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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娲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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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娲回归》
作者:王晋康

正文 一 夏娲

  在那场被后人称为“科技大爆炸”——科技的发展变成暴胀,轰然一声炸毁了22世纪的人类社会——的大劫变中,我和丈夫算是幸运的人。丈夫虽然没能逃脱纳米病瘟疫,但我家别墅的院内恰好有一艘整装待发的时间渡船,是从时空俱乐部租借的,原打算用于暑期渡假。时空俱乐部是一个精英组织,只对少数超一流科学家开放,全球的会员不超过50名,这是因为时空旅行者必须有极强的道德自律。那天我扶着虚弱的丈夫匆匆进了渡船,让他平卧在后排的座位上。我坐上驾驶位,开始设定时空坐标——但我无法做出决定。良久我回过身,俯身对丈夫轻声说:

  “大卫,我不知道该去往何时。肯定不能回大爆炸前的社会,那时没办法治疗你的病。但如果去未来,我不知道文明多久才能复苏。要不。我们先去500年后试试?”

  丈夫艰难地抬起头。纳米病是科技时代的黑死病,病魔把他折磨得瘦骨支离,只有一双眼睛像灼热的火炭。他没有犹豫,断然说:

  “我们不去未来,回到150万年前吧。你只用输入‘直立人第一次用火的时刻’,电脑会自动搜索到精确的时空节点。”他喘息片刻,补充道,“夏娲你帮帮我,在我堕入地狱前干一件事。”

  我久久地看他,心绪复杂。我知道他要干什么。大卫是“科技暴胀”的有力推手,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前列。现在,不惑之年的他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来一个彻底的反叛。我简单地说:

  “干涉过去——这违犯时空穿梭的最基本道德。”

  大卫不耐烦地一挥手——在这样的非常时刻,让那些劳什子道德见鬼去。

  我没有多说,回头开始设定时空坐标。大卫是我的丈夫兼导师(求学时的导师和生活的导师),我已经习惯了服从他。渡船启动前我仔细检查了生活背包中的装备。我必须谨慎啊,毕竟这是一次跨越150万年的时空穿梭,在那时的非洲荒野上甭想找到一块备用电池或一支缝衣针。好在生活背包状态完好。一把掌中宝激光枪,虽然小巧但足以摆平一群狮子;一个高容量手电筒;一支压电式长效打火机;一副作用范围100公里的对讲机,一条多功能睡袋……这些用具都是时下最先进的型号,其能量储备均不低于50年。背包里还有够一周食用的压缩食品,这只是作为应急,因为食物应该在目标时空中解决。我从背包内兜中翻出一个半透明的乳白色小球,大小正好一握。我问:

  “大卫,家用的全息相机怎么也在背包里?”

  在我检查背包时,大卫艰难地坐起来了。他斜倚在座椅后背上,一直目光冷漠地看着窗外。这会儿他收回目光,看看我手中的小玩意儿,忽然没来由地脸红了。他勉强说:

  “我昨天试驾时用过它。”他补充道,“我拍了咱们的孩子。”

  孩子。他提前拍了“出生后”的孩子,而现在他(她)只是我腹中三个月的胎儿。我知道大卫为什么脸红,知道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瞒着我。在时空穿梭中旅行者不得同自身有互动——这也是最严格的时空戒律之一。他拍摄自己的孩子虽然不算实质的互动,也差不多等同于犯戒了。而且这与我们即将开始的干涉不同。事急从权,为了挽救人类社会,他有足够勇气去违犯戒律。但上次不同,那纯粹出于一个大男孩的好玩儿心态。但我不想让丈夫难堪。丈夫已经病入膏肓,即将开始的150万年的时空穿梭也很难甩掉死神。如果我救不了他,至少也要让他保持心灵的平静。我只是淡淡说一句:

  “这会儿真想打开相机,看看那个小模样啊。儿子还是女儿?”

  “儿子。”

  “是吗?不过还是留到以后再细细欣赏吧。这会儿不能耽误了。大卫你坐好,我要启动了。”

  我启动了渡船,周围时空在摇曳中隐去。


  我的名字叫夏娲。不是圣经中的“夏娃”,只是恰好同音而已。在古闪族的神话中,亚当与夏娃是人类的始祖,不过夏娃只是亚当的附属物,是男人的肋骨变的。我的名字来自另一个古老民族关于女娲的神话。女娲用五彩石补好被撞裂的天穹,又用泥土造出男人女人。她是人类唯一的始祖。

  我的名字是父亲起的。这个22世纪的启蒙师(小学教师)很聪明,巧用我家的古老姓氏,再加上一个简单的方块字,就让女儿的名字兼具东西方两个人类始祖的含意。我想,当他为名字中内禀的神秘深奥而沾沾自喜时,绝不是想让怀中囡囡跑到150万年前扮演人类始祖吧。

  但这个名字一定有内在的法力,最终让我来到洪荒时代。

  荒野之神,我向你致敬。此时的东非稀树草原还没刻上人类的痕迹,它的面貌完全由荒野之神来妆扮。广袤的草原上长着高大的金合欢树,成水平状的树冠直插云天,犹如一抹抹绿色的轻云。地平线上立着一排大腹便便的波巴布树和扇椰子树,巨大的树冠郁郁葱葱。眼下应该是雨季,硬毛须芒草和菅草汇成连天的浓绿。数百万只红嘴奎利亚雀和燕鸥在蓝天下盘旋俯升,大笔书写着跳荡的生命旋律。角马和瞪羚撒满了草原,它们吃着草,悠闲地甩着尾巴,不在意时刻相随的死神。天边闪烁着青色的闪电,乌云从地平线上漫卷而来。

  根据渡船主电脑的搜索,那个时空节点就在附近,误差域为24小时×3千米。也就是说,至迟到明晚此时,一道闪电将点燃附近一株大树,而坠落凡尘的天火也将同时照亮某个野人的蒙昧心智。

  时间渡船停泊已毕,船身半隐在高大的禾草丛中。附近有五棵扇椰子树,成五边形排列,这是一个明显的地标。我关闭了动力,回头说:

  “大卫,说吧。我该怎么做。”

  我绝不会放弃救活他的希望。我想尽快完成他的这桩心愿后赶紧返回,找到一个合适的时空为他治病。大卫示意我把生活背包给他。他喘息着,找出那柄掌中宝激光枪,托在手中,目光苍凉地看着它。

  “夏娲,难为你了。我知道你的天性不适合干这种事。但我太衰弱……”

  我打断他:“没关系,我有勇气干这件事。问题在你这边。你真觉得它是正当的吗?你真能狠下心这样干?”

  他久久沉默,脸上笼罩着死亡的黑气。“我个人已经做出了决定,但这个决定应该由我们两人共同做出。”他说。

  我干脆地说:“我没问题。我听你的。那我就去了。”

  我把他在后座上尽量安置妥当,把食物和饮水放到他手边,又开启了渡船外壳的低压电防护系统。我自己带上一天的食物和饮水,但想了想又留下了,尽量给大卫多留一些吧。在外边总能找到食物和饮水的。虽然我这次外出不会有危险,但凡事还是稳妥为好。我带上睡袋、手电、打火机、袖珍望远镜、猎刀,把掌中宝掖在怀里。临走想了想,把那个球状全息相机也带上了,在等待时空节点的闲暇中,我满可以欣赏欣赏儿子的小模样。准备妥当,我俯下身吻吻丈夫,轻声说:

  “我走了。你安心休息,千万不要出去。”

  大卫没有说话,一只手轻轻拉我,拉我到他身边……我明白了他的意思,轻声问:

  “你想要我?大卫,你的身体……”

  但我知道他的想法。他对自己的痊愈已经不抱希望;或者说他早已心死,根本不在乎肉体的存活。他想在告别人生前同我多来几番温存。也许他有不祥的预感,在分手前想留下妻子的体温。我理解他。我随即除下外出的行头,脱掉衣服,帮他宽衣解带,然后两个赤裸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他瘦骨嶙峋的身体让我心疼如绞……不过大卫只是安静地抱我一会儿,然后吻吻我,喘息着说:

  “去吧。先把正事干完。我们以后的时间多着呢。”

  我从他的话中触摸到入骨的悲怆——他的余生可不多了,但他已经无事可做,所以才说“时间多着呢”。我笑着打岔:

  “不,你马上就该忙了——儿子七个月后就出生啦。”


  我找到十几枚秃鹳和奎利亚雀的鸟蛋对付了晚饭,然后爬到一株金合欢的树杈上观察。乌云已经差不多布满天空,夕阳的光剑努力穿过云缝。暮色苍茫。草原中充盈着舒缓强劲的生命律动。一头猎豹扬着尾巴飞奔,不过我觉得它的身形比150万年后的后代要粗壮一些,奔跑的姿势也不如后代们飘逸。猎豹捕到一只瞪羚,但立即引来了草原的强盗鬣狗。猎豹胆怯地退却了,强盗们快意地大吃大嚼。十几只秃鹫扑打着翅膀缓缓落下来,等着享用鬣狗们的残肴。更远处一只雄狮也闻到了血腥,它鬃毛怒张,急速向这边跑来……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们。

  这是一个直立人家族,在暮色中分开草丛向这边走来,有30人左右。我调好望远镜焦距,镜野首先罩住了家族的头领。这是个45岁左右的男人(或者直立人的面容比现代人要老一些),全身赤裸,身体强健,须发蓬乱,披一身肮脏的黑色体毛。他走路的姿势已经同现代人没什么差别,面容的差别则要大一些,两颊多毛,额部明显低平,眉骨突出。他手里拎着一根木棍,一端是削尖的。对这点我没有惊奇,我知道此时的直立人已经能制造精美的石斧和其它工具。后边有几个中年男人或年轻男人。其他都是女人和半大孩子,女人身上背着不多的杂物。队伍中好像没有老人。

  我把望远镜倍数放大,又打开夜视功能,对准男首领的眼睛。我知道人或动物的目光最能反映他(它)的智力层次,但这次我没能得出肯定的判断。他的目光中没有死板、愚鲁、残忍这类属性,但也看不到灵智的闪耀,就这么平平淡淡的目光,在夜视功能下幽幽闪亮,随着他的行走,在暮色中拉出一道跳荡的水平绿线。他们走近了,食草动物们警觉地盯着他们,连狮群和鬣狗群也怀着相当的戒心。看来这群直立人已经是此地常见的风景,动物们也承认他们属于草原的强者。

  而且,这一小群直立人很快就要接过上帝恩赐的天火,开启智慧的天门,最后成为各色人种的共同先祖,成为地球的主人。

  他们经过我所在的金合欢树,又走过一片刺槐丛,消失了。但我知道他们还会回来的——在闪电点燃某一株树木之后。我的任务就是在此守候那位率先盗取天火的人。

  我打开对讲机。在静电的丝丝声中听到大卫的微弱声音:“你好夏娲。”

  “大卫,我看到那个直立人族群了,一共31人。我有个直觉,盗火者应该是那个男头领。我在这里等他。”

  “好的。”

  “你吃过了吗?”

  “吃了一点儿。我这边你不用操心。”

  “好的。吻你。”停停我说,“大卫,如果你改变了决定,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

  “一定。”我能感觉到他在那边缓缓摇头,“但我不会变的。”

  几只高大的长颈鹿悠闲地甩着尾巴,走近我身下的这株金合欢,伸着长舌在尖刺中卷吃树叶。其中一只发现了我,小脑袋从枝叶中伸过来,用温顺的目光好奇地盯着我。我拍拍它的脑袋,它受了惊,长颈一甩避开了我,但过一会儿又把脑袋伸过来。我不敢在这儿多停留,闪电肯定要击中附近某棵树,没准就是我身下这棵呢,这一带就属它最高。我爬下树,找到一块儿台地把自己安顿好。为防止蚊虫骚扰,我钻进睡袋,把拉链仔细拉好,只留脑袋在外边。

  乌云遮蔽了星月,夜色已重,远方的青色闪电不时把夜景定格。长颈鹿群仍停在原地,它们的身体已经隐入夜幕,但青光映出几支晃动的长脖,与不动的树干混杂在一起。在闪电击中那棵树之前我无事可干,但我心绪烦乱,此刻也无法入睡。我想到那台全息相机,便掏出来,按下开关。立时小球周围形成了明亮的激光网。因为我自身也在光团之内,图像不好分辨。我把小球放远点。现在看清了,那是一位正在分娩的产妇——当然是我。她屈腿躺在产床上,肌肉紧崩,低声呻吟着,档间血迹斑斑。可能有点儿难产,因为一双拿着产钳的手伸进图面里。又过了几分钟,产钳夹着一个浑身血污的肉团团出来。他被交给另一双手倒拎着,哭出了嘹亮的第一声。

  这就是我的儿子,我和大卫的儿子。我的喉咙发哽,胸膛被堵上一块柔韧之物。相机的激光照亮了一个小区域,儿子的身体轻盈地浮在绿草之波上,像是驭空飞翔的小天使。我想起了刚才那个直立人族群,他们是人类的先祖。百万年来无数的小生命通过无数的产门来到世上,组成了绵亘不绝的血脉之河、生命之链。而我七个月后也将参与其中,尽到女性的责任。

  此刻心绪烦乱,不是欣赏小可爱的时候。我长叹一声关上相机,开始思索大卫要我干的事。他想让我杀死直立人中第一个用火者,从而斩断(至少是推迟)人类智慧的进化之路。这个决定疯狂而荒诞,但我理解丈夫的心理脉络。他曾是科学教的虔诚信徒并为此燃尽才智。这一代科学精英们成就了科学的暴涨,在那段欢乐的日子里,似乎自由王国伸手可及。可是——忽然一切都失控了。不是个别的失控,而是全面的失控。纳米技术引发了高科技时代的黑死病,基因技术引发了普遍的基因错乱,亚洲新一代粒子对撞机造成了一个微型黑洞,如今正在疯狂吞食着地球的肌体,逼得我们不得不逃亡……于是像丈夫这样的科技精英们产生了强烈的幻灭感和负罪感。他要在临终前赎罪,甚至不惜让人类回到发明用火前的蒙昧时代——而且他有这个能力的,因为他正好握有一艘高科技的时间机器。

  作为他的爱妻,我愿意帮他实现这个心愿。当然我肯定不会杀人,我也不相信这样干就能斩断那条命定之路。但——我相信,在这个关键的时空节点施加一点儿干扰不是坏事,我祈盼它能多少弱化150万年后的社会爆炸。

  我会完成丈夫的托付,但在这件事上我俩其实只是同路人。

  我努力抚平了烦乱的思绪,沉沉睡去。

  狂暴的雷声把我惊醒,眩目的蛇形闪电连接着天和地。透过青光我能看见金合欢的树干,看见几支慌乱摆动着的长颈。暴雨随即扑来,把世界淹没在狂乱的雨声中。我知道那个时刻快来了,就坐起身,从睡袋中掏出雨帽带上,注意观察。凌晨,随着卡查查一声炸响,一道闪电击中一棵巨树,正是我曾爬过的那株。巨树从中腰处被劈断,缓缓落到地上,激起一声闷响。青光中看见几只长颈鹿疯狂地逃窜。倒在地上的树冠熊熊燃烧,即使暴雨也不能浇灭它。

  暴雨过去了,天光渐渐放亮。那株巨树的残骸上仍有余火,浓重的白烟直直上升,到一定高度后被水平风吹散。我钻出睡袋向那边走去,很快闻到了烤肉的香味掺杂着焦糊味。火堆中露出长颈鹿的一只后肢,它肯定是被倒下的树干压住又被大火烧死了。我忽然发现在远处,在熹微的晨光中,那个直立人族群正急急向这边跑来。也许他们的嗅觉更灵敏,在几里之外就闻到了烤肉的味道?我迅速藏到一丛刺槐后,观察着他们。

  那个族群看到了长颈鹿的尸体,高兴得尖叫着。显然他们不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幸运,他们没有耽误,立即围着尸体忙碌起来。女人们先用石刀割下小块的熟肉给孩子们,小家伙们兴奋地狼吞虎咽。男人们用石刀熟练地分割尸体,割开厚厚的鹿皮,割断坚韧的肌健,把尸体分割成一人能够扛动的小块儿。虽然工具只是石器,但他们的工作相当快速。太阳升起时尸体分割已毕,族人们扛上猎物,结队离开了。这当儿周围聚集了一群鬣狗,但它们没敢靠前。可能是怕火,也可能对直立人有惧意,只是在圈外狺狺吠着。

  这个族群离开了,鬣狗们向火堆围拢,准备享受残肴。这么说,并没有发生那件改变历史的大事,我不免感到困惑……但我忽然发现有两人匆匆返回,一人放下背负的鹿肉,用带尖的木棍赶走鬣狗。另一人是那位男头领,他也放下背负的鹿肉,盯着那堆余火,慢慢靠近。我的位置正在他的对面,中间隔着火堆。我悄悄端平望远镜,镜野中看到火苗在那双眼睛中跳荡,使原本平淡的目光平添几分灵气。他犹豫着,欲进又停,欲停又进。他的基因中镌刻着对火的顽固恐惧,灵智中却萌生了对火的强烈渴望,两者正在激烈交锋。最终,新启的灵智战胜了古老的基因。他慢慢伸出多毛的手臂,试探着,小心地抓起一根前端燃烧的树技,把它从火中抽出来。他把树枝擎得远远的,盯着前端的火舌,目光中仍有驱不净的恐惧。但无论如何他没有扔掉它,而是牢牢擎着。

  另一个男人此时也忘了驱赶鬣狗,呆呆地立着,紧盯着他手中的火,目光中有更浓的惧意。

  于是,在此时此刻,人类的新时代之门桠桠地开启了。

  我叹口气,悄悄掏出激光枪,瞄准他擎火把的右手,一个小红点在他右腕上跳动。大卫说只有杀了他,才能“有效地”斩断这条路(连他也没说能“彻底斩断”)。但我不会杀他的。大卫想让人类抛弃科学完全回归自然,甚至回归到发明用火之前的自然状态,但他却是使用断然的科学手段来实现它,这样的干涉合乎自然吗?我摇摇头,放弃了脑中这场驳难。这是一个悖论陷阱,甭想摸到底儿的,还不如跳出来干点直观的事。我把激光枪调到弱档,按下板机,一束激光脉冲破空而去。这束脉冲足以在他腕部烧出一个焦斑,但不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他痛楚地狂嗥一声,往我这边瞥了一眼,扔下火把转身就逃。另一人跟着他撒腿逃跑,连地上的两大坨鹿肉也忘了捡起。

  那根脱离了火堆的树枝又烧一会儿,火舌逐渐变小,最后变为白烟。

  于是,那扇刚刚打开的新时代之门又桠桠地关闭了。这次灼伤会给盗火者留下痛苦的记忆,甚至被他认为是上天的惩罚。也许他今生不敢再“玩火”,也许在一段时间后他会恢复勇气再度尝试……不管怎样,反正我已经对这个时空节点施加了干扰,可以对丈夫交待了。也但愿它能弱化150万年后那场劫难。

  鬣狗们又狺狺着靠近。我的任务已顺利完成,便带上随身用品返回。我一边信步走着,一边想着如何把这件事(我没杀死盗火者)对丈夫说圆。沉思中我回到了出发地,但是——眼前为什么没有我们的时空渡船?我仔细看看周围的方位,没有错,正是这儿,那五株扇椰树就在近边。我打开对讲机呼唤丈夫,但对讲机中悄无声息。须知它的作用范围是100公里啊,莫非丈夫驾渡船离开了这片时空,独独把我抛下?不,大卫决不会这样做的,以他衰弱的体力,他也没有理由这么做。

  我在附近寻找,很快找到了我离开时留下的脚印。是穿鞋的脚印,所以只可能是我留下的,绝不会是那些光脚的直立人。但在脚印的尽头,在那本应停着一辆时空渡船的地方却空无一物,甚至没有留下任何迹象,比如压断的树枝,地上留下的压痕等。我反复呼唤,对讲机里仍然是瘆人的沉默。这沉默一点点放大我内心深处的恐惧。我焦急地呼唤着:

  大卫,大卫,你在哪里?

  ——忽然之间我全明白了。我的世界瞬时坍塌了。

《夏娲回归》 作者:王晋康

二 大卫

  妻子走后,大卫勉强吃点东西就睡了。这一觉睡了很久,但一直睡不安稳。思潮在睡眠之河中暗暗涌动。他要妻子做的事是对他40年信仰的决绝反叛,那么他这样做对吗?……浅睡中他感觉到电闪雷鸣,感受到狂暴的雨柱拍打着船身,也感觉到一道闪电击中了附近的树木。这么说,那个时空节点应该快到了。

  他想走出梦境,用对讲机向妻子问问情况。但他的体力实在太弱,意识指挥不动肢体。一直到朝阳初升时他才真正醒来。他打开对讲机呼唤妻子,但没有回应。那么,也许那位盗火者已经到了火堆现场,夏娲此刻不便回话。她看到对讲机的信号,过一会儿就会主动回话的。

  但他等了很久也没回音。他忍不住,又呼唤了几次,仍然没有回音。虽然从理智上判断不会出事,但下意识中一个小警灯开始悄悄闪亮。他强撑病体坐起来,从环形观察窗向外看。天气已经大晴,天蓝得通透,几朵羽状白云悠然飘荡着。渡船旁边是那五株扇椰子树,在斜射的阳光下似乎显得更加高大。夏娲说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地标,所以她不大可能迷路。但大卫巡视一周后有点儿困惑——周围好像没有被闪电击中的树,因为视野中没有余火的烟柱。那么,昨晚他在恍惚中感觉到的纯粹是梦景?

  外出的妻子带着一整套高科技的行头,肯定不会出危险的——但正是这一点让他困惑。因为那件高性能的对讲机肯定不会出故障,在关机状态也有提醒功能。那么,妻子为什么迟迟不通话?

  他的忧思被暂时打断,因为在左前方草丛中忽然出现两个直立人,手中各握着一根带尖木棍。他们显然是直冲着这儿来的,走得很快,边走边向这边指指戳戳。大卫机敏地悟到是怎么回事:是阳光,阳光在渡船的金属外壳上反射,方位正指向那个方向。他们一定是远远发现了草丛中的奇怪闪光,于是过来一探究竟。昨晚妻子说她发现了一个直立人小族群,这两人应该就是其成员吧。两人很快走近,走到大约20米外时放慢了脚步,警惕地盯着这边,手持尖棍一步一步地逼近。渡船的窗户是单向透光,他们看不清里面,但大卫能清楚地看到他们:扁平的额部,突出的眉脊,赤裸的身体披覆着肮脏的黑色体毛,但比起黑猩猩来要稀疏。这正是人类在150万年前的尊容。

  大卫静静地观察着。那两人绕着时空渡船转了几圈,对这个从没见过的大个头物件十分好奇,当然也夹着惧意。一个人用棍子捅捅渡船,见没有动静,便大着胆子把手慢慢伸过来。大卫屏息等待着那一刻——怦的一声,那人被低压电流打倒。他尖叫着,左手护着受伤的右手,连滚带爬地逃离此处。另一个人也慌乱地逃离。

  大卫想他们肯定会头也不回地逃走,永远不敢再回到这儿来。但他想错了。那两人没逃多远就停下脚步,心有不甘地回头望着这边,激烈地比划着,讨论了很久。大卫轻轻摇头,看来这俩扁平脑壳尽管脑容量不足,也有很强的好奇心啊。没错,好奇心――这正是人类的强大本性之一,有了它,人类才敢“玩火”。大卫不再关心他们,拿起对讲机重新呼唤妻子,仍然没有回音。这时他听到尖利的连绵不绝的啸声,是一个野人发出的,他把手指含在嘴中,鼓着腮帮用力吹。没有多久,天边出现一群人影,约有二三十人,大步向这边跑来。他们走近了,早先的两人迎上去,比划着什么,向这边指指点点。然后他们合为一队走向这边。

  大卫忽然震惊地屏住呼吸,瞪大眼睛——走在人群最前边的、首领模样的人是一个近50岁的男人。但他的形貌与别的直立人截然不同!首先他身上没有体毛。皮肤黝黑光滑,仅在胸部和档部有黑色体毛,与现代人完全一样。他走近了,能看清他脸上也没有毛,而且额部饱满,眉脊不突出,完全是现代人的标准形貌。大卫仔细观察,甚至能从他的体貌中分辨出白种人的特征:眼窝较深,高鼻梁,蓝色瞳仁。但他披散的头发是黑色,鼻梁挺直而不高,这一般是亚裔的特征。尽管他皮肤黝黑,但没有黑人的典型特征,比如卷发、厚嘴唇和翘起的臀部。大卫非常奇怪,150万年前的直立人中怎么会有这么一个突变,一个异类?也许现代人(更可能是白色人种和黄色人种)的血脉之河正是从这儿流出来的?

  大卫隔着单向玻璃近距离观察他。那人看不到里边,但他一直努力向里看,一边保持着身体不与渡船接触,显然头前的两人已经向首领说明白了这个危险。从这个迹象看,这个直立人族群的语言已经进化到了一定程度。那人的眼睛近在咫尺,蓝色眸子显得机警而威严,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大卫苦笑着想,多半此人就是那个盗火者吧。他不该让妻子把激光枪拿走的。目标已经自己找上门啦,这会儿打开窗户给他一枪,自己的事就办完了。

  但渡船里没有其它武器,他只能老老实实呆着。

  那人绕着渡船观察,大卫也随着他转动身体。忽然一声响,是他不小心把妻子放在手边的食物碰掉地上了。外面众人的听力很敏锐,都同时听到了这声轻响,齐齐向后跃出。跃到安全位置后他们才回过头,惊慌地盯着渡船。众人中没有那个首领,原来他离渡船太近,转身跃回时一只手不小心碰上船身,被低压电流打倒了,而且打得较重,此刻正在地上抽搐。其他人赶忙跑过来,把他拖到安全位置。

  众人恐惧地盯着这个会咬人的魔物。首领被扶起来后也盯着这边,目光中有恐惧,但更多是狂怒。他在盛怒中做出了决定,一阵尖锐的喝叫之后,人群立即动起来。一人快步离开,沿来路返回。其它人开始拔草抉树枝,收拢后堆到渡船旁。首领本人也怒冲冲地干着,他体态剽悍,又带着情绪,干得比别人更快。大卫有点奇怪,他们在干什么?要用草叶树枝把渡船埋起来么?不久,地平线上又出现了人影,这次是多达百十人的长队。肯定是刚才那个信使唤来的。无疑这个部落非常强大,妻子说它有31人,那她只看到了一部分。他们走近了,每人腋下都夹着一捆树枝或草。抵达这里后他们也把柴草堆到渡船周围。柴堆的高度已经半掩了渡船的窗户。然后所有人都望着来路的方向,等待着。

  按说大卫已经能猜到他们的打算了,但由于思维的惯性――认为此刻的直立人还没有学会用火――大卫竟然没想到那个最明显的答案。他陪这些野人折腾这么久,体力已经难以支持。但眼前的事总该见到答案吧,他凝聚意志坚持观察着。忽然他奇怪地发现,“朝阳”正在慢慢落下——原来那其实是“夕阳”啊。自己的一觉竟然睡了一夜再加一整天?不该有这么久的,这让他心中隐隐觉得不踏实,那盏小警灯又开始闪亮。

  暮色渐渐降临,渡船外的众人忽然有一波喜悦的骚动,很多人指着来路的方向。大卫也极目望去,忽然再次震惊了。他发现暮色中出现一个光点,它晃动着向这边趋近。现在能看清了,那是一支火把!火把的光芒照出了三个人的身影,都像是女性,两个年轻的扶着一位年老的。老人相当老迈,步履艰难,所以她们走得很慢。

  火把?所谓人类“第一次用火”的时空节点之前竟然有了火把!看到火把,大卫不由得苦笑着自嘲;傻瓜,你这个反应迟钝的傻瓜,直到这时你才知道这些扁平脑壳们是在忙乎什么――在为这个胆敢咬人的魔物准备一场严厉的火刑。要知道他们已经有了“高科技”的火,拥有了世上最强大的魔力。他们要动用神火把魔物烧死,惩罚它竟敢对人类的王者不敬。

  大卫苦笑着想,人类的天性倒是一脉相传的,刚学会用火才几天就有了足够的霸气。自己何尝不是如此?这十几年年他志得意满,以为自己能把自然玩弄于股掌之中。相比之下,这群扁平脑壳至少对“火”还保持着敬畏。刚才大群人马来时没顺便把火种带来,而是捺住性子等这位步履蹒跚的老妇人,足见他们对火的尊崇。老妇人很可能是部族的女巫,只有她才掌管着用火的权柄。当然这场火刑很可笑,高科技的时间渡船可不怕温和的柴草之火。那就耐心等下去吧,等着这些野人离开后再设法和妻子联系。大卫静下心来,等着擎火把的三个妇人走近。

  忽然――真正的震惊降临了。

《夏娲回归》 作者:王晋康

三 夏娲

  就在这一刹那我明白了,我的世界瞬时坍塌了。

  大卫和我都太糊涂,主要怪我们这次的时空穿梭太仓卒,没把事情想透。我们来到这个时空节点,想施加干涉以影响150万年后的世界。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这种作用不会影响到“已经处于本时空”的时空渡船。但我们错了。时空渡船虽然处于本时空,但它的根儿是扎在150万年后。所以,此处的扰动将会经过150万年的两次传递再作用到时间渡船上。这么着,我昨晚射出的那束激光足以让这艘渡船飘移到恐龙时代,或干脆漂到外星球——但为什么我还在这儿?我为什么会留下一串脚印但却在某处突然中断?

  打住。夏娲你甭想弄懂这些。时空穿梭本来就建立在深刻的佯謬上。而且,夏娲,夏娲,我在心中苦声唤着,你没有时间陷入玄虚的驳难。你还有远为迫切的事要干哩。

  我的孩子。

  此前我虽然和大卫万年迢迢来到这蛮荒世界,但心理上并未对此看得太重。我们就像是去非洲荒原上观看野生动物的阔佬,身后有一根粗壮的链条连着文明世界。现在这根粗壮的链条忽然断了,不,完全消失了,甚至连带抹去了我的丈夫。只剩一个26岁的、高科技时代滋养的精致女人,孤身留在150万前的蛮荒世界——不,如果真是孤身一人倒好办了,大不了一死而已。但现在是1.3个人!还有一个仨月的胎儿!

  荒野的神灵,你救救我吧,不要让一个年轻女人在绝望中疯狂。


  我没有疯。我没那个资格。我的慌乱只延续了半个小时,也许只有十分钟。然后旧日的我匍然溃散,一个赤裸的女野人从旧壳中走出来。旧日的我——我生长于斯的高科技世界,文明崩溃后的悲怆,我对那个世界的责任,我对重病丈夫的心疼和俯就,乃至我对美食、音乐、首饰和时装的眷恋,我对自身美貌的自恋……如此等等的一切都在刹那间崩碎。现在这个女野人的精神世界中只剩下三个字:活下去。

  为了自己,更为了孩子。

  我在刹那间建立的目标甚至比这更深远。我身边带有一整套能使用50年的高科技行头,它们并未随时间渡船一同消失。凭着它们,在荒野中生存下来并把孩子养大并非难事。但此后呢?等待丈夫的搭救?我绝不能寄望于这个肥皂泡。那么等我死后,孩子将孤身一人?他与谁结婚生子?当他在绝对的孤独中疯狂时,有什么能让他籍以逃离的东西,诸如责任、亲情和爱情?

  答案非常明显:唯一的希望就在那个直立人族群。尽管他们身上有黑色长毛,他们额部扁平脑容量不足,他们眉脊突出脸上长毛,他们粗野污秽,但至少他们的血缘与我是相通的。我只有(带着腹中的孩子)设法融入这个野人族群。命运对我毕竟还算仁慈,在壁立千仞的绝望中还留下这么一个小小的出口。我只能以感恩的心接受它。

  朝阳升起时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蜕变与新生。我最后一次用对讲机呼唤,仍然没有声音。便毫不怜惜地抛弃了它,我绝不容许自己再把时间浪费在虚无的希望上。我狠心抛弃的还有其它用具:激光枪、望远镜、猎刀、睡袋……做出这个决定的是直觉而不是理智。理智告诉我应该保留这些极为宝贵的用具和武器,它们可以大大增加我的生存几率,且不说能助我在野人族群中占据王者之位。但直觉告诉我,在一个蒙昧族群中使用这些东西是反自然的,鲁莽的,它可能带来无法预见的潜在危险。比如说,如果族群习惯于依赖这些神物,而它们却不可避免地耗尽能量,那时该怎么办?凭我一人之力,我肯定没有能力让一个蒙昧种族一夕之间跃升为智人,只好让自己(和孩子)向下沉沦以适应它。

  扔掉这些东西后我又脱去衣服,全部脱光。生活在野人群中不需要衣服,这样才能抹平我与野人们的鸿沟。虽然想起从此要永别这些“女人之爱”,难免心中作疼,但我没有任何犹豫。记得一位成功的野生动物学家说,要想和野生动物真正贴合,你只有像它们那样四肢走路,像它们那样撕扯食物,像它们那样赤身裸体。虽然我将面对的是野人而不是野兽,我还是照他说的去做吧。只是在脱鞋时我犹豫了,不过只是因为实用主义的原因:我未经磨练的嫩脚板肯定受不住荒原的坎坷荆棘。但没有办法啊,我不愿把这个“古里古怪”的玩意儿带进那个光脚的族群。而且说白了我没有第二双鞋子和第二身衣服,早晚得走这一步。晚走不如早走。

  衣服脱光了,我看着自己白晰光滑的胴体苦笑。它漂亮而精致,但一点儿不实用,我倒是希望进化之神能让我重新生出御寒的体毛,那就谢天谢地了。

  没舍弃的只有两件:打火机和全息相机。打火机在我随后准备实施的计划中有特定的用处;全息相机是我同丈夫和儿子唯一的羁绊(我是指原时空中那个水晶雕像般精致的儿子,而不是今后的小野人)。我从内衣上撕下一块布把二者仔细包好,用裙带斜挂在胯部。这对野人们来说仍是“古里古怪”的东西,但让我保留这唯一的奢侈吧。


  新生的夏娲在那堆灰烬前等待。我抱着微弱的希望,希望那个野人首领(为方便计,以后叫他野亚当吧)还没有完全死心,还会再来火堆旁看看。至于他来后该怎么办,我已经有了周密的腹案。如果他不来,我再去找他也不晚。

  谢天谢地,我的估计没有错。野亚当又来了,而且这回只有一人、估计他是有意独自前来,不想在部众面前重现昨天的狼狈。他能在一夜之间克服恐惧只身前来,我不由佩服他的勇气。显然他对昨晚的受伤心有余悸,离火堆很远就站住了,警觉地睃着四周。我这次没有躲藏,从树干后主动现身,在脸上堆出“最雌性”的笑容。

  野亚当惊愕地发现了我,一个无毛的、皮肤白晰、形貌妖异的雌性。他立时收住脚步,紧握木棍,把棍尖对准我。我估计昨晚他受到枪击时可能瞥见了我,所以他目光中有浓重的敌意。我对他的敌意坚持报以友好的笑容,并在笑容中尽可能加进柔媚。他紧紧盯着我,但我拿不准自己在他的眼中是什么形象,是一个比女野人性感漂亮的异性,还是一个讨厌的白化病人。

  不管怎样,我一直坚决地笑着,但他的敌意似乎没有减弱。不过不要紧,我还另有招数呢。我向他招招手,向火堆走两步。他没动。我再招招手,再向火堆走两步。然后我俯下身,把整个后背留给他。这意味着对他的信任,陌生的野人之间绝不会这样做的。

  我在火堆旁鼓捣了好久。他终于耐不住好奇心,向这边走了两步,伸长脖子向前看,但棍尖仍警惕地朝向我。等把他的好奇心撩拨到足够程度,我站起来,回过身,满面欢笑,手中擎着……一束枯枝,火苗在枯枝前端欢快的跳跃。

  野亚当呆住了,目中顿时消去敌意,代之以敬畏和欣喜。他紧紧盯着我手中的火焰。

  我笑容可掬,把火把递过去。他立即后退一步,反倒恢复了戒心。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有点操之过急,更不该把这事弄得像是对他的恩赐。我应该设法把这个赠予弄得更自然一些,熨平他雄性的自尊心。于是我让擎火把的右手抖一下,火把歪了,燎着了我的左肘。我惊呼一声扔掉火把。它落在地上,与雨后的湿地接触,发出轻微的丝丝声,火焰慢慢变弱。我佯作惊慌地盯着它,同时用眼角的余光罩着野亚当,揣摸着他会不会抢救火把。如果他一直不动手,火焰熄灭前我将不得不拾起它……在火焰快要变成白烟前,他终于弯下腰,小心地拾起火把。脱离了湿地的火焰立即熊熊地燃起来。

  他傻笑地擎着那团火焰。我也格格傻笑着,拿崇拜的目光看着他,心中则轻松地叹息一声。此时此刻,新时代之门在因我的干扰而关闭之后重新开启了。历史之河稍稍走了一点弯路,但很快裁弯取直,撂下一个小小的弓形湖。我不由想起大卫,有点心酸。他借助时空渡船打算抹去这个时空节点,我帮他实现了。但我随后又把“该得的火”还给野亚当,抹去这段人为干涉,恢复了历史的原貌。

  也不全是原貌——这团火并非来自于天火,不是那堆灰烬的复燃,因为那个火堆已经熄透了。这团火是我躲开了野亚当的眼睛,用打火机点燃的。

  但我对大卫没有愧疚。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我们两人的孩子。一个母亲为孩子而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天然正确的。大卫对科技的突然反叛,突然萌生的回归自然愿望,都是偏于概念化的东西,当它们与现实的顽石相撞后肯定会碰得粉碎。什么是现实?现实就是我们母子如今生活在野人群中。我想让儿子吃熟肉,想让他在晚上睡觉时有一个防御猛兽的火堆。就这么简单。但这个简单的需求又无比强大,强大得足以撞碎一切理性的阻挡。我们会牢牢守着这堆火,一代一代活下去,哪怕它会带来150万年后的社会爆炸。

  我小心地盯着野亚当擎着的火把。尽管在“原历史”中正是野亚当开辟了用火进程,我还是担心他缺少经验而使火把熄灭。我从火堆中捡了几支大小合适的焦枝,递给他。这次他顺顺当当地接受了,把它们并在原来的树枝上,火焰立即大大加强。他那未脱蒙昧的心智充分理解了这团火的重要,随手扔掉那根带尖木棍,用双手虔诚地擎着火把,转身回家。我自然不会瞎等男士的邀请,便拾起他扔掉的尖棍,又搜集一抱焦枝,很家常地跟在他后边。他斜眼看看我,没有什么表示,仍小心翼翼地捧着火把前行。

  我心中一阵轻松,知道自己已经被他接纳了。

  我的赤脚实在难以对付荒原的荆棘。尽管我咬牙忍疼,仍不免一瘸一拐,落在野亚当的后面。那个脑容量不足的家伙竟然有足够的细心,注意到了我的落后,便停下脚步等我。我匆匆赶上时,他正不耐烦的倒换着脚步。看来他急于在族人面前展示手中的神物,不过还是强捺着性子等我。就在这时,我心中突然涌出大潮般的感激之情。


  族群的家原来安在刺槐丛边,只是一片被踏平的草丛,背对着绵亘不绝的刺槐。男人睡外边,女人和孩子睡里边。这当然是为了防御野兽。“家”的最里边堆着昨晚运回的鹿肉。今天可能因为首领不在,食物也足够,所以他们全部在家,没有出去觅食。这会儿大家看见首领回来——而且手中捧着可怕的火焰!身后还跟着一个形貌诡异的白色妖孽!所有人都跳起来,惊惧地盯着两件凶物。野亚当走进人群,努力讲说着,不知道是在讲“火焰”还是在讲我。那是一种不连贯的语言,带着弹舌音和吸气音,基本为单音节。他说了很久,但族众依旧茫然。这不奇怪,此时的语言中肯定没有“火”的概念,不好讲清楚的。

  我尴尬地站在人群之外。族众看我的目光饱含敌意,特别是那些中年女人。但我早就筹谋好该怎样化解它。我默默走到一旁,把怀中抱的焦枝架成圆锥形,让其中央是空的。在我干这件事时,周围没有声音,但我感觉到30双灼热的目光烙在我的后背上。焦枝架好了,我走近野亚当,讨好地笑着,向他讨要那束火把。野亚当困惑地看着我,犹豫着。但他一定想到最初是我把火焰驯服的,便不大情愿地交给我。我把火把塞到焦枝堆中,火焰在树枝缝隙中试探地舔着,腾跃着,轰然一声大烧起来。野人们慌乱后退,有小孩在害怕地尖叫,可能是火花迸到身上了。我默默走过人群,去里侧取过一块带骨的腿肉,又走回来,放在火焰上烤着。族众又慢慢围上来,个个屏住气息,盯着我的手。

  肉很快烤熟了,香气四溢。我走过去,把熟肉献给野亚当。他定定地盯着这块肉,很久不接。我保持着笑容,一动不动地举着它。终于他接过来,咬了一大口,立即露出狂喜的表情。他想了想,把肉撕开,分给几个小野人,小野人们立即大口吞吃,个个欣喜若狂。

  野亚当抱着几块肉过来,交给我,自然是让我继续烤肉。族众的目光不再带有敌意,而是转为期盼。我轻松地想,整个族群已经接纳我了。


  夜里我睡在人群外侧,最接近火堆的地方。我毕竟一时难以适应命运的陡变,再加上还要照顾火堆,所以彻夜难眠。族众都睡得很熟,但我起身添火时,只要稍有动静,立时有七八个脑袋仰起,七八双目光警醒地打量着四周,这中间肯定有一双目光是野亚当的。天已经大晴,河汉低垂,繁星如豆。荒野沉浸在森冷的静谧中,偶有一声鸟啼狮吼也打不破它。极目所至是无尽的黑暗,只有一个小小的金色火堆。火焰跳荡着,小心地舔着夜色。它太微弱了,似乎很快会被黑暗窒息。但我知道它不会熄灭,它其实比黑暗强大。它会一直烧下去,直到激醒人类的蒙昧――再一直走到22世纪的社会爆炸。

  这才是人类史的“自然状态”?是大卫和我曾用时间机器和激光枪中断过的、我又用打火机接续上的自然状态?想起是我一人促成了方向相反的两次大转折,我总觉得啼笑皆非。我想着丈夫,痛苦地思念着他。大卫我违逆了你的意愿,你怨恨我吗?此刻,在我睡在野人群中的第一夜,大卫你随时间渡船漂流到了哪里?

  第二天族众照例出去觅食。族群中没有太小的孩子,所以全员出动。我忍着双脚的剧疼也走进队伍中。走前我添足了柴,但我担心火堆坚持不了一天。当然,打火机还在我胯部的布包里,但上次用它点火是在特殊情况下。以后若非万不得已,我不会再重复了。在这个蒙昧族群中,我决心彻底回归自然,抛弃一切“科技之物”。野亚当一定是注意到了我回望火堆的目光,他想了想,把我从队伍中粗鲁地拉出来,指指火堆,吼吼地喊了几声。我顺从地点点头(但愿史前人也知道点头的意思),留下来照看火堆。我不由对野亚当生出钦敬之情。他的扁平脑壳倒也有足够的智力,敏锐地抓住了新时代的关键,那就是——在居住地保持一个不灭的火堆。

  这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发明,此后,在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尽管人类向世界各地扩散,但这始终是各部落不变的传统,在各大洲漫长的暗夜中,一个个小小的火堆守护着人类的文明。

  晚上这支队伍拖着长长的身影回来。野亚当给我一只兔子,我想他是让我烤给孩子们吃。我把兔肉烤熟了,交给野亚当。他撕下两条后腿首先给我。我赶忙看看四周的族众,怕他给我的特殊待遇让其它人生妒。但是没有。别人目光漠然,没有赞许也没有敌意,几个孩子不看我手中的后腿肉,只是贪馋地盯着剩下的熟肉。这意味着,这两只后腿肉是“守火堆者”应得的报酬。其实今天我已经用野果鸟蛋填饱了肚子,但我感激地接过它,大口吃起来。


  荒野唤醒了我基因中深埋的本能,我在几天内完全习惯了这儿的生活。那个22世纪温室中长大的精致女人完全恢复了野性。我还打算彻底抛弃理智上的清醒(它太痛苦),尽快让心智向下沉沦,达到和那些女野人一样的层次,这对我才是最保险的生活。但在这之前我不得不玩弄一点儿机谋——为我的儿子。七个月后我将生下这个儿子,蓝眼珠,黑发。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无毛,皮肤白晰。他在这个直立人族群中绝对是个形貌妖异的妖孽。这个族群已经接纳了我,还能不能接纳这个婴儿?也许能,也许不能。但我绝不能心存侥幸。我必须未雨绸缪,把儿子置于万全之地。

  至于如何办,我苦笑着想,我也早就成竹在胸啦。文明时代的生物学家们说,女人是雌性动物中唯一没有周期性征的,这是一种进化策略。因为人的婴儿过于柔弱,只能靠男人的保护。而最好的作法是让一群男人都以为婴儿是他的后代。女人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征就易于行使欺骗。

  我要趁身孕不明显,加紧实施这样的欺骗。这个族群是群婚制,我会坦然接受它,不过第一个要征服的男人当然是野亚当。那是最合适的人选,有助于我儿子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我这样做其实算不上阴谋,因为其它智力低下的女野人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她们是依据本能,而我是依据智慧。所以不妨这样说:何时我能比照她们的水平,使智慧充分萎缩而让本能足够茁壮,我就不必活得这么累了,一切都自然而然地顺流而下了。

  也许在上帝的目光中,现代人的精妙心计也不过如此?

  我决定今晚就去找野亚当。白天族人们出去觅食,我仍看守火堆。我从布包里取出全息照相机,打开它。我遗憾地发现,相机中和儿子有关的录相原来就那么一段,可能是丈夫在“偷窥未来”时及时自省,中止了犯罪。我一遍一遍地看着,泪珠在腮边滚落。相机中其它内容都是我和大卫的两人世界。我们在出席高档宴会,我穿着漂亮的晚礼服,裸露的后背如羊脂玉般润泽;大卫揽着我立在高山之巅,脚下翻卷着无边的云海,这应该是在西藏拍的;丈夫为我庆生,鲜艳的奶油花上25只蜡烛跳荡着金色的小火苗;然后是我俩一身廉价衣服混在大排挡的吃客中,躲在角落里大吃大嚼……

  我整整看了一天,时时抹去腮边的泪珠。荒野千里,风吹草低,身边的火堆安静地闷燃着,白烟袅袅上升。十几只鬣狗颠颠地跑来。我不想让它们中断我的观看,就从火堆中抽出一支长枝,做好防卫准备。但鬣狗并没有打扰我。它们被这团变幻的白光迷住了,都蹲在后腿上,痴痴地看着,目光愚鲁而好奇,我甚至感受到了其中的温馨。夕阳沉落在晚霞中,族人们该回来了。我叹息一声,关了相机,随手抛到远处。鬣狗们立即窜起来,争着叼那个球球,很快跑远了。也许鬣狗们不会咬碎这个玩物吧,那么,也许150万年后,某个考古学家能从非洲某处地下挖出它。

  但我不能再让它留在胯边的布包里。大卫和野亚当这两个男人不应共处。


  夜里,我把火堆上的柴添足,摸到野亚当身边。


  七个月后我生下儿子。分娩时刻是白天,仍是我一人在家。没有全息相机上记录的难产,也许这得益于我几个月来在荒野的颠簸。我挣扎着咬断脐带,用早已备好的软草擦干儿子身上的血污,紧紧抱在怀里。我没有麻烦给他起名字,他的一生中用不上这个。令人欣慰的是,也许因为族群已经看惯了我的怪模样,所以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无毛小怪物。仅在此后野亚当对他明显偏爱时,有些女野人会恼怒地吼叫,然后把邪火撒到我和孩子的头上。不过这样的小小恶行是可以理解的,我会护着儿子,与她们凶恶地对吼,但从没放心里去。

  我的儿子出生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其它女野人由于本能的指引,都是在旱季怀孕雨季分娩,这样母子容易获得充足的食物。我的儿子却赶在旱季前出生,偏又赶上一个特别漫长的旱季。在整个严酷的旱季里,这个小生命一直在同死神搏斗。族群中的男人们,尤其是野亚当,为了帮我们母子找食物真是累惨了。当然这并非出于高尚而是出于自私本能,以他们的智力,认识不到这个无毛的白色小怪物不是自己的血脉。但……其实这种自私就是高尚,是这些蒙昧心灵中最闪亮的东西。我对他们满怀感恩之心。

  母子俩终于熬到第一场雨水来临,绿草和兽群似乎一夜之间忽然冒出来。所有族人都像瞪羚那样蹦跳撒欢,吃饭喝足的儿子格格笑着,而我也学会了像女野人那样狂喜地尖叫。

《夏娲回归》 作者:王晋康

四 大卫

  火把下那三人让大卫经历了真正的震惊。那是三位女性,两个年轻直立人扶着一个80岁左右的老妇——大卫在第一刹那的下意识中,正解地没称她为直立人。因为她同刚才那位男性首领一样,明显是现代人的体貌特征,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赤裸,肤色黝黑,没有体毛。她背部佝偻,眼神混浊无光,双乳已经极度萎缩。头上是稀疏的白色乱发,下身围着一条短裙——不,不是短裙,只是一条宽带吊着一个布包,布包明显久经沧桑。她的面部深镌着稠密的皱纹,几乎覆盖了真正的面容。纵然这个老妇与年轻美貌的夏娲没有任何相像之处,大卫还是凭直觉认出了她。他朝对讲机脱口唤道:

  “夏娲?夏娲?”

  没有回音。对方手中没有对讲机,身上也没有可以装对讲机的地方。但大卫不怀疑自己的判断。他在刹那中猜到真相——妻子受他之托去杀死采天火者,她对本时空的干涉通过150万年的两次反射影响到本时空的时间渡船。影响倒是不大,渡船仍保持在原来的空间位置,只是时间向后漂移了50年。他真该死,竟然没提前考虑到这种可能,即使他病八膏肓神思昏沉,这样的愚蠢错误也不可原谅。他回头看看那五棵成五边形排列的扇椰树,没错,它们的相互方位没变,但50年后的树身明显粗大多了,刚才他在下意识中其实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只是把它忽略了。还有,难怪他心目中的朝阳变成了落日,现在并非抵达本时空的第二天清晨,而是50年后的某个傍晚。

  他再度观察来人。两个年轻女子中,有一个完全是野人体貌,擎火把的另一个则带着现代人和直立人的混血特征。大卫迅速理出了事情的大致脉络:在时空渡船漂移走之后,孤身一人陷在本时空的夏娲不得不加入到直立人族群,艰难地活下来,并带大了他俩的儿子(就是那位想烧死自己的男首领),又和族群中的男人们至少生下一个女儿。这50年来,这个族群可能一直在本地求生;也可能到处迁徙,只是最近刚好转移到这个区域。然后当渡船从时间中凭空而降时,族群成员发现了它。

  可怜的夏娲,可怜的儿子。

  还有,可怜的大卫。

  突然逝去的50年岁月像一条突然结冻的冥河,把大卫的意识冻僵了。他想赶快起身,打开舱门把夏娲(还有她的儿女们)迎上来。但他被魇住了,一动不能动。他看见男首领对老妇说着什么。老妇颤颤嵬嵬地走过来,浑浊的老眼看清了柴草之下的渡船,立时眼光一亮!但亮光随即转为茫然,她陷入苦苦的思索。大卫推想,也许她萎缩的神智已经忘了时间渡船,仅在记忆深处有一点模糊的印象而已。老妇伸手去摸渡船,儿子赶紧劝止她,但老妇摇摇头,固执地把手伸过来。就在她的指尖快要接触船身时,大卫总算反应过来,一把摁断了低压电防护系统。老妇摸到船身了,安然无羔。男首领愣一会儿,也试探着摸摸,没有事儿。第一个被击中过的男人不相信,小心地伸手摸摸,也没事。一群人欣喜若狂,围着老妇欢呼起来。

  无疑,他们认为是老妇的法术显灵了。

  老妇转着渡船转,趴在窗户上急切地向里看。单向窗户里,大卫隔着咫尺之距看着她浑浊的眼神,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去。在50年的漫长人生中,夏娲显然已把根深深扎在野人社会中了。她严重衰退的心智中恐怕已经没有大卫的存身之地。那么,在她生命之烛将要熄灭的时候,突然强行把她拉出这个熟悉的世界,是不是太残酷?

  但老妇分明已经激起比较连贯的记忆。她表情激动,围着渡船蹒跚地转着,摸着。然后她想到什么,吩咐那个混血女人解开她胯部的布包。布包很紧,费了很大时间才解开。所有人都期盼地看着,显然他们从没见过其中的内容。老妇从中取出一个小物件,虔诚地捧在手中,面向渡船,嘴里喃喃说着什么。大卫听不懂,他以为那是野人的语言。但他忽然听懂了,老妇的声调相当怪异,但她分明是在念诵:

  “大――卫,我——是——夏——娲。大――卫,我——是——夏——娲。”

  大卫的泪水汹涌而出。他辨清夏娲是在说她的母语。只是50年没用过,尤其是没有群体语言环境的自动校正,她的汉语发音已经严重漂移了。

  但她在呼唤丈夫。她还记得这个亲切的名字。

  她手中的小物件也看清了,是那枚长效的压电式打火机,外表依然镞新闪亮。夏娲在几十年的奔波中保留着它,无疑是作为一种象征,象征着她同逝去世界的联系。至于其它物件估计都已经遗失了吧。到了此刻,大卫大致理清了历史的脉络。50年前,妻子肯定按丈夫的嘱托杀死了第一个采火者(没有这桩对时空的干涉,时间渡船就不会有漂移)。但她和儿子也因此陷入本时空。此后,为了儿子能吃上熟肉,她肯定又把直立人的用火历史重新接续上了,说不定就是用这支打火机。

  所以,那个关键的时空节点并没有改变,最多有短暂的推迟。而且有夏娲作技术指导,直立人的用火进程说不定比原历史还要快一些。

  大卫唯有苦笑。他不怪夏娲。要怪只能怪自己的狂妄,妄图借时间机器,单枪匹马就想来改变历史。历史没有改变,唯一的改变是命运之神对他的惩罚,让他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妻子的50年。

  男首领过来,指着渡船同母亲说着什么。老妇也指着渡船说了一会儿。然后首领下令,众人开始把刚才扒散的柴草拢回到渡船上。大卫一时有些困惑,现在这个首领,他的儿子,不会再对时间渡船使用火刑了吧,那他要干什么?忽然大卫明白了。那个首领此刻是在恭顺地执行母亲的意愿。衰老的夏娲肯定已经忘了时间穿梭的概念,她以为渡船是50年前的遗留,而丈夫早已逝去。她想为亡夫补行火葬。

  大卫的泪水汹涌而下。到了此刻,他已决定不在夏娲前露面了,对夏娲来说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吧。虽然此刻他俩近在咫尺,实际已经分处于异相时空,无法相合的,那又何必打乱她余生的平静。她形貌枯稿,这50年肯定饱受磨难;但她受族人尊敬,儿女双全,精神世界应该是丰满的,那就让她留在这里渡过余生吧。至于那位比自己还要大十岁的儿子,也让他留在这个时空里,继续作他的王者吧。

  直立人对在荒野放火显然很有经验。男首领把食指在嘴里含一下,又高高举起,判明了风向。他让族人把母亲扶到上风头,从妹妹手里接过火把准备点火。正在这时,老妇高声制止了他。老妇颤颤嵬嵬地过来,手中擎着那把打火机。大卫知道,她是以这种特殊方式来追念丈夫。老妇一下一下地按着火机,可能手指无力的缘故,打火机很久没打着。她终于打着了,一团桔红色的火焰在薄暮中闪亮。她绕渡船转一圈,在多处点着了柴堆。火焰腾空而起,发出劈劈啪啪的爆裂声。火舌包围了渡船,又顺着风向在草地上一路烧下去,映红了半边夜空。在火舌完全隔断视线之前,大卫见老妇用力扬一下右手,那颗发亮的打火机飞入火堆中。

  伴着漫天的野火,火场外的人群疯狂地扭动着身躯,双手向天,齐声吼着一首苍凉激越的挽歌。

  大卫长叹一声,按下了渡船的启动键。

  第二天,族人出外打猎时经过这里。他们看到烧黑的草地呈三角形扩展到很远,但在最先着火的地方,在厚厚的柴草灰烬中,没有留下任何残骸,那个会咬人的、让女巫奶奶伤心痛哭的魔物,肯定被完全烧化了。

《夏娲回归》 作者:王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