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4-Fo专题
(八)身至念
今说除了佛陀出世之外,是以前未曾流行的,(而且)非一切外道领域的“身至念处”,世尊曾于诸经之中以种种的方法这样的赞叹A.I,p.43;45.:“诸比丘,有一法,修习、多作(修习者),则导至大悚惧,导至大利益,导至大瑜伽安稳,导至大的正念正知,导至获得智见,导至现法乐住,导至证得(三)明、(八)解脱、(及沙门)果的。是哪一法呢?即身至念……。诸比丘,凡不受用身至念者,他们即不受用不死(的涅槃)。诸比丘,凡受用 身至念者,
他们受用不死(的涅槃)。诸比丘,凡未受用身至念者,他们即未受用不死(的涅槃)。(诸比丘,凡)已受用(身至念者,他们即已受用不死。诸比丘,凡)退失(身至念者,他们即退失不死。诸比丘,凡)未退失(身至念者,他们即未退失不死。诸比丘,凡)已失去(身至念者,他们即已失去不死。诸比丘,凡)已开始身至念者,他们即已开始不死。A.i,p.43; 45.”又云M.III,p.89. :“诸比丘!身至念云何修习?云何多作,有大果,有大功德?诸比丘!兹有比丘至阿练若”等,依此等(一)安般(出入息)节,(二)威仪节,(三)四正知节,(四)厌恶作意节,(五)界作意节,(六至十四)九种墓节等的十四节的指示,来解释彼(身至念)的修习。
此(十四节)中,(二)威仪节,(三)四正知节,及(五)界作意节的三节依观说,(六至十四)九种墓节依(第二十一品的九)观智中的(第四)过患随观(智)说。又此(九墓节)已在膨胀相等定的修习的(第六品之十)不净的解释中说明。其次就(一)安般节与(四)厌恶作意节的二种定来说。然而这两种之中的安般节则另有念安般单独的业处说明。如云D.II,p.293;M.I,p.57.《中阿含》九八·念处经(大正一·五八三b)。:“再者,诸比丘,比丘在此脚掌以上,头发的顶端以下及以皮肤为周围的身体,观察充满种种的不净:即此身有发、毛、(爪、齿、皮、肉、腱、骨、骨髓、肾脏、心脏、肝脏、肋膜、脾脏、肺脏、肠、肠间膜、胃中物、粪、脑、胆汁、痰、脓、血、汗、脂肪、泪、膏、唾、涕、关节滑液、)尿。”如是以骨髓包摄于脑,为厌恶作意而说的三十二行相业处,便是这“身至念”的意义。
释此(身至念)的修习(法),先释(上面的)圣典(文句):
(释身至念的圣典文句)“此身”是这四大种所成的污秽之身。“足跖以上”是从足跖以上。“发的顶端以下”是从发的尖端下面起。“以皮肤为周围”是周围以皮肤为界限。“观察充满种种的不净“是观见此身充满着种种发等的不净。如何观察?即观“此身有发乃至尿”。
在彼(此身有发乃至尿的文)此中,“有”:即是存在。
“此”:即指这从脚掌以上,头发的顶端以下及以皮肤为周围充满种种的不净而说的。
“身”即身体。由于身体实是不净所积聚,或者是厌恶的发等的生处,所以称为身。“发、……、尿”即指发等的三十二行相。在此当知如此地结合:“此身有发,(此身)有毛”(等)。
那所说的是什么呢?在这脚掌以上,头发的顶端以下,以皮肤为周围的一寻之身体,以一切行相〔深深地〕考察,实不见有任何珍珠、摩尼(宝珠)、琉璃、沉香、栴檀香、郁金香、龙脑香、香粉等微尘的净性,只是见到极臭、厌恶、不美观的种种发、毛等的不净。是故说:“此身有发,毛乃至尿”。
这是依文理的解释。
(身至念的修法)其次欲修(身至念)业处的初学善男子,当如前面(第三品)所说的亲近善友,而习业处,那善友亦应对学者说“七种把持善巧”及教以“十种作意善巧”。
1.(七种把持善巧)此中当如是教他(1)以语,(2)以意,(3)以色,(4)以形,(5)以方位,(6)以处所,(7)以界限的七种把持的善巧。
“以语及以意,以色、以形、以方位,
以处所、以界限,智者以七种来学取。”
(1)于此等恶作意业处中,纵使他是三藏(持)者,但作意时,亦应第一“以语”读诵。或者有人亦能于读诵时得以明白业处,例如与去亲近住在(锡兰中部)马拉耶的大天长老的两位长老相似。
传说:那两人(向大天)长老请教业处,长老教他们在四个月内读诵圣典(所说的)三十二种(身)。他们虽然是精通二三部(尼迦耶)的人,但亦依法善巧的在四个月中读诵三十二种身,直至证得须陀洹果。
所以教授业处的阿阇梨当对弟子说:“第一以语读诵”。那读诵者当先分发皮的五种来顺逆的读诵。即顺读:“发、毛、爪、齿、皮”以后,再逆诵:“皮、齿、爪、毛、发”。此后又顺读肾的五种:“肉、腱、骨、骨髓、肾脏”,再逆诵:“肾脏、骨髓、骨、腱、肉、皮、齿、爪、毛、发”。自此又读肺的五种:“心脏、肝脏、肋膜、脾脏、肺脏”,再逆诵:“肺脏、脾脏、肋膜、肝脏、心脏、肾脏、骨髓、骨、腱、肉、皮、齿、爪、毛、发”。此后又诵脑的五种:“肠、肠间膜、胃中物、粪、脑”,再逆诵:“脑、粪、胃中物、肠间膜、肠、肺脏、脾脏、肋膜、肝脏、心脏、肾脏、骨髓、骨、腱、肉、皮、齿、爪、毛、发”。此后又诵脂肪的六种:“胆汁、痰、脓、血、汗、脂肪”,再逆诵:“脂肪、汗、血、脓、痰、胆汁、脑、粪、胃中物、肠间膜、肠、肺脏、脾脏、肋膜、肝脏、心脏、肾脏、骨髓、骨、腱、肉、皮、齿、爪、毛、发”。此后又诵尿的六种:“泪、膏、唾、涕、关节滑液、尿”,再逆诵:“尿、关节滑液、涕、唾、膏、泪、脂肪、汗、血、脓、痰、胆汁、脑、粪、胃中物、肠间膜、肠、肺脏、脾脏、肋膜、肝脏、心脏、肾脏、骨髓、骨、腱、肉、皮、齿、爪、毛、发”。
当这样的百回、千回、百千回的以语读诵。因为以语读诵(身至念)业处的经典而纯熟,则心不至于这里那里的散乱,(身的三十二)部分亦得明白,了如指掌,亦如围栅行列的明显。
(2)犹如“以语”,同样的亦当“以意”读诵(即默诵)。以语读诵是为以意读诵之缘;以意读诵是为通达(特)相之缘。
(3)“以色”──是应当确定发等之色。
(4)“以形”──即当确定它们(发等)的形。
(5)“以方位”──于此身中,自脐以上为上方,(脐)以下为下方。故(三十二分中的)此分是在此方──当如是确定方位。
(6)“以处所”──这一部分是在此处──当如是各各确定其处所。
(7)“以界限”──有自分界限与他分界限两种界限。此中每一部分的下、上、横的界限,当知如是的“自分界限”;发不是毛,毛不是发,当知如是分别“他分界限”。
如是教授七种把持善巧者,亦应教授他们知道这(身至念)业处,在某经中是以厌恶说的,在某经中是以界说的。即此(身至念业处)于大念处(经)《大念处》(Mahāsatipaṭṭhāna)D.II,p.290ff.《中阿含》九八·念处经(大正一·五八二b以下)。中是以厌恶说的;于大象迹喻(经)《大象迹喻》(Mahāhatthipadopama)M.I,p.184ff.《中阿含》三O·象迹喻经(大正一·四六四b以下)。、大教诫罗睺罗(经)《大教诫罗睺罗》(Mahā-Rāhulovāda)M.I,p.420ff.及界分别(经)《界分别》(Dhātu-Vibhaṅga)M.III,p.237ff.《中阿含》一六二·分别六界经(大正一·六九O a以下)。中是以界说的。但在身至念经《身至念经》(Kāyagatāsati-Sutta)M.III,p.88ff,《中阿含》八一·念身经(大正一·五五四c以下)。中则以关于那(三十二分中每分的)色的显现者而分别四禅的。此中以界说的是毗钵舍那(观)的业处,以厌恶说的是奢摩他(止)的业处。于此(厌恶作意节)中是奢摩他(止)业处的意义。
2.(十种作意善巧)这样教过了七种把持善巧之后,当再教(1)以次第,(2)以不过急,(3)以不过缓,(4)以除去散乱,(5)以假名的超越,(6)以次第撤去,(7)以安止,(8)─(10)以三经典的十种作意善巧。
(1)“以次第”──于此(三十二分身),自读诵以后,当次第的作意,不要跳一个的作意。如果跳一个的作意,则如无技巧的人,登三十二级的阶梯,以跳一步而登,结果身体疲劳而失败,不能完全登达,如是他(于三十二分中跳级作意者)亦不能以完全的修习而得应得的意乐,唯有其心疲劳而失败,不能完成其修习。
(2)以次第作意者亦应“不过急”作意。若过急作意者,虽然他或许可得完成其业处的终点,但(对业处)不明了,不得至于殊胜(之位);譬如有人行三由旬的道路,不观察其当进与当避(之道),即以速度的往返百回,虽然到达终点(亦不知是终点),但是应问而后行(才知终点)是故不宜过急。
(3)如不过急,亦宜“不过缓”(作意),若过缓作意者,则不能到达业处的终点,而证胜(位)之缘;譬如欲于当日行三由旬之道的人,若于途中的树、山、池等处处耽搁,则不能到达终点。
(4)“以除去散乱”──当除去即放弃业处而散乱于外部的种种所缘之心。若不除去(散乱)则忆念外部散乱之时,而消失其业处;譬如有人行于仅有一足宽的削壁之道,不察其放足(之处),但左盼右顾,错乱其步法,则自百仞的削壁落下来了。是故应除去散乱而作意。
(5)“以假名的超越”──即超越了发毛等的假名(概念),置心于厌恶中,譬如大旱之时,有人在林中发现了泉水,即在那里结以多罗树叶等作标帜,(初则)依那标帜而来沐浴及饮,但是因为常常来而到了其行迹明显之时,则不需要那标帜,在任何希望之时,即可来浴与饮;如是在初分,以发毛等的假名作意者,到了获得厌恶明了之时,则当超越发毛等的假名,专置其心于厌恶之中。
(6)“以次第撤去”──应撤去那些不(于心中)现起的部分,为次第撤去作意。即初学者于发作意,又撤去(发的)作意而至最后的尿的部分而止;于尿作意,又撤去(尿的)作意而至最初的发的部分而止。在他的数数作意中,有些部分(于心中)现起,有些则不现起。当于那些现起的部分中先作(意)业。如果二分同时现起之时,亦必有一分现起比较好的,如是当于那现起的部分数数作意,而生起安止定。
这是个有关的譬喻:即譬如要捕捉住在三十二株多罗树所形成的多罗林中的猕猴的猎师,最初以弓矢射穿那猕猴所居的多罗树叶及作呼喊之声,此时那猕猴便顺次于多罗树上一一的跳去而至最后的多罗树;猎师亦追至那里行其同样的方法,而彼(猕猴)又以同样的方法逃回最初的多罗树。如是由于各处屡起喊声,令彼(猕猴)数数次第奔跳,终于停止一多罗树上,坚持那中央最嫩的多罗叶,纵使(弓矢)射去之时它也不起了。当知这(与三十二分身的次第撤去)是相似的。
这譬喻(与次第撤去)对照如次:即三十二株多罗树的多罗林,为此身的三十二部分。心如猕猴,瑜伽行者如猎师。瑜伽行者的心环行于三十二部分的身中的所缘,如猕猴住于三十二株多罗树的多罗林。瑜伽行者开始于发的作意,顺次行去及置心于最后的部分,如猎师最初以弓矢射穿那(猕猴)所居的多罗树叶及作呼喊之声的时候,而猕猴顺次于多罗树上一一跳去而至最后的多罗树。再回来(至最初部分及最初的多罗树)的方法也是同样的。数数作意,则有些(部分于心中)现起,舍其未曾现起的(部分),而对现起的(部分)行遍作(准备定),如猕猴再再继续于喊声所发之处的上面起(而他遁)。最后于二(部分)现起时,于现起较好的(部分)数数作意,而生起安止,如(猕猴)来至一多罗树而止,坚持其中央最嫩的多罗树叶,虽射之亦不起了。
更有一譬喻:譬如一乞食的比丘,住在三十二家的村落附近,他于第一家获得了二(家)分的饮食,便超越了其它的一家,第二天(于第一家)获得三分,便超越了其它的两家,第三天于最初(之家)获得了满钵,便(不行乞他家)回至坐堂(住坐所)食之。当知这亦(与三十二分身的作意)相似。三十二种(部分)如三十二家的村落。瑜伽行者如乞食者。瑜伽者于三十二种(部分)遍作(准备定)如彼(乞食者)的住于村落的附近。数数作意,舍弃其未现起的(部分)于各各现起的(部分)中,及于二部分中(现起较好的)遍作,如于第一家获得了二(家)分的饮食,便超越了其它的一家,第二天(于第一家)获得三分,便超越了其它的两家。于彼二(部分)中的现起较好的,数数作意而生起安止,如第三天于最初(之家)获得了满钵,便回至坐堂(住坐所)坐而食之。
(7)“以安止”──(三十二部分中)(于令生)安止(定)的部分(作意)当知即于发等的各各部分而坐起安止(定),为(安止定)的意义。
(8)─(10)“以三经典”──即增上心,清凉,觉支善巧等三经,当知精进与定的结合,是这(三经)的意义。
(8)此中A.I,256-258,《杂阿含》一二四七经(大正二·三四二a)。:“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当于三相时时作意:即时时于定相作意,时时于策励相作意,及时时于舍相作意。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如果专于定相作意,则心趋懈怠。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如果专于策励相作意,则心趋掉举。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如果专于舍相作意,则他的心不为漏尽而正等持。诸比丘!然而勤策增上心的比丘,时时于定相、策励相及舍相作意,则他的心成为柔软,适合作业与清净,及不会破坏为漏尽而正等持”。
“诸比丘!亦如金匠或金匠的弟子造炉,既造炉已,于炉口点火,既于炉口点火已,以火钳挟金投入炉口,时时吹风,时时洒水,时时放舍。诸比丘!如果金匠或金匠的弟子专一对金吹风,则金将烧掉;诸比丘!如果金匠或金匠的弟子专一对金洒水,则金将冷却;诸比丘!如果金匠或金匠的弟子专一对金放舍,则金不至正当的纯熟。诸比丘!然而金匠或金匠的弟子,对金时时吹风,时时洒水,时时放舍,则金成为柔软,适合作业,净洁及不会破坏而成正当的作用──如欲用金制作金带、耳环、颈饰、金鬘等的种种装饰品,都得完成他的目的”。
“诸比丘!如是勤策增上心的比丘乃至为漏尽而正等持。而彼(比丘)为了以通(智)证知而倾心于通(智)证知之法,若有(宿因等的)原因,得以现证彼法”──当知此经是“增上心”。
(9)A.III,435.“诸比丘!具足六法的比丘,得证无上清凉。云何为六?诸比丘!兹有比丘,心当抑制之时,即抑制其心;心当策励之时,即策励其心;心当喜悦之时,即喜悦其心;心当放舍之时,即放舍其心;倾心于胜(道与果),及乐于涅槃。诸比丘!具足此六法的比丘,得证无上清凉”──当知此经是“清凉”。
(10)“觉支善巧”──S.V,113.“如是诸比丘,若心消沉之时,不宜修习轻安觉支”──此等已在(第四品)论安止善巧中说明。
曾经善学七种把持善巧及深深地确定了十种作意善巧,即瑜伽者当以二善巧善取业处。
如果(瑜伽者)与阿阇梨(师)安住一寺,则不必(一时)详细请教,(确定业处后)当以策励业处得进步已,从此次第的向上请教。若欲住在他处的,则当依照上述的(七种把持善巧及十种作意善巧)规定详细学习,再三翻覆(读诵),了解一切困难之处,如于(第四品)地遍的解释中所说的方法,舍离不适当的住所,而住适当的精舍,断除小障碍,当于厌恶作意中遍作(准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