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7-Fo专题
第八课 问答释疑
在本课中,讨论一些可能会影响我们得到戒体的问题。
甲一、三归
▲《羯磨注》云:“此但受归法,无有戒法。故《母论》云:‘三归下有所加,得归及戒,若无加者,有归无戒’。”
“此但受归法,无有戒法”。三归依又称为“反邪三归”,是指我们在佛前立下誓愿:从今天开始,我要以三宝为导师,祈求三宝的救护,乃至最后我要成就三宝的功德,将过去一片狼藉的生命,转向三宝的境界,从此趣向大光明。
当然,这不只是泛泛的誓言,在受戒时因为有三宝力量的加持,所以在心中可以成就三归依戒体的种子。它一样是戒体的种子,只是它只属于反邪归依之法,并没有戒法。
有人会担心,归依之后我还可不可以吃荤呢?这当然是可以的。受三归并没有强迫一定要吃素,即使杀盗淫妄的事情,也是允许慢慢地断除。所以它不像五戒有戒法的约束。
“故《母论》云”。《母论》就是《毗尼母论》,它说:“三归下有所加,得归及戒”,这是说,我们在念“归誓”时念:“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尽形寿为五戒优婆塞。”若后面加上了“尽形寿”、“为五戒优婆塞”这两句,就同时成就三归和五戒,成为“五戒三归”,所以说“三归下有所加,得归及戒”。
“若无加者,有归无戒”。若只念“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没有后面的“尽形寿为五戒优婆塞”,则只成就三归依,而没有戒法。
所以,若只是受三归依,则没有任何的戒法约束,唯一的要求就是要以三宝为导师,不能去拜鬼神,不要听从邪法,不要亲近外道邪人,就是这几个限制。
▲《业疏》又云:“又问:‘得一年、半年受否’?答:‘得随日多少,受三归也’。”
有人会问:三归依可不可以只受一年或半年?后面回答:“得随日多少,受三归也。”就是说受三归依,可以随着个人心意,想受多少天都行,甚至乃至一刹那的念头,受持三归依也都很好。
以前我们佛学院的院长海公长老,就告诉学生说:“戒律的善法部分要尽量开缘,当然也不是乱开缘,但尽量让大家都能去受这个戒法。”所以不一定要把标准定得那么高,非得尽形寿,不一定的,三归依乃至只受几天都可以的。只要在心中种下三归依的种子,它就是金刚种子,能作为众生未来得度的一个因缘。乃至不是特别了解三归依,只要不毁谤,愿意受三归依都好。
就像佛陀时代有个老人,想到僧团出家,结果他次第地请五百阿罗汉为他剃度,那些阿罗汉用神通观察,他在八万大劫之内,都没有出家的善根,所以都不为他剃度。于是他在僧团外啼哭,这时佛陀过来了,明知故问:“老人家你为什么哭呢?”他说:“我想出家,大家都不让我出家,说我八万大劫之内,都没有出家的善根。”佛陀说:“我为你剃度,你有出家的善根。”后来他出家之后,果然很快就证果了。
阿罗汉们都很奇怪,心想:我们用神通观察他,八万大劫内都没有善根,为什么佛陀说他有善根,为他剃度,而且他还证果了呢?
佛陀说:“在八万大劫外,久远劫以前,这个人曾经做过樵夫。有一次他在山上砍柴遇到老虎,被老虎追赶,爬到树上去,内心非常惊恐,就念了一句‘南无佛’,他那时心中对三宝,生起了很强烈的归依的心,因此种下了金刚种子。在久远劫后的释迦牟尼佛时代,他就因为这个种子,开花结果,因此出家证果。”
所以只要能够尽量和三宝结善缘,都是好事。
▲《业疏》云:“五趣为言,皆得受也,除报重者。自余山间空远轻系地狱,皆成三归,除不解者。”
“五趣为言,皆得受也”。五趣就是六道,把阿修罗道合并到其他道去了。六道的众生都能受三归依。
“除报重者”,除了业障太重的,例如有邪见者,根本不想受;或是堕落地狱,一直承受着剧烈痛苦,而生不起祈求三宝的心,也就没有办法发起想受之心了。
因此所谓不能受,并不是有什么条件;而是他自己不能生起祈求三归之心,那就没办法了,这称为报重。
“自余山间空远轻系地狱,皆成三归”。自此以外,其余甚至像在人烟比较稀少的山间,或者是比较空旷偏远的海边,那些地狱当中最轻的轻系地狱的众生,只要没有苦到头脑一片混沌,都是可以成就三归依的。
因此所有的六道众生都能受三归依。这是第一,除报太重不能受。
第二、“除不解者”。“不解”就是不解法师语。比如说我们对美国人讲中文,他不明白我们讲的话,那也是没有办法。
比如畜生道,大部分就不解法师语,不过《梵网经菩萨戒》说:“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所以即使对不解语的畜生,也可以为它们授归依。为什么呢?为它们栽培佛法的善根,作为未来得度的因缘。
同时,畜生道的众生虽然现在愚痴,但是过去生可能也曾栽培过善种子,所以为它授三归依,有的还是能够领受的。据说唐朝智者大师放生的鱼,死了之后很多都变成出家人,在天台山国清寺禅堂修禅。就是因为智者大师在放生时,为它们说法,所以为它们种下圆顿种,才有这福德因缘,跳脱畜生道,来到国清寺禅堂修行。
以上属于三归依的问答部分,接着看五戒的问答:
甲二、五戒
现在关于戒律的解释很多,但是不管怎么说,都必须要有律藏的依据。它不像经论谈玄说妙,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不要违背义理都可以。“律唯佛制”,对戒律的解释,必须要以律典为根据。
首先看到第一段,关于“渐顿”的问题:
▲《业疏》云:“《成论》云,有人言,五戒木叉唯顿无渐,此事如何?”
《业疏》里记载“有人言”,有的人这么认为:“五戒木叉唯顿无渐”,五戒的波罗提木叉唯是顿受,没有渐受一二戒。“此事如何”,这是真的吗?
在此先解释下,什么叫“木叉”?戒有很多名字,波罗提木叉就是其中的一个。波罗提木叉翻译为“别解脱”或“保解脱”。
别解脱,是指受一条戒,就可以得到一部分的解脱。例如受不杀生戒,就可以解脱短命、多病的不可乐果报。受不邪淫戒,就可以解脱妻不贞良,或得不随意眷属的果报,因果是分开算的,所以称之为别解脱。
所谓保解脱,保就是保证,受戒之后保证趣向解脱,称为保解脱,这是波罗提木叉的两层意义。
接着谈五戒是否可以渐受,有人说五戒必须要一次性全受,不能渐受一两戒,那么律典怎么说呢?
事实上从佛陀灭度一百年后,佛法就开始分部派:从上座部、大众部分裂开始,接着又分出十八部或二十部等等。这些很多都是因为律学上的知见不同,而导致的分歧。因此律学本来就有很多不同的说法,而我们汉地主要是根据《四分律》的思想。
五戒必须全受,这是《萨婆多论》(即萨婆多部,依止《十诵律》、《萨婆多论》等)实法宗的思想。但是南山律所依的假名宗(即昙无德部,依止《四分律》、《成实论》等),就不是这样判定的:
▲《业疏》云:“《论》答:‘随受一二三,皆得律仪’。《善生》所列一分、二分、少分、多分、满分是也,准斯明渐。五师受一,得戒不疑。如薄俱罗唯受不杀例也。”
《成实论》回答:“五戒可以随你的心愿,受一戒、两戒、三戒都可以得到戒体。“律仪”,就是戒体。
例如五戒中,如果不杀生相对来说容易得多。纵然吃荤,只要不把活物带到家里自己杀。家里的蚂蚁、蟑螂,也不要用杀虫剂来杀害它们,那就可以先试试看。善法我们可以尽量地随学,都是好的。
“论”,是阿罗汉或者菩萨所造的,所以如果是谈戒律,它还必须有经典的根据,只有经典中佛陀所说的戒法,才是最原始的,也是最主要的根据。所以《成实论》引《善生经》中佛陀的开示作为证明。
《善生经》,就是《优婆塞戒经》。在《善生经》中说,受五戒当中的一条戒,名为一分优婆塞(优婆夷);受两条戒,名为二分;受一两戒名为少分;受三四条戒,名为多分;五戒全受,名为满分。所以在经典里,很明确地说明了,五戒可以只受一条、两条,那绝对是不会有错了。
“准斯明渐”,依着《善生经》的证明,我们知道五戒是可以渐受的,所以说“五师受一,得戒不疑”,即使是请五位法师,各为我们授一条戒,都可以得到五戒的戒体。
不过三归依要一次全部受。不能说我只归依佛,对法没兴趣,对出家人更没信心,那不行!三归依——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缺一不可,要同时受的!
以上是举经论来证明。接着举实例来证明:“如薄俱罗唯受不杀例也”。佛陀时代的薄俱罗尊者,他老人家一生都不生病,而且寿命特别长,活了一百六十岁。而且他还有“五不死报”,刚出生的时候,他后母想杀害他,结果不论是火烧、汤煮、水淹、鱼吞、刀刃……都伤不了他,为什么?因为他过去生,曾经很虔诚恭敬地,就受了个不杀生戒,所以感召到未来,生生世世都不生病,乃至在释迦牟尼佛的时代,有这么殊胜的果报。
以上是谈渐受、顿受的问题。接着讨论“延促”,受五戒可否只受几天的问题:
▲《业疏》云:“如《多》《杂》二论解云:‘五戒一受佛制定,故必须尽形,八戒必一日夜不可乖也’。如《成实》中:‘亦随日受,乃至尽形’。”
如实法宗的《萨婆多论》、《杂心论》所说,五戒必须一受就是一生,这是佛制定的戒法,所以必须尽形寿地受持。而八关斋戒必定一次,只能受一日一夜,这是不可乖违的。
但是根据南山律所依的假名宗,《成实论》的说法,不论是五戒还是八关斋戒,受持的时间,短至一日夜,甚至半日半夜,多到尽形寿,是可以开缘的。
我们一般受戒时,根据仪轨会念:“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但就理论上来说,受五戒时即使你念“我一日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为五戒优婆塞(优婆夷)”,也是可以的。
就像有的人他“过午不食”这条戒,可能一时持不了,他也可以选择半日半夜,也就是十二小时受八关斋戒。当然我们一般是不这么做的,不过如果迫不得已,乃至受半日半夜都好,善法是尽量开缘的。
当然,开缘的前提不是因为懈怠,而是很有心想受八关斋戒,只是客观的条件不允许才开缘,不是给自己的懈怠找理由。
我们举个公案:佛陀时代有个沙门叫亿耳,他没有出家的时候,曾经跟着一群商人到大海里面去采宝。采宝回来的途中经过一个小岛,他就去岛上游览。其他商人就起了贪心,把他放逐在这个小岛上,弃他而去。结果这个亿耳就只好沿着小岛,找回家的路。
走着走着,他看到有一个人,这个人白天非常快乐,很多的婇女(宫女)在身边唱歌、跳舞,吃很好的饮食,受用种种快乐的境界,到了晚上,突然整个境界全变了,很多狗啊等等的动物来撕咬他的肉,把他咬成碎块。到了白天,他又开始受这种五欲的快乐。
亿耳觉得奇怪:这个人怎么果报差距这么大。他就问这个人。这个人就说,他过去生也曾经信佛,但是他有个坏习惯:喜欢邪淫。有一天,有一位尊者告诉他说:“某某人啊,你这样不好,你这样邪淫,以后会堕到地狱里面去的。”这个人说:“我也知道这不好,但是我已经习惯了,怎么办呢?”尊者就问他说:“你一般邪淫都是在白天还是晚上?”他说是晚上。尊者说:“好,那你白天受五戒,晚上你控制不住习气就舍戒。白天不做邪淫的时候,你就清净地持五戒。”所以他就因为白天持五戒,感召到现在白天受种种五欲的快乐,而也因为晚上邪淫,感召到现在晚上就受地狱的果报。所以因果是分开算的,很清楚的。
这个亿耳走着走着,又看到一个人。这个人刚好反过来,白天被狮子虎狼把身体撕咬成碎片,到了晚上,却受五欲的快乐。他就问这个人:“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果报?”
那个人跟他说:“我过去生是个做屠宰业的旃陀罗,专门杀猪杀羊。有一天,有个尊者来告诉我说:‘某某人啊,你这个业非常不好,将来要堕入地狱。’”他说:“我也知道这非常不好,但是我们家就是靠这个过活,我要是不做这个,我怎么办?”那尊者就问他说:“你一般是什么时候屠宰?”他说:“我都是白天啊,晚上下班休息就不做了。”那尊者就跟他说:“那么你晚上就清净地受持五戒,白天就管不了了。”他就按照这个方法去受持。结果现在果报现前,因为过去白天屠宰,所以白天受地狱的痛苦,也因为过去晚上清净地持五戒,所以现在晚上受种种五欲的快乐。
所以从这个例子可见,五戒也是可以受半日半夜的。不过这是很特殊的例子,那是实在没有办法才能这么受的。
接着看下一段,关于“具支”的问题:
▲《事钞》云:“《智论》。问:‘口中四过,何为但有妄语’?”
口的四过包括:妄言、绮语、两舌、恶口。
绮语:就是说一些使人动念、没有意义的玩笑话,或者是一些浮华不实的话。
恶口:就是讲一些很粗暴的话、骂人的话。
两舌:又称为离间语,是说种种挑拨离间的话。
口业的过失有四种,为什么在制五戒的时候,就只制不妄语这条戒呢?
| 答 | 正答 | 但举妄语,余三并摄。 |
|---|---|---|
| 转释 | 又佛法贵实语,故在先摄也。 |
首先是“正答”:我们在受不妄语这条戒的时候,“余三并摄”,绮语、两舌、恶口都摄在里面了。所以不要认为我受不妄语戒,就只是不打妄语而已,如果犯绮语、两舌、恶口,一样要结中品或者下品罪的。
那为什么只举妄语呢?后面“转释”:“佛法贵真实语”。因为佛陀是真语者、实语者,所以佛法强调要说真语,不可打妄语,因此把妄语提出来作为代表,也就把绮语、两舌、恶口都包含在里面了。
这是关于具支的问题,接着下一段,关于“自誓受”的问题:
▲业疏云:“如律文中,皆自誓受者。《多论》文云:‘听五众受’。两俱得也。”
“律文”,就是《四分律》,为南山律所宗。在《四分律》中,允许自誓受。所谓的“自誓受”,是说在三宝前依着仪轨,自己照着念来受持。
《多论》,就是实法宗的《萨婆多论》,它说:“听五众受”,只听许由出家五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授五戒。
“两俱得也”。道宣律祖总结,这两种说法都对。这怎么会通呢?如果千里内没有合适的师长,可以为我们授戒的话,那么自誓受是可以开许的。
例如在国内的偏远地区,或者出国了,方圆五百里内,可能都没有出家众,或者没有懂得授戒法的出家众,那就允许开缘。或者有的都市虽然佛寺也很多,但是平常不传五戒,只是统一每年的某几日传戒,在中间没有遇到法会,却很想受戒,也允许自己在佛前自誓受。
在佛前自誓受,就是根据受戒仪轨来念,尤其在念到三归依时,必须如前面所说的方法,去观想发愿,差别只是没有师长在面前授而已。
另外,假设遇到急难的因缘,心想:人身难得,佛法难闻。遇到难缘,可能生命随时都会有危险了,因此非常想受戒。在这种急迫的情况下,他乃至心念、口言,“我弟子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为五戒优婆塞(优婆夷)”,或者为八戒优婆塞(优婆夷)(三说),也可以成就戒体,事后再依照仪轨补受。
或者例如一大早必须要赶快出门,来不及受,可以先在心中忆念,“我弟子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为五戒优婆塞(优婆夷)”,或者为八戒优婆塞(优婆夷)(三说),下午忙完了,再回来补受也行,这称为自誓受。
所以正常情况,是请出家五众来授。如果有难缘的话,可以允许自己在佛前自誓受。甚至很急迫的情况,可以心念口言三归依,过后再补受。
佛陀对善法的态度是尽量开缘的,只要以律文为依据,若真的是很想受戒,却有障碍的话,佛陀还是开许的。
最后一段,关于“重受”的问题:
▲《业疏》云:“若准《多论》,不得重受。”
在《萨婆多论》中,规定是不能重受的。如南传、藏传的系统,就认为不能重受,他们觉得这样没有意义,因为戒是定死的。
▲《业疏》云:“依《成实》、《四分》,俱开重受。故末利夫人第二第三重受五戒,即其证也。”
依假名宗的《成实论》;以及更重要的,由佛陀亲口宣说的《四分律》,都是开许重受的。
我们思维一个道理:前面所说戒体的概念。戒体是我们在登坛受戒时,因为心境相合,在阿赖耶识里面,所熏下的一个善种子。既然是阿赖耶识的种子,那么反复熏习,自然是没问题,甚至应该会更好。
就像我们的烦恼种子,为什么不去对治,它就会越来越厉害?因为不断地熏习嘛!既然种子会受熏习,戒体本身就是一个种子,它自然也是可以受熏习的。
那怎么熏习呢?第一是护持这个戒体。当面对染污境界时,戒体会发挥出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我们就随顺它,不去造恶业。于是我们护戒的善行,就会反熏戒体的种子,使它的力量更强大,这是一种熏习的方法。
第二个熏习的方法,就是重新受戒。例如过去受戒不如法,或者受戒之后,没有好好护持,因此再也感觉不到身心中,有任何戒体的力量。这时就应当再次受戒,把戒体补强一下。
所以重受是允许的,而且是很好的。如果有因缘的话,我们可以再次于佛前重新发心受戒,来熏戒体的种子,增强它的力量。
后面接着引《四分律藏》的实例,来证明重受是可以开许的。在《四分律藏》中记载,佛陀为末利夫人作种种开示后,末利夫人听了很欢喜,就在佛前宣誓:“弟子从今以后尽形寿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尽形寿受持五戒,为五戒优婆夷。”佛陀默许了。
佛陀又再为她说种种开示,末利夫人因为感动,所以又第二次、第三次在佛前宣誓:“我弟子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为五戒优婆夷,尽形寿受持。”佛陀也都默许了。这就证明,五戒或者八关斋戒,乃至菩萨戒等,都一样是允许重受的。
弘一大师将上述内容,总结为“表8-1” :
表8-1
| 多宗 | 成宗 | |
|---|---|---|
| 一、对趣 | 余道众生不得戒 | 余道众生得戒 |
| 二、渐顿 | 不具受不得戒 | 不具受得戒 |
| 三、延促 | 五戒必尽形八戒必一日夜 | 延促任意皆得 |
| 四、具支 | 但发四支 | 皆发七支 |
| 五、自誓 | 定从他受 | 开自誓受 |
| 六、重受 | 不重受 | 开重受 |
五戒的问题讨论完了,接着我们讨论八戒的部分:
甲三、八戒
▲《羯磨注》云:“《俱舍论》云:‘若先作意于斋日受者,虽食竟亦得’。”
根据《俱舍论》里面的说法,若事先作意在六斋日或十斋日要受八关斋戒,当天早上来不及受,午斋之后再来补受亦得,也能得戒。
例如今天是斋戒日,但是早上出门前,受八关斋戒来不及了,因此先作意一下:“我今天要受八关斋戒”,同时心中再作意,念三归依:“弟子某甲尽形寿归依佛、尽形寿归依法、尽形寿归依僧,为八戒优婆塞(优婆夷)”(三说),此时就开始持戒。到了“食竟”,就是午斋之后,下午或傍晚再补受,这时也可以得到戒体,之前所有的持戒功德,都还是有的。
▲《业疏》云:“若将欲受,难事不得。待难解已,受者亦成。”
若想要受八关斋戒,但“难事不得”,比如说急着要出门,或者有人阻碍,这时没有办法在佛前正式地受八关斋戒,“待难解已,受者亦成”,可以先作意,现在要受八关斋戒,心念三遍三归依。等到难解之后,比如说急事办完,或阻挡你的人离开了,再来补受,也是可以的。
▲《事钞》云:“《善生》:‘受八戒不得多,唯独受’。”
《善生经》说:受八戒的话,不可以很多人一起受。为什么?因为怕人多时心散乱。八关斋戒等于是在家人的出家戒法,特别重要、特别尊重。所以当心散乱的时候影响得戒,对未来的解脱影响很大,所以不允许。
但是一样可以开缘,就是说虽然是大众一起受,但是规矩很严谨,不会构成干扰的话,这是允许开缘的。
例如佛寺举行八关斋戒的法会,大家在一起受,都很守规矩,也都很虔诚恭敬地求戒、观想,一切都很如法。那么跟大家在一起,不仅不受干扰,反而觉得更加摄心,这样一起受是可以的。
| 《业疏》云 | 明成否 | “《善生》云:若诸贵人常敕作恶。若欲受斋,先遮断已,后方成就。若不遮者,则不成也。 |
|---|---|---|
| 遮 疑 | 《成实》云:有人依官旧法,或为强力令害众生,谓无罪者,亦得杀罪,以缘具故。” |
《善生经》说:“若诸贵人”,贵人,就是大官,“常敕作恶”,常常要求我们去造恶业,比如打人,或者杀鸡杀鸭等等。如果这一天要受八关斋戒的话,必须要先遮断,不行这个恶法,戒体才能够成就。
当然,八关斋戒本身就不允许造作这些恶法。例如打人,八关斋戒虽然没有“不能打人”这一条,但是我们知道,“斋”是清净的意思,打人的业就不是清净的。所以八关斋戒除了八戒之外,还要守住六念,即使戒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只要是会影响内心清净的事,都必须要遮断,受戒才能够成就。若不遮止的话,这个戒就不能成就,这是第一段“明成否”。
再看下一段“遮疑”:
《成实论》说:“有人依官旧法。”“依官旧法”就是依着政府的法令。“或为强力”,“强力”指的是一些达官显贵。有人依着政府的法令,或依长官的命令来杀害众生,他认为这是被强迫的,无罪;但事实上“亦得杀罪”。纵然是被强迫杀生,就制教的律典来说,也是犯了杀戒。为什么?因为杀生的五缘具足:是人、人想、具杀心、兴方便、对方命断,虽然是被迫的,一样犯杀罪。就像世间的刽子手执行枪决的命令,就制教来说,也是犯杀戒的。
我们判定犯罪与否,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如果就制教罪来说,这是绝对犯戒的。因为制教是只要具缘,不管动机好坏,都一样犯了杀戒。
第二就业道罪来说,同样是犯了杀戒,但是动机不同,所结的业道罪也不同。例如主动的杀生,跟被迫杀生,这个业是不一样的。
世间人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造业的情况,例如被迫做杀盗淫妄的事情,当然能避则避;真的避不开,至少在造业时要有惭愧心、忏悔心,不要随喜。心中要想:我怎么会生长在这样的环境,必须要造恶业!有惭愧心、忏悔心,即使就制教罪来说同样结杀罪,但是业道罪就会比较轻。
| 《业疏》云 | 身口犯 | “若已受斋。鞭打众生,虽即日不行,待明当作,皆斋不净。以要言之,若身口作非威仪事,即名不净。 |
|---|---|---|
| 意 犯 | 若心起贪瞋害觉,虽不破斋,斋不清净, | |
| 止 犯 | 若不修六念等,亦名不净。” |
先明“身口犯”。我们一定要知道,受八关斋戒时,不仅不能造作不清净的业,甚至不能在当天计划未来要造不清净的业。例如已经受八关斋戒了,却要鞭打众生,比如家里小孩子不听话,想着今天受戒了不打,明天再打,这也是斋戒不清净。凡是计划着受戒过后,要怎么放逸,虽然当下还不至于失去戒体,但都是斋戒不清净,这点我们要特别注意。
“以要言之”。总的来说,若是身口作非威仪的事情,都称为不清净。不管你当下做,或者计划做,都是不清净。例如现在在佛寺受八关斋戒,心里想着等斋戒完,我要上哪儿去玩,这个时候斋戒就不清净了,那很可惜。
“若心起贪瞋害觉”。“觉”就是想法。若是因为贪瞋,而生起害他的想法,虽然没有破斋,但是斋也是不清净的。所以我们受八关斋戒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起心动念,不要起贪瞋的念头。要依着八法跟六念修行,来摄住我们的心。
六念中的“念佛”,就是念佛的功德、念佛的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念佛化身的功德、报身的功德:念阿弥陀佛的名号,也就是在赞叹阿弥陀佛无量光、无量寿的功德,因此可以称为念佛。
“念法”:就是心中忆念佛陀的正法。
“念僧”:就是观察僧宝有大威德,所以我们应当要随学僧的功德。
“念施”:就是忆念布施可以成就大福报,使我们的修行减少很多障碍。
“念戒”:戒是出世解脱之要,所以要忆念这个戒法。
“念天”:思维天的功德是怎么来的呢?是透过持戒、修福而来的,所以我们也应当持戒修福,未来才能得到天的果报。这是依声闻法比较狭隘的说法。如果就大乘广义的说法,这个天还包括第一义天。因为天是光明的意思,第一义天实相之理是大光明的境界,所以要忆念实相。
修习六念,总的来说就是心中要常常保持正念。当解、行并进时,也就是在修六念了。
以上将有关受戒的“问答释疑”解释完了,相信大家对于受戒时,到底成就与否,应该大致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