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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相关评论64-倪墨炎《鲁迅与邵洵美的纠葛》

  作者: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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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与邵洵美的纠葛
对张芙鸣先生《诗人邵洵美的命运》的回应之二

□倪墨炎

  邵洵美拜托贾植芳代为申明的第二件事是:他的文章实实在在是
自己写的,但鲁迅听信流言,说他是“捐班”,是花钱雇人代写的。
但经笔者查核,这也是子虚乌有的事,鲁迅从来没有说过邵的文章
“是花钱雇人代写的”。

  鲁迅和邵是有纠葛的。一般人乃至有些研究者以为,因为邵是富
豪孙婿,有钱,所以鲁迅的匕首和投枪就对准了他。其实不是这样。
要说纠葛,倒是邵洵美先惹人家的。1933年8月,在他的第一出版社出
版的《十日谈》第二期,他写了篇大文,批评起“文人无行”来了。
他所批评的“无行”的“文人”是什么人呢?这只要读几句他所写的
文字便明白了:“……其所以为文人之故,总是因为没有饭吃,或是
有了饭吃不饱。因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
钱。一枝笔,一些墨,几张稿纸,便是你所要预备的一切。呒本生意,
人人想做,所以便多了。此乃是没有职业才做文人的事实。”“我们
的文坛便是由这种文人组织成的。”“谁知既为文人矣。便将被目为
文人;既被目为文人矣,便再没有职业可得,这般东西便永远在文坛
里胡闹。”邵洵美的说法与梁实秋的观点如出一辙。梁实秋信奉“资
产是文明的基础”的主张,认为文学是属于“有产的少数人”的:
“好的作品永远是少数人的专利品,大多数永远是蠢的永远是与文学
无缘的。”穷小子而要登上文坛,就必然“在文坛里胡闹”了。

  对于邵洵美的说法首先写文章批评的,是杭州邮局小职员卜成中,
笔名孙用。他既非左联成员,更无党派所属。不过文章发表出来,仍
是鲁迅在他前面一天。卜在申报《自由谈》上发表的《“满意”和
“写不出”》中认为:“对于一切都满意的人,写不出文章来,是当
然的。所以,创作是苦闷的象征。”他和邵洵美的见解是一百八十度
相反,他认为只有对现实不满的人,才写得出文章。所以他又写道:
“仰仗祖宗的遗产和老婆的妆奁而享福着的公子哥儿还有什么不满呢?”
因而他们必然“写不出”。“写不出,那就不必来献丑罢,还是去干
那老行当,去调脂弄粉,做些似通非通,吟风弄月的歪诗,窃取‘诗
人’的名号自娱吧!”这位自学成才的邮局小职员写得直白了些。

  对于邵洵美的高论鲁迅写了两篇文章。在此之前,鲁迅只在《看
萧和“看萧的人们”记》中提到过邵洵美,称之为“有美男子之誉的
邵洵美”,可说是中性的用语,这说明鲁迅本来是不会无缘无故地去
惹邵洵美的。这次鲁迅的第一篇文章是《各种捐班》。文章开头就说:
“清朝的中叶,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现在则连做“文人
学士”和“文学家”也可以“捐班”。“开宗明义第一章,自然是要
有钱。”怎样才能捐做“文学家”呢?“只要开一只书店,拉几个作
家,雇一些帮闲,出一种小报,‘今天天气好’是也须会说的,就写
了出来,印了上去,交给报贩,不消一年半载,包管成功。”你说做
文人是“呒本钱生意”,其实也得“投资”呢!文中的“雇一些帮闲”
是指书店、小报的编辑之类。鲁迅的整篇文章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字明
说或暗示邵洵美的文章“是雇人代写的”。

  鲁迅的第二篇文章是《登龙术拾遗》。正好在邵洵美办的书店当
编辑的章克标先生写了一部《文坛登龙术》,其中说什么“登龙是可
以当作乘龙解的”,“平常乘龙就是女婿的意思”等等,合该给鲁迅
做文章。鲁迅说做女婿而登文坛的要术是:“要登文坛,须阔太太,
遗产必需,官司莫怕。穷小子想爬上文坛去,有时虽然会侥幸,终究
是很费力气的;做些随笔或茶话之类,或者也能够捞几文钱,但究竟
随人俯仰。最好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作文学资本,笑
骂随他笑骂,恶作我自印之。”鲁迅的这些话,当然是针对“饭吃不
饱”的“这般东西”却“在文坛里胡闹”的说法而来的。但鲁迅在这
里只说“恶作我自印之”,一字也没有说到“雇人代写”的话。

  就在写《登龙术拾遗》的同一天,鲁迅又写《帮闲法发隐》一文。
有人以为这帮闲是指章克标,其实不是的,仍是指邵洵美。你很不赞
成“饭吃不饱”的人“在文坛里胡闹”,那么很富有的你又在文坛里
干了些什么呢?充共量不过是“戏场里失了火”却还“在台前说笑、
打浑的丑角”。所以鲁迅说“七日一报,十日一谈,收罗废料,装进
读者的脑子里去,看过一年半载,就满脑都是某阔人如何摸牌,某明
星如何打嚏的典故。开心是自然也开心的。但是,人世却也要完结在
这些欢迎开心的开心的人们之中的罢。”鲁迅在这里只是说《十日谈》
“搜罗废料”,却并不说“雇人代写”。

  因为《中央日报》接连发表文章很为“女婿”打抱不平,鲁迅在
《新秋杂识(三)、《文床秋梦》、《“滑稽”例解》等文中指名或
不指名的带及邵洵美,但内容都不出“文人无行”议论的范围。

  在邵洵美、章克标编的《人言》周刊上,刊载了鲁迅在日本《改
造》月刊上发表的三篇杂文之一的《谈监狱》的中译文,并加上了编
者案语,鲁迅与邵洵美的纠葛可说是上了一个新台阶。那编者案语说:
“鲁迅先生的文章,最近是在查禁之例。此文译自日文,当可逃避军
事裁判。”又说:“鲁迅先生本来文章极好,强辞夺理亦能说得头头
是道,但统观此文,则意气多于言论,捏造多于实证,若非译笔错误,
则此种态度实为我所不取也。”鲁迅在《<准风月谈>后记》中,将
《论监狱》的中译文、译者给编者的信并附白、编者案语,全文录下,
并指出:译者“姓虽然冒充了日本人,译文却实在不高明,学力不过
如邵府帮闲专家章克标先生的程度”。鲁迅1934年6月2日致郑振铎信
中说:“章颇恶劣,因我在国外发表文章,而以军事裁判暗示当局者,
亦此人也。”这样说来,《论监狱》译者、译者给编者信并附白、编
者案语的作者,都是章克标,一身而三任也。文章是章克标译的,署
的是化名;章克标是《人言》编者之一,写编者案语是他的权利和义
务。所有这一切都说不上邵洵美“雇人代写”,鲁迅也没有这样去说。

  这以后,鲁迅在《中秋二愿》、《<且介亭杂文>序言》、《<
且介亭杂文二集>序言》、《六论文人相轻———二卖》、《<引玉
集>后记》等文中指名或不指名的涉及邵洵美,这是因为《十日谈》、
《人言》中也常有一些攻击性的文字,但与“雇人代写”无涉。

  或许在鲁迅的头脑里根本没有“邵洵美的文章是雇人代写的”想
法。在他看来是些“今天天气好”的文字或直接称之为“恶作”的东
西,怎么会要“雇人代笔”呢?那么邵洵美怎么会耿耿于怀地认为鲁
迅听信流言说他“雇人代写”呢?很可能他只记着“捐班”二字,而
又把“捐班”的含义理解错了。“捐班”是指出钱买官的那些人,引
申为花钱当“文人学士”,出钱当“文学家”,但怎么也引申不到
“雇人代写”呀!

  张芙鸣在读了邵洵美狱中那段谈话后说:“鲁迅先生实在是冤枉
了邵洵美。”他还举出邵洵美在《诗二十五首》序言中的话,进一步
认为邵洵美“绝非一般‘捐客’所能企及”。似乎鲁迅不但说邵洵美
的“文章”是雇人代写,而且连“诗作”好像也是请人“捉刀代笔”
的了。这使鲁迅“听信流言”的罪孽的范围又大了一圈。但如果我们
知道鲁迅根本没有说过“雇人代写”的话,那么又是谁“实在是冤枉”
了谁呢?

  邵洵美在五十年代的牢里回忆三十年代的事,中间隔了二十多年;
贾植芳在八十年代凭回忆写了邵洵美的谈话,中间又隔了三十多年。
像三脚跳似地跳过半个多世纪的回忆之回忆,出点差错,应该是意料
中的事。张芙鸣的吃亏之处在于没有对回忆文进行核实,他至少应该
翻一翻《各种捐班》,或许就会产生疑问,但他没有去翻,以致他的
一些很有道理的见解建立在子虚乌有的基础上了。

  我有一个奢望:对与鲁迅有过纠葛的人,能有较深的了解。邵洵
美是我希望了解的一位。我读了他的著译,写了不值得称道的《邵洵
美的诗论》、《诗歌形式美的探求者:邵洵美》等文,发表后已编入
我的不必多提的小书中。他在二十年代后期办的金屋书店,他经营新
月书店期间,他在三十年代办的上海时代图书公司,都出版过一些好
书。1928年夏衍在上海生活困难,托人将译稿介绍邵洵美,邵爽快地接
受了,并立即预付稿酬,解夏衍经济上的燃眉之急。新中国成立后,
邵洵美生活有了困难,夏衍不忘旧义,将他介绍给人民文学出版社,
并预付他译稿的稿酬。但到1957年他译的雪莱的诗剧《解放了的普罗
密修斯》出版后不久,他被捕了。他与夏衍相隔三十年间的相互帮助,
贾先生的回忆文、夏衍的《懒寻旧梦录》、金屋书店出版史料、人民
文学出版社史料,可以互相印证。解放战争期间,毛泽东的《新民主
主义论》的英译本在上海印行,邵洵美冒着风险立下了汗马功劳。我
们应该还邵洵美的历史面貌,当然这必须建立在确凿的历史事实的基
础上。

  对于鲁迅和其他任何历史人物,我们也都应实事求是地还他的历
史面貌。

中华读书报 199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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