之子,一次问一位和自家亲切的长老道:“尊师!当对谁修慈?”长老答道:“对爱的人。”那(大臣子)以为自己的妻子是爱人,便对那女修慈(而生贪欲)要入她的房内,(于门外)叩壁终夜。

是故不应专对异性修慈。(6)如对死者修慈,绝对不能得证安止定与近行定。

据说:有一少年比丘,开始对自己的阿阇梨修慈,但他的慈不能现起。于是去问大长老道:“尊师!我对于慈的禅定是很熟练的,但今不能入此慈定,不知是什么原故?”长老说:“贤者!你当寻求(慈的所缘)相。”当寻求时,他知道了阿阇梨已死,再对他人行慈,乃能安止于定。

是故决不应对死者修慈。

(1)(对自己修慈)最初须对自己“我欲乐、不苦”或“保持我自己无怨、无害无害(avyāpajjho),底本avyāpajjo误。、无恼、有乐”这样的屡屡修习。

(问)如果这样(先对自己修慈),那么,《分别论》Vibh.272.说:“诸比丘!如何比丘以具慈心遍满一方而住?即如看见一个可爱可喜的人而起于慈,同样的对一切有情以慈遍满”:同时,《无碍解道》Pṭs.II,130.亦说:“如何以五种行相无限制的遍满慈心解脱?即使一切有情保持自己无怨、无害、无恼、有乐,使一切生物,一切生类,一切人,一切动物保持自己无怨、无害、无恼、有乐”等;

并且《慈经》Sn.V,145;Khp.IX.中说:“使一切有情有乐、安稳、幸福”等,这些经论中都未说对自己修慈,岂不与此矛盾?

(答)彼此不矛盾的。

(问)何以故?

(答)彼诸经论是依安止(定)说,这样是以(自己)为

证人说的。然而纵使百年或千年以“我欲乐”等的方法对自己修慈,他也不会得安止(定)的。修习“我欲乐”,即是说“我欲乐、厌苦、欲生、欲不死,其它的有情也是同样的”,这样以自己作证人,亦欲与其它一切有情的利益和快乐。世尊亦曾指示这个道理:

S.I,75;Ud.vi(Ud.p.47)。以心遍察一切的方向,

不见有比自己的可爱;

他人都是爱他自己的,

爱自己的爱自己的(attakāwo)底本atthakāmo误。不要害他人。

(2)(对可爱者修慈)所以为作证人第一以慈遍满自己之后,为了容易起慈,对自己可爱可喜尊重恭敬的阿阇梨或与阿阇梨相等的人,和尚或与和尚相等的人,随念他们有令人起可爱可喜之念的爱语等,及令人起尊重恭敬之念的戒、闻等,然后用“令此善人有乐无苦”等的方法修慈。对于这一类人是容易成就安止(定)的。

(3)(对一切人修慈)这比丘并不以此为满足,犹欲破除(自己、爱的人、极爱的人、无关系者、怨敌等的)界限,以后便对极爱的朋友(修慈),自极爱的朋友而对无关系者(修慈),自无关系者而对怨敌修慈。修慈者已于爱者、极爱者、无关者、怨敌等各部分令心柔软而适合于工作之后,当取其它。如果完全没有怨敌之人,或者因天赋大人性格不会对害他的敌人而生怨敌之想的人,则他不必作“对于无关系的人我的慈心业已适合工作,今当对怨敌而起慈心”的努力。当知“自无关系者而对怨敌修慈”是对有怨敌的人说的。

(4)(对怨敌修慈)(1)如果对怨敌而起慈心,随念曾受敌人之害而生瞋恨之时,则他应该对以前的(爱者、极爱者、无关者)任何的人数数而入慈定,出定之后,再屡屡对敌人行慈,除去瞋恨。

(2)如果这样精进的人依然不能灭瞋,则应:

数数为断瞋恨而努力,

随念锯等譬喻的教训。

而彼(为断瞋恨而努力者)亦以此法而劝诫自己:“喂!忿的人!世尊不是说M.I,129;cf.Thag.V.445.:诸比丘!纵有恶盗用两柄的锯而切断他的四肢五体,那时他若起瞋意,而他不是我教的实行者”;又说S.I,62f.;222;Thag.Ver.441─444.(日注:S.I,p.162f;p.163;p.222;p.223;Thag.vv.442─443)前偈《杂阿含》一一五二经(大正二·三O七b),后偈《杂阿含》一 一 一O经(大正二·二九二c)。

“对于忿者即还之以忿者,

他的恶尤过于那忿的人;

对于忿者而不还以忿者,

他能战胜那难胜的战争。

若知他人怒,

具念寂静者,

对于自与他,

两者都有利”。

又说A.IV,94─96.《中阿含》一二九·怨家经(大正一·六一七b以下)。:“诸比丘!此七法为敌人所欲,为敌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什么是七法?诸比丘!(一)兹有敌人这样希望他的仇敌:‘唉!真的令他貌丑吧’!为什么这样?诸比丘!敌人是不欢喜他的仇敌美丽的。诸比丘!这个忿怒的人是给忿所战胜、给忿所征服了。虽然他仍善加沐浴,善加涂香,剪剃须发及着清白的衣服,但他是丑陋的是给忿所征服的。诸比丘!这是第一法为敌人所欲,为敌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二)复次:诸比丘!敌人这样的希望他的仇敌:‘唉!真的令他受苦吧’!(三)‘真的不令他多财吧’!(四)‘真的不令他享乐吧’!(五)‘真的不令他有名声吧’!(六)‘真的不令他有朋友吧’乃至(七)‘唉!真的令他身坏死后不生善趣天界吧’!为什么这样?诸比丘!敌人是不欢喜他的仇敌去善趣的。诸比丘!这忿怒的人,给忿所战胜,给忿所征服,便以身行恶,以语行恶,以意行恶,为忿所征服者由于身语意的行恶,他的身坏死后,则生到苦界、恶趣、堕处、地狱”;又说 A.II,95;Itv.p.91. :“诸比丘!譬如火葬所用的薪,烧了两端,中间烧残而沾粪秽的部分,既不拿至村落应用为薪,亦不于林中应用为薪诸比丘!我说此人也与这譬喻同样。你现在这样的忿怒,将成不是世尊之教的实行者,成为以忿怒而还忿怒的恶人而不能战胜难胜的战争了。敌人所行之法你现在自己行于自己。你同火葬所用的薪的譬喻一样(无用)了”!

(3)像以上这样精勤瑜伽的人,若能除灭瞋恨便很好;若不能灭,则随念那人的寂静遍净之法而取信乐,随念彼法,折伏瞋怒。即(一)有的人只是身正行而寂静,因寂静故一切人都知道他所行的大小的工作。但他的语正行及意正行则不寂静。彼(瑜伽者对此人)不思念他的(语正行及意正行)二种,但念其身正行的寂静。(二)有的人只是语正行而寂静,一切人都知道他的寂静──即他有天赋的殷勤待人的亲切语欢乐语,可喜的清朗语、感人语,以优美的声调说法及以完全的词句说法。然而他的身正行及意正行则不寂静,(瑜伽行者)不思念他的彼等二种,但念他的语正行寂静。(三)有的人只有意正行寂静,因寂静故一切人都知道他在塔庙礼拜等。如果没有寂静的心,则他礼拜塔庙或菩提树或长老之时不会恭敬的,在听法座上听法之时也会散乱其心或坐在那里打瞌睡的;然而心寂静者则能(对塔庙等)诚信恭敬的礼拜,由身或语显示其信受及求法之心而倾耳谛听佛法。如是意正行寂静者,或者身与语正行不寂静,(瑜伽者对他)不思念那两种,但念他的意正行寂静。(四)有的人于此等(身语意)三种(正行)法中,一种寂静也没有,对这样的人(瑜伽者)应念“此人现在虽在人间,但过数日后,他便要堕八大地狱及十六小地狱了”而起悲心。因有悲心亦得止其瞋怒。(五)有的人于这三法都寂静,则对他的三法中可听(瑜伽者的)愿望愿望(yaṃ yaṃ icchati)底本naṃ yaṃ icehati误。而随念那一种,对这样的人修慈是没有什么困难的。为了明白上述之义,(佛说)A.III,185f.《中阿含》二五·水喻经(大正一·四五四a)。:“贤者!此等五种折伏瞋怒之法,若比丘生瞋之时,当一切折伏”,详说在(增支部)第五集中的《折伏瞋怒经》《折伏瞋怒经》(Āghātapaṭivinayasutta)。

八大地狱(atthamahāniraya)一、等活(Sañjīva=Samjīva),二、黑绳(Kā-lasutta=Kālasūtra),三、众合(Saṅghāta=Sajghāta),四、号叫(Ror-uva=Raurava),五、大号叫(Mahā-roruva=Mahā-raurava),六、焦热(Tapa或Tāpana=Tapana),七、大焦热(Mahā-tapa或Patāpana=Mahātāpana或Pratāpana),八、无间(Avīci)。汉译《长阿含》世纪经地狱品(大正一·一二一c)、《增一阿含》卷三六(大正二·七四七c以下)、《大毗婆沙论》卷一七二(大正二七·八六六a)等可参考。

十六小地(Soḷasa ussadaniraya)ussada是增高之意,古译”十六游增地狱”或”十六隔子地狱”。即各各大地狱的四门之外各有四小狱而合为十六。可参看《长阿含》世记经,《增一阿含》卷三六,及《大毗婆沙论》卷一七二等。

(4)如果这样精勤,他依然生瞋,则应如是的教诫自己:

如果是仇敌给予你自身的苦恼,

为什么非他力你要自心受苦呢?

既然离了悲颜哭泣的恩深骨肉,

为什么不舍有大害的忿怒仇敌?

断绝你所护持诸戒之根的忿怒,

你爱它!谁个像你这样的愚昧?

你忿怒别个造卑劣的业,

为什么自己要这样做呢?

要你生瞋,别人对你作诸不快的事情,

难道你偏要生瞋而满足他人的快意?

你忿怒别个,不知道他有苦没有苦,

但你自己此刻已受忿怒苦恼的滋味。

如果敌人的忿怒是增长不利的恶道,

为什么你也忿怒而跟着他们去学习?

敌人是因你而作不爱的瞋,

你应该断瞋,为什么不必要的恼乱?

使你不快的五蕴之法是剎那的, 301

他们已灭去,现在你对谁个忿?

这里并无那个令你苦恼的人,

你自己是苦因,为什么忿怒他人?

(5)如果他这样教诫自己,依然不能息灭瞋恨,则当观察自己和他人的业的自性业为自己所拥有的(Kammassaka)。。于此(二种)中,先观察业为自己所拥有的性质:“喂!你为什么对他忿怒?因此瞋恚之业,岂非将使你至于不利吗?你是业的所有者、(你是)业的继承者、业是你的原因、业是(你的)亲戚、业是(你的)归依处。任何你所造的善恶业,我将是它的继承者。而且现在由于你的(瞋所起的)业,你既不得等正觉,亦不能得辟支菩提、声闻地、梵天、帝释、转轮王、王侯等的任何地位,但此业将把你从佛教开除出去,成为受残食的(畜生)等,并将生到地狱等的大苦处。你作此(瞋恚之业),正如以双手去取刚才出焰的炭火或粪而欲打他人,只是先烧了自己或受了恶臭”。这样观察了业为自己所拥有的性质业为自己所拥有的性质(Kammassakataj)底本Kammassa Kataṃ误。。也这样的观察他人的自作业:“为什么他要对你忿怒?此(瞋恚之业)岂非使他至于不利吗?盖此尊者是业的所有者、(他是)业的继承者……。任何他所造的善恶业,他将是它的继承者。而且现在由于他的业,既不得等正觉,亦不得辟支菩提、声闻地、梵天、帝释、转轮王、王侯等的任何地位,但此业将把他从佛教开除出去,成为受残食的(畜生)等,并将生到地狱等的大苦处。他的所作,正如站在逆风之处欲向他人扬尘相似,只有自己受尘”。即如世尊说:

Sn.662;S.I,13;Dhp.125,《杂阿含》一一五四经(大正二·三O七b以下)及一二七五经(三五Oc),《法句经》恶行品(大正四·五六五a)。

    若犯无邪者,    清净无染者,

    罪恶向愚人,    如逆风扬尘。

(6)如果他这样观察自作业依然不能息灭瞋恨,则应忆念导师(世尊)宿世所行之德。即这样的观察:“喂!你这出家者!你的导师在未成正觉之前为未成正觉的菩萨,岂非为完成诸波罗蜜曾于四阿僧祇及十万劫之间在各处为杀害的仇敌所杀害之时而不起瞋怒吗?”即:

(一)如具戒王的本生故事具戒王的本生故事(Sīlava-jātaka)J.51(I,p.26lff)──日注。原文注:Mahāsīlava-jātaka,Vol.I,p.128.:因为(具戒王的)恶大臣瞋恨王后,(跑到敌国去)引来敌王,占领了他的王国三百由旬,但他为防自己的臣子起来反抗,不许他们去拿武器。于是和他的臣下一千人(都为敌王所捕)于墓场上挖了一土坑深至头颈而被埋下,但他的心中亦不生瞋,结果为了要来吃尸体的野干挖去泥土,加以人力(出坑)而全性命,再由夜叉的神力助他到达自己的宫殿,看见敌王睡在自己的床上,不但不生瞋,而且互相发誓作朋友,并说: J.I,p.267.

    “人必抱着希望,    贤者莫自厌弃,

    正如我见自己,    得以遂愿而成”。

(二)如忍辱主义者的本生故事忍辱主义者的本生故事(Khantivādī-jātaka)J.No.313,Vol.III,p.39f;Jātaka-māla,28,Ksānti(p.l81ff)。《六度集经》卷五(大正三·二五a以下),《贤愚经》卷二(大正四·二五九c以下)可参考。:愚痴的迦尸王问道:“你是什么主义的人?”答道:“我是忍辱主义者。”即令笞之以棘鞭,然后截断其手足,但他不生少许瞋恨。

(三)已经长大了的出家人这样做不算得很希奇,然而小护法王子的本生故事小护法的本生故事(Cūḷadhammapālajātaka)J.III,p.178f.中,还是一个仰卧的婴儿时期的菩萨便如此:名为大威势大威势(Mahāpatāpa)。的父王;令截他的手足如切竹笋相似:而当他的母亲悲哭:

J.III,p.181.王呀!

当继承统此大地的护法,

截了涂以旃檀之香的手腕,

断我的气息。”

时,他的父王仍未以此为满足;更发命令:“斩他的头首!”这时他想“这正是你抑制自心的时候了。喂!护法!现在对于命令斩你的首的父亲,斩首的人,悲哭的母亲以及自己的四人之中,应以平等之心”,他这样决意,不示一点瞋恨的样子。

(四)这样人间所作的事犹不希奇,然而生于畜生界中而名为六牙象王,给毒箭射穿肚脐之时,对于那加害于他的猎师亦不起瞋心。即所谓:

中了大箭的象,

没有瞋心的对猎师说:

“朋友!为什么要射我?

又是谁来叫你射我的?”

它这样说了之后,猎师答道:“因为迦尸王后要你的牙,所以叫我来射的,尊者!”它为了满她的愿,便折下自己的放着六色的光辉而美丽的牙给他。

(五)(菩萨)为大猿大猿(Mahākapi)本生故事J.III,369f.J.516.参考《六度集经》卷五(大正三•二七b)。时,由自己从悬崖下救出的人作如是想:

J.V,71.猿如林中其它可食的野兽,

杀它来吃正可救我的饥饿,

吃个满足再来拿走它的肉,

作为旅途的资粮以渡沙漠。

当他想了之后举石来打碎它的头颅之时,它以泪盈满眶之眼而望着那人说:

J.V,71.我的尊客圣者啊!

你不要这样做吧!

你难道是长寿的吗?

妨碍别个是应该的吗?

但它不对那人生瞋,亦不思自己的痛苦,那人亦得到达安全地带。

(六)(菩萨)生为菩利达多龙王菩利达多(Bhūridatta)本生J.543.参考《六度集经》卷五(大正三·二九a以下)。,因为遵守布萨的戒条,卧于蚁塔的顶上之时,全身曾被洒以像劫火相似的猛烈的药,然

后把它放进笼中,拿到全阎浮洲各处令它玩耍,对那样的婆罗门也不起少许瞋恨之意。所谓:

以手把我挤压入笼中,

我只怕破戒而不生瞋。

(七)(菩萨)生为瞻波龙王瞻波龙王(Campeyya-nāgarāja)本生J.506.为捕蛇者恼乱之时,亦不起丝毫瞋恨之意。所谓:

我在遵行布萨之法的时候,

捕蛇者把我捉到王门去游戏。

他的心思想念青黄和赤色,

我便随着他的心思而转变。

我实可变陆为水而水为陆,

若一怒便叫他剎那变成末。

我若为心使,便要把戒破,

破戒的人不成最上的佛果。

(八)(菩萨)生为护螺龙王护螺龙王(Saṅkhapāla-nāgarāja)本生J.524.,曾给人以利刃刺穿八处,更以棘蔓穿诸伤口,以坚固的绳穿过鼻子,由十六位乡人之子用杠抬走,身拖地面,受大痛苦,虽然只要以怒目相视,则一切乡人之子便得皆成灰烬,但他闭其眼目,不生少许瞋怒。即所谓:

J.V,172f.“阿蓝罗呀!

十四十五我常守布萨,

十六位村人的儿子,

拿来绳和坚强钩索。

残忍的人割了我的鼻,

贯以绳子把我拖了去;

此等苦痛我忍受,

不违布萨不瞋怒”。

不但以上这些,更于其它养母的本生故事养母本生(Mātuposaka-jātaka)J.455.参考《杂宝藏经》卷二(大正四·四五六a以下)。等,(菩萨)做了种种希有之事。既有这证得一切知者及具有天人世间中无可比拟的忍辱之德的世尊导师为你的证人,现在你起瞋恨是极不相应不适当的。

(7)如果这样观察导师宿世所行之德,依然长时为烦恼驱使,不能息灭瞋恨,则应观察无始以来的轮回。即所谓:出处不明。“诸比丘!难得有有情不是往昔的母亲,不是往昔的父亲,不是往昔的兄弟,姊妹及子女的”。于是便能对那(敌)人生起这样的心:这人实在曾成我过去世的母亲,我在她的胎内住过十月,(出生后)如拿黄旃檀一样的拿开我屎尿涕唾等不生厌恶,抱我于胸怀及负之以腰的养育我;亦曾成为我的父亲,旅行山羊的(小)道及崎岖的路为我而经商,冒生命之险而进入两军对峙的战场,乘船出于大海,以及经历其它一切的困苦,为的只念“抚养此子”而以种种的方法蓄财来养育我;亦曾成为(我过去世的)兄弟姊妹子女,对我做了各种的助益。所以我对此人而起恶意,是不相应的。

(8)如果这样依然不能息灭瞋心,则应如是观察其次的慈的功德:“喂!你这出家者!世尊不是说过吗?”A.V,342;Pts.II,130;J.II,60f.Mil.p.198.“诸比丘!修习多作实行确立熟习善勤精修于慈心解脱,当得十一种功德。什么是十一?即安眠,安寤,不见恶梦,为人爱敬,为非人爱敬,诸天守护,不为火烧或中毒或刀伤,心得迅速等持,颜色光彩,临终不昏迷,不通达上位而得梵天界”,如果你不息灭瞋心,则汝不能获得此等功德。

(9)若这样亦不能息灭(瞋心),则应作界的分析:即“喂!你这出家者!你对此人忿怒时,忿的什么?对他头发忿怒吗?或对毛,对爪乃至对尿忿怒呢?或于发等之中对地界忿怒吗?对水界、火界及风界忿怒吗?或者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和合而称此尊者为某某的名字,在此(蕴处界)等之中你对色蕴忿吗?或对受、想、行、识蕴而忿呢?或者你对眼处而忿,对色处而忿乃至对意处而忿,对法处而忿?或者你是对眼界而忿,对色界,对眼识界乃至对意界,对法界,对意识界而忿呢?”如果这样对界的分析,则如置芥子于针锋,绘图画于虚空,他的忿怒实无可置之处。

(10)如果不能这样对界的分析的人,当行分施──即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施与他人,亦受他人所有的东西。如果他人成为生活困难而需要我不受用的资具,当施以自己的所有的东西。若这样做,则自己对那人的瞋恨便会息灭;而他人甚至自往世以来(对我)所怀的忿怒也会在那一剎那消灭。例如:

一位乞食的长老,曾经三度被逐出(南锡兰的)羯但罗山寺的住所羯但罗山寺(Cittalapabbata-vihāra)因大长老的憎恨而被驱逐出寺。,(一天对大长老)说道:“尊者,此钵是我的母亲──优婆夷给我,值八两金价,是正当得来的,愿尊师为令大优婆夷得福(而受此钵)”,即以所得之钵施与大长老(他的憎恨亦即息灭)。

这种施实在有很大的威力。所以说:

“布施调御未调御的人,

布施成就一切的利益;

若以布施说爱语,

便得举首和低头”施者举首──即被赞叹之意,受者低头恭敬。

这样对敌人止息了瞋恨的人,当如对爱的人,极爱的朋友,或非憎非爱的中立者一样的对那敌人而起慈心。

(5)(修平等慈)他这样数数行慈,对于自己,爱的人,非憎非爱的中立者,敌人这四种人中,当以平等之心破除界限。这便是他(破除界限)的特相:譬如(瑜伽者)与爱的人,非憎非爱的中立者,敌人连自己为第四人,坐在一处之时,诸盗贼来说:”尊者,请你给我一位比丘。”(瑜伽者)问:”为什么?”答:”要杀了他,取喉咙的血来献供。”此时如果比丘这样:”捕某某”便不算破除界限;假使他想:”捕我吧,不要捕其它三人”,也不算破除界限。何以故?因为他(于四人中)欲以一人被捕,欲于此人不利,而于其它三人有利。如果他于四人之中愿见一人与盗贼,对自己及其它三人起平等之心则为破除界限。所以古德说:

若于自己、爱者、中立者、不爱者的四人中,

而对他们的生命利益之心有差别的时候,

不能说他是希求得慈及于慈善巧的人。

若破除四者的界限,

以慈心遍满一切天人世界而平等,

则大胜于前者而为不见有界限的比丘。

如是破除界限的同时,而此比丘亦得(破除界限的)相与近行(定)。破除界限时,而于彼相修习多作者,依地遍所说的同样方法,即不难证得安止(定)。以同样的方法证得舍五支具五支具足三善十相与慈俱的初禅。证得(初禅)时,同样而于彼相修习多作者,则得次第证于四种禅的第二第三禅及五种禅的第二第三第四禅。彼以初禅等的任何一种D.I,250f;M.I,283,297,351,369;A.II,128f,225;V.299.参考《长阿含》三明经(大正一·一O六c);《中阿含》一八三·马邑经(大正一·七二六b);《杂阿含》七四三经(大正二·一九七b)。“与慈俱心,对一方遍满而住,同样的第二、第三、第四。如是上、下、横、一切处,一切看作自己,具一切(有情),世间,广大,无量,无怨,无憎,与慈俱心遍满而住”。依初禅等而证安止(定)的人而得完成此等心的变化。

(释慈定的圣典文句)“慈俱”──即具有慈。“心”──以心。“一方”──这是说于一方最初把持一个有情及于一方遍满(一切)的有情。“遍满”──接触之后而为所缘。“住”──维持从事于梵住的威仪住。

“同样的第二”──如于东方等方之中的任何一方(慈心)既已遍满而住,以后同样的于第二、第三及第四方的意思。

“上”──即以同样的方法于上方(慈心遍满而住)。”下横”──下方与横方亦然。“下”──在下方。“横”──在四维。

如是辗转遣送具慈之心于一切方中,正如在跑马场中跑马相似。以上这样一方一方的把取而显示有限制的慈的遍满。

其次“一切处”等是为示无限制(的慈的遍满)而说。

此中“一切处”──一切处所。“一切看作自己”──于一切下、中、上、朋友、怨敌、非亲非怨的中立等类之人都看作自己一样;即是说不作“这是其它有情”的区别而视同自己一样;或者说“一切看作自己”是以全部的心而不遗留一点在外。

“具一切有情”──是具有一切有情,与一切有情相应之义。

“世间”──为有情世间。

其次为示“广”等的同义语故于此处重新提及“与慈俱”;或者不像于有限制(的慈)的遍满中再说“同样的”和“如是”之语,故于此处重新说“与慈俱心”;或者说与慈心是结语之辞。

“广”──因(慈心)遍满故为广。依地(色界)故比(慈定)为“大”,以精练及以无量有情为所缘故为“无量”。舍了憎的敌故为“无怨”。舍了忧及无苦故说“无憎”。

以上是以“与慈俱心”等而说(慈梵住的)变化之义。

(种种的慈心解脱)因为这样变化是心证安止(定)的人而得成就,如《无碍解道》中说Pts.II,p.130.:“(1)以五种行相无限制的遍满慈心而解脱;(2)以七种行相有限制的遍满慈心而解脱;(3)以十种行相十方遍满慈心而解脱”,当知这种变化也是心证安止而得成就的。

(1)Pts.II,p.130f.“(一)愿一切有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二)愿一切有息者;(三)一切生物;(四)一切人(补伽罗);(五)一切肉体所有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当知这是“以五种行相无限制的遍满慈心而解脱”。

(2)Pts.II,p.131.“(一)愿一切女人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二)愿一切男子,(三)一切圣者,(四)一切非圣者,(五)一切天,(六)一切人,(七)一切堕(恶道)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当知这是“以七种行相有限制的遍满慈心而解脱”。

(3)Pts.II,p.l31.“(一)愿一切东方的有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二)愿一切西方的(三)一切北方的(四)一切南方的(五)一切东(南)隅的(六)一切西(北)隅的(七)一切(东)北隅的(八)一切(西)南隅的(九)一切下方的(十)一切上方的有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一)愿东方的一切有息者、生物、人、肉体所有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乃至(一)愿东方的一切女人,一切男人,圣者,非圣者,天,人,堕(恶道)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二)愿西方的(三)北方的(四)南方的(五)东隅的(六)西隅的(七)北隅的(八)南隅的(九)下方的(十)上方的一切女人(一切男子,圣者,非圣者,天人)堕恶道者无怨、无憎、无恼而自有乐”。当知这是“以十种行相十方遍满慈心而解脱”。

在上面的引文中,“一切”──是包括无余的意思。

“有情”──因为他们对于色等五蕴以欲与贪而执着(sattā)极执着(visattā)故为有情(sattā)。即如世尊说:S.III,190.《杂阿含》一二二经(大正二·四Oa)。“罗陀(Rādha) 对于色,那欲,那贪,那喜,那爱,于彼执着极执着,故名有情。对受,对想,对行,对识,那欲那贪那喜那爱,于彼执着极执着,故名有情”。然此(有情的)术语,随于一般通俗的用法,亦得应用离贪的人,譬如一种用篾做的扇子,通常也称它为多罗扇(贝叶扇)。其次文法家主张不要考虑(有情的)语义,这只是一个名字而已。但要考虑语义的人则主张有情(sattā)是从”力”(satvā)演变出来的。

“有息者”──由于息的作用,即依于出息与入息而得生存的意思。

自生而存在的为“生物”──即由发生及出生而存在的意义。

“补伽罗”(puggalā)──由于地狱之义的“补”(pun)及堕于彼处(地狱)之义的“伽罗”(galanti)而成为补伽罗(人)。

自体即身体或五蕴,因为依彼(五蕴所成的自体)而成为一生物的假名(概念),所以包括于自体中称为“自体所有者”。“所有”──即限止包括之义。

正如有情一语相似,其它的(生物等语)亦仅取其普通用语之意,当知此等一切都是一切有情的异名同义之字。虽然亦有其他的“一切生者,一切寿者”等的一切有情的同义异名之语,但这里只取(有情、有息者、生物、人、自体所有者)五种比较显着的,说为“以五种行相无限制的遍满慈心而解脱”。

其次有人对“有情、有息者”等语,意谓不仅是名称而已,但亦主张其意义的差别,即是与“无限制的遍满”(之语)相违的。是故不应取其(差别之)义,于五种行相之中,不论依那一种无限制的遍满慈心。

于此(五种行相无限制的遍满慈心)中,(一)“愿一切有情无怨”为一安止定;(二)“愿(一切有情)无憎”为一安止定,“无憎”为无瞋恚之义;(三)“愿(一切有情)无恼”为一安止定,“无恼”为无苦之义;(四)“愿(一切有情)自己有乐”为一安止定。于此等(四)句中,亦当于那一句较显明的,便依那一句遍满于慈。于此五种行相中,每一种有四安止定。则依(五种行相)遍满之慈,共有二十安止定。

其次有限制的遍满之慈,对七种行相各各有四,则共有二十八(安止定)。

于前(有限制的遍满文)中,“女人、男子”是依性别而说的。“圣者、非圣者”是依圣人及凡夫说的。“天、人、堕恶道者”是依其生而说的。

次于十方遍满(慈心而解脱),依“东方的一切有情”等(的五行相遍满)之法,一一方各有二十,则(十方)共有二百(安止定)。次依“东方的一切女人”等(的七种行相遍满)之法,一一方各有二十八,则(十方)共有二百八十(安止定)。如是(二百加二百八十)合为四百八十安止定。

此等一切在《无碍解道》亦说;共有五百二十八安止定(以五行相无限制的遍满之慈有二十安止定,以七行相有限制的遍满之慈有二十八安止定,以十方遍满的慈心而解脱有四百八十安止定)。

(修慈的功德)于此等(五百二十八)安止定中,不论那一种修习慈心而解脱的瑜伽行者,便能获得前面所说的”安眠”等的十一种功德。即:

(一)“安眠”──即不像他人那样辗转反侧及作鼾声的睡得不安,却能安眠;其入眠如入定相似。

(二)“安寤”──没有他人那样呻吟,欠伸,辗转反侧的不安而寤的现象,犹如开的莲花,安乐不变而寤。

(三)“不见恶梦”──能见吉祥之梦,如礼塔庙,作供养及闻法等。不像别人梦见自己为盗贼所围,为野兽所追及坠于悬崖等。

(四)“为人爱敬”──为人喜悦,如挂在胸前的珠饰,如头饰及花鬘相似。

(五)“为非人爱敬”──如为人爱敬一样为非人爱敬,如毗舍佉长老相似。

据说:在波咤厘子城(华氏城)有一位富翁,他住在那里的时候,听说铜鍱洲(即锡兰)饰以塔庙的花鬘,有袈裟辉煌,在那国土中,到处可以随意或坐或卧,气候适宜,住所适宜,人民适宜,听法适宜,此等一切都很容易获得。于是他便把自己的财产授与妻子,只取一两金系于衣角之内,离开家庭,到了海岸去等船,在那里住了一个月。因为他有经商的善巧,从这里买货,又向他处卖掉,作合法的买卖,仅于一月之间,便积金千两。后来渐渐地来到了(锡兰首都阿耨兰陀补罗的)大寺,并求出家。正当领导他到出家的坛场准备出家之时,他便让腰带之内的千金之袋落地。长老问:“这是什么?”答:“尊师!是千两金。”“优婆塞!出家之后是不能蓄钱的;现在你当应用它。”他想:“来到毗舍佉出家之处的人们,不要让他们空手回去吧。”即解开钱袋,在戒坛的庭院分散了(千金),然后出家及受具足戒。他已有五岁(戒腊),通晓二部母论(比丘戒本及比丘尼戒本),(在第五雨季安居完毕)自恣之后,习取了适合于自己的业处(定境),即出处游历,准备于每一寺院居留四个月,作平等住是说明游历客僧的态度,他与常住寺内的比丘一样的作诸义务,并对一切有情作平等的慈梵住。而住。他的游历是这样的:

在林间的长老毗舍佉,

观自己之德而哮吼说:

自从受了具足戒,

直至来到于此地,

中间全无过失,

啊!这是你最大的胜利!

他去羯但罗山寺的时候,遇到歧路,正站着想道:“是这条路呢

还是那条路?”住在该山的山神伸手指示说:“是这条路。”他既到了羯但罗山寺并且住了四个月,晚上,睡卧之时想道:“早晨我要到别处去了”。在经行处上边的摩尼罗树的树神便坐在阶级上哭泣。长老问:“你是谁?”“尊师!我是摩尼罗树神。”“为什么哭?”“尊师?因为你要去了。”“我住在这里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尊师!你住在这里,诸非人得以互相慈爱;现在你走了,则他们会争斗及说粗恶之语。”长老说:“若我住在这里,使你们相安而住,那是好的。”于是在那里再住了四月,又起他去之心。天神亦同样的悲泣。他如是在那里继续的住,以及般涅槃在那里。

如是住于慈的比丘,亦为非人所爱敬。

(六)“诸天守护”──为诸天之所守护,如父母保护儿子一样。

(七)“不为火烧或中毒或刀伤”──对于住于慈者的身体不为火烧如郁多罗优婆夷见底本三八一页。,不中毒如《相应部》师的小尸婆长老,不为刀伤如僧揭笈沙弥见底本三七九页。

关于“不能伤害他的身体”,这里亦说一母牛的故事为例:

据说一只母牛正在站立着给犊子哺乳之时,一位猎人想:”我今刺它”,即手拿长枪瞄准的射去,不料枪触其身之时竟成卷曲(无伤其身)如多罗叶(贝叶)相似。这并非由于近行定或安止定的力量,只是由于坚强的爱犊之心所致。

这是慈的大威力。

(八)“心得迅速等持”──住于慈者,心得迅速等持,不是迟钝的。

(九)“颜色光彩”──他的颜色光彩,如欲离蒂而落熟了的多罗果相似。

(十)“临终不昏迷”──住于慈者,没有昏迷而死的,必能不昏迷如入眠一样的命终。

(十一)“不通达上位”──慈定不能证得阿罗汉的上位,然而死后生于梵天犹如睡醒一般。

这是详论慈的修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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