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1-Fo专题

第三课 不偷盗戒

不偷盗戒总科判表:

甲一、犯境
甲二、犯相 乙一、列缘
乙二、随释 丙一、有主物
丙二、有主想
丙三、有盗心
丙四、重物
丙五、举离处
甲三、不犯

不偷盗戒分为三段:甲一、犯境;甲二、犯相;甲三、不犯。我们先看犯境:

甲一、犯境

▲《事钞》云:“初犯境之中。谓六尘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护。非理致损,斯成犯法。”

“犯境”,就是犯偷盗的境界。包括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六大(地、水、火、风、空、识)。凡是“有主之物”,也就是说这东西是有主人的,而且是“他所吝护”,是他人所吝惜、护念不舍的,不是结缘品,称为“他所吝护”。“非理致损”以非理的方式致使这东西毁损或者减少,这就构成犯偷盗戒了。这是偷盗的基本定义。

甲二、犯相

甲二、犯相 乙一、列缘
乙二、随释

乙一、列缘

“列缘”是指具缘成犯的情况。关于具足哪些缘构成犯盗,弘一大师在《在家备览》中,引用了道宣律祖在不同著作中的两种说法。本书则是根据《戒疏》的判法来做介绍。

▲《戒疏》云:“此戒五缘:初、是人物;二、人想;三、是重物;四、有盗心;五、举离处。”

只要具足五缘,就构成上品的不可悔罪。

我们先解释一下“上品不可悔罪”。若犯了杀、盗、淫、妄四根本重罪的上品罪,在声闻戒法中,是没有办法忏悔的,属于“断头罪”,没救了。但在大乘佛法中,上品罪还是可以忏悔的,忏悔要见到好相,或者忏悔满一年,就可以得到清净,再重受戒就可以了。

下面就具体分析,构成犯上品偷盗戒的五个缘:

第一,“是人物”,所盗物品的物主是人类,不是畜牲,也不是非人的鬼神。

第二,起“人想”,偷盗时,知道物主是人类,不是非人或畜生。

第三,“是重物”,所盗之物的价值满五钱,就属于“重物”。在佛陀时代的印度,偷盗满五钱就要判死罪。当时的五钱,到现在具体价值多少?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一种说法认为,折现大概相当于美金二十元左右,就属于重物。

第四,“有盗心”,有想要偷盗、侵占他人物品的心。

第五,“举离处”,举离本处,只要以盗心把这东西一拿起来,就犯偷盗罪了。即使又再放回去,虽然从因果来说,他没有欠对方,但偷盗的恶业却已经成就了。这是具五缘成犯。

乙二、随释

我们就着这几个缘来分别讨论:

  • 丙一、有主物
  • 丙二、有主想
  • 丙三、有盗心
  • 丙四、重物
  • 丙五、举离处

丙一、有主物

有主物可以分为三类:三宝物、别人物和非畜物。

其中,三宝物就是佛物、法物、僧物。

  • 丁一、三宝物
  • 丁三、非畜物
  • 丁二、别人物
丁一、三宝物
  • 戊一、佛物
  • 戊二、法物
  • 戊三、僧物
戊一、佛物

《戒疏》云:“言佛物中有四差别。”

初佛受用物者 示物相 “如堂宇衣服及以金石泥土曾为佛像之所受用者,不得差互常拟供养,生世大福。
引律证 故律云。若是佛园坐具等者,一切天人供养,同塔事故。
征所以 所以不许者,莫不即体法身之相,表处是深,不得轻故。”

“初佛受用物者,如堂宇衣服及以金石泥土曾为佛像之所受用者,不得差互常拟供养,生世大福。”

(《疏》言“不得差互”者。虽此等物朽烂破坏,不许卖此,转制他物而供养佛。惟应别制新物,供佛受用。于其烂坏之物仍旧存奉,不可弃毁或取去贩卖。故《事钞》引《宝梁经》云,乃至风吹雨烂,不得贸宝供养。)

这里所说的佛物有四种类别。包括:一、佛受用物;二、属佛物;三、供养物;四、献佛物。

首先介绍第一个:佛受用物。佛受用物主要指住持的佛宝,如佛像、佛的殿塔等。在前面宗体篇中介绍过,佛陀灭度后,谁能代表佛陀呢?就是佛像,透过佛像来摄受、度化众生。佛受用物有哪些呢?“堂宇”,就是供佛的殿堂;“衣服”,像印度及我国西藏现在还保持着用华丽的衣服庄严佛像的传统;“及以金石泥土”,金属、石头、泥土等,这些是做佛像的材料,甚至木头、树脂等,只要是“曾为佛像之所受用者”,作为曾经属于佛像的一部分,就不得差互。下面是弘一大师对“不得差互”的注解。

“虽此等物朽烂破坏,不许卖此,转制他物而供养佛。”比如大殿或家中供过的佛像,立体的、印刷的、画的佛像,都是佛受用物,纵然这些物品朽烂破坏了,也不能卖掉它,来转制他物供佛。比如一个铜制的佛像坏了,不能把它称斤卖掉,得到的钱再拿去做供佛的东西。还有佛像的衣服、殿堂等等,甚至大殿拆下来的木头砖瓦,都不能拿去卖了换钱,再做其他供佛的东西。“唯应别制新物供佛受用”,只能另做新的来供养佛。“于其烂坏之物仍旧存奉,不可弃毁或取去贩卖。”已经坏掉的佛的衣服、乃至做大殿的材料等,这些烂坏的佛受用物,仍应该好好存放收藏起来,不可以随便丢掉、弃毁或者卖掉。

“故《事钞》引《宝梁经》云,乃至风吹雨烂,不得贸宝供养。”所以《行事钞》引《宝梁经》中的经文说:佛像、佛塔,即使风吹雨烂,也不能把它卖掉,再用卖得的钱来供佛。因为它是佛曾经受用过的东西,代表着佛的法身,要对佛的法身绝对的恭敬,所以“不得差互”。“常拟供养,生世大福”,常常供养它,能生起世间人的大福报,纵然它只是一个泥雕、木制的佛像,只要以虔诚恭敬的心来供养,就可以得到大福报,甚至可以得到大的加持。

《观佛三昧海经》中记载,在过去空王佛的时代,有四个比丘破了戒,非常惶恐。这时空中有声音告诉他们:“虽然空王佛已经入灭了,但你们可以到空王佛的佛塔中去,以虔诚恭敬的心,瞻仰佛的眉间白毫相,并好好修忏,就能够灭罪。”于是他们依言到佛塔中,观佛的眉间白毫相,一心修忏,因此得以灭罪。后来这四位比丘还次第成佛了,他们就是东方妙喜国的阿閦佛、南方欢喜国的宝相佛、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北方莲花庄严世界的微妙声佛。由此可见,只要是出于虔诚恭敬的心,即使只是瞻仰佛像,一样能得到真佛的加持,重罪消灭,乃至迅速成佛。因为佛的法身是遍法界的,当然也就遍于泥塑木雕的佛像之上。所以当我们面对佛像时,内心知道它是佛遍法界身的一个显现,因此以虔诚恭敬的心来恭敬供养佛像,就能得到真佛的加持,灭罪破障,成就大福报。

还有一个有名的“狗牙舍利”的公案。有一位虔信佛法的老妇人,托她去印度做生意的儿子,帮她带一颗佛陀的舍利子回来。但时间一长,她儿子就忘记了,做完生意快回到家时,才想起来。这时不可能再回印度了,于是他急中生智,在路边捡了一颗狗牙,把它磨一磨、擦一擦,带回去给他母亲,说这就是佛的舍利子。老妇人看到后,非常欢喜,以为这真是从遥远的印度请来的佛舍利子,于是很虔诚地把它供在佛桌上,恭敬供养,结果,就在她对着这颗狗牙至诚顶礼时,狗牙居然放光现瑞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佛的法身本来就是遍一切处的,当老妇人把狗牙当成真佛舍利子,恭敬供养时,就得到了佛法身真正的加持。

所以我们要很恭敬地对待三宝物。古人说“如对佛天”,当我们进入佛堂,面对佛像时,要像面对真佛一样的恭敬。如果进入佛殿就像逛景区,指指点点,这个佛像怎么样,那个佛像怎么样,相当不尊重,这是很损自己福报的。佛堂称为法王殿,那是法王住持的地方,不管佛像大小,做工好不好看,都一样要很恭敬。

有一次,有个弟子问阿底峡尊者:“这尊文殊菩萨像好不好看?”尊者说:“文殊菩萨像没有不好的,只是这尊菩萨像的做工,稍微次了一点。”说完就将这尊像恭敬地顶戴于头顶上。

宋朝的遵式大师,有一次为佛寺请了一尊千手观音像,在搬运的过程中,不小心把观音像的手指头碰断了一小截,他老人家非常恐惧,想都没想,拿起断的手指就按回去,结果这截手指头就这么被接回去了,都不用快干胶的。为什么?就因为他当时的那念心,相当虔诚恭敬。古代的大德们都知道,佛像是佛法身的全体大用,所以他们在面对佛像时,认为这就是真正的佛。当你认为它是真正的佛,把它当成真佛一般虔诚恭敬地供养时,就可以得到真佛的加持。若看它只是画像,那就很难得到真佛的加持。

“故律云:若是佛园坐具等者,一切天人供养,同塔事故。”

在律上说,只要是佛曾经受用过的东西,包括园林、坐具等等,都有加持力,一切天人都应当如同供养佛塔一般供养。在西藏就非常重视佛受用物,比如莲花生大士,或是其他有修行的大德们,曾经用过的袈裟、钵、衣服等,任何一件东西,甚至是大德们的须发,他们都认为有很大的加持力。

虚云老和尚曾到宁波阿育王寺,前去礼拜释迦牟尼佛的舍利子。他刚看到舍利子时,跟我们看到的舍利子一样,是暗暗的绿色。但是他不断虔诚恭敬地礼拜,渐渐地,他看到的舍利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明亮,乃至到最后,舍利子呈现出非常庄严的颜色。这就是因为他不断虔诚恭敬的祈请礼拜,忏悔业障,业转了,看到的佛舍利子颜色就变了。所以木雕、纸画的佛像,也都是佛法身的全体,要如同侍奉佛塔一样的尊重。

“所以不许者,莫不即体法身之相,表处是深,不得轻故。”

为什么佛像或佛受用物等即使烂坏了,也不能拿去卖,或是随便抛弃呢?因为“莫不即体法身之相”,它们全体是佛法身的代表。大家若是学习了《般若经》就知道,佛的法身遍一切处,所以一切处都是佛法身的显现,尤其是佛像,你若认为它是佛的法身,你就可以得到佛法身的加持力。所以“表处是深,不得轻故”,其表法的意义相当深,不可以轻慢对待。

现在一些佛教圣地,被开发成旅游地后,就存在很多轻慢佛受用物的问题。像九华山,连糕饼上都印着地藏菩萨像,那怎么能吃,买了之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再是吃完之后,往垃圾桶一丢,那个业实在不知道会怎么算。

历史上也有很多因为轻慢佛像,而遭受罪报的例子。《法苑珠林》中记载,三国时期孙权的儿子孙浩,曾经偶然间从地下挖出一尊阿育王所造的金质佛像,但孙浩这个人非常昏昧暴虐,没有善根,他竟然命人把这尊佛像放置在厕所旁边,还把筹(上大厕所时的擦拭木片,相当于现在的卫生纸)放在佛像手上,上厕所时,就从佛像手上拿。

到四月初八浴佛节那天,他竟然朝佛像上撒尿取乐。结果片刻之间,孙浩突然全身发肿,下身尤其疼痛无比。太史占卜说,这是得罪了一位大神所致。但把所有的神庙都祭祀了也没用。后来宫中有一位信佛的宫女告诉孙浩,这恐怕是轻辱佛像所致,于是孙浩赶快把佛像请到大殿上,用香汤洗了数十遍,并焚香顶礼,供养忏悔。孙浩自己在病床上叩头,陈述自己的罪过。又请了高僧来为他说法,这样病才渐渐消除。下半身疼痛,可能是花报,也可能是护法神的责罚。但他未来下地狱的果报,恐怕不容易去除了。

现在印刷技术发达,印刷的佛像很多,我们处理时一定要谨慎。印得庄严的,可以收集起来送给别人结缘,不要乱丢。若是被人丢弃的、破破烂烂的佛像,有的寺院会把它全部收集起来,到一定数量,包好,全部沉到海里去。据说经典里有记载,海龙王曾说过,要供养残破的佛像。这个方法也可以参考。

印光大师在《文钞》“复如岑师代友人问书”中曾开示说:“像之可以供可以存者,供之或存之。其不能供不能存者,焚化之。毁像焚经,罪极深重,此约可供可存者说。若不可供不可存者,亦执此义,则成亵渎。譬如人子,于父母生时,必须设法令其安全。于父母亡后,必须设法为之埋藏”,必须以恭敬心把它火化,然后把灰处理好,放到人踏不到的地方。注意这是说已经残破不堪、无法结缘的佛像,如果还能用的话,最好是整理整理,送给别人结缘,这样比较如法。从根本上说,最好是不要随便印佛像和经典,到处乱丢。尤其是宣传海报类的印刷品,绝对不要印佛像、菩萨像。这是第一个,佛受用物,也是最需要谨慎处理的。

“二、属佛物。所以得转者,由本施主通拟佛用,故得货易。不同前者曾为胜相,故唯一定也。”

(《疏》言:“得转得货易”者。于此属佛之钱宝田园人畜等物,可以随宜贩卖,买取供养具等而供养佛。)

第二种是“属佛物”。属佛物可以转为其他的用途,再来供佛,括号中是弘一大师的解释:

属佛物包括“钱、宝、田园、人畜等物”,有的人用钱财、黄金等宝物来供佛;供养一片田园,其上的收成都用于供佛;有的人供养人畜等物,如古代把奴婢献给佛寺,或是把牲畜供养佛寺,比如供养佛寺一头牛,专门来做劳役等等。这些东西只是系属于佛,不代表佛的法身,所以“可以随宜贩卖,买取供养具等而供养佛。”这个“等”,就包括可以转买佛受用物、属佛物、供养物、献佛物来供佛。

另外不能认为观世音菩萨的功德也很殊胜,就把供养阿弥陀佛的东西拿来供养观世音菩萨。因为观世音菩萨属于僧宝,阿弥陀佛属于佛宝,这也不能互用。

所以我们供养三宝时,发心尽量不要太局限。比如供养个香炉,不要只发愿专门供养阿弥陀佛,否则若要再拿它去供养观世音菩萨,或地藏菩萨时,就不行了。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说,若局限了只供养阿弥陀佛像的,再转供药师佛像,都不行,会结小罪。如果是转而供养菩萨,那就不只是结小罪了。

(此云属佛物,与前段所云佛受用物有异。因钱宝田园人畜等物,不堪受用,但可系属,故云属佛物耳。)

佛受用物,代表着佛的法身,而钱宝、田园、人、畜等物,佛像不堪受用,不能代表佛的法身,但可以系属于佛,所以称之为属佛物。

属佛物为什么跟佛受用物在处理上有差别呢?因为钱宝田园人畜等物,不像木头、石头等等,可以直接制作成佛像来受用。佛宝本身不堪直接受用属佛物。除非把本来是属佛物的黄金、宝物,打造成佛像,那它就变成佛受用物,不再是属佛物了,这时,这黄金佛像就代表佛的法身,就不能再做其他用途了。

(西竺布施者,或通施三宝,或别指施佛施法施僧。别指施者,各有所属,不得互用。今云属佛物,即是别施佛者。虽许转贸,而所易得者,仍属于佛,不容有滥。)

印度人很喜欢用复杂的逻辑进行思惟,所以他们在戒律上也分别得很清楚。他们要供养时如果指定这钱要“通施三宝”,那这个钱拿来供佛、供法、供僧都可以,具体可由执事决定。如果指定这钱用于供佛,或是用于供法、供僧,那“别指施者,各有所属,不得互用”,他指定供养什么,就只能按其指定的供养,不能混用。“今云属佛物,即是别施佛者”,这里所说的属佛物,指的就是专门施佛、供养佛的物品,“虽许转贸,而所易得者,仍属于佛,不容有滥”。这些物品虽然允许转卖,但贸易所得的东西,仍然属于佛,不能混滥。

中国人供养时一般不会分得那么清楚。很多人就只是习惯说:“师父,我这钱拿来供佛。”我们就会向他确认,是只供佛,还是通指供养三宝。如果只是供佛的东西,就不能拿来供养法、僧了,虽然同是三宝,但是不容互用,不能混滥。所以我们到寺院去供养时,尽量不要有局限。

“三、供养物。以幡华等得货易者,事同属佛,可以义求。”

(供养物者即是香灯华幡供具之物。《疏》言以幡华等得货易者,此亦有别。华等可以转贸他物供佛,与前属佛物同。若幡等唯可转变,不可转贸。

故《资持》云,若佛幡多得作余佛事者,谓改作缯盖幢幔等物,然曾供佛体不可变,不同前华可持转贸。)

供养物是什么呢?就是供具,如佛幡、供佛的华(即花)等等。这一类物品也可以货易,但货易的所得,还是必须用来供佛,这是重点。因为“事同属佛”,这类物品从大判上来说和属佛物一样,所以“可以义求”,可以类推。以下是弘一大师的注解:

“供养物者即是香灯华幡供具之物。”我们顺便说明一下佛前供具所代表的意义:

香:盘香、卧香、香粉等等。佛前供香,代表佛的戒功德。所谓戒香远闻,佛的戒香功德就像焚香一样,能够散播到十方世界。

水:佛前供水,不是给佛喝的,供的水澄清、稳定,代表佛禅定的功德,自性定的功德。

灯:莲花灯、蜡烛等等。佛前供灯,代表佛的智慧功德。

所以佛前供具香、水、灯,代表戒定慧的功德,这是不可或缺的。

华:真花、假花都可以。佛前供花,代表佛因地所行的菩萨万行。因为有花为因,才有结果,所以在佛前供花,一方面是庄严佛堂,另一方面,就是彰显菩萨因地所修六度万行的功德。

过去有位居士问忏云老和尚:“供佛是不是一定要用真花?”老和尚说:“假花也可以。”居士说:“怎么可以用假花来供佛呢?”好像欺骗佛一样。老和尚说:“这佛像也是假的,也不是真的。”所以供佛的花,用真花假花都可以,主要是供养时,以虔诚心观想香、花等周遍十方,供养十方诸佛。

幢幡:幢是圆筒状的,上面写着种种经文、佛号、咒语,从上垂下来。如写着尊胜咒的,叫尊胜幢。幡是扁扁的,上面写着佛号,或画着八吉祥等图案,这是佛幡。幢幡都吊得高高的,代表佛法身功德的高远。

这些都是属于供具类的物品,不是佛像本身。

“若幡等唯可转变,不可转贸。

《疏》言以幡华等得货易者,此亦有别。”

文中说幡华等可以货易,但其中还是有一些差别。

“华等可以转贸他物供佛,与前属佛物同。”花一类的供具可以卖掉,或者拿去跟人家做交易,比如今天有一个法会,供养的花太多,那多余的花就可以拿去卖掉,再用得来的钱买其他物品供佛,如买香、灯等供佛。这与前面的钱宝、田园、人、畜等属佛物的处理方法一样。

“若幡等唯可转变,不可转贸。”若是幢幡或佛顶上的宝盖等这类物品就不一样了,这些东西代表佛法身的高远,其意义很像前面的佛受用物,虽然它不是佛所直接受用的,但它是在表彰佛法身的功德,所以应当像对佛法身一样尊重,因此“唯可转变,不可转贸”,只能把它转变成其他的供养物来供佛,不可以把它卖掉,再来转做其他供佛的事。

“故《资持》云,若佛幡多得作余佛事者,谓改作缯盖幢幔等物,然曾供佛体不可变,不同前华可持转贸。”缯盖就是丝织品所做的宝盖。幔,就是佛前的布幔。若佛幡太多,可以改作缯盖、幢、幔等供具;或者幢太多,可以改制成幔或幡。因为他们都是属于表彰佛法身功德的这一类供具,它们之间互相转变是可以的,但其曾经供佛的体,是不可以改变的,不同于花一类的供具可以转贸。既然幢幡等是佛法身功德的表法,那就应该像尊重佛法身一样尊重它。

关于戒律,有的比较简单,可以自己判断,例如杀戒中,杀畜生犯下品,杀人犯上品。有时就比较复杂了,如偷盗戒。尤其僧团的事务本身又比较微细,有时甚至需要请问专门研究戒律的律师,某些事情该怎么处理比较如法。否则盲目而行,犯偷盗戒,甚至破戒的机率是非常高的,所以要很谨慎小心。如果是在家居士破了偷盗戒,顶多拜忏满一年,也就可以重新受了,但出家戒就没那么容易,破了偷盗戒就失去了出家的身份,那就很严重了。

“四、献佛物者。开侍卫者用之,义同佛家之所摄故。”

献佛物,就是供佛的饮食、水果等,这类物品有时效性,不能一直放着,一定要在很新鲜的时候就撤下来。因为佛现的是僧相,他持出家戒,过午不食,所以我们供佛的饮食、水果这些吃的东西,过了中午就要把它撤下来。如果因为上班,没办法中午赶回来撤怎么办呢?可以在佛前供半小时、一小时,或者稍微供一下,出门之前,就把它撤下来。不要过午才撤,这符合佛过午不食的精神,是对佛的尊重。

供佛的水果和饭菜,一定要用单独的餐具专门供佛用,不可以跟个人的餐具混用。要买新的、庄严的器皿来供佛。饭菜也不需要一大碗,一个小碗就可以了。供佛的水果,要把皮削掉,切好,取出一小部分来供。比如西瓜,不要用整个的来供佛,取一小块出来,装在很精致的小碗或小碟子里,一点点来供佛就好了。

为何如此呢?就像家里来了一位贵客,我们要请他吃西瓜,不可能把整个西瓜丢给他,让他自己切,我们一定是切得好好的,装在精致的盘子里请他吃。供佛就要像对待贵宾一样,以最虔诚恭敬的心态来供养。

如果条件许可,我们应该养成一个习惯,凡是自己将受用的东西,都先拿来供佛。例如新买的衣服,没穿之前,可以在佛堂供一下佛。虽然佛不需要,但这代表佛弟子对师长的一种恭敬和心意。又如刚买了一袋苹果,先取出一颗,洗干净、削好皮、切好、把籽去掉,在佛前供佛。刚拆开一包饼干,也先取出几块来供佛。

若条件不许可,也要养成习惯,在吃新的东西或者新的菜(旧的就不要了)之前,就先默念: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然后再吃。养成这种习惯,时刻记得三宝是我们归依的境界,心中要常存念三宝。

香、花、灯、幢幡等供养物,饮食,水果等献佛物,乃至佛受用物本身,都应当尽量选用最好的材质。比如汉地,会用最好的檀香或沉香木来做佛像;藏族人会用黄金来做佛像,并镶上七宝;或者用七宝来做供具。为什么要用最好的东西来供佛呢?因为这代表一个弟子对师长虔诚恭敬的态度。除非条件不许可,如果条件许可,就应当以力所能及,最好的东西来供佛。

如果我们明明可以用好的东西供养,却认为我只要有这个心意就好了,用很粗糙的供具饮食,然后把这观想成上妙之具来供佛,那是自欺欺人。过去我们学院老法师曾开示说:“供佛是给自己培福的好机会。做香灯师是最有福报的。为什么呢?因为做香灯师,就等于是佛的侍者。佛在世的时候,阿难尊者做侍者;佛灭度后,我们无法亲近佛,怎么办呢?那就做香灯师时,我们把佛像当作真佛,以虔诚恭敬的心,来做好这份工作,这样做佛的侍者,那就有大福报。”所以我们一定要用能力所及,最好的供具来供佛。

“献佛物者,开侍卫者用之。”献佛物就是供佛的水果、糕饼这类东西,一般供到中午就撤下来了,撤下来之后怎么处理呢?由佛的侍者来处理,比如佛寺的香灯师,就可以处理这些东西。但这其中还是有区别,不是全部可以由香灯师处理的,要分为几类:

第一类,是居士供养的,他供养时的心态,是供佛后就交给佛寺处理,自己不带回去了,已经做了舍心。这一类供完后,就由香灯师来处理,香灯师要给谁都可以。

第二类,是居士供养时,没做舍心,他还要拿回去,这种情况下,要还给居士。若香灯师把它拿去送人,就犯偷盗了,因为居士并没做舍心。

第三类,是从常住库房里拿出来的,这一类供养完后,要收回库房,交由大寮来处理。因为这是常住的饮食,所以也不是香灯侍卫者可以处理的。

所以我们如果在佛寺做义工,一定要问清楚。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我们用糕饼、水果等到佛寺供佛,最好做舍心,供了之后就交给佛寺的人处理了,不要想着再拿走,以免别人犯偷盗。要不然就在旁边看着,以免被人误拿。

同时,我们在无法确认此物归属的情况下,一定不要乱拿。即使是佛寺法师给的水果糕饼等物,也未必就一定没问题,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对戒律特别清楚。如果法师很热忱一定要给,我们最好以向佛寺购买的心态去接受,然后再补贴佛寺等值的价钱。如果能不拿的,就不拿,除非是确认结缘的书籍法宝一类,那就没关系了。

下面再总结一下四种佛物:

第一种,佛受用物,就是供佛的殿堂塔寺,还有佛像的本身;

第二种,属佛物,就是居士供养佛的钱宝、田园、人畜等等,这类佛像不能直接受用的物品;

第三种,供养物,就是供佛的香、花、灯、幢、幡等等;

第四种,献佛物,就是糕饼、水果等等;

这四种物的处理方法不一样,各有各的原理,如前所述。

问:如果我们供佛食品时的发心,就是供佛的,但供完后,自己却又取用,这算不算偷盗?

答:食物属于献佛物。这类物品,佛本来是不用的,供佛就是为了表达我们的心意。这样佛受用过了,我们就可以自己取用了。

同时,如律文中说的,第四种献佛物是“开侍卫者用之”,开缘侍卫的人可以用。对于自家的佛堂,我们自己就是香灯师,所以供完之后,我们可以任意支配使用,这是律上明文规定的,侍卫者本来就是可以用的。

另外,有法师开示,在供养的时候,就观想祈请佛菩萨加持,希望通过这样的供养,一方面培福,另一方面,祈求佛菩萨加持,让我们受用以后身体健康之类的。取用的时候,就观想佛菩萨已经加持给我们了,这样也可以。

问:如果新衣服先供佛后,我们再取用,算是犯盗吗?

答:这要分两种情况。若本来就是用于供佛的衣服,那属于佛受用物,不能随便取用。

如果是我们自己的俗服,这类衣服佛菩萨是不会穿的,只是穿之前先供养一下。或者我们可以在供养的时候观想,这不是供养给佛菩萨穿的,只是请诸佛菩萨加持一下。

或者如律上所说,我们可以转想,供养佛后,就是属于佛的,作为佛弟子,我穿着它,就像父母给我们的东西一样,把它作为佛恩赐给我们的东西,来好好受持它。

问:本来发心供佛的东西,没有实际供养之前,是否可以转供僧?

答:不可以。既然已经发心供佛,那它就是属佛物了。所以以后要供养三宝之前,要想清楚,因为供养后,属数永定,不能改变。

问:家里供佛的食物、水果,撤下来时,是否有什么仪轨?

答:不用,直接撤下来就可以了。坊间流传着诸如《赎果偈》之类的,在藏经中都是没有的,恐怕是后人编造的,也与戒律不合。

问:我们平时做笔记,常常会写到佛菩萨的名号,这些纸应该怎样处理?

答:这些都属于法宝物,要很谨慎地处理。就如笔记,很乱,不可能跟他人结缘,按照印光大师的开示,可以自己在家把它焚化,再把灰放在人踏不到的地方,也可以拿到寺院的香炉火化。

问:家里请的佛像,是否一定要装藏或开光?应当怎样如法装藏?

答:装藏是藏传佛教的习俗,汉传的佛像,从古到今都没有装藏。有因缘装藏也可以,没有因缘装藏或开光,直接供佛像也很好,一样有感应。佛像代表佛的法身,只要以虔诚恭敬,就可以获得加持力。

有位藏传的仁波切就曾告诉我,不要随便装藏,装藏要如法,如果不如法,还不如不装,否则比没有装藏更糟糕。因为装藏有复杂的仪轨,还有所取的材料,都是很讲究的。如果请真正有修行的喇嘛或仁波切,根据仪规很如法地去装藏,那么这种装藏是好的,有装藏的加持力;如果他装藏的东西或仪轨是不如法的,那装藏的佛像反而会带来问题。而且,仁波切说:装藏后的佛像更有灵性,如果装藏之后,长时间不去礼拜的话,就会有鬼神进驻,那就很不好了,所以没有把握就不要装藏。

看到很多杂志和网络上发布的信息,不要急着照做,因为现在很多做法,看似很有创意,但是不符合佛法的。

问:很多人供品都供好几天,才撤下来,这样行不行?

答:当然不行,食物你可以只供十几分钟、二十分钟。但中午前一定要撤下来。

问:食品如果不是每天供,行不行?

答:食品可以不用每天供养,比如初一、十五供养就好了。但清水要天天供、天天换。早上供新煮的开水,不能从家里的茶壶倒。每天早上装水供养,晚课前后可以把它撤下来,撤下来之后,供水的空杯不要放在佛桌上,包括供水、供菜、供饭的空杯,不供时就把它放到旁边去,不要放在佛桌上,供空杯,以后会没有福报。

问:水也是中午之前撤下来吗?我们供矿泉水可以吗?

答:水是晚课前后撤下来,或者是晚课后不撤,第二天清晨换水也可以。供矿泉水可以,但那矿泉水不能是你要喝的,要专门放一瓶供佛用。如果条件许可的话,就每天从水龙头接新水烧开,不要到厕所接水,要到干净的地方接水,把它烧开后供佛。如果供佛的水杯有盖子的话,把它盖起来,不让灰尘掉入。

问:供过佛的水,我们自己喝,或者浇花都可以吗?

答:可以自己喝,但浇花太可惜了,供佛的水有加持力,就算自己不喝,把它拿出去撒到地面上,布施给众生,观想并咒愿:愿一切见闻觉知此水的众生,包括一切鬼神、蚂蚁等等,都能离苦得乐。这样咒愿后,撒出去供养众生也很好。

问:有些门票上印有佛塔,佛塔是跟佛的受用物一样处理吗?

答:画的佛塔、佛像都是受用物,它的处理方式跟佛受用物一样,要很谨慎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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