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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功效及禁忌11-12. 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

  作者: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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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

绒促性素 Chorionic Gondotrophin

【适应证】

(1)女性:①下丘脑-垂体功能低下或不协调的无排卵性不孕症,用以诱导排卵。常与氯米芬或尿促性素配合使用。②在助孕技术中与尿促性素配合,用于有正常排卵的妇女,以刺激超排卵。③用于黄体功能不全,先兆流产或习惯性流产。④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
(2)男性:①用于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的性腺功能减退和伴原发性精液异常的生育力低下。与促性素联合长期应用,可促使低促性腺激素男性性功能减低患者的精子形成。②用于促性腺激素垂体功能不足导致的青春期延缓。③用于非解剖梗阻的隐肇症。④用于检查睾丸间质细胞功能。

【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应慎用:①癫痛。②偏头痛。③哮喘。④心脏病。⑤高血压。⑥肾功能损害。
(2)对妊娠的影响:①用本药促排卵可增加多胎率,从而使胎儿发育不成熟,并有发生早产的可能。②使用本药后妊娠,虽有死胎或先天性畸形的报道,但末证实与本药有直接关系。③本药仅用于黄体阶段支持,不能用于妊娠期间。④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X级。
(3)本药不能用于哺乳期妇女。
(4)本药对检验值或诊断影响为:①妊娠试验可出现假阳性,故应在用药10日后进行检查。②可使尿17-酮类固醇及其他街体激素的分泌增加。
(5)用药期间需注意以下随访检查:①用于诱导排卵时:a.用药前应做盆腔检查及B超检查估计卵巢人小及卵泡发育境况。b.雌激素浓度开始上升后,应每日B超检查,直到停用本药后2周,以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的发生。c.每日测量基础体温,如有排卵可出现双相体温。d.在用尿促性素1周后,须每日测尿雌激素量,在雌激素高峰出现后24小时开始用本药,测定雌激素也可检测卵巢过度刺激剂的情况。e.测定孕酮和宫颈载液检查,有助于了解卵泡成熟程度或是否已有排卵。②用于男性性功能低下症:a.测定血清争酮水平,以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性腺功能低下,也可用于疗效评价。b.精子计数及精子活力的检测也可用于评价疗效。c.用于青春期前男孩,应定期监测骨骼成熟的情况。
(6)除了男性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为促发精子生成之外,其他情况本药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禁忌证】

(1)对本品过敏者。
(2)垂体增生或肿瘤。
(3)性早熟。
(4)诊断末明的阴道流血、子宫肌瘤、卵巢囊肿或卵巢肿人。
(5)血栓性静脉炎。
(6)男性前列腺癌或其他雄激素依赖性肿瘤。
(7)先天性性腺缺如或性腺切除术后。生殖系统炎性疾病时也不宜使用。

【不良反应】

(1)女性:①用于促排卵时,较多见诱发卵巢囊肿或轻至中度的卵巢肿人,并伴轻度胃胀、胃痛、下腹痛,一般可在23周内消退。少见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是由于血管通透性显著增高,使体液在胸腹腔和心包腔内迅速人量聚集,从而引起多种并发症(如血容量降低、电解质紊乱、血液浓缩、腹腔出血、血栓形成等)所致,临床表现为腹部或下腹剧烈疼痛、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气促、尿量减少、下肢水肿等。多发生在排卵后710日,也可在治疗结束后发生,此种反应后果严重,可危及生命。②进行助孕技术治疗的女性的流产率高于正常女性。
(2)男性:偶见乳腺发育;大剂量使用偶见水、钠储留(雄激素生成过量所致);青春期前男孩使用可引起骨髓早闭或性早熟,导致最终不能达到成人正常高度。(3)其他:偶有过敏反应。较少见乳房肿大、头痛、易激动、抑郁、易疲劳、小腿及(或)足部水肿、注射局部疼痛等。

【用法和用量】

(1)成人:肌内(或皮下)注射给药,①下丘脑一垂体功能低下或不协调的无排卵性不孕症:a.如与氯米芬配合,可在停用氯米芬后的第7日,一次肌注5000单位。b.如与尿促性素配合,应从月经周期第8周起B超监测卵泡发育,或进行尿雌激素测定,如卵泡平均直径达1820mm ,或尿雌激素高峰后24小时,则一次给予本品500010000单位,并建议患者在36小时内同房。②黄体功能不全:自排卵之日起,一次1500单位,隔日1次,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进行调整。妊娠后,须维持原剂量直至妊娠710周。③先兆性流产或习惯性流产:一次30005000单位,每12日1次共510次。 ④ 功能性子宫出血:一日3001500单位,连用35日。⑤助孕技术:用于刺激正常排卵的妇女超促排卵,常与尿促性素配合,从月经周期第8日起B超监测卵泡发育,当卵泡直径达1617mm时,注射本药500010000 单位,注射后3236小时取卵。⑥体外受精:于胚胎移植当日起,一次3000单位,每12日1次,共3次。⑦男性促性激素低下性不育症:一次2000单位,一周2次,持续36个月至睾丸体积达5ml,再同时注射本品及促卵泡成熟激素(FSH)各12.5单位,一周3次,约用12个月直至精子形成,配偶受孕。
(2)儿童:肌内(或皮下)注射给药,①青春期延缓:一次1500单位,一周2
3次,至少使用6个月。剂量可根据患者反应做相应调整。② 隐睾症:a.2岁以下:一次250单位,一周2次,使用6周;6岁以下:一次500~1000单位,一周2次,使用6周;6岁以上:一次1500单位,一周2次,使用6周。b.必要时可重复上述治疗。c.剂量可根据患者反应做相应调整。③男性发育迟缓者争丸功能测定:一次2000单位,一日1次,连续3日。

【制剂和规格】

注射用绒促性素: 2000单位。

二、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氢化可的松 Hvdrocortisone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氢化可的松注射液
英文名称:Hydrocortisone Injection
汉语拼音:Qinhuakedisong Zhushe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化可的松

【性状】

本品为微细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适应症】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垂体功能减退症,也用于过敏性和炎症性疾病,抢救危重中毒性感染。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日20~40mg,静脉滴注一次100mg,一日1次。临用前加25倍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同时加用维生素C0.5~1g。

【不良反应】

本品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一般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尤易发生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3.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禁忌】

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霉菌感染、水痘、麻疹,较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注意事项】

1.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本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2.对诊断的干扰:(1)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2)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3)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4)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5)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3.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反应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4.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2)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3)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4)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5)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其注意老年人。(6)用药过程中减量宜缓慢,不可突然停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2)哺乳期用药:由于本品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例外。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及糖尿病。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加重骨质疏松。

【药物相互作用】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本品致消化道溃疡作用。2.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3.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4.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5.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6.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本品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7.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本品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8.甲状腺激素可使本品代谢清除率增加,故与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合用,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9.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本品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10.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失常的发生。11.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症,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12.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13.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14.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15.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16.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17.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药物过量】

可引起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症。如及时发觉并停药症状可自行消退,症状严重者可行相应对症治疗。

【药理毒理】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素和抗休克作用。(1)抗炎作用:对除病毒外的各种病因引起的炎症均有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症状,亦可抑制炎症后期组织的修复,减少后遗症。(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质激素能提高机体的耐受能力,减轻细胞损伤,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还有扩张血管,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微循环作用。

【药代动力学】

半衰期(t1/2)1.3~1.9小时,蛋白结合率75%~96%,总清除率(CL)21~30L/小时。在肝脏中代谢灭活,只有少量皮质醇从尿中排出,其他代谢产物以葡萄糖醛酸结合或硫酸酯形式从肾脏排出。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泼尼松 Prednisone

【适应证】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
(1)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发性肌炎及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疾病。
(2)治疗各种急性严重细菌感染、风湿病、肾病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等。
(3)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瘫、粒细胞减少症的治疗。
(4)用于剥脱性皮炎、天疤疮、神经性皮炎、湿疹等严重皮肤病的治疗。
(5)用于器官移植的排斥反应。
(6)用于肿瘤如急性淋巴性自血病、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急性心力衰竭或其他心脏病。②糖尿病患者。③憩室炎患者。④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者。⑤高脂蛋自血症患者。⑥甲状腺功能减退者。⑦重症肌无力患者。⑧骨质疏松患者。⑨胃炎或食管炎患者。⑩肾功能不全或有结石者。⑩结核病患者。⑩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因本药需经肝脏代谢)。
(2)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愕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轻或死胎的发生率。妊娠期妇女慎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3)本药对儿童有以下影响:①儿童如长期使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因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②儿童或青少年长期使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因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后,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自内障的危险性增加。③儿童使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药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或体重而定外,更应当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患儿的治疗,其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生过量,尤其是婴幼儿和矮小或肥胖的患儿。
(4)老年患者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和骨质疏松,更年期后的女性发生骨质疏松的可能性更大。
(5)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愕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轻或死胎的发生率。孕妇不宜使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6)糖皮质激素的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如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因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分泌,可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抑制生长及肾上腺皮质功能等)。
(7)本药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①长期大剂量使用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阳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质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如青霉素皮试)等。②可使甲状腺131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素对促甲状腺素释放素刺激的反应,使 TRH 兴奋试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性腺素释放激素兴奋试验的结果。③使放射性核素脑和骨显像减弱或稀疏。
(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下列结果:①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糖尿病患者或有患糖尿病倾向者。②小儿应定期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③眼科检查,注意自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④血电解质和人便隐血。⑤血压和骨密度检查(尤其老年人)。

【禁忌证】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
(2)真菌和病毒感染患者。
(3)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神经病、电解质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

【不良反应】

(1)本药对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其不良反应。
(2)本药储钠作用较可的松相对较弱,一般不易引起电解质紊乱或水肿等不良反应。
(3)不良反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但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末见明显不良反应。
(4)人剂量或长期应用本类药物,可引起医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为满月脸、向心性肥胖、紫纹、出血倾向、座疮、糖尿病倾向(血糖升高)、高血压、骨质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等。
(5)血钙、血钾降低、广泛小动脉粥样硬化、下肢水肿、创口愈合不良、月经紊乱、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儿童生长发育受抑制以及精神症状(如欣快感、激动、不安、澹妄、定向力障碍等)。
(6)其他不良反应:肌无力、肌萎缩、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胰腺炎、水钠储留(血钠升高)、水肿、青光眼、自内障、眼压增高、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等。另外,使用糖皮质激素还可并发(或加重)感染。
(7)静脉迅速给予人剂量时可能发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表现为面部、鼻载膜及眼睑肿胀,尊麻疹、气短、胸闷、喘鸣等。
(8)用药后可见血胆固醇、血脂肪酸升高,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计数下降,多形核自细胞计数增加,血小板计数增加或下降。
(9)糖皮质激素停药后综合征可有以下各种不同的情况:①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轴功能减退,可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血压偏低。长期治疗后该轴功能的恢复一般需要9~12个月。②已被控制的疾病症状可于停药后重新出现。③有的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头痛、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乏力等,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发,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用法和用量】

(1)成人:口服,①一般用法:一次510mg,一日1060mg。②系统性红斑狼疮、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一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③药物性皮炎、尊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一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④防止器官移植排斥反应:一般在术前12日开始给药,一日100mg,术后1周改为一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⑤急性自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一日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2)儿童:口服,①抗炎和抑制免疫:一日0.05
2mg/kg,分14次服用。②治疗急性哮喘发作:一日12mg/kg,分12次服用,连用35日。按年龄计算参考量为: a.小于1岁:一次10mg,每12小时1次;长程维持治疗时,一次10mg,隔日1次。b. 14岁:一次20mg ,每12小时1次,长程维持治疗时,一次20mg,隔日1次。c.513岁:一次30mg,每12小时1次,长程维持治疗时,一次30mg ,隔日1次。d.大于13岁:一次40mg,每12小时1次,长程维持治疗时,一次40mg,隔日1次。③治4疗肾病综合征:a.一日2mg/ kg(最人剂量一日60mg),分2~4次服用,连用1个月;然后以此日剂量隔日给药,连用1个月。b.一日60mg/m2(最人剂量一日80mg) ,分3次服用,连用6周,然后隔日服用40mg/m2,连用6周。

【制剂和规格】

醋酸泼尼松片:5mg。

地塞米松 Dexamethasone

【适应证】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但由于本药的储钠作用较弱,故一般不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
(1)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临床上可用于各种急性严重细菌感染、严重的过敏性疾病、胶原性疾病(红斑狼疮、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等)、风湿病、肾病综合征、严重的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瘫、粒细胞减少症、急性淋巴性自血病、各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症、剥脱性皮炎、天疤疮、神经性皮炎、湿疹等。
(2)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降低颅内高压、缓解肿瘤所致脑水肿以及库欣综合征的诊断与病因鉴别诊断。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患者。②糖尿病患者。③憩室炎。④痣症患者、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患者。⑤肝功能不全。⑥高脂蛋自血症。⑦甲状腺功能减退症。⑧重症肌无力。⑨骨质疏松。⑩胃炎或食管炎等。⑩肾功能损害或结石。⑩结核病患者。
(2)本药为长效制剂,一般不用于儿童或需长期使用激素者。
(3)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愕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轻或死胎的发生率。故孕妇不宜使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4)本药对儿童有以下影响:①儿童如长期使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因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②儿童或青少年长期使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因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后,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自内障的危险性增加。③儿童使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药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或体重而定外,更应当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患儿的治疗,其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生过量,尤其是婴幼儿和矮小或肥胖的患儿。
(5)老年患者用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和骨质疏松,更年期后的女性发生骨质疏松的可能性更大。
(6)本药及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愕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轻或死胎的发生率。孕妇不宜使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7)糖皮质激素的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如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因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分泌,可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抑制生长及肾上腺皮质功能等)。
(8)本药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①长期大剂量使用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阳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质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如青霉素皮试)等。②可使甲状腺131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素对促甲状腺素释放素刺激的反应,使 TRH 兴奋试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性腺素释放激素兴奋试验的结果。③使放射性核素脑和骨显像减弱或稀疏。
(9)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下列结果:①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糖尿病患者或有患糖尿病倾向者。②小儿应定期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③眼科检查,注意自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④血电解质和人便隐血。⑤血压和骨密度检查(尤其老年人)。

【禁忌证】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
(2)活动性肺结核。
(3)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高血压、血栓性疾病、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或有严重精神病史)、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如新近胃肠吻合术)、青光眼、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末能控制的感染(如病毒、细菌、真菌感染)。

【不良反应】

(1)本药引起水钠储留的不良反应较少,较人剂量易引起糖尿病、类库欣综合征及精神症状。
(2)本药对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轴功能的抑制较强。
(3)静脉注射地塞米松磷酸钠可引起肛门生殖区的感觉异常和激惹。
(4)不良反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但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末见明显不良反应。
(5)人剂量或长期应用本类药物,可引起医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为满月脸、向心性肥胖、紫纹、出血倾向、座疮、糖尿病倾向(血糖升高)、高血压、骨质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等。
(6)血钙、血钾降低、广泛小动脉粥样硬化、下肢水肿、创口愈合不良、月经紊乱、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儿童生长发育受抑制以及精神症状(如欣快感、激动、不安、澹妄、定向力障碍等)。
(7)其他不良反应:肌无力、肌萎缩、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胰腺炎、水钠储留(血钠升高)、水肿、青光眼、自内障、眼压增高、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等。另外,使用糖皮质激素还可并发(或加重)感染。
(8)静脉迅速给予人剂量时可能发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表现为面部、鼻载膜及眼睑肿胀,尊麻疹、气短、胸闷、喘鸣等。
(9)用药后可见血胆固醇、血脂肪酸升高,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计数下降,多形核自细胞计数增加,血小板计数增加或下降。
(10)糖皮质激素停药后综合征可有以下各种不同的情况:①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轴功能减退,可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血压偏低。长期治疗后该轴功能的恢复一般需要9~12个月。②已被控制的疾病症状可于停药后重新出现。③有的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头痛、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乏力等,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发,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用法和用量】

(1)成人1)口服:开始一次0.753mg ,一日24次;维持量:一日0.75mg ,视病情而定。2)静脉给药:①一般用法:用地塞米松磷酸钠静脉注射或静滴(静脉注射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一次220mg , 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②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首次剂量10mg静脉推注,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 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能有好转。于24日后逐渐减量,57日后停药。3)肌内注射: ①一般用法: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一次15mg,一日1次。②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参见静脉给药项下内容。③增强治疗或用于过敏性疾病、休克:一次26mg;重症可重复给药,每26小时1次。④恶性疟疾所致脑水肿引起的昏迷:一次310mg ,每8小时1次。4)关节腔内注射: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及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一次0.84mg,间隔2周1次。5)软组织损伤部位内注射: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一次0.84mg,间隔2周1次。6)皮内注射: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每一注射点0.050.25mg ,共注射2.5mg,一周1次。7)腔内注射: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一次0.10.2mg ,于鼻腔、喉头、气管、中耳管、耳管注人,一日13 次。 8)鞘内注射:一次510mg ,间隔 13 周注射1次。
(2)儿童 1)口服:①一般用量:一日0.030.15mg / kg ( 15mg / m2),分为每612小时1次。②类固醇21羟化酶缺乏症:开始剂量:0.250. 28mg/m2 ,清晨顿服,治疗有效后根据情况调整维持剂量。 2 )肌内注射:①治疗脑水肿:负荷剂量:1.5mg / kg,随后以一日1.5mg / kg 维持(分为每46小时1次),共5日。在第2个5日内减量并停用。②急性哮喘发作:612个月:单次给予16mg ;13~35个月:单次给予24mg;大于36个月:单次给予36mg。3)静脉注射:治疗脑水肿同肌内注射项。

【制剂和规格】

醋酸地塞米松片: 0.75mg。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lml:2mg。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lml:5mg。

甲泼尼龙 Methylprednisolone

【适应证】

用于危重疾病的急救,还可用于内分泌失调、风湿性疾病、胶原性病、皮肤疾病、过敏反应、眼科疾病、胃肠道疾病、血液疾病、白血病、休克、脑水肿、多发性神经炎、脊髓炎及防止癌症化疗引起的呕吐等。目前临床上主要用于脏器移植。

【注意事项】

1.(1)急性心力衰竭或其他心脏病;(2)糖尿病;(3)憩室炎;(4)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5)青光眼;(6)肝功能损害;(7)眼单纯性疱疹;(8)高脂蛋白血症;(9)高血压;(10)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11)重症肌无力;(12)骨质疏松;(13)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14)肾功能损害或结石;(15)结核病。
2.在某些急症治疗中,通常采用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以期快速起效。
3.急性脊髓损伤的治疗应在创伤后8h内开始。
4.甲泼尼松龙醋酸酯分解缓慢,作用较持久,可用于肌内注射达到较持久的全身效应,也可用于关节腔内注射。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为水溶性,可供肌内注射,或溶于葡萄糖液中静脉滴注。
5.因甲泼尼龙半衰期很短,故治疗严重休克时,应于4h后重复给药。
6.注射剂在紫外线和荧光下易分解破坏。
7.由于甲泼尼龙潴钠作用较弱,故一般不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若需使用,应与盐皮质激素合用。
8.在使用前,注射药物产品需以肉眼检查有否特别物体及变色。在无菌环境下,将稀释液加入无菌粉末药瓶中,只可使用特定的稀释液。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溶液与其他药物予静脉输注混合液中的静脉注射兼容性及稳定性受混合液中酸碱度、浓度,时间、温度及甲泼尼龙自身溶解性的影响。为了避免兼容性及稳定性问题,建议在任何情况下,应尽可能让甲泼尼龙与其他药物分开投药。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0.大剂量(大于0.5g)而又推注或静脉滴注有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甚至循环衰竭。
11.同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一样,用于败血症休克疗效不确切,而且可能增加患者病死率。
12.治疗期间不应接种天花疫苗,以免引起神经系统并发症。

【禁忌证】

⑴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中国医学健康网对早产儿,为避免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在分娩前给母亲使用地塞米松,以诱导早产儿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于仅短期应用,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未见有不良影响。
⑵哺乳期用药: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每天可的松 25mg或强的松 5mg,或更少)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是,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受抑制等。
⑶小儿用药: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强的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或体重而定外,更应当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生过量,尤其是婴幼儿和矮小或肥胖的患儿。
⑷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骨质疏松。
⑸糖皮质激素与感染: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患者易发生感染,且多严重,为重要的死亡原因,给予生理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提高病人对感染的抵抗力。非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接受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后易发生感染,这是由于患者原有的疾病往往已削弱了细胞免疫及(或)体液免疫功能,长疗程超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使患者的炎性反应、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功能减弱,由皮肤、粘膜等部位侵入的病原菌不能得到控制。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接受糖皮质激素的病人在发生感染后,因炎性反应轻微,临床症状不明显而易于漏诊。以上说明非生理性糖皮质激素对抗感染不利。但另一方面,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⑹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⑺以下情况不宜用糖皮质激素: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高血压病,动脉粥样硬化,心力衰竭,糖尿病,精神病,癫痫,术后,胃,十二指肠及角膜溃疡,肠道疾病,慢性营养不良均应避免使用. 孕妇禁用.病毒性感染慎用. 该品不适用于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⑴静脉迅速给予大剂量可能发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包括面部、鼻粘膜、眼睑肿胀,荨麻疹,气短,胸闷,喘鸣。
⑵长程用药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柯兴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⑶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不安、谵妄、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尤易发生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在用量达每日强的松 40mg或更多,用药数日至二周即可出现。
⑷并发感染为糖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感染为主。多发生在中程或长程疗法时,但亦可在短期用大剂量后出现。
⑸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到抑制,为激素治疗的重要并发症,其发生与制剂、剂量、疗程等因素有关。每日用强的松 20mg以上,历时 3周以上,以及出现医源性柯兴综合征时,应考虑肾上腺功能已受到抑制。
⑹糖皮质激素停药后综合征可有以下各种不同的情况。①下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减退,可表现为乏力、软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血压偏低、长程治疗后此轴心功能的恢复一般需要 9~12个月,功能恢复的先后依次为:i.下丘脑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素(CRF)分泌恢复并增多;ii.ACTH分泌恢复并高于正常,此时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分泌仍偏低;iii.氢皮质素的基础分泌恢复正常、垂体 ACTH的分泌由原来偏多而恢复正常;iV.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恢复正常。②停药后原来疾病已被控制的症状重新出现。为了避免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发生及原来疾病症状的复燃,在长程激素治疗后应缓慢地逐渐减量,并由原来的一日服用数次,改为每日上午服药一次,或隔日上午服药一次。③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体重增加,多毛症,痤疮,血糖,血压及眼压升高,水钠潴留.可引起低血钾,兴奋,胃肠溃疡,骨质疏松.停药应逐渐减量.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立即停药.
可出现钠潴留、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胃肠道穿孔或出血、伤口愈合减慢、蛋白质异化作用引起的负氮平衡、颅内压增高、精神紊乱、内分泌失调、眼内压增高等。

【用法与用量】

⒈口服开始时一般为每日16~40mg,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4~8mg。
⒉静脉滴注或推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一般剂量(相当于甲泼尼龙):每次10~40mg,最大剂量可用至按体重30mg/kg,大剂量静脉输注时速度不应过快,一般控制在10~20分钟左右,必要时每隔4小时可重复用药,剂量为每次10~40mg。
① 治疗脑水肿:肌注或静注,每4~6h1次,每次40~125mg,4~7日为一疗程。
② 用于器官移植:每24~48h1次,每次静脉给药0.5~2.0g。
③急性喉支气管炎(哮喘):肌注40mg,在发作早期给药。
④风湿性疾病、全身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症:每日1g,静脉使用3日左右。
⑤肾盂肾炎、狼疮性肾炎:每48h1次,每次30mg/kg,用药4日。
⑥ 防止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于化疗前1h、化疗开始之际,各以5min以上时间静脉给予250mg。
⑦其他适应症:剂量可自10~500mg,依病情决定。

【制剂与规格】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40mg。

三、胰岛素及口服降糖药

胰岛素(Insulin)根据其来源和化学结构可分为动物胰岛素、人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胰岛素类似物(Insulin Similitude)是利用重组DNA技术,通过对人胰岛素的氨基酸序列进行修饰生成的、可模拟正常胰岛素分泌和作用的一类物质,它们具有与普通胰岛素不同的结构、理化性质和药动学特征,目前已经用于临床的有门冬胰岛素和赖脯胰岛素两种超短效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两种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它们在减少低血糖发生的危险性方面要优于动物胰岛素和人胰岛素。
胰岛素根据其作用时间特点可分为超短效胰岛素、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和预混胰岛素。
超短效胰岛素类似物:有门冬胰岛素和赖脯胰岛素,它们具有达到峰值更快, 餐后血糖水平更低以及低血糖发生率低的优点。
短效胰岛素制剂:有胰岛素,其中人胰岛素较动物胰岛素起效快、作用时间长。
中效胰岛素制剂:有低精蛋白锌胰岛素,其起效较短效者为慢,但产生低血糖的危险较短效制剂小,同时血液中始终保持一定浓度的胰岛素,对胰岛素基础分泌量低的患者控制血糖波动比较有利。
长效胰岛素制剂:有精蛋白锌胰岛素,起效较中效者更慢,但持久,使用中可减少注射次数,但由于是混悬液剂型,可能造成吸收和药效的不稳定。
超长效胰岛素制剂类似物:有甘精胰岛素,具有长效、平稳的特点,更适合用于基础胰岛素替代治疗。
预混胰岛素制剂:是指含有长效和短效胰岛素制剂的混合物,可同时具有短效和长效胰岛素制剂的作用,特点是使用方便,可减少注射时混合可能造成的剂量不准确及避免相对较复杂的操作;缺点是由于是预混,只有有限的混合方案,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混合要求难以达到。
根据给药装置可分为普通的胰岛素注射液和胰岛素笔芯。胰岛素笔芯的优点是可进行更加精确的剂量调整,携带方便,同时减轻注射时的疼痛感,但相对费用较高,尤其是特充式胰岛素。
贮藏条件的差异:未开瓶使用的胰岛素应在2~10℃下冷藏保存。已开瓶使用的胰岛素注射液可在室温(最高25℃)保存最长4~6周,使用中的胰岛素笔芯不要放在冰箱里,室温最长保存4周。冷冻后的胰岛素不可使用。
口服降糖药多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主要基于2个异常病理生理学的改变:胰岛素分泌受损和外周性胰岛素抵抗。
根据作用机制,口服降糖药的分类如下:
一、促胰岛素分泌药
(一)磺酰脲类促胰岛素分泌药:如格列苯脲、格列齐特、格列喹酮、格列吡嗪和格列美脲。
(二)非磺酰脲类促胰岛素分泌药:如瑞格列奈、那格列奈。
二、非促胰岛素分泌药
(一)双胍类药:如二甲双胍,可减少糖元生成和增加葡萄糖的外周利用而降低血糖。
(二)α-葡萄糖苷酶抑制药:如阿卡波糖、伏格列波糖,它们通过抑制α-葡萄糖苷酶的活性而减少淀粉的消化和吸收而降低血糖。
(三)胰岛素增敏药:如罗格列酮和吡格列酮,它们可以改善外周性胰岛素抵抗而降低血糖。可单独使用,也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合用。

胰岛素 Insulin

【适应证】

主要用于1型、2型糖尿病:①重度消瘦营养不良者;②轻、中度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③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化)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者;④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注意事项】

(1)短效胰岛素皮下吸收峰型较超短效胰岛素宽,和人正常生理分泌模式有一定差异;短效胰岛素的缺点是餐前30分钟用药不易把握,进餐时间提前容易导致血糖控制不佳,进餐时间延后容易发生低血糖,血糖波动较大。
(2)注射部位可有皮肤发红、皮下结节和皮下脂肪萎缩等局部反应,故须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3)只有可溶性人胰岛素可以静脉给药。为了防止血糖突然下降,来不及呼救而失去知觉,应给每一患者随身记有病情及用胰岛素情况的卡片,以便不失时机及时抢救处理。
(4)低血糖、肝硬化、溶血性黄疸、胰腺炎、肾炎等患者忌用。
(5)未开瓶使用胰岛素应在2~10℃条件下冷藏保存。已开始使用的胰岛素注射液可在室温(最高25℃)保存最长4~6周,冷冻后的胰岛素不可使用。

【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者、低血糖症者。

【不良反应】

发生低血糖时可静脉注射50%葡萄糖注射液,必要时再静脉滴注5%葡萄糖液。少数患者对人胰岛素制剂发生过敏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用法和用量】

使用方法及剂量应个体化。动物胰岛素皮下注射: 0.5~1小时起效,2~4小时达峰, 作用维持6~8小时;人胰岛素皮下注射,0.5小时内起效,1~3h达峰,作用持续时间大约8小时。人胰岛素较动物胰岛素起效快,作用时间长。不同部位皮下注射的吸收差别很大。静脉注射后10~30分钟起效,10~30分钟达高峰,持续0.5~1小时,在血液循环中半衰期为5~10分钟。
糖尿病及内分泌专家建议:1型糖尿病患者通常应采用一日多次的胰岛素注射方案或持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方案;选择用基础胰岛素控制夜间和吸收后空腹状态下的血糖,而进餐前则予以餐前胰岛素注射来模拟b细胞的快速胰岛素分泌模式,全天胰岛素总量(TDI)=体重(kg)×0.5U,其中基础胰岛素总量为40%,餐时胰岛素总量为60%,早餐前的胰岛素剂量往往要大于中餐及晚餐前的胰岛素剂量。2型糖尿病患者可使用口服降糖药联合胰岛素治疗方案或与单独使用,类似1型糖尿病患者使用的胰岛素治疗方案进行治疗,但应根据病情和病程进行调整。

【制剂与规格】

胰岛素注射剂:10ml:400U。

五、雄激素及同化激素

六、雌激素、孕激素及抗孕激素

黄体酮 Progestrone

【适应证】

⑴用于月经失调,如闭经和功能性子宫出血、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治疗。
⑵激素替代疗法与雌激素联合应用。
⑶亦用于宫内节育器缓释孕激素药物。

【注意事项】

⑴有下列情况的患者慎用:有抑郁史、水肿、肾脏疾病。
⑵妊娠早期应用可引起女性后代男性化。妊娠期禁止口服本品,妊娠中、晚期不宜使用本药(可导致肝功能异常)。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X级。
⑶药物对哺乳的影响:药物可随乳法分泌,哺乳期妇女在确有必要时使用。
⑷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做乳房、盆腔等检查。长期用药须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禁忌证】

⑴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
⑵血栓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脑梗死等)及有血栓性疾病史(治疗晚期肿瘤除外)
⑶糖尿病
⑷肝。肾功能损害。
⑸胆囊。
⑹哮喘。
⑺癫痫。
⑻偏头疼。
⑼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
⑽已知或可疑乳腺或生殖器恶性肿瘤。
⑾稽留流产。
⑿对本品及花生油过敏者。
⒀本品不宜用作早孕实验。

【不良反应】

⑴常见胃肠道反应、痤疮、液体潴留和水肿、体重增加、过敏皮炎、精神抑郁、乳房疼痛、女性性欲改变、阴道分泌物增加、月经紊乱、不规则出血或闭经。
⑵少见头疼,胸臀、腿(特别是腓肠肌处)疼痛,手臂和脚无力、麻木或疼痛,突发的或原因不明的呼吸短促,突发语言发音不清,突发视力改变、复视、不同程度失明等。
⑶长期应用可引起肝功能异常、缺血性心脏发生率上升以及子宫内膜萎缩、月经减少,易发生阴道真菌感染。

【用法和用量】

肌内注射:成人:常规剂量,
先兆流产:一般一日2050mg,待疼痛及出血停止后,减为一日1020mg。
有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一次520mg,一日1次,或一周23次,直至妊娠第4个月。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于月经半期开始用药,一日10mg,连用510日,如在用药期间月经来潮,应立即停药。
闭经:闭经患者应先做黄体酮试验:一日10mg,共5日,观察停药后无月经来潮。若有效,则可在预计月经来潮前8
10日开始给药,一日10mg,共68日。
经前期综合症:于预计月经前12日开始注射10
20mg,连续10日。
痛经:月经之前68日开始用药,一日510mg,共4~6日,疗程可重复若干次。对子宫发育不全所致的痛经,可与雌激素配合使用。
口服:
1.与雌激素(如结合雌激素、倍美力)联合使用。倍美力片:口服,1.25毫克,每日一次,共22天,服用倍美力片13天起服用本品,口服,每次200毫克(2粒),一天两次,共10天。
2.治疗先兆性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综合症、无排卵型供血和排卵性闭经时,一般常规用量为每日200–300毫克(2-3粒),一次或两次服用,每次剂量不得超过200毫克(2粒),服药时间尽量远离用餐时间。

【制剂和规格】

黄体酮注射液:1ml:20mg。
黄体酮软胶囊:0.1g。

戊酸雌二醇 Estradiol Valerate

【适应证】

(1)补充雌激素不足,如萎缩性阴道炎、女性性腺功能不全,外阴干燥症、绝经期血管舒缩症状、卵巢切除,原发卵巢衰竭等。
(2)晚期前列腺癌。
(3)与孕激素合用作避孕药。

【注意事项】

(1)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全面彻底的内科及妇科检查(包括乳房检查及宫颈的细胞涂片)。
(2)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第一次发生偏头痛或频繁发作少见的严重头痛、突发性感觉障碍(如视觉或听觉障碍)、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的前发指征(如异常的腿痛或腿肿、不明原因的呼吸或咳嗽时的刺痛感)、胸部疼痛及紧缩感、发生黄疸、肝炎、全身瘙痒、癫痫发作次数增加、血压显著增高。
(3)糖尿病、高血压、静脉曲张、耳硬化症、多发性硬化、癫痫、卟啉症、手足抽搐、小舞蹈病患者及有静脉炎病史的患者,须在临床严密监护下用药。
(4)个别良性或恶性肝脏肿瘤患者,服用激素类药物后,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
(5)更年期的长期的非对抗性的雌激素治疗,可能会增加子宫内膜癌的发病率,故子宫内膜增生应避免行非对抗性的雌激素治疗,而应另外给予孕激素类药物。
(6)待手术前(提前6周)及肢体固定术(如事故后)时应停用本品。

【禁忌证】

(1)严重的肝功能异常、黄疸、妊娠期间持续瘙痒史、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曾患或正患肝脏肿瘤、曾患或正患血栓栓塞性疾病(如中风、心肌梗死)、镰刀状红细胞性贫血症、患有或疑有子宫或乳房的激素依赖性肿瘤、子宫内膜异位症、严重糖尿病、脂肪代谢的先天性异常、耳硬化症史等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不良反应】

少见乳房胀感、胃部不适、恶心、头痛、体重和性欲改变、不规则阴道出血。

【用法和用量】

(1)口服:一次1mg,一日1次,餐后服。按周期序贯疗法,每经过21天的治疗后,须停药至少一周。

【制剂与规格】

戊酸雌二醇片:1mg。

炔雌醇环丙孕酮

Ethinylestradiol and Cyproterone Acetate

【适应证】

用于口服避孕。炔雌醇环丙孕酮片也用于治疗妇女雄激素依赖性疾病,例如痤疮,特别是明显的类型,和伴有皮脂溢或炎症或形成结节的痤疮(丘疹脓泡性痤疮、结节囊肿性痤疮)、妇女雄激素性脱发、轻型多毛症、以及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的高雄性激素症状。

【注意事项】

类似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的雌、孕激素复方的临床与流行病学经验主要依据复方口服避孕药。因此,下列与复方口服避孕药使用有关的警告也适用于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
警告
如果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危险因素存在,对于每位妇女应权衡应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的益处与可能出现的危险,在她决定开始使用前与她进行讨论。如果以下任何情况或危险因素加重、恶化或首次出现,妇女应与她的医生联系。医生应决定是否需要停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
1.循环系统疾病
流行病学的研究已经表明,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与动、静脉血栓形成以及血栓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中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危险性增加有关。这些事件的发生罕见。
静脉血栓栓塞(VTE)表现为深静脉血栓形成和/或肺栓塞,在使用所有的COCs期间可能发生。使用低剂量雌激素(EE<0.05mg)OCs者,VTE的发生率可达到4/10,000妇女年,而未使用OC者为0.5-3/10,000妇女年。然而,与妊娠相关的VTE的发生率可达6/10,000妊娠妇女年。
极为罕见的,有报告在复方口服避孕药使用者中其它血管发生血栓形成,如肝、肠系膜、肾或视网膜静脉和动脉。这些事件的发生是否与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有关,目前还没有一致的观点。
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性或血栓栓塞性事件或脑血管意外的症状可包括:单侧腿痛和/或肿胀;突发严重的胸痛,不论其是否向左臂放射;突发呼吸困难;突发咳嗽;任何异常、严重或长时间的头痛;突发部分或全部视力丧失;复视;语言含糊或失语;眩晕;虚脱伴或不伴有病灶性抽搐;虚弱或非常明显的麻木突然影响身体的一侧或一部分;运动障碍;’急性’腹痛。
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性或血栓栓塞性事件或脑血管意外危险性增加的情况:
年龄;吸烟(大量吸烟且年龄增高进一步增加危险性,尤其是超过35岁的妇女);阳性家族史(如兄弟姐妹或双亲在较早年龄发生过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如果怀疑存在家族遗传因素,在决定使用任何复方口服避孕药前,应向专家咨询;肥胖(体重指数超过30kg/m2);异常脂蛋白血症;高血压;偏头痛;心脏瓣膜病;心房纤颤;长时间制动,大型外科手术,任何腿部手术,或较大的创伤。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建议停服复方口服避孕药(择期手术至少先停药4周),直到完全恢复活动2周后再服药。
关于静脉曲张和浅表性血栓性静脉炎在静脉血栓栓塞中的可能作用,没有一致意见。
应该考虑产褥期血栓栓塞的危险增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与循环系统不良事件有关的其它临床情况包括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尿毒症性综合征、慢性炎性肠道疾病(Crohn’s病或溃疡性结肠炎)及镰状细胞疾病。
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期间,偏头痛发作频率或严重程度增加(可能为脑血管意外的前驱症状),这可以是立即停服复方口服避孕药的一个原因。
提示可能有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的遗传或获得性的生物化学因素,包括活化蛋白C(APC)抵抗,高半胱氨酸血症,抗凝血酶III缺乏,蛋白C缺乏,蛋白S缺乏,抗磷脂抗体(抗心肌磷脂抗体,狼疮抗凝剂)。
当权衡利弊时,医生应考虑到对一种病情的适当治疗可能减少相关的血栓形成的危险,以及与妊娠相关的危险性高于与使用低剂量复方口服避孕药(<0.05mg炔雌醇)相关的危险性。
2. 肿瘤
一些流行病学研究已经报道了复方口服避孕药的长期使用者中宫颈癌的危险增加,但是仍然存在争议,即这种增加的危险性,归因于性行为和其它因素如人乳头瘤病毒(HPV)混淆作用的程度。
对于54项流行病学研究的综合分析显示,现正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妇女诊断为乳腺癌的相对危险性(RR=1.24) 稍有增加。在停止复方口服避孕药使用后的10年间,过多的危险性逐渐消失。由于乳腺癌很少在40岁以下年龄的妇女中见到,因此,相对于乳腺癌的总体危险性,正在使用和近期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者中诊断乳腺癌增加的数目很少。这些研究没有提供因果证据。所见的危险性增加,可能是由于对复方口服避孕药使用者的乳腺癌诊断较早,复方口服避孕药的生物效应,或两者的综合。诊断的乳腺癌在曾使用者中比从未使用者中临床上常更为早期。
复方口服避孕药使用者中曾有报告发生罕见的良性肝脏肿瘤,甚至更罕见的恶性肝脏肿瘤。在个别病例中,这些肿瘤引起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出现严重的上腹疼痛、肝脏肿大或有腹腔内出血的体征时,鉴别诊断应考虑肝脏肿瘤。
3. 其它情况
患有高甘油三脂血症或有家族史的妇女,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时胰腺炎的危险可能增加。
虽然在很多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妇女中有报道血压轻度升高,但是有临床意义的升高罕见。然而,如果使用一种复方口服避孕药期间发生了持续有临床意义的高血压,则医生应该慎重停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并且治疗高血压。如果经降压治疗后血压恢复正常,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恢复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
有报道在妊娠期和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时,有下列情况发生或恶化,但是没有与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有关的结论性证据:与胆汁郁积有关的黄疸和/或瘙痒;胆石形成;卟啉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尿毒症性综合征:Sydenham舞蹈病;妊娠疱疹;与耳硬化症相关的听力丧失。
急性或慢性肝脏功能异常需要停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直到肝功能指标恢复正常。首次发生于妊娠期的或既往使用性甾体激素期间发生的胆汁郁积性黄疸的复发,需停用复方口服避孕药。
虽然复方口服避孕药可能影响外周胰岛素抵抗和糖耐量,但是没有证据表明服用低剂量复方口服避孕药(<0.05mg炔雌醇)的糖尿病患者需要改变治疗方案。但是,患糖尿病的妇女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时应被仔细观察。
Crohn’s病和溃疡性结肠炎与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有关。
偶尔出现褐黄斑,特别是有妊娠褐黄斑史的妇女。有褐黄斑倾向的妇女,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期间应避免暴露在阳光或紫外线辐射下。
如果患有多毛症的妇女,症状新近发展或明显加重,必须通过鉴别诊断明确病因(产生雄激素的肿瘤、肾上腺酶缺陷)。
●医学检查/咨询
开始使用或再次使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以前,应按照禁忌和警告的要求,采集完整的病史和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并且应该定期复查。定期医疗评估也十分重要,因为禁忌(如短暂脑缺血发作等)或危险因素(如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的家族史)可能在使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期间首次出现。这些医疗评估的频率与性质应该根据已确定的临床操作规程,并适合每名妇女的个体情况,但一般应对血压、乳房、腹部和盆腔器官及宫颈细胞学特别注意。
应告诉用药妇女口服避孕药不能防止HIV感染(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播疾病。
●疗效降低
发生如漏服、呕吐或同时服用其它药物时,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的疗效可能降低。
●影响周期控制
所有雌激素孕激素复方服用者可能发生不规则出血(点滴或突破性出血),特别是使用的第一个月内。因此,评定任何不规则出血,要在约3个周期的适应期后才有意义。
如果不规则出血持续出现或在前一个规则周期后发生,则应考虑非激素原因,并采取适当的诊断措施,以除外恶性肿瘤或妊娠。这些可能包括刮宫术。
有些妇女在停药期可能没有发生撤退性出血。如果按照前述方法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妇女不大可能妊娠(见【用法用量】一节)。但是,如果没有按照这些方法服药而首次没有出现撤退性出血,或两次没有出现撤退性出血,则在继续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前必须排除妊娠。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禁忌证】

  1. 出现或既往有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性/血栓栓塞性疾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
  2. 出现或既往有血栓形成的前驱症状(如:短暂脑缺血发作、心绞痛)。
  3. 有局灶性神经症状的偏头痛病史。
  4. 累及血管的糖尿病。
  5. 出现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的严重或多重危险因素也为禁忌症(见#### 【注意事项】一节)。
  6. 与高甘油三酯血症相关的胰腺炎或其病史。
  7. 出现或既往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只要肝功能值没有恢复正常。
  8. 出现或既往有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
  9. 已知或怀疑受性甾体激素影响的(如:生殖器官或乳腺)恶性肿瘤。
  10. 未确诊的阴道出血。
  11. 已知或怀疑妊娠。
  12. 哺乳。
  13. 对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的任何成份过敏。

【不良反应】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抑郁、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高血压、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用法与用量】

口服。于每次月经出血的第1天开始服药,从药盒中取出标记该周星期日期的药片始用,以后每天按顺序服用,直至服完21片,随后7日不服药。即使月经未停也要在第8日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应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

【制剂与规格】

炔雌醇环丙孕酮片:2mg醋酸环丙孕酮和0.035mg炔雌醇。

氯米芬 Clomifene

【适应证】

(1)治疗无排卵的女性不育症,适用于体内有一定雌激素水平者。
(2)治疗黄体功能不足。
(3)测试卵巢功能。
(4)探测男性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功能异常。
(5)治疗因精子过少的男性不育。

【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可致畸胎。在用药期间应每日测量基础体温,以监测患者的排卵与受孕,一旦受孕立即停药。
(2)多囊卵巢综合征慎用。
(3)用药期间按需进行下列测定:①促排卵激素(FSH)及促黄体生成激素(LH);②长期用药者测定血浆内24-去氢胆固醇含量,查明用药对胆固醇合成有无影响;③血浆内的皮质激素传递蛋白含量;④血清甲状腺素含量;⑤性激素结合球蛋白含量;⑥磺溴酞钠(BSP)肝功能实验;⑦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含量(可能增多)。
(4)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每一疗程开始前须正确估计卵巢大小;每天测量基础体温,必要时测定雌激素及血清孕酮水平;测尿内孕二醇含量,判断有无排卵;治疗前须测定肝功能,治疗1年以上者,须进行眼底及裂隙灯检查;用药中若出现视力障碍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检查。

【禁忌证】

原因不明的不规则阴道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卵巢囊肿、肝功能损害、精神抑郁、血栓性静脉炎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常见肿胀、胃痛、盆腔或下腹部痛(囊肿形成或卵巢纤维瘤增大、较明显的卵巢增大,一般发生在停药后数天)。
(2)少见视力模糊、复视、眼前感到闪光、眼睛对光敏感、视力减退、皮肤和巩膜黄染。
(3)下列反应持续存在时应予以注意:潮热、乳房不适、便秘或腹泻、头昏或晕眩、头痛、月经量增多或不规则出血、食欲和体重增加、毛发脱落、精神抑郁、精神紧张、好动、失眠、疲倦、恶心呕吐、皮肤红疹、过敏性皮炎、风疹块、尿频等,也可有体重减轻。国外有极个别发生乳腺癌、睾丸癌的报告。

【用法和用量】

口服: 一次50mg,一日1次,连用5日。自月经周期的第5天开始服药。若患者系闭经,则应先用黄体酮撤退性出血的第5天始服用。患者在治疗后有排卵但未受孕可重复原治疗的疗程,直到受孕,或重复3~4个疗程。若患者在治疗后无排卵,在下一次的疗程中剂量可增加到一日100mg,共5日。个别患者药量可达每天250mg时,才能排卵。

【制剂与规格】

枸橼酸氯米芬片:50mg。

七、钙代谢调节药及抗骨质疏松药

维生素D Vitamin D

【适应证】

防治佝偻病、骨软化症、婴儿手足搐栩症和龋齿。也用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和老年骨折的辅助治疗。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慎用: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患者。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证】

高钙血症、维生素D增多症、高磷血症伴肾性询楼病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大量久服可引起高血钙、食欲不振、呕吐、腹泻,甚至软组织异位骨化等。若肾功能受损,可出现多尿、蛋白尿、肾功能减退等。

【药物相互作用】

1.苯巴比妥、苯妥英、扑米酮等可减弱维生素D的作用。
2.硫糖铝、氢氧化铝可减少维生素D的吸收。
3.正在使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4.大剂量钙剂或利尿药(一些降血压药)与本品同用,可能发生高钙血症。
5.大量含磷药物与本品同用,可发生高磷血症。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维生素D可参与钙和磷的代谢,促进其吸收,并对骨质形成有重要作用。

【用法和用量】

维生素D滴剂:口服。将软胶囊尖端开口后,滴入口中(开口方法:可采用将尖端在热水中浸泡30秒,使胶皮融化或直接剪开);也可直接嚼服胶丸。成人与儿童一日1~2粒。
维生素D2注射液:肌内注射:一次7.5-15mg,病情严重者可于2-4周后重复注射1次。

【制剂和规格】

维生素D滴剂:本品每粒含维生素D3 400单位。
维生素D2注射液:lml: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