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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克拉荷马的塔尔萨和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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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克拉荷马的塔尔萨和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之间》
作者:尼尔·盖曼

正文 在俄克拉荷马的塔尔萨和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之间

  在俄克拉荷马的塔尔萨和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之间
  某辆灰狗大巴上的鞋盒里找到的一本日志上的几页

  Ashmarine 译

  星期一 28号
  我已经跟踪斯嘉丽很久了。昨天我在拉斯维加斯。经过一间赌场的停车坪时,我捡到一张明信片。上面用深红唇膏写着两个字:“记住”。明信片的背面是蒙大拿的一条高速公路。
  我不记得自己该记住些什么。我现在正驶向北方。

  星期二 29号
  我在蒙大拿,或者内布拉斯加。我在一个汽车旅馆写下这些。房间外面狂风肆虐,而我喝着黑咖啡,估计明晚后晚也是喝这个。今天在一个小镇餐厅,我听到有人提到她的名字。“斯嘉丽正在来的路上。”男人说。他是一名路警,在我凑近细听时改变了话题。
  他聊着一起迎头相撞的车祸,说路上的碎玻璃像钻石一般闪烁。他礼貌地称呼我“夫人”。

  星期三 30号
  “不是工作本身让我不爽,”女人说,“而是别人盯我的眼神。”她在发抖。她的妆扮根本不适合这个冰冷的夜晚。
  “我在找斯嘉丽。”我告诉她。
  她捏了捏我的手,然后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脸颊。“继续找吧,亲爱的,”她说,“当你准备好的时候,就能找到她了。”她大摇大摆地沿街离去。
  我已经不在小镇里了。或许我在圣路易斯。怎么才能确定我在圣路易斯?我四处望去,看有没有下穿隧道,联通东边和西边,但即使有,估计我也错过了。
  过了一会儿,我穿过了一条河。

  星期四 31号
  在路边有野生蓝莓。灌木之上挂着一根红色丝线。我很怕自己其实在寻找一样不再存在的东西。或许从未存在过。
  在沙漠中的咖啡馆里,我和曾经爱过的一个女人聊天。她从很久之前就是那儿的女侍。
  “我曾以为,我就是你的终点站了。”她告诉我。“但现在看来我只是一路边小站而已。”
  我什么也说不上来。她也不会听见我的话。我应该问问她知不知道斯嘉丽在哪儿。

  星期五 32号
  昨晚我梦到了斯嘉丽。她巨大而狂野,追猎着我。在梦中我能看到她的长相。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路边的一辆皮卡里,车外有个男人从窗外用手电照我。他称呼我“先生”,并要求我出示证件。
  我告诉他我认为自己是谁以及我在寻找谁。他只是摇着头,大笑而去。他哼着一首我没听过的歌。我往南一直开到天亮。有时我怕自己是不是着了魔。她走路,我开车。她怎么可能一直遥遥领先?

  星期六 1号
  我找到了一个可以装东西的鞋盒。在杰克逊镇的麦当劳里我吃着四分之一个芝士汉堡和巧克力奶昔。我把鞋盒里所有的东西都散放在桌子上:蓝莓灌木上的红丝线;明信片;一张在日落大道边上荒地里捡到的宝丽来相片——照片上两个面目模糊的女孩在耳语;一盘磁带;在华盛顿特区别人送的一个闪着金光的小瓶子;一些从书本和杂志上撕下的纸页;一枚赌场筹码;以及这本日志。
  “你死了以后,”旁边桌上一个暗色头发的女人说,“他们可以把你做成钻石。用科学。我就想这样被纪念着。我就想发光。”

  星期天 2号
  幽魂所行之道在地上用古老语言印刻着。幽魂不用州际高速,它们走路。这就是我所追寻的东西吗?有些时候我似乎通过她的眼睛见到世界,而有些时候相反。
  我在北卡罗来纳的维尔明顿。我在空无一人的沙滩上写下这些。阳光在海上闪耀,而我感觉孤独无比。
  当我们继续走下去时,事情就会渐渐变好。不是么?

  星期一 3号
  我在巴尔的摩,站在软软细雨之中的人行道上,想着该去哪儿。我觉得自己看见斯嘉丽在一辆车里,向我开来。她是一名乘客。我看不见她的容貌,但她的头发是红色的。开着那辆旧卡车的女人胖并快乐着,头发又长又黑,皮肤黯淡。
  当晚我住在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家里。我醒来时,他说:“她在波士顿。”
  “谁?”
  “你在找的那个人。”
  我问他怎么知道,但他不说。过了一会儿他让我走。我很快就离开了。我想回家。如果我知道家在哪儿,我会回的。然而我继续出发。

  星期二 4号
  中午经过纽瓦克,我可以看见纽约的上空被尘埃涂黑,又被暴风雨抹上一层夜色。这可能会是世界末日。
  我认为世界末日像老电影一样,是黑白的。(发如煤黑,肤似雪白。)或许我们只要还是彩色的,就可以继续存在下去。(唇同血朱,我不断提醒自己。)
  傍晚我赶到波士顿。我在镜子和映像中寻找她。有些时候我记得白人来到这片土地,以及黑人戴着镣铐蹒跚上岸。我记得红人在这片土地上游走时,它还很年轻。
  我记得这片土地孤独的时候。
  “你怎么能卖自己的母亲?”这就是那些第一次被问这些土地怎么卖的红人所回答的话。

  星期三 5号
  她昨晚对我说话了。我很确定就是她。我在洛杉矶梅泰里的大街上经过一个公用电话亭。电话响了,我拿起话筒。
  “你还好吧?”一个声音说。
  “你是谁?”我问,“你可能打错了。”
  “可能是,”她说,“但你还好吧?”
  “不知道。”我说。
  “应该知道有人在爱着你。”她说。然后我明白那就是她。我想跟她说我也爱她,但她已经挂了。她就只出现了一瞬间。是可能打错了,但我不这么认为。
  我离她很近了。我从街边一个抱着一毯子家当的流浪汉那儿买了一张明信片,然后在上面用唇膏写上“记住”,于是我再也不会忘记。但风跑来把它吹走了。就在此时,我想我会继续走下去。

  [完]

  【作者语】
  这是几年前为我的朋友Tori Amos的Scarlet’s Walk 专辑指南写的一篇小说,我特别高兴它能够被收入“best-of-the-year”选集。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专辑Scarlet’s Walk中的音乐,我想写一些关于身份认知、旅行以及美国的东西,就像一个美国众神的番外篇,在其中,包括决心在内的任何东西,都悬浮缥缈不可及。

  【译者语】
  处女译。选择这篇的原因是,1盖曼是我最喜欢的奇幻小说作家,2这篇很短,3这篇用词简单,4这篇虽然已经被人翻译过但是既没有在大陆出版也没有网上流传,5无聊手痒。词干句燥,有兴趣的话随便看看。有砖请拍,初生处女不怕X,贵在经验。

《在俄克拉荷马的塔尔萨和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之间》 作者:尼尔·盖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