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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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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本卷论述公元906 年至公元1279 年的中国历史。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继续向前发展时期的历史,也是中国各民族又一次重新组合时期的历史。汉族地区经济重心的南移,南海贸易的畅通,边疆民族地区封建化的加深,都是前所未有的。在学术文化方面,文、史、哲、理均有巨著,且树新声。我们应该看到这时期有关的各民族在政治上都应有他们平等的地位,都各有他们对历史的贡献,而汉族在历史发展中则应保持他的主体民族的地位。我们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旧说简单地认为这段时期的历史是混乱、分裂时期的历史,只能是皮相之谈,是不足取的。
  本卷创议于1984 年。这年9 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编写会议,讨论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了领导组织。在会议上,邓广铭同志指出,宋史研究,尤其是辽金史研究的现状,多年来受传统观点影响较深,契丹建立的辽朝是在宋朝之前,顺序本应是辽宋夏金,然而总是排为宋辽夏金,而且辽夏金史在中国通史中所占的比重过少。现在我们把顺序摆正,对辽夏金史也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不仅符合历史,也有利于民族团结。他还强调了处理好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性。王静如同志指出,写书与写论文的体例不同。在史料中,辽宋夏金有他们本民族的史料,但大量的还是汉文史料。他指出,国与族要分开。辽夏金国境内的居民仍然是以汉人为多数。要充分注意这一点。这些意见一直是本卷编写的指导思想,但我们做得还不够。
  程溯洛同志就本卷中不同民族的分写合写问题谈了自己的意见。分写基本上按照传统的写法,辽、宋、夏、金一个一个地写。合写是按各民族内部联系和时代发展的顺序写,这是比较好的写法,但编写时会遇到较多的困难。讨论结果,还是采用了后者。现在,我们是把这一时期的历史分为十四章,四个部分。第一章是五代十国和契丹的崛起,这是乙编第一部分。第二章至第七章,这是乙编第二部分,主要是讲辽宋及二者之间的矛盾,第八章至第十二章是乙编的第三部分,主要是讲南宋、金及二者间的矛盾。第十三章至十四章是乙编的第四部分,论述西夏及其他民族。这样的安排似乎比较清楚,对读者比较方便。
  会议成立了编辑委员会,负责本卷的编写工作。编委会由陈述、程溯洛、陈振三位同志组成,陈振同志任主编,编委会下设编写组,由王静如、陈述、程溯洛、陈振等七位同志组成。
  王静如同志,1903 年生于河北深泽。1927 年入清华大学研究院。1929年毕业后任职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3 年赴英、法、德等进行语言学、历史学及古代欧洲社会经济史、艺术史研究。1936 年回国后任北平研究院、中法大学、辅仁大学、燕京大学、中国大学的研究员、导师、教授。1949 年后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民族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在学术上涉猎广泛,对古汉语、语言学、考古学、古文字学、秦汉史、民族史、科技史等方面的研究都作出了贡献。1932—1933 年撰著的《西夏研究》第1—3 辑为其代表作,曾荣获1936 年法国院士会东方学“茹莲(S·Jvjen)”奖金。是我国杰出的西夏学专家。他对中国古代民族突厥、回鹘、契丹、女真等民族文字的研究也都有重要贡献。陈述同志,1911 年生于河北乐亭。1929 年入北京大学历史系和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35 年进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攻辽金史。1939 年晋升为研究员。此后先后受聘为东北大学、复旦大学、暨南大学兼职教授和北平研究院研究员。1949 年以后,先后任北京师范大学、燕京大学、中法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教授兼图书馆馆长、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曾任中国辽金契丹女真史学会会长(首届)。主要著作有《契丹史论证稿》、《契丹社会经济史稿》、《契丹政治史稿》、《金史拾补五种》、《辽史补注》,辑校《全辽文》,主编《辽金史论集》1—5 集。
  程溯洛同志,1913 年生于浙江温州,从1935 年起,相继就读于东吴大学和光华大学。1938 年入昆明西南联大历史系。1941 年毕业后又入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从向达、姚从吾先生学史。1944 年进入设在昆明的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从事宋、辽、金史的研究,1946 年返北平。1949年后任职于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从事宋史与维吾尔族史研究。1952 年调入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从事维吾尔族史与宋辽金元史的教学与研究。早期著作有《论拐子马与铁浮图》、《北宋联金攻辽始末》等。在50 年代与冯家昇、穆广文合著《维吾尔族史料简编》,成为我国维吾尔族史研究的开山之作。70 年代以后,历十年之功撰写《维吾尔族简史》一书的古代部分,晚年主要著作有《唐宋回鹘史论集》。他为本卷撰写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九章第一节、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四节、第十三章第五节、第十四章第三节(回鹘)、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一节。
  王静如、陈述、程溯洛同志先后去世后,本卷编写工作的重担,就全部由陈振同志担当起来。
  本卷主编陈振同志(曾用名沈继宏、陈高生),1931 年生,江苏海门人。1959 年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门化宋史专段)毕业,师从著名宋史专家邓广铭先生,专事宋史研究。1980 年为副研究员,1987 年为研究员。历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主任、南京师大文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宋史研究会副会长。著作有《简明宋史》(为两主编之一)等,参与编撰《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为辽宋西夏金史副主编之一)。发表的主要论文有《关于北宋前期的中书》、《略论南宋时期“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派》、《关于唐宋庄园的几个问题》、《论保马法》、《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论宋代的县尉》等。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的第一章第一、三节,第三章第一、三节和第四章;乙编综述部分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十章和第八章第三节,第九章第二、三节,第十四章第四节;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第二节(一、二、五、六目)、第三节,第四节,第四章第一、二、三节、第五章第一、二、三节,第六章第一、二、三节,第七章第一、二、三节,第八章第一、二、三、四、五节,第九章第一、二、三、四节,第十章第一、二、三节,第十一章第一、二、三节,第十二章第一、二节,第十三章第一、二、三节;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七、四十六、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章和第六十五章第一、二节。
  参加本卷编写工作的还有下列同志,依所写章节顺序介绍如下:李桂芝同志,1941 年生于辽宁黑山。1965 年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毕业并留校任教。现为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教授。从事中国古代史,辽、金、元史和北方民族史的教学与研究。主要著作有《辽金简史》、《新编中国通史》(合著)、《中国历史大事本末》(合著)等,主要论文有《五户丝制述略》、《契丹大贺氏遥辇氏联盟的部落组织——<辽史·营卫志>考辨》、《契丹郎君考》等。她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的第一章第二节、第三章第二节;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一章第五节、第二章第二节、第四章第四节,第五章第四节、第六章第四节、第七章第四节、第八章第六节、第十章第四节、第十一章第四节、第十二章第三节、第十三章第四节;丁编传记的第十四章至第二十二章。
  白滨同志,1936 年生于山西平定。1961 年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毕业,进入中国科学院(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工作。历任副研究员、研究员,主要从事西夏文史研究工作。现任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夏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宁夏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参加《俄藏黑水城文献》的整理编辑工作,主要著作有《元昊传》、《党项史研究》、《寻找被遗忘的王朝》,合著有《文海研究》、《西夏文物》、《西夏法典·天盛律令译注》等。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的第一章第四节、第三章第四节;乙编综述的第十三章第一、二、三、四节;丙编典志的第一章第六节、第二章第三节、第四章第五节、第五章第五节、第六章第五节、第七章第五节、第八章第七节、第九章第六节、第十章第五节、第十一章第五节、第十二章第四节、第十三章第五节;丁编传记的第六十七章至第七十五章。
  张博泉同志,满族,1926 年生于辽宁辽阳。吉林大学历史系教授。曾任中国辽金契丹女真史学会及中国元好问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中华一体的历史轨迹》、《东北地方史稿》、《金史简编》、《金代经济史略》、《金史论稿》(合著,第一、二卷)、《女真新论》等。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的第一章第五节、第三章第五节;乙编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一、二节,第十二章第一、二、三节;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一章第七节、第二章第四节、第四章第六节、第五章第六节、第六章第六节、第七章第六节、第八章第八节、第九章第七节、第十章第六节、第十一章第六节、第十二章第五节、第十三章第六节。
  俞永炳同志,1963 年生于浙江萧山。1984 年于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毕业后,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古系,师从著名考古学家徐苹芳。1987年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从事汉唐考古研究工作。曾参加了山西南部地区西周墓葬的发掘与研究;甘肃敦煌莫高窟、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的测绘研究;河南、河北地区定窑、汝窑遗址调查;浙江南部三国—宋元时期窑址调查;浙江杭州南宋官窑遗址发掘与调查;江苏扬州古城发掘与调查等。1991 年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上丝绸之路综合考察活动,访问韩国、日本,其间参加了六次国际学术讨论会;1992—1993 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平山丝路奖学金”,赴英国、法国、德国等学术访问,并从事唐宋宗教遗物研究。主要论文有《江苏扬州宋三城发掘与勘探》、《丝绸之路上的杨州唐城》、《宋辽金纪年墓葬塔基出土的瓷器》等,有《扬州古城发掘报告》、《中国古代文物典》等,翻译学术著作多篇。1994 年调至外经贸部国际经贸消息报社工作,现任副总编兼新闻部主任。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的第二章。
  孟古托力同志,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一节。
  余大钧同志,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二节。
  魏良弢同志,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三节(喀喇汗王朝)。
  祝启源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五节。
  尤中同志,云南大学档案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六节。
  莫俊卿同志,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七节。
  范楚玉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第一章第二节(三、四、七、八目)。
  华觉明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周卫荣同志,中国钱币博物馆副研究员。他们共同撰写了本卷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三章第三、五、六、七、八、十节,周卫荣同志还为本卷丁编传记部分撰写了第四十四章第二节。
  杨文衡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三章第二、四节,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九十二章。
  何绍庚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三章第九节、丁编传记部分的第八十八章,并审阅了本卷全部有关科技部分的稿件。
  张清建同志,四川师范学院化学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三章第十一节、丁编传记部分第九十一章。
  李进尧同志,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三章第十二节。
  凌光同志、朱大为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卷共同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三章第十三节。
  关树东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九章第五节。
  许春在同志,1938 年生于浙江奉化。1961 年毕业于江苏师范学院历史系。现为南京师范专科学校和南京教育学院历史系主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一章至第十三章。
  吴怀祺同志,1938 年生于贵州贵阳。1961 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1978 年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从导师白寿彝先生攻读史学史,1981年获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著作有《宋代史学思想史》、《中国史学思想史》、《郑樵文集(校补)·郑樵年谱稿》及《郑樵评传》等,发表史学史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百余篇。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二十九章、第三十八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五十三章第一和二节、第五十四章、第五十八章、第五十九章。张菁同志,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她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十章、第四十八章。
  余敏辉同志,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历史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十一章、第六十六章第二节。
  范荧同志,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她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十二章、第四十五章第一节、第五十五章第一节、第五十六章、第五十七章。
  崔文印同志,1941 年生于河北乐亭,1966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现为中华书局编审。70 年代参加“二十四史”点校工作,参与整理出版了《大金国志校证》、《靖康稗史笺证》等,发表有关历史文献学史的研究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十三章、第四十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三章第三节、第五十五章第二节。
  郭预衡同志,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四十章、第六十六章第一节。
  周少川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教授,史学所在读博士研究生。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十六章、第四十七章、第六十章。
  关培红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自然科学研究》编辑,在读博士研究生。她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十九章。
  管成学同志,长春师范学院苏颂研究室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三章。
  张秀民同志,北京图书馆印刷史专家。韩琦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们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四章第一节。李经纬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四章第三节、第九十四章。
  陈继宏同志,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六十五章第三节。
  汪晓勤同志,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系讲师,博士。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六十一章。
  程妮娜同志,1953 年出生于辽宁沈阳,1981 年获历史学硕士学位,吉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她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七十六章至第八十七章。
  杜昇云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和科学史中心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八十九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九十章。
  刘昌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九十三章。
  刘雪英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做了选图、编目和部分定稿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宫伟同志参加了本卷图版的拍摄工作。
  全卷文清如水,骨架分明。
  邓广铭同志和杨翼骧同志分别为本卷上、下册题字,我们表示感谢。
  白寿彝1998.9.12.中国通史甲编序说第一章文献资料第一节五代十国史料新旧《五代史》、《资治通鉴》新旧《五代史》《旧五代史》,150 卷,宋薛居正监修,开宝七年(974)成书,主要依据五代各朝实录和范质《五代通录》修撰,称《五代史》,也称《五代书》。后欧阳修以《五代史》不合“春秋笔法”,遂于皇祐五年(1053)撰成《五代史记》74 卷。史称前者为《旧五代史》,后者为《新五代史》。《旧五代史》流行渐稀,明初以后绝版。清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并以他书所引文字补充重编,其史料价值高于《新五代史》,《新五代史》亦有少数记载较详,但都略于“十国”。至于清陈鳣《续唐书》,是以后唐、南唐为正统的纪传体五代十国史,史料价值不高。
  《资治通鉴》宋司马光撰,自卷266 至294,为五代十国编年史,共29 卷。南宋袁枢撰《通鉴纪事本末》取材于《资治通鉴》,条理明晰,便于检索,卷37 至42 的27 目,专叙五代十国事。
  《五代会要》、《册府元龟》《五代会要》宋初王溥监修,30 卷。分类记载五代典章制度。
  《册府元龟》宋王钦若等编纂,1000 卷,31 部1004 门,保存了许多五代史料,部总序、门小序又常对五代各种典章制度进行概括性的论述,可补《五代会要》之不足。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中亦有五代典制的记载。“十国”史料宋代记载“十国”的史书,以南唐为最多,如史虚白《钓矶立谈》、龙衮《江南野史》、陈彭年《江南别录》、郑文宝《江表志》、佚名《江南余载》等,而以马令《南唐书》、陆游《南唐书》为著。
  记载前、后蜀的有句延庆纂《锦里耆旧传》、张唐英撰《蜀梼杌》,记载吴越的有题范坰、林禹撰《吴越备史》。
  综合性的有周羽翀《三楚新录》,记载荆南、楚、湖南事迹。佚名《五国故事》,记吴、南唐、前后蜀、南汉、闽“五国”,实为六国事。路振《九国志》原记九国事,张唐英补北楚(荆南),遂成十国史。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纪传体(有表无志)“十国”史;清梁廷枏《南汉书》,纪传体(无志、表)南汉史,两书汇集了有关史料,便于使用。文集、笔记史料五代有少量文集传世,如闽人黄滔《黄御史集》,吴越罗隐《罗昭谏集》,后蜀杜光庭《广成集》,以及由南唐入宋的徐铉《徐公文集·骑省集》,多有诏旨碑传等原始史料。笔记小说,主要有后蜀何光远《鉴戒录》。宋郑文宝《南唐近事》、孙光宪《北梦琐言》、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钱易《南部新书》等,也有有关五代十国的史料。
  清代所编《全唐文》、《全唐诗》,都收录五代十国作者的诗文,便于检索有关史料。
  第二节辽代史料《焚椒录》及其他辽人著作同中原历代皇朝一样,辽朝也重视国史的撰修。辽太祖时,曾置监修国史。圣宗时,设修史机构国史院,置监修国史、史馆学士、史馆修撰和修起居注、日历等史官。“对其国史之努力,固不少逊金人,其成绩亦有足述者”①。但以世事沧桑,朝代更迭,战争频繁,官私著述,流散殆尽。流传至今者,实属凤毛麟角。
  自太祖以耶律鲁不古监修国史以来,历太宗至兴宗先后编修了《始祖奇首可汗事迹》、《统和实录》、《辽国上世事迹及诸帝实录》(又称《遥辇至重熙以来事迹》、《先朝事迹》)。道宗大康年间,耶律孟简上表称:“本朝之兴,几二百年,宜有国史以垂后世。”①同时编著耶律曷鲁、耶律屋质、耶律休哥三人行事以进。道宗乃命置局编修国史,至大安元年(1085),太祖至兴宗《七帝实录》已具。天祚乾统三年(1103),复命监修国史耶律俨(李俨)纂修太祖诸帝实录,俨撰成《皇朝实录》70 卷,是金、元撰修《辽史》的重要依据。
  此外,尚有私家著述《礼书》、《契丹官仪》、《辽朝杂礼》、《辽四京记》、《契丹地理图》、《疆宇图》、《大辽对境图》、《契丹会要》、《大辽登科记》、《七贤传》等,惜今只有目而无书。
  辽朝契丹、汉臣多有诗文集,如辽道宗《清宁集》、耶律资忠《西亭集》、萧孝穆《宝老集》、杨佶《登瀛集》、李瀚《丁年集》等,都已不存。今存者有进士王鼎的《焚椒录》,记录了辽道宗皇后被诬致死的情况,为研究道宗朝政事和辽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辽人著述流传至今者,尚有释希麟的《续一切经音义》、行均的《龙龛手鉴》和耶律淳的《星命总括》,对研究辽朝的社会和宗教也不无裨益。《契丹国志》及其他宋人著作中的史料与辽为兄弟之国的宋人著作中,专记或涉及辽事者,为数颇多,为研究辽史的重要文献。其中专记辽事者首推南宋叶隆礼的《契丹国志》,全书27卷,包括帝纪12 卷,后妃、诸王、外戚、群臣列传7 卷,书、表、语录、杂记等8 卷。记录了契丹初兴、建国始末,搜集了与后晋、宋、西夏交往文书,今有贾敬颜、林荣贵点校本。又有节本名《辽志》,摘取书中有关契丹初兴、部落、族姓、制度和风俗等内容,不分卷。
  南宋李焘所纂《续资治通鉴长编》,为编年体北宋史,其中涉及辽事也多有记载,可考订《辽史》的舛误和补充《辽史》的不足。
  南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250 卷,记事起自宋政和七年(1117),终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在记宋金和战事时,对辽末形势,北辽和辽、① 冯家昇《<辽史>源流考》,见《冯家昇论著辑粹》,中华书局1987 年版。① 《辽史·文学·耶律孟简传》。
  宋、金三方交往事也有较多记载。
  南宋王称的《东都事略》有契丹专传可资参考。
  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对契丹人的早期活动、辽的建立和辽与中原五代各政权的交往以及辽朝某些制度的记载有重要参考价值。
  此外,《宋大诏令集》、《文献通考》、《通志》、《册府元龟》、《宋会要辑稿》、《武经总要·北蕃地理》以及宋人使辽语录、宋人行记、宋人文集、诸臣章奏等也多有关于辽朝史事的专门或零星记录。近年,贾敬颜教授对宋人使辽行程录作了整理、疏证,有《宋元人行记十一种疏证稿》(油印本),搜集了胡峤、晋出帝、王曾、薛映、宋绶、沈括等人的使辽行程录,所记为宋使所亲见,对研究辽代地理、风俗、军政制度等都有一定参考价值。《辽史》按照中国历史传统,后继的朝代应为前朝撰修史书,以记录其君臣行事,政事得失。金朝曾两次撰修《辽史》,第一次在熙宗时,以耶律固主持纂修。后其徒萧永祺纂成75 卷,未及刊行。章宗时,再次置局编修,以移剌履、党怀英等提控、编修,陈大任继成之,称陈大任《辽史》,仍未及刊行。陈大任《辽史》中当使用了大量辽时著述,时“凡民间辽时碑铭墓志及诸家文集,或记忆辽旧事,悉上送官”①。元修《辽史》时,陈大任《辽史》和耶律俨《实录》尚存,是元修《辽史》的重要依据,今亦不存,有关资料赖元修《辽史》得以保存。
  《辽史》是记录辽朝史事的纪传体史书,元顺帝时宰相脱脱奉敕撰,116卷,其中本纪30 卷,志32 卷,表8 卷,列传45 卷,另附国语解1 卷。在陈大任《辽史》和耶律俨《实录》已佚的今天,它是所能见到的保存辽代史料最为丰富的史籍,是研究和学习辽史的主要文献。《辽史》中的部分志、表为其独创,内容相当丰富。如《营卫志》中记载了契丹人的部落族帐、斡鲁朵和行营捺钵;《百官志》记录了辽朝的北、南面官;《礼志》记载了汉礼和契丹礼仪;《仪卫志》记载了“国舆”、“汉舆”,“国服”、“汉服”,“国仗”、“渤海仗”、“汉仗”,不但保存了辽朝的大量典制,而且为研究契丹民族史提供了宝贵的原始资料。清人赵翼称“《辽史》立表最善”②,所列《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可补纪传之失,并可与纪传相互校勘;《游幸表》更体现了辽朝行国的特征。
  金朝虽曾两次撰修《辽史》,终因体例未定,未能刊行。及至元朝修撰《辽史》时,屡经朝代更迭,文献散失已多,可资参考的资料已感匮乏。而《辽史》自至正三年(1343)四月开局编修,次年三月成书,历时仅11 个月。时间短促,缺乏周密安排和详审考订,因而疏失、遗漏、重复、抵误之处所在多有,如纪年错误,记事矛盾、疏失,史事错误,译名混乱,一人两传等,因而使用时应与其他文献互证。《辽史》元刻本已失传,现有明、清和民国时数种版本。1974 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辽史》标点校勘本,为目前通行的较好版本。
  高丽曾为辽朝属国,与辽交往也很密切。明代郑麟趾编纂的《高丽史》① 《金史·文艺·党怀英传》。
  ② 赵翼撰,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 年版。
  中也有大量关于辽朝和辽与高丽交往的史料。此外,明人杨循吉还著有《辽小史》,主要记叙辽政权的建立、更迭、西迁和帝位争夺,颇简略。
  第三节宋代史料《宋史》、《东都事略》《宋史》元脱脱奉敕撰,496 卷,至正五年(1345)成书,主要依据宋朝国史、实录、日历、时政记等删削增补而成,详于北宋,略于南宋,南宋后期尤疏略,向以粗疏芜杂著称,但保存史料丰富。
  《宋史翼》40 卷,清末陆心源以宋人文集、史书以及年谱、方志资料,辑补《宋史》未立传人物,补传781 人(附传64 人),可补《宋史》之不足。
  《东都事略》130 卷,南宋王称撰,纪传体北宋史,无志表,时称“信而有征”,少数史料为《宋史》所无或可纠《宋史》失误。
  《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520 卷,南宋李焘据国史、实录、家传、野记等修撰,淳熙十年(1183)成书,广征博引,考证异同,保存大量史料,久佚。清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辑出重编分卷,已佚徽宗、钦宗两朝以及英宗、神宗、哲宗三朝各一部分。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150 卷,南宋杨仲良据《续资治通鉴长编》编撰,按朝各分事目,虽太祖、太宗、哲宗、徽宗四朝共佚8 卷,另2 卷亦残缺,仍保存了许多史料。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200 卷,南宋李心传撰,高宗一朝编年史,据国史、日历、文集、碑传等修撰,约于嘉定元年(1208)成书,保存了南宋初期及宋金战争史料。
  《三朝北盟会编》250 卷,南宋徐梦莘编撰,绍熙五年(1194)成书,具载徽宗、钦宗、高宗三朝宋金和战史料,全录或节录原文,尤为珍贵。《宋会要辑稿》、《文献通考》、《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宋会要辑稿》宋代至宁宗朝历朝修撰会要皆已成书,久佚。清嘉庆时徐松自《永乐大典》辑出,后经多人整理未能完成。1936 年据整理稿影印出版,为200 册;1957 年再缩版影印,为八大册。分为17 门,门下分目收录大量诏令、法令、奏议,虽多有残缺,但保存了大量宋代典章制度史料。陈智超将本书整理时的复文或误作复文而被删落的遗文约八十万字,整理为《宋会要辑稿补编》,1988 年影印出版,为一大册。
  《文献通考》348 卷,马端临编撰,元大德十一年(1307)成书,分为24 门,门下分目,为典制通史,下迄南宋宁宗朝,对宋代典制记载尤详。《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南宋李心传撰,分甲、乙两集,各20 卷,甲集分13 门,乙集分12 门,体例类同会要,分类记载嘉定以前典制、事迹。南宋李攸《宋朝事实》20 卷,记北宋典制,体例亦近会要。
  《宋大诏令集》、《庆元条法事类》《宋大诏令集》原为240 卷,今存196 卷,1962 年中华书局校印出版。传宋绶后人于南宋初编辑。存17 门,分类辑录北宋八朝(无钦宗朝)诏令3600 余篇。
  《庆元条法事类》存36 卷,南宋谢深甫等奉诏编集,嘉泰二年(1202)
  编成,为当时现行法令汇编,也保留一些已不实行的北宋法令,存16 门,门下分类,排列敕、令、格、式、申明,“申明”载有时间,自元祐七年(1092)至嘉泰元年。
  《诸臣奏议》、《历代名臣奏议》《诸臣奏议》150 卷,南宋赵汝愚辑,为北宋奏议分类选集,分12门114 目,每篇奏议附有时间。
  《历代名臣奏议》350 卷,明黄淮、杨士奇辑。分64 门,分类辑录,其中宋代奏议约占十分之七,许多为他书所未载。1989 年据邓广铭先生藏明永乐刊本影印,附有篇名目录和作者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传记类史料《名臣碑传琬琰集》107 卷,南宋杜大珪编,共录碑传文254 篇,传主221 人,极大部分为北宋人。1938 年,燕京大学将其中《实录》附传27篇及已佚宋人文集的碑传文53 篇,编为《琬琰集删存》。
  《伊洛渊源录》14 卷,南宋朱熹撰,录宋代理学人物27 人的行状、墓志、家传或小传及有关文章、言行录,末卷为“无征述文字者”20 人,大多有小传。
  《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共58 卷,南宋岳珂编,收集大量有关岳飞的原始资料和时人有关著作。王曾瑜的校注本征引书籍近两百种,更丰富了本书内容(中华书局1989 年版)。
  《宋名臣言行录》共75 卷,南宋朱熹、李幼武纂集,分前(即《五朝名臣言行录》)、后(即《三朝名臣言行录》,以上朱熹编纂)、续、别、外五集,共收北宋及南宋中期以前人物225 人,列有简介或小传及言行等。此外,尚有南宋刘宰《京口耆旧传》9 卷,记镇江(今属江苏)府属县25 人传记;元初佚名《昭忠录》1 卷,记宋末近五十年间(宋元战争)死难人物130 人;元吴师道《敬乡录》14 卷,辑婺州(今浙江金华)属县人物,有宋人近40 人;明初宋濂《浦阳(今浙江浦江)人物记》2 卷,有宋人16人,都保存了不少史料。
  《宋元学案》100 卷,清黄宗羲、全祖望编撰,立宋代学案、党案、学略84 案(略),涉及约2000 人,记述师承、传授,选录传记、著作、论述,汇集了宋代学术思想史的基本史料。
  编年类史料《宋史全文》有《宋史全文资治通鉴》等多种书名,36 卷,宋元之际佚名编撰,编年体宋史。附佚名《宋季朝事实》2 卷,保存了南宋后期的部分史料。
  《宋太宗实录》80 卷,存20 卷,宋钱若水等奉敕撰,咸平元年(998)
  成书,是唯一保存较完整的宋代实录。
  此外,宋陈均《宋九朝编年(纲目)备要》30 卷,记北宋事;李■《皇宋十朝纲要》25 卷,记北宋及南宋高宗朝事;汪藻(一作佚名)《靖康要录》16 卷,记宋钦宗朝事;熊克《中兴小纪》40 卷,记宋高宗一朝事;佚名《皇宋中兴两朝圣政》64 卷(佚30 至45 卷),记南宋高宗、孝宗两朝事;刘时举《续宋编年资治通鉴》15 卷,记南宋高、孝、光、宁宗四朝事;佚名《两朝纲目备要》16 卷,记南宋光、宁宗两朝事;元初佚名《宋季三朝政要》6卷,记南宋理宗、度宗及少帝(恭帝)时事,卷6 系南宋末陈仲微《二王(广王、端宗和益王、末帝)首末》。
  传世的宋人编年谱谱主有范仲淹、欧阳修、苏轼、周敦颐、朱熹等多种,后人修撰的宋人年谱更多,其中以清代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为最著,汇集众多史料为王安石辩诬。
  政书类史料《职官分纪》50 卷,宋孙逢吉撰,官制通志,分官列职,下迄哲宗元祐年间,尤详于宋代政制。此外,南宋末许月卿《百官箴》,分曹列职,载当时政制。
  《武经总要》前后两集,各20 卷,宋曾公亮、丁度等奉敕撰,庆历四年(1044)成书,为军事通志,分制度、边防、故事(战例)、占候四部,尤详于北宋前期,介绍兵法、条令、战术、战阵、训练、编制、装备,附有武器、战阵等插图,介绍了三种火药配方。
  此外,记载宰辅的,有宋徐自明《宋宰铺编年录》20 卷,编至嘉定八年(1215)。明吕邦耀《续宋宰辅编年录》26 卷,续至祥兴二年(1279)。王瑞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合二书为一。
  记载北宋三馆、秘阁及秘书省制度的有程俱《麟台故事》,记载南宋秘书省制度的有南宋陈骙《南宋馆阁录》、佚名《续录》。
  记载翰林学士院制度、典故的有南宋洪遵编《翰苑群书》,南宋周必大《玉堂杂记》。
  记载州县地方官从政及注意事项的,有北宋末李元弼《作邑自箴》,南宋佚名《州县提纲》,胡太初《昼帘绪论》。南宋董煟《救荒活命书》,则载自古至宋孝宗政令及救荒之策等,供地方官从政参考。
  南宋佚名《名公书判清明集》分类编辑南宋宁宗、理宗二朝地方官的诉讼判语及少量有关公文,许多为他书未载史料。
  地理类史料总志有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200 卷(存197 卷半),王存《元丰九域志》10 卷,欧阳忞《舆地广记》38 卷。南宋有王象之《舆地纪胜》200卷(存169 卷)、祝穆《方舆胜览》70 卷。
  地方志现存的宋代地方志近30 种,元代亦有近10 种,几乎覆盖今苏南、上海和浙江的杭、嘉、湖及宁绍平原。如今江苏南京(《建康志》)、镇江、常州(《毗陵志》)、无锡、苏州(《吴郡志》)、昆山(《玉峰志》)、常熟(《琴川志》),上海松江(《云间志》),浙江杭州(《临安志》)、嘉兴(《嘉禾志》)、海盐澉浦镇(《澉水志》)、吴兴、绍兴(《会稽志》)、宁波(《四明志》)。此外,浙江定海(《昌国志》)、临海(《赤城志》)、建德(《严州志》)、嵊县(《剡录》),福建福州(《三山志》)、仙游(《仙溪志》)、长汀(《临汀志》)①,以及安徽歙县(《新安志》)等皆有志,其中北宋仅《吴郡图经续记》1 种,北方亦仅元《齐乘》(山东志)1种。
  城市志记载北宋都城东京开封(今河南开封)的有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南宋首都临安的有吴自牧《梦粱录》、《西湖老人繁胜录》、周密《武林旧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记载两城经济、文化、风俗等史料。此外,王瓘《北道刊误志》,记有北宋开封及大名(今属河北)城的史料。类书、文集、笔记中的史料宋代分类辑录的诸书保存了许多散佚史料。著名的有章如愚《山堂考索》、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王应麟《玉海》等,皆通录历代而详于宋代,而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专录北宋神宗朝以前事。
  著名历史人物如范仲淹、韩琦、包拯、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苏轼、沈括、二程、李纲、朱熹、陈亮、陆九渊、陆游、真德秀、文天祥等等,都有文集传世,宋人文集多达400 种以上,保存着大量书、信、奏议、制诏、碑传,以及许多诗文都属史料。吕祖谦编《宋文鉴》,选录北宋各体诗文2600篇,部分史料不见于他书。
  宋代数百种笔记中,保存着大量史料。著名的如司马光《涑水纪闻》、陆游《老学庵笔记》、王明清《挥麈录》、赵昇《朝野类要》、岳珂《愧郯录》、周密《齐东野语》和《癸辛杂识》等等,大多记载史事、典制、见闻、佚事。沈括《梦溪笔谈》则还有许多自然科学方面的记载,而洪迈除《容斋随笔》外,还有记载神怪的《夷坚志》,其中有反映当时市民生活的社会史料。
  专门著作中的史料宋代还有数以百计的各种专门著作,门类庞杂,数量众多,保存了各个方面的史料。如机械有苏颂的《新仪象法要》,建筑有李诫《营造法式》,数学有秦九韶《数书九章》,医学有《政和本草》、《和剂局方》、王惟一《铜人腧穴针灸图经》、陈自明《妇人大全良方》、钱乙《小儿药证直诀》、董汲《脚气治法总要》,法医有宋慈《洗冤集录》。
  农业和园艺有陈旉《农书》,桐、荔枝、橘、菌、竹、笋等经济作物,① 《永乐大典》卷7889—7985,中华书局1959 年影印本;其他宋元方志,辑入《宋元方志丛刊》,中华书局影印本。
  牡丹、芍药、海棠、梅、兰、菊等观赏植物,无不有专著,陈景沂《全芳备祖》,备载各种花、草、果、木、蔬、笋、木耳、菌、茶、药材及五谷、桑、麻等。
  此外,茶、酒、糖、蟹、香料,以及琴、棋、书、画、体育、游艺、杂剧、小说(话本)、笔、墨、纸、砚、藏书目录等等,也无不有专门著作,提供了各方面的史料。
  今人编辑史料《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五册(宋辽金部分) 邓广铭主编,辑录125 种著作,全面系统地分类选编最基本的史料原文,校点注释,信实可据。
  《宋人轶事汇编》丁传靖编,收人物400 多,辑自500 多种著作原文,但引文常有误。
  《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何竹淇编,从380 多部著作中,以事件分别辑录原文,大体齐备,间有考订。
  《宋辽金画家史料》陈高华编,收录宋辽金画家87 人(内辽3 人、金6 人)(清厉鹗《南宋院画录》所录画家,大部分未收入本书),以人分编辑录史料。
  《宋代吐蕃史料集》汤开建、刘建丽辑校,除《宋史》外,辑录各种史籍、文集、笔记、方志的史料。
  第四节西夏史料西夏有专设的史官与修史机构。据夏仁宗时制定的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十章《司次行文门》规定,夏国“史院”位列三品(中品)①。仁宗时担任蕃汉教授的大臣斡道冲,世代掌国史②。天盛十三年(1161),设立翰林学士院,任命焦景颜、王佥等为学士,修撰李氏实录。
  西夏所修实录、国史都没有流传下来。史载西夏献宗时,南院宣徽使罗世昌“知国且亡,谱夏国世次二十卷藏之”③,未见传世。西夏末耶律楚材随成吉思汗入西夏后,收其“遗书”,其中当有西夏的实录、国史等史籍。据明人姚士粦《见只编》记载:“兰溪魏某,客华州王槐野祭酒家,见架上有‘夏国书’,凡阅三旬始遍。”又清人钱谦益《牧斋有学集·黄氏千顷斋藏书记》云:“庆阳李司寇家有西夏实录,其子孔度屡见许而不可得。”近人柯劭忞为戴锡章《西夏纪》所作序中有:“犹忆光绪辛巳(1881),予与福山王文敏公(懿荣)俱客成都。文敏言:有得西夏国史数册者,皆梵字也。属文敏购之,其人秘为鸿宝,不肯售。”据以上记载,西夏的史籍是逐渐散失亡佚的。
  佚失的宋人所著西夏史籍,据今所知有孙巽《夏国枢要》2 卷,记西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城池之完缺,风俗之所尚”①。元修《宋史·夏国传》所述帝王谥号、庙号、陵名等,都采自此书。刘温润曾任鄜延都监,驻守延州(今陕西延安),著有《西夏须知》1 卷,记载西夏境内杂事,凡15 条目②。这两部书大约在清中叶时尚存残本③。此外,宋元人著作的西夏史书尚有存目而无撰者姓名的,有《西夏杂记》④、《西夏事实》、《西夏事宜》等。⑤宋人著作中的西夏史料由于现存的西夏史料极少,今日研究西夏历史,主要依靠宋人所编的史书中与西夏史事有关的著作。此类著作很多。记载西夏史料最为丰富的,如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后人编辑的西夏史书多取材于此,如果将其中有关的西夏史事摘录成编,也是一部内容丰富的西夏编年史。其次,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是现存宋代史料最重要的一种,特别是其中《兵》、《方域》、《蕃夷》等门类,保存了丰富的西夏史料。托名曾巩撰的《隆平集》、王称《东都事略》,都是宋人著作为夏国作传者,采撷史料较早,且“信而① 黄振华:《评苏联近三十年的西夏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87 年第2 期。原件现藏俄罗斯圣彼得堡。
  ② 虞集:《道园学古录》卷4《西夏相斡公画像赞》。
  ③ 《金史》卷134《西夏传赞》;吴广成:《西夏书事》卷42。
  ①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卷1。
  ②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2 下,参见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
  ③ 《西夏书事》,周郁滨序。
  ④ 尤袤:《遂初堂书目》。
  ⑤ 袁桷:《清容居士集》卷41。
  有征”⑥,前者多记载西夏习俗和制度,后者专述西夏立国前后至北宋末与宋朝有关的史事。此外,大量的宋人文集、笔记小说中都有不少的西夏史料,尤其是那些出任过西北边疆或参与处理西夏问题的大臣的文集、笔记,时有珍贵记述,如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张方平《乐全集》、余靖《武溪集》、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笔记如沈括《梦溪笔谈》、司马光《涑水纪闻》、魏泰《东轩笔录》、陈师道《后山谈丛》、田况《儒林公议》、曾布《曾公遗录》等。类书如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政书有彭百川《太平治绩统类》及宋人编的《宋大诏令集》等,都含有各种不同的西夏史料。西夏与辽、金并存,关系密切,辽、金的史籍如《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归潜志》、《闲闲老人滏水文集》,都有涉及西夏史事的记载。
  宋、辽、金三史及其他史书、文集中的西夏史料元代脱脱主持修撰宋、辽、金三史,各有《夏国传》或《西夏记》、《西夏传》,是与本朝有关的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西夏史事记载。“三史”虽然修于元末,但它主要取材于宋、辽、金三朝的国史、实录、日历及当代著作,这些史籍现在几乎全部失传,因此“三史”保存的资料有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三史”中以《宋史·夏国传》最为详细,内容也较丰富。《辽史·西夏外记》最为简略,内容基本是本纪中有关西夏史事的摘录。《金史·西夏传》主要依据金代历朝实录。此外,“三史”的本纪、志、表、列传中也包含有相关的西夏史事。
  西夏建国前的党项族,早在唐末已建立地方割据政权。党项族的兴起与建国前的历史,主要见于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的《党项传》,《五代会要》的《党项羌传》及《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史籍中。西夏灭亡后,元代西夏人(唐兀氏)的活动主要见于《元史》及大量的元人文集与有关著作中①。
  汉文史书中的西夏史料,一般说来都是从本朝角度出发,记录与西夏发生关系的史事,不外是和平时期的朝聘、交往和冲突时期的仇杀、战争。对西夏的政治制度、社会阶级结构、生产力水平等方面,记载很少,或语焉不详,这是利用汉文史籍中西夏史料时感到的最大不足。
  西夏文史料西夏在元昊建国前夕创制了西夏文字,汉文史书称为“蕃书”。西夏文创制后,元昊“尊为国字,凡国中艺文诰牒尽易蕃书”②。西夏文文献流传下来的为数不少。1908 年至1909 年,沙俄军官柯兹洛夫在黑水城遗址(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发现的西夏文书,其中有官私文书、法律文献、语文著作、⑥ 《东都事略》洪迈序。
  ① 除《元史》外,较重要者如《蒙古秘史》,柯劭忞《新元史》,屠寄《蒙兀儿史记》,邵远平《元史类编》,苏天爵《国朝名臣事略》,虞集《道园学古录》,余阙《青阳文集》等著作和文集。② 《西夏书事》卷12。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9,景祐三年十二月辛未:“赵元昊自制蕃书十二卷,字画繁冗,屈曲类符箓,教国人纪事悉用蕃书。”
  文学作品、历史、医卜、佛经以及译自汉文或编译成书的汉籍译著③,这些都是第一手的西夏史料。
  政治、法律史料法律著作有六七种,其中《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共20 章,是西夏仁宗天盛年间(1149—1169)制定的法典,它规定了西夏封建社会鼎盛时期国家政治机构及国家各阶层所应遵循的准则①。西夏神宗光定年间(1211—1222)还制定了《新法》和《猪年新法》。军事法典有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制定的《贞观玉镜统》。职官制度的记载,有一份《西夏官阶封号表》,列举西夏官阶七品,以及皇后、公主、嫔妃、诸王、国师、文武大臣的封号②。这些都提供了研究西夏国家机构和职官制度的重要资料。社会经济史料《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十章《司次行文门》中列有国家设立的管理手工业生产的机构司、院有七八种以上。
  西夏文韵书《文海》,字典《蕃汉合时掌中珠》、《要集》,词书《圣立义海》、《义同一类》③,记载西夏时期的各类词语,反映了当时的生产与生活,都可当作史料来利用。西夏文书《瓜州审判记录》④、《天盛二十二年卖地文契》⑤等,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西夏的社会经济制度。
  文化典籍西夏文献中属于文化方面的典籍最为丰富。字(词)典中除上列几种外,还有《音同》、《五声切韵》,分类词语《三才杂字》,历史著作《太祖继迁文》,诗文集《三世属明言文集》、《贤智集》,诗歌《新集金碎掌直文》,故事《新集慈孝记》,格言集《圣立义海》,谚语集《新集锦合辞》等。还有宗教咒语《魔断要语》,法术图《谨■》以及历书、乐器图等①。
  西夏时期曾从汉文或藏文翻译佛教经典,现存的西夏文佛经十分丰富。
  佛经中译经图及其序跋如实地描绘了西夏译经的场景、组织、规模;列举了译经的时代,译、校者及译经缘起②,是研究西夏佛教史的重要资料。
  ③ 戈尔芭切娃、克恰诺夫编:《西夏文写本和刊本》,莫斯科东方文献出版社1963 年版。汉译文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历史室资料组:《民族史译文集》第3 辑,以下简称《西夏文写本和刊本》。① 黄振华:《评苏联近三十年的西夏学研究》。
  ② 《西夏文写本和刊本》。
  ③ 史金波、白滨、黄振华著:《文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年版;[西夏]骨勒茂才编:《蕃汉合时掌中珠》,载《嘉草轩丛刊》;又见《西夏文写本和刊本》。
  ④ 《北平图书馆馆刊》第4 卷第3 号,1930 年版。
  ⑤ 黄振华:《西夏天盛二十二年卖地文契考释》,载《西夏史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① 《西夏文写本和刊本》。
  ② 史金波:《西夏译经图解》,《西夏文<过去庄严劫千佛名经>发愿文译证》,载《西夏史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
  第五节金代史料金朝重视文化的发展,崇尚文治,“典章法度几及汉、唐”③。金仿辽、宋设官修史,由记注院掌修起居注,秘书监属下的著作局掌修日历,国史院掌修实录和国史。《金史》卷13《卫绍王纪·赞》载,元初王鹗奉诏修金史时,采摭杨云翼《日录》40 条、陈老《日录》30 条。日录当如唐、宋宰相的时政记或与日历相类④。实录有《先朝实录》3 卷,记始祖以下十帝事迹。从太祖至宣宗(包括睿宗、显宗)均有实录,只缺卫绍王,但有《卫王事迹》而无实录,哀宗实录亦缺,金代实录早已亡佚。
  至今保存下来的最基本的金代史料是《金史》、《大金国志》。
  此外尚有金、宋、元人的著述。金代文人辈出,著述亦丰,惜多已失传。元时刘因《金太子允恭墨竹》诗:“百年图籍有萧相,一代英雄惟蔡公。策书纷纷少颜色,空山夜哭遗山翁。”①所幸有元好问、刘祁、王鹗诸士为存金朝史事,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金史》、《大金国志》《金史》元脱脱奉敕撰。全书135 卷,本纪19 卷,志39 卷,表4 卷,列传73 卷,近百万字,是全面记载金朝兴亡的一部史书。
  在元脱脱修《金史》前,致力于写金朝史的有二人,一是金元之际的大文学家元好问,晚年以“国亡史作,己所当任”②,欲据实录撰写金史。《静修先生文集》卷5 记载:“汴亡,张蔡公以金实录归,遗山尝就公誊录。”但因乐夔所阻,以实录为基础撰写金史的计划未能实现。于是“乃构亭于家,著述其上,因名曰‘野史’。凡金源君臣遗言往行,采摭所闻,有所得辄以寸纸细字为记录,至百余万言”③。著有《遗山文集》、《中州集》、《壬辰杂编》、《续夷坚志》。其著述多为纂修金史所本。二是王鹗,金实录在金南京(今河南开封)失陷时,张柔“于金帛一无所取,独入史馆取金实录并秘府图书”④。于元中统二年(1261)将实录献上,王鹗向元世祖忽必烈建议,命国史院修辽、金二史。王鹗为修金史,搜集和采访史事,得故金部令史窦祥所忆旧事20 余条,司天提点张正之写灾异16 条,张承旨家手本载旧事5条,金礼部尚书杨云翼《日录》40 条,陈老《日录》30 条。⑤元好问《壬辰杂编》亦于此时搜得,并藏在史馆。王鹗的金史编写目录至今保存在王恽《玉堂嘉话》中。王鹗《金史》成为后来修金史的底本。
  元灭金后,于中统二年因王鹗奏请,而修辽、金二史,至元十六年(1279)灭宋,又命修辽、宋、金三史,但由于正统之争,体例不能确定而中止。到③ 《金史》卷126《元好问传》。
  ④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商务印书馆1957 年版,第108 页。
  ① 刘因:《静修先生文集》卷5。
  ②③ 《金史》卷126《元好问传》。
  ④ 《元史》卷147《张柔传》。
  ⑤ 《金史》卷13《卫绍王纪·赞》。
  顺帝至正三年(1343),方定“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①,命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官,主持修史,次年十一月《金史》成。时脱脱已罢相,由丞相阿鲁图继任为都总裁,并上《进金史表》。
  《金史》所据资料较为丰富,既有实录、国史,复有王鹗的《金史》为底本,元好问、刘祁生前即有意识抢救史料和著述,均为金史的编写奠定良好的基础。《金史》在三史中,一直评价很高,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7称:“金史叙事最详核,文笔亦极老洁,迥出宋、元二史之上。说者谓多取刘祁《归潜志》、元好问《壬辰杂编》以成书,故称良史。”
  《金史》体例多仿《新唐书》,其创例处是在“本纪”之前列“世纪”,“本纪”之后复有“世纪补”。“世纪”是仿《魏书》之《帝纪序》而创例。《金史》创立《交聘表》,是金与宋、西夏、高丽使臣交往的记载。《金史》于西京路列部族节度使八、详稳九处、群牧十二,打破了只以府州县为地理内容的传统观点。《金史》虽称最善,但亦存在许多缺点,清人亦多有论列。《大金国志》是仅次于《金史》的一部较为完整的金朝史。全书40卷,纪26 卷,开国功臣传1 卷,文学翰苑传2 卷,杂录3 卷,杂载制度7卷,许亢宗奉使行程录1 卷。托名宇文懋昭撰,载有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进书表一通。元苏天爵曾提及此书,其成书时间应不晚于元中期。《大金国志》不是以金实录、国史为资料的主要来源,而是以抄撮宋、元人请记载,间以野闻俚说而成书。此书虽多有错误,但保存了部分难以得到的史料,且大部分记载可与他书相互印证或补他书之不足。因此,《大金国志》仍不失为研究金朝史的基本史料。
  《大金吊伐录》、《大金集礼》金人(包括由金入元的人)撰述,有佚撰者姓名的《大金吊伐录》,是一部难得的有关金宋关系的文书资料汇编。此书是荟萃朝廷案籍编纂而成,起金太祖天辅七年(1123)金宋交割燕云,迄金太宗天会五年(1127)立刘豫,宋高宗南渡。收录金宋往来国书、誓诏、册表、谢表、文状、指挥、牒檄等161 篇。其中49 篇见于《三朝北盟会编》,详略互异,足资校用,而此书所录都是原文,作为研究金史的资料,更是可贵。
  《大金集礼》40 卷,金章宗明昌六年(1195)礼部尚书张■等进,是我国古代被保存下来的礼志的重要文献之一。《金史》卷28《礼志》:“故书之存,仅《集礼》若干卷,其藏史馆者又残缺弗完,故掇其郊社宗庙诸神祀、朝觐会同等仪而为书,若夫凶礼则略焉。”此《集礼》若干卷,即张■之《大金集礼》。是书依尊号、册谥、祠祀、朝会、燕飨、仪仗、舆服等门类编次而成,为元修金史的《礼志》、《仪卫志》、《舆服志》等所本。此书可据以补订金史诸志,是金朝掌故的总汇。
  金人文集、史书诗文集、志、遗事保存至今的,有王寂《拙轩集》6 卷,赵秉文《闲闲老人滏水文集》20 卷,王若虚《滹南遗老集》45 卷,王庭筠《黄华集》8 卷,① 权衡:《庚申外史》。
  蔡松年《明秀集》3 卷,段克己、段成己《二妙集》8 卷,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40 卷、《中州集》10 卷,李俊民《庄靖集》10 卷,耶律楚材《湛然居士集》14 卷。志有王寂《鸭江行部志》、《辽东行部志》,刘祁《归潜志》4 卷,元好问《续夷坚志》4 卷。遗事有王鹗《汝南遗事》。其中有的是由金入元之人,有的非写于金时,但多记有金事或多存金时某一方面的史事,是研究金史所必备的。
  宋人著作中的金朝史料宋人撰述,涉及金事者颇多。主要有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此书是载金代女真、社会、金宋关系以存录金代史事最为丰富的一部史书,其资料多为他书所不载。熊克《中兴小纪》、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载金朝史事亦不少,亦足资参用。宋人使金所写的书有许亢宗《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洪皓《松漠纪闻》正续各1 卷、楼钥《北行日录》2 卷、范成大《揽辔录》1 卷、周煇《北辕录》1 卷。诸书有关金代女真、金朝杂事、史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都有记载,是对金史研究有重要价值的资料。在宋人的文集、笔记中亦多有关于金朝史事的记载,如洪皓的《鄱阳集》、洪迈的《容斋随笔》、周密的《齐东野语》、岳珂的《桯史》等等,不胜枚举。元人著作中的金朝史料元继金、南宋之后而统一全国,元初多承金制,而金人入元及金源文物保留于元者颇多,因此在元人撰述中有不少关于金代史事的记载,散见于各书之中。文集方面有王恽《秋涧先生大全集》,其中不少碑、记涉及金代史事,特别是金末战乱的情况,文集最后的《玉堂嘉话》,是研究金朝文献及史事的重要资料。在耶律铸《双溪醉隐集》中,有些轶事和宫室制度为《金史》所不及。郝经《陵川集》,其中碑、记、序及诗,亦有不少涉及金代史事。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刘因《静修文集》、魏初《青崖集》、苏天爵《滋溪文稿》、虞集《道园学古录》、姚燧《牧庵集》、许有壬《至正集》等,均是研究金史所必须参用的。陶宗仪《辍耕录》亦有关于金朝的记事。从《元典章》中可以探求金《泰和律》的逸文。
  第二章考古资料第一节城址与界壕五代、辽、宋、夏、金时期的城市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各类城市星罗棋布,城市布局也与唐代有很大的不同。封闭式的坊市首次被开放式的街巷所取代,是中国城市发展史上的一次巨大的变革,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了后期阶段。以宫城为中心的重城式的布局,是皇权至上思想在都城规划中的反映。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对地方城市的发展及其规划起了促进作用。至于辽金两朝前后期都城布局的变化,则反映了契丹和女真族接受汉文化的过程。
  都城开封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北宋都城开封城遗址位于今河南开封市。由于黄河泛滥,故城已深埋地下,使考古工作十分困难。初步探明整个外城的轮廓和部分城门,并进行了部分解剖试掘①。故城为三套城墙,东西略短,南北稍长,平面形状为不十分方正的矩形。
  中心为皇城,即宫殿所在地,原为唐宣武节度使衙,后梁建为宫城,北宋初扩建,形制略作东西短、南北长的长方形,周长约2500 米。皇城为砖砌城墙,四面开6 门,其中南墙开3 门。这与宫城居中的布局有关,与唐长安城不同。这种方式也影响了金中都及元大都的规划。南面正门宣德门是城市中轴线的起点。考古勘探已发现南墙的两处门址。
  第二重为里城,主要用作商业和居民区,也是官署、寺观等的集中区。
  原唐汴州城,后梁建都,升为开封府。遗址相当于今开封市区,形制略呈正方形,周长约25 华里。文献载有12 门,每壁各有3 门,城门的旧名表示它联系的地区,如宋门通宋州(商丘)、曹门通曹州、郑门通郑州。这也说明当时城市与周围地区在交通及经济上的联系较密切。各城门皆有瓮城,通御路的4 个门,有门3 重,各城门正对,其他城门有门4 重,各门不正对。现有各城门位置与文献记载的相对位置基本上相同。
  最外一重为外城,也称罗城,始建于后周显德年间(954—960)。北宋定都开封后,曾多次在后周外城的基础上重修和扩筑。外城经考古勘探试掘,已发表了平面实测图,共有水旱门20 个,其中水门7 个。除北壁为4 个城门外,余均为3 门,城垣平面形状并不十分规则。城门位置与里城城门相对。勘探实测表明,外城与今开封保存的明清城壁基本平行,东墙距今墙最近为1.4 公里,最远的西墙距今墙2 公里。实测东墙长7660 米,西墙7590 米,南墙6990 米,北墙6940 米,全城周围长29 公里余(合29120 米),与文献所记元丰年间扩修后的长度基本相符(据宋太府尺计算应为28250.21 米)。城墙夯筑,现均深埋在地下,一般距地表3 米左右,其中保存较好的西墙,宽度为10—20 米。已探出旱水门缺口10 处,疑为6 处旱门和4 处水门的遗① 开封宋城考古队:《北宋东京外城的初步勘探与试掘》,《文物》1992 年第12 期;丘刚:《北宋东京三城的营建和发展》,《中原文物》1990 年第4 期。
  址,其中南墙的南薰门为一瓮城门,略呈长方形。遗址东西长130 米、南北宽80 米,瓮门在瓮圈中部,宽达70 余米,与城内探出古州桥遗址及宋皇宫遗址所在——龙亭呈一南北直线,从而证明今开封市区纵贯南北的中轴线——中山路,即是宋东京开封城内的中心大道——御街。西墙的新郑门规模较南薰门还大,门址面积约2 万平方米,城门缺口宽达30 米,是已发现诸门中保存最好的一处,试掘发现瓮门和门道间的路土和几条明显的车辙印。外城里外都是版筑的夯土墙,西城墙经解剖现存高度为8.7 米,顶部残宽4 米,底部宽34.2 米。城墙夯土层次分明,多采用梅花夯筑法。夯土中杂有“天圣”、“治平”年号的宋钱,并有多次修补痕迹。另外,城墙外侧发现了专为减缓水的下冲力设置的泄水槽,这说明筑城技法到宋代又有了新的发展。
  里城及外城墙外均有宽城壕,城内河道较多,号称“四水贯都”,汴河两岸是繁盛的街市所在。城内御街横跨汴河的重要桥梁之一——州桥遗址也已被发掘,桥面宽度达30 米,河流对城市布局及其发展有一定影响。
  城市干道系统以宫城为中心,正对各城门,形成纵横有序的方格网。其他一般道路及巷道也多呈方格形,或有丁字形相交的,但不见坊里划分。在里城和外城间尚有数条斜街,这显然与唐代两京严整的方格型道路网不同。住宅和店铺、作坊等都面临街道建造,有些街道已成为各行各业集中的地段。临安五代吴越国都城杭州和南宋临安城与现代浙江杭州城基本重合,调查发掘困难很大。文献载杭州城为隋杨素所筑,周36 华里。南宋都城临安的城垣是在五代吴越城的基础上增修而成的,由宫城和大城两重,旱门13、水门5 座,成不规则形。20 世纪80 年代开始了对临安城的考察。1983年吴越捍海塘的发掘,不仅查明了海塘的走向及构筑技术,也为南宋宫城方位的界定勘察做了必要的准备①。
  宫城在城南凤凰山东,原为吴越时王府所在的子城。周围9 里,南北各开1 门,规模较小,宫殿和官署分布其内。考古探明了宫城的北城墙、东城墙和城内若干夯土基址,同时配合基建发掘了与德寿宫及六部遗址有关的道路或建筑基址。
  全城市肆密布,据载多达440 个,主要街道与商业大街结合在一起。大运河在城市北门外,为主要运输线。城市中河道很多,商业点主要依据河道而列。
  辽上京遗址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为辽代五京之一。辽太祖神策三年(918)开始筑城,天显元年(926)扩建,天显十三年改称上京,并设立临潢府。抗战期间日本人曾在此挖掘。1962 年重新进行了勘测,基本上搞清了皇城内的平面布局和部分汉城内的遗迹分布状况②。
  辽上京由皇城和汉城两大部分组成,城墙由黄土版筑而成,周围约6400米。皇城在北,是契丹族居住的区域,残墙最高达9 米,现存有南、西、北3 座门址。门外都加筑瓮城,东、西、北三面墙上还保留有“马面”遗迹。城内东、南一带建筑遗迹很多,有的还残存院墙痕迹,应为官署、府第、庙宇和作坊。自皇城南墙正中向北,有一条大道直通“大内”,各组建筑物间①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新近十年的考古工作》,《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
  ② 内蒙古文物工作队等:《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 年版。
  亦有不规则的道路相连接。城内西部的小山上有寺庙和窑址,窑址出土匣钵、支钉等窑具及大量的白瓷片,器型以碗、盘等食具为主,盆、罐等容具次之。城内北部为空旷地带,不见建筑遗址,应是搭设毡帐的地区。大内位于皇城的中部,是宫廷所在,四周有围墙,残墙高仅1 米多,南墙遗迹已很不明显。主殿基址在城中部最高处,原是天然石丘,经平整后兴建宫殿,殿后有排列整齐的小型建筑台基。
  汉城在南面,是汉、渤海、回鹘等族居住的地方,其北墙即皇城的南墙,现存有4 座门址。城内除少数官署庙宇外,多为民用住宅和工匠作坊,并有少量市楼建筑遗迹。由于白音戈洛河河床逐渐北移到皇城南墙附近,城内遗迹受洪水冲刷,仅保存了北部中央的部分。
  辽中京遗址在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名)城,1959—1960 年间进行了全面勘测和重点发掘①。全城有外城、内城和皇城三重城,城墙全用黄土版筑,残迹最高约4 米。
  外城南北长约3500 米,东西宽约4200 米,周长共约15400 米。内城在外城中央稍偏北,南北长约1500 米,东西宽约2000 米,与外城构成回字形平面,墙上有“马面”无角楼。皇城在内城的正中偏北,仅筑有东、南、西三墙,其北墙即内城北墙,每面长约1000 米,四角有角楼基址。外城的朱夏门、内城的阳德门和皇城的阊阖门、左右掖门的遗址已被发现。皇城正门阊阖门有3 个门道,自朱夏门经阳德门至阊阖门以内的中轴大道也已钻探清楚。外城部分路宽约64 米,内城部分路宽约40 米,用黄土、灰土及砂子铺垫。路面中央略凸起,剖面呈弧形,路两侧有排水沟,沟上盖木板或石板。中轴大路两旁各有南北纵街3 条,东西横街5 条,宽者达15 米,窄者约4米,东西两侧对称布局,次序井然。外城南部为坊市所在,北部还发掘了官署、庙宇及廊舍遗址。廊舍在中轴大道之西,为一南北向的长方形建筑,柱础和夯土台基尚存。在外城西南隅土山顶上发掘了寺院遗址中的一座佛殿基址,平面呈正方形,面阔进深皆为5 间,殿内用方砖铺地,中央有佛坛。内城阳德门至阊阖门之间的大路宽约40 米,两旁无建筑遗迹。皇城阊阖门内的大路宽约8 米,东西掖门也有道路通往武功、文华两门。武功、文华两个殿址也已被发现,布局上均属汉式传统木构架建筑。辽中京城比辽代初期所建的上京城更多地模仿了中原都城的制度。
  金上京遗址位于今黑龙江阿城南白城子,为金代初期的都城遗址。金太宗时称会宁府,熙宗天眷元年(1138)称上京。贞元元年(1153)海陵王迁都中都,削上京之号。正隆二年(1157)毁上京宫殿、宗庙及诸大族邸第等建筑,夷为耕地。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复称上京,为陪都。大定二十一年(1181)陆续修复宫殿、城垣。
  金上京分为南北二城,平面呈曲尺形,北城南北长1828 米,东西宽1553米;南城东西长2148 米,南北宽1528 米,两城之间筑隔墙,有门相通。全城现有9 个可能是城门址的豁口。夯土城墙和角楼、马面、瓮城等遗迹尚存。南城西北部有皇城,南北长645 米,东西宽500 米。皇城午门外有土阙,午门内的中轴线上有5 个宫殿台基,两侧有左右廊基址,殿基平面呈“工”字形。近年在上京遗址内外常发现金代遗物,如上京路的官印、腰牌,打有“上① 辽中京发掘委员会:《辽中京遗址发掘的重要收获》,《文物》1961 年第9 期;李作智:《论辽上京城的形制》,《中国考古学会第五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 年版。京翟家记”戳子的银镯、银锭,凿有“上京警巡院”等验记的铜镜,还发现窖藏的铜钱、银器等①。
  金中都位于今北京旧城外城的西南部,为金代都城。金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在辽燕京城(又称南京城,即唐幽州城)的基础上扩建,并重建宫城。贞元元年(1153)新宫告成,从上京迁都于此,改名为中都。1959 年曾对城垣遗址作过调查,1965—1966 年又对外城城垣、宫殿和街道等遗址进行了重新勘测②。
  金中都外郭城的东南角在今永定门火车站西南的四路通,东北角在今宣武门内翠花街,西北角在今军事博物馆南皇亭子,西南角在今丰台区凤凰嘴村。凤凰嘴村南和马连道附近的地面上,尚保存有南垣和西垣的夯土残壁。外郭城东、西、南各开3 个城门,北城垣据《金史》记载有4 个城门,总计13 个城门。宫城位于全城的中央,平面呈长方形。前朝是大安殿,遗址在今广安门外滨河南路西侧,经钻探得知面阔为11 间,与文献记载相符。宫城正南门应天门、皇城正南门宣阳门和外郭城正南门丰宜门在同一条轴线上。丰宜门内大街、端礼门内大街、会城门内大街,以及丰宜门和端礼门之间东西向横排的街巷,都已被勘查出来。已发掘的一处夯土遗迹,南北长60 米,东西残长60 米,夯土厚近5 米,参照文献记载,该遗址很可能就是金中都大安殿遗址,是在辽代宫殿的基础上加以扩建的。水关遗址位于今右安门西南,距现地表5.1 米,呈南北向,入水口东南两“摆手”呈倒“八”字排列,石板构筑,并以铁锭固定。摆手残高1.5 米,摆手前排有密集的、起保护作用的圆柏木桩。水关主体呈长方形,流水面平铺石板,石板下衬有粗大的方形横木,即衬石枋;地面上靠近入水口的石板,还用大铁钉固定在衬石枋上。衬石枋之下是成排的地钉,两者用榫卯结构垂直相接。水关遗址是目前所知金中都城址内保存最大的一处遗址①。
  据考古复原研究,金中都原属于辽南京城范围内的街道,仍保存着唐代街坊的形式,而金代新扩展的部分,则改为沿大街两侧平行排列。两种不同形式的城市街道共处于一个城市之中,是金中都规划的特点。
  地方城市这一时期地方城市发展很快,在数量和规模上都超越了前代,特别是工商业的发达,对地方城市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根据考古调查和分析,这一时期地方城市布局有明显的地方特色,中原北方地区流行方形十字街式,南方地区则流行长方形纵街横巷式,一些典型的商业城市则自发形成不规则狭长形城市。
  扬州宋城位于今江苏扬州,为现代城所叠压。宋代扬州城是由三个互不相属而又关系密切的城圈组成,自南而北分别为大城、夹城和堡城,分布范围大体与唐代扬州城相同。南北全长5600 米,总体平面布局略呈“吕”字形①。
  ①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从出土文物看黑龙江地区的金代社会》,《文物》1977 年第4 期。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① 《中国考古学年鉴》,文物出版社1991 年版。
  ① 扬州城考古队:《扬州城考古工作简报》,《江苏扬州宋三城的勘探与试掘《考古》1990 年第1 期、第宋大城即州城,约当唐代罗城东南部分,为南北向长方形,建于五代,南北长2900 米、东西宽2200 米,今四周城壕犹存。城墙以黄粘土夯筑,外包砌青砖,大量城砖有“武锋军”戳记。其四垣城门经发掘或钻探已得确定,其中南门门址直接叠压在唐城门址上。城内主要大街、河道都沿袭了唐城的规划。宋大城实测周长10110 米,与《宋会要辑稿》记载相近。
  堡城是由唐代的子城改筑而成,西、南城墙和北城墙的大部分都沿用了唐代城墙,实测周长5000 米。四垣各设一门,其中南门沿用了唐代子城南门。夹城位于堡城和大城之间,为南北向长方形,周长2700 米。四面城壕依然存在,夹城东墙和北墙中部各发现城门遗址一处。
  宋扬州三城城内均开十字形大道并与四面城门相连。宋大城南北大街西侧并行一条市河,与南北水门通。大城内的东西向街皆互相平行,间距300—350 米,其间又平行分布三条东西小巷,巷口通往南北街道上。探明东西向主干大道共有三条。南北大街两侧为开放式的街巷。这种纵街横巷式的布局常见于我国南方宋城。大街傍临河道则是扬州宋城的特点。扬州宋三城的出现和历次增筑,均与当时的军事形势密切相关。
  平江城位于今江苏苏州的宋代平江城,考古工作虽然做得不多,但南宋绍定二年(1229)刻成的现存宋代城市图中最详密的图碑——平江图碑,翔实地记录了宋代平江城的平面布局。
  平江城有外城、子城两重城墙。外城呈南北长的矩形,城内外均有壕,北、南、西三面各一城门,东面二门。每门均水门、旱门并列,除南门外均无城楼。各城门均不相对,无穿城直街。街道均取南北或东西正方向,呈丁字或十字相交。北半部为居民区,采取南北街和东西巷的布置。街巷多与河并行,组成水陆交通网。住宅多面街背河。城的南半部官署、学校、寺观较多。全城共有357 座桥,65 座跨街而建的牌坊。
  子城在城内中部,平面呈长方形,内为府衙,仅南、西两面有城门。南门以内于轴线上建府衙,前设厅,后为“王”字形平面的宅堂。两侧为府属各厅。
  平江城不同于古代北方城市平面那样的规则方正,这与水网地区河道纵横的自然地形有关。平江城居民区小巷横列、跨街建坊等布局为后代城市所仿效,为坊市制度废除后宋代城市规划发展的新形式。
  辽金地方城市东北地区的辽代城址发现很多,周长在4 公里以上的都属府城或节度使州州城,刺史州州城一般不足3 公里,比较小的城址则应为当时的县城。吉林省境内的城址保存较好,有清楚的城垣,夯土版筑,形制整齐,均有瓮城、角楼、马面等设施。城内出土有辽地生产的铁器、陶瓷器,也有中原地区制作的瓷器、钱币等。
  辽代在东北地区兴筑的五国部之一奥里米故城,经考古勘查,在今黑龙江绥滨。该城南墙被河流冲毁,北墙保存完整,全长912 米,夯筑,高3—4米,附有马面18 个,墙外有壕。城正南北向,近方形,全城周长约2200 余米。城内土丘起伏,排列有序,其上遍布瓦砾、陶瓷片,应为建筑遗址①。位于今黑龙江克东的金代蒲峪路故城,1975—1979 年曾两次被发掘,发现的遗迹有瓮门、官衙址等,这是我国首次进行的金代城市考古。城为椭圆7 期。
  ①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松花江下游奥里米故城及其周围的金代墓群》,《考古》1977 年第4 期。形,实测周长2892 米,南北瓮门各一,该城城墙外表的砖砌技术,官署区与手工业居民区分设的城市布局,以及室内外先进建筑技术的应用,都是难得的研究金代城市史的资料②。
  西夏地方城市西夏建国前,1024 年李德明在定州建省嵬城。遗址在今宁夏石嘴山市东庙,1964—1965 年曾调查和小规模发掘。城略作方形,城墙夯筑,未用砖包砌。东门遗址保存有两壁下部的基础条石和排叉柱洞的痕迹③。
  黑水城遗址,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治达赖湖波镇东南,遗址为早、晚两座城址压在一起,外围大城为元代亦集乃路故城,小城位于大城东北隅,为西夏黑水镇燕监军司治所。小城呈正方形,边长约238 米,正南设城门,有瓮城、马面、角台等设施,20 世纪初以来出土了大量西夏文书④。
  金代界壕遗迹金代北部边界遗迹——界壕,东北起嫩江右岸,西南抵大青山之北,全长约2500 公里,界壕在金初由泰州都统婆卢火开始建筑,代有增修,至金章宗承安一年至二年(1196—1197)全部告竣。20 世纪50 年代以来曾作过多次调查,已基本搞清楚了它的分布和形制①,全线除东西两端为单线外,中间地段还分为内、中、外线和一些支线。东北的起点在今内蒙古莫力达瓦旗治尼尔基镇北8 公里的七家子附近,沿大兴安岭东南麓,经扎兰屯、扎赉特旗等地,至科右前旗西南分为南北两线:北线经突泉北部,在科右中旗北部穿越兴安岭,进入锡林郭勒草原,经东乌珠穆沁旗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又于阿巴嘎旗北部进入我国内蒙古境内,再经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至四子王旗;南线从科右前旗西南经突泉、科右中旗、扎鲁特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克什克腾旗,在达尔泊西南入锡林郭勒草原,然后再经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向西南经过商都县和苏尼特右旗境内,再经察右后旗,在四子王旗的查干脑包与北线会合。会合后的界壕,自四子王旗西以东北—西南方向经达茂旗境内至武川境内,消失在大青山北部的群山之中。
  界壕遗址以东北路北段保存最好,一般都有主墙和副墙。主墙基宽10米,墙外即为壕沟,壕宽2.5 米,自壕底至墙顶高约4—5 米。主墙上每隔80—100 米设一墩台。主墙外侧20—30 米外筑与主墙平行的副墙,个别地方设两道副墙。在主墙之内约数百米处设150 米见方的边堡,边堡之间相距约10 公里。在约200 公里长的界壕上设有19 个边堡和3 座城堡。边堡中出土有铁镞、铁马具、铁铲、铡刀、石磨和陶器等遗物,反映了金代屯驻在边堡上戍卒的生活情况。界壕西部和中部南线的形制与东北路的形制相同,但中部分叉处南北两线大不相同,北线无副墙,南线不仅有副墙,且每隔数十米筑有一马面。界壕和边堡工程浩大,它不仅反映了当时这一带蒙金对峙的激②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黑龙江省克东县金代蒲峪路故城发掘》,《考古》1987 年第2 期。③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宁夏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概况》,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④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内蒙古黑水城考古发掘纪要》,《文物》1987 年第7 期。① 黑龙江省博物馆:《金东北路界壕边堡调查》,《考古》1961 年第5 期;《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
  烈形势,也显示了金代北部地区的经济水平①。
  ① 哲里木盟博物馆:《内蒙古霍林河矿区金代界壕边堡发掘报告》,《考古》1984 年第2 期;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黑龙江省考古工作近十年的主要收获》,见《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
  第二节手工业遗迹和遗物这一时期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民营手工业蓬勃兴起。
  全国范围内的手工业遗迹和遗物发现很多,经考古发掘或系统调查的手工业遗迹和遗物主要是瓷窑遗址。此外,也发现了一些冶铸、煤矿遗迹等。手工业遗物除各地遗址、墓葬中大量出土外,还有作为财富或遇战事埋藏地下的各类窖藏出土的精品。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产品已不再仅仅是生活用品,更是当时商品交流的产物,因而其分布范围更广,品种更为多样,甚至出现了宣传产品及其产销者的商标铭记等,其丰富的内涵是研究这一时期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第一手资料。
  矿冶遗址包括冶铁铸造遗址和煤矿遗迹。冶铁铸造遗址在河北邢台,安徽繁昌,黑龙江阿城和河南荥阳、林县、安阳,福建同安,山东莱芜等地均有发现。林县铁牛沟冶铁遗址有炼铁炉11 座,均依山坡建炉以使炉体坚固。火膛内径0.9—2.6 米,在坡上平台装料便于运输,下面平台鼓风、出铁、出渣、操作。这种利用地形建炉的方法,节省人力,就地取材,因地制宜①。
  邢台朱庄至綦村一带,在北宋以前即有冶铁,皇祐五年(1053)开始置官,所铸造的铁斧上印有“丰明”二字。繁昌的冶铁作坊就设立在矿山附近,范围甚广,炼炉作圆形,用栗树柴作燃料,石灰岩作熔剂,只炼铁块,不造成品,是单纯的采矿冶炼作坊②。
  1960 年在河南鹤壁矿区发现的宋代煤矿遗迹,是一处重要的采矿史迹③。根据遗迹内出土的鹤壁集窑瓷器,推测矿井的年代属于北宋晚期。竖井矿口直径2.5 米,深6 米。依煤层伸延开掘长达500 余米的巷道4 条。从煤矿区的分布看,当时已动用了先内后外、逐步撤退的“跳格式”的采煤方法。巷道通向采煤区,采煤区与矿口的距离自10—100 米不等。在遗址中部有排除地下水的排水井和弃置的木制辘轳。巷道西壁和采掘区的壁面,有密布的灯龛和灯盏,还有矿工休憩之所及其日用器皿。
  河南禹县神垕镇梨园煤矿发现的北宋煤矿遗址,由管理区和矿井两部分组成,面积约6 万平方米。已查明井口11 个,其中2 个竖井的深度分别为54 米和66 米。由今煤矿巷道中可以看到古巷道的遗迹①。
  瓷窑遗址和瓷器这一时期制瓷手工业有很大的发展,根据考古发现,窑址遍布全国大部分地区,占全部古窑址数量的75%。经发掘的有定窑、磁州窑、耀州窑、钧窑、越窑、汝窑、南宋官窑、龙泉窑、建窑、德化窑、灵武窑等遗址。瓷器① 北京钢铁学院等:《中国冶金简史》,科学出版社1978 年版。
  ② 唐云明:《河北邢台发现宋墓和冶铁遗址》,《考古》1959 年第7 期。③ 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鹤壁市古煤矿遗址调查简报》,《考古》1960 年第3 期。① 安廷瑞:《河南禹县神垕镇北宋煤矿遗址的发现》,《考古》1989 年第8 期。已深入社会各个阶层,并且成为国内外贸易的大宗商品,因而不仅出现了制瓷手工业作坊和城镇,各地窑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名窑在烧造技术、装饰技法、釉色变化上,都形成各自的独特风格并为其他民窑所效仿,从而形成不同的瓷窑体系。一般可分为定窑系、耀州窑系、磁州窑系、钧窑系、龙泉青瓷系、景德镇青白瓷系等六大窑系以及富有民族特色的辽瓷、西夏瓷等。
  就布局而言,多以大规模的窑群形式出现,采用分工协作的方式,专业化程度较高。宋代的定窑,仅涧磁村窑址范围即达117 万平方米;陕西铜川的耀州窑号称十里窑场;浙江的龙泉窑址在龙泉大窑地区就发现宋代窑址24处,每个窑址包括许多瓷窑。在瓷器生产的布局上也比以前更均匀合理。其次,瓷窑设置不仅注意瓷土、燃料、水源,更注重交通运输。特别是大作坊都建在河流或陆路交通干线附近,窑场向交通干道、商业集镇靠近。一个瓷窑的产品在社会上赢得声誉,很快便有小作坊在其附近星罗棋布地建立起来,逐渐形成艺术风格相近的窑系,甚至在地域上跨越州的范围。
  再次,为适应海外贸易的需要,沿海地区瓷业发展特别迅速。通往海外的海港城市已不仅仅是瓷器的集散地,更是窑群林立的瓷器生产中心。如以广州为中心的潮州窑、西村窑、广西的永福窑等,以泉州为中心的德化窑、同安窑、建阳窑等。沿海地区瓷业发展已远远超过内陆地区,表明瓷器生产对市场的依赖性和瓷器本身的商品性已明显增强。从海外考古发现看,当时瓷器远销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东海岸乃至地中海和欧洲。
  从纪年资料看,中原地区的定窑白瓷和南方地区的景德镇影青瓷明显垄断了当时的国内市场,以淮河为界的中原和南方始终有其独立的市场。晋冀豫地区是定窑白瓷的产销中心,而长江下游则是影青瓷的势力范围。中原产品偶有进入南方市场,而南方生产的各种瓷器则几乎不见于中原地区。定窑白瓷、景德镇影青瓷及越窑精品在长城以北的大量存在,反映了当时密切的宋辽关系。其他窑系产品分布范围相对较小,大都集中在产地附近,在纪年墓葬、塔基中出土较少。辽代墓葬中大量出土的当地产品不见于宋朝版图内①。西夏瓷器则主要分布于今宁夏、甘肃、内蒙古和青海部分地区。
  定窑是中原地区最著名的窑场①。北宋时期是定窑的最盛期,不仅产量大,而且已形成自己的特点。窑址中的宋代地层内普遍发现煤渣,说明已用煤作燃料。在作坊遗迹中有搅拌瓷泥的砖砌长方形槽,有印花用模子、匣钵和大量专为覆烧用的支圈。北宋中期创造了覆烧的方法,提高了产量,是装烧工艺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与此相应的是大量采用印花装饰,器型趋于单一。窑址中出土的瓷器,以碗盘居多,都是白瓷,胎土细腻,釉色润泽,白中略闪青黄或灰黄,口沿因覆烧而不挂釉,即所谓的“芒口”。流行器内壁印花、刻花和划花,花纹图案布局繁复而严谨,层次分明,并以各种花卉图案和各种动物形象为主。当时还为宫廷和官府烧造瓷器,遗址中发现有刻划“官”、“尚食局”、“尚药局”和“五王府”等款的瓷片,为宫廷烧造的瓷器上的花纹多为龙凤图案。另外,在窑址中还发现有少量的黑釉、酱釉和绿釉瓷片,即文献中所称的“黑定”、“紫定”、“绿定”。河北定县北宋塔基中出土了百余件定窑白瓷,其中有20 件刻有“官”字款。河南巩县宋太宗元德李后① 俞永炳:《宋辽金纪年墓葬和塔基出土的瓷器》,《考古》1991 年第1 期。①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曲阳县涧磁村定窑遗址设想与试掘》,《考古》1965 年第8 期。陵出土的37 件定瓷中,“官”款器多达16 件。这些瓷器胎薄釉润,造型优美,是定窑的上乘之作。
  磁州窑是宋金时期北方著名的民窑,在今河北磁县观台镇②。产品以碗盘为主,也烧造大型罐盆之类的日用器皿,印有“张家造”戳记的瓷枕就是观台的产品。磁州窑瓷器用绘花、划花和剔花等技法,绘制黑、褐两彩的花卉禽鱼等图案,以明快流畅充满生活气息的构图著称。属于磁州窑系的窑场很多,分布于今河北、河南、山西一带。除观台以外,河南修武当阳峪窑址和汤阴鹤壁集窑址也很重要。
  耀州窑是宋代北方专烧青瓷的民窑①,产品种类很多,釉色沉稳,装饰花纹与定窑相似。
  钧窑钧窑瓷器也属于青瓷但其釉色却是一种蓝色的乳光釉,深的作天蓝色,浅的如天青色,最淡的似月白色。在蓝色釉中利用还原铜的呈色作用烧出了红色,红蓝釉互相融合又出现了紫色。北宋钧窑有各式花盆、盆托,以及洗、炉、尊、钵等器,有些是专为宫廷烧造的②。
  北宋末年,中原战乱,制瓷业停顿,北方的制瓷工匠南迁,促进了南方诸窑的发展。南方诸窑中最重要的是景德镇窑和龙泉窑。
  景德镇窑在宋代烧造青白釉瓷器,以湖田窑的产品质量最高。由于采用并改进了定窑的覆烧工艺,景德镇窑青白釉瓷器的产量有很大提高,器型以碗、盘、洗、盒为最多。装饰手法早期以刻花为主,北宋晚期以后流行印花装饰。
  龙泉窑是继越窑而起的南方烧造青瓷的窑场,分布于今浙江南部诸县中,而以龙泉县为中心。经过多年对龙泉窑址大规模的发掘,对窑床结构、工场作坊的规模、烧制原料、燃料、水源、制作工艺等都有了较清楚的认识。窑床都是依山而建的长达数十米的“龙窑”,工作间、晾坯间和淘洗池等均在龙窑附近的开阔平地上。龙泉窑在北宋尚处于初期阶段,受越窑影响较深。到南宋中期以后有较大的进步,烧成了代表龙泉特色的粉青釉和梅子青釉,并成功地仿烧南宋官窑“紫口铁足”产品。
  建窑窑址在福建建阳,以烧造黑瓷著称,产品以碗盏为主,在漆黑色的釉上有闪银光的细条纹,状如“兔毫”;也有闪银光的圆点纹,状如“油滴”。考古发掘表明,宋代建窑窑炉结构先进,有的龙窑长达百余米,为其他窑系所罕见。
  吉州窑也是南宋时期才发展起来的窑场,窑址位于江西吉安永和镇。
  它多仿其他名窑,但又有创意,如仿建窑黑瓷时,能烧出黑、黄色混合如海龟壳似的釉色,称为玳瑁;又将民间剪纸的花样作为纹饰移植到瓷器上,成为吉州窑的独特风格。
  广东、福建窑广东广州、福建德化及晋江、厦门等地,在宋代兴起了大批窑群,以生产外销瓷为主。德化窑采用分室龙窑①,更易控制窑内温度和气氛,烧制的产品质量更高,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产品专供外销,国内出土不多。西村窑产品分粗、细两类,一个窑场生产多达40 多种产品,每种又有多②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观台窑址发掘报告》,《文物》1959 年第6 期。①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黄堡耀州窑》,文物出版社1992 年版。
  ② 赵青云:《河南禹县钧台窑址的发掘》,《文物》1975 年第6 期。
  ① 福建省博物馆:《德化窑》,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
  样的型款和釉色,这在宋窑中是较为突出的。西村窑产品在国内很少流传,在东南亚地区屡有出土。
  官窑宋代名窑中的官窑专门生产宫廷用瓷,其产品并非商品,但官窑的工匠却来自民窑,汝州官窑的前身可能是民窑。南宋官窑是宋室南迁后在杭州烧制仿照北宋官窑产品的窑场,窑址位于今杭州市南郊,已被全部揭露,发现龙窑两座以及作坊遗址和大量遗物。官窑产品素面无纹,以紫胎、粉青或灰青釉、开片为特征,有支烧和垫烧两类产品,后者具“紫口铁足”特征,胎薄釉厚,是官窑产品的代表作,曾为龙泉窑所仿效。
  辽代制瓷业是在唐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窑场和产品分布主要在今辽西、内蒙古东部和北京一带。已发现的赤峰缸瓦窑址,出有“官”字款窑具,是比较重要的辽代窑址。其产品受北宋中原地区瓷窑的影响。如白瓷印花装饰明显受定窑的影响,剔刻花纹受磁州窑系同类装饰的影响。
  辽代瓷器有独特的造型和釉色,如鸡冠壶、黄釉瓷壶和造型别致的三彩盘碟。但因窑温较低,釉层烧结不佳,较易脱落。
  西夏灵武窑位于今宁夏灵武,1984—1986 年对窑址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①,揭示了西夏窑址的特点以及西夏瓷器的工艺水平。三次发掘共发现窑炉4 座、作坊遗址7 处。出土遗物有日常生活用品、雕塑品、娱乐品、建筑材料、窑具等。窑作南北向马蹄形,窑址出土的瓷器有白釉、黑釉、褐釉、青釉四类,青釉瓷有素面和刻花两种,其他三类均有素面、刻花、剔花和点花4 种。器类以日用碗、盘为主,以剔花瓷和白瓷最为精致。西夏瓷受到定窑和磁州窑的强烈影响,但也有自身的特点,其产品主要分布于今甘肃、宁夏、内蒙古和青海等地。
  金代制瓷业是在大定(1161—1189)以后恢复起来的,北宋以来的定窑、磁州窑、钧窑和耀州窑都仍在烧造。耀州窑的发现主要是金代的遗迹,发现马蹄形的窑炉、晾坯场和工作间等手工业作坊遗迹。徐淮地区的萧窑,风格近似定窑,是北方制瓷工匠南迁后新开辟的窑场。
  金银器这一时期金银器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民间金银作坊的大发展,富庶人家日常生活用品也较为常见。器物的制作一是更加华丽、精细,一是趋于素朴、简洁,适应了社会不同阶层的需求。北宋以后,出现了可能是批量生产的、形制和纹样雷同的作品,有些器物的形制、纹样等形成了一定的模式,而产地和店铺却不同;出土于各地的小口银瓶、心形银饰、银丝盒等十分相像,表明这时金银制造行业的产品已有一些固定样式,各地工匠的作品基本相同。不少器物胎体轻薄、制作简洁、小巧玲珑,是商品化后的必然结果。器形和纹样多为各阶层人士所喜闻乐见,民间格调浓厚,还出现了金银与漆、木、瓷器合璧的产品。
  宋代金银器主要出土于窖藏、墓葬和塔基中,特别是窖藏中常有大批发现,多是遇战乱时作为财宝埋藏起来的。
  已发现的地点多在南方地区,除江苏等传统的金银器生产地区外,江西、四川、福建等以往少有金银器出土的地区也有大量的发现。主要地点有:江① 马文宽:《宁夏灵武窑》,紫禁城出版社1988 年版。
  西的遂川、彭泽、波阳、乐安,江苏的南京、江浦、吴县、溧阳、镇江,四川的德阳、崇庆,福建的邵武故县,湖北的黄石、蕲春,浙江的宁波、永嘉、衢州,河北的定县,安徽的无为、六安等。福建邵武故县窖藏中出土的140余件、江苏溧阳平桥窖藏中出土的36 件、浙江永嘉窖藏中出土的50 余件、江西乐安窖藏中出土的100 件、四川德阳窖藏中出土的117 件、湖北黄石窖藏出土的292 件等,为较重要的发现。
  宋代金银器物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
  (1)造型富于变化,器物出现了许多新的种类。器皿流行端庄秀美的多曲形、多瓣形、多棱形,如福建邵武故县窖藏银器中的莲花杯、菊花碗、菊花盘、梅花杯、梅花盘和鎏金八角碗、双鱼盅、八角碟等①,大都不见于唐代金银器中。江苏溧阳平桥窖藏中仅银盏一类,器体及口沿便分为四曲、五曲、六曲、十二曲等,许多器物成套使用②。唐代的银盘有圆形、菱花形、葵花形和少量不规则形,但入宋以后出现的八角和六角形盘,棱角分明,庄重沉稳,多角形金银器应是唐以后新流行的器物形制。浙江宁波天封塔南宋地宫中出土的浑银地宫殿模型和造型各异的银牌③,是以前没有的器形。
  (2)构图别致、题材广泛。以寓意繁荣幸福和美好吉祥的纹样内容最为盛行,如瑞果、鱼藻、牡丹、童子戏球等。纹样不再是图案化的装饰,更具写实性,包括飞鸟、菊花、缠枝牡丹、荷莲、团花等等,有的装饰花纹生活情趣浓厚。当时流行的鱼藻图,主要饰于盆、盘上,因多采用浮雕、高浮雕的作法,器物盛水后,水波荡漾,游鱼追逐,生动逼真。双狮跳跃戏球图案等也与唐代同类题材有较大的区别。有的还带有具体的内容,有特定的故事情节。
  (3)器类大众化、日常用品增多。宋代金银器多是成套用具,而且同类器物大量重复。山东莒南南宋窖藏出土的22 件银器中有荷叶盏10 件、莲蓬盏6 件。江西乐安南宋窖藏一百多件银器中①,有双鱼盘38 件、匙22 件、箸23双、杯20 件,可以看出这时金银器已有批量生产,以满足更大的日常生活需求。妇女的梳妆用具、首饰类出土很多,安徽六安宋末元初墓葬中出土的银奁,内装银制的粉盒、胭脂碟、粉盂、粉缸、胭脂罐等。浙江永嘉窖藏中出土鎏金银钗28 件、鎏金银簪16 件、双箍面银钏2 件、麒麟形鎏金银饰1 件、蝴蝶形鎏金银饰3 件、花形鎏金银饰1 件、银钗杆8 件②。这些物品的形制和装饰内容反映了当时市民生活情趣和社会风俗。
  (4)工艺制作有新成就。器物采用双层(即带夹层)、重瓣、高浮雕等新颖的工艺,充分显示了当时工匠的精湛技艺。器皿做成双层是两宋时期比较流行的工艺,福建邵武故县窖藏中的鎏金八角碗,江苏溧阳平桥窖藏中的乳钉纹鎏金银盏、双兽耳乳钉纹鎏金银盏等,都是有内、外壁的夹层器物。浙江衢州南宋墓出土的银丝盒,内外两层是在薄银片外焊以银丝编成的网纹③。重瓣的作法别具一格,溧阳窖藏中的各种银盏,整体如花形,盏心有一层或① 王振镛、何圣庠:《邵武故县发现一批宋代银器》,《福建文博》1982 年第1 期。② 肖梦龙、汪青青:《江苏溧阳平桥出土宋代银器窖藏》,《文物》1986 年第5 期。③ 林士民:《浙江宁波天封塔地宫发掘报告》,《文物》1991 年第6 期。① 杨后礼:《江西省乐安县发现宋代窖藏银器》,《文物资料丛刊》第8 辑,1983 年。② 金柏东、林鞍钢:《浙江永嘉发现宋代窖藏银器》,《文物》1984 年第5 期。③ 衢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浙江衢州市发现南宋窖藏》,《考古》1983 年第9 期。多层花瓣;邵武故县窖藏银器的主要装饰特征即为重瓣作品。高浮雕是北宋以后,特别是南宋时期颇具特色的装饰技法,溧阳窖藏中的瑞果图鎏金银盘、狮子戏球图鎏金银盘和邵武故县窖藏中的鎏金八角杯、鎏金八角盘都是这种高浮雕装饰技法的代表作。镂空技术更加精致,并与其他技法结合使用,如江苏南京幕府山北宋墓出土的心形金饰①,由两个椭圆形的金片合成,镂空的纹样再施以錾刻、掐丝,使饰物玲珑剔透;浙江永嘉发现的叶形龙纹银簪,在镂空的缠枝细花上压印一条高凸的蛟龙,龙的颈、腹、尾部又分别錾刻一朵菊花,边缘线刻细珠纹,精美绝伦。
  (5)仿古制品出现。江苏溧阳平桥窖藏出土的一件乳钉纹鎏金银盏,造型如同商周时期青铜器中的簋,所饰的乳钉、雷纹也类似青铜器的装饰纹样。江西乐安窖藏银器中的乳钉纹凸花杯,外观具有青铜礼器的浑厚凝重感,古色古香,具有独特的时代特色,是当时社会上下崇古仿古风习的反映。
  (6)佛教用品较多。唐代一些塔基如法门寺塔地宫中也出有放置舍利的金银棺椁、金银器,但纯属寺院用具的不多。两宋时期不仅塔基中出土的金银棺椁较多,还出现了银制的塔、佛、僧人及寺院建筑模型、舍利瓶、葫芦瓶、净瓶等。山东长清舍利塔地宫出土的9 件银罗汉和1 件银供养人,是佛教信徒所施的供养物,也是北宋时期银器的精品。
  (7)流行文字刻铭。两宋金银器物流行文字刻铭,内容与唐代不同,纪年款识很少,而打印或錾刻店铺、产地、工匠名字增多,显示出当时商品经济已十分繁荣,以文字刻铭维护商品信誉。如江西彭泽易氏八娘墓中的银梳刻有“江州打作”铭,安徽六安南宋墓出土的银勺、银胭脂碟上压印“顾玉郎”款。四川德阳孝泉镇窖藏和福建邵武故县窖藏出土的器物中也有类似的刻铭。浙江永嘉窖藏银器的“京溪供铺记”、“京溪供铺工夫”、“冯将士工夫”等刻铭中,至少可以看出有三个店铺和九个工匠的名字。湖北黄石窖藏银锭上刻铸有解银者的官职姓名、银锭重量和铸银工匠的姓名,也有刻记银锭来源和用途的①。而江苏溧阳平桥南宋窖藏出土的银锭上的“真花银”、“京销银”等字样,则带有宣传产品的意味。湖北蕲春罗州城出土的窖藏金首饰中,有精雕细刻的花纹和大量的戳记或砸记,是研究宋代金饰加工业的重要资料②。此外,还有精心刻出的文学作品,福建邵武故县窖藏中的一件鎏金八角银碗,内底刻《踏莎行》词一首,10 行共61 字,外壁饰人物、建筑和卷草等,融词、书、画为一体,极富观赏性。江西乐安南宋窖藏中的两块银牌,分别刻有宋代文学名作《黄州竹楼记》和《醉翁亭记》两文,是罕见的文学遗物。
  辽代金银器契丹民族日常生活喜用金银制品,死后也常以金银制品随葬,因此考古发现的辽代金银物品较多,大都出土于墓葬中。主要有内蒙古赤峰辽驸马墓、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敖汉旗李家营子两座辽代早期墓、哲盟辽陈国公主墓,辽宁建平张家营子辽墓等③,在内蒙古巴林右旗泡子营还① 南京市博物馆:《南京幕府山宋墓清理简报》,《文物》1982 年第3 期。① 程欣人:《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发现大批宋代银锭》,《文物参考资料》1955 年第9 期。② 蕲春县李时珍墓文物保管所:《湖北蕲春县罗州城村发现宋代金首饰》,《考古》1987 年第11 期。③ 前热河省博物馆筹备组:《赤峰县大营子辽墓发掘简报》,《考古学报》1956 年第3 期;冯永谦:《辽宁省建平、新民的三座辽墓》,《考古》1960 年第2 期;翁牛特旗文化馆等:《内蒙古解放营子辽墓发掘简报》,《考古》1979 年第4 期。
  发现了辽代的银器窖藏④。李家营子辽墓出土的金银器中有一件鎏金银盘,盘心锤揲出一猞猁状兽;还有一件银执壶,口部有流,壶柄和口沿相接处饰一鎏金胡人头像,底部外缘饰一周联珠纹,这些都具有波斯萨珊式银壶的特征①。
  辽代金银器主要包括葬具、首饰、生活用品和服饰件几大类。其与唐、宋金银器最大的区别是有较多的面具、尸体网络等葬具和马具(包括鎏金器物)。辽代中、晚期墓葬中出土的按死者体形、性别制成的金、银面具和裹在尸身上的银丝网络,是契丹族特有的葬具。而银冠、枕、鞋等也是具有民族和地区特色的遗物。辽代器皿的一部分接受了中原金银器物的影响,如巴林右旗出土的柳斗形银杯、荷叶形敞口银杯、覆瓣仰莲纹银杯、海棠形錾花银盘和赤峰洞后村窖藏中出土的提梁鱼形银壶都与唐代银器的形制、纹样有相似之处②。辽代后期的金银器物则受到北宋的影响,部分器皿的造型采用多角形做法,转折清晰,棱角分明。
  另一部分如银鸡冠壶等是北方游牧民族有代表性的器形,巴林右旗出土的八角錾花银壶、八角银碗也是独具特色的器物。金银器中装饰品也很发达,辽宁朝阳辽墓出土的鎏金银大带,由数件方形银片组成,每片以缠枝纹为地,饰高浮雕的童子游乐图,构图生动,制作精细。
  陈国公主墓出土的金银器是已知辽代金银器中最多、最具代表性的一批,该墓共出土金器31 件、银器147 件③。主要有金面具、八曲金盒、镂雕金荷包、錾花金针筒、双龙纹金镯、缠枝花纹金镯、金戒指、金球饰、鎏金银冠、高翅鎏金银冠、金花银枕、金花银靴、金花银盒、金花银钵、银长盘、银唾盂、银托盏、银壶、小银罐、银粉盒、银器盖、银刀、银锥、银勺、银丝网络、银马具和金银带等。所有金银器共用金约1700 余克,用银约1 万余克。金器经鉴定,含金量达95—98%。
  这批金银器种类繁多,制作精美,是辽代金银器中罕见的发现。器物的内容十分丰富,金面具两件、银丝网络两套,是完整的殡葬服饰,体现了契丹大贵族的丧葬习俗和等级制度。金银带饰保留了原状也极为难得,银冠、枕、鞋等在中原地区比较少见。
  赤峰大营子辽驸马墓中出土的银高足杯、鎏金龙纹银碗、银壶、银托盏、银筷子、银匙、银锁、银马具、金带饰和各种金银饰件,皆出自当地工匠之手,器物按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惯设计,为辽代所特有的器物形制,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
  叶茂台7 号墓所出银鎏金镂花捍腰①,锤錾五个塔式建筑,塔身嵌琥珀、琉璃珠,地錾鸾凤纹。这种多层錾刻技术是唐代金银细工的发展。
  西夏金银器宁夏灵武石坝出土一批包括碗、盒、发饰等的西夏银器,有的碗在内底以浅线錾刻卧牛图案,有的器物墨书意为“三两”、“三两半”的西夏文字,是有关西夏衡制的重要发现②。位于银川以西贺兰山东麓的西夏④ 巴右文、成顺:《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右旗发现辽代银器窖藏》,《文物》1980 年第5 期。① 敖汉旗文化馆:《敖汉旗李家营子出土的金银器》,《考古》1978 年第2 期。② 项春松:《赤峰发现的契丹鎏金银器》,《文物》1985 年第2 期。
  ③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辽陈国公主墓》,文物出版社1993 年版。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法库叶茂台辽墓记略》,《文物》1975 年第12 期。② 董居安:《宁夏石坝发现墨书西夏文银器》,《文物》1978 年第12 期。八号帝陵,出土有金带饰、花瓣形镂空金饰、金扣边、金鞍饰、镶嵌绿松石鎏金银饰、鎏金兽面形银饰、银片饰、圆形带钉银片饰等。金带饰正面为高浮雕式凸起的葡萄纹;鎏金银饰作花朵形,花蕊镶嵌绿松石①。内蒙古临河高油房出土的西夏金器,除碗、盏托和大量饰件外,甚至还有一件纯金坐佛像②。金代金银器实物发现不多,已知的少量器物,工艺与辽、宋金银工艺有密切的关系,但制造较为简洁粗糙。黑龙江阿城金齐国王墓出土的各种金、银饰件多达20 件(套),其中的金丝玛瑙管项饰用12 件金丝管和16 件玛瑙管分为3 组交错相串而成。该地还曾出土过“翟家记”银锭等金代遗物③。北京通县金墓出土有银簪、镶宝石金坠饰、金箔片等④。
  玻璃器宋代玻璃器在数量、品种上较前增加,形制多样,工艺技术全面,用途更广泛。中国自产玻璃器已成为主流产品,输入的主要为伊斯兰玻璃器。发现与分布出土地点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保存完好的多发现于寺院的塔基中。说明玻璃器仍作为珍宝供奉于佛教寺院中,或是为佛教寺院特制的器物。保存较好的宋代玻璃器,主要有河北定州北宋静志寺塔基出土的玻璃碗、葫芦瓶等10 件,北宋净众院塔基出土的四联瓶、细颈瓶、碗、葫芦瓶等30 余件,江苏连云港海清寺出土的北宋葫芦瓶3 件,甘肃灵台北宋舍利石函内出土的葫芦瓶3 件,浙江宁波南宋天封塔出土瓶2 件,河北正定天宁寺凌霄塔北宋地宫出土瓶2 件,河南邓州福胜寺地宫出土的北宋瓶、紫红色葫芦瓶、葫芦瓶4 件,以及河南密县北宋塔基出土的50 余件等。辽代玻璃器出土数量不多,绝大部分是伊斯兰生产的外来玻璃器皿。
  静志寺塔基和净众院塔基出土两批玻璃器共达70 余件,是这一时期玻璃器考古的重大发现①。经部分测试可分两类:一类是中国自产的高铅玻璃,另一类为产于伊斯兰的钠钙玻璃。其中数量最多的葫芦瓶经X 荧光分析者均为自产高铅玻璃,是迄今出土最多的北宋玻璃器,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玻璃制造业的发展状况。河南密县北宋塔基出土的50 余件玻璃器,从造型和个别测试标本看,多是中国自产的玻璃制品②,数量多,形制多样,展现了当时玻璃制造业的发展水平。
  器类与器形宋代玻璃器造型多样,种类繁多,每类器物还有不同的样式。以玻璃瓶数量最多,式样最繁复。瓶的尺寸较小,有葫芦瓶、长颈瓶、四联瓶、胆形瓶等多种造型,而尤以葫芦瓶的数量最多,如静志寺塔基出土8 件,净众院塔基则多达33 件,其他塔基出土的玻璃器亦以葫芦瓶为主。由于这种瓶中有不少内装小沙粒状的舍利子,可能是佛教寺院中专门用来供奉舍利的器皿;也有的开盖后散发出香气,原为装香料之用。除碗、壶、玻璃①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西夏八号陵发掘简报》,《文物》1978 年第8 期。② 陆思贤、郑隆:《内蒙古临河县高油房出土的西夏金器》,《文物》1987 年第11 期。③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从出土文物看黑龙江地区的金代社会》、《黑龙江阿城巨源金代齐国王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 年第4 期、1989 年第10 期。
  ④ 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北京市通县金代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77 年第11 期。① 定县博物馆:《河北定县发现两座宋代塔基》,《文物》1972 年第8 期。② 金戈:《密县北宋塔基中的三彩琉璃塔和其它文物》,《文物》1972 年第10 期。珠、蛋形器等外,还新出现玻璃簪、壶形鼎、鸟形器等。静志寺塔基出土的玻璃珠,与战国、西汉、东汉的“蜻蜓眼”式玻璃珠相同,更接近隋、唐时期的玻璃果,但制作更为精致,酷似葡萄粒,其充分利用玻璃半透明的质感和色彩变幻的特性,使珠饰光彩夺目,晶莹可爱。
  制作工艺大都是无模吹制而成,器壁较薄。经X 荧光分析、化学定量分析者,都属铅玻璃,为中国自己生产。密县塔基出土的鼎形壶,先吹制出短颈圆球形的器体,再拉出玻璃条加热粘贴于器腹下部为足。鸟形器的制法与鼎形壶相同,但工艺更为复杂,包括吹制、拉玻璃条、粘贴等多种技法,是北宋玻璃工艺中难得的精品。宋代文献中有许多关于玻璃及其制造工艺的描述,出土实物使我们对当时的玻璃工艺有了形象的了解。新疆若羌瓦石峡遗址发现的大量玻璃残片,经拼对多为长颈瓶,种类较单一,还有一些似为玻璃废料,显然是一处玻璃作坊,属于宋元时期,为中国已知最早的玻璃作坊遗址①。
  纺织品宋代是我国纺织技术发展的重要时期,纺织业已发展到全国的43 个州,重心南移江、浙。宋代纺织品遗留至今的,主要有福建福州黄昇墓的纺织品和衣物300 余件、江苏金坛周瑀墓衣物50 余件、江苏武进宋墓衣物残片、湖南衡阳宋墓和宁夏西夏陵区108 号墓丝麻织品、浙江兰溪棉毯和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丝织衣裙等。以罗居多,尤以花罗最有特色,此外还有绫、缎、印花及彩绘丝织品等。
  丝麻织品湖南衡阳县北宋墓中出土的大量丝麻织物①,共有大小衣物及服饰残片200 余件(块),有袍、袄、衣、裙、鞋、帽、被子等,质地有绫、罗、绢、纱、麻等。纹样丰富,在花纱、花罗、花绫的纹样装饰上,有大、小两种提花织物,小提花织物纹样主要由回纹、菱形纹、锯齿纹、连钱纹、几何纹组成,花纹单位较小,还遗留着汉唐提花织物以细小规矩纹为图案的装饰风格。大提花织物纹样构图复杂,生动流畅,多以动、植物(狮子、仙鹤、菊花、牡丹)为主题,用缠枝藤花、童子为陪衬,并点缀吉祥文字,与宋代建筑、瓷器和铜镜上的装饰作风极为相似,在纱、罗衣襟残片上,还发现圆扣和麻花形扣眼。这丰富了对北宋时期装饰工艺的认识,为研究北宋时期纺织技术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
  福建福州出土南宋黄昇墓中的遗物多达480 件②,有长袍短衣64 件,裤23 件,裙子20 件,鞋6 双,袜16 双,被衾5 条等,还有大量的丝织品衣物,另有成幅织物134 件。集中反映了南宋纺织工业水平和优秀的传统纺织技艺,有平纹组织的纱、绉纱、绢,平纹地起斜纹花的绮,绞经组织的花罗,异向斜纹或变化斜纹组织的花绫和六枚花缎等7 个品种,以罗居多,近200件。绢和绫次之,纱和绉纱数量较少。罗和绫多是提花,有牡丹、山茶、海棠、百合、月季、菊花、芙蓉等,而以牡丹、芙蓉和山茶花最多,往往以牡① 黄小江:《若羌县文物调查简况》,《新疆文物》1985 年第1 期。
  ① 湖南省博物馆、衡阳市博物馆:《衡阳县何家皂北宋墓》,陈国安:《浅谈衡阳县何家皂北宋墓纺织品》,《文物》1984 年第12 期。
  ② 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南宋黄昇墓》,文物出版社1982 年版。
  丹或芙蓉为主体,伴以其他花卉组成繁簇花卉图案。这种写实题材的表现形式,富有生活气息。绢和纱则为素织。出土的褐黄色梅花璎珞绫,长1104厘米,幅宽56 厘米,匹端墨书“宗正纺染金丝绢官记”,可能是官营手工业作坊的产品。该墓还首次出土了六枚纹纬松竹梅提花缎。
  江南地区南宋墓中,丝织品多成批出土,江苏金坛南宋末年周瑀墓出土大量保存完好的丝织品①,质料包括纱、罗、绢、绸、绮、绫等6 种,反映出宋代镇江织造业的发展水平,还出土一轴绢本牒文。福州北郊南宋墓中出土的丝织品多达100 多件。江西德安发现的南宋咸淳十年(1274)周氏墓中,也出土了丝织衣裙百余件②。
  印染品宋代已发展成泥金、描金、印金、贴金、加敷彩等多种印花支柱。黄昇墓中出土的印花与彩绘丝织品,花色品种十分齐全。如服饰的对襟和缘边,多镶上一条有印花与彩绘相结合或彩绘的花边。印出的花纹底纹或金色轮廓再描绘敷彩,最后用白、褐、黑等色或以泥金勾勒花瓣和叶缘。纹饰变化多端,有白菊、牡丹、芙蓉、木香、海棠、水仙、山茶、桃花、白萍等花卉,有鸾凤、鹿寿、狮球、蝶恋芍药、飞鹤彩云等动物纹,有印花人物花边。在敷彩的大叶子上,工笔绘就人物、楼阁、鸾鸟、花卉等图案。叶的间隙还绘有手执折枝花或荷叶的童子,站立于几凳上。出土时为灰绿、灰蓝、褐、桔红色等。泥金印花再填彩纹的花边,纹饰除常见的花卉外,还有香串流苏、绶珠飘带、鱼藻、狮子戏球等。贴金印花者,有的在贴金的纹廓内再敷彩而成贴金印花敷彩的纹饰。花纹上的金箔连接成片,比泥金印花更显出金光灿烂的装饰效果。印花丝织品采用了镂空版印花的四种工艺,即植物染料印花、涂料印花、胶印描金和洒金印花。其中描金和印金是前所未有的印花工艺,前者是将镂空版纹饰涂上色胶,在织物上印出花纹,配以描金勾边,印花效果更佳;后者则是将镂空花版上涂上有色彩的胶粘剂印到织物上,待色胶未干时在纹样上洒以金粉,干后抖去多余金粉而成,它和凸版花纹相比,花纹线条较粗犷,色彩较浓,有较强的立体感。宋代的缂丝以朱克柔的《莲圹乳鸭图》最为精美,是闻名中外的传世珍品。
  棉织品宋代的棉织业得到迅速发展,已取代麻织品而成为大众衣料。
  浙江兰溪南宋墓内除丝织的单衣夹衣外,还出土一条完整的白色棉毯①。棉毯两面拉毛,细密厚暖。毯长2.51 米,宽1.15 米,经鉴定由木棉纱织成。棉毯是独幅的,从而证明历史上曾存在“广幅布”和阔幅织机。
  辽代丝织品近年来辽墓中出土有大量丝织品。辽宁法库叶茂台7 号墓出土的丝织品包括绢、纱、罗、绫、锦和缂丝共六类90 多个品种规格。其中有首次发现的辽、宋时期丝织品用金的标本多件,有片金缂丝、描金、捻金等数种。该墓出土的一件长约2 米的缂丝袷被,以金为主色,织出升龙、火珠、山、水、海怪组成的复杂图案,是早期缂丝的典型标本。解放营子辽墓出土的一批织锦、绫、罗、刺绣中,有用“夹缬”和“蜡缬”法印染的各种花纹。这两批织物,一部分属于契丹人特有的服饰样式,可确认为辽地产品。内蒙古乌盟察右前旗豪欠营第6 号墓女尸面具下衬垫的丝绵、棉纸、中絮丝绵的粗罗、花色绢;网络内穿的丝绵长袍、短袄、短衫、裙、背心、手套等① 镇江市博物馆、金坛县文化馆:《江苏金坛南宋周瑀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 年第7 期。②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清理简报》,《文物》1990 年第9 期。① 汪济英:《兰溪南宋墓出土的棉毯及其他》,《文物》1975 年第6 期。多层丝织品葬服,以及裹尸用的深褐色粗罗,是研究契丹丝织业的重要资料①。
  西夏丝织品史籍记载西夏每年从宋朝得到大量的丝织品,自己也有织绢院织作丝绸等物,可能多仿自宋朝。西夏帝陵出土的织物中,有素罗、纹罗,纤细轻柔,透明飘逸;工字绫、异向绫,工字套叠合榫,富有民族风格,是在传统的唐绫织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颖别致纬线显花法,其表面还残留敷彩或印金粉的痕迹,可见原来应有斑斓绚丽的色彩;特别是茂花闪色锦,色调层次丰富,闪色效果好,又是我国首次出土,尤为珍贵②。
  金代丝织品黑龙江阿城市金齐国王墓出土一批完整、精美的丝织品服饰和棺盖板上的团龙卷草纹织金丝织品,是金代服饰的重大发现。丝织物主要是男女服饰,分为绵、夹、单类共计30 余件,有袍、衫、裙、腰带、鞋、袜、冠帽等。服饰原料有绢、绸、罗、锦、绫、纱等,经纬线排列细密,弹性、韧性良好。织工精湛,大量采用挖梭技术,织金品占有相当数量,有织金绸(绫)、织金绢、织金锦等。此外还采用印、绘、绣等技法,特别是绣法,针法灵巧多变,可分为辫绣、打籽绣、贴补绣、盘香绣、平针、接针、套针、钉线、铺线、圈金等10 余种。颜色有驼、绛、棕、烟、酱、绿、青等色。花纹图案有团龙、夔龙、云鹤、飞鸟、鸳鸯、朵梅、团花、卷草、璧桃、蝴蝶、卷云等纹。袍、衫多为盘领、开裾,具有浓厚的北方民族特点。为研究宋、金时期的缫丝技术、纺织技法、印染工艺、织机种类等方面的课题提供了珍贵资料。
  漆器两宋时期小商品生产很发达,其中制漆业是发展较早的重要行业之一,当时的制漆作坊多设在城市,产品往往带有产地等商标铭记。考古发现的宋代漆器绝大部分在江南地区,它们主要是温州、四明、杭州(临安)、苏州、江宁、襄州等地制造的,其中温州漆器最负盛名。
  江苏淮安北宋杨氏墓群中发现的75 件漆器,大部分为木胎,以黑漆为主,也有酱红色和外黑内红的,都属饮食用器,其中数件题有铭记,如“戊申温州孔三叔上牢”、“江宁府烧朱任□上牢”、“己酉杭州吴□上牢”①。在无锡宋墓、杭州老和山的南宋墓中都曾发现带铭记的漆器②,都标明了制造者的姓氏或商铺的字号。武进南宋墓中出土的温州漆器最为精美,有温州新河金念五郎造戗金花卉人物奁、五马钟念二郎造戗金长方盒、丁字桥巷廨七叔造戗金细钩填漆长方盒,以及满雕云纹的剔犀牛镜盒等。戗金朱漆莲瓣式奁盖面戗划园林仕女,奁壁为折枝花卉;朱漆地长方盒戗划沽酒老人;黑地长方盒盖面戗划池塘水景,花纹之外,密布用钻眼做成的斑纹地,在一幅画面上有两种髹饰技法,说明有纹饰的漆器在宋代占有重要地位,为研究宋代① 乌兰察布盟文物工作站:《察右前旗豪欠营第六号辽墓清理简报》,《文物》1983 年第9 期。② 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纺织史组:《西夏陵区108 号墓出土的丝织品》,《文物》1978 年第8 期。① 罗宗真:《淮安宋墓出土的漆器》,《文物》1963 年第5 期。
  ② 朱江:《无锡宋墓清理纪要》、蒋赞初:《谈杭州老和山宋墓出土的漆器》,《文物参考资料》1956 年第4 期、1957 年第7 期。
  温州的制漆工艺提供了极为宝贵的资料①。浙江杭州北大桥发现的单砖室宋墓,棺内出土碗、盒、唾壶等漆器10 余件,其中曲木圈叠胎制作的唾壶,是宋代漆器的佳作。按朱书铭文,可知它们也是温州产品②。这些日用小商品的突出发展,是这个时期民营手工业的特色。
  无锡北宋墓中发现的漆尺,保存完整,刻度清晰,长度与巩县、石家庄宋墓出土的铁尺相同。以往宋尺实物较少,仅见木尺、铁尺两种质地,此漆尺为宋尺增添了新品类。常州宋墓出土的苏州产金银胎漆器夹罗漆片等,证实了苏州与杭州、温州等地一样是当时漆器的重要产地③。武进前南村宋墓也出土有漆器。
  武汉市郊十里铺北宋墓出土漆器19 件,全为木胎,旋制,容器一般为内髹赭漆,外髹黑漆,有的底有朱书文字,分别为“丙戌邢家上□(牢)”、“丁亥邢家上□(牢)”、“戊子襄州骀马巷谢家上□(牢)□□”、“己丑襄州邢家造其上□(牢)”等字样④。根据同出遗物,上述干支纪年当是北宋崇宁五年到大观三年,可见襄阳为漆器生产中心之一。
  苏州瑞光寺塔的第三层塔心窖穴中瘗埋着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的珍珠舍利宝幢,幢全高122.6 厘米,分别以木胎和夹苎胎的描漆雕漆而成,底座上的狻猊、宝相花、供养人则是用稠漆堆塑的①。福州南宋末年(1235)墓中出土的漆器中,有4 件犀皮漆盒,非常珍贵②。
  ① 陈晶:《记江苏武进新出土的南宋珍贵漆器》,《文物》1979 年第3 期。②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北大桥宋墓》,《文物》1988 年第11 期。③ 陈晶:《常州北环新村宋墓出土的漆器》,《考古》1984 年第8 期。④ 湖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武汉市十里铺北宋墓出土漆器等文物》,《文物》1966 年第5 期。① 苏州市文管会等:《苏州市瑞光寺塔发现一批五代北宋文物》,《文物》1979 年第11 期。② 福建省博物馆等:《福建近十年的文物考古收获》,见《文物考古工作十年》。第三节陵墓这一时期的陵墓,规模、气势都不如前代;各种类型的墓葬,等级制度比较松弛,随葬品较少,但墓室结构比较复杂,更多地模仿了当时的地面建筑。辽金墓葬一方面具有浓厚的民族和区域特色,另一方面反映了其接受汉族文化和典章制度的过程。
  “十国”、宋代帝王陵“十国”帝王陵五代时期五代十国帝王陵中前蜀王建的永陵、后蜀孟知祥的和陵、南汉刘晟的昭陵和南唐李昇、李璟的钦陵、顺陵等,以及吴越文穆王钱元瓘墓等,都经发掘清理。孟知祥夫妇合葬的墓室构造颇为别致,为三个并列穹窿顶圆形墓室,中间主室较大,两侧耳室较小,全部用青石叠砌,棺座上有精美的浮雕,墓门旁有彩绘人像,已脱落残缺①。钱元瓘墓的石刻星图,其二十八宿星图绘制的正确性,是对世界天文史的杰出贡献②。北宋帝陵北宋太祖至哲宗七代皇帝,以及被追尊为宣祖的赵匡胤之父赵弘殷的陵墓,位于今河南巩县境内嵩山、洛河间丘陵上。陵区以荥田镇(宋永安县治)为中心,南北约15 公里,东西约10 公里。北宋皇陵按地望可分作4 区,依次为:(1)宣祖永安陵、太祖永昌陵、太宗永熙陵;(2)真宗永定陵;(3)仁宗永昭陵、英宗永厚陵;(4)神宗永裕陵、哲宗永泰陵。结构完整,陵前列石大致齐备。20 世纪60 年代初曾进行过全面调查③。
  宋陵面嵩山而背洛水,地势南高北低,置陵台于地势最低处。其地点的选定严格按勘舆术的要求,而与前代帝陵有很大的不同。8 座皇陵所在地位并无长幼次序,依同一制度营造,布局基本一致,沿袭了唐代积土为陵的制度,只是陵园的规模较小。每陵皆有兆域、上宫和下宫。兆域四周植棘枳为标记。兆域内除皇陵外,还有祔葬的皇后陵以及宗室子孙和当朝重臣的陪葬墓。上宫即陵丘四面所筑陵垣以内部分,陵丘居中心,夯土筑成覆斗形,边长约230 米。陵垣四面各设一门,四隅有角阙。东、北、西3 门之外,各置石雕蹲狮一对。南门系正门,门道内置石雕宫人一对,门外置石雕武士、奔狮各一对。南为神道石刻,夹神道建鹊台、乳台各一对。乳台以北为列石,自南至北依次为望柱、象及象奴、瑞禽、角端、仗马及控马官、虎、羊、客使、武臣、文臣等60 件。陵丘前南神门内为南殿,即所谓“上宫”。“下宫”乃日常奉飨之所,建于皇陵西北,后陵之前,与唐陵下宫在帝陵之西南的方位不同。后陵在帝陵之北,布局与帝陵相同,但规模缩小一倍,地面建筑已荡然无存。永定、永昭、永厚、永裕诸后陵北面,永熙后陵南面皆有面南蹲狮一对,是仅存的下宫遗迹。
  宋陵地面石刻仅列于帝后陵前者,即有550 多件,加上陪葬之亲王、大臣墓者,总数可达千件以上。其布置均仿照唐陵的格局,仅内容、类别、数量稍有变化。从形态和装饰上比较可分作三期:前期相当于10 世纪末到11① 四川省博物馆:《四川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等,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② 浙江省文管会:《杭州临安五代墓中的天文图和秘色瓷》。
  ③ 郭湖生等:《河南巩县宋陵调查》,《考古》1964 年第11 期。
  世纪初的永安、永昌、永熙、永定四陵,各类人物造型较粗壮,带有晚唐遗风。中期约当11 世纪前半叶的永昭、永厚二陵,人物造型由粗壮渐趋于修长,文臣静雅、武士也有“儒将”风度。晚期约当11 世纪后半叶至12 世纪初的永裕、永泰二陵,人物皆作修长体态,瑞兽图案失去了活泼神情,腹部两侧增设了云朵及水波纹,着意渲染其神秘色彩。有七座帝陵前置石刻客使和驭象人,含义已与唐陵不同,不含有征服、鄙视的意味,而是平等相处、友好往来的象征。
  永熙陵三处后陵之最南一陵,为元德后李氏陵,早年被盗。1984—1985年间发掘,是第一座经科学发掘的宋代帝后陵墓①。地面存有灵台、石象生和部分阙台,砖砌地宫为近圆形的多边形,南向、有券门、穹窿顶。室内影作出角柱、斗栱、昂、耍头以及枋、椽、望板、檐瓦等,栱眼壁墨线勾勒盆花图案,室顶涂青灰色苍穹,其上以白粉绘出银河及星辰。周壁用平砖砌筑,雕有桌、椅、衣架和门窗等装饰。倚柱上置仿木构单昂四铺作斗栱,上承屋檐。墓室内绘有建筑、云朵等彩画,可辨认的具体建筑形式有版门、直棂窗、挟屋、四注屋顶和鸱尾等,是已发掘的北宋纪年墓中饰有仿木构砖雕和壁画年代最早的一例(时为宋咸平三年,1000)。
  开采皇陵用石的遗迹位于今河南偃师南部前罗山前的山沟里,长约数里,沟壁满是采石留下的凹坑和錾凿痕迹,沟底散布着厚厚的一层废石料。石壁上保存着元符三年(1100)为永泰陵采石工程中导泉的题记,山崖上找到一处埋葬死难工匠的石龛,这是一项过去尚未发现过的古代遗址。采石场宋人题记,记载了北宋禁军参与采石工程的史实,证实了北宋帝、后陵墓采石碑记所列使用工匠、兵士的数字。
  南宋六陵攒宫在今浙江绍兴,为南宋六帝的临时安厝地。元灭南宋后被破坏,现地面已无痕迹。从文献记载看也有“上宫”、“下宫”,大体上是沿袭北宋的陵制,但没有乳台、象生,也没有陵垣及四门。
  辽、夏、金帝陵辽陵辽代十帝的陵墓,分为五个区域:(1)太祖祖陵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内。(2)太宗怀陵在今巴林右旗境内,穆宗祔葬于怀陵。(3)显陵在今辽宁北镇医巫闾山中,为世宗父东丹人皇王陵,世宗也葬显陵西山。(4)景宗乾陵在今北镇西南,天祚帝于金皇统五年(1145)祔葬于乾陵旁。(5)圣宗永庆陵、兴宗永兴陵和道宗永福陵,合称庆陵,在今巴林右旗白塔子北面的大兴安岭中。辽代帝陵多依山为陵,陵前建献殿。各区帝陵皆置奉陵邑和守陵户。祖陵的祖州、怀陵的怀州、显陵的显州、乾陵的乾州、庆陵的庆州等都是奉陵邑,其中祖、怀、庆三州的城址至今尚存。诸陵中庆陵的考古工作较为全面系统,辽太祖的祖陵位置也得到考定①。
  庆陵是辽圣宗耶律隆绪和仁德皇后、钦爱皇后的永庆陵,辽兴宗耶律宗真和仁懿皇后的永兴陵以及辽道宗耶律弘基和宣懿皇后的永福陵的总称。依山南麓东西排列,间距约2 公里,统称为东陵、中陵和西陵,有陵门、享殿和神道,面朝东南,遗迹多残毁。中陵享殿西南方残存石刻陀罗尼经幢1 座。①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宋太宗元德李后陵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88 年第3 期。① 洲杰:《内蒙古昭盟辽太祖陵调查散记》,《考古》1966 年第5 期。地宫均有前、中、后室及4 个侧室,用沟纹砖和石灰浆砌筑,四壁用砖三层,顶用二层。内壁抹石灰,再彩绘壁画。东陵保存较好,前室平面方形,其余各室呈圆形,各室间有长甬道相连。地宫全长21.2 米,最宽15.5 米,最高约6.5 米,曾出土有枋、椽、斗栱等小木作结构,但原有结构情况不明。中陵和西陵均已遭毁,地宫多为八角形,前室呈十字通道状。
  三陵均有壁画,现仅东陵保存了摹本和照片资料,内容有装饰图案、人物和山水等。墓门及墓内砖砌仿木结构上饰红、绿彩,墓门上鸱吻饰黄褐彩。仿木结构细部及墓壁上方工笔彩绘龙凤、花鸟、祥云、宝珠以及网格状图案,是已发现的辽墓中等级最高的。在墓道、前室及其东西侧室、中室和各甬道壁面上,彩绘与真人等高的人物70 余个:墓道两壁为15 个戴圆帽、穿圆领窄袖长衫、执骨朵的仪卫和1 匹备有鞍辔的马。前室南甬道与中室南甬道绘有同样的仪卫。前室前半部分两壁各绘6 人乐队,均戴有脚幞头、穿黑袍。其余40 个人物大多是男像,多数髡发,少数戴圆帽,均着圆窄袖衫,腰围革带,拱手或叉手侍立。人像上方都墨书契丹小字榜题。最有特色的壁画,是中室四壁所绘的四季风光山水画,构图严谨,鸟兽形象生动,应是描绘辽皇室四时捺钵之所的景色。从墓室的形制和壁画的内容看,辽代的帝陵应是象征当时以牙帐为居处的捺钵行宫。
  庆陵早年遭盗掘,出土遗物多已散失,仅存部分石刻哀册,有汉文哀册5 合,契丹小字哀册2 合和榜题,是迄今发现最早的契丹小字资料,它首次证实了契丹文的存在,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①。
  西夏陵在今宁夏银川市西25 公里的贺兰山东麓,整个陵区东西约4公里,南北约10 公里。李继迁的裕陵和李德明的嘉陵为元昊称帝后追尊的陵名。见于《宋史·夏国传》的有元昊的泰陵、谅祚的安陵、秉常的献陵、乾顺的显陵、仁孝的寿陵、纯祐的庄陵、安全的康陵,遵顼以后陵名为史所不载。陵园占地面积有的达10 万平方米以上,按陵区地形可分为三区:南区二陵,中区四陵,北区三陵。帝陵多居于近山地势较高的一侧,陪葬墓大都是在地势较低的东侧,南北两区诸陵靠得很紧,陪葬墓较少;中区诸陵相距较远,陪葬墓较多。陵区北部偏东,有一个规模较大的建筑遗址,很可能是陵区管理机构所在地。从1972 年开始,重点调查并发掘了第8 号陵,并清理了两处帝陵碑亭。
  第8 号陵在陵园正南立双阙、阙间辟神道。双阙以北神道两侧各立一座碑亭,碑亭北为外神墙、月城和内城。月城内沿神道两侧立石象生。内城平面长方形,东西长183 米,南北宽134 米,四角建角楼,四面正中各开1 门。南门有3 门洞,门内为献殿。地宫在内城西北隅,地面上有平面为八角形的塔式灵台,从残留的7 级夯土台基来推测,原应是一座八角形塔式建筑。在陵园最外一周的四角各建一角台。西夏帝陵与巩县宋陵的平面布局颇不相同,特别是内城呈长方形,内城前加月城以及地宫偏处内城西北隅、地上建塔式建筑等,皆为北宋诸陵所不见。
  西夏陵园的地面建筑都已成为废墟,文物遗存尚见大量建筑材料、石象生、碑亭等。第8 号陵园北端的建筑“孛王庙”遗址已经发掘,面积约6 万平方米,现存各类建筑遗迹10 余处,外围为一周夯筑土垣,南西两面各开一门,西门外筑有瓮城。围墙内建筑可分三部分:南部为东西对称的两个四合① 刘凤翥:《建国三十年来我国契丹文字的出土和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 年第1 期。院;中部为3 个四合院组成的凸字形建筑群;北部为一座殿堂基址。发掘部分属于中部建筑群的东南部,清理出过殿一座、挟屋两座、厢房一座以及墙基、踏道、柱础等,出土大量陶质或琉璃质建筑材料以及瓷器、泥塑等。发掘者认为这组建筑为西夏祖庙遗址,它在继承中原汉式建筑传统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民族风格。
  第8 号陵的地宫也已经发掘,地宫基本形制与汉族地区汉唐时期流行的土洞墓大体相同,主室呈扁长方形,南北5.6 米、东西6.8—7.8 米。前有甬道,甬道壁上画有武士等壁画,主室两侧各有一配室。由于早年遭破坏性的发掘,地宫的结构已不清楚,在残存的底部仅发现了一些残缺的金银饰件、铜甲片、铁器和陶瓷片等。根据碑石残块所记的材料推测,此陵可能是西夏第八代皇帝遵顼陵,葬于西夏乾定四年(1226)。该陵斜坡墓道底铺设横木,甬道口用原木和木板封闭,墓壁有护墙板。多层宝塔式灵台位于墓室后部地上,实际不同于封土堆等等,显示了西夏独特的葬制①。
  另外还清理了第2 号陵的碑亭,出土汉文残碑石511 块、西夏文残碑石1265 块。复原出一块篆体西夏文“大白上国护城圣德至懿皇帝寿陵志文”碑额,证实是西夏第五代皇帝仁寿的寿陵②。
  金陵位于今北京房山区,是金代帝王和诸王的兆域,方圆约60 公里,因其在明代即遭破坏,布局不清。考古勘查工作始自1986 年,周口店睿宗景陵石碑的发现,为探索陵位提供了重要线索。同时还发现一段保存原貌的御道及两侧的石雕象生、石阶等。御道东西宽5.4 米,南北残长3 米多,展示了当年拾阶而上直通主陵的一条神道,为勘查金陵地域范围、确定具体陵位,提供了重要依据③。
  五代、宋墓葬五代墓中原地区发掘的很少,今河南洛阳、伊川的后晋墓,墓室和遗物都较简陋。江南各地发掘的墓葬稍多,如湖南长沙1960 年前即发掘300 多座,出土了不少瓷器等①。
  宋墓发掘较多,不少带有纪年。墓葬形制较为复杂,各地墓葬由于自然地理和埋葬习俗的不同,在形制、随葬品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墓葬规模及随葬品数量与墓主人生前的地位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目前的研究,宋墓可以分为五区:中原北方地区北宋墓可以分为前后两期,大体上以神宗熙宁元年(1068)为界。前期多土坑墓,也有砖室墓,砖室墓中有简单的仿木建筑。随葬品以瓷碗、罐为主,有时也有精美的瓷器。后期流行仿木建筑雕砖壁画墓,河南禹县白沙宋墓的仿木建筑最复杂,壁画以表现墓主人夫妇家居“开芳宴”为主要题材,墓中随葬品稀少。砖室墓中也有平面长方形券顶的,夫妇合葬的还有双室并列的券顶砖室墓,这类墓葬中有较多的日用器皿随葬。河南方城宣和元年(1119)强氏墓中出土了100 多件石雕的家具、生活用品①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西夏陵园北端建筑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8 年第9 期。② 李范文:《二号陵残碑的碑额》,《文物》1978 年第8 期。
  ③ 北京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十年来北京考古的新成果》,见《文物考古工作十年》。① 周世荣:《略谈长沙的五代两宋墓》,《文物》1960 年第3 期。
  模型和男女仆侍俑,是中原宋墓中罕见的特例②。
  长江中下游(浙江、江苏、安徽、湖北)地区北宋墓葬以竖穴土坑为主,也有平面长方形的砖室墓,随葬品较中原北方地区者为多,都以实用器皿随葬,有瓷器、漆器和铜镜等装饰品,瓷器以影青瓷器为主。南宋时期长方形砖室墓数量增多,且多两室并列夫妇合葬墓——“同坟而异葬”。湖北地区还出现了砖石混合墓和仿木结构砖室墓。南宋墓随葬品中出现龙泉青瓷器,时代愈晚,数量愈多。
  湖广地区(湖南、广东和广西)墓葬形制基本上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相同。随葬品以陶器为主,特别是形制特殊的多角罐和堆塑陶坛尤其复杂,有蟠龙龟蛇、楼阁亭塔、乐舞人物,有的还贴塑佛像。广东宋墓除砖壁石顶的砖石结构和石椁墓外,还有较多的火葬墓。墓葬中盛骨灰的陶坛种类较多,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闽赣地区(福建和江西)除砖室墓外还有用石板条石砌筑的石椁墓。
  福建龙溪、将乐和江西乐平一带的宋墓,墓壁流行壁画装饰,墓室结构简单,与中原北方地区复杂的仿木结构建筑壁画墓不同。壁画以表现墓主人起居生活为主。北宋至南宋中期墓葬中,特别盛行陶瓷俑的陪葬,俑分两类:一类是现实人像俑,另一类是神煞偶像俑。南宋中期以后,俑类日渐减少,明器神煞中的四神、十二生肖多塑在常见的堆塑瓶上。福建西北部的宋墓除随葬龙虎瓶外,还流行随葬多角罐。
  川贵地区(四川、重庆和贵州乌江北岸地区)四川宋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长方形的砖室墓,集中在以成都为中心的平原地区,多双室或三室并列。北宋时多随葬陶器,很少发现陶俑;南宋时多火葬,墓室缩小,出现上下层之间铺以石板的双层墓,随葬品以陶俑为主,淳熙(1174—1189)以后俑上施釉,嘉定(1208—1224)以后流行三彩俑,陶器中以双耳罐、三足炉和蟠龙提梁罐最具特色。另一种是带雕刻的石室墓,分布于近山区的地带,也多是双室并列,有的有前后两室。室内刻简单的仿木建筑,近门处刻武士,四壁刻四神,后壁刻妇人启门状,也有刻孝子故事的。在贵州乌江北岸也发现此类宋墓,遵义宋墓的后壁上刻墓主人坐像。
  辽代墓葬分布在华北、内蒙古和东北各地的辽代墓葬可分为两类:一是契丹贵族墓,二是汉族官吏和地主墓。前者多分布在燕山以北辽代的上京道和中京道内,东京道的西北部也有发现,而且多聚族而葬;后者则多集中在燕山以南辽代的南京、西京和东京附近。辽墓可分为三期:早期自穆宗应历八年(958)至圣宗太平十一年(1031);中期为兴宗重熙年间(1032—1055);晚期自道宗清宁元年至辽亡(1055—1125)。
  早期辽墓以赤峰应历九年(959)驸马卫国王墓为代表,有前后两室及左、右、后3 个小室,平面都呈方形,后室四壁围柏木板,置带木栏杆的棺床。稍晚的契丹贵族墓也多筑有前后两室,或在双室墓的前室或单室墓的甬道两侧建左右耳室,平面或方形或圆形,主室内多装柏木护墙板,葬具多用刻有四神的石棺。法库叶茂台辽墓石棺外,还置以歇山式顶木屋外椁。哲② 河南文物工作队:《河南方城盐店庄村宋墓》,《文物》1958 年第11 期。盟陈国公主墓为砖砌多室墓,由前后室和东西耳室组成,雕砖施彩仿木结构门楼十分复杂,墓道、墓门及长方形前室两壁均绘有彩色壁画,内容有男侍女婢、祥云花卉、日月星辰等,圆形主室也围以柏木板。
  早期辽墓随葬品极为丰富,特有的鸡冠壶数量多,保存着模仿皮囊的平底单孔的原始形态,同时还常伴出有成套武器及完备的马具。驸马墓出土马具多达八组,反映出这个时期契丹贵族的游牧生活方式还很典型。该墓还随葬了短流注子和碗、盘等瓷器,以及大批鎏金银器、铜镜、丝织物等,造型和纹饰都具有唐代风格,反映了汉文化的强烈影响。叶茂台辽墓随葬以陶瓷器、铁器和马具、武器为主,其中“官”款白瓷和越窑青瓷出土数量较多,引人注目。陈国公主墓是随葬品最为丰富的契丹大贵族墓,不仅随葬了大量具有契丹民族特色的金银器、铜器、陶瓷器、木器、玉器、玛瑙、水晶等,同时还有中原、南方生产的精美瓷器,以及来自西亚的伊斯兰玻璃珍品。早期契丹贵族的殡葬习俗也很有特色,陈国公主夫妇墓出土两套完整的殡葬服饰,是辽代考古的重要发现。公主和驸马头枕金花银枕,面部覆盖金面具,脚穿金花银靴。除面部外,全身罩银丝网络,颈饰琥珀璎珞下垂至腹部。女尸头部上方置高翅鎏金银冠,双耳戴珍珠、琥珀耳坠,颈佩珍珠项链,两腕戴金镯两对,双手套金戒指11 枚,腰上原束金绔丝带。
  辽宁朝阳发掘的刘宇杰墓和其父刘承嗣、其子刘日泳等墓共6 座,出土的刘承嗣祖孙三代的墓志,记载了五代时期燕王刘仁恭之三子刘守奇降辽,其后子孙在辽为官,家族繁衍,不仅终辽之世,并且下延至金,依据墓志可列其族系①。
  早期汉人墓葬以北京发现的应历八年(958)赵德钧墓为代表,有前、中、后3 室及左右6 个耳室,平面均为圆形,壁上有仿木建筑结构及庖厨、伎乐壁画,壁画的题材和布局尚保存着唐墓的遗风,特点与山西唐代壁画墓颇多相似之处,仿木建筑较为复杂。墓中随葬物以瓷器为主,其中有定窑、越窑精品,契丹式瓷器极为罕见。较为重要的还有北京门头沟辽壁画墓、八宝山辽韩佚墓、河北迁安韩相墓等。
  中期辽墓契丹贵族墓中,大型双室墓有河北平泉重熙十四年(1045)
  秦晋国大长公主墓①,单室墓有辽宁阜新重熙七年(1038)晋国夫人萧氏墓、义县清河门1 号墓②等。墓葬形制和随葬物都与早期的大致相同,唯墓内宋式仿木建筑和壁画增多。随葬品中出现了黄釉瓷器,鸡冠壶由皮囊式演变为提梁式,并附加圈足,定居生活使携用的器物固定到居室中来,不少辽墓中已出现廊柱、斗栱壁画,反映了汉族木结构建筑的影响和契丹民族生活方式的变化。
  这一时期的汉人墓,有北京丰台重熙二十二年(1053)王泽墓,壁画虽然残缺,但墓壁上已砌出雕砖桌椅,说明壁画与墓内装饰开始出现新的题材③。
  晚期辽墓契丹贵族墓中大型双室墓发现较少,单室墓占绝大多数。墓① 王成生:《辽宁朝阳市辽刘承嗣族墓》,《考古》1987 年第2 期;冯永谦:《金刘元德墓志考》,《黑龙江文物丛刊》1983 年第1 期。
  ① 张平一:《平泉县发现辽代壁画墓》,《文物参考资料》1956 年第10 期。② 李文信:《义县清河门辽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第8 册,1954 年。③ 北京市文物管理处:《近年来北京发现的几座辽墓》,《考古》1972 年第3 期。室平面开始出现八角或六角形的,墓门上都有比较复杂的仿木建筑结构。辽宁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用粗大柏木枋构成的八角形叠涩顶大型木椁,是有关辽墓木椁结构第一次发现的完整资料,墓内还出土有保存较好的木床、木桌、木椅。晚期墓墓室内皆置棺床,流行戴铜面具和穿铜丝网络或戴铜丝手套、铜铁马具以及三彩釉陶器等富有民族色彩的随葬物,典型墓葬如内蒙古宁城小刘仗子发掘的5 座辽墓、察右前旗豪欠营辽墓④。库伦旗一号墓发现10 具尸骨,有男有女,除墓主夫妇外,其余有可能是殉葬者①。除在墓室画壁画外,仍流行在木椁内画各种生活情景画。随葬物中景德镇影青瓷的比例大大增加。辽代特有的黄釉瓷器的数目也显著增多,大安以后流行三彩器。随葬品中,马具简化,武器消失,契丹人特有的生活用器鸡冠壶也不复存在。晚期汉人墓数量较前大为增加,墓主多是一些地主和中级官吏,以砖筑的单室墓为多,也有少数是双室的,与中原地区北宋末年墓的形制相同。墓室平面或圆或方或多角形,四壁砌雕砖仿木建筑和桌椅,并画彩色壁画。壁画题材风格与同期北宋墓相同。该期墓葬几乎全是火葬墓,以随葬陶器为主,也有较精美的白瓷和影青瓷。典型材料如内蒙古宁城尚■墓、北京大兴马直温夫妇墓、门头沟辽墓等,以及辽中京城外的一批汉族中小型墓葬②。
  西夏墓葬在各个西夏帝陵附近,罗列着70 余座陪葬墓。陪葬墓按规模和形制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规模较大,与帝陵形制近似,但没有献殿、角台和阙。另一类较小,没有外神墙,碑亭也只一座,位于门外东侧。灵台或呈截顶锥形,或作圆柱形或馒头形。陪葬墓制度体现了西夏的封建宗法关系和等级制度。已发掘的3 座陪葬墓墓道呈阶梯或斜坡形,土洞单室,墓门用木板封闭。随葬品中有铜牛、石马、石狗、丝织品等。第101 号墓是11 世纪中叶一名显赫贵族的墓葬,墓内共葬1 男3 女,这种夫妻同穴合葬的情况在西夏墓中尚属首次发现,证明党项族确实实行着一夫多妻制。该墓出土的鎏金铜牛重达188 千克、长1.2 米、高0.45 米,体现了当时高超的铸造技艺①。甘肃武威有西夏纪年的汉人火葬墓,骨灰葬在小木塔中,塔身上写满梵文咒语,墓壁下有男女侍者和武士的板画以代替壁画,为中原地区所不见②。
  金代墓葬金代墓葬一方面受辽墓的影响,而更多的则是继承北宋的墓制。吉林舒兰小城子一带是包括完颜希尹墓在内的金代早期贵族墓地。整个墓地占地13万平方米,绵延近4 公里,共分5 个墓区。墓前多有石雕的文臣武将、石虎石羊等,可以看出宋代统治阶级埋葬风习对女真贵族的影响。扶余发现的墓④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工作队:《昭乌达盟宁城县小刘仗子辽墓发掘简报》,《文物》1961 年第9 期。① 吉林省博物馆等:《吉林哲里木盟库伦旗一号辽墓发掘简报》,《文物》1973 年第8 期。② 郑隆:《昭乌达盟辽尚■墓清理简报》,《文物》1961 年第9 期;张先得:《北京市大兴县辽代马直温夫妇合葬墓》,《文物》1980 年第12 期。
  ①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西夏陵区101 号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3 年第5 期。② 宁笃学:《武威西郊发现西夏墓》,《考古与文物》1984 年第4 期。葬占地广阔,象生布列,随葬大量铁工具,使我们对金代早期女真贵族的葬制有了具体的了解。墓中出土的镂花金帽顶和磨制精细的金扣白玉带,代表了金朝初年相当精湛的工艺水平③。
  大定以后的金代墓葬发现较多,其中圆形或方形单室砖墓,多仿木建筑,彩绘有建筑细部及日用家具,随葬物多为明器,如内蒙古宁城大明城西城外及小榆树林子金墓、巴林左旗砖室墓等。黑龙江绥滨、吉林镇赉的平民墓葬,用羊距骨、羊肢骨和桦皮箭筒随葬,尚保持着地方民族习俗。
  1973 年在黑龙江畔发掘绥滨中兴金代墓群时,出土了较多的金银器、玉器、丝织品、铜钱、铁器等,其中精美的丝织品和名窑瓷器(定、耀、磁)可以肯定为中原产品;“飞天玉雕”是受中原地区佛教艺术影响的作品,特别是墓中出土一枚带有汉字“郎”
  的私人石印。“郎”是女真人女奚烈氏改的汉姓,可见女真人改汉姓不只限于进入中原的,就连其故乡黑龙江流域也出现改用汉姓的社会现象①。中原和北方的金墓在不同的地区也各有特点。北京、河北地区的金墓,正隆以前者皆为土葬,大定以后普遍实行火葬,时有精美瓷器出土。河北新城时立爱父子墓和井陉柿庄6 号墓均为金代初年壁画墓,都系多室砖墓,墓室内有仿木建筑结构及彩绘。时立爱墓的主室为八角形,前室两侧附圆形耳室,在形制上与辽墓有相似之处,河北兴隆萧仲恭墓墓志甚至用契丹文字书写②。山西地区的金代墓葬注重营造墓室,流行雕砖墓,仿木结构及墓壁装饰基本上与北宋后期者相同,随葬品较少。
  仿木建筑结构墓室中原和北方地区的墓葬,最有特色的是一种仿木结构建筑的砖室墓,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墓室结构在10 世纪中叶的辽代汉人墓中即已出现,如北京发现的应历八年(958)赵德钧墓。辽代中、后期和金代墓葬中则更为流行。北宋初年,墓室内的仿木结构还很简单。到北宋中期才达到成熟的程度,从而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砖室墓。从这以后,墓室平面又从方形或圆形演变为等边多角形,仿木结构则从简单的“一斗三升”托替木或“把头绞项造”演变为五铺作重栱,从版门直棂窗演变为雕花格子门。一般多为单室墓,后期较大的墓则分前后两室。
  墓室内仿木结构的表现手法主要有两类:一是以雕砖为主的仿木结构砖墓,另一种则是以壁画为主的仿木结构壁画墓。有的墓内同时以壁画和雕砖作装饰,周壁饰以桌椅家具及主仆侍从、戏剧人物等。
  河南禹县白沙宋墓,为砖筑画彩仿木结构。墓门正面是仿木建筑门楼,上砌斗栱、檐椽和瓦脊。墓内各壁亦砌出柱和斗栱,斗栱为单抄单昂重栱五铺作。前室和过道作宝盖式盝顶藻井,后室作宝盖式截头六瓣攒尖顶,仿木建筑上均绘有彩画①。
  ③ 吉林省考古研究室吉林省文物工作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见证》,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①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黑龙江畔绥滨中兴古城和金代墓群》,《文物1977 年第4 期。②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新城北场村金时立爱和时丰墓发掘记》郑绍宗:《兴隆县梓木林子发现的契丹文墓志铭》,《考古》1962 年第12 期1973 年第5 期。
  ① 宿白:《白沙宋墓》,文物出版社1957 年版;徐苹芳:《白沙宋墓中的杂剧雕砖》,《考古》1960 年甘肃陇西南宋建炎二年(1128)李泽夫妇合葬壁画墓,仿木雕绘出柱、础、梁、枋、斗栱、椽、檐、门、窗等,极似一座装饰华丽的木构小院落建筑①。
  金代仿木结构砖室墓一般都在多边形墓室转角处砌有角柱、枋额和单抄四铺作斗栱,并施以转角铺作和补间铺作,有的则为复杂的单抄单下昂五铺作计心造斗栱,有的在仿木结构部分施以彩画。墓顶多呈八角叠涩攒尖顶,山西侯马董氏墓则利用转角铺作和补间铺作的手法将墓室顶部砌成八角形②。
  墓室浮雕砖壁浮雕石室墓数量不多,砖室墓较为普遍,并且盛行雕砖。其手法不同于南北朝的模制,而是以汉画像石式直接雕为浮雕。其内容主要是表现墓主人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墓主人夫妇举行“开芳宴”的场面,有时也有孝子故事图等。在有些北宋末年墓中,还出现了杂剧雕砖;墓室的后壁则往往有“妇女启门”雕砖。
  金代雕砖墓雕砖内容基本上与白沙宋墓相似,采用雕砖和壁画互为补充的手法。中原地区北宋中期以后形成定制的内容,如墓主人“开芳宴”、“妇人启门”等在金墓中也成为一种定制流传,表现手法更为细腻而逼真,特别是杂剧雕砖和孝子故事雕砖方面,水平大大超过前代。金代中晚期墓葬中砌筑雕砖杂剧舞台内容也已成为一种定制,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雕饰内容繁缛华丽,作场杂剧角色多立体圆雕或半浮雕。
  宋代北方杂剧雕砖内容在长江以南表现为瓷质俑群,多见于江西地区。
  江西鄱阳南宋石椁墓中随葬无釉彩绘瓷俑30 多件,其中有21 件是属于杂剧表演俑,除女演员2 人梳双髻、饰鬓花,一着圆领长袍,腰系锦带,足穿尖头靴;一戴遮面幞头,着宽袖长袍,腰系锦带外,其他男演员19 人多为披风幞头,着窄袖袍,或扬臂作势,或拱手胸前,或以袖掩口,或躬身施礼,或作笑容,或现愁颜,神态各异,显然是表现正在演唱中的各种姿态,具有朴实的民间艺术气息①。
  石壁浮雕宋代以石壁浮雕装饰墓室之风流行甚广。长江流域的四川,出土宋墓以砖筑为多,但在川北广元地区也出土有一座石壁浮雕墓,墓主夫妇分室而葬,两室的左右壁、前部用竖石条砌成,雕为护墓武士的浮雕;后部则是在横石条面浮雕为4 组不同的生活故事。两墓的石壁也各浮雕与男女墓主人生活相近的场面,即男墓浮雕桌上满摆酒食的宴饮图景,女墓则雕为主妇正在念佛祈求幸福平安的图景②。
  宋代的石棺雕刻以洛阳出土北宋宣和五年(1123)石棺具代表性,一反汉唐流行的“四神”图,而改为忠臣孝子等历史人物。
  第9 期。
  ① 陈贤儒:《甘肃陇西县的宋墓》,《文物参考资料》1955 年第9 期。② 山西文管会侯马站:《山西侯马金墓发掘简报》、《侯马金代董氏墓介绍《考古》1961 年第12 期、《文物》1959 年第6 期。
  ① 唐山:《江西鄱阳发现宋代戏剧俑》,《文物》1979 年第4 期。
  ② 四川省博物馆等:《四川广元石刻宋墓清理简报》,《文物》1982 年第6 期。辽宁辽阳、锦州等地出土的石壁浮雕墓,墓室平面多为八角形,周壁都以石板镶成。石壁浮雕形式多为铲地平剔,除墓主人宴饮生活外,多数为孝行人物故事,侍从舞伎多为契丹装束,头戴毡帽,长袍系带,足蹬长靴。其他墓壁多雕出历史传说中的贤孝故事,如“王密舍子救弟”、“茅蓉杀鸡奉母”等等。由于石壁面积大,所雕人物小,并少有配景,显得空旷疏散,不够紧凑①。
  1973 年清理的河南焦作金墓,墓室用170 多块青石条砌成平面八角形,周壁石条面分别线刻伎乐舞蹈、墓主人夫妇生活及历史人物故事等共12 图,其中以乐舞和墓主夫妇的梳妆、煮茶等生活场面富有生活情趣。所有人物(除二舞伎外)多着官服,反映了墓主人的地位。另一石所刻为墓主梳妆,除主妇头戴花冠斜坐在靠背椅上,左顾右盼,正指使着周围的6 个或持镜或捧奁盒的侍女为她梳妆外,右为男仆3 人围立在炉灶旁,有的扇火,有的把壶煮茶,年无老幼,各有所司,围绕着主人的需要而忙碌②。
  墓室壁画这一时期的壁画墓多发现于以下三个地区:中原及北方地区如河南的禹县、郑州、洛阳,河北井陉,山东济南,甘肃陇西以及湖北荆门,江苏淮安等地。墓葬壁画多与墓室仿木结构建筑互补,或在雕砖上施彩,或是雕砖和壁画相结合,构成完整的主题,河南禹县白沙宋墓是其代表作。
  白沙宋墓甬道两壁画身背钱串和手持铜囊、酒瓶,以及牵马的侍者。前室墓门两侧画持骨朵的护卫,东壁画女乐11 人,西壁雕画墓主人夫妇对坐宴饮像。后室北壁砌妇女启板门状,西北、东北两壁砌格子棂窗,西南壁画对镜戴冠妇人,东南壁画持物侍奉的男女婢仆,表现墓主人内宅的生活情景。桌椅器物和墓主夫妇用砖雕绘,而背后侍从人物和帷幕等背景陪衬,则全用壁画,主题突出。侍女启板门雕像是宋墓、砖塔等最多见的世俗化题材之一,风习遍及河南、山西、甘肃以至贵州各地。偃师宋墓还雕有妇女劳作如烹茶、洗涤、剖鱼、梳发、戏鸟等,反映了这一时期世俗化艺术的特点①。陇西南宋墓雕砖彩绘护神、鞍马、马夫、车轿、轿夫、厨夫、家犬、桌、椅、侍女煮茶、进食等场面,是这一时期世俗化艺术的典型。
  内蒙古东部、辽宁西部地区尤其集中在辽宁法库、内蒙古库伦等地。
  墓葬壁画也多与墓室砖雕相结合,有属于契丹衣冠习俗的髡发、架鹰、毡车等形象,也有摹仿北宋墓中的宴饮、伎乐等场面。库伦1 号墓在墓门、天井、墓道两壁均绘有壁画。墓门绘门神、侍女、凤、鹤、祥云,天井绘山石树木、湖石牡丹、竹林仙鹤、虎鹿相搏、男仆女侍,墓道北壁画墓主人出行、南壁画墓主人归来。墓道壁画全长22 米,画有契丹、汉族人物53 个,气势宏大,神态生动江西、福建地区多集中在福建龙溪、南平、将乐和江西乐平等地。① 王增新:《辽宁辽阳县金厂辽画像石墓》,《考古》1960 年第2 期。② 河南省博物馆等:《河南焦作金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 年第8 期。① 徐苹芳:《宋代的杂剧雕砖》,《文物》1960 年第5 期;董祥:《偃师县酒流水库宋墓》,《文物》1959年第9 期。
  ② 王健群、陈相伟:《库伦辽代壁画墓》,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
  壁画多为表现与墓主有关的人物活动场面,还有屋楼亭台、动物禽畜等,福建壁画墓中还有较多以四神、十二生肖为表现题材的壁画。尤溪潘山宋墓墓中顶部绘有头戴展脚幞头、身着圆领袍服、执笏而立的墓主形象,墓室左右两壁各绘对应排列的6 个人物;梅仙坪寨1 号墓、一中宋墓等均绘有墓主的寝室卧榻及捧物侍女①。
  ① 杨琮、林玉芯:《闽赣宋墓壁画比较研究》,《南方文物》1993 年第4 期。第四节宗教遗迹和遗物这个时期的宗教建筑遗留很多,主要包括佛教建筑和祠庙两大类,其中佛教建筑包括石窟、塔寺和经幢等。
  石窟属于宋代的佛教石窟,除陕北遗留有一些小型窟群以外,以敦煌莫高窟、重庆大足、四川安岳和浙江杭州等地较为发达。属于辽、金两代的佛教石窟,数量远比宋代为少。有内蒙古巴林左旗附近的辽代石窟群,陕北富县可能有属于金代的石窟,在敦煌莫高窟和邻近的安西万佛峡,也还有属于西夏时代开凿的石窟。
  敦煌莫高窟除了开凿少量大窟,多是改建、重绘前代旧窟。新开的大窟平面均为方形,窟内中部置方形佛坛,坛上置塑像。佛坛后部有连至窟顶的背屏。窟顶作覆斗形,其下端四角处凿出圆拱形的凹龛,画四大天王像。窟门甬道顶部均作梯形。在下层的大窟前面,曾有建于台基之上的木构殿堂建筑,构成前殿后窟的格局。窟前建筑分砖包台基殿堂和土石基结构两种,前者规模一般都较大。塑像和壁画的内容和组合多沿袭唐代,突出了供养人位置和形象。西夏时期莫高窟开窟极少,多是改建旧窟、改塑或妆錾前代塑像,很难指出典型的窟形和塑像。第491 窟发现的女供养人塑像,为前代所少见。宋代是四川、重庆地区石窟造像大发展阶段,石窟集中在广元、大足一带。以佛教造像为主,也有少量儒、道教的造像。大足石刻现存5 万余躯,分布于40 多处,主要为两宋作品,多为平顶方窟,有的还有纪年刻铭。造像富于现实感,人物个性鲜明,体态匀称健美,衣饰华丽典雅。多样的题材中出现了弥勒下生经变、地狱变、观音经变等经变雕刻,还有十殿、十二殿阎君和六圆觉菩萨等。其中,孔雀明王窟中一面四臂、骑孔雀的主像立于窟中央,满壁雕千佛,巧妙地把塔柱式石窟结构与密宗题材结合起来。南宋初年开凿的心神车窟,八躯菩萨高约2 米,颇具女性的妩媚多姿,是宋代雕刻的精品。
  各种佛教题材不拘经典仪轨,表现方式多样化、世俗化,是这一时期石窟造像的最大特点。麦积山第165 窟宋塑侍女像和供养像,尤其是正壁龛中塑出的两个供养侍女,可以说是宋代一般妇女的真实写照。大足北山第125窟石刻“数珠观音”的妩媚、宝顶山“养鸡妇女”的纯朴等,都形象地反映了这一特点。这与同时期其他造型艺术所表现的多方面追求现实,着意反映世俗生活的特点是一致的。
  自宋代以来,佛教已离开单一的形式而与儒、道等相混合,反映到石窟艺术上,重庆大足宝顶大佛湾内的“父母恩重经变”,就是儒、佛思想的混合作品;大足境内的石门山是儒、道混合的窟群,而道山的三清洞和山西太原龙山石窟,则是典型的道教艺术。
  寺庙建筑现存的寺庙建筑大都在中原北方地区,尤以辽、金建筑为多,主要有平顺的五代大云院、蓟县独乐寺辽代观音阁和山门、大同华严寺辽金殿阁、正定隆兴寺、应县木塔、定县开元寺塔、晋祠圣母殿与献殿等,以及南方的浙江宁波保国寺、西藏萨迦寺等。
  河北正定隆兴寺是现存宋代佛寺建筑总体布局的重要实例。山门内为一长方形院子,钟鼓楼分列左右,中间大觉六师殿遗址尚存,北进为摩尼殿,有左右配殿,构成另一个纵长形的院落。再向北进入第二道门内,就是主要建筑佛香阁及其前两侧的转轮藏殿与慈氏阁以及其他次要的楼、阁、殿、亭。最后是一座弥陀殿。佛香阁和弥陀殿都是采用三殿并列的制度。全寺建筑依着中轴线作纵深的布置。现存高约33 米的歇山顶佛香阁,是这一时期高型佛寺建筑的杰作①。
  浙江宁波保国寺大殿,建于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面阔3 间,为单檐歇山顶,兼有宋式厅堂型和殿堂型构架的特点,是北宋和辽时特有的构架形式。
  重建于金天眷三年(1140)的山西大同华严寺上寺大殿,是现存的古代单檐木建筑中最大的一座。下寺的薄伽教藏殿则是辽代小木作的重要遗存。大同善化寺的辽、金建筑,平面、结构、造型各具特点,是现存辽、金佛寺中规模最大的一处②。
  塔和塔基塔山西应县木塔,建于辽清宁二年(1056),平面作八角形,塔身外观5 层6 檐,八角攒尖顶,通高达67.31 米,是世界上现存最高大的古代木结构建筑,也是我国现存最古的木塔①。
  这一时期是中国砖石塔发展的高峰,存留的石塔形式多样,构造先进。
  大型砖石塔的形式,大致可分为楼阁式和密檐式两种。其中楼阁式塔结构多样,有塔身砖造,外围木结构的,如苏州报恩寺塔;有全用砖石砌造而形似楼阁式木塔的,如苏州虎丘塔、泉州开元寺双塔;有砖石砌筑成简化楼阁式木塔形的,如河北定州宋开元寺塔(料敌塔),高84 米,建成于至和二年(1055),是我国现存最高砖塔;河南开封宋开宝寺砖塔,因用铁色琉璃砖建成,俗称铁塔。
  这时期密檐塔盛行于北方,其中盛行于辽而为金代沿用的多角形密檐式塔是这个时期新的创造。辽、金地区盛行砖石建造的多层密檐塔,平面多为八角形,少数为方形,塔身仿木构。现存年代确切而保存较好者为辽大安五年(1089)建造的山西灵丘觉山寺塔。
  塔基佛教舍利塔基的发掘,是佛教考古的重要项目之一。这一时期佛教塔基不仅发现数量多,分布地域广,出土遗物丰富,而且大都带有绝对纪年。已发现的纪年塔基都属北宋和辽代的,主要有:河南郑州宋开元寺塔基(976)、河北定州宋静志寺塔基(977)、净众院塔基(995)、河南密县宋法海寺塔基(999)、北京顺义辽净光寺塔基(1013)、河南邓州宋福胜寺塔基(1032)、安徽无为宋代塔基(1036)、浙江瑞安宋仙岩寺塔基(1043)、① 梁思成:《正定调查纪略》,《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4 卷第2 期。
  ② 刘敦桢:《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年版。
  ① 陈明达:《应县木塔》,文物出版社1966 年版。
  北京房山辽代塔基(1051)、浙江金华宋万佛塔塔基(1062)、江苏镇江宋甘露寺塔基(1078)、浙江宁波宋天封塔地宫(1144)等。
  宋代塔基中时代最早的是郑州开元寺塔基①,平面为八角形,用石条砌筑。塔基内再砌方形地宫,顶用石条抹角叠砌7 层,内收成八角形藻井,上有刻莲花的顶石。地宫门南向,半圆形门楣上刻出一佛二菩萨二弟子像,门内外刻天王、力士像。地宫后部砌棺床,上置石棺。棺下四角雕出力士扛顶的棺座,棺座四周的壶门内雕出伎乐和狮子。石棺前后刻版门和天王、力士,棺两侧刻佛涅槃后佛的十大弟子痛哭悲伤之状,情态各异,极为传神。棺盖上刻纪年和施主、匠人的姓名,棺座上还刻着施舍物品的名称。与开元寺塔基时代相近的是定州静志寺和净众院塔基②,它们的地宫四壁都画有壁画,又都出土了许多精美的定窑白瓷器和玻璃器,是宋代考古的重要发现。静志寺塔基的地宫平面呈方形,砖筑,四壁上都砌出仿木建筑斗栱,并绘彩画,顶部上收为盝顶,其中盖一歇山式石屋顶。地宫四壁绘壁画,南壁门两侧绘天王,东壁绘梵王,西壁绘帝释,北壁中央绘“释迦牟尼真身舍利”灵牌,两旁绘佛的十大弟子。而净众院塔基地宫所绘的壁画,则在北壁画佛涅槃像,并画佛的家人和十大弟子悲泣哭号的情景,东西两壁画伎乐。壁画的画面虽然不同,但主题都是表现佛涅槃后的事。福胜寺塔基地宫则为平面六边形①,六角攒尖顶,顶心嵌一铜镜。这一时期塔基中开始流行放置塔幢和各种佛像。密县法海寺塔基出土的琉璃塔②,金华万佛塔塔基出土的石幢、金涂塔和60余件铜佛像③,都是很重要的佛教遗物。宁波天封塔地宫出土的浑银地宫殿模型,制作异常精美,屋面、屋脊、柱础等都与当时建筑规定的制度相合,银塔的制作也十分精细,均为研究当时建筑、特别是南方江浙一带建筑制度和样式的重要标本。瑞安仙岩寺塔基出土的泗州大圣木雕像,则反映了宋代民间信仰的情况④。
  在内蒙古和辽宁、北京等都曾发现过辽代塔基,保存最完整的是北京房山辽代塔基(1051)⑤,地宫未经扰乱,各种供养法器齐全。地宫平面方形,砖筑,叠涩顶。中央置石函,函内装石涅槃像,以及拣舍利用的银匙、银筋,还有银幡、银花、银碗、银碟、瓷碟和水晶串珠等。在地宫的石板盖顶上立3.12 米高的陀罗尼经石幢一座。宋辽时期的塔内,除塔基中瘗埋舍利外,还往往在各层塔身中也瘗埋着塔幢、佛像、写经和其他财物。
  宗教雕塑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开窟造像之风的衰退,寺庙造像在这时起逐渐替代了以往石窟造像的地位而成为宗教雕塑的主流。其中大量出现的罗汉塑像具有真实生动、神情活现、体格合理,注重人物的精神状态和性格刻画、富① 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开元寺宋代塔基清理简报》,《中原文物》1983 年第1 期。② 河北定县博物馆:《河北定县发现两座宋代培基》,《文物》1972 年第8 期。① 河南省古建研究所等:《邓县福胜寺塔地宫出土一批稀世珍宝》,《华夏考古》1988 年第3 期。② 金戈:《密县北宋塔基中的三彩琉璃塔和其它文物》,《文物》1972 年第10 期。③ 《金华万佛寺塔出土文物》,文物出版社1958 年版。
  ④ 浙江省博物馆:《浙江瑞安北宋慧光塔出土文物》,《文物》1973 年第1 期。⑤ 齐心、刘精义:《北京市房山县北郑村辽塔清理记》,《考古》1980 年第2 期。有人间生活情感等特点,是佛教艺术世俗化的集中体现。罗汉像除木雕、石雕、夹纻髹漆外,大量属于泥塑。罗汉群像组合有十六、十八、四十、五百不等,他们是佛教徒对过去宣传佛教人物的创造。其他寺庙雕塑在今山西、河北保存较多,河北正定县隆兴寺大悲阁中铜铸四十二臂观音立像,高达24米,为北宋开宝四年(971)建阁时所铸,为中国现存最大的铜铸像。像身比例匀称,衣纹流畅。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内中央佛坛上高达16 米的十一面观音立像,则是现存最高的古代泥塑立像。山西大同华严寺大殿内的31 躯塑像,均为辽代塑制,十分精美。太原晋祠北宋天圣年间所建圣母殿,殿内42尊侍女塑像,形象逼真,各具性格。
  第五节中外交流遗迹和遗物这一时期的朝廷鼓励海外贸易和文化交流,沿着海上丝绸之路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繁荣。北方地区沿着草原丝绸之路的东西交流,则主要活跃于11 世纪以前。有关中外交流的遗迹遗物时有发现,它们主要分布在上述丝绸之路沿线。
  泉州港宋代海船在福建泉州南门外和法石、后渚等地,常发现有古船的桅杆、船索、船板、船钉以及石砌建筑基址和石塔等物,结合附近的大量石刻资料,可以确定这是一处宋代海港遗址。1973 年发现于泉州湾后渚港的沉船,出土时仅存底部,上部结构已损毁无存,残长24.2 米、残宽7.15 米,海船为尖底,头尖尾方,船身扁阔,平面近似椭圆状。底有龙骨,由两段松木料接合而成,全长17.65 米。连接龙骨的艏柱用樟木制成,长约4.5 米。船板用柳杉制成,舷侧板为三重木板结构,总厚度为18 厘米。船板相接处大多采用榫合的方法,缝隙塞以麻丝、竹茹和桐油灰,再以铁钉钉合。船体用12 道隔板,隔成13 个互不渗水的船舱,最深的舱达1.98 米,最浅的为1.5 米。船上还有为了竖立前桅杆和中桅杆的底座,以及尾部为设置船舵的洞孔。此外,船中还出土有一些构件和附属工具如绞盘、船浆等。有人据出土木船进行复原研究,认为船的排水量为370 吨左右。船中所载的货物有湿重达2350 千克的香料木,还有航行人员日常生活中所用的陶瓷器和竹木藤器等,并有宋代货币504枚。又有上系细绳的木签牌96 件,原来当系在货物上。泉州海船结构坚固、稳定性好,适宜远洋航行,是研究当时航海技术及对外贸易的重要实物资料①。
  1982 年泉州法石出土的南宋古船,由于船体前、中部为建筑物所压,未能全面揭露,只清理出古船后部的4 个舱位,出土了一些船舶物件和其他遗物①。这是一艘底部装有松木龙骨的尖底船,底板用单层松木,舱隔板用杂木,与上述后渚古船相比,船体造型、结构、工艺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色,在古船上发现了大片系有绳索的竹编,从其厚度和折叠状况看,当是竹帆的残存(而不是用于遮盖的竹篷)。文献中提到船帆时常将帆、席并举,法石宋船证明了这一点。竹帆的发现,补充了文献的不足。
  泉州宗教石刻随着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外来宗教也十分活跃。广州、泉州、扬州等开放港口都遗存有不少宗教石刻,尤以泉州大量各种文字的碑刻最为著名。泉州伊斯兰石刻主要有墓碑、墓顶石和石墓,以及礼拜寺内壁龛石刻等。墓碑发现较多,有两种形制,一是竖直的长方形碑,顶部多作双重弧曲的尖拱状,除碑文外多无雕饰。碑文多为阴刻的阿拉伯文,少数在碑阴刻有汉文。① 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泉州湾宋代海船发掘与研究》,海洋出版社1987 年版。① 《泉州法石古船试掘简报和初步探讨》,载《自然科学史研究》第2 卷第2 期,1983 年。另一种碑体作横长方形,上下缘刻纹饰带,碑体下有莲座。石墓一般用整石雕成,平面呈长方形,下设须弥座式基座,其上依层内收,呈阶梯状,常多达5 层,最上一层为尖拱状顶,前端雕云月图案,顶下一层侧面为阴刻阿拉伯文。
  古基督教石刻有墓碑和墓顶石两种,墓碑形同阿拉伯文墓碑,上刻叙利亚文,并多在碑额处刻云朵或莲花承托的十字架,有的在十字架两侧还雕有带翼天使。墓顶石多尖拱状,浮雕有莲花承托的十字架。
  现存的印度教石刻主要附属于建筑物的石雕,最著名的是泉州开元寺大雄宝殿后檐石柱上的浮雕图像,其中有不少题材取自印度教的神像和传说①。泉州九日山上的祈风石刻,是自北宋末至南宋末150 余年间,举行海舶祈风典礼的铭记,是海外贸易发达的明证。从石刻中的官职题名中可以看出,当时宋朝廷在这里设置了庞大的管理机构,抽收关税,直接干预海外贸易。伊斯兰玻璃器这一时期的外来玻璃器,数量较多,主要是产于西亚的伊斯兰玻璃器。
  伊斯兰玻璃器继承了罗马和萨珊玻璃器的传统,到9 世纪开始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其代表作品如内蒙古辽代陈国公主墓、辽宁朝阳姑营子耿延毅墓(1020)、天津蓟县独乐寺白塔②、朝阳北塔等辽墓和塔基中出土的部分玻璃器,还有河北定州静志寺塔基出土的直壁玻璃杯和安徽无为北宋塔基(1036)③、浙江瑞安北宋慧光塔基(1043)出土的刻花玻璃瓶,它们多是伊斯兰玻璃手工业兴盛时期较典型的产品。这些器物大都十分精美,保存完好,年代下限清楚,与世界各国的伊斯兰玻璃器藏品相比,更具研究价值。同时也是研究当时东西方文化交流,及伊斯兰玻璃工艺东传的极为珍贵的实物资料。陈国公主墓出土的7 件伊斯兰玻璃制品,包括2 件带把杯、1 件刻花瓶、1 件乳钉纹瓶、l 件乳钉纹盘和2 件高颈瓶,其造型装饰常见于伊斯兰玻璃制品中。静志寺塔基、无为塔基、瑞安塔基及蓟县独乐寺白塔出土的伊斯兰刻花玻璃瓶,与伊朗内沙布尔遗址出土的10 世纪的刻花玻璃水瓶相似。辽宁朝阳耿延毅墓出土的把上带有翘首的绿色把杯的造型,更具有伊斯兰玻璃器的特征。这些玻璃器均属钠钙玻璃,质量较高。
  从已发现的地点来看,这一时期伊斯兰玻璃器输入中国大约有两条路线,静志寺塔基、独乐寺白塔、陈国公主墓、耿延毅墓等出土者是从陆路输入的;安徽无为和浙江瑞安塔基出土者则应是从海路输入的。西方玻璃器在辽地成批出土的现象,表明这一时期中国北方通往中亚、西亚的交通路线仍然繁荣。由于这些器物上可见到8 至11 世纪埃及、叙利亚、伊朗等地区玻璃器的特征,而且时代下限明确,因而是研究西方玻璃器及中西文化关系的重要实物证据。从这些器皿中,可以了解到外来玻璃器制造中贴丝、贴花、釉彩、刻纹、刻花、模印、印压和描金等诸多工艺,有的堪称稀世绝品。如陈国公主墓出土的乳钉纹玻璃盘,腹壁所饰一周28 枚小四棱锥状乳钉,系采用① 吴文良:《泉州宗教石刻》,科学出版社1957 年版。
  ② 朝阳地区博物馆:《辽宁朝阳姑营子耿氏墓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3 期;天津市历史博物馆考古队等:《天津蓟县独乐寺塔》,《考古学报》1989 年第1 期。
  ③ 《安徽无为宋塔》,《文物》1972 年第l 期。
  砂轮手工打磨而成,盘壁、圈足也经过砂轮打磨,器壁又经抛光处理。其装饰特征在西方萨珊、拜占庭玻璃制品中曾有发现,而其器形则为国内外所罕见。
  宋代外销瓷器这一时期,中国瓷器的外销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瓷器成为当时数量最大的外贸产品,因而由当时的四大港口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通向海外的海上航线已被习称为“陶瓷之路”。为了适应当时海外贸易的需要,沿海各地如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窑业蓬勃兴起,不少新兴窑场专门生产外销瓷器,国内出土很少,而在海外却有大量发现,如广州的西村窑产品。
  自从瓷器成为海上运输的主要外销货物,广州便是主要的瓷器输出港,宋代著名的越窑、龙泉窑、景德镇窑、耀州窑和磁州窑等产品多是从这里输出的。广州外销瓷器的瓷窑主要分布在潮州、惠州、南海、佛山等地。
  泉州也是当时对外贸易的著名港埠,“涨海声中万国商”形象地描绘了当时瓷器外销的盛况。从这里输出的景德镇的青白瓷、浙江的龙泉青瓷,以及以德化窑、建窑为代表的当地瓷器,源源不断地运往海外。据宋人赵汝适《诸蕃志》记载,当时泉州输出的瓷器远销24 个地方。
  根据国外陶瓷考古发现,宋代瓷器在亚洲的日本、朝鲜、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文莱、印度尼西亚、印度、巴基斯坦、伊朗、伊拉克、叙利亚、沙特阿拉伯、也门,非洲的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索马里、肯尼亚、坦桑尼亚,甚至远到津巴布韦都有不等数量出土,其中尤以日本、菲律宾发现最多①。
  日本许多地方发现了宋代外销瓷器,最主要的出土地点集中在历代旧港博多及其附近、京都和内海旧港福冈。宋代瓷器不仅在非常特殊的遗址中出土,而且在这一时期的城址、寺庙和神龛遗址、墓葬甚至乡村遗址中也常有发现。绝大多数出土标本属于北宋后期到南宋时期。出土瓷器以青白瓷、青瓷为主,此外还有黑釉、褐釉及低温绿釉三彩等。
  东南亚地区出土的宋代瓷器更是不计其数,菲律宾出土的主要为龙泉窑青瓷,泉州、德化窑刻花青白瓷以及建窑黑瓷等;马来西亚出土者多为福建德化、泉州,广东潮安,广州西村窑的青白瓷,福建、浙江地区生产的青瓷、黑瓷以及磁州窑刻花瓷器。
  伊朗东部的内沙布尔,出土有很多中国瓷器,其中宋代瓷器以龙泉青瓷为主。
  非洲埃及的福斯塔特遗址是一处陶瓷地下博物馆,中国瓷器数以万计,其中宋代的有龙泉窑青瓷,福建、广东青瓷,景德镇青白瓷,德化窑白瓷及定窑系白瓷等。非洲其他各地出土的宋代瓷器,也以龙泉、景德镇和福建、广东各窑产品为主。
  ① [日]三上次男著、李锡经译:《陶瓷之路》,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第三章研究概况第一节五代史研究概况20 世纪上半叶的五代史研究自20 世纪初西方的史学理论、方法传入中国以来,中国的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但是,五代十国史的研究一向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通常都认为是隋唐史的延续,五代史通常也附属于隋唐史,专门研究五代十国史的论著较少,但许多论著的题目虽只为隋唐或唐宋,实际上大多也论及五代史,更多的题为隋唐五代、唐五代、唐末(或晚唐)五代的论著,虽以唐史为主,也无不或多或少讨论了五代史,如1935 年吕振羽《隋唐五代经济概论》等等。
  1915 年丁谦《<新五代史·四夷附录>地理考证》,1923 年王国维《五代监本考》,是20 世纪最早以五代史为题的论著。到30 年代,五代十国史的新史学论文才稍稍多起来,其中较重要的如嵇文甫《朱梁的农村复兴热》,陶希圣《五代的都市与商业》、《五代的庄田》,刘樊《五代的钱币》、《五代的幕府》,聂家裕《五季农村破坏之经过》,戴希震《五季的军阀官僚与商业土地》,刘石农《五代州县表》。发表多篇五代史论文的戴振辉有《五代货币制度》、《五代农村的残破与恢复》、《周世宗之统一中国》、《五代的游幕》、《五代的刻书与藏书》。卢逮曾也发表了多篇研究五代的文史论文,其中《五代十国正赋苛捐考》,是首篇全面研究五代十国史的论文,而陈述《阿保机与李克用结盟之年及其背盟相攻之推测》是探讨五代十国与辽关系的首篇论文。
  综观30 年代研究五代史的论文,涉及到五代史的诸多方面。而40 年代专题研究五代史的论著,数量既少,涉及面也不广,较重要的有钱穆《五代时之书院》、傅振伦《五代之瓷器》、谢再善《五代时边民与中原的关系》以及罗伯昭《南汉钱史》等,而姚兆胜等《纷乱的五代十国》,是20 世纪上半叶唯一介绍五代十国史的著作。
  1949 年以来的五代史研究50 至70 年代研究五代史的论著仍不多,有韩国磐《五代时南中国的经济发展及其限度》、卞孝萱《五代十国的阶级斗争》、张秀民《五代吴越国的印刷》、伊世同《最古的石刻星图——杭州吴越墓石刻星图评价》等,而评价人物的论文相对地较多,对朱温、石敬瑭、柴荣、钱磐等人物多所评介,还有韩国磐的著作《柴荣(周世宗)》。
  80 年代以来,五代史的研究有了较大的进展。1988 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的《隋唐五代史》分册(已分条编入1992 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的《中国历史》卷),有张泽咸《五代十国》概述性条目;分类条目中分国介绍了五代十国和五代各创建者朱温、李存勗、石敬瑭、刘知远、郭威,以及后周世宗柴荣和前蜀、南唐、吴越的创建者王建、李昇、钱镠,其他历史人物如张全义、王彦章、桑维翰、冯道、王朴,以及历史地理的“开封”、“五代十国都城”、“幽蓟十六州”等,都有专条介绍,其他五代十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情况,则在隋唐史的有关条目中叙述。1995 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五代史卷》(杨志玖、吴枫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对五代十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史事、人物都有专条介绍。
  1983 年出版的沈起炜《五代史话》,是20 世纪第二本介绍五代十国历史的著作。1985 年出版卞孝萱、郑学檬的《五代史话》,则主要介绍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情况。两种书各有侧重。
  主要从事五代史研究的陶懋炳于1985 年出版的《五代史略》,另一位研究五代史的郑学檬,1991 年出版《五代十国史研究》,则主要介绍政治、军事、法律、科举及经济制度。张其凡主要研究宋初史兼及五代史,1993 年出版《五代禁军初探》。上述三种专著的出版,以及一批论文的相继刊出,标志着五代十国史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
  五代、辽、宋、西夏、金史研究信息本卷为五代、辽、宋、西夏、金史卷,本章主要介绍中国内地学者有关的研究概况。内地学者的论文,分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定期出版的复印报刊资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和《宋辽金元史》分册,并附有同时期未收论文目录,《中国史研究动态》每年刊出前一年的《隋唐五代史研究概况》、《宋史研究概况》,每年或隔年刊出前一或二年的《辽金史研究概况》,并对有关的研究情况作了比较全面的介绍。
  中国台湾学者的研究概况,有台湾学者王台林《近六十年来国人对隋唐五代史的研究》(台《史学汇刊》第4 期,1971 年12 月)作了介绍。宋史方面则有宋晞《宋史研究的发展》、《民国以来我国学者研究宋史的成果之评估与展望》,更有宋史座谈会编辑的《宋史研究集》的不定期出版,已出至24 辑,汇集了台湾宋史研究的重要论文。其他如《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及另一些史学杂志,亦常刊载有关论文,宋史学者如宋晞、王德毅、黄宽重等均有专著、论文集出版。
  国外学者,主要是日本学者研究五代、辽、宋、西夏、金史的情况,80年代出版山根幸夫等主编《中国史研究入门》有关部分作了介绍,而日本《史学杂志》每年5 月刊载的前一年“日本的中国史研究回顾与展望”的五代、宋、元部分(《中国史研究动态》定期刊出汉文译文)。了解其他外国学者的论文则可查阅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东洋学文献中心”每年出版的《东洋学文献类目》及参考宋晞1981 年的《世界各国研究宋史近况简述》①。
  ① 均见宋晞《宋史研究论丛》第4 辑,前两文对海峡两岸宋史研究情况均作介绍。第二节辽史研究概况清人对辽史史料的整理和研究清人对辽代史料整理用力最勤,拾遗补缺,考证异同,成果颇丰。遍搜群籍,以致力于补充《辽史》之不足,成果可称者首推乾隆时人厉鹗,他“以《辽史》缺略太甚,毕终生之业,详注而辨证之”,编纂《辽史拾遗》24 卷,参考、征引各类书籍三百余种,仿《三国志》裴松之注例,“自本纪外,志、表、列传、国语,凡有援引,随事补缀”①。新增者另立条目,史文与补文异同者,悉加考证、按语。此后,杨复吉又据厉鹗所未及见的《旧五代史》,成《辽史拾遗补》5 卷,对厉鹗书中遗漏失检之处加以补订,辑录400 余条。清朝学术研究成果卓著,也重视对辽史的研究,乾嘉时人赵翼在其《甘二史札记》中,考察了《辽史》的编纂情况,并将《辽史》所载与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宋史》等书以及《辽史》本身纪、传互校,指出其歧互与疏漏处。乾隆《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妄改辽、金二史人名、官称,造成了辽金史译名混乱,使后学者难于尽悉。《廿二史札记》著后又有补遗1 卷,辑录了辽、金、元三史中的译名,“以旧名在前,今名在后,使人知旧本如此,今本如此,读史者可不迷于检阅焉”②。
  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宋辽金元四史朔闰表》,汪远孙的《辽史纪年表》、《西辽纪年表》,万斯同的《辽诸帝统系图》、《辽大臣年表》,李慎儒的《辽史地理志考》,汪辉祖的《辽金元三史同名录》;近人陈汉章的《辽史索引》,丁谦的《辽史各外国地理考证》,吴廷燮的《辽方镇年表》,罗福颐的《辽汉臣世系表》等,或考证诸书记载异同,或补著文献记载的不足,或对名物制度加以研究探讨归纳,或对相关地理沿革加以考察。
  清末,李有棠编纂的《辽史纪事本末》,“区别条流,各从其类,均以正史为主”,同时仿裴松之注《三国志》和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将《考异》散入各条下的体例,“博采各书,考证异同”①,附载于《考异》中。此为辽史研究的第一阶段,大量工作是对《辽史》本身的考察、注释和补充,为深入研究辽史奠定了基础。
  近人对辽代史料的整理和研究最早辑录辽人著述者为署名敬亭山人的《辽金文存》12 卷②,未及出版。近人缪荃孙又搜集辽人诏令、奏疏、策问、表、文、诗、谣谚、铭、记、碑、墓志、杂著等,辑为《辽文存》6 卷。同时编著《辽艺文志》和《辽金石存目》附于书后。王仁俊也从事辽人著述的搜辑、整理,采辑历代史文、方志① 《辽史拾遗·序》、《自序》。
  ② 乾隆《御批通鉴辑览》,将辽、金、元三史旧名,“悉按国语改正,其旧名仍注于下,以资参考”。赵翼为检索方便,于《补遗》中列旧名于前,以新名注于下,独具匠心。参见《廿二史札记补遗》。① 李有棠:《辽史纪事本末凡例》,中华书局1983 年版。
  ② 杨家骆:《辽史汇编·序》称最早辑录辽文献者为敬亭山人的《辽金文存》共12 卷,钞本在“中央图书馆”善本馆。敬亭山人,王姓,清嘉庆时人。
  和行记等,编辑《辽文萃》14 卷。《辽文存》问世后,王仁俊将其未收的诏敕、策表、奏疏、诗文、碑铭等汇为5 卷出版。《辽文萃》后附《作者考》和《逸目考》各1 卷,对缪书多所补益。此外黄任恒的《辽痕五种》即《辽代年表》、《辽代文学考》、《补辽史艺文志》、《辽文补录》、《辽代金石录》,倪灿的《补辽金元艺文志》,金文诏的《补三史艺文志》和王仁俊的《辽史艺文志补证》,周春的《辽诗话》,罗福颐的《辽文续拾》等,对辽朝及后人有关辽代史事的记录整理方面也都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1936 年,陈述在缪荃孙等人搜集整理的基础上,补以碑志铭文,辑成《辽文汇》12 卷。1980 年,再增新发现和出土碑志铭文,以《全辽文》为名出版,仍为12 卷,补遗1 卷。包括诗、谣谚、诏谕、敕制、哀册、册、官告、表、奏疏、书状、对、议论、文、牒、札子、檄、序、碑铭、颂、偈、记、塔记、幢记、题记、祭文、墓志和杂著27 类,分别编成类目索引,附于书后,以便检索。并附作者索引及事迹考。
  台湾学者杨家骆在编纂《中华大辞典》时,广搜群籍,其中涉及辽事者,“可疏释补正《辽史》原文者,不期竟达350 余万言”①,遂辑为《辽史汇编》11 册。分为辽史史文、辽史纂修有关论著、辽史拾遗校读、辽史表志注补、辽文献、记辽史他史、辽史论文和西文论著八大类。搜检甚丰。
  20 世纪20 年代以后,辽史研究进入第二阶段。自王国维始,在研究元史、北方民族史和蒙古史的同时,兼及辽朝史事,著有《辽金时蒙古考》和《鞑靼考》。此外,方壮猷的《契丹民族考》、姚从吾的《说阿保机时代的汉城》、柳翼谋的《契丹大小字考》、尹克明的《契丹汉化考略》和冯承钧的《辽金北边部族考》等,或以契丹民族为考察对象,或对辽朝的某一社会问题进行考察,或在考察辽金时期北方民族和蒙古先民的情况时,兼及辽朝。此后,以辽史为重点进行研究且成就突出者有冯家昇、傅乐焕和陈述。
  冯家昇有《辽史源流考》、《辽史初校》和与美国学者魏特夫合著以英文发表于美国的《辽代社会史》等著作,以及《契丹名号考释》、《太阳契丹考》和《契丹祀天之俗与其宗教神话风俗之关系》等论文。他对《辽史》和辽朝历史进行了专题研究,有关辽史研究著作大多已收入1987 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论文集《冯家昇论著辑粹》中。与魏特夫合著的《辽代社会史》的资料汇编部分,为冯家昇辑注,“取材广泛,选择精严,注释明晰,是一部研究辽史的重要参考书”①。
  傅乐焕有《宋人使辽语录行程考》、《辽代四时捺钵考五篇》和《辽史复文举例》等,对辽朝特有的制度、辽宋关系的研究以及对辽史研究文献的校勘等都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1984 年中华书局出版了他的研究专集《辽史丛考》。
  1934 年,梁园东翻译和注释俄国学者布莱资须纳德的《西辽史》,所注内容丰富,为原著补充了大量资料,推进了西辽史的研究。
  1946 年,商务印书馆出版金毓黻的《宋辽金史》。
  1948 年,陈述《契丹史论证稿》出版,对契丹民族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契丹民族的来源、部落组织,辽朝的建立与统治等作了全面考察。
  ① 《辽史汇编·序》。
  ① 夏鼐:《<冯家昇论著辑粹>跋》。
  1949 年以后的辽史研究成果1963 年出版的陈述《契丹社会经济史稿》,从阶级关系、土地占有形式、农牧业经济、城镇建设、商业发展等方面,全面考察了辽朝的社会经济及其特点。
  70 年代以后,辽史研究取得重大进展。蔡美彪等著的《中国通史》和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两部通史对辽史有专章叙述。1986 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了由蔡美彪主编的《中国历史大辞典·辽、夏、金、元史卷》,对辽代的国号、年号、行政建置、官制、军制、法制、社会经济制度、人物、事件、史迹、文化典籍、宗教等方面皆有专条。1992 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亦列有辽史方面诸多条目。此外,大量的论文和专著也相继面世。
  1979 年,中华书局出版张正明的《契丹史略》,该书简明地叙述契丹民族的起源、发展、建国,辽朝的经济状况和经济政策,是全面、扼要介绍契丹和辽朝历史的著作。1984 年,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杨树森的《辽史简编》,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舒焚的《辽史稿》。《辽史稿》比以往的同类著作叙述更详尽、更全面,对契丹人的部落组织、契丹社会的奴隶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对文献记载的某些歧异也做了必要的考察,并提出作者的看法,书中还附有契丹人各个时期的部落、州县和机构等各种图表21 幅。陈述又在《契丹史论证稿》的基础上,出版《契丹政治史稿》(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1995 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李桂芝的《辽金简史》,这是国家教委统编的高等院校文科教材的一种,该书除对辽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社会发展状况作了较全面系统的叙述外,又适当地增加社会史、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的相关内容。对史学界尚未取得一致看法的问题也提出作者的观点,“虽与前人和当代一些专家有不完全相同的看法,然均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①。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专题研究著作也相继问世。1991 年,是辽史专题研究成果丰收的一年,三部专著同时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杨若薇的《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这是对辽朝的行政制度、军事制度特别是契丹特有的斡鲁朵、行宫和糺军等的专题研究和全面考察,“在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在进行纵的和横的联系方面,都有其特长和独到之处”②。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魏良弢的《西辽史纲》,它是作者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全面系统阐述西辽的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疆域、纪年及其对中亚社会的影响的一部专著,“作者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或言他人未尽之言。它的出版填补了中国史研究的一大空白”③。吉林教育出版社出版李锡厚的《耶律阿保机传》,它是由民族史学家史筠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库》的一种,该书“首次较具体地将耶律阿保机的事迹呈献给读者”④,全面叙述辽朝开国皇帝、契丹族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耶律阿保机的一生及其对北方民族的发展和中国统一所作出的贡献。贾敬颜教授的《民族历史文化萃要》和《东北古代民族古代地理丛考》,分别于1990 年和1994 年由吉林教育出版社和中① 王钟翰:《辽金简史·序》。
  ② 邓广铭:《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序言》。
  ③ 魏良弢:《西辽史纲·内容简介》。
  ④ 《耶律阿保机传·内容提要》。
  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贾敬颜教授勤于文献的考索和校订,尤邃于北方民族史,他知识面宽,“经史之外,涉猎诸子百家”①。他“爬梳故籍,钩沉索隐”②,将多年的读书笔记和考证所得汇成两书,“多言之有物,征而有信”③。其中多有涉及契丹民族史和辽代地理、民族等内容者,也是学习和研究契丹民族史有价值的参考书。1994 年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漆侠、乔幼梅的《辽夏金经济史》,这是“将辽夏金三个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作为中国北方一个独具特色的经济区域进行全面、深入研究的拓荒之作”④。
  此外,台湾学者陶晋生的《宋辽关系史研究》、杨树藩的《辽金中央政治制度》等,也是研究辽史的专题著作。
  辽朝作为游牧民族上层建立的政权,统治了中国北方的游牧和渔猎民族,也统治了辽东和燕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汉人和渤海人。辽史的研究既属于中国断代史的范畴,也属于民族史的范畴。在民族史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和不断取得新成果的今天,辽史和契丹史的研究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进行专题研究的论文硕果累累。
  自1964 年蔡美彪发表《契丹的部落组织和国家的产生》⑤以来,嵇训杰、李桂芝相继发表了研究契丹人部落组织的论文⑥;对辽朝的南北面官制,李锡厚、杨若薇、王曾瑜、唐统天等都有论文或专著进行研究①;蔡美彪、贾敬颜、杨若薇、李锡厚、关树东等也都有论文研究辽朝的军事制度和糺军问题②,此外,对辽朝的经济和二税户、转户,文化和科举制度,契丹人的婚姻制度和礼俗,辽朝统治下的民族和契丹文字等都有大量论文加以研究论述。
  日本学者对辽史和契丹史的研究也做了大量工作,爱宕松男的《契丹古史研究》,白鸟库吉的《东胡民族考》,津田左右吉的《辽制度之二重体系》,若城久治郎的《关于辽的枢密院》,箭内亘的《辽金时代糺军之研究》,岛田正郎的《辽代社会史研究》等,分别对契丹古史和辽朝的军政制度进行了研究。此外,若城久治郎编辑了《辽史》中人名、地名、官称和名物制度的词语索引《辽史索引》,梅原郁等编辑了《辽金元人传记索引》,为研究者检索资料提供了方便。
  ① 王钟翰:《东北古代民族古代地理丛考·序》。
  ② 《民族历史文化萃要·内容提要》。
  ③ 姚大力:《中国历史学年鉴·史学研究·辽金元》,1992 年。
  ④ 李锡厚、王曾瑜:《评<辽夏金经济史>》,《历史研究》1995 年第3 期。⑤ 《历史研究》1964 年第2 期。
  ⑥ 嵇训杰:《关于契丹族名称、部落组织和源流的若干问题》;李桂芝:《契丹古八部之我见》、《契丹大贺氏遥辇氏联盟的部落组织——<辽史·营卫志考辨>》等。
  ① 杨若薇除《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外,尚有多篇论文论述了辽朝北南面官制;李锡厚有《论辽朝的政治体制》、《关于辽朝的参知政事》、《辽代宰相制度的演变》等论文;唐统天有《辽代尚书省研究》、《由石刻补考辽代王府与公主邑司官制》和《契丹于越考》等;王曾瑜有《辽朝官员的实职与虚衔初探》等。
  ② 蔡美彪:《糺与糺军之演变》、杨若薇:《辽朝“糺”之探讨》、李锡厚:《辽朝的汉军》、关树东:《辽朝的中央宿卫军》等。
  第三节宋史研究概况明清两代对《宋史》的重修自元末至正五年(1345)修成《宋史》以后,历代学者以其粗疏错漏、繁冗芜杂,纷纷重修《宋史》。元末周以立,以宋、辽、金三史体例未当,就曾想重修。明正统(1436—1449)末年,其曾孙南京侍读学士周叙奏请许自撰《宋史》,进行了数年,书未成而病死。正德年间(1506—1521),王洙撰成《宋史质》100 卷。明朝廷也准备重修《宋史》,以礼部尚书严嵩主持,后亦无成。柯维骐历时20 年,修成《宋史新编》200 卷。万历年间(1573—1620)王惟俭修《宋史记》250 卷,明末钱士升成《南宋书》60 卷等,其中以柯维骐《宋史新编》最著名。此外,王思义、王昂、汤显祖、刘同升、归有光、邵经邦等人,都曾重修《宋史》,亦多未成书。明修《宋史》,无不是合宋、辽、金三史为一,以宋为正统;又都只是删节元修《宋史》成书,并无事增文省之可言,即使有少数订误,也无多大学术价值。
  清初潘昭度得到明末汤显祖《宋史》旧本,拟加扩修,亦未成书。乾隆二十年(1755)陈黄中成《宋史稿》219 卷,仍是未定稿。乾隆末年,邵晋涵发愤重修《宋史》,钱大昕、章学诚曾参与制定体例,邵准备先撰南宋史取名《南都事略》,然后再修《宋史》,章学诚也想重修《宋史》,均未成书。仅有蒋伯超《南宋书》(不分卷)成书,传记只73 人,至清末,学者终于放弃重修《宋史》之举,陆心源撰成《宋史翼》以补《宋史》之缺①。朝鲜李氏王朝正祖李祘主持重修《宋史》,将宋、辽、金三史合一,以宋为正统,历时20 余年,1791 年成《宋史筌》148 卷。由外国学者重修《宋史》,这在古代学术史中是绝无仅有的。
  明清时期其他宋史研究成就明清两代不少学者编撰《资治通鉴》的续编,明初陈■首先修撰《通鉴续编》24 卷,体例实同《通鉴纲目》;成化年间(1465—1487),又有商略等《续宋元资治通鉴纲目》27 卷,其后薛应旂以该书为蓝本,稍加附益撰成《宋元资治通鉴》157 卷;另有王宗沐的《宋元资治通鉴》64 卷,但都很疏略。
  清初徐乾学主修《资治通鉴后编》184 卷(缺第11 卷),参考了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的前175 卷(当是传世的太祖至英宗五朝节本),并得万斯同、阎若璩、胡渭等人的参与,较明修诸书为详,但因四库馆尚未开,《永乐大典》所收有关史书尚未辑出而未能参阅,因而仍较疏略,尤以南宋宁宗嘉定以后为甚。
  清乾隆(1736—1795)后期,毕沅主修《续资治通鉴》220 卷,邵晋涵、章学诚等人参加修撰,又得以参考四库馆辑自《永乐大典》诸史书,采取节录诸史原文,详略适度,对不同记载进行考订,是明清两代同类书中最佳者。明中叶冯琦想以纪事本末体裁编次宋史,而沈越亦有以同样体裁编撰宋① 顾吉辰对《宋史》进行考订,有《<宋史>比事质疑》、《<宋史>考证》。史的《事纪》,但均未成书,冯琦门生刘曰梧请陈邦瞻将两书未成稿合编增补,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成《宋史纪事本末》28 卷109 篇,明末改为以篇为卷(为109 卷),虽史料价值不高,但前后始末,一览了然,简明扼要。明清时期对宋代学术思想史研究最重要的著作,当推清初黄宗羲、全祖望修撰的《宋元学案》100 卷,自清康熙中叶,黄宗羲开始修撰,死后由子黄百家续修,远未成稿,其后由全祖望续修,基本完成,后来又有所散失,道光年间(1821—1850)王梓材、冯云濠补充完成,历时一个半世纪。
  在清人所撰的众多宋人年谱中,以清嘉庆九年(1804)成书的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成就最大。此外,还有清初王夫之的史评名著《宋论》。20 世纪初的宋史研究20 世纪初,西方新史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逐渐为中国学者认识与运用。世纪之初,宋史研究的论文很少,而王国维有1910 年《宋大曲考》和1913 年《宋元乐曲》、《宋吕本杂戏段数》、《宋之小说杂剧》、《宋之滑稽戏》等宋代文化史的系列优秀论文。
  20 年代,研究宋史的论著才逐渐增多,1922 年胡适《南宋白话词》,1923年陈正漠《张横渠的哲学的研究》,1924 年鲁迅《宋民间之所谓小说及其后来》,1925 年胡适《南宋初年的军费》、竺可桢《南宋时代我国气候之揣测》、盛郎西《宋元书院讲学制》、胡云翼《词人辛弃疾》,1926 年吴其昌《南宋历数天文考》、盛郎西《宋代之大学教育》、陈东原《宋儒对妇女的观念》,1927 年吴其昌《宋代地理学史》、王桐龄《宋辽关系》、陈延杰《宋诗之派别》,1928 年王国维《宋代之金石学》、钟敬文《宋代民歌一班》,1929年黎锦熙《宋元话本之研究》、郑振铎《北宋词人、南宋词人》,等等。此时,还有不少宋史著作问世,王国维1916 年有《<宋史·忠义传>王禀补传》,1917 年有《清真先生(周邦彦)遗事》,1927 年有《唐宋大曲考》、《宋元戏曲考》、《五代两宋监本考》等宋代文化史系列专著。1916 年谢无量《朱子学派》,1928 年吕思勉《理学纲要》。孙毓修1917 年有《朱子》、1924 年有《苏轼》、1925 年又有《文天祥》。1918 年沈宗元《东坡遗事》、1929 年胡怀琛《东坡生活》等,还有一些其他宋人年谱。
  这一时期的宋史论著中虽有许多属于介绍性的,但也有不少是高水平的。作者中不少在当时已是或后来也成为名家,但还没有以宋史研究为主的学者,而且几乎全是文化思想方面的论著,只有个别论著属于政治、军事方面的。
  “宋史”断代史研究的形成从30 年代开始,不仅中国历史研究中许多高水平的论著有较大的增加,而且还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各个断代史的专家学者,正如著名史学家顾颉刚先生在1947 年出版的《当代中国史学》中所说:(中国)通史的写作,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胜任,而中国历史上需待考正的问题又太多,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分工合作,先作断代的研究,使其精力集中于某一个时代,作专门而精湛的考正论文,如是方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断代史,也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通史。①顾先生在文中介绍了各个断代史的主要专家学者在该断代史研究中取得的成就和地位。顾先生的评介虽是一家之言,但大体反映了30 年代至40 年代前半叶中国史学界的实际情况。关于宋史研究的评介摘录如下:宋辽金元史的研究,..这里先叙述宋史研究的成绩。《宋史》成于元末,最为芜杂,明清两代欲为之改作者极多,或其书未成,或已成而不餍人望,邓广铭先生年来取两宋各家类书、史乘、文集、笔记等,将《宋史》各志详校一遍,所费的力量不小,所成就亦极大。其《宋史职官志考正》已刊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中,更有《岳飞》、《韩世忠年谱》、《陈龙川传》,及论文《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故事考释》、《宋太祖、太宗授受辨》、《<宋史·许及之王自中传>辨正》,宋史的研究,邓先生实有筚路蓝缕之功。张荫麟先生亦专攻宋史,惟英年早逝,不克竟其全功。但就所发表的论文看来,其成就已很大,仅次于邓广铭先生而已。其论文有:《南宋亡国史补》、《<顺昌战胜破贼录>疏证》、《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宋太宗继统考实》。
  两位学者实是中国宋史研究的奠基人。关于邓广铭,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在其后不久,也说邓广铭“用力之勤,持论之慎,并世治宋史者,未能或之先也。..他日新宋学之建立,先生当为最有功之一人,可以无疑也”①。邓广铭的重要论文,已收入《邓广铭学术论著自选集》和《邓广铭治史丛稿》。张荫麟的宋史论文有30 多篇,已编入《张荫麟文集》。
  除顾先生提到的两位学者外,三四十年代宋史专家还有蒙文通、陈乐素、聂崇岐、张家驹等学者。
  聂崇岐除有力作《宋史地理志考异》于1934 年问世,三四十年代还有《宋代制度考略》、《宋词科考》、《宋辽交聘考》、《宋代府州军监之分析》等一系列论文,已汇编为《宋史丛考》。
  陈乐素自1933 年发表首篇宋史论文《宋徽宗谋复燕云之失败》,随后又相继刊出力作《徐梦莘考》、《三朝北盟会编考》以及《主客户对称与北宋户部的户口》等经济史论文。陈乐素兼及隋唐、明清、中外关系史而侧重于宋代文化史、目录学史的研究,他的重要宋史论文已汇入《求是集》。
  蒙文通30 年代有《论北宋变法与南宋和战》,其学术涉及经、史、诸子、理学、佛、道诸方面,而侧重于宋代理学,对二程、朱嘉、陆九渊等皆曾论及。
  张家驹30 年代有《宋代分路考》、《宋室南渡前夕的中国南方社会》,40 年代有《靖康之乱与北宋人口的南迁》以及专著《宋代社会中心南迁史》等。
  如同20 世纪初叶一样,不少并非以宋史研究为主,当时已是著名学者或后来成为知名的学者,在三四十年代也写了不少高质量的宋史研究论文,如讨论政治军事史的,有钱穆、金毓黻、缪凤林、谷霁光、王毓铨、李文治、吴天墀等,讨论社会经济史的有全汉升、陶希圣、王毓铨、何兹全、鞠清远① 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南京胜利出版公司1947 年版,收入《民国丛书第1 编第72 册,上海书店1990 年版。
  ① 《宋史职官志考正序》,《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0 本,商务印书馆1948 年版;《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
  等,讨论思想文化史的有钱穆、冯友兰、季羡林、白寿彝、贺麟、李俨等,这里列举的只是一小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后来在宋史研究中取得重大成就的第二代宋史专家,在40 年代发表了宋史研究论著,如(按姓氏笔画序)李埏《北宋楮币起源考》、宋埏《北宋商税在国计中的地位与监税官》、徐规《陈傅良之宽民力说》、漆侠《摧兼并(王荆公新法精神之一)》(重要宋史论文已汇编入《求是集》、《知困集》)等,还有其他宋史专家及以辽金史为主要研究方面的宋史学者,不一一列举。
  1949 年以来的宋史研究新中国建立以来,宋史研究有一定成绩。在对宋代的农业、手工业、商品经济、城市经济、土地关系、租佃关系以及农民起义等方面,所讨论的问题都有一定程度的深入。
  在农业方面,漆侠、张家驹、薛培元、宁可等讨论了农业水利的问题,杨志玖、袁震撰文讨论宋代的户口问题。
  宋代手工业发达,商品经济活跃。白寿彝等《论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将宋代官手工业放在中国古代官手工业史中进行考察。季子涯《宋代手工业简况》讨论宋代手工业生产的各种形态,华山《宋代的矿冶工业》认为不论在产量还是生产技术上宋代都高于唐代并分析了南宋矿冶业衰落的原因,史宏达《南宋闽广地区的棉纺织生产》探讨宋代南方的棉纺织生产,宋代的制盐业、造船业、丝织业、银矿业等也有专文讨论。
  束世澂《论北宋时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认为北宋时期已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柯昌基《宋代雇佣关系的初步探索》认为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已经产生;王方中《宋代民营手工业的社会经济性质》、吴天颖《论宋代四川制盐业中的生产关系》、周北彤《宋代造船业的社会性质》等文则持不同观点,讨论促进了对宋代手工业、商品经济发展的研究。蒙文通《从宋代的商税和城市看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杨德泉《试论宋代城市经济的繁荣》等文,讨论了宋代的都市和商税问题。张家驹《两宋经济重心的南移》一书,论述了宋代南方城市经济。尚钺主编《中国历史纲要》中,认为北宋时期庄园制成为土地所有制的绝对支配形态;邓广铭《唐宋庄园制度质疑》则提出商榷,认为唐宋庄园制说不能成立;对此,郑昌淦《论唐宋封建庄园的特征》认为唐宋时期存在庄园制。讨论土地所有制的,还有杨国宜《南宋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等文。张维华《宋代的地租形态》认为地租与地权关系日益密切;华山《关于宋代的客户问题》认为是南宋地租中已有为数不多的货币地租,还在《关于宋代的客户问题》、《再论宋代客户的身份问题》等文中,讨论客户与佃户的异同、客户的数量、客户对地主的依附关系,依时间及地区的不同而有差异,以及南宋末年江南农民走上了第二次农奴化的道路等问题。
  丁则良、赵俪生、蒋逸人、张政烺、吴天墀、华山、陈守忠等讨论了王小波、李顺、王则、宋江、方腊、钟相、杨么、范汝为等起义及兵变。60 年代初期,重点讨论的是宋代农民起义的性质、特点,以及平等、平均思想的意义等问题。关于农民起义的专著,有方诗铭《方腊起义》、刘知渐《王则起义》,云川、齐治平、白钢等亦有论述方腊起义的著作。
  研究王安石及变法的专著,有邓广铭《王安石》、漆侠《王安石变法》。此外,有杨向奎《论王安石变法》、关履权《关于王安石变法》、周良霄《有关王安石变法思想的几个问题》等文。这些论著虽然在王安石变法的具体问题上尚有分歧,但都指出王安石变法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性质,变法推动了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历史的前进,是地主阶级的改革运动。
  对宋太祖、杨业、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沈括、李纲、宗泽、岳飞、辛弃疾、李清照、陆游、文天祥等人物研究讨论较多。不仅有不少论文,而且大多有传记著作,其中仅辛弃疾便有六种著作,岳飞、陆游、文天祥等亦有多种专著。王安石、朱熹、张载、叶适等人的哲学思想,主要在哲学史界展开了讨论,侯外庐、邱汉生《唯物主义者王安石》,高度评价了王安石的唯物主义思想。
  对宋代的医学、农学、天文学、数学、建筑学、矿冶技术等进行了多方面讨论的,有自然科学史、考古学的专家竺可桢、茅以升、严敦杰、刘敦桢、钱宝琮、宿白、李涛等。宋代的史学也受到重视,有白寿彝《郑樵对刘知幾史学的发展》、徐规《李焘年表》及《补正》等文。
  对外贸易方面,有卢韦《宋代海外贸易的发展》、林家劲《两宋时期中国与东南亚的贸易》等文。
  宋代民族矛盾尖锐,邓广铭《南宋对金斗争中的几个问题》分析了南宋初年抗战派与投降派的斗争,华山《南宋初年的宋金陕西之战》、赵俪生《靖康建炎间各种民间武装势力性质的分析》、张家驹《宋代的两淮山水寨》、吴晗《阵图和宋辽战争》等文,也各具特色。
  五六十年代宋史的研究为后来的研究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础。但不可忽略的是“左”的思想影响了宋史研究,也有研究领域狭窄的问题,许多重要的研究领域如宋代的官制、区域经济、民情风俗等,很少有文章讨论。此外,有些文章资料发掘不深,研究的深度也不够。
  宋史研究的新进展1978 年开始,学术界重新活跃起来,宋史研究的论文也相继发表。1980年,中国宋史研究会成立,著名宋史专家邓广铭、陈乐素教授分任正副会长;以及后来的范仲淹、王安石、岳飞、朱熹等研究会先后成立,定期举行年会,交流学术。十多年来,宋史研究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有了较大的飞跃。宋史的研究论文每年有二三百篇,有时甚至更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不断涌现,宋史研究室相继建立,研究队伍不断扩大,宋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多种《中国通史》的宋史部分相继出版,如原范文澜主编《中国通史》(宋代部分由蔡美彪、朱瑞熙等撰写)、原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宋代部分由郦家驹、陈智超等撰写)、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宋代部分由邓广铭撰写)、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纲要》(宋代部分由方贵龄撰稿)等;50 年代即已出版的尚钺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出版了修订本。宋史断代史也有了周宝珠、陈振主编的《简明宋史》。辞书方面,1992 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有宋史方面的诸多条目。1984 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了由邓广铭、程应镠主编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卷》,其中对宋代的年号、官制、军制、社会、经济、文化、宗教以及史事、人物等问题列有条目叙述。
  经济史方面,漆侠《宋代经济史》全面探讨了宋代经济问题;叶坦《富国富民论——立足于宋代的考察》从新的视角进行探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受到不少宋史学者的重视,有韩茂莉《北宋黄河中下游地区农业生产的地域特征》和《北宋黄河下游地区主要粮食作物的地理分布》、方如金《宋代两浙路的粮食生产及流通》、贾大泉《宋代四川农村商品生产》、彭友良《两宋时代福建商业经济的发展》、张熙惟《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王曾瑜《宋代的上海》等文,还有贾大泉《宋代四川经济述论》、龙登高《宋代东南市场研究》、关履权《宋代广州的海外贸易》等专著,都是具有特色的区域经济论著,填补了宋代经济史研究许多空白。
  部门经济的研究更为活跃,不仅有不少论文,如王菱菱《宋代矿冶经营方式的变革和演进》、周荔《宋代的茶叶生产》、张学舒《两宋民间丝织业的发展》、陶绪《宋代麻纺织业的发展》、颜惠崇《宋代陶瓷业兴盛的原因》、漆侠《宋代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朱瑞熙《宋代商人的社会地位及其历史作用》、于安义《宋代官吏经商盛因及其社会影响》、雷家宏《宋代农民经商问题略论》、戴静华《宋代商税制度简述》、刘秋根《两宋私营高利贷资本初探》等文;还有多种专著,如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姜锡东《宋商业信用研究》、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等,这些论著不仅填补了以往研究的空白,也是深入研究的成果。宋代货币也是不少学者关注的问题,有李埏《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郭正忠《宋代川峡铁钱研究》、李兆超《宋代货币经济中的白银》、贾大泉《论交子的产生》等文,田黎瑛《称提之说——南宋纸币管理理论》对南宋纸币管理进行专门讨论,而程民生《宋代内库的金融职能》认为内库已粗具银行功能;刘森《宋金纸币史》是首部全面研究宋、金两代纸币的专著。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再次受到宋史学者的注意,柯昌基、李春棠、郭正忠、贾大泉、葛金芳、顾蓉等认为,宋代某些行业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资本主义萌芽确已产生。多数学者不同意宋代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观点,但认为当时雇佣制关系已逐步发展,但还不是资本主义雇佣关系;也有些学者认为宋代雇佣制关系已为新的资本主义因素的孕育创造了条件。
  宋代城镇史也有一些学者进行研究,城市史方面有陈振《十一世纪前后的开封》,倪士毅、方如金《南宋临安的都市经济》等文,周宝珠、吴涛、林正秋等有研究开封或临安的著作。杨立武《北宋东京城市结构论略》、胡建华《宋代城市副食品供应初探》、杨德泉《唐宋行会制度之研究》等文,已深入研究城市的结构、货物供应、商业行会等领域。李春棠《坊墙倒塌以后——宋代城市生活长卷》一书,则从新的视角研究宋代城市的经济、文化、民俗等。草市、镇史方面有陈振《关于宋代“镇”的几个问题》、戴静华《关于宋代镇市的几个问题》、郁越祖《关于宋代建制镇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等文;傅宗文的《宋代草市镇研究》专著,对宋代的镇、市进行了深入研究。吴泰《论唐宋文献中的庄园》、陈振《关于唐宋庄园的几个问题》等文,再次对唐宋封建庄园制度盛行的观点提出了批评,此后已很少有人提及宋代庄园制,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宋代盛行租佃制。
  漆侠《宋代封建租佃制及其发展》认为劳役地租已为实物地租所取代,李春圃《宋代封建租佃制的几种形式》认为宋代地租实质是劳役租。关于宋代地租形态问题,亦有较多争论,漆侠认为宋代出现了货币地租,包伟民则认为这种出现在官田的是“折钱租”,还不能说是货币地租。
  宋代人口问题也受到重视,不少学者对袁震50 年代的《宋代户口》提出质疑。王曾瑜《宋代人口浅谈》认为宋代户口统计与实际人数存在明显差别,穆朝庆、王青济主张男口说,与30 年代日本宫崎市定说法类似;何忠礼则主张丁口说,地方统计的是男口,朝廷统计的是男口中成丁部分即丁口;舒卫乔推算军人数与总丁数之比,也主张丁口说;王通明通过考察最高垦田数及亩产量等推算,北宋中期人口已达1 亿;葛剑雄认为户数统计比较正确,据此推算北宋末人口已达1 亿,南宋、金合计超过1 亿。
  关于宋代的赋役,许多学者在一些具体问题如差役的性质等虽有不同看法,但都认为宋代赋役负担是很重的。王曾瑜、汪槐龄、贾大泉、王瑞明、漆侠、王棣、魏天安等,对宋代的赋税、役法、免行钱等分别进行了讨论。高树林《宋元赋役制度之比较》,认为整体而言宋代是进步的,元代则后退了。
  关于王安石变法,邓广铭《王安石对北宋兵制的改革措施及其设想》认为其主要目的是将其作为通向征兵制的桥梁以逐步废除募兵制,谷霁光《王安石变法与商品经济》从变法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上肯定其积极意义,陈振《论保马法》论述熙宁保马法、户马法和元丰保马法的区别等,漆侠、郭东旭、周良霄、王瑞明、杨德泉等也都著文,充分或基本肯定王安石变法的历史作用。王曾瑜《王安石变法简论》则认为免役法、青苗法等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变法强兵的目的也未达到;顾全芳、胡昭曦、何忠礼、程念祺、季平、杨国宜等人的文章,也在一定程度上或从一个侧面否定王安石变法。对于宋代社会的综合性研究,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一书综合研究经济、阶级结构、土地占有和租佃制,以及政治、军事、哲学等问题。而王曾瑜的专著《宋朝阶级结构》,则深入研究了农民、地主、商人、手工业者、奴婢等各阶层的情况。
  关于宋太宗是不是正常继位问题再次被提出,李裕民、顾吉辰等认为宋太祖确是为太宗所杀,唐兆梅认为“金匮之盟”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刘洪涛则认为太祖并非遇害而是病死。邓广铭从《宋史·孝宗纪》的潜台词论述宋太宗的非正常继位,而宋太宗篡位后仓猝命人撰写,后又命人删改的继位诏书,则是企图进一步掩盖弑篡痕迹。侯杨方、何冠环、王育济等则肯定或基本肯定“金匮之盟”,宋太宗是或基本上是正常继位。
  1979 年,陈振《关于北宋前期的“中书”》指出一些论著将北宋前期“中书门下(政事堂)”简称的“中书”,混同于三省的中书省。80 年代初以来,宋代官制重新引起不少宋史学者的注意,陈振探讨了北宋前期宰相“侍中”的情况;并对有些论著因对宋代官制理解有误而产生的一些结论性错误,以及对台湾杨树藩教授《宋代中央政治制度》一书中的问题分别进行商榷。梁太济《北宋前期的中枢机构及渊源》、张其凡《宋初中书事权初探》、傅礼白《北宋三司使与相权》、姜锡东《关于北宋前期宰相制度的几个问题》等文,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柯昌基《宋代中枢的秘书制度》认为知制诰是皇帝政治秘书、代言人,陈振《关于宋代知制诰和翰林学士》指出其将翰林学士的加衔知制诰也误认为是代行中书舍人职务的知制诰,杨果、朱锡光、龚延明亦撰文讨论翰林学士、学士院等。此外,曾小华讨论了荐举制度,白文固阐述了祠禄制度,丁凌华论述了寄禄官制度,陈振、张邦炜、苗书梅等讨论了回避制度,金圆、贾玉英、季盛清、吴晓萍、萧建新、江晓敏等阐述了监察制度。郑世刚讨论了北宋转运使制度、王文楚则论述转运使的治所、汪圣铎认为转运司是路级政权和地方财政的双生体现者,此外,还有姜汉椿《北宋转运使路考略》等文。汪圣铎认为通判只有监察权、王世民则认为通判既是副知州又是监察官。陈振《论宋代县尉》指出重设县尉初期只管乡村,后管全县而乡村主要是巡检负责,南宋时乡村则由县尉、巡检分区负责。邓小南有多篇论文研究宋代的磨勘制度、循资制度、任官制度、考课制度等,她的专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是首部深入研究宋代官制的力作。科举制度研究的论著相对较少,30 年代有陈东原《宋代科举与教育》、聂崇岐《宋代科举考略》与《宋词科考》等文。80 年代初以来,有关履权《宋代的科举考试制度的变化和地主阶级》、何忠礼《试论北宋科举制的特点及其历史作用》、张希清《论宋代科举取士之多与冗官问题》与《南宋科举类省试述论》、穆朝庆《试论宋代科举中的类省试》,以及徐规和何忠礼《北宋的科举改革和封弥制》等文,讨论了科举制的内容、方法、特点及影响等;刘复生则讨论了儒学复兴思潮影响下的王安石的科举改革。巩本栋《北宋进士科举改革与文学》则进而讨论以经义策论代替诗赋问题,认为既促进了诗文革新,又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文学的发展。
  关于兵制,40 年代有金毓黻《宋代兵制考实》;80 年代初邓广铭《北宋的募兵制度及其对当时积弱积贫和农业生产的关系》认为造成大批劳力脱离生产又加重人民赋税负担,以及军事上的无能和形成积贫积弱;他还撰文肯定了王安石对北宋兵制的改革措施及其设想。王育济则撰文认为募兵制虽有弊端,但使生产者免受征伐之苦以及厢军分担劳役,也使农民得以精耕细作;程民生也撰有《北宋募兵制的特征及其性质》。王云海、张德宗《宋代邮递铺兵》认为招募铺兵传递邮件反映了宋代募兵制改革中的一个侧面,张德宗还对北宋的禁兵、厢兵、乡兵等制度进行讨论。程民生研究了西北的乡兵,任树民则探讨了西北的蕃兵。此外,刘东社《北宋骑兵简论》、李昌宪《宋代将兵驻地考述》等文,也各具特色。王曾瑜《宋代兵制初探》,是首部系统研究宋代兵制的专著。
  宋代法律的研究,1929 年杨鸿烈《宋代的法律》和1942 年金毓黻《宋代敕令格式》是早期全面研究宋代法律的论文;1949 年邓广铭《宋史刑法志考正》,则是宋代法律研究的基础之作。此外,有张荫麟《北宋关于家庭制度的法令》、谷霁光《宋代继承问题商榷》、陈鹏《唐宋继承法研究》,是1949 年前仅有的部门法制论文;唐志炯《南宋的医事律令》是五六十年代仅有的宋代法律论文。宋代法律研究到70 年代末以后逐渐活跃,季怀银对宋代法官制度、刑讯制度、司法中的督催等均有专题论文,他还与王云海、朱瑞熙等合著《宋代司法制度》一书。郭东旭有宋代的财产继承法、刺配法、酷刑等多方面的论文和专著《宋代法制研究》。戴建国则研究宋代刑事审判制度、狱政制度及公证机构“书铺”等。此外,还有杨廷福、钱元凯《宋朝民事诉讼制度述略》,赵晓耕《试论宋代有关民事法律的规范》,张邦炜《宋代官吏经济违法问题考察》,董家骏《宋代商业立法述略》,殷啸虎《北宋前期司法监察考察》等文,刘铭恕《宋代出版法及对辽金之书禁》,赵胜《宋代的印刷禁令》,顾利民、霍有光《宋代的矿冶法令及政策》,方宝璋《宋代的财政监督法》,安国楼《宋代笞杖刑制度论略》,王永贞《宋朝预防官吏经济犯罪的法律措施》,总的来说研究宋代法制史的学者及论著数量较多,虽涉及面较宽,但许多问题大多还只有一二篇文章。
  农民起义在70 年代末80 年代初曾是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侯外庐、王曾瑜、王瑞明、漆侠、关履权、何竹淇、张志康、郑世贤、夏露、顾吉辰、张其凡等人,都有综合研究宋代农民起义的论文。此外,对宋代各次农民起义的论文数量也不少,自马泰来《从李若水的<捕盗偶成>诗论历史上的宋江》一文发表后,在宋江受招安问题上的看法已一致,但宋江是否征方腊的问题仍有争论,对其他农民起义的具体问题也有许多讨论。自80 年代中叶开始,已很少有讨论宋代农民起义的论文。
  此外,讨论宋与辽、金、西夏、蒙古(元)关系的论文较少,胡昭曦主编的《宋蒙(元)关系史》是迄今这方面唯一的专著。讨论对外贸易的论文稍多,还有陈高华、吴泰《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和关履权《宋代广州的海外贸易》等专著。
  文化领域一直是主要由相关学科的学者进行研究,宋史学者研究的既少,又多是对人物以及史学史的研究。文化领域研究最多的是文学史,自20世纪初以来,仅中国文学史的专著就多达一百多种,小说史也有一二十种,文学批评史、诗史、词史亦有多种,都有论述宋代的篇、章,而以1963 年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为著。有孙望、常国武《宋代文学史》和张毅《宋代文学思想史》。宋代文学研究主要是宋词研究,主要学者有夏承焘、唐圭璋、胡云翼等。宋史学者研究宋词著名的只有邓广铭,所著《稼轩(辛弃疾)词编年笺注》虽是名著,却是他研究宋史“走弯路”的作品。
  哲学史、思想史的讨论,20 世纪之初起就受到学者主要是思想史、哲学史学者的广泛注意,章太炎、钱穆、冯友兰、白寿彝、贺麟、陈钟凡、邱汉生、张岱年、李泽厚等,都有论著讨论宋代理学,论著多达数百篇、部,而中国思想史、哲学史的专著也有数十种之多,其中以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为最著名,侯外庐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以很大的篇幅论述宋代思想史以及包括王安石在内的主要思想家,是深入研究宋代思想史的高水平著作。侯外庐等主编的《宋明理学史》也以50 万字的篇幅更为详细地论述了宋代理学思想与理学家,是50 年代以来开创性的专著。其他研究宋代理学思想及理学家的论著数量很多,不一一介绍。
  理学研究也引起宋史学者的重视,邓广铭1984 年在《略谈宋学》中指出:“应当把宋学和理学加以区别”,理学是宋学的一个学派,理学形成一个大学派是在宋高宗、孝宗之际。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指出宋学形成后王安石新学派占主导地位,理学在宋高宗时得到南宋朝廷的支持,成为主导地位的学派。陈振《略论南宋时期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派》,认为直至理宗前期,新学、理学二派是主导学派,理学派的独尊是在理宗后期开始的。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很早就受到史学家的重视,40 年代金毓黻、魏应麒、傅振伦等均有中国史学史著作问世。宋代史学发达,宋代史学中研究最多的是司马光《资治通鉴》,陈垣、翦伯赞、白寿彝、聂崇岐等众多学者都曾撰文讨论。其次是对欧阳修、郑樵、马端临等史学家的研究,柴德赓、陈光崇、陶懋炳等均有研究欧阳修史学的论文。关于郑樵,有顾颉刚《郑樵传》等文、白寿彝《郑樵对刘知幾史学的发展》等文;吴怀祺有多篇研究郑樵的论文,郭虚中、杨国桢等亦撰文讨论。白寿彝《马端临的史学思想》是首篇论述马端临史学思想的论文,陈光崇、陶懋炳、张孟伦等亦有文论述。对于宋代史学家范祖禹、刘恕、李焘、李心传、徐梦莘、袁枢等,亦有不少学者撰文讨论。吴怀祺《宋代史学思想史》是对宋代史学史深入研究的力作,不但是宋代史学思想史,也是宋代史学史的首部专著。
  宋代文化领域的其他学科,如小说、戏曲、音乐、绘画、书法等,自然科学的天文、数学、化学、建筑、农学、水利、医药学等,以及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社会风俗等,参与讨论的学者和论文不少,且大都有一至数部通史,而专门研究宋代的专史则极少,仅有王国维《宋元戏曲考》、程毅中《宋元话本》、郭朋《宋元佛教》等数种。
  历史人物的研究是宋史研究中最活跃的部分,其中讨论最多的是王安石及其变法,专著有邓广铭《王安石》(新著)等。对司马光的评价也是研究的重点之一,专著有宋衍申《司马光传》、季平《司马光新论》等,而季平、顾全芳不同意将司马光作为保守派代表。
  对岳飞的研究仅次于王安石,不仅有邓广铭《岳飞传》(增订本),还有王曾瑜《岳飞新传》及其他数种;此外,1977 年以来的论文就有一百多篇,《满江红》词的真伪成为讨论的焦点之一。自1937 年余嘉锡在《四库提要辨证》中提出《满江红》词始见于明弘治十一、十二年(1498、1499)间,1961年夏承焘的《岳飞<满江红>词考辨》更进一步说《满江红》词作于弘治十一年,是出于战胜鞑靼的王越一辈将帅或幕府文士之手。1981 年邓广铭《再论岳飞的<满江红>词不是伪作》,指出《满江红》词在景泰二至三年(1451、1452)间即已编入《精忠录》,当来源于南宋或元人著作,并肯定是岳飞真作,此说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
  其他人物有,宋太祖、宋太宗、赵普、杨业、范仲淹、柳永、欧阳修、包拯、苏轼、沈括、苏颂、二程、韩侂胄、朱熹、陆九渊、李焘、李心传、陆游、辛弃疾、马端临、文天祥等,其中大多数已有传记,有的还有数部传记著作。
  此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人物“新传”系列,已出版的宋人新传有程应镠《范仲淹新传》、《司马光新传》、王曾瑜《岳飞新传》等。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画家丛书”中的宋人画家,已有周积寅《董源、巨然》(五代、宋),张安治《郭熙》,沈迈士《王诜》,周芜《李公麟》,孙祖白《米芾、米友仁》,邓白《赵佶》,刘兴珍《李嵩》等。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匡亚明主编“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200 部传记中有28 部属于宋人传记,另有附传6 人,传主共34 人。如:姜国柱《李觏评传》,梁绍辉《周敦颐评传》,龚杰《张载评传》,陈祖美《李清照评传》(附《赵明诚评传》),潘富恩、徐余庆《吕祖谦评传》,董平、刘宏章《陈亮评传》,张义德《叶适评传》,以及《刘徽评传》所附的《秦九韶评传》和《杨辉评传》等。
  上述三个系列传记的出版,扩大了宋人传主的范围,推动了对宋代历史人物的研究,促进了宋史研究的深入发展。
  台湾、香港地区的宋史研究自50 年代起,尤其是60 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宋史研究有了相当大的发展。1957 年台湾大学历史系姚从吾倡议成立“宋史研究会”,并由台湾师范大学蒋复璁、赵铁寒,台湾大学方豪共同编辑出版《宋史研究集》。1963 年他们又与屈万里一起重新成立“宋史座谈会”,定期进行学术座谈,已达100多次;继续编辑出版《宋史研究集》,已出版24 辑,除早期数辑刊载少数1949 年以前的旧作,极大多数是台、港宋史学者的新作。台、港地区各大学大多开设“宋史”课程,推动了宋史研究的发展。
  学术交流方面,1981 年5 月,东海书院文史研究所和新亚研究所,联合举行“宋史研讨会”,并推举宋晞、林天蔚等为香港“宋史研讨会”联络人。1984 年12 月,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主办“国际宋史研讨会”,出席的有美、德、澳大利亚诸国以及香港地区、海峡两岸的中国学者20 多人。
  1985 年7 月,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举办“中国中古史国际研究会”,出席的有美、日、韩以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学者40 多人,其中有宋史学者,1987 年出版会议论文集《唐宋史研究》。
  1988 年6 月,台北召开“纪念司马光与王安石逝世九百周年学术研讨会”,有美、日、韩以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学者百余人参加。
  1988 年6 月,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等主办“国际宋史研讨会”,美、日、韩、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学者50 多人参加,促进了宋史研究的发展与交流。
  姚从吾的宋史论文已编入《东北史论丛》、《姚从吾先生全集》,其他学者出版宋史论集的有蒋复璁《宋史新探》、宋晞《宋史研究论丛》、陶晋生《宋辽金史新论》、王德毅《宋史研究论集》、林天蔚《宋代史试析》与《宋代史事质疑》、孙国栋《唐宋史论丛》、黄宽重《南宋史研究集》、黄启方《两宋文史论丛》、王明荪《宋辽金元史论文稿》等。
  中国的宋史研究,包括海峡两岸和香港的学者,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宋晞曾作过概略的统计,在他60 年代所著《宋史研究论文与书籍目录》,计收论文1744 篇,书籍237 种;至1981 年,宋史论文已达6100 多篇,专书也有500 多种;1982—1988 年期间,宋史研究的论文又达4300 多篇,专书140多种。至1988 年,“研究成果经初步估计,论文超过一万篇,专书约有六百五十多种”①。
  ① 宋晞:《民国以来我国学者研究宋史的成果之评估与展望》。
  第四节西夏史研究概况清人对西夏史料的编纂清代学者在搜集、整理、编纂西夏史料方面颇有成绩,常见的西夏史籍有以下三种:《西夏书》15 卷,周春撰②。成书于嘉庆九年(1804),最早的纪传体西夏史书。在取材上,“是编大致根据各正史益以宋人书数种,采摭颇略”①,但在体例上,对历史事实的考证分析上,都独具见解②,今仅存传抄残本10卷。
  《西夏书事》42 卷,吴广成撰,大约成书于道光初(1821),编年体史书。本书采唐以下诸史、文集、稗官野史中西夏记事,排比成书。起唐中和元年(881),迄于宋绍定四年(1231),一代西夏史事已具梗概。道光六年(1826)丁晏跋云:“吴西斋书,备详本末,附考异同,虽编年系月,举纲分目,意仿《宋史》例,实则杨氏长编纪事本末体耳。罗荟蓬萃,不谓无功,惟表明书法,几几居卷帙之半,事既近迂,书复夺主,从来无此体例也。然记载西夏事迹者,世无更详于此者。”本书引用史料未注明出处是最大缺陷。有道光五年小岘山房初刻本,及1935 年北平文奎堂影印本。
  《西夏纪事本末》36 卷,卷首附西夏地形图和职方表,张鉴撰。鉴生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殁于道光三十年,是书初刊于道光五年。本书辑录宋、辽、金、元诸史中有关西夏史料,自西夏兴起至衰亡,每卷一事,述其本末。但叙事前详后略。间有考辨,多欠精审。有光绪十年(1884)江苏书局刻本、光绪十一年金陵刻本。
  仅有存目未见传本的有洪亮吉《西夏国志》16 卷,秦恩复《西夏书》20卷,无名氏《西夏志略》不载卷数,王云《西夏书》4 册,徐松《西夏书》、《西夏地理考》,陈昆《西夏事略》16 卷等。
  清末民初集西夏史料之大成者首推戴锡章《西夏纪》28 卷,编年体史书。是书以陈昆《西夏事略》为本,辅以吴广成、张鉴、周春等书,采撷宋元以来有关史籍,及西夏文物、文字研究成果编纂而成,征引文献300 余种。引文多有出处,使用方便。有1924 年北京京华印书馆铅印本。戴氏另有《西夏丛刊》10 余卷,未刊①。
  史料辑录考订,有张澍《西夏姓氏录》1 卷,有清雪堂丛刻本。罗福苌、罗福颐《宋史夏国传集注》14 卷,有待时轩丛刊本。
  书目与搜遗有王仁俊《西夏艺文志》1 卷,《西夏文缀》2 卷,有清光绪三十年(1904)刊本。罗福颐《西夏文存》1 卷,外编1 卷,有罗氏石印本。清代学者对西夏史料的编纂,与单纯辑录史料者不同,也是西夏历史的研究之作。如上面提到的周春的《西夏书》、吴广成的《西夏书事》等,在② 原书15 卷,今北京大学图书馆存残本10 卷,钞本。
  ① 胡玉缙:《西夏书》“书后”。
  ② 李蔚:《周春<西夏书>评价》,《宁夏大学学报》1982 年第3 期。
  ① 以上均见朱希祖:《西夏史籍考》,《说文月刊》1943 年第3 卷第11 期;参阅吴天墀《西夏史稿·西夏文献目录》(增订本),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
  体例上不无新颖之处,且重视对历史事实的考证和分析。
  近现代的西夏史研究近代的西夏史研究,首先是同西夏文字的重新发现与研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最早发现和判别西夏文字的清代考据学家张澍(1776—1847)②,曾著有《夏书》一书,可惜被毁,仅留下分量不多的《西夏姓氏录》和《西夏纪年》两种③。20 世纪初,黑水城遗址西夏文书的发现,推动了西夏学术的研究。在西夏文字研究中颇有成效的罗振玉与子罗福成、罗福苌及罗福颐兄弟,在研究著作中多涉及与西夏史有关的问题。罗振玉在《西夏官印集存》中,据实物以考究西夏历史纪年。罗福苌与罗福颐相继完成了《宋史夏国传集住》一书。西夏语文学家王静如在三辑巨著《西夏研究》(1932)与其他著作中,也包含了对西夏历史、文物、国名、宗教等问题的研究①。著名的史学家朱希祖、韩儒林、向达、邓少琴及贾敬颜等人,也都发表过有关西夏历史、民族、文物、典籍方面的研究文章②。
  西夏史专著,至70 年代中,内地尚属空白。1975 年香港出版的林旅芝著《西夏史》专著,搜罗宏富,但仍脱不开旧的史料编纂学的窠臼。1979 年初,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六册,在通史著作中首次把夏与辽、金放在同等地位,并对西夏的兴起,夏国经济、政治、文化作了翔实的论述。同年底宁夏出版种侃等著的《西夏简史》,是简明通俗的西夏专史。1980 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1983 年增订再版)吴天墀的《西夏史稿》,引起了史学界的重视③。是书编排合理,繁简得当,贯彻民族平等原则,阐明西夏各族人民对祖国历史文化的贡献。附有大量资料性和考订性的注释,对专业研究者和广大读者都十分有益。
  80 年代,在国内各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西夏史论文已达百余篇,并出版了一系列西夏史研究论集、专题研究、资料集。西夏史方面有李范文《西夏研究论集》、白滨编《西夏史论文集》、李蔚《西夏史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史金波《西夏文化》、白滨《元昊传》(吉林教育出版社,1986、1987)等。文物研究有《西夏陵墓出土残碑粹编》、《西夏官印汇考》、《西夏文物》、《西夏文物研究》①。西夏语文研究《文海研究》、《同音研究》②,史料集《党项与西夏资料汇编》等。辞书方面,《中国大百科全书·中② 白滨:《略论西夏文字的发现与考定》,《民族研究》1983 年第1 期。③ 贾敬颜:《西夏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兼评<文海研究>》,《历史研究》1986 年第1 期。① 《北平图书馆馆刊》4 卷3 号。
  ② 朱希祖:《西夏史籍考》;韩儒林:《关于西夏民族名称及其王号》;邓少琴:《西康木雅乡西吴王考》;向达:《斯坦因黑水获古纪略》,以上均载入白滨编《西夏史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贾敬颜:《关于西夏国名二、三事》,《天津益世报》,1948 年4 月27 日。③ 参见金汇海、吴长显《评<西夏史稿>》,《社会科学研究》(四川)1983 年第1 期;蔡美彪:《<西夏史稿>读后》,《历史研究》1982 年第4 期。
  ① 李范文:《西夏陵墓出土残碑粹编》,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罗福颐辑,李范文释文,纪宏章拓款:《西夏官印汇考》,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史金波、白滨、吴峰云:《西夏文物》,文物出版社1988 年版;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② 史金波、白滨、黄振华:《文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年版;李范文:《同音研究》,宁夏国历史卷》及《中国历史大辞典·辽、夏、金、元史卷》皆有诸多条目叙述西夏史。我国西夏史研究人员与机构也在不断壮大发展。北京、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四川等省区的研究机构与高等学校都有专人从事西夏史的研究工作。我国的台湾省与香港也有专门从事西夏文史研究的学者,他们不断有新作发表③。
  西夏史料整理的新成果1983 年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韩荫晟编《党项与西夏资料汇编》(上卷第1、2 册),收录了隋初到元末“正史”、各类史籍、文集、金石史料中有关党项与西夏资料,分传记、人物传和散见史料编年三部分。所录史料考其来源、异同,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西夏史料汇编。
  近年来有关史料校勘、订讹和史籍评介的文章较多,如对党项与西夏人名、姓氏、官号、地理、人物、历史事件的考订、辨误①;对明刊《宋西事案》②、佚名《西夏志略》③的考证介绍,对周春《西夏书》、西夏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汉文内容的评介④。
  近年来,流失国外的黑水城西夏文书陆续介绍到国内。前苏联出版的黑水城西夏文书目录《西夏文写本和刊本》及有关文献著作也为国人所知,一些较重要的西夏文著作、文献得到新的译介,并应用在西夏史的研究中。1993 年3 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史金波、白滨,上海古籍出版社李国璋、李伟国与俄国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克恰诺夫,分别代表中俄两国三方达成正式协议,共同编辑出版圣彼得堡东方学研究所所藏的全部西夏文、汉文和部分其他文字的黑水城出土文献①,出版后必将对西夏史研究产生重大影响。
  近年来西夏史研究的主要问题西夏史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短时期内取得的成绩却比较显著。研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
  ③ 除已介绍香港林旅芝著《西夏史》专著外,还有台湾林瑞翰写的《西夏史》文章,阙镐曾《宋夏关系之研究》以及王民信、龚煌城关于西夏文字文献、语言文字的论文。
  ① 主要有汤开建:《西夏监军司驻所辨析》,《西北史地》1982 年第3 期;张澍:《<西夏姓氏录>订误》,《兰州大学学报》1982 年第4 期;《西夏史琐谈》,《宁夏大学学报》1984 年第3 期;顾吉辰:《<宋史>西夏纪事辨误》,《兰州大学学报》1983 年第2 期;《读<西夏史稿>札记五条》,《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4 年第4 期。
  ② 李范文:《一部国内罕见的西夏史书——<宋西事案>》,《宁夏大学学报》1983 年第2 期;白滨:《<宋西事案>考》,《西北民族文丛》1983 年第3 辑;张翼之:《读<宋西事案>质疑》,《宁夏大学学报》1984 年第1 期。
  ③ 房建昌:《关于日本所藏<西夏志略>》,《宁夏社会科学》1984 年第3 期;白滨:《<西夏志略>考》,《民族研究》1985 年第4 期。
  ④ 李蔚:《周春<西夏书>评介》,《宁夏大学学报》1982 年第3 期;《<蕃汉合时掌中珠>初探》,《西北史地》1982 年第3 期。
  ① 史金波:《整理拍摄俄国所藏黑水城文献记》,《中国典籍与文化》1996 年第1 期。究的问题比较广泛,又因史料不足,往往使研究难以深入。以下就西夏史研究中主要问题的进展和争论,作概括性介绍。
  一、关于西夏王族拓跋氏的族属问题。历史上已存在两种说法:据《隋书》及新旧《唐书》,党项是羌族的一支,党项八部之一的拓跋氏无疑属羌族一系;②另一说拓跋氏源出鲜卑族系,是根据宋、辽、金三史《夏国传》中关于西夏王室的记述,称先世“本魏拓跋氏后”③。二说至今仍然存在,但讨论已逐步深入。较多的论著中对鲜卑族系说提出较详细的论证:第一,用比较充分的史料证明西夏王族拓跋氏源于鲜卑拓跋,虽然还无材料确证西夏拓跋氏即元魏王室之后裔,但西夏拓跋氏与元魏拓跋氏同出一族似无疑义。第二,原居于我国东北大鲜卑山一带的拓跋鲜卑一支,大约在公元3 世纪中期进入了河西,并有一部分归附或进入吐谷浑部族,成为其中的一个部落。到隋末即脱离吐谷浑统治,形成一个以拓跋鲜卑为核心的党项部落联盟,即党项八部。第三,拓跋鲜卑流入羌部形成党项拓跋氏,史书所称“党项羌”,表明了鲜卑人与羌人的融合,表明了历史上统驭诸羌的鲜卑人又成为新的民族共同体党项羌的统治者,也表明了不可避免地反被“羌化”的历史命运①。有的论著还从历史记载中党项拓跋氏与被统治的羌族在称谓上表现的对立性,多沿“北俗”而非羌俗的西夏风俗,以及族称、语言系属等方面来论证西夏王族拓跋氏与被统治的“党项人民”分属于不同族属②。
  二、西夏的社会性质及其分期。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党项内迁使党项社会开始了由氏族公社制向私有制的过渡,即由部落社会向部落联盟过渡。从宋初李继迁到李元昊建国,党项社会完成了由氏族公社所有制向封建所有制的转化时期。李元昊建立了宗法封建制国家③。第二种意见认为,党项内迁后,进入宋朝统治时期,才由氏族部落制逐步发展了奴隶制,进而建立了党项奴隶主国家。元昊建立了“产生于氏族公社废墟上的奴隶主的国家”,“西夏在崇宗到仁宗时期,..逐步完成了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化”(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6 册)。第三种意见认为,党项羌从公元6 世纪左右已处于氏族制走向瓦解的原始社会末期,从7 世纪末内迁后,在定居内地二三百年的过程中,党项社会跨入以家长奴隶制为特征的奴隶社会,同时也积累了封建制因素。从五代宋初起特别是从李继迁时期开始,加快了封建化的步伐。元昊建国标志着由奴隶制转变为封建领主制,乾顺以后,进入封建地主制(吴天墀《西夏史稿》)。三种意见归结为两点,一是对西夏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认识,一是西夏社会的发展是否经过奴隶制问题。对后一点持否定看法者,主要是分析西夏社会“奴隶”的存在与否及其身份问题。他们认为,如果说建国前党项社会存在着有奴隶身份的“奴隶”的话,② 《旧唐书》卷198《党项羌传》:“党项羌在古析支之地,汉西羌之别种也。”《新五代史》卷74《四夷附录·党项》:“党项,西羌之遗种。”
  ③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元昊上宋仁宗表章:“臣祖宗本出帝胄,当东晋之末运,创后魏之初基。”《辽史》卷115《西夏外记》:“西夏本魏拓跋氏后。”《金史》卷134《西夏传》:“夏之立国旧矣,其臣罗世昌谱叙世次,称元魏衰微,居松州者因以旧姓为拓跋氏。”
  ① 汤开建:《关于西夏拓跋氏族源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6 年第4 期。② 唐嘉弘:《关于西夏拓跋氏的族属问题》,《四川大学学报》1955 年第2 期;又《论西夏拓跋氏、嘉戎、吐蕃和羌人的族源关系》(1981 年宁夏西夏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吴天墀:《西夏史稿》。③ 金宝祥:《西夏的建国和封建化》,甘肃师范大学《历史教学与研究》1959 年第5 期。也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担负者。有奴隶存在的社会并不一定是奴隶社会。西夏建国后,靠对外战争俘虏奴隶而建立的奴隶社会也是不存在的,因为西夏对外掳掠战争直至西夏灭国前夕都在发生。奴隶制的存在要靠对外掳掠以补充奴隶来源,但不能反过来说,对外掳掠必须以奴隶制为其归宿①。
  三、西夏的官制问题。今人的西夏史论著在谈到西夏官制时,都认为存在着“蕃官”与“汉官”两套官制,两个系统②。对“蕃官制度”的产生也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是西夏官制“除仿宋外,更保留原有之蕃官制度”(林旅芝《西夏史》)。一种意见认为两套官制之设始于元昊建国,“元昊一面采择宋制建立官职,一面又设党项官,两个系统并立”(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6 册)。两套官制论者认为,其目的在于既保持党项贵族在政府里的主导地位,同时又适应汉族地主阶级建功立业的要求,以便更有效地实行统治,就像辽王朝设南北面朝官一样(吴天墀《西夏史稿》)。
  两套官制之说本于吴广成《西夏书事》,有关记载说,元昊建国“始立文武班,曰中书,曰枢密,曰三司..其制多与宋同。自中书、枢密、宰相、御史大夫、侍中、太尉以下命蕃汉人分为之,而其专授蕃职有宁令、有谟宁令、有丁卢、有丁努、有素赍、有祖儒、有吕则、有枢铭,皆以蕃号名之”(卷11)。至毅宗时“备官制”,又有“汉设..等官;蕃增..诸号”(卷20)云云。争论的关键是对吴广成的记述有不同理解:“蕃号”是否就是“蕃官系统”的判定。
  否定西夏另设有蕃官系统者,首先考察所谓“蕃官”名称的“蕃号”出现的特定环境与历史背景,认为所谓“蕃号”,不过是西夏官制名称的西夏文字译名,它仅出现于出使宋朝的夏国使臣的本官称谓中,这是由于宋朝实行民族歧视政策所造成的奇怪现象,因而留载于史籍。我们在西夏同辽、金两国的交往中还找不到这种例子。这种职官名称与“蕃号”的对译,在今存的西夏文字文献中可以得到证实①。此外,从今天可以看到的西夏文和汉文有关官制的史料中,都不曾有两套官制的记载②。更多的事例说明,西夏官制中,上至国相,下至普通官吏是“皆分命蕃汉人为之”的①,因此两套官制之说,其中有一“蕃官系统”的看法是不能成立的。
  四、人物评价。对西夏历史人物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对李继迁、李元昊和李仁孝的评价上。李继迁是西夏国的奠基者,史学界着重强调他在反对民族压迫、统一党项各部所起的作用。其次是他在吸收汉族先进生产技术和封建文化,加速党项族的发展,促进党项社会进步方面的贡献。李继迁有着敏锐的政治眼光,突出的军事才能与过人的勇敢精神,因而成为党项族的杰出领袖②。对夏国创建人李元昊的评价,着重强调他作为一个卓越的政治家、军① 张广志:《党项与奴隶制》,《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84 年第3 期。② 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6 册;钟侃等著《西夏简史》;吴天墀著《西夏史稿》。① 《西夏书事》卷21:“初,夏使入贡,移文延州,称使者官曰枢密,鄜延安抚使程戡奏令称使副不以官,或称领卢。领卢,蕃枢密号也。”据西夏人骨勒茂才著《蕃汉合时掌中珠·人事下》:“枢密”西夏文”,音“领卢”。
  ② 汉文资料如《宋史·夏国传》;西夏文资料如《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西夏官阶封号表》等。①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突出的例子如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宋朝不第举人张元投奔元昊,夏天授礼法延祚四年(1041)官至国相、太师、中书令。
  ② 徐庄:《试论李继迁的历史作用》,《宁夏大学学报》1981 年第4 期;徐庄、李萌:《西夏的奠基人李事家,在创建夏国过程中的丰功伟业。征服回鹘、吐蕃,统一河西的战争,建国后对北宋与辽的战争,都显示了他作为军事家的才能;建国前后在政治制度、文化事业上的建设,表现了他作为政治家的眼光与手段。在党项族历史发展的重要关头,元昊能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完成了本族独立自主的大业。元昊的私生活与家族矛盾,使他不幸中道而殂,但这并不影响他作为党项族的民族英雄称号③。对西夏“中兴”之主李仁孝的评价,着重强调他在吸收和推行汉族封建文化,进行一系列社会改革的进步措施,对西夏后期社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消极作用是,崇儒尚文导致了党项族固有的崇实尚武精神的削弱,使西夏进入了由盛而衰的时期。任得敬分国阴谋的败露,反映了西夏走向衰落①。
  五、战争性质问题。在上述论著中主要涉及到李继迁和李元昊时期对宋战争的性质问题。在评价李继迁领导的长达22 年的反宋战争时,有人认为这是一场反对民族压迫的正义斗争,具有民族起义性质②。与此相反,有的看法是:首先,宋初,对西北各民族实行恩抚羁縻政策,对党项族及其首领尤甚,因而否认宋朝对党项族实行民族歧视与民族压迫政策。其次,李继捧向宋朝献银、夏等五州,与宋太宗收复五州之地是与当时统一的大势相吻合的,是历史的进步,对党项族的发展与中华民族的统一都是一件好事。李继迁的反宋战争,代表了顽固坚持割据的党项贵族阶层的利益,战争给双方人民都没有带来半点福音,而是痛苦、灾难和死亡。因此李继迁发动的反宋战争是一场不义之战③。关于元昊对宋战争的性质,多数的意见认为,元昊在十余年中同宋朝进行过40 多次大小战争,主要是侵略性的掠夺战争。战争不仅破坏了被侵犯地区宋朝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对夏国包括党项族在内的各族人民的安定生活与经济发展也起了破坏作用④。也有人认为,宋夏之间的战争包括元昊与宋朝的战争,“两者的战争之端大都是宋方挑起的”,因此强加给西夏的“叛宋”、“寇边”、“掳掠”的种种罪名,应予推翻(张翼之《宋夏关系略论》)。
  六、关于西夏后裔问题。西夏的主体民族党项族是历史上已经消亡的民族。元灭西夏,元代称西夏人为唐兀氏,列为色目人,他们多在原居地,或被派往南北各地做官,也有相当数量的唐兀军被派到各地戍守或屯田。这些人后来的下落如何,史料记载是不足的①,近年来许多新的发现与实地调查,使这个问题逐步明晰与充实起来。如甘肃酒泉发现的《大元肃州路也可达鲁花赤世袭之碑》(汉、回鹘文合璧),记述一个党项家族自西夏灭亡至元末继迁》,《文史知识》1982 年第3 期;吴光跃:《为李继迁辨》,《宁夏社会科学》1983 年第3 期。③ 刘建丽:《元昊》,甘肃师范大学《历史教学与研究》1983 年第3 期;吴光跃:《赵元昊》,《历史教学》1983 年第4 期;白滨:《元昊传》,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 年版。
  ① 罗矛昆:《西夏仁宗李仁孝》,《西北民族文丛》1984 年第1 期。
  ② 吴天墀:《西夏史稿》;吴光跃:《为李继迁辨》;张翼之:《宋夏关系略论》,《民族研究》1982 年第5 期。
  ③ 汤开建:《李继迁领导的反宋战争是一场反对民族压迫的正义斗争吗?》,《西北民族文丛》1984 年第2 期。
  ④ 汤开建:《西夏元昊反宋战争性质探讨》,《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5 年第2 期。① 见《元史》中有关唐兀氏人物传及屠寄《蒙兀儿史记》、柯劭忞《新元史》之《氏族表》。参见汤开建:《元代西夏人物表》,《甘肃民族研究》1986 年第1 期。
  相延六世的职官、世系及活动②。又如河南濮阳市郊柳屯乡杨十八郎村发现的《大元赠敦武校尉军民万户府百夫长唐兀公碑铭》及杨氏族谱,证明了当地十余个自然村中的杨姓居民3500 余人均为西夏遗民后裔③。对元末殉职的唐兀氏余阙家乡庐州(今安徽合肥)的调查,并从《余氏宗谱》得知,余阙之后代延27 世至今仍生活在安徽④;据记载还有王氏一族的西夏后裔居住在安徽⑤。河北保定韩庄西什寺遗址新出土的西夏文经幢石刻,记录了明中叶有近百名党项人在此的活动①,这个发现也把西夏文字使用的下限延长到明代中期②。关于西夏灭亡后有一部分西夏遗民南徙四川木雅(属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地区建立小邦的问题,早在1949 年以前就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注意,作过实地考察③。近年来国内也有人作过调查④,有的论著从种族、语言、地名等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证(吴天墀《西夏史稿》)。
  除上述问题外,由于新的资料发现与研究的深入,近年来不少文章还对诸如西夏国名,监军司的数量与驻所,钱币的铸造与使用,佛经的翻译与刻印,西夏与宋、辽、金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有新的进展⑤。
  国外研究简况国外对西夏史的研究以日本和原苏联为主,时间长,成绩也比较突出。
  日本的著名学者白鸟库吉、中岛敏、宫崎市定、长部和雄、小林照道等人,都发表过有关西夏历史与文化的文章①。较早专门从事西夏语文研究的石滨纯② 白滨、史金波:《大元肃州路也可达鲁花赤世袭之碑考释》,《民族研究》1979 年第1 期。③ 任崇岳、穆朝庆:《略谈河南省的西夏遗民》,《宁夏社会科学》1986 年第2 期。④ 史金波、吴峰云:《西夏后裔在安徽》,《安徽大学学报》1983 年第1 期;《元代党项人余氏及其后裔》,《宁夏大学学报》1985 年第2 期。
  ⑤ 马明达:《也谈安徽的西夏后裔》,《宁夏社会科学》1984 年第4 期。① 郑绍宗、王静如:《保定出土明代西夏文石幢》;史金波、白滨:《明代西夏文经卷和石幢初探》,载《考古学报》1977 年第1 期。
  ② 过去所知最晚的西夏文字资料是元代至正八年(1348)莫高窟所建速来蛮西宁王六字真言碑中的西夏字。保定经幢刻于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比原来下限延长150 年,西夏文字从创制后到使用有460 多年历史。
  ③ 邓少琴:《西康木雅乡西吴王考》,中国学典馆单行本1945 年。国外学者考察后所发表的文章有巴波尔(E.C.Baber):《中国内地的旅行与考察》,1882 年等。
  ④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孙宏开、宁夏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李范文等曾亲赴调查。李范文有《西夏遗民调查记》一文,收入其所著《西夏研究论集》一书中。
  ⑤ 主要文章有:吴天墀:《论党项拓跋氏族属及西夏国名》,《西北史地》1986 年第1 期;陈炳应:《西夏监军司的数量和驻地考》,《西北师院学报增刊·敦煌学研究》1986 年第5 期;牛达生:《从出土西夏窖藏钱币看西夏货币经济》,《宁夏社会科学》1986 年第2 期。史金波:《<西夏译经图>解》,《文献》1979 年第1 期;《西夏文<过去庄严劫千佛名经>发愿文译证》、《西夏文<金光明最胜王经>序跋考》,分别载《世界宗教研究》1981 年第1 期、1983 年第3 期。张翼之:《宋夏关系略论》。李范文:《论西夏与宋的关系》,收入其《西夏研究论集》中。白滨:《论西夏与辽的关系》,《民族史论丛》,1988 年。刘建丽、汤开建:《金夏关系述评》,《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86 年第2 期。① 白鸟库吉:《契丹、女真、西夏文字考》,《史学杂志》第9 编,11—12 号,1898 年。中岛敏:《关于西夏铜铁钱的铸造》,《东洋学报》(东京)第7 册,1935 年;《西夏政局的变迁与文化的推进》,《东太郎及其后继者西田龙雄、桥本万太郎等语言学家,在其西夏语文的专著中也多涉及西夏历史问题②。日本主要从事西夏史研究的首推冈崎精郎,从1947年发表《唐代党项的发展》一文起,以后又陆续发表了一系列有关西夏史的研究文章。1972 年,他综合自己近三十年的研究成果,以已发表的一系列单篇论文为基础,撰作《党项古代史研究》(《东洋史研究丛刊》第27)一书。是书论述从唐、五代到宋初西夏建国前李继迁与李德明时代党项历史及党项与河西回鹘关系等,并附论西夏的民族信仰、西夏习惯法及法典等问题。史料丰富,考释详尽,是一部有分量的西夏古代史著作。50 年代以后,日本的一些学者,如前田正名、田村实造、山本澄子、长泽和俊、松田政一等,也都发表有关西夏历史研究的论文①。1964 年出版的前田正名著《河西历史地理的研究》(东京吉川弘文馆出版)一书,在第五、六两章中,比较详细地研究10 至11 世纪河西历史地理问题,即探讨这个时期西夏对河西的统治、军镇配置以及有关战争问题。日本后起的青年学者松泽博(野村博),从事西夏文字文献的研究,近年来发表了多种西夏文佛经、文书等的研究文章,对西夏历史的研究很有价值②。
  从20 世纪初至70 年代末,苏联的“西夏学”一直处于重要地位,这是由于苏联拥有柯兹洛夫于我国黑水城遗址所获(珍藏于俄罗斯圣彼得堡)的大批西夏文书③。在“十月革命”以前,俄国研究这批西夏文书的有伊凤阁、鄂登堡。自20 年代起,又有龙果夫、聂历山、弗鲁格、祖柏尔、科切托娃等人④。成绩昭著者为聂历山,苏联1960 年出版的两卷本《西夏语文学》(莫斯科东方文献出版社),是他编著的西夏文字典遗稿,卷首收集了他在西夏语文、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文章。
  从50 年代以后,苏联从事“西夏学”研究的有克恰诺夫、索夫洛诺夫、格列克、卡津、孟什科夫、捷伦捷也夫·卡坦斯基、柯萍、科洛科洛夫、鲁勃·列斯尼钦科等人。与此同时,研究重点也从研究语言文字为主,转向全面探讨西夏历史、文化各方面的专题研究,已发表的论文、专著已达上百种方学报》第6 册,1936 年。宫崎市定:《西夏的兴起与青白盐问题》,《东亚经济研究》,18∶2,1934年。长部和雄:《西夏纪年考》,《史林》18 卷3—4号,1933 年。小林照道:《关于西夏佛教研究》,《支那佛史》2—3,1938 年。
  ② 石滨纯太郎:《西夏学小记》,《中国学》1—3,1920 年;3—2,1922 年。《西夏国名考补正》,《龙谷大学论丛》3—5,1933 年。西田龙雄:《关于西夏的佛教》,《南部佛教》22 卷,1969 年。《西夏王国的性格与文化》,《岩波讲座·世界历史》9 卷,1970 年。
  ① 前田正名:《西夏时代避离河西的交通路线》,《史林》第42 卷第1 号,1959 年。田村实造:《辽与西夏的政治关系史》,《东亚学》第9 册,1944 年。山本澄子:《关于唐代党项的移居》,《史观》第26、27 期;《五代宋初的党项民族及其与西夏建国的关系》,《东洋学报》第33 卷第1 号,1950 年。长泽和俊:《西夏的进入河西与东西交通》,《东方学》第26 册,1963 年。松田政一:《关于西夏黑水城的调查》,《东方学》第19 册,1950 年。
  ② 《西夏语译经史研究》,《佛教史研究》第19 卷2 号,1977 年;《西夏文土地买卖文书书式(1)(2)》,《东洋史苑》14、15 号,1979 年;《西夏文谷物借贷文书》,《龙谷史坛》第77 号,1979 年。③ [俄]戈尔芭切娃、克恰诺夫:《西夏文写本与刊本》,莫斯科东方文献出版社1963 年版。译文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历史室资料组编《民族史译文集》第3 辑。
  ④ 聂历山:《西夏语研究小史》,《北平图书馆馆刊》4 卷3 号,1932 年;黄振华:《评苏联近三十年的西夏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78 年第2 期。
  (参见黄振华《评苏联近三十年的西夏学研究》)。其中以研究西夏历史著称的学者是克恰诺夫,1960 年6 月以《西夏国(982—1227)》为题的学位论文获历史学副博士学位。1964 年曾在北京大学学习。1970 年获史学博士学位。从1959 年起他参加了苏联科学院亚洲民族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整理西夏文书档案工作,同时开始学习西夏语文,近三十年来发表以西夏史研究为主的论文著作40 余种,曾多次在国际学术会上宣读关于西夏史的学术论文①。其代表作为1968 年出版的《西夏史纲》(莫斯科科学出版社),共分九章,分别叙述党项的兴起、发展,西夏国家的建立及其制度,元昊、谅祚、秉常、乾顺、仁孝时期的政治与战争形势,发生的起义,文化事业,西夏的灭亡。本书采用了大量的汉文史料与西夏文史料,其重大价值在于首次大量引用了世人罕见的珍贵的西夏文史料,不足之处则在于对汉文史料以及西夏文史料译读的错误所造成的对史事的错误评断。作者研究西夏历史的方法及观点,如对西夏历史地位与作用的估价也都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近年来,克恰诺夫主要从事西夏文法典以及格言、谚语、诗歌的研究,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论文(参见黄振华《评苏联近三十年的西夏学研究》),对深入研究西夏史十分重要。
  国外研究西夏史的学者还有法国的史泰安,美国的陆宽田、R·丹尼尔,匈牙利的玛利亚·范凌思,韩国的申采湜等,他们都发表过有关西夏史的研究论著①。
  ① 黄振华:《评苏联近三十年的西夏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78 年第2 期。① [美]宽登编:《西夏学论文目录》。邓如萍(R.Dunnell):Tanguts and theTangut state Ta Hsia,1983。[匈]玛利亚·范凌思:《中国史学所见的西夏国家构成》等。其余著作可参见吴天墀《西夏史稿》、李范文《西夏研究论集》所附之文献目录。
  第五节金史研究概况元、明、清三代对金史的研究金灭之后,元、明、清三代对金史的研究有一定成就。文学家元好问晚年为撰写金史曾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并编有《中州集》。虽然他未能实现其志愿,但却有利于后来的编写工作。与元好问编《中州集》的同时,另有冯青搜集金代文章数百卷。王鹗为写金史也搜集采访和整理了不少史料。明杨循吉撰《金小史》。
  对金史研究最有成就的还是清代。清代由于考据之学风行,很重视史料的整理工作。清代对金代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的工作上:遗书钞录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诏开四库全书馆,诸儒臣辑《永乐大典》散见之书,金人编的《大金吊伐录》及王寂的《拙轩集》、《辽东行部志》、《鸭江行部志》皆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经过整理,诸书得以流传。
  遗文辑录主要是将金代的文章、诗词、碑刻等整理汇集成书。
  《全金诗》74 卷,郭元釬康熙五十七年(1718)奉旨编辑。此书是在元好问《中州集》的基础上增补而成,所收诗约6000 首,作者近500 人。有康熙刻本和乾隆西爽阁重修本。
  《金源纪事诗》,汤运泰编辑,清嘉庆十八年(1813)刊本。
  《金文雅》16 卷,庄仲方编辑。此书是从文集、正史、《元文类》、《玉堂嘉话》和几种地方志中所辑出的金人诗文,按赋、诗、诏令等文体进行分类编排。辑录不广。有光绪十七年(1891)江苏书局刊本。
  《金文最》120 卷,张金吾编辑。此书只收文不收诗。除采集自《金史》、《大金集礼》、《大金吊伐录》、《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诸书之外,凡山经地志、金石碑版以及医书、谱录、杂家小说,旁及外国史书,无不甄录,并合之《拙轩集》等五文集,分类编次。此书搜罗至广,因多有难以查到者,便于初学金史者翻阅,是一部颇有实用价值的史料丛编。有光绪七年广雅书局本。通行者为光绪二十一年江苏书局60 卷本,删去了《金文雅》已著录诸篇。
  诸书辑录其要者有石莲盦汇刊之九《金人集》,吴重熹辑,有清光绪中海丰吴氏刊本。内辑《拙轩集》6 卷,《补遗》1 卷,金王寂撰,光绪二十年信阳刊;《闲闲老人滏水文集》20 卷,附札记2 卷、附录1 卷,金赵秉文撰,札记、附录为吴重熹所撰,光绪二十九年湖北刊;《滹南遗老王先生集》45卷,续1 卷,金王若虚撰,光绪十六年开封刊;《元遗山先生集》40 卷,附录1 卷,补载1 卷,金元好问撰,清张穆校,光绪三十年灵山杨氏刊,载有施国祁、凌廷堪、翁方纲撰《元遗山先生年谱》;《新乐府》5 卷,补遗1卷,金元好问撰,光绪三十一年江宁刊;《续夷坚志》4 卷,元好问撰;《萧闲老人明秀集注》6 卷(原缺卷4—卷6),补遗1 卷,金蔡松年撰,金魏明道注,光绪三十年江宁刊;《二妙集》8 卷,逸文1 卷,金段成己、段克己撰,光绪三十二年江宁刊;《天籁集》2 卷,摭遗1 卷,元白朴撰,光绪三十一年江宁刊。
  《金史》补遗清时做了不少史料的补遗工作,其中包括对史书、文集、书目的补遗。杭世骏仿厉鹗《辽史拾遗》例,编《金史补遗》,全书拟为百卷而未能完成,只有南京国学图书馆藏传钞本5 卷,收入《满蒙丛书》第2卷。钱大昕有《辽金元三史拾遗》5 卷,清广雅书局刊。卢文弨有《金史礼志补脱》、《补辽金元艺文志》,收入《廿五史补编》第六册。金门诏《补三史艺文志》1 卷,收入《昭代丛书庚集》。
  校勘注释清代对史料考异、校勘、注释极为重视。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其中有关于《金史》部分。《续资治通鉴》、《金史纪事本末》皆附考异,可资对史事鉴别。缪荃孙《大金集礼校勘记》,见光绪二十一年广雅书局《大金集礼》附录。
  对《金史》进行校勘、注释而取得卓著成绩的是施国祁的《金史详校》10 卷。施国祁原是布店掌柜,他用二十余年功夫读《金史》十余遍,写成此书。《金史详校》根据《金史》各种版本互校,同时也用其他书校勘《金史》,订正了不少版本及史实方面的讹误,校注齐备,是读《金史》所必备的参考书。有光绪八年会稽章氏刻本。
  除上述的史料整理外,清代学者如万斯同、钱大昕、赵翼等对金史都有所研究,李有棠撰《金史纪事本末》52 卷,虽无新资料,但备一体。
  元、明、清三代对金史的研究虽很薄弱,但仍是留至今日的一份珍贵的遗产。
  近代以来对金史的整理与研究从辛亥革命至今八十余年间,金史的研究经过的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
  1911 年到1931 年20 年间,是金史研究的第一时期,开始脱离了清代研究的老路子,把对金史的研究向现代史学的研究推进了一大步。王国维把考据学的方法运用到金史的研究上来,写过《辽金时蒙古考》、《金界壕考》等重要著作,开史学研究的新生面。此间,对金史研究还有吴廷燮的《金方镇年表》。
  从1931 年至1949 年的近20 年间,是金史研究进入开拓时期,有向广深发展的趋向。金毓黻从黄侃治音韵训诂学,他继承王国维的治学方法,并接受近代史学研究给予他的影响,重视考古资料和国外研究成果的运用,写了《东北通史》和《宋辽金史》。随着对金史研究的开展,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广,包括经济、政治、军事、史地、文学艺术、宗教、女真族及其文字、金宋关系、民族关系、人物及考古等各方面。此间有陈述的《金史氏族序例》、《金史氏族表例言》、《金史氏族表初稿》、《契丹、女真姓氏考》等。罗福颐对女真国书碑刻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朱希祖《金开国前三世与高丽和战年表》等。曾资生对金代经济、科举、乡里、举荐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姚从吾探讨了全真教的民族思想和救世思想。毛汶将已发表文章辑成《辽金国事史论文集》(开封,商务印书馆1935 年版)。
  从1949 年到1978 年,是金史研究发生了重大变化时期。1949 年以来,对金史研究的特点,是更广泛地吸引了各相关的学科参加,历史学、民族学、历史地理学、文学、民族文字学、考古学、医学、科学等,都有人就本专业进行研究。这个时期,出版了陈述的《金史拾补五种》,是对金史研究的一个新转折的开端。
  1979 年以后,对金史的研究转向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个转变应以蔡美彪主编《中国通史》第六册以《金朝的建立和封建制度的发展》为开端,第一次以金朝的断代史规范出现在通史之中。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辽金史论文集》,是1949 年以来研究成果的总汇。金启孮先后出版其所著《女真语言文字研究》和《女真辞典》。考古界出版了金代壁画和官印的专集。张博泉先后出版《金代经济史略》、《金史简编》、《金史论稿》第1 卷。对女真先世渤海的研究也出现崭新的情况,出版王承礼《渤海简史》和朱国忱、魏国忠的《渤海史稿》。中国辽金契丹女真史学会成立后推动了对辽金史的研究,已编辑出版《辽金史论集》多期。有的杂志专为渤海史、金史研究开辟专栏。《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及《中国历史大辞典·辽、夏、金、元史卷》皆有诸多条目叙述金史,它们的出版推动了金史研究的进一步开展。我国台湾省对金史的研究也成果显著,出版多种专著。
  此外,对金史的史料整理,也有不少成就。继清人之后,今人对金代史料的整理工作,有孙德让的《全金词》,南京图书馆藏稿本。孙德让还辑有《金源七家文集补遗》一书。朱希祖有《伪齐录校补》一册,独立出版社1944年刊。郑文焯编《金史补艺文志》1 卷稿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陈述为金史补《氏族志》,还辑有《辽金闻见汇录》。罗福颐是对女真文字研究最有贡献者之一,辑有《满洲金石志》3 卷,其中有不少金代金石资料。
  陈述著《金史拾遗五种》,科学出版社1960 年版。此书包括总序、《金史氏族表》6 卷、《女真汉姓考》2 卷、《金赐姓表》2 卷、《金史同姓名表》1 卷、《金史异名表》1 卷,附录索引、征引书目略。《金史氏族表》,系搜集辽、金、元史和当时碑志诗文中有关金代氏族的史料,按族系谱;《女真汉姓考》、《金赐姓表》,具体表明金代各族融合的史实;《金史同姓名表》、《金史异名表》,可助读《金史》者识别有关人物。本书不仅是读《金史》也是治民族史所必备的参考书。
  中华书局1975 年出版的新点校本《金史》,以商务印书馆百衲本(1931年据元至正初刻本,配补元覆刻本影印)为底本,并与北监本、殿本参校,择善而从,多有新意,还参考《大金国志》等书以及残存的《永乐大典》有关部分加以订正,附有校勘记,充分地吸收了前人校勘所取得的成果,加以标点和分段,是最适于应用的崭新的标点本。
  唐圭璋编《全金元词》,分上下两册,中华书局1979 年版。共收录金元两代282 位词家作品7293 首。详录《道藏》中金、元道士词,以供研究词乐、词律、词韵以及词典演变的参考。征引书达200 余种,其中金代词人70 人,词3572 首。此书所录都以善本、足本为据,加以标点、校勘、考订,仿《中州集》例,作者皆有小传,体例乃从《全宋词》。
  史料的整理,无疑对金史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外金史研究简况国外对金史的研究,主要是日本、苏联和欧美等国家。
  日本研究金史从20 世纪初开始。起初主要是从历史地理、语言的角度进行研究,接着对金代社会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包括金朝历史的过程、政治、文化,对经济的研究则不多。最后是在以前研究的基础上辑出几部大的著作。日本过去研究金史的特点是与当时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行动和在华的统治配合的。在日本其主要著作有池内宏《金史世纪的研究》,三上次男的《金代女真研究》和《金史研究》三册,外山军治的《金朝史研究》,田村实造的《金朝通史》(《中国征服王朝之研究》)、《金代刑法考》(《东洋史研究》1—1.2,1934 年,《中国法制史研究》),野上俊静的《辽金的佛教》,野川秀美的《金史语汇集成》等。
  苏联对汉学的研究可上溯到沙俄时代。他们从考古地理入手,1923—1924年,托尔马乔夫先后两次考察金上京——白城故址,并绘出金代上京最早的一张平面实测图。金史的研究著作有1964 年出版B.E.拉里切夫的《女真史(10—11 世纪)》,1968 年又出版《女真人的金帝国》(《西伯利亚史》第1 卷),1975 年出版M.Y.沃罗弗叶夫的《女真族与金国》。
  欧美研究金史的有美、德、法、匈牙利等。德国福赫伯教授于1978 年发表了《蒙古侵占前夕的北中国:金朝的经济与社会(1113—1234)》,并组织研究金史的规划,曾作过《金代社会结构》、《金代经济与财政》的讲演。美籍华人陈学霖教授,现正从事《金史》的翻译,著有《金史研究》、《金史纂修考》、《金史三种》等。加拿大籍华人何炳棣撰有《金代人口的估计》。第四章本卷编撰旨趣五代、辽、宋、夏(西夏)、金时期,习惯上常把五代作为隋唐时期的一个部分,称为隋唐五代时期,而把其他四个王朝作为一个时期,多称为宋或宋辽金时期,20 世纪70 年代后期以来,则按朝代建立早晚为序,称为辽宋金或辽宋夏(或西夏)金时期。
  唐天祐四年(907),曾经是统一强盛的唐朝灭亡,梁(后梁)建立,几乎同时公开或实际上与后梁分庭抗礼的,就有9 个汉族割据政权,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自秦统一以来的,继三国两晋南北朝之后的第二次大分裂时期,在随后的50 多年内,中原地区相继更迭为唐、晋、汉、周,而其间先后并存而时间较长的有10 个汉族割据政权,史称五代十国时期,通常认为是唐朝某种意义上的延续,史称隋唐五代时期。
  后梁建立的第十年,贞明二年(916),中国北方的契丹族建立了辽(契丹),与五代对峙为南北朝。
  后周显德七年(960),宋朝(北宋)代周,而与辽对峙为南北朝。宋经过20 年的时间,消灭了汉族割据政权,但这种统一只是相对的,中国境内当时还有西南的大理,西北的党项、唃厮啰,以及甘州、高昌、于阗回鹘等少数民族政权。北宋宝元元年(1038),西北的党项族建立夏(西夏),大体形成辽、宋、夏鼎立的形势。
  辽天庆五年(1115),辽东部的女真族建立金,金天会三年(1125)灭辽,五年灭宋(北宋),同年宋朝重建(南宋)随后南迁,形成金、宋、夏鼎立,主要是宋金对峙的政局。金天会九年,辽宗室在中国西部及中亚地区重建辽朝(西辽)。
  金泰和六年(1206),金北部的蒙古族建立蒙古国,公元1218 年灭西辽,西夏于宝义二年(1227)被蒙古所灭,金于天兴三年(1234)为蒙、宋联军所灭,形成蒙(元)、宋对峙形势。公元1247 年乌思藏纳里(今西藏)归附蒙古,蒙古至元八年(1271)改国号为元。宋德祐二年(1276)恭帝降元,祥兴二年(1279)南宋为元朝所灭,元朝是唐朝之后又一个统一而强盛的朝代。
  五代辽宋夏金时期,正是处于唐、元两个统一皇朝之际的分裂时期,本卷叙述的正是这一分裂时期370 多年的历史,这也是本卷起自五代的原因。这一时期的分裂与战乱,虽然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与痛苦,但是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相互之间交往的加强,为新的统一准备了条件。
  这一时期辽、宋、夏、金诸皇朝,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下,各皇朝的社会经济文化都得到空前的发展,契丹、党项、女真族,迅速由原始社会末期,经过短暂的奴隶制时期进入封建社会,都制定了相应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制度,创造了本民族文字,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历史的发展。
  “积贫积弱”的宋朝处在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经济重心南移,社会生产的迅猛发展,农业、手工业、商业、货币、科学技术、医学等的发展水平,城市已由封闭型发展为开放型甚至出现了百万人口的大城市,镇市发展为开放型的乡村经济中心,都不仅大大超越了前代,并在当时的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而且,就宋代的哲学思想、教育、文学、史学、艺术的总体水平来说也是超越前代的,成为中国封建文化的鼎盛时期。
  本卷要论述的这370 余年,是内容极为复杂的历史时期,少数民族众多而各有贡献,南宋屈尊臣服而仍不失为主体民族的地位,变乱现象遮盖着许多进步的事物。本卷希望就有关问题作出平实的论述。
  乙编综述第一章五代十国和契丹的崛起第一节五代兴亡公元907 年,在长时期的藩镇割据、朋党之争、宦官专权中,曾经盛极一时的唐朝,终于为后梁政权所取代。从此,到960 年宋朝建立的53 年间,中原地区先后出现了梁、唐、晋、汉、周五个政权,史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是为五代。
  后梁的建立后梁的建立者朱全忠,本名朱温,原是唐末黄巢起义军将领,降唐后赐名全忠,任宣武军节度使,盘踞汴州(今河南开封),扩展势力,终于成为唐末最强大的藩镇,受封为梁王。天祐元年(904)闰四月,他将唐昭宗李晔自西京长安劫持到东都洛阳(今属河南)。八月,加以杀害,另立年仅13岁的李柷为帝,是为哀帝,作为傀儡,并想消灭幽州(今北京)节度使刘仁恭,以震慑其他割据势力。天祐三年,朱全忠未能攻下沧州(今属河北),刘仁恭又求救于晋王李克用,李克用遂攻占朱全忠的潞州(今山西长治),朱全忠被迫从沧州退兵。朱全忠害怕从此内外离心,更加快了篡夺皇位的步伐。
  唐天祐四年四月十八日(907 年6 月1 日),朱全忠终于登上皇帝宝座,国号大梁,建元开平,史称后梁,是为后梁太祖。改汴州为开封府,称东都作为都城,以唐东都洛阳府为西都,作为陪都。唐哀帝李柷被降封为济阴王,软禁于曹州(今山东曹县西北),次年二月被害死。
  唐朝末年,实际上早已是藩镇分裂割据,但还维持了名义上的统一,后梁建立后,各地藩镇遂公然分庭抗礼。
  晋王李克用、岐王李茂贞、弘农郡王(吴王)杨渥、蜀王王建等,不承认梁朝,仍用唐年号;次年,王建也称帝,建立前蜀政权。其他割据势力则大都表示归顺梁朝,后梁即晋封湖南马殷为楚王、两浙钱镠为吴越王、广东刘隐为大彭王、福建王审知为闽王。幽州刘守光不久也称帝,建立燕国。连同后梁,同时并存的共有十个割据政权。
  后梁直接统治区是五个中原王朝中最小的一个,辖地只有今河南、山东两省,以及陕西、湖北大部,河北、宁夏、山西、江苏、安徽等省的一部分。后梁虽是五代中历时最长的政权,前后共17 年,但自建立之年起,与晋王李克用、李存勗的战争从未停止过,甚至一年数战,直至亡国。
  后梁建立后立即发兵8 万,企图收复被晋王李克用占领的潞州,但围攻半年仍未攻下。次年初李克用死,李存勗继为晋王,亲率晋军进击围攻潞州的梁军,大获全胜,梁军溃不成军,这给新建立的后梁以当头棒喝。
  梁太祖疑忌功臣,迫使镇州(今河北正定)王鎔和定州(今属河北)王处直,于开平四年(910)起兵反梁,并向晋王求援。乾化元年(911)初,① 本章以及以下各章据《资治通鉴》、新旧《五代史》等撰写,不一一具注。李存勗亲率大军进击梁军于柏乡(今属河北),激战一日,梁军大败,积尸遍野。晋军追奔150 余里,直至邢州(今河北邢台)。后又连克澶州(今河南濮阳)、新乡(今属河南)等地,梁太祖只得率亲军前往洛阳城北设防。柏乡之战梁军主力损失惨重,梁晋战争中梁军从此处于劣势。
  燕王刘守光见后梁势力被晋军逐出河北,晋王李存勗、赵王王鎔又对他假意推崇,自以为兵强马壮,独步天下,遂于同年八月称帝,并率军进攻定州,王处直即向晋王求援。次年初,晋王遣名将周德威率军攻燕,晋、赵、定州三方联军攻城略地,直抵幽州城下,刘守光只得向梁求救。梁太祖自柏乡之败,一直想复仇,此时虽有病仍亲自率军北上,号称50 万大军,昼夜兼行,至下博(今河北深县南),率军5 万转攻蓨县(今景县)。其时晋军主力正北攻幽州,南方空虚,驻守赵州(今河北赵县)的晋军以小部队骚扰梁军,又派数百骑兵伪装为梁军,夜袭梁太祖驻地,加上被晋军释放归来的梁军士兵,传言晋王李存勗亲率大军来攻,梁太祖惊惶失措,烧营夜遁,梁军因而溃散。梁太祖事后才知道受骗,羞愤交加,病情转重。后梁从此一蹶不振。
  乾化二年(912)五月,梁太祖退到洛阳,病势垂危。六月,为次子朱友珪所杀。朱友珪即帝位后局势更加恶化,乾化三年二月朱友珪又为禁兵所杀,后梁太祖四子朱友贞即帝位于东都开封府,是为末帝。后梁内乱相继,自顾不暇,只有大将杨师厚率军与晋、赵周旋于河北。同年十月,晋王李存勗督军攻占幽州,燕帝刘守光出逃后被擒,燕国灭亡。
  贞明元年(915)春,杨师厚病死,魏州(今河北大名东北)军士遂叛降于晋,晋王李存勗亲自率军东出太行黄泽岭(今山西左权东南),到魏州后又派军袭取德州(今属山东)、澶州,梁将刘■连战皆败。次年春,梁末帝命王檀率军3 万北上,经阴地关(今山西灵石西南)直奔太原(今太原西南),企图袭取晋军基地以挽救败局,但又为守城晋军击败。
  贞明四年(918)八月,晋王李存勗聚兵六七万号称10 万由魏州南下,企图一举灭梁,与梁军相拒于濮州一带。十二月下旬,晋王李存勗率军进至胡柳陂(今濮阳西南),贺瓌率梁军跟踪而至,两军激战,梁骑军王彦章部先败,西逃时冲散了晋军的西线军队,晋军名将周德威战死,晋王李存勗夺取土山以自保,梁军骑兵已西逃,只有步兵包围土山,晋将李嗣昭、王建及率骑兵冲击山下的后梁步兵,后梁步兵大败,死亡近3 万人。后梁败军逃回都城开封,扬言晋军即将前来,后梁末帝曾想逃往洛阳,但晋军也终因此战而元气大伤,无力南下攻梁,梁晋战争相对沉寂了一个时期。
  龙德元年(921)春,晋王李存勗在平定河北后正拟称帝之时,镇州王鎔为部将张文礼所杀,张文礼表面上仍臣附于晋,暗中却勾结后梁与契丹,后梁虽无力北援镇州,但当晋军攻占赵州进而围攻镇州时,梁军即乘机袭击晋军,却反为晋军所败,死伤2 万多人,梁军再次遭受重大挫折。
  同年末,契丹应张文礼之邀,南下攻晋,没能攻下幽州,转而攻占涿州(今属河北),进抵定州城下。晋王李存勗率铁骑5000 还击于新城(今新乐南)北,契丹军北退,双方大战于望都(今属河北),契丹军大败后退回契丹。
  梁、唐兴替后梁龙德三年四月二十五日(923 年5 月13 日),晋王李存勗在击败契丹军、平定河北的情况下,即帝位于魏州,国号大唐,史称后唐,建元同光,是为后唐庄宗。以魏州为东京兴唐府(后改邺都),作为都城,太原为西京、镇州为北都,作为陪都。
  同年闰四月末,后唐乘后梁西攻泽州(今山西晋城)之际,派名将李嗣源率精骑5000 奔袭郓州(今山东东平),一昼夜驱驰200 余里,次日清晨袭占郓州。
  郓州失守后,后梁急忙重新启用勇将王彦章为帅,段凝为副帅,调集所有精兵10 万北讨后唐。庄宗亲率唐军与梁军苦战于杨刘(今东阿北),后梁决黄河以阻挡唐军,但梁军主力6 万余人也被隔在决河以北。王彦章进攻郓州时又为唐将李嗣源所败,十月初王彦章于中都县(今山东汶上)兵败被俘斩。后梁降将康延孝先已向庄宗建议分兵攻取梁都开封,此时再次要求进军开封。后唐诸将中只有李嗣源赞成此议,并提出乘后梁段凝所率主力远隔在决河以北,开封守卫空虚,唐军应连夜奔袭开封。庄宗即派李嗣源率前军于当夜进发,第六天(十月九日,923 年11 月19 日)清晨到达开封城下后立即攻城,开封随即降唐,后梁亡。庄宗同日也到达开封,后梁末帝已于前一日自杀。
  后唐灭梁后,迁都于洛京,后改称东都洛阳。以太原为北都,以唐代首都西京长安(今陕西西安)为西都,作为陪都。降后梁都城开封府为汴州。后梁时独立并一直与后梁作战的岐王李茂贞也向后唐称臣,被封为秦王。不久又放弃割据,凤翔(今属陕西)成为后唐的直接统治区。
  但后梁的荆南(江陵府,今湖北江陵)节度使高季昌,虽也归附后唐,并为避唐讳改名高季兴,受封为南平王,但实际上却是割据一方。
  后唐灭后梁,原先臣附于后梁的楚、吴越、南汉、闽诸国,转而臣附后唐,但前蜀和吴拒不称臣。后唐庄宗遂决定对前蜀和吴用兵。同光三年(925)九月,后唐以郭崇韬统兵6 万讨伐前蜀,同年十一月灭前蜀。达到后唐全盛时期,统治有今河南、山东、山西三省,四川、重庆、河北、陕西等省市的大部,甘肃、宁夏、湖北、江苏、安徽等省的一部分。
  由于后唐庄宗宠信伶官,平蜀主帅郭崇韬被谋害,在首都洛阳又诛杀郭崇韬党羽,致使文臣武将惊恐不安,故消灭前蜀以后无力南下攻吴。不久,后唐国势动乱。次年春,河北戍兵首先起兵,焚掠贝州(今河北南宫东南),占领邺都,河朔州县相继叛乱。名将李嗣源奉命征讨,但为部属劫持,河北相继归附李嗣源。庄宗亲自率军讨伐李嗣源,李嗣源进而占领汴州。四月,庄宗所率诸军离散,只得退回洛阳,亲军继又叛乱,煊赫一时的后唐庄宗中箭身亡。李嗣源到洛阳登位,是为后唐明宗。
  后唐灭前蜀后,原前蜀统治区逐渐为后唐西川(治成都府,今四川成都)节度使孟知祥控制,明宗封孟知祥为蜀王。荆南高氏虽曾反唐,但随后即表示臣附,明宗也承认其割据如故。明宗虽对南方诸国大体采取和好相处的方针,但对直接统治的华北地区则加强皇权统治。
  盘踞定州已近十年的节度使王都,名义上虽然臣附于后唐,但实际上是割据一方。明宗即位后略加制裁,王都即向契丹求援并准备与河北诸镇联合抗拒,以图重演唐代末年藩镇世袭割据状态。天成三年(928)五月,明宗命将征讨,首先攻占定州西关,继又大败王都与契丹联军于曲阳(今属河北)城南。七月,又大破契丹援军于唐河(今大清河上游之一)北,追击至易州(今易县),契丹军遂退走。次年正月,后唐攻克定州,制止了王都的分裂割据,加强了皇权。由于明宗时期局势稳定,很少发生战争,生产得到一定的恢复,连年丰收,加上明宗统治比较清明,是五代有名的“小康”时期。长兴四年(933)十一月明宗死,子李从厚即位,养子李从珂又起兵逐李从厚,登上皇位,是为后唐末帝。
  晋、汉更迭后唐自明宗死后,内乱迭起,末帝虽夺得帝位,但藩镇强横,财政困难,国势日危。末帝想削弱和消除最强大的藩镇、明宗女婿、河东节度使石敬瑭,于清泰三年(936)五月,改任石敬瑭为天平节度使,移镇郓州(今山东东平西北)。石敬瑭即起兵反唐,并向契丹求援,遣使奉表称臣,尊耶律德光为父皇帝,并割让幽、云十六州。同年(契丹天显十一年)八月,契丹帝率军南下。九月,后唐军主力为石敬瑭与契丹联军所败,被围困于太原城西南的晋安寨。十月,契丹帝封石敬瑭为晋王。十一月十二日(11 月28 日),又立石敬瑭为大晋皇帝,建元天福,以太原为都城,是为后晋高祖。此后,契丹帝又制止石敬瑭称臣,而令其自称“儿皇帝”。
  闰十一月上旬末,被围在晋安寨近三个月始终不降的唐军主帅张敬达为副帅杨光远所杀,杨光远率5 万多唐军降晋,晋军随即南下攻唐,再败唐军于团柏(今山西太谷西南),直奔唐京洛阳,同月二十六日(937 年1 月11日),后唐末帝于后晋兵临城下之际自焚而死。石敬瑭于当日晚进入洛阳,后唐亡。
  后晋于天福三年(938)十月,迁首都于汴州,升为东京开封府,以洛阳为西京,作为陪都。
  后晋建立后,叛乱相继,石敬瑭对于藩镇,只要不叛乱,即使对后晋抗命也一律采取安抚政策。后晋大部分文武官员对石敬瑭向契丹帝称臣称儿,大为不满,成德军(镇州)节度使安重荣尤耻于臣属契丹,契丹使臣过境必遭谩骂,甚至被暗杀,还上表诋斥石敬瑭当儿皇帝。天福六年(941)十一月,安重荣得知南部的山南东道节度使安从进于襄州(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区)起兵反晋,也于十二月反晋,但都先后兵败身亡。
  次年六月石敬瑭死,侄石重贵即位,是为少帝(出帝)。少帝耻于向契丹帝称臣,导致契丹军于后晋开运元年(944)春、冬两次大规模南侵,都由于后晋军民的抗击,契丹军战败后退兵。
  后晋两次大败契丹军,少帝因而产生轻敌思想,信任亲贵,罢免重臣桑维翰的宰相职务,稍有好转的朝政重又坏乱。后晋与契丹多次作战,虽然取胜,但损失也很大,在没有作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轻信冯玉、李崧、杜威、李守贞等的建议,竟于开运三年十月,命杜威、李守贞统军北伐,以图收复被石敬瑭割给契丹的幽州地区。契丹军乘机再次南下,与晋军相持于恒州(镇州)城南滹沱河两岸。契丹军袭击晋军粮道,致使晋军粮尽援绝,契丹帝伪许晋军统帅杜威充当傀儡皇帝,诱降杜威后契丹军长驱南下。十二月十七日(947 年1 月11 日)清晨,契丹军前锋攻入开封,后晋少帝自杀未果后投降,后晋亡。次年正月元旦,契丹帝进入开封城,降封少帝为负义侯,少帝及家属等被押赴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安置,后移建州(今辽宁朝阳西南),少帝死于辽应历十四年(宋乾德二年,964)。
  契丹天会十年二月初一(947 年2 月24 日),契丹帝耶律德光以汉族仪式接受群臣朝贺,并改国号为辽,改元大同。升镇州(恒州)为中京,此前已降东京开封府为汴州。
  契丹军占领开封后,放纵其军“打草谷”,大肆劫掠,黄河南北各地人民纷纷起兵反抗。三月,耶律德光率军北归,任命外戚萧翰为宣武军(汴州)节度使以镇抚中原。四月,耶律德光于北归途中在栾城(今栾城北)境内病死,后谥为辽太宗。五月,萧翰得知刘知远已统兵南下,急于想脱身北归,遂矫诏立后唐明宗幼子李从益为帝后匆匆北上。
  当后晋与辽(契丹)争战之际,后晋北平王、河东节度使刘知远,意存观望,同时招兵买马扩充实力,步、骑达5 万人,成为后晋最强大的藩镇。契丹攻后晋,刘知远并不出兵抗击。相反,当契丹灭后晋以后,还向契丹帝进表祝贺。
  耶律德光改国号契丹为辽。不久,二月二十八日(947 年3 月25 日),刘知远即帝位于晋阳(今太原),未改后晋国号,采用后晋的天福年号,以当年为天福十二年。
  耶律德光病死于北返途中以后,五月中旬,刘知远率军南出阴地关(今山西灵石南关),经晋州(今临汾)、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市西),直奔洛阳,各地纷纷迎降。六月初到达洛阳,并准备前往汴州,首先密令处死李从益,中旬初到达汴州。十五日(7 月5 日),刘知远改国号为汉,次年改元乾祐,史称后汉,是为后汉高祖。并改汴州为东京开封府作为都城,洛阳为西京,作为陪都。各地纷纷杀死或驱逐辽官后降汉,后晋邺都留守杜重威降辽后,仍任邺都留守,后汉建立后仍拥重兵据守邺都,并抗拒改任宋州(今河南商丘南)节度使之命。后汉派高行周率军前往镇压。九月,刘知远又亲往督战。十一月,杜重威出降,后汉终于统一北方。统治地区包括今山东、河南二省,山西、陕西二省大部,以及河北、宁夏、湖北、安徽、江苏等省的一部分。
  后汉乾祐元年(948)正月下旬,登上皇帝宝座不满一年的后汉皇帝刘知远病死,子刘承祐即位,是为隐帝。河中(今山西永济西)李守贞、永兴(今陕西西安)赵思绾、凤翔(今属陕西)王景崇,相继叛乱。后汉派郭威任统帅,节制西征诸军,次年秋、冬,三镇先后平定。后汉隐帝更加骄纵,宠任外戚、伶官,听信谗言,于乾祐三年(950)十一月,杀害开国功臣杨邠,以及大臣史弘肇、王章,并遣密使前往邺都,准备杀害枢密使、邺都留守郭威,杨邠、郭威、史弘肇都是顾命大臣,受遗诏辅佐隐帝,威望很高,却无辜遭杀害或将被杀害,引起朝野不满,当郭威得知消息后,随即以清君侧为名,发兵南下,各地纷纷迎降,隐帝亲自督军阻击郭威于开封北郊,又为郭威所败,后汉军纷纷投降,隐帝在逃跑中为乱军所杀。郭威进入开封后,请后汉李太后临朝听政,并议立后汉高祖侄刘赟为帝,作为代汉的阶梯。
  后周兴亡乾祐三年(950)十一月,辽军攻陷内丘、饶阳(今皆属河北),郭威奉命率军北上抗辽,到达澶州(今河南濮阳)时发生兵变,将士撕黄旗被在郭威身上,被拥立为帝。郭威即率军回到首都开封,次年正月五日(951 年2月13 日),郭威登上皇帝宝座,国号周,建元广顺,史称后周,是为后周太祖。仍以东京开封为都城,以西京洛阳为陪都。
  正等着当皇帝的刘赟随后被杀死于宋州。后汉高祖之弟、刘赟之父、河东节度使刘崇,随即于同月建北汉于太原,依附于辽朝。
  后周建国后,首先罢去唐代末年以来的所谓“斗余”、“秤耗”,以及各地进奉朝廷的“羡余”物,并除去苛刑峻法,还罢除以三司军将担任各藩镇的都押牙、孔目官、内知客等官,免除各地贡奉的珍美食物及珍宝等,一改唐末以来的不少积弊,政治上逐渐走向清明。
  北汉建立后,以辽军为援,进攻后周边境晋州近两月,后周援军进至晋州以南的蒙坑(今山西曲沃北),辽军久征思归,闻讯后首先烧营夜遁。后周援军进入晋州后,追击北汉军至霍邑(今霍州)。次年,后周太祖又平定泰宁军(今山东衮州)节度使慕容彦超的叛乱,后周统治终于稳固。
  权臣王峻身兼枢密使、宰相,并强求兼领重镇青州(今属山东)节度使,专横跋扈,傲视太祖,广顺三年(953)春终于被贬死。同年冬,郭威病,又杀掌握军权的权臣王殷。显德元年(954)正月,太祖死,养子柴荣即位,是为世宗。
  北汉主刘崇认为后周太祖新死,是攻灭后周的最好时机,又请援兵于辽,辽汉联军南下进逼潞州,后周世宗率军前往抵御,两军相遇于高平(今属山西)南的巴公,后周先败后胜。
  高平战役后,世宗果断处死临阵率军先逃的大将樊爱能、何徽等,整肃军纪,一改唐末以来对骄将惰卒的姑息政策,士气大振。后周军又乘胜北攻太原,后因阴雨连绵,疫病流行,退兵南归。世宗随即淘汰老弱,招募勇士,亲自阅试,精选士卒。从此,后周兵强马壮,战斗力大增,世宗遂决心削平割据,统一全国,采纳王朴建议先易后难、先南后北的战略。
  次年秋冬,后周派王景、向训率军攻取秦、凤地区,黄花谷(今陕西凤县北)之战,后蜀军大败,秦(今甘肃秦安北)、阶(今武都东)、成(今成县)三州降周,后周又攻克凤州(今陕西凤县),华北地区终告统一。后周在秦、凤战役尚未结束的十一月初,即派李穀、王彦超率军进攻南唐,后周军渡淮进攻寿州(今安徽寿县)。显德三年(956)春,世宗亲征南唐,南唐将刘彦贞北援寿州,为后周将李重进部击败。后周将赵匡胤攻占滁州(今属安徽),韩令坤袭取扬州、进占泰州(今皆属江苏)。后周军别部又攻占光州(今河南潢川)、舒州(今安徽潜山),南唐蕲州(今湖北蕲春西北)降后周,后周军又大败南唐援军2 万于六合(今属江苏)。然而,唐将刘仁赡坚守寿州达半年之久,后周军久攻不下,世宗只得暂回开封,同时从扬州、滁州撤军,集中兵力进攻寿州,直至次年三月,在再次大败南唐援军于寿州城南的紫金山后,寿州守将乘主将刘仁赡病重之际,向后周投降。显德五年(958)春,后周军再度攻占扬、滁等州,主力直抵长江北岸。同年三月,终于迫使南唐称臣,划江为界,江北14 州、60 县遂归后周。
  世宗数次亲征南唐,辽军乘机侵扰,世宗即命张永德率军备边,并准备攻辽以取燕京地区。同年十月,以高防为西南面水陆制置使,作伐蜀的准备,制造攻蜀的假象。次年春,世宗以巡幸沧州(今属河北)为名,掩护攻辽的真实意图。四月中旬到达沧州,当日即率军向辽境进发,至五月初一,半月之内辽的宁州(今青县)、莫州(今任丘北)、瀛州(今河间)、益津关(今霸州)、瓦桥关(今雄县)守将官吏,纷纷投降,后周未经战斗,占领关南地区(宋代对上述地区的习称)。
  辽穆宗得知后周世宗亲自率军攻辽,一面任命南京留守萧思温为兵马都总管,进行还击;并令北汉军侵扰后周边境,以分后周兵力;穆宗随即亲往南京督战,一场后周与辽的大战即将爆发。
  后周军于五月初二日又进据固安(今属河北),当天,世宗生病。第三天,后周又攻占易州(今河北易县)。形势十分有利,但世宗病情不见好转,数日后世宗对新占领地区进行防御部署后返回开封。当辽穆宗赶到南京时,已是五月中旬,见后周牢固地占领了关南地区,且已作好防御准备,也就放弃了攻取关南地区的企图。
  周世宗回到开封后,病情仍不见好转,于是一面封7 岁的儿子柴宗训为梁王,同时部分地调整宰辅及禁军统帅,进行传位的准备。六月中旬,世宗病死,子宗训即位,是为恭帝。显德七年(960)正月初,赵匡胤发动兵变,夺取政权,建立宋皇朝,结束了五代时期。
  宋降封后周恭帝为郑王,后出居房州(今湖北房县),开宝六年(973)
  死。
  第二节十国割据当公元907 年后梁政权取代唐朝后,各地的割据势力,不少与后梁及以后的中原皇朝公开抗衡,其余的虽然表示臣附,但实际上也是割据一方,保境自立,不受中原皇朝的控制,与称帝的割据势力并无实质性的区别。这两种形式的割据政权,前后共有十多个,其中统治时间较长的有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南平、北汉,作为这一时期地方割据政权的代表,称为十国,并与统治中原地区的五个小皇朝,连称为五代十国,是唐、宋两大皇朝之间的分裂割据时代。十国中北汉在北方,其余都在南方,闽、楚灭亡后,还出现了泉南(漳)、湖南两个割据政权,这是闽、楚的某种延续。十国中除前蜀、吴、楚、闽灭亡于五代外,其余都为宋朝所灭。前蜀、后蜀十国中最早称帝的是前蜀的创建者王建,当唐天祐四年(907)三月,后梁建立时,蜀王王建曾想与淮南杨渥联合岐王李茂贞、晋王李克用,会兵讨伐后梁以兴复唐朝,在得不到响应的情况下,王建于同年九月二十五日(11月3 日)即帝位,次年建元武成,建都成都,国号大蜀,史称前蜀,是为前蜀高祖。据有今四川、重庆大部及陕南、甘南、鄂西部分地区。
  王建宠信养子与家臣,尤其宠信家臣唐道袭,任之为内枢密使。养子王宗佶在前蜀建立前建功最多,王建称帝,王宗佶以中书令任首相,恃功骄横,王建听信唐道袭的谗言,王宗佶于武成元年二月被罢相,三月被杀害。唐道袭又与太子王元膺产生矛盾,遂一度出任节度使,回朝后与太子的矛盾更趋尖锐,永平三年(913)七月,太子在被唐道袭诬告谋乱的情况下杀死唐道袭,但太子也败死。十月,王建又立幼子王宗衍为太子。通正元年(916)二月,前蜀改国号为汉。光天元年(918)正月,又恢复国号为蜀。六月,王建因想改立太子而被太子母徐妃指使宦官毒死。太子王宗衍即位,改单名衍,是为前蜀后主。后主尤为荒淫,饮酒作乐,吟诗作词,游猎巡幸,不理朝政,政事由宦官宋光嗣等专决。
  咸康元年(后唐同光三年,925)九月,后主大举巡游青城山(今灌县西南)以及其他名山。十月初,又拒绝群臣谏阻,带兵数万北上,千里游幸秦州(今甘肃天水)。这时后唐已于九月决定出兵攻蜀,后主到达汉州(今四川广汉)时,蜀凤州(今陕西凤县西北)守臣报告唐军南下攻蜀的消息,后主以为是劝阻他出游而不以为意,也不作任何防守措施,仍然吟诗作乐继续北上游幸。当中旬末后主到达利州(今广元)时,北部边境的凤州等已经降后唐,败兵逃到利州,后主这才派兵迎敌,然而后唐军早已攻占兴州(今陕西略阳)、成州(今甘肃成县)。三泉(今陕西宁强西北)之战,前蜀军大败,后主闻讯后逃回成都,前蜀各地守将纷纷降后唐。随后逃回成都的后蜀宰相王宗弼,于十一月中旬收禁后主,并自称权西川兵马留后。同月二十七日(12 月15 日),前蜀后主王衍正式降后唐,后唐得64 州249 县。次年正月,前蜀君臣数千人被押赴后唐都城洛阳(今属河南)。不久,后唐局势大乱。三月,王衍等到达长安(今陕西西安)秦川驿,被后唐庄宗下诏杀死全家。
  后蜀建立者孟知祥,龙冈(今河北邢台西南)人,唐末任太原卫指挥使,为晋王李克用选任为亲卫军使。晋王李存勗时任中门使,后推荐郭崇韬继任为中门使,孟知祥改任马步军都虞候。后唐建立,任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尹、北京留守。后唐枢密使、征蜀统帅郭崇韬感激孟知祥前此推荐之恩,在出师前即向庄宗推荐孟知祥在灭蜀以后出任西川(成都)节度使。天成元年(926)正月中,孟知祥到达成都。四月,庄宗死于内乱,明宗即位后,孟知祥就有割据想法,东川(梓州,今四川三台)节度使董璋也有割据意图。长兴元年(930)八月,董璋首先起兵反唐,孟知祥随即与董璋联合抗唐,以保全割据政局。后唐派石敬瑭、夏鲁奇为帅,率军进攻东川,并企图离间孟知祥与董璋的关系,以便逐个击破。西川军于十二月将后唐主力击败于剑州(今剑阁),石敬瑭只得退守新攻占的剑门(剑阁北)。次年正月,西川军又攻占遂州(今遂宁),后唐军副帅夏鲁奇兵败自杀。石敬瑭再攻剑州失利,加上粮运不继,遂于二月退兵。
  长兴三年(932)四月,东川节度使董璋企图攻灭西川,发兵攻占汉州(今广汉),孟知祥率军前往抗击,董璋大败后逃归梓州,为部将所杀,东川军纷纷投降,孟知祥遂兼并东川地区,次年二月受后唐明宗封为蜀王。
  后唐应顺元年闰正月二十七日(934 年3 月16 日),孟知祥称帝,四月改元明德,也以成都为首都,国号也称蜀,史称后蜀,是为后蜀高祖。不久,后唐的山南西道(兴元府,今陕西汉中)、武定军(洋州,今洋县)两镇节度使先后降蜀。
  明德元年七月,孟知祥病死,子孟昶即位,是为后主。赵季良、李仁罕等执政,尤以李仁罕恃功骄横,虽然不久即被杀,但其甥张业继续擅权,尤为不法,执政长达十余年,终于也被处死,旧臣王处回、赵廷隐又相继被解职致仕。
  广政十年(947)正月,契丹帝耶律德光已灭后晋进入开封(今属河南),各地纷纷抗击契丹。原后晋的雄武军(秦州,今甘肃天水东)节度使何重建杀契丹使者,以秦、成(今成县)、阶(今武都东)三州降于后蜀,四月,凤州(今陕西凤县东)亦归后蜀,后蜀遂拥前蜀全部疆域,达到全盛时期,但为时不长。广政十八年(后周显德二年,955),秦、凤、阶、成四州又为后周攻占。
  前蜀、后蜀虽曾多次北上争夺关中,但境内很少发生战事,人民得到休养生息,中原地区的士人为避战乱而来的也不少,成为五代时期社会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但是君臣奢侈糜费,政平军弱,仅能保境自立。吴、南唐吴国创立者杨行密(852—905),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家世业农,早年曾为盗,后应募从军,不久即起兵叛唐,攻占庐州,后转战于扬州(今属江苏)、庐州、宣州(今属安徽)等地,大顺元年(890)三月,被唐任命为宁国军(宣州)节度使。景福元年(892)三月,消灭孙儒后重占扬州,八月,改任淮南(扬州)节度使。乾宁四年(897)冬,击退朱全忠的进攻,成为唐末主要割据者之一。
  天复二年(902)三月,在凤翔(今属陕西)的唐昭宗封杨行密为吴王。
  次年,杨行密派李神福进围鄂州(今湖北武汉),并在多次击退朱全忠的援军后,于天祐二年(905)二月,攻占鄂州。十一月,杨行密死,长子杨渥继任淮南节度使,受封为弘农郡王。不久,江州(今江西九江)降附,又攻占洪州(今江西南昌)。杨渥因而更加骄奢淫逸,拒谏专断。后梁建立后,吴王仍用唐天祐年号,与后梁抗衡。天祐五年五月,杨渥被部将徐温等杀死,拥立其弟杨隆演。七月,杨隆演继任淮南节度使、弘农王,大权为左、右牙都指挥使徐温掌握。次年六月,盘踞抚州(今属江西)的危全讽进攻洪州,为周本所击败,淮南军乘胜攻占袁州(今宜春)、吉州(今吉安)、饶州(今波阳)、信州(今上饶)等地,疆域达到最盛时期,据有今江西省,以及江苏、安徽、湖北的一部分。
  徐温父子控制朝政,徐温出镇润州(今江苏镇江),后移昇州(今南京),留子徐知训在扬州执掌朝政。徐知训骄纵无礼,时常凌辱杨隆演,为副都统朱瑾所杀,徐温又以养子徐知诰继续执掌朝政。
  天祐十六年(后梁贞明五年)四月初一(919 年5 月3 日),杨隆演被拥立为吴国王,建元武义,以江都(扬州)为首府,徐温为大丞相,徐知诰为参政事兼知内外诸军事。同年,与吴越议和,从此休兵息民,生产逐渐得到恢复与发展,成为五代时期少数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
  武义二年(920)五月,吴主杨隆演死。六月,弟杨溥即位。吴顺义七年(后唐天成二年)十一月初三日(927 年11 月29 日)吴主杨溥称帝,是为睿帝,改元乾贞。其时徐温新死,吴国实权掌握在都督内外诸军事徐知诰(后单名诰)之手。次年,荆南南平王高季兴称臣,受吴封为秦王。
  吴天祚三年(后晋天福二年,937)十月,吴帝杨溥被迫禅位于齐王徐诰,吴亡。齐帝尊杨溥为让皇帝,次年五月被幽禁于润州(今镇江)丹阳宫,十一月遇害。
  南唐建立者徐诰,吴天祚三年十月初五日(937 年11 月10 日)称帝,国号为齐,建无昇元,建都金陵(后改为江宁,今南京)。
  昇元三年(939)二月初七日(2 月28 日),徐诰复其本姓李,改名昇,并附会自己为唐朝宗室之后,改国号为唐,年号未改,史称南唐,是为南唐烈祖,史称前主。昇元七年(943)二月,南唐前主死,子李璟即位,是为元宗,史称中主。三月,改元保大。七月,南汉张遇贤起义军在循州(今广东龙川西)为南汉官军击败后,北上进入南唐境内,人民纷纷响应,起义军发展至十多万,直奔南唐西南重镇虔州(今江西赣州),“攻陷诸县,再败州兵,城门昼闭”①。百胜军(虔州)“节度使贾浩(一作贾匡浩)闭门登陴不敢出”。张遇贤退回南汉境内循州(今广东龙川西)北的白云洞②,遣将北上南唐境内攻城略地。十月,南唐从洪州派严恩率所部南下镇压,多次打败起义军,又伐木开道越境,出奇兵于白云洞后,张遇贤为叛徒李台所执,副帅黄伯雄、谋士僧景全等同时被执,后都就义于金陵,五代十国时期最大的农民起义最后失败。
  保大三年(闽天德三年,945),闽国内乱,南唐乘机攻闽。八月,南唐军攻克建州(今福建建瓯),闽主王延政投降,闽国各地相继降南唐,唯有福州据守。次年秋,南唐军攻福州,福州守将向吴越称臣求援。保大五年三月,南唐军大败,福州遂归吴越。留从效乘机割据泉州、南州(即漳州),① 《资治通鉴》卷283,后晋天福八年七月。
  ② 陆游:《南唐书》卷5《边镐传》;王象之:《舆地纪胜》卷91《循州·景物》下。表面上仍臣附于南唐。
  保大六年,楚国内乱,马希萼杀楚王马希广自立,称臣于南唐,不久马希萼又为其弟马希崇所废。保大七年十月,南唐出兵灭楚,除南部数州为南汉乘机占有外,楚地全归南唐,南唐疆土达到全盛时期,据有今江西全省,以及安徽、江苏、福建、湖北和湖南大部或部分地区。但次年十月,楚旧将刘言击败唐军,占有楚国故地。
  保大十三年(后周显德二年,955)冬,后周进攻南唐,从此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后周与南唐之战。交泰元年(后周显德五年)三月,南唐终于战败降附于后周并割让江北地区,去帝号改称国主,对后周使用后周年号,对国内可能仍用南唐交泰年号。南唐中主以江北即是后周,决定以洪州为南都南昌(今属江西)府,并准备迁都南昌。宋朝建立后又改国名为江南。
  南唐继承吴国,继续执行保境息民政策,中后期虽出兵闽、楚,又和后周作战,但境内比较安定,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是五代时期少有的经济文化繁荣昌盛的地区。南唐前主李昇时期政治比较清明,所建庐山白鹿洞书院,成为后代著名的书院,中主李昇政治上虽昏庸无能,却是著名词人。
  吴越、闽、泉漳吴越的创立者钱镠,唐末为杭州(今属浙江)刺史董昌的部将,乾宁二年(895)二月,董昌以威海军节度使据越州(今绍兴)称帝,国号罗平。六月,唐以钱镠为彭城郡王、浙东招讨使讨伐董昌。次年五月,董昌兵败被俘后自杀,钱镠遂据有两浙,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省及上海市(除崇明等岛)、江苏省苏州地区。天复二年(902)进封越王,天祐元年(904)改封吴王。后梁建立后,钱镠称臣,于当年受封为吴越王。次年,境内使用自己的天宝等年号。
  后梁龙德三年二月丁卯(923 年3 月12 日),钱镠受后梁封为吴越国王,正式建国。用皇帝仪卫,王府称朝廷,设丞相等官职,以杭州为首府。
  宝正七年(后唐长兴三年,932)三月,钱镠死,子钱元瓘嗣位,遵遗命去国仪,自列为后唐藩镇,从此改用中原王朝年号,被后唐任为节度使,累封吴王、吴越王。后晋天福二年(937)受封为吴越国王,重设丞相等。此后新王嗣位,照例名义上自降为节度使列为藩镇,随即受封为吴越国王。天福六年,钱元瓘死,子钱弘佐嗣位。后晋开运三年(946)十月,闽国内乱。南唐侵闽,吴越出兵援闽,与南唐战于福州。次年三月,大败唐军,遂据有福州地区。六月,钱弘佐死,弟弘倧嗣位。同年十二月,内牙统军使胡进思因干预政事受谴责,遂发动兵变,囚禁国王钱弘倧。后汉乾祐元年(948)正月,迎立其弟弘俶。
  后周显德三年(956),后周世宗进攻南唐,吴越奉命夹击南唐,曾一度攻占常州(今属江苏)等地,但胜负相当,无大进展。显德五年,南唐向后周称臣议和,吴越也退兵休战。
  吴越也采取保境安民政策,对中原王朝以及攻占开封时期的辽朝,一律称臣。初期对内虽亦曾使用过吴越国的年号,但并不与中原王朝对抗,对邻国的战争也都是适可而止,是五代十国中最为安定的地区之一,辖区内有富饶的太湖平原的大部和宁绍平原,又注意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手工业与对外贸易也获得较大的发展。
  闽国早期创立者王潮、王审知兄弟,固始(今属河南)人,唐末任固始县佐,寿州(今属安徽)王绪、刘行全起义,攻占固始,王潮、王审知兄弟参加起义。王绪起义军为秦宗权击败后转而南下,经江西进入福建,攻占漳浦(今属福建)。王绪猜忌部将,刘行全被杀,诸将恐惧,军行至南安(今泉州西北),王潮等发动兵变,王潮遂被推为首领。
  唐光启二年(886)八月攻下泉州,后降附于福建观察使陈岩,被任命为泉州刺史。大顺二年(891)陈岩病死,部将范晖自任留后。景福二年(893)五月,王潮攻占福州,自称留后,建州(今建瓯)、汀州(今长汀)等相继归附。九月,唐任王潮为福建观察使,乾宁三年(896)九月,唐升福建为威武军,即任王潮为节度使,军府设于福州。乾宁四年十二月,王潮病死,弟王审知继任,天祐元年(904)四月受封为琅琊王。
  后梁建立,王审知称臣,开平三年(909)四月受封为闽王。后唐代梁,王审知亦称臣。后唐同光三年(925)十二月病死。长子王延翰继任威武节度使,因未封王,遂于天成元年十月六日(926 年11 月13 日)自称闽国王。十二月,王审知养子王延禀发动兵变,王延翰被杀,其弟王延钧自称威武节度留后。后唐任王延钩为节度使,累封琅琊王、闽王。后唐长兴二年(931)四月,王延禀再次发兵进攻福州,兵败被杀。次年,闽王王延钧求封为吴越王未成,遂于长兴四年(933)正月称帝,更名鏻,改福州为长乐府作都城,国号闽,建元龙启,是为惠宗。然以国小力弱,与四邻友好相处,得以偷安于一隅。闽永和元年(935)十月,王鏻被杀,长子王继鹏即位,更名昶,是为康宗。王昶猜忌宗室、大将,已杀多人。闽通文四年(939)闰七月,闽内乱,王昶将杀控鹤军使连重遇而反为所杀,连重遇迎立王昶叔父王延羲。王延羲自称闽王,更名曦。
  王曦于永隆三年(后晋天福六年,941)七月称大闽皇,十月称帝,是为景宗。次年,其弟富沙王王延政攻汀州。永隆五年(943)正月,王延政也称帝于建州,国号大殷,建元天德。闽既常为殷所败,求和又不成,王曦遂日夜饮酒,进而滥杀将领。
  永隆六年(后晋开运元年,944)三月,连重遇、朱文进杀王曦,朱文进自立为闽王,向后晋称臣。闽国各地纷纷投向殷国,殷军大举进攻福州,朱文进向吴越求救。十二月,后晋封朱文进为闽王,但朱文进、连重遇不久即为部属所杀。天德三年(945)正月,殷天德帝王延政改国号为闽,仍都建州。以福州为南都(一作东都),任命侄王继昌为南都都督、黄仁讽为镇遏使镇守福州。三月,前闽国旧将李仁达勾结黄仁讽杀死王继昌,随后立僧卓岩明为帝,五月,又杀卓岩明自称节度留后,称臣于南唐。南唐乘闽国内乱之际,出兵攻闽,闽军屡战屡败,八月二十四日(945 年10 月2 日),南唐攻占建州,闽主王延政投降,闽亡。王延政后于南唐保大九年(951)以安化军节度使、光山王死于饶州(今江西波阳)。
  闽亡后,闽地纷纷降唐,李仁达拒绝南唐的入朝之命,南唐因而进攻福州,李仁达即向吴越称臣求援,吴越兵进入福州抗击南唐军,后汉天福十二年(947)三月,吴越兵大败南唐军于福州城下。同年十二月,李仁达又想叛吴越再投向南唐时被杀,福州遂为吴越所有。
  后晋开运元年(944)三月,朱文进杀闽主自立为闽王后,任命黄绍颇为泉州刺史、程文纬为漳州刺史。十一月,泉州散员指挥使留从效等杀黄绍颇,迎闽宗室王继勋主持郡事,自任统军使并归附于殷国,殷即任王继勋为泉州刺史、留从效等为泉州都指挥使。留从效,永春(今属福建)人。闽亡后泉、漳等州归附南唐,南唐保大四年(946)二月,留从效迫刺史王继勋离职,自领郡务,南唐即以留从效为泉州刺史。十月,南唐漳州守将内乱,留从效举兵逐南唐守将,南唐改漳州为南州,任命留从效部将为刺史,泉、南两州实际为留从效控制。保大七年,留从效兄南州副使留从愿毒死刺史而代为刺史,南唐无力干预,遂任留从效为清源军(泉州)节度使,割据泉、南两州,置军府于泉州,后南唐封留从效为晋江王。
  楚、湖南、荆南楚国开创者马殷,鄢陵(今属河南)人。唐末为孙儒部将。孙儒南攻扬州(今属江苏)杨行密。景福元年(892)六月孙儒兵败被杀,余众推刘建峰为帅,马殷任先锋指挥使,西进湖南。乾宁元年(894)五月,袭取潭州(今湖南长沙),刘建峰自称节度留后。次年四月,唐任刘建峰为武安军(潭州)节度使,马殷任马步军都指挥使。乾宁三年正月,刘建峰遣马殷讨伐蒋勋于邵州(今邵阳)。四月,刘建峰为亲兵所杀,部属推马殷为节度留后,九月,唐任马殷为潭州刺史、判湖南军府事,马殷开始割据湖南。
  光化元年(898)三月,马殷升任武安军节度留后,后又升任节度使。时所属七州,马殷仅占潭、邵二州,随后攻占衡州(今衡阳)、永州(今属湖南)。二年,攻下道州(今道县)、连州(今广东连县)、郴州(今属湖南)。三年九月,又攻下桂州(今广西桂林),宜州(今宜山)、岩州(当在今广西境内)、柳州、象州(今属广西)相继投降。
  后梁建立,马殷臣附,开平元年(907)四月,受封为楚王。不久,又大败杨行密部将刘存于浏阳江(今湖南浏阳河),攻下岳州(今岳阳),吉州(今江西吉安)已于上年归降。二年五月,攻克朗州(今湖南常德),澧州(今澧县)、辰州(今沅陵)、叙州(今怀化)又相继归降。九月,进攻岭南,击败刘隐,夺得昭州(今广西平乐)、梧州(今属广西)、贺州(今贺县)、蒙州(今蒙山南)、龚州(今平南)、富州(今昭平)。
  开平四年六月,马殷受任为天策上将军,开天策府,设左相、右相等官。后唐灭梁,楚臣附于后唐,天成二年六月十七日(927 年7 月28 日)马殷受封为楚国王,改设左、右丞相等官职,改潭州为长沙府作首府。长兴元年(930),马殷死,子希声嗣位,以遗命恢复藩镇地位,任武安、静江(桂州)等军节度使,割据如故。三年,马希声死,弟希范继任武安、武平(朗州)节度使,应顺元年(934)正月,受封为楚王。后晋、后汉时,楚亦臣附。后汉天福十二年(947)五月,马希范死,部将假托遗命立希范同母弟希广权军府事。七月,后汉封马希广为武安军节度使、楚王。
  后汉乾祐元年(948)十二月,贺州、昭州为南汉攻占。二年八月,希广兄希萼据朗州叛乱,在进攻长沙途中战败后又逃回朗州。三年六月,马希萼再次叛乱,并向南唐称臣以求援。十二月,马希萼攻占长沙,楚王马希广被杀,马希萼自立为楚王,后受南唐封为楚王。但他当政后,报复杀戮,军政紊乱,人心离散。
  南唐保大九年(951)九月,楚都指挥使徐威等废马希萼,改立其弟马希崇为节度留后,马希萼被囚于衡山县(今属湖南)。但马希崇荒淫纵酒,人心不附。彭师嵩等又拥立马希萼为衡山王,与马希崇对抗。马希崇害怕部将叛乱,求援于南唐。南唐派边镐率军万人自袁州(今江西宜春)直奔楚首府长沙。十月十四日(11 月15 日)马希崇等投降,楚亡。马希崇、马希萼等被送往金陵(今江苏南京)。南唐任马希萼为楚王、江南西道视察使,镇洪州(今江西南昌),次年入朝被留,数年后死于金陵。马希崇被任为永泰军节度使,镇舒州(今安徽潜山),但只闲居于扬州。后周显德三年(956),后周一度攻占扬州,马希崇投奔后周,周亡入宋。
  楚国全盛时拥有今湖南全省,广西的东及东北大部,贵州东部边境及广东西北一部分。马殷统治时期,人民得到休养生息。马殷死后,马氏内部不断争权夺位,战乱不停,军政不修,终于灭亡。
  湖南割据者王逵、周行逢都是武陵(今湖南常德)人,关系密切,原任楚武平军(朗州)节度使马希萼所属静江指挥使、副使,在马希萼攻灭马希广的战争中任先锋。马希萼自立为楚王后,军政腐败,后周广顺元年(951)三月,王逵、周行逢率部众千余人从长沙逃回朗州,并大败楚追兵于朗州城下,先立马光惠为节度使。六月,改而拥立刘言为武平军节度留后,并向南唐、后周称臣,与楚抗衡。十月,南唐灭楚。二年九月,南唐征召刘言遭拒绝。刘言派王逵、周行逢等率军连克沅江、益阳、湘阴(今皆属湖南),直抵潭州城下,南唐守将边镐弃城夜逃,王逵入城,自称武安军(潭州)节度副使、权知军府事,南唐湖南守将纷纷逃走,湖南岭北地区全归刘言。三年正月,后周任刘言为武平节度使,节制武安、静江诸军事,设军府于朗州。同时任王逵为武安军节度使、周行逢为武安军节度行军司马。
  广顺三年(953)六月,王逵率军自潭州远袭朗州,俘刘言,移军府于潭州,仍臣附于后周。显德元年(954)五月,王逵又移军府于朗州,以周行逢知潭州事,以潘叔嗣为岳州(今岳阳市)团练使。后周显德三年(956),王逵奉后周世宗命,率军攻南唐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二月,潘叔嗣乘机西袭朗州,王逵还军追击,败死于朗州城外,潘叔嗣随后又为周行逢所诱杀,湖南遂归属周行逢。七月,后周任周行逢为武平节度使,节制武安、静江诸军事,设军府于朗州。周行逢当政以后留心政事,重视吏治,免除杂赋,休兵安民,生产逐步得到恢复。
  荆南创立者高季兴,原名季昌,后唐时避讳改。硖石(今河南三门峡市东南)人。早年为朱全忠养子朱友让的养子,改姓朱。唐昭宗末年,历任亲军指挥使、宋州刺史,天复三年(903)任颍州防御使,复姓高。天祐三年(906)十月,任荆南军(江陵,今属湖北)节度观察留后,遂据有荆南。
  后梁代唐,即任高季昌为荆南节度使。荆南为四战之地,属州皆为附近割据势力侵夺,仅剩江陵一府,也是凋敝残破,高季昌招集流民,保境兴复。后梁乾化二年(912)太祖朱晃被杀后,政事日非,高季昌遂割据江陵,后梁无力过问,次年八月,封高季昌为渤海王。此后高氏历代割据者均受任为荆南节度使,故高氏政权史称荆南。
  后唐于同光元年(923)十月灭后梁,高季昌避唐讳改名季兴,入朝以示臣服,几乎被庄宗扣留于洛阳,高季兴星夜奔回江陵,并修城聚粮以防后唐进攻。二年三月,受封为南平王,荆南因而亦称南平。
  后唐同光三年九月,后唐攻前蜀,以高季兴为东南面行营都招讨使,攻取被前蜀占领的夔(今重庆奉节)、忠(今重庆忠县)、万(今重庆万县)、归(今湖北兴山南归州镇)、峡(今宜昌)五州地作为荆南属地。高季兴率水军溯江西上,但为蜀将张武所败,寸土未得。前蜀亡后,高季兴仍提出上述诸地归属荆南,庄宗已同意,但未及下诏而死。天成元年(926)六月,高季兴再次提出这一要求,明宗新即位,不得已而同意,但后唐仍任命夔、忠、万三州官吏。二年三月,高季兴要求三州官吏由他任命,并袭取夔州。又夺取后唐沿江而下途经荆南转送洛阳的(原前蜀的)大量财物,导致后唐出兵进攻荆南。后唐军虽攻到江陵城下,却因久雨缺粮,加上疫病流行,只得于五月退兵。但沿江而下的后唐军,六月间大败荆南水军于江中,三州复归后唐,荆南只夺得归、峡两州。此前,楚王马殷派使臣到后唐朝贡后带回所赐的骏马、美人等,途经荆南时也为高季兴所截留,引起天成三年(吴乾贞二年,928)二月楚军的进攻,刘郎洑(今石首境内)水战,荆南大败,在楚军进逼江陵时,荆南请和,归还所截留的人马。六月,荆南臣附于吴,受封为秦王。十二月,高季兴死,子从诲嗣,受吴任为荆南节度使。后唐天成四年,荆南向后唐进赎罪银以求臣附,又受后唐任为荆南节度使,后又受封为渤海王,进封南平王。后唐明宗还追封高季兴为楚王,荆南又属三楚之地,故亦称荆南为北楚,以别于楚王马氏。
  后晋建立,荆南臣附。天福六年(941),后晋山南东道(襄州,今湖北襄樊市襄阳)节度使安重进叛晋,高从诲奉命出兵助攻,安重进败亡后,即要求将郢州(今钟祥)归属荆南而未成。后汉高祖刘知远起兵太原时,高从诲奉表劝进,又请将郢州归属荆南,刘知远口头允诺。后汉天福十二年(南唐保大五年、后蜀广政十年,947)六月,高从诲再次提出这一要求时遭拒绝,遂与后汉断绝关系,并于八月乘后汉主力北上攻打杜重威时,出兵进攻襄州、郢州,均被后汉守将击败,荆南转而臣附于南唐、后蜀。此后北方商人不再南来荆南,影响其经济繁荣,又于乾祐元年(948)六月向后汉谢罪后臣附。荆南地小势弱,虽偶与邻境有战事,但基本上保境自立,不仅向中原皇朝称臣,还向南方诸称帝的后蜀、南唐、南汉等国,无不表示臣附,甚至对弱小的闽国也表示臣附,以满足称帝者臣属他国的欲望,荆南则以此获取赐予的金银及物品,甚至夺取他国之间的贡赐物品,受到对方质问或发兵讨伐,随即归还抢夺的物品,诸国对荆南高从诲这种无赖行为很为鄙视,“故诸国皆目为高赖子”①。更重要的因素是荆南与各国基本上保持和平友好关系,因而成为交通贸易的枢纽,促使荆南地区的经济繁荣。南方相邻诸国也以荆南作为缓冲地区,不愿看到荆南被他国吞并,这也是弱小的荆南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
  后汉乾祐元年十月,南平王高从诲病死,子高保融嗣为荆南节度使,后累封为南平王,但委政于其弟高保勗,后亦臣附于后周。
  南汉、北汉南汉创始者刘隐,祖籍上蔡(今属河南),祖父刘安仁迁居泉州(今属福建),父刘廉唐末任封州(今广东封开南)刺史,刘廉死,刘隐继任刺史。乾宁三年(896),广州(今属广东)将领卢琚、谭弘玘率军抗拒清海军(广州)节度使薛王李知柔赴任。刘隐袭杀谭弘玘于端州(今肇庆),并袭取广州,斩卢琚,迎李知柔到任,刘隐被任为行军司马。光化元年(898),刘隐又战胜昭州(今广西平乐)刺史曾衮与广州的内应将领王瓌于广州城下,进① 《新五代史》卷69《高从诲世家》。
  一步巩固了在广州的势力,后升任节度副使。天复元年(901)十二月,继任节度使徐彦若死时,遗表推荐刘隐为权节度留后,刘隐遂据有广州及岭南东道(除连州——今广东连县被楚占有外),此后即无节度使到任。刘隐依附朱全忠,天祐元年(904)被任为清海军节度使。
  后梁建立,刘隐臣附,开平元年(907)受封为大彭王,三年改封南平王,四年进封南海王,乾化元年(911)三月死。弟刘涉继任节度使,刘涉初名岩,至此又复名岩,后袭封为南海王。除柳州、象州、梧州(今皆属广西)、昭州(今平乐)、桂州(今桂林)、贺州(今贺县)、宜州(今宜山)被楚占有外,岭南西道也被刘隐、刘岩占领。
  后梁贞明三年八月十六日(917 年9 月5 日),刘岩称帝(刘岩后改名龚、),国号大越,建元乾亨,次年十一月改国号汉,史称南汉,是为南汉高祖,改广州为兴王府作都城。
  南汉大有元年(928)三月,击败楚军于封州,此后楚汉边境相对平静。
  三年九月,南汉攻占交州(今越南河内),俘静海军节度使曲承美,遂据有交州,次年爱州(今清化)将领杨廷艺攻占交州并击败南汉援军。十一年十月,交州内乱,节度使皎公羡求救于南汉。南汉想乘机重新占有交州,为已占有交州的吴权所败,从此放弃了占领交州的企图。
  十五年四月,南汉高祖刘死,子弘度即位,更名玢,是为南汉殇帝。
  高祖后期穷奢极欲,宦官专政,昏乱残暴,殇帝即位后不仅没有革新更化,反而更为荒淫无度,醉生梦死。各地人民早已纷纷起义反抗腐败统治,张遇贤原是博罗县(今属广东)的小吏,其时起义军正群龙无首,遂于光天元年(后晋天福七年,942)七月,拥立张遇贤为中天八国王,建元永乐,意在统一当时分裂的诸国,使广大人民生活于长久和平康乐的社会中。殇帝派其弟越王弘昌、循王弘杲统大军前往镇压,钱帛馆之战被起义军打得大败后逃回。十月,起义军攻占循州(今龙川西),杀死刺史刘传。应乾元年(南唐保大元年,943)七月,为南汉将领万景忻所败,张遇贤遂率起义军度岭北上,进入南唐境内,攻虔州(今江西赣州)未下,又退回南汉循州北白云洞,指挥起义军作战,次年十月为南唐军越境镇压。
  同年三月,殇帝刘玢为其弟弘熙所谋杀。弘熙即位,更名晟,是为南汉中宗,以刑杀立威,诸弟相继被杀。乾和六年(后汉乾祐元年,948)十二月,南汉乘楚内乱,派吴珣等攻占楚贺州,并大败楚援军于贺州城下,继又攻占昭州。九年(南唐保大九年)十月,南汉又乘南唐灭楚之机,出兵攻占桂州,继又攻占宜、连、梧等岭南诸州。十二月,南汉军大败南唐军于义章(今湖南宜章),攻占郴州(今属湖南)。不久,又先后击败南唐进攻桂州及湖南王逵进攻郴州的军队,巩固了北境的统治。十二年(后周显德元年,954)正月,交州统治者吴昌文臣附于南汉。十六年(后周显德五年)八月,刘晟病死,长子刘继兴即位,更名■,是为后主,更为昏庸荒淫。
  南汉全盛时,有今广东、广西、海南,以及湖南南部一部分。南汉统治腐败,税役繁重,宠信宦官宫女,荒淫无度,在割据诸国中最为腐败,由于地处南疆,远离中原,得以偏安于一隅。
  北汉建立者刘崇是后汉高祖刘知远之弟,后晋时刘知远任河东(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节度使,刘崇任河东马步军都指挥使,后汉建立后任太原尹、北京留守、河东节度使。
  后周广顺元年正月十六日(951 年2 月24 日),刘崇于太原登上皇位,改名■,国号仍为汉,仍用后汉乾祐年号,史称北汉,是为北汉世祖,依附辽朝,对辽世宗自称侄皇帝,同年六月受辽册封为汉帝。宋人亦称北汉为东汉。
  后周太祖代汉时杀刘崇之子刘赟,遂成世仇。北汉刚建立,即于二月进攻后周的晋州(今临汾)、隰州(今隰县),相继败归。臣附辽朝后,十月,汉辽联军南出阴地关(今灵石南关)进攻晋州,后周派王峻率大军救援,大败汉辽联军于晋州北霍邑(今霍县)。此后北汉以守为主,但仍不时侵扰后周边境。
  乾祐七年(后周显德元年,954)正月,后周太祖病死,世宗新即位,北汉认为有机可乘,再次联合辽军大举攻周。三月的高平(今属山西)之战,北汉军又大败,北汉帝刘■仅率百余骑逃回太原。五月,后周军乘胜进围太原,北汉州、县纷纷降周,但因久雨成灾,周军疫病流行而退兵,北汉帝刘■因国势衰弱而忧愤成疾,于十一月病死。子刘承钧即位,改为单名钧,是为北汉睿宗,对辽穆宗自称男,是又一个儿皇帝。
  第三节契丹的崛起建国前的契丹族契丹族是我国北方古老的民族,关于族源,传说“有男子乘白马浮土河(今内蒙古老哈河)而下,复有一妇人乘小车驾灰色之牛,浮潢河(今西拉木伦河)而下,遇于木叶之山,顾合流之水,与为夫妇,此其始祖也,是生八子,各居分地,号八部落”①。主要活动在上述两河流域。
  “契丹”之名文献记载最早见于《魏书·契丹传》,契丹族与相邻的库莫奚(奚族)同从鲜卑族宇文部中分离出来。北魏太祖拓跋珪在登国三年(388)征讨库莫奚族的同时或稍后,契丹族也受到打击,遂和库莫奚族分别活动。契丹族分为悉万丹、何大何、伏弗郁、羽陵、日连、匹黎尔、吐六于、羽真侯等部八个部落,史称古八部,过着游牧生活,各部落与北魏建立朝贡关系。
  契丹族日益兴盛,并向南发展。北齐文宣帝高洋于天保四年(553)亲率大军攻击南下的契丹部落,俘获10 余万人、数十万头牲畜。契丹部族损失惨重,后又受到突厥的侵扰,因而“部落离散,非复古八部矣”②。隋初又分别臣附于隋朝与突厥,逐渐得到恢复,游牧于辽西地区,诸部落平时各自“逐寒暑,随水草畜牧。
  有征伐,则酋帅相与议之,兴兵动众合符契”,有时还“诸部相攻击,久不止”①,说明当时还没有建立部落联盟,只是在对外作战期间才统一行动。大业元年(605),契丹族南下营州(今辽宁朝阳)地区时,又遭到在隋将主使下突厥的袭击,4 万人被俘,再次受到重创。
  面对新的严峻形势,以大贺氏为首的部落联盟,重新划分为达稽、纥便、独活、芬问(一作芬阿)、突便、芮奚、坠斤、伏等新的八个部落,史称大贺氏八部。初期的联盟首领权力还不大,主要权力集中在部落联盟会议,“若有征发,诸部皆需议合,不得独举。猎则别部,战则同行”②。唐初向唐朝朝贡,贞观十九年(645),契丹族首领窟哥受封为左武卫将军。贞观二十二年,契丹诸部归附唐朝,唐设松漠都督府(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南),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被任为左领军将军兼都督,封毋极县男③,赐姓李,下设九州,一部一州,其中伏部分为二州,各部落酋长任刺史。万岁通天元年(696),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李尽忠反唐,自称无上可汗,这是历史文献首次记载契丹族首领称为可汗。
  唐中叶,契丹族内乱,开元十八年(730),大贺氏最后一位部落联盟首①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首《契丹国初兴本末》。木叶山当在今内蒙古开鲁西南老哈河与西拉木伦河会合处附近。
  ② 《辽史》卷32《营卫志》中《部族》上。
  ① 《隋书》卷84《契丹传》。
  ② 《旧唐书》卷199 下《契丹传》。
  ③ 新旧《唐书·契丹传》皆作“无极县男”,按《唐会要》卷71《州县改置》下,“毋极县,万岁通天元年改为无极县”。《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作:“万岁通天二年改毋字为无。”即毋极县改为无极县在公元696 年或697 年。所以,公元648 年受封时应为毋极县男。
  领李邵固被部属可突于所杀,大贺氏时期结束,契丹族的原始社会也逐渐解体。
  可突于立遥辇氏的首领屈列为洼可汗,契丹族已重新划分为但利皆、乙室活、实(一作室)活、纳尾、频没、纳(一作内)会鸡、集解、奚嗢等八个部落,史称遥辇氏前八部。
  洼可汗是遥辇氏部落联盟的第一任首领,但统治还不稳固,开元二十二年,洼可汗与可突于同时被杀。其后不久,辽的始祖雅里拥立遥辇氏迪辇祖里为阻午可汗,天宝四载(745)初降唐,唐赐姓名李怀节(一作秀),封崇顺王,任松漠都督,其后由于安禄山的挑衅而反唐,依附回纥。当时契丹部落衰败,雅里协助阻午可汗将契丹族的主体部分重新划分为迭剌、乙室、品、楮特、乌隗、涅剌、突吕不、突举(亦作突规、谛居)等八部,史称遥辇氏后八部。会昌二年(842),唐破回纥,契丹重又归附唐朝。
  契丹旧制,部落联盟首领可汗及八部酋长夷离堇(也称大人,后称大王),每三年推选一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契丹社会逐渐进入奴隶制社会,这种三年一代的旧制也逐渐遭到破坏。
  辽(契丹)朝的建立唐末国势衰微,契丹族日益强盛,自选剌部夷离堇、辽的始祖耶律雅里拥立遥辇氏阻午可汗以后,掌握了遥辇氏部落联盟的大权,迭剌部也成为遥辇氏后八部中最强大的部落。其子孙不仅相继担任本部夷离堇,也一直掌握着遥辇氏部落联盟的大权。天复元年(901),遥辇氏最后一任可汗痕德堇可汗开始当政时,耶律阿保机也担任迭剌部夷离堇。他在此之前已经屡立战功,当年又连破室韦、奚诸部,随后又被任为总理军政事务的大迭烈府(部)夷离堇。次年攻掠河东、代北,第三年讨伐女真,又劫掠河东、蓟北,契丹日益强大,阿保机也升任为最高官职于越,总知军国事,成为遥辇氏痕德堇可汗手下的实际掌权者。此后阿保机又击败唐刘仁恭军,大破室韦,声威大震。天祐二年(905),他与唐河东节度使、割据河东并与朱全忠争夺天下的晋王李克用结盟。次年,积极进行篡位的梁王朱全忠,也派使臣与阿保机互聘,阿保机的声望日益高涨,超越了遥辇氏的痕德堇可汗。阿保机在南征北战中俘掠了大量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人民为奴隶,罪犯家属也常被降为奴隶,契丹的奴隶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反映在政治制度上,部落里的许多官职早已逐渐成为某些家族的世职,接着阿保机破坏了八部酋长三年受代一次的规定而拒绝受代。天祐三年十二月,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及日益增高的声望,八部酋长会议罢免了“不任事”的遥辇氏痕德堇可汗,推选实际掌权的耶律阿保机为新可汗。天祐四年正月十三日(907 年2 月27 日),正式举行即位仪式,从而开始了耶律氏契丹时期。同年四月,朱全忠灭唐建立后梁王朝。耶律阿保机担任契丹可汗后,继续扩展势力,逐渐建立与完善契丹的政治制度,以契丹制(国制)统治契丹及其他北方少数民族。并吸收汉族文化制度,发展农垦,建立州县,以汉制统治汉人,迅速向封建制过渡。
  后梁贞明二年二月初一日(916 年3 月7 日),契丹可汗耶律阿保机终于抛弃每三年由八部酋长推选的制度,在“总国事”耶律曷鲁率百官的推戴下,登上皇帝宝座,是为辽太祖。以部族名契丹为国号(为便于行文,通称为辽),建元神册,随后立长子耶律倍为太子,建立长子继承制。神册三年(918),修建都城,称为皇都(太宗时改称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北为皇宫,南为汉城,设有交易市场。
  天赞五年(926)正月,攻灭契丹族的世仇、粟末靺鞨为主建立的渤海国,把辽的东方国界扩至今日本海、鄂霍次克海,东北至今外兴安岭。为了庆贺胜利,二月即改当年为天显元年,随即将人口300 万、地“方五千里”的原渤海国,改名东丹国,作为契丹的封国,任命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史称东丹王。改原渤海国首都忽汗城(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宁安西南)名为天福城,作为首府,建有自己的年号,官员设置仍沿用汉制(参用唐制的原渤海制),每年贡布15 万匹、马千匹。
  辽对燕云地区统治的确立与统治中原企图的失败唐末后梁初,刘仁恭、刘守光父子割据幽州时,契丹帝耶律阿保机已多次侵扰幽州。后梁乾化三年(913)冬,晋王李存勗攻灭刘守光并占领幽州。神册二年(917)二月,契丹接纳晋的新州(今河北涿鹿)叛将卢文进。三月,亲率大军进攻幽州,日夜围攻,自三月初至六月末,晋名将周德威始终积极防守,时值盛暑,加上连日大雨,到处积水,耶律阿保机在攻取无望的情况下北归避暑,留心腹重臣于越耶律曷鲁统军长期围困幽州,八月下旬晋名将李嗣源大败围城的辽军,耶律曷鲁只得撤围北归。
  神册六年(后梁龙德元年,921)夏、秋,镇州(今河北正定)张文礼、定州(今属河北)王处直,名义上虽然降附于晋,暗中却相继求援于辽。十月,晋的新州守将王郁(王处直子)叛降于辽。耶律阿保机再次亲率大军南侵,未能攻取幽州,遂转师南下,攻占涿州(今属河北),并继续南下,在晋王李存勗亲自率军抗击下,辽军兵败北归。
  天赞二年(后梁龙德三年,923)春,耶律阿保机派次子、新任天下兵马大元帅耶律德光(尧骨)率军进攻幽州。正忙于登基当皇帝的晋王李存勗,立即派名将李存审带病赶往幽州备敌。四月,在幽州攻防战斗激烈进行之际,晋王李存勗按计划在魏州(今大名东北)建立后唐。耶律德光久攻幽州不下,转师南侵,虽然攻占曲阳(今曲阳西)、北平(今完县东南)等地,但幽州仍在坚守,契丹军遂于当年五月退兵北返。
  后唐于当年十月灭后梁,次年正月契丹军再次南侵幽州地区,在后唐守将李存审、援军李嗣源的抗击下被迫退兵。
  契丹对幽州地区志在必得,在屡攻未得的情况下,耶律阿保机还曾以安置卢文进的名义,“恃其强盛,遣使就帝(后唐庄宗)求幽州”。随后进行的东灭渤海国,也有“契丹主(辽太祖)谋入寇(后唐),恐勃海掎其后”的因素①。
  天赞五年(后唐同光四年,926)四月,后唐庄宗死于内乱,明宗李嗣源即位后派姚坤使辽。六月,耶律阿保机接见姚坤时说:“若与我大河之北,吾不复南侵矣!”其后又说:“河北恐难得,得镇、定、幽亦可也。”最后说:“尔先复命,我续将马万骑到幽、镇以南,与尔家天子面为盟约,我要幽州,令汉儿把捉,更不复侵入汉界。”②契丹帝在多次军事进攻未能达到目① 《资治通鉴》卷273,同光二年七月。
  ② 《资治通鉴》卷275,天成元年七月壬申;《旧五代史》卷137《契丹传》。的后,想利用后唐庄宗去世、明宗继位后形势不稳之际,以外交加军事压力达到占领幽州地区的目的。七月,耶律阿保机因病逝世。
  契丹耶律阿保机的死,引发了以太子耶律倍为代表、倾向封建化吸收汉文化的一部分契丹贵族,与皇后述律平(月理朵)和兵马大元帅耶律德光(尧骨)为首、维护与发展奴隶制的大部分贵族之间的矛盾。耶律阿保机病死时,太子耶律倍远在东丹国首府天福城,次子耶律德光也远在铁州(今辽宁盖县东北),皇后述律平称制执政,耶律德光得讯后立即奔归,三日后耶律倍才赶到。述律太后在太祖逝世后,立即利用殉葬风俗杀死太祖亲信,“前后所杀者以百数”①,述律太后在继续执政一年多之后的十一月,按照她的意志改由次子耶律德光继承皇位的时机已经成熟,太子耶律倍不得已而顺从述律后的意志,违心地与其他大臣拥立其弟耶律德光为帝,是为辽太宗。
  天显三年(后唐天成三年,928)三月,耶律德光即位还不到半年,即接纳后唐义成军节度使王都的叛降,并派契丹军前往定州(今属河北)援助王都以抗后唐。后唐将领王晏球大败契丹与王都的联军于嘉山(今定州西北),追杀至定州城门。继而又大败契丹援军于唐河(今定州城北)北,追击至易州(今易县)。
  同年十一月,耶律德光亲率大军进攻后唐以报败军之耻。但是,当时最大的隐患是前皇位继承人耶律倍及其半独立的东丹国,因而当后唐为了安定内部的需要,遣使通好时,耶律德光遂与后唐通和并立即回师。
  东丹王耶律倍自太祖去世后,为了减少耶律德光的猜疑,长期住在都城(上京)。但是耶律德光还是不放心,考虑到东丹国首府天福城远处东北千里之外,不易控制,遂下诏迁原天福城居民至距都城较近的东平郡,并升为南京(今辽宁辽阳),作为东丹国的新首府,耶律倍回归新首府后,耶律德光又设置卫士监视其行动。
  天显五年(后唐长兴元年,930),耶律德光又立弟耶律李胡为皇太弟兼天下兵马大元帅,这一方面是为了讨述律太后的欢心,同时也确定了新的皇位继承人,进一步削弱耶律倍的势力,终于迫使耶律倍于同年十一月,由东丹国经海道逃往后唐,耶律德光随即设中台省于南京,以治理东丹国地区。其时后唐明宗在位,国势强盛,两国边境相安无事。天显八年(后唐长兴四年)十一月,后唐明宗逝世后,契丹即不断出兵南侵,但主要还是以俘掠人民为奴隶的“捉生”为主。
  天显十一年(后唐清泰三年,936)七月,后唐河东节度使石敬瑭遣使降契丹并请出兵以抗后唐。八月,耶律德光率军南下。九月,自雁门(今山西代县)抵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契丹在大败后唐军之后,于同年十一月十二日(11 月28 日),册立石敬瑭为晋帝,并定为“父子之邦”。从此,石敬瑭称比他小10 岁的耶律德光为父皇帝,耶律德光也要石敬瑭自称为儿皇帝。后晋除岁贡帛30 万匹外,还将幽(今北京)、蓟(今天津蓟县)、瀛(今河北河间)、莫(今任丘北)、涿(今属河北)、檀(今北京密云)、顺(今顺义)、新(今河北涿鹿)、妫(今怀来东南)、儒(今北京延庆)、武(今山西神池)、云(今山西大同)、应(今应县)、寰(今朔州东北)、朔(今属山西)、蔚(今河北蔚县西南)等16 州割给契丹,是为幽蓟十六州,宋代及以后习称燕云十六州。不仅耶律德光一直想占有的幽州地区,此时终于由① 《契丹国志》卷1《太祖纪》。
  儿皇帝石敬瑭双手奉上,而且还加奉了云州地区。
  耶律德光自天显二年即位后一直延用太祖的天显年号,天显十三年十一月,在接受后晋所上的尊号及正式奉献幽蓟十六州后,即改当年为会同元年(后晋天福三年,938),并定都城皇都为上京临潢府,升幽州为南京幽都府,改原南京为东京辽阳府,合称三京。又对官制进行了部分改革与调整,允许契丹人担任汉官者与汉人通婚。
  后晋高祖石敬瑭对契丹帝称臣、称子、割让幽蓟十六州之初,即遭到臣下的反对,会同五年(后晋天福七年,942)五月,石敬瑭去世,少帝即位,对契丹的态度有所变化,上表只称孙皇帝而不称臣,引起契丹帝的不满,终于引发了次年十二月开始的历时五年的灭晋之战。契丹帝多次亲征,虽攻城略地,但后晋君臣全力抗击,也曾多次击败辽军。会同九年(后晋开运三年,946)十二月初,后晋主将杜威(杜重威)在小败之后即暗中谋降,契丹帝以杜威当傀儡皇帝为诱饵,诱使杜威率20 万晋军投降,辽军遂长驱南下占领后晋都城东京开封(今属河南),后晋亡。契丹帝于次年正月初一进入开封,随后发兵押送后晋少帝赴契丹,后又废东京开封府为汴州。
  二月初一(947 年2 月24 日),改契丹国号为辽,改年号为大同,升镇州(今河北正定)为中京,以赵延寿为中京留守,表明了辽太宗直接统治中原的意图。但是,原后晋北京留守、河东节度使刘知远随后即帝位于太原,直接与辽对抗。辽太宗也任命耿崇美、高唐英、崔延勋分任昭义军(今山西长治)、昭德军(今河南安阳)、河阳军(今孟县南)节度使,以控扼河东。辽太宗纵兵“打草谷”进行劫掠,各地人民纷纷起兵反抗,辽太宗随即作北归的准备,任命后族萧翰为宣武军(今开封)节度使镇守中原。四月,辽太宗率部属及后晋降臣北返,并准备日后平定各地,讨伐河东。然而,同月下旬,辽太宗病死于北归途中的栾城(今属河北)。不久,原后晋地区为后汉占有,辽太宗统治中原的企图终于落空。
  新旧势力的斗争与皇位更迭契丹对渤海国的占领,特别是儿皇帝石敬瑭奉献幽蓟十六州后,大大增加了契丹的封建化因素,东丹王耶律倍,尤其是耶律德光在灭后晋前后对汉文化的吸收,也促进了封建化进程,但是固有的奴隶制势力还十分强大,他们竭力维护奴隶主利益,两种势力通过争夺皇位进行着斗争。太子东丹王耶律倍的被迫避让,述律太后通过立次子耶律德光为帝斗争的胜利,反映了封建化势力的第一次失败。但是,耶律德光在继承皇位后推行南侵及逐渐封建化的政策,却遭到了述律太后的反对,辽太宗之死引起了又一场帝位之争。前太子东丹王耶律倍在出逃后唐时,王妃萧氏及子耶律阮(兀欲)仍留在东丹国,耶律阮后随耶律德光南侵,并于灭后晋后即受封为永康王,当辽太宗死于北归途中时正在军中。从征的辽军将领大多拥护辽太宗的现行政策,同时害怕述律太后在辽太宗继承皇位时诛杀异己势力做法的重演,掌握实力的北院大王耶律洼与南院大王耶律吼,反对述律太后扶立其少子李胡,定策拥立永康王耶律阮。耶律阮则考虑到辽太宗所立的皇太弟耶律李胡,以及辽太宗长子耶律璟(述律)的存在,他们都会得到以述律太后为首的守旧势力的支持,因而犹豫不决,即找担任宿卫的耶律安博商议。耶律安博的父亲耶律迭里,就是因为当初反对述律太后立辽太宗,坚持辽太祖所定的嫡长继承制,拥立太子、东丹王耶律倍,被述律太后杀害。耶律安博此时不仅支持并帮助耶律阮坚定继承皇位的决心,而且传播皇太弟耶律李胡已死的谣言,借以坚定北归将士拥立耶律阮的信念。他又作为耶律阮的代表与耶律洼、耶律吼商议对策。他们以辽太宗曾想立耶律阮为继承人作托辞,即于辽太宗死后的次日,拥立耶律阮即帝位于北归途中的镇州,是为辽世宗。
  耶律阮之立违反了述律太后要立少子耶律李胡为帝的意志,她即派耶律李胡率军南下攻击,但为辽世宗的前锋军所打败,述律太后又亲率大军与耶律李胡军会师于潢河(今西拉木伦河)横渡的北岸,和已抵达南岸的辽世宗大军隔河对峙,一场大战即将爆发。辽世宗上书述律太后以求和平解决冲突,述律太后与惕隐耶律屋质商议对策,耶律屋质劝述律太后承认既成事实以避免互相屠杀,在和谈过程中,辽世宗质问述律太后当初耶律倍当立而改立辽太宗为帝之事,并说明自己作为耶律倍之子而当皇帝是应该的。述律太后虽然推说她扶立辽太宗为帝是辽太祖的遗旨,但与述律太后一起参与和谈的耶律屋质却指出当初立辽太宗为帝,是“太后牵于偏爱,托先帝遗命,妄授神器”,并以“礼有世嫡,不传诸弟,昔嗣圣(太宗)之立,尚以为非”①,驳斥了耶律李胡想以弟继兄为帝的意图。述律太后不得已同意辽世宗为帝,横渡和议反映了契丹族封建化的进程,长子继承制在理论上已为契丹贵族所接受并开始付诸实践。世宗随后又追谥其父耶律倍为让国皇帝,以示世宗继位的正统性。然而守旧势力仍不断企图推翻辽世宗的统治,辽世宗在镇压内部叛乱后,又遣将乃至亲自率军攻掠后汉的河北地区,这时中原政局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天禄五年(后周广顺元年,951)正月,郭威取代后汉建立后周政权。同月,后汉宗室、北京留守刘崇也即帝位于太原,割据河东地区,建立北汉政权,并依附辽朝,自称侄皇帝。
  天禄五年(北汉乾祐四年)九月,北汉向辽求援,辽世宗亲自率军南下,到达归化州(今河北宣化)时,祭祀其父耶律倍,宴后酒醉,为耶律察割所害,又一次皇位更迭事件摆在辽朝贵族面前。这时辽太宗长子耶律璟(述律)随行在军中,耶律屋质等又拥立耶律璟为帝,是为辽穆宗。辽穆宗即位后,北汉多次求援,辽穆宗只是派兵遣将,并不亲自出征,这是因为他忙于排斥异己,将当初拥立辽世宗及辽世宗亲信的大臣置于闲地。另一方面是镇压不断发生的谋反事件,为首的人物既有辽世宗之弟耶律娄国,也有辽太宗弟耶律李胡之子耶律宛和耶律喜隐,甚至还有辽穆宗自己的二弟耶律罨撒葛、四弟耶律敌烈。不仅发生了那么多的皇室谋反事件,加上辽穆宗游猎无度,歌舞狂饮,通宵达旦,白日睡眠,从不认真处理国事,被辽人称为“睡王”,而且喜怒无常,滥杀无辜,以致亲信近臣们也人人恐惧,辽朝因而国势中衰。当应历四年(后周显德元年,954)二月,应北汉世祖刘崇的请求,辽穆宗派大将耶律敌禄率辽军南下,企图乘后周太祖新死,后周世宗刚即位之际,辽汉联合消灭后周,但遇到的却是雄才大略的后周世宗,三月的高平之战,辽汉联军败归。应历九年(后周显德六年)初,后周世宗开始攻辽,志在夺取后晋割给辽朝的燕云地区。四月中旬,后周世宗亲率大军进入辽境,辽莫州、瀛州及益津关(今河北霸州)、瓦桥关(今雄县西南)、淤口关(今霸州东)守将,纷纷迎降,周军又攻占易州(今易县),辽南京(今北京)留守萧思温惊惶失措,南京居民纷纷逃入西山,萧思温只得要求辽穆宗亲征抵① 《辽史》卷77《耶律屋质传》。
  御,当辽穆宗于五月中旬末赶到南京时,后周世宗已因病回开封(今属河南),退兵前又对新占领区作好了防务安排。辽穆帝无心南下夺回被后周占领的地区,辽与后周的边界遂北移至今霸州、雄县以北的白沟河(大体相当于今海河、永定河、北拒马河)为界。
  辽穆宗依然醉生梦死,甚至“昼夜酣饮者九日”①,而谋反的事件也仍不断发生,这时南边的北周已为赵宋皇朝所代替,由于宋皇朝采取先南后北的战略,虽也进攻北汉,但对辽采取防御政策,辽宋处于相对平静的状态。然而,辽北方的乌古部,大、小黄室韦部又先后叛乱,经过连年征讨、损兵折将之后才得以平定。辽穆宗依然花天酒地,游猎无度,晚年甚至连饮二十日而不理朝政,经常是乘醉赏罚,甚至多次在醉后随意杀人,终于在应历十九年(969),二月,游猎至怀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一天晚上酒醉之后为近侍所杀。辽朝又面临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非正常的皇位继承。
  ① 《辽史》卷6《穆宗纪》上。
  附表一:五代世系表(907—960)
  一、后梁(907—923)
  (一)太祖朱温(晃) (二)朱友珪三末帝均王瑱友贞( ) ( ) ( )ìí.二、后唐(923—936)
  李克用一庄宗李存勗二明宗李嗣源三闵帝李从厚四废帝潞王李从珂明宗养子克用养子( )( )( )( ) ( ) ( )( )ìí.ìí .. .三、后晋(936—947)
  臬捩鸡石敬儒——(二)出帝(齐王)石重贵(一)高祖石敬瑭ìí.四、后汉(947—950)
  (一)高祖刘知远——(二)隐帝刘承祐五、后周(951—960)
  (一)太祖郭威——(二)世宗柴荣(太祖养子)——(三)恭帝柴宗训表二:十国世系表一、吴(892—937)
  (一)太祖杨行密(二)烈祖杨渥(三)高祖杨隆演(四)睿帝杨溥ìí .. .二、南唐(937—975)
  三、吴越(893—978)
  (一)武肃王钱镠——(二)文穆王钱元瓘(三)忠献王钱弘佐(四)忠逊王钱弘倧(五)忠懿王钱弘俶ìí .. .四、楚(896—951)
  (一)武穆王马殷(二)衡阳王马希声(三)文昭王马希范(四)废王马希广(五)恭孝王马希萼(后被奉为衡山王)
  (六)马希崇ì í .....五、闽(892—946)
  ( )( )一王潮二太祖王审知(三)嗣王王延翰(四)惠宗王延钧(鏻)—(五)康宗王昶(继鹏)
  (六)景宗王延羲(曦)
  (七)天德帝王延政ìí .. .ì í .......六、南汉(905—971)
  刘谦一烈宗刘隐二高祖刘岩 (三)殇帝刘玢(四)中宗刘晟—(五)后主刘■( )( ) ( )ìí.ìí .. .七、前蜀(891—925)
  (一)高祖王建——(二)后主王衍八、后蜀(925—965)
  (一)高祖孟知祥——(二)后主孟昶九、荆南(南平)(907—963)
  十、北汉(951—979)
  (一)世祖刘崇(■)——(二)睿宗刘承钧(钧)
  (三)少主刘继恩(承钧养子)
  (四)英武帝刘继元继恩同母弟,(承钧养子)
  ì í.....第二章辽的发展与灭亡第一节景宗中兴与初期的辽宋战争景宗中兴辽世宗于天禄五年(951)遇害时,其子耶律贤年仅4 岁。辽穆宗耶律璟末年,耶律贤已长大成人,与韩匡嗣、女里、耶律贤适等过从甚密,对穆宗的败政,时加评论讥讽,但为了避祸,韬光养晦,等待时机。应历十九年(969)二月,穆宗遇害于怀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时任飞龙使的女里立即自怀州奔赴都城上京临潢府(今巴林左旗)耶律贤处,并调集禁兵进行保卫。曾任南京留守、参与朝政的萧思温“总汉军事”的高勋与女里,次日清晨率甲骑拥护耶律贤从上京赶至怀州,并随即继位为帝,是为辽景宗。从此,原太子东丹王耶律倍一系确立了在辽朝帝位继承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辽太宗一系自辽穆宗被刺后终于被排斥出帝位继承系列。
  辽景宗即位后不久,即娶因定策功晋升为北院枢密使兼北府宰相的萧思温之女萧绰(燕燕)为妃,同年五月又立为皇后。萧皇后辅佐景宗中兴,后来成为中国历史中重要的政治人物。
  辽景宗承穆宗衰乱之余,励精图治,任人不疑,信赏必罚,而且更多地任用汉人为官,因而更多地吸收了汉人的统治经验。早年投靠辽朝的汉人高勋、郭袭、室昉、韩匡嗣及其子韩德让等,先后得到重用。辽景宗内任萧思温、高勋、耶律贤适,外用耶律斜轸、耶律沙、耶律休哥、韩匡嗣、韩德让,虽仍有反叛事件,但数量很少且都很快平定,与穆宗时期相比,总的来说内部稳定、政治清明、将相协和,牧业兴旺,农业丰收,辽朝开始中兴。史称:“景宗之世,人望中兴,岂其勤心庶绩而然,..亦由群臣多贤,左右弼谐之力也。”①辽初对宋的战略辽从建国之日起,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与北宋争夺中原地区的征战。保宁十一年(宋太平兴国四年,979)正月,宋太宗出兵进攻北汉,辽景宗遣使质问,得到的回答是:“河东逆命,所当问罪,若北朝不援,和约如旧,不然则战。”②辽随即在派遣耶律沙、冀王耶律敌烈、耶律斜轸等率军相继南下援北汉的同时,派耶律奚底、耶律撒合率军防守南京(幽都府,今北京)。三月,耶律敌烈率先锋军在后军未到的情况,间道由白马岭(今山西盂县北)渡涧西进,为宋将郭进大败于石岭关(今沂州南)南,耶律敌烈等战死,从而切断了辽援。五月,北汉为宋所灭。六月,宋太宗乘胜率军转攻辽南京。辽增戍南京的耶律奚底、耶律撒合等率军阻击于北郊沙河,战败后撤往清河,宋军遂围辽南京。辽南京在权知南京留守事韩德让、新到的援军权南京马步军都指挥使耶律学古等防守下,宋军久攻不下。七月初,耶律沙、耶律休哥、① 《辽史》卷79《传论》。
  ② 《辽史》卷9《景宗纪》下。
  耶律斜轸等大败宋军于高梁河(今北京西直门外),宋军溃败。辽乘胜以韩匡嗣为统帅,率耶律沙、耶律休哥、耶律斜轸等南下。十月,为宋将刘延翰、崔翰、李汉琼所部大败于满城(今属河北)后退回。辽大同军(即云州,今山西大同市)节度使耶律善补所率西路军,在南下途中也为代州(今代县)宋将折彦赟所败,耶律善补在听到主力败于满城后也北归。
  次年三月,宋将杨业击败辽军于雁门北(今代县北),声名大振。十月,辽景宗亲征攻宋,自南京南下,进围瓦桥关(今河北雄县),大败宋军并追击至莫州(今任丘)后退兵,辽宋边境又暂时趋于平静。
  辽乾亨四年(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四五月间,辽景宗再次亲征攻宋,发生第二次满城之战,被宋将崔彦进击败后退回。同年九月,辽景宗前往云州,游猎于祥古山(今河北宣化境)时得病,在前往云州途中病死于焦山(今山西大同西北)。
  第二节圣宗盛世承天太后摄政辽景宗病死的次日,年仅12 岁的长子耶律隆绪即位,是为辽圣宗,遗诏由皇后萧绰(燕燕)摄政。次年,上尊号承天皇太后,并改元统和,又改国号为契丹,开始了长达27 年的承天太后摄政时期,继承与发展景宗时开始的中兴步伐,终成盛世。
  承天太后为了巩固统治地位,重用顾命大臣耶律斜轸、汉人韩德让以及室昉。韩德让以南院枢密使“总宿卫事”,与北府宰相室昉,共掌国政,尤得承天太后的信任。当时辽朝的主要敌手是始终企图夺取燕云地区的宋朝,承天太后摄政后即任命名将、北院大王、于越耶律休哥为南面行军都统,当皇叔祖南京留守耶律道隐去世后,又接任南京留守,总理边事。以南院大王耶律勃古哲总领山西诸州事,负责西南边防事务,并节制党项。任命枢密副使耶律抹只为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留守,控扼女真、高丽。同时整顿吏治,审理滞狱,减免与调整徭役负担,稳定内部。
  正当辽军东讨女真取胜后,并积极准备东征高丽之际,辽宋关系也逐渐紧张。统和四年(宋雍熙三年,986)正月,宋太宗认为:“契丹主年幼,国事决于其母,其大将韩德让宠幸用事,国人疾之”①,决定乘机攻取燕云地区。派曹彬、崔彦进率主力为东路军,又派米信率军出雄州(今属河北)、田重进率军出飞狐(今涞原北),并派潘美和名将杨业为西路军统帅,北出雁门关(今山西代县北)。面对宋军的全面进攻,岐沟关(今新城西北)、涿州(今涿县)、固安(今属河北)、新城(今新城东南)相继失守的形势下,承天太后立即派东征女真时的统帅、宣徽使耶律阿没里(蒲领)为南征都统,作为南京留守耶律休哥的副帅。又命东京留守耶律抹只立即统军南下,征调原准备东征高丽的辽军增援南京,并决定亲赴南京督战。另一方面派名将、北院枢密使耶律斜轸为山西兵马都统,萧挞览(凛)为副帅以代替大同军节度使耶律善补,抗击宋西路军。五月,耶律休哥、耶律阿没里大败宋东路军曹彬、米信等于岐沟关。当宋东路军败退南逃时,宋西路军在连克寰州(今山西朔州东)、朔州(今属山西)、应州(今应县)、云州(今大同)之后继续东进。五月,承天太后在取得岐沟关胜利的情况下,立即派左皮室详稳萧排押统率原辽太祖、太宗所属弘义宫、永兴宫的宫卫军及皮室军等赶往山西。六月,又命耶律休哥派兵增援,而宋西路军也在宋太宗的迁徙云、朔、寰、应四州民至宋境命令之下退兵。八月,宋名将杨业因西路军统帅潘美、监军王侁争功违约,擅离设伏地陈家谷口(今宁武东北),后又望风而逃,退回宋境,杨业为耶律休哥伏兵所败,率残部百余人力战于陈家谷口,子延玉、部将王贵及残部全部阵亡,杨业受伤被俘,不食而死。
  承天太后乘胜于当年十二月初率军南下,耶律休哥先败宋军于望都(今属河北),宋雄州守将刘廷让率部分军队抗击辽军于君子馆(今河间西北),虽死伤数万,将领战死或被俘,刘廷让也仅率数骑脱逃,但宋军主力退保乐寿(今献县),而且定州宋将田重进率军进入辽境,并一度攻占燕南重镇岐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
  沟关(今河北新城西北),南下辽军在攻掠祁(今安国)、深(今深县南)等州后北还。
  统和六年(宋端拱元年,988)十月,承天太后再次率辽军攻宋,宋定州守将李继隆、袁继忠出战耶律休哥军,胜负相当,各称战胜。此前,驸马萧勤、勇将萧挞览皆已先后中箭受伤,辽军在攻掠数州县后于次年初北返。承天太后在数次攻宋未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下,虽不与宋议和,但对宋改以防守为主,有时派兵南扰的政策,辽宋边境相对平静的同时,自统和四年开始即接纳与宋对抗的党项族首领李继迁的降附,授予定难军(银州,今内蒙古乌审旗南)节度使。李继迁又向辽求婚,以求巩固依附关系。辽在与宋战争的状况下,以部族女耶律汀封义成公主出嫁李继迁,并于统和八年进封李继迁为夏国王,以支持并鼓励西夏侵扰宋西北边境。李继迁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于次年(宋淳化二年,991)七月,也向宋降附,受任为银州观察使,并受赐姓名赵保吉。辽对党项主要仍采取安抚政策,后又进封李继迁为西平王,但也加强对党项的控制,于统和十二年任命萧挞览镇抚西部边境。并一直任用耶律休哥为南京留守以对抗宋朝,耶律休哥在境内采取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发展生产的措施,对宋则采取和平相处的安边政策,南京地区成为辽农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萧太后也不时减免税赋、徭役,对地方官采取考任制,进一步实行汉官制,改各部的令稳为节度使,又推行部分汉律,统和六年还开始科举考试,最初虽只录取一二名汉人进士,却开辟了吸收汉族地主通过科举进入仕宦的途径,又在南京设立太学以培养汉族地主进入统治集团,进一步巩固了辽的统治基础。南院枢密使汉人韩德让在辽统治集团内的地位日益提高,统和十二年北府宰相室昉致仕后,韩德让兼任北府宰相,北院枢密使耶律斜轸于统和十七年死后,韩德让再兼知北院枢密使事,不久又升任大丞相,并赐名德昌,成为辽朝举足轻重的政治人物。
  澶渊之盟前后当辽统和十六年(998)十二月,主张辽宋和平相处的于越、南京留守耶律休哥死后,辽改而采取经常攻扰的政策。次年(宋咸平二年,999)七月,下诏攻宋,辽军虽攻城略地,但在进攻遂城(今河北徐水西)时,由于北宋名将杨延昭(杨业之子)防守有方,久攻不下,廉良河(当在今保定北)之战也胜负相当,辽军遂退回南京。十九年十月,又以南京留守、皇弟耶律隆庆率前锋军攻宋,与宋前锋军张斌相遇于遂城北长城口,宋军先胜后败退保遂城,辽军虽南进至满城(今属河北),又因积雨泥淖而退回南京。二十年春又派北府宰相萧继先、南京统军使萧挞览攻宋,亦无多大进展。次年四月,再遣南府宰相耶律奴瓜、萧挞览攻宋,望都(今属河北)之战,宋将王继忠战败被俘,辽军也退回。
  辽在多年攻扰无大进展的情况下,承天太后于统和二十二年(宋景德元年,1004)闰九月亲征,大举南下,主力进驻望都。宋主将王超率主力于唐河(今定州北)设防,辽军攻击无功后东攻瀛州(今河间)又未下,转而回师攻占祁州(今安国),由于宋将王超不敢出战,辽军主力遂乘虚南下。宋真宗也在宰相寇準力主下,决定北上澶州(今河南濮阳)抗辽,宋各地守军都坚守城池,辽军在攻击无功后继续南下。十一月二十日攻占德清军(今清丰),二十二日抵达澶州城北,决战前辽军主将萧挞览在观察地形时为宋军伏弩射中伤重而死,辽军士气受挫。二十六日宋真宗到达澶州并渡河登上北城门楼,宋军士气大振,但宋真宗并不真想抗辽,辽承天太后亦由于后方宋军援军聚集,在攻战无必胜把握的情况下,和议遂在宋使曹利用与降辽的王继忠之间开始进行。由于宋真宗求和心切,寇準虽力主与辽决战,亦不得已主持议和。十二月,以每年输银10 万两、绢20 万匹给辽,宋真宗称辽承天太后为叔母为条件订立和议,澶州郡名澶渊,史称“澶渊之盟”。参与这次南下及和议的韩德昌以功受赐姓耶律,录籍皇族,改封晋王,位亲王之上,权倾朝野。
  澶渊之盟开始了辽宋长达一百多年和平相处的对峙政局,辽朝不仅改变了长期对宋作战带来的财力、物力的巨大消耗,而且每年还可从宋方得到大量岁币,财政状况得到重大改善,人民也能安居乐业,生产发展,使得从景宗开始的中兴事业得到继续发展的和平环境。面对新的形势,承天太后、辽圣宗决定将统治中心适当南移,统和二十五年(1007)初,在上京之南两百多公里处营建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成为新都,辽帝的常驻地。
  侵高丽、征阻卜统和二十七年(1009)十二月,当政近28 年的承天太后病逝,圣宗才亲政。耶律德昌继续受到重用,并赐名隆运。二十九年(1011)三月耶律隆运死。次年十一月,改当年为开泰元年(1012),以示政局更新,并改南京幽都府为析津府。
  辽圣宗继续推行重用汉人的政策,不仅在亲政之初任用刘晟(慎行)、邢抱质为南院枢密使,还在连年入侵高丽的战争中,于开泰四年(1015)五月一度任命刘晟为主帅,虽以未及时出兵而被免职。开泰六年(1017)五月还曾任命辽宋望都之战中被俘的宋将王继忠为副帅,不久也被任为南院枢密使。科举录取进士也由每次五六人扩展为数十人,扩大了吸收汉族士人加入统治集团的规模。
  澶渊之盟是辽朝盛极而衰的转折点,承天太后死后辽圣宗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统和二十八年七月干预高丽内部事务,决定亲征高丽,萧敌烈当时指出:“国家连年征讨,士卒抏敝,况陛下在谅阴,年谷不登,创痍未复。”①但辽圣宗一意孤行,开始了历时十年征讨高丽之战,高丽因此遭受巨大灾难,于开泰九年(1020)臣附。但辽也劳民伤财,不断损兵折将,尤其是开泰七年十二月的茶、陀河之战,损失惨重。
  辽在东征高丽的同时,又西讨阻卜部的叛乱。统和二十九年六月,为了加强对阻卜的统治,分部设置节度使统治阻卜各部,然而往往任用非才,引起阻卜人民的愤怨,开泰元年十一月,阻卜石烈部酋长阿里底杀节度使以叛,辽派耶律化哥率军进讨,虽不久阿里底即为阻卜部民擒献于辽,“而沿边诸部皆叛”,开始了历时18 年的讨伐阻卜的战争。太平六年(1028)八月以后,“自是阻卜诸部皆叛,辽军与战,皆为所败”②,直至八年九月阻卜虽相继降① 《辽史》卷88《萧敌烈传》。
  ②附,但其势力已不断壮大。
  叛乱相继辽开泰二年(1013)后的数年间,还曾北讨乌古部及敌烈部,乌古部、敌烈部虽遭残酷镇压或被迫降附,但此后仍降叛不常。太平六年辽西讨甘州(今甘肃张掖),连攻三天不克,史称“东有茶、陀之败,西有甘州之丧”③,为辽圣宗时期的两大败仗之一。太平九年八月,原渤海国人民在大延琳率领下,反抗辽朝的苛役杂税,杀死户部使韩绍勋、副使王嘉等,据东京(今辽宁辽阳)称帝,建国号兴辽,年号天庆,不仅辽东地区大多响应,而且南、北女真部族也归附反辽,历时一年。次年八月,由于部将叛降,辽军始得占领东京,大延琳被俘,此乱才逐渐平定。辽圣宗亲政后战争连续不断,几乎与之相始终,大延琳之乱平定后不到一年即病逝。辽圣宗虽然也注意吏治,关心民生,在辽代中世诸帝中亦属明君,但末年战乱不已,国势渐衰。
  ③ 《辽史》卷17《圣宗纪》八。
  第三节走向衰亡的辽朝联夏迫宋辽太平十一年(1031)六月辽圣宗病死的当天,年已16 岁的太子耶律宗真即位,改元景福,是为辽兴宗。生母肃妃(耨斤)为擅权自立为皇太后,摄政,并诬陷圣宗皇后萧菩萨哥谋反,萧菩萨哥被囚禁于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次年春被害死。重熙三年(1034)五月,皇太后肃耨斤阴谋废兴宗另立次子耶律重元为帝,由于耶律重元告密而阴谋破产,皇太后被迫归政于辽兴宗,并被囚禁于庆州(今巴林左旗西北)。辽兴宗随后立耶律重元为皇太弟,不久又任命为判北南枢密院使事,这既是赏功,也是为了安抚耶律重元所代表的那部分势力,顺利地处理了这次政治风波,但并没有能彻底解决问题。任用萧孝穆为北院枢密使、萧惠为南院枢密使,辽兴宗初期,承辽圣宗中兴余绪,还注意轻徭薄赋,澄清吏治,“时天下无事,户田蕃息”,“政赋稍平”①。对西夏仍采取安抚与支持的政策。
  重熙十年(宋庆历元年,1041)十二月,乘宋、夏战事紧张之际,辽兴宗在萧惠为首的群臣支持下,虽遭萧孝穆反对,仍决定以宋修边防与攻夏为借口,派耶律重元、萧惠聚兵南京,作出攻宋的态势,并于次年初派使臣赴宋廷,索取被后周世宗攻占的关南十县。九月,宋为避免两面作战而又不愿割让土地,遂以岁增银、绢各10 万匹、两为代价重订和约。不久,萧孝穆死,萧惠继任北院枢密使,成为辽兴宗的宠臣。
  征夏失利西夏对辽宋议和不满,认为辽背弃辽夏联合对宋的政策,随后支持和接纳辽西部边境部族的叛降,辽兴宗遣使责问时,夏景宗元昊态度强硬,“自称西朝,谓契丹为北边。又曰:请戢所管部落,所贵不失两朝欢好”①。重熙十三年(夏天授礼法延祚七年,1044)十月,辽兴宗率军西征,以皇太弟耶律重元、萧惠分统诸军,元昊在辽军连续获胜的情况下,一面遣使请和以示弱,一面退守贺兰山,沿途清野,烧光野草,使辽军马无草可吃,当辽军马饥士疲之际发起攻击,辽军大败,辽兴宗“单骑突出,几不得脱”②。西夏在得胜后再度遣使求和,辽兴宗不得已许和。十一月退兵,并升大同军为西京大同府,任命北院宣徽使耶律马六为西京留守,以加强对西部边境的统治。辽重熙十七年(1048),西夏元昊死于内乱,未满周岁的稚子谅祚继位,外戚擅权。次年(夏延嗣宁国元年,1049)七月,辽兴宗决定乘机亲自率军攻夏,以萧惠为河南道行军都统,由于萧惠轻敌无备,为西夏击败。只有北道行军都统耶律敌鲁古所率偏师攻至贺兰山,战胜西夏军并俘获元昊妻及官僚家属。重熙十九年(夏天祐垂圣元年,1050),在两次击败西夏侵边战役之后,三月,派西南招讨使萧蒲奴统军攻夏,西夏采取避让战术,以致“萧① 《辽史》卷87《萧孝穆传》。
  ① 田况:《儒林公议》卷下。
  ② 《辽史》卷109《罗衣轻传》。
  蒲奴等入夏境,不与敌遇,纵军俘掠而还”①。一度攻至西夏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境内,并攻破西北的摊粮城(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北)。西夏军多次战败以后,没藏太后遣使要求依旧降附。重熙二十二年(夏福圣承道元年,1053)春,辽、夏重修旧好。
  耶律重元叛乱辽兴宗虽立弟耶律重元为皇太弟,并在酒后许以继承皇位。但为确保长子耶律洪基继承皇位,不仅于重熙十二年任命为知北南枢密使事,二十一年又任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参与朝政,二十四年八月辽兴宗病死,耶律洪基即位,是为辽道宗。
  辽道宗即位之初,为稳住耶律重元为首的势力,不仅随即拜为皇太叔,又任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其子耶律涅鲁古后也被任为知南院枢密使事。然而非但没有满足耶律重元等人的欲望,反而助长了他们叛乱的气焰,以他们父子为首组成庞大的叛乱集团,原计划让耶律重元装病,诱使辽道宗探望,以谋杀夺取皇位。
  清宁九年(1063)七月,辽道宗进行秋捺钵于太子山的滦河(今内蒙古宁城西南),敦睦宫使耶律良密告耶律重元父子图谋叛乱,道宗用耶律良之计,急忙召见耶律涅鲁古,并命南院枢密使耶律仁先逮捕耶律重元父子。耶律仁先还未及出发,耶律涅鲁古已因阴谋暴露,提前发动叛乱,纠集党羽四百多人,并诱胁弩手军进攻行宫。耶律仁先等率宿卫军士数千人抵抗,叛党纷纷投降或奔逃,耶律涅鲁古又被射死,耶律重元见大势已去,逃入沙漠后自杀。
  耶律乙辛擅权辽道宗吸取耶律重元叛乱的教训,及早确立合法继承人,咸雍元年(1065)正月,年仅8 岁的长子耶律浚被立为太子。此前,平定耶律重元叛乱的主要功臣耶律仁先任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任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原是道宗宠臣,此时也任北院枢密使,与耶律仁先共事而权势更大,道宗“诏四方有军旅,许以便宜从事”。由是“势震中外,门下馈赂不绝”①。耶律乙辛的恃宠擅权行为,常受到耶律仁先的抑制。同年十二月,耶律仁先被排挤而出任南京留守。从此,耶律乙辛更为骄纵不法。咸雍二年(1066),又改契丹国号为辽,直至辽亡。
  大康元年(1075)六月,太子耶律浚总领朝政,从而抑制了耶律乙辛等人的不法行为。耶律乙辛及其党羽为继续控制朝政,首先诬陷太子生母、皇后萧观音与伶官通奸。十一月,皇后被赐死。太康三年,又一再诬陷太子谋反,太子也终于被废并被囚禁于上京,十一月,又被耶律乙辛派人杀害。两案均由耶律乙辛及其主要党羽、北府宰相汉人张孝杰等审实定案。两人深受辽道宗信任,道宗曾说:“先帝用仁先、化葛,以贤智也。朕有孝杰、乙辛① 《辽史》卷20《兴宗纪》三。
  ① 《辽史》卷110《耶律乙辛传》。
  不在仁先、化葛下,诚为得人。”①张孝杰被赐姓耶律,后再被赐名仁杰。耶律乙辛从此把持朝政,为所欲为,党羽满布朝野。昏庸无能的道宗,即位之初还算谨慎求治,“遣使分道平赋税,缮戎器,劝农桑,禁盗贼”②,复按冤狱,政治尚属清平。及至平定耶律重元叛乱,宠信耶律乙辛等奸佞,排斥忠良,拒纳忠谏,以致丧妻失子而不悟。当大康五年正月道宗进行春捺钵时,耶律乙辛奏留太子的5 岁独子耶律延禧,意欲加害,斩草除根,道宗只是在萧兀纳提醒下才带皇孙随行。道宗也亲见随行官员大多舍己而追随耶律乙辛,这才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六年,耶律乙辛、张孝杰等先后被排斥出朝廷。八年,耶律乙辛被囚禁,后以叛逃被杀。
  耶律乙辛擅权结束后,道宗为太子耶律浚昭雪,并注意培植皇孙耶律延禧为皇位继承人。大安七年(1091),还不满17 岁的耶律延禧,即被任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总北南院枢密使事。但道宗在政治上依然昏庸无能,政事日非,史载:“帝(道宗)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择,令各掷骰子,以采胜者官之。(耶律)俨尝得胜采,上曰:‘上相之征也。’迁知枢密院事。”③即是典型事例之一。他所宠信并被作为新帝顾命大臣的北院枢密使耶律阿思,就是一个贪赃枉法,被“讥其以金卖国”者①。再加上“诸部反侧,甲兵之用无宁岁”②,辽朝终于走向衰落。
  辽的灭亡寿昌七年(1101)正月,辽道宗死,皇孙耶律延禧即位,是为辽末帝天祚皇帝。无独有偶,一年前(宋元符三年)的正月,北宋的徽宗也登上了皇帝的宝座。真是南北辉映,相映成趣,一对昏君,分别断送了辽朝与北宋皇朝。天祚帝即位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追奉其父耶律浚为皇帝,接着即惩治耶律乙辛余党,由顾命大臣耶律阿思主持,而贪赃枉法的耶律“阿思受赂,多所宽贳”③。天祚帝继承道宗败政,贿赂公行,他自“即位,拒谏饰非,穷奢极侈,盘于游畋,信用谗谄,纪纲废弛,人情怨怒”④,叛乱相继。乾统二年(1102)十月,首先发生了萧海里劫掠乾州(今辽宁北镇南)武库器甲的暴乱,在辽军的攻击下,逃入女真部落,后为女真所杀。差不多同时或稍后,在上京还发生被称为“剧贼”的赵钟哥,攻入上京皇宫,“劫宫女、御物”,为副留守马人望等所镇压⑤。
  正当辽朝在天祚帝腐朽统治下日益衰败之时,东北部的女真族正在迅速兴起。辽天庆五年正月(1115 年1 月),女真族首领完颜阿骨打摆脱辽的统治,即皇帝位,国号金,是为金太祖。为实现灭辽的目标,金太祖与宋联盟,筹划灭辽,先后攻占辽东京、上京、中京、西京、南京(燕京)。辽天会三① 《辽史》卷110《张孝杰传》。
  ② 《辽史》卷21《道宗纪》一。
  ③ 《辽史》卷98《耶律俨传》。
  ① 《辽史》卷96《耶律阿思传》。
  ② 《辽史》卷26《道宗纪·赞》。
  ③ 《辽史》卷96《耶律阿思传》。
  ④ 《三朝北盟会编》卷21 引范仲熊《北记》。
  ⑤ 《辽史》卷105《马人望传》。
  年(1125)三月,天祚帝被擒,辽亡。辽灭亡前一年,辽太祖的八世孙耶律大石在叶窟里(今新疆塔城附近)称帝,号仍称辽,史称西辽。
  附表一:辽世系表(916—1125)
  表二:西辽世系表(1124—1218)
  第三章宋朝的建立及与辽的对峙第一节宋的建立陈桥兵变宋朝的建立者赵匡胤,早年应募从军于后汉的郭威部下,后周时屡立战功,逐渐升任禁军高级将领。后周世宗临终前为防止军事政变,免去后周太祖女婿张永德的殿前都点检军职,而代之以名位较低的赵匡胤。
  显德七年正月初三,传闻辽军南侵,赵匡胤奉命出征,次日清晨到达黄河南岸的陈桥驿(今河南封丘南,在黄河北岸)按照预谋的计划发动兵变,史称“陈桥兵变”。当日即返回开封夺取政权,初五日(960 年2 月4 日)正式建立宋朝,建元建隆,仍都东京开封,以洛阳为西京。真宗时以宋州(今河南商丘南)为南京应天府,仁宗时又以大名府(今河北大名)为北京,作为陪都。为区别于以后建“行在所”于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的南宋,史称建都开封的宋朝为北宋。赵匡胤是为宋太祖。
  宋朝建立后,首先致力于对原后周统治区内藩镇的安抚与镇压。名位高于赵匡胤的李筠、李重进先后叛变。当年四月,昭义军(潞州,今山西长治)节度使李筠勾结北汉,起兵反宋,宋太祖派石守信、慕容延钊分兵进讨,并亲自前往督战,李筠、北汉联军大败于泽州(今晋城)南,李筠逃入泽州固守。六月初,宋军攻占泽州,李筠自杀,其子李守节亦以潞州降宋。
  九月,淮南(扬州,今属江苏)节度使李重进亦反。十月,宋太祖亲征。十一月,宋军攻占扬州,李重进自杀。
  宋太祖迅速平定李筠、李重进,为巩固刚建立的宋政权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那些虽然心念后周,但势力名位均弱于李筠、李重进的藩镇,不得不对新朝俯首听命。
  “杯酒释兵权”
  宋太祖为了不使宋朝成为后周之后的又一个短命朝,首先是将那些名位与自己相近的高级将领免除军职。建隆二年(961)春末,首先免除慕容延钊的殿前都点检,同时还免去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韩令坤的军职,两人都出任节度使。
  七月,宋太祖又对自己的亲信下手。据说在一次宴会上,宋太祖向石守信等亲信指明利害关系,次日他们就主动交出兵权,史称“杯酒释兵权”。侍卫亲军都指挥使石守信、殿前副都点检高怀德、殿前都指挥使王审琦、侍卫亲军都虞候张令铎等,都被免去军职而出任节度使,石守信虽然名义上还兼任侍卫亲军都指挥使职位,但并没有军权。
  经过这两次调整,殿前司的正副长官都点检、副都点检,实际上已被取消,而以原来的属官殿前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作为殿前司的长官。侍卫亲军司的最高长官都指挥使石守信,不久也辞去这一名义上的兼职。从此,侍卫亲军司的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长官,也逐渐被取消,侍卫亲军司的下属机构马军司和步军司都成为直属机构,长官为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与殿前司合称“三衙”,任命名位较低的将领担任三衙的长官,各分管一部分军队,一改原先由重臣名将统领禁军的局面,而且三衙只有管兵权,发兵权则属于通常由文臣担任长官的枢密院,出征作战则临时任命将领统率军队,以达到以文制武、互相牵制的目的,从制度上稳固了宋朝的统治,消除了名高望重的禁军将领发动兵变夺取政权的可能性。皇权的加强削弱乃至取消节度使的职权,是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根源。宋太祖首先是从乾德元年(963)攻占荆湘后开始的,将新统治区的各府州直属朝廷,继而又于乾德四年命令各地选送精兵给朝廷,编入禁军,而以遗留在地方的老弱军人编为厢军,以削弱地方,主要是削弱节度使的兵权。同年还命令各地的财赋收入除留下日常经费外,全部运送到朝廷,又剥夺了节度使的财权。太平兴国二年(977),宋太宗又将节度使属下的支郡全部收归朝廷直辖,节度使只领一府或一州,进而消除了节度使统治大片地区的局面。不久又将节度使留在京城,而以朝官出任知州、知府,节度使终于成为虚衔。中唐以来危害皇权的节度使,从此只是宗室、将相大臣的荣誉衔。
  为了安抚后周留下的大批官员,以及适应皇权的需要,在保留了唐代以来三省、六部及各寺、监的官称的同时,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脱离的政策,另派官员担任实际职务,称为“差遣”,原来的官称只是官品高低、俸禄多少的标志。
  政权集中于“中书”(政事堂、政府、东府),除以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外①,另设参知政事为副相以分宰相之权。与中书对称“二府”的枢密院(枢府、西府),则掌握兵权,兵权不归朝廷是宋太祖沿袭五代旧制的决策。宋代又沿袭五代旧制以三司使掌财政,使政、军、财三权分立,互相制约。
  对地方上的府、州,则另设通判以抑制知府、知州的职权,这在宋初对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曾起到一定的作用。至道三年(997)又将全国划为15路,各路设转运使,后又设提点刑狱,除负责转运财物、审理刑狱外,还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称为监司(包括后来设置的提举常平司),以加强朝廷对地方的统治。
  ① 通常认为唐代后期以后只有“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才是真宰相,中书令、侍中在“安史之乱”以后逐渐成为虚衔,不再担任宰相。这个说法欠妥,陈振先后撰写《关于晚唐、五代的宰相制度》(纪念李埏教授从事学术活动五十周年《史学论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中州学刊》1985 年第6 期)两文,证明中书令作为宰相至五代后周冯道,侍中作为宰相则至北宋神宗治平四年九月韩琦罢相为止。
  第二节消灭割据吞荆、湘宋朝建立时,政局与五代时相同,同时存在的割据政权中,不仅有表示臣附的南唐、吴越、泉漳、荆南、湖南,还有称帝的后蜀、南汉、北汉,这还不算北方的辽,西北党项李氏、回鹘,以及西南的大理诸政权,仅就汉族聚居区而言,也是九国并存。宋朝在采取巩固统治措施的同时,即继续进行后周世宗未竟的统一事业。
  宋朝建立时,荆南节度使高保融随即臣附,同年八月病死,由其弟高保勗继任,建隆三年(962)十一月高保勗病死,由高保融的长子高继冲继任。乾德元年(963)正月,宋朝以应湖南周保权请求的名义,起用宿将慕容延钊率军南下,讨伐湖南的叛将张文表,出兵之际,授权慕容延钊以借道南征的名义,在途经江陵时先灭荆南。二月初九日宋军到达荆门(今属湖北),荆南节度使高继冲派叔父、掌书记高保寅前往劳军并探听消息。当夜,慕容延钊采取在欢宴高保寅之际,派数千骑兵偷袭江陵,高继冲闻讯惊慌出迎,宋军迅速占领江陵。初十日(963 年3 月26 日)高继冲被迫投降,荆南成为被宋朝消灭的第一个割据政权,得3 州17 县。高继冲以后任武宁军(徐州)节度使十年,开宝六年(973)十一月病死于徐州(今属江苏)治所。
  宋朝建立时,湖南武平军(朗州,今湖南常德)节度使周行逢也臣附,建隆三年(962)九月病死,子周保权继位,年仅11 岁。十月,故将张文表据衡州(今衡阳)叛变,袭占潭州(今长沙),自称权留后,并向宋臣附以期获得宋朝的承认。周保权遵照周行逢的遗嘱,命杨师璠率军抗击,同时向荆南及宋朝求援。十二月,宋朝任命周保权为武平军节度使,随后又命张文表入朝。乾德元年正月初,决定以讨伐张文表为名,出师吞并湖南。
  宋军在二月初吞并荆南后,日夜兼程向南进发,这时湖南已将叛将张文表消灭,宋军出师的公开理由已不复存在,但宋军此次南下,志在吞并荆南及湖南,荆南虽已归降,但湖南却派兵抗拒。二月中旬,宋军先锋丁德裕率部到达湖南首府朗州城下,湖南守将张从富采取坚壁清野的防守战略,丁德裕因未受命攻城而退兵等候朝廷命令。下旬,宋军大败湖南军于岳州(今岳阳)城外的三江口并攻占岳州,三月上旬末,宋军到达朗州城下时,城中军民惊恐出逃。初十日(936 年4 月6 日),宋军进入朗州,湖南周保权出逃后被俘。宋得14 州1 监66 县。周保权后长期以环卫官①住在首都开封,太平兴国(976—983)中曾任并州(今山西榆次)知州,雍熙二年(985)死。取后蜀宋军迅速消灭荆南、湖南,使后蜀后主孟昶十分惊恐,企图与北汉联合攻宋,而宋朝也早有灭蜀的意图。
  ① 环卫官,指左、右卫等十二卫(南宋孝宗时增为十六卫)的上将军、大将军等,“号环卫官”,“皆空官无实”(《宋史·职官志》),是享受俸禄的从二、从三品等的闲职,高保权被俘后授右千牛卫上将军,即是。以下各俘降国王所授环卫官具体官名不再列举。
  后蜀广政二十七年(宋乾德二年,964)十月,后蜀派往北汉的密使之一赵彦韬向宋告密,宋遂以此为借口,十一月,即派王全斌率主力由陕西南下,刘光义率偏师沿长江西上,进攻后蜀,后蜀随即派知枢密院事王昭远和赵崇韬统军北上抗击王全斌。
  十二月末,王全斌军连克兴州(今陕西略阳)、西县(今勉县西)、三泉(今宁强),俘蜀主将韩保正、李进,宋军进至嘉川(今四川广元),蜀军遂烧栈道,退保葭萌(今昭化南)。宋军分兵修复栈道,并派小部队出敌背后,与主力合击蜀军,蜀军连战皆败,退守剑门(今剑阁北)。宋东路军刘光义亦连败后蜀水军,蜀守将高彦俦兵败自杀,宋军遂攻占夔州(今奉节),后蜀东部门户首先丢失。
  次年(965)正月初,宋军王全斌又以小部队由小路出剑门后,与宋军主力夹击剑门,攻占剑门,并俘蜀军副统帅赵崇韬,接着攻占剑州(今剑阁),又俘蜀军统帅王昭远。后蜀太子孟玄喆率领的援军刚进至绵州(今绵阳),闻讯后随即逃回成都。后主孟昶见大势已去,于正月初七日(2 月11 日)派使臣前往宋军前奉表投降,初九日(13 日)宋军于魏城(今绵阳东北)受降,宋得45 州198 县。孟昶于五月到开封,受封为秦国公,六月中旬病死。
  灭南汉宋朝建立后,南汉不仅不称臣归附,反而出兵进攻已属宋朝的道州(今湖南道县),宋太祖遂命南唐后主李煜致书南汉后主刘煜,令其向宋称臣并归还在后周时侵占的桂州(今广西桂林)、郴州(今属湖南)等地,遭到拒绝。
  宋灭后蜀,南唐后主李煜再次遣使致函南汉后主,劝其归附宋朝“以小事大”,免致讨伐,以保持实际割据的政权。南汉后主不但不听劝告,回函还出言不逊,南唐后主李煜遂将其书送呈宋太祖,说明规劝无效。
  开宝三年(南汉大宝十三年,970)九月,宋太祖派湖南驻军将领潘美、尹崇珂统率湖南地方部队讨伐南汉。此时,“南汉旧将多以谗死,宗室剪灭殆尽,掌兵者惟宦者数辈,城壁壕隍,但饰为宫馆池沼,楼舰器甲,辄腐败不治”①。南汉后主得知宋军南下,派宦官龚澄枢到贺州(今广西贺县东南)措置防务,但当宋军迫近贺州时,龚澄枢立即逃回广州,宋军遂围攻贺州,并在大败伍彦柔的援军后迫使贺州守将投降。南汉后主不得已,只得起用宿将潘崇彻,潘崇彻统兵3 万屯防于贺江(今广西、广东境内),而当宋军转而西攻昭州(今广西平陆)时,潘崇彻只是拥兵自保并不出兵救援。十月,宋军连克昭州、桂州;十一月,又克连州(今广东连县)。至此,南汉乘湖南内乱时攻占的原湖南地方已全为宋攻占。十二月,宋军进至韶州(今韶关),南汉都统领李承渥统兵10 余万以象兵为前锋,抗击宋军,宋军以强弩射象,象中箭奔回,冲散南汉军,宋军遂攻占韶州。南汉后主慌忙在广州城北郊部署防务。
  次年正月,宋军占领英州(今英德)、雄州(今南雄)后,统率重兵的潘崇彻降宋,宋军长驱南下,直至广州城北十里。二月初,宋军以火攻焚毁南汉以竹木筑成的防栅,攻至广州城下,南汉后主刘见大势已去,纵火焚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
  烧宫殿、府库。开宝四年二月初五日(971 年3 月4 日),后主出降,南汉亡,宋得60 州214 县。刘以环卫官居京师,历封侯、郡公,太宗即位后进封卫国公,太平兴国五年(980)三月死。
  平南唐(江南)
  南唐在宋朝建立后即表示臣附,南唐中主李璟因都城金陵(今江苏南京)隔江即是宋境,建隆二年二月,迁都南昌(今属江西)。六月,中主死于南昌,子李煜即位于金陵,仍以金陵为都城,是为后主,史称李后主,对宋谨修臣节,两次遣使致函南汉劝其臣附,以期保留割据政局。宋朝平定南汉后,李后主害怕宋军继而攻打南唐,遂于当年不仅加倍进贡,并改国号唐为江南(为便于行文,仍称为南唐),进一步表示为宋朝属国以求保持割据现状。但宋朝消灭割据势力的决心并不因此而动摇,相反更加紧了进攻南唐的准备。南唐的落第进士樊若水,为了寻觅投靠宋朝的资本,在采石矶附近以钓鱼为名,往返于两岸,用丝绳测量江面宽度,并向宋朝建议造船建浮桥以渡宋军消灭南唐,受到宋太祖采纳。宋派官员前往江陵(今属湖北)督造船只,并派兵遣将作好进攻准备,但是师出无名,遂于开宝七年(974)九月遣使召见李后主,李后主害怕被扣留而称病不赴,并表示准备抵抗宋军的进攻。开宝七年十月,宋太祖以曹彬、潘美为帅,自江陵顺流而下进攻南唐,水陆并进,连克长江南岸的池州(今安徽贵池)、铜陵、芜湖、当涂、采石(今皆属安徽)。十一月中旬初,宋军于采石以船建成浮桥,宋军主力得以渡江长驱南下。南唐以郑彦华、杜真分统水、陆军各万人抗击渡江宋军,杜真与宋军接战,因郑彦华拥兵不救而战败。南唐都城金陵开始戒严,并募民为兵,以神卫都指挥使皇甫继勋负责防务。
  开宝八年年初,宋军进攻金陵,再败城外的南唐守军,南唐又派兵逆流而上图谋夺取采石浮桥,但又被宋军击败。吴越王钱俶受命派兵助攻南唐,南唐常州(今属江苏)守将在吴越军长期围攻后于四月投降,吴越军又进围润州(今镇江)。南唐杀死防守不力而又阴谋降宋的皇甫继勋,并命令镇守湖口(今属江西)的朱令赟统兵十余万东下金陵抗击宋军。九月,朱令赟率舰、筏顺江大举东下,进至皖口(今安徽安庆西),为宋兵击败而被俘。在此之前,润州守将也已经向吴越投降。金陵自春至冬,屡战屡败,仅能守城,现在又粮尽援绝,开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976 年元旦),宋军攻占金陵,李后主被迫出降,南唐亡,宋得19 州3 军108 县。李后主以环卫官居住在首都开封,初封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李后主虽无治国之才,但工书画,更长于作词,是五代宋初最有成就的词人,尤以亡国后思念故国之情的词作,开辟了词的新意境。太平兴国三年(978)七月,李煜被毒死。
  泉、漳纳土割据泉、南(漳)两州的泉州(今属福建)节度使留从效,自宋朝建立即表示臣附。建隆三年七月留从效病死。不久,统军使陈洪进推举节度副使张汉思任节度使,自任节度副使并实际掌握政务。陈洪进,仙游(今属福建)人,早年从军以功升副兵马使,为留从效部属,后升任统军使。宋乾德元年四月,废张汉思自立,南唐即任陈洪进为清源军(泉州)节度使、泉南等州观察使。割据泉、南两州。陈洪进又以清源军节度副使、权知泉南等州事名义向宋表示臣附,次年正月,宋改清源军为平清军,任陈洪进为节度使、泉南等州观察使,又分任其两子为节度副使、南州刺史,正式承认其为宋控制下的割据政权。乾德三年七月又改南州为漳州(今属福建)。
  宋太宗即位后,继续进行消灭割据的政策。太平兴国三年(978)四月,陈洪进入朝,见宋朝决心消灭割据,主动献出2 州14 县,史称泉、漳纳土。陈洪进受到宋朝廷的优厚礼遇,被命为使相(武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居于首都,奉朝请,不任实职。其弟及诸子也都分任刺史、知州。陈洪进后封岐国公,雍熙二年(985,一作次年)三月病卒。
  吴越归地宋朝建立,吴越随即表示臣附,钱弘俶避宋讳改为单名俶,仍受封为吴越王,宋攻南唐时以钱俶为东南面行营招抚制置使,与宋军主帅曹彬会攻南唐。开宝九年(976)春,入朝宋太祖,备受优遇。太平兴国三年(978)三月,又入朝宋太宗。四月,泉漳割据者陈洪进主动“纳土”后,钱俶提出罢去吴越王、天下兵马大元帅,解除兵权,要求回吴越,但遭到拒绝。五月初一日(6 月9 日),钱俶为了避免杀身灭族之祸,被迫献上所属13 州1 军86县,史称吴越归地。钱俶受到可称为最优厚的礼遇,改封淮海国王,其他官衔也都保留,但长住京师,奉朝请。雍熙四年(987)春,出任武胜军(邓州,今属河南)节度使。端拱元年(988)八月,宋太宗派最宠信的宦官王继恩等前往邓州祝贺钱俶60 寿辰,钱俶在与王继恩等宴饮后的当晚突然死亡。
  消灭北汉宋朝建立后,北汉投靠辽朝继续与宋为敌,小规模战争时有发生,宋军虽然胜多败少,但亦无多大进展。宋太祖初年,致力于消灭南方割据政权,开宝元年(北汉天会十二年,968)七月,北汉帝刘钧死,养子刘继恩即位。这时,宋已消灭荆南、湖南、后蜀三个南方割据政权,认为刘钧新死正是攻灭北汉的良好时机。八月,即任命李继勋、党进为正副统帅进攻北汉。宋军进入北汉境内时,刘继恩已被杀,刘钧养子刘继元即位。十一月,辽军救援北汉,李继勋等退回宋境,北汉因而侵入宋晋州(今山西临汾)、绛州(今新绛)境内。次年正月,宋太祖决定亲征北汉,曹彬、党进率军先行,李继勋率军继发。二月,屯守团柏谷(今祁县东南)的北汉军得知宋军主力到来,立即逃回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宋军遂进抵太原城下。四月、五月,宋军虽然分别击败辽的援军于阳曲(今属山西)北和嘉山(今河北定县西),但北汉军仍坚守太原,并杀死动摇军心的宰相郭无为以稳定民心。围攻太原数月的宋军终因夏雨连绵、疫病流行,辽军又将到来之际,不得不于同年闰五月退兵。此后,宋朝采取了不时侵扰,迫迁北汉民户南下以削弱北汉的政策。
  宋太宗于太平兴国三年迫使陈洪进“纳土”、吴越“归地”以后,决心消灭北汉,遂于次年正月亲征北汉,任命潘美为主帅。三月,郭进击败辽军于石岭关(今山西忻县南)南,并断绝了北汉与辽的交通以孤立太原。宋军于四月围攻太原,太平兴国四年五月五日(北汉广运六年,979 年6 月2 日)北汉帝刘继元出降,宋朝终于消灭了最后一个汉族割据政权,得10 州1 军41 县。刘继元被封为彭城郡公,以环卫官居京师。雍熙三年十二月任保康军(房州,今湖北房县)节度使,淳化二年(991)十二月死。
  第三节争夺燕云的宋辽之战高梁河之战宋自建国之日起就同辽保持着对峙的局面,辽一直是宋在北方边境上的威胁。
  在宋太祖、太宗的心目中,夺取后晋时割给辽朝的燕、云地区才能算是完成统一政局。宋太祖原想储备巨额款项向辽朝赎买,如遭辽朝拒绝即以此巨款作军费,攻取燕、云,但未及进行而死。宋太宗于太平兴国四年(辽乾亨元年,979)五月灭北汉后,六月即乘势自太原直接进攻辽南京(今北京),宋军随即攻降辽涿州(今属河北)、东易州(今涿州西南),进至辽南京城南。
  辽南京原有萧讨古率军驻防,三月间辽出兵救援北汉时,又派耶律奚底、耶律撒合率军前来南京戍守。当宋军进至辽南京城下时,辽军耶律奚底、萧讨古所部与宋军激战于沙河(今北京城北),辽军战败后退屯沙河北。宋军遂四面围攻辽南京城。
  七月初,宋辽两军大战于高梁河(今北京西直门外),辽军耶律沙部战败退却,宋军乘胜追击,但遭到辽军耶律斜轸、耶律休哥两部的左右夹击,耶律沙又率部反击,宋军大败,全线溃退,宋太宗也在中箭后随乱军南逃,直到涿州(今属河北)才乘上驴车继续南逃。宋太宗逃到定州(今属河北),才命崔翰守定州、李汉琼守镇州(今正定)、崔彦进守关南(后改为高阳关,今高阳东),以防辽军进攻,然后回首都开封(今属河南),攻辽战争以失败告终。
  辽朝为了报复,决定大举南攻宋朝。辽军在稍事休整以后,当年九月即以韩匡嗣为统帅,率辽军主力自辽南京南下,另以耶律善补率偏师自大同南下。辽宋东路军大战于满城(今河北满城西),宋军伏兵突起,辽军战败溃逃,耶律善补得知后也退回辽境。
  次年十月,辽景宗决定亲征。十一月,辽军围攻瓦桥关(雄州,今雄县),宋军突围南逃,辽军追至莫州(今任丘),宋廷大震,宋太宗出巡北边以稳定军心。辽军耶律休哥部与宋关南守将崔彦进激战,胜负相当,辽军无法取胜,遂又退回辽境。
  太平兴国七年(辽乾亨四年)四月,辽景宗再次亲征,分兵三路南下,主力于满城、唐兴(今安新东南)为宋高阳关守将崔彦进所击败,辽主将奚瓦里战死,耶律斜轸率部救出被围辽军后退回辽境。进攻雁门关(今山西代县北)、府州(今府谷)的西路辽军,也被宋守军击败。辽景宗进行的三次攻宋战争,皆以失败告终,宋守军志在自保,击退辽军进攻已属幸事,未敢进行追击。
  同年九月辽景宗病死,子圣宗即位,年仅12 岁,母承天太后摄政,对内镇压女真族的反抗,对宋采取防备与小部队侵扰,以破坏宋朝修筑边境城池的活动。宋朝廷依靠边防部队三次击退辽军大举进攻后,决心继续采取防守政策,增筑边防城池,并严禁宋军出境攻辽,宋辽边境暂时相安数年。
  岐沟关之战雍熙三年(辽统和四年,986)正月,宋太宗听信雄州知州贺令图等的进言,认为辽圣宗年幼,承天太后专政,宠臣韩德让掌权,内部不稳,是攻辽的好时机。最初曾议论过由宋太宗亲征,但宋太宗高梁河之战狼狈逃跑的记忆犹新,于是顺水推舟采纳大臣建议,改命曹彬、崔彦进为统帅率东路军出高阳关,持重缓进,等待中、西路军到达后共同会攻辽南京。又以田重进统率中路军出飞狐口(今河北涞源北),攻占山后(太行山西北)地区。以潘美、杨业为西路军统帅,北出雁门(今山西代县)东进。
  宋西路军很快就攻下寰州(今朔州东)、朔州(今属山西)、云州(今大同)、应州(今应县)等地,中路军也攻占灵丘(今属山西)、蔚州(今河北蔚县)等山后要地,东路军则攻占了新城(今新城东)、固安(今属河北)、涿州等地。
  辽朝得到宋军进攻的奏报后,立即派耶律抹只统兵驰援南京,承天太后、辽圣宗也亲自赶往督战,并调回正在东方征讨女真的耶律斜轸,命他率辽西路军抗击宋军中、西路军的进攻。
  宋东路军攻占涿州后因粮运不继又退回雄州,但是当听到中、西路军节节胜利的消息后,重又进占涿州,却又因缺粮只得再次退兵。五月初,辽援军耶律抹只部赶到并与南京留守耶律休哥会合,随即进攻正从涿州南退的宋军于岐沟关(今涿县西南)北,宋军大败,辽军追击至拒马河(今河北省南拒马河),宋军继续溃退,争向逃遁,无复部伍。宋运粮军民数万人来不及南逃,只得坚守岐沟关,抗击辽军的围攻,辽军不知岐沟关的虚实,加上大战之后元气大伤,需要休整,并防备可能的反攻,遂退回辽境,宋数万运粮军民才得平安南归。
  宋太宗得知东路军战败,遂即命令中路军回驻定州,西路军退回代州。
  并以在这次战争中未打败仗的田重进为定州路的军事统帅,李继隆为定州知州,镇守北方门户,还起用功高望重但早已罢实职的宿将张永德为沧州(今沧州东南)知州,以及任命宋偓为霸州(今属河北)知州、刘廷让为雄州(今雄县)知州,以镇守边防,防御辽军可能发起的进攻。
  宋辽东部战场已经结束,但西部战场的战事仍在进行。八月,宋西路军主帅潘美、监军王侁拒绝副帅杨业的合理战略,迫令杨业在不利的形势下,前往朔州接应南撤的居民,杨业为此要求统帅潘美设伏兵于陈家谷口,准备伏击追击的辽军,杨业与辽军主帅耶律斜轸激战于朔州南,又为辽军萧挞览部伏兵所袭击,当杨业按预定战略退到陈家谷时,潘美、王侁却早已违约率军逃跑,遂使杨业全军覆没,杨业身负重伤后被俘,不食而死。西部战事亦告结束。
  宋朝此次攻辽,损失惨重,宋太宗从此放弃攻辽,改而采用防御战略。
  但是,辽朝决定进行报复。当年十一月,辽承天太后、圣宗亲征,以耶律休哥为先锋,首战于保州(今保定),辽将卢补古临阵脱逃,致使辽军战败。十二月,辽军击败宋军于望都(今属河北)。时任瀛州(今河间)主帅的刘廷让主动出击,耶律休哥闻讯后东进截击,两军大战于莫州(今任丘)境内的君子馆,宋军大败,辽军乘胜攻掠邻近州县后于次年正月退兵。
  宋端拱元年(辽统和六年,988)九月,辽承天太后、圣宗再度亲征,虽也曾攻占了一些州县,但在唐河(今定县北)北为宋军定州主帅李继隆、监军袁继忠击败后退回,宋军追击至曹河(今徐水南)而回。
  宋辽多次战争,辽虽略占优势,但大体相当,辽朝处理对宋军务的南京留守、于越耶律休哥也感到连年战争,燕地人民疲弊不堪,遂长期采取休民息兵的政策,宋辽边境因而得以相对平静。
  澶渊之盟宋至道三年(辽统和十五年,997)三月,宋太宗因高梁河之战的箭创复发而病死,太子赵恒即位,是为真宗。次年,辽决定来年攻宋,从此,宋辽战争再次进入高潮。
  宋咸平二年(辽统和十七年,999),冬,承天太后、辽圣宗亲率辽军大举攻宋,宋名将杨延昭(名将杨业之子)被围于遂城(今徐水西),杨延昭命令士兵乘夜以水浇城墙外侧,次日即冻成冰城,使得辽军不能靠近城墙而无法攻城。辽军虽攻占乐寿(今献县),但战果不大,只得于次年正月退兵,但此后仍连年派兵南侵。
  宋景德元年(辽统和二十二年,1004)闰九月,承天太后、辽圣宗又以收复被后周世宗占领的关南地区为名,发动大规模战争。宋廷虽也调整和部署了边防的将领,准备抗击辽军,但宋朝君臣对于辽军采取避实就虚战略长驱直入的态势,惊恐万分,副相王钦若请真宗南逃金陵(今江苏南京),枢密院的副长官陈尧叟则请真宗西逃成都(今属四川)。真宗则犹豫动摇,只是在宰相寇準陈明利害关系力请真宗北上抗辽的形势下,真宗才不得已而同意亲征,但求和心切,尚未离京,就先派曹利用和辽将王继忠(原宋定州路副帅,望都之战被俘后降辽)进行议和活动。十一月间,宋真宗才从京城开封北上,但前进不到二百里到达韦城(今滑县东南)时又想南逃金陵,只是在寇準和禁军统帅高琼说明了如果南逃,辽军必将追杀而不可能逃到金陵的情势下,宋真宗只得继续北上,并在寇準、高琼迫请下渡过黄河,进到澶州(今濮阳)北城,宋军士气因而大振。辽军也早已进至澶州北城下,但辽军主将萧挞览(凛)却被宋军伏弩射伤致死,宋朝重兵驻守的定州(今河北定县)也威胁着辽军的后方,因而辽承天太后、圣宗也想议和退兵。十二月,双方订立和议,规定宋朝每年交给辽朝绢20 万匹、银10 万两以换取和平,澶州的郡名为澶渊,故史称这次盟约为“澶渊之盟”。从此,宋辽和平相处直至北宋末年。
  第四章北宋初期的阶级关系与王小波、李顺起义第一节宋初的阶级关系阶级关系概况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社会情况发生剧烈变化的时代,主要反映在阶级关系的变化上。自唐中叶以后,藩镇的割据与战乱,尤其是唐末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和清扫了世族地主阶层。土地自由买卖成了地主阶级获得土地的主要途径,宋初的“不立田制”,正是最高统治者承认这种状况的反映。租佃制成为地主剥削的主要形式,佃户通常以一半甚至更多的收获物,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佃户在户籍上主要是客户,这已不是唐代专指外来的人户,而是指没有土地或房产的“客居”之户,对于拥有土地或房产的城乡居民则称为主户,而不问其是本地户还是外来户。
  农村主户分为五等,通常一、二、三等户称为上户,二、三等户也称中户,属于地主阶级;四、五等户称为下户,属于农民阶级。其中三等户则既有小地主,也有富裕农民;而五等户则有相当一部分户的财产很少,需要租佃部分土地,其地位与客户相近。客户中极大多数为佃户,但也有很少一部分有了田产,甚至还比较富裕成了佃富农,也有的成为商贩,极少数的户还成了富商。宋代的城镇户口单列,称为坊郭户,也分为主、客户,主要依据有无常产来区分,主户依据财产多少划分为十等。
  主客户在户籍中所占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阶级关系,凡是在封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主户所占的比例通常是比较大,占近80%至90%的,如江南的苏州、杭州;而封建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常常是主户所占的比例较小,有的仅占25%左右,甚至不到17%,如川中的嘉州(今四川乐山)、昌州(今重庆大足)。虽然宋代总的来说封建租佃制占主导地位,但是,川蜀地区除川西平原以外,许多山区的住户还处于封建农奴制的阶级关系时期。
  由于五代十国时期各个统治者或想扩张、或图保境,都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需要大量的军费;而且各国统治者几乎无不称王称帝,大多穷奢极欲。于是纷纷巧立名目,加紧剥削境内人民,阶级矛盾已十分尖锐。宋朝对于新征服地区,总的来说继承了原统治者的各种剥削制度,被取消的苛捐杂税不多,有的地方还乘机掠夺,促使阶级矛盾进一步恶化。宋朝在进行统一战争期间,各地就不断发生过农民起义,大多发生在宋朝征服之后不久,新旧政权交替,封建统治相对削弱之际。开宝三年(970)南汉灭亡后,岭南地区农民起义相继发生,到开宝六年才平定。开宝八年南唐灭亡后,宣州(今属安徽)也发生过小股农民起义。太平兴国三年(978)泉漳、吴越归附后,仙游、莆田(今皆属福建),爆发了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常州(今属江苏)等地也有小股农民起义。
  但是,就宋朝整个统治区来说,阶级矛盾更为尖锐复杂的是西南的川蜀地区,中唐以来的安史之乱和唐末农民大起义,都没有触及蜀中,成为唐玄宗、僖宗避乱之所。五代时期前蜀、后蜀相继统治达60 年之久,蜀中也是相对平静,封建生产关系很少受到重大冲击。和宋朝其他区域相比,川蜀地区除成都(今属四川)附近的川西平原外,封建关系比较落后,尤其是山区,封建农奴制还占有很大的比重,基本上是被称为“旁户”(客户)的佃户,在许多州的总户数中占半数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0%以上。被称为豪民的地主,往往拥有几十户,乃至几百户、上千户“旁户”,而且是世代相承。旁户们不仅向地主交纳高额地租,还要代地主负担本应是地主承担的赋税和徭役。他们在地主的监督下劳动,鞭策驱役,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阶级矛盾非常尖锐。
  全师雄兵变宋朝在灭后蜀时,曾经要诸州报告后蜀苛捐杂税的情况,准备免除其中的一部分,但是还未及实行。而平蜀的宋军将士居功骄恣,将领们私开府库,侵吞财宝,军校掠夺子女、抢夺钱物。可以说,除个别将领外无不恣意妄为,引起原后蜀军民的怨忿。
  乾德三年(965)正月,后蜀亡。二月,梓州(今四川三台)就发生原后蜀将领上官进率领三千多的军队夜攻州城的事,后被镇压。三月,后蜀降宋的军队在被迁往首都开封(今属河南)的途中,途经绵州(今四川绵阳)时又起兵反宋,推举原后蜀文州(今甘肃文县)刺史全师雄为帅,很快发展到十余万人,进攻绵州之战虽失败,但很快即攻占彭州(今四川彭县),并一再击败宋军,两川州县纷纷起兵响应,全师雄自称兴蜀大王,署置官吏。同年七月,全师雄连败于新繁(今新都西)、郫县(今属四川),退守灌口寨(今都江堰市)。次年六月,宋军攻占灌口,全师雄退保金堂(今金堂西),同年秋,全师雄病死后,谢行本继续领导兵变部队进行抗击,退往铜山(今中江南),不久,为宋将康延泽所破,这次反宋的兵变终于失败①。乾德五年初,宋太祖虽将激起兵变的主要将领王全斌、王仁赡、崔彦进等,剥夺军权降职闲居,但川蜀的阶级矛盾并未因此而缓和。
  宋廷于平定叛乱后,不仅将后蜀府库的物资全部运往开封。又于成都、梓州、蜀州(今崇庆)设立官手工业作坊,制造锦、绮等贵重丝织物,供应皇亲国戚、高官贵妇使用。又将川蜀的田税改以布帛折充,称为“科折”;设“市买场”低价强买民间的布帛,称为“和市”;宋太宗又设“博买务”,民间织造布帛全都被以低价购入,严禁商人贩运。川蜀地区又是茶叶的重要产区,宋灭蜀后虽然废除了茶叶专卖制度,但对于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茶叶贸易,则完全由官府控制。加上贪官污吏乘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① 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7。
  第二节王小波、李顺起义与王均兵变王小波起义早在开宝六年(973)初,川东渠州(今渠县)就发生过李仙起义,渝(今重庆)、合(今合川)、果(今四川南充)、涪(今重庆涪陵)等州人民纷纷响应,起义军进入广安军界,李仙为知军朱昂所俘,起义失败①。淳化二年至四年(991—993),昌州、合州、荣州、资州(今四川资中),先后发生过小规模起义,相继为官军所镇压。
  淳化四年二月,青城(今都江堰市南)茶农王小波领导一百多人起义,终于发展成宋初规模最大的起义。王小波针对社会上贫富对立这一主要矛盾,提出了“均贫富”作为号召,被称为旁户的佃农纷纷响应,随即攻下青城县城,挥军南下,同月又攻下彭山(今属四川),杀死贪官、县令齐元振,民心大快,参加起义的人日益增多。北上邛州(今邛崃)、蜀州,所到之处命令富人除留家用外,其余财物调发分给穷人,得到广大穷人的拥护。
  十二月,王小波率起义军与宋西川都巡检使张玘所部激战于江原(今崇庆西南),王小波杀死张玘,但此前也被张玘射中头部,伤重而死,起义军推李顺为首领继续进行斗争。
  同年冬天两川大旱,官府又督催税赋,人民无以谋生,纷纷参加起义。
  起义军接连攻下蜀州、邛州,杀死知州、通判、监军等官吏。又与宋巡检使郭允能部战于新津,杀死了郭允能。随后攻占永康军(今都江堰市)、新津、双流、郫县、温江等川西平原的许多县城,起义军的矛头随即转向成都。李顺起义军“蜀”政权的建立与失败成都知府吴元载因未能镇压王小波起义军而被罢官,淳化五年正月初,新任知府郭载刚到职,起义军已经攻下汉州(今广汉)、彭州,仅剩成都孤城,但不久也被起义军攻占,知府郭载率残兵败将逃往梓州(今三台)。正月十六日(994 年3 月1 日),李顺起义军攻占成都,随即建立政权,国号蜀,李顺称蜀王,建元应运,建官设职,并派兵四出,所向无敌,北至剑门关(今剑阁北),东到巫峡(今重庆、湖北两省市接界处),无不是农民政权势力所及的地区。
  李顺起义军在川西平原攻城掠地的消息传到开封,宋太宗即派心腹宦官王继恩率兵攻讨。二月初,宋军还未入川,起义军攻占成都并建立政权的消息又传到开封,宋太宗随即加派王果率军由北路攻蜀,尹元率东路军沿江西上,都受宦官王继恩节制。
  此时,杨广正率起义军追击逃往剑门的宋军郭延濬残部,起义军虽小受挫败,仍直奔剑门,以便迅速攻占川北门户剑门关。剑门关原只有监关官上官正所部数百宋军,但成都监军宿翰所率残部已先期逃到剑门关,起义军不知虚实,遂被守关宋军击败,退保剑州(今剑阁)。进攻川东门户夔门(今重庆奉节)的东路起义军,也被阻于夔门之西,起义军夺取剑门、夔门以控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开宝六年正月己卯。
  制川北、川东门户,阻击宋军两路进攻的计划受挫,使宋两路大军得以长驱直入,数十万起义军则陷于长期围攻眉州(今四川眉山)、梓州的战役中,为宋军主力攻蜀提供了有利时机。
  四月,北路宋军自剑门关西小剑门南下,击败研石寨(今剑阁北)防守的起义军,攻占剑州。又于柳池驿(今剑阁西南)大败起义军,进而攻占绵州。北路另一支由曹习率领的宋军,由剑门关东的葭萌(今剑阁东)南下,攻占阆州(今阆中)。另路宋军又攻占巴州(今巴中)。尹元所率东路宋军西进至新宁(今开江),虽击败起义军,但被起义军层层阻击于川东的梁山(今重庆梁平)、广安(今属四川)、渠州(今渠县)、果州(今南充北),久久不能继续西进。20 万起义军围攻梓州达80 多天仍未能攻占,反而为进犯的北路宋军所击溃。宋军遂直扑成都城下,并于五月六日攻占成都,李顺被俘。起义军又推举张余为首领,继续进行斗争,他们避开宋军主力,顺泯江、长江而下,势如破竹,半个多月连克嘉州(今四川乐山)、戎州(今宜宾)、沪州(今属四川)、渝州(今重庆)、涪州(今重庆涪陵)、忠州(今忠县)、万州(今万县)、开州(今开县),并乘胜进攻夔州(今奉节),企图夺取川东门户,阻止宋东路军继续西上。宋东路进蜀的白继赟部生力军赶到夔州,起义军腹背受敌,大败而退,死2 万余人,元气大伤,被迫退往云安军(今云阳)。
  宋军虽然占领成都已四个月,但四郊仍属于起义军,直至九月,宋军才进攻成都附近的起义军。宋军攻占蜀州、双流等地,起义军分成小股退往山区继续斗争。至道元年(995)二月,起义军首领张余在嘉州(今四川乐山)兵败就义。次年五月,起义军残部又推举王鸬鹚为邛南王,活跃在邛州(今邛崃)、蜀州一带,又为石普扑灭。散处各地的起义军残部,也相继为当地官府招降或消灭,如坚守西充(今属四川)大木槽山区的何彦忠部起义军,即为果州(今南充北)知州查道所招降。李顺起义军的残部终于相继失败①。王均兵变王小波、李顺起义虽然失败,宋廷对川蜀地区的政策也作了些调整,减少或减轻了一些税赋徭役,封建生产关系也多少得到了一些调整,但阶级矛盾仍然很尖锐,人心未宁,等待时机,准备斗争。加上川蜀的地方军政官员也并未从全师雄兵变及王小波、李顺起义中吸取教训,依然享乐腐化、刻剥军民,终于激起王均兵变,上距王小波、李顺起义失败不过五年。
  咸平三年正月元旦(1000 年2 月8 日)戍守益州(成都府改,今成都)
  的神卫军指挥使王均所部,发动兵变,占领益州,王均称帝建元,国号蜀。益州知州牛冕等逃往汉州(今广汉),汉州随即也被王均攻陷,他们又逃往东川(梓州,今三台)。王均即率兵攻打绵州、剑门,企图占据川北门户,但均未成功,只得退回益州。蜀州知州杨怀忠乘王均北上剑门时,进攻益州,一度攻入城内,但杨怀忠所调集的壮丁中有许多是原王小波、李顺起义军战士,临阵变乱,杨怀忠因而战败,退保江原(今崇庆东)。二月,王均企图向南发展,但又遭到杨怀忠部宋军的阻击。不久,杨怀忠部宋军再次攻入城内,胜负相当,杨怀忠只得退保鸡鸣原(今双流东),王均也闭门守城。① 参见杨仲良《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3《李顺之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5、36、39。二月十六日,北巡到德清军(今河南清丰西北)的宋真宗得知王均叛乱,随即作出反应,立即从抗辽前线抽调负责督运粮草、曾参与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有功而担任过益州知州的雷有终,再任益州知州兼主帅,并抽调抗辽先锋官、也曾担任过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的先锋石普为副帅,率步骑八千,立即赶往川蜀镇压,以后又派宦官秦翰率军增援。
  王均向外发展先后受挫后,只得困守益州城,因而未能引发广大人民参加斗争,兵变没有能发展为人民起义。王均虽然百计抗击,但是独守孤城,到九月初不得不突围南逃,途经广都(今四川双流东南)、陵州(今仁寿)、荣州(今荣县),直奔富顺监(今富顺县),准备南渡沱江,企图进入当时还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戎州(今宜宾)、沪州(今属四川),徐图发展。十月,王均到达富顺监,正准备南渡沱江,为宋军先锋杨怀忠追及,仓促间未及应战,王均被杀,兵变失败①。川蜀地区又趋平静,宋朝对川蜀的统治终于稳固。① 参见《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25《王均之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5、46、47。第五章北宋中期的改革活动第一节“澶渊之盟”以后的政治形势“天书”与“封禅”
  景德元年(1004)十二月的“澶渊之盟”,结束了宋、辽之间40 多年来的敌对状况,开始了大体上和平相处的新局面。宋真宗因此非常钦佩寇準,当初主张南逃的王钦若却称寇準力请真宗亲征是“孤注一掷”,“澶渊之盟”是城下之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景德三年二月,寇準以“无大臣体”而被罢相。王钦若建议真宗“封禅”以粉饰太平。封禅是秦汉以来帝王建有非常功业,并得到上天所赐的“祥瑞”才能进行的所谓“大功业”。王钦若又说祥瑞可人为制造。景德五年正月,真宗向王旦、王钦若说,去年他见到神人降临说,当有天书下降,刚才臣下奏称左承天门屋南角挂有黄帛,当即是天降之书,随后改当年为大中祥符元年。又决定在当年十月东封泰山。在一个半月的行程中,真宗不仅带着“天书”封祀天帝于泰山(今泰安北),禅祭地神于社首山(今泰安西南),又去曲阜祭祀孔子。四年二月,再次带着“天书”西祀汾阴后土,并升所在地宝鼎县为庆成军(今山西万荣西南)。次年十月,又有了赵氏祖先降临延恩殿的闹剧。五年,改谥孔子为“至圣文宣王”。七年正月,真宗又去亳州(今属安徽)太清宫,祭祀被道教徒尊为教祖的老子李耳,并加封为“太上老君混元皇帝”。还在京城修建宏伟的宫观,祭祀活动更加频繁。
  宋真宗自澶渊之盟以后主要的活动,就是进行各种各样的祭祀,达到了空前绝后的程度,其意图除了掩盖其处理宋辽关系方面的无能,还有表明宋朝受命于天,以影响崇奉天帝的辽朝君臣放弃攻宋的企图,这种以迷信活动作为国家朝政的荒唐举动,直至乾兴元年(1022)二月真宗去世,同年十月,伪造的“天书”随他一起葬入陵墓才结束。
  “纳”、“赐”银绢换取边境安宁真宗晚年多病,皇后刘氏协助处理政事。仁宗即位,皇太后刘氏(后谥章献)垂帘听政达11 年之久,明道二年(1033)三月,章献太后死后仁宗才亲政。
  在边境上除辽外,新兴于西北的夏(西夏)是对宋的又一威胁势力。
  宋太宗时反对降宋的李继迁起兵抗宋,后又归附辽朝受封为夏国王、定难军节度使,宋朝多次派兵攻打,均以失败告终。宋真宗即位后李继迁亦表示愿归附宋朝,宋即任命李继迁为定难军节度使,并赐姓名为赵保吉,但李继迁仍不断侵扰并攻占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改为西平府,将首府从夏州(今陕西靖边北)迁到西平府。景德元年李继迁死,子德明嗣位,先受辽封为西平王;景德三年又与宋议和,并受宋封为西平王、定难军节度使,西北地区因而出现了“有耕无战”的局面。李德明与宋保持相对友好关系的同时,积极发展势力,修城于怀远镇(今宁夏银川)建为兴州,作为新首府,并准备称帝,但未及称帝而于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去世。子元昊嗣位,并于宋宝元元年十月十一日(1038 年10 月31 日)称帝,国号夏,史称西夏,维持30 年的和平政局再次破裂。从宋康定元年(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三年,1040)到庆历二年(1042)的三年中,宋夏三川口(今陕西延安西北)之战、好水川(今宁夏隆德西北)之战和定川寨(今固原西北)之战,宋军三战皆败,西夏军亦伤亡近半,双方的人民生命财产都受到重大损失,宋夏终于谋求妥协,于庆历四年(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七年)十月订立和约,西夏臣附于宋朝,宋则每年“赐”银、绢、茶等大量财物,开放边境贸易,宋夏关系趋于缓和。
  辽兴宗乘宋与西夏作战无力北顾之机,于庆历二年(辽重熙十一年)九月以索取后周世宗所占关南10 县进行要挟,宋仁宗则以每年增“纳”银、绢各10 万两、匹为条件换取和平。
  “冗官、冗兵、冗费”
  宋对辽、夏是以每年支出数十万两银、数十万匹绢,以及大量其他物品以换取和平。然而,成为宋仁宗庆历初年政治经济重大危机的,是所谓“冗官”、“冗兵”、“冗费”的三冗。
  宋初内外官员只有三五千员,由于宋朝实行官职名称与职务分离的官与“差遣”制度,而且官员不问有无才能按年资升迁,加上由于科举及其他途径加入仕途的人数日益增多,景德年间(1004—1007)已有1 万余员,皇祐年间(1049—1054)多达2 万余员,大量的官员享受着优厚的待遇,耗费了巨额经费。
  宋初有军队22 万,开宝(968—976)时增至37.8 万,至道(995—997)时是66.6 万,天禧(1017—1021)时为91.2 万,到庆历(1041—1048)时竟达到125.9 万的最高数额,宋夏战争结束后才略有裁减,亦维持在110 余万人。巨额的军费开支占国家总收入的大部分。
  所谓“冗费”是指皇帝的各种祭祀活动,修建佛寺宫观,以及各种赏赐等等的开支。“三冗”导致宋朝廷入不敷出。
  为了维持庞大的开支,只有加紧剥削。据庆历时任主管财政的三司使张方平说:“庆历五年取诸路盐酒商税岁课,比《景德会计录》,皆增及三数倍以上。”如“景德中收商税四百五十余万贯,庆历中一千九百七十五万余贯”①,等等。
  田赋不均是另一个重要问题,真宗在大中祥符六年(1013)就曾说过:“人言天下税不均,豪强形势者田多而税少,贫弱[者]地薄而税重,由是富者益富,贫者益贫。”②这种情况引起一些地方官员的重视,企图予以解决,仁宗景祐三、四年(1036—1037)间,郭咨在肥乡县(今属河北)为了解决“田赋不平,岁久莫治”,用“千步方田法”,“除无地之租者四百家,正无租之地者百家,收逋赋八十万”③。窥豹一斑,由此可见宋仁宗亲政初年全国田赋不均的概况,然而得到解决的只是极个别的县份。
  ① 张方平:《论国计事》;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269。
  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1 之18。
  ③ 《宋史》卷326《郭咨传》。
  第二节庆历新政范仲淹《条陈十事》宋朝经历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及仁宗初年章献太后执政时期,已有70余年,积弊日深,明道二年(1033)三月章献太后死后,仁宗始亲政,群臣希望革新政局,右司谏范仲淹上《救弊八事》指出:“暴敛未除,滥赏未革”。要求“销冗兵,削冗吏”①,节省费用。后又指斥时政,得罪宰相吕夷简而被降官,余靖、尹洙、欧阳修等也因支持范仲淹而先后被降职,但是群臣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庆历三年(1048)三月,吕夷简罢相,正值宋与西夏交战而连战皆败,西北形势严重,京东、京西地区人民起义时有发生,仁宗也想要改革弊政,遂重又任命欧阳修、余靖等人为谏官,议论时政。四月,又任命范仲淹、韩琦为枢密副使。八月,任命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富弼为枢密副使。仁宗想依靠他们改革弊政,更新政局,并多次督促。九月,范仲淹与富弼商议后奏上著名的《答手诏条陈十事》②,所谓十事是指“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这是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建议,被仁宗采纳。
  以整顿吏治为核心的“新政”
  新政从十月起陆续实行,首先实行的是“择官长”,改变即使是无能、老弱、贪污的官员,也一例依资格选任的状况。由朝廷选任各路转运使,由转运使选任各州知州,再由知州选任各县知县、县令,不称职者必须随时撤换或降职,政绩特出的提拔重用。
  同月末又颁布了改革考绩的诏令(“明黜陟”),改变原先那种文官三年、武官五年,一律升迁官资,刚上任不久并无政绩,遇到例行考核也照样升迁的磨勘法。规定不仅要实际任职期满,对曾经犯法及贪赃的官员,则视情节轻重及现任政绩优劣等奏报决定是否升迁。中级官员则还要不犯“私罪”才能进行考绩①,还限制了较高级官员的随意升迁官资。
  十一月下半月,又先后颁布诏令“抑侥幸”,首先不许权贵子弟担任馆阁职务,高等第的进士也须担当一任官职后,经过考试成绩优秀者才能担任。继又对“恩荫”制进行改革,分别限制及降低以“恩荫”取得官资的人数、等级,并规定了担任实际职务的最低年龄等。
  同月末,又下诏“限职田”(“均公田”)。为使地方官在俸禄之外增加收入,真宗于咸平二年(999)复行唐代地方官的职田制,重定数额、等级。但是40 多年后产生了多少不均、苦乐悬殊的情况。这次将各级地方官的职田标准降低,但要限时补足数额,使他们都能得到比较优厚的待遇,促使有才能的官员乐于担任地方官。
  次年三月,又改革科举制度(“精贡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2,明道二年七月甲申。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范仲淹集·奏议上》。① 指官吏因执行公务不当而犯的“公罪”以外的个人犯罪行为,如贪污等。的旧制,重视德行与策论,以求录取德才兼备的人士,改善吏治。
  关于“减徭役”,是以合并县份及机构,以兵士代替役户。这年五月,开始撤销河南府(今河南洛阳)的五县,降格为镇而并于邻县,每减少一县可以减少役户二百余户,减少乡村的一耆保可以减少役户十余户,以使更多的人力投入农业生产。
  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派,都认为改善吏治是根本,尽管这些措施都尽可能照顾到官吏们的既得利益,只作了不太大的改革,却遭到权贵们的攻击,指责支持改革的官员是“朋党”,夏竦更指使婢女学习石介的字体,伪造石介替富弼起草的诏书,说要废仁宗另立新皇帝,并传布流言,宋仁宗虽表示不信谣言,但范仲淹、富弼已经不能自安于朝廷。
  改革失败庆历四年(辽重熙十三年)五月初,辽朝决定讨伐西夏,遣使告宋并派人前往宋朝河东境内的宁化军(今山西宁武西南)、岢岚军(今岚县北)探测攻夏的进军道路。范仲淹提出辽、夏双方聚兵于河东路境外,万一双方联合南下,河东路将被攻占,并故意夸大局势的严重性,坚决要求亲自前往处理。六月下旬,范仲淹出任陕西、河东路宣抚使。富弼则强调辽军如果攻宋,必定重点进攻河北路,自愿前往训兵备敌,八月初,富弼出任河北宣抚使。其实他们都是为了逃避夏竦造谣毁谤可能带来的灾祸,虽保留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的官职,但已不再参与朝政。
  十月初,宋夏议和。十一月初,王拱辰、宋祁、张方平等借小事攻击宰相杜衍的女婿苏舜钦以及其他改革派官员,江休复、宋敏求等11 人因此被降职或罢职,以致王拱辰宣称被他一网打尽,改革终于走上末路。
  庆历五年正月中旬,辽使到开封告知辽夏战争结束,这是对宋友好的表示,辽、夏威胁相继解除。同月下旬,仁宗认为天下已经太平,参知政事范仲淹、枢密副使富弼,同日被罢免而出任地方官。守旧派代表贾昌朝、陈执中接替杜衍、章得象而任宰相,完全掌握了朝政。这次因在庆历年间进行而史称“庆历新政”的改革,最后失败。
  庆历年间的农民起义与兵变“庆历新政”还未开始进行的庆历三年五月,京东沂州(今山东临沂)
  的“虎翼”(禁军番号)军卒王伦,率四五十人杀巡检使朱进后起义,因受到都巡检傅永吉的追击,王伦转战南下江淮,发展至数百人,沿途不少州县官吏不敢阻击,而是以茶酒相待,或献衣物器甲,或弃城逃走。傅永吉采取尾击穷追战略,迫使起义军不停地转移而得不到休整,又受到制置发运使徐的(人名)所部官军阻击,同年七月在历阳(今安徽和县)为傅、徐两军合击而失败。
  王伦失败前后,京西张海发动起义,在邓州(今属河南)时还只有60多人。陕西商山(今陕西商州南部)的郭邈山占山为王已十年,这时也出山活动。两支起义军迅速壮大,州县地方军队抵挡不住。同年八月,宋派朝廷禁军前往镇压,但张海起义军主力数百带甲骑兵,行动迅速,州县地方大多采取听任自由往来,甚至用鼓乐相迎设宴招待,同年底张海兵败牺牲。被先后镇压的还有郭邈山、党君子、范三、李宗等几支起义军。“庆历新政”失败后,宋廷更加腐败,各地的小股起义连续不断。
  贝州(今河北清河西)驻有禁军骑兵骁捷军与步兵宣毅军等,王则为宣毅军小校,利用佛教弥勒派组织起义,在派往大名(今属河北)联络起义的人员被捕后,提前于庆历七年(1047)十一月发动兵变,建立政权。虽然俘知州,杀通判、县令、主簿,但兵马都监、提点刑狱等统兵治安官员逃出城后据守南关,并控制了驻守城外的禁军,河北安抚使贾昌朝立即派兵从大名府北上镇压,同时向朝廷报告。仁宗立即派兵北上进行镇压。高阳关(今高阳东)驻军长官王信得知王则兵变,也立即率本路禁军南下直达贝州城下。宋朝廷及地方政府的迅速反应,使得王则始终只是困守贝州孤城,未能发展为较大规模的人民起义,宋又派参知政事文彦博前往督率宋军攻城。次年闰正月,宋军挖掘地道攻入城内,兵变失败。王则自东门出逃后被俘,同月被杀于开封。
  第三节王安石变法变法前的形势“庆历新政”失败以后,“三冗”问题越来越严重,官吏们又纷纷要求改变现状,并认为均税法也遭罢除是失策。皇祐三、四年(1051、1052)间,沧州(今属河北)知州田京、博州(今山东聊城西北)知州蔡挺,都进行过均税。沧州的均田税在至和元年(1054)被明令取消。博州的均税法虽被采纳,推行于全国,实际是不了了之,嘉祐四年(1059)八月,旧事重提,又派孙琳等四人分往诸路均田税,实际上也只是为了应付官吏们的议论,并不认真推行。孙琳前往河中府(今山西永济),用千步方田法均田税,遭到欧阳修的反对,三司判官张田从朝廷财政收支考虑,建议皇帝祭祀活动后给官吏的赏赐应稍有减少,被认为有亏国体而被贬出任地方官。宰相富弼、韩琦,和欧阳修一样也已不再赞成改革。这反映了当初积极支持“庆历新政”的官员,现在大多认为维持现状为好。
  嘉祐八年(1063)三月仁宗死,宗室赵曙入继帝位,是为英宗,因病由仁宗皇后曹氏垂帘听政。英宗病愈后处理的政事,仍须经曹太后复审后才能施行,治平元年(1064)五月中旬,曹太后勉强撤帘还政。英宗提出:“积弊甚众,何以裁救。”①也关心国家财政及“冗兵”情况,希望改革积弊。然而首相韩琦、副相欧阳修、枢密使富弼都没有支持改革的意向。加上尊奉英宗已故亲生父母的礼仪问题,成为英宗时最重大的事件。直到治平三年九月,英宗才又提出“去冗官之患”②,并对官员考绩升迁官资的制度作了一些改革。但是,英宗于次年正月去世,他的改革愿望只能留待太子赵顼去进行。赵顼即位,是为神宗。
  王安石变法宋神宗即位前即已关心国家大事,僚属韩维不时将好友王安石的见解告诉神宗。王安石曾于嘉祐四年(1059)上《言事书》,列举时政弊端及改革意见,虽未被采纳,却代表了要求改革者的共同意志,声望日益高涨。神宗即位时,王安石已经独负天下盛名多年,司马光也说大家都认为只要王安石当政,“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①。宋神宗即位不久,即召王安石赴京,但王安石引病不赴,神宗即令王安石就在本地任江宁(今江苏南京)知府,同年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首先创设变法改革的指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枢密副使韩绛兼领,吕惠卿任“检详文字”,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任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年七月至十一月先后颁布实行均输法、青苗法(常平法)、农田水利法,熙宁三年五月,废“制置三司条例司”,并其职权归中书(宰相府),司农寺成为推行新法的机构,吕惠卿改任判司农寺。同年十二月,王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1,治平元年四月辛亥。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8,治平三年九月丙辰。
  ① 《司马温公文集》卷60《与王介甫书》。
  安石与韩绛同时拜相,变法一直在守旧派的攻击和变法派内部意见不一致的艰难情况下进行。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在实行免行法时,受到神宗和曾布的联合抵制,辞相就任江宁知府,吕惠卿升任参知政事。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受到吕惠卿的攻击,神宗对王安石的意见也事多不从,加上爱子王雱病死,精神受到重大打击,遂力请辞相。同年十月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出任判江宁府,次年六月又辞官闲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四月去世。
  以富国强兵为核心的诸新法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无不是为了富国强兵,正如王安石所说:“修吾政刑,使将吏称职,财谷富,兵强而已。”①1.均输法。熙宁二年七月实施的第一个新法,以朝廷的支出所需决定调运的数量,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节省购价及运输费用,达到“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可足用,民财不匮”的目的②。
  2.青苗法。同年九月推行,也称常平法或常平新法。以各路常平仓、广惠仓所积存的一千五百万贯、石以上的钱、谷作本钱,粮价贵时以低于市场价售粮,粮价贱时以高于市场价收购。并参照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让缺钱粮的农户根据需要向官府借钱,粮食收获后还官,称为青苗钱。熙宁新法以每年正月、五月,由农户自愿向本县官府借贷,各等户都定有限额,粮食收获后随交纳夏、秋税时归还,加息二或三分,遇重灾允许延期归还,以收“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的效果③。3.农田水利法,同年十一月颁布。奖励各地“开垦废田、兴修水利”①,由受益民户按户等出工出料兴修。如民力不足,可依青苗法向官府借贷;再不足,则由官府劝导富户出借,依例计息,由官府催还。
  4.免役法,也称募役法。王安石向神宗说:“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②新法免除了原先民户按户等轮流到官府服差役(旧法称为差役法),改为官府出钱募人充役。官府向原先充役的农村上三等户按户等征收“免役钱”,向城镇上五等户及农村原先不服差役户按户等减半征收的称“助役钱”,还各加征十分之二称为“免役宽剩钱”,以备灾年使用。熙宁二年十二月公布办法征求意见,次年十二月在开封府试行,四年十月才正式向全国推行。
  5.市易法,熙宁三年,王韶在秦州(今甘肃天水)古渭寨(今陇西)设市易务,以官钱为本,控制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五年初,草泽(平民)魏继宗上书建议在首都开封设市易司,控制首都市场,增加政府收入。同年三月颁布市易法,先在开封设市易务,后在杭州、广州、扬州等地设置,首都市易务改为都提举市易司。市易机构以官钱作本,收购市上的滞销货物,商贩可以金银产业为抵押向市易机构赊购货物贩卖,半年或一年后归还,加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庚午。
  ② 《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均输》。
  ③ 《宋史》卷176《食货志》上四《常平》。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1 之28。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庚午。
  息一分或二分。对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增加官府收入,均有作用。
  6.免行法。宋代都城开封的工商行业除纳赋税外,官府所需物品、人工均向各行业摊派。熙宁六年,肉行徐中正等提出“乞出免行役钱,更不以肉供诸处”。这年七月实行免行法,各行依据获利多少按月或按季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后,“与免行户祗应”①,或“官为雇人代役”②。
  7.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八月颁行,每年九月县官主持丈量土地,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计四十一顷六十六亩多,以肥瘠分为五等作为纳税的依据。以各县旧有税额按土地等级,由各户实际拥有顷亩数平均负担。原先富户隐瞒田产、人口,偷漏田税,以及农户的田产出卖后仍负担田税等田赋不均的情况有所改变,官府也增加了税收。
  8.将兵法。为了减少军队人数,减少军费开支,改变“更戍法”所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缺乏训练,战斗力下降的状况。从熙宁二年开始精简军队,压缩编制,到元丰八年(1085)禁、厢军总数减为80 万左右,比原先减少30 多万。
  熙宁七年,为了提高战斗力,首先在华北实行“将兵法”,共设置37将,不久又在西北设置42 将,元丰四年又设东南13 将,共92 将。每将战士多的上万、少的在3000 以下,每将设将、副将各一人,选择有作战经验和有才能的人担任,东南诸将3000 人以下的只设将。“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平居知有训厉而无番戍之劳,有事而后遣焉,庶不为无用矣”③。
  9.保甲法。改革派赵子幾首先提出,开封府郊县原先曾有民户自相结合组成保甲以维持地方治安。熙宁三年十二月因而颁布《畿县保甲条例》,每十户为一保,设保长;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主、客户每户(后改为只有主户)二丁以上,一人任保丁,置备弓箭,进行训练,每大保每夜轮差五人“巡警”,并实行保内连坐法等。首先在开封地区实行,以后逐渐推行于全国,保丁“教艺既成,更胜正兵”,“马上事艺往往胜诸军”。保甲法除了维持地方治安外,还部分地代替军队,达到“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的目的。①10.保马法,是为了解决军马缺乏而令民户养马的新法,全称为保甲养马法,开始于熙宁五年五月实行于开封府属县,次年八月推行于整个华北地区,定额为8000 匹,后增至1 万匹。民户自愿养马,每户一匹,最多二匹,官府供马或自买马官府给钱,每养一匹马每年可免“折变缘纳钱”14400 文等优待办法。
  王安石辞相以后,元丰三年二月,改行“户马法”,也称“物力户养马法”(养马地区与保马法同)。凡城镇家产每3000 贯、农村5000 贯(后也改为3000 贯)强制养马一匹,最多养三匹,民户自费买马,初定共该养马1.16 万多匹。
  到元丰七年二月,又令京东、京西两路停止实行户马法,改为每一都保养马50 匹,每匹给价钱10 贯,另有其他优待办法,以后又有所变化,也称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4,熙宁六年四月庚辰;卷246,熙宁六年八月丙申。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8,元丰三年九月甲子。
  ③ 《宋史》卷141《兵》二《将兵》。
  ① 《宋史》卷192《兵》六《保甲》;《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丁未。保马法,可称之为“都保养马法”,两路共应养马10 万匹左右②。
  此外,还对科举、教育及军器制造等进行了改革,王安石自熙宁九年辞相后,新法在宋神宗主持下继续进行并有所发展,如元丰年间实行的户马法与都保养马法即是其中之一。而最重要的是元丰五年实行的官制改革,恢复三省六部制,废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左、右仆射分兼门下、中书侍郎为左、右相,废参知政事,以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保留枢密院,朝廷文官官名与职务相一致(武官与低级文官的改革宋徽宗时进行),地方官制未进行改革。军事制度方面,元丰二年于开封地区实行保甲“集教法”,派禁军教头训练大保长,又行“团教法”,由大保长训练保丁,后推行到华北地区。
  开湘西、拓熙河、战西夏、克交趾(阯)
  开发湘西。今湖南西部及其边临地区为宋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原设羁縻州数十,北部称北江,南部称南江,合称两江,由荆湖北路的辰州(今湖南沅陵)管辖。熙宁五年(1072)闰七月,王安石派新法主将章惇以察访荆湖北路常平等事为名开发两江地区。同年十一月首先开发荆湖南路的梅山地区(今新化、安化、武冈地区),设新化县,次年又于临近地区设安化县(今安化东南)。熙宁七年开发南江,设沅州(今芷江)及卢阳县(州治,今芷江),后又设黔阳县(今洪江市西北黔城)。熙宁九年,北江也得到开发,以后又在湘西陆续设置县、镇、寨,湘西地区逐渐得到开发。
  经略熙河。王韶曾上书称:“欲取西夏,当先复河湟。”①熙宁四年八月,设洮河安抚司,以王韶为长官。次年五月又设通远军(今甘肃陇西),王韶兼任知军,经略河湟地区,得到王安石的全力支持。八月,占领武胜军,改名镇洮军。十月,升为熙州(今临洮),并设熙河路经略安抚使司,王韶为长官兼知熙州,本路所辖州、军,其时河、岷、洮三州尚未占有。次年三月占河州(今临夏市),军行近两月,千八百里,又占宕(今宕昌)、岷(今岷县)、叠(今迭部)、洮(今临潭)等州,宋复设河、岷、洮州,其余改为城、寨。熙河路辖区终于全部占有,对西夏起到了抑制作用。
  对西夏的战事。王安石变法时期宋夏边境虽时有小战事,但相对平静。
  元丰四年(夏大安七年,1081),西夏惠宗秉常拟割地与宋议和,被梁太后囚禁。七月,宋乘机出兵,五路攻夏。十一月末,宋将刘昌祚攻至灵州(今宁夏吴忠西南)城下,即将攻入城内,为主帅高遵裕嫉功驰使制止,以致贻误战机,久攻不下,反被西夏决河水所淹,宋军被迫退回。李宪率熙河路宋军于九月初二攻占兰州,随即筑城。神宗采纳李宪建议,于次年正月改熙河路为熙河兰会路。七月,宋神宗采纳徐禧建议,筑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作为攻夏基地,九月初城建成即受到西夏大军进攻,激战十余日后被西夏攻占。宋神宗从此遂放弃攻夏意图。
  对交趾(越)的反击战。熙宁八年(越大宁四年,1075)九月,交趾军攻占宋古万寨(今广西扶绥西北),十一月又大举进攻,水路渡海攻占廉州(今合浦)、钦州;陆路于次年正月攻占邕州(今南宁)。九年二月,宋任② 参见陈振:《论保马法》,《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① 《宋史》卷328《王韶传》。
  命郭逵、赵■、燕达统兵5 万号称10 万进行反击,失地相继收复。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宋军攻入交趾境内,击败交趾的象阵,交趾军溃逃,宋军攻占门州(今越南同登)。宋军从山间小道直插富良江(今红河),离交州(今河内)30 里,交趾将舰船全部聚集南岸,宋军无法渡河,设伏诱敌,交趾中计渡河出击,宋军伏兵齐发,交趾大败,洪真太子战死。十二月二十一日(1077年1 月18 日)交趾王李乾德割地求和,宋军统帅郭逵接受降书后班师北返。第六章北宋中期思想、文化领域的革新北宋中期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思想、文化学术繁荣,学派林立的时代。
  宋学——新儒学的产生,古文运动,乃至绘画、书法的革新,等等,都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节宋学——新儒学儒学的演化儒学在汉代“递禀师承,非惟诂训相传,莫敢同异,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闻”①,史称“汉学”,这种学风一直延续到五代、宋初。
  儒学自东汉末年起逐渐衰微,佛、道盛行,直至唐代后期,韩愈在创导古文运动的同时,力排佛道,提倡儒学,倡“儒学道统说”。韩愈对孟子特别推崇,在“道统”中将原先被列为上承孔子的颜渊,排斥在主线之外,以孟子上承孔子,而自承孟子,并且将儒学研究从章句训诂引导为对经典义理的探求。
  史称:“自晋迄隋,老、佛显行,圣道不断如带”,“愈独喟然引圣,争四海之惑,虽蒙讪笑,跲而复奋,始若未之信,卒大显于时。昔孟轲拒杨、墨,去孔子才二百年。愈排二家,乃去千余岁。拨衰反正,功与齐而力倍之”。“自愈没,其言大行,学者仰之如泰山北斗云”①。宋祁的这段话,代表着北宋中期“宋学”形成时期学者的认识。
  韩愈将《孟子》提高到与《论语》相近的地位,并推崇《大学》,其弟子李翱又推崇《中庸》,都对“宋学”产生了深刻影响。而唐代后期的啖助对《春秋》、李景俭对《孟子》所持的批评态度,也对“宋学”产生了影响。宋学先驱与宋祁一起撰写《新唐书》的欧阳修,就是“宋学”先驱中的主要人物,苏轼在《居士集序》中称:韩愈之后“三百有余年而得欧阳子,其学推韩愈、孟子以达于孔氏。..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今之韩愈也。’宋兴七十余年,民不知兵,富而教之,至天圣、景祐极矣。而斯文终有愧于古,士亦因陋守旧,论卑而气弱,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濯磨,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长育成就,至嘉祐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功为多”。
  被称为“宋初三先生”的胡瑗、孙复、石介,通常被称为“理学先驱”,其实不只是理学的先驱,而且是整个“宋学”的先驱。其他如晁迥、范仲淹、李觏等人,也都可以列入“宋学”先驱人物之列。他们或以废弃“汉学”专事章句训诂,而“疑经”、撰著“新义”;或发扬儒家“内圣外王”之道,“救时行道”;或在吸纳佛、道等诸家学说、思想,以丰富宋学内涵方面,都对“宋学”的新学、蜀学、理学等各个学派,产生了重大影响。
  宋学的特征苏轼不仅把欧阳修作为宋学的创导者,而且把他列入韩愈创设的儒家道统中,上承韩愈、孟轲以继孔子的儒学正统。还谈及“通① 《四库全书总目》卷1《经部总叙》。
  ① 《新唐书》卷176《韩愈传·赞》。
  经学古”与“救时行道”,作为宋学的主要特征。
  通经学古不是原先的章句训诂,而是探求儒经的新意。“疑经”是宋学建立时期一个重要特点,欧阳修景祐四年(1037)的《易或问》,“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回答是“何止乎《系辞》”①。他所著的《毛诗本义》,四库馆臣在《提要》中称:“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老师宿儒亦谨守《小序》。至宋而新义日增,旧说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
  被称为“宋初三先生”的胡瑗、孙复、石介,年岁略长于欧阳修,主要活动时期也都在北宋中期的仁宗时期。胡瑗的《周易口义》“其说《易》以义理为宗”②,孙复“讲说多异先儒”③,石介也同样是不取旧说的。
  救时行道为宋学另一个主要特征,也是宋学建立之初许多学者共同追求的目标。不仅欧阳修积极参与“庆历新政”,被《宋元学案》列为首位的胡瑗,也尤其重视“救时行道”。康定元年(1040)八月,胡瑗被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范仲淹辟为以丹州(今陕西宜川)军事判官而任经略安抚司勾当公事,史称“君在丹州,建议更阵法,治兵器,开废地为营田,募土人为兵,给钱使自市劲马,渐以代东兵之不任战者”,而且“访边备利害,得以资其帅府。府多武人,初谓君徒能知古书耳,既观君之所为不以异己,翕然称之”。其“后在湖州置治道斋,学者有欲明治道者,讲之于中,如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①。
  石介在“庆历新政”时期,更是积极参与,“出入大臣之门,颇招宾客,预政事”②,与“新政”主持者之一富弼关系密切,以致反对新政的夏竦,指使人伪造石介给富弼的书信,借以攻击“新政”,“新政”失败后,石介被指责为“新政”的党羽而被迫自求外任。
  吸收佛、道学说为宋学的又一个特征,即所谓援佛入儒、援道入儒,以及援法入儒、援诸子百家入儒,吸收各家学说以丰富儒家学说。正如清代戴震所说:“宋以前,孔孟自孔孟,老释自老释”,“宋以来,孔孟之书尽失其解,儒者唯袭老释之言以解之”③。
  宋代在这方面进行得最早的人物之一,是北宋前中期的晁迥,史称“通释、老书,以经传傅致,为一家之说”④。他是一个熔儒、释、道三家学说于一炉的儒学家,为形成中的宋学学术取向的先导。
  ① 《居士集》卷18。
  ② 《直斋书录解题》卷1。
  ③ 《宋史》卷432《孙复传》。
  ① 《五朝名臣言行录》卷10 之2。
  ② 《宋史》卷432《石介传》。
  ③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附《答彭进士允初书》。
  ④ 《宋史》卷305《晁迥传》。
  第二节宋学中的三个学派——新学、蜀学、理学宋学在发展中形成不少派别,其中在当时或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有新学、蜀学、理学等。
  学术界通常把宋学(或称之为新儒学)与理学等同。1984 年,邓广铭在中国宋史研究会年会上提出:“把萌兴于唐代后期而大盛于北宋建国以后的那个新儒家学派称之为宋学”,“宋学是汉学的对立物”,并首先指出:“应当把宋学与理学加以区别”,理学只是宋学中的一个学术流派①。这是符合宋代学术发展史的实际情况的。
  新学新学,也称荆公新学。王安石于庆历二年(1042)进士及第后,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的三年间,著《淮南杂说》,史称“自先王泽竭,士习卑陋,不知道德性命之理,安石奋乎百世之下”,“著《杂说》数万言,其言与孟轲相上下”②。这是王安石创立“新学”的开始,嘉祐八年冬至治平四年秋(1063—1067)间,王安石居丧于江宁(今南京),聚徒讲学。后推行新政时,与吕惠卿、王雱等训释《诗》、《书》、《周礼》,“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①。熙宁八年(1075)《三经新义》完成并颁于学官,标志着王安石学派的完成,当时称为新学,从此新学大行,不久即为宋学中的最大学派。王安石后封荆国公,史称王荆公,因此也称荆公新学。
  蜀学蜀学,为苏洵所创,其子苏轼、苏辙继成。苏氏父子为蜀眉山人,史称“蜀学”。嘉祐元年(1056),“闭户读书”、“大究‘六经’百家之说”的苏洵及其子苏轼、苏辙到京师开封应举,次年,苏轼、苏辙中进士。苏氏父子创立的蜀学才开始逐渐形成,苏洵著《六经论》等,阐述论点,“晚而好《易》”,“作《易传》未成而卒”②。治平三年(1066)苏洵死,“疾革,命公(轼)述其志,泣受命”。元丰二年(1079),苏轼被贬,次年初至黄州,筑室东坡,号东坡居士,此后数年间,苏辙亦以其所作的部分《易解》寄给苏轼,苏轼“卒以成书,然后十载之微言,焕然可知也”。《易传》可说是苏氏父子三人合作的结晶,也标志着“蜀学”学派的基本完成,其时当在元丰六七年间。苏轼在黄州期间苏辙还将所著《论语略解》寄给苏轼,苏轼“复作《论语说》,时发孔氏之秘”③,以后又有《书传》。苏辙也有早年所作的《孟子解》及晚年的《诗集传》、《春秋集解》、《老子解》等。苏① 《略谈宋学》,《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参见漆侠:《宋学的发展与演变》,《文史哲》1995 年第1 期。
  ② 《郡斋读书志》卷4 下《王介甫临川集》。
  ①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②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34《苏洵墓志铭》。
  ③ 《栾城集》卷22《苏轼墓志铭》。
  轼在《居士集序》中攻击“新学以佛老之似,乱周孔之实”,而“蜀学”的特征,正是兼容释、老。
  理学(洛学、关学)
  理学,宋代称为道学,北宋中期主要分为两个学派,洛学与关学。
  洛学,由河南程颢、程颐兄弟所创立。学术界通常以二程、周敦颐、张载、邵雍为北宋理学五子,而以周敦颐为理学开山,二程则师承周敦颐。关于二程师承周敦颐之说,创自南宋初年朱震,经朱熹多方论证并将周敦颐推为理学开山,遂为理学家所接受。但是,在二程自己并不认为其学源自周敦颐,而是“谓孟子没而圣学不传,以兴起斯文为己任”,“盖自孟子之后,一人(程颢)而已”①。程颐所述其兄程颢对于理学的开创之功,并无任何直接的师承,邓广铭先生曾著《关于周敦颐的师承和传授》,论证“二程决非周敦颐的学业传人”,“周敦颐在其时(按指北宋)的儒家学派当中,是根本不曾占有什么地位的”②。
  程颢,明道元年(1032)生,弟程颐,次年生。程颢,嘉祐二年(1057)中进士,时年26 岁。十一年前的庆历六年(1046),其父程珦署理南安军(今江西大余)通判,时周敦颐任南安军司理参军,程珦“使二子颢、颐往受业焉”①。程颢时年15 岁,程颐时年14 岁,二人还是少年,而同年冬,周敦颐即因调任郴县(今湖南郴州)令而离开南安军,二程兄弟受业于周敦颐最多也只有半年多。所以,周敦颐至多也只能算是启蒙老师,只是“少年尝从学”,决不是“道德性命”高深学问的传授。程颢此后在“未知其要”,也就是在还不知求“道”门径的情况下,自己“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②。程颢经过近十年的探索而创立的理学,其开始的时间大约在程颢中举前的至和(1054—1056)、嘉祐元年(1056)间。元丰二年(1079)程颢因反对新法被罢职,“既不用于朝廷,..居洛几十年,..学士皆宗师之,讲道劝义”③,直至元丰八年被召用,未赴而卒,史称明道先生。其弟程颐,史称伊川先生,同在洛阳讲学。二程学派的形成,应是这一时期,史称“洛学”。程颢死后,程颐继续著书、讲学,门人渐多,大观元年(1107)死,已是北宋晚期。洛学作为北宋中期形成的理学(道学)的主要派别,但在北宋学术界始终是一个较小的学派,关学的影响更小,在学术界占统治地位的是“新学”,理学兴起成为学术界的重要学派,已是南宋孝宗初年。
  关学为张载所创。他于康定元年(1040)上书给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范仲淹。范仲淹劝他读《中庸》,张载时年21 岁,他也经过“又访诸释、老,累年究极其说,知无所得,反而求之‘六经’”的过程①,他创立理学学说开始① 《二程遗书》卷42《明道行状》。
  ② 《关于周敦颐的师承和传授》,《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邓广铭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
  ① 《宋史》卷427《周敦颐传》。
  ② 《二程遗书》卷42《明道行状》。
  ③ 朱熹:《伊洛渊源录》卷2。
  ① 《宋史》卷427《张载传》。
  的时期,大致也在至和年间,他也是嘉祐二年中举进入仕途,熙宁三年(1070),因弟张戬被贬而不安,遂辞职回家乡眉县横渠镇(今属陕西),研读“六经”,讲学授徒,世称横渠先生,成为关中士人的宗师,张载建立了自己的学派,史称“关学”。熙宁九年被荐出任知太常礼院,因病辞归,中途病死。张载死后,门生大多转依洛学,致使北宋中期形成的四个主要学派(新学、蜀学、洛学、关学)之一的关学,逐渐衰落,到南宋初已不复存在,张载后来被朱熹作为北宋理学五子之一。
  被朱熹推为理学开山的周敦颐,他不仅未能形成自己的学派,而且在当时甚至算不上知名学者,就连极端推崇周敦颐的朱熹也说:“濂溪在当时,..无有知其学者。”周敦颐所著《太极图》、《易通》等,深为朱熹所推崇。周敦颐于景祐三年(1036)荫补入仕。时年20 岁。嘉祐六年(1056),途经江州(今江西九江),筑室庐山莲华峰下濂溪旁,号濂溪书屋,世称濂溪先生。历任州、县官,熙宁六年(1073)去世。
  被列为北宋理学五子之末的邵雍,字尧夫。早年受学于李之才,后长期居住在洛阳,隐居不仕,依靠富弼、司马光等接济为生,熙宁十年(1077)死,后谥康节。著《皇极经世》等书,创象数学体系,但二程对邵雍并不重视,认为“邵尧夫犹空中楼阁”②。但其学说,仍被认为是理学的组成部分,被朱熹列为北宋理学五子之一。而在南宋理学家心目中的地位并不高,其从祀孔子的时间,不仅晚于周、张、二程、朱熹20 多年,甚至还晚于南宋的张栻、吕祖谦。
  ② 《二程遗书》卷7。
  第三节文学、绘画、书法的革新古文运动北宋中期,在文学、绘画、书法等方面,也有着重大的革新,对后世同样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北宋初期柳开、穆修、王禹偁提倡的古文(散文),北宋中叶经文坛领袖欧阳修倡导后,名家辈出,“古文运动”才蓬勃发展起来,明白通畅的散文终于成为文坛正统,并为后代所承袭。号称为“唐宋八大家”中,六家在北宋中叶,欧阳修自己的议论文简洁流畅,写景文形象生动,成为散文作者的典范。王安石尤长于政论文,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才华横溢的苏轼,各体文章无不才情奔放,挥洒自如,达到了空前的成就。其他三家如曾巩、苏辙、苏洵的散文,也达到相当高的成就。
  “古文运动”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诗风的革新,反对西昆体的浮艳晦涩的诗风。欧阳修的诗也平易流畅,但成就不如他的散文。而王安石的诗,尤其是近体诗俊逸平易,其成就超过他的散文,尤其是他的诗涉及了许多社会重大问题,字里行间不时流露出激愤不平的心情。晚年的写景诗,意境清新,尤为后代所推崇。苏轼诗的内容较他的散文更为丰富,极大多数诗作,不仅极富想象力,而且如他的散文一样,自然奔放的诗风,反映出他极高的才华。豪放派词风的兴起宋初的词风深受唐末五代婉约派词风的影响,连文坛革新领袖欧阳修的词,虽清新明丽,但内容主要仍是风花雪月、情恋相思之类。柳永在词的创作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其创作新调,语言口语化,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内容上也还是离情别意,灯红酒绿。除范仲淹曾写过边防征战内容的词外,整个词坛都为婉约派所垄断。
  继欧阳修之后成为北宋中期文坛领袖的苏轼,在词坛上更是突放异彩,创豪放派词风,把词引向健康、广阔的道路,不仅将词的内容扩大到各个方面,而且不受过分严格词律无原则的束缚,自由抒发情意,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苏轼写爱情题材的词作,又以婉约见长。词终于取得了与诗同样的地位,使宋词与唐诗一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同放光芒。
  “文人画”画派绘画到了宋代有了重大进步,尤其是被后世称为“文人画”画派在北宋中期的出现,对中国画坛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
  “文人画”,时称“士人画”,首先由北宋中期的文同画墨竹开创的。
  文同,字与可,皇祐元年(1049)进士,元丰元年(1078)十月任湖州(今属浙江)知州,次年正月死于赴任途中,史称文湖州,其画风世称湖州派。文同诗文字画俱佳,以画名世,墨竹画虽起于唐代,而文同的墨竹画成就空前。经文豪苏轼的品题与发展,遂成“文人画”的开山。
  苏轼与文同既是亲戚,又是诗朋画友,苏轼在文同死后品题文同所画墨竹时,记文同的著名画论:“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①苏轼不仅用以画竹,更以画古木怪石著称。自称:“东坡虽是湖州派,竹石风流各一时”②,与文同抗礼。苏轼还以之画飞禽。作画提倡意似(神似,写意画),自然天成,诗画相通,认为:“高人岂学画,用笔乃其天”③;“论画以形似(工笔画),见与儿童邻”;“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④。《宣和画谱·墨竹叙论》所说的,“有以淡墨挥扫,整整斜斜,不专于形似,而独得于象外者,往往不出于画史,而多出于词人墨卿之所作”。正是文人画从画工画、画院画中独立出来的新流派的写照。由于苏轼在文人画的创作中取得了比文同更大的成就,以及杰出的文人画画论的提出,加上苏轼文坛领袖的影响,文人画很快在文人中传播,对中国画史上文人画派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尚意派书法北宋四大书法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都是书法革新者。蔡襄,字君谟,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活动时期在仁宗、英宗朝。书法当时号称第一。是宋代书法的开创者。唐人书法“尚法”,宋人书法“尚意”,蔡襄正是承上启下的历史性人物,尚法、尚意兼修,楷、行、草、隶无不工。
  苏轼虽晚于蔡襄,而列于北宋四大书法家之首,尤工于行、草,书法讲求自出新意,追求书法的情趣、意境,与他的画论相通,为北宋中期书法革新的领袖人物。
  黄庭坚,字鲁直,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苏轼门人,为苏门四学士之一。以诗、书法名家,诗与苏轼并称苏、黄,书法尤长于草书,创新的结字法,自成一家。
  米芾,字元章,襄阳(今湖北襄樊)人,与黄庭坚大体同时。以书、画名家,画以水墨大写意山水画创文人画山水画派,史称大米。其子米友仁亦长于书、画,世称小米。米芾行书成就最高,新意迭出,超绝尘寰。
  四大书法家对书法“尚意”的革新,是北宋中期思想、文化全面革新的标志之一,对后世同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① 《苏东坡全集·正集》卷32《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
  ② 《苏东坡全集·续集》卷2《憩寂图》。
  ③ 《苏东坡全集·续集》卷1《次韵水官诗》。
  ④ 《苏东坡全集·正集》卷16《书鄢陵王主簿所面折枝》。
  第七章北宋后期的政治形势宋江、方腊起义第一节“更化”与“绍述”
  元祐“更化”
  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去世,年仅10 岁的太子赵煦即位,是为哲宗。英宗皇后高氏以太皇太后垂帘执政。神宗生前高太后就不赞成变法改革,执政后任命司马光为门下侍郎、吕公著为尚书左丞,参与朝政。司马光用“太皇太后以母改子(神宗)”,作为废除新法的理论依据,新法遂渐被废除。七月,首先废罢保甲团教,半年之内,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等相继被废。元祐元年(1086)初,司马光生病,而新法尚未完全废除,司马光恐自己在世之日不多,因而叹息道:“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①所谓四患,是指新法的青苗法、免役法和将兵法,以及与西夏的和战问题,在加速废除新法的同时,还将废除新法的任务交给吕公著,使废除新法的事不致中断。并随即提出废除免役法,不顾守旧派中范纯仁、苏轼、苏辙等人反对仓促废除而应进一步考察利弊的意见,仍下诏五日内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蔡确、章惇先后被罢左相、知枢密院事而出任地方官,司马光、吕公著先后升任左、右相,并借重年已81 岁、已致仕的四朝元老、太师文彦博复出,担任平章军国重事。八月,罢青苗法。
  这次被称为“元祐更化”的废除新法、恢复旧法的活动,在元祐元年九月司马光去世后,由右相吕公著独相,继续进行。但守旧派内部因政见、学术见解分歧,加上人事倾轧而互相攻击,分化为洛阳人程颐为首的洛党,以四川人苏轼为首的蜀党,以及河北人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人为首组成的朔党,三党皆继承司马光废除新法的遗志,势力很大。程颐得到司马光、吕公著的推荐而任崇政殿说书,以师道自居,多以古礼训诫哲宗及处理世事,为苏轼所讥讽,而程颐门人亦攻击苏轼,洛、蜀两党势成水火,程颐又因事对宰相吕公著及高太后不满,终于被贬。苏轼后也因受到攻击,自请外任而出知杭州。
  元祐三年吕公著以年老辞相,改任同平章军国事,以吕大防、范纯仁分任左、右相。范纯仁在司马光当政之初,即反对完全废除新法,对于废除免役法认为尤应慎重缓行,此时任右相,对变法派的章惇、邓绾和守旧派的苏轼、韩维等贬官或受攻击,多所维护,元祐四年即因不赞成过分贬逐新党蔡确,为朔党所攻击而被罢相。元祐六年朔党首领刘挚升任右相,同年也以交结变法派蔡确、章惇受到攻击而罢相。废罢新法,贬斥变法派官员;守旧派内部也排斥异己,甚至借口袒护或交结变法派官员进行互相攻击,成为元祐年间的重要政事,而不是同心协力改善政局。
  绍圣“绍述”
  元祐八年(1093)九月,太皇太后高氏病故,哲宗亲政。哲宗在高太后① 《宋史》卷336《司马光传》。
  生前就对她一味废罢新法、打击变法派的作为不满,想继承神宗遗志推行新法,亲政后不久即恢复变法派主将章惇、吕惠卿的阶官(寄禄官)、职名。九年二月,首倡“绍述”的邓润甫、李清臣同时任执政。执政苏辙感到政事将变,不同意再行新法。四月,哲宗改年号元祐为绍圣,明确宣示继承神宗改革事业,苏辙被贬出任知州,袒护苏辙的首相范纯仁也被贬出任知府。任命章惇为首相,曾布入主枢密院,蔡卞、许将、黄履等先后任执政,林希任同知枢密院事,变法派控制了朝政。各项新法先后恢复,并根据神宗时推行新法的弊病,多少作了些改进,以便于推行;但也采用一些元祐时制定的法规。元符元年(1098)八月,宰相章惇进呈《新修海行敕令格式》时,“其间有元丰所无而用元祐敕令修立者”。以致哲宗询“问(章)惇等,元祐亦有可取乎?惇等对,取其是者修立”①。反映出章惇为首的改革派,不像元祐时守旧派那样,对熙宁、元丰时的政令采取一味排斥的态度。当时的政治也比较清明,如哲宗亲政的七年,章惇独相,“不肯以官爵私所亲,四子连登科,独季子援尝为校书郎(从八品),余皆随牒东铨仕州县,迄无显者”②,就是很好的例证。在打击守旧派官员方面,变法派官员的做法,有过之而无不及,守旧派的重要官员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相继被贬往广南东路(今广东)。已被贬为知府的范纯仁还曾上奏论救,以致最终也被贬往永州(今属湖南)。宰相章惇在当政之初也并不赞成打击过分,曾经“乞正所夺司马光、吕公著赠谥,勿毁墓仆碑”①,但遭到曾布的反对,司马光、吕公著终于被夺谥毁碑。此外,韩维等30 人也被相继贬官,主要是朔党成员,也有一些蜀党成员,蜀党首领苏轼被远贬于惠州(今属广东)、昌化军(今海南儋县西北)。已被放归田里的洛党首领程颐,也被贬往涪州(今重庆涪陵)。元符元年六月,蹇序辰、安惇相继提出元祐初守旧派设“诉理所”,对变法期间因反对改革而被贬逐的守旧派官逐一审查平反,并对有关的改革派官员进行贬逐。他们请求设“看详诉理文字所”(诉理所),对元祐初的诉理案件进行复查,这将扩大打击守旧派官员,“章惇迟疑未应,(蔡)卞即以二心之言迫之,(章)惇默不敢对,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②。在哲宗亲政时期,打击守旧派愈演愈烈,成为主要政事,而不是集中精力进行改革,其情况同守旧派当政的元祐时期相类似,北宋政权遂逐渐走向衰落。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4,元符元年八月癸酉。
  ② 《宋史》卷471《章惇传》。
  ① 《宋史》卷471《曾布传》。
  ② 《宋史》卷472《蔡卞传》。
  第二节宋徽宗的腐朽统治宋江、方腊起义元符三年(1100)正月,年仅25 岁的哲宗病死,宰相章惇主张依礼、律,当立哲宗同母弟简王赵似,否则当立长弟申王赵佖,但向太后(神宗皇后)以自己无子,神宗诸子皆庶子,排除患有目疾的赵佖后,主张立哲宗次弟端王赵佶,章惇指出赵佶“轻佻不可以君天下”①,但向太后在曾布、蔡卞、许将等执政的支持下,立赵佶为帝,即著名的昏君徽宗,终于将北宋皇朝推上了灭亡的道路。
  宋徽宗、蔡京的腐朽统治徽宗即位后,向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太后在神宗时即是守旧派,当政后随即任命守旧派、韩琦长子韩忠彦为执政,不久又升任右相,左相章惇、执政蔡卞等相继受攻击,蔡卞首先被贬任知府;同时恢复被贬逐的守旧派官员的名位,守旧派官员接着相继上台。当年七月,向太后还政后不久,反对立徽宗为帝的左相章惇被罢相,韩忠彦升任左相,曾布升任右相。当时守旧派与变法派的斗争日趋激化,也有官员认为元祐、绍圣均有失误,应该消除偏见,调和矛盾。于是改次年为建中靖国,以示“本中和而立政”,“昭示朕志,永绥斯民”②。但是新旧党争不仅没有停止而是愈演愈烈。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一月,邓洵武首创徽宗应绍述神宗之说,攻击左相韩忠彦并推荐蔡京为相,得到执政温益的支持,为徽宗所采纳,首先于同月末决定改明年为崇宁元年,明确宣示放弃调和政策,改为崇法熙宁变法。
  蔡京是个政治投机者,王安石变法时拥护变法改革,元祐初又附和司马光积极推翻新法,绍圣初又积极附和新法,徽宗即位后不久受守旧派攻击而被夺职提举宫观闲居杭州(今属浙江),结交赴杭收集书画的宦官童贯,蔡京以擅长书法逐渐受到可以称之为画家、书法家的宋徽宗的赏识,邓洵武、温益知道徽宗必将重用蔡京,在进呈绍述新法意见时都力荐蔡京,认为徽宗“必欲继志述事,非用蔡京不可”①。崇宁元年(1102)五月,左相韩忠彦首先被贬任知府,蔡京升任执政。随后右相曾布也被贬任知州,蔡京升任右相,不久又升为左相,独相达三年之久。其后虽曾二次罢相,但又复相或以太师控制朝政,位在首相(徽宗改左仆射为太宰作首相,右仆射改称少宰为次相)之上。徽宗末年,致仕已多年的蔡京还以太师领三省事掌握朝政。
  徽宗时期始终是蔡京及其党羽的天下,他们打着绍述神宗改革的旗号,作为排斥异己打击反对者的幌子。崇宁元年九月,首先把元祐(1086—1094)及元符三年恢复旧法的文彦博、司马光等120 人,称为元祐奸党、元符奸党,刻石于端礼门(文德殿南门)。又复查元符三年三月向太后执政时下诏求直言时应诏所上之书奏,被查者达582 人,以赞成绍述新法或反对者分为正等和邪等,将蔡京的党羽列为正等,共41 人,纷纷升官重用;其余541 人,全部列入邪等,列入奸党及邪等的都分别受到贬逐或降、免官职的处分。崇宁① 《宋史》卷22《徽宗纪·赞》。
  ② 《宋大诏令集》卷2《改建中靖国元年御札》。
  ① 《宋史》卷329《邓洵武传》。
  三年(1104)六月,又将元祐、元符党人与上书邪等者,删去一部分后合并为“元祐党籍”,以司马光为首,共309 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其中有与上述三项无关的改革派章惇、曾布等10 余人。并刻石于文德殿门东壁及各州、府。
  被当时人称为“六贼”的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李彦,形成以蔡京为首的腐朽统治集团,蔡京、王黼先后任首相或太师、太傅,依靠宦官童贯、梁师成,以朱勔、李彦为爪牙,控制着整个徽宗时期的朝政,逢迎着臭名昭著的昏君宋徽宗,使北宋末期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黑暗腐朽的时期之一。
  蔡京等打着绍述新法的旗号,无恶不作,贿赂公行,卖官鬻爵,“三千索(“索”意与贯同),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①。巧立名目,增税加赋,搜刮民财。如和预买,原是官府春季预先出钱预买,民户夏、秋随两税纳绢,自愿进行的钱、绢贸易。后改为硬性分配给民户,预付的钱改为三分给钱、七分给盐。徽宗时先是不给盐,后又不给钱,完全成为民户新的赋税。又如盐茶官府专卖,徽宗时改为全面实行钞引通商,连茶笼、盐袋也规定向官合同场购买,除交纳通常的过境税和营业税等,还要交纳“头子钱”、“秤提钱”、“市例钱”等等。又如征收所谓经制钱,是“取量添酒钱及增一分税钱,头子、卖契等钱,敛之于细,而积之甚众”②。苛捐杂税,积累了大量财富,“今泉币所积赢五千万”,“于是铸九鼎,建明堂,修方泽,立道观”③,大兴土木,不仅在宫城之北建筑稍小于宫城的延福宫和规模更大的艮岳,还乘机利用搜刮的民财大修各自的豪华宅第。为了阻止其他官员的议论,诏书也不依中书省草拟、门下省复核、上奏后颁行的正规途径,而是请徽宗亲书后即颁行,称为“御笔手诏”,甚至请宦官杨球代书,号称“书杨”,以达到他们任意胡作非为的目的。
  当蔡京受到群臣攻击而被迫罢官致仕时,王黼继而擅权,虽一方面罢除了蔡京施行的一些苛政,另一方面则更加紧搜刮民财,以供徽宗任意挥霍。蔡京当政时,重用苏州人朱勔主持苏州应奉局、杭州造作局,年复一年地强取民间奇花、异木、怪石。当时由十艘左右的船只组成的一个运输船队称一纲,大量的花石竹木由船队经运河运往都城开封称为“花石纲”,由于抢夺来的花石竹木数量之多,络绎不绝的花石纲船队,致使运河航道不畅而部分改用海运。应奉局的官吏在抢夺民间花石竹木时,乘机敲诈勒索,逼得民户拆房毁屋,甚至卖妻鬻子,倾家荡产,民怨沸腾,终于爆发了规模巨大的方腊起义。
  徽宗初年,宦官杨戬先设“稻田务”,开始在汝州(今属河南)立法,可以种稻的田土,收索民户田契,辗转追寻,直至无契可证,将超出原始田契的土地称为公田,种植户即作为佃户,须交纳公田钱,继而推广至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又设“营缮所”,检括公田。后皆并为“西城所”,所有荒地废田都作为公田,强令百姓承佃,交纳公田钱。宣和三年(1121)杨戬死后,宦官李彦继任,更为凶狠残暴,凡民间好田,指使他人诬告为荒田,田主虽有地契也无用,即括为公田,甚至鲁山(今属河南)全县的农田都被① 朱弁:《曲洧旧闻》卷10。
  ② 《宋史》卷179《食货志》下一。
  ③ 《宋史》卷472《蔡京传》。
  括为公田,原业主即作为佃户,许多投诉者受刑致死。弥漫数百里的梁山泺(泊),是济州(今山东巨野)、郓州(今东平)数县沿湖渔民赖以生存之所,也被按船只强行收取赋税,逃税者按盗匪处罪。在李彦及其党羽的摧残之下,北方也是民不聊生,小规模起义不断发生。
  宋江起义宣和元年(1119)宋江起义于河北路,同年十二月已发展为有一定规模的农民起义军,被称为“河北剧贼”,北宋朝廷曾下诏进行招降。但宋江未受招安,而是于次年转战南下京东路,被称为“京东贼”,活动于青、济、郓、濮(今山东鄄城北)诸州境内。这时南方的方腊举行起义,发展迅猛,亳州(今属安徽)知州、前执政侯蒙上书称:“(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①徽宗即任侯蒙为梁山泊附近的东平府(郓州)知府,负责招安宋江,侯蒙未及到任即病死。南宋时传说宋江起义军在梁山泊活动,可能就在这个时期。
  其后宋江移军南下,沂州(今山东临沂)知州蒋圆假作同意起义军借道而袭击南下的宋江起义军,起义军遭受较大损失后,“北走龟蒙间”②。宣和三年初,宋江起义军南下淮阳军(今江苏邳县南),朝廷派官军追击,起义军继续南下,进入淮南路楚州(今淮安)地区,又被称为“淮南盗”。起义军转而北上,途经沭阳时③,遭到县尉王师心邀击,略有损失。二月,在海州(今连云港市区西南部)为知州张叔夜“伏兵乘之,擒其副贼,(宋)江乃降”④。而另一种记载是宣和四年夏季,折可存在参与镇压方腊起义军之后,又“奉御笔,捕草寇宋江”①,宋江向何人投降,已无从考证。
  李若水在《捕盗偶成》中,记载了宋江投降后的简况: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戈犯城郭。
  杀人纷纷翦草如,九重闻之惨不乐。
  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
  狞卒肥骖意气骄,士女骈观犹骇愕。②宋江起义军的规模虽不大,但战斗力较强,活动的地区离首都开封又较近。起义军的三十六个将领投降后又同日封官,在首都行进时趾高气扬的神情,给居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关于宋江起义军三十六个将领的传说、画像、说唱曲艺、话本小说的传播在南宋时已是名闻遐迩,元末明初的《水浒传》更使宋江之名妇孺皆知。方腊起义① 《宋史》卷351《侯蒙传》。
  ② 张守:《毗陵集》卷13《蒋圆墓志铭》。
  ③ 参见陈振:《宋史研究中官制引起的几个问题》第二节《沭阳之战到底说明了什么?》等,《宋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3 年版。
  ④ 《宋史》卷353《张叔夜传》。
  ① 1939 年陕西省府谷县出土的《折可存墓铭》,转引自《北京大学学报》1978 年第2 期。② 李若水:《忠愍集》卷2。
  北宋末年农民起义中规模最大的是方腊起义军。方腊是两浙路睦州(今浙江建德东北)青溪(今淳安西)西部山区的帮源洞(通峒,指山谷地区)漆园主(一作佣工)③,屡遭“造作局”酷取,他利用包括明教(摩尼教)等各种秘密宗教组织起义,为里正发觉,遂杀里正而于宣和二年(1120)十月起义,次月即建立政权,首先攻占青溪县城。深受“花石纲”之害的两浙人民纷纷响应,起义军随即攻占睦州、歙州,消息传到首都开封,徽宗立即派亲信宦官、知枢密院事(最高军事长官)童贯统率数十万原准备攻辽的大军,迅速南下,而起义军差不多与此同时,已攻占两浙路首府杭州(今属浙江),方腊拒绝部属关于北上抢占江宁,控扼长江天险抗击官军渡江的建议,而是主力南下,先后攻占婺州、衢州、处州(今丽水西)等地。
  北宋官军于宣和三年正月,受命首先抢占江宁、润州。当正月下旬,北上的东路起义军围攻秀州(今浙江嘉兴)之际,东路官军也到达秀州,起义军在官军的内外夹击下退往杭州,二月中旬官军攻占杭州。北上的西路起义军,先后受挫于旌德、宁国、歙州。三、四月之际,官军又攻占衢州、婺州等地。四月中旬,方腊放弃青溪,退回西部山区帮源洞,帮源洞在东西两路官军的夹击下,激战数日后起义军战败,二十六日,方腊为官军小军官韩世忠所俘,起义失败。起义军的余部转战于浙东地区,至八月间,才最后失败。方腊被俘后被解往首都开封,于八月下旬被杀害。
  北宋朝廷虽然镇压了方腊起义,但并没有吸取教训,革新政局,而是更为黑暗腐败,其时距北宋被金灭掉不过5 年左右。
  ③ “佣工”之说,出于清代乾隆、嘉庆时的《方氏宗谱》中元代后期依据方庚后代传说撰写的《方庚传》,不可信。参见陈振:《方腊起义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79 年第7 期。第八章金的兴起与宋的南迁第一节女真族的兴起与金政权的建立女真先世女真先世称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源出自靺鞨七部中的黑水靺鞨,原居住在今黑龙江与松花江合流以下的黑龙江流域的南北地区,后来黑水靺鞨有一部分向南迁徙。当契丹建国后,在译名上始被称为“女真”。在女真始祖函普时,生女真完颜部居住在仆干水(今牡丹江、镜泊湖附近)。函普从今朝鲜的咸镜北道(当是黑水靺鞨一支迁于此者)来到居住在仆干水的完颜部,因他为之立约解决了完颜部与其他部族的哄斗,娶同部与完颜邻寨姓结徙姑丹、名鼻察异酋长的室女为妻。后女真众酋长结盟,函普又被推为首领。从此,完颜部内便出现函普一系的完颜氏(宗室完颜)与其原来同部的完颜氏(异姓完颜),以及与函普有族属关系的疏族(同姓完颜)。后来又出现以完颜等几个著姓为主的包括各姓在内的白姓与黑姓几个婚姻集团。
  以完颜部为核心的军事部落联盟函普时女真已进入父权制的氏族社会末期,到献祖绥可时又迁居到海古水,社会发生了显著的变革,开始冶铁、耕垦树艺、修筑房屋、造舟,定居在按出虎水(今黑龙江阿什河)之侧①。昭祖石鲁在绥可发展的基础上,已由亲属部落联盟发展为更加扩大和持久的军事部落联盟,稍立条教,部落渐盛,并接受辽赐给的惕隐官职,在氏族内展开新旧两种势力的激烈斗争,始以完颜部确立的条教治理诸部。在发展斗争中函普家族一系完颜姓虽已取得军事部落联盟首长的地位,而作为军事部落联盟政治辅佐人物则由同部完颜姓中担任。其初是由同部完颜姓的石鲁辅佐昭祖,昭祖称“勇石鲁”,即联盟军事首长;石鲁称“贤石鲁”,即军事首长的政治辅佐,地位相当于后来的国相,女真人军事部落联盟内实行的是军事、政治的二府制,后来作为军事首长的政治辅佐称国相,由雅达担任,雅达属同部完颜姓。由此可见,在景祖没有把国相交给本家族肃宗之前,是由同部完颜家族中选任的。实际上是函普一系与同部完颜氏共同管理军政事。
  景祖乌古廼时,是女真军事部落联盟组织扩大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景祖继承其父昭祖石鲁的事业,他在其母徙单氏的支持下,在对本氏族的旧势力和同各部的斗争中确立了自己军事部落联盟首长的地位。景祖把昭祖所建立的军事部落联盟组织更加扩大和发展,对那些不肯听命的各部加以制服,于是“景祖稍役属诸部,自白山、耶悔、统门、耶懒、土骨论之属,以至五国之长,皆听命”①。联盟组织空前扩大和发展起来。景祖被辽任命为“生女真部族节度使”,官属、纪纲渐立。所谓官属,只不过是军事联盟内的职掌分① 函普、绥可活动见《三朝北盟会编》卷18 引《神麓记》及《金史》卷1《世纪》。① 《金史》卷1《世纪》。
  工的制度化。《金史·百官志·序》:“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曰勃极烈,..其部长曰勃堇,统数部者曰忽鲁。”勃堇出现在始祖时,勃极烈是勃堇的转音,勃极烈与勃堇分职,据此记载则出现在景祖立官属时,即勃极烈成为联盟中最高职掌的官长之称,而勃堇为部长之称。但景祖、世祖身为军事联盟首长,仍称“诸部长”、“众部长”,不称“都勃极烈”,地方的小部落联盟首长亦称“都部长”,直至穆宗由于太祖的建议才取消地方称“都部长”的资格。由诸部长改称为都勃极烈,是联盟的部落长向官职演变的结果,联盟首长已不再是单纯的诸部之长,而成为官长之长,康宗去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②即是这一变化事实的反映。随着这种变化,勃极烈成为联盟内最高官属之称,以他们为主组成官属会议——议事会,而勃堇逐渐演变为一般官吏的称呼。景祖为加强本家族在联盟中的绝对地位,用财物和马匹换取了雅达的国相,由三子颇剌淑(肃宗)担任,从此这个重要职位便由本家族所掌握。景祖凭借着“生女真之俗,生子年长即异居”,命劾者与世祖同居,劾孙与肃宗同居,由劾者、劾孙治家务,世祖、肃宗、穆宗为联盟首长的继承者,从而确立了世袭制,否定了联盟长的世选制。
  女真庞大的军事部落联盟形成于景祖时,但是联盟内部不是团结和十分巩固的。此后主要是围绕联盟首长和国相而发生斗争。跋黑是世祖叔父,不仅不能充当联盟长而且世祖命他为勃堇不许领兵。桓■、散达因其父雅达被夺去国相不满,温都部乌春及纥石烈部腊醅、麻产也与联盟离心,于是联合反抗。肃宗、穆宗时斗争仍在继续,如穆宗袭位之初,诸父之子习烈、斜钵与诸兄反对说:“君相之位,皆渠辈为之,奈何?”同部完颜欢都说:“汝辈若纷争,则吾必不默默但已”①。终未酿成大乱。经过世祖到穆宗的斗争,部落联盟异常巩固,“自景祖以来,两世四主,志业相因,卒定离析,一切治以本部法令,东南至于乙离骨、曷懒、耶懒、土骨论,东北至于五国、主隈、秃答,金盖盛于此”②。在发展和巩固联盟中,太祖完颜阿骨打作出重要贡献,如他建议取消地方都部长的称呼,把名称集中到完颜部首领一人身上;他建议令诸部不得擅置信牌、驰驿,把号令统一到联盟中来。
  社会组织结构女真部落联盟发展的层次,最初是把亲近的分散的氏族部落联合起来,出现众多的地方的小联盟,其次是把分散的不持久的小联盟结集成为大的联盟,最后以完颜部为核心,统一为一个巩固持久的庞大的联盟,这样国家就即将产生了。从领地看,由氏族部落的领土发展为地方的小联盟和大联盟的领地,最后统一为一个共同的领地。女真建国前,已非氏族血缘,而是以部族的地缘为主要基础的。建国前,女真由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变的一切因素都已成熟。
  地域是国家形成的必要条件,其突出的表现在以地缘为特点的城堡、村寨组织在各地的普遍出现。在城堡、村寨组织中除由血缘构成的家族外,还② 《金史》卷2《太祖纪》。
  ① 《金史》卷68《欢都传》。
  ② 《金史》卷1《世祖纪》。
  包括非血缘的居民,在一个家族组织中既包括本家族的成员,也包括来自非本家庭的奴隶(即隶人、奴婢、部曲)或收养的人,通称之为“家人”。这些家族的奴隶不同于奴隶制社会的奴隶,他们还未完全失去人格,尚可随同当兵。一般平民被称为庶人或部民,氏族贵族是指那些“官属”和“耆老”。在女真军事部落联盟时,存在着由氏族贵族组成的贵族议事会和人民大会。《金史·太祖纪》记载:“民间多逋负,卖妻子不能偿,康宗与官属会议,太祖在外庭以帛系杖端,麾其众,令曰:‘今贫者不能自活,卖妻子以偿债。骨肉之爱,人心所同。自今三年勿征,过三年徐图之。’众皆听令,闻者感泣,自是远近归心焉。”这是一次贵族议事会(在内庭)与人民大会(在外庭)同时召开的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者是康宗,贵族议事会参加者是诸官属,议题是讨论民间逋负与如何还债的问题。先由内庭议事会讨论作出解决方案,然后由太祖在外庭人民大会上宣布。“众皆听令”,即参加大会的民众一致通过,“闻者感泣”,即表示未参加大会的也以感泣之情表示拥护,方案的公布取得了“远近归心”的效果。但随着历史发展的要求,议事会越来越变成官僚的机构,即将由皇帝(原都勃极烈)主持的诸勃极烈(中央的最高统治机构)所代替。
  在女真氏族社会的氏族部落中,出现了私人家族的家兵和部落兵——猛安、谋克。开始是非常设的,后来发展为常设的军队,猛安、谋克长成为军职的氏族贵族,并进而演变为生产、政治和军事相结合的地方行政组织。《金史·循吏传·序》记载:“金自穆宗号令诸部不得称都孛堇,于是诸部始列于统属。太祖(即皇帝位前一年)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由以夫计的军事组织改革为以户计的地方行政组织,标志着这种制度是为建立国家而制定的。
  在女真社会中,当时还没有出现私人土地所有制,但家族的占有制已经出现,土地所有制的最高权限向国家的代表者君主集中,这也是土地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一种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勃堇与勃极烈成为国家的一般官吏与高级官吏,史称为官人和大官人。勃堇、勃极烈的官制化则与猛安谋克成为社会统治的官(政事)与职(军事)的区别。实际上猛安谋克本身也分为军官、地方官与封爵。
  在女真由氏族制向阶级社会的变革中,对完颜部所确定的新的条教的推行,使女真统一民族的形成以及对社会的变革起了重要的催化剂作用,促进了女真各部族制度的统一。女真人由分散的部族发展为统一民族的过程,也就是国家的形成过程,除内部的原因外,也有外部的原因,如辽朝的先进制度对女真的吸引和影响,女真人为了防御契丹保存自己,也加速了女真共同民族意识的形成,同时为了反抗辽朝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也加速了其政权建立的过程。
  金政权的建立完颜阿骨打嗣位为都勃极烈后,便把反辽作为斗争的主要目标,为反辽进行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辽天庆四年(1114)九月,辽朝加强对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的防御,阿骨打集诸路兵誓师于来流水(今拉林河),举起抗辽斗争的义旗。接着攻占辽的宁江州、出河店(今黑龙江肇源西南的吐什吐)、宾州(今吉林农安东北)、咸州(今辽宁开原)。随着战争的胜利,新的占领区的扩大和降附者的增多,以及女真社会内部奴隶制的增长,旧的氏族制度已不再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国相撒改派其长子宗翰和欢都长子完颜希尹等劝阿骨打立国称帝,阿骨打弟吴乞买和撒改、辞不失等又劝进,终于在次年(辽天庆五年,宋政和五年)正月初一日(1115 年1 月28 日)即帝位,国号为金,年号为收国,是为金太祖。
  金朝诞生在抗辽斗争的凯歌声中,是在氏族制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奴隶制国家。金朝从建国伊始就确定了以农为本,不改易旧俗,发展奴隶制和抗辽灭辽的对内对外的方针。为建设和巩固新建立的奴隶制国家,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把部落联盟军事首长改称为皇帝,确定皇帝在全国的最高统治地位。立储贰,以谙班勃极烈为皇帝继承人,仍保持兄终弟及制。在中央设最高的统治机构,把国相与勃极烈结合起来称国论勃极烈,把原来由官属组成的贵族议事会改革为由诸国论勃极烈组成的相府。以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并用猛安谋克改编汉人和渤海人等,因地制宜在女真人聚居地方设万户府路,在原辽地方建立都统、军帅司下的路,在个别地区设都勃堇的路。禁止同姓为婚,确定新的法制,刑、赎并行。命完颜希尹创女真文字。
  作为女真人国家产生的诸因素已孕育在氏族社会之中,但那只是雏形,金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女真族奴隶制国家的诞生和确立,但仍残存着氏族制的余痕。
  第二节金灭辽金朝建立,得到辽东渤海杨朴等人的支持,他帮助建立制度,筹划灭辽,所以金在建立政权之初,就已确定了继续抗辽灭辽和取而代之的方针。但是金与辽的战争前后有变化,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属于抗辽战争的时期,后期则为统一战争的时期。
  攻占辽东京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即帝位后,坚持抗辽斗争。抗辽斗争的宗旨是致辽之罪,以义师征伐无道,这诚如在来流水起兵,申告于天地时所说:“世事辽国,恪修职贡,定乌春、窝谋罕之乱,破萧海里之众,有功不省,而侵侮是加。罪人阿踈,屡请不遣。今将问罪于辽,天地其鉴佑之。”①收国元年正月,金太祖亲自领兵进攻辽统治东北方女真族的重镇黄龙府(今吉林农安),首先攻下达鲁古城(今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塔虎城),九月攻下黄龙府。辽天祚帝闻讯率契丹、汉军10 余万向金军进讨,金太祖以2 万兵迎战。两军战于护步答冈(今黑龙江五常西),辽军大溃,死者相属,天祚帝逃往长春州(今吉林大安西北),辽军主力被击溃,为南下夺取辽东京奠定了基础。
  在辽军屡败的情况下,辽统治阶级内部不断发生叛变,各族人民起义和士兵厌战的情绪也不断高涨。当时辽国“军中汹汹,迟疑不行”①,溃不成军。辽初对契丹人杀汉人从不加刑,但这时对本族人也不能再信任,“命汉儿遇契丹则杀之”②。于是辽之军民纷纷向金归附。阿骨打兴师与天祚帝相反,对内则不断论功行赏,对来归附的各族人民也尽力安抚。收国二年正月,下诏:“自破辽兵,四方来降者众,宜加优恤。自今契丹、奚、汉、渤海、系辽籍女真、室韦、达鲁古、兀惹、铁骊诸部官民,已降或为军所俘获,逃遁而还者,勿以为罪,其酋长仍官之,且使从宜居处。”③阿骨打在对辽的问题上有作战的长远打算,对所俘附的东京渤海人多行释放或留养,以便日后为其效用。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渤海人等的拥护和支持,起到瓦解敌人的作用。
  收国二年闰正月,辽朝的统治进一步分裂,渤海人反辽复国和归顺于金朝的浪潮更加兴起。东京渤海人高永昌据辽东京(今辽宁辽阳)反辽,称大渤海国皇帝,据有辽东50 余州,改元隆基。天祚帝派萧韩家奴、张琳等镇压,高永昌向金求援。高永昌的反辽复国,对辽朝来说是民族的分裂,削弱了辽的力量,有利于金朝,但高永昌复国终于要发展为地方的割据势力,对新兴起的金朝来说是所不能允许的,乘机进讨高永昌是金进军抗辽的一个组成部分。四月,太祖以斡鲁统内外诸军,与蒲察、迪古乃会同咸州路都统斡鲁古,合力讨高永昌。辽为阻止金军南下,派军6 万攻昭散城(当在今吉林海龙东① 《金史》卷2《太祖纪》。
  ① 《契丹国志》卷10《天祚帝纪》。
  ② 洪皓:《松漠纪闻》。
  ③ 《金史》卷2《太祖纪》。
  南)。金派阿徒罕、乌论石准击辽军,辽军大败,于是斡鲁南下攻沈州(今辽宁沈阳)、东京。五月,高永昌兵败被擒,东京州县尽为金所有,渤海、汉人、易苏馆女真归附,以斡鲁为南路都统。
  攻取辽上京天辅元年(辽天庆七年,1117),金军获悉辽在长春州和泰州(今吉林白城东南)方面没有任何准备,奏闻太祖。太祖决定派斜也取长春州,派宗幹、宗雄攻金山县(今黑龙江齐齐哈尔西),然后两路合攻辽西北重镇泰州。宗幹、宗雄所率领的攻取金山县的队伍,行近白鹰林,获辽哨兵七人,纵其一人回县城。县人闻金大军已到,不战自溃,金军顺利地占领金山县。宗雄以兵三千属宗幹,招集尚未降附的诸部。宗幹择选土人之有才干的,以诏书招谕,于是女古、脾室四部及渤海人都降,接着攻下泰州。
  同年九月,辽为抵抗金军西进,招募饥民得2 万多人,其目的是使这些辽东人报怨于女真,叫做“怨军”,以渤海铁州(今辽宁盖县东北)人郭药师为渠帅。这时在辽统治的境内更加骚动。十二月,金军大举进攻,败辽军于蒺藜山(今北镇、义县之北),拔显(今北镇西)、乾(今北镇南)、懿(今彰武西)、徽(今阜新北)、成(今阜新西北)、川(今北票南)、惠(今建平北)等州。天辅二年正月,辽双州(今铁岭西)节度使张崇降。六月,通(今吉林四平)、祺(今辽宁康平东南)、双、辽(今新民东北)等州800 余户来归。这时辽上京已处于被包围之势,辽朝的灭亡大局已定。在这种形势下,引起了金、辽、宋之间关系的新变化,从辽朝方面看大势已去,派太傅习泥烈来封太祖为“东怀国皇帝”,目的在于缓兵以求喘息;从宋朝方面看,见金势强大,辽即将灭亡,也在此时派使到金,约定与金夹攻辽。金太祖为把握灭辽的目标,同意与宋联盟。
  天辅四年,金决意攻取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上京留守挞不野投降。天祚帝逃往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大名城),金班师。天祚帝在中京大定府,闻辽军败,“昼夜忧惧,潜令内库三局官打包,珠玉珍玩五百余囊,骏马二千匹”,准备逃跑。他还厚颜无耻地说:假若女真军来时,我怕什么,我有很多日行三百五十里的骏马,又与宋是兄弟,和西夏也是舅甥关系,两处都可以去,到那里也不失一生富贵。但当他又听到金军已班师未来进攻时,却又洋洋得意地说:“威德可加,彼何能为,复自纵肆。”①这是一张令人可憎的丑恶的亡国者脸谱。
  金破辽上京,捣毁了辽朝统治的中心,占有辽过半的土地,金抗辽斗争已取得彻底胜利,即将使金对辽的战争发生转折性的变化。天辅五年(辽保大元年,1121),辽都统耶律余覩来降,得辽虚实。耶律余覩降金,标志着辽契丹贵族内部的分裂,现在的形势已不再是抗辽,而是如何把统一(辽境的)战争进行下去的问题。由金太祖所领导的对辽战争,从此便转向第二个时期的灭辽统一战争。
  连克诸京① 《契丹国志》卷10《天祚帝纪》上。
  金太祖以斜也为内外诸军都统,以完颜昱、宗翰、宗幹、宗望、宗磐为副,率大军伐辽。下诏:“辽政不纲,人神共弃。今欲中外一统,故命汝率大军以行讨伐。”又诏:“若克中京,所得礼乐仪仗国书文籍,并先次津发赴阙。”①以前的对辽战争是“重吊伐之义”,与民除害,现在则是“欲中外一统”,得辽神器代而统治之。
  天辅六年,金军攻克高(今内蒙古赤峰东)、恩(今赤峰南)、回纥(亦当在今赤峰一带)三城,取中京,进据泽州(今河北平泉南)。天祚帝逃往鸳鸯泊(今河北张北西北),斜也与宗翰分道追捕,天祚帝又逃到西京(今山西大同)。金军占领西京后,进而招降了天德(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北)、云内(今土默特左旗东南)、宁边(今准格尔旗东)、东胜(今托克托)等州、军。原奔逃在辽的纥石烈部长阿踈被擒。天祚帝又逃入夹山(今萨拉齐西北)。六月,金太祖从上京出发,追击天祚帝到大鱼泊(当即鱼儿泺,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达来诺尔湖),天祚帝又逃去。十二月向燕京(辽南京,今北京)进发,此时燕京小朝廷耶律淳已死,萧德妃出奔,燕京降。金占领燕京,一方面履行与宋订的和约,把燕京六州之地与宋。斡鲁、宗望等继续追捕天祚帝。另一方面,由于已占领原辽汉人的燕云地区,在统治制度上不得不适应新的变化作出新的改变,即在原辽汉人地区仍行汉制,由过去较为单纯的推行猛安谋克制,改为南北面的两种制度并存。天辅七年,金太祖以左企弓为枢密使,设枢密院于广宁(营州治所,今河北昌黎);改平州(今卢龙)为南京,以张觉为留守,后张觉据南京城叛金,杀左企弓。
  同年八月,金太祖死,弟吴乞买即位,是为太宗,基本上继承太祖事业,继续平定张觉,张觉叛军被宗望平定,张觉逃奔于宋。张敦固以南京降,复叛,阇母则执杀张敦固。宗望以平州为鉴,奏请不在汉人地区推行猛安谋克制,保留汉制,与知枢密院事刘彦宗共同裁决大事。
  抚夏灭辽金对当时西北的西夏没有出兵,主要是争取其对金称藩。天会二年(西夏元德五年),金太宗命宗翰、宗望与西夏商议割地议和,把下寨以北、阴山以南的原辽地割给西夏。西夏向金上誓表称臣,接受金朝的主属。
  金太宗即位之初,对宋朝守太祖的命令,与西夏议和,这主要是为稳定南京(原平州)的形势以及进一步擒捉辽天祚帝,这是当时灭辽所需要的,也是为巩固金代辽而统治所需要的。金对宋不断派遣使臣通好。
  天会二年(辽保大四年)十月,辽天祚帝想逃往天德军,进驻应州西余睹谷。完颜娄室派兵追击。天会三年三月二十日(1125 年3 月26 日),天祚帝被擒,辽亡。金派李用和等充告庆使如宋。金封天祚帝为海滨王,居于长白山东,天会六年(1128)病死①。
  金灭辽后,继辽与宋对峙。金与辽不同,是个新兴起的政权,这个政权的出现和发展使当时南北双方的政治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亦不再是金宋夹攻灭辽,而是金代辽与北宋的和战问题。金代辽而为宗主。
  ① 《金史》卷2《太祖纪》。
  ① 《金史》卷2《太祖纪》。
  第三节宋的南迁宋金燕云交涉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宋徽宗、蔡京、童贯统治集团想乘辽朝衰亡之际,采取联金灭辽的战略,夺取五代后晋割给辽朝的燕、云十六州,以建立万世功业。
  政和元年(1111),郑允中、童贯使辽,辽人马植夜谒童贯献灭辽之策,受到童贯的重视,遂约马植归来,马植到宋首都开封童贯家后,上书给徽宗,献计宋派遣使臣自登州(今山东蓬莱)、莱州(今属山东)渡海到辽东与女真结盟,共灭辽朝,可以夺取五代后晋割给辽朝的燕、云地区。深受徽宗赏识,赐马植姓名为李良嗣,后又赐姓赵。金朝建立后宋曾遣使渡海,但未能登陆而回。重和元年(金天辅二年,1118)马政使金口头表达宋金联合攻辽及燕、云地区归来,金遣散覩等人使宋商议结盟事务。宣和二年(金天辅四年,1120)宋遣赵良嗣、马政先后使金,金亦数次遣使来宋,双方议定夹攻辽朝,辽燕京由宋军攻取,金军进攻辽中京大定府(今辽宁宁城西)等地,辽亡后燕云地区归宋朝,宋将原纳给辽朝的岁币转给金朝,史称“海上”之盟。
  但是,由于宋军腐败,缺乏战斗力,数十万大军两次攻打辽南京(燕京),均被辽守军打败,辽南京还是由金军攻占。宋每年加付一百万贯钱为代税钱,随同每年的“岁币”交付给金朝,宣和五年四月,金方将燕京及所属九州中的西部六州归宋。但燕京居民大部已被金俘往东北作奴隶,宋所得的只是“城市邱墟、狐狸穴处”残破不堪的一座空城①,宋设燕山府路统治新得的燕京地区。云州(辽西京)地区,金太祖也表示在宋出犒军费给金的条件下归属宋朝。五月,金已许将朔(今属山西)、武(今山西神池)、蔚(今河北蔚县)三州先归宋,还没有来得及执行,就因同年六月金太祖病死而中止。
  金太宗即位之初也是遵守盟约的。天会二年(宋宣和六年,1124),当时的主将宗翰、宗望都反对割山西地与宋,太宗还说:“是违先帝之命也,其速与之。”②宗翰、宗望反对割山西地,《金史·宗翰传》有一段记述很清楚:“宗翰复奏曰:‘先皇帝征辽之初,图宋协力夹攻,故许以燕地。宋人既盟之后,请加币以求山西诸镇,先皇帝辞其加币。盟书曰:无容匿逋逃,诱扰边民。今宋数路招纳叛亡,厚以恩赏。累疏叛人姓名,索之童贯,尝期以月日,约以誓书,一无所致。盟未期年,今已如此,万世守约,其可望乎。且西鄙未宁,割付山西诸郡,则诸军失屯据之所,将有经略,或难持久,请姑置勿割。’上悉如所请。”据此宋朝亦知求山西地并非失约,因之请加币以求之,金太祖不要宋朝的加币独许之,这是把合法占领的原辽地让给宋,其目的是为和好,其条件是“无容匿逋逃,诱扰边民”。宗翰认为宋朝已违反条件的规定,是败约的行为,因此反对再割山西诸镇与宋朝,同时也是从巩固金朝西边的形势出发的。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16,宣和五年四月十七日引《平燕录》。
  ② 《金史》卷3《太宗纪》。
  金军侵宋宋宣和五年五月,降金辽将、金南京(平州)留守张觉据平州(今河北卢龙)叛金,六月初,张觉兵败逃往燕山府,为宋朝收纳,招纳叛亡破坏了宋金盟约,“失信于金,必启外侮”①,宋随后虽将张觉处死并将人头函送给金朝,还是成为金太宗侵宋的借口。
  宣和七年(金天会三年,1125)三月,金俘辽天祚帝,扫清了除西迁的耶律大石外的辽残余势力。金将宗翰奏“宋数路招纳叛亡”,“斡鲁奏宋不遣岁币户口事,且将渝盟”,“宗翰、宗望俱请伐宋”②,金太宗于同年十月下诏攻宋。
  金军兵分两路,西路军以左副元帅宗翰(粘罕)为统帅,自西京大同府(云州)南攻太原(今属山西)。东路军以南京路都统宗望(斡离不)、六部路都统挞懒为主将,自南京(平州)西攻燕山。
  十一月,东路金军占领檀州(今北京密云)、蓟州(今天津蓟县)。十二月初,西路金军统帅宗翰首先派使臣前往太原,要童贯“急行奏请只且割与河东、河北两路地土,以大河为界,存取大宋宗庙社稷”①。童贯立即逃向开封。宗翰随即自河阴(今山西山阴东南)南下,首先攻占已属宋朝的朔州(今属山西),又克代州(今代县)、忻州(今属山西),遂围太原。同月,东路金军进至三河(今属河北),大败宋军郭药师部于燕山府东之白河(当即今北京通县东潮白河),又败另部宋军于古北口(今属北京),郭药师以燕山府降金。
  当金军进围太原,占领燕山府消息传到首都开封,昏君徽宗才下诏“罢浙江诸路花石纲、延福宫、西城租课及内外制造局”,“罢道官,罢大晟府、行幸局”②、应奉局等。在金军大举南下的情况下,徽宗只想逃跑,匆忙任命太子赵桓为开封牧,并下诏各地起兵勤王,并企图以太子“监国”名义,将抗金的重任推给太子赵桓。徽宗急于逃往南方,几乎是在吴敏、李纲等人逼迫下,于当年十二月下旬传位给太子,是为宋钦宗。
  东路金军在攻打中山、真定两府时,未能攻占,遂越城南下。钦宗即位后,东路金军相继攻占庆源府(今赵县)、信德府(今邢台)。靖康元年(金天会四年,1126)正月初,东路金军又占领相州、浚州,黄河南岸的守军焚河桥溃逃。初三日消息传到开封,作为太上皇的徽宗立即于当天半夜出逃。东路金军迅即渡河南下,初七日即到达开封城下,开封军民在执政、东京留守李纲的率领下,打退金军的多次进攻。但金使要求宋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并以宰相、亲王为质的条件下退兵时,钦宗决定派九弟康王赵构、少宰(次相)张邦昌前往金军中谈判,当二月初宋钦宗直接主使的宋军夜袭金军失败后,却随即将李纲罢职以示求和诚意,并同意割让三镇。以陈东为首的太学生及数万居民群起反对,要求李纲复职领导抗金斗争,钦宗不得已而恢复李纲执政职务兼京城防御使,但继续进行割地求和的活动。当宋朝勤王军兵不断到达开封,西路金军因久攻太原不克而滞留在河东未能前来。在① 《宋史》卷22《徽宗纪》。
  ② 《金史》卷74《宗翰传》。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23,宣和七年十二月三日。
  ② 《宋史》卷22《徽宗纪》四。
  钦宗同意割让三镇,改以三弟肃王赵枢代替赵构、张邦昌由少宰升太宰(首相)作为人质的条件下,二月九日东路金军从开封退兵。西路金军在太原久攻不下的情况下,留部分金兵攻城外,主力转而南下,连下威胜军(今山西沁县)、隆德府(今长治),到泽州(今晋城)时,遇到北上的宋割地使后北返。
  徽宗逃到镇江后,随即以太上皇帝圣旨,将东南地区的“递角(报告)”、“纲运(物资)”和“勤王”的军队扣留,掌握东南地区的军、政、经济大权,企图重新上台当皇帝。钦宗为了维护帝位,不仅首先贬逐“六贼”中的王黼、李彦、朱勔,不久又将王黼、李彦、梁师成处死,随后将徽宗身边的童贯、蔡攸,以及南逃的蔡京贬官,并下诏太上皇宋徽宗不得干预政事。徽宗被迫以密信向钦宗表示,愿回开封,“乐处闲寂”,不再“窥伺旧职”(重当皇帝)①,回开封后行动即受到限止。蔡京死于贬途,蔡攸、童贯、朱勔等相继被处死。
  虽然宋钦宗下诏割让三镇以求和,但太原、河间、中山三府军民不接受割地诏书,西路金军主将宗翰只得留下部分金军继续攻打太原,自己退回大同。东路金军也在宋将种师中率宋军尾随的情况下,暂时退回燕京。
  宋钦宗在李纲等坚持抗金与三镇军民抗拒割地的形势下,二月中旬又废除割地议和的协议。种师中等率军西进增援太原,主力于寿阳与金军遭遇,五战三胜,继续向榆次进发,增援太原。在榆次又与金军相遇,宋军饥困交迫,激战近半日,另两支援军又失期未能到达,种师中部宋军溃败,师中战死,河东其他宋军也连连战败。
  八月上旬,金太宗以宋废除割地和议,命宗望、宗翰分率东西路军第二次侵宋。王禀率军民在粮尽援绝的情况下,坚守太原长达八个多月之久,终于在九月初被金军攻破,王禀率军巷战兵败后自尽。十月初,重镇真定府以二千宋军抗击东路金军主力围攻近四十天后被攻占,宋将刘翊巷战后兵败自杀,太守张邈被俘不屈被害。两路金军攻城略地迅速南下,宋钦宗又急忙派出康王赵构为使、刑部尚书王云为副使,前往东路金军统帅宗望军前,再次同意割让三镇。东路金军已经再次渡河南下,金使提出划河为界,宋钦宗立即派出执政官耿南仲、聂昌分使两路金军统帅宗望、宗翰军前,同意划河为界议和,此时赵构、王云才到磁州,王云当即被磁州城人民杀死,康王赵构慌忙退还相州,耿南仲与金使前往卫州,乡兵要杀他们,金使逃走,耿南仲前往相州见康王赵构,相约起兵勤王。聂昌到达绛州,为守军所杀,都未能完成割地议和的使命。
  十一月末、闰十一月初,两路金军先后到达开封城下,多次攻城,均为开封军民击退,但宋钦宗和右相何■等竟然听信骗子郭京以所谓“六甲神兵”攻打金军。闰十一月二十五日,郭京声称神兵出战而开城门逃跑,金军乘机攻占开封的城墙。十二月初二日宋钦宗奉上降表,宋靖康二年(金天会五年)二月六日(1127 年3 月20 日),金下令废宋徽宗、钦宗二帝,四月初,宗望、宗翰押着徽宗、钦宗二帝“及其宗族四百七十余人”北归。
  金太宗已决定灭宋,另设傀儡政权以统治黄河以南原宋统治区。在废宋徽宗、钦宗二帝后,下诏册立张邦昌为楚国皇帝,在开封登基为帝,定都城为金陵(今江苏南京)。张邦昌是宋东光(今属河北)人,宣和元年(1119)① 《靖康要录》卷4,靖康元年三月二十日。
  起在宋朝廷执政。后升任少宰(次相),力主割地求和,并先后副康王赵构、肃王赵枢同为人质,升任太宰(首相)。金在册封他为伪楚皇帝后,于四月初撤军。张邦昌迫于形势,迎哲宗废后孟氏为宋太后,自己为尚书左仆射。金为统治黄河以南地区而设立的伪楚政权,实际上仅历时32 天便自行消灭①。
  宋的南迁北宋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中旬,钦宗在开封被攻危急之际,以蜡书诏令在相州的康王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同时任命坚守中山府(今河北定州)孤城已达半年之久的知府陈遘为元帅,相州知州汪伯彦、磁州(今磁县)知州宗泽为副元帅,起兵抗金,入援首都开封。
  康王赵构于十二月一日于相州建大元帅府,就任大元帅,此时金军早已攻占开封的城墙,北宋处于存亡危急之际,钦宗再次蜡书诏令赵构入援开封。赵构一面传檄河北各州府起兵会于北京大名府,于中旬派小部队南下汤阴(今属河南)作疑兵,自率近万军队出北门北上,经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踏河冰渡过黄河,到达大名。副元帅宗泽率军二千人,信德(今邢台)知府梁显祖率部将张俊、杨沂中及三千军兵,刘光世、韩世忠也率所部,相继到达。副元帅宗泽主张迅速南下援救开封,遭到赵构、汪伯彦的反对。赵构要宗泽打着大元帅赵构的旗号,率数千军兵南下开德府(今河南濮阳),向开封进发以吸引金军。自己则率大队人马于靖康二年正月初逃到东南方的东平府。二月下旬初,赵构等逃到济州。金军建立伪楚后,在济州的群臣即想奉康王赵构在济州称帝以重建宋朝,赵构采纳了宗泽的建议,前往作为宋太祖赵匡胤兴王之地的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然后再即位当皇帝。当金军北撤,伪楚不得不自行消灭以后,垂帘听政的元祐皇后孟氏布告中外,由赵构嗣位当皇帝,张邦昌不仅率在开封百官上表劝进,还赶到南京表明拥戴赵构为帝,并当面认罪。赵构见时机成熟,遂于五月初一日(1127 年6 月12日)在南京应天府即位,改元建炎,是为宋高宗,后建都(行在所)于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而称宋太祖赵匡胤建都开封的宋为北宋。南宋的建立延续了宋政权的统治生命。
  高宗即位后,尊元祐皇后为元祐太后(后改隆祐太后,即孟太后),任命黄潜善为执政、汪伯彦为枢密院长官,分别兼任统兵的御营使和副使,实际掌握军政大权。封原伪楚帝张邦昌为太保、郡王,并参决大事。随后任命主张抗金的名臣李纲为右相,六月,李纲首先参奏张邦昌,张邦昌被贬往潭州(今湖南长沙),李纲随即进行抗金部署,荐张所为河北招抚使,招抚河北地区抗金义军,岳飞投张所部下为小军官。又任命宗泽为开封知府(随即升为东京留守、开封尹)整顿首都开封,以备高宗回京。在高宗是回开封坚持抗金斗争,还是南逃的大政方针上,李纲与黄潜善、汪伯彦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高宗被迫表示:“朕当与卿等独留中原,训练将士,益聚兵马。虽① 《宋史》卷24《高宗纪》一。《宋史》卷475《张邦昌传》引李纲奏议称“异姓建邦四十余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庚申,李纲奏议中确是称张邦昌“异姓建邦四十余日”。当是据金太宗二月二十一日发出册立张邦昌为楚帝之日起计算。中华书局标点本《宋史·高宗纪》于此处出注(注三)作“此处四字当作三字之误”的校记,欠妥。
  都城(开封),可守;虽金贼,可战。”①同时将孟太后、六宫及卫士家属发往东南,作南逃的准备。当八月初孟太后等离开封府到应天府后,高宗已决定逃往江南地区,遂于八月初升黄潜善为右相,李纲虽同时升为左相,但十多天后即因反对逃往东南而罢相,任相仅两个半月,高宗随即令孟太后逃往江宁。九月,金军按照与伪楚的地界划分,逐渐分兵占领河北、河东州县,而被贬的伪楚帝张邦昌也于同月下旬被处死于贬地潭州。为了躲避金军可能的南侵,十月初一,高宗立即从南京应天府乘船南逃,同月末即逃到扬州。南宋的建立、伪楚的消灭与张邦昌被杀,违背了金太宗不立赵氏而立异姓为帝,作为附属国的条件。宋高宗还否定了北宋钦宗割让河北、河东两路并成为金朝属国的承诺,而且任命了河北招抚使与河东经制使以图收复两河地区,公然与金抗衡。金太宗随即于同年十二月下诏进攻南宋,但在战略上是采取会师河北进攻南宋,还是先取陕西,然后进攻南宋,金军将领意见不一。金太宗决定:“康王(赵)构当穷其所往而追之,俟平宋,当立藩辅如张邦昌者。陕右之地,亦未可置而不取。”①于是,命娄室率西路金军,作为偏师,以进取陕西;左副元帅宗翰(粘罕)率军会合右副元帅宗辅(讹里朵)于濮阳(今属河南),组成东路金军,作为进攻南宋的主力,发动了南宋建立后金军第一次大规模南侵的军事行动。
  附表:北宋世系表(960—1127)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111,建炎元年七月十四日。
  ① 《金史》卷74《宗翰传》。
  第九章南宋与金的对峙第一节南宋初年的政治形势钟相、杨么起义金军渡江南侵宋高宗即位之初,首先处置了张邦昌,但害怕抗金会招致金可能把徽宗、钦宗二帝送回来,从而影响自己的帝位,因此决意走避江南。当时东京留守宗泽请高宗回东京开封,主战派宰相李纲提出“车驾不可不一到京师,见宗庙,以慰都人之心”,“以天下形势而观,长安为上,襄阳次之,建康又次之”①。但高宗都听不进去,即于建炎元年(金天会五年,1127)逃到扬州(今属江苏)。
  同年十二月,金军开始第一次大举南侵,兵分两路:西路由娄室攻陕窥蜀,次年攻占陕西中部许多州县。主力为东路由左副元帅宗翰(粘罕),右副元帅宗辅(讹里朵)率领,宗弼(兀术)攻陷京东州县,宗翰从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渡黄河,克兖(今属山东)、郓(今东平),袭庆府(今济宁)等地。建炎三年正月末,金军由徐、泗(今盱眙北)二州奔袭扬州,二月初金军临近扬州之际,高宗仓皇渡江逃到镇江,喘息未定,又逃往杭州。金军小部队虽到达扬州,但主力仍在徐州,加上渡江有困难,金随即焚扬州北返。高宗于二月中旬逃到杭州后,立足未稳。三月初,将领苗傅、刘正彦即发动兵变,迫使高宗让位给3 岁的儿子赵旉,孟太后垂帘听政,四月初高宗复位,苗傅、刘正彦后被处死。
  高宗决定向金称臣求和,先后派出的两批求和使臣还在途中,金军第二次大规模南侵已经开始。金军仍分东西两路,西路再攻陕以入蜀,东路准备南越长江追击高宗。宋高宗此时正在建康,于是在同年八月间先让孟太后及六宫往洪州(今江西南昌)避难,自己接着于九月间又急忙从建康逃向杭州(升为临安府)。这时,金军宗弼已从京东南下渡淮,分两路南侵,一路从滁、和二州渡江攻江东,另一路从蕲(今属湖北)、黄(今属湖北)二州渡江攻江西。十月上旬,高宗不等金兵来到,随即在风声鹤唳中从临安渡过浙江南逃到越州。当金军宗弼于十一月中旬末渡江进攻建康的消息传来,高宗又于十二月初逃到明州(今宁波),并决定下海以逃避金军追击。金军宗弼随后即由广德军越过天目山,占领临安。高宗则从明州乘船逃到定海(今镇海),随即入海到昌国(今定海),金将阿里也渡浙江追击,取越州。建炎四年正月,金军攻占明州,高宗自昌国南逃台州(今临海)海边,金军阿里入海攻占昌国,并乘海船追击,被宋提领海舟张公裕引大舶击退,高宗又乘船逃往温州。二月初,金军退回临安,宗弼听说宋浙西制置使韩世忠将从江阴截击其后路。于是在二月中旬纵火烧临安城后北返,入平江府。三月,高宗离开温州,由余姚回到越州。宗弼也北返抵镇江,韩世忠以舟师扼江口,金军渡江不成,沿长江西上,黄天荡(今南京东北)之战,金军大败。建康战役中,宗弼又被宋通泰镇抚使岳飞打败。五月中旬初,金军宗弼自建康渡江北返。
  伪齐的建立及灭亡① 《宋史》卷358《李纲传》上。
  伪齐是金继伪楚被灭后在黄河以南重建的又一个傀儡政权。
  金朝进攻南宋的最初目的本想消灭南宋,在黄河以南重建傀儡政权,出兵前,金太宗曾说过:“康王构当穷其所往而追之,俟平宋,当立藩辅如张邦昌者。”①金将宗弼渡江穷追高宗未获,不得不渡江北返,说明消灭南宋的目的在短期内达不到,决定随即在已占领的黄河以南地区建立傀儡政权。高庆裔乘机献议于金左副元帅宗翰说:“吾君举兵止欲取两河,故汴京(今河南开封)既得而复立张邦昌。后以邦昌废逐,故再有河南之役,无以恩归他人。”②宗翰即向金太宗推荐刘豫,挞懒也力荐刘豫,金太宗遂同意册立刘豫为伪齐皇帝。
  刘豫,字彦游,阜城(今河北交河)人,原任宋朝济南知府,金左监军挞懒攻济南,刘豫杀抗金将领关胜降金。任金京东、淮南安抚使,知东平府兼诸路马步军都总管,节制河外诸军,子刘麟任济南知府,金将挞懒率军镇抚刘豫控制的地区。
  宋建炎四年(金天会八年)七月二十七日(1130 年9 月1 日),金太宗册立刘豫为帝,国号齐,建都大名(今属河北)府,辖区为原宋朝黄河以南的全部领土。九月九日(10 月12 日),刘豫在大名府正式受金册命为齐帝,为金的子皇帝,以大名府为北京,东平府为东京,汴州(原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府)为汴京,刘豫登基后即仍回东平府,当年仍用金天会八年年号,改次年(金天会九年、宋绍兴元年,1131)为阜昌元年。实际控制区为原北宋的京东、京西两路及淮南路的部分地区,绍兴元年十一月,金又将新占领的陕西诸路划为伪齐辖区。次年四月,刘豫迁都汴京,成为南宋与金之间的缓冲地区。
  金朝在伪齐境内驻兵、干涉政治、索要巨额岁币,伪齐在境内又不得民心,宋朝旧臣大多不肯归附,“沿河沿淮及陕西、山东等路,皆驻北军,由是赋敛甚重,刑法太峻,民不聊生”。签军只有30 万,其余靠从南宋逃来的溃军,如宋行营左护军副都统制郦琼,流窜于江淮湖湘的李成,逃离荆湖的孔彦舟等。
  绍兴三年,刘豫派兵攻陷南宋河南的唐州(今河南唐河)、信阳军(今信阳市)以及湖北的襄阳府、郢(今湖北钟祥)随(今属湖北)两州。当年就被岳飞所收复,刘豫因出师不利,乞援于金,于是在次年七月,金、齐联合南侵。伪齐夺民船500 艘,运载战具,派徐文取海道声言攻定海(今浙江镇海);而以刘豫子刘麟率军会合金将宗弼为前军主力,配合挞懒、宗辅分道南侵。步兵从淮北的楚(今江苏淮安)、承(今高邮)南进;骑兵从淮南的泗州(今盱眙南)趋滁州。十月,宋高宗下诏征讨,令淮西宣抚使刘光世守建康,淮东宣抚使韩世忠自镇江渡江。韩世忠用“伏兵四起”的办法打败金兵于扬州大仪镇,别将董旼也再捷于天长县的鸦口(今安徽天长东)。金兵惊溃,宗弼连夜退兵,并命刘麟兄弟退兵,伪齐兵弃辎重亦遁。金兵既退,南宋重新布置防务,由张俊屯盱眙,韩世忠屯楚州,刘光世屯合肥(今属安徽),岳飞屯襄阳。
  ① 《金史》卷74《宗翰传》。
  ② 《三朝北盟会编》卷141,建炎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引《金虏节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3,绍兴四年四月庚寅。
  绍兴六年,伪齐二次分道侵宋,刘麟兄弟窥伺淮南,被宋将杨沂中大败于滁州附近的藕塘镇(今安徽定远东南),伪齐从此即一蹶不振。伪齐不但不能与南宋抗衡,反而常被南宋打败,只是依靠金军的支援,才得苟延残喘,引起金朝许多大臣与将领的不满。加上主张建立赵氏以外的属国,统治原北宋地区的金太宗已去世,首荐建立伪齐的首相宗翰也已去世。绍兴七年(金天会十五年)十一月十八日(1138 年1 月1 日),在挞懒等人提议下,伪齐终于被废,金设行台尚书省于汴州。刘豫被降封为王,宋绍兴十六年(金皇统六年,1146)九月死。
  宋金对川陕的争夺早在建炎元年冬金军第一次大规模进攻南宋时,除东路由主帅宗翰、宗辅率军追袭宋高宗外,西路由大将娄室率军攻陕窥蜀,当年十二月,占同(今陕西大荔)、华(今华县)二州。建炎二年正月,入长安、凤翔,关陕大震。建炎三年春,金军又陷延安、鄜州(今富县)。建炎二年春夏之交,高宗正从扬州渡江南逃,惶惶不可终日,大臣中即有人看到川陕和东南关系的密切,知枢密院事张浚首先提出“中兴当自陕始。虑金人或先入陕取蜀,则东南不可保”,并自请任川陕之事①。高宗即任张浚为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于建炎二年七月到任,置幕府于秦州,练兵于兴元府(今陕西汉中),任用吴玠、吴璘兄弟为统制。南宋与金在关陕展开的争夺战从此开始,自建炎四年至绍兴四年(金天会十二年,1134)前后五年中,主要的战争有三次。即富平之战、和尚原之战、仙人关之战。
  建炎四年七月,金将宗弼从建康渡江到六合后,即引兵趋陕西与娄室会合,由右副元帅宗辅指挥。九月,张浚合熙河、秦凤、泾原、环庆永兴军五路兵号称40 万人、马7 万匹,在渭水北富平丘陵地带决战,激战半日,金军先败后胜,关陕大震,史称“富平之战”。张浚从邠州(今彬县)退守秦州,关陕从此不能恢复。金军进驻德顺军(今宁夏隆德),张浚再退至兴州(今陕西略阳)。
  绍兴元年十月,金左监军宗弼乘上年秋间富平战胜之势,西进至凤翔府西南的和尚原(今宝鸡市西南)。和尚原西南紧靠秦蜀往来要道的大散关,为军事形势之地。张浚任吴玠为陕西诸路都统制,扼守于此。时关陇六路已为金占有,南宋只剩秦凤路的阶(今甘肃武都)、成(今成县)、岷(今岷县)、凤(今陕西凤县东北)、洮(今甘肃临潭)五郡及凤翔的和尚原、陇州的方山原(今宝鸡西)。所以,吴玠的扼守和尚原是死里求生。他吸取富平战败的教训,收散卒,积粮缮兵,为死守计,以图保蜀。又团结附近凤翔人民,使其夜输刍粟助军。金军自宝鸡攻和尚原。金军自侵宋以来,习于常胜,宗弼合10 余万人,造浮桥跨渭水上,隔涧与宋军对峙,进逼宋军,吴玠命诸将坚阵以待,更迭休战,用劲弩分番迭射,矢注如雨,金军稍却则以奇兵绝其粮道,进兵夜击,遂大败金军,史称“和尚原之战”,为南宋在陕西最后一道防线的保卫战。
  绍兴三年春,金将撒离喝会合伪齐刘麟从商於(今陕西商州至河南内乡一带)攻陷宋金州(今陕西安康),吴玠被动地从河池(今甘肃徽县南)驰① 《宋史》卷361《张浚传》。
  援饶风关(今陕西石泉西北),与金军展开激战,宋军不支溃退,金军遂入兴元府,四川大震,吴玠放弃和尚原,退守河池南的仙人关,筑垒关右,号“杀金坪”,严阵以待。
  绍兴四年二月,金将率步骑10 万占领和尚原后,进攻仙人关,吴玠、吴璘以万人坚守关右杀金坪堡垒,以长刀大斧砍杀金骑兵得胜,迫使金军退屯凤翔,史称“仙人关之战”。张浚已于绍兴三年调回临安,陕西一地仅赖吴玠兄弟节制兵马,支撑局面,仙人关之战最大的贡献是保全了巴蜀。
  两河、两淮抗金义军与“兵匪合一”的“游寇”
  正当金军南侵黄河、长江流域,一方面是两河以至两淮人民义军纷起抗击金军,另一方面却是几股流窜骚扰江西、湖北的“游寇”,在宋军追击下,最后投降伪齐。
  两河(河北、河东)或三河(加河南)的“忠义巡社”(或简称忠义军),是当时整个华北地区人民的抗金武装组织的统称,人民“愤于兵乱,自结巡社”,进行抗金斗争①。有一套比较严密的组织,人数多达几十万。南宋初,他们接受南宋朝廷抗战派李纲、宗泽、张所等人的领导,在收复部分失地、截击敌人粮饷等方面,屡建奇勋。
  太行山义军以太行山为根据地,太行山脉绵延于两河之间,地处金军南侵途中,有侧击的便利。太行山义军中最著名的是王彦的“八字军”①。八字军以士兵面部刺“赤心报国,誓杀金贼”而得名,有众10 余万。其总部设在太行山东麓的共城(今河南辉县)西山中,势力达到并、汾、相、卫、怀、泽等地区,他们与金军作战数十次,后归属宋东京留守宗泽。
  两河红巾军是北宋末年开始的两河人民抗金的组织,以头包红巾为标志。他们联合宋朝抗金将士,“出攻城邑,皆用建炎年号,见有脱身南归者,往往助以衣粮”②。他们曾劫过金朝左副元帅的营寨,几乎全部将其剿灭,可见力量之大。两淮山水寨是两淮人民自己起来武装,依山阻水,据险负固,与金军进行斗争的武装组织总称。时间从建炎三年(1129)金军从江北徐、泗进攻扬州开始,至绍兴四年(1134)金军北还止。在这短短五年的时间中,两淮著名的山水寨有招信军横山寨和泰州缩头湖水寨。
  建炎初,刘位“聚乡民保守横山(今江苏盱眙西北),分乡民为军,使诸弟侄各统之。是时西北衣冠与百姓奔赴东南者络绎道路”,“流移之人,渡淮(原作江,误)入招信(今安徽嘉山东北旧县镇)投横山为乐国”③。张荣原是梁山泊(今山东梁山南)渔人,两宋之际聚众二三百人于梁山泊,攻击金军,人称张敌万。建炎三年金军南攻扬州时,张荣船队南下至楚州(今淮安)鼍潭湖筑水寨抗金,有众万余人。建炎四年十一月,湖结冰,金军踏冰攻寨,张荣率船队南下通州,转入“缩头湖作水寨以守。挞懒在泰州,谋往渡江,欲先破荣水寨,尽载兵于舟,直犯水寨。时荣亦出数十舟”,张荣率军“弃舟登岸,大呼而杀之。金人不能骋,舟中自乱,溺水或陷于泥淖者不可计。挞懒收余众二千,奔还楚州”①。张荣俘杀金军五千余人。当两河、两淮人民义军抗金的同时,南宋京西、荆湖南北、淮南东西诸路因金兵入侵而引起的溃卒、饥民,被野心家利用,流窜各地,蜂起为盗,多的达十多万人,少的也有几万人,骚扰各地州郡,南宋朝廷称之为“游寇”。其中最大的有流窜于江淮湖湘十余州的李成,盘踞荆湖南北数州的孔彦舟以及由江西经湘南窜道(今湖南道县)、贺(今广西贺县东南)等州的曹成,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丁卯。
  ① 《宋史》卷368《王彦传》。
  ② 《中兴小纪》卷2。
  ③ 《三朝北盟会编》卷134,建炎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145,绍兴元年三月二十日。
  较小的如据蕲州(今湖北蕲春北)的刘忠,其中除曹成最后归附韩世忠外,其余李成、孔彦舟、刘忠先后投降伪齐,伪齐亡后降金。
  李成原为北宋末年的河北、京东捉杀使,建炎二年八月,乘金兵南下而叛乱,攻掠淮东宿州和淮西光州(今河南潢川)。建炎四年,占淮西舒州(今安徽潜山)。绍兴元年春,已据有江淮湖湘十多个郡,有席卷东南之意,又围江东江州(今江西九江),陷江西筠州(今高安)。被宋将杨沂中与张俊夹攻,李成兵败渡江北走,窜入淮西蕲州、黄梅(今湖北黄梅东南),李成部将马进为追兵所杀,李成北走投降伪齐。
  孔彦舟原为南宋初年的东平府兵马钤辖,金军即将到来时,率领所部劫掠财物,渡淮南犯黄州。建炎四年钟相起义时,孔彦舟攻入鼎州(今湖南常德),后又率众移往潭州(今长沙)。绍兴二年,投降伪齐。
  曹成原为禁军拱圣军卒,北宋末金军南侵时,参加张用所部,为东京留守宗泽招安,后受杜充攻击后南下,又随马友进荆湖地区,后率军单独活动,绍兴元年冬,经汉阳(今属湖北武汉),继续南向攻下道、贺二州。南宋命岳飞权荆湖东路安抚、都总管进讨,曹成奔连州(今广东连县),绍兴二年五月,曹成在岳飞追击下向韩世忠部投降。
  刘忠,两宋之际起兵于山东,号花面兽。南宋初流窜南下淮西,建炎三年十一月在蕲州为宋军击败后窜入湖南,据岳州(今湖南岳阳)平江县东北的白面山。次年七月,韩世忠进兵岳州,大破刘忠,刘忠北窜淮西。九月,韩世忠部将再次大败刘忠于蕲阳口(今湖北蕲春南),刘忠遂北降伪齐。钟相、杨么起义从南宋建炎四年至绍兴五年,以钟相、杨么为首的农民起义,继承了北宋初年王小波、李顺起义时提出的“均贫富”口号,又加上了要铲除封建等级的“等贵贱”口号的提出,反映了南宋初年土地剥削进一步加剧和农民起义政治纲领的趋于成熟。
  北宋末年,金兵侵宋,北方官僚地主等大族纷纷南逃,湖湘地区当南北交通要冲,州县希旨,备加优容。于是那些显贵大族的随从及亲属,倚势恃强,鱼肉细民,侵占湖沼淤田,筑堤成田,恢复过去的剥削生活;而本地的一些歹徒,投充爪牙,助桀为虐。
  两湖地区农民赋税负担特重,南宋初朱胜非曾记载:“自桂岭而来,入衡州界,有屋无人;入潭州界,有屋无壁;入袁州界,则人屋俱无。”①钟相,武陵县(今湖南常德)人,出身于小商人家庭。在起义前的二十多年,他利用“左道”(可能是摩尼教)为农民治病,联络群众。他自号老爷,亦称天大圣,并提出“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钟相的心腹裴宥、王宗石、刘衡、杨钦、杨么等,吸收当地“困于赋役”的人“入法”。参加者络绎不绝。北宋末,钟相曾派其子钟子昂率领信徒三百人“勤王”,参加抗金,但中途被解散回乡。
  建炎四年二月,金军攻陷潭州,大肆掳掠。游寇骚扰荆南(今湖北江陵)、澧州(今湖南澧县)一带,冒充为“钟相民兵”。钟相“因托言拒彦舟以聚众”,决定起兵,抗拒金军和孔彦舟部的侵扰。参加起义的群众,多数为由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2,绍兴元年二月乙酉。
  贫苦农民、渔民与溃散士兵组成的“忠义军民”,还有少数避难来的知识分子。
  建炎四年二月二十一日(1130 年4 月1 日),钟相即在其故里天子岗(今常德南)筑垒浚壕,建立农民政权,定国号为楚,自称楚王,改元天载(一作战),子钟子昂为太子,“行移称圣旨,补授用黄牒”②。宣布宋朝国法为邪法,夺官僚地主的财产分给农民,称为“均平”。鼎(今常德)、澧两州及荆湖广大地区农民首先参加,起义军势力很快扩充到洞庭湖周围的19 个县,起义军发展到40 万人,当月攻入桃源县城,杀知县钱景,又攻克澧州,杀知州黄琮。
  同年三月,宋朝廷以孔彦舟为荆湖南北路捉杀使,使其进入鼎州镇压起义军。
  南宋孔彦舟看到起义军力量强大不能以战取胜,故意散布歌谣:“爷(指钟相)若休时我也休,依旧乘舟向东流”①,暗示可以和钟相停战言和而使其放松警惕,又派出奸细以请求“入法”为名,打入起义军内部。孔彦舟即乘筏夜渡,以奸细为内应,发动总攻击。三月十六日,钟相大败,父子战败被俘,后被杀害。仅有少子钟子仪逃入洞庭湖。
  钟相起义失败后,余部杨么(原名太,因年少,楚人呼幼为么,故名)、黄诚、刘衡、周伦、杨钦、夏诚、黄佐、杨华、杨广等继续斗争,起义中心从武陵迁至杨么家乡龙阳(今汉寿),分置栅寨,聚众10 余万。其中以杨么、杨钦、杨华的势力最大。
  同年六月,宋朝鼎澧路镇抚使程昌寓由水路前往鼎州赴任,对杨么等施行招安。途经鼎江口时,遭起义军攻击,宋军大败,辎重、眷属等全被起义军所俘,只有程昌寓一人幸免,后又逃往公安。
  绍兴元年正月,程昌寓升为主管荆湖西路安抚司公事,制造车船,装载水军,犯夏诚寨,被夏诚打得大败,车船也被缴获。绍兴二年十一月,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李纲和刘洪道、解潜会兵,准备围剿起义军。
  绍兴三年四月杨么自号“天圣大王”,且用以纪年。拥立钟相少子钟子仪为太子做领袖。随后派起义军2 万人奇袭公安县,截断宋军的饷道,以打破由李纲为主的围剿。四月十六日,宋军罗广所部抵鼎州城西时,以军饷不继,引兵北退,潭州将领刘深、鄂州将领颜彦恭也相继引所部从鼎州返回,李纲所策划的四路官军围剿宣告破产。
  起义军充分利用“洞庭重湖”的地利,战士陆耕水战,“春夏则耕耘,秋冬水落,则收粮于湖寨,载老小于泊中,而尽驱其众四出作战,官军陆攻则入湖,水攻则登岸”①。
  起义军又打造车船,车船以人踩轮,以轮激水,其行如飞,是水战的主要武器。
  绍兴三年六月,宋湖南安抚使折彦质会同辛太等,对杨么起义军进行围剿。荆南府制置使王燮总领舟师,十月率兵抵鼎州沅江上游的鼎口,与起义军接战。官军大败,死伤无数,王燮本人为流矢射中,狼狈逃到桥口,率领神武前军万余人,奔返鼎州。王燮随后进兵岳州,想封锁洞庭湖的东口,以② 以上均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1,建炎四年二月甲午。
  ① 《中兴小纪》卷8。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6,绍兴五年闰二月辛酉;卷90,同年六月癸丑。便“围剿”起义军于洞庭湖中,在岳州之南湘江口的阳武口等处捎泊水军。十一月三日,起义军使用车船进攻,踏车回旋,横冲直撞,将官军战船大小数百艘,尽碾没入水,官军大败。同年十二月,宋廷又派人招安,也都被杀。起义军已扩大到20 万人。
  绍兴五年二月,南宋朝廷派岳飞前往洞庭湖地区镇压起义军。四月下旬,岳飞率军到达潭州,遣使招降了黄佐。五月中旬,右相张浚到潭州督战。下旬,岳飞移军鼎州。六月二日,岳飞派黄佐潜入杨钦大寨招安,杨钦即率所部战士3000 人投降。接着,杨钦又诱全琮、刘铣出降。同时,岳飞又命各州对于起义军投降者多方存恤,首领授官,其余的给以闲田耕种。南宋朝廷又对洞庭湖起义军根据地减免赋税。
  岳飞命令诸路官军将紧靠洞庭湖沿岸的各农民军水寨分别包围,同时在环湖周围多筑堡垒,堡堡相连,实行陆地封锁的方针。对于起义军车船的优势,岳飞命令砍伐附近君山上的木头,多打巨筏,以堵拦湖中诸要塞;又以腐木乱草从上流浮下来,使得草木垫积,车船不能行驶。杨钦投降后,岳飞随即派牛皋等进攻杨么水寨,起义军将领陈瑫首先投降,起义军战败,纷纷投降,杨么投水死。十一日(1135 年7 月23 日),岳飞进攻起义军最后据地夏诚寨,夏诚战败被俘,杨么起义终于失败。黄诚随后又斩杨么首级并押钟子仪向官军投降。
  第二节绍兴和议绍兴初次议和绍兴七年(金天会十五年,1137)二月,宋高宗派王伦赴金奉迎宋徽宗棺木,王伦“入辞,帝使伦谓金左副元帅昌(挞懒)曰:‘河南地上国既不有,与其付刘豫,曷若见归。’”王伦九月末到涿州(今属河北),向挞懒转达了南宋愿代替伪齐成为金朝属国以求和的意愿。同年十一月,在挞懒倡议、首相宗磐(蒲鲁虎)等人的支持下,金废伪齐。挞懒随后送王伦回宋,并说:“好报江南,自今道途无壅,和议可以平达”,“又许归河南地”①。十二月下旬,王伦回到南宋向高宗报告后,高宗随即再命王伦使金以求和。宋高宗决意向金投降求和,并于绍兴八年(金天眷元年,1138)二月下旬,自建康回到临安后,不想再东奔西跑,遂定都临安,但为了表示还要收复失地,因而名义上的首都,仍是还在金军占领下的原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府,临安府不称京都而称“行在所”,表示只是“行幸”之所;并以建康作为陪都。三月初,即任命秦桧为右相兼枢密使,处理投降求和事务。
  同年四月,宋使王伦到祁州(今河北安国),向挞懒再次表示,宋高宗愿意代替已被废的伪齐作金属国的求和意愿。七月,挞懒又倡议将原伪齐辖区划归南宋,以换取南宋的臣属,不仅得到首相宗磐的赞同,又得到新任右丞相宗隽(讹鲁观)的全力支持。八月,金熙宗终于决定将原伪齐辖区划归南宋,以得到南宋的臣属。并派使臣张通古等与王伦到南宋议和。
  十月,当议和的金使即将到来之时,宋高宗首先将反对议和的左相赵鼎罢相,由秦桧独相,主持议和,其他文武大臣不得参与。
  十二月下旬,金使张通古到临安,称南宋为“江南”而不称“宋”,用“诏谕”而不称“国书”,并要宋高宗拜接金熙宗诏书,虽遭文武大臣强烈反对,但宋高宗决意投降求和,并对官员们说:“向使在明州时,朕虽百拜亦不复问矣。”①但后来还是以宋高宗在居丧(徽宗丧)期间难行吉礼为借口,改由奸相秦桧于二十八日代高宗拜接金诏书,金将原伪齐统治区河南、陕西地区划给南宋,南宋以称臣,并“许每岁银、绢五十万”两、匹议和②。绍兴九年(金天眷二年,1139)三月中旬,金右副元帅宗弼(兀术)与宋东京留守王伦完成交割河南、陕西地区,金将原在开封的行台尚书省移往大名,后又迁往燕京,宋也随后任命新收回地区的各种官员。
  顺昌保卫战与陕西保卫战但是,同年七月,金朝主和的宗磐、宗隽被以谋反罪处死。八月,挞懒也以谋反罪被杀。主战的首相完颜宗幹(斡本)、升任都元帅的宗弼等掌权。绍兴十年五月初,金撕毁和议,决定分兵两路重占已划归南宋的河南、陕西地区。宗弼随即率东路金军自黎阳(今河南浚县)南下,河南各地相继投降。① 《宋史》卷371《王伦传》。按:当时挞懒还是元帅左监军,同年十月才升为左副元帅。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戊寅。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5,绍兴十年五月戊戌。
  顺昌府(今安徽阜阳)是南宋新收复的地区,年近70 的知府陈规到任后即屯粮修城。东京副留守刘锜率以原“八字军”为主的1.8 万军队,乘船沿淮北上赴任,五月中旬到达顺昌时,金军已经南下,东京被金军占领,并已占领陈州(今淮阳),距顺昌不足300 里,刘锜遂决心与陈规共守顺昌以抗击金军。五月末,金军围攻顺昌,为宋军击败。六月初,金都元帅宗弼率亲军到达顺昌城下,在督率10 万金军攻城的前一天,“宗弼见其城陋,谓诸将曰:‘彼可以靴尖趯倒耳。’即下令来早府治会食”,根本不把刘锜放在眼里。九日晨,金军大举攻城,刘锜取擒贼先擒王的战略,决定重点攻击宗弼亲统的身穿重甲的亲军,时值盛夏,刘锜采取“早凉则不与战”,到中午过后金军“力疲而气索”时,派精兵5000 出南门猛攻宗弼的亲军,“士殊死斗,入敌阵中,斫以刀斧,至有奋手捽之与俱坠于濠者,敌大败,杀其众五千”①。宗弼战败后移指挥部于城西,采取长期围困战略以取顺昌。当晚大雨,平地水深一尺多,刘锜又不断派小部队袭击,两天后宗弼终于支持不住而退往开封。顺昌之战,宋军以少胜多,挡住了金军渡淮南侵的矛头。
  在宗弼率东路金军南侵的同时,右监军撒离喝也于五月中旬初自河中(今山西永济西)渡黄河进入同州(今陕西大荔),直奔永兴军(今西安),沿途州县纷纷迎降,金军很快占领永兴军,随即西向凤翔,陕西宋军近半数被隔在陕北。四川宣抚副使胡世将派吴璘率军2 万自河池赶往宝鸡,吴璘部将姚仲于凤翔府石壁寨击败金军前锋,金军退屯武功(今武功西)。六月初,吴璘、杨政主动约金将撒离喝会战。宋军击败金军并攻占扶风,又攻击凤翔城西的金军,“萨里干(撤离喝)怒,自战于百通坊,列阵二十余里”,也被吴璘部将姚仲等打败,“杀获尤多”②。吴璘、杨政等布防于渭河两岸,抑制撒离喝南下侵蜀,撒离喝见宋军已有防备,改而想北攻邠州(今彬县),宋军也在北面设防,经多次战斗,青溪岭(今甘肃泾川西南)之战,撒离喝所率北出的金军又被宋军击败,金军又退回凤翔。闰六月中旬,金军又北攻泾州(今泾川北),宋军奋力抗击,金军虽战胜,但伤亡惨重,再次退回凤翔后息兵休战,宋军也撤离河池退保仙人原(今陕西凤县西南),以防金军攻蜀,宋军经过苦战,扼制了金军南侵的锋芒,隔在陕北的宋军也南归蜀地,保存了军力,但陕西已被金军占领。
  岳飞北伐与再次和议当绍兴十年五月金军围攻顺昌时,宋高宗首先起用刘光世,驻太平州,节制李显忠、王德两军进援顺昌。六月初,宋高宗接着命韩世忠、张俊、岳飞皆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作全面攻击态势,命张俊进取亳州,韩世忠进取宿州、淮阳军(今江苏邳县南古邳),命岳飞以骑兵出陈(今河南淮阳)、许(今许昌)、光(今潢川)、蔡(今汝南)诸州,应援顺昌刘锜。实际上只是为了防备金军大举南下,宋高宗随即派李若虚前往岳飞军前“计事”,见岳飞于德安府(今湖北安陆),传达高宗要岳飞退兵的旨意,此时岳飞已作好进军中原的部署,因而不同意退兵,李若虚见岳飞抗金意志坚决,愿意自己承担矫诏之罪,支持岳飞北进。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6,绍兴十年六月壬子、己酉。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6,绍兴十年六月壬子、己酉。
  岳飞军于闰六月中下旬攻占颍昌(今许昌)、陈州、郑州、中牟等地,距金军指挥中心开封只有60 多里。七月初,又攻占北宋西京洛阳。金都元帅宗弼亲率精骑1.5 万,于七月中旬初奔袭宋军指挥中心郾城,岳飞率少量留守部队奋战,击败金军。金军败退后转而进攻颍昌,也被守城宋军打败①。正当金军准备撤离开封北上,河南地区即将收复之际,宋高宗认为金军南侵的威胁已经消失,即命各路宋军退兵回防,张俊首先退兵,韩世忠接着撤退,只有岳飞仍要求抗金,宋高宗下诏不许深入,还将原守顺昌的刘锜所部宋军调回江南,将顺昌防务也交给岳飞,迫使岳飞如不退兵将面临违抗宋高宗班师的诏令和单独抗击全部金军的不利局面。岳飞只得于七月中旬末奉诏退兵。这是金军侵宋以来唯一的一次宋军主动进攻中原地区,并取得辉煌胜利的战局,终于在宋高宗、奸臣秦桧的降金求和中被断送。
  绍兴十一年初,金都元帅宗弼又率金军渡淮侵宋,攻占寿春,进至庐州附近,宋军刘锜、杨沂中部奉命进援,并令岳飞东进江州策应,岳飞提出北进中原直接攻击开封,迫使金军退兵的战略,遭到宋高宗、秦桧的拒绝,只令岳飞救援淮西。刘锜率2 万宋军赶到庐州,见城池残破,只得退屯东关(今安徽巢湖东南),金军攻占庐州后继续南侵。二月,当金军即将临江之际,王德率宋军渡江北上进驻和州(今和县),宋金两军在和州、含山、巢县,以及昭关(今含山北)、清溪(今含山西南)一带展开激战。金军都元帅宗弼率主力与宋将杨沂中、刘锜等所部决战于柘皋(今巢湖市西北),宋将刘锜率部首先进攻,杨沂中、王德等各率所部继进,金军大败,退守紫金山(柘皋西北)。宋军又败金军于店步,收复庐州。三月,金军于退军途中在濠州(今凤阳西北)设伏,击败宋将杨沂中、王德所部后渡淮北归。
  柘皋之战,金军主力10 万在宗弼指挥下,仍被南宋次要将领刘锜、杨沂中、王德等所部打得大败,显示了宋金军力强弱转化的态势,改变了此前只有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大将左右南宋战场形势的局面。宋高宗意识到金军已不可能威胁到南宋的存亡,他又不愿打败金朝,促使金朝放出宋钦宗作为金朝傀儡而威胁自己的帝位,决心向金称臣求和以保留对南方半壁江山的统治。范同向秦桧献计,要达到降金求和的目的,首先要将抗金最坚决的岳飞、韩世忠等人的兵权收回,于是借赏柘皋之功,召三宣抚使至杭州,随即任命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到枢密院办公。张俊附和宋高宗、秦桧降金求和国策,随即交出兵权,宋高宗乘势宣布撤消三宣抚司,收回韩世忠、岳飞兵权。秦桧也由右相升为左相。
  宋高宗、秦桧首先把打击的矛头指向声望最高的韩世忠,五月,“诏韩世忠听候御前委使,张俊、岳飞带本职前去楚州按阅(韩世忠原部)御前军马”①,随后设枢密行府于镇江。张俊向岳飞暗示宋高宗、秦桧陷害韩世忠的意图,为岳飞所拒绝。因为岳飞没有贯彻宋高宗意图,当七月回到杭州后,又反对罢除名将刘锜的兵权,宋高宗、秦桧接着把矛头转向岳飞,也将岳飞留在杭州,只命张俊前往镇江枢密行府措置军务。八月,岳飞被罢官,随后① 《宋史》卷365《岳飞传》记载岳飞此次进军中原,有朱仙镇大破金军的记载,其源出自岳飞孙子岳珂的《金佗稡编》卷8《鄂王行实编年》卷5。邓广铭先生考证后,认为:“所谓朱仙镇之捷,只不过是岳珂所虚构的一次战功而已。”详见《<鄂王行实编年>中所记朱仙镇之捷及有关岳飞奉诏班师诸事考辨》,《文史》第八辑,1980 年;《邓广铭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0,绍兴十一年五月丁未。
  被罗织谋反罪状,并于十月与部将张宪同下大理寺狱,与此同时,高宗、秦桧加紧进行降金求和活动,韩世忠在反对无效后辞官。十一月,和议成,南宋称臣,划淮为界,岁贡银25 万两、绢25 万匹,史称“绍兴和议”。十二月末,岳飞终于以“莫须有”的罪名,与子岳云、部将张宪被害。
  奸相秦桧自绍兴八年独相兼枢密使以来,集军政大权于一身,贿赂公行,赃吏恣横,贬斥异己,亲信布满朝廷。绍兴和议后,更是横行不法,遭到军民的普遍反对。其子秦熺升为知枢密院事,秦桧更被吹捧为“圣相”、“元圣”,由少保而太师,封国公,权势熏天,就在秦桧声势煊赫不可一世的绍兴二十年(1150)正月,殿前司后军使臣施全因反对秦桧降金政策,行刺秦桧于上朝途中,被捕后遭杀害,反映了南宋军民反对秦桧降金求和的意向。秦桧于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下旬病危时,宋高宗才将秦桧进封为郡王而令其致仕,子秦熺也进官致仕,秦桧随即病死。朝廷结束了秦桧长达18 年的独相擅权时期,但继任宰相如汤思退等仍是秦桧的党羽。
  第三节隆兴和议采石之战当绍兴二十年(1150)正月施全谋刺秦桧未成的前一个月,金皇统九年(1149)十二月,金副相(平章政事)完颜亮刺杀金熙宗后夺取帝位(死后降封海陵郡王,本卷行文称完颜亮或海陵王、海陵)。完颜亮在帝位稳固以后,决定破坏“绍兴和议”,企图消灭南宋。金贞元元年(1153)由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迁都中都大兴府(今北京),并积极备战。正隆六年(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二月,以巡狩名义前往南京开封府。
  五月中旬,完颜亮遣使赴杭州,直接向宋高宗提出划江为界,且以军事相威胁。南宋被迫作出防御部署,任命吴锜为四川宣抚使守川,侍卫马军司长官成闵率部3 万出戍鄂州,任京西、湖北制置使,节制两路军马,控扼长江中游。任命名将刘锜为江、淮、浙制置使,节制诸路军马,自镇江进驻扬州,负责长江下游全面防务。
  七月,金迁都南京开封,随即进行侵宋部署,西路军由徒单合喜、张中彦统兵5 万出凤翔,拟取大散关(今宝鸡西南)以扼制宋军出川攻金;中路由刘萼、仆散乌者统兵2 万,出蔡州(今河南汝南)进攻长江中游地区;东路为金军主力,由完颜亮自统,拟渡淮取寿春(今安徽寿县)以攻淮西;另派徒单贞统兵2 万拟取淮阴以攻淮东;以苏保衡、完颜郑家奴于胶西县(今山东胶州)东南海湾(今青岛西侧胶州湾)率水军由海道南下,直取南宋首都临安。
  九月初,金军西线首先出兵攻占大散关后修垒自守。同月下旬,中路金军进攻信阳(今属河南),完颜亮也自开封南下,侵宋战争全面展开。宋高宗于十月初下诏亲征,两淮宋军统帅刘锜扶病自扬州进驻淮阴抗金前线。金军自涡口(今安徽怀远东)大举渡淮,淮西主将王权违背刘锜节制,自庐州南逃昭关(今含山西北),再逃至和州,金军攻占庐州、滁州。刘锜不得已而从淮阴退回扬州。在金军即将到达长江北岸之际,宋高宗准备再次东逃入海,百官也纷纷送家属出城,准备逃亡。在宰相陈康伯等人的反对下,宋高宗决定亲征,遂任命知枢密院事叶义问任督视江淮军马,中书舍人虞允文任参谋军事,统一指挥江淮战事,他们还未从临安出发,王权已弃和州逃到江南的东采石(时属当涂县,今安徽马鞍山市南),金军随即占领和州,完颜亮进抵江北岸的西采石附近的江北渡口杨林渡。另路金军此前已攻占真州(今江苏仪征),并进攻扬州,刘锜等退守瓜洲(今扬州南),扬州为金军占领。时刘锜已病重,奉命渡江退守镇江。
  金东路主力虽然取得重大进展,进抵长江北岸,其他各路却进展不大,水军甚至未及出发,即于十月下旬被宋将李宝所率水军自明州千里奔袭,完全消灭于胶西县东南海湾中的陈家岛金水军基地。
  当十月初二金军渡淮大举南侵之后数日,金朝后院起火,反对完颜亮穷兵黩武南侵的将领拥立金东京(今辽宁辽阳)留守完颜雍(乌禄)即帝位于东京,是为金世宗,改元大定。一月之内迅速占领黄河以北地区。十一月初二,金帝完颜亮得知消息后,决定立即渡江进攻南宋,于初七日临江誓师,决定次日于西采石渡江南侵。
  宋督视军马叶义问初五日才到达建康,当夜免除王权兵权,改任李显忠为都统制,次日即派参谋军事虞允文前往芜湖督促李显忠立即上任,并负责到东采石慰问渡江逃到长江南岸的原王权所部官兵。虞允文到达东采石时,形势已十分严重,遥见长江北岸金军大量水军船只已出杨林渡口,虞允文临时部署宋军进行防御,并命当涂县民兵乘海鳅船冲击金水军船队,击败了金军。次日宋将盛新率军乘船防守于长江江心,控制金水军基地杨林河口,不让一艘金军船只出河入江,宋军又以火攻烧毁金水军的大量船只,完颜亮被迫烧毁其余船只,转往扬州。都统制李显忠到达采石时,采石之战已经结束,随即派李捧率军万余人及船只随虞允文前往镇江防守。完颜亮在扬州下令三日内渡江南侵,金军在采石战败后士气已经很低落,接着金在胶西县东南海湾的水军被宋水军全部消灭的消息传来,由于镇江宋军守备严密,金军将领认为渡江南侵必将战败,加上金世宗已控制了金大部地区,促使金都统制耶律元宜(完颜元宜)等在十一月二十七日杀死金帝完颜亮于扬州。三十日,完颜元宜以金军都督行牒镇江宋枢密行府,以奉金世宗诏令名义而杀死完颜亮,即将退兵以修旧好。金军随即退兵,十二月中旬初已渡淮北归。
  采石之战摧毁了金帝完颜亮渡江南侵的企图,也打击了金军的士气,促使金军将领杀死完颜亮后退兵。
  孝宗即位貌似强盛的北宋皇朝在金军进攻下很快就灭亡,南宋建立后风雨飘摇几乎无立足之地,高宗的独子又3 岁夭折,而且高宗再未生育子女,使上自孟太后下至低级官员,产生了一个共识,认为这些都是因为宋太宗杀太祖夺位所致,只有还帝位于宋太祖后裔,宋朝才能保存。
  建炎四年(1130)四月,金军从明州(今浙江宁波)北退,宋高宗从温州(今属浙江)回到越州(今绍兴)并作为行都。八月,孟太后也到达越州。约在绍兴元年(1131)正月,孟太后以做梦的形式秘密建议高宗选立太祖赵匡胤的后代作为继承人,才能巩固宋朝的统治,“高宗大悟”。此后宰相范宗尹的建议又和孟太后相同,于是高宗决定选太祖后裔一人为安定郡王,实际上作为帝位继承人选,受到执政大臣李回、张守等人的赞许。六月,九品小官上虞县丞娄寅亮公然上书,要高宗“于‘伯’字行内选太祖”后裔作继承人①。宋高宗终于在绍兴二年选中宋太祖的次子赵德芳的六世孙赵伯琮作继承人选,但始终只作为宗室,直至金军南侵在即的绍兴三十年(1160)才被立为皇子。
  绍兴三十一年(金大定元年,1161)十一月,金将杀死完颜亮后北归,但宋金战争并没有因此停止。当金世宗于十二月中旬到达中都后,下旬即派左监军高忠建为即位报谕使前往南宋。三十二年(1162)正月,当金使即将来临之际,南宋君臣在对金作战还是议和问题上,争论不休,莫衷一是,宋高宗说:“朕料此事终归于和”,“至如以小事大,朕所不耻”①,仍坚持对金臣属求和的方针。但是在群臣的建议下,企图重划疆界,收回河南地区改① 《宋史》卷33《孝宗纪》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1,绍兴元年元月辛酉;卷45,绍兴元年六月辛巳。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6,绍兴三十二年正月壬辰。
  变臣属关系,于是在四月派出贺金世宗即位使洪迈所带的“国书”中提出:“愿划旧疆,宠还敝国,结兄弟无穷之好,垂子孙可久之谋。”②但是,宋高宗深知金朝决不会同意,宋金战争必将大起,再次面临和战不定的政局,决心将责任推给嗣子赵玮(伯琮)。五月末,立赵玮为太子,并改名眘,六月十一日即宣布退位为太上皇,太子赵眘即位,是为宋孝宗。
  隆兴和议孝宗即位后,面对的是宋金战争仍在进行中,而且形势严峻。指挥采石之战的虞允文已以兵部尚书出任川陕宣谕使,张浚任两淮宣抚使,副相(参知政事)汪沏视师湖北、京西。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起用因主张抗金而被贬的官员,以鼓舞抗金斗志。但是,宋孝宗在抗金举措上仍受制于太上皇宋高宗,朝中大臣也大多仍执行太上皇降金求和的意志,因而主张由川陕进取中原的虞允文被罢职。
  金世宗于大定二年(1162)九月镇压契丹族移剌窝斡起义后,决定与南宋仍按照“绍兴和议”,要求南宋臣属,索回采石之战前后被宋军攻占的淮北州府,并要南宋依旧每年纳贡银绢,为此于十一月初命右丞相仆散忠义(乌者)兼都元帅统兵攻宋。
  隆兴元年(金大定三年,1163)三月,金左副元帅纥石烈志宁致书南宋枢密使张浚,要求“凡事一依(金)皇统以来旧约(按指“绍兴和议”)”①,并索取“侵地”和贡赋。南宋关于地位平等和重议划分疆界的要求,遭到金世宗的完全拒绝,宋金之战势所难免。
  宋孝宗决定对金作战以改变宋金臣属关系,同年四月,命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张浚督军北伐。五月初,张浚命宋将李显忠、邵宏渊分别自濠州(今安徽凤阳东北)、盱眙(今属江苏)渡淮北攻,李显忠首先攻克灵璧,金河南路都统奚人挞不也(《宋史》作右翼军都统萧琦)战败出逃后降于李显忠。邵宏渊兵围虹县(今泗县),李显忠挥师东进,虹县金守将泗州知州蒲察徒穆等向李显忠投降,都督张浚随即渡江前往濠州督战。中旬,李显忠率军进攻宿州,守城金军不遵守坚壁清野守城待援的军令,出城抗击宋军,被宋军打得大败而逃。李显忠军首先攻下宿州北门,邵宏渊军继进,经过激烈巷战,又杀敌数千,攻占宿州。金宿州防御使乌林答剌撤等率残军北逃。
  宋军攻占淮北重镇宿州,一度使南宋君臣大为振奋,随即任命李显忠为淮南、京畿、京东、河北招讨使,邵宏渊为副使,孝宗也下诏亲征。
  宋军迅速攻占灵璧、虹县、宿州,也震动了金世宗,随即派中使督战,金左副元帅纥石烈志宁(撒曷辇)立即率精兵进攻宿州,李显忠率所部主动出击,连日激战,金河南道副统、勇将孛术鲁定方战死,双方伤亡都在万人以上,胜负相当,但邵宏渊不仅按兵不援,而且还制造谣言动摇军心,邵宏渊之子及邵部中军统制等首先乘夜南逃,其他将领也相继南逃,李显忠移军入城后,仍制止不住将领的逃亡。金军加紧攻城,李显忠亲自上城守卫砍杀攻城金兵,邵宏渊仍坐视不援,宋军遂于夜晚撤军南还,诸军溃逃,军资尽失,金军也以伤亡重大而未穷追,宋军遂移军守淮,史称“符离之战”。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9,绍兴三十二年四月戊子。
  ① 《金史》卷87《仆散忠义传》。
  符离之战,不仅挫折了南宋抗金派的意志,议和活动又开始进行,而且秦桧党羽汤思退重新上台任右相后竭力主和,当南宋遣使议和时,“上皇甚喜,谕上(孝宗)以欲自备一番礼物”,以表示太上皇宋高宗全力支持议和,汤思退随后升为左相。主战的张浚虽升为右相兼都督,竭力反对和议,也得到宋孝宗的支持,但汤思退公然以太上皇宋高宗压制宋孝宗,“请上(孝宗)以社稷大计,奏禀上皇而后从事”。以致宋孝宗很生气地批示:“敌无礼如此,卿犹欲和。今日敌势非秦桧时比,卿之议论秦桧不若。”但宋孝宗仍下诏称:“朕以太上圣意,不敢重违”①,而进行议和活动,却仍想以较好的条件才议和。金军渡淮南下以压宋议和,宋孝宗也积极部署抗金防务。十一月,汤思退被罢相(随后死于贬途中)。在与金议和的草约中,表明不再向金称臣,“请正皇帝号,为叔侄之国,易岁贡为岁币,减十万”①。闰十一月,宋使与金左副元帅纥石烈志宁就上述条件初步达成协议。十二月,宋使以正式国书出使金朝。乾道元年(金大定五年,1165)正月,宋使到达金都面呈金世宗。因和议基本上已于隆兴二年(1164)冬达成,所以史称“隆兴和议”。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20《癸未、甲申和战本末》;《宋史》卷371《汤思退传》。① 《宋史》卷33《孝宗纪》一。
  第十章南宋中后期的政局第一节孝宗中兴隆兴和议后的军政、经济隆兴和议虽然是宋金达成的和议中最接近于平等的和议,但毕竟不是平等的协议,何况宋孝宗的目的是收复中原恢复北宋旧疆。所以,隆兴和议在太上皇宋高宗迫使下虽然达成,但孝宗心中一直愤愤难平,以致多次要宋使向金世宗提出在接受金朝国书时采取平等礼仪,但遭到金朝的拒绝,宋孝宗决心以战争来达到收复中原的目的,以雪国耻。
  宋孝宗原先依靠为“长城”的抗金派大臣张浚,已于隆兴二年八月病逝。此后,孝宗转而依靠采石之战的指挥者虞允文,虞允文很快受到重用,由知府历签书枢密院事而参知政事而右相。
  乾道七年(1171)三月,宋孝宗将三衙之一的侍卫亲军马军司,迁往陪都建康府(今江苏南京),便于将来进军中原时进驻建康以指挥作战。次年二月行宰相新官称时,虞允文又由右仆射、同平章事升为左丞相。宋孝宗曾对他说:“丙午(靖康元年,1126)之耻,当与丞相共雪之。”虞允文也决心协助宋孝宗出兵中原,收复旧疆。同年九月,虞允文以节度使任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辞别时,孝宗“谕以进取之方,期以某日会河南”。并说:“若西师出而朕迟回,即朕负卿;若朕已动而卿迟回,即卿负朕。”①决定与虞允文东西两路出兵攻金。
  孝宗决定以受书礼仪不平等作为攻金的理由,次年十月,当金使回国时“别函申议受书之礼”,同时要虞允文积极准备出兵。当同年末金贺年使到来后,孝宗即“以议受书礼不合”,拒绝接受金国书。太上皇宋高宗立即进行干预,孝宗只得“以太上皇有旨”,而“姑听仍旧”②,仍以旧仪接受金国书,加上虞允文到四川后,虽经过一年的准备仍因准备不足而未能定出近期出兵之期,又过了不到半年,虞允文于淳熙元年(1174)二月病死于任上,使孝宗两路出兵北伐中原的设想落空。但孝宗仍然注意武备,经常亲自检阅军队,还调阅两浙、福建民兵,一直不忘恢复中原。但得不到如张浚、虞允文那样的大臣支持,大臣们已满足于宋金和平相处的现状,加上太上皇宋高宗随时可能出现的干预。而金世宗也满足于现状,不再考虑侵宋,相反的而是防备南宋北进攻金,所以“世宗每戒群臣积钱谷,谨边备,必曰:‘吾恐宋人之和,终不可恃。’亦忌帝(宋孝宗)之将有为也”③。所以,尽管宋孝宗不忘攻金雪耻,但直至逝世也终于未能如愿。
  宋孝宗在位时期,也是南宋政治上最清明,经济、文化最繁荣兴盛的时期,宋孝宗不仅慎选官吏,注意吏治,还轻徭薄赋,兴修水利,发展生产。轻徭薄赋方面如宋孝宗在取消无额上供钱时说:“既无名额,则是白取① 《宋史》卷383《虞允文传》。
  ② 《宋史》卷34《孝宗纪》二。
  ③ 《宋史》卷35《孝宗纪三·赞》。
  于民也。”①又如遇到灾荒,宋代例将当年税赋移到丰收年,分为二或三年补纳,孝宗也说既是灾荒,不应再收税赋,下诏不准到丰年再补收。福建路兴化军(今福建莆田)自建炎三年起每年以“犹剩米”为名,额外征收2.4 万多石供应福州,孝宗于乾道元年减去一半,至乾道八年又将剩余部分全部减免。又如徽州(今安徽歙县)自唐末五代初陶雅任郡守(任职自唐景福二年至后梁乾化三年前后,893—913 年左右)时,增收的额外“科杂钱”1.2 万多缗,一直沿征了260 多年,直到乾道九年才免除,等等。
  兴修水利,预防水旱灾害,发展农业生产,是宋孝宗时期最为重视的事情,也是南宋最为发达的时期,宋孝宗不仅奖励兴修水利,还不断派官员复查兴修后的水利工程,对于质量不好或虚报的还要降官处罚。如淳熙二年十月,孝宗在给江东路有关官员处分时说:“昨委诸路兴修水利以备旱干,今岁灾伤乃不见有灌溉之利,若非当来修筑灭裂,即是元申失实。”②但是,农民起义时有发生,主要是反对朝廷茶叶专卖政策的茶贩,常是数百人成群进行武装贩运私茶,称为“茶寇”,规模较大的是淳熙二年四月,荆南(今湖北江陵)赖文政,率众400 人起义,转战入荆湖南路,屡败官军,南下广南时,被广东路提刑林光朝所率摧锋军700 多人所阻击,退而东向江西。六月,任命辛弃疾为江西提刑,节制诸军督捕“茶寇”,闰九月初,赖文政战败后被辛弃疾所诱杀。
  理学的发展政治的相对清明,学术思想比较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带来了思想文化方面的兴盛与发展。正如南宋末年的黄震所说:“乾、淳正国家一昌明之会,诸儒彬彬辈出。”①孝宗朝是南宋思想界最活跃的时代,南宋的著名学派差不多都是这个时期形成的。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朱熹,就是在此时逐渐建立起完整而系统的理学体系,形成集理学大成的学派。朱熹出生于尤溪,主要活动于建阳、崇安(今武夷山市),都属于福建路,称为闽学派。理学心学学派的创建者陆九渊,江西路金溪人,因而也称江西学派,也是在此期内形成。著名的“鹅湖之会”,就是淳熙二年(1175)六月,由吕祖谦邀请朱熹、陆九渊两大学者在信州(今江西上饶)铅山县城(今铅山东南)东北的鹅湖寺,进行的著名哲学辩论会。
  反理学的主要学派是陈亮、叶适的功利学派。陈亮出生和主要活动在永康(今属浙江),也称永康学派。他倡导功利主义,反对空谈义理。在淳熙九年以后的数年间,与朱熹通过书信展开了思想史上著名的“王霸义利”之辩。叶适是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是永嘉学派的代表,其观点和陈亮相近。他们倡导的事功之学,与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相抗衡,鼎足而三。此外,还有张栻为代表的理学湖湘学派、吕祖谦为代表的吕氏婺学派、唐仲友为代表的唐氏婺学派,等等,反映了孝宗时期的学术繁荣。
  ①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7,淳熙六年七月丙寅。
  ②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4。
  ① 《慈溪黄氏日钞分类》卷68《读水心文集》。
  文学与教育文学方面,如被称为“中兴四大诗人”的陆游、范成大、杨万里、尤袤,南宋著名的豪放派词人辛弃疾,主要活动期都在孝宗朝。大诗人陆游创作最多的时期,是乾道六年至淳熙五年期间,后来汇编入《剑南诗稿》,诗人正是在此时获得“诗家三昧”的。而诗人杨万里自称也是“戊戌(淳熙五年)三朝时节赐告,少公事,是日作诗,忽若有悟”①,从而走上诗歌创新之路,创作出大量清新而雅俗共赏的诗篇。范成大乾道六年出使金朝,不辱使命,还写下了72 首充满爱国主义思想的诗篇,后任至副相(参知政事),其所写反映人民生活的田园诗,被认为是我国古代田园诗的典范。尤袤也是当时的著名诗人。辛弃疾在孝宗朝历任封疆大吏,所作大量词作,慷慨豪放,是苏轼之后的第一人,充满爱国主义思想,反映时代精神,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学术繁荣也带来了教育的发达,除了国家办的府学、州学、县学,南宋书院大量兴起,也在孝宗时。官员修建的,如乾道元年潭州知州刘珙重建岳麓书院、淳熙六年南康(今江西星子)知军朱熹重修白鹿洞书院、淳熙十二年衡州知州潘时重建石鼓书院等。私人创办的书院更多,著名的有朱熹于淳熙十年在武夷山下创办的武夷精舍,陆九渊于淳熙十三年被免职后回家乡贵溪象山创办的象山书院,婺州城东的吕祖谦创办的丽泽书院,等等。
  ① 杨万里:《诚斋集》卷80《诚斋荆溪集序》。
  第二节开禧北伐与嘉定议和绍熙政变及禁“伪学”
  终生奉行投降求和的太上皇宋高宗在淳熙十四年(1187)十月死去,宋孝宗终于摆脱太上皇的制约,但已是年至花甲的老人,已经损失了进取中原的信心,次年十一月即向丞相表示将传位给太子,退位休养。淳熙十六年二月传位给太子赵惇,是为光宗。光宗初期还注意吏治,但不久即有病,逐渐受制于皇后李凤娘。李后悍妒,不仅离间光宗与孝宗的父子关系,并于绍熙二年(1191)十一月,乘光宗郊祀而宿于斋宫之际,杀死光宗宠妃黄贵妃,光宗突闻黄贵妃暴病身亡,受惊病发,朝政遂为李后所制,“自是政治日昏”,“而乾、淳之业衰焉”,南宋终于逐渐衰落。
  绍熙五年(1194)六月,宋孝宗在南宋日益走向衰落,子、媳不孝的情况下病逝。李后以光宗有病为由,拒绝主持孝宗丧礼,左丞相留正、知枢密院事赵汝愚请高宗吴后以太皇太后主持。丞相留正主张皇子嘉王赵扩监国,丧礼后光宗再复政或禅位,先请立嘉王为太子,光宗批示“历时岁久,念欲退闲”①,只是表示对他们的请求不满,并将难题推给丞相留正。赵汝愚主张利用光宗御批,以太皇太后诏令嘉王即位,迫使光宗退位,留正认为光宗未下建太子诏而立即以嘉王即位不妥,为逃避责任,留正装病出城。赵汝愚遂即请知閤门事、外戚韩侂胄设法面见太皇太后陈述意见,定策即于嘉王临丧时即位,并秘密制作黄袍作嘉王登位之用,赵汝愚又命殿前都指挥使郭杲部署禁军于宫外。七月初,太皇太后即于孝宗灵前下诏,迫使光宗退位为太上皇,李后为太上皇后,由其子嘉王赵扩于重华宫东庑即帝位,是为宁宗。这是由赵汝愚通过韩侂胄等人制造的一次宫廷政变,事过数月,光宗还不知道已被迫退位,宁宗是在孝宗生前退居的重华宫即帝位,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在这里处理政务,称之为“行宫便殿”,这是因为其母李太后以光宗有病,不想让光宗知道已被迫退位而变成太上皇为借口,拒绝宁宗作为皇帝进入皇宫正殿处理政事。以致宁宗曾下诏将原东宫改建为福宁殿,以便作为宁宗居住及处理政务的场所。
  这次政变的主要参加者韩侂胄,原期望以“定策”功而获得重大的晋升,但被赵汝愚以:“吾宗室也,汝外戚也,何可以言功”①为名而只微升为枢密都承旨,而作为“宗室”的赵汝愚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由知枢密院事而兼参知政事,升枢密使再升右丞相,且是独相,掌握政权。而韩侂胄则先受新任右正言黄度弹劾,继又受右丞相赵汝愚所荐引的朱熹奏劾,后又受吏部侍郎彭龟年的弹劾,三人虽均被逐出朝廷,但也迫使宁宗免除韩侂胄的具体职务。韩侂胄遂与赵汝愚势不两立,决心排挤赵汝愚。
  韩侂胄的祖父是神宗驸马,父亲为立宁宗为帝的太皇太后吴氏的妹夫(韩侂胄生母可能为侧室或继室),自己又是太皇太后的侄女婿,还是宁宗韩皇后的族叔祖,是世代的皇亲国戚,而且在宁宗即帝位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① 《宋史》卷36《光宗纪》。
  ① 《宋史》卷474《韩侂胄传》。
  所以宁宗曾说:“(韩)侂胄朕之肺腑,信而不疑。”①因此,韩侂胄在此后的十年中虽由观察使升承宣使,再升节度使,这些都是允许皇亲国戚升迁的官阶,但始终只是提举佑神观的闲职,后虽历少傅、少师、太傅而太师,但都没担任具体职务。然而却通过向宋宁宗荐用亲信、拉拢等而掌握实权。丞相赵汝愚则为宋太宗长子汉王赵元佐的后裔,又侈谈自己曾“梦孝宗授以汤鼎,背负白龙升天”,以此说明他扶持宁宗登位是先有梦兆。李沭、胡纮等奏劾赵汝愚以宗室而任丞相,又“唱引伪徒,谋为不规,乘龙授鼎,假(借)梦为符”②,阴谋夺取帝位,引起身为宋太祖后裔的宋宁宗的猜疑,庆元元年(1195)二月罢相,后又贬往永州(今属湖南),死于贬所。
  赵汝愚及朱熹等人被贬逐,引起朝野的不满,朝臣、太学生等纷纷上书论救并请斥逐有关官员。上书人中大多为理学人士,同年六、七月间,刘德秀、何瞻等遂请考核道学真伪。后称朱熹的道学(理学)为“伪学”,禁止传播。庆元三年十二月,又定以赵汝愚、朱熹为首的朝野文武59 人为“伪学”党籍,其重要成员遭贬斥,一般官员“与闲慢差迁”③。至嘉泰二年(1201)初,韩侂胄感到权势已巩固,才解除伪学之禁,列入党籍的人士也逐渐恢复官职。
  开禧北伐与嘉定和议金章宗即位后不久,蒙古在西北兴起,金从明昌六年(宋庆元元年)起不断出兵进攻蒙古部族,蒙古日益强盛,金朝兵祸连结。金泰和三年(宋嘉泰三年)秋、冬,金朝境内发生小规模起义,金章宗于九月末下诏猛安、谋克要及时应官府公文出兵镇压。恐南宋趁金内乱迭起而攻金,在沿边屯兵聚粮,并关闭襄阳榷场,禁止金宋边贸。南宋朝廷则以为是金朝准备南侵,驻守襄阳的江陵(今属湖北)副都统郑挺害怕抵挡不住金兵,首先要求内调,宋朝廷改任李奕为江陵副都统兼知襄阳府,任前参知政事张岩为淮东安抚使,前知枢密院事程松为淮西安抚使,全面部署防务,任命丘崈为知庆元府(今浙江宁波),以防金军由海道南侵。但不久南宋朝廷即知道金于沿边聚粮屯兵是防南宋乘金内乱、边患迭起而攻金,于是南宋臣僚也想乘此攻金。宋嘉泰四年正月,终生主张抗金的辛弃疾被召,进见宁宗,也主张出兵攻金以恢复中原。南宋朝廷随后为韩世忠在镇江建庙祭祀,又追封岳飞为鄂王,其后又追夺秦桧的王爵,改谥号忠献为谬丑,为攻金制造气氛。
  开禧元年(1205)七月,韩侂胄出任高于丞相的平章军国事,积极部署攻金。这年冬金使进见宁宗时态度倨慢,引起宁宗及朝臣的不满,次年(金泰和六年)三、四月间,全面部署攻金。四月二十六日,东路宋军不宣而战,宋将毕再遇渡淮一举攻克泗州(今江苏盱眙西北),宋军又攻克虹县(今安徽泗县);中路宋军也进占新息(今河南息县)、内乡(今西峡)等地,消息报到临安,韩侂胄认为时机已到,宋宁宗遂于五月初七日下诏“伐金”,史称“开禧北伐”。
  面对南宋的进攻形势,确实让金朝君臣紧张了一阵,由于金在河南地区① 《宋史》卷393《彭龟年传》。
  ② 《宋史》卷392《赵汝愚传》。
  ③ 《两朝纲目备要》卷5。
  的兵力不强,随即结集兵力驻防要地,金河南统军使纥石烈子仁提出:“不敢无备,乃聚郑、汝、阳翟(今禹州)之兵于昌武(今许昌),以南京(今开封)副留守兼兵马副都总管纥石烈毅统之;聚亳(今属安徽)、陈(今河南淮阳)、襄邑(今睢县)之兵于归德(今商丘南),以河南路副统军徒单铎统之,而自以所部兵驻汴(今开封)”,以抵挡南宋军队的进攻。金朝廷(尚书省)还提出,以“山东东、西路军七千付统军纥石烈执中驻大名(今属河北),河北东、西路军万七千屯河南(今河南洛阳)”,而且必须“皆给以马,有老弱者易其人”。金章宗准许尚书省的意见后,又对河南、陕西军事将领进行调整补充,还命副相(平章政事)仆散揆兼左副元帅设尚书行省于汴州,统一指挥宋金战争的主战场河南战事,并“尽征诸道籍兵”以抗击宋军。
  金章宗于南宋下诏“代金”之后的第五天,五月十一日下诏“征南”攻宋,但金章宗认为南宋军事强盛,河南地区的金军不一定能抵挡住北进的宋军,必须再作更进一步的防御措施,以预防南宋军队可能在占领河南地区后继续北上进攻金都。随即“以宋兵方炽,东北新调之兵未集,河南之众不足支,命河北、大名、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天山(今四王子旗西)之兵万五千,屯真定(今河北正定)、河间(今属河北)、清(今清县)、献(今献县)等以为应”①。这是一条西起今石家庄北,东至今天津南的几百里长的东西防线,也可以进而支援河南金军。
  但是,南宋军队远不是金朝君臣想象的那样强大,多数宋军缺乏战斗力和战斗意志。战争初期,宋军虽然主动进攻,一遇金军坚守,甚至只有几百名金援军到达,多数宋军一战即溃,甚至不战而溃。五、六月间,北进的宋军纷纷自宿州(今属安徽)、蔡州(今河南汝南)、唐州(今唐河)前线,败退回南宋境内。由于金河南军力单薄,志在守地,因此金军虽胜大多也不追击,宋军西线的四川宣抚副使吴曦暗中降附于金,求封蜀王,企图割据四川,这使金军西线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主力攻击南宋两淮和襄樊地区。同年十月初,金军主力8 万分别自清口(今江苏淮阴西北)、涡口(今安徽怀远东)、寿州(今凤台)渡淮南下;另以中路金军2.5 万出唐(今河南唐河)邓(今属河南),西路全军4 万分驻川陕六地的千里防线。金军围楚州(今江苏淮阴)、襄阳、和州,攻庐州、六合,宋将毕再遇、田琳、周虎等在保卫六合、庐州、和州的战役中,均击败攻城的金军,四川宋将李好义也抗击了进攻七方关(今甘肃康县东北)的金军,尤其是毕再遇的军事才能迅速得到展现,战无不胜。金军虽攻占了淮南、汉水流域及川陕边境的一些州县,许多地方的宋军仍然奋力抗击、坚守城池。
  但是,金军抵达长江北岸附近的形势,促使宋朝向金求和,自十一月中旬两淮宣抚使丘崈遣使向金左副元帅仆散揆求和以后,东路金军于十二月中旬开始退兵,至下旬初除尚占据淮河南岸的濠州外,全部退回淮北。下旬末,宋军西线主帅吴曦接受金封的蜀王称号,割关外的凤(今陕西凤县东北)、阶(今甘肃武都东)、成(今成县)、西和(今西和南)四州给金。开禧三年(1207)正月下旬,在兴州(今陕西略阳)称蜀国王,割据川蜀。二月末,兴州中军正将李好义与李贵率70 多人冲入“王宫”内杀死吴曦,宋军随即收复被割让的四州。此后的宋金战争主要在西线进行,宋金议和也在不断进行① 《金史》卷12《章宗纪》四。
  中。十一月初,礼部侍郎史弥远在与杨皇后密谋下,伪称宁宗密旨伙同参知政事李壁,命殿前司长官夏震秘密杀死韩侂胄,庸君宋宁宗在韩侂胄被杀死后三天,认为韩侂胄还活着。李壁后又以原韩侂胄党羽而被罢官。
  奸臣史弥远比之秦桧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也杀死金朝要杀的人,而且又传首级给金朝以乞和,还为奸臣秦桧恢复名誉。
  宋嘉定元年(金泰和八年,1208)三月,宋金达成和议,史称“嘉定和议”。改金宋叔侄关系为伯侄关系,岁币由每年银、绢各20 万两、匹增为各30 万两、匹,比之“绍兴和议”还各多5 万两、匹,是宋金和议中“岁币”最多的一次。还有一次性的犒军费(战争赔款)300 万贯钱,这是以前和议所没有的。给南宋人民带来最沉重的经济负担。
  “开禧北伐”受到辛弃疾、陆游的赞同,他们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见到恢复中原,由于奸臣史弥远的乞和窃权,终于断送了北伐事业。辛弃疾在和议达成前赍志以殁,陆游则是在和议之后的次年,带着“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的遗恨辞世。
  第三节南宋后期的政局庸君宋宁宗从此重用史弥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由礼部侍郎,历同知枢密院事、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而右丞相兼枢密使,号称“更化”。从嘉定元年十二月开始了独相宁宗、理宗两朝,长达25 年的奸相史弥远擅权时期,宋朝从此一蹶不振。
  嘉定夺储政变史弥远自嘉定元年签订屈辱的宋金“嘉定和议”后,受到杨皇后信任,很快升为丞相掌握政权,庸君宋宁宗对他几乎是言听计从。史弥远也千方百计保护自己的权位。宁宗无子,曾立宋太祖长子燕王赵德昭后裔赵询为太子,但赵询于嘉定十三年病死。次年六月再立宋太祖次子秦王赵德芳后裔赵竑为皇子,作为继承人。史弥远为了掌握皇位继承人赵竑的动静,送美女给赵竑,赵竑身边几乎都是史弥远安置的人员,皇位继承人赵竑对史弥远擅权的不满言论,因而都被史弥远掌握。史弥远不断在宋宁宗前进谗言,企图动摇赵竑皇位继承人的地位未能成功后,随即暗中为夺储政变作准备。
  宋光宗二兄魏王赵恺之子沂王赵竑死后无嗣,先立赵均为嗣子,后赐名贵和,赵贵和被立为皇子,赐名竑,作为宁宗嗣子、皇位继承人后,又以宋太祖长子燕王赵德昭的后裔赵贵诚为沂王赵抦的嗣子。奸相史弥远与九品小官国子学录郑清之密谋,以赵贵诚代替皇子赵竑作为皇位继承人,任命郑清之兼任王府教授以培植赵贵诚,并以夺嗣即位事成之后提升为丞相为饵,郑清之遂成为史弥远爪牙与心腹。
  嘉定十七年(1224)闰八月,宁宗病死,奸相史弥远乘夜密召赵贵诚进宫,迫使杨皇后废原皇子赵竑为济王,后被迫迁往湖州(今属浙江)居住。伪造宁宗遗诏,改立赵贵诚为皇子,改名赵昀,即位,是为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正月,湖州人潘壬拥立赵竑为帝,史称“霅川之变”(霅川,即苕溪,今苕溪下游,为湖州别称)。赵竑后虽讨平潘壬,仍被史弥远迫害而死。
  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史弥远自开禧三年(1208)杀死主张抗金的权臣韩侂胄,降金乞和,订立屈辱的“嘉定和议”,虽受庸君宋宁宗的重用,很快升任丞相,但是不得人心,包括文臣武将不少人反对史弥远。名将毕再遇随即请求解甲归田以示抗议,史弥远为收买人心,不但没有同意他解除军职,后又升毕再遇为俸禄丰厚与丞相相同的承宣使,最后还升为俸禄最高与三公相同,被称为武臣之最的节度使才致仕。就在毕再遇致仕的嘉定十年(1217),考中武举第二名的毕岳,也反对奸相史弥远降金乞和政策,早在嘉定六年就印卖《北征谠议》、《治安药石》,遭到毁板禁卖。嘉定十四年任为殿前司同正将的毕岳,以“谋去丞相史弥远”而被杀①。
  ① 《宋史》卷455《毕岳传》;《备要》卷16;《宋会要辑稿》选举8 之25、刑法2 之138。史弥远的倒行逆施,不仅遭到不少武将的反对,也受到许多正义文臣的抵制,南宋后期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对史弥远唯金命是听的投降乞和政策深为不满,真德秀说:“金人欲多岁币之数,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臣(韩侂胄)之首,而吾亦曰可与;往来之称谓,犒军之金帛,根括归明流徙之民,皆承之唯谨,得无滋嫚我乎!”“时史弥远方以爵禄縻天下士”,企图以此改善自己的丑陋形象,真德秀愤慨地说:“吾徒须急引去,使庙堂知世亦有不肯为从官之人。遂力请去。”魏了翁在“收召诸贤”之列,“会史弥远入相专国事,了翁察其所为,力辞召命”。史弥远当宁宗病死,进行夺嗣政变,废皇子赵竑改立理宗并杀害赵竑,在理宗已经即位的情况下,许多人通过不同方式表示了不满。魏了翁对于“宁宗崩,理宗自宗室入即位,时势忽异”,更是“积忧成疾,三疏求闲”①。真德秀、魏了翁在奏章中对前皇子赵竑被害表示不满,因而于宝庆元年(1225)被以“谤讪”、“诬诋”而被落职闲居。
  史弥远的谋士刘爚为其出谋划策,除了“收召诸贤”、“以爵禄縻天下士”外,就是提倡理学,他“言于丞相史弥远,请以(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又请以(朱)熹《白鹿洞规》颁示太学,取(朱)熹《四书集注》刊行之”,竭力把奸臣史弥远装饰成正人君子。史弥远因“推崇”理学有“功”,因而在元代理学信徒们修撰的《宋史》中,逃脱了被列入《奸臣传》的命运。而且称道奸臣史弥远的谋士“刘爚表章朱熹《四书》以备劝讲,卫道之功莫大焉”②。
  南宋后期的理学名家们虽然对史弥远的为人不满,但还是赞成提倡理学,嘉定十三年(1220),在魏了翁等人的请求下,追谥北宋周敦颐为“元”,史称周元公;程颢为“纯”,史称程纯公;程颐为“正”,史称程正公;张载为“明”,史称张明公①。为理学走上思想统治地位奠定了基础。这次追谥非同寻常,赐谥号按规定主要是高级官员的专享礼遇,此四人都不符合赐谥的条件,这次赐谥是特殊的礼遇,大大提高了理学的地位。
  宋理宗是由史弥远通过夺嗣政变扶立的,他深知不得人心,推崇理学也成了他改善形象,取悦士大夫的举措之一。宝庆三年下诏称朱熹的《四书集注》,“发挥圣贤蕴奥,有补治道”。并追封朱熹信国公,不久进封徽国公。绍定六年(1233)十月,史弥远死,理宗“亲政”,史弥远党羽郑清之在史弥远病危时,升任右丞相,知道史弥远擅权时期不得人心,十一月即诏改明年为端平元年,以示“更化”,对史弥远的帮凶,史称“甘为史弥远鹰犬,遗臭万年”的“三凶”李知孝、梁成大、莫泽②,以及“谄附”、“纳赂”史弥远的袁韶、陈晐、郑损等,纷纷贬逐。随后又重用真德秀、魏了翁等10① 《宋史》卷437《真德秀传》、《魏了翁传》。
  ② 《宋史》卷401《刘爚传》及《传论》。
  ① 《宋史》卷427《道学传》作“赐谥曰元公”、纯公、明公、正公等,今诸书论及此数人,也常说赐谥为“纯公”等。按谥法无“公”字,公为尊称。史称此次赐谥是南宋理学家魏了翁奏请的,据《宋史·魏了翁传》称:“上疏乞与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赐爵定谥,..如其请。”《鹤山先生大全集》卷44《合州建濂溪先生祠堂记》:“予奉使东川日,建为州(周)程三子易名,先帝(宁宗)下其奏奉常,周子曰元,二程子曰纯、曰正。”
  ② 《宋史》卷422《李知孝传》及《传论》。
  多位名士,并恢复前皇子赵竑的官爵,竭力改变郑清之是史弥远亲信爪牙的形象。
  端平元年(金天兴三年,蒙古窝阔台汗六年,1234)正月,蒙古、宋联军攻占金朝行都蔡州(今河南汝南),金哀宗完颜守绪自杀,末帝完颜承麟为乱兵所杀,金亡。开始了蒙古(元)、宋对峙时期,同年八月,宋军企图乘蒙军北退之际攻占河南,九月,宋军战败退回,从此宋蒙古(元)战事不断,直至宋亡。
  端平二年正月,又下诏讨论北宋理学家邵雍、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等人从祀孔子的问题。三月,又任命真德秀为副相(参知政事),但真德秀已病,四月,辞副相,五月病卒,未及有所作为。另一位理学家魏了翁也受到重用,但是,原史弥远的爪牙、左丞相郑清之不愿让魏了翁在朝,因而魏了翁于十一月被任为同签书枢密院事、督视京湖军马;十二月,又兼任督视江淮军马,肩负长江中下流的全部抗蒙古军事重任,任非其长,力辞不允,开督府于江州,奏陈边防十事,又受到左丞相郑清之等阻难,不到一月,郑清之等又以不宜设立督视府为由把魏了翁召回朝廷,魏了翁知道难以成事,遂以病辞职。
  淳祐元年(1241)正月,北宋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和南宋集理学大成的朱熹终于被从祀孔庙,又封周敦颐为汝南伯、张载为郿伯、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阳伯,并将王安石排挤出从祀孔子的行列。理宗还下了一道完全是理学家口吻的诏书,称:“朕惟孔子之道,自孟轲后不得其传,至我朝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真见实践,深探圣域,千载绝学,始有指归。中兴以来,又得朱熹精思明辨,表里混融,使《大学》、《论》、《孟》、《中庸》之书,本末洞彻,孔子之道,益以大明于世。”①又亲自祭祀孔子,并撰写《道统十三赞》以赐给国子监向诸生宣示等一系列活动,正式确定了理学为南宋官方的统治思想,下距南宋灭亡只有30 多年。庸君理宗因而被修撰《宋史》的元代理学信徒称赞:“后世有以理学复古帝王之治者,考论匡直辅翼之功,实自帝始焉。庙号曰理,其殆庶乎!”①至于邵雍从祀孔庙并封为新安伯,已是度宗咸淳三年(1267)正月的事,下距宋恭帝降元已不到10年。
  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先后出任执政大臣,这在宋代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但这决不是真的要重用他们;包括推崇理学、确立理学为官方统治思想,都是宋理宗、史弥远、郑清之等为了改善他们的丑陋形象而采取措施中的一部分。
  嘉定抗金及宋金局势的变化金章宗在“嘉定和议”的当年十一月去世,完颜永济即位,是为金卫绍王,金朝从此迅速走向衰亡。蒙古成吉思汗已在三年前崛起于漠北,与金战,金军屡战屡败,蒙古军兵临金都中都(今北京)城下。金至宁元年(1213)八月,右副元帅纥石烈执中(胡沙虎)杀卫绍王,完颜珣即位,是为金宣宗。在蒙古军多次兵临金都城下,河北大部地区被蒙古军攻占的情况下,金宣宗① 《宋史》卷42《理宗纪》二。
  ① 《宋史》卷45《理宗纪·赞》。
  于贞祐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九年,宋嘉定七年,1214)三月,向蒙古求降乞和后,五月南迁,七月中旬至南京(今河南开封)。同月下旬,对“嘉定和议”中关于金朝各项要求“皆承之唯谨”不满、认为“金有必亡之势”②的真德秀奏请后,南宋终于停止了每年给金朝30 万两、匹的银绢的“岁币”。宋嘉定十年(金兴定元年,1217)四月,金宣宗在被蒙古军打得无招架之力的情况下,以南宋不送“岁币”为由,决定以武力迫使南宋屈服,以乌古论庆寿、完颜赛不率金军南侵襄阳,为宋京湖制置使赵方击败。在赵方的奏请下,五月下旬宋宁宗下诏“伐金”。五月间,宋军渡淮河一度攻占涟水县(今属江苏)。七月,宋军又进围泗州(今盱眙西北)、灵璧(今属安徽)等地。十月,陕西金军完颜赟攻占天水军(今甘肃天水西南)、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后又退回,此次宋金之战,规模都不大,胜负相当。金兴定二年十二月,金宣宗在蒙古军不断攻击下,遣使赴宋议和,被宋军拒绝入境。次年金朝发动了一次规模稍大、全面进攻的侵宋战争,此后的三年内,东自涟水军,西至西和州(今甘肃西和西南),几十处战场,互有胜败。嘉定十二月闰三月,金军进至全椒、来安、天长(今皆属安徽)及六合(今属江苏)县境,游骑数百曾到长江北岸的东采石、杨林渡(皆在今安徽和县东),也使南宋惊恐了一下,但上述各地宋军坚守城池,金军无力攻占,只得退走。至宋嘉定十四年(金兴定五年,蒙古成吉思汗十六年,1221)四月,金军退回淮北后,在蒙古军攻击下,已无力南侵,在史弥远当政下的宋朝,也从没有真正攻金的意图,宋金战争“不宣而停”,时停时战,规模都不大。金元光二年(宋嘉定十六年,1223)十二月,金宣宗去世,太子完颜守绪即位,是为金哀宗。金正大元年(宋嘉定十七年,1224)六月,金哀宗宣布“更不南伐”,宋金终于停战,金朝统治已接近尾声。
  ② 《宋史》卷39《宁宗纪》三,卷437《真德秀传》。
  第十一章南宋的灭亡第一节蒙古侵宋宋与蒙古联合攻金金朝连年侵宋,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势更加衰弱。与此同时,金的背后已兴起了一个强大的蒙古。1211 年以后,金连续受到蒙古军的打击,已无力招架。这样,蒙古在1226 年灭掉西夏后,于宋绍定五年(1232)12月,遣王檝使宋,提议与宋联合攻金,宋遣邹伸之报聘,议定灭金后以河南土地归宋。
  宋与蒙古结盟以后,宋绍定六年(金天兴二年,1233)南宋孟珙出兵攻占邓州(今属河南)、唐州(今唐河)等地,击败金将武仙于淅水(汉水支流,今淅川)。金哀宗逃到蔡州后,八月,蒙古都元帅塔察儿使王檝至襄阳,约宋攻蔡,十月,宋将孟珙帅兵万人,携粮50 万石,与蒙古将塔察儿合兵围蔡州,蒙古军筑长垒围城。时金尽籍民丁守城,括壮健妇女穿男子衣冠,运大石防御。金哀宗试图突围不果,重又守城。金天兴三年(蒙古窝阔台汗六年,宋端平元年)正月,蒙古与宋联军急攻蔡州,蔡州城守危急,金哀宗以自己体肥不便骑马奔逃,于正月初十日(1234 年2 月9 日)传位给族人、东面元帅完颜承麟,是为金末帝。即位仪式刚结束,宋军已攻入南城,金哀宗自缢焚死,蒙古与宋联军攻占蔡州,末帝为乱兵所杀,金亡。
  南宋收复三京的失败蒙古和南宋合力灭金后,窝阔台汗违背将河南归宋的诺言,只以陈、蔡东南一隅归宋,同时任刘福为河南道总管,南宋朝廷不得已而接受这一改变后退兵,蒙古军主力也北归。南宋一些官员提出乘河南空虚,出兵守黄河、据潼关(今属陕西)、收复三京(东京开封府,今河南开封;西京河南府,今洛阳;南京应天府,今商丘南),乘时收复中原。这种不考虑双方实力,破坏已达成的分界新协议,企图乘虚进占三京,迫使蒙古承认既成事实的提议,遭到不少有识之士的反对,但是宋理宗都听不进去,一意收复三京,以建立不世功勋。
  宋端平元年(蒙古窝阔台汗六年,1234)六月,金亡刚刚半年,南宋也未经再与蒙古协商,即单方实行收复三京,诏知庐州全子才率淮西兵赴开封,开封蒙古将杀长官崔立降宋。权兵部尚书、荆湖制置使兼淮东制置使赵葵率淮西兵5 万经泗州到开封会师,计划先攻洛阳、潼关。七月,宋军先锋抵达洛阳城下,洛阳守御空虚,民众登城投降,宋军遂入城,次日,粮食已竭。蒙古将速不台急由陕州(今三门峡西)返兵洛阳,击败宋军后续部队,洛阳城中宋军出战,胜负相当,但因缺粮只得退兵。赵葵、全子才所收复的州县,大多只是空城,无兵饷接济,加上蒙古军决开黄河水灌开封,宋军多溺死,余众也相率弃城南还,南宋收复河南的行动终于以失败告终。
  蒙古侵宋蒙古灭金后,以南宋为用兵的主要对象。宋端平元年十二月,蒙古遣使责问宋破坏盟约出兵河南,作为侵宋的借口。宋也因此进行了部分防御准备。次年正月,南宋孟珙进驻襄阳(今湖北襄樊江南部分),分屯樊城(今襄樊江北部分)、唐、邓间,以防备蒙古军南侵。
  六月,蒙古决定侵宋,兵分三路大举南侵。
  七月,西路蒙古军由窝阔台次子阔端统帅侵蜀。十二月,从凤州(今陕西凤县东)取沔州(今略阳),围宋制置使赵彦呐于蜀北咽喉的青野原,宋利州(今四川广元)守将曹友闻往援,击败蒙古军,既而又败蒙古军于大安军(今陕西宁强),遂引兵扼守凤州西南的仙人关。端平三年,蒙古合兵50万攻入汉中,宋军退守由陕入蜀的诸山隘。同年九月,阔端大败宋曹友闻军于大安军的阳平关(今汉中西南),曹友闻牺牲。蒙古兵遂长驱入蜀,一月之间,成都府、利州及潼川(今三台)府三路俱陷。西蜀所存,仅夔州一路,以及潼川府路所属的顺庆府(今四川南充)。蒙古的西路军曾遇到宋军的强烈抵抗,阔端兵进围文州(今甘肃文县),知州事刘锐昼夜拒守,搏战逾月,城破后殉难,军民死者数万人。不久,蒙古皇子曲出死,阔端遂暂退兵。宋嘉熙三年(蒙古窝阔台汗十一年,1239)八月,蒙古将塔海再度率兵入蜀,由蜀取道施(今湖北恩施)、黔(今四川彭水)以达湖湘,宋将孟珙分军屯守湖广西境各要隘,蒙古军不能东出,又败于巴东(今属湖北),宋军遂收复夔州。
  中路蒙古军于宋端平三年正月南侵,遇到强烈抵抗,但襄阳宋军降蒙。
  三月,蒙古军陷随(今属湖北)、郢(今钟祥)两州及荆门军(今荆门)。八月,陷枣阳军(今枣阳)、德安府(今安陆)。十一月,蒙古军中路统帅阔出死于军中。蒙古军副帅忒木■攻江陵(今属湖北)时,宋孟珙来救,攻破蒙古军24 砦。宋将孟珙又与蒙古军在信阳(今属河南)和光化军(今湖北丹江口市)展开激战,三战皆胜,遂收复樊城、襄阳。后蒙古将张柔侵宋,也无多大进展。
  东路蒙古军于宋端平二年六月,由口温不花及察罕等率军南侵江淮。十一月,攻入淮西蕲(今湖北蕲春)、舒(今安徽潜山)、光(今河南潢川)州,在攻真州(今江苏仪征)时,被宋知州邱岳置炮设伏所败后北还。宋嘉熙元年十月,蒙古将口温不花攻击黄州(今属湖北),被宋将孟珙所率援军击败。蒙古军转攻安丰(今安徽霍邱西),宋将杜杲竭力固守,宋池州(今安徽贵池)都统制吕文德率援军突围入城,合力抵御,蒙古军才退走。次年九月,蒙古将察罕率兵号称80 万围庐州,新任庐州守将杜杲百计固守,又用炮击并乘胜出击,蒙古军又败走。
  宋淳祐元年(1241)11 月,窝阔台病死。蒙古争夺汗位的斗争激烈。直至宋淳祐十一年(1251)初,蒙哥继承汗位后,又不断派军向宋进扰。1253年,皇弟忽必烈和大将兀良合台进军云南,攻陷大理。此后,招降吐蕃,控制了西南地区,从西南方面对南宋造成了大包围的形势。
  宋宝祐五年(1257)春,蒙哥汗下诏大举侵宋,次年二月,自率西路蒙古军4 万号称10 万侵蜀,分兵三道。一趋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一趋米仓关(今四川南江北),一趋沔州(今陕西略阳)。蒙哥汗所部一路占城夺地,宋开庆元年(蒙古蒙哥汗九年,1259)正月,进攻合州(今四川合川)钓鱼山(时宋合州徙治于此,山三面临江,依山筑城,守御甚固),宋知州王坚杀蒙招降使者,坚决抵抗。二月,蒙哥汗亲至钓鱼城下督战,王坚抗击,蒙古军连攻五月不克,伤亡很大。七月下旬,蒙哥汗因攻城受伤死于钓鱼山下①,蒙古军解围。
  蒙哥汗之弟忽必烈率东路军南侵,当年八月才渡淮,入大胜关(今湖北大悟东北),月末进至长江北岸。九月初一日,蒙古西路军所遣使者从合州钓鱼山下到达忽必烈军营,报告蒙哥汗死讯,请忽必烈北归以继承汗位,忽必烈以不可无功而返,决定北归前加紧攻宋以取得重大战果。随后自阳逻堡(今新洲西南)渡江,三道并进,三次击败阻击的宋军后到达南岸,进围鄂州(今武汉),宋军坚守抗击,蒙古军始终未能攻下。
  十一月,蒙古军兀良合台部已由云南入广西,破湖南,攻至潭州(今湖南长沙)城下,也遇到宋军的顽强抵抗。
  这时蒙古宗室阴谋夺取汗位,情况紧急,忽必烈妻察必遣使于同月下旬驰至忽必烈军中,请忽必烈立即北返以夺汗位。忽必烈随即回驻长江南岸青山矶(今武汉东北),准备渡江北返,却扬言进军南宋首都临安。
  时在鄂州督战的南宋右丞相贾似道遣使向忽必烈求和,愿意称臣纳贡、割让长江以北土地。蒙古军出发在即,忽必烈命使臣前往鄂州谈判,并嘱蒙古使见蒙古军旗动即返回随军北归,蒙古使在鄂州城头与宋谈判正在进行,见蒙古军旗动立即签订密约后返回。兀良合台也奉命北归,鄂、潭两州相继解围。
  贾似道隐匿私订和议,而妄称战胜蒙古军,鄂州解围,因而有“再造功”,加官晋爵。
  次年(宋景定元年,1260)三月初,忽必烈返抵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蒙古诸大臣劝进,遂即汗位。四月,下即位诏,称帝。并于五月首次建年号中统,遣郝经为国信使来宋告即位,并索取岁币。贾似道怕私自议和的秘密暴露,密令淮东制置使拘留蒙古使郝经等于真州。贾似道既对蒙古、宋双方都进行欺骗,又扣押蒙古使郝经等不遣,也不作防守准备。宋沿边诸将又纷纷无故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罢职或下狱死。宋骁将潼川安抚使刘整,以需要边费为蜀帅俞兴所阻,心益疑惧,遂于次年六月降蒙。七月,忽必烈以宋拘禁使臣郝经为背约,下诏侵宋,但忙于镇压内部叛乱,侵宋战事无大进展。
  ① 关于蒙哥汗死的原因,记载不一:《元史》卷3《宪宗纪》记载六月“帝不豫,七月癸亥,帝崩于钓鱼山”。《重庆记》(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175 注引)说他“中飞石而死”。《马可波罗游记》(张星烺译本)第106 页作中箭伤而死。《宋史纪事本末》卷102 以及邵远平《元史类编·王得臣传》也说“中流矢”。拉施特《史集》(转引自冯译《多桑蒙古史》下册第274 页下注①)则说蒙哥嗜酒,时军中痢疫流行,因染疾死。
  第二节南宋的灭亡宋咸淳七年十一月十五日(1271 年12 月18 日),忽必烈改蒙古国号为元,以示正统,是为元世祖。次年二月,迁都大都大兴府(今北京)。
  早在宋咸淳三年(蒙古至元四年,1267)十一月,刘整“奏攻宋方略,宜先从事襄阳”①。如攻占襄阳浮汉入江,则宋可灭。次年七月,忽必烈命刘整协同阿术围攻襄阳,宋将吕文德艰苦拒守。咸淳五年十二月,吕文德病死后宋军继续抗击。宋咸淳九年(元至元十年,1273)正月,樊城在被围4 年后失陷。二月,宋襄阳守将吕文焕降元,历时5 年的襄樊保卫战结束。
  元军占领襄阳后,次年六月决定大举伐宋,以伯颜领河南等路行中书省,并晋升为统帅,会师于襄阳,分军为三路侵宋。七月,度宗死,子赵■即位,年仅4 岁,是为恭帝,理宗皇后谢道清以太皇太后垂帘听政。
  宋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1275)初,元军已顺流东下,宋沿江城邑纷纷败降。二月,宋相贾似道以战舰2500 艘、战士7 万,抗击元军于丁家洲(今安徽贵池北),伯颜命左右翼骑兵夹江而进,炮声远震百里,宋军大败,贾似道逃往扬州,江东及淮西诸郡相继败降。
  同年十一月,伯颜分军三路直奔南宋首都临安,阿剌罕率西路军从建康出广德,东路董文炳率舟师向澉浦(今浙江海盐南);伯颜从中路节度诸军,定期会于临安。
  元军长驱直入,宋将王安节保卫常州达两月之久,十一月中旬常州破,死者无数,邻邑望风奔溃,遂迫临安。次年正月初八日(1276 年2 月4 日),伯颜进至皋亭山(今浙江杭州东北),宋遣使迎降,但还求保留宋朝。次日,勤王抗元的文天祥被宋任命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并奉命与伯颜交涉,文天祥因坚持不降而被元军扣留。二月初五,南宋恭帝降。五月初,恭帝及生母全太后等被押至大都,6 岁的宋恭帝被降封为瀛国公,元至元十九年(1282)被迁往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后为僧,元至治三年(1323)死。
  从1235 年窝阔台汗对宋用兵至1276 年伯颜入临安,南宋恭帝降,共约40 年之久。
  ① 《元史》卷6《世祖纪》三。
  第三节张世杰、文天祥的抗元斗争元军兵临临安前夕,恭帝的异母兄赵昰被封为益王,判福州;异母弟赵昺被封为广王,判泉州。元兵至皋亭山,驸马都尉杨镇等奉二王走温州,陆秀夫、苏刘义继追及于道,遣人召陈宜中、张世杰。五月初一,益王赵昰即帝位,改当年为景炎元年(1276),是为宋端宗,年仅7 岁,母杨太后听政。陈宜中为左丞相,李庭芝为右丞相,张世杰任枢密副使,陆秀夫任签书枢密院事,晋封赵昺为卫王,改福州为安福府。不久,文天祥从被元军押往大都途经镇江时逃回,被任为右丞相兼知枢密院事,南宋流亡朝廷继续进行抗元斗争。
  时南宋疆域已大部丧失,只有李庭芝、姜才坚守淮东,张钰坚守重庆。
  其余仅有闽、广以及浙、赣南部,元兵日逼。李庭芝、姜才、张钰先后战死,浙东、闽、广也相继失守。
  七月,元兵三道侵闽。十一月,元军至建宁(今福建建瓯)。陈宜中、张世杰以元兵日迫,奉端宗及卫王、杨太后以下俱航海逃亡,元军占领福州,右丞相文天祥转战于福建、江西、广东等地。
  同年十二月,端宗等率舟师到广州港口,被元守兵抗拒不得入,舟还大海,驻师秀山(今东莞西南海中),寻次于惠州(今属广东)的甲子门。景炎二年(元至元十四年,1277)九月,宋水师次于广东路的浅湾(今汕头东北的南澳岛附近),十一月,为元将刘深所攻。张世杰战败,乃奉端宗退保秀山。十二月,至井澳(今中山南海中横琴岛)。三年三月,端宗等驻于■州(今湛江东南硇州岛),四月,端宗病死。
  卫王赵昺嗣立,是为宋末帝,时年6 岁,杨太后听政,陆秀夫升任左丞相,张世杰升任枢密副使,改当年为祥兴元年。六月,张世杰攻雷州(今海康)失利后移于新会的崖山(今台山东南)。十二月,右丞相文天祥兵败,于五坡岭(今海丰境)被俘。元至元二十年(1283)正月,就义于大都。宋祥兴二年(元至元十六年,1279)正月,元将张弘范以舟师围崖山海口,张世杰结大舶千余驻海中抗击元军,元军切断宋军淡水汲路。二月初六日(1279 年3 月19 日)元军大举进攻,宋军战败,左丞相陆秀夫背负年仅7岁的南宋末帝赵昺投海自尽,杨太后亦投海死,南宋亡。
  张世杰率部分宋军冲出重围,后遇台风,海船倾覆,张世杰溺水死,宋军残部亦被消灭。
  附表:南宋世系表(1127——1279)

  第十二章金的发展与灭亡金末红袄军起义1234 年,金朝在蒙古和南宋联合夹击下灭亡了,从此结束了在中原地区金与宋保持的一个世纪之久的对峙局面,也结束了金在北方统治的120 年的历史。
  第一节社会制度的发展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金朝从太祖完颜阿骨打称帝到灭辽,只有11 年。两年之后,金又攻克宋的京城东京,迫使宋朝南迁。随着金对宋战争的发展,金的社会制度也在改变,由女真族单一的统治制度发展到多种制度并存,由奴隶制逐渐向封建制过渡。
  金朝建立后,由金太祖所确定的最基本国策,是抗辽灭辽和在新的占领区推行猛安、谋克制度。起初是把被征服的女真和周邻各族编入女真猛安、谋克,后来占领辽东京(今辽宁辽阳)道时,在咸州(今开原北)设咸州路,置咸州军帅司,在东京设南路,置南路都统司,对汉人以猛安、谋克改编,对渤海编为八猛安。征服奚族时,设奚路都统司,后改为六部路都统司。又把契丹遥辇九营改编为九猛安,属六部路都统司统辖。在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道和泰州(今吉林白城南)也设都统司。这便是形成金初北面官制的基础。
  南面官的汉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情况更加复杂。金太祖天辅七年(1123),由于占领辽南面官制统治的汉人的燕京(今北京)地区,始行南面官汉制,即继承原辽朝统治地区所实行的南北面官制度,北面官制是女真猛安、谋克制,南面官制是原汉人的州县制。金太宗南下讨宋,在占领黄河以北地区后不改变宋制,这样南面官制又出现宋制与辽制的区别。金对河南、陕西册立傀儡政权,在金朝管辖之下出现保留宋制的附庸,而南宋也成为以金为宗主的贡纳国,因而在统治的范围内有金制、辽制、宋制的不同。而宋制又有黄河以北金直接统治地区和河南、陕西傀儡政权地区,由继承原辽的南北面制度变成更加复杂的多种制度的并存。
  在多种制度并存的历史条件下,金朝所设的最高统治机构仍然是国相勃极烈制,为对南面官制下的汉人不同地区进行统治设元帅府。在元帅府下分燕京枢密院与云中(今山西大同)枢密院,时称东西两朝廷,后燕京枢密院并于云中。多种制度并存,是多种社会发展不平衡暂时均衡的结果,是不利于制度的统一的。由多种制度并存走上统一是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向。金太宗在灭北宋后,即着手制度的统一,并随着南北相持局面即将到来,由对宋的战争转向议和,为了使北方生产转向恢复,便提出从马上取天下而由文治国的方针。在这一历史的变化中,为把原辽、北宋的制度在黄河以北统一起来,设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但北面官制度实行的仍是猛安、谋克,河南、陕西保留着刘豫伪齐的宋制。当时实行的是重北轻南的政策,把黄河以北的汉人分为辽人、宋人,这从选举行“南北选”反映得极为清楚。
  金太宗生前,在女真政治家宗幹的主持下,欲废除女真旧俗,整顿朝廷的勃极烈制度,削弱由宗翰(粘罕)等把持的元帅府权力,在全国实行汉官制改革,未及行而死。熙宗即位后,继承了太宗改革的遗志,废除朝廷的国相勃极烈制,置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尚书省,由尚书省左、右丞相兼领中书、门下二省,由三师并领三省事。废除刘豫“齐”,设行台尚书省于汴。颁行新官制和“换官格”,实行新的法制《皇统制》,创建猛安、谋克屯田军,实行“计口授地”,基本上完成了金政权封建改革,废除了多种制度并存,而把州县制和女真猛安、谋克制统一在封建政权之下。海陵王于天德二年(1150)下令废除行台尚书省,政令统一于朝廷。正隆元年(1156)又废除中书、门下二省及领三省事,只置尚书省,尚书省直属皇帝。仿汉制改元帅府为枢密院,罢万户路置节度使路,颁行正隆官制,“南北选”于贞元二年(1154)亦罢,将都城由原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南白城子)迁于中都(今北京)。
  金熙宗与南宋议和,标志着由过去金朝的奴隶制政权与宋对峙,转化为南北两个封建政权的对峙。海陵王发动对南宋的战争,破坏了南北议和,使北方又出现新的不安定的因素,世宗趁势在渤海大族、曷苏馆女真以及反对海陵王的势力支持下,即位于东京,改元大定(1161)。金世宗继承熙宗、海陵王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对金朝的制度加以新的调整。金世宗继承了熙宗的致治和南北议和、与民休息的思想,定都中都,修订官制,重新增设平章政事官,加速以多民族为核心的统治权力的形成。金世宗继承历史上致治时期的治国方法,拨乱反正,使金朝沿着熙宗、海陵王的事业继续发展。金世宗是个守成者,他只是调整和改变一些不合理的方面,而对社会不作大的根本的改革。正因为如此,其初、中期不过是海陵王天德(1149—1153)小康①的延续。历史发展到金世宗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在女真族奴隶制内部孕育着一次新的革命,即由奴隶制变革为封建制。大定二十年(1180)左右,女真族奴隶制内部变化急剧起来,牛头地制度破坏,随着猛安、谋克私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计口授地的大家族土地经营向个体家庭的独立经营转化。奴隶主出卖奴隶,扩大私人所有的土地,把土地出租给汉人耕种,女真族的个体经营者转化为国家佃租者和自耕农。金世宗一方面采取措施维护猛安、谋克组织和大家族的奴隶制;另一方面对私人土地出租采取限制的政策,规定他们出租的土地不得超过10 顷。
  从金世宗大定二十年左右到金章宗明昌(1190—1196)、承安(1196—1200)间,是女真族奴隶制全面崩溃和封建化完成的阶段。从金熙宗开始基本完成封建化时,奴隶制并没有废除,而是采取渐进的方法使奴隶制变革为封建制。到金章宗明昌、承安间,女真族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度变革已经成熟,于是从法律上更为彻底地作出解放奴隶的规定,确定猛安、谋克自种和出租土地的合法,把女真族社会同中原统一于一种封建制之中,把金朝的历史发展推向极盛时期。《金史·章宗纪·赞》称:“章宗在位二十年,承世宗治平日久,宇内小康,乃正礼乐,修刑法,定官制,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此间的小康是海陵王天德小康的全面发展,是金朝发展繁荣的标志。
  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加剧金章宗时期也是由盛转衰的开始,泰和(1201—1208)后,金朝的发展进入后期之初。《金史·哀宗纪·赞》称:“章宗志存润色,而秕政日多,诛求无艺,民力浸竭,明昌、承安盛极衰始。”章宗没有随着女真族封建化完成,进一步抓住当时社会中的弊政加以新的改革,促进金朝强盛的持续,进而统一全国。他是世宗的继承者,只是从守成出发使当时封建制更加完备,所以在章宗时北宋以来及本朝中的封建弊病,没有得到应有的医治,女真族① 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卷39《忻州修学疏代郝侯作》。
  封建化完成及封建制度更加完备之日,也就是金朝统治走下坡路的开始。金章宗时,随着社会繁荣而来的便是人口的急剧增长,浮食者众,与社会生产所能提供的人民之需发生矛盾。再加上北对鞑靼和南对宋入侵的战争,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的侵袭,在财政的收支上又发生严重矛盾。金章宗为应付财政困境而滥发纸币。金章宗在政治上也是“秕政日多”。婢妾和近臣擅朝政,统治阶级内部和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以及民族矛盾加剧,致使社会不安。至卫绍王时更加腐败,加之蒙古军南下,国势渐微,金朝衰落和灭亡的诸征象已在各方面暴露出来。
  金宣宗尚欲有所作为,但只知守世宗的老政策,对摆脱当时的困境和抗击蒙古军的南下,均无根本的良策。金朝中兴已成为不可能,遂走向崩溃的阶段,金宣宗南渡是由衰落走向崩溃的一个重要的转折。金宣宗南渡后,括地不成,屯田无效,更加动摇了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战争的浩劫和自然灾害的侵袭,更加速了生产大破坏。有数字可查的,河南军民田总共197 万顷有奇,能耕种者只有96 万余顷,荒芜一半。南京(今河南开封)一路旧垦田398.5 万余顷,兴定(1217—1223)间则“饥民流离者太半”①。叶县(今叶县北)耕地荒废17000 亩有奇②。及至哀宗,金朝已处于灭亡的前夕。
  ① 《金史》卷47《食货志》二。
  ② 《金史》卷126《刘从益传》。
  第二节金在北方的统治金初战争和奴隶制对北方地区的破坏金朝前期之初,一方面继承辽和北宋之末的社会经济残破和已经崩溃的政治局面;另一方面女真族正处奴隶制上升的时期,虽然打着统一战争的旗号南下侵宋,但奴隶制的掠夺性对已经残破的北方社会更加上一层战争的野蛮摧残和破坏,接着的是对北方汉族人民的落后统治。这种战争要比中原改朝换代的战争的破坏性更严重和残酷得多。在金初战争的年代中,金军进入中原大肆烧杀掠夺,城市和农村遭到严重破坏。“虏骑所至,惟务杀戮生灵,劫掠财物,驱掳妇人,焚毁屋舍产业”③。金兵所到之地,无不被其害,人口逃散,城市农村都被摧毁。当时北宋都城东京,猫犬残尽,黄河南北,两河、京东和淮南,农村被烧毁;破瓦残垣,田野荒芜。人民有的被掠为奴隶,有的成为驱丁。并强行把女真族的习俗加在汉人的头上,其中突出、为害深的是“薙发易服”,金元帅府下令髡发,禁民汉服,稍不如式,即被斩首。女真统治者以对待奴隶的办法对待北方人民,于诸州郡大起地牢,严刑峻法,视民如草芥。宗翰采用大同尹高庆裔的建议,凡窃盗赃一钱以上的皆处死,甚至在市上拾遗钱和行人拔菜圃的葱皆被处死。金对户籍和人身的控制极严,使北方人民丧失行动自由和阻碍了商业往来。
  金初战争中所实行的民族政策是反动的。金朝灭辽后是作为中国北方政权而出现在历史上的,对宋的战争也有统一的问题。但不能以奴隶制统一先进的汉人地区,这样女真族和所建立的政权为适应对全国进行统治的需要,就要用先进的制度改革其自身。金太宗在灭亡北宋后,在统治的制度和政策上相应地有了变化。他为医治战争和初期政策所带来的严重创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由于战争还未结束,他下诏抑制游手,使各务本业,“其令所在长吏,敦劝农功”。下诏“若诸军敢利于俘掠辄肆荡毁者,底于罚”①。实行“南北选”,选拔能吏,招安地主恢复家产,使民归田,悉均辽人士庶赋役,天会十年(1132)社会“小安”②。
  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熙宗、海陵王时,确定了和平时期以文治国的方针,恢复、发展生产,如《金史·食货志》所述:“熙宗、海陵王之世,风气日开,兼务远略,君臣讲究财用之制,切切然以是为先务。”彻底废除宗翰掌权时所采取的一切设施,废除刘豫政权的苛政,减轻赋税,史书记载熙宗时“内外皆得人,风雨时,年谷丰,盗贼息,百姓安”①。元好问称海陵王天德(1149—1153)为“小康”。海陵王对南宋发动统一战争是失策的,由于战争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和劳役的负担,又一次破坏生产,加深了民族和阶级的矛盾。世宗的政③ 《三朝北盟会编》引《赵子崧家传》。
  ① 《金史》卷3《太宗纪》。
  ② 《三朝北盟会编》卷244 引《金虏图经》:“天会十年,海内小安。”① 《金史》卷110《思敬传》。
  策主要是恢复了“南北讲好,与民休息”,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促进民族合作和社会安宁。金朝为对中原进行统治,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与汉人杂居,其目的是为统治、镇压和监视汉人。到金世宗时,“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刑部岁断死罪,或十七人,或二十人,号称小尧舜”②。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当时许多女真奴隶主贵族成为封建地主,这些新兴的地主以他们特殊的权势和贪婪性展开对土地的掠夺,通过各种途径和使用各种手段侵占民田和多占、冒占官田。这样不仅加深了地主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也激化了女真贵族地主与各族(包括女真在内)中小地主、农民之间的矛盾,这成为金朝的一个严重的问题。金世宗在解决土地问题时既未吸取历史上的可行经验,又无新的良策。他把括地的对象不限于掠夺土地的女真贵族地主,而扩大到一般的民田,结果受害的是一般农民,而从中渔利的是官府和女真贵族地主。随着女真贵族地主的兴起,便是贫富变更与赋役不均,金世宗推行“通检推排”之法,他下令:“凡监户事产,除官所拨赐之外,余凡置到百姓有税田宅,皆在通检之数。”①名义上是均赋役,实际上变成国家强行掠夺人民财富的一种手段。时诸使往往以苛酷多得财物为功,“妄加民产业数倍”,如诉于官府,反遭刑罚,甚至当场被杖死。通检推排给广大人民带来的是灾祸。
  腐朽没落的金后期金朝后期在北方的统治,是前期发展繁荣中已孕育着的诸消极因素的恶性发展,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其统治都是不成功的。从经济上看,后期的括地始于章宗,而宣宗时其议尤甚。宣宗南渡,从河北迁到河南的军户,都靠国家供养,因而使河南地区的租赋负担加重,金朝为维持其统治局面,抗击蒙古,欲括河南民地,以处置来自河北的军户。过去在河北、山东括地,“民之茔墓井灶悉为军有,怨嗟争讼至今未绝”,因此“闻者无不骇愕”。后期战争的浩劫和自然灾害的侵袭更加速了生产的大破坏,而金朝官府仍是加重剥削和肆意勒索,人民的赋役负担三倍于平时,军国所需都由河南人民担承,“有司不惜民力,征调太急,促其期限,痛其棰楚。民既罄其所有而不足,遂使奔走傍求于它境。力竭财殚,相踵散亡”①,而无法禁止。官吏酷暴,擅括宿藏,怙势营私,官府所得才十分之一。“州县长吏不知爱养其民,督责征科,鞭笞逼迫,急于星火。文移重复,不胜其弊”②。叶县(今河南叶县北)耕地荒废1.7 万亩有奇,而其岁入7 万石如故③。自章宗以来的币制紊乱,也成为金后期统治中一大弊端,宣宗贞祐(1213—1217)、兴定(1217—1222)间,屡次更改钞的名目,钞价不断跌落,物价上涨,直接影响是对人民剥削的加重,商旅不行,市肆皆闭,铜钱多外流于宋,经济瘫痪。
  金后期的统治,在政治、军事上也表现极为腐败不堪。宣宗后期喜刑罚,把吏治发展为对人民的残暴统治。皇帝为保护其统治地位,以侍御治军。近② 《金史》卷8《世宗纪·赞》。
  ① 《金史》卷46《食货志》一。
  ① 《金史》卷47《食货志》二。
  ② 《金史》卷105《温迪罕缔达传》。
  ③ 《金史》卷126《刘从益传》。
  侍擅权,皇帝既被群小包围掣其肘腋,而又轻信谗言,致使奸臣得以专横朝政,政刑大失。刘祁《归潜志》记述:“金人南渡之后,近侍之权尤重。盖宣宗喜用其人以为耳目,伺察百官,故奉御辈采访民间,号行路御史,或得一二事即入奏之,上因以责台官漏泄,皆抵罪。又方面之柄,虽委将帅,又差一奉御在军中,号曰监战,每临机制变多为所牵制,遇敌则先奔,故师多丧败。”
  金自纥石烈执中、术虎高琪用事后,风俗为之一变,“朝廷矫宽厚之政,好为苛察”,“将帅鄙儒雅之风,好为粗豪,然用非其宜,终至跋扈”④。纥石烈牙吾塔,“为人鸷狠狼戾,好结小人,不听朝廷节制”。他曾入朝,诣省堂,诋毁宰执,宰执也不敢吱声。矜暴不法,不喜欢文人,僚属有穿长裾的,则以刀裁去,又喜欢凌侮使者,凡朝廷派使者来,他就让喝酒,如果不喝,连吃的都不给,只好饿着肚皮而去。司农少卿张用章以行户部过宿在他那里,牙吾塔要他饮酒,张以寒疾推辞不饮,牙吾塔笑着说:“此易治耳。”命令左右持艾来,使张卧在床上,灸之数十。又以银符佩妓,屡往州郡取赇,州将的老婆都得远远相迎,号“省差行首”,厚贿之。当时称他为“卢鼓椎”,并用他的名来吓唬哭着的小儿。其子阿里合,同样残暴,世人目之曰“小鼓椎”①。
  刘祁《归潜志》从各方面揭露了宣宗南渡后金朝在北方统治的腐败,如当时为将帅者多出于世家,皆膏粱乳臭子,完颜白撒止以能打球称,完颜讹可也能打球,号板子元帅。完颜定奴,号三脆羹。也有以刚愎残忍号为火燎元帅的。宣宗南渡后,在位者多苛刻,如右丞徒单思忠,好用麻椎击人,号麻椎相公。当时朝廷宰执已无恢复之谋,上下同风,止以苟安目前为乐,抑压改革者。近侍权重,以谄谀成事。在位者临事,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号“养相体”。宰执用人,专选无锋芒而软弱易制的,叫做“恐生事”。奖用胥吏,抑压士大夫,凡敢为、敢言者多被斥逐。军制亦益弊,以任子为兵,士大夫充厮役。
  金朝后期的统治,说明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是掌握在当时最腐朽的集团手中,但还不能说当时整个封建制度已面临最后崩溃,在末期大乱之中仍有局部的治理与恢复。金朝在北方统治的经验教训,《金史·食货志》认为没有“用唐之永业、口分以制民产,仿其租庸调之法以足国计”。“常有恤民之志,而不能已苛征之令,徒有聚敛之名,而不能致富国之实”。刘祁《归潜志》卷12《辨亡》比较客观地概括了金朝发展的过程,认为其为政之所以不能长久,是由于“分别蕃汉人,且不变家政,不得士大夫心”,没有“尽行中国法”,只知“保守整顿以防后患”,没有积极的改革措施。金朝因缺少长久、富国之策,所以金朝的发展繁荣受到限制,其贡献也受到影响,但金朝毕竟是构成历史发展的一个时代。
  ④ 《金史》卷111《赞》。
  ① 《金史》卷111《纥石烈牙吾塔传》。
  第三节金末红袄军起义红袄军大起义金朝后期的统治和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即在金朝内部孕育着新的大分裂。蒙古军南下,金朝内部分裂为抵抗与投降、逃跑两派。金宣宗屈辱求和,蒙古军暂自中都(今北京)撤退,宣宗弃中都迁汴(今河南开封),金朝从此走上灭亡的道路。中都北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失陷,官员、地主纷纷叛金降蒙古或叛金自立。张鲸、耶律留哥、蒲鲜万奴称王,标志着各族以及女真族内部的分裂。蒙古军进入河北、山东,肆意掳掠,与此同时山东、河北等地人民也纷纷举行反抗金朝黑暗统治和残酷剥削的武装起义。《金史·仆散安贞传》称:“自杨安儿、刘二祖败后,河北残破,干戈相寻。其党往往复相团结,所在寇掠,皆衣红纳袄以相识别,号‘红袄贼’。官军虽讨之,不能除也。大概皆李全、国用安、时青之徒焉。”后来把这次人民起义概称为“红袄军起义”。
  金末人民起义是一种巨大的群众性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起义的原因主要是统治阶级残酷剥削与压迫所造成的。金朝廷在山东、河北等地长期向汉人搜刮土地,腴田沃壤尽入于权要势家,而剩余的瘠恶土地为汉贫民所有。由于金统治者所造成的土地矛盾和军民间的对立,必然遭到广大人民的愤怒反抗。据《遗山先生文集》卷28《临淄县令完颜公神道碑》:“贞祐二年(1214),受代有期,而中夏被兵,盗贼充斥,互为支党,众至数十万,攻下郡邑,官军不能制。渠帅岸然以名号自居,仇拨地之酷,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其中“仇拨地之酷,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便是红袄军起义的最重要原因,也是金朝统治失策之所在。金章宗为适应女真族封建化的完成而解放奴隶,但他仍保留处于农奴地位的驱丁。金时寺院二税户已沦为奴隶,章宗解放二税户允许其为驱丁,金末良民被掠为驱丁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金末人民起义与反对农奴化的斗争不无关系,这也是起义的一个原因。当时河北、山东屡遭战争所扰,加上赋敛益横,连年饥馑,地主对佃户的凌辱,不胜其酷,人民只有起义一途,可以求生。
  金末红袄军起义,其发展规模与活动地区已相当广大,少者数万人,多者数十万。金末人民起义,可以上溯到金章宗泰和(1201—1208)时期。《大金国志》卷21 泰和五年(1205):“时岁饥,耕猎皆废,河北、河南、山东之民,贫悴饥疲,无力以耕,寇盗蜂起。”当宋对金战争开始,山东人民聚众反金的斗争已拉开序幕。
  杨安儿起义杨安儿是益都(今山东青州)人,本名杨安国,因以贩卖鞍材为业,市人称他为杨鞍儿,遂自名杨安儿。当南宋韩侂胄“开禧北伐”时,山东人民聚众起义,杨安儿从这时起便开始领导反金斗争的活动。后来由于形势所迫受金招安,累官刺史、防御使。大安三年(1211),命为铁瓦敢战军副都统戍边,行至鸡鸣山(今河北宣化东南),中途赶回山东,与张汝楫等共同举起反抗金朝统治的起义大旗。于是“攻劫州县,杀略官吏,山东大扰”①。贞祐二年(1214),杨安儿领导的起义军日益强大,潍州(今山东潍坊)李全也于这年起义,与其兄李福聚众至数千人,在潍州、安丘、临朐一带与杨安儿配合作战。接着刘二祖、彭义斌等也都起义。由杨安儿、刘二祖、李全领导的起义军成为当时起义斗争的三支主力。
  蒙古军撤退后,金派最精锐部队“花帽军”,前往山东镇压。杨安儿败于益都城东,转战莱阳,莱州徐汝贤以城降,军势复振。登州(今蓬莱)刺史耿格也开门迎降。杨安儿遂称帝,置官属,改元天顺。起义军乘胜陷宁海(今牟平),攻潍州,以元帅方郭三守密州(今诸城),略取沂(今临沂)、海(今江苏连云港西区);李全略临朐,据穆陵关(临朐东南),欲取益都。后为仆散安贞等军所败,杨安儿与汲政乘舟渡海,欲走岠嵎山(今栖霞东北),被舟人曲成所击,落水而死。仆散安贞派牙吾塔等破巨蒙等四堌及马耳山(今五莲东北),以集中捕灭刘二祖起义军,刘二祖被擒。杨安儿、刘二祖领导的起义军相继失败后,在兖州泗水(今属山东)人郝定领导的起义已结集至6 万人。这支起义军接连攻陷滕(今属山东)、兖、单(今单县)诸州及莱芜、新泰(今皆属山东)等10 余县。郝定称大汉皇帝,设百官。后被仆散安贞军队所镇压,郝定被擒,送至汴京被杀。
  李全、杨妙贞起义军起义军虽先后被镇压而失败,但没有因此而屈服,停止战斗。杨安儿被击败后,其妹杨妙贞(四娘子)勇悍,善骑射,自称“梨花枪天下无敌手”。刘全收集余众,奉妙贞称“姑姑”,至磨旗山(今莒南东北)与李全联合并结成夫妇。刘二祖死后,先后由霍仪、彭义斌率领起义军继续斗争。但红袄军继续作战的条件越来越艰苦,这主要是因为金廷不断加强军事镇压和政治招诱;山东经战火焚毁,皆为赤地,人烟亦绝。起义军面临严重军事进攻和粮荒,致使内部分化,乃至互相火并。
  当红袄军面临最严重的困难关头,主要是继续坚持抗金和抗蒙古,但南宋对起义军在政治上有相当诱惑力,因此起义军在金、蒙古、宋之间便出现聚结和分化的关系。在金廷的军事镇压与政治的招诱下,有一部分起义军中不坚定分子相继投降金朝。如张汝楫、孙邦佐降金,张汝楫想再次反金,因孙邦佐告变被杀,金以孙邦佐为德州(今陵县)防御使加节度。国用安,淄州(今淄博南)人,是杨安儿、李全的残部。时青,滕阳(今滕州)人,初与其叔父时全俱为红袄军。此二人于杨安儿、刘二祖败后皆降金。后复归宋,不能自立。
  李全、石珪、夏全、裴渊等在兴定二年(宋嘉定十一年,1218)后归宋,但李全归宋之初仍坚持高举反金的旗帜,曾分兵袭密州,擒金将黄掴械至楚州城(今江苏淮安)。次年又曾说服张林以青(今属山东)、莒(今莒县)、密、登、莱、潍、淄、滨(今滨州西北)、棣(今惠民)、宁海、济南(今属山东)等12 州、府归宋。同时拒绝金宣宗对他的招降,表示:“宁作江淮之鬼,不为金国之臣。”①李全在后来发展为一个地方割据势力,由一个农民① 《金史》卷102《仆散安贞传》。
  ① 周密:《齐东野语》卷9《李全》。
  起义的首领堕落为一个扩展个人势力唯利是图的罪恶分子。
  坚持抗蒙、反金的彭义斌起义军在起义军中也有一部分归宋的人民起义将领,一直坚持抗金的道路,还英勇抗击蒙古,这主要是以彭义斌为代表的起义英雄人物。
  南宋朝廷对北方金统治下的红袄军起义,和北宋一样采取的是违反民意的反动政策,并没有把起义军争取过来成为抗金抗蒙的力量。一方面想招诱起义军,授以官号,以联合抗金;但是另一方面,又惧怕起义军,甚至惧怕起义人民比惧怕金朝统治者更厉害。南宋朝廷对南渡归宋的人民,并不妥善收容,相反的,封锁淮水不许南渡,甚至目为“盗贼”,明揭榜示,来者即行剿杀。《鹤山先生大全集》卷18《奏议》应诏封事云:“而山东、河北、关陕之人,归疆请吏,无岁无之。其在襄阳、蜀口者,号曰约回,而实杀之。惟山东之民蜂屯蚁聚,势力不可却,于是不得已而纳之。”另外,南宋对归顺的北方起义军,则实行对他们分化、削弱的政策。《宋史·贾涉传》记载:“分(石)珪、(陈)孝忠、夏全为两屯,李全军为五砦;又用陕西义勇法,涅其手,令诸军汰者三万有奇,涅者不满六万人。正军常屯七万余,使主胜客。”所以,当时忠义将校气愤地说:“不若有官者弃官,无官者归山东为百姓。”
  起义军之间发生利害冲突与斗争,使斗争的性质和关系更加复杂化。兴定三年,李全自涡口(今安徽蚌埠西北)大捷战胜纥石烈牙吾塔之后,便把斗争的锋芒指向自己的友军季先。四年,暗杀红袄军领袖之一季先,而贾涉也趁势欲收季先的部队,遭到其部下裴渊、宋德珍、孙武正、王义琛、张山、张友等反对。裴渊等乃迎石珪为统帅,贾涉阴谋未成,又企图分化石珪军为六。而李全在合并石珪部众时迫使石珪等投蒙古,造成起义军与宋之间的裂痕与矛盾。元光二年(宋嘉定十六年,1223),李全又并贾涉等部忠义军,此后又企图火并彭义斌所部等。在李全火并友军时,彭义斌在继续反金抗蒙的同时,又展开反对李全火并友军的斗争。到金哀宗正大二年(宋宝庆元年,1225)五月,彭义斌致书沿江制置使赵善湘说:“不诛逆全,恢复不成。”彭义斌坚持抗蒙,七月,与蒙古军战于内黄五马山(今河南内黄西),兵败被俘。在蒙古统治者向他诱降时,他厉声说:“我大宋臣,且河北、山东皆宋民,义岂为他臣属耶!”①慷慨就义,誓不降敌。
  金末农民大起义的特点金末红袄军起义的特点,其主力是北方的佃户和驱丁,此外还有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及少数家奴参加。起义军以各行业、各阶层的劳动者为主体,以红袄为标识,说明起义军有共同的组织行动。起义军一开始即处于较为分散的状态,后来结集,但始终未形成统一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尚保有北方人民山水寨组织的特点,如周密《齐东野语》称杨安儿为“堡主”。起义军前后期发生很大变化,随着起义军斗争的性质也有不同。金末人民起义直接打击金朝廷和地主阶级,致使地主阶级组织自己的武装,即所谓“义军”、① 《宋史》卷476《李全传》。
  “乡兵”,直接参加金朝廷镇压起义的罪恶活动。定兴(今属河北)人张柔,在“金贞祐间,河朔扰攘,土寇蜂起,公聚族党数家,壁西山东流埚,选壮士团结队伍以自卫,远近惮之莫敢近。(金)以功授定兴令,累迁清州(今青县)防御使”①。这些大地主一方面与金朝廷合伙镇压起义军,另一方面又趁势发展和扩大自己的地方势力。当蒙古进入中原后,金朝廷已无力保护他们的权益时,又多降蒙古,充当蒙古灭宋的先锋。由此可见,当时人民起义是在金朝廷和地方地主武装联合镇压下而失败的。
  在封建社会中,当一个皇朝的各项制度及其统治已经极端腐败时,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有挽救社会生产力由枯萎转向新的发展的作用,它冲击社会那些不符合发展要求的旧东西,为新的调整和改革扫清障碍,金末红袄军大起义正是起了这种在历史上所应起的作用。在金朝末年社会丧乱中,对社会发展恢复和有利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力量,还有朝廷上下主张改革,反对对人民残暴的统治阶级内部的进步势力;有从金朝分裂出的地方性的促进社会局部恢复和发展的积极势力,他们都是新皇朝复兴的基础。但这些力量对皇朝的统治所能起的作用是有限度的。红袄军大起义打击和制止了反动的括地的企图,宣宗在人民反抗斗争的打击下,不得不罢去括地的命令,他说:“朕恐括地扰民,罢其令矣。”起义不仅打击和震动整个金朝的统治者,也打击了地方统治的反动势力,使一些有远见的统治者能在一些地方施行某些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使社会经济局部地有所恢复。完颜仲德在陕西,“招集散亡,得军数万,依山为栅,屯田积谷,人多归焉。一方独得小康,号令明肃,至路不拾遗”①。起义是人民以武力保护被压迫阶级在死中求得生存的一种行动,它一方面能最大可能地保护创造社会财富者自身,另一方面逃避山林水泊,开发生产,或在起义区内冲破封建束缚和限制,得到土地,或把已被官府、地主夺去的财物再夺还,这些都是有利于将来社会有更大发展的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与此同时,起义也削弱了封建生产关系,在金朝后期某些文人所强调的重民思想和不分华夷的平等思想,不能说与当时阶级斗争的推动无关。
  ① 《元朝名臣事略》卷6《万户张忠武传》。
  ① 《金史》卷119《完颜仲德传》。
  第四节金朝的灭亡蒙古侵金蒙古各部在金初大多臣附于金,随着蒙古各部势力的发展,双方矛盾日益突出,不断发生战争。金世宗时为了削弱蒙古各部的势力,曾采取每三年出兵剿杀蒙古各部的成年男子,称为“减丁”或“灭丁”,并掳掠蒙古各部人民作奴婢,给蒙古人民带来世代难忘的苦难,引起蒙古各部更大的反抗,金朝虽加强镇压,但叛降不定。大定二十一年(1181)三月,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西北近六百里边境,修整与新建“边堡”数十处,取直列置,作为防御堡寨。承安二年(1197)九月,枢密使兼平章政事完颜襄行省于北京(今宁城西),又在临潢府西北部边堡一线前山地,使用人民和军队挖壕筑障数百里,作为边防屏障,抗御蒙古骑兵南侵。
  蒙古建国后成吉思汗仍贡岁币于金,金章宗派卫王永济在净州(今四王子旗西北)受贡,成吉思汗对永济不行礼。永济遂请攻蒙古。不久,永济嗣位,是为卫绍王,诏书送到蒙古,成吉思汗得知金朝的新帝是永济,即加以唾骂并骑马北去。卫绍王也定计等成吉思汗下次入贡时加以杀害,成吉思汗得知后遂与金绝交。
  金大安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五年,1210),金修筑乌沙堡(今河北张北西北)准备先发攻蒙古。次年春,成吉思汗挥师南下,事出金军意料,乌沙堡未防备,遂被蒙古军攻占。八月,蒙古军向野狐岭(今张家口西北狼窝沟)进发,率军10 万驻防于抚州(今张北)的完颜承裕(胡沙)不敢抵抗,退至宣平(今张家口西)并连夜南逃,次日为蒙古军追及于会河堡(今宣平西南),金军全军溃败。九月,蒙古军攻占宣德(今宣化)、德兴府(今涿鹿)、居庸关,直抵金都中都(今北京)城下,掳掠后退兵。
  金崇庆元年(蒙古成吉思汗七年,1212),成吉思汗再克昌(今内蒙古太仆寺旗南)、桓(正蓝旗北部)、抚等州府。
  金至宁元年(蒙古成吉思汗八年,1213)七月,成吉思汗攻占宣德、德兴、怀来(今河北怀来东),进至古北口,金兵退保居庸关。成吉思汗出紫荆关(今河北易县西),拔涿、易(今易县)二州,迂回北上,再次攻占居庸关。
  八月,在蒙古军兵临城下之际,金廷发生政变,金帝卫绍王被杀。九月,金宣宗即位。成吉思汗留下部分军队围困中都,自率主力肃清河北、河东及山东诸城邑。
  金贞祐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九年,1214)三月,金献公主、金银、马匹等求和,蒙古退兵。金宣宗因河北残破,于同年五月迁都南京开封,命完颜承晖等辅佐太子完颜守忠留守中都。六月,金“糺军”以边地部落降蒙古,成吉思汗即派军南下会合并再围中都,金太子逃往开封。贞祐三年二月,金从开封出兵进援中都,三月,进至霸州(今属河北)被蒙古军击溃。五月,金中都留守完颜承晖自杀,蒙古军占领中都。金宣宗贞祐四年,成吉思汗既得金中都后,即谋取南京。八月,命三摸合率万骑,假道西夏,趋京兆府(今陕西西安)以取潼关,未能攻下,改由小路越过潼关,攻占汝州(今属河南),直达金南京近郊,但遇到金朝从河东开来援兵的抵御。三摸合退向陕州(今三门峡市西),适冬季黄河冰合,遂渡河北去。
  金兴定元年(蒙古成吉思汗十二年,1217)八月,成吉思汗以木华黎统领蕃汉诸军经略中原,木华黎攻取河北、山东大量州、府,而金统治集团只想用重兵屯驻南京开封以自固。
  当金贞祐二年(宋嘉定七年,1214)二月,金宣宗向蒙古求和之际,遣使告宋,请宋早给两年的岁币。七月,金宣宗到开封后遣使通知南宋,宋真德秀看到金已衰弱就奏罢给金的岁币。次年二月,宋向金提出岁币由每年30万两、匹银绢,减为“隆兴和议”规定的各20 万两、匹,遭到金朝的拒绝,南宋终于决定完全停给岁币,这对金的经济实力打击很大。金宣宗遂于兴定元年(宋嘉定十年)攻光州(今河南潢川),分兵攻樊城、围枣阳(今属湖北),西路军攻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东路金军被宋将赵方等打得大败。六月,宋宁宗也下诏讨金。十二月,双方在大散关展开争夺战,次年春,金军烧关退兵。金兴定三年二月,再次侵宋,又被宋击败,宋将赵方、扈再兴再次大败金兵于枣阳,金军从此不敢再窥襄、汉。金元光元年(宋嘉定十五年,1222)二月,命元帅左监军讹可、签书枢密院事时全统三路军马由颖(今安徽阜阳)、寿(今凤台)渡淮侵宋,五月,金军全军覆没。从此,金侵宋战争才停止。金哀宗即位后,于正大元年(宋嘉定十七年,1224)六月,才正式下诏不再侵宋。金朝连年侵宋,皆以失败告终,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势更加衰弱。
  蒙、宋联合灭金蒙古成吉思汗在临终时曾立下遗嘱,要假道于宋以灭金,金正大七年(蒙古窝阔台汗二年,1230)七月,窝阔台汗自将入金陕西,命四弟拖雷及侄蒙哥率师渡黄河趋凤翔。次年二月,克凤翔,并下洛阳、河中(今山西永济西)诸城。五月,窝阔台汗将大举攻金,命拖雷据守宝鸡,遣速不罕诣宋请假道以捣河南,到沔州(今陕西略阳)被宋统制张宣所诱杀。十二月,攻占金河中府。金天兴元年(蒙古窝阔台汗四年,1232)正月,窝阔台汗渡黄河,拖雷已渡汉水北上,窝阔台汗即诏诸将进发,拖雷于钧州(今河南禹州)南三峰山,大败金师10 余万,金军精锐损失殆尽,从此金军不能再振。蒙古军遂攻下陕西、河南诸州县,金潼关守将出降,蒙古军长驱进入金南京路。三月,蒙古军围南京,金哀宗百计守城。四月,蒙古军以天热将还师,适金遣使求和,以金帝之侄曹王完颜讹可为人质,并奉献大量金帛,窝阔台汗许和。和议既成,蒙古军解围退师河、洛之间,而留速不台、拔都的3 万兵镇守河南。七月,窝阔台汗遣唐庆使金促降,不意金飞虎军士申福、蔡元擅杀蒙古使等30 余人于馆,而金哀宗下诏赦其罪。由是和议又绝,战争再起。八月,金聚兵20 万在郑州(今属河南)以西抗蒙古,但已无济于事。十二月,金京城粮尽,金哀宗率兵6 万北渡黄河,企图收复东平(今属山东)、卫州(今河南卫辉)二城,被蒙古军击溃,复渡河南返。天兴二年(蒙古窝阔台汗五年,1233)正月,金哀宗逃到归德(今商丘南)。同月,金南京将领崔立兵变降蒙古。四月,崔立将金太后、皇后、宗室500 余人押到蒙古军前献纳。六月,归德粮绝,金哀宗又逃到蔡州(今汝南)。南宋因早已接受了蒙古提议的共同攻金之约,派兵与蒙古军合围蔡州。1234 年,蔡州城破,金哀宗自杀,金亡。
  金朝的兴亡,是我国整个封建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环节。辽、北宋的衰亡是留给金再建的废墟,而辽、北宋崩溃中孕育着的诸积极因素是金再兴的条件和基础。金朝的崩溃也为元朝的再兴孕育着这种条件和基础。而这些就是历史发展的联系,也就是历史向前推进的根本原因。历史的事实证明,一个后进的民族能成为中国的统治民族,首先必须成为当时先进的一员,与汉族一起共同发展和推动历史的前进,中国也就成为各族的中国,中华也就成为各族的中华。
  附表:金世系表(1115——1234)
  第十三章西夏第一节党项的兴起及与宋、辽的关系党项的兴起党项是我国古代羌族中的一支,又称党项羌。南北朝末期,已活动于今青海省东南部黄河河曲一带。他们按姓氏结为部落,大者五千余骑,小者千余骑,互不统属。以畜牧为生。没有法令、赋税,也没有文字、历法。其时党项社会大约处于氏族社会的父权制阶段。
  隋末唐初,党项羌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在“东距松州(今四川松潘北),西叶护(今新疆境),南舂桑、迷桑等羌(今青海南部),北吐谷浑(今青海北部)①的广大地区内,散居着大大小小无数个部落,著名的有细封氏、费听氏、往利氏、颇超氏、野利氏、房当氏、米擒氏、拓跋氏等八部。其中以拓跋氏最为强大,后来建立西夏的就是拓跋氏。
  隋开皇四年(584)党项羌有千余家归附隋朝。次年,党项拓跋部大首领拓跋宁丛率部落内迁到旭州(今甘肃庆阳境),被授予大将军称号。唐贞观三年(629),党项细封部首领细封步赖率部落附唐,唐朝在其住地设立轨州(今四川松潘境),授步赖为刺史。同时在其他内附的部落地区,分别设立崌、奉、岩、远四州,各以其部落酋长为刺史。到贞观六年,党项居住的河曲一带已设有16 州,人户30 万口①。贞观九年(635),在唐朝不断施加的政治诱逼与军事压力下,党项拓跋部首领拓跋赤辞也率部落降唐,唐朝在其原居地,分别设立了懿、嵯、麟、可等32 个羁縻州,以松州为都督府,拓跋赤辞被封为西戎州都督,赐姓李。
  唐玄宗时期,地处青藏高原的吐蕃强盛起来,不断袭击党项诸部,迫于吐蕃的威胁,拓跋部首领请求内徙②。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党项拓跋部辗转经历了从原居地松州向今甘肃和陕西北部一带的大迁徙。一支迁到夏州(今陕西靖边境)的部落,被称为平夏部。西夏就是在平夏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唐末农民大起义时,平夏部首领拓跋思恭帮助唐朝廷镇压黄巢起义,被任为夏州节度使,爵夏国公,再赐李姓,建夏州为“定难军”,统辖夏、绥(今绥德)、银(今榆林境)、宥(今靖边境)、静(今米脂境)五州地区①,① 《新唐书》卷221《党项传》。本章叙述参考《隋书·党项传》,《新唐书·党项传》,《旧唐书·党项羌传》,新旧《五代史·党项传》,《辽史·西夏传》,《宋史·夏国传》,《西夏书事》,《续资治通鉴长编》等,不一一具注。又按党项八部中野利氏,新旧《唐书》称野辞氏;《新五代史》卷74《党项传》作野利氏。野利氏本党项大姓,故野辞或野利之误。
  ① 《册府元龟》卷977;《资治通鉴》卷193。《唐会要·党项羌》:“五年诏遣使开其河曲地为六十州,内附者三十四万口。”
  ② 《册府元龟》卷977;《资治通鉴》卷193。《唐会要·党项羌》:“五年诏遣使开其河曲地为六十州,内附者三十四万口。”又《旧唐书》卷196《吐蕃传》:吐蕃从贞观八年(634)攻破党项及白兰诸羌,到仪凤三年(678)“尽收羊同、党项及诸羌之地”。
  ① 《东都事略》卷127、128《西夏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 作“四州八县”。从此开始出现以夏州为中心的党项李氏藩镇割据势力。
  五代时期,党项夏州李氏僻居西北一隅,充分利用藩镇势力之间的矛盾,增强自己的势力。在这50 多年(907—960)中,李氏政权对中原的梁、唐、晋、汉、周及北汉政权,相继保持着“臣属”关系,实际上尽力于摆脱中原皇朝的约束。后唐长兴四年(933),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死,其子彝超继为“留后”,后唐明宗企图用调任延州(今延安东北)节度留后的办法,迫使李彝超离开夏州,以图兼并夏州。遭到了夏州李氏的军事抵抗后被迫妥协②,任命李彝超为节度使。清泰二年(935)李彝超死,李彝殷继任节度使,后周显德元年(954)受封为西平王。随着党项政权政治威望的提高与军事实力的加强,党项羌活动的范围也逐步扩大。一些党项部落更进入汉族居住的地区,或入居州城,与汉族杂居,接受汉族的封建文明,被汉人称为“熟户”,与散处于山野、以游牧为生的党项“生户”相对③。吐蕃势力衰微后,“回鹘、党项诸羌夷分侵其地”④,说明党项羌势力进入吐蕃地区,并与回鹘势力接触。“献地”与抗宋宋朝建立后,党项李氏政权处在宋、辽两大政权之间。五代时“向背不常”的定难军节度使李彝殷,这时派族子银州防御使李光睿奉表贺宋太祖即位,并避宋讳改名彝兴。建隆元年(960)三月,受宋太祖诏遣部将李彝玉领兵御北汉兵于麟州(今神木境)。建隆三年,又向宋朝贡马。宋太祖也特别优礼,加太尉,亲遣使赐玉带,死后追封夏王。彝兴子光睿、孙继筠相继为定难军节度使时,曾出兵进攻北汉,声援宋朝,和宋朝保持友好关系。
  太平兴国七年(982),党项政权内部因承袭问题发生矛盾难于解决,新任定难军节度留后李继捧于五月十八日(6 月22 日)朝见宋太宗时,不得已向宋朝献出所管辖的夏、银等五州地。李继捧族人也被召来京师居住。太宗对李继捧重加赏赐,并晋升官职。宋朝轻而易举地取得了党项李氏世代相承辖的领土。
  李继捧归附宋朝,引起了党项内部的急剧分裂。李继捧族弟李继迁,时任定难军管内都知蕃落使,不愿内迁,留居银州。召集弟继冲和亲信张浦商议对策。李继迁认为:“吾祖宗服食兹土,逾三百年;父兄子弟,列居州郡,雄视一方,今诏宗族尽入京师,死生束缚之,李氏将不血食矣!”李继冲也认为,不能放弃夏州故土,就像“虎不可离于山,鱼不可脱于渊”一样,主张乘夏州不备,杀宋朝诏使,以绥、银为据点,抵抗宋朝。张浦在分析了双方形势和实力后认为,用兵要能屈能伸,不因小失大,主张“不若走避漠北,安立室家,联络豪右,卷甲重来,未为晚也”。李继迁采纳了张浦的建议,率部落亲属数十人伪装出逃,在夏州东北300 里的地斤泽(今内蒙古鄂托克旗东北)驻扎,出示祖先拓跋思忠像,号召部族,抗宋自立。
  从这时起到雍熙三年(986)是李继迁独立反抗宋朝时期。前后四年,三起三落。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李继迁初攻夏州,闻宋朝援兵来,不战而回。次年五月攻葭芦川(今陕西佳县西北佳芦河),九月又攻三岔口(今靖边北② 《旧五代史》卷132《李彝超传》。
  ③ 《宋史》卷264《宋琪传》。
  ④ 《旧五代史》卷138《吐蕃传》。
  内蒙古境内),都遭到失败。宋太宗又下诏令,招抚夏、绥、银等州党项与汉族流民归业,给李继迁造成很大困难。张浦建议攻打富庶而恃有横山之险的宥州,扼险观变,以图光复旧业。十二月,继迁率党项兵2 万人进攻宥州,被宥州巡检使李询击退。雍熙元年,李继迁退守地斤泽,派李继冲招诱党项部族。五月,党项咩嵬族与南山诸部族投奔李继迁。七月,李继迁率众进攻夏州西北的王庭镇,宋军赴援不及,被继迁取胜,俘获万计。
  对宋作战的胜利,使李继迁昏了头脑,立刻聚兵万人,令张浦、李大信带领四外出击。被宋知夏州尹宪与都巡检使曹光实探得虚实,乘其不备,夜袭地斤泽,李继迁大败,几乎全军覆没,其妻与母罔氏被俘。李继迁仅与弟继冲及亲信张浦等几人逃脱,居无常所,靠党项部落的接济,图谋东山再起。李继迁仍以恢复“李氏世有西土”的基业相号召,得到党项部落首领的纷纷响应,聚兵于夏州以北的黄羊坪。野利等族首领还把女儿嫁给继迁。银州党项首领拓跋遇派人来与继迁联络攻取银州。继迁等总结了地斤泽失败的原因,认为“漠北不足以立室家”,遂利用这个时机占领银州。雍熙二年二月,李继迁与其亲信以诈降计诱曹光实出城,于葭芦川设伏,杀死曹光实,利用其旗帜占领银州。
  李继迁占据银州后,采纳了张浦的建议,暂不称王。自称都知蕃落使、权知定难军留后,封张浦、李仁谦为左、右都押牙,李大信、破丑重遇贵为蕃部指挥使,李光祐、李光允为团练使,李延信为行军司马。并预署各部落首领折八军、折罗遇、嵬悉咩、折御乜等为并、代、麟、丰等州刺史。
  同年三月,李继迁乘胜攻宋会州(今甘肃靖远)、三族砦,进围抚宁砦(皆在今陕西米脂境)。四月,又与宋閤门使王侁军战于浊轮川(今神木北),大败后撤出银州,其部下党项首领多战死、被俘或投降。六月,联络夏州岌伽、罗腻等14 族和吴移、越移等党项部落继续对宋作战,但又多次被击败,党项部落亦溃散或降宋,李继迁又一次陷入势孤力单、无家可归的困境。附辽侵宋经过多次失败,李继迁总结失败的教训,认为自己“兵单力弱,势不得安,北方耶律氏方强,吾将假其援助以为后图”①,即结辽以抗宋。雍熙三年(辽统和四年,986)二月,遣张浦到辽朝归附,辽圣宗授李继迁“定难军节度使,银、夏、绥、宥等州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师,都督夏州诸军事”②;以李继冲为副使。同年十二月,李继迁又向辽求婚,辽圣宗许以宗室女义成公主下嫁。淳化元年(辽统和八年,990)十二月,辽又封李继迁为夏国王。辽对李继迁的结盟、通婚、封王也是利用他牵制宋朝。
  在这种形势下,端拱元年(988)五月,宋太宗采用宰相赵普的建议,重授李继捧为定难军节度使,赐姓名赵保忠,令其回镇夏州,以收抚李继迁①。李继迁则暗中勾结李继捧,于淳化二年(991)七月攻占银、绥二州,宋朝被迫授予银州观察使,赐姓名赵保吉。同年(辽统和九年)十月,李继迁策诱李继捧以夏州降辽,辽封李继捧为西平王。淳化四年(993)李继迁向宋索取① 《西夏书事》卷4。
  ② 《辽史》卷11《圣宗纪》。
  ① 《宋太宗实录》卷44。
  宥、夏等州,又连攻庆、原、环等州。淳化五年三月,宋朝派李继隆进讨李继迁,李继捧闻知后告知李继迁,但反被所图,资用被夺。李继迁在宋军打击下再次避居沙漠。四月,宋朝隳毁夏州城,迫居民内迁,以削弱李继迁。李继捧在遭李继迁袭击后逃回城中即被囚。后以右千牛卫上将军,闲居京师。咸平(998—1003)中,迁右金吾卫上将军,并曾出任岳州(今湖南岳阳)、复州(今湖北天门)地方官,景德元年(1004)六月病死。
  至道元年(995),李继迁又上表宋朝乞还夏州,宋太宗不与,并扣留贡使张浦。继迁出兵攻乌白池(今宁夏盐池)、清远军(今银川东)等地,不断邀劫宋军粮草。二年四月攻西凉府(今甘肃武威),五月又集众数万围攻灵州(今宁夏灵武),并向宋朝索要张浦。宋太宗命李继隆等五路救援,李继迁怕平夏有失,解围而去。三年(辽统和十五年)四月,辽封李继迁为西平王。其时宋太宗已死,真宗即位。李继迁向宋表示臣附并再次索要夏州,真宗妥协退让,同年末授李继迁夏州刺史,定难军节度使,夏、银、绥、宥、静五州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并放还张浦。
  李继迁收复“故土”后,不久又连年侵扰宋朝西北沿边各地。咸平五年(1002)三月,在辽朝的鼓动下,李继迁集重兵陷灵州,杀死知州裴济,改灵州为西平府。六年正月从夏州迁居西平府。
  同年十月,李继迁攻取当时在吐蕃首领潘罗支统治下的西凉,潘罗支伪降,乘李继迁无备反击于三十九井(灵州附近)地方,李继迁中箭逃回。景德元年( 1004)正月,死于西平①。由其子李德明继位。
  倚辽惠宋李德明继位时,正是辽准备继续侵宋前夕,李德明“假北朝威令慑之”,遣使赴辽请求册封以抗宋。同年(辽统和二十二年)七月,辽册封李德明为西平王。十二月,宋辽订立“澶渊之盟”议和,宋辽关系缓和。次年六月,李德明为稳定人心,遣使到宋请和,但条件未谈妥,经过长时间的讨价还价,直到第三年十月,宋也封李德明为西平王、定难军节度使,并“赐”大量物资,终于议和。
  李德明在位的近30 年中,基本上同宋朝保持了和平友好关系,所谓“塞垣之下,逾三十年,有耕无战,禾黍云合,甲胄尘委..”②,就是这种情况的写照。李德明把主要力量放在对西方的开拓上,以实现李继迁曾提出的“西掠吐蕃健马,北收回鹘锐兵”③的战略任务。
  李德明即位的当年,景德元年六月,派兵和投附潘罗支的李继迁旧部者龙族迷般嘱及日逋吉罗丹二族,里应外合,杀死潘罗支,报了杀父之仇,乘胜攻取潘罗支弟厮铎督占据的凉州。吐蕃折逋、游龙钵等部归附李德明。六谷部首领厮铎督继续对抗,李德明于景德四年九月谋出兵攻之,厮铎督结援回鹘为备,李德明则屯兵不出。
  ① 李继迁卒年,史载不一致,如咸平六年(1003)说,月份又各不同,马端临《文献通考》作十一月;又有景德元年(1004)及二年之说,月份亦不同,如《续资治通鉴长编》为景德元年正月。今采《续资治通鉴长编》说法。
  ② 《范文正公集》卷9。
  ③ 《西夏书事》卷7。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0。
  回鹘同吐蕃一样,也依附宋朝对抗党项。李继迁在世之时,咸平四年四月,谋攻回鹘,西州回鹘可汗禄胜向宋朝请兵,欲“缚继迁以献”。禄胜又与甘州回鹘可汗夜落隔多次出兵袭击李继迁。李德明继位后,于大中祥符元年(1008)正月至次年十二月,分别四次派张浦等亲信或亲自出击回鹘,但都失败而还。数攻回鹘不利,李德明改派凉州守将苏守信截断甘州回鹘向宋朝进贡的道路,抢掠甘州的贡奉使。大中祥符九年,苏守信死,子罗麻自领府事,十一月,被甘州回鹘可汗夜落隔攻破,罗麻逃走,凉州又被回鹘所占,回鹘遂成为对李德明的严重威胁。直到天圣六年(1028),德明派子李元昊一举攻克甘州,夜落隔出逃。八年,瓜州回鹘首领贤顺也率部归附李德明。明道元年(1032)九月,李德明又派元昊从回鹘手中收复凉州,解除了回鹘的威胁。
  李德明同时臣服于辽、宋,倚辽之势,得宋实惠;辽、宋为了各自的利益也竞相拉拢、争取李德明。大中祥符三年(辽统和二十八年)九月,辽进封李德明为夏国王。宋朝也不断为李德明加官。天圣九年(辽景福元年),新即位的辽兴宗封宗室女为公主归嫁李德明子李元昊。明道元年,宋朝也加封李德明为夏王。
  在宋、辽两国的竞相鼓励下,助长了李德明称帝的欲望,并在加速地进行称帝建国的各项准备。其时李德明出行时已是“大辇方舆、卤簿仪卫,一如中国帝制”①。大中祥符九年,李德明追尊父李继迁为“太祖应运法天神智仁圣至道广德光孝皇帝”称号。天禧四年(1020)于灵州怀远镇修建都城,改名兴州,正式建都。
  明道元年十月,李德明病死。李德明虽未来得及登上皇帝的宝座,但为西夏建国作好了一切必要的准备。
  ① 《西夏书事》卷9。
  第二节夏国的建立及其政治形势夏国(西夏)的建立李德明在世之时,其子李元昊对父亲依附宋朝的政策十分不满,他说:“衣毛皮,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当霸王耳,何锦绮为?”②主张“招养蕃族,习练弓矢,小则四行征讨,大则侵夺封疆”③。李德明死,李元昊继立,他按照自己的主张,积极摆脱宋朝的控制。
  宋明道元年(辽重熙元年,1032),李元昊嗣位伊始,辽即册封为夏国王。宋朝也派使臣来封元昊为定难军节度使、西平王。元昊对宋使给以很不礼貌的接待。随即又废掉唐、宋所赐的李、赵姓氏,改姓嵬名氏。自己更名曩霄,称“兀卒”①。实行一系列强化民族意识的措施,如下令恢复“秃发”风俗②,创制记录党项语言的西夏文字③,规定服饰,简化礼乐制度等。另一方面,则又尽力完善封建国家的各项措施。明道二年以避父讳改宋明道为显道,并积极准备称帝建国。首先于次年开始建元开运。五月,升兴州为兴庆府,营建宫室殿宇。又仿宋朝官制设官、定朝仪、建蕃学。在实现统一河西走廊之后,更规定兵制,增设新的军种;全国共置左右厢十二监军司,仿宋制立军名,规定驻地;部署兵力与调防办法等④。
  元昊在对河西的战争中表现了他卓越的军事才能,在李德明对回鹘的战争中他崭露头角。元昊继位后,继续向河西用兵。明道二年七月,遣将苏奴儿攻吐蕃唃厮厮啰牦牛城(今青海西宁北),苏奴儿兵败被俘。九月,元昊亲领兵复攻,诈和而克城。夏广运二年(宋景祐二年,1035),十一月,元昊又攻宗哥(今西宁东)、带星岭诸城,进围青唐(今乐都境),与唃厮啰部将安子罗10 万大军昼夜奋战二百余日,子罗败,元昊退兵时也遭到暗算,大溃而还。元昊攻占河西后,隔断了吐蕃和宋朝的交通,但始终未能制服唃厮啰。三年七月,元昊再度举兵进攻回鹘,攻占瓜(今甘肃安西)、沙(今敦煌)、肃(今酒泉)三州,占领了整个河西走廊。至此,夏国的疆域“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境土方两万余里①。
  元昊在对河西作战的同时,又以防止宋朝入侵为由,在边境上部署兵力、修筑堡寨,并不时对宋朝边地发动小规模进攻。早在夏开运元年(宋景祐元年)二月,元昊开始进攻府州(今陕西府谷),接着又攻掠环(今甘肃环县)、庆(今庆阳)二州。在宋朝境内筑白豹城与后桥堡。次年七月,元昊又派首领讹遇领兵进攻环、庆。夏天授礼法延祚元年(宋宝元元年,1038),元昊②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0。
  ③ 《西夏书事》卷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4。
  ①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2:“兀卒(亦译“乌珠”)者,华言青天子也,谓中国为黄天子。”“兀卒”为西夏文“皇帝”的译音。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5:“元昊初制秃发令,先自秃发。令国人皆秃发。”③ 关于西夏文字的创制,一说为李元昊所创,一说为元昊父德明时期所创。前说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9 及沈括《梦溪笔谈》卷25;后说见《辽史》卷115《西夏传》。
  ④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儒林公议》;《西夏书事》卷12。
  ① 《宋史》卷485、486《夏国传》上、下。
  谋进攻宋朝河东路,向宋朝“表请供佛五台山”②,藉此窥探进兵道路,得知河东已有防备。七月,元昊召集各路首领于贺兰山会盟,“约先攻鄜延,欲自德靖、塞门砦、赤城路三道并入”③。将要发兵时,有人劝阻元昊,“未建大号,不足以服众”④,于是元昊决定立即称帝建国。
  十月间,元昊与大臣野利仁荣、杨守素等谋划称帝事宜。十一日元昊在兴庆府即帝位,国号大夏,史称西夏。元昊自称世祖皇帝,是为西夏景宗。并改当年为天授礼法延祚元年,以兴庆府(今宁夏银川)为都。大封文武官员,追尊祖父李继迁为“神武皇帝”,庙号太祖,父李德明为“光圣皇帝”,庙号太宗。立子宁明为太子。并于十一月去西凉府祀神。
  西夏与宋、辽的战与和元昊建国称帝的目的是为了摆脱宋朝的控制,实现党项政权的独立自主。但是,元昊又希望他的建国称帝能得到宋朝的承认。元昊于建国后不到两个月,即天授礼法延祚二年(宋宝元二年,1039)正月,立刻遣使向宋朝上表,表文主旨是说明自己是“帝胄”,表明称帝的合法性,请求宋朝皇帝“许以西郊之地,册为南面之君”。宋仁宗见到表章后却于六月间下诏,削夺过去封给元昊的官职爵位,停止互市,“揭榜于边,募人能擒元昊若斩首献者,即为定难军节度使”。十二月,元昊遣贺永年向宋朝边境投置“嫚书”,指责宋朝背信弃义①,质问宋朝:“蕃汉各异,国土迥殊,幸非僭逆,嫉妒何深。况元昊为众心所推,循拓跋之远裔,为帝图王,有何不可!”又警告宋朝说:“倘契丹闻中朝违信嫚言,亦遣全师请罪,西北交困,庙算何施!”②元昊想用“嫚书”激怒宋朝,宋朝著作郎张方平向宋仁宗建议:请“顺适其意,使未有以发”③,再谋对策,但遭到多数大臣的反对。宋朝决计用兵,给元昊造成了进攻宋朝的藉口。
  从天授礼法延祚三年至五年(宋康定元年至庆历二年,1040—1042)元昊对宋朝发动了三次大战。
  天授礼法延祚三年(宋康定元年)正月,元昊声言将攻延州(今陕西延安),宋鄜延、环庆路经略安抚使、知延州范雍闻讯,惊惧不敢战。元昊祚降,乘其不备,突然袭击保安军(今志丹),一举攻克金明砦,进围延州。范雍召部将刘平、石元孙来援,途中与鄜延都监黄德和军集结东进,至三川口(今延安西北),中元昊埋伏,黄德和率后军先逃,宋军遂败,刘平、石元孙被俘。转攻延州七日,适逢天降大雪;元昊亦恐后方有失,遂撤军而去①。史称三川口之战。
  四年(宋庆历元年)二月,元昊领兵进攻渭州(今甘肃平凉)。
  宋新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韩琦命部将任福统军迎击。元昊祚败,诱任福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1。
  ③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2。
  ④ 《西夏书事》卷12。
  ①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3。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5。
  ③ 《宋史》卷318《张方平传》。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8;司马光:《涑水记闻》卷11;《宋史》卷485《夏国传》上。军入好水川(今宁夏隆德西北),陷入元昊所设的包围圈中,在羊牧隆城(今西吉东南)附近,全歼宋军,任福战死。元昊又一次获得胜利。史称好水川之战。
  五年闰九月,元昊又于天都山(今海原南)集左、右厢兵10 万,分东西两路合攻镇戎军(今固原)。宋知渭州王沿派部将葛怀敏出击。葛怀敏轻敌冒进,并入保定川寨(今固原西北),被元昊军尾追包围,切断其归路、水源。葛怀敏及部下皆战死,宋军全军覆没。元昊挥师东进,直抵渭州,大掠而回。史称定川寨之战。
  元昊并用“诏书”的形式,告谕宋朝关中军民:“朕欲亲临渭水,直据长安!”骄狂之态于此可见②。元昊对宋战争虽连续获胜,“然死亡创痍者相半,人困于点集,财力不给”③,国内危机重重,想结束战争。宋朝也力图谋求妥协苟安。双方经过交涉,于天授礼法延祚七年(宋庆历四年,1044)十月达成协议。宋朝册封元昊为夏国主,夏对宋名义上称臣。宋朝每年“赐”给夏国绢13 万匹,银5 万两,茶2 万斤。逢节日与元昊生日另“赐”礼物银2 万两,银器2 千两,绢、帛、衣2.3 万匹,茶1 万斤。宋、夏恢复贸易往来。
  元昊对宋朝作战时,倚辽为援;宋朝也在积极争取辽朝,并以经济利益为钓饵。后来辽朝企图以出卖夏国利益从宋朝得到好处,又发生了辽朝境内党项族投附夏国的事,于是元昊不愿再受辽的约束,使辽、夏关系日趋恶化。天授礼法延祚七年(辽重熙十三年)十月,辽兴宗亲率骑兵10 万进攻西夏,辽军兵分三路渡过黄河,深入夏境,在贺兰山北与元昊军接战。西夏军初战不利,败退请和,辽将萧惠继续进攻。元昊连续三次退兵近百里,进行坚壁清野,“每退必赭其地,辽马无所食,因许和”①。元昊待机反攻,大败辽军,俘辽驸马萧胡睹,辽兴宗单骑逃走。元昊在战胜辽军后,立即同辽议和以缓和辽夏矛盾。元昊对宋、辽战争的胜利,显示了西夏的实力,西夏与辽、宋鼎立对峙的局面形成。
  天授礼法延祚十一年(1048)正月,元昊在宫廷之乱中被太子宁令哥刺死,太子也被杀。
  没藏太后、梁太后和外戚专政元昊死后,相继的谅祚和秉常两代皇帝都是幼年即位,青年早亡,由于母族篡权秉政,在政治上作为不大。
  元昊死后子谅祚即位,年仅周岁,是为西夏毅宗。由母舅没藏讹庞拥立。讹庞自任国相,朝政大权实际上完全掌握在没藏氏兄妹手中。没藏太后死后,讹庞又将自己的女儿嫁给谅祚为后,进一步控制国政。奲都三年(1058),谅祚12 岁,开始参与国政。讹庞又借故杀害了谅祚的亲信高怀正、毛惟昌。五年,没藏讹庞父子阴谋杀害谅祚,谅祚因与讹庞的儿媳梁氏私通,因而获此消息,随即派大将漫咩擒杀讹庞父子及其家属,又杀没藏后,立梁氏为后,结束了没藏氏专权的局面。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7;王巩:《闻见近录》;《宋史》卷485《夏国传》上。③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①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谅祚亲政,以梁后弟梁乙埋为家相。在摆脱外戚干政的情况下,谅祚虽对内在政治上有所建树,对外仍奉行侵宋政策。但他只活到21 岁,当政六年,于拱化五年(1067)十一月病死。由子秉常继位,时年8 岁,是为西夏惠宗。太后梁氏执政,以弟梁乙埋为国相,夏国政权又一次落入母党手中。大安二年(1076),16 岁的秉常虽开始亲政,但实权仍操在梁氏兄妹手中,秉常仍无所作为。七年(1081)三月,夏将李清劝秉常与宋朝结好,以削弱梁氏,被梁太后得知,召幸臣罔萌讹密谋,杀害李清,囚禁秉常。夏国内乱,宋朝乘机发动大举进攻夏国的战争,在两年战争中,夏国矛盾重重,梁氏为了稳定人心,只好让秉常复位,形同傀儡。大安十一年( 1085)梁乙埋与梁太后相继死去,乙埋子乙逋自任国相,与大将仁多保忠分掌兵权,夏国皇族与母族的斗争更加尖锐。一年后,秉常死去,只活到26 岁。
  谅祚、秉常在位时期,夏国在政治上存在着蕃礼与汉礼的斗争,并与皇权和后权的斗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奲都五年五月,谅祚亲政不久,即派大臣拽浪撩礼与宋朝划定屈野河边界,解决了没藏讹庞执政时期长期存在的侵耕问题。不久双方又恢复了榷场贸易,复通互市。十月,谅祚下令国内停止使用建国以来实行的党项蕃礼,并上表告宋改用汉仪接待宋朝来使。次年,向宋朝表请宋太宗御制诗文、草隶书石本及《九经》、《唐史》、《册府元龟》与宋朝贺仪①;又请大藏经,乞求工匠。提出与宋皇室联姻,请尚公主。改复唐赐李氏汉姓等。宋朝有选择地给以允纳。同年五月,谅祚对元昊设立的十二监军司作了部分更改,增设了新的监军司。又仿宋制在中央官制系统设立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中书学士等官,使夏国的官制更加完备。秉常时期,母党篡权,为了讨好党项贵族与地主阶级,稳定国内局势,他们于乾道二年(1067)七月,以秉常的名义上表宋朝,请求恢复“蕃仪”,并迫害不附梁氏的皇族大臣。秉常亲政后,在皇族支持下,曾下令取消“蕃仪”,恢复汉礼,但因遭到母党势力的反对而未能实行。秉常的被囚、复位,直至忧愤而死,反映了这个时期皇权与后权的激烈斗争,说明了后权势力的强大。
  夏国的对外战争此时也由主动开始转为被动。延嗣宁国元年(辽重熙十八年,1049)七月,辽兴宗乘元昊刚死,谅祚新立,下诏亲征夏国,以报“南壁旧怨”②。九月,没藏讹庞率军重挫辽南路萧惠军。十月,辽北路军推进到贺兰山,俘获元昊妃没■氏及家属,夏军3000 被击败。二年二月,夏军主动出击辽金肃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被击败,三月又败于三角川。五月,辽军围攻兴庆府,纵兵掳掠,六月,攻破贺兰山摊粮城,尽发廪积而去。夏军屡次失败,没藏氏被迫遣使赴辽投降,依旧称臣纳贡。夏辽重新议和。终秉常之世,夏国国力衰弱,却又穷兵黩武,所以在对宋战争中就不得不经常求助于辽国的支持。
  夏国自元昊与宋朝议和后,基本维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局面,到这时又开始发生冲突。拱化元年(宋嘉祐八年,1063)迫于宋朝的压力,西使城(今甘肃定西南)吐蕃首领禹藏花麻降夏。二年(宋治平元年)七月,谅祚乘宋仁宗死,英宗初即位,借口宋朝有意侮辱夏国,出动10 万军队,分别进攻宋朝的秦(今天水)、凤(今陕西凤翔)、径(今甘肃泾川北)、原(今宁夏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宋会要辑稿》礼62 之40;《宋史》卷485《夏国传》上。②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固原)等州,掳胁党项熟户归夏。三年正月,又以万人攻庆州(今甘肃庆阳)王官城,三月围顺宁砦,八月再扰泾原,十一月争德顺军(今甘肃静宁)外同家堡。四年九月,谅祚亲率军数万又攻庆州,围大顺城,三日不克,谅祚亲临督战,中流矢退走。五年正月,宋朝遣使责问夏国“违誓诏”事,谅祚不得已遣使向宋朝献方物、谢罪,宋夏又复和好。但到十月间,夏国绥州监军司左厢监军嵬名山被宋知清涧城种谔胁迫,以绥州降宋。十一月,谅祚诱杀宋保安军知军杨定、都巡检侍其臻,遣兵屯守银州,夏宋又面临战争危机。从乾道二年(宋熙宁二年,1069)四月至第二年八月,秉常母梁氏以宋朝不肯归还绥州为由,向宋朝沿边的绥、环、庆、秦等州发动多次进攻,一度造成“陕右大震”①的局面。因有吐蕃董毡的后顾之忧,只好退兵。天赐礼盛国庆三年(宋熙宁五年,1072)正月至三月,宋夏进行了横山战略要地罗兀城的激烈争夺战,罗兀终为夏军占领。四年七月,夏国梁乙埋同宋将王韶进行争夺吐蕃占领的武胜城,武胜为王韶占领,宋朝控制熙(今甘肃临洮)、河(今甘肃临夏境)二州,断西夏右臂。
  当大安七年(宋元丰四年,1081)五月秉常被囚时,夏国统军禹藏花麻请求宋朝出兵讨伐梁氏。八月,宋神宗从熙河、鄜延、环庆、泾原、河东五路调兵50 万进攻夏国。宋军连连得胜,直抵灵州城下。梁氏采取“坚壁清野”,断宋军粮运,又决黄河水灌宋营,大败宋军。夏国击败宋军五路进攻后,又于第二年九月,由梁氏派遣统军叶悖麻、咩讹埋等,领兵30 万进攻宋朝新筑于银、夏、宥三州界的永乐城,永乐城终被攻陷①。永乐之战后,夏国对宋作战多失利,损失重大。夏国对宋战争,从整体上看,从这时起已由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
  ①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宋会要辑稿》兵8 之28。
  第三节西夏的盛世乾顺亲政西夏崇宗(乾顺)、仁宗(仁孝)时进入鼎盛时期。政治形势的特点是,统治集团内部之间的斗争与阶级斗争的激烈化、表面化。对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辽、宋、金三方局势急剧变化的影响,表现了依附性。
  天安礼定元年(宋元祐元年,辽大安二年,1086),秉常(惠宗)死,乾顺嗣位,年仅3 岁,是为崇宗,先后受宋、辽册封为夏国主、夏国王。夏国政权又落入乾顺母梁太后和其兄梁乙逋手中。皇族嵬名阿吴和仁多保忠虽分掌兵权,但梁乙逋依仗着梁氏“一门二后”的威势,残酷迫害皇族、大臣。他常常对众人夸耀说:“嵬名家人有如此功否?”以此来贬低皇族,抬高自己。甚至也不把梁太后放在眼里,又与太后争夺权力,引起了太后的反感。天祐民安五年(1094),嵬名阿吴、仁多保忠等人制造借口率部众杀死梁乙逋及其全家,但军政大权仍由梁太后掌握。永安二年(辽寿昌五年,1099)正月,乾顺年满16 岁,理应主持国政,但梁太后不许,辽国得知后出面干预,派使臣至夏国,用药酒害死梁太后,乾顺在辽国的支持下开始亲政。乾顺亲政后,鉴于外戚专权的历史教训,积极采取了巩固皇权的措施。四月,以梁太后之死归罪于大将嵬保没与■结讹遇,将他们处死。贞观四年(1104)二月,又解除了仁多保忠的卓罗监军司统军职务,收回兵权。与此同时,又采用汉人封王的制度,对皇族嵬名氏宗室加封王爵,授以实权。贞观三年(1103)九月,乾顺封弟察哥为晋王,掌管兵权。元德二年(1120)十一月,又封宗室景思子仁忠为濮王,次子仁礼为舒王。
  乾顺十分热心于汉文化,亲政之后,采纳汉官御史中丞薛元礼的建议,在蓄学之外,特建“国学”即汉学,设置教授,选派皇亲贵族子弟300 人,建养贤务,供给食用。乾顺企图通过儒学来作为巩固皇权统治的手段之一,但提倡汉文化却遭到了党项贵族的反对。党项人御史大夫谋宁克任上疏说:“吾朝立国西陲,射猎为务。今国中养贤重学,兵政日弛。”提醒乾顺“既隆文治,尤修武备,毋徒慕好士之虚名,而忘御边之实务”。乾顺不予采用①。乾顺之世,正是外部政治局势极大的动荡变化之时,西夏也适时地变动着自己的对外方针,由依辽抗宋,到援辽抗金,最后臣附于金朝。
  依辽抗宋乾顺亲政前的十多年中,梁氏与梁乙逋兄妹,穷兵黩武,连年对宋朝发动战争。天仪治平二年(宋元祐二年,1087)七至九月,梁乙逋两次派统军仁多保忠进攻宋朝泾原路镇戎军(今宁夏固原)等地。八月,梁乙逋集十二监军司兵于天都山(今海原东),约吐蕃阿里骨出兵攻宋熙河路,都失败而还。三年,又发兵连攻宋府州(今陕西府谷)、德静(今榆林南)、塞门(今安塞北)、延州及兰州、龛谷(今榆中南)等砦。时国内大旱,点集不应,只好遣使与宋议和,宋夏暂时休战。天祐民安元年(宋元祐五年,1090),① 《西夏书事》卷32。
  梁乙逋在遣使同宋朝“议疆事”的同时,又出动人马攻毁宋朝的质孤(今榆中北)等堡。二年四月,又以10 万大军进攻熙河路通远军(今陇西)、围定西(今属甘肃)。五月之后,连攻泾原路怀远(今宁夏固原西)及土门(今陕西安塞西北)。九月,集兵15 万分攻麟(今神木北)、府二州。三年正月,借助于辽兵的声援,又进攻绥德城(今属陕西)。三月,集3 万兵于韦州(今宁夏中卫东南)进攻环(今甘肃环县)、庆(今庆阳)二州。十月,梁太后又亲率10 万大军进攻环州,七日城不下,被宋军包围于洪德寨(今环县北),遭到痛击,梁太后弃帷帐、首饰,改装逃走。
  梁乙逋被杀后,梁太后继续对宋作战。天祐民安七年(宋绍圣三年,辽寿昌二年,1096)二月,梁太后发兵从绥德界攻义合砦(今陕西绥德东),三月围塞门,八月攻顺宁砦(今志丹西北),俱出师不利。十月,梁太后同乾顺领兵号称50 万三路入鄜延路,攻占金明砦(今安塞南),向辽献俘。八年,宋朝为了控制西夏南侵的要隘,于好水川北筑平夏城(今宁夏固原北)。第二年,永安元年(宋元符元年,1098)十月,梁太后亲率40 万大军向平夏城发动攻势,夏军连营百里,使用高车飞石猛攻,经过十三日的苦战仍未能攻下,夏军粮草渐乏,一天夜里,西北大风骤起,战车折损,夏军溃逃。梁氏兄妹对宋朝的战争依靠辽朝的援助。乾顺凭借辽的力量结束了母党专权的局面。乾顺当政后政治上更加依附于辽。其时宋朝徽宗在位,宰相蔡京与宦官童贯勾结,对外实行开边政策,用武邀功。从西夏贞观四年(宋崇宁三年,1104)到元德元年(宋宣和元年,1119)的十余年中,西夏不断遭到宋朝的攻击。乾顺经常乞援于辽,依靠对辽朝的卑辞厚礼与姻戚关系,由辽的出面斡旋或对宋施加压力,才顶住了宋朝的压力,稳定了政局。
  辽亡金兴之际西夏的扩张金兵南下攻辽。西夏元德四年(辽保大二年,金天辅六年,1122)三月、五年正月,乾顺两次出兵援辽。元德六年(辽保大四年,金天会二年,1124)三月,乾顺见辽亡已成定局,为了保全西夏,即派出使节向金奉表称臣,愿以事辽之礼事金。金则把原属辽的西北一带的“阴山以南、乙室耶刮部吐禄泊之西”地区割让给西夏①。元德八年(宋靖康元年,金天会四年,1126)三月,乾顺按照金割地的许诺,乘金攻宋的机会,出兵攻占天德(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云内(今土默特左旗东南)、武州(今山西神池)等八馆之地。天德、云内等州旋被金强占。四月至十二月,又攻宋震威城(当在今陕西府谷西北)、西安州(今宁夏海原)、麟州建宁砦(今府谷西北)、怀德军(今宁夏固原北)、天都寨(今海原东)、兰州等地,宋朝在靠近西夏边境修筑的城堡相继被攻占。正德元年(金天会五年,1127)三月,金朝把陕西北部约千里之地割给西夏,以河为界,以抵偿占领的天德、云内等地。正德二至三年(宋建炎二年至三年),西夏攻取南宋的定边军(今陕西定边南)、德靖寨(今志丹西南)。大德二年(宋绍兴六年,1136)七月,又攻占南宋的乐州(今青海乐都南)和西宁州(今西宁)。三年(金天会十五年),乾顺又遣使向金朝请求河外诸州,金朝将乐州、积石州(今青海贵德西)、廓州(今尖扎西北)“河外三州赐”给西夏②。乾顺在依附金朝之后,利用① 《金史》卷134《西夏传》。
  宋、金交战的时机扩张领土,西夏疆域为建国以来所未有。
  仁孝盛世大德五年(金天眷二年,1139)六月,乾顺死,子仁孝继位,时年16岁,是为仁宗。
  仁孝即位之初,西夏内部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辽成安公主的扈从萧合达当时担任夏州(今内蒙古乌审旗南)统军,对西夏投附金朝不满,乘仁孝新立,于大庆元年(1140)四月,据夏州起兵,联络阴山和河东的契丹余部,图谋恢复辽朝。六月,萧合达军包围西平府(灵州,今宁夏吴忠西南),七月又攻陷盐州(今陕西定边),“游骑直逼贺兰,兴州(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大震”《。仁孝命静州(今银川南)统军任得敬迅速平定了萧合达叛军。次年(金皇统元年),仁孝又遣兵捕杀了降金的慕洧、慕濬兄弟。三年,西夏发生饥荒,米价飞涨,升米高至百钱。四年三、四月间,兴庆府和夏州连续发生强烈地震,房舍倒塌,人畜死亡者数以万计。饥荒和地震,使无法生存的西夏人民起而反抗。这一年七月,威州(今同心东北)的大斌、静州的埋庆、定州(今平罗南)的竾浪和富儿等部民纷纷起义,规模大者万余人,小者也有五六千,他们攻打州城,杀掠豪富,震动了西夏。各地纷纷告急,仁孝又派任得敬领兵镇压起义军,这时任得敬以平息萧合达之叛升任西平都统军,他以残酷的手段镇压和瓦解威、静等州的起义军,定州竾浪、富儿族的起义队伍在哆讹的领导下,坚持抵抗,但最后也被任得敬偷袭大营,起义领袖哆讹被擒,惨遭杀害。党项部民的起义终于被镇压。
  仁孝初期西夏在政治上面临着许多困难,但由于有乾顺奠定了较为稳固的基础,使仁孝度过了难关。加之这个时期外部条件对西夏的发展是有利的,金军南下侵宋,减少了宋金对西夏的威慑,西夏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和时间。仁孝时期,直接统辖的“河之内外,州郡凡二十有二”①,疆域达到全盛时期。仁孝时期在政治制度上大力模仿宋朝,以适应封建关系发展的要求。天盛年间(1149—1169)编纂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及以后编纂的《新法》①,是这个时期西夏政治制度和法令的汇集,它依据宋代律令内容和体例编纂而成,因而也反映了西夏在政治制度体系上的汉化程度。政治制度方面的另一重大措施,是仿宋制实行科举,改革了任官制度,与此相应,在境内普遍设立学校,设立“太学”、“内学”,“尊孔子为文宣帝”②,尊崇儒学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仁孝推崇儒学,重文轻武,对适应封建经济的发展与抑制豪酋大族的政治特权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统治集团日趋文弱,使外戚、军阀任得敬的步步高升以至篡权分国成为可能。
  乾祐元年(金大定十年,1170)五月,以军事起家的外戚、楚王任得敬,公然胁迫仁孝分西夏国之半归他统治,另立楚国。又强迫仁孝为他向金朝请《金史》卷78《刘筈传》① 《西夏书事》卷35。
  ①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② [俄]戈尔巴切娃,克恰诺夫:《西夏文写本和刊本》。译文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历史室编《民族史译文集》第3 辑。
  求册封,遭到金朝的反对。八月,仁孝“诛(任)得敬及其党与”③,政局恢复正常。
  ③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第四节西夏的衰落政变迭起仁孝以后由于皇室日趋腐朽软弱,外部蒙古强敌威胁,因此在短短的34年中,帝位五易,衰落之势不可逆转。
  乾祐二十四年(1193),仁孝死,子纯祐继位,时年17 岁,是为桓宗。
  天庆三年(1196)十二月,仁孝弟越王仁友病死,其子安全请求承袭王爵,纯祐不许,降封安全为镇夷郡王。安全不满,遂生篡夺之心。天庆十三年(1206)正月,镇夷郡王安全在罗太后的支持下废纯祐,自立为帝④,是为襄宗。皇建二年(1211),西夏又一次发生宫廷政变,七月间,宗室齐王遵顼废安全,继立为帝,是为神宗。遵顼是齐王彦宗子,年少力学,博通群书,以廷试进士第一,袭封齐王,并擢升大都督府主,统领军队。即位时已49岁,实行附蒙古侵金而遭到失败,光定十三年(1223)十二月,在内外交困中,“遵顼自号上皇,传位于其[次]子德旺”,是为献宗①。乾定四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一年,1226)五月,在蒙古军队的强大攻击中,遵顼病死。七月,德旺也惊吓而死。其弟清平郡王子南平王■继位,是为末帝,西夏已临近灭亡。
  从附蒙攻金到联金抗蒙西夏在纯祐时期,基本上仍奉行附金和宋政策。但当北方蒙古势力兴起并向南扩张时,西夏与金的关系开始发生了新的变化。安全篡位后,受金册封为夏国王,继续附金以抗蒙古。然而当应天四年(金大安元年,蒙古成吉思汗四年,1209)九月,蒙古军包围夏都中兴府,安全向金朝求援时,金却拒绝出兵,企图借蒙古势力消灭西夏。安全被迫向蒙古求和,并于次年八月,发兵万余骑攻打金朝的葭州(今陕西佳县),夏、金关系正式破裂。
  遵顼即位,不再向金朝求封册,反而乘蒙古攻金之机,也向金边境发动攻势,扩张领土,掳掠财物。在遵顼在位的13 年中,对金的作战几乎年年都有。遵顼自知实力不强,所以尽量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光定三年(金贞祐元年,1213)十一月,遵顼得知金卫绍王完颜永济已被弑,国中大乱,乘机出兵攻打会州(今甘肃靖远南)。次年十一月,又出兵3000 援助金叛将程陈僧。后又与程合兵攻金临洮府(今临洮县)。遵顼还曾令吐蕃路招讨使万庆义勇派人到南宋西和州(今西和西),约宋制置使董居谊出兵夹击金朝,遭到南宋拒绝。光定九年(宋嘉定十二年,金兴定三年,1219)到十年,遵顼又两次遣使入四川,请南宋合兵夹攻金朝,都无结果。金迫于几方面的压力,尽量笼络讨好西夏。如光定二年(金崇庆元年)三月,在遵顼侵金的情况下,金还派使臣来封遵顼为夏国王,遵顼也遣使谢册封,但攻金如故。金遭到西夏的攻击,也不断给予反击,如光定六年十二月,金兵分两路进攻西夏的盐、宥(今内蒙古乌审旗西南)、夏、威、灵、会诸州,遵顼分兵抵抗,双方势④ 《金史》卷134《西夏传》。
  ① 《西夏书事》卷39。
  均力敌,相持不下。
  遵顼的侵金政策,给西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国经兵燹,民不聊生,耕织无时,财用并乏”。到处是“败卒旁流,饥民四散”②。由于战争,金关闭了向西夏开放的榷场,中断了双方贸易,使西夏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对金战争,也激化了西夏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在皇室中以太子德任和大臣梁德懿为首的联金抗蒙古派,反对遵顼的侵金政策。光定十三年,德任即因拒不领兵侵金而被废囚禁于灵州,御史中丞梁德懿上疏谏阻,也被罢官。这一年,蒙古军大举攻夏,遵顼在附蒙古侵金政策彻底失败后退位。次子德旺继位后实行联金抗蒙古以挽救危机,采纳右丞相高良惠的建议,于乾定二年(金正大元年,1224)十月,遣使同金朝议和。次年,金、夏又成为“兄弟之国”①,但此时金也已处于灭亡前夕,兵虚财尽,自顾犹不及,更无力量去援西夏抗蒙古了。
  ②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① 《西夏书事》卷42。
  第五节西夏的灭亡西夏政权仁宗(仁孝)后期,外戚任得敬分裂西夏,后依靠金朝而得以平定,但此后统治集团腐朽没落,内乱不断,日渐衰亡。此时蒙古最强盛的克烈部落也因其内部矛盾,一部落长亦剌合桑昆逃入西夏境内避难,引起蒙古与西夏的矛盾。
  西夏北境与漠北蒙古高原上的克烈部与乃蛮部接界,并早有交往。在漠北各部的相互争战中,克烈部首领汪罕联合蒙古部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打败其叔古儿罕,古儿罕曾逃入西夏避难。夏乾祐四年(1193)二月,乃蛮部首领亦难赤进攻克烈部,汪罕逃往河西时曾路经西夏,仁孝馈赠粮饷②。天庆十年(1203)成吉思汗灭克烈部,汪罕之子亦剌合桑昆逃往西夏,后被逐出。西夏一贯支持蒙古部成吉思汗的敌人,成为蒙古决心灭夏的原因之一。后来成吉思汗即以西夏曾经纳其仇人亦剌合桑昆为借口,首先发动了对西夏的进攻①。
  成吉思汗统一漠北诸部后,把进行掠夺战争的目标对准了金与西夏。西夏在金之西,蒙古之南,成吉思汗想先进攻金,但顾虑金与西夏联合,所以决定攻金之前先攻西夏,解除侧面威胁,采取扫除外围的战略。从天庆十二年(1205)至宝义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二年,1227)的23 年中,成吉思汗对西夏发动了六次大规模的进攻②。
  蒙古军破力吉里、取斡罗孩、围中兴府西夏天庆十二年(1205),成吉思汗以“西夏纳其仇人桑昆”为借口,第一次征西夏③,破力吉里寨(今地不详,当在今甘肃西部),躏瓜(今敦煌西)、沙(安西东南)诸州,以天暑将盛,不敢久留,引兵还,经落思城(一说在河套北)④,大掠西夏人口及牲畜而去。西夏主纯祐先是不敢抗拒,后以蒙古兵退,即修复被破坏诸城,大赦境内,改都城兴庆府为中兴府(今宁夏银川),以示西夏中兴。
  西夏应天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年,1207)秋,成吉思汗获悉西夏安全废主自立,于是第二次出兵侵西夏,攻取斡罗孩城(当在今内蒙古阿拉善右旗西南的龙骨山,与甘肃山丹县接界处)①,四出攻掠,夏帝安全召集右厢诸路兵准备抵抗。成吉思汗见西夏兵势尚盛,未敢再进。逾五月,以粮尽自动退兵。
  ② 《金史》卷134《西夏传》、卷62《交聘表》下;《西夏书事》卷41。① 《元史》卷1《太祖纪》;《西夏书事》卷38。
  ② 《元史》卷1《太祖纪》;《西夏书事》卷39。
  ③ 《元史》卷1《太祖纪》;《西夏书事》卷41、卷42;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
  ④ 《元史》卷150《耶律阿海传》载,成吉思汗首次攻西夏在癸未年(1223),今不取。① 落思城:拉施特《史集》(汉译本第1 卷第2 分册第207 页)作克邻罗失城,《新元史》卷2《太祖纪》上作乞邻古撒城,均无落思城;冯承钧译《多桑蒙古史》上册第85 页末注①有力吉里寨及落思城。应天四年春②,因金朝降蒙古叛臣劝蒙古伐金。成吉思汗恐西夏助金,决意先攻西夏,于是第三次侵西夏。成吉思汗率兵由黑水城(当在今内蒙古杭锦后旗境喀喇木伦[蒙语“黑水”]河滨)北入侵西夏腹地,夏帝安全遣其子承桢为主将督兵5 万抵抗,夏兵大败,副元帅高令公(逸)被俘不屈死。四月,蒙古军攻占兀剌海城(当在今杭锦后旗境),太傅西壁讹答率兵巷战被俘③。蒙军遂进攻西夏都城中兴府的外围克夷门(今宁夏石嘴山北),克夷门两山对峙,中通一径,极为险要。夏帝遣嵬名令公再率兵5 万抵御,相持两月,蒙军设伏以游兵诱嵬名令公,伏发将其擒获,遂破克夷门,进围中兴府。九月,蒙军引黄河水灌城,夏帝安全亲督将士登城守御。会大雨,河水暴涨,成吉思汗遣将筑防,遏水灌城,居民死者无数。十二月,堤决,河水久灌,城将圮,而水势四溃,蒙古军也不能支,将解围退,乃遣原西夏太傅讹答入城谕降。
  夏帝安全登城,隔水与成吉思汗相见,面约和好,且请纳女、称臣④。蒙古军始退,西夏从此一蹶不振。
  西夏的灭亡西夏光定七年(蒙古成吉思汗十二年,1217)十二月,蒙古第四次进攻西夏,围攻西夏首都中兴府,夏主遵顼出奔西凉(今甘肃武威,或作逃往西京,即灵州,今宁夏吴忠西南)①。旋即遣使请降,蒙古兵退。
  西夏乾定元年(蒙古成吉思汗十八年,1223),新即位的夏帝德旺改变降蒙政策,当听说成吉思汗远征西域未返,乘机遣使联结漠北诸部,企图联合抗蒙古。次年,成吉思汗从西域返还,得知西夏阴怀异图,遂自将攻沙州(今甘肃敦煌西),逾月未下后退兵。同年九月,蒙古大将孛鲁由东面攻下西夏的银川(今陕西米脂北)。守城主将塔海出战,兵败被俘,死伤数万,被掳掠牲口牛羊数十万,损失惨重。
  西夏宝义元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一年,1226)正月,成吉思汗以西夏纳其仇人亦剌合桑昆(一作亦腊喝翔昆)及不遣质子为藉口,发动东西两路夹攻。东路为主力,大军10 万由成吉思汗亲自率领,从蒙古草原南向取沙碛古道直捣河西走廊之背,破黑水城,死者数万,进攻贺兰山(今宁夏西北与内蒙古接界处),西夏大将阿沙敢卜战败被擒。西路由将领忽都铁穆儿率领,出兵先破沙州,屠肃州(今甘肃酒泉),东进而下甘州(今张掖)。七月,东西两路会师,合攻西凉府,西夏守将斡札箦力屈投降。成吉思汗率兵越过沙陀进军黄河九曲(皆在今宁夏中卫西南)处,破应里(今中卫)等县。十一月,攻灵州(西京),逼近首都中兴府,新即位的西夏末帝李■遣大将嵬② 《西夏书事》卷40。《圣武亲征录》及新旧《元史·太祖纪》的年代及地名同。《元朝秘史》作兀剌孩,拉施特《史集》作额里哈,《多桑蒙古史》作委剌哈。有的学者将斡罗孩城与兀剌海城释作一地,本文释作两地。
  ③ 此据《元史》卷1《太祖纪》;《新元史》卷3《太祖纪》下则作太祖五年(1210)。④ 《西夏纪》卷26 注;按《元史·太祖纪》称太傅西壁氏而无其名,而下文有太傅讹答,当即此人名。① 沈曾植注《元朝秘史》卷13:“(西夏)主不儿罕降,将女子名察合的(《元史·后妃表》,第三斡耳朵有察儿皇后,当即此察合女子)献与成吉思汗(中略),遂将本国驼只科敛,直至赶逐不动,送将来了。”名令公领兵10 万赴援②,蒙古军渡河邀击,西夏军英勇抵抗,领军佐里等战死,灵州失守,蒙古军遂围中兴府。
  次年初,成吉思汗仅留一部分兵力攻西夏,自率大军南下攻金。六月,中兴府被围已半年,西夏末帝力屈投降,末帝举族入蒙古军中,旋即被杀,西夏亡。
  蒙古于1227 年灭西夏后,又于1234 年灭金,于1276 年灭南宋。在继续清除了南宋的残余势力后,建成了统一的元皇朝。
  附表:西夏世系表(1038—1227)
  ② 《元史》卷1《太祖纪》:“十三年(1218)伐西夏,围其王城,夏主遵顼出走西凉。”是将蒙古四次攻西夏事,推迟一年了。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9 有一解释:“陈■《通鉴续编》、薛应旂《宋元通鉴》皆在前一年(1217)。今按《金史·宣宗纪》,兴定二年(1218)正月,“陕西行省获归国人言,大元兵围夏王城,李遵顼命其子居守而出走西凉。”夏与金相去辽远,而金人于是年正月已传闻知之,则必是前年事,《元纪》误。
  第十四章周边的民族及其政权第一节奚族奚族源起奚族,属阿尔泰语系原始蒙古语族,隋朝以前称库莫奚,《魏书》首立其传。
  早在东汉时,部分南匈奴人迁到以紫蒙川为中心的广大地区(今辽宁朝阳西北,老哈河上游),与鲜卑人杂居,遂被融合。史称这部人为鲜卑宇文部。公元345 年,该部为慕容部所灭,余部窜入松漠间(今内蒙古东南部西拉木伦河、老哈河一带),其后逐渐向东发展,其中一部分始以库莫奚见称。北朝时,库莫奚多次越过长城,南下到靠近今河北省中部的地区。其自然条件和接受中原影响等方面,较东北许多民族优越、直接,因此经济发展较快。北魏登国三年(388),道武帝从弱洛水(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南的四部掠夺了牲畜10 余万头。北齐天保三年(552),文宣帝讨西徙于代郡(今山西大同北)的部分奚人,获杂畜10 余万头。这两次牲畜数字表明,奚人的剩余产品是相当可观的。登国三年战争后,奚人进入相对稳定时期,人口随之增长,明确记载为五个部:辱纥主、莫贺弗、契个、木昆和室得,每部首领称俟斤。为调节内部纠纷、组织战争和抵御灾害等,形成以阿会氏为首的部落联盟,无疑这是原始社会末期的象征。
  唐代前期,除畜牧业外,奚人还掌握了种植、加工和储藏粮食(穄)的技术,制造车辆、武器等手工业也占有一定地位。大量的剩余产品为各级酋长占有,大小酋长成为奴隶主贵族,对广大部曲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唐末光启年间(885—887),契丹对奚人的一次战争就俘虏部曲7000 户,可见奚族中处在奴隶地位的部曲是相当多的。唐代前期,部落联盟长就正式以奚王相称,而且又得到“都督”等唐朝的封号。奚王王位早已世选——世袭化。饶乐府(今内蒙古赤峰)及其所属各州机构,实际上也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辽代,奚族社会发展深受辽朝影响,为朝廷控制的奚人部曲、俘虏,与奴隶相同。奚王府所辖奚人,辽前期仍维持奴隶制度。是时,奚族经济有很大的发展,农业、手工业比重逐渐上升。汉人、渤海人相继迁入奚人地区,奚贵族将大量土地租佃给汉族农民。那些输租于地主,又纳课于官的奚人“二税户”,慢慢成为国家编民,于是封建因素逐渐增加,并占有重要地位,但奴隶制度并没有全部退出奚族社会舞台。金代,随着奚族的分散和汉化加深,封建制便更加巩固。
  奚族历史始终与中原皇朝的历史紧紧联系在一起。北魏“开辽海、置戍和龙(今辽宁朝阳)”,奚族归服,并入塞贸易。同时还不断南下与安州(今河北隆化)、营州(今辽宁朝阳)民杂居,“并无疑贰”①。6 世纪中叶,突厥汗国征服奚族。突厥降隋,奚族与隋朝的往来频繁,隋朝通过营州总管府经略奚族。唐贞观四年(630),东突厥汗国瓦解。同年八月,大部分奚人内① 波斯史料拉施特《史集》(汉译本第1 卷第2 分册第317 页)作50 万人,《新元史》卷3《太祖纪》下作50 营。
  附。二十二年(648),全部奚人内附。唐朝在奚族地区置饶乐都督府,阿会部置弱水州,处和部置祁黎州,奥失部置洛瑰州,度稽部置太鲁州,元俟折部置渴野州。各部酋长为该州刺史,大酋长可度者持节五州诸军事、饶乐都督。鉴于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均属于羁縻性质的州府。治于柳城(今朝阳)的营州都督府,系代表朝廷直接管辖饶乐等地区的最高权力机构。
  武则天时,两蕃(奚和契丹)亲突厥势力抬头。万岁通天元年(696),奚族随契丹反唐,唐争取奚、契丹失败。后东突厥可汗默啜(691—716)趁机控制了饶乐地区,营州都督府南撤至渔阳(今天津蓟县)。开元四年(716),奚清降,饶乐府恢复。唐封其首领李大酺为都督,饶乐郡王。翌年,以固安公主嫁大酺。其后,还有两位公主嫁奚王。七年(719),赐奚绢3 万匹;二十二年(734),再次赐绢20 万匹。应大酺等人之请,营州都督府重治柳城。都督宋庆礼开垦屯田80 余所,几年内便“收岁储”,免除从千里之外挽运粮食的旧例。宋庆礼又“集商胡,立邸市”①。开元四年,奚族土特产品进入当时最大国际市场唐首都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市。饶乐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政治稳定,这种局面一直保持到都督李鲁苏任内。
  天宝元年(742),平卢节度使直接管辖饶乐地区。安禄山假造奚人“谋反”,多次进行镇压。再以此“战功”取得平卢(今辽宁朝阳)等三大节镇的重权。然后又利用民族矛盾,将数万奚人丁壮编入军中,并成为其主力。安史之乱不仅荼毒北部中国,而且奚人也遭到了巨大伤亡,此后奚族即一蹶不振。
  安史之乱后,奚族成为回鹘汗国的属部,但与唐朝仍保持附属关系。唐以范阳节度使为“押契丹、奚两蕃使”。奚王及其各级酋长不断接受唐朝的封官、赐爵、赐姓和赏赉。鉴于奚使往来频仍,于元和十一年(816)规定,奚使团行至幽州(今北京)时,“选其酋渠三、五十人赴阙”①。开成五年(840),回鹘汗国灭亡,奚族从中解脱出来。
  辽时的奚族唐光启年间(885—887),契丹打败奚王吐勒斯,奚人元气再次挫伤。9至10 世纪之交,契丹首领耶律阿保机对奚族交替使用战争和诱降手段。后梁开平五年(911),契丹终于征服奚族,奚族五部先后纳入契丹统治。
  阿保机建国前后,战火连年不熄,相当一部分奚人丁壮编入辽军,从事征战和守边,所以伤亡很大。如辽天显三至四年(928—929),在契丹与后唐的战斗中,奚军万余骑全部战殁。当时契丹初起,尚缺乏管理统治其他民族的经验,竟出现虐待贵族首领的事件。酋长去诸带领部分奚人逃奔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依附幽州(今北京)节度使刘守光父子,陆续来到这里的有数千帐,史称他们为西部奚,去诸为西部奚王。这支奚人处于契丹与后唐间,并与后唐关系日益密切,不断朝贡往来,后唐庄宗赐第二任西部奚王扫剌国姓李氏,名绍威。但严重影响契丹与奚关系的还是“逐不鲁事件”。逐不鲁系契丹舍利,绍威以其姐为妻。逐不鲁得罪契丹帝,亡奔奚,绍威纳庇。契丹以此为借口,对西部奚发动战争,双方终至决裂。同时西部奚进一步向① 《魏书》卷100《库莫奚传》。
  ① 《新唐书》卷130《宋庆礼传》。
  后唐靠拢,成为其臣属。后唐清泰三年(939),石敬瑭联合契丹灭后唐,辽得到包括西部奚驻地在内的燕(今北京)云(今山西大同)16 州。西部奚民最终还是归属辽朝,并被强迫迁回本土。
  契丹与奚,习俗语言相同,地区毗邻,友好关系源远流长。因此阿保机早就选定奚族作为自己最好的联盟者。为建立并巩固这种联盟,辽将奚族分成两大部分,采取不同的统治形式。
  一、辽朝直接控制的七部奚族。
  唐天复三年(903),契丹阿保机将所俘奚族7000 户编为迭剌迭达部,亦称奚迭剌部。辽神册六年(921),辽太祖阿保机又将另一部分所俘奚族编成乙室奥隗部和楮特奥隗部。这三个部均列入太祖二十部之中。撒里葛、窈爪和耨盌爪,原为奚族三个营,系著帐子弟,籍于宫分。圣宗将他们各置为部,又置讹仆括部,这四个部都列入圣宗三十四个部之中。上述七个部皆隶南府,直属辽朝廷。因其摆脱了奴隶地位,故与辽朝的对立情绪也就越来越少。他们接受契丹影响较多,各有不同程度的契丹化。
  二、奚王府管辖的各部。
  辽太祖阿保机毅然保留奚族最高的军政领导机构奚王府。该府除奚王外,至太宗时还加设二宰相、二常衮。二宰相匡辅奚王;诰命大常衮,在奚王左右;副常衮,总知五房族事。奚王均由奚人担任。奚王府管辖遥里、伯德、奥里、楚里和梅只(知)五个部,与唐代的奚五部具有直接对应关系。每部长官为节度使。奚王府与契丹北大王院、南大王院、乙室王府合称四大王府。后三个大王府下的民众,在契丹本族中的地位很高。奚王府能够与三大王府并列,可谓荣宠。奚贵族和朔奴、萧莆奴、萧阳阿、萧韩家奴等入仕辽朝,在朝廷和地方任高官,享厚禄。奚“五王族,世与辽(契丹)人为昏(婚)”①,又多了一层血缘宗亲关系。统和十五年(997),辽圣宗免除奚王府所属各部税贡。通过这些措施,使得奚贵族与契丹贵族的关系更加密切。以契丹族为主体的辽朝,对奚族毕竟存有戒心,担心奚王府壮大而无法驾驭,更害怕他们反戈相向,故不断地采取控制和防范的措施。如辽太祖于天赞二年(923),镇压胡损领导的奚人起义后,便改组奚王府,任命忠于朝廷的奚人贵族勃鲁恩为奚王。其后,奚王一直由朝廷任命。同时清理各部,裁撤奚王府“给役户”,查出大量“隐丁”,再加上起义失败后的“流散”者,由这三部分人组成“堕瑰部”①,于是奚王府统属的五个部变为六个部。奚王对六部的实际权力仅维持到辽中期,圣宗将奚王府对六部的“单线”领导改成由奚王府和朝廷的“双线”领导。统和十二年(994),圣宗对奚六部进行大规模调整,将梅只、堕瑰二部合并到奥里部之中。分奚王府二剋为南剋部和北剋部,从而削减该府常备军。奚王府所属六部军队,由契丹贵族任监军。奚六部秃里太尉,系巡回地方、监理词讼的官员,铁剌之后也一直由契丹人担任。这些措施削弱了奚王府的力量,使其地位和权力不能超出固有的限度。
  辽对奚族的基本政策即契丹与奚族结成的政治联盟,从不同的角度发挥作用,既保证奚贵族的特殊地位,使奚变成第二等级的统治民族;又使得奚族能够就范,更好地为契丹所用。不仅化干戈为玉帛,而且在辽朝的创业、① 《旧唐书》卷199 下《奚传》。
  ① 《金史》卷67《奚王回离保传》。
  守成和拓疆等过程中,奚族都充当了忠实可靠的助手,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契丹族许多先天性的不足。
  金时的奚族辽金嬗递之际,奚王回离保率部分奚众以迁州(今河北秦皇岛市北)箭笴山为根据地,金天辅七年正月初三(1123 年1 月31 日),建立奚族历史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政权,即大奚国,回离保被拥戴为皇帝,建元天复。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中,他们举起“抗金”的旗帜。同年五月中、下旬间,回离保为部下所杀,政权瓦解,余党金臣阿古者坚持抗金,后也战败被俘,奚人先后归附金朝。
  金朝对奚族采取笼络上层、分散诸部的政策,具有代表性的奚族上层人物纷纷进入金朝统治集团。如伯德特离补,天德间(1149—1152)任大理卿、同知东京(今辽宁辽阳)留守。萧恭,天辅间(1117—1122)先后为兴中(今朝阳)尹、兵部尚书。海陵王(完颜亮)时(1149—1161),萧怀忠官至西京(今山西大同)留守、西北部招讨使。萧肄,有宠于海陵,入相。萧裕,系海陵王心腹,官至中书令。奚人各部多次被拆迁,一部分西徙于数千里之外的云内州(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东南),一部分北上临潢(今巴林左旗东南)、咸平(今辽宁彰武西)和泰州(今吉林洮南东北),还有一部分南下中原。留在原地的奚人不多,也就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抗金力量。奚人被编置在猛安、谋克中,担负着沉重的兵役。12 世纪60 年代初,奚人参加了契丹耶律窝斡等人领导的反金大起义。被拆散的奚人,逐渐地与当地民族融合。元代,随着民族融合的迅速发展,也就很难辨认谁是纯粹的奚人。大部分奚人被融合在汉、契丹人之中,女真和蒙古人中也有奚人血统。被契丹、女真人融合的奚人,后来也多半融合在汉人之中。
  奚族虽然消失,但是其后人仍以其他民族的身份生活在祖国大家庭里,这个民族的历史作用应当肯定。由于自然条件等因素,在较长的时间里,奚族保持着畜牧业、农业、狩猎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因此也就突破了单纯游牧民族的文化框框。奚人的马,善于在山岭林莽间奔驰,奚人熟练地掌握了培育、驯养这种良马的技术。辽代,相当一部分奚人由逐水草而居发展到造屋定居,在奚王避暑庄中还建有亭台。奚车早就享有盛名,其特点是不能任重而利于山行。辽代,奚人造车成为专门手工行业,不仅自用而且供应契丹,连造车技术也传给了契丹,甚至辽朝皇帝也经常乘坐奚车。宋代,奚琴已演变为马尾琴,使用马尾弓,成为擦弦乐器。这种乐器,声音悦耳,音色明亮,广泛流传于民间。它是现在二胡、四胡和京胡的前身。由此判定,奚人喜爱歌舞。奚人不仅骁勇善战,而且还出现一些知识分子和政治家,辽、金朝尤多。这些成就进一步丰富了祖国大家庭的文化遗产。
  第二节鞑靼鞑靼诸部“鞑靼”之名最早见于公元732 年突厥文《阙特勤碑》,突厥人把位于其东方的蒙古语族室韦诸部称为“三十姓鞑靼”。
  隋唐时室韦诸部分布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及其附近地区,主要从事渔猎业。南部的室韦人由于受靺鞨等邻族的影响,也兼营粗放农业和养猪,其特点是“无羊少马”、“多貂”、“多猪”。
  8 世纪初,一部分室韦人已西迁。9 世纪中叶回鹘汗国崩溃后,室韦人大量西迁或南迁,进入今蒙古国境内和我国内蒙古西部各盟草原。迁到大草原上或草原、森林交界地区的室韦人,改变原来以渔猎为主、兼营粗放农业和养猪等生活方式,成为草原游牧部落或半游牧半狩猎部落。这些室韦人在外迁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大量突厥、回鹘及其他突厥语族人作为自己的部落成员,在语言、习俗、生活、种族成分等方面,经历了相当程度的突厥化过程;进入漠南的室韦人除吸收突厥、回鹘人外,还吸收了不少党项、吐谷浑、沙陀、汉人等作为自己的部落成员;在长期过程中逐渐形成为颇不同于原室韦人的新的室韦系蒙古语族诸部落。此外,一部分原室韦人在数世纪中逐渐西迁到今俄罗斯贝加尔湖附近广大森林地区,与当地居民融合,形成新的室韦系蒙古语族森林狩猎部落。以上这些由原室韦人外迁后形成的新的室韦系蒙古语族诸部落,就是唐末五代辽宋夏金时期的鞑靼诸部。
  鞑靼即新的室韦系蒙古语族诸部落,包括敌烈、乌古、阻卜、梅里急、萌古、斡朗改等部。
  一、敌烈,又译敌烈德、迪烈得、迪列子等名,是由八个分部组成的大部落,分布于今中蒙境内的克鲁伦河中、下游和今中蒙边界的贝尔湖及今内蒙古呼伦湖之间,即金代塔塔儿部的前身,主要从事游牧。
  二、乌古,又译于厥、羽厥、于厥里、乌古里、妪厥律等名。为人数众多的强大部落集团,分布于今克鲁伦河下游、呼伦湖、今中蒙边界的哈拉哈河以及今中俄边界的额尔古纳河的东岸,今内蒙古的根河、海拉尔河等地。主要从事游牧。
  三、阻卜,又译阻■、术不姑等名,为分布于北起今克鲁伦河、今蒙古国土拉河、鄂尔浑河流域,南至今内蒙古阴山一带大草原上的,众多室韦系蒙古语族游牧部落的泛称(见《辽史》萧韩家奴、萧图玉、萧惠等传)。所谓“阻卜诸部”,意为“草原游牧民”、“草原游牧部落”,实为蒙古大草原上室韦系蒙古语族游牧民之自称,转而成为契丹人对蒙古大草原上尚无部落专名的室韦系诸游牧部落之泛称②。
  四、萌古,即蒙古,辽时为人数不多的半狩猎、半游牧小部落,分布于今俄、蒙境内的鄂嫩河及贝加尔湖东南面,到辽末金初时逐渐强大起来。五、梅里急,又译密儿纪、蔑儿乞惕,分布于今俄、蒙境内色楞格河的下游一带,为强悍好战的半狩猎、半游牧部落。
  六、斡朗改又译嗢娘改,即拉施特《史集》所载森林兀良合惕诸部,分② 《辽史》卷33《营卫志》下。
  布于今贝加尔湖地区,为辽时该地区森林狩猎部落的总称。
  辽时的鞑靼辽初,神册三年(918),斡朗改诸部向辽廷进献挽车人(拉车奴隶),从此开始归属辽朝。次年,辽太祖征服乌古诸部。天赞三年(924),敌烈诸部主动归附辽朝,从此不断向辽廷进贡。
  辽朝为统治乌古、敌烈,在乌古部和敌烈部各置节度使或详稳(大部分由契丹人充任),又于其上置乌古敌烈都详稳(由契丹人担任)以统辖之。咸雍四年(1068),设置乌古敌烈都统军司为统辖两部的最高机构,其最高长官为统军使(有时仍称都详稳),由契丹人担任。
  辽初,阿保机征服了分散于大漠南北的阻卜诸部后,尚未建立牢固的统治。保宁三年(971)起,辽廷委派耶律速撒为阻卜九部都详稳,在漠北招抚诸部,他在任的二十年间对阻卜诸部实施了颇为有效的统治。速撒死后,一些阻卜部落叛辽。统和十二年(994),辽廷派皇太妃(承天太后之姊)统率军队进屯克鲁伦河,并委派萧挞凛为阻卜都详稳协助太妃掌管军事,讨伐阻卜诸部中不服从辽朝统治的部落,加强对阻卜诸部的统治。萧挞凛奏请辽廷在漠北腹地建立三座城以镇抚阻卜诸部。统和二十二年(1004),建成了镇州、防州、维州三城(皆在今蒙古乌兰巴托西、西南)。此后,辽设置了西北路招讨司驻镇州(今蒙古土拉河支流喀鲁哈河南面),最高长官为招讨使。西北路招讨司是辽西北边疆地区的最高军政机构,负责镇守西北边疆地区,管辖阻卜等部落。统和二十九年(1011),西北路招讨使萧图玉奏称:“阻卜今已服化,宜各分部,治以节度使。”辽廷同意他的建议,从此向阻卜各部委派节度使进行管辖,阻卜各部酋长也多由招讨使推荐给辽廷正式任命为节度使①。
  僻处今鄂嫩河及贝加尔湖东南面的萌古部,在辽大康十年(1084)向辽廷遣使进贡,其酋长接受了辽廷封授的部族官称号令稳、详稳,成为辽的属部,例如,成吉思汗的五世族祖察剌孩被辽廷封为令稳,四世族祖必勒格被辽廷封为详稳。
  斡朗改,这些活动在今贝加尔湖地区的森林狩猎部落,虽从辽初即已归属辽朝,成为辽的属部,但这些森林部落由于居于僻远地区,并不经常向辽廷遣使进贡,《辽史》仅载三次。
  受辽朝统辖的乌古、敌烈、阻卜等属部每年必须缴纳大量贡赋。例如,阻卜诸部岁贡马2 万匹。除每岁常贡外,属部还须服兵役,自备武器马匹,接受征调,随从出征。
  此外,阻卜等属部必须负担各种徭役。圣宗统和年间,在漠北辽军屯驻区,“西北诸部,每当农时,一夫为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给糺官之役,大率四丁无一室处”①。
  由于辽西北边疆地区都详稳、统军使、招讨使等高级官员以及各部节度使,对待阻卜等属部骄横暴虐、征敛无度,阻卜、敌烈、乌古等部在辽代各个时期不断掀起反抗斗争。
  ① 余大钧:《关于“阻卜”的语源、对音及语义》,《内蒙古大学学报》1982 年第1 期。① 《辽史》卷93《萧图玉传》。
  应历十四年(964)十二月,乌古部起义,辽详稳僧隐与起义军交战,败死。次年正月,辽廷派枢密使雅里斯等统率军队镇压,经过一年半交战,未能摧毁起义军。后辽廷增派萧幹等征讨乌古部起义,又经过半年,萧幹等人到应历十七年正月才讨平乌古后返回。
  开泰二年(1013)正月,阻卜诸部起义,围攻西北路招讨使萧图玉于镇州(可敦城)。三月,辽北院枢密使耶律化哥率军来援,萧图玉又遣人诱降诸部,才将这次起义平定。
  开泰三年九月,敌烈八部起义,邻近诸部皆响应,攻占巨母古城(今内蒙古满洲里东南)。这次起义延续了半年多,次年四月,才被北院枢密使耶律世良讨平。
  太平六年(1026),西北路招讨使萧惠统率军队出征甘州(今甘肃张掖)回鹘,征兵诸部,“阻卜酋长直剌后期,立斩以徇”②,于是阻卜诸部起义,攻杀辽都监涅鲁古、国舅帐太保曷不吕等人。这次起义延续了数年,辽军征讨累年,未能成功。后来改用招抚的办法,阻卜诸部才逐渐归顺辽廷。
  从辽兴宗时起,分散的阻卜诸部逐渐形成了部落联盟。辽廷为招抚阻卜诸部,封阻卜诸部联盟长屯秃古斯为大王;其弟撒葛里为太尉。重熙十四年(1045),屯秃古斯曾率领阻卜诸部酋长至辽廷朝觐。重熙二十二年(1053),屯秃古斯又率领阻卜诸部酋长进贡马匹、骆驼。
  辽道宗时,磨古斯担任阻卜诸部联盟长。大安八年(1092),由于西北路招讨使耶律何鲁扫古误击磨古斯部,磨古斯杀死辽金吾(武官)吐古斯叛辽。何鲁扫古战败,他所统率的二室韦、六院部、宫分等军及特满群牧均陷没。辽廷改任耶律挞不也为西北路招讨使,征讨磨古斯。磨古斯假投降,诱杀挞不也。大安十年(1094),辽知北院枢密使事耶律斡特剌等统率大军讨伐磨古斯,打败磨古斯所率阻卜四部,斩首千余级。磨古斯尽管战败遇挫,但此后六年间继续坚持抗辽斗争,到寿昌六年(1100)才被斡特剌擒获,押回辽廷处死。磨古斯死后,阻卜、乌古、敌烈等部的起义此起彼伏,不断发生,以迄辽末,成为对辽朝的严重威胁。
  金时的鞑靼在辽朝势力衰落时,尤其是辽亡金兴的过程中,形成了若干较强大的鞑靼部落集团,如克烈(又译客列亦惕,即辽时北阻卜诸部)、蔑儿乞惕、斡亦剌惕、汪古、广吉剌(又译弘吉剌、翁吉剌惕)、塔塔儿、蒙古等等。这些部落集团在12 世纪金代时,互相掠夺、争战不休,尚未形成统一的力量。他们大部分对金朝保持某种程度的臣属关系,向金朝纳贡,其首领接受金廷的封号。金朝设置西北、西南、东北三路招讨司,管辖各归属部落,收受贡赋,颁发赏赐,并统军征讨叛部。
  与辽代相比,金代对漠北地区的统治已大为减弱,由于鞑靼诸部的强大,三路招讨司的治所均设在内地,未能设到漠北,如东北路招讨司治所设在泰州(今吉林洮安东),承安三年(1198),迁治所于泰州长春县(今大安南),西北路招讨司治所在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西南路招讨司治所在丰州(今呼和浩特东),实际上只能较严格地控制接近内地的各部落如塔塔儿、② 《辽史》卷104《耶律昭传》。
  汪古等部。
  鞑靼诸部反抗金朝统治、侵扰内地的战争不断发生,形成对金朝愈来愈严重的威胁。金朝除采取派遣军队征伐以及利用若干鞑靼部落之间的矛盾,挑动它们互相仇杀以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外,在内地与鞑靼诸部分布地区之间开浚界壕、构筑边墙进行防御。早在金熙宗天眷(1138—1140)年间,就曾在东北路开浚界壕;金世宗(1161—1189)时,东北、西北、西南三路全面动工,构成了东北从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起,向西南延伸,经今阿巴嘎旗、苏尼特左右旗,以迄今乌兰察布盟四王子旗北部,连绵不断的界壕边墙,这也就是著名的“金长城”。但是13 世纪初当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游牧贵族崛起于漠北时,历时数十年、耗费巨大人力物力开凿构筑起来的金界壕、边墙,并未能阻挡住蒙古铁骑的进攻。13 世纪初,成吉思汗统率的蒙古大军轻而易举地越过边墙南下,驰骋在华北平原上,开始严重地威胁到金朝的存在。
  第三节回鹘(附喀喇汗王朝)
  以甘州回鹘为中心的河西回鹘公元840 年,曾左右中亚和东亚形势近百年的回鹘汗国(744—840),在内乱迭起、天灾频仍的情况下,又遭黠戛斯的突袭而溃散,其部族分三支西迁。
  早在7 世纪末至8 世纪20 年代(唐武则天时),复兴后的东突厥默啜可汗(691—716)方强,向外扩张,攻取铁勒故地。所以在漠北色楞格河流域时期,回纥汗国中的一部分人,会同其外九部的契苾、思结、浑三部从漠北度碛,首批迁住河西走廊甘(今甘肃张掖)、凉(今武威)二州之间,唐朝常取其壮骑参加当时设在凉州的赤水军,这是回鹘人迁往河西的先驱者。唐天宝十四载(755),发生安史之乱,西边空虚,于是吐蕃乘机东向,尽占陇右、河西。所以到唐开成五年(840),回鹘一支西迁河西时,初依吐蕃。唐会昌二年(842),吐蕃赞普达玛被刺,贵族内讧,混战二十余年,于是河西汉人张议潮(原任唐沙州节度使)的政权崛起。张议潮受唐封为归义军(沙州)节度使,节度瓜(今甘肃安西东南)、沙(今敦煌西)、伊(今新疆哈密)、肃(今甘肃酒泉)、鄯(今青海乐都)、甘、河(今甘肃东乡西南)、西(今新疆吐鲁番东)、兰(今属甘肃)、岷(今岷县)、廓(今化隆西)等11 州。唐大中五年(851),在甘、凉二州的一支回鹘又西向与张议潮联合,以共击东南的吐蕃(时其主要据地在陇右)。五代时吐蕃势衰,回鹘渐强,牙帐设在甘州。
  唐咸通八年(867),张议潮入朝长安(今陕西西安),其侄张淮深代行归义军节度使事。十三年,张议潮死于长安,张淮深继任节度使。借唐朝的声威镇抚河西,与各族和睦相处,河西遂成富庶之区。唐中和二年(882),黄巢起义占领长安,唐僖宗出奔,“是后中原多故,朝命不及”①。归义军又卷入当地藩镇(李茂贞)的斗争之中,力量削弱。唐大顺元年(890),张淮深在内乱中被害。二年后,河西内乱,直至唐光化三年(900),唐昭宗任命张淮深之侄张承奉为节度使,河西内乱始告结束。张承奉建西汉金山国,自号白衣天子,占据瓜、沙等州。当时甘州回鹘扼河西入唐的孔道,又控制河、兰两州,成为金山国的劲敌,双方战争频仍,最后回鹘打败张承奉,两国议和,张承奉尊称回鹘可汗为父。
  张承奉的后嗣到五代后梁贞明年间(915—920)断绝,州人推长史曹义金做首长,他于同光二年(924)受后唐册命任节度使领瓜、沙二州事。曹义金继张承奉之后,仍尊称甘州回鹘为“父大王”,目的是希望通过他能同中原后唐相通。所以事实上,这时瓜、沙二州是依附于甘州回鹘的①。
  从五代至北宋,整个河西回鹘的分布,除以甘州为中心外,还有下列各处:一、沙州。上已述及,瓜、沙二州到五代初已依附于甘州回鹘。而曹义① 《辽史》卷93《萧惠传》。
  ① 程溯洛:《河西回鹘》,《维吾尔族史料简编》上册,民族出版社1981 年版。① 《资治通鉴》卷252,唐咸通十三年八月。
  金后人在瓜、沙二州的势力还绵延到北宋景祐、皇祐之间(1034—1053)①。宋太平兴国五年(980)时,沙州开始为回鹘所控制②。宋庆历二年(1042)、皇祐二年(1050),到宋朝贡骆驼、名马、玉等物。辽开泰三年(1014),到辽朝贡方物。
  二、凉州(今甘肃武威)。宋天禧四年(1020)时,凉州回鹘常到北宋贡奉。
  三、贺兰山(今宁夏西北边境与内蒙古交界)。宋端拱二年(989)时,这里的回鹘都督石仁政、么啰王子、邈拏王子越黜、黄水州巡检等四族并居贺兰山下。
  四、秦州(今甘肃天水)。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那里的回鹘人安密到宋朝献玉带贺祀汾阴,礼成,宋朝封其首领翟符、守荣为神武大将军,安殿民为保顺郎将,余皆赐冠带器币。宋乾兴元年(1022),秦州回鹘赵福献马并银缨钹,自此每年到宋朝朝贡。
  五、合罗川(今额济纳河,即内蒙古西部额济纳旗境东河、西河)。宋雍熙四年(987),这里的回鹘族第四次太子遣使到北宋贡鍮石,又回鹘等四族首领也遣使朝贡。
  六、肃州。这里连同东面的甘州回鹘合称“黄头回鹘”(即“撒里维吾尔”),人数达1 万左右,与蒙古族、汉族杂居,从事游牧。他们原信萨满教,后来又信佛教,但没有受到过伊斯兰教的影响。因此,在他们的语言里没有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但却夹杂有一小部分汉族政治和佛教语汇。
  河西回鹘的官制与风俗在官制方面,五代时,甘州回鹘的官号仍用突厥名,如史载后唐庄宗“册仁美为英义可汗” , “ 仁美卒, 其弟狄银嗣立” ③ 。据沙勤)。又如后唐清泰二年(935)入朝的“密录都督”,应为Buyruq tutuq,“相温”,似即突厥语借汉语将军的音译①。同时,甘州回鹘这时兼采汉制,有宰相、枢密使的职名,如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甘州回鹘可汗夜落纥遣左温宰相、何居录越枢密使、翟符守荣等来贡。
  在风俗上,甘州回鹘可汗常楼居,其国相“见可汗,则去帽被发而入以为礼。妇人总发为髻,高五六寸,以红绢囊之;既嫁,则加毡帽”②。又甘州回鹘的妇女常着青衣如中国道服的样子,用薄青纱罩面而露其脸。
  整个河西回鹘为游牧封建社会,但尚保留有原始氏族社会的残存。如五代时,甘州为整个河西回鹘游牧封建大领主牙帐的所在地。至于合罗川的小部落,每一部落又有分封的小领主,领主有管辖他自己部落——“族帐”的① 参见《沙州百姓上回鹘天可汗书》、曹义金《上回鹘众宰相状》,载[法]伯希和《巴黎敦煌经卷》,引自《北平图书馆馆刊》第9 卷第6 号。高自厚:《甘州回鹘世系表》,《西北史地》1983 年第1 期。② 罗振玉:《瓜沙曹氏年表考证》,载《雪堂丛刊》。
  ③ 杨圣敏:《沙州政权与回鹘扩张》,《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5 年第2 期。① 《旧五代史》卷138《回鹘传》。
  ② [法]沙畹著,冯承钧译:《摩尼教流行中国考》,商务印书馆1933 年版。权力。其他散居瓜、沙、凉三州间的回鹘也“各立君长,分领族帐”①。在游牧封建社会中,牧民是固定地依附于其世袭的领主个人。
  北宋天圣六年至景祐三年(1028—1036),甘、凉、瓜、沙、肃等州被西夏赵德明父子攻取,河西回鹘变成西夏之属。西夏宝义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二年,1227),西夏又亡于蒙古。
  高昌回鹘的形成及政制高昌回鹘,高昌为唐代西州,故亦称西州回鹘②,阿拉伯史家称为“九姓乌古斯”。据《隋书·铁勒传》和《唐会要·结骨国》记载:隋唐时,今新疆哈密(古称伊吾)以西,焉耆之北,傍天山(白山),已有乌护(Ohur)或乌纥(Oqhur)。乌护或乌纥与回纥(Uyqhur)即一音之转,实为一族。从此可以证明,从公元6 世纪末起,今新疆东部天山附近已有回纥人居住。又《宋史·高昌传》也有记载,在唐安史之乱(755—763)时,高昌一地“颇有回鹘”。此外,《新唐书·回鹘传下》还说在唐代,北庭(今吉木萨尔北)和焉耆之北一带,还有回纥外九部的拔悉密和葛逻禄。到唐开成五年(840),漠北鄂尔浑河流域回鹘汗国政权崩溃,由贵族庞特勤率领,分三支西迁,其中一支先到龟兹(今新疆库车)定居,不久分出一部分人东去高昌。唐咸通七年(866),回鹘首领仆固俊从北庭南下,击败吐蕃,收复西州(高昌)、轮台(今乌鲁木齐北)等要地,使回鹘人以高昌为中心所建立的政权遂安定下来。高昌(广义的指今整个吐鲁番盆地)是当时回鹘人巨大的政治和文化中心。除首府高昌(今吐鲁番东南哈喇和卓)外,另在天山北麓唐代北庭的旧址,建设夏都,作为其王室在夏季中避暑及放牧之地。整个高昌回鹘王国的疆域,到9 世纪后半期即已形成。东起哈密力(今哈密),西至冰达坂(今阿克苏北),北抵赤列河(今伊犁河),南距吐蕃。境内实行双王制,即高昌回鹘和龟兹回鹘分立。
  高昌回鹘,从9 世纪50 年代建立后,历五代、北宋、西辽、元,到14世纪60 年代末、70 年代初,随元朝及察合台汗国之亡而亡。前后存在500多年(龟兹回鹘大约在12 世纪初西辽西迁时即消亡)。其政治史略从其王室即亦都护的谱系③,可分为前后两大段:从唐末至北宋、西辽为第一段,其政治倾向是和内地唐朝、北宋往来密切,如唐末其首领仆固俊斩吐蕃大将尚恐热后,传首于唐首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即为明显的例子;又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高昌回鹘王阿厮兰汗遣使臣麦索温到宋朝赠送礼物,自称“西州外甥”,追认从前与唐朝的姻亲关系。而稍前即从辽天赞三年(924)开始,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即西征北庭,其势力及于今阿尔泰山,威震西域。从元初至元末为第二阶段,其总的政治趋势,因蒙古兴起,脱离西辽的统治而归附于蒙古,且助成吉思汗西征,有助于元朝的建立和统一全国,还曾好几代娶元朝皇室公主为可敦。从13 世纪亦都护纽林的斤(1308—1318)时起,高昌回鹘一直忠于元朝皇室,与蒙古西北诸王笃哇之乱作战,纽林的斤的长子帖木儿补化曾从其父入元朝备宿卫,后拜中书左丞相,和内地的政治发生极其① 《新五代史》卷74《回鹘传》。
  ② 《宋史》卷249《回鹘传》。
  ③ 程溯洛:《高昌回鹘王国政治经济文化史略》,《西北史地》1984 年第4 期。密切的关系。
  在政治制度上,高昌回鹘的最高统治者为“亦都护”(突厥语,意为幸福的君主),他自称为“阿厮兰汗”(意为狮子王),其政治权力是专制和世袭的。其下有宰相和枢密使,再下有“于尔奇”(大臣)、断事官(司法首长)以及大小伯克(存在于首府高昌以及各地方)。被统治阶级主要为农民,分为:卡朗奇(受雇的农民)、伊得如(即燕齐户,近似奴隶)、库瓦克(要向国家和官吏缴纳实物和捐税)、图图克(作为农奴被使用,期满可自由)、卡达篱(在自由民与农奴之间);其次为奴隶;第三种为萨里,是佛僧的仆人。如果哪一种农民失去土地,那就被迫去租种地主的土地。
  高昌回鹘的经济、文化与宗教高昌回鹘在吐鲁番盆地定居以后,其发展起来的农业、畜牧业以及手工业的生产,都已基本上摆脱了过去在漠北时期以游牧为主的内容,而具有西域的特点。
  在农业生产上,放弃过去在漠北草原上的游牧生活而以经营定居的农业为主,地产五谷,产葡萄酒,在种植白■(即棉)并织成布方面有长远的传统,梧桐的树脂称为梧桐泪,可做药用及工业上金属的焊剂。在农业上利用水力,引导天山上的雪水以灌田园,造作水祐硙即水磨,便于粮食加工,因地制宜,用骆驼耕田,也有一部分畜牧业。
  在手工业上,丝织品有兜罗、锦、纻丝、熟绫。棉、毛织品有斜褐、白■布、绣文花蕊布。矿物中有著名的硇砂,是一种氯化钠,为制皮革不可缺少的原料。铁制品中,回鹘人已有镔铁即钢,当时回鹘人手工业操作的各种器械,许多得用钢铁才能制成。
  在商业上,从其和内地商业的往来频仍可以看出商业之发达。回鹘人多到辽南京(今北京)做买卖,善于鉴别珍宝。也常到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进行贸易,辽朝特别在上京南城设立”回鹘营“作为居留地。与五代、北宋也进行贸易。向宋的洛阳、开封源源不绝地输送马匹,其中最大的一次是元丰八年(1085)将战马约24000 匹送抵开封。又如棉布(白■布)一项,后周广顺元年(951),一次运到开封的就达1329 段,这也说明当时内地植棉业还很不发达。
  高昌人的文化宗教事业也十分发达。
  高昌回鹘人在宗教信仰上,先信最早从波斯传来的摩尼教,而后信佛教。所以,在今新疆吐鲁番西的木头沟或吐峪沟的墙壁上或废墟内,已发现大量回鹘人的宗教壁画,表现出与波斯文化融合的倾向。高昌回鹘人“乐多琵琶、箜篌”,“好游赏,行者必抱乐器”①。高昌壁画中,经常有天堂中跳舞的画面。塔里木盆地的戏剧表演,在汉代已产生,这由20 世纪在吐鲁番、哈密发现的译成回鹘文的《弥勒会见记》抄本的残卷、写本①,以及近代在库车出土的有关当时戏剧演出的场面和文物可以证明。
  19 世纪末,法国人伯希和曾在我国敦煌千佛洞发现几百个属于元朝初年回鹘文木刻活字。据研究,这些回鹘文木刻活字很可能是元朝初年因在敦煌、① 程溯洛:《高昌回鹘亦都护谱系考》,《西北史地》1983 年第4 期。① 《宋史》卷490《高昌传》。
  吐鲁番一带大量翻译佛典,就参考同时代王祯那一套汉文活字印书的办法,用于畏兀儿地区所留的痕迹②。在唐代,已从内地传去七曜历,有十二地支及生肖,这由我国前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吐鲁番得到的回鹘文历书残页(现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可以证明。
  在回鹘文书方面,除零星契约及文书外,主要的有回鹘文的《玄奘传》,原译本为10 世纪中别失八里回鹘佛僧详古舍利所译,1930 年在新疆出土,现已整理。《金光明经》(汉文译者为唐高僧义净)的回鹘文译本(译者同《玄奘传》),是从汉文译本转译的,另从梵文本添译了好多处,成为研究古代维吾尔语和宗教(佛教)的基本材料。《乌古斯可汗传说》,这是未经14 世纪波斯史家拉施特·丁掺入伊斯兰色彩的、维吾尔族最早有关其自己始祖的民间传说。传说写成的时间大约在10 世纪,地点在天山南路,为一佚名回鹘人的手稿,现收在拉得洛夫氏的《福乐智慧·导言》之中。
  吐鲁番古代各族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中,早有成熟的医药(如唐代的《西州续命汤》)。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高昌回鹘境内龟兹进奉使李延庆等36 人到宋朝献香药。元代畏兀儿人军医月举连赤海牙曾在合州(今四川合川)钓鱼山,“奉命修麴药以疗师疫”③。
  在宗教信仰方面,高昌回鹘人曾先后信奉摩尼教、佛教和景教,所以回鹘文佛典中有些与摩尼教相混合之处,即将佛教诸神披上摩尼教的神名。至于景教,则与摩尼教几乎同时在高昌流行,但只为少数人所信仰。到元朝时,畏兀儿人景教徒在促使伊利汗国中的蒙古人和欧洲基督教国家的国王相互往来中作出了贡献。
  ② 耿世民:《古代维吾尔语佛教原始剧本〈弥勒会见记〉哈密写本研究》,《文史》第12 辑,中华书局1981 年版。
  ③ 程溯洛:《论敦煌、吐鲁番发现的蒙古国和元时期回鹘文木刻活字和雕版印刷品与我国印刷术西传的关系》,《中国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人物论集》,三联书店1955 年版。喀喇汗王朝(黑汗王朝)的兴亡公元840(唐开成五年),回鹘从漠北分四支外迁,除一支南下,其他三支西迁,其中最大的一支在汗族成员庞特勤和相馺职的率领下西奔葛逻禄(今阿尔泰山以西地区)。这支西迁回鹘,建牙于巴拉沙衮(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东),称之为喀喇斡尔朵。这个王朝,国外史学家有的称为阿弗拉西亚勃王朝,有的称为伊利克汗王朝;中国史学家有的称为黑汗王朝,有的称为黑韩王朝;现在史学界通称之为喀喇汗王朝①。
  喀喇汗王朝在七河地区巩固住地位以后,迅速把领域扩大到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地区。根据喀喇汗王朝史学家阿布杜·加费尔在公元11 世纪写成的《喀什噶尔史》(此书已佚,只有一些片断保存在杰马尔·卡尔希于14世纪写成的《苏拉赫词典补编》中)所记载的传说,喀喇汗王朝创建者的称号为“毗伽阙·卡迪尔汗”。
  喀喇汗王朝的政治体制是阿尔泰语系各民族古老的习惯法“双王制”,即汗国分为两部分,由汗族中最长者任大可汗,次长者任副可汗,分别统治汗国的一部分。汗位的继承,是传长制,不是嫡承制。大可汗称为阿尔斯兰(突厥语意为“狮子”)喀喇(意为“伟大”、“最高”)可汗,驻巴拉沙衮,以后随着王朝统治民族定居农业文化的发展,多驻喀什噶尔。所以喀什噶尔又称为“斡耳朵坎特”(意为“汗城”)。副可汗称博格拉(意为“公驼”)喀喇可汗,初驻怛逻斯(今哈萨克斯坦的江布尔),中迁喀什噶尔,后又迁回怛逻斯。
  喀喇汗王朝是历史上第一个接受伊斯兰教的突厥语民族的王朝。据史料记载,10 世纪前期,驻喀什噶尔的博格拉汗萨图克正式接受伊斯兰教。他的儿子阿尔斯兰汗穆萨·阿布杜·克里木把伊斯兰教定为国教,推行到全境。公元960 年(宋建隆元年、辽应历十年),有20 万帐游牧民皈依了伊斯兰教。992 年(宋淳化三年,辽统和十年),博格拉汗哈桑(哈龙)率军占领萨曼王朝的首都蒲华(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布哈拉),因染病撤兵,死于返回的途中。999 年(宋咸平二年,辽统和十七年)阿尔斯兰伊利克(意为“狮子王”)纳赛尔再度出兵,几乎完全没有遇到什么抵抗,长驱直入蒲华,灭掉萨曼王朝,河中地区被纳入喀喇汗王朝的版图。11 世纪初①,卡迪尔汗玉素甫攻下于阗(今新疆和田南),灭掉于阗李氏王朝,结束了长达30 多年的所谓“圣战”,把喀喇汗王朝的东部疆界扩大到约昌城(今且末南)以东(今若羌境内)。11 世纪前期,喀喇汗王朝在政治上和军事上达到鼎盛时期。1140 年(西辽康国七年),喀喇汗王朝在河中地区的统治者布里特勤伊卜拉欣脱离东部大可汗的统治而独立,自称桃花石(意为“中国”)·博格拉汗。从此,统一的汗国分裂为东、西两个汗国。东部汗国为哈桑支系统治,首府仍是巴拉沙衮和喀什噶尔。西部为阿里支系统治,首府最初是乌兹根(今吉尔吉斯斯坦的乌支根),不久迁往萨末鞬(今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罕)。后来,西部汗国的汗位也转到哈桑支系手中①。
  ① 《元史》卷135《月举连赤海牙传》。
  ① 参见魏良弢:《关于喀喇汗王朝的起源及其名称》,《历史研究》1982 年第2 期。① 喀喇汗王朝征服于阗李氏的年代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诸说不一:992 年,1001 年,1004 年,1006 年,1009 年。今采1006 年说。
  喀喇汗王朝实行分封制(“伊克塔”制),这导致了统治集团内部为争夺汗位、王位和封地而经常发生内讧和混战,使国力日趋衰弱。1089 年(宋元祐四年、辽大安五年)塞尔柱王朝攻下蒲华,西部喀喇汗王朝从此在政治上成为塞尔柱王朝的附庸;东部喀喇汗王朝在1130 年(西辽耶律大石称帝前一年),也曾一度表示臣服于塞尔柱王朝。1134 年(西辽康国元年),东部喀喇汗王朝大可汗伊卜拉欣同葛逻禄首领和康里首领不和,发生冲突,请求西辽王朝出兵支援。西辽趁机占领巴拉沙衮,作为自己的都城,把东部喀喇汗王朝降为附庸,从此东部喀喇汗王朝的辖地只有喀什噶尔与和田地区。1137年西辽在和毡(今塔吉克斯坦的霍占)击溃西部喀喇汗王朝的军队。1141 年九月九日,塞尔柱王朝与西辽王朝在卡特万草原(萨末鞬以北)上进行了历史上著名的会战。西辽以少胜多,塞尔柱王朝惨败,结果退出了河中地区,西部喀喇汗王朝改换宗主,仍以附庸形式保存下来。后来乃蛮部酋长屈出律篡夺了西辽王朝的统治权,放还东部喀喇汗王朝统治者穆罕默德。1211 年(蒙古成吉思汗六年,西辽天禧三十四年)喀什噶尔的贵族暴动,杀死了这个末代可汗,东部喀喇汗王朝灭亡。次年,即1212 年(蒙古成吉思汗七年),花剌子模沙摩诃末出兵占领萨末鞬,处死西部喀喇汗王朝统治者苏丹奥斯曼,西部喀喇汗王朝也灭亡,河中地区成为花剌子模的疆域。
  喀喇汗王朝社会经济与文化喀喇汗王朝时是中亚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回鹘以及一些其他的游牧部落开始并完成了由游牧生活向定居农业生活的过渡;随着这一过程的完成,封建制度在中亚农业地区得到普遍确立。喀喇汗王朝采取一些促进措施,使封建经济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社制的残余受到有力的冲击,原来氏族贵族的“迪杭”土地所有制为“米尔克”土地所有制(即土地私有制)所代替。这在当时是一种社会进步。喀喇汗王朝的赋税和徭役较其前其后的王朝都要轻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因此,在喀喇汗王朝时期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特别是手工业和商业空前的繁荣昌盛。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不仅城市的规模扩大,而且一批新的城市建立起来,尤其在七河地区。建筑业有了巨大的进步,在蒲华、萨末鞬、喀什噶尔等城兴建了一批宏伟壮丽的建筑物,其中一些至今尚完好存在,显示了喀喇汗王朝当年光辉灿烂的物质文明。在喀喇汗王朝时期,由于大批突厥语的游牧民转入定居,加快了中亚土著民族突厥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喀喇汗王朝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广大居民在宗教、习尚上也伊斯兰化。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这种民族相互异化和融合的过程中,科学文化也获得巨大的发展,一种新的文化,伊斯兰—突厥文化形成。这种文化的核心是作为王朝统治民族的、具有古老文化传统的、深受汉族文化影响的回鹘文化。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些优秀的回鹘学者和诗人,他们写下了一些不朽的著作,如马赫穆德·喀什噶里和他的百科全书式的语言学巨著《突厥语大词典》,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和他的劝诫性长诗《福乐智慧》。它们不仅是重要的语言学著作和哲学—伦理学著作,优秀的文学作品,而且是研究喀喇汗王朝时期社会经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科学的珍贵资料。它们是我国的优秀文化遗产,世界文化的瑰宝。它们为今天绚丽多姿的维吾尔文化和突厥语各民族的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宋、辽的政治、贸易关系喀喇汗王朝统治者自称“桃花石汗”或“东方与中国之王”,喀喇汗王朝同当时中国的其他几个皇朝都有密切的外交、贸易关系。《宋史·回鹘传》说:“先是,唐朝继以公主下嫁,故回鹘世称中朝为舅,中朝每赐答诏,亦曰外甥。五代之后皆因之。”喀喇汗王朝可汗称宋朝皇帝为“汉家阿舅大官家”(《宋史·于阗传》)。根据《宋会要辑稿》记载材料,喀喇汗王朝向宋朝派出的使团前后有50 多次,他们受到宋朝的礼遇。这些使团实际上多是商队,运往宋朝的货物以乳香为大宗,运回的主要是丝织品、衣服、金银器皿和茶叶。《福乐智慧》写道:“要是[从]中国来的商队砍倒自己的旗子,千万种珍宝从何而来?”喀喇汗王朝与辽朝相互聘问相当频繁,并结为姻亲,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贸易往来不断,每当春天,“大地铺上绿毯,契丹商队运来了中国的商品”。喀喇汗王朝同高昌回鹘汗国和西夏是近邻,也应有更多的交往,但史籍所留下的记载较少②。
  ② 这里所说的哈桑支系和阿里支系,是前面提到的博格拉汗萨图克的两个孙子——哈桑和阿里——的后裔。
  第四节吐蕃分裂割据下的吐蕃诸部强盛的吐蕃王朝末代赞普(王)、反佛教的达磨(也作达玛,俗称郎达玛),于唐会昌二年(842)被佛教僧侣拉隆贝吉多杰刺死后,发生了达磨小妃所生的遗腹子哦松(也作欧松),与冒充为掌权的大妃的亲生子实为领养的云丹(也作永丹,即《新唐书·吐蕃传》“乞离胡”)争夺王位,吐蕃王朝迅速分裂。随后发生了东部多康地区(今西藏昌都地区、四川甘孜地区)的韦·科协列东(阔协列登)起义,一直打到逻些(今拉萨)附近;伍如地区(今拉萨西)的韦·洛波洛琼(罗泊罗穷)起义;南部的秦浦(今札囊地区)和逻些城东的工布(今工布江达及以东地区)秦木贡米珠、许布达孜聂(许布岱则)等起义,许布达孜聂起义军,一度攻占历代赞普陵墓所在地秦瓦达则(今琼结),并捣毁了除松赞干布陵以外的所有陵墓。这次从相当于唐末到五代前期,长达半个多世纪,先后爆发在广大地区的奴隶、平民大起义,藏史称为“邦金洛”,意为编氓反上。不仅给奴隶制以毁灭性的打击,促进了封建农奴制经济的发展,也摧毁了吐蕃王朝,形成了以吐蕃王室后裔为主的,分裂割据的众多封建领主政权。吐蕃王朝云丹后裔据有首府逻些城地区,史称拉萨王系。哦松后裔之一退居纳里(今阿里)地区布让城(今普兰),史称阿里王系;其中一支居于西部麻域(亦作孟域,即拉达克,今印度控制的克什米尔地区)地区,史称拉达克王系;另一支的后裔居于布让东的亚泽(今尼泊尔西部)地区,史称亚泽王系。哦松的另一支后裔在雅隆地区(今地不详,当在今西藏东南部),史称雅隆觉阿王系;其中的一支后在青唐(今青海西宁地区)活动,史称青唐羌,宋代的唃厮啰,就是青唐羌的著名首领。
  除了上述由吐蕃王朝王室后裔建立的各自独立的割据政权外,其他许多封建领主也分别割据一地,各自为政,史称:“族种分散,大者数千家,小者百十家,无复统一矣”①,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蒙古国和元朝统治吐蕃地区为止。
  藏传佛教(喇嘛教)的兴起相当于唐代初年,公元7 世纪前期的松赞干布(弃宗弄赞)时期,佛教已传入吐蕃。相当于唐代中叶,公元8 世纪后期的赤松德赞(婆悉笼腊赞)时期,佛教成为吐蕃的国教,就在唐武宗会昌五年(845)毁灭佛教之前十多年,吐蕃的达玛(达磨)赞普即位(唐文宗开成三年,828),不久即开始大规模的毁灭佛教,除边远地区外,吐蕃的佛教基本被毁灭。在此之前吐蕃地区的佛教,基本上是印度佛教及其教义、形式的传播,西藏佛教史称之为“前弘期”。
  随着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社会经济的发展,封建农奴制经济普遍建立,佛教首先在沿边地区逐步发展,重新兴起的佛教,吸收了吐蕃的原始宗教,① 参看魏良弢:《喀喇汗王朝与宋、辽及高昌回鹘的关系》,载《中亚学刊》第1 辑,1984 年。史称“本教”(“黑教”)的许多特色,因而也缓解了佛教与本教曾经有过的长期斗争,更容易为吐蕃的农奴主和农奴所接受。这种带有吐蕃本教特色的佛教的僧侣,被称为喇嘛,意为“上人”、“上师”,因而也称为喇嘛教,这个与其他地区有别的佛教,西藏佛教史上称之为“后弘期”。
  吐蕃王朝后裔拉萨王系的意希嘉参(意希坚赞),是山南地区的桑耶寺主、农奴主,在相当于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时派人前往多康(今青海西宁地区)学习佛法、求取佛经①,这一年被佛教徒定为后弘期的开始,也是具有吐蕃本教特色的藏传佛教(喇嘛教)的开始。此后所译的佛经(主要是密宗经籍)称为新译,所以,史亦称后弘期为“新经”时代。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吐蕃王朝另一支后裔阿里王系的益喜哦(意希沃、松额、智光)是古格地区(今西藏普兰以西)的农奴主、僧侣,他派人前往天竺(今印度)取经学法,邀请天竺僧侣到吐蕃地区传播佛法。西藏佛教史上称为“下路弘法”和“上路弘法”。藏史称下路指东部地区,这里是指前往多康取经求法;上路指西部地区,这里是指古格地区派人前往天竺求取佛法。藏传佛教不久就发展出多个派系。
  最早的是“噶当派”。“噶”意为佛语,“当”意为教授,堆龙(今堆龙德庆)地方的农奴主仲敦巴·甲哇迥乃(仲敦巴嘉迥乃)邀请天竺僧侣阿底峡(阿底厦)大师讲经传法,他主张显教与密教结合,循序渐进,以佛语作为僧侣修行和行为的准则,他死后,仲敦巴作为大弟子继承并传布他的教法,相当于宋嘉祐元年(1056),建造第一座寺院热振寺(今林周北),作为传教的基地,逐渐形成为藏传佛教第一个教派“噶当派”,噶当派发展很快,成为藏传佛教各派中最大的教派,但政治实力不如后起的萨迦派、噶举派,噶当派的庙宇为白色。明代噶当派教徒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因教徒戴黄帽,习称“黄教”,人们因而亦称噶当派为“老黄教”。
  相当于宋熙宁六年(1073),自称吐蕃王朝贵族昆(款)氏后裔的贡却杰布(衮乔杰布、宝王)在家乡创建了萨迦寺(在今萨加),萨迦意为灰土,据说其地为灰白色土壤,因而取名。寺主由昆氏家族世袭,其子贡噶宁布(衮噶宁保)继承后形成萨迦派,主要宣扬密宗的喜金刚,寺主称“萨勤”,意为萨迦大喇嘛,是为萨迦始祖。庙宇墙上涂有两小幅红、白颜色,一大幅灰色,象征萨迦无上部本尊喜金刚,外观华丽,汉人称之为“花教”。萨迦派是政治势力最强的教派,萨迦四祖贡噶坚赞(衮噶坚赞、功嘉监藏),知识渊博,通晓“五明”(内明、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因而被称为萨迦班智达,简称萨班(《元史》称为班弥怛),意为萨迦大博士,是吐蕃地区主要的僧俗代表人物。蒙古乃马真后三年(宋淳祐四年,1244),他受蒙古皇子阔端之召前往凉州(今甘肃武威)。蒙古贵由汗二年(宋淳祐七年,1247)贡噶坚赞进见阔端表示归附,随后向吐蕃地区僧俗宣布,纳里(今阿里地区)、乌思(今前藏地区)、藏(今后藏地区)皆已降附蒙古。蒙古蒙哥汗元年(宋淳祐十一年,1251)贡噶坚赞死于凉州,其侄罗追坚赞贝尔桑(八思巴)继任为萨迦五祖,蒙古中统元年(宋景定元年,1260)受封为蒙古国师,并开始在吐蕃地区建立了在蒙古统治下的萨迦政权。
  噶举派,噶举意是佛语传承、口传,重视师徒口头传授,是藏传佛教中支系最多的教派。噶举派一开始就分为两个传承体系,一个是由琼布南交(琼① 《宋史》卷492《吐蕃传》,本节引用本传不一一出注。
  波南交)创立的“香巴噶举”,后在香地(今南木林)建寺传教。后又在山南建桑顶寺(桑定寺、桑丁寺),在今浪卡子南羊卓雍湖南。
  另一派为“塔布噶举”,创建者塔布拉杰(塔波拉结)原是噶当派僧侣。此前,创始人玛尔巴(玛巴)两赴天竺学习密法回来后传授,弟子米拉日巴(米拉热巴)最为著名,塔布拉杰师从米拉日巴,在相当于宋宣和三年(1121)建造岗布(波)寺(今朗县西北)传教,创立“塔布噶举”派。庙宇为白色,教徒衣服也为白色,汉人称之为“白教”。
  他的四个门徒又分别创立四个支派,其中最大的支派,为都松钦巴在噶玛建噶玛丹萨寺(在今类乌齐),因而得名的噶玛噶举(噶玛巴)派。相当于宋淳熙十四年(1187),又在逻些城(今拉萨)西堆龙(今堆龙德庆)建粗朴寺(磋卜寺),成为噶玛噶举派主寺。公元13 世纪时,首创了“活佛转世”制度。
  蔡巴噶举创建者是向蔡巴,后为逻些城东的农奴主噶氏把持,势力很大,噶氏蔡巴是元初十三万户府之一。
  拔戎噶举曾在拉堆绛(今昂仁境)建立过较小的政教合一的政权,势力较小。
  帕竹(帕主)噶举,帕竹(帕主)是帕木竹巴(帕摩主巴)的简称,创建者即是帕木竹巴·多吉杰布(意为金刚王),在帕木竹(今桑日县境)建寺(即后来的丹萨替寺),为山南地区的农奴主朗氏家族(在今乃东泽当)控制,势力强大,也是元初十三万户府之一。帕竹噶举还有八小支派,其中重要的有止贡巴(在今墨竹工卡东北直孔)、达垅巴(在今林周)、雅桑巴(在今乃东亚桑)、主巴等。
  藏传佛教还有其他一些小的教派,势力不大。而吐蕃原始宗教“本教”
  (钵教),俗称“黑教”,主要崇拜天、地、水、火、雪山、湖泊、守护神、祖先等,也在吸收佛教教义、形式,后继续流传在边远地区。前弘期所传的佛教密宗,称为“宁玛”派,因僧侣戴红色僧帽,俗称红教,“宁玛”意为“旧”、“古”,受“本教”影响较多,与后弘期兴起的各教派有明显区别,势力也较小,建造于8 世纪的桑耶寺(在今扎囊雅鲁藏布江北岸),后弘期时成为宁玛派的重要寺院。
  藏传文化藏传佛教文化方面,有噶举派创建人塔布拉杰(达波拉结,1079—1153)著的《喇嘛格言》,萨迦四祖萨班·贡噶坚赞(萨迦班智达,1182—1251)著的《萨迦格言》、《正理藏论》、《三律仪论》等,宣扬教义、教规。还有成书于13 世纪,署名为海如嘎所著,著名的传记文学作品《米拉日巴传》。米拉日巴(1040—1123)是噶举派创始人之一,塔布噶举派创建者塔布拉杰的老师。传记通过歌颂米拉日巴,反映了当时社会状况。著名的史诗是《格萨尔王传》,格萨尔王是吐蕃(藏)族传说中的英雄人物,相当于宋仁宗时代。从11 世纪以来陆续进行创作,以诗歌形式歌颂格萨尔王。《格萨尔王传》规模之大世所罕见,仅已译成汉文的已达1500 多万字。此外还有蒙文译本及英、法、德、俄文节译本。吐蕃交际礼节所用的“哈达”,传说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藏医学方面,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创建者塔布拉杰和萨迦派四祖贡噶坚赞,都是著名的藏医,贡噶坚赞精通的藏学“五明学”中的“医方明”,就是专门研究藏医学的。塔布拉杰在所著《喇嘛格言》的“十应避”中,有“饮食习惯不合卫生者应避”,反映了普及医学知识的要求。
  藏历“胜生”历法也是这个时期建立的,这是吐蕃历法、数学、天文学发展的综合标志,胜生历是从相当于宋天圣五年(1027)开始计年的。
  绘画雕塑也有了新的发展,今拉当寺的弥勒佛、哲公寺的智明佛母铜雕佛像,夏鲁寺的舞伎和群神供养的壁画,以及拉当寺的滚噶吉祥、白度母的卷轴画,也是这时期传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①。
  ① 关于意希坚赞(意希嘉参)派人前往多康地区学法取经的时间,藏史说法不一,《安多政教史》有后梁乾化三年(913)说、贞明四年(918)说,以及《青史》的宋太平兴国三年(978)说,三种说法。《藏族史略》在注中列举了上述三种说法,采用后梁贞明四年(918)说;《藏族史要》采用宋太平兴国三年(978)说,未说明出处,也未提及另两种说法。撰者按:意希坚赞为永(云)丹五世孙(《藏族史略》。《藏族史要》作六世孙),永丹为末代赞普达玛死后,以遣腹子身份出现的抱养儿子,达玛死于842 年,下距913年计71 年、918 年为76 年、978 年为136 年。即使依意希坚赞为永丹五世孙说,加永丹为六世,每世平均分别为11 年多、12 年多和22 年多,后者较为可信,今采用此说。
  第五节唃厮啰(青唐羌)
  公元842 年,吐蕃王朝赞普达磨被弑,建国二百数十年的吐蕃王朝解体,后经贵族、边将混战和奴隶平民大起义,王朝在各地的统治机器被彻底摧毁。因此,到9 世纪晚期至11 世纪,无论在吐蕃本部(今西藏),还是在河陇地区,吐蕃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封建农奴制的因素不断增长,奴隶制逐渐为封建农奴制所代替;政治上则是出现了一些僧俗首领割据的地方势力集团。在这些割据势力中,有赞普后人建立的政权,河湟地区的唃厮啰,就是其中之一。
  唃厮啰政权的建立唃厮啰,本名欺南陵温,“绪出赞普之后”①。藏文史籍《西藏王统记》也说唃厮啰是吐蕃王朝达磨赞普五世孙赤德的后人。当他12 岁时,被大贾何郎业贤带到河州(今甘肃临夏),安置在■心城;不久,又被大户耸昌厮均迁到移公城,“欲于河州立文法”(即联合各部落首领聚众举事,建立政权组织)。当时“河州人谓佛为‘唃’,谓儿子为‘厮啰’,自此名唃厮啰”,故史称其建立的政权为“唃厮啰”。
  吐蕃人有尊崇贵族的传统,被奉为佛的化身的唃厮啰在河湟吐蕃人中有巨大的魅力。因此,宗哥(今青海平安)李立遵、邈川(今乐都)温逋奇等大首领,得知河州有赞普后人这样一位政治人物后,旋即以武力将唃厮啰劫持到廓州(今化隆境),立文法,尊之为“赞普”。不久,李立遵将王城迁到经济比较发达的宗哥城,自立为相(论逋),挟“赞普”以令诸部,遂“帐族甚盛,胜兵六七万”①。大中祥符八年(1015)九月,李立遵派人到宋朝,号称聚众数十万,“请讨平夏以自效”,争取宋室的支持。后又上书秦州宋朝守将曹玮,请求朝廷册封其“赞普”号。“朝议以赞普戎王也,立遵居厮啰下,不应妄予”,仅“授立遵保顺军节度使”。对此,李立遵甚为不满。遂于大中祥符九年(1016)亲率3 万余众攻打秦(今甘肃天水)、渭(今平凉)二州一带城寨,与曹玮战于三都谷(今甘谷县境),为宋军所败,落荒而走。
  李立遵得势后骄恣好杀,御下严暴。唃厮啰对他的所作所为日渐不满,相互之间嫌隙日深,遂带领亲信及属下部族到邈川。以温逋奇为首的当地首领拥戴唃厮啰为主,自为“论逋”,并派人到宋朝进贡修好,请求封赐。明道元年(1032),宋授唃厮啰为宁远大将军、爱州团练使、邈川大首领,温逋奇为归化将军。后来,温逋奇对唃厮啰的势力增长甚为不安,欲取而代之,于是发动了“宫廷政变”,囚禁唃厮啰。唃厮啰被守卒放出,以“赞普”的地位和威望集部众捕杀温逋奇及其党羽。平息政变后,唃厮啰举族迁徙青唐(今青海西宁)。此后的近百年间,唃厮啰政权遂以青唐为首府,成为这一地区吐蕃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的中心。
  ① 本节主要参考书目有:王辅仁、索文清:《藏族史要》,四川民族出版社1981 年版;黄奋生(吴均校订):《藏族史略》,民族出版社1985 年版。
  ① 《宋史》卷492《吐蕃传》。
  与宋、辽、夏、金的关系正当唃厮啰刚刚立足青唐,专心经营河湟之时,近邻西夏又继占领甘、凉二州后,把矛头直指唃厮啰。西夏广运二年(1035),元昊亲率大军进入湟水流域,攻城占地,掳掠人畜,吐蕃人甚苦之。唃厮啰指挥吐蕃诸部奋起反击,与之激战二百余日,终以奇计破元昊,大获全胜。唃厮啰抗击元昊之胜利,不仅保卫了新生的政权,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在吐蕃人中的威望,许多不甘屈服于元昊统治的凉州(今甘萧武威)的六谷部吐蕃人和甘州(今张掖)回鹘人都纷纷南下投奔唃厮啰,进一步壮大了与西夏抗衡的实力。后来,宋、辽、西夏为争夺西北战略要地而互相角逐,唃厮啰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了。西夏天授礼法延祚元年(宋宝元元年,1038)十月,西夏元昊称帝,国号夏,史称西夏,宋室为之大震。宋朝为了牵制西夏南下,不得不重赏在西北地区能为之效力的唯一“同盟者”。十二月,加封唃厮啰为“保顺军节度使”。次年六月,派左侍禁鲁经带上宋仁宗的诏书和2 万匹丝绸的厚礼出使唃厮啰,“使背击元昊以披其势”。宋康定元年(1040)八月,又派屯田员外郎刘涣到青唐,与唃厮啰商议讨伐西夏事宜,受到隆重接待。唃厮啰并上“誓书及西州地图”②。宋加封唃厮啰为“保顺、河西等军节度使”①。唃厮啰与辽国亦有往来,元昊称帝,辽夏关系恶化。辽为了继续牵制西夏,曾西联甘州回鹘、唃厮啰为外援,策划对西夏用兵。为此,辽于清宁四年(1058)以公主(当为宗室女)下嫁唃厮啰子董毡,共图夏国。吐蕃与辽贡使之往来,自李立遵时起皆不乏记载。
  宋治平二年(1065)十月唃厮啰卒,次年五月安葬,终年69 岁。其第三子董毡继位,史仍称唃厮啰后裔的政权为唃厮啰唃厮啰有三房妻子,前二妻为李立遵之女,各生一子,一为瞎毡,一为磨毡角。李立遵死后皆失宠,各携其子逃出青唐,磨毡角居宗哥;瞎毡居龛谷(今甘肃榆中境),后其子木征迁河州。董毡为乔氏所出,甚为唃厮啰宠爱,从少年时代起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唃厮啰在世时,董毡就已参与军政事务,征战沙场,屡立战功。他即位后,仍继续执行其父的施政措施,与宋朝保持着友好关系。宋熙宁三年(西夏天赐礼盛国庆元年,1070),西夏出兵攻宋环(今环县)、庆(今庆阳)二州,董毡提兵助宋,乘西夏西线空虚,沿边抄掠,迫使西夏撤兵,宋军大部分将士遂得生还。但是,这种友好关系在王安石任相后就蒙上了一层黑色的幕纱。这时有一个“试科不中,客游陕西,访采边事”的王韶,向宋朝廷上《平戎策》,提出“欲取西夏,当先复河湟”的主张②。王安石遂命王韶前往秦州主持边事。熙宁五年,又命王韶率大军向唃厮啰政权属下的熙河地区发动了进攻,到次年九月,相继占领熙(今临洮)、河(今东乡西南)、洮(今临潭)、岷(今岷县)、叠(今迭部)、宕(今宕昌)等地,“招抚大小蕃族三十余万帐”①。熙河之役给董毡政权造成了严重威胁,加剧了宋朝与河湟吐蕃的民族矛盾,从此这一带成为战争频② 《文献通考》卷335《吐蕃》。
  ① 《宋史》卷324《刘涣传》。
  ② 《宋大诏令集》卷239《唃厮啰保顺、河西等军节度使制》,康定二年正月乙未。① 《宋史》卷328《王韶传》。
  仍、烽火不灭的地方,给吐蕃人民带来了莫大的灾难。
  宋军占熙河后,遇到董毡的奋力抵抗。他首先与西夏通好,夏国以公主、秉常妹下嫁董毡子蔺逋叱,结为婚媾,共同对付宋朝。同时派出部将鬼章攻打河州,杀宋将景思立于踏白城。董毡侄河州大酋木征也率部助鬼章围河州宋军,后因军力悬殊而败绩。木征降宋,赐名赵思忠,成为宋朝的命官。熙河之役后,由于政治和经济的原因,董毡和宋朝恢复了中断七年之久的友好关系。熙宁十年十月,董毡派人到宋进贡,宋依旧例回赐。董毡由保顺军节度使改为西平军节度使,后又由常乐郡公进封武威郡王,其他首领则依其实力授团练使、刺史、本族军主、副军主等职。宋神宗接见董毡使者时也称赞“其上书情辞忠智,虽中国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过如此”。
  元丰六年(1083)十月,董毡卒,终年51 岁。其养子阿里骨继嗣。
  《宋史·吐蕃传》记述:“阿里骨本于阗人,少从其母给事董毡,故养为子。元丰兰州之战最有功。自肃州团练使进防御使。”由于阿里骨非唃氏家族,所以遭到唃厮啰族人的竭力反对,在这种形势下,阿里骨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曾一度改变前朝依宋抗夏以自保的政策,欲利用夏国的力量收复被宋占领的熙河地区,并通过战争缓和内部矛盾。遂与西夏相约在对宋的战争中如能取胜,熙、河、岷三州归阿里骨,兰州、定西归西夏。元祐二年(西夏天仪治平元年,1087)四月,阿里骨令鬼章攻洮州,西夏也出兵围河州。后因鬼章被宋军俘获而结束战争,阿里骨收复失地的希望破灭。
  阿里骨受挫折后,于次年派人携带厚礼到宋朝上表谢罪,并要求释放鬼章,边界息兵。宋朝同意了阿里骨的请求,亦“依旧许般次往来买卖及上京进奉”,后又加封阿里骨等人官爵②。自此,阿里骨与宋朝的关系重归于好。绍圣三年(1096)九月,阿里骨卒,终年57 岁。其子瞎征继承青唐主位。瞎征执政后,唃厮啰家族溪巴温及其后人、各地的部落首领纷纷据地而治,自立为王,整个政权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瞎征执政之初,宋朝授其为“河西军节度使”。后来看到瞎征不能控制政局,属下各有篡夺之心,窥伺河湟已久的北宋认为进取的时机已经成熟。遂于元符二年(1099)六月命王愍、王赡为正副统军,由河州北渡黄河进入湟水流域,连下宗哥、邈川诸城,直逼青唐。
  瞎征和其他首领纷纷往宗哥城降宋。
  瞎征出走,青唐无主,大首领心牟钦毡父子迎溪巴温入青唐,立木征之子陇拶为主,陇拶不能控制早已造成的残局。遂于同年九月同契丹、西夏、回鹘三公主以及大小首领出城降宋,迎王赡入青唐城①。
  宋军占领河湟后,由于遇到吐蕃人的反抗,后方供应不继,于次年开始撤出河湟,当地首领又立溪巴温第三子溪赊罗撒为主。河湟一带“仍旧文法管勾”①。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一月,宋朝授溪赊罗撒为“西平军节度使、邈川首领”②。
  蔡京当国后,复主开边事宜,于崇宁二年(1103)六月再次出兵河湟,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7。
  ① 《宋会要辑稿》蕃夷6 之22。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壬申;《宋史》卷350《王赡传》,陇拶,《王赡传》作“溪巴温之子”。此据《宋史·吐蕃传》:“陇拶乃木征之子唃厮啰嫡曾孙。”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9,元符二年十二月癸丑。
  次年四月取青唐。龟兹公主及诸大首领开青唐城出降,溪赊罗撒走投西夏。北宋在濒临崩溃前夕两度占领河湟。仅维持了20 年统治。
  北宋宣和七年(1125)以后,金兵大举南下,宋朝江山危在旦夕,无暇西顾,由陕西经制使钱盖寻唃厮啰血统封立,以图为之守边。有益麻党征者,是为陇拶之弟。“素为国人信服”,遂命其为“措置湟鄯事”,赐名赵怀恩,这是北宋在河湟的最后一名命官。南宋绍兴元年(1131),金人占河湟。绍兴四年,赵怀恩“弃离部族田宅,驱携老小”来到阆州(今四川阆中)投附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赵怀恩由熙州观察使改授“鼎州观察使,充成都府路兵马钤辖”,至死亦未再回到河湟③。唃厮啰政权及其后人在河湟地区百多年的统治从此结束。
  经济、文化唃厮啰政权统治河湟期间,特别是在唃厮啰和董毡时期,在内外施政方面制定了一些较为得体的措施,因此,其经济和文化都有长足的发展。据载,牧业是河湟吐蕃人的传统经济部门,牧放牲畜是人们的主要生产活动。李远《青唐录》说当地人们善逐水草,“以牧放射猎为主,多不粒食”。又农业比较发达,在湟水、洮河、黄河诸水两岸,宜五谷种植。李远笔下的河湟竟是一派江南村色,邈川一带“川皆活壤,中有流水,羌多依水筑屋而居,激流而硙”。宗哥川则“川长百里,宗河行其中,夹岸皆羌人居,间以松篁,宛如荆楚”。
  贸易也是唃厮啰的重要经济支柱。西夏崛起后,传统的“丝绸之路”受到严重威胁,到景祐三年(西夏大庆元年,1036),西夏完全控制了河西走廊。夏人对过境商人十分苛刻,沿途“夏国将吏率十中取一,择其上品,商人苦之”①。因此,来往于宋朝和西域的商队和贡使绕道青唐,改走青海故道。当时,在青唐城东就居住着好几百家往来做生意的于阗、回鹘商人。所以《宋史·吐蕃传》说:“厮啰居鄯州,西有临谷城通青海,高昌诸国商人皆趋鄯州贸易,以故富强。”
  唃厮啰使用传统的藏文,向宋朝上表皆用“蕃字”,时人称之为“蕃书”。“无正朔”,“道旧事则数十二辰属,曰兔年如此,马年如此”。宗教以藏传佛教为主,古老的本教在民间仍有极大影响。据藏文史籍记载,河湟地区是藏传佛教后弘期“下路弘传”的发源地,对藏传佛教在西藏再度弘传起了重要作用。唃厮啰迁青唐后,“尊释氏”,开始在青唐城西建寺院,“广五六里,缭以周垣,屋至千余。为大像,以黄金涂其身,又为浮屠十三级以护之”(《青唐录》)。此外,在河州有“积庆寺”,在青海湖海心山岛上,也有“习禅者赢粮居之”,佛塔则遍及各地。唃厮啰执政者不仅大力提倡佛教,而且自己也信奉佛教,“有大事必集僧决之”。国主处理军政大事的宫殿旁就供有高数十尺的“金冶佛像”。岷州“广仁禅院碑”,也说广仁禅院之建成与当地吐蕃大首领赵醇忠、包顺、包诚等施财造像有关①,这些都是河湟地区藏传佛教得以兴盛的重要原因。
  ③ 《皇宋十朝纲要》卷16。
  ① 《宋会要辑稿》蕃夷6 之42,兵17 之2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5,绍兴二十三年九月癸巳。① 《西夏书事》卷15。
  第六节大理大理政权的兴亡唐天复二年(902),南诏政权崩溃之后,白族中的贵族分子郑买嗣、赵善政、杨干贞、段思平先后起而进行政权的争夺,郑买嗣继南诏之后建立了长和国(902—928)。赵善政推翻郑氏政权,建立天兴国(928—929)。杨干贞取代赵善政,建立义宁国(929—937),及至后晋天福二年(937),段思平乃夺得政权而建立了大理。
  段思平建立大理之后,对南诏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都进行了调整。首先是肯定新兴的白族封建主们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并进一步对他们进行扶持。如封白族封建主高方为岳侯,除承认其家族在洱海地区原有的领地之外,更赐与巨桥(今云南普宁)地方为其世袭领地;封董伽罗为宰相,亦除承认其家族在洱海地区原有的领地之外,更赐与成纪(今永胜)为其世袭领地;其余洱海地区的白族封建主如杨氏家族的封建庄园,也都得到扩大。对于洱海地区的白族和彝族中的村社农民,则是在承认他们原来使用的土地前提下,减轻税粮负担,宽免徭役三年②。对于“凡有罪无子孙者”的奴隶,则一律“赦免”,即加以释放。对于被统治的部族和部落,则解除他们南诏时期的集体奴隶地位,免除奴隶性质的徭役①。大理政权终于稳固下来。
  大理和南诏一样,仍然是一个多民族集合体国家。这个多民族集合体国家,以白族中的封建主为主要统治者。在政权组织方面,则是以段氏封建国王为首,布燮(宰相)等大臣作辅佐来进行统治。白族封建诸侯们各有领地,以作为封建统治的主要基础。地方行政单位,划分为府和郡①,分派白族中的封建主们作为各府、郡的长吏来进行管理。府和郡是在南诏统治时期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建立起来的。各府、郡分管的区域内都仍然存在许多不同民族的部族和部落。这些不同民族的部族和部落,都保持着自己内部原有的政治、经济结构不变,由本民族的贵族分子管理自己内部的事务,接受府、郡长吏的统治。
  宋绍圣元年(1094),大理国权臣、白族封建主高升泰夺取政权,称“大中国”。两年之后,高升泰的儿子高泰明被迫把政权重新归还段氏,以段正淳为国王,此后或称大理国为“后理国”。大理国后期,段氏国王失去了实际上的控制权力,以高氏家族为首的白族封建领主们,则在白族的主要聚居区进行封建割据统治;其他被统治民族中的贵族分子,则为发展自己的地方势力而相互兼并纷争,造成分裂局面。蒙古蒙哥汗三年(宋宝祐元年,1253),一支蒙古兵南下,打破了大理国境内各民族贵族分子对立纷争的局面,十二月十二日(1254 年1 月2 日),蒙古军到达大理首府大理(今属云南)城下,蒙古军入大理城,大理国亡。
  ② 张维:《陇右金石录》卷3。
  ① 《南诏源流纪要》。
  ① 《南诏野史》。
  大理的民族大理国的主体民族是白族(“白人”、“白蛮”、“僰蛮”),白族主要聚居在今澜沧江中、上游以东,今红河以北的城镇和平坝地区。在这里,除了主要城镇中和城镇附近的平坝地区有白族人口之外,其余的小城堡和广大的村落中,则为许多其他不同民族的氏族、部落人口所聚居、杂居和散居。主要城镇中的白族封建主们,是通过封建的政治、经济组织与大理国王联系起来。并以白族中的封建政治、经济组织为主要依靠力量,把所统辖的府或郡内的其他民族的氏族、部落统治起来。而在被统治的各民族内部,却又分别保持着一套与白族不同的政治、经济结构。白族封建主们对于这些被统治民族中的氏族和部落,是任其内部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保留着,然后通过它们内部的贵族分子来进行贡纳的征收。
  被统治的各民族的分布状况,与南诏统治时期相比较,大的范围基本上未曾发生变动。在今澜沧江中、上游以东,今红河以北地带的山区、半山区和少部分平坝区,主要是“乌蛮”(彝族)系统的村落和氏族;今金沙江上游两岸是么些(纳西)的分布区域;今澜沧江和今怒江上游之间是“卢蛮”(傈僳族);南部和西南部边境地带是“金齿百夷”(傣族)、阿昌和孟高棉系统的部落;东南部边境地带则是和泥(哈尼)、僚(壮族)、“白衣”(傣族)等的共同杂居区。部分民族中的一些部落,居住区域较之南诏时期有所变动。如南部边境的“金齿百夷”(傣族)中的部分人口,北迁入威远(今云南景谷)、开南(今景东)一带,与“朴子”(布朗)、和泥(哈尼)等相杂居②。这里原来就有一部分“金齿百夷”(傣族)人口,至此则“金齿百夷”的人口增多了。又一些民族中的部落组织和部落名称,较之南诏时期未变。如今大渡河南、金沙江北的“乌蛮”(彝族)中的邛部、两林、丰琶,仍按原来的部落组织和部落名称出现在原地①。而一些民族中的一些部落,却在人口增多、分裂繁衍的情况下,在原来居住的地区或原来居住地区的周围,出现了一些新的部落。如西南部边境的“金齿百夷”中,有勐梯(今盈江境)、勐卯(今瑞丽)、勐生谷(今缅甸克钦邦境内)、勐生喜(今缅甸南掸邦一带)、勐生威(今缅甸北掸邦一带)②,它们分别联系着附近同族的各个小部落,共同结成一个联盟集体;又如建昌城(今四川西昌)北部“乌蛮”(彝族)中的落兰部(今冕宁南部的泸沽一带),繁衍成为许多小部落;东爨区(今云南楚雄以东)部落分裂繁衍的情况就更为复杂了,一定时间阶段内,在这里出现了“东爨乌蛮三十七部”。但实际上并不止于三十七部。因为,各个部都不断繁衍出一些新的氏族、部落来。如罗伽部(今澄江境)即繁衍出强宗部、步雄部、普舍部等,分散到邻境的其他地方去。三十七部中的各个部,都不断繁衍,不断分裂为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各有地界,筑营垒以闭关自守。
  各民族中的各个氏族、部落,划定一个区域作为聚居的地方,分别从事各种生产。如边境的“金齿百夷”(傣族)的各部落,依旧进行他们的农业② 《元史》卷61《地理志》四:“元世祖征大理,凡收府八,..郡四。”① 《元史》卷61《地理志》威楚开南等路。
  ② 《元史》卷61《地理志》威楚开南等路。
  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生产;威楚府(今楚雄)辖境内则为“杂蛮耕牧之地”③,这里的“乌蛮”(彝族)、朴子(布朗)、和泥(哈尼)等,或耕田,或狩猎、畜牧,或半耕半牧,自按其内部原有的生产方式进行生产。大理国王把各民族的居住区域分别划归各府、郡管辖,或分封给白族诸侯。除了一部分仍然从事更为原始的采集和狩猎的氏族、部落之外,在大部分的氏族、部落中,各个家庭在从村社那里分得一块土地之后,每个居民耕种自己的田地,女人和女儿从事于家庭纺织。而部分“乌蛮”部落中的男子,则在从事耕种之外,也从事畜牧和狩猎。他们在生产中获得的各种产品,以其中的一部分交由本民族中的贵族,以贡纳的形式提供给当地白族封建主或大理国王。实际供给白族封建主或大理国王的那一份,往往少于本民族中的贵族分子所留下的那一份的数量。所以,本民族中的贵族分子在地方的统治权力,得以世世代代地牢固地承袭下去。这种情况,以“金齿百夷”和“乌蛮”各部中最为突出①。因此,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比较发达的“金齿百夷”(傣族)及一部分“乌蛮”(彝族)、“和泥”(哈尼)等的“村社内部有奴隶制和阀阅制”②,他们中的贵族,一直世袭地统治着他们的部落或村社,部分地使用奴隶来进行生产,而且控制着自己的区域,与邻境的其他氏族、部落相对抗。与宋朝的关系当南诏政权崩溃之后,内地的唐皇朝也在相距仅五年的时间即趋于瓦解,进入五代十国的割据状态中。当时,内地的任何一个小王朝,皆疲于应付纷争,无力顾及云南;云南的郑、赵、杨氏政权,也谋求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暇,同样不可能与内地作更多的联系交往。
  大理建立之初,内地汉族区仍处于割据纷争的状态中,及至宋朝建立,传统联系也就逐渐恢复。宋乾德三年(965),宋灭后蜀,大理便立即由建昌城(今四川西昌)派官吏送公文入宋朝廷,祝贺宋朝平定后蜀③。此后,宋开宝元年至宝元元年( 968—1038)间,大理曾九次派遣使臣向宋朝廷“入贡”和要求通好。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宋太宗曾经命令黎州(今汉原北)官吏在大渡河上造大船,以便大理“入贡”①。这种“入贡”,既表示了政治上的藩属关系,也是大理与宋朝之间进行官方贸易的一种形式。大理与宋朝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从此展开。宋政和七年(1117),宋朝廷正式册封大理国王段和誉(即段正严)为“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云南节度使、上柱国、大理国王”②。然而,大理与宋朝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经济文化交流,却为当时政治形势和复杂的民族关系所限制。
  辽与西夏先后给宋朝以较大的威胁,因此,对于西南的大理,宋朝的统治者们也就存在戒心。当宋朝廷对大理国王进行册封而使关系进一步正常化③ 《宋史》卷496《黎州诸蛮传》。
  ① 马可帛洛:《宋初越南半岛诸国考》,载冯承钧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② 《元史》卷61《地理志》威楚开南等路。
  ③ 西双版纳傣文《泐史》(有李拂一编译本,云南大学西南文化研究室1947 年版),及《元史》卷61《地理志》叙述大理国时期三十七部的情况。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开宝二年六月引《续锦里耆旧传》。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太平兴国七年三月丁未。
  之时,金已兴起于东北,并随即展开与辽的纷争,进而攻宋,政治形势愈来愈趋于复杂化。所以,宋朝廷虽对大理国王进行了正式的册封,而在原来对大理国的戒心并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又随着形势的发展而日渐加深,就在对大理国王进行正式册封的当年,便有一部分人要求在大渡河外置城邑,以便进一步与大理国展开互市。宋朝廷命令黎州知州宇文常了解情况之后,再作具体措施,宇文常说:“自孟氏(后蜀孟昶)入朝,艺祖(宋太祖)取舆地图观之,划大渡河为境,历百五十年而无西南夷患。今若于(大渡)河外建立城邑,虏情携贰,边隙寖开,非中国之福。”③其实,宋太祖并不曾“划大渡河为境”而拒绝与大理国交往。宇文常所说,不过是在当时政治形势复杂的情况之下,作为拒绝与大理国交往的借口。接着便是建炎元年(1127)宋政权为金所迫而南移,南宋君臣惶惶于自己统治地位的难于巩固,目光也就更多地注意着近在肘腋的大理国。于是,宇文常之说,便普遍成为南宋君臣拒绝与大理国进行政治上接触的借口。
  然而,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与大理国之间的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始终是频繁的,而且南宋时期胜于北宋时期。只是在政治方面的接触,南宋少于北宋。
  ③ 《宋史》卷488《大理国传》。
  第七节壮族五代和宋时期的壮族五代和宋代时期,壮族分布在今两广及云南部分地区。壮族古称越人,五代和北宋时称俚僚、土僚、侬僚、蛮僚,南宋时一部分始称僮(亦作撞),大部仍称土、僚、侬、越、俚。1950 年后统一名称为僮族。1956 年改称壮族。五代时,壮族地区大部为刘隐所建的南汉所统治,部分为马殷所建的楚国所据。南汉乾和六年(后汉乾祐元年,948),南汉乘楚内乱,攻取贺州(今广西贺县)。九年(后周门顺元年,951)又乘楚灭亡之际,攻占桂州(今桂林)、宜州(今宜山)、严州(今来宾)、梧州(今属广西)、蒙州(今金秀)等地,壮族地区几乎全部为其所占领。
  南汉统治岭南壮族地区,从后梁开平四年(910)封刘隐为南海王算起,到宋开宝四年(971)宋灭南汉,共经60 余年。在此期间,中原扰乱,而南汉王朝僻处岭南,便于避乱,于是中朝士人多归之,使壮族地区货宝增加,渐臻富饶。北宋建立(960)后,南汉仍割据岭南,与宋朝抗衡,战事频繁。南汉刘氏统治集团对岭南壮、汉等族人民的统治极为残酷,对所谓“罪人”施以“烧煮、剥剔、刀山、剑树之刑,或令罪人斗虎抵象。又赋敛烦重,邕民(壮族)入城者,人输一钱,琼州(今海南海口)斗米税四、五钱。置媚州都(今广西合浦),定其课,令入海五百尺采珠。所居宫殿以珠、玳瑁饰之”①。不过十数年,就把富饶的岭南变成“芝菌生宫中,野兽触寝门”①,“狐鸣鬼哭”的悲惨之地,很多壮族人民被迫迁往西部山区。
  宋朝对壮族的统治宋开宝四年(971),南汉被宋将潘美攻灭,宋朝受到岭南壮、汉等族人民的热烈欢迎,各地壮族首领纷纷“率土来归”。如开宝七年(974),南丹州(今广西南丹)壮族首领莫洪■遣使奉表求内附,宋朝封为南丹州刺史;淳化元年(990),其弟莫洪皓向宋朝进贡银盌、铜鼓、绣真珠红罗襦,诏赐袭南丹州刺史,为宋朝统一岭南作出了贡献。
  宋朝统一壮族地区后,根据当时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把壮族地区划分为两种类型来进行统治:一类,在政治、经济、文化比较发达,交通比较便利的桂、柳(今属广西)、贺、梧、容(今容县)、浔(今桂平)、象(今属广西)、贵(今贵港)等州,设置一般州县,与内地一样,其民称“齐民”,不以“蛮僚”称之,实际上其中许多是壮族。另一类,在比较边远、交通闭塞的邕州(今南宁)左、右江流域,宜州龙江流域及钦州(今属广西)部分地区,则参照唐朝的“羁縻”制度,“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在邕州辖境)凡五十余所。推其雄长者为首领,籍其民为壮丁”①。对归附宋朝的壮族首领授以知州、权州、① 《宋史》卷353《宇文常传》。
  ① 《宋史》卷481《南汉世家》。
  ① 《新五代史》卷65《南汉世家》。
  监州、知县、知峒等官职。当时仅邕州就有50 余所,宜州有16 所,钦州有7 所。宋朝又于土州、县、峒之上设寨,作为邕州、宜州和钦州的派出机构,由朝廷委派汉族官员去担任寨官和提举,就近对土官进行监督。这就是宋朝在壮族地区推行的“土官”制度,亦称“羁縻”制度。这种制度,一直沿用到南宋末年。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就是在宋代“土官”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宋朝在壮族地区采用的两种政治制度(一般州县和土州县峒),基本上是同壮族地区当时存在的两种经济形态(封建地主经济和封建领主经济)相适应的。一般州县地区的自然条件较好,交通比较便利,受汉族影响较大较早,土地私有、土地买卖、地租剥削占主导地位,宋时已经进入封建地主经济的社会发展阶段。土州、县、峒地区发展较晚,受汉族影响较少,土地在名义上还是公有,实际上完全掌握在土官手里。由土官把土地分为两大份,把其中好的一份留给自己,作为“自营田”,所谓“知州别得养印田,犹圭田也,权州以下无印田者,得荫免田”。把另一份划分为若干“份地”,而后“计口给民,不得典卖,惟开荒者由己。谓之祖业、口分田”。领种“份地”的农奴,以村社为单位与土地一起,服属于一定的土官(主户)。他们用一半时间耕作“份地”,以其收入来维持一家最低的生活,用另一半时间去服与其“份地”名称相同的劳役。例如领耕“伙夫田”的农奴要给土官当伙夫,领耕“挑水田”的农奴要给土官挑水,领耕“看水田”的农奴要给土官看水,领取“割稻田”的农奴要给土官割稻打谷,领耕“粮田”的农奴要替土官耕种粮田,领取“兵田”的农奴要“耕其田而为之甲士”,给土官当兵等等。于是,农奴中就有“提陀”(平民百姓)、“田子甲”,“马前牌”、“家奴”、“家丁”的区别,总谓之“峒民”、“峒丁”或“峒僚”。今壮族地区还有“挑水田”村、“马草田”村、“鼓手田”村等,就是从前那种领主农奴制度遗留下来的痕迹。
  宋朝在壮族地区推行的两种政治制度,是由当时壮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尚能符合壮族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所以,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一面,有利于团结民族上层和联系群众,有利于稳定边疆局势,有利于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宋代壮族地区的农业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僻居桂西的龙江两岸,北宋时已“种稻似湖湘”。南宋时广西曾一度出现稻米自给有余,贩运广东的米船,首尾相衔,长达数里。壮锦远近闻名,时称“緂布”。“綀子布”为特产,“一端长四丈余,而重止数十钱,卷而入之小竹筒,尚有余地”,一匹值钱千余文②。重要的商业城镇有邕州、横山寨(今田东)、钦州、宜州(今宜山)、柳州、桂州等。
  但是,宋朝在壮族地区推行的两种政治制度,又是建立在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基础上的,它必定带有许多消极因素,特别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它就日益走向腐败和反动,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就是明清时期“改土归流”的基本原因。
  侬智高起义宋朝从建立以来,兵变、民变、农民起义接连不断地爆发,北方受西夏、② 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
  契丹、女真统治集团的压迫,南方受交趾(阯)的蚕食和威胁。庞大的官僚机构和统治阶级的腐化堕落,使庞大的行政、军费开支越来越集中到南方各民族人民的头上。宋朝对壮族土州县峒的压迫剥削也日益残酷,只顾利用两江州峒之民以御“外蛮”,“以诸洞财力养官军,以民丁备招集驱使”①,而对交趾的蚕食、压榨则不闻不问,因此许多壮族人民自己组织起来,反抗交趾的掠夺,另建政权。邕州“羁縻州”侬峒起义事件,就是其中突出的一起。侬峒起义,亦称侬智高起义,是北宋时广南西路邕州左、右江侬峒地区壮族人民反抗交趾掠夺的重大事件。北宋宝元二年(1039)正月,分布在今左右江上游、地属邕州“羁縻州”的广源州(今越南高平境内)、傥犹州(今广西靖西境)、安德州(今靖西安德乡)雷灿峒(今靖西东)等地壮族(总称侬峒)人民,首领侬全福在广源州建立长其国,众推侬全福为昭圣皇帝,封其长子侬智聪为南衙王,抗击交趾。同年,兵败被交趾所执,遇害。庆历元年(1041),侬全福的次子侬智高与其母阿侬在傥犹州建立大历国,继续反抗交趾。皇祐二年(1050)十一月,在安德州改称南天国,年号景瑞,拜广州汉族进士黄伟、黄师宓为军师。为交趾所迫,穷无所归,又多次要求宋朝支援而被拒绝,于是,侬智高由拥宋变为反宋,想夺取两广以自存,发兵沿右江而下。皇祐四年五月初一(1052 年5 月31 日),攻占邕州城(今南宁),改称大南国,侬智高自称仁惠皇帝,改元启历,采用宋朝官制任命官员。接着,乘胜沿郁江而下,连克横(今横县)、贵(今贵港)、龚(今平南)、浔(今桂平)、康(广东德庆)、端(今肇庆)等州。围攻广州(今属广东)达57 天,不克,旋经清远(今属广东)、连州(今连县)、贺州(今广西贺县),回师邕州。次年正月十五日,宋将狄青率骑兵偷度昆仑关(今宾阳南),大败起义军于归仁铺(今邕宁县三圹)。侬智高战败后与黄伟等投奔大理国。其母阿侬率领一部分军队奔特磨道(今云南广南),收集余众,习骑备战。至和元年(1054),阿侬被宋军所俘,遇害于洛阳(今属河南)。次年四月,大理国为宋朝胁迫,杀侬智高,函其首级献于宋。
  ① 周去非:《岭外代答·服用门》。
  丙编典志第一章农业和农学技术第一节五代十国的农业后梁时农业生产的部分恢复唐末五代时期,战乱不断,华北地区的社会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不仅水利失修,连年的战争使大批被强征入伍的青壮劳力战死疆场,为了逃避战争和繁重的赋税徭役,人民流离失所,耕种失时,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尤为严重。但五代政权及部分地方官府,为了巩固统治及增加赋税收入,尤其是后唐明宗和后周,致力于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后梁建国前后,“以夷门一镇,外严烽堠,内辟污莱,励以耕桑,薄其租赋,士虽苦战,民则乐输”①。说明朱全忠在直辖区内发展农业生产,成为后梁数十年征战的经济支柱。
  河南府(今河南洛阳),自唐光启三年(887)张全义任河南尹时,“白骨蔽地,荆棘弥望”,“四野俱无耕者”,张全义“招怀流散,劝之树艺”,“无严刑,无租税,民归之者如市”,数年之后,河南府所属二十县“桑麻蔚然,野无旷土”①。后梁建立后,张全义仍任河南尹,继续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成为后梁朝廷财政的重要基地。洛阳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促使洛阳城市经济复苏,为后唐建都洛阳奠定了基础。后唐建都洛阳,张全义依旧任河南尹,洛阳地区的农业经济继续得到发展。
  后唐、后周对黄河的治理后梁与晋(后唐)连年征战,使河北地区岁无宁日,后梁先后两次决黄河以阻挡晋(后唐)军,致使黄河中下游地区洪水泛滥,后唐灭梁后多次修复酸枣县(今河南延津)境内河堤。尤其是明宗长兴元年(930)张敬询任滑州(今滑县东南)节度使后,“河水连年溢堤,乃自酸枣县界至濮州,广堤防一丈五尺,东西二百里,民甚赖之”①。
  后晋末,黄河于观城县(今山东阳谷西南)境再次决堤后,多次决口。
  后周时,“黄河自杨刘至于博州百二十里,连年东溃”,“灌齐、棣、淄诸州,至于海涯,漂没民田庐不可胜计”。显德元年(954)十一月,世宗命宰相“李榖诣澶、郓、齐,按视堤塞,役徒六万,三十日而毕”②。后唐、后周两次大规模治理黄河,大大促进了黄河中下游地区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唐“营田”
  ① 《桂海虞衡志·志蛮篇》。
  ① 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10《朱梁轻赋》。
  ① 《资治通鉴》卷257,唐光启三年六月壬戌。
  ② 《旧五代史》卷61《张敬询传》。
  五代时后唐主要是为了解决军需,恢复“营田”。明宗时,利用闲田兴置的军屯,不仅利用兵士,而且还用无地民户耕种,恢复农业生产,在解决军队粮食供应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为了防止军队抢占民间良田及强迫民户耕种,以及有些民户投靠“营田务”,以致官府税收损失。长兴二年(931)九月规定:“应三京、诸道营田,只耕佃无主荒田及召浮客。”③后唐、后周招抚流亡复兴农业的措施为了鼓励逃户归业恢复农业生产,后唐天成三年(928)规定“每逃户归业后,委州司各与公凭,二年内放免两税差科”的优惠。长兴三年还对因水灾而外逃农户的房屋、树木及“动使什物”,由各村邻居保管,待逃户回乡后归还,春耕时业主还未回来,允许邻户耕种并承担赋税,如业主归来,则等秋收后归还土地。保护原业主的财产并减税以鼓励农民归业,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后周显德二年(955)时,为鼓励民户耕种荒田并承担赋税,规定本户三年内回来的归还一半,五年内回来的归还三分之一,五年以上才回来的只归还本户的坟地及荒地。临近辽境的州县而被辽军俘走的民户归来的,五年内的归还三分之二,十年内的归还一半,十五年内的归还三分之一,十五年以上的只归还坟地及荒地。而对于“应有坐家破逃人户”(主要是因逃税),则承种户只要承担赋税就不在归还之列,并成为承种户的产业;如承种户不纳赋税则不论年限全部归还原业主①。都是在保证官府税收的前提下,既尽可能维护原业主的利益,又保护新承种户的利益,以鼓励民户归业及承种户恢复农业生产。
  南方诸国的农业五代时期十国割据政权中除最晚建立的北汉外,其余诸国都在长江、珠江流域,战争较少,各国大体都采取保境安民的政策,招抚流亡,兴修水利,不仅恢复而且发展了农业生产。
  南唐、吴越在兴修水利方面很具特色,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直到北宋中期之初,相应地区的农业生产还未恢复到南唐、吴越时的水平。对此,范仲淹于庆历三年(1043)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给予很高的评价:“且如五代群雄争霸之时,本国岁饥则乞籴于邻国,故各兴农利,自至丰足。江南(原南唐辖区)应有圩田,每一圩方数十里如大城,中有河渠,外有门闸,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旱涝不及,为农美利。又浙西(原吴越辖区)地卑,常苦水沴,虽有沟河可以通海,惟时开导则潮泥不得而堙之;虽有堤塘可以御患,惟时修固则无摧坏。..曩时两浙未归朝廷,苏州有营田军四都共七八千人,专为田事导河筑堤以减水患。”①③ 《资治通鉴》卷292,显德元年十一月戊戌。
  ① 《五代会要》卷15《户部》。
  ① 《五代会要》卷25《逃户》。
  南唐、吴越的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促使两国社会经济兴盛,国力增强。
  南唐西平楚、南灭闽,吴越统治扩展至闽北,与南唐争雄,都是五代后期强国。
  闽在五代时为小国,王潮于唐末占领闽地后也是“还流亡,定租税”,“劝课农桑”,“保境息民”①,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楚国不仅重视一般的农业生产,经济作物的生产与发展也具有特色。据史载:“湖南判官高郁请听民自采茶卖于北客,收其征以赡军,楚王(马)殷从之”;又“湖南民不事桑蚕,(高)郁命民输税者皆以帛代钱,未几,民间机杼大盛”②,楚国的政策促进了茶叶和蚕桑丝织业的发展,也间接地促使生产方法与品种的改进,如被称为“鸡狗坊卒长”的佚名者,“当马氏时,善种子母蔗,灌莳有法,繁殖蔓衍,遂为湖南圃人冠。蔗凡三种,曰蜡蔗,曰荻蔗,曰赤昆仑蔗,一时称绝盛焉”③。
  ① 《范文正公集·奏议上》。
  ② 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0《闽一·司空世家》。
  ③ 《资治通鉴》卷266,后梁开平二年六月;卷274,后唐同光三年闰十二月。第二节宋代的农业和农学技术招抚流亡,开垦荒田五代时期战乱不断,华北地区受到的破坏尤为严重,后周时虽有所恢复,但由于“五代以来,常检视见(现)垦田以定岁租”,加上“吏缘为奸,税不均适”。北宋初年,人民流离,土地荒芜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因而新建立的北宋采取对农民的新垦荒田不加赋税的政策,以奖励农民开垦荒田,乾德四年(966)诏:“自今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荒田者,并令只纳旧租,永不通检”,用以“招复逋逃,劝课栽植。”④对于新平定的诸国地区,也有类似的专门条令,“淳化元年(990)九月诏:江浙等路李煜、钱俶日,民多流亡弃其地,遂为旷土。宜令诸州籍其陇亩之数,均其租,每岁十分减其三,以为定制,仍给复五年,召游民劝其耕种”①。
  除了战乱的因素以外,自然灾害也是造成人民流离、土地荒芜的重要原因,北宋又采取使农民开垦荒地即成为其产业并减免赋税的政策,至道元年(995)诏:“近年以来,天灾相继,民多转徙,田卒污莱”,“应诸道州府军监管内旷土,并许民请佃,便为永业,仍与免三年租税,三年外输税十之三”②,以后历朝还有类似的诏令,鼓励农民开垦荒田。
  经过宋代历朝奖励开垦荒田的措施,耕地不断扩大,由北宋初开宝九年(976)的295 万多顷,发展到元丰六年(1083)的461 万多顷,最高的是天禧五年(1021)524 万多顷,最低的则是皇祐三年(1051)的228 万余顷。由于“川峡、广南之田,顷亩不备,第以田赋约之”,而且实际上全国顷亩数也多非实际统计数,如“叙《治平(会计)录》者谓此特计其赋租以知顷亩之数,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所以前列诸朝垦田数字并不确切,但这仍能大体反映出北宋垦田数在不断增加的总趋势。耕地面积的扩大,为北宋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
  金灭北宋,又侵南宋,“建炎以来,内外用兵,所在多逃绝之田”,继五代以来又一次因战争使民户逃亡,从而出现大量荒地。招抚流亡复业及耕垦荒地,成为南宋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绍兴三年(1133)九月诏:“百姓弃产,已诏二年外许人请射,十年内虽已请射及充职田者并听归业。孤幼及亲属应得财产者,守令验实给还。”③这是鼓励战争中被掳民户归业和其他人户垦荒的政策。
  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议和以后,曾经遭受战乱地区的农业有所恢复,但是受战争影响最重的京西、淮南地区,还有许多良田荒废,南宋采取资助因“蜀地狭人稠”自愿前往上述地区开垦的政策,即“愿往之人,给据津发”,而且“官贷种、牛,八年乃偿”;还对边境地区减免赋税,“并边悉免十年④ 《十国春秋》卷75《楚九·卒长》。
  ① 《宋大诏令集》卷182《劝栽植开垦诏》。
  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1 之16。
  ③ 《宋大诏令集》卷182《募民耕旷土诏》。
  租课,次边半之”,所垦荒地“满三年,与充己业,许行典卖”①。
  绍兴末年,金帝完颜亮南侵及随后的南宋北伐战争,再次对淮南地区造成严重破坏,隆兴二年(1164)十二月议和后,南宋立即采取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乾道元年(1165)正月,即“诏两淮民户并已复业,宜先劝课农桑,若不稍优其赏,窃虑无缘就绪”,田地“许民户租佃,五年后量立租课,不得科扰”②。这是五年内免税,满五年后轻税的政策,以后又一再采取类似及其他优惠政策,招抚农民耕垦荒田,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农田水利的兴修和建设水利与农业的关系,南宋陈耆卿曾作了很好的比喻,“水在地中,犹人之有血脉”,“夫稼,民之命也;水,稼之命也”③。
  宋代的有识之士都重视水利的兴修。北宋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为进行改革,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要求:“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军吏民,各言农桑之间可兴之利、可去之害,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堰陂塘之类”,于每年二月兴修水利。“庆历新政”虽然不久即失败,但兴修水利已成为官府的经常性举措,到至和元年(1054)时已是“京畿及京东、京西等路,每岁初春差夫,多为民田所兴”①。然而经常性的春天兴修农田水利,仍只限于北方。
  熙宁二年(1070)初开始的“王安石变法”,作为改革主要措施之一的“农田水利法”(称为《农田利害条约》)即于当年十一月颁布,各地“开垦废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宋灭南唐、吴越之后,东南地区成为宋朝的财赋之地。到宋仁宗初年,东南地区水利已因年久失修,频频发生水灾,以致“积雨之时,湖溢而江壅,横没诸邑。虽北压扬子江而东抵巨浸,河渠至多,堙塞已久,莫能分其势矣,惟松江退落,漫流始下”。明道二年(1033),“姑苏之水,逾秋未退”。景祐元年(1034)六月,范仲淹出任苏州知州后,进行疏导,“不惟使东南入于松江,又使西北入于扬子江与海”。“开五河,泄去积水”,到次年“积而未去者犹有二三”,因而请求“增理数道(河)以分其流,使不停壅”,以及开导松江(今吴淞江)的盘龙港加快出水速度,浙西“苏、常、湖、秀,膏腴千里”③的水利初步修复。不久,范仲淹调任京职,浙西水利未能进一步兴修。
  熙宁二年(1069),郏亶“言苏州水利,具书与图”,提出“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又因出土以为堤岸”,“要以三年而苏之田毕治”。熙宁五年郏亶任两浙路提举兴修水利,但郏亶兴役过大过急,遭到当地官民以及吕惠卿的反对,王安石虽然肯定郏亶的方案,也认为“(郏)亶所为仓① 《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农田》。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绍兴二十六年三月己巳。
  ③ 《宋会要辑稿》食货1 之42、43。
  ① 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253,陈耆卿:《奏请急水利疏》。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61 之94。
  ③ 《宋会要辑稿》食货63 之185。
  卒,又妄违《条约》”。次年被调任京职,水利工程也停止进行①。
  元祐七年(1092 年)毛渐受命赈灾时,大兴水利,“起长安堰至盐官,彻清水浦入于海;开无锡莲蓉河,武进庙堂港,常熟疏泾、梅里入大江;又开昆山七耳、茜泾、下张诸浦,东北道吴江;开大盈、顾汇、柘湖,下金山小官浦以入海,自是水不为患”②。不到十年,又是“在今尤急,如浙右积水,比连震泽(太湖),泛溢浸田庐”。政和六年(1116),赵霖“开一江一港四浦五十八渎,已见成绩”③。
  宋代农田水利建设,总的来说大规模的创建较少,工程质量一般较差。
  王安石变法,首重农田水利,成绩算是最好的。如自熙宁三年至九年(1070—1076),全国各府、州、县共修造水利田10793 处,溉田36117800 亩④,这个数字比唐代兴建农田水利的灌溉面积要少得多。唐末五代时,太湖地区形成了相当完善的塘浦圩田水利系统,但北宋时已经残破而未能修复。南宋较为注重太湖水利,在疏浚塘浦,建置堰闸,开通入河渠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不能制止围占湖田破坏水利等原因,成绩也没有赶上吴越时期。这一时期,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值得提及的有下列几项工程:大观年间(1107—1110)把北宋初被毁坏的泾渠改建为丰利渠,在旧渠之北另行开凿了渠口;引水渠改建为石渠;渠首工程有相当完善的防沙、防洪设备以及横绝溪河的工程设计,水工技术比前代有所进步。北宋比较独特的一项农田水利措施,是为对付辽朝骑兵的侵袭,在河北沿边利用淀泊并挖河渠,曲曲折折形成一条长约900 里,各地宽窄不一的水田交错地带,最宽处达150 里,最窄处6—7 里。因为“利在蓄水,以限[辽]戎马而已”,因而农业生产效果不大。王安石变法时设置“淤田司”,专门从事引浊放淤,则为北宋农田水利的又一独特措施。放淤河流有黄河、汴河、汾河、滹沱河等,地区广及今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对肥田和改良盐碱地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没有全面规划,单纯追求统治阶级的利益,任意决河放水,有时反而造成水害。北宋时,太湖水利很差,水旱灾害严重。水利专家郏亶父子和单锷曾提出全面治理的规划。郏亶强调治水是为了治田,应以蓄水灌溉为主,泄水、送水不是治理的真正目的。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支分密布的渠网规划,配合圩田体系和农田沟洫,使涝旱兼顾,两获其利。由于朝廷根本没有治好水利的决心和力量,在权臣、地主的反对下,他们的建议无法实现。不过,他们的著作①却成为宋、元、明代议论太湖水利者的经典。
  土地的充分利用和地力的维持由于江南“土地迫狭,生籍繁夥”,为了寻求耕地,人们付出了艰辛劳动。王祯《农书》描写宋、元时期人们到处找地种的情景说:“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乡细民必求垦佃,犹胜不稼。”因而宋代在农田开发,采用多种方式发挥土地效用的技术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
  ① 《范文正公集》卷9《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5,熙宁六年五月乙丑。
  ③ 《宋史》卷348《毛渐传》。
  ④ 《宋会要辑稿》食货7 之32、34、37。
  ① 《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
  梯田,是丘陵地区人们充分利用土地的一种形式。梯田在宋代以前就已出现,但其名称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南宋范成大的《骖鸾录》,其中提到,江西袁州“岭阪上皆禾田,层层而上至顶,名梯田”。从《泊宅编》、《海录碎事》、《攻媿集》和《宋会要辑稿》等著作的记载来看,在宋代,南方梯田有迅速的发展。王祯《农书·田制门》讲到修造梯田必须注意的几个技术要点:一是在山多地少的地方,把土山“裁作重蹬”,即修成阶梯状的田块;第二如果有土有石之处,则要垒石包土成田;第三,上有水源可自流灌溉则种植水稻,如无水源只好种粟、麦。在条件不同的地区,梯田的修筑形式和效果是有差别的,西北黄土高原地区的梯田主要作用是拦截,防止水土流失,而在南方则表现为对水土的高度利用。
  南方圩田的修筑,五代时已有相当基础,宋代发展更快更普遍。所谓“圩田”以南宋杨万里《诚斋集》中的《圩丁词十解》注文说得最清楚,“江东水乡,堤河两涯而田其中,谓之圩。农家云,圩者,围也。内以围田,外以围水,盖河高而田反在水下,沿堤通斗门,每门疏港以溉田,故有丰年而无水患。”从历史发展阶段看,“圩田”和“围田”有所区别。“围田”仅是“筑土作围以绕田也”的低级阶段;“圩田”则是和灌溉渠系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有机结合,即必须通过置闸、开渠以及灌溉、车戽、检修、防护等一系列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取得农业生产的好收成。把本来只滋生水草的低洼地改造成为圩田,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是一大成就,但乱围乱垦则反招致灾祸。
  其他土地利用形式较重要的还有“沙田”。江边湖畔出没不常的沙淤地,农民在其上开沟作渠利用来耕种,称作“沙田”。这种土地,肥沃湿润,耕作及时可保丰收,但受水势影响很大,废复无常。“涂田”,指在滨海地区开造的田。修造这种田的主要技术措施,一是沿海边筑堤挡海水,或立桩橛抵潮汛;再就是田边开沟贮存雨水,称“甜水沟”,旱时用雨水灌溉。此外,柜田、葑田和架田等都是模型式的,田块面积极小,生产量不大,在农业生产中起不了多大作用。不过,它说明了人们确实是想尽一切办法扩大种植面积,力争多得到一些蔬菜粮食。
  “用地与养地结合”,通过耕作、换茬、种植豆科作物和以施肥为主的措施来维持地力的技术,到宋代在实践中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理论上也有重要突破和发展。《陈旉农书》的《粪田之宜》针对“凡田土种三五年,其力已乏”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说“土敝气衰”论者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当常新壮矣,抑何衰何敝之有”?把施用粪肥等以改变土壤质地,维持地力的传统办法提到理论高度是该书的一大贡献。《陈旉农书》还第一次记载了“用粪犹用药”的精辟理论。把农田施肥和看病服药相类比,要根据不同土质、不同作物、不同肥料,采用“对症下药”的不同处置。这比笼统说给田地施粪肥,在质、量和时间上要经济合理得多。该书还强调施肥“得理”,把“种之以时,择地得宜,用粪得理”①三者联系起来作为生产上的指导思想。此书在大田作物、蔬菜、桑麻的施肥技术和肥料的积累与保存方面也多有所阐述。
  水田的精耕细作技术和江南的多熟种植① 郏亶有《吴门水利书》,郏侨有《水利书》,单锷有《吴中水利书》。南宋初的《陈旉农书》对水田种植技术,整地、培育壮秧、掌握适宜秧龄的栽插以及耘田、烤田等都有比较精要的叙述。
  整地,可分作秧田整治、冬作田整治和冬闲田整治。秧田整治强调“于秋冬即再三深耕之”,经过冬天“霜雪冻沍,土壤松碎”,开春“又再三耕耙转”①和施有机肥。总之,把秧田整治精熟才能撒种。南方一年二熟,要抓紧时间利用两茬作物之间的空隙来细致整地施肥,因此强调早田收获后,随即耕治、■(晒)垡、用粪,以保证多收一季作物和维持地力。对分布于山区的冬干田和平川地区的冬水田则采取不同的耕翻处理。
  培育壮秧是水稻生产的关键环节。要使根苗壮好,必须“种之以时,择地得宜,用粪得理”②。朱熹在漳州任内发布的《劝农文》说:“浸种下秧,深耕浅种,趋时早者,所得亦早,用力多者,所收亦多。”①强调投入较多劳动和及时管理。总之,这一时期从浸种、播种时间的掌握到秧田水层的管理、播种育秧、插秧等技术都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随着丘陵坡地利用的发展,农田用水量的增加,耘田和烤田技术随之有新的发展。《陈旉农书》记载了耘田和烤田相结合“旋干旋耘”的方法。具体办法是先于上处收蓄水,接着自下而上,边放水,边耘田,使田面晒得极干;然后再灌水,使干燥泥土很快酥碎,三五天稻株就会缓转过来。此法不仅使田干水暖,草死土肥,而且使水不会白白流失。
  南宋时,南方人口激增,如宝庆(1225—1227)《四明志》“奉化志风俗”条称:“右山左海,土狭人稠。”在地少人多的情况下,人们除千方百计增辟耕地外就是设法增加复种指数。在一块土地上每年尽量多种一次,以求多获些产品,这已是宋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大致趋向。正如《陈旉农书》中《六种之宜篇》所说:“种无虚日,收无虚月,一岁所资,绵绵相继。”由于中原农民迁来南方,对麦类需求增加,再加上“参植以防水旱”。稻麦两熟制得以在江南推广,小麦秋种夏收可以缓和农民青黄不接之时粮食匮乏的矛盾。同时种麦较为省力,稻麦轮种可以起“熟土壤而肥沃之”的作用。除稻麦两熟制外,也有在水稻收割后种植其他粮食、蔬菜、油料作物或绿肥作物的。
  宋代,江浙一带种植早、晚稻两熟已较普遍,广东由于有更好的水利和气候的条件,水稻种植有一年两熟和一年三熟的。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述钦州地区一年三次种收水稻,指出那里地暖,“故无月不种,无月不收”。水稻一年中能安排多次种植与品种的多样化有密切关系,仅嘉泰(1201—1204)《会稽志》中就记述了56 个水稻品种。还值得一提的是,“占城稻”的种植推广有重要意义,由于它耐旱、适应性强,在推广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适合各地特点的变异类型,与当地栽培的早、中、晚稻相搭配,为稻麦两熟和双季稻的较快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农作物品种的交流①② 《陈旉农书·善其根苗篇》。
  ① 《陈旉农书·善其根苗篇》。
  由于南北气候、种植习惯等原因,种植着不同的农作物,作物品种的单一,使农民在自然灾害侵袭面前常常束手无策。宋朝的统一不仅结束了南北分裂割据的政局,也为农作物品种的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
  端拱元年(988),何承矩知沧州节度副使“实专郡治”,提出“大作稻田以足食”。所属临津县(今东光东南)令福建人黄懋,看到河北良好的水利条件,也上书提出:“今河北州郡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乞兴水田,三五年内必公私大获其利。”何承矩后任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使,黄懋任判官,“雄、莫、霸州,平戎、顺安等军,兴堰六百里,置斗门,引淀水灌溉。初年种稻,值霜不成”。黄懋提出改种江东路的早稻,淳化四年(993)八月,种稻成功,“由是自顺安以东濒海,广袤数百里,悉为稻田,而有莞蒲蜃蛤之饶,民赖其利”②。这是北宋初年一次大规模南稻北种取得成功的事例,黄懋、何承矩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同一时期,宋太宗下了一道粮食品种南北大交流的诏令。当时“言者谓江北之民杂种诸谷,江南专种粳稻,虽土风各有所宜,至于参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宋太宗“于是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麦、黍、豆种者,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其租”。大中祥符四年(1011),真宗又“以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民田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内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示民”。“稻比中国者,穗长而无芒,粒差小,不择地而生”①。这是原产于占城(今越南中南部)的稻种,又自福建移种于江淮地区。三次大规模的粮食品种交流,不仅提高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经济作物如棉花在宋代也不断扩大种植区域,棉花的种植在北宋时主要是在广南东西、福建路,到南宋后期也扩展到两浙、江南东西路,并作为夏税交纳。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四月,专门设“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②,征收棉布税。其中除湖广、福建是北宋时的棉花老产区,浙东、江东、江西则是南宋时的棉花新产区。上距南宋灭亡仅十多年,元廷设置木棉提举司,说明棉花新产区的产量已相当多。
  又如西瓜自辽初由回纥传入辽,金代传入黄河中游的河南绍兴十三年(1143)洪皓在《松漠纪闻》中记载他自金朝回南宋“予携[西瓜种]以归,今禁圃、乡囿皆有”,遂传入江南。宋棉花、西瓜等品种的交流,发展了农业生产,也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
  农业生产工具南宋乾道五年(1169)正月,金朝归宋的“归正人”王琮等402 名,被安置在淮南东路宝应(今属江苏)、山阳(今淮安)地区的空闲官田。由于“归正人”没有土地,也没有任何农具,南宋朝廷决定“每名给田一顷,五家结为一甲”,“每种田人二名,给借耕牛一头,犁、杷(耙)各一副,锄、鍬、、镰刀各一件,每牛三头用开荒銐刀一副,每一甲用踏水车一部、石② 《朱文公文集》卷100。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4 之1;《宋史》卷176《食货志》上四,卷273《何承矩传》。② 《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
  辘轴二条、木砺■一具”③。
  乾道七年十二月,薛季宣受命行边淮南西路,“复合肥三十六圩,立二十有二庄于黄州故治东北,以户颁屋,以丁颁田,二丁共一牛,犁、杷(耙)、锄、鍬、、镰具,六丁加一錅刀,每甲辘轴二、水车一”①。
  两地相距二三千里,反映了宋代江淮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工具可说是完全相同。其中不同的是淮东的“开荒銐刀”与淮西的“錅刀”,銐刀是宋代创造用于开荒的新农具。“錅”与元代王祯《农书》中■刀的“■”是同音同义字,■刀是“辟荒刃也”。又从錅刀与开荒銐刀配置相同的情况看,錅刀也应是开荒用的,宋代的銐刀、錅刀与元代的■刀,应是同一种农具的不同名称,至少是作用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农具。
  缺牛的地区,耕种只能依靠人力,北方通常使用翻地称为“耕”。
  宋太宗中叶以前,武允成曾献“踏犁”式,但当时没有使用。淳化五年(994)三月,因宋(今河南商丘南)、陈(今淮阳)、亳(今属安徽)、颍(今阜阳)数州,民户缺耕牛,“至是令搜访,其制犹存”,因命官“往宋州依其制,造成以给民”,造数千具给民使用,“踏犁之用,可代牛耕之功半,比耕之功则倍”。这种创自北宋初年的新农具,景德二年(1006)因河朔地区缺牛,“诏取式付转运司,令询于民间,如可用则造给之”。并说:“淮、楚间,民用踏犁,凡四五人力可以比牛一具”。
  南宋建炎二年(1128)三月,再次提出使用踏犁以解决缺牛问题,但已不知式样,“诏令诸路转运司取索以闻”②,踏犁遂在南宋境内流行。周去非于淳熙五年(1178)所写的《岭外代答》卷4《踏犁》中,记载他在静江府(今广西桂林)时所见踏犁的形制、操作方法,其功效是“踏犁五日可当牛犁一日”,正和北宋时相同。而且使用相当普遍,在“荆棘费锄之地”,“甚易为功,此法不可以不存”;“若夫无牛之处,则踏犁之法胡可废也”。可见南宋孝宗时踏犁已推行到珠江流域。
  1956 年,江苏扬州出土的宋代四齿扁齿铁耙①,宋代称为铁搭,王祯《农书》卷13 说“铁搭四齿或六齿,其齿锐而微钩”,南方农家以此代牛耕,“尝见数家为朋,工力相助,日可■地数亩”。这是宋代长江下游、太湖流域使用的农具。
  苏轼在武昌“见农夫皆骑秧马”,这是一种腹如小舟、首尾上翘在水田滑行的插秧时以省体力的农具①。
  元代王祯《农书》中记载的农具,在宋代也大多使用,不一一介绍。
  ③ 《元史》卷17《世祖纪》十四。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3 之17。
  ② 《吕东莱文集》卷10《薛常州(季宣)墓志铭》,影印《四库全书》本。《丛书集成》本在卷9,錅刀作锹刀。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5,淳化五年三月甲寅;卷59,景德二年正月戊寅。《宋会要辑稿》食货63 之163、164、197。
  ① 蒋缵初:《江苏扬州附近出土的宋代铁农具》,《文物》1959 年第1 期;杨宽:《我国历史上铁农具的改革及其作用》(《历史研究》1980 年第5 期)称:“宋代铁搭”,“形制与现代农村的基本相同”。陈振早年在江苏启东家中,有类似宋代铁搭者称为铁耙,圆齿者称钉耙,均为直把。而铁搭则是另一种曲把,四或二圆齿,装上带刃铁片的浅翻地、起垄农具,卸下铁片后称铁拉,为平整土地农具。园艺、畜牧兽医和水产养殖技术由于江南地区农业得到很大发展,手工业和商业空前繁荣,城镇大量增加,因而蔬菜、果品、花卉的种植既要供给势家富室的享受和挥霍,也要适应市井平民的最起码需求,园艺业呈现出多样化和技艺日益精巧的态势。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促进了南方热带、亚热带果树的发展。南宋韩彦直的《橘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有关柑橘的专著。此书反映出我国久已种植的柑橘栽培技术水平是相当高的。书中对各种品名的柑、橘、橙,注意从树冠形状、枝叶生长状态、果实形状、品味特点、果实成熟期早迟、种植适应地区等方面加以描述。有些技术经验是第一次见于此书记载,如关于土壤、地势的选择,说“宜斥卤之地”;“方种时,高者畦垄,沟以泄水”等。关于柑橘的施肥、嫁接、修剪、防治病虫害、采摘保鲜等技术经验的记述,在此以前也很少见于其他文献。蔡襄的《荔枝谱》记载了32 个荔枝品种。人们对品种的形成,已注意到“善壤”、“赋生之异”两个方面,还提及春季开花和风雨适时与否的关系,大小年、营养枝和结果枝的情况等等。在北方寒冷地区,人们为栽培果树也竭尽全力。《大金国志》记载说,宁江州地苦寒多果木,“桃李之类皆成园,至八月则倒置地中,封土数尺,覆其枝干,季春出之,厚培其根,否则冻死”。此法近似现代葡萄枝栽培的一套技艺。②宋代关于花卉栽培的著作有31 种,至今尚有15 部流传,如《洛阳牡丹记》、《扬州芍药谱》、《全芳备祖》、《菊谱》等都颇负盛名。花卉种植、新品种的培育、栽培管理都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花卉种类的繁多,首推洛阳,《洛阳花木记》一书详列了作者当时所见各种花的名色,其中牡丹有109个名品、芍药41 个名品、杂花82 个名品、各种果子花147 个名品,还有草花、水花、蔓花等100 多个名品。人们已注意从嫁接、有性繁殖和植株某部分出现变异的情况据之挑选佳品。上述花谱对种花、接花、浇花、养花、医花的方法都有具体、精到的记述。《兰谱》中谈到各种名贵兰品对取用泥沙和灌溉要求很不相同,强调养花要“识物真性”。陆游认为养花“栽接剥治,各有其法”①。另外,盆花、盆景也有许多发展。南宋浙江杭县西马塍的花农对温室栽培技术有重要的提高和发展,周密《齐东野语》记载其法:“凡花之早放者曰堂花(或作塘)。其法,以纸饰密室,凿地作坎,缏竹置花其上,粪以牛溲,硫黄,尽培溉之法。然后置沸汤于坎中。少俟熏蒸,则扇之以微风,盎然盛春融淑之气。经宿花放矣。”被当对人们誉之为“侔造化,通仙灵”的技术。
  在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方面,北宋时仅就马的毛皮颜色已将马区分为92种名品,在京城创有收养病畜的兽医院,称之为“牧养上下监”①。另外还设置有兽医药房(药蜜库)、兽医尸体解剖机构(皮剥所)等。这些都是养畜及兽医技术提高的表现。北方辽国以畜牧业为主,也积累有丰富的畜养经验,其养马要诀是:“马遂性则滋生益繁”、“一分喂,十分骑”等②。南方水田② 《苏东坡全集·后集》卷4《秧马歌引》。
  ①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
  ① 《天彭牡丹谱·风俗记第三》。
  ② 《宋史》卷189《兵志》十二《马政》。
  地区对主要耕畜牛的饲养非常重视,注意饲养喂食、饮水清洁、牛舍卫生以及冬天保温,减少体力消耗。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浙牛所以勤苦而永年者,非特天产之良,人为之助亦多矣。”
  家禽的人工孵化和人工换羽是这一时期的重要技术成就。《尔雅翼》和《调燮类编》③有关于鹅和鸭“以牛粪沤而出之”的记载,即利用牛粪发酵产生的热源孵化鹅或鸭卵;此外也有用“汤(温水)■”和“火焙”鸭卵出雏的。以上都属于利用人工热源孵育家禽的人工孵化方法。《调燮类编》还有关于鹅于五、六月产卵,因天热不利孵化,而用人工将其翮羽拔下,延期产卵的记载:“拔去两翅十二翮以停之,积卵腹下,候八月乃下。”这是我国人工换羽控制产卵时间的最早文献记载。
  宋代兽医典籍有多部,现存王愈《蕃牧纂验方》收载兽医方剂57 个,其中包括有四时调理方,治心、肝、肺、肾等五脏的方剂。《埤雅》“豕”条提及“豕有米肉如星”,指出其肉人不可食。说明对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已有所认识。张舜民《使辽录》中则有辽国利用醇酒醉马,以进行外科手术切除肺部病块的记载。
  水产养殖经验不断丰富。周密《癸辛杂识》讲到江州滨水外产鱼苗,还详细叙述了长途运输鱼苗和饲喂幼鱼的技术:一是时常换水供氧;二是除去杂鱼劣鱼;三是不断摇动贮水,便于新鲜空气进入和模仿江湖活水的活动特点,为幼鱼生活创造适宜的条件。淳熙《新安志》中有几种鱼混养,“使相从以长”的经验记载。南宋时,金鱼已经人工畜养,并作为商品售卖。据岳珂《桯史》记载:“今中都有豢鱼者,能变鱼以金色,鲫为上,鲤次之..问其术,秘不肯言。”种类繁多,闻名世界的中国金鱼主要来自鲫、鲤,是经过人工挑选色泽金黄的异常类型,并在长期的饲养和选择过程中培育出来的。
  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北宋和南宋在大多情况下基本上采取了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实行奖励耕种的政策,招徕流民务农;做农业推广工作,如提倡江南参种粟、麦、黍、豆,推广占城稻;天禧四年(1020)又“诏令馆阁校勘镂板颁行”《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二书;地方官员中有人兼管劝农工作;曾一度施行过由民众推选懂得土宜、熟练种植技术的人做地方农师。地方上也不乏倡导农业并作出贡献的官员。宋代文集、笔记中,有不少“劝农文”。“劝农文”的大量出现是值得重视之事。“劝农文”的内容主要是劝勉农桑和宣传农业生产技术。与农书不同之处是,它比较注意针对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文句简练,篇幅短小,带有文告性质,便于普及推广。除“劝农文”外,宋代还采用过绘制耕织图的方式宣传推广耕织技术。元末虞集说,南宋于郡县治所大门东西壁绘耕织图,“使民得而观之,而今罕为之者”。全图为耕图21 幅、织图24 幅,每图皆配八句五言诗。④“农桑之务,曲尽情状,虽四方习俗间有不同,其大略不外于此”。
  宋代私人编著农书开始兴盛,但约有三分之二今已不存。现存宋代农书③ 苏颂:《苏魏公文集》卷13《契丹马》。
  ④ 《调燮类编·鸟畎类》。
  中,论及农桑生产的综合性农书只有《陈旉农书》和楼■《耕织图诗》。其他多为专业性农书,如秦湛《蚕书》、蔡襄《荔枝谱》、韩彦直《橘录》、赞宁《笋谱》、陈仁玉《菌谱》、王灼《糖霜谱》、陈翥《桐谱》以及若干部茶书和花卉谱录等。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谱录类图书一般能兼及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陈旉农书》写成于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那时他已经74岁。书中所讲农业情况,实代表长江下游较广泛的地区。全书1 万多字,分上、中、下3 卷。上卷内容主要是土地经营和栽培总论的结合,为全书主体;中卷的牛说,把牛看成事关农业根本,衣食财用所出的关键之一;下卷论述蚕桑。此书篇幅不大,但在我国农学史上有较大贡献。它第一次用专篇来系统讨论土地的利用,总结了丰富的群众创造,提出了“地力常新壮”和“用粪犹用药”的论点。二是该书对水田作业的论述相当精要具体,特别是关于秧苗、耕耨等项。三是特别重视农业生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如“耕稼盗天时之利”的见解就很富有理论概括性。该书所附秦湛《蚕书》一卷,可补《陈旉农书》下卷之不足。
  有关辽、西夏、金的农业科学技术记载文献不多。元初《农桑辑要》所引用的《务本新书》、《蚕桑直说》、《蚕经》、《士农必用》、《种莳直说》、《韩氏直说》等大致都写作于金、元之际,所述内容也都是黄河流域的农事情况。
  第三节五代、宋的监牧五代、宋代没有或基本上没有游牧民族那样的牧业,只有国家牧马监饲养成群的国有马匹,民户通常只饲养少量马、牛等大牲畜,以及羊、猪、鸡、鸭、鹅等家畜、家禽。马、牛用于耕地、驾车,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作用,其他家畜、家禽的饲养,不仅丰富了人民的生活,其粪便也是农作物的肥料。
  五代、北宋时华北地区稍富裕的农户大多养马供乘骑、拉车、耕地,但五代时战争频繁,公私马匹主要作为战马使用。后唐同光三年(925)攻前蜀,清泰三年(936)抗击石敬瑭与契丹联军,以及后晋天福九年(944)抗击契丹南侵,都曾括取全国公私马匹。
  然而,“五代监牧多废,官失其守,国马无复蕃息”。后梁虽沿唐制设飞龙院以飞龙使为长官,但数量不多。后唐庄宗时增设“小马坊”(小坊),以康福为马坊使,同光四年(天成元年,926)三月,李嗣源(明宗)至相州,“掠小坊(即小马坊)马二千匹以益军”①。明宗即位后,同年七月即以飞龙院为左飞龙院,以小马坊为右飞龙院,康福任飞龙使,但所养国马很少。后周时有所扩展,除飞龙院外,于淇水(今河南辉县境)设“牧马监”、原武(今原阳西南)设“马务”、安阳设“马坊”(可能是后唐小马坊所在地)等,但不少仍是“闲厩”,所养国马也很少。
  北宋建立之初,对后周的牧监“始务兴葺,遣使岁诣边益市马,自是闲厩始充”,并将后周诸牧监都改称“牧龙坊”,但国马仍不多。重大战争仍强行括马以充军用,宋太宗“阅诸军战骑多缺,将北征,乃诏诸道市所部吏民马,有敢藏匿者死”。至太平兴国四年(979)末、五年初,宋太宗“既平太原,遂观兵范阳,得汾晋、燕蓟之马凡四万二千余匹,国马增多”,内厩马既充溢,“始分置诸州牧养”①景德二年(1005)将各州的“牧龙坊”改为“监”,京城以外的牧监有14 处,大名监、广平监(今永年东南)、淇水第一第二两监、洛阳监、原武监、沙苑监(今陕西大荔西南)、安阳监、镇宁监(今河南濮阳境)、安国监(当在今河北任县境)、淳泽监(今河南中牟境)、单镇监(今许昌境),以后又多次省并新置,但养马的效果并不好,“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1069)至五年,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四,余仅足配邮传”。
  由于牧监所养马不多,除买马外,宋神宗时实行民间养马法以增加马匹的数量,熙宁五年实行“保马法”(保甲养马法)、元丰二年(1079)实行“户马法”(物力户养马法),元丰七年又在京东、西两路实行以都保为单位的保马法(都保养马法),前者(熙宁保马法)至少名义上是自愿的,后两者则都是强制性的。
  ① 《宋会要辑稿》崇儒4 之5;《道园学古录》卷30《题楼攻媿(耕)织图》;《攻媿集》卷76《跋扬州伯父耕织图》。
  ① 《新五代史》卷6《明宗纪》作“嗣源行过巨鹿”,按李嗣源自魏县(今魏县东北)南下,不当北上巨鹿。《旧五代史》卷36《明宗纪》一作“至相州”;《资治通鉴》卷274,天成元年三月亦作“自魏县南趣相州”。
  牧监自熙宁五年起逐渐废除,到八年时只存沙苑一监,元祐时废罢养马法而恢复诸多牧监,绍圣时再废省为沙苑一监,实行“给地牧马”,以监牧地“授民牧田一顷,为官牧一马而蠲其租”,首先自邢州(今河北邢台)实行(当是安国监牧地)。徽宗时,时行给地牧马,时又恢复牧监,“诸监兴罢不一,而沙苑监独不废”②,不久北宋为金所灭。
  南宋“自渡江以来,无复国马”,宋高宗很想重设牧监,也曾在饶州(今江西波阳)、余杭、南荡(当亦在杭州附近)及“郢、鄂之间”等地设置牧监,皆无成效①。
  孝宗时也曾在扬州、荆南(今湖北江陵)、汉阳、应城(今属湖北)设牧监,亦无成效。汉阳监只是收养所买川、秦、广押往两浙途中的病马,各地驻军所设马院也只是收养本军的病马。
  南宋基本上没有牧监饲养的“国马”,所需马匹均是所买川、秦、广马。宋代发达的农业及众多的监牧,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以及养牛牧马和兽医知识。《陈旉农书》对宋代长江下游农牧经验作了总结。而元代王祯于皇庆二年(1313)撰成的《农书》,其中有很多宋代农业生产的经验。《宋史·艺文志》载有李石《司牧安骥集》,清代《陕西经籍志》称李石为唐人,不知何据。是书已知初刻于伪齐阜昌五年(南宋绍兴五年,1135),明代《新刊校正安骥集》八卷本的第八卷,为宋人王愈所著《蕃牧纂验方》医马的兽医书,包括宋人监牧治马病经验与医疗方法②。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太平兴国五年正月壬午。
  ① 《宋史》卷198《兵志》十二《马政》。保马法、户马法、都保养马法,参见陈振:《论保马法》,《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
  ②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孳生监牧》。
  第四节以租佃制为主导的生产关系及与之相适应的户籍制度租佃制生产关系宋代除边远山区以外的广大地区盛行租佃制①,除私有土地外,还有少量的国有土地、寺观占有的土地,以及职田、学田、屯田、营田等占有土地的形式。
  出租土地的地主与承佃土地的佃户之间,订立契约,不仅规定了租佃的年限,还规定了田租为定额租还是分成租,以及交租的形式及其他要求等,用以确定地主与佃户间的法律关系。太平兴国七年(982)“闰十二月诏:诸路(应作道)州民户,或有能勤稼穑而乏子种与土田者,或有土田而少男丁与牛力者,..令农师与本乡里正村耆相度,且述土地所宜,及其(应作某)家见有种子,某户见有(有字衍)缺丁(男),某人见有剩牛,然后分给旷土,召集余夫,明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②。这是宋太宗诏令由众民户推举而由官府任命的农师,与里正村耆一起组织上述各类农户,按照民间租佃制的关系订立契约,收成依契约分成,达到恢复与发展生产的目的。
  这里提供土地户即是地主或小土地出租者,耕租他人土地户即是佃户,“依契约分”“收成”,即是分成制的租佃关系。
  这种封建租佃制的生产关系,不仅反映在普通的地主与佃户之间,也反映在寺院土地、学田、职田、官田的田主(或官府)与佃户(或屯田兵士)之间。
  封建租佃制的地租形态是实物地租,其主要形式为分成制,尤以对半分成制为主;四六制或倒四六制(地主四成佃户六成或地主六成佃户四成),也是常见的分成制地租。官营而招民户或由兵士佃耕的营田内,也实行同样的分成制。绍兴六年(1136)即规定:“缘今岁法行之初,佃户耕种未遍,欲将所收子利不计顷亩,止以今岁实收数,除桩出(即留出,原因是‘借贷种粮’)次年种子外,官中与客户中半均分(原注:谓如实收一石,官中、客户各五斗)。”绍兴十六年“依百姓体例”,官给耕牛及种粮的,“其所收的物斛以十分为率,四分给力耕之人,六分官收”。这是具有“牛租”的倒四六分成制。
  除分成制外也有实行定额租制的,如官府实行的定额租也是按照民间的规定,绍兴六年对江南东、西路及镇江府(属浙西路)的“不成片段闲田”,“比民间体例,只立租课,上等立租二斗、中等一斗八升、下等一斗五升”,“召人耕种”①。
  ① 邹介正:《补校司收安骥集》,《农业遗产集刊》第二册,中华书局1958 年版。② 史学界曾对宋代是盛行租佃制还是庄园制,进行过讨论。参见尚钺:《中国历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邓广铭:《唐宋庄园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63 年第6 期;郑昌淦:《论唐宋封建庄园的特征》,《历史研究》1964 年第2 期;陈振:《关于唐宋庄园的几个问题》,《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此后,宋代庄园制说已不见于有关论著。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1 之16。参见《宋大诏令集》卷182《置农师诏》,但文字已经润色。也还有一些以实物折算成货币为主要形式的地租形态。
  五代、宋代的广大地区盛行租佃制,但边远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还有一些农奴制,甚至奴隶制、原始社会末期的生产关系,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其所占比重都很少。
  与租佃制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户籍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租佃制生产关系、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唐代的户籍制度早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一种城乡分开、有产户无产户区分的新的户籍制度在北宋前期形成。
  唐代没有单独的城市户口,客户指离开本地寄居他处不分贫富的客籍户;“官户”是没有户籍,低于“杂户”,高于奴婢,上番服役,也称“番户”的贱民;而工匠及在官府服杂役的人户称为“杂户”,虽有户籍附于州县,但地位低于普通民户甚至不能与之通婚的贱民;普通民户则依资产多少分为九等纳户税,也称税户,客户(寄庄、寄居户)按贫富依税户七、八、九等纳税,等等,到宋代都发生了变化。
  唐代城市居民虽有“坊郭户”之称,但没有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实行城乡分治,在户籍制度上单独设立城镇户口的“坊郭户”户籍,坊郭主户还单独划分为十等,承担赋税与“科配”(属临时性赋税性质)等。
  宋代没有“番户”、“杂户”之称,客户也不是寄居户,而是指没有常产的民户,有常产的民户则称为“主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小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帮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为佃户、主户的雇工、佣工等,除川峡山区等少数地区外,佃户与地主之间主要是契约关系,在法律上基本上是平等的。官户则是指品官之家,成为高于普通民户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科配的特权。而官府的杂役由普通民户(主户)轮差担负,工匠则已是有技术而受雇于政府、私人手工业作坊或其他雇主的人。
  乡村主户的五等户制五代、宋初仍沿袭唐代的九等户制,但后晋天福七年(942)前为分配“食盐钱”,后周显德三年(956)、宋建隆二年(961)、开宝五年为“课民种树”,都不按九等户制,而是“定民籍为五等”①,说明九等户籍已不适应新的形势。
  另一方面,在唐代后期因战乱,居民流动,官府为了税收已不再分土著客户,元和十五年(820)即敕“自今以后,宜准例三年一定两税,非论土著客居,但据资产差率”①。经过唐末五代的大战乱之后,居民流动更是频繁,税收更不论土著客居。客户原先是指外来户的内涵也逐渐消失,而“浮客”、“牛客”、“小客”等没有常产的贫民、佃户成为“客户”的新含义;主户则是指有常产主要是有田产的民户。开宝四年(971)诏令,要求地方官“子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63 之103、3 之2、2 之19。
  ① 《五代会要》卷26《盐》;《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宋大诏令集》卷182。(仔)细通检,不计主户、牛客、小客尽底通抄”,开宝九年的全国户口统计就是主客户并列①,这是租佃制生产关系首先在户籍制度上的反映。
  由于唐代九等户籍制度是不分贫富都列入户等,宋初虽已将主客户在户籍中分列,但主客户“子细通检”、“尽底通抄”,而新的户等制度还未形成之前,客户列入九等户籍是势所必然的。太平兴国五年(980)程能上言:“差官定(民户)为九等,上四等户令充役,下五等户并与免”②。下五等户中极大部分应是客户。
  由于缺乏直接的有关史料,因而学者们未论及是否将“客户”也列入乡村九等户中。但城镇坊郭户籍中将客户列入户等则史有明文。在坊郭户至少已实行二十五年之后的庆历四年(1044),坊郭户虽规定只将主户划为十等,但将客户列入户等的却并非个别的城市,如河东路许多州、军,都将坊郭客户列入户等,从中可以看到乡村客户曾列入九等户的影响。不论是后晋的配食盐钱,还是后周、宋初的植树的规定,都是以有产业的民户(即后来的主户)为对象,并划分为五等来分担比较实际可行;以及“上四等户令充役,下五等户并与免”等,都对乡村客户不列入户等,而将乡村主户划分为五等户的乡村新户籍制度产生影响。
  新的乡村的五等户制产生的时间,最晚应是与为了城乡分治,而另设城镇户籍“坊郭户”的天禧三年(1019)的同时或相近的时间。
  封建租佃制的生产关系反映在宋代的乡村户籍与户等上,即乡村主户与客户,以及乡村主户的一、二、三、四、五等户。凡有常产的税户即为主户,否则即是客户,主户按财产多少划分户等,如何计算与计算何种财产,各地有所不同。最主要的是依据家业钱,也称家活、物力、产业钱等,作为划分户等的标准,涉及整个北方地区,以及南方的大部分平原地区。其次是按交纳田赋的税钱数划分,如江南东西、福建、广南东西、成都府、梓州等路,以及浙东山区的广大南方地区,北宋时基本上以田税划分户等,南宋中期开始,浙东、江南东西、广西等路逐渐改以家业钱多少划分。南方部分地区有按所播种子多少,也有按田亩多少划分户等。
  主户中的五等户,宋人常将其分为上户、中户、下户,上户通常指一、二等户,属于地主;但也常将三等户列为上户,称为上三等户,而三等户在多数情况下则被称为中户,属于中小地主及富裕农户,由于各地划分标准不一,有时也将二等户列为中户;四、五等户则称为下户,属于一般农户及少地而需佃种部分土地的农户③。
  按官府的规定,两税的支移、折变及和买、科配等应是先富后贫,差(职)役按户等也是上户承担重役而下户承担轻役,赈灾时也是先赈下户或免税等,实际上则常是上户勾结官吏将赋役转嫁给中下户。
  一等户中有些特别富有的,被称为“极户”、“无比户”、“高强户”,元祐元年(1086)定为“出等户”;享有一定特权的“官户”,也大都在一等户内;而包括官户以及州县的公吏和乡村政权头目中的上户,称为“形势户”,都是租佃制生产关系中的大、中地主。
  ① 《唐会要》卷85《定户等第》。
  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12 之1、11 之26。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太平兴国五年二月丙午。
  第五节辽的牧业与农业畜牧与渔猎业契丹各部和属部中的阻卜、乌吉、敌烈、回鹘、党项等,主要从事游牧业。阴山以北至胪朐河,土河、潢水至挞鲁河(洮儿河)、额尔古纳河流域,有优良的牧场。辽代有发达的牧业经济。《辽史》载“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于野,弛兵于民。有事而战,■骑介夫,卯命辰集。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①。牧业是契丹等部落民的生活来源,也是辽朝所以武力强盛,所向克胜的物质条件。
  羊、马是游牧民的主要财产,是契丹等游牧民的主要生产和生活资料。
  乳肉是他们的食品和饮料,皮毛提供衣被,马、骆驼则是他们重要的交通工具,在战争和射猎活动中马匹又是不可缺少的装备。同五代各政权、南唐以及后来的北宋之间的交往,羊马等是重要的礼物和商品。因此,阿保机之妻述律氏曾自豪地说:“我有西楼羊马之富,其乐不可胜穷也。”②羊、马也是辽朝向契丹诸部和西北东北属国、属部征收的赋税和贡品,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国家富强的资本和标准,因而受到统治集团的重视。
  契丹等游牧民族牧养的牲畜,羊、马为多,牛、驼次之。四至八月,牧草繁茂,是他们放牧的黄金季节。冬季则驱牲畜迁于朝阳背风的平沙处。据苏颂《后使辽诗》中记载:契丹马群动以千数,每群牧者才二三人而已,纵其逐水草,不复羁绊,有役则驱策而用,终日驰骤而力不困乏。彼谚云:一分喂,三分骑。蕃汉人户以羊、马多少定其贫富等差。其马之形皆不中相法,蹄毛俱不剪剃,认为马遂性则滋生益繁。羊也以千百为群,纵其自就水草,无复栏栅,而生息极繁。他的诗生动地描述了契丹羊、马生息情况,也如实地反映了辽国畜牧业的发展情况①。
  每一部落都有自己的游牧范围,部民在各自的游牧范围内,逐水草“随阳迁徙”。皇帝的四时捺钵就是契丹人游牧业生产、生活方式的反映。
  除部落民私有的畜群和部落所属的草场外,还有国有的畜群与草场——群牧,国有的群牧当建于辽太祖时,辽太宗设官置牧,群牧的组织建设已有了一定规模,成为国家军用马匹的重要牧养场所。群牧的马匹,来源于征伐的掳获、属部的贡纳和群牧的自然繁息。每有战事,五京禁军的马匹多取自群牧;有时也用来赈济贫苦牧民。一旦群牧因战事频繁耗损过多或自然灾害造成牲畜死亡,则括富人马以益群牧。“自太祖至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②。盛时群牧马匹达百万以上。
  ① 关于五户等的产生及户等划分,参见王曾瑜:《从北朝的九等户到宋朝的五等户》,《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 期;梁太济:《两宋的户等划分》,《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② 《辽史》卷59《食货志》上。
  ① 《资治通鉴》卷271,后梁均王龙德元年十一月。
  ② 参见《苏魏公文集》卷13《后使辽诗·北人牧羊》、《契丹马》诗及序。《契丹马》诗:“边城养马逐莱蒿,栈阜都无出入劳。用力已过东野稷,相形不待九方皋。人知良御乡评贵,家有才驹事力豪。略问滋养有何术,风寒霜雪任蹄毛。”《北人牧羊》诗:“牧羊山下动成群,啮草眠沙浅水滨。自免触藩羸角困,应抚挟策读书人。毡裘冬猎手皮富,湩酪朝中百品珍。生计不赢衣食足,土风犹似茹毛纯。”群牧由北枢密院管辖,设林牙掌管部籍,另有马群、牛群太保等负责掌管群牧的具体事务,朝廷定期验检簿籍,以了解牲畜繁息情况,以牲畜数量的增减考察群牧官政绩的优劣,决定升黜。群牧的盛衰,直接关系到辽朝武装力量的强弱。
  辽朝所属各游牧部族,依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和所居地域的自然条件,或主要从事游牧业,或仍以渔猎为主。契丹各部虽主要从事牧业,却也没有放弃渔猎。渔猎仍是契丹诸部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畜牧经济的必要补充。如果说,契丹统治者平时以渔猎作为习武和娱乐手段,而在战时,或长途行军糗粮不继时,也常常以渔猎所获充军食。普通百姓则以“挽强射生”为解决生计、日用的手段之一。牧业闲暇的冬季,契丹人常常组织围猎,苏颂在使辽途中就亲眼见到了契丹人的围猎场面。宋绶和程大昌也分别记录了契丹人的钩鱼活动①。辽朝在宴饮、款待宋使时,熊、鹅、雁、鹿、貂、兔、野鸡等腊肉和鲜肉,都是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
  胪朐河下游,呼伦湖一带,也有丰富的鱼产资源,胡峤说:乌古(妪厥律)地苦寒,“水出大鱼,契丹仰食”①。
  渔猎工具除弓箭、网罟外,狩兔、捕狼有练锤;捕鱼有鱼叉、鱼钩,冬季凿冰取鱼时,有专用的冰穿;秋季射鹿有鹿哨;春季捕鹅时,有惊鹅用的扁鼓,刺鹅用的锥。这些猎具,近年来考古发掘的辽墓中皆有出土,辽墓壁画也有对契丹人狩猎活动生动形象的描绘。同时,他们同后来的蒙古人一样,狩猎时也借助于训练有素的猎犬、猎豹。宋绶曾见辽兴宗的三只猎豹,“甚驯,马上附人而坐,猎则以捕兽”②。北方极寒地区的狩猎部落,以滑雪板代替马匹在高山丛林中狩猎,即因“地多积雪,惧陷坑井,骑木而行”③。北方沿江和山林地区各部族,如五国部、生女真等,渔猎业仍占主要地位。辽帝秋捺钵时即有来自女真的“唤鹿人”,阿骨打的兄弟子侄,也曾为辽帝刺虎搏熊。
  农业的发展辽朝农业的发展和作用的增强,始于辽太祖灭渤海和辽太宗时燕云十六① 《辽史》卷60《食货志》下。
  ① 《苏魏公文集》卷13《后使辽诗·观北人围猎》:“莽莽寒郊昼起尘,翩翩戎骑小围分,引导上下人鸣镝,罗草纵横兽轶群。..山川自是从禽地,一眼平芜接暮云。”宋绶《契丹风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天禧五年九月甲午引,下称“宋绶《契丹风俗》”)载:“蕃俗喜罩鱼,设毡庐于河冰之上,密掩其门,凿冰为窍,举火照之,鱼尽来凑,即垂钓竿,罕有失者。”程大昌《演繁录》载:“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中间透水,旁三眼环之不透,第减令薄而已。薄者所以候鱼,而透者将以施钩也。鱼虽水中之物,若久闭于冰,遇可出水之处,亦必伸首吐气,故透水一眼,必可以致鱼。而薄不透水者将以伺视也。鱼之将至,伺者以告北主,即遂于透眼中,用绳钩掷之,无不中者。即中遂纵绳令去,鱼倦即曳绳出之,谓之得头鱼。头鱼既得,遂相与出冰帐,于别帐作乐上寿。”获得头鱼、头鹅预示着渔猎的丰收。从场面如此隆重看,当与中原皇帝耕籍田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这里所述虽是皇帝捕鱼的情况,普通契丹人的凿冰捕鱼活动也当类此,只是场面不及而已。直至近代,北方沿江湖地区的民众仍袭用这一方式捕鱼。② 《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二》。
  ③ 宋绶:《契丹风俗》。
  州的并入。发达的农业提供了丰富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成为牧业经济的重要补充;燕云地区的赋税是辽朝的重要收入之一,它不仅增强了国力,而且对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和人民生活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辽朝统治者大多十分重视农业,对农业采取支持、鼓励、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因而使历来被视为互相矛盾、彼此冲突的农牧业两种经济在辽朝统治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和谐、稳固、统一的整体,将矛盾和冲突化为互利互补,使农、牧业共同发展繁荣,农民和牧民在辽朝疆域内各得其所,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创造了独特的、比较完整的管理体制。这是辽朝统治者的功绩和成功的经验之一,也是对前人经验的继承、发展和为后人留下的宝贵财富之一。
  发达的牧业,为游牧民族提供了生活必需品,供给军事征伐所需的大量马匹;长于骑射、吃苦耐劳的游牧民,是维护统治和对外征伐的主要军事力量。发达的农业为国家提供了丰富的农产品,创造了大量财富,弥补了牧业产品比较单调的缺憾,丰富了农、牧民的生活内容,为手工业提供了广泛原料,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辽境内经济的发展、繁荣,增强了综合国力,使之避免了前此草原各游牧政权倏起倏落的命运,在我国北方立国二百余年,并在与北宋、西夏的对峙中长期起着主导作用。
  契丹各部的农业,大约出现于大贺氏联盟时期。唐朝在给大贺氏联盟首领的敕书中常常农牧并提,说明这时联盟中某些部落已经有了简单粗放的农业。迭剌部的农业生产当始于阿保机的祖父匀德实时期,即遥辇氏联盟的中后期。史称“祖皇匀德实为大迭烈府夷离堇,喜稼穑,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仲父述澜(释鲁)为于越,饬国人树桑麻,习组织”。阿保机本人也重视农业,在遥辇氏联盟期间,曾以所俘汉人在炭山东南滦河上(今河北沽源境)置汉城,种植五谷,兼收盐铁之利,并采纳汉人韩延徽的建议,治城郭邑屋廛市如幽州制度,以故部落发展很快,实力迅速增长。其后,平定诸弟之乱,弭兵轻赋,更专意于农。尝因“户口滋繁,■辖疏远,分北大浓兀为二部。程以树艺,诸部效之”①。这些措施,不仅妥善安置了所俘汉人,同时也为草原地区的农业生产输入了大量有经验有技艺的劳动力。他们带来了先进的工具和优良的作物品种,在草原上开出了部分农田。这正是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大名城)地区投下制和州县制产生的背景。上京地区的农业发展起步较晚,故沈括说当地“谷宜粱麦,而人不善艺,四月始稼,七月毕敛”。②天显元年(926),上京周围地区又迁入了大批渤海人,再一次充实了草原地区的农业人口,加之地沃宜种植,水草便游牧的自然条件,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上京周围成为农牧兼营地区,部分契丹人也开始走上半农半牧的道路。
  太宗会同三年(940),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诏北、南院徙三石烈户居之。于是将欧堇突吕(欧昆石烈)、乙习本(乙斯勃)、斡纳河剌(温纳何剌、斡纳阿剌)三石烈迁至乌古地,拨赐于谐里河(谐里河、海勒水,今海拉尔河)、胪朐河附近地区为农田,从事农业。这样,上京、中京地区在迁入大批汉人、渤海人的同时,契丹各游牧部落也随之向北迁徙,并根据水土所宜从事农耕。
  契丹北部的室韦人中,有从事农业生产的部落,只是气候多寒,田收甚① 《契丹国志·诸蕃记·室韦国》。
  薄。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位于海拉尔附近的浩特陶海古城。它有土筑的城墙和护城壕,出土了辽代的篦文陶片,这里当有从事农耕的定居居民。黑龙江泰来塔子城,为上京道泰州遗址,这里发现了辽大安七年(1091)石刻,记有47 个汉人姓名,说明这一带最晚到辽道宗时已经有了汉人居住。辽圣宗统和年间,对西北阻卜各部控制加强。齐王妃、萧挞凛受命统乌古等部和永兴宫分军镇守西境,置镇州,迁渤海、女真、汉人配流之家700余户,分居镇、维、防三州(皆在今蒙古乌兰巴托西)。为解决西戍诸军的粮饷供给,辽圣宗又命耶律唐古于胪朐河侧和镇州附近督劝诸军屯田垦种,连续15 年获得好收成,积贮粮食数十万斛,不仅解决了军粮供给问题,而且为漠北地区农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此后直至元朝,这里仍是粮食产区之一。通过汉人、渤海人、女真人的北迁和契丹人的屯田戍守,在潢水、海勒水、胪朐河、土兀拉河(土拉河)流域一带,农业生产逐渐得到发展。
  中京地区曾是奚人的居住地。辽朝的奚人,除畜牧、狩猎外也从事农耕。早在唐朝时,他们中的一些部落就开始经营农业。种植穄、麻等作物。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说西奚去诸部落“颇知耕种,岁借边民荒地种穄,秋熟则来获,窖之山下,人莫知其处。爨以平底瓦鼎,煮穄为粥,以寒水解之而饮”②。宋绶也说“由古北口至中京北皆奚境”,奚人“善耕种、步射,入山中采猎,其行如飞”①。王曾所见“草庵板屋,亦务耕种”的也是奚人,他们“所种皆从垅上,盖虞吹沙所壅”②。苏颂、苏辙更将奚人耕作的情况写入自己的诗中。早期中京地区的奚人曾借唐、五代边民土地种植收获,入辽后大量汉人流入,成为中京道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
  东京(今辽宁辽阳)、西京(今山西大同)和南京(今北京)道是辽朝的农业区。东京辽阳地区,地衍土沃,有木铁盐鱼之利。渤海灭亡后,太宗于天显三年迁渤海人至此,圣宗时又迁入大批熟女真,他们都从事农业,良好的自然条件和较轻的赋役,为东京道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使东京地区成为拱卫辽政权的强劲左翼。东京道北部生女真也有粗放的农业,种植麻、谷、稗,蔬菜有葱、韭、蒜、瓜等。据洪皓《松漠纪闻》载: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地苦寒,多草木,如桃李之类皆成园,至八月倒置地中,封土数尺覆其枝干,季春出之,厚培其根,否则冻死”。可知早在辽代,东京道西北已有果树栽培,并积累了防冻越冬的知识和经验。
  南京道和西京道南部的大同府、蔚(今河北蔚县)、朔(今属山西)、武(今神池)、归化(今河北宣化)、可汗(今怀来东南)、儒(今北京延庆)等州也有较发达的农业和丰富的物产,是辽朝的重要农业区。云中郡白道川“地至良沃,沙土而黑,省功多获”③,也有谷物种植。南京道“蔬蓏、果实、稻粱之类,靡不毕出,而桑、柘、麻、麦、羊、豕、雉、兔,不问可知,水甘土厚,人多技艺”①。
  但自唐末以来,社会动荡不安,战事频繁,生产遭到很大破坏。军民逃② 杨渭生:《沈括〈熙宁使辽图抄〉辑笺》,《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沈括原文载《永乐大典》卷1087,中华书局1959 年影印本。
  ① 《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三·奚》。
  ② 宋绶:《契丹风俗》。
  ③ 《契丹国志》卷24 引《王沂公行程录》。
  ① 《辽史拾遗》卷15。
  亡入契丹者为数不少。契丹累年南下俘虏幽、蓟(今天津蓟县)之民北迁,使这一地区人口大量减少,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辽建国后,多次南下攻掠冀中地区,将所俘人户迁往冀北、冀东,以充实幽、蓟。南京道的行唐县(今北京密云东南)、平州的安喜(今迁安东北)、望都(今卢龙南)等县,都是以所俘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和定州的行唐(今皆属河北)、安喜(今定州)和望都(今属河北)等地民户设置,仍以其原籍地为县名的。此外,滦(今滦县)、营(今昌黎)二州也各有定州俘户错置其间。这一措施恰可弥补燕、蓟人口北迁草原造成当地人口减少的弊端,对恢复燕、蓟的农业生产无疑是有利的。
  辽朝统治者多重视农业生产,注意安置农业人口,为他们安业力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因而燕云等农业地区的经济,不但没有因契丹人的征服而造成大规模的破坏,而且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太宗会同初,“诏有司劝农桑,教纺织”②,听从诸臣劝谏,不以射猎妨农事。会同六年伐晋时,“征山后诸州兵,因下令曰‘兵行有伤禾稼损租赋者,以军法论’。又敕有司每村定有人力户充村长,与村人议,有力人户出剩田苗补贫下不逮顷亩,自愿者据状征收”①。甚至在灭晋回师病笃之际,仍以“纵兵掠刍粟”、“括民私财”为此行之失而痛悔不已②。景宗乾亨四年(982),因宋辽战争负担加重,民力凋敝,田园荒芜,或为兵行所毁,辽景宗下诏免当年租赋,又命“诸州有逃户庄田,许蕃汉人承佃,供给租税。五周年内归业者,三分还二分;十周年内还一半;十五周年内三分还一分”③,使农田不致荒废,并使无地农民得以耕种。
  圣宗和太后萧绰执政时期,更重视发展农业,开垦荒闲土地,减轻人民负担,整顿赋税,赈济灾贫,安置流亡,保护商旅。这些政策直至辽道宗时都没有改变,苏辙见到并如实记录了这种情况④。
  由于辽朝最高统治者重视和保护农业,各级官僚也多能以劝课农桑为己任,不仅汉官、渤海官韩德枢、韩德让、室昉、刘伸、杨佶、马人望、大公鼎等在任上整纷剔蠹,劝课农桑,兴教化,薄赋息民,而且契丹官僚也多身体力行。如耶律挞烈在任南院大王时,“均赋役,劝耕稼,部民化之,户口丰殖⑤。耶律休哥为于越,总南面军务,驻守南京时,立更休法,劝农桑,修武备,边境大治。耶律学古为彰国军节度使驻应州时,以“南境未静,民思休息”,能“禁寇掠以安之”①。耶律抹只任开远军节度使驻守云州时,“州民岁输税,斗粟折钱五,抹只表请折钱六,部民便之”②。萧孝穆为北院枢密使时,“请籍天下户口以均徭役”,使“政赋稍平”,并力主维持辽宋和好,反对败盟兴兵,以使“燕民乐业,南北相通”③。耶律昭在被流放期间,还念② 《三朝北盟会编》卷20 引许亢宗《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
  ① 《辽史》卷59《食货志》上。
  ② 《辽史拾遗》卷3 引《宣府镇志》。
  ③ 《辽史》卷4《太宗纪》下。
  ④ 《辽史拾遗》卷6 引《宣府镇志》。
  ⑤ 苏辙:《栾城集》卷41《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道》。
  ① 《辽史》卷77《耶律挞烈传》。
  ② 《辽史》卷83《耶律学古传》。
  ③ 《辽史》卷84《耶律抹只传》。
  念不忘“为今之计,莫若振穷薄赋,给以牛种,使遂耕获”④。
  辽朝境内农作物品种齐全,既有粟、麦、稻、穄等粮食作物,也有蔬菜瓜果。他们不但借鉴和学习中原的农业技术,引进作物品种,而且还从回鹘引进了西瓜、回鹘豆等瓜果品种,同时结合北方气候特点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作物栽培技术。
  从辽墓出土情况看,辽朝农业生产工具种类齐全,犁、铧、锄、镰、锹、镐、镢、刀、叉等,应有尽有。
  在辽朝各级统治者的提倡、保护下,各族农民辛勤劳作,共同发展了辽朝境内的农业生产,使辽朝仓廪充实,军民粮用不致多缺,甚至在辽景宗时,就可“以粟二十万斛助汉”。圣宗时,边城春州斗米才值六钱;唐古屯田镇州积粟数目可观;东京道积粟也有二三十万硕,虽然常有战事,也足以支应,不曾匮乏。沿边诸州各有和籴仓,新陈相易,民得以低息借贷。辽末天祚播迁之际,耶律敌烈立梁王雅里向西北迁移时,尚能征调盐泊(今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境)诸仓所储之粟。
  ④ 《辽史》卷87《萧孝穆传》。
  第六节西夏的农业和牧业农业农业是西夏主要的生产部门,西夏设农田司管理农业生产。党项族是在迁居西北地区后逐渐学会了农耕生产。西夏境内河西陇右地区的兴(今宁夏银川)、灵(今灵武西南)、甘(今甘肃张掖北)、凉(今武威)等州,“地饶五谷,尤宜稻麦”,汉唐以来就支引黄河修建了“唐来”、“汉源”等渠。西夏建国前,自李继迁开始就曾役使各族劳动人民兴修水利。李元昊建国后又修筑了自今青铜峡至平罗的水利工程,后人称之为“吴王渠”。据有的书记载,西夏时期有大小渠道68 条,灌溉9 万顷土地⑤。西夏仁宗时期修订的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专设条文具体规定了水利灌溉事宜。西夏大力发展水利灌溉事业,使这一地区“岁无旱涝之虞”,为农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
  西夏在农业生产中已普遍使用铁制农具和牛耕,“耕稼之事,略与汉同”,即耕作技术和方法和当地汉族都差不多,如使用“二牛抬扛”耕作方法,农具有犁、铧、镰、锄、锹、耧、耙等,粮食加工器具碌碡、叉、车、碾、碓等。农作物中,粮食作物主要有麦、大麦、荞麦、糜粟、稻、豌豆、黑豆、荜豆;蔬菜有芥菜、香菜、蔓菁、萝卜、茄子、胡萝卜、葱、蒜、韭等,也有果树的栽培。
  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西夏境内农业的发展也极不平衡。兴、灵、甘、凉和绥德(今属陕西)无定河以东的一些地方,自然条件优越,发展为西夏的粮食生产基地。所谓“国人赖以为生者,河南膏腴之地”①,即指兴、灵一带。西夏曾占领的陕北米脂、葭芦一带,有良田不下一二万顷,以盛产粮食著名,有“歇头仓”、“真珠山”、“七宝山”美称,“夏人赖以为国”。这些地区所产粮食除供当地食用外,还常调运西夏其他地区。由于西夏连年战争和灾荒频繁发生,西夏人有藏粮的习惯。西夏时期曾在邻接宋朝的沿边地区建窖或筑仓,贮藏大量的粮食。如德靖镇(今横山北)的“七里平”,桃堆平的“国官窖”,呜沙川的“御仓”,贺兰山的“摊粮城”(今石嘴山西)等地区或库仓中都贮粮上万至百万石。有记载毅宗时曾在西市城(今甘肃定西境)“建造行衙,置仓积谷”①。
  西夏粮食生产不能自给,常以畜类和畜产品、青盐等向宋朝换取粮食。
  每遇战争或灾年歉收时,劳动人民则要依靠采集野菜、野果、野草充饥。宋人的著作中记载:“其民春食鼓子蔓、咸蓬子,夏食苁蓉苗、小芜荑,秋食席鸡子、地黄叶、登厢草,冬则蓄沙葱、野韭、拒霜、灰条子、白蒿、碱松子,以为岁计”②。
  牧业⑤ 《辽史》卷104《耶律昭传》。
  ① 周春:《西夏书》,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抄本。
  ① 《西夏书事》卷28。
  ② 戴锡章:《西夏纪》卷13,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 年版。
  畜牧业是西夏的重要生产部门,西夏设群牧司管理牧业生产。党项族有从事畜牧业的丰富经验,西夏境内的夏(今陕西靖边北白城子)、绥(今绥德)、银(今米脂西北)、盐(今宁夏盐池北)、宥(今陕西定边东)诸州③,鄂尔多斯高原,阿拉善和额济纳一带的山地和沙漠草原地带,土地比较瘠贫,不利农耕,仍宜于畜牧。河西走廊地区有广阔的草原,“瓜、沙诸州,素鲜耕稼,专以畜牧为生”,甘、凉等州,则水草丰美,凉州素有“畜牧甲天下”①之称。
  西夏牧业的畜类,主要有羊、马、驼、牛、驴、骡、猪、狗等。马匹在牧业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除用于军事和生产外,还作为大宗商品同周边进行贸易,又是对宋、辽、金的主要贡品。西夏境内所产的“党项马”在当时是驰名的良种马,宋朝对外战争所需马匹以“陕右诸州最盛”,多购自西夏。骆驼在西夏具有重要作用,主要用作高原和沙漠地区的运输工具,阿拉善和额济纳地区是主要养驼地区。羊、牛、猪、狗是西夏农牧民日常生活的衣食来源。西夏畜牧业有着较高的生产水平,在史书记载的西夏与宋朝的每次战争中,西夏损失的羊、牛、马、驼等各种畜类,动辄数以万计,反映了西夏畜牧业的生产程度。
  西夏的主体民族党项族在长期从事畜牧业生产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反映在西夏时期编纂的辞书《文海》中②,对牲畜的分类与观察尤为细致;特别是对马、牛、羊品种的区分,对牲畜的管理、繁殖、饲养、疾病及治疗等,都有独特的方法与一套完善的经验。
  ③ 曾巩:《隆平集》卷20。
  ① 关于西夏的今地注为陈振所加,参据吴天墀《西夏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附录二《西夏州名表》,与《中国历史地图集》(地图出版社1982 年版)第六册(宋辽金时期)“西夏图”今地注有所不同。如夏州治所在地今地为白城子,《中国地图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2 年版)“陕西省”图在陕西、内蒙古边境的陕西一侧,与《西夏史稿》同,而“西夏图”夏州今地标在内蒙古一侧等。② 《金史》卷134《西夏传》。
  第七节金的农业和牧业农业金在建国之初就确定了发展农业的方针,提倡不忘稼穑的艰难,所到之处屯种,轻徭薄赋以劝农,特别是金太宗在对宋战争已取得胜利之后,把奖励农桑作为恢复生产的主要政策。从太宗起经熙宗、海陵王到世宗大定、章宗明昌,北方各族人民在较为安定的生产环境中,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使北方农业逐渐走向恢复、发展和繁荣。“当此之时,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①,“天下治平,四民安居”②,号称“小康”。金代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有很大的改进和进步。现已出土的金代农业生产工具,与中原的形制相似,远远超过辽末的水平,继承了北宋中叶以后的发展状况。其种类与北宋相比更为繁多和复杂,有铧、犁碗、趟头、牵引、锄、镰、镐、锹、铲、铡刀、垛叉等,文献记载还有耙、水碓等。犁由多种部件配合,铧有形制、大小不同的几种规格,以适应开荒、翻地、起垄、播种、中耕等不同作业需要。犁的全部构造与元王祯《农书》所绘形式相同。在今黑龙江最北部爱辉、逊克出土的犁铧是把犁刀接铸在犁铧刃的一侧,以适应开垦荒地的需要。镰有直刃细柄、曲刃有銎和钹镰三种形式,还有专用于割谷穗的手镰,且大小样式不同,是为便于收割高棵和矮棵作物的不同需要而制。
  农业户口的增长与农业的发展和对土地的开垦有着密切的关系。北宋末及金初,北方人口锐减,到金世宗大定初年方恢复到300 余万户,二十七年(1187)增至6789449 户,44705086 口。《金史》没有记载全国的垦田数字,有关于猛安谋克户口、田亩、牛具之数。大定二十三年猛安谋克、在都宗室将军司、迭剌和唐古二部五糺总计垦田数是1690380 顷有奇。毕仲衍《中书备对》谓:北宋神宗时全国垦田为4606556 顷,减去东南九路田数则北方垦田为1662978 顷。金朝仅猛安谋克垦田就浮出北宋垦田307022 顷。当然猛安谋克分布区域要远远大于北宋在北方的管辖区域,但在世宗时原北宋地区的垦田也有增长当是事实。赵秉文在《滏水文集》卷11《保大军节度使梁公墓铭》中记载,当时的“中都、河北、河东、山东,久被抚宁,人稠地窄,寸土悉垦”,即可证明这个问题。
  农田水利是金代农业发展的命脉,从熙宗时已开始恢复。世宗大定六年,张仅言“护作太宁宫,引宫左流泉溉田,岁获稻万斛”③。二十八年,卢庸为定平县(今甘肃宁县东南)令,“庸治旧堰,引泾水溉田,民赖其利”①。兴修水利也与当时推广水田种植有关,大定六年,李纶《创修泉池碑》记载,河内(今河南沁阳)郡西北大雄山南数里有唐帝古寺,“数泉出于祠下,南抵于沁,上下数十里,灌溉田园,植竹种稻,获利益多”①。曹(今山东菏泽)、① 史金波、白滨、黄振华:《文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年版。② 《金史》卷8《世宗纪·赞》。
  ③ 王去非:《平阴县清凉院碑》,《金文最》卷69。
  ① 《金史》卷133《张仅言传》。
  ① 《金史》卷92《卢庸传》。
  单(今单县)二州以水利为生,虽黄河李固渡决口,所害农田无几。农田发展也促进对原粮水力加工事业的发展,如水碓、水磨等水力加工机械的利用便是。
  金代农作物种类,主要有粟、麦、豆、稻、荞麦、稗等,而以粟麦为大宗,稻次之。由于各地土质不同和发展状况的差异,农作物分布也因地而异。中都(今北京)、河北、辽东、南京(今河南开封)等路处于领先地位。燕京(即中都)产稻、粱、麦、麻等;南京路产麦、粟、稻;辽东路许多州也盛产稻;威平、临潢、泰州等府州农业也较发达。金代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河南上田可收一石二斗,中田一石,下田八斗,平均亩产一石。河北、山东产量高于河南。水田单位面积产量高陆地数倍,其中河南有亩产五石者。由于农业生产量增多,国家储积粮食也多。大定二十一年,金世宗对宰臣说:“前时一岁所收可支三年,比闻今岁山西丰稔,所获可支三年。”②世宗时设常平仓,到明昌三年(1192)常平仓共有519 处,积粟3786.3 万余石,可备官兵五年的食用,米810 余万石,可备四年的食用。金于大定、明昌间,国家仓廪积粟充足时久,因此采取减税收的办法以减轻积粟和保存的困难。明昌元年四月,上封事者恐怕积粟时久腐败,请求再减少民间租税,因尚书省议奏应备万一,为防腐败,乃下令诸路以时曝晾,不得使积粟腐坏,违者论如律。史称金代盛时“仓廪有余”当是事实。
  金代农业发展也表现在对东北边疆地区的开发上。金代在东北农业开发史中是承前启后的,占有重要的一页。金代女真兴起,以其地为“内地”,称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南),以此为中心空前地开发和发展了东北边疆地区的农业,成为一个地域辽阔的农业经济开发区,南与咸平(今辽宁开原北)、东京(今辽阳)、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相连。金代建国之初即把农业作为立国之本,大批地向“内地”移民。太祖天辅六年(1122),把山西诸州人民向上京迁徙以实“内地”。次年取燕京路,又尽迁六州氏族富强工技之民于“内地”。金在灭亡北宋的战争中更有数量众多的中原汉人被迁到上京。由于金初的移民政策使这里人口骤然增长,中原的先进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传播到这里,并适应耕地和农作物种植收割的需要,改进了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在黑龙江省各地出土的农业生产工具充分说了这点。金代把东北边疆的各族人民都纳入京与路的管辖之下,于各地设猛安谋克。金设上京路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南),以及上京路管下的胡里改路、蒲与路、恤品路、曷懒路等,路置万户或都勃堇。通过各路的猛安谋克行政机构组织农业生产。《金史·食货志》记载,明昌四年(1193)尚书省奏,当时上京、蒲与、速频、曷懒、胡里改等路,有猛安谋克民户17.6万有余,每年收税粟20.5 万余石,其每年粮食生产量是可观的。
  牧业牧业在女真部族的社会生产中长期占着重要地位。随着铁器的出现和使用,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农业不断发展并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但牧业仍占有重要地位,并由迁徙不常的游牧向较高的定居的牧业发展。生女真在建国前有着相当繁荣的牧业,《金史·世纪》记载:腊醅、麻产时常掠取拉林河及穆宗的牧马,交结诸部,因此两部时常发生战争。辽圣宗统和四年② 《金文最》卷68。
  (986)讨伐女真所获生口10 余万,马20 余万及诸物。太平六年(1025),黄翩入女真界徇地,俘获人、马、牛、豕,不可胜数。金占领辽契丹人活动的草原地区,增大了牧业在社会中的成分,对牧业的发展是相当重视的。金朝初,因辽诸抹而置群牧,设官以治之。海陵王天德间,置迪河斡朵、斡里保、蒲速斡、燕恩、兀者五个群牧所,皆因辽时旧名。又于诸色人内,选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猛安谋克蒲辇军和司吏家的余丁及奴隶,使之司牧,谓之“群子”,分牧马驼牛羊,并为他们立蕃息衰耗的刑罚和奖赏制度,后复增群牧所为九。世宗时,置群牧所七。《金史·地理志》记载西京路有群牧十二处:斡独椀群牧,大定四年(1164)改为斡覩只群牧;蒲速斡群牧,本斡覩只地,大定七年分置,承安三年(1198)改为板底因乌鲁古;耶鲁椀群牧,在武平县(今内蒙古敖汉旗东)、临潢(今巴林左旗南)、泰州(今吉林洮南东)之境;讹里都群牧;糺斡群牧;欧里本群牧,承安三年改为乌鲜乌鲁古;乌展群牧;特满群牧,在抚州;驼驼都群牧;讹鲁都群牧;忒恩群牧与蒲鲜群牧,皆承安四年创置。金朝为管理诸群牧,设乌鲁古使和副使,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又设有扫稳脱朵,分掌诸畜,即所谓牛羊群子。明昌四年又在使之上置提控诸乌鲁古。
  金大定间为发展牧业,加强了对诸群牧所的规定,如二十年三月更定群牧官、详稳脱朵、知把、群牧人滋息损耗赏罚格。二十一年又敕诸所,马三岁者要付给女真人牧之,牛或以借民耕,或又令民畜羊,或以赈贫户。并遣使阅实其数,缺少的杖其官,而令牧人赔偿,隐匿其实的监察举觉。到二十八年,牧业经过较长的蕃息,马发展到47 万,牛13 万,羊87 万,驼4000,是金牧业发展的极盛时期。
  第二章官私手工业第一节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五代十国时期,中原地区战乱频繁,而“十国”中的南方诸国,战乱较少。相对来说,中原地区因破坏严重而生产恢复较慢,南方诸国因破坏较轻而生产有所发展。宋代除了北宋初年及靖康、绍兴之际的战争外,社会相对安定,经济有一定繁荣,生产技术有进步,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手工业经营形式家庭手工业是建立在传统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官府征收的各地“贡品”中的很大一部分,应是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五代役法中的纸户、笔户,负责向官府供应纸、笔,亦应有一部分是家庭手工业生产的纸、笔,易州(今属河北易县)有不少制墨世家,其中亦当有一部分属家庭手工业。此外,五代赋税中的绢、絁、布(麻布)、绫、罗,宋代赋税中的布、帛、丝、绵绝大部分是由农户在家织成后作为赋税交给官府的。宋代的其他工业品如棉、麻织品,以及许多日用品也大都是家庭手工业产品,其制作者本身是农民,又是工匠,自己生产原料,自己加工,然后以之交税或自用,有剩余则拿到市场上去出售。
  失去土地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或是为了增加收入,季节性地或长期出卖劳动力,而又无固定雇主的一部分小手工业者,遂成为流动的手工业工人。北宋时东京开封城内:“倘欲修整屋宇,泥补墙壁,..即早辰桥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谓之杂货工匠,..罗立会聚,候人请唤,谓之罗斋。竹木作料,亦有铺席,砖瓦泥匠,随手即就。”③南宋都城临安城内沿街的临时工匠,如补锅、修鞋帽、穿珠子、修刀剪、磨镜等匠人,随时可叫唤,大约有数十种①。这种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流动手工业工人,不但是城市生活必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广大的乡村中也甚为流行,成为农村经济的补充。如洪迈说:“吾乡白民村民为人织纱于十里外,负机轴夜归。”②这种外出为他人做活的流动手工业工人,回家后仍然是农民。季节性的、临时或长期流动的手工业工人,是手工业作坊的基础,一旦在手工业作坊中获得较为丰厚的经济收入,就成为相对固定的手工业作坊的工人。
  城市中的民营小手工业作坊已很普遍,从糖果点心到衣服冠帽、家用什物、笔墨纸砚、建筑材料以至妇女装饰品、儿童玩具,无所不有。都设有专门制造的小手工业作坊(作、行、铺、店等),有的还发展为大型作坊。五代的纸户、笔户以及以制墨名家的,有一部分是民营的小手工业作坊。北宋时开封城里的制饼店即已具有这样的规模,如《东京梦华录·饼店》记载:胡饼店“每案用三五人捍剂(按挤)、卓花、入炉,自五更卓案之声远③ 《金史》卷47《食货志》。
  ①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4《修整杂货及斋僧请道》。
  ② 吴自牧:《梦粱录》卷13《诸色杂货》。
  近相闻。唯武成王庙前海州张家、皇建院前郑家最盛,每家有五十余炉”。制饼手工业已有按挤、卓花、入炉三个分工程序和协作关系。
  南宋时杭州城内手工业作坊,共有440 行即440 家。《梦粱录·铺席》所记的是作坊也是商店,而《梦粱录·团行》所记的则主要是专门的手工业作坊。
  五代、宋的民营手工业作坊从事的手工业种类很多,其中造纸、制墨和制糖业最为兴盛。五代时的“纸户”中的一部分,以及南唐有名的“澄心堂纸”的生产者,应是小手工业作坊。宋代造纸(麻纸、皮纸)业大部分为民营,有几个中心:一为浙东路的会稽(今浙江绍兴)和郯县(今嵊县),二为江东路的徽州(今安徽歙县)和池州(今贵池),三为成都府路的成都(今属四川)及其附近的广都(今双流)。造纸的原料有以商品形式取得的,如浙东会稽一些种植竹笋的农家,由于把这些未长成的笋作为造纸的原料卖给造纸作坊而致富。造纸业作坊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但已有简单的分工,如徽州造纸的过程完全用手工操作,并有几十名工匠同时协作完成一个程序,北宋苏易简《文房四谱》记载:“黟、歙(今皆属安徽)间多良纸,有凝霜、澄心之号。复有长者可五十尺为一幅,盖歙民数日理其楮,然后于长船中以浸之;数十夫举抄以抄之,傍一夫以鼓而节之;于是以大熏笼周而焙之,不上于墙壁也。由是,自首至尾,匀薄如一。”
  制墨业大都为民营,且系世传家业。唐末易水(今河北易县)人奚超世代以制墨名家,后与子廷珪逃至歙州,南唐时赐姓李,仍以墨名家。此外,南唐还有朱君德、柴询、柴成务、李文远、张遇、陈赟等世代制墨,至宋代仍有名于世。③北宋精于制墨的工匠有几十人,如陈赡,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初造墨,遇异人传和胶法。..赡死,婿董仲渊因其法而加胶,墨尤坚致,恨其即死,流传不多也。董后有张顺,亦赡婿,而所制不及渊,亦失赡法云”。此外,还有王迪、潘谷、沈珪、陈相等等,都以制墨名家①。制墨业常常为个人劳动,不需雇工,更便于保守技术的秘密。宋代制墨业的本身也有简单的分工,如和煤、回捣,然后成为硬剂、热剂、熟剂,最后成为丸捍。
  茶叶的生产和制作,大部分由种茶山场中的“园户”来劳动,而收购和销售则归官府控制,实行专卖制(榷茶),即民营官卖。按宋代茶叶加工的程序分为拣茶、蒸茶、榨茶、研茶、造茶、过黄六步,总名“焙工”。也有部分为官营官卖。
  民营作坊常雇用季节性的茶工园丁、采工和焙工,给雇钱或给茶叶。建州(今福建建瓯)制造好茶,北宋仁宗时“建茶盛于江南,近岁制作尤精,龙凤团茶最为上品”②。
  宋代的“末茶”销路广,北宋末由官府经营而禁止民营,利用汴河水力的水磨磨制,是茶叶加工的大型作坊,后转为民营。南宋末,江西路制造末茶用“九转连磨”磨制。
  宋代糖霜的主要产区有五处:浙东四明(今浙江宁波)、广东番禺(今广东广州)、四川广汉以及遂宁(今均属四川),其中以遂宁所产的质量较③ 洪迈:《夷坚志·乙志》卷8。
  ① 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8。
  ② 何薳:《春渚纪闻》卷8。
  好。其他“四郡所产甚微而碎,色浅味薄,才比遂宁之最下者”。遂宁种糖蔗的中心在涪江东二十里的繖山,那里“山前后为蔗田者十之四,糖霜户十之三”③。糖霜作坊三百多家,每家多的制作几十瓮,少的一二瓮,称为糖霜户。除用自己生产的蔗糖原料外,并收买其他蔗农的糖水熬制糖霜。附近白水镇农户,虽多种蔗田,但其蔗不能成霜,每年压蔗出糖水卖给山前诸家。制造糖霜,需要复杂的技术与累积的经验,又要置备许多生产工具,如蔗削、蔗镰、蔗凳、蔗碾、榨斗、枣杵、榨盘、榨床、漆瓮等,还要配牲畜拉碾,同时要雇用一二十名工匠,制作的分工顺序为削皮、锉蔗、入碾、蒸泊、入榨、釜煎、再蒸泊、入瓮、再煎、再入瓮等。
  总之,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仍是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经营方式。
  在家庭手工业和由此发展起来的小手工业作坊之外,五代、宋还有较大规模的手工业。在上述制茶业、制糖业外,还有规模更大、技术更复杂的手工业,如矿冶、制盐、丝织、制瓷、印刷、造船等。有些学者认为这些手工业已具有手工业工场的性质,但具体的证据不足,还难以说明问题。
  宋代的官府手工业宋代同前代一样,一些重要手工业多为国家掌握和垄断。官府手工业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宋朝官府手工业规模都较大,手工业组织也比唐时更加庞大。官府手工业专门从事宫廷的用具、服饰、器物的生产和供应,并涉及军需、营造等事业,属于百工的事务,设有专门机构和职掌的官吏进行管理。根据史籍记载,唐朝廷的手工业管理机构有工部、少府监、将作监三个系统,下设分支机关管辖各种手工作坊及工匠生产等事务。宋初,工部及将作、军器等监成为闲司,职务归属三司;少府监亦为闲司,另设文思院等制造御用器物,元丰五年(1082 年)官制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如下:工部,设有尚书、侍郎、掌百工水土之政令,所属工部司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制作营缮计置采伐所用财物,按其程式以授有司。
  少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百工伎巧之政令。分设四案,下辖文思、绫锦、染、裁造、文绣等五院,制造各种御用金、银、玉器、服饰、法物等,以及诸州铸钱监。
  将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管土木工匠板筑造作之政务等,分设五案,下辖十个附属单位。
  军器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监督缮治兵器什物,以给军国之用。分设五案,下辖四个附属单位。
  此外,还有都水监、内侍省的后苑造作所、司农寺的都曲院、水磨务、炭场等等。
  宋代官手工业组织更加庞大。少府监的一个附设机构——文思院,掌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彩绘素装钿之饰,以供舆辇、册宝、法物,及“凡器服之用”的,领有:打作梭作钑作镀金作■■作钉子作玉作玳瑁作银泥作碾砑作钉腰带作生色作③ 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8。
  ① 王灼:《糖霜谱》。
  装銮作藤作拔条作■洗作杂钉作场裹作扇子作平画作裹剑作面花作花作犀作结绦作捏塑作旋作牙作销金作镂金作雕木作打鱼作绣作裁缝作真珠作丝鞋作琥珀作弓稍作打弦作拍金作玵金作克丝作共42 作①。另外,内侍省里的一个后苑造作所,是“掌造禁中及皇属婚娶名物”的,领有:生色作镂金作烧朱作腰带作钑作打造作面花作结条作玉作真珠作犀作琥珀作玳瑁作花作蜡裹作装銮作小木作锯匠作漆作雕木作平拨作■ 作旋作宝装作缨络作染牙作砑作胎素作竹作旋镂作糊粘作像生作靴作折竹作棱作匙筋作拍金作铁作小炉作错磨作乐器作毯子作抡捧作毯仗作丝鞋作镀金作■洗作牙作梢子作裁缝作拽条作钉子作克丝作绣作织罗作绦作伤裹作藤作打弦作铜碌作绵胭脂作胭脂作桶作杂钉作响铁作油衣作染作戎具作扇子作鞍作冷坠作伞作剑鞘作打线作金线作裹剑作冠子作角衬作浮动作沥水作照子作共81 作①。文思院和后苑造作所的产品都不过是皇家日常使用的器物,已经有这样多的作了。土木工程、军器制造、车舆制造、礼器、各种织染、盐、铁等等,还不在内。
  官手工业的制成品,除皇家自用及赏赐外,也有以售卖形式处理的。这主要是对盐,有时对于铁也是如此。宋熙宁中“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①。南宋时“福建下州例抑民买盐,以户产高下均卖者曰产盐,以交易契纸钱科敷者曰浮盐,皆出常赋外,久之遂为① 参见白寿彝、王毓铨:《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白寿彝史学论集》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
  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29 之1。
  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36 之72、73。
  定赋”②。
  五代、宋手工业的发展如前所述,在家庭手工业和由此发展起来的小手工业作坊之外,五代、宋还有较大规模的、技术更复杂的手工业。包括坑冶业,铸钱业、制盐业、丝织业、制瓷业、印刷业、造船业等,在不同程度上都比前代有很大的发展。五代、宋的坑冶业,以铁、铜为主,其次是金、银、铅、锡,闽、蜀、湖、广、江、淮皆有之。坑冶由私人(坑户)经营的,缴纳一定数额的税“岁课”。也有朝廷直接经营的,产品的运销全受朝廷的控制。
  五代、宋的冶铁业十分发达。五代时,后唐、后晋都曾下诏“并许百姓逐便自铸造”①,宋代冶铁业更发达,如徐州利国监大规模的民营冶铁业。元丰元年(1078)苏轼说:“利国监自古为铁官,商贾所聚,其民富乐,凡三十六冶,冶户皆大家,藏镪百万。..今三十六冶,冶各百余人,采矿伐炭。”“近者河北转运司类乞禁止利国监铁不许入河北,朝廷从之。..自铁不北行,冶户皆有失业之忧,诣臣而诉者数矣。”②可见利国监生产的铁,运销受朝廷控制。
  冶铜业因铸造铜钱而有更大的发展,后周显德二年(955)为铸造铜钱而“采铜兴冶”③。宋代铜矿坑冶业分官营和民营,官营的由官府掌握,在铜矿坑冶处设置监、冶、场、务等机构,招集坑户,支给本钱;坑户自雇工匠从事开采,采得矿石后即送到官炉中冶炼,已有采矿、碓磨、淘洗、上炉四道工序,产品则交给官府,不得私有。如南宋绍兴二十年(1142)洪迈说:“信州铅山之铜,..昔系是招集坑户就貌平官山凿坑取垢淋铜(即胆铜),官中为置炉烹炼,每一斤铜支钱二百五十。彼时百物俱贱,坑户所得有赢,故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开凿,得铜铅数千万斤,置四监鼓铸。”
  信州铅山场铜矿还有一种是民营的,“有力之家”向官府的矿场租佃土地自行开采。“信之铅山,..间有出备工本为官开浚。元佃之家已施工力,及自用财本起创,未享其利,而哗徒诬胁检踏,官吏方且如追重囚,黥配估籍,冤无所诉,此坑冶所以失陷”①。民营的铜矿坑冶受到官府官吏的打击。五代初通行唐钱,后晋天福三年(938)允许“公私”有铜者并许铸钱,次年即“以天下公私铸钱,杂以铅锡,缺小违条,今后只官铸”而禁止私铸。后周显德二年“以县官久不铸钱,..乃立监采铜铸钱”②。南唐铸铜钱,饶州(今江西波阳)永平监每年铸铜钱6 万贯,南唐后又铸铁钱;吴越、北汉亦自铸铜钱,后蜀、湖南、闽则铸铁钱,铜、铁钱兼用,都是官铸钱,禁止私铸。
  宋代铸钱业全是官营的,但私铸亦未能禁绝,铸钱业虽是官营的,但分工、评工办法都是仿照民营作坊,如韶州(今广东韶关)永通监:“即韶置② 《宋史》卷181《食货志》下三。
  ① 《续文献通考》卷19《征榷》二。
  ② 《五代会要》卷26《铁》。
  ③ 《苏东坡全集·奏议》卷2《上皇帝书》。
  ① 《五代会要》卷27《泉货》。
  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34 之27、23、24。
  监,分遣金工以往模之。以模沙冶金,分作有八,刀错水浸,离局为二,雇工于巧,凡手指之勤,筋力之用,率评价而与之金。不发帑赀,不徭民籍,而功用成。..韶被山带海,杂产五金。四方之人,弃农亩,持兵器,慕利而至者,不下十万。”③可见宋代冶金工业中已有制模、翻沙、刀错、水浸等工序,分八个作坊,工人是雇用的专业金工,人数“不下十万”。
  宋代铜钱还行使于辽、金、西夏等地区,并远销海外。依北宋元丰初年统计,诸路铸铜、铁钱共有26 监,其中铸造铜钱的有17 监,铸造额为506万贯,铸造铁钱的有9 监,铸造额近89 万贯。
  制盐业中海盐和池盐都由官营榷卖,井盐是民营的,雇用盐工,如四川的井盐经营者只要缴纳“月课税”,就能在西川四路的市场上销售。如北宋文同称井研县(今属四川)“盖自庆历以来,始因土人凿地植竹,为之卓筒井,以取咸泉,鬻炼盐色。访闻豪者一家至有一、二十井,其次亦不减七、八。..今本县界内已仅及百家,..每一家须没(役字之误)工匠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者。佣身赁力。平居无事,则俯伏低折,与主人营作;一不如意,则迭相扇诱,群党哗噪,算索工直,偃蹇求去,..已复又投一处,习以为业”①。
  丝织业除乡村中的家庭手工业外,有不少是民营的大型作坊。台州知州唐仲友在婺(今金华)、台二处都开设彩帛铺,既是印染作坊又是店铺。朱熹说:“本州(台州)收买紫草千百斤,日逐拘系染户在宅堂及公库,变染红紫。..(除分给其妓弟等人外)其余所染到真红紫物帛,并发归婺州本家彩帛铺货卖”;“及染造真紫色帛等物,动至数千匹”。又“乘势雕造花板印染斑襭之属凡数十片,发归本家彩帛铺,充染帛用”②。这个彩帛铺的规模很大。至于从事印染的工匠,据朱熹说是拘系来的,未知是否可靠。
  官营丝织业的规模更大、分工更细,如四川成都府路的官营织锦院,据费著《蜀锦谱》所记:“设机百五十四,日用挽综之工六十四,用杼之工五十四,练染之工十一,纺绎之工百十一,而后足役。岁费丝权以两者一十二万五千,红蓝紫之数以斤者二十一万一千,而后足用。织室、吏舍、出纳之府,为屋百一十七间而后足居。”
  制瓷业在这一时期也获得很大发展。五代后周时,制瓷还原焰烧化学工艺发达,生产出“雨过天晴云破处”的郑州柴窑青瓷。北宋时,名窑崛起,除东京的官窑为官营外,还有民营的汝州汝窑、禹州(今皆属河南)钧窑(主要在金朝时期)以及定州(今属河北)以生产白瓷为主的定窑、浙东龙泉县(今属浙江)生产断纹青瓷的哥窑等。南宋时,官、民窑更纷纷兴起,如浙西有余杭窑(又名修内司官窑,今杭州西余杭镇)、江西有吉窑(今江西吉安南永和镇)、福建有建窑(今福建泉州南)等,而最大的是景德镇窑(今属江西)。
  宋代许多小规模的民窑具有小商品生产的性质,雇用的陶工不多,如江西永和镇的舒公窑,据清施闰章《蠖斋杂记》记叙:“有舒翁工为玩具,翁之女尤善,号曰舒娇,其炉瓷诸色,几与哥窑等价。..相传陶工作器入窑,变成玉。工惧事闻于上,封穴逃之饶。”舒公③ 《五代会要》卷27《泉货》。
  ① 余靖:《武溪集》卷15《韶州新置永通监记》。
  ② 文同《丹渊集》卷34《奏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县事》。
  窑制瓷仅父女相传,其陶工也保守技术秘密。
  据南宋蒋祁《陶记》所记:“景德镇陶首三百余座”,“陶工、匣工、土工之有其局,利坯、车坯、釉坯之有其法,印花、画花之有其技,秩然规制,各不相紊”。“埏埴之器,洁白不疵,故鬻于他所,皆有饶玉之称(景德镇属饶州浮梁县)。..窑火既歇,争相取售,..交易之际,牙侩主之,..运器入河,肩夫执券,次第件具,以凭商算。”①南宋时瓷器为外贸出口主要商品,外商特别欣赏景德镇的瓷器,荷兰人由泉州贩至欧洲,其价值每与同等重量的黄金等价。
  五代时雕版印书业开始发展,冯道任后唐宰相时,长兴三年(932)二月,“请依石经文字,刻《九经》印板”印卖。先刻完五经,后汉时补刻四经,直至后周广顺三年(953)六月,才全部刻成。同年五月,后蜀宰相毋昭裔也“请刻板《九经》”,“由是蜀中文学复盛”①,开封、成都是五代时的两个雕版印书业中心。
  宋朝雕版印书业,形成杭州、开封、建阳(今属福建)、眉山(今属四川)四个中心,官营的则由国子监雕板,称为监本,常在杭州刻印。包括启蒙及诸子百家、各种诗词、文集、历书、医药以及工农业技术等各种书籍,还流通到辽、金、西夏等地区。民营印书业,不少是为适应士大夫科举考试的需要,如“建阳书肆,方日辑月刊,时异而岁不同,以冀速售。”②宋朝正式发行交子、钱引、会子、关子等纸币以及茶、盐钞引等流通证券,促进了印刷业的发达。交子初行,由益州(今四川成都)路富民十六户主持印制发行,天圣元年(1023)改由官办的益州交子务印造。南宋初,杭州富户也印造“便钱会子”,高宗在位末年,会子务印造官“会子”,工匠有204 人,是个不小的纸币生产作坊①。茶、盐引则由榷货务交引库等印造,亦应是个相当规模的证券印刷生产作坊。
  造船业由于海外贸易的兴盛而迅速发展。北宋时东京设有造船务,督造“纲船”(漕运船)为主,以及座船(官员坐的船)、战船、马船等类。造船场初期分布在江西路的虔(今江西赣州)、吉(今吉安)二州与湖南路的潭(今湖南长沙)、衡(今衡阳)等州,后期则是两浙路的温(今属浙江)、明(今宁波)二州,福建路的泉州(今属福建)后跃居首位。当时福建和两浙都使用抵抗风浪能力较强、吃水较深的尖底海船。20 世纪70 年代泉州湾出土的宋代海船,属于“福船型”,尖底造型,多根杆,隔舱数多,容载量为2000 料(约合今120 吨),结构坚固,稳定性好,抗风力强,适宜于海上航行。至于广州(今属广东)海上民用的商船,据朱彧《萍洲可谈》记载,船深阔各数十丈,船幅广阔,属“广船型”。
  南宋时,经济重心更向南移,海船的体积更大,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广西航行于南海的民用海船,“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云”。柁长好几丈,船上存贮一年的粮食,并且还酿酒养猪。直接开往阿拉伯的海船,船上可容纳上千人,有街市及纺织业,可见其体积之大。
  ① 《朱文公文集》卷18《按唐仲友第三状》。
  ① 刘新园:《蒋祁〈陶记〉著作时代考辨》、《〈陶记〉校注》,《文史》第18、19 辑,中华书局出版。② 《旧五代史》卷43《明宗纪》九;《资治通鉴》卷277、291。
  ① 岳珂:《愧郯录》。
  第二节辽的手工业矿冶、铸造业辽有矿冶、铸造、食盐、纺织、陶瓷、建筑等多种手工业,尤长于车马具的制造。
  辽朝的矿冶业,起于契丹建国之前,史称太祖之父撒拉的“仁民爱物,始置铁冶,教民鼓铸”②。阿保机继任可汗的第五年(911),征幽燕回师,得银、铁矿,命置冶采炼。这次所置矿冶,当在汉城(今河北承德南)附近。《新五代史》卷72 载:“汉城在炭山东南滦河上,有盐铁之利。”这里的农耕、畜牧和盐铁之利为阿保机实力的增长提供了物质条件,所俘汉人及其技艺促进了迭剌部生产力的发展,是阿保机得以建国的坚实基础。
  辽东是铁的重要产地,这一地区的并入进一步促进了辽朝冶铁业的发展。初期,以横帐和大族奴隶置曷术石烈,从事冶炼。“曷术”,即契丹语“铁”。曷术石烈在圣宗时改编为部,仍以铁为赋。辽在手山、三黜古斯和柳湿河分置三冶。手山为今辽宁鞍山市的首山,这里的矿冶史最晚当起自辽代。
  此外,东京道的同州(今辽宁开原南),上京道的饶州(今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樱桃沟村古城址)长乐县,分别有300 户和4000 户从事冶炼,皆以铁纳赋。中京柳河(今伊逊河)流域的渤海人,也就河滤沙炼铁。南京道有景州(今河北遵化)龙池冶,营州(今昌黎)有新兴冶,都由官府设官提点,为官营坑场。
  东京道的银州(今辽宁铁岭),南京道的渔阳(今天津市蓟县),中京道的泽州(今河北平泉西南)、严州(今辽宁兴城东南)等地有银冶。泽州陷河冶,太祖时募民立寨,专事采炼。据承德地区文化局调查,陷河冶地当今河北平泉会州城西南。此地开采时间很长,历金、元、明直至清朝,仍可开采①,储量当很可观。此外,尚有阴山、都峰、大石、宝兴等银冶。前者在阴山山脉大青山一带,圣宗太平七年(1027),西南路招讨司奏阴山中产金,故置冶,后则以山金(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北)为统军司名;后三者当在东京和南京道内①。
  1981 年,内蒙古察右前旗豪欠营契丹古墓中出土了一具契丹女尸。通过对其葬具铜丝网络和出土铁器的分析,得知契丹族的冶炼铜铁等技术已很发达,当时既可冶炼黄铜,又可冶炼纯铜,而且冶炼方式稳定,其铁钉成分已“接近现代08 沸钢板或纯铁成分”。③辽的金、银、铁器的制造技术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从辽墓出土的铁器看,铁的应用已相当广泛。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的“打造部落馆,有蕃户百户,编荆篱,锻铁为兵器”③。东京道河州(当在今吉林中西部)有军② 《咸淳临安志》卷9《会子府》,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7,绍兴三十年十二月。① 《辽史·太祖纪·赞》。
  ① 参见承德地区文化局调查组:《辽泽州、陷河及陷河银冶考》,《辽金史论文集》第二辑。③ 陆金生:《豪欠营辽代古墓中金属网套上锈蚀物的分析》,载《契丹女尸》,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器坊、显州(今辽宁北镇西)设甲坊,制造兵器;辽墓出土的一些兵器有的已使用优质低碳钢。农业生产工具有犁、铧、镰等多种,有些已同近代所用工具极为接近,手工业工具种类繁多,仅叶茂台辽墓出土的凿就有宽刃、圆刃、斜刃等多种,不但可看出铁器制造的水平,同时也反映了木器制造的技术。生活用品有火盆、剪、熨斗、火筷、灯、铜镜和丧葬用的金、铜面罩和银、铜丝网络等。其工艺细致、复杂。叶茂台辽墓出土的嵌银缠枝花鸟纹铁罐、银鎏金镂花捍腰,赤峰辽驸马墓出土的鎏金龙凤纹鞍桥,内蒙古哲里木盟奈曼旗辽陈国公主与驸马合葬墓出土的鎏金银冠、金花银靴、琥珀璎珞、八曲花式金盒、镂雕金荷包、双龙纹金镯、缠枝花纹金镯、金花银枕等,都反映了辽铸造工艺的水平。辽的金银器的加工制作在工艺上继承了唐朝的传统,在造型上具有契丹民族的特征。
  采盐业耶律阿保机建国之前,安置汉人的炭山东南滦河上游地区产盐,八部曾仰以为食。黑车子室韦所在地区内的鹤剌泊(又名广济湖,大盐泊,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境内的达布苏盐池)储量极丰,“盐生著岸如冰凌,朝聚暮合,年深者坚如巨石”①。契丹人取盐为枕,细碎者食用和贩卖。及灭渤海,得燕(今北京)、云(今山西大同),又增加了海盐。辽的制盐业很发达,不仅满足了境内的消费,而且私贩至宋境。北盐南贩增加了辽朝的收入,也直接影响了北宋河北盐政的制定和实施。①纺织业辽朝建国前,契丹人已掌握了简单的织造技术,纺织业的迅速发展和水平的提高则是在大批汉人迁入之后。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祖州(今巴林左旗西南)有官营的手工业作坊绫锦院,为皇室提供纺织品。中京道的宜州(今辽宁义县)、川州(今北票)、锦州(今属辽宁)、霸州(兴中府,今朝阳)和东京道的显州,地产桑麻,除向绫锦院提供纺织原料外,也以纺织为副业,生产大量精美的丝织品,甚至专以丝织品纳贡赋,供契丹统治者赏赐群臣、赠予外国之用。世宗以定州(今河北正定)俘户所置的弘政县(今辽宁义县),“民工织衽,多技巧”②,带动了中京地区纺织业的发展。南京(今北京)“锦绣组绮,精绝天下”③。豪欠营契丹墓的发掘,提供了辽朝丝织品实物。契丹女尸身穿衣、裙8 件,皆以罗、绢为原料,它们反映了辽朝丝织业的水平。据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判断,女尸身上的轻罗薄绢,在当时属第一流产品。“罗纹织物生产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的宋代,其最高水平的样品正是在辽。而女尸身上的轻罗蜡光式绢,应是这种最高水平样品的实物之一”。辽朝生产的“蕃罗”,在宋辽贸易中很受宋朝商人的① 《契丹国志》卷24《王沂公行程录》。
  ①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 引路振《乘轺录》。
  ② 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9。
  ③ 《辽史》卷39《地理志》三。
  欢迎,“辽朝生产的优质罗,到宋地也是奇货”④。
  宋真宗曾将宋初辽的织物同圣宗时的织物进行比较,前者“朴拙”而后者“工巧”,判断后者为幽州(今北京)所产。辽道宗时下诏禁止南京私造御用彩缎,也反映了南京纺织业的发展和技术水平之高。南京是辽朝官营纺织业的中心,对辽朝纺织业水平的提高起了重要的带动作用。辽的纺织品种类齐全,绫、罗、锦、绢、绮、纱、缎、刻丝等应有尽有。与纺织品发展相适应,辽在南京、中京等地都有染院。置使提点院事,管理印染等相关事宜,辽能用“夹缬”,“蜡缬”法印染各种花纹。
  陶瓷业辽的陶瓷在中国陶瓷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制造工艺上继承和学习了唐、宋的技术,在造型方面具有浓厚的游牧生活特点。鸡冠壶、方碟、长颈瓶、牛腿瓶、凤首瓶和辽三彩、仿定白瓷是辽瓷器物和工艺的代表。
  辽三彩直接继承了唐三彩的风格,色彩为黄、绿、白,器形有长瓶、长盘、方碟、圆碟等。鸡冠壶是辽瓷中的典型器物,从造型上看,应是由盛贮水、酒、乳等的皮囊发展而成的,早期的鸡冠壶器腹较大,造型浑厚,甚至保留着皮绳缝制的印记;中期渐趋扁平,口高,体小;晚期器体细高,多为捏把。仿定窑的白瓷器多为碗、碟、盘等,金银饰器的边缘异常豪华,几与定窑制品一般无二。
  辽的陶瓷多为早期实用器物,除鸡冠壶外,仓式罐的造型也别具特色,形似蒙古包,开设小门,并刻有子母鹿纹,从罐中贮有骨灰判断,这种仓式罐有被用作骨灰罐的。
  辽中京松山州(今内蒙古赤峰西南)有一规模很大的窑场。从考古发掘得知这里生产的陶瓷品种齐全,而以粗白瓷为主,器物多为生活用品。除碗、盘、杯、碟、盂、盆、注子、瓮、牛腿瓶外,还有玩具骰子等。色釉有茶、绿、黄、黑、褐和三彩等多种,花纹有卷草、牡丹、荷花、梅花、水波、凤鸟、蝴蝶等。中京附近辽墓出土的瓷器,多是这里烧制的,这一窑场产量当是很高的。
  皮革与木器加工业长于骑射的契丹人,重视车马具的制造,皮革和木器加工也有较高的水平。契丹贵族所用鞍勒,尤为考究。东丹王耶律倍(后唐赐姓名李赞华)所画契丹贵族“牵黄臂苍”,“鞍勒率皆瑰奇”①,宋人对辽所制马鞍也赞不绝口。他们称“契丹鞍,夏国剑,..皆天下第一,他处虽效之,终不及”①。因此辽馈赠宋、高丽等物品中例有鞍辔,种类不一,皆极工巧。近年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多座契丹墓葬,使我们得以见到契丹所制的鞍辔实物。
  辽也制造车、船和日用木器家具,奚人和属部黑车子室韦人善造车,契④ 《契丹国志》卷22《四京本末·南京》。
  ① 参见王丹华:《契丹女尸的丝织品》,载《契丹女尸》,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① 佚名:《宣和画谱》卷8。
  丹人早年曾向他们学习造车技术。沈括说:“奚人业伐山、陆种、斫车,契丹之车,皆资于奚,车工所聚曰打造馆”②。辽上京有车子院,并设监管理,可见当时造车的技术和规模。辽还制造舟船,以及桌、椅、床等生活用具。韩绍孚、刘可度等曾以商税曲铁都监和榷盐使的身份提点、监造舟船。现在已经发现的木器实物有叶茂台辽墓出土的一架木作结构的“小帐”,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出土的用粗大柏木枋构成的八角形叠涩式顶大型木椁等。而从木器加工工具种类之多,也可看出其工艺水平。此外,契丹人的弓箭制造也有特色,“弓以皮为弦,箭削桦为杆,鞯勒轻快,便于驰走”①。
  ② 太平老人:《袖中锦》。
  ① 杨渭生:《沈括〈熙宁使辽图抄〉辑笺》,《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三节西夏的手工业西夏的手工业生产相对较发达,手工业门类也较齐全。夏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修订的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司序行文门》中,规定设立的国家手工业管理机构,有刻字司、造案司、金作司、绢织院、首饰院、铁工院、木工院、造纸院、砖瓦院、出车院等②。
  据史书记载和考古资料证明,西夏较重要的手工业生产行业,有纺织、冶炼、金银木器制作、采盐、陶瓷、建筑、砖瓦等。
  纺织业西夏建国后,在党项人原有的家庭畜皮毛加工制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了纺织手工业作坊,考古发现有西夏使用的石纺轮、木刮布刀等生产工具,纺织产品有氆氇、毛褐、毡、毯、粗绢、麻布等。西夏生产的白毡,被时人誉为“世界最丽之毡”③。史书多次记载西夏遣使向宋朝求请丝织工匠,西夏可能有自己设立的绵纺和丝织作坊。
  冶炼业与金、银、木器制造业西夏的冶炼业包括采矿、冶炼、金属制造。夏州(今陕西靖边境)东境有丰富的铁矿资源,在那里设立“冶铁务”专司采矿炼铁。
  西夏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等地有国家设置的锻造作坊,打造兵器或农具等。西夏的冶炼与锻造技术都达到了较高水平,如已采用了当时比较先进的鼓风设备竖式风箱①。在兵器制作方面,所造甲胄“皆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可入”②,“夏人剑”,锋利无比,宋朝人十分喜爱,赞扬为“天下第一”③。出土的西夏的铜铸货币、官印、符牌,工艺制作都十分精致。西夏皇陵出土的一件铸铜牛,表面鎏金,重达188 千克,显示了高超的铜铸工艺。考古发现的金银器物有钵、碗、盒、金带、鞍具,鎏金、银或镶嵌宝石的饰物,都具有造型美观、图案精美、色泽光莹等特点,堪称稀世珍品。西夏墓葬中还出土了木缘塔、木桌、木瓶、笔架、木碗等,也都造型别具风格,工艺精美。
  采盐业采盐是西夏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手工业生产部门,盐州(今宁夏盐池北)、灵州(今灵武西南)等地产盐,乌池、白池的青、白盐品质纯净,价廉物美,最为宋朝边民喜食。西夏朝廷对采盐实行官营,由国家垄断盐产,② 《契丹国志》卷23,宋绶:《契丹风俗》。
  ③ 史金波、聂鸿音、白滨:《天盛律令译注》,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① 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纪》卷l。
  ② 见史金波、白滨、吴峰云编著:《西夏文物》,文物出版社1988 年版。③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2。
  作为重要的财政收入,并用盐同宋、辽交换货物、粮食。夏景宗时,西夏“数州之地,财用所出,并仰给青盐”(《包拯集·论杨守素》),要求宋朝每年向西夏购盐10 万石。
  陶瓷业已发掘的宁夏灵武磁窑堡西夏窑址,发现有多处窑炉和作坊遗址,出土了大量的瓷器、窑具,如实反映了西夏陶瓷业作坊的规模。灵武磁窑堡附近蕴藏着丰富的煤矿、瓷土和水源,中原的制瓷匠人给西夏带来了先进的制瓷技术,因此西夏陶瓷业制作技术同中原地区是一脉相承的,仅仅在装饰、烧制工艺等方面,因地区与自然条件不同而具有某些特色。已发现的瓷器品种很多,生活用具有碗、盘、盆、钵、釜、杯、盒、壶、瓶、罐、缸、瓮、灯具、钩等。以高圈足的碗、杯为其特色。瓷器釉色多白釉瓷,黑釉与褐釉的剔刻花壶、瓶等具有代表性。尤以两耳或四系瓷扁壶,骆驼、马、羊、钩、铃及乐器牛头瓷埙等陶瓷制品,表现了游牧民族需用和喜好的特点。④建筑业西夏建国前后,由于皇室大起宫殿、官衙,营造寺庙、陵园,西夏的砖瓦制作作坊兴起,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建筑工匠队伍。在今宁夏银川附近的西夏皇陵遗址发掘了大量的建筑材料,如砖石、素面和琉璃瓦当、鸱吻、柱石等。陵区的附近已发现的数十座砖瓦和石灰窑址,从遗存的砖瓦等建筑材料来看与西夏皇陵出土的材料是一致的,说明砖瓦窑场一般建设在建筑物的附近,以便于就地制作提供使用。
  ④ 太平老人:《袖中锦》。
  第四节金的手工业金的手工业门类比较齐全,随着统治范围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占有辽与北宋的手工业地区后,不断地恢复和发展起来。金代手工业继承和发展了渤海、辽和宋的手工业技术水平,而且在某些方面还超过北宋。
  矿冶与金属制造业金代矿冶和金属制造业是手工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部门。金代矿产丰富,大同(今属山西)贡铁,云内州(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西南)产青镔铁,大兴府(今北京)产金、银、铁,真定府(今河北正定)产铜、铁。金世宗主张“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①。大定三年(1163)规定,金银矿冶许民开采,官府征收产品的二十分之一。五年,许百姓“射”银冶。十二年,又“诏金银坑冶,听民开采,毋得收税”①。因为金产铜量少,命尚书省遣使到各路“规措铜货”,访察铜矿苗脉,对能指引矿藏得实的给予奖励。坟山(今辽宁义县北)西银山的银坑多至116 处。大定十三年讨论铸钱,打算由国家直接采金银矿冶,世宗决定当以与民,惟钱不许私铸。
  金制造军器的作坊是军器监、利器署(都作院),金银器物制造属少府监的尚方署。铸钱掌握在国家手中,海陵王时中都(今北京)有宝源监、宝丰监,京兆(今陕西西安)有利用监,皆正隆三年(1158)设;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于代州(今山西代县)设阜通监,二十七年(1187)于曲阳县(今属河北)设利通监。
  金禁止民间私铸铜器甚严,大定十一年(1171)二月规定,除神佛像、钟、磬、钹、钴、腰束带、鱼袋外,禁止私铸铜镜,旧有铜器悉送官,给其值的一半。当时各府州县和猛安谋克,均有专门管理铸钱的官手工业和机构,铜器制出后均由官府检验,并经有关官署验押后,方可使用。在严防私铸的禁令下,民间金银铜铸造业也有所发展。
  煤矿业煤矿业在金代手工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金以前,东北和中原北部,煤的开采与利用已很发达,据近代在辽宁抚顺煤矿的发掘,在旧坑中发现有圆形斜坑,并在此圆形斜坑中发掘出圆形古器,似为用来盛油之用。从采矿方法和器皿证明唐时已被开采经营,辽金以降,久为开采。中原北方多煤,当时烧瓷、炼铁以及南京(今河南开封)城内一般百姓,多以煤作为燃料。
  盐业金承辽、北宋之后,很重视对盐业的经营,榷货之目有十,而盐称其首。金世宗置山东、沧州(今河北沧州东南)、宝坻(今属天津)、解州(今山① 马文宽:《宁夏灵武窑》,紫禁城出版社1988 年版。
  ① 《金史》卷48《食货志》。
  西运城西南)、西京(今大同)、辽东、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七盐使司。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迁燕(今北京)后,初设盐钞香茶文引印造库。世宗又仿宋输粟之法,许民以米易盐。金朝已革去随田亩而输两税盐钱旧制,但“乾办盐钱”弊政依然被保存下来,河东北路“乾办盐钱”岁达10 万贯。大定二十八年(1188),创置巡捕使,专巡私盐,主要设在山东、沧州、宝坻、解州、西京,而辽东、北京两路不设。
  制瓷业制瓷业,是金较为发达的手工业行业之一。北宋时北方许多名窑,自熙宗后已多恢复和发展起来。在今内蒙古、东北金代遗址中,大量发现定州(今属河北)、磁州(今磁县)、耀州(今陕西耀县)诸窑制成的著名产品。在东北出土的金代瓷器,以定瓷为最多,有刻花、画花、印花多种,而以萱草纹、荷花纹较为流行。在黑龙江绥滨发现的磁瓷,黄白釉,绘铁花缠枝牡丹图案,胎质比较细腻,花纹与釉质也都较为典型。现已发现陕西耀州窑三座窑炉,其一处遗址面积达500 平方米,分为工作间、晾坯场、窑炉,窑炉作马蹄形,用耐火砖砌成,并且在表面上涂有耐火泥,从窑门和火膛内堆积的煤渣可知,此处烧窑已用煤作燃料。出土的瓷片以青釉为主釉色,比汝窑为淡而薄,略呈姜黄色,也有黑色的,花纹多为印刷,以鱼纹饰为最突出,器型多为饮食用具。钧窑是金代新兴的一个制瓷基址,在当时声名很盛,其产品成为世上佳品。河北观台(今河北磁县西南)窑所烧的白釉瓷器,造型秀丽,胎质轻薄,釉色带青,花纹多刻在器内。又如山东、山西所烧制的白瓷,在釉下施以红绿彩绘,也反映了这些地区制瓷技术的发展水平。在泗州(今江苏盱眙西北)、宿州(今属安徽)还出产一种绳纹印饰的白瓷。1954 年在安徽萧县出土的淡黄色瓷瓶上,刻划“白土镇窑户赵顺谨施到花瓶一对,供奉本镇南寺慈氏菩萨。时皇统元年(1141)三月二十二日造”。奉圣州永兴县(今河北涿鹿)西南的磨石窑,窑内可容500 人,而且烧瓷技术也不落后于北宋。
  造纸与印刷业金的造纸与印刷业有很大发展,山西南部因受战争创伤最轻,生产破坏较少,故造纸与印刷业极为发达,金代平阳(今山西临汾)印刷技术的发展,与当地造纸、造墨以及其地多产枣木、梨木有关。金代北方对种植也很重视,设有司竹监。稷山(今属山西)竹纸与平阳麻纸,是当时闻名的产品。金代刻书大约始于熙宗,而盛于世宗、章宗时期,中都、南京、平阳、宁晋(今属河北)是金代刻书的中心。在平阳设有专门出版机构,管理民营书坊和书铺。金代钞书与刻书之风很盛,《宋史·洪皓传》记载,皓之使北,“所著诗文,争钞诵,求锓梓”。赵城藏经(原本藏山西赵城广胜寺),综计全藏应有7183 卷,现存4330 卷,起皇统八年(1148)至大定三年(1163),前后雕刻历时15 年始成。
  丝织业金在真定(今河北正定)、平阳、太原(今属山西)、河间(今属河北)、怀州(今河南沁阳)等处设绫锦院,派官“掌织造常课匹段之事”。《金史·地理志》记载,平州(今河北卢龙)贡绫,涿州(今属河北)贡罗,河间府产无缝锦,东平府(今山东东平县)产丝、绵、绫、锦、绢。大名府(今河北大名东北)产绉、縠、绢,相州(今河南安阳)产缬,隰州(今山西隰县)产绿卷子布,辽东辽阳府(今辽宁辽阳)产师姑布。而夸天下一品的定州(今属河北)刻丝大约也有制造。《鸡肋编》卷上记载,河北定州的刻丝极为精巧。燕山府(今北京)在金代时,“锦绣组绮精绝天下”②。
  火器制造业火器制造业,完全是在北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技术的发展有胜于北宋。金代火器制造主要是用之于战争的武器,如铁火炮、震天雷、飞火枪等,此外火药也曾应用于其他方面。世宗末年,太原府阳曲县(今山西太原)郑村中社李姓猎户,把火药装入陶罐,挂在腰间备用,遇见狐群把药线点着,猛作大声,“用以捕杀狐群”①。金代铁火炮不仅最早见于记载,而且以铁为外壳装制,口小,说明当时已掌握利用火药性能的转化作用,以发挥火炮发射的威力,标志着对火药利用技能的成熟。
  造船业金代造船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和提高。海陵王时,张中彦奉命建造巨舰,“舟之始制,匠者未得其法,中彦手制小舟才数寸许,不假胶漆而首尾自相钩带,谓之鼓子卯”②,小舟(模型)制出后,诸匠都骇服其“智巧”。海陵王时,还发明一种撞冰船,蔡珪为之写《撞冰行》诗,可说是近代破冰船的先驱。《河防通议》记载,当时造船以每一百料(载重量,约合6 吨)为基本计算单位,对打造一百料船所需要的材料都一一规定了件数,每件的尺寸和重量。还记载不同材料,船舶一定的上、下水装置量③。这说明当时的造船技术已较前有所提高和进步。
  ② 《金史》卷7《世宗纪》。
  ① 许亢宗:《奉使行程录》。
  ② 元好问:《续夷坚志》。
  ③ 《金史》卷79《张中彦传》。
  第三章手工业、工程技术第一节建筑城市建设宋代的城市由于商业发达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坊(居民区)和市(商业区)的区别逐渐消失,并取消了传统的宵禁制度,使城市的结构和布局发生了根本变化,这是城市规划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如北宋都城东京开封(今属河南),中心部位为宫城,另有内城和外城。整个城市方圆五十余里,有城门12 座,水门6 座。许多店铺、作坊和住宅都临街建造,市井繁华。汴河、蔡河、五丈河和惠通河四条河流流经其间,交通便利。此外,城防工程和消防设施等也都相当完善。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形象生动地描绘出这座“七朝都会”的都市风貌。东京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后来金代扩建中都(今北京),其城市布局就是仿效宋东京,甚至连所建宫殿的名称都与宋东京的相同。这一时期,如平江(苏州)、杭州、扬州、成都、辽的南京与金的中都(今北京)、广州、明州(宁波)、泉州等城市也更加繁荣起来,城市建设愈益完备。从现存的南宋平江城(今苏州)图石碑上可以看到,城区内水道密布,住宅和手工作坊前临街巷,后倚河道,交通运输水陆兼用,相当方便,清楚地表现出这座水乡城市的合理布局。
  应县木塔这一时期辽宋夏金都建造有富丽堂皇的宫殿建筑群和大型的佛教建筑。
  如宋正定隆兴寺建筑群,辽蓟县独乐寺观音阁等,都上承唐制,又有创新,是研究唐宋建筑制度变化的重要实例。在全国各地保留至今的这一时期的高层建筑宝塔也为数不少。如宋塔大多为砖石塔,其中为便于瞭望军情而建造的河北定县开元寺料敌塔,有11 层,高达80 余米,全用砖砌,至今完好。福建泉州开元寺两座石塔,用石料仿木建筑,高度均在40 米以上。河南开封祐国寺塔,则是在砖砌塔身外加砌琉璃面砖,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琉璃塔。辽代佛塔也多为砖砌的密檐塔,如天庆九年(1119)建造的北京天宁寺塔,以及山西灵丘觉山寺塔、河北易县泰宁寺塔等,外观仿木建筑,其柱、梁、斗栱、门窗、檐口等都用砖仿木构件,技艺精湛,有很高的水平。据沈括《梦溪笔谈》记载,著名工匠喻皓在修建开宝寺木塔时,为抵御西北风的影响,特使塔身略向西北倾斜,这种大胆、巧妙而又有效的措施,在建筑史上是不多见的。辽清宁二年(1056)建造的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木塔。应县木塔为楼阁式,全部用木料构筑,五层六檐,高67 米,体形高大,结构复杂,轮廓优美,且在建筑技术上有许多创新。如斗栱式样就有60 多种,特别是塔的暗层内,在内外槽柱间,使用了斜撑、梁和短柱,由此组成不同方向的复梁式木架,以提高其抗弯剪的能力,增加了整个塔身的稳定性。应县木塔经历900 多年来多次大风和地震的考验而未损毁,可见其建筑技术之高超。
  木构建筑技术的进步这一时期木构建筑的规模一般比唐代要小,而建筑形式总的来说则趋向于轻巧、秀丽和变化。如建筑组群在总平面上加强了进深方向的空间层次①。殿堂屋宇坡度增高,屋顶出现了丁字脊、十字脊,殿堂平面出现了工字形、亚字形等,而斗栱则比唐代缩小。在宋代建筑实物中还出现了减柱的做法。如晋祠圣母殿减中间老檐柱四根,晋城青莲寺大殿减中间前金柱四根等,这种做法,反映了结构布置的灵活性,因而改善和扩大了室内空间①。在金代建筑中,如朔县崇福寺弥陀殿、五台县佛光寺文殊殿等,又进一步发展了减柱和移柱的做法。这一时期的建筑装修和色彩也有很大发展,如一些建筑物的门窗采用各种格子门、格子窗等,改进了采光条件,增加了装饰效果。此外,还装饰有各种雕刻纹饰及“五彩遍装”、“碾玉装”、“丹粉刷饰”等彩画,这些都对后世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建筑产生了很大影响。
  桥梁建筑辽宋夏金时期在桥梁建筑方面也有创造性的发展。如木结构桥中著名的虹桥,据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所述,是青州(今属山东)一名牢城废卒所首创。虹桥是一种独特的单跨木拱桥,由巨木相接而成拱状,完全不用支柱,宛如长虹,结构简洁,桥体坚固。东京汴河上也建有这样的虹桥,《清明上河图》相当形象地将其描绘出来。北宋皇祐五年(1053)至嘉祐四年(1059),在福建泉州洛阳江上建造的洛阳桥,又名万安桥,也很有特色。洛阳桥桥长360 丈,宽1 丈5 尺,有47 个桥孔②。它是在江底铺设长条基石,筑成长500多米,宽20 多米的石堤,由蛎房作为胶结材料来固结石块,然后在其上筑墩建桥。这种“筏形基础”的新型桥基,是这一时期的首创。现存的洛阳桥基本上保留了原有的规模。南宋绍兴八年至二十一年(1138—1151)在福建晋江建造的安平桥,全长811 丈,有桥墩361 座,是1905 年郑州黄河土桥建成前历史上保存至今的最长桥梁。在北方地区,金代按照隋制安济桥也建造了不少石桥,保存至今的有河北的永通桥、山西的普济桥等。金代桥梁中最著称的是大定二十七年(1187)至明昌三年(1192)在永定河上建造的卢沟桥,卢沟桥桥长212 米多,连两端桥堍共265 米,宽8 米多,共11 孔,是石砌的连拱桥,两侧石栏和望柱上雕刻有石狮,造型美观,坚实稳固,现仍基本保持原来面貌。两宋时期的园林建筑也有很大发展,皇家苑囿和私家园林都很兴盛,其中如宋徽宗营建的“艮岳”,尤为著名。
  《营造法式》辽宋夏金时期出现的《木经》和《营造法式》等建筑学专门著作,也是这一时期建筑技术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北宋初年著名工匠喻皓所著《木经》,原作已佚,沈括《梦溪笔谈》中有所记述,其中已有关于木结构各类① 见《河防通议》的“造船物料”、“装船斤重”节。
  ① 参见中国建筑史编写组:《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年版。②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主编:《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科学出版社1985 年版,第41 页。构件之间的尺度比例关系,如屋架尺度以梁的跨度为准,阶基的高度以柱高为准等。北宋徽宗时将作监李诫在元符三年(1100)编成、崇宁二年(1103)刊行的《营造法式》,全书共36 卷,357 篇。其中包括建筑术语考释,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工种的标准做法,功限料例及诸作制度图样,内容极为丰富。这部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最早和最完整系统的建筑学文献。在《营造法式》中提出的“材分”制,即“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规定了木构建筑各种构件的比例关系和人工材料定额,这实际上就是以古典模数制为基础的建筑规范,也是当时木构建筑技术基本成熟的表现,其中有些具体标准,仍为后来元、明、清各代所沿用。
  第二节水利五代较重要的水利工程,应推吴越王钱镠时期修筑的捍海塘。它位于杭州候潮门外,即今杭州六和塔到艮山门一带,是一段竹笼石塘。其作法是“造竹器,积巨石,植以大木”①。从唐代的土塘到五代的竹笼石塘,是我国修筑海塘技术史上一大进步。
  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两浙转运使陈尧佐和同知杭州戚纶把黄河河工中的埽工技术引入海塘工程,修筑柴塘,即用一层柴薪一层土,相间夯筑。这种海塘虽然省工节料,提高了抗冲能力,但费柴太多,易朽坏,年年需要维修。后来又进一步发展为石塘。景祐年间(1034—1038),两浙转运使张夏作石堤12 里,自六和塔至东青门。庆历四年(1044)转运使田瑜、知杭州杨偕在原有石堤的基础上,续修2200 丈。
  在治理太湖的方略上,范仲淹、郏亶、郏侨、单锷、赵霖、黄震、苏轼等人都提出过自己的见解,而最有代表性的是范仲淹和单锷。
  范仲淹(989—1052)有较丰富的治水经验,曾修过苏北海堤。天圣二年至六年(1024—1028)修成捍海堰150 里,后人称为范公堤。他对太湖的情况比较了解,景祐年间(1034—1038)主持了疏浚港浦的工作。在治理太湖的方略上,他认为应采用浚河、修圩、置闸三者相结合的工程措施,使除害与兴利相结合,蓄泄兼顾,有利农业生产。①单锷著有《吴中水利书》,书中分析了太湖水患,认为太湖水患原因有三个。针对水患原因,他主张治理太湖应先开吴江塘路,让水泄尽后再筑围垦田。单锷片面强调排泄宜兴洪水的重要,使除害和兴利对立起来,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在农田水利方面,宋熙宁(1068—1077)王安石当政时,大兴农田水利。北方利用河流泥沙进行放淤肥田,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放淤高潮,涉及的河流有黄河、汴河、涑水河、北洛河、漳河、洺河、滹沱河、葫芦河等以及山地溪涧。分布在今山西、陕西、河南、河北等省。淤田数目几近700 万亩,②规模不小。
  北宋虽然花了很多财力治理黄河,但因治河方针不善,成效不大。宋人提出的治河方针主要有:(1)宽河缓流和遥堤约水说。姚仲孙于庆历元年(1041)提出系统看法。此论的缺点在于只着眼于水而忽视沙,因此,它不仅不能减轻河患,反而使灾害加重。(2)全河分流说。代表人物李垂,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提出一系列分水建议。此说与宽河缓流说一样,只着眼于水,忽视沙,其结果也与前说一样。(3)局部减水说。此说情况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大体来说,作为一种临时分水措施,有一定作用。但作为一种经常的治河方针,到处分流,则有害无益。(4)放任行流说。这是一种消极的方针。(5)疏河减淤说。着眼于泥沙,但实际行动起来不容易。
  五代后期,后周始建以东京(今开封)为中心的运河网。北宋继续整治,扩大运输能力。北宋以东京为中心的运河,呈放射状,构成错综密集的运河① 蔡襄:《万安渡石桥记》。
  ① 《宋史·河渠志》。
  ② 范仲淹:《上宰相书》,载《太湖备考》卷3。
  网。北宋末,金兵攻宋,北方四通八达的运河网遭到破坏。南宋时只能在东南一隅维持漕运,在两浙间开凿了若干运河,构成了一个小规模的东南运河系统。
  第三节纺织丝织品宋代纱、罗、绮、绫类织物产量大,质量也很高,如亳州所产轻纱极为轻巧,时人形容它“举之若无,裁以为衣真若烟雾”①。纱、罗织作也已经达到十分纯熟的程度。宋代的纱、罗多是以两根或三根经丝为一组相绞再织入一根纬丝而成的。1975 年在福州南宋黄昇墓出土丝织品和衣物近400 件,在金坛南宋周瑀墓出土丝织品和衣物50 余件。其中素罗和花罗衣料都是用这种简洁的绞纱方法织成的,具有良好的透明和飘逸的效果,有些花罗还起有生动活泼甚或奇特的花纹,其质量可说是超过了唐以前的任何一种同类产品。辽宋夏金时期的织锦技术较前代也有很大发展,织造工艺进步,花色品种显著增多,纹饰图案更加丰富多采。如宋代用作装裱书画的锦,其品种就达40 多种。当时苏州的宋锦、南京的云锦、四川的蜀锦等都极负盛名。其中宋锦是宋代才开始盛行的纬三重起花的重纬织锦。此外,这一时期回鹘(今维吾尔族)的织金工艺已传播到中原地区,并逐渐流行起来。据传说,著名的壮锦也是起源于宋代。
  缂丝创始于隋唐,是一种具有雕镂质感的精美丝织工艺品。五代时缂丝工艺有所进步,如传世的后梁贞明二年(916)缂丝《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长达2 丈2 尺5 分,宽9 寸1 分,但其制作风格仍尚素朴。宋代,定州(河北定县)缂丝非常著名。据庄绰记载,“定州织刻丝,不用大机,以熟色丝经于木棦上,随所欲作花草禽兽状。以小梭织纬时,先留其处,方以杂色线缀于经纬之上。合以成文,若不相连,承空视之,如雕镂之象,故名刻丝。如妇人一衣,终岁可就。虽作百花,使不相类亦可,盖纬线非通梭所织也”①。北宋缂丝的传世之作为数不少,如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缂丝紫天鹿、辽宁省博物馆所藏缂丝紫鸾鹊、北京双塔寺出土的紫阳荷花等,都是现今可见的著名的北宋缂丝作品。南宋时又创用子母经的缂法,使缂丝工艺更为精湛。这时还开始精心缂制唐宋名家书画,所缂山水、楼台、人物、花鸟等,刻意追求书画家原作笔意,如缂丝《莲塘乳鸭图》、《青绿山水图》等,都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平。这一时期名家辈出,如朱克柔、沈子蕃都是这时著名的缂丝高手。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的朱克柔所作山茶、牡丹小幅两开,工细高雅;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沈子蕃所作《梅鹊图》,惟妙惟肖,这些作品配色富于变化,且具有立体效果,均堪称南宋缂丝中的绝品。据《契丹国志》、《辽史》等史籍记载,辽代也有不少缂丝作品,考古发掘中还发现了多件缂丝实物。洪皓《松漠纪闻》等著作也提到金代所制华丽的缂丝衣袍。由此可见,在当时辽、金的一些地区,也可能掌握了缂丝工艺。
  宋代的刺绣工艺也有很高的水平。当时的刺绣作品,受绘画影响很大,常以名家书画为粉本,且广泛运用了戗针、套针、网绣、盘金、钉线等各种针法。明代书画家董其昌赞叹:“宋人之绣,针线细密,用绒止一二丝,用针如发细者为之。设色精妙,光彩射目,山水分远近之趣,楼阁得深邃之体,① 姚汉源:《中国水利史纲要》,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 年版,第246 页。①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6。
  人物具瞻眺生动之情,花鸟极绰约嚵喽之态,佳者较画更胜,望之三趣悉备。十指春风,盖至此乎?”①近年新疆哈拉尔、苏州虎丘塔、北京双塔寺及山西等地均有宋代的刺绣出土。辽宁省博物馆所藏南宋刺绣《瑶台跨鹤图》、《海棠双鸟图》、《梅竹鹦鹉图》、《金刚经册》等,也都是技艺高超的精美绣品。①麻、毛织品苎麻及葛、大麻织物,在古代总称为布,在很长时期内,是人民大众的主要衣着原料。两宋时期,麻织品生产遍及南方各地,其中尤以广西最为发达,所产柳布、象布等远近驰名。金人生产的麻织细布,也是北方地区的主要衣料。当时麻织品的品种也是很多的,如绍兴十一年,户部裁定市舶司发运至都城(行在所临安)的服物材料就有大布、番青斑布、白熟布、袴布、鞋面布、青花番布、粗黑小布、单青番棋盘小布、番头布、海南青花布、袜面布、小布、青苎布、粗小布、白细布、白苎布、生苎布、海南白布、毛施布、海南棋盘布②。有些著名的麻织品种如郯县强口布、诸暨山后布等还经过特殊的加工处理,提高了质量。山后布就是在纺绩过程中将麻纱加以强拈而后织成的,精巧纤密,经久耐用。又如“綀子”是一种精细的苎麻布,虽然秦汉之前就已经有了,但在宋代得到更大的发展。周去非《岭外代答》提到:“邕州左右江溪洞,地产苎麻,洁白细薄而长。土人择其尤细者为綀子。暑衣之,轻凉离汗者也。汉高祖有天下,令贾人无得衣綀。则其可贵,自汉而然。有花纹者为花綀,一端四丈余。卷而入之小竹筒,尚有余地,以染真红,尤易著色。厥价不廉,稍细者一端十余缗也。”
  这一时期葛布生产已趋于衰落,但在技术处理上仍有值得称道之处。如《格物粗谈》卷下提到:“葛布年久色黑,将葛布洗湿,入烘笼内铺著,用硫黄熏之即色白。”说明当时已掌握用硫黄熏、蒸的漂白技术。
  这一时期西北地区的毛纺织业更为发达。唐代已从西域传入山羊。唐宋时期的拔羢褐,揩面如丝帛滑腻,是珍贵的羊绒制品。此外如泾州(今甘肃泾川)“虽小儿皆能撚茸毛为线,织方胜花”,“一匹重只十四两”③。连小孩都能用茸毛织成这样轻薄和精美的织品,说明当地毛纺织工艺是非常普及和高明的。毛纺织业在西夏是比较普遍的家庭副业,主要产品有氆氇、毛褐、毡、毯等。马可·波罗曾盛赞他所见到的驼毛毡:“城中制造驼毛毡不少,是为世界最丽之毡,亦有白毡,为世界最良之毡,盖以白骆驼毛制之也。所制甚多,商人以之运售契丹及世界各地。”②棉织品棉花古称“吉贝”等,棉布古称“白叠”、“吉贝布”等。据文献记载,我国海南岛崖州、新疆吐鲁番、云南哀牢山等少数民族地区,很早就已开始① 庄绰:《鸡肋编》卷上。
  ① 董其昌:《筠清轩閟录》,转引自朱启钤《丝绣笔记》。
  ② 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岳麓书社1983 年版,第132 页。
  ③ 《宋会要辑稿》职官44 之21—23。
  进行棉布生产,并能利用天然矿物或植物染料,印染出斑斓多彩的花布。如周去非《岭外代答》就说海南岛的妇女“衣裙皆吉贝,五色灿然”。从东汉、晋、唐等墓葬的考古发掘中也多有棉布实物出土。这些地区的棉织品还曾通过馈赠、纳贡及贸易往来等多种方式传入内地。
  从三国到北宋,棉花种植和棉纺织技术逐渐扩大到闽广地区。如方勺《泊宅编》提到:“闽广多种木绵,树高七八尺,叶如柞,结实如大菱而色青。秋深即开,露白绵茸茸然。土人摘取出壳,以铁杖擀尽黑子,徐以小竹弓弹令纷起,然后纺绩为布,名曰吉贝。”②赵汝适《诸蕃志》卷下也提到:“吉贝,树类小桑,萼类芙蓉,絮长半寸许,宛如鹅毳,有子数十。南人取其茸絮,以铁筋碾去其子,即以手握茸就纺,不烦缉绩,以之为布”,“或染以杂色,异纹炳然,幅有阔至五六尺者。”从这些记述可见,当时的制棉工具仅有铁杖和小竹弓,制棉技术还是比较简陋的。南宋初年,江南仍重蚕桑,而棉纺织业也还没有推广到这一地区。谢枋得有诗句说:“所以木棉利,不畀江东人”①,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到了南宋末年,江南地区的棉纺织业则有了很大的发展。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木绵”条说:“木绵,江南多有之”,“土人以铁铤碾去其核,取如絮者,以竹为小弓,长尺四五寸许,牵弦以弹绵,令其匀细,卷为小筒,就车纺之,自然抽绪如缫丝状,不劳纫缉,织以为布。自闽广来者,尤为丽密。”尽管这一时期棉纺织技术进展不大,但这段话却清楚地说明了棉花种植及棉纺织业已扩大到江南地区这一重要事实。1966 年在浙江兰溪南宋墓中曾出土一条棉毯,长约2.51 米,宽约1.16 米,重约1600 克,平纹组织,双面起绒,绒头丰满厚实,经纬纱相当均匀一致,这表明南宋的棉纺织技术已达到较高的工艺水平②。元代以后,棉花种植普遍推广到全国各地,棉纺织技术也有了重大进步,从而使棉布逐渐成为人民大众最主要的衣着原料。
  印染辽宋夏金时期纺织品印染技术达到了新的高度,凸纹版和镂空版等印花型板的制作非常精巧,印浆配制更为合理,颜色印花工艺更臻完美,夹缬和蜡染技术也有新的发展。如南宋时嘉定及安亭镇生产的药斑布是一种颇受大众欢迎的产品,据载,“嘉泰中有归姓者创为之。以布抹灰药而染青,候干,去灰药,则青白相间,有人物、花鸟、诗词各色,充衾幔之用”①。又如蜡染工艺是用蜡刀蘸取蜡液在织物上描绘各种图案花纹,然后经过浸染再用水煮脱蜡质。这种防染印花方法多用于染制深地浅花或白花,其起源是很早的。1959 年新疆民丰出土东汉和北朝时期蓝白印花的棉布和毛织物,说明当时的蜡染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据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南宋时瑶族人生产的“瑶斑布”,则是用镂刻着花纹的两片木板夹住布料,将蜡熔化后灌注到镂空的花纹中去,然后染上蓝色,再煮布去除其蜡,就得到极细的斑花。蜡染布独具特色,深受人们特别是瑶族人民的喜爱。这类产品目前在贵州安顺场② 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纪》第1 卷第72 章,中华书局1957 年版。
  ① 方勺:《泊宅编》卷中。
  ② 赵翼:《陔余丛考》引谢枋得《谢刘纯文惠木棉》诗。
  ① 汪济英:《兰溪南宋墓出土的棉毯及其他》,《文物》1975 年第6 期。等地还有生产并远销国内外广大地区。
  纺织机械随着对织物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需求,这一时期的纺织机械也更加完善并有所创新。如秦观《蚕书》所述缫车是在煮茧的锅上装置铜钱,丝通过钱孔粘并到一起,再往上经过鼓轮和作往复运动的络绞装置,缠绕到丝框上。虽然秦汉时手摇缫车已逐步普及,但秦观所述则是我国古籍中关于手摇缫车结构的最早的明确记载。宋代楼■的《耕织图》中描绘有脚踏缫车。脚踏机构应用于缫车,大约出现在唐宋之间。它可以使人的双手解脱出来进行其他操作,从而大大提高生产效率。这是手工缫丝机械方面的重大进步,此外,至迟到宋代脚踏纺车也有了重要进步。如当时已能有效地利用偏心和摆轴动作通过绳弦带动纱锭回转,同时捻纺三个锭子的纱线。著名的元代水转大纱车,实际上很可能在宋代就已出现了。宋代的提花机也已发展得相当完整,如南宋绍兴年间楼■《耕织图》中所绘大型提花机,有双经轴和十片综,还有挽花工与织花工的相互配合,这完全可以织造出具有复杂花纹的高级织物。
  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广西地区的横州(今横县)用浓醋浸野蚕而擘取其丝,“就醋中引之,一虫可得丝长六七尺,光明如弓琴之弦”②,静江(今桂林)用带有碱性的稻草灰煮苎麻纱,织造前再用滑石粉作上浆处理等方法,也都是这一时期在纺织技术方面值得称道的杰出创造。
  ② 见《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681《苏州府部》。
  第四节采矿探矿知识利用矿床与围岩的地层关系找矿,宋人已有不少记载。如苏颂以白石(即方解石、石英)作为辰砂矿的矿苗:“丹砂..生深山石崖间,土人采之,穴地数十尺始见其苗,乃白石耳,谓之朱砂床。”①寇宗奭认为,伴金石是金矿的标志,“颗块金,即穴山至百十尺,见伴金石定见金也。其石褐色,一头如火烧黑之状,其金色深赤黄”②。范成大、周去非皆以铜绿作为铜矿的矿苗。范成大说:“录,铜之苗也。亦出右江有铜处,生石中,质如石者名石录。又有一种脆烂如碎土者,名泥录,品最下。”③周去非说:“铜录所在有之..盖铜之苗裔也。”④南宋赵彦卫则正确认识到黑色辉银矿脉乃是银矿的脉路,“每石壁上有黑路乃银脉,随脉凿穴而入”⑤。朱辅则以丝金作为脉金矿床的苗路,说:“丝金,沙中拣金,又出于石。碎石而取者,色视沙金为胜。金有苗路,夫匠识之,名丝金。”①坑采技术孔平仲,北宋治平二年(1065)进士,最初在衡州做官,后因言事得罪上司,被罚到韶州(今广东韶关)。韶州岑水场是有名的铜矿产地,孔平仲对此地开采铜矿的技术作了一些记录:“韶州岑水场,往岁铜发,掘地二十余丈即见铜。今铜益少,掘地益深,至七八十丈。役夫云,地中变怪至多,有冷烟气中人即死。役夫掘地而入,必以长竹筒端置火先试之,如火焰青,即是冷烟气也。急避之,勿前,乃免。”②这段话反映了当时采矿业中两大问题:随着矿床上部被开采完毕,很自然地要向深部矿床掘进。由初期的二十丈增加到七八十丈。随之而来的是井下空气流通不畅,出现了有害气体的积贮,伤害矿工生命。当时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排除毒气,而只是先试探,后躲避而已。这是最早记载矿井中的有害气体及躲避方法。
  赵彦卫在《云麓漫钞》卷2 中,记载了福建建宁府松溪县瑞应场银矿的开采历史、开采技术、矿井中的事故以及坑户生产和生活的悲惨状况等。其中写道:“乾道中(1165—1173),人入穴凿山,忽山合,夹死五十余人,血自石缝中流出”;“取银之法,每石壁上有黑路乃银脉,随脉凿穴而入,甫容人身,深至十数丈,烛火自照,坑户为油烛所熏,不类人形”。
  金代坑采技术可以黑龙江阿城五道岭地方的古铁矿井为例说明。在这个古矿遗址中,1958—1962 年先后发现十余个坑洞和十余处矿井,坑洞深约40①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6。
  ② 《图经本草》,引自《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3。
  ③ 寇宗奭:《本草衍义》卷4。
  ④ 范成大:《桂海虞衡志·金石志》。
  ⑤ 周去非:《岭外代答》。
  ①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2。
  ② 朱辅:《溪蛮丛笑》。
  余米,最浅的只有7 米。坑洞是由山上往下旋转开凿的。当下降到45 米深时,还陆续发现古洞。坑道狭窄深长,呈螺旋阶梯式下降,宽约1.5 米,高约2米。开凿方向均依矿体走向。斜坡坑道均有台阶,不甚规整。下降至一定深度后,又分出岔洞,至洞底每隔一定距离便有一个宽敞的采矿作业区,呈椭圆袋状,内部由于依矿脉走向取矿,故不规整③。
  井采技术北宋庆历、皇祐年间(1041—1054),在四川出现了一种新的井采技术——卓筒井。这是一种小口径深盐井。它的出现,为盐井钻凿技术指明了小口深化的正确方向。从此,盐井钻凿工艺从大口浅井阶段进入了小口深井阶段,影响所及,遍于全世界。它是当今世界上盛行的深井钻凿技术的先声,其发明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卓筒井又叫筒井,明代以后又叫竹井。北宋苏轼第一次对卓筒井作了记载。他写道:“蜀去海远,取盐于井..自庆历、皇祐以来,蜀始创筒井,用圜刃凿如碗大,深者数十丈。以巨竹去节,牝牡相衔为井,以隔横入淡水,则咸泉自上。又以竹之差小者,出入井中为筒,无底而窍其上,悬熟皮数寸,出入水中,气自呼吸而启闭之,一筒致水数斗。凡筒井皆用机械,利之所在,人无不知。”①其后文同、陆游也对卓筒井作了记载。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井采技术。
  ③ 《谈苑》卷1。
  ① 黑龙江博物馆:《黑龙江阿城县小岭地区金代冶铁遗址》,《考古》1965 年第3 期。第五节冶金五代十国时期,北方连年争战,矿冶业呈凋敝停滞状态,而南方矿冶生产则续有发展,《册府元龟》卷169 载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受贡的九炼钢刀剑即来自徐州、江陵等地,如后唐同光三年(925),“徐州进九炼钢刀剑各一”,后晋天福元年(941),“荆南遣使进..九炼纯钢金花手剑二口”。五代轩辕述所撰《宝藏畅微论》说:“铁铜,以胆苦水浸至生赤煤,熬炼成,而黑坚”,表明其时已知用胆水浸铜,到宋代则得到长足的发展。后周广顺三年(953)所铸著名的沧州大铁狮,长6.3 米,高5.4 米,宽3 米,重达40 吨。从狮足至脊部共分15 段,依次接铸成型,共用范344 块。广州光孝寺铁塔为南汉刘■所建。西塔建于大宝六年(963)。东塔建于大宝十年(967),为现存的最早铁塔,由方座、莲座和七层塔身、塔刹构成,总高7.7 米,由17 件铸件叠装而成。经分析,所用材质为中磷、木炭、生铁,系亚共晶白口组织。
  宋代矿冶业较诸前朝有很大发展。据史籍记载,有宋一代共设有4 监,12 冶,20 务,25 场,铁的税额(“岁课”)以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为最高,达824 万斤,比唐宣宗大中年间(847—859)高出约76 倍。王安石变法时期,矿冶业最为繁荣,铜、铅、锡在此期间都达到最高税额,分别为1460 万斤、919 万斤和232 万斤。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货币需求量很大。唐代于全盛时期(玄宗年间),全年铸钱额为22 万74 贯。而宋神宗年间(1068—1085),年铸铜钱500 余万贯,铁钱88 万余贯,比唐代增长20 余倍。宋代的铁主要产自磁州、邢州、兖州和徐州。黄金开采以山东登州、莱州为最著称。其他有色金属产地则多在江西、福建、广东等南方地区。官营矿冶业的管理相当严格,据《宋会要辑稿·食货》记载,当时的铜矿官员要逐日登录下矿人数,采矿、磨矿篓数,淘洗和入炉冶炼的矿石斤数。《宋史·薛奎传》提到,永州“发调兵三百人采铁,而岁入不偿赀。奎听民自采,所输辄倍之”。又,《宋史·梁适传》载:“莱芜冶铁为民病,当役者率破产以偿。适募人为之,自是民不忧冶户,而铁岁溢。”这表明官营矿冶业的腐败和摇役的扰民已严重阻碍矿冶的生产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官府被迫采取“豪户请佃”、“业主开采”等方式,民营坑冶得以有较大发展,如《东坡奏议》卷2 即载其时徐州利国监“凡三十六冶,冶户皆大家,每冶有百余人”,李昭圯《乐静集》卷29《吕正臣墓志铭》中记兖州莱芜冶吕氏”募工徒,斩木锻铁,制器利用,..凡东州之人,一农一工,家爨户御,其器皆吕氏作也”。辽夏金对西北和东北地区的矿冶发展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契丹和渤海、室韦诸族原先就都能炼铁。辽立国后,设五冶太师统辖坑冶。《辽史·食货志》记辽阳有铁冶300 户。幽蓟等地的冶铁业也都保持一定的规模。女真在立国前也已能烧炭炼铁,其后进一步建立了自己的矿冶业。黑龙江阿城为金上京会宁府,已发现金代冶铁遗址50 余处,出土有大量炼炉、矿石、炼渣和铁块等。陕西榆林窟有西夏时期的冶铁图,其中的木扇形制和中原相类似。历年所出西夏钱币的合金成分和铸造工艺,也和宋钱相同。这些都表明辽、西夏、金的矿冶业是在中原先进技术带动下发展起来的。
  传统钢铁技术体系的定型,是唐宋时期金属技术发展最突出的成就。苏颂《图经本草》称:“初炼去矿,用以铸■器物者为生铁,再三销拍可作鍱者为鑐铁,亦谓之熟铁。”唐初仍有部分农具用生铁铸就。但到宋代,锄、耙等铁农具如河南白沙、山东临沂、江苏扬州等地所出已均由锻制。农具制作由铸制改为锻制这一历史性转变,对宋代农业生产的发展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宋代称炼铁炉为蒸矿炉。河南南召县草店、下村、庙后村、朱砂铺发现宋代炼铁竖炉14 座,均用耐火石砌筑,炉径2—3 米。邯郸矿山村宋代炼铁炉保存较好,炉壁残存高近6 米,底径3 米。炉体呈鼓形,腹径较底径为大,自炉腹至炉顶逐渐收缩。河南林县铁牛沟宋冶铁遗址有炉址11 座。炉的内径自0.9 米到2.6 米不等,多依山坡修筑,于坡上建平台装料。阿城金代冶铁遗址所出炼铁炉也依山岗修建,炉膛截面略呈梯形。近处并有矿井10 余个,最深达40 米,井内残存坑木、柳条筐、铁锤、铁钎和陶灯盏等。由上可知,至迟到宋代,炼铁竖炉的内形已略近现代高炉,具有炉腹角和炉身角。这种炉型有利于炉气合理分布,使炉况顺行,炉龄得以延长,是炼铁竖炉的重大改进。苏轼《石炭行》诗中记徐州煤矿云:“南山栗林渐可息,北山顽石何劳锻。”河南安阳唐坡出土的9 块宋代铁锭,经分析含硫1.075%。对河南登封、新郑、密县等地所出42 件宋代铁器所作分析表明,其中大多数含硫较高,应为煤炭所炼。陆游《老学庵笔记》卷1 云:“北方多石炭,南方多木炭,而蜀又有竹炭。..邛州出铁,烹炼利于竹炭,皆用牛车载以入城,予亲见之。”
  传统制钢术以灌钢为最重要和最具特色。沈括《梦溪笔谈》称:“世间锻铁所谓钢铁者,用柔铁屈盘之,乃以生铁陷其间,封泥炼之,锻令相入,谓之团钢,亦谓之灌钢。”这是古代文献中首次使用“团钢”、“灌钢”二词。它比东魏、北齐间綦毋怀文的宿铁法减少了灌炼次数,又用封泥造渣和保护,显有改进。百炼钢的制备工艺也首见于《梦溪笔谈》:“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又记载一种独特的制钢术:“(湖南苗族)其俗举子,姻族来劳视者,各持铁投其家水中。逮子长授室,大具牛酒,会其所尝来往者,出铁百炼,尽其铁以取精钢。刀成铦利绝世,一挥能断牛腰。”类似的制钢术,西班牙西北部的塞尔忒人也使用。
  宋代有色金属冶炼的杰出成就首推胆铜法。西汉《淮南万毕术》已有“曾青得铁则化为铜”的记述。《抱朴子》也说:“以曾青涂铁,铁赤,色如铜。”可见,古人对铁与铜盐的金属置换作用早有认识。作为提取纯铜的水法冶金工艺,胆铜法在宋代得到很大发展,并成功地用于生产。宋哲宗时(1086—1100),张潜在信州、饶州等地设场用胆水炼铜,并著有《浸铜要略》一书。据《宋会要辑稿》记述,北宋时期用胆水炼铜的冶场有11 处,分布于广东、湖南、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其中最著名的是信州铅山、饶州德兴和韶州岑水,并称三大场。据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大观年间(1107—1110)岁收铜660 万斤,内有胆铜百万余斤,可知北宋时胆铜产量约占铜总产量的15—20%。南宋的铜主要来自江南地区,胆铜所占比重更达到85%左右。
  用铁浸泡在胆水中置换金属铜,称作浸铜。若胆水不充盈,可用含胆矾的矿土沤泡过滤得到胆水,再置换得铜,称作淋铜。
  宋洪咨夔《大冶赋》记述浸铜、淋铜工艺甚详:浸铜段称:“铅山兴利,首鸠僝功”,即浸铜最早由信州铅山场和饶州兴利场实施。“胆随味而不同,青涩苦以居上,黄醯酸而次中”,“泛浮沤而异容,赤间白以为贵,紫夺朱而弗庸”,是说由色泽和味感来辨别胆水质量的高下。“乃破不轑之釜,乃碎不湘之釜”,则指铁片由废弃的铁釜、铁锅破碎得来。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和使用水法冶金的国家。胆铜法的成熟与推广是宋代矿冶业的重大成就。
  在火法炼铜方面,《大冶赋》是最早记述“硫化矿—冰铜—铜”工艺的文献。赋中所载“乌胶”、“金星”、“蔌花”、“丹沙”、“鼠结”、“鸡燋”等矿物,据研究,应分别指黑铜矿(CuO)、黄铜矿(CuFeS2)、辉铜矿(Cu2S)。采矿时,使用火爆法(“宿炎炀而脆解,纷剞劂而巧断”)。矿物含硫高,须经多次焙烧去硫,再反复烹炼,依次得到品位不同的冰铜(锍,铜、铁的硫化物的机械混合体),再经精炼得铜和用灰吹法提取金属银(“銗再炼而粗者消,鈲复烹而精者聚”,“排烧而汕溜倾,吹拂而翻窠露”)。镍白铜是中国古代有色金属冶炼的又一项杰出成就。除此之外,还有砷白铜即铜砷合金的制备。北宋何薳《春渚纪闻》卷10 记薛驼用砒粉点铜:“其药正白而加光璨,取枣肉为圆,俟熔铜汁成,即投药坩埚中,须臾铜中恶类如铁屎者胶着埚面,以硝搅之,倾槽中,真是烂银。”这一工艺延至明清时期仍广为应用,见于《本草纲目》、《天工开物》等典籍。
  钱币铸造至北宋达到巅峰,无论在合金配制的规范化、铸钱工艺的定型和钱文的摹写等方面都有重大的进展。
  近年来,赵匡华、华觉明、戴志强、周卫荣、水上正胜等曾先后分析了近400 枚北宋铜钱,绝大多数的铜含量在62—68%之间,铅在22—29%之间,锡在7—12%之间,各年号、各钱监所铸铜钱的成分相当接近;其中,太平通宝、天禧通宝的化学成分又与《宋史·食货志》所载制度相契合。这些都表明北宋时期迄至真宗时(998—1022),铸钱工艺规范的实施是控制得很严格的。钱法大坏是始自徽宗时(1101—1125),由于军事连年失利,经济濒临崩溃,铸钱时以铅充铜、锡,钱质变劣,急剧贬值,这从实物检验也得到了证实。
  铸钱工艺早期多用范铸。南北朝以后,未见叠铸钱范及其模具,且唐初已用锡质母钱。因而,学者多认为铸钱工艺从唐代起有重大的变革。就目前资料来看,北宋初年已用母钱翻制砂质铸型,其后成为钱监铸钱的常规工艺,如永通监设有“模沙”作。《宋史·食货志》记大观元年(1106)“降钱式及锡母于铸钱之路”,张世南《游宦纪闻》称“(蕲春铁钱监)用工之序有三:曰沙模作,次曰磨钱作,末曰排整作”等等。《大冶赋》:“液爰泻于兜杓,匣遂明于模印”,说明也是用母钱印制铸型的工艺。“磋之以风车之輣轧,辘之以水轮之砰隐”,则更证实在铸钱作坊中至迟在宋代,就用风力机械和水力机械来磨磋和淘洗钱坯。
  铁钱始铸于西汉时期。宋代是中国历史上铸造铁钱种类最多,数量最大的时期。神宗时,全国有铁钱9 监,年铸铁钱88 万余贯。夹锡钱则是杂有铅、锡的铁钱,而非有些学者认为的铜钱。这种劣钱本是为防止西夏等用铁钱改铸兵器而施行,在蔡京当政期间一再大量铸造,是北宋末期币政滥恶的又一例证。
  隋唐以降,随着金属冶炼业的发展,大型、特大型铸件层出不穷,成为中国古代金属文化的突出标志之一。北宋嘉祐六年(1061)在湖北当阳建造铁塔,共13 层,由44 件铸铁构件叠装而成,总高18 米,用铁近4 万斤,经检验属麻口铁,含磷较高。正定铜佛坐落在河北正定隆兴寺大悲阁内。该寺始建于隋开皇六年(586)。五代时,铜佛被焚。宋开宝四年(971),奉赵匡胤之命重建。铜佛以生铁为基座,分7 节,由泥型接铸而成,高20 米,重达36 吨。此外,太原晋祠铁人4 尊,各高2 米多,其中一尊铸于绍圣四年(1087)。四川峨嵋山圣寿万年寺普贤铜像,高7.4 米,重12 万斤,铸于太平兴国五年(980)。著名的针灸铜人,铸于天圣五年(1027),周身标明穴位,供习练针灸之用。
  宋代研习金石之风大盛,朝廷大量铸作仿古的鼎彝等器。著名的大晟钟即其一例,至今犹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等处。赵希鹄《洞天清禄集》首载失蜡法的工艺过程:“古者铸器必先用蜡为模,如此器样,又加款识刻画。然后以小桶加大而略宽,入模于桶中。其桶底之缝微令有丝绒漏处,以澄泥和水如薄糜,日一浇之,俟干再浇,必令用足遮护。讫,解桶缚,去桶板,急以细黄土,多用盐并纸筋,固济于原澄泥之处,更加黄土三寸,留窍,中以铜汁深入。然一铸未必成,此所以为贵也。”南宋时,杭州姜娘子以铸器精巧著称,用的就是失蜡法。
  第六节机械宋代机械制造方面最杰出的成就是水运仪象台的创制。它突出地反映了处于巅峰时期的传统机械工程技术的水平。水运仪象台是集天文测量仪器和报时装置于一体的大型天文钟,由水力通过一组齿轮系统予以驱动和运行,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至元祐七年(1092)由苏颂、韩公廉负责设计制造完成。绍圣年间,苏颂著《新仪象法要》详细记述并图示了它的结构和尺寸,使后人得以窥其堂奥。水运仪象台高36.65 尺,宽21 尺,为截面方形的木结构建筑。其原动轮称作枢轮,边缘有水斗和铁拨子。顶部设杠杆装置,相当于钟表的擒纵机构,可控制枢轮作定速转动。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擒纵装置,在机械发展史上具有重要价值。计时装置称作昼夜机轮,经由木人及击钟、击鼓等方式,自动报时。上设浑象和浑仪,用来观测天象和显示天体运行。浑仪所处木屋有可开合的屋面板,与现代望远镜观测的可开启屋顶具有相同的作用。水流系由河车经筒车灌注到天河(受水槽)中,再经铜壶滴漏装置(天池,平水壶)驱动枢轮。昼夜机轮由传动齿轮通过昼夜钟鼓轮、昼夜时初正轮、报刻司辰轮、夜漏金钲轮和夜漏司辰轮来报时。浑象设有天轮,与昼夜机轮轴相接。浑仪设有环状齿轮(天运单环)和名为天毂的小齿轮,从而也可随着水轮运转。全部齿轮系是从6 个齿轮的传动到600 个齿的运转。王振铎于年据《新仪象法要》对水运仪象台按的比例作了复原,陈列19581 5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类似的齿轮系在王黼所制名为璇玑玉衡的水力驱动的天文仪器中也予使用。据《宋史·律历志》载,宣和六年(1124)制成玑衡,这种仪器要“注水激轮。其下为机轮四十有三,钩键交错相持,次第运转,不假人力。多者日行二千九百二十八齿,少者五日行一齿。疾徐相远如此,而同发于一机,其密殆与造物者侔焉”。
  宋代在机械制造方面的另一杰出成就为指南车和记里鼓车的创制。《宋史·舆服志》首次详载指南车的结构:“仁宗天圣五年工部郎中燕肃始造指南车。..其法用独辕车,车箱外笼上有重构,立木仙人于上,引臂南指。用大小轮九,合齿一百二十。足轮二,高六尺,围一丈八尺。附足立子轮二,径二尺四寸,围七尺二寸,出齿各二十四,齿间相去三寸。辕端横木下立小轮二,其径三寸,铁轴贯之。左小平轮一,其径一尺二寸,出齿十二;右小平轮一,其径一尺二寸,出齿十二。中心大平轮一,其径四尺八寸,围一丈四尺四寸,出齿四十八,齿间相去三寸。中立贯心轴一,高八尺,径三寸。上刻木为仙人。其车行,木人指南。”其后,吴德仁于大观元年(1107)又献指南车和记里鼓车之制,后者也是利用齿轮传动,由木人击鼓表示车行里程。这两种车辆也由王振铎复原,陈列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第七节交通运输陆上运输工具辽宋夏金时期的主要陆上运输工具是名目繁多的各种车辆,造车技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所载,宋时北方一些地区盛行的“太平车”,是一种载货车,有的二轮,有的四轮,由牛、骡和驴等畜力拖动,载重量可达数十石。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就绘有由三头牛或四头驴拉的小型太平车。当时还有一种“平头车”,车的双辕前架一横木,由牛颈项负横木拖动。这种车运载量虽然不大,但轻便灵活,如果装置车箱,并前后开门,则可作为轿车,供商旅长途乘用。在宋代,独轮车更为普及,是当时农村应用最多的一种运输工具。独轮车既可载人,又可运货,一般是由一人推动。为了多装载货物,有的还由一人在后面推,一人在前面拉,并套有一头或两头驴,《清明上河图》中绘有多辆这种类型的独轮车。
  指南车和记里鼓车是著名的构思巧妙的机械发明,在中国古代多作封建帝王出行的仪仗之用。指南车的指南和记里鼓车的记里,都是利用齿轮系的传动作用配以其他机件而实现的。不少文献记载,黄帝时就有了指南车,不过,这只是一种传说。但至迟在汉代已出现指南车,这是没有问题的。而三国时马钧创制指南车,则更为可信,此后如魏猛、解飞、令狐生、郭善明、马岳、祖冲之、索驭驎、杨务廉、金公立等都曾试制过,有成功也有失败,遗憾的是这些都没有更多的具体资料流传下来①。直到宋代,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工部郎中燕肃和徽宗大观元年(1107)内侍吴德仁又分别制成指南车。燕肃指南车和吴德仁指南车原理相同而形制稍有差异,关于其具体形制与内部机械构造,在《宋史·舆服志》中有较详细的记载。王振铎经深入研究,曾据以将燕肃指南车复原,其所制模型现陈列于中国历史博物馆。记里鼓车,亦称“大章车”,是一种用木人击鼓击镯自动报知所行里程的特种车辆。此车之名初见于《西京杂记》和《晋书·舆服志》。而其具体形制和内部机械构造,则最早见于岳珂《愧郯录》和《宋史·舆服志》所载天圣五年(1027)卢道隆和大观元年(1107)吴德仁所上造法。指南车和记里鼓车构思巧妙,因而引起国内外不少学者(近代)的兴趣,并对之作了深入的研讨和精心的模制,但由于史籍所载尚不完备,所以见仁见智,多有不同。至于历史上的指南车和记里鼓车究竟真相如何,尚有待更进一步的研究,现在学术界一般公认的还是王振铎先生的复原成果。
  辽金两朝的制车业也比较发达。如辽时设有专门的车舆局,日常运输有毡车及运载货物的大车和小车等,有的车辆还用骆驼拖动。当时还有一种特殊的舟车,《泊宅编》提到:契丹强盛时,“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①。这种水陆两用的大型运输工具是辽代颇为实用的创造。
  指南针的发明与应用① 《东坡志林》卷4。
  ① 王振铎:《指南车记里鼓车之考证及模制》,收入王振铎《科技考古论丛》,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指南针是著名的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就已有关于“司南”的记载。“司南”是利用天然磁体指极性而发明的指向装置,可说是指南针的始祖。但由于司南还存在不少缺陷,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种装置并未得到广泛应用。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和对指向仪器的需求,至迟到了宋代,人们终于发明了指南针,并使之逐步完善起来。现在已知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指南针制法,是曾公亮《武经总要》所载指南鱼。此书提到:指南车世法不传,鱼法以“薄铁叶剪裁,长二寸,阔五分,首尾锐如鱼形,置炭火中烧之,候通赤,以铁钤钤鱼首出火,以尾正对子位,蘸水盆中,没尾数分则止,以密器收之。用时置水碗于无风处,平放鱼在水面令浮,其首常南向午也”①。这是一种利用地磁场的作用使铁片人工磁化而制作指南鱼的方法。人工磁化方法,在指南针发明史和磁学发展史上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但这种方法只能获得较弱的磁性,还不能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后来经不断研究与改进,人们又发明了另一种人工磁化的方法。《梦溪笔谈》载:“方家以磁石摩针锋,则能指南。然常微偏东,不全南也。”①这是一种利用天然磁石的磁场作用,通过人工传磁,而使钢针磁化的方法。这种方法简单有效,从而为具有实用价值的指南针的出现,创造了重要的技术条件。
  关于磁针的装置,沈括提到了“水浮”、指甲旋定、碗唇旋定以及“缕悬”四种方法。②其中水浮法在当时应用较多。我国考古工作者五六十年代以来,在河北磁州窑遗址、沉船以及江苏丹徒和辽宁旅大等地的窖藏、墓葬中,陆续发现一些宋元时期磁州窑生产的“王”字瓷碗,碗底圈足内墨书有“针”字,据研究,这很可能就是浮针所用的针碗。此外,南宋陈元靓在《事林广记》中还介绍了与上述装置有所不同的新型指南鱼和指南龟:“以木刻鱼子,如母指大,开腹一窍,陷好磁石一块子,却以臈添满,用针一半佥从鱼子口中钩入,令没放水中,自然指南,以手拨转,又复如出”,“以木刻龟子一个,一如前法制造,但于尾边敲针入去,用小板子上安以竹钉子,如箸尾大,龟腹下微陷一穴,安钉子上拨转常指北,须是钉尾后”。③这是将一块天然磁石安装在木刻的鱼或龟腹内,木鱼置于水中指南,而木龟则在其腹下挖一光滑的小穴,对准安放在顶端尖滑的竹钉上,这样支点处摩擦阻力很小,木龟便可灵活转动以指南。这种装置方法是对指南针的重要改进,通用的旱罗盘,就是由这种指南龟发展而来的。
  指南针发明以后,很快就被应用于航海。朱彧《萍洲可谈》明确记载:“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观指南针。”稍后,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也提到“惟视星斗前迈,若晦冥,则用指南浮针,以揆南北”。而南宋咸淳间成书的吴自牧《梦粱录》则说,航海行船“风雨冥晦时,惟凭针盘而行。乃火长掌之,毫厘不敢差误,盖一舟人命所系也”,“全凭南针,或有少差,即葬身鱼腹”。其中提到“针盘”。比之稍早的赵汝适《诸蕃志》也曾说“舟舶来往,惟以指南针为则,昼夜守视惟谨,毫厘之差,生死系矣”。① 方勺:《泊宅编》卷10。
  ① 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卷15。
  ② 沈括:《梦溪笔谈》卷24。
  ③ 王振铎:《司南指南针与罗经盘》和《中国古代磁针的发明和航海罗经的创造》,均见王振铎《科技考古论丛》,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
  以上引文大体上可以说明,两宋时期的航海,在一般情况下主要依靠天文导航,而在阴晦天,则用浮针作为导航的辅助设备。在南宋中期以后,航海技术继续有所发展,海上行船已主要依靠指南针(罗经)来导航了。指南针的发明和应用,是对中国和世界航海事业乃至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
  造船与航海辽宋夏金时期是我国古代造船业大发展的时期,出现了许多具有优良性能的新船型和改进船型,造船能力和造船技术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如宋代的造船业规模更大,在泉州、虔州(江西赣州)、潭州(湖南长沙)等地设有26 处船场,每年造船3000 多艘,其中尤以明州(浙江宁波)、温州两处造船量最多。史载:“哲宗元祐五年正月四日诏温州、明州每年造船以六百只为额”①。当时建造的大型海船,如出使高丽的使臣乘坐的“神舟”,载重量可达万石(约600 吨)。有的远洋商船也相当大,吴自牧《梦梁录》说:“海商之船大小不等。大者五千料,可载五六百人。中者二千料至一千料,亦可载二三百人。”
  这一时期创造的各种新型船,如多桨船、马船、铁壁铧觜海鹘战船、飞虎战船、无底船等,也都很著名,并在当时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金朝船工还设计制造了一种“舡头傅铁”的铁头船。这实际上是一种适宜于在北方河道中破冰行驶的船只,造法虽然较为简单,却很实用。又如采用桨轮驱动,是我国古代造船技术的一项重要成就。史载唐代李皋曾创制二轮车船,而宋代杨么农民起义军的高宣,又创制大型桨轮战舰,吃水一丈多,有二三层楼,可载千余人,“以轮激水,其行如飞,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辄碎”①,具有很大的威力,这是对“车船”的改进和发展。
  就基本船型而言,宋代有著名的沙船,当时称为“防沙平底船”。沙船是平底的,不怕搁浅,尤其是在风浪中比较安全。而福船则是一种尖底海船,主要行驶于远海和南洋,宋人曾说:“海舟以福建为上。”②1974 年,福建泉州湾后渚港发掘出一艘宋代海船,船身扁阔而尖底,原船通长约34.55 米,宽9.9 米,深3.27 米,排水量达374.4 吨。这艘古船,有13 个船舱。从龙骨到舷侧共有14 行船板,最厚的分为三层叠合共厚18 厘米,并混合使用搭接和平接两种方法。用麻丝、竹茹和桐油灰捣合艌缝。据研究,该船结构合理,坚固耐用,具有良好的适航与抗沉性能,从中可见宋代海船建造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在船舶设计制造方面,这一时期也有很多创新。如宋熙宁年间(1068—1077),黄怀信凿渠引船将御苑金明池作为大船坞以修理龙舟的方法;绍兴七年(1137)处州知州张觷在造船时,创用“先造一小舟,量其尺寸而十倍算之”①,这种先做模型再放样造船的方法,创造了船模放样的造船技术。金朝正隆年间(1156—1160),张中彦也“手制小舟才数寸许,不假胶漆而首① 陈元靓:《事林广记》卷10。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50 之4。
  ② 《宋史·岳飞传》。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176。
  尾自相钩带”②。而宋代文献中所说“船样”,可能就是船图和工料定额。如施德操《北窗炙炙录》记载当时造700 料船,每船要用铁钉400 斤,后来又降为200 斤。此外如采用水密隔舱、采用铁锚和平衡舵、有些船增设浮板等,也都是改进船舶性能的重要措施。以上这些都是这一时期称得称道的造船技术成就。
  随着对外贸易的扩大,造船技术的提高和指南针的发明及应用,辽宋夏金时期的航海事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如宋代到南海诸国的航线包括了东南亚、阿拉伯以及非洲东海岸的广大地区。当时海船所到的地区和国家有五六十处,远远超过了唐代的活动范围。与此同时,中国的航海技术也有了相应的进步。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在航海技术方面有三项重要成就:一是对海洋潮汐的研究,二是航海图的绘制,三是指南针用于航海③。如我国唐代可能就已经有了引导船舶航行的航海用图,但据今所知,到了宋代才有关于航海图的明确记载。宣和五年(1123),徐兢所著《宣和奉使高丽图经》提到:“谨列夫神舟所往岛、洲、苫、屿而为之图”,但可惜的是现仅存该书文字部分而图已失传。南宋末金履祥曾建议朝廷派重兵由海道直趋燕蓟,攻打燕京,并详细绘制了一幅海图,备记海船所经岛屿的航路,“难易远近,历历可据以行”。但南宋朝廷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后来元人得到了金履祥绘制的图和说明,并经实地考察后,据以绘成图本,作为海上漕运的实用海图,元明两代又将其刻印成书,此即著名的《海道经》。航海图是海上航行的重要依据,在西方,直到14 世纪才出现为实用目的而绘制的航海图。
  ② 《宋史·张觷传》。
  ③ 《金史·张中彦传》。
  第八节造纸辽宋夏金时期的印刷业极为发达,对于纸张的需求大为增加,因而促进了造纸业的发展。这一时期是造纸业发展的鼎盛时期,中国古代造纸技术获得了全面的提高,尤其是竹纸兴起,其制造技术日臻成熟。此外,还发明了多种造纸新工艺,创制了一些为当时和后世所称道的名纸,纸的用途也更加广泛。
  竹纸竹纸的兴起及其制造技术的成熟,是宋代在造纸方面的重大成就。竹材质地坚密,结构复杂,要将其中的茎秆纤维分离出来作为纸料,其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用竹造纸也比较晚。竹纸究竟起源于何时,学术界迄今尚无定论,主要有东晋和唐两说。宋代赵希鹄《洞天清录集》提到:“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真迹,多是会稽竖纹竹纸。”《增补事类统编》载梁萧子良曾提到张茂作箈纸,据考证,箈即嫩竹,等等。这是主张竹纸始于东晋的基本文献依据。但不少学者对此有异议,认为这些说法并不可靠。唐代关于竹纸则有可信的明确记载,如李肇《国史补》卷下载有“韶之竹笺”,段公路《北户杂录》提到睦州(今浙江淳安西)所出之“竹膜纸”等。近年一些纸史专著引用北宋苏轼所说:“今人以竹为纸,亦古所无有也。”或认为这种说法与史实不符,或认为这说明竹纸在当时还是一种新事物,对其渊源尚缺乏了解。实际上,苏轼的原话是:“昔人以海苔为纸,今无复有,今人以竹为纸,亦古所无有也。王逸少竹叶帖,长安水丘氏传宝之,今不知所在,三十年前见其摹本于雷寿。”①由上下文可见,竹叶帖是在竹叶上书写的,“以竹为纸”当指竹叶,将其解释为竹纸,显然是望文生义而造成的误解。北宋前期竹纸产量也许还不大,但并不鲜见,如有文献记载王安石好用小竹纸,士大夫翕然效之,等等。
  北宋初期所造竹纸比较脆弱,质量较差。苏易简《文房四谱·纸谱》说:“今江浙间有以嫩竹为纸。如作密书,无人敢拆发之。盖随手便裂,不复粘也。”蔡襄《文房杂评》也说:“吾尝禁所部不得辄用竹纸,至于狱讼未决而案牍已零落,况可存之久远哉!”这种情况表明当时竹纸制造技术还不成熟,其生产工艺仍在不断的改进之中。著名书法家米芾曾在《越州竹纸诗》中写道:“越筠万杵如金版,安用杭由与池茧”①,说明竹纸质量有所提高,甚至超过了杭郡“由拳”和池州“茧纸”等皮纸。他在《书史》和《评纸帖》中还提到,他在50 岁时始用竹纸作书,并曾亲自捶打加工竹纸,“予尝捶越竹,光滑如金版”,“十日数十纸”。陈槱《负暄野录》卷下说:“今越之竹纸,甲于他处。”剡溪竹纸更是名满天下,施宿等《嘉泰会稽志》提到:“然今独竹纸名天下,他方效之,莫能仿佛,遂掩藤纸矣”,“竹纸上品有三,曰姚黄,曰学士,曰邵公,三等皆佳”。这些记载表明,南宋时期竹纸制造技术已经成熟,并且制出质量上乘的著名品种,这是我国造纸术的重大① 《中国航海史(古代航海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 年版。
  ① 苏轼:《东坡志林》卷9。
  进展。当时竹纸的产量也很大,以致超过了其他纸种,成为图书典籍、官府文牍和私家信笺等的主要用纸。
  辽宋夏金时期竹纸的主要产地有浙江、福建、四川、江西、广东、湖南、湖北等省,其中尤以杭州、建阳、成都(双流)等地的竹纸生产最为发达。关于竹纸的生产工艺,宋代文献中仅有一些零星的记载,如南宋陈槱提到:“又吴人取越竹,以梅天水淋,晾令干,反复捶之,使浮茸去尽,筋骨莹澈,是为春膏,其色如蜡。”①这段话涉及选取竹料、淋水浸沤、加工捶洗等工序,但其记述较为简略,且非造竹纸的全过程。直到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杀青”篇才有关于竹纸制造技术的详细记载。
  造纸新工艺这一时期的造纸原料,除竹子外,还有树皮、麻、藤、麦秆、稻草等。
  以楮、桑等抄造的皮纸在产量上仅次于竹纸,居第二位,藤纸则因资源有限而逐渐被淘汰。此外还有竹、树皮及竹、麻的混料纸,以及利用废旧纸张经处理回槽并掺入新纸浆所造的“还魂纸”等。
  这一时期在造纸工艺方面也有不少新的发明和改进。如元费著《蜀笺谱》提到四川锦江旁以纸为业者说:“江旁凿臼为碓,上下相接。凡造纸之物,必杵之使烂,涤之使洁,然后随其广、狭、长、短之制以造。”用水碓舂捣纸料可节省人力,提高工效,保证质量,是造纸技术的一项重要革新。在我国,水碓古已有之,一般用于舂米,到元代王祯《农书》还介绍了更为先进的连机碓。上述引文虽出自元人作品,但一些纸史论著认为宋代已用水碓捣纸,这是有道理的。20 世纪60 年代,有学者到我国南方进行调查,发现当时有些地区仍将水碓用于造纸②。
  向纸浆中添加某些植物粘液作为造纸悬浮剂,对改进纸张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是反映造纸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新工艺。我国古代曾将这类植物粘液称为“滑水”、“纸药”或“纸药水”。我国何时在造纸过程中使用纸药尚不清楚,对此最早的文献记载则见于宋代。如南宋周密《癸辛杂识》提到:“凡撩纸,必用黄蜀葵梗叶,新捣,方可撩,无则不可以揭。如无黄葵,则用杨桃藤、槿叶、野葡萄皆可,但取其不粘也。”由此可见,当时最常用的纸药来自黄蜀葵、杨桃藤等植物。在世界造纸史上,使用植物粘液作为造纸悬浮剂当以中国为最早。
  在宋代,巨幅“匹纸”的出现,也表明了当时造纸技术的进步。宋代以前,长卷之类的长幅巨纸,一般是将一张张小幅纸用由楮树汁、面粉和白芨末制成的浆糊粘连起来的。而在宋代已能直接制造长达3 丈至5 丈的巨幅纸。苏易简提到:“黟、歙间多良纸,有凝霜、澄心之号。复有长者,可五十尺为一幅。盖歙民数日理其楮,然后于长船中以浸之,数十夫举帘以抄之,傍一夫以鼓而节之,于是以大薰笼周而焙之,不上于墙壁也。由是自首自尾,匀薄如一。”陈抄造这样大的纸张,需要有相应的巨型纸帘、抄纸槽和烘干设备,还要数十人统一指挥,协同动作,其难度是相当大的,其场面也颇为壮观。这充分反映出当时纸工们的智慧和创造精神。这种匹纸产量不高,价格② 乾隆《绍兴府志》卷18《物产志》。
  陈槱:《负暄野录》卷下。
  昂贵,使用者较少,但至今尚有样品传世。如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的宋徽宗赵佶草书《千字文》长卷,长达3 丈有余,中无接缝,纸面朱地描以泥金云龙纹图案,其制造和加工技巧确实令人赞叹不已。
  各种名纸和加工纸从五代到辽宋夏金时期,还出现了不少为当时和后世所称道的名贵纸张以及加工特制的纸张。这也是这一时期造纸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
  五代时最著名的纸是澄心堂纸。“澄心堂”为南唐烈主李昇任金陵(今南京)节度使时的闲居之所。苏易简《文房四谱·纸谱》说:“南唐有澄心堂纸,细薄光润,为一时之甲。”沈括《梦溪笔谈》说:“后主(李煜)时,监造澄心堂纸承御,系剡道其人。”这种纸纸面光滑,细密坚韧,质量很好,在南唐时极为贵重,百金难得一枚。梅尧臣在诗中说它“滑如春冰密如茧,把玩惊喜心徘徊”,“江南李氏有国日,百金不许市一枚”①。梅尧臣还提到澄心堂纸的造法:“寒溪浸楮舂夜月,敲冰举帘匀割脂。焙干坚滑若铺玉,一幅百金曾不疑。”②这里涉及备料、舂料、抄造和焙干等工序,其中“寒溪浸楮”、“敲冰举帘”则为制造澄心堂纸之类好纸的特殊工艺。据蔡襄《文房四说》记载,澄心堂纸产于“江南池、歙二郡”,即今安徽南部的黄山市地区,然后将原纸运往金陵进行加工。由于澄心堂纸是一种质量上佳的名纸,所以自宋代至清代均曾有人仿制,颇受书画家的欢迎。
  宋代最著名的纸当属金粟山藏经纸。浙江海盐西南有金粟山,山下有金粟寺,寺中曾藏有北宋时的大藏经数千轴①,其纸每幅背上有小红印记“金粟山藏经纸”。这种纸多为硬黄类桑皮纸,由数层粘制而成,纸质较厚,无纹理,内外皆蜡,有些类似现在的牛皮纸,而质量远胜之。金粟山藏经纸后来被逐渐盗出,散入民间,剥取为装潢之用,并称为“宋笺”。到了清代,书画家和收藏家多喜用它作为珍贵书画的引首。如周嘉胄《装潢志》说:“余装卷以金粟笺、白芨糊,折边永不脱,极雅致。”
  温州蠲纸始于唐而盛于宋,在当时也是一种很有名的高级纸。程棨《三柳轩杂识》说:“温州作蠲纸,洁白坚滑,大略类高丽纸。东南出纸最多,此当为第一焉。由拳皆出其下,然所产少。”蠲纸是桑皮纸。明弘治《温州府志》载有加工方法:“其法用糨粉和飞面入朴消,沸汤煎之,俟冷,药酽用之。先以纸过胶矾,干,以大笔刷药,上纸两面。候干,用蜡打如打碑法,粗布缚成块揩磨之。”②这种纸产量不高,但宜书宜画,颇受人们喜爱,《清波别志》说:“蠲纸,今出永嘉,士大夫喜其发越翰墨,争捐善价取之,殆与江南澄心堂纸等。”
  除上述者外,他如新安皮纸、四川麻纸、天台玉版等,也都是备受时人赞誉的良纸。
  在宋代,对于纸张进行砑光、砑花、涂粉、施胶、加蜡、泥金、染色等加工技术,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各种加工纸。其中最① 潘吉星:《中国造纸技术史稿》,文物出版社1979 年版,第103—104 页。② 苏易简:《文房四谱·纸谱》。
  ① 梅尧臣:《宛陵集·永叔寄澄心堂纸二幅》。
  ② 梅尧臣:《宛陵集·答宋学士次道寄澄心堂纸百幅》。
  著名的为谢公十色笺。谢景初(1019—1084),字师厚,庆历进士,历任余姚知县、成都府路提点刑狱等,为北宋著名诗人、书法家黄庭坚的岳父。元代费著《蜀笺谱》说:“纸以人得名者,有谢公,有薛涛。所谓谢公者,谢司封景初师厚,创笺样以便书尺,俗因以为名”,又说“谢公有十色笺:深红、粉红、杏红、明黄、深青、浅青、深绿、浅绿、铜绿、浅云,即十色也”。“谢公笺”是谢景初创意制成的艺术信笺,与“薛涛笺”齐名。宋代也曾仿制过薛涛笺。
  在宋代还专门创制出一种印书用的椒纸。这种纸也很有特色,尤其是具有良好的防蛀性能。清人叶德辉提到宋版《春秋经传集解》书末有钤记:淳熙三年(1176)四月十七日,秦玉桢等奏闻:“《春秋左传》、《国语》、《史记》等书,多为蠹鱼伤牍,未敢备进上览。奉敕用枣木、椒纸,各造十部。四年九月进览。”①这里所说的“椒纸”,可能是用花椒等芸香科植物果实或其树皮浸水处理过的纸,可以杀虫防蛀。据说,由宋传至清的《埤雅》和《史记表传》两书,因系椒纸所印,数百年间“无一蠹伤虫蛀之处”②。纸制品和纸类论著辽宋夏金时期,随着纸的产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纸的用途也更加广泛。纸张除大量用于官私文书和印制书籍外,还用来制作纸衣、纸帐、纸被、纸冠、纸枕、纸鸢、纸瓦、纸牌等丰富多采的纸制品。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纸的一些新的重要用途,如印制纸币和制作霹雳炮等,这两者对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金属货币到纸币的转变,可说是货币史上的一次革命。我国则是世界上最早发行和使用纸币的国家。据考证,早在汉武帝时,我国就创制过“皮币”,唐代又有了类似后世汇票的“飞钱”,说明人们很早就已开始了用其他币种替代金属钱币的尝试。但真正使用纸币,则始于宋代。最早出现的纸币是北宋真宗时四川商民自行印发的“交子”,此后官府又设置“交子务”,专门负责印制和发行“交子”,并禁民私造。马端临《文献通考·钱币考》载:“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人十六户主之。其后,富人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寇瑊尝守蜀,乞禁交子。薛田为转运使,议废交子则贸易不便,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诏从其请,置交子务于益州。”在两宋时,还曾发行“钱引”、“关子”、“会子”等,均为纸币。但后来由于财政危机,滥发纸币的现象非常严重,如南宋理宗绍定六年(1233)纸币发行量高达3.2 亿多缗(每缗为1000 文),通货膨胀,纸币贬值,以致“弃掷燔烧,不复重惜”。此外,金朝也发行过纸币“交钞”,后来元朝也发行了交钞和宝钞等,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还曾将当时中国通行纸币的情况介绍给欧洲。
  这一时期纸的另一新用途是用来制作火器。例如,“霹雳炮”就是一种纸壳爆炸性火器。著名诗人杨万里在《海鳅赋》中介绍了其制作方法①:用纸① 亦称有六百函,可能是分别按大藏经装订或存放的不同方式而作出的不同估计,见清张燕昌《金粟笺说》引《金粟寺记》,《金粟寺志》,胡震亨《海盐县图经》等。
  ② 弘治《温州府志》卷7《土产》。
  ① 叶德辉:《书林清话》卷6。
  卷成管状,里边装入火药和石灰,再加导火装置。这种纸炮类似于爆竹和花炮,爆炸后可伤人或迷人眼目,有较大的威力,并用于宋金战争中。此外,有些“火箭”和“火炮”也都是纸管中装填有火药的管形火器。②造纸业的发展、造纸术的进步,以及纸对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因而宋元时期出现了一些研究纸的专门论著。苏易简(957—995)《文房四谱》(986)中的《纸谱》,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关于纸的专著。《纸谱》分为叙事、制造、杂说、辞赋四部分,记述了纸的源流、名称、制作、加工、用途、特点等,具有很大的史料价值。陈槱《负暄野录》和赵希鹄《洞天清录集》等书,也都有论纸专篇。此外,米芾《书史》和《评纸帖》关于纸的评论,《太平御览》纸都收录的关于纸的事项,周密《癸辛杂识》、程棨《三柳轩杂识》等宋人笔记中关于纸的记述等,都是纸史研究的重要资料。元代费著《蜀笺谱》和鲜于枢《纸笺谱》等,也是很有价值的纸类专著。但这些著作的内容大多偏重于纸的掌故和诗赋文字,很少涉及具体的造纸方法,对研究造纸技术尚有所不足。
  ② 戴家璋主编:《中国造纸技术简史》,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4 年版,第127 页。第九节印刷雕版印刷的盛行五代是中国印刷史上雕版印刷开始盛行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不仅民间印刷业有所发展,而且出现了由朝廷提倡和组织的较大规模的刻印书籍活动。例如,后唐宰相冯道等奏准刻版印卖儒家群经,作为儒生学用的标准文本。当时,自后唐长兴三年(932)始据唐《开成石经》校刻《九经》(《易经》、《书经》、《诗经》、《三礼》和《春秋三传》),历后晋、后汉,至后周广顺三年(953),共用二十余年时间方告完成。这“九经”世称《五代监本九经》,是我国历史上最早雕印的儒家典籍。五代时在蜀、南唐、吴越、闽等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社会相对安定,印刷业也比较发达。如在四川成都,前蜀雕印的贯休《禅月集》,后蜀雕印的增广《唐本草》(《蜀本草》),毋昭裔主持雕印的《九经》、《文选》、《初学记》、《白氏六帖》等都很著名。在杭州,吴越王钱俶曾雕造《宝箧印经》8.4 万卷。从湖州天宁寺、杭州雷峰塔和绍兴城关镇等处发现的钱俶印经来看,其中有些经卷,扉画线条明朗精美,文字清晰悦目,纸质洁白,墨色精良,千年如新,说明吴越的印刷品不但数量多,质量亦臻上乘,可见当时雕版印刷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而钱俶出资用绢素印的2 万幅24 种应现观音像,则是我国最早用丝织品印刷的版画①。后来如开封、杭州、成都、建康、福州等都发展成重要的出版中心。
  辽宋夏金时期刻书成风,官、私、坊刻均有很大发展,雕版印刷业趋于鼎盛。两宋时,刻书地点已相当普遍,尤其是开封(今属河南),杭州(今属浙江),成都、眉山(今皆属四川),建宁、建阳、福州(今皆属福建),建康(今江苏南京)等地都刻印了大量书籍。据估计,宋代刻本当有数万部。所刻书籍内容包括经、史、子、集、释、道、天算、医药、类书、丛书等,丰富多采,品类齐全。当时最早进行的大规模雕版工程是在成都开雕,自宋太祖开宝四年(971)至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历时12 年才雕印完成的《大藏经》(世称《开宝藏》或《蜀藏》),共1076 部,5048 卷,所雕印板达13 万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至徽宗崇宁二年(1103)福州东禅寺刻印《东禅寺大藏》(世称《崇宁藏》或《福藏》)达6434 卷。以后刻的福州《毗卢藏》,湖州《圆觉藏》、《资福藏》,平江(今苏州)《碛砂藏》等,也都达五六千卷之多。宋代刻印的几种《道藏》,如《宝文统录》、《大宋天宫宝藏》、《政和万寿宝藏》,也分别有四五千卷。这一系列大型雕印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宋时期雕版印刷的能力和雕印技术的成熟。宋代有不少著名刻工,甚至有妇女参加雕版,刻写精细。宋版书多由善书者书写上版,字体常用名家书体,且纸墨精良,装帧版式美观大方,素被后世藏书家视为珍本。
  辽代印刷中心是南京(或称燕京,今北京)。所刻《辽藏》和僧人行均的字书《龙龛手镜》都很著名。辽代约在辽兴宗耶律宗真景福元年(1031),雕成全部木板《大藏经》,世称《辽藏》或《契丹藏》。这是辽代最大的雕① 杨万里:《诚斋集》。
  印工程。《辽藏》系据宋藏翻刻,并赠送了5 部给高丽。后来高丽显宗王询又曾据《辽藏》和《开宝藏》刻成《高丽藏》。重熙十三年(1044),契丹贵族志智和尚在燕都募钱造经一藏,“以糯米胶破新罗墨,方充印造,白檀木为轴,新罗纸为幖,云锦为囊,绮绣为巾,织轾霞为绦,■苏枋为函”①。这是一部用高丽纸墨印造,上好材料装裱,白檀木做轴的卷轴本佛经,其中以糯米胶调墨印书,色泽极好,是辽代印工的一项创造。1974 年,在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发现一批辽代印刷品,其中有辽代刻经、辽版书籍和彩色佛像等,印刷年代最早的是统和八年(990)燕京印造的《上生经疏科文》1 卷。这些发现是研究辽代印刷史的珍贵资料。此外,辽代还有一些汉文书的契丹文译本,但现尚不知是否有契丹文印本。
  金代的印刷业也比较发达,其印刷中心主要在中都(今北京)和平水(今山西临汾)。所印书籍有经、史、文集、科技书、医药书、释藏、道藏等。金代监本书和有些坊刻书,刻印精良,可与宋版书相媲美,说明金代的印刷技术也有很高的水平。金代最大的雕印工程是释藏《赵城藏》。据研究,《赵城藏》主要是据宋《开宝藏》翻刻,当有7000 余卷,现存近4500 卷,其中有不少是其他藏经所未收的。另一项可与之相比的是道藏《大金玄都宝藏》,共6455 卷,要比《政和万寿道藏》多近1000 卷,可说是最完备的一部《道藏经》。此外,金代还刻印有多种汉文书的女真文译本,但可惜的是至今尚未发现有何种传留至今。
  西夏也很重视印刷业,印刷中心在其都城兴庆(今宁夏银川),官、私刻书为数不少。据文献记载,最大的印书工程当属西夏文《大藏经》,但是否刻印全藏已难详考。西夏刻书除佛经外,还有用西夏文创作的语文、法律、诗歌、谚语、医术、历书,以及由汉文翻译的儒家经典、诸子、史传、小说、兵书、医书等等。
  除印制书籍外,两宋时期印造纸币和茶盐钞引等,是雕版印刷术的又一重要用途。当时所印交子、会子绘有人物图样,北宋徽宗时还特别铸造六颗印记,并饰以花纹图案,以便印行彩色纸币,南宋孝宗时又采用铜版印造会子,这些都为后来印刷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毕昇与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和发展两宋时期,虽然雕版印刷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这种印刷方法费工费时,一套书版只能印一种书,而保存书板又要占用很大空间,因此其缺欠和局限性是很明显的,自有改革的必要。于是,在北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印刷技术又出现了重大的突破,这就是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沈括《梦溪笔谈》对此有详细的记载:“版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自冯瀛王(冯道)始印五经,以后典籍,皆为版本。庆历中,有布衣毕昇又为活版。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先设一铁板,其上以松脂、腊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乃密布字印。满铁范为一板,持就火炀之。药稍熔,则以一平板按其面,则字平如砥。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每一字皆有数印,① 冯家昇:《火药的发明和西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年版,第23 页。如‘之’、‘也’等字,每字有二十余印,以备一板内有重复者。不用则以纸贴之。每韵为一贴,木格贮之。有奇字,素无备者,旋刻之,以草火烧,瞬息可成。不以木为之者,木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兼与药相粘,不可取,不若燔土,用讫,再火令药熔,以手拂之,其印自落,殊不沾污。昇死,其印为余群从所得,至今保藏。”①关于毕昇的生平事迹,迄今尚未找到更多的确切资料。有些涉及印刷史的论著,根据沈括所说“布衣毕昇”,推测他是出身平民的雕版良匠或雕版刻字工,恐怕不妥。“布衣”一般指平民百姓,特别是未做高官的读书人。毕昇无疑是位平民,但他当是生活在北宋仁宗时的一位对刻印书籍有兴趣并很熟悉雕版印刷技术的知识分子,而不大可能是有些文化的普通工匠。他看到了当时对书籍的大量需要,也看到了雕版印刷的缺欠,因而致力于研究一种节省人工物料且效率较高的新的印刷方法。起初,他试制出木活字,由雕刻木版到制作木活字,这是很自然的,结果却没有成功。后来,经过反复试验,他终于发明了相当成熟的胶泥活字印刷术。另外,沈括《梦溪笔谈》卷20 还提到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的一位老锻工毕升。从生活年代和称呼来看,“布衣毕昇”和“老锻工毕升”,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沈括关于毕昇活字印刷术的记述是非常具体翔实的,其中包括制作活字、排版、印刷、拆版、活字存放、检索、补刻冷僻字等完整的活字印刷工序,以及活字印刷的优点及其适宜于大量印制的情况。从沈括的记述看,毫无疑问,毕昇用他创制的胶泥活字印过书,但遗憾的是史缺有间,现在还难以说出他究竟印制过何种书籍。
  毕昇之后,特别是由于沈括的记载,活字印刷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传播和发展。例如,1965 年,在浙江温州白象塔修复过程中,曾发现北宋崇宁二年(1103)前后的《佛说观无量寿佛经》残页。不少专家以其中“杂色金刚”的“色”字倒置等为据,推断此《无量寿经》为北宋泥活字印本①。果真如此,则这一印本是现存最早的泥活字印刷品。不过,有些学者对此还存有疑义。此外,据有关专家研究,1989 年甘肃武威新华乡缠山村亥母洞遗址出土的西夏文《维摩诘所说经》残卷①,及西夏黑水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城西佛塔遗址发现的《维摩诘所说经》5 卷(现藏于俄罗斯圣彼得堡东方学研究所)①,都是西夏文泥活字印本,刊行年代应为12 世纪中叶,不迟于13 世纪初。南宋绍熙四年(1193),时任观文殿学士兼判潭州(今湖南长沙)的周必大,在给友人程元成的信札中写道:“近用沈存中法,以胶泥铜板,移换摹印,今日偶成《玉堂杂记》二十八事,首■台览。尚有十数事俟追记,补段续纳。”①周必大运用沈括所记毕昇活字印刷术,印制《玉堂杂记》,这是现在已知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泥活字印本。其中铜板比铁板传热性能好,以之代替铁板,是对泥活字印刷术的改进。
  这一时期木活字印刷术也有所发展。毕昇曾试制木活字,但因沾水变形和不易拆版而改用泥活字。如果选用适当木料和改变拼版方式,这两个问题① 张秀民:《中国印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第47 页。
  ① 即满:《妙行大师行状碑》,见陈述辑校《全辽文》卷10,中华书局1982 年版。① 沈括:《梦溪笔谈》卷18《技艺》。
  ① 金柏东:《温州市白象塔出土北宋佛经残页介绍》,《文物》1987 年第5 期。① 孙寿龄:《西夏泥活字版佛经》,《中国文物报》1994 年3 月27 日。是不难解决的。因此当时一些工匠按照毕昇的技术思想从事木活字实验,并取得了成功。清代以来藏书目录中著录了七八种宋活字本书籍。其中如缪荃孙所藏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刊范祖禹《帝学》,清宫天禄琳琅阁旧藏宋刊《毛诗》等,多认为是宋代木活字本,但对此也有不同看法,尚有待进一步研究方能定论。1991 年,在宁夏贺兰县拜寺沟方塔发现了一批西夏文献,其中由藏文译成西夏文的藏传佛教密宗典籍《吉祥遍至口和本续》印本9 册,有些汉文数字倒置,经专家鉴定,其刊印于12 世纪下半叶西夏仁宗时期(1140—1193),相当于南宋高宗至孝宗时期,为西夏文木活字印本,也是现在已知最早的木活字本②。从其木活字技术和印本装订方式看,显然受到中原的影响。此外如西夏黑水城佛塔发现的西夏文《三代相照言集文》(现藏于圣彼得堡东方研究所),卷尾发愿文汉译文有“字活新印者陈集金”,灵武县发现的西夏文《大方广佛华严经》卷5(现藏日本京都大学)题记汉译文有“都发愿令雕碎字勾管为印者都罗慧性”,该书卷40(现藏北京图书馆)题记汉译文有“实勾管作选字出力者”等③。在西夏文中,“字活”、“碎字”的意思都是汉文中的“活字”,“选字”则为拣字和排字。据研究,这些西夏文文献以及俄藏西夏文《德行集》等,都是木活字印本。西夏的木活字技术是由内地传入的,刊印工作也大多是由党项族工匠和汉族工匠共同完成的。然而在两宋文献中迄今尚未发现有关木活字印刷技术的更多记载。到了元代,著名科学家王祯才在《农书》中对于木活字技术作了系统的总结并且有所创新。
  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是印刷技术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的出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大约在13 世纪活字印刷术传入朝鲜,16 世纪经朝鲜传入日本。大约也是在13 世纪,活字印刷术经由新疆传入波斯,后来又经过蒙古军西征等不同途径传入欧洲。在这种经济、方便,尤其适用于拼音文字的中国印刷术的直接或间接的启发下,德国谷腾堡于1455 年前后发明了用铅、锡等合金制成的金属活字和其他印刷设备,推动了欧洲印刷业的迅速发展,而大量印行的书籍,又在传播希腊古典文化,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谷腾堡的发明已比毕昇晚了400 多年。活字印刷术,是中国对于人类文明的又一伟大贡献。
  ② 史金波:《现存世界上最早的活字印刷品——西夏活字印本考》,《北京图书馆馆刊》,1997 年第1 期。③ 周必大:《周益文忠集》卷198《与程元成给事书》。
  第十节制瓷五代时期的瓷业五代时期的瓷业主流仍然是“南青北白”,而制瓷技术则继唐之后有所发展,其中尤以越窑青瓷与定窑白瓷最为著名。吴越国的越窑青瓷,多为贡品,胎质细腻,胎壁较薄,施釉均匀,釉色青润有光泽,造型和纹饰端整秀丽,反映了越窑瓷器在原料处理、烧造技术和装饰手法等方面的进步。如故宫博物院所藏一件杯式执壶,流长而微曲,颈部加高,把手也较唐代的形式略长,壶腹近似圆球形,釉色明润,造型秀美,使用轻巧方便。又如浙江嵊县出土的青瓷七子纹盒,盒盖上贴印七个儿童,形象栩栩如生,装饰花纹层次分明,极为精美。这些都可说是越窑的代表性产品①。吴越王钱元瓘墓出土的龙身涂金瓷罂,是当时用金银装饰的所谓“金■越瓷”,是一件难得的珍品。五代越窑制瓷工艺的另一成就,是烧制缸、瓶等大件瓷器,这在成型和烧成技术上都是相当困难的。
  唐代白瓷最有名的是邢窑。到了晚唐和五代,河北曲阳定窑的白瓷产品逐渐兴起,其声誉也逐渐超过了邢窑。如河北曲阳涧磁村窑址出土的器物有碗、盘、灯、碟、罐、盒、瓶、枕及玩具等,胎质一般都很细腻,胎体较薄,釉色也较莹润,说明其工艺水平是相当高的。
  五代时的柴窑瓷器曾被列为五大名瓷之一。明张应文《清秘藏》、谷应泰《博物要览》都载有关于柴瓷的精彩描述。如张应文提到:“论窑器,必曰柴汝官哥定,柴不可得矣。闻其制云: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此必亲见,故论之如是其真。”②谢肇淛提到柴窑时说:“今人得其碎片亦与金翠同价矣”,“世传柴世宗时烧造,所司请其色,御批云:雨过天青云破处,者般颜色做将来”①。柴窑的“雨过天青”瓷器受到如此之高的赞誉和推崇,可见当时烧造技术的高超水平。但可惜的是明代人就已见不到柴窑的成器了。而柴窑的具体窑址迄今尚未发现。有人认为柴窑即在后来的钧窑范围之内,也有人认为在郑州,但都缺乏足够的证据。①柴窑仍是中国陶瓷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
  宋代制瓷技术的发展辽宋夏金时期的制瓷技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名瓷名窑遍布南北,特别是陆续形成的定窑、钧窑、耀州窑、景德镇窑、越窑、龙泉窑和建窑等八大窑系,以及定、汝、官、哥、钧五大名窑,各具特色,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
  北方的定州窑,后称“北定”,以烧造白瓷为主。定窑白瓷继承和发展了邢窑白瓷的技术成就。其胎质细薄,釉色滋润、洁白,造型端巧,装饰讲① 牛达生:《我国最早的木活字印刷品——西夏文佛经吉祥遍至口和本续》,《中国印刷》1994 年第2 期。② 史金波、黄润华:《北京图书馆藏西夏文佛经整理集》,《文献》1985 年第4 期。① 叶喆民:《中国陶瓷史纲要》,轻工业出版社1989 年版,第112 页。① 张应文:《清秘藏》卷上《论窑器第六》。
  究,烧造技术已臻完善。根据化验结果,定窑白瓷胎泥中氧化铝和氧化钛含量较高,尤其是氧化铝约在30%以上。瓷釉配方中,以白云石代替石灰石,氧化镁含量也较一般为高,而氧化铁则在1%以下,烧成气氛为氧化焰,烧成温度应高于1100℃。定窑工匠发明的覆烧工艺,是把盘碗之类的器皿倒过来烧,并用较薄的垫圈支垫,以代替过去的匣钵。这种装烧方法,不仅节省窑位,而且节省物料和更充分地利用热效,因此使得产量增加,成本下降,后来得到了普遍的推广。②由于覆烧法制成的器皿,沿上多不施釉,称为“芒口”。有些定瓷芒口处包镶有金、银、铜口,以增强其装饰效果。定瓷在装饰方法上有刻花、划花、印花及浮雕等,纹饰精美,对当时及后世各地瓷窑都有很大的影响。除白瓷外,定窑还烧绿釉、黑釉和酱色釉器等。
  汝窑主要烧造宫廷用瓷。汝窑青瓷是北宋青瓷的杰出代表。胎体较薄,胎泥极细密,呈香灰色,釉层较厚,釉色天青。谷应泰《博物要览》和高濂《遵生八笺》称汝窑瓷器“其色卵白,汁水莹厚,如堆脂,然汁中棕眼,隐若蟹爪,底有芝麻花细小挣针”。汝窑青瓷以支钉支烧,对支烧方法有所改进,对铁含量的掌握和还原火焰的控制也都十分准确。
  浙江处州章氏兄弟的哥窑和龙泉窑(弟窑)瓷器一向享有盛名,哥窑瓷器制作精巧,胎骨大都为紫黑色或棕黄色,底足未挂釉处呈现铁黑色。西哥窑釉为无光釉,色调比较浅淡,有粉青、奶白、米黄等色。釉层极厚,釉面有大小各异的裂纹,俗称“百圾碎”,这是由于胎釉热膨胀系数相差过大的缘故。裂纹的出现原本是一种缺陷,但因其自然美观,遂变病为美,成为一种天然装饰。龙泉青瓷胎骨白色,釉无纹片,釉汁透明,釉色以粉青和梅子青最为著名。粉青釉亦称虾青釉,釉层肥厚,釉表光泽柔和,具有青玉的质感。梅子青釉是青釉的登峰之作,釉层更厚,颜色碧青,柔和淡雅,色调可与翡翠相媲美。
  官窑也为宋代著名瓷窑。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烧制。南宋顾文荐《负暄杂录》载:“宣、政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东京官窑瓷器是专为宫廷烧制的名贵青瓷。青釉釉色很淡,光泽晶莹,胎釉很薄,并有冰裂和梅花纹等。但由于较早的文献记载仅有上述一条,北宋官窑官址至今尚未发现,且传世官窑器物釉色和造型与汝窑多有相似之处,所以一些陶瓷史家怀疑北宋官窑是否在开封实有其址,也有人认为北宋官窑即是汝窑。宋室南迁后,南宋朝廷在杭州置官窑,称为南宋官窑。据文献记载,杭州有修内司官窑和郊坛官窑。修内司官窑水平很高。《负暄杂录·窑器》说它“澄泥为范,极其精致,釉色莹澈,为世所珍”。明曹昭《格古要论》也谈到:“官窑器,宋修内司烧者,土脉细润,色青带粉红,浓淡不一,有蟹爪纹,紫口铁足,色好者与汝窑相类。”
  河南禹县的钧窑独树一帜,烧造出丰富多采的彩色瓷器,尤其是创造性地烧制成功铜红釉,以及“钧红”等著名产品,从而突破了传统青瓷的范畴,为后来景德镇釉里红等铜红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据分析,“钧红”施用的是一种乳浊釉。“钧红”的红色是由于在1300℃的高温下还原铜的呈色作用。红釉的成分中含有少量的铜(氧化铜含量约为33%),烧出的釉色青中带红,有如蓝天中的晚霞。又由于釉中含磷(P2O5)较高,所以釉呈乳浊色。至于钧釉的紫斑则是有意在青蓝色釉上涂上一层铜红而造成的。钧瓷的青色也不② 谢肇淛:《五杂俎》卷12。
  同于一般的青瓷,浓淡不一,多近于蓝色。蓝色较深的称为天蓝,较淡的称为天青,比天青更淡的称为月白,施用的是一种蓝色乳光釉。但其化学成分及呈色机理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钧窑的窑变,绚丽多彩,形态变化复杂,是窑变中的代表,为当时和后世许多窑场所仿制。在烧造技术方面,钧窑及汝窑、德化窑等还根据需要建有阶梯式窑床,对窑炉做了一些改进。
  北宋时景德镇瓷业和制瓷技术已有很大发展,南宋时期已成为白瓷的主要产地,后称“南定”。当时制品中以青白瓷最负盛名。青白瓷又称影青瓷,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瓷器。这种瓷器的釉色介于青、白二色之间,青中有白,白中泛青,其白度和透光度都已接近现代水平,而且胎薄而坚,釉质晶莹,声音清脆,表明影青瓷的瓷质以及当时制瓷技术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外如河北磁县的磁州窑,烧瓷品种有白釉瓷、黑釉瓷等,产品多为盘、碗、盆、罐、瓶、壶、枕等日常生活用品,造型和装饰具有浓厚的民间生活气息,有些还有俗称“宋加彩”的彩绘图案(有些学者认为“宋加彩”并非宋代所创而是金代所创)。磁州窑系及其他一些窑系不仅广泛应用化妆土以增加瓷器白度,而且还进一步利用它来剔划出各种花样,形成了不少别致的新品种。陕西铜川的耀州窑主要烧造青瓷,产品以民用为主,兼烧白釉、黑釉等,其造型、釉色乃至花纹都达到了成熟阶段。尤其是耀州青瓷向以具有优美的地方风格,刻花、划花和印花取材广泛,技巧纯熟而著称于世,对邻近省区的瓷业产生了重要影响。耀州窑还采用耐火材料砌筑炉栅,并用煤作燃料烧窑,这在制瓷工艺方面也是很先进的。属于建窑的是福建的两处著名窑场:建阳窑和德化窑。建阳窑烧造黑瓷、青白瓷和白瓷,尤以黑瓷最为著名,称为“黑建”或“乌泥建”。这种黑瓷胎泥含铁成分较多,胎色紫黑,胎体厚重,黑釉光亮如漆。其中名品有“兔毫”、“油滴”、“曜变”等,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德化窑主要烧造白瓷,创烧于宋代,后来其烧造技术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到了明代,所产白瓷胎质致密,透光度极好,釉面为纯白色,光润明亮,且造型种类繁多,纹饰丰富精美,从而成为明代制瓷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品种。德化白瓷也是我国外销瓷器的主要品种之一。
  辽、夏、金的制瓷业辽夏金的制瓷业也比较发达。据研究,辽代瓷窑大约出现在辽太宗会同年间至辽世宗一段时间之内(938—950)。其制瓷工艺渊源于中原地区,与邢窑、定窑有密切关系。其造型和纹饰则吸收了中原的传统,又具有民族的特点。从林东辽上京窑、南山窑、白音戈勒窑、赤峰缸瓦屯窑、辽阳江官屯窑、北京龙泉务窑、山西大同青瓷窑等处考古发掘结果看,辽瓷大体上可分为高温细胎白釉和黑釉瓷器,高温缸胎茶绿、黑、赭等杂色釉大型瓷器及低温三彩釉陶器三种。在烧造技术方面已有施用化妆土、覆烧法、使用耐火材料等先进工艺。但烧窑所用的燃料为柴草,迄今尚未发现有用煤作燃料的辽瓷窑场。辽代陶瓷的造型和纹饰则多种多样,总的来说可分为中原形式和契丹形式两大类。后者有长颈瓶、凤首瓶、筩式瓶、穿带壶、注壶、鸡冠壶、鸡腿瓶、海棠花式长盘、暖盘、三角形碟、方碟等。在装饰手法上,以塑贴花纹最有特色,如塑贴皮条、皮扣、皮穗、皮绳,甚至加以缝线的针迹,仿照契丹人传统的便于携带的皮囊形状,尤为逼真,这也是适应于契丹民族游牧生活的反映。金代前期东北地区的陶瓷产品,绝大多数为日用粗瓷。如辽宁抚顺大官屯窑和辽阳冮官屯窑,都是在辽代基础上继续生产的瓷窑,其产品胎质粗厚,釉面不匀,且多为单色釉,造型不规整,装饰简单,但瓶、壶、罐等往往附有双系、三系或四系,这是前期金瓷较突出的器型特点。金代后期即迁都燕京后在关内广大地区的陶瓷生产,则有了很大的发展。如金代的定窑,河北磁县观台窑、钧窑、耀州窑,山东淄博磁村窑,山西浑源窑,安徽萧县白土镇萧窑、宿州窑与泗州窑等,不仅北宋时的瓷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并且有所创新。如在造型方面,白釉黑花葫芦形瓶、黑釉桃形壶等,就是金瓷特有的器物。金瓷以实用的生活用瓷居多,花纹装饰趋于简化,装饰技法有刻花、划花、印花、剔花、笔绘、塑贴、加彩和纹釉等。其中白釉加彩即先施白釉初烧后再绘上红、绿、黄等彩色低温覆烧,这是金代工匠新创的瓷器品种(但也有人称之为“宋加彩”)。另外,为满足瓷器大量生产的需要,有一部分金代瓷窑不用覆烧法而采用砂圈叠烧工艺。这样烧造出来的器物如碗或盘心一圈无釉,内底出现刮圈露胎的现象。西夏陶瓷业,除少量高级瓷器由宋朝输入外,大部分为自己烧造。所产瓷器,大多胎质比较粗糙,器型单调,工艺技术较为落后,但其中也不乏佳品。如1956 年在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敏盖村发现的两件酱褐釉剔花瓶,造型凝重大方,瓶身刻有牡丹花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夏陶瓷工艺所能达到的水平。
  第十一节兵器火药与火器辽宋夏金时期,火药随着制法和性能逐步为人们所熟识,也被广泛应用于军事工业,创制出各种类型的火器,从而引起了武器装备和战争形式的重大变革。从此,我国兵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冷兵器和火器并用的新时代。北宋前期主要是利用火药的燃烧性能,制成燃烧性火器,以作火攻器械。如《宋史·兵志》载,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兵部令史冯继升等进火箭法,命试验”③。开宝八年,宋军用火箭、火炮与南唐作战。真宗咸平三年(1000),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所制火箭、火球、火蒺藜。咸平五年,冀州团练史石普又制成火球、火箭,并应宋真宗之召,当众作了表演①。此外还有许多记载,说明宋代火攻器械的研制和发展是很快的。宋仁宗时,曾公亮、丁度等编著《武经总要》。曾公亮(999—1078),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天圣进士,曾任会稽知县、开封知府、翰林学士、参知政事(副相)、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等官职,封鲁国公。他在康定元年(1040)与翰林学士丁度等开始编著的《武经总要》,是我国第一部官修综合性兵书。《武经总要》分前后两集,共40 卷,其内容不仅记述了各种军事制度和史事占候,而且相当全面和系统地介绍了当时在陆战和水战中所使用的攻守器械,并绘制了相应的图形,展现了宋代军事技术的重要成就。在火器方面,《武经总要》较详细地记载了毒药烟球、蒺藜火球、火球等三个火药配方。如火球火药方:硫磺14 两、窝黄7 两、焰消(硝)40 两、松脂14 两以及砒黄、定粉、黄丹、干漆、竹茹、麻茹、黄蜡、桐油、浓油、清油等。由此可知,宋代火药配方中硝的含量增加了。同时宋代火药中还根据需要加进各种少量辅助性配料,以期达到易燃、易爆、放毒和制造烟幕等效果。《武经总要》记载的火药武器有弓弩火药箭、火药鞭箭、火球、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竹火鹞、铁嘴火鹞等十余种,并简要介绍了这些火器的形制、制作和使用方法。如火球是一种特大的火药包;毒药烟球是一种内装砒霜、巴豆、草乌头等有毒药物的毒气弹,火药引燃后,由抛石机抛射出去,可焚烧敌方攻城器械,而散发的毒烟则可使敌方兵马中毒,丧失战斗力;蒺藜火球内装铁蒺藜,火药燃爆后,有刺的铁蒺藜飞散于敌军通道上,用以阻滞敌军兵马前进。
  北宋的火器中虽以燃烧性火器为主,但在实战中,对火药的爆炸性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逐渐重视和开始利用火药的爆炸性能。如霹雳火球是火药拌和瓷片装入长二三节的干竹节,然后用纸壳裹制成的,在燃放的同时能产生出霹雳般声响。北宋后期又制成威力更大的霹雳炮。据《宋史》记载,宋与金战争中就曾多次使用过这种炮。靖康元年(1126)抗金名将李纲在开封(今属河南)就曾用霹雳炮击退金兵的进攻。北宋灭亡后,金人占领了开封等当时制造火药、火器的中心和泽州(今山西晋城)、大名等产硝地区,并大量仿制和研制各种火器,发明了更具威力的铁壳火球震天雷和单兵使用③ 参见陈万里:《中国青瓷史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
  ① 中国硅酸盐学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 年版,第234 页。的飞火枪等,为火器技术的发展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如震天雷是金人约在13 世纪初发明的一种铁制外壳内装火药的爆炸性火器(宋人称之为铁火炮)。《金史》描述说:“铁罐盛药,以火点之,炮起大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围半亩之上,火点着甲铁皆透。大兵(蒙古兵)又为牛皮洞,直至城下,掘城为龛,间可容人,则城上不可奈何矣。人有献策者,以铁绳悬震天雷者,顺城而下,至掘处火发,人与牛皮皆碎迸无迹”①。由此可见,震天雷确有令人生畏的巨大杀伤力。
  在火器发展史上另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可从根本上提高火器发射能力和准确程度的管形火器。南宋绍兴二年(1132),陈规守德安(今湖北安陆)时,用“火炮药造下长竹杆枪二十余条”②。陈规发明的这种长竹杆火枪,用竹做枪筒,内装火药,临阵点放,可喷出火焰,烧毁目标。这是至今已知关于我国发明管形火器的最早记载。长竹杆火枪枪身较粗长笨重,须三人使用,一人持枪,一人点放,一人辅助。金末创制的飞火枪则有了较大改进。据记载,其形制构造为,“以敕黄纸十六重为筒,长二尺许,实以柳炭、铁滓、磁末、硫黄、砒霜之属,以绳系枪端。军士各悬小铁罐藏火,临阵烧之,焰出枪前丈余,药尽而筒不损”①。这是一种携带和使用较轻便的单兵火枪。此外,南宋还曾制造过大量突火筒,可能也是类似的火器。开庆元年(1259),寿春府(今安徽寿县)人又创造了一种叫做突火枪的管形火器,“以巨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②。《宋史》没有具体说明“子窠”的质料和形状,但以火药点燃后将“子窠”射出的情形不难推知,“子窠”就是一种原始的弹丸。而突火枪则是一种原始的管形射击火器,它已具备了管形射击火器的三个基本要素:管身、火药和弹丸。这一时期出现的管形火器,是近代枪炮的始祖。
  普通兵器的发展辽宋夏金时期的火器制造技术有不少创新和重要进展,火器在战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实际作战时,官兵所大量使用的仍然是各种冷兵器。当时的冷兵器种类繁多,样式复杂。如长兵器有长枪、长柄大刀等,短兵器以刀、剑为主,还有蒺藜、蒜头、锏、鞭、棒、椎等杂式兵器。但有些长枪的枪头附近缚上装有火药的纸筒或竹筒,作战时先烧后刺,增强了长枪的攻击力量。许多兵器,工艺精湛,质量很好。如西夏制作的剑非常著名,太平老人《袖中锦》称赞道:契丹鞍、夏国剑等,“皆为天下第一,他处虽效之,终不及”①。又如西夏人经冷锻而制成的铠甲“瘊子甲”,坚滑光莹,强度性能好,“强弩射之不能入”②,是很好的防卫武器。
  这一时期的弓弩和抛石机,也有很大的发展。如宋代制造的安在床架上① 《宋史》卷197《兵志》。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2。
  ① 《金史》卷113《赤盏合喜传》。
  ② 陈规:《守城录》卷4。
  ① 《金史》卷116《蒲察官奴传》。
  ② 《宋史》卷197《兵志》。
  发射的床子弩(二弓床弩、三弓床弩、■子弩等),最远可射一千步,少者也能射二百步。又如神臂弓、克敌弓等,射程可达三百余步,“能洞重札,最为利器”③。抛石机(时称砲,今作炮),也是当时战争中的重要武器,不仅用来发射巨石,而且在燃烧性和爆炸性火器出现后,又用来发射体积和重量较大的火器。如《武经总要》列举的抛石机就有十多种,其中最大的可抛射一百斤重的石弹或火器,射程达五十步以外。据记载,金军所用的抛石机也有很多种,如九梢、七梢、五梢、两梢、独梢、旋风炮、撒星炮、虎蹲炮等,虎蹲炮所发石弹,其大如七八斗栲栳,撒星炮可并发数石,都具有很大的威力。金军的攻城器械也很先进有效,如陈规说:“城有敌楼而金人用火炮摧击,城外有壕而金人用洞子填垒,城高数丈金人用天桥鹅车对楼慢道云梯等攻具登城。据其城池之制,可以自谓坚固前古所未有,奈何敌人攻械雄杰亦前古所未有。”①以上这些都从不同方面反映了辽宋夏金时期兵器制造技术的进步。
  ③ 太平老人:《袖中锦》。一些史书称宋或北宋太平老人,但从此书书名及内容看,似为明人所著。① 沈括:《梦溪笔谈》卷19。
  第十二节煤炭我国古代对煤的认识及煤炭开采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秦汉时期。而先秦时期的地理著作《山海经》,则最早记述了煤的地理分布。当时称煤为“石涅”②,该书记载石涅有三处。最早记载煤窑洞穴的是司马迁,见于《史记·外戚世家》,其大意是说:西汉窦太后的弟弟窦广国,年四五岁时为人所掠卖,..至宜阳,为其主人入山作炭,夜寒,煤窑工人卧于煤洞内休息,发生了煤洞坍塌事故,一百多人被压死,唯窦广国不死。③由这一记述中可以想见当时的煤炭开采规模已经不小,一个煤洞可容一百余人睡觉,其开采延伸长度当不少于几十米。我国用煤炼铁也很早。如河南巩县铁生沟汉代冶铁遗址曾出土煤炭,可能当时已试用煤作为炼铁用的燃料。
  煤在古代,还称为“石墨”、“石炭”等,大约在南北朝时,“石炭”
  这个名称已经通行,但直到明代陆深《燕闲录》才明确指出“石炭”即煤。据陆云《陆士龙集》载,西晋陆云在写给其兄陆机的一封信中提到:“一日上三台(指铜雀、金凤、冰井三台),见曹公(指曹操)藏石墨数十万斤,云烧此,消冷可用,然烟中人,不知兄见也不?今送二螺。”①从中可见煤产量已相当可观。南北朝时雷次宗《豫章记》、郦道元《水经注》等,则已有关于用煤炼铁和取暖炊饭的文字记载。唐代的日本僧人圆仁在《入唐求法寻礼行记》中提到,太原西门外晋山产石炭,附近的县都去购买,有可能煤在唐代传入日本,日本至今仍称煤为“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用煤量日增,煤炭开采规模日益扩大,开采技术不断进步。到宋代,煤炭开采与加工利用技术发展到一个高潮。
  据文献记载,辽宋夏金时期下述各省区的煤炭已进行开发:北京西山地区,江西今高安、萍乡、丰城、玉山,陕西韩城、铜川、旬邑,辽宁抚顺,河北曲阳、观台,河南鹤壁、鲁山、宝丰、渑池、新安、怀州,安徽安庆、淮北,山西太原、洪赵等。
  宋代采煤技术相当发达。北宋时代的河南鹤壁古煤矿遗址的发掘,为此提供了证明。1959 年鹤壁中新煤矿在掘进中遇到了古煤井巷,并发现许多古瓷器。经河南省文化局考古工作队深入考察,进而发现了宋元时期的古煤矿遗址一处。尽管古煤矿遗址已残破不全,但从中可大致看出宋元时期的开采技术水平②:(1)开拓方式为圆形竖井,井深46 米,井径2.5 米。井筒位置选择得合理、准确,说明当时的煤田地层知识比较丰富,手工凿井技术也比较成熟。(2)巷道布置已有主巷和辅巷之分。主要巷道由井底向南北两端开凿,用于连接南北采区。这条残存的主巷,南段长4 米,北段长6 米,顶高2.1 米,巷宽2 米。采区辅助巷道共发现4 条,全长约500 米,自井口向东、西、南② 沈括:《梦溪笔谈》卷19。
  ③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39 引陈规《朝野佥言后序》。
  ① 章鸿钊《石雅》推断“石涅”为煤的古称,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据本草书记载,“石涅”也指石墨。② 《史记》原文有“卧岸下百余人,岸崩,尽压杀卧者”句,“岸”字费解,故有人认为此处并非指煤窑,有人则据《论衡》等认为“岸”字为“炭”字之误。关于窦广国卧煤窑洞的考证,见《中国古代煤炭开发史》,煤炭工业出版社1986 年版,第21—25 页。
  三面伸延,通向八个采区。采区巷道一般高1 米多,上宽1 米,下宽1.4 米。可能由于这里的岩层和煤层都比较紧实,顶板压力不大,所以均无顶柱承托。这种情况,在近代山西的土法采煤中还常见到③。
  (3)回采工作面共10 个,分布在井筒的四周,距井口最近者10 米左右,最远者100 米。各工作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保留一定的煤柱,以减少工作面的顶板压力。回采方式采用房柱法,回采顺序为“跳格式”,先内后外,逐步后退。回采工作面的形状以狭长的椭圆形及瓢、瓶形为多,很不规则。采空区面积大小不一,最大者长50 米,宽30 米;最小者长7 米,宽2.5 米。(4)井下照明采用固定式点灯的方法,在巷道两壁开凿了许多放置油灯的扁圆形和近似长方形的灯龛,高10—17 厘米,长13—28 厘米,深10—21厘米。灯为瓷碗和瓷盘。巷道中放有贮油的瓷瓶、瓷罐,可以随时为灯添油。(5)鹤壁古煤井下有许多条筐,还有扁担和一个辘轳,说明回采工作面采下的煤先用肩挑至井底附近,再用辘轳提升到地面。遗址中还有一口排水井,位于井筒东南20 余米处,近似圆形,直径1 米,深5 米,井中尚有2 米深的积水。说明当时的排水方法是先将矿井内的水引入低洼处的积水井中,然后用辘轳将盛有水的水具提至地面排出。
  在鹤壁古煤井中还发现一块长方形石砚和水碗等用具,似是管理者在井下记帐管理的用品。
  这一时期采煤业比较发达,是古代煤炭技术长期发展和当时经济一度繁荣发展的结果。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宋代已开始出现煤砖(古称炭■)、香煤饼和焦炭。金代张子和《儒门事亲》一书记载,有的地区出现了“家家打炭■砲”①的情景。文学家欧阳修关于发香煤饼的故事,曾在文人学士中传为佳话。欧阳修《归田录》卷2 载:“有人遗余以清泉香饼一箧者。君谟闻之,叹曰:香饼来迟,使我润笔独无此一种佳物。..清泉,地名;香饼,石炭也。用以焚香,一饼之火,可以终日不灭。”
  考古发掘表明,至迟到宋代已经懂得加工利用焦炭。1957 年—1958 年,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在河北峰峰矿区的观台镇发现了三座宋元时代的炼焦炉遗址①。观台即著名的六河沟煤矿所在地,盛产焦煤,当地居民自古以来以煤为业,传统土法炼焦延续至今。1978 年—1979 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在稷山县马村发掘了一批金代砖墓,墓中尸体不用棺椁,直接置于砖床或木床上。两座墓的两床下堆满了煤炭和焦炭,各约五百市斤,“这些焦炭与今之炼焦无异,似当为人工所炼”①。在墓中放置煤焦,似是为了防潮。一座墓中尚且放置这样多的焦炭,由此推测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中利用焦炭的范围一定相当广泛。
  这一时期,煤炭除了用于炊爨烤火、冶铁、烧瓷、殉葬之外,还用来制药。宋张锐的《鸡峰普济方》中记载了用于治疗血脏虚冷、崩中漏下疾患的“补真丹”药方:“禹余粮、乌金石各肆两”②。乌金石即煤炭。金代名医张子和《儒门事亲》一书,曾谈到“乌金散”的配制,其主要药物是“乌金石”,③ 原文“冷”字为“复”,据赵承泽先生之意校改。“螺”可能为“籯”(竹筐)。① 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鹤壁市古煤矿遗址调查简报》,《考古》1960 年第3 期。① 许志群:《山西之煤炭》,《矿业杂志》1 卷1 期,1917 年。
  ① 张子和:《儒门事亲》卷12。
  ② 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观台窑址发掘报告》,《文物》1959 年第6 期。书中特别注明:“乌金石,铁炭是也。”③铁炭是宋代对煤的另一称呼,这也反映了当时广泛用煤冶铁的事实。
  ③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稷山金墓发掘简报》,《文物》1983 年第1 期。第十三节石油天然气五代辽宋夏金时期,虽然处于分裂状态,但由于民族融合和科技交流的进一步加强,也为我国古代科技事业的发展打下了更雄厚的基础。这一时期,我国古代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技术也逐步趋于成熟。这主要表现在新型凿井技术的产生,石油地质学的萌芽,以及石油粗加工技术的提高和石油、天然气应用范围的扩大等方面。
  在地质凿井技术上,这一时期出现了新式的凿井方法——卓筒井技术。
  卓筒井是指井径仅有“碗口大小”的小口井。这种凿井技术是在隋唐时期大口井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据苏轼记载,卓筒井始于庆历年间(1041—1048)④,它是根据当地少数民族“凿地植竹”的方法①,并在长期以来开凿盐井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这种凿井技术实际上就是冲击式顿钻凿井法,“圜刀”即是近代机械钻井的钻头。为了进一步完善这种新型凿井技术,人们还发明井下套管隔水法。它既能防止地层中淡水侵入,又起到固井作用。这在当时世界上实属首创。因为卓筒井“井口绝小”,所以如何将深井内凿碎的岩屑提出,是非常困难的工作。而当时发明的单向阀装置,则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从而使卓筒井技术更趋于完善。用这种方法开凿的井,深度已达数十丈。卓筒井技术起初用于盐业开采,后来传到西方,发展到近代,成为石油开发初期的重要钻井方法。
  在石油地质学方面,这一时期也有重要成就。石油地质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发展与地质学、沉积学和古生物学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北宋时的沈括是一位学识渊博的科学家。他对许多学科均有很深造诣,其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在一定意义上开了石油地质学的先河。例如,我们现在所用的“石油”这一名称,就是沈括最早提出来的,也是较为科学的。他根据石油“生于水际沙石”之中的特点,为便于与其他油类相区别,所以称之为“石油”。而且他还进一步指出了石油“与泉水相杂”的油水共生性,迄今人们发现的各种类型的油藏都证实了沈括的推断。关于石油的储量,沈括作了大胆的论述。他认为“石油至多,生于地中无穷”,地下石油的蕴藏量非常丰富。这种见解,在当时技术水平下,也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沈括还曾用石油作炭黑制墨,并预言:“此物后必大行于世。”②这一预言用之于石油更为确切。900 余年后,石油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工业的血液。以上这些都表明沈括对石油的认识已达到较高水平。
  这一时期,人们已掌握石油炼制的初步技术。北宋时期,我国出现“猛火油作”③,这可说是世界上最早的炼油工厂。所谓“猛火油”是石油经过粗加工的产品。猛火油作是宋朝廷军器监的11 个作坊之一。由于猛火油是火攻的重要原料,广泛地用于军事上,因此它的炼制技术是密而不传的。①随着人们对石油性质认识的深入,其用途也愈加广泛。如陕北地区的石④ 张锐:《鸡峰普济方》卷15。
  ① 张子和:《儒门事亲》卷12。
  ② 《东坡志林》卷4。
  ③ 文同:《丹渊集·奏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县事》。
  ① 《梦溪笔谈》卷24。
  油含蜡量高,人们用它制成“石烛”,“其坚如石,照席极明,亦有泪如蜡,而烟浓”。对于石油燃烧而产生的“石烟”,北宋时也加以利用。沈括在任鄜延路经略使时,亲自用它试制成墨,名之为“延川石液”,“黑光如漆,松墨不及也”②。此外,石油还被用来配制成药,用以治疗疥癣等疾病。寇宗奭所著《本草衍义》中,记载有用石油制砒霜伏的配方。这是石油加工后入药的最早记录。
  五代辽宋夏金时期战事频繁,石油作为火攻武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开宝八年(975),宋太祖派曹彬攻打南唐,后主李煜命朱令赟从湖口发兵御敌,到达皖口时与宋军相遇。朱令赟“先创巨舟,实葭苇,灌膏油,欲顺风纵火,谓之火油机。至此势蹙,乃以火油机前拒,而反风回煽,自焚大筏,水陆诸军不战而溃,令赟投火死”①。这是继酒泉保卫战后,又一次用石油进行火攻的著名战例。此后,据《武经总要》记载,人们又发明使用石油的武器“猛火油拒”、“筒柜”等,并用于攻城和水战。
  五代辽宋夏金时期是我国古代石油开发利用技术发展最快的阶段,天然气的开发利用,相应地也有很大发展。仅以四川而论,以后,又在重庆、陵州、泸州等地相继发现了天然气。②由于天然气的广泛发现,人们对天然气的认识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如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此外还混有硫化氢(H2S)等有毒气体,有可能熏人致死。宋仁宗时陵州推官杨佐为修复盐井发明了“雨盘”。这种雨盘是“以木盘贮水,穴窍洒之,如雨滴然”③。这样可使有毒气体溶于水滴之中,以避免对人的危害。“雨盘”利用了有些气体可溶于水的性质,对于开采低压天然气及在各种场合解决有毒气体问题,都不失为一种简便有效的辅助工具。
  ② 王得臣:《麈史》。
  ① 王得臣:《麈史》。
  ② 沈括:《梦溪笔谈》卷24。
  ③ 马令:《南唐书》卷17。
  第四章商业与货币第一节五代十国的商业与货币商业五代十国时期,尤其是五代直接统治的华北地区,战乱频繁,社会经济受到极大的破坏,但通商贸易因适应各方面的需要,故商业在城乡经济中仍占有重要份额;战乱较少的南方诸国,保境息民,发展生产,在农业、手工业有所发展的基础上,同时为了满足各个小朝廷帝王和权贵们的奢侈欲望,交通不畅形成地区差价带来的高额利润,以及各割据政权为了增加商税而采取鼓励贸易的政策,都促使商业的发展。由于盐、铁、铜、酒等利润丰厚,五代十国时常实行“禁榷”制,即由官府实行专卖以垄断商利。
  自五代时都城开封、河南府,到各割据政权的都城、首府,大多进行了复建或扩建,这既是政治的需要,也为商业发展提供了场所。而唐代的城市坊市制度的破坏,沿街开店情况的普遍,以及乡村草市、镇市的发展,更促进了城乡商业的发展。后唐长兴二年(931),在复建河南府城的规划中,一再提到“临街堪盖店处”;后周显德二年(955),增建开封外城时,原因之一即是:“东京华夷辐辏,水陆会通,时向隆平,日增繁盛”,“加以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络绎无穷”④。钱镠在唐末统治杭州后不久,即于唐乾宁二年(895)扩建杭州城,子城“北倚郭邑,通商旅之宝货,苟或侮劫之不意”①,成为扩建七十里罗城的原因之一,不久即成为吴越首府。此外,闽国王审知于唐末、后梁初先后建福州罗城、夹城;荆南高季兴扩建江陵城,吴再建金陵城等,无不是扩大城内的商业区或将城郊的商业区围在新城内,为这些城市的商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吴越、闽、南汉等沿海诸国,开拓海外贸易,吴越明州(今浙江宁波),闽福州、泉州(今皆属福建),南汉广州(今属广东)等,都是五代时重要的外贸港口城市,海外贸易促进了这些城市商业的发展。
  各地政权的皇亲国戚、达官显宦,也有不少人依靠特权经商,以获取丰厚的利润。后唐庄宗皇后刘氏“好聚敛,分遣人为商贾,至于市肆之间,薪刍果茹,皆称中宫所卖”。前蜀徐太后、徐太妃在“通都大邑起邸店,以夺民利”,后唐、后晋节度使赵“在礼历十余镇,善治生殖货,积财钜万,两京及所莅藩镇皆邸店罗列”①,等等。
  商业,尤其是过境贸易,对于小国荆南来说更是至关重要。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八月,荆南与后汉绝交以后,不到一年,“即因北方商旅不至,境内贫乏”,被迫于乾祐元年(948)六月“遣使上表谢罪”,臣属于后汉②,以重开南北商旅之途,发展荆南城的商业。
  ④ 李昊:《筑成都羊马城记》;乐史:《太平寰宇记》;马端临:《文献通考》;王象之:《舆地纪胜》。① 《宋史》卷333《杨佐传》。
  ① 《五代会要》卷26《街巷》、《城郭》。
  ② 《十国春秋》卷77《吴越世家》一引《杭州罗城记》。
  货币唐末由于现钱缺乏,规定现钱每八十五文作一百文,每贯一千文折成现钱八百五十文,称“省陌”,或单称“省”、“陌”。唐末天祐二年(905)时,虽诏“并须以八十五文为陌,不得更有改移”,但已是“坊市之中,多以八十为陌”。
  五代十国,流通的主要是唐代的铜钱。后唐天成时,已是“市肆买卖所使见(现)钱,旧有条流,每陌八十文”,由于铜器价贵,销熔铜钱以铸铜器出售,屡禁而不止;以及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及辽朝又都使用五代的铜钱,屡禁输出也无效,更促使铜钱缺乏。后唐天成二年(927),各地“街坊市肆人户不顾条章(指每陌八十文),皆将短钱(指每陌少于八十文)转换长钱(折算一百文)”,诏令“并须使八十陌钱”(以八十文折算一百文)。由于现钱缺乏,后汉乾祐中,“官库出纳缗钱,皆以八十为陌,至是民输者如旧,官给者以七十七为陌,遂为常式”③。然而现钱缺乏导致现钱增值的情况,直至宋朝,“国初因(后)汉制,其输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诸州私用犹各随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百者”①,这里所说的显然是指后汉、后周及“十国”后期的情况。
  铜钱缺乏,铸钱以供应需求,五代十国大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后唐长兴元年郭在徽曾建议:“铸造新钱,或一当十,或一当三十,或一当五十”,但被认为“以一当十,真谓将虚作实”而否定②。
  钱荒问题日益严重,后晋天福三年十一月,采取“无问公私,应有铜者并许铸钱,仍以天福元宝为文”,并规定“十钱重一两”;并允许私人开矿冶炼铜,不收赋税,以供铸钱。次月,又改为不定重量,“一任取便酌量轻重铸造”,仍“不得入铅并铁”,但商人谋利,民间私造铜钱“以铅锡相参,缺薄小弱”,不得不于次年七月即禁止私铸铜钱,只许官铸钱。这次铸铜钱以缓解钱荒的措施,实际上以失败告终。
  后周世宗于显德二年采取非常措施,“采铜兴冶,立监铸钱”,“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磬、钹、相轮、火珠、铃、铎外,其余铜器一切禁断”,其他各种铜制品,包括废寺的佛像,全都用来熔铸铜钱③,铜镜等由政府制造出卖,这是五代时规模最大的铸钱活动。
  “十国”大都也铸钱,据《文献通考》称:“诸国割据者,江南(南唐)曰唐国通宝,又别铸如唐制而篆文,其后铸铁钱”;“两浙(吴越)、河东(北汉)自铸铜钱,亦如唐制;西川(前、后蜀)、湖南(楚)、福建(闽)皆用铁钱与铜钱兼行,湖南文曰乾封泉宝”,“福建如唐制”。“十国”所造大多为铅钱、铁钱,属于地方性货币,通常只于境内流通,“湖南地多铅铁,(楚王马)殷用军都判官高郁策,铸铅铁为钱,商旅出境,无所用之,皆易他货而去,故能以境内之物易天下百货,国以富饶”①,地方性货币在某种境况下起到了促进商业的作用。
  ③ 《新五代史》卷14《皇后刘氏传》,卷63《前蜀世家·王衍》;《旧五代史》卷90《赵在礼传》。① 《资治通鉴》卷288,后汉乾祐元年六月乙酉。
  ② 《册府元龟·邦计部·钱币》三;《旧五代史》卷107《王章传》。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乙未。
  ① 《册府元龟·邦计部·钱币》三。
  第二节宋代的商业宋朝的建立与统一,消除了晚唐、五代分裂割据的局面,社会经济得以正常发展。农业、手工业的高度发展,为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水陆交通的便捷,统一的货币制度,铸钱量的增加及纸币(交子、会子)的创设与发行,坊市制度破坏后带来的沿街开店,营业时间的不受限制,统一的商税制度,以及与辽、金、夏的“榷场”贸易和兴盛的海外贸易,都为宋代城乡的商业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发展条件,促使宋代大小城市及乡村镇市的商业空前繁荣。盐、铁、铜、酒、醋等,继承五代“禁榷”制,禁榷制又扩大到茶、铅等,由官府专卖以垄断商利。
  北宋都城东京开封的商业古代的城市主要是作为政治中心,因而也成为经济、文化中心,政治中心的转移,常常导致城市的盛衰,北宋都城东京开封,自五代后梁建都以后日益繁华兴盛,到北宋时已发展为当时世界上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商业也空前繁荣,城内形成几个繁华的商业街区,宫城正南门宣德门前的南北向大街称为御街、天街,自州桥“出朱雀门(内城正南门)直至龙津桥”,是主要的饮食业中心之一,尤以夜市著名,营业“直至三更”。城内著名的“酒楼”,有马行街东货行巷的丰乐楼(原名白矾楼),“三层相高,五楼相向”;此外,“州(指内城)东宋门外仁和店、姜店,州西宜城楼、药张四店、班楼”,等等,“在京正店七十二户”,“其余皆谓之脚店”,“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营业。为了供应需要,“民间所宰猪,须从此(外城正南门南薰门)入京(城),每日至晚每群万数”。内城的“潘楼街,街南曰鹰店,只下贩鹰鹘客,余皆真珠、匹帛、香药铺席。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钱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至千万,骇人闻见。以东街北曰潘楼酒店,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各种货物皆有。东京城内的商业繁华情况,南宋初的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还有很翔实的记载。北宋末画家张择端所绘《清明上河图》,更是形象地描绘了北宋东京开封商业的热闹场面。
  南宋都城行在所临安城的商业宋朝重建后南迁,定都(称“行在所”,意为行都)临安府,成为南宋的政治中心,全盛时人口达百万,取代北宋的开封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城内主要的商业街道,“自大内(宫城)和宁门(北门)外,新路南北,早间珠玉、珍异及花果、时新海鲜、野味、奇器,天下所无者悉集于此。以至朝天门、清河坊、中瓦前、灞头、官巷口、棚心、众安桥,食物店铺,人烟浩穰”。而“夜市除大内前外,诸处亦然,唯中瓦前尤盛,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灌圃耐得翁在南宋端平二年(1235)所著《都城纪胜》中的上述概括性记载,描绘了临安府城的商业盛况。临安城所需米“赖苏、湖、常、秀、淮、广等处客米到来”,“杭城常愿米船纷纷而来”。“严、婺、衢、徽等船,多尝通津买卖往来,..如杭城柴炭、木植、柑桔、干湿果子等物,多产于此数州耳”。这些是吴自牧《梦粱录》所记临安城所需部分商品的产地及经水运到达的情况。临安城的商业盛况,在《梦粱录》及周密《武林旧事》中有详细的记载。
  其他城市与镇市的商业开封、临安是北宋和南宋的都城,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和最繁华的商业市场。其他城市则各路(相当后代的省)的首府(主要指转运使司所在地,相当于后代的省会)所在地的府、州城,既是该路的政治中心,大体上也成为路内最繁荣的商业市场。各府、州、县城及镇市的“商税额”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府、州、县城及镇市的商业繁华程度。
  史载北宋熙宁十年(1077)各路府州县及镇市的商税额②,二十三路首府的商税额相差较大,以两浙路首府杭州(今属浙江)最多,达8.2 万多贯,而最少的广南西路首府桂州(今广西桂林)只有6600 多贯,还不及杭州的十分之一,大多数路的首府商税额都在3 万贯以上。
  从各路所属州、府城市(都是指州府城内,不包括属县或镇市)及镇市“商税额”的情况来看,长江流域的商业最发达,其次为黄河流域,珠江流域最不发达。长江流域中最发达的是太湖流域,除杭州外,两浙路所属的苏州为5.1 万多贯,湖州为3.9 万多贯,秀州2.7 万多贯,常州2.6 万多贯,润州(今江苏镇江)2.5 万多贯,以及江南东路首府江宁府4.5 万多贯,各县城及镇市的商税额也相当高,尤其是杭州近郊的镇市,如杭州城东南钱塘江边的“浙江场”商税额高达1.6 万多贯,嘉会门(南门)外十里的龙山场2900 多贯,余杭门(北城西门)外六里的江涨桥镇2800 多贯,杭州城外近郊三镇市就达2 万多贯。秀州青龙镇(今上海青浦北)远离府州县城,税额也高达1.5 万多贯,其东方的上海(今上海南市老城厢),虽无商税额,却已设官府专卖酒和曲(造酒用的酒药)及征收酒税的“酒务”。
  另一个发达的地区是以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平原,成都府城6.7 万多贯的商税额,在二十三路首府中居第二位,附近的汉州(今广汉)为4.8 万多贯、绵州(今绵阳)为5.4 万多贯、彭州(今彭县)超过3 万贯,而且这些府州属县包括少数镇中有不少超过1 万贯,成都西南不远的广都县更达到2.2 万多贯,这些情况和太湖流域近似,不仅反映了川西平原经济的发达,更直接反映了城镇商业的兴盛。
  水陆交通条件在府、州、县城市商业发展上起着重要作用,广南西路首府桂州的商税额只有6000 多贯,路内有着海上交通便利条件的雷州(今广东海康)的商税额为7000 多贯,而海上贸易较发达的琼州(今海南海口)达到1.9 万多贯,成为广南西路唯一在万贯以上的城市。这种情况在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北、夔州等路反映得更为明显。
  淮南东路首府扬州,在唐代曾是最繁华的都市,有“扬一益二”之誉,除了水陆及海上交通便利的条件外,隋代平毁东晋南朝首都、扬州首府建康② 《五代会要》卷27《泉货》。
  城,唐初又改江都为扬州,以之取代建康,成为长江下游的政治中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自五代时吴重建金陵城并成为南唐都城后,扬州的地位下降。北宋时,虽是淮南路(后为淮南东路)的首府,商税额也有4.l 万多贯,而本路地处运河入淮河处,也是南北航运交汇处的楚州(今淮安),商税额高达6.78 万多贯,仅次于杭州,甚至略多于成都府城,但其商税中“过税”(过境税)所占的比重应较大,其商业的兴盛当与扬州相近。当时最繁华的地方城市,除杭州外,其次应是成都、江宁、苏州等城市。
  寿州是熙宁五年新划出的淮南西路的首府,商税额只有1.7 万多贯,远比不上路内庐州的5 万多贯;荆湖北路首府江陵府城商税额只有8000 多贯,而路内交通发达的鄂州城为1.4 万多贯,岳州城更达2.5 万多贯;夔州路首府夔州为2.1 万多贯,而路内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渝州(恭州,今重庆)达3.1 万多贯。
  南宋时,随着农业、手工业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商业也更为繁荣。南宋著名诗人陆游,在乾道六年(1170)入川路过鄂州时,称“市邑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唐、建康不能过,隐然一大都会也”①。鄂州已发展为长江中下游三大都会之一,长江中游最大的商业城市,而且早已在绍兴二年(1132)取代江陵,成为荆湖北路的首府。商业发达的庐州亦已取代寿州成为淮南西路的首府;川东商业中心城市重庆府到南宋淳祐二年(1242)后,才成川东地区及夔州路的首府。
  榷场贸易榷场是宋代官办边境贸易场所,以通辽、夏、金的互市贸易。
  一、宋辽榷场贸易宋初对与辽的互市贸易并未设官署管理,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于镇(今河北正定)、易(今易县)、雄(今雄县)、霸(今属河北)、沧(今沧州东南)五州设“榷务”,“辇香药、犀(犀牛角)、象(象牙)及茶与相贸易”。宋初与辽的关系是时战时停,榷场也时开时停。淳化二年(991),再设于雄州、霸州、静戎军(今徐水,易州已为辽占领)、代州雁门寨(今山西代县西北),“置榷署如旧制,所鬻物增苏木,寻亦罢”。咸平五年(1002),又在雄州置榷场,但次年又罢。景德元年(1004)十二月,宋辽订立“澶渊之盟”,次年即在雄州、霸州和安肃军(原静戎军)三地设榷场,又于广信军(今徐水西)设榷场,被称为“河北四榷场”。
  宋方贸易的货物,“增缯帛、漆器、粳糯,所入者有银、钱、布、羊、马、橐驼,岁获四十余万”①。北宋末年,“议者谓祖宗虽徇契丹,岁输五十万之数,然复置榷场与之为市,以我不急易彼所珍,岁相乘除,所失无几”①。宋方在宋辽榷场贸易中获利是很大的,北宋与西夏、南宋与金的榷场贸易中的情况也大体如此。
  二、宋夏榷场贸易宋景德三年八月,宋真宗在关于放行西夏青盐问题时说:“今榷场既不为买,当先以文告谕之,若异时(赵)德明复有恳请,则当令榷场量定分数收市。”可见此前已置榷场,可能即是次年十月真宗所说① 《文献通考》卷9《钱币考》二;《资治通鉴》卷274,后唐同光三年末。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15、16、17 的商税税额。
  ① 《渭南文集》卷46《入蜀记第四》。
  “延州(今陕西延安)已置”的榷场①;这年七月,又于保安军(今志丹)置榷场,“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玉、毡毯、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羱羚角、■砂、柴胡、苁蓉、红花、翎毛,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
  直至“天圣中,陕西(路)榷场二”,天圣四年(1026),于河东路设“置西界(西夏)和市场”。“自与通好,略无猜情,门市不讥,商贩如织,纵其来往”②,反映了宋夏边境贸易的盛况。宝元元年(1038)宋夏战起,榷场和市贸易全部停止。庆历五年(1045)议和,次年即复设榷场。
  三、宋金榷场贸易始于“绍兴和议”后的绍兴十二年(1142),首先建榷场于盱眙军(今江苏盱眙),以后又置于光州(今河南潢川)、枣阳军(今湖北枣阳)、安丰军(今安徽寿县)西北的花靥镇,规定货物价值在一百贯以下的称为小客,每十人为一保,留一半货物在宋方榷场,带一半货物到金朝榷场交易,并购买金方货物回宋寄留在榷场后,再将另一半货物运往金朝榷场贸易,然后统一计算往返货物的总钱数,按十分之二抽息钱归官府。而所带货物价值在一百贯以上的商人称为大客,客商与货物都只能留在宋方榷场,等候金方客商前来贸易,宋方货物主要是粮食、茶叶、各种手工业品、书籍及外贸而来的药材、手工业品等。
  绍兴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1159)正月,金朝为准备侵宋,只保留泗州(盱眙西北)榷场,南宋于同年二月也只保留盱眙榷场,关闭了其他榷场。官办榷场贸易受到限制,但走私贸易却更发展,“如楚州(今江苏淮安)之北神镇、杨家寨,淮阴县(今淮阴西南)之磨盘,安丰军之水寨,霍丘县(今属安徽)之封家渡,信阳军(今河南信阳)之齐冒镇,及花靥、枣阳旧有榷场去处,不可胜数”①。
  “隆兴和议”后,南宋于乾道元年(1165)复设盱眙、花靥镇榷场,将原枣阳榷场移至襄阳府(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区)西北的邓城镇,光州的榷场设于所属光山县(今属河南)北的中渡市,重开宋金榷场贸易。
  海外贸易与市舶司宋代海外贸易自开宝四年(971)二月灭南汉后才有了南方的海港,六月,设置了第一个海外贸易的一级管理机构广州(今属广东)“市舶司”。太平兴国三年(978),漳、泉(今皆属福建)“纳土”,吴越“归地”后,宋朝统治东南沿海地区。后于杭州设两浙市舶司,淳化三年(992)移杭州市舶司于明州(今宁波)定海县(今镇海),咸平二年(999)九月,又“令杭州、明州各置市舶司,听蕃从便”。
  北宋中期以前,只有广州、杭州、明州三地设置“市舶司”,船舶到达其他沿海港口,都要“押赴随近市舶司勘验施行”,显然不能适应海外贸易日益发展的需要。在户部尚书李常的建请下,元祐二年(1087)十月,首先于福建路泉州增设市舶司;北方的密州(今山东诸城)板桥镇(今胶州),也因“本镇自来广南、福建、淮、浙商旅乘海船贩到香药诸杂税物,乃至京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
  ② 《三朝北盟会编》卷14,宣和二年二月一日引《茆斋自叙》。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3,景德三年八月己丑;卷67,景德四年十月乙未。东、河北、河东等路商客般(搬)运见(现)钱、丝绵绫绢,往来交易买卖,极为繁盛”,是一个内外贸易都兴旺的镇市,元祐三年三月,设置北方唯一的市舶司,并升为胶西县。北宋末政和三年(1113),于秀州的华亭县(今上海松江)设置二级机构“市舶务”,后因航道淤塞而暂停,疏浚后于宣和元年(1119)复设。此外,镇江、平江府虽未设市舶机构,但自政和七年起,“如有蕃商愿将舶货投卖入官,即令税务监官依市舶法博买”②。
  南宋绍兴元年(1131),将两浙路市舶司移至秀州华亭县,说明今天的上海地区在南宋时,已成为华东地区海外贸易的中心。除本处外,还在临安府、明州、温州等设市舶务,后又于江阴军(今江苏江阴)设市舶务。广州、泉州两处市舶司,虽都未在他处另设市舶务,但外贸交易规模大,是南宋的主要外贸海港。南宋绍兴末年的外贸收入达200 多万贯,超过北宋最高年份的一倍以上。宋室“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钱,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①,加重了宋代的钱荒。
  广州、泉州港主要是通往东南亚、南亚、西亚、东北非,秀州、明州、杭州、板桥港主要是通向东北亚的日本和朝鲜半岛等地。宋朝的海外贸易,主要是“以金银、缗线、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珠琲、镔铁”,等等。
  行会与免行法宋代从城市到乡村镇市的商业、手工业以及其服务性行业,大体上商业称“行”,手工业称“作”,都有同行组织,称为行会,类似近代的同业公会。宋代称为“团行”,南宋吴自牧解释说:“市肆谓之团行者,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说明行会首先是适应官府的需求而产生的。
  官府将商铺、手工业及其他服务性行业,均按行业登记在册,有关人员必须加入各行会,否则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服饰,“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官府需要的物品及工役都向各行会索取,成为商人和手工业户的沉重负担。各行都有行头或行首、行老,负责安排行户向官府提供;并负责制定货物价格,如南宋临安府“城内外诸铺户,每户专凭行头于米市做价,径发米到各铺出粜”①,等等。行会也是官府对工商业各业管理的组织,南宋叶適称:“其权柄足以动摇守相者,今之所谓都录、行首、主事之类是也。”①“行首”既有官府管理行会的“吏胥”性质,也是行会与官府交涉的代表。
  熙宁六年(1073),东京开封城的肉行徐中正等首先提出,“乞出免行役钱,更不以肉供诸处”的请求,官府成立“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同年七月,实行“免行法”,各行按月或按季交纳“免行钱”,“与免行户祗应”② 《宋史·食货志》下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景德四年七月己巳;卷102,天圣四年二月庚午;卷124,宝元二年九月。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38 之38;南宋榷场贸易情况见食货38 之34 至44。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44 之1、3、6、1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9,元祐二年三月乙丑。① 《宋史·食货志》下八。
  或“官为雇人代役”②。这是以赋税形式代替行户提供物品或服役,是消除徭役制残余的进步政策,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但在元祐时被废,后经反复,“宣和间,市户乞依熙宁旧法纳免行钱,罢行户供应,民实便之,至靖康间罢设”。南宋初,“近来州、军、县、镇遇有抛买,依前下行户供应”。绍兴十一年,仍“并免供应,量纳免行钱,革去科扰之弊”。二十五年,又废免行钱时并下“令官司不得下行买物”①。但大多仍照旧向行户取索,然而毕竟有了禁约,遇到清明官吏还能依法制裁,如真德秀在嘉定八年(1215)时,可以将向行户“买物不偿价钱”
  的黄池镇(今安徽芜湖东)监镇官,“押送邻郡根究”,此监镇官后又依法受到惩办②。
  ② 《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梦粱录》卷16《米铺》。
  ① 叶適:《水心先生文集》卷34《吏胥》。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4,熙宁六年四月庚辰;卷246,八月丙申;卷308,元丰三年九月甲子。第三节宋代的货币铜钱、铁钱宋代的金属货币主要是铜钱,部分地区使用铁钱或铜、铁钱兼用。北宋时,川蜀地区产生并使用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与铁钱、铜钱兼行;南宋时,东南广大地区则是纸币“会子”与铜钱、铁钱兼行。
  铜钱作为宋代最主要的货币,每一百文“因(后)汉制,其输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诸州私用犹各随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百者”。太平兴国二年(977 年)九月“丁酉,诏所在悉用七十七为百”,通常称为“省陌”或“省”,而一百文仍需实数一百钱的称为“足陌”或“足”。但是“悉用七十七为百”,至少到北宋后期只是“官用”的标准。北宋末年东京开封的情况:“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鱼、肉、菜七十二陌,金银七十四,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长短使用”;到南宋末年,已是“元都市钱陌用七十七陌,近来民间减作五十陌行市通使”③,大体上反映了宋代铜钱流通区内的普遍情况,铁钱的情况也大体相同。
  宋平诸国,通常仍听用旧钱,蜀地原是铜、铁钱兼用,后蜀所铸铁钱精好,每一千铁钱相当于铜钱四百,但自宋灭后蜀,大量铜钱作为“上供”被运往首都开封,而“增铸铁钱易民铜钱”,并禁止铜钱入蜀,后虽不禁止铜钱入蜀,而铁钱只许在蜀地使用,又“令民输租及榷利,每铁钱十纳铜钱一”,商人争相运铜钱入蜀,铜钱一可得铁钱十四。宋朝廷曾采取多种措施在蜀推行铜钱,提高铁钱币值,但由于铜钱缺乏而无效,遂定以铜钱一当小铁钱十使用。
  南唐亦铸铁钱,铜、铁钱兼用。宋自太平兴国二年起采取“于昇(今江苏南京)、鄂(今湖北武汉武昌)、饶(今江西波阳)等州产铜之地大铸铜钱”,及禁止铜钱渡江,待江南地区铜钱日多而“铁钱自当不用,悉熔铸为农器什物”④,江南不久即不再使用铁钱。太平兴国八年又曾一度令福建铸大铁钱,与铜钱并行,每一千铁钱当铜钱七百七十。不久即停铸铁钱,官私所铸铁钱10 万贯,限于本地区使用。
  康定元年(1040)宋夏战起,宋朝从兴元府(今陕西汉中)运送西蜀小铁钱至陕西作军费,原只使用铜钱的陕西路开始兼用铁钱。庆历元年(1041)在河东路产铁州、军铸大铁钱,晋州(今山西临汾)积铁铸小铁钱;次年又于晋州、泽州(今晋城)铸大铁钱;差不多同时,在江南的江州(今江西九江)、池州(今安徽贵池)、饶州铸造小铁钱,全部运往陕西。陕西的仪州(今甘肃华亭)、虢州(今河南灵宝)也铸造小铁钱。都以大铁钱一当小铁钱十。庆历五年,河东路的晋州、泽州、石州(今山西离石)、威胜军(今沁县)铸造小铁钱,则使用于本路。次年以小铁钱二当小铜钱一,后改为小铁钱三或五当小铜钱一;以后陕西、河东统一为小铁钱三当小铜钱一。
  铜钱、铁钱都是大钱一当小钱十,民间盗熔小钱改铸大钱以取暴利,大③ 《宋会要辑稿》食货64 之66、69。
  ④ 《真文忠公文集》卷7《申御史台并户部照会罢黄镇行铺状》及注。
  钱贬值,改以大钱一当小钱三,盗铸犹能获利,嘉祐四年(1052)又改以大钱一当小钱二,称为当二钱、折二钱,小钱也称小平钱。
  由于折二大钱鼓铸精巧,民间盗铸无利可获,币制才稳定,“铁钱、铜钱,市价无二”。吕惠卿在熙宁十年(1077)至元丰三年(1080)任职陕西时,“亲见本路铜、铁钱相兼使用,不闻有轻重之异”。由于铁钱重,“唯有行路,欲将铁钱换铜钱以便赍擎,有每贯(此指一千文足钱)不过加钱二十至五十文”,以后逐渐加多至一千文铜钱换一千四百文铁钱,“至(元祐)八年,始罢铜钱,方加至一贯五百”文,“每欲过铜钱地分者,至用二贯五、六百文方换得铜钱一贯”①。陕西随后即停止使用铜钱,次年十一月又改为铜钱、铁钱兼行。崇宁四年(1105)又诏两广铸小铁钱限两广使用,也成为铜铁钱兼行地区;而陕西于政和起只准使用铁钱。
  南宋时,四川地区仍使用铁钱。乾道元年(1165)开始,又在与金朝相邻的两淮、京西、湖北诸路逐渐改为使用铁钱,禁用铜钱,“其铜钱输行在及建康、镇江府”。
  宋代除上述地区外都属铜钱使用区,自嘉祐二年改为大铜钱一当小铜钱二称为折二钱,除京都开封府外都流通折二钱,是仅次于小平钱(小铜钱)的主要的流通铜钱。此外,还有折二、折三、折五铜钱、铁钱。北宋末昏君宋徽宗、奸相蔡京当政,自崇宁二年(1103)开始铸造当五(折五)及当十(折十)大铜钱,民间盗铸日多,又命折十钱在荆湖、江南、两浙诸路作折五钱使用。而且同一类钱在不同地区价值不同,如不久后“荆湖、江南、两浙、淮南,(崇宁)重宝钱(原当十大钱)作当三(即折三);在京、京畿、京东西、河东、河北、陕西、熙作当五”。此后,上述诸路“当十钱仍旧(当十),两浙作当三,江南、淮南、荆湖作当五”,以后又行“当十”大钱,蔡京更多次主持铸造推行夹锡铜钱,更增加了钱币制度的混乱。政和元年(1111)才下诏:“其官私见在当十钱,可并作当三(折三),以为定制”①,混乱局面才稍有改善。南宋除铸小平钱外,也铸折二、折三、折五、当十的铜、铁钱,南宋末甚至铸当百大钱。
  宋初,沿后汉制度铸“宋元通宝”钱。太平兴国时,铸“太平通宝”钱,开始了宋代以年号作钱文。淳化元年(990)五月,“又改铸‘淳化元宝’钱,上(太宗)亲书其文,作真、行、草三体。自后,每改元必更铸,以年号元宝为文”,形成系列年号钱。仁宗改元宝元(1038),次年三月铸新年号钱,“文当曰宝元元宝”,因钱文重复,改为“皇宋通宝”,以后改元又恢复“冠以年号如旧”①。年号带宝字而钱文不用年号的,还有南宋宝庆时铸“大宋元宝”、宝祐时铸“皇宋元宝”。北宋末建中靖国时,则因建中为唐代年号而铸“圣宋元宝”。
  庆历时所铸当十大钱(后改为折二)钱文为“庆历重宝”,“重宝”通常只作为大钱的钱文,如崇宁时所铸当十大钱(后改为折三)钱文为“崇宁重宝”,南宋的当三大钱“嘉熙重宝”等。“通宝”、“元宝”,原作为小平钱的钱文。北宋中期以后,铜钱、铁钱的大小钱都使用,而南宋嘉定时的铁钱,钱文四字中第三字更有永、兴、安、全等字样。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东京梦华录》卷3《都市钱陌》;《梦粱录》卷13《都市钱会》。① 《宋史》卷180《食货志·钱币》。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2,元符二年七月癸卯。
  自宋太宗时“淳化元宝”以真、行、草三体字分别铸造小平钱后,宋代年号钱大多以篆、楷、行、草体中的两种字体,如行、隶或楷、篆等分别铸造完全相同的一种铜钱或铁钱,俗称“对子钱”。南宋中期以后,只用一种字体(后世称为“宋体字”),而且钱背面加铸年数二、十一等,如“淳熙元宝”背文为“十一”,即系淳熙十一年所铸;“绍熙元宝”背文为“二”,即绍熙二年,此钱背文还有“汉”字,是标明为“汉阳监”所铸,不但纪年还纪铸造地。
  五代以来的“钱荒”问题。宋代虽然铸钱监不断增多,由初期的7 监(铜钱监4 监、铁钱监3 监)到宋神宗时发展到26 监(铜钱监17 监,铁钱监9监)。每年所铸铜钱也自太祖时7 万贯,逐渐增多,太宗至道时为80 万贯,真宗景德末为183 万贯,仁宗庆历时为300 万贯,到神宗熙宁以后,每年铸铜钱共600 余万贯,达到最高峰。但铜钱的钱“荒”问题仍然严重,直至南宋灭亡,始终没能解决,这是由于辽、西夏及后来的金朝,大量以宋朝铜钱作为货币,自铸的数量很少,加上大量铜钱流向海外,主要是流向日本、东南亚,有的还运往西亚、东北非。
  最早的纸币:北宋的交子及钱引一、交子交子的起始,史载:“先是,益(今四川成都)、邛(今邛崃)、嘉(今乐山)、眉(今眉山)等州,岁铸钱(铁钱)五十余万贯,自李顺作乱(淳化四年,993),遂罢铸,民间钱益少,私以交子为市。”这是一种具有纸币某些特性而以铁钱为本位的代币券,其开始发行的时间,应是李顺起义完全被平定后的二三年间,即咸平元年(998)前后。但到景德二年(1005)时,已是“奸弊百出,狱讼滋多”。益州知州张詠采取在嘉州、邛州增铸大铁钱,以增加货币的流通量,与铜钱、小铁钱“相兼行用,民甚便之”。这次因铁钱缺少而由私人发行的交子,可能即因此而暂时告一段落。可是,到大中“祥符之辛亥(四年)”,“蜀民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民十六户主之”。这次则是因铁钱重流通不便,而由私人联合发行的交子,有了具体的记载,是“诸豪以时聚首,同用一色纸印造,印文用屋木人物,铺户押字,各自隐密题号,朱墨间错,以为私记,书填贯,不限多少。收入人户见(现)钱便给交子,无远近行用,动及百万。街市交易,如将交子要取见钱,每贯割落三十文为利”。但其后不几年,即发生“富民资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不息”。在官府的干预下,每一贯(一千钱)交子,多的也只得到七八百钱①。这种初期交子票面的数额不定,而且是临时写上的,可以向接受交子的人兑取现钱,最终还可以向发行人兑取现钱。这种铁钱代币券的情况,具有近代“金本位制”时期纸币的一些特性,但更近似于现代欧美各国的“不记名可流通支票”,还不具备纸币的性质。
  大中祥符末,转运使薛田请官置交子务,发行官交子而未成。天禧四年(1020)十一月,寇瑊任益州知州后,立即采取令交子户“收闭交子铺”,并且不准再设私人交子铺。天圣元年(1023),薛田接任益州知州后,已是“今街市并无交子行用”,“市肆经营买卖寥索”,直接影响到商业的繁荣。薛田等人认为:“废交子不复用,则贸易非便,但请官为置(交子)务,禁① 《宋史·食货志·钱币》。
  民私造。”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戊午,1024 年1 月12 日),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发行纸币的官办“益州交子务”设立。
  这次发行的官交子,“一依自来百姓出给者阔狭大小,仍使本州铜印印记”,票面可能也是印刷有“屋木人物”的图案,“仍起置簿历”,票面的钱数也是写上的,与以前私人交子是临时“书填”,还是“贯(数)不限多少”所不同的,官交子是预先在“逐道交子上书出钱数”,而且是只有“自一贯至十贯文”固定的票面,再“合用印过上簿封押”,交子制造完成;发行交子还要“备本钱”,即是要有“发行准备金”,已与近代“金本位制”时期纸币的发行情况类似。世界历史上首次可称之为“铁钱本位制”纸币的“交子”,印制(票面书写贯数)开始的时间,为天圣“二年二月二十日(1024年3 月19 日)起首书”②。
  交子印制完成后,“逐旋纳监官处收掌”,等待人户以大、小铁钱来兑换,监官“依例准折”,而且按“每小铁钱一贯文依例克下三十文入官”,将铁钱收储,“据合同字号给付人户,取便行使”,交子即成为市场流通的纸币,交子已无实物传世,当与传世的“钱引”相近。
  印制交子的纸是用楮树皮制造的,所以也称为“楮币”、“楮券”(包括南宋的“会子”)。纸质虽较好,但仍不适于长时间使用,以及可能为抑制假币,交子是分“界”(分期)发行与使用的,前期是每二年为一界(跨三个年头,因而也常称为三年一界),都在二月开始发行新交子,并收回旧交子,以后每界改为七月发行。熙宁五年(1072)又定为仍是每二年发行一界,每界发行额也仍为125 万多贯,但新旧两界交子同时行使,每界行使四年,实际流通量增加了一倍,基本上仍在社会需求的数量之内,有时由于朝廷的措施失当,造成交子的贬值。元祐元年(1086),苏辙说:“蜀中旧使交子,唯有茶山交易最为浩瀚,今官自买茶,交子因此价贱”。“旧日蜀人利交子之轻便,一头(一贯)有卖一头一百者”,由于“官自买茶”,“近岁(一贯交子)止卖九百以上”①。
  交子票面的面额,自宝元二年(1039)起,固定为五贯和十贯两种,五贯者占总发行量的十分之二,十贯占十分之八。但这两种交子面额的数额过大,实际上大量数额较小的商业贸易,不得不仍使用沉重的铁钱。熙宁元年,将交子的面额改为一贯和五百文(半贯)两种,一贯的占总发行量十分之六,五百文的占十分之四,适应了商业贸易的需要。
  熙宁二年,曾设交子务于潞州(今山西长治)推行交子于河东路,因恐“有害入中粮草”及“矾、盐不售”,于次年七月即罢。熙宁四年正月时,交子法已行于陕西,但同年四月亦罢。熙宁七年,又行交子于陕西的永兴军、秦凤两路;到九年时,又因“交子给多而钱不足”而再次罢行。元祐末,四川交子可能又已行用于陕西,以致绍圣元年(1094)时,“商人以交子通行于陕西而本路(成都府路)乏用,请更印制”。哲宗“诏一界增造十五万缗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淳化元年五月乙未;卷123,宝元二年三月丁巳。《宋史·食货志·钱币》。① 李攸:《宋朝事实》卷15《财用》;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61《财用门·楮币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9,景德二年二月庚辰及卷101,天圣元年十一月戊午;《宋史》卷181《食货志·会子》。但《山堂考索》、《宋史·食货志》记此次私人发行交子,是真宗时“张詠镇蜀”期间所为,似误,因张詠自景德四年六月至大中祥符五年八月任昇州知州。
  (贯)”。“是岁通旧额书放百四十万”多缗①。元符元年(1098)又增印48 万道(贯),增为每界印制188 万贯。到北宋末宋徽宗时,因“陕西用兵”,自崇宁元年(1102)至大观元年(1107)数年间增印交子,少则200 万,多至1100 万,共增印2400 多万缗,四川交子大量行用于陕西地区。崇宁三年,置京西北路“专切管干通行交子务”,以推行交子于京西地区。
  二、钱引崇宁“四年,今诸路更用‘钱引’,准新样印制,四川如旧法”,“钱引”推行于除福建、两浙、江南、荆湖、广南以外的江北、华北广大地区。只有四川仍称交子,并按原式样印制。但“钱引”“诸路行之不通”,次年即不再印制,而已在“民间者,许贸易”流通,逐渐收回。
  “大观元年(1107),改四川交子为钱引”,交子务也改称钱引务。此后史亦称旧交子为钱引,而新钱引有时亦称为交子。由于大量印制纸币,引起严重贬值,贬值至票面的十分之一,甚至面值一千钱的只值十几钱。大观三年,只得从第四十四界起,将发行量限为天圣时的125 万多贯,流通地区也限在使用铁钱的四川、陕西、河东地区,同时又对第四十一界至四十三界数以千万计的钱引,不再换给新钱引。次年,又以500 万贯钱作为成都钱引务发行钱引的“本钱”(发行准备金)。当政和元年(1111)发行四十五界钱引时,为减少纸币流通量,决定停止发行四十五界新钱引,如发生流通量不足,则增印一部分四十四界钱引。经过十多年的整顿,至“宣和中,(张)商英录奏当时所行,以为自旧法之用(指限量发行),至今(钱)引价复平”①。数年后,北宋即被金所灭。
  南宋时,成都钱引务仍按每二年发行一界钱引,行用于川陕地区,钱引票面面额仍固定为一千和五百钱两种,虽仍以天圣时的发行量为额,但从一开始就增加发行量,少的60 多万,多时以千、百万计,大大超过流通量的实际需要,因而不断贬值。庆元时,“每引钱一千,民间直(值)钱七百以上”。嘉定初,“止直铁钱四百以下”。换界之际,有时“仅售百钱”。嘉定元年(1208)、三年,两次收兑九十、九十一界钱引,共2500 多万贯(缗),钱“引直(值)遂复如故”。四川钱引通常是二界、三界通使,常是快到界满时才下令延期使用,引起旧钱引价值的波动。淳祐九年(1249),改为每界钱引使用10 年。
  宝祐四年(1256)南宋朝廷决定四川改行会子,称“四川会子”,咸淳五年(1269)“印造毕功”,“岁以五百万额”,使用新纸币“会子”①。南宋的纸币:“会子”、“关子”
  一、关子、公据南宋初,除川陕继续使用纸币“钱引”外,并无其他纸币。绍兴元年(1131)因婺州(今浙江金华)屯兵,需要经费,“乃造(见钱)关子付婺州,召商人入中”,商人将现钱在婺州换取“见(现)钱关子”后,到设在首都临安的“榷货务”取铜钱或换取盐引、茶引等,性质类似现代的汇票,“见钱关子”不久即扩大至浙西地区。绍兴六年一月,张澄任都① 《宋朝事实·财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1,天圣元年十一月戊午。又学者多以咸平元年前后或大中祥符四年为纸币创始时间,撰者以为票面数额固定是纸币的重要标志,天圣二年才是纸币的创始时间。① 《栾城集》卷36《论蜀茶五害状》。
  ① 《宋史·食货志·会子》;《文献通考·钱币考》二。
  督行府“专一措置财用”,请依四川交子法造交子与铜钱并行,同年二月,设“行在交子务”印造30 万贯,行用于江淮地区,接着又欲造150 万贯作为“和籴本钱”,准备行用于两浙、江东、江西等路广大地区,而大臣们以为没有“本钱”(发行准备金),必然导致物价暴涨等,于是将交子改为关子,这次由朝廷发行纸币“交子”的措施因而失败。绍兴二十九年,面临金军可能南侵,作为军费的一部分,又发行关子、公据,两者性质相同,淮西、湖广称关子,各80 万贯,行使三年;淮东称公据,为40 万贯,行使二年。票面自十贯至一百贯分为五种,性质都与绍兴元年的关子或北宋早期的交子相同或相近。
  至于南宋末景定五年(1264)所发行的“金银见钱关子”,则其性质与“会子”相同,属于纸币①。
  二、会子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商业的兴盛,纸币已成为时代的需要。绍兴二十九年(1159)发行关子、公据时,首都临安城的富豪已私自发行“便钱会子”。绍兴三十年九月初,权户部侍郎钱端礼兼权临安知府,“始夺其利归于官”,临安府印造纸币“会子”,“许于(临安府)城内外与铜钱并行”,同年十二月初开始行用“会子”。
  次年正月,钱端礼专任权户部侍郎,发行会子遂改由“户部为之”。二月丙辰(1161 年3 月11 日)设“行在会子务”,是由朝廷设置的纸币发行机构。在钱端礼主持下,以10 万贯钱为发行准备金发行“会子”,是铜钱本位制纸币,习称“铜钱会子”、“官会”,是由朝廷发行的纸币(此前的交子、钱引、会子都是地方官府发行的)。会子用铜版印制,票面分为一贯(千)、二贯(千)、三贯(千)三种,隆兴元年(1163)又增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三种。同年还决定在会子上用“隆兴尚书户部官印会子之印”②。会子使用徽州制造的纸币专用纸“会子纸”,后改为成都制造,乾道四年(1168)又在首都临安设会子局制造。“会子纸”是以楮树皮为原料制造的,称为楮纸,会子因而也称为楮币、楮券或单称楮。
  会子的发行,最初未定发行数额,也不设“界”,“自绍兴三十一年至乾道二年(1166)共印过二千八百余万道(贯),止乾道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以前,共支取过一千五百六十余万道,除在官司椿管循环外,其在民间者有九百八十万道”,由于“州县不许民户输纳会子”,以致不少商人在外地以低价收买会子,然后到首都支取铜钱,因挤兑而引起喧闹。宋孝宗立即采取“尽出内藏及南库银以易会子,官司并以钱、银支遣,民间从便”的措施①。至次年正月初的不到两个月内,已收回会子100 多万贯,到六月时,还有490万贯会子未收回,即存留民间流通。
  乾道五年正月,诏令会子定界发行,每三年发行一界,每界1000 万贯,两界相沓而行,从第二界开始的实际流通量为2000 万贯,以后的发行量虽有增加但仍有所节制,且备有较充足的发行准备金,以及遇会子稍有贬值即行“秤提”,以金银及铜钱等回收会子以提高会子的币值。史称孝宗时,“楮(会子)未至于滞也,而已虑其滞,隆兴元年广行堆垛本钱(发行准备金)① 《宋史·食货志·会子》;《山堂考索·后集·财用门·楮币类》。又,学者对发行钱引的时间有崇宁四年说与大观元年说,今采崇宁四年说,大观元年为四川交子改钱引时间。②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四川钱引》、《钱引兑监界》;《宋史·食货志·会子》。① 《宋史·食货志·会子》;《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东南会子·见前(应作钱)关子》。以给之;楮未至于轻(贬值)也,而已虑其轻,淳熙二年多出金银以收之;楮(发行量)未至于多也,而已虑其多,淳熙三年更不增见(现)在(发行量)之数”。淳熙七年时,“会子与见钱等(值)”,“民间尤以会子为便,却重于见钱也”①。但自“光(宗)、宁(宗)以来,造(会子)愈多而敝(贬值)愈甚”。李心传在宁宗嘉泰二年(1202)前不久称:“自会子创造至今四十年,遂与见缗并行。”“今江浙会子一千,率得铜钱七百五十”。开禧时,筹措攻金的军费,不仅改为三界会子并行,总流通量近7000 万贯(第七界起每界发行量为2300 多万贯),第十三界发行量更增为4700 多万贯,引起会子大贬值。嘉定二年(1209)在采取多种措施“秤提”后,会子币值才有所回升,“行在(临安府)会子每千为(铜)钱七百,诸路州县才得其半”。但此后史弥远独相二十多年,会子愈印愈多,至绍定五年(1232)“两界会子已及二亿二千九百余万”贯,达会子初行时的十倍以上,直至史弥远死,端平元年(1234)理宗亲政,才不得不于会子换界之际用大量金银、铜钱收换旧会子,经过数年收减会子,至淳元年(1241),“楮价粗定,不至折阅”。淳祐七年,又“以十八界与十七界会子更不立限,永远行用”,以后也不再发行新一界会子以控制流通量,但到景定四年(1263)十月后,“复日增印(十八界)会子一十五万贯”,本已贬值的会子更加贬值①。
  三、铜钱关子景定五年初,决定发行新纸币“铜钱关子”,也称金银见(现)钱关子、见钱关子、金银关子,这是一种新的铜钱本位制纸币,其称为金银见钱关子、金银关子,意味着关子的贵重,不同于已经贬值的“铜钱会子”。同年十月,先停用十七界会子,限一月内换易十八界会子;随后即诏行用新纸币铜钱关子,“每百作七十七文足,以一准十八界会子三”,第三天理宗死,度宗即位后于同年十二月诏令重申此旨。但纸币关子的发行,更促使物价暴涨,史称:“关子行,物价顿踊”②,关子发行后只十余年,南宋即为元所灭。
  此外,南宋还在与金接界的淮南发行铁钱会子,乾道二年开始发行时称交子,每贯准铁钱七百七十,票面分为二百、三百、五百、一贯四种,后亦称两淮会子。隆兴元年在西北的兴元府(今陕西汉中)、金州(今安康)、洋州(今洋县),发行票面为一百、二百、三百的三种铁钱会子。隆兴元年还在湖北发行“直便会子”,票面分一贯、五百两种,也称湖北会子。
  南宋“银会子”
  南宋初,还发行了历史上最早的银本位制纸币“银会子”,这是南宋名将吴玠(时任四川宣抚副使)于绍兴七年二月十四日(1137 年3 月7 日)开始发行于驻地河池(今甘肃徽县南),票面分为一钱、半钱两种,每一券称为一纸,“一钱纸”四张或“半钱纸”八张,折合四川“钱引”一贯,一钱纸发行14 万纸、半钱纸发行10 万纸(折合一钱纸5 万纸),当时可能称为“银纸”,银会子应是后来的名称或是“银纸”后来的别称,流通于阶(今① 《宋史·食货志·会子》。《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东南会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7,绍兴三十年十二月乙巳;卷188,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丙辰。
  ① 《宋史》卷33《孝宗纪》;《文献通考·钱币考》二。
  ②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46,乾道三年正月引《大事记》;卷58,淳熙七年九月。甘肃武都)、成(今成县)、岷(今岷县)、秦(今天水)、凤(今陕西凤县东)、兴(今略阳)等州,都在剑门关(今四川剑阁北)外,因而也称为“关外银会子”,银会子是由吴玠统率的右护军发行的,直到绍兴十年吴玠去世后,才归四川的地方官府发行。银会子每年更易,绍兴十七年七月,改在大安军(今陕西勉县西南)印制发行时,改为“再岁一易”。乾道四年又增印一钱银券3 万纸,并扩大行用于文州(今甘肃文县)。到宁宗初年,“每二年印给六十一万余纸,共折川钱引十五万缗”①。银会子的发行,反映了宋代白银货币性能的增强,白银在宋代作为皇帝的赏赐及官员、兵士俸禄的一部分,商业流通中有时也使用白银,但主要还是和黄金、珠宝等一样作为贵金属,并没有真正进入货币行列,银会子流通区域始终只限于关外地区,也反映了白银的货币性能不强。银会子虽是以银为本位,可能是虚的本位制,一钱、半钱只作为银会子的币值的符号,也许并不兑付相应的白银。
  ① 《文献通考·钱币考》二;《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东南会子》;佚名:《两朝纲目备要》卷12,嘉定二年五月甲寅;《宋史·食货志·会子》。
  第四节辽代的商业与货币商业牧业经济从来都离不开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为了满足商业贸易的需要,辽太祖三年(后梁开平三年,909),耶律阿保机“建羊城(今河北沽源西南)于炭山之北,以通市易”②。随着版图的扩大,经济成分的增加,境内外商业贸易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五京相继建成后,都成了辽朝的重要商业城市。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南城谓之汉城,南当横街,各有楼对峙,下列井肆”①。据后晋亡后被俘入辽的胡峤所见,上京“西楼,有邑屋市肆,交易无钱而用布。有绫锦诸工作,宦者、斡林、伎术、教坊、角觝、秀才、僧尼、道士等,皆中国人,而并(今山西太原西南)、汾(今汾阳)、幽(今北京)、蓟(今天津蓟县)之人为多”①。可见,上京的修建,除政治需要外,也是中原农业、手工业者和儒、释、道等各色人士流入的结果。他们带来了各种技艺,也有了更多的需求,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汉城中的回鹘营,为安置回鹘商贩所设,看来上京的商贸活动相当繁盛。
  南京(今北京)的繁华富庶为五京之首,“城北有市,陆海百货,聚于其中;僧居佛寺,冠于北方”②。
  东京(今辽宁辽阳)“外城谓之汉城,分南北市,中为看楼;晨集南市,夕集北市”③,是东京道商业贸易的中心。
  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建成后,为辽朝的政治中心,同时也是重要的商业城市。“自朱夏门入,街道阔百余步,东西有廊舍约三百间,居民列廛肆庑下”①,这当是中京的商业区。“在这些壮丽的商业城市中,商旅辐凑,邸店骈列,贸易相当活跃”②。辽在上京、南京、西京(今山西大同),置都商税院,设点检、都监、判官等主持征收商税和市场管理;西京、东京设转运使,分别管理通商、贸易等事。五京属下州县根据不同情况设有钱帛司、盐铁司、商曲院和征商榷酒等诸务。在重要关隘、路口,辽朝也设有征商机构。税收数目,有记录可考者,重熙中“燕京(今北京)出钱三百余万”③;道宗时,贪吏日索东京鞠院官钱2000,其征榷岁入当不少于70 万④。
  五京之外,东京道的乾(今辽宁北镇南)、辽西(今锦县北)等州,西京道的朔(今属山西)、蔚(今河北蔚县)诸州,中京道的兴中府(今辽宁② 佚名:《宋季三朝政要》卷3,景定五年正月;《宋史》卷45《理宗纪》五、卷46《度宗纪》,《宋史·食货志·会子》。
  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关外银会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二月乙巳。又,“银纸”系撰者推测之说。
  ① 《辽史·太祖纪》上。
  ② 《辽史·地理志》一。
  ③ 《契丹国志》卷25《胡峤陷北记》。
  ① 《契丹国志》卷22《四京本末》。
  ② 《辽史·地理志》二。
  ③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 引路振《乘轺录》。
  ④ 参见张正明:《契丹史略》第三章第二节四“商业”。
  朝阳)、锦(今属辽宁)、宜(今义县)、泽(今河北平泉西南)、松山(今内蒙古赤峰西南)诸州,南京道的顺(今北京顺义)、营(今河北昌黎)、蓟(今天津蓟县)等州及潞县(今北京通县)、范阳(今河北涿州)等地,还有西京道的儒州(今北京延庆),上京道的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北索博日嘎)、祖州(今巴林左旗西南哈达英格)等,同样也都是商业贸易的重要场所,如南京蓟州的新仓镇(今天津宝坻),“枕榷酤之剧务,面交易之通衢,云屯四境之行商,雾集百城之常货”⑤。西京朔州(今属山西)榷场,也是宝货山积,功作迭兴。
  与游牧业经济相适应,上京道的交易除固定的场所外,行宫所在,皆有市场,并设行宫市场巡检使管理商业贸易诸事项。
  与五代的贸易辽对外联系相当广泛。建国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经济往来、物资交流的要求更加强烈,迫切需要同境外开展贸易交往,互通有无。建国初,同五代的梁、唐、晋、汉和十国中的吴越、南唐都有经济往来。后来与北宋、高丽、高昌回鹘和女真等在建立政治联系的同时,更积极开展了商业活动。辽与周边各政权、各民族的经济往来,多以朝贡和互市的方式进行。后晋时,辽除每年得到30 万匹绢帛贡献外,双方的商业贸易活动也十分活跃,规模不断扩大。辽以赵延寿部下乔荣为回图使,往来贩易于辽、晋间,并置邸大梁(今河南开封),存贮货物,停居商贩。这时,不少契丹人到后晋境内经商。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辽朝甚至借道后晋远至南唐进行交易。会同元年(938)、二年,辽太宗及其弟东丹王安端曾分别遣使入南唐,除使节所带礼品外,又另带羊、马贩卖,以换取“罗纨茶药”。使者虽以结好相约,实则更重视经济交往。
  辽、宋贸易宋初,曾许缘边商民与辽市易,但未设官司管理,太平兴国二年(977),开设镇(今河北正定)、易(今易县)、雄(今雄县)、霸(今霸州)、沧(今沧州东南)、静戎军(今徐水)和代州雁门砦(今山西代县西北)等处榷场,以常参官和内侍同管榷务,向辽提供香药、犀、象及茶等。但双方政治关系不稳定,时有军事冲突,严重地影响了经济往来,榷场时开时禁。直至澶渊之盟后,宋于雄、霸两州及安肃军(静戎军改)、广信军(今河北徐水西)等处置场,设官“平互市物价,稍优其值予之”⑥。双方贸易往来日渐正常,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辽以银、钱、布、羊、马、驼、皮毛换取宋的茶、瓷、犀(角)象(牙)、香药、缯帛、漆器和《九经》等书籍。辽每年仅于河北就向宋贩易羊数万只。同时,双方也各有禁令,限制某些商品出入。如宋方严禁铜、铁、矾、米、私茶和《九经》以外的印本书籍出境,禁止辽盐私自贩入河北;辽也严禁马匹、牝羊和粮食入宋。但除榷场贸易外,双方民间私自交易也难以禁绝,辽朝私盐的涌入,冲击着宋朝的河北食盐专卖制度;⑤ 《全辽文》卷8《张绩墓志铭》。
  ⑥ 《全辽文》卷9《贾师训墓志铭》。
  而宋朝的印本书籍和文人诗赋也不断流入辽境。对宋的边界贸易是辽境外贸易的主要市场,它满足了辽朝境内对某些消费品的需求,宋朝在榷场贸易中每年也可有40 余万的收入。以致每年交纳辽朝的岁币,可以从榷场交易中收回。
  辽与西夏及其他周边国家、部族的贸易与宋朝榷场贸易之外,辽还在振武军(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境)、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等边界地区开互市,与西夏、女真、回鹘、高丽等交易。“女直以金、帛、布、蜜、蜡诸药材及铁离、靺鞨、于厥等诸部以蛤珠、青鼠、貂鼠、胶鱼之皮、牛羊驼马、毳罽等物,来易于辽者,道路繦属”①。鹰鹘、鹿、细白布也是东北部女真输入辽境的重要商品。夏向辽输入沙狐、鹘、兔、马、驼、毛织品和药材、矿物■石等。在与西夏阻卜等属部交易中,辽朝严禁铜、铁等出境。
  除互市贸易外,使者往来所携礼物和辽朝所赐礼品也是一种互相交流的手段。高丽所进有纸、墨、米、铜、人参、粗布;西夏、回鹘所进有珠、玉、犀、乳香、琥珀、镔铁器、马、驼和毛织品。辽朝回谢礼物则有鞍马、弓箭、皮毛、丝织品。辽朝除以本地所产与周边各属国贸易外,还以互市所得转贸于他地,从中渔利。如宋徽宗时,宫室所需北珠,皆由契丹得之于女真又转贸于宋。辽朝赐与宋使的徐吕皮(又称斜喝里皮,即回鹘野马皮)、红虎皮(回鹘獐皮)等皆得自回鹘,至为珍贵,深受契丹人喜爱,因而作为礼物转赠给宋人。也因其宝贵,甚至有以熟皮染色冒充者。宋使者在辽朝寺院所见的供具,有些则是宋朝馈赠高丽者。显系由高丽再转而至辽的。通过各族、各政权、各国间的贡赐和互市贸易,出自回鹘、女真、夏、宋、契丹和高丽的各种物品,得以在上述地区直接或间接地循环交易。
  辽朝的货币商业贸易的繁荣促进了货币经济的发展。据文献记载,耶律阿保机之父撒剌的时,已开始铸造货币。而从考古发掘所得和保留至今的辽钱考察,最迟在辽太祖时辽朝已经有了自铸的金属货币。辽朝实行年号钱制,皇帝即位或改元时便铸造货币。辽朝九帝,使用22 个年号,多数年号钱已被发现。货币铸造由朝廷统一管理,严禁私铸和外流。太宗置五冶太师,掌四方钱铁。景宗时置铸钱院,岁铸钱。此后,长春州(今吉林乾安北)、平州(今河北卢龙)、辽西、蔚州等地都设有钱帛司,以都监或提点掌管司事。
  辽朝自铸币种类颇多而数量较少,长期以来,布帛、羊马曾与金属货币一样作为商品交换中的比价物,故辽世宗时胡峤在上京看到的是“交易无钱而用布”,自辽圣宗至道宗前期,朝廷屡申布帛短狭不中尺度者入市之禁。直至辽道宗大康七年(1081)才废除“绢帛尺度短狭之令”,布帛作为货币的职能正式废除。前期,与羊、布作为流通比价的同时,辽贵族也曾使用秤量货币,穆宗就曾“以银百两市酒”。除辽朝自铸货币外,流通中大量使用汉、唐、五代和宋朝钱币。太宗时,后晋石敬瑭曾献沿边积钱,助辽军实。① 《全辽文》卷6《广济寺佛殿记》。
  圣宗时,凿大安山(今北京房山境),取刘仁恭所藏钱,与辽钱共同流通。澶渊之盟后,辽宋开展榷场贸易,宋钱不断流入辽境。苏辙说:“北界别无钱币,公私交易并使本朝铜钱,沿边禁钱条法虽极深重,而利之所在,势无由止。”①近年发掘的几处辽朝窖藏钱币,出土的汉、唐至宋所铸钱币数量远远超过辽朝自铸货币,当可反映辽朝货币流通情况。
  ① 《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
  第五节西夏的商业与货币商业西夏的商业比较发达,在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和河西走廊地区的甘(今甘肃张掖)、凉(今武威)、瓜(今安西东南)、沙(今敦煌西)等州城,都已成了联结内外商业贸易的中心城镇。如建于夏天祐民安五年(1095)的凉州《重修护国寺感应塔碑铭》记载,凉州“当四冲地,车辙马迹,辐凑交会,日有千数”,描绘了西夏城镇商业贸易的繁盛景象。黑水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出土的西夏文书中,有描绘市镇开设的肉店杀鸡宰鸭、出售羊肉情景的《肉商图》,十分生动。出土的西夏文卜辞残卷,有占卜经商的辞语,如“辰日买卖吉,午日求财顺,未日恶远行,戌日有倍利”①。西夏文文书中,记录瓜州商人“有铸银近万,乃持裂用,诸处为贩”①。汉文的史书中也有关于西夏国内市场商品物价的零星记载。如夏景宗时,由于宋朝断绝对西夏的“岁赐”和“和市”,西夏国内一时物价飞涨,“尺布可直数百”②,“一绢之直为钱二千五百”①,仁宗时,国内因饥荒,“民间升米百钱”②。
  与宋、辽、金等国及其他民族的贸易西夏与宋、辽、金、回鹘、吐蕃等邻国与民族都有频繁的商业贸易往来关系,西夏在与宋、辽、金的边境地带设有共同使用的榷场进行和市,如宋、夏边境的保安军(今陕西志丹)、镇戎军(今宁夏固原)、吴堡(今陕西吴堡北)、银星;辽、夏边境的天德(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云内(今呼和浩特西南)等处榷场。在榷市中,有固定的贸易场地和牙人评定货色等级,由双方官府派遣的监督、稽查人员共同管理市场,征收税务。
  西夏对外贸易的种类:宋朝“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玉、毡毯、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毛褐、羱羚角、■砂、柴胡、苁蓉、红花、翎毛”③,西夏还向宋朝输出池盐、枸杞、大黄等药材,输入粮食、茶叶、丝帛、百货与金、银、铜、锡等金属及其制品。西夏和宋朝的贸易额很大,仅青盐一项,西夏每年向宋朝卖出10 万石,成为西夏的重要财政收入。又如宋仁宗曾下诏保安军、镇戎军榷场,每年向西夏“各市马二千匹,博买羊一万口”④。所以宋朝一旦断绝和市,对西夏的影响极大,宋人所谓“夏人仰吾和市,如婴儿之望乳”⑤。
  ① 《辽史·食货志》下。
  ① 《栾城集·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道》。
  ② 参见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① 参见陈炳应:《西夏商业初探》,载《中国民族史研究》(二),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 年版。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4。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8。
  ④ 《西夏书事》卷35。
  ⑤ 《宋史·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
  除官设的榷市贸易外,西夏和宋、辽、金民间也通过“私市”进行交易。私市交易的商品则无所不包,民间买卖金属等违禁品主要通过私市进行,宋朝曾多次下令“禁止边民不得与夏国私相交易”①,但是“边民与西人交易者,日夕公行”②。此外,西夏出使宋、辽、金等国的使臣,也多兼营商业。西夏使臣入宋朝,自由出人于民间市肆,“纵其为市”,或在馆舍内进行贸易。西夏使节到辽、金时,允许于“馆内贸易”三日,或“许贸易于市二日”③。西夏的货币西夏建国后,为了适应国内商业贸易迅速发展的需要,自己也开始铸造货币。据史书记载,西夏于仁宗天盛十年(1158)正式设立通济监铸钱。但根据已发现的西夏钱币,以夏景宗时所铸汉文天授通宝钱为最早,以神宗时汉文光定元宝为最晚,西夏除献宗、末主两朝外,其他各朝都有铸钱实例。西夏钱币有西夏文和汉文两种。以币材分则有铜、铁两种。西夏钱币铸造数量不多,但多铸造精美,轮廓规整,书法秀丽,如天盛、皇建、光定、乾祐诸品俱佳。新出土的钱币中发现有光定元宝篆、真对品钱,尤为珍品。传世的西夏钱币以天盛年号钱居多,反映了当时货币经济比较发达。根据考古发现的西夏窖藏钱币品种与数量分析,都以宋代钱币为主,说明西夏境内主要流通宋朝钱币,后期也使用金朝钱币,西夏铸天盛钱后,仁宗曾下令与金正隆元宝钱并用,说明西夏自铸钱币作为国内流通手段是不足的,所以经常使用邻国货币。也使用金、银,或在以物易物的交易中,以钱币作为相互交换的等价尺度。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9。
  ② 《西夏书事》卷20。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4。
  第六节金代的商业与货币商业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当时出现一些新的城市,北宋时比较发达的商业城市也得到恢复,分布在各城间的乡镇也陆续恢复和发展起来。“商旅所集”,“于时居人市易,井肆连络”,呈现一种繁荣的景象。
  金朝为“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直”④,在中都(今北京)、东京(今辽宁辽阳)、南京(今河南开封)、太原(今属山西)等地置“市令司”,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当时城镇有油、面、布、银等行,参加同一行的商人为“行人”,同业商行头人为行头、引领,往往由大商人兼任,以垄断本行商业和控制小商人。一般行人除受行头和引领压榨外,还受皇室贵族和官僚的盘剥。金朝宫廷所需货物,往往“强市”于商行。金朝接待宋使臣的接伴使副,都把宋朝私赠礼品在南京出卖,物有定价,责付行人,尽取现钱。各地权贵也经常纵使家奴侵渔商铺,名为和市,其实胁取。金在中都设都商税务司,负责征收商税及巡察漏税等。大定初年,各地商税院务经常苛留商人及行旅,披剔行旅,甚于剽掠。大定二年(1162)八月,罢诸路关税。二十年正月,又“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诸物百分取三”⑤。大定间,中都税务司每年收税额达164440 余贯。
  金与宋、夏及其他民族的贸易金朝很重视通过互市加强与周围民族和政权的经济来往和贸易。金初,在西北招讨司的燕子城、北羊城之间置榷场(今河北沽源西南),以易北方牲畜。皇统元年(1141)又应西夏之请置榷场。熙宗与南宋议和后,皇统二年五月,金朝同意宋的请求,双方各在沿边地区置榷场。金置于寿(今安徽凤台)、蔡(今河南汝南)、泗(今江苏盱眙西北)、唐(今河南唐河县)、邓(今属河南)、秦(今甘肃天水)、巩(今陇西)、洮(今临潭)、凤翔(今属陕西);宋置于光州(今河南潢川)、枣阳(今属湖北)、安丰军花靥镇(今安徽寿县西北)、盱眙军(今江苏盱眙)。海陵时,由于对宋战争,正隆四年(1159)除泗州一场外,余皆停罢,宋也只留盱眙一场。世宗与宋南北修好,榷场贸易又重新恢复起来。南宋向金输出的物品有:茶、象牙、犀角、乳香、生姜、陈皮、丝织品、木棉、钱、牛、米等;金向宋输出的物品有:北珠、貂革、人参、松子、甘草、北绫、北绢、蕃罗等。金榷场之法,大约仿宋之制,金对前来北方交易的商人,除征收一般税钱外,尚课入场税。世宗大定间,泗州榷场每岁收入53467 贯;秦州西子城榷场每岁收入33656贯。到章宗承安元年(1196),泗州榷场的税收又增加一倍,而秦州西子城榷场税收增加了四倍,大有助于金朝廷的经济收入。在金宋榷场贸易的过程中,因常有私人参加,所以禁私与走私的斗争也很激烈。当时商人除按规定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5。
  ⑤ 《金史》《章宗纪》一、《礼志》十一、《夏天骥传》。
  正常贸易外,还私相交易违禁品。
  金代的货币(铜钱)
  商品的发展也促进货币经济的发展,金初无钱,占领辽及北宋的地区后,始用辽、宋旧钱。海陵王迁都,把统治的中心南移到中都,为满足商业的发展需要,贞元二年(1154)户部尚书蔡松年复钞引法,制交钞与钱并用。正隆三年(1158)始铸金朝自己的铜钱“正隆通宝”,大定十八年(1178)铸“大定通宝”。章宗泰和四年(1204)铸大钱,以一当十,而与钞参行,宣宗贞祐三年(1215),因钞价低落,遂禁止铜钱使用。
  金朝铸钱一直受铜来源不足的限制,章宗明昌三年(1192),在官铜数可支十年之用,但到五年已苦铜不足,乃仿唐元和限钱法,定出“官民存留见钱法”①。限钱法的规定与当对官豪之家多积铜钱有关,而多积铜钱又与滥发纸币和铜制品缺乏有关。在北京顺义、陕西耀县、黑龙江省泰来塔子城、张家口下花园等地,都发现金代窖藏铜钱。北京顺义窖藏约5 万多枚,耀县窖藏铜钱达3000 余斤,最少的下花园也有300 余斤。由于金代铜缺乏,加之后来朝廷维持钞价,禁止使用铜钱,铜钱便逐渐为钞所驱逐,银与钞相兼流通。
  金代的纸币与银币金代纸币称“交钞”,其发行早于铜币。钞有大钞小钞之别。初依宋先例规定流通期限,以七年为一限界,至七年兑现或换新钞。章宗时始将原定期限一律废除,改为永久流通的货币,这是中国币制史上的一大变革。惟字文磨灭不现者,则可向所属库司换易新钞,是为交钞字昏方换之始。
  银在金代交易中作为货币流通已很盛行,在章宗承安二年(1197)以前,银以锭来计算,锭重五十两,价格百贯文。因为银锭的使用还是一种秤量的货币,所以银锭在民间颇有截凿者,其价格亦显见上下。这样从形式、重量以及价格加以规定,铸成为一种法定货币便成为流通所必需。承安二年,朝廷改铸银币,名“承安宝货”。其制:“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两贯,公私同见钱用,仍定销铸及接受稽留罪赏格。”①由银锭改铸为铸币,这是中国历史上银由流通进入法定货币的开始,同时也是中国用银币的开始。金自“承安宝货”铸造施行后,钱钞的发行如故,且益滥杂。例如钞的名称有四贯值银一两的“通宝”钞,有“兴定宝泉”钞,又有用绫印刷的“元光珍宝”。结果钞名日杂,其价日贱,而银日贵。另外,由于把银作为计算货币之故,伪造随之而起,杂铜而私铸的时有所闻,因而流通渐为滞钝,承安五年十二月遂罢。但民间银之使用,却逐日增加,元光、正大间,民间但以银论价,在各种交易中也只有用银了。
  ① 《金史》卷57《百官志》。
  ① 《金史》卷49《食货志》。
  第五章城市和镇市唐代后期,商品经济发达,促进了城乡工商业的繁荣,城市中居住区与商业区严格分开的坊市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如首都长安,除原有的两个商业区东市、西市外,部分居民区的“坊”内已有了商业店铺,还有夜市。尽管唐末以后,长安衰落了,但整个社会经济仍继续向前发展,五代时各地的城市又有了新的发展。唐代后期的城市近郊和农村出现的商业中心被称为草市,南方称为墟市,这是新兴的常设或定期的集市,突破了原先只能在县城以上设“市”进行交易的规定,五代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到了北宋,城市经济向着近代化开放式城市发展,完全突破了居民区和商业区的区分,中世纪前期的城市管理制度“坊市制”退出了历史舞台,代之以适应新的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的城市管理制度“厢坊制”,到南宋末年,部分城市又演变为“隅巷(坊)制”,坊不再是封闭式的居民区,只是沿用旧的名称,实际上是商业与居住混杂在一起的街区,南宋时已是街、巷的别称、美称,类同现代的城市。
  “镇”已由原先带有军事性质的要地,演变为县以下的乡村经济中心;“市”则是未设“镇”的乡村经济中心。
  第一节五代、宋的城市五代、北宋都城东京开封府开封(今河南开封),唐代为汴州,后梁开平元年(907)建为东都开封府,成为都城,除后唐外,晋、汉、周三朝也建都开封。建隆元年(960)正月,北宋代周,仍建都东京开封府,至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金军占领开封,北宋亡。
  后梁建都开封时,城周20 里余,以原宣武节度使牙城为皇城,后周显德三年(956)建外城,城周48 里余,形成外城(新城、罗城)、内城(旧城、里城)、皇城(宫城)三重城池的格局。宋建隆三年(962)扩展皇城的东北部,并按照洛阳宫殿图修建宫殿。北宋朝廷“中书”(中书门下、政事堂、都堂)和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以及一些机要机构,也都设于皇城内的西南部。内城是开封的中心区,不仅大部分朝廷机构设在内城区,而且也是工商业最繁华的地区。外城区原是五代时开封城外的草市及乡村,后周修建新城后,居民日渐增多,工商业也更加兴盛。宋朝建立后,新城外又兴起了新的草市,不仅有不少军营设在这里,而且也有不少官员因城内已无空地而建造房屋于新城外,由于人口的增加与工商业的发展,形成开封城外的新市区。
  北宋开封是11—12 世纪时世界上最大城市,史书还保存了11 世纪初叶这一大城市户数的具体记载:天禧“五年(1021)正月,..(开封)新旧城里八厢,左军第一厢管二十坊,人户约八千九百五十户..;第二厢管十六坊,人户约万五千九百户..;城南左军厢管七坊,人户约八千二百户..;城东三(应作左)军厢,管九坊,约二万六千八百户..;城北左军厢管九坊,人户约四千户..;右军第一厢管八坊,人户约七千户..;第二厢管南(应作两)坊,人户约七百户..;城南右军厢管十三坊,人户约九千八百户..;城西右军厢管二十六坊,人户约八千五百户..;城北右军厢管十一坊,人户都所(两字误,应作约)七千九百户”①。
  开封城内10 厢128 坊有普通居民97750 户。开封城外,由于“都城之外,人户军营甚多,相度合置厢虞候管辖”,早于大中祥符二年(1009)设置了9 厢14 坊,缺少具体户数记载,以城内每坊平均764 户计算,城外新市区14坊约有10696 户,全城共约有108446 户。即使每户以5 口计也有54 万多,加上未计入普通户籍的2.3 万多僧道(天禧五年,1021),数量不小的皇宫内的人员、至少有数万禁军和厢军以及数以十万计的军人家属,还有大量流动人口,11—12 世纪的开封城内及城外9 厢的人口当有百万左右(不含乡村及属县人口)。
  北宋首都开封宫城正南门宣德门向南的大街,称为御街(天街),经州桥(天汉桥)、旧城(内城)正南门朱雀门、龙津桥,直至新城(外城)正南门南薰门,是开封最主要的大街,州桥至龙津桥是全城的商业中心,尤其以夜市著名,州桥附近的东西大街、朱雀门外的东西大街、宫城东华门外的① 《金史》卷48《食货志》。
  南北大街等,都是重要的商业街,著名的相国寺内每月初一、十五和逢三、八开放贸易,是著名的“瓦市”,还有许多“瓦子”,进行各种伎艺演出,如说三分(三国)、五代史、神鬼的说书,说诨话、合生的早期相声,小唱、诸宫调、舞旋、散乐等音乐舞蹈,杖头傀儡、悬丝傀儡、药发傀儡等木偶戏,以及各种杂技等。各种酒楼、茶馆更是热闹异常,许多街市清晨五更就开始营业直至后半夜三更,一些饮食店通宵营业,繁华之情况是唐代所不能比拟的①。
  开封自靖康元年(1126)被金军攻占后遭到破坏,经济衰落,人口减少,工商业萧条,虽然伪楚、伪齐和金后期都建都于此,改称汴京、南京,但已不能恢复旧貌。
  吴越西府杭州、南宋都城临安府杭州,五代时为吴越国都城西府,又是未经唐末战乱破坏的少数城市之一。北宋时,仁宗称赞为“地有湖山美,东南第一州”①。城西的西湖经唐代白居易主持开修,五代时又多次疏浚,再现西湖的美景,促进了杭州的繁华。北宋欧阳修在嘉祐四年(1059)时,盛赞杭州“今其民幸富完安乐,又其俗习工巧,邑屋华丽,盖十余万家,环以湖山,左右映带,..钱塘兼有天下之美”,“而闽商海贾风帆浪舶,出入于江涛浩渺烟云杳霭之间,可谓盛矣”①。说明当时的杭州是座风景如画,居有五六十万人的繁华的外贸港城市。尤其是元祐五年(1090)苏轼主持的大规模的疏浚西湖,是一次带根本性的水利建设,奠定了西湖的基本格局,增添了为后人称美的苏堤及六桥,使西湖景色更为秀美。
  南宋初年,升杭州为临安府,绍兴八年(1138)南宋定都临安,此后修宫殿,建城池,虽远不能与旧都开封相比,但繁华兴盛则有过之而无不及,称之为“行在所”,只是表示“首都”名义上仍是东京开封府而已。
  南宋临安府城是在五代吴越国的西府城基础上修建的,北部紧缩而东南部扩大,并改土城为砖城,南北长而东西窄,呈腰鼓形,俗称腰鼓城,城周36 里。宫城是原杭州知州的牙城所改建,在临安城内东南部的凤凰山下,前朝后寝,前朝主要宫殿为文德殿,是最主要的大殿,始建于“绍兴和议”签订之际,因用度不同而更易殿牌,文德、紫宸、大庆、集英四殿及明堂,实为一殿;也建有收藏先帝文集的阁,虽有龙图、显文等九阁名,实只一阁,宫城是南宋最辉煌的建筑群。
  临安也有一条贯通南北的御街(天街),由于南宋宫城建在临安城的南部,这条御街因而从宫城的北门“和宁门”开始,首先是南宋朝廷的中枢机构都堂、枢密院、中书门下省、尚书省及六部等,御道两侧也是商业中心区,茶馆酒楼更是遍布全城各商业街区,每日清晨五更早市开始,直到后半夜三四更才停业,而有一些饮食店更通宵营业,昼夜不停。也有集各种杂技、说① 《金史》卷48《食货志》。
  ① 《宋会要辑稿》兵3 之3、4,参见同书方域1 之2。开封新旧城内原为八厢,因城南、城北两厢分别划分为左、右军厢,遂成10 厢。又,关于北宋开封的户口及各种制度,参见陈振:《十一世纪前后的开封》,《中州学刊》1982 年第1 期。
  ① 北宋首都开封的繁华情况,参见孟元老《东京梦华录》。
  唱艺术于一地的瓦子,主要集中在御街两侧及附近地区,有大瓦子(又名上瓦子)、中瓦子、下瓦子(又名北瓦子)、南瓦子等,以北瓦子为最大,有勾栏十三座,有说书、讲史、杂技、乐舞、木偶戏,以及早期杂剧、说唱等,瓦子中或附近通常有大小酒楼,著名的熙春楼在南瓦子,三元楼在中瓦子,日新楼在下瓦子等,城外郊区也有不少瓦子。还有不少专业性的商业街道,供应这百万人口大都市的各种货物,北关外的米市桥、黑桥,新开门外草桥下南街的米市,是供应全城食米的集散地。此外,如炭桥的药市、官巷的花市、融和坊南官巷的珠子市,以及肉市、菜市、布市等等。②华北的主要都市唐代后期的财赋几乎完全依靠长江中下游地区,主要通过运河将江南财赋运往关中,地处运河要津的汴州,成为中原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并成为军政要地。后梁建都汴州,改为东都开封府,而以洛阳为陪都建为西都河南府,虽然后唐时改都洛阳,而以长安为陪都,但后晋、后汉、后周和北宋都以汴州为东京开封府,作为首都;以洛阳为西京河南府,作为陪都。长安、洛阳在唐末、五代逐渐衰落,到北宋时才又逐渐繁荣起来,河南府(洛阳)是京西北路首府,是华北仅次于首都开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河东地区的太原府(今山西太原西南),是唐代的北都,后梁时是晋王李克用父子据有河东时的首府,后唐、后晋、后汉都以此为据地而夺取政权,为兴王之地,建为北都、北京,后周时北汉割据河东,以太原府为都城。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五月,灭北汉后降太原府为并州,平毁旧城,移治榆次(今属山西);七年二月,移治阳曲县唐明镇(今太原),后为河东路首府,是河东地区政治、军事、经济中心,嘉祐四年(1059)十月又升为太原府。
  大名,唐末为魏州(今河北大名东),是魏博节度使驻地,为河北地区重镇,后唐庄宗即帝位于此,建为都城东京兴唐府,灭后梁以后,移都于东都洛阳,魏州改为邺都,作为陪都之一。后晋改为广晋府,后汉改为大名府,后晋、后汉、后周都曾建陪都于此,称为邺都,直至后周太祖末年才废。北宋时为河北东路首府和大名府路帅司所在地,庆历二年(1042)建为北京,成为陪都之一,此地地处河北平原南部中心地带,西临黄河,是水陆交通要冲,河北南部的经济中心,城市规模略次于开封、洛阳。
  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唐末为镇州,是成德军节度使驻地,西控井陉,为河东、河北交通门户。后唐初建时,曾以镇州为北都,升为真定府。后晋末,辽太宗攻占中原地区时,曾建为中京,作为攻取河东的基地。北宋时为河北西路首府、真定府路帅司驻地,是河北中部的军事、政治、经济中心。宋州(今河南商丘南),五代后梁宣武军(后唐改归德军)节度使驻地,为大运河上的重镇,后周疏浚运河后,日益繁荣。它是宋朝的兴王之地,后升为南京应天府,京东路、京东西路首府,是京东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著名的应天府书院,为北宋四大书院之一。
  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唐代的首都,由于五代、宋代全国政治中心的东移,宋代经济重心已南移,京兆府在全国的地位下降,后梁改为大安府(一② 王象之:《舆地纪胜》卷2《临安府》。
  作雍州),设佑国(后改永平)军节度使,降为地方性城市,后唐时升为西京京兆府(陪都),废节度使军额,再次成为中心城市。后汉、后周虽仍称京兆府,又设节度使军额,已作为地方城市。北宋时为西北地区首要军事重镇,虽称京兆府,但长官只称知永兴军,军事因素远重于经济因素。直至北宋末“宣和二年(1120),诏永兴军守臣等衔不用军额,称京兆府”③。北方的军事重镇还有秦州(今甘肃天水)、延州(今陕西延安)、定州(今属河北)等。
  南方主要城市扬州(今属江苏),地处长江、运河交汇处,唐末遭战乱破坏,加上运河北段淤塞,一度衰落。五代时吴国割据淮南、江南地区,建都扬州,改为江都府,经济逐渐恢复。南唐建立,迁都西都江宁,以江都为东都。后周时占领江都,复称扬州,运河重新修通。北宋时扬州是两淮东路首府,再次成为东南财赋的汇集转运地,也是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唐代为昇州,五代时吴改为金陵府,南唐建为都城,改为江宁府。自隋灭陈,六朝故都建康被平毁,南唐重建府城,成为政治、经济中心。宋初又降为昇州,是江南路,江南东路首府,后升为江宁府。南宋时成为陪都,改为建康府,与镇江(今属江苏)同为江防重镇,是江南的重要经济中心。
  苏州(今属江苏),五代时属吴越国,宋属两浙西路,北宋末改为平江府,是唐宋时期的东南财赋中心,农业、手工业发达,商业兴盛,北宋末成为外贸商港,南宋时更为繁荣,是最繁华的都市之一。“上有天堂,下有苏杭”①,说明苏州与杭州的富庶与繁华。而“苏湖熟,天下足”①,又说明以苏州和湖州(今属浙江)为代表的江南农业之发达程度,为苏州等城市的繁荣兴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州(今浙江宁波),唐代后期即是外贸港口城市,五代时属吴越国,继续得到发展,宋代达到鼎盛时期,南宋升为庆元府。设有外贸机构市舶司,是宋代,尤其是南宋与日本、朝鲜友好往来与通商贸易的主要港口,与东南亚和广东、福建的贸易也很兴盛,是与广州、泉州并列的三大海港,还是重要的海船建造基地。
  泉州(今属福建),自唐代中叶建城后,不久即成为东南沿海的四大外贸海港之一。五代时闽国虽以福州为都城,而海外贸易仍以泉州为主。闽国灭亡后,留从效、陈洪进相继割据漳(今属福建)、泉地区30 多年,即以泉州为首府,海外贸易更是其重要的经济活动。但是,北宋前期只在广州、明州、杭州设外贸机构市舶司,遂使唐末五代繁华的泉州,不能公开地进行海外贸易。元祐二年(1087)才设立市舶司,外贸得到迅速发展,到南宋后期成为最大的外贸港口,超越了长期占首位的广州。
  广州(今属广东),历来是外贸的主要港口,唐代即设有市舶司,成为③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40《有美堂记》。
  ① 首都临安的繁华情况,参见耐得翁《都城纪胜》、佚名《西湖老人繁胜录》、吴自牧《梦粱录》、周密《武林旧事》。
  ① 《宋史》卷87《地理志》三。
  全国最大商港,五代时为南汉都城兴王府,外贸收入曾是重要财富来源,但后来南汉统治者派兵出海抢劫外商货物,以致外商船舶不敢到广州贸易。北宋灭南汉后,立即在广州设立全国第一个市舶司,直至南宋后期以前,一直是宋朝最大的外贸港口,大量的外商长期居住在广州,熙宁时两次扩建广州城以使蕃汉居民得以安居乐业,促进了广州的繁荣。广州不仅是最主要的外贸海港,而且是华南的中心城市,宋代是广南东路的首府,成为宋代最繁华的都市之一。
  成都府(今属四川),五代时为前蜀和后蜀的都城,宋灭后蜀,并东西两川为西川路,后分四路,设成都府路,都以成都为首府。宋太宗时虽曾降为益州,终因成都是西南重镇,宋仁宗时重新设府。成都地处富庶的川西平原,被称为“天府之国”,不仅农业、手工业发达,而且是水陆交通中心,商业繁华,当扬州为江宁所取代,江陵(今湖北荆州)也被鄂州(今武汉武昌)所取代的南宋,成都始终是全国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鄂州,五代时先后属吴及南唐。其时长江中游的中心城市为荆南国首府江陵(今属湖北),宋代统一以后,鄂州先属江南道,咸平二年(999)属荆湖北路。南宋绍兴二年(1132),才取代江陵而成为长江中游的中心城市、江防重镇。
  潭州(今湖南长沙),五代时为马氏楚政权首府,升为长沙府。后周广顺元年(951),南唐灭楚,次年,刘言逐南唐军,王逵、周行逢相继掌湖南政权,都以朗州(今常德)为首府。宋灭湖南周氏后降为潭州,但政治重心实际已移至潭州,至道三年(997)设荆湖南路,以潭州为首府,成为政治经济中心。
  其他重要的都市,还有闽国南都长乐府,宋福建路首府福州(今属福建);南唐南都南昌府,北宋初降为洪州,南宋升为隆兴府(今江西南昌),是宋代江南西路首府,都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中心。京西南路首府襄阳,南宋时成为边防重镇。西南夔州路首府夔州(今重庆奉节)的中心地位,到南宋淳祐二年(1242)后,为本路的重庆府(渝州、恭州,今重庆)所替代,重庆从此成为川东的中心城市。
  第二节五代、宋的城市制度后梁、后唐时洛阳“坊市制”的破坏唐代的坊市制度自晚唐以后逐渐破坏,经唐末五代的战乱,坊市制终于被打破,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商品交换的兴盛,是坊市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逐渐退出中国城市历史舞台的根本原因。
  后梁时还大体上保留唐代封闭式的“坊市制”,如开平三年(909)正月,太祖于河南府曾诏令“宜于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夜,开坊、市门,一任公私燃灯祈福”①,欢庆上元节。说明当时洛阳的坊、市门,有诏令才能夜晚开门,大体上还是封闭式的“坊市制”。
  后唐时的洛阳,坊已成为小的街区名,至少已有不少坊的坊门只是悬挂坊名以表明街区所在而并无围墙。长兴二年(931),诏令河南府“依以前街坊地分,劈画出大街及逐坊界分,各立坊门,兼挂名额”,诏令中提到许多具体要求,但没有再提及坊门开关时间与围墙,说明已无必要。而且不论是“已有居人诸坊曲内”,还是新划定坊区内,“如是临街堪盖店处田地,每一间破明间七椽,其每间地价宜委河南府估价收买”,或“亦委河南府估价,准前收买”②,这是政府收买临街可以建房开店营业的田地,而不再提及“市”,说明后唐首都洛阳的坊市制大体上已经破坏,只要有需要就可以临街开店营业,其他记载也常以市肆、街市泛指商业街道。有时虽提及坊、市,这里的市即是市肆、街市而非指围有墙垣、市门定时开关的封闭式的市。
  后唐都城河南府的附郭县洛阳、河南两县与城内的坊之间,出现了厢,上述诏令即称洛阳城内“诸厢界内,多有人户侵占官街及坊曲内田地”等,这是厢的早期记载,是宋代“厢坊制”的萌芽。天成三年(928)的“金吾每奏左、右厢并平安”①,是将都城洛阳城内的治安分属左、右厢。
  北宋都城开封的“厢坊制”
  北宋时,逐渐形成以厢统坊新的城市制度“厢坊制”,这首先是从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府城开始的。至道元年(995)十一月,宋“太宗以旧坊名多涉俚俗之言”,“诏张洎改撰京城内外坊名八十余。分定布列,始有雍、洛之制”①。这只是一次模仿唐代首都长安与陪都洛阳坊市制度的形式,划定街区标明各坊区域,建小鼓楼,挂上坊名,却并无围墙,更没有东市、西市之类的市。
  但是,仍实行唐代首都附郭县“赤县”统治城内及城外乡村的制度,直到咸平三年(1000),开封府首县浚仪县(后改祥符县)的知县樊证请求调为外任官时,宋真宗还“谓宰臣曰:京师浩穰,赤县(开封、浚仪)最为要① 范成大:《吴郡志》卷10。
  ② 高斯得:《耻堂存稿》卷5《宁国府劝农文》。
  ① 《旧五代史》卷4《梁太祖纪》四。
  ① 《五代会要》卷26《街巷》。
  剧,官得其人,则民事皆理。宜择有操守不畏权豪者为之”②。景德四年(1007)闰五月,又因“京城内外诸厢,比差禁军巡检,盖察寇盗,如闻以觇事为名,取求财物”,京城的县官对此无能为力,所以“宜令开封府侦捕严断”③。开封城内不再由附郭县管而改开封府直接管辖,可能就是在此前后开始的。同年七月,因开封“府事繁剧”,而“诏开封府判官、推官,各增置一员,以狱讼刑法为生事,户口租赋为熟事,分掌之”;当是京城内改由开封府直接管辖后在官制上的反映。当时的开封城内分为旧城内左第一、第二,右第一、第二等四厢,新城内分为城东、城西、城南、城北等四厢,共八厢,由开封府管辖,每厢统二坊至二十六坊不等,共一百二十一坊。每厢设厢典、书手、都所由各一人,称为厢吏,下设所由、街子各数人,行官数人至十多人。“厢”相当于今日中国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坊”设坊正,“坊”相当于今日城市的“居民委员会”①。
  天禧四年(1020)开封府又改为“推判官止分左、右军厢,无生熟事之别也”②,这实际上是将开封城内划分为左、右军厢两个区,但还不是正式的一级行政单位。为了适应新情况,新城内的城南厢划分为“城南左军厢”和“城南右军厢”,城北厢也划分为“城北左军厢”和“城北右军厢”,分属左、右二军厢,左右二军厢各统五个基层厢。
  熙宁三年(1070)五月,以京朝官四人“分治开封府新旧城的左、右厢”,当时称“都厢”,相当于今日城市的四个区政府,分别管辖二或三个基层厢。同年十一月,“开封府近许四厢各置官一员,而逐厢决事不多”,于是“止令京朝官两员分领两厢”③,合并为左、右两厢(即合并为两个区),各辖五个基层厢,长官称“管勾左(或右)厢公事”,机构称“左(或右)厢公事所”,城市设区,这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历史上的创举。
  元祐元年(1086)六月,恢复为四个都厢;元祐四年再并为两个都厢,绍圣元年(1094)六月,又恢复为四个都厢。“都厢”公事所,可以处理杖罪六十以下的案件。其他情况大体与县级相当,北宋末年常以“四厢赤县”、“四厢十六县”(开封府属县)并提。
  南宋都城临安的“厢坊(巷)制”
  南宋首都临安府城内原分为左、右两厢(基层厢),绍兴二年(1032)
  高宗驻临安,仿照京城(指开封)之制增为四厢(基层厢),治安方面虽由三衙的马、步军司军士分左、右厢巡警,但没有设置行政机构“都厢”。临安府自绍兴八年(1138)正式定都以后,不仅城区日益繁华,而且府城外的草市镇也日益兴盛,“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绍兴十一年五月,首先于城南、城北各设一厢,相当于都厢,称为城南左厢、城北右厢,“差亲民资序京朝官主管本厢公事,杖六十以罪听决”④。乾道时,② 《五代会要》卷12《金吾卫》。
  ③ 《宋会要辑稿》方域1 之12。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7,咸平三年四月庚午。
  ② 《宋会要辑稿》兵3 之1;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5,诸“厢”作诸“庙”,误。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景德四年七月壬申。
  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景德四年七月壬申。
  在临安城外又设城东厢、城西厢,也就是城郊设四个区。
  绍兴二十六年(1156)十月,“初置临安府左、右厢官二员”,“分掌词讼,以京朝官为之”。当时临安城内除宫城厢外还有左一、左二、左三厢,右一、右二、右三、右四厢(左一厢后分为左一北厢、左一南厢),分属城内左、右两都厢,即城内分为两个区。但到次年六月,即因都厢主管公事官“徇情曲法人多嗟怨”而被撤消①,仍由临安府直接统辖七个(后为八个)基层厢,每厢辖四至十八坊(巷)。
  临安的坊就是街巷,只是在巷口立坊名,大多数坊有坊、巷两个名称,通常坊名文雅而巷名俚俗,如融和坊即肉市巷,而德化坊“旧名木子巷,今在对岸潘阆巷口立”②;有的甚至坊巷同名,如天井坊又称天井巷、修文坊又称修文巷;有少数街巷就没有坊名,如新街、后市街、新开北巷、新开南巷等。
  由于临安府城内基本上不设相当于县级的都厢,由临安府直接管辖的“在城八厢”,由吏部派大、小使臣(八、九品武官)担任基层厢(相当于今日城市的“街道办事处”)的厢官,“分治烟火贼盗公事”①,类似今日不设区的市。
  城乡分治北宋景德四年(1007)以前,各府、州城内与城外的镇市、乡村,都由府、州治所在地的“附郭县”管辖。这年,开封府城内首先改由开封府管辖城内,城外则仍由附郭县开封、浚仪两县管辖。
  大中祥符元年(1008)十二月,“置京新城外八厢,真宗以都门之外居民颇多,旧例惟赤县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厢吏,命京府统之”。不久又增为九厢共十四坊②,多数厢仅只一坊。可能是因新城的城门、城墙阻隔的不便,由开封府直接统治只是试行而未能继续执行。尹洙《题祥符县尉厅壁》记载,东京开封府附郭两县之一的祥符“县治都门外,所部多贵臣家”,而且指出“前世赤县治京师,不以城内外为限制,..今京城中禁军大将领兵徼巡,衢市之民不复知有赤县,此乃因循仪制,岂前世法哉”③。说明开封城外仍是赤县的县尉主其事。熙宁四年(1071)时,王瓘《北道刊误志》也只将新、旧城内八厢一百二十坊列为开封府直接统治,而将新城外的九厢十五坊分别隶属于开封、祥符两县,说明北宋开封的城乡分治是以城墙为界,这大体上是宋代城乡分治的基本形式。南宋首都临安府则将城外的近郊分设城南、城北、城东、城西四个都厢,由临安府直接统治,城乡分治的范围扩大到近郊,远郊才归属钱塘、仁和两个附郭县,这在宋代只是少数城市的统治形式。州、府城的城乡分治在北宋时已普遍推行,北宋末李元弼《作邑自箴·劝谕民庶榜》明确指出:“应原州城下居住人户,不得诣县中陈状”,“此一项唯倚郭县可用”。元至顺《镇江志》卷2:“古无录事司,城内亦隶丹徒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0,熙宁三年五月庚戌;卷217,十一月丙午。② 乾道《临安志》卷2《城南北两厢》。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5,绍兴二十六年十月乙卯;卷177,二十七年六月戊戌。② 淳祐《临安志》卷7《坊巷》。
  ③ 乾道《临安志》卷2《在城八厢》。
  县,宋分为左右厢官以任郡事”。明嘉靖《建宁府志》卷10:“宋分郡城中为四厢,隶本府;郡城外为四乡十二里,隶本县(建安)”,都反映了宋代城乡分治的情况。
  县、镇的城乡分治,县城内及镇内的坊巷,由县、镇统辖,县城外及镇辖区内的乡村,则由乡统辖。
  城、镇户籍制“坊郭户”
  与城乡分治相适应的是城镇户籍制度“坊郭户”的创建,天禧三年(1019)十二月,宋朝廷派员与河南知府“同均定本府坊郭居民等”①,是宋代坊郭户的最早记载之一。欧阳修在庆历四年(1044)时说:“往时因为臣僚起请,将天下州县城郭人户分为十等科差”②。说明宋代坊郭户籍已全面建立。县下的镇内居民,也列入坊郭户籍。
  城镇坊郭户以有无常产划分为主户和客户,主户以常产(房屋及财产)
  多少划分为十等以承担赋税及科配,但不少地方常将客户(浮客)也划分在十等户内,各地户等划分的财产标准不一,通常富裕州县以九、十等户为下户,而贫困州县则以八、九、十等户为下户,也有将七等户列为下户,下户可以免除科配,城镇坊郭户的负担一般比乡村户重。
  治安新制度由于城市“坊市”制度的破坏,原先以坊市为单位的治安制度已失其作用,为了适应新的城市发展形势,自五代由禁军负责京城治安,演变至宋初在城内设置“巡铺”,也称为“军铺”,这是按一定距离设置的治安巡警所,由禁军马、步军军士充任铺兵,每铺有铺兵数人,负责夜间巡警与收领公事。熙宁元年(1068)对巡铺的设置进行调整,并裁撤巡铺86 铺、兵士546 人。到北宋末,每三百步设巡铺一所,每铺兵士5 人。各厢设巡检,新旧城内各设都巡检,旧城内由侍卫马军司、新城内由侍卫步军司负责治安。其他州、府,每厢亦设巡检负责治安。
  南宋首都临安府城,建都前原分左、右两厢,各设巡检,绍兴二年(1132)增为四厢,并仿照开封设巡铺,共设120 铺,每铺军兵6 人。绍兴二十二年时增为150 铺,乾道三年(1167)时临安府城内外共设232 铺,每铺军兵4人、押铺1 人。由于临安城内基本不设都厢(区),治安系统则以左、右厢各设都巡检,城外东南西北四厢亦各设都巡检,由三衙(殿前、马军、步军① 《宋会要辑稿》兵3 之l,方域1 之12、13。
  ② 《河南先生集》卷4。周宝珠《宋代东京开封府》(《河南师大学报》增刊,1984 年)第一章第二节“巡捕”:引用同一史料称:“在真宗以前,东京城内由禁军大将领兵巡逻‘衢市之民’。..咸平五年以后,巡捕任务委开封府左右军巡执行。”此说欠妥。按尹洙生于咸平四年,天圣二年进士,历任地方官,景祐元年九月至三年五月在京任馆阁校勘,后被贬为地方官,死于庆历七年。尹洙称:“今京城中禁军大将领兵徼巡”,即是指仁宗时,并非专指“在真宗以前”。又“咸平五年以后,巡捕任务委开封府左右军巡执行”,不知何据。按:“开封府左右军巡”,即是开封府的属官(八品)左右军巡使各一人,沿后唐旧制设置,“掌京城内风火盗贼及推鞫之事”,与禁军之巡捕盗贼是两回事(参见孙逢吉《职官分纪》卷38)。司)与临安府共同负责治安①。
  巡铺与巡检、都巡检治安体系的建立,适应了宋代开放式城市新形势的需要。
  消防新制度坊市制的破坏,也使原先以坊或市为单位的消防体系失去作用,形成以治安系统专设的“探火军人”、厢巡检、都巡检负责,行政系统的开封府左、右军巡使及厢吏“所由”等协办的新体系。到北宋晚年,据《东京梦华录·防火》记载:“于高处砖砌望火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级扑灭,不劳百姓。”这是世界城市史上最早的专业消防队。南宋前期,首都临安府没有专业的消防组织,而是由治安系统的巡铺,左右厢都巡检及行政系统的厢官、府官共同率军兵灭火,这大体上也是当时及此前各州、府城的消防措施。
  南宋中叶,临安开始设置专业消防队“隅”,也称“火隅”。最初在城内设东、西、南、北四隅,随即增上、中、下三隅,这是嘉定四年(1211)时的七隅;十四年,又增府隅;绍定四年(1231)增新隅,淳祐四年(1244)增新南隅、新北隅;九年,又增新上隅,共十二隅,各隅都有兵士百人,相当于近代城市的消防中队,负责本地区的消防任务;又有“潜火”七队,“水军队”、“搭材队”、“亲兵队”,以及“帐前四队”,共近900 人,由临安府直接掌握,相当于消防总队,负责全城的消防任务。城外也没有多处“火隅”,因辖区较大,每隅所辖隅兵300 至500 人,以后城内外又增设“火隅”多处。许多“火隅”设有“望楼”,日夜派人守望,发现火情,白天以旗、夜晚以灯的数量多少表示地区远近,并指示方向,火情在本隅辖区内要立即率隅兵扑救,邻隅发生火情则聚集隅兵等待临安府调遣②。南宋中期以后临安的消防组织与措施,是当时世界上所有城市中最完善的,已与近代城市的消防组织相类似。
  城市统治的新制度“隅坊(界、巷)制”
  南宋中期以后,各州、府城相继设置消防机构“火隅”。南宋晚期,不少城市的“隅”,逐渐兼有治安、行政职能,实际上是以隅代替厢统辖坊巷,城市统治由厢坊制转变为“隅坊制”的新制度①。
  元至顺《镇江志》卷2 称:“坊隅之设,所以分城市之居民,成井邑之定制。”又称:“古无录事司,城内亦隶丹徒县,宋分为左右厢官以任郡事,旧志弗载,其详不可得闻。中为七隅,归附后(元初)亦颇仍旧。”“归附之初,每隅设坊官、坊司,皆老胥旧吏为之”。大体上反映了南宋后期开始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12 之2、3。
  ②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16《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
  ① 宋代首都开封、临安的治安和消防制度,见《宋会要辑稿》兵3 之1 至12;《东京梦华录》卷3;《梦粱录》卷10。参见陈振:《十一世纪前后的开封》。
  的城市制度上的变化。多数城市实行隅坊制是在宋元之际或元初,如至元十三年(宋德祐二年,1276)元军占领临安府,次年即改城内九厢为四隅录事司。清光绪《兰溪县志》卷1 引康熙《兰溪县志》称:“城中之地分为四隅,而隅各有坊”,说明隅统坊(巷)的城市制度为后代所沿袭。
  坊在北宋时为街区名,统有数条街巷,到南宋初,许多城市的坊与巷实际是一地两名。南宋嘉泰《吴兴志》卷2 载:“旧图经统记坊十有六”,“坊名乡地久废,官司乡贯止以界称,今为界十七,分属四厢,南门界、崇节界、飞英界、报恩界[..以上四界左一厢管]..。”说明这里的“坊”、“界”大体相当,是街区名,而嘉定十六年(1223)新定的五十多个坊名,实际已是街巷俗名的改称。这里记载的“坊”先后含义不同,反映了宋代城市制度变化的一个侧面。
  第三节五代、宋的镇、市五代、宋初的小军事要地“镇”
  唐代的镇设于较次的军事要地,是小的军事据点,设镇将、镇副,为六、七品武官,统有500 名以下的镇兵驻守。镇的数量不多,设置也不平衡,主要设于边远地区,如嘉州(今四川乐山)有22 镇之多,而极大多数内地州、府却没有一镇,社会经济发达的太湖地区十余州、府,仅昇州设石头镇。唐末五代,内地设镇稍多,大多已具有地方政权性质。
  五代时,镇受州管辖,相当或略低于县,镇长官称镇将或镇使,南唐称知镇事。镇官的官品高低不一,许多镇官的官品高于县令。后梁开平四年(910)诏:“天下诸州镇使,官秩无高下,在县令之下”,镇的地位因而下降。镇在边远地区主要是作为一级政权,如后唐清泰三年(936)六月,秦州(今甘肃天水)奏:“成州元管同谷县,余并是镇,便系征科。今欲取成州西南近便镇,分并入同谷县;其东界四镇,别创一县者。”“州东界有胜仙、泥阳、金沙、栗亭四镇”,“欲并其四镇于栗亭县,其征科委县,捕盗委镇司,从之”。这些镇原是准县级政权,直属成州,现在创设一县,管理民政,而镇司仍保留,只负责治安。由于镇司任务的减少,官吏也相应减少。后汉乾祐三年(950)七月敕:“应诸道州府镇务,只补镇符一员、都虞候一员,余并除废。”①北宋建隆三年(962)复设县尉,诏称:“宜令诸道州府,今后应乡闾盗贼斗讼公事,仍旧却属县司,委令、尉勾当。..其镇将、都虞候只许依旧勾当镇郭下烟火盗贼争竞公事”②,进一步将镇将的治安权限于“镇郭”之内。太平兴国二年(977),宋廷又从藩镇手中收回镇将的任命权,而且主要是以吏任镇将,又降低了镇将的地位。但是,镇将侵犯县令、尉职权的事仍不断发生。以致景德二年(1005)还下诏:“益、梓、利、夔路内镇将,不得捕乡村盗贼及受词讼。”①乡村经济中心“镇”、“市”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镇”作为边远地区小军事要地继续存在的同时,在社会经济发达的地区,出现了作为乡村经济中心的新型的“镇”,反映在制度上,这两类镇的镇官也由镇将改称为“监镇”,有时仍习称为镇将,有时也尊称为镇尹。镇属于县,繁华的大镇有时升为县,小县有时降为镇。庆历四年(1044)五月,省河南府颍阳(今伊川东)、寿安(今宜阳)、偃师(今偃师东南)、缑氏(今偃师南)、河清(今孟县西)五县并为镇,“逐镇令转运司举幕职州县官(选人)、使臣两员,监酒税,仍管勾烟火公① 参见淳祐《临安志》卷6《火十二隅》。
  ② 史书所载多为“坊隅”,撰者以为隅统坊,因称为“隅坊制”;如同撰者1964 年在开封的学术会议上提出北宋开封的厢统坊制度(厢坊制)。
  ① 《五代会要》卷19《县令》上,卷20《陇右道》,卷24《诸使杂录》。事”②。镇官已由吏改为八、九品文武官员担任,主要负责收税和本镇治安。乡村集市除镇外还有市,有的地方将小于市的乡村集市称为步、阜(两者后世称埠),通常设于沿河湖港口。市不设行政长官,繁华或重要的市,有时有县尉或巡检驻市。市在各地有不同的称呼,一般称市、草市,广南称墟市、西川称亥市,墟市、亥市是定期性集市,隔日或三、五日,甚至十日一次集市。通常是步、阜小于市,市小于镇。
  镇、市的税收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市都很小,数量也不多,如庆元四年(1198),广南东、西两路官府收税的墟市只有101 处,这年又免除21 处,保留80 处墟市收税。广南经济最发达的珠江中下游的广州、惠州、肇庆3 州府14 县,开禧元年(1205)共有收税墟市83 处,因为各墟市很小,税收不多,每年总共只有2.3 万贯钱,还不如经济发达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大镇、市中一个镇、市的税收,因而决定上述83 处墟市全部免去税收。尽管这些墟市不大,甚至还有更小的墟市,但对于促进商品贸易,方便居民生活很有作用,所以南宋官员提出:“(广南东、西路)除州县场务差官去处外,其余村疃聚落应有墟市,许民间从便交易,不得收税。”③为官府所采纳,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发达地区不但镇、市较多,规模也较大,由于设镇的标准不很具体,不仅要有一定数额的税收,还要有一定数量的民户,如绍兴五年(1135),歙县城东的新馆,尽管是商旅聚会,年收税2000 多贯钱,但因“本处不满百家,不可为镇”①。不少镇也很小,税额也不多,或因而撤消税收;或因与附近其他税务较近形成重复收税,撤消税收以利于商品流通。
  镇通常都设收税官,由监镇兼任,较小或边远地区的镇及市不设专职税收官员,而由大镇或县派人收税,称为栏头,或由当地的豪族“买扑”,即承包税额。较大的镇,监镇只负责治安,而另设税官收税,驻有县尉或巡检的镇以及大的市只设税官。监镇通常只负责一般性的治安责任,诉讼、判案属县官府,但大镇的监镇,可以审理并可判处杖罪一百以下的案件,这样的监镇由京官或朝官担任,更大或更重要的镇的监镇,甚至由宰相府直接任命,称为“堂除”。
  ② 《宋大诏令集》卷160。
  ③ 《宋会要辑稿》职官48 之62。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9。
  第四节辽代的城、镇以车马为家的契丹人,不同于其先前各游牧民族的是重视城市的建设。
  辽朝建城始于建国之前,阿保机的伯父释鲁为夷离堇时,曾“兴板筑、置城邑”②,所建当为《辽史》所载的于越王城(即越王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南)。阿保机任迭剌部夷离堇兼联盟军事首长的次年(902),即于潢水之南建龙化州(今开鲁西南),筑开教寺。此后又相继建羊城以通市易。于龙化州增建大广寺、天雄寺等。
  上京神册三年(918),辽于西楼地建皇都(今巴林左旗南),以汉人康默记为版筑使。太宗时改名上京。上京周围27 里,有南北二城,北城为皇城,皇城北为大内,建有开皇、安德、五鸾三大殿;有东、西、南三门。大内南门外有大街直通皇城南门,街两旁为官署、庙宇、寺观和契丹贵族住宅。皇城南为汉城,有南北大街和东西横街。横街两端有楼遥遥相望,城内分布有市场、作坊和民居,南门之东为回鹘营,“回鹘商贩留居上京,置营居之。西南同文驿,诸国信使居之。驿西南临潢驿,以待夏国使”①。在建筑形式上采用晚唐的建筑制度,城墙加筑军事防御设施“马面”,城门外加筑瓮城。中京澶渊之盟后,辽圣宗“择良工于燕、蓟,董役二岁,郛郭、宫掖、楼阁、府库、市肆、廊庑,拟神都(北宋都城开封)之制”②,在土河之滨建中京城(今宁城西大名城)。据路振所见,“外城高丈余,东西有廊,幅员三十里,南门曰朱夏门,凡三门。门有楼阁,自朱夏门入,街道阔百余步,..街东西各三坊,坊门相对”。内蒙古考古工作者于1959 年开始,对中京进行了有计划的重点发掘,对城市布局、建筑遗址等作了全面细致地调查勘测,结果与路振的记载相符。中京城有外城、内城、皇城。外城四面环绕内城,两者成“回”字形。皇城在内城北部中央,其北墙即内城北墙。中京城布局整齐,东西对称,井然有序。自外城南门至内城南门有一条宽64 米的中央大道,东西又各有3 条与之平行的南北向街道,5 条东西向街道。各街道两旁有排水沟,城墙下有排水的涵洞。干道两侧的坊市,为商贾贸易场所、作坊和民居。外城内还有官署、寺观和馆驿。中京大明塔是保存至今的辽代建筑之一,其规模宏伟壮丽,造型优美,反映了辽代建筑艺术的风格和水平。与上京不同的是中京的宫殿已改为南向,这是辽政权进一步接受汉文化的反映。
  东京、南京、西京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18 之21。
  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12 之19。
  ② 《辽史·太祖纪·赞》。
  东、南、西三京则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修葺使用的。东京(今辽宁辽阳),神册六年修葺,天显三年(928)升为南京,重熙十三年(1044)改为东京。幅员30 里,八门,有楼橹。宫城在东北隅,大内建二殿。外城为汉城,有南北市。
  南京(今北京)幅员25 里,东西南北各二门;内城在西南隅,四门。城中有宫殿、衙署、寺庙、馆舍、球场和防御设施楼橹。“居民箕布,巷端直,列肆者百室”,“城中二十六坊,坊有门楼,大署其额”①,很多坊名仍是唐时旧名。
  西京(今山西大同)“广袤二十里”②,四门,道宗时建华严寺安放诸帝石像、铜像。
  其他州、镇五京外,由于汉人、渤海人的迁入,草原地区陆续出现了以投下和斡鲁朵的名目建起的居民点,依其人口多少,分别被授以州、县、城的名称。上京道有龙化州、祖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南)、仪坤州(今翁牛特旗西北)、庆州(今巴林右旗北)、降圣州(今奈曼旗西南)、怀州(今巴林左旗西)、饶州(今巴林右旗西南)等,中京有高(今赤峰东)、惠(今赤峰东南)、恩(今赤峰南)、泽(今河北平泉西南)、松山(今内蒙古赤峰西南)等州。为防御的需要,辽朝也在边防重地设置了镇、防、维、招等州(皆在今蒙古乌兰巴托西或西南)边防城。它们的规模虽然无法与中原同级城镇相比,但对以牧业为主的草原地区,它们的出现无疑促进和带动了牧区和整个辽朝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加强和促进民族融合,缩小南北方和农牧业之间的差距都是十分重要的。
  东、南、西京三道内的市镇,在辽朝统治时期也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如显(今辽宁北镇西)、乾(今北镇南)、沈(今沈阳)、涿(今属河北)、蓟(今天津蓟县)、易(今河北易县)、蔚(今蔚县)、朔(今属山西)、丰(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等州,它们在辽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① 《辽史·地理志》一。
  ② 《辽史·地理志》三。
  第五节西夏都城兴庆府西夏正式建国前,党项首领李继迁曾以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改西平府建都。宋天禧四年(1020)李德明迁都怀远镇(今银川),改名兴州。夏显道二年(1033),李元昊继承王位,升兴州为府,改称兴庆,俗称东京。天庆十二年(1205)又改为中兴府。
  兴庆府地居宁夏银川平原中心,隋,唐以来,党项、回鹘、吐蕃等民族深入该地区。宋代怀远镇居“河外五镇”之首。其地“北控河朔,南引庆(今甘肃庆阳)、凉(今武威),据诸路上游,扼西陲要害”①。宜于农牧,“地饶五谷,尤宜稻麦”,“兴、灵则有古渠,曰唐来、曰汉源,皆支引黄河,故灌溉之利,岁无旱涝之虞”①。以军事地位论,则“西北有贺兰之固,黄河绕其东南,西平为其屏障,形势便利”,四塞险固,可攻可守,具备了建都的优越地理条件。
  兴庆府是在怀远镇原有城郭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李德明迁都时遣官“督役夫北渡河城之,构门阙宫殿及宗社籍田”。从夏显道二年起,在原宫室基础上大兴土木,“广宫城,营殿宇”。夏天授礼法延祚九年(1046),又“于城内作避暑宫,逶迤数里,亭榭台池,并极其胜”①。后来又多次役兵夫数万于贺兰山东“营离宫数十里”。从福圣承道三年(1055)起,历时五年,修建承天寺。兴庆府的建设,从李德明迁都怀远镇起,到夏毅宗谅祚时承天寺建成,前后达三十余年。
  据今存明代《宁夏城图》,基本上保存了西夏兴庆府城的轮廓和布局,其城市“周回一十八余里,东西倍于南北,相传以为人形”②,长方形的城池,是由于扩建城池时,受南北两方湖群的限制,只能横向发展,并且因迁就地势而呈朝向为南偏西的城市方位。城周围开挖护城河阔10 丈,沟通城内外渠沟水系;又从不同方向引渠水入城,作灌汲水源和充盈宫苑水面之用。兴庆府作为西夏都城,在城市建筑上无不借鉴于唐都长安、宋都开封的规划布局。特别是在城市命名、都城事务管理机关、城门和街坊名称上,都有直接渊源或借用之处。城有南北各二门,东西各一门,门上有城楼建筑。城内街坊呈方格形系统,一般居民密集分布于数十个街坊之内;作为皇家统治与生活中心,有一定规模的宫城建筑,宫室殿宇,官厅衙署,还有为皇家服务的手工业作坊及庞大的兵营和仓库。城西北建有避暑宫,西部贺兰山东麓营建离宫、佛祖院、五台山寺、皇帝陵园,城东15 里的黄河岸畔建高台寺及诸浮图③兴庆府是西夏最大的城市,是西夏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中心,在国内处于十分重要地位。夏天祐垂圣元年(1050),夏辽战争时,辽兵进攻兴庆府,几乎攻破城池。从应天四年(1209)至宝义二年(1227)蒙古成吉思汗四次围攻兴庆府,城市遭到极大的破坏。蒙古灭西夏后,曾对兴庆府居民大肆屠杀,城市被摧毁。
  ①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契丹》引路振《乘轺录》。
  ① 《辽史·地理志》五。
  ① 《西夏书事》卷7。
  ② 《宋史》卷486《夏国传》。
  ③ 《西夏书事》卷10、11、18。
  第六节金代的城市与镇市金朝统治期间,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商业的活跃,既兴起一些新的城镇,原来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也得到恢复。
  上京会宁府金初的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南),城市极为简陋,金熙宗在此营建都城,宫殿建筑渐臻完备,“城郭宫室,政教号令,一切不异于中国(中原)”①,附近有冶铁、铸造金银器物以及陶窑等官私手工业作坊。同时也是中原人士往来之地,“自金人兴兵后,虽渐染华风,然其国中之俗如故,已而往来中国,汴、洛之士,多至其都。四时节序,皆与中国侔矣”②,会宁府户达3.1 万多,成为当时女真内地新兴起的一大都市。
  中都大兴府海陵王即位后,“国之制度强慕华风,往往不遗余力”,在燕京大修宫室,是为中都大兴府(今北京)。皇城方圆9 里,外城30 多里,中都城北三市是商业的中心,水陆交通发达,大兴府人口增至22.9 万多户,约有百万多人口。《元一统志》记载:旧城四隅有62 坊,都是金原中都时的各坊旧名,燕京的修复已极为可观。范成大《揽辔录》记载燕京:“遥望前后宫屋崛起甚多,制度不轻,工巧无遗力,所谓穷奢极侈者。”《大金国志·宣宗帝纪》:“燕京宫阙雄丽,为古今冠。”
  南京开封府南京开封原是北宋都城东京,海陵王时曾在这里营建宫室,其宫殿的装饰与规制,也仍尽壮丽之至,遍饰黄金,然后间以五彩,一殿之费以亿万计算。开封府人户达23.5 万多户。世宗时,相国寺每逢三、八日开寺,商贩聚此贸易。章宗泰和间,人户已增至74 万多户。
  其他城市除会宁、燕京、南京等城以外,北方其他一些重要城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恢复起来。金朝除先后建过都的上京会宁府、中都大兴府、东京辽阳府和南京开封府等重要京城外,金朝继承辽设五京,诸京城是以京城为中心而设置和发展的地方性中心大城市,与路所在地的府城,构成诸路各都市的地方联络点,并在诸路府城下的府州县地区,出现一些经济文化发达的城市。东京辽阳府、北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都是原辽时的重要的京城所在地,西京大同是金初东西两朝廷的西朝廷,世宗初即位于东京辽阳,金把辽旧京城① 嘉靖《宁夏新志》卷1,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
  ② 参阅汪一鸣、钟侃:《西夏都城兴庆府初探》,《西北史地》1984 年第2 期。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的城市发展的重点转移到北京大定,成为金在北方统治的重镇,不仅城市建制规模宏大,也是经济文化发达的城市。金朝境内达到5 万户以上的府州有58 个,其中达到10 万户以上的府州有中都路的大兴府、涿州(今属河北),山东东路的益都府(今山东青州)、济南府(今济南)、淄州(今淄博南)、滨州(滨州西北),山东西路的东平府(今东平西),河北东路的沧州(今河北沧州西北),河北西路的真定府(今正定),河东南路的平阳府(今山西临汾)、绛州(今新绛)、河中府(今永济西),河东北路的太原府(今太原),南京路开封府。达到20 万户以上的府有大兴府、开封府和济南府。金代重要的手工业发展点,一般地都在5 万户以上的府州。河东南路的平阳不仅是工商业发达的城市,也是当时著名的文化城市。有的县也因为工商业的发达而成为“名县”。
  镇市随着京、路、府、州、县城的恢复,分布在各城之间的乡镇也陆续恢复起来。据《金史·地理志》统计,金时共有镇513 个,分布于各路。其中主要分布在山东东、西路(131 个),南京路(98 个),河北东、西路(71 个),河东南、北路(70 个),京兆路(37 个),大名路(23 个),庆原路(23个),其他如凤翔路、北京路、西京路、中都路、临洮路、鄜延路、东京路、上京路为数极少,总共才60 个镇。由此可见,金代商业城镇比较发达地区主要是今山东、河北、河南、山西广大地区。在金南部与宋相接近地区,虽然实际记载的户数并不多,但这里南北客人来往汇集的并不少。淮安“迩来户口虽增出,主户中间十无一”,而这些客户即“南客北客相经商”①的商人。随着经济恢复,原北宋比较发达的镇,在金代又继续活跃起来,金代密州(今山东诸城)板桥镇商业经济的繁荣可说明这一点。
  ① 《宋史》卷436《陈亮传》。
  第六章交通与邮传第一节五代、宋的水上交通与漕运五代时期中原的梁、唐、晋、汉、周大体上占有淮河以北地区,南方各国则分别占有长江、珠江流域。长江、淮河、珠江及其支流皆通航运,水上交通发达。但淮河主流在五代时,处于五代中原皇朝与吴或南唐的接壤线上,南宋时又与金朝以淮河主流为界,这两个时期的淮河主流,一般情况下都断航。
  五代的后唐、后周以及宋代,注意发展人工运河,疏浚、拓宽北方的浅狭河流,与长江、淮河、珠江等自然河流一起,形成十分繁忙的内河航行体系。凡以水上交通为主的地区,沿江、沿河的重要港口城镇,设有“驿站”馆舍,以供过往官员等住宿。
  五代时南方的吴、南唐、吴越、闽、泉漳等政权,还注意发展海上交通,宋代的海上交通更加发达。
  河北水运后唐明宗时注意兴修水利,长兴三年(932)五月,“幽州进呈新开东南河路图,自王马口至淤口长一百六十五里,阔六十五步,深一丈二尺,可胜漕船千石”②,可以通航60 吨左右的船只,在当时内河航运中这是较大的船只。这是五代前期河北北部地区重要漕运河道,自后晋时起本地区属于辽朝。后周显德六年(959)四月,又“自沧州治水道入契丹境,于乾宁军南,补坏防,开游口(泄洪口)三十六,遂通瀛、莫”州①。同月,后周世宗攻辽时,即自乾宁军乘船北上,经独流口(今天津静海北),折而西进至孟津关(今河北霸州),后因水浅而弃船登岸,后周时河北水运航道至此为止。北宋朝廷很关注河北边防的漕运,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命令疏浚所有通向边境的河道。又于清苑(今保定)界开掘徐河、鸡距河入白河,“自是关南之漕,悉通济焉”①,解决了边防军需的运输问题。淳化二年(991),又自深州(今深县南)新寨镇开新河,导胡卢河水凡200 里至真定府(今正定)以通漕运,解决了河北前方驻军重地的漕运,后因河道变迁而断航,熙宁时,再次开渠引水注入新河,恢复航运。
  咸平五年(1002),又自静戎军(今徐水)东部的鲍河,开渠入顺安军(今高阳东),引入威虏军(今徐水西北),漕运直达边界地区。景德元年(1004),自嘉山(山名,今曲阳北)东开渠,引唐河水至定州(今属河北),向东到蒲阴(今安国)以东,会合沙河,北上经边吴泊(今高阳西),直通宋、辽界河。还开掘或疏浚了一些河道,也都是为了向河北北部运送边防军需。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建炎三年正月甲午。各府州户数包括属县。① 《中州集》丙集第三,刘迎《淮安行》。
  ① 《册府元龟》卷497《邦计部·河渠》二。十斗为一石,也称料、斛,约120 市斤;南宋末年一斛改为五斗。后世又改为二斗半,四斛为一石。
  广济河(五丈河)水运后周显德四年(957)四月,“疏汴水北入五丈河,由是齐、鲁舟楫皆达于大梁(东京开封府,今河南开封)”。显德六年二月,世宗又命“浚五丈渠,东通曹、济、梁山泊,以通青、郓之漕”②。这是后周时京东地区通向首都开封的重要漕运河道。
  但是,五丈河水量较小,不利于通航。宋建隆二年(961)三月,又命自荥阳(今属河南)开渠百余里,引京水、索水到首都开封,再架流水槽于汴河之上,注入五丈河,增加水量以便于航运,每年承担京东地区漕运上供米62 万石,成为首都开封通往东北地区的重要渠道。开宝六年(973)三月,五丈河改名广济河。以后虽不断疏浚,但每遇久旱不雨就断航。以致在元丰五年(1072)将京东的漕运,改由淮阳军(今江苏邳州南)入清河转入淮河、汴河,运到首都开封,但终因路途遥远,运输费用增多。元丰七年,又改为以黄河水注入广济河以增加水量,漕运再次由广济河运抵开封,它是京东地区漕运的主要渠道。
  漕运的主渠道:汴河水运汴河是隋、唐运河的黄淮段,隋代称通济渠,唐代改为广济渠,习称汴河。唐末毁于战乱,后周显德二年冬,世宗淮备进攻南唐,依古河堤进行疏导,东至泗州(今江苏盱眙),流入淮河。显德五年三月,又疏浚汴口(在今河南荥阳北黄河南岸)引黄河水入汴河,“由是江淮舟楫果达于京师”③,这是唐末以来首次疏通汴河。
  北宋时,汴河成为漕运的主渠道,“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半天下财赋并山泽百货,悉由此路而进”。张方平说:“国家漕运,以河渠为主。国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运。自后定立上供年额,汴河斛斗六百万石,广济河六十二万石,惠民河六十万石。广济河所运,惟给太康(今属河南)、咸平(今通许)、尉氏(今属河南)等县军粮而已。惟汴河专运粳米,兼以小麦,此乃太仓蓄积之实。今仰食于官廪者,不惟三军,至于京师士庶以亿万计,太半待饱于军稍之余,故国家于漕事,至急至重。”①所以北宋一直注意汴河的疏浚,但汴河引用黄河水,浑浊易淤积,每年要关闭汴口,以便清淤,修护堤防,一年只有200 多天通漕运。
  元丰二年(1079)四月,改引洛河水,六月完工,“自任村沙谷(今巩义东北)至河阴(今郑州西北)瓦亭子,并汜水关(今荥阳西北)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引洛河水入新口斗门通流入汴”①。这是一条改引洛河水,沿途设36 陂为“水匮”(蓄水池),水少时放水以助航行;天旱缺水时,则从汜水关运河引黄河水补充水量。新汴河因洛水含沙量少而水清,故称“清汴”,清汴畅通时,“波流平缓”,“江淮扁舟四时上下,昼夜不② 《资治通鉴》卷294,显德六年四月庚寅、辛卯。
  ③ 《宋史》卷95《河渠志》五《河北诸水》。
  ① 《资治通鉴》卷293,显德四年四月乙酉;卷294,显德六年二月甲申。① 《册府元龟》卷497《邦计部·河渠》二。
  绝”,“公私便之”②。到元祐五年(1090),又因原先直接引黄河水入汴河,可分流黄河流量的十分之三,黄河可以安流不决。现在主要用洛水,取黄河的水只是黄河流量的十分之一,导致黄河时常决口为由,同年十月废“清汴”,改引黄河水入汴河,恢复旧汴河的航运。哲宗绍圣四年(1094),再次修复“清汴”通航,直至北宋亡。
  京城开封另一条漕运河道是惠民河,起自京西北路的闵水、洧水等,许州、郑州诸水皆汇入,经尉氏到开封,合于蔡河,通官私船运,每年漕运60万石。
  真楚运河(江淮运河)
  船只经汴河至泗州(今江苏盱眙北,已淹没在洪泽湖中),进入淮河,至楚州(今淮阴)南下,转入真楚运河至扬州、真州,是隋唐运河的江淮段。由于航行于汴河、运河的船舶较小,载重量只有四五百料(约合24 至30 吨),而淮河水流湍急,尤其是楚州北的山阳湾段,常导致航船翻沉。宋雍熙元年(984)在淮河南岸开沙河,自淮阴县(今淮阴西南)磨盘口至楚州末口长60 里,避开了淮河山阳湾急流,再折而南下进入真楚运河。皇祐时,又在淮河南岸自淮阴向西至洪泽镇(在今洪泽镇西南,已淹没在洪泽湖中),开“新河”49 里,使过往船舶自洪泽镇由淮河进入新河,下接沙河,再转入真楚运河。元丰六年(1083),再在淮河南岸开龟山运河,长57 里,阔15 丈,深1 丈5 尺,起自泗州盱眙龟山镇(今盱眙东北,已淹没在洪泽湖中),东至洪泽镇与“新河”相接。从此,将真楚运河延长到龟山镇,西接清汴,在淮河中的航程只有二三十里,增加了航运的安全性。
  真楚运河(江淮运河)内原有河堰堤坝五处以保持水位,但船只过堰时要卸下重载货物,船只过堰后再装船起运,不仅装卸频繁,而且船只容易损坏。天禧元年(1017),开扬州“古河”经由扬州城南连接运河,又拆毁运河中的堰改为水闸(船闸),并掘深河道,船只从此航行无阻。史称“真州乃外江(指长江)纲运会集要口”③,长江中上流的物资,由江船运到真州,转搬上较小船只,进入长江北岸的真楚运河,至扬州后北上运往京城开封,对隋唐运河进行了前所未有的修整改造。南宋时淮河以北属金朝,真楚运河是运军粮至楚州的漕运航道。
  宋代漕运及其他官方物资,通常每十船组成一纲,如五十船即编为五纲之类,称为纲运,如运送粮食的“粮纲”、运送奇花异石的“花石纲”之类。陆上运输官府物资,也以每若干辆车或若干个挑夫组成一纲,均由官员及兵士押送。
  浙西运河(江南运河)与浙东水运五代时,隋唐运河的江南段分属于南唐、吴越两国,后周世宗进攻南唐,吴越出兵会攻,占领南唐的镇江、常州(今皆属江苏)。宋以南唐辖区为江南东、西路,以吴越辖区为两浙东、西路。江南运河属两浙西路,称“浙西② 《宋史》卷93《河渠志》三《汴河》上。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8,元丰二年六月甲寅。
  运河”。北宋时,运送两浙路物资北上,经镇江过江至扬州入真楚运河,经汴河直达京城开封。
  南宋时,“浙西运河,自临安府北郭务至镇江口闸,六百四十一里”,“自大江(今长江)而下至镇江则入闸,经行(浙西)运河,如履平地,川广巨舰直抵都城(临安)”,成为南宋时期最重要的内河航道。首都临安的“士庶欲往苏、湖、常、秀、江(指江南路)、淮(指淮南路)等州,多雇■船、舫船、航船、飞篷船等”。“纲船”“运千余石或六七百石”,“诸郡米客船只,多是铁头舟,亦可载五六百石”④,通航能力远大于真楚运河、汴河。
  南宋初,又疏浚两浙东路的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梁湖堰(今上虞城南)以东的运河,以及余姚县(今余姚北)境内的运河,东接余姚江通向明州(今宁波)。后又疏浚萧山西兴镇(今萧山西)至大江(今钱塘江)运河,是浙东地区的重要漕运渠道。
  灵渠灵渠起自广南西路桂州(今广西桂林)兴安(今属广西)的离水(今漓江)与湘水(今湘江)之间,自秦代开凿以来,历代成为长江与珠江两大水系的通航要道,唐代设斗门以通漕船,这是原始的“船闸”,有利于船只的通行。宋太平兴国二年(977),边翊任广南转运使重修灵渠,嘉祐四年(1059)大举重修,增设斗门,以提高航运能力。南宋时,广西路灵川(今灵川北)、兴安两县知县衔内带“兼管灵渠”,负责随时疏浚以维持航行畅通。灵渠是连接珠江与长江两大水系的唯一水道,大量漕运物资由此转运。
  长江等河流的航运长江、黄河、淮河、珠江等河流及其支流,是东西向航运的主要渠道,长江主航道,西起嘉州,东至真州、京口转入真楚运河或浙西运河。南宋陆游曾记他赴任夔州通判时,自真州乘载重2000 斛(约合120 吨)大船西上时,“发真州,岸下舟相先后发者甚众,烟帆映山,缥缈如画”。陆游到鄂州时,见到税务亭前江中“贾船客舫,不可胜计,衔尾不绝者数里,自京口以西皆不及”,是长江中游的主要河港,反映了长江航运的繁忙景象。陆游在快到石首县(今属湖北)之前,看到两艘载重2500 斛(约合150 吨)的大船下行。他乘2000 斛船航行到沙市(今属湖北),换乘“嘉州赵青船,盖入峡船也”①,说明长江航运至少可到达嘉州,而大船可到沙市。
  黄河部分河段及渭河下游也通航,自河阳(今河南孟县南)下行至汴口(今郑州西北黄河南岸),进入沛河至东京开封。自河阳以上经三门峡至潼关进入渭河,通航至渭桥镇(今高陵南)。珠江、淮河中下游也是通航要道。海上交通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7,元丰二年四月庚寅注。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47 之3。
  五代时,由于南汉统治者对来广州贸易的番商船只进行掠夺,导致蕃商不敢来广州,海上交通也因而受阻。但闽及泉、漳辖区内的泉州,吴越辖区内的明州、秀州等处,对外贸易发达,海上交通也很兴盛。宋朝统一后,海外贸易兴盛,海上交通更加发达,“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诸蕃并通贸易”,还有今日本、朝鲜半岛,以及埃及、索马里等地,包括今东北亚、东南亚、南亚、西亚,甚至东非地区①,与宋朝之间的海上交通,主要是与宋朝东南沿海的诸海港之间进行,宋朝先后于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设市舶司进行管理。五代的吴越及宋朝与日本、高丽等东北亚地区海上交通,主要通过明州、临安、秀州与北方胶州湾内的板桥镇(改设胶南县,今山东胶州)诸海港进行,宋朝廷也设市舶司进行管理。
  但是,市舶机构只是宋朝外贸管理与税收机构,而宋朝沿海的水上交通无所不达。中外商人因风或有意逃税而不到指定的港口停靠,如被称为“取私贩海者”的“大商,自苏、杭取海路,顺风至淮、楚间”,甚至“擅乘舶自海道入(宋辽)界河(今天津海河),及往高丽、新罗(今朝鲜半岛),登(今山东蓬莱)、莱州(今属山东)界”,向北航行于今黄海、渤海沿岸地区。北宋朝廷曾从真州发“漕米三万石,由海路送潍(今潍坊)、密(今诸城)州”。
  航行于今东海、长江下游的海船的增多,促使南宋朝廷继在明州、临安之外,又在海船往来较多的温州、秀州华亭县(今上海松江)、江阴军(今江苏江阴)等地,设立负责外贸的二级市舶机构“市舶务”,反映了长江口以南海上交通的兴盛状况。
  南海是宋朝与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海上交通的必经海域,今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沿海各地之间的海上交通也很兴盛。南宋时,闽、广、温、台的粮食、钱物运送首都临安时,即由海道运至明州,再转由内河船只运至临安。
  航海的“海商之舰,大小不等,大者五千料,可载五六百人;中等二千料至一千料,亦可载二三百人;余者谓之‘钻风’,大小八橹或六橹,每船可载百余人,风雨晦冥时,唯凭针盘而行”①。五千料船应是出洋的大海船,一二千料船是沿海及长江航行船只,而“钻风”船则应是近海航行船只。1975年福建泉州湾出土的宋代海船,经考证是2000 料左右的海船①,属于中型海船。各种海船装有指南针盘(罗盘)导航,促进了宋代海上交通的发展。① 《宋史》卷97《河渠志》七《浙西运河》;吴自牧:《梦粱录》卷12《河舟》。① 陆游:《渭南文集》卷44 至47,《入蜀记》第二至第五。
  ① 《宋史》卷139《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周去非:《岭外代答》;赵汝适:《诸蕃志》。参见陈高华、吴泰:《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第二节五代、宋的陆上交通与“驿站”
  长江、黄河等江河浮桥五代、宋代的陆上交通,尤其是宋代的陆上交通四通八达,驿路、官路通向首都及各路府州县,遇有河流,通常都造有固定的石桥、木桥,而遇大江、大河则主要依靠渡船,宋代则常建浮桥,尤其是在黄河上建有多座永久性的浮桥,淮河、汉水等也建有永久性浮桥,这些都是前代所不多见的;长江下游建的虽是临时性军用浮桥,却是历史上第一座长江浮桥。
  长江浮桥宋代称“大江浮梁”、“采石矶浮梁”。宋朝建立后,与南唐(江南)隔长江相峙,南唐落第举子樊若水为了寻找投靠宋朝的资本,在长江南岸采石矶(今安徽马鞍山南)以钓鱼为名,乘小船载丝绳多次往返于长江两岸,暗中测量江面宽度,向宋太祖献计在采石矶造浮桥,作为宋军渡江攻唐的桥梁。宋太祖随后下诏于朗州(今湖南常德)造黄黑龙船数十艘,又以大舰载巨竹絙从荆南(今湖北江陵)顺江而下。宋开宝七年(974)十一月,宋军进攻南唐都城金陵,浮桥先试建于石牌口(今安徽安庆西),“诏移石牌镇浮梁于采石矶,系缆三日而成,不差尺寸,王师过之,如履平地”①。在宋灭南唐的战争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江阔水深”难以长期维持,灭南唐后即拆除。
  黄河浮桥,首先是著名的澶州(今河南濮阳)浮桥,宋真宗于景德元年(1004)十一月亲征至澶州,由南城到北城即是乘辇经浮桥过黄河的。“澶州浮桥计使脚船四十九只”②,原是由温州(今属浙江)制造后运往澶州,但途中历时二三年,自天圣六年(1028)开始,改由本州造脚船。
  黄河上主要的浮桥还有滑州(今河南滑县东南)浮桥,桥长461 步,北岸为浚州(今浚县),也是南北交通要道。政和五年(1115),在浚州大伾山至居山与滑州汶子山之间,建造连结三山的永久性浮桥,前者称天成桥,后者称圣功桥,合称三山浮桥,然后开挖河道,使黄河改道从三山之间通过,遂移滑州浮桥于此,但由于水势不顺,河流湍激猛暴,以致泛溢成灾。靖康元年(1115)正月,金军南侵,守桥宋军虽放火烧桥,但损坏不大,金军由此渡河南下。其西有河阳(今孟县南)浮桥,为宋西京洛阳北上的要道。还有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浮桥;熙宁六年(1073)十月,又于延州(今陕西延安)永宁关(今延川东南)渡口造浮桥,都是连结黄河东西两岸的交通要道。
  滹沱河上亦建有浮桥。真定府(今河北正定)的中渡浮桥,熙宁时所建,从元丰五年(1082)起改为每年“八九月易以板桥,至四五月防河即拆去,权用船渡”①,成为季节性桥梁,是通向宋辽边境的重要通道。
  淮河上主要浮桥为“临淮、寿春浮梁”②,临淮为泗州浮桥,是淮河下游的主要通道,寿春为寿州(今安徽凤台)郡名,寿州浮桥是淮河中游的主要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44 之3、8,食货46 之5、47 之16;《梦粱录》卷12《江海船舰》。② 陈高华、吴泰:《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附录二,《关于泉州湾出土海船的几个问题》。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开宝七年十一月甲申。
  ② 《宋会要辑稿》方域13 之21。
  交通要道。
  汉水上的襄阳府浮桥,是连接汉水南岸的襄阳与北岸的樊城主要通道,南宋襄阳府地处宋金边防要地,在宋金,宋蒙战争中,对于宋军在保卫襄阳、樊城两城的协防中起了重要作用。
  驿路与官路陆上交通分为通驿传的“驿路”与不通驿传而通往州、县城的“官路”,大部分官路即是驿路,因而多数场合的“官路”即是指驿路,驿路也称“驿道”,官路也称“官道”。驿路中的主干线称为“大驿路”或“大路”。后唐天成三年(928),兴元府重修通向关中的“斜谷阁道二千八百余间”,洋州又“重开入蜀旧路,比今官道近三十五驿”,夔州也“开新路至房州”①,加强了后唐边境与腹地的陆路交通。
  宋朝廷重视驿路、官路的维修,如“入川大路自凤州至利州、剑门关,直入益州路”,沿途桥阁九万多间,每年都进行修整以保证通行,这是被称为“大驿路”的主干线。熙宁七年(1074),在北段开修由金牛驿(今陕西宁强北)向东经褒城县(今汉中西北),再北上经新开的“褒斜新路”武休驿(今留坝南),通向西北的凤州,作为新的“大驿路”。旧“大驿路”北段是由凤州向西经两当(今属甘肃),西南经河池(今徽县),再南下至金牛驿。经多次比较利害后,自元丰元年(1078)冬起又改为重走旧的“大驿路”。
  此外,如修整东、西两京(开封、洛阳,今皆属河南)间,“自武牢关至荥阳、巩县”段的驿路,等等。
  驿路、官路两旁通常都栽种树木,挖排水沟渠。福建路“八州、军,建·汀·南剑州、邵武军驿路,从来未曾种植,并福州(今属福建)尚有方山北铺亦未栽种,遂致夏秋之间往来行旅冒热而行,多致疾疫”。政和三年( 1113)诏令:“遍于驿路及通州、县官路两畔,栽种杉、松、冬青、杨柳等木”②,以改善交通条件。
  驿站驿站原是兼有官旅(官吏专用旅店)及“邮传”(传递官私文书)两种职能,五代时开始,“邮传”由“递夫”专职递送,后另设“递铺”以承担“邮传”。
  驿站通常每隔40 里左右设置一所,也有50、60 里,甚至70 里设置一所驿站的,而70 里的驿程通常增设一所驿站。两驿站之间的距离称为一驿程、一驿或一程。驿站建有馆舍,各府、州、县城都建有驿站,乡村的驿站通常设在镇市上,府、州、县城的驿舍,通常称为驿馆。
  各府、州、县及设于镇市的驿站馆舍,凡赴任、离任官员和差出的官吏军卒,以及陆上“纲运”押纲官及纲卒,凭“驿券”住宿。一般先到者入住,低官让后到的高官,尤其是有隶属关系的高官;如驿舍不足则自住客店。辽、① 《宋史》卷95《河渠志》五《滹沱河》。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太平兴国八年九月甲子。
  金、西夏等使臣也住驿馆,宋朝皇帝的出巡也常住驿馆。宋代还规定“品官之家及未入官人若校尉,虽不请券,并听入”住①。放宽了入住驿舍的条件,但如有官员入住则迁避。
  宋代由于马匹缺乏,陆上运输以牛车为主,驿站通常也不备马匹。凭“走马头子”需乘骑“驿马”者,实际是乘骑“马递铺”的“递马”。
  马驿南宋时,设有专为运送四川、广西等地马匹到首都临安府的“纲马”而设的“马驿”,每一所马驿只配有军卒5 人,不备马匹,而是备足押运人员及纲马食用的粮食、草料及居住的房舍,以备过往的“纲马”使用,每一纲有马50 至55 匹、押纲官卒30 至60 人左右不等。
  驿程官员们赴任或离任及差出人员通常每日行一程,即一驿。五代时后梁为了限制“近年文武诸道奉使,皆分外停留”,除了规定各地奉使到京(开封府)官员不同的停留时间外,还特别要求各地奉使官员“往来道路,据里数日行两驿”②。宋代官员赴任,北方多乘骑“递马”,南方则多乘轿,通常日行一程。
  驿卒驿站的“驿子”,五代与宋代前期,都是差乡户百姓担任。后周广顺二年(952),还曾下诏:“诸道所差知管驿人,不得于州县别差人户贴助。”①宋天圣六年(1028)九月,晏殊奏:“诸处州县列差乡户百姓充驿子,甚有劳扰。臣前知南京(应天府)日,就差剩员兵士逐季替换,甚以便民。望下诸州军并依此例。诏开封府界依所奏施行。”①从此,军卒逐渐替代乡户担任“驿卒”。
  ① 《五代会要》卷25《道路》。
  ② 《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2、3、4、6。
  ① 《庆元条法事类》卷10《舍驿·驿令》。京城驿馆接待辽、金、西夏等使者。① 《五代会要》卷24《诸使杂录》。
  第三节五代、宋的邮传(递铺)
  “邮传”原先由驿站承担,五代时,由乡户担任“递夫”,专职担任“邮传”。以后又设专门的“邮传”机构“递铺”,其职能遂从“驿站”中分出。但也承担某些“驿站”的职能,如宋代凭“走马头子”,可乘“马递铺”的“递马”等。“递铺旧法三等,曰急脚、曰马递、曰步递,并十八里或二十里一铺。今总谓之‘省铺’”。也有25 里设一铺,甚至更长,“铺分地里遥远去处,置‘腰铺’”②。
  急脚递铺急脚递铺也称“急递铺”,实际是“快速”步递,是北宋时三种递铺中最机要的递铺,如规定:“河北两路急脚铺军士,除递送镇(今河北正定)、定(今属河北)总管司及雄州(今雄县)文书外,他处文书不得承受。”文书的内容规定为“事干外界或军机,若朝廷支拨借兑急切备边钱物,或非常盗窃,并入急脚递,日(指一昼夜)行四百里”,最重要的“御前金字牌”,也是由“急脚军士晨夜驰走”传递的③。但是,实际上经常低于规定的速度。急脚递铺只设于少数主要干线。
  马递铺马递铺也称马铺,设于驿传干线,备有铺马,也称递马、驿马,铺马由官府将不能作战马,而“稍堪乘骑者支(给)马铺”。如“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至五年(1069—1072),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四,余仅足配邮传”。宋代驿站不备马,官吏因“差出勾当公事”以及赴任官员,凭枢密院牒“走马头子”,可以逐铺轮换乘骑“递马”,也称为乘驿马、乘传。太平兴国三年(978)至端拱二年(989),曾改为“篆书银牌”,因银牌经常丢失又恢复用“走马头子”。咸平三年(1000),改为“除急程赴任及勾当紧切公事,即得乞乘递马(逐铺更换),余不得更乞置借”①。所以,马递铺实际上承担“邮传”与“递马”(驿马)供乘骑的双重任务。
  由于宋代马少,马递铺的马匹经常配备不足,而且只是些“稍堪乘骑”
  的劣马,官员乘骑只是代步,邮传递件时也难于奔驰。所以,虽有“日行”500 里、300 里的规定,极大多数远低于此数。通常将规定日行400 余里(实际上也达不到此数)的急脚递,作为最快速的邮传。
  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种递铺,即使在同一城镇时,通常也是分别置铺,承担各自递件的传递。由于马递铺除了递送文书外,还提供乘骑,一直受到重视,诸路常设“提举马递铺”官。南宋时,步、马、急脚三种递铺渐合为一铺,因驿传都属于尚书省兵部的驾部司管辖,故称为“省铺”。通常仍同② 《五代会要》卷26《馆驿》。
  ③ 《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14。晏殊于天圣五年至六年九月任应天知府。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11 之31,10 之24、28。
  时保有原先的三种铺名,递件则按性质以三种不同的方法分别递送。在铺兵、递马缺乏时,实际上是待递件积存一定数量后,以“步递”进行递送。
  步递铺与递送物品步递铺普遍设置,不仅要递送官方文书,也是唯一允许递送“私家书简”的递铺,但实际上“私家书简”经常进入各种递铺递送。步递铺与马递铺还承担递送小件物品,有些步递铺甚至还承担“纲运”、粮食的递送。有时急脚递铺兵背负物品奔跑,以致大中祥符元年(1008)下诏:“沿路所置急脚递铺,盖令传送文书,如闻有近上臣僚并往来中使,多令赍持(原作特,误)物色负重奔驰,咸不堪命,自非宣敕,并不得应付。”
  天禧四年(1020),“遣市小车给凤翔府至绵州递铺”。这是给步递铺兵运送物品之用,因为川路铺兵还承担“纲运”物帛的递送。到北宋末年,“川路诸般(搬)纲运至州、县,缺少铺兵承受”,可以改差其他厢军或雇人运送。
  元丰五年(1082),自秦州至熙州“置车子铺二十八”,也属于步递铺,可能也是为了“以便运粮、转送文书”②。
  递卒(铺兵)
  “先是(五代时)天下邮传,率役平民”。北宋建隆二年(961)五月十七日诏:“诸道州、府以军卒代百姓为递夫。”北宋时各地厢军的军号中有以“邮传”为名号,“若此者,事在而名未可废”,就是各地的“递铺”兵士;京西、江南、荆湖、广南诸路厢军中,号为“步驿”的军士,即是“步递”铺兵;以及“马递铺役卒”,都属于侍卫步军司。而“官文书则量其迟速,以附步、马、急递”,则属于尚书省兵部下属驾部司的职责①。
  斥候铺(战况情报铺)
  建炎二年(1128)二月,南宋高宗在扬州,因战况不明,在金军兵临城下之际,宋高宗仓皇出城渡江南逃。次年二月,杭州知州康允之在奏章中指出:“维扬(扬州)无斥候,故金人奄至而不知”。于是由“康允之措置本路(两浙路)冲要控扼去处,摆铺斥候。每十里置一铺,专一传递日逐探报斥候文字。每铺五人,新、旧弓手内选有心力、无疾病、能行步少壮人充”,“每铺(十里)并限三刻(一昼夜一百刻)承传”,也就是一昼夜递传330多里。以后改为兵士担任铺兵,而且主要干线增为每铺10 人。这是新创设的“斥候铺”,专门将前线的军情传送到朝廷,也可以说是一种“战况情报铺”。这里的“摆铺斥候”,虽只是设铺斥候(侦察)之意,但以后有时也称“斥候铺”为“摆铺”,多数记载为“斥候铺”。随后在临近的江南路也设斥候铺,建炎四年,“令江、浙州军日具平安状与探报到事宜,一处入斥候铺飞② 《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19,11 之9。
  ① 《宋会要辑稿》兵24 之20,方域10 之18;《宋史》卷198《兵志》十二《马政》。申枢密院”①。宋金议和划淮为界后,斥候铺仍保留,只存在于首都(临安府,今浙江杭州)至江淮之间。
  绍兴十九年(1149),兵部员外郎黄敏行“往四川诸路措置递角,敏行增铺益兵”。所增即是斥候铺,“自黄敏行建请江、浙、襄之间,旧无斥候(铺)者,一切增创”,实际只是一种新的快速步行递铺。绍兴二十九年,“将有斥候(铺)去处,应干‘省递’并行减罢,其常程文字每日类聚轮差一人传送”①。“省递”即已合并为“省铺”的步、马、急脚递铺,现在再撤并入斥候铺,以减少铺兵及经费。实际上各地只存在“斥候铺”,以及原先没有斥候铺处的“省铺”。
  摆铺(军队递铺)
  绍兴三十年(1160),宋金关系因金准备侵宋而再次紧张,南宋又创立一种新的步行递铺,“建炎三年初立‘斥候(铺)’,绍兴三十年又创‘摆铺’。立九里或十里一铺,止许承传军期紧切文字”。与建炎三年设立的,有时也称为“摆铺”的斥候铺不同,这次是由军队设置的军队递铺,常称为“诸军摆铺”。这是“昨缘军兴(指金完颜亮侵宋),斥候铺承传递角滞迟,诸军置立摆铺,专一传送军期”。具体是“止许承传尚书省、枢(密)院、都督府、沿边州军等,所遣发军期钱粮要切文字。余闲缓处不许辄入,并依条入斥候、急(脚)、马、步递”①。
  绍兴三十二年(1162)十一月(孝宗已即位),摆铺设置的规定是:“自兴州之‘行在’,沿路接连,每十里置铺,选不入队少健轻捷军兵五人,每十铺差巡铺‘使臣’(指正八品至从九品武官)一员,往来机察,季一承代。今欲除金字牌日(指一昼夜)行五百里外,余日行三百里。”由各地驻军统帅派员检查督促,有违犯处亦由统帅向皇帝报告原因后处置。
  这是西起自今陕甘边境直到东海边的杭州,长达数千公里的军队递铺线,是当时最重要的“军邮”。“隆兴和议”(1163)后,宋金再次和平对峙,摆铺的军事作用削弱,到淳熙十三年(1186)时,“近来摆、斥、省递混而为一,共分食钱,通同递传”。决定依旧分别传递,“择少壮有行止人充摆铺,依元来指挥,内外军期急速文字专入摆铺,常行文字并入斥候(铺);其元无摆铺处,军期亦入斥候(铺),常行(文字)并入省递(铺)”②。递角各种递铺传送的文书,称为“递角”,通常装入“递筒”封印后发递,装有奏状的递筒封印后“以千字文号记发”,如“侠字号递筒”之类。各类递铺都登记递件的到发时刻,如有稽迟即行追究责任。递筒的“封头”破损,接收铺就应“经官更究”①。但是,如四川等地至临安,路途遥远,所经承传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19、20、25、26。
  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18;《宋史》卷189《兵志》三《厢军》,卷163《职官志》三《兵部》。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0,建炎三年二月丁卯;《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43、44、46。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绍兴十九年三月甲辰;《宋会要辑稿》方域11 之13。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11 之31、17、18。关于“摆铺”设立的时间,除绍兴三十年(1160)之说外,还的递铺很多,发生盗折、藏匿,以致只传递空筒而内无递件,又无法追究。在递铺铺兵缺少的情况下,普通递角常常是积存一定数量后才派人背负或挑担送往下一递铺,甚至由铺兵家属妇女递送,因而也就无法追究是否稽迟。金字牌“传信木牌,先朝旧制,合用坚木朱漆为之,长六寸,阔三寸”。各种传信木牌,也称檄牌,实际是“递匣”,内装递件。其中以金字牌(御前金字牌)为最重要。“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一昼夜)行五百余里”。这种“金字牌长尺余,朱漆刻金字,书‘御前文字,不得入铺’。”南宋绍兴元年(1131),已增加“鸣铃”,“前铺闻铃,预备人出铺,就道交收,不得时刻住滞”,实际上最快也只能日(一昼夜)行400 里②。金字牌在北宋时入急脚递铺,有时也入马递铺。南宋建炎时,入创设的斥候铺,绍兴末又改入新创的摆铺,以最快速度递送。
  白字牌、青字牌、粉字牌、红字牌由于传信牌,包括金字牌都是朱漆的,乾道三年(1167)为了区别于普通的朱漆传信牌,枢密院创制了“黑漆白字(“字”原作“粉”,误)牌”,分发给各屯驻大军及与金接界的沿边州府,专由“摆铺”递传军期紧要文件,日行350 里;并制造“雌黄漆青字牌”以备用。淳熙二年(1175),又造“雌黄漆青字牌”,作为尚书省传发紧要文件使用;淳熙八年,尚书省递牌又改为粉字牌。
  绍熙四年(1193),又因递铺已将雌黄漆青字牌与普通递角同样对待,改用黑漆牌子递匣,上刻“枢密院军期急速文字牌”,填以朱红色的红字牌,日行为300 里①。各种传信牌,虽有日行300、350 里的规定,实际上大多只日行一二百里。
  有李心传的建炎三年(1129)二月丁卯(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0)“于是初置摆铺”(实际是斥候铺)说;“绍兴末,丘宗卿为蜀帅,始创摆铺”(见《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9《金字牌》,下作《杂记·金字牌》)说;以及《宋史·舆服志·符券》“绍熙末,遂置摆铺焉”说。丘宗卿为丘崈字,任蜀帅在光宗绍熙三年至五年(1192—1194)。所以,《杂记》的“绍兴末”应是“绍熙末”之误,史志袭自《杂记》或同源。按“绍兴三十年说”,是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军器监(原作兼)主簿、措置诸递角王厚之奏状所说,最为可信。
  ② 《宋会要辑稿》方域11 之17、31。
  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52、23。
  第四节辽代的交通交通工具马、骆驼、车、船是契丹人和辽代的主要交通工具,马的用途最广,是游牧、射猎、战争、使节往还等必不可少的运输工具和装备,契丹男女老幼凡胜任者,都以之为主要运载工具。即宋熙宁间沈括使辽时所见的契丹人行则乘马。辽朝使者出使远方,凡途经沙漠者,还需备有骆驼。骆驼耐饥渴,不但是沙漠中必备的运载工具,而且在长途跋涉无水的紧急情况下,行人可刺驼血作饮料解救危急。车的形制不一,用途各异。《辽史·仪卫志》载:“契丹故俗,便于鞍马。随水草迁徙,则有毡车,任载有大车,妇女乘马,亦有小车,贵富者加之华饰。”沈括记载他所见到的契丹车:“其辎车之制如中国,后广前杀而无股,材俭易取,不能任重而利于行山。长毂广轮,轮之牙其厚不能四寸,而轸之材不能五寸。其乘车驾之以驼。上施■,惟富者加毡■、文绣之饰。”②辽人的绘画作品和辽墓出的壁画,多有契丹车的形象。内蒙古库伦旗辽墓壁画中的车,有螭头,车楼、帷子饰青色帐幔,盖部或四角垂流苏,与沈括的记载完全相符。这种车当是《辽史·仪卫志·国舆》所说的青■车。在对后晋的战争中,辽太宗也曾乘奚车督战,为晋军追击而失车后改乘骆驼。
  辽朝境内的奚人,虽“居有毡屋”,也“兼用车为营”①。
  宋使至辽境,多乘马以行。老病不堪乘骑者,也可乘车往返。
  苏辙的《乘驼车》,以诗歌语言描述了契丹车形制①,与沈括所记异曲同工。有的既可陆行,又能用以渡河①。
  辽朝的造船技术具有一定水平,曾以海船运输东京(今辽宁辽阳)粮食,疏解南京(今北京)饥荒。
  驿馆与驿道辽与宋为兄弟之国,使节往来最为频繁,自澶渊之盟后,宋辽间驿路一直畅通无阻。自白沟以北,辽朝于驿道置馆,接待宋使,车、马、船、运夫及食宿甚至医药供应一无所缺,接伴、送伴使热情接送,沿途为使臣提供一② 《宋史》卷154《舆服志》六《符券》;沈括《梦溪笔谈》卷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9,元丰六年九月丁卯;《宋会要辑稿》方域10 之48;《杂记·金字牌》。
  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11 之20、24、28、30、34、39。又《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金字牌》、《宋史·舆服志·符券》,均只有青字牌、红字牌,青字牌(雌黄青字牌),两书均作“乾道末”。红字牌(黑漆红字牌),《杂记》作“绍兴末,赵子直在枢密”,史志作“淳熙末,赵汝愚在枢管”时。按子直为赵汝愚字,赵汝愚任枢密院正副长官自绍熙四年(1193)三月至五年八月,《杂记》将“绍熙”误作“绍兴”,而史志又误作“淳熙”,《宋会要辑稿》作“绍熙四年十月二日枢密院言..”,是。① 杨渭生:《沈括<熙宁使辽图抄>辑笺》,《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沈括原文载《永乐大典》卷10877,中华书局影印本。
  ① 《旧唐书·北狄·奚》。
  切便利。路振所记“自白沟至契丹国(指辽中京)凡二十驿”②。宋使出入辽境,皆自白沟驿(今河北雄县北)渡卢沟河至南京,然后出古北、居庸、松亭或榆关,至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上京(今巴林左旗南)或广平淀、黑山、长春州诸行宫,朝见辽帝。居庸关、古北口至上京,松亭关至中京再至上京,以及自上京再至诸行宫,“皆有便道”。
  五京间各有驿道,西京(今山西大同)可通沙州(今甘肃敦煌西),东京通高丽。而上京、中京、东京又可北至女真、五国等部。
  辽朝与西夏、高丽、回鹘、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的辖戛斯,甚至中亚的喀喇汗国、哥疾宁王朝等,都有使节和商贸往来。
  上京城“同文驿,诸国信使居之。驿西南临潢驿,以待夏国使”。南京城有永宁馆。中京“大同驿以待宋使,朝天馆待新罗使,来宾馆待夏使”③。② 《栾城集》卷16《乘驼车·序》载:赵君偶以微恙乘驼车而行,戏赠二绝句:“邻国知公未可风,双驼借与两轮红。它年出塞三千骑,卧画辎车也要公。”“高屋宽箱虎豹裀,相逢燕市不相亲。忽闻中有京华语,惊喜开帘笑杀人。”
  ③ 《契丹国志》卷25《张舜民使北记·以车渡河》载:过卢沟河,伴使云:“恐乘轿危,莫若车渡极安,且可速济。”南人不晓其法。
  第五节西夏的交通交通路线西夏极盛时期,有州郡22 个,地跨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五省区,东西数千里。境内地理情况复杂,有高原平川、峻岭大河,还有浩瀚的沙漠。历史上,这个地区由于王朝和民族之间的贡使朝贺、商旅往来和战争攻守,逐渐形成或开辟了相对固定的交通干线。西夏建国前后,由于宋夏战争中军事的需要,又修筑堡寨、运送粮草;西夏和宋、辽等国贡使不绝;商业贸易和民间交往十分频繁,新的交通网络形成,并设置了驿站馆舍。西夏时期的交通路线,大致上以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及西平府(灵州,今灵武)、夏州(今陕西靖边)等地为中心,通向四面八方。据现存的《西夏地形图》所表示的西夏时期交通地理情况,西夏与邻近各国的交通路线主要有:一、宋与西夏信使、国书所经由的官道,称国信驿路。主要路线是,从唐、五代至宋初时通往灵州的大道。即由宋庆州(今甘肃庆阳)、环州(今环县),沿白马川,出青岗峡至西夏灵州,亦称青岗峡路。或由宋延安府(今陕西延安)入西夏洪州(今靖边南),经盐州(今宁夏盐池)至苦井,过黄河吕渡经静州(今灵武境)至兴庆府。
  二、西夏至辽国驿路。夏曾称臣于辽,两国贡使往来频繁,中间须横度沙漠,故设有驿站,《西夏地形图》绘有驿站名称。“自河以东北,有十二驿,而达契丹之境”④。此驿路起自兴庆府,途中不经灵州,即过黄河后,主要跨越今之毛乌素沙漠。
  三、自兴庆府经河西走廊的凉州(今甘肃武威)、甘州(今张掖)、肃州(今酒泉)、瓜州(今安西)、沙州(今敦煌),出古玉门关至高昌回鹘。四、由夏州往南经石州(今陕西绥德境)、银州(今米脂),沿无定河至宋绥德军(今绥德)。据宋人王延德《使高昌记》所记路线①,即自夏州北出,越沙漠,渡黄河,再向西行,当即沿上述路线至黄河。
  五、《西夏地形图》绘有南与兴庆府相连,沿黄河北上河套北鞑靼界路,至黑山威福军;自河套西越沙漠至黑水镇燕军(今内蒙古额济纳旗黑水城)。除主要交通干线外,西夏境内还有许多联系州、郡之间的路线。如《西夏地形图》所示的,由契丹驿路南向至左厢神勇军(今陕西榆林东南),北向至宋麟州(今陕西神木)、府州(今陕西府谷)界。由西夏灵州西境西出的两条路线:一经天丰仓、鸣沙县(宁夏中宁境)、割踏口、杀牛岭,往永寿保泰军(今甘肃靖远北);一经钱哥山、灵州界、打冷沟川、八猪岺,至轻啰浪口,南下至萧关与天都山,此两路线为西夏南下侵宋的常经之路①。交通工具④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 引路振《乘轺录》。
  ① 《辽史》卷37《地理志》一《上京道》,卷39《地理志》三《中京道》。① 曾巩:《隆平集》卷20。
  西夏的交通工具,陆路主要干线可通行木轮车或畜力车。李德明时出行,“大辇方舆,卤簿仪卫,一如中国帝制”②。西夏建国后,李元昊“车服仪卫悉如帝制”。史载夏永安元年(1098)崇宗母梁太后领兵攻宋平夏城,曾建造“对垒”战车,可载数百人,“填壕而进”,西夏车乘已用于载人或军事作战。
  西夏境内多沙漠,“沙漠之舟”的骆驼是西夏的重要交通工具,马、牛、驴等也是西夏骑乘驮运的主要工具,有河流的地方使用舟船。据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条文①,西夏对“桥道”、“渡船与舟”,都规定了管理和使用方法。黄河流经西夏,有的地区水急滩险,行船危险,当地居民利用牛羊皮制成袋子,充气后浮于水面,或连结数只以至数十只拼成皮筏,用以渡河或运送物资,当地称为“浑脱”,是一种十分便利的水上交通工具。
  ② 王延德撰,王国维校:《古行记四种校录》,载《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 年版。① 参阅黄盛璋、汪前进:《最早一幅西夏地图——<西夏地形图>新探》,《自然科学史研究》1992 年第2期。
  第六节金代的交通陆上交通与驿站金代交通是在辽和北宋的基础上恢复和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新交通地理的开拓,以及向东北边境地区扩大交通据点的建设,形成一个全国以京城为中心,以地方诸路首府为重点,驾驭国内的交通网。
  金代交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交通工具、驿站和漕运三方面。金代交通运输,陆路用车,水路用船。金初都城在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白城),《金史·太宗纪》:天会三年(1125),“始自京师到南京,每五十里置驿”。这条由京师通往南京(今北京)长达三千余里的驿道,纵贯东北松辽平原直达幽燕,成为金代东北陆路交通的干线。三月,又“命置驿上京、春、泰之间”。其后进取辽及北宋诸京道和路的重要城市,以及满足皇帝的需求也于道路置驿。如《金史·世宗纪》记载,世宗谓宰臣:“朕尝欲得新荔枝,兵部遂于道路特设铺递。”铺递即驿递之意。
  金朝不仅注意通往京师的诸路要道的恢复发展,同时注意在各地的冲要地方建立和发展交通城市,沟通和繁荣经济。天会初,耶律怀义为西南路招讨使,“乃择诸部冲要之地,建城市,通商贾”②。上谷成为河东通往山西要道上的商品聚散冲要之地。《中州集》刘迎《上谷》诗中描写上谷:“桑麻数百里,烟火几万户,长桥龙偃蹇,飞阁凤腾翥。传闻山西地,出入此其路。源源百货积,井井三壤赋。”
  水上交通与漕运金初都会宁,为减轻按出虎水繁重的水运负担,开凿一条从京城附近到今松花江,长约50 多公里,下游宽约50 米的人工运河,后人称其为金兀术运粮河,河道至今可辨。海陵王迁都燕京后,今北京城成为金朝统治的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中心,为供京师粮米之用,更加重视疏浚开辟水运和提高河道的运输能力。当时通漕运的河有:一是旧黄河,行滑州(今河南滑县)、大名(今河北大名东北)、恩州(今山东武城东)、景州(今河北东光)、沧州(今沧州东南)、会川(今青县)之境。
  二是漳水,东北为御河,则通苏门(今河南辉县)、获嘉、新乡(今皆属河南)、卫州(今卫辉)、浚州(黎阳,今浚县)、卫县(今淇县东)、彰德(今安阳)、磁州(今河北磁县)、洺州(今曲周西南)之馈。
  三是衡水,经深州(今深县南),会于滹沱水,以运献州(今献县)、清州(今青县)之饷。
  以上三水皆合于信安(今霸州东)海壖,溯流而到通州(今北京通县),然后再由通州靠牲畜、车辆和人驮运到中都(今北京)。金世宗时曾两次想解决由通州到京师(中都)的漕运,第一次是疏浚旧漕渠,以减轻百姓陆运之劳苦。另一次是引永定河水通漕,大定十年(1170)议决,十一年十二月② 《西夏书事》卷9。
  动工,到十二年三月竣工。这条新辟运道,引永定河水源,“自金口疏导到京城北入壕,而东至通州之北,入潞水”。但因“地势高峻,水性浑浊。峻则奔流漩洄,啮岸善崩,浊则泥淖淤塞,积滓成浅,不能胜舟”,“竟不能行而罢”③。到章宗泰和四年(1204),又议修从通州潞水到京师(中都)的闸河,这次改引清水为源,沿河置闸门五六座以节制水量,使金代漕运工程达到一个新水平。
  其他如霸州(今属河北)的巨马河,雄州(今雄县)的沙河,山东的北清河,也都是当时的运输河路。从当时对挽漕脚直或佣直的规定看,漕运有水路、陆路和山路三种,还规定一般百姓可射赁官船漕运。水运除河运外,还有海运,如章宗明昌三年(1192)四月:“尚书省奏:辽东、北京路米粟素饶,宜航海以达山东。昨以按视东京近海之地,自大务清口并咸州铜善馆皆可置仓贮粟以通漕运。若山东、河北荒歉,即可运以相济。制可。”①金朝比较重视开水道运输,海陵正隆年间(1156—1161),张中彦采运关中材木,“开六盘山水洛之路,遂通汴梁”。又“作河上浮桥”,造“巨舰”①,以便水运交通。宣宗贞祐四年(1216),从右丞侯挚言,“开沁水以便馈运”;元光元年(1222),又从李复亨之言造大船20 艘,船皆容350 斛,由大庆关渡入河,东抵湖城,运陕西漕粟②。
  金代对水源的开发和疏浚水道,不仅使漕运有较大的恢复与发展,也有利于商业水上交通的发展,但往往由于水运管理不善,运河湮塞现象很多,所以经常驱使百姓车挽陆运,而且“官吏取贿延阻,人不胜苦”③的弊事是非常严重的。
  ③ 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西夏<天盛律令>译注》,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① 《金史》卷81《耶律怀义传》。
  ① 《金史》卷27《河渠志》。
  ② 《金史》卷27《河渠志》。
  ③ 《金史》卷79《张中彦传》。
  第七章赋税和役法第一节五代、宋的田赋(两税)
  唐代“两税法”所定,田赋“夏税”不得过六月,“秋税”不得过十一月。五代时杂赋增多,后唐初期又提前起征田赋,史称“其弊也先期而苛敛,增额而繁征,至于五代极矣”④,其实到南宋才达到顶峰。
  后唐明宗对征税时间的改革后唐明宗不仅减轻了赋税,天成四年(929)还规定,全境按季节早晚,分别规定几种纳赋期限,自气候比较温暖的黄淮地区,“夏税”自五月十五日起征,八月初一日纳足,最北部的沿边地区,则自六月初十日起征,九月纳足。比唐制晚一至三月,便于税户纳税,这是两税制(田赋)实行以来最重要的改革。
  后周显德三年(956),又规定“今后夏税以六月初一日起征,秋税至十月初一日起征,永为定制”①,进一步推迟两税的起征时间,但似并未能贯彻,宋初实行的大体上仍是后唐天成四年的制度。
  宋代田赋征收时间的变化宋朝将后唐明宗所定,“两税”征收时间不同的制度推向全国,原后周统治区中南部,夏税以五月十五日起征,七月三十日纳毕;北部纳毕的时间则为八月五日,比后唐规定要早得多,这可能不是宋初的新创,而是后晋、后汉、后周三朝沿用后唐天成制度时逐渐改变所成。后周旧统治区南部的部分地区,以及后周、宋朝相继征服的淮河、秦岭以南广大地区,夏税起纳时间为五月初一日,七月十五日纳毕,宋初的制度比后唐天成的制度苛刻。秋税起纳时间统一为九月初一日,十二月十五日纳毕,这比唐制秋税不得过十一月,晚了十五日。但实际上夏秋税的纳毕时限还是过紧,端拱元年(988),规定夏、秋税的纳毕时间,均可比上述规定推迟一个月。淳化二年(991),又考虑到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九月初一日稻谷还未完全成熟,秋税的起纳时间改为十月初一日。
  北宋后来又对部分地区的征收时限作了调整,西北部地区夏税的起征推迟为五月二十五日,纳毕为九月十日。秋税起征,福建推迟为十月十一日,而淮南则提前为九月十五日;纳毕的时限,福建地区推迟为正月三十日,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则均推迟到二月十五日。
  夏、秋两税的纳税时限,各分为初、中、末三限,天数大体相等,各限又以本限时日之半,称为半限。当年的夏秋“两税”,通常都要分限送纳,末限的半限时纳足九成,末限满时纳足;积年所欠两税,则分别在中限的半限时纳足七成,末限满时纳足。如遇灾荒年份,可似减或免;也可延期交纳,④ 《金史》卷27《河渠志》。
  ① 《金史》卷27《河渠志》。
  称为展限,也分为三限。宋代田赋交纳时限的法令,比唐、五代更适应农作物的收获季节,也比较完备。
  预催“先期而苛敛”,五代时除后唐明宗、后周世宗时期外,都非常严重。
  北宋中期(含)以前和南宋孝宗时期解决得较好,孝宗以后,愈演愈烈,较之五代有过之而无不及。
  提前征收本税季的田赋,称为“预催”。南宋初已是普遍现象,夏税原规定八月半纳毕,户部决定夏税必须七月底以前送到首都临安,各地就必须六月,甚至五月就要收完夏税。到宋孝宗时,送达临安的时间,已提前到五月,甚至四月。淳熙四年(1177)二月,“刘溥奏:近年诸郡违法预催夏税,民间苦之”,孝宗认为:“既是违法病民,朝廷须别作措置,安可置而不问。”采取动用南库的库金(储备的军费)临时垫交户部,解决当年的朝廷经费,待次年春季田赋解到后拨还南库,以解决田赋“夏税”的预催问题①。但在孝宗以后,预催问题日益严重。
  预借提前征收本年度田赋或征收下一年及以后年度的田赋,称为“预借”。
  建炎四年(1130),“于浙西民间预借秋料苗米”,是预借当年田赋。绍兴六年,“预借江、浙来年夏税绢之半,尽令折米”①,则是预借次年田赋。“绍兴和议”以后,预借的事件更是不断发生,甚至预借第三年的田赋。淳熙五年,有官员指出:“是名曰借,而终无还期,前官既借,后官必不肯承。”可见所谓预借,实际是额外增税,其后宋孝宗明令以库金归还,并“委制、总及漕臣考核实数补填。自今后预借,官以违制论,吏以盗论”①,因而有所遏制。
  淳祐八年(1248),陈求鲁指出:“常赋之入尚为病,况预借乎!预借一岁未已也,至于再,至于三;预借三岁未已也,至于四,至于五。窃闻今之州、县,有(预)借淳祐十四年者矣”①,反映了南宋末年的严重情况。支移、折变(折纳)
  民户将田赋由应交纳地点改为输往其他地方,实际是服力役。最初只实行于西、北边境,最远不超过300 里,称为支移。元二年(1087),改为一、二等户300 里,三、四等户200 里,五等户100 里,不愿支移的交纳“道里脚钱”,后又在不承担支移的地区也征收道里脚钱,多的达到正赋的三分之一以上。北宋末年,已规定随田赋两税交纳,正式成为田赋的附加税。
  将田赋的谷帛折变为钱,或将钱折变为谷帛,或将谷粟与布帛相互折换,① 《宋史》卷174《食货志》上二《赋税》。
  ① 《五代会要》卷25《租税·杂录》。
  ① 《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5。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3,建炎四年五月壬寅;《宋史·食货志·赋税》。甚至先将甲物折变为钱,又将钱折变为乙物,再将乙物折变为钱等等,称为折变(折纳)。朝廷利用抬高或降低“物价”的手段,千方百计变相加赋,以致实际交纳数达正常赋额的二倍以上。折变成了变相加赋的重要手段。绍熙元年(1190)有人指出:“古者赋租出于民之所有,不强其所无,今之为绢者,一倍折而为钱,再倍折而为银”②,反映了南宋的折变情况。
  省耗、雀鼠耗及会州另有加纳十分之一谷粟,称为省耗,后唐明宗取消,后晋时恢复了省耗,并增为加纳十分之二;还增收十分之二的雀鼠耗,宋代沿袭征收。
  五代时,田赋夏税收毕,州府官吏调各县有关官员来州、府核查帐目,称为“会州”或“会末”、“会钞”。属县官吏即向州、府官吏行贿,行贿费则向民户征收,又乘机勒索,成为税户的沉重负担。后周显德四年(957)曾明令禁止,宋乾德元年(963)再次下诏禁止,情况才改变。
  沿纳宋朝建立后,史称“每以恤民为先务,累朝相承,凡无名苛细之敛,常加划革,尺缣斗粟,未闻有所增益”③,其实划革的并不多。唐末五代,田赋以外收取各种物品,相继折变为税赋,称“杂变之赋”,也称“沿纳”。明道二年(1033),以类合并,分粗细两类,随田赋两税征收,有省耗、雀鼠耗、仓耗、头子钱等,还有“丁身钱米”、陪钱、地钱、食盐钱、牛皮钱、篙钱、鞋钱等,只有少数得到减免。如开宝四年(971),将南汉原先所用的大斗,改为用标准斗“省斗”(一大斗相当于省斗一斗八升)①;淮南杨行密,在两税外以“借”的名义增加十分之五的税收,直到庆历五年(1045),扬州知州韩琦奏请后才取消;而“江东路(在南唐时)输苗米(两税)一石者率皆纳一石八斗”,至北宋末宣和三年(1121),在官吏奏请后才“改正”;江南西路地区,南唐时的两税增收三成,直到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地方官也只是“乞先将沿纳一项钱米,特免支移、折变”①,而未敢提出废除。原南汉、楚、闽、吴越所收的“丁身钱米”,宋真宗、仁宗时才逐渐免除“丁钱”,而“丁米”仍依旧征收,以后有些地区才有所减少。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仅南唐旧统治区的“沿纳”就有14 项,如盐博绢、加耗丝棉、户口盐钱、耗脚、斗面、盐博斛斗、酝酒曲钱、率分纸笔钱、析生望户钱等,其中如征收酝酒曲钱,原先是允许民户私下造酒;而征收盐博绢、盐博斛斗等,也支付官盐。宋代禁止私人造酒,盐又不再支付,但照旧“沿纳”,完全成为“白取”。
  和买(折帛钱)、和籴② 《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6;《文献通考》卷5《田赋考》五《预借》。③ 《宋史·食货志·赋税》。
  ① 《宋史·食货志·赋税》。
  ① 《宋史·食货志·赋税》。
  和买也称预买、和预买,咸平二年(999),朝廷决定在春天借钱给需钱的民户,预买绢匹,绢价也高于市价,民户随夏、秋田赋交纳绢,试行之后,“公私便之”,逐渐推及全国②。仁宗时,改为三分给钱,七分给盐。后又变为硬性分配预买绢数,预付的钱又收利息。徽宗时,改盐钞法后,占绢价七分的盐不再给,以后其余三分的钱也不给,完全成为“白著”(白取),变成田赋的附加税,而且绢每匹的重量由12 两提高为13 两,少1 两纳200 余文。南宋建炎三年(1129)开始,将田赋绢与“和买”绢,每匹都折钱2 贯交纳,称为“折帛钱”,以后增至6 贯,甚至10 贯,和买绢由实物税演变为货币税,随田赋交纳。
  宋代为军需而征购粮草,称为和籴,后改为按户等、家产等强制征购。
  南宋时,征购的配额不少地方已与田赋相等甚至更多,支给的“籴本”大多是官告、度牒,部分为纸币,实际上已成为田赋的变相附加税。
  ② 唐代尚书省户部颁布法式,由太府寺所造的标准斗,称为“省斗”。五代、北宋前期仍由太府寺校造,熙宁四年(1071)末开始,改由文思院校造“省斗”。
  第二节五代、宋的商税五代十国商税五代十国各地割据者所收税种名目繁杂,如后蜀有鱼膏税、米面税、行铺赁地钱、嫁娶资妆税等。长江沿岸又设“撞岸司”,每艘船靠岸收取100钱至1200 钱不等。南汉在码头或渡口,收猪、羊、鹅、鱼和果品税,农村集市出卖柴、米,每人收1 钱,有的则收4 或5 钱,称为“地铺税”,还在各州设立制置务,不属州县管辖,收取商税。“十国”大多对鱼、鸭之类,不论是否出卖,无不收税,甚至只要带盐、米出城门也收税。这些大多在宋代已逐步取消。
  宋代商税宋初,在陆续取消五代十国以来苛杂税收的同时,颁布“商税则例”,并不断修订,“关市之税,凡布帛、什器、香药、宝货、羊、豕,民间典卖庄田、店宅、马、牛、驴、骡、橐驼,及商人贩茶、盐,皆算。”淳化四年(993)又规定:“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收税)”,逃税的没收其货物的三分之一③。
  商税分为过境税和营业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和百分之三,“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然无定制,其名物各从地宜而不一焉”①。而竹、木等物,则实行“抽解”制,也称“抽分”,抽取十分之一的实物为税。
  凡用船运输的物品,除正常纳税外,另据船载量多少加征“力胜”钱,以后车载也征力胜钱。海南岛征收入境货物税,依船的大小分为三等。元丰三年(1080),改为以所载货物价值征税。
  民户买卖田地、房屋、牲畜、车船等,凭契约赴官府纳税加盖官印,称为印税,另收牙契税,否则即是无效的白契。此外,商税的附加税还有头子钱、包角钱、席角钱、市例钱等。
  税务部门征收过境税后,给付凭证“公引”,绢帛则加盖朱色“税印”。如改变原申报或规定的路线、地点,则另收“翻税”,也称“翻引钱”,税率大体与过境税相当。
  盐、茶、酒、醋、铜等专卖与商税五代、宋代的茶、盐等商品,常由官府专卖,即禁榷制。盐、铜、酒、醋、矾、香料等,五代时即行禁榷,茶、铅、锡等则自北宋初开始实行禁榷。少数情况下或部分地区则实行自由通商,官府只征收商税。更多的则是官府控制下的通商制,商人必须用钱、金银、粮食及其他物品,向官府购买有关的钞、引等有价证券,到指定的地方支取商品;如商人运送粮食等到边境后③ 《宋会要辑稿》食货70 之26、42。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4,咸平二年五月丁酉。
  换取钞、引,再贩买有关的商品,称为入中、折中或折博法;商人凭钞、引或直接用钱、物向生产者取得或购得有关商品,再到官办场、务办理手续,支付各项费用,称为贴射法;需要补交钱款才能支取有关商品的,称为贴纳法;都要交纳住税、过税,一次性的事后结算或随时交纳,可概称为钞引通商法。乡村、镇市常实行商人或富户承包销售,称为买扑法。官府专卖与钞引通商经多次反复,北宋政和二年(1112),茶、盐全面实行钞引通商,钞法更严密,茶笼、盐袋都由官办合同场、盐仓、盐场印封,除交纳正常的过税、住税外,都还要交纳头子钱、秤提钱、市例钱等等,南宋时大体上沿行。官府专卖的特殊商品,还有酒、醋、矾、铜、铅、锡、香料等。酒,五代即已实行“禁榷”,宋代沿行,但有少数地方允许民间酿造。醋,五代时曾实行“禁榷”。五代末,允许民间酿造。北宋则官榷、民营并行,南宋严禁私自酿造。凡行榷酒处亦榷醋,镇市大多实行买扑法。
  矾用于染色,五代、宋都行禁榷,官设矾场、务煎炼出卖,允许商人以金银、钱、帛于京城榷货务请引贩运。以后部分产矾地区改为炼矾的“镬户”,以产品的四分之一作为赋税交纳,其余产品全部卖给官矾务,官设矾场出卖。仁宗时,晋州(今山西临汾)既设官炼矾务,又曾实行商人入纳钱、茶,“算请”生矾自炼熟矾出卖。经神宗时禁榷及元祐时通商的变化,北宋末及南宋,实行商人纳钱于榷货务买矾引,到矾场领矾贩卖,大体与茶、盐钞引通商法相似。
  铜,既用于制造日用器物,又是铸钱的主要原料,五代、宋代都严禁销熔铜钱制造铜器。五代初期,允许铜及铜器自由通商;后晋时,允许私人开矿炼铜并免税,但只许自行铸钱或卖入官府。后周初,允许铜及铜器自由通商;显德二年(955)又实行“禁榷”,规定:“起今后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佛寺、道观所用法器外,“其余铜器,一切禁断”;所有铜及其他铜器全部卖入官,严禁私相贸易,铜镜由官府制造在首都设场出卖,允许商人贩卖①。
  宋代对铜也实行禁榷,禁止私自开采冶炼铜、铅、锡三种铸钱原料,并禁止通商。日用铜器由官府文思院制造,官“杂卖场”出卖,允许商人凭官“引”贩卖,其他特殊铜器的制造应报官府批准。锡,在产地允许商人纳税后贩卖锡器,非产锡地的锡由官卖,商人可以贩卖及造锡器出卖。
  香料是五代、宋代的主要进口商品,实行禁榷,由市舶司“抽解”十分之一,有时多达十分之四的进口税,其余由官府收买后专卖。
  宋代的商税务宋代首都设商税院(务),府、州设都商税务,基层收税机构称商税务,不少县设有镇、市、场的商税务,商税务通常只称“税务”或“务”。税额多的专设官员,称为监税;县的商税务如税额较少,由县令或县尉等兼领。镇的商税通常由镇官“监镇”兼领,镇、市的商税也常由驻该地的县尉或巡检等兼管。小的集市或乡、村,常设有“税场”或“税铺”,由商税务派员流动收税,也常由当地豪富“买扑”,承包税额,乘机剥削,有的还私设“税铺”收税。各商税务普遍设置专栏,有拦头、书手等,负责确定应收商税的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17 之13。
  种类、税额及收税,栏头的妻、女常进入船舱内进行搜检,被称为女栏头。商税务规定只在本处收税,允许在不超过五里的地方拦税,不少税务机构则远在二三十里外,以“发关引”为名进行拦税。甚至将乡村中土产竹木等不必纳税的物品,以“钓税”为名进行收税。有的税务分为几处甚至十多处收税,称为“分额”。同一货物三番五次甚至十多次重复收税,称为“回税”。并将不应收税的货物,巧立名目进行收税,称为“虚喝”。把普通货物作为贵重物品,以一作百称为“花数”。对过往空船并无应交税的货物,照旧以容载量纳税,收取“力胜”税钱。以船上吃用的米麦作为粮食、以穿用的衣被作为绢帛,照样征收商税。商人缺少现金而用货物作价交纳,常常是十文钱的货物只算作二三文钱,称为“折纳”。或因不能满足税务、税场要求,将驾驶船只所用篙、梢作为漏税货物收缴,商人或船主被迫以重金“缴税”赎取。拦税人各带武器截拦,查检货物时还常在船上搭建临时棚屋,称为“排停”,将船上所有人,包括老人、小孩、病人、产妇,全部驱赶上“排停”,然后入船恣意搜查,还常用七八尺长的铁锥,称为“法锥”,穿插箱笼,以致其中的衣服绢帛多被锥破。商税务中,尤以沿江的池州(今安徽贵池)雁■、黄州、鄂州为甚,分别被称为大法场、小法场、新法场。淳熙五年(1178),南宋朝廷列出15 项非法收税或骚扰商旅的情况,用大字公布于各税务门前,严行禁绝。宋孝宗还颁布了一些其他有关商税的禁令,非法征收商税的现象有所减少。南宋中期以后政事日非,甚至“空身行旅,亦白取百金,..或有货物,则抽分给赏,断罪倍输,倒囊而归”。大小税务官吏与商人、民户“不啻仇敌,而其弊有不可胜言矣!”①进口商品来自东北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东非,除香料外,还有铁、硫黄、铜器、药品、棉毛纺织品,以及工艺品,宋初无不全由官府垄断,不久改为除“抽解”以外,官府收购一部分,其余允许出售而征收商税。出口货物主要是丝绸、陶瓷品、金银铜铁器及各种日常用品,征收商税。禁止铜钱出口,实际流失很严重。宋初禁止华商出海经商,不久改为向“市舶司陈牒请官给券以行”,允许出海贸易,否则没收货物。外商将货物如运向市舶司、务以外的地方贩卖,也要“于市舶司请公凭引目”,“如不出引目”①,即按偷税处理。
  北宋商人与辽、西夏的商人,南宋商人与金朝的商人进行贸易,只能在官府设置的榷场进行,征收商税。宋、金榷场贸易,还征收千分之五的榷场交易税,南宋对金急需的货物加征出口税、边境税,如茶每引原价二十二、三贯,茶商贩往临近金朝的楚州(今江苏淮安)、盱眙军(今盱眙),“各贴纳番引钱十贯五百文”,属边境商税;如前往淮北金朝地区,“每引更贴纳钱十贯五百文,盱眙军(榷场)每引(还)收回货税钱二贯”,前者系出口商税;后者却是当地增收(不管是否购货回宋),后被免去①。税率高达80—100%。
  宋代的杂税与经、总制钱① 《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商税》。
  ① 《五代会要》卷27《泉货》。
  ① 《庆元条法事类》卷36《商税》;《宋史·食货志·商税》。
  宋代的杂税名目之多,有如牛毛,朱熹说的“古者刻剥之法,本朝俱备”②,还不足以概括,杂税中有许多是宋代所新创。杂税在宋代财政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南宋官员说,“即今财用赋入之利,莫大[于]杂税、茶、盐出纳之间”③。杂税中的很大一部分,已列在北宋末、南宋初相继创设的经制钱、总制钱内,包括茶、盐的许多附加税。“经制、折帛钱为诸州之害,板帐、月桩为诸县之害”①。
  北宋宣和三年(1121),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用,设经制使司于杭州,除移用诸路经费外,陆续增收杂税,总名为经制钱,后又推行京东、京西、河北诸路,靖康元年(1126)废。南宋建炎三年(1129),又征经制钱,所收杂税有:权添酒钱、量添卖糟钱、人户典卖田宅增添牙税、官员等请俸头子钱并楼店务增添三分房钱,合称五色经制钱,北宋时征收的,还有牛畜等契息钱等多种。南宋又新增杂税,如“增添三分白地钱”等,而且在原税目内不断增收,如“添酒钱”每升酒原只收九文钱,现在提刑司、转运司、发运司、提举司、学事司及无额上供钱等都分别加收自一文至十文不等,为原数的数倍,改称“诸色添酒钱”。
  南宋绍兴五年(1135),孟庾提领总制司,创总制钱,除一部分系移用其他财政专款外,全是杂税,如勘合米墨钱、省司头子钱、常平司头子钱、二税畸零剩数折纳钱、投税印契税钱、(买卖田宅)得产人勘合钱、增添七分商税钱、茶盐司袋息等钱等数十种,许多是新创的杂税。
  南宋绍兴三年(1133)四月,开始“计月桩办大军钱物”②,称为月桩钱,原是调拨其他经费,后因有定额而又无从调拨,各县遂“作法以取诸民”,江南、荆湖诸路为害尤重。“其间名色,类多违法”,“举其大者,则有曰曲(酿酒用)引钱,曰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贴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筋角钱,两讼不胜则有罚钱,既胜则令纳欢喜钱”③。
  南宋初年,朝廷借印板帐而征收的无名杂税,也称“印板帐钱”,主要行于两浙、福建路,各县有定额,于是“非法妄取”。如交纳田赋时,多收“耗剩”粮的数量;交纳钱、帛时,多收“糜费”的钱、帛数;被偷抢的财物,不归还失主而归板帐钱等,“其他如罚酒、科醋、卖纸、税酱、下拳钱之类,殆不可以遍举,亦不能遍知”①。
  此外,宋代重要的杂税还有二税盐钱、蚕盐钱、丁绢、丁盐钱、僧道免丁钱、秤提钱、市例钱、折估钱、折布钱、布估钱、畸零绢估钱,等等,真是“不可以遍举,亦不能遍知”。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44 之2、6。
  ③ 《宋会要辑稿》食货31 之16。
  ① 《朱子语类》卷110。
  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64 之89。
  ③ 叶適:《水心文集》卷4《实谋》。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6,绍兴三年六月乙巳。
  第三节五代、宋的役法五代役法五代徭役可分为三类,即夫役、职役和官户役,大多数是继承唐末的役法,也有部分为五代所创设。
  夫役也称力役,主要从事修筑城池、官廨,治理河道,维修堤堰、驿路,为军队运送军需物资,等等,普通夫役由民户服役,重大夫役如治河、修城等,则随时征集民户,事毕遣散。如显德四年(957),“诏发近县丁夫城镇淮军(时置于涡口,今安徽怀远东)”;六年,“发徐、宿、宋、单等州丁夫数万浚汴河”②。至于经常性的修缮城池、官舍,维修河堤、道路等,更是不计其数。夫役涉及面广,征役无节制,劳动强度大,服役者主要是中下民户,在三种徭役中最为繁重。
  职役,也称吏役,轮差民户担任州县吏职,下至州县役使的杂职、乡村的壮丁等。如后汉隐帝时,“于诸州、府百姓内差散从、亲事官”,其中散从官“大府五百人、上州三百人、下州二百人,敕本处团集管系,立节级检校教习,以警备州城”③。亲事官、散从官属州役,由民户轮差。
  显德五年,后周进行“团并乡村”,“大率以百户为一团,选三大户为耆长,凡民家之有奸盗者,三大户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户均之”①,每三年进行一次。这是轮差乡村大户担任耆长的职役,属乡役。
  五代职役见于记载的不多,宋初继承五代的职役,有衙前、里正、户长、乡书手、耆长、弓手、壮丁、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县押司、录事以下,州孔目官以下的吏职,各种杂职和虞候、拣子等。
  官户役,是由专门的民户负担官府特殊需要的徭役,常被称为官课户等,而其他服夫役、职役的民户则被称为“散户”。所以,本书称之为“官户役”②。
  官户役也和夫役、职役一样,袭自唐制,五代时又有所发展。
  如“羊、猪、纸、炭等户,并羊毛、红花、紫草及进奉官月料”等户,“官课户,庄户,俸户,柴、炭、纸、笔户等”①。进奉官月料户即是课户,创始于唐贞观十二年(638),“改置胥士七千人,以诸州上户充,准防阁例,输课二年一替,计官员多少分给之”,官员的料钱(官俸外的津贴)由此而出,负担料钱的民户被称为课户。至于官员的俸钱则由俸户负担,唐高宗时“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后屡经变革,后梁开平三年(909)虽曾规定“其百官俸、料,委左藏库依则例全给”②。但从后唐、后汉及后周末年以前的情况来看,地方官的俸、料由朝廷支付的,只是州府长官及高级属官,而州府的其他属官如判官、司户、司法等以及县令等县官的俸、料,② 《文献通考》卷19《征榷考》六之《月桩钱》、《板帐钱》。
  ③ 《文献通考·征榷考·板帐钱》。
  ① 《旧五代史》卷114、117、119,《世宗纪》一、四、六。
  ② 《册府元龟》卷160《帝王部·革弊》二;《旧五代史》卷103《隐帝纪》下。① 《五代会要》卷25《团貌》。
  ② 史学界对此种役法很少涉及,“官户役”名系撰者所定。
  则由俸户、课户分担。后汉乾祐三年(950)规定:“诸道州府令、录、判官、主簿,宜令等第支与,俸户逐户每月纳钱五百,与除二税外,免放诸杂差遣,不得更种职田。所定俸户,于中等无色役人户内置,不得差令法直及赴衙参。”③同时规定了由俸户负担的县令、主簿,州府的判官、司户等俸禄数,朝廷的一部分低级官员的俸禄也是由俸户负担的。
  由于俸户、课户,以及负担官府猪、羊、炭、纸、笔等的民户,都可以免除各种夫役、职役,其至可以免除两税。所以实际上“并是影占大户”,因而“凡差役者是贫下户”。后周广顺元年,首先在柴荣任镇宁军(今河南濮阳)节度使时,将“属州帐内”的羊户、猪户、进奉官月料户等,“并放为散户”,和其他农户一样负担各种夫役、职役。显德五年,制定了县令、主簿,州、府属官,及朝廷的京百司、内诸司的低级文官的俸禄,从显德六年三月起,全改由朝廷支付,“其俸户并停废”。还规定“官课户,庄户,俸户,柴、炭、纸、笔户等,望令本州及检田使臣,依前项指挥勒归州县”。“如今后更有人户愿充此等户者,便仰本州勒充军户,配本州牢城执役”④。周世宗这次全国性的改革,很快得到执行,在宋朝继续贯彻的情况下,官户役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虽然乾德四年(966)七月还曾下诏“给州县官俸户”①。
  宋代的夫役北宋建国之初,沿袭后周末年的役法,主要为夫役和职役。北宋初期,民户所服夫役的种类繁多,一如唐末、五代。五代时,常以兵士从事原先由民户负担的夫役。宋代扩大兵士从事夫役的种类,并形成制度。
  宋太祖为了巩固皇权,建国之初即改革军制,将各地军队中精壮者选为禁军,而将老弱兵士留作地方军,“初置壮城、牢城,备诸役使,谓之厢军”。以后逐渐扩大厢军的兵种,“或因工作、榷酤、水陆运送、通道、山险、桥梁、邮传、马牧、堤防、堰埭”等,都“因事募人”编为厢军,因而设立新的厢军号。诸路厢军的军号多达200 以上,其中大部分军号标明了服役的内容,如维修京城的广固军、制造武器的作院军、治理黄河的河清军、维修淮河的静淮军、维护海堤的捍海军等,各州府普遍设置壮城军维修城池,牢城军则是“皆待有罪配隶之人”,从事各项杂役。以及杂作都、梢工都、桥道军、装卸军、船务军、兴造军、窑务军、司牧军、铁木匠营、酒务营、竹匠营等军号的厢军②,首都的东西八作司、南北作坊等70 多个部门,都有作工匠或服杂役的士兵,也是厢军的一部分。仁宗初年,枢密使王曙说:“天下厢军止给诸役,而未尝教以武技。”神宗也曾说:“置厢军五十余万,皆以当直、迎送官人占使。”③其任务即是“擎肩舆、供伎巧、服厮役”。北宋虽曾设教阅厢军,但大部分厢军的性质未变。到南宋时,甚至“今之禁军,送③ 《册府元龟》卷160《帝王部·革弊》二:《五代会要》卷28《诸色料钱》下。④ 《唐会要》卷93《诸司诸色本钱》上。参见《资治通鉴》卷294,显德五年十一月丙戌。① 《文献通考》卷65《禄秩》;《五代会要》卷27《诸色料钱》上。
  ② 《册府元龟·帝王部·革弊》二;《五代会要》卷28《诸色料钱》下。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原注:“准汉乾祐二年敕”,二应作三。
  迎出入番休寓直,与厢军无异”①,担任攻防战守的是屯驻大军。
  厢军所从事的杂役,如果发生因役过重或待遇过差,以致厢军“数口之家不能自庇,于是相挺逃匿,化为盗贼者不可胜算,朝廷每有夫役,更籍农民以任其劳”②,说明民户承担的夫役已由厢军担任,在厢军逃亡的情况下,也就只好再征民户服夫役。
  由于厢军承担了原先由民户所负担的日常夫役,因而“惟诏令有大兴作而后调丁夫”。南宋章如愚说:“古者,凡国之役皆调于民,宋有天下,悉役厢军,凡役作营缮,民无与焉。”③虽不无夸张,但大体上反映了宋代的情况。
  宋代的普通夫役虽基本上已为厢军所代替,但黄河的治理,却并非厢军的河清军等所能全部承担。乾德“五年(967)正月,帝(太祖)以河堤屡决”,于是“分遣使者发畿甸丁夫缮治,自是岁以为常,皆以正月首事,季春而毕”,这是宋代“春夫役”
  的开始①。至和元年(1054)时,早已扩展为“京畿及京东、京西等路,每岁初春差夫,多为民田所兴,逐县差官部押,或支移三五百里外工役,罕有虚岁”,并且制定有“差夫条约”。而“江、淮并不点差夫役,当农隙之际,一向安闲”。因此,淮南路的仙居(今河南光山西)县令田渊向官府提出,各路也实行每年征调春夫役,兴修农田水利,虽有“诏下三司施行”,但效果不大。熙宁三年(1070),李竦说他以前任淮南路的太湖知县时,堤堰“因循不复修葺,臣因乘其农隙,劝募旁近地主,备工料兴筑”②。太湖与仙居同属淮南路西部,时距田渊建议被采纳已十多年,而太湖县情况依然如故,可见春夫役并未能普遍推行,而仍只限于黄河中下游地区。
  春夫役在正常的春季服役期间调发的(通常需要“正身”服役)夫役,称为“正夫”。如遇黄河决口等紧急调发的夫役,称为“急夫”,一般可以折抵次年春季应服的春夫役,有时还可免去部分税钱,服役时每日官给粮食二升为口食。夫役先“以人丁户口科差”,“元祐令:自第一等至第五等(户)皆以丁差”,元祐五年又改为“或用丁口,或用等第,听州县从便”。
  春夫后又分为河防夫、沟河夫两类,河防夫专为治理黄河而差,沟河夫则是进行普通的兴修水利。元祐八年(1093)起,实行新修订的春夫役法,“除逐路沟河夫外,其诸河防春夫,每年以一十万人为额,河北路四万三千人,京东路三万人,京西路二万人,(开封)府界七千人”。民户由每年出夫役,改为“一年起夫,一年免夫”。“去役所有八百里外更不科差,五百里内即起发正夫,八百里内如不愿充夫愿纳免夫钱(每丁免夫钱七千钱)者听”。如果应出春夫地区受重灾等而影响出夫,需要调发八百里以外的夫役时,须要奏明准许后进行,这次改革对春夫役有所减轻与限制。后开封府地区不问远近,愿纳免夫钱的即可免役,其他地区实行上户可以纳免夫钱免役,免夫钱遂成为官府收入的专业款项。到北宋末,已是“河防免夫钱数目至多”,以致可以在“河防免夫钱内预行置办(河防材料梢草等),并优立价直雇夫① 《乐全集》卷24《论国计事》;《宋史》卷189《兵志》三《厢兵》。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3,明道二年十二月乙未;卷221,熙宁四年三月辛丑。③ 《三朝北盟会编》卷174;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41《兵制门·州兵》。① 《景文集》卷26《上三冗三费疏》。
  ② 《宋史》卷177《食货志》上五《役法》上;《山堂考索·后集·兵制门·州兵》。役使”,直至北宋末,徽宗才废除河防免夫钱③。
  北宋在黄河中下游以外地区及南宋时,水利等夫役大都随时征发,事毕遣散。宋代除春夫役外,也常“和雇”民夫,参与治理黄河或兴修其他水利等,但“名为和雇,其实于等第人户上配差”,“每人支官钱二百,..除官钱外,民间尚贴百钱,方雇得一夫”①,大体上反映了宋代“和雇”民夫的情况。
  宋代的职役宋代役法中最受重视的是职役,在《宋史·食货志》中近两卷的《役法志》,几乎全是关于职役的记载,而关于夫役的记载极少。职役由于主要是由乡户按户等差派,所以也称差役法。熙宁三年(1070)实行募役法,以后虽有反复,大体差募兼行;南宋又有义役法。
  以乡户所服职役的机构区分,可分为州(府)役、县役和乡役。从服役的性质区分,州(府)役、县役还可分为吏役与杂役。
  一、州(府)县吏役宋代州(府)、县的朝廷命官不多,日常事务主要由吏承担,边远地区有些县甚至没有朝廷任命的官员,县政全由吏负责。朝廷各部门和路(类似后代的省)级机构,也都有大量的吏处理日常事务,基本上属募役及从州(府)吏中抽差。
  这里介绍的是乡户承担的州、县吏役。吏人,亦称人吏,也称职员,是州(府)、县吏役中高层人员的统称。
  州(府)的吏人分为职级、前行、后行三等。职级还分为都孔目官、孔目官至粮料押司官,共十阶。都孔目官、孔目官亦称都吏,是吏役中的最高职名。吏人分属州(府)的使院、书表司、刑法司等,办理“狱讼、帐目、遣发”等事务。乾德元年(963),开始招募州(府)的吏人,“募有田产谙公事人充”役。如“不足,则据数均于属县曹司正员内差补”,后曾停止抽差县吏任州(府)吏,允“许以中户以下选差”担任州(府)吏,但由于乡户“不谙书算”,只得重又抽差县吏任州(府)吏。有的州、府因县吏不熟悉州、府公事,而被退回本县,只保留招募的“长名”州吏。元祐时行差役法,绍圣以后又重行募人任州吏。
  县的吏人分为押司、录事、前行、后行,押司、录事,宋初从各户等中选通晓吏事者充任。由于“县吏差税户,多不省文书”,庆历元年(1041)起按照招募州吏的方法,“召有产业人投名,不足则差”,从而差募并行,南宋时以募为主。
  贴司,乃吏役中低于“吏人”的职役,最初只是朝廷各部门、开封府及路级机构才设置,各州(府)、县只设“私名书手”。景德二年(1005),依各地所用私名书手人数为定额设贴司,由“吏人”保明后充任,属于募役。“吏人”不足时可以临时代行其职,“吏人”有缺额时以次升补为“吏人”。主要担任州(府)、县各案的书算事务,南宋初定为每案不得超过五人。造帐司人吏,掌造转运司、提举司钱帛帐,属州(府)役。最初系抽调③ 《宋史》卷91《河渠志》一《黄河》上。因史称服役者为“春夫”,撰者因而称之为“春夫役”,以其不同于一般的夫役。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7 之13—1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8,熙宁三年十二月甲子。各县“吏人”充任,治平元年(1064),以县吏不熟悉造帐事务而放回本县,而由州(府)吏造帐。熙宁四年(1071),各州(府)募能造帐人充任,元祐时改为由吏人中抽差。
  祗候典,亦称知后典,属州(府)役。担任受发文书,原先由属县派吏人中的“后行”到州(府)承领文书,派“解子”送回本县。熙宁十年,创设祗候典,属募役。绍圣时废,改为吏人中的“守缺”担任其职。
  乡书手,原属乡役,为第四等户差役,负责文书事务,隶属于耆长。熙宁七年,改为募役。次年,废耆长以后乡书手成为县役,基本上以本县乡数设额,地位与县贴司相近而略低,县“吏人”有缺额时也可以补为“吏人”①。州(府)、县吏役以募役为主,只有一部分属差役。除额内吏役(称为正额、正名)之外,还有守缺、习学、私名,如私名贴司之类。州(府)吏的高层“职级”中,年满出职为官或任摄官,其子侄可以替补为吏,成为州(府)吏的重要来源。吏役无俸禄,依靠接受贿赂,不少因之致富。王安石变法时采取支付较丰的吏禄,同时严禁受贿等违法行为。但后来大多不支付吏禄而任其受贿,虽有明文禁受贿赂,形同虚设。南宋陆九渊所说的:“吏人自食而办公事,且乐为之、争为之者,利在焉故也。故吏人之无良心、无公心,亦势使之然也。”反映了宋代吏役的基本情况。
  州(府)吏、县吏大多掌握地方政权,左右州(府)、县官的意志,是宋朝统治的基础。“官人视事,则左右前后皆吏人也,故官人为吏所欺,为吏所卖,亦其势然”②,正是宋代官吏关系的最好写照。只有少数强干的监司、州、(府)县官,采取有力措施,才能对恶吏的为非作歹有所抑制。然而,“官之贪者不敢问吏,且相与为市;官之庸者不能制吏,皆受成其手”①,则是普遍现象,至于称为“立地官人”、号为“十虎”的恶吏,决不是少数事例。
  二、衙前役宋初,衙前役一如五代,属州(府)吏役。任诸州(府)的吏职,也有担任一些杂役的则类同“公人”。从入役的形式可分为:招募的衙前,称为长名衙前,也称长入或投名衙前;由县役的押司、录事差派的,称为押录衙前;由乡役的里正差派的,称为里正衙前;以及由乡户直接差派的,称为乡户衙前。服役内容相当广泛,主要是“主官物”,也就是“部送纲运,典领仓库”。此外,经常性的职务,还有“管勾公厨、茶酒、帐设司”,主持馆驿,有些地区还从事管理耕种官庄田地、冶铁、伐木,而边远地区的“州主令佐”,宋初也有“差衙前勾当”的②。
  衙前在朝廷,属三司的衙司管辖,元丰改官制,衙司归刑部都官司。诸路、府、州、军、监也设衙司,熙宁四年役法改革以后,曾一度废罢,元丰元年(1078)又复役。三司衙司除主管官外,设都押衙及衙佐等,统衙前大将、军将、守缺军将,合称军大将。地方衙司只设衙前军将以及其他衙吏。衙前的“职次,曰客司,曰通引官(承引官),优者曰衙职”,通称衙吏。衙职也称衙职员、职员,有都知兵马使、左·右都押衙、都教练使、左·右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8,元祐五年二月辛丑、甲辰;卷476,元祐七年八月庚申。《宋会要辑稿》方域15 之32。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8,元祐五年二月辛丑、甲辰。
  ① 《淳熙三山志》卷13;《赤城志》卷17。
  ② 《象山集》卷84《与赵推官》。
  教练使、守缺教练使、押衙,都高于衙前军将。“自都知兵马使至第六名教练使,凡十三阶”①。
  五代及北宋中叶以前,吏人(职员)及长名衙前还可带“宪衔”,即可以带有散官、检校官、兼官及勋官等官衔,通常带的是所谓“银、酒、监、武”衔,即是一个不入流、没有官品的吏人(职员)或长名衙前,可以带有银青光禄大夫(从三品文散官)、检校国子祭酒(国子祭酒从三品)、监察御史(属兼官,正八品)、武骑尉(从七品,勋官)四种官衔,这是五代时军官担任吏人(职员)或长名衙前时的制度,北宋中期以前沿袭,因而常常冒充官户以享受特权,元丰五年(1082)官制改革时才废除。
  衙前役在北宋初期全是募役,其后由县吏役中抽差役满的押司、录事担任,称押录衙前。又以“里正主催税及予县差役之事,号为脂膏,遂令役满更入重难衙前”,称里正衙前。并规定押录、里正,“其不历衙前者,虽得替不许归农”②,在得替押录、里正人少的少数州、军,缺人承担衙前役,就直差乡户担任,称为直勾或直差衙前,且无任期,直至破产才更换,但当时官员们注意的焦点是里正衙前。
  押录衙前由于押司、录事先已担任县吏役数年,比较熟悉官场。而里正衙前则主要经历的只是乡役里正,有的甚至刚任里正即被送州(府)任衙前,易被官吏欺蒙,以致破家荡产。
  至和二年(1055)四月,废罢里正衙前,改为只差乡户衙前。乡户衙前实行五则法,将本州(府)内人户统一按财产从多到少排定,分为五则(五等),再将本州的衙前重难差役也分等,每件重役有十户轮流担任,当时称为“民甚便之”。然而这只是将里正负担的灾难直接转嫁给乡户,乡户衙前同样也纷纷破家荡产,不到十年,官员们再次议论改革设法,“今乡役之中,衙前为重”。乡户衙前遂成为王安石变法时役法改革的重点,实行免(募)役法,改衙前差役为募役,元丰三年前后,雇役衙前基本上合并入长名衙前,随后又取消了押录衙前。元丰八年,宋神宗死后恢复差役法,对于衙前实行的实际是差募并行,而且是“雇募不足,方许揭簿定差”。元祐三年即重行募役法,而“乡户衙前役满,未有人替者,依募法支雇食钱”③。南宋也行募役法,甚至役法改革长期未触及的边远地区,如广西路海外四州(今海南省),也于淳熙九年(1182)由差役法改为募役法。
  三、州(府)、县杂役宋时被称为公人的,承担各种杂役,基本上属差役。熙宁时,改为差募兼行,以募为主,其后大多恢复为差役。宋时的州府役,有散从官、斗子等。散从官,属州(府)役。有承符、散从官、步奏官,负责“追催公事”;还有“人力”担任“当直”,并差税户或坊郭有“行止”人担任。元丰时将承符、人力合并入散从官。散从官和弓手、手力,还负担迎送到、离任的官员。
  院虞候是州府役,一度并入散从官,差乡户担任。任州、府司理院当直听差及所属狱子,役法改革时,因无人投充而差四等户担任。
  杂职是州(府)、县役。差乡户担任,负担州(府)、县衙杂事,允许长期担任。
  ①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2《汰去贪庸之官》。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48 之94、98。
  ③ 《赤城志》卷17;《宋会要辑稿》职官48 之97。
  手力,属县役。宋初以第二、三等户差役,负责追催公事和征收城内的赋税。熙宁时,改为募役,元祐后,其地位已降与“杂职”相近。
  弓手,属县役。宋初为三等户差役,受县尉统率巡捕盗贼。熙宁时,改为募役,元祐元年(1086)曾以第一等户差充,不足则差次等户,大多数役户雇人代役,其中少数弓手被差充狱子。
  解子,属县役。为乡户差役,主要为移送公文,有时代替手力的部分职务,熙宁、绍圣行募役。
  医人,属州(府)、县役。于州、府治所在县的医人中轮差,各县于附近乡村医人中抽充,熙宁时给雇钱。
  斗子、拣子、库子、秤子、拦头等州(府)、县役。拦头曾招客户担任,后以第五等户差充。其余均以第三、四等户差充,熙宁、元祐时为募役,后以家产五十贯以上人户充。
  州(府)、县公吏名称众多,此外还有手分、所由、街子、行官等。手分属吏役,高于贴司,所由等属杂役为投充。南宋有承差人、传贴人,属杂役,为差役或自行雇人代差。
  四、乡役宋代乡役,北宋前期为耆长、里正、户长、乡书手、壮丁,熙宁行保甲法后,以保正、保长、保丁、催税甲头代替耆长、壮丁、户长,其后情况较为复杂。
  耆长负责治安、承受县司的公事,以及桥梁道路的修治,以第一、二等户差役,间行雇役。熙宁四年(1071)役法改革,以耆长、壮丁为轻役定为差役,七年,改为募役,次年即为保正、保长所代。元丰八年(1085)十月复设耆长,为募役。元祐元年(1086)改为差募兼行,绍圣元年(1094)又以保正、保长代耆长。
  保正·副、大·小保长,通常由富户担任,原为差役,后亦常支雇钱。
  南宋时,福建路与耆长长期并设,保正、保长负责治安及桥道修治,承受县司公事则由所募耆长负责。江南、两浙等路,初只设保正、保长,不久亦募耆长、户长,由于税赋量大,耆、户长无力完成,南宋朝廷遂责成保正·副督办。而税赋少的福建地方官府也曾仿效,为南宋朝廷所制止。保正·副原本只需负责重大治安事务,其他事务归耆长,而实际上常是“保内事无巨细,一切(原作如,误)责办”①,因而常导致保正·副破产。
  里正为第一等户差役,负责税收及担任部分县役,被视为“脂膏”。后以任满里正要差充一任衙前,常导致破产,至和二年罢里正衙前的前后,废里正而增差户长。
  户长为第二等户差役,后亦间行雇役,负责征税兼机察盗贼,熙宁四年改为募役,次年罢机察盗贼之责而专负责征税。八年,轮差保丁一人为甲头,代户长催租税、常平钱和免役钱,一税一替,称催税甲头。由于甲头多为中、下户,无力催税,元丰元年重又雇募户长催税;无人应募处,轮差四等户以上保丁催税,一税一替,依催税多少支给雇钱。哲宗时的反复变化与耆长相似,北宋末及南宋,主要是雇募户长或大保长催税,有时又轮差甲头催税。壮丁为四、五等户差役。隶属于耆长,担任受送公文、参与治安。设废及差募与耆长同。罢壮丁时,其机察盗贼事为保丁所接替。
  熙宁八年设承帖人,属募役。隶属于保正,接替壮丁主受公文,而实兼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9,至和二年四月辛亥;《赤城志》卷17。
  耆长、户长、壮丁之役。元丰八年十月罢,绍圣元年复设,南宋不设。
  宋代对职役法的改革宋代职役的役法重大改革有三次,首先是至和二年的废里正及里正衙前改差乡户衙前,其次是熙宁募役法,最后是南宋的义役法,其中尤以熙宁募役法影响最大。
  改差乡户衙前不过几年,家破人亡的惨剧,不仅说明里正衙前改差乡户衙前,只是将灾难由里正转嫁给乡户,而且暴露了整个差役法的弊病,强烈要求改革的呼声,终于使役法改革成为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此外,被称为重役的还有承符、散从官、耆长、户长,也有人把弓手视作仅次于衙前的重役。熙宁四年十月颁布募役法,对役法进行全面改革,规定应服役的乡户,按户等出钱可以免服差役,称为免役钱,因而也称免役法。出钱户的户等各地有所不同,如首都开封府规定乡户(分为五等)四等(含)以下、坊郭户(分为十等)六等(含)以下不出钱。一般地区多数是四等乡户也出钱,有些地方连原先不服职役的五等户也出钱。原先免役的官户、寺观户、女户、单丁户、未成丁户以及坊郭户,则减半出钱,称为助役钱。征收的总数则视各州、县募役所需而定,然后再加十分之二,称为免役宽剩钱,以备灾年时使用。原先作为衙前役酬奖的酒、税坊场,收归官府,其收入也作为募役之用。
  朝廷用上述收入募三等以上户充役,应募衙前役的要以物品或产业作抵押,应募弓手要考试武艺,应募典、吏则考试书计,同时裁减州(府)、县役的人数。另一方面,除初期还保留少量差役,如被认为是轻役的耆长、壮丁外,又创设了新的差役,如保正·副、大·小保长、保丁、催税甲头等。募役法顺应社会发展规律,虽屡经反复,但仍主要行募役法。南宋时,成为役法改革重点的是保正、保长等乡役。
  南宋初年,保正·副即因代户长催税,力不胜役,多致破产,改而差催税甲头,又改募户长催税,或由大保长兼户长并给雇钱任催税,等等,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为了应付保正、保长、户长役,民间开始创立“义役”,最早的是绍兴十五(一作十九)年,金华长仙(西山)乡民户汪灌等11 户,自动按户等集资,以供应役户,后改为置田百亩,收入作为轮充役户的费用。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吴芾任婺州(今浙江金华)知州时加以肯定,并“劝民义役”,但吴芾次年秋即离任,义役未能推广。义役的实质是由乡民自办的、变相的募役。
  范成大于乾道五年(1169)任处州(今丽水)知州时,“松阳县(今遂昌东南)有一二都(乡下分都),自相要约各出田谷以助役户,永为义产,总计为田三千三百余亩”,规模比金华大得多,范成大曾要求推广而未果。乾道七年,范任中书舍人时,再次提出推行于诸路,得到朝廷赞同,遂成为南宋义役的创导者,各地纷纷仿效。乾道九年,李舜臣任德兴(今属江西)知县时,“奉诏举行义役事”,“期年役成,民大便利”①,即是一例。各地的义役略有差异,根据户等、或财产、或土亩、或田赋多少,各出土地或各① 《宋史》卷177《役法》上;《宋会要辑稿》食货65 之57。
  出钱购置土地作为“义产”,以供服役户补助服役所需的费用。通常只由应役户集资,但也有本不服役的下户被迫出钱集资,这是由于担任役首、役主的都是富户,有些役首将负担转嫁给下户所致,少数役首甚至乘机霸占作为义产的役田。在编排轮充差役时,有的役首以上户轮充保正,而将负责夏秋税收的户长或大保长由中下户轮充,以致中下户役重而上户役轻。
  义役推行不久即有不同意见,淳熙十一年(1184),在主张推行义役的监察御史谢谔建议下,义役、差役各从“民便”,义役在各地继续实行。刘克庄在淳祐四年(1244)任江东提刑后,曾概括地说,“当职累历郡县,所在义役词讼绝少”,这是他自嘉定二年(1209)入仕后35 年来,历任江西、淮东、福建州县地方官后,对义役基本肯定的结论。而对鄱阳(今江西波阳)县的义役,则认为“惟此间义役之讼最多”,接着所说的,“盖义役乃不义之役,而义册乃不义之册,或六文产或三文产不免于差,则役首之罪反甚于乡书手矣”①,则是只就鄱阳县义役而言。所以,他并不是废除鄱阳义役,而是要求处置不公的役首,继续推行义役。
  南宋末年,文天祥在为家乡吉水县(今属江西)永昌乡义役所写的序文中,也对义役作了肯定。他指出差役之弊,“民无以相友助,相扶持”。轮派差役,更换被差人户等,听命于官吏乡胥,而“是(义)役之权,不在官与吏与乡胥与奸民与适至之天,而在吾乡里和气间”①。文天祥所言虽不无夸大,但义役相对于差役而言,利多弊少应予肯定,这就是直至南宋灭亡前,义役仍不断在各地兴起的原因所在。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66 之84。
  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7《处州义役、德兴义役》;《宋史》卷404《李舜臣传》。第四节辽代的赋税和役法辽朝的经济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处于原始氏族部落制阶段以渔猎为主的部落民;以契丹等诸部为代表的游牧民族和定居经营农业的汉、渤海等民族。因此,辽朝的经济也存在着多种形式、多种成分。辽朝统治者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经济成分和不同民族,推行不同的赋役制度。
  土地所有制及其变化辽朝镜内各民族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不同,对土地的使用、占有方式也不同。一般说来,南京、西京的农业区以私人占有制为主;东京土地私有制受到来自契丹贵族的冲击;中京、上京为牧区与半农半牧区,并有较多的投下州。适应这种经济构成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土地占有和使用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契丹之初,草居野处,靡有定所”①。遥辇阻午可汗时,涅里整顿部落,才确定了各自的份地,于是契丹各部有了各自固定的游牧范围。国家建立后,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拥有对土地的绝对支配权。因此,过去为部落公有的土地,实际上已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以分封的形式转为领主占有。随着封建因素的增长,私有制又不断地冲击着国有制,于是上京和中京地区,土地所有制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变化关系。
  辽朝国家设有群牧,它是为国家提供马匹、牛羊、骆驼的机构。群牧的草场、牲畜均属国家所有。辽朝的群牧多在兴安岭南端西麓。可知者有迪河斡里朵、斡里保(斡里本)、蒲速斡、燕思等。此外,岭东有浑河北马群司,南京道也辟有群牧。群牧官由朝廷委任,司牧者是诸部族富户或品官家子弟、余丁或奴隶。他们在国有的牧场上放牧国有的牲畜,供国家需要。
  为了防御的需要,辽朝在西北边境设置州城,屯驻军队。屯军一方面从事耕牧,一方面守卫边境。他们耕种的农田和游牧的草场也属国家所有,生产的谷物、牲畜提供边备所需。这两种土地无论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均属国家,是名副其实的国有土地。
  契丹诸部的游牧地,本属部落公有。阿保机建国后,在遥辇诸部落的基础上,重新编组部落并再次确定诸部的游牧范围。这次调整的结果,将上京道中心地区,西起大兴安岭南端的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北)、仪坤州(今巴林右旗西南),东到鸭子河流域的长春州(今吉林大安西),北自挞鲁河(今洮儿河),南至中京北界广大地区,全部划归了辽内四部族。其余诸部,则分别被安置在其四周。诸部落的游牧地是由最高统治集团分配确定的,诸部只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这类部落使用的土地,其最高支配权仍属于皇帝代表的国家。它是在部落占有制形式下的国有土地。而部落成员因地位不同,对部落公有的牧场在使用上也存在差异。
  辽朝前期,诸王、公主、驸马、功臣多建有投下军州。从投下户需向国家缴纳的田赋看,诸投下户使用的土地也是国有的。投下军州的主人在这些土地上享受特殊的优待,享有朝廷允许的某些经济实惠。随着封建因素的增长,投下制逐渐衰落,一些投下军州也被收归国家所有。
  ① 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92《鄱阳县申差甲首事》。
  上京诸州由俘虏和移民垦殖的荒地,南京等地区的荒闲土地属国家所有。圣宗时许民开垦的燕乐(今北京密云东北)、密云(今属北京)二县荒地,即属这类土地。这种荒闲土地,朝廷可根据需要划出界线,以为牧场,也可招徕农户垦种,酌情免收租赋数年,这些农户就成了耕种国有土地的官佃户。一些农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可立籍缴纳赋税,于是这类荒田就变成了耕种者的私产。朝廷或诸道有时遣使至各地检括荒田,如为人所冒占私耕,或没收入官,或立契定赋。
  辽帝各斡鲁朵皆设有提辖司,管理诸宫所属蕃汉户。蕃汉户多从事农业,以南京(今北京)、西京(今山西大同)、奉圣州(今河北涿鹿)、平州(今卢龙)为多,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上京(今巴林左旗南)、东京(今辽宁辽阳)也有少量提辖司所属蕃汉户。他们耕种的土地属斡鲁朵所有,实际上就是皇室的庄园。
  在诸宫卫大量占有土地的同时,一些契丹贵族、汉族官僚的庄园也有了很大发展。如圣宗时的降臣李知顺,占籍中京,“庄宅田园,奴仆人户,牛驼车马等,卒不能知其数”②。王继忠降辽后,家无奴隶,圣宗一次就赐宫户三十。冯从顺自统和十七年(999)望都之役后入辽,“车乘服玩,台馆园林及臧获之徒,皆国家所给”①。在中京,汉人地主的庄园有了很大发展。这些庄园的所有者,都是辽朝的蕃汉贵族。
  辽朝建国前就建有寺庙,中期以后,佛教盛行,境内各地广建寺庙。各寺庙都占有相当数量的土地。如义州静安寺,在创建之初,耶律昌允及其妻就施地3000 顷。蓟州盘山上方感化寺“创始以来,占籍斯广。野有良田百余顷,园有甘栗万余株,清泉茂林,半在疆域”①。景州观鸡寺有庄土3000 亩,山林百余顷,果树7000 余株。成为与国家、世俗地主一样广占田土的寺院地主,以营佃所入,供僧众衣食。
  辽朝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建国后,在被征服的农业区,一般仍采用当地固有的政治制度,也不改变其经济基础。因而,西京和南京原有的土地私有制并没有遭到严重的破坏。在那些地区,地主广有土地,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有的完全没有土地,靠佃种地主土地为生。考古工作者在河北宣化(辽西京归化州)发掘了几座辽墓,出土的墓志、随葬品和壁画皆可反映出这一带地主阶级生活的富裕、优越。张世卿在大安年间出粟赈灾,一次就进粟2500斛,得授官右班殿直②。韩师训墓壁画中所绘《饮酒听曲图》、《备装图》,即使不是墓主人生前生活的如实记录,至少也反映了此时汉族地主和富商的生活状况。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富裕的汉人,即使不为官宦,也可以奴役贫苦的契丹人。壁画中的髡发门吏显系契丹人无疑①。
  这种情况在中京奚人地区也很普遍,由种种原因流入奚区的汉人,往往以租种奚人上层的土地维持生计。苏颂、苏辙在他们的《使辽诗》中都记录了这方面的情况②。
  ② 文天祥:《文山先生全集》卷9《吉水县永昌乡义役序》。
  ① 《辽史·营卫志》中《部族》上。
  ① 《全辽文》卷6《李知顺墓志》。
  ② 《全辽文》卷6《冯从顺墓志铭》。
  ① 《全辽文》卷10《上方感化寺碑》。
  ② 《全辽文》卷11《张世卿墓志铭》。
  东京地区隶属斡鲁朵的州县较多,又迁入了大量渤海人,其私有化程度则较南、西两京为低。
  封建因素的增长与阶级关系的变化由于土地占有、经济成分、经营方式和发展水平的差异,辽朝的阶级关系也呈现着十分复杂的局面,随着境内封建因素的增长,阶级成分和阶级关系也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
  契丹诸部长官大王、节度使、都监、司徒等,握有管理部落军事、行政、经济的权力,有些家族则世预节度使之选。这些部落长官实际上就是本部份地的领主。因此,契丹人的部落只能是保留着部落组织形式的领主占有制组织机构,与蒙古建国后分封的千户有很多相似之处。
  辽朝皇帝的斡鲁朵,占有牧场、农田,有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宫户;诸王、公主、驸马、契丹贵族、官僚,多领有投下军州,他们都是大大小小的领主。
  早期投靠契丹统治者并为辽朝的建立与巩固建有功勋的某些汉人、渤海人上层,也不同程度地占有土地、人户,他们中一些人既有自己的封建庄园,也有出租的土地,因此,既是经营庄园的领主,也是出租土地的地主。圣宗时期的大丞相韩德让,在上京、中京、西京、南京、平州、奉圣州都有提辖司,管理属下各地的庄园。中京内省使、知宫苑司事李知顺,上京户部使冯从顺等,在中京也有庄园。
  随着社会的发展,投下制也发生了变化。到圣宗时,领主对属下的控制已日益削弱,国家对投下军州的政治、经济管理职能日益加强,领主占有制逐渐衰落。
  太宗时,东丹国中心南移,留居原地的渤海人大批南迁到东京辽阳地区。他们中的富户、贵族多拥有部曲。在迁徙中,一些贫苦无力迁徙者又为富户所收容,故东京地区的渤海贵族、富户也应是拥有属民的领主。随着辽朝封建化程度的提高,东京的领主制也开始向地主制经济转化。
  南京、西京的大土地所有者,多以租佃方式经营地产。中京的奚人,也多将土地租给汉人和渤海人耕种,他们或成为地主,或为小土地出租者。寺庙的上层僧侣,是寺庙地产的管理者。由于土地来源不同,他们的佃户既有二税户,也有具有独立自由身份的国家编户。因而,上层僧侣实质上是靠地租生活的地主。
  由于商业的发展,辽朝境内也出现了富有的商人阶层,他们或经商于五京、州县,或来往于辽、五代、宋境,有的甚至成为代表朝廷办理交涉的使臣,如辽太宗时的回图使乔荣经商于晋境,成为辽朝同中原进行商业贸易的代表,并可作为使臣与后晋交涉政务。西京归化州的韩师训也是富甲一方的商人。
  游牧的契丹人,被编入相应的部落和石烈。他们在部落首领的管理下,在部落的份地上从事牧业生产,是部落和国家赋役的主要负担者。没有朝廷和部落首领的允许,不能随意脱离本部。他们是牧区的劳动者,牧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是部落贵族的属民。除部落贵族外,部落民也有贫富之差,富民拥有较多的牲畜,占有较好的牧场。凭借其经济实力,也可转化为贵族。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被编入州县,他们中既有拥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也有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的佃户。他们无论经济地位如何,都是具有自由民身份的国家编户,并承担着国家的赋役。寺庙的佃户多是贵族、官僚随同土地一起转赠的,他们是向国家纳税,又向寺庙交租的另一种形式的税户。辽朝社会阶层还有宫分人、奴隶和著帐户。宫分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就民族成分讲,有契丹人、奚人、渤海人、汉人和乌古敌烈、女真等诸部人。究其来源,汉人、渤海人和各部族人多为战争俘虏,契丹人则或为宫卫建立时析部族所得,或为自愿投附者,或后妃出嫁时的媵户和贵族犯罪没入者。他们的身份、地位也不相同,有的享有自由民身份,占有一定数量的奴婢、部曲,本身就是领主、地主,并可出任高官。如宫分人中的八房子弟,是耶律欲稳的后裔。欲稳本为突吕不部人,自其祖父台押时,就与耶律家族关系密切,有保护阿保机父辈之功。阿保机初置宫卫,欲稳率部曲来归,附宫籍,为宫分人。他官至奚迭剌部夷离堇,弟霞里为奚六部秃里,祖台押配享皇室耶律家族祖庙。穆宗朝殿前都点检耶律夷腊葛,虽为宫分人,却与穆宗为布衣交,并占有宫户。景宗、圣宗时的韩德让,以宫分人的身份历任节度使、上京留守、北府宰相,领枢密使兼政事令,直至官拜大丞相,总北南二枢密院事,封王,位极人臣,却一直到统和二十二年才出宫籍,赐国姓,隶季父房,并进而建文忠王府,一跃而成为斡鲁朵主人。他们不但是部曲、奴隶的主人,而且是辽朝的高官,他们的家族属辽朝统治集团行列。
  大部分宫分人是只有少量财产的农、牧业劳动者,是领主占有制下的农、牧民,有自己的财产和家庭,享有较奴隶为多的自由,但对主人仍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不经允许,不得脱离主人。主人却可按自己的意志将他们转送与人。他们承担的赋役,是主人的私人收入,同时按主人的意志提供力役。而他们承担的军役,则是以向主人提供的方式为国家的军事目的服务。这一类宫分人,在地位上与诸部部民相似,而在名分上,前者为私人部曲,且人身依附关系较强,甚至可以被统称为“奴婢”,后者为隶属于地方组织的国家编户,但比编入国家州县的民户受着较多的控制与约束③。
  诸宫和贵族都占有相当数目的奴隶,他们从事某些手工业生产和供家内驱使。圣宗时的稍瓦、曷术二部,原来即是皇室、贵族的奴隶,他们当是战争俘虏和部落制末期沦为奴隶的部民。被编入稍瓦、曷术石烈后,由贵族私人奴隶转为国家官奴婢。也有拐骗宋朝人口卖到辽境为奴者①。
  著帐户是一种特殊的奴隶,他们是由犯罪被籍没的贵族组成。最早被没入者是杀害遥辇氏联盟于越释鲁的蒲古只三族人,遥辇后期,他们被编入瓦里。阿保机死后,皇后述律氏将他们编为著帐户。世宗时,放免为良。此后,凡贵族、世官之家犯罪,便被没入,编为著帐户。“凡承应小底、司藏、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役,及宫中、诸王祗从、伶官之属,皆充之”①。他们是宫廷奴隶,皇室占有的奴隶。
  ③ 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文物保管所:《河北宣化下八里辽韩师训墓》,《文物》1992 年第6 期。① 《苏魏公集》卷13《牛山道中》,记录了他在牛山馆(今河北平泉西)道中所见:“耕种甚广,牛羊遍谷,问之皆汉人佃奚土,甚苦输役之重。”诗称:“农人耕凿遍奚疆,部落连山复枕冈。种粟一收饶地力,开门东向杂边方。田畴高下如棋布,牛马纵横似谷量。赋役百端闲日少,可怜生事甚茫茫。”苏辙在《栾城集》卷16《出山》中,也描述了汉人佃种奚田的情况,诗称:“汉人何年被流徙,衣服渐变存语言。力耕分获世为客,赋役稀少聊偷安。”
  ① 关于宫分人的情况,还可参见李锡厚:《辽代诸宫卫各色人户的身份》,《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5 年著帐户的身份并非终身。原有的著帐户不断放免,新的罪犯不断没入,故终辽之世,“释宥,没入,随时增损,无常额”②。
  此外,诸部落也有瓦里,管理部落所有的奴隶。而在国家手工业作坊中从事生产的手工业者,也处于工奴地位。某些被贬黜的官员,也常被罚入作坊服役。如圣宗朝秘书正字李万因上书“辞涉怨讪”,被处以杖刑后,罚至陷河冶采炼白银。道宗朝北面林牙萧岩寿因反对和揭露耶律乙辛获罪,被流放乌隗路,“终身拘作”。
  辽朝是在游牧的部落联盟基础上建立的国家政权,它在政治制度、经济成分、习俗法规等诸方面,必然还有某些部落联盟时期的残余和痕迹。建国后,统治者不断扩张境土,统治了农耕的渤海人和部分汉人,又受到了来自封建经济、政治制度和农业文化的强烈影响和冲击,这就决定了辽朝境内的政治制度、经济关系及文化等方面几种成分并存,且不断发生调整变化的社会进程。
  在契丹人活动的中心地区,在部落组织形式下存在的早期封建制,即领主制占主导地位。国家建立后,部落组织转化为国家的地方行政机构,部落显贵、开国功臣成为国家的上层统治阶级,于是部落内部有了官员、牧主、富裕的牧民和只有少量牲畜的贫苦牧民,部落节度使等既是国家的地方官员,同时也是本部的领主。
  自大贺氏联盟时期起,契丹人中已经出现了奴隶,他们当来自贫苦的牧民和战争俘虏。遥辇联盟后期,又出现了因犯罪被籍没为奴的契丹部落贵族。因而契丹社会有相当数目的奴隶存在。但牧业生产不同于农业和手工业,它不适宜大量使用奴隶,因而契丹社会的奴隶制并未得到充分发展,一直停留在家庭奴隶制阶段。建国后,牧业区仍有一定数量的奴隶,他们主要从事家内劳动、宫廷服务和手工业生产。随着封建因素的日益增长,从事手工业等专业性生产的奴隶大批得到解放,编为部民①,奴隶制的残余成分日益减少。奴隶主要从事家庭、宫廷服务,供主人日常驱使。
  投下及斡鲁朵所属的民户,为领主、贵族的部曲,但早已有了独立身份的自耕农民被长期抑为农奴,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投下是在国家准许的情况下建立的,他们就不可能完全摆脱国家的控制和约束。国家也不会放弃在投下军州的权利。因而辽朝投下户尽管身份是部曲,而其地位实质上并不完全是领主的私属。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他们也在不断地改变着自身的地位。一方面是因投下军州的日益减少,投下户便随之转化为国家州县民户;一方面是对领主依附关系的日益松弛。以投下的变化为先导和动力,牧区的封建化程度日益加深,社会发展的进程加快,这种变化自圣宗以来日益显著。进入辽朝统治集团的汉人和渤海人上层,在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的同时,竟也像契丹贵族一样建立庄园,占有大量部曲、人户,由地主蜕变为领主,成为身兼地主、领主双重身份的辽朝统治集团成员,这也是由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地位决定的。
  在靠近燕、云的奚人地区,租佃制经营方式较为普遍,这首先因为它靠近农业区,有大批被俘和流入的汉人,受到燕、云先进经营方式的影响。同第4 期。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3。
  ① 《辽史·营卫志》上。
  时,也与握有政治权势的契丹上层早期没有过多地在这一地区干扰奚人的经济活动有关。
  总的来说,除战争期间外,西京、南京原有的经济基础没有因归入辽朝而受到严重破坏,仍在租佃制经营方式上继续发展。东京地区租佃制、庄园制并存。上京、中京地区变化较大,总的趋势是部落制残余日益减少,封建领主制逐渐向地主制经济过渡。因而整个辽朝境内,早期决定社会性质的经济成分应该是领主制,与之相适应的辽政权也应是早期封建制政权。圣宗以后,地主制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赋役制度辽朝境内的牧民、农民以及诸属国、属部,都承担着向国家缴纳贡赋、提供劳役和军役的义务。由于身份、地位不同,他们承担的赋役名目也多种多样。而官僚、贵族、诸节度使等,却享有免役特权。随着辽朝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制度逐渐完善,赋役制度也经历了形成和完善的过程,大抵在辽圣宗时期,便逐渐确定下来。但受契丹社会习俗的影响,辽朝的赋役征集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辽朝的五京各有掌管财赋的机构和官员,上京有盐铁司,设盐铁使;中京为度支使司,设度支使;东京为户部使司,设户部使;南京为三司使司,置三司使;西京为转运使司,置转运使,合称五京计司或五计司。
  辽朝的赋役制度主要分为部落民的赋役、农户的赋役和属国属部的贡赋三部分。
  一、部落民的赋役契丹和奚人诸部牧民,岁输羊为常赋,以供国家所需和支付官俸。所输数目,以拥有牲畜的多少为等第。
  常赋之外,节度使每年例向皇帝进献鞍马、珍玩。国家有急需、节庆或婚丧等情况,贵族、官员、宗室等也另有贡献。如皇帝及太子结婚,宗室、贵族等需进会亲帐幕、礼物和费用;皇帝死,进助山陵费。这些额外贡献,虽自诸宫、贵族、官员进上,而其诸物则皆出自部民和贵族的属民。此外,国家对官员额外加恩,有所颁赐,也皆取自于民。如奚六部大王萧观音奴“俸秩外,给獐鹿百数,皆取于民”②。
  贡赋之外,部民还须出力役。诸部的役有力役和兵役两类,力役承担修桥、筑路、治河、搬运官物及其他工程。辽道宗时,贾师训在同知永州军州事任上,致力于减轻部民负担,又措置得法,一次就奏减永、龙化、奉圣三州,“岁供行在役调计民工三十余万”;在扈从皇帝春捺钵活动时,“规度春、泰两州河堤及诸官府课役,亦奉免数万工”①。原隶宫分的奚人三营,圣宗时置部,隶南府,专“备畋猎之役”。
  部民负担最重者,莫过于兵役。国有军情,皇帝视所需,征调诸宫卫、诸王府和诸部族军。诸部民则须自备武器、鞍马随从节度使出征。平时,诸部也各有戍边兵役。其中五院、六院驻守南境备宋;乙室、涅剌驻守西南备西夏、党项和回鹘等;突吕不、品、楮特部镇守西北,防阻卜、乌古敌烈等② 《辽史·营卫志》上。
  ① 圣宗时,将由诸宫和横帐大族奴隶组成的稍瓦石烈和曷术石烈改编为部落,置节度使。于是二石烈人摆脱了奴隶制束缚,取得了部民身份。
  部。诸部戍军由节度使管领,屯驻戍守地区。老弱贫病者留居部落,由司徒管领从事耕牧。这种长期的兵役,虽有轮换补充之制,仍使大批强壮牧民脱离牧业,不能不给牧业生产带来影响和损失。圣宗时,拓土开疆,镇州可敦城为西北军事重镇,驻兵屯戍,防备阻卜诸部。东北重点驻守鸭绿江和黄龙府,备御高丽和女真。西北、东北边境属部时降时叛,屯戍役户负担日益加重。部落富民被征调戍边,远离部落,资费既多,人又劳苦,多致破产。有的则雇人应役,被雇者或中途逃亡,更有死于戍所者。
  诸部派役,有所谓“补役之法”。初期,“居者、行者类皆富实,故累世从戍,易为更代”。至兴宗时,“边虞数起,民多匮乏,既不任役事,随补随缺。苟无上户,则以中户当之。旷日弥年,其穷益甚”①,已成为影响政局稳定和国家兴衰的严重问题。
  二、农户的赋役辽朝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民户,因居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背景不同,赋役负担也存在某些差异。《辽史·食货志》载:“赋税之制,自太祖任韩延徽,始制国用,太宗籍五京户丁以定赋税。”韩延徽,幽州安次人,曾献在草原安置汉人之策,并被采纳。建国后,为守政事令、崇文馆大学士,参与了制度、政策的制定。“凡营都邑,建宫殿,正君臣,定名分,法度井井”②,辽朝农户赋役制度的初定,当在此时。其范围,当只限上京和中京奚人所在地区的农户。太宗时,渤海故地和燕云十六州并入,有必要检核各地户口人丁,再定赋役制度。从燕云十六州的平稳交割判断,这时的赋役制度当是参照渤海、唐、五代之制确定的。后来,圣宗和兴宗时,又做过某些修改和局部调整,大致只是数额的增减。
  农户的赋役,凡田赋,计亩征收;徭役,随户物力高下征调。
  为均平赋役,辽朝也常括田、括户。
  南京、西京地区的田赋,与唐、宋一样,分夏、秋两季征收,并有正色、折色之分。《宣府镇志》载:统和十八年(1000),“诏北地节候较晚,宜从后唐旧制,大小麦、豌豆六月十日起征,至九月纳足。”这当是夏税的缴纳期限。
  辽朝的农田,有官田、私田两种。私田计亩缴纳赋税。官田又有屯田、闲田两类。屯田收粟归官,置仓积储,不得擅贷。闲田多募流民耕种,垦种之初,酌情免租赋数年。然后,或由垦种者承佃,向国家交租;或许农民占为私产,依例纳赋。
  东京道多为渤海移民,为了安抚降民,赋役之制多从宽减,“往来贸易关市皆不征”①。故较南、西二京为轻。
  上京、中京道农户多为所俘汉人、渤海人,他们依据身份、地位的不同,纳税情况也不同。隶属州县的自耕农向国家缴纳田赋;佃耕奚人田地的汉人则除缴纳田赋外,还要按比例向田主交租。即苏辙所说的“力耕分获世为客”,他们的负担同宋朝境内缴纳分成租的佃客大致相同。
  诸贵族投下户分别向国家和领主缴纳贡赋。他们除向国家缴纳田赋外,还须向领主缴纳“市井之赋”。即元好问所说的“输税于官,且纳课给其主”① 《辽史·萧观音奴传》。
  ② 《全辽文》卷9《贾师训墓志铭》。
  ① 《辽史·萧韩家奴传》。
  ②。所谓“纳课给其主”,即《辽史·食货志》所载的,“市井之赋,各归投下,惟酒税赋纳上京”,所以,他们被称为“二税户”。
  燕京地区的赋税,据马扩《燕云奉使录》载,“三百年旧额,每岁出缗钱四十万”,其中二税为大宗,也包括商税、盐税等。辽末社会动乱,经济凋敝,物价暴涨,税钱增至400 余万,不能作为考察赋税负担的依据。苏辙认为,辽朝燕云地区农民负担较轻。他说:“契丹之人每冬月多避寒于燕地,牧放住坐亦止在天荒地上,不敢侵犯税土。兼赋役颇轻,汉人亦易于供应。惟是每有急速调发之政,即遣天使带银牌于汉户须索,县吏动遭鞭箠,富家多被强取。玉帛子女不敢爱惜,燕人最以为苦。兼法令不明,受赇鬻狱习以为常,此盖夷狄之常俗。若其朝廷郡县,盖亦粗有法度。”①苏辙使辽,十分重视体察辽朝国情,他所记录的辽道宗晚年珍惜辽宋和好关系,蕃汉人户得以休养生息,人人安居,不乐战斗,以及辽道宗佞佛,耶律延禧凡弱,“虽心向汉,但恐不能保其禄位”等情况,皆切合实际,他对燕地汉人负担的记录当可信。同时,上京、中京一带,赋役制度定于建国之初,出自招徕、安抚汉人,巩固统治的需要,所定税额也应是较轻的。这从并无大批汉人南逃的事实,也可得到印证。
  此外,寺庙的佃户中也有一些二税户。
  农户向国家提供的力役,有驿递、马牛、旗鼓、乡正、厅隶、仓司等多种名目。主要用于运输、保管官物,维持地方秩序,供官府驱使,以及修河、筑路等项工程。徭役的征调,也依户产的多少为等第,但诸州县因所在不同,有轻重不均之弊。如涿州新城县(今河北新城东南),驿路所经,辽、宋使节过境频繁,送往迎来,多役民户。中京松山县(今内蒙古赤峰西南),岁运泽州(今河北平泉西南)官炭,旁近州县却无此负担。县令马人望力争于中京留守,才得以均役他邑。同时,由于法度不明,执行不严,也常因时因地因人而有轻重不同等情。天祚帝时,马人望为南院枢密使,深患民户徭役之重,遂使民户出钱,官为募役,减轻了役户负担。渔阳(今天津蓟县)定躬冶,每年修桥路役工千数,主者凌逼,役户不堪忍受,往往出高价以庸代役,伤财害民。三河县(今属河北)尹刘瑶上任后,亲为措置,只用百工,桥路工程即告竣,民力得以苏息。又前此役民兴功,经办者多人,“专使交杂,蠹耗乡栅,驱良民如婢使,取私货若己产”。刘瑶去繁整蠹,委专人董役事,“凡差发,立排门历,量见在随户物力,遂定三等,配率均平”①。田赋与徭役外,辽朝沿五代旧制,仍有名目不一的杂税,如盐铁税、曲(酒曲)钱、农器钱、鞋钱、匹帛钱、义仓粟等。商业贸易则有关征。田赋之外,盐铁、曲钱和商税,是辽朝收入的大宗。盐、铁、酒贸易,一直由国家控制。故南京设都曲院、商税都点检、酒坊使;西京置都商税点检;各州县分别设有商、曲、盐、铁等都监或院使。辽圣宗统和十三年(995),诏诸道各州县置义仓,“岁秋,社民随所获,户出粟粜仓,社司籍其目。岁俭,发以振(赈)民。”沿边诸州又有和粜仓,“出陈易新,许民自愿假贷,收② 《辽史·韩延徽传》。
  ① 《松漠纪闻》载:“阿保机灭渤海,迁其族帐千余户于燕,给以田畴,损其赋入,往来贸易关市皆不征,有战则用为前驱。”当是指东京渤海人的情况。《辽史·圣宗纪》也说:“自神册来附,未有榷酤盐、曲之法,关市之征也甚宽弛。”
  ① 元好问:《中州集·乙集》。
  息二分”②。义仓粟实为田赋的附加税,将国家赈济灾贫的负担转嫁给农户。和粜法或系借鉴于宋。
  此外,或为战争所需,或补充群牧,辽朝还不时括富民车马。这种负担,因并非常赋,故无限额,可因人因事随时而定,其扰民之甚,正如苏辙所见。三、属国和属部的贡赋属国、属部随部所出,缴纳贡赋。初期,东丹岁供布15 万端,马千匹。后东丹南迁,属东京道,不再为属国。阻卜除马、驼外,岁贡貂皮1 万,青鼠皮2.5 万。五国、乌惹等部贡马匹、珍珠、胶鱼皮、貂皮和海东青鹘。女真贡弓矢、人参、生金、蜜蜡、珍珠、布帛、海东青和唤鹿、养鹰鹘的奴隶。乌隗乌古部初以貂皮、青鼠为贡,因非本土所产,自圣宗统和六年(988),从其所请,改为只贡牛马。回鹘诸部所贡为玉、珠、犀(角)、乳香、琥珀、玛瑙器、镔铁器、斜合里皮和各色毛织品①。西夏进马、驼、锦、药材、皮毛等。高丽以布、铜器、人参、纸、墨、藤造器物、龙须草席和酒、醋等进献。
  遇有战事,诸部须按辽廷的要求出兵从征。
  ② 苏辙:《栾城集》卷41《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道》。路振、苏颂记载与此不同。路振说:“虏政苛刻,燕蓟苦之,园桑税亩,数倍于中国。水旱虫蝗之灾,无蠲减焉。以是服田之家,十夫并耨,而老者之食,不得精凿。”是圣宗时的情况。但《辽史·圣宗纪》中屡见赈灾的记载,可知路振所记,或为个别情况,或得之于传闻,未必完全符合当时的实际。苏颂说:“汉人佃奚土,甚苦输役之重。”“赋役百端闲日少,可怜生事甚茫茫。”苏颂使辽在道宗咸雍三年(1067)和大康三年(1077),苏辙使辽在大安五年(1089),两人所记同为道宗时情况,而结论却截然不同。苏辙的记载似更接近实情。① 《全辽文》卷10《三河县重修文宣王庙记》。
  第五节西夏的赋税与徭役赋税西夏建国前的党项社会就已进入封建社会,宗族封建制成为西夏的统治基础。西夏的土地制度大体可区分为国家所有制、贵族占有制、寺院和小土地占有制。建国前党项政权统治下同邻境的宋朝相比,赋役已相当繁重。《宋史·党项传》记载,李继迁统治下的银州(今陕西米脂西北)羌部拓跋遇曾向宋朝边吏诉说:“本州赋役苛虐,乞移居内地。”西夏建国之初,仿宋制建立的皇权机构中,设有“三司”“总国计应贡赋之入”。又设“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等管理和征收农、牧、商、手工各业的赋税。
  西夏建国初期,由于对宋朝频繁发动战争,军需粮饷主要靠对宋夏沿边地区的掠夺。宋朝边将田况说:宋朝缘边与西夏“山界相接,人民繁庶,每来入寇,则科率粮糗,多出其间”①。宋朝边帅韩琦也说,西夏进攻宋朝,“军兴之物,悉取国人。而所获不偿所费”②。夏宋经过几年的战争,夏国虽取得多次胜利,“然死亡创痍相半。人困于点集,财力不给,国中为‘十不如’之谣以怨之”①。西夏皇室和党项贵族也利用权势侵占田地,役使无地的农民耕种,收取高额地租。有的甚至直接掠夺宋朝边境地区的土地,变为私田。夏毅宗时,其国相没藏讹庞霸占宋朝辖境麟州(今神木北)屈野河以西的大片肥沃土地,派兵护耕,“令民播种,以所收入其家,岁东侵不已,距河仅二十里,宴然以为己田”。■都元年(1057),又屯兵数万人于屈野河,“尽发麟州以北民耕牛、农具,计欲尽耕河西地”②。
  西夏中期崇宗、仁宗时期,是西夏封建经济发展的鼎盛时期。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颁行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有关西夏赋役制度的规定完备而详尽。在《律令》的第十五至第十七章中关于农业租税条,对夏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的纳租标准、数量、纳租时限、入库,及逾期不交和逃租者的处罚等都规定至详。如规定无官方谕文,不许擅自收取租户钱物及摊派杂役;农民可在所租土地边上的沼泽、荒地上开垦种植,三年不纳租税。超过三年后,“一亩纳谷物三升”。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国家也实行局部免税措施。如夏大庆四年(1143)四月,西夏的兴州(今宁夏银川)和夏州(今陕西靖边北)地区,连遭地震,地裂泉涌,灾情严重。仁宗采纳御史大夫苏执礼的建议,下令二州灾区,遭地震家中死二人者免租税三年,死一人者免租税二年,伤者免租税一年③。以上诸种规定与措施,对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安定社会极其有利。宋代史籍上多有西夏国家储粮的记载,如“摊粮城”、“御仓”、“粟窖”、“国官窖”、“歇头仓”等,藏粮十数万至百万石。除地租税收外,工商税也是西夏国家税收的大宗。《天盛改旧新定律令》① 《辽史·食货志》上。
  ② 高昌回鹘“一年一次朝贡,进献玉、珠、乳香、斜合里皮、褐里丝等,亦有互市,其国主亲与北主评价”。见《挥麈前录》卷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2。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4。
  ③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第十八章,对工商业税收有详细的规定。如店铺开业、牲畜乘船、边境贸易、典当,甚至说媒、离婚、求助等,都交纳税金或实物税。西夏实行盐、酒专卖,“三司”设盐铁使专门管理盐铁生产。夏景宗时,“数州之地,财用所出,并仰给青盐”①,西夏每年至少采盐数十万石,同宋、辽、金进行官方贸易,换取粮食。盐走私与逃税十分猖獗,《律令》规定,对逃税者一经发现,“偷税几何,当计其税,所逃之税数,以偷盗法判断”。西夏对过境的各族商人,征收高额的过境税,如对回鹘经西夏去宋、辽的商贾,对驼载物品,“夏人率十而指一,必得其最上品,贾人苦之。后以物美恶杂贮毛连中,然所征亦不赀”。据此可知,夏人对过境商贾征收十分之一的商税,这可能是一种定制。
  徭役西夏的徭役,包括兵役和力役。据《宋史·夏国传》所载兵制规定:“其民一家号一帐。男年登十五为丁,率二丁取正军一人。每负赡一人为一抄,负赡者,随军杂役也。四丁为两抄,余号空丁。愿隶正军者,得射他丁为负赡,无则许正军之疲弱者为之。”又据曾巩《隆平集·西夏传》记载:“凡年六十以下,十五以上,皆自备弓矢甲胄而行。”西夏实行全民皆兵制度,凡成丁者都要承担兵役:其中分直接担负战斗的“正军”和军中劳役“负赡”。“正军”除国家给予很少的军事装备外,还要自备弓箭、盔甲,承担补充“长生马”、驼。宋朝西北边帅范仲淹说:“西夏建官置兵,不用食禄。每举众犯边,一毫之物,皆出其下。”宋朝大臣张方平在给宋仁宗的奏章中也指出:“今羌戎乃汉唐郡县,非以逐水草射猎为生,皆待耕获而食,贼每点集资粮器用,人自为备,须岁年计,乃能大举。”②“点集”作战成为西夏人民的沉重负担,繁重的兵役负担是造成西夏日趋贫困,国势衰颓的原因之一。
  西夏时期的劳役是极其繁重的。从党项建国前的李继迁时期到李元昊建国后,西夏都大规模征调民夫修筑黄河水利。历朝皇帝都不惜民力,役民兴修都城、宫室、陵寝、寺庙。史书不乏记载,如李德明时,“役民夫数万于鏊子山大起宫室,绵亘二十余里,颇极壮丽”。景宗李元昊“于兴庆府东一十五里役民夫建高台寺及诸浮图,俱高数十丈”。“大役丁夫数万,于(贺兰)山之东营离宫数十里,台阁高十余丈,日与诸妃游宴其中”①。西夏穷兵黩武,兵役和劳役是压在西夏人民身上的两座大山。
  ① 《西夏书事》卷19。
  ② 《西夏书事》卷35。
  ① 《包拯集·论杨守素》。
  第六节金代的赋税和役法金代的赋税和役法,因各族社会发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特点。地税有女真族的牛头税;有中原的两税,都以耕地为征课的对象,但由于土地所有制不同,征课办法与性质也有不同。金代的物力钱,与地税不同,是以丁口和资产总和为征课对象,一切科敷品及徭役均据此而出。此外,尚有其他名类不同的课税,依着征课对象不同而有区别。金代的赋税和役法,在中国赋税和役法史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是整个中国赋税和役法发展变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赋税一、牛头税(牛具税)牛头税是女真族猛安谋克户向国家所承担的一种地税,其征收的基础是牛头税地。牛头税也叫牛具税,其制度是以每耒牛三头为一具,以民口二十五为限,受土地四顷四亩有奇,按年输粟,官与民占有土地不得超过四十具。在金太宗天会三年(1125)以前,赋税征收没有定制,根据需要的多少而定。到天会四、五年,牛头税的征收始由无定制发展为定制。
  牛头税的征收由土地占有关系的性质而定。分配到牛头地的猛安谋克户,不分贵族与一般平民,都要按规定交纳牛头税,征收额每牛具固定为一石或五斗不等,不分收获多少,都交纳定额的税粟。由猛安谋克户向国家交纳的牛头税额,比起汉族人民负担的两税要轻得多。汉族人民负担的两税为牛头税五斗之四十倍多,为牛头税一石之二十倍多。这不单纯是由于种族的不同所造成,也是由于社会经济形态不同和税制的差别所造成。牛头税不是向猛安谋克户中的奴婢口征收,而是向占有土地的猛安谋克户征收,这是金代女真族奴隶制的税制不同于封建制税制的最重要的标志。牛头税的征收主要是作为储藏而用,并专门设有储藏牛头税的仓廪,以与一般州县的常平仓相区别。牛头税仓廪设在各谋克内,其制由“谋克监其仓,亏损则坐之”①。牛头税设有专门仓廪储藏,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备饥馑”、“备凶年”,如“太宗以岁稔,官无储积无以备饥馑,诏令一耒赋粟一石,每谋克别为一廪贮之”②。金世宗大定八年(1168),“猛安谋克牛头税粟,本以备凶年,凡水旱乏粮处,就赈给之”①。二是作为支付猛安谋克俸给之用。“大定二十年,诏猛安谋克俸给,令运司折支银绢。省臣议:若估粟折支,各路运司储积多寡不均,宜令依旧支请牛头税粟。如遇凶年尽贷于民,其俸则于钱多路府支放,钱少则支银绢,亦未晚也”②。猛安谋克俸给起初是由牛头税粟支给,这大概是由原始公社把部分贡纳作为部落酋长的日常消费那种关系转化而来的。
  女真族牛头税同封建制度下的个体农民向国家缴纳的地税,以及农民向① 《历代名臣奏议》卷343。
  ② 《西夏书事》卷9、18。
  ① 《金史》卷47《食货志》。
  ② 《金史》卷47《食货志》。
  地主交的地租截然不同。牛头税不是以一家一户的个体经济为征课的对象,而是以二十五口为单位从国家分得的一牛具土地为征课的基础。女真族的奴隶制是家族奴隶制,由氏族制变革为奴隶制以后,公社组织以及公社内部土地共有和合产聚种的遗制作为残余而保留下来,族长制和氏族制残余还严重地存在,但这并非与奴隶制的集体经营和以家族的形式占有、使用奴隶进行生产相矛盾,相反,更便于把财产的占有权集中于一人,通过公社内各家族集体耕作以及生产物最终由族长来支配,同时也便于以家族的形式占有和使用奴隶集体生产,以及把家族内成员降于无权的地位。由这种关系而确定的牛头税,是女真族不同于封建制的一种特殊的田税制度。
  二、物力钱物力钱是金朝实行的按物力征钱的资产税。在金世宗以前,只有物力,没有物力钱,大定四年始确立物力钱的征税制度。金初为根据物力征赋调,曾实行三年一大比制度。大比,就是每到三年,使天下通检民数和物力,重新进行一次登记,以便征课赋调。到金世宗时,由于猛安谋克内部贫富变易,版籍不实,赋调不均,特别是新的封建关系的增长,一方面为防止猛安谋克内部变化,抑制女真贵族;另一方面为对汉族等人民增加赋敛,因而需要在金的全区域内进行统一的物力钱的征收。物力钱的征收,同金社会经济和货币关系的恢复发展不可分割,是朝廷在正税之外,增加赋敛收入的一种手段。根据《金史·食货志·序》的记载,物力钱征课的对象及其所包括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其一,金制规定“官田曰租,私田曰税”。但在租税之外,同样的土地又被列入物力之内出赋。完颜永元曾面责张弘信说:“朝廷以差调不均,立通检法。今使者所至,以残酷妄加农民田产,箠击百姓,有至死者。”③刑部郎中路伯达等也说:“民地已纳税,又通检物力,比之浮财所出差役,是为重并也。”④可见金之土地,既是租税所出,又是财产税征课的最重要的内容。其二,金代女真奴隶主贵族乃至官僚、地主的家庭中,都有数量不等的奴婢,因为奴婢被视为主人财产的一部分,因此也是物力钱征课的对象和内容之一。
  其三,园地、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均属物力钱征课的对象。
  其四,依其贮藏货币多少而定物力钱的征课。
  金代物力钱的征收,主要是根据土地、奴婢、园地、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以及货币等资产征收赋税。因此,户是物力钱征收的根基,所以物力钱的推行必须定版籍,版籍不实就失去了“按籍科差”的基础。确定版籍又主要依据人口和资产两个方面。
  金代以户口多寡、富贵轻重定户籍,这一方面是女真“人丁军”和“家户军”征调的根基;另一方面也是定户等征课物力的根基。物力钱的征收,是先由官府勘查出应当征收的总数,然后再按规定的户等来征课。
  金代物力钱征课之制,最初源自女真族本身的三年一大比之制,亦即适应奴隶主最高统治者征课的需要,按各户所有牲畜资具多寡随时征发,即所谓“辨物行征之制”。其后,随着女真族进入中原,特别是由统一的皇权制代替了勃极烈制以后,为对其属下的汉户和猛安谋克户实行统一的物力钱的征课,便取宋物力钱的名称和规制,并以唐户税的内容和精神,制定出金代③ 《金史》卷88《纥石烈良弼传》。
  ④ 《金史》卷58《百官志》。
  的物力钱征课制度。因此,金代物力钱征课的内容、范围和方法,多类于唐的户税制度,唐代户税与金代物力钱,均以资产为主要内容,按资产的等第而异税率;均以户等为根基,三年一籍,分课役与不课役之户两种,唐户税规定自王公以下都要负担,金则规定“上自公卿大夫,下逮民庶,无苟免者”①。
  金世宗时,正处于女真族由奴隶制向封建制急剧地转化时期。大定二十年后封建制发展特别快,在这种形势下曾对通检推排问题展开争论。其中一部分人主张止验财产多寡分为户等,奴婢孳畜、地土数目不在通检推排之内。另一部分人主张奴婢孳畜、地土数目应在通检推排之内,只有这样“贫富自见”②。在当时占有奴隶生产的是女真奴隶主贵族,把奴婢、牛具等列入通检推排,对奴隶主很不利,相反的,只按财产多寡定户等,不把奴婢、牛具等列入通检推排,对那些把土地都出租,不蓄奴,而又豪富的新兴地主来说又不利。金世宗结果采纳了后一种意见。金世宗通检推排物力的政策,一方面不想改变猛安谋克内“计口授地”制度,强调自种,但力果不足者允许有限制地出租土地;另一方面按猛安谋克户等均赋役,把奴婢等作为物力钱的征课对象。
  金世宗通检推排物力,是想“以革前弊”,但前弊未革,后弊复生;是想解决出现的“富贫差发不均”问题,结果是“贫者自贫,富者自富”。在通检推排物力过程中出现严重的专以苛酷多得物力为功的现象,但也有“称其平允”的,两者成为鲜明对比。《金史·梁肃传》:“(大定)四年,通检东平、大名两路户籍物力,称其平允。他使者所至皆以苛刻增益为功,百姓诉苦之。朝廷敕诸路以东平、大名通检为准,于是始定。”推排物力的弊病终不得纠正,成为对人民财产的掠夺。至于把逃户的物力钱,抑配给未逃户承担,民不堪命,更是有苦难言。
  三、两税金代两税是继五代、辽、宋之后发展而来的,但它与辽、宋旧制比较,并非原封不动的承袭和照搬,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有了发展和改进。金代的制度是官地输租,私田输税。关于两税的征收额和限期的规定是:夏税亩取三合,秋税亩取五升,此外纳秸一束,束15 斤。夏税输纳期限,起六月,止八月;秋税输纳期限,起十月,止十二月,分为初、中、末三限,州300 里以外,纾其期限一个月。金章宗泰和五年(1205),因为十月民之收获尚未完毕,改秋税限十一月为初。又因中都(今北京)、西京(今山西大同)、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南)、辽东、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陕西等地寒冷,农作物成熟期晚,夏税限以七月为初。
  金代两税输纳不仅分为夏秋税两季,而且均以田亩作为输税的依据和标准。金代两税征收内容与宋不同,宋之两税中有钱,并且计钱扭折为绢帛之类,金则夏秋两税皆输粟米,无按田亩征税钱并扭折为绢帛之事,绢帛之税另以户调的形式出现,因之金代两税实际上已发展为纯粹的地税的形式。金代两税输纳的期限一般地比北宋晚。北宋夏税起五月止七月(或八月初),金夏税起六月止八月。北宋秋税从九月到十二月,征期为四个月,金秋税从十月到十二月,征期为三个月,泰和五年又改为十一月到翌年正月。① 《金史》卷76《完颜永元传》。
  ② 《金史》卷46《食货志》。
  同时金朝还规定州300 里以外的纾期一个月,并规定初、中、末三限输纳。北宋起期早而征期长,金起期晚而征期短,并分三限输完。
  金代两税输送,从规定来看,比过去有改进的地方。
  其一,金代规定输送粟米,可依道程之远近递减其税数,这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百姓在运输途中的负担,比宋代以假借“支移”的名称向百姓征脚费的办法不仅不同,而且是个很大的改进。
  其二,金代两税输送采取递减税额的办法,也与宋代在田税以外,每斛各输二升谓之“雀鼠耗”,或者强迫人民输二斗谓之“省耗”不同。
  其三,金代规定上户输运仓,中户次之,下户最近,这同《魏书·食货志》记载的“上三品户入京师,中三品入他州要仓,下三品入本州”,分户等依里程远近输入的精神相似。
  金代也有折纳(折变),但与宋略有不同。金代两税征输,重在本色,一般地不许折纳他物,而本色征收又重于当地所产,如虽规定两税要纳粟,因当地产麦,则准许纳麦以便民。金代折纳的原则,首先要注意官府粟米的储数,此外则听百姓从其便折纳。金代两税折纳重在官府实际需要,与宋代假借折纳辗转增加税额不同。
  四、户调金朝两税已成为纯粹的地税,物力钱的征课属资产税,同时在两税、物力钱之外有户调的征收制度。金代法律规定,民田必须以其地的十分之三为桑地,猛安谋克田必须以其地的十分之一为桑田,或40 亩种桑1亩。除枯补新,严禁毁树木。
  金代不仅按制令百姓种桑,同时也有征收丝绵绢税之制。如“桑被灾不能蚕,则免丝绵绢税”①。“诏免北京课段匹一年”①。元好问《秋蚕》诗:“东家追胥守机杼,有桑有税吾犹汝。官家恰少一絇丝,未到打门先自举。”③金代绢税之制分季输纳,所以有“夏绢”之称。但绢税已从两税分出,它既不随田亩输纳,也不是田亩的附加税。夏绢按户征调,凡纳丈尺的小户,旧例数户合并成全匹输纳②。此按户课绢之制,实即户调,与两税(地税)、物力钱(资产税)不同。
  金代赋税负担,一般来说比辽、宋轻。金太祖“诏除辽法,省税赋”③。太宗“敕有司轻徭赋,劝稼穑”①。“昔辽人分士庶之族,赋役皆有等差,其悉均之”②。金熙宗废刘豫后,减其旧税三分之一,“民始苏息”③。辽、宋除正税(田赋)之外,尚有许多附加于田赋的各种杂税,到金时,原辽、宋时繁多的田亩附加税名称,大部分已不见记载。金代两税的征收额与北宋相比,北宋秋税中田八升,下田七升四合,金代夏秋两税合在一起为五升三合,比北宋秋税下田所输尚少二升一合。金代两税轻于辽、宋,这是北方经济恢复和人口大幅度增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① 《金史》卷46《食货志》。
  ① 《金史》卷46《食货志》。
  ② 《金史》卷6《世宗纪》。
  ③ 《元遗山诗笺注》卷3。
  ① 党怀英:《赠正奉大夫袭封衍圣公孔公墓表》,《金文最》卷89。
  ② 《金史》卷2《太祖纪》。
  ③ 《金史》卷47《食货志》。
  在金代统治下的农民,由于剥削制度自身对农民的掠夺性,仍不能免遭税赋的额外勒索,如税无科则,一切为上田之税,甚至州县赋民,以牛多寡为差,民匿而不耕;浮收、抑配之弊也较为普遍存在,官吏贪暴,与奸为市,公私对百姓大下其手,无所控告;当时输赋税于官,先经有力者结揽,或者为兼并者所揽,县吏乡胥得以为奸,弊病百出;户减田荒而每年所纳赋税不减,照例征收。
  五、商税和其他杂税金代除牛头税、物力钱、两税、户调之外,还有其他诸种课税和杂赋。金代榷货之目有酒、曲(酿酒用)、茶、醋、香、矾、丹、锡、铁、盐,而在此十月中以盐为首。
  金设七个盐司,大定间旧课,岁入为6226636 贯566 文;章宗承安三年(1198),增至10774512 贯137 文2 分。其增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盐司旧课岁入数承安三年盐课岁入数山东2547336 贯4334184 贯400 文沧州1531200 贯2766636 贯宝坻887558 贯600 文1348839 贯解州814657 贯500 文1321520 贯256 文西京100419 贯696 文280264 贯608 文辽东131572 贯870 文376970 贯256 文北京213892 贯500 文346151 贯617 文2 分金代榷酤因辽、宋旧制。中都曲使司,大定间岁获钱361500 贯,承安元年增到405133 贯。西京酒使司,大定间岁获钱53467 贯588 文,承安元年岁获钱107893 贯。金由于大定初国用不足而征课醋税,时榷时罢,岁课入钱数没有记载。
  金代用茶,一部分来自宋人岁贡,一部分向南宋榷场购得,后来金自己也提倡种茶,在山东淄(今山东淄博西南)、密(今诸城)、宁海(今牟平)以及南京路蔡州(今河南汝南),有官营造茶作坊。金时饮茶之风很盛,市井茶肆相属。河南、陕西50 多个郡,每郡日食茶率达20 袋,袋直银2 两,在一年中所费民银达30 万。金之茶课岁入亦无记载。
  诸商税见于记载者,城郭有赁房税、地基钱,商旅往来,诸路各有关税。大定二十年(1180)正月,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诸物百分取三。大定间,中都(今北京)税使司岁获钱164440 余贯,承安元年增至214579 贯。此外,金代也有各种苛捐杂税,如铺马、军需、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烦琐,不可殚述。特别是在统治者大兴土木和发动战争时,横征暴敛,尤为残酷。海陵大修中都、汴京(今河南开封)等处宫室时,凡所需颜色、胶漆、金翠、珠玉、布麻、铜、铁各种材料,尽取之于人民。海陵为对南宋发动战争,中都和四方所造军器材用,都赋于民。箭翎一尺贵到千钱,村落间往往是椎牛以供筋革,至于乌鹊狗彘,没有不被其害的。而且海陵时,“为一切之赋,有菜园、房税、养马钱”④,章宗时虽一度减轻赋税,但章宗因军需所费甚大,拟依黄河夫钱之例,征收军需钱。宣宗时有“桑皮④ 《金史》卷3《太宗纪》。
  故纸钱”。《金史·食货志·序》记载,金朝末年,“括粟、阑籴,一切掊克之政靡不为之。加赋数倍,预借数年,或欲得钞则预卖下年差科。高琪为相,议至榷油”。
  金承中原旧制有和籴。和籴是朝廷向人民强制购粟的一种官买制度。熙宗皇统二年(1142)十月,命有司增价和籴于燕西、东京、河东、河北、山东、汴京等路。世宗大定二年,命完颜守道就山东、西路和籴,只许民间留户口岁食,余皆纳官,给其直。其后又屡次命令地方在秋熟以后广籴,其病百出,扰民害农。金人假借和籴之名强取于民的还有带籴、帖籴、借籴等名称,两年之间有的竟举行七八次,人民有米的尽被拘括,无米的也按户口多少拟定数目,勒令申纳。与此同时,强行抑配之弊也不断发生。宣宗贞祐三年(1215)八月,施行沿河遮籴法。其法规定:凡商人贩粟渡河,每石官籴其八,并不得私渡;凡军民客旅粟,不于官籴处粜,而私自贩渡的,杖一百。于是商旅裹足,米价踊贵,沧州(今属河北)等地一斗米直银十余两。至兴定元年(1217),人民已多因和籴而弃业。
  役法金代役法包括职役、兵役、力役三项。
  一、职役金代职役基本承宋旧制而来。金制:在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村社则随户之多少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社300户以上设主首4 人,200 户以上3 人,50 户以上2 人,以下1 人,以佐里正禁察非违。置壮丁,以佐主首,巡警盗贼。猛安谋克部的村寨,50 户以上设寨使1 人,所掌与主首相同。寺观设纲首。凡坊正、里正,以其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均出顾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当,人不得过百贯,役不得过一年。金在京府州县置坊正、里正、主首、壮丁,同宋的里正、户长、壮丁颇同。坊正、里正都由富家出钱雇募,而主首、壮丁也可能由雇募充任。
  二、兵役金代女真族的军事组织是猛安谋克,平时生产,战时签壮者为兵,同时也以猛安谋克组织契丹、奚等族人。海陵为南攻宋,命户部尚书梁球、兵部尚书萧德温计女真、契丹、奚三部之众,不限丁数,悉签为兵,凡24 万。金也签汉人为兵,至熙宗时已发展为常制,兵役在金时是人民的一种沉重负担。
  金代签兵制度,是按人户物力和人户丁力两种方法进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金人民兵之法有二:一曰家户军,以家产高下定之;一曰人丁军,以丁数多寡定之。”这种签军的办法,实际上把有物力负担的课役户与无物力负担的不课役户,统统作为签发的对象。而且既被签发之后,还要自备衣粮,所以汉人当兵至有远戍十年不归,生死未卜,但家中还要照例每岁送衣服。楼钥《北行日录》上(《攻媿集》卷111)记载,胙城一个父老申诉他的“女婿戍边十年不归,苦于久役,今又送衣装与之”。家户军的人户既隶于军籍之后,即不问其丁口绝否,或是沦为佣贱,都一样的不能幸免军役。因此当时竟有“持产业契书共告于元帅府,以父子俱阵亡,无可充役,愿尽纳产业于官,以免充役”。其结果是“元帅府怒其沮坏军法,杀之”⑤。
  ⑤ 《金史》卷105《范拱传》。
  女真人虽然负担比汉人轻得多的田税,但他们往往终身不能摆脱兵役之苦。因长期的战争,他们感于兵役之苦而厌烦战争。当金兵入燕京时,吕颐浩陷敌数日,他就曾了解到:金军士每夜嗟怨,都说和契丹交战十年,而今还要南下,不知何日可以还军。金废刘豫而发兵时,女真人以为要和宋战争,都很恐惧。太原府祁县女真千户斜也,与其家属闻得发兵事后痛哭,他杀了一口猪,用斜也自己穿的衣服裹好,埋在后营,并祝告:“斜也已阵亡,葬之矣!”②金人每次签军,都要引起百姓的骚动,嗟怨道路,为害亦甚。刘祁《归潜志》卷7 记载金时签军之弊时说:“金朝兵制最弊,每有征伐,或边衅,动下令签军,州县骚动。其民家有丁男好身手,或时尽拣取无遗。号泣怨嗟,阖家以为苦。驱此辈战,欲其克胜难哉。贞祐初,下令签军,会一时任子为监军者,以春赴吏部调数,宰执使尽拣取,号监官军。其人愤愠叫号,交诉于台省,又冲宰相卤簿,..上知其不可用,免之。”
  金代每签兵都派天使。天使往山东签兵,人不肯从,便执天使杀之。这是当时人民为反抗签兵和避免兵役之苦而做出的一种正义行动。
  三、力役在兵役之外,人民还要负担各种繁杂的力役。金时力役也是出钱代役,在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以前,被役雇钱,是向未受役之家征钱给之。后来由于被役者不能得到雇钱,此制遂坏,不得不改为被役者按其所应得雇钱酌免租税及铺马钱来偿还。
  金代力役繁重。天会九年(1131),金向漠北的曷董城(今蒙古乌兰巴托西)用兵和天会十四年刘“齐”侵犯宋境时,都先后向河北、山西、京畿、山东等处调集民夫。特别是海陵南侵时,征发民夫制造军器和战船,一次征发竟达40 万人,督责苛急,日夜不息,病死的很多。海陵对南宋发动战争,向诸路括马计56 万匹,调养马夫役饲养。此外金修筑各种工程,都从诸路调集民夫、工匠。金修燕京宫殿,用时三年,全部工程动员民夫80 万,兵夫40 万。暑月工役,因疾疫而死者不在少数。修建汴京宫殿,运一木所用费至2000 万,牵一车所用人力至500 人。全部工程也向诸路调集夫匠和兵夫,每四个月一轮替。近者不下千百里,远者不下数千里,近者北归,往往要经半年时间,远者得回,需年余到家,而且不月余又复起发。其河北人夫死损大半,其岭北西京路人夫七八千人,得归者不过千余人。《金史·世宗纪·赞》记载海陵时“赋役繁兴,盗贼满野,兵甲并起,万姓盻盻,国内骚然,老无留养之丁,幼无顾复之爱,颠危愁困,待尽朝夕”。
  金世宗即位后,鉴于海陵时过度把力役负担强加于人民身上所造成的社会不安,为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便实行一些改革弊制的措施,以巩固社会的安宁,在安宁中求发展。其与力役有关者主要表现在:大定二年(1162)五月作出规定:“凡有徭役,均科强户,不得抑配贫民。”三年下诏:“今闻河南、陕西、山东、北京以东及北边州郡,调发甚多,而省部又与他州一例征取赋役,是重扰也。可凭元帅府已取者例,蠲除之。”二十三年,许所役免租税及铺马钱。二十七年,“怀、卫、孟、郑四州塞河劳役,并免今年差税”①。世宗初,把海陵时征发南攻士兵大量裁减还家,也算是减轻兵役负担的一种措施。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缓和社会矛盾是有利的,但当时的广大人民并不因此而就免除了各种力役的负担。
  ① 《大金国志》卷11《熙宗帝纪》金大定、明昌时是社会发展的繁荣时期,力役之征有所减轻,被旧史称为金统治的“小康”之世。但随着社会诸矛盾的发展,由盛转衰,特别是金的后期,力役繁重是不多见的。《金史·食货志》载高汝砺言:“今民之赋役,三倍平时,飞挽转输,日不暇给。”《金文最》卷80《单州(今山东单县)乌延太守去思碑》:“军旅之用,飞刍挽粟之役,一出于民。河南最为近边,其间应办,方之余路为多。”在金统治的期间,力役之征有革有循,有减有增,有的是朝廷法定赋役,有的是乱用民力。有的工程有益于社会,也有益于民,如动员兴修水利,金章宗时修建芦沟石桥(今北京西南郊),近三年时间完成。对此等力役之征,史书多有颂声。相反的无益于社会民生,只为统治者的作乐享受,或者是军政腐败,乱用民力以维护其统治的苟延残喘,置人民于水火而不顾,痛楚与抨击反抗之声,载于道路。《中州集》卷5 赵元《修城去》诗,真实地反映了当时金在蒙古军打击之下的腐败和人民修城力役之苦。金朝的腐败统治者在军事来犯之时无振师救国之策,只图保自己,筑城唯恐不高,城高又虑不巩固,在城外重三壕,结果“一锹复一杵,沥尽民脂膏”。城被攻毁,十万人口无保,“敌兵出境已逾月,风吹未干城下血”。在“百死之余能几人”的情况下,还“鞭背驱行补城缺”。这样的修城之役,不能起保国、保民的益处,所以作者最后发出“君不得一李勣贤长城,莫道世间无李勣”这种动人肺腑的声音。
  金代品官免役与宋略同。金制规定遇有差科,必按版籍,其征发的原则是先及富人;如富力相等,再以丁多少分甲乙,以便差科。如遇横科,则视物力循大至少均科。其差科不是一家所能担任,而又不能分任的,则以次户相协助的办法解决。金时品官之家并免杂役,虽免杂役,但仍规定:“验物所当输者,止出雇钱。”北宋在王安石变法前,品官之家免役,变法后始令出钱为助役钱,金验物力所当输者出雇钱,其制略与宋同。
  综合以上所述,金代的赋税和役法,既有女真本族旧制,又有中原的制度;既接受唐制的影响,又直接承袭辽、宋旧制;其制既有因循,又有某些改变,这是构成金时赋役制度的一个朝代的特点。
  第八章政治制度第一节五代政制朝廷政制五代沿唐制设三省六部,中书门下(政事堂)为宰相办公处。
  五代宰相的职衔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平章事)、侍中和中书令,只有少数同平章事的职衔能升改为侍中,少数侍中可升改为中书令。自唐中期以后“唯侍中、中书令及平章事是为正宰相之任,五代相承,未之或改”②。“十国”中称帝诸国情况类似,称王诸国其宰相职衔为丞相或左、右丞相,诸国也常以参政事、参知政事作为任相前的过渡,都以帝、王的亲信担任。吴曾设大丞相。诸国称帝后,丞相通常改为同平章事,丞相职衔立即或不久后被取消。
  唐代宗设内枢密使,以宦官担任,后设枢密院。后梁开平元年(907)五月,废枢密院为崇政院,设崇政院使、判官,后又废判官而设副使,都以外臣担任。传宣诏旨,专行密命,备顾问,预参谋,但并不直接行政事于外朝。乾化二年(912),崇政院使李振以崇政院的“宣”行事,与中书(朝廷)的“敕”并行,开侵夺中书职权之渐。
  后唐同光元年(923),重建枢密院。废崇政院,以亲信外臣任枢密使,直接以“宣”行使职权,侵夺了中书的职权。后晋天福四年(939)四月,废枢密院,并其职权于中书,开运元年(944)复设枢密院,后汉、后周沿设。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副使,资浅或临时代理者称知枢密院事或参知枢密院事等。五代枢密使大都为皇帝亲信,军国大事主要是军事,实际形成枢密使主军事,宰相主日常行政事务,尚书省兵部职权几乎全为枢密院所夺。
  “十国”中大多亦设枢密使、内枢密使等,职权比“五代”的枢密使低,常由与帝王关系稍次的亲信担任。
  唐末设宣徽使、副使,后设南、北院使也由宦官担任。后梁沿设,改由外臣担任,但地位职权远低于崇政院使。后唐废副使,恢复宣徽南院使、北院使,又成为与枢密使相近的官职,此后常兼任枢密副使,“十国”中少数政权亦设宣徽使或承宣使之类。
  朱全忠称帝前,设建昌院管理辖区四镇财赋。后梁建立,即以建昌院管理全国财政,设判建昌院事,随即改为建昌宫,设使、副使,常以宰相判建昌宫事。乾化二年(912)改设国计使,不久,又改以宰相分判度支或户部、盐铁、转运等使,又改置租庸使,由宰相兼判,统管财政。
  后唐亦设租庸使统领财政。天成元年(926)四月,改由宰相或宣徽使判盐铁、户部、度支。长兴元年(930)八月,明宗决定使用三司使职名,三司使遂成为最高财政官员。后晋建立,又以宰相及他官分判盐铁、转运、户部、度支,不久又以三司使总理财政,或以宰相判三司,后汉、后周沿设。“十国”大多由户部管理财政,亦有设三司使者,常由宰相兼判。
  五代沿唐制亦以翰林学士草拟内制(诏令),中书省中书舍人草拟外制② 《大金国志》卷9《熙宗帝纪》。
  (中书门下制)。后晋天福五年(940)九月,废翰林学士,并其职于中书舍人。“自是舍人昼直者当中书制,夜直者当内制”①。开运元年(944)六月,复设翰林学士拟内制,后汉、后周沿设。“十国”中称帝诸国亦采用此制,称王诸国或设文苑学士、知辞制等草制。
  五代沿唐制,设弘文馆、史馆、集贤院,弘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集贤殿大学士,也作为宰相所兼的职衔。弘文馆于后唐时曾一度改为崇文馆。五代沿唐制设立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长官。天成二年(927)以后,不设御史大夫,遂以御史中丞为台长,为晋、汉、周所沿袭。“十国”中除荆南、楚等外,大多亦设御史台,以御史大夫或中丞为台长。
  地方政制府、州分为节度使州、防御使州、团练使州、刺史州,州长官为刺史,通常由前三使分别兼任,单任刺史的较少。节度使兼任州刺史,本州以外的辖州,称为支郡,上述各类长官几乎都由武将担任。都城、陪都称府,长官称尹,陪都设留守兼任府尹。州、府下设判官、推官为上佐,录事参军掌庶务,户曹、仓曹等分理诸事。
  县设县令,下设主簿、县尉分理民事、刑狱,后以镇将理刑狱治安,县尉遂废。
  ① 《金史》卷47《食货志》。
  第二节北宋前期的朝廷政制官、职、差遣宋初沿五代旧制,官名与实际职务大体相符,担任与“官名”名称不符的职务,称为“差遣”,但为数较少。不久,另设新机构并扩大“差遣”的范围,实行官名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制度,以剥夺原机构及“官”的职权。“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①。许多旧机构几乎都成了闲散单位,只办理一些次要事务。
  文官通常都具有官、职、差遣三种职衔。官,也称正官,指三省六部及寺监等的各种官称,如仆射、尚书、郎中、中书舍人等,元丰五年(1082)官制改革以前,只作为官员定官位和俸禄高低的官称,称为寄禄官。改制以后,改为相应的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及各种大夫、郎,以定官位、俸禄,称为“阶官”,宋人后亦常称改制前的寄禄官为阶官。
  职,也称职名,指馆、阁、殿的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直阁等,在馆阁中实际任职的称为馆职。其他朝廷和地方官员所带的修撰、直阁等较低的“职”,称为贴职,除宋初外并不实任其职,只作为文官的荣誉衔。“差遣”有时也称“职”,但大多数“职”专指职名、贴职。
  差遣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也称“职事官”,“官”(寄禄官)有时也称“职事官”,但多数“职事官’是指“差遣”。“差遣”本身无品级,以“官(寄禄官)”定品。除同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使、翰林学士等外,“差遣”职务名称前通常都带有“判、知、同、提举、提点、管勾(干)”等字,如判尚书省事、知府等。
  官员既可以只升降“差遣”职务,也可只升降“官”级或“职”等,也可以升降三者中的两种,甚至三者都升降。低级文官及受处罚的官员,只有“官”与“差遣”而没有“职”。
  朝官、京官、选人与改官宋朝称常参官为朝官,但并不是专指参加朝参的官员,京官也并不专指在京任职的官员,朝官、京官都包括地方官,朝官指从七品以上的高中级文官,京官指八、九品低级文官。
  选人已不是唐代所指的候补、候选官员,宋代的选人,也称“幕职、州县官”,原先的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的属官,如判官、推官、掌书记、支使等,称为幕职官;京府、留守的属官如判官、推官,以及县级的如知县事、县令、主簿、县尉,州、府的属官如司理、司法参军等,称为“州县官”,统称为“幕职、州县官”,共分为七等二、三十级,都作为寄禄官称,用以定官品和俸禄等级,官品自从八品至从九品,与京官官品相近,是京官的“候选”官员,通常即称为“选人”。上述“幕职、州县官”的官① 《册府元龟》卷308《宰辅部·总序》。关于唐代后期和五代、北宋的宰相职衔,有人认为只有同平章事才是真宰相,侍中、中书令是虚衔,此说欠妥。参见陈振:《关于晚唐、五代的宰相制度》,《史学论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
  称,大多又与“差遣”(实职)名称相同,因而容易混淆。
  宋代士人入仕,基本上都要经过“选人”阶段,许多人甚至终身是“选人”,只有升改为京官,称为“改官”,才能得到升迁中高级官员的机会。士人考中进士后,通常只有前三至五名的寄禄官称为低级“京官”。第六名(有时是第四名)以下的极大多数进士的寄禄官称,都是“幕职、州县官”,都属“选人”,所有“七阶选人须三任六考,用奏荐及功赏,乃得升改”为京官①。
  中书与宰相、副相、使相中书,全称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都堂、政府、东府,设于宫城中(“大内”),为最高行政机构,是宰相和副相办公处,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宋沿晚唐、五代旧制,虽规定以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为宰相,但自后周显德元年(954)中书令任宰相的冯道死后,未再任命中书令为宰相,宋代沿袭亦未再任命中书令为宰相。
  侍中,只有德高望重或权位隆盛的少数同平章事,才能将宰相的职衔晋升为侍中,元丰改官制前,“国朝以秩高罕除,自建隆至熙宁,真拜侍中才五人”。“真拜侍中”即是以侍中任宰相,不必带同平章事职衔,这五人是范质、赵普、丁谓、冯拯和韩琦,此外王旦和富弼二人也曾真拜侍中,但他们都以侍中的职衔名位过高而恳辞,仍只以同平章事职衔继续任宰相①。同平章事,全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平章事,是北宋前期宰相的主要职衔。
  五代、北宋前期,沿唐制亦以宰相兼领三馆。宰相例兼馆职,初任同平章事即兼集贤殿大学士,称集贤相;后升兼监修国史,称史馆相;最后升兼昭文馆大学士,称昭文相,为首相、上相。宋太宗时起,初任同平章事大多不兼馆职,以后再升兼馆职。
  五代、北宋前期,亦设“使相”,凡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而兼有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衔,称为“使相”,只是荣誉衔。只有乾德二年(964)正月,由于宋太祖过早罢免留用的原后周宰相,以致任命赵普为宰相时,没有现任宰相签署敕令,才牵强附会地以使相(泰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赵光义有“同平章事”衔,签署任命赵普为相的诏令。
  参知政事,为副相,习称为执政,广义的“执政”包括枢密院的正副长官;有时还包括宰相在内,通常则连称为“宰执”。
  乾德二年(964)四月,为分同平章事赵普之权,设参知政事为副相,但“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厅上事”①,实际上只是宰相的助理。开宝六年(973),参知政事才升政事堂,与宰相同议政事,轮流知印、押班、奏事,具备了副相的职权。至道二年(995)七月,寇準罢参知政事后,一度规定只令宰相押班、知印,参知政事除了议论军国大事不得升政事堂。不久,除朝会仍由宰相押班外,参知政事的其他职权均恢复。中书五房是中书门下的办事机构,指孔目、吏、户、兵礼、刑房,分理① 孙逢吉:《职官分纪》卷15《翰林学士承旨》引《五代职官志》。
  ① 《宋史》卷161《职官志》一。
  ① 《宋史》卷158《选举志》四。
  政务。旧设堂后官十五人分主事务,原由“吏”任职,宋太祖改用士人,太宗时改为六人,一人为提点五房公事。神宗初,增设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一员,每房各置检正公事二员,以朝官担任。
  宋初中书省成为闲散机构,中书舍人成为寄禄官称,除特命外通常不草制。另以其他官员草制(外制、中书制),称知制诰,资浅者称直舍人院(不久停设),临时代理者称权知制诰,其机构称为舍人院。神宗初,复设直舍人院,则属临时代理而非资浅。
  枢密院枢密院,宋沿五代旧制设置,侵夺原兵部职权,为最高军事机构,习称枢府、西府,长官为枢密使、副使。太平兴国四年(979),开始以资浅者为“签署枢密院事”任副长官,后又设最低的副长官“同签署枢密院事”。英宗时起因避讳改“签署”为“签书”。淳化二年(991),改知枢密院事为正长官,同知枢密院事为副长官;此后又改以枢密使为长官,副使等为副长官,枢密使·副使与知·同知枢密院事不并设。北宋时只有庆历二年(1042)至五年与西夏战争期间,枢密使由宰相兼任。
  枢密院的办事机构为枢密院承旨司,设承旨、副承旨,后设都承旨、副都承旨,下分设兵、吏、户、礼四房。神宗初,设检详官,增设刑房,又设北面河西房以处理边防事务。
  三司宋沿五代旧制设三司,是北宋前期总理财政及工务的机构,侵夺原户部、工部职权。三司仅次于中书和枢密院,号称“计省”,长官为三司使、副使,三司使号称为“计相”,太宗曾废三司使而分设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并各设副使;不久合为三司使;随后罢三司使而设左、右计使,接着增设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又罢左、右计使,再分设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咸平六年(1003),又合并为三司使,并分设盐铁、度支、户部副使,以后又只设三司副使为副长官。下设二十四案,每案设推官或勾当公事主管,分管全国的商税、户税、盐、铁和百官俸禄,以及各种修造和建筑等。
  审官院宋初,新设“差遣”由“中书”直接任命。太宗时设“差遣院”,负责文臣京朝官的考课与任命,后又设“磨勘京朝官院”,专负考课之责。淳化四年(993)改称审官院,同年废差遣院,长官称知、同知审官院,侵夺吏部职权。熙宁三年(1070)五月,审官院改称审官东院;同时将枢密院的部分职权划出,增设审官西院,负责中低级武官,包括诸司使、副使及大使臣的考课与任命。
  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淳化二年(991)设审刑院,长官为知、同知审刑院事,为最高司法复审机构,侵夺刑部的部分职权。
  大中祥符二年(1009)设纠察在京刑狱司,长官称纠察在京刑狱或纠察刑狱,负责纠察开封府及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的徒罪以上案件。
  礼院与权知贡举宋初沿设太常礼院,简称礼院,长官为知、同知院,侵夺礼部职权。
  大中祥符元年(1008),宋真宗为制定封禅活动礼仪,设“详定所”;六年,改名“礼仪院”,以执政为判院,另设知、同知院。天圣元年(1023),废并入太常礼院。贡举唐属礼部,以他官任贡举称权知贡举。北宋前期礼部为闲司,沿旧制设权知贡举,主持科举考试,考试结束即罢。
  谏院端拱元年(988),虽改左、右补缺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作为谏官,实际上仍只是寄禄官称。真宗曾下诏不兼他职,专司谏职,但兼他职如故,实际担任谏职的不多。因中书省、门下省本身已成为闲散部门,谏官因而没有专门机构。天禧元年(1017),曾下诏建立谏院,实际建院是在明道元年(1032),长官为判、同判谏院事,司谏、正言明令不兼他职者才任谏职,其他官员任谏职者称为知谏院、同知谏院。但谏官常将矛头指向官员而不是皇帝,情形与御史相似,“(御史)台谏合流”。
  御史台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台长,侍御史知杂事为副长官,都以其他官员兼、权,所属御史也以其他官员兼领,御史台下虽有台院(侍御史)、殿院(殿中侍御史)、察院(监察御史)之名,但御史多缺。太平兴国三年(978),才任命监察御史,资浅者称“里行”,如殿中侍御史里行等。景祐元年(1034),三院御史定为六人。天禧初,一度设“言事御史”,也称言事官、谏官御史,任谏官之职。庆历五年(1045),重设言事御史兼谏职。
  元丰三年(1080),依唐制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案,分察朝廷各行政机构。六名御史中三人分领六察,三人为言事御史担任谏职,兼监察朝廷其他机构。
  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宋初还大多保有具体职权,但遂渐成为闲散机构。除刑部、大理寺、国子监、司天监、都水监等,还保留大部分职权外,其他省、部、寺、监只剩下一些次要职权或少量杂务,长官通常称判尚书省之类。
  馆阁三馆、秘阁、龙图阁等合称馆阁,所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直馆、直集贤院、直阁等,基本上都成为内外文官所带的“职”(贴职),并不实任其职,只是文官的荣誉职名。
  三馆中弘文馆因避宋讳改称昭文馆,设大学士,史馆设监修国史,集贤院设集贤殿大学士,由宰相兼任以作为上相、次相、末相之序。史馆只修“日历”,“实录”、《册府元龟》等都在别处修撰;国史、会要则另设编修院修撰,修撰官员多从三馆官员中选任,日历后亦归编修院修撰,三馆实际成为国家藏书馆。太平兴国三年(978),修建新馆,总名崇文院。端拱元年(988),又于崇文院中建“秘阁”,藏天文、占候类书籍及其他真本、秘籍、古画、墨迹等。
  龙图阁,咸平四年(1001)建,藏宋太宗所撰诗文等,以后历代都建阁,如天章阁(真宗)、宝文阁(仁宗,附英宗)等共11 阁,只有太祖、钦宗及南宋度宗(含)以后未建阁。
  第三节北宋中期的元丰官制改革元丰二年(1079)五月,李清臣上奏指出:“本朝官制踵袭前代陈迹,不究其实,..官与职不相准,差遣与官职又不相准”②,要求进行改革,其后进行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
  阶官(寄禄官)
  元丰三年九月的《以阶易官寄禄新格》,是以原先的“文散官”官称,如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及各种大夫、郎,略加调整增补,编成“阶官”,共24 阶,作为新的文官寄禄官称,以替代原先的省、部、寺、监官名的旧寄禄官称;并废“使相”原有官称为开府仪同三司(仍习称使相),列为文阶官之首。取消文、武散官。
  元丰五年五月一日,宋朝廷文官系统正式实行新官制,恢复三省六部及寺、监的职权,使官名与职务相一致,这是以《唐六典》为蓝图制定的,但只改革了朝廷机构和文官系统京朝官的寄禄官称。
  宰相和执政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尚书、门下、中书三省长官为宰相,但尚书令、侍中、中书令虚设而不任命,以尚书省左、右仆射为左、右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由于取旨拟诏之权在中书省,右相(次相)之权实际上重于左相(首相)。
  废参知政事,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右丞为执政(副相)。枢密院以知、同知枢密院事为长官,其他皆废,元祐三年(1088),复设签书枢密院事为低级副长官,均属执政官之列。
  对中书(都堂)与三省的改革元丰改制时,“官制所虽仿旧三省之名,而莫能究其分省设官之意,乃厘旧中书门下(中书、都堂)为三,各得取旨出命,既行,纷然无统纪”①。后改依唐制,定为中书省取旨(草制)、门下省复奏(封驳)、尚书省施行。原“中书门下”的正厅,定为新宰相的办公处兼宰相与执政的议事处,称为“三省都堂”,但仍习称为中书、都堂或政事堂,废原中书五房。
  原“中书门下”的东厅,改为门下省,是门下侍郎(执政)处理本省事务的办公处。另在门下省之后建新房,称为门下后省,设吏、户、礼、兵、刑、工等十房,设四名给事中分管及任封驳之职。
  原“中书门下”的西厅,改为中书省,为中书侍郎(执政)处理本省事务的办公处。也建中书后省,设吏、户、兵、礼、刑、工等八房;由中书舍人四人掌管并草拟六房诏制(外制)。
  ② 《宋史》卷161《职官志》一。参见陈振:《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中州学刊》1985 年第6 期。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四月乙丑。
  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长官是左、右仆射为宰相,省务由副长官尚书左丞、右丞(执政)办理。下设左司分管吏、户、礼等房,右司分管兵、刑、工等房,设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治。
  对六部、学士院及其他机构的改革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六部各设四司,长官为郎中,资序低的称员外郎。
  吏部在唐代只主管文官,现改为通管文武官。高级官员原先由中书(政事堂)任命,现改为三省都堂主管,仍称为“堂除”。吏部所管的实际上只是中、低级官员的任命、考核等。废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主管文臣京、朝官;废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主管武臣的诸司副使以上。废流内铨为侍郎左选,主管文臣的“选人”(幕职州县官);废三班院为侍郎右选,主管武臣的大、小使臣(内殿承制以下)。户部:废“三司”,其中财政事务归户部尚书及左侍郎;并将变法改革期间,由司农寺主管新法的财政事务,归户部右侍郎,实际上成为“第二户部”,户部尚书不能过问其事。礼部:废太常礼院、贡院,其事务归礼部。兵部:保留枢密院,只管辖厢军、民兵等地方武装和军械、仪仗,以及绘制地图等事。刑部:将“纠察在京刑狱司”及“审刑院”的职权并入。工部原属闲司,现将“三司”中侵夺工部的职权归还。翰林学士原是“差遣”,现定为正三品的正式官位。宋初,翰林学士定员六人,通常少于此数,偶有第七员,号称“员外学士”,以资深者一人为承旨作学士院长官。也有带翰林学士而任他职的,类同“贴职”。改革前的翰林学士,大多带知制诰衔,只有其寄禄官为中书舍人,则不带知制诰①,改革后的翰林学士全带知制诰衔,一般只称翰林学士。还有直学士院、直翰林院,简称“直院”;权祗应翰林院事、权直学士院、权直翰林院、学士院权直、翰林权直,简称“权直”;以及权翰林学士,权学士院等。废舍人院入中书后省,并罢废代中书舍人草拟外制的知制诰、直舍人院。元丰改制后废谏院,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为谏官,左属门下省(后省),右属中书省(后省)。改崇文院为秘书省,废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流行了近4 个世纪的宰相所带职名亦被取消,监修国史只作为修史时宰相或执政的“差遣”。其他官员罢带职名,外任官才带直龙图阁等职名。其他如御史台、殿中省及九寺五监等,也都大体恢复相应职权。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8,元丰二年己丑。
  第四节北宋后期与南宋的朝廷政制“选人”等寄禄官称的改革北宋后期和南宋时期奉行元丰新制,但也有变化与补充性改革。由于“选人”的许多寄禄官称与作为“差遣”的官名相同,因而产生两者名称混淆的问题。“有带知安州云梦县而为河东干(勾)当公事者,有河中司录参军而监楚州盐场者,..淆乱纷错,莫甚于此。谓宜造为新名,因而制禄”①。崇宁二年(1103)遂改为承直郎至将仕郎七等,称为“选人七阶”,后又有增改,连同京朝官共37 阶,完成了整个文官体系阶官(寄禄官)名称的改革。政和二年(1112),又改革武官、内侍官和医官等寄禄官称,并都改称为阶官。从而解决了所有寄禄官名与实际官职名称的混淆问题(武官寄禄官称的改革,参见下章《军制》第二节《宋代军事制度》)。
  平章军国重事元祐元年(1086),四朝元老文彦博任“平章军国重事”,不处理日常政务,地位在宰相之上。元祐三年,吕公著改任“同平章军国事”,也不再处理日常政事,均属荣誉衔。
  此后,南宋韩侂胄于开禧元年(1205)任平章军国事,乔行简于嘉熙三年(1239)、贾似道于咸淳三年(1267)、王烚爚于德祐元年(1275),都曾任“平章军国重事”,权位也都在宰相之上,是实职而非荣誉衔。
  公相政和二年(1112)五月,蔡京以太师任宰相,又将“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改称为“三公”,由荣誉衔改为实职,“为真相之任”,号称“公相”;王黼也曾以太傅总治三省事,权位皆在宰相之上。以后,又将三公改为荣誉衔,不治政事。
  宰相、执政官称的变化政和二年(1112)九月,宋徽宗认为以左、右仆射为左、右相,是“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①。遂改左仆射为太宰(首相)、右仆射为少宰(次相),仍分别兼任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又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均虚设而不任,又罢尚书令。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宰相官衔又恢复元丰官制,宰相为左、右仆射。
  建炎三年(1129)四月,宰相改称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相,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右相,以示左、右相通治三省事。
  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1 之21。
  ① 关于唐、宋两代的知制诰及翰林学士带知制诰问题,参见陈振:《关于宋代的知制诰和翰林学士》,《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 年版。
  乾道八年(1172)二月,又改左、右仆射并同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并废除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的虚名。
  建炎三年四月,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同时废除尚书左、右丞。南宋初年,还曾设“权同知三省枢密院事”,属执政官之列。
  建炎元年(1127)五月,设御营使、副使由宰相、执政分兼,统师南宋军队,枢密院形同虚设。建炎四年六月,罢御营使、副使,职权归还枢密院,以知枢密院事为长官,由宰相兼任;有时另设知枢密院事主持院务。绍兴七年(1237)正月,重设枢密使为长官,由宰相兼任,以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等为副长官,南宋与金、蒙古(元)战争时期,宰相例兼枢密院长官,参知政事也与枢密院副长官互兼。
  省并机构建炎三年四月,将中书、门下两省合并为中书门下省,与尚书省实际上只两省,但行文及习惯仍称为“三省”。
  九寺五监经过省并后,只保留太常、大理、太府、宗正、司农五寺及国子、将作、军器三监。鸿胪寺废入礼部,卫尉寺、都水监、少府监废入工部,太仆寺废入兵部,光禄寺废入太常寺。除大理寺、国子监正副长官并置外,太常、太府、宗正、太仆四寺基本上只设副长官少卿,如设长官“卿”,常不设副长官“少卿”。
  将作、军器两监,虽正副长官及属官悉置,但实际事务都由工部及首都(行在所)临安府承担,两监“事务稀简,特为储才之所焉”①。
  六部除户部保留四司外,采取司级长官兼领他司事务的方式,进行省并。实际上吏部只存吏部、司封(兼司勋)、考功三司,刑部只存刑部和都官(兼比部、司门)二司,礼、兵、工三部都是四司实际上已合为一司,各部长官除吏、户部设尚书、侍郎外,其他四部通常都只设侍郎一人,如设尚书则不设侍郎,各部及寺、监的属官及吏也减少很多。
  ① 《宋史》卷329《邓洵武传》。
  第五节宋代的地方政制路级机构宋代实行朝廷、府州、县三级政制,在朝廷与府、州间设“路”(类似后代的“省”),作为行政监察区及军区,主要机构有安抚使司(帅司)、转运使司(漕司)、提点刑狱司(宪司)和提举常平司(仓司),合称“帅、漕、宪、仓”。其中除“帅司”为军事机构,其他漕、宪、仓三司,都有行政监察职责,统称为“监司”。此外,还有其他路级机构。
  宋初,设转运使作为征讨大军的粮饷官,也是地方及新征服地区的财物运往朝廷的督运官,后演变为路级财政长官,机构称转运使司,正副长官为转运使、副使、判官,寄禄官称高的称都转运使。太平兴国六年(981),“诏令诸路转运使,察官吏贤否以闻”①,具有监察官的身份,转运使司因而也被称为“监司”。
  提点刑狱司(宪司)的职权原属转运使司,淳化三年(992)一度设提点刑狱官,次年罢。景德四年(1007),正式设置提点刑狱司,成为常设的路级司法机构,后曾一度废并入转运使司,也有监察官吏之责,成为“监司”之一。正副长官为提点、同提点刑狱(公事),职权逐步扩大,兼及治安、军器、河渠等事。
  熙宁二年(1069)末,诸路设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且专举刺官吏之事,成为“监司”之一。机构称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是督促州县推行新法的机构。元祐元年(1086)时罢废,绍圣元年(1094)复设,遂成定制,南宋初一度并入提点刑狱司。
  政和元年(1111)设提举茶盐司,南宋绍兴五年(1135)将提举常平司并入,改称提举茶盐常平司,以后分设再合并后,称提举常平茶盐司,无茶盐地区只设提举常平司。
  北宋末设提举学事司,管理本路所属州(府)、县学政。
  两浙、广南、福建三路,设提举市舶司,以管理本路对外贸易及税收。
  南宋时两浙路一度废提举市舶司入转运使司。
  北宋陕西路设“制置解盐司”,以管理解盐生产;另设有“提举出卖解盐司”,管理解盐专卖事务。
  府、州、军、监府、州、军、监是直属朝廷的一级地方机构。
  首都开封府,设尹,由亲王担任;少尹虽设而不任。其他官员任长官称“权知开封府事”,简称权知府事、知府。陪都西京洛阳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尹、少尹皆设而不任,长官称知洛阳府事等,简称知府,皆兼留守。崇宁三年(1104),废“权知开封府事”,设牧、尹、少尹,亲王任职称牧,一般官员称尹、少尹。南宋首都临安府称“行在所”,长官称知临安府事,与普通府设官相同。亲王任职称尹,设少尹佐理。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31,政和二年九月癸未。
  宋初,各州长官为刺史,而没有节度使的州,以及新征服地区,首先“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权知军州事,军谓兵,州谓民政焉”①。不久,刺史成为武官的官衔,州长官称为“知州军事”,简称“知州”。又寄禄官(阶官)在二品以上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职事,则称判某府、州。
  府、州又设通判为副长官。通判先设于新平定的地区,规定“伪命官见为知州者,令逐处通判或判官、录事参军,凡本州公事并同签议方行施行”①,监督其执行政事。以后在武臣任州、府长官时,也派通判。后演变为州、府的副长官,大州、府派二员甚至三员,一般州、府只派一员,小的州不派,小州如由武臣担任知州时也派通判,边远地区即以通判兼任知州为长官。州级军设于军事要地,州级监设于矿区所在县,通常只辖一、二县,虽与府、州同级而地位较低,长官称知军、知监,通常不设副长官。
  县、军、监、尉司在县级政权设置上,除三泉县(在今陕西略阳西南)北宋时直属朝廷外,县都属于州、府及州级军、监,通常以京、朝官任县长官称“知县事”,以“选人”任县长官则称为县令。还设有相当县级的军、监,设置原因及长官与州级的军、监相同,县级“军”则常保留县名,则设军使兼知县。
  县级政权还设有丞、主簿、尉,小县只设其中的一或二职而兼任未设职的事务。有些则不设长官,而由县丞或主簿、县尉兼任。
  个别县级政权不称县、军、监,而称“尉司”,只设县尉,这和本应设县令,而实际上只任命县尉兼任县令的情况不同。如永泰县被废为镇而隶属于盐亭县(今属四川),熙宁十年(1077)独立,设“尉司”统辖原永泰县地,称“永泰尉司”,只设县尉通管六案、仓库、刑狱等事,后改名安泰尉司。绍兴三十一年(1161),升改为安泰县(今四川盐亭东北)。
  宋代的政治制度,处于从隋唐三省制到元代一省制的过渡时期,北宋前期的“中书门下”(政事堂)实际上已取代中书、门下、尚书三省,行政效率较高。由于当时官名与职务分离造成的混乱,以及新设政权机构大小不一造成的权责失衡,促成元丰改制而恢复为三省六部制,六部制的恢复协调了朝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金、元、明、清所沿袭,显示其适应封建经济基础的生命力。但是,三省制的恢复,却不久即暴露其行政效率差而慢的弱点,虽屡经改进,但其形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具有较高行政效率的职权集中的朝廷。南宋时,合并中书、门下二省为一省,宰相、执政、枢密院长官合署办公,三省、枢密院实际上只设办事机构等措施,为向元代只设中书省(或尚书省)的一省制奠定了基础。路级机构是元代行省的雏形,以及许多宋代制度和官称为后代所沿用等,这些都是五代和宋代的政治制度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表现。
  ① 《宋史》卷165《职官志》五。
  ① 《宋史》卷4《太宗纪》一。
  第六节辽代的北面官和南面官辽朝幅员辽阔,民族成分复杂,既有“转徒随时,车马为家”的契丹人和其他游牧、渔猎部族,又有“宫室以居,城郭以治”①的汉人和渤海人。为了有效地治理被征服地区和被统治民族,契丹统治者在建立政权和开拓疆域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各族上层人士参与治理,吸取他们的治国经验,学习各族的文化和制度,使他们的统治方式与各地区人民的社会文化背景相适应。世宗耶律阮(兀欲)时,逐渐形成了适应本国基本情况的独具特色的政治制度,经穆、景、圣三朝,统治制度逐渐完备,机构逐渐完善。辽朝统治的基本方针是“因俗而治”,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②,因而它的统治体制也就同时具有“行国”和“城国”的基本属性。
  “因俗而治”的方针,体现在统治机构的设置上就是“官分南、北”。
  辽国从朝廷到地方都有两套平行的政权机构——北面官和南面官。“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处理契丹各部和其他游牧、渔猎部族事宜,长官由契丹贵族担任,办事机构在皇帝御帐的北面;“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①,管理汉人,渤海人事务,长官由契丹贵族、汉人和渤海人中的上层担任,办事机构在皇帝御帐的南面。
  朝官体系:北面官和南面官在朝廷,北面官中的最高行政机关是北枢密院,也称契丹枢密院。长官为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北院枢密副使、北院枢密直学士、北院枢密都承旨等,枢密使、副由契丹贵族担任,直学士则多用汉族士人和契丹文学之士。由于契丹贵族是辽朝统治集团的核心,北枢密院同时也是皇帝直接控制下的辽朝常设的军国大事的最高决策机构。
  总理契丹等各游牧部族军、政和游牧事宜的中央机构是南、北二宰相府。长官为南、北府宰相。早在遥辇阻午可汗时,契丹八部就已由二府分领,自公元910 年以萧敌鲁为北府宰相后,后族萧氏世预北府宰相之选。圣宗时,北府统五院、六院、乌隗、涅剌、突吕不等28 部;自神册六年(921)以皇弟耶律苏为南府宰相后,宗室世预南府宰相之选。南府统乙室、楮特、突举、品等16 部。后期,随着辽朝社会发展、进步,以契丹别部人和汉人、渤海人为两府宰相者,也不乏其人。
  敌烈麻都司掌契丹礼仪,犹如南面官的礼部,长官为敌烈麻都,主持契丹传统的祭山仪、拜陵仪、瑟瑟仪和腊仪等。
  夷离毕院掌刑狱,长官为夷离毕。夷离毕为遥辇联盟后期所设,除掌政刑外,也兼掌契丹仪式的祭祀,如岁除、祭山、丧葬等仪。
  大林牙院掌文翰,修契丹文文告。长官为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等。
  北面官中还有位居百官之上的大于越。于越一职出现于遥辇氏联盟后① 《文献通考》卷63《职官考》17。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47 之2。
  ① 《辽史·营卫志·序》。
  期,首任此职者是耶律阿保机的伯父耶律释鲁。释鲁在遥辇氏联盟后期的权力斗争中起过关键作用,被授予于越之职,与联盟首领“同知国政”②。此后,耶律阿保机为于越,“总知军国事”③,并取代遥辇氏为部落联盟首领,进而在部落联盟的废墟上建立了政权。建国后,于越“坐而论议以象公师”,“无职掌,班百僚之上,非有大功德者不授”①。
  大惕隐司掌四帐皇族政教,长官为惕隐,系大宗正之职。“惕隐”的官号可能继自突厥,突厥称“可汗子弟为特勤”,回鹘也有官职“狄银”,它们与“惕隐”和后来元朝时的“的斤”,“皆‘特勤’之异译”②。韩儒林教授考证认为:突厥的“特勤”,除可汗子弟外,异姓也得为之;特勤一号,至少在5 世纪下半期嚈哒人业已使用。
  皇帝的禁卫、宿值等由殿前都点检司承担,长官为殿前都点检,也称大内都点检。都点检一职出现在辽穆宗时期,当是从后周和北宋学来的,由于辽朝汉人多不管军,来自于中原的这一职务入辽则变成了北面官。
  宣徽有南、北二院,长官为南,北院宣徽使,同知南、北院宣徽使事等。掌御前祗应之事,凡册封、朝会、行幸、还京、接见使臣等,掌殿廷礼仪,负责押殿前班,引皇帝上、下殿,宣答,宣赞,请木契,受表等。如册皇太后仪,宣徽使需请木契,唤仗,押班,引皇帝上、下殿。
  南面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南枢密院,也称汉人枢密院,是掌定居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的汉人、渤海人州县事务的朝廷机构。长官有南院枢密使、同知南院枢密使事、南院枢密副使、南院枢密直学士和南院枢密都承旨等。南院下设吏、户、兵、刑、厅(即工部)五房,分管各部事,兼有唐代尚书省的职能。
  中书省是南面朝官中的又一机构。它的前身是辽太祖时的汉儿司,为初期治理汉人事务的机构。及至南枢密院成立,尚书省职能多归南枢密院,汉儿司改名政事省,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改称中书省,负责六品以下汉官除授,兼掌礼部事。长官有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为南面官中的宰相。但“汉宰相(即南面宰相)必兼枢密使事乃得予闻机事”③。
  南面官中也有国史院、御史台、诸寺监等机构,有监修国史、御史大夫、大理正和殿阁大学士、学士,“大理、司农有卿,国子少府有监”。
  随着辽朝境内封建因素的增长,中央集权化的倾向逐渐增强,圣宗以后,汉人也不乏任北面官者,如韩德让曾兼北、南院枢密使,大丞相;室昉、刘晟、邢抱质、大康乂,也先后任过南、北府宰相。
  捺钵与斡鲁朵制以游牧的契丹贵族为核心建立的辽政权,虽有五京的建置,皇帝与朝臣却并不常居京城。同部民的“随阳迁徙,岁无宁居”一样,他们每年四季都② 《辽史·百官志·序》。
  ③ 《辽史·百官志·序》。
  ① 《辽史·逆臣传》上。
  ② 《辽史·太祖纪》。
  ③ 《辽史·百官志》一。
  巡幸于不同地区,政治中心也随着他们的行踪而转移,于是皇帝“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④。每年两次在夏、冬捺钵,“与北、南大臣会议国事”,傅乐焕先生称之为“大政会议”①。这类大政会议是辽朝的最高决策机构,许多重大问题都是在这类“大政会议”上决定的。斡鲁朵与捺钵是辽政权“行国”特色的突出反映。
  “捺钵”又作“纳拔”、“纳钵”、“剌钵”、“纳宝”,汉意为“行宫”或“行在”。辽帝的四时捺钵制度既与契丹人游牧和渔猎经济活动相适应,同时也受政治形势的影响和制约。
  辽初,冬、春多在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及以南的潢水、土河流域,夏、秋多在上京西北永安山、拽剌山(今大兴安岭东南余脉)一带。圣宗前期,因对宋交涉的需要,捺钵也相应南移,春捺钵多在鸳鸯泊(今河北张北安固里淖),夏、秋在炭山(今河北沽源县境闪电河源头),冬季则多住南京(今北京)。天祚帝末期,东北与女真战事连年局势不稳,被迫将捺钵移向西南鸳鸯泊、西京(今山西大同)、南京一带。
  圣宗后期至兴宗、道宗和天祚帝前期百余年间,社会稳定,捺钵制也得以完善,四时捺钵地点逐渐固定。春捺钵在长春州①附近的鸭子河、混同江、鸭子河泊②;夏捺钵在永安山、拽剌山一带;秋捺钵在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索博力嘎苏木)伏虎林;冬捺钵在潢、土二河间的广平淀。
  跟随皇帝至四时捺钵的是一个庞大的行宫部落集团,它包括与皇帝关系最密切的诸斡鲁朵和朝廷的北、南面官员。朝廷的北面官全部随行;南面官中宣徽院所属百司官员全部随行,枢密院、中书省宰相一人,枢密都、副承旨二人,令史十人,中书令史一人,御史台、大理寺选一人从行。其他汉官留守中京,办理汉人公务。留守官有权任命县令、录事以下文官,县令以上文官只能以堂帖权差,等会议行在所取旨后方可给敕正式任命;武官则必须奏准。
  春捺钵的主要活动是钩鱼和捕鹅。正月中旬起衙帐离开冬捺钵,三月中旬到达。江河尚未解冻,鹅雁未至时,凿冰钩鱼;冰雪融化,鹅雁北归后,放鹰鹘猎捕天鹅。钩得第一尾鱼,捕得第一只鹅后,便举行头鱼宴和头鹅宴,互相庆贺。这既是契丹人民的生产活动和生活内容,也是辽国统治者的娱乐活动。春捺钵活动期间,捺钵周围千里之内的属国、属部首领要到捺钵朝见辽帝,以示臣服。所以春捺钵活动也包括了安抚、控制、考察各属国、属部的政治内容。
  四月中旬,行宫集团离开春捺钵进山避暑、赏花。皇帝与北、南面臣僚共议国事,这是一年中的第一次大政会议。闲暇时间则从事游猎。
  七月中旬,入山射虎、鹿,转入秋捺钵,天冷后到冬捺钵避寒,再与北、南面臣僚举行第二次大政会议,共议国家大政方针。同时接见宋及诸国使臣,闲暇时校猎、讲武。
  辽国皇帝的捺钵活动,既是契丹人的经济活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也是辽国统治集团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朔漠以畜牧射猎为业,犹汉④ 韩儒林:《穹庐集·突厥官号考释》。
  ① 余靖:《武溪集》卷18《契丹官仪》。
  ① 《辽史·营卫志》上。
  ② 傅乐焕:《辽史丛考·四时捺钵考五篇》,中华书局1984 年版。
  人之劭农。生生之资,于是乎出。自辽有国,建立五京,置南、北院,控制诸夏,而游田之习,尚因其旧”①。宋朝人对此十分理解,他们知道“北人打围,一岁各有处所,..如南人趁时耕种也”②,并非像宇文懋昭所谓的“承平日久,无以为事,四时游猎,荒无定所”①。捺钵既是举行国政会议的地点,又是皇帝处理国事的场所,它才是辽国的政治中心。
  斡鲁朵汉译为“行宫”,是皇帝,个别后妃、亲王个人掌管的政治、经济、军事机构。它有办事的衙署、长官、军队、牧场、州县和从事生产、服务的宫分人。斡鲁朵的经济收入是主人的私产。宫分人“入则居守,出则扈从”②,“有调发,则丁壮从戎事,老弱居守”③。皇帝死后,由后妃和子孙继承。辽国共有斡鲁朵十三个,包括九帝、二后(太祖后述律月理朵和景宗后萧绰)、一个皇太弟(圣宗时的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的十二个斡鲁朵和圣宗朝大丞相韩德让所建的文忠王府。
  斡鲁朵制创于辽初,耶律阿保机将迭剌部分为五院、六院二部,将宗室分为孟父、仲父、季父三房后,他本人则以建国前的侍卫军腹心部为核心,另建立宫卫“算斡鲁朵”(汉名“弘义宫”)。这是辽国的第一个斡鲁朵,它的主人就是辽的开国皇帝太祖阿保机。
  此后,各斡鲁朵是以“分州县,析部族,设官府,籍户口,备兵马”的方式建立的。
  斡鲁朵辖有著帐户、宫分户和州县。著帐户是由犯罪的宗室、外戚和大臣家属组成的,他们承担仆役、侍从、警卫等非生产性的祗从之役。宫分人多来源于战争俘虏,后妃的陪嫁者——媵臣和由州县、部族中抽调者。初期还有一定数量的自愿附宫籍者。他们中有汉人、渤海人、契丹人和其他部族人。宫分人中大多从事农业、手工业、畜牧业和狩猎业。
  隶属斡鲁朵的州县人户,由诸宫提辖司管理,不参加四时捺钵活动,但要向斡鲁朵提供徭役和出兵马从征④。
  斡鲁朵的管理机构为都部署司,长官称都部署,也称宫使。宫使掌本斡鲁朵的户口、钱帛、司法和刑狱。同时统领禁卫,既是本斡鲁朵的行政长官,也是军事统帅,直接对本宫主人负责。总领辽国各斡鲁朵军政事务的机构是契丹行宫都部署司和汉儿诸行宫都部署司。长官为契丹行宫都部署和汉人行宫都部署,掌“行在行军斡鲁朵之政令”⑤。汉人行宫都部署管理行宫中的汉人和渤海人事务。
  在四时捺钵中,皇帝的斡鲁朵组成小禁围,其他各斡鲁朵跟从在皇帝斡鲁朵附近,组成大禁围,共同保卫皇帝的安全。斡鲁朵的武装力量是宫卫骑军,而平时侍卫有殿前都点检和诸宫都部署所统的武装。
  ① 关于长春州的所在地,有吉林洮南县城四家子古城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他虎城两说。参见《东北古地理古民族丛考》;李健才:《东北史地考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 年版。② 鸭子河泊有为今月亮泡、黄花稍泊两说,参见《东北古地理古民族丛考》;《辽史丛考》。① 《辽史·游幸表·序》。
  ② 张舜民:《使辽录》。
  ③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
  ④ 《辽史·兵卫志》。
  ⑤ 《辽史·营卫志》上。
  地方行政机构:部落与州县圣宗时,辽朝已建有上、中、东、南四京。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升后晋所割云州为西京,于是五京俱备。初期,以上京为都城。中京建成,遂取代上京成为辽朝的都城。但是,游牧的契丹人所建的国家,具有行国的基本特征。它的政治中心不在具有城国特征的五京。辽朝的五京是用来统辖州县的,它的治理重点是汉人和渤海人。五京各有特点,作用也不尽相同。辽朝盛时,疆域“东至于海,西至金山,暨于流沙,北至胪朐河,南至白沟,幅员万里”①。全国分为五道,以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之地置上京道,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之地置东京道,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赤峰宁城西)之地为中京道,南京析津府(今北京)之地为南京道,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为西京道,又置兴中府(今辽宁朝阳)于中京道,计为五道六府。
  上京临潢府是辽太祖创业之地,“负山抱海,天险足以自固。地沃宜耕种,水草便畜牧”②,是辽内四部族的游牧地。在建国前后,又迁入了大批汉人和渤海人,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有一定发展。东京用以控制渤海、女真,备御高丽。西京备御西夏和西南各游牧部族。中京、南京经济发展水平略高,多设财赋官,对辽的经济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基本上都是以部落组织进行治理的。契丹人自古八部时期,部落组织就发挥着地方行政机构的职能。大贺氏联盟与唐朝隶属关系确定后,于契丹游牧地设松漠都督府,部落置州。部落相当于汉地的州级行政机构,部落下属的石烈则相当于县,此制至辽不变①。遥辇氏联盟后期,随着对外征伐的进行,联盟所统人口增加,部落不断扩编,以原遥辇八部为核心,又将被征服的奚、室韦等编部,分别由契丹各部贵族统领。到阿保机建国后,又将强大难治的迭剌部分为五院、六院,形成了“太祖二十部”。而将其伯父的后裔和诸弟所统的人户编为皇族三父房,将与之通婚的后族升为国舅帐,将遥辇氏九任联盟首领的后裔统领的部众升为遥辇九帐,从而达到削弱迭剌部,减轻其对皇权的威胁,使强大的势力互相牵制的目的,即如史家所说的辽太祖“有英雄之智者三,任国舅以偶皇族,崇乙室以抗奚王,列二院以制遥辇”②。
  关于契丹人的部落,《辽史·营卫志》解释说:“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有族而部者,五院、六院之类是也;有部而族者,奚王、室韦之类是也;有部而不族者,特里特勉、稍瓦、易术之类是也;有族而不部者,遥辇九帐、皇族三父房是也。”又说:“分镇边圉,谓之部族。”这里既说明了辽代契丹等游牧民族的部落,与社会发展史中所讲的部落、氏族含义不同,也交待了辽朝部落组织的部分职能。
  前期,除奚六部建王府,由奚六部大王直接管理外,诸部落长官皆称夷离堇①。辽太祖时,改诸部夷离堇为令稳。太宗会同元年(938),升北、南① 《文献通考·四裔·契丹》载“十宫各有民户,出兵马”。
  ② 《辽史·百官志》一《北面宫官》。
  ① 《辽史·地理志·序》。
  ② 《辽史·地理志》一。
  ① 《辽史·百官志》一:“石烈,县也。”《辽史·国语解》:“霞濑益石烈,乡名。诸宫下皆有石烈,二院及乙室夷离堇为王,设北、南和乙室大王府,长官为大王、都监。圣宗统和中,又改诸部令稳为节度使,设节度使司、详稳司,长官为节度使、详稳②、司徒;遥辇九帐设常衮,二国舅帐则分为大翁帐、小翁帐、大父帐、少父帐详稳司,分别设详稳管理。四帐皇族、二国舅帐和遥辇九帐地位高于其他各部,他们的份地(封地)居于辽朝中心地区。其余各部则“分镇边圉”,主要在上京道,分别统以南、北二宰相府。
  辽朝管理定居农业人口的“地方行政区划,道以下一般为府州军城与县(城)两级。府有京府、蕃府之分,州有节度、观察、团练、防御、刺史之分,观察以下诸州或隶属于道,或隶属于府与节度州”①。京府有留守司,设留守行府尹事,又有副留守、知留守事、同知留守事等官;诸府设知府事、同知府事等官。诸州则分别设节度、观察、团练、防御使或刺史。县有令、丞、尉、主簿。这是辽朝统治汉人、渤海人的行政机构。
  除朝廷所辖州县外,辽朝还有由贵族建立的投下(也作“头下”)州,是辽国诸王、公主、外戚、大臣以征伐所得俘虏和奴隶建立的“私城”。诸王、公主、国舅可创立州城,其余则为军、县或堡,州、县名额由朝廷赐与。投下州的官员,节度使由朝廷任命,刺史以下官由投下主以本主部曲充任。投下户主要是本主奴隶和战争俘虏的汉人、奚人、渤海人;后期对外攻伐减少,公主所建投下州,多以陪嫁的媵户设置。初期,辽太祖采纳韩延徽的建议,“树城郭,分市里,以居汉人之降者,又为定配偶,教垦艺,以生养之。以故逃亡者少”②。这是契丹统治者安抚俘虏和降人的方式,也是投下制产生的背景。它对安抚汉人、渤海人,发展辽国的农业、手工业起了很好的作用。
  属国和属部官,“大者拟王封,小者准部使”③。大王、节度使任以契丹贵族或各部族酋长。
  此外,诸坊、场、局、冶、牧、厩有太师、都监、使、详稳等官。诸京有财赋官,如钱帛司、计司等。南面官虽沿袭唐、五代和借鉴于宋,但机构和设官皆不甚完备,所谓“汉制则沿名之风固存也”①。
  由于《辽史》疏漏,对官制的记载或遗漏,或重复,甚或一官而有多种名号,故对辽朝官制的研究一直为治辽史者所重视。近年来,辽金考古成绩斐然,大量石刻文字中保存了弥足珍贵的辽代史料,为辽史研究的进展提供了大量出于当时人的记录,也发现了很多不见于《辽史》的辽朝官职和官称。设官治之。”又“弥里,乡之小者。”案:《辽史·营卫志》将石烈译为营。每部辖石烈多者十四,一般为二至四个。部落既相当于州,置节度使,则石烈似应相当于县,“弥里”相当于“乡”,或许更接近辽朝的实际情况。《国语解》以石烈比附为“乡”,恐不妥。
  ② 《辽史·百官志》一《北面诸帐官》。
  ① “夷离堇”一词,源于鲜卑、柔然,也作“俟勤”、“俟斤”。契丹首领在依附于突厥期间,接受突厥部落首领的官号“俟斤”。“夷离堇”为其不同音译。初期,契丹人用为部落联盟军事首长、部落首领和石烈首领的官称。
  ② 详稳,又作相温、详衮,元代文献则作鲜昆、桑昆、想昆,韩儒林、蔡美彪认为相当于汉官“将军”,见《穹庐集·突厥官号考释》、《中国历史大辞典·辽夏金元史》。[波斯]拉施特主编的《史集》则称:“鲜昆,相当于汉语的相公。”余大钧、周建奇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③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六册《辽北宋时期图组编例》。
  ① 《辽史·韩延徽传》。
  第七节西夏官制建国前后的官制从唐末党项羌拓跋部崛起,附唐后受唐朝封为夏州(今陕西靖边境)定难军节度使,据有夏、绥(绥德)、银(今榆林境)、宥(今靖边境)、静(今米脂境)五州之地,成为名副其实的唐朝藩镇。经五代到宋朝建立,中原王朝多次更迭,党项拓跋氏夏州政权虽割据一方,但在名义上都是以中原王朝节度使的身份进行统治。其部落与族帐首领分别被授予蕃落使、防御使、团练使、都押牙、指挥使、刺史等官职,实际上在本族部落内部仍行使部落、族帐首领的权限。
  李继迁、李德明在位时期,是党项夏州政权积极准备建国的时期。由于党项夏州政权管辖的地区扩大,境内除党项人户外,还包括人数众多的汉人以及吐蕃、回鹘、契丹等族,党项政权松弛的政权形式与名义上的节度使身份,已不能适应新的管理方式的需要。李继迁初起时,即开始模仿宋朝制度设立官职,宋人谓其“潜设中官,全异羌夷之体;曲延儒士,渐行中国之风”②。雍熙三年(986)二月,李继迁攻占宋朝的银州,准备称王,当时在谋士张浦的劝阻下,决定仍延续旧职,暂代定难军留后,称都知蕃落使。对部下则“设官授职,以定尊卑”,其官职仍沿用中原王朝过去对党项首领所封的官职名称,如左·右都押牙、蕃部指挥使、团练使、刺史等。到李继迁子李德明继位后,宋、辽两国都拉拢李德明以牵制对方,争相对其封官进爵。辽封为夏国王,又晋大夏国王;宋先封西平王,后又晋夏王。李德明则完全按照中原王朝的制度筹备建国称帝。他于宋大中祥符九年(1016),行帝制,追尊其父李继迁为“太祖应运法天神智仁圣至道广德光孝皇帝”,册立长子李元昊为太子,立元昊母卫慕氏为后。这些措施都为建立独立的西夏王朝作好了准备。
  宋明道元年(1032)李德明死,李元昊嗣位,立刻加快了立国称帝的步伐。他首先去掉唐、宋所赐的李、赵姓氏,改姓嵬名氏,自号“兀卒”(青天子)。避其父李德明讳,改称宋明道年号为显道,并开始使用自己的年号。又仿照北宋官制,于显道二年(1033)建立了自己的一套官制。据《宋史·夏国传》上记载:“其官分文武班,曰中书,曰枢密,曰三司,曰御史台,曰开封府,曰翊卫司,曰官计司,曰受纳司,曰农田司,曰群牧司,曰飞龙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学,曰汉学。”这些机构的职掌与官吏委派,按宋朝所行制度大体上可以推知,清代学者吴广成在其所撰《西夏书事》中作如下注释:中书,掌进拟庶务,宣奉命令,属有侍郎、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舍人、司谏等官。枢密,掌军国兵防边备,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属有枢密同知、副使、签书、承制等官。三司,总国计,应贡赋之入,属有正使、副使、盐铁使、度支使等官。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属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殿中御史、监察御史等官。开封府,掌尹正畿甸之事,属有六曹、左·右军巡使、判官,左·右厢公事干当等官。翊卫司,司统制、训练、藩卫、戍守及侍卫扈从诸事,官有马步都指挥、副都指挥及诸卫上将军、大将② 《辽史·百官志·北面属国官》。
  军之号。官计司,司文武职事员阙,注籍应选。受纳司,司仓庾贮积及给受等事。农田司,司仓储委积,平粜利农,属有司农卿、少卿、丞、主簿等官。群牧司,司内外九牧国马,属有制置使、副使、都监等官。飞龙苑,专防护宫城,警捕盗贼,以武干亲信者为之,或以内臣充职。磨勘司,司选叙、磨勘、资任考课。文思院,掌造金银犀玉,金彩绘素,以供舆辇册宝之用。蕃学与汉学是西夏的教育机关,西夏建国时“尚无科目取士之法,元昊思以胡礼蕃书抗衡‘中国’,特建蕃学,以野利仁荣主之,译《孝经》、《尔雅》、四言杂字为蕃语,写以蕃书。于蕃汉官僚子弟内选俊秀者入学教之,俟习学成效,出题试问,观其所对精通,所书端正,量授官职。并令诸州各置蕃学,设教授训之”③。
  西夏的官制,从元昊建立之后,历朝都有增置改建,如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元昊又改革官制,仿宋制设置尚书令,其职掌在“考百官庶府之事而会决之,又改宋二十四司为十六司,分理六曹”。毅宗谅祚时期,又增设“各部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书学士等”①。
  根据《宋史·夏国传》的记载,西夏“设官之制,多与宋同”,其中在记述西夏所设官职之后,对其官吏的任命是:“自中书令、宰相、枢使、大夫、侍中、太尉以下,皆分命蕃汉人为之。”可见在西夏朝廷的各种机构中,无论是党项人或汉人都有资格任职,西夏建立的是一套完整的官制系统。今人在研究西夏官制时,认为西夏官制分汉官和蕃官(党项)两个系统,如辽朝官制之分南北,即以蕃官治党项,以汉官待汉人。这种说法来源于吴广成的《西夏书事》,他认为元昊建国时设立的官制中,有所谓“专授蕃职”,其官“有宁令,有谟宁令,有丁卢,有丁弩,有素赍,有祖儒,有吕则,有枢铭,皆以蕃号名之”。西夏■都六年(1062)五月,毅宗谅祚“备官制。汉设各部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书学士等官,蕃增昂聂、昂星、谟个、阿泥、芭良、鼎利、春约、映吴、祝能、广乐、丁弩诸号”①。
  考之所谓“专授蕃职”的“蕃官名号”见于宋代史籍的记载,记述宋朝与西夏官方交往聘使中,宋朝对西夏官职名称的称呼,即不以汉官名称称谓,而代之以该官职名称的西夏语译名。如“皇帝”以西夏语译音称“兀卒”,“太后”称“乌尼”,“宁令”称“大王”,“谟宁令”称“天大王”,“枢密”称“领卢”,等等。其意在西夏王朝不能与中原王朝等同,反映了宋朝对西夏民族政权的歧视②。
  20 世纪初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黑水城遗址,发现了珍贵的西夏文字文献,经过近一个世纪学者们的努力,这些文献已逐步被解读、利用,其中提供了研究西夏官制的第一手资料。较早被公布于世的是西夏学者骨勒茂才编著的西夏文汉文对照双解辞典《蕃汉合时掌中珠》,在本书的“人事门”中,列举了西夏官制:“中书、枢密、经略司、正统司、统军司、殿前③ 《辽史·百官志·序》。又《辽史·百官志·南面》称:“契丹国自唐太宗置都督、刺史,武后加以王封,玄宗置经略使,始有唐官制矣。其后习闻河北藩镇受唐官名,于是太师、太保、司徒、司空施于部族。”《辽史》中的南面官,也只是“凡唐官可考者,列具于篇”。其官名或有因人而设者,或有临时委任者,未必定有其办事机构。
  ①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丁卯。
  ① 吴广成:《西夏书事》卷11、13。
  ② 《西夏书事》卷13、20。
  司、御史、皇城司、宣徽、三司、内宿司、巡检司、工院、马院、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大恒历院、农田司、群牧司、受纳司、閤门司、监军司、州主、通判、正听、承旨、都案、案头、司吏、都监”等①。
  天盛律令所载官制颁行于西夏仁宗天盛(1149—1169)时期的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提供了丰富详尽的西夏官制资料,其中第十卷《司序行文门》,是关于国家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构诸司的设置与等级;本卷各门还分别列举诸司官员职名与派遣人数。以下列举《司序行文门》规定的上、次、中、下、末五等司与不入司等者的名称:上等司:中书、枢密。
  次等司: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府、府夷州、中府州。
  中等司:大恒历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磨勘军案殿前司上管、鸣沙军、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院、虎控军、威地军、大通军、宣威军、圣永地居。
  下等司:行宫司、择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种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官黑山、卓罗、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地边城司:(缺)、真武县、西宁、孤山、魅拒、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龙州、远摄、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末等司:刻字司、作房司、制药司、织绢院、蕃汉乐人院、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绥远寨、西明寨、常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凉州、宣德堡、安远堡、讹泥寨、夏州、绥州。
  司等以外:官言过处、执飞禽言过处、秘书监、京师工院为管治者、蕃汉大学院。
  西夏诸司官员名称与遣派人数,在天盛律令中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上等司中所遣官职为大人、承旨、都案、案头四种。分别是中书遣派六大人(智足、业全、义观、习能、副、同),六承旨,七都案,四十二案头。枢密遣六大人(南柱、北座、西摄、东拒、副、名入),六承旨,十四都案,四十八案头。次等司中派遣官职有:正、承旨、奏知、副、判、国师、合管、经略、都案、案头等。分别为中兴府、殿前司二司,一律八正、八承旨,其中中兴府都案八、二十六案头。殿前司,十都案、六十案头。御史、大都督府、西凉府三司,一律六正、六承旨、六都案。御史,三十二案头,其余二司一律六案头。三司,四正、八承旨,八都案,二十案头。内宿司,六承旨、六都案、十四案头。宣徽、皇城司、匦匣司三司,一律四正、四承旨、四都案,分别迁九、十八、十案头。閤门司,四奏知、四都案、四案头。御庖厨司,三大人、三都案、六案头。道士功德司,一正、一副、一判、二承旨、二都① 《西夏书事》卷21、20。
  案、二案头。在家功德司,六国师、二合管、四副、六判、六承旨、二都案、六案头。出家功德司,六国师、二合管、六变道言过处、六承旨、二都案、二案头。府夷州、中府州二州判护司,各遣一正、一副、一同判、一经略、二都案、六案头。中等司中派遣官职有:都磨勘司、农田司、受纳司、大恒历司四司,一律四正、四承旨。其中都磨勘司四都案、二十案头,农田司四都案、十二案头,受纳司三都案、四案头,大恒历司二都案、四案头。都转运司六正、八承旨、八都案、十案头。群牧司、陈告司二司,一律六正、六承旨、六都案,其中群牧司十四案头,陈告司十七案头。磨勘军案,四正、四都案。鸣沙城司,一城主、一副、一通判、一城守。审刑司二正、二承旨、二都案、二案头。前宫侍司六承旨、二都案、二案头。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三司,一律二正、二承旨、二都案,其中养贤务六案头,其余二司各三案头。华阳县、治远县二司,一律四大人、二都案、四案头。五原郡一城主、一副、一通判、一城守、二都案。圣永地居一正、一副。东院、五原郡、韦州、大都督府、鸣沙郡、西寿、卓罗、南院、西院、肃州、瓜州、沙州、黑水、罗庞岭、官黑山、北院、武斜、南北二地中、石州二十种司中,一律遣刺史一人,其中鸣沙军四都案。京师工院二正、二副、四承旨、四都案。卜算院、医人院二司,依事设职,大人数不定。石州、东院、西寿、尝州、卓罗、南院、西院、沙州、罗庞岭、官黑山、北院、年斜十二种监军司,各遣二正、一副、二同判、四习判、三都案。肃州、瓜州、黑水、北地中、南地中五种监军司各一正、一副、二同判、三习判、二都案。虎控军、威地军、大通军、宣威军四种军司,各一安抚、一同判、一习判、一行主。下等司中所遣,行宫司四正、二都案、四案头。择人司四承旨、二都案、三案头。南院行宫三司及西院、大都督府两种转运司,一律四正、四承旨、二都案。南院转运司四正、六承旨、二都案。寺庙山、卓罗、肃州、瓜州、沙州、黑水六种转运司,一律二正、二承旨、二都案。北院、南院、肃州三种边工院,各一正、一副、二承旨。西院、沙州两种经治寺,各二大人、二承旨。官黑山转运司,二正、四承旨、二都案。马院司二承旨、二都案、四案头。永便、孤山、魅拒、西宁、边净、末监、胜全、信同、应建、争止、甘州、龙州、远摄、合乐、真武城、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折昌城、开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二十三种地边城司,各遣一城主、一通判、一城观、一行主。西院城司一城主、一同判、一城守、二都案。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五郡县,一律二城主、二通判、二经判、二都案、三案头。末等司中派遣官职:木工院、砖瓦院、纸工院三种院司,一律四头监。刻字司,织绢院两种司,一律二头监。造房司、制药司、铁工院、作首饰院、蕃乐人院、汉乐人院六种司,依事设职,大人数不定。讹尼寨,一寨主、一副。出车院,二小监。绥远寨、西明寨、常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宣德堡、安远堡、夏州、凉州九种,各一寨主、一寨副、一行主。宥州城司,一城主。司等以外所属:官言过处,执飞禽言过处派遣大人不超过二人。
  西夏天盛律令中规定诸司官员任职期限,已到时有续、转、赏的各种情况:三年任期已到当续、转;不当续、转和据实情奏报而定等几种。对年事已高,有疾病者,续、转与否当依情奏报实行。对诸司任职官员三年期满后,量其在职期间能忠于职守,无违职者,则按等级品位可得到官赏:升级,赏给锦缎、银两、茶、绢等物。对诸司官员,如大人、承旨、司判、都案、案头、司吏、使人、都监等官,规定赴任期限,超过公文规定的上任期限则按超期日数给予不同处罚。又如职官内区分“官、军、抄”的承袭,其子孙“大姓可袭,小姓不许袭”。对袭官、求官、官家赐官的手续,凡文官呈报中书,武官呈报枢密,然后分别上奏朝廷。天盛律令中规定官司用印的各种区别,依司位官品有四种:金、银、铜涂银、铜。如规定皇太子金印重百两;中书、枢密、经略司及三公诸王用银印,分别重五十、二十五两不等。正统司、次等司、中等司与有及授官中宰相,用铜涂银印分别为二十、十五、十二两不等。下等司、末等司及僧监、副、判、权首领等,用铜印,分别重十一、十、九两不等。用官印尺寸,上等中书、枢密,印长、宽各二寸半;经略司二寸三分;正统、有及授官等二寸二分;次等司二寸一分;中等司及有及御印官等二寸;下等司及有威臣帽主官等一寸九分;末等司一寸八分;僧监副、判、权首领一寸七分②。
  西夏《官阶封号表》所载官制黑水城发现的西夏文文书中,有一种汉译为《官阶封号表》的重要文书,该文书以列表式表示西夏中央官阶品级与统属关系。此表今存两个残卷,尚保留着主要的官阶品级,是西夏官制的重要史料。在一种表中,中央为纵贯上下的竖格,左右横格。朝廷首列西夏太皇帝,依次为皇帝、皇太子、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六品、七品等10 类。自上品至七品,其封号分列左右,计上、次、中三品封号,左右各两种;下品左右各十二种;末品左右各六种;下品左右各十二种;末品左右各六种;六品左右各六种;七品左右各五种。例如上品左横格列封号“赐俱足”,其下用小字释为:“文武法竞孝种能恭敬东南姓官上天柱”。右面横格相对书“大国王”。又如末品左列横格首行三字为“赐忠”,其下并列两行小字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官民地忍”,与其并列的五种封号分别是:“义平”、“识睦”、“益盛”、“谋便”、“蔽集”。末品右列横格首行三字“赐茂崖”,其下并列两行小字为:“武孝恭敬东南姓官民地忍”,与其并列五种封号分别是:“论予”、“功有”、“友要”、“善定”、“涨满”。从末品、六品、七品横列相对的封号来看,六品左列为“清谨”,下注小字“文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原则”;右列“拒斜”,下注小字“武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原则”。七品左列“解智”,下注以小字“文孝恭敬东南姓官上院立”;右列“珍卒”,下注以小字“武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全立”等。说明西夏封号,左为文官系统,右为武官系统。在另一种封号表中,主要表示皇室后妃为主的系统与所属,表式为中间纵贯的上下竖格,未标文字。左右两边以横格列有相互对应的封号名称,从右向左按顺次相对称的分别是:太后位与皇妃位;太皇太后位与皇太妃位;皇太后位与皇妃位;太后、皇后位与帝女位;妃嫔位与皇女位等。该封号表中以下分别列有诸王位(南、北、西、东四院王),师位(国师、德师),中书、枢密、监军、卜师、巫师等封号。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的封号与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的职官名称有的完全相同,如南、北、西、东四院王,德师、国师。天盛律令第十卷《司序行文门》上品中书、枢密二司中有六大主事官,即中书的智足、业全、义观、习能、副、同;枢密的南益、北倚、西摄、东拒、副、入名等称号,与西夏官阶封号表中的称谓是一致的,故可推测官阶封号表所② 白滨:《论西夏使臣的“蕃号”问题》,《中国民族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年版。列是属于西夏晚期仁宗天盛时期的官制系统①。
  ① 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黄振华等整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第八节金代官制金代官制是经过了不断地发展和变革的过程而形成的,有女真本族的官制,也有辽和宋的官制,最后形成为具有金代特点的官制。
  金代官制始末金代官制的发展和变革,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金代官制确立和急剧地变革时期,也就是由推行女真族的官制到实行中原官制的时期。这个变革是随着军事发展和占领区域的扩大,采取一系列变革的步骤而实现的。金代女真官制,在朝廷是国论勃极烈制,在地方是猛安谋克制。金在征服辽的东京(今辽宁辽阳)、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的过程中,主要是推行女真族的官制,对当地的汉人、渤海人、契丹人、奚人等均用猛安谋克改编。在朝廷国论勃极烈下出现都统司、军帅司、万户府、都勃堇等不同类型的路,在诸路以下为猛安谋克的地方行政设置。
  金太祖定燕(今北京),占领辽统治的汉人地区后,则不再推行单一的女真官制,踵辽南北面制度,在北面继续实行猛安谋克制,在南面实行中原官制,以统治原辽地区汉人。这样,在南面用中原宰相制度,置中书省、枢密院于广宁(今辽宁北镇),而朝廷仍用女真宰相制度。
  金太宗灭北宋,占领黄河以北的河北、河东地区后,沿用宋制,于是在同样的汉人地区出现辽制与宋制的不同,同受制于元帅府。天会四年(1126),在斜也、宗幹的主持下,始定官制,立尚书省以下诸司、府、寺,这次改革主要是统一辽、宋官制,把以中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改为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要将原辽、宋制统一,就必须按新规定的官制进行换授。例如蔡松年归金以后,元帅府辟为令史,在天会中因为辽、宋官制统一,旧有官者都要换授,蔡松年改为太子中允,除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判官。天会八年下诏,辽、宋官上本国诰命,等第换授。随着官制改革,引起统治机构和设置的一再调整。天会六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刘彦宗死,由韩企先代之,两枢密院权集中到云中(今山西大同);天会七年,分河北为东西路,燕京枢密院划属河北东路。后立刘豫,把河南、陕西地划归刘豫,行宋制,杂女真制,实际上是金尚书省制与宋制在河南、北并存。
  天会四年始定官制,是向全国推行中原官制的过渡,随着这种改革,朝廷中的女真勃极烈制也出现向三省制转化的趋向。天会十年,把勃极烈改革为四员,谙班勃极烈为储贰,是皇帝的继承人,国论忽鲁勃极烈为总理,国论左右勃极烈为左右大臣,实是尚书令、左右丞相的前身。天会十二年,在全国实行三省制的条件已成熟,下诏全国,但未及实行,太宗死。金熙宗即位,继承太宗遗愿实行三省制,又废刘豫,置行台尚书省,归属朝廷。天眷元年(1138)颁行新官制,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皇统元年(1141),燕京隶尚书省,西京(今山西大同市)山后诸部族,仍隶都元帅府。到海陵王时,废中书、门下省,只置尚书省,不置平章政事,废行台尚书省,改都元帅府为枢密院。正隆元年(1156),颁布“正隆官制”,官制改革至此已臻完成。
  第二阶段,主要是对海陵时的官制继承和调整发展的阶段。金世宗大定二年(1162)十月新定制度,把海陵已废除的平章政事又重新增设。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为宰相官;左右丞和参知政事为执政官;但领三省事不再置。在金世宗统治的大定中,不仅又扩大宰相的设置,而且汉人参加朝廷任宰相、执政官者增多。据统计在宰相与执政官中,宗室女真人7 人、非完颜女真贵族15 人、汉人14 人、契丹人及渤海人各2 人。形成了以女真、汉人为主的多民族的皇权政治核心,但出身女真的宰执依然占着绝对的优势。
  到金章宗时,金代官制的发展更加完备。此前,猛安谋克是作为地方政制与州县制并存,但随着女真族社会封建化的完成,作为地方行政组织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从性质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作为封建的屯田军而继续被保留下来,因而变成封建国家的屯田军户与州县的齐民户并存,由过去奴隶制的组织与封建组织的矛盾变成军户与齐民户的矛盾。
  第三个阶段,是金朝后期官制的发展变化,同这个时期的政治变化是分不开的。金到章宗由盛转衰,金朝的经济衰落,政治腐败,军事失利,国土日蹙,矛盾重重,官制的机制运转失灵。其一,表现在将相权的离合上,金制枢密院虽主兵,而节制之权在尚书省。金末,此种制度渐改。凡军事,省官不得参与,由枢密院官独任专行,往往败事。到金哀宗天兴间,有鉴于将相之权不宜分开,由省官兼院事,即由宰相兼枢密使,执政兼枢密副使。其二,金原在尚书省下设左司、右司,到天兴间,把左司、右司合一,郎中称“左右司郎中某”。在黑龙江省宁安渤海乡曾发现与金代形制、字体相同的“主奏司郎中印”。金初置左右司,凡视朝,由执政官亲执奏目,到海陵天德二年(1150),诏以主奏事付左右司官,遂为定制,是主奏事者即左右司官,但印为“左司郎中之印”或“右司郎中之印”,不称“主奏司郎中印”,改左右司为主奏司当在左右司合一后,疑是金末东夏国所为,并合左右司为一,更名为主奏司,而金哀宗天兴时合左右司后仍称“左右司郎中”。其三,金末于各地多置行尚书省、行六部,开后来行省制之端绪。其四,金末近侍官抬头,而宰执、御史台、枢密院之职权旁落。
  金代官制发展和演变的过程,由推行女真官制到沿辽南北面制,又由在汉人地区建尚书省到全国建尚书省,由三省制度成一省制,使中原官制在发展中成为金朝的主要官制。金朝是以中原官制为主,兼容各族制度而融合形成了具有金代特点的官制。
  朝廷官制金代朝廷官制,先是女真族的国论勃极烈制,后行三省制和单一的尚书省制。
  金代女真族的官制称勃堇、勃极烈。国论勃极烈制度的产生和确立,同女真族原始社会末期官属制度的产生和国家的出现的历史有关。在景祖时出现国相之称,只限一人,他人不得称之。各部的部长称勃堇,部落联盟的首领称都勃堇或都部长,到太祖嗣位始被称为都勃极烈。勃堇与勃极烈在女真语是同一语根,勃堇的本义是部长,后来滋衍出与勃堇含义不同的勃极烈。所以说,其官长皆称勃极烈,其部长曰勃堇。随着勃极烈称谓的提高和部落制的废除,勃堇不仅是部长之称,也成为勃极烈称谓以下的一般官员的统称。国论勃极烈是金初在朝廷设置的最高权力统治机构,它是由军事民主制时代的贵族议事会(官属会议)转化而来,是女真族的权贵家族联合执政的一种制度。国论勃极烈之称谓义同国相,由过去一人称国相变成多人执政的国相之制。其地位在皇帝之下,并冠以职位和特定的职称,以表示诸勃极烈的地位和职掌不同。
  国论勃极烈的权力机构的组成,从家族看是由当时若干个权贵的大家族所组成,其中阿骨打家族是皇权的代表,按规定皇帝是由这个家族的兄弟相传,是勃极烈统治机构中的核心家族。国相撒改家族是宗室家族中地位最高的大家族,其地位仅次于皇族。其他诸家族任勃极烈官职者,有景祖同母弟乌骨出的次子习不失,景祖的第八子阿离合懑,景祖子劾孙之子蒲家奴(昱),景祖次室温迪痕敌本所生漫都诃(与阿离合懑为同母)。国论勃极烈主要是由皇族和宗室中一些显赫家族组成,宗室以外的完颜部和其他姓女真家族都被排斥在外。从官职构成看,有谙班勃极烈,为首席相位,任此职者有太宗、斜也(杲)、亶,是皇位的合法嗣承者。国论忽鲁勃极烈,位在谙班勃极烈下,居第二位,是诸勃极烈之长,任此职者有撒改、斜也、宗磐、宗磐。国论阿买(阿舍)勃极烈是谙班勃极烈的副手,居第三位,任此职者有习不失、漫都诃。国论昃勃极烈是军事主要统帅之一,在太祖时居第四位,任此职者有斜也、蒲家奴。国论乙室(移赉)勃极烈是协理外交事务的大臣,也是议政大臣兼军事统帅,居第五位,任此职者有阿离合懑、宗翰。迭勃极烈之上不冠国论字样是副大臣,即诸国论勃极烈的辅佐。国论勃极烈到太宗天会十年(1132)调整为四员,即谙班勃极烈(磐)、国论忽鲁勃极烈(宗磐)、国论左勃极烈(宗磐)、国论右勃极烈(宗翰)。
  国论勃极烈是由皇族和宗室中最有权势的大家族构成,是国家最高的决策和审议机关,国家的军国大事共同讨论、决定施行,有共同遵守的誓约,皇帝违约,诸大臣有权依约杖之,然后谢罪,诸勃极烈对皇帝有一定约束。其发展的趋向是由多家族发展为皇族与撒改两族,最后权归皇族,并且有向三省制转化的趋向,这主要是从对勃极烈的不断调整表现出来的。国论勃极烈在职掌上有一定分工,设员不定,收国元年(1115)四月为四员(谙班、国论、阿买、昃),后增乙室、迭为六员。天辅五年(1121)闰五月,国论忽鲁勃极烈撒改死,其子宗翰为移赉(乙室)勃极烈。诸勃极烈无固定任职年限,一旦免职则在内部调整,通常是只升不降,一般地死后不再补任,或废或更名,或因在外不再回朝参议军国大事而失其职掌。经过这样的变化,一些家族便从勃极烈中失权。
  女真族以勃极烈为朝廷最高权力机构中诸大臣的官称,但没有把勃堇的称谓取消,在朝廷任职的“诸酋大人”、“近上官员”均以勃堇称之。宗室子弟称“郎君”。在皇帝主持召开诸勃极烈会议时,常有“郎君”、“诸酋大人”、“近上官员”参加。在地方的官员仍称勃堇,成为一般官员的泛称,后来推行中原官制,勃堇才从历史上取消。
  金熙宗即位,废除了女真族的国论勃极烈制,建立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以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以及三公(太尉、司徒、司空)领三省事。领三省事的设置及补任,没有一定的规则,亦无一定员额,时多、时少、时有、时无,其地位的不同由三师、三公的地位高下而定。领三省事行之于天会十三年三月至贞元三年(1155)十二月,此后取消。其初领三省事的权力最大,到海陵时权限缩小。金之领三省事的设置,就女真本族的官制变化看,是国论忽鲁勃极烈宗磐、国论左勃极烈宗翰、国论右勃极烈宗翰三职权限的延长。但从三人已废除国论勃极烈之职为三师,由三师领三省事,又是受北宋末官制的影响。
  尚书省的最高长官是尚书令,下置左丞相、右丞相、平章政事,平章政事位在右丞相下,与左右丞相为宰相。由左丞相兼门下侍中,由右丞相兼中书令。宰相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宰相和执政统称“宰执”。左右司是宰执的秘书和处理省内事、对六部的监督机构。左右司官员为郎中、员外郎、都事,吏员有令史、译史、通事。在左右司下置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属左司;兵部、刑部、工部属右司。六部官员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吏员有令史、译史、通事。
  金代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的建立是受宋制的影响。在北宋元丰以前,宰相是同平章事(平章事);执政是参知政事、枢密使。在元丰以后,宰相是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执政是尚书左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中书侍郎、枢密使。金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门下、中书长官由左右丞相兼,将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分别列于宰执之末,而枢密使不与。金至海陵正隆元年(1156)进行官制改革,罢门下、中书二省,不置领三省事、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增员,分为左右参知政事,置尚书令,位在丞相之上,但补任时间并不衔接。到金世宗大定二年(1162)复置平章政事,分左右平章政事。金初,左右司与六部通署。熙宗天眷三年(1140),左右司与六部分治,六部变成独立机构。到金末哀宗天兴二年(1233),由于当时六部规模缩小,机构简化,把左右司合一,其官称“左右司郎中某”、“左右司员外郎某”、“左右司都事某”。
  金代尚书省是朝廷最高权力机构,由皇帝总揽全权,尚书令总领纪纲,仪刑端揆。尚书令只管大事,不管细事,主要权在宰相。左右丞相、平章政事,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左右丞、参知政事,为宰相之贰,佐治省事。宰相与执政的关系是长与次的关系,宰相辅佐皇帝,总天下事,而执政为宰相之助手。国家的重大事,由皇帝向宰执咨询,宰执可向皇帝单独奏请。天子发案,由尚书省规定施行,或尚书省发案,奏请皇帝批示。对皇帝下达的诏、敕、制、册要执行,审判国家重大案件以及对官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金朝为加强皇帝的权力,于朝廷设御史台,御史中丞掌刑狱和重大案件,主要是监察官员活动和处置官员犯法。御史台的附属机关是登闻检院和登闻鼓院,到章宗时登闻鼓院与御史台分立,成为独立机构。
  地方官制金代地方官制前后变化很大,金初因辽南北面官制在南面因辽、宋制设官统治,废刘豫后设行台尚书省。金熙宗官制改革,在朝廷统一领导下,在地方仍有汉官制、女真官制及辽制的不同,形成具有金代特点的官制。
  金于太宗天会三年(1125)十月,诏诸将攻宋始置都元帅府。官员有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左右监军、左右都监、经历、知事、检法,吏员有令史、译史、通事。左右都监以上主要由女真贵族担任,渤海、契丹、汉人为数甚少,经历以下的一般吏员多有汉人为之。都元帅府本是军事的最高机构,掌征讨之事,都元帅及左右副元帅为相所兼,或由皇帝子弟为之。灭北宋以后,都元帅府便成为专管汉人的地方最高的军政组织。左副元帅(天会十年为都元帅)宗翰,在云中;右副元帅(后升为左副元帅)宗望,在燕京(今北京)。又置汉人宰相及枢密院受其统属,时称东朝廷、西朝廷,东、西朝廷的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任用汉人。天会四年,为统一辽、宋制的不同,置尚书省,即改辽以中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为金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天会六年,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刘彦宗死,把燕京枢密院并入云中,以韩企先为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都元帅府在名义上受朝廷节制,实际上已成为权势最大的地方官府。金熙宗在全国实行三省制,把都元帅权力收归朝廷,采取以相位易兵权的办法,把宗翰、完颜希尹、韩企先等安置在朝廷,从此南北面的官制废。
  金朝先后废除刘豫“政权”和燕京枢密院以后,于其地设行台尚书省。
  天会十五年十一月,废刘豫设行台尚书省于汴(今河南开封),把表面为独立政权的齐废除后,将其辖区置于朝廷之下。后来挞懒与南宋议和,将河南、陕西地与宋,因将行台尚书省迁到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7“金遂移行台于大名”。又卷129:金以“行台户部尚书冯长宁为东京(今辽宁辽阳)户部使,自大名到东京凡五千里”,而冯长宁“削发左衽而赴任”。《金史·赵元传》记载,后又由大名迁祁州(今河北安国)。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九月,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金史·百官志》的记载是:“行台之制,熙宗天会十五年罢刘豫,置行台尚书省于汴。天眷元年,以河南、陕西地与宋,遂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天眷三年,复移置于汴京。皇统二年(1142),定行台官品皆下中台一等。”实际上废刘豫与废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是两回事,不是将汴行台迁燕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后又由燕迁汴。金在天眷元年九月,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二年三月,金将河南、陕西地与宋,四月宋遣使谢河南地,不是把河南、陕西地与宋后才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天眷元年是挞懒倡议把河南地与宋之时,而翌年三月才给宋,三月行台已由汴迁大名,后又迁祁州,三年复置于汴,管理长城以南、淮水以北地区。皇统元年,以燕京隶尚书省,而西京(今山西大同)及西京山后诸部隶元帅府。
  行台尚书省设领行台尚书省事,如同朝廷设领三省事,位在左右丞相之上。下置行台左右丞相,行台平章政事;行台左右丞,行台参知政事。分左右司,下属六部各司,部各置官员及吏员。行台尚书省由都元帅兼,都元帅府与行台在领导上一元化。行台尚书省是金代在地方设置管理军民的一种特别的地域性组织。其初权限很大,诸州郡的军旅之事,决于元帅府,而民讼钱谷,由行台尚书省治之。到海陵天德初,以监察御史分司行台。监察御史由朝廷派遣,行台的权限因而缩小,并进而废行台尚书省之制。
  金朝后期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以适应战争的局面,于各地设行尚书省、行司和行部,以代替朝廷在地方行使统治。行省是在地方所设的对军民的统治机构,设官大体与朝廷尚书省同,“州民奉行省为领省”①。其制设无定,是一种临时性的设置,但它却为后来元代行省的设置打下了基础。
  金于地方设路府州县,由于金是由女真族建立并占有原辽和北宋的一部分地区,因而在统一的路制之下的州县的设置具有区域和民族的特点,其名称与组织系统也不同,由此而构成金一代的地方官制的整体结构。
  ① 《西夏天盛律令》卷10《司序行文门》,《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甲编第五册,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本段内所载地名甚多,许多已不详今地所在,本段古地名一律不注今地名。金承渤海、辽制,在地方建五京,置十四总管府,是为十九路分镇各地,把金朝统治的全域统一为一个整体。金崛起于按出虎水,称其为“内地”,太宗时以建都升会宁州(今黑龙江阿城南)为府,熙宗天眷元年以其地为上京。金南下灭辽及北宋,原辽及北宋的旧京名被沿称下来,所以熙宗时除上京会宁府,还有辽、宋的旧京,称北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大定府(今宁城西)、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燕京析京府和汴京开封府,而上京会宁府是全国的政治统治的中心。海陵贞元元年(1153)迁都燕京,改为中都大兴府,成为金朝政治统治的中心,削去原上京之号,此前已先将北京临潢府废去,改中京为北京、汴京为南京,五京之制形成。金于诸京置留守司,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总管府由府尹兼领,诸府置尹。金代诸州分为三级,诸节度州置节度使,诸防御州置防御使,诸刺史州置刺史。县分赤县、次赤县(剧县)、诸县,各置令。在县以下有镇城堡寨,置知镇、知城、知堡、知寨,品级与县令同,从七品,其设公使者与县同,惟验户口置司吏。县以下的最基层组织是村社,置主首。
  金代地方官制,在京府之下与州县并存的有女真族猛安谋克。金太祖嗣都勃极烈位的第二年(1114),就“一如郡县置吏之法”①,把原来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改革为地方行政机构。作为地方组织的猛安谋克与作为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的不同,一是地方组织的猛安谋克是领户,而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是领夫;二是地方组织的猛安谋克是与地域组织的村寨结合,而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与军队编制结合。在地方猛安谋克之上是路,有万户路、都勃堇路、都统司路和军帅司路的不同。猛安谋克是行政、军事和生产结合的地方组织。熙宗官制改革后,猛安谋克与州县并存,自成系统:猛安相当于防御州,位在节度州之下,谋克相当县。到金章宗时女真族封建化完成,地方猛安谋克转化为地方的封建屯田军组织,猛安谋克便成封建屯田官。
  金代地方官制也沿袭了辽制,在西北、西南、东北路设招讨司,“招怀降附,征讨携离”①。于诸部设部族节度使,统制各部,镇抚诸军,其余皆同节度使。官员有节度使、副使、判官、知法各一员,吏有司吏、通事、挞马。设诸乣,官为详稳,职守戍边堡,其余同于谋克。麽忽掌贰详稳。吏有司吏、习尼昆、挞马。诸移里堇司设移里堇一员,分掌部族村寨事宜,吏有司吏、习尼昆、挞马。另外,设诸秃里,掌部落词讼、防察违背等事;设诸群牧所分掌诸畜。
  封爵制封爵是金代官制内容之一,它既与中原的封爵制有直接的继承关系,也与女真本族及契丹、渤海的影响有关。
  《金史·百官志》记载:“正从一品曰郡王,曰国公”,实际在郡王之上尚有王,应是王、郡王、国公三个等级。“正从二品曰郡公,正从三品曰郡侯,正从四品曰郡伯(原注:旧曰县伯,承安二年更)”,实际在郡伯之下尚有郡子、郡男,应是郡公、郡侯、郡伯、郡子、郡男五个等级。“正五① 参阅李范文:《西夏官阶封号表考释》,《社会科学战线》1991 年第3 期;史金波:《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考释》,《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第3 辑,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 年版。① 《金史》卷119《完颜娄室传》。
  品曰县子,从五品曰县男”,而县伯于承安二年(1197)更为郡伯。如是则在承安二年前为县伯、县子、县男三个等级,承安二年后为县子、县男两个等级。但实际在承安二年前的世宗大定年间已有郡伯,可见不是更县伯为郡伯,而是取消县伯,存郡伯。这样,金代封爵是王(万户)、郡王(五千户)、国公(三千户)、郡公(二千户)、郡侯(一千户)、郡伯(七百户)、郡子(五百户)、郡男(三百户)。
  《金史》记载的封爵,属于章宗明昌、承安年间的官制体系,它已失去最初的实封意义,但只要封建制还存在,它就与封建官制结合着。封爵与食邑、等级制都是联系着的。金代的实封也不是就国,而是实食其户;非实封则是名义的,不真食其户。金代封爵同样是按照位次等级以国郡县名称表示,但不是金当时行政区域的名称,如封郡王不管本人的原籍如何,把本人的姓与历代郡望著姓结合加以封赐。姓王则封为太原郡,姓李则封为陇西郡,姓张则封为清河郡,姓赵则封为天水郡,姓刘则封为彭城郡。金朝同样仿此精神封契丹、渤海及本族人。如契丹萧姓以姓封兰陵,耶律姓封漆水,渤海大氏后裔封神麓,女真封金源,这表明代表不同族的封爵已同一起来,形成金代的封爵制度。金代封爵是以实封和无实封作为基础的,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为实封(实封为一千户至一百户五等);郡伯、郡子、郡男为非实封,而在食邑户数上则与县伯、县子、县男相等,其品级也是相同的。金代女真族的猛安谋克,既是行政和军事组织名称,也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进行授封。金熙宗皇统五年规定了猛安谋克的等级,“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同时,确定猛安谋克的世袭制度。世宗大定间,定功授世袭猛安谋克,“复命新授者,并令就封”①。
  《金史·百官志》记载:女真白姓之号完颜等二十六姓,封金源郡;裴满等三十姓,封广平郡;吾古论等二十六姓,封陇西郡。黑姓之号唐括等十六姓,封彭城郡。此与姚燧《牧庵集·布色君神道碑》所记互异。其文云:“凡百姓,金源郡三十六,广平郡三十,皆白书;陇西郡二十有八,彭城郡十有六,皆黑书。”《金史》记载是白姓之号三,黑姓之号一,此则白黑姓之号各二。金女真完颜部色尚白,其属白姓。徒单姓与完颜为同部,不同姓,白姓之号就包括徒单姓在内。白姓之号主要封金源郡和广平郡,封国之制定于熙宗时,封广平郡的三十姓以裴满为首,在徒单之前,当与裴满皇后有关。在封金源郡、广平郡白姓的两个集团间,应封金源郡的则封广平郡;应封广平郡的则封金源郡,而记载中却无黑姓封金源郡和广平郡的,可见白姓之号间兼可互封,而白黑姓之间不能相混。白姓之号与黑姓之号各分两个集团,盖源于原始社会的婚制发展变化而来。金朝把女真白姓、黑姓与封爵制结合,与女真族接受中原影响和封建化是分不开的,形成金朝一体的官制。
  金代官制是一个有层次发展变革的过程,它在发展中冲破了原辽的南北面官制,也冲破了过去中外和华夷之分的两重官僚体制,把各地、各族都纳入统一的官僚体制之中,同时在历史上金朝首先把三省制发展为一省制,对后来官制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① 《金史》卷128《循吏传·序》第九章军制第一节五代十国军制后梁军制唐末藩镇各自拥有军队,朱全忠(温)虽以身兼21 镇而灭唐建后梁,但其直接统辖的主要是原先所领的宣武(汴州,今河南开封)、宣义(滑州,今滑县)、天平(郓州,今山东东平西北)和护国(蒲州,今山西永济)四镇军队,而以起家的宣武镇兵为基础。
  诸军马步都指挥使,简称诸军都指挥使,为后梁军事长官,以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副长官,统辖后梁诸军,实际所统仍只是宣武等四镇之兵。后梁建立,即以元帅府都押牙刘■为诸军马步都指挥使,其后辖兵增多,长官仍以亲信担任。
  后梁仿唐制,建六军为皇帝卫士。唐代六军早已不存在,后梁建立,即以原元帅府左右长直、内卫等近卫兵改建,设左右龙虎、羽林、神武、龙骧军;其后又设左右天兴、广胜军等,设统军或军使、六军马步都指挥使等为长官,也以亲信担任。“前朝(唐)置龙虎(武)六军,谓之卫士,至是(开平二年十月)以天武、天威、武英等六军,易其军号而任勋旧焉”②。后期沿唐制以重臣任“判六军诸卫事”,并设“六军诸卫副使”统辖六军。六军称为禁卫军、亲兵,是后梁直属军队的核心部队,皇帝的近卫军。
  禁卫军中最为亲近的军队,称为侍卫亲军,这是由朱全忠任宣武节度使时的“厅子都”亲兵发展起来的,后梁建立时称为“元从亲军”。开平二年(908)夏,改称“侍卫亲军”,设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常由六军之一的左或右龙虎军统军兼任,只统皇帝的亲卫军“侍卫亲军”。这是一支不大的军队,但战斗力强又最受皇帝宠信,军号有天兴、控鹤军等,军设军使、指挥使等为长官。
  后梁各地节度使所辖的军队,实际上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方军队,大体上服从后梁的节制。各地割据势力在称帝、称国王以前,也常以节度使身份对后梁表示臣属,对内则进行割据统治。节度使通常都兼刺史作为地方行政长官,主管军事的上佐官为行军司马,大多为节度使的亲信,权势很大。其他军事属员有判官、掌书记、推官,掌书记官位虽较低,但主管文书机要,地位很重要。大的藩镇还设有中门使,职责类似朝廷的枢密使。节度使军以牙(衙)内马步都指挥使等为长官。设厅子都以统节度使的亲兵,设亲从指挥使等为长官。
  马步军都指挥使下通常分设马军、步军都指挥使或指挥使等,后梁及军队多的节度使,马军或步军之下分设左、右厢,厢下设军,有时还分为左、右军,各设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厢下属军以第一军、第二军等排列顺序,朝廷的军通常有“军号”,如后梁所设的左、右控鹤军等,在军号下分设第一军、第二军等,有的在军号下先分为左、右厢,再在厢下设军。
  军下为“指挥”,每一指挥人数不等,自二三百人至上千人,大体是马② 《金史》卷57《百官志》。
  军400 人、步军500 人左右,设指挥使、副指挥使为长官。较小的节度使在马步军都指挥使下,只分设马、步军指挥使。“指挥”为军队的基层单位,每军辖二三个至十多个指挥不等。
  五代沿设都,每都人数自一二百人至上万人不等,甚至更多,设都将,亦称都头。有独立的特种部队,如后来南汉所设的“媚川都”,专以采珠;吴越的“营田都”,专以兴修农田水利。更多的是普通军队中的精锐部队,节度使的亲兵通常称为“厅子都”;后梁天雄军(魏州,今河北大名)节度使杨师厚“选军中骁勇,置银枪效节都数千人,给赐优厚”①,类似朝廷的侍卫亲军。“都”的长官称都指挥使、都知兵马使等,都头又是都知兵马使的俗称,而都将又常是都指挥使的俗称,两种俗称有时又互用。
  后梁初,又于军中设都,其地位则在“指挥”之下。开平二年十月,“以右天武[军]都头韩瑭为[左]神捷指挥使、左天武[军]第三都头胡赏为右神捷指挥使”①。都头是都的长官,由都头升为指挥使,指挥下的低级军官还有“十将”。军下设指挥,指挥下设都的军制,为后唐、晋、汉、周及宋代沿袭。唐末天祐三年(906),幽州节度使刘仁恭,将“部内男子无贵贱,并黥其面,文曰定霸都,士人黥其臂,文曰一心事主”①,定霸都为军号。朱全忠在称帝前任节度使时,也在兵士面上刺上军号以防逃亡。在兵士面上刺上所在军队的名称,也称涅面、面涅,当上高官后才能以药除字,为五代、宋代所沿袭。刺、涅成为招或强征士兵的代名词,如刺为某军等。
  后唐军制后梁废唐代枢密院,建崇政院,以亲信敬翔为崇政院使,权逾宰相。崇政院使虽以军事为重,但崇政院职权实与“中书”(政事堂)相似,是第二“中书”而权更大。
  后唐建立后,废崇政院,重建枢密院,任亲信为枢密使。枢密院主军,中书主政。如同光元年(923),因经费缺少决定削减官员,中书在提出文臣裁减措施之后,对于武臣的裁减,即明确提出“其西班上将军已下,仍望宣示枢密院斟酌施行”②。枢密院主军的制度为后晋、汉、周及宋代沿袭。后唐李氏起自沙陀族,军队中少数民族也较多,设蕃汉马步总管为后唐统军长官,或称蕃汉内外马步总管、蕃汉总管等;副总管为副长官,后称总管副使,例以心腹大将担任,周德威、李嗣源(明宗)等身系后唐兴衰的重臣先后任此职。建国前已设此职,建国后权位隆重,远非后梁的诸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所可比拟。明宗在天成元年(926)即位前,一直任蕃汉总管等职,但在即位后不久即废此职。
  后唐沿设六军,其中左、右龙虎也避唐讳而改称左、右龙武。设判六军诸卫事为长官,虽以亲王、重臣担任,但权位在蕃汉总管之下。蕃汉总管停设后,成为后唐最高统军长官,设六军诸卫副使、六军(亦称诸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等长官,属官有判官、推官等。
  ① 《金史》卷44《兵志》。
  ① 《五代会要》卷12《京城诸军》。
  ① 《资治通鉴》卷269,后梁贞明元年三月。
  ② 《旧五代史》卷4,后梁《太祖纪》四。
  庄宗称帝前,亲近侍卫为银枪效节都,称帝后为金枪、捧日、控鹤等军。明宗即位,以捧圣、严卫军为侍卫军,各设左、右厢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天成二年(927),重设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以六军诸卫副使兼任,后专设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等为长官。
  后晋、后汉、后周军制后晋、汉、周虽仍沿置六军,但地位日益降低,逐渐形同虚设。而长官判六军诸卫事,仅后晋初年杨光远担任,未再任命他人,此职遂废。侍卫亲军逐渐成为朝廷正规军的名称,长官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的名位已仅次于宰相、枢密使,相当于此前的蕃汉马步军总管、判六军诸卫事,是最高统军长官。后晋初年所设的判六军诸卫事,其实际职权已低于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侍卫亲军司下分设马军、步军,侍卫马军的军号,后唐时先称捧圣,后改彰圣,后晋、汉称护圣,后周改称龙捷。步军的军号,后唐时先称严卫,后改宁卫,后晋、汉称奉国,后周改虎捷。马、步军的军号下分设左、右厢,厢下设军以第一、第二序设。侍卫马军、步军,军号(如护圣等)左右厢或左厢、右厢等,皆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长官,与侍卫亲军司设官相同,军下设指挥,指挥下设都。侍卫亲军作为朝廷直属军,已分驻外地以镇守或征讨。
  侍卫亲军司既已成为统辖朝廷正规军“禁军”的机构,需要建立新机构以统领侍卫皇帝的诸班、直及亲军,担任宿卫宫城及宫、殿之职,因建殿前司。
  朱全忠称帝前即设有长直,称帝后有内直;后唐有从马直、马前直、长直、东西班。后晋设大内都点检,下有内殿直、东西班、控鹤军等。后汉设殿前都部署,其下除诸班、直、控鹤军外,还设有小底军。
  后周太祖于广顺二年(952)四月,亲征慕容延超时,以枢密副使郑仁诲兼权大内都点检。七月,设专职的大内都点检,后改设殿前都指挥使,机构称殿前司。此后皇帝亲征离京时,仍以重臣为大内都点检,返京后即撤消。殿前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长官,显德三年(956)末,设都点检,后又设副都点检,权位在都指挥使之上。殿前司长官的地位虽低于侍卫亲军司的长官,但更为亲要。统内殿直、外殿直、内直、东西班等班、直,小底(后改铁骑)、控鹤等马步军,其下设置略同于侍卫亲军司。
  “十国”军制“十国”中称帝诸国大都仿唐制或中原皇朝军制,称国王诸国与称帝诸国略同而稍简,封王的节度使诸国设置则类同于大藩镇,而且记载缺略。除荆南等小国外,“十国”中大多设六军。南唐、前蜀、后蜀、闽等以亲王、重臣为判六军诸卫事。此外,尚有设诸道都统、内外马步军都指挥使、诸军都指挥使、牙内都指挥使等,作为最高统兵官,有的则以元帅、判六军诸卫事等兼任,或以都督、判中外诸军事为最高统兵官。
  南唐设侍卫诸军都指挥使,由神武统军兼任,下设都虞候等。吴以控鹤军为侍卫,设军使、都虞候等。前蜀初有奉驾等军,设军使等,后以左、右龙武军为亲军,设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后蜀设匡圣、卫圣军等亲卫军,设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吴越有亲卫、内直殿等,设指挥使或都知兵马使。楚设牙内侍卫指挥使、长直都指挥使。闽的侍卫军为拱宸、控鹤二都,还曾设宸卫都,设军使、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北汉实行后汉军制,以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为最高统兵官,以亲王兼任;亲卫军亦隶属侍卫亲军司,设置简略,有供奉官、殿直等。
  五代乡兵(民兵)
  五代、宋代实行募兵制。五代时,偶以征兵制点集乡兵。后晋天福九年(开运元年,994)三月,面临契丹南侵,“敕天下籍乡兵,每七户共出兵械资一卒”。五月,“诏诸州所籍乡兵号武定军,凡得七万余人”。开运三年正月,改名天威军。后晋自建乡兵后,“教习岁余,村民不闲军旅,竟不可用”,不久即废罢,同年末后晋亡。后周广顺年间,在“镇州(今河北正定)诸县,十户取材勇者一人为之,余九户资以器甲刍粮”,称为弓箭手;还“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③,这是地方性的乡兵。五代设置地方性乡兵的,还有瀛州(今河北河间)、霸州(今霸县)等地的“强壮”乡兵等,其他割据政权也间或设乡兵,如北汉曾以乡兵参加对后周的战争。
  ③ 《旧五代史》卷135《刘守光传》。
  第二节宋代军事制度北宋军制宋代实行“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的制度①,北宋的二司、三衙是直接管辖全国军队的最高军事机构。赵匡胤以后周殿前都点检代周建立宋朝,建隆二年(961),罢废都点检、副都点检,以原次长官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殿前司正副长官。殿前司所统是最亲近的扈从者,号诸班、直,如骑军有内殿直、外殿直、金枪班、东班、西班等,步军有御龙直等,除侍卫外兼有仪仗队的作用,还有专业的茶酒班和钧容直(军乐队)等。
  侍卫亲军司,地位在殿前司之上,长官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掌管禁军的大部分,下设马军、步军二司,亦设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建隆三年,石守信辞职后侍卫司长官常空缺而不任命,后期也只设长官中权位最低的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
  侍卫亲军司“自(景德二年,1005)王超罢职(马步军都虞候),无复任者,而侍卫司马军、步军遂分为二,并殿前号三衙,而马、步二军始居殿前司之下焉”①。三衙分管全国禁军,还分管首都开封的治安,殿前司管宫城(大内)内,马军司管旧城(里城)内,步军司管新城(外城)内。
  内臣,亦称内职,晚唐设枢密使、宣徽使由宦官担任,又设内客省使、皇城使、宫苑使等诸司使,以宦官或将军担任。唐末诛宦官,诸使及殿庭供奉官员等五代时渐以亲信中的低级武官担任。
  但自枢密使以下至殿庭供奉官员,仍称为内臣或内职,为宋代所沿袭。
  北宋诸司使“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①。内职官名以后发展为所有中低级武官的寄禄官称,称为“武选官”,担任着与这些内职官称完全不同的军职或地方官。而有些内职仍为实职,另以“检校官”担任。
  武官除节度使及“正任”的承宣、观察、防御、团练使和刺史以外,都以武选官称定品级、俸禄高低及担任相应的官职。武选官以品级高低分为横班、东·西班及大·小使臣。
  “横班”指内客省使至閤门副使等五、六品的武选官,由于在朝会时横排侍立,因而被称为“横班”或“横行”。
  东、西班,亦称诸司使、副使,为七品武选官。皇城司等外殿的诸内侍机构中,皇城、御厨、翰林医官等二十使、副使,朝会时侍立在东边,称为东班,其中只有皇城使、副使为武选官。宫苑、内园、洛苑、供备库等二十使、副使,朝会时侍立于西边,称西班,则全是武选官。武选官改制后称武阶官,史亦以之称原武选官。
  武选官中低级的称为“使臣”,其中内殿承制、内殿崇班为正八品,称为大使臣。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三班奉职、三班① 《旧五代史》卷30,后唐《庄宗纪》四。
  ① 《资治通鉴》卷284,后晋开运元年三月辛卯;《宋史》卷190《兵志》四。① 《宋史》卷162《职官志》二《枢密院》。
  借职等为从八至从九品,称为小使臣。殿侍为无品的最低武选官。供奉官、侍禁、殿直称为三班,因此,小使臣亦称三班使臣。大使臣以上武选官,除担任相应军职外,还可以担任(通常由文官担任)路级提点刑狱,以及知州、军、监等地方官。
  宋代节度使、节度观察留后(北宋末改称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及刺史,在宋初都是实际官职。不久,都不再担任与官称相应的具体职务,“节度、承宣、观察、团练、防御、刺史,则俱无职任,特以为武臣迁转之次序”。节度使是武官的最高职衔,“节度使粗人(军人)之极致”①,此外还作为宗室、外戚及前宰相、执政的加衔。
  除节度使(从二品)只有正任外,其他都有正任和遥郡的区别。所谓“正任”,并不是担任与其官称相应的实职,而是指武官已除去武选官称,并依据承宣等使和刺史的品级(四、五品)领取俸禄,并取得担任相应的中、高级武官实职“差遣”的资格。即所谓“除落阶官(武选官)为正任,未落阶官为遥郡”②,实际上类同武选官。
  遥郡,则是指横班、东·西班正使级武选官而带有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的官称,但并没有享受相应品级的待遇,而仍以他们原先的武选官称的品级定俸禄和担任相应的武官实职。
  此外,节度、团练等副使,后来只是非经特许,不得管事的从八品闲差,主要用于被贬的文武官员,如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宋徽宗在政和年间对武选官进行改革,他认为,“武选官称,循沿末世”,是五代旧制,必须“易而新之”①,改称武阶官。将昭宣使系列(主要由宦官担任,部分由武臣担任)中最高的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列入横班的正规系列,置于内客省使之下、客省使之上。横班各正使改称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客省副使至西上閤门副使,改称中亮郎至右武郎;诸司(东、西班)正使改称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诸司副使及大、小使臣改称武功郎至承信郎,后又增设一些大夫、郎,官品自正五品至从九品,又设太尉(正二品)为武阶官之首,共53 阶。太尉又是下级军官对高级武官的尊称,并非实任太尉。由于出现了部分郎官在部分大夫之上的现象,南宋初将所有大夫,调整到郎之上。节度使系列未改动,只是将“节度观察留后”改称承宣使,节度使系列仍作为武官升入“横班”以后升迁的官称。
  北宋路级(相当后代的“省”级)常设军事机构,军政领导机构为安抚司、经略司,统兵机构为都部署(都总管)司、都钤辖司,管军、监军机构为都监等。
  北宋前期,当发生灾荒或用兵时,临时设置安抚司,通常以文官任安抚使,常兼任兵马都钤辖或钤辖,以便提辖本路兵马。设于边境的安抚司,不久即成为兼管军、民,“掌北边戎机交聘之事”,以及“抚绥良民而察其奸究,以肃清一道”的常设机构②。
  庆历元年(1041)十月,陕西路正式分为五个军事路(类似近代的省军① 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12《官制门·三衙类》。关于王超罢军职时的职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9,景德二年正月丁卯作“步军都虞候”,前脱“马”字;参见卷68,大中祥符元年三月丁卯注。② 《宋史》卷169《职官志》九。
  ① 《文献通考》卷59《职官考》十三《刺史》后“按语”;参见《宋史》卷474《贾似道传》。② 《文献通考》卷59《职官考》十三《承宣使》。
  区),其中秦凤、泾原、环庆、鄜延四路设“安抚使司”,分别由秦州、渭州、庆州和延州知州兼任安抚使。以后永兴军路亦设本路安抚使司,由知永兴军兼任安抚使,河东路也已将安抚司作为常设机构,由太原(今属山西)知府兼任安抚使。庆历八年四月,又正式将河北划分为大名府路、高阳关路(驻瀛州,后升为河间府,今河间)、真定府路、定州路四个军事路,各设安抚使司,由知州、知府兼任安抚使。皇祐四年(1052)六月,广南东、西两路也设安抚使司,以广州(今属广东)、桂州(今广西桂林)知州兼任安抚使。
  南宋建炎元年(1127),因抗金需要,曾于沿黄河、淮河、长江各州府都设本州、府的安抚使司,由知府、知州兼安抚使。绍兴和议前后起,改为各路都设置,成为常设机构,而废罢一般府、州的安抚使司。
  经略(使)司,设于边疆,具有“绥御夷狄,抚宁疆圉”,“凡战守之事,即事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者,听以便宜裁断”权力的常设路级军事机构①,长官通常由文官知州、知府兼安抚使者兼任。
  咸平五年(1002)正月,张齐贤任判邠州(今陕西彬县)兼环庆、泾原两路经略使,节制诸将,经略边事,史称专任经略使始于此,但同月即罢。庆历元年十月,分陕西四个军事路时,也分设四个经略司;河东路也设经略司。皇祐四年,又设广南东、西路两个经略司,这是北宋时常设的七路经略司。
  南宋时,除广南东、西两路仍常设经略司外,沿边的利州路、湖北路及襄阳府(今湖北襄樊)路也曾设经略司,后废罢。
  部署(总管)司是最高的路级常设统兵机构,长官称马步军(或兵马)
  都部署,后改称都总管。雍熙三年(986),设高阳关都部署、定州都部署,随后又设雄州(今河北雄县)都部署、镇州都部署、并代都部署等,作为地区防御的重镇。宋太宗末年,设环(今甘肃环县)、庆等州都部署、延州路都部署等。初期都由武将任都部署,以后逐渐改由文官知州(府)兼任,武官则任副都部署。庆历元年,分陕西为五路,八年分河北为四路,以及河东路,共置十个常设的部署司。长官都部署通常由文官知州、知府兼安抚使者兼任,武官担任副都部署,有时还兼任安抚副使。
  钤辖司是各路普遍设置的常设统兵机构,仅次于部署司,与部署司职责相同而地位、职权较低,长官为兵马钤辖、都钤辖,是仅次于兵马都部署(总管)的统兵长官。路级钤辖也称“路分钤辖”,通常由各路首府知州(府)兼任,知州(府)已兼任都部署的路另设“路分钤辖”,寄禄官(阶官)官高资深的称为都钤辖,一般的只称钤辖。普通州(府)也有设钤辖的,由知州(府)兼任,后改称副钤辖。
  都监(监押)则各路、州、府皆设,是具体管军的长官。路级称“路分都监”;府、州也设。宋初,文武臣都担任,后专以武官担任,有的县、镇、寨也设,寄禄官(阶官)高的称都监,低的称监押。南宋初,曾有部分州(府)由知州(府)兼任,以武官为副都监,不久即罢知州(府)兼任。路分都监(监押)基本上由武官担任,实际上只是掌管治安、消防的武官。
  南宋军制① 《宋大诏令集》卷163《政事》十六《官制四·改武选官名诏》(政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宋高宗于建炎元年(1127)五月建立南宋时,北宋原有的军事体制已瓦解,随即设立“御营使司”,“简称御营司”,“以总齐军中之政”①,以副相黄潜善兼御营使,同知枢密院事汪伯彦兼副使。六月,又以宰相李纲兼御营使。御营司遂夺枢密院、三衙之权,集军政、统军于一身,枢密院几同虚设。建炎四年六月,罢御营使司,职权归枢密院。南宋枢密院直接管辖全国军队,北宋时枢密院只管军政,而军队由三衙管辖。
  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军南侵。宋高宗“亲征”,任命亲信杨存中为“御营宿卫使”,事权已与建炎时不同,只是宋高宗的“宿卫”使,并协调各抗金宋军。隆兴元年(1163),孝宗再次任命“杨存中为御营使,节制殿前司军马”,实际上也只是“宿卫”使②。
  北宋三衙分统全国禁军(北宋正规军),金灭北宋,京城(开封府)禁军败死溃散,三衙只剩少量班、直,随宋高宗南下。建炎三年十二月,因叛乱而解散。绍兴元年( 1131)五月,任命“郭仲荀权主管殿前司公事,自巡幸以来,三衙实无兵,名存而已”①。南宋三衙不设正长官时,以“主管殿前(马军、步军)司公事”为长官。绍兴五年春,殿前司有兵900 多人,马、步军司才各有600 多人。九月,以解潜部3000 隶马军司;以杨沂中所部神武中军约万人隶属殿前司,颜渐所部隶步军司;又将都督府直辖部队分属三衙,刘锜的亲兵也遥隶步军司,三衙才有了较大的直属部队。绍兴七年三月,又将王彦所部的原“八字军”约万人并入马军司。但南宋主要的军队都不属三衙管辖,这和北宋三衙分管全国军队的性质完全不同。南宋军队由枢密院直接管辖。三衙只是皇帝的三支亲卫军,杨沂中(存中)主管的殿前司兵及刘锜主管的马军司兵,是三衙中两支较强大的军队,先后多次出征,但实际上只是宋军中两支较次要的军队。乾道七年(1171),马军司又移驻陪都(行都)建康府。
  北宋咸平三年( 1000)六月,初设宣抚使时,只是“访民疾苦,宴犒官吏”,并无军事内容。庆历八年(1048)正月,镇压贝州(今河北清河西)王则兵变,文彦博任河北宣抚使,军事许“以便宜从事”。宣抚使节制军事成为主要任务,但北宋时都属临时性质,事后即撤消。北宋末,李纲任河北、河东宣抚使统军抗金,李纲“自陈书生不知兵,今使为大帅恐不胜任”②。说明宣抚使早已作为军事统帅。
  南宋建炎三年(1129)五月,张浚任宣抚处置使,以川、陕、京西、湖南、湖北路为辖区;六月,又以杜充为宣抚处置副使,节制淮南、京东、京西路,这是不冠以地区名称,正、副宣抚使分辖整个抗金地区的军事,职权大于一般的宣抚使。
  同年闰八月,刘光世任江东宣抚使,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池州(今贵池),是非执政官的武将任宣抚使之始。宣抚使司通常只称宣抚司。最著名的莫过于绍兴十一年(1141)“绍兴和议”前,手握重兵的韩世忠、张俊、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41 之79。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41 之75。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丁酉。
  ② 《宋史》卷32《高宗纪》九,卷33《孝宗纪》一,卷367《杨存中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10《官制》一《御营使》。
  岳飞的三宣抚使,都不设副职(副使、判官)。
  北宋时不设宣抚副使,只设判官为属官。南宋时,宣抚副使有时作为宣抚使的副职,但常单独建司;宣抚判官已不是属官,而是低于副使的副职,有时也单独建司。绍兴十年,杨沂中任淮北宣抚副使、刘锜任宣抚判官,实际上都是资历较低的正职,相互间亦无统属关系。
  北宋制置使都属临时性设置,多以武将担任。南宋建炎元年八月,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郭仲荀“部禁旅从太后行,且制置京东诸盗,应江、淮、荆、浙、闽、广诸州皆为所隶”,而且“经制使以下并受节制”。以后所设的制置使司,所辖都是一二路或数州。建炎三年七月,发生江州(今江西九江)知州兼江东、湖北制置使张徵“以便宜竭取属郡之财”,因而同年“诏诸路制置使,惟用兵听从便宜,余悉禁止”。四年五月,“诸路帅臣(安抚使)见带制置使并罢”,“惟统兵官如故”①。制置使遂成为路级专职军事长官,通常也都兼所辖部队的都统制,职权高于安抚使而低于宣抚使,著名将领岳飞、韩世忠、刘锜等在任宣抚使、副使、判官之前,无不先任置制使。
  宋又设沿海制置使,通常由明州知州兼任,为常设机构,有一支海军,由正副使分任总领、同总领海船,设总领海船所。平江府知府或绍兴知府,偶亦以沿海制置使为兼衔,沿海制置使有时并入浙东安抚司。设置两个沿海制置使时,分驻明州、平江,副使常以武将担任。武将任沿海制置使时也兼任明州知州,绍兴三十一年(1161)的添差两浙西路马步军副总管兼提督海船、两浙西路通泰海州沿海制置使,则不兼地方官。
  另有沿江制置使,岳飞于绍兴三年担任的即是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置司江州,是临时设置的机构。常设的沿江制置使,置司于建康府(今江苏南京),由知府兼任,“专一措置水军海船”。也常在鄂州设沿江制置司,有时只设沿江制置副使,单独置司,均由鄂州知州兼任。
  建炎四年(1130),南宋朝廷面临金军临江的危急形势,“假权宜以收群盗”,企图利用抗金义军、游寇及部分较小的官军,分地区独立抗击金兵。同年五月,新设镇抚使,每镇辖二三州(府),除茶盐税收仍由提举常平司或茶盐司征收外,其他路级安抚司、转运司、提刑司等都撤消,财政收入三年内不上交,但朝廷也不拨钱粮,除知州(府)是镇抚使提名由朝廷任命,其他官员均由镇抚使任命,军事完全由镇抚使处置,“许以能捍御外寇(金)显立大功,特与世袭”。西起利州东路的金州(今陕西安康),东至淮南东路的通州(今江苏南通),北至原京西北路的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实际在伊阳,今嵩县西南),南至鼎州(今湖南常德)的广大地区设置了20 多个镇抚使,先后任镇抚使的,有陈规、解潜、程昌寓、岳飞、王彦、牛皋等近30人。各拥有数量不等的军队,少的二三千人,多的以万计。流寇李成、孔彦舟等虽受命,但叛服无常,先后投降伪齐。不少镇抚使死于抗金、抗伪齐战斗,以及互相攻伐中,有些镇抚使则转为南宋正规军将领或州、府长官。绍兴五年四月,金、均(今湖北郧县东南)、房(今房县南)镇抚使王彦调任荆南(今江陵)知府;并“召荆南镇抚使解潜赴行在”,“于是诸镇抚使尽罢矣”②。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4,绍兴元年五月辛亥。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2,庆历八年正月丁丑;《宋会要辑稿》职官41 之21;《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1《宣抚使》。
  第三节宋代禁军、厢军、乡兵(民兵)
  北宋禁军宋代的军队可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南宋“大军”(正规军),禁军是北宋的正规军,被称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①。宋初,禁军较少,宋太祖将各地地方兵的精锐收编为禁军,仁宗时多达80 多万,大多分屯北方,只有很少一部分驻在南方。禁军分为上、中、下三等,殿前司的捧日(马军)、天武(步军),侍卫马军司的龙卫,侍卫步军司的神卫,称为上四军,殿前司的诸班、直从上四军中选补。
  宋代禁军的编制大体沿袭五代军制,也在军号(如龙卫等)下设左、右厢,厢下设军,军多者以第一、二编序号,各级长官均为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军下为指挥,指挥为基层单位,长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每一指挥规定步军为500 人、马军400 人,但实际上往往少于此数,有的甚至不到300 人。指挥下为都,每都为百人,长官马军为军使、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副都头,其下均设十将、将、虞候等,军士面上也刺军号名。北宋实行募兵制,家属居住在军营内。宋太祖创禁军更戍法,轮流更戍他地,更戍以指挥为单位,通常一次以三年为期,家属不得随行,到期回原驻地,拣选精壮士兵补充上一级禁军,淘汰老弱士兵降充下一级禁军或厢军或退役。禁军更戍分为屯驻禁军、驻泊禁军与就粮禁军。
  屯驻属正常更戍,大多派往内地州、府,属当地地方长官知州、知府等管辖。地方州、府都设有兵马都监或监押,具体负责屯驻禁军及厢军等的管理、训练、调遣,以及当地的治安及处理军民纠纷等,屯驻禁军带有朝廷派驻地方的治安部队性质。以后禁军大增,大量禁军常驻于外地的某一地方,也依更戍法而被派往其他地方,三年或二年、一年回原驻地。
  凡是更戍到边防地区如河北、陕西等地,当地设有驻泊都部署(都总管)或部署(总管),管辖驻泊禁军,带有朝廷派往边境地区的边防军性质,凡是武臣专任的驻泊都部署或部署,对于边防事务可自行处理而不必与知州等地方长官商议。
  就粮禁军有三种情况:一、在当地拣选乡兵、厢军中的精壮士兵为禁军,如陕西“保捷”禁军,就是“三边之兵,间因事宜升为禁军者,是为就粮(禁军)”,是长驻当地的禁军。二、如“就粮者本京师兵而便廪食于外,故听其家往”,是以就粮禁军的名义长驻外地。三、是临时将禁军从缺粮地方移屯粮食丰收地区,情况改变后回原驻地。如“俟将来岁丰,令还京师”①。为了改变原先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造成宋军战斗力不强的状况,熙宁七年(1074),开始实行“将兵法”,将当地各部分禁军以及有战斗力的厢兵、蕃兵、乡兵等,混合编组为“将”,将下设“指挥”。每“将”自2000多人至1 万多人不等,通常为5000 人左右,设正、副将为长官。全国编为140 多将,北方以路为单位,其下以第一、第二序号编制;东南地区统一编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丁丑;卷27,建炎三年闰八月己亥;卷29,十一月辛亥。《宋会要辑稿》职官40 之4。《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1《制置使》。
  ① 《宋史》卷167《职官志》七《镇抚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8,绍兴五年四月丁未。为13 将,3200 人以下的只设正将。诸将长官统领并训练本将兵士,以达到将知兵、兵知将,提高战斗力,每将在正、副将下设准备将、部将、队将、训练官、押队、使臣等。将兵多数戍守本路,在本路辖区内更戍,但也有一部分将兵到指定的别路更戍,如河北路差一将的将兵出戍河东,东南十三将中有八将仍依规定的路分轮戍。除了系将禁军以外,没有编入将兵之内的禁军,称为不系将禁军或不隶将兵内禁军。此外,首都开封的禁军称为在京禁军,仍按原禁军编制及更戍制轮戍外地。
  北宋厢军宋初将各地军队中精壮者抽调朝廷成为禁军,不及等者留本地作为地方军,虽间或出戍外地,但很少进行军事训练,主要从事工役或杂役,厢军因而也称“役兵”,地方厢军属各州、府管辖,厢军隶属于宣徽院。厢军的兵籍归枢密院,元丰改制后归兵部。作为地方军的厢军,名义上由侍卫马军司、步军司管辖。
  首都的厢军,服工役、杂役于首都开封的步驿、诸城门等的,属开封府;服役于朝廷的诸司库务司、东西八作司、金明池杂役、作坊、内酒坊等七八十个部门的,分别隶属于三司、各提举司;元丰改制后,则分属太常、太仆、太府、光禄、司农诸寺和军器、少府等监,以及侍卫步军司、枢密院、兵部等,承担着从造酒到修城等各种工役、杂役。
  地方的厢军,大多以其所从事工役作为军号,如桥道、开河、开道、采造、装卸、司牧、作院、水磨、酒务、壮城、牢城等,都是专门的役军。也有以壮武、武捷等众多军号命名的厢军,则主要是作为地方军,需要时也从事杂役、工役。
  厢军主要作为役兵,很少进行军事训练。明道二年(1033),“枢密使王曙言:天下厢军止给诸役,而未尝教以武技,其中颇有材勇之人,宜渐加训习,以升隶禁军”。是厢军教阅之始,以后教阅过的厢军不断升为禁军。庆历二年(1042)以前,所有经过教阅的厢军都升为禁军,如“河东本城兵士系教阅者,并升为禁军”。差不多同时,又开始专门设置“教阅厢军”,“置福建、广南东·西路诸州教阅澄海军(厢军)各两指挥”。“虽曰厢军,皆予旗鼓训练战守之役”②。以后各地陆续设置,冠以威勇、壮武等军号,按禁军规程训练而免服工役、杂役,成为地方正规军,以后仍不断升为禁军。南宋禁、厢军北宋灭亡,北方的禁军、厢军几乎全都溃散。南方的禁军、厢军大体仍保留,一部分禁、厢军拨隶“大军”(南宋的正规军习称为“大军”)。不仅多数厢军仍是地方军、役兵,多数禁军实际上也沦为地方军、役兵。
  宋代乡兵(民兵)
  ② 《宋史》卷187《兵制》一《禁军》。本节及下节,参见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中华书局1983 年版。
  北宋初期,各地设置乡兵,河北、河东有神锐、忠勇、强壮,河北有忠顺、强人,陕西有保毅、寨户、强人、强人弓手,河东、陕西有弓箭手,河北、河东、陕西有义勇,麟州(今陕西神木北)有义兵,川峡有土丁、壮丁,荆湖有弩手、土丁,广南有枪手、土丁、壮丁等乡兵。
  乡兵通常实行征兵制,如“咸平三年(1000),诏河北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籍四,为强壮。五百人为指挥,置指挥使;百人为都,置正、副都头二人,节级四人。..借库兵(兵器)给粮训练,非缘边即分番迭教,寇至悉集守城,寇退营农”。由于征兵制乡兵是强制性的,因循既久,逐渐废罢。仁宗时,乡兵的神锐、忠勇、强壮诸军早已废罢,忠顺、保毅等军也所剩无几。康定元年(1038),下诏陕西、河北、河东建立与补充“强壮”军,成为三个地区主要的乡兵。庆历二年(1042),又下诏选拣其中的十分之七为“义勇”;治平元年(1064),陕西也仿设义勇,当时河北有近15 万,河东有近8 万,陕西有近14 万,“强壮”遂名存实亡,“义勇”成为三路的主要乡兵。
  也有一部分乡兵实行募兵制,景德二年(1005),知镇戎军(今宁夏固原)曹玮首先在辖区内招募,称为弓箭手,“人给二顷(田),出甲士一人,及三顷者出战马一匹”①。以后鄜延、环庆、泾原和河东四路,也都以田招募弓箭手,弓箭手都是当地人,勇敢强悍,熟悉地理环境,通晓西夏语言,战斗力远较北宋禁军为强,除了发冬服外别无报酬,只是领得一份田地并免除税、役,官府另准备衣甲以备战时之用。庆厉时已发展到192 指挥,3.2 万多人。以后又招募当地少数民族为蕃弓箭手,弓箭手遂有蕃汉之分,实行将兵法后编入诸将下。南宋初,部分汉弓箭手随韩世忠等南下,参与抗金战争。广南的枪手、土丁、峒丁,湖南的弩手和福建的乡丁、枪手等,以后也参照弓箭手办法实行,有的给田,但大多不给田,而是以免除税、役作报酬。乡兵通常称为民兵。
  熙宁三年(1070),实行保甲法,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可以自置弓箭等一般武器和学习武艺,每一大保每夜派五名保丁巡夜,维护本地治安,此制逐渐推行到全国,保甲事务由司农寺主管。据熙宁九年(1076)统计,全国的保甲民兵达693 万多人。次年,统计经过教阅训练的有56 万多人,分属开封府、河北、河东及陕西诸路。此外,河北、河东和陕西诸路,还有义勇24 万多人,未编入保甲。经过教阅训练的保甲民兵和义勇隶属于兵部,政令属枢密院。以后,广东、广西的沿海、沿边地区,以及其他各路的山区,也对保甲民兵进行训练,到北宋末年,保甲民兵大多经过教阅训练。元丰四年(1081),将保甲推行到河北、河东、陕西诸路原实行“义勇”的地区,遇到两种民兵征兵方法不同的问题,因而变通为“保甲,以家联保,以丁联兵,小保长以上缘兵置”①,不同于内地的小保长以上以户数设置的办法。其他原实行各种民兵的地区,大多仍实行原有的民兵制度,只是再按照保甲法的要求,将其中一部分略加编排,即作为保甲民兵。蕃兵、强人① 《文献通考》卷152《兵考》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6,皇祐元年二月辛未。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3,明道二年十一月己未;卷137,庆历二年九月乙巳、壬子。在与西夏接壤的陕西四路和河东路西部地区,编组少数民族的部族兵,称为“蕃兵”。北宋初期,实际上只有一部分与北宋地方官府保持较密切的关系,如“泾原路熟户万四百七十余帐之首领,各有职名。曹玮帅本路,威令明著,尝用之以平西羌”①。鄜延路金明县(今陕西安塞北)李士彬世代任北宋的蕃兵首领,抗御西夏,康定元年(1040)为西夏所袭杀。次年,王尧臣提出重组蕃兵后,蕃兵成为宋军的主要兵种之一。陕西四路的蕃兵,分为蕃兵与强人,蕃兵使用官马;而强人使用自备马,称为壮马。治平二年(1065)时,蕃兵集中在鄜延路,计1.4 万多人;四路强人计9.1 万多人,两者合计10 万多人。各路蕃兵设军、城、镇、堡、寨等;其下:秦凤路又有门、大部族、小族、姓之设,鄜延路则分族,泾原路则以族设甲,环庆路则分为若干队,都以部族为基础编排。按部族大小,大首领为都军主,其次有军主、副军主、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军使、副兵马使,作为各级蕃兵长官。立功后另授刺史、诸卫将军,及诸司使、副使和承制至殿侍(大小使臣)衔。治平四年,秦州(今甘肃天水)开始招募蕃兵弓箭手,蕃兵弓箭手,逐渐成为蕃兵主要形式。熙宁七年(1074),王韶在河州(今临夏)“募蕃兵弓箭手,每寨三指挥或至五指挥,每指挥二百五十人,人给田百亩”,已按照禁、厢军建制组织蕃兵。行“将兵法”,蕃、汉弓箭手又分别编入各将。次年,颁布“蕃兵法”,规定:“并选年二十以上,本户九丁以上取五丁,六丁取四丁,四(《宋史·兵志》作五)丁取三丁,三丁取二丁,二丁取一丁,并刺手背,..每丁十人置一十将,随本族人数及五十人置一副兵马使,..即一族不及五十人者,三十人以上亦置一副兵马使,不及二十人止置十将”①。以及一百人以上,设置指挥使、副指挥使、军使等的规定,元丰六年(1083),熙河兰会路将蕃兵单独编将,其基层单位仍以部落编制。元祐元年(1086),又推行到陕西其他四路。元符二年(1099)起,除个别地方外,取消蕃兵单独设将的措施,而改为以城、寨为单位编入各将。
  ① 《宋史》卷190《兵志》四《乡兵》一。
  ① 《宋会要辑稿》兵2 之23。
  第四节南宋“大军”
  南宋“大军”
  建炎元年(1127)五月,南宋设御营使司,由宰相、执政兼任御营使、副使,统管为数不多的军队,是南宋正式建立正规军的开始,南宋人习称为“大军”,以区别于已溃散的原北宋正规军“禁军”,南方的禁军除部分编入“大军”外,实际已降为地方军、役兵。
  御营使司以王渊任“都统制”为统兵长官,刘光世任“提举一行事务”
  为首佐官,下设前、后、左、右、中五军,设“统制”为统兵官,以张俊为前军统制、韩世忠为左军统制等。建炎三年六月,曾定每军1 万人,分为10将。建炎三年四月,刘光世升为太尉、御营副使,另设御营副使司,其部属因无所隶属,称为御营副使司军、“太尉兵”。与此同时,韩世忠升任御营左军都统制、张俊升任右军都统制。七月,任命地位较低的后军统制辛企宗为御营使司都统制,引起两人不满,遂改两人所部为御前左军、右军,御营军仍分为五军,但实际上已降为次要军事力量。
  建炎四年六月初,撤消御营使司,兵权归枢密院,御前副使军首先改为御前巡卫军,刘光世任都统制;改御前军为神武军、御营军为神武副军。又开始将较小的部队及收编的抗金义军及流寇,改编为一二十个镇抚使军。神武军不设总长官,以韩世忠任神武左军都统制、张俊任神武右军都统制,均不设副职;前、中、后三军实力较弱,统帅只称统制。以后中军统制杨沂中兼任提举宿卫亲兵,实际成为亲卫军,其时三衙已名存实亡。实力较小的神武副军,设都统制为长官,下属前、后、中、左、右五军只设统制为长官。
  绍兴二年(1132)二月,南宋朝廷又将一些小部队,编为“御前忠锐军”,隶属于名存实亡的侍卫步军司,初建时分为7 将,后增为10 将,每将兵力最初以原所部为限,大多只有一二千人,御前忠锐军后来主要归并于韩世忠、张俊等部及地方帅司(安抚使司)等,“后独留忠锐第五将在朝廷,余九将拨并。故忠锐第五将至今犹属朝廷也”②。绍兴末,李师民任御前忠锐军正将,刘舜谟曾任忠锐第五副将(原作副将军,军字衍)。徐梦莘所说“至今犹属朝廷”,可能已是光宗绍熙五年(1194)前不久。
  绍兴五年,宋廷对军队进行整编。四月,首先撤消镇抚使军。
  九月,以最后一个镇抚使解潜所部拨隶马军司;十二月,神武中军拨隶殿前司,以颜渐所部拨隶步军司,组建新的三衙军。王彦所部编为前护副军,不久也拨隶马军司。又以“神武系北齐军号,久欲厘正”为名,改称“行营护军”,改韩世忠所部神武左军(神武前军已先撤消并入神武左军)为前护军,岳飞所部神武后军为后护军,张俊所部神武右军为中护军;同时以刘光世所部御前巡卫军为左护军,四川宣抚副使吴玠所部为右护军,集中了南宋五支最强大的军队。
  五护军统帅都任宣抚使、宣抚副使、制置使,唯一级别较低的是京西、湖北制置使岳飞,次年三月升为宣抚副使(后升宣抚使),因此,行营护军② 《宋史》卷191《兵志》五《乡兵》二《蕃兵》。
  习称宣抚使军。五护军由宣抚使或副使直接统领,设提举一行事务、同提举一行事务,作为首佐官,有时代行主帅职权,指挥各统制作战。而都统制的设置成为特例,刘光世于绍兴七年罢职后,才任王德为左护军都统制、郦琼为副都统制为统军长官。郦琼叛降伪齐后,王德虽隶属淮西宣抚使张俊,但仍称左护军都统制,绍兴十年改任淮西宣抚使司都统制,左护军编制撤消。绍兴九年春,四川宣抚使吴玠病重,才任命吴玠为右护军都统制。吴玠死后,四川宣抚使与右护军各设都统制为统兵官。只有韩世忠、张俊、岳飞仍任宣抚使兼前护军、左护军、后护军的统兵官,史称三宣抚使军。岳飞、韩世忠、张俊、杨沂中等军,南宋习称为岳家军、韩家军、张家军、杨家军等。
  宋金战场的形势越来越有利于南宋,“柘皋之战”,表明依靠杨沂中、刘锜等次要将领各自所统的二三万部队,已能抵挡住金军主力的南侵。在宋高宗看来,当时宋、金“强弱相当,如是而和者,彼有休兵之意”①,是向金乞和的最好时机。但是,岳飞、韩世忠坚决抗金的意志,成为乞和的重大障碍,奸相秦桧采纳范同的献计,以贺柘皋之捷对三大将论功行赏为名,乘机夺他们的兵权。同年四月,韩世忠、张俊升任枢密使,岳飞任枢密副使,三宣抚使司并罢,原前护军、中护军、后护军的编制也被取消,前护军改为建康府驻扎御前诸军,称建康都统司;中护军改为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称镇江都统司;后护军改为鄂州驻扎御前诸军,称鄂州都统司,都称为“屯驻大军”。
  绍兴十年五月,起用宿将刘光世为三京招抚处置使,次年罢职,其部属后被改编为池州、太平州驻扎御前诸军,置司池州,称池州都统司。是为最早的“御前诸军”四都统司。
  绍兴十七年,吴璘部右护军改称御前诸军,称兴州(今陕西略阳)都统司;次年,杨政所部四川宣抚司军也改为御前诸军,称兴元(今汉中)都统司;在此前后,金州(今安康)驻军也改称“御前诸军”,统兵官职位较低,称“节制屯驻御前军马”。
  绍兴三十年,金州“节制屯驻御前军马”升为都统司;以荆南知府兼节制屯驻御前军马,随后升为都统司;又置江州都统司。九个都统司中,以原韩世忠、张俊、岳飞、吴璘所部组建的镇江、建康、鄂州、兴州四都统司所统御前诸军最强大。
  乾道九年(1173),鄂州、荆南两都统司合并,置司鄂州。淳熙四年(1177),又采取都统司驻鄂州,称鄂州江陵府都统司,不设副都统制;副都统制驻江陵(原荆南),单独置司,称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司,实际上又分为两司。开禧三年(1207),沔州(兴州改)都统司不设副都统制;另设沔州副都统制司于利州(今四川广元),后改称利州副都统制司,实际上也分为两司。这样形成了共10 个由枢密院管辖的都(副都)统司统率的南宋“大军”(正规军)体系。
  各屯驻大军都分兵戍守辖区州县,而荆南(江陵)都(副都)统制司所辖七军,春夏三军出戍、秋冬四军出戍襄阳,家属全留荆南(江陵)。淳熙十年(1183)前后,以1 万人带家属戍襄阳,而留8000 人于江陵。嘉定十年(1217),又将留驻江陵的副都统制和留驻的8000 人以及家属也全部调往襄阳,江陵只设留守机构,江陵副都统制司也移驻襄阳,襄阳已成为荆湖北部① 《宋史·兵志·乡兵·蕃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0,熙宁八年十一月壬午。重镇,后在抗击蒙军战争中起着重要作用。南宋还有独立设置的御前水军都统制,沿江各大军设有水军,设统制为长官。
  南宋“大军”军制南宋正规军(大军),自御营司军设都统制为最高统兵官起,都统制系列遂成为正式的军官官名;而原先的都指挥使系列只适用于已降为亲卫军的三衙,都总管系列只适用于地方军。都统制下有时设副都统制,偶设同都统制为副长官,下设提举一行事务为首佐官,有时设同提举一行事务为副首佐官,需要时可以代行都统制职权。
  南宋“大军”(正规军)的番号先后有御营、御前、神武、行营护军以及三衙军等,都采用前、中、左、右、后五军系列编制,各军(除宣抚使时期外)军队多的设都统制,军队少的只设统制为长官。各军内部以及后来的各屯驻大军,其下也设前、中、左、右、后军,军队多的还增设选锋军、游奕军、摧锋军、胜捷军、破敌军,有时还有水军等;各大将还设亲兵,如韩世忠、岳飞的背嵬军,刘光世的“亲兵(部落)”,张俊的“银枪亲兵(亲随)”等,均设统制、同统制、副统制为统兵官,有时也设都统制为统兵官,部队少或统兵官职阶低的,只称统领、同统领、副统领,或设统制为正长官,统领为副长官。军下设“将”以第一、第二等序列,通常设正将、副将、准备将各一员为统兵官。
  各番号军及屯驻大军下的五军等,每军兵力少的只有1000 人,而左护军前军统制王德所部有5700 多人,兴州都统制司的中军达7800 多人,每军至少辖两将。每将少的只有500 人,兴州都统制司右军的三将共辖4300 人,平均每将达一千四五百人。
  军和将是南宋“大军”编制的基本单位,除“御前忠锐军”直接以“将”作为基本单位外,各番号军及屯驻大军都以军为基本单位,通常只列军数,但也有军、将数都列,如宋孝宗时镇江都统司为七军三十三将4.7 万人,其中水军为三将5000 人,其余六军各为五将7000 人。
  将下设队,每队50 人,有拥队、押队、旗头等。将与队之间,有的还设“部”,有部将。
  第五节辽朝的军制军事体制辽朝皇帝是国家军政的最高决策者,也是最高的军事统帅。北枢密院既是北面官系统的宰辅机构,又是全国最高军政机构。它禀承皇帝的旨意,处理军机,统御全国的军事力量。南枢密院虽然是南面官系统的宰辅机构,但并不处理汉地的军务,不领汉军。
  北枢密院之下,北、南宰相府具体负责部族的军民事务,诸行宫都部署司掌管各宫卫的军民事务。部族、宫卫都是军政合一的单位。殿前都点检司具体负责宿卫行宫。五京留守司分领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南京(今北京)置有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统率本地区的汉军。汉地各州的节度使,包括部分刺史,兼掌军民政,统领管内的节镇兵、乡兵,有的还兼领禁军。节度使司下设马、步军指挥使司,专掌节镇兵。
  除契丹腹里地区外,辽朝将全国划分成几大边防军区,分置军政机构,统驭本军区所有的蕃汉驻军。
  设在边疆多民族地区的边防军政机构称招讨司或统军司(契丹语称详稳司)。西南路招讨司,负责辽夏及本路的辽宋边防,镇遏党项、吐谷浑、突厥等属部。西北路招讨司,负责镇遏漠北阻卜(鞑靼)系统各部,故其长官又称阻卜都详稳。乌古敌烈统军司,掌管胪朐河(今克鲁伦河)流域乌古、敌烈等属部分布区的防务。东北统军司,负责对女真、五国、达鲁虢等东北部族的防务。东京(今辽宁辽阳)统军司,镇遏渤海、熟女真等族,负责对东部高丽的边防。招讨司、统军司统领军区内驻军及部族,主持边务,稳定边疆,并掌管境内屯田和群牧,其下分置若干兵马司(详稳司),分镇边疆要地。如东北统军司下辖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兵马都部署司、北女真兵马司(别称咸州兵马详稳司)等军政机构,南女真兵马司(别称汤河详稳司)则是东京统军司的下属机构。
  负责南面辽宋边防的最高军政机构是南京兵马总管府(兴宗重熙四年,1036,改称都元帅府),一般由南京留守兼任兵马总管(都元帅)。下设南京统军司、南京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两个统兵机构,前者领契丹、奚、渤海兵,后者领汉军①。在东起涿、易,西跨应、朔等州的辽、宋沿边地区,辽朝置西南面安抚司,专司边务,处理双边交涉。这是仿照宋朝的河北沿边安抚司设置的,初名招安司,澶渊盟好后,改称安抚司。因治所在飞狐(今河北涞源),故又曾称易州飞狐兵马司①。
  辽朝的军事指挥权牢固地掌握在契丹贵族手中,各级军政机构、蕃汉军队的中高级将校主要由契丹人担任。少数受到契丹贵族集团赏识的奚、渤海、汉族人,才能领兵为将。虽然汉族官僚在辽朝政权中的作用日渐重要,但除韩德让等个别“胡化”汉人外,汉人长期无权参与军政。直到辽金战争中辽军溃败,天祚帝方起用张琳征调汉军东征,张琳虽身任北面官之南府宰相,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155,绍兴三年九月。是书成于绍熙五年。又李捧军于绍兴三年四月与崔增并受韩世忠节度,据有关资料推测李捧为第五将,李振为第三将。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4,绍兴十一年十月庚午。
  仍对“旧制,凡军国大事,汉人不与”,心有余悸①。
  朝廷宿卫军辽朝的军队,按其征集和编组系统,大体可分为朝廷宿卫军,部族军,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及属国军四种类型。按其军事职能,包括朝廷行宫宿卫军和地方镇戍军两大系统。
  辽朝虽然建有五京,但皇帝及朝廷官属并不定居京城,仍然四时逐水草迁徙。皇帝的行在所——捺钵,皇帝起居的毡帐——斡鲁朵(汉译宫帐、御帐、牙帐、行宫),作为辽朝的政治中心和中枢决策地,必须布置重兵宿卫,因而“未有城郭、沟池、宫室之固”,反以“毡车为营,硬寨为宫”②。所以,辽朝的朝廷宿卫军有别于中原皇朝式的宫城宿卫,而是“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兵为营卫”,且“无日不营,无在不卫”①。
  辽朝的宿卫军,前期以左、右皮室军为主,中、后期以宫分军为主。此外,包括护卫、祗候郎君等御帐官。
  皮室军的渊源可追溯到辽建国前部落联盟首长的亲兵群,阿保机为夷离堇、于越时,帐下有众多的亲兵。907 年,时为后梁开平元年,他即可汗位,进一步扩建侍卫亲兵,建立了御帐亲军——皮室军,时称“腹心部”。《辽史·百官志·北面军官》记载:“皮室军自太祖时已有,即腹心部是也”,“太祖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千余人置为腹心部”。从前的亲兵首领耶律曷鲁、萧敌鲁等继续总领腹心部,“典宿卫”②。继他们之后,耶律老古参加平定诸弟之乱,“以功授右皮室详稳,典宿卫”。天显初,耶律颇德“为左皮室详稳,典宿卫”③。由于宿卫任务的加重,皮室军的编制也在扩大。至迟在阿保机建国之初(916),皮室军已分为左、右两部,分掌宿卫。在阿保机战胜反对势力、称帝建国的斗争中,皮室军起了决定性作用。
  辽太宗进一步扩编皮室军,“益选天下精锐,置诸爪牙”①。遴选范围超出诸部,州县汉军也在其列。据明代《宣府镇志》载,天显十一年(936),“契丹籍奉圣州(今河北涿鹿)兵为亲军”(原注:时契丹主选州郡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军)。辽太宗在位期间,皮室军多达3 万人。此外,述律太后“从太祖征讨,所俘人户有技艺者置之帐下,名属珊,盖比珊瑚之宝”②,属珊作为她的投下私属户,组成属珊军,盛时达2 万人。皮室、属珊并称“御帐亲军”,在辽初政治舞台上充当着重要角色。
  左、右皮室军又别称北、南皮室军。《辽史·百官志》将左、右、北、南皮室军并列,实属错误。作为御帐亲军,二皮室军以宿卫行宫为职责。世宗天禄末,耶律察割发动行宫叛乱,右皮室详稳耶律屋质“喻禁卫长、皮室等同力讨贼”,是平息叛乱,迎立穆宗的主要人物。穆宗遇弑,右皮室详稳① 余靖:《武溪集》卷8《契丹官仪》。
  ② 《辽史·萧文传》,《辽史·百官志·南面边防官》;《全辽文》卷6《耿延毅墓志铭》。① 《辽史·张琳传》。
  ② 《辽史·百官志·北面御帐官》。
  ③ 《辽史·兵卫志·序》,《辽史·营卫志·序》。
  ① 《辽史·耶律觌烈传》载,阿保机即汗位,“兄曷鲁典宿卫”。《耶律曷鲁传》谓总领腹心部。② 《辽史·耶律老古传》,《辽史·耶律颇德传》。
  萧乌里只因为“宿卫不严”被治罪③。皇帝亲征,皮室必随驾从征。神册末年,辽太祖南略燕赵,右皮室详稳耶律老古随征,战死于云碧店。太祖亲征渤海,右皮室详稳耶律朔古从征。
  辽中期以来,皮室军的职能发生了变化。这首先体现在频繁执行征伐任务,转为朝廷直辖的机动作战部队。皇帝亲征,皮室军虽然仍屡被命从征,但已经与早期有所不同,它已经不是扈从皇帝的卫兵。如辽圣宗统和四年(986),宋太宗北伐,圣宗母子亲征,左皮室详稳萧排押从征,河北解围后,圣宗“诏遣详稳排押率弘义宫兵及南、北皮室、郎君、拽剌四军赴应、朔二州界”④,支援枢密使耶律斜轸收复山西失地。外出征战之外,平时皮室军就奉命屯驻于军事要地。道宗咸雍末,辽宋争河东地界,左皮室详稳萧迂鲁奉诏“兼统两皮室军屯太牢古山”遏宋;辽末,皮室军驻防于燕北①。
  皮室军久驻边地,其屯戍、生产、生活方式也就开始接近于部族组织,逐渐成为单独的一部,只是它始终由朝廷直辖②。
  继皮室军之后,行宫宿卫的任务主要由宫分军承担,宫分军成为真正的御帐亲军。辽兴宗重熙年间三使辽廷的宋人余靖,在其《契丹官仪》中记载:“胡人从行之兵,取宗室中最亲信者为行宫都部署以主之,其兵皆取于南、北王府,十宫院人充之。”十宫院人即宫分军。南、北王府即五院、六院部,辽廷视之为二院皇族,多所倚重。但是二部出军宿卫行宫,仅见于此,当续考。
  宫分军征集自诸宫分(斡鲁朵)。据《辽史·营卫志》记载,斡鲁朵民户分正户和蕃汉转户两种,每宫丁男也相应被分成正丁、蕃汉转丁,宫分军就由这两类丁男组成。辽朝十二宫一府计有正户8 万,蕃汉转户12.3 万,共计20.3 万户。按每户出二丁估算,约合宫丁40.6 万。辽制,丁男皆隶兵籍,所以40.6 万宫丁都属于宫分军,其中包括10.1 万最精锐的宫卫骑军。宫分军按不同的宫分编制,每宫自成一军。
  各宫分设官置府,“各有民户,出兵马”③。官使扈从行宫,率宫分军担负宿卫任务。因而时人称之“掌绾版图、抚绥生齿”,并“兼领禁卫”①,“绾天子之宫廷”②。宫分军“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③。辽中期以来,取代皮室军成为强干弱枝,宿卫行宫的主力。如辽道宗清宁九年(1063),皇太叔重元父子发动行宫叛乱,宫分军、宫官在镇压叛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敦睦宫使耶律良与南院枢密使耶律仁先、知北枢密院事耶律乙辛等,“率宿卫士卒数千人御之”④。永兴宫使耶律挞不也以平乱有功赐定乱③ 《辽史·兵卫志·御帐亲军》。
  ④ 《辽史·国语解》属珊条。
  ① 《辽史·耶律屋质传》,《辽史·景宗纪》保宁元年二月。
  ② 《辽史·圣宗纪》统和四年五月,参见《萧排押传》。
  ③ 《辽史·萧迂鲁传》。据史愿《亡辽录》载,辽朝南京道诸军有南、北皮室司。又据《契丹国志》卷11《天祚皇帝》中,保大二年六月,燕王耶律淳据守南京,四军太师萧幹建议籍“岭外南、北大王、乙室王、皮室、猛拽剌司”诸部军。
  ① 参见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三篇第一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年版。② 《文献通考·四裔考·契丹》。
  ③ 《全辽文》卷6《韩橁墓志铭》;卷8《耶律仁先墓志铭》,载仁先为崇德宫使,“总辖图般,兼领禁卫”。④ 《全辽文》卷6《耿延毅墓志铭》,载延毅由昭德军节度入授永兴宫崇德宫都部署,死于宫使任上。卷5功臣,宫分人急里哥、霞抹等因功加上将军。
  当然,扈从行宫并不需要动员全体宫分军,只需其中的一部分,一般在万人左右,实行轮番宿卫。其余的宫分军继续在份地内从事生产,并承担守卫先帝陵寝的责任。作为辽朝军队的基本成分之一,宫分军除担负宿卫任务外,还负有出征和屯戍边地之责,《辽史·兵卫志·宫卫骑军》载,“有兵事,则五京、二州各提辖司传檄而集,不待调发州县、部族,十万骑军已立具矣”①。实际上,宫分军毕竟以轮番宿卫行宫为首要任务,并非攻城略地的主力部队,外出征伐还主要靠以五院、六院、乙室、奚部为主力的部族军。皮室军和宫分军,人们往住混为一谈。辽太祖扩充亲兵组织,建立腹心部(皮室军),以及组建弘义宫,均在他即汗位之初。《辽史·兵卫志》记载,弘义宫是在太祖“亲卫缺然”的情况下,“简天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而建的。《营卫志》又说,弘义宫乃“以心腹之卫置,益以渤海俘、锦州户”。所以,人们自然把腹心部(皮室军)与弘义宫等同起来,并进而认为,皮室军就是宫分军,或宫分军包含了皮室军。仅就太祖朝而言,腹心部(皮室军)确属弘义宫分户的一部分,选自各部族,专司宿卫。辽太宗重新组建自己的御帐亲军,于部落、州县精选3 万人组成皮室军。此后,皮室军就独立于宫分之外而存在,逐渐演变成一种新的社会组织。
  后来,皮室军长期屯戍地方,部落化愈趋明显。它与征集自宫分户的宫分军显然是两支不同的武装力量。证诸史实,统和四年(986),萧排押赴援山西,所部兵马同时包括永兴宫分军和左右二皮室军。从领导体制看,皮室军详稳统领皮室军及其家属,而宫分军则由行宫都部署统领,战时或委任诸宫院兵马都部署统率出征的宫分军②。再从军事职能看,辽中期以来,二皮室军长期屯戍边地,宫分军则主要宿卫行宫,只以部分军队承担戍边任务。行宫宿卫军的人数,《辽史·营卫志·行营》的记载是“宫用契丹兵四千人,每日轮番千人祗直”。这也许是辽圣宗以前或圣宗初年的情况。据圣宗统和年间降宋的辽朝供奉官李信报告,宿卫行宫的卫士是5600 余人③。道宗清宁四年(1058),使辽的宋人王易在其《重编燕北录》中记作1 万人。在行营地,士兵环绕牙帐,具体的布置是:“皇帝牙帐以枪为硬寨,用毛绳连系。每枪下黑毡伞一,以庇卫士风雪。枪外小毡帐一层,每帐五人,各执兵仗为禁围。”①禁围分大小两重。据王易所见,“小禁围在大禁围外东北角,内有毡帐二三座。大禁围每一面长一百一十步,有毡帐十座,黑毡兵幕七座。大、小禁围外有契丹兵甲一万人,各执枪刀、旗鼓、弓箭等”。小禁围应是御帐的所在,大禁围是其他诸行宫的所在。
  执事于御帐内的护卫和祗候郎君,则是皇帝的贴身卫士,二者以契丹贵《耿延毅妻耶律氏墓志铭》谓延毅“出则分诸侯之戎阃,入则绾天子之宫廷”。① 《辽史·兵卫志·宫卫骑军》。
  ② 《辽史·道宗纪》二,清宁九年七月。
  ③ 撰者认为,宫分人依其族属,北方游牧民族被编于石烈、瓦里、抹里、闸撒等部落式组织内;而农耕定居的汉、渤海人被安置于堡寨、城郭、州县,由设在各地的诸宫提辖司管理。宫分官也分南北两面官,各宫部族、蕃户,统以北面官,而汉人、渤海人统以南面官。所以说,征兵宫分,光传檄诸宫提辖司还不够,还必须传檄诸宫所辖的石烈、抹里等机构,才能调动起十万宫卫骑军。事实上,宫卫骑军主要出自契丹人和蕃户,汉人宫分军多为步兵。
  ① 据《全辽文》卷5《王悦墓志铭》记载,统和年间,王悦曾任诸宫院兵马副都部署参加南征。族子弟为主,也有奚、汉、渤海贵族、品官子弟。护卫重在保卫安全,更强调护卫能力,在体魄、技艺上要求更高。而祗候郎君重在祗候,负责皇帝行宫的日常生活起居,并执行有关公务。在紧急状态下,自然也承担宿卫之责。地方镇戍军辽朝的地方镇戍军,主要是部族军和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大致而言,辽朝的西北、西南、东北边区,主要由部族军屯戍,兼有少量汉军、渤海军。东京地区以渤海军为主,汉军、部族军为辅。长城沿线北侧的半耕半牧地区,由部族军镇戍,长城以南地区主要以汉军镇戍,也杂有少量部族军。
  辽朝各部族“分地而居,合族而处”,集生产、行政、军事职能于一体,部民“胜兵甲者即著军籍”,兵民合一,“有事则以攻战为务,闲暇则以畋渔为生”②。每个部族就组成一支军队。各部贵族子弟还组成舍利郎君军,担负侦候任务的军士组成拽剌军。各群牧场的牧民组成群牧军,也类似部族军。部族军的军事任务主要是战时出征及平时戍边。辽朝每逢举兵,要从诸道征兵。部族军,尤其是四大部族军,多在选中,且是冲锋陷阵的主力部队。战事结束,遣返各部。
  平时,部族军轮番戍边。戍边成为部族军当仁不让的职责,所谓“众部族分隶南、北府,守卫四边”。部族与斡鲁朵、捺钵并列,成为辽朝“以武立国”的基础。即所谓“有辽始大,设制尤密。
  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分镇边圉,谓之部族..立国规模莫重于此”①。
  每个部落一般分为戍守户(行者)和留后户(居者)两部分,轮番戍边②。戍守户即“边防■户”,包括戍军及其家属的全部或部分,“生生之资,仰给畜牧”,戍边与生产相结合,保持兵民合一的传统。留后户则“番居内地,岁时田牧平莽间”①。各部大王或节度使、都监统帅戍军镇戍边地,司徒负责管理留后户,并为前方戍军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
  根据各部的实际情况及边防的需要,部族的镇戍区有的与份地相近或戍守本部,有的则远离本部戍守境外。前者如薛特部和撒里葛部,二部皆“屯驻本境”。后者如突吕不部,留后户放牧于长春州(隶上京道,今吉林前郭尔罗斯县)西,戍军却隶属于西北路招讨司。奚部的分布区位于中京道,戍区却隶属于东北统军司②。
  五院、六院、乙室三大王部自东至西一线排开,戍守于长城以北的半耕半牧区,负责对北宋和西夏的边防。如此布置,既方便了部民的放牧生产,又能在紧急时刻迅速南下执行作战任务。同时当有监视、威慑燕云地区汉军的战略意图。
  辽宋澶渊盟好之后,辽廷加强了对漠北民族地区的统治,建立了一系列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5,宋真宗咸平六年七月。
  ① 《辽史·营卫志·捺钵》。
  ② 《辽史·营卫志·部族》上,《营卫志·序》。
  ① 《辽史·兵卫志·众部族军》,《营卫志·序》。
  ② 《辽史·文学·萧韩家奴传》载:诸部皆有补役之法,法始行,“居者、行者类皆富实,故累世从戍,易为更代”。居者、行者显指部落留后户和戍边户。
  边防城堡。这些边防城皆“因屯戍而立,务据形胜,不资丁赋”,专用于军事防戍,不作地方行政单位。边防城的戍军主要是部族军,如镇州建安军(今蒙古布尔根省青陶勒盖古城),辽朝“选诸部族二万余骑充屯军,专捍御室韦、羽厥等国,凡有征讨,不得抽移”③。
  糺军向为治辽金元史者所重视。在辽朝,糺不过是部落和宫分军的泛称。契丹及其他游牧民族保持着部落组织形式,军政合一,兵民合一。辽朝不存在一种由某些人组成或担当某种特殊职能的糺军,金、元时代,糺军的含义发生变化,不再是军和部的泛称①。
  辽朝的汉军,其制基本承袭唐末五代的军制,而又有所变通。五京州县民户,男子壮者皆兵,丁籍和兵籍是一致的。丁男或选充禁军或充州县地方兵,未被签发者在乡充乡兵。与中原不同的是,乡兵也隶兵籍。禁军、方镇兵的组织编制与五代、宋代大同小异,亦有厢、军、指挥、都等单位。
  五京州县都有汉军禁兵驻防。南京(今北京)城内有汉军八营,“有南、北两衙兵,两羽林兵,控鹤、神武兵,雄捷兵,骁武兵”,除两衙兵外,其他皆属禁军。约当穆、景之世,耿绍纪为涿州刺史兼左羽林统军②。圣宗统和二年(984),韩倬任应州彰国军节度使兼侍卫亲军兵马都指挥使。辽末征讨女真,曾签中京和燕、云、平等路禁军。汉军以燕、云州县驻防为主,同时对辽宋沿边地区的防守负有主要责任。在塞北也有部分汉军防戍。如耶律元曾任“西北路右神武卫上将军”,道宗曾诏令西京(今山西大同市)炮人、弩手教习西北路汉军③。
  辽朝州县还有节镇兵。据《契丹官仪》记载,山后“又有云、应、蔚、朔、奉圣等五节度营兵”。统和四年(986)三月,有奉圣州武定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吕行德,副都指挥使、马军都指挥使刘知进叛归宋朝的记载。前述南京城内的“南、北两衙兵”,就是衙内军。圣宗开泰年间,韩橁曾任燕京留守衙内马步军都指挥使①。
  《契丹官仪》载,辽朝“逐州又有乡兵”。景宗乾亨元年(979),宋师围燕,南京乡兵有归宋者②。辽军每南侵,例“于本国州县起汉人乡兵万人,随军专伐园林,填道路”③。辽末史事中屡见的“武勇军”,征选或召募自乡军,可能就是乡军的代称。
  汉军主要征自五京乡丁。收编中原军队也向为辽朝重视,辽宋战争中,所俘宋军有的被并入诸军,有的则单独立营,自成一军,如归圣军、宣力军、四捷军等。辽朝还不断招徕宋境军士北来,将之纳入汉军系统,称“投来南军”④。
  辽朝的渤海军也是单独编置的,他们主要屯驻于东京地区,是辽对高丽边防的主力。南京地区也有渤海军数千。朝廷每年签取渤海丁男从军,号称③ 《辽史·营卫志·部族》上。
  ① 《辽史·兵卫志·众部族军》,参见《辽史·营卫志·部族》。
  ② 《辽史·地理志·上京道》边防城。
  ③ 参见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三篇。
  ① 路振:《乘轺录》;《全辽文·耿延毅墓志铭》。
  ② 《全辽文》卷7《耶律元妻晋国夫人墓志铭》;《辽史·道宗纪》,寿隆元年九月。③ 《韩橁墓志铭》。
  ④ 《宋会要辑稿·蕃夷·辽》,太平兴国四年七月。
  “渤海都”⑤。他们勇敢善战,有“三人渤海当一虎”之誉①。东京渤海军的指挥权严格操纵在皇帝手中。
  辽朝还有一支由契丹、奚、汉、渤海军合编组建的军队。他们仍依民族成分分别编组,各设都指挥使司,统领于四军兵马都指挥使司。这是一支集众家之长的联合部队,先后屯驻于辽与宋、高丽边地。
  属国属部军也是辽朝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作战,也常征调属部军参战。然而,诸属部,尤其西北诸部,叛服无常,屡启边衅,实为辽朝边防的重点。最后,辽朝还是亡在其东北属部生女真之手。
  军事制度辽朝基本的兵役制度是壮者皆兵的征兵制。辽朝规定,“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②,这适用于辽境内的各族民户。
  辽朝早期并无户籍,当然也无所谓兵籍,成年的部民亦民亦兵。辽朝建立后,部族也仿州县编制户籍,并根据财产状况,把部民分为上、中、下不同的户等,按户等征收赋税、摊派徭役和兵役。出征、戍边并不需要动员全体丁男,接到征兵令后,各部一般先“攒户丁,推户力,核籍齐众以待”。即依照户籍、户等签发,多丁上户先被签取,依次是中、下户。依户等签发,与军需自给制有关。
  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的兵役制度受契丹部族军的影响,也实行普遍征兵制。神册初年,辽太祖攻略山后,吞并了沿边州县的大片土地,遂改当地的募兵制为征兵制,“籍山后民为兵”③,共得17.6 万,统以节度使。此后,辽的州县一直沿用太祖确定的征兵制。征发的原则也是依户等签取。辽末出现的诸路州县“计人户家业钱每三百贯自备一军”及“有杂畜十头以上者皆从军”
  现象④,仍体现了这一原则。战事吃紧,及丁男子,因为皆隶兵籍,可以悉征无遗。
  在形形色色的封建剥削下,广大农牧民不堪重负,贫困交加,渐趋破产,征兵制趋于崩溃。
  辽朝各族人民的兵徭杂役负担极重。如部族军戍边,漫长的行军道路,恶劣的边地环境,加以外族的骚扰,军民往往“只牛单毂,鲜有还者”①,以致“日瘠月损,驯至耗竭”。统和早期,漠北尚未置戍时,西北诸部已苦于烦重的兵徭杂役,“大率四丁无一室处,刍牧之事,仰给妻孥。一遭寇掠,贫穷立至”②。漠北置戍后,部民戍边之苦日益严重,“徭役日增,生业日殚”。辽道宗时,汉地人民负担的“驿递、马牛、旗鼓、乡正、厅隶、仓司之役,⑤ 《辽史·兵卫志·兵制》。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6,皇祐元年三月;卷176,至和元年二月、四月。② 路振:《乘轺录》。
  ③ 《契丹国志》卷26《诸蕃记》。
  ④ 《辽史·兵卫志·兵制》。
  ① 孙世芳:《宣府镇志》卷21《兵籍考》。
  ② 《契丹国志·天祚皇帝》,天庆四年十月;《辽史·天祚皇帝纪》,天庆六年六月。至破产不能给”③。
  其他如战时的征敛、繁重的赋税,加以户等不实、赋役不均,各级官吏、地方豪强巧取豪夺、残害百姓,无不加剧了人民的贫穷破产。辽道宗时期,社会经济恶化,贫穷破产的农牧民流离失所,甚至铤而走险。朝廷不得不通过召募补充兵源。清宁四年(1058),“募天德、镇武、东胜勇捷者,籍为军”;咸雍四年(1068),“诏元帅府募军”①。
  辽金战争爆发后,辽军接连溃败,兵士亡散殆尽,征兵制终于走到其尽头。朝廷通过大规模的募兵组织对金军的战斗。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怨军。其召募对象为辽东饥民,后因军需困难哗变。又改称常胜军,支持燕王耶律淳称帝南京。不久降宋。另一支较有影响的募军是“瘦军”,其召募对象是战乱中逃亡山泽的部民。他们“侵掠平民,甚于盗贼”②,毫无战斗力可言。常胜军降宋后,将之屠戮殆尽。
  在装备给养方面,部族军与汉军差异较大。部族军“驰兵于民”,部民既是生产者又是战士,一般不需要专门的军需给养。“马逐水草,人仰湩酪”,繁茂的草原、滋生的牲畜为牧民的衣食服用之源。弓箭、马匹平日是生产资料,战时就是军事装备。遇有征发,部族军自备衣粮器械,每正军一人,自备马三匹,必备的还有“弓四、箭四百、长短枪、骨朵、斧钺、小旗、锤锥、火刀石、马盂、炒一斗,沙袋、搭钩毡伞各一,縻马绳二百尺”,其他如“人铁甲九事、马鞯辔、马甲皮铁”则“视其力”而定③。
  契丹还以“打草谷”和“犒军钱”作为战时补充军需的手段。契丹军队中专备“打草谷骑”勾取粮草。辽太宗灭晋后,汉将赵延寿请给契丹兵发放粮饷,太宗答以“吾国无此法”,而仍然“纵胡骑四出,以牧马为名,分番剽掠,谓之打草谷”。在被征服地区,契丹贵族还强索“犒军钱”,如辽太宗援立石敬瑭,回师路经新州,命“敛犒军钱十万缗”④。每次战捷后,他们论功行赏,从战利品中分取一小部分赏赐军士,以补充战争的损失。
  辽朝的汉军多数驻防于五京州县,脱离生产,不像部族军那样散处族帐,上马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其给养一同中原,有定额的军饷。统和年间使辽的宋人路振在《乘轺录》中记载,辽军中“给衣粮者唯汉兵”,南京城内的汉兵“皆黥面给粮如汉制”。
  辽中期以来,部族军的军需给养制度有了很大变化。首先,推行了军需供给制。乾亨元年(979),辽朝救援北汉,宋朝权知忻州张齐贤俘获辽朝“纳米典吏”,知“契丹能自备军食”①。兴宗重熙十八年(1049),辽师伐夏,“战舰粮船绵亘数里”。道宗咸雍五年(1069),讨伐阻卜,“军出,只给五月粮”②。其次,随着疆域的奠定,特别是封建制度的逐步完善,辽朝发动的纯掠夺性战争越来越少。打草谷供军需日渐淘汰,军需给养中掠夺成分日减,供给部分日增。
  ③ 《辽史·文学·萧韩家奴传》。
  ① 《辽史·耶律昭传》。
  ② 《辽史·萧韩家奴传》,《辽史·马人望传》。
  ③ 《辽史·道宗纪》,清宁四年三月,咸雍四年二月。
  ④ 《契丹国志·天祚皇帝》,保大二年六月。
  ① 《辽史·兵卫志·兵志》。
  ② 《资治通鉴》卷286,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正月;卷28l,后汉高祖天福二年二月。辽朝后勤建设中最有成就的当推屯田和群牧。朝廷鼓励戍军屯田自给,建立了“公田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重熙年间,耶律唐古受命“劝督耕稼以给西军,田于胪朐河侧”,后来移屯镇州(今蒙古乌兰巴托西),“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③。屯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军队的生计问题。但是,繁重的戍边任务,频繁的调发,最终还是使戍军疲于奔命,生计日窘。
  辽朝特别重视马政。游牧民族“其富以马,其强以兵”④,马政的兴衰不仅关系到军事的强弱,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盛衰。群牧机构是辽朝官制系统的重要部分。群牧马印有统一的官印,立有簿册,皇帝常派人核实其数,群牧官员的政绩受到严格的考核。群牧牲畜日益成为战马和军用力役畜的重要来源。根据现有的材料看,辽朝主要的群牧场,似多分布于沿边地带,如漠北滑水马群太保司、漠南马群太保司、倒塌岭西路群牧司。因而,群牧也起到了实边的作用。
  辽朝与行军作战有关的制度包括军事礼仪、符牌制度及将帅的任命、战术规定等。军事礼仪:每凡出兵,皇帝率领蕃汉文武臣僚,宰杀青牛白马祭告天地、日神,并分命近臣祭祀太祖以下诸陵及木叶山神。如果皇帝亲征,要身着戎装祭祀先帝宫庙,或者主祭先帝、道路、军旅(兵)三神。军行前,须用一对牝牡麃祭祀。攻城略地取胜,要及时宰杀黑白羊祭天地。班师之际,要用掳获的牡马、牛各一祭天地。出师、还师都要举行“射鬼箭”,即将死囚或俘虏绑在柱子上,众军士向着军行的方向将其乱箭射死①。
  符牌制度及将帅的任命:朝廷铸金鱼符调发军马,用银牌传达命令。调发兵马时,各部闻诏即点集军马、器仗,按兵不动,静待朝廷金鱼符至。合符,由朝廷委派军主,与本司互相监督。皇帝亲点将校,选派勋戚大臣充任行营兵马都统、副都统、都监,授权行营都统全面指挥各参战部队。
  战术规定:辽军作战,骑兵每500—700 人为一队,十队为一道,十道当一面。队、道、面各有主帅。各队轮番冲杀敌阵,不给敌人以喘息的机会,而自己的人马则可以稍事休整。如果敌阵坚固,不强攻,如此轮番冲杀二三天,待敌疲惫,然后派辅助作战部队“打草谷骑”迷惑敌阵,主力部队乘势歼敌。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太平兴国五年十二月辛卯。
  ④ 《辽史·萧惠传》,《辽史·萧迂鲁传》。
  ① 《辽史·食货志》,《辽史·耶律唐古传》。
  第六节西夏的兵制兵役制和军队西夏建国后的兵役制度,初期仍以党项部族的征兵制为主,以族帐为最小单位。男子年15 岁成丁,至60 岁止。每家凡二丁取体壮者一人为正军,另一丁为负赡,担任随军杂役,组成为一抄。凡家有四丁的,抽两抄,其余的壮丁都叫做空丁,可不服役,但可以顶替别的丁男当负赡兵,也可以顶替正军之疲弱者担任正军。西夏部族征兵有一定数额,军中正军与负赡都有定员,比例一般是1 比1,但在个别部队中,如首都附近兴、灵二州的镇守兵中,比例近于1 比3,即一个正军几乎有三个负赡兵②。
  部族兵的装备,据《宋史·夏国传》下记载:“凡正军给长生马、驼各一;团练使以上:帐一、弓一、箭五百、马一、橐驼五,旗、鼓、枪、剑、棍棓、粆袋、披毡、浑脱、背索、锹钁、斤斧、箭牌、铁爪篱各一;刺史以下无帐,无旗鼓,人各橐驼一,箭三百,幕梁一”。
  西夏建国初期与宋朝战争频繁,部族征兵的兵员不够,于是扩大征兵范围和人数,甚至实行全民皆兵。西夏大安八年(1082)九月,宋夏永乐之战前,西夏调民为兵,“十丁取九”①。据《隆平集·西夏传》记载:“凡年六十以下,十五以上,皆自备弓矢甲胄而行”,西夏的参战兵员除由官府发给很少的军事装备外,作战时一律自带粮饷。
  据汉文史书记载,西夏军队大体上区分为三部分:皇帝侍卫军、国防军和朝廷直属部队。
  据《宋史·夏国传》记载:元昊“选豪族善弓马五千人迭直,号六班直,月给米二石。铁骑三千,分十部”。宋人田况《儒林公议》所记元昊侍卫军十队的队长:“一妹勒、二浪讹遇移、三细赏者埋、四理奴、五杂熟屈则鸠、六隈才浪罗、七细母屈勿、八李讹移岩名,九细母嵬名、十没罗埋布。”西夏宫廷的宿卫制度十分严格,宿卫军佩戴铜质腰牌,上镌“防守待命”、“防守命令”和“后门宫寝待命”等西夏文字。这是皇帝的侍卫军。
  监军司驻防军,是西夏军队中人数最多的一种,也是西夏军队主力,是西夏的国防军。据《宋史·夏国传》记载,元昊称帝之前即“置十二监军司,委豪右分统其众”,“左右厢十二监军司:曰左厢神勇(今陕西榆林东南),曰石州祥祐(今榆林西南)、曰宥州嘉宁(今内蒙古乌审旗西南)、曰韦州静塞(今陕西榆林东南)、曰西寿保泰(今甘肃靖远东北)、曰卓罗和南(今永登南)、曰右厢朝顺(今内蒙古乌海市西南)、曰甘州甘肃(今甘肃张掖)、曰瓜州西平(今安西东南)、曰黑水镇燕(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曰白马强镇(今阿拉善左旗北吉兰泰)、曰黑山威福(今乌拉特后旗东南)。诸军兵总计五十余万”。其兵力分布与驻防任务是:“自河北至午腊蒻山(今内蒙古乌拉特旗东)七万人,以备契丹;河南洪州(今陕西靖边西南)、白豹、安盐州、罗落、天都、惟精山(今宁夏中卫南香山)等五万人,以备环(今甘肃环县)、庆(今庆阳)、镇戎(今宁夏固原)、原(今甘肃镇原)② 《辽史·食货志·序》。
  ① 参见《辽史·兵卫志·兵制》、《辽史·礼志·军仪》。
  州;左厢宥州路五万人,以备鄜(今陕西富县)、延(今延安)、麟(今神木北)、府(今府谷);右厢甘州路三万人,以备西蕃、回纥;贺兰(今宁夏银川西北)驻兵五万、灵州(今灵武西南)五万人、兴州兴庆府(今银川)七万人为镇守,总五十余万。”
  西夏驻守国防军的监军司,后来陆续增置,因此史书上有的记载西夏有十八监军司。如毅宗谅祚继位后,于西平府(原灵州)置翔庆军监军司及中寨、天都二监军司。
  卫戍首都的军队,《宋史·夏国传》记载,西夏军队中有“兴、灵之兵精练者又二万五千,别副以兵七万为资赡,号御围内六班,分三番以宿卫”。“资赡”即“负赡”兵。西夏军队中一般一名正军配一名负赡兵,在朝廷直属的都城卫戍军中则每名正军配以近三名负赡兵,可知其为由皇帝掌握调动的精锐部队。
  多兵种的部队建制据汉文史书记载,西夏军队已发展为多兵种的部队建制。如骑兵、步兵、炮兵、水兵,及由于作战任务不同而分为擒生军、强弩兵、负赡兵等。
  西夏军队以骑兵为主力,骑兵作战能力很强。由党项贵族子弟组成的精锐骑兵称“铁骑”,或称“铁鹞子”。在战斗中“以铁骑为前军,乘善马,重甲,刺斫不入;用钩索绞联,虽死马上不坠。遇战则先出铁骑突阵,阵乱则冲击之;步兵挟骑以进”①。《宋史·兵志》四记载:西夏“有平夏骑兵,谓之‘铁鹞子’者,百里而走,千里而期,最能倏往忽来,若电击云飞。每于平原驰骋之处遇敌,则多用铁鹞子以为冲冒奔突之兵”。西夏的“铁骑”,见于记载的有著名的元昊侍卫军中的“铁骑三千”,在朝廷直属部队或监军司驻防军中都占有一定比例。史载,宋元祐七年(1092),西夏以数十万兵进攻宋朝环、庆二州,在其中一次战役中西夏军队有“铁鹞子数万迫近洪德寨(今甘肃环县西北)”②。
  步兵是西夏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人数最多。西夏步兵最精锐的是由“山间部落”丁男组成的,称“步跋子”。《宋史·兵志》四记载:“有山间部落,谓之‘步跋之’者,上下山坡,出入溪间,最能逾高超远,轻足善走”,西夏同宋朝作战时,于“山谷深险之处遇敌,则多用‘步跋子’以为击刺掩袭之用”。“步跋子”吃苦耐战,特别以由称“山讹”的横山党项羌组成的最为著名,《宋史·夏国传》记载:“苦战倚山讹,山讹者横山羌,平夏兵不及也。”此外,还有炮兵、水兵、擒生军、强弩军等兵种。据《宋史·夏国传》记载:在西夏军队中“有炮手二百人,号‘泼喜’,陡立旋风炮于橐驼鞍,纵石如拳”。水兵在汉文西夏史料中没有发现记载。宋代史籍间有涉及,宋熙宁三年(1090)河东报称,“西贼水军恐于石州(今山西离石)渡河,令吕公弼过为之备”①。宋元祐六年(1091),宋熙河兰岷路经略司奏称,兰州(今属甘肃)沿边安抚司申报:“有西界水贼数十人俘渡过河,射伤伏① 参阅陈炳应:《西夏军队的征选、廪给制度》,《西北史地》1987 年第1 期。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9,元丰五年九月甲申。
  ①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路人,寻斗敌,生擒九人”②。宋政和六年(1116),宋军筑清水河新城,赐名德威城(今甘肃靖远西南),“河北倚卓罗监军地分水贼作过去处”①。从以上记载知西夏于大河沿岸要地都编有一定数量的水军。
  擒生军和强弩军都是西夏的特种部队,担负特殊的作战任务。《宋史·夏国传》记载,西夏军队“别有擒生十万”,可能是在战斗中配合正规战斗部队担负俘掠生口的辅助兵员。据史籍记载,西夏崇宗乾顺时,庶弟察哥建议置强弩军对付宋军,他说:“国家用铁鹞子以驰骋平原,用步跋子以逐险山谷,然一遇陌刀法,铁骑难施;若遇神臂弓,步奚自溃。盖可以守常,不可以御变也。夫兵在审机,法贵善变,羌部弓弱矢短,技射不精,今宜选蕃汉壮勇,教以强弩,兼以标牌,平居则带弓而锄,临戎则分番而进,以我国之短,易中国之长,如此,无敌于天下矣。”②崇宗采纳察哥的建议,建立强弩军。
  《贞观玉镜统》所载西夏军制西夏时期的军事制度,在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文书《贞观玉镜统》和《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都有系统的记载,尚待进一步的译释研究。
  《贞观玉镜统》是一部记载崇宗贞观年间(1102—1114)的军事典籍,今存残卷,内容包括序言、政令、赏功、罚罪、进胜五篇,涉及西夏军事体制的各个方面。在各篇中所见的西夏军队职衔很多,如将分正将、副将、正副行将、正副佐将,还有正首领、小首领。有些部门设帐将、押队、护卫、察军、游监、教监、应监等。这些职衔名称多未见于汉文史籍。西夏文书中的将军、察军、游监、教监、应监,可能即是见于汉文史书记载的统军、监军、巡检、教练使、左右侍禁等军职。汉文史籍中常见的首领、正首领、小首领等也都是西夏军队的正式军职职衔。
  《贞观玉镜统》第一篇有“共命将职”之语,说明西夏军将是经选拔共同任命,并履行正式、隆重的仪式。“有将信,行文字”,向受命者颁发军印、符牌和任命文书,并按照不同职衔授予旗、鼓、金等指挥用具。据文献记载,西夏军队中除正式军卒和负赡兵以外,还有名为“私人”、“役人”、“虞人”、“刑徒”、“苦役”等几类人,大约都是在军中服劳役者,以供将领与正军驱使。
  《贞观玉镜统》现存篇幅主要是对军将官吏的赏功与罚罪部分,赏罚规定十分详尽,军中以十五个官阶为区分等级。赏功的主要内容有:在战斗中杀敌一人以上者都可得赏。杀的人多,赏赐也多。但如果杀了敌人,后又战败的,就不能奖赏;俘获敌军人、马、甲胄、旗、鼓、金,总数在百件以上者,可得赏,俘获越多,赏赐也越多,包括俘获敌方的妇女、儿童。攻城战斗中,先登上敌人城头,破城者;我军打败仗时,能够殿后抗敌,使全军安全撤退者;对于虚报俘获和杀敌数量者能够揭发报告的人;“虞人”带路有功者;将领打败仗,但其护卫、队人能挫敌军锋者;挫敌军锋、大败敌人者。奖赏办法是按在战争中得及失人、马、甲胄、旗、鼓、金等,在功罪相抵之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79,元祐七年十二月壬申附注。
  ① 《宋会要辑稿》方域8 之27,罗兀城条。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64,元祐六年八月癸丑。
  后,功超过罪,分等级奖赏,有的加官,有的赏给不同数量的金、银碗,金、银腰带,衣服,鞍鞯,茶绢等物,以及赏赐荣誉称号。
  罚罪的主要内容有:遇战,不敢战而逃者;在战斗中打败仗者;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军、战斗、会合者;战争中不互相援助者;有战争中弃失本部人、马、甲胄、旗、鼓、金,数量超过一定限度者;虚报俘获量、杀敌量和买卖首级者;察军、司吏徇私舞弊或检查不严,以致出现虚报者;反之,诬告者也要获罪;在战斗中,主将阵亡,或亡失旗、鼓、金时,该部的护卫、首领、押队、亲随等都要受到严惩;战斗中,察军擅自离开主将,又对战事不了解者。处罚的手段有:处死,终身监禁,罚作苦役,杖刑和刺字,夺兵权,减、免官职,罚马等③。
  ③ 《宋史》卷87《地理志·会州》。
  第七节金代猛安谋克制度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社会的最基本组织。它产生于女真原始社会的末期,由最初的围猎编制进而发展为军事组织,最后变革为地方的行政组织,具有行政、生产与军事合一的特点。猛安谋克产生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其内容编制不是女真族所特有的,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其他一些民族也可能出现类似的组织,猛安谋克与契丹族的头下军州和满族的八旗制度相比,有相同的地方,但由于民族和时代的不同,其区别也是很明显的。
  猛安谋克的形成、变革和迁徙猛安谋克是以千夫长、百夫长命名的一种军事组织,它源于原始的狩猎生产组织。在氏族社会中,出围狩猎是一种生产,围猎时要组织氏族部落的人员出动,一般的是按什伍的编制方法组织,作为军事组织就是从这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马扩《茅斋自叙》记载,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说:“我国中最乐无如打围。”马扩据此推论:“其行军布阵大致如此。”猛安谋克的编制中有猛安(千夫长)、谋克(百夫长)、谋克之副蒲里衍(牌子头)、什长(执旗)、伍长(击柝)、士卒(正兵)、士卒之副阿里喜。出猎时,按什伍编制,年壮者为正,矮小者为副,《金国语解》:“阿里喜,围猎也。”这种组织最初是平时射猎,战时则战,还没有出现常设的军事组织。当掠夺其他部落财物的战争成为经常之事,便出现用围猎的编制办法设常备的军队,不仅产生首领,而且逐渐形成世袭制。
  猛安谋克军事组织,是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时代的产物,因此它在金建国后仍保留同围猎的关系和民主主义的残迹。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确立以后,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被保留下来,以保持其善射猎的民族风尚。在猛安谋克内军事首领与士卒间,尊卑不严,上自大元帅,中自万户,下至百户,住食穿戴没有特殊的差别。国有大事,适野环坐,画灰而议,讨论先自卑者开始,讨论完毕,把灰漫灭。献策、赏功都体现了军事民主精神。
  金太祖嗣都勃极烈的第二年(1114),为适应金即将建立和对地方进行统治管理的需要,“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①。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这次改革发生在即将建立金国的前夕,把原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同地域性组织村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原军事组织变革为地方行政组织。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由原猛安谋克的领夫制变为领户制;由千夫长、百夫长变为千户长、百户长。确立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对氏族制是一次重要革命,打击了旧氏族势力,确立和巩固了新兴奴隶主的势力,奠定了以地域和领户制为特点的国家的基础。军事组织和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族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猛安谋克组织,随着军事向南推移而不断地南迁。当女真族取得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的战役的胜利之后,即用猛安谋克改编辽的军队和新降服的各族人民。特别是占领辽东京(今辽宁辽阳)广大地区后,在新占领区推① 戴锡章:《西夏纪》卷22,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 年点校本。
  行猛安谋克制度。《金史·太祖纪》:“东京州县及南路系辽籍女直皆降。一如本朝之制。”太祖天辅五年(1121),占领了辽的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两道,对被征服的契丹、奚人也都依照辽东渤海例,于其地置千户谋克。
  天辅七年,占领辽西京、燕京,又想在平州推行猛安谋克制度,因为遭到汉人的强烈反抗,天会二年(1124)便在平州废除对汉人实行猛安谋克的办法。女真族的奴隶制度不能改变汉人地区的封建制,也不能用猛安谋克改编汉人和变州县制为猛安谋克制,这是踵辽南北面统治的历史原因,也决定了金朝只能采取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和与州县制并存的发展方向。随着对北宋战争的胜利,为加强对中原汉人的统治,太宗天会十一年九月,金左副元帅宗翰悉起女真土人,散居汉地,只有金朝的皇帝及将相亲属卫兵之家得以保留,这是一次大规模地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运动。“棋布星列,散居四方。令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①。这次大迁徙,使中原的区域和民族分布,以及社会形态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熙宗即位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官制改革,变女真族建立的以奴隶制统治为主的政权为以封建制为主的统一的多民族的皇权制,由南北面设制发展为封建中央集权制下的封建制与奴隶制并存。熙宗适应这种变化,始创女真屯田军,实行计口授地制度,把女真、契丹之人都从本部迁居中原,同百姓杂处,“计其户口,授以官田,使自播种”,“凡屯田之所,自燕山之南,淮、陇之北皆有之。多至六万人,皆筑垒于村落间”①。
  海陵时的改革,是对熙宗改革的继承和深化。海陵迁都燕京,标志着对女真族在上京的旧贵族的决裂,是在金朝政治统治中所采取的一个重大措施。他为削弱女真旧贵族的势力和加强对汉人地区的统治,便迁女真贵族于中都、山东、北京、河间。这次被迁的猛安和家族,有上京路太祖、辽王宗翰、秦王宗翰的猛安,右谏议乌里补猛安、太师勖、宗正宗敏之族,斡论、和尚、胡剌三国公,太保昂、詹事乌里野、辅国勃鲁古、定远许烈、故杲国公勃迭八猛安,阿鲁之族和按答海族属。它比前两次“尽迁本国之土人”和“女真、契丹之人”相比,已把迁徙的重点集中到女真宗室大贵族上,标志着猛安谋克内徙已达到高潮。
  把猛安谋克大批向中原迁徙是金朝女真族统治决策的一部分,这种迁徙具有军事部落移民的性质。猛安谋克组织被迁入中原以后,仍保留其原有的名称,实际上是把猛安谋克村寨组织原封不动地迁入内地,使女真的奴隶制与中原封建制在统一的封建皇权制下并存,这就打破了过去分中外、分华夷的“天下一体”为“中华一体”,女真与汉人一家,皆是国人。它的直接后果和发展的趋势是:由于猛安谋克受中原封建制的包围和影响,在女真奴隶制内部不断发生变化,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变革,由奴隶制的组织变革为封建的组织。
  猛安谋克的系统与结构猛安谋克的组织系统,包括行政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和军事组织系统的① 参见陈炳应:《西夏兵书<贞观玉镜统>》,《宁夏社会科学》1993 年第1 期。① 《金史》卷128《循吏传·序》。
  猛安谋克。
  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是由原来的部落氏族组织与地方的村寨组织结合而形成的地方行政组织。金初在猛安谋克之上设路以统猛安谋克,有万户路、都统司路、军帅司路和都勃堇路,形成北面与南面不同的行政设置系统。后来随着全国官制的统一,地方行政系统的猛安谋克逐渐被纳入统一的官制之下以与地方的州县制并存。汉人州县系统是:京(留守)—府(府尹)—州(节镇、防御、刺史)—县(县令)—村社(主首)。地方猛安谋克系统是:京(兵马都总管)—府(兵马总管府)—猛安(相当防御州)—谋克(相当县)—村寨(寨使)。猛安谋克在属于地方军事系统的京府都总管和总管府之下,自成一个系统,与州、县互不干涉,猛安的地位在节镇之下,刺史之上,相当于防御使,谋克相当于县令,寨使相当于主首,是金代一个整体的系统官制中的一个系统。
  地方的猛安谋克,属于地方行政组织和类型,作为地方官的猛安谋克,被纳入地方行政官制系统与结构之中,在地方行使管理的权力。猛安谋克随着金朝封建化的完成,被纳入金朝统一的官品体系之中,诸猛安从四品,诸谋克从五品。诸猛安的职能是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防捍不虞和御制盗贼,军事、政事、生产治安兼于一身。诸谋克的职能是:抚辑军户、训练武艺、按察所部、宣导风化、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捕除盗贼、禁止游惰、通检推排簿籍等。猛安谋克的职能不仅与女真奴隶制的构成相适应,同时也表现出军事、民事与生产结合的地方组织的特点。
  猛安谋克作为地方的机构,是建立在女真族的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之上的,土地国有,由奴隶主贵族、平民、奴隶和驱丁构成其阶级的关系。
  猛安谋克既是地方行政组织和地方官的名称,同时也是授封女真贵族的尊称,他们以猛安谋克成为女真族的权贵的世袭奴隶主。猛安谋克的授封,有的直接授给其本人,有的是因念其先人功绩而授封,有的还可增授,即一人可授几个猛安谋克。授封给猛安谋克的主要是宗室勋臣之家,常以一家中授猛安谋克的多少作为其家族勋贵与否的一种标志。猛安谋克的袭封制度规定,如袭封者死去,由长男继之,长男已亡或笃废疾者,则由长孙继之,长男及长孙俱死,由次子继之,本支已绝,由兄弟继之,兄弟无,由近亲继之。猛安谋克因为犯罪、犯酒禁、犯赃等可收回,或转授给他人。
  除猛安谋克奴隶主贵族以外,还有平民这个阶层。他们多是本族的自由民,户属猛安谋克户,口称正口。他们是金朝兵力的主要来源,壮年被征称正兵,正兵之副称阿里喜。正兵与阿里喜的区别是正与副、修者与矮弱者的区别,阿里喜允许环甲为正军,不是平民与奴隶的区别。平民是可以从国家分得牛头地和向国家出牛头税的自种者,他们有的可能上升为奴隶主或者是沦为奴隶,他们在女真人口中占多数。
  奴隶是猛安谋克中生产的主要担当者,奴隶主都拥有数量不等的奴隶,多者上万、上千和上百,少者有数十或数个奴隶。女真奴隶被猛安谋克各家族所占有,以口计而不以户计,被称为奴婢口,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他们多是由战俘被转化为奴,因犯罪而被没为奴,或者是失约立限典质和鬻身为奴,逃避徭役而依附豪强为奴。奴隶因被放免或与良人通婚,转为隶属于本部的正户。
  在猛安谋克中也有一定数量的驱丁,他们是作为奴隶主的家族私属而存在,其特点是以丁户计,可以轮差或被签为阿里喜,在金代军制中有驱,是解放原来辽时的奴婢为良人后而编制的。驱丁是介于奴隶和一般编户(良户)之间的一个阶级,其地位相当于农奴。
  军事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源于氏族社会的围猎组织,这种组织的出现比行政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为早,由原始社会末期的常设军发展为建国后国家常备的军事系统。军事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是以军事组织的统属关系确立,而不是以地方的行政组织的统属关系确立。金代猛安谋克组织系统是逐步完善的,其系统构成是:在猛安之上置军帅,军帅之上置万户,万户之上置都统;在谋克以下的统属系统是蒲辇、正军、阿里喜。有时也称军帅为猛安,而猛安则被称为亲管猛安者。猛安谋克的最高统帅是都统,府称都统府。太宗天会三年(1125),因攻宋立都元帅府,置都元帅和左、右副元帅,左、右监军,左、右都监。海陵天德三年(1151),改元帅府为枢密院,但行兵则复更为元帅府。猛安谋克不仅是作战时的基本组织,而且在平时也是侍卫、驻防和防边的基本组织。
  在《金史》中,除一般被称为猛安谋克者外,尚有行军猛安谋克、押军猛安谋克、步军猛安谋克、马军猛安谋克、甲军猛安谋克、权猛安谋克和合扎(亲管)猛安谋克的不同名称,从名称上反映了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的构成,以及军事和兵种的类别。
  合扎猛安谋克,又称亲管猛安谋克。合扎的本义是“亲近”,所以合扎又被视为“亲军”。至少在太祖天辅初年,随着金代女真兵制已臻完备就出现合扎猛安谋克。合扎猛安谋克是皇室直属的军队,是由皇室、宗室或建有大功的臣下担任。在天辅五年(1121)攻取辽中京时,太祖次子宗峻别领合扎猛安,受金牌,所以称合扎猛安为“太子之猛安”。金熙宗在全国范围内改革官制,皇统八年(1148)七月载有侍卫亲军,海陵时更以太祖、太宗、宗幹、宗翰军为合扎猛安,谓之侍卫亲军,由侍卫亲军司统领。后罢亲军司,分别隶属点检司和宣徽院。世宗时又置亲军,属点检司,亲军从世宗直属的合扎猛安谋克中选出,到章宗便从一般猛安谋克中选出,逐渐失去其原有的“亲近”之义。
  行军猛安谋克,与一般固定官职的猛安谋克不同,是在出征时临时授予的职衔,初见载于太祖收国元年(1115),主要是在太祖和太宗时期。行军猛安谋克被授予此职者,有的原先就是猛安谋克,有的原先不曾是猛安谋克而临时授予他为猛安谋克,授行军猛安谋克者有女真人,也有渤海人、契丹人等。
  押军猛安谋克,出现在熙宗以后,当押军猛安谋克大量出现,行军猛安谋克在记载中便逐渐消失,但押军猛安谋克的出现却在太宗时。押军是“统押军兵”和“管押军兵”的意思,也是战时被特任的官职。后来则押军猛安谋克已由临时官职变成固定的专职官员。在金末记载中,又重新出现行军猛安谋克的名称。
  金代常备军的兵种,分步军猛安谋克、马军猛安谋克和甲军猛安谋克,他们是统领步兵、骑兵和甲军的猛安谋克。
  金代女真族的统治,用猛安谋克这个统一的名称,确立了行政与军事两个系统和结构的统治机构,构成金代女真社会组织的一个特点。
  猛安谋克的发展、变化与整顿金代猛安谋克有行政系统的猛安谋克,有军事系统的猛安谋克。作为行政系统的猛安谋克是拟中原的郡县制而建立的女真族奴隶社会的地方组织,因而它是同奴隶制相始终的,而且在发展中其内部的关系又不断发生着变化。军事的猛安谋克不仅比行政猛安谋克产生早,发展延续的时间也长,而且这种千户百户的军事编制直接影响后来的元和明。
  由太祖时确立的猛安谋克制,随着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变革,一是熙宗时变以奴隶制为主的国家为以封建制为主的国家,变朝廷的国论勃极烈制为封建皇权的三省制,海陵又变三省制为一省制,纳猛安谋克于国家的整体系统之中,虽然不从根本上改变猛安谋克的奴隶制性质,但为强化女真族的统治地位,对猛安谋克组织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整顿势在必行。熙宗、海陵时,确定了走中原封建制的发展道路,对本族的奴隶制也确定了采取渐变的方式以使其社会与中原制度相适应。
  熙宗、海陵王时对猛安谋克的进行调整与整顿,主要表现在:1.金熙宗实行官制改革,统一地方官制,海陵王时又废万户为节镇一级的路,这样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便置于京府和节镇州之下,其地位与防御州、县等,并纳入品级制的系统之中,军事的猛安谋克官也授予官品,这是对原有猛安谋克所进行的一次重要的以比拟中原制度的系统和官制的调整。
  2.适应官制的改革,在辽东原来州县地区,也需要对建国后以新授的汉人和渤海人的猛安谋克作出新的整顿。熙宗天眷三年(1140),罢汉人、渤海人千户谋克,这次所罢的是指地方行政猛安谋克,在此基础上,皇统三年(1143)便完成对汉人、渤海人居住的东京、咸平(今开原北)两路的州县的调整和新设的工作。皇统五年,为把兵权集中到女真人手中,又一次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在这两次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的世袭和承袭之制中,独有渤海人大■是例外,但实际上也不过是保存其世爵的世袭猛安的承袭。
  3.金熙宗皇统五年,始创屯田军之制。《大金国志·熙宗纪》记载:“凡女真、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徒居中州,与百姓杂处,计其户口授以官田,使自播种,春秋量给衣马。若遇出军,始给其钱米。”军事屯田是仿中原古代屯田的精神结合本族的特点而确立的,在屯田军中实行了“计口授地”和自种的制度,它同牛头地的土地分配和经营是不同的。“计口授地”虽不改变女真族的奴隶制占有关系,但它在女真族封建化过程中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计口授地”这个途径向封建的自耕农民转化;二是通过屯田军把女真族的猛安谋克转化为封建的军事屯田猛安谋克,由奴隶制与封建制的不同转化为封建制下的军户与一般齐民编户的不同。
  金世宗继承熙宗、海陵王的事业,由于其时猛安谋克组织已出现混乱,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加剧,以及猛安谋克内部的封建化,遂对猛安谋克先后进行了一些整顿。
  首先是对猛安谋克组织的整顿与加强,主要表现在:1.大定七年(1167),由于过去省并猛安谋克和海陵时无功授猛安谋克而被罢去失职的,根据思敬的请以“量材用之”原则,重新恢复了一些猛安谋克①,作为扩充猛安谋克力量的方法。
  ① 《大金国志》卷8《太宗帝纪》。
  2.大定十五年,由于猛安谋克内部领户制的混乱,于十月遣吏部郎中蒲察兀虎等十人,分行天下,再定猛安谋克户,其规定是:“每谋克不过三百户,七谋克至十谋克置一猛安。”①3.大定十七年四月,对猛安谋克的承袭制也作了些新的补充规定:“制世袭猛安谋克若出仕者,虽年未及六十,欲令子孙袭者,听。”①对“父任别职”其子承袭猛安谋克者,规定必须在25 岁以上②。
  4.大定二十年,因为猛安谋克因循已久,变化很大,又因海陵后所授无度,而大定间也有功多而未能酬者,于是对猛安谋克又做一番“新定”工作,同时命“新授者,并令就封”。并规定因功授猛安谋克的许以亲属从行,“猛安不得过十户,谋克不得过六户”③。“当给以地者,除牛九具以下全给,十具以上四十具以下者,则于官豪之家量拨地六具与之”④。
  5.大定二十四年,为“大重其权”以猛安谋克之号授给诸王,或新置者特赐之名。想以此来维系猛安谋克。
  其次是罢契丹猛安谋克以扩充女真猛安谋克的实力。大定三年八月,“诏罢契丹猛安谋克,其户分隶女直猛安谋克”⑤。这是把参加窝斡叛乱的契丹猛安谋克分隶于女真猛安谋克。到大定十七年,才正式把所有契丹猛安谋充分隶于女真猛安,对契丹采取女真化的政策,以防契丹的反抗和加强女真猛安谋克的实力。
  最后是为防止猛安谋克破坏,金世宗不仅防止女真人与汉人杂居,防止汉化,提倡旧俗,同时还防止独立的个体家庭发展,把土地私有的发展限制在一定的允许的范围之内,提倡大家族的“聚种”,以维护家族奴隶制。同时金世宗还把河南、河间等路的猛安谋克向大名、东平、平州等地徙聚;把山东东路的猛安谋克迁到河间、河北东路;把速频、胡里改猛安谋克向上京迁徙。这种迁徙实际上是与当时的政治和阶级关系的变化相关的。
  到金章宗明昌、承安间,女真族的封建化已完成,作为奴隶制的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已失去其存在的意义,猛安谋克遂变为封建国家军事屯田组织。金章宗时对猛安谋克的整顿和作出的新规定,就是与这一历史状况相适应的。
  1.对猛安谋克在法制上作出一系列规定,如“初定猛安谋克镇边后放免者授官格”、“定猛安谋克军前怠慢罢世袭格”、“定猛安谋克斗殴杀人遇赦免死罢世袭格”、“更定镇防千户谋克放老入除格”、“诏更定猛安谋克承袭程式格”等⑥,这实际是通过法制规定,对猛安谋克特权加以限制、消弱乃至罢除。
  2.随着猛安谋克封建化的完成,泰和四年(1204)九月“定屯田户自种及租佃法”①,在法律上对猛安谋克封建主自耕和出租认可。猛安谋克隶属于① 《大金国志》卷13《熙宗帝纪》。
  ① 《金史》卷70《思敬传》。
  ② 《金史》卷44《兵志》。
  ③ 《金史》卷7《世宗纪》。
  ④ 《金史》卷7《世宗纪》。
  ⑤ 《金史》卷44《兵志》。
  ⑥ 《金史》卷47《食货志》。
  ① 《金史》卷6《世宗纪》。
  按察司,主要是为保猛安谋克尚武之风,以利军事作战的需要。另外,限制猛安谋克只许于冬月率属户畋猎二次,每出不得超过十天。
  3.允许猛安谋克户与汉民通婚,同时也允许猛安谋克举进士,使女真人兼知文武。金代对猛安谋克的整顿与规定是随时间的变化而有不同,反映了女真族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变革的过程。
  第十章法律第一节五代的法律司法机构五代沿唐制,尚书省刑部为最高司法政务机构,掌管司法政令及司法行政事务,复核大理寺审结的案件及州、郡徒刑以上案件;大理寺为最高审判机构,并重审刑部复核移送的死刑案件,死刑要报“中书门下”(宰相府)审核;御史台参与审理重要案件,大案由御史中丞(或大夫)、刑部侍郎(或尚书)、大理卿(或少卿)会审,称大三司;次要案件由刑部郎中(员外郎)、侍御史、大理司直(评事)联合审讯,称小三司。后唐长兴四年(933),又定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司官,每推断案牍时特与免朝,恐滞推覆”,“公事毕日,朝参如常”。同年,大理寺又设立“议狱”制度,“凡断公事,并集法官详议”,“法(大理)寺议狱,宜于(大理)寺卿厅内”举行,以辨雪冤案;“天下州府(判案)有疑者”,亦令“判官集议”,都给予奖励②。审理案件是各级地方长官的主要职责之一,各级地方官府虽都沿唐制设立司法职能部门,各道节度使以副使、推官、判官掌刑法,州(府)设司法参军,县设司法佐、史。但各州(府)的刑法主要掌握在马步院(司),置马步狱,节度使以牙校任马步都虞候为马步院长官;而以亲随为“镇将”,“与县令抗礼,公事专达于州”①,县的刑法也大多为镇将掌管。
  制定法律五代时虽然战乱不断,但各朝朝廷都重视法律的制定,以符合各自统治的需要,后梁开平四年(910)编定《大梁新定格式律令》103 卷,这是后梁删改唐律条文,增加新条文所成,相对于唐律是“删改事条,或重货财,轻入人命;或自徇枉过,滥加刑罚”,明显较唐律为重。同时,还有李保殷编《刑律总要》。后梁为了推行新律,下令将各道所存唐朝法律书籍焚毁。后唐同光元年(923)时,已是“今见在三司(御史台、刑部、大理寺)
  收贮刑书,并是伪廷(后梁)删改者”①。诸道中也只有定州(今属河北)保有唐朝律令格式共286 卷,进呈朝廷后,成为后唐法律的依据。次年编集《同光刑律统类》13 卷。后唐初年,“格”却仍行“后梁新格”,天成元年(926),决定实行以记载刑狱为主的唐《开成格》。清泰二年(935),又将元年以前十一年内的制敕选396 道,编为《清泰编敕》30 卷。
  后晋初,行后唐明宗朝法制及清泰元年的“编敕”。天福四年(939),将后唐明宗朝已“编集”及编余而“封锁”不行的敕文,重新选386 道,编成《天福编敕》31 卷。
  后周广顺元年(951)正月,新建立的后周决定“并依后晋天福元年以前② 俱见《金史·章宗纪》。
  ① 《金史》卷12《章宗纪》。
  ① 《五代会要》卷16《刑部》《大理寺》;《旧五代史》卷147《刑法志》。(后唐)条制施行”①,随即于同年六月,将后晋、后汉及后周有关刑法的敕文,选择26 件编为《大周续编敕》2 卷。世宗显德四年(957)时,“朝廷之行用者”《(唐)律》一十二卷、《(唐)律疏》三十卷、《(唐)式》二十卷、《(唐)令》三十卷、《开成(详定)格》一十卷、《大中(刑律)统类》一十二卷,及皇朝制敕等”②,但是,律令文辞古质已难以详明含义,加上格敕条目繁多不便检阅。世宗命删繁就简,改正互相矛盾、轻重失当,选择适用于当代的律文,“其所编集者,用律为主,辞旨之有难解者,释以疏义;义理之易了者,略其疏文”。“至于朝廷之禁令、州县之常科,各以类分,悉令编附”①。显德五年编成《大周刑统》20 卷,另目录1 卷,史称《显德刑统》。
  “十国”亦编集法令,如南唐(江南)《刑律统类》10 卷、《格令条》80 卷,《(后)蜀杂制敕》3 卷、《(后蜀)令式》等。
  枉法酷刑五代所编集的法律,有些也较为平允,尤其是后唐明宗时所编法律,名义上还为后晋、后汉、后周所沿用,而后周《显德刑统》更是选编审慎,简明易解,但实际上大多并不执行,除后唐明宗时期以外,枉法酷刑,时有所闻。五代时,不仅各道节度使几乎全是武将,各州长官刺史、各县令也多由武官担任,加上实际掌握司法的各州马步院、各镇将,也都是节度使的牙校、亲随担任。草营人命,判处死刑后也不依例申报刑部复勘,后晋天福三年(938)卢灿进策:“诸道决狱,若关人命,即刑部不合不知”。因此下诏凡断死罪后,要“具录案款事节”申报刑部,如果“案内情曲不圆”,刑部要进行复勘。
  各地常不依法审判,非法拷掠,打死后以病死申报。后唐长兴二年开始设“病囚院”,待治愈后依法判决。至于拖延判决,更是屡禁不止。自唐大中六年(852)后,剺耳喊冤的一律决杖流配,虽有理也不受理,后晋天福五年改为据所陈诉理由审理,而剺耳之罪则另行处理。
  唐制死刑有绞、斩二等,五代沿袭。后唐天成三年(928),改为“决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替绞、斩,后晋又恢复为绞、斩。后晋开运三年(946)时,“外地不守通规,肆率情性,或以长钉贯簪人手足,或以短刀脔割人肌肤,乃至累朝半生半死”②,虽明令禁止,重申只能判处绞、斩,但并无效果。“短刀脔割人肌肤”,实是后晋为后代创设的死刑中的“凌迟”。
  各地节度使、刺史法外行刑,视民命如草芥。后晋时,刘知远任北京(今山西太原西南)留守、河东节度使,命节度判官苏逢吉“静狱以祈福祐”,原意应是及时审理积案,而苏“逢吉尽杀禁囚以报”。后周初,隰州刺史许迁“或钉磔贼人,令部下脔割”。随意杀人以代刑法的事各地多有,首都开封在后汉时,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史弘肇“都辖禁军,警卫都邑”,也“不问罪之轻重,理之所在,但云有犯,便处极刑”,“其他断舌、决口、斫筋、① 孙逢吉:《职官分纪》卷43《镇将》。
  ② 《旧五代史·刑法志》。
  ① 《册府元龟》卷613《刑法部·定律令》五。
  ② 《五代会要》卷9《定格令》。
  折足者,仅无虚日”,根本无所谓法律。动辄全家乃至全族被杀,亦常见不鲜,如后汉时郓州捕贼使臣张令柔“尽杀平阴县十七村民”③。
  ③ 《旧五代史·刑法志》。
  第二节北宋前期的法律司法机构北宋前期,实行增设新机构以夺旧机构职权,六部寺监职权大多为相应的新机构所夺,但涉及司法的刑部、大理寺,保留较多的职权,这在北宋前期的省、部、寺、监中是少见的。
  刑部作为朝廷司法政务机构,宋初掌管“律令、刑法、案覆、谳禁之制”,“掌覆天下大辟(死刑),举其违失而驳正之”,以及其他司法行政事务。设详覆官六员、法直官一员。淳化二年(991),从“中书五房”的刑房分出职权,设立审刑院,“大理寺、刑部断(案)、(详)覆以闻,乃下审刑院详议”,这是在刑部复核后再复议。淳化四年,改为“大理寺所详决案牍,即以送审刑院,勿复经刑部详覆”①,刑部详覆权被夺,详覆官随后也减为三员。
  景德三年(1006),刑部“别增(详覆官)一员,专举驳大辟公案”。
  是对“断讫公案”,从银台司降到刑部极刑案库存档前,还要“分与详覆官看详,内有不当,即行封驳”。这是在大理寺依据各地“奏狱”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断后,直接送审刑院详覆,“勿复经刑部详覆”的规定以后,刑部新增的死刑案最后详覆封驳权。熙宁四年(1071),还规定“刑部详覆官如疏驳得诸处断遣不当大辟罪每一人,与减磨勘一年”的奖励;如“失覆”一人,要“展磨勘一年”,累计失覆四人则要被罢官①,说明直至元丰改官制前,死刑案件终审、详覆后仍须由刑部作最后详覆。
  咸平三年(1000),又“诏州府军监旬奏禁状,自今并送审刑院看详”,审刑院又分得对各州府“旬奏禁状”的详覆权,但主要仍由刑部详覆。大中祥符四年(1011)起,“诸州旬申禁勘,设有用条不当,(刑部)自可举驳,不必别录按奏”②,刑部在这方面权力更扩大了,而且司法行政方面的职权也始终由刑部掌管。综上所述,可见北宋前期的刑部仍保留较多的职权。
  大理寺是朝廷司法事务机构,北宋前期并不直接审案,“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计,但掌天下奏狱(也称奏案,指需要上奏朝廷裁决的案狱),送审刑院详(覆)讫,同书以上于朝”,也就是“谳天下奏狱而不治狱”。设详断官六员,后增为十二员,又设检法官、法直官。大理寺只是依据各地上报的“奏狱”案件材料进行审断,然后报刑部,以后改为报审刑院详覆,大理寺的详断官还每日轮差到审刑院商议上奏案件的文字①。御史台除监察职能外还负有司法方面的职责,设检法官一员,掌检详法律;设推直官二人,“专治(御史台)狱事”。淳化初,设推勘官二十员分谳天下大狱,咸平初减为十员,后罢。各级地方官府州、府、县、厢、镇长官的主要职责之一即是审理案件,州府长官的司法助理为推官、判官,州府① 《旧五代史·刑法志》。
  ① 《旧五代史》卷108《苏逢吉传》,卷129《许迁传》,卷107《史弘肇传》。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15 之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淳化二年八月丁卯;卷34,淳化四年二月壬子。
  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15 之2。
  的司法职能部门有司录(录事)参军,审理户婚之讼,主要是民事案件;法曹(司法)参军,主刑法。北宋初,沿五代旧制,州府设马步院,开宝六年(973)改为司寇院设司寇参军,太平兴国三年(978)改为司理院设司理参军,专司审讯狱事;首都陪都则另设左、右军巡院,掌治安及有关案件的审讯,设左、右军巡使及判官。
  为了纠察首都开封各类司法审判机构的所有徒罪以上案件可能出现误判的情况,大中祥符二年(1009)设立“纠察在京刑狱司”,所有御史台(天圣八年前)、开封府、三司、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等机构,审判的徒罪以上案件,都要供报,如有必要则“追覆其案,详正而驳奏之。凡大辟,皆录问”②,并可直接重新进行审讯,主要是侵夺审刑院的首都地区死刑案的详覆权。
  淳化二年五月“诏(诸路)转运使司,命常参官一人纠察刑狱”,这是设专职路级司法官之始,次年十月罢。景德四年(1007)正式设诸路提点刑狱司,曾两度罢设,并其职权于转运司,后成为常设路级监察、司法机构①。北宋前期由于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制度,刑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大理卿、大理少卿、大理丞、大理评事等,北宋建国之初还实任其职,但不久相继都成为寄禄官名,并不任刑部、大理寺的职责,以判刑部事为刑部长官,所属各司设判司事为主管官,设详覆官以代原刑部的刑部司郎中、员外郎之职;以判大理寺事、权大理少卿事等为长官,另设详断官等以代大理正、评事等(初期还兼大理正、评事等官名)职责。
  此外还有临时设置的司法机构,“凡因事置推已事而罢者,诏狱谓之制勘院,非诏狱谓之推勘院”。重大案件则下御史台狱,断案后由开封府、大理寺“究治”②。
  法律、法规的制定北宋建立之初,运用唐代、五代的法律,史称:“国初,用唐律、令、格、式外,又有《元和删定格后敕》、《太和新编(格)后敕》、《开成详定(格)》、《(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后唐《同光刑律统类》、《清泰编敕》,(后晋)《天福编敕》,(后)周《广顺续编敕》、《显德刑统》,皆参用焉”③,可说是除了后梁的法律以外,唐代、五代的法律都在使用。北宋朝廷为了巩固政权,开始了统一法律的工作。自唐代《大中刑律统类》,采取“以刑律分类为门,而附以格、敕”①,便于运用,后唐、后周相继编撰《刑统》。建隆四年(乾德元年,963)二月,诏以后周《显德刑统》为基础增删改修;七月,修成《重定刑统》(史称《宋刑统》)30 卷,也依《唐律疏议》分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 篇;篇下设门,共213 门,律后附敕、令。《宋刑统》的律文,基本上抄袭唐律,改动不大,以及所编《建隆编敕》,“诏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15 之29、15 之3。
  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24 之1、15 之6。
  ② 《宋史》卷163《职官志·刑部》。
  ③ 《文献通考》卷61《职官考·转运使、提刑》。
  ① 《文献通考》卷167《刑考》六。
  刊板模印颁天下”②,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刻印的法典,后虽有数次小的修改,但大体沿用至宋末。自唐代以来,凡属律所未载者,例以敕判决,敕、律并行,为宋代所沿袭,编敕成集是重要的立法行为,历朝都进行。综合性编敕如太宗朝《太平兴国编敕》、《淳化编敕》,真宗朝《咸平编敕》、《大中祥符编敕》,仁宗朝《天圣编敕》、《嘉祐编敕》、《庆历编敕》等,自咸平元年编《咸平编敕》,依照《宋刊统》分为12 门分类汇编。专门的编敕如《农田敕》、《转运司编敕》、《礼部考试进士敕》、《一司一务敕》、《审官院编敕》、《群牧司编敕》,此外还有《铨曹格敕》、《贡举条制》、《嘉祐录令》、《驿令》等等。制定与编集法令,成为北宋朝廷的重要职责。人治、法治并行时期南宋思想家陈亮曾对宋代以前的司法历史作了精辟的论述:“汉,任人者也;唐,人、法并行也;本朝,任法者也。”③中国古代的司法由人治为主,经人治、法治并治时期,再到以法治为主,是中国古代司法史发展的必经历程。但是,北宋前期的司法情况,还是人治、法治并行时期,宋神宗以后及南宋才是以法治为主的时期。
  北宋前期的法律形式,也和唐代一样分为律、令、格、式四种,律(《刑统》)是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的法律条文,是判案定罪的主要依据;“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主要是有关制度的规定;“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是朝廷机构日常处理事务的规定;“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是朝廷的公文程式和行政细则①。律为法律,令、格、式则多属法规。另以《编敕》以及一司一路一州一县《敕》等作补充。《编敕》依据《宋刑统》的分门编制,说明《宋刑统》,即律在法律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北宋前制定的多种法律、法规,为官员们依法判案提供了依据,而且初任官员都要学习律令。但是,正如文彦博在神宗初年所说:“唐末、五代,用重典以救时弊”,“国家承平百年,当用中典,然犹因循”,说明北宋前期的司法情况与唐末、五代相近。至于以不合情理为由,法外量刑,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甚至“往往增饰事状,移情就法”。史称:“律令者,有司之所守也。太祖以来,其所自断,则轻重取舍,有法外之意焉。然其末流之弊,专用己私以乱祖宗之成宪者多矣。”②可说是北宋前期“人、法并行”司法情况的概括。
  ② 《宋会要辑稿》刑法1 之1。
  ③ 《新唐书》卷56《刑法志》。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乾德元年七月己卯。
  ② 《陈亮集》卷11《人法》,邓广铭编校增订本,中华书局1987 年版。前此论著虽提及此观点,但没有以之论述宋代法律史。
  第三节宋神宗以后及南宋时期的法律司法机构宋神宗初年,司法机构与北宋前期基本相同。熙宁五年(1072),将三司帐案改为提举帐司,元丰五年(1082)进行官制改革,将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帐司等归并入刑部,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郎中、员外郎为所属四司长官。元祐元年(1086),将原纠察在刑狱司职权由刑部划归御史台,将原帐司职权从刑部比部司中划归户部。元祐三年,又将户部仓部司勾覆等案划归刑部比部司;罢大理寺古治狱,而依三司的旧例,另于户部设推勘检法官,“治在京官司应干钱谷公事”①。
  大理寺成为最高审判机构,设卿一人、少卿二人为正副长官,以及正、丞、司直、评事等为属官,复设大理寺狱,少卿以下官员职务分左、右,左断刑、右治狱。元祐三年罢右治狱,绍圣二年(1095)复设。御史台在元丰改官制后主要作为监察机构,而司法职权减少,废推直官,罢御史台狱;设检法官,检详法律。
  南宋时并省机构,但各司法有关机构仍保留。北宋后期及南宋的各级地方司法机构,大体与北宋前期相同,首都“行在所”临安府司法机构,有左、右司理院及府院。南宋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以及建康、镇江、鄂州等各地御前屯驻大军,都设有“推狱”,称为“后司”。
  制定法律、法规神宗朝制定法令日益完备,除了综合性的《熙宁详定编敕》、《元丰编敕令格式》、《赦书德音》、《申明》外,还有不少专门的法令汇编,如汇集司农寺主管的改革法令《熙宁新编常平敕》、《元丰司农敕令式》,科举、学校方面的《熙宁贡举敕式》、《武举敕式》、《国子监敕令格式》、《武学新修敕令格式》,经济方面的《都提举市易司敕》、《茶法敕式》、《盐法》、《水部条》,保甲、将兵法及军事方面的《熙宁五路义勇保甲敕》、《熙宁开封府保甲敕》、《元丰将官敕》、《熙宁详定军马敕》,法律方面的《熙宁详定尚书刑部敕》、《熙宁法寺断例》,等等。“申明”、“断例”作为法律、法规,首次正式汇编成集。元祐时,废罢“新法”,修订法律、法规成为首要任务。元祐元年,不仅立即编成《元祐详定敕令式》,而且重行改修的元祐编《元丰敕令格式》,以及已经删修的《元丰尚书户部、度支、金部、仓部格式》等一系列新修或删修的法律、法规。哲宗亲政后主要是复行神宗时的法律、法规,而元符二年(1099)所修的《元符敕令格式》,则是相对地屏弃新旧党政见,部分地采纳元祐时敕令。好大喜功的宋徽宗时期,更是大举修订法律、法规,包括《两浙、福建路敕令格式》、《大观马递铺敕令格式》、《诸路州县学敕令格式》、《崇宁国子监算学敕令格式》、《崇宁国子监画学敕令格式》等几十部法律、法规,几乎是无所不包。
  北宋末,法律、法规散失殆尽,高宗重建南宋,戎马倥偬,逃亡流离,① 《新唐书·刑法志》。
  无力修定新法。自北宋末靖康元年(1126)后,“法令变更,易于反掌”。到南宋初建炎四年(1129)时,嘉祐法、元丰法、政和法无不使用,而且,“自渡江以来,官司文籍散落,无从稽考,乃有司省已(记)之说,凡所与夺,尽出胥吏,其间未免以私意增损,舞文出入”。为了减少胥吏乘机舞弊作奸,建炎四年,官员们要求将“省、部诸司各令合干人吏,所省已(记)条例攒类成册”。绍兴二年(1132)正月,首先颁行南宋第一部法律、法规《绍兴重修敕令格式》;绍兴三年,将“诸司编类到省记条令”,经敕令所审查后颁行②。随后,由原广东转运判官章杰在未受金兵战乱的广南东路各地搜访抄录到北宋各种法律、法规1000 多卷,加上胥吏省记(包括案例),绍兴年间,重修一系例敕令格式及申明。南宋以后各朝也不断修定法律、法规。修定法律、法规,不论是综合性的还是部门的,北宋前期为“编敕”,自宋神宗时的《元丰编敕令格式》按照宋神宗对敕、令、格、式新的解释分类开始,包括各种部门的法令、法规,也都以敕、令、格、式分类进行编排,这是宋代法书编制的一次改革。但由于数量很大,很不容易找到需要的法令、法规。南宋孝宗时先编有《乾道敕令格式》,后增删成《淳熙敕令格式》。淳熙二年(1175),宋孝宗下诏将吏部现行的改官、奏荐、磨勘、差注等条法分门别类,将同类的敕、令、格、式、申明编在一起,编成《吏部(七司)条法总类》,这是首次分类编辑的法令、法规汇编。淳熙六年,宋孝宗认为《淳熙敕令格式》“其书散漫,用法之际,官不暇遍阅,吏因得以容奸”,尚书省也提出:“海行新法(《淳熙敕令格式》)凡五千余条,检阅之际难以备见”。孝宗即下诏,将现行敕、令、格、式、申明,仿照《吏部七司条法总类》“随事分门修纂”,淳熙九年编成《淳熙条法事类》,则是法律、法规编纂中的新体例,便于法官的检阅,有利于依法审讯,这是宋代法书编制的重大改革,史称:“前此法令之所未有也。”淳熙末,官员们认为“新书尚多遗缺,有司引用,间有便于人情者”,孝宗又命刑部修订①。庆元二年(1196)颁布的《庆元条法事类》,即是进行修订并加收以后的法律、法规文件分类汇编。传世残刻本存职制、选举、榷禁、财用、赋役、农桑、刑狱等16 门,及失题半门,门下设目,少则数目,最多达52 目,目下依敕、令、格、式、申明排列,所存虽不及全书之半,但仍能看到南宋法律、法规的概貌。
  封建法治时期司法由人治走向法治,是历史的进步,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陈亮所说:“汉,任人者也;唐,人法并行者也;本朝,任法者也”,正是对中国古代司法史的概括。而他所说的“神宗皇帝思立法度以宰天下”①,说明他认为宋朝成为封建法治社会,主要是从神宗时期开始的,这也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神宗时,编制综合性及各种专门法律、法规,“以敕代律”,以及“申明”和“断例”具有法律地位,设新科明法及中举进士考试法律等,都是宋朝“任法”的标志。
  ② 《宋史·刑法志》三、一、二。
  ① 《宋史》卷163《职官志》三。
  ① 《宋会要辑稿》刑法1 之33、34。
  宋初制定的《建隆刑统》,到宋神宗初年,历时100 多年,北宋前期以律(《刑统》)为主、律敕并行的制度,已不适应日益变化的形势。宋神宗虽然于熙宁四年(1071)对《刑统》进行了修订,却采取提高敕的地位,以敕代律。“神宗以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以敕”,并且改变原先的律、令、格、式为敕、令、格、式,“而律恒存乎敕之外”。熙宁九年决定重修编敕,到元丰二年(1079)初步修成进呈时,宋神宗否定了原先以诏令内容轻重来区分为敕、令、格、式的做法,并进一步确定区分敕、令、格、式的新标准:“设于此以待彼之至曰格,设于此而使彼效之曰式,禁其未然之谓令,治其已然之谓敕”。并指出:“修(法)书者,要当知此”,要求据此修改。元丰七年《元丰编敕令格式》成书时,更具体地规定为“丽刑名轻重者,皆为敕”;“有体制模楷者,皆为式”;“始分敕、令、格、式为四”①。实际上是对北宋前期敕、令、格、式进行较为科学的重新分类,因而原载为敕者不少移作令。这不仅是“违敕法重、违令罪轻”,而是因为敕即是法律,而令、格、式属于法规,区分法律、法规的不同性质,对于封建法治是非常重要的。
  次于敕、令、格、式,而具有普遍法律、法规作用的是“申明”,内容比较复杂,既有敕,即杂敕(此处指未收入敕、令、格、式的敕),也有尚书省的札子等,通常即称为“指挥”,即是经过审定,将具有普遍法律、法规性质的杂敕和札子,可以引用作为判案等依据的,称为“申明”,即所谓“以颁降指挥厘为申明”,“凡申明所载者,悉与成法参用”②。未编为“申明”的,则只具有该敕或札子具体的法律、法规作用,而不能运用于其他事件。元丰七年编成《元丰编敕令格式》时,还单独编有《申明》。
  宋代判案时,“凡律、令、敕、式或不尽载,则有司引例以决”,这是补充法律不足的一种手段,但案例所判轻重未必恰当,官吏因而也可上下其手,或加重刑罚,或从轻判处,甚至“用例破(法)条”①,编辑“断例”,对已往判决的案例进行选择并编集成册以供引用,成为以法判案的组成部分,《熙宁法寺断例》就是规范引例判案的专书。
  官员熟悉法律、法规及正确判案,是进行“法治”的关键,熙宁四年进行科举改革,“旧明法科,徒诵其文,罕通其义”,也在废罢之列。另设新的明法科,称为新科明法,凡不能考进士科的可考新科明法,考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案。但是,当科举改革后的首届科举考试在熙宁六年举行时,应举新科明法的不多,为了改变“近世士大夫多不习法”的状况,随即诏令从今以后进士、诸科同出身及授官为试监、簿人,都要考试律令大义或断案后才任官职,如累试不中及不能就试的,中举二年后才任官职。七月,又规定除进士及第前三名外,都要考试律令大义、断案后才能任官职。当熙宁九年“三年大比”之年来临之际,熙宁八年七月,练亨甫提出进士高科多担任州、府幕职官,“其于练习法令,岂所宜缓”。而且“前此习刑名者,世皆指以为俗吏”,对应举新科明法者,“推恩虽厚,而应(举)者尚少”,又“独优高科(前三名),不令就试”律令大义及断案,“则人不以试法为荣”。① 《宋史·刑法志》一;《宋会要辑稿》刑法1 之52、53。
  ② 《陈亮集》卷11《人法》、卷12《铨选资格》。
  ① 《宋史·刑法志》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8,元丰二年六月辛酉;卷344,元丰七年三月乙巳引《(国史)刑法志》。
  神宗因而“诏进士及第自第一人以下注官,并先试律大义、断案”①。从此,新科明法逐渐受到重视,熙宁九年新科明法中举的已有39 名,不分等;元丰二年达到146 名,分为二等,增加了2.7 倍多,当年录取总人数为602 人,新科明法占近四分之一。又规定凡考新科明法考试断案时,允许带律(《刑统》)、令、敕应考。新科明法逐渐受应举者的重视,“新科明法成,类其所试”而编成的《元丰广案》200 卷,是新科明法的试题(应是断案试题)汇编,是书的编辑刻印成书,正是这一趋势的反映。自“王安石执政以后,士大夫颇垂意律令”②。北宋前期,直至神宗时,“法令一藏于有司,而民未尝知之,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①,宋神宗时不仅公布法律、法规,而且有些士大夫“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传授讲习法律、法规,宋代“任法”的封建法治局面终于形成。
  元祐时旧党执政,在废罢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同时,作为改革措施之一的法制建设也受到打击,元祐元年(1086)四月,“立《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编配法》及《告获赏格》”②,打击传授讲习法律、法规的士大夫。
  自宋神宗建立封建法治以后,直至南宋,虽有反复,但总的趋势,仍是“任法”。正如陈亮所说:“人心之多私,而以法为公,此天下之大势所以日趋于法而不可御也”;“天下之大势一趋于法,而欲一切反之于任人,此虽天地鬼神不能易,而人固亦不能易矣”;尽管封建法治存在许多弊端,“法之不足恃也久矣,然上下之间每以法为恃者,乐其有准绳也”③。
  封建法治也促进了法医学的发展,法医学成为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宋慈在淳祐七年(1247)所撰的《洗冤集录》,是世界历史上传世最早的经典法医著作,对验尸、自杀伤、他杀伤、毒品鉴别、现场勘察、犯罪侦查等论述详明。
  封建法治也促使法律、法规以及案例、判词的刻印传布,南宋建炎四年(1230)官员们提出编辑“《吏部铨法条例》,乞下越州雕印出卖”④,宋高宗即要求各司加快编辑。而南宋后期的《名公书判清明集》,则是佚名私人编集的南宋中后期诉讼判决书及朝廷公文的分类汇编,景定二年(1261)曾刻印,是书虽不具有朝廷所编《断例》可引用案例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断例”的意义,可为各级地方官判案参考。
  南宋“孝宗究心庶狱,每岁临轩虑囚,率先数日令有司进款案披阅,然后决遣。法司更定法令,必亲为订正之”,强调依法判案,自己带头不“以私废法”,是南宋法治最好的时期。到宋宁宗时,已经是“刑狱滋滥”。理宗虽然关心刑狱,但国事日非,政治腐败,司法的是否公正,主要依官员的品质而定。“监司、郡守擅作威福”,“意所欲杀,则令证其当死之罪”。刑讯迫供,“缠绳于首,加以木楔,名曰‘脑箍’;或反缚跪地,短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痛深骨髓,几于殒命”;被刑而死,则以病死报申。《宋史·刑法志》的概括,大体上反映了南宋时司法① 《宋会要辑稿》刑法1 之54、55。
  ② 《宋史》卷201《刑法志》三。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3,熙宁六年三月丁卯;卷266,熙宁七年三月庚辰②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卷1,刑书类《元丰广案》、《断例》。③ 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211,彭汝砺:《乞悬法示人状》。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4,元祐元年四月癸巳。
  的真实情况。
  五代、宋的刑制为了镇压起义及维持治安,自仁宗嘉祐时,首先将首都开封府属县列为实行“重法”地区,以加强对盗贼的镇压,以后扩展重法地区,熙宁四年还制定《盗贼重法》,规定了一系列加重惩罚的措施。到元丰时,北方的河北、京东,南方的淮南、福建诸路都属于重法地区。
  五代、宋初刑罚分笞、杖、徒、流、死五刑,笞、杖、徒刑各分五级,流刑分为四级,死刑分绞、斩两级。五代时对家无他丁及乐工、天文职事等人实行以杖刑代役。宋初乾德元年(963),制定折杖法,对笞、杖、徒、流四刑实行减刑,笞、杖刑减数,徒刑改为杖刑免役,流刑改为加杖配役。如笞自五十至一十,改为臀杖十、八、八、七、七;杖刑自一百至六十,改为臂杖二十、十八、十七、十五、十三;徒刑自三年至一年,改为脊杖二十、十八、十七、十五、十三;流刑分为加役流、三千里、二千五百里、二千里,改为脊杖二十配役三年,二十、十八、十七均配役一年。但以后并未认真执行,笞刑、杖刑仍以旧数行刑,而徒刑折杖之数,如徒二年半至一年则为杖九十至为六十。崇宁二年(1103)更定笞法,改行小杖,笞刑五等仍自五十至一十,改决小杖二十至五。重和元年(政和八年,1118)又颁“递减法”,“徒二年半,杖九十者折十七”;“徒一年,杖六十者(折)十二”。笞刑仍自五十至十,改为笞十至五,但是仍未执行。史称:“在徽宗时,刑法已峻,虽尝裁定笞杖之制,而有司犹从重比”①。南宋初才开始行用“政和递减法”,还实行“折杖减役”,如笞(民)或小杖(军)二折大杖一,大杖二折脊杖一;“应决(杖)而役者”,每役二十七日当大杖一、七日当笞一,零日数各当一,以减应决杖数;“应役而决(杖者)”②,则每脊杖一当役五十四日,大杖一当役二十七日,笞一当役十四日,以折减应役日数等。到理宗时,州县行刑已无法纪可言。
  五代,行决杖、配、流,刺配则创自后晋,天福三年(938),韩延嗣本判死刑,因“罪有可疑,法当在宥,徒二年半,刺面配华州,发运务收管”①,刺面是加刑。五代时刺配加役的流刑,不服杖刑,而役满即放,或遇赦即放,而流刑最远限在三千里。
  宋初沿行五代刑制,但自宋初行折杖法之后,“犯徒者加杖免,犯流者加杖配役,其情罪尤重者更为加杖刺配之法”。而宋代徒刑、流刑都加杖、刺、配,而且没有地里、时间的限制,“今刺配者,先具徒、流、杖(指折杖)之刑而更黥刺,服役终身。其配远恶州、军者,无复地里之限”②。最初,刺配只是很少数罪重者的加刑,但犯刺配的罪名越来越多,真宗《(大中)祥符编敕》中刺配之罪有46 条,仁宗初的《天圣编敕》中增为54 条,到《庆历编敕》中已增为99 条,外加取旨定罪的又有71 条,实际共计170 条,到了神宗熙宁三年(1070)时,已是刺配之法200 余条。南宋“淳熙配法”多① 《陈亮集》卷11《人法》、卷12《铨选资格》。
  ② 《宋会要辑稿》刑法1 之34。
  ① 《文献通考·刑考》六;《宋史·刑法志》二。
  ② 《庆元条法事类》卷73《刑狱门》三《折杖减役》。
  达570 条,分为永不放还、海外州军、远恶州军、广南、三千里至五百里(六等)、邻州、本州、本城、不刺面。通常判徒刑配五百里以下,判流刑配一千里以上,判徒刑而配五百里以上者常不放还乡。决杖、刺、配成为流刑、徒刑的加刑,适用于犯罪百姓及文武官员。熙宁二年(1069),房州知州张仲宣贪赃枉法,应处绞刑而“贷死,杖脊、黥配海岛”,改为“免杖、黥,流贺州”。而《宋史·刑法志》:“自是命官无杖、黥”之说则不确,只是此后命官大多能“免真决(杖)、不刺面”,但也有不少命官仍决杖、刺面配流,南宋权发遣横州(今广西横县)皇甫谨,“决脊杖二十、刺面、配梅州”;也有免杖但刺面的,如南宋广东提刑石敦义,“特贷命,为癃老免真决(杖),..永不收叙,刺面配柳州牢城”;还有只决杖而不刺面的③。判刺、配罪人不论原先是不是军人,通常都刺配为各州“牢城”或其他厢军,称为“配军”。“牢城”厢军为各州所必备的厢军,主要是收容“配军”从事州城的各种杂役。而且不少州只管牢城厢军一指挥(200 至500 人)外,别无其他厢军。也有免去杖刑、刺面而配作其他厢军,如宣节军、运粮军等,则与招募的厢军相同,只刺厢军军号;也有刺配入禁军从事杂役的。“不刺面”的罪犯,通常也配充“牢城”等厢军从事杂役,也称“配军”。编管、羁管是低于配军(刺面、不刺面)的刑罚,通常徒罪为配军,五犯杖罪为“编管”,徒罪减为杖罪的也改为编管,“谓如徒罪配、杖罪编管者,虽减等,徒罪仍配,减至杖者编管之类”④,编管相当于一年期徒刑。此外,重法地区犯劫盗罪者的妻子,连坐的家属,年老及残疾人犯徒罪者,士人犯罪以祖荫听赎罪者等,都在编管之列。
  “羁管”略低于编管,两犯杖罪以上即可能被判羁管;罪人连坐的家属等也可判羁管。犯罪官吏常被判处编管,也有二千里、邻州等之分;更多的是被贬免官的官员被处以编管、羁管。被编管、羁管者不许出城,须每月(北宋时每旬)亲到长吏厅接受查验,自南宋中期起,原是命官者不须亲去受检而由厢官呈报情况。被编管、羁管者遇赦,十年、十二年以上,年老(六七十岁)及笃疾者等可解除编管、羁管。而被判“永不放还”的编管、羁管者,满六年即可在当地落户。低于羁管而也依配法配于他处的,还有犯某事断配为奴、婢的。
  低于编管、羁管的还有“移乡”,也称“迁乡”,主要是犯盗贼罪和其他犯罪轻而不宜住原地者,及刺配犯人遇赦放还、不准回原地者判“移乡”。移乡相当于一年期徒刑,也有五百里、邻州之类。移乡人与刺配、编管、羁管等一样,其家属是否随行听自便,配海岛者不许带家属。而劫盗的知情者、藏匿者拆毁房屋,迁徙家属。移乡人通常不许回家乡,非永不移放者经赦而原犯罪轻者经十年,稍重者十五年,重者二十年,可以自由居住。
  宗室犯罪轻则判“拘管”,年满或遇赦放免;犯死罪免死的,不判刺、配而判“锁闭”。北宋时主要由大宗正司刑案执行,南宋时除由大宗正司执行外,主要由南、西外宗正司(分设于泉州、福州,今皆属福建)执行,拘管近似编管,锁闭则失去行动自由。
  普通人被判编管、羁管,如无“保识人”,也被处“锁闭”,失去行动自由,常致饥饿、疾病而死,南宋孝宗时规定日支钱、米,有病则医治。③ 《五代会要》卷9《议刑轻重》。
  ④ 《历代名臣奏议》卷211,张方平:《请减刺配刑名札子》。
  犯罪最重者判死刑,宋初沿五代旧制分绞、斩两等,后增列凌迟,而绞刑常判决重杖处死,因而死罪等级改为处死、处斩、凌迟三级,此外,亦有被处以不列入等级的腰斩等。
  第四节辽代的法律建国前后的法律契丹建国前,没有文字,“刻木为契,穴地为牢”①,因而也就不可能有成文法,有罪则量其轻重,临时决遣。当社会陷入尖锐的矛盾中,斗争日益激化时,有了进行法律约束的必要。遥辇后期,在审理释鲁被杀案时,制定了“没籍之法”②。阿保机为联盟长期间,惩治诸弟叛乱集团时,也曾“权宜立法”,规定:亲王犯谋逆罪,不送有司行刑,可使其投崖自杀;淫乱或逆父母者以五车轘杀;谤讪犯上者,以熟铁锥摏(舂)其口杀死;从坐者,量轻重处以杖刑。
  建国后,逐渐制定和完善法律。神册六年(921)“诏定法律,正班爵”
  ①,以突吕不“撰决狱法”②;“诏大臣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汉人则断以律令,仍置钟院以达民冤”,这是辽朝制定成文法的开始。太宗时规定,“治渤海人一依汉法”③。从此,辽朝境内各族人犯罪,有了治罪判刑的法律条文。辽朝的法律也体现了“因俗而治”的特点,汉人、渤海人所依的“律令”,即《唐律》、《唐令》,契丹与其他游牧部族则依“治契丹及诸夷之法”,这是契丹社会的习惯法。若汉、渤海、奚、契丹间的纠纷,则以汉法断,即所谓“四姓相犯,皆用汉法”④。
  圣宗时,承天太后“留心听断,尝劝帝宜宽法律”,圣宗本人也锐意求治,“更定法令凡十数事,多合人心,其用刑又能详慎”①。圣宗更定法令的主要特点是定罪量刑多从宽简,逐步缩小契丹和汉人量刑上的差别,限制契丹贵族的某些特权,加进汉法中维护封建统治的“十恶八议”等内容。兴宗重熙五年(1036)编成《新定条制》,定刑5 种,凡547 条。《辽史·刑法志》所载辽朝的刑制当属《新定条制》的内容。道宗咸雍六年(1070)至大安三年(1087)又多次修订条例,意在使治契丹和汉人的法律合而为一,但契丹、汉人间的文化差异尚存,统一律令的条件尚不成熟,终因“条约既繁,典者不能遍习,愚民莫知所避,犯法者众,吏得因缘为奸”,而于大安五年(1089)悉除新法,复用旧制。
  辽代法律在执行中,同罪不同罚的现象比较常见。世宗时,天德等谋反,诛天德,杖萧翰,流刘哥,遣盆都出使辖戛斯,“四人之罪均而刑异”,“辽① 《宋会要辑稿》刑法6 之37、36。有人认为只有军人犯罪才称配军,此说不确。② 《庆元条法事类》卷75《刑狱门·编配流役》。
  ① 《辽史·太祖纪·赞》。
  ② 遥辇氏联盟后期,部落贵族争权斗争激化。于越释鲁被蒲古只三族人杀害,耶律阿保机“奉痕德堇可汗命,按于越释鲁遇害事,以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遂形成“籍没之法”。“瓦里”为管理贵族罪犯的机构。建国后,诸罪犯自斡鲁朵析出为著帐户,“后族、戚、世官犯罪者没入”,“凡承应小底、司藏、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役,及宫中、亲王祗从、伶官之属,皆充之”,由著帐郎君管理;诸部落也有瓦里,管理本部犯罪籍没者。
  ③ 《辽史·太祖纪》。
  ④ 《辽史·突吕不传》。
  ① 《辽史·刑法志》上。
  之世,同罪而异论者盖多”②。穆宗常因细故虐杀侍御、近臣;兴宗时也常因请托减免罪行,有法不依,任情用法的现象颇为普遍。
  圣宗前,“契丹及汉人相殴致死,其法轻重不均”,圣宗更定法令时,虽曾明确规定“一等科之”③,但契丹人侵害汉人正当权益,却往往受到袒护。直到道宗时,这种状况仍无根本改变。苏辙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北朝之政宽契丹、虐燕人,盖已旧矣。然臣等访闻山前诸州祗候公人,止是小民争斗杀伤之狱则有此弊,至于燕人强家富族,似不至如此。”①这段议论不但反映了辽朝有法不依,任情用法现象的存在,同时也充分反映了辽朝法律的阶级性实质。
  刑种与刑具辽朝的刑罚有5 种:死、流、徒、杖、笞。
  死刑有绞、斩、凌迟、轘、枭、支解、腰斩、生瘗、投崖、射鬼箭等。
  有的是继承唐的刑名,有的是中原社会隋朝以前的酷刑或契丹社会固有的刑罚。
  流刑有置于边远部族、投诸境外和令出使绝域三等。
  徒刑有终身、五年、一年半三等。
  杖刑自50 至300。
  此外,尚有笞刑、宫刑、黥刑等。辽朝也有连坐、籍没和赎罪法。叛逆之家,兄弟虽不知情,也须连坐;贵族谋反,除首恶处死外,家属没为官奴;品官公事误犯,民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犯罪,可输铜赎罪。
  刑具有沙袋、木剑、大棒、铁骨朵等。拷讯用刑则有粗细杖、鞭、烙法。木剑、沙袋、铁骨朵为契丹特有刑具。木剑,太宗时制。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以木剑。沙袋,穆宗时制。用熟皮缝合成长六寸、宽二寸的口袋,以沙填充;木柄长一尺许,牛皮缝裹。杖50 以上者,以沙袋决罚。铁骨朵用熟铁制成,8 片虚合,用柳木作柄,长约3 尺,打数或5 或7。
  ② 余靖:《武溪集·契丹官仪》。
  ③ 《辽史·刑法志》上。
  ①第五节西夏的法律建国前后对法律的制定与修改西夏在建国以前,还没有制定成文的法律,党项部族有民间纠纷,则“依本俗法和断”②,本俗法是党项部族内部的习惯法。史书记载:“蕃族有和断官,择气直舌辩者为之,以听讼之曲直;杀人者,纳命价百二十千。”③西夏景宗李元昊曾熟读汉文兵书和法律,所以在西夏建国后十分重视本国法律制度的建设。根据考古发现的资料,知道西夏时期曾依据中原皇朝法典制定了多种法典。
  现存的西夏法典,有崇宗贞观时期(1101—1113)颁行的军事法典《贞观玉镜统》,仁宗天盛时期(1146—1169)颁行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神宗遵顼光定五年(1215)编纂的《亥年新法》等。西夏时期曾多次制定和修改律令,使法律制度逐步系统和完备起来。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是现存的一部用西夏文制定颁行的法典,今存原件除部分残缺外基本完好。全部律令共20 卷,每卷下分门,共150 门,每门下列条文,共1463 条。条文之下另以款项区分,纲目分明,层次清楚。从内容来看,天盛律令可以说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典。其中包括了刑法、诉讼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军事法等。法典的基本思想是维护西夏封建统治利益的,因此吸收了现成的唐、宋朝封建法制的精髓,如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十恶”、“八议”、“五刑”等基本内容。但在法典的结构形式上则与唐、宋律令有所区别,如中原法律中的注疏、律、令、格、式,在天盛律令中统归入律令条文中,避免了律外生律的现象,使之成为一部更为系统、集中和比较完备的法典,在同时代的法典中是比较具有独创性的。天盛律令规定的条文内容都十分具体细致,似乎超越了法律条文而成为具体部门的管理法规。如第十卷的各门条文,大量篇幅是对官员任职、续、转、赏的规定;对承袭官员、军职的资格方法、程序;不同级别的司印、用印制度;各司职局的等级与派遣方法等。又如天盛律令第十七卷各门条文,分别规定了仓库管理的人员数,职员名称;库藏物品种类、名称、耗损规定;仓库管理、采买、供给等①。
  法制机构与诉讼程序西夏法律制度的实施运行也是比较完备的,在国家机构中设立陈告司、审刑司、用刑务等。西夏人骨勒茂才在《蕃汉合时掌中珠》一书中,描述西夏对刑事犯罪诉讼程序:官府在接到诉状后,把犯人枷在狱里追查证据,对② 《辽史·刑法志》上。
  ③ 《栾城集》卷41《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道》。
  ① 《宋史》卷491《党项传》。
  抗拒不招供者,使用严刑拷打,逼其“伏罪入状”。对西夏执法者则要求,“休做人情,莫违法条,案检判凭,依法行遣”②。在黑水城出土的西夏遗书中,发现有用西夏文书写的《狱典》残篇,其中记道:“无论何人昔日作恶多端,入狱需教以正道,使其明了罪恶性质及大小程度”①。在西夏文书中有一份名为《瓜州审案记录》的文书残卷,是夏惠宗天赐礼盛国庆二年(1070)瓜州地区有关民间牲畜、钱财纠纷的审案记录文书。
  ② 曾巩:《隆平集》卷20。
  ① 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西夏天盛律令译注》,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六节金代的法律法律的制定金初推行女真本族的法,后来占有辽及北宋地区后又兼用辽法和宋法。
  到金熙宗时,“以本朝旧制,兼采隋、唐之制,参辽、宋之法”②,制定金朝第一部成文法典《皇统制》,这是金朝立法之始。后海陵“又多变旧制”,制定《续降制书》与《皇统制》并行。金世宗即位后曾颁行《军前权宜条》,大定五年(1165)命有司复加删定,与前《制书》兼行。大定十九年乃制定《大定重修条制》颁行,《大定重修条制》是对熙宗、海陵以及世宗初年所定法典的综合整理而成,对统一法制起重要作用。到金章宗所完成的《泰和律》,标志着金朝立法的完备。
  金朝的法律是以中原法律为骨干建立起来的,具有自己特点和体系的法律,它的来源包括女真法、唐法、辽法和宋法四个方面。
  女真法与金朝法律的关系金朝在立法中把女真法吸收到法典之中,有的条文明显的是根据女真法制定的。女真法被纳入法典中,其内容也因女真社会变化而不同。《皇统制》:“殴妻至死,非用器刃者,不加刑”,表现了浓厚的父家长制男子的特权;“僧尼犯奸及强盗,不论得财不得财,并处死”③等规定,并与女真法的精神相符合。到《泰和律》对强盗规定一贯徒二年,三贯徒四年,十贯及伤人者绞,而杀人者斩。如婚姻关系,女真有接续婚,而且“制汉人、渤海兄弟之妻,服阕归宗,以礼续婚者,听”①。到《泰和律》则纠正为“汉儿、渤海不在接续有服兄弟之限”②,而在女真人接续婚仍继续生效。金代以杖折徒、廷杖以及赎刑,皆保有女真法的原有特点,体现了金初女真法制刑赎并行,尤重于赎的精神。
  唐律对金朝法律的影响金朝的法律,上承唐律,下仿辽和北宋,唐律对金代法制的形成发生了重要影响。金熙宗习中原汉文化,他曾研读过唐律。天眷三年(1140)重新收回河南地,“乃诏其民,约所用刑法,皆从律文”。这不仅是对过去借辽、宋法的改变,而且是确定了律在法律中的地位。金世宗曾多次强调断狱“以律文为准,以情求之”③。
  金章宗时的《泰和律》,主要是接受唐律令的影响而纂成的,以律令格式为体系的一部法典。《泰和律》的篇名与唐律全同,其律条共565 条,其② 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
  ③ [俄]戈尔芭切娃、克恰诺夫:《西夏文写本和刊本》,莫斯科东方文献出版社1963 年版。① 《金史》卷45《刑志》。
  ② 《大金国志》卷12《熙宗帝纪》。
  ③ 《金史》卷6《世宗纪》。
  中对唐律略有损益的282 条,从唐律之旧的126 条,分其一为二和分其一为六的6 条。这样,金律约有414 条,其中有70%以上不同程度与唐律有关。在律条、刑法的原则上,金律都可以从唐律中找到渊源,就此而言,金律实际上就是唐律。
  辽法与宋法对金朝法律的影响金朝法制参用了辽法。唐律和宋《刑统》规定徒刑最高为三年,辽代徒刑分为一年半、五年和终身。金熙宗《皇统制》规定“徒自一年至五年”,五年系参照辽制五年而定。唐、宋规定杖刑最高是一百,辽规定自五十到三百。《皇统制》规定“杖自百二十至二百”,其最高数二百,当是取辽制最高数三百与唐制最高数一百的中值。
  金代法制同样参用了宋法,《大金国志》卷12 谓熙宗“新律之行,大抵依效大宋”。而《金史·刑志》则谓“以本国旧制,兼采隋、唐之制,参辽、宋之法,类以成书”。金朝法律参用宋法无可疑,对法的解释竟用宋《刑统》释文。泰和元年的《新定敕条》3 卷,是受宋的影响而制定的。
  儒家思想与宗教观念对金朝法律的影响金代法律的来源是多元的,而形成是一体的,由不甚完备到完备,反映金代法制的中原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接受中原的宗教观念、儒家思想和断狱方式的影响,如金世宗大定十三年关于刑忌的规定:“立春后,立秋前,及大祭祀,月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未晴,夜未明,休暇并禁屠宰日,皆不听决死刑,惟强盗罪则不待秋后。”①金代帝王也常为祈福免灾而清理讼狱大赦。儒家提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金后期法律除“十恶”重罪外,有服的亲属都可互相容隐。历代帝王和孔子的名,乃至谥号都要避讳。《大金集礼》就曾明确规定:官名的名称,以州军县镇的官司官额,犯睿宗皇帝尊谥内连用两个字的,并回避。犯始祖以下帝后尊谥内相连两个字的,也要回避。金朝自世宗以来特别重视儒家的孝悌之道,这种思想在金后期的法律中也有体现。例如子孙犯死罪,而父母和祖父母无人赡养,一般地可上请从轻处罚,即使是必须处死的,也由官府承担对犯人的父母或祖父母的赡养。在西汉时出现“经义断罪”的断狱方式,这种在审理案件时,不依法律,而以“六经”字句和精神定罪科刑的方式在世宗时出现。《金史·刑志》:“世宗临御,法司奏谳,或去律援经,或揆义制法。”
  金代立法阶段与金政权发展的阶段是相适应的,金代法律的内容体现了以女真为统治民族,以汉族为多数的主体民族,包括契丹等族在内的多族的法制,而形成的具有金朝特点的法制,体现了阶级统治的本质,是以女真贵族为首的各族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
  ① 叶潜昭:《金律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 年版,第92 页。
  第十一章科举与教育第一节五代十国时期科举制度五代时,虽然战乱不已,但仍沿唐制举行科举考试,史称:“洎梁氏以降,皆奉而行之,纵或小有厘革,亦不出其轨辙。”后梁建立的当年,开平元年(907)七月,即对唐制“小有厘革”,废除了唐制外州举人不经州长官刺史亲试,即可解送京城参加礼部科举考试的“拔解”制度②。此后,外州举人必须经州刺史亲试后方可解送。
  唐制京兆府解送的举人,礼部考试十有七八中举,于是“诸道举人多于京兆府寄应,例以洪固乡胄贵里为户”,这种寄籍应举的旧例,其实是“一时失实,事久难明”的科举弊端,直至后唐天成三年(928)七月明令取消,“自此各于本道请解”,而且要“具言本州县某乡某里某为户”;如要寄籍应举,也“须具本贯入状”,不允许再用洪固乡胄贵里为户,如果弄虚作假,“本人并给解处官吏,必加罪责”①。
  唐制进士科之外,有明经、明法、童子等科,称为诸科。明经科只是“帖经墨义”,因而应举者多,后晋时“每岁明经一科,少至五百以上,多及一千有余”,且“多不究义,唯攻帖书”,文理也不甚通,天福五年(940)被废,但开运元年(944)又重设①。
  唐制有童子科,“童子举人,取十岁以下者,习一经兼《论语》、《孝经》,每卷诵文十科全通者与出身”。由于考试简单,弊端很多,开成三年(838)曾明令禁止荐送,但“虽有是命,而以童子为荐者比比有之”①,为五代所沿袭。到后唐天成三年时,已是“或年齿渐高,或精神非俊,或道字颇多讹舛,或念书不合格文”,因而诏令“委主司精专考校”。童子科应试时“止在念书”,大多“背经则虽似精详,对卷则不能读诵”,中举后回乡,等着年长后“取官”,“更无心而习业”,因而于后晋天福五年停废,开运元年又重设②。
  五代自后梁开平二年开科取士,至后周显德六年(959),除后梁、后晋时曾停举数次外,“至于朝代更易,干戈攘抢之岁,贡举未尝废也”。每科进士少至4 人,多亦只25 人。五代前期,诸科中举都少于进士,通常只有数人,后唐长兴三年(932)取进士8 人,而诸科达81 人,开诸科取士多于进士的先例;后晋天福六年取进士1 人,而取诸科达45 人。自天福九年起,诸科取士多于进士,遂成惯例。
  自唐代中期以后由礼部侍郎主持贡举,其后也常以其他官员主持科举,称“知贡举”或“权知贡举”。后梁乾化元年(911),以前任宰相、尚书省② 《金史》卷45《刑志》。
  ① 《金史》卷45《刑志》。
  ① 《旧五代史》卷148《选举志》。
  ① 《五代会要》卷23《选举杂录》。
  ② 《旧五代史·选举志》。
  长官左仆射杨涉知贡举。贡院虽属礼部,“五代时,或以兵部尚书,或以户部侍郎、刑部侍郎为之,不专主于礼(部)侍(郎)矣”。
  五代时,“偏方小国,兵乱之际,(贡举)往往废坠”③。“十国”大多不举行科举考试,举行科举考试诸国如南唐、南汉、后蜀、闽诸国,举行不常且不严格。如南唐保大十年(后周广顺二年,952),“以翰林学士江文蔚知礼部贡举,放进士王克贞等三人及第,旋复停贡举”。又因徐铉建言,保大十二年再行贡举,直至宋军兵临都城金陵城下,亡国之年的宋开宝八年(975),仍举行科举考试,“放进士张确等三十人”④。科举中还不时发生舞弊行为,后蜀范禹偁“掌贡举,贿厚者登高科,面评其直,无有愧色”①,即是一例。
  学校五代沿唐制设国子监,后唐明宗时“政皆中道,时亦小康”②,重视教育,天成三年(928),“朝廷以国庠事重”,以宰相崔协兼判国子监长官国子祭酒,定国子监生二百员为额,“又请颁下诸道州府各置官学;如有乡党备诸文行可举者,录其事实申监司,方与解送”,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学校制度逐渐完备,史称“举职”。“当监旧例,初补监生有束脩钱二贯文,及第后光学钱一贯文”,以“备监屯修葺公使”③。但监生只是挂名国子监以应科举考试,并不认真读书。马端临所说:“史所言,多有未曾授业,辄取解送(应举)者,往往乱离之标,其居学者亦皆苟贱冒滥之士耳”④,可说是五代国子监学的最好概括。
  “十国”也有设立学校,如南唐昇元二年(938)设立太学,南汉乾亨四年(920)设立学校,后蜀设立华阳(今四川成都)县学之类。
  五代十国时,私人设立学校之风较盛,自初学文化至研读学问的学馆、书院皆有。著名的如南唐昇元四年,“建学馆于白鹿洞,置田供给诸生,以李善道为洞主,掌其教,号曰‘庐山国学’”①,属于官办或民办官助性质。后周末“孙兰,治《左氏春秋》,聚徒教授”②,则属私人讲学,其门人在北宋建立的次月,参加北宋的首次科举考试。宋州(今河南商丘南)杨悫、戚同文相继聚徒讲学,自后晋延续至五代末。
  ③ 《唐会要》卷76《童子(举)》。
  ④ 《册府元龟》卷641《贡举部·条制》三,卷642《贡举部·条制》四。① 《文献通考》卷30《选举考》三《举士》。
  ② 陆游:《南唐书》卷2《元宗纪》;《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开宝八年二月。③ 《十国春秋》卷53《范禹偁传》。
  ④ 《旧五代史》卷44《明宗纪·赞》。
  ① 《旧五代史》卷58《崔协传》;《册府元龟》卷620《卿监部·举职》。② 《文献通考》卷41《学校考》二按语。
  第二节宋代的科举制度宋沿五代旧制,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后改开宝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进士科以外的各科,常合称“诸科”。神宗时,废诸科,另设“新科明法”,元祐时废,绍圣复设延续至北宋末,南宋绍兴年间一度复设。此外,还有武举、童子举;而制科则分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三科,仁宗时分设六科,神宗时罢,元祐复设,绍圣时再废,另设宏词科。元祐时曾设“经明行修科”,实同制科。南宋复设制科,设博学宏词科,南宋末改称词学科。宋代科举以进士科最为重要。
  北宋前期宋初沿五代旧制,分进士科及诸科,科举考试也是“朝代更易”,不废科举,宋朝建立的次月,即建隆元年(960)二月,举行首次科举考试,仍依五代旧制,每年举行一次,自开宝七年(974)权停“贡举”后,间年举行一次“贡举”,渐成惯例。
  宋初取进士,亦无定数,通常为10 余名,少则六七人,大体与后周时相当。乾德四年(966),除录取进士6 人外,又录取“诸科”9 人。此后,不定期地录取“诸科”,录取人数通常也多于同科进士人数,即所谓“国初,诸科取人亦多于进士,盖亦承五季之敝云”。
  宋初承五代旧制,科举考试前,“台、阁近臣得(向主考官)荐所知进士(应举者)之负艺者,号曰公荐”,中举后的进士则“拜知举官子弟弟侄,及目(主考官)为师门、恩门,并自称门生”,建隆三年(962)下诏禁止。但依五代旧制,录取进士之权仍完全掌握在主考官手中,皇帝并不进行干预,每年考取进士后,“知贡举(官)奏合格人姓名而已”,类同备案。开宝五年(972),主考官录取进士11 人、诸科17 人后,宋太祖“召对讲武殿,始下制放榜”,皇帝开始参与新进士的录取,被称为“新制”③。次年三月,宋太祖在召对时,黜落“应对失次”的进士、诸科各1 人,又因下第举子投诉主考官不公,宋太祖决定从下第举子360 人中选取195 人,以及已被录取的进士9 人、诸科27 人,亲自在讲武殿主持考试,取进士26 人,诸科101 人,共127 人。唐天授元年(690),武则天“策贡士洛城殿”,史称“贡士殿试自此始”④,这只是代替主考官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而宋太祖主持的“殿试”,则是具有在主考官已考之后的复试补取性质,新录取者列于原已录取者(除已罢黜的2 人外)之后,作为“一榜”,“自兹殿试遂成常式”①。开宝八年,除任命王祐为“权知贡举”任主考官外,又任命3 人为“权同知贡举”任副主考官,以后成为制度。主考官进呈以王式为首的进士36人,殿试后改以王嗣宗为首,而以王式为第四,首次改变礼部主考官原先排列顺序。唐代进士第一名称“状元”,也称“状头”,为五代、宋代所沿称。③ 《十国春秋》卷15《南唐烈祖纪》。
  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二月辛卯。
  ① 《文献通考》卷30《选举考》三。
  本年首次出现礼部试(省试)与殿试不同的排名顺序,因而尚书省礼部贡举榜的“榜首”,改称“省元”(后代称“会元”);而称殿试首名为“状元”。宋太祖虽然重视科举考试,但五代重武轻文的习气未除,进士及第后所担任的官职很低,如开宝八年殿试的状元王嗣宗,初任为秦州司寇参军,其时虽为实职,但属低级文官“选人”最低的初等“幕职州县官”。太平兴国二年(977)正月,举行的科举考试,取进士109 人、诸科207 人,又录取参加过十五次以上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进士及诸科184 人,再取考“九经”而不合格的老年举子7 人,“特赐‘三传’出身”,共录取507 人。考试合格的进士及诸科300 多人“赐及第”,而将从考试不合格中录取的进士及诸科近200 人则“赐出身”,以示两者的区别。史称宋太宗又命将进士及第者“定其优劣为三等”,这是首次将进士分为三等。又提高了进士入仕的寄禄官及差遣职务,“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实际是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等,一、二等为进士及第,三等为同进士出身。雍熙二年(985)又将考试合格的进士、诸科各分为三等,淳化三年(992),采纳陈靖建请,殿试采取“糊名考校”,又分进士为五等(进士分为五等自此始),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五等赐进士出身②。景德四年(1007),颁布《考试进士新格》,完全以考试成绩定录取及等级的标准。大中祥符四年(1011)颁布《亲试进士条制》,制定一系列规定,并定出五个等级的标准。天圣五年(1027),始分进士为六等,第一等五名,第二等称第一甲,第六等为第五甲,进士分甲自此始。后演变为五等,第一等即是第一甲。后又定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甲为“进士出身”,第四、五甲为“同进士出身”(同出身),后曾改第五甲为“同学究出身”。南宋孝宗时改为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四甲为进士出身,第五甲为同进士出身。
  太宗末年起连停科举五年,真宗初又连续举行三年,后行间年一举,以后又渐行间隔二年一举,但还不是定制,所有停举年都要下诏“权停贡举”。英宗治平三年(1066),“诏礼部贡院,今后每三年一开科场”,确定了“三年大比”的制度,为后世所沿袭。同时针对每次考试录取人数增多,诸科人数较进士更多,而“冗官”也日益严重的情况,规定进士以皇祐四年(1052)录取数的四分之三为额,“进士以三百人为额,明经诸科不得过进士之数”③。熙宁科举改革以后科举“省试”原以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帖经为第四场;仁宗时改为第一场试策,第二场试论,第三场试诗、赋,第四场试帖经、墨义,顺序虽有所调整,但诗、赋和帖经、墨义仍是必考的科目。
  王安石积极倡导科举以经义取士,并把《孟子》列为考试科目之一,以改变“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的状况。他把改革科举看成是“一道德”,即统一思想,造就改革派人材的主要途径。熙宁四年(1071)二月,王安石在所拟改革科举的中书札子中,认为:“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因此他提出“宜先除② 《资治通鉴》卷204,天授元年二月辛酉。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开宝六年三月辛酉。
  去声病偶对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贡举新制”规定,应举人不再考试诗赋、帖经、墨义之类,而以《诗》、《书》、《易》、《周礼》、《礼记》为本经;《论语》、《孟子》为兼经。第一场选考本经中的一经,第二场考兼经,都要“务通义理,不须尽用注疏”;第三场考论;第四场考时务策。同时废罢明经诸科,另设明法科,凡是原先应试明经诸科,而又“不能改试进士”科的,考明法科,“试以律令《刑统》大义断案,中格即取”①。新的明法科,时称新科明法。
  科举考试依据的是儒家经典,但是注释不一,还不能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王安石创立的“新学”派,是新兴的“宋学”中体系相对完整的学派。宋神宗对王安石说:“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①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以“新学”派的观点撰注《诗义》、《书义》、《周礼义》,合称《三经新义》,于熙宁八年颁布学校,作为教科书。此后,《三经新义》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以此选拔拥护改革的官员。元祐时,新学派遭到打击,但理学派、蜀学派,都还是小学派而未受到重视,只提出“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三经新义》),令天下学官讲解”,并不得引用王安石的《字说》,而要求用“诸家之说”,以及考试“添诗赋”,但没有恢复帖经、墨义,曾分设经义、诗赋两科,后改为第一场试本经义及《论语》或《孟子》,第二场试诗、赋,第三场试论,第四场试子、史、时务策①。绍圣以后,又废试诗赋,“新学”学说又受到重视。崇宁四年(1105)规定,由学校“三舍法”贡士,而罢诸州府发解(解试)及礼部贡院试(省试),直接参加殿试,大观三年(1109)科举考试只有殿试,遂无“省元”而有“上舍魁首”,殿试首名仍称状元。宣和六年(1124),又恢复“省试”(礼部贡院试)。
  南宋建炎及绍兴初年,因战乱而未举行“省试”,改行“类省试”,故无“省元”而只有“状元”。北宋时第二、三名俗称榜眼;南宋时俗称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绍兴末年以前,科举虽仍以“新学”学说解释经义为主。但“理学”在秦桧、赵鼎扶植下,在科举考试中也逐渐得势。高宗末孝宗初,“理学”遂与“新学”并为显学,科举中随权臣及主考官的倾向而变化,宁宗中期以后,理学派在科举中逐渐占优势,至理宗淳祐元年(1241)后,理学成为统治思想,新学、蜀学在科举中遂完全被排斥。
  为防止在科举考试中作弊,淳化三年(992)殿试,首先实行“糊名(封弥)考校”,考官受命后不回家,直接赴贡院以避请托,后成为惯例。景德四年(1007)开始,“省试”也实行糊名考校。大中祥符八年(1015)开始,又设誊录院,考卷经誊录后再送考官,以防止考生在考卷上以“点污”形式与考官通同作弊。考官亲属历来另行考试,称为“别头试”,以防止考官偏袒其亲属;景祐四年(1037)起,诸路“解试”(乡贡)也实行别头试,而首都开封府及国子监别头试的封弥、誊录,则实行“省试”的制度,以及实行其他防止考试、阅卷作弊的措施,北宋及南宋中期以前,情况大体较好。理学在科举中日渐占优势之时,正是南宋日益腐败之日,科举中的奸弊也日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宋会要辑稿》选举2 之1,7 之4、5。① 《宋会要辑稿》选举1 之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8,皇祐四年十月丁亥。① 《文献通考》卷31《选举考》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丁巳。益增多。嘉定十六年(1223)时,“伪冒滋长,摭取其优,凡十二事陈之,曰门关、曰纳卷、曰内外通传、曰全身代名、曰换卷首·纳白卷、曰吊卷..”等。史称:“至理宗朝,奸弊愈滋”,“所取之士既不精,数年之后,复俾之主文(任考官),是非颠倒逾甚,时谓之缪种流传。复容情任意,不学之流,往往中第”②,可说是对南宋末年科举情况的最好概括。
  南宋的类试(类省试)
  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227),时当“三年大比”之年,但因宋金战争而无法进行。十二月,逃亡在扬州(今属江苏)的宋高宗下诏,停止进行“省试”,而在各路首府(转运司所在州)由提刑司,开封府、国子监由东京留守司,差官进行“类省试”,简称“类试”。国子监生亦可参加本路的类试。宋制“省试”之前,各路举子须先经“解试”,即通过州试(乡试)、转运司试(漕试)或国子监试(太学试)中的一种,称为“正解”。“正解”和“免解”(不经考试)举子,头年发解,次年春参加“省试”、“殿试”。各路应考的举子中举者的比例相差很大,通常开封府、国子监举子每四五人中举一名,而外路举子常是二三十人中举一名,有时六七十人才中举一名,河东、广西、夔州、利州等路有时甚至无一人中举。建炎元年所定各路的解额中则每十四人取一名,余数不足十四人亦取一名。建炎二年五月,定经义、诗赋分科,第一场分别考经义或诗赋,第二场考论,第三场考策;八月,于“行在”扬州进行殿试。河北、京东、四川、陕西等路87 名类试进士,未能参加殿试的,均录为同进士出身。绍兴元年(1131),仍由各路进行类试,而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将川陕诸路举子集中在处置使司所在地进行类试并排列名次,遂成为制度,以后在制置使司或宣抚使司所在地成都进行。绍兴二年,除川陕类试举子外,其他诸路类试举子,集中在“行在”临安府进行殿试,川陕类试首名依殿试第三名为进士及第,其余都作为与四、五等相同的同进士出身,其后成为制度。绍兴十八年,何耕在类试对策中“极论蜀士徇道守节”,与秦桧求和政策相背,秦桧党羽遂奏请:“四川类省试合格不赴殿试人,第一等并赐进士出身,余人同出身。”从此,类试合格人常参加殿试。如皇帝“不亲策,则类试第一人恩数如旧,第二、第三人皆附第一甲,九名以上附第二甲”③,遂成惯例。
  ② 《宋史》卷157《选举志》三。
  ③ 《宋史》卷155《选举志》一;《宋会要辑稿》选举3 之49。
  第三节宋代教育宋初沿旧制,设国子监为最高学府,一度改名国子学。仁宗时设太学,神宗时开始实行三舍法,北宋末,太学生达3800 人。又设武学、律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等专门学校,国子监为朝廷教育管理机关。地方教育有州县学和书院、私学。由于印刷术普及等原因,宋代教育的发达远远超过前代。在乡村中,如《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识字课本,有一定程度的普及。不少地区利用农闲举办冬学,教农家子弟识字。福州一地解试,哲宗时每次参加者达3000 人,孝宗时增至2 万人;南宋时建宁府(今建瓯)每次参加解试者达1 万余人,连只有三县的兴化军(今莆田)也达6000 人。这些均反映了宋代教育的普及程度。
  北宋前期的国子监、太学宋沿旧制设国子监,建隆三年(962)六月,崔颂判国子监,才开“始聚生徒讲学”,是为宋代“国学”之始。开宝八年(975)时,“生徒旧数七十人,元奉诏分习《五经》,内有系籍而不至者”。朝廷也不重视太学的建设,淳化二年(991)末,还是“太学(指国子监)首善之地,今《五经》博士,并缺其员”①。唐制国子监生为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太学生为五品以上官员子弟,四门学生为六、七品官员子弟及庶人之俊异者,而宋代“无国子、太学、四门之别”①。庆历二年(1042)时,“但为游士寄应之所,殊无国子肄习之法,居常讲筵无一二十人听读者”,国子监主要成为官员子弟取得国子“解试”资格,以参加礼部贡院考试(省试)的机构。次年曾设立四门学,以八品至士庶子弟充学生,但不久即废。四年四月,以国子监房屋“狭小,不足以容学者”,以“锡庆院”为太学①;五年正月,改以马军都虞候公宇为太学,这是宋朝建立太学之始,取法湖州教授胡瑗的教学法,太学粗具规模,过去的国子监生常称为太学生,此后的太学生亦常称为国子监生。自康定元年(1004)至皇祐三年(1051)以前,“朝廷拨田土二百余顷,房缗六七千入学充用,是时供生员(内舍生)二百人”;皇祐三年,改“以百人为限”。次年,教育家胡瑗出任国子监直讲,“其徒益众,太学至不能容,取旁官舍处之”。但是,经费却日益困难,“胡瑗管勾(太学)已逾三岁,才赡及掌事、谕义、孤寒学徒三二十人而已”。到嘉祐元年(1056),“一切停罢,令(太学生)自供给”,原因是应归太学的收入都被国子监占作他用。吴中复、赵抃先后要求将经费归还太学使用,太学的经费终于多少有了着落。到熙宁元年(1068)以前,太学生“近年每人只月钱三百文添厨”,只能说是补助部分伙食费,“其余自备,比旧殊寡”②。此后不久,即实行“三舍法”。① 《宋会要辑稿》选举6 之48;《宋史》卷156《选举志》二。
  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8,绍兴十八年八月癸巳。① 《宋会要辑稿》崇儒1 之29;《宋史》卷157《选举志》三,卷296《杨徽之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淳化二年十一月庚戌。
  ② 《历代名臣奏议》卷114,苏颂:《议学校法疏》。
  三舍法庆历五年设立太学后,曾设“内舍生”200 人,嘉祐元年(1056),有人“或欲立三舍以养生徒”③,但没被朝廷采纳。熙宁元年(1068),太学除内舍生200 人外,增加100 人为外舍生,“且令入斋听读,仍不给官中贴厨钱,候内舍生有缺,即将外舍生拨填”①。王安石把学校看成“一道德”(统一思想),造就人材的重要场所。熙宁四年十月,“太学”开始实行“三舍法”,元符二年(1099),又规定诸路州、府学也实行三舍法,直至南宋末。三舍法规定:太学“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生员为外舍(生),不限员;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上舍(生)以百员,内舍(生)以二百员为限。生员各治一经”,“直讲以十员为额,每二员共讲一经”。熙宁五年八月,外舍生定为700 人,“日给食钱”。宋神宗要求将王安石“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②。熙宁八年六月,王安石主修,王■、吕惠卿参与修撰的《书义》(《新经书义》)、《诗义》(《新经毛诗义》)、《周礼义》(《新经周礼义》、《周官新义》),合称《三经新义》,颁于学校,作为教科书。元丰二年(1079)十一月,颁《学令》,“太学置八十斋,斋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内舍生三百,上舍生一百”,共2400 人,还订有考试升迁细则,外舍生由各州生员经考试选入。外舍生每月进行一次“私试”,每年进行一次“公试”,第一、二等者升内舍生;内舍生二年进行一次“舍试”,得优、平二等的升上舍生,升舍时还要参考每月所记学生的行(“师教不戾规矩”)、艺(“治经程文合格”),决定是否升舍。上舍生分为三等,以行、艺俱优为上等,一优一平为中等,二者俱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等者可直接任命为官,中等者可不参加“省试(礼部试)”而直接参加殿试,下等者可免“解试”直接参加“省试”。但要求很严,上舍上等生“自元丰(二年)以来,十余年间,上舍生推恩(特命官)者林自一人而已”③,元祐时废上舍生直接命官及免省试、解试的制度,绍圣时复行元丰制度。
  宋徽宗时,又增上舍生为200 人、内舍生为600 人、外舍生为3000 人,学生由州学生升贡,以考试以定入舍等级。自崇宁五年(1106)“是科为始,罢诸州发解并省试,并以学校逐年贡士”①。下一科起即从上舍生中选拔,不进行“省试”而只进行“殿试”,故有“上舍魁首”、状元,而无“省元”。宣和三年(1121),又诏恢复“省试”,复行元丰三舍法。
  南宋绍兴三年(1133)始设国子监,十三年始建太学,亦行元丰三舍法,定额为上舍生30 人、内舍生100 人、外舍生570 人。以后各舍人数有增减,上等上舍生亦可直接出任官职,直至南宋末年。
  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规定州、府学也实行三舍法,有关制度与太学三舍法相同,各州、府学每年向太学“岁贡”,每州贡上舍生一人,内舍生二人,州内舍生免试为太学的外舍生,州上舍生先附太学外舍生学习,经③ 《宋会要辑稿》崇儒1 之29、3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8,庆历四年四月壬子。① 《历代名臣奏议》卷114,赵抃:《乞给还太学田土房缗状》;《宋史》卷432《胡瑗传》;《宋会要辑稿》崇儒1 之30。
  ②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12《议学状》。
  ③ 《宋会要辑稿》崇儒1 之30。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7,熙宁四年十月戊辰;卷237,熙宁五年八月辛卯。《宋史·选举志》三。考试中格升为太学内舍生,经三次考试还不能升内舍生,返回州学。徽宗崇宁元年,又规定县学学生经选考升入州、府学;州、府学学生,每三年向太学输送一次,再经考试,上等者为太学上舍生,中等者为下等上舍生,下等者为内舍生,不入等的为外舍生,宣和三年罢州县学三舍法。
  元丰时创设小学教授,哲宗时创设在京小学,徽宗政和四年(1114)在京小学生达近千人,小学收8 至12 岁学生入学,亦曾行三舍法。崇宁元年规定州县学亦设小学,收10 岁以上学生入学。小学分别隶属于太学、州学、县学,不另设学。
  州县学北宋前期,州县学很少。真宗于咸平四年(1001),对诸路州县有学校的赐“九经”。景德三年(1006)任命平归一为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助教,“仍令常切讲授”;又诏令各州县在孔庙起讲堂讲学。大中祥符二年(1009)一月,广州“就宣圣庙创立学舍,及于斋厅讲说”,可说是早期州县学的基本形式。二月,应天府民曹诚自建房舍,“愿以学舍入官”,赐名应天府书院,史称“州郡置学始此”。仁宗“明道、景祐间累诏州、郡立学”。宝元元年(1038),“近制惟藩镇立学”,“时大郡始有学,而小郡犹未置也”,三月,所设颍州州学,是首座小郡州学。“庆历新政”前,已建州、府学五六十所。庆历四年(1144),“诏令诸路州、府、军、监,除旧有学外,余并令立学,如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②。熙宁四年(1071),又诏各州县普遍设学校,但主要仍是府、州学。元符二年(1099),“诸州(学)署教授者,依太学三舍法考选生徒升补”。崇宁元年(1102)时,州学还不能每州都建,“郡小或应举人少,则令三、二州学者聚学于一州,置州学并差教授”①。县学在北宋末年有了很大的发展,崇宁三年规定县学学生名额,大县50 人,中县40 人,小县30 人。北宋末是州县学最盛时期,各路曾设提举学事司,管辖一路学政。州县学不仅有学舍供学生食宿,还有学田及出租“房廊”的收入作为学校经费。大观三年(1109),北宋24 路共有学生167622人,校舍95298 楹;经费年收入钱305872 贯,支出267878 贯;粮食年收入640291 斛,支出337944 斛;校产中有“学田”115990 顷,“房廊”155454楹。在校学生之多,校舍之广,经费之大且如此充裕,不仅是空前的,在宋代也是绝后的。南宋初,州县学大多因战乱而停办,绍兴和议后渐次重建,但总体上始终未能达到北宋末年的规模。
  书院、私学北宋初期,“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①。乡党之学包括私学和“书院”。私学包括启蒙教育和学习经义等,书院通常是学习经义。宋代私人办学得到很大发展,一些学者、儒生纷纷设立“精舍”、“书院”,教授生徒。宋初设私学,著名的如孙奭讲经“门人数百”,刘颜“居乡里教授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1,元丰二年十一月乙巳。
  ① 《文献通考》卷32《选举考》五《宋登科记总目》。
  ① 《宋会要辑稿》崇儒2 之2—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1,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甲申。数十百人”,石介“以《易》教授于家”,李觏“以教授自资学者常数十百人”,种放“聚徒讲学”,田诰“聚学徒数百人”等②。宋初著名的四大书院,即白鹿洞(今江西庐山)、岳麓(今湖南善化岳麓山)、应天(今河南商丘)、嵩阳(今河南登封)或石鼓(今湖南衡阳石鼓山)书院。白鹿洞书院,原是南唐白鹿洞书馆,入宋后白鹿洞主明起继续进行讲学,北宋时一直属私学性质。太平兴国五年(980),明起受到宋太宗奖励。书院后逐渐衰落,皇祐五年(1053)孙琛重建后,称为白鹿洞书堂,到熙宁五年(1072)时已再次荒废。岳麓书院,开宝九年(976)潭州知州朱洞创建,大中祥符八年(1015)赐名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旧址原是五代末宋初私学讲学者戚同文的旧宅,大中祥符二年时由曹诚重建兴学,赐名应天府书院。天圣五年(1027)范仲淹曾受知府晏殊之邀在此讲学,史称“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晏)殊始”①。北宋官府兴办州府学后,景祐二年(1035)将应天府书院作为应天府府学。嵩阳书院,最初赐名于至道二年(996),后废;景祐三年,河南府新建太室书院,赐名嵩阳书院。至道三年,衡阳(今属湖南)人李士正讲学于石鼓书院,书院名声大振。此外,茅山(今江苏南京茅山)书院,亦颇有名。这些书院大多得到朝廷的资助与奖励,如赐额、赐书、赐学田等,也有私人捐赠学田和房屋。书院规模较小,学生数十至数百人。北宋中期以后,书院逐渐衰落。南宋时,州县学衰落,而新儒学“宋学”的理学派受佛教寺院宣传教义的影响,书院成为理学派宣扬理学的场所,书院大兴。其中最著名的是朱熹于淳熙六年(1179)兴复白鹿洞书院,次年竣工,并聘主讲,亲订规约,即著名的《白鹿洞规》,还常亲去授课,质疑问难。乾道元年(1165),潭州知州刘珙修复岳麓书院,理学家张栻主持教务,成为理学湖湘学派的基地。绍熙五年(1194),朱熹扩建岳麓书院,学生达千余人。朱熹以白鹿洞书院作为研讨、传布理学的中心。其建置、规约,乃至讲授、辩难等方式,无不受禅宗寺院的影响。各派理学家的书院相继而起,如理学心学派陆九渊的象山书院、理学婺学派吕祖谦的丽泽书院,等等。南宋先后兴建的书院总数达300 所以上,书院大多得到官方的支持。书院与州县官学,成为南宋地方的主要教育机构,书院大多又是理学的传布中心,理学因而益盛。
  宋代州县学、书院虽盛,但进入州县学、书院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仍主要从家馆或塾师设馆等私学中学习。而应聘为家馆、学馆教师及自设学馆授徒,是宋代贫穷士人取得生活经费及复习应举的重要途径,也是被贬或居丧守制官员经常进行的活动。北宋王安石居丧在江宁时讲学,南宋汪应辰被秦桧逐出后“居常山之永年院”,“益以修身讲学为事”②,只是事例之一二。南宋陈亮在宋孝宗初年“退修于家,学者多归之”,主要为传布其学说;而淳熙十二年(1185),“今年不免聚二三十小秀才,以教书为行户”①,则是普通士人自设私学以取得生活经费来源的事例,而且是以启蒙教育为主。宋代的启蒙教育,除了年龄稍大的开始学习经书外,初学识字后,大都学习《千字文》、《百家姓》之类,南宋朱熹弟子陈淳为其子编写三字② 《宋会要辑稿》崇儒2 之6、7。
  ① 《文献通考》卷46《学校考》七。
  ② 《宋史》卷431《孙奭传》,卷432《刘颜传》、《石介传》、《李觏传》,卷457《种放传》、《万适传附田诰传》。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5,天圣五年正月庚申。
  一句的《启蒙初诵》,实是后来广为普及的《三字经》之先声。《三字经》托名南宋王应麟编,或称区适编,为初识文字之书。而吕本中编《童蒙训》,是“其家塾训课之本”;朱熹编《小学》,意在“受之童蒙,资其讲习”,都是稍识文字之后的启蒙之书①。南宋学者相继编撰识字、启蒙教材,促进了宋代初等教育的发展。
  ① 《宋史》卷387《汪应辰传》。
  第四节辽代的科举与学校从权宜向定制发展的科举制耶律阿保机建国前曾多次征战燕云地区,接触了中原文化。他本人懂汉语,并有借助儒家思想维护统治的政治倾向。太子耶律倍更加热中于汉文化。所以,辽政权从建立之日起,就显示出契丹和汉文化共同发展的倾向。辽太祖时,创制了契丹文字,与汉字并行于境内。
  在官员的选用方面,科举是汉人、渤海人入仕的途径之一。会同年间,从后晋得燕云十六州地。为了安抚和统治新附之区,辽国急需选用汉士,曾举行科举考试,以汉士平素所习之业进行选拔。历仕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圣宗五朝的汉官室昉,就是会同初登进士第的。
  辽代的科举制度,有一个从权宜向定制发展的过程。会同年间,在燕云地区举行的科举,是一次为选拔汉官治理汉地的权宜之计。保宁八年(976),“诏南京复礼部贡院”②,才正式建立了主持科举考试的常设机构。圣宗统和六年(988),“诏开贡举”,科举渐成定制。太平十年(1030),“诏来岁行贡举法”,制度已趋健全。统和二十七年(1009)和统和二十九年(1011)的“御前引试刘二宜等三人”和“御试,放高承颜等二人及第”③,是殿试的开端。以后兴宗重熙五年(1036),“御元和殿,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试进士于廷”①,则是由皇帝亲自出题举行殿试。
  辽代举行科举考试的时间,前后不同。自会同初至统和六年(988)无定期,为笼络和选拔汉族士人的临时措施,权宜之法。
  统和六年至重熙元年(1032),大抵每年举行一次,重熙后为三年一次。前者为沿袭唐制,后者则是受宋朝的影响②。其程序“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省试由礼部贡院主持,按成绩分甲、乙、丙三科。合格者以“喜帖”书其姓名。
  考试科目在圣宗时以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后则借鉴宋朝,“程文分两科,曰诗赋,曰经义,魁各分焉”③。终辽之世,重词赋,轻经、律,故律科进士为数很少。道宗朝,曾设贤良科,应试者先以所业十万言进。
  辽代的科举专为选汉官、取汉士之用,只有汉人、渤海人可以应试。对契丹人参加科举限制甚严。辽国契丹人中虽不乏文学之士,但他们却多不是进士出身。重熙中,季父房耶律蒲鲁虎应试及第,为有司告发,其父耶律庶箴以“擅令子就科目”,被处以鞭刑。至道宗朝,有白霫进士郑恪,天庆五年(1115)又有契丹进士耶律大石等。可见,至道宗朝,对契丹、奚、霫等参加科举考试的限制已放宽。对汉人应举的限制,则承袭了中原历代之制,禁止医卜、屠贩、奴隶、商贾之家和背弃父母、犯罪逃亡者应试。
  ② 《宋史》卷436《陈亮传》;《陈亮集》卷20《(答朱熹)又乙巳春书之一》。③ 《四库全书总目》卷92《童蒙训》;《朱文公文集》卷76《题<小学>》。① 《辽史·景宗纪》。
  ② 《辽史·圣宗纪》。
  ③ 《辽史·兴宗纪》。
  学校在实行科举的同时,辽代也设立学校培养人材。太祖、道宗时,分别于两京置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主簿,教授上京、中京国子学生徒。太宗于南京设太学。圣宗曾赐南京水硙庄一区,以助学养士。五京州县也设有学校。“蕃汉官子孙有秀茂者,必令学中国书篆,习读经史”①。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设学养士,并颁《五经》传疏,置博士、助教。不仅契丹、渤海、奚、汉人子弟可入学学习,到圣宗朝,高丽也曾遣童子入辽学习契丹语。
  辽朝诸官员,除选自宗室、外戚、诸部贵族有功劳、有能力者外,科举又为汉人和渤海人提供了入仕的途径。虽然通过科举做官者只占辽国官员的十之二三,但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所起的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他们中既有治国安邦的政治家,也有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科举取士扩大了辽朝的统治基础,促进了境内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汉文化和儒学的传播。
  ① 参见朱子方、黄凤岐:《辽代科举制度述略》,《辽金史论集》第3 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年版。第五节西夏的科举与学校以“蕃学”、“儒学”取士西夏建国之初尚未实行科举取士制度,景宗李元昊始建“蕃学”,作为培养人才,选拔官吏的途径。史载:“夏州自五代后不列职方。其官属非世族相传即幕府遣擢,尚无科目取士之法。元昊思以胡礼蕃书抗衡中国,特建蕃学,以野利仁荣主持。”“蕃学”的学员是从“蕃汉官僚子弟内选俊秀者入学教之,俟习学成效,出题试问,观其所对精通,所书端正,量授官职”②,实际上“蕃学”已具有科举取士的性质。
  夏崇宗时期,李乾顺“命选人以资格进”,规定“凡宗族世家议功议亲,俱加蕃汉一等,工文学者尤以不次擢”①,这又是具有恩荫察举性质的荐官办法。西夏宗室李仁忠、李仁礼,因“先世之功”,又“通蕃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都被进官封王。大约在崇宗时期,西夏已开始实行科举取士制度。仁宗时期的名相斡道冲,经科举进入仕途,任国相十余年。史载其八岁中童子举,约当崇宗正德至大德年间(1127—1135)。
  史书记载西夏实行科举取士制度始见于仁宗时期。人庆四年(1147)“秋八月策举人。立唱名法,复设童子科,于是取士日甚”②。可见西夏设童子科,科举取士在此之前已实行了。西夏科举取士的科目主要是儒家经典,早在西夏建国初期的“蕃学”中,就由野利仁荣主持翻译汉文儒家经典《孟子》、《孝经》、《尔雅》及《四言杂字》等。毅宗李谅祚曾上表向宋朝求请“九经”、《唐史》、《册府元龟》等典籍,供西夏人学习。仁宗李仁孝又曾派遣使者到金朝,以重金购买名儒翻译的各种书籍,并于人庆三年(1146)下令“尊孔子为文宣帝”①,令各州、郡建庙祭祀。西夏至仁宗以后,科举取士几乎成为升官进爵的主要途径。根据史书上留下的零星记载,如仁宗时的名臣斡道冲、高逸,神宗时的名臣权鼎雄,献宗时名臣高智耀等,都以进士升入官途。夏神宗遵顼为宗室齐王李彦宗之子,他“端重明粹,少力学,长博通群书,工隶篆”,桓宗天庆十年(1203)三月,“廷试进士唱名第一”②,后被嗣齐王爵,不久,又擢大都督府主。西夏于天盛十三年(1161)正月,仿唐宋制度设翰林学士院,所选之人亦是通过科举选拔的,为皇帝草制诏、备顾问的文学优长之士。神宗时的权鼎雄即“以文学名授翰林学士”。已见于史书记载的西夏翰林学士有仁宗时的王佥、焦景颜、杨彦敏、刘昭、王师信、梁宇、王禹玉、余良等;桓宗时的李国安、张公辅;襄宗时的梁德懿;神宗时的权鼎雄等。此外,襄宗时观文殿大学士罗世昌,献宗时徽猷阁学士李弁等,他们也都是通过科举进身授职。
  西夏的科举取士延续到国亡,史载夏献宗乾定三年(1224)“三月,策② 《契丹国志》卷23《试士科制》。
  ①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 引路振《乘轺录》。
  ② 《西夏书事》卷13。
  ① 《西夏书事》卷32。
  ② 《西夏书事》卷36。
  士,赐高智耀等进士及弟”③。但高智耀见蒙古军已兵临城下,国将亡,不受官职,后隐居贺兰山中。献宗“策士”的前一年,宗室李桢随父避乱到金国时,还“应经童试中选”,可见科举制度在西夏已深入人心。
  学校西夏景宗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五月,始建学校,名为“蕃学”,由大臣野利仁荣主持,从蕃汉官僚子弟中选拔优秀者入学。同时在国内各州也设立“蕃学”,置教授训导。李元昊建“蕃学”,其本意是“思以胡礼蕃书抗衡中国”,故主要学习新创制的西夏文字,用西夏文字翻译汉文典籍,如《孝经》、《尔雅》、《四言杂字》等,但儒家经典的内容与精神,则通过“蕃学”直接灌输,或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儒学学校的正式建立是在夏崇宗时期,由于西夏封建国家的迅速发展,急需大量的儒学人才。为此崇宗准备向宋朝学习,建立学校。他通过御史中丞薛元礼之口,奏请西夏建立汉学的重要:“士人之行莫大乎孝廉,经国之模莫重于儒学。昔元魏开基,周齐继统,无不尊行儒教,崇尚诗书。盖西北之遗风,不可以立教化也。景宗以神武建号,制蕃字以为程文,立蕃学以造人士,缘时正需才,故就其所长,以收其用。今承平日久,而士不兴行,良由文教不明,汉学不重,则民乐贪顽之习,士无砥砺之心。董子所谓,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可得乎?”夏贞观元年(1101),崇宗“命于蕃学外特建国学,置教授,设弟子员三百,立养贤务以廪食之”①。到仁宗时期,西夏学校制度迅速发展。据史书记载,当时西夏设立的学校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小学,即州县所设学校。人庆元年(1144)六月建,全国有弟子学员3000 人。
  (二)宫学,又称小学、内学,设于宫禁中。人庆元年六月初建,五年三月复建,置教授,招收宗室子孙7 岁至15 岁者入学,仁宗与皇后亲为训导。(三)太学,人庆二年七月建,尊孔读经,由仁宗亲临释奠,并对学员给予赏赐,故地位较高。
  仁宗于人庆三年三月,“尊孔子为文宣帝,令州郡悉立庙祀,殿庭宏敞,并如帝制”②,将孔子抬到了极高的地位。
  西夏学校制度及学校规模,汉文史籍无考。黑水城遗址出土的西夏文献中有一首《新修太学歌》,全文共27 行。诗歌内容提供了有关西夏仁宗时期新建太学的一些材料。据考证,这是一首对仁宗乾祐二十三年(1192)重建太学的赞美诗。诗中开首说明西夏建立太学培养人才的重要性,所谓“天遣文星”,使“番君子。得遇圣句圣语文”,以便治国安邦。其后描述太学建筑的形制和功用,如“沿金内设窗”、“顺木处开门”、“冬暖百树阁”、“夏凉七级楼”等,可能是继承和模仿中原汉唐传统的“太庙”而建。诗歌中有“夙兴拱手念真善,住近纯佛圣处”之句,似乎太学中还有诵读佛教经典的课程。西夏笃信佛教,仁宗时期是西夏佛教的极盛时期,在西夏儒学中③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① 《西夏书事》卷39、42。
  ② 《西夏书事》卷42。
  增设佛学课程,或许是西夏学校的特色之一①。
  ① 《西夏书事》卷31、36。
  第六节金代的科举与学校科举制度金代科举之制,略如辽、宋。太宗天会元年(1123)十一月,因为急欲得到汉族士人来统治新归附州县地区的汉族人民,始开科举取士,初无定额,也无定期,天会二年一岁中两次举士。考试分词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类,词赋考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考经义、策论各一道。五年,占领北宋河北、河东后,因为职员多阙,再加上辽、宋制度的不同,下诏南北各因其素常所习学之业取士,设南北两科,分别考试,号为南北选。熙宗天眷元年(1138)五月,诏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始增设殿试制度,而且更定试期为三年。贞元元年(1153),定贡举程试条理格法。《金史·选举志》记载:“(天德)三年,并南北选为一,罢经义策试两科,专以词赋取士。”实际上海陵王罢南北选,统一科举制度,不是在天德三年,而是贞元二年。《金史》记载贞元元年时尚分南选、北选,《三朝北盟会编》卷144 引张棣《金虏图经》:“次举又罢经义专经神童,止以词赋、法律取士,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海陵王首举的时间是天德三年,而于次举的贞元二年时,才并南北选为一。金为女真人创进士科,初仅试策,后增试论,叫做策论进士。大定四年(1164),世宗先后从猛安谋克选子弟为学生,诸路至3000 人。九年,选其异等者百人到京师,命温迪罕缔达教以古书,作诗和策,后复试,得徒单镒以下30 多人。到十年,开始议行策选的制度,十三年,始定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免乡试府试,止会试和御试。其试期与汉进士同是三年一试,就悯忠寺试徒单镒等,徒单镒以下27人中选。十六年,又命皇家两从以上亲及宰相子,直赴御试。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官子,直赴会试。章宗明昌初,又设制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学弘材、达于从政等科,试无常期。
  初时有词赋、经义、同进士、同三傅、同学究五等,后改为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其试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谓之进士;律科、经童中选者,谓之举人。
  凡诸进士、举人,由乡至府,由府至省及殿廷,凡四试,都能中选,则与之官。与廷试五被黜,则赐之第,谓之“恩例”。又儒臣有功和处士有学行而被荐举的,得特命及第,谓之“特恩”。
  世宗大定二十八年,定三月乡试,八月府试,翌年正月会试,三月廷试。章宗明昌元年(1190),诏免乡试;二年,定诸路府试之地,及考官员数。考官员数,以应试之人多寡来定,府试则以官高者一人为考试官,余为同考试官;会试则以一人为知贡举官,余为同知贡举官。又定女真进士限丁的制度,凡户只一丁的,不许应试,两丁许一人,四丁许二人,六丁以上止许三人。
  所试科目规定: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策论各一道。策论进士(此科专选女真人),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后改为策、诗试三场,策用女真大字,诗用小字,后又于经内出题加试,凡府试则先试射。律科,在法令内出题,府试十五题,每五人取一人。大定二十二年定制,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三十六条以上,以文理优,拟断当,用字切者为中选。后又试《论语》、《孟子》小义一道。经童,或诵《论语》诸子,或诵《诗》、《书》、《易》、《礼》、《春秋左氏传》及《论语》、《孟子》,或试诗赋,或试行草。制举,试策。宏词科,试诏、诰、章、表等杂文,于举进士之年试之。武举,始于熙宗时,章宗定考试制度,试射贴、远射、射虎、刺板、问律。
  金代科举的监检制度很严。科举考试专门派遣军队监督、弹压和巡护。
  大兴府(今北京)则差武卫军,其余府则于附近的猛安内差摘,平阳府(今山西临汾)则差顺阳军。凡是府、会试,每四个举人则差一人,复以官一人弹压。御试策进士则差弩手及随局承应人,汉进士则差亲军,人各一人,都是用那些不识字的,以护卫十人,亲军百人长、五十人长各一人巡护。搜检制度尤为严切,乃至解发袒衣,索及耳鼻。因为这种过分的搜检不合对待士人之礼,所以,大定二十九年就曾依以前故事,使就沐浴,官置衣使之更换,既可以防滥,又不亏于礼。
  金朝科举,其弊已甚。元好问说:“国初因辽、宋之旧,以词赋经义取士,预此选者选曹以为贵科荣路,所在人争走之。”①刘祁也说:“金朝取士,止以词赋经义学,士大夫往局于此,不能多读书。其格法最陋者,词赋状元即授应奉翰林文字,不问其人才如何,故多有不任其事者。或顾问不称上意,被笑嗤,出补外官。章宗时,王状元泽在翰林,会宋使进枇杷子,上索诗,泽奏:‘小臣不识枇杷子。’惟王庭筠诗成,上喜之。吕状元造父子魁多士,及在翰林,上索重阳诗,造素不学诗,惶遽献诗云:‘佳节近重阳,微臣喜欲狂。’上大笑,旋令补外。故当时有云:‘泽民不识枇杷子,吕造能吟喜欲狂。’”②其陋弊可见。金朝入仕之路最广,而且出于任子的十之四,大定后纯用任子。“是后推酤日广,风俗堕坏,六七十年间,遂有愚贤固滞之叹,论者以为此诚选曹泯法之弊,至于廉耻道丧,自同商贩”①。
  学校与书院金朝开始就重视文化教育,太祖时其言已文,太宗时兴学校,设科举,中经熙宗、海陵,到世宗、章宗时,“修崇学校,议者以为有汉文景风”②。崇文养士,庠序日盛。
  金代学校分汉人学校、女真学校和官学、私学。于朝廷设太学,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设国子监于上京,置汉人国子学。世宗大定六年(1166),置汉人太学。大定十三年,始置女真国子学;二十八年,又置女真太学。另外置司天台五科,分天文、算历、三式、测验、漏刻;太医院医学十科。国子学、太学隶属于国子监,司天台五科隶属于秘书监,太医院医学十科隶属于宣徽院。
  金代地方学校有府学、州学、县学、乡学四级。金初,逐渐恢复和新建一些地方的府学、州学和县学。金世宗、章宗时,在恢复和新建地方学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金朝特点的地方学制。
  ① 《西夏书事》卷36。
  ② 参阅聂鸿音:《西夏文<新修太学歌>考释》,《宁夏社会科学》1990 年第3 期。① 《遗山文集》卷17《闲闲公墓铭》。
  ② 刘祁:《归潜志》卷7。
  一是京、府、节镇、防御州学。世宗大定十六年,诏京府设学养士。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诏京、府、节镇、防御州设学养士,置府学24,节镇学39,防御州学21,女真府州学22。被称为“京府镇州之学”。诸府、诸节镇、诸防御州各置教授一员。
  二是附于京府的刺史州学。刺史州学官府不置教授,“刺史州则系籍生附于京府各有定”③。当是由京府所管的地方学校。
  三是在外县的县学、乡学。元好问把乡校与私塾分别开,乡学当是地方基层主办的学校,收乡里子弟入学。
  金代私学除进行儿童的启蒙教育以外,也有专门研究学问的高等教育。
  金继辽及北宋设家塾。如王去非、赵质、曹珏、薛继先都因为科举不第或隐居,而“家居教授”、“教授为业”、“课童子读书”①。史天倪祖伦于“金末,中原涂炭,乃建家塾,招徕学者”②。另外,也有的以其专业和专学而执教的,如耶律固、刘■皆金之名士,置馆门下传教。一些名士大夫出其门下。高仲振入居嵩山,以《易》及《皇极经世》学授弟子,王汝梅以法学和经学教诸生,杜时昇隐居嵩、洛山中,以“伊洛之学”教后进。①金之州县有学校,亦皆有孔庙。熙宗时建孔子庙于上京,盖只立庙。章宗明昌元年(1190)三月,“诏修曲阜孔子庙学”。泰和四年(1204)二月,“诏刺史州郡无宣圣庙学者,并增修之”②。《金史·任天宠传》:“再迁威戎县(今甘肃静宁南)令。县故堡寨,无文庙学舍,天宠以废署建”。金制有学亦有庙,而所重在庙,此影响后来的元朝。
  金朝学校大发展在世宗、章宗时期。当时办学思想,从世宗的一段话中可知:“经籍之兴,其来久矣,垂教后世,无不尽善;今之学者,既能诵之,必须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苟不能行,诵之何益?女直旧风最为纯直,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信朋友,礼意款曲,皆出自然,其善与古书所载无异。汝辈当习学之,旧风不可忘也。”③说明世宗主张教育重在实学,学则必用,学汉文化与学女真旧俗并重。
  金代学校经费大抵恃钱米、学田。章宗泰和元年,“更定赡养学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国子生人百八亩,岁给以所入,官为掌其数”④。国家还规定:“学田,租税、物力皆免”。“系籍学生、医学生,皆免一身之役”⑤。在地方也有私人以田赡州学的。虽然如此,但学田所入仍多供教官私用,而家贫入学的尚不免贫困。
  学校对学生名额、入学资格、年龄、课程、考核及黜陟,都有规定。以太学为例,入学资格及名额规定:五品以上官兄弟子孙150 人,曾得府荐及终场人250 人。教学内容分经、史、子三大类,而以经史为主。教材统一由国子监印行,发给各校使用。考核规定:三日一会课,作策论一道,又三日③ 《遗山文集》卷27《辅国上将军京兆府推官康公神道碑》。
  ① 《归潜志》卷12。
  ② 《遗山文集》卷32《寿阳县学记》。
  ① 《金史》卷127《王去非传》、《赵质传》、《薛继先传》。
  ② 《元史》卷147《史天倪传》。
  ③ 《金史》卷127《高仲振传》、《王汝梅传》、《杜时昇传》。
  ④ 《金史》卷9《章宗纪》一,卷12《章宗纪》四。
  ⑤ 《金史》卷7《世宗纪》中。
  作诗赋各一篇。三月一私试,先试赋,间一日试策论。中选者以上五名申部。黜陟规定:“犯学规者罚,不率教者黜。”①此外,还规定休假、请假等制度,遇旬休、节辰都有假,学生有病给假疗养,省亲远近则给程。遭丧事一百天后求入学者,不得参与释奠礼。
  ① 《金史》卷11《章宗纪》三。
  第十二章社会风俗和宗教第一节五代、宋的社会风俗五代、宋代的社会风俗,虽只是当时的风俗,但不少风俗对后代影响很大,其中节庆大多沿自前代,也有不少风俗创自宋代,如北宋的爆竹(火药)、南宋的烟火,影响及于今日;宋代的冬至吃馄饨,实是今日北方冬至吃饺子的先声等。而今日看似平常,如人们早晚活动不受时间和地区的限止,商店可以随处开设并全天甚至通宵营业,人们普遍使用桌、椅、凳等,这些在五代以前是无从想象的,是中国古代人民社会风俗在宋代发生的最为重大的变化,奠定了今日人们生活方式的基础②。
  朝市、夜市:“坊市制”破坏后的新习俗唐代城市实行“坊市制”,坊(里)是居民区,每城设一二处“市”,个别的设三“市”,市为工商区,区分严格,各有围墙、街鼓及坊、市门,定时开关,“日暮,鼓八百声而(坊、市)门闭”,禁止人们外出;“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③,人们开始活动,工商业也进行营业。而地方上“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于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约合1 小时40 分)击钲三百下散”①。经唐末、五代到宋代,从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坊(里)市制”,终于破坏无遗,居民区“坊、里”与商业区“市”之间的严格区分被完全打破,行动不受地区和时间的限止①。不仅城里随处可以开设商店,农村的镇和城外近郊的草市也可开店营业,而且唐代首都白天全天营业,州、县城下午营业的城镇居民生活习俗也被打破。宋代商店营业的时间完全依商业的繁华情况而定,一般商店大多是天明后营业,天黑前息业,而饮食店、酒楼、茶坊的营业时间更长,尤其是繁华的城市自早晨五更到半夜三更,有的甚至通宵营业,形成城镇居民划时代的新的生活习俗,影响所及直至今日。
  如北宋首都开封“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诸趋朝、入市之人闻此而起。诸门桥市井已开,..酒店多点灯烛沽卖,..并粥饭点心,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直至天明”。州桥、马行街“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②。南宋首都临安,更是“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更)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② 《金史》卷47《食货志》二。
  ③ 《金史》卷51《选举志》一。
  ① 朱大渭《中古汉人由跪坐到垂脚高坐》(《中国史研究》1994 年第4 期)认为垂脚高坐“至唐末五代已接近完成”的看法(《中国全史》观点同),欠妥。
  ① 《新唐书》卷49 上《百官志·左右街使》。
  ② 《唐会要》卷86《市》。
  ③。城镇居民生活习俗的改变,促进了商业发展与城镇的繁荣,《东京梦华录》、《梦粱录》、《武林旧事》等宋人著作中,还记载了宋代人大量的饮食习俗。起居:由“席地而坐”到使用桌、椅、凳五代、宋代是唐代以“席地而坐”为主向普遍使用桌、椅、凳、杌(兀)子(方凳)等高起高坐起居方式转化的时期,北宋中期以后已大体与现代近似。北宋初乾德二年(964)前不久,曾发生了与起居有关的朝仪方面历史性变化的事情,“宰相见天子必命坐,有大政事则面议之,常从容赐茶而退”④,唐及五代皆行其制,北宋初任用后周大臣范质等人为相,仍沿用旧礼,传说当范质等人起立奏呈奏章时,宋太祖密令去座,奏毕回时已无座,宰相“坐而论道”之礼遂废,常朝时宰相立班为后世沿袭。宰相此时之座还不是椅子。椅子起于五代,后晋天福八年(947)景延广向出帝进奉“椅、榻皆裹金银,饰以龙凤”①。后周礼部侍郎窦仪“于堂前雕起花倚(椅)子二只,以祗备左丞洎太夫人同坐”。但椅子只有尊长及老人使用,正式场合未使用椅子及与之配套的桌子等。宋太祖时“使相”赴上仪(就职仪)时,于中书都堂(政事堂)“逐位(使相)就牙床、小案子上判案三道”是仪式的一部分②。这说明宋初官员正式场合使用的是“牙床、小案子”。宋太宗大宴群臣时全都就座,都指挥使以上坐于殿上,“宰相、使相坐以绣墩”(曲宴行幸用杌子),参知政事以下用蒲墩,都虞候以上坐于朵殿,其余分坐两廊,“自朵殿而下,皆绯缘毡条席”,席地而坐③。至少直到宋仁宗时,皇帝在正式场合仍未使用椅子,皇帝御座称为“驾头,一名宝床,正衙法坐也,香木为之,四足瑑山,以龙卷之”,实是一矮榻。皇帝出行时以一内侍抱驾头于马上前导,嘉祐六年(1061)因内侍坠马,跌坏已传四世的驾头,以后改为四人抬①。欧阳修记载当时婚礼,两椅相背置马鞍于其上,说明其时民间已使用椅子。河南禹州白沙宋墓《夫妻对坐宴饮图》壁画,更有了具体的桌椅图像,为矮背无扶手椅子,主人脚下另有“踏脚”。宋徽宗出行时也已改用椅子,称为“金交椅”(金饰或涂金),由御龙直执携,而“御椅子皆黄罗珠蹙背座,则亲从官执之”②。北宋末年著名的风俗画《清明上河图》中,店铺内有大量桌子和条凳。只有进城第一家(上侧)一先生(或店主)坐一椅,及“赵太丞家”有一空椅,似都是“交椅”,类似现代的折椅,说明还不普及。南宋理宗时,张端义《贵耳集》记载,交椅“自来只有栲栳样”,说明“交椅”已是圈椅,已有扶手及矮靠背,秦桧时“京尹吴渊奉承时相,出意撰制荷叶托首四十柄,载赴国忌所”,作为高靠背添在交椅上,“凡宰执、侍从皆有之”,说明大臣们都坐椅子,时称“太师样”,后世称为“太师椅”。吴渊是宁宗时人,张端义说吴渊所创则有误,但岳珂记载绍兴十五年(1145)③ 宋代城市情况的变化,参见本编第五章《城市和镇市》第二节《城市制度》。④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3。
  ① 吴自牧:《梦粱录》卷13。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正月。
  ③ 《新五代史》卷29《景延广传》。
  ① 丁谓:《丁晋公谈录》。
  ② 李攸:《宋朝事实》卷12《仪注》二。
  秦桧迁居新第,优伶进行庆贺演出时,有“一伶以荷叶交倚(椅)从之”,“尔但坐太师交倚(椅)”③,可见南宋初确已有此类高靠背的太师椅。南宋皇帝的“平辇”,“赤质,正方,形如一朱龙椅而加长竿二”;孝宗为高宗造的“七宝辇”,“中设香木御坐,引手为转身龙,靠背为龙首”④,御座为有扶手靠背龙椅,与后代相似,已不是驾头。南宋皇帝出行时,不仅有“快行家”“手执御校(交)椅”,御龙直“执黄罗珠子蹙百花背座御椅子并脚踏”等,实际使用的是坐椅;而“驾头用朱红圆兀(杌)子一只,以绣袱盖,閤门捧于马上,二边各有从人扶策”,实际已只是“仪物”而非实用。皇帝设宴时,也已是“殿上坐杌,依品位高低坐,第三、四行黑矮偏凳坐物”,已没有北宋初的席地而坐。说明北宋晚期以后,君臣百姓(主要是男子)都已普遍使用椅子、凳和桌子,这与北宋前期皇帝坐“驾头”矮榻,官员坐墩或坐“席”上,以及“就牙床、小案子判案”,有着根本区别。但在有的“国宴”上,还有一部分人是“就地坐”在紫沿席上①,说明“席地而坐”,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陆游记载:“徐敦立言:往时士大夫家妇女坐椅子、兀子,则人皆讥笑其无法度”②,说明到南宋初男女都可普遍使用椅子等,这是中国古代在生活起居方面划时代的变化。
  服饰赭、黄为皇帝专用色,后汉乾祐三年(950),郭威“澶州兵变”时,将士“或有裂黄旗以被帝体,以代赭袍”,成为以皇帝专用颜色象征皇帝的事例;而后周显德七年(960)赵匡胤有计划进行“陈桥兵变”时,则已是用事先做好的“黄袍加太祖身”③,“黄袍加身”遂成为夺取帝位的同义词。皇帝也常服绛纱袍、红衫袍等,宋代以黄、红为皇帝专用色。官员公服(常服)的服色以官品(寄禄官、阶官)高低,五代、北宋前期沿唐制分为紫(深紫)、绯(大红)、绿、青四色,元丰元年(1078)改为紫、绯、绿三色,紫、绯服分别加佩金、银鱼袋,高官可服低级服色,低官则不得服高出本级的服色。但可按规定服高一或二等服色,称为“借绯”、“借紫”,而按年限及特旨服者称“赐绯”、“赐紫”。五代、宋代的品官还另有朝服、时服、祭服等,服饰上更有许多烦琐的品级区分。
  北宋初,庶人只许服白色,“白衣”作为无官职人的代称,太平兴国七年(982)增加了皂(黑)色,皂、白二色成为庶人、不入品的流外官吏、公人等的专用服色。宋代庶人习惯服紫色,端拱二年(989)规定不得服紫色,到至道元年(995),“帝(太宗)以时俗所好,冒法者众,故除其禁”④。宋代的服色禁令只针对男人,且皆指纯色及纯色为底色的“遍地密花”。小儿和妇女不在禁服之列,甚至可以服用“诸僭拟乘舆服用”的“纯以红、黄③ 《宋史》卷148《仪卫志》六《驾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4 嘉祐六年七月壬辰。说明“驾头”是一无靠矮榻,而且不太大。
  ④ 《东京梦华录》卷6。
  ① 岳珂:《桯史》卷7《优伶诙语》。
  ② 《宋史》卷149《舆服志》一。
  ③ 《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卷1、3。
  ④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4。
  为衣”①。
  宋代君臣都可头戴“幞头”,幞头本是一种头巾,北周创设时“以软帛垂脚”,隋代改为桐木,唐代“惟帝服则脚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渐变平直”。宋朝“君臣通服平脚”,皇帝有时“服上曲(脚)”。“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②,即是宋代君臣常戴的“官帽”。至于《东京梦华录》所载:“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皆是禁军殿前司所属诸班直,皇帝出行时的导从仪卫,属仪仗队性质,他们所戴幞头脚的形式不同,则与通常所说的官员官职级别无关①。百姓所戴幞头高不得过二寸五分,通常都戴帽或抹额(束在额上的头巾)、裹巾。腰带的玉、金、银、犀角为各级官服用,百姓及吏则用铜、铁、角(牛角)、石、墨玉带。各行业有自己特殊的服饰,北宋首都开封“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南宋临安则稍有变化,如质库掌事已加裹巾。但到南宋晚期,“淳祐以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②。
  南宋初因战事频繁,军校服紫衫便于行动,士大夫、官员也普遍服用,后来宋高宗一再申严禁止,遂改服白色的凉衫,也称白衫,形制同紫衫;孝宗初年,又禁服白衫,只用于丧服,官员仍服紫衫。北宋时,士大夫交往常服的帽衫,乌纱帽、皂罗衫、角带、系鞋,南宋时只作为冠、婚、祭服,而国子生仍服用。又有以白细布做成的襴衫,“圆领大袖,下施横襴为裳,腰间有辟积”③,进士及国子生、州县学生服用,帽衫、襴衫类似后代的学生服。此外,宋人还有许多常用服饰,如“半臂,今背子也,江淮之间或曰绰子,..今俗名搭护”,背子“今又长与裙齐,而袖才宽于衫”;“裤褶”,上服褶下服裤,“近代服之,无定色”;“汗衫”,也称中单④。
  婚仪五代时,刘岳《书仪》的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是据“当时流俗之所为”记载的。北宋中叶已变为“当婚之夕,以两倚(椅)相背,置一马鞍,反令婿坐其上,饮以三爵,女家遣人三请而后下,乃成婚礼,谓之‘上高坐’”,是婚礼中的盛礼①。
  宋代婚礼大体是先经媒人,女方以“草帖子”通于男家,男家经过问卜等认为吉利才回草帖子,然后过“细帖”也称定帖。写明三代、父母存亡及男方生辰、官职等,如果是“入赘”,则要在细帖中写明,并列出随带的房地产及金银等。女方回的细帖要列出嫁妆及随嫁的房地产等。其后进行“相① 《旧五代史》卷110,后周《太祖纪》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正月癸卯。② 《宋会要辑稿》舆服4 之5。
  ① 《庆元条法事类》卷3《服饰器物》。又,此前论著似未论及男女服色的区别等。② 《宋史》卷153《舆服志·幞头》。
  ③ 《东京梦华录》卷6。有些论著认为天武官等幞头脚形式不同显示官职级别的差异,欠妥。④ 《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梦粱录》卷18《民俗》。
  ① 《宋史》卷153《舆服志·士庶人车服之制》。
  亲”,由男方亲人到女方进行,相中即以钗插髻中,称为“插钗”;如不中意则送一二匹彩缎,称为“压惊”。插钗以后,男方下定礼,女方回定礼,以男方所送酒的一半回送,并以空酒瓶(樽)两只盛清水放入活鱼三五条,箸(筷)一双放入瓶内,称为“回鱼箸”;南宋时为金鱼四条、箸一双、葱二株,富户以金银打造鱼、箸各一双放入空酒樽内,外加彩帛二卷以表示为生葱。其后节庆时送礼,称为“追节”。定下婚期后要“下财礼”,女方无力自办嫁妆,则男方除送首饰衣帛外还须送钱,称为“兜裹”。婚前一日女方先到男家铺设新房,称为“铺房”。娶亲日男方备车、花檐子或轿迎亲,女方给“利市钱”,称为“起檐子”,才出行。到男方门前,从人及办喜事人又要利市钱,称为“栏门”。又有人执花斗,内盛五谷、钱、果,望门而撒以压煞神,称为“撒谷豆”。新娘下车、轿后踏青布条或青锦褥而行,前有一人持镜面对新娘倒行,先跨马鞍及秤,进门后至一室中少歇,当中悬帐,称为“坐虚帐”;或直接进入新房内坐于床上,称为“坐床富贵”。女方的送客饮三杯五盏而回,称为“走送”。北宋末及南宋初,还于中堂设榻,上置椅子(无马鞍)称为“高坐”,新郎坐上后三请后下坐,后废此礼。新房的门挂下端碎裂的彩帛,新郎入门,众人争扯彩帛小片而去,称为“利市缴门”。又用红绿彩缎二端各做一“同心结”,男挂于笏(或槐筒)倒行,女牵于手相向而行,称为“牵巾”;南宋又请男家双全女亲用秤或机杼挑去新娘盖头,出拜家庙、参礼诸亲,再由女倒行牵回房,行对拜(交拜)礼后坐床,礼官以金银钱、彩钱、杂果撒掷,称“撒帐”。男左女右各留少些头发“结发”,称为“合髻”。又用两盏以彩结(同心结)连结,互饮一盏,称为“交杯酒”,也称“交卺礼”。以盏一仰一覆压在同心结上放于床下,俗称“大吉”,大家贺喜后掩帐。新人换妆后再到中堂参谢亲人、舅姑后,再入礼筵饮酒,婚礼结束。北宋时,次日五更向桌上镜台的镜子展拜,称为“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献上鞋、枕等称“赏贺”,尊长回赠称“答贺”。女婿往参妇家称“拜门”,次日即行的称“复面拜门”。第三日,北宋时女家送彩缎油蜜蒸饼,称“蜜和油蒸饼”;南宋时送茶饼、鹅、羊等,称“送三朝礼”。女家往男家作会致酒,称“暖女会”;迎女回家,并以礼品送回婿家,称“洗头”。一月,婿家开筵相庆,称“满月”,南宋称“贺满月会亲”,整个婚仪结束②。
  丧俗五代后唐时,京城洛阳凡是死亡之家都需经官府或军方巡察,如有非正常死亡,事涉冤诬即行追勘,并对各级官员、百姓的丧葬仪制,包括明器(随葬品)数量等都有规定。如唐李德裕所说:“生无孝养可纪,没以厚葬相矜”,丧葬之家“生产储蓄为之皆空”,故明令禁止厚葬③。北宋依据五代制度制定丧制。
  北宋时,河东地区流行火葬,皇祐五年(1053)韩琦任并州知州后曾禁止火葬。南宋时,东南地区也流行火葬,“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燔爇而弃捐之”,“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而且“日益② 高承:《事物纪原》卷3《衣裘带服部》。
  ③ 欧阳修:《归田录》卷2。椅本作倚,后才改从木旁,倚并非误字。
  炽甚”。绍兴二十七年(1157),高宗曾下诏以荒地作为贫民的墓地以抑制火葬。但是,“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因而于次年改为只禁止富户士族进行火葬,其他人户从便①。
  宋代丧葬习俗中,还有人死“以方帛覆面”,以新衣作为“明衣”,而称“赠死者”的衣服为燧,俗称“搭衣架”。在墓圹中置“桐人”,而称随葬的俑为“明器”,在棺中还放有盛有粮食的罂。也沿唐俗丧祭时焚烧纸钱,称为“楮镪”。送葬时“挽郎”手执盖在丧车前后的“翣”,还有人唱“挽歌”等②。子弟守孝三年,官员守孝称“丁忧”,期满后才能再做官。
  节庆元旦正月初一,俗称“新年”,也称“年节”、“岁节”、“元正”、“元日”,是第一个重大节日,皇帝进行大朝会以庆贺,接受邻国使者的朝贺;百姓穿新衣,互相庆贺,家家宴饮,吃■(汤饼),夜晚赏灯,南方还放爆竹,南宋时首都临安还放烟火①。
  立春从首都到各州县都要造土春牛,南方兼造土耕夫(牧牛人、芒儿),在府、县衙前以彩杖鞭“春牛”;还制作小春牛出卖、赠送以示丰收之兆。南宋百姓争夺土牛肉(碎土),称宜蚕、宜田兼治病,土耕夫则移入土地庙。元宵正月十五日,亦称上元、元夕、元夜。元宵点灯,唐代、五代不常举行。后梁开平三年(909),梁太祖在西都洛阳诏:“宜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夜开坊、市门,一任公私燃灯祈福。”乾化二年(912),首都开封首次于“上元夜,任诸寺及坊市各点彩灯”,则只是一夜;而且是“近年以来,以都下聚兵太广,未尝令坊、市点灯故也”②。宋建隆二年(961)元宵,首次点灯,后通常为三夜。乾德五年(967),首都开封增为五夜(十四至十八日),各地方仍为三夜。宋太宗时张詠任益州知州,暗增十三日夜灯,称为挂塔。以后杭州、益州首先增为五夜,其他财力富裕的也多增为五夜;南宋时则都为三夜。南宋灯品以苏州、福州为最好,新安(今安徽歙县)虽晚出,精妙绝伦。
  清明节、寒食节寒食节的第三天为清明节,寒食节前做好饭食,这三天不生火煮饭而“寒食”,也称“禁烟节”、“冷烟节”,是第二个重大节日。寒食节是百姓“野祭”扫墓的节日,后唐同光三年(925),庄宗出洛阳西郊望帝陵方向进行“望祭”,是仿民俗进行的,称为“破散”,为其后帝王所沿袭,并烧衣服、纸钱。北宋时放假七日,南宋则放假五日,纸马铺还有纸制楼阁出售。帝王发宫人及宗室朝陵祭祀,百姓扫墓郊游,南宋首都临安市民还乘船游西湖及看龙舟。北方“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而“绍圣以来,江淮之南寂无此风(寒食)”。
  端午节亦称端五,五月初一为端一等,初五为端五。也称重午节、浴兰令节,古有“蓄兰为沐浴”,及于午时取井水沐浴以避疫气;北宋首都开封则以桃柳心之类烧汤沐浴。节日食品有粽子、枣糕、菖华(菖蒲)酒,以① 参见《东京梦华录》卷5《娶妇》;《梦粱录》卷20《嫁娶》。
  ② 《五代会要》卷8《丧葬》上。
  ①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32《禁焚尸》;《宋史》卷125《礼志·士庶人丧礼》。② 参见《事物纪原》卷9《吉凶典制部》。
  及香糖果子、糖蜜韵果、水团等。粽子有角粽、锥粽、筒粽、秤锤粽、九子粽,除黏米外,有的加枣或糖,以及松栗、胡桃(核桃)、姜桂、麝香之类。以艾人钉在门上,买张天师像,用泥和草做张天师,以艾为头、蒜为拳,置于门户上。或买用采帛制成的小符戴发髻上,称为“钗头符”等,皆用以辟邪,楚地还有龙舟竞渡。
  中秋八月十五日,也称“月夕”。北宋首都开封“诸店皆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螃蟹、石榴、梨、枣、栗等新上市,家家团圆欢宴赏月,直至深夜,有的通宵达旦。南宋首都临安自八月十一日开始观看浙江潮,直至二十日,以十八日最盛;中秋夜还在浙江上放“一点红”羊皮小水灯数十万盏,烂如繁星。
  重阳节九月初九日,也称“重九”,九为阳数,故称重阳。人们赏菊和出外登高,以茱萸插头以辟邪,以粉面蒸糕,加枣、栗,也有加肉的,有面糕、黄米糕、花糕,上插小彩旗以赠送。天明时以片糕搭小孩头上称“百事糕”,祝“百事皆高”;又于糕上放“小鹿”数枚,称为“食禄糕”(意为预祝做官)。
  冬至节与寒食、元旦为北宋三大节日,南宋则与元旦(年节、岁节)
  为两大节日,号称“亚岁”,冬至前夜为“冬除”,也称“二除夜”。“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贺往来,一如年节”;南宋时,“最是冬至、岁节,士庶所重”,“朝廷大朝会庆贺排当,并如元正(元旦)仪,而都(临安)人最重一阳贺冬”,商店停业三天以庆贺,称为“做节”;人们互相送礼,因离年节较近,以致有的到元旦时相互送礼还不如冬至,有“肥冬瘦年”之谚。冬至有吃馄饨的习俗,有的一碗有十多种,称为“百味馄饨”,有“冬馄饨,年■饦(汤饼)”之说。
  除夕、交年节十二月三十日,也称除日、除夜、岁除,也称为大节夜;而称二十四日为小节夜,也称交年节。交年节为“新旧更易”,送故迎新,“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抹涂灶门,谓之醉司命”。商店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等以备民户除夕之用。这天要打扫房屋,有“交年日扫屋,不生尘埃”之谚。晚上在门后、床下、厕所点灯(除夕相同),称为“照虚耗”。南宋于二十五日煮赤豆粥祭食神,称为“人口粥”。
  除夕,五代后蜀各宫门也钉桃符;宋代进行扫除,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备香花供物迎神,皇宫还有装扮钟馗、灶神、土地、门神之类,驱祟出宫城外,称为“埋祟”。节日食品有各种果品、十般糖、澄沙团等。燃放爆竹,声震如雷;南宋还放烟火,家家围炉团坐,通宵达旦,称为“守岁”。
  其他节日二月初一日“中和节”,“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南宋民间还以青囊盛百谷、果相赠。二月十五日,两浙有“花朝节”,南宋首都临安人纷纷出城赏花。四月初八日“浴佛”节,也称佛生日,各地寺院有浴佛斋会,煎香药糖水称为浴佛水,以铜佛像浸在小盆内糖水中。七月初七日“七夕节”,儿童女子皆穿新衣,于庭院列香案、酒果,令女郎列拜,称为“乞巧”。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僧寺作盂兰盆斋会,焚烧衣服纸钱;家家祭祀祖先,人们大多吃素,屠户亦停业。此外,还有十月十五日的下元节、皇帝生日等不少小节日。
  第二节五代、宋的宗教佛教自唐会昌五年(845)“禁佛”以后,虽自大中元年(947)起,大力恢复佛教,但佛教已元气大伤,加上唐末农民战争,佛教寺院经济受到沉重打击。自五代开始,战乱频繁,官府管理僧寺的制度松弛,不少僧尼戒律荡然,到后唐时,“僧尼寺院多有故违条法,衷私度人(为僧尼)”,“妄称圣(佛)教,或僧尼不辨,或男女混居”,因而于天成二年(927)规定,志愿出家为僧尼者必须经官府准允,还要考试念经文,“不得私受戒法”,否则处罪。僧尼除规定的“官中斋会行香”等外,“僧尼不得辄有相过,如敢故违”,“画时擒捉,并准奸非例处断”。僧侣不能在尼寺开讲,除斋月开讲时外,“坊界及诸营士女”,“不得过僧舍”,僧侣也不能公然住在民户家中。后晋天福二年(937),也严申出家为僧尼的规定,如果“州府不遵敕命,衷私剃度(僧尼)”,也要受到惩处。但是,五代时不仅朝代更迭频繁,而且常常是政令不畅,到后周时,私自建造佛寺、剃度僧尼、熔铜钱铸佛像,全无法度,罪犯与逃兵也往往乘机削发为僧以逃避惩罚,而“缁徒(僧侣)犯法,盖无科禁,遂至尤违”,不仅有碍社会治安,加上僧尼寺院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因而也严重影响了后周的赋税与兵役。世宗决心对佛教进行整治并加以限制,显德二年(955)下诏,凡是无“敕额寺院”,全部停废;边远州郡而无敕额寺院的;可保留僧、尼寺院各二所;县城及常住居民200 户以上的军、镇,又没有敕额寺院的,允许保留僧、尼寺院各一所,如无尼则只保留僧寺一所。凡志愿出家,不仅要得到父母、祖父母(如已丧则由同居伯、叔、兄)同意,男15 岁以上,女13 岁以上,还须念读经文考试合格,只在首都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大名府、京兆府及青州设立戒坛进行剃度③。共废寺院30336 所;保留2694 所,系籍的僧尼6.12 万人。同年九月,为了解决钱荒,世宗决定除保留必需的铜器及存留寺院的铜佛像外,所有“民间铜器、佛像”全部用于铸铜钱,为了消除人们的疑虑,指出铜像并不是佛,“佛在利人”,“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表明限制佛教发展的决心,此举受到著名史学家司马光的高度赞扬:“若周世宗,可谓仁矣,不爱其身而爱民;若周世宗,可谓明矣,不以无益废有益。”①北方的佛教发展受到限制,周世宗此举与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代武帝一起被列入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禁佛”,也称“三武一宗法难”①。
  佛教在“十国”则并未受到打击,吴僧祖肩以阴阳五行之术佐吴王杨行密,权臣徐温之礼遇石头大师;前蜀王建为诗僧贯休建龙华道场;荆南高季兴之慰留诗僧齐己,可见“十国”帝王礼敬佛教之一斑,而吴越、闽、南唐、南汉的佛教因得到帝王的倡导而尤为兴盛。
  吴越王钱镠、钱镠(弘俶)先后尊僧昭、德韶为国师。德韶为法眼宗第二代法嗣,法眼宗遂大盛。法眼宗僧人延寿后修净土宗成为净土宗大师。天③ 参据《东京梦华录》卷6 至10;《梦梁录》卷1 至6;陈元靓:《岁时广记》。① 《五代会要》卷12《燃灯》。
  ① 《五代会要》卷12《寺》、《杂录》。
  台宗义寂向吴越王钱镠提出天台宗佛经因“安史之乱”及会昌禁佛时焚毁,向高丽取经,钱俶即遣使求取,“高丽君乃命国僧谛观报聘,以天台教部还归于我”(《宋高僧传》作通过德韶“嘱人泛舟于日本国购获”),通过义寂的传法,天台宗遂复盛②。佛教其他各宗也都得到发展。
  唐末王潮、王审知据福建,提倡佛教。禅宗雪峰义存禅师,王审知“时则迎而馆之于府之东西甲第,每将俨油幢聆法论,未尝不移时”,义存死时已是后梁开平二年(908),义“存之行化四十余年,四方之僧争趋法席者不可胜算矣”③,闽国佛教由是大盛。闽国末年,大将李仁达曾一度拥立僧卓岩明为帝。
  佛教禅宗至唐代晚期,神秀北宗已衰亡,慧能南宗独盛,弟子南岳怀让门下已形成沩山灵祐及弟子仰山慧寂的“沩仰宗”、临济义玄的“临济宗”;慧能另一弟子青原行思门下也形成洞山良山与弟子曹山本寂的“曹洞宗”。僧文益是青原行思门下七世(义存系)漳州罗汉院桂深的弟子,南唐诸帝崇尚佛教,文益被迎住金陵报恩禅院,号净慧禅师,后迁往清凉寺,弘扬禅宗,死后谥大法眼禅师,其所创宗派,号称“法眼宗”。
  南汉前主刘隐、中主刘岩敬重韶州灵树院僧如敏,“署为知圣大师”,僧文偃受知于禅宗青原行思门下五世闽雪峰义存,义存禅师“密以宗印授焉”,文偃后到灵树院为首座,南汉中主“大加欣赏,文偃倡导灵树、云门凡三十年”①,创云门宗,云门宗首先盛行于南汉。
  宋朝建立,宋太祖崇佛而有所节制,停止了周世宗的毁寺打击佛教的活动,但“建隆初,诏佛寺已废(者),不得再兴”②。“岁度千人”为僧,在平定诸国前共有僧尼六万七千多人,略多于后周时。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太祖皇帝初幸相国寺,至佛像烧香,问当拜与不拜,僧录赞宁奏曰:‘不拜。’问其何故,对曰:‘见(现)在佛不拜过去佛。’..适会上意,故微笑而颔之,以为定制。”赞宁是太宗时随吴越王钱镠归宋,故此僧可能并非赞宁。太祖“亲征太原,道经潞州麻衣和尚院,躬祷于佛前”③,宋太祖对于佛教态度于此二者可见。宋“太宗崇尚释教”①,于宋代诸帝中为最甚。太平兴国五年(980),宣召在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译经的法天来京,于太平兴国寺西侧兴建译经院,太宗亲为译经作序。真宗、仁宗时续有译经,宋代译经多属小部。宋代重视佛经的刻印,益州官刻本自开宝四年(971)起到太平兴国四年刻成,称《开宝藏》。以后由寺院刊刻的有福州东禅寺觉院版,崇宁三年(1104)刻成,称《崇宁藏》;两宋之际的开元寺版,称《毗卢藏》;南宋时,湖州思溪圆觉禅院(《思溪藏》、《圆觉藏》)、安吉县(今安吉北)资福禅寺(《资福藏》)、平江府碛沙延圣禅寺(《碛沙藏》),也陆续刊刻《大藏经》,促进了宋代佛教的传播。
  宋真宗以后,道教高于佛教,宋徽宗于宣和元年(1119)废佛入道,改寺院为道观,改佛、菩萨为金仙、仙人、大士,和尚为德士、尼为女德等,② 《资治通鉴》卷292,后周显德二年九月。
  ③ 《中国佛教》(一),知识出版社1980 年版。
  ① 吴任臣:《十国春秋》卷89《僧义寂传》;赞宁:《宋高僧传》卷7《义寂传》。② 《宋高僧传》卷12《义存传》。
  ③ 《十国春秋》卷66《僧如敏传》、《僧文偃传》。
  ① 《宋会要辑稿》道释1 之15。
  但次年即恢复佛教。五代北宋初,“东南之俗,连村跨邑去为僧者,盖慵稼穑而避徭役耳”②。雍熙二年(985),“诏自今经业精熟者,方许系籍”③,“系籍”即有“度牒”,以控制僧侣的数量。僧尼数量才逐步减少,天禧五年(1021)为近46 万,景祐元年(1034)为43 万多,庆历二年(1042)为39 万多,熙宁元年(1068)为25 万、十年为23 万人,主要是自然减员,每年死1 万人左右。
  宋代对佛道二教实行“度牒”制度,由朝廷每年限量颁发以控制僧、道的数量,宋神宗时开始出卖空名度牒。度牒是僧、道的身份证明,如丢失须取保经官府验证后出给“公凭”,否则还俗。出家者须经父母等同意,无过犯、文身,男19 岁以下、女14 岁以下,佛教男称“行者”、女称“尼童”(道教称“道童”,男为道士童子,女为女冠童子),“童行”是道佛两教出家者未剃(披)度前道童与行者的合称。行者(18 岁)、尼童(15 岁)经考试读经等方可“剃度”(道童须经“披度”,合称“披剃”)受戒才给度牒,才能享受免赋役的特权。宋朝廷发放“度牒”的数量,自“嘉祐(元年,1056)至治平(四年,1067)总十三(二)年,给七万八千余道,熙宁(元年,1068)至今(八年,1075)八年,给八万九千余道”①,前期每年为6500多道,后期为11100 多道。通常“行童”十人中每年许一人“剃(披)度”,有时采取每僧百人、尼五十人、道士·女冠二十人“披剃”“童行一人”,由于数量限制,以致有的已三四十岁但仍为“童行”②。
  宋代佛教禅宗、净土宗最为流行,其次为天台宗、华严宗、律宗。禅宗自唐末五代分为沩仰、临济、曹洞、云门、法眼五宗,到宋初,已只有临济、云门二宗盛行,其他各宗逐渐衰落。云门宗怀澄门人慧南,后师临济宗潭州石霜崇胜寺楚圆(慈明)禅师,北宋景祐三年(1036),在洪州黄龙山宣扬禅宗,创“黄龙派”,亦称“黄龙宗”,禅法兴盛。慧南的同门方会禅师“辞(楚圆)归九峰,后道俗迎居杨岐(属袁州,今江西宜春)”山,宣扬禅宗,也称杨岐禅师,创“杨岐派”,亦称杨岐宗,庆历六年(1046)移住潭州云山海会寺。杨岐、黄龙合前五宗,合称“五家七宗”,也称“五宗七家”。南宋时,禅宗只有临济宗兴盛,黄龙派于淳熙十四年(1187)后由日僧荣西传往日本,此后黄龙派日渐衰落;杨岐派也于庆元五年(1199)后由日僧俊芿、辨圆先后传往日本,南宋后期的临济宗实即是杨岐宗。宋代禅宗最盛,其徒先后撰有《景德传灯录》、《天圣广灯录》、《建中靖国续灯录》、《联灯会要》、《嘉泰普灯录》,南宋末淳祐十二年(1252)释普济对五书删繁就简,编为《五灯会元》,为唐宋禅宗史与语录集。
  净土宗,五代末吴越禅宗法眼宗延寿禅师,后住杭州永明寺,创禅宗、净土宗合行说,著《万善同归集》,前后度弟子1700 人。宋开宝七年(974,时吴越尚未归宋)入天台山,度戒约万余人。杭州昭庆寺净土宗省常于宋太宗末年在西湖边结莲社(后改易行社),入社的信众百余人、僧众达千余人;此后佛教结社念佛遂成风气。宋代净土宗常依附于禅宗、天台宗、律宗。天台宗自五代时吴越义寂再兴后,义寂同门杭州慈光院志因的弟子晤② 《宋朝事实类苑》卷1。
  ③ 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63《财用门·鬻僧类》。
  ① 《宋朝事实》卷7《道释》。
  ② 《宋会要辑稿》道释1 之14。
  恩,于北宋初著书否定《金光明玄义》是智■的真作,而义寂的再传弟子知礼也著书驳斥,知礼的弟子遂自称为“山家”,而贬称晤恩的弟子为“山外”,斥为不纯,“山外”派不久即衰,南宋天台宗(山家)僧志磐于咸淳五年(1269)完成以天台宗(山家)为主的佛教史《佛祖统纪》。
  律宗自分为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三家后,到五代、宋代已只有南山宗单传,吴越末北宋初著名的律师赞宁专习南山律,有“律虎”之称,奉诏于宋端拱元年(988)撰成《大宋高僧传》,主要录唐(高宗时起)、五代及北宋初各宗僧人,是重要的佛教传记著作。宋仁宗时律师允堪在杭州大昭庆寺、苏州开元寺、秀州(今浙江嘉兴)精严寺建戒坛度僧,律宗复兴,著有《会正记》,后称“会正宗”。再传弟子元照活跃于北宋后期,他原是天台宗,采取天台宗说讲律,著《资持记》,后称“资持宗”,后此宗独盛,还东传日本,南宋理宗时有著名律师临安闻思。
  华严宗,因是唐代贤首(法藏)所创,也称贤首宗,唐末五代衰微,北宋神宗时,杭州慧因禅院净源传播华严宗。元祐元年(1086),原高丽王子义天师承净源,带来久已散失的经疏多种,元祐三年回国,华严宗遂传往高丽。同年,慧因禅院改为教院,弘扬华严宗,时称净源为“中兴教主”。其后,有道亭著《义苑疏》、观复著《折薪记》、师会著《焚薪》与《复古记》、希迪著《集成记》,以注解《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史称宋代华严四大家。吐蕃地区在唐代中叶以前传播的佛教,史称前弘期,基本上是印度佛教的教义与形式,相当于唐开成三年(828),达玛(达磨)赞普即位,不久即灭佛,除边远地区外,佛教基本被消灭。到相当于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具有吐蕃本教特色的佛教复兴,后世称为“藏传佛教”(喇嘛教),史称“后弘期”,有“噶当(甘丹)派”、“萨迦(萨思迦)派”、“噶举派”以及佛教密宗“宁玛派”和接受佛教影响的本地原始宗教“本教”(钵教、黑教)等。
  道教唐朝奉老子为始祖,崇奉道教,尊老子为圣祖、玄元皇帝,后梁代唐,道教宫观“例多毁废”。后唐代梁,以继承唐朝自居,亦以老子为圣祖、玄元皇帝,于都城洛阳建有圣祖玄元庙。明宗天成二年(927),以“天下宫观,久失崇修”,以及“有玄元皇帝(老子)宫殿处”,一一进行修复。后晋高祖也是“素尚玄元”,多次召见道士张荐明“礼之为师”,赐号通玄先生,天福五年(940)刻印《道德经》颁行。后周世宗于显德三年(956)召见华州道士陈抟,六年又于都城开封“新修太清观”,并将濮州一大钟移置观内。五代皇帝除后梁外,大多崇奉道教③。
  五代、宋代的汉族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兼信佛、道二教,而在佛教传入与道教创立以前所崇拜的诸神,在道教创立以后大多归入为道教诸神。道教并不断创造新的道教神仙,举凡天、地、风、雨、名山大川、湖海,直至城隍、土地、山神、门神、灶神,无不有神。而名人义士也不断变为神仙,民间信奉的“八仙”,就是新创造的道教神仙,其中除张果老(张果)、韩③ 《山堂考索·后集》卷63《财用门·鬻僧类》。
  湘子(韩湘)是唐代创造,其他都是五代、宋代创造的①。
  五代时战乱不断,不少士人隐遁山林,道教成为他们的归宿,中原著名的道士除张荐明、陈抟外,还有道士郑遨(云叟)、李道殷、罗隐之,“世目以为三高士”①。被后世尊为道家“八仙”之一的吕(岩)洞宾,原是唐末五代的隐士,与陈抟交游。八仙之二的汉钟离,原名钟离权,据说原是后晋的武将,后入道,也与陈抟交往,俗称汉钟离,当是后汉时“得道”而称汉钟离,但存在不到五年的后汉为后代道徒“遗忘”,而附会为秦汉时的汉代。八仙之三蓝采和,乃指南唐洪州西山隐士陈陶,他“以修养烧炼为事”,宋初于市上歌唱“蓝采和,蓝采和,尘世纷纷事更多”,后世以为蓝采和即是陈陶①。钟、吕二人后被全真道列入北五祖。
  “十国”帝王也大都礼遇或重用道士,如唐末歙州南山道士聂师道,郡守时咨以郡政,名其山为问政山,时人称之为问政先生,其地归吴后他得到吴王杨行密的宠信。泉州道士谭紫霄,先后受到闽帝王继鹏、南唐后主李煜礼遇。吴越王钱镠为道士闾邱方远、朱霄外,分别建或修太极宫、栖霞宫道观。此外,前蜀王建重用道士杜光庭,北汉刘崇重用道士郭无为、闽帝王鏻重用道士陈守元。
  北宋皇朝建立,宋太祖对佛、道采取兼容政策。宋太宗利用道士张守真、方士马韶为其夺取帝位乃是神和上天的意志制造舆论,宋太宗随后即为张守真在终南山建造北帝宫,起用马韶为官。宋太宗还召见陈抟、丁少微、赵自然等著名道士,或赐道号、紫衣,或修道观,并命整理道教典籍。宋真宗在“澶渊之盟”后,为了向崇奉天帝的辽朝表明宋朝是受命于天,以掩盖其处理宋辽关系的无能,景德五年(1008)正月,遂利用道教在朝元殿建道场,制造神人降“天书”《大中祥符》,于是改当年为大中祥符,东封泰山,西祀汾阴;又制造道教的九天司命天神是赵宋皇族的始祖赵玄朗,降临宋廷,追尊之为圣祖;后又亲赴亳州太清宫,祭祀被尊为道教教祖的老子李耳,并加封为太上老君混元皇帝。道教宫观相继修建,祭祀活动频繁进行,道教得到空前的尊奉,“一国君臣如病狂然”②,直至宋真宗死,以“天书”随葬而告平息。道士总人数自真宗末的天禧五年(1021)以后,均略多于2 万人(含女冠,下同),熙宁元年(1068)以后降为1.9 万多人。
  政和三年(1113)十一月郊祀时,徽宗等君臣见到空中楼阁(如是事实,当是海市蜃楼),遂制造天神降临,掀起了又一次崇奉道教的高潮,于是访求道教经典,建“道学”,修建道教宫观,塑造老子圣像。七年,道士林灵素又宣说宋徽宗是上帝的长子下凡,奸臣蔡京、王黼、童贯等都是仙吏下凡,昏君徽宗遂自称“教主道君皇帝”③。宣和元年(1119),又罢佛教归入道教,次年恢复佛教,但崇道活动仍旧进行。靖康元年(1126),当面对金兵围城之际,钦宗命方士郭京率“六甲”神兵出击金兵,郭京的出城逃跑直接导致了北宋灭亡。
  ① 行者、尼童受十戒剃度为沙弥、沙弥尼,再受大戒(具足戒)为比丘(和尚)、比丘尼(尼姑)。① 《册府元龟》卷54《帝王部·尚黄老》二。
  ① 参考任继愈主编《中国道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年版;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第1 卷,东方出版中心1996 年版。
  ② 《新五代史》卷34《郑遨传》。
  ③ 《十国春秋》卷29《陈陶传》。
  “龙虎宗”,五代、北宋的道教符箓派分为龙虎宗、茅山宗(上清派)
  和閤皂宗(灵宝派)。龙虎宗是张道陵后裔在唐代创建,以龙虎山(今江西贵溪西南)为中心的道教主要宗派,亦称天师道、正一道。天圣八年(1030)赐天师道张乾曜为虚靖(一作澄素)先生,“仍令世袭先生号”①。北宋末徽宗时,又升龙虎山上清观为上清正一宫。
  “茅山宗”创自南齐道士陶弘景,上承上清派,逐渐成为道教的主流,直至北宋末。哲宗绍圣四年(1097),召茅山(今江苏句容东南)道士刘混康到首都开封主持上清储祥宫道观,赐号洞元通妙大师;元符元年(1098),他在茅山所居庵旁的殿宇赐名为元符观;次年复归茅山。徽宗时,茅山宗达到全盛时期,“其徒倚为奸利,夺民苇场,强市庐舍,词讼到(江宁)府,吏观望不敢治”②。
  “閤皂宗”亦称灵宝派,创立于北宋,以閤皂山(今江西新干北)为中心。哲宗时,閤皂宗(灵宝箓),与龙虎宗(正一箓)、茅山宗(上清箓)已同为符箓派三宗之一。
  南宋时符箓旧派三宗仍是道教的主流,理宗嘉熙三年(1239),敕命龙虎宗的三十五代天师张大可为提举三山(龙虎山、茅山、閤皂山)符箓兼御前诸宫观教门公事,龙虎宗遂成为各道派之首。开庆元年(1259)忽必烈围攻鄂州,曾派使密访张大可,这是对张大可是南宋道教首领的认同,元初任命龙虎宗嗣天师主领江南道教①。
  此外,符箓派还有临川(今属江西)人饶洞天创于北宋淳化五年(994)
  的天心派,行天心正法;北宋徽宗时南丰(今属江西)王文卿创立的神霄派,行神霄雷法;形成于两宋之际的东华派和理宗时的清微派等,以及何真公创自南宋高宗时强调忠孝主张三教融合,实为儒道合流的净明道,也称净明忠孝道,这些都属符箓新派。
  道教金丹派(亦称丹鼎派)外丹学派,在唐代因道士想通过服食“仙丹”成仙而中毒死亡之事屡屡发生,故外丹学派到唐末已衰落。五代、北宋初的钟离权、吕洞宾、陈抟等内丹学派兴起。北宋中叶张伯端著《悟真篇》,是内丹学派的重要著作。张伯端,号紫阳,亦称张紫阳,后被奉为全真道南宗始祖。张伯端传石泰,石泰传薛道光,薛道光传南宋人陈楠,陈楠传白玉蟾,已是南宋中叶。白玉蟾打破此前单传的传统,广收门徒,终于形成道派,称建宗传法之所为“靖”,白玉蟾称碧芝靖、其徒彭耜称鹤林靖、彭耜之徒林伯谦称紫光靖。南宗受符箓派影响,自陈楠起兼行雷法。而以精、气、神为核心的南宗内丹学亦影响了符箓派,神霄、清微、净明等新道派,也都主张兼行“内炼成丹”。而同源的北方金朝王喆(重阳子)创立的全真道也吸收了南宗内丹学派理论。南宗到元初与北方全真道(北宗)逐渐合流,元代被称为全真道南宗,张伯端、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被尊为南五祖②。内丹学的发展也促进气功学及相关医学的发展,对“宋学(理学派等)”的形成与发展也有一定影响。
  民间信仰的道教人物“八仙”中的何仙姑、李铁拐(铁拐李)、曹国舅,① 《宋史》卷8《真宗纪·赞》。
  ② 黄以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32,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浙江书局本。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9,天圣八年五月甲寅。
  ② 《宋史》卷356《薛静传》。
  传说都是宋代人。北宋时有永州(今湖南零陵)女子能知人祸福,南宋末《混元仙派图》中,吕洞宾有女弟子赵仙姑,元代人又说她姓赵名何,赵仙姑就成了何仙姑;北宋太宗时有“跛仙”
  遇吕洞宾于君山(今湖南岳阳西),到《混元仙派图》中,有了吕洞宾的弟子李铁拐、曹国舅。曹国舅“并云其为北宋丞相曹彬之子,曹皇后之弟,故称国舅”。武将曹彬确有孙女(但不是女儿)为仁宗皇后,皇后弟曹佾曾以使相兼景灵宫使③,景灵宫原是宋真宗制造的赵姓始祖道教尊神赵玄朗的奉祀宫观,这些或许是后世道徒制造曹国舅为神仙的依据。五代的汉钟离、吕洞宾、蓝采和,宋代的何仙姑、李铁拐、曹国舅,再加上唐玄宗时已“得道”的张果(张果老)、韩愈的侄子韩湘(韩湘子)也已于唐宪宗时“得道”,在宋元之际形成为道教的“八仙”。
  伊斯兰教、犹太教、摩尼教喀喇汗王朝,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的博格拉汗萨图克在相当于中原五代时,已接受伊斯兰教,其子又定为国教,今日中国的新疆西部地区最早拥有大量伊斯教信徒,到宋建隆元年(960)时,已有20 万帐牧民信奉伊斯兰教。
  五代、宋代的东南沿海港口城市广州(今属广东)、泉州(今属福建)、扬州(今属江苏),有不少阿拉伯商人,他们在当地建有伊斯兰教寺院,最早的是广州怀圣寺,世传建于唐代,南宋岳珂记他在绍熙三年(1192)时在广州所见番商的寺院,当即是怀圣寺。泉州有建于宋真宗时的圣友寺和南宋高宗时的清净寺,南宋末在扬州也建有礼拜寺等伊斯兰教寺院,都是来宋经商及侨居的阿拉伯商人为进行宗教活动而建①。
  北宋首都开封曾聚居了相当多的犹太人,到金代时仍有不少,据明弘治二年(1489)《重建清真寺记》所记,犹太人建造该犹太教寺院,是始于宋隆兴元年(1163),这是金世宗大定三年,其时已是金南京开封府。
  摩尼教自唐代传入后,在唐武宗禁佛时也遭到打击,遂在民间流传,宋代东南沿海地区流传较广,被称为“吃菜事魔”教,也称“明教”,北宋末年两浙路方腊起义时,摩尼教徒曾参加起义,因而受到打击,但仍在民间流传,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十月时,陆游所说的,“两浙谓之牟尼教”、“福建谓之明教”,即是①。
  ③ 《元史》卷202《释老传·正一天师》。
  ① 为便于叙述此处即称张伯端一系为南宗。北宗五祖为东华帝君、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王喆。南宗始祖张伯端为刘海蟾弟子。北宗高于南宗。
  ① 《中国道教史》第十一章,四“曹国舅”。曹佾为保平军节度使、同平章事、景灵宫使,按:节度使兼同平章事(侍中、中书令)称为“使相”,只有丞相的礼遇而无丞相的职权。曹彬曾以节度使兼同平章事,也只是“使相”而非丞相。
  第三节辽代的社会风俗和宗教婚姻、姓氏契丹人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则,即所谓“同姓可结交,异姓可结婚”①。姑舅表亲的婚姻比较普遍,并且不受行辈的限制,建国初期还有“姊亡妹续之法”。述律、拔里、乙室已三族都是与皇族耶律氏互通婚姻的家族,后族女为后、男尚主的特殊地位和它所反映的这种婚姻形态,既有早期婚姻习俗的影响,也是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普通部民遵循着同姓不婚的原则。
  “契丹部族,本无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婚嫁不拘地里,至阿保机建国后,始以“王族号为‘横帐’,仍以所居之地名曰世里著姓”②。世里,汉译为“耶律”。建国后,为笼络和安抚契丹诸部贵族,阿保机对出任过联盟首领的大贺、遥辇家族一律赐以国姓,于是辽朝始有“三耶律”。太宗灭晋,汉人李崧依汉人习惯为后族小汉制定了汉姓“萧”③。从此,与皇室通婚的后族皆以萧为姓。由于诸部落首领多出自于上述贵族之家,部民的姓氏又从其首领,故而契丹人只有耶律与萧二姓。
  居住、饮食游牧的契丹人“随阳迁徙,岁无宁居”①,居住的是便于迁徙的穹庐式毡帐,类似现在内蒙古牧区牧民居住的蒙古包。内蒙古克什克腾旗二八地辽墓的石棺上所绘的契丹住地小景,提供了这种毡帐的形制,门多东向。车马是迁徙、游牧不可缺少的运载工具。契丹人迁徙地,夏日选择高阜处,秋、冬、春季则选择背风向阳临水处。食物以乳肉为主,也有少量粮食。肉类可煮成“濡肉”,也可制成“腊肉”,牛、羊乳和乳制品是他们的食物和饮料。粮食则有“糜粥”,“炒■”。果品有桃、杏、李、葡萄等,常用蜜渍成“果脯”,夏日有西瓜,冬天有风味果品“冻梨”。饮料有乳和酒,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的酿酒业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建国后,汉人、渤海人的食品也传入了契丹,辽朝皇帝过端午节时就有渤海厨师制作的艾糕。
  服饰和发式契丹贵族的服装依其所任官职而有所不同,皇帝和南面官着汉服,皇后和北面官着胡服。又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田猎服之别。胡服有长袍、短衫、裤、靴、帽。袍服为圆领、交领或直领,左衽,窄袖。腰束带,有的带上还悬佩小刀、荷包、针筒、锥、火石和各种金、玉、水晶、碧石等饰物。长裤多为白色,有的还穿套裤。靴多为长筒,颜色以黑、黄为多。上层人物头戴冠、巾,贵族妇女戴瓜皮帽,侍女戴黑色小帽。衣料夏用绸、绢,冬用① 参见白寿彝:《中国伊斯兰教史存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② 陆游:《渭南文集》卷5《条对状》;参见何竹祺:《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书局1976 年版。③ 《辽史》卷71《后妃传》。
  ① 《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
  皮毛,“贵者被貂裘,貂以紫黑色为贵,青色为次。又有银鼠,尤洁白;贱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②。
  契丹人男女皆佩戴耳环,并同乌桓、鲜卑人一样,也有髡发的习惯。其发式不一,有的只剃去颅顶发,颅四周发下垂并向后披;有的在颅两侧留两绺长发,自然或结辫下垂;有的留双鬓上两绺,自然或结辫下垂,或使其从耳环中穿过再下垂,即沈括所说的,“其人剪发,妥其两髦”③。辽墓壁画提供了髡发的形象资料,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豪欠营出土女尸又提供了不见于文献记载的契丹女性髡发样式。
  生育和丧葬契丹妇女分娩前须拜日,居住在专门搭制的毡帐中。分娩时卧于甘草苗上,用手帕蒙住医生双眼。生男,产妇饮调酥杏油,其夫用蓬子胭脂涂面;生女,产妇饮加盐的黑豆汤,其夫以炭涂面,认为这样有利于婴儿的发育成长。若皇后生产,生男,皇帝穿红衣,奏蕃乐;生女,皇帝穿黑衣,奏汉乐。唐时,契丹人行树葬、火葬。将尸体置于山树上,三年收骨焚化。建国后渐行土葬,随葬品视年代与墓主人地位的不同,多寡精粗不一,有玉、金、银、铜、铁、瓷、陶、木、骨等诸种器物和车马具、丝绸等。圣宗前,尚有人殉遗风。受佛教影响,辽朝的汉人和契丹人死后,有的用柏木雕成人形(真容木雕像),中空。尸体焚化后,将骨灰储入真容胸腔中。
  契丹人处理尸体的方式独特,对不能及时下葬者,刺其皮肤,令血液流尽,腹中实以盐、矾等,用丝线缝合。下葬时,有的用金、银或铜为面具覆面,同时用银或铜丝制成网络,罩裹全身或手足。
  追念死者有烧饭之俗,多于既死、七夕、周年、忌日、节辰、朔望诸日举行。筑土为台,或掘地为坎,上置大盘,盛以酒食并焚化,死者生前所用衣物、弓矢、车马、珍玩等皆可奉祭。
  节庆风俗契丹人的节日除受汉族习俗影响外,多与宗教信仰和游牧生活相关。
  正月初一,以糯米和白羊髓作成饭团,傍晚于帐内自窗中掷出,得偶数则吉,得单数则不吉。初七为人日,晴则吉;阴则有灾,须于庭煎饼食,称“薰天”。
  正月十三至十五日“放偷”,大则妻女、宝货、衣服、鞍马、车乘,小则杯盘、箕帚、锹镐之类,都可能被人窃去,且不许处分;失者须备酒食钱物赎回。
  二月初一为中和节,与六月十八日是请客的日子。中和节国舅萧氏请耶② 《辽史·外戚表》:“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将还,留外戚小汉为汴州节度使,赐姓名曰萧翰,以从中国之俗,由是拔里、乙室已、述律三姓皆为萧姓。”《新五代史·四裔附录》:“翰,契丹之大族,其号阿钵,..阿钵本无姓氏,契丹呼翰为国舅,及将以为节度使,李崧为制姓名曰萧翰,于是始姓萧。”由此可知,萧氏得姓自萧翰始,而萧翰本名小汉,为适应中原习俗,才由汉人以其名字的谐音制定姓名为萧翰的,此后后族便以萧为姓。
  ③ 《辽史》卷31《营卫志·序》。
  律;六月十八日耶律回请萧氏。三月三日射兔,重九射虎,腊月辰日烧甲;除夕有岁除仪,烧盐、羊膏于炉火中,萨满赞祝火神,皇帝拜火等,或与游牧射猎生活密切相关,或继承了古鲜卑人的遗风①。立春击土牛、撒谷豆,端五挂合欢结、长寿缕等,则承自汉地习俗。
  娱乐活动契丹人的娱乐活动既有游牧民族文化特色,也受到了汉人,渤海人的影响,击鞠、射柳、打髀石、角抵、围棋、双陆,都是契丹人喜爱的活动。击鞠、射柳都是马上竞技活动,击鞠又称骑鞠、击球,即打马球。射柳多在祈雨的瑟瑟仪之后进行,先在场上插柳枝两行,削皮使之露出白色。射者以尊卑为序,各用手帕系于柳枝上以为标志,使距地数寸,然后乘马以无羽横镞箭射之,射断而接枝在手者为优胜,断而不能接者次之,断其青处或不断及不中者为负。
  髀石即“髌骨”,俗称“背式骨”、“拐”、“嘎什哈”,四面凹凸不平,形状各异。最晚北魏时的鲜卑已经用它为玩具了,契丹人也有击髀石的游戏,皇帝也以在冰上击髀石为乐。
  契丹人酷爱角抵,这既是竞技活动,也是宴会、集会上的表演形式。不但有契丹人参加,而且有汉人参加。二人两两相角,以倒地为负,宋使张舜民曾亲见契丹人角力,“两人相持终日,欲倒而不可得。又物如小额,通蔽其乳,脱若褫露之,则两手复面而走,深以为耻也”①。1931 年在辽阳发现了一只八角形陶罐,罐腹绘有八幅小儿角抵图,为研究辽代角抵提供了形象资料①。汉人的游戏娱乐活动也传入了契丹人地区,可知者有双陆、围棋和彩选格。
  萨满教早期,契丹人信仰原始多神教萨满教,最尊崇的神灵为天神、地祗、黑山神、木叶山神和鹿神。《辽史·地理志·永州》载:“相传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而东,有天女驾青牛车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叶山,二水合流,相遇为配偶,生八子。其后族属渐盛,分为八部。”契丹人将骑白马男子和驾青牛车女子尊为天神和地祗,自认为是他们的后代。木叶山(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合流处的白音他拉)是其始祖奇首可汗的发祥地,黑山(今巴林右旗北罕山)是人死灵魂的归宿地。狩猎曾是他们的主要活动,鹿神为猎神,猎前祭祀,祈求多获。这些都与契丹人的起源、发展和生存密切相关,因而受到契丹人的崇拜和敬畏,每年皆有时祭。
  原始的多神信仰、生活习俗和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又形成了契丹独特的礼仪和诸多禁忌。遥辇阻午可汗时,制定了柴册仪和再生仪;遥辇胡剌可汗时制定了祭山仪,这是契丹人的重要仪式。建国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了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宋绶:《契丹风俗》。
  ① 杨渭生:《沈括<熙宁使辽图抄>辑笺》,《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① 《后汉书·乌桓鲜卑传》载:鲜卑“以季春大会于饶乐水上,宴饮毕,然后配合”。契丹耶律与萧互相宴请,当是为两姓青年选择意中人提供机会。
  汉礼成分,内容日渐繁复。契丹人崇日尚东,祭祀皆东向,称“祭东”;对天日的崇拜演生出对日蚀、旋风和霹雳的禁忌。狗是契丹人看门护帐、游牧、狩猎的重要帮手,备受重视,也被视为驱邪禳灾的神物,每年八月初八日,杀白狗埋于寝帐前七步处,露其喙。至八月十五日,移帐于埋狗处,称“捏褐耐”。“捏褐”为狗,“耐”为头,以狗头驱邪护宅①。
  佛教和道教建国前,佛教已经传入。痕德堇可汗二年(902),龙化州(今内蒙古开鲁西南)建开教寺,为佛教传入契丹的标志。神册三年(918),上京(今巴林左旗南)又建佛寺。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后,俘渤海僧人崇文等57 人至上京,又建天雄寺。此后,诸京和各州县也相继修建寺庙。圣宗以后,兴宗、道宗等都尊崇佛教,佛教大盛。贵族之家舍宅建寺,舍儿女为僧尼,向寺庙施舍钱财、田地、人户,建寺修塔,造像刻经,更为普遍,寺庙势力急剧增长。自景宗以来,僧人多有被授予侍中、太尉、太保、司徒、司空者。道宗时甚至出现了“一岁而饭僧三十六万,一日而祝发三千”的情况②。契丹上层的崇佛又反过来影响了汉人,辽时南京(今北京)地区的佛事活动也相当频繁,场面可观。
  随着佛教的传播,个人写经,集资刻经、印经和由皇帝下令、寺庙校勘、雕印佛经的活动也十分活跃。辽兴宗时命人搜集各地佛经,自重熙至道宗咸雍四年(1068),校勘雕印佛经579 帙,收藏在南京清水院和易州涞水县(今属河北)金山演教寺等地,称《契丹藏》或《丹藏》。《契丹藏》传入高丽,后者据以对照宋藏、高丽藏,进行校勘后雕印成新版《高丽藏》,成为大藏经的较好版本。1974 年,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应县木塔)抢修加固时,于木塔四层主佛释迦牟尼腹中发现了一批辽代瑰宝,其中有《契丹藏》12 卷,不仅为研究辽代佛教传播、藏经雕印提供了珍贵资料,而且为研究辽代造纸、雕版印刷技术提供了实物。木塔发现的《契丹藏》是辽圣宗时期雕印的,看来整理、校勘、刻印大藏经的工作早在圣宗时就已着手进行了。
  佛教的传播,促进了语言文字学的发展。为了解释佛经音义,燕京崇仁寺僧人希麟继唐慧琳《一切经音义》,为《开元释教录》之后新译佛经作音注和义释,撰成《续一切经音义》10 卷。此书由辽传入高丽,再入宋,宋刻入藏,后传入日本,对佛教的传播和文字训释裨益良多。燕京又一僧人行均,俗姓于,字广济,“善于音韵,闲于字书”,撰成字书《龙龛手镜》4 卷,收字26430 余,注用字163170 余,总189610 余字,立424 部首,部首字及部内各字均以平、上、去、入四声为序。在《说文》、《玉篇》之外多所搜集,并广收当时所用异体、俗体、简体字。书成后传入宋朝,雕版发行,改名《龙龛手鉴》。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帮助僧徒识字读经,注音或用反切,或用直音,释义一般都很简单,用例多引佛经。今天它对研究宋以前异体字、简体字仍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原的道教和道家思想对契丹人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辽初,以各种方式进入草原的汉人中,就有一些道教信仰者,契丹部民和某些契丹上层也信仰① 《辽史拾遗》引张舜民《画墁录》。
  ② 参见[日]鸟居龙藏:《契丹之角抵》,《燕京学报》第29 期单行本。道教。神册二年(918),上京建道观,道教最晚此时已传入。辽圣宗对“道释二教,皆洞其旨”①,其弟耶律隆裕更是个虔诚的道教信徒,“自少时慕道,见道士则喜。后为东京留守,崇建宫观,备极辉丽,东西两廊,中建正殿,接连数百间。又别置道院,延接道流,诵经宣醮,用素馔荐献,中京往往化之”①。某些上层道士同佛教上层一样受到皇帝的礼遇。道教的传播也带动了道家经典的研究,辽初道士刘海蟾著有《还丹破迷歌》和《还金篇》,耶律倍译有《阴符经》,圣宗时于阗(今新疆和田南)张文宝曾进《内丹书》。寺公大师的《醉义歌》中也杂有道教思想。
  道教信仰的普遍性及其对契丹人思想、文化的影响,也可从契丹某些墓葬石棺和画像石、画像砖上刻有四神图,绘有道教内容的壁画和随葬品中某些具有道教内容的实物得到印证。
  ① 《辽史》卷53《礼志》六《岁时杂仪》。
  ① 《辽史》卷26《道宗纪·赞》。
  第四节西夏的社会风俗和宗教服饰与发式早在西夏建国之前,长期和汉族人民杂居一起的党项人,由于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固有的风俗习惯也逐渐起了变化。西夏人的风俗依境内民族而异。西夏主体民族党项人的服饰,除从事游牧生产者外,都基本改变了原先“衣皮毛”的习惯,穿着与当地汉人一样的布匹或绸缎。景宗李元昊建国时,曾规定文武官员的服饰:“文资则幞头、靴笏、紫衣、绯衣;武职则冠金帖起云镂冠,银帖间金镂冠,黑漆冠,衣紫旋襴,金涂银束带,垂蹀躞,佩解结锥、短刀、弓矢■,马乘鲵皮鞍,垂红缨,打跨钹拂。便服则紫皂地绣盘球子花旋襴,束带。民庶青绿,以别贵贱”①。夏显道元年(1032),李元昊为保持党项先祖旧俗,于国内下达“秃发令”,秃发即剃光头顶,穿耳戴重环。他率先自己秃发,然后令国内人民一律秃发,限期三日,有不从者处死,秃发即成为西夏境内流行的发式。
  饮食与居住西夏农牧民生活方式不同,党项牧民以牛、羊肉及乳制品为主要食物,还遗存“割鲜而食”即吃生肉的习惯。乳制品有乳酪、奶酥、奶油、奶渣等。农业居民种植的农作物以大麦、荜豆、青稞为主,收成不好,则常辅以野菜度日。西夏食品以面食为主,有面、粥、饼、馒头、包子等几类。食品制作已采用了烧、烤、炸、蒸、煮、炒等方法,调味品有盐、油、椒、葱、蜜等①。西夏人普遍喜欢饮茶与酒,茶是西夏牧民不可缺少的饮料,宋人以西夏党项部族食肉饮酪,称其“特茶为命”。酒也是西夏人生活中不能须臾离开的,凡聚会、盟誓、喜庆、祝寿、婚丧、嫁娶、出战、仇解皆取酒痛饮,一醉方休。
  西夏党项牧民居住在覆以毛毡木架的帐幕中,故一家称一帐。除牧民外,“民居皆立屋,有官爵者,始得覆之以瓦”②。有的地方是一列三间住房中,“所居正寝,常留中一间,以奉鬼神”①,即中间供神,左右两间住人。西夏皇室帝王效法中原皇朝,大筑富丽宏伟的宫殿、陵园、寺庙。贵族富豪、大臣官僚也都竞相大兴土木,修建官邸、府衙,庭院楼阁,亭榭台池,极尽享乐。
  婚丧节庆西夏的婚俗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西夏人的著作中记述婚姻程序有“男① 《契丹国志》卷7《圣宗天辅皇帝》。
  ① 《契丹国志》卷14《齐国王隆裕传》。
  ②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① 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
  女长大,遣将媒人,诸处为婚,索与妻眷”②,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自皇帝起到上层贵族官僚则普遍有纳妾现象,如李德明娶三室,李元昊凡七娶,仁宗时的晋王察哥“年已七十余,犹姬妾充下陈”③。部分地方仍保留着性爱自由的风俗,史载:“凡育女稍长,靡由媒妁,暗有期会,家不之问。必相挈奔逸于山岩掩映之处,并首而卧,绅带置头,各悉力紧之,倏忽双毙。一族方率亲属寻焉。见不哭,谓男女之乐,何足悲悼?”①。
  党项人原本实行火葬,焚尸后可能还要建坟埋骨,在西夏人编著的辞书《文海》中有烧尸场、墓地等辞语。史书还记载党项人有穴葬风俗,西夏建国前,宋咸平六年(1003),党项首领李继迁“寻葬其祖于红石峡,障水别流,凿石为穴,既葬,引水其上,后人莫知其处”②。西夏建国后,多实行土葬,使用灵柩。甘肃武威发现的两座砖室西夏墓,建于夏天庆元年至八年(1194—1201)之间,墓主为刘姓汉人,生前任官经略司都案,死者葬具是木缘塔,骨灰不存,题款中有“灵匣”字样与男女主人名字,知其为夫妻合葬墓。西夏皇帝墓葬,从建国之后便取法于唐、宋帝王陵寝制度,在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附近的贺兰山东麓兴建了规模宏大的皇帝陵园。
  西夏节日很少。西夏节气以十二月为岁首,故重冬至节,亲友团聚欢宴,以示庆祝。建国后,李元昊下令规定每年四季月首和他的生日五月初五为节日,让全民欢乐为他祝寿。
  宗教信仰西夏统治者笃信佛教,建国前李德明曾遣使赴宋朝河东地区的五台山(今山西五台东北)进香,又向宋求赐佛经。景宗李元昊“晓浮图学”③,也向宋朝求赐佛经,建国后又组织僧侣用新创的西夏文翻译佛经,并在首都兴庆府东修建高台寺。没藏太后早年曾出家为尼,元昊死后辅佐年幼的毅宗执政,因宋朝所赐《大藏经》,而于兴庆府西建承天寺。今甘肃敦煌莫高窟和安西榆林窟中,有西夏惠宗秉常时期开凿或重修的洞窟。崇宗乾顺时期,不仅在凉州修缮护国寺感应塔,在甘州建造崇庆寺、卧佛寺等;天祐民安元年(1090)还完成了西夏文《大藏经》的翻译。仁宗仁孝时期大量刻印散施佛经。黑水城遗址(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中发现的大量西夏文刻本和写本中大多数是佛经,也可见西夏佛教传播之盛。西夏佛教前期来自中原佛教,中期是回鹘佛教,后期是吐蕃佛教(后世称为“藏传佛教”[后弘期])。
  西夏亦有道教流传。景宗元昊长子“宁明,喜方术,从道士路修篁学辟谷,气忤而死”④。又如宋元丰四年(1081)宋军进攻西夏时,西夏“灵州城中惟僧、道数百人”①,都说明道教在西夏有所流传。
  ② 曾巩:《隆平集》卷20。
  ③ 沈括:《梦溪笔谈》卷18。
  ① 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
  ② 《西夏书事》卷36。
  ③ 张鉴:《西夏纪事本末》卷10。
  ④ 《西夏书事》卷7。
  ①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西夏人“笃信机鬼,尚诅咒,每出兵先卜”。占卜,用以问吉凶,决疑难。西夏占卜方法主要有四种:“炙勃焦”,用艾草烧羊胛骨,视其征兆;“擗算”,擗竹于地以求数,类似折蓍草占术;“咒羊”,于夜间牵羊,焚香祷告,又在野外烧谷火,次日晨屠羊,视其肠胃通畅则主吉,羊心有血则不吉;“矢击弦”,用箭杆敲击弓弦,听其声而占算战争胜负和敌至之期①。西夏人作战忌晦日,重单日,战败后还要举行“杀鬼招魂”的仪式,用以超度亡灵。其法是于战争之后三日复至原处,捕捉人马或缚草人埋于地,众人以箭射击。党项人特别重视复仇,如仇家有丧则不受侵害;无力复仇者,集壮妇享以牛羊酒食,赴仇家纵火,焚其庐舍,被焚者趋而躲避,因党项之俗认为“敌女兵不祥”。如仇解,则双方用鸡、猪、犬血和酒,用髑髅盛酒共饮起誓:“若复报仇,谷麦不收,男女秃癞,六畜死,蛇入帐。”④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2,庆历八年正月辛未。
  第五节金代的社会风俗和宗教饮食金代社会风俗是与金代社会的生产及生活相适应的,反映了以女真为统治民族和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的社会风俗的构成和特点。
  女真早期以肉食为主,随着农业的发展,粮食在主食中逐渐占有更重要地位,其初主要是炒米和粥,后来馒头、汤饼、烧饼、煎饼等面食都成女真、汉人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主食。女真人喜欢以野白芍药花用面煎之,做成其味脆美而又易于保存的食品,秋冬之际把新鲜蔬菜腌制咸菜、酸菜。调味品有盐、醋、酱、油。金代汉人、女真等饮酒之风盛行,尚豪饮,无论是城市还是山村,往往都有酒楼、酒肆。海陵时曾严禁朝官饮酒,犯者处死。世宗诏猛安谋克,只有节辰和祭天日方许饮燕聚会,在农忙之际不许饮燕或赴会他所,就是农闲之月,也不许痛饮,犯者抵罪。金饮茶之风也盛行,《金史·食货志》载:“上下竞啜,农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属。”
  服饰金代服制有富贫、贵贱、民族的不同。女真富人,春夏多以纻丝绵或细布制作,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羊羔的皮为裘。贫者春夏以粗布制作,秋冬以牛、马、猪、羊、獐、鹿、猫、犬、鱼、蛇的皮做衣裤。服制有平居所用常服和自皇帝以下及百官礼服的区别。女真常服有用皂罗制的巾,上结方领,折垂于后。衣尚白,左衽,窄袖,盘领。腰带有吐鹘,可佩腰牌和刀、弓、剑等。《三朝北盟会编》引范仲熊《北记》:“凡番官平居著上领褐衫,无上下之辨,富者著褐色毛衫,以羊裘狼皮等为帽。”皇帝、皇后、皇太子及百官的礼服,多参酌历朝服制而制,而百官有朝服、公服、祭服的不同。服制的等级和阶级的限制十分严格,不仅对统治阶级内部有等级界限,对士庶、三教九流、兵卒、奴婢等都有具体规定,详见《金史·舆服志》。从民族的服制看,原居契丹统治下的北方汉民的服装称“汉服”,而称南宋服装为“南人衣装”。金初强制北方汉人等着女真衣装,禁民汉服,后禁女真人学南人衣装,但在各民族交融中是无法禁止的。不仅女真学汉人衣装已成风尚,女真衣装也在汉人中流行,而且女真衣装也传到南宋。女真继承了东北民族居住火炕的传统,火炕在北方各地普遍流行。
  家庭、婚姻金代女真从其始祖函普时起就已基本确立一妻一夫制家庭。在家庭内出现了私有财产,确立了父家长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但仍保留母权制和原始群婚的遗风。建国后,就曾禁止同姓为婚,继父继母的男女无相嫁娶,但在宗族内仍实行接续婚,而对男子来说却是一夫多妻,不仅庶官允许求次室二人,百姓也允许置妾。建国前就出现世族世婚制,而建国后“娶后尚主”的限制很严。随着历史的发展,女真族的家庭组织也不断变化,与其他族的接触和交融也更加密切,由于民族间的调动和互相杂居,遂允许与契丹、汉人互为婚姻。
  女真早期男女婚姻有很大的自主权,女子年已及笄,行歌于途,自歌其家世妇工容色,以伸求伴侣的情意;或者参加富家子弟在夜晚举行的聚会,与之同饮,或歌或舞选得终身伴侣,即随之而去,及生子女,回到娘家“拜门”,父母并不干预。每逢订婚之时,男方及其亲属携带着酒馔到女家,妇家不分大小坐在炕上,婿党罗拜其下,俗为“男下女”。拜礼完毕,男方牵马百匹,少者十匹,供女方的家长选择,女方不过只留其十之二三,或皆不中选。女家给一定的回礼。在女真婚俗中仍保有赘婿和指腹为婚的习惯。葬礼金代丧俗有土葬、火葬或土葬与火葬结合。女真早期,人死后则埋之,但土葬多行之于汉人中。火葬是一种简便、经济、卫生的丧葬方式,在北方各族中久为流行。火葬在金代女真族中流行,而在北方汉人中也受其影响,习以为俗。火葬在传统的儒家观念中被认为是不合葬礼的,因此遭到反对。元好问《续夷坚志》卷3 记载,吕忠嗣通经学,每以古人自期,其临终对诸子说:“我死无火葬,火葬是为戮尸;无斋僧作佛事,斋僧佛事是不以尧、舜、文、武、周、孔之教待我。有违我言者,非吕氏子孙。诸子从教,无一敢违者。”土葬和火葬结合的葬俗,即将火化后的骨灰及随葬品装入木棺下葬,再在墓穴内把木棺、骨灰和随葬品一同焚烧。
  《三朝北盟会编》卷3 记载女真有殉葬、剺面、烧饭之俗。女真人死后,“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其死亡,则刃剺额,血泪交下,谓之送血泪”。“所有祭祀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长期流行于北方的烧纸钱和以纸作房屋、侍从、车马等仪物之俗,在金及金元间也颇流行。文体活动女真人俗尚骑射,把打猎看作最快乐的事。通常在重午拜天后进行射柳、击球的游戏,击球有时也在其他日子进行,并曾把击球列为策论进士的考试科目。角抵(即相扑)在金朝也为皇帝所乐见,宫廷角抵,则“百姓纵观”。汉族的双陆、围棋、象棋等也在女真族中广为流行。投壶和纸鸢也是金朝常见的游戏③。
  宗教女真人信仰萨满教,它是一种包括自然崇拜、图腾、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巫术等信仰在内的原始宗教。萨满是沟通人与神之间的中介,在重大典礼、事件和节日的祭祀时都有巫师参加,或由他们司仪。消灾治病、为人求生子女、诅咒他人遭灾致祸等,几乎都成为萨满的活动内容。
  早在女真函普时就已好佛事,灭辽及北宋后,由于中原佛教的影响,对于佛教的信仰更加发展,对金代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习俗都有重要影响。
  ③ 《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道教在金代主要有全真教、大道教和太一教。全真教创始人是王喆,别号重阳子,于大定七年间(1167)创建全真教。先后化度马从义(马钰,丹阳子)、谭处端(长真子)、丘处机(长春子)、刘处玄(长生子)、王处一(玉阳子)和郝大通(广宁子)、孙不二(清静散人)等入道。马、谭、丘、刘、王、郝、孙合称为七真人。
  大道教创始人是金初刘德仁,大约于皇统二年(1142)开始传道。太一教始祖萧抱珍,创教于天眷(1138—1140)年间。
  金代道教的共同特点是都主张顺从和忍耐,是在金朝女真族统治下北方地主阶级妥协的产物。无论是金代的佛教还是道教,都主张以本教义为主的佛、道、儒的三者合一,如在佛教的理论发展中有很高造诣的万松行秀和李纯甫。全真教创始人王喆,凡立会也必以三教名之,完颜■《全真教祖碑》:“足见其冲虚明妙,寂静圆融,不独居一教也。”王喆从三教合一的主张出发,劝人们诵《道德清静经》、《般若心经》及《孝经》等道、佛、儒三家经典④。
  ④ 《辽史》卷115《西夏外记》。
  第十三章学术、文化第一节五代十国的文化诗、文、词五代诗、文沿袭晚唐遗风,崇尚词藻华丽,大多内容空洞。时当乱世,士人大多竞以科举入仕,正如冯道所说:“中朝士子止看文场秀句,便为举业,皆窃取公卿,何浅狭之甚耶!”①五代初,著名文士李袭吉任河东节度掌书记,为晋王李克用撰“羽檄军书”,“为文精意练实”,“辞理宏健”,而“动据典故,无所放纵”①,可说是代表一代文风。但罗隐《谗书》的小品文,讽刺现实,一针见血,在五代文坛中放出异彩,鲁迅曾给予高度评价:“唐末诗风衰落,而小品文放了光辉。但罗隐的《谗书》,几乎全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①后梁杜荀鹤、闽韩偓、吴越罗隐、前蜀韦庄和僧贯休、后蜀僧可朋、荆南僧齐己等人,皆以诗名,大多是唐末、五代初年人,不少诗作反映了唐末战乱与民间疾苦的现实,如韦庄的名作《秦妇吟》、杜荀鹤的《山中寡妇》等诗,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五代现实的写照。
  唐代中叶兴起了一种新的诗体“词”。五代时期,战乱较少,社会经济相对繁荣发达的前、后蜀和南唐,君臣们寄情声色,歌舞升平,为词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条件。晚唐诗人、著名词人温庭筠香软华艳的词风,对前、后蜀的词风产生了重大影响,后蜀赵崇祚将晚唐、五代以温庭筠为首的词人,主要是前、后蜀的词人,共十八家凡五百首词编为《花间集》,不仅是集温派词之大成,也是最早的一部词总集,温派词人因而被称为“花间词派”,花间派词人中韦庄、李珣的词风则比较清丽素淡。
  五代中另一个“词乡”是南唐,以中主李璟、后主李煜、宰相冯延巳为代表的南唐词派,内容虽也是宫廷生活、花前月下,但词风大多比较清丽委婉,艺术风格上有所创新,尤其是李煜在被俘往北宋首都开封以后,创作了不少名作,如《虞美人》、《浪淘沙令》等,不仅将词从“花间派”狭窄的领域中扩展开来,也提高了词的表现力,有很强的感染力,对宋词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词作为一种文体,开始取得和诗同样重要的地位。李煜不仅是五代、宋初最杰出的文学家,在中国文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而冯延巳的词清丽典雅,以景见情,对宋初词风很有影响。
  绘画、书法五代的绘画在唐代绘画的基础上继续得到发展,尤其是山水画与花鸟画成绩更为突出。后梁荆浩的山水画气势磅礴,笔墨并重,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关仝师法荆浩,“智妙入神”,他们都强调师法自然,并称“荆关”山① 以上有关社会风俗的内容,参见宋德金《金代的社会生活》,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 年版。① 金代宗教,参见张博全:《金史简编》第九章第六节,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① 《旧五代史》卷126《冯道传》。
  水,属北派山水画;南唐董源擅长水墨、淡着色山水画“水墨类王维,着色如李思训”,属南派山水画,两派对宋代山水画派都有重大影响②。
  花鸟画取得突出成就的是南唐徐熙及前、后蜀黄筌。徐熙一生未做官,善画江湖鱼鸟,花木蔬果,创花卉画“没骨法”,水墨淡彩。黄筌则在前、后蜀时待诏宫廷,长于画鸟,淡墨勾画,施以浓彩。时“谚云:黄家富贵,徐熙野逸”③,反映了两派不同的画风,也都对宋代花鸟画派产生巨大影响。人物画的杰出画家,中原有张图、赵嵒,南唐有周文矩、顾闳中,前、后蜀有贯休、黄筌,吴越有王道求、李群等,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更是传世名作。
  后蜀后主孟昶创设画院,这是设立宫廷“画院”之始。其后,南唐中主李璟也设画院。后蜀、南唐画院聚集了许多绘画人才,对绘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五代的书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帝王中如后梁末帝朱瑱,史称“喜弄翰墨,多作行书”,“笔势结密,有王氏羲、献帖法”。南唐中主李璟、后主李煜,不但是著名词人,也是著名书法家,李璟的楷书“乃积学所致”,有名于当世。李煜的行书,“落笔瘦硬而风神溢出”①,成就仅次于杨凝式。中原杨凝式的行、草,纵逸雄强,独步五代,深受苏轼、米芾的赞许。吴越诗人罗隐、前蜀诗人韦庄亦皆以行书名世。
  史学虽然战乱不断,中原五代皇朝仍沿唐制设史馆,史称:“五代(史馆)
  官局,因循(唐制)无改。”后梁修撰《太祖实录》,因“叙述非工,事多漏略”②,敬翔又奉诏撰《大梁编遗》,与《实录》并行。后唐则修撰《庄宗实录》、《明庄宗录》、《(后)唐功臣列传》,还有庄宗曾祖(朱耶)李尽忠、祖李国昌、父李克用的《懿祖、显祖、太祖纪年录》;后汉修撰《高祖实录》,后周修撰《太祖实录》。
  后代为前代修撰实录,是五代史学的特色。后汉宰相窦贞固提出:“近见史臣修《高祖实录》,..述汉之兴由晋而起,安可遗落朝代,废缺编修。更若日月滋深,耳目不接,恐成湮没”,并请“敕史官纂集《晋朝实录》”③。实际修成后晋《高祖实录》、《少帝实录》,已是后周初年。后周世宗时,又修成后唐愍帝、废帝及后汉隐帝《实录》,“又梁末主之上,有郢王友珪篡弑居位,未有纪录,..其末帝请依古义,书曰《后梁实录》”①。而后周《世宗实录》的完成,也已是北宋初年。正是由于五代时后汉、后周的补修前代实录,五代的各朝实录总数达360 卷之多,为北宋初年薛居正等修撰《五代史》(《旧五代史》)提供了基础。正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所说:“五代之② 《旧五代史》卷60《李袭吉传》。
  ③ 《小品文的危机》,《鲁迅全集》第5 卷《南腔北调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年版。① 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1《论三家山水》,卷3《董源》。本节及下节绘画,参考王伯敏《中国绘画史》,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 年版。
  ② 《图画见闻志》卷1《论黄徐体异》。
  ③ 《宣和书谱》卷1《梁末帝》,卷5《李煜》,卷12《李煜》。
  ① 《册府元龟》卷554《国史部(总序)》,卷557《采撰》三。
  诸帝本各有实录,薛居正即本之以成书。”②“十国”中修撰《实录》的,有《南唐烈祖实录》、《后蜀高祖实录》和《后蜀主实录》等。
  后唐时,又规定时政记、起居注,以及各种行政措施,包括法令变更、州县废置、中高级官员的任免、仪制礼乐等文件,并送史馆存档,当为晋、汉、周三代所沿袭。不仅成为历代修撰本朝或前朝实录的素材,也是北宋初年修撰《五代会要》、《旧五代史》各志的依据。
  五代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当属后晋天福六年(941),宰相赵莹奉诏监修的《唐史》,“至开运二年(945)六月,史馆上新修前朝李氏书”(《唐书》,史称《旧唐书》)。其时赵莹已罢相,而以时相刘昫署名③。
  ② 《册府元龟》卷557《采撰》三。
  ③ 《五代会要》卷18《修国史》。
  第二节宋代的文化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宋代是文化高度繁荣的时期,无论在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教育、文学、艺术、史学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文学宋代文学艺术继唐代之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丰富多采。各种文艺形式,诸如散文、诗、词、绘画、书法、雕塑、“说话”、诸宫调、宋杂剧、南戏等的兴起、革新与发展,使宋代的文学艺术呈现出一派繁荣瑰丽的景象。
  宋初,骈体文占统治地位,柳开、王禹偁以继承韩愈、柳宗元的古文(散文)传统为己任,王禹偁主张“近师吏部(韩愈),使句之易道,义之易晓”①。穆修、苏舜钦等相继而起。宋仁宗时,欧阳修倡导流丽畅达,骈、散结合的散文新风,主张“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甚明而可行”,“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②。奖引王安石、苏洵;主持科举考试,苏轼、苏辙、曾巩同年举进士,欧阳修成为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王安石长于政论文,认为文章应“务为有补于世而已”①;苏轼很重视文采,继主文坛,古文运动终于取得全胜。他们的文章大多风格清新,自然流畅。欧阳、王、曾、三苏与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后世合称为“唐宋八大家”。
  宋初,王禹偁首倡继承杜甫、白居易诗风。但不久即出现杨亿、刘筠为代表的西昆诗体,崇尚词藻华丽,重形式、轻内容,风靡一时。文坛主将欧阳修以及梅尧臣、苏舜钦等相继而起,诗作大多平淡清新,间或粗犷奔放,诗风始为之一变。才华横溢的苏轼,诗备众格,洒脱豪放。王安石的诗,如《河北民》、《兼并》、《感事》、《省兵》等,反映社会生活、要求变法改革。黄庭坚创江西诗派,提倡以故为新,而后继者只注重文字技巧、声韵格律。江西诗派的陈与义,南渡后诗风转向悲壮。杨万里(号诚斋)、范成大、陆游、尤袤,号称南宋“中兴四大诗人”。其中最杰出的是爱国诗人陆游,才气豪迈,诗作悲壮奔放,晓畅自然。杨万里、范成大也是爱国诗人,杨万里诗名仅次于陆游,师法自然,诗作清新活泼,意境新颖,称为“诚斋体”。范成大反映人民生活的诗篇,如田园诗,清新妩媚,而使金时所作诗篇,反映了他的爱国思想。后期的徐照(灵辉)、徐玑(灵渊)、翁舒(灵舒)、赵师秀(灵秀),都是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合称“永嘉四灵”,诗作注重技巧,清新可读。“江湖派”刘克庄、戴复古、方岳等诗人,大多关心国事民情,诗作或反映农村生活,富有生活气息;或寄怀江山,流溢着爱国思想。南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的诗,或激昂,或悲壮,《正气歌》更是传世绝唱。
  宋诗继承唐诗而有所创新,题材广泛,描写农事的诗篇较多,反映农民的生活和民间疾苦,有助于了解宋代社会。爱国诗篇之多,更是一大特色,① 《廿二史札记》卷21《薛史全采各朝实录》。
  ② 《五代会要》卷18《前代史》。
  ① 《小畜集》卷18《答张扶书》。
  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词是宋代最具特色的文学体裁,北宋前期以晏殊、晏幾道、范仲淹、张先、欧阳修为代表的婉约派,承袭五代词风,委婉典丽。内容大多依然是樽前酒后、花前月下。范仲淹词作虽不多,但扩大了词的表达范围,词风也较遒劲。柳永精通韵律,开始创作慢曲长调新体裁,长于铺叙,用语俚俗,情景交融,深受下层平民的欢迎,以致“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②,其作有“俚词”之称,柳永的词风对秦观、周邦彦等影响很大。高才逸气的苏轼,冲破词专写男女恋情、离愁别绪的境界,清新豪放,开创了豪放词派。南宋著名爱国词人辛弃疾,在苏轼豪放派词风基础上高度发展,抒情、写景、叙事、议论,无往不宜,气势磅礴,充溢着爱国主义的激情。陈亮、刘克庄、刘辰翁、文天祥,均受辛弃疾影响,都属豪放派爱国词人。而岳飞的《满江红》,粗犷激昂,充满爱国主义英雄气概,激励着千古爱国志士。
  北宋婉约派词人秦观,发展了词的技巧,词语典雅流畅,形象生动鲜明。周邦彦精于词法、音律,格律、艺术技巧冠极当世。两宋之际的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号“易安居士”,认为词与诗不同,词“别是一家”③。词作讲究音律,词语平淡而精巧,婉约中带豪放,独树一帜,时称“易安体”。南宋后期的姜夔,精通音乐,讲究格律,追求艺术美,是南宋最著名的词家。著名的婉约派词人还有史达祖、吴文英、张炎等。
  绘画、书法和雕塑李成为五代入宋的山水画名家,师法五代荆浩、关仝,善画平远寒林,时称“古今第一”①。范宽重视自然山水的写生,画风雄健,自成一家。李成、范宽、关仝,形成北方山水画的三个主要流派。宋神宗时的郭熙,师法李成,其画秀美明净,与李成齐名,世称“李郭”。郭熙与子郭思合著《林泉高致》,认为应观察山水,分别四季,画出朝暮等景色,要求赋予山水画以生活气象。南唐入宋的南方山水画派名家巨然,学习董源水墨画风,并称“董巨”,淡墨轻岚,自成一体。南宋初,李唐以画牛著称,兼工人物,尤擅山水画,创“大斧劈”皴法,并为刘松年、马远、夏圭所师法,合称为南宋四大画家。五代后蜀黄筌、南唐徐熙,善画花鸟,风格不同,有“黄家富贵,徐熙野逸”之说。黄筌子居寀等入北宋画院,风格工丽细致,为“院画体”的标准画格。其后两派逐渐合流。宋神宗时的崔白,所画花鸟,清淡生动。宋徽宗绘画造诣很深,尤工花鸟,画风工整,神形俱妙。南宋花鸟画传世作品不少,作者大都佚名,画面鲜明生动。
  北宋前期的武宗元,专长佛道人物画,行笔流畅。北宋中期的李公麟,以画马驰名,又是宋代最有影响的宗教人物画家,所画人物,性格突出,形神俱妙。南宋四大画家,都兼工人物,刘松年的《中兴四将图》为著名人物画卷。李公麟、苏汉臣、梁楷、龚开,亦有名作传世。
  反映当时社会生活风习的风俗画,宋代也有较大的发展。北宋末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风俗画的代表作,所绘开封景况,是当时社会生活的②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66《与张秀才第二书》,卷47《答吴充秀才书》。③ 《临川先生文集》卷77《上人书》。
  ① 叶梦得:《避暑录话》。
  忠实写照,具有极大的史料价值。李唐的《村医图》,绘一乡村医生在田边为患者治病,救护及围观者紧张的神态,跃然纸上。李嵩的《货郎图》,描绘了一群妇女儿童被货郎担所吸引的生动情景。
  文人画亦称“士人画”,不求形似,讲求神韵、情趣,作者都是文人,自称为“艺画”。轻视严整细致的画作,称之为“术画”,称其作者为“匠人”。文人画为文同所创,经文坛领袖苏轼倡导,遂盛行于当代及后世。苏轼喜作枯木怪石,画竹学文同。米芾画山水,不求工细,多用水墨点染,“意似便已”;子友仁,继承父风,世称“米派”。南宋扬补之(无咎),“笔法清淡闲野,为世一绝”①,此外,还有赵孟坚的水墨花卉,倪涛的水墨草虫等。
  宋代书法亦有很大成就。淳化三年(992),宋太宗出秘阁所藏历代书法家珍品,命王著编次,标明为《法帖》,称为《淳化阁帖》,此后重辑、翻摹的很多。北宋时,潭州(今湖南长沙)据《阁帖》又增补部分作品;绛州(今山西新绛)亦据《阁帖》而有所增损,皆摹勒上石,十分精美,世称《潭帖》和《绛帖》,对传布书法艺术都很有贡献。史称:“国(宋)初,称能书者惟李建中与(宋)绶二人”,李建中“字,淳厚不飘逸”;而宋绶“书,富于法度”②,仍都是唐代“尚法”派书法。宋代书法家以苏轼、黄庭坚、米芾和蔡襄最为著名。蔡襄是北宋前期最著名的书法家,当时“推为本朝第一”①,承上启下,为尚意派先驱,正楷端重,行书婉媚,草书参用飞白法。苏轼居四大书法家之首,是宋代“尚意”派书法的创导者,认为“退笔成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称自己的书法,“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②,擅长行、楷,刻意创新,用笔丰润而以韵胜。黄庭坚为“苏(轼)门四学士”之一,擅行、草,以侧险取势而挺秀,亦以韵重。北宋末米芾,亦擅行、草,得王献之笔意,书法为当时第一。宋徽宗赵佶是四大书法家之外,最有成就的书法家,正楷学唐薛曜而略变其体,称为“瘦金体”,亦善狂草。此外,北宋的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文同,苏轼之子苏过、米芾之子米友仁,亦以书法著称。南宋陆游、朱熹、姜夔、张孝祥、文天祥等,书法造诣也都很高。
  山西太原晋祠北宋元祐时塑造的42 尊侍女彩塑,富丽浓艳,各具神态,栩栩如生。山东长清灵岩寺北宋末所塑46 尊罗汉彩塑,色彩素雅,形象各异,生动逼真。四川大足石刻多数是宋代作品,铭记中载有元丰至绍兴时雕刻匠师元俊、文惟一等21 人为代表的民间艺术家,创造了无数生动的石刻造像,佛和菩萨形态端庄而具有世人气息,供养人、力士夸张有度,各有特征。经变故事造像中,大多是现实生活的片断与劳动生产场景,朴实健康,微妙入神。
  宋代的织锦,以苏州、建康、成都的最为著名。纹样通常是龟背纹、云以及“百吉”等图案、文字,绚丽多彩。缂丝也称“刻丝”,主要产地为定州(今属河北)、苏州。织法称为“通经断纬”,可以将山水、花鸟、人物、①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33《晁无咎》。
  ② 《宣和画谱》卷11《李成》。
  ① 夏文彦:《图绘宝鉴》卷4《杨补之》。
  ② 《宣和书谱》卷6《宋绶》,卷12《李建中》。
  楼台等照样织制,成为绝妙的工艺品。传世的沈子蕃缂丝花鸟,图像逼真。刺绣有平绣、辫绣、扣绣和打籽绣等多种绣法,针线细密,配色精妙,所绣山水、花鸟、昆虫、祥云等,宛如图画。1967 年浙江瑞安仙岩塔中发现宋庆历以前的三方经袱,在杏红色素罗地上用白、黄等色平绣的对飞翔鸾团花双面图案,花纹两面一样,是传世的双面绣品中有明确年代的最早艺术品。雕漆即“剔红”,以金属或木作胎,涂上多层朱红色漆,乘未干透时镂雕人物、花鸟、山水、楼台等,金属作胎的常露出胎底金属本色。用黄漆作底再涂朱红漆,刻成黄地红花,称为“腊地”。也有以朱漆作底而涂黑漆,刻成锦地压花。或以各色漆重叠涂抹,雕刻时所刻花纹深浅不同,现出各种色彩的图案,如黄蕊、红花、绿叶、黑石等,十分美观。产地主要是两浙路,尤以温州最为著名,北宋首都开封有专卖温州漆器的店铺。
  戏曲、曲艺与“话本”
  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促使各种新的曲艺、戏曲形式迅速兴起,以适应新的市民阶层的文化需要。在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南宋首都“行在所”临安等大城市中,有着数十座称为“瓦舍”或“瓦子”的综合性游艺场,每座瓦舍中又有若干座“勾栏”(戏院),所上演的,主要有诸宫调、宋杂剧、南戏和“说话”等。宋神宗时,孔三传以不同宫调的不同曲子,说唱情节曲折的长篇故事,称为诸宫调。南戏《张协状元》前面有一段诸宫调,可从中看到宋代诸宫调的某种格式,诸宫调对宋杂剧、南戏、金院本和元杂剧都有较大的影响。宋杂剧是继承唐代参军戏,又吸收“大曲”(歌舞)、诸宫调等形成的早期戏剧。北宋时,杂剧有时还指傀儡戏、“角抵”等。南宋的杂剧,专指有滑稽讽刺的表演,并以曲子演唱的短剧,角色通常是四、五人。传世的无名氏《宋杂剧图》,描绘了演出时的生动场面。南戏,北宋末兴起于永嘉,形成于南宋中叶,亦称“永嘉杂剧”、“温州杂剧”。南戏起自民间歌舞小戏,后吸收杂剧及其他民间伎艺,词语通俗,流行于两浙、福建路。“说话”,通常又分为小说、讲史、说经、合生等,小说又称“银字儿”,专讲短篇故事,题材几乎无所不包。讲史,专说历史故事。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专讲宗教故事。合生,也作“合笙”,滑稽而含讥讽的称“乔合生”,可能是两人演出,一人指物为题,一人应命说咏,形式灵活,似乎并无故事情节,近似现代的相声。此外,还有“说诨话”(近似现代单口相声)、“商谜”(猜谜)。合生、说诨话和商谜等演出形式与内容已无从确知。
  话本是“说话”(说书)人的底本,多数经过文人加工。“小说”家所用的话本,都是短篇故事,通常即称为“小说”,如《新编小说快嘴李翠莲记》等,现存不过二三十篇,散见于《京本通俗小说》、《清平山堂话本》诸书。长篇的讲史话本,一般称为“平话”(“评话”),传世的有《新编五代史评话》、《大宋宣和遗事》、《全相评话五种》等。话本以白话为主,融合部分文言,穿插一些古典诗词,语言生动,作品的主角多为手工业者、妇女、市井商人等,为市民阶层所喜闻乐见。对后代的小说、戏剧、曲艺等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史学宋代是中国封建时期史学的鼎盛期,新史体先后创设,长篇巨著之多,史学家成就之大,各种地理志的纂修,以及把史学领域扩大至金石学等,足以凌驾汉唐,睥睨明清。
  宋初薛居正等编成《五代史》(《旧五代史》)150 卷。宋仁宗时,欧阳修受命重修唐史,成《唐书》(《新唐书》)225 卷,欧阳修又私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74 卷。宋代编修的前代史,传世的还有王溥《唐会要》、《五代会要》,徐天麟《西汉会要》、《东汉会要》,以及路振《九国志》,陆游《南唐书》等。
  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294 卷,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这种经过改进的编年史体,称为《通鉴》体,成为后来编年史的通用体裁。南宋袁枢自出新意,将《通鉴》中的重要事件分门别类,每事详备始终,并列出标题,撰成《通鉴纪事本末》,开创了纪事本末体。
  宋人私人修史之风很盛,有题曾巩所修《隆平集》,孙逢吉《职官分纪》,李焘编撰《续资治通鉴长编》,杨仲良仿《通鉴纪事本末》编撰《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王称《东都事略》,佚名《宋史全文》,佚名《两朝纲目备要》,佚名《宋季三朝政要》等。此外,名著还有郑樵《通志》,马端临《文献通考》,与唐杜佑《通典》并称“三通”。
  宋廷重视编修本朝史,设国史院、实录院等机构,由宰相兼任“监修”
  或“提举”,编纂日历、实录、会要、国史等,常受政治斗争影响而改编。宋代官修史籍记述之详,篇幅之大,居汉、唐、明、清各朝之冠。宋孝宗在位27 年的编年体官史《日历》,竟有2000 卷。现行《宋会要辑稿》,仅为宋代官修《会要》的残本,材料已十分丰富。宋《国史》原创设有《老释志》,是记载佛、道二教的专志,元修《宋史》时删除,十分可惜。
  宋代方志的著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体例已臻完备。地理总志记载宋朝统治区域概貌,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新设风俗、人物、土产等门;王存《元丰九域志》,分路记载州县户口、乡镇、土贡额数等;欧阳忞《舆地广记》,详于沿革地理。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多记山川名胜;祝穆《方舆胜览》,详于名胜、诗赋、序记。宋代编撰有大量州、县、镇志,传世的尚有20 多种。北宋宋敏求《长安志》记述还比较简略,而南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范成大《吴郡志》、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周应合《景定建康志》、潜说友《咸淳临安志》等,内容丰富,体例完备。南宋常棠《澉水志》为澉浦镇镇志,镇志的出现,反映了宋代乡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都市志有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周密《武林旧事》、吴自牧《梦粱录》,分别记载北宋末开封和南宋临安的繁华景况,是宋代城市生活的生动写照。
  金石学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是宋代史学领域新开辟的园地。北宋欧阳修《集古录》,是现存最早研究石刻文字的专书。南宋洪适《隶释》和《隶续》,为传世最早的集录汉魏石刻文字专书,对有关史事进行了考释。赵明诚《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本2000 种,并作辨证。元祐七年(1092)成书的吕大临《考古图》及《释文》,著录古代铜、玉器200 多件,绘图形、款识,载尺寸、重量等,记出土地及收藏处,开创著录古器物体例,是中国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器物图录。南宋人继作《续考古图》。北宋王黻《宣和博古图》,著录古铜器达800 多件,亦绘图形等,考证精审,所定古器名多沿用至今。第三节“宋学”学派的产生与发展宋代文化学术史上最重大的事情,莫过于新儒学“宋学”的产生,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其对宋代及后世文化思想的巨大影响。
  新儒学“宋学”的产生宋代新儒学的产生,渊源于唐代的韩愈,他在创导古文运动的同时,力排佛、道,提倡儒学,提出“儒学道统说”,以孟子上承孔子,而自承孟子,引导对儒学经典义理的探求。并和弟子李翱先后推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韩愈创导的新儒学,经过唐末、五代、宋初的沉寂以后,到北宋中叶的仁宗初年,新儒学又重新开始在宋代文化学术舞台上兴起。活跃在宋真宗和仁宗初年的晁迥,“通释、老书,以经传傅致,为一家之说”③。吸收佛、道二家学说,成为后来新儒学“宋学”的学术取向。
  晁迥之后的胡瑗、孙复、石介,即被后来的理学家称为理学派先驱的“宋初三先生”,还有范仲淹、欧阳修、李觏、刘敞等,都是宋代新儒学“宋学”的先驱。
  文坛领袖欧阳修是宋学先驱中的主要代表人物,苏轼称:“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今之韩愈也。”“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濯磨,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长育成就,至嘉祐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功为多”④。“通经学古”,即不事章句训诂而探求儒家经典的新意,是宋学的又一特征,他所著《易或问》和《毛诗本义》,是“宋学”在这方面早期的代表作。而“救时行道”,则是宋学建立初期学者的共同追求,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欧阳修、胡瑗、石介等都积极参加。后来的王安石的变法改革,也属于“救时行道”。而“嘉祐末,号称多士”,正是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个学派的创始时期。
  “宋学”学派:新学、理学、蜀学的形成及在北宋时的发展“新学”为王安石于庆历二年(1042)中举,任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后,著《淮南杂说》时创始;嘉祐末至治平四年(1067),居丧在江宁(今南京)聚徒讲学时形成。熙宁变法时开始成为宋学中最大学派,当时称为“新学”,史称“荆公新学”,元祐时虽遭打击,但直至南宋理宗后期以前,一直是宋学的主要学派。
  “蜀学”是苏洵在眉山“闭户读书”时,开始研究《六经》百家之说,晚年研究《易经》著《易传》未完成,治平三年(1066)死时,遗嘱苏轼继述其志。元丰年间,苏轼贬居黄州时完成《易传》,及著《论语说》、《书传》等,蜀学派的理论大体形成。蜀学派另一主将苏辙,元符三年(1100)③ 《宣和书谱》卷6《蔡襄》。
  ④ 《苏东坡全集·正集》卷5《柳氏二外生求笔迹》,卷2《石苍舒醉墨堂》。末,开始居许州“居许六年(至崇宁五年,1106),杜门复理旧学(蜀学),于是《诗传》、《春秋》、《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①。至政和二年(1112)去世的13 年间,不仅撰著蜀学著作,还传布蜀学。两宋之际的蜀人韩“驹,尝在许下从苏辙学”,是北宋末年的重要蜀学派,入仕不久,即“坐为苏氏学”,宣和六年(1124),“复坐乡党曲学(蜀学)”②。
  理学则是由河南(今河南洛阳)程颢、程颐兄弟所创,创始的时间约在至和末至嘉祐初,形成于元丰年间居洛阳聚徒讲学之时。张载创立“关学”大致也在至和末,而形成于熙宁年间聚徒讲学于家乡郿县(今陕西眉县)横渠镇时。周敦颐,曾著《太极图》、《易通》,早年曾任二程少年时的启蒙老师,因而被朱熹推为理学开山,但他未形成自己的学派。同时的邵雍著《皇极经世书》等,创象数学体系。二程、周、张、邵五人,同被朱熹列为理学派的创始人,称为“北宋五子”。但是,理学派在北宋末仍只是个较小的学派。与理学家杨时关系密切的张觷,向蔡京推荐“其所知,遂以杨时荐”①,杨时遂被起用。靖康元年(1126),当金兵南下,北宋危亡之际,杨时又借攻击蔡京之机,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为宋钦宗采纳,但北宋随即为金所灭,理学派未能有所发展。“时人有十不管之语云:不管太原(时为金兵围攻),却管太学;不管‘防秋’(防备秋季金军南侵),却管《春秋》;不管炮石,却管(王)安石;不管肃王(钦宗弟赵枢,时在金营作人质),却管舒王(王安石)..。咸谓深中时病。”②秦桧对理学派的扶持与打击北宋末,昏君宋徽宗与奸臣蔡京打着崇奉王安石和新学派的旗号,进行着腐朽黑暗的统治,断送了北宋,成为南宋君臣及理学家们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的口实。右相范宗尹曾正确地指出:“王安石学术本不至是,由蔡京兄弟以绍述之说敷衍被蔓,浸失其意”所致①。
  绍兴元年(1131)八月,秦桧升任右相(独相),随即追赠程颐直龙图阁职名,称其学说为“高明自得之学”。起用与理学有关的人士,即所谓“绍兴初,秦桧为亚相,引(胡)安国侍经席,一时善类多聚于朝”②。次年,秦桧罢相,秦桧党羽在此前后被罢斥的达20 余人。
  绍兴四年,赵鼎任相后,原先被称为秦桧党羽的张觷、江跻、刘一止、楼炤、胡安国等,再次被起用。在新学是显学的情况下,次年“召省试举人程文,许用古今诸儒之说,并自出己意,文理优长,并为合格”。实际上凡不符合理学观点的应试者,一概不录取。理学派在秦桧、赵鼎先后扶植下,得到了初步发展①,但还未成为显学。
  ① 《宋史》卷305《晁迥传》。
  ② 苏轼:《居士集序》,《欧阳文忠公文集·卷首》。
  ① 苏辙:《栾城集·后集》卷13《颍滨遗老传》下。
  ② 《宋史》卷445《韩驹传》;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115,载有韩驹“高宗时”奏议八篇,从内容看,应是徽宗时。
  ① 《宋史》卷379《张觷传》。
  ② 《三朝北盟会编》卷51,靖康元年八月三日引《靖康遗录》。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4,建炎四年六月己亥。
  绍兴八年(1138)秦桧再任右相,独相擅权,成为臭名昭著的奸臣,秦桧后来被说成是打击理学推行新学的人物,即所谓秦“桧再得政,复尚王金陵,而洛学废矣”②。其实,秦桧再相的前期,礼遇年迈的尹淳;任用杨时之子杨适、杨迥,婿陈渊;与胡安国父子更是关系密切。胡“宁本因其父(胡安国)兄(胡寅)与(秦)桧厚,故召用之”,绍兴十九年(1149),“(秦)桧知(胡)宁兄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之贫,因其往剑州(今四川省剑阁)省世母,遗以白金”。由于胡寅的回书,秦“桧以为几己,始怒之”③,秦桧与胡寅兄弟的关系,也是与理学派的关系,从此恶化。此前,曾有一徐“存顶冒杨时高第徐存(江山人)之名,于秦桧当轴时,乞送入试院,试官观望,遂窃一第”④。绍兴十八年朱熹等理学人士中举,都说明秦桧当时还是扶持理学派的。
  绍兴二十年九月,采纳曹筠建请科举中淘汰采用二程学说者,开始打击理学派。绍兴二十三年,杨时之子杨迥因与胡寅的特殊关系罢官,秦桧党羽又“揭出”胡安国的门生胡“襄比当秋闱监试,题目众已议定,襄乃中夜自易之,意私其党”,而被罢官①。次年,又发生“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程瑀《论语注》而得祸”②。正如其后叶谦亨所说:“学术粹驳,系于主司去取之间,向者朝论专尚程颐之学,有立说稍异者皆不在选。前日大臣则阴佑王安石,而取其说稍涉程学者,一切摈弃。”宋高宗随即说:“赵鼎主程颐,秦桧尚安石。”③秦桧“阴佑”新学派与打击理学派,是在其当政最后的五、六年。
  宋孝宗时期的新学、理学和蜀学“宋学”三大学派中,宋孝宗对理学派的攻击新学派,采取不支持的政策,形成各学派自由发展的学术环境,除新学派仍是显学外,蜀学派在沉寂了数十年之后重新兴起;理学派自宋高宗在位末年扶持以来,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朱熹建立了完整的理学体系,形成理学的主流学派,史称“程朱学派”,陆九渊则创建理学心学派,反理学的主要学派是陈亮、叶适的浙东事功学派等。
  乾道六年(1170)前,员兴宗提出:“今苏、程、王之学,未必尽善,未必尽非,执一而废一,是以坏易坏,宜合三家之长以出一道,使归于大公至正。”④宋孝宗又追赐苏轼“文忠”、苏辙“文定”,为苏轼文集作序等,对蜀学派采取扶持的政策。而对当时的主流学派新学派、理学派,则采取相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6,绍兴元年八月戊子;《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年正月甲辰。③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0,绍兴五年六月甲子;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绍兴初程氏之学始盛”,陆游:《老学庵笔记》卷9。
  ④ 《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二年正月甲辰。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2,绍兴十九年十二月丁丑。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72 之5。《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载朱熹同榜的第三甲第十三人徐存(兰溪人),可能为“顶冒”者。顶原作项,误。
  ③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1,绍兴二十年九月乙酉(参见《宋史·选举志》2);卷165,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甲午。
  ④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绍兴二十五年十月辛卯;卷167,绍兴二十四年七月甲子、十二月丙戌。对遏制的政策,如淳熙五年(1178),“谢廓然言:‘近来掌文衡者,主王氏之说则尚穿凿,主程氏之说则务为虚诞。..乞诏有司公心考校,毋得徇私,专尚程、王之末习。’从之。”⑤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在宋孝宗后期并为显学,其明证莫过于淳熙十四年(1187)时年58 岁的朱熹所说:“若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各有所长而不能无所短。”朱熹在这里所说的诸子,不仅是指理学派的许多学者,也包括新学派王安石、王■和蜀学派的苏轼,他所举的“五经”“四书”的注疏著作,就包括了他们的著作,并说学者学习三派著作,才使“先王之道得以复明于世”①。朱熹实际上是认为理学派与新学派、蜀学派同是宋学的学派之一。
  宁宗后期理学地位的提高宁宗初年,“庆元党禁”打击了理学派,三大学派并存的局面被打破。
  嘉定元年(1208)的宋金“嘉定和议”后,理学人士刘爚向奸相史弥远建议,实行“收召诸贤”、“以爵禄縻天下士”,扶持理学派。次年,谥“赐朱熹谥曰文”,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嘉定三年,刘爚“遣国子司业,言于丞相史弥远,请以(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又请以熹《白鹿洞规》颁示太学,取熹《四书集注》刊行之”②。
  嘉定十三年,谥周敦颐、程颢、程颐为“元”、“纯”、“正”,后又谥张载为“明”,为后来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同年九月,胡卫的奏议称:“皇朝承五季陵夷之后,士气卑弱,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熙宁以来,凡典章号令,若王安石之造意平雅,苏轼之发语纯明,..;程颢、程颐又以洙泗之源流兴于伊洛间,士之所趋一归于正。”①胡卫的奏议意在推崇理学,但只将宋学三大学派的代表人物王安石、苏轼、程颢、程颐,同列于“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的行列,说明理学派当时的地位虽已提高,但新学、蜀学派也还是主流学派。
  理宗后期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嘉定十七年,宁宗死,奸相史弥远废宁宗自定的皇位继承人赵竑,改立宗室赵贵诚(改名赵昀)为帝(理宗),随即“诏褒表老儒”,年迈的朱熹弟子傅伯成、陆九渊弟子杨简,以及自幼读程颐书的柴中行等,被授予殿阁职名,赐金带。宝庆三年(1227),宋理宗又表彰朱熹的《四书集注》,并“特赠(朱)熹太师,追封信国公”②,再次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⑤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
  ① 员兴宗:《苏氏、王氏、程氏三家之学是非策》,《九华集》卷9。员兴宗死年不详,《九华集》附录祭员兴宗文数篇,最早的撰于乾道六年八月。
  ②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6,淳熙五年三月。
  ① 《朱文公文集》卷69《学校贡举私议》。
  ② 《宋史》卷401《刘爚传》,卷437《真德秀传》、《魏了翁传》。
  端平元年(1234),重用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十多位“名士”。次年,诏议胡瑗、孙明复、邵雍、欧阳修、周敦颐、司马光、苏轼、张载、程颢、程颐十人从祀孔子。李■称这十人“卓然为学者所宗,宜在从祀之列”③,意在取得与早已从祀孔子的王安石同等的地位,但是此次“诏议”未能使其中的任何一人列入从祀。嘉熙元年(1237)三月,刘汉弼“为校书郎,转对,举苏轼所言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①。结合理学派肆意攻击王安石,以及后来新学派被称为“邪党”,可见此时宋学的三大学派仍然并存。
  淳祐元年(1241)正月,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和朱熹从祀孔庙,而将王安石排挤出从祀的行列,以及推崇理学的其他措施,正式确定了理学为南宋官方的统治思想。有识之士对于理宗在面对蒙古军南侵的南宋存亡之际,不是发愤图强,而是热中于扶持宋学的理学派并打击其他学派,深为不满。理学人士刘克庄在淳祐六年的《召对札子》中说:“薄物细故,纷挐不已;急政要务,谦逊未遑,未免有‘不言防秋而言《春秋》,不言炮石而言(王)安石’之讥。夫废《春秋》,用安石,致祸之本也,于时(指北宋末)尚以为不急,况今之不急有甚于此者乎。今庙谟睽异,邪党(指新学派等)揶揄,臣实未知其所终。”②南宋皇朝在宋理宗致力于“不急之甚”的扶持理学派打击其他学派,而不思救亡图存的“急政要务”下,走上灭亡之途。③ 《宋会要辑稿》选举6 之40。
  ① 《宋史》卷41《理宗纪》一。
  ② 《宋史》卷42《理宗纪》二;《宋史全文》卷32。
  第四节辽代文化的发展及其特点辽朝的创建者耶律阿保机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少数民族政治家,他通晓汉语,也吸收了一部分燕蓟地区的上层人物参与国家治理,积极借鉴中原封建政权的统治经验,吸收汉地的封建文化,同时也重视继承和发展游牧民族的传统文化。与政治、经济制度胡汉分治相适应,辽朝的文化也表现出了游牧文化与高度发展的汉文化互相影响、互相吸收、共同发展、相得益彰的特点。境内契丹、汉族和其他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和发展了以汉文化为核心又带有草原游牧文化特点和时代特色的辽文化。它不但促进了契丹民族的发展,而且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
  契丹人的语言文字契丹语为与乌桓、鲜卑一脉相承的东胡语的一个分支,属阿尔泰语系。
  与古蒙古语同源,关系密切,某些契丹语词汇与古蒙古语相同或相近。
  建国前,契丹无文字。神册五年(920),阿保机命耶律突吕不和耶律鲁不古创制文字。他们在汉人的协助下,以汉字隶书减少笔画,或直接借用汉字创制了契丹大字,即所谓“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③。契丹大字笔画较汉字为简,但字数仍有3000 之多,不便掌握。并且用以记录契丹语,效果不理想。后来,皇弟迭剌参照回鹘字对大字加以改造,创制了契丹小字。小字为拼音文字,有300 多个表音符号,称原字。将若干原字拼在一起以记录契丹语,“数少而该贯”①,比大字使用方便,它的拼音方法受了回鹘字的启发和汉字反切注音的影响。
  契丹小字的研究,现在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内外学者已释出语词400余条,构拟出100 多个原字的音值①。
  辽朝境内,契丹语和汉语都是官方和民间的通用语言。两种契丹字和汉字也同样被官民使用和在境内外通行。契丹字除用来书写官方文书、碑碣、牌符、书状、印信等外,也翻译了大量儒家经典和文学、史学、医学著作,有些契丹文人也用契丹文字进行文学创作。
  大量汉文书籍的翻译,将中原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和统治经验,中原人民的科学技术、文学、史学成就等介绍到了草原地区,带动和促进了游牧民族草原文化的发展。辽朝的皇帝和契丹上层人物多仰慕汉文化,很多人有较高的汉文化修养,汉人上层也多通晓契丹语,连出使辽朝的宋朝人有些也能用契丹语作诗,对沟通契丹人与汉人的思想感情,加强辽宋间的兄弟友好关系起了重要作用。
  文学契丹人在语言运用上有其独特的技巧,他们善于运用比喻的手法评论事③ 《宋史》卷406《刘汉弼传》;《南宋馆阁续录》卷8《官联》二。
  ①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52《召对札子》,“揶揄”原文作“挪揄”。参见《庚申召对》。① 《新五代史·四裔附录》。
  物和品评人物。辽朝文人既用契丹语言文字创作,也大量用汉语文写作。他们的作品有诗、词、歌、赋、文、章奏、书简等各种体裁,有述怀、戒喻、讽谏、叙事等各种题材。作者包括帝后、宗室、群臣、诸部人和著帐郎君子弟。
  辽圣宗10 岁能诗,一生作诗500 余首,常自出题目召宰相以下赋诗,并亲自审阅。兴宗也善为诗文,他不但与诗友唱和,还亲自出题,以诗赋试进士于廷。
  在辽朝诸帝中,道宗洪基文学修养最高,善为诗赋,作品清新雅丽,意境深远。其诗《题李俨黄菊赋》:“昨日得卿黄菊赋,碎剪金英添作句。袖中犹觉有余香,冷落西风吹不去。”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②。有诗文集《清宁集》。
  宗室东丹王耶律倍有《乐田园诗》、《海上诗》。耶律国留、资忠、昭兄弟三人皆善属文,工辞章,国留有《兔赋》、《寤寐歌》;资忠出使高丽被留期间,“每怀君亲,辄有著述”,后编为《西亭集》;昭因事被流放西北部,致书招讨使萧挞凛,陈安边之策,词旨皆可称。
  道宗皇后萧观音的《谏猎疏》、《回心院》和应制诗《君臣同志华夷同风》,天祚文妃的讽谏歌,太师适鲁之妹耶律常哥的述时政文等,不但反映了她们的文学修养,而且表达了她们关心社稷安危、致主泽民的政治理想。诗文中每引前代帝王行事为典,更体现了她们的经学、史学造诣。此外,平王耶律隆先有《阆苑集》,枢密使萧孝穆有《宝老集》,北女直详稳萧柳有《岁寒集》,萧韩家奴有《六义集》,敦睦宫使耶律良有《庆会集》等诗文集。耶律庶箴有《戒喻诗》,耶律韩留有《述怀诗》等,但辽朝书禁甚严,不许传入宋境,故皆不传。现在已无从知道他们是用哪种语言文字创作的。辽朝境内的汉人如杨佶、李瀚等也分别有诗文集《登瀛集》、《丁年集》。流传至今的辽人作品除王鼎的《焚椒录》外,还有寺公大师的《醉义歌》。《醉义歌》系用契丹语创作,曾有金人耶律履的译文,契丹文原作和耶律履译文已失传,今有履子耶律楚材的汉译本传世。
  辽人颇喜宋人诗文,对三苏的作品多能道其详。有的诗文集,在宋朝境内尚未广泛流传,却已为辽人所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契丹使人至宋,“言本国喜诵魏野诗,但得上帙,愿求全部,真宗始知其名。将召之,死已数年。搜其诗,果得《草堂集》十卷,诏赐之”③。
  辽代私家著述传世极少,现存者有王鼎的《焚椒录》、耶律淳的《星命总括》和释希麟的《续一切经音义》、行均的《龙龛手镜》等。
  儒学辽朝统治者尊崇孔子,以儒家学说作为治国的主导思想。建国初,阿保机将择历史上有大功德者奉祀,太子倍认为:“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①于是神册三年,建孔子庙于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次年阿保机亲谒② 《辽史·皇子表》。
  ③ 参见清格尔泰等:《契丹小字研究》,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年版。
  ① 苏辙《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道》记载,南京副留守邢希古通过殿侍元辛传语称,辽境内已有苏轼《眉山集》,并建议苏辙印行文集;中京度支使郑颛对苏洵“文字中事迹,颇能尽其委曲”;至上京,馆伴王祭祀。契丹上层在用人行政和品德修养上,也多自觉地以儒家的道德标准为准则。连作述时政文的耶律常哥也懂得“四端五典为治教之本,六府三事实生民之命”。金元之际杰出的契丹政治家耶律楚材在其《怀古一百韵》中,更恰如其分地指出了“辽家尊汉制,孔教祖宣尼”这一历史事实。
  仕辽的汉官利用一切机会向契丹统治者介绍儒家思想和封建帝王的统治经验,对契丹上层接受儒家思想起了推动作用。辽圣宗继位之初,枢密使、监修国史室昉进《尚书·无逸》篇,太后“闻而嘉奖”。侍读学士马得臣录唐高祖、太宗、玄宗行事可法者进与圣宗,又上书谏止频繁击鞠,皆得到圣宗的赞许。兴宗时枢密使马保忠见皇帝“溺于浮屠”,“朝政不纲”,尝从容进谏,他说:“强天下者,儒道;弱天下者,吏道。今之授官,大率吏而不儒。崇儒道,则乡党之行修;修德行,则冠冕之绪崇。自今其有非圣帝明王孔孟圣贤之教者,望下明诏,痛禁绝之。”①道宗对儒家经典更是“神领心解”,他不但学习和熟悉儒家经典,而且有自己的独到认识和深刻理解。认为自身的文化素养和辽朝的典章文物,并不亚于中原皇帝和中原王朝。自圣宗至道宗、在法律和礼仪制度制定中,更不断加进儒家思想中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秩序的内容,使之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契丹上层虽崇佛、尊儒,但佛、儒在辽朝的地位却并不一致。佛教不过是他们的一种宗教信仰,而儒术却是他们治国的主导思想和统治者极力提倡的行为标准。
  绘画与雕塑契丹画家善画草原风光和骑射人物,他们创作了大量优秀的绘画作品。
  著名画家胡瑰、胡虔父子和东丹王耶律倍所画多入宋内府,被誉为“神品”。耶律倍“多写贵人酋长,至于袖戈挟弹,牵黄臂苍,服用皆缦胡之缨,鞍勒率皆瑰奇,不作中国衣冠”②;画马“骨法劲快,不良不驽,自得穷荒步骤之态”①。他的作品甚为五代人所喜,甚至争相购买。流传至今者有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的《射骑图》和流传到美国的《人骑图》、《射鹿图》。胡瑰所画“穹庐部落、帐幕旗旆、弧矢鞍鞯,或随水草放牧,或驰逐弋猎,而又胡天惨冽,沙碛平远,能曲尽塞外不毛之景趣,信当时之神巧,绝代之精技欤”②。他画契丹人马,“用狼毫制笔,疏渲鬃尾,细密有力。至于穹庐什物,各尽其妙”③。他的作品流传至今者有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卓歇图》,流传到海外的《出猎图》、《回猎图》,也有人列为他的画作。其子胡虔“丹青之学有父风”,与其父的画品“殆未可分真赝也”①。
  辽兴宗“工画,善丹青,尝以所画鹅、雁送诸宋朝,点缀精妙,宛乎逼师儒知苏辙有《服茯苓赋》,因求其方。
  ① 《玉壶清话》;《宋史·魏野传》。
  ② 《辽史·宗室·义宗倍》。
  ① 《契丹国志·马保忠传》。
  ② 《宣和画谱》卷8。
  ③ 刘道醇:《五代名画补遗·走兽门第三·神品》。
  ① 《五代名画补遗》。
  真,仁宗作飞白书答之”②。外戚萧瀜,“慕唐裴宽、边鸾之迹,凡奉使入宋者,必命购求。凡遇名迹,不惜重价。装潢即就而后携归本国,建小楼以贮之。风和日丽,焚香展卷,临摹所至,咸有法则”③。
  此外,契丹人耶律褭履(耶律防)、耶律题子、秦晋国妃萧氏,汉人陈升、常思言、吴九州等,也皆以善画称。常思言“善山水林木,求之者甚众”。求画者必与之志趣相投乃可得,“既不可以利诱,复不可以势动”④。
  除上述见于记载的画家外,辽朝还有大量湮没无闻的丹青手。一些保存至今的辽代所建寺庙、塔刹和辽墓出土的画幅、壁画,同样反映了辽代的绘画水平和技巧。如辽宁义县奉国寺大雄宝殿彩画,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珍藏的挂幅《神农采药图》、《南无释迦牟尼佛像》,立轴《药师琉璃光佛说法图》、《炽盛光九曜图》,这些画品虽无作者名款,却同样能反映辽代不同时期的绘画水平。1974 年辽宁法库叶茂台辽墓出土的绢本辽代山水画《山弈候约图》(山水楼阁图)和花鸟画《竹雀双兔图》,为传世屈指可数的辽代卷轴画增添了新的内容。花鸟画构图取对称形式,装饰气味尚存,当出自契丹画师之手。
  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辽代绘画作品中,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当属辽墓中保存的大量壁画,它们不但题材丰富,而且有的也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平。早期被毁的辽圣宗陵墓永庆陵,墓内和墓道两侧均绘有丰富的彩画,有建筑装饰、人物像、四季山水和牡丹、卷草、飞凤、双龙、彩蝶、祥云等饰纹。其中有人物71 个,大小略与真人相等,包括蕃汉官僚、侍卫和奴仆。中室四壁所绘《四季山水图》,分春、夏、秋、冬四幅,描绘了北方草原的四季风光,以象征皇帝四时捺钵之义,景色与庆陵所在的山林景色相近,当是写实之作。艺术形制虽显生拙幼稚,内容却生动活泼,富有草原生活气息。近年来,辽代壁画墓已发现了数十处,内容有草原风光、蕃汉人物、飞禽走兽、祥云花草、穹庐车帐等,它们是辽朝社会情况的真实记录,为我们研究契丹人的冠服、发式、车帐穹庐形制、生产生活状况、蕃汉统治者穷奢极侈的腐化生活和辽代社会习俗提供了真实的形象资料。如库伦辽墓壁画中场面庞大的《出行图》、《归来图》,即描绘了契丹贵族养尊处优的寄生生活,也记录了契丹人“随阳迁徙”的具体情况⑤。
  辽朝的雕刻艺术以宣扬佛教信仰为多,有石雕和砖雕。保存至今的有真寂寺石窟(后召庙石窟,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南约20 公里)、开化寺石窟(前召庙石窟,后召庙东大山南坡)、灵峰院千佛洞石窟(赤峰西南约30 公里)和大同云冈石窟中的辽代雕刻石像等。其中真寂寺中窟的圆雕佛涅槃像和悲恸涕泣的佛弟子,“造形浑厚,比例适当,堪称佳作”。北窟后室的浮雕像为全寺造形之最优美者,富有地方特色,也是不可多得的辽代雕刻作品。据《辽史》记载,南京延芳淀、东京道乾州、上京五鸾殿都曾安放辽景宗石像,惜今已不存。20 世纪初至今,相继发现了中京辽太祖立像、辽景宗坐像,兴中府天庆寺玉石观音像和西京遗存的一些石雕造像。玉石观音像用汉白玉雕成,体形高大,镌刻精致。大同西郊佛字湾观音堂保存着一组辽朝② 汤垕:《画鉴》。
  ③ 《宣和画谱》卷8。
  ④ 《契丹国志》卷8。
  ⑤ 王毓贤:《绘事备考》。
  石刻群像,其中的观音菩萨立像神态端庄,镌刻工丽,是辽代圆雕高大完美的石造像之一。大同拒墙堡西南辽南堂寺遗址有释迦佛坐像和文殊、普贤、弟子、侍女、狮、象等石雕残像,其中的释迦牟尼像“面相浑圆,姿容端正,服饰典雅,衣纹流畅”。
  辽代的墓葬石刻内容也十分丰富,它们包括石棺、墓志、墓壁石刻、部分画像砖和墓前神道碑、石人、石兽等。
  墓前石雕发现的有耶律琮墓神道两侧石雕一组,有文官、武吏、石羊、石虎。“文官头戴幞头,身着右衽肥袖长袍,腰系大带,拱手恭立;武吏头戴兜鍪,身着紧袖铠甲,足登长靴,双手按剑,神情严肃。石羊盘角昂首,曲膝而卧,石虎则作蹲坐式,前腿竖立,翘首远视。全组石雕风格古朴”⑥。辽宁法库辽墓出土的墓主人萧袍鲁头像,神态自然,形象栩栩如生。
  墓室内石雕多以主人车马出行、狩猎、宴饮、歌舞、民间故事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为题材,用浮雕、半圆雕、阴阳线刻等技法进行创作。辽宁地区发现的几口石棺多刻四神图案,雕工精细,刀法纯熟。草原地区的辽墓石棺,在雕刻内容和技巧上与此有所不同,主要刻划牲畜和车帐、牛、羊、马、骆驼等,以写实的手法描绘了游牧生活的实质,也表现出了无拘无束的创作态度。墓壁雕刻多以故事画和饮宴图为主,有的则雕刻家畜和野兽。这类画像石墓在辽东京道所属地区(今辽宁辽阳、鞍山、锦西等地)发现较多。此外,辽朝还有大量的石经幢和石浮图。这类以修功德、消灾祸、报恩祈福、立传扬名为目的的经幢数量很多,其造型风格、技艺精粗有着明显的宫廷和民间的差异。
  辽代的石雕艺术在继承契丹人固有文化和中原雕刻艺术传统的基础上,又吸收了西方的佛教文化,“把三者融会、消化,故能冲破宗教艺术的牢笼,创造出富有时代特色的民族艺术成品,充溢着写实的生活气息”①。
  石雕之外,辽朝尚有砖雕和泥塑作品传世。辽宁朝阳北塔有砖雕力士、侍者、狮、虎、莲花等图案和密宗五方如来坐佛各一尊以及五象、双马、五孔雀、五金翅鸟(迦楼罗)生灵座等。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中耸立的观世音菩萨是我国最大的泥塑像之一,通高16 米,立于须弥座上,面带微笑,头顶上还有10 个小头像,所以也称“十一面观音像”。像旁另有两尊小型的侍立菩萨,也是辽代作品。山西大同华严寺薄伽教藏殿和义县奉国寺辽代所建大雄宝殿内,现存有泥塑释迦牟尼佛像和菩萨像。
  ⑥ 《图画闻见志》。
  ① 参见王健群、陈相伟:《库伦辽代壁画墓》,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第五节西夏的文化艺术“西夏文”
  西夏建国前夕,在李元昊的主持下创制记录党项语言的文字,由大臣野利仁荣“演绎之,成十二卷”,称“国书”或“蕃书”,后世称西夏文。西夏文字是仿照汉字结构创制的词符文字,文字构成多采用类似汉字构造的“六书”会意字和形声字等,也由偏旁、部首组合而成。但同汉字相比,西夏文字笔画更为繁复,多撇、捺,无竖钩。《宋史·夏国传》记载其“字形体方正,类八分,而画颇重复”。西夏学者骨勒茂才认为:西夏文和汉文的关系是“论末则殊,考本则同”①。西夏文创制后,夏广运三年(1036)下令颁行,尊为“国字”,“凡国中艺文诰牒尽易蕃书”,与周围王朝往来表奏、文书,都使用西夏文字。国中设立“蕃学”,由野利仁荣主持,选派贵族官僚子弟入校学习,翻译汉文典籍。
  西夏文字的创制,在西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并构成了西夏文化的重要特色。从现已发现的西夏文字文献、文物中,有用西夏文记载的历史、法律、文学、医学著作;有用西夏文翻译的汉文典籍,如《论语》、《孟子》、《孝经》、《类林》、《孙子兵法》、《贞观政要》、《十二国》等;有大量译自汉、藏等文字的佛教经典;还用西夏文镌刻碑文,书写题记,铸造印章、钱币、符牌、铜镜等。
  文学西夏崇尚汉文化,但用汉文创作的文学作品传世不多。崇宗乾顺特别重视文学,本人有很高的文学修养,曾作《灵芝歌》与大臣王仁忠酬唱,传为佳话。留传于世的西夏文学作品,以诗歌和谚语为主。诗歌有宫廷诗、宗教劝善诗、启蒙诗、纪事诗与史诗等几类。西夏诗歌有韵律,一般为对称结构,通常是五言或七言体,也杂有多言体。每一诗句的音节数目不同,如夏天盛十四年(1162)佚名作者创作的《大颂诗》②,是颂扬西夏文创制者野利仁荣的颂诗,全诗23 行,分别为七、十、十一言。另一首史诗性的作品《夏圣根赞歌》①,内容多为民间传说,遣词造句带有浓重的民谣色彩,全诗45 行,每行3—14 字不等。开首三句:“黑头石城漠水边,赤面父冢白河上,高弥药国在彼方”,历来被学者引用作解释党项族称与历史源起的根据。另一首《新修太学歌》①,作于仁宗乾祐二十三年(1192),内容是赞美重建太学的,全诗27 行,字数不等,词句华美对仗,具有宫廷诗的风格。
  谚语是西夏文学的宝贵遗产,著名的西夏谚语集《新集锦合辞》②,是由① 参见朱子方、包恩梨:《辽朝的石雕艺术》,《辽海文物学刊》1992 年第2 期。② 参见朱子方、包恩梨:《辽朝的石雕艺术》。
  ① 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
  ① [俄]克恰诺夫:《献给西夏文字创造者的颂诗》,载《中国民族史研究》(二),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 年版。
  ② 聂鸿音:《西夏文<夏圣根赞歌>考释》,《民族古籍》1990 年第1 期。学者梁德养、王仁持于夏乾祐年间(1170—1193)收集整理的。西夏谚语对偶工整,结构严谨,字数多少不一,有6 字至36 字句式,以14 字为最多。内容广泛地反映了西夏与党项社会的各个方面,揭露黑暗、鞭鞑丑恶、赞颂美好生活,并涉及社会生产、生活、风尚习俗、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等内容。音乐、舞蹈党项羌人是一个富有音乐传统的民族,早期党项羌人的乐器“有琵琶、横吹,击缶为节”③,“横吹”即竹笛,是由羌人发明的。从唐代起党项人接受了中原音乐,宋代李德明时“其礼文仪节,律度声音,无不遵依宋制”。西夏建国后,李元昊为改“唐宋之缛节繁音”,乃下令“革乐之五音为一音”①。夏人庆五年(1148),仁宗令乐官李元儒参酌中原乐书,更定音律,赐名《鼎新律》。西夏流行的乐器,据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记载有:“三弦、六弦、琵琶、琴、筝、箜篌、管、笛、箫、笙、筚篥、七星、吹笛、击鼓、大鼓、丈鼓、拍板。”西夏设有“蕃汉乐人院”,惠宗时曾“招诱汉界娼妇、乐人”②,已发现的西夏文献藏品中有《刘知远诸宫调》戏曲残本,说明戏曲已传入西夏。
  西夏时期的舞蹈在碑刻和石窟壁画中留有生动的形象,如建于夏天祐民安五年(1094)的《凉州护国寺感应塔碑》碑额两侧的线刻舞伎,舞姿对称,裸身赤足,执巾佩璎,于豪放中又显出妩媚。在敦煌莫高窟、安西榆林窟等河西走廊地区的石窟寺西夏壁画中,伎乐菩萨的舞姿已接近唐、宋风韵,失去了羌系民族强悍粗放的风格。榆林窟第3 窟西夏壁画中的《乐舞图》,由舞女与乐队组成,舞女上身半裸,披挂绸带,着短裙长裤、赤足,颈部、手臂饰以璎珞、臂钏、手镯,左右相对吸腿舞状,姿态雄健③。在一幅西夏观音图中,有男性舞者形象,伴奏乐人为秃发男性,舞者抬臂舞姿,动作雄健,类似今日蒙古民族舞蹈。
  绘画、书法西夏的绘画艺术,留传于今的作品主要是佛教绘画。种类有石窟、寺庙壁画,经卷木刻画,木板、绢帛、纸本绘画等。石窟壁画主要保存在敦煌莫高窟、安西榆林窟等石窟寺中。绘画题材主要有本生故事、说法图、经变画、千佛、供养菩萨、供养人像与洞窟装饰图案等。壁画中的乐舞图、飞天、水月观音、唐僧取经图尤为西夏绘画艺术的精品。在壁画题材中,有为阐发佛教经义绘制的反映西夏社会生产和生活内容的农耕图、踏碓图、酿酒图、锻铁图,是反映西夏世俗生活的绘画艺术珍品。榆林窟第29 窟的西夏供养人像,无论男女,都身材修长高大。男像圆面高准,两腮肥硕,体魄魁伟,穿戴别具民族特色的服饰,充分表现出党项羌人粗犷、剽悍、豪爽的民族性格。西夏壁画,早期模仿继承北宋,中期学习吸收回鹘佛教壁画艺术的成分,晚③ 聂鸿音:《西夏文<新修太学歌>考释》,《宁夏社会科学》1990 年第3 期。① 参见陈炳应译《西夏谚语——新集锦成对谚语》,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② 《隋书》卷83《党项传》。
  ③ 吴广成:《西夏书事》卷12。
  期又接受了吐蕃佛教(后世称为“藏传佛教”)绘画艺术影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在构图、人物造型、线条、敷彩等方面都有特色。如线条上以采用铁线与兰叶描为主,辅以折芦、莼菜条;敷彩大量使用石绿打底,使画面呈现冷色调的“绿壁画”等。西夏时期刊印的西夏文和汉文佛经中,卷首多刻有精美的木刻版画,也发现有图解本的西夏文佛经。黑水城出土的大量西夏佛画,有用绢、帛或纸本绘制的,内容有《文殊图》、《普贤图》、《弥勒佛图》、《阿弥陀佛接引图》等。其中还有《十一面观音图》、《上乐金刚图》、《胜三世明王曼荼罗图》及大型坛城(曼荼罗)木版画等密宗绘画,浓抹重彩,色调深沉,画中附绘供养人像与西夏文题款,别具风格,都堪称艺术佳品。除佛画外,甘肃武威西郊西夏墓出土的木板画,内容多为武士与侍者形象,虽构图缺少变化,但用排列整齐的人物形象渲染严肃气氛,笔法飘逸,颇具唐画余韵。黑水城出土的版画《卖肉图》和《魔鬼现世图》,构图新颖,脉络分明,描绘生动、逼真、细腻,刀法娴熟,反映了西夏绘画艺术从写实到写意方面的高超画技。
  西夏的书法艺术源于汉字,有楷、行、草、篆四体,传世作品中,楷书多见于写经与碑文,篆书见于碑额与官印,文书、契约则多用行、草。出土文物中发现有西夏时期使用的竹笔,用以书写硬笔书法。仁宗时期的翰林学士刘志直,工于书法,他用黄羊尾毫制作之笔,质量很高,为时人所效法。雕塑西夏雕塑艺术品种类多,有铸铜、石雕、砖雕、木雕、竹雕、泥塑、陶瓷等。西夏皇陵出土的鎏金铜牛,长120 厘米,重188 千克,模制浇铸,通体鎏金,造型生动,比例匀称,是西夏铜铸艺术的代表作。西夏石雕题材丰富,出土的有石马、石狗、石螭首、石雕人头像、栏柱、柱础、人像石座等。动物石雕、栏柱石雕都为通体圆雕,比例均衡,刀法细腻,有的留有彩绘痕迹。西夏皇陵出土的人像石座,呈跪坐负物状,形象有男女之分,皆双眉粗厚,双目凸出,短鼻獠牙,一说为西夏奴隶形象的写照。
  泥塑艺术以佛寺塑像为代表,夏崇宗时期修建的甘州大佛寺释迦牟尼涅槃像,身长34.5 米,肩宽7.5 米,木胎泥塑,金装彩绘,虽经后世修补,但西夏泥塑规模与风格于此可见。敦煌莫高窟第491 窟西夏供养天女彩塑,高67 厘米,头梳垂髻,身着袿衣,面露微笑,典雅俊美,宛然如生。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一古庙和宁夏贺兰县宏佛塔中,都出土有佛、菩萨、罗汉、供养人、力士、童子泥塑,这些泥塑佛像多运用写实与艺术夸张手法,刻划表现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逼真自然,富有生活气息。
  雕塑陶瓷艺术品,在宁夏灵武窑出土的有人物和动物形象,如秃发的青褐釉供养人头像,卧姿褐釉骆驼,形象生动,釉色精美。西夏还出土有木、竹雕刻品,木雕中有一件菩萨像,冠带罗裙,端坐于龛内,左右置宝瓶和童子,画面富有生气。竹雕,在长7 厘米宽不足3 厘米的画面上,有庭院、松树、假山、花卉和人物,刻工精细、生动,是西夏存世的竹雕精品。
  第六节金代的文化艺术金初,诸事草创,文学朴陋,得辽人韩昉而言始文,多借才于宋。及至海陵,金朝始有自己的文人,蔡珪被称为金代文派正传之宗。金朝文化在发展中已达到很高水平,它“一变五代、辽季衰陋之俗”④,“大定以后,其文笔雄健,直继北宋诸贤”①。在某些方面亦非宋可比,启后世文化发展之先声。文学金代文人能在我国文学史上,开后来派别或启发于后世的,主要是王若虚、元好问。王若虚著有《滹南遗老集》,是金代特出学者,诗文之外,兼长经史考证,推崇苏轼,其论史则攻击宋祁,论诗文则尊苏抑黄,是当时具有权威的评论家。他的贡献在于初步建立了文法学和修辞学,他还想建立文例,后来潘升霄的《金石文例》即受其影响。元好问是金朝集大成者,著有《遗山文集》,他的《论诗绝句》30 首,重在衡量作家,开后来论诗的一个重要派别。金代文人辈出,蔡珪被称为大定文章之首,其次是党怀英,与其同时的有赵沨、王庭筠(渤海人)、王寂、刘从益等。章宗承安后,在文坛上的主要人物有赵秉文、杨云翼、李纯甫、元好问等,皆一时名士。在女真人中成就较高的有金章宗完颜璟及完颜■等。
  杂剧戏曲杂剧戏曲在金朝得到相当的发展,已盛行以杂剧的形式作戏。金代院本的发展,为后来元代用北曲谱成表演故事的杂剧打下了基础。金章宗时人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是我国古典戏剧中一部带典范性的划时代杰作,系根据唐代元稹《莺莺传》改写而成,但无论是思想还是艺术,都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被称为“古今传奇鼻祖”,“北曲之祖”。
  儒学金朝以儒家思想为统治人民的基本思想,此外,老庄之学、佛学,特别是法家刑名之学亦较广泛流传和应用。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长期在北方潜伏着的理学又得到传播,因此出现以理学作为武器,一方面对经义之学展开批评,另一方面从理学、佛学方面对两宋的理学展开批评。
  赵秉文被称为“儒之正理之主”,他批评汉以来的传注之学,充分肯定北宋周、程理学。他认为“独周、程夫子,绍千古之绝学,发前圣之神奥”,“此前贤之所未到”①。他对北宋之学也加以批评,出入于佛、老,但没有使三道合一把理学向前推进一步,终以卫道统名于金。王若虚批评传注之学,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2。
  ① 董锡玖:《中国舞蹈史》(宋辽金西夏元部分),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 年版。① 《遗山先生文集》卷18《内相文献杨公神道碑铭》。
  其弊不可胜言,肯定宋学“使千古之绝学,一朝复续”②,“推明心术之微,剖推义利之弁,而斟酌时中之权,委曲疏通,多先儒所未到”①。同时他斥宋学,并曾下功夫对两宋理学注释加以评论和褒贬,但未自成一家之言。李纯甫,由儒教转向道教,又由道教转向佛教。著有《中庸集解》、《鸣道集解》,“号中国心学,西方文教”①,他说:“学至于佛则无所学”,以为宋伊川诸儒“皆窃吾佛书”②。异常大胆地向两宋理学开战,以达到以佛为主的三教合一,把佛书抬高到儒、道之上。
  史学金朝除继承历朝史学之外,尚有其特殊的贡献。金代对传统的正闰观展开批评,发扬了历史上的民主和包括各族在内的中华思想。赵秉文认为王室与列国、华与夷、中国与四境的关系都是可变的;认为有公天下之心的都称“汉”,认为社稷与民相比,民贵而社稷轻,反对唐开元末“祸始于妃后,成于宦竖,终于藩镇”的提法,认为祸害的根源在“明皇”③。王若虚认为不能只有宋统一中国,统一也要讲“曲直之理”。他认为欧阳修不讲曲直的统一,是“曲媚本朝,妄饰主阙”④。他认为国之存亡可付之天数,但不能以守忠节犯食人之罪,他赞许司马光对传统正闰观的批评,“正闰之说,吾从司马公”⑤。元好问《中州集》是以诗存史,他把各地区、各族的诗人均视为中州人物,这是统一的包括各族在内的中华思想的具体反映。
  绘画、书法金代艺术的发展,也在各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海陵完颜亮能画竹,显宗允恭画獐鹿人物,王庭筠善山水墨竹,王邦基善画人物,徐荣之善画花鸟,杜锜画鞍马。金章宗设书画院,收集民间和南宋收藏的名画,王庭筠与秘书郎张汝方鉴定金朝所收藏书画550 卷,并分别定出品第。章宗亲自为收藏的书画题签和题词。现存金画不多,有虞仲文《飞骏图》、王庭筠《枯木》等,以张瑀《文姬归汉图》为最。画面纵29、长127 厘米,由墨笔淡设色,画蔡文姬归汉行旅在漠北大沙中的生动情景。艺术风格和表现技巧,都承唐、宋名画家的传统,是难得的精品。
  金代书法家,亦不出北宋诸派的窠臼,如吴激、王庭筠宗米,赵秉文、赵沨宗苏。章宗学宋徽宗的瘦金体,很有成就。王竞工草隶,尤工大字,两都宫殿榜题都是竞所书,士林推为第一。党怀英工篆籀,为学者所宗。赵沨工正、行、草书,亦工小篆,正书体兼颜、苏,书画雄秀,当在石曼卿上;行草书备诸家体,超放似杨凝式,当处苏、黄伯仲间;时人以沨配党怀英小② 阮元:《金文最序》。
  ① 赵秉文:《闲闲老人滏水文集》卷1《性道教说》。
  ① 《滹南遗老集》卷44《道学发源后序》。
  ② 《滹南遗老集》卷3《论语辨惑序》。
  ③ 《金史》卷126《李纯甫传》。
  ④ 《归潜志》卷1、卷9。
  ⑤ 《闲闲老人滏水文集》卷14《唐论》。
  篆,号“党、赵”。吴激得其岳父米芾笔意,王庭筠在当时学米诸人中,造诣最深,其书法与南宋诸老,各行南北,为元初巙子山诸人所不及①。任询具有多方面的才艺,书法为当时第一,画亦入妙品,《中州集》称他:“画高于书,书高于诗,诗高于文。”
  壁画和雕刻金代壁画和雕刻艺术造诣亦深,现存的金代寺院壁画和已发掘的雕砖墓和遗物充分说明了这点。山西繁峙岩山寺的金代壁画,内容极为丰富,与传世的宋画中精品不相上下,它比永乐宫壁画绘制年代早158 年,二者前后辉映,是金、元建筑壁画中的双璧。在伊春金山屯出土有舞乐浮雕石幢,呈柱状八面体,每面都刻有人物浮雕,有的翩翩起舞,有的在击鼓奏乐,有的在吹笙弄箫,不仅表现出精巧的雕刻技术,而且展示出一个精彩的歌舞场面。金代文化艺术继辽、北宋之后而不断发展,超过了辽,在北宋之后与南宋平行,构成当时我国文化发展的南北两大支。在我国文化艺术发展史中起着“上掩辽而下轶元”②的作用。
  ① 《滹南遗老集》卷26《君事实辨》。
  ② 《滹南遗老集》卷30《议论辨惑》。
  图版目次一、湖南永顺县溪州铜柱五代·后晋二、佛宫寺释迦塔(山西应县木塔)辽三、山西大同华严寺全景辽四、华严寺内大雄宝殿辽五、北京卢沟桥金六、山西恒山悬空寺悬空寺创建于北魏后期(约471—523),已有一千四百多年历史。现存建筑是明、清两代修建后的遗物。
  七、打铁酿酒图(壁画)西夏八、刻丝紫鸾鹊谱北宋九、刻丝蟠桃花卉图南宋十、钧窑尊宋十一、磁州窑黑釉雕剔花卉罐宋十二、景德窑青白釉刻花花卉碗宋十三、清明上河图(局部)北宋张择端十四、听琴图(局部)北宋赵佶(徽宗)
  十五、卓歇图(局部)五代胡瓌十六、韩熙载夜宴图(局部)五代顾闳中十七、与元珍帖北宋欧阳修清乾隆拓本十八、与太师帖北宋司马光清乾隆拓本十九、赤壁赋北宋苏轼清乾隆拓本二十、与无咎书帖北宋黄庭坚清乾隆拓本二十一、真酥帖北宋米芾清乾隆拓本二十二、与彦修帖南宋朱熹清乾隆拓本以上图版共二十二幅分为两组。图版一至十四为一组,排在上册卷首。
  图版十五至二十二为一组,排在下册卷首。图版一、图版七、图版二,分别选自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画集丛刊》之湖南分册、宁夏分册、《民族画报》1984 年第2 期。图版三、图版四、图版六、图版十、图版十一、图版十二,分别选自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华严寺》、《古建风光》(1992)、《故宫博物院藏瓷选集》、《上海博物馆藏瓷选集》。图版五,系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照片。图版八、图版九,选自文物出版社、日本株式会社讲谈社出版的《中国博物馆》丛书之三《辽宁省博物馆》。图版十二、图版十四、图版十五、图版十六,选自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代绘画——故宫博物院藏画集》第一集、第二集。图版十七、图版十八、图版十九、图版二十、图版二十一、图版二十二,均选自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三希堂法帖》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