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s:证券法与税法的取舍?
ICOs:证券法与税法的取舍?
原文:https://medium.com/hackernoon/icos-trade-offs-between-securities-and-tax-law-ee7090421c3b

最初的硬币发行( ICOs )已经成为 2017 年加密货币市场的一个定义性特征。虽然最近有关于 ico 的证券法后果的监管指南,但其与税法的相互作用仍未得到充分探讨。
尽管 ico 受到了寻求为创新项目筹集资金的企业家的欢迎,但世界各地对 ico 的监管仍不完善和不明确。一些司法管辖区(包括美国和中国的主要市场)寻求更密切地监管 ico,并有可能结束 2016 年和 2017 年的“狂野西部”时代。
特别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根据加密货币和发行的代币可能是证券(因此受到严格监管)来监管一些 ico 的举措引起了很多关注。虽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没有将此作为硬性规定应用于所有 ICO,但它应该提醒那些考虑 ICO 的人,确保他们仔细考虑 ICO 可能引发的法律和监管问题。遵守美国证券法规可能会很麻烦,因此一些 ICO 玩家的“默认”立场是将通过 ICO 发行的代币定性为类似于无形商品或权利束的东西,以便超越严格的证券法。
然而,这种方法可能存在未考虑的税收权衡。
当一个实体通过传统的首次公开募股或资本筹集筹集资金时,从这一过程中获得的资金通常被理解为债务或股权。通过这种过程收到的债务或股权通常不需要纳税,因为金额不被定性为收入——部分是因为债务或股权的发行人期望从他们的投资中获得回报。但是,如果在 ICO 期间对作为证券的代币采取强硬路线,最终结果是 ICO 可能反而充当无形商品或权利包的“预售”,其中任何一种都可能在世界各地的许多司法管辖区被征收所得税(甚至不考虑潜在的增值税( VAT )后果!).
在监管者开始采取的与其他更标准的众筹安排相关的方法中,可以看到相似之处。如果安排中的“投资者”从发行实体获得某些东西以换取其资金的权利有限,则众筹安排不是债务或股权问题。一些监管机构提供了指导意见,建议该金额可以是必须缴纳所得税的“收入”(例如,美国的联邦所得税税率为 35%)。
此外,当您考虑到开发项目的大部分费用可能会在团队和技术建立后的几年中产生,因此无法抵消通过 ICO 筹集的初始金额的所得税时,开始变得明显的是,将 ICO 令牌描述为证券以外的东西并不是它最初可能出现的灵丹妙药!
Lupercal Capital 是一家独立的加密货币咨询公司。如果你是一家加密货币初创公司,或者正在考虑首次发行硬币( ICO ,我们很乐意与你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