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6-Fo专题

甲三、不犯

《事钞》云 引五想 三明不犯中。四分云。与想取,己有想,粪扫想,暂取想,亲厚意者。皆无犯。
别释第五 第五律中。具七法名亲厚。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
结显 如是七法,人能行者,是善亲友。准此量之。

▲《事钞》云:“引五想:三明不犯中。四分云。与想取,己有想,粪扫想,暂取想,亲厚意者。皆无犯。”

根据《四分律》的说法,有五种情况不犯偷盗:

第一个“与想取”。就是认为这是物主给自己的,这个不犯。比如说甲事实上只是借给乙用,但是乙确实听错了,或者会错意了,以为甲就是要送给自己,事后甲说不是给,只是借。如果乙知道后还给了甲,那就不犯。

第二个“己有想”。以为是自己的。比如说外面鞋子一大堆,大家赶着去上课,赶着去排班,看到有一双鞋子跟自己的一模一样的,或者非常像的,拿了就穿,以为是自己的鞋子,这个时候就叫己有想,这种错误的情况,不犯。

第三个“粪扫想”。“粪扫”就是无主物。比如说在地上捡到一个东西,看这个东西好像掉了很久,上面很多的泥巴,认为主人应该已经不要了,就把它捡起来。事实上主人可能还想要,他并没有作舍心,这种情况不犯。

第四个“暂取想”。暂取是指暂时跟物主借用,但借用之后物主没有任何的损失。如果跟物主借支笔来用,用了几天,墨水已经耗损一些了,最后再归还他,已经有损了,也没有赔偿,就不叫暂取想。暂取想就是说物主没有损失,比如跟隔壁借水果刀来切水果,水果刀当然还不至于切水果,切到刀子坏掉,用完再还给主人,即使没有跟他说,这个时候也不犯盗。

第五个“亲厚意想”。就是说彼此非常亲厚要好,所以我用他的东西或者他用我的东西,大家都很高兴,他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他的。我的东西能够给他用我就很高兴,或者他的东西能够给我用,他也会很高兴,这个叫亲厚。但是亲厚想必须是彼此的,不是说我用他的东西我很高兴,但他不高兴,应该是双方面都很高兴的,叫亲厚想。满足以下七种定义才叫做亲厚想。

“第五律中。具七法名亲厚。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

第五,就是亲厚义,亲厚义在律文当中要具足七法,才能称之为亲厚。

第一个“难作能作”,是指他遇到很困难的事情,我愿意帮他做;我的事情很困难,他也愿意帮我做,不是单方面的愿意,而是双方面都愿意,才构成“难作能作”。以下六点也都是具备双方面互相的意愿,才算是亲厚。

第二个“难与能与”,这个东西很有价值、很珍贵,一般人很难舍得,但是他却愿意舍给我,或者我也愿意舍给他,叫难与能与。

第三个“难忍能忍”,就是类似讲话没分寸,而彼此触恼时,一般人可能会很生气,但是我们两个缘太好了,彼此都能够了解对方,所以完全不会有这种生气的情绪,叫“难忍能忍”。

第四个“密事相告”,彼此心中有不会告诉别人的秘密,他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告诉他,这叫“密事相告”。

第五个“互相覆藏”,“覆藏”就是隐恶扬善,我能够帮他隐藏一些不光彩的事情,不告诉别人,他对我也是这样。

第六个“遭苦不舍”,患难见真情,在患难当中彼此互相不弃舍。

第七个“贫贱不轻”,不管谁特别贫贱,即使贫富相差悬殊,也不会有任何轻慢的心。

具足这七种称之为亲厚想。从古到今都是很难的,像古代管仲跟鲍叔牙,大概就是像这样子的,就是太罕见了,因此会千古传颂。所以我们不要随便用亲厚想来开缘。有时候自己觉得别人应该会同意的,事实上不见得。

在此举一个公案,出自《法苑珠林》:在唐朝有个姓韦的小官,叫韦庆植,他有个女儿十几二十岁的时候就死掉了,夫妻两个很悲痛。有一天韦庆植的妻子晚上睡觉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到她女儿托梦,跟她说:妈妈,我过去因为偷拿了你们一点钱,想自己父母的钱嘛没什么关系,就拿来用了,却没有告诉你们。现在我必须要还欠你们的债,我现在是一头羊,拴在厨房,明天就要被宰杀了,希望你们能够救我,不要杀我。韦庆植妻子醒了后马上到厨房去找,果然看到一头羊,这头羊身上的颜色,跟她梦中的女儿穿的衣服很像,她女儿身上穿青色的衣衫白裙,头上有玉钗。那头羊身上也是一样,身青色,头上两个白点,很像她梦中的女儿衣着。所以她赶紧告诉厨师说:这头羊不要杀,等到宴会结束后我要把它放生。厨师因此就没杀羊。等到客人都要来了,韦庆植没看到羊肉,就到厨房去问。厨师跟他说,女主人交待,这头羊今天不能杀。韦庆植听了之后很恼火,他说怎么不能杀,就是要杀,然后叫厨子立即把这头羊杀了做成菜来宴客。

结果等羊肉上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没吃这羊肉。韦庆植问为什么你们都不吃羊肉?客人说,我们刚到你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美丽端庄的女孩子,在你们家门口被吊着,看起来像你女儿的样子,所以我们不敢吃这个羊肉。后来他夫人就把这个事情告诉韦庆植,韦庆植听之后就一病不起,最后一命呜呼了。

所以即使是偷了自己父母的东西,下辈子都要还。父母已经最接近亲厚了,但还不是完全的亲厚,偷父母的钱还是要做羊,然后被杀来还这个债,更何况其他不是父母的朋友或亲属,所以不要随便作亲厚想,因为具足这七个条件不容易。总之,拿别人的东西也好,或借别人的东西也好,不要认为跟他很要好,就不还或者就随便使用、毁损,这样很容易犯盗。

有时候中国人都很重视人情,有它的好处,但也有它的缺点。好处是说至少人与人之间不会那么冷漠,是小群体之内。缺点就是说有时候大家变得没有分寸,人与人之间没有互相尊重,很多反目成仇的,都原本是好朋友,就是因为一些事情,大家不懂得互相尊重,结果到最后变成生死冤家。

所以人和人之间还是要互相尊重,不要因为是好朋友,所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借东西毁损了也不赔。我们往往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别人,有时候别人只是不好意思讲而已,不见得像你想的那样子无所谓。或者换位来说,假设别人把你的东西给借走了,毁损了,你也不见得会无所谓,但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认为我跟他借了不还,或者借了毁损,他应该不会有意见的,于是到最后都犯盗戒。所以我们以后跟别人借东西也好,或者拿别人东西也好,要很谨慎,不要随意作亲厚想,一方面戒律不会违犯,一方面友谊长存。像弘一大师说:“君子之交,其淡如水。”不要搞得像浑浊的水,浑水到最后就会臭掉了。

“如是七法,人能行者,是善亲友。准此量之。”

以上所说的七法,彼此能够互相这么做的话,可以称之为善亲友,可以用“作亲厚想”来取。这样的情况很难啊!父母亲对子女都不见得能够做到,何况是其余的人。

以下是问答:

问:如果卖的是假货,应该也属于不与取吧?

答:对,你让别人有损失,就算不与取。

问:这个物品我就只是暂时用一下,可是我用了以后忘记还了,甚至我连这个物品都忘了,这种是犯盗吗?

答:它不犯盗,因为你没有盗取它的心,没有想要侵占它的心。但是欠他的因果,就像无心杀生不犯戒,但是仍然欠他一条命一样,因为没有偷盗他人的心,所以是不犯盗,但因果还是要还的。

问:刚才说的几个“明”处,就是一个明,一个离,把明理解为我们心是明了,对吗?

答:不是明了,这个明指在律上的定义。比如第七个“离处明不离处”,翻译成白话文为:虽然已经离处,但是在律上我们定义它不离处。这个“明”是指律上的定义。

问:您在讲“不离处明离处”时举例,是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偷东西,比如说旷野,旷野没有方位,没有界定一个地方,即使我只是拿起来,可能还没有离开本处,这样稍稍拿起来也属于犯盗是吗?

答:为什么叫“不离处明离处”,主要不是因为在旷野,不是因为旷野没有方向,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已得想,因为四下无人,在拿的时候想一定不会被发现,所以一举起来,从根本时到方便时,都认为这个绝对不会有人知道,这样稍微动一下的时候,就已经作已得想了。所以虽然没有完全拿起来,比如牛、马,没有完全牵走,没有完全离处。从律上来定义、来判别的话,属于离处了。

问:“见辨取”,您举的例子是因利得利,像我们现在遇到很多人,也有在家人,可能没有太多的成就,但是他会表现出来说我已经有了什么样的神通和能力,以此得到别人的供养。这种是不是属于“见辨取”?

答:如果是如你所说,事实是为了诈骗,就属于“见辨取”。

问:如果急用钱的时候,就从他人的钱包取钱出来用,事后忘了,最后又还不回去,这种情况算不算偷盗?

答:如果是忘记还,但在拿的时候没有偷盗的心,只是暂借想,也不犯偷盗,不过你欠他的钱,以后因缘会遇时,还是要还的。

问:我们平时比较随意,看到桌上有吃的东西就吃掉了,物主因东西没有了而生气,和物主无所谓、忘记了,哪种情况犯盗?

答:跟对方有没有在乎没关系,重点是拿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态。你拿的时候是打算不跟他讲,这样就犯偷盗。拿的时候打算以后再跟他讲,这个时候就不算偷盗。物主是不是无所谓的心态不容易判断,我们众生很容易为自己找理由解释,实际上是自己想贪,用合理化包装一下,结果还是算犯偷盗。

问:我们做视频或是拍一些记录片,在片中很多时候会用到别人的图像、影像、歌曲等等,就好比我们在微电影里面用了某位著名歌星演唱的《心经》,我们当时把这个合理化了,认为我们是做公益的,她也是为公益唱的,就用了,没有在影片中有任何的注明,觉得用于公益应该不涉及侵权,从戒律上说会不会有问题?

答:从戒律上来说这叫善心犯盗,以善良的心来犯偷盗,动机当然是好的,而不是和烦恼心相应,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是犯偷盗,权利人随时有权利来追讨她应得的利益,这是根据法律来判定本主有没有这种舍心。最圆满的做法,要透过什么渠道去问本人,不见得每个人都愿意随意让他人使用的。只要她对这个事情不随喜,不愿意,那就犯偷盗了。

问:现在微信、微博经常转发别人的文章和歌曲,法律上好像也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转载也不会造成别人损失,这个会不会犯偷盗?

答:如果有版权保护的歌曲、文章,偷盗罪肯定有的,因为对方没有舍心。如果本主自己很乐意,那就不犯偷盗。至于本主的想法怎么样,还是得问问本主会好一些。以后遇到这个情况还是多一道程序去问一下,反正总会有渠道问到本来的作者,作者也许很高兴作为公益性质,这样至少就没有这种疑虑。因为只要他人心中没有存着想流通、免费布施心的话,那就犯偷盗了,这跟法律有没有保护,就没有直接关系了。

问:夫妻之间也是不要有亲厚想的吧?我的丈夫是比较节约、勤俭的,所以我每次用大笔的钱去供养三宝,就瞒着他,不跟他说,这是不是属于偷盗?

答:只要他不同意,就是偷盗,这是善心犯盗。你供养三宝有供养三宝的功德,但偷盗有偷盗的业,井水不犯河水,这两个是分开算的。所以经文说:有为功德多诸过患,会有很多流弊,所以说尽量避免,免得到时影响自己的业也不好。像上述女儿和羊的公案,他女儿跟她父母拿钱,她父母不会在乎的,就算知道也不会在乎,顶多是生气,可是女儿还是要变成羊,还父母的钱。所以以后尽量善巧方便地向家人说,或者回向对方以后也能接受,这样比较圆满。

问:像安世高祖师当年失手杀死一个人,后来他也还命给那个人,那个人也是失手杀死他的,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像故意杀死一个人。但这是两种因果,一种不涉及心性上的因果;另一种涉及心性上的因果,是不是这样?

答:事实上一切造作都不离心性,不管有意、无意杀人,能杀所杀,都不离心性。因此不是只有贪、瞋、痴造业,才涉及心性上的因果,一切唯心所现,包括无记杀人,也是不离心性上的因果。

结 示

关于律部,从古到今一直有不同的说法,从佛陀灭度一百年后,律就分派,藏传根据《有部律》,跟我们依止的《四分律》就不一样。从佛陀灭度以来,律部就不可能有两家完全相同,否则律部就不会分派了。

但是各宗派别之主,基本上都是阿罗汉,阿罗汉跟阿罗汉之间,只要不是佛,每个人看法就会不一样。所以要依止哪一部律,就要老实依着这部律去走,不能因为这家律对我来说有利我就遵守,那家律我同意,就照着它的方法去做,不可以的,除非像道宣律祖这样大智慧的律师,他可以《四分律》为主,然后汇集各部律的精华,采取《十诵》、《五分》等律的精华,又不违背本宗。这些都是我们具有大智慧传承祖师们,经历一生学戒、持戒之后,有证量后,才能做出这样的抉择,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采集的。

所以在学习的时候要注意传承,不管是藏传、汉传、南传,要有律文的根据,这是重点,这并不牵涉到对个人道德浅深的评判,因为各部律的论主,很多都是阿罗汉,都是圣人,但是每部律的判法就是不一样,这有时候不是这么简单和绝对的对与错。同样的事情,律文判的会不一样,因为不同的时空,情况不一样,所以佛陀针对不同根机的人,会讲不同的法。例如同样偷盗,佛陀在不同时、处,判法就不一样,而后代的阿罗汉,根据所理解,因此擷取出的义理、文字就不会一样。

所以我们在受持的时候,要根据律文,或者南山律的传承来受持,不能说我是大乘,而随意开缘,这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大乘开缘是要真的发菩提心。杀、盗、淫、妄的重戒要开缘,最起码要大乘资粮位、加行位,甚至严格地说,是大乘的初地以上才能开缘。总之,不是我们,这是一个重要的观念。

而各部律说法会有不同,这很正常,像受八关斋戒,我们所依止的成实宗允许八关斋戒一次受好几天,而南传或者是藏传,依据的《有部律》,一次只能受一天,各有各的律文依据,大家互相尊重即可,但是重点是都要有律文的根据。

现在很多人都说“这戒法是我上师讲的”,这样很危险,因为“经通五人,律唯佛制”,律典只有佛才能够制定。所以我们一定要看到律文的根据,只是我个人说的不算,上师说的不算,老和尚说的不算,只有佛说的才算,因为等觉菩萨都不能讲戒。弥勒菩萨实际上是古佛再来,所以他可以讲《瑜伽菩萨戒》,因为他本来就是佛的示现。一般等觉菩萨也都不能够制戒的,所以要讲戒,第一个一定要有律文和原文的根据,不能说是哪个大德讲的,这个都不能作为依据。

第二个不要混染,也就是说要有律文根据。假设完全要根据《有部律》也可以,就依止《有部律》的律师,请他根据律文来告诉你怎么做。像我们根据《四分律》,我们就根据道宣律祖从《四分律》中引的律文作为行持上的标准,依止一个宗派和律师的见解。不仅戒学是这个道理,修行任何的法门都一样,只有佛是圆满的,任何一个菩萨或者阿罗汉的智慧都不圆满,多少会带点主观性,主观性没有关系,但是就是不能混杂。不能说这个地方我觉得这部律好,那个地方我觉得那部律好。如果说我们这个传承,道宣律祖没有这么说,我们这么做的时候就不适合了。

再就是讲最后汇通大乘的问题,说大乘可以开缘,理论上是没有错,但事实上,佛讲大乘开缘是对谁讲的?不是对我们讲的,所以我们现在刚开始受戒、学戒的时候先学呆板一点,不要一开始就学“大乘”做派,“圆融无碍”,到最后都没有谱了。一开始的时候就要做担板汉,我师父描述什么是担板汉,他担着扁担经过一个狭窄的城门,这个扁担太长了,事实上扁担稍微侧一侧就可以过去了,但是这个人比较鲁钝,他就硬挤挤过去,这叫担板汉。蕅益大师:“彻悟亦然担板汉”,大彻大悟的人一样也是老老实实地持戒、修行,做担板汉,那更何况我们还没有开悟之前,就更是要学担板汉,先学老实,根据哪一部律,就要根据律文。

曾经有人问我:你为什么可以为居士授八关斋戒,一次受好几天?或者甚至可以下午再授?我说:这不是我发明的,《在家备览》里面,道宣律祖有律文的依据。你可以说我是根据《有部律》,不认同,那没有关系,戒律各派从古到今从来就没有统一过,但是重点是只要你有律文的根据,因果就不会差。

所以初学的时候,先别随便汇通各部律,或者说是上师的说法。论修行时,以上师说法为准,这是对的,但对于戒律的判定,就要以佛说的话为准。所以现在学《四分律》,先把过去所学的暂时放下,不急着汇通,先了解道宣律祖到底在说些什么,不然在汇通的时候,往往就会把道宣律祖的原意给忽略或者错解了,甚至是忽视他的判法,认为应该可以怎么怎么开缘,或者别部律不是这个说法等等。这样的话,就会两边都学不好,因大道以岐路亡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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