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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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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三部曲》
第1章 前言


  怀疑三部曲是王小波过去的一个出版计划。为此他已经写好了序言。但是后来他改变了这个计划,将这三篇小说分别收入《黄金时代》和《青铜时代》当中。此次承出版社的美意,出版《怀疑三部曲》,可以算是对小波早年心愿的一个补偿。
  在小波所有的小说中,《红拂夜奔》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读它时,脑海中会浮现达利的画,画中那种超现实主义的风格与这篇小说有神似之处:细节极为真实,在现实中却是不可能的。古长安城中李靖踩着高跷像大鸟一样掠过街市的意境像极了达利笔下那匹飘浮在空中的的马。小波在不同的时空中来去自如的写作使我感到神奇。
  《革命时期的爱情》也是让人着迷的。其中一些场景、语言令人一看之下,难以忘怀。比如大学武斗时所使用的投石机;一个小孩在树上目睹一个人濒临死亡时所发出的感慨(他已经只会发元音,不会发辅音了);姓颜色(红?黄?蓝?)的大学生等等。
  《寻找无双》写人们在某个时期、某种社会气氛中所患上的选择性记忆的毛病,这种毛病一度成了我们这个民族中人的通病。小波对人们这种毛病的最初印象恐怕来自他的家庭所遭受的厄运。一个家庭从社会的上层突然跌入底层,对于社会上各种人物的嘴脸会看得比别人清楚。对于他所看到的人们心态的思考,成了这篇小说的主题。
  对于在我们这个国度生活的人们究竟还是否看重智慧、爱情和有趣这些价值,小波一度或者说始终怀着深刻的怀疑,这大概就是怀疑三部曲的题解吧。
  李银河
  2001年12月29日




第2章 总序


  这本书里包括了我近年来写的三部长篇小说。我写长篇小说是很不适合的,主要的原因在于记忆力方面的缺陷。我相信如果不能把已写出的每一根线索都记在心里,就不能写出好的结构,如果不能把写出的每一句话记在心里,就不能写出好的风格。对我来说,五万字以下的篇幅是最合适的。但是这样的篇幅不能表达复杂的题目。
  我从很年轻时就开始写小说,但一直不知自己为什么要写,写的是些什么。直到大约十年前,我在美国读《孟子》,深刻地体验到孟子的全部学说来自于一种推己及人的态度,这时才猛省到,人在写作时,总免不了要推己及人。有关人的内心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一个例子,就是自己。以自己的品行推论他人,就是以一个个案推论无限总体。在统计上可以证明这是很不可靠的做法,但是先贤就这样做了。自己这样想了,就希望人同此心,这种愿望虽不合理,但却是不可避免。一个个案虽不能得到可靠的推论,但是可以成立为假设。这是因为要做出假设,可以一个个案都没有,虽然多数假设都受到了一个个案的启迪。
  我的三大基本假设都是这样得到的。第一个假设是:凡人都热爱智慧——因为我自己就热爱智慧,虽然这可能是因为我很低能。所谓智慧,我指的是一种进行理性思维时的快乐。当然,人有贤愚之分,但一个人认为思维是快乐的,那他就可说是热爱智慧的。我现在对这一点甚为怀疑,不是怀疑自己,而是怀疑每个人都热爱智慧。我写《寻找无双》时,心里总是在想这个问题。
  第二个假设是凡人都热爱异性,因为我自己就是这样的。我很喜欢女孩子,不管她漂亮不漂亮。我也很喜欢和女孩子交往——这仅仅是因为她是异性。我不认为这是罪恶的念头。但是这一点现在看来甚为可疑。我写《革命时期的爱情》时,这个念头总在我心间徘徊不去。
  第三个假设是凡人都喜欢有趣。这是我一生不可动摇的信条,假如这世界上没有有趣的事我情愿不活。有趣是一个开放的空间,一直伸往未知的领域,无趣是个封闭的空间,其中的一切我们全部耳熟能详。《红拂夜奔》谈的是这一点。现在我承认有很多人是根本不喜欢有趣的。我所能希望的最好情况就是能够证明还有少数人也喜欢有趣。
  有位希腊名医说:这个人的美酒佳肴,就是那个人的穿肠毒药。我认为没有智慧、性爱而且没意思的生活不足取,但有些人却以为这样的生活就是一切。他们还说,假如有什么需要热爱,那就是这种生活里面的规矩——在我看来,这种生活态度简直是种怪癖。很不幸的是,有这种怪癖的人是很多的,有人甚至把这种怪癖叫作文化,甚至当作了生活本身。在他们的作品里弥漫着这种情绪,可以看出,他们写作时也免不了推己及人,希望人人都有这种情绪。这种想法我实在没法同意,所以,写作又多了一重任务——和别人做伦理上的讨论。我最讨厌在小说里做这样的事,但在序言里写上几句又当不同,而且有关智慧、性爱和有趣,我还可以谈得更多一些。
  罗素先生幼年时,曾沉迷于一种悲观的心境之中。五岁的时候他想:人的一生有七十岁(这是圣经上说的),我这不幸的一生到此才过了十四分之一!但随后他开始学习几何学,体验到智慧为何物,这种悲哀就消散到了九霄云外。人可以获得智慧,而且人类的智慧总在不断地增长之中。假如把这两点排除在外,人活着就真没什么意思了。至于性,弗洛伊德曾说,它是一切美的来源。当然,要想欣赏美,就不要专注于性器官,而是去欣赏人对别人的吸引力。我可以说服别人相信智慧是好的,性爱是好的,但我没法说服一个无趣的人,让他相信有趣是好的。有人有趣,有人无趣,这种区别是天生的。
  1980年,我在大学里读到了乔治·奥威尔(g·orwell)的《1984》,这是一个终身难忘的经历。这本书和赫胥黎(a·l·hux ley)的《奇妙的新世界》、扎米亚京(y·i·zamyatin)的《我们》并称反面乌托邦三部曲,但是对我来说,它已经不是乌托邦,而是历史了。不管怎么说,乌托邦和历史还有一点区别。前者未曾发生,后者我们已经身历。前者和实际相比只是形似,后者则不断重演,万变不离其宗。乔治·奥威尔的噩梦在我们这里成真,是因为有些人以为生活就该是无智无性无趣。他们推己及人,觉得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看法。既然人同此心,就该把理想付诸实现,构造一个更加彻底的无趣世界。因此应该有《寻找无双》,应该有《革命时期的爱情》,还应该有《红拂夜奔》。我写的是内心而不是外形,是神似而不是形似。
  细读过《孟子》之后,我发现里面全是这样一些想法。这世界上有很多书都是这样的:内容无可挑剔,只是很没有意思。除了显而易见的坏处,这种书还有一种害人之处就在于:有人从这些书中受到了鼓舞,把整个生活朝更没意思的方向推动。孟子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把奉承权威当做一生最主要的事业,并从中得到乐趣。有关这一点,可以从“乐之实”一节得到证明。这个权威在家里是父亲和兄长,在家外是君王和上级。现在当然没有了君王,但是还有上级,还有意识形态。我丝毫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很爱我故世的父亲,但是不喜欢奉承他。我也很爱我哥哥,他的智能高我十倍,和他谈话是我所能得到的最大乐趣。但我要是去拍他的马屁,我们俩都会很痛苦。总而言之,我不能从奉承和顺从中得到乐趣。
  我总觉得不止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说呢?有句话我们常说:不说话也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很不幸的是,假如你不肯站出来说,有趣是存在的,别人就会以为你和他一样是个无趣的人。到现在为止,这世界上赞成无趣的书比赞成有趣的书多得多,这就是证明;人的生活应该无智无性无趣,在我们这里仿佛已经成了人间的至理。好在哲学领域里,已经有人在反对无聊的乌托邦,反对用那些以无趣推及有趣,以愚蠢推及智慧的人,比方说,波普先生。谁要是有兴趣,不妨找本波普的书来看看。作为写小说的人,我要做的不是这样的事情。小说家最该做的事是用作品来证明有趣是存在的,但很不幸的是,不少小说家做的恰恰是相反的事情。
  有一本书叫做word is out,虽然我对书里的内容不能赞同,但是我赞成这个题目。有些话仿佛永远讲不出口,仅仅是因为别人已经把反对它的话讲了出来。因此这些话就成了心底的暗流,形不成文字,也形不成话语,甚至不能形成有条理的思路——它就变成了郁结的混沌。而已经讲出的话则被人们一再重复,结构分明地架在混沌之上。我看到一个无智的世界,但是智慧在混沌中存在;我看到一个无性的世界,但是性爱在混沌中存在;我看到一个无趣的世界,但是有趣在混沌中存在。我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讲出来。
  在我的小说里已经谈到了我的人生态度,我认为这应该是对人类,或者中国人人生态度研究的宝贵材料。假设大家都像我一样坦白,我们就用不着推己及人,而可以用统计的方法求证。这就是说,写作的意义不仅是在现在,而且在于未来。坦白不光是浅薄,而且是勇气。这些话对于一本小说来说,只是题外之语。大家在小说里看到的,应该是有趣本身。



第3章 序


  【寻找无双】
  这是我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写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变形记》(奥维德)的最后几行:
  吾诗已成。
  无论大神的震怒,
  还是山崩地裂,
  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
  这篇粗陋的小说,当然不能和这位杰出诗人的诗篇相比。同时我想到的,还有逻辑学最基本的定理:a等于a,a不等于非a。这些话不是为我的小说而说,而是为智慧而说。在我看来,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无论人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无论善良还是邪恶,都不能使它有所改变。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维的快乐。而思维的快乐则是人生乐趣中最重要的一种。本书就是一本关于智慧,更确切的说,关于智慧的遭遇的书。
  作者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本篇
  王二,一九九三年夏天四十五岁。他是一所医院的电气工程师,是个脸色苍白的大个子、年轻时在山西插过队。现在他和一个姓孙的妇科大夫结了婚,在此之前他患过阳痿引起的精神病,得了个外号“小神经”。他认识一位姓李的语言学家(他叫他李先生),还认识一个叫“大嫂”的女人。他有一个表哥。他的事迹可以在别的小说里见到。



第4章 寻找无双(1)


  一
  建元年间,王仙客到长安城里找无双。据他自己说,无双是这副模样:矮矮的个子,圆圆的脸,穿着半截袖子的小褂子和半截裤管的半短裤,手脚都被太阳晒得黝黑,眉毛稀稀拉拉的。头上梳了两把小刷子,脚下蹬了一双趿拉板,走到哪里都是哗啦啦的响。就这个样子而言,可以说是莫辨男女。所以别人也不知道他来找谁。王仙客只好羞羞答答地补充说,那个无双虽然是个假小子样,但是小屁股撅得很高,一望就知是个女孩子。除此之外,她的嘴很大,叫起来的声音很响,尤其是她只要见到一个心不在焉的人,就会从背后偷偷摸上去,在人家耳畔大叫一声,在这样近的距离内,她的声音足可以把人家的耳膜吼破。她还有一匹小马,经常骑在马上出来,在马背上发射弹弓。她的弹丸是用铜做的,打到人头上,足可以把皮肉都打破。假如不是那时的人都留了很厚的头发,连脑子都能打出来。就是因为她的弹弓,附近的邻居常常顶着铁锅走路。而且她总是大叉着腿骑在马上,这对于女孩子来说是大大的要不得。像这样女霸王一类的人物,一定是远近闻名。但是王仙客在宣阳坊里打听无双时,人人都说没见过。
  王仙客到宣阳坊找无双。宣阳坊是个大院子,周围围着三丈高的土坯墙。本来它有四个大门,但是其中三个早已封死了。所以你只能从北门进去,这样大家都觉得安全。坊墙里面长着一围大柳树,但是柳树早就死掉了,连树皮都被人剥光了,树底下都是虫子屎。坊中间是一横一竖两条大街,大街两边都是店铺。店铺里住着各位老板。大家互相都认识。大家生意都不好。在宣阳坊里,没人关心你的事,除非你得罪了人。假如你得罪了人,被得罪的人就盼你早点死。或者走路不小心,踩到了钉板上,脚心扎上一个窟窿,然后就得了破伤风;或者被疯狗咬上一口,死于狂犬病。你要能不劳他一指之力就死了,他就会很高兴。你要是一直不肯死,他就会把你忘了。
  王仙客说,以前他在宣阳坊里住过。虽然离开了三四年,宣阳坊里景物已变,他还能认出个大概。他甚至还能影影绰绰认出一些人来。比方说,他还能认出开绒线铺的侯老板,还有老坊吏王安。但是这两位先生对着王仙客看了老半天,最后说:以前没见过王仙客。不但如此,他们两位对王仙客说认识他们还感到很是不快。这是因为他们俩都有很显着的特征:老王安只有一只右眼,而侯老板的下巴很短,以至下嘴唇够不着上牙。其实说侯老板有所谓下巴,实在是很勉强,他不过是在脖子上方长了一个肉瘤罢了。因为没有下巴,所以侯老板的上牙全露在外面,被冷风吹着,经常着凉疼起来,不能吃硬东西。有人说,侯老板的牙是陈列品。因为王安老爹和侯老板都不能算是美男子,所以他们听见王仙客说“您二位的尊范非比寻常,所以事隔多年,我还能记得”时,心里全都恨得要死。和王仙客分手回到家里,侯老板还对老婆说:那个小白脸当众羞辱我!妈妈的,我是不认识他。要是认识,也说不认识。
  这是晚上的事,王仙客初到宣阳坊,和坊里诸位君子见面却是早上的事。早上侯老板看见王仙客牵着一匹白马,在坊中间一所空院子前面乱转,就上前盘问。一问之下他就说出来,他是山东来的王仙客,到这里来找表妹。侯老板又问,你表妹是谁,王仙客就说:她是无双。侯老板就说,我们这里没有无双,你走罢。王仙客生起气来,说道:你连我的话都没听完,怎么知道没有呢。差一点就要和侯老板当街吵起来。幸亏这会儿王安老爹走过来,打个圆场道:侯老板,你让他把话说完也没关系,看他还能编出什么来。与此同时,还有好多人围了上来,全都板着脸,好像要向王仙客要账的样子。王仙客心里发虚,说道:你们是不是要开我的批斗会?老爹翻了翻白眼,说道:你这样理解也没关系。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假如你不是想来偷东西,自然就不怕开批斗会。王仙客说,你们到底有什么东西,怕人来偷?老爹就说,这个不能告诉你。说你那个无双罢。说话之间,王安老爹掏出个小本子来,还有一支自来水的毛笔,摆出一个衙门里录口供的架式。王仙客接着讲他的无双,禁不住有点结巴了。就在这时,他想和侯老板、王安老爹套近乎,但是侯老板和老爹都说不认识他,叫他讨了个大没趣。
  王仙客长了一个大个子,穿一身柞蚕丝的白袍子,粉白的面孔,飘飘然有神仙之姿。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一见到他,就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却想不起他的名字。这王仙客也确实可疑,他说来找无双,但是却找不到无双的家门口。他说坊中间的空院子就是无双原来的家,但是那个院子人人都知道,是个废了的尼姑庵。别人说“客人,你记错了”时,他就开始胡搅蛮缠:我没记错,就在这里。看来无双家是搬走了。你们只要告诉我搬哪去了就得。坊东头开客栈的孙老板说,请教先生,你的表妹可是个尼姑?王仙客就发起火来,说道:你表妹才是尼姑呢!你们说这院子原是个尼庵,我就不信。看见了没有,门前两大块上马石。哪有这样的尼姑庵?
  王仙客这样说了之后,大家也就觉得这件事是有一点怪。这个院子的门前,是有两大块上马石,这两块上马石是汉白玉雕成,一米见方,呈椅子形,四面都雕有花纹,每块大概有一吨重。不要说石料、雕工,就是从城外运来也够麻烦的了。要不是官宦人家摆场面,要这东西干嘛。而且谁也不记得曾经看见过一个老尼姑手捻着佛珠,从院里走出来,从这两块石头之一上面跳上马背。这种场面虽不是不可能,但是很陌生。而且这种景象也甚是古怪:佛门中人说,马是他们的弟兄,所以决不肯骑马。王仙客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顿时为之语塞。但是大家还是明明记得,这里是个尼姑庵。有关这座尼庵的故事是这样的:过去这庵里供奉着观音菩萨,香火极盛。长安城里多少达官贵人的夫人太太,都来这里上香。后来庵里的尼姑不守清规,争风吃醋,闹出人命来,官府就把这庵封掉了。听了这些话,王仙客倒也半信半疑。大家又告诉他说,可能你记错了地方。也许令表妹不住在宣阳坊,而是在别的坊。您要知道,长安城里七十二坊,有好几个外表一模一样。听了这些话,王仙客自己也说,很可能记错了,骑上马到别的坊里去找了。王仙客初次在宣阳坊找无双,情形就是这样。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后来提起这件事,是这么说的:三句话就把那小子打发走了;感觉很是痛快。只有王安老爹心有未甘,觉得那个王仙客形迹可疑,不该就这样放他走了。就算真是来找表妹,找错了地方,从他说的情况来看,那个无双也不是好东西。女孩子叉着腿骑在马上,长大了一定是个淫妇。这两个狗男女想往一块凑,能干出什么好事?真该把他扣住,好好地盘问一番。
  二
  王仙客到宣阳坊里找无双,来过许多次。第二次来是在初次来那一天的下午。这一回他气急败坏,打着马冲到坊里来,站到废尼庵门口大叫大嚷,口出不逊之辞。据他自己说,已经在别的坊里打听过了,人家都说,这座院子不是尼姑庵。不但如此,人们还说,宣阳坊里根本就没有尼庵。假如别人这样说倒也罢了,王仙客还去问了几位老尼姑。那几位师太听了宣阳坊里尼姑不守清规的事,全都大摇其头,说道:那些施主这样信口胡编,死了要下拔舌地狱的。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听了老尼姑的话,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同时也影影绰绰地想到,宣阳坊这座空院子,很可能真的不是座废尼庵。没准是座废道观,甚至是个喇嘛庙。但是不管它是什么,反正里面没住过当官的人,更不是无双的家。总而言之一句话,它和王仙客没有关系。
  后来大伙是这么解释为什么说那空院子是尼庵的:这不能怪大伙不说实话,只怪王仙客问话时态度太凶恶,简直像个急色鬼。假如不把他马上打发走,怕他会干出什么恶事来。所以就骗他说,那是个空尼庵,让他早点绝了这个想头。那院子空了这么多年了,鬼才知道过去住了谁。但是大家异口同辞地说是尼庵,可见英雄所见略同。要不是那些尼姑出来做梗,尼庵之说就可定论。以后再有人来问都说是尼庵,省了多少麻烦。
  王仙客第二次到宣阳坊里来,又正好碰上了侯老板从废尼庵经过,他就把侯老板揪住了吵闹。过了一会儿,就聚了一群人,吵得整条街都能听见。这个王仙客很厉害,吵起架来嗓门大,虽然没有和他动手,但是吵急了他就捋胳臂挽袖子。这时候大家都看见了,他的胳臂很粗,手背上全是茧子,中指上还戴了个铁戒指。前面已经说到,该王仙客个头很大,而且他又生了气,所以和他打架不是个好主意。假如不和他打架,他又完全不可理喻,揪住了侯老板的领子不撒手。幸亏有人去报告了王安老爹,他拿了铁尺赶来了。
  王安老爹生过天花,留下了一张坑坑洼洼的脸。如前所述,他只有一只右眼,但是这只右眼分外的大,这样就弥补了数量上的不足。这位老人家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仍是精神极旺。虽然身材不高而且消瘦,但有一身精肉。王仙客正在撒野,老爹跑来拿铁尺在他肩上拍了一下,他登时就老实了。不但马上放了侯老板,还帮侯老板整整衣服。这都是铁尺的威力。那东西看上去没什么了不起,两尺多长,像个十字架的样子,但是只有公家人手里有这种器械,所以代表了政权,不由得王仙客不肃然起敬。然后老爹和王仙客开始了一段严肃的对话,叫宣阳坊里的人看了,觉得十分解气。
  王安老爹:干什么的?
  王仙客:寻亲的。
  老:叫什么?
  仙:王仙客。
  老:从哪儿来?
  仙:山东博山。
  老:博山那个地方是没王法的吗?
  仙:老爹,您可别这么说。都是大唐朝的地方,哪能没有王法。
  老:我看不一定。也许别人守王法,但是你不守。有证明文件吗?拿来我看看!
  王仙客就老老实实拿出博山府开的路引,鞠着躬双手呈上。据说当年日本皇军检查中国人的良民证时,中国人就是这样。
  后来老爹说,光有证明文件,并不能证明王仙客是良民。他就把王仙客的文件收走了,要王仙客在宣阳坊里找两个保人才能把文件还他。而明摆着宣阳坊里的人都决不肯给王仙客做保。老爹后来说,他不过是想和王仙客开个玩笑,让他着一会儿急。老爹还说,他完全知道王仙客没有文件晚上住不了店,在街上有被巡夜的军士逮走的危险。假如被那些兵逮住时,身上没有证明文件,又没人给他做保,这个王仙客就得蹲黑牢,吃馊饭,每天由大兵押着到城外去筛砂子,不知哪一天才能出来。也许根本就出不来,就死在里面。这些老爹全都知道,他准备在天黑以前就把文件全还给王仙客。在此之前,要急得他像小孩子见了爸爸拿着糖一样,跟在老爹背后哭爹叫娘。但是王仙客这小子不懂得玩笑,老爹没收了他的文件,他马上就跑到长安县去告了一状。他是个读书人,又在长安城里住过,懂得门道,所以衙门就把老爹叫去臭骂了一顿。那个县官既不看老爹那一把年纪,也不看他作坊吏多年的工作成绩,就管他叫王八蛋。你这个主八蛋不过是个小吏,怎么就敢没收官府发的文件?像你这种下九流的人物,都敢和读书的相公为难,还有王法吗?那狗官还作张作势,要打老爹的屁股,逼得老爹跪下磕头如捣蒜。后来老爹说,这基层工作真没法做。风里雨里几十年,落了一个王八蛋!



第5章 寻找无双(2)


  后来王仙客就在宣阳坊里住下来,寻访无双的下落。他又向所有的人打听无双,并且说,那位无双不但是他的表妹,而且他们还有婚姻之约。这次他从山东来,带来了金一提,银一驮,作为聘礼,要把无双接回山东去。现在兵荒马乱,路上不太平。所以连下聘带迎亲,干脆一下都办了。他这样说,当然也没人说他不对。但是这位小姐别人都没见过,所以也就没法告诉他到哪里去找。其实大伙都不想理睬王仙客,知道他不是自己人;但是见他打赢了官司,也都有点害怕,除此之外,大家也觉得老爹那种做法也太绝了:咱们谁也保不准有到外地找人的时候,对不对?遇到他来打听,也只好应付一下。不但如此,见到了他,还要打听一句:王相公,找到无双了没有?见到他找不到无双急得那模样,也都会安慰他几句。
  后来人家是这样安慰王仙客的:不要急,慢慢地找。照你说的这个样子,无双小姐年龄很小,你就是把她迎了回去,顶多就是做个童养媳,离圆房还早着哪。但是王仙客说,他刚开始见到无双时,她是很小,但是后来就不小了。王仙客还记得好几年前,他还在无双家里借住时,有一天看到她从外面跑回来,大叫着:不得了不得了,我流血了!一头闯到自己卧室里,倒在床上翻了白眼,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其实是月经初潮。从那一天开始,她就长大了,皮肤变白了,个子也长高了,躲在家里很少出去。过了不很久,她就变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如果不是这样,王仙客也不会那样急于娶她做老婆。从那时到现在,又过了很多年,现在无双简直就要变成个老姑娘——假如她还是姑娘的话。王仙客以为,再不娶她当老婆,恐怕就要来不及了。这些话也没有人说他讲得不对,但是人们说,不管是小姑娘、大姑娘还是老姑娘,反正叫无双的女人,宣阳坊里从未有过。而那座空院子,的确不是无双住的。虽然不是个废尼庵,却是个废道观。
  王仙客住在宣阳坊的客栈里,这个客找就在那所空院子对面。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不相信那是个空道观。因为那所院子既不像尼庵,也不像道观,就像个官宦人家住的院子。除此之外,他还千真万确的记得,无双家就住在这里,不在别的地方。那家客栈没有浴室,王仙客只好到公共浴池来洗澡。在这里大家都看到了他那杆大枪。那东西又粗又壮,简直不似人类所有。他就露出这个东西走到池子里去,丝毫不以为耻。不但如此,他还和别人说:你们的家伙都长得很秀气呀。就算他讲的都是实话,长安城里真有个漂亮大姑娘叫无双,他到这里也没安什么好心。他是要把我们长安城里的好姑娘弄回家去,用他那山东蛮子的大家伙向她进攻。以后王仙客再在坊里走动时,所有的女人都躲了起来,不管是老太太,还是小姑娘。
  三
  我说过,宣阳坊里的坊吏王安老爹只有一只眼,但是他这一只眼连睡觉都睁着半边。这是因为他怕把眼睛完全闭上了就会有人来找麻烦。现在他就知道有个人来找麻烦了,那就是王仙客这小子。本来坊里平安无事,这小子忽然冒了出来要找无双,他出现才一天,就和别人吵了一架,还打了一场官司。这还不算,差点累得他吃了衙门里的板子。其实说是板子还有点不确,应该说是棍子。那种棍子是白蜡杆制成,一丈多长,很有弹性,打到屁股上相当的疼。老爹当坊吏之前当过衙役,那时候他就专门打别人的屁股,前前后后打过几百个人。假如轮到他挨一顿板子,那些人一定跳着脚的高兴,说是现世报。因为这些原因,那天在衙门里挨了一顿骂之后,老爹就很不开心。幸亏衙门里的头儿懂得道理,第二天就把他找了去,请他吃担担面,并且对他大加鼓励。到了这个时候,老爹当然要发些牢骚,说是坊里的工作没法搞了。本来是衙门里布置下来的,坊里聚众吵架的事要管,寻衅斗殴的事要管,最重要的是不能叫老百姓去打官司。这里面的道理很简单:长安这么大,却没有几个官。假如大家有事没事都去打官司,那就要把官老爷累死。老爹所做的一切都是按上面布置的办,结果却险些挨了一顿打,简直没了天理。那个头儿说,这件事老爹办得一点也不错。只是现在这位官老爷刚上任,狗屁也不懂,所以让老爹受了委屈。但是老爹受了委屈也不能撂挑子不干,一定要盯住这个王仙客,不能让他为所欲为。听了这些话之后,老爹回了宣阳坊,每天都到王仙客住的客栈里去打听,问他有何动静。
  老爹回到了宣阳坊,告诉大家说,虽然上回没收王仙客的证明文件的事情办得不对,但是王仙客毕竟不是个好东西,必须要把他撵出宣阳坊。他还暗示说,这是上级的布置。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听了也都点头称是。但是说到怎么撵时,大家却不肯出主意,而且都说,这是老爹的事,他们不便插嘴。
  从王安老爹那一只眼里往外看,宣阳坊是这样一个地方:它是一里见方的一个大院子,里面有很多房子,住了很多人;每间房子每个人他都很熟悉。从坊东头往西头走,住着张老板,李老板,孙老板,罗老板,张老板的傻丫头,李老板的瘸腿儿子等等。从西头往东走,住着麻老板,卖担担面的老孙头,麻老板的老婆有狐臭,老孙头的儿子有偷鸡摸狗的毛病,等等。宣阳坊里人很多,但是老爹全认得。不但认得,而且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想什么。比方说,李老板的瘸儿子老盯着张老板的傻丫头的屁股看,一面看,一面胯下就撅了起来。他想些什么完全一目了然。其他的事也是一目了然。但是现在多了一个王仙客,来找一个不存在的无双,这件事叫人一想都觉得麻烦。
  王仙客住在空院子对面的客栈里,要了一间楼上的房子,从窗户里看那院子。这里离那院子隔了一条大街,而且空院子的房上长了很高的荒草,所以看不大的确。他就跑到波斯人的铺子里买了一架单眼望远镜来。当时的望远镜技术不过关,看到的景象是倒的。所以他就在房梁上拴上绳子,捆住了脚,头朝下的看。但是房顶上的草还是要挡住视线,所以他又去买了一些兔子,把它们扔到空院子的房上。兔子在房上下不来,就把草都吃掉了。经过了这些努力,他终于可以像看眼前的景物一样看到那个空院子了。但是那些兔子有公有母,在房顶上繁殖起来,并且始终不能下地,最后成了很大的灾害。它们在房顶上跑来跑去,吃光了瓦房上的茅草和瓦松,就吃草房上的房草,还在房上打洞筑巢。但是这些事王仙客都不管,他只顾往那空院子里看,由于总是瞪大一只眼去看望远镜,所以他变得一眼大一眼小,看上去很像王安老爹。他还找作坊印了很多告帖到处张贴,宣布诚征一切有关无双的消息,诚征一切有关宣阳坊里空院子的消息;报信者必有重谢,绝不食言。这一切又在宣阳坊里引起了很大的骚乱,但是王安老爹对此却毫无办法,因为这个王仙客很有钱。
  王安老爹说,创世之初,世间就有两种人存在。一种人是我们,另一种是奸党。到了大唐建元年间,世上还有两种人存在,一种人依旧是我们,另一种依旧是奸党。这是老爹的金玉良言。到了今天,世上仍然有两种人,一种还是我们,另一种还是奸党。老爹还说,王仙客就是个奸党,哪怕他有两个臭钱,他依然是奸党。在这个世界上,冰炭不同炉,正邪不两立。一个人不是我们,就必然是奸党。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和王仙客来往,以免自误。但是他的这些话别人都听不进去,反而说:老爹,你和他吵过架,所以对他有成见。得了罢老爹,冤家宜解不宜结!
  老爹后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就数钱这个东西最坏,甚至比王仙客还坏。就因为王仙客出了五两银子一条消息的赏格,所以大家都跑到他那里去,告诉他那院子的底细。原来那个院子真的不是废尼庵,而是一个废道观。过去里面住了一个女道士,叫作鱼玄机。那个道姑出了家,却不守清规,行为放荡。因为王仙客认准了这个院子,所以他要找的人不是无双,应该是鱼玄机才对。王仙客听了这些话,觉得哭笑不得。想想罢,他从山东跋山涉水来到这里,吃了无数的苦,花了无数的钱,到最后连要找的人是谁都出了问题。
  四
  王仙客抱怨说,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实在是太不友好了。他到坊里来,不过是想找到表妹,然后尽早回山东,并没有别的意思。但是大家都不理解他,不仅不帮忙,反而拿他寻开心。眼前一个空院子,一会说是尼庵,一会说是道观。你就说它是无双的家又有什么关系?虽然无双小时候淘气,干过不少扰民的事,现在也过了好多年了,没有必要记恨。提供消息的罗老板却说,看来王仙客对他们有了一点误会。这座院子一直空着,大家也一直没有理会它。冷不防来个人问起来,谁也答不上来,只好顺嘴胡编。现在王仙客悬出了赏格,谁还能再瞎编?这房子过去的主人,的确叫鱼玄机。这位风流仙姑的事迹早已脍炙人口,岂能是编出来的。不但罗老板这样说,别的人也这样说。看来要确认房子的主人是谁,只好找鱼玄机去问。但是这一点办不到,因为鱼玄机已经死了。
  鱼玄机的事迹是这样的:若干年前,这位道姑到宣阳坊里来,买下了几个大杂院,在这些大杂院的地皮上造起了这座院子,作为她的养气之地。她非常的有钱,所以就将这个院子造得非常之大,还在门前安了两块上马石。一般来说,道观的门前也用不到上马石,但是鱼玄机可不是一般的女道士,来往的全是公子王孙,没有上马石还真不成。自从她来到了宣阳坊,这地方就不得安生,因为她每天晚上都开party,不闹到夜里三点钟不会收场。深更半夜的,别人正在好睡,她那里又唱又叫。或者是五更时分,大家正在恋热被窝,她家里出来一大帮纨绔子弟,灌饱了黄汤,骑着马跑到坊门口,怪叫着让老爹起来开坊门。出来得稍晚,就给老爹一马鞭。那位鱼玄机身材高大,细腰丰臀,面若桃花,眼似秋水,虽然行为不端,长得真是好看。
  王仙客觉得最奇怪的是他和这位鱼玄机没有任何关系,别人却不厌其烦地把她的事讲给他听。这个故事有头有尾,却没有中段。想来讲这个故事的人都没资格作鱼玄机的入室之宾,所以她到底是怎么不守清规的谁也讲不上来。结尾的部分每个人都是知道的:这位道姑打死了自己的使女,判了死刑,被绞死在长安街口上。但是她为什么要打死那个使女,大家讲得却不一样。有人说,那个使女长得也颇有姿色,到鱼玄机这里来的王孙公子很有一些是捧她的,鱼玄机看了吃醋,所以就把她打死了。还有人说,这个使女是个冰贞玉洁的好姑娘,看不惯鱼玄机的放荡,两人争执起来,鱼玄机就把她打死了。还有人说,这鱼玄机其实是个同性恋者,和那个使女有暧昧关系,所以这事的本质乃是情杀。不管是为了什么,结果都是一样。她把那个女孩子抽得遍体鳞伤,又勒住了她的脖子,所以该女孩就死掉了。本来打死使女够不上死罪,但是鱼玄机没有报官验尸,拿了一条褥子裹了裹,就把死人埋在了院子里一棵梅树下。埋得太浅,下了一场雨,地下露出条人腿来。别人看了闹起来,衙门里就把鱼玄机抓了去,下到牢里,问成了死罪。
  有关这个使女死尸的事是这样的:在地下埋藏时期,蝼蛄把她的眼睛和鼻子都吃掉了,还吃了她的一部分嘴唇,所以她的脸上只剩下了四个黑窟窿。鱼玄机见了这个景象,吓得要死,乱拔自己的头发,乱打自己的面颊,嚎啕大哭道,她要给死人抵命。所以到了衙门里,不等官老爷问,也没受到任何拷打,就忙不迭地承认了一切罪行。
  宣阳坊里的罗老板大约有五十岁,长得很富态。年轻时读过几本书,人也很文静。他给王仙客讲这些故事时,一手托着三络长髯,另一手用两根手指捏着茶杯的手柄,这个样子当得起四个字:不辱斯文。虽然他是个商人,但王仙客对他颇有亲近之感。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王仙客觉得他的话格外可信。除此之外,罗老板还说,我告诉你的话都是我亲眼所见,耳闻的我不说。所以王仙客很盼他能多说点什么,最好能说点无双的消息。但是罗老板却说,叫作无双的姑娘我的确没有见过,我只见过鱼玄机。



第6章 寻找无双(3)


  罗老板见过的鱼玄机是这样的:不分春夏秋冬,总穿着一身黑。上身是一件紧袖口的蝙蝠衫,拦腰系一条黑皮带。下身是一条瘦腿裤子,足蹬高跟马靴;那身装束,不管谁穿上都难看。只有鱼玄机穿上不同,因为她穿什么都好看的。她的腰带上总是拴着一条皮鞭子,脖子上戴个皮项圈。有人说,就是因为她老戴个皮项圈,所以最后被绞死了,那个项圈就是不吉之兆。她总穿这样的衣服,只有一次例外,就是被送上法场那次。那一天她穿着白缎子的亵衣,拦腰束一条红色的丝绦,简直妩媚之极。
  罗老板还说,我开了一辈子的绸缎铺,卖了一辈子的白缎子,从没看到一个女人穿上白缎子像鱼玄机那样合适。这是因为白锻子色如亮银,假如穿到皮肤不白嫩的人身上,就衬出面如锅底,手似生姜,不管你怎样涂粉都不管用。而且缎子轻柔里又透着厚重,假如用它作内衣,穿它不但要身材好,而且要个子高,差一点就会很糟糕。而鱼玄机居然把它作亵衣穿了出来,不但有胆有识,而且确实有这么干的本钱。罗老板还说,别看他是个普通的商人,但是过去也读过圣贤之书,并且在天子脚下为民,知道对什么事都该有个正确的态度。那位鱼玄机犯了国法,将要在长安街头被处死,那是她罪有应得。我们在一边观刑,一方面是在观看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也是在受教育,看到她被处死的惨状,从此后收敛一切作奸犯科之心。除此之外,不应该有其他的想法。尤其是不该同情犯人,抱怨国家法度无情。但是在刑场上看到了鱼玄机,这些道理就全忘掉了。当时罗老板不但同情鱼玄机,而且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罗老板说,当时他就站在十字路口的一个角上,载着鱼玄机的刑车在很近的距离内驶了过去。别人上法场,都是坐在一辆瘦牛拉的破车里,五花大绑,愁眉苦脸,面如死灰,耷拉着脑袋灰溜溜地过去。鱼玄机上刑场却不是这样。那辆车是一队白羊拉的小四轮车,车上铺了一块鲜红的猩猩毡。鱼玄机斜躺在毡上,衣着如前所述,披散着万缕青丝,一手托腮,嘴角叼了一朵山茶花,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脸上虽然没有血色,却更显得人如粉雕玉琢,楚楚可怜。鱼玄机上法场时就是这个模样。
  罗老板还说,后来鱼玄机从车上下来,走上那座黄土筑的台子。本来长安城里杀人,在坊间的空场上随便杀杀就算了,但是杀鱼玄机的时候上面考虑这个女人很有名,应该让大家看看,都受受教育,所以从郊外运了几车黄土来,筑了这座台子,有五尺多高。后来鱼玄机就在这座台子上三绞毕命,四面八方的人不用踮脚尖都看到了。在三绞毕命之前,鱼玄机走上台子,用手向后撩起头发,让刽子手往她脖子上系绞索。那时候她还笑着对刽子手说:呆会儿可别太使劲了。我的脖子是很细的哟!
  罗老板说,鱼玄机的手十指纤长,指甲涂丹;长发委地,光可鉴人,十分好看。可惜这时长安的钟楼上响起了午钟,有一个刽子手拿来一根粗大的麻绳说:仙姑,人间法度。她只好叹了一口气,背过手去,让人家把她捆起来。那两个行刑刽子手开始把绞索收紧。那种绞索是牛皮条做成的,非常之长,两面连在两根绞棒上,散在地上,好像一堆废鱼网。刽子手动作很麻利,很快就弄好了,也就是说,全绕到鱼玄机脖子上了,而绕到了脖子上以后绞索显得就没有那么长了。有一个专管按人的刽子手走到鱼玄机的背后,按按她的肩膀,她就跪到了地上,抖抖头发,伸直了脖子,闭上了眼睛,好像坐到了理发椅上。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等着鼓楼上一声鼓响。鱼玄机死前的情形就是这样。
  罗老板告诉了王仙客一切事情,只有一件事没有说。那就是绞索绕到鱼玄机脖子上时,他感到的不只是同情,而且还很兴奋。这是个委婉的说法,如果直言不讳,那就是当时他勃起啦。唐时服装很松宽,所以衣服前面拱起了好大一块,很是难看。当时他很是惊惶,害怕别人看见了。幸亏都在看鱼玄机,没人来看他,但是已经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是几年前的事。但是又不大对。自从过了不惑之年,罗老板就没起过坏念头,而且那东西早就开始往回抽抽,到现在已经抽到了蚕那么大。如果为了鱼玄机还直过一次,那就太不对了,简直是个老荒唐了。
  五
  罗老板给王仙客讲了鱼玄机被处死的情形之后,王仙客觉得他很亲切,每天都到他店里去转转,买几件东西,聊一会天。罗老板的店是绸布店,还出售各种女人用的小物件,各种化妆品等等,用现代话来说,应该叫做妇女用品店。王仙客和罗老板搞得很熟,互相称兄道弟。就是这样,他也没打听出什么新东西,在望远镜里也没见到什么,后来他就搬走了。临走之前,他还找王安老爹和侯老板道了歉,说自己真是糊涂透了顶,一心以为无双住在这里,其实记错了地方。现在他准备到别的坊里去找无双,找到了一定带着她回来向大家赔罪。他走后,在房间里扔下一个包袱,里面粉盒口红等小件不说,光是乳罩裤衩就有一大堆。宣阳坊里的诸君子看了大吃一惊道:原来这家伙是个变态分子!大家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他买的,还以为是他偷的呢。这都是从罗老板店里买去的,但是罗老板也不为他解释几句。因此这些东西就归开客栈的孙老板所有了,够他老婆用好几辈子。大家都以为他走了再不会回来,谁知他出尔反尔,去了半年又跑回来。不但如此,他还大发雷霆,说宣阳坊里住了一窝骗子。原来他不知从哪里打听出来,鱼玄机已经死了整整二十年了,而他和无双分手,不过是没几年的事。所以他就有了个怪念头,说是鱼玄机死了以后,无双一家才搬到那院子里去。当然他这样说,也不是全无道理。因为那院门上贴着长安县的封条,上封的日期是三年前。罗老板告诉王仙客说,原来这院子里住的是鱼玄机,后来她出了事,这院子就被封了。哪有把一个人杀了十七年再封她房子的道理?因此王仙客说罗老板是骗子。但是罗老板说得更有道理:我只告诉王仙客,原来这院子里住了鱼玄机,后来鱼玄机出了事,后来院子被封了。这些话都是事实。因此罗老板又不是骗子。而且他还暗暗高兴,原来观看鱼玄机受刑而起邪念是二十年前的事。那时他还年轻。年轻时谁没几个荒唐念头?
  王仙客离开宣阳坊这段时间,他扔到房上的兔子已经繁殖了三代。现在宣阳坊的每间房子顶上都有了三只以上的兔子。兔子屎从房顶上滚下来,落得到处都是,圆滚滚的,踩上去就要摔跤。这都是因为兔子在房子顶上喝不到水,而且吃的全是干草,所以个个大便秘结,拉出的屎坚硬无比。除此之外,它们还在房上打洞,搞得无房不漏。白天这些短尾巴的啮齿动物在房上晒太阳,全不避人,十分猖狂。天一黑它们在房子之间跳来跳去,扑拉拉地在夜空里穿行,好像是闹鬼,吓得胆子小的人都不敢出门。这都是王仙客给大家带来的灾难,他应该负责赔偿。但是王仙客一分钱都不赔。他说,我搞来的兔子弄坏了你们的房子,你们害得我找不到无双,大家就算扯平了罢。
  后来那些兔子继续繁殖,并且出现了一些变种。有的后腿比身子长两倍,可以跃过十米宽的大街。长安城里的人听见头顶一声响,抬头看时,正好看见兔子像出了膛的迫击炮弹一样在天上飞。有的前腿和后腿之间长了薄膜,就像蝙蝠一样,可以从高处向低滑翔。它们不但在宣阳坊里繁殖,而且在整个长安城里蔓延开了。不论城楼庙宇,还是皇宫大内,房顶上都长满了这些东西,多得像粪缸里的蛆。
  有关长安城里宣阳坊兔子成灾的故事,还有很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有个表哥,他比我大十几岁,所以在文革前就参加了高考。我的表哥爱好文史,读了不少古书,知道一千年前陕西西安一带闹过兔子,还有很多其他的知识。那一年他去考大学,见到作文题是“说不怕兔”,以为命题人让说说这件事。他就此事写了两千字的论说文,力陈那种三瓣嘴短尾巴的动物并不可怕。但是那一年的考题并不是考古文,而是考时文。那一年有一位文豪写了一篇有名的文章,叫作“不怕鬼说”,牵强附会地把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分子比作了鬼,并说要不怕他们。命题人是让考生就这篇文章发一些议论,而且考题并不是说不怕兔,而是说不怕鬼。我表哥有一千度的近视,把题看错了,因此就没考上大学,在街道办的修理部里焊焊半导体,终此一生。我表嫂是个麻脸有胡须的小学教师,没生孩子时就很胖。虽然我表哥的近视眼要对此事负一定责任,但是假如当年王仙客不把兔子放上房,也不会出这样的事。
  王仙客回到宣阳坊,又住进了客桟里原来的房间里,在望远镜里盯住那个空院子。那个望远镜除了会把天地颠倒之外,还会把中央的景物放大,把边缘的地方缩小,所以镜中的世界是一个凸出来的半球形,就像里面有个大眼珠子和他对视一样。每天他都要花很多时间看那些油漆剥落的窗棂,龟裂的铺地砖,屋檐下的燕子窝。除了房顶上多了一些兔子,现在看到的景物和半年前看到的完全一样。虽然如此,他仍然保有原持的信心,相信这就是无双住过的地方。
  除了盯着这家院子,王仙客还干了别的事情。他找来了笔墨,打算画出无双的模样。丹青非王仙客所长,而且他又有很多年没见过无双的面了,所以画出来之后,他也没把握说这就是无双。这张画后来用木版印了很多张,贴到了长安城里每个地方,并且有不少传诸后世。在画面上有一个小姑娘伸出手来,底下印一行字说:你看到我了吗?就王仙客来说,这意思是足够明白的了。但是对于别人来说,这意思却不明白。加之画工拙劣,刻工也拙劣,所以那些传到后世的版画被人称作“夜叉伸爪噬人图”我现在案头就有一张,画上的无双的眼睛嘴巴全是三角形,真不知王仙客当年是怎么画的。
  王仙客成天在楼上看那个空院子的行为显得很笨,但是就我所知,其实这个行为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笨。比方说,有人以为,既然他那么想知道空院子里的事情,就应该在夜里或者什么时候跳墙到院子里去看看。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忘记了跳墙是犯法的行为,而且老爹就在他门前盯着,准备逮住他。按大唐的治安管理条例,任何人跳过了一堵墙,逮住了就要杖四十,而且要脱光了屁股打,以防裤裆里夹带了犁铧片子。那时候的泥水匠修墙,从来不敢到上面去修。而且那时候的人走路总是低着头,一旦看见小孩子在地上玩泥巴筑起了沙墙,登时就破口大骂:这是谁家的小王八羔子!在街上垒墙,是要害死人吗?因为这个原因,王仙客绝不能跳墙。拿望远镜看看却不妨,望远镜是外国东西。编条例的那班老古董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玩意儿。
  王仙客在楼上看那个空院子,自有他的道理。他说:虽然无双是他表妹,关系又不同寻常,但是毕竟有多年不见了,有些事情记得不那么准。比方说,无双的声音是什么样的,现在就记不起来。这不光是因为记忆不可靠,还因为无双变过嗓子。小时候是个公鸭嗓,后来就变成了圆润的女中音。一直到王仙客离开时还在变,谁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无双的模样也在变,从小姑娘变成大姑娘,从没有乳房变成有乳房,王仙客也不知道她最后会变成什么样。这些不固定的因素把王仙客的记忆搅成了一团糟。他所能肯定的事只是一样:无双原来住在这个地方。所以他要仔仔细细看看这院子,打算再想起点什么。他就是这么说的,据我所知,他没说实话。
  我是王二而不是王仙客,但是有一件事在我们身上是一模一样的,那就是每次遇到难办的事时,用不着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也用不着等待事态发展,就知道这事难办。这就是第六感官罢。王仙客到了宣阳坊里,马上就知道无双很难找到。因为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一时找不到无双不会让他气馁。与他相比,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对他会旷日持久地找下去却缺少思想准备。



第7章 王仙客(1)


  一
  王仙客到长安城去找无双那一年,正好是二十五岁。人在二十五岁时,什么事情都想干,但是往往一事无成。人在二十五岁时,脑子聪明,长得也漂亮,但是有时候会胡思乱想,缺乏逻辑,并且会相信一些鬼话。我在二十五岁时是这样,王仙客也是这样。所以他就守在客栈里,用望远镜看那个空院子,打算在这样干时回忆起一点什么来。如果按他的打算,他应该在镜筒里看到无双在夏天里穿着轻纱从那些回廊上走过去。那个卖给他望远镜的大胡子波斯人就是这么说的。
  那个波斯人头上打着缠头,说话打嘟噜。他说这个生牛皮作的镜筒叫作千里镜,不但可以看到千里以外的东西,而且可以看到过去未来的事情。这当然是顺口胡编,夸大其辞。但是王仙客不知道波斯人的品行,就完全相信了。那个镜子贵得吓得死人,而且那个波斯人以为王仙客买了它是要偷看女人洗澡的,还想向他推销有壮阳作用的印度神油。据他说,涂上了印度神油,不但久战不疲,而且伟岸无比。这当然是骗人的鬼话。假如这个千里镜真能看到过去的事,那就该看到无双从走廊里走过,一边走一边攀花折柳。虽然无双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多方面发生了变化,但是这个攀折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只不过小时候是恶狠狠地把枝条抉下来,拿在手里到处乱抽,大了以后改为在走过时轻轻地从花丛上摘下一朵,戴在头上。这件事情说明在无双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始终不变的,所以再见到她时还有可能把她认出来。
  假如那个镜子能看到未来的事情,就该能看到无双到哪里去了。假如真是这样,就可以省了到处去找。王仙客就是这样指望的。但是那个镜子里只能看到王仙客自己的胡思乱想,这不是因为它有什么魔力,而是因为它做工粗糙,很费眼睛,看不了多久,那只眼睛就又酸又痛,金星乱冒,然后就什么都能看见了。由此可见,那波斯人的话不可信。他的印度神油,涂上去很可能不仅不能壮阳,甚至连根烂掉也不一定。
  其实王仙客拿望远镜看那个空院子的原因,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复杂。他想看看那院子到底空了几年了,还想看看它到底是不是三年前自己住过,无双也住在里面的那个院子。虽然他坚信就是这个院子,但是有那么多人告诉他说,他搞错了,他也不能完全置之不理。信心这个东西,什么时候都像个高楼大厦,但是里面却会长白蚁。王仙客买望远镜时,白蚁就不少了。
  王仙客找无双,除了显而易见的困难,还有一点我们容易忽略的难处:无双是个漂亮的大姑娘,而王仙客又不是很明了哪个漂亮大姑娘是她。假如你盯住一个漂亮大姑娘看,那是不行的,一定会被王安老爹当流氓抓起来。惟一的办法就是让别人不知道你在看她。因此王仙客一定要有一个望远镜。他说他只往废院子里看,其实他哪儿都看。尤其是发现女人摘花采叶时,看得更仔细。只可惜那些女人都很难看,而且她们摘的都是槐花,采的都是香椿叶。那些花和叶都是拿回家吃的。无双就是见到地下有一瓶香油倒了也不会去扶的,所以她们都不是无双。
  后来王仙客说,他没想到无双会这么难找,连一点线索都没有。长安城住的好像都是些怪人,上次来的时候就没发现他们有这样怪。如果他在宣阳坊里拦住一个不认识的人打听无双,那个人就会一言不发地站着,脸上露出各种各样愤怒不满的神色,这种神色就像我前几天乘四十四路公共汽车到雅宝路去时碰到的一样。因为那一带我没去过,所以我向一个小伙子打听要到哪里下车,下了车怎么走,要不要换车等等。那个小伙子站着一言不发,脸上掠过各种神色,就像王仙客曾经见过的一样。等我说完了,又过了一会,他忽然说道:你不觉得脚下有点硌吗?这时我才发现,我那只穿着大马靴的右脚正好踩在他的左脚上。此时我连忙把脚挪开,道歉,但是他只是抬起脚来,掸掉了鞋上的土,然后不回答我的问话,就转身走开了。众所周知,王仙客早就死掉了(用一句一语双关的话来说,他早就“作古”了);他不可能知道我这个例子,但是他也能从别人的脸色上看出自己是个很不自觉的人。但是自己到底为什么是不自觉的人,还是个不解之谜。大唐时的长安人像现在的北京人一样,都有点神秘。参透他们言语中的哑谜,就能知道自己哪里不自觉。参透了自己的不自觉,就能够找到无双了。
  王仙客在镜子里很多次看到了鱼玄机被绞死时的事,那情形就像罗老板讲的一样。鼓声响的时候,站在她背后的刽子手双手猛地抓住她的肩头,两边的刽子手把绞索绞紧。鱼玄机猛然睁开了眼睛,她的眼神凝固了。鱼玄机的眼睛很大,灰色透明,在薄薄一层缎子后面,她的腹部向后收紧,就这样僵持住了。这样过了好久,鱼玄机额头上的每一根青筋都凸了出来,那双灰色的眼睛也凸了出来,好像在眼眶里看东西不够清楚。等到刽子手松开她的绞索,松开她的肩膀时,鱼玄机向后坐到腿上,几乎要瘫软下去。仅仅一分钟的工夫,她就瘦了不少,领口也松开了,露出了锁骨和大半乳房。于是她耸耸肩膀,想把领口合上。有一个文书走上前去,问道:鱼玄机,你有什么遗言吗?后来人们传说道,鱼玄机在死前吟诗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其实不是这样。鱼玄机说的是:很难受呀。就不能一次解决吗?那个文书耸耸肩膀走开了。然后鼓声又响了,又绞了她一次。这一回她咳嗽了很久,哑着嗓子说遗言道:我操你们的妈!
  后来王仙客找到了处死鱼玄机的刽子手,请他去喝酒。那时候他还急于找到无双,忙于印刷寻人告帖,和黑社会联络,向京城的巡检司行贿,忙了个四脚朝天。像这样从百忙中抽出时间,去请个刽子手吃饭,真是够怪的啦,王仙客自己也不能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干,所以就撒谎道,自己是个传奇作家,又是鱼玄机的仰慕者,想给她写一本书。当然这样说的时候,他心里也不无内疚之心。一方面,无双还没有找到,他就关心起了别人;另一方面,假如他真是鱼玄机的崇拜者,就不该和杀了她的人同桌喝酒。所以他自责道:嗐,我算什么人哪。
  刽子手说起鱼玄机丧命的事,比罗老板讲的要生动得多,那是因为他站在圈子里面,并且负有捏住她的肩头制止挣扎的任务。他说,给鱼玄机的脖子上绞索时,她撩起了自己的头发,那些头发又黑又多,长及踝部,像一顶大伞一样把她罩在底下。等到她被绞死了以后,原来柔顺的头发就像烫过一样打起卷来,因而也就缩短了。鱼玄机活着时,身上有撩人的异香,死了以后香味就没有了,变成了一种腥味,就像你在牛肉铺子里闻到的一样。每个被绞死的人身上都要发生这些变化。最后致命一绞时,鱼玄机也像别人一样两眼翻了白,眼睛、嘴角里流出血来。然后她就像别的人一样变成了一具死尸。所以死前她像别人一样骂娘也是意料中事。这些都是她和别人一样的地方。也有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她死时穿了缎子,皮肤又滑腻,所以肩膀不好抓。虽然预先在掌心涂了松香,还是抓不住。事情办完后,双手抽筋,请了好几天假,少杀了好几个人。这是不小的损失,因为刽子手拿的是计件工资。



第8章 王仙客(2)


  但是鱼玄机的事情,刽子手知道的也不多,因为她只是在临刑头天夜里才到了刽子手的手上,或者说,那一天她雇了他们;更多的时间是呆在牢里。这是因为只要有一点钱,死刑犯都要雇一伙刽子手来杀自己。假如没钱,只好由公家的刽子手来杀了。那些人杀人挣不到钱,就不好好杀。有时候半天杀不死,有时候杀得乱七八糟,砍头时砍到脚面上。其实每个刽子手都是两样买卖都干的,只是干公家刽子手时,管犯人叫贼子、死囚等等,还要动手打人。当私人刽子手时,管犯人叫东家,也不动手打。有关那天夜里的事,刽子手知道的就是那位东家那天夜里要到刑讯室去和伙计们见面,吃夜餐,打开枷锁,洗掉身上的污垢,为了防止呆会儿被勒得大小便失禁,还要灌灌肠。这些手续和别的犯人是一样的。但是鱼玄机在某些地方和别的犯人不一样。别的犯人到了这时,就愁眉苦脸,需要安慰:东家,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了,您还愁什么?喝口酒罢。但是鱼玄机却兴高采烈,说道:再过一会儿就要死了。可真不容易呀。还说,活在世界上当一个人,实在倒霉得很。这样的话大家听了都觉得反动: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圣明天子,怎么能说是倒霉呢。但是想想她马上就要被绞索勒断喉咙,也找不到话来反驳她。鱼玄机和所有的人都碰了杯,管所有的人都叫大叔。开了枷就伸胳臂伸腿做体操。给犯人灌肠是件麻烦事,总是要大家动手,按胳臂按腿,嘴里骂道:叫你一声东家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贼死囚!下辈子还是挨刀的货。但是鱼玄机自己就爬上了刑床撅起了屁股,同时还和灌凉水的刽子手聊着天:
  大叔,别人也是你灌吗?
  是呀。
  那你可见过不少屁眼啦。
  所有的人都觉得这个女孩子又乖又甜,谁也没想到她也会骂操你妈。
  刽子手的工资很低,杀一个人挣不了多少钱,所以每个人都兼了很多份工作。就拿这位按住鱼玄机肩膀的刽子手来说罢,他除了杀人,还在屠坊里给瘟马剥皮,在殡仪馆里兼了一份差。鱼玄机说,一客不烦二主,我的后事就都交给你们好啦,并且一次付清了杀人和埋人的款子。但是上午杀倒了她以后,他在别处还有一桩生意。于是急匆匆从她身上解下绑绳来(绑人的绳子、绞索、砍头的大刀等等工具,是刽子手私人财产),赶去杀另一个人了。等到下午他赶了一辆牛车,拉了一具棺材赶来时,鱼玄机已经被人剥光,连头发都叫人剪走了。但是她还趴在地上,双手背在后面,小腿朝后翘着,保持着受绞毙命的姿势。躺到棺材里的时候,腿还是那么翘着,好像她平时寻欢作乐的姿势一样,因此棺材盖都要盖不上了。刽子手还说,那桩买卖里他吃了不少亏,因为鱼玄机的缎子衣服和头发值不少钱,本来该归他的。刽子手没什么文化,就记得自己损失了一身衣服和一大把头发,既没有幽默感,也没有同情心。
  刽子手讲到收殓鱼玄机的经过时,就不再像个刽子手,而像一般的收尸人。他说到鱼玄机背着手,翘着腿,好像一只宰完煺了毛的鸡一样。那时候正是初春,天上阴沉沉。中午下了一点雨,打湿了鱼玄机的短发。那些头发就变成一络络的了。被宰的鸡在开水里煺毛,烫掉的羽毛也是这样。短发底下露出白色的头皮,就像在护城河里淹死的山羊,毛被水泡掉了的模样。刽子手扯着腿把死人翻过来,把她身上最后的内裤也剥了,这时候鱼玄机翻白了的眼睛又翻了回来,死气沉沉地瞪着。脖子上致命的勒痕也已经变黑了,翻过来倒过去时,硬邦邦像个桌子,只不过比桌子略有弹性罢了。这种事情王仙客听了毛骨悚然:一个女孩子,早上你和她同桌喝酒,并且她还管你叫大叔。下午她死了,你就去剥她的三角裤。这怎么可能?有没有搞错呀。刽子手说,没搞错。那条三角裤是鲛丝做的,很值钱。剥过她的人都不识货。何况我不剥别人也要剥。只要她身上还有值一文钱的东西,就永不得安生,因为中国人有盗墓的习惯,还因为偷死人的东西最安全。就说扒短裤罢,扒活人的短裤,准会被定成强奸罪,不管实际上强奸了没有,反正不是杀就是剐。扒死人的就什么事也没了。
  后来他又去找长安大牢里的人打听鱼玄机,花了不少工夫和钱。他老觉得打听鱼玄机就是寻找无双,他自己说:宣阳坊里的人肯定知道无双的下落,但是他们不告诉我真话。这不要紧,只要他们说话,就必然要透出一点线索。就说这个鱼玄机罢,她的事情必然和无双有某种关系。也许是一点相同之处,也许是一点相似之处。只要把一切都搞明白,就能知道相似之处是什么啦。
  二
  以下的情景不知是别人告诉他的,还是他自己想出来的。那天鱼玄机跟在衙门里的两个官媒背后,来到长安的大牢里。有那么一会儿,谁也不来理她,让她坐在刑讯室里,观赏那些血迹斑斑的刑具,以便她对所来到的地方有个清醒的认识。但是鱼玄机闭上眼睛,抓紧了随身的小皮箱,所以她就没有看见石头墙上悬挂着的铁链子,粗大的原木钉成的刑床。直到别人喊道:新来的死囚鱼玄机来上刑具,她就走上前去,手里还拿着小皮箱。后来她又按别人的示意坐在一张宽大的扶手椅上,把两条腿伸直,把脚伸到对面架子上那块木板的两个凹槽里去。这时候那个满脸横肉的牢头猛的一把从她脚上扯下一只镶了珠宝的皮凉鞋,扔了很远。鱼玄机小声说道:对不起;就从皮箱上拿下一只手,躬着身子把另一只凉鞋脱掉。这时牢头说道:皮箱也给我。她就把皮箱也交出去;看了看牢头的眼色,又从脖子上解下丝巾,束住头发,拔下钗子,摘下项链,褪下手腕上的玉钏,取下耳朵上的玉坠,捧在手里交给牢头。这些东西就哗啦啦的放到刑床上了。
  后来那个牢头嘴里含着钉子来钉鱼玄机的脚纽,这时他觉得有必要安慰她一下,就说:你不要怕。只要你不来找麻烦,只要你乖乖地听话,我也不会来揍你,牢里也不像别人说得那么可怕;等等。但是鱼玄机不回答。于是牢头把钉子都吐出来,瞪着她说,你听见了没有?鱼玄机这才如梦方醒,答道:听见了,大叔。牢头说,听见了给我拿着钉子。于是那些沾了唾液、温暖的钉子就到了鱼玄机的掌心里。这些钉子在鱼玄机的心里引起了一阵痉挛。她等牢头转过身去,赶紧皱皱眉头。
  后来牢头又给她钉手纽,这间房子里始终只有两个人。鱼玄机瞪着灰色的眼睛,看着四四方方的钉子钻进刨光了的白木板里。等到最后一根钉子钉完,她赶紧把手纽端了起来,感到重量并不很重。牢头说道:柳木的,最轻的木头。我们优待你。但是项上的枷就很重了。那是些乌黑油腻的旧木板,用榫头斗起来。等到一切都装配好,牢头说,站起来,试着走走。鱼玄机站起来,试着走了一步,又小声说:大叔,我扛着这么多大木板子,可怎么睡觉呀?那个牢头猛地大笑起来,说道:你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死刑犯戴上了刑具,呆在自己号子里,怎么睡觉都可以。这是你的权利。
  后来鱼玄机站在牢房中间,叉开了两条腿,脖子上又架了七十多斤的死囚枷,感到摇摇欲坠,难以站立。她就像大海里一条小船,急待靠岸。于是她艰难地转过身去,去看那张坐过的椅子。但是那个牢头拿起倚在墙上的棍子(那棍子是花椒树干制成,有一头是圆的。牢里的犯人管它叫驴鸡巴棒),说道:回你自己号子去。从牢头的角度看来,每个犯人都住在一定的号子里,偶尔出来了,就要赶快回去。但是鱼玄机感到茫然无措。因此牢头用棍子在她屁股上戳了一下。鱼玄机的臀部异常的圆滑,棍子滑开了。但是这一戳已经产生了效力,她艰难地迈开脚步,几乎是盲目地朝前走了。等到走到了走廊上,身后有了动静。那个牢子说:你自己往前走,见到开着门的号子就进去,呆会我会来锁门的。我得走了,他们在分你的东西了!于是鱼玄机自己往前走,经过两边都是栅栏门的漫长走廊。那些栅栏门里冒出马圈的味道来。鱼玄机一点也不敢往那些栅栏里面看,也不敢听那些栅栏后面发出的声音。但是她知道那些人在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交际花,爱情诗人,等等。可能还有些挑逗的话,淫秽的话。但是她不想听,只顾干自己的事情,低着头走路,经过了艰难的跋涉,找到了那间空号子,又在地下找到了一块干净一点的地方。她坐下来,试了几下,找到了适当的姿势,把腿蜷起来,用膝盖顶住枷的分量,就这样不动了。
  其实鱼玄机在牢里感受到的不便,并不只是披枷带锁,不能睡觉。管监的牢头们自己说,我们这里就是个仓库,装了一些待发的货物。尤其是死刑犯,那就是些待销毁的废物。当然,废物也可以利用,所以守夜无聊时,就把人提到刑房里揍上一顿,作为消遣。对于鱼玄机这样的女犯,消遣恐怕就不只是揍一顿。这一点可以从牢头们的谈话里听出来。事隔二十年,他们还这样说,鱼玄机这娘们可好了,又乖又甜。她住在这里时,大家都抢着上夜班。但是这些事情王仙客就不能够想象。他是个童男子,没有这样淫猥的想象力。
  王仙客所能想象的极限,就是鱼玄机坐在受刑的椅子上,把洁白消瘦的手腕子伸到柳木的手纽里,然后她睁大忧郁的眼睛,看人家把这木纽钉上,然后再抬起手来,看那两片木头钉成的木框子在手腕上晃里晃当。在监狱里的生活就是这样,坐下的时候,十指在纽前交叉。站起来的时候向前伸出,扶住枷的前沿。
  在监狱里手只派这两样用场。



第9章 王仙客(3)


  在监狱里走动的时候,双脚好像门扇,迈着可笑的大步向前走。这时候脚下是一个接一个的半圆,臀部也不得不跟着扭动。站着的时候,大叉着腿,就像三岁的小女孩还没有学会蹲下撒尿一样。坐下的时候大腿并紧,小腿叉开,好像一个三角架。鱼玄机的腿在监狱里就派这两样用场。
  王仙客又到监狱里的厨房去,买了一份囚粮拿回家去了。那是一些十五两一个的大窝头,一个就是一天的份量。窝头是用豆面、谷糠和酒糟蒸成的,里面还有稻草和鸡毛。像这样的窝头牢里每天都要蒸很多,一半给犯人吃,另一半卖给马戏团喂狗熊。王仙客简直就不能相信,天香国色的鱼玄机会把这样的大窝头放到枷面上,一口口地啃。这事情真不该是这样。
  三
  后来王仙客对鱼玄机的旧事入了迷,好像真要给她写一本书一样。这种情况一直到了有一天晚上他梦见了一只兔子才有所改变。那只兔子大得像人一样,嘴里两颗牙龇了出来,好像一对刺刀。它说:你把我们放到房上干嘛呀?这时他才想到,他把兔子放到房上是为了寻找无双,他到长安城里也是来找无双。与此同时,王安老爹每夜在楼下等着抓他跳墙。秋夜里寒气袭人,等得腿上的关节炎都犯了。但是同一夜里他也梦见了鱼玄机,披枷戴锁,细声细气地告诉他说,她并没有故意打死那个使女,当时她们正在玩着一种荒唐的游戏,她一失手就把她勒死了。虽然如此,她也不抱怨别人把她绞死了。因为她是甘心情愿地给彩萍抵命。王仙客正想问,像她这样的绝代名媛,嘴里怎么会骂出像操你妈这样的粗话,梦就醒了。梦醒了以后,他有好一阵子若有所思,觉得这个梦非同凡响。最后他想了起来,鱼玄机管她的使女叫彩萍,她的使女的确是叫彩萍。而无双的使女也叫彩萍。鱼玄机和无双的近似之处原来是这样的呀。
  在王仙客的记忆里,彩萍是个长得极像无双的小姑娘,稍不留神就会搞错的。夏天里,无双穿一件土耳其式的短褂子,露着一截肚皮,彩萍也穿同样的短褂子,也露着半截肚皮。连露出的那半截肚皮都是一样的洁白细腻。她们俩穿一样的土耳其短裤,一样的凉鞋。惟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无双用一段金链子,拴了一个祖母绿的坠子,遮住了肚脐眼,但是彩萍的链子是镀金的黄铜,而坠子是一块绿玻璃。祖母绿名副其实,就像祖母死了埋在地下半个月再挖出来那么绿,而绿玻璃就没有这么绿。这两者的区别就像假眼睛和真眼睛的区别一样明显,价钱也大不一样,但是使女就该和小姐有这样的区别。无双还告诉王仙客说,这个丫头就值五百钱,还比不上她那匹马呐。
  在梦到鱼玄机以前,王仙客已经去访问了很多人,打听鱼玄机在监狱里怎样生活。他对每件事都有兴趣,但是最大的兴趣却在于打听,她在临死时为什么要说那句“操你妈”。别人告诉他说,所有的犯人在临死前都要说这句话。尤其是那些绞刑犯人,在被绞过了两道后,假如还能说出话来,就一定要说这句话。有的人不但说这句话,还要加上一句:我现在是不骂白不骂。这就像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一定要掉到地上一样。假如鱼玄机不骂这句话,那就像苹果飞到天上一样不可能。但是王仙客偏觉得这事情很古怪,因为根据鱼玄机的供词,她是很情愿被判死刑的。官老爷甚至说,我可以放你回家去,你自己上吊算了,免得吃那份苦。但是鱼玄机偏说,她愿意死于国法。除此之外,她还是模范犯人,得到了上法场免捆的殊荣。像这样的犯人上了法场还要骂,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他就这样问了又问,问得当年的狱卒牢头无不害怕,只好把没收鱼玄机的一些东西还给了他。那都是一些旧衣服,给很多人穿过,已经变成破布片了。王仙客倒没有嫌破,一件件很珍贵地收了起来。但是他还在打听鱼玄机死时为什么要骂操你妈,这叫人感到头疼万分。
  有关犯人在临死时骂人的事,牢头禁子和刽子手们讲的都不对。在鱼玄机以后死掉的犯人,固然都是骂“操你妈”,而在她之前死掉的犯人,不仅不骂人,反而都说些认罪伏法的话。所以鱼玄机是开操你妈之先河者。这句话现在在监狱里成了上刑场的代名词。死刑犯们互相这样说:
  什么时候操你妈?
  下礼拜罢。
  或者说:明天我就操你妈!
  鱼玄机把原来执行死刑时那种庄严肃穆而又生气勃勃的气氛完全败坏了。
  后来王仙客把彩萍也列入了寻找的范围,但是彩萍也找不到。寻找彩萍的难度似乎比找无双还大,这倒不是因为找不到,而是因为太多。长安城里找不到叫无双的姑娘,叫彩萍的竟有五六千之多。虽然只有没身份的女人才叫这种俗名字,但是她们全叫这个俗名字。不到一个礼拜,他就见了一百多个彩萍。这些姑娘全是黑社会的老大找来的,有些是乡下来打工的,洗衣服洗得手很粗。有一些是街上找来的妓女,一进了门就往王仙客脖子上扑。每个都不像,每个都有点像。这把他完全搞糊涂了。这使他很悲哀地想到,现在就是无双站到他面前,他也认不出来了。那些老大说,相公,你为什么这样挑剔呢?非要找某个彩萍,某个无双。女人脱了裤子还不是都一样。其实男人脱了裤子还不是都一样。其实我们大家还不是都一样?王仙客虽然不同意,但是他也找不到话来反驳。假如王仙客非找无双不可,那就是说,他们之间存在着叫做爱情的东西。但是王仙客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东西。书上没有记载,也没人告诉过他。他虽然想娶无双为妻,但是对夫妻之间要干什么却一无所知。王仙客找无双,根本就是瞎找。
  王仙客向宣阳坊里诸君子打听彩萍,倒多少有一点收获,起码和打听无双时得到的反应不一样。有人说,见到过彩萍,也有人说,从来没见过。说见过的人中间,对她的模样也有不同的描述,有人说,她是个高个子姑娘,鸭蛋形的脸,出门时总穿着黑的长袍,由头顶到足踵,脸上还有黑色的面纱,和别人说话时才撩开,这时候才能看见她脸上毫无血色。这个姑娘是很漂亮的,甚至比鱼玄机还要漂亮,因为她的嘴唇比鱼玄机还要薄。嘴唇薄是薄命之相,所以她被勒死了。这个姑娘很少出门,偶尔到绒线店里买点化妆品,也极少说话。另一些人说,彩萍矮矮的个子圆圆的脸,爬墙上树,上房揭瓦,下水摸鱼,什么样的浑事都干。这倒和王仙客记忆里的样子是一样的。但是王仙客还记得这些事是和无双一起干的。既然有人记得她的模样,就可能会找到她。找到以后无双也会出现了。就是因为这些原因,虽然彩萍难找,王仙客也不肯放弃。
  四
  王仙客去找无双时,只有二十五岁。人在那个年龄虽然聪明,却不能练达人情,难免要碰钉子。我在二十五岁时,请李先生教我英文。当时我闲着没事,李先生的英文又很好,所以我以为这个主意很好。李先生让我拿汤因比的a study of history当教科书。学了好几年,我连英文是什么都搞不清了,因为汤先生虽然是个英国人,写书却是各种文字都写的,只是不写中文。李先生告诉我说,这些全是英文;我也就拼命读通,念熟,记住。这样做的害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学得越久,我越不知道英文有几个字母。不过我倒因此知道了文明是什么。照我看,文明就是人们告别了原始的游猎生活,搬到一起来住。从此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都产生了一些共同的想法。在这些想法里,最常见的是觉得别人“欠”,自己亏了。
  所谓自己亏了,是因为自己还没发大财,老婆不漂亮而且只有一个等等;而别人都欠揍,欠走路不留神掉到井里,欠出门踩上一脚屎。我们知道大唐是盛世,长安是首善之区,当然有高度的文明。王仙客是个乡下人,又没读过汤因比,对此当然一无所知。但是不能因此就说他没有学问。他脑子里装了一大堆原始形态的代数学、逻辑学、几何学、哲学,有了这些,就觉得自己可以解决一切难题了。但事实证明,这些东西对他没什么帮助。他到宣阳坊找无双,听别人讲了一阵鱼玄机,自己都不知自己要找谁了。假如他练达人情,就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话。小时候我们家里养过兔子,有一阵子我成天在端详它们,推测这种端庄、温驯的动物有没有智慧。我的结论是这种东西肯定有智慧,但却是错误的一种。说它们有智慧,是因为它们总显出一种自以为很聪明,对一切都很有把握的样子;说这智慧是错误的一种,是因为我们家养兔子可不是为了给我玩,而是要杀它们吃肉;那些兔子对这一点毫无察觉,显然是长错了智慧。王仙客在宣阳坊,所恃仗的就是自己的智慧。可惜的是,他的智慧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



第10章 长安城(1)


  一
  王仙客到长安城里找无双,长安城是这么一个地方:从空中俯瞰,它是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在大院子里,套着很多小院子,那就是长安七十二坊,横八竖九,大小都一样。每个坊都有四道门,每个坊都和每个坊一样,每个坊也都像缩小了的长安城一样,而且每个坊都四四方方。坊周围是三丈高的土坯墙,每块土坯都是十三斤重,上下差不了一两。坊里有一些四四方方的院子,没院子的人家房子也盖得四四方方。每座房子都朝着正南方,左右差不了一度。长安城里真正的君子,都长着四方脸,迈着四方步。真正的淑女,长的是四方的屁股,四方的乳房,给孩子喂奶时好像拿了块砖头要拍死他一样。在长安城里,谁敢说“派”,或者是三点一四,都是不赦之罪。
  王仙客初到长安来时,正是初春时节。他骑马走进长安城里,发现长安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次他来的时候,也是初春时节,路边上繁花似锦,现在那些花都不见了。原来大道两边有好多紫玉兰,现在不但花没有了,连树都不见了,只剩下了树桩子。有的地方树桩子也不见了,地上留下了一个树坑,坑里露出树根,像被蚕吃光了的叶脉一样,非常难看。原来小巷里长了很多梨树,梨花如雪,现在梨树都不见了,小巷里多了很多小棚子,是用梨树干搭的。小棚子把路堵住了,只能从边上绕过去。
  原来城门口的大道是用硬木砖铺成,砖上钉着黄铜的大头钉,整个路面打磨得光亮平整,好像冰糖一样;外地来的马匹走了上去,都是一副提心吊胆的样子,因为它们看见自己下面还有一匹马。现在钉子被人起去卖了废铜,木砖就像被开水烫过的蜈蚣,变成了零乱的一团。原来坊间的大道是用蒸后的黄土铺成,平整如镜,每天早上、中午、晚上三次,穿着号服的清道夫用土把洼处垫平,并且撒上纯净的海沙。现在变得凹凸不平,到处是积水,到处是猪崽子在闲逛。一切都变得又脏又破,但是一切还是那么方。王仙客还发现路上的女人都打扮得非常难看,把眉毛画得像倒放的扫帚,用白粉把嘴涂掉了一半,装出一个樱桃小嘴的模样。和别人说话时,总要拿扇子遮住半边脸,装出一个羞羞答答的样子,而且不管你问什么,她都说不知道。假如你向个男人去打听,他就皱着眉头,不停地东张西望。等到你说完了话,他根本不回答你的问题,只说一句“少陪”,就匆匆离去了。这些情形预示着无双会非常的难找。
  王仙客到长安城宣阳坊里找无双,无双非常难找,这是因为大家都以为无双不存在,还因为大家都讨厌王仙客。一个大男人,跑来找一个姑娘,而且还公开说道,要娶她回家当老婆,简直一点廉耻都没有了。男女之间的事应该是羞羞答答的,哪有这样嚷嚷出来的。除此之外,大家还觉得王仙客的那玩意长得极为难看(是在澡堂里看见的),又粗又长,像个擀面杖;龟头又圆又大,好像大号的蘑菇;睾丸肥大,简直像驴一样;阴毛茂盛,就像一个老鸦窝。而宣阳坊里各位君子几乎都是包茎,头上尖尖的,阴毛稀疏,那地方的皮肤颜色也很浅,保持了童子的模样。像这样的生殖器,才是君子所有,才能在众人面前露出来。而像王仙客长的那种东西,只能说明他是个急色鬼。大家都对他怒目而视,王仙客也觉得有一点惭愧。就去对别人说:老兄,我这是父精母血自己长成了这样,并非有意拉长。意思说,这是遗传在起作用,他自己没有责任。别人却不搭理他的话,只是对他怒目而视,然后就一声不响地离去了。这又叫王仙客感到困惑:我的雀儿长得不好,是我的毛病。哪儿得罪你了?
  王仙客到长安城里来时,骑了一匹白马。那时节出门的人需要一匹马,就像现在的北京人需要一辆自行车,洛杉矶的人需要一辆汽车一样。虽然没有它也能过,但是很不方便。他在客栈里住下以后,就关照店主要好好照看那匹马。店主人说,客官,您就在城里骑这匹马吗?王仙客说,是呀。这马有什么病吗?店主人说,没有没有。然后就下楼去了。过了一会儿,王仙客听见店主人在楼下说,那个山东蛮子要在城里骑这匹马!王仙客听了觉得不好,就跑到马房里去,把那马仔细查看了半天,看了它的蹄子和牙,发现它并没有得关节炎、气管炎、肺结核,蹄子也没有漏。他还不放心,把马送到兽医院,挂了内科号、外科号、骨科号、五官科号,每一科都看了。结果是这匹马健康状况非常的好。大夫只是说,在城里骑它,最好配个兜子。王仙客想,这大概是说,要给它配个粪兜子,省得马粪污了街面。于是他就去买了一个麻袋,拴在马屁股上了。后来他就骑着它去找无双。那马屁股上多了一个东西,就闹起脾气来,到了宽一点的街上就要横着走,但是也没踩到过人。长安城里却有一半人见了他就怒目而视,另一半人却红着脸低下了头。后来王仙客终于发现了,见了他就低头的是女人,怒目而视的是男人。而他的马和长安城里任何一匹马都不一样,别人骑的是母马、骟马,而他骑了一匹儿马。到了这时,他才知道了兜子应该套在什么地方,但是这时已经晚了。而且他还是缺少自觉性。假如自觉的话,到公共澡堂洗澡时就该给自己也带个兜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宣阳坊里所有的人都把王仙客看成了个危险人物,所有的女人见了他就要逃开,包括九十岁的老太太,三岁半的小女孩。上述女人逃走时,双手还要捂在裆下,很显然是怕王仙客犯强奸罪。至于一切十五岁到五十岁的女人,都戴起了铁裤裆。这东西后来传到了欧洲,就换了名字,叫做贞操带。但是从形象来看,叫做铁裤裆比较贴切。那东西像件甲胄,正面画了老虎头,豹子头,或者狗头,都是张着嘴要咬人的样子。铁裤裆上还有锁,钥匙在当家的手里。但是那种东西相当的冰腿,所以都在里面垫上各种保暖的东西。带了一段之后,有点潮湿,就要摘下来晒。这时它看起来像是鸽子住的那种小房子。正面有两个大洞,好像是供鸽子出入。里面铺铺垫垫的,好像是鸽子睡的稻草啦。王仙客一点也没发现这些东西是在防他,只是诧异这一阵宣阳坊里养鸽子的怎么这样多。
  但是怕马粪污了街面,纯粹是王仙客瞎操心,长安的市民一点也不讨厌马粪,甚至对马粪很有感情。这都是因为长安米珠薪桂,就是达官贵人也在抱怨物价太高,何况升斗小民。马粪刚屙出来时虽然湿乎乎,但是晒干了却可以烧。假如马在街上屙了粪,不但小孩子会马上扑上去,用衣服把它兜起来,就连下了班的公务员见到了,也会拿出中午带饭的饭盒,用筷子把粪蛋一个个夹进去。但是说到屙屎给人烧,给乡下人拉车进城的大肚子水牛比马还要受人欢迎,因为那种动物在街上扬起了尾巴,呼啦啦一屙就是半桶。见到了这样景象,路边上商店里的老板就猛扑出来,手里拿了写有自己姓名、籍贯、住址的牌子,猛地插在粪上。这块牌子要在粪上插很久,直到牛粪完全干燥,可以拿到家里去了,才被拔下来,擦干净备用。假如一个牌子上写着“李小二”,插到了一泡牛粪上,它干燥后就归李小二所有。我表哥博古通今,对这些事情知之甚详。牛屎的事都是他告诉我的。
  我表哥还说,一泡牛屎干燥了以后,可以烧开两壶水,其热力相当于半立方米的天然气,或者两块蜂窝煤。烧牛屎还有一桩好处,就是不用和煤气公司打交道。所以牛在门前屙屎,简直是老天爷送来的财喜。当然,好事多磨,一块干牛屎到厨房之前,还会有很多磨难。吃牛屎的屎克螂就想把它偷走,然后吃掉,这时就要派孩子去把它撵走;有时还会遇上下雨,这时候还要把斗笠戴在它上面。最讨厌的是有些人人品低下,想把别人的牛屎偷走。邻居之间老为这事打架。王仙客不知道这些事的底细,见到别人为牛屎打架,他就哈哈大笑,并且大言不惭地说:在我老家,从没有人为了牛屎吵架。这叫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听了很不高兴。性子急的侯老板就反驳他道:当然了,你们山东蛮子吃生面,喝凉水,用不到烧的。但是王仙客听了这样的抢白,还是不自觉。他争辩说,我们老家出了门就是山,小山上密密层层,柞树条子有一房高,大山上都是千年的松柏,所以从来就不缺柴火。但是这样的话没人爱听。有人就对他说:既然这样,你到这里来干什么?回你的山东去罢。听了这样的话,王仙客才住嘴不讲了。根据以上情形,宣阳坊里各位君子对王仙客有如下结论:他是个来历不明的色鬼,流氓,丧门星。



第11章 长安城(2)


  二
  王仙客到宣阳坊里来时,正是初春。转眼间,他就呆了六个月了,已经到了秋季。过去没人见过他,他要找的人也没人认识;他的生殖器像公驴一样;他对牛粪的态度也很反常。有关第一点,人们说,谁知他是从哪里跑来的。有关第二点,人们说,我要是有女儿,情愿打死了喂狗,也不嫁给他。有关第三点,人们说,这家伙一看就是个油瓶子倒了也不知道扶的公子哥儿。但是除了疾恶如仇的老爹和侯老板,大家还是要和他打交道,因为他有钱。假如要把他撵走,开客找的孙老板第一个不答应,这是因为宣阳坊在长安城里既不靠城门,又不靠要道,猴年马月也不来个外乡人。除了外坊来串的土娼偶尔来开个房间,就是坊里有人结婚,嫌家里地方太小,到这里开个双人间。后一种情况下敲不了他们的竹杠,也就赚不到钱,而在前一种情况下,嫖客和妓女常常跳窗逃走,赖掉房钱。王仙客一个单身客,顶了孙老板一半还多的营业额。另外他常在坊里的铺子买点东西,雇个小孩给他跑腿,给的钱都很多。因此王安老爹几次在街坊会上提议要把王仙客撵走,总是没人附和。
  王仙客到长安城里是要找无双的,但是他总是鬼鬼祟祟,不肯把自己所记得的一切有关无双的事全说出来。虽然他记得上次到长安来时(刚来时只有十六七岁)和无双打得火热,而现在已经有二十五岁了,但是要说出当年是怎么火热,颇有一点困难。比如有一天那位娇小姐别出心裁,不想从大门口出去,却要爬墙,所以要踩王仙客的肩膀。其实她不是想从墙上跳出去,而是要从墙上发射弹弓射击过路人的脑袋。那时候无双已经有十四岁了。王仙客从她两腿之间看上去,看见了两条直苗苗的腿,还有很宽敞的裤筒。在裤筒的顶端,有一件样子很古怪的东西,是灰溜溜的。当时王仙客的确心惊肉跳了一阵,但是转瞬之间就恢复了正常。时隔七八年再想起来,不但毫不兴奋,还觉得有点恶心。
  像那一天无双爬墙的事,本来可以成为找到她的线索。因为他记得无双朝外放了几弹,墙外就响起几声惨叫来。墙外的事不难想象:有一位君子从这里路过,走过大门口时,为提防门里飞出的冷弹,头上顶了一个铁锅。走过了门口,觉得危险已过,就把铁锅拿下来了。谁知道无双会在墙上发弹,所以脑袋上就被打出了一到两个窟窿,鲜血淋漓。只要找到一个某年某月某日在空院子外的夹道里被打破了脑袋的人,就可以证明无双不但存在,而且在这个坊里住过;寻找工作就会有重大的进展。这原本是个很好的线索:找坊里所有头上有伤疤的人谈谈。但是王仙客又是一位君子人,他觉得这样是揭别人的伤疤,所以不肯这样干。
  那天无双爬墙的事是这么结束的:她朝墙外的小胡同里放了几弹之后,忽然从王仙客头顶上跳了下来,把弹弓一抉两段扔在地下连踩了两脚,说道:没意思没意思真没意思,就跑回自己房里去了。第二天再看到她时,她已经脱掉了短褂子和短裤,穿上了长裙子,梳起了头,戴上了首饰,见到王仙客也不再大咧咧地叫他“王仙客”,而是低下头来,轻声叫他表哥。无双走动时,此脚跟再不会超过彼脚尖,坐下时也不会向后倚着椅背,翘起二郎腿来;而是挺直了脊梁,并紧了双腿,她再也不抬头看男人的眼睛。并且以后总是这样。以后她再出门去,再不是如一阵风似的跑出大门,像跳山羊一样跳上马背;而是头戴面纱,和王仙客一道出去,走到大门外,就扬起右臂,让王仙客把她抱上马背,放上侧鞍,用皮带把双腿扣好,然后才轻声说道:谢谢表哥。王仙客也骑上自己的马,两个人就并骑出坊去了。表面上看,她和王仙客规规矩矩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王仙客把她抱上马去时,有一瞬间她的领口敞开了。就在这时,王仙客听见她贴着耳朵说道:往里看。于是他就看见了洁白滑腻的胸膛、乳沟和内衣的花边。过了这一瞬间,无双就一本正经地坐在马上,像所有的大家闺秀一样,把双腿并得紧紧的,像一条美人鱼。晚上那个叫彩萍的姑娘就会送来一张纸条,上面是无双狗爬体的字,写着:看见了吗?无双的情形就是这样。
  像这样的事也可以成为寻找无双的线索。王仙客可以找到坊里一位君子,告诉他说:先生,无双是存在的,我记得有这么一件事……;他还可以说到,在抱无双上马时,他闻见了她身上撩人的麝香气。那种香气的作用就是让男人闻了阴囊为之一紧。与此同时,他还看到了表妹乳沟里星星点点,刚刚渗出的香汗。这就是说,对于各位君子,不但可以喻之以理,还可以动之以情——我有这样这样一个表妹,你能说她不存在吗?但是王仙客虽然急于找到无双,却没失去理智。他还能够想象得到,那位君子听了这样的话,双手掩耳,满面赤红,大叫道:先生,你说的那些下流话,我可一句也没听到!
  晚上王仙客睡着以后,总希望能梦见无双,因为无双是他的未婚妻。但是他一回也没有梦见过她,反而总是梦见灰眼睛、高个子、宽肩膀、细腰丰臀的鱼玄机。那个女人对他喋喋不休,因此他觉得自己对她遭遇的一切全都能够身历其境。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就觉得迷迷糊糊。久而久之,他简直就不知自己到长安是找谁,是无双还是鱼玄机。难道不是扶无双上马时,她的乳房从他肩上沉甸甸地滑过吗?难道不是无双和他在小胡同里偷吻,他把舌头伸进了无双两片厚厚的嘴唇中间?但是他怎么老会梦见鱼玄机呢。后来他总算把这个谜底给参透了。更确切地说,他什么也没参透,而是别人议论他时,被他撞见了。那些人说,他根本就不叫王仙客。他也不是来找什么无双。他的年龄也不是自己说的二十五岁,而是四十多岁。其实他就是过去和鱼玄机鬼混的狗男女之一。
  假如用现在的话来说,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一凑到一起,就要给王仙客编故事。像这样的故事多得很,宣阳坊里各位君子碰头的次数有多少,这样的故事就有多少。假如王仙客听到了全部这些故事,他就会一个也不相信,因为他没有分身术,不可能变成好几个人。但是他只听到了一个,就禁不住想要把它信以为真。凑这个故事的人就是客栈的孙老板,罗老板,侯老板;一共三人。那时候天色向晚,无论绒线铺,还是绸锻铺,都已经上了板。这三位君子在客找的柜台上聊天,就说起王仙客来了。当时他们看到王仙客的房间里亮着灯,就觉得他还在房间里没出来,很安全,说什么他都不会听见。但是他们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公子哥儿,公子哥儿还管点多少灯油吗?就算是自己买灯油,他也记不住熄灯。他们放心地编起故事来:这个王仙客,本是鱼玄机的人室之宾,鱼玄机死时,他不在长安城。过了二十年,他又找来了。这个头儿是孙老板起的,罗老板开始添油加醋。大家都是读书人,人家说起他来,也不是干巴巴的,还带有感情色彩:唉,这家伙也够痴情的了,咱们给他讲了这么多遍鱼玄机已经死了,他就是不信,现在还变着法地找呢。马上就有人顺杆爬了上来(侯老板):这家伙真可怜。他假如知道鱼玄机已经死了,要是不疯才怪呢。所以他一露面,我就骗他说,这所空院子不是道观,是个尼庵。但是这小子虽然半疯了,却也不傻,硬是不上当。
  正说到这里,王仙客就一头撞出来了。他说:听你们这么一说,我真是顿开茅塞。你们说我不是王仙客,那我是谁?我们都知道,编故事最忌讳的就是这个。说曹操曹操就到,大煞风景。大家都闹了个大红脸,只有侯老板厚着脸皮说,你是谁,你自己不知道吗?王仙客说:原来我是知道的,听你们说了以后,我却不知道了。听了这样的话,谁的脸上也挂不住了。三位君子一起拱手道:少陪。拔起腿都走了。
  三
  我们知道,王仙客第一次到宣阳坊来找无双是一无所获。他说无双是怎样怎样二个人,人家却说没见到。他又说,无双住在一个院子里,人家却说,那院子里住的是鱼玄机。王仙客对这些现象一直是这么解释的:宣阳坊里的人记性很坏,需要帮助。但是他们那些乱糟糟的记忆也不是毫无价值,所以他也相信鱼玄机和无双之间一定存在某种未知的关系。后来他忽然听到了另一种解释:记性很坏的原来是他,他需要帮助。他只是一个人,对方却是一大群。所以王仙客就开始不敢相信自己了。
  我们现在知道,王仙客在宣阳坊里找无双时,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传闻,对王仙客和那个不存在的无双给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其中不但包括王仙客是鱼玄机的老相好,还有人说他是见了鬼,被狐狸精迷住了,等等。有的传闻一点浪漫情调也没有,根本就是一种科学假设:王仙客是个疯子,得了妄想狂。要是这些故事被王仙客听去了也好,可他偏听到了最怪诞的一种。第二天这三位君子见了面,对昨天晚上的故事也感到太过分了,所以又编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没准真有个无双,但是不住在咱们坊,王相公是一时记错了。他们故意把嗓门放得很大,想让王仙客听到。但是王仙客那时躺在自己房里,头上盖了一条棉被,一阵阵犯着晕迷,所以没有听到。
  后来王仙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像荒岛上的鲁滨逊一样,给自己列了一个问题表:
  一
  正题:我是王仙客,来找无双。
  反题:没人认识我,也没人认识无双。
  正题:其实他们认识无双,但是不想告诉我。
  反题:难道我们是骗子吗?我们蒙你干什么?
  正题:很可能你们都是骗子。
  反题:小子,你说话可要注意点哪。
  二
  正题:我不是王仙客,也不是来找无双。
  反题:那我是谁?
  正题:你是鱼玄机的入室之宾。
  反题:我自己怎么不记得?
  正题:这种事当着人你能承认吗?
  反题:把话说明点,我王仙客是这种人吗?



第12章 长安城(3)


  王仙客把这个问题表看了好几遍,搞不清哪边更有道理。更精确的分析指出,假如第一种理论成立,那就是别人要骗他。假如第二种理论成立,那就是他自己骗自己。而且不管哪一种理论成立,一正一反都会形成一个合题,每个合题都是“你是个疯子”,如果都列出来,就太重复,所以他把它们从表里省略了。王仙客一直以为别人想骗他,没想到自己也会骗自己,所以听了那几位的话,就有当头棒喝之感。渐渐地他开始淡忘了无双,把自己和鱼玄机联系起来了。
  四
  像这种被人当头棒喝的经历,我也有过。这都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现在我是一个至诚君子,当年却是个尖刻、恶毒的中学生,阴毒有如妇人,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叫人难过的机会。我表哥没考上大学,他就成了我施虐的对象。有一天我对他说:你真给咱四中丢人(我们都是这所中学毕业的,算是校友),他忽然受不了啦,对我怒吼一声道:闭嘴,甭以为我不知道你的事儿!就这么没头没脑的一句,就把我蒙住了。因为我当时正单恋一个年轻的女老师,每夜自我遂情,都以她为意淫的对象。其实这事表哥根本不可能知道,但是我做了这样的亏心事,当然害怕这种没头没脑的话。相比之下,王仙客一点也不比我无辜,他经常淫梦缠身,梦见自己去到了长安大牢,强奸了三木束身的鱼玄机。醒来以后觉得自己简直不是个东西。可怕的是,这样的事不仅仅是梦,好像以前真的干过。
  王仙客在夜里梦见过鱼玄机在牢里三木束身,被牢头拿驴鸡巴棍赶到刑房里服劳役。她跪在地上,要把地板、刑床和墙上的污迹清洗干净。这间房子现在有一股马圈的味,这是因为有些犯人挨打时大小便失禁了。但是他们屙的粪却不像人类,气味和形状都不像,因为他们吃的是狗熊的伙食。鱼玄机在地上跪着,双手按着刷子,一伸一屈,就像尺蠼一样。那个牢头还说,让你服劳役,并不是我们少了人手,主要是给你个机会改造思想。想想看,披枷带锁在地上刷大粪,还需要什么思想。这种话听起来实在肉麻。那个牢子还说,再有四天,你就要伏法了。你有什么话要说吗?鱼玄机在心里对王仙客说,你替我想想,我有什么话,干嘛要告诉他?但是不和他说话,他就要拿驴鸡巴棒打我屁股了。于是鱼玄机对牢头说:报告大叔,没什么话讲。牢头就说,岂有此理,怎么没有话讲。鱼玄机只好说:报告大叔,是我罪有应得。但是她在背地里对王仙客说,这个牢头身上很臭,像一泡屎一样。
  后来事情就起了令人不敢相信的变化。忽然之间,王仙客就变成了那个牢头(也就是说,身上像屎一样臭的原来是他),绕到鱼玄机的背后去,把她强奸了。与此同时,鱼玄机状似浑然无所知,还在擦地板。干完了这件事,王仙客一面系裤子,一面说道:干完了活,自己回牢去罢。而鱼玄机却像什么都没发生那样答道:知道了,大叔。
  王仙客调查鱼玄机的事情时,听到了一种传闻:鱼玄机犯事住监时,她认识的一大帮公子哥儿,不但不想法救她,反而花钱托人,让衙门里快点判她死刑,立即执行。不但如此,还有人花了大钱,让牢子歇班,自己顶班到牢里去。人家都说,大概是怕鱼玄机说出点什么来。从这个梦来看,王仙客也是那些公子之一。不但是其中之一,而且还在其中坏得冒了尖。王仙客为此十分内疚,恨不得把自己阉掉。但是他又不肯阉,因为他还想着自己是王仙客,不是那些公子哥。
  在梦里鱼玄机告诉了王仙客很多事,包括她和死去的彩萍的关系等等。这些事和王仙客无关,醒来他就忘掉了。他只记得干鱼玄机的时候,她还在一伸一屈地擦地板,这个动作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快乐。鱼玄机向前挪动时,他也跟着她,于是他们就像是一只六条腿的昆虫啦。后来她说:大叔,我要去倒脏水了。您完了吗?而王仙客就恼怒起来:老实点。你要找揍吗?于是她就不动了,把屁股撅得更高,把脸更贴近地面,研究起地上的一只蜘蛛来。在很多的梦里,都有这只蜘蛛。
  除了淫梦缠身,王仙客在白天也犯起了毛病,忽然就会掉下眼泪来。他觉得自己对鱼玄机的死负有责任。总而言之,鱼玄机本身就是个凄婉的梦,充满了色情和暴力。王仙客受到了吸引,就逐渐迷失在其中。但是这种心境我不大能体会,也就不能够把它表述出来。这是因为过去我虽然不缺少下流的想象力,但是不够多愁善感,不能长久地迷恋一个梦。而且正因为我有很强的想象力,不会被已经存在的梦吸引,总是要做新梦。好在像这样迷失在陈年老梦里的人并不少见,我们医院里就有一个,外号烂酸梨,你可以去问他这种感觉是什么。酸梨兄看《红楼梦》入了迷,硬逼着傻大黑粗的酸梨嫂改名叫林黛玉,派出所的户籍警都被他逗得差点笑死了。梨兄又写了本《红楼后梦》,是后梦系列里最可怕的一种。我看了以后浑身起鸡皮疙瘩,冷得受不了。跑到传染科一验血,验出了疟原虫,打了好多奎宁针才好。以后我就再也不敢看他写的书了。
  五
  王仙客到长安来时,带来了一驮银子,到了那年的秋天,那一驮银子已经花完了,连驮银子的骡子也卖了。在没听人说到他是鱼玄机的老相好之前,他已经开始盘算钱花完了怎么办,是否要捎信回去,叫老家派人带点钱来,或者抽空上凤翔州去一趟,那里有个当官的同学。可是听说自己是鱼玄机的老相好之后,他又觉得这事不着急。首先想明白了自己是谁,再干这些事不晚。他整天在房子里围着被子冥思苦想,不知不觉钱都花光了,马也卖了。等到没了钱,孙老板就叫来了王安老爹,把他撵了出去,这时候他明白了自己要找的东西是什么:既不是无双,也不是鱼玄机,而是买一碗阳春面充饥的钱。
  我们北京人有句老话说,有什么都别有病,没什么都别没钱。这的确是至理明言。但是王仙客从来没有体会到这两种处境,这是因为他年轻力壮,身体非常好;还因为他是公子哥儿,只愁有钱没处花,从来不愁没有钱。但是后来这两种处境他全体会到了。先是被人说成鱼玄机的老相好,搞得精神崩溃;后来又发现一文不名,简直要饿死了。幸亏这两种悲惨处境是不兼容的:精神崩溃的人总是有一点钱,一点钱没有的人不会精神崩溃。有钱的时候,王仙客躺在床上,转着一些奇怪的念头:我怎么可能跑到牢里强奸了鱼玄机又把这事忘了呢?这不合逻辑。但是我要是干了这种坏事,又不把它忘了,也不合逻辑。为了解决心中的困惑,王仙客开始求助于先天妙数,阴阳五行,想把它算出来。但是越算越乱。然后他又怀疑自己的演算能力,打算开一个平方根来证明一下。但是他偏巧选择了二来开平方,结果发现开起来无穷无尽,不但把手头的纸全做了算草,还把地板、墙壁、天花板完全写满了。假如选了四来开平方,结果就不会这么惨。直到他被撵出客栈,他还在算,迷迷糊糊连望远镜都忘了拿,否则那东西还可以到波斯人那里换点钱来花,不至于马上就一文不名了。
  王仙客被撵出宣阳坊之前,正手持一根竹竿,竹竿头上拴了一只毛笔,在天花板上写算式呢。据我所知,他是用麦克劳林级数开平方,已经算到了第五千项。这一点在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用一台pc机就能做到;但是在当时可是一项了不得的科学成就。但是开客桟的孙老板不懂这些,只是破口大骂,说王仙客这疯子,把他的房子写脏了。其实王仙客并没有全疯,思想还有逻辑:他想开尽了这个平方,验证了自己有运算能力;然后再演算先天妙数,算出自己是谁。这两件事都做好之后,再决定是去找无双,还是去找别的人,或者谁也不找了。
  等到王仙客被撵走以后,望远镜就归孙老板所有了。他把放着望远镜的房子收拾一下,然后把房钱提了三倍。但是这房子就再没有空过。每天晚上都有些有窥阴癖的老头子来租这间房子,目的当然是要用望远镜看女人洗澡了。这东西果然不凡,全坊每个在洗澡的女人都能看见。美中不足的是影像头朝下,好像在拿大顶。还有很大的像差,中间粗两头小。不管那女人三围多么标准,看上去都是枣核形,而且肚脐眼都像小号铁锅那么大。
  有关这一点,我还有一点补充:在文明社会里,人人都知道女人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和她们睡觉会有极大的快感,如果不能睡,看看也相当解馋。正因为如此,女人既不能随便和人睡,也不能随便让人看,要不然就太亏了。
  王仙客这家伙滚蛋以后,女人们也不必再戴铁裤裆了,她们感到十分幸福。因为想屙屎撒尿时,再也不用着急管当家的要钥匙啦。内急的时候,当家的不在家里,打发孩子去找,也不知找得到找不到,那个滋味真是难受哇。但是要不戴铁裤裆,却是任何有自尊心的女人都不肯干的,因为有自尊心的女人都以为自己随时都会被强奸。卖铁裤裆的人就是这么发了财。
  据我所知,人在执笔演算时,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目的。其一是想要解决某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结果,就是没算出来,害处也不大,因为可以下回再算;另一种是要证明自己很聪明,这样演算永无结果,故而害处非常之大。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如找人来拍你马屁,说你很聪明,是个天才。人执笔写作也有两种目的,一种是告诉别人一些事,另一种让别人以为你非常甜蜜,非常乖。我个人写作总是前一种情形。假如遇到后一种情形,我绝不会浪费纸笔,而是找到那些需要马屁的人,当面去拍;这样效率比较高。王仙客就是因为犯了演算不当的错误,故而总算不出个头绪。因为本书在谈智慧的遭遇,所以提到这些不算题外之语。



第13章 梦(1)


  一
  小时候我常做这样的梦,先是梦到了洪水猛兽,吓得要命。猛然想起自己是睡着了的,就从梦里惊醒。后来又遇到了洪水猛兽,又吓得要了命。仔细一想,自己还是没有真醒,或者是又睡了,就又醒一回。有时一连醒个五六回,才能回到现实世界里来。这都是因为我睡觉太死。人家说,我睡着了半睁着眼,两眼翻白,双手放到胸前,呼吸悠长,从任何角度去看,都像是死尸。当然,这种景象我自己是看不到的。但是我很相信。因为我常见死尸,觉得它们很亲切,所以像死尸也不坏。王仙客睡着了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他大概也像个死尸。因为他和我一样,容易迷迷忽忽就进入梦境而不自知。甚至在梦里看到了别人长着红头发、绿眼睛,鼻子长在嘴下边,也不会引起警惕。最后遇到了青面獠牙的妖怪,实在打不过了,才开始苦苦地反省:我什么时候又睡了?与此同时,妖怪早把他按倒在地,从脚下啃起,连屁股都吃掉了。
  据我所知,王仙客和我是一样的人,老是不知道眼前的世界是不是梦境,因此就不知该不该拿它当真。别人要想验证自己是否在作梦,就咬自己一口。但是这对我完全不起作用。这是因为我睡着了像死尸,死人根本就不知道疼。有时候一觉醒来,发现几乎把自己的下巴吃掉了,那时才觉出疼来。我想要从梦里醒来,就要想出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方能跳出梦境,这是惟一的途径。
  但是这方法对王仙客这家伙有时候也没用。他一睡着了就昏天黑地,根本想不起曾经入睡。对他惟一保证有效的法子,就是考查自己的头脑是否清醒,能不能算出七加五是几。这一回他选择的办法是开二的平方,但是这方法无比之笨。假如我现在是醒着的话(当然,也有可能我是在梦里写这篇小说,这个有待核查),我知道二的平方根是个无理数,既不会开尽,又不会遇上障碍开不出数来;而是永远有正确的新数涌现,无穷无尽。王仙客就掉到这个套里了。就在他努力鉴定眼前的世界时,孙老板带着老爹出现了,要他付客房的账。他却说,等我算明白了,再和你们说话。但是老爹和孙老板冲了上来,一边一个架住了他的胳臂,把他架到了宣阳坊外,并且对他说,再敢到宣阳坊,就打断他的腿。然后他们就回坊去,宣布说,王仙客不但是个色鬼,二流子,还是个疯子。现在他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大家可以安居乐业啦。
  王仙客被撵出宣阳坊时,身上一文不名,而且恍恍惚惚。时值秋末冬初,天相当冷。所以很让人担心他会冻饿而死。但是他很平安地过了冬,而且到了第二年,体重还有八十多公斤。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千万不要低估了人适应各种环境的能力。
  现在可以谈到王仙客离开了宣阳坊后的行踪。宣阳坊不能住了,他就去了附近的酉阳坊。那是个声名狼藉的街区。那坊的坊门彻夜不关,甚至根本就没有门。每一家门口都挂个红灯笼,每一家里都住着妓女。那里是长安的红灯区。长安城里的诸君子根本就不承认城里有这一坊,有这一区,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到那里去。他们还说,仅仅三年前这里还不是红灯区。但是现在为什么成了红灯区,谁也说不上来。王仙客到了酉阳坊,觉得很饿,就跑进一座房子,对里面的人说,我很饿,请给我一点东西吃。人家就真的给了他一些东西吃。吃完了天也黑了,他就在人家屋檐下睡觉。于是人家就说,今天没客人,进来睡罢,别不好意思。从第二天起,他就给人家跑跑腿,混碗饭吃。女主人说,难得这么体面的一条汉子,要是肯来当王八就好了。她们都想嫁给他。
  有关酉阳坊的情况,我们还可以补充如下:这个坊既没有坊门,也没有坊吏,旧墙上还插了好多箭头子,全锈得一塌糊涂。要是把它挖下来卖废铁,谁也不敢收,因为它是大唐的军械,收购犯死罪。坊墙上还有好多大窟窿,七十二坊里再没有一个是这样的。但是为什么会这样,谁也说不清楚。你要是问为什么说不清,长安人就会说:有些事原本就说不清楚。如果说根号二开不尽,是个无理数,酉阳坊就是个无理坊。有时候晚上睡不着,要往那坊里跑,那是个无理行动。无理之后,赶快把它忘掉就算了。
  我们说过,王仙客长得很体面,飘飘然有神仙之姿。虽然穷得要饭,身上的衣服却是干干净净。除此之外,他的嘴又特别甜,见了窑子里的姑娘,不管她长得什么样,总是要说:你真漂亮!我都要晕倒了。当时不知有多少妓女要为他自杀,但是王仙客并没有当王八。虽然他觉得眼前干的事不过是在梦里客串一下,但是也不肯当王八。读书人当王八,会被革除士籍,子子孙孙不得翻身,太可怕了;所以在梦里也干不得。除了这事,别的他都肯干,包括给妓女洗内裤,到坊门口拉皮条。拉皮条的嘴也练出来了,听听他的演说词:
  青春少妇,热情无比,无拘无束,家庭风格!
  或者:
  清纯少女形象,恬静,纯真,一支含羞草!
  坊里的妓女们说,小二(王仙客现在化名小二)可以开皮条公司了。但是王仙客却不开公司,不要钱,只要管饭,管衣服,管睡觉的地方,甚至连分红都不要。免费招待他也不干。有些妓女说,能和小二睡一觉,倒贴钱都干。但是连倒贴钱他都不干。久而久之,大家都觉得他有点问题,不是天阉,就是同性恋。有人劝他,想开点罢。人生在世,也就是这一点享受呀。但是他一声也不吭。甚至妓女们当着他的面干事,他看了也没有反应。别人还以为他道德清高,就如宋代程二先生,眼中有妓心中无妓,作梦也想不到他在算平方根。那时候他已经算出了二十多万位,纸上写不下,全记在心里。大脑袋里记了这么多事,小脑袋只能趴下啦。据我所知,操心多的人最容易得这种病。
  我在梦里有时也干些坏事,比方说,杀人放火,但是绝不强奸妇女。这倒不是做梦还受了道德约束,而是因为我知道干了这种事天不亮就得起来洗内裤。做梦时脑子也不是完全糊涂,知道一些事情干不得。王仙客也是这样的。他不是洁身自好,而是怕洗裤衩。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但是这一点最重要。
  后来王仙客说,在酉阳坊里这段时间,在他的生活里并不重要。因为当时他不知道是睡是醒,也不知自己在干什么事情。所以他当时干的事,现在一律不负责任。就算当时杀了人,现在也不偿命,顶多赔几个钱罢了。这种谬论我举双手赞成。我在山西插队时,也以为自己在做梦。冬天天上刮着白毛风,我们冷得要命,五六个男生钻进了一个被窝,好像同性恋者在orgy一样。谁能说这不像做梦。第二天早上,大衣从被顶上滚了下来,掉到撒尿的脸盆里冻住,这完完全全是个恶梦。这时外面西北风没有八级也有七级,温度不是零下三十度,也有零下二十八度。不穿大衣谁敢出去?只好在屋里生火,把尿煮开。那气味实在可怕,把我的两只眼睛全熏坏了。因为我感觉是梦,所以偷了鸡,现在也不负责任。
  王仙客在酉阳坊里过了一冬。第二年开了春,宣阳坊里的兔子大量繁殖,翻过了坊墙进入酉阳坊地界。一来就是浩浩荡荡的一大队,酉阳坊里全是女流之辈,实难抵挡。王仙客只好挺身而出,和兔子作斗争。他老家兔子很多,小孩子穿开裆裤时就开始射兔子,所以他对兔子很有办法,用弹弓打,用弓箭射,每天都能打下几箩筐。兔子肉廉价出售,兔子皮染了当假貂皮卖,挣了一些钱后,他就从妓女家里搬了出来,自己租房子住。偶尔还到妓女家里打打杂,但是不再是为了谋生,而是为了拉交情。
  在酉阳坊里,王仙客经常梦见鱼玄机,梦见她坐在号子里中间那一小片阳光晒到的地方。这时候他不再觉得鱼玄机也是一个梦,而是和回忆一样的东西;或者说,对他来说,梦和回忆已经密不可分。也许根本就没有真正发生过的事,只有更深一层的梦和浅一层的梦。在深层的梦里,鱼玄机坐在阳光下面,头发已经变成了一缕缕的麻絮。稻草上有很多的苍耳子,很多荆棘,很多带刺的草。那些东西都插在衣服上面,又不能用手除去。鱼玄机要躲开草刺,只好向衣服里面缩去。她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一回王仙客打开牢门走了进去,这一回他脸上戴了个面具。听见了王仙客咳嗽一声,她抬起头来,叫了一声大叔。但是看到王仙客脸上的面具以后,又叹了一口气,艰难地转过身来,脸朝着墙俯下身去,用枷和手纽支撑着地面,好像放在地上的一件家具,臀部朝着王仙客。王仙客就走上前去,把她的裤子拉下来。等到王仙客插进去时,她呃逆了一声。于是隔壁有人敲敲墙说:小鱼,干嘛呢?她答道:挨操呢。听了这样的问答,王仙客也觉得很惭愧。但是马上他又想起是在梦里,就不惭愧了。



第14章 梦(2)


  我而说过,王仙客自觉得对男女之间的事一无所知。现在他仍然觉得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虽然他现在能记得在梦里强奸过鱼玄机很多次,但是现在也是在梦里。梦里的事一点也当不了真。也许到梦醒的时候,一切都被忘了。
  二
  王仙客在宣阳坊被人看成了色鬼,公子哥儿,来历不明的家伙,声名狼藉。但是在酉阳坊里就没人说他坏话。因为这里住的都是些坏蛋,就显得他道德清高。他在这里不但发了财,而且找到她了。
  王仙客说,他找到她的经过十分离奇。有一天他起早去打兔子,走在一条小巷里,露水打湿了脚下的石板地。那时候他正走在两道篱笆墙中间。在篱笆上爬满了牵牛花藤,藤上开满紫色的花朵,花朵上落满了蓝蜻蜓。实际上,两堵篱笆墙中间只有仅够两人转肩的距离,而篱笆却有一丈多高;从墙脚到墙顶,喇叭花密密层层,在每个花蕊上,都有一只蓝蜻蜓,在早上的水汽中展开它透明的翅膀;所以好像开了两层花。王仙客在其中走过时,心脏感到了重压。而在这时候,迎着正在升起的早霞,有一个早归的妓女穿着紫色的褂子,下摆短极了,露出了洁白无疵的两条腿,脚下穿着紫棠木的木屐,正朝他走来。她的脸遮在斗笠里,完全看不见。这时候王仙客不禁怦然心动。等到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王仙客就侧过脸去,于是看到了一张疲惫失神的脸和一脸的残妆,但是真的有点面熟。在她身上还能闻到一股粗肥皂的味道。这种肥皂像墨一样的黑,是用下水里的油和草木灰熬成的,里面满是砂子,在市场上卖两文钱一条。王仙客就用这种肥皂洗衣服,洗澡,还用它洗脸,洗出了一脸皮屑,好像长了桃花癣一样。
  那个妓女走过之后,王仙客转过身来,看着她的背影。后来她也站住了,长叹一声转过脸来。王仙客就问:你是谁?她答道:你说我是谁,我就是谁。嗓音粗哑,不知像谁,而且有点压抑,不知是要笑还是要哭。所以王仙客就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和她去,直到那个女人说,你不跟我去吗?他才扔下了背上的包袱,和她一道走了。
  再以后的事是这样的:王仙客跟着那个妓女,到了她家里。那座小房子在院子的中央,有四根柱子支撑着房顶,房顶是用裁得四四方方的树皮铺成。那间房子四面都是纸糊的拉门,像个亭子一样。那个女人叫他到房子里坐,自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王仙客坐在四面拉门中间,就像午夜里站到了十字路口,有四个月亮从四条路上照来。他还发现坐下的地板是惨白的榆木板,因为经常用刷子刷洗,已经起了毛,在地板的四角放了四个粗磁花瓶,里面插着已经凋谢了的凤仙花。他就这样坐着,心里忐忑不安。后来那个妓女走了进来:她不知在哪里洗了一下,去掉了脸上的残妆,披散着头发,敞开了褂子,那里面什么也没有穿。她坐到地板上,掐下了凤仙花来涂脚指甲。然后她就脱下了褂子,伸开了四肢,躺在地板上。这个女人嘴角、颌下、眼角都有了浅浅的皱纹,腋毛和阴毛都剃了个精光。她闭着眼睛,睫毛在不停地颤动,在分开的两腿中间,有个东西,看上去有点面熟。忽然之间,王仙客想咬自己一口,因为他怀疑自己见到的是真的吗。那个妓女闭着眼睛说道,你来嘛。但是王仙客一动也不动。因为他不知道她是谁。不管她是谁,她用这种方式和他打招呼,也太奇怪了。后来那个妓女说,你不来我就要睡觉了。然后她就睡着了。王仙客独自坐在地板上,透过纸背射过来的光线灰蒙蒙的。他就在这灰蒙蒙里俯下身去。看地板上的女人。这时候他对一切都起了怀疑,觉得是在梦里。但是他又觉得现在好像是醒来了。
  我表哥告诉我王仙客的事情,说到他在亭子里怀疑自己没睡醒,我就对他大有好感,觉得他是自己人。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们这样,会怀疑自己醒没醒。但是他根本记不住自己睡过去了多少次,只能从所见所闻来判断了。他俯身下去,发现那个女人已经睡着了:在薄薄的眼皮底下,她的眼球在颤动,大概是在做梦吧;伸出手指,就能感到她身上的热力。从身体的形状来看,她很年轻,大概是二十几岁。但是要看她的脸,从暗藏在皮肤下的纹路来看,她准有四十岁了。她的腹部扁平,乳头像两粒小颗的樱桃小巧鲜嫩,乳房拱起在胸前,这一切都很年轻,很好看的。但是她就这样赤裸裸地躺着,又让人联想起夏天躺在路边草席上纳凉的老太太。那些老太太一丝不挂,干瘪的奶袋,打褶的肚皮,就像瀑布一样从身上狂泻下来。假如说,年轻姑娘的裸体被人看了,是吃了很大的亏的话,她们就没有这样的顾虑。因为她们的身体每被人看上一眼,自己就占了很大的便宜。每件事情背后都有这么多暧昧不清的地方,这真像梦里,或者说是在现实里一样——谁也不知道梦里和现实中哪一边古怪事更多一点。王仙客觉得这个女人和她那个东西都有点面熟,但是在哪里见过,就是想不起来了。
  像这样大梦将醒的时刻,我也经历过。文化革命里我在山西插队,有一年冬天从村里跑回来,在一所大学里借住,一直到开了春还不走。这个学校里当时人不多,多数人都下干校了。剩下的人里就有李先生,他是无业人员,长得秃头秃脑,一直在释读一种失传了的古文字,丢了工作,丢了生计,当时靠别人的施舍活着;还有大嫂,她是有夫之妇,那时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我在学校里借住时,听别人说李先生不老实、荒唐、乱来等等,又听人说大嫂作风有问题、生活上不检点等等,还听到了很多暧昧不清的说法。我一直搞不清这些说法是什么意思,直到有一天我在校园里闲逛,在一座待拆的旧楼里看到了他们俩干那件简单而又快乐的事——那时候我用指节敲着额头,心里叫道:原来不老实、荒唐、乱来、有问题、不检点,就是这个意思呀!
  三
  王仙客盘腿坐在地板上,拼命回想以前的事情,想到脑袋疼,终于想到了无双,想起了以前有一次无双爬墙的事。那时候她站在他肩上,他从底下往上看,看到了一件东西,灰灰的,和现在看到的有点像,当然没有现在剃得那么光。按理说,长胡子的人刮了脸,大模样还是不变。所以就是无双刮过了毛,也应该能确认出来,不只是有点像。于是王仙客又怀疑是鱼玄机三绞未死,又从棺材里跑了出来——这可是越想越远了。想了半天想不明白,王仙客就决定当面问问她。没准是个熟识的妓女,偶尔忘了呢。你要是心里记着一个二十万位的无理数,也会觉得自己的记忆靠不住。
  王仙客临终时说,他始终也没搞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在他看来,苦苦地思索无双去了哪里,就像是现实,因为现实总是具有一种苦涩味。而篱笆上的两层花,迎面走来的穿紫棠木屐的妓女,四面是窗户的小亭子,刺鼻子的粗肥皂味,以及在心中萦绕不去的鱼玄机,等等,就像是一个梦。梦具有一种荒诞的真实性,而真实有一种真实的荒诞性。除了这种感觉上的差异,他说不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等了一盏茶的时间,那个女人睁开眼来,说道:我好困哪,真想睡过去就不醒。这话倒是合乎情理。刚才王仙客就看到了两个黑眼窝,还以为是她涂的眼晕呢。除此之外,还发现她的胃气很不好,老熬夜的人都是这样的。那个女人爬起身来,看到了王仙客,就问:你是谁?然后她又在自己头上击了一猛掌说:瞧我这记性。你是王相公。(王仙客心中狂喜,暗道:就算她是鱼玄机,我也是王仙客!我总算搞明白了一件事!)她说着拿起那个紫花褂子来,穿到身上,说道:你和我又干了吗?王仙客说,从来没有干过,怎么说又呢。喂,你说的是干什么?那女人说道:你别假正经了。久别重逢,先干事呢,还是先聊天?王仙客说,先干事。其实他一点也不懂要干什么,只不过瞎答应一声。但是那个妓女听了这话,就猛一下分开了双腿,做出了大劈叉的姿式,两腿中间那个东西也做势欲扑。王仙客一看,忽然如梦方醒,想起了什么来。他大叫一声道:原来你是彩萍!我可找到你了。
  找到了彩萍之后,他才发现了原来自己强奸过的不是鱼玄机,而是彩萍。这件事的原委是这样的:他在无双家住着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无双派彩萍来找他,说要商量一件事情。无双说女孩子将来都要嫁人,她很可能就是要嫁给王仙客。据说夫妇之间要干某件事,不知道那件事好不好玩。所以就让丫头来试一下。要是好,将来她就嫁。要是不好,那就出家当尼姑。王仙客开头还挺不好意思的,后来就答应了。当时彩萍在一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满脸通红。王仙客记得当天晚上的事就是这样,也许可以算小孩子荒唐,但是强奸可说不上。



第15章 梦(3)


  但是彩萍的回忆和他的就颇有出入。开头的部分是一样的,但是有一些背景材料:彩萍并非喜欢让王仙客搞一下,是无双用几件首饰和让她戴三天祖母绿为诱饵,把她骗来了。除此之外,无双还骗她说,也就是让小鸡鸡扎一下,你就赚那么多东西,实在便宜。而彩萍也没见过成年男子的家伙,以为和小孩子的一样。所以她真以为占了便宜。无双说完了那些话,就走了,把自己的卧房让给了他们俩。彩萍还记得她对王仙客一噘嘴说,她老要摆个小姐架子。什么叫“叫丫头来试试”?投胎投得好,也用不着这么张狂嘛。这时候说得还满好的。等王仙客一撩衣服,不料一下露出了那杆大枪,彩萍登时就吓坏了,连忙把手指放到嘴里咬,好像在嚼口香糖。开头还强装镇静道:相公,别逗了。这是根大腊肠吧。后来又说,你好意思吗?后来伸手摸了一把,发现那玩艺烫手,登时慌了手脚,夺路而逃。但是刚出了里屋的门就被人揪着小辫子拉回来,只听见无双恶狠狠地说,死丫头,我早就防着你这一手啦!
  后来的事情王仙客就一点也记不起了,他只好傻笑着听彩萍讲事情的经过,她讲出一句自己就想起一点来。开始的时候彩萍向无双苦苦哀求道:小姐,这太大了!我会死的!无双说,胡扯!别人都没死,你怎么会死。这话是在外间屋说的,王仙客听了也惭愧得要命。后来彩萍回来和王仙客干了这件事,嘴里哭爹叫妈,一会儿说,嘴里发苦,可能是把苦胆捅破了。一会儿又说,嗓子眼里顶得慌。等到完了事,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听到这样的事王仙客自觉有芒刺在背,据说像这样的事他们还干过许多次,因为无双对这件事有这么可怕还是不大相信;每一次彩萍都拼命地哭爹叫妈。因此事情一干完,无双就从外面跑进来,很关心地问道:还是那么疼吗?一点好的感觉也没有吗?为了贿赂彩萍,她把首饰箱都掏空了。
  王仙客听了彩萍的故事,出了一身冷汗:真想不到自己是这样一个强奸犯,幸亏还有一个教唆犯。但是后来故事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彩萍打个榧子说:其实那些哭爹叫妈,完全是装出来的。这件事开头是有一点疼,也没有那么厉害。后来不但不疼,还有很大的快感。王仙客听她这么说了以后,就有如释重负之感。但他还是问了一句:你干嘛要这么干?吓唬无双吗?回答不仅出乎他的意料,而且吓了他一身冷汗:
  你这坏蛋真的不知道吗?我爱你呀!!
  底下的话才真正使王仙客汗颜:彩萍同意和王仙客干,丝毫不是为了首饰,也不是为了那块祖母绿,而是因为她已经单恋王仙客好久了。她说越是这样,就越不能让无双知道,所以她老是哭爹叫妈。而且也不能让王仙客知道,因为王仙客心里只有无双。但是她这样装模作样,就把王仙客害苦了。这都是因为无双很多疑,根本就不相信有那么疼;而且她又很怕疼,始终不肯自己来试试。而和一个总是哭爹叫娘的小姑娘性交,也不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后来王仙客的精神就崩溃了。他的精神和我的一样,经常崩溃,又经常缓过来,我们这种人活在世界上处处艰难,所以经常这样。
  四
  在酉阳坊里的那段时间是王仙客一生最快乐的时光。这不但是因为他找到了彩萍,过上了稳定的生活,而且他也知道了自己要找的是谁,摆脱了布里丹的驴子的惨状。据说布里丹岛上有一条驴,见到了两堆草,就想同时到两个草堆上吃草,结果就在草堆之间饿死了。王仙客一会儿想找鱼玄机,一会儿想找无双,就是布里丹的驴。
  王仙客虽然找到了彩萍,但是无双还是下落不明。原来就在王仙客回山东去了没多久,长安就闹了一场兵乱。无双一家人到城外躲难,走到城门口,正遇上叛军攻城,加上地痞流氓趁乱起哄,那里就乱成了一锅粥。那时候彩萍和无双家失散了,等到乱定后再去找,那一大家人就变得无影无踪。不但找不到人,连街坊都不承认有这家人。这件事真是古怪得很。彩萍衣食无着,只好干起这路营生。找到了彩萍,王仙客就和她一起过了。但他还是惦记着下落不明的无双。
  有关那段时间的事,王仙客已经完全想起来了。他记得那段时间,他就像一匹配骡子的种马,经常被拉出去交配(无双说,表哥,再试一次,最后一次了)。他的主人手里还有一条鞭子(无双说,你不干,我把这事情告诉我妈!)。彩萍说,那段时间里她经常用唇语向他说话,总是说“不疼”两字。但是王仙客始终没有发现。这不光是因为他精神恍惚,还因为他没受过特工训练,不懂读唇术。
  王仙客是这样发财的:有一天,他拿了自制的连弩在街上射兔子,那景象真是好看。他那张弩是根刻了槽的木头棍,上面叉叉丫丫张了很多充做弩弓的竹片,怪模怪样很不好看。你要是没见过他拿它射箭,一定会以为这是个衣服架子。因为王仙客不是木匠,他做出什么破烂来,也不觉得难为情。但是他的确射得很准,兔子在房子之间跳跃,他举手就能射下一个来。那时节有不少人围着看,还有人帮他撵兔子。忽然又有人拿肩膀拱了他一下,叫他到小胡同里说话。原来那人是要买他的弩。王仙客觉得这其中必有误会,就说:仁兄,这个弩只有我拿着才能射中,您拿了去,只能把老婆射成独眼龙。那人却让他少操这份心。一百块钱,爱卖不卖。那家伙长得很凶恶,一看就不是好人。王仙客觉得不该得罪他;除此之外,一百块钱也不是个小数目;就把弩卖了。到晚上又有人来定做他的弩,并付了预订金。后来他就不射兔子了,专门做弩卖;并且说,眼下兔灾横行,做弩卖也是参加灭兔斗争。其实他只要打听一下就知道了,那些弩都流入了黑社会,射死了不少人。但是他就是不去打听。
  就我所知,人多了也能成为很大的灾害,丝毫不在兔子的灾害之下;当然我这样说不是想发起什么灭人的斗争——这种斗争只有大人物才能发动起来。王仙客上次到长安来时,城里远没有这么多的人。那时候街道很干净,人穿得也体面。上一趟街,不论骑马乘车,都觉得街上很宽敞。现在可不得了啦,无论到哪里,都是万头攒动的场面。车轮撞车轮,马头撞马背,到处是一团糟。这么多的人,还都有随地大小便的毛病。看了这种情景,每个人都有个善良的愿望,就是盼天上掉下个大磨盘,把自己剩在磨眼里,把别人都砸死。人已经这样多了,大家还在拼命生。连七十岁的老太太,绝经三十年了,现在也怀上了孕。这都是因为大家见到城里人太多了,恐怕政府下道命令,从此不准生孩子,所以趁现在还让就赶紧。有个善良的人发明了用上等小牛皮制的避孕套,但是谁也不肯带。因为当时熟皮子的工艺不过关,所以那东西干瘪瘪,像个风干了的小丝瓜。用时还要用带子拴在身上,不然就会掉下来。男人们说,戴上了它,女人就不像女人,像老虎钳子。女人们说,戴上了它,男人不再像男人,像个擀面棍。这说的也是实情。但是要等到发明硫化橡胶,制出柔软的避孕套,起码要一千年,实在也等不及。在这种情况之下,王仙客做射人的弩箭来卖,也算有功世道。
  王仙客真正发财,是靠卖狗头箭。这种箭要提前半个月定货,一打要一万块钱。取货时都是在半夜,买方交出一万块钱,王仙客点好了以后,就端出个大铜盘。里面鲜血淋漓盛了个大狗头,脑盖劈开,脑子里插了十二支弩箭。要是不知道,见了准以为这是一种奇怪的食品。其实只要中上一支,不管中在什么地方,不出一个月,就会两眼通红,逢人便咬,最后死于恐水症。原来这狗是疯狗,这箭传染狂犬症。这时他和彩萍住在一起,家里有很大的后院,院子里放了很多笼子,里面全是疯狗。那些狗叫得左邻右舍全不得安生。王仙客干这种事,也受到了良心的谴责。有时就问彩萍: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坏了良心。彩萍就安慰他说,不坏不坏。你比小姐差远了。
  要说无双有多坏,彩萍说起来才叫丰富多彩。她给无双做了这么多年的丫头,有很多的苦水要倒,随时随地都会讲出来。王仙客只要一听见她说这种事,哪怕是在做爱中间,也要把它记下来。他手里老是离不了一支笔,往一切凑手的地方写。所以他在酉阳坊的那间房子很快就被写得像宣阳坊小客栈那间房子一样了。除此之外,彩萍还经常问他:相公,我要洗澡了。看看我身上还有什么你要保留的吗?这时候王仙客才去找小本子,对着彩萍的胸口、背部、屁股一一抄录。这些记录后来在找无双时起了很大作用,以后我还要提到。在此要说明的是虽然王仙客造这种箭来卖,我还是喜欢他,因为他是自己人。还因为那种箭射死的人,也都是些黑社会人物。那种人原本就不要命,死掉也算得其所哉。何况我知道他挣这样的钱,也是有原因的。他还要再回宣阳坊,找到无双。要干这样的事,没有很多钱是不行的。要干这样的事,没有彩萍也不成。现在虽然有了钱,又有了彩萍,还需要一个计划。而想好一个计划,就需要很多时间。



第16章 宣阳坊


  一
  王仙客到宣阳坊里找无双,无双总是找不到。起初他想找到了无双把她带回去当老婆,后来这个目标就淡化了。后来他又急于知道是不是有一个无双,后来这个目标又淡化了。等到找到了彩萍,他已经有了一个老婆,又知道了世界上有一个无双,按说,他该不急于找到无双了。但是这件事的发展和按说很不一样,他更急于找到无双了。王仙客知道了无双开头是这样一个恶狠狠的小丫头,后来又知道了她是这样一个大姑娘,两腿之间有个灰蒙蒙的东西;乳沟里沁出了香汗等等。知道了这些以后,他更想知道她后来怎样了,正如一个故事,知道了开头,就更想知道结尾——像这样一个大姑娘,总不会忽然不见了罢。因此寻找无双就成了他的终身事业。这个故事就像李先生告诉我的他的故事一样:他年轻的时候,看过一本有关古文字释读的书,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不少未释读的文字;然后他就想知道这些未读懂的文字是什么,于是就见到了西夏文。再后来他又想知道西夏文讲了些什么,于是就把一辈子都陷在里面了。像这样的事结果总是很不幸,所以人家基督徒祷告时总说:主哇,请不要使我受诱惑。这话的意思就是说:请不要使我知道任何故事的开头,除非那故事已经结束了。
  王仙客到了宣阳坊,问到了无双,人家就给他讲鱼玄机。鱼玄机没有什么危害,因为她已经死掉了,尽管她到死也不是个好东西。在酉阳坊里,王仙客继续调査鱼玄机的事,终于把有关她的一切事都弄明白了。
  据说鱼玄机临死那天晚上表现得就很反常,除了要穿一身白,想死得好看,还有很多不对的地方。但是狱官比较鲁钝,没看出来。比方说,头天夜里到号子里去提她,狱官对她说,鱼玄机,你大喜!这娘们就答道:同喜,同喜。这话叫人听了打个愣怔。像这样贫嘴滑舌,就该戴上嚼子反省。狱官图省事,没有那么干,就下命令把她的锁纽全打开了。一般的犯人听了这话,一定会像筛糠一样抖成一团,但是她连抖都没抖一下。一般的犯人开了锁就该马上捆起来,但是也没有捆她,只是派了两个人拧住了胳臂,把她架到刑讯室去了。走到了走廊里,别的犯人有哭鼻子掉眼泪的,她却说,哭啥,不就是那么回事嘛。这就是说,没有一点认罪伏法的严肃劲儿。到了刑讯室里,人家告诉她,明儿早八点,三绞毙命。她说,好啊。人家怕她没听明白,加了一句:你啊!她就说:不是我,还是你吗?人家又说,三绞毙命就是把你勒死。她说,这个我懂。为了表示她懂,还翻了一下白眼。人家没话可讲,只好说,脱了衣服,上床呆着去。她就把衣服脱光,爬上了刑床。嘴里还说,二十八个人,够我一呛。
  那天晚上刑讯室里是有二十八个人,但不是要干那件事情,而是想从她那里榨点油水。众所周知,死刑犯的油水难敲。那些家伙想,反正就这一宿了,还不好混嘛,就抱定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非到把她浑身的骨节拆散了多一半,就是不吐财。明儿一早又要拉去杀,散架子是不行的,所以又要装起来,人手少了真是不行。但是鱼玄机在这方面是异常爽快,你一说她就懂:
  鱼仙姑,你的大喜事,该庆祝一下罢。
  是呀大叔,应该庆祝。
  你是大财主,难道让我们凑份子?
  我开支票,你们填数,好不好?
  大家都有点馋肉,拿了钱买了十三口大肥猪,一下全宰了,通通吃掉。结果是全生了病。一半是吃得太多,得了肠胃病。另一半吃得太急,得了绦虫病。鱼玄机一点也没吃,所以没得病。但是她也沾了光,表现在以下方面:
  大叔,这水能让我先洗洗澡吗?然后再烫猪毛。
  或者:大叔,别光顾了刮猪,也刮刮我呀;身上都长虱子了。
  看到别人洗猪肠子,她就说,就着手给我也洗了罢。有人见她这么不严肃,就给她加了一把大粒子盐;但是她还是继续耍贫嘴。要是别的犯人,早修理她了。可是典狱官觉得她是个财主,就没吭气儿。结果是后患无穷。到了五更天,典狱官就说:小鱼,你是个好角色。我也卖个交情,明儿你上刑场,免绑。
  鱼玄机说:大叔,我不要搞特殊。还是绑上罢。
  典狱官说,说不绑就不绑,你想挨驴鸡巴棒吗?告诉你,不老实的犯人上法场,我们总是用烙铁把他舌头烙掉,省得他出去胡说八道。你我们是信得过的。当然,你也不能辜负了我们的信任,到了时候得说点认罪伏法的话。鱼玄机说,那当然。大叔,你让我讲点什么呢?
  随便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是有名的爱情诗人,还用我教吗?
  二
  就因为典狱官这么一说,他就犯了严重错误。结果是典狱官当不成,在伙房里烧了一辈子火。原本只有模范犯人才能不烙舌头。这些人或则是国子监的教习,或则是朝廷的言官,满脑子正确思想,用的不是地方才上法场。像这样的人进了监狱,开头思想不通,又哭又闹,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等到通了以后,表现就很好了,一天到晚闹闹嚷嚷,揭发别的犯人。挨杀那一天,早上五点就叫唤:臣罪当诛!皇上圣明!
  要想让他省点劲到法场上喊,或者说,别现在就把嗓子喊哑,到了法场上喊不出来,就得给他戴嚼子。可这个鱼玄机,又是同性恋,又是虐待狂,起根上就不正。把这种人放出去,明摆着要找麻烦。你听听她在狱里说那些话:
  我是不小心才把彩萍勒死了的。像这么又挨打又挨操,对得住她了罢?
  整天老让人说认罪伏法,也不知道烦不烦!
  像这样的觉悟,现在虽不致于勒死,反正不能让她出国进修,因为出去准要胡说八道。有经验的狱卒知道不好了,就关照刽子手说,待会儿刑车一出门,就让鱼玄机念认罪伏法四个字,每念一遍,用棍子敲一下脑袋。要是这么干了,鱼玄机没准会说认罪的话,也可能什么也不说,因为敲傻了或者敲漏了。不管怎样,都比后来的结果好。但是刽子手想:只付了勒死她的钱,没付敲脑袋的钱,这事不能干。再说,把她敲得满头是血,别人看见了,谁还雇我们。这样阴差阳错,才出了大娄子。刽子手因为她钱给得多,对她还满客气的。只有管捆人按肩那位分少了,变着法想整她一下。见了面就说,仙姑,典狱长虽然说了免绑,但这事没有先例呀。这事我担戴不起来。后来商量了半天,决定免绑不免捆,把手在前面捆上一道。他们就这样把她押上刑场去了。坐在车上,她还和刽子手胡聊了一路:
  大叔,我是个大笨蛋。
  不能够这样说。你的诗写得挺好的。
  那是一个方面。其他方面的确很笨,比方说,我一辈子浪漫,居然浪到监狱里去了。谢天谢地,这回是逃出来了。
  仙姑,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幸亏判了三绞毙命,没判无期徒刑!
  这是和掌绞索的刽子手聊的。管捆人的刽子手偏要扫她的兴:
  三绞毙命也不好受,勒得直翻白眼,太阳穴上蹦青筋。
  鱼玄机说,那没什么,蹦就让它蹦。你知道吗?我居然长了一窝阴虱,今早上才刮掉。早知如此厉害,起码得刮光了进来。要和无期徒刑比,我宁可千刀万剐。
  掌捆人的刽子手想,这叫什么模范犯人,满脑袋自由主义观念。国家分配你什么刑,就受什么刑,容你挑挑拣拣吗?而掌绞的也批评她说,仙姑,这么讲就不对了。我们收了你的钱,怎么会勒出你的眼珠子?要讲职业道德嘛。她还大放厥词道:监狱里的伙食,吃了以后拉屎都不臭。等到法场临近,才慌了,说道:刚才典狱长大叔说,临死该说几句伏法的话。您快帮我参谋一下,到时候说什么好呀?
  这种话谁都不肯帮她参谋,嫌不吉利,推托说:仙姑,我们没文化,想不出来。您自己想罢。
  我心里慌着呢。要不是早上灌了肠,这会儿就糟了。
  掌捆人的刽子手又想:这就叫模范?一点也经不起考验,在监狱里都白学习了。什么话也不能教,让她出丑好了。堂堂的爱情诗人,临死连认罪伏法都讲不好,那才叫丢人现眼。
  根据以上对话,鱼玄机原来没想到在刑场上捣乱。她挺珍惜模范犯人的称号,想把认罪伏法一幕演好。你要知道,当时是大唐盛世,大家觉悟都高,谁都不想捣乱。但是认罪伏法的话的确是很难想出来的。这一点我有切身体验。要论我的记忆力,公论是非常之好,无论是电话号码本还是辞典,看过一遍就倒背如流。但是认罪伏法的话就一句也记不住。比方说,在十字路口想出了神,闯了红灯,被警察逮住,扣了我的自行车,人家启发我说:
  平时学习了吗?
  我就只会说:学了呀!
  学了什么?
  我就哑吧了。其实这时该说:十字路口,一看二等三通过。答上了这一句,一切都好说。就算他说:那你是明知故犯!你只消敲一下脑袋说道:没办法。长了猪脑壳,记吃不记打。这样说了之后,起码少罚五块钱。其实政治学习是学习什么?就是学习认罪伏法那几句话。经过了学习的人都懂,应该随时准备认罪伏法。这些话平时都记得,到时候一句也记不得。不但我,别人也是这样。要是这种坏毛病能改好,天下就太平了。
  鱼玄机被杀时就犯这毛病。何况她心里的事情还挺多的,一会儿一桩:
  在牢里饿瘦了,不够丰满。应该叫他们给买带衬垫的乳罩。
  还有:大叔,您说了呆会儿我要翻白眼。能给我去买副太阳镜吗?
  你看看,想想叫些什么?难道不该想想自己做奸犯科,触犯了国法吗?就这么说来说去,把别人都说烦了。何况人家勒死人之前还要运运气,定定神。不能老是聊大天。有人就喝斥她说:你要是不满意,就回牢去。她听了这话,就哀告起来:
  大叔!我可是付了钱的。可别扔下我不管呀!
  因为有了回牢这句话,所以到了刑场上,她就只剩一件操心事了:
  大叔,能保证把我勒死吗?能保证不再回牢里去吗?
  三
  鱼玄机要死掉那一回,一共雇了三个人,一个在左边绞,一个在右边绞,还有一个负责在后面按住。这三个人都必不可少。假如没了左边那一个,绞索就会朝左掳,掳到了底再拧,老远的也吃不上劲。少了右边的也不成。后边的也很重要,否则勒得要紧时,犯人会站起来跑。这时两边那两位只有跟着跑,假如没人按住,跑到城外也未必能勒死。本来是三足鼎立的事,分红时,两边两位各得二股,后面的才一股,很是吃亏。懂事的雇主就给后面的一点特别津贴。鱼玄机对此一无所知,只是给了一大笔钱,让他们三位自己分,所以就把后面的得罪了,他怎么看鱼玄机都不顺眼,想给她捣捣乱。灌肠时就是他在水里加了一大把盐。鱼玄机倒是觉出腌来了,但是她也是第一回挨灌,以为都是那么疼呢,也没敢声张,怕别人笑话;这不过是开个头。这就好像我们医院要盖汽车房,公安及市政规划部门都要打点好,有一家漏掉了,盖好的汽车房还得拆掉。
  鱼玄机伏法那一天,长安城里的人听说要把她勒死,就把一切都扔下跑来看。罗老板当然也在其中。后来他说鱼玄机死时视死如归等等,其实全是他在犯腻歪。鱼玄机从车上下来时两腿如筛糠,几乎站不住了。她哆哆嗦嗦地对刽子手说:怎么来了这么多人看我死!都和我有仇吗?我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么多人?
  有关那一天刑场上人多,可以这样形容,真正达到了万人空巷,挥汗成雨。假如说是车载斗量呢,得假设人的体积像面粉粒。不光地面上满是人,大树上、坊墙上也全是人。黑压压的一大片,全都目不转睛盯着鱼玄机,不由她不怕。因为她虽然天香国色,又是大诗人,毕竟是二十来岁一个姑娘,胆子小。假如是我去了,不但不害怕,还会很气愤:我怎么了,你们来看我这种热闹?人家把她手解开了,她就哆哩哆嗦去拿新买的小皮包,那里面有镜子和粉盒,她打算假借化妆来掩饰心里的恐惧;但是没拿住,那些东西唏哩哗啦掉了一地。当然,她没有胆子去拣,而且也拣不着。因为山呼海啸的一片大笑,早把她笑毛了。于是她张张惶惶地往土台子上爬,站在那里撩开头发让人家往脖子上绕绞索,透过了打架的牙齿对刽子手说:快点罢。都盼我早死呢。看来我是罪大恶极呀!
  根据这些事实,罗老板告诉王仙客的事情不对,那天长安街头没有绞死一个视死如归的大美人,倒是勒死了一个哆哆嗦嗦的灰眼睛姑娘。那个女孩子活着时倒是满漂亮的,死了也就一般了。但是无论是史书,还是人的记忆,都是前一种表述;不但如此,人家把她死时遗言也改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也不完全明白。因为这不是我们干的事情。
  现存的文献里,说到鱼玄机临死时说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其实鱼玄机临死时很害怕,哪顾得上想这样的话——这就是编故事了。
  那一天在刑场上,刽子手把绞索绕到了鱼玄机的脖子上,这时她往两边看看,觉得好像把脑袋插到了绕电线的线拐子里一样。后来人家告诉她,绕好了,把头发放下罢。搞好了这件事,她心瑞安定了一些。把头发理好以后,正打算定定神往四下看看,揣摸一下在场的观众有何要求,好好地死一回。但是这时鼓楼上就响起了第一声鼓,周围人声骚动。背后的刽子手说,把手伸过来。她背过手去,刽子手飞快地把手腕子一捆,往脖子上一吊,然后就极麻利地把她往地下一按,根本就不容她定什么神,马上就是天昏地暗,眼冒金星,这时心里真是慌乱得很。当然,其他的感觉也是坏极了。但都不如这一慌难受。后来她缓过来,眼前还是黑的,耳朵里还在嗡嗡响,就抱怨说,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两边的刽子手说:我们俩不管打招呼,是你后边的那位的事。后面的人却说:忘了。
  有关鱼玄机这个人,我们已经说过,她是又乖又甜,人家叫她干啥就干啥,一点也不想捣乱。但是我们也说过,她有点自由主义的毛病,还喜欢发牢骚,但是这都是些小缺点。只要经常用驴鸡巴棒敲打,用嚼子勒,并且容许她有段反省的时间,这些缺点都能改好。但是现在她身在监狱之外,驴鸡巴棒和嚼子都是鞭长莫及,一绞的动作又太快,根本就没容她想好,所以就出了问题。她没命地唠唠叨叨。两边的人安慰她道:万事开头难,以后就快了。后面的人却说,这件事好受不了。死要是舒服,就都去死了。鱼玄机舔舔嘴里的血,感到自己的姿式有说不出的难受:背后的手腕子吊得特高,两肘叉开,后面的刽子手又把一只脚插到她两腿中间,所以她是叉着腿,撅着屁股,一个四面漏风的姿式。所有的年轻姑娘都喜欢死时并住,紧紧凑凑地死掉,不想死时松松垮垮,像个老太太。所以鱼玄机说:大叔,劳驾挪挪脚,让我把腿并上好吗?这姿式活像在挨操——再说我也难受哇。可是那个刽子手说:你活该。谁让你少给我钱!再说,用这种姿式死了,也是满好看的。她又抱怨说,捆手捆得太紧,这不是捆人,简直是捆猪。后面那位刽子手反驳她说:你以为你是什么?到了这种时候,你连猪都不如。鱼玄机一绞时的情形就是这样。虽然这样难受,她还觉得能熬过去。谁知又跑出来个文书类的人来,问她有什么话要说。她就实话实说道:还要死两回——真她妈的烦死了!在场的观众听了很不满意,就哄起她来了。
  现在我们知道,长安城里的人对鱼玄机期望甚高。这都是因为像她这样被处死的名女人、大诗人,不是经常能够碰到。所以恨不得看她死一百回,谁知她才死了一回就烦了。当时又不能看电影,电影上老死人,看了可以过过瘾。虽然他们不满意,也不该强迫鱼玄机很喜欢死去。但是当时在场的人都不是很讲道理,所以大家就高叫:鱼玄机,没出息!怎么能讲这种话!!鱼玄机回嘴道:真是岂有此理!你们怎么知道该讲什么话!你们放下自己的事不干跑到这里来,原来不是恨我,而是教我怎么死的——这才叫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难道你们都上过法场,被绞过一道吗?当然,当然,讲这些话不对。最起码是很不虚心啦。
  据我表哥说,死刑犯中,原来有过一些很虚心的人。有过这样一位老先生,被砍头时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一只鸭子。鸭子这种东西我们都知道,砍掉了脑袋还能活半小时。这样他没了脑袋之后还能蹦一阵,让大伙看了够刺激。还有一位老先生,被判宫刑。当众受阉前他告诉刽子手说:我有疝气病,小的那个才是卵泡,可别割错了。他还请教刽子手说:我是像猪挨阉时一样呦呦叫比较好呢,还是像狗一样汪汪叫好。不要老想着自己是个什么,要想想别人想让咱当个什么,这种态度就叫虚心啦。
  四
  我们说到,王仙客知道了鱼玄机被处死的情形,并且感同身受,所以他也看到了面前上万人的目光,个个金光闪闪,整合起来就如一泡大粪上的无数绿豆蝇一样。这些目光直射到他心里去,那里就又麻又痒,好像中了什么毒药暗器一样。所以假如是王仙客站到了鱼玄机被绞死的地方,为万众所瞩目,他的感觉就是这样。
  有关万众瞩目,我的感觉如下:假如不是你有什么事情搞砸了,出了丑,那就不会搞到万众瞩目的地步。所以就万众瞩目搞个自由联想的话,我就会想到失落感,想到画虎不成反类犬;假如不是有什么话把儿落到别人手里,他来瞩你干嘛。当然也有另一种万众瞩目,比方说,我们医院一个护士嫁给了一个瑞士阔佬。我们医院的那些小护士一面瞩一面说:这个瑞士人简直就没有审美观——听说他有兽奸倾向。所以说到万众瞩目,我是一点好联想都没有的。
  鱼玄机被绞死之前,眼前不但是万众瞩目,耳畔还有万众嘲骂之声。大嫂给我讲过一件事,那就是她和李先生在旧楼里干那件丑事(大嫂老了之后,把这类风流韵事一律称为丑事,比方说,见到小孙就说:今天气色很好呀,昨晚上干丑事了罢),已经干了很长时间了。她抬起一只手(左手,我给她记着呢)撩起头发,并把冰凉的手掌贴在滚烫的脸上。她眼看着旧楼空空落落的墙壁,忽然感到如受万众瞩目——那些目光星星点点落在她赤裸的皮肤上,耳畔响起了万众嘲骂之声。就在这时,她感觉一股蚀骨铭心的快感油然而生,禁不住叫出声来。所以要是让大嫂到鱼玄机那时呆的地方去被勒死,真实地听到了万众嘲骂之声,并且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干丑事的架式,她一定娇喘声声。
  而鱼玄机临死那一回,无论是又麻又痒,或者想要娇喘声声的感觉都是没有的。她只是觉得身体很难受,心里麻麻烦烦的,一心想的是快点死了算了。而且她还想:我的脖子比别人细,人又瘦,也许再勒一下就死掉了,用不着再勒第三道。但是我们都知道,想怎样就怎样的自由主义观点是要不得的。上级让你被勒了几道以后死掉,你就得做那种打算,自己有别的打算都不对头。所以后来她还是活过来了。但是她对此很不满意。这一回她既看不到万众瞩目,也听不到万众嘲骂了,因为眼睛耳朵都勒出血来了。那个文书凑着她耳朵说:鱼犯,你可是模范犯人哪。想想看,我们留下你的舌头是干什么的!这时鱼玄机才说道:糟糕!我把要说认罪伏法话的事整个儿忘掉了!大叔,说点什么好?那人就说:你想想,还不着急。这句话要你发自内心,别人教的就不好了。于是鱼玄机就开始认真考虑起来了。因为人家让她发自内心,所以她觉得监狱里教的都不能用。鱼玄机虽然是大诗人,却属于苦吟一派,一首五言绝句都要吟半年。更何况她一路上没想认罪伏法的话,现在刚刚开始想,这就叫急来抱佛脚。最后一绞的时间早过了,大家还在等她。
  我们知道,鱼玄机在说最后的遗言时和以前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此时她丝毫也感不到自己有个身体,只剩下一点灵智浮在空中。于是监狱里牢头禁子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对驴鸡巴棒的敬畏之心就没有啦,因为她一点也不怕打了。另外,她也不怕嚼子。现在她满嘴是自己的血,吐不出来,已经很恶心,所以一点也不怕恶心。这时她要是讲出一句认罪伏法,那才叫发自内心。但是我们都知道,谁的内心都觉得那话恶心。结果她就讲出一句发自内心的操你妈来。而且还说:我真是后悔死了,以前怎么早没骂。讲完了这话,她就死掉了。而王仙客则如从梦中霍然惊醒,觉得大受启发。后来拿了大刀去威胁罗老板,与此不无关系。但是他到底受了什么启发,我表哥却没有告诉我。
  但是他不告诉我我也能想出来,那大概是个“都到了这会儿了,想干啥就干点啥”的意思。从前孟夫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几稀不是没有。在我看来,稀就稀在有认罪伏法的态度这一点上。因此我认为一般来说,骂人是不对的。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这和到了什么时候大有关系。假如到了那会儿,就真是不骂白不骂了。



第17章 自称无双的女人(1)


  一
  建元年间,王仙客和彩萍到宣阳坊里找无双,和单独来时大不一样。这一回他来时是在六月的下午,他骑了一匹名种的大宛马,背后还跟了一队车辆。那匹马有骆驼那么大的个头,四肢粗壮,蹄子上都长了毛,脑袋像个大号水桶,恐怕有一吨重,黑得像从煤窑里钻出来的一样,而且又是一匹种马。那马的生殖器完全露在外面,大得让人都要不好意思了。王仙客骑在上面,经过什么牌坊、过街楼等等地方,就得猫腰,否则就要到牌坊上去了。在他身后,跟了好儿辆骡车,车辕上掌鞭子的童仆一个个细皮嫩肉,要是食人部落的人见了,一定会口水直流。他就这样进到坊里来,径直去找王安老爹,拿出一份文书,说他已经买下了坊中央的空院子,要在此落户。老爹见了王仙客这份排场,早就被镇住了,连忙说欢迎。王仙客还告诉他说,无双已经找到了,就在后面的车上。说完了这些话,他就驱车前往那个空院子,请同来的一位官员启了封条,然后叫仆人们进去清理兔子屎。那时候院子里屋檐下的兔粪已经堆得像小山一样啦。等到院子打扫干净并且搭上了凉棚,王仙客就从马上下来,走到一辆骡车前,从里面接下一个女人来。她长了一头绿头发,绿眉毛,身上穿了黑皮子的超短裙,怪模怪样。王仙客说:无双,到家了。旁边看热闹的诸君子听了,几乎要跳起来:无双?她怎么会是无双!那么老远地瞥了一眼,就觉得不像。
  傍晚时分,王仙客和那个女人在凉棚里吃了晚饭,又一块出来散步,她挽着王仙客手臂,走起路来扭着屁股。这一回大街上亮,铺子里黑,大家都看清楚了。那女人穿着一件摩洛哥皮的短上衣和短裙子(这种式样的衣服长安城里也有出产,但是皮子硝得不好,看上去像碎玻璃,走起来格支格支,下摆处还能闻见可怕的恶臭;不像摩洛哥皮无味无光轻软),上衣是对襟的,无领无袖,两襟之间有四寸的距离,全靠细皮条拴住。这样乳房的里侧和腹部的中央都露出来了。衣服里面有一道金链子拴了一个祖母绿坠子,遮住了脸脐。这个坠子可是有点面熟。超短裙的下摆在膝盖上三寸的地方。这种式样是长安街上拉客的妓女兴起来的,好处是内急时不用急着找女厕所,两腿一叉就可以当街撒尿;但是现在名门闺秀也有穿的了。脚下穿了一双檀木跟的高跟凉鞋。这种鞋的好处是万一遇上了色狼,可以脱下来抵挡一阵,做后跟的檀木块打到头上,可以把脑子打出来。
  这个自称无双的女人走过每家店铺门口,都要站下来,转过身来,用双手勾住王仙客的脖子和他接吻。这件事我们知道底细,知道那个被叫作无双的女人是彩萍。但是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不知道,更不知道她当过妓女,当街和男人接吻对她来说,就像当街撒尿一样自然,所以大家见了这种景象都觉得很刺眼。宣阳坊坊里的各位君子,到了酉阳坊也有常和妓女接吻的,就是没干过也见过,一点也不觉得别扭;但是在宣阳坊里见到了大公鸡在街上踩蛋,都要把它们撵到背静的地方去。这是因为这里是宣阳坊,看了受刺激。当然,王仙客刺激了大家,也不是没有代价。回到家里一照镜子,发现嘴唇都肿了。他的嘴唇没有经过锻炼,和彩萍的不一样。
  王仙客第二次到宣阳坊找无双,他知道宣阳坊是恨人有笑人无的地方。就拿我来说罢,前不久出了一本书,拿去给朋友看。他说,你就写这种东西?多没劲哪。我看你越来越堕落了。但是很久之前,他还对我说:王二,老见你写东西,怎么也没见你发呀?有什么稿子给我罢,我认识出版社的人。那时候我就觉得到了宣阳坊里了。王仙客现在阔了,但是却没人恨他。因为他太阔,恨起来恐怕要把自己气死了,只能找个软一点的来恨恨。假如我著作等身,就要得诺贝尔文学奖,也就没人来恨我。
  王安老爹说过,世界上的人除了我们就是奸党。这是从政治上讲。从经济上讲就是另一样。在经济上给我钱的全是自己人,管我要钱的全是奸党。经济上的事情往往是复杂的,比方说,大街上的个体户。他们以为我们给他送钱去,是他们的自己人。但是我们总觉得他们要钱太多,纯粹是奸党。王仙客第二次到宣阳坊时,腰缠万贯,派头很大,所以大家都把他当个自己人看。越是把他当自己人,就越觉得那个绿毛的娘们准不是真无双。但是那些老板又对下列问题感到困惑不解:既然无双不存在,我们怎么能说她是不是真无双?假如她是真无双,怎么一听见王仙客对那个绿毛妖怪说“无双,咱们回家去吧”所有的人就一齐起鸡皮疙瘩?
  有关老爹这个人,我们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一般来说,他对钱什么的并不在意,保持了公务人员那种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崇高气节;但是他也会看人的来头。假如没有这点眼力价儿,他也活不到七十多岁了。
  二
  王仙客搬到宣阳坊之后,房上的兔子就少了。这是因为他带厂一对鹞子来。那两只食肉猛禽整天在天上飞,脚上还带了鹰哨,呜呜地发出风吹夜壶口的声音。我们知道鹞子这种东西喜欢兔子,见到了一定要把他们杀死。如果当时不饿,就带回家去,挂在树上风干,就像南方的农民兄弟喜欢把自制的香肠挂在自家门前,既是艺术品又是食物一样。这种捕猎的心理不是出于仇恨,而是出于施虐的爱心,但是它们这样干,兔子就很不幸了。它们在房顶上,很暴露,又没有躲藏的地方,于是一只只的被逮走了。王仙客的院子里有一棵枯死的枣树,很快就被鹞子挂得琳琅满目,很好看,也很悲惨。那些兔子死了之后,都蹬直了后腿,把短尾巴挂在身后,咧开了三瓣嘴,哭丧着脸,保持了如泣如诉的架式。王仙客每见到这棵树吊的兔子,就觉得在梦里见过的兔子也在其中,并且在对他说:你把我们放上房干嘛呀。他觉得心里很难过,就叫一个仆人拿了竹竿守在树下,见到鹞子往树上挂兔子,就把它挑下来。于是鹞子就更努力地去抓兔子,每天都能抓到一手推车。那些兔子堆到车上被推出王仙客家后院时,就像一堆废羊毛一样。
  王仙客想起了住在牢房里的鱼玄机,觉得她就是一只房顶上的兔子。这个女人不知为了什么(这一点很不重要),觉得自己应该受到国法制裁,就自愿住进了牢房,在那里被拷打和奸污,就像跳上了房一样,想下也下不来了。所幸的是,她很快就要在长安街头伏法,也就是说,她在房顶上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因为有了这样一点把握,所以她在牢里很能忍耐,对于牢头禁子的种种帮助教育也很想得开。因为她这样识大体,所以到她上刑场的前一天,狱官就去问她:鱼犯玄机,明天就要伏法了,你还有什么要求吗?我们可以尽量满足你。鱼玄机就说:报告大叔,我很满足,没有什么要求了。狱官就说,既然没话可讲,就把嚼子给你戴上。那个皮嚼子很脏,上面满是牙印,并且男犯女犯都用一个嚼子,浸满了唾液,发出恶臭来,鱼玄机对它充满了敬畏之心。所以她就说,报告大叔,我有一个要求。
  据我所知,在牢房里有些话不能靠简单语言来表达,而是要通过一定的中介。比方说,要犯人出牢房,就要使用驴鸡巴棒。仅仅说,鱼玄机,出来放风啦!这不意味着你可以出来。如果你贸然出来,就会挨上几驴鸡巴棒。只有牢头说,快出来,不出来打了啊!这才可以出来。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有关出来的信息是用驴鸡巴棒来传递,不管是准你出来,还是不准你出来。这和一切有关说话的信息都要通过嚼子来传递一样,让你说话时不说话,就会被戴上嚼子;不让你说话你说话,也要被戴上嚼子。李先生一九五七年当了右派,他说,逼你说话和不准你说话都叫“鸣放”。可怜他搞了一辈子语言学并且以语言天才自居,却没弄明白什么鸣放是说,什么鸣放是不说。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鱼玄机对狱官说:大叔,我这一辈子都很好看,希望死时也别太难看。狱官听了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真的吗?原来你这一辈子都很好看!”然后就转身走掉了。一路走一路拿手里的驴鸡巴棒敲着木栅栏。邻号的犯人说:小鱼,不好了!明早上准是先割了你鼻子,再送你上法场!但是事情没有那么坏。狱官出去找了一帮收费最贵的刽子手,来和她接洽怎么才能死得好看。这件事用我表哥的话来说,就是辩证法的绝妙例子:不管什么事,你以为它会怎样,它就偏不怎样。所以你最好不要“以为”。但是也有其他的解释:鱼玄机很有钱,活着归她个人所有,死了国家要没收。干嘛不趁她活着赚她一笔。
  三
  据说监狱里的狱官和刽子手订有协定,前者给后者介绍了生意,大家五五分成。大家都知道鱼玄机是大财主,想赚她一笔。这一点和大家对王仙客的看法是一样的。仅从他的车马来看,就知道他阔极了。比方说那匹马罢,谁都没见过那么大的马。其实那马本来是拉车的重挽马,骑起来不相宜:那么高,摔下来准是终身残废。本来他可以找一匹优秀的跑马骑了去,但是他的顾问说不可以。我们已经说过,王仙客已经和黑社会搅在一起了,所以给他出主意的有好几个流窜大江南北的老骗子。那些人说,宣阳坊那些土豹子,一辈子见过几个钱?你就是骑阿拉伯名种猎马去给他看,他也不认反而以为你的马腿细,是饿的。所以一定要骑个大家伙去。假如你要哄一只老母狗,千万别给它戴赤金耳环(它会咬你一口),而是要拉一泡屎给它吃;这两件事虽然听起来不搭界,但是道理是一样的。所以有人建议他骑大象或是犀牛去(以黑社会的能量,不难从皇苑里借出这类动物来),但是王仙客没有骑过这两种动物,不敢骑。最后骑了一匹某亲王的种马,因为当时已是盛夏,母马都发过情了,所以可以一骑多半年不着急还。因为是专门配种的马,所以那匹马的那玩艺大得可怕,龟头就像黑甲御林军戴的头盔,而睾丸比长安城里的老娼妇下垂的奶还要大。至于车,那倒是自己置的。但也只是样子好看,上面是黄杨雕花的车厢,神气得要命。下面要紧的车轮、轴、架子等等,全是草鸡毛,经常送去修。这说明王仙客虽然很有钱,但是没有他摆的那么阔,还要在小处省俭。就是这样,他也已拿出了全部的积蓄。假如这一次还是找不到无双,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第18章 自称无双的女人(2)


  王仙客进了这个院子,发现里面空空如也。窗户纸全破了,门窗上的油漆全剥落了,房子里的东西全都没有了。只剩下正房里孤伶伶一把太师椅。这件家具虽然孤单,但是寓意深远。这是因为别的家具都可以搬走,安放在其他地方,只有它不能安放在其他地方。当时的人相信,一家之主的座位,放到别的地方就会闹鬼。
  晚上王仙客在家里,点起了所有的灯。现在他住进了正房,坐在正对着门口的太师椅上。太师椅并不舒服,坐在里面就像坐进了硬木盒子;就像这间房子不舒服一样。这间房子是他舅舅过去住的——真是奇怪,直到今天才想起自己有个舅舅来。除了舅舅,他还有个头发稀疏、虚胖惨白的舅妈,过去常在这房子里进进出出,嘴里说些不酸不凉的话,都是讽刺他的。比方说:这么个大男人,跑到长安来,不图个功名进取,算个什么东西?再比如:成天和我女儿泡,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吗?我女儿也不能嫁给武大郎。这些话听了半明白不明白,依稀想到了大男人、癞蛤蟆是说他,但是武大郎这个名字却从来没听说过。王仙客怎么也想不到再过几百年有个宋朝,宋朝有个宋江,宋江手下有个武二郎,武二郎的哥哥叫武大郎,他被自己的老婆毒死了。因为听不懂这句话,所以这话对他也起不到吓阻作用。
  王仙客的舅妈是个女奸党,她以为王仙客是白丁一个,把女儿嫁给他要吃大亏,这也是奸党的见识。无双却不是奸党,她知道王仙客智能无匹,乃是当世的千里驹,所以一心要嫁给他。惟一让她犹豫的是他的家伙太大,恐怕吃不消。一想到这件事,她就要咬指头。一咬指头就会把好容易留起的指甲咬坏。所以就在她手指上抹了些黄连水。这是大家闺秀家教的一部分:既可以防止咬手指,又可以防止吃饭时嘬手指。除此之外,还不能吃饱饭,要勒细腰,说话不准露牙齿,每天都要参加上流社会的party。无双说,这些party完全是受罪,既不能打呵欠,也不能伸懒腰,连放屁都不可以。从party上回来,无双就脱掉紧身衣,只穿一件兜肚,跑到王仙客屋里说:表哥,我实在受不了啦。你快把我娶走罢!
  王仙客坐在太师椅上,想起了好多事和好多人。他甚至想起了无双家里的老司阍。那个老头子长得酷似王安老爹,也是一只眼睛,痩干干的模样。这个老头子很会省,或者说,视钱如命。据说他有了钱就去买印花布,用蓝布包好了挂在房梁上,挂得门房里连天花板都不见了,却舍不得拿钱去逛窑子,躲在门房里打手铳,被人撞见了好几回。无双的母亲要把他撵走,但是老撵不成。他好像有点背景。还有无双的奶妈,长得像座大山。经常到厨房要来两个用过的面口袋,坐在前院里给自己缝乳罩,一个盛五十斤面的口袋只够一边。她老想勾搭后面的大师傅。那个大师傅红白案皆能,戴一个铁脚近视镜,头顶秃光光。还有一个老是醉醺醺的车夫,还有个姨娘,是老爷的小老婆,每天傍晚时都要在院子里高叫一声:彩萍!到厨房给我打点热水来,我要洗屁股!
  王仙客坐到这个椅子上时,感到很累。因为他花了两年的工夫,才找到了这个空院子,而要找的人却越来越多了。原先只有一个无双,后来多了一个鱼玄机,现在却是整整的一大家人。再找下去还不知要冒出来多少。想找到一个人已经很不容易,何况是一大群。但是他别无选择,只有找下去。这是因为王仙客是个哲学家,知道这句名言:运动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所以寻找就是一切,而找的是谁却无关紧要。
  王仙客坐在这个椅子上,什么都想起来了。因为这个椅子是这所房子的中心,那些人都为它而存在。其实到宣阳坊以前,王仙客记得其中的每个人,但是宣阳坊里的人说,他们不存在,所以就淡忘了。但是坐在这个椅子上,就会对此坚信不移,因为椅子在这里。
  王仙客坐上了这个椅子就浮想联翩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这椅子也是他的座位。以下是一些背景材料,你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在唐朝,人们认为舅甥关系的重要性,不下于亲子关系。所以假如一个人没有儿子的话,外甥就是他的继承人。王仙客的舅舅就没有儿子。同时在唐朝,一个男人要是有表妹的话,就一定要娶她当老婆。只有没有表妹才能娶别人。就是因为王仙客既有表妹,又有舅舅,所以他已经在山东老家被扫地出门。假如他找不到无双,他就没地方可去了。在这座宅子里,王仙客和他舅舅都是一家之主。但是他就是想不起他舅舅来。彩萍告诉他说,那是个黑胖子,面孔很粗糙,成天寡言少语的。她还说了很多细节,但是王仙客一点也不记得了。这就是说,所有的人是为了椅子上的人而存在,但是椅子上的人反而不存在。这就叫辩证法罢。
  四
  为了来找无双,彩萍把头发染绿,但是当时的染发技术不过关,上午染的发,到了下午就有返黑的倾向;晚上睡一觉,枕头染得像洒上了苦胆一样。而且那种染料会被吸收到体内,以致她的血都变绿了,整个儿像一只吃饱绿叶的槐蚕。王仙客和她做过了爱,连阴茎都会变得像临发芽的绿皮土豆。而且她还会出绿色的汗,这时候雪白的皮肤就会呈现出一片尸斑似的颜色。而且她眼睛里的世界正在变蓝,这是因为她的眼睛已经变成绿色的了。如果拿来一条雪白的手绢朝上呵一口气,手绢也会变成淡绿。这个绿荧荧的彩萍按照王仙客的嘱托,从家里出去,到侯老板的店里买一支眉笔。挑来挑去,眉笔都是黑的。彩萍就挑起眉毛来说:大叔,这颜色不对呀。有绿色的吗?侯老板说,小娘子真会开玩笑。哪有人用绿眉笔。彩萍瞪起眼来说,这怎么叫开玩笑!都是黑眉笔,绿眉毛的人怎么办?侯老板说,这就是搬杠了,哪有人长绿眉毛。彩萍就喝道:呲牙鬼,你睁开眼睛看看,老娘长着什么颜色的眉毛?侯老板听了这话,好像挨了兜心一拳。想要把这个来历不明的绿毛妖精臭骂一顿,又好像被什么人掐住了喉咙。直等到彩萍走出了店堂,他才追到门口去,大叫道:臭婊子,你不要美!我知道你是谁!早晚要你的好看!
  彩萍对王仙客说过,侯老板脾气虽然坏,但却是个好人。好人都是心直口快。侯老板骂过,我知道你是谁,早晚要你的好看,就回到柜台后坐下了。这时他对自己骂过的话将信将疑起来:到底他知不知道这绿毛婊子是谁,早晚会怎样要她的好看等等,都成了问题。顺嘴说出来的话,似乎不是全无凭据,但是他实在想不起凭据在哪里。彩萍在侯老板店里捣乱的事就是这样的。
  从侯老板家出来,彩萍又进了罗老板的店。罗老板的店里除了绸缎,还卖妇女卫生用品。彩萍一进去就高声喊道:老罗,要两打最好的江西藤纸纸巾,可不能是臭男人摸过的。罗老板说,小姐,纸巾我们有,保证是干净的。彩萍说,干净?干净你娘个腿!你的事我都知道。你姐夫是国子监的采办,经常到你店里买纸张,拿回去发给那些臭书生当草稿纸。然后你再到他们手里半价买回来,来来回回地赚钱。现在你又想把它卖给我垫那个地方。你知道是哪儿吗?不知道?告诉你,你想舔都不能让你舔。罗老板听了头上见汗,连忙说,小姐,积点口德罢。我有刚从江西办回来的纸,保证干净的。价钱贵一点。彩萍说,少废话,卖给别人什么价,卖给我也什么价,不然我就给你捣乱。罗老板也不敢再说别的了。她夹着这两捆纸扬长而去,把罗老板气得目瞪口呆,顺嘴就溜出一句来:官宦人家的小姐,怎么就少了这两个钱?
  这两句话出了口,罗老板忽然心里一乱:我怎么就认定了她是官宦人家小姐呢?要知道,现在人心不古,世道浇漓,什么人都有。想到这里,他又觉得刚才那句话是个绝大的错误。但是自己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却还是个谜。而他说出这句话时,彩萍还没走出店门。她应声把裙子的后摆一撩,把屁股往后面一撅。我的妈,露出的不光是雪白的大腿和屁股。这娘们根本就没穿内裤!彩萍对王仙客说过,整个宣阳坊里,就数罗老板心理阴暗,看见了女人的屁股就像兜心挨了一拳。假如漂亮的女孩子都不穿衣服,罗老板这样的人就会全部死光了。
  从罗老板那里出来,彩萍又遇上了王安老爹。她对王安说,老爹,我扶你一把行吗?我要提提鞋。说着就按住了老爹的肩头,弯下腰去了。她对老爹说,这种高跟鞋真难穿,一只脚站不住。可是老爹没听见。他正顺着彩萍的领口往里看,看到了一只乳房的全部和另一只的大部。但是按老爹的话说,不叫乳房,叫作奶子。老爹告诉别人说,那娘们的奶子真大。老爹还说,这娘们不要脸,里面连个奶兜兜都没戴。提完了鞋彩萍直起腰来说,老爹呀,你兄弟上哪儿去了?老爹摸不着头脑说:小娘子,认错人了罢?咱们是初会呀。彩萍就格格地笑,说道:老爹,你老糊涂了。自己双胞胎兄弟都忘了。王定!原来给我们看大门!
  老爹听了这些话,恍恍惚惚的觉得自己是有个兄弟,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在空院子里看过大门。好像是叫王定。老爹眯起眼来,右手打个凉棚后仰着身子打量彩萍,迟疑着说:请问姑娘您是——彩萍大笑道:王仙客没跟你说?我是无双呀!王定老爹给我家看十几年大门了,也算老东老伙的啦。见到他让他来罢,别老躲着啦。
  听了这些话,老爹发起傻来。彩萍趁势又说了一些鬼话:您老的兄弟可有点不争气,一点不像你。在我家门房里打手铳,居然呲到了蚊帐上。老爹听了大怒道:闭嘴!你是谁,我们会查出来的!告诉你,诈骗可是犯罪!犯到了衙门里,老粗的大棍子打你屁股!但是彩萍已经扬长去了。
  彩萍告诉王仙客说,宣阳坊里,王安最傻,但是他又最自以为是。他的记性就像个筛子,对自己不利的事情都会漏过去。



第19章 自称无双的女人(3)


  后来彩萍又到孙老板店里去,要王仙客放在那里的望远镜。孙老板好像得了甲亢(甲状腺功能亢进),两个眼珠子全凸出来了;以前不是这样的。这是因为他一有了空,就上楼去看那个望远镜,但是那个镜子在光学上有点毛病,所以引着眼珠子往外长。据我所知,波斯人的几何光学不行。这门学问只有西方人想得出来,东方人都不行。比方说,咱们中国人里的朱子老前辈。他老人家格物致知,趴到井口往下看,看到了黑糊糊的一团。黑糊糊的一团里又有白森森的一小团。他就说,阴中有阳,此太极之象也。其实白森森的一团是井口的影子。只要再把脖子伸长一点,就能看见白森森的一团里,又有黑糊糊的一小团。那可不是阳中又有阴了,而是您自家的头。头是六阳会首,说成阴是不对的。就这么稀里糊涂,怎能画出光路图。孙老板也觉得镜子有问题,几次拆了修理,越弄越模糊。就像童谣里唱得那样,西瓜皮擦屁股,越擦越粘糊。他就没王仙客聪明。王仙客看完镜子,就用手掌把眼珠子往回按,所以眼睛不往外凸。彩萍对孙老板说,她要把王仙客落在这里的望远镜拿回去。孙老板大惊道:这东西王相公送给我了呀!彩萍就说,放屁。你又不是他舅子,这么好的东西他为什么要给你?告诉你,呆会儿老老实实把镜子送到我们家,别让老娘再跑腿。要不然老娘就告你开黑店!说完了她就回家了。
  五
  第二天一早,孙老板就把望远镜送回王仙客家去了。这是因为他真的害怕彩萍去告他开黑店。按照大唐的律法,开黑店是最重的罪,要用绞车吊起来放进油锅里炸。但是大唐朝开黑店的最多了,谁也不怕被劫的告他们,这是因为开黑店的虽然要炸死,但是油钱要由苦主出,公家没这笔开支。除了油钱,还有柴火钱、绞车钱、铁锅钱等等,但是最多的开销还是油钱。要是没有一千斤上好的小磨香油,衙门根本就不接案子。其实到了炸时,锅里一滴油都没有,油全被衙门里的人和刽子手分了;只有一口烧得通红的锅,把人放到锅里干爆,爆得像饼铛上的蛐蛐,跳跳蹦蹦的。所以一般人不肯告人开黑店,一半是出不起钱,一半是觉得出了钱不值。假如被人劫在黑店里,死了就算了,没死下回注意也就是了。开黑店的也很注意,不劫太有钱的人,以免他们生了气,出上万把块钱来干爆你。孙老板虽然并未开黑店,但是也怕彩萍告他开黑店。因为你只要肯出一万块,不管告谁开黑店,都是一告一个准。衙门里的老爷问这种案子,就一句话:你不开黑店,人家会出一万块来炸你吗?这件事说到头就是一句话,王仙客太有钱了,叫人害怕。
  孙老板到了王仙客家门前,对看门的小伙子说,劳驾给管家通告一声,我来送王相公落在我们那里的望远镜。那小子直翻白眼,说:你放在这儿就得了。怎么,看不起我?孙老板连忙说:不不,我哪敢。只是这是件贵重东西,要劳管家写个收据。那小子就说,我给你看看去。谁知人家肯不肯见你。但是他进去了不一会,王仙客居然跑出来了,嘴里叫道:孙老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有日子没见了。快进来。他还喝斥看门的,说道:这么重的东西,你就让客人抱着?一点规矩也不懂!
  孙老板把望远镜给了看门的,就和王仙客到院子里去了。据他后来说,王仙客人非常好,走到每个门前,必定停下来,伸手道:孙兄请。孙老板也一伸手道:相公请。王仙客就说,好,那我前面带路了。这是我们国家待客的风俗,非常之好。因为假如让客人自己走,没准他会走进了女厕所;要是里面正好有人,就更不好了。王仙客把孙老板让进了客厅,叫仆人泡茶,然后说道:我落了那么一件小对象,您替我想着,今天又跑这么老远送了来,真不好意思呀。孙老板说道:应该的,应该的。谁知就在这当儿,里间屋响起了一个极刺耳的声音,道:他没那么好心!是我管他要的!随着这声动静,那个自称无双的绿毛妖精、大骗子、臭婊子、千人骑万人压的东西就出来了。
  后来孙老板和宣阳坊里诸君子在一起时,就这样称呼彩萍。
  我们在文化革命里也用这种口吻称呼人,比方说大叛徒、大工贼、大黑手、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某某;或是文化革命的旗手、伟大某某的亲密战友、我们敬爱的某某同志;说起来一点也不绕口,比单说某某还快。但是他们说彩萍时,不知她是彩萍,就没了名字,用“东西”代之。孙老板后来说到的和王仙客谈话情形是这样子的:他刚和王仙客说了两句话,那臭婊子就跑了出来,那模样真叫难看。这回她不穿皮裙子了,也没染绿头发,穿上了黄缎子的短裤短褂,脚下穿趿拉板儿,这个样子很像一个人——但是像谁就想不起来了。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说,老王,你这么抬举他干嘛?王仙客就说:不可对贵客无礼!你干你的事去罢。但是彩萍却说:我不走,听听你们说什么。后来宣阳坊里诸君子谈到此事,就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她要是没做坏事,干嘛连别人说什么都这么关心?
  王仙客和孙老板的谈话里,有很重大的内容。他说到自己有个舅舅,姓刘叫作刘天德。还有个表妹叫无双。舅舅没有儿子,他就是继承人。无双没有别的表哥,当然是要嫁给他了。所以好几年前,舅舅把自己万贯家财的一半交给了他,让他到外地发展(当然,这不是对长安和朝廷没有信心,而是多了个心眼。前者是不爱国,后者是机智,这两点无论如何要分清)。这些年他在山东发了财,回来向舅舅报账,并且迎娶无双,谁知不知为了什么,也许是于路招惹了鬼魅,也许是发了高烧,等等;竟得了失心疯,糊里糊涂的,把舅舅住哪里都忘了。所以就在宣阳坊里闹了很多笑话。宣阳坊诸君子听了这些话,双挑大指道:王相公真信人也!发了大财不忘旧事,难得难得!连老爹都说他是我们的人,不是奸党了。
  老爹还说,王相公刚来时,见他油头粉面,来路不明,说了他一些话,你们可别告诉他呀。现在知道了他有这么多美德,知道他是自己人,这种话就再不能说了。像这种见到别人了得,就把他拉到自己一边的事,我们现在也干。比方说那个成吉思汗,我们说他是中国人,其实鬼才知道他是哪国人,反正不是中国人,因为他专杀中国人。他再努把力,就会把你我的祖宗也杀了。倘若如此,少了那些代代相传的精子和卵子,我们就会一齐化为乌有;除非咱们想出了办法,可以从土坑里拱出来。
  孙老板还说,王仙客讲这些话时,那个女人就在一边插嘴道:表哥!咱们家的事情,告诉这家伙干嘛?王仙客就解释道:无双,你不晓得。为了找你,我和坊里人闹了多少误会。现在不说说清楚行吗?当时那个女人就坐在椅背上,搔首弄姿,要王仙客亲亲她。亲嘴时当然就不能讲话了。那个女人又说,表哥,咱们补课罢。王仙客就红起脸来说:胡说,补什么课?她又说:怎么,才说的话就忘了?要不是兵乱,咱俩五年前就该结婚了。就算每天干一回罢,误了一千多回。所以你得加班加点。补不回来死了多亏呀。王仙客说,岂有此理,当着贵客说这种话。孙老板听了不是话头,就告辞了。
  孙老板还说,后来王仙客送他出来,告诉他说:这位无双,是他从酉阳坊里找来的。原来乱兵入城那一年,舅舅一家就全失散了。表妹沦落风尘,吃了不少苦头,现在变得言语粗俗,言语冒犯就要请孙老板多多担待了。不管怎么说,他这身富贵全是从舅舅那儿来。所以不管无双多赖皮,他也只能好好爱她。这两天正为搬家的事闹矛盾,所以无双正在找茬打架。闹过这一阵就好了。孙老板说,这是怎么回事呢?王仙客说,是这样的:我知道宣阳坊里这座宅子空着,打听了价钱不贵,这儿邻居都是好人;所以要搬来。她却说,这儿人她都不认识,宁愿住酉阳坊。孙兄,您替我想想,那是什么地方——
  六
  孙老板讲到这里,王安老爹一拍大腿说,别讲了!这里一个老大的破绽。这女人说,不认识这儿的人。可她怎么说认识我们呢?没说的,她是个骗子。老爹的独眼里放出光芒,手指头直打哆嗉,像中了风一样,嘴唇失去了控制,口水都流出来了。
  当年老爹在衙门里当差,每到要打人屁股时,就是这个模样。挨打的人见他这个样子,顿时就吓得翻起白眼来。孙老板恭维他一句说,您老人家到底是老公安,一听就明白了。这个事该怎么办,还要请老爹拿主意。王安拿了个主意,大家一听就皱眉头。他说的是到衙门里告她诈骗,把她捉去一顿板子,打不出屎来算她眼儿紧。孙老板心说,没这么容易罢?罗老板心说,动不动就打人屁股,层次太低了罢?但是这两位都不说话,只有侯老板说出来了:这不成。你凭什么说她诈骗?就凭她认识你?要是这么告,也不知会把谁捉去打板子,更不知会把谁的屎打出来。老爹一听,顿时暴跳如雷:照你这么说,就没有王法,可以随便骗人了?侯老板听了不高兴,就说,我不和您抬杠,我回家了。侯老板回家以后,孙老板也走了。剩下两个人,更想不出办法来,只好也各回各家了。
  以上这些情景,完全都在王仙客的意料之中。这是因为在酉阳坊里,彩萍给他讲过很多事,其中就包括宣阳坊诸君子的为人。有关孙老板,她是这样说的:这家伙视钱如命。假如你在钱的事上得罪了他,他准要记你一辈子。唐朝没有会计学,所有的账本都是一塌糊涂。所以所有的账,都是这么记着的。
  王仙客搬到宣阳坊半个月,房上的兔子已经非常少了。偶尔还能看见一只,总是蹲在房顶上最高的地方一动不动,就像白天的猫头鹰一样。那些兔子的危险来自天上,但是它们老往地下看。王仙客觉得它们是在想,地下是多么的安全,到处是可以躲藏的洞穴、树窠子、草丛。我们都知道,兔子这种东西是不喜欢登高的,更不喜欢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但是这种不喜欢登高的动物却到了高处,所以它们的心里一定在想:这就是命运罢?
  我表哥对我说,每个人一辈子必有一件事是他一生的主题。比方说王仙客罢,他一生的主题就是寻找无双,因为他活着时在寻找无双,到死时还要说: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为寻找无双而生的。我在乡下时赶上了学大寨,听老乡说过:咱们活着就是为了受这份罪。我替他们想了想,觉得也算符合事实。我们院有位老先生,老在公共厕所被人逮住。他告诉我说,他活着就是为了搞同性恋。这些话的意思就是说,当他们没出世时,就注定了要找无双,受罪,当同性恋者。但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绝对。王仙客找不到无双时,就会去调查鱼玄机。老乡们受完了罪,也回到热炕头上搂搂老婆。我们院里的老先生也结了婚,有两个孩子。这说明除了主题,还有副题。后来我问我表哥,什么是他一生的主题,什么是他的副题。他告诉我说:主题是考不上大学。他生出来就是为了考不上大学。没有副题。鱼玄机在临终时骂起人来,这样很不雅。但是假设有人用绳子勒你脖子,你会有何感触呢?是什么就说什么,是一件需要极大勇气的事;但是假定你生来就很乖,后来又当了模范犯人,你会说什么呢?我们经常感到有一些话早该有人讲出来,但始终不见有人讲。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少了一个合适的人去受三绞毙命之刑罢。



第20章 无双到哪儿去了(1)


  一
  王仙客和彩萍在宣阳坊找无双,我认为宣阳坊是个古怪地方,这里的事情谁都说不太准,就好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谁知走到下一步会出什么事。但是王仙客不这样想。王仙客觉得一切都有成竹在胸。他住进宣阳坊那座大宅子里,觉得日子过得飞快。寻找无双的过程,就像蚂蚁通过迷宫。开头时,仿佛有很多的岔路,每一条路都是艰巨的选择。首先,他要确定自己是不是醒着,其次要确定无双是不是存在,最后则是决定到哪里找无双。现在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只剩下了最后一个问题:无双到哪儿去了。王仙客觉得自己在冥冥中带着加速度冲向这个谜底,现在就像读一本漏了底的推理小说一样索然无味。除了一些细节,再没有什么能引起王仙客的兴趣。这些细节是这样的:找到了无双以后,她是大叫一声猛扑过来呢,还是就地盘腿坐下来抹眼泪;她会怎样的对待彩萍;她愿不愿意再回宣阳坊来住;等等。这些细节背后都没有了不得的难题。无双过去头脑相当简单,除了染绿了头发戏耍罗老板,吊吊老爹的膀子,在孙老板的客栈里落下几件东西再去要回来,简直就想不出什么新花样来。
  这种感觉和我相通。我没结婚时也觉得日子过得很慢,仿佛有无穷无尽的时间;而现在觉得自己在向老年和死亡俯冲。以前还有时间过得更慢,甚至是很难熬的时候。比方说十七岁时,坐在数学竞赛的考场里,我对着五道古怪的题目,屏住了呼吸就像便秘,慢慢写下了五个古怪的解,正如拉出了五截坚硬无比的屎一样。当时的时钟仿佛是不走了。现在再没有什么念头是如此缓慢地通过思索的直肠,而时钟也像大便通畅一样的快了。当你无休无止地想一件事时,时间也就无休无止地延长。这两件事是如此的相辅相成,叫人总忘不了冥冥中似有天意那句老话。
  过去我以为,我们和奸党的区别就在于时钟的速度上。以前我度过了几千个思索的不眠之夜,每一夜都有一百年那么长,但是我的头发还没有白。可是奸党们却老爱这么说:时间真快呀,一晃就老了!但是现在我就不这么看了,因为现在我看起电视连续剧来,五六十集一晃就过去了。假如不推翻以前的看法,就得承认自己也是奸党了。
  彩萍告诉王仙客无双耍过的把戏。无双总是这样讲的:去耍耍他们去。然后就把头发染绿跑出去了。假如这些事传到她妈耳朵里,就要受罚了。但是最叫人不能理解的是,无双惹的祸,却让彩萍受罚:大热天在太阳地里跪搓板,或者被吊在柴房里的梁上。这时候无双就跑来假惺惺地装好人。在前一种情况下,她说:我去给你端碗绿豆汤来!在后一种情况下,她说:要尿尿吗?我去给你端尿盆,拉屎我就不管了。彩萍说,跟着她可算倒了大霉了。被吊在房梁上时,她不肯接受无双的尿盆,而是像钟摆一样摇摇摆摆,飞起腿来踢她,嘴里大骂道:小婊子你害死我啦,手腕都要吊断了!我都要疼死了,你倒好受啊?但是她总踢不到无双,因为无双早就发现了,当人被吊在房梁上某一定点上时,脚能够踢到的是房内空中的一个球面,该球以吊绳子的地方为球心,绳子长度加被吊人身体的长度是该球的半径。只要你退到房角里坐下就安全了。为此无双是带着小板凳来访问彩萍的。她退到房角坐下来,说道:不要光说我害了你,你也为我想想,当小姐是好受的吗?这句问话是如下事实的概括:当一个名门闺秀,要受到种种残酷的训练,其难度不下于想中武状元的人要受的训练。比方说,每天早上盛装在闺房里笔直地坐五个小时,一声不吭一动不动,让洞里的耗子都能放心大胆地跑出来游戏。与此同时,还要吃上一肚子炒黄豆,喝几大杯凉水来练习憋屁。要做一个名门闺秀,就要有强健的肛门括约肌。长安城里的大家闺秀都能在那个部位咬碎一个胡桃,因此她们也不需要胡桃夹子了。想到了这些,彩萍觉得无双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狂性发作出去捣乱是可以理解的;自己因此被吊到房梁上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啦。
  后来彩萍就安静下来,像一个受难的圣徒一样把全身伸直,把头向前低下去,披散的头发就像一道瀑布从脸前垂下去。无双站起来说道,彩萍,你现在的样子很好看。你就这样不要动,我去叫表哥!说完她就跑了。
  这件事情王仙客也记得,他来的时候看见彩萍被吊在半明不暗的柴房里,白衣如雪,乌发似漆,身上的线条很流畅,整个景象就如一幅水墨画。长安城里可以买到这样的画,三十块钱一张,是套板水印的,印在宣纸上。但是画面上的人不是彩萍,而是鱼玄机。她说了想死时好看一点之后,牢子们就把她用驴鸡巴棒撵出小号来,用井水冲了几遍,吊到天井里的亭子里啦。那些人说,在小号里蜷了这么多日子,人也蜷蜷了,吊一吊是为你好。而鱼玄机听了这样的话,只是低下了头,一声也不吭。狱卒们见她不说话,又说道:关了这么多日子,光吊着恐怕不够。我们有拷问床,一头牵手一头牵脚,连天生的驼背都能拉直。就是拉直时那一百二十分贝的尖叫叫人受不了。这些话迫使鱼玄机抬起头来说:我吊着就很好,不麻烦大叔们了。谢谢各位大叔。听了这些话,有几个牢头转身就跑,跑回房子里去狂笑。笑完了又出来。这是因为还有很多事要干。当时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这位风流道姑就要伏法了,所以都想看看她。大家在大牢门口买了一块钱一张的门票,然后排成长龙,鱼贯经过很多甬道、走廊,最后转到天井里看一眼鱼玄机,然后再转出去;所有监狱的工作人员都有维持秩序之责,不能光顾自己笑呀。就在那一天,有一位画家买到了天井里一个座位,在那里画下了这张传世之作。无须乎说,他因此发大财了。
  王仙客还记得他和无双、彩萍一起到孙老板那儿住客栈的事。这些事的起因是无双要知道干那件事疼不疼,所以要拿彩萍做试验。试验的地点在家里多有不便,所以就常去孙老板的店里开房间。就是干这种事的时候,她也忘不了要耍耍孙老板,经常丢东拉西让孙老板拣到,于是他就又惊又喜。然后她又跑来把它们要回去,于是他又如丧考妣。不管这种把戏耍了多少遍,孙老板还是要又惊又喜和如丧考妣。所以无双就说:我现在明白了,原来人这种东西,和猪完全一样,是天生一点记性都没有的呀!假如是在两年以前,我就会完全同意无双的意见。但是现在就不能百分之百同意了。有关人们的记性,我不能说什么,但是一定要为猪们辩护。在我还是小神经时,有一回借了一套弗洛伊德全集,仔细地读了一遍。弗先生有个说法,假如人生活在一种不能抗拒的痛苦中,就会把这种痛苦看作幸福。假如你是一只猪,生活在暗无天日的猪圈里,就会把在猪圈吃猪食看作极大的幸福,因此忘掉早晚要挨一刀。所以猪的记性是被逼成这样子的,不能说是天生的不好。
  二
  现在我们要谈谈宣阳坊其他地方发生的事。孙老板进了空宅子去了一回,看到里面的房子、花园、走廊都很熟悉,他又觉得彩萍的言语作派看上去都很面熟。这一切仿佛是一个很大的启示,因此他觉得自己将要有很伟大的发现。有了这种感觉之后,他就对无双这个名字感起兴趣来,把它一连念了二十遍。这个名字就不再是陌生空虚的,而是逐渐和某人联系起来了。据我所知,此时王安老爹、罗老板、侯老板也在喃喃地念着无双,然后就把她想起来了。假如你是他们中的一员,就会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如果你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就会觉得这很难理解。不管觉得某事很自然,还是觉得难理解,都是感觉领域里的事。在事实的领域这两回事是一回事,就是不知道是为什么,他们会如此一致。我还记得一件类似的事:在山西时,有一阵我养了二十只鸡,后来在一天早上它们一起发了瘟死掉了。死之前还一起扑动翅膀,我还以为是它们集体撒癔症哪。所以像这样一致的事,就算在人间少有例证,在动物界起码是无独有偶。
  不管是为了什么,宣阳坊里的诸君子一起想起了的确有一个无双,是个坏得出了奇的圆脸小姑娘。夏天穿土耳其式的短裤,喜欢拿弹弓打人等等,这一切都和王仙客说过的一样。他们都认识她,并且知道现在这个绿毛婊子绝不是她。但是这一切怎么向王仙客解释呢?你怎么解释当王仙客没有住进宣阳坊中间的院子、身边没有无双时,我们就不记得有个无双;等到他住进了这个院子、身边又有了一个无双时,我们又想起以前有个无双了呢?



第21章 无双到哪儿去了(2)


  后来孙老板想道,不管王仙客怎么想,这个绿毛妖怪是另外一个人。具体地说,她是无双的那个侍女彩萍。以前她到客栈里开房间,和王仙客干不可告人的事。干的时候还不停地叫唤:王相公,疼!王相公,疼!王相公,疼!王相公,疼!王相公,现在不疼了。喊的声音很大,在楼下都能听见。既然她是彩萍,就不会是无双。他想,这件事无论如何必须告诉王仙客。但是怎么告诉他,必须好好想想。最简单的办法是直接告诉他:你那个无双不是真的。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说的是实话。这样讲的结果必然是招来王仙客一阵白眼:不对呀,你不是说我是鱼玄机的老相好吗,我怎么又成了无双的相好了?孙老板只好说,别信我的,我撒谎哪。这就近于著名的罗素悖论了。罗素说,假如有个人说,我说的话全是假话,那你就不知拿他怎么办好了:假如你相信他这句话,就是把他当成好人,但他分明是个骗子。假如你不相信他的话,把他当骗子,但是哪有骗子说自己是骗子的?你又只好当他是好人了。罗素他老人家建议我们出门要带手枪,见到这种人就一枪打死他。
  我们还知道宣阳坊里的罗老板是个读书人,十分聪明。他很快也想到了这个绿毛的女孩子是谁。这是因为他想起有一回看到了真无双和彩萍一道出来逛大街,偶尔想到这两个女孩子都挺漂亮的。由此又想到,假如把她们都弄来当老婆很不错。这个念头是以虚拟语气想到的,所以现在回想起来也不内疚。以这段回忆为线索,他就想到了假无双是谁。但是罗老板并不以此为满足,还想想出那真无双到哪里去了。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于是他也怀疑起自己的脑子来了。于是他决定开一个立方来验证自己是否糊涂,到了后院里,捡起一根烧焦了头的柴火棒,用八卦的方法来开四的立方。先是在脚下画了个小八卦,然后绕着小八卦又画大八卦,就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圈又一圈的,很快就把院子画满了;而他自己站在院子的中心,活像个蜘蛛精。我知道四的立方根也是无理数,永远开不尽的,八卦又比麦克劳林级数占地方,要是按罗老板的画法,越画越占地方。这样下去,后果不堪设想。但是罗老板比王仙客可要聪明百倍,画了几圈就不画了。他站在院子中央看着一地的八卦,先是赞美祖宗的智慧,后是赞美自己会画八卦,后来就把要开四的立方这件事给忘了。随后又把真无双假无双的事也给忘了。最后把自己还要接着画八卦的事也忘了。于是他洗了洗手,回屋去吃午饭了。
  与此同时,王安老爹正去找侯老板商量,要和他一道去揭发假无双。虽然为这件事侯老板已经抢白过王安老爹,但是老爹知道他心直口快,不像孙罗两位那样奸,是个可以倚赖的人。但是不知为什么,侯老板却像开水烫过的菠菜一样蔫掉了。老爹要他一道去找王仙客,侯老板听了既不说去,也不说不去,只顾瞪直了眼睛往前看。当时他正趴在柜台上,那姿势就如一条大狗人立起来,前腿上了屠夫的肉案;或是一只猫耸起了肩膀,要搔后心上的痒痒;或是一个小孩看着一支鼻梁上的铅笔,要把自己改造成对眼一样。侯老板的下半身就像那条狗,上半身就像那只猫,脸就像那个孩子。老爹问他去不去,一连问了三遍,侯老板都不答话。问到第四遍,侯老板就皱着眉头说:要去你自己去!说完居然就扭过头进里屋去了。老爹气得要发疯,决心这个月一定要找个茬,收他三倍的卫生捐。
  三
  王安老爹说过,自打创世之初,世界上就有奸党,有我们;但是还有一种人他忘了说,就是地头蛇。地头蛇就是老爹这种角色,在坊里收收卫生捐、门牌钱、淘井钱。有时候他能起到意料不到的作用,比方说,找个茬不让垃圾车进坊门,这时候宣阳坊就要垃圾成山;不让掏粪的进坊,家家户户立刻水漫金山。但是这种作用达不到深宅大院里面。像王仙客这种住户,家里有自备的粪车、垃圾车、运水车,都有宣阳坊的牌照,门牌捐牌照捐都预交了一百年。别人管不了他。但是像这样的住户也都会买老爹的面子,恐怕有一天会求到他。有了这个把握,他就去找王仙客,信心十足地告诉他,这个无双是假的,样子就不对头。王仙客听了以后,大笑了一阵说:这个样子的是假的,什么样的是真的呢?这老爹就答不上来了。他只好说:我说假就假。我这么大岁数了,不定哪天就会死,还骗人干嘛?王仙客微微一笑,答道:老爹,吃橘子不吃?老爹说,呆会儿再吃。我们现在要谈的是尊夫人是个骗子。王仙客就说:好,好,是个骗子。老爹,喝口茶罢。老爹说,既然知道她是骗子,就该送她到衙门里打板子。王仙客忽然正色说道:老爹,你恐怕是误会了。就凭你说的事,怎么能说我表妹是骗子呢?当然了,您老人家警惕性高,这个我理解。干的这份工作嘛。不过有时候真叫人受不了。我刚来时,你不是差点以为我是骗子,要没收我的文档吗?我可不是不相信您这个人。但是我更信证据。要是您能证明她是骗子,我一定送她去打板子。打坏了不就是掏点医疗费吗?就是把屁股打没了,要装金屁股,咱也掏得起。可是好好的没事儿,我花这份钱干嘛?老爹就是块木头,也能听出王仙客在暗示他要敲诈勒索,但是王仙客不吃这套。于是他涨红着脸,站起来说,既然王相公这样想,我就告辞了。王仙客把他送出了大门,一路上一直在说:我这张臭嘴就像屁眼,讲出话来特别不中听,您老人家可千万千万别见怪呀!但是老爹出了王仙客的门,走到了估计他听不到的地方,还是踩着脚大骂道:王仙客小杂种,你这就叫狗眼看人低呀!
  我们说过中午王安去约侯老板揭发假无双,侯老板没吭声。当时他正在想事。这件事发生在三年前,和无双没关系,和彩萍没关系,和王仙客更没有关系。他不知为什么就想了起来。这件事是这样的:驻在凤翔州的军队,大概有一个军的样子,说是他们有五年多没关饷了,就忽然造起反来,一夜之间就杀到了长安城下。像这样的事罗老板就想不起来,就是想了起来,马上也会忘掉。因为夫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想起了什么不对的怎么办?还能给自己个大嘴巴吗?当然是快点把它忘了。侯老板想起这种事,是因为他没文化。像这种事,王安老爹也想不起来,别人想起来,他也不信会有这种事:造反?谁造反?他不怕王法吗?侯老板想这种事,是因为他不忠诚。像这种事,孙老板也想不起来,他会说,谁给你钱了,你想这种事?所以侯老板想起了这件事,是因为他是个大傻帽。侯老板不但想起了有人造反,而且想起,那些反贼还攻进了长安城。那些家伙不杀人不放火,直奔国库,把那儿抢了个精光,然后就呼啸而去,朝西面去了。整个过程就像暴徒抢银行,来得快,去得也快;据说这帮家伙后来逃到了波斯地界,就割掉包皮,发誓这辈子绝不吃猪肉,改宗伊斯兰教,到德黑兰去做起富家翁来了。
  彩萍对王仙客说,侯老板是个好人。这是出于他们俩的立场。现在我又说他是个笨蛋,这是出于宣阳坊内诸君子的立场。这两种立场是对立的。在这两种立场中,我们本应取中立的态度,以示尊重古人。但是我也要申明自己的观点:我站在王仙客一方,把他看作我们,把王安、孙老板、罗老板看作是奸党。
  侯老板其实不是我们的人,可是那天他的脑子岔了气,开始像我们一样想事情,就想起了上面那些事。像这种事情也是常有的,比方说,医院不让我们结婚,小孙又说要和我吹时,我有一阵子心情很不好,就读了半本托尔斯泰的《复活》,一面看一面想把自己阉掉,当时就是岔了气了。侯老板想起了乱军攻城时,朝廷、御林军、政府机关等等都跑掉了,等到乱军退走后又回来。皇帝跑到了国库里一看,什么都没给他剩下,心马上就碎了。他不说叛军太坏(叛军都跑了,追不上了),也不说御林军无能(御林军也有一年多没关饷了),更不说自己图省钱,不给军队关饷有什么不对。他老人家发了一股邪火,一口咬定长安城里的市民附逆,要好好修理修理。所以他派出大队的军队,把长安七十二坊全封锁了。乱军入城时没有跑出去的人全被关在里面不准出来,就像现在我们犯了错误就会被隔离审查,听候处理一样。



第22章 无双到哪儿去了(3)


  那一年叛军逃走后,长安正是七月流火,天气很热。坊门关上以后,想到外面大路上乘凉也不可能了。外面的粮食柴草进不来,里面的垃圾粪便出不去,坊里的情形就很坏了。更糟糕的是皇上动了圣怒,要把七十二坊坊坊洗荡,男的砍头,女的为奴,家产变卖充实国库;正在酉阳坊里试点,准备取得经验在全城推广。原计划是让酉阳坊里的人男人出东门去砍头,女人出西门为娼,家产就放在家里,让政府官员从南门进去清点。但是酉阳坊里的人却不肯干。男人不肯出东门,女人不肯出西门,都缩在坊里不出来,还把坊门也堵上了。皇上大怒,下令攻占酉阳坊。开头是让战车去攻下坊门,于是出动了二十辆吕公车,那是一种木头履带的人力坦克车,由二十个人摇动。从城门进来,走到半路全都坏了,没有一辆能继续前进。然后又出动了空降兵,那是用抛射机把士兵抛上天空,让他们张开油纸伞徐徐降落。谁知长年不用,油纸伞都坏了,没一把能张开的。那些兵飞到了天上却张不开伞,只好破口大骂,掉到酉阳坊里,一个个摔得稀烂。后来又派工兵去挖地道,谁知城里地下水位很高,挖了三尺深就见了水。工兵们一面挖坑,一面淘水,结果造成了地面塌陷。最后塌成半里方圆一个漏斗口,周围的房屋、墙壁、人马、车辆全顺着漏斗掉进来了。尽管遇到了这些阻碍,军队最后终于攻进了酉阳坊,把男人都杀光了,把女人都强奸了,把财产都抢到了。他们把战利品集中起来,请皇帝去看。皇帝看了大失所望:没有金银器,有几样铜器,也被马蹄子踩得稀烂。最多的是木器家具,堆成了一座小山,但是全摔坏了,只能当柴禾卖。但又不是打成捆的枣木柴,榆木柴,只能按立方卖,一立方丈几分钱,这座小山就值五六块钱。还有一些女孩子,经过大兵蹂躏之后,不但样子很难看,而且神经都失常了,个个呆头呆脑。指挥官还报告说,酉阳坊里暴徒特多,其中不乏双手持弩飞檐走壁的家伙。攻坊部队遇到了很大伤亡,但是战士们很勇敢。有很多人负伤多次,还是不下火线。其实伤亡除了摔死的空降兵之外,就是进坊时有些小孩子爬到房上扔石头,打破了一些兵的脑袋;另外酉阳坊里的人不分男女,都像挨杀的猪一样叫唤,把一些兵的耳朵吵聋了。皇帝听说了和见到了这种情况,觉得把长安七十二坊都洗荡一遍不划算。他就下了一道圣旨:其余七十一坊,只要交出占人口总数百分之五的附逆分子,就准许他们投降。但是官员不按此百分比计算。凡是城陷时身在城内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附逆分子。
  四
  长安城里叛军攻城和后来清查附逆人员的事都是我表哥告诉我的,正史上没有记载,当时的人也不知道。假如你到清朝初年去问一个旗人,什么叫扬州十日,什么叫嘉定三屠,他一定会热心向你解释:有一年扬州城里气象特异,天上出了十个太阳,引得大家都出来看;又有一年嘉定城里的人一起馋肉,先把鸡全杀了,又把羊全杀了,最后把猪全杀了;都放进一口大锅里煮熟,大家吃得要撑死。我们医院进了一台日本仪器,来了个日本技师,每天都不到食堂吃饭,坐在仪器前吃便当,大家同行,混得很熟了。有一天我问他,知道南京大屠杀吗。他把小眼镜摘下来擦了擦,又戴上说:南京是贵国江苏省省会嘛。别的就不知道了。当时我就想骂他,后来一想:咱们自己人不长记性的事也是有的,骂人家干嘛。
  我表哥还说,人都不爱记这种事。因为记着这种事,等于记着自己是个艾思豪。我想了想,我们俩都认识的人里没有姓艾的。后来才想道,他说的是英文asshole。表哥这话说得有点绝对,我就知道一个例外。上礼拜有个老外专家要到我们仪修组来看看,书记拦着门不让进,要等我们把里面收拾干净才让他进来。该老外在外面直着嗓子喊:i feel like an asshole!这不是就记起来了吗?他喊这种话,是因为无论到哪里去,总有人挡着,包括想到厕所去放尿。但是不记得自己姓艾的人还是很多的,表哥自己就是一个。比方说,小时候我们俩商量要做个放大机放大相片,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做机箱,他就去捡了个旧尿盆来。从形状说,那东西很合适,但是我认为它太恶心,不肯用。可是表哥却说,将来一上黑漆,谁也看不出来。我也说不过他,我们俩就藏着躲着把那东西带到了他家去啦,在他房间里给它加热,准备焊起来。你要知道,我们没有焊板金的大烙铁,焊这种东西都是先在电炉上烤着焊,但是忽略了尿盆内壁上还附有两个铜板厚的陈年老尿碱,加热到了临界点以上,那种碱就一齐升华。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该尿盆里好像炸了个烟雾弹,喷出了猛烈的黄烟。不但熏得我们俩夹屁而逃,而且熏得从一楼到六楼的人一起咳嗽。表哥倒是记得这件事,但是他却记得主张焊尿盆的人是我。他还说,我不记得这事是因为我姓艾。其实那个姓艾的分明是他。
  王仙客住在宣阳坊,布下了疑阵,等待别人自己上门告诉他无双的事。等了半个月,只来了一个老爹。老爹只说彩萍是假无双,却没说出谁是真无双。王仙客对老爹原来就没抱很大期望,因此也没很失望。叫他失望的是侯老板老不来。他和彩萍说过,假如王安老爹有一条四脚蛇的智慧,侯老板就该有个猴子的智慧;假如老爹的记性达到了结绳记事的水平,侯老板就有画八卦的水准。无双到哪里去了,十之八九要靠侯老板说出来。但是侯老板偏偏老不来,王仙客按捺不住了,派彩萍前去打探。彩萍就穿上土耳其短装,到侯老板店里去买头油。侯老板的店里卖上好的桂花油,油里不但泡了桂花,檀香木屑,还有研细的硝酸银。
  我们知道,银盐是一种感光材料。所以侯老板的头油抹在了头上被太阳越晒,就越是黑油油的好看。彩萍到了侯老板的店里,学着无双的下流口吻说道:侯老板,你的油瓶怎么是棕玻璃?是不是半瓶油,半瓶茶水?要是平时,侯老板准要急了,瞪着眼说道:不放在棕瓶里,跑了光,变得像酱油,你买呀?但是那一天他神情暗淡,面容憔悴,说道:你爱买,就买。不爱买,就玩你的去。别在这里起腻。彩萍一听他这样讲,心里就没了底。她又换了一招,问道:侯大叔,你卖不卖印度神油?要是平时,他不火才怪哪:我们是正经铺子,不卖那种下流东西!但是那天他一声也没吭,只是白了彩萍一眼,就回里间屋去。彩萍见了这种模样,觉得大事不好了。她跑回家里去,报告王仙客,侯老板把她识破了。王仙客一听见是这样,连夜去找侯老板面谈。去的时候穿了一件黑袍子,戴了风帽,自己打了个灯笼,没有一个仆人跟随,但是宣阳坊里房挨房,人挤人,所以还是叫别人看见了。
  第二天一早,王安老爹、孙老板、罗老板就一起到侯老板店里来。他们三位当然是气势汹汹,想问问侯老板和王仙客作了什么交易,得了他多少钱等等。但是他们发现侯老板精神振作,一扫昨天下午的委靡之态。他坦然承认了,昨夜里王仙客曾深夜来访,他和王仙客谈了整整四个小时,天亮时王仙客才走的。他还说,王仙客告诉他说,你跟我说了这么多,别人必然要起疑,不如到我家里去避一避。但是侯老板又说,没讲别人的坏话,又没泄露了别人的隐私,我避什么?而那三位君子却想:你要是没讲我们坏话,没泄露我们隐私才怪哪。要不然王仙客怎会叫你去避一避?
  侯老板说,他们整整一夜都在谈三年前官兵围坊的事。孙老板和罗老板听了以后,脸色就往下一沉,大概是想起来了。只有王安老爹说:侯老板,你别打哑谜好不好?什么官兵围坊,围了哪个坊?官兵和老百姓心连心,他们围我们干什么?今天你要是不讲清楚,我跟你没完!此时连孙老板罗老板都觉得老爹太鲁钝,就和侯老板道了别,回家去了。王安发现手下没有人了,就有点心慌。而侯老板却说道:老爹,您坐着喝点茶罢。我要去忙生意了。老爹气急败坏,说了一句:你忙你忙!忙你娘的腿呀!也回家去了。
  有关侯老板的事,我还有如下补充:他脑子里岔气的时间,也就是一夜加上一早晨。到了中午十点钟,那口气就正了过来,觉得这事情不对了。所以他就跑到他姑妈家躲了起来,还嘱咐老婆道:不管谁来问,就说我到城外走亲戚了。城外什么地方,哪位亲戚都不交待。所以老爹后来想找他,就没法找。等到他回来时,早把这些事忘了。听说老爹找他,也不害怕,就去问老爹,你找我干嘛?老爹说:我找你了吗?没有找哇。所有的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王仙客去宣阳坊找无双,自己装成了大富翁,并把彩萍打扮得奇形怪状。这就好比我知道这次分房子没有我,就剃个大秃头,穿上旗袍出席分房会。这样也可能找到无双,也可能找不到;也可能分到了房子,也可能分不到。不管怎么说,假如事情没了指望,就可以胡搅它一下,没准搅出个指望来。王仙客的举动堪称天才,我的举动就不值这么高的评价,因为我抄袭了医学的故智。在我们医院里,假如有人死掉,心脏不跳了,就用电流刺激他的心脏。这样他可能活过来,于是刺激就收到了起死回生之效;当然他也可能继续死去,这也没什么,顶多把死因从病死改做电死。王仙客在法拉第之前就知道用强刺激法去治别人的记性,实在是全体王姓一族的光荣。



第23章 孙老板(1)


  一
  王仙客到宣阳坊来找无双,宣阳坊是孙老板住的地方。这位老板开客栈,谁都知道酒楼业有学问,所以他当然不像王安老爹那么笨。听见侯老板讲到官兵围坊,心里就是一慌,觉得该好好想想。不管是什么事,都该想明白了。假如想错了,忘了就是了。要是不想,有时就会吃大亏。比方说,忘了一笔账,就先要想清楚。要是人家欠他,就记着去要,要是自己欠人家,忘了就是了。孙老板认为有三件事是必须避人的:性交,大小便,思想。第一件事不避人,就会被人视为淫荡;第二件事不避人,就会被人看作没教养;最后这一件不避人,就会被人看作奸诈,引起别人的提防。所以他跑回家里来,关上门,堵上窗,在黑暗里想了半天,然后得出结论说,是有官军围坊那么一回事;时间、事由和我表哥告诉我的差不多。但是我表哥是从野史上看来的,孙老板是自己看见的,讲起来就有视角的不同。他呆在宣阳坊内,当时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隔一会儿就上坊墙去看看。我们知道,长安城里的坊墙和城墙很像,就是矮一点,窄一点,没有城楼,其他方面是差不多的。最主要的是墙上都可以站人。在坊墙上可以看到,大队的军队从城外开来,占领了坊间的中间地带。可以看到那些吕公车往城里开,开着开着忽然散了架子,变成了一地木板子,里面的兵摔了出来,就像散了串的珠子。还可以看到步兵也往城里开,排成五十乘二十的千人方阵。开头是默不作声,冷不防就大喊起来了:一,二,三,四!吓得人心里怦怦地跳。然后又默不作声地走。罗老板想,呆会儿准要喊五六七八。谁知还是喊一二三四。孙老板又想,原来识数就识到四。还可以看到大队的骑兵也往城里开,有骑马的,有骑骆驼的。有些骆驼正在发情,走着走着就发了疯,把队伍冲得乱七八糟。他还看见了空降兵朝城里空降,但是他缺少军事知识,以为这是政府的炮兵缺少了炮弹,拿人来当代用品。那些兵弹到了抛物线顶端有一个短暂的停顿,那时在天上乱蹬腿,好像在跑步;而且都要高声呐喊。北方兵高叫操你妈,广东兵高叫丢老妈,江浙兵高叫娘希皮,福建兵就叫干伊娘呀;然后就一个个掉下去了。看到了这种情景,孙老板感到朝廷方面决心很大,长安城里的市民这回凶多吉少了。
  孙老板现在想起这件事还感到心有余悸。不是悸朝廷要杀他们,而是悸自己到了挨杀时的心情。当时心里有一窝小耗子,百爪挠心。上小学就受的忠君爱国的教育,什么君叫臣死臣一定死,忠臣不怕死等等,一下子全忘了。坊里有一些亡命徒成立了自卫队,想要抗拒天兵,孙老板还跑去出主意。大家都把睡觉的床拆了,削木为弓,妇女们捐出了长发做弓弦。坊门里面掘下了陷坑,里面灌满了大粪(这是孙老板的主意,他说,谁要杀我们,先叫他们吃点粪!),坊墙上堆满了砖头瓦块,假如大兵来爬坊墙就砸他们。家家户户都把铁器送到铁匠那里去打造兵器,连老爹也把多余的铁尺送去了。当时宣阳坊里,精壮者持刀矛,老弱者持木棍,女人戴上了铁裤裆,手里拿着剪子,人人决心死战到底。假如官军攻了进来,还有放火的计划,大伙一块做烤全羊罢。但是万幸,这些事没有发生。朝廷下了旨意,叫每坊交出百分之五的附逆分子,然后就算无事。坊里的人赶快填平陷坑,扔下了木棍,解下铁裤裆,把那些自卫队交上去了。
  后来那些交上去的人都在坊中心的空场上被处死了。因为都是大逆不道的重犯,所以都是车裂之刑,八匹马分两组对着拉。前后车了五百多人,渐渐就车出学问来了。开头是用两辆木轮子大车,把犯人横拴在车后沿上。你知道吗,木轮车本身就够沉的,车了十几个,就把马累坏了。后来就把车去了,换了两个木杠子,把人横拴到杠上,让马来拉。但是这样也太费工。最后终于有了好办法,在地下打了一个桩子,把要车的人双腿拴在桩上,另用一根大绳拴住他的手,用八匹马竖着拉。这回就快多了。这里面有很大的学问,要把一个人横着拉开,那就是一个好大的横截面,里面又是肩胛,又是骨盆,好多硬东西。竖着拉就轻松多了,截面细了三分之二不说,里面就是一根脊椎骨,其他都是软的啦。孙老板和所有不被车的人全在一边看着。每车一个,都有一个官员来问一声:看到了吗?
  大伙齐声答道:看见了!
  你们还敢造反吗?
  不敢了!
  再造反怎样?
  和他们一样!
  车了那么多人,能没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吗?这个就不敢想了。何况说我们造反,根本就是扯淡。叛军啥样子,孙老板根本就没看见。当然,这么想是不应该的。想起这件事原本就不该。但是既然想了起来,就想个痛快,然后再忘不迟——孙老板就想道:这个狗操的皇帝,真他妈的逼的混蛋!
  孙老板还记得车裂人的情形是这样的,被裂的人被捆好放到地上,这时还是满正常的。等到马一拉,就开始变细长了。忽然肚子那地方瘪了下去,然后扑地一声响,肚皮裂了两截就像散了线轴,肠子就从那里漏出来。就听马蹄子一阵乱响,八匹马和那人的上半截,连带着一声惨叫就全不见了。只留下拉细的肠子像一道红线——这情景与放风筝有点像。那一天空场中间的木桩子边上堆满了人的下半截,上半截被拉得全坊到处都是,好在还有肠子连着,不会搞错,收尸时顺着肠子找就是了。掌刑的骑在最后一匹马上,等马队闯了出去,那人就从马上下来,把被裂的人从马上解下来。那时该人还没断气呢。两个人往往还要聊几句:
  怎么,回去呀?
  是呀,活忙。
  那就回见。
  回见,回见。
  从车裂人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我们的祖先的智谋深湛。十八世纪有个欧洲人,想要验证大气的压力有多大。他做了两个黄铜空心半球,对在一起,把里面抽了真空,用八匹马对着拉,刚刚能拉开。这个实验是在马德堡做的,叫作马德堡半球实验。马德堡半球的结论是,大气的压力有八匹马拉力那么大。这个结论错了。亏了那些欧洲人还有脸把它写进了物理史。假如这实验拿到唐朝宣阳坊车裂人的现场去做,就会有正确的结论。我们的祖先会把半球的一端栓在木桩子上,另一端用四匹马拉,也能拉开,省下四匹马帮着车裂人,我们的马都要不行了。这就叫宣阳半球实验。宣阳半球实验的结论是大气的压力有四匹马的拉力大。这个结论就对了。
  孙老板想起了宣阳坊里的这些事,就决定这件事最好不要让王仙客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因为有了这重顾虑,彩萍这娘们冒充无双,就让她去冒充好了。他有一种很生动的思想方法,虽然我不这样想问题,但是我对它很了解。这就是说,凡是发生的事都是合理的,因此但凡不合理的事都没发生。这么想有时候会发生困难,到了有困难时,就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来解决。比方说,宣阳坊里车裂了很多人,这件事很不合理,所以就不能让它发生。但是这件事没有发生,真假无双就搞不清,这也不合理。但是这是个小的不合理,就让它搞不清罢。该无双不清不楚,把她当真的就不合理。但是她又在大院子里吃香喝辣,作威作福。你乐意看到一个假无双在吃香喝辣,还是真的在那里吃香喝辣?当然乐意她是真的——所以就让她是真的好啦。这样倒来倒去,什么不合理的事都没了。
  二
  那一天在侯老板家里,罗老板听见说三年前官军围坊,心里也是一个激灵。他也跑回家,想起这件事来了。他没想起这件事的前半截,只想起了后半截。前半截的事太恐怖,太血腥,他不敢想。罗老板是个文人,想事都不脱斯文。他这样的人要写东西,准写什么《浮生六记》呀,《扬州梦》呀一类的文章,所谓哀而不怨,悲而不伤。用我表哥的话说,这种人顶多就长了一个卵,这个卵也只长了一半。但是一半也就够了,多了不但没用,而且会导致犯错误。
  我们说了,孙老板想起了前一半的事。这事情我还没讲完呢。那一天宣阳坊里裂了那么多的人,那个桩子上拴得满满当当,好像一棵叉叉丫丫的罗汉松。从早上天刚蒙蒙亮就忙活,直到天黑透了才让回家。回家的路上看见小胡同里东一节西一节,躺着一些半截的人,真能把人吓死了。被裂的人里,孙老板还能想起几个人名来。当然,这些人都和他没有关系,有关系就想不起了。这其中就有老爹的兄弟王定。这王定也有七十多了,又没参加自卫队,裂他干嘛呀?于是就想了起来,这老头在无双家当差。无双的爸爸是个很大的官。按照大唐法律,大官从逆,就要灭族。全家老小,男的杀,女的卖。别说是看门的了,连他家里的猫狗,都是公的杀,母的卖。那天晚上官府的刽子手干的最后两件事,就是把无双家里养的打鸣的大公鸡扯着腿一撕两半,然后挑了几只肥母鸡,象征性地交了几个钱,提回家去了。孙老板把这件事整个想了一遍,每件事都想明白之后,就得到一个现在的无双是真的结论。然后他就把想出这件事的过程全忘了,只记住这个结论。这和我的记忆方式完全相同。我现在能记得一切不定积分公式,不管你问哪个,只要半秒就可以写出来。如果你要过程,可就没这么快了。
  现在我们应该谈到罗老板想起的事。罗老板是聪明人,他才不会想些血淋淋的事。男的杀,他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女的卖他倒记得。这件事也证明了我们的祖先智慧深湛。在畜牧学上有一条通则,就是雌性动物比之雄性有更大的饲养价值;比如母鸡比公鸡值钱,奶牛比公牛值钱。由畜牧推及人类,是中国人的大发明。我们国家古代的地方行政官,都叫某某牧(比方说,刘备当过新野牧,袁绍当过冀州牧),精通遗传学、畜牧学、饲养学等等。小孙在家里,也想当个王二牧,来牧我;我说咱们俩一公一母,谁牧谁都不对头。还是一块牧罢。



第24章 孙老板(2)


  从畜牧的角度看,公的动物遗传价值高,母的动物饲养价值高。要使畜群品质优良,就要从控制公的入手,要使畜群数量增多,就要从控制母的入手。唐朝的人一旦看到人里面出了谋逆的恶种,就赶快把男的都杀掉。而现在的人计划生育,就要从女人入手。因此一到了计划生育宣传周,开完了大会,总有人高叫一声:育龄女同志留一下。小孙听了这话,总是要脸色煞白,右手颤抖,一副要打谁个大嘴巴的样子,因为管这个事的是郭老太太,最能唠叨,什么在家属区看到了小孩子拿避孕套当气球吹,说到国家生产这些东西,一年要花几个亿啦,国家财政很困难了等等,都不知哪焊哪儿。只有最后一句不离谱,就是这东西要物尽其用,一定要套在丈夫的阴茎上。小孙说,老娘上了六年的医学院,要是连这个都要你来教,还算人吗?上级计生委要是发下了人票(另一种叫法是生孩子的指标),要民主评议,那就是没完没了。她要生,她也要生,就不知道抓个阄。晚上她回了家就说:像这种会还要开到五十五岁,谁受得了。咱们离婚罢。离了婚还可以通奸嘛,增加点气氛;你放心好啦,我绝不出去乱搞——我也知道外面性病很厉害。但是我不同意离婚,因为我现在也是个头头了,要注意影响。要到了房子就离婚,人家会怎么说我?再说,你们会多,是你们的光荣。你们饲养价值高嘛。
  罗老板想起三年前的事,是从遗传价值高的家伙都处理完了以后开始。在此以前的事,只模模糊糊想起个影子。现在你对他说起三年前官兵入城,他就会说:对,有那么回事。再说起宣阳坊里处死从逆人员,他也说,是,有这回事。但是你要是问他处死了谁,他就一个也答不出,这就叫想起了个影子。
  杀人的事罗老板想起个影子,卖东西的事他可想了个活灵活现。头天杀过人以后,第二天抄无双的家。这时门前那些零零碎碎都打扫干净了,地上还垫了一层黄土,收拾得干干净净,就开始摆摊了。早上衙门里来了人,把好东西都挑走,然后把他们不要的东西也从院子里搬出来,封上院门。以后门前的空场上就热闹了,因为这里摆满了东西:成堆的板凳、桌椅、坛坛罐罐等等。这些东西谁都用得着,因为刚刚闹过自卫队。桌椅板凳拿去作了兵器,坛坛罐罐也盛上了大粪,运到房顶上准备往下砸,所以不能用了。当然,也可以拣起来洗洗再用,但是多数都被别人拣走了。在此以后很短一段时间里,宣阳坊里的人们管长安兵乱,官兵入城,镇压从逆分子等等,叫作闹自卫队。我小时候,认识一个老头子,记得老佛爷闹义和团。正如我插队那个地方管文化大革命叫闹红卫兵。那个地方也有闹自卫队这个词,却是指一九三七年。当时听说日本人要来,当官的就都跑了。村里忽然冒出一伙人来,手里拿着大刀片,说他们要抗日,让村里出白面,给他们炸油条吃。等到日本人真来了,他们也跑了。据老乡们讲,时候不长,前后也就是半个月。这件事和宣阳坊里闹自卫队不但名称相仿,性质也相仿。我把这件事讲给日本技师听,他说:王二,你学问大大的有。但是不要再讲一九三七年的事了,我听了不舒服。还是讲唐朝比较好。
  我自己也记得一些闹一级的事,比方说,一九五八年在学校操场上闹大炼钢铁。炼出的钢锭像牛屎,由锋利的碎锅片子粘合而成。我被钢锭划了一下,留下一个大伤疤。像这样的事历史上不记载,只存在于过来人的脑子中,属于个人的收藏品。等到我们都死了,这件事也就不存在了。
  宣阳坊中心的空场上摆起摊来,拍卖抄家物资,全坊还活着的人都去了,和公家的人讲价钱。什么五文?十文!别扯淡了,仔细看货罢,等等。还有些东西是这么讲的:这多少钱?你给俩钱就拿走罢。给多少?随你便。那些东西卖得非常便宜。我要是说我去过抄家物资拍卖场,你准说我扯谎。其实我真去过。不过不是在唐朝宣阳坊,而是在一九七三年北京东四附近一个地方。名字叫抄家物资门市部,里面放了文革初期从黑帮们家里抢来的东西。开头是只接待中央首长的,等好东西挑得差不多了,小一点的首长也让去了。那里面的东西便宜得和白给一样。不管是谁办了这个抄家物资门市部,都是大损阴德,因为它害死人了。死者是我们医院一个老头,是文化革命前的院长。文化革命一来,当然,挨斗了。当然,抄家了。当然,老婆自杀了。后来恢复了工作,领导上爱他,给他一张门票,他就找我陪着去买套沙发,因为谁都知道我识货。进去以后,忽然看见了他自己家的家具,他就发了心肌梗塞,当场倒下没气了。这件事本来我可以用象征的手法写出——一个人,以为自己是活着的,走到我住过的地下室里看风景。忽然看见自己的整副下水全在一个标本缸里,就倒下去,第二次死去了——但是我觉得直接讲了比较好。
  现在又该回头去讲罗老板,他在场子上转了几圈,买了把菜刀,买了一根擀面棍。转来转去,转到了卖无双的地方。其实那里不光是卖无双,还卖无双的妈,无双的姨娘,无双的奶妈;一共是四个。但是无双最显眼,她摆的地方高,坐在车裂人的木桩子顶上。
  三
  我们知道卖动物的规矩,卖鸡捆腿儿,卖骡马带缰绳,要是卖小松鼠、鸟儿一类的,就要连笼子一块卖。无双这种东西当然也是捆着卖了。那天下午,她就是被捆着摆到木桩子上的。那个木桩子露在地面上的部分有一丈多高,她穿着一身黑衣服坐在上面,头上戴了一朵白布花,赤着脚,脚腕子上被粗麻绳勒了一道,手背在后面,眼睛肿得像两个桃。就这个样子她还不老实,一个劲地东张西望。无双的妈在桩子底下,也是穿黑服戴白花,嘴里还唠叨个没完:我们家没附逆!自卫队上门来要铁器,我们都一件没给!乱兵来时,老头子带着全家往外跑,要不是被人抢了马,我们就跑出去了!无双在桩子上说,妈,爹都叫人扯两半了,你还唠叨个啥!真叫人心烦死了!
  有关这老太太唠叨的事,还有必要做一点补充。乱军来攻城时,皇上带领长安城里的御林军、禁卫军、守城军、巡城军、驻防军等等,总之,一切军士;加上衙门里的捕快衙役、消防队员、监狱里的牢头禁子、各坊的更夫等等,总之,一切有武装有组织的人员出城迎战。但是搞错了方向,乱军从西面来,他却到东面去迎,所以越迎越远。乱军攻进长安时,他却到了山西太原。当然,像这样迎也能迎上。只要继续前进,乘船到达日本,再远航到达美洲,穿过北美大陆,横渡大西洋,进地中海,在土耳其登陆,再往前走不远到德黑兰,就和叛军迎头撞上了。但是他嫌太远,又转回来了。他是皇帝,又是那支军队的最高统帅,有权选择行军路线。但是当他选择向东迎敌时,长安城就被剩在了皇军和叛军之间,城里没有一兵一卒。城里的官员明白,这是一个重大的关头。只要逃出城,向东前进,就是随君出狩,将来升官;留在城里就是附逆投敌,要被扯成两段。但是尽管心里明白,要出城却不容易。大家都想跑,就造成了前所未见的交通阻塞、混乱、抢劫等等;总之,有一些倒霉蛋没跑掉,结果是自己被车裂,官位叫那些跑出去的顶了差了。你要听这些倒霉蛋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但是这些话听不得。是随君出征,还是留城附逆,这是个硬指标。考核干部,就是要看硬指标。
  现在我们该接着谈卖人的事了。在这堆货中间,有个尖嘴猴腮的老太太,她是个官媒,或者说,政府里的人贩子;穿着瘦腿裤,太阳穴上贴着膏药。那女人手脚麻利,尤其是打别人嘴巴,手快极了,劈劈啪啪一串响,就给了无双的妈一串嘴巴,然后说,老婊子,你闭嘴!你这个老样儿,原本就不好卖,加上碎嘴谁要你!还有你这小娘子——说着官媒拿起一件东西——那是竹竿上绑的苍蝇拍,专门用来打无双嘴巴的——也打了无双几下,说道:你也别偷懒,帮老娘吆喝几句!无双挨了打,只好吆喝起来了:
  卖我妈,卖我妈呀!
  这么吆喝了,还要挨打:小婊子,还有呢?她只好又吆喝道:
  卖我姨,卖我姨呀!我姨还挺白净的哪!还有我奶妈呀!她的奶我吃过,是甜的呀!
  这么吆喝了,还是要挨打:小婊子!还有你!
  我操你妈,你们谁也不准买我!我表哥会来找我的,谁敢买了,他剥你的皮!
  就这么卖到了天黑,把奶妈和姨娘都卖掉了。第二天接着卖,却毫无进展。官媒头儿来检查工作,官媒汇报说:像这么娘儿俩拴在一块卖,看着就怪凄惨,谁都不会买。干脆,这个老的政府就收购了罢。这个小的是个俏货,一定能卖个好价钱。政府定下的拍卖指标一定能超额完成。官媒头听着合情合理,就同意了。下午就把无双的娘送到了教坊司。谁知这官媒打错了算盘,光看见小姑娘长得好,却不知道她是多么的凶狠刁蛮。那时节兵荒马乱,外坊的人来不了;本坊的人干脆就不来问价。那个官媒婆守了三天,渐渐没了精神。她打个阳伞坐在桩子底下打磕睡,偶尔想起来,也吆喝上一句:
  大姑娘嘞,黄花一朵哇。
  有关宣阳坊里卖人的事,还有不少可补充的地方。无双的奶妈和姨娘,是被南城一位侯爷买走了。他老人家爱买便宜货,不怕兵荒马乱,出来逛,走到了宣阳坊,一眼看到了奶妈,下马过来看了看,说道:奶子很大呀。一天出多少奶?
  奶妈答道:四升。
  淡吧?
  不淡。我身上有比重计,您老人家挤一碗量量嘛。



第25章 孙老板(3)


  于是就成交了。就像我到医疗器械公司买台设备,问过了性能参数,一切合适,我就买了。和买设备不同的只是设备不会自报参数,要别人替他说。官媒会做生意,提了一句:还有个姨娘,也挺干净的。侯爷瞅了一眼说:一块捆上罢。说完了,底下人牵马过来,正要认蹬上马,官媒又说:还有个老太太,不要价,您老人家赐个价。侯爷回头看了一眼,说道:买回去当我妈吗?就要走了。官媒拦住道:还有一样货色,您老人家还没看哪。侯爷抬头一看,说道:官宦人家小姐,我们买不合适。卖给老百姓罢。我想这是因为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侯爷觉得官宦人家的小姐是同类,而奶妈、姨太太则不是同类。
  无双的妈是教坊司买走了。教坊司是现在中央歌舞团一类的地方。她在那里学习歌舞,穿上了轻纱做的舞蹈服。但是她那两个大奶头又大又黑,衣服遮不住,只好贴上两张白纸。至于奶袋低垂,好像两个牛舌头,那就无法可想。这老太太有摇头疯,唱着唱着歌儿,她忽然一晃脑袋,就给歌词添进一句“没附逆”来,叫人不知所云。跳舞时她左手和左脚、右手和右脚老拉顺,更是令人绝倒。教坊司的教习打她,骂她,不给她饭吃,很快她就死得直翘翘的了。
  四
  无双家的故事,王仙客已经知道了。是侯老板告诉他的。侯老板没有孙老板聪明,脑子里又岔了气,什么事都往外说。王仙客觉得这个故事很悲惨。最悲惨的一幕就是无双坐在木桩子上,还在嘴硬,小孩子来问她:无双姐姐,整天这么坐着,屁股麻不麻?无双就说:这有什么呢?我整天练这个,一练是一整天。先坐硬床板,后练坐黄豆,坐核桃。这两步我都练到了。以后还要练坐碎玻璃,练坐钉板。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我是要嫁人的呀。现在挑媳妇,就看屁股硬不硬。屁股硬婆婆就说坐得住,是好媳妇。其实这也是扯淡。但是我要嫁给我表哥,我们俩好,我得给他挣面子。将来一进他家的门,我姑姑伸手一摸,我的屁股像块铁板;再拿一筐核桃来试试,我往上一坐,全碎了。姑妈没得说,只好双挑大拇指道:是个好媳妇!晚上表哥就说:无双,你够朋友,没让我妈说我。我现在坐在这里,是练屁股呢。要是有人来问:无双姐姐,别人怎么打你的嘴巴?你怎么叫人捆起来了?她就说,这也是为了我表哥。将来嫁了他,我姑姑没准要打我的嘴巴。你知道吗?媳妇总要挨婆婆打的,这件事谁都没有法子。要是还像我现在这样,人家给我一下,我也给她一下,那就不好了。所以我让别人把我捆在这里打嘴巴,是练不还手的功夫。这是她嘴硬的时候。硬不下去了就哭起来,说道:我还活个什么劲哪。爸爸死了,妈妈没了。要不是等我表哥,早从这柱子上撞下去了。那个官媒听见这话,就来了精神,说道:小婊子,你这个主意好。你脑袋朝下一跳,我也就能交差了。你是早死早超生,我去报个货损。跳罢,别这么胆小。但是无双却说,大娘,我表哥会来找我的。媒婆听了生气,拣起竹竿来就打她嘴巴,骂道:胡扯!你哪有表哥?你表哥早死了。快跳罢!
  王仙客想到这些事时,正是夕阳西下时节,他看到了房顶上有一只孤零零的兔子。现在宣阳坊里除了它,一只兔子也没有了。我们知道,有两种动物的雄雌是很费猜的,一种是猫,一种是兔子。所以也就不知道它是公是母,但是可以知道它很老了。原来它的毛是白的,现在变成淡黄的了。现在它每天都要爬上房顶的最高处,想让鹞子把它逮去。但是鹞子早识透了它的诡计,就是不来逮它。它们宁可飞好几十分钟到外坊去捉兔子,也不来捉它。王仙客认识它,因为它是他最初放到房顶上的兔子中的一只。经常出现在他梦里的也是它。王仙客老想安慰它几句,但是知道它也听不见,所以只好在心里默念,寄希望于这兔子懂心灵感应:
  兔子呀,我知道你抱怨我把你放上房就不管了。我承认,这是我干的缺德事。但是我活得也不轻松,你让我去埋怨谁呀。
  于是王仙客就狠心地扔下兔子不管,去想无双的事了。
  以前我在地下室里住时,有时候感到寂寞难当,日子难熬,就想道:一定有个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应该对我的存在负责,所以他也该对我现在的苦恼负责任。所以我就对他(你可以叫他我的上帝,我的守护神,或者别的什么)抱怨一番:你瞧你把我放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笨蛋!叫我怎么活呀!这样想了以后,很快就得到了回应:你少唠叨两句罢。我也烦着呢。
  以前希腊有个老瞎子荷马,喜欢讲特洛伊的故事。故事里特城战士一方,雅典战士一方,杀得你死我活。天上的战神爱神支持一方,神后和阿西娜支持一方,也是斗得七死八活。我们和奸党的分歧,天上地下到处都有。在那个故事里,古代的战士们身负重伤,行将毙命时,就向自己一方的神抱怨说:你怎么扔下我不管了。而神却说,这里的奸党厉害,连我自己都快保不住了,没有能力救你啊。我对荷马君的诗才深为仰慕,也有续貂之作。寄出后,又被退到办公室。领导上看了说,这是精神分裂的典型症状,就派人来电我的脑袋瓜。法拉第这家伙,发明点什么不好,偏去发明电。真是害死我了。
  自从有了电,我们的人说话就小心多了。像《伊利亚特》这样的作品也再不会有了。我们知道,苏格拉底那老家伙很硬,犯了错误之后,你让他吃几根毒胡萝卜,他就吃下去了。但是你让他摸电门,他也未必敢罢。
  五
  无双坐在那根柱子上时,罗老板每天都来看她,因为他觉得无双的样子很好看。她身上穿了一身黑,头上戴一朵白花;罗老板觉得这种色调搭配得很好。无双是被五花大绑着的,有一道绳子从前面勒住了她的脖子,并且把她的手臂完全捆到了身后。因此她背着手,挺着胸,就像课堂里一个小学生,显出一副又乖又甜的样子。虽然她的双脚也是捆着的,但是她还是不时地要挪动挪动。一会把右脚挪到前面,一会把左脚挪到前面。这个景象罗老板百看不厌,简直是一会儿不看都觉得亏。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爹死了,娘卖了,自己像一双鞋一样被摆上了货架,你老去看人家,我觉得多少是有点不合适。但是罗老板是位儒士。儒家对自己为什么会去看某个景象都有很浪漫的解释。比方说,有过这么一回事:大程先生手里老拿了一只毛绒绒刚孵出的鸭雏,盯着看个不停。你要问他看什么,他就答道:看见了小鸭子这么可爱,我就体会到先贤所言仁的真义。这个答案就出乎我的意外。我还以为他盼鸭子快点长,好烤来吃呢。罗老板老去看无双,当然有正当的理由,但具体是什么,我不知道。你就顺着大程的思路去想象罢。
  不知为什么,无双见到了罗老板就要破口大骂,说他是一条蛔虫,一只蛆,并且一再威胁说,要让表哥剥了他的皮,好像王仙客是个杀羊的屠夫,很擅长剥皮;或者罗老板是一根香蕉,他的皮很好剥似的。这还说明这小姑娘感觉很敏锐,知道危险来自什么地方。只要罗老板走到了两丈之内,她就哭起来。因为她是被绑着的不能擦眼泪,所以每哭一会,她就要停下来,稍低一下头,让泪珠在鼻尖上聚集。然后猛一甩头,把泪水都甩掉,再接着哭。她就这样哭哭停停,停停哭哭,好像一座间歇泉。而这时罗老板走近来,一方面就近打量无双,一面和官媒聊起来:唉,这小姑娘绑了好几天了。真可怜呀。官媒一听就明白了,马上顺杆往上爬:是呀,小小的年纪,又生在富贵人家。怎么受得了哟。无双一听这个话头,汗毛直竖,说道:我在这里挺好,你们别可怜我。官媒说,小婊子,闭嘴!再说话我拿膏药糊住你的嘴!官人呀,我们作官媒的,都是嘴狠心软。看着她这么受罪,心里也不落忍。您要是可怜她,就把她买去罢。罗老板说,您老人家说笑了。都在一个坊里住,成天大叔大叔的叫,好意思吗。无双就说,大叔,罗大叔,您老人家有良心,祖宗积德,您也积德。等我表哥来了,我们俩一块去给您老人家磕头。官媒一听,拿起拍竿来,就打了她十几个嘴巴子,说道:放屁放屁。你们家附逆谋反,干下了灭族的勾当,谁是你大叔。你敢乱套近乎?官人,你看见了?家长谋逆,全家都杀了,嫌她下贱,没人杀她。这是个贱货。上面有个窟窿,能透口气,下面有个窟窿能生孩子。仅此而已。买回家,干什么都成。罗老板就说:要是这么说的话,价钱就太贵了。官媒就说:贵?!您好意思这么说?官宦人家小姐,千金万贵,养得这么细皮嫩肉,不卖点钱行嘛。无双说道:官媒大娘,你怎么什么话都说呀。你把我都说晕了。
  后来罗老板对官媒说,这件事我再考虑考虑罢,说完就到坊里串门去了。串门就是造造舆论。做任何事情,工作量的百分之九十九就是造舆论。比方说,我和张三、李四、王五一块乘车出去,我想吃根冰棍,买来以后先要敬张三:张师傅,吃冰棍。他说,不吃不吃你吃。又敬李四:李师傅,冰棍。他说:谢了,我不想吃。最后敬王五:王师傅?他说:你吃了罢。于是我说:都不吃我吃了。当然,这时冰棍也化得差不多了。再比如我前妻要和我离婚,就这么去造舆论的——她先告诉每一个人,我阳痿。那些人都劝她离婚。然后她又说她对我有感情,舍不得。那些人都说,有感情也该离。再后来她又说我不让离(这是撒谎),人家都说我太不好了。后来她又去说,她一提离婚,我就打她,但是我根本就没打过她。这时大家都很恨我了。她再说她对我还有感情,别人就说王二这家伙,又阳痿又打人,你怎么还和他有感情。就这样折腾了半年,造好了舆论,才离了婚。因为我也帮她造舆论,这算离得非常快的。有人花了二十年,也没离成。
  罗老板造舆论,是想把无双买回家。这件事是让人挺不好意思的,当着全坊人的面,把无双从柱子上弄下来,拉回家去,真有点叫人难以想象。但是光想象一下,就叫人觉得又甜蜜,又心慌。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并不是因为罗老板荒唐,只是因为无双的诱惑力太大了。
  在第七章里,我写道:人和猪的记性不一样,人是天生的记吃不记打,猪是被逼成记吃不记打的。现在我知道是错了。任何动物记吃不记打都是逼出来的。当然,打到了记不住的程度,必定要打得很厉害。这就是说,在惩办时,要记住适度的原则,以免过犹不及。但是中庸之道极难掌握,所以很容易打过了头,故而很多人有很古怪的记性。



第26章 兔子(1)


  一
  王仙客在宣阳坊里找无双时,老看见房顶上一只兔子。这只兔子看上去很面熟,好像总在提醒他要想起谁来。后来他终于想起来了:他舅舅刘天德胖乎乎的脸,小时候是个豁嘴,后来请大夫缝过。这模样儿简直像死了那只兔子。这个老头子整天没有一句话,老是唉声叹气。偶尔说些话,也是半明白不明白的,比方说:不要当官,当官不是好事情。或者:不要以为聪明是好事,能笨点才好呢。他说话没头没尾,说了也不重复。王仙客对这位舅舅的话总是很在意听,但是从来没听懂过。除了这一句:我要是能保住自己一家人,就心满意足了。这句话虽然明白了,也只是在他死了以后明白了一半。至于他当年为什么说这些话,还是一个谜。但是我做过一个统计模型,以官员是否被车裂作因变量,以他生活其他方面做自变量,算来算去,未发现任何因果关系。听说刘天德无比聪明,所以他很可能会算线性回归。也许他算得比我好,甚至算出自己将被车裂也不一定。
  有关刘天德的事,还有一点补充:根据最新的研究成果,中国人里智商最高的是唐朝建元年间的工部侍郎刘天德,iq高达二百,和英国人高尔顿并列世界第一。而白丁王仙客的iq只有一百八十五。搞这项研究的是我们医院心理科的白大夫,听说文化革命时他就搞这项研究,当时的成果是伟大领袖iq二千五百,亲密战友iq一千五百。现在出尔反尔,又说刘天德二百是最高,我也不敢信他。在此一提,以备参考。
  我也对这只兔子恋恋不舍,它使我想起了李先生。他有几根疏疏拉拉的胡子,也很像那只兔子。李先生后来当中学教师,在远郊教书。他给我、我表哥,还有几个认识的人,来过一些没头没脑的信;后来就傻掉了。傻了以后,脸色惨白,目光呆滞,更像兔子了。但是我不愿意记着他这个样子。我宁愿记住他和大嫂做爱时的神情。当时他面红耳赤地跪在大嫂屁股后面,低着头,向上斜着眼,一脑门子的抬头纹。虽然这也是很像兔子,但比后来好看多了。
  现在应该继续讲罗老板要买无双的事。为此他到处串门,打听别人对无双的看法。坊里的人都说,这小婊子太坏了,落到现在的下场是罪有应得。这坊里死了这么多人,全是她们家害的。现在我们看得出来,这种说法毫无根据。但是当时的人刚受了重大的刺激,讲话根本就没有逻辑;或者说,讲的全是气话。既不敢气皇帝,又不敢气政府,只好逮着谁是谁,胡乱撒火。罗老板拐弯抹角地说出他的计划:应该有人把这无双买回家来,让她当丫环,服贱役。别人就说,那也应该。罗老板就觉得他的计划大家都赞成。其实大家还没他这么风,心里都明白,这么干是发疯。别的种种不便之处不提,无双口口声声念叨的那个表哥就是实有其人,谁敢买无双,这家伙万一找来就是不得了的事。到那时你拿政府的官契和他说理,肯定没门。因为他是个山东蛮子,山东人更喜欢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但是你既然说了该把她买回家来,我就说应该。咱们这些人,的确有实话不多的毛病。
  然后就该谈到罗老板的风,这个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风。换言之,罗老板当时发了情。古书上解释说,诗曰,马牛其风。也就是说,牛和马各发各的情。现在的语言学家却解释道,一刮风牛和马就各跑各的了。但是我就不知马牛其风怎么解释。假如解释成牛和马各自都会呼风唤雨,那么作为一个人类,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们不会呼风唤雨。罗老板在风头上,想的全是拿根绳子套在无双的脖子上,把她拖回家去,然后就开始剥她的衣服。这时候无双准会破口大骂,或者是哭哭啼啼。一般来说罗老板不敢干这种事,除非是在想象里。而且想象这种事时,都是在深夜,老婆睡了以后。这是因为这种事太刺激,一想就脸色煞白,干咽唾沫,别人问起来不好解释。但是一件事想多了,最后总会干出来——当然,干出来时,多少走点样。风头一起,就会从纯粹的意淫转入行动,但是大多数人还不至于强奸妇女,而是寻找另外的发泄方式。我最后终于得到了到美国接仪器的美差,到了纽约四十二街,看见x级的电影院前净是四五十岁的男同胞,一个个鬼头鬼脑,首鼠两端,瞅见没人就滋溜一下溜进去。等到出来时,个个好像晕了船,脸色惨白。因为里面是彩色宽银幕,晃得又太厉害了一点。
  有关风头上的事我知道很多,正如大家都知道的,人和动物在这方面区别很大。动物恬不知耻,而人总是鬼鬼祟祟羞羞答答的。过去我们说,动物和人的区别是动物不能懂得政治思想,而人经过学习,能够懂,但是这话现在没人提了。现在我所记得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插队时看到的——那是在春天里,公马和母马跑到村里来。那公马直撅撅、红彤彤的,母马则湿得一塌糊涂,就这样毫不避人地搞了起来。而我们的女同学见了,大叫一声“啊呀”,就岔开五指,把手掩在大睁的眼睛上了。
  我们说过,无双作小姑娘时很恶,像这样的恶丫头肯定有一帮小喽啰。现在虽然被绑到了柱子上,但还是有人给她通风报信。所以她知道罗老板在坊里串门子的事。串的次数多了,别人也知道他的意图了。也有人用隐晦的口吻来劝他:无双这丫头,恐怕不会听话吧。罗老板就鬼鬼祟祟地说:不听话可以调教哇。
  他说调教两字的口吻,实在暧昧,带有淫秽的意思。又有人说,就怕她的亲戚找来。罗老板就轻笑一下说:都灭族了,哪儿来的亲戚。他根本就忘了还有个王仙客,别人提醒,他也听不懂——色令智昏嘛。
  后来罗老板就常到空场上来,也不再提要买无双的事,只是围着她打转。有时候看看无双被捆在一起的小脚,看看脚腕上绳子的勒痕;有时转到无双的背后,看看被捆在一处的小手;然后和无双搭起讪来:你在这里怎么样?有没有feel lonely?因为有官媒在一边监视,无双不敢不答罗老板的话。但是她常常说着说着就呕起来了。而且不是像得了胃炎之类的毛病那种呕法,这种病人呕起来又恶心,又打嗝,折腾半天才吐出来,吐完后涕泪涟涟。无双就像得了脑瘤,或者脊椎病一类的神经系统病一样,一张嘴就喷出来,而且能喷出很远;因此也就很难妨了。我们的护士接近这类病人时,手里老是拿着个病历夹子,准备在紧急时抵挡一下。罗老板没有这种知识,所以常被喷个正着。出了这种事,官媒就赶来打她嘴巴,一边打一边纳闷道:小婊子,我真不知你是不是故意的!而无双则一边挨打一边解释说:大娘,我真不是故意的!忍不住了嘛。
  无双喷了罗老板一身,罗老板就回家去了。官媒就去拿个梯子,上去把无双的脚解开放下来,然后押着她到井边去洗涮。这时候边上没有人,官媒说话的口气也缓和多了:小丫头,你可别打逃跑的主意呀。告诉你,逃跑了逮回来准是割脚筋,挖眼睛!无双回答道:大娘,您放心。我绝不跑。举目无亲,往哪儿跑?我又不知道表哥住哪儿,现在惟一的指望就是等他上这儿来找我。我在柱子上坐得高,看得远,他一来我就看见了。就因为无双呕吐,她和官媒有了交流,后来感情还满不坏的啦。
  后来王仙客想找到这个官媒,出动了黑社会的关系,终于打听到她两年前请了长假,到山东去找王仙客了。王仙客觉得这老婆子笨得很,现在路上不太平,她又不知王仙客的确切地址,怎么可能找到呢。还不如在长安城里等他来。不管怎么说,现在这个官媒是找不到了。据说她看守了无双三个多月,后来对无双是不错的。晚上她就睡在临时搭成的草棚子里,无双睡在门外的囚笼里。她还自己出钱买了草,给笼子搭了个草顶。早上天刚亮坊门没开时,她就打开笼门把无双放出来,让她在空场上跑步,做体操,她自己则回去睡懒觉。等到该开坊门时,才拿着捆人的绳子到空场上叫:无双儿!快回来,上班了!无双回来以后,她就帮她梳理头发,把她捆起来,嘴里这么说道:儿呀,今天最好遇上个好主儿,把你卖出去。这官媒就像母亲一样,母亲就是这样爱我们的。



第27章 兔子(2)


  而无双答道:大娘,把我卖了,谁跟您老人家作伴呐。她就像个女儿一样。我们也是这样爱母亲的。但是官媒心里烦了也要打她个嘴巴:小婊子,谁稀罕你作伴!再卖不出去,又要降我工资了。而无双就哭道:您老人家就耐心等等不成吗?我表哥就要来了,让他多多地给您老人家钱。虽然有这些现象,总的来说,还是一副母女情深的场面。官媒虽然打无双,其实是爱她的,但是这种爱受到了一些限制,因为她们的关系毕竟是属于店员和商品的范畴。何况她还救了无双一命呢。这个景象侯老板看见了,他已经告诉了王仙客,并且把罗老板给出卖了。
  二
  侯老板告诉王仙客的事是这样的:那一年秋天,大概是中秋节左右罢,有一天,天快黑时,他经过那个空场子,见到那儿有几个陌生人,穿着公务人官的黑衣服,赶来了一辆带笼子的囚车,看来是要把无双带到什么地方去。其中一个已经爬上了梯子,想把无双弄下来。但是无双使出了操练多年的铁臀功,以及从小爬树登高的功夫,赖住了就是不下来。而那个官媒在下面劝慰道:儿呀,下来罢。现在天凉了,你耗得了,你大娘这两根老骨头可耗不了哇。而无双却在尖声哀号:大娘,您再忍几天。我表哥就要来了!再忍一天好不好?明儿他再不来,我一定去。我要不去是小狗哇!
  侯老板讲到这里时,王仙客一把捏住了他的手腕子,说道:到哪儿去了?我就要知道这个!王仙客这家伙的握力也不知有多大,反正他吃核桃吃杏仁都是用手捏的。这一捏就把侯老板的手腕捏坏了,后来给了人家好多虎骨膏、活络丹作为赔偿。侯老板吃不完,就摆出来卖。这些药非常值钱。这一捏又把侯老板的小便捏失禁了,要用针灸来治。王仙客预付了一千个疗程的针灸费,足够侯老板治到二百岁。但是侯老板还是没告诉他无双去哪儿了,因为他确实不知道。但是他说了个人名,说那人知道(那人就是罗老板)。所以王仙客又付了很多钱,这笔钱的用途是让侯老板以为他没把这个人的名字说出来。
  侯老板说道,当时无双哭哭啼啼,撒泼打赖,别人拿她没了办法。那官媒就说:小婊子,我还没告诉你哪。黄河发大水,东边全淹了。你表哥就是没淹死,一年半年的他也过不来了。无双听了一愣,说道:大娘,真的吗?官媒叹口气说:孩呀,这是命,你认了罢。但是她要是肯认,就不是无双了。所以她就一头撞下来了,满以为能把脑袋撞进腔子里,就算死不了,眼睛藏在脖子里也是个眼不见为净;但是官媒手疾眼快,抄过了一个箩筐往下一垫,让她一头撞到筐底上,晕过去了。
  据侯老板说,这件事除了他,还有这样一些人看见了。首先是无双,无双醒过来就给官媒磕头,说:大娘,这阵子您挺疼我的。能找点耗子药给我带上吗?其次是那个官媒,官媒对无双说:傻孩子,说的这叫啥。年纪轻轻,以后的日子多着呢。后来她又求官媒告诉王仙客一声,官媒答应了,而且也真去给她办(很可能是图赏钱罢),但是没有办到。有可能是被人打了闷棍,也可能是叫拐子拐跑了。山东那地方,拐卖妇女一向很流行。王仙客有一家邻居,一个八十多岁的老祖母,和四十多岁的孙子一块过。出去走个亲戚就叫人拐跑了,过了一年多才回来。还带回了十五六岁一个爷爷,和才满月的叔叔。根据这些情况,王仙客认为那个官媒是找不到了。还有那几个赶牛车的,王仙客认为,那几个赶牛车的也找不到,因为不知道是谁,也不知住在哪里,长安七十二坊,三百多万人,上哪儿找去。最后一个人,就是罗老板。用侯老板的话说,那些日子,他一直腻腻歪歪地围着无双转。那天晚上他也在那里,摆出一副“看有什么事能帮上手”,想学雷锋做好事的样子。而那天晚上他的确是做了很多好事。比方说,他跑回家拿来了铜盆和白毛巾,给无双洗脸。这件事情他还记着呢。但是想要让他把这些事情完整地说一遍就不大容易了。他的记忆好有一比,就像我过生日那天小孙给我下的那碗长寿面。那碗面里断头很多,虽然吃起来是面的味道,看上去却像炒蒜苗。还有个比方,他的记忆很像十月革命节时让我们去看的那些黑白电影;一会儿黑得像是进了地狱,一会儿白得好像炸了原子弹。想要从他嘴里掏出点有用的消息,简直比登天还难。虽然我对王仙客那一百八十五的iq不大服气,想在各个方面都和他比一比,但是我一点也不想经受他受的这个考验。文化革命前,我们中学生去清洁队里劳动锻练,学习掏茅坑,师傅教过我干、稀、深、浅各种情况下使用长把勺子的不同手法,我都记住了。我师傅还夸奖我说,你简直天生一块掏大粪的材料嘛!虽然如此,对罗老板这个茅坑,我还是没有把握。
  三
  罗老板这个人有点鬼鬼祟祟,这就是说,他有话不明说,拐着弯往外说;心里面有点坏,但是老想装好人等等。坦白地说,过去我也有过这种毛病。这都是少年时的积习。那时候半夜起来手淫,心里想着白天见到的美貌少女;事情干完了,心里很疑惑:到底是全世界的人都像我这么坏呢,还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坏?所以到了白天,我就拼命地装好人。当然,我现在已经四十多了,这种毛病也好了。全世界的美貌少女们,见到我尽管放心罢。罗老板的另一种毛病我是绝没有的,就是有点腻腻歪歪的毛病。明明是你的事,他偏要觉得是自己的事。别人娶媳妇,吹吹打打的,他在一边看着眉开眼笑;大天白日的,他就看到了满天的星斗,稀里糊涂自己就变成了新郎,进了洞房,骑在新娘身上。当然,这些想象只限于好事情。而无双被卖掉了,他还在一边恋恋不舍,跑前跑后地帮忙,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就不懂了。
  罗老板丝毫也不记得自己要买无双,倒记得那个小姑娘坐在柱子上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仿佛是求着他把她买走的样子。这件事当然就很难说了。我们认为他要买无双,只有些间接的证据,比方说,他造了舆论,他在无双身边腻歪,而他毕竟没有掏出钱来把无双买走。但是我们的确知道,无双标价三百时,他身上就总是揣着三百,无双标价二百,他身上就有二百。而且他老是把钱攥在手里,那些钱最后就变了色发了黑,放在地上能把方圆二十米内的蟑螂全招来。这到底是为了什么还很难说。而且那段时间里他经常打老管他老婆叫黄脸婆。但是说无双对他含情脉脉,恐怕是没有的事,除非你把呕吐叫作含情脉脉。
  夏末秋初的时候,官媒在宣阳坊里已经呆得很烦了,就把无双从柱子上放下来,解开她脚上的绳子,牵着她逛商店。这是个很古怪的行列。前面走着官媒婆,手里牵根绳子;后面跟着无双,绳子套在她脖子上。再后面还跟着一位罗老板。这三个人三位一体,不即不离,走到了食品街上,有人就和官媒婆打招呼:大娘,差事办得怎么样?
  唉,别提了。小婊子卖不掉。
  还有小孩子和无双打招呼:无双姐姐,你表哥来了吗?
  马上就来。我估计他明天准到。
  就是没人和罗老板打招呼,都觉得他不尴不尬,不像个东西。他就去买了一串烤羊肉串来,说道:
  无双妹妹,我买了一串羊肉,喂给你吃好不好?
  无双说道:大叔,千万别喂。你一喂我准吐。
  后来罗老板就自己把那串羊肉吃掉了。像无双这样以呕吐为武器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在动物界里,也只有那种喷水呲蚊子的射水鱼稍可比拟。这件事大家都看见了,侯老板还替他记着,但是他自己早忘了。
  还有这件事罗老板也记不住。有一天中午,当着全坊人的面,无双对罗老板大叫大喊:罗大叔,我求求你,别缠着我。这坊里不管哪位大叔把我买了去,我还有救。将来我表哥来了,哪怕我和别人睡过,他肯定会把我接走,因为他爱我。但是只要我跟你过了一天,他准不要我了。他那个人怕恶心呀!
  这么嚷了一回,罗老板就不大敢买无双了。但他还是围着无双腻歪,向她提出各种建议,或者给她打气:无双妹妹,坚持住!你表哥王仙客很快就来!
  或者是:无双,活动一下手指。别落下残疾。
  或者是:苍蝇来了,你就用气吹它!
  或者是:不要老坐着不动,要换换姿式。一会用左边屁股坐,一会用右边屁股坐!
  正当他用表情在脸上表演最后一条建议时,无双就吐了,喷了他一头一脸。我们知道,官媒曾经想把无双卖给罗老板(那是和无双建立了感情以前的事),后来很快绝望了。因为他根本不像个买主。假设官媒是个卖梨的,来了一个人,问道:
  掌柜的,梨怎么卖?
  两毛一斤嘛。
  给你五分钱,我把这个拿走,行吗?



第28章 兔子(3)


  这就是个买主了。虽然那个梨有半斤重,五分钱就让他拿走是不行的,但是可以继续讨论。要是来了一个人,不问摊主,却去问梨:
  梨呀,我想吃了你。你同意吗?
  这就不是来买梨,纯粹是起腻。等到官媒和无双有了感情,有时她就撵撵罗老板:
  罗掌柜的,忙你自己的去罢。这小姑娘吐得也怪可怜的啦。要是真有好心,就把她买下来放生。
  放生?什么话。我的钱也是挣来的,不能瞎花。
  像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但是罗老板终生不会想起来了。不管你用电击他,用水淹他,还是买王八炖了给他补脑子,请大气功师对他发功,都不管用。他只记得无双对他有过感情,哀求他把她买走,但是他没答应。他不但会忘事,脑子里还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所以我说他是个臭茅坑。
  有关无双被卖掉的事,罗老板看到的比侯老板多。侯老板看到无双从柱子上撞下来就走了,而罗老板一直在旁边看着。她管官媒要耗子药,没有要到,又让官媒传话给王仙客。干完了这两件事,她就在地下打了一阵滚,一边滚一边哭,搞得如泥猪疥狗一样。等她哭完了,罗老板就拿来了脸盆手巾,给她洗脸。洗完了脸,罗老板还是不走。赶牛车的人里有一位就对他说:喂,毛巾什么的都还你了,你还呆在这儿干嘛。罗老板说道:这小姑娘是我们坊里的,我要送送她。要是平时,无双就该呕了。但是那晚上却没呕出来。官媒说,现在该上车走了。赶牛车的说:不行,得换换衣服。一身土怎么行。说着就推了罗老板一把,说,人家换衣服,你也看着吗。但是无双说,算了,别撵他。我现在还害什么臊哇,他爱看就叫他看吧。她就换了衣服,钻进囚车里,被拉走了。罗老板其实什么都没看见,只看到了黑地里一片白糊糊,因为天黑了,罗老板几乎瞪出了眼珠子,也就看到了一片白。而这片白里哪儿是乳房,哪儿是屁股,都是他自己的想象。那些赶牛车的人是哪里来的,他也一点记不得。而人家是对他说过的。不但说了从哪儿来的,还说了这么一句:你离我们远点儿。但是他还是跟着那辆牛车,跟出了宣阳坊方归。
  四
  我们还是来谈谈老爹罢。据我所知,宣阳坊里有两个直性子人,一个是侯老板,另一个是王安老爹。但是他们有区别,前者是直得把什么都想了起来,后者是直得什么都想不起来。据我所知,直性子人就这两条出路。王安老爹就知道彩萍是个骗子,而无双是谁,王仙客又是谁等等,一概想不起来。就这个样子,他还想把彩萍送去打板子。失败后还不死心,又到衙门里去打听:想打一个人的屁股,需要办哪些手续,具备哪些条件。其实他吃了好几十年公门饭,这些都懂得。但是他直性发作,一下子全忘了。人家告诉他说,有些人的屁股很好打,比方说,想打一个叫化子,只消把他拉进了衙门,按到地下就可以打,什么手续都不要;惟一必备的条件是他要有屁股。有些人的屁股就很难打。比如这假无双的屁股,就要人证物证齐备,方才打得。老爹说,我要是人证物证都没有,也想打呢?人家说,你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到堂上去告,说有如此一个假无双,人物证都没有,我要告她。老爷听了大怒,叫把你拉下去打。挨打时你想着:这不是我的屁股,是假无双的屁股。这样也就打到了。老爹觉得这办法不好,就回宣阳坊去找人证了。
  据我所知,王仙客有一段时间心情很苦闷,这段时间也就是王安老爹想打彩萍打不着的时间。这段时间里,他知道罗老板听说过无双的下落,这就是说,他有了无双的线索。但是他又知道,罗老板肯定记不得无双的事了,所以他又没有了无双的线索。现在他必须设法挖掘罗老板的记忆,这就相当于去掏个臭茅坑,这个活他又没学过。所以他坐在太师椅上愁眉苦脸。彩萍在一边看了,也很替他发愁,帮他出了很多主意,其中有一些很巧妙。比方说,去勾引罗老板,引他上床,然后叫王仙客来捉奸。还有,去给罗老板做head job,听他乐极忘形时说些什么。王仙客听了只是摇头,对彩萍的计谋一条也不肯考虑。其实这些计策都是妓女业数千年积累的智慧,并不是完全不可行。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领域,王仙客是个读书人,对妓女的智慧,有时候就不能领会。
  除此之外,王仙客对罗老板其人,虽然觉得他恶心,还有一点亲切感。这是因为大家都读过圣贤之书,后来又都做生意,王仙客会算麦克劳林级数,罗老板会算八卦,而且都对自己的智慧很自信;这些地方很相像。王仙客又想折服他,又不打算用太下流的手段,所以自缚手脚,走到了死胡同里。他一连想了三个多小时,水都没喝一口,眼也没眨一下,险些把脑子想炸了。
  五
  虽然史书上没有记载,我表哥也不知道王仙客是怎么死的,但是我断定他死于老年痴呆,因为他想问题的方法和李先生太像了。他们俩都是盯着一个不大的问题死想,有时一想几个小时,有时一想几天,有时经年累月。这就像是把自己的思维能力看作一只骆驼,在它屁股上猛打,强迫它钻过一个针眼。我问过大嫂,为什么和李先生好了一段就不好了。她告诉我说,毛病出在李先生身上。这老家伙后来老是心不在焉,和你说着说着话,眼珠子就定住了,这种毛病不仅是让人讨厌,而且是叫人害怕。连做爱时也是这样。除了第一次在破楼里算是全神贯注,后来没一次他不出神的,经常需要在脑袋上敲一下才知道应该继续,所以后来的感觉就像和木鱼做爱一样。大嫂说这些话时,毫不脸红,真如诗经所云:彼妇人之奔奔,如鹑之昏昏也!
  现在小孙和大嫂也认识了,这两个女人很说得来,我真怕小孙受大嫂影响。大嫂告诉小孙说,她既爱丈夫,也疼孩子,但是一见了李先生这种呆头鹅一样的东西,就忍不住要教训一下他: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是女人,而不是西夏文。她老去给人上这种大课,学生老是听不进。但是她老不死心,直到老得一塌糊涂,丧失了持教的资格,博得了一个很不好听的名声。这又应了夫子的古训:人之患,在于好为人师也。
  虽然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何种死法,但是我已经确知,自己将要死于老年痴呆症。所以我郑重地嘱托小孙说,将来你看到我两个眼珠发了直,再也不会转了,就赶快拿个斧子来,把我这个脑袋劈开,省得我把很多宝贵的粮食化成大粪。她答应了,但是我不大敢相信她,因为女人都靠不大住。我相信这个,因为我和李先生有一样的毛病。人活在世界上,就如站在一个迷宫面前,有很多的线索,很多岔路,别人东看看,西望望,就都走过去了。但是我们就一定要迷失在里面。这是因为我们渺小的心灵里,容不下一个谜,一点悬而未决的东西。所以我们就把一切疑难放进自己心里,把自己给难死了。大嫂和小孙为了挽救我们,不惜分开双腿来给我们上课,也没有用;因为我们太自以为是了。就是进入了生出我们的器官,我们也不肯相信,它比我们聪明。这还是因为,女人是我们的朋友,但不是我们,不管她们怎么努力,我们也不会变到她们那样。
  在我看来,世界上的一切疑难都是属于我们的,所以我们常常现出不胜重负的样子,状似呆傻。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单从外表来看,我们就和别人很不一样,看着都让人搁痒;所以把自己想傻了也得不到同情,就像李先生,谁也不同情他。后来我见到李先生,发现他真的像一只呆头鹅,伸着脖子,两眼发直,整个儿像个停了摆的钟。就像钟表会停在一个时间上,这个白痴的脑袋里,肯定停住了一个没想完的念头,没回忆完的回忆。但是当时他已经不能回答问题了,所以停了个什么就再也搞不清楚。我倒希望他停在了和大嫂做爱那一回,千万别停在西夏文上。等到他死后,医院会把他脑袋切下来泡到福尔马林里。未来的科学技术必定能够从泡糟了的脑子里解析出凝固了的思想,这颗脑袋就像琥珀一样了。琥珀就是远古的松脂,里面凝固了一只美丽的蝴蝶,一滴雨水,一个甲虫。当时大嫂跪在地下,右手撑地,左手把披散的头发向后撩,故此是三足鼎立之势。眼睛是水汪汪的,从前额到脖子一片通红。虽然她的皮肤已经松弛,乳房向下垂时头上都有点尖了,但是还是满好看的。当时的天是阴惨惨的,虽然这是一个色情的场面,但是我从其中看到了悲惨之意,也许是料到了李先生将来要当白痴吧。好吧,就让这景象这样的保存起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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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彩萍是个骗子


  一
  我不说你就知道,在我们身边有好多人,他们的生活就是编一个故事。不管真的假的,完全编在一起,讲来娓娓动听,除了这个故事,他再不知道别的了。这就是说,在他看来,自己总是这一个故事,但是别人看来却不是这样。在宣阳坊诸君子的故事里,无双一会儿不存在,一会儿和鱼玄机混为一体,一会儿又变成了一位官宦小姐。如此颠三倒四,他们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困难。但是听故事的王仙客却头疼无比,因为他想不出怎么能让别人讲下去。假如去找一位君子说,先生,告诉我无双的事罢,谁知人家记得记不得;或者记得的是谁。王仙客总是为此搜索枯肠。谁知有时不用他费脑子,人家就自己找上门来,告诉他无双的事了。那一天早上,王安老爹把罗老板、孙老板都拉到他那里去,要告诉他彩萍是个骗子,真无双实有其人。
  王安老爹虽然七十多了,尚有廉颇之勇;过去在衙门里打别人的屁股,那也是重体力劳动,练得很有劲儿;不像孙罗二位,虽然年轻几岁,但是成天站柜台,都站虚了。他们拉拉扯扯地进了王仙客的客厅,让他看了很意外。王安老爹对王仙客说:你那个无双是假的,你听孙老板对你说。而孙老板却说:谁说是假的,是真的嘛。这话一出口,连在里面染头发的彩萍都觉得意外,连忙跑了出来,想听听还要说点什么。当时她正要把头发染蓝,把眉毛睫毛也染蓝;而且用的还是荧光染料。虽然没染完,但是我们都知道,荧光物质湿的时候最亮,除了荧光还有反光,所以她跑到半明半暗的客厅里时,毛发闪闪发光。罗老板以前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见了就发起傻来。
  彩萍这个姑娘并不聪明,但是她很爱王仙客,见到他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心里就很难过。因此她想起自己刚到坊里来,打扮得奇形怪状,到街上一走,就搞到了很多消息;现在何不打扮得加倍的古怪,再到街上试一回。像这样旧瓶盛新酒的俗招,王仙客是决不使的。但是他也懒得去劝彩萍别这么干。这就是彩萍想把自己染蓝的原委。除了染头发,她还涂了个蓝嘴唇,蓝眼晕,袒胸露背,并且用蓝纸剪了很多唇形小片贴在身上,看上去就像有人朝她泼了一壶蓝墨水。这身装扮不但怪诞,而且有迷彩效果,使你看不出她有多高,有多胖,长得怎么样等等,甚至连她站在哪里都有点模糊。老爹见了这副景象,大怒道:这就是无双吗?而孙老板闭上了眼睛说道:谁说不是。就是她。
  王安老爹听见孙老板管那蓝荧荧的女人叫无双,简直气坏了。就问孙老板说:你说她是无双,你怎么认识她。孙老板也说不清楚,拍着脑袋说:我也不知道。大概她原来就是咱们坊里的人罢。王安说,好,就算她是咱们坊里的人。她叫什么?孙老板说,您这不是开玩笑嘛。叫无双呀。好,就算叫无双。也不能从小叫无双。小名叫什么?谁他妈的知道?二丫头?二妞子?也别光问我一个人哪。
  老爹去问孙老板时,罗老板已经犯起了腻歪。他看出彩萍那身迷彩打扮的好处了:你不仔细看,就看不见她,仔细一看呢,就发现她腰细腿长,乳沟深深,真是好看得很。尤其是那副憋不住笑的样子,真是好看死了。老爹问他这娘们的小名叫什么,他就说道:叫什么都可以的,叫什么都可以的。而老爹简直要气死了,就去问彩萍:你小名叫什么?彩萍却说,你们乐意叫我什么,就叫我什么。老爹说,这就是胡扯。哪能想叫什么叫什么?王相公,看到了吧?她是个骗子呀。而王仙客却皱起眉头来说:老爹,您说她是骗子,可是一点凭据都没有哇。
  王安老爹说,我这一辈子,就没这么犯难过。咱们办了多少案子,都是跟着感觉走。怎么这回不行了呢。是乾坤颠倒了呢,还是我该死了?看他的样子,好像是真难过。王仙客就安慰他说:老爹,我不是信不过您。可是这回您要办的是我老婆,要点真凭实据不为过。老爹就拢住了火,好好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个好主意来:这样子好了。咱们打她一顿,她会招的。
  王仙客听了却皱起眉头来,问彩萍道,你说呢?彩萍说,岂有此理,怎能揍我。你要是把这糟老头子揍一顿,他也会说,他不是真王安。把你揍一顿,你也不是王仙客。把孙老板揍一顿,他也不是孙老板。把罗老板揍一顿,他也不是罗老板。把谁揍一顿,他都不是谁了。王仙客听了点头说,有道理。王安听见这么说,就更愤怒了。他忽然想了起来:这都是侯老板搞的鬼。本来都说这娘们是假的,被他一搅都改口了。他对孙老板和罗老板说,你们两个不准走,就奔出去找侯老板啦。
  王安老爹去找侯老板,但是他不在家。他老婆说,他去走亲戚,这件事一听就明白,其实他是躲了。王安一个人往王仙客家走,渐渐怏怏不乐起来。在此之前老爹一想起假无双还没被揭发出来,就气得不得了。他也感到这件事的风头不对了。看来这个女人就是无双;同时又想到,自己这么发怒也不对。怒能伤肝,怒能乱性,会诱发心肌梗塞。俗话说得好,气是无烟火药。总之,生气是和自己过不去。所以他决定再也不生气了。
  老爹决定了绝不发火,就这样回到王仙客府上。而且他还想,假如王仙客乐意受骗,那是他的事,我管那么多干嘛。当然,这是一时万念俱灰的想法。别人问他,侯老板呢,他就说,没找到。又问他,现在怎么证明无双是假的呢?王安就说,不证了。既然你们都说她是真的,那她就是真的好了。我没有意见。王仙客又说,您还可以好好问问孙老板,没准他能想起无双是假的呢。老爹摇摇头说,甭问了。看来是我记错了。彩萍又说,您老人家可别泄气呀。这么办罢,我去拿根棍子来,您来打我一顿,没准能打出我是假的来。老爹现在明白生气是多么不好了。生气时做事不理智,后来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以后要避免生气,是以后的事,眼前这一关却非过不可。他只好低声下气地说:姑娘,大人不记小人过。您跟我这种老货一般见识干嘛。我说的话您就当放屁好了。
  有关老爹改口承认假无双的事,我有如下补充。他老人家活到了七十岁上,一直是跟着感觉走,而且感觉良好,换言之,一直站在了正确路线上;而在七十岁上的这一回感觉错了,换言之,站错队了。后来他又改了口,把感觉找了回来,换言之,勇敢地改正了错误;以后的感觉就相当良好,换言之,回到了正确的路线上。这说明他老人家是懂辩证法的。
  有关老爹的感觉,我还有一点补充。老爹在这一天以前,一直站在正确路线上,心里充满了正义的愤怒。他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别人一见了他发怒就怕他。所以他就有点倚老卖老,借酒撒疯的意思。但是过了这一天,老爹这种毛病就好得多了。
  二
  其实老爹揭发彩萍,也是因为心里痒痒。看到别人不合他的心意,就要把他收拾得哭爹叫娘,这是奸党的天性。但是老爹这回失手了,不但没有拿下彩萍,反而吃一大瘪,心里不但不痒,还有点发凉。后来他就想回家去,但王仙客却说,要留所有的人吃饭。还特别挽留老爹说,您要是不留,就是记我们的仇。彩萍也来留他,给他鞠了好几个大躬,并且说,假如不是穿着的裙子太紧,就给您老人家磕头。现在这个裙子,跪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这些使老爹感到自己毕竟是个老的,别人尊重他,就是他干了缺德事,也不敢不尊重。他觉得很有面子。而且他又觉得,这无双懂礼貌,肯定是真的——换言之,真的也没她好。所以他就留下了。
  中午时分,王仙客叫开上饭来。他是真心请客,既不是成心摆阔,弄些个猩猩脸、豹胎盘往上一摆,叫你看了恶心,一口也吃不下;也不是偷着省,弄些个小碟小碗假装斯文,让你空吃一场,最后空着肚子走。他上的都是实实在在的山珍海味,并且每个菜都做了很多,用朱漆饭盒给每人另盛一份,以便带回家给孩子们吃。孙老板对此很喜欢,并且觉得没理由记住还饭盒。王仙客叫彩萍给每个人敬酒,罗老板对此很欣赏,因为彩萍躬身时,他就可以从她领口往里看,大饱眼福了。王仙客又说了老爹不少好话,说他德高望重,劳苦功高,现在坊里太平无事,完全是老爹的功劳。这些都是老爹最爱听的。除此之外,王仙客的心情非常好,这也不是装的。所以大家都很高兴。这顿饭一直吃到了天傍黑,王仙客才叫人撤去了杯盘,端上茶水。他打个哈哈说,现在咱们接着聊罢。孙老板,你说以前就认识拙荆,这是怎么回事呀?孙老板一听这话头,登时头疼。他就哼哼哈哈地说,是呀,是呀,认识的呀。但是他心里说,你怎么还问这件事?真是要命!这件事只有回了家,堵上门想一下午才能弄清。所以他就想溜了。
  然后王仙客就去问罗老板,罗兄,你说认识拙荆,这是怎么回事?罗老板说,就是认识的呀。虽然一时说不明白,但是他自负聪明,不像孙老板,老想往家跑,就想在桌面上摆个明白。孙老板看他两眼发直,一副拼命想事的架势,觉得有他吸引了王仙客注意,现在溜正好,就托词上厕所。出来以后,见到个下人,就对他说:老兄,我有事先要回家。屋里有个饭盒,你们老爷已经送给我了。劳驾给我拿一下;我就到门外等着。谁知那个人直着脖子就吼起来了:
  这姓孙的想溜呀!你们是怎么看着的!
  他这一喊不要紧,从旁边钻出好几个人,架住孙老板的胳臂说:孙老板,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您没喝多少哇,干嘛要逃酒。说完了几乎是叉着脖子把孙老板叉回客厅了。这时孙老板才开始觉得今天这宴席吃的有点不对头。就说主人留客,不准逃席罢,也不兴说“看着”(这个看读作堪,和看守的看同样读法),多么难听。而且他被叉回来后,门口就多了好几条彪形大汉,一个个满脸横肉,都像是地痞流氓的样子。孙老板确实记得自己没开过黑店,但是又影影绰绰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有点经验,他觉得自己有可能会成为包子馅。我们国家开黑店的人,不但杀人劫财,连尸体都要加以利用。事到如今,不能想这些。一切只能往好处想了。
  三
  现在我们来谈王仙客罢。我们说到,孙老板去上厕所时,王仙客和罗老板在谈话,等到孙老板被叉了回来,还在谈着。王安老爹吃饱喝足,打起瞌睡来,歪在了椅子上,口水正源源不断流出来滴到他裤裆上,造成了一个小便失禁的形象。孙老板虽然觉得不对头,眼色也不知使给谁。后来他就咳嗽起来,但是马上就招来一个下人,往他嘴里塞了一大块治咳嗽的薄荷糖,并且附着他耳朵说,您是不是喉咙里卡驴毛了?要不要我给你掏掏?孙老板只好闷不作声,虽然他已经看到门口的那些汉子假装伺候,正陆陆续续往客厅里进,而且互相在挤眉弄眼,样子很不对头。这时候他想道:这屋里又不是只我一个人,而是三个人,又不是只我这两只眼睛,而是五只眼睛。干嘛非我看着不可呀?孙老板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而罗老板一直在与王仙客聊天,眼睛却在彩萍身上。彩萍坐在王仙客那张太师椅的扶手上,一直朝他媚笑,抛媚眼,有时候躬腰给他看看胸部,有时抬腿让他看看大腿;这些事她搞起来驾轻就熟,因为她当过妓女。但是她也没想到这些手段起到了这样的效果,因为罗老板忘乎所以,嘴上没了闸,开始胡说八道了。他说无双(实际是指彩萍)原本是坊里一个小家碧玉,虽然羞花闭月,但是养在深闺无人识。所幸和王仙客是姨表亲,两人青梅竹马,定下了婚约。所以总算是名花有主了罢。后来王仙客回了老家,无双家里忽然遭到不幸,双亲都染上了时疫一病不起,换言之,瘟死了。无双只好卖身葬亲,等等。这一套故事虽然受到彩萍的媚笑、酒窝以及在某些时候含泪欲滴等等表情的启发,总算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但是他不以为自己在编故事,还以为是回忆起来的呢。而且我们还知道,编故事和回忆旧事,在罗老板脑子里根本分不清楚。
  关于王仙客来寻无双时他们为什么不告诉他,罗老板有很好的解释——无双小姐当时正操贱业,我们说不出口哇。编得完全像真的一样;他有如此成就,固然是因为他以为王仙客那个得了健忘症的脑袋相当于一个抽水马捅,往里面尿也成,屙也成,很让人放心大胆——这好有一比,就像我们大学里的近代史老师,今天这么讲,明天那么讲。有时候讲义都不作准,以讲授为准,有时候上讲不作准,这一讲为准。你要是去问,他就问你,到底是我懂近代史,还是你懂近代史,这种说法十足不要脸,因为我们要从他手里拿学分,他就把我们当抽水马桶了——还因为他越编越来劲,颇有点白乐天得了杨玉环托梦,给她编长恨歌的感觉。王仙客听了一遍,还有点不懂的地方,所以让他再讲一遍(王仙客不懂:既然是臭编,何不把地点编得远一点,干嘛非说在宣阳坊,这样很容易穿帮),但是听到第二遍,也就品出了味道。原来说在宣阳坊里,好把自己也往里编。罗老板逐渐把自己说成水浒里的王婆那样的角色,西厢记里红娘那样的角色。和以上两位稍有不同的是,罗老板给自己安排的角色总是控制在王仙客和无双的一切恋爱事件的目击距离内,所以又隐隐含有点观淫癖的意思。这个故事编到了这一步,你也该发现罗老板根本就不知什么真的假的,一切都是触景生情,或者说,触情生景,因为他那酸梨劲一上来,就能让天地为之改变。而王仙客听着听着,牙齿开始打架了,就像我看烂酸梨那本红楼后梦时一样。同时他还觉得自己已把罗老板的一切坏心眼都看见了,这道难题已经解出来了,就奋力一拍桌子,喝道:够了!编出这种狗屁故事,你不害臊吗!
  王仙客这一拍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把桌面都拍坏了。当然他自己也有代价,后来得了腱鞘炎。老爹被拍醒了,孙老板也一抬头,都看见了王仙客那副恶鬼嘴脸。这两个人就本能地要站起来,但是被人按住了。老爹是个老公安,比较勇猛,还要挣扎,又被人打了一闷棍,正好打到半晕不晕,能说话又站不起来的程度。这都是王仙客那些下人干的。我们知道,王仙客并不是太阔,处处要节省,所以他来宣阳坊时,没有到职业介绍所雇男仆,而是找黑社会老大借了一些手下。这些人做起服务员来很不像样,就像现在我们国家饭店(合资饭店除外)里的那些工作人员,打闷棍却很在行。而且他们最喜欢打老爹的闷棍,因为老爹原本就是他们的对头。孙老板看到这个样子,就老实了。罗老板却不明白,问道:仙客兄,王孙二位怎么得罪你了?我讲个情好吗?王仙客却不理他,对王孙二位喊道:你们俩老实呆着,问完了姓罗的再问你们。要是不老实,哼!想被砍成几截你自己说罢。彩萍在一边鼓掌跳高道:要砍先砍那老货,他上午还要打我哪。罗老板听到这会儿才觉得不对了。现在彩萍虽然还是笑眯眯的样子,他却再不觉得可爱了。
  罗老板那时的感觉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说话,语多必然有失。就以这件事为例,一会儿让他说,彩萍不是无双。一会儿又让他说彩萍就是无双。再过一会儿,又得说彩萍就是无双。不管自己怎么努力学习、改造思想,总是赶不上形势。最好的态度就是虚心一点,等着你告诉我她是谁,我甚至绝不随声附和。在这种事上,我总是追随希腊先哲苏格拉底的态度:“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既然苏格拉底不怕,我也不怕别人说我是个傻子。
  四
  王仙客最后还是从罗老板那里问出话来了,这是因为他拿出了一把大刀,有三尺多长,半尺宽,寒光闪闪。这把刀拿出来以后,宣阳坊诸君子的脸都有点变。谁都能看出来,这刀砍到人头上可以把脑袋砍成两半。要按小孙的话说,这是他黔驴技穷。拔出刀来,就证明他iq不到一百八。这是因为iq六七十的人也会拔刀子。但是我认为,永远不拔刀的人iq也到不了一百八。罗老板大叫一声,王兄,你不能耍流氓!我们是孔子门徒,不可舞刀弄杖。但是王仙客却说,老子就要舞刀弄杖,看你有何法可想?他用刀把桌上的碗碟一扫而光,就把罗老板一把提到了桌面上,并且说:彩萍,脱了他的裤子。咱们先割他的小脑袋,再割他大脑袋。彩萍干这个最为内行,一把就把罗老板裤子扯下来,下半截身子露出来了。罗老板的那东西看起来,既可怜又无害。彩萍鼓掌跳跃道:小鸡鸡好可爱呀。割下来给我好吗?但是罗老板见了明晃晃的大刀奔它去了,就吓得魂飞天外,顺嘴叫了出来:去了掖庭宫,去了掖庭宫!那掖庭宫是宫女习礼的地方。
  原来无双是进宫去了。
  无双进宫前,除了托官媒去找王仙客,还想给王仙客在坊里也留个话。但是当时无人可托,只好托到了罗老板身上。她还把自己的汗巾解下来,印了一个唇印,交给罗老板,让他转交王仙客。但是罗老板的腻歪劲一上来,就以为这是无双给他的定情礼物了。他把这汗巾贴肉揣着,等主仙客把它搜出来时,已经沤得又酸又臭,连鲜红的唇印也沤黄了。至于无双叫他带的话,王仙客没来时,他不记得有王仙客这个人,等王仙客来了,他又不记得有无双这个人,当然也就无法带到。现在想了起来,这话是这样的:告诉我表哥,到掖庭宫找我。这汗巾是真的,王仙客一看就认得。这话也不像假的。所以王仙客总算知道无双在哪里了。
  后来王仙客就带着他的人离开了宣阳坊,继续去找无双。到底找到了没有,我表哥还没告诉我。但是他说,掖庭宫是皇宫大内,王仙客虽然iq一百八十五,也很难进去。但是无双在那里,不管她想得开想不开,生命是有保障的。假如宫里的女人想死就死得了,皇帝身边就没人了。除了这一点好处,其他都是不好处。何况尘世嚣嚣,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困难重重。所以我估计王仙客找不到无双。



第30章 序


  【革命时期的爱情】
  这是一本关于性爱的书。性爱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推动,但自发地做一件事在有的时候是不许可的,这就使事情变得非常的复杂。举例言之,颐和园在我家北面,假如没有北这个方向的话,我就只好向南走,越过南极和北极,行程四万余公里到达那里。我要说的是:人们的确可以牵强附会地解释一切,包括性爱在内。故而性爱也可以有最不可信的理由。
  作者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本篇
  王二一九九三年夏天四十二岁,在一个研究所里做研究工作。在作者的作品里,他有很多同名兄弟。作者本人年轻时也常被人叫作“王二”,所以他也是作者的同名兄弟。和其他王二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插过队,是个身材矮小,身体结实,毛发很重的人。



第31章 王二(1)


  一
  王二年轻时在北京一家豆腐厂里当过工人。那地方是个大杂院,人家说过去是某省的会馆。这就是说,当北京城是一座灰砖围起的城池时,有一批某个省的官商人等凑了一些钱,盖了这个院子,给进京考试的举人们住。这件事太久远了。它是一座细砖细瓦的灰色院子,非常的老旧了;原来大概有过高高的门楼,门前有过下马石拴马桩一类的东西,后来没有了,只有一座水泥门桩的铁栅栏门,门里面有条短短的马路,供运豆腐的汽车出人。马路边上有一溜铁皮搭的车棚子,工人们上班时把自行车放在里面。棚子的尽头有个红砖砌的小房子,不论春夏秋冬里面气味恶劣,不论黑夜白天里面点着长明灯,那里是个厕所。有一段时间有人在里面的墙上画裸体画,人家说是王二画的。
  王二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时,北京冬天的烟雾是紫红色的,这是因为这座城里有上百万个小煤炉,喷出带有二氧化硫的煤烟来。当阳光艰难地透过这种煤烟时,就把别的颜色留在天顶上了。这种颜色和他小时候见过的烟雾很近似。对于颜色,王二有特别好的记忆力。但是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他居然是个色盲。早知道自己是个色盲,他也不去学画,这样可以给自己省去不少的麻烦。
  王二在豆腐厂当工人时,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色盲,将来当不了画家。相反,他们只知道他右手的手指老是黑黑的,而别人不这样。这说明只有他经常拿着炭条画素描,别人则不画。而厕所墙上的裸体画正是炭条画的。除此之外,画在白墙上的裸体女人虽然是一幅白描,只有寥寥可数的几根线条,那几根线条却显得很老练,很显然是经常画才能画得出来。这些事足以证明是他画了这些画。那个女人被画出来以后,一直和上厕所的人相安无事。直到后来有人在上面用细铅笔添了一个毛扎扎的器官和一个名字,问题才变得严重起来。照他看来,原来作画的和后来往上添东西的显然不是一个人。但是这些话没人肯听。人家把厕所的墙重新粉刷了,可是过了没几天,又有人在厕所里画了这样一个女人,并且马上又有人添了同样的东西,这简直就是存心捣蛋了。你要知道,人家在那个女人身边添的名字是“老鲁”,老鲁是厂里领导(革委会主任)的名字。这位老鲁当时四十五六岁,胖乎乎的,两个脸蛋子就像抹了胭脂一样红扑扑的,其实什么都没抹。她说话就像吵架一样,有时头发会像孔雀开屏一样直立起来。她是领导,这就是说,她是上面派来的。有她没她,一样的造豆腐,卖豆腐。但是谁也不想犯到她手上。当时还没有证据说是王二画了那幅画,她就常常朝王二猛扑过来,要撕王二的脸。幸亏这时旁边总是有人,能把她拦住。然后她就朝王二吐唾沫。吐唾沫想要吐准需要一定的练习和肺活量,老鲁不具备这种条件,所以很少吐中王二,都吐到别人身上了。
  厕所里的那个女人画在尿池子的上方,跪坐着手扬在脑后,有几分像丹麦那个纪念安徒生的美人鱼,但是手又扬在脑后,呈梳妆的姿势。那个毛扎扎的器官画在肚皮上,完全不是地方。这说明在这画上乱添的人缺少起码的人体解剖知识——假如老鲁的那部分真的长得那么靠上的话,会给她的生活增加极多的困难。进来的人在她下面撒尿,尿完后抬起头来看看她,同时打几个哆嗦。然后就收拾衣服出去了。我猜就在打那几个哆嗦时,那位不知名的画家画出了这个女人——总共也用不了五秒钟,但是这五秒钟几乎能让王二倒一辈子的霉。
  王二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是一九七三年的事,当时北京城显得十分破败,这是因为城里的人衣着破旧。当时无所谓时髦,无所谓风流,大家也都没有什么财产。没有流行音乐,没有电影可看,在百无聊赖之中,每个人都想找别人的麻烦。
  一九七三年早已过去了,厕所里的淫画是一件很常见的东西,像老鲁那样的人也无甚新奇之处。所以我们看到以上的论述,就如看一幅过时的新闻图片,不觉得它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只有一种情况会使这一点发生变化,就是那位王二恰巧是你。把这一点考虑在内,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二
  小的时候我想当画家,但是没当成,因为我是色盲。我经常怀疑自己有各种毛病,总是疑得不对,比方说,我怀疑过自己有精神病、梦游症等等,都没疑对。因此正确的怀疑方式是:当你想当画家时,就怀疑自己是色盲;想当音乐家时,就怀疑自己是聋子;想当思想家,就怀疑自己是个大傻瓜。如果没有那种毛病,你就不会想当那种人。当然,我想当画家的原因除了色盲外,还有别的。这些情况我慢慢地就会说到了。
  前几年,夏天我们到欧洲去玩。当时我是个学生,趁着放暑假出来玩,和我一道去的还有我老婆,她也是个学生。我还当过工人、教师等等,但当得最久的还是学生。我们逛了各种各样的地方,最后到了比利时,布鲁塞尔有个现代艺术画廊,虽然我们一点也不懂现代画,但是也要去看看,表示我们是有文化的人。那个画廊建在地下,像一个大口井,有一道螺旋走廊从上面通到井底。我顺着走廊走下去,左面是透明的玻璃墙,右面是雪白的墙壁,墙上挂着那些现代画。我走到达利的画前,看他画的那些半空里的塔楼,下肢细长、伸展到云端的人和马。这时我的右手忽然抽起筋来,食指忽左忽右,不知犯了什么毛病。后来我才发现,它是挣扎着要写出个繁体的“为”字来。这种毛病以前也有过,而且我作梦时,经常梦见红砖墙上有个“为”字,好像一颗巨大的牛头。后来我在那个画廊里坐了半天,想起一件小时候的事。小时候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上午从家里跑出去,看到到处的砖墙上都用白粉写着大字标语,“为了一零七零”,这些字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连周围的粉点子全记得很清楚,但是我当时一个也不认识。我记得为字像牛头,一字像牛尾巴。如果细想一下牛头牛尾的来路,就会想到家里那些五彩缤纷的小画书。我顺着那些砖墙,走到了学校的东操场,这里有好多巨人来来去去,头上戴着盔帽,手里拿着长枪。我还记得天是紫色的,有一个声音老从天上下来,要把耳膜撕裂,所以我时时站下来,捂住耳朵,把声音堵在外面。我还记得好几次有人对我说,小孩子回家去,这儿危险。一般来说,我的胆子很小,听说危险,就会躲起来,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在梦里。没有一回做梦我不杀几个人的。当时我就认定了眼前是个有趣的梦境,所以我欢笑着前进,走进那个奇妙的世界。说实在的,后来我看见的和达利画的很有近似之处。事实上达利一九五八年没到过中国,没见过大炼钢铁。但是他虽然没见过大炼钢铁,可能也见过别的。由此我对超现实主义产生了一个概念,那就是一些人,他们和童年有一条歪歪扭扭的时间隧道。当然这一点不能说穿,说穿了就索然无味。
  五八年我走到了操场上,走到一些奇怪的建筑之间,那些建筑顶上有好多奇形怪状的黄烟囱,冒出紫色的烟雾。那些烟雾升入天空,就和天空的紫色混为一体。这给了我一个超现实主义的想法,就是天空是从烟囱里冒出来的。但我不是达利,不能把烟囱里冒出的天空画在画布上。除此之外,周围还有一种神秘的嗡嗡声,仿佛我置身于成千上万飞翔的屎壳郎中间。后来我再到这个广场上去,这些怪诞的景象就不见了,只剩下平坦的广场,这种现象叫我欣喜若狂,觉得这是我的梦境,为我独有,因此除了我,谁也没有听见过那种从天上下来撕裂耳膜的声音。随着那个声音一声怪叫,我和好多人一起涌到一个怪房子前面,别人用长枪在墙上扎了一个窟窿,从里面挑出一团通红的怪东西来,那东西的模样有几分像萨其马,又有几分像牛粪,离它老远,就觉得脸上发烫,所有的人围着它欣喜若狂——这情景很像一种原始的祭典。现在我知道,那是大炼钢铁炼出的钢,是生铁锅的碎片组成的。——我哥哥当时在念小学,他常常和一帮同龄的孩子一起,闯到附近的农民家里,大叫一声“大炼钢铁”,就把人家做饭的铁锅揭走,扔下可怜的一毛钱,而那个铁锅就拿到广场上砸碎了——没炼时,散在地上就像些碎玻璃,炼过以后就粘在一起了。但是我当时以为在做梦,也就欣喜若狂——虽然身边有好多人,但是我觉得只有自己在欣喜若狂,因为既然是做梦,别人都是假的,只有我是真的。这种狂喜,和达利画在画布上的一模一样。等到后来知道别人也经历过大炼钢铁,我就感到无比的失望。



第32章 王二(2)


  后来在布鲁塞尔的画廊里,我看到达利的画上有个光屁股小人,在左下角欢呼雀跃。那人大概就是他自己罢。我虽然没去西班牙,但是知道那边有好多怪模怪样的塔楼,还有些集体发神经的狂欢节,到了时候大家都打扮得怪模怪样。所以没准他三岁时见到了什么怪景象,就以为自己做了个怪梦,傻高兴一场。狂欢节这个概念不算难,到了四五岁就能理解。大炼钢铁是个什么意思,就是到了十几岁也懂不了。我是五二年生人,五八年六岁,当时住在一所大学里。所以我怎么也不能理解哇哇叫的是高音喇叭,嗡嗡叫的是鼓风机,一零七零是一年要炼出1070万吨钢,那些巨人是一些大学生,手里的长枪是炼钢用的钢钎,至于哇哇叫出的小土群、小洋群是些什么东西,我更不可能懂得;何况那天的事有头没尾,后来的事情在记忆里消失了,就更像个梦。直到我都二十岁了,对着小臂上一个伤疤,才把它完全想了起来。那天我看完了出钢,就往回走,在钢堆边上摔了一跤,钢锭里一块锅茬子把我的小胳膊差一点劈成两半。这件事太惨了,所以在记忆里呆不住,用弗洛伊德的说法叫作压抑。压了十几年我又把它想了起来,那天我不但流了很多血,而且我爸爸是拎着耳朵带我上医院的。关于这一点我不怪他。我们家孩子多,假如人人都把胳膊割破,就没钱吃饭了。后来我老想,在炉子里炼了好几个钟头,锅片子还能把我的手割破,从冶金学的角度来看,那些炉子可够凉快的。为此我请教过一位教冶金的教授,用五八年的土平炉,到底能不能炼钢。开头他告诉我能,因为只要不鼓冷空气,而是鼓纯氧,不烧煤末子,而是烧优质焦炭,就能达到炼钢的温度,后来他又告诉我不能,因为达到了那种温度,土平炉就要化了。土平炉虽然沾了个土字,但是这个土不是耐火粘土,它是砖砌的。顶上那些怪模怪样的烟囱是一些粗陶的管子,那种东西不炼钢时是用来砌下水道的,一炼钢就上了天了。羞耻之心人皆有之,大炼钢铁一过去,人们就把炉子拆得光光的,地面压得平平的,使得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但是还是有一些踪迹可寻,在院子里一些偏僻地方,在杂草中间可以找到一些砖堆,那些砖头上满是凝固了的气泡,黑色的瘤子,就像海边那些长满了藤壶、牡蛎壳的礁石——这说明凉快的炉子也能把砖头烧坏。这些怪诞的砖头给人以极深的印象。像这种东西,我在那个画廊里也找到了。像这样的记忆我们人人都有,只是没有人提也没有人来画,所以我们把它们都淡忘了。我想起这些事,说明了我身上有足够当一位画家的能量。而且像我这样一个有如此怪诞童年的人,除了当个画家,实在也想不出当什么更合适。但我没当成画家,因为我是色盲。这一点在我二十六岁以前没有人知道,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说明我根本算不上色盲,顶多有点色弱罢了。但是医生给检查出来了。因此我没有去搞艺术,转而学数学了。
  三
  厂里有一座高塔,王二就在塔顶的房子里磨豆浆。后来他不在豆腐厂了,还常梦见那座塔。如果让弗洛伊德来说的话,这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更何况雪白的豆浆老是从塔顶上下来,流到各车间去。豆浆对于豆腐厂就像自来水对一座城市一样重要。其实根本用不着弗洛伊德,大家都知道那个塔像什么,有人说:咱们厂的那个塔像denjiu,这就是说,这座塔上该穿条裤衩了。通到塔上去的梯子是爬烟囱的脚手梯,这是因为在塔上工作的都是男青工。送豆浆的管道都架在半空中和房顶上,顺着它他们和豆浆一样在厂里四通八达,所以他也很少下地来,这叫人想起已故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的小说《在树上攀援的男爵》——这位作家的作品我是百读不厌。老鲁在地下看了这种景象,就扯破了嗓子嚷嚷,让王二下来。但是王二不理她,这是因为冷天管子不是冻就是堵,他正赶去疏通。她看到王二从跨越大院的管道上走过时,总抱着一线希望,指望王二会失足掉下去,被她逮住。但是他在上面已经走了好几年了,从未失足。就是偶尔失掉平衡,顶多也就是走出几步像投保龄球那样的花步,离掉下去还远着哪。假如她能做到,一定会拣煤块来打他。但是在大冬天里,一位穿中式棉祆的胖女人又能把石块扔到多高呢。她所能干成的最有威慑力的事就是拿了掸房顶的长杆鸡毛掸子来捅他的腿,王二只好退回原来的房顶上去。但是过了不一会,就会有人在对面车间里拼命地敲管子,高喊道豆浆怎么还不来。在这种情况之下老鲁只好收起长竿让他过去——不管怎么说,她也是厂里的革委会主任,不敢干得太过分,让厂里造不出豆腐,而豆腐能否造出来,就取决于王二能否走过去,疏通管道,使豆浆流过去。除了对老鲁,王二和厂里每个人都说过,他没画过那些画。本来王二也可以对老鲁说这番话,但是他没有勇气站到她面前去。他想,反正她也逮不住我,就让她在下面嚷嚷罢。
  有关这件事,还有一些需要补充的地方。王二这家伙是个小个子,才过了二十岁,就长了连鬓胡子,脸上爬满了皱纹,但一根横的也没有,全是竖着的,自然鬈的头发,面色黝黑,脸上疙疙瘩瘩。脸相极凶,想笑都笑不出,还有两片擀了毡的黑眉毛。冬天他穿一套骑摩托送电报的人才穿的黑皮衣服去爬管道,简直是如履平地。别的人四肢伏地时多少会感到有点不自然,他却显得轻松自然,甚至把脚伸到了鼻子前面也觉得自然。飞快地爬了一圈下来,膝盖上一点土都不沾。这就给人一种猫科动物的印象。这些奇形怪状的地方使大家以为他是个坏蛋,而这种观念他自己也多少有点接受了。
  人家说,老鲁原来在上级机关工作,因为她在那里闹得人人不得安生,所以放到这里当厂长。她要捉王二时,每天早上总是起绝早到厂门口等着,但是早上又太冷,所以到传达室坐着。王二骑车上班,总是攒着一把劲,等到厂门口才把车骑得飞快,与此同时,摇起铃铛,嘴里也叫起来:“让开让开!”等她从屋里跑出来,叫王二站住,叫人截住他时,他已经一溜烟似地消失在厂里的过道里啦。等她追到豆浆塔下,王二早爬上了脚手梯。这座塔只有这么一道很难爬的梯子可以上来,再有就是运豆子的螺旋提升机。假如她乘提升机上来,准会被搅得弯弯扭扭,又细又长,好像圣诞节的蜡烛一样,所以王二在上面很安全。至于她在下面嚷嚷,王二可以装没听见。惟一可虑的事是她在地上逮住王二,这就像野猪逮住猎狗一样,在空旷地方是不大可能的事。但是厂里不空旷,它是一座九宫八卦的阵势。过去盖房子,假如盖成了直门直道,别人就会说盖得不好了。就是最小的院子,门口都有一座影壁墙来增加它的曲折程度。所以早上王二上班时,假如还没有遇到老鲁并把她甩掉,每到一个危险的拐弯前面,都要停下来复习前面的地形地物,想想假如老鲁就藏在墙后的话,该怎么办,想好了以后再往前走。因为有这些思想上的准备,所以当车子后座上一滞,老鲁得意洋洋地说道:“我可逮住你了!”时,就从来不会惊慌失措。这些时候他往往不是骑在车上,而是站在车上,一只脚站在车座上,另一只脚踩着把,好像在耍杂技。她一抓后座,王二正好一跃而起,抓到半空中横过的管道,很潇洒地翻上去,在空中对过路的人说:徐师傅,劳驾给我看着自行车。老鲁则在下面恨恨地对徐师傅说,有朝一日逮住王二,非咬他一口不可。与此同时,她的头发从项后往前竖立起来,就像个黄包车的棚子打开时一样。每个人都觉得老鲁是个麻烦,这是因为她脾气古怪。但是没有人认为她是个坏蛋,因为她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娘们。在这种人里不可能有坏蛋。
  四
  五八年我独自从家里跑出去,在“钢”堆边摔了一跤,把手臂割破了。等我爬了起来,正好看到自己的前臂裂了一个大口子,里面露出一些白滑滑亮晶晶的东西来,过了好一会才被血淹没。作为一个六岁的孩子,当然不可能明白这是些什么,所以后来我一直以为自己体内长满白滑滑粘糊糊像湿棉絮似的东西,后来十几岁时遗精也没感到诧异,因为那不过是里面的东西流出来了而已。直到后来学画,看了几本解剖学的书,才知道当时看到的是自己的筋膜。筋膜只长在少数地方,并非全身都是。但是我爸爸揪着我上校医院时,以及大夫用粗针大线把我缝起来时,我都在想自己是一具湿被套的事,呆头呆脑地忘了哭。大夫看了,关心地说:老王,这孩子脑子没有毛病罢?我爸爸说没有,他一贯呆头呆脑,说着在我头上打个凿栗,打得我哇地一声。然后我就看到我爸爸兴奋地搓着手说:看到了吧,会哭——是好的。后来我看到回形针在我的肉里穿进穿出,嚎哭声一声高过一声,他觉得太吵,在我脑袋上又打一凿栗,哭声就一声声低下去,我又开始想自己是个被套的问题。我爸爸在很短的时间里连造了六个孩子,正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只要头上打一凿栗能哭出来,他就很满意。这件事说明,外表呆头呆脑,好像十分朴实,而内心多愁善感,悲观厌世——这些就是我的本性。但我当时虽然厌世,也没有想到会有色盲这么一出。
  我小时候住过的大学和我后来在布鲁塞尔到过的那个现代艺术馆是很不一样的两个地方。前者是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里面的水泥楼房也是四四方方的,校园里的道路横平竖直,缺少诗意。而比利时那个现代艺术馆是一个深入地下的大口井,画廊就像螺旋楼梯绕着井壁伸下去。井底下有一个喷水池,还有一片极可爱的草坪。虽然这两个地方是如此的不像,但是因为达利和大炼钢铁,它们在我的头脑里密不可分地联系起来了。
  五八年我还看到过别的一些景象,比方说,在灯光球场上种的实验田,那一片灯光通宵不灭,据说对庄稼生长有好处,但是把全世界的蚊子和蛾子全招来了,形成了十几条旋转光柱,蔚为壮观;还有广播喇叭里传来的吓死人的豪言壮语。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广场上的大炼钢铁和我划破了手臂。我的一切都是从手腕上割了个大口子开始的。后来我开始学画,打算做个画家,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表达我心中的怪诞——我不知达利是不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当了画家。至于我是个色盲,我还没有发现。不但如此,我还自以为辨色力比所有的人都好。以一棵胡萝卜为例,别人告诉我说,看起来是一个橘红色的疙瘩,但是我看就不是这样。它是半透明的,外表罩了一层淡紫色的光,里面有一层淡淡的黄色。再往里,直抵胡萝卜心,全是冷冷的蓝色。照我看这很对头,胡萝卜是冷的嘛。这样画出的胡萝卜,说它是什么的全有。有人说印象派,有人说毕加索的蓝色时期,还有人说是资产阶级的颓废主义,就是没人说它是胡萝卜。七七年我去考美院,老师们也是这样议论纷纷。假如我故作高深状,坐在一边一声不吭,大概就考上了。倒霉就倒在我去对他们说,胡萝卜在我眼睛里就是这样的。后来不知哪位天才出主意叫我去医院查眼睛。查完了回来,那些老师就笑得打滚,把我撵了出去。其实不过是眼科的辨色图卡有几张我没认出来。我也能画出一套图卡,叫谁都认不出来。
  我的辨色力是这样的:我看到胡萝卜外面那层紫是紫外线,心里的蓝是红外线。只有那层淡淡的黄色是可见光。用无线电的术语来说,我眼睛的频带很宽。正因为我什么都能看见,所以什么都马马虎虎,用无线电的术语来说,在可见光的频带上我眼睛的增益不够大——假如眼睛算是一对天线的话。像我这样的人,的确不适合当画家:紫外线、红外线画家,和超声波音乐家一样,没有前途。但是我的视力也不是没有好处,因为能看见紫外线,所以有些衣料对我来说几乎是透明的,穿了和什么都不穿是一样的。到了夏天我就大饱眼福;而且不用瞪大了眼睛看,眯缝着眼睛看得更清楚。这一点不能让我老婆知道,否则她要强迫我戴墨镜,或者用狗皮膏药把我的眼睛封起来,发我一根白拐棍,让我像瞎子一样走路。我的艺术生涯已经结束了,但不是因为我是色盲。这是因为我自己不想画了。也是因为人们没有给我一个机会,画出所见的景象。假如他们给我这个机会的话,就能够通过我的眼睛看到紫外线和红外线。
  五
  老鲁总想逮王二,但是总不成功。她最好的成绩是抓到了他的一只鞋。那一回很危险,因为她藏在塔下的角落里等着,等王二看见她已经很近了。逼得王二只好在车座上一跃而起,抓住了上面的梯磴,任凭崭新的自行车哗啦一声摔在地上。就是这样,也差点被她揪住了他的脚脖子,鞋都被她扯掉了。后来她把这只解放鞋挂在了办公室前面的半截旗杆上炫耀她的胜利,并且宣布说,谁来要都不给,非王二自己来拿不可。但是下班时他骑着车,一手扶把,一手持长竹竿,一杆就把鞋挑走了。那一次总算是侥幸毫发无伤,连鞋子都没损失,但是王二怕早晚有一天会在铁梯上把嘴撞豁,还有别的担心,比方说,怕在工厂里骑快车撞倒孕妇(当时有好几个大着肚子来上班的)等等,所以王二就改为把车子骑到隔壁酒厂,从那边爬墙过来。酒厂和豆腐厂中间还隔了一条胡同,但是还有一条送蒸气的管子架在半空中。王二就从上面走过来。不好的是胡同里总有老头子在溜鸟,看到王二就说:这么大的人了,寒碜不寒碜,这时王二只好装没听见。



第33章 王二(3)


  最后王二被老鲁追得不胜其烦,就决定不跑了,从大门口推着自行车慢步进来,心里想着:她要是敢咬我,我就揍她。但是打定了这种决心以后,老鲁就再也不来追王二,甚至在大门口面对面的碰上,她也不肯扑过来,而是转过脸去和别人说话。这种事真是怪死了。以前王二拼命奔逃时,想过好多“幸亏”:幸亏他在半空中上班,幸亏他从小就喜欢爬树上房,幸亏他是中学时的体操队员,会玩单杠等等,否则早被老鲁逮住了。后来王二又发现一点都不幸亏:假如他不会爬树上房,不会玩单杠,不能往天上逃,那王二就会早早地站在地上,握紧了拳头,想着假如老鲁敢来揪他的领子,就给她脸上一拳,把她那张肥脸打开花。假如是后一种情况的话,问题早就解决了,根本用不到实际去打。这些幸运和不幸,再加上复杂无比的因果关系,简直把他绕晕了。
  这个被追逐的故事就发生在我身上。当时是一九七四年,冬天空气污浊,除了像厕所里的淫画和各种政治运动,简直没有什么事情可供陈述。而政治运动就像天上的天气,说多了也没有意思。当时北京的城墙已经被拆掉了,那座古老的城市变得光秃秃的,城里面缺少年轻人,这样的生活乏味得很。当时我二十二岁了,是个满脸长毛的小伙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老鲁才决定要捉住我。那段时间里,我经常是躲在房上,但是每月总有几次要下地,比方说,签字领工资,到工会去领电影票等等。只要逃进了会计的办公室,把门插上,也就安全了,危险总是发生在这段路上,因为准会遇上老鲁。每到开支的日子,会计室门口总会有好多人等着看热闹。到了这种日子,老鲁的脸准比平时红上好几倍,头发也像被爆米花的机器爆过——在攻击敌人时,狒狒的脸也要变红,眼镜蛇也要炸腮;这些都不重要,不要为其所动,重要的是看她进攻的路线。假如她死盯着我的胸前,就是要揪我的领子;假如她眼睛往下看,就是要抱我的腿。不管她要攻哪里,她冲过来时,你也要迎上去。正面相逢的一瞬间,假如她举手来抓领子时,我一矮身,从她腋下爬过去;假如她矮身要抱腿,我就一按她肩膀,用个跳马动作从她头顶上一个跟头翻过去。那个时候老鲁抓王二是我们厂的一景,每月固定出现几次。但是这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有关我呆过的豆腐厂,有好多可补充的地方。它在北京南城的一个小胡同里,虽然那条胡同已经拓宽了,铺上了柏油,但是路边上还有不少破破烂烂的房子,房门开到街面上。窗子上虽然有几块玻璃,但是不要紧的地方窗格子上还糊着窗户纸。那些房子的地基比街面低,给人异常低矮的印象,房顶上干枯的毛毛草好像就在眼前。我们厂门口立了两个水泥柱子,难看无比。里面有个凶恶无比的老鲁等着捉我。这一切给我一种投错胎转错世的感觉。虽然这一切和别人比起来,也许还不算太糟,但是可以说,我对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情缺少精神准备。我小的时候可没想到会有这么个堆满了碎煤的院子,里面在造豆腐,更没想到这里会有个老鲁要咬我。
  六
  我现在已经四十岁了,既不是画家,也不是数学家,更不是做豆腐的工人,而是一个工程师。这一点出乎所有人(包括我家里人和过去认识我的人)的意料之外,但是我自己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把时光推回到我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门前是一大片鸡圈,那时候我手上的伤疤已经长好了。从我住的二楼凉台往下看,只见眼前是一大片蜂窝式的场所,因为这些鸡圈是用各种各样的材料隔出的空地。在那些材料里有三合板、洋铁皮、树枝树杈等等,原来的设想是用这些东西就可以把鸡圈在里面不让它们出来,但是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能看见很多的鸡在圈间的空地上昂首阔步地走着,而且到处都能闻见鸡屎味,和不带过滤嘴的骆驼牌香烟的味道一样。除了楼前的空地上有鸡圈,楼上的阳台上也养上了鸡。有一只公鸡常常在楼下起飞,飞到我头顶四楼的阳台上去。我能够从它漫步的姿态判断它何时起飞,所以也就很少错过这些起飞的场面。通常它是在地上一蹲,然后跳到空中拼命拍动翅膀,就拔地而起了。据我的观察,它只能够瞬时克服重力,垂直升上去,不大能够自由飞翔;因为它常常扑不准阳台,又从空中扑扑啦啦地掉下来。当时我看鸡飞上阳台十分入迷,却不知道这预示着什么。过了近三十年,我到了美国圣路易城,在那个著名的不锈钢拱门下和一架垂直起落的鹞式战斗机合影时,才带着一丝淡淡的懊恼想起这件事来。这是因为这架飞机的外形和那只公鸡很像,飞起来就更像了。我的懊恼是因为觉得应该由我把这架飞机发明出来。所有这些事说明了除了攀登外,我的生命还有一个主题,就是发明。这也是我与生俱来的品性,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发明过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小时候我在挨饿,那段时间我们家门前满是鸡圈。但是你要是以为中国的大学里就是满地鸡窝就错了——那段时间并不长,而且不光是养鸡,还养了不少兔子,因为兔子也可以被杀了吃。不光是挨饿,还缺少一切东西。但是缺少的东西里并不包括钱,但是光有钱没有票证什么都买不到,除了只含水分和木棍的冰棍。钱这种东西假如买不到东西就没有什么用,擦屁股都嫌太硬,而且还犯法。连青菜都要票,这一点连最拥护社会主义的我爸爸也觉得过分了。有一天在家里听见楼下有人吆喝道:不要菜票的菠菜嘞!我姥姥就打发我去买。买回来一捆菠菜,立起来比我还高好多。只能用来喂兔子,不能喂鸡,因为会把鸡噎死。我姥姥是个来自农村的小脚老太太,她咬着手指说:从来没见过这么老的菠菜!后来她动了一阵脑筋,想从菠菜里提取纤维来纳鞋底子,但是没有成功。这说明我姥姥身上也有发明的品性。而且如果肚子里空空如也,每个人都会想入非非。
  我小时候也没有手纸,我爸爸把五八年的宣传材料送进了卫生间,让我们用它擦屁股。那些材料里有好多是关于发明创造的,我在厕所里看这些东西,逐渐入了迷。与此同时,我哥哥姐姐在厕所门前排起了队,憋得用拳头擂门,我却一点也听不见。那些发明里有一些很一般,比如什么用木头刻珠子做滚珠轴承,用锅熬大粪做肥料等等,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但也有些很出色。比方说这一个:假设有一头猪,在一般饲养条件下每天只能长八两的话,本发明能让它长到一斤半,其法是用一斤花生油,加鸡蛋黄两个对它做肌肉注射。据说这样喂出的猪不光肥胖,肉质还十分细嫩。当时我就想到了这个发明虽好,但还不是尽善尽美。应该再打点酱油和料酒进去,使它不等挨刀子就变成一根巨大的广东香肠。说实在的,用这些发明擦了屁股,我感到痛心。当然,被用来擦屁股的不光是发明,还有别的东西。比方说,有好多油印本的诗选。五八年不但大家都在搞发明,而且人人都要写诗,参加赛诗会。我哥哥五八年上到了小学三年级,晚上饿得睡不着的时候,给我念过他作的诗:
  共产主义,
  来之不易。
  要想早来,
  大家努力。
  他还告诉我说,到了共产主义,窝头上的眼就小了(窝头上的眼太大,吃了就不顶饿)。这首诗我还在油印诗选上找到了,注明了是附小三年级学生王某所作。我毫不犹豫地用我哥哥的作品当了手纸。我当时虽然只有九岁,也觉得这是歪诗。我只喜欢发明。我哥哥早就发现了我喜欢发明,他还断言我在这方面有惊人的才能。但是直到如今,我的这项才能还没得发挥。
  谈过了共产主义的窝头之后,更觉得饿得受不了,于是我们俩就从家里溜出去,偷别人家地里的胡萝卜吃。嫩的胡萝卜不甜,所以一点都不好吃。从小到大,我就干过这一件坏事。而且这一件坏事我还交待过好几次。这可以说明我是多么的清白。
  有关五八年的大发明和赛诗会,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它不像我小时候想象的那样浪漫——比方说,当时的发明是有指标的,我们这所大学里每月必须提出三千项发明,作出三万首诗来。指标这种东西,是一切浪漫情调的死敌。假如有上级下达指标令我每周和老婆做爱三次的话,我就会把自己阉掉。假如把指标这件事去掉,大发明和赛诗会就非常好。只可惜它后来导致了大家都饿得要死。有一阵子大家又急于发明出止住饥饿的办法,我为此也想破了脑袋。
  挨饿的时候我眼前是绿的,最幸福的时刻是在饭前,因为可以吃了。最不幸的时刻是在饭后,因为没有东西吃了。后来有一天(十二岁),忽然感到浑身上下不得劲,好像生了病,又好像变了另一个人。仔细想了想,才发现是因为我不饿了。吃饱了以后发明的欲望有所减退,但是我已经发明了很多东西,包括用火柴头做装药的手枪、发射自行车条的弓弩等等。我用这些武器去行猎,不管打到了什么,就烧来吃。有一回吃了一个小刺猬,长了一身红斑狼疮似的过敏疙瘩。为此又挨了我爸爸一阵好打。
  七
  小时候我觉得自己出生的时辰不好,将来准会三灾六难不断。虽然这不像个孩子的想法,但是事实就是这样的。有关这一点我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在这部小说开始的时候,我把自己称为王二,不动声色地开始讲述,讲到一个地方,不免就要改变口吻,用第一人称来讲述。有一件事使我不得不如此。小时候我跑到学校的操场上,看到了一片紫色的天空,这件事我也可以用第三人称讲述,直到我划破了胳膊为止。这是因为第三人称含有虚拟的成分,而我手臂上至今留有一道伤疤。讲到了划破了胳臂,虚拟就结束了。
  六岁时我划破了胳膊,就一面嚎哭,一面想道:真倒霉!还不知还有什么灾难在等着我。现在我打桥牌时也是这样的,每次看牌之前,总要念叨一句:还不知是什么臭牌,要是在打比赛,对手就连连摇头。但是这件事不说明我不是绅士,只能说明我是个不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者。二十二岁时,我在豆腐厂里被老鲁追得到处奔逃,也有过这类的想法。和我上一个班的毡巴可以作证,当时我就老对他说:我还得倒霉,因为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果不其然,过了没几天,我就把毡巴揍了一顿,把他肋骨尖上的软骨都打断了。
  毡巴这家伙长得白白净净的,虽然比我高半头,但是一点力气也没有。眼睛大得像蜻蜓,溜肩膀,漏斗胸,嗓音虽然低沉,却是个娘娘腔。他的男根是童稚型,包茎。这家伙的一切我都了若指掌,是因为我们俩常一路到酒厂洗澡,我后来打了他和洗澡也有关系。我从来没有想象到会有一天要揍他一顿,这是因为他是我在厂里惟一的哥们儿,揍了他别人会怎么看我呢?但是因为流年不利,不该发生的事也发生了。
  王二打毡巴的事是这样的:前一天下午,别人来接班时他对毡巴说:毡,咱们到酒厂洗澡去,你拿着肥皂。毡巴没有吭气,只是拿了肥皂跟上来。这使他想起来这家伙今天没大说话,这件事十分可疑。到了酒厂浴室的更衣室,脱完了衣服,毡巴又让他先进去。因此他进了浴池后,马上又转回来,看到毡巴把手伸到他上衣的兜里,先摸了左面的兜,又摸了右面的兜,还从里面掏出一根半截的烟来。这使他马上想到了毡巴在兜里找炭条呢。讲到了这里,我就不能把自己称做王二,这是因为当时有一种感觉,不用第一人称就不足以表述。据我所知,一万个人里顶多有一个会在六岁时把小臂完全割破,同理,一万个人也只会有一个被人疑为做了反革命淫画,遭到搜查口袋的待遇。这种万里挑一的感觉就像是中了大彩。那种感觉就有如一试管的冰水,正从头顶某个穴位灌进脑子来。



第34章 王二(4)


  当然,搜我是领导上的布置——搜査可疑分子的衣兜,寻找画了反革命淫画的炭条——但是也轮不到毡巴来搜我的兜。当时我就很气愤,但还没有想到要揍。后来在浴池里,看着他的裸体,忽然又觉得不揍他不成。第二天他又掏我的兜,这时我已经把怎么揍他完全想好了。本来可以揍到他哑口无言,谁想手头失准,居然打出了x光照得出的伤害,这一下又落到理亏的地步了。但这不是故意的,我小时候和人打架回回要敲打对方的肋下,从来没打断过什么,假如我知道会把他肋骨打断,绝不会往那里打。
  我们厂里出了那些画之后,老鲁大叫大嚷,给公安局打电话,叫他们来破案。公安局推到派出所,派出所派个警察来看了一下,说应该由你们本单位来解决。最后公司保卫科来了一个衣服上满是油渍的老刘,脸上红扑扑的满是酒意,手持本世纪四十年代大量生产的蔡司相机,进到厕所里照了一张相,消耗了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闪光灯泡。那个灯泡用以前里面塞满了烂纸一样的镁箔,闪了以后,就变得白而不透明,好像白内障的眼球。但是后来要相片却没有,因为拍照时忘了放底片。让他补拍也不可能,因为那是最后一颗闪光灯泡,再也没有了,想买也买不到。这很显然是没把老鲁的事当真事办。这位老刘我也认识,照我看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和我不同的是他一辈子没出过事。老鲁很生气,自己来破这个案子,召集全厂的好人(党团员,积极分子)开会。我想他们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找王二犯案的真凭实据。毡巴这家伙,也是与会者之一。
  有关那些画的事,还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地方。假设你是老鲁罢,生活在那个乏味的时代,每天除了一件中式棉袄和毡面毛窝没有什么可穿的,除了提着一个人造革的黑包去开会没有什么可干的,当然也会烦得要命。现在男厕所里出了这些画,使她成为注意的中心,她当然要感到振奋,想要有所作为。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我所不能理解的,只是她为什么要选我当牺牲品。现在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总穿黑皮衣服,或者是因为我想当画家。不管是因为什么罢,反正我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了。
  八
  有关我不像好人,以下这件事可以证明:后来我到美国去留学时,在餐馆里打工端盘子。有几个怪里怪气的洋妞老到我桌上来吃饭,小费给得特别多。除此之外,还讲些我听不懂的话。又过了些日子,老板就不让在前台干了,让我到后面刷盘子。他还说,不关他的事,是别的客人对他说我这样子有伤风化。其实我除了脸相有点凶,好穿黑皮衣服之外,别无毛病。而穿黑皮是我自幼的积习,我无非是图它耐脏经磨,根本就不是要挑逗谁。但是假如我是好人的话,就不会穿黑皮衣服,不管它是多么的经脏耐磨。
  我揍毡巴之前,先揪住他的领子狂吼了两三分钟“有贼”,把浴池里的人全叫了出来。当时我精赤条条,身上还有肥皂沫。毡巴又羞又气,而且挣不开,不由自主地打了我几巴掌。这件事完全在我的算计之内,因为打架这件事在任何时候都是谁先动手谁没理的。等到大家都看清他先打我了以后,我才开始揍他。当时毡巴把衣服脱了一半,上身还穿着毛衣,下半截穿着中间有口的棉毛裤,从那个口里露出他那半截童稚型的阴茎,好像猫嘴里露出来的半截鱼肠子,远没有我这样什么都不穿的利索。动手之前我先瞄了他一眼,看见了这些,然后才开始打。第一拳就打在他右眼眶上,把那只眼睛打黑了。马上我就看出一只眼黑一只眼白不好看,出于好意又往左眼上打了一拳,把毡巴打得相当好看。有关这一点有些要补充的地方:第一,毡巴白皮肤,大眼睛;第二,他是双眼皮。最后,他是凹眼窝。总之,眼睛黑了以后益增妩媚。酒厂的师傅们都给我喝彩。当时我可能有点得意忘形了,忘记了打架这件事还是谁把别人打坏了谁理亏。当时我光着屁股,打得十分兴奋,处于勃起状态,那东西直翘翘的,好像个古代的司南(司南是指南针的前身,是漆盘里一把磁石调羹,勺把总是指着正南——而我这个司南指的却是毡巴),后来他抱怨说:打我打得好得意——都直了!当然,这是出于误会,我有好多古希腊陶画的图片,画了一些裸体的赛跑者,可以证明人在猛烈运动时都要直。而揍毡巴就是一种剧烈的运动。这是因为肾上腺素水平升高,不含性的意味,更不能说明我是虐待狂。我也受了伤,右手发了腱鞘炎,不过这件事后来我没敢提,因为它是握成拳头往人家身上撞撞出的毛病。我把他打了一顿的结果是使他背上了个作贼的恶名——虽然他掏我的兜是领导分配的任务,但这是秘密工作(undercover),领导上绝不会承认自己曾派了人去搜职工的口袋;我也得了个心毒手狠的歹徒之名。照我看,这样的结果也算公平,我们俩可以尽释前嫌了,但是一上了班他就坐在工具箱上,一点活也不干,像受了强奸一样瞪着我。我被瞪急了之后,就说:毡巴,别光想你自己有理。你替我想想,我这个人大大咧咧的,万一哪天不小心把炭条放进衣兜里带到厂里来被你搜出来,不就完了吗!我不揍你成吗?这句话把他的话勾出来了。他抱怨说,我像流氓一样揍他,下的全是毒手。这就是说,他也承认我揍他是有道理的,只是不该打得这么狠。对此我也有道理可讲:其一,假如我兜里有炭条,被他搜了出来后果就不可想象,所以是他先下了毒手;其二,假如他比较有战斗力,我也不能把他揍成这样,所以这也怪他自己。于是我们俩争论了起来。在诡辩方面和在打架方面一样,他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争到了后来,他很没出息地哭了起来。
  等到毡巴好了以后,眼睛上的青伤又过了好久才消散。那段时间他眼皮上好似带着黑色的花边,仔细看时,还能看出黑色的颗粒从眼窝深陷的地方发散出来。这段时间里,我常常久久地端详着我自己的杰作。不管怎么说,那是两片好看的东西。
  毡巴这孩子很好学,上班时经常问我些问题,有时是几何题,有时是些典故,我都尽所能回答他了。有一次他问我:什么叫“一个毡巴往里戳”,这可把我难倒了。我问他从哪儿看来的,他还不告诉我。后来我自己想了出来,准是《红楼梦》上看的!《红楼梦》上的鸡巴是毛字边(□□——我甚至怀疑是曹雪芹自造的字),他给认成毡巴了。从此我就管他叫毡巴,阿毡,小毡等等。有一天晚上我在短波上听了一支披头士的歌,第二天上班就按那个谱子唱了一天:毡毡毡毡毡毡毡。别人听见我管他叫毡巴,也就跟着叫。开头毡巴一听这名字就暴跳如雷,要和我拼命(当然这时他也明白了毡巴是什么意思),但是近不了我的身,都被我擒住手腕推开了。后来大家都管他叫毡巴,他也只好答应。从此他就再没有别的名字,就叫毡巴。谁想他就因此记恨了我,甚至参加到迫害我的阴谋里去。这说明他是个卑鄙小人。但是他不同意这个评价,并且反驳说,假如他叫我一声毡巴,我答应了,那他就承认自己是个卑鄙小人。我没和他做这试验,因为不管他是卑鄙小人也好,不是卑鄙小人也罢,反正我的麻烦已经染上身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又何必去承认自己是毡巴呢?
  我揍了毡巴一顿,把他打坏了,老鲁就打电话把警察叫来,让他们把我捉走。但是她说话时嗓门太大,样子太奇怪,反而使警方长了个心眼。他们不来捉我,先到医院去看毡巴。这一回毡巴表现出了男儿本色,告诉警察说,我们俩闹着玩,王二一下子失手把他弄伤了。他还说,我们俩是哥们儿,要是把我捉走了,他会很伤心。警察同志听完这些话,转身就回局里去,再怎么叫都不肯来了。但是这只能暂时保我平安无事,因为老鲁已经得了辞,每回开会都说:像王二这样一个流氓,打人凶手,下流货,我们为什么要包庇他?这样说来说去,豆腐的问题难以提到会议日程上来,大家都不胜其烦。另外,她毕竟是头头嘛,大家就开始恨我了。我听说厂里的领导们已经决定一有适当的机会就把我送出去,能送我劳改就劳改,能送我劳教就劳教,总之要叫我再也回不来。除此之外,所有的工人师傅也都不再同情我。以前午饭时我爬到厨房的天窗吊下饭票和饭盒,大师傅抢着给我上饭。老鲁嚷嚷说不给他饭吃,大师傅还敢回嘴:人是铁饭是钢,怎么能不让人家吃饭?现在就不成,人家不给我打饭,还说:你小子下来罢,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哇!好在还有毡巴给我打饭,不然中午就只好挨饿了。这件事的真实含义是我的事犯了。生为一个坏蛋,假如一辈子不犯事的话,也可以乐享天年。假如犯了事,就如同性恋者得了艾滋病,很快就要完蛋。
  大家都恨我,我不能恨大家,这种态度叫作反人类。我也不能恨老鲁,她是领导嘛。我就恨那个画了裸体女人,叫我背了黑锅的人,发誓说,只要逮着一定要揍他。但是连我都想不出他是谁来。毡巴说道,得了罢王二,你别装了。这儿就咱们两个人。这话说得我二二乎乎,几乎相信是我自己画了那些画,但我又记得自己没有梦游的毛病。再说,我家离厂里远得很,游也游不到这里。这个谜过了三年,也就是说,到了七七年才揭开。那一年我们厂有一个叫窝头的家伙考上了美术学院。这位窝头别人说他有三点叫人弄不清:1,他是男是女;2,他会不会说话;3,他长没长黑眼珠——这是因为他太爱翻白眼了。怎么想不到小小一个豆腐厂,除了我之外,居然还有人会画画,而且没有色盲,诧异之余,竟然忘了要揍他。
  九
  有关毡巴,我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一直很爱他,这绝不是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者。我是个毛发很重的小个子,说起话来声音嘶哑,毡巴是个文质彬彬的瘦高个,讲话带一点厚重的鼻音。我想永远和他呆在一起,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事。后来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我都忘不了给他寄张明信片。比方说,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门前,我就写了这么一张明信片:
  亲爱的毡:
  我到了罗马。下一站是奥地利。
  王二
  我这么干,是因为毡巴集邮。给他写信有一个特殊的困难:我老记不起他姓什么来;现在就又忘了,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再想起来。他当然是不姓詹。他掏我的口袋找炭条,决不是为了密报给老鲁,而是另外有人指使。在这件事上,他有非常可以原谅的动机。但是他实在太可爱了,不能不打。如果一个八十公斤的壮汉这样冒犯了我,我当然也会发火,但是怒气肯定在不致动手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后者太不可爱了,不能打。
  后来我回国以后,一见到毡巴,他就尖叫着朝我扑过来,想要掐我的脖子。都是因为我的明信片,大家又知道了他是毡巴。本来他拼死拼活考医学院,就是想离开豆腐厂,不再被人叫成毡巴。但是等他当了大夫,我又给他寄了这些明信片,把他的一切努力全破坏了。现在连刚出护校的小护士都管他叫毡大夫,真把他气死了。
  假如让我画出毡巴,我就把他画成个不足月胎儿的模样,寿星老一样的额头,老鲇鱼一样的眼睛,睁不开,也闭不上,脖子上还有一块像腮一样的东西。手和脚的样子像青蛙,而且拳在一起伸不开。他的整个身子团在一起,还有一条尾巴,裹在一层透明的膜里。如果他现在不是这样,起码未出娘胎时是这样的。我一看见毡巴,就要想象他在娘胎里的模样。我喜欢他在娘胎里的模样,也喜欢他现在的模样。我爱他要直爱到死。



第35章 研究所(1)


  一
  从美国回来以后,我到一个研究人工智能的研究所工作。这个所里有一半人是从文科改行过来的,学中文的,哲学的,等等。还有一半是学理科的,学数学的,学物理的,等等。这些人对人工智能的理解,除了它的缩写叫“ai”,就没有一点一致的地方。他们见了面就争论,我在一边一声不吭。如果他们来问我的意见,我就说:你们讲得都有道理,听了长学问。现在他们正在商量要把所名改掉,一伙人打算把所名改成“人类智慧研究所”,另一伙人打算把所名改成“高级智能研究所”,因为意见不一致,还没有改成。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就说:都好都好。其实我只勉强知道什么叫“al”,一点都不知道什么叫“人类智慧”,更不知“高级智能”是什么东西。照我看来,它应该是些神奇的东西。而我早就知道,神奇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但是这不妨碍我将来每天早上到叫人类智慧或者高级智能的研究所里上班,不动声色地坐在办公室里。这就叫玩深沉吧。但是一想到自己理应具有智慧,或者高级智能,心里就甚为麻烦。惟一能让我提起兴致的事是穿上工作服去帮资料室搬家。资料室总是不停地从一楼搬到五楼,再从五楼搬到一楼,每次都要两个星期。等忙完了又要搬家,所以就没见到它开过门。搬家时我奋勇当先,大汗淋漓,虽然每次都是白搬,但我丝毫不觉得受了愚弄。
  别人朝王二猛一伸手的时候,他的右手会伸出去抓对方的手腕(不由自主),不管对方躲得有多快,这一抓百不失一。这是因为王二小时候和别人打架时太爱抓人家手腕子,而且打的架也太多了。现在王二不是小孩子了,没有人找王二打架,但是别人冷不防把手伸了过来,他还禁不住要去抓,不管是谁。他知道要是在沙特阿拉伯犯这种毛病,十之八九会被人把手砍掉,所以尽量克制别犯这毛病。最近一次发作是三年前的事,当时王二在美国留学,没钱了到餐馆里去刷碗,有一位泰国waitress来拿盘子,拿了没刷好的一叠盘子。当时右手一下子就飞了出去,擒住人家的手腕子。虽然只过了十分之几秒王二就放开,告诉她这些还没弄好呢,拿别的罢,但是整个那一晚上泰国小姐都在朝王二骚首弄姿,下了班又要坐他的车回家。据一位熟识的女士告诉王二,这一拿快得根本看不到,而且好像带电,拿上了心头怦怦乱跳,半身发麻。小时候和王二一起玩的孩子各有各的毛病,有人喜欢掐别人的脖子,有的喜欢朝别人裆下踢,不知他们的毛病都好了没有。
  在豆腐厂里,等到大家都觉得王二的事已经犯了时,他对自己也丧失了信心。倒是毡巴老给王二打气,说可以再想想办法。后来他又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让王二去找×海鹰。王二说他根本不知道有个×海鹰。他说不对,这个人还到这里来过。这就更奇怪了,听名字像个女名,而磨豆浆的塔上从来没有女人来。后来毡巴一再提醒,王二才想起秋天有那么一天,是上来过一个女人,穿了一身旧军装,蹬一双胶靴,从他们叫做门的那个窟窿里爬了进来。到了冬天,他们就用棉布帘子把门堵起来。这间房子还有几个窟窿叫做窗子,上面堵了塑料布。房子中间有个高高的大水槽子,他们在里面泡豆子。除此之外,还有磨豆浆的磨、电动机等等应该有的东西。那一天王二倚着墙站着,两手夹在腋下,心里正在想事情。来了人眼睛看见了,心里却没看见。据毡巴说,王二常常犯这种毛病,两眼发直,呆若木鸡,说起话来所答非所问。比方说,他问王二,饸饹车间敲管子,你去呢还是我去?不管答谁都可以,王二却呜呜地叫唤。所以人家和王二说话,他答了些什么实在是个谜——他也不想知道谜底。她在屋里转了几圈,就走到王二身边来,伸手去按电闸。好在王二是发愣,没有睡着,一把把她拿住了。如果被她按动了电钮,结果一定很糟。这样螺旋提升机就会隆隆开动,大豆就会涌上来,倒进水槽,而毡巴正在槽底冲淤泥。那个水槽又窄又深,从里往外扒人不容易。其实王二在那里站着就是看电闸的,根本不该让该海鹰走近,出了这样的事他也有责任。但是这家伙只是板着脸对她说道:进了车间别乱动,然后把她放开了。与此同时,毡巴听见外面有响动,就大喊大叫:王二,你捣什么鬼?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啊!像王二这么个人,让人家把命托到他手上而且很放心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她一听有麻烦,赶紧就溜了。因此王二就算见过她一面,但是人家长得什么样子都没大记住。只记得脸很一般,但是身材很好。后来他还对毡巴说过,有一种人,自以为是个××领导,到哪儿都乱按电闸。这种人就叫做“肚皮上拉口子,假充二×”。当然这些×都是指生殖器,一个×是女性生殖器,两个×是指男性生殖器。王二平日语言的风格,由此可见一斑。毡巴说,就是这个人,她是新分来的技术员,现在是团支书。他还说,像王二这种犯了错误的人就要赶紧靠拢组织才有出路。当时王二是二十二岁,正是该和共青团打交道的年龄。假如能列入共青团的帮助教育对像,就能不去劳改。最起码厂里在送王二走之前,还要等共青团宣布帮教无效。在这方面他还能帮王二一些忙,因为他在团支部里面还是个委员哪。王二想这不失为一个救命的办法,就让毡巴去替他问问。原本没抱什么希望,马上就有了回音。该海鹰爬到塔上来告诉王二说,欢迎王二投入组织的怀抱。从现在起,王二就是一名后进青年,每礼拜一三五下午应该去找她报到。从现在起他就可以自由下地去,她保证他的生命安全。她还说,本来厂里要送王二去学习班,被她坚决挡住。她说她有把握改造王二。她这一来,使王二如释重负。第一,现在总算有了一点活命的机会。第二,打了毡巴以后,他一直很内疚。现在他知道这家伙该打。如果不是他出卖王二,×海鹰怎么会知道王二因为受到老鲁的围困,在房顶上一个铁桶里尿尿呢。
  第一次我去见×海鹰时,她就对我说:以后你不用再往铁桶里尿尿了。我马上就想到毡巴把我怎么尿尿的事告诉了×海鹰,而没有人告诉我她是怎么尿尿的。这叫我有了一种受了愚弄的感觉。事实上光知道我怎么尿尿还不足以愚弄我。但是假如她对我的一切都了若指掌,我对她一无所知,我最后还是免不了受愚弄。我这个人的毛病就在于一看到自己有受愚弄的可能性,就会觉得自己已经受了愚弄。
  如果让我画出×海鹰,我就把她画成埃及墓葬里壁画上的模样,叉开脚,叉开手,像个绘图用的两脚规。这是因为她的相貌和古埃及的墓画人物十分相像。古埃及的人从来不画人的正面像,总是画侧面,全身,而且好像在行进。但是那些人走路时,迈哪边的腿时伸哪边的手,这种样子俗称拉顺。古埃及的人很可能就是这样走路的,所以那时候尼罗河畔到处都是拉顺的人。
  二
  我小的时候从家里跑出去,看到了一片紫红色的天空和种种奇怪的情景。后来有一阵子这些景象都不见了——不知它是飞上天了,还是沉到地下去了。没有了这些景象,就感到很悲伤。等到我长大了一点,像猴子一样喜欢往天上爬,像耗子一样爱打洞,是不是想要把那些不见了的情景找回来,我也说不准,只好请心理学家来分析了。秋天家里挖白菜窖,我常常把铁锹拿走,拿到学校的苗圃后面去挖自己的秘窟。但是这些秘窟后来都成了野孩子们屙野屎的地方,而我是颇有一点洁癖的,别人屙过屎的洞子我就不要了。所以我总是在掩藏洞口方面搜索枯肠,每个洞子都打不太深。而往天上爬就比较方便,因为很少有人有本事把屎屙上天。我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整个校园的孩子都承认王二在爬墙上树方面举世无匹。但是不管我上天还是人地,都不能找回六岁时体验到的那种狂喜。
  我小时候,我们院的一个角落里有一座小高炉,大概有七八米高罢,是个砖筒子。我想它身上原来还有些别的设备,但是后来都没了。到了我八九岁时,它就剩了写在上面的一条标语:小高炉一定要恢复。想来是某位大学生为了表示堂·吉诃德式的决心而写上去的。这条标语给了我一点希望,觉得只要能钻到里面去,就能发现点什么。可惜的是有人用树墩子把炉门口堵上了。假如我能够把它挪开,就能够钻进去。遗憾的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劲。试了又试,就像蚍蜉撼大树一样。而爬上七八米的高墙,也不是我力所能及。我拼了老命也只能爬到三四米高的地方,后来越爬越低,那是因为吃不饱饭,体力不肯随年龄增长。
  我觉得那堵墙高不可测,仿佛永远爬不过去。这就是土高炉那个砖筒子——虽然它只围了几平方米的地方,但我觉得里面有一个神奇的世界;假如我能看见它,就能够解开胸中的一切谜。其实我不缺少攀登的技巧,只是缺少耐力,经常爬到离筒口只有一臂的距离时力尽滑落,砖头把我胸口的皮通通磨破,疼得简直要发疯。在我看来,世界上的一切痛苦都不能与之相比。但是我还是想爬过那堵墙。有一天,我哥哥看见我在做这种徒劳的努力,问我要干什么。我说想到里面看看。他先哈哈大笑了半天,然后就一脚把挡着炉门的树墩子蹬开,让我进去看。里面有个乱砖堆,砖上还有不少野屎。这说明在我之前已经有不少人进去了。虽然有确凿的证据说明在这个炉筒里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仍然相信假如不是我哥哥踢开了挡门的树桩,而是我自己爬了进去,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所以等我出了那个炉筒子,又要求他把那个树墩子挪回到原来的地方。小时候我爬高炉壁的事就是这样。
  我爬炉筒时,大概是九岁到十一二岁。到了四十岁上,我发现后来我干任何事情都没有了那股百折不挠的决心;而且我后来干的任何事都不像那件那样愚不可及。爬炉筒子没有一点好处,只能带来刻骨铭心的痛苦,但我还是要爬。这大概是说明你干的事越傻,决心就会越大罢。这也说明我喜欢自己愚弄自己,却不喜欢被别人愚弄。



第36章 研究所(2)


  三
  后来王二就常常到×海鹰的办公室去,坐在她办公桌前的椅子上。他感觉自己在那里像一只牢牢粘住了的苍蝇。她问王二一些话,有时候他老实答复,有时候就只顾胡思乱想,忘了回答她。这样做的原因之一是王二在那里磨屁股,——磨屁股的滋味大家都不陌生罢——下面一磨,上面就要失魂落魄,这是天性使然。另一个原因是王二患了痔疮,屁股底下很疼。过去狄德罗得了中耳炎,就用胡思乱想的办法止疼。当然,这个办法很过时,当时时兴的是学一段毛主席语录。但是他想到自己疼痛的部位几乎就在屁眼里,就觉得用毛主席语录止疼是一种亵渎。除此之外,他对这种疗法从根本上就不大相信。当王二发愣时,既不是故作清高,也不是存心抗拒。发愣就是发愣。但是这一点对×海鹰很难解释清楚。王二在她办公室里,一坐就是一下午。一声也不吭,只是瞪着她的脸看。影影绰绰听她说过让他坦白自己做过的坏事,还威胁说要送他去学习班。后来见王二全无反应,又问他到底脑子里想些什么。所得到的只是喉咙一阵阵低沉的喉音。说实在的,这是思想战线的工作者们遇到的最大难题。你说破了嘴皮,对方一言不发,怎么能知道说进去没说进去?所以最好在每个人头顶上装一台大屏幕彩色电视,再把电极植入他的脑神经,把他心里想的全在顶上显示出来,这就一目了然了。×海鹰肤色黝黑,王二瞪着她的脸时,心里想的是:像这样的脸,怎么画别人才知道我画的不是个黑人呢?假如她从王二头顶上看见了这个,一定猛扑过来大打凿栗。
  ×海鹰的办公室是个小小的东厢房,地上铺着已经磨损了的方砖。坐在这间房子里,你可以看见方形的柱子,以及另一间房子的墙角,半截房檐,这说明这间房子的前身不是房子,而是长廊的一部分。在豆腐厂里,不但有长廊、花厅的遗迹,还能找到被煤球埋了一半的太湖石。作为一所会馆,这个院子真神气。王二只知道它是一所会馆,却不知是哪一省的会馆。以下是他想到的候选省:安徽,谁都知道安徽过去出盐商,盐商最有钱;山西,老西子办了好多钱庄当铺;或者是淞江府,淞江府出状元;甚至可能是云南省,因为云南出烟土,可以拿卖大烟的钱盖会馆——当然,这得是鸦片战争后的事。当×海鹰对王二讲革命道理时,这些乌七八糟的念头在他心里一一掠过。后来王二当了大学生,研究生,直到最近当上了讲师,副教授,还是经常被按在椅子上接受帮助教育,那时脑子也是这样的翻翻滚滚。假如头顶上有彩色电视,气死的就不只是一个×海鹰,还有党委书记、院长、主任等等,其中包括不少名人。
  后来这位海鹰不再给王二讲大道理,换了一种口吻说:你总得交待点什么,要不然我怎么给你写“帮教”材料?这种话很能往王二心里去,因为它合情合理。在那个时候,不论是奖励先进,还是帮助后进,只要是树立一个典型,就要编出一个故事。像王二这种情形,需要这么一个故事:他原来是多么的坏,坏到了打聋子骂哑巴扒绝户坟的地步。在团组织的帮助下变好了,从一只黑老鸹变成了白鸽子,从坏蛋变成了好人。王二现在打了毡巴,落入了困境,人家是在帮他——这就是说,他得帮助编这故事,首先说说王二原先是多么坏。但是他什么也想不出来。被迫无奈时,交待过小时候偷过邻居家的胡萝卜。这使她如获至宝,伏案疾书时,还大声唱道:“小—时—候—偷—过—邻—居—家—东—西!”写完了再问王二,他又一声不吭了。
  四
  这件事显然又是我的故事。×海鹰当然有名有姓,但是我觉得还是隐去为好。她像所有的女人一样言而无信。说好了保证我在地面上的生命安全,但是老鲁还是要咬我。等我向她投诉时,她却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怎么管得了。她还说,你自己多加点注意。万一被追得走投无路,就往男厕所里跑,鲁师傅未必敢追进去(这是个馊主意,厕所只有一个门,跑进去会被堵在里面,在兵法上叫作绝地)。说完了她往椅子上一倒,哈哈大笑,把抽屉乱踢一气。除此之外,她还给老鲁出主意,让她在抓我之前不要先盯住某个地方,等到扑近了身再拿主意。老鲁得了这样的指点,扑过来时目光闪烁不定,十分的难防。这件事说明×海鹰根本就没有站在我一方。由于老鲁经常逮我,她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好,速度越来越快,原来有喘病,后来也好了。最后她终于揪住了我的领子。所幸我早有防备,那个领子是一张白纸画的,揪走了我也不心疼。
  我老婆后来对我说,我最大的毛病还不是突然伸手抓人,也不是好做白日梦,而是多疑。这一点我也承认。假如我不多疑,怎么会平白无故疑到毡巴会掏我口袋,以致后来打了他一顿。但是有时我觉得自己还疑得不够,比方说,怎么就没疑到毡巴掏我口袋是×海鹰指使的。这件事很容易想到,毡巴虽然溜肩膀,娘娘腔,但是正如老外说的:a man is a man,怎么也不至于和老鲁站到一边。但×海鹰就不一样了。她后来当了毡巴夫人,完全可以在嫁给他前七年教唆他道:摸摸王二的口袋,看看到底是不是他干的。只要不把我卖给老鲁,毡巴完全可以把我卖给别人。但是这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答应了这种事后忐忑不安,被我看出来挨了一顿老拳。这样对他有好处,免得他日后想起来内疚。这样对×海鹰也有好处,可以提醒她少出点坏主意。只是对我没有好处。我也没疑到这个娘们会在日记里写道:王二这家伙老老实实来听训了。这件事好玩得要命!我只知道她去和老鲁说了:那些画肯定不是王二画的,毡巴可以做证。因此我很感激她。其实这一点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我困在房顶上下不来时,那些画还继续出现在厕所里。但她还是要抓我,主要是因为闲着没有事干。
  我说过,老鲁揪住我的领子时,那个领子是白纸画的。我轻轻一挣就把它撕成了两段,就如断尾的壁虎一样逃走了。当时我非常得意,笑出声来。而老鲁气得要发疯,嘴角流出了白沫。但这只是事情的一面。事情的另一面是我找着了一块铜版纸,画那条领子时,心里伤心得要命,甚至还流了眼泪。这很容易理解,我想要当画家,是想要把我的画挂进世界著名画廊,而不是给自己画领子。领子画得再好又有什么用?我说这些事,是要证明自己不是个二百五,只要能用假领子骗过老鲁,得意一时就满足了。我还在忧虑自己会有什么样的前途。而老鲁也不是个只想活撕了我的人。每个人都不是只有一面。
  以下事情可以证明老鲁并不是非要把我撕碎不可:前几天在电车上,有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叫我的名字,她就是老鲁。她还对我说,有一阵子火气特别大,压也压不住,有些事干得不对头,让我别往心里去。我对她说,我在美国把弗洛伊德全集看了一遍,这些事早就明白了。您那时是性欲受到了压抑,假如多和您丈夫做几次爱,火气就能压住。满电车的人听了这话都往这边看,她也没动手撕我,只说了一句:瞎说什么呀!
  ×海鹰背地里搞了我好多鬼,但是厂里要送我上学习班的事却不是搞鬼。当时的确有个这么个学习班,由警察带队,各街道各工厂都把坏孩子送去。有关这个学习班,有好多故事。其中之一是说,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离我们不远的村里,有一只狗叫了几声就不叫了。狗主一手拿了棍子,另一手拿手电出去看,只见有几个人用绳子套住狗脖子拖着走。那人喝道:
  什么人?
  学习班的。
  什么学习班?
  流氓学习班!
  于是狗主转身就逃,手电木棍全扔下不要。还有一个故事说,学习班里什么都不学,只学看瓜。领班的警察说:把张三看起来!所有的人就一起扑过去,把张三看了。要是说看李四,就把李四看了。所谓看瓜,就是把被看者裤子扒下来,把头塞进裤裆。假如你以为人民警察不会这么无聊,讲故事的人就说,好警察局里还留着执勤哪,去的都是些吊儿郎当的警察。我想起这件事,心里就很怕。假如我去了学习班,被人看了瓜,马上自杀肯定是小题大作。要是不自杀,难道被人看了就算了吗?对我来说,惟一的出路就是不去学习班。但是我去不去学习班,却是×海鹰说了算。
  有关我多疑的事,还有些要补充的地方。后来×海鹰老对我说些古怪的话,比方说:我肚皮上可没割口子!或者是:你的意思是我肚皮上割了口子?甚至是:你看好了,我肚皮上有没有口子?每回说完了,就哈哈大笑,不管眼前有没有办公桌,都要往前乱踢一阵。听了这样没头没脑的话,心里难免要狐疑一阵。但是我从来不敢接茬,只是在心里希望她不是那个意思。我实在不敢相信毡巴能把那个下流笑话告诉她。
  五
  等我长大以后,对我小时候的这些事感到困惑不已。我能够以百折不挠的决心去爬一堵墙,能够做出各种古怪发明,但我对自己身边的事却毫无警觉,还差点被送到了看瓜的地方去。这到底说明了我是特别聪明,还是说明我特别笨,实在是个不解之谜。
  有关我受“帮教”的事,必须补充说明一句:当时是在革命时期。革命的意思就是说,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就会成了牺牲品,正如王母娘娘从天上倒马桶,指不定会倒到谁头上;又如彩票开彩,指不定谁会中到。有关这一点,我们完全受得了。不管牺牲的人还是没有牺牲的人,都能受得了。革命时期就是这样的。在革命时期,我在公共汽车见了老太太都不让座,恐怕她是个地主婆;而且三岁的孩子你也不敢得罪,恐怕他会上哪里告你一状。在革命时期我想象力异常丰富,老把老鲁的脑袋想成个尿壶,往里面撒尿;当然,扯到了这里,就离题太远了。除了天生一副坏蛋模样,毕竟我还犯了殴打毡巴的罪行,所以受帮教不算冤。虽然老鲁还一口咬定我画了她(这是双重的不白之冤——第一,画不是我画的而是窝头画的;第二,窝头画的也不是她。我们厂里见到那画的人都说:“老鲁长这样?美死她!”算起来只有那个毛扎扎是她),而且还有×海鹰在挽救我。有时候我很感激×海鹰,就对她说:
  “谢谢支书!”
  本来该叫团支书,为了拍马屁,我把团字去了。她笑笑说:
  “谢什么!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
  这句话是人民法官宣判人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常说。虽然听了我总是免不了冒点冷汗,怀疑她到底和谁是一头,但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抱怨的:毕竟她是个团支书,我是个后进青年,我们中间的距离,比之法官和死刑犯虽然近一点,但属同一种性质。我谈了这么多,就是要说明一点:当年在豆腐厂里的那件事,起因虽然是窝头画裸体画,后来某人在上面添了毛扎扎,再后来老鲁要咬我,再后来我又打了毡巴;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落到×海鹰手里了。而她拿我寻开心的事就是这样的。
  我被老鲁追得上气不接下气,或者被×海鹰吓得魂不附体,就去找毡巴倾诉。因为我喜欢毡巴,毡巴自然就有义务听我唠叨。毡巴听了这些话,就替我去和×海鹰说,让她帮我想办法,还去找过公司里他的同学,让他们帮帮王二。其实毡巴对我的事早就烦透了,但也不得不管。这是因为他知道我喜欢他。×海鹰对我有什么话不找她,托毡巴转话也烦透了,她还讨厌毡巴讲话不得要领,车轱辘话讲来讲去。但是她也只好笑眯眯的听着,因为她知道毡巴喜欢她。×海鹰也喜欢我,所以经常恐吓我。但是我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吓得要死。
  六
  在豆腐厂里受帮教,坐在×海鹰对面磨屁股,感到痔疮疼痛难当时,我想出好多古怪的发明来。每想好一个就禁不住微笑。×海鹰后来说,看我笑的鬼样子,真恨不得用细铅丝把我吊起来,再在脚心下面点起两根蜡烛,让我招出为什么要笑。她总觉得我一笑就是笑她。



第37章 研究所(3)


  假如我要笑她,可笑的事还是有的。比方说,她固执地要穿那件旧军衣。在那件旧军衣下面线绨的小棉祆上,有两大块油亮的痕迹,简直可以和大漆家具的光泽相比。像这样的事可能是值得一笑的,但是我在她面前笑不出。她是团支书,我是后进青年,不是一种人。不是一种人就笑不起来。我笑的时候,总是在笑自己。就是她把我吊起来,脚下点了蜡烛,我也只会连声惨叫,什么也招不出来。因为人总会不断冒出些怪想法,自己既无法控制,也不能解释。
  在饥饿时期,我没发明出止住饥饿的方法,但是别人也没发明出来。倒是有人发明了炮制大米,使米饭接近果冻的方法(简称双蒸法),饭虽然多了,但是吃下去格外利尿。跑厕所是要消耗能量的,在缺少食物时,能量十分可贵,所以这方法并不好。事实上好多人吃双蒸饭导致了浮肿,甚至加快了死亡,但没人说双蒸饭不好,因为它是一件自己骗自己的事。我弟弟现在也长大了,没有色盲,学了舞台美术,和他的哥哥们一样喜欢发明,最近告诉我说,他发明了一种行为艺术,可以让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欣赏海上生明月的佳景,其法是取清水一盆,在月亮升起时蹲到盆后去。这两种发明实际上是一类的。作为一个数学系的毕业生,我是这样理解世界的:它可以是一个零维的空间,也可以是一个无限维的空间。你能吃饱饭,就进入了一维空间。你能避免磨屁股磨出痔疮,就进入了二维空间。你能够创造和发明,就进入了三维空间,由此你就可以进入无限维的空间,从而扭转乾坤。双蒸法和我弟弟的行为艺术,就是零维和一维空间里的发明。这些东西就如骡子的鸡巴——不是那么一回事。
  在×海鹰面前坐着磨屁股时,我又想出好几种发明来,只可惜手头没有笔记本,没记下来就忘了。现在能想起的只有其中最严肃的一个:在厕所里男小便池上方安装叶轮,利用流体的冲击来发电。每想好一个,我就微笑起来。假如此时她正好抬头看见,就会嚷起来:笑什么?笑什么?告诉我!
  同样是女人,对微笑的想法就不一样,比方说我老婆,我上研究生时,她是团委秘书,开大会时坐在主席台边上,发现台下第三排最边上有一黑面虬髯男子时时面露神秘微笑,就芳心荡漾。拿出座位表一査,原来是数学系的王二——知道姓名就好办了。当时已经到了一九八四年。我们听政治报告都是对号入座,谁的位子空了就扣谁的学分。假如能找到个卖冰棍的,我就让他替我去坐着,我替他卖冰棍。怎奈天一凉,卖冰棍的也不来了;所以她不但能看到我,而且能査到我,开始一个罗曼斯。
  我老婆长得娇小玲珑,很可爱。她嘴里老是嚼着口香糖,一张嘴就是个大泡泡;不管见到谁,开口第一句话准是:吃糖不吃?然后就递过一把口香糖来。她告诉我说,别人笑起来都是从嘴角开始往上笑,我笑起来是从左往右笑,好像大饭店门口的转门,看起来怪诞得很。她说就是为了看我笑起来的样子才嫁给我的。对此我深表怀疑,因为我们俩干起来时,她总是嗷嗷叫唤,看起来也不像是假装的;所以说我们仅仅是微笑姻缘,这说法不大可信。
  我知道自己有无端微笑的毛病,但是看不到笑起来是什么样子。这就好比一个人听不见自己的鼾声,看不到自己的痔疮。直到那一年我们到欧洲去玩,到了卢浮宫里才看到了。当时我们在二楼上,发现有一大堆人。人群中间有个法国肥女人,扯破了嗓子叫道:“no flash!no flash!”但是一点用也不顶,好多傻瓜机还是乱闪一通。我老婆把身上背的挎包、兜里的零钱等等都给了我,伏身于地,从别人腿中间爬了进去。过了一会,就在里面叫了起来:王二,快来!这是你呀!后来我也在断气之前挤了进去,看到了蒙娜丽莎。这娘们笑起来着实有点难拿,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简而言之,在意大利公共汽车上有人对你这么笑,就是有人在扒你的腰包;在英国的社交场合有人对你这么笑,就是你裤子中间的拉锁没拉好。虽然挤脱了身上好几颗扣子,但是我觉得值。因为这解了不少不解之谜。这种微笑挂在我脸上,某些时候讨人喜欢,某些时候很得罪人,尤其是让人家觉得该微笑是针对他的时候。举例言之,你是小学教师,每月只挣三十六块钱,还得加班加点给学生讲雷锋叔叔的故事。这时你手下那些小屁孩里有人居然对你面露蒙娜丽莎式的微笑,你心里是什么滋味。所以她就一定要逼我承认自己是猪,这件事我马上就要讲到。后来我冒了我爸爸的名字,给教育局写了一封信谈这件事,说到雷锋叔叔一辈子助人为乐做好事,假如知道了因为他的缘故,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变成了一只猪,他的在天之灵一定要为之不安;我的老师因此又挨了教育局一顿批评。这些就是微笑惹出的事。
  到现在我也时有禁不住微笑的事,结果是树敌很多。在评职称的会上这么笑起来,就是笑别人没水平;在分房子的会上笑起来,就是笑大家没房住,被逼得在一起乱撕乱咬。总而言之,因为这种微笑,我成了个恨人有笑人无的家伙。为此我又想出了一种发明:把白金电极植入我的脸皮。一旦从生物电位测出我在微笑,就放出强脉冲,电得我口吐白沫,满地打滚。假如这项发明得以实现,世界上就再没有笑得招人讨厌的家伙,只是要多几位癫痫患者。
  七
  我上小学时,有阵子上完了六节课还不让回家,要加两节课外活动。课外活动又不让活动,让坐在那里磨屁股。好在小孩子血运旺盛,不容易得痔疮。上五年级时,我有这么一位女老师,长得又胖又高,乳房像西瓜,屁股像南瓜,眼睛瞪起来有广柑那么大,说起话来声如雷鸣。我对她很反感,——这说明了为什么后来我娶了一个又瘦又小的女人当老婆——更何况放了学她不让回家,要加一节课外活动。所以她讲什么我都不听,代之以胡思乱想。忽然她把我叫了起来,先对我发了一阵牢骚,说她也想早回家,但是教育局让这么做政治思想教育,有什么办法等等——这些话对我太adult了。成人这个字眼,容易叫人想到光屁股,但是我指的是政治,是性质相反的东西——然后就向我提问:雷锋叔叔说,不是人活着是为了吃饭,而是吃饭是为了活着。你怎么看?我答道:活不活的没什么关系,一定要吃东西。老师当即宣布,咱们班上有人看上去和别人是一样的,但是却有猪的人生观。我们班上有四十多个孩子,被宣布为猪猡的只有我一个。像这样的事本来是我生活中的最大污点不能告诉任何人的,但是被×海鹰逼急了,我也把这坦白出来了。她听了连忙伏案疾书:上小学时思想落后,受到老师批评。然后她又对我说:再坦白一件事,说完了就让你回家。但我真的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只有陪她磨到天黑时。
  在帮教时间里我对×海鹰说:支书,我想谈点活思想。她赶紧把微笑拿到脸上,说道:欢迎活思想。我就说,我想知道在这里磨屁股有没有用。她又把脸一板,让我解释自己的措辞。我开始解释,首先说到“有没有用”的问题。举例来说是这样的:小时候老师问我雷锋叔叔的问题,我做了落后的回答。其实进步的回答我也会,但是我知道不能那么答。假设我答道:of course,人吃饭是为了活着;难道还有其他答案吗?老师就会说:你这个东西,十回上课九回迟到,背地里骂老师,揪女同学的小辫子;居然思想比雷锋还好?这真叫屎壳郎打呵欠——怎么就张开您那张臭嘴了!与其在课堂上挨这份臭骂,不如承认自己是一口猪。像这样的账,我时时算得清清楚楚。说实在的,我学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讲到了这个地步,×海鹰还是不明白。她说,你的小学老师做工作的方法是有点简单粗暴。但这和现在的事有什么关系哪?其实我问她的是:我在这里坦白交待等等,到底有没有用处?假如最后还是免不了去学习班,我宁愿早点去,早去早回来嘛。换言之,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所谓帮教,是不是个catch 22.费了好多唇舌才说清楚,×海鹰面露神秘微笑,说道:好!你说的我知道了。还有别的吗?
  我说的这些话的含义就是:在革命时期里,我随时准备承认自己是一只猪,来换取安宁。其实×海鹰对这些话的意思并不理解。她的回答也是文不对题。当时我以为这种回答就是“你放心好了”,就开始谈第二个问题:磨屁股。这问题是这样的:我长的肩宽臀窄,坐在硬板凳上,局部压强很大。我没坐过办公室,缺少这方面的锻练,再加上十男九痔,所以痔疮犯得很厉害。先是内痨,后是外痔,进而发展到了血栓痔,有点难以忍受。假如在这里磨屁股有用,我想请几天假去开刀。去掉了后顾之忧,就能在这里磨得更久。×海鹰听了哈哈大笑,说道:有病当然要去治了。但我要是你,就不歇病假。带病坚持工作是先进事迹,对你过关有好处。我听她都说到了搜集我的先进事迹,就觉得这是一个证据,说明她真的要挽救我,劲头就鼓了起来,决心带病流血磨屁股。
  过了好久,×海鹰才告诉我说,我说起痔疮时,满脸惨笑,样子可爱极了。但是当时我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可爱。后来我摆脱了后进青年的悲惨地位,但是厂里还觉得我是个捣蛋鬼,不能留在厂子里,就派我去挖防空洞。掏完了洞又派我去民兵小分队,和一帮坏小子一道,到公园绿地去抓午夜里野合的野鸳鸯,碰到以后,咳嗽一声,说道:穿上衣服,跟我们走!就带到办公室去让他们写检查。那时候他们脸上也带着可怜巴巴的微笑,看起来真是好玩极了。但是他们自己一定不觉得好玩。七六年秋天又逮到了一对,男的有四十多岁,穿了一件薄薄的呢子大衣,脸色就像有晚期肝癌。女孩子挺漂亮,穿了一套蓝布制服,里面衬了件红毛衣,脸色惨白。这一对一点也不苦笑,看上去也不好玩。问他们:你们干什么了?
  答:干坏事了。
  再问:干了多少次?
  答:主席逝世后这一段就没断过。
  说完了就大抖起来,好像在过电。当时正在国丧时期,而那一对的行为,正是哀恸过度的表现。我们互相看了看,每人脸上都是一脸苦笑,就对他们说:回家去罢,以后别出来了。从那以后就觉得上边让我们干的事都挺没劲的。这件事是要说明,在革命时期,总有人在戏弄人,有人在遭人戏弄。灰白色的面孔上罩着一层冷汗,在这上面又有一层皱皱巴巴、湿淋淋的惨笑,就是献给胜利者的贡品。我说起痔疮时就是这般模样,那些公园里野鸳鸯坦白时也是这般模样。假如没有这层惨笑,就变成了赤裸裸的野蛮,也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我现在谈到小时候割破了手腕,谈到挨饿,谈到自己曾被帮教,脸上还要露出惨笑。这种笑和在公园里做爱的野鸳鸯被捕获时的惨笑一模一样。在公园里做爱,十次里只有一次会被人逮到。所以这也是一种彩。不管这种彩和帮教有多么大的区别,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笑起来的样子在没中彩的人看起来,都是同样可爱。



第38章 研究所(4)


  八
  有关可爱,我还有些要补充的地方。在塔上上班时,我经常对毡巴倾诉情愫:“毡巴,你真可爱!”他听了就说:我操你妈,你又要讨厌是吗?过不了多久,我就开始唱一支改了词的阿尔巴尼亚民歌:
  你呀可爱的大毡巴,
  打得眼青就更美丽。
  不管什么歌,只要从我嘴里唱出来,就只能用凄厉二字来形容。毡巴不动声色地听着,冷不防抄起把扳手或者改锥就朝我扑来。不过你不要为我担心,我要是被他打到了,就不叫王二,他也不叫毡巴了。有一件事可以证明毡巴是爱我的——七八年我去考大学,发榜时毡巴天天守在传达室里。等到他拿到了我的录取通知书,就飞奔到塔上告诉我:“师大数学系!你可算是要滚蛋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幸生为毡巴,并且有一个王二爱他爱到要死的,所以他也是中了一个大彩。有关可爱的事就是这样。以前我只知道毡巴可爱,等到×海鹰觉得我可爱之后,才知道可爱是多么大的灾难。
  受帮教时我到×海鹰那里去,她总是笑嘻嘻地低着头,用一种奇怪的句式和我说话。比方说,我说道:支书,我来了。她就说:欢迎来,坐罢。如果我说:支书,我要坦白活思想。她就说:欢迎活思想,说罢。不管说什么,她总要先说欢迎。如果说她是在寻我的开心,她却是镇定如常,手里摆弄着一支圆珠笔。如果说她很正经,那些话又实在是七颠八倒。现在我才知道,当时她正在仔细地欣赏我的可爱之处。这件事我想一想都要发疯。
  我在×海鹰那里受“帮教”时,又发生了一些事。那一年冬天,上级指示说要开展一个“强化社会治安运动”,各种宣判会开个没完。当然,这是要杀鸡儆猴。我就是这样的猴,所以每个会都要去。在市级的宣判会上,有些人被拉出去毙掉了。在区级的宣判会上,又有些人被押去劳改了。然后在公司一级的宣判会上,学习班的全体学员都在台上站着,开完了会,就把其中几个人送去劳教。最后还要开本厂的会。×海鹰向我保证说,这只是批判会,批判的只是我殴打毡巴,没有别的事,不是宣判会,但我总不敢相信,而且以为就算这回不是宣判会,早晚也会变成宣判会。后来我又告诉她说,我天性悲观,没准会当场哭出来。她说你要是能哭得出就尽管哭,这表示你有悔改之意,对你大有好处。所以那天开会时,我站在前面泪下如雨。好几位中年的女师傅都受不了,陪着我哭,还拿大毛巾给我擦眼泪;余下的人对毡巴怒目而视。刚散了会,毡巴就朝我猛扑过来,说我装丫挺的。他的意思是我又用奸计暗算了他,他想要打我一顿;但是他没有打我的胆量。毡巴最可爱的样子就是双拳紧握,做势欲扑,但是不敢真的扑过来。假如你身边有个人是这样的,你也会爱上他罢。
  批判会就是这样的。老鲁很不满意,说是这个会没有打掉坏人的气焰。等到步出会场时,她忽然朝我猛扑过来。这一回四下全是人,没有逃跑的地方,我被她拦腰抱住了。对这种情况我早有预定方案,登时闭住了一口逆气,朝前直不愣登地倒了下去。等到他们把我翻过来,看到我双目紧闭,牙关紧咬,连气都没了。据目击者说,我不但脸色灰白,而且颧骨上还泛着死尸的绿色。慌忙问叫厂医小钱来,把我的脉,没有把着。用听诊器听我的心脏,也没听着(我感觉她听到我右胸上去了),取针刺我人中时,也不知是我脸皮绷得紧,还是她手抖,怎么扎也扎不进。所以赶紧抬我上三轮车,送到医院去。往上抬时,我硬得像刚从冷库里抬出来的一样。刚出了厂门,我就好了,欢蹦乱跳。老鲁对我这种诡计很不满意,说道:下次王二再没了气,不送医院,直接送火葬场!
  有关那个强化治安运动和那个帮助会,可以简要总结如下:那是革命时期里的一个事件。像那个时期的好多事件一样,结果是一部分人被杀掉,一部分人被关起来,一部分人遭管制——每天照常去上班,但是愁眉苦脸。像这样的事总是这样的层次分明。被管的人也许会被送去关起来,被关起来的人也许会被送去杀掉,任何事都可能发生,你要耐心等待。我的错误就在于人家还没有来杀,我就死掉了。
  出了这些事后,×海鹰告诉我说:你就要完蛋了。再闹这么几出,我也救不了你,一定会被送到学习班去。我觉得这不像是吓唬我,内心十分恐惧,说道:你——你——你可得救救我。咱们和毡巴,关系都不错。在此之前,我不但不结巴,而且说话像日本人一样的快。那一回犯了前结巴,到现在还没有好。现在我用两种办法克服结巴,一是在开口之前先在心里把预期要结巴的次数默念过去,这样虽然不结巴,却犯起了大喘气的毛病。还有一种办法是在说话以前在额头上猛击一掌,装做恍然大悟,或者打蚊子的样子,然后就不结巴了。但这种办法也不好,冬天没有蚊子,中午十二点人家问你吃饭了没有,你却要恍然大悟一下,岂不是像健忘症?最糟的是,我有时大喘气,有时健忘症,结果是现在的同事既不说我大喘气,也不说我健忘症。说我些什么,讲出来你也不信,但还是讲出来比较好:他们说我内心龌龊,城府极深,经常到领导面前打小报告,陷害忠良。但是像这样的事,我一件也没干过。这都是被×海鹰吓出的毛病。
  而×海鹰对这一点非常得意,见人就说:我把王二吓成了大喘气!大家听了哈哈大笑。这种当众羞辱对我的口吃症毫无好处,只会使它越来越重。当然,我结巴也不能全怪×海鹰。领导上杀鸡儆猴,也起了很大的作用。看到宣判会上那些行将被押赴刑场的家伙,一个个披枷戴锁,五花大绑,还有好几个人押着,就是再会翻跟头也跑不掉。而被押去劳改的人,个个剃着大秃头,愁眉不展,抱怨爹娘为什么把他们生了出来。像这样的事,假如能避免,还是避免的好。所以我向×海鹰求救,声泪俱下,十分肯切。她告诉我说,我主要的毛病就是不乖,这年头不乖的人,不是服徒刑就是挨枪毙。我请教她,怎么才能显得乖。她告诉我说,第一条就是要去开会。这句话不如这样说:我要到会场上去磨屁股。
  ×海鹰告诉毡巴说,王二这孩子真逗,又会画假领子,又会装死。但是我对这些话一无所知。当时我并不知道她在这样说我,知道了一定会掐死她。
  九
  不管你是谁,磨屁股你肯定不陌生。或者是有人把你按到了那个椅子上,单磨你的屁股,或者是一大群人一起磨,后一种情形叫作开会。总而言之,你根本不想坐在那里却不得不坐,这就叫磨屁股。我之所以是悲观主义者,和磨屁股有很大关系。以后你就会看到,我的屁股很不经磨。但是×海鹰叫我去开会,我不得不去。
  革命时期的人总是和某种会议有关系。比方说,党员就是党的会议与会者的集合,团员就是团的会议与会者的集合,工人就是班组会和全厂大会与会者参加者的集合。过去我几乎什么会都不开,因为我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团员,我的班组就是我和毡巴两个人,开不起会来。至于全厂会,参加的人很多,少了我也看不出来,我就溜掉了,但是抱有这种态度的不是我一个人,所以最后就能看出来。有一阵子老鲁命令在开大会时把厂门锁上,但我极擅爬墙。后来她又开会时点名,缺席扣工资。我就叫毡巴在点名时替我答应一声。采取这些办法的也不只我一个人,所以开全厂会时,往往台下只有七八十人,点三百人的名字却个个有人应,少则一个人应,多则有七八个人应,全看个人的人缘好坏了。当然,老鲁也不是傻瓜。有一回点名时一伸手指住了毡巴喝道:你!那个大眼睛的瘦高个!你又是毡巴,又是王二,又是张三,又是李四;你到底叫什么?毡巴瞪着大眼睛想了好半天,答道:我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开会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等到受“帮教”以后,×海鹰叫我多去开会,不但要开全厂会,而且要去开团会,坐在团员后面受受教育。假如我到了流氓学习班也得开会,现在能留在厂里,开点会还不该吗?只是她要求我在开会时不准发愣,这就有点强人所难。所以我开会时总是泡一大缸子茶(放一两茶叶末),带上好几包劣质香烟前往。那些烟里烟梗子多极了,假如不用手指仔细揉松就吸不着火;揉松吸着后就不能低头,一低头烟的内容物就会全部滑落在地,只剩一筒空纸管在你嘴上。叼上一支烟能使我保持正襟危坐的姿式,没有别的作用,因为我当时没有烟瘾,根本不往肺里吸。等到它燃近嘴唇,烟雾熏眼时,我就猛吹一口,把烟火头从烟纸里发射出去。开头是往没人的地方乱吹,后来就练习射击苍蝇,逐渐达到了百发百中的境界。这件事掌握了诀窍也不太难,只要耐心等到苍蝇飞近,等到它在空中悬停时,瞄准它两眼中间开火就是了。但是在外行人看来简直是神乎其技。一只苍蝇正在飞着,忽然火花飞溅,它就掉在地上翻翻滚滚,这景象看上去也满刺激。后来就有些团员往我身边坐,管我要烟,请教射击苍蝇的技巧;再后来会场上就“噗噗”声不断,烟火头飞舞,正如暗夜中的流星。终于有个笨蛋把烟头吹到了棉门帘上,差点引起火灾。最后×海鹰就不叫我去开会了,她还说我是朽木不可雕。有关这件事,我现在有看法如下:既然人饿了就要吃饭,渴了就要喝水,到了一定岁数就想性交,上了会场就要发呆,同属万般无奈;所以吃饭喝水性交和发呆,都属天赋人权的范畴。假如人犯了错误,可以用别的方法来惩办,却不能令他不发呆。如不其然,就会引起火灾。
  假如让我画磨屁股,我就画一张太师椅,椅面光洁如镜,上面画一张人脸,就如倒影一样。椅子总是越磨越光,但是屁股却不是这样。我的屁股上有两片地方粗糙如砂纸,我老婆发现以后就到处去张扬:“我们家王二屁股像鲨鱼”。其实像我这种岁数的男人,谁的屁股不是这样。
  十
  ×海鹰不让我去开会,但也不肯放我回家,叫我在她办公室里坐着。这样别人磨了多少屁股,我也磨了多少屁股,显得比较乖。除此之外,她还把门从外面锁上了。据她说,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防止老鲁冲进来,二是我被囚禁在这里时,男厕所里出现了什么画就和我没有关系。我觉得把我关起来是为我好,也就没有异议。那间房子里除了一张办公桌,一把椅子,一个凳子,还有一道帘子,帘子后面是一张床。×海鹰家住得很远,平时她就在厂里睡觉。那间房子外面钉了纱窗,相当的严密。有一次我内急,就解下她挂帘子的绳子,抛过房梁,攀着爬出天窗跑掉了。那绳子是尼龙绳,又细又硬。把我的手心都勒坏了。×海鹰知道我跑掉了,也没说什么,只是把挂帘子的绳子换成了细铅丝。再以后我没有往外跑过,只是坐在凳子上,用双手抱住脑袋。这样磨来磨去,我就得了痔疮。
  我被锁在×海鹰屋里时,总爱往窗外看。看别人从窗外走过,看院子里大树光秃秃的枝条。其实窗外没有什么好看,而且我刚从窗外进来。但是被关起来这件事就意味着急于出去,正如被磨屁股就意味着急于站起来走走。这些被迫的事总是在我脑子里输入一个相反的信号。脑子里这样的信号多了,人也就变得痴痴呆呆的了。



第39章 游街(1)


  一
  冬天将尽时,我告诉×海鹰这样一件事:六六年的盛夏时节,当时文化革命刚闹起来。我在校园里遛弯时,看到我爸爸被一伙大学生押着游街。他大概算个反动学术权威罢。他身上穿了一件旧中山服,头上戴了一顶纸糊的高帽子——那帽子一眼就能看出是以小号字纸篓为胎糊的;手里拿着根棍子,敲着一个铁簸箕;当时游街的是一队人,他既不是走在第一个,也不是走在最后一个;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钟;天气是薄云遮日。总而言之,我见到他以后,就朝他笑了笑。回家以后他就把我狠揍了一顿,练拳击的打沙袋也没那么狠。虽然我一再解释说,我笑不是什么坏意思,但是不管什么用。当时我气得咬牙切齿,发誓要恨他一辈子。但是事后冷静想了一下,又把誓言撤销了。
  从我记事以来,我爸爸就是个秃脑壳,脑袋很大。在文化革命里他不算倒霉,总共就被斗了一回,游了一回街,也不知怎么这么巧,就被我看见了。此后他对我就一点也不理解了。比方说,在我十五岁时,他说:这孩子这么点岁数,怎么就长络腮胡子?我在家里笑一声,他也要大发感慨:这叫什么动静?像日本鬼子打枪一样!不过我的外表是有点怪:没有到塞外吹过风,脸就像张砂纸;没干过什么重活,手就硬得像铁板一样。不过这些事就扯得太远了。我爸爸把我狠揍了一顿以后,我开头决定要恨他,后来一想:他是我爸爸,我吃他喝他,怎么能恨他?如果要恨那些大学生,人家又没有揍我,怎能恨人家。从那天以后,我没恨过任何人。后来在豆腐厂里,虽然想过要恨画了裸体画给我带来无数麻烦的家伙,但我不知道他是谁。等到知道他是窝头后,就一点也恨不起来了。
  我告诉×海鹰说,我很爱我爸爸。理由除了他从小到大一直供养我之外,还有他从小到大每天都打我。这对我好处很大,因为我们打架时总以把对方打哭了为胜。而我从来就不会被人打哭,好像练过铁布衫金钟罩一样。据我所知,练横练功夫必须用砖头木棍往自己身上排打。我爸爸来打我,就省了我的排打功夫了。因为我是这样的爱他,所以老盼着他掉到土坑里去,然后由我把他救出来。这时候我还要数落他一顿。受帮教的时候,我也总盼着×海鹰有一天会掉进土坑,然后我好把她救出来。但是这两位走路都很小心,从来不往沟里走,辜负了我的一片好心。
  帮教时,我告诉×海鹰我爸爸的事,她听了以后皱皱眉,没有说话,大概觉得这些事情不重要。其实这些话是很重要的。对于不能恨的人,我只能用爱来化解仇恨。我爱上她了。
  有关我爱上×海鹰的事,必须补充如下:这种爱和爱毡巴的爱大不相同。毡巴这家伙,见了我总是气急败坏,但又对我无可奈何,这个样子无比的可爱,对我来说他简直是个快乐的源泉。而×海鹰对我来说就是个痛苦的源泉,我总是盼她掉进土坑。尽管如此,×海鹰还是让我魂梦系之。人活在世界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一九七四年的一月到五月,我在豆腐厂那间小办公室里和×海鹰扯东扯西,心里恨她恨得要死。这种恨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又叫做爱恨交集,与日俱深。后来我既不恨她,也不爱她,大家各过各的,但那是以后的事了。
  我告诉×海鹰,从六七年春天开始,我长大的校园里有好多大喇叭在哇哇地叫唤,所有的人都在互相攻击。争执不休,动口不动手,挺没劲的。但是过了不久,他们就掐起来了。对于非北京出生的读者必须稍加解释:蛐蛐斗架谓之掐。始而摩翅做声,进而摩须挑衅,最后就咬作一团,他们掐了起来,从挥舞拳头开始一个文明史。起初那些大学生像原始人一样厮打,这时我的结论是世界的本质是拳头,我必须改进自己的格斗技术;后来他们就满地拣石头。到了秋季,我估计兵器水平达到了古罗马的程度:有铠甲,有刀枪,有投石器,有工事和塔楼。就在这时我作为一个工程师参加了进去,这是因为我看到有一派的兵工水平太差了。他们的铠甲就是身前身后各挂一块三合板,上面贴了一张毛主席像,上阵时就像一批王八人立了起来。至于手上的长枪更加不像话,乃是一根铁管子,头上用手锯斜锯了一道,弄得像个鹅毛笔的样子,他们管它叫“拿起笔做刀枪”,他们就这样一批批地开上前线,而对方手使锋利的长枪,瞄准他们胸前的毛主席像的人中或者印堂轻轻一扎,就把他们扎死了。这真叫人看不过去,我就跑了去,教他们锻造盔甲,用校工厂里的车刀磨制矛尖。那种车刀是硬质合金做的,磨出的长矛锋利无比,不管对方穿什么甲,只要轻轻一扎,就是透心凉。不用我说,你就知道他们是些学文科的学生,否则用不着请一个中学生当工程师。但是我帮他们忙也就是两个月,因为他们的斗争入冬就进行到了火器时代,白天跑到武装部抢枪,晚上互相射击。在这个阶段他们还想请我参加,但是我知道参加了也只是个小角色,就回家去了。在我看来造枪并不难,难在造弹药上,我需要找几本化学书来看看,提高修养。再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到了冬天快结束上面就不让他们打了,因为上面也觉得他们进化得太快,再不制止就要互掷原子弹,把北京城炸成平地。在此之前我的确想过要看点核物理方面的书,以便跟上形势。后来我又决定不看这方面的书,因为我不大喜欢物理学,觉得知道个大概就可以了,真正有趣的是数学。我对科学感兴趣的事就是这样的。
  我告诉×海鹰这些事时,冬天将尽,外面吹的风已经带有暖意。假如以春暖花开为一年之计的话,眼看又过了一年。眼前的帮教还遥遥无止期。我觉得这一辈子就要在这间办公室里度过了。在这种时候谈起小时候的事,带有一点悲凉的意味。
  除了科学,我对看人家打架也有兴趣。六七年夏天在我住的地方发生过好多场动矛枪的武斗。当时我想看,又怕谁会顺手扎我一枪,所以就爬到了树上。其实没有谁要扎我,别人经过时,只是问一声:小孩,那边的人在哪里?我就手打凉棚到处看看,然后说:图书馆那边好像藏了一疙瘩。人家真打起来时,十之八九隔得挺远,看不真切。只有一次例外,就在我呆的树下打了起来,还有人被捅死了。
  当时打仗的人都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头上戴了藤帽,还像摩托车驾驶员一样戴着风镜——这是因为投掷石灰包是一种常用战术。每人脖子上都有一条白毛巾,我不知道白毛巾有什么用处,也许是某种派头。那天没见到身挂三合板手拿“拿起笔做刀枪”的那伙人,所以大家都穿标准铠甲:刺杀护具包铁皮,手持锋利长枪。乒乒乓乓响了一阵后,就听一声怪叫,有人被扎穿了。一丈长的矛枪有四五尺扎进了身子,起码有四尺多从身后冒了出来。这说明捅枪的人使了不少劲,也说明铠甲太不结实。没被扎穿的人怪叫一声,逃到一箭之地以外去了。只剩下那个倒霉蛋扔下枪在地上旋转,还有我被困在树上。他就那么一圈圈地转着,嘴里“呃呃”的叫唤。大夏天的,我觉得冷起来了,心里爱莫能助地想着:瞧着罢,已经只会发元音,不会发辅音了。
  后来我又咬着手指想道:《太平广记》上说,安禄山能做胡旋之舞,大概就是这样的罢。书上说,安禄山能手擎铜壶做舞,而眼前这个人手里虽然没有壶,身上插了一条长枪,仿佛有四只手,在壮观方面还是差不多。还想了些别的,但是现在都想不起来了。因为那个人仰起头来,朝着我扬起一只手。那张脸拉得那么长,眼珠子几乎瞪出了眼眶,我看见了他的全部眼白,外加拴着眼珠的那些韧带。嘴也张得极大,黄灿灿的牙,看来有一阵子没顾上刷牙了,牙缝里全是血。我觉得他的脸呈之字形,扭了三道弯——然后他又转了半圈,就倒下了。后来我和×海鹰说起这件事,下结论道:当时那个人除了很疼之外,肯定还觉得如梦方醒。她听了以后呆头呆脑地问:什么梦?什么醒?但是我很狡猾地躲开了这个问题,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听说每个人临死时都是如梦方醒。
  我和×海鹰在小屋里对坐,没得可说,就说起这类事情来了。什么梦啦,醒啦,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我有感而发。因为我觉得每个人脑子里都有好多古怪的东西,而当他被一条大枪扎穿时,这些古怪的东西一定全没了。我听说农村有些迷信的妇女自觉得狐仙附了体,就满嘴“玉皇大帝”的胡说,这时取一根大针,从她上嘴唇扎进去,马上就能醒过来。一根针扎一下就能有如此妙用,何况一杆大枪从前心穿到后背?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脑子也有点不清不楚,但是不到万不得已,还不想领略这种滋味。但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长大以后,读弗洛伊德的书,看到这么一句话: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看到这里我停下来,对着歇斯底里这个词发了好半天的愣。本来这个词来源于希腊文“子宫”,但是那种东西我从来没见过,所以无从想象。我倒想起十二岁时自己做了一台电源,可以发出各种电压的直流电、交流电;然后我就捉了一大批蜻蜓,用各种电压把它们电死。随着电压与交直流的不同,那些蜻蜓垂死抽搐的方式也不同,有的越电越直,有的越电越弯,有的努力扑翅,有的一动不动,总而言之,千奇百怪。因此就想到,革命时期中大彩的人可能都是电流下的蜻蜓。
  小时候我去逮蜻蜓,把逮到的蜻蜓都放到铁纱窗做的笼子里放着,然后再逐一把它们捉出来电死。没被电到的蜻蜓都对正在死去的蜻蜓漠然视之。因此我想到,可能蜻蜓要到电流从身上通过时,才知道中了头彩,如梦方醒吧。
  二
  我六岁时,天空是紫红色的,人们在操场上炼钢,我划破了手臂。然后我就饿得要死。然后我的老师说我是一只猪。然后我爸爸又无端地揍我。这些事情我都忍受过来,活到了十四岁。一辈子都这样忍下去不是个办法,所以我决定自寻出路。这个出路就是想入非非。爱丽丝漫游奇境时说,一切都越来越神奇了。想入非非就是寻找神奇。
  有关我爸爸打我的事,还有一些要补充的地方。他戴着高帽子游街,我看到他时笑了一笑;于是我就挨了一顿打。由此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那种场合应该苦着脸。但是这个结论是错的,因为哭丧着脸也要挨打。正确的结论是到了我该挨打的时候就会挨打,不管我是哭还是笑。既然活在世界上,不管怎样都要挨打,所以做什么都没有了意义。惟一有意义的事就是寻找神奇。
  根据我的经验,每个中了某种彩的人都要去寻找神奇。比方说我爸爸吧,作为一个搞文史的教授,他的后半辈子总是中些小彩;不是学术观点遭到批判,就是差点被打成了右派。没有一次中彩后他不干点怪事的,不是痛哭流涕地说自己思想没改造好,就是觍着老脸跑到党支部交上入党申请书。后来他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觉得自己小彩不断的原因是作了孽——生了一个十几岁就长了一脸毛,面目丑陋的儿子。既然已经作了孽,就要做点好事来补过——揍我一顿。连带着我前半辈子也老是中些小彩。因为彩头的刺激,我从小就有点古怪。我从没有中过头彩,因为只有被人当胸刺穿才是头彩。我以为中头彩后就会彻底本分,悔不当初,等等。但是这不过是种猜测罢了。
  我小的时候,总在做各种东西:用缝纫机的线轴和皮筋做能走的车,用自行车上的零件做火药枪,用铜皮做电石灯,这是小学低年级的作品。大一点后,就造出了更古怪的东西。比方说,我用拣来的废铜烂铁做了一架蒸汽机,只要在下面烧几张废纸,就能转十五分钟。我用洋铁皮做了一门大炮,只要小心地把一点汽油蒸汽导进炮膛,点火后就会发出一声巨响,喷出火舌,打出一个暖瓶用的软木塞。后来我又用废汽炉子造出了汽油发动机,结构巧妙,但是它的形状很难装到任何一种车辆上,而且噪声如雷,只能把它搬到野外去试车。年龄越大,做出的东西越复杂,但我的材料永远是废铜烂铁,因为我长大的地方除了鸡窝,就是废铜烂铁,别的什么都没有。我爸爸因为我把家里弄得像个垃圾场,并且因为我经常不做学校里的家庭作业,几乎每天都打我一顿。现在假如给我时间和足够的废铜烂铁,我就能造出一架能飞的喷气式飞机——当然,飞不了多远就会掉下来。假如每个人都像我这样的发明东西,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奇妙的新世界,或者像那只鸡一样飞上天去。但是家里的地方有限,还住了那么多人,容不了太多的废铜烂铁。因为这个缘故,必须要另找出路。



第40章 游街(2)


  小时候我看到那只公鸡离地起飞时,觉得是个令人感动的场面。它用力扑动翅膀时,地面上尘土飞扬,但是令人感动的地方不在这里。作为一只鸡,它怎么会有了飞上天的主意?我觉得一只鸡只要有了飞上五楼的业绩,就算没有枉活一世。我实在佩服那只鸡。
  在帮教时间里我把这些事告诉×海鹰。她说,你的意思是你很能耐,是不是。我听了以后觉得很不中听。照她的说法,我做这些事,就是为了在她面前表现出能耐。但是我当时还不认识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知道有一种人长头发大乳房,说话一贯不中听。所以我不该和她们一般见识。这样想很容易,但是做不到。因为女人就是女人,你只能和她们一般见识。
  过了这么多年,我又从那句话里想出另一重意思来。当时我已经被她吓出了前结巴,所以除了讽刺我在她面前显示能耐之外,她还有说我实际上不能耐之意。好在当时我没有听出来,否则会出什么事,实在是不堪想象。
  三
  现在我弄明白了寻找神奇是怎么回事,那就是人一旦中了一道负彩,马上就会产生想中个正彩的狂想。比方说我爸爸,差点被打成右派时去递上入党申请书,希望党组织一时糊涂把他吸收进去,得个正彩。等到他受到批判,又狂想自己思想能被改造好,不但再不受批判,还能去批判别人。至于我呢,一旦挨饿、挨揍以后,就神秘兮兮地去爬炉筒子,发明各种东西;想发现个可以遁身其中的新世界,或者成为个伟大人物。我们爷俩总是中些负彩,在这方面是一样的,只不过我是少年儿童,想出的东西比他老人家更为古怪。
  在帮教时间里我对×海鹰说到过六六年我见到一辆汽车翻掉的事,这件事是这样的:六六年冬天我十四岁,学校停了课,每天我都到城里去。那时候满街都是汽车,全都摇摇晃晃。有的车一会朝东,一会朝西,忽然就撞到小铺里去。这就是说,开车的不会扶驾驶盘。有的车开得慢悠悠的,忽然发出一阵怪叫,冒出一屁股的黑烟,朝前猛撞。这就是说开车的不会挂挡。有的车一会儿东摇西晃,一会儿朝前猛撞。这就说,既不会扶轮,也不会挂挡。我站在长安街中间看这些车,觉得很好玩,假如有辆车朝我猛撞过来,我就像足球守门员一样向一边扑去。有一天我在南池子一带,看到一辆车如飞一般开了过去,在前面一个十字路口转了一个弯,就翻掉了。可能是摔着了油箱吧,马上就起了火。从车中部烧起,马上就烧成个大火球。轮胎啦,油漆啦,烧得黑烟滚滚,好看得很。
  后来我也会开车了,怎么也想不出到底怎样开车才能把辆大卡车在平地上开翻掉。除非是轧上了马路牙子,或者有一边轮胎气不足。这就是说,开车的连打气都不会。但这是后来的事。当时我朝翻倒的车猛冲过去,但是火光灼面,靠近不得。过了不一会,火就熄了(这说明油箱里油不多),才发现车厢里有三个人。全烧得焦脆焦脆的,假如是烧鹌鹑,这会儿香味就该出来了。顺便说一句,烧鹌鹑我内行得很。这件事听得×海鹰直恶心。她还说我的思想不对头——好人被烧死了,我一点都不哀恸。凭良心说,我是想哀恸,但是哀恸不起来。哀恸这种事,实在是勉强不出来的。我只觉得这件事很有意思。革命时期对我来说,就是个负彩时代。只有看到别人中了比我大的彩心里才能高兴。
  除了烧鹌鹑,我还擅长造弹弓。其实说我擅长制造弹弓是不全面的,我热爱、并擅长制造一切投石机械。六七年秋天,我住的那个校园里打得很厉害,各派人马分头去占楼,占到以后就把居民撵走,把隔壁墙打穿,在窗口上钉上木板,在木板的缺口处架上发射砖头的大弹弓。这也是一种投石机械,和架在古罗马城墙上的弩炮、希腊城邦城头上的投石机是一种东西。我对这种东西爱得要了命,而且我敬爱的一切先哲——欧几里德、阿基米得、米开朗琪罗、达·芬奇——全造过这种东西。但是那些大学生造的弹弓实在太糟糕,甚至谈不到“造”,只不过是把板凳翻过来,在凳子腿上绑条自行车内带,发出的砖头还没手扔得远呢。这叫我实在看不过去,因此有一天,“拿起笔做刀枪”那帮人冲到我们家住的楼上,把居民都撵走了。这座宿舍楼不在学校的要冲地段,也不特别坚固,假如不把我考虑在内,根本没必要占领。另一方面,当时兵荒马乱的,我们家也不让我出门。他们来了以后,我不出门也可以参加战斗了。但是我们家里的人谁也没看出来,他们只是老老实实搬到中立区的小平房里,留下我看东西。所谓中立区,是一个废弃的仓库,里面住满了家成了武斗据点的人们,男男女女好几百人住在一个大房子里,门口只有一个水管子,头顶上只有一个天窗。各派的人都住在一起,还不停地吵嘴。那个房顶下面还有很浓厚的屁味,萝卜嗝味,永远也散发不出去。我没到那里去住,还留在那座宿舍楼里,后来我就很幸福了。
  有关这两件事,都有要补充的地方。前一件事发生的时候,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早上有晨雾,晚上有夜雾——这是烧煤的大都市在冬天的必然现象。马路面上还有冻结了的霜,就像羊肉汤凉了的时候表面上那层硬油。那时候北京那些宽阔的马路上到处是歪歪倒倒行驶着的汽车,好像一个游乐园里的碰碰车场。人行道上人很多,挤挤攘攘。忽然之间某个行人的帽子就会飞上天,在大家的头顶上像袋鼠一样跳了几下,就不见了。有人说,这是人太多,就有一些不争气的小贼用这种方法偷人家的帽子,但我认为不是这样,起码不全是这样。我有时候也顺手就扯下别人的帽子,把它扔上天——这纯粹是出于幽默感。后一件事发生时,我们那所校园里所有楼上的窗户全没了,只剩下一些黑窟窿。有些窟窿里偶尔露出戴着藤帽的人头来。楼顶上有桌椅板凳堆成的工事,工事中间是铁网子卷成的筒子,那些铁网是原来在排球场边上围着挡球的。据说待在网后很安全,因为砖头打不透。那片校园整个就像个大蟑螂窝。这两个时期的共同之点是好多大喇叭在声嘶力竭地嚷嚷,而且都有好多人死掉了。但是我一点都不哀恸。我喜欢的时代忽然降临了人世,这是一个奇迹。我们家都成了蟑螂窝,绝不会有人嫌弃我的废铜烂铁。再没有比这更叫人高兴的事了。至于它对别人是多么大的灾难,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管得着吗?
  四
  我小的时候想过要当发明家,仿佛创造发明之中有一种魔力,可以使人离地飞行。为了这个缘故,我先学了数学,又学了double e。但是现在我发现它根本就没有这种魔力。不管你发明了什么东西,你还是你自己。它的一切魔力就是使你能造出一架打死人的投石机。但是这个本事不会也罢。小的时候我不和女孩子一块玩,躲她们如躲瘟疫。但是我现在也结了婚,经常和老婆坏一坏。这说明我长大了。小时候我对生活的看法是这样的: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在参加一种游戏,按照游戏的规则得到高分者为胜,别的目的是没有的。具体而言,这个看法常常是对的,除了臭气弥漫的时期。比方说,上学就是在老师手里得高分,上场就是在裁判手里得高分,到了美国,这个分数就是挣钱;等等。但就总体而言,我还看不出有什么对的地方,因为对我来说,这个规则老在变。假如没有一条总的规则的话,就和没有规则是一样的了。
  现在我又想,为了那架投石机和少年时的狂想,损失的东西也不少。假如不是对这些事入了迷,还可以做好多别的事。假如游戏的总规则是造台复杂的机器,那我十六岁时就得分不少。但假如这规则不是这样,而是以与女人做爱次数多为胜,那我亏得可太多了。但是这个游戏的总规则是什么,根本就没人知道。有关这个总规则的想法,就是哲学。
  我长大以后活到了三十五岁,就到美国去留学。有时候有钱,有时候没钱,就到餐馆里打工。一般情况下总是在厨房里刷盘子,这是因为我有一点口吃,而且不是那种“后结巴”,也不是那种“中结巴”,而是前结巴,一句话说不上来,目瞪口呆,说英文时尤甚。在厨房里我碰上了一位大厨,他的终身事业是买六合彩。作为一个已经学过六年数学的学生,像六合彩这样的概率题当然会算;只可惜算出来以后没办法给大厨讲明白。每到了该决定买什么数字的时候,那位大厨就变得神秘兮兮的,有时候跑到纽约伏虎寺去求香拜佛,有时候又写信给达拉斯的王公子,让他给起一卦。有时候他要求我提供一组数字,还不准是圆周率,我就跑到大街上去抄汽车牌。这种事情有一定的危险性,抄着抄着,车里就会跳出几个五大三粗的黑人,大骂着朝我猛扑过来,要我说出为什么要抄他们的牌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才不肯停下来解释有一位中国大厨需要这些数字,而是拔腿就跑,见到路边上楼房有排水管就往上爬。幸亏这些人里没有体操队员,也没人带着枪。这种事不用我说,你就能知道是比老鲁要抓我要命。所以我老向那位大厨解释说,六合彩里面是没有诀窍的;假如有诀窍,那也不是我能知道的。但是他只用一句话就把我驳倒了:假如真的没有诀窍,我怎会相信有诀窍呢?就是因为不能驳倒这个论点,说别的就没有用处了。比方我说:假如我一抄车牌子就能抄上下期的六合彩,那我干嘛不去买下期的六合彩?他答道:谁知你为什么不去买?我就要犯前结巴。照他的看法,那些中彩的一定是发现了某种诀窍,因而发了大财。当然,像这样的诀窍谁也不肯说出来。再说,说出来就不灵了。没准这种诀窍是在电话本上看来的,或者睡觉时梦到的。也没准是一年不性交,或者是买彩票之前性交。还有人说,这诀窍是吃掉老婆的月经纸(当然是烧成了灰再吃)。他还说,最后一条他已经试过了,不大灵。这倒使我大吃一惊:看他头发都白了,老婆怎么还有月经?后来一想,谁知道他吃的是谁的纸,那纸是怎么来的。这么一想后,就觉得很恶心。在一起吃饭时,凡他动过筷的菜我都不动。
  直到我回了国,该大厨还来信让我上大街上拣几张废汽车票给他寄去。但是我想,今后再也不用上那家餐馆打工,用不着再拍他马屁,就没给他干这件事。但是这些都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最严重的问题是那个大厨已经买了整整一辈子的六合彩,已经完全走火入魔,而他正是我的顶头上司。因为我不能直截了当地对他说,你是一个白痴,所以直到我回了国,也没解释明白。
  我们家里的人说,小时候我除了爬炉壁,还干过不少其他傻事——比方说,爬树摔断了腿,玩弹弓打死了邻居的鸡,逃到西山躲了三天才回来等等。但是我一点都记不得。照我看,就算有这些事也没有什么。我觉得高炉里有一个奇妙的新世界,自有我的道理:假如那高炉里什么都没有的话,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这样的想法丝毫也不能说是傻,只能说有点不成熟。那时候我才十二岁,这比活到了五十多岁还吃月经纸可强多了。后来我认识的那位大厨也知道了吃那种东西对中六合彩毫无帮助,但是他还要打肿了脸充胖子,说那东西叫做红铅,是内家炼丹的材料,吃了十全大补。我还知道有一种东西中医叫作“人中黄”,据说吃了可以健胃——那就是屎。但是我不敢提这种建议,恐怕他和我急。他后来换了一种玩法,到大西洋赌城去玩轮盘赌,一个月的工钱,一夜就能输光。照我看这样比较正常。但是他很快又五迷三道,自以为可以发明必胜的轮盘赌法,经常在炒菜时放可以咸死老水牛的盐。而我由他推荐到前台去当waiter——你知道,我喜欢穿黑皮衣服,所以有几个怪里怪气的妞儿老上我台上来吃饭,而且小费给得特多,老板就说我有伤风化,把我和他一块开掉了。其实我在这件事上十足无辜,我穿黑衣服是童年的积习,我总是爬树上房,黑衣服经脏。虽然有个丫头老问我是s还是m,但是我一点也不懂这些事。
  后来我到学校图书馆特殊收藏部找了几本书看了看,搞明白什么是s,什么是m,再碰到那个丫头时就告诉她说:我有点s,也有点m。我像一切生在革命时期的人一样,有一半是虐待狂,还有一半是受虐狂,全看碰见的是谁。她听了这话目瞪口呆,好像我说了什么傻话一样。乍到美国时净犯这种错误,到加油站问哪儿有打气(air),却问成了哪儿有屁股(ass)。但那一回却不是。我说的是由衷之言。



第41章 游街(3)


  现在我活到了四十岁。算算从九岁到四十岁的发明,多得简直数不过来。最近的一项发明是一种长筒袜,里面渍有铁粉和卤化物,撕开了包装就发热,可以热四十八小时,等热完了就是一双普通的长筒袜。我以为可以一举解决怕冷和爱漂亮的问题。我把这项发明交给一家乡镇厂生产,后来就老收到投诉信,告状的说,老婆早上穿上我的袜子时,还是一个完整的东亚黄种,晚上脱下来,下半身就变成了黑人。这是因为那家厂子用过期的油墨把袜子染黑,不能说我的发明不好。我至今还保持了热爱发明的本性,但是再也不相信发明可以扭转乾坤换言之,搞发明中不了正彩。
  我长大后结了婚,然后到美国去留学。我在国内是学数学的,出去以后觉得数学没有意思,就在计算机系和double e(咱们叫无线电)系注册。我老婆是学党史的,出去以后觉得党史没意思,就改了p。e,咱们叫体育。除了上学,我们还得挣钱糊口。我老婆到健身房给人家带操,就此找到了她的终身事业,现在每天带十节操还嫌太少。她说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想带操,站在一大群人面前跳跳蹦蹦。而我给人家编软件。到了美国我才知道,原来想要活着就要挣钱。本来挣钱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我偏把它想得很浪漫。
  第一次从系里领来了编软件的活儿时,我想道:好!总算有了一个我施展才华的机会了!有关这一点,我有好多要补充的地方。自从长大成人,我处处不顺。开头想当画家,却是个色盲。后来当了数学系的研究生,导师给我的论文题目却是阐发马克思的《数学手稿》。虽然也挖空心思写了一百五十多页,但是我写了些什么,导师现在准想不起来了。我也想不起来了。打印稿现在找不着了,手写的底稿也找不着了。所以这篇论文写了就和没写一样,白白害死了自己好多脑细胞。简言之,我从来就没做过一件真正的工作,除非你把做豆腐也叫做工作。但是不管你把豆腐做成什么样,吃下去以后都变大粪,变不成金刚石。以上说明是解释我拿到那个活为什么激动。虽然那是个大型软件,好几个人合编,但是我想这样更好,可以显出我比别人强。越是这样想,就越是心绪纷乱,一行源码也写不出来。所以我就对我老婆说,你出门时,把我锁在屋子里。我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分子,但是我老婆一点没觉察出来。
  锁在房子里时,精力能够集中。所以我编的第一批软件极有诗意,李后主有词云:
  红豆啄残鹦鹉粒。
  我的软件就曲折和弹性而言,达到了此句的境界。后主又有残句云:
  细雨流湿光。
  我的软件就有这么简约,别人编十行,我只用一行。等到交活时,教授看了吃一惊:这么短!能跑(run)吗?我说你试试嘛。试完了他和我握手道:谢谢!但是到了开支时,我的钱比别人都少。原来是按行算钱,真把我气死了。等到交第二批软件时,我就吃棉花屙线屎。古诗云:
  一个和尚独自归,
  关门闭户掩柴扉。
  我的第二批软件到了这种境界。简言之,别人编一行,我就编了二十行。等到交活时,教授根本不问能不能run,只说:你这是捣蛋!就打回来让我改短。资本主义就是这么虚伪。等到拿了学位,我毫不犹豫就回国来。这是因为我从骨子里来说是个浪漫诗人,作画时是个颜色诗人,写程序时是个软件诗人。干瘪无味的资本主义社会哪里容得下浪漫诗人。
  五
  在美国时,我想干double e就干double e,想干computer就干computer,而且还能挣些钱,但是还是不快活,最起码没有六七年我在自己家里造投石机时快活。那时我们家的门窗都被打掉,墙上也打了好几个大窟窿。而我戴了个木匠的皮围裙,耳朵上架了支红蓝铅笔,正在指挥十几个大学生拆家具制造防御器械。在工程方面谁都不如我,所以大家公推我负责。这件事我爸爸知道了一定要揍我,因为拆的就是我们家的家具,虽然我已年登不惑,他也过了随心之年,并且在偏瘫之中,但是我认为他积习难改。等到上级制止了武斗,他回家来一看,只见家里的一切都荡然无存,书房里却多了一架古怪的机器:从前头看,像法国造的断头机,从后面看像台龙门刨床,有滑轨,有滑块,最前面还装了架气象站偷来的风速仪。底下还用水泥打了地基,拆都拆不走,真把他气死了。那就是我造的投石机,是世界上一切同类机器里最准确的一台。但是那上面有好多部件是我们家的家具。损失了门窗家具我爸爸还不心疼,因为那是公家的。他的藏书也丢了不少,这些东西是他让我看着的。我告诉他,人家拿着刀枪,想借咱家的书看,我敢管吗?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其实满不是这样,我当时忙得很,把让我看着的东西全忘了。而且我还想道:这个楼是老子的了,老子怎么想就是王法。凭什么我该给你守着东西?
  现在我想,批判资本主义也不能昧了良心,现代社会里哪儿都容不下太多的诗人。就如鸡多了不下蛋,诗人多了没有饭吃。这是因为真正的诗人都是捣蛋鬼。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冲到我们家里来时,我帮着把家里的东西搬到中立区以后,留下看守房子。转眼之间我就和他们合为一股,在我们家的墙上凿洞,并且亲手把每一块窗玻璃都打掉。当然,我也有我的道理,假如不把玻璃打掉,等到外面飞进来的砖头把它打碎,破片就会飞起来伤人。然后再把窗洞用桌椅堵起来,屋里马上就变得很黑。照我看这还黑得不够,还要用墨汁把里面的墙涂黑。只用了半天的时间,我们那座楼里面就黑得像地狱。当然这样干也有这样的道理,假如有人从外面冲进来,就会觉得眼前一黑。在他的瞳孔放大到足以看清屋里的东西之前,我们可以用长矛在他身上扎十几个大洞。这些措施只是把我们住的房子改造成一个白蚁窝的第一步。到了冬天,这座楼上连一片完整的瓦都没有了。一楼每一个窗口都被焊的栅栏堵得严严实实,上面还有密密麻麻朝外的枪头,一个个比刀子还快。所有的楼道门洞都被堵得炸都炸不开,另有一些纵横交错的窟窿做为通道,原来的住户不花三天三夜绝找不到自己原来住的地方。后来要把它恢复成原样,又花了比盖这座楼的建筑费还要多的修缮费。从这一点你就能知道“拿起笔做刀枪”为什么后来要倒大霉。而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我一个诗人就造成了这么大的灾难,假如遍地都是,那还得了吗?但是不做诗人,我又不能活。所以到底怎么办,这是问题。
  六
  我小的时候读过马克·吐温的《康涅迪格州的美国人在亚瑟王朝》,然后就想当个古代的人。如果我能选择,宁愿生活在古代的希腊,要不然就生活在古罗马。那时才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时候的人可以自由地发明自己的机械——我不记得阿基米得因为发明一架水车挨了他爸爸一顿打。这说明我不应该生于现代——我是今之古人。我是阿基米得,我是米开朗琪罗。我和眼前的一切都没有关系。
  我在豆腐厂里受“帮教”时,还觉得自己是今之古人,但是己经有点变了味道。我还能想到假如×海鹰的橡皮月经带到了古罗马的投石步兵手里,一定会被视若珍宝。而我们用来刮轴瓦的三角刮刀,如果能送到古希腊,被装上矛端,该有多么好。与此同时,我却被老鲁追得到处跑,还要受×海鹰的帮教,一点不像个今之古人的样子。最主要的是,我不再相信会有什么奇迹。俗话说,时势造英雄。而吵吵闹闹的英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想起那个过去的英雄时代,总是从这两件事开始——六六年翻掉的汽车和六七年的大弹弓,好像一座大院子门口的两个石狮子,经过了它们才能走到院子里。我告诉了×海鹰这两件事,她丝毫也不理解它们的重要性,因为她不是今之古人。六七年秋天,我顺着排水管爬进了实验楼。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全伙六七十人都蹲在里面,没水没电,没吃没喝,外面是四面楚歌,好多大喇叭在广播“敦促拿起笔做刀枪投降书”。我告诉他们说,我家住的那座楼,看上去虽然不起眼,却是个了不起的武斗据点,因为下面有好几条地沟。其中有采暖的地沟,输电的电缆沟,甚至还能钻进下水道。顺着地沟可以钻到海淀镇,买回大饼油条。所以他们就半夜突围,跑到我们楼去了。假如他们不去占宿舍楼,谁也不去占宿舍楼,因为这里没有军事目标。他们一来,所有的人就接踵而至,把所有的宿舍楼都占掉,把他们围在核心,因为他们就是军事目标。以这件事为契机,那一大片宿舍楼后来都变成蟑螂窝了。说起了这件事,我沾沾自喜,颇有成就感。而×海鹰却愁眉苦脸,面对我的糊涂思想,不知该如何“帮教”。
  我告诉×海鹰这件事时,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在下午的阳光下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这说明任何东西都没有固定的颜色,要说它是什么颜色,就一定要把当时的光线说明在内。她的下巴浑圆,脸上露出一种找词儿训人的表情。这种表情叫我想起小时候我那位浑身像瓜果蔬菜的老师来。那一刻我恨她入骨。我和她分明是两种动物,就如猫和狗一样,是世仇。但是她忽然朝我笑了笑,说道:接着讲。这一瞬间我又感到心里热乎乎的,有一种很肉麻的感觉,似乎是感激她拿我这样的坏蛋当了一回事。这说明像我这样的人身上也有奴隶性。
  “拿起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来时,头戴藤帽,浑身上下白糊糊的,好像一些面粉工人。除此之外,他们身上还带有生石灰的辛辣味,有些人额角有青肿,好像挨了一砖头。这说明他们路上受到了拦截。后来大家说起这一派人,都说他们坏得很,闯到和平居民家里,就让他们扫地出门,如果不像纳粹党卫军,起码就像斯大林的征粮队。其实不然,那帮人最是温文尔雅。假如在座的有女孩子,就都不说粗话。开饭时如果我没有吃,他们就不吃。女同学没有吃,男人就不吃。有一个当兵的没有吃,头头就不吃。除此之外,他们中间每个人都用卫生手纸,从来不屙野屎。所以他们不像一支武斗队伍,倒像一伙英国绅士。我对这些人十分喜欢,而且我对他们的喜欢决不随时间而改变。但是后来这伙人在整个学校里又是最倒霉,因为到了文化革命后期算总账的时候,发现这个微不足道的小派别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最厉害。所以他们的头头就被抓去住监狱,而且他们全体都被送到乡下去,没有一个人留到了城里。这就意味着他们全体都要到没有电的地方生活,每日三餐都将成大问题。这说明凡是我喜欢的人都会倒霉,凡我喜欢的品质都不是好品质。
  现在我想起拿起笔做刀枪,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打仗。要说是为了主义,或者思想,都不大充分。如果说他们像我一样,为了寻找神奇而打仗,恐怕也不大对——打仗是我十五岁时的游戏,他们可不是十五岁。可能有一些是为了主义,有一些是为了思想,有一些想要寻找神奇,各种各样的动机都混在一起,就如一个人酒醉后呕出的东西,乱糟糟的一团。你搞不清拿起笔做刀枪打仗的动机,正如你不能从醉汉的呕吐物里看出他吃了些什么。
  现在该说说我爬炉壁的事是怎么结束的。到十三岁那一年,我终于爬过了那个炉筒子,进到了土高炉里。那里面还是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砖堆,砖堆边上有一领草席,草席边上还有个用过的避孕套,好像一节鱼鳔。里面盛了些胶冻似的东西。虽然当时不能准确指出那是什么,但也能猜到一些。那里面的东西叫我联想起六岁时在伤口里看到的自己的本质——一个湿被套。从那时开始,我的人生观就真正悲观起来了。从那一天开始,中了天大的负彩,我也不会产生想中正彩的狂想。
  所谓湿被套的事情是这样的:早上起来时,感觉到自己内裤里有一堆凡士林似的东西,粘乎乎的和阴茎粘在一起,好像一根自行车轴粘上了黄油。然后就开始迷迷糊糊,想起梦见过女孩子的乳房和屁股。但是乳房和屁股怎么会这引出这些东西还是不明白。这种状态我不喜欢。
  有关湿被套和我后来的事,我都没有告诉×海鹰。后者是因为我没有预见未来的本领,前者是因为我觉得对女孩子说这些事不应该。后来她对我说:你真脏!现在她是毡巴的老婆,不知她嫌不嫌毡巴脏。
  有关哲学,现在我是这样想的:它有好多问题,本体论的问题,认识论的问题,等等。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只有一个问题最重要,就是世界上有没有所谓神奇的诀窍——买六合彩的诀窍,炼金丹的诀窍,离地飞行的诀窍和跑步进入人间天堂的诀窍。假如你说没有,那我怎么会相信它有呢?假如你说有,我怎么看不到呢?但是自从我爬过了那个炉筒子之后,就再也不信有什么诀窍。我和别人一样,得爱我恨的人,挣钱吃饭,成家立业,养家活口;总而言之,除非有奇迹发生,苦多乐少,而奇迹却总是不发生。我竭尽心力,没找到一丁点神奇。这个世界上只有负彩,没有正彩。我说我是个悲观论者,就是指这种想法而言。



第42章 冥思苦想(1)


  一
  七四春天年我去肛肠医院看痔疮时,对世界又有过很悲观的看法。这时候童年饥饿的经历早被我忘掉了,眼前最大的痛苦是磨屁股。在我看来,既然生存的主要方式是比赛磨屁股,那么我们这些生来屁股窄的人就处于极不利的地位。假如把这里排队候诊的人看作前线下来的伤员的话,可以说在战斗中受伤的全是男的。偶尔有几个女的,全是孕妇。这就是说,假如妇女不怀孕,就不会受伤害。后来我在那里开了一刀,虽然不很疼,但是在很长时期里不方便。等到痔疮愈合,大便通畅,才想到生存的主要方式大概不是磨屁股,还是一种冥思苦想。现在你常常看到一些人,头顶掉得秃光光,眼镜像瓶子底,大概就持这种想法,只不过有人想物理,有人想哲学,有人想推背图,有人想易经。我也在这些人之中,惟一的区别在于我越想得多,身上的毛发越重,头顶像被爆米花的机器崩过,阴毛比某些人的头发还多;视力也是越想越好,现在能看到十米外一只苍蝇腿上的毛。与此同时,我的眼睛越想越三角,眉毛越想越擀毡,随着时光的流逝,脸上也起了皱纹,但全是竖着的,十足像个土匪。所里的同事见我这个模样就疑我敌视知识分子。但这又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的事是我去割痔疮,×海鹰一定要和我一起去。我进了手术室,她也要跟进去,医生护士也不拦她。这件事乍看起来有点古怪,说开了也只寻常:那年头到肛门医院去开刀的人都是成双成对的,不知现在是不是这样的了。
  据我所知,人们去打胎往往是成双成对。去生孩子往往也是成双成对。这种时候她们很害怕,所以要拉个男人去壮胆。男人去割痔疮也是这样,倒使我大惑不解。后来才知道,那些女人觉得那个地方太脏,很可能大夫护士不肯下手,要病人家属来开刀。这倒不是很离奇的想法。对我们这里的医生护士,决不能做太高的估计。我也觉得人家很可能不愿动手给我开刀,但是我的手臂甚长,可以够到那个部位。只要有个护士在后面告诉我:“往上!往下!往左一点!好了就是这儿!”就能给自己开刀。因为有这种把握,所以我没有请求任何人和我一起去肛门医院,这任何人里也包括×海鹰。是她自己要去的,她还说,对于“后进青年”(即我也),就是要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思想上挽救——直到关心、帮助、挽救都没有效果的时候,才把他交给专政机关。听了这后半截的话,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什么话也不敢说了。
  除了喜欢绘画,我也喜欢看小说。我最喜欢的作家是马奎斯(marquez)。其实也说不上喜欢他的哪部作品,我喜欢的是他创造的句式,比方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简直妙到极处。仿此我们有:革命时期的发明,革命时期的爱情,等等。我患的就是革命时期的痔疮。在革命时期我陷入了困境,不知怎么办才好。×海鹰在我的凳子上放了一个废轮胎,坐在轮胎上比坐在硬板凳上舒服多了,但我还是忧心忡忡,不可终日。和她一起去医院时,我对她恭恭敬敬,走在离她两三米的地方。但是当时合法夫妻一起上街时,距离也是这么远;所以医生护士们见了,也不感到有什么异样。我进手术室时,她在外面探头探脑,直到感觉要用到她时,才溜了进来。
  说明了这一点,就能明白当年为什么护士不把×海鹰往外撵——像这样自愿帮忙的人太多了,撵也撵不过来。而我自己正朝墙躺着,等待着护士把手术刀递给我,没看见她溜了进来;事实上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好,人家只是喝令我把屁股掰开,然后就是一阵毫无警告的剧痛——我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挨了一刀,滚下了手术台。我们俩去医院时,骑了辆平板三轮车,板上放了个棉门帘。去时是我蹬,回来时她蹬。不蹬的人坐在板上。就在回来的路上,她在前面忽然纵声大笑。因为我不知道她曾看见了我毛茸茸的屁股,并且看到了我撅起屁股准备挨宰的样子,所以一点也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只觉得是不吉之兆。我记得那个医院里有极重的来苏水味,过道里有些黑色的水洼,看上去好像一汪汪的煤焦油。还记得她蹬三轮车时,直立在车架上。至于自己是怎么撅着屁股挨宰的,却一点也记不得了。
  二
  人活着总要有个主题,使你魂梦系之。比方说,我的一位同学的主题就是要推翻相对论,证明自己比爱因斯坦聪明。他总在冥想,虽然比我小八岁,但是看起来比我老多了。至于他是不是比爱因斯坦聪明,我不知道,因为我对理论物理只知些皮毛。我说过,我的主题就是悲观。这不是说我就胡吃闷睡,什么都不想了。我的前半生绞尽脑汁,总想解决一个问题:如何预见下一道负彩将在何时何地到来?
  ×海鹰也有一种古怪笑容,皮笑肉不笑,好像一张老牛皮做的面具,到了在大会上讲话时,就把它拿了上来。像这样的笑容我就做不出来,所以它对我是个不解之谜。对任何人来说,一种表情代表一种情绪。我怎么也想不出皮笑肉不笑是怎么一种情绪。这对我是不解之谜。但是有一点我已经知道,那就是×海鹰肯定是我的一道负彩。
  我被关在×海鹰屋里百无聊赖时,翻过她的东西。当然她离开的时候,把所有的抽屉都锁了,但是我拿个曲别针把锁都捅开了。有关这一点没有什么可辩解的:我是个下流坯。我主要是想看看这位海鹰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所说的关心、帮助、挽救,到底能不能指望。结果除了好几抽屉文件、纸张之外,还发现了一个橡皮薄膜做的老式月经带。照我的看法,可以用它改制成一个打石子的弹弓。有一本书,包着牛皮纸,皮上用红墨水写着“供批判用”,翻开以后,是本文革前出的《十日谈》,一百个故事的,是本好书。后来出版的《十日谈》只剩下七十二个故事,这说明中国人越来越不知道什么是好书了。我看了一会,把书放了回去,把抽屉都锁上。这样干了以后,还是想不出她可不可以信任。过了一两天,又打开抽屉,看到里面有个纸条,上书:“翻我抽屉的是小狗”,我赶紧把抽屉又锁上了。
  ×海鹰后来告诉我说,她觉得我的笑容也是不解之谜。为此她想摸摸我的底。我说到长了痔疮时,脸上的惨笑和在她面前无端微笑时的样子一模一样,这时候她恍然大悟:原来这种神秘的微笑本源是痔疮!所以她就想看看那个痔疮到底是什么样。为此她混到手术室里,假装要给我开痔疮。结果就看到了那东西是个紫色的大血泡。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海鹰有给我开痔疮的打算,所以没有什么感想,后来想起来却是毛骨悚然,想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打算。她的某些想法我始终搞不大清楚。后来我想,这可能是也是出于一种好奇心,要看看男人的肛门到底是什么样。或者是闲着没事,觉得割个痔疮也挺有意思,早知如此,我就该在屁股上也贴个纸条:看我屁股的是小狗。或者拿个水笔,直接写在屁股上。我的屁眼是什么样子,我从来没见过。但是我知道它肯定不好看。总而言之,这件事给我添了很多的麻烦。后来×
  海鹰想叫我感到羞辱,就说:你的痔疮真难看!仿佛我有义务使自己的痔疮长得好看似的。听到这样的话,我还可以唾面自干。然后她又说我在手术床上汗出如浆,扳着屁股的手都打哆嗦。有关这一点,我可以辩解说,在屁股后面挨刀,自己看不见,谁不害怕。但是我不能争辩说自己没哆嗦。我这个人虽然长了张凶脸,胆子却小得很。
  假如你有过这种把痔疮亮给人看的经验,就会承认它是人生诸经历里最要命的一种。以我为例,虽然我相当的生性,面嫩,有时会按捺不住跳起来打人,但只要×海鹰一说到我的痔疮,我就老老实实。等到×海鹰发现了这一点,她就用这些话做一种制服我的咒语。只要念上一遍,我马上就从混蛋小子,变成端坐微笑的蒙娜丽莎。
  现在我认为,人在无端微笑时,不是百无聊赖,就是痛苦难当。我是这样的,×海鹰也是这样。二十二岁的姑娘,每天都要穿旧军装,而且要到大会上去念红头文件,除了皮笑肉不笑,还能有什么表情。而我痔疮疼痛还要磨屁股,也只有惨笑。这些笑容都是在笑自己,不是在笑别人。
  三
  割完了痔疮就到了春天,有一阵子×海鹰对我很坏。晚饭时分让我给她打饭,拿回来后,常常只看一眼就说:就这破菜?拿出去倒到茅坑里。然后她就拿点钱出来,让我给她去买炒疙瘩。炒疙瘩是一种面团和水发黄豆炒成的东西,我们厂门口的小铺就有卖的。幸亏是七四年,假如是今天,还真不知到哪里去买。当时我发誓说,永远不吃炒疙瘩,一口也不吃。后来我一直没有破誓,到今天也没有吃过炒疙瘩。假如她不是个女孩子,我准要往炒疙瘩里吐唾沫。我们厂里一位机修师傅四四年在长辛店机车场学徒,小日本抓他去打饭,他找着没人的地方,就把精液射到饭盒里;他后来得了喘病,自己说是年轻时抗日亏了肾。我后来到美国留学时,给×教授编软件,文件名总叫“caonima”,caonima·1,caonima·2,等等。但是他总把第一个音节念成“考”,给我打电话说:考你妈一可以了,考你妈二还得往短里改。我就纠正他道:不是考你妈,操你妈。我们一共是四个研究生给他编程序,人人都恨他。这是因为按行算钱,他又不让编长。这种情形就叫作受压迫。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有压迫就有反抗,所以就考你妈,就射精,就吐唾沫。
  有一次在×海鹰办公室里,我困极了,在她床上睡了一会,从此很受她的压迫。她再也不用欢迎句式对我说话了,进去以后就让我“坐着!”,然后就什么话也不对我说,只是板着脸,把脚跷到桌子上。除此之外,她对外人管我叫“王二这流氓”,我一听这话就怒火三千丈。这就好比在美国听见人家管我叫“orien tial”,让我“go back to where you came from”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只好生闷气,暗想要能发明一种咒语,念起来就让他们口吐白沫,满地打滚才好哪。我受压迫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后来我总结了一下,发现每次受压迫都是因为别人气不顺,并且觉得我比他高兴。比方说×教授吧,他压迫我们,是因为他在做一个狗头(这件事待会再讲),发现经费不够,憋气得很,所以这么一行行的和我们抠;后来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得了癌,没几天活头了,他就不跟我抠了。再比方说我老婆,每月总有几天她总对着我的耳朵哇哇地怪叫,仿佛是嫌我耳朵还没有聋,这是因为她痛经;后来我到了那几天就装肚子疼,找热水袋,她也不对我叫唤了。在这方面我办法很多,但是在豆腐厂里,我却没想出什么办法来。



第43章 冥思苦想(2)


  我睡×海鹰的床之前,尝试过在各种地方、用各种姿势打瞌睡:比方说,把凳子移到墙边上,把脚搁在凳子面上拳成一团,脑袋从腋下穿出来;把椅子移到桌边上,我把腿架在椅背上,头朝后仰放在桌面上。这些姿势的怪诞之处是因为要避免压到痔疮,还因为桌面上有一大块玻璃板,不能睡。其实在各种姿势下我都能睡着,但是我又怕×海鹰回来时看到屋里有个拧成麻花的人,就此吓疯掉。小时候有一次我在家里黑着灯打瞌睡,就曾经吓得我姐姐尖叫一声,拣起扫地的笤帚劈面打来。这件事说明我的柔韧性达到了惊世骇俗的程度,要不然也不会得到体育老师的青睐,被选进了体操队。因为怕吓着她,所以在实在想睡时,我就躺在她床上了。但是她对我的好意完全不理解,回来时飞腿踢我搭在床外的脚,喝道:滚起来!谁让你睡我的床!吓得我赶紧跳起来了。从此之后就对我很坏,下午我去她那里,一进了门就规规矩矩地坐下。但是她瞪了我一眼,冷冷地说:让你坐下再坐下。吓得我赶紧跳起来。然后她又说:坐下罢。我坐得笔直,肩膀也端得平平正正,脑子里想的也是四方形。她说,干嘛呀你?像个衣服架子。于是我又松下来,开始胡思乱想。然后她又走过来踢我的脚,说道:坐好了!坐没个坐相!她就这么来回地折腾我,简直把我气坏了。
  假如让我画受帮教的模样,我就把自己画成个拳头的模样。这个拳头要画成大拇指从中指与食指间伸出的模样,这种拳在某些地方是个猥亵的手势。但是对我来说没有这个意味。我小时候流行握这种拳头打人,大家都认为这种拳头打人最疼。在我旁边画上站得直挺挺的×海鹰。
  有关我,有一些地方还没有说到。这就是我虽然有点坏,却是蔫坏,换言之,起码在表面上我尊敬上级,尊敬领导,从来不顶撞。这大概是因为过去我爸爸脾气坏,动不动就揍我。除此之外,我又十分腼腆,从小学三年级到中学毕业,从来不和女同学讲话。这些可以说明我在×海鹰面前为什么会逆来顺受。但是我挨了她那么多的狗屁呲,也不会一点罪恶的念头都没有。所以我常常在想象里揪她的小辫子,打她的嘴巴,剥光她的衣服,强奸她。特别是她让我去买炒疙瘩时,每回我都揪住她的辫子把她按在地上,奸得痛快淋漓。我还以为这样干虽然很不对,但是想一想总是可以的。要是连想都不让想,恐怕就会干出来了。
  假如让我画出想强奸×海鹰的景象,我就画一个黑白两色的脸谱,在额头上画上一个太极图。在脸谱背后的任何东西你都看不到。×海鹰一点也看不出我在想什么,我也看不出她想干什么。心里在想什么,其实一点都不重要。在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微不足道的事了。
  四
  七四年我在豆腐厂里受帮教时,×海鹰问我她漂不漂亮,我笑而不答,就此把她得罪了。后来她逮住我在她铺上睡觉,那不过是个朝我发火的口实罢了。现在我承认,×海鹰当年很漂亮,但是现在这么说已经于事无补。我记得这件事是这样的:我们俩在她的小屋里,聊过了各种电影,聊过了我过去有一个情人,她说我的资产阶级思想很严重,需要思想改造。后来就聊到有一种品质叫做聪明。你要知道,当时只承认有些人苦大仇深,有深厚的阶级感情;有的人很卑鄙,是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很伟大。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素质了。可是我却说,聪明人是有的。比方说汉尼拔,精通兵法;毕达哥拉斯,想出了定理的证法;修拉发明了点彩画法;还有欧几里德——甭提他有多聪明了。在这个系列的末尾,我又加上了区区在下一名。当时太年轻,还不大懂谦虚。她马上问道:“我呢?”这时我犯了前结巴:挺——挺——挺聪明的!这一结巴,就显得有点言不由衷。×海鹰有点不高兴。我以为这是她活该,谁让她把我吓出了这个毛病。
  后来又聊起了一种品质,叫作漂亮。革命时期不准公开说漂亮,于是男孩子们发明了一套黑话,管脸漂亮叫盘亮(靓),管身材好叫条直。像这样的术语还有好多。我讲到一位中学同学朝班上一位漂亮女同学走去,假装称赞她胸前的瓷质纪念章:你的盘很亮!那个女孩子就答道:是呀,盘亮,盘亮!我们在一边笑死了。说到这里,×海鹰忽然冒出一句来:我呢?盘亮不亮?这时我只要答一句盘亮,就万事皆无。不幸的是,当时我犯起了极严重的前结巴,一个字也不能讲。过了这一晚,她就总对我板着脸,样子很难看。
  我在十三岁时,感到自己正要变成一个湿被套,并且觉得自己已经臭不可闻。当时我每星期都要流出粘糊糊的东西。当时我虽然只有那一点岁数,但是男性器官早就发育了起来。夏天在家里洗澡,也不知怎么就被我妹妹瞄见了,她说:二哥像驴一样!因此她挨了我妈一顿打,这使我很高兴。从此到了饭桌上她总是咬牙切齿地看着我,眯缝着她那先天性的近视眼(左眼二百度,右眼五百度,合起来是二五眼),瞅着大人不在,就恶狠狠地说道:驴!其实用不着她说,我也知道自己已经很糟糕,因为晚上睡觉时它老是直撅撅的,而且一想到漂亮的女孩子,它就直得更厉害,丝毫也不管人家想不想答理你,由此还要想到旧社会地主老财强奸贫下中农。对于这件事,我早就知道要严加掩饰,以免得罪人。从隐瞒自己是个湿被套和驴的方面来说,说自己不知道谁漂亮比较有利:这样可以假装是天阉之人,推得干干净净。这是因为我知道在这件事上中彩,就肯定是头彩。我把×海鹰得罪了,与此多少有点关系。
  五
  ×海鹰问过我爱看哪些书,我说最爱看红宝书。她说别瞎扯,说真的。我说:说真的就是红宝书。这件事和受虐\/施虐的一对性伙伴在一起玩性游戏时出的问题相同。假如受虐的一方叫道:疼!这意思可能是不疼,很高兴;因为游戏要玩得逼真就得这样。而真的觉得疼,受不了时,要另有约定。这约定很可能是说:不疼!所以千万别按无约定时的字义来理解。×海鹰后来说:说假的,你最爱看什么书。谁也不敢说爱看红宝书是假的,所以我就说是:李维《罗马史》、《伯罗奔尼萨战争史》、凯撒《高卢战记》等等。我爸爸是弄古典的学者,家里有的是这种书,而且我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爱看这种书也不是故弄玄虚——我是在书里看怎么打仗。她怎么也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去研究古人怎么打仗。我也承认这种爱好有点怪诞。不管怎么怪诞,这里面不包含任何臭气。怪诞总比臭气要好。这件事说明我和×海鹰虽然同是中国人,仍然有语言方面的问题。我把她得罪了的事,与此又有点关系。
  现在我要承认,我在×海鹰面前时,心里总是很紧张。有一句古话叫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到了革命时期,就是×海鹰治人,王二治于人。×海鹰中正彩,王二中负彩。她能弄懂革命不革命,还能弄懂唯物辩证法,而我对这些事一窍不通。我哪能达到她的思想水平。所以她问我盘亮不亮,谁知道她想听真的还是想听假的。
  ×海鹰后来和我算总账时,说我当时不但不肯承认她盘亮,而且面露诡异微笑。微笑就像痔疮,自己看不到,所以她说是有就是有。但是为什么会有这种微笑,却要我来解释。只可惜我当时没看过金庸先生的力作《天龙八部》,否则可以解释道:刚才有个星宿老怪躲在门外,朝我弹了一指“三笑逍遥散”。三笑逍遥散是金庸先生笔下最恶毒的毒药,中在身上不但会把你毒死,还能让你在死前得罪人。其实在革命时期只要能叫人发笑就够了,毒性纯属多余。假如你想让谁死得“惨不堪言”,就在毛主席的追悼大会上往他身上弹一点。只要能叫他笑一笑就够了,三笑也是浪费。但是在我得罪×海鹰的过程中,那一笑是结尾,不是开始。在这一笑之前,我已经笑了很多回。这个故事可以告诉你为什么在革命时期里大家总是哭丧着脸。
  革命时期是一座树林子,走过时很容易迷失在里面。这时候全凭自己来找方向,就如塞利纳(celine)这坏蛋杜撰的瑞士卫队之歌里说的:
  我们生活在漫漫寒夜,
  人生好似长途旅行。
  仰望天空寻找方向,
  天际却无引路的明星!
  我很高兴在这一团混乱里没有摔掉鼻子,也没有被老鲁咬一口。有一天我从厂门口进来,老鲁又朝我猛扑过来。我对这一套实在腻透了,就站住了不跑,准备揍她一顿,并且已经瞄准了她的鼻子,准备第一拳就打在那里。但是她居然大叫了一声“徐师傅”,兜了一个大圈子绕过我,直扑我身后的徐师傅而去。像这样的朝三暮四,实在叫人没法适应。所以每个人死后都该留下一本回忆录,让别人知道他活着时是怎么想的。比方说,假如老鲁死在我之前,我就能从她的回忆录里知道她一会抓我,一会不抓我到底是为什么。让我自己猜可猜不出来。
  后来老鲁再也不逮我了,却经常缠住徐师傅说个没完。从张家长李家短,一直扯到今年的天气。老鲁是个很大的废话篓子,当领导的往往是这样的。徐师傅被缠得头疼,就一步步退进男厕所。而老鲁却一步步追进男厕所去。我们厂的厕所其实不能叫厕所,应该叫作“公共茅坑”,里面一点遮拦都没有,一览无余。
  见到他们两位进来,原来蹲着的人连屎都顾不上屙,匆匆忙忙擦了屁股跑出来。
  黑格尔说过,你一定要一步步地才能了解一个时代,一步步甚为重要。但是说到革命时期的事,了解是永远谈不上的。一步步只能使你感到下次发生的事不很突兀。我说老鲁把徐师傅撵进了男厕所,你感到突兀而且不能了解。我说老鲁原要捉我,发现我要打她就不敢捉,就近捉了徐师傅来下台,你同样不能了解。但你不会感到突兀。自从去逮徐师傅,老鲁再没有来找我的麻烦,但我的日子还是一点不好过。因为现在不是老鲁,而是×海鹰要送我上学习班。对我来说,学习班就是学习班,不管谁送我进去都是一样的。不管是老鲁因为我画了她的毛扎扎,还是因为×海鹰恨我不肯说她漂亮,反正我得到那里去。那里似乎是我命里注定的归宿。
  上大学本科时,我的统计教授说,你们这些人虽考上了大学,成绩都不坏,但是学概率时十个人里只能有一个学懂——虽然我也不忍心给你们不及格。他的意思是说,很多人都不会理解有随机现象,只相信有天经地义。这一点他说得很对,但是我显然是在那前十分之一以内。而×海鹰却在那后十分之九之内。这是我们俩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其他如我是男的,她是女的,只要做个变性手术就能变过来。只要×海鹰想道:我何时结巴何时不结巴,乃是个随机现象,那她就不是×海鹰,而是王二;而只要我想道:世界上的每一件事必有原因,王二在说我盘亮之前犯了前结巴也必有原因,一定要他说出来,那我也不会承认自己是王二,而要认为我是×海鹰。当然,我属于这十分之一,她属于那十分之九,也纯属随机,对于随机现象不宜乱揣摸,否则会导致吃下月经纸烧成的灰。
  现在我回忆当年的事,多少也能找到一点因果的蛛丝马迹:
  比方说,小时我见到一片紫色的天空和怪诞的景象,然后就开始想入非非;后来我饿得要死又没有东西可吃,所以就更要想入非非。想入非非的人保持了童稚的状态,所以连眼前的女孩子漂亮不漂亮也答不上来。但是谁都不知道我六岁时为什么天上是一片紫色,也不知为什么后来我饿得要死。所以我长成这个样子纯属随机。



第44章 冥思苦想(3)


  作为一个学数学的学生,我对黑格尔的智力不大尊重。这不是出于狂妄,因为他不是,也不该是数学家学习的榜样。当你一步步回溯一件过去的事时,当然会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但是假如你在一步步经历一件当前的事,你就会对未来一无所知,顶多能当个事后诸葛亮,这一点在革命时期尤甚。假如黑格尔一步步活到了五七年,也绝不知为什么自己会被打成右派,更不知道自己将来是瘐死在北大荒了呢,还是熬了下来。我一步步从七三年活到了七四年,到×海鹰问我她是否盘亮那一秒钟前,还是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会犯前结巴,假如我能知道,就会提前说道:“你盘亮”,以便了结此事;后来我更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进学习班,一直熬到了七四年底,所有的学习班都解散了,才算如释重负。这说明一步步什么用也不顶。就算是黑格尔本人,也不能避免得罪×海鹰。我倒赞成塞利纳在那首诗里的概括,虽然这姓塞的是个流氓和卖国贼。
  现在让我回答×海鹰当年的问题,我就不仅能答出“盘亮”,还能答出“条直”(身材好)等等黑话。除此之外,还要说她charming,sexy等等。总而言之,说什么都可以,一定要让她满意。×海鹰身材硕长,三围标准,脸也挺甜,说过头一点也不肉麻。除此之外,我的小命还在她手里捏着哪。现在说她漂亮意味着她可以去当大公司的公关小姐,挣大钱,嫁大款。除此之外,如果到美国去,只要上男教授的课,永远不会不及格;去考驾驶执照,不管车开得多糟都能通过。有这么多好事,她听了不会不高兴。但是在革命时期里,漂亮就意味着假如生在旧社会则一定会遭到地主老财的强奸,在越南打游击被美国鬼子逮住还要遭到轮奸。根据宣传材料,阶级敌人绝不是奸了就算,每次都是先奸后杀。所以漂亮的结果是要倒大霉,谁知道她喜欢不喜欢。
  在革命时期里,漂亮不漂亮还会导出很复杂的伦理问题。首先,漂亮分为实际上漂亮和伦理上漂亮两种。实际上指三围和脸,伦理上指我们承认不承认。假如对方是反革命分子,不管三围和脸如何,都不能承认她漂亮,否则就是犯错误。因此就有:
  1:假设我们是革命的一方,对方是反革命的一方,不管她实际上怎么样,我们不能承认她漂亮,否则就是堕落。
  2:假设我们是反革命的一方,对方是革命的一方,只要对方实际上漂亮,我们就予承认,以便强奸她。
  其他的情况不必再讲,仅从上述讨论就可以知道,在漂亮这个论域里,革命的一方很是吃亏,所以漂亮是个反革命的论域。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根据这些原理,我不敢贸然说×海鹰漂亮。
  我把×海鹰得罪了之后,对她解释过这些想法。她听了说:你别瞎扯了。后来我又对她说:你到底想让我说你漂亮还是不漂亮,应该事先告诉我。我的思想改造还没有完成,这些事搞不太清。她听了怒目圆睁,说道:我真想揍你一嘴巴!七四年春夏之交我把×海鹰得罪了的事就是这样的。更准确的说,这是四月中旬的事。后来她就打发我去给她买炒疙瘩,我又想往她饭盒里吐唾沫。但是这个阶段很快就过去了。
  六
  到了五月初,我到×海鹰那里受帮教时,她让我在板凳上坐直,挺胸收腹,眼睛向前平视,双手放在膝盖中间,保持一个专注的模样。而她自己懒散地坐在椅子里,甚至躺在床上,监视着我。我的痔疮已经好了。除此之外,我还受过体操训练——靠墙根一站就是三小时,手腕绑在吊环上,脚上吊上两个哑铃;这是因为上中学时我们的体育老师看上了我的五短身材和柔韧性,叫我参加他的体操队,后来又发现我太软,老要打弯,就这样调理我。总而言之,这样的罪我受过,没有什么受不了的。除此之外,×海鹰老在盯着我,时不常地喝斥我几句。渐渐地我觉得这种喝斥有打情骂俏的意味。因为是一对男女在一间房子里独处,所以不管她怎么凶恶,都有打情骂俏的意味。鉴于我当时后进青年的地位,这样想实在有打肿了脸充胖子的嫌疑。
  后来我到美国去,看过像《九周半》之类的书,又通读了弗洛伊德的著作。前者提供了一些感性的知识,后者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说法。这些知识和我们大有关系,因为在中国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在世界其他地方,除了性爱的伙伴不会有这么近,故而各种思想无不带有性爱的痕迹。弗洛伊德说,受虐狂是这样形成的:假如人处于一种不能克服的痛苦之中,就会爱上这种痛苦,把它看成幸福。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有关虐待狂形成的原因,他说得就不全对。除了先天的虐待狂之外,还有一种虐待狂是受虐狂招出来的。在这方面,可以举出好多例子。以下例子是从一本讲一九〇五年日俄海战的书里摘出来的,当时日本人没有宣战,就把停在旅顺口外的俄国战舰干掉了好几条:
  “帝俄海军将战舰泊于外海,且又不加防护,招人袭击。我帝国海军应招前往,赢得莫大光荣。”
  按照这种说法,俄国人把军舰泊于外海不加防护,就好像是撅起了屁股。日本人的鱼雷艇是一队穿黑皮衣服的应召女郎,挥舞皮鞭赶去打他们的屁股,乃是提供一种性服务。这段叙述背后,有一种被人招了出来,无可奈何的心境。还有个例子是前纳粹分子写的书里说,看到犹太人被剃了大秃瓢,胸口戴着黄三角,乖乖地走路,心里就痒痒,觉得不能不过去在那些秃头顶上敲几个大包。假如这些例子还不够,你就去问问文化革命里的红卫兵干嘛要给“牛鬼蛇神”剃阴阳头,把他们的脸画得花花绿绿的——假如他们不是低头认罪的话,那些红卫兵心里怎会有这些妙不可言的念头?另一些例子是我们国家的一些知识分子,原本迂头迂脑,傻乎乎的,可爱极了。打了他一回,还说感觉好极了,巴不得什么时候再挨一下。领导上怎能抗拒这种诱惑呢?所以就把他们打成右派了。我看到毡巴白白净净,手无缚鸡之力,也觉得他可爱极了,不打他一下就对不起他。而我在×海鹰那里受帮教时,因为内心紧张,所以木木痴痴,呆呆傻傻,也就难怪她要虐待我了。这些解释其实可以概括为一句:假如某人总中负彩,他就会变成受虐狂。假如某人总中正彩,她就会变成虐待狂。其他解释纯属多余。
  ×海鹰出门的时候,只要我不当班,就要把我带上。我说:原来你不是把我锁起来的吗?她说:原来锁,现在不;因为“你翻我抽屉”。就这样把我带到公司团委去。别人见了就问她:这小伙子是谁?×海鹰说:我们厂的一个后进青年,叫王二。听见这样的介绍,我就出了神。直到她叫我:王二,把你干的坏事说说!才回过神来。然后我就简约地介绍道:我把我们厂团支委毡巴的一条肋骨打断了。她说:讲得仔细一点!我就说:是这样子的,我扭住了毡巴的领子,第一拳打中他的右眼,第二拳打中了他左眼,以后的拳头都打在他软肋上……×海鹰说:够了!你到外面等我罢。于是我到办公室外面去站着,叉手于胸,听见里面嘻嘻哈哈地笑。
  ×海鹰去公司时,骑一辆自行车,我跑步跟在后面。为了躲老鲁,我把自行车搁在隔壁酒厂了,假如爬墙距离很近,要是从地面走就很远。我跑步时,像一切身体健壮的小个子一样,双臂紧贴身体,步伐紧凑,这样能显得高一点。跟在×海鹰背后时,更显得像个马弁。跑着跑着就会唱出一支歌来,是歌剧《阿伊达》中奴隶们的合唱——这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像个奴隶。我这个人的最大缺陷还不是色盲,而是音盲。从来没有任何人能听出我在唱什么。这就是说,在任何时期,任何时代,我想唱什么都自由。当然,我唱起来也是绝对的难听。但我不是文字盲,也就是说,我写出的文字别人能够看懂。这就是说,我不是在什么时候想写什么都自由。除了不自由,我还不能保证自己写出的东西一定会好看。照我看这一条最糟糕。
  我在×海鹰面前坐得笔直笔直时,我们俩之间就逐渐无话可说了。与此同时,那间小房子里逐渐变绿了。这是因为院子里那些饱经沧桑的树逐渐长出了叶子,那些叶子往窗户里反光。那些树叫“什么榆”、“什么梅”等等,都是些很难记住的名字,一棵棵罗锅的罗锅,驼背的驼背,都像一些小老头;那些树上的肉瘤就像寿星老多肉的额头。人家说,不管什么动物,都是阉了以后活得长。所以我怀疑这些树都被阉过。院里还有一棵赤杨树,长得极疯,大概不会比我更老,已经长得一个人都抱不过来;树身开裂,流出好几道暗色的水来,这棵树肯定没有阉过。那棵树老长毛毛虫,不像那些榆啦,梅啦,什么都不长。我在那张凳子上直着脖子看树长叶子,看到人神时,常常忘了自己是谁,更忘了×海鹰是谁,与此同时,我倒记住了院子里每一棵树的模样。冬天下雪后,有人把雪堆在树根下。庭院深深不见天日,雪也经久不化,只是逐渐变得乌黑,向下缩去,最后变成了一层泥。到了这个时候,所有该长的叶子都长了出来,院子也变成了一片浓绿。这个院子原有的臭气都渗到树叶里,看不到了。相反倒能闻见一股叶子的清新气。这时候我影影绰绰地想到:我和树木之间可能有血缘关系——我是多么喜欢树呀!身为一棵树,遇到什么都可以泰然处之了。七四年春天的事就是这样的。
  后来我和我老婆到英国去玩时,骑着租来的自行车走在英格兰乡间窄窄的公路上。走到一个地方,看到路边上围栏里一大片树林子。她说钻进去,我们就钻进围栏。进去以后遇到一条大狗。我狠狠地瞪了它一眼,把它瞪跑了。然后我们就钻到林子里去,这里一片浓绿,还充满了白色的雾。我老婆大叫一声:好一片林子呀!咱们坏一坏吧!于是我们就坏了起来。享受一个带有雾气、青草气息和寂静无声的性。坏完以后,又在林子里到处遛。忽然又碰上了那条狗,这会我再瞪它,它却不跑了,反而汪汪的叫。然后那狗背后就钻出个人来,肘弯里挎着双筒猎枪。那人使劲看了我们一眼(这时候我们俩身上除了鸡皮疙瘩一无所有),然后无声地笑了一笑,说道:穿上衣服,来喝咖啡。喝咖啡的时候那人老憋不住要笑,我老婆却镇定如常。临走时还问他吃糖不吃。那是个香蕉脸的老头子。把我们送出大门时,他偷偷对我说:你老婆真了不起。而我从始至终一言不发,保持了泰然自若的态度。等到出了他家的门,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想:要把他那条猎枪夺过来,给他当胸一枪。这种事干起来当然是很不好的,最起码可以叫做以怨报德。但只是想想就没有什么不好了。
  七四年春天我坐在椅子上看院子里的树,一言不发。×海鹰躺在床上看手表,到了一定的时候跳起来说:走!我就跟她走,跟在自行车背后跑步,从来不问她到哪里去。或者眼看天色向晚,她坐起来递给我个饭盒,说“打饭”,我就出去给她打一份炒疙瘩来,虽然我也想问问她,成天吃这一种东西腻不腻,但我从来不问。等到天黑以后,她伸个懒腰说:困了;我就走出这个房子,小心地把房门带上,自己回家去了。
  ×海鹰和我说话时越来越简约,而且逐渐没有了主语。比方说,叫我坐直,就说“坐直”,叫我给她打饭,就说“打饭”!叫我跟她走,就说“走”,这些话言简意赅,但是我逐渐不知道我是谁了。后来她逐渐连话都不说了,改为用手势:让我坐直往上一指,让我去打饭就指指饭盒,让我回家去就指指门,让我跟她走,什么都不用说,我自然会跟上。她指指嘴,我就开始讲自己过去遇到的事情。这样在她面前我的内心就一片空明,到了该做什么的时候自然会做。在这些简单的动作里逐渐产生了乐趣,而且经久不衰。我常常梦到×海鹰,把她吊在一棵歪脖树上,先亲吻,爱抚,然后剥光她的衣服,强奸她。我就这样地爱×海鹰,因为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第45章 拿起笔做刀枪(1)


  一
  六七年我把“拿起笔做刀枪”招到家里来的事可以这样解释:我用这种方法给自己争到了一片领地。虽然这座楼在别人的围困之下,但是他们还没攻进来。虽然这楼里除了我还有别人,但是他们和我是一伙的,这个楼怎么说都有我的一份。虽然得到这座楼的方式不大合法,但是当时也没有合法的事。最主要的是在这里我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但是第一件事就是不能让人冲进来,把它从我手里抢回去。所以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修成铜墙铁壁。为此我已经竭尽全力,但是还是不能保住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过属于我的领地。
  我在那座楼里战斗时,精神亢奋,做每件事都有快感。那时我一天干的工作,现在一年也干不完(假设是给公家干)。假如让弗洛伊德解释,他会说因为我当时年龄太小,处于性欲的肛门时期,因为性欲无处发泄,所以斗志昂扬。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屁眼太小,不足以解释我当年的昂扬斗志。
  我们守在那座楼里时,夜里没有太多的事,只是不能睡死了,叫人家摸了营去。所以打盹时,都是两个人一对背抵背。有个女大学生,不是姓黄,就是姓蓝,再不就是姓洪,总之是一种颜色,每回我都和她抵背。晚上睡着时是抵着的,早上醒时准是搂在一起。有时脸还贴在她乳房上。这件事也能说明我不是在肛门时期。
  假如我本人也能算个例子的话,就可以证明男人的性欲从来就没有过一个肛门时期,只有过自命不凡的时期。那个时候看不起一切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包括老头,老太太,小孩子,还包括和自己最不一样的人——女孩子。虽然心里很想和她们玩玩,嘴头上又不承认。
  我干的最糟糕的事,就是告诉了×海鹰有姓颜色的大学生这个人,还告诉她说,姓颜色的大学生梳了两条辫子,后脑勺枕起来像个棕织的垫子。后来她就老问那姓颜色的是怎么一个人,简直麻烦得要命。我早就告诉了她,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女的,她还是问个不休,老打听那个人在哪里,好像要搞同性恋一样。
  有关那位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那就是在我清醒的时候,也觉得她挺麻烦的。比方说,我正在五楼顶上和一伙人汗流浃背地布置滚木檑石,准备把进犯者通通砸死,忽听她在二楼叫我,就急星火燎地跑了去。你猜是叫我干啥罢——叫我吃面条。我留在这楼里,破坏了自己的房子,出卖了自己家的利益,还长了一身虱子,就是为了吃这种没油没盐盛在茶缸里的面条吗?我对她很反感,觉得她婆婆妈妈的。但这是我清醒时候的事。到了我睡着,或是自以为睡着了的时候,就和她拥抱,接吻,用双手爱抚她的乳房。干这种事时,她老掐我的胳膊,第二天胳臂上青印累累。这说明这样的事发生过。但是不管她怎么掐,我都没有醒来。除了没有醒,别的事都和醒着时一样。比方说,过道里点了一盏马灯,灯光一会儿红,一会黄,游移不定。地下有好多草垫子,给人一种建筑工地的印象。我一点没觉得是在我住了十几年的家里。姓颜色的大学生嘴里有一股奶油软糖的味道。她乳罩左边有四个扣子,解起来麻烦无比。在那方寸之地集中的扣子比我全身剩下的扣子还多,这说明女人简直是不能沾。我已经决定把这当一场梦,不管她怎么掐,都不肯醒来。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海鹰,任凭她怎么问。我觉得把这种事告诉她不适宜。
  姓颜色的大学生长得很漂亮,眉毛和头发都很黑,皮肤很白。我和她亲近时总是要勃起,而且我也知道勃起了是要干什么;但我就是不肯干。她怎么也想不到我为什么不肯——我是害怕暴露了自己是个湿被套。弄完了湿乎乎的甚是麻烦。假如她能想得到,就提早会安慰我说:这不要紧,反正大家都是湿被套,而且她不怕麻烦。后来她和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这也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我正忙着策划各种行动,晚上从地沟爬到校工厂里去,把各种工具偷回来,把我那座楼改造成个白蚁窝。我有一个计划,想把我们楼地下再挖两层,地上再加一层,为此已经运来了两吨钢管,还有好多水泥和钢筋。假如这个计划完成了,就可以在这里守到二十一世纪。但是这个计划没完成。
  我给×海鹰讲六七年的事,一讲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就算告一段落。从此她对别的事就不再关心,只问这一件事。我自己以为我的主要问题是打了毡巴,而我打他的原因是我爱他。但是这些话×海鹰连听都不要听。她总和我说这一句话:交待你和“姓颜色”的问题,别的事不要讲了!
  二
  我说过,小的时候我到处去捉蜻蜓准备放在我的电源上电死,那时候我手里提着一个铁窗纱的笼子,手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粘竿。我可以悄悄走到一只停在枝头的蜻蜓背后,伸手去捏它的尾巴,也可以用竿头的胶去粘它的翅膀。不管你怎样捕获它,总要在慢慢伸出手的同时,与它目光相接。在一片金色的朦胧下,蜻蜓有成千上万只细碎的蓝眼睛,但是没有一只是管用的。每次我逮住一只蜻蜓,都要带着一声叹息把它放在笼子里。后来我的笼子里就有了好多红蜻蜓,蓝蜻蜓,还有一种古铜色的蜻蜓,我们叫它老仔。它们鼓动着翅膀,在被电死之前,翻翻滚滚。当然,我也可以不捉蜻蜓,让它们继续在天上飞。但是这样一来,我就无事可干。
  小时候我逮到一只蜻蜓之后,把它拿在手里,逼视它的眼睛。这时候复眼表面的朦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里面每只眼睛都放到了拳头那么大。在那一瞬间,蜻蜓也丧失了挣扎的勇气。小时候我心地残忍,杀气极浓,这一点叫我终身难忘。这件事说明,虽然我一生的主题是悲观绝望,但还有一种气质在主题之外。这种气质在我挥拳痛殴毡巴时,在我参加战斗时,还有在我电死蜻蜓时才会发挥出来。
  除了那台电死了无数蜻蜓的电源,我还造过一台百发百中的投石机。后来我也想过,那些被我们从楼顶上打下去的人都怎样了,不过那都是好几年以后的事。经过一番计算,得出一个触目惊心的结论:假如那些人没有死,起码也负了重伤。因为投石机射出的石弹最起码也带有几千焦耳的能量,被这么多能量打中了胸口想要毫发无伤,不管穿什么盔甲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还要头朝下地从五层楼上摔下去。虽然为了防着这种事,楼四周都张了绳网,但是头朝下摔到网上也有可能会扭断脖子。把一切情况都算上,挨上一弹而丧命的概率最起码是百分之十五。这个结论使我很不高兴,但这也是很后来的事。当时没有人为死了人而伤心。当时是革命时期,革命时期没有人会真的死。在革命时期里杀掉了对方一个人,就如在工商社会里赚到了十几块钱一样高兴。在革命时期自己失掉了一个人,就如损失了十几块钱,有点伤心。这时候我们背上一段毛主席语录:“这种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种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然后就一点也不伤心,因为伤心被这种程序消化了。这种种程序就是高级智能。因为有了这种种程序,好多东西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连死都不真了。但多少还有些真实的东西:我入了迷地造一架完美的投石机(那东西是用来打死人的,但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它会打死人);在睡梦中和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拥抱接吻,导致了梦遗。这些事情虽然古怪,但是真实性就在古怪之中。我还记得姓颜色的大学生乳房像两个桃子,每天早上醒来时眼睛都又红又肿;她把我掐得也真够疼的。这就是真的东西。因为毕竟还有真的东西,所以活着还是值得的。我告诉×海鹰这些事,是要说明在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我胸中只是很多事中的一件,但是她连听都不要听。
  六七年秋天的清晨,你到我长大的那所大学去,可以看到我们家过去住的那座楼房呈现出一种怪模样,以前它不是这样,后来也不是这样。有一个小个子从窗口爬出去,上了没有瓦片的楼顶上从容不迫地走着,脸上蒙了一条黑纱巾。那个人就是我。我对对面楼上打来的砖头不屑一顾,就算有一块大砖头就要击中我的头,也只稍稍弓一下腰,让它擦过我的领子;就这样向最高处走去。当时没有任何事情让我害怕。我脸上蒙着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纱巾,它带有一点甜甜的香味,还有发丝沙沙的感觉。后来我走到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看到四周朝雾初升,所有的楼房都裸出了水泥的骨架,露出了黑洞洞的窗口,好像刚发了一场大水。空气是黄澄澄的,好像溶化了铁锈的水。这种景象就像后来在美国看的那些劫后余生的电影一样。我发誓,再没有一种景色让我这样满意了。
  姓颜色的大学生从窗口爬上楼顶时不敢睁眼睛,需要有个人在一边拉着她的手引她到该抓的地方,然后再爬下去,托她的脚到该蹬的地方。这个过程就像把一个大包裹拖上楼去时一样,那个人手里还要拿一根镐把,因为对面楼上的人看到有人以近似静止的速度顺着脚手梯往上爬,就会用大弹弓打。他们投射过来的砖头飞到这里时速度已经相当慢,可以用木棍一一击落,但是也需要眼明手快。这个人通常是我。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笨的爬楼的人,而且她还敢说我是个小叭狗。她简直又累赘,又讨厌,十分可恨。但是后来我很爱她。这说明可恨和可爱原本就分不清。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爬地沟到海淀镇去买大饼,那些地沟是砖头砌成,顶上盖着水泥板。从里面用灯光照着时,那些砖头重重叠叠,仿佛要向里面压下来。那是一段不近的路。我们俩都戴了涂胶的手套,姓颜色的大学生膝盖上还套了田径队员练腿时绑的砂袋——当然,袋里的铁砂倒掉了。我告诉她说,进了地沟就要像狗一样爬,口袋里的东西都要掏出来,否则会丢掉。她就把钱拿出来,塞到乳罩里,以免爬掉了。然后我们下到地沟里,开始爬了。我嘴里叼着马灯,爬起来膝盖不着地而且很快,这种技术也不是练了一年两年。姓颜色的大学生跟在后面,看来她爬地沟还有点天分,能跟上我。爬了一段,姓颜色的大学生忽然坐在地上,说:“小叭狗!!”就哈哈地笑起来了。



第46章 拿起笔做刀枪(2)


  三
  那年深秋时分,我在四楼上铺设了铁道,架起了轨道,这样我和我的投石机就能及时赶到任何危机地点。除此之外,我还在策划把投石机改为电动的,让它一分钟能发射十二颗石弹。在此之前,我已经把那座楼改造成了一颗铁蒺藜。本来这样子发展下去,谁也不能把我们从楼里撵走,就在这个时候,校园里响起了稀疏的枪声。只要有了枪炮,我做的一切都没了意义。“拿起笔做刀枪”的人开始商量如何去搞枪,我却一声也不响。也许他们能够搞到枪,但是以后的事不再有意思了。他们还说让我回家去,说我呆在这里太危险;其实他们并不真想让我回家去,因为在打仗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队伍里有人回家。后来我劝他们都回家去,他们不肯听,我就一个人回家去了。因为这再也不是我的游戏。凭我的力量也守不住这座楼。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能用自造的武器去作战,否则就是混账王八蛋。罗马人总是用罗马的兵器去作战,希腊人总是用希腊的兵器去作战。那时候的人在地上拣到了德国造的毛瑟手枪,肯定会把它扔进阴沟,因为他们都是英雄好汉。总而言之,钻地沟离开那座楼时,我痛苦地哭了起来,用拳头擦着眼泪。我想古代的英雄们失掉了自己的城邦时也会是这样。还没等我爬完地沟,我身上的杀气就无影无踪。我又变成了个悲观的人。
  等到六七年的武斗发展到了动枪时,我离开了“拿起笔做刀枪”回家去了。有人可能会说我胆小,但我决不承认。因为用大刀长矛投石机战斗,显然需要更多的勇气。就以我们院为例,自从动了枪,就没有打死过一个人。这一点丝毫不足为怪,因为在历史上也是刀矛杀掉的比枪炮多得多。原子弹造出来已经有四十多年了,除了在日本发了两回利市,还没有炸死过一个人。
  我在六七年遇到的事情就是这样结束的。到了七四年冬天受帮教时,我把它一一告诉了×海鹰。小时候有一位老师说我是一只猪,我恨她恨到要死,每天晚上在床上时都要在脑子里把她肢解掉;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时,她居然还是好好地活着,真叫我束手无策。后来我每次见到她,都说“老师好”,而且规规矩矩地站着。过了一阵子她就不再说我是猪,而且当众宣布说她很喜欢我。我在×海鹰面前磨屁股并且受到逼问时,对她深为憎恶,但是憎恶没有用处,必须做点什么来化解憎恶。聊大天也是一种办法。
  我憎恶×海鹰的旧军装,她坐在桌前时,毫无表情地摆弄着一支圆珠笔,好像在审特务一样。如果她不穿军装,对我就要好得多,我认为她是存心要羞辱我。除此之外,她还梳了两条辫子,辫梢搭在肩膀上。假如我不说话,屋子里空气沉闷,好像都压在我头上。有一只苍蝇从窗缝里飞出来,慢慢地在屋里兜圈子。我知道有一种水叫重水,比一般的水要重。还有一种空气是重空气,假如不用话去搅动,就会自动凝结。那时候我的肚子并不饿,所以我不是在零维空间里。但是我被粘在了凳子上不能动,所以我是在一维空间里面。这使我感到难以忍受,所以我把什么都往外讲。在我的梦里,×海鹰掉到冰冷的水里,我把她捞了上来。她被困在燃烧的楼房里,我又把她救了出来。我是她在水深火热里的救星。假如没有我的话,她早就死了一百回了。但是这些尚不足以解释五月间我怎么会和她发生性关系。
  四
  把时光推到我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时,厂里男厕所的南墙原来刷得不白,隔着凝固的灰浆还能看到后面的砖头;所以那层灰浆就像吹涨的牛尿脬,刷了桐油的纸,大片的云母,或者其他在古代被认为是透明的东西。里面的砖头很碎,有红的,也有青的,粘在灰黄色的灰浆里,像一幅意义不详的镶嵌画。后来这些东西就再看不见了。因为老有人在墙上画一个肘部高扬,半坐着的裸女;又老有人在上面添上毛扎扎的器官并且添上老鲁的名字;然后又老有人用灰浆把她刷掉。这堵墙因此被越涂越白,显得越来越厚,墙里面的砖头看不到了。墙里面的一切也逐渐离我而远去。这件事在我看来有一点模糊不清的寓意:在一堵墙是半透明的时候,后面好像有另一个世界,这时候世界好像更大一点。它后来变得不透明了,世界就更狭小了。七四年我看到的厕所里的墙壁就是这样的。当时我不是画家,也没有学数学。我什么都没做过,也没有任何一种专门的知识。一切一切都和我割破手腕时是一样的,所以可以说我保留了六岁时的朴实和天真。我惟一能做的事就是观察世界,算出什么时候中负彩。而世界的确是在我四周合拢了。这是否说明我很快就会中头彩?
  把时光往后推,我到美国去留学,住在new england,那里老是下雨,老是飘来酸酸的花香。空气里老是有一层薄薄的水气,好像下雨天隔着汽车雨刷刷过的挡风玻璃往外看。马路老是黑黑的,反射汽车的尾灯。才下午四点钟,高楼上红色的防撞灯就都亮了,好像全世界都在一闪一闪。空气好像很稀薄,四周好像很开阔。new england好像是很稀薄的水,北京好像是很厚重的空气。白天出去上课,打工,晚上回来和老婆干事,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这可能是因为四周都是外乡人,也可能是因为四周很开阔。我想干什么都可以,但是我什么都不想干。我总觉得这不是我呆的地方,因为我的故事不在这个地方。
  把时光再往前推,我是一个小孩子,站在我们家的凉台上,那时候我有四岁到五岁的样子,没有经历过后来的事情,所以我该把一切都遗忘。我的故事还没有开始,一切都是未知数。太阳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扬起头来看着太阳,一点也不觉得晃眼,觉得晃眼是以后的事情;那时候它不过是一个金黄色的椭圆形罢了。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心里也不是空空荡荡。爱,恨,厌倦,执着,等等,像一把把张开的小伞,一样都没失去,都附着在我身上。我看着太阳,我是一团蒲公英。以后这些东西就像风中的柳絮一样飘散了。回到中国以后,我想道,这是蒲公英飘散的地方。我从这里出发寻找神奇,最后也要回到这个地方。
  把时光推到七四年春天受帮教之时,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件事会怎样结束,只知道每天下午要去见×海鹰,在她那里度过三到四小时。当时我丝毫也没想到她是女人,更想不到她有性器官,可以和我性交。我没有见过她乳房是方是圆,更不敢妄加猜测。那时候她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坐办公室的面目不清的人罢了。那一天白天下了雪,落到房顶上的雪保留了下来,而落到地上的雪全化了。豆腐厂和它里面的院子变成了一张国际象棋棋盘——白方块、黑方块。我穿过这些方块前往她的办公室。先是老鲁抓我,现在又是×海鹰的逼问。我实在说不出自己对这样的事有多么厌倦,因为像这样的事什么时候能完哪。虽然空气里没有了臭气而且清新冷冽,吸进肺里时带来快感;呼出的气息化成了缕缕白烟,但是这种厌倦之心绝不因此稍减。这种心情后来过去了。但是这件事发生过。发生过的事就不能改变。后来×海鹰说道:“假如你怨恨的话,可以像揍毡巴一样,揍我一顿。”但是她搞错了,我揍毡巴是出于爱。而且仇恨这根神经在我身上早就死掉了。
  六六年我就厌倦了我爸爸,但他仍然是我爸爸。七四年我又厌倦了×海鹰,但是后来我又和她发生了一段性爱关系。后来我就没有厌倦过谁,也没有厌倦过任何事。现在我们所里的领导找到我,说我们也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让我把在美国做过那只机械狗的细节写出来。这件事十足无趣,但是我没有拒绝。不但如此,我还买了市面上最白最厚的纸,黑色的绘图墨水,用蘸水笔写长仿宋字,每个字都是2×3毫米大小,而且字体像铅字一样规范。我交上去的材料上绝没有任何一点污损,所以不管我写的是什么,每一页都是艺术品。但是这样一来,我写的就非常之慢,谁也不好意思催我。而且他们在背地里议论说:没想到老王是这样一个人——在此之前,他们是叫我小王的。到底我是个怎样的人,他们并不真知道。连我自己都不真知道。过去我绝不肯把做过的事重做一遍,现在却在写好几年前做过工作的报告。这是不是说明我真的老了呢?其实我心里还和以前一样,以为写这种东西十足无用,但是又不可避免。我只有四十岁,人生的道路还相当漫长。我不能总是心怀厌倦罢。
  五
  我憎恶×海鹰时,就想起毡巴来。我,他,还有×海鹰,后来是一个三角。他们俩的裸体我都看见过。×海鹰的皮肤是棕色,有光泽,身体的形状有凹有凸,有模有样。毡巴的身体是白色,毫无光泽,就像磁器的毛坯一样,骨瘦如柴,并且带有童稚的痕迹。冬天他穿灯芯绒的衣裤,耳朵上戴了毛线的耳套,还围一条黑色的毛围巾。那围巾无比的长,他把它围上时,姿仪万方;而且他还戴毛线的无指手套。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打的。毡巴会打毛活,给我织过一件毛背心。假如他肯做变性手术,我一定会和他结婚。不管手术成功不成功,他的乳房大不大,都要和他结婚。当然,假如这样的事发生了的话,×海鹰既得不到我,又得不到毡巴,就彻底破产了。
  等到×海鹰和毡巴结婚以后,她还常常来找我,告诉我毡巴的事迹。他经常精赤条条地在双人床上趴着,一只脚朝天翘着。毡巴的脚穿四十五号的鞋,这个号码按美国码子是十二号。除了在后脚跟上有两块红,屁股上坐的地方有两块红印之外,其他地方一片惨白。整个看起来毡巴就是一片惨白。毡巴的屁股非常之平,不过是一个长长的状似牛脚印的东西罢了。他就这样趴在床上,看一本内科学之类的书,用小拇指挖鼻子。当时是八零年,夏天非常的闷热。×海鹰不再梳她的大辫子,改梳披肩发,这样一来头发显得非常之多。她也不穿她的旧军装,改穿裙子,这样显得身材很好。她说毡巴看起来非常之逗,她怎么看怎么想笑,连干那件事时都憋不住,因为毡巴的那玩艺勃起后太可笑了。抱住毡巴光溜溜的身体时更想笑,总觉得这件事整个就不对头。有了这些奇异的感觉,就觉得毡巴非常可爱。见了面我就想吻她,因为她是毡巴的老婆了。以前我对她没有兴趣,但是连到了毡巴就不一样了,似乎毡巴的可爱已经传到她的身上。但是她不让我吻嘴唇,只让吻脸腮。说是不能太对不起毡巴。然后我们就讲毡巴的事来取笑。这是因为我们都爱毡巴,“爱”这个字眼非常残酷。这也是因为当时我心情甚好,不那么悲观了。



第47章 拿起笔做刀枪(3)


  我爱毡巴,是因为他有一拳就能打出乌青的洁白皮肤,一对大大的招风耳,一双大脚,而且他总要气急败坏地乱嚷嚷。他一点都不爱我,而且一说到我揍过他一顿,而且打他时勃起了,就切齿痛恨。这种切齿痛恨使我更加爱他。他爱×海鹰,而×海鹰爱我,这是因为有一天我们俩都呈×形,我躺在她身上。我很喜欢想起揍了毡巴一顿的事,不喜欢想起躺在×海鹰身上的事。因为后者是我所不喜欢的爱情。
  现在该讲讲我为什么憎恶×海鹰了。这件事的起因是她老要谈起我的痔疮——“你的痔疮真难看!”——每次她对我说这话,都是在和我目光正面相接时。一面说她一面把脸侧过去,眼睛还正视着我,脸上露出深恶痛绝的样子。这时我看出她的眼睛是黄色的,而且像猫一样瞳孔狭长。也不知她是对我深恶痛绝,还是对痔疮深恶痛绝。受了这种刺激之后,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讲起姓颜色的大学生来。她很认真地听着,听完了总不忘说上一句“真恶心!”这话也使我深受刺激。后来她又对我说,我的痔疮实际上不是那么难看,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事实际上也不恶心。这两种说法截然相反,所以必有一种是假的。但是对我来说,哪一种真、哪一种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因为前一种说法深受刺激。我对她的憎恶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
  六
  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刚到我们楼里来时,外面的人老来挑衅,手拿着盾牌,小心翼翼地向楼脚靠近。大学生们看到这种景象,就唱起了悲壮的国际歌,拿起了长矛,想要冲出去应战——悲歌一曲,从容赴死,他们仿佛喜欢这种情调。我告诉他们说,假如对方要攻楼,来的人会很多,现在来的很少,所以这是引蛇出洞的老战术——我在树上见得多了。我们不理他们,只管修工事。过了不几天,那座楼的外貌就变得让人不敢轻犯。后来他们在对面架了好多大弹弓,打得我们不能在窗口露头。于是我做了那架投石机,很快就把所有的大弹弓全打垮了。
  “拿起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那一年,学校里正在长蛾子。那种蛾子是深灰色的,翅膀上长着红色的斑点。它们在空地上飞舞时,好像一座活动的垃圾堆;晚上扑向电灯泡时,又构成了硕大无比的纱灯罩。当走进飞舞的蛾群时,你也似乎要飞起来。走出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蛾子翅膀上掉下的粉。这是因为墙上贴了厚厚的大字报,纸层底下有利于蛾子过冬。那一年学校里野猫也特别多,这是因为有好多人家破人亡,家里的猫就出去自谋生路。这两种情形我都喜欢,我喜欢往蛾子堆里跑,这是因为我吸了蛾子翅膀上的粉也不喘,而在蛾子堆里跑过以后回家,我妹妹就要喘。她是过敏体质,我却不是。我也喜欢猫。但是我不喜欢我妹妹。
  那一年秋天我随时都有可能中头彩,但我总是兴高采烈。人在兴高采烈的时候根本不怕中负彩。我还说过从十三岁起,我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例外。
  现在可以说说我造的那台投石机。那东西妙得很,有风速仪测风,有拉力计测拉力,还有光学测距仪。所有能动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发射时起码要十个人,有人报风力,有人用天平称石弹,有人测目标方位和距离,数据汇总后,我拿个计算尺算弹道,五百米内首发命中率百分之百,经常把对面楼顶上走动的人一弹就打下来。如果打对面楼上聒噪的高音喇叭,一弹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头打扁,让它发出“卟卟”的声音。假如不是后来动了火器,就凭这种武器,完全是天下无敌。谈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诃德意见完全一致:发明火器的家伙,必定是魔鬼之流,应当千刀万剐:既不用三角学,也不用微积分,拿个破管子瞒着别人,二拇指一动就把人打倒了,这叫他妈的什么事呀!
  到现在我还能记住那架投石机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每个零件是用什么做的——用指甲掐来判断木头的质地,用鼻子来闻出木头是否很干。姓颜色的大学生是我的记录员,负责记下石弹重量,风速,距离,拉力,等等。当然,还要记下打着了没有。但是我根本用不着那些记录,因为发射的每一弹都在我心里——人在十六岁时记性好着哪。但是不管怎么说,做试验记录是个好习惯。我一点没记住打着了谁,被打到的人后来怎么了。他们到底是从屋脊上滚了下去呢,还是躺在原地等着别人来救。说实在的,这些事我根本没看到,或者是视而不见。我只看到了从哪儿出来了一个目标,它走进了我的射程之内,然后就测距离,上弹,算弹道。等打中之后,我就不管它了。一般总是打它的胸甲,比较好打。有时候和人打赌,打对方头上的帽子。一弹把他头上的安全帽打下来,那人吓得在地上团团乱转。对付躲在铁网下的哨兵,我就射过去一个广口玻璃瓶,里面盛满了螺丝钉,打得那人在网子后面嗷嗷叫唤。后来他们穿着棉大衣上岗,可以挡住这些螺丝钉,但是一个个热得难受得很。再后来对方集中了好多大弹弓,要把我们打掉。而我们在楼板上修了铁轨,做了一台带轮子的投石机,可以推着到处跑。很难搞清我们在哪个窗口发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倒被我们把他们的大弹弓全打掉了。我们的投石机装着钢板的护盾,从窗口露出去时也是很像样子(像门大炮)。不像他们的大弹弓,上面支着一个铁丝编的、字纸篓子一样的防护网(像个鸡窝),挨上一下就瘪下去。后来他们对我们很佩服,就打消了进犯的念头。只是有时候有人会朝我们这边呐喊一声:对面的!酒瓶子打不开,劳驾,帮个忙。我们愉快地接受了他们的要求,一弹把瓶盖从瓶颈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机就是这样的。
  我们家变成了武斗的战场,全家搬到“中立区”,那是过去的仓库,头顶上没有天花板,点着长明电灯;而且里面住了好几百人,气味不好闻。那地方就像水灾后灾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过战场回家去,嘴里大喊着“我是看房子的”,就没人来打我。回到我们家时,往床上一躺,睡上几个钟头,然后又去参加战斗。×海鹰听我讲了这件事,就说我是个两面派。事实上我不是两面派。我哪派都不是。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这么大,只有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那台投石机。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这么准确的投石机——这就是关键所在。那玩艺后来不知到哪儿去了。现在家里虽然有些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结构复杂,设计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欢。假如我做架电视给自己用,一定不会做成这样子——当然,我还没疯到要造电视机给自己用,为了那点狗屁节目,还不值得动一回手。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事。比方说,编编软件。我在美国给×教授编的软件是一只机械狗的狗头软件。后来那只狗做好了,放在学校大厅里展览,混身上下又是不锈钢,又是钛合金,银光闪闪。除此之外,它还能到处跑,显得挺轻盈,大家见了鼓掌,但我一点都不喜欢它。因为这不是我的狗。据说这狗肚子里还借用了空军的仪器和技术来做平衡,有一回我向×教授打听,他顾左右而言其他。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产党国家来的外国人,不能告诉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兴,就对他说:我操你妈!你以为我希罕知道!在美国就是这点好,心里不高兴,可以当面骂。你要是问我说了些什么,我就说我祷告呐。但是后来我选了他当导师,现在每逢年节都给他寄贺卡。这是避免恨他一辈子,把自己的肚皮气破的惟一方法。
  文化革命里我也没给“拿起笔做刀枪”做过投石机,没给他们修过工事。假如我干了这些事,全都是为了我自己。×教授也做过很多东西,不是给公司,就是给学校做,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所以他没有我幸福。
  七
  我小的时候,在锅片上划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这给我一个自己是湿被套扎成的印象。后来我就把自己的性欲和这个印象联系起来了。我喜欢女人芬芳的气味,但是又想掩饰自己湿淋淋粘糊糊的本质。这说明对我来说,性还没有成熟。它像树上的果子一样,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时候,天气经常晴朗,空气比现在好。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上见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几眼。这说明我一点也不天真。我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我在革命时期的第一个情人,就是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软糖的气味。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气味的大学生。这一点在出汗时尤甚。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上带一点金黄色,这种颜色可以和二十年后我在法国尼斯海滩上看到的颜色相比。当时有个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烟。当时金黄色的太阳正在天顶上融化,海面上也罩着一层金色。那个女人赤裸着上身,浑身上下与阳光同色。我给了她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火时才发现把烟叼反了。与此同时,我老婆对着我左边的耳朵喊:你痴了!对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气味又可以和后来我在美国注册学籍时所遇见的新生们相比,那些疯丫头在办公室里嘻嘻哈哈,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刚出炉的法国牛角面包,有的带有花香,就像尚未开放的玉兰花,带一点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时,她都微微一笑,说:你这小坏蛋又来了。然后就帮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缝上。那时候我总是爬排水管到他们那里去,所以扯脱扣子的事在所难免。后来我把扣子用铜丝绑在衣服上,并且在衣襟里衬上一根钢条。这样做了以后,扣子就再也不会扯脱了。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在豆腐厂里×海鹰逼问我有关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一切,我告诉她说:我不记得她姓什么,我更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和她只接过吻。这种简约的交待使她如坠五里雾中。有时候她说:你和这个姓颜色的大学生一定干过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讲!我听了以后无动于衷。有时候她又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是你胡编的——现在编不下去了罢。我听了还是无动于衷。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我是个制造悬念的大师,简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区柯克相比。尽管我已经不再说什么,但是已经说过了一些。这些说出的话是不能收回了。
  其实我和那个姓颜色的大学生还不止接过吻——我当然记得她姓什么叫什么,但是不知记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想不起来——整个六八年她都在学校里。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已经全伙覆灭,只剩了她和我是漏网之鱼。



第48章 拿起笔做刀枪(4)


  我们院里当时有好多红卫兵派别,“拿起笔做刀枪”是很小的一派,动武的时候也经常处于被围的状态。但是后来他们最倒霉,头头被抓起来判了徒刑,分配时,每个人都被送到了穷乡僻壤。这是因为算了总账——他们这派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也最厉害,这两件事都和我有关系。我们那座楼里打满了窟窿,原来的走道门窗全都不存在了。而且他们一面拆毁,一面加固,终于把一座二十世纪的住宅楼改成了十五世纪的城堡,甚至是东非草原上的白蚁窝。后来把它恢复原样时,花了比当初建这座楼还多三倍的钱。后来上面把他们集中起来办学习班,让他们交待谁叫这么干的,他们没把我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早就对他们说过,我就管帮你们打仗,别的都是你们自己的事。
  当时上面派人进驻学校,把武斗队伍都解散了,把头头都抓走了,别的人关起来办学习班,追査武斗里打死人的问题。只把她一个人剩在外面,等待下乡。这大概是因为上面觉得女人不会打死人——领导上实在缺少想象力。后来她经常找我和她一起去游泳。不好意思到家里来找我,在楼下和自行车站在一起,摇着车铃。游泳时她对我说,我们就像一群小鬼,大人不在家就胡闹了一通。现在大人回家了,就把我们收拾一顿。我答应着“是呀是呀”,心里却在想:这是你们的事,别扯上我。
  八
  我对女人抱的期望一直不高,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例外。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她该像法国那位风华绝代的杜拉斯一样,写出一部《情人》来。如果不去写小说,也该干点与此类似的事,因为她和×海鹰不一样,是个感性天才。有些事情男人干不来,因为这不是我们的游戏。但是她和别的人一样,只是叫我失望。连她都自甘堕落,我对别人更不敢存什么希望。
  那一年春天开始,我常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到运河边上去游泳。当时那里很荒凉,到处是野草。春天水是蓝的,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话不多。她到树丛里换衣服时,让我在外面看着人。姓颜色的大学生皮肤白晳、阴毛稀疏,灰色的阴唇就像小马驹的嘴唇一样,乳房很丰满。脱掉衣服时,就像煮熟的鸡蛋剥下蛋皮,露出蛋白来。尤其是摘掉那个硬壳似的胸罩时,就更像了。在灰蒙蒙的树丛里,她是一个白色的奇迹。而且刚脱掉那些累赘的衣服时,她身上传来一股酸酸甜甜的信息。我换衣服时,她有时盯住那个导致我被称为驴的东西看着,但也是不动声色。到了水里就不停地游起来,从河这边游到河那边,一游就是十几趟。然后爬上岸来,在河边上坐到天黑。姓颜色的大学生嘴唇变成了紫色,头发上好像抹了油,眼睛里充满了油一样的光泽。我们俩之间一点都不熟,只是互相需要。她告诉我说,如果不来游泳,就坐立不安。我想这是因为她心里很烦。她又告诉我说,我好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和我在一起很不好意思,但是我觉得是个好现象。年龄小一点,就可以多活几年,难道不好吗?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坐在树丛里,并排挺起胸膛来。我有两片久经锻炼的胸大肌,她有一对光润细嫩的乳房,乳头朝上挺着,是粉色的。后来她拍拍我的胸口说:“算了。别比了。都挺好的。”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去游泳,直到天黑以后。天黑以后远处灯火阑珊,河水就像一道亮油。她让我抱着她,我就抱着她,在黑暗里嗅她的气味,晚上她身上有一种温暖的气味。然后我就说:该回家了。然后我们就骑车回来,这个季节,晚上的风是暖的,就像夏天小河沟里的水,看上去黑糊糊而且透明,但是踏进去却感到温暖得出人意外。走到接近村子的地方,听到人声模糊。我爸爸要是知道我和一个大姑娘混在一起,非把我揍扁了不可。人家要是知道她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混,也要把肚皮笑破。但是要问我爸爸为什么要揍我,或者要问他们为什么要把肚皮笑破,谁也答不上来。
  姓颜色的大学生假如有杜拉斯的才能,能写出这样一部《情人》,会写道她的情人是个小个子,肌肉坚实,脸上、身上(肩膀、胳臂、大腿)都长满了黑毛,又似胎毛,又似汗毛,又似她后来那个秃顶丈夫抹了101生发精后头顶上催出的那种茸毛。才只十六岁,男性就长得和驴一样。站在河岸上时,叉开了双腿,挺胸收腹(我不是有意这样,是在体操队被老师训练的),雄赳赳地像只小叭狗。她会提到她的情人眼睛是黑色的,但有时也会变成死灰色。她还会提到空寂无人的河岸,杂有荆棘的小树丛,到处是坚硬的土坷垃。有时候她把他拉到树丛里,让他把脸贴在自己湿漉漉的阴毛上。说明了这一点,就能说明我们不是命里注定没有好书看,而是她们不肯写,或者有人不让她们写。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他就持我在革命时期的想法:认为这种事层次太低。
  姓颜色的大学生在她的《情人》里还会说到,她的情人站在水里时,身上的茸毛都会浮起来,就像带上了静电,还像一种稀薄的蒲公英。初春的水是蓝色的,很透明。但是在这种水里并不觉得很冷。从这种水里出来,会觉得一切都是蓝色的,很透明。有时他会独自走到桥上去跳水。那个时候他还是一本正经,像个小叭狗的样子。后来她回想起这些事,一定不会为这种无性的性爱而后悔。真正后悔了的是我。
  姓颜色的大学生有时候把我拉到灌木丛里,让我把手贴在她赤裸的乳房上,然后就闭上眼睛晒太阳。我把手贴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就自以为尽到了责任,只顾自己去寻找奶油味。这种气味在腋窝和乳下尤重。我把鼻子伸到这些地方——比方说,用鼻子把乳房向上拱开,或者把鼻子伸到腋毛稀疏的地方。刚从水里出来,鼻子是凉的,这就更像只小叭狗了。在这种时候,姓颜色的大学生也觉得挺荒唐。但是后来她又想:管它呢,荒唐就荒唐。
  我还能嗅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小腹下面有一种冷飕飕的清香味,但是不好意思到那里去闻。这就像一只没睁开眼睛的小狗闻一块美味的甜点心,但是不敢去吃。对于小狗来说,整个世界充满了禁忌,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大狗咬一口。对我来说,会打仗简直是小菜一碟,不学都能会。但要学会性爱,还需要很多年。
  小时候我爬过了一堵高墙,进到了一个炉筒子里面,看到地上有一领草席子,还看到有做爱的痕迹。从现场的情形不难推断出那个女的必然是背抵着炉壁,艰难地跷起腿来——这不折不扣就是米开朗琪罗的著名雕像“夜”。而那个男的只能取一腿屈一腿伸的姿式,那姿式的俗称就是狗撒尿。而且那条伸着的腿还不敢伸得太厉害,否则就会碰上野屎。我觉得这样子十足悲惨——如果你不同意,起码会同意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干着又有啥意思。等到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试着干这件事时,心里就浮现炉筒子里的事。那时候我抱着她的肩膀(她的肩膀很厚实),脸贴着她饱满的胸膛,猛然间感到她身后是炉筒子,一股凄惨就涌上心头,失掉了控制。这在技术上就叫早泄罢。还有一件事必须提到,姓颜色的大学生是处女,也增加了难度。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我失落得很,而且还暴露了我是个湿被套。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却笑了,说道:你都把我弄脏了!然后又说:我自己跟自己来。你想不想看?
  六八年春天那个晚上,我对姓颜色的大学生十分佩服,但是这种佩服却不是始于那时,起码可以上溯到六七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们俩到海淀镇去买大饼,在光天化日下掀开了马路中央的阴沟盖,从地底下钻出来。不管在什么时期,一位漂亮大姑娘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人们面前,总是个很反常的现象。而且钻了这么长时间的阴沟,她还有办法出污泥而不染,因此就引起了围观。而她旁若无人地走进小饭馆,从胸罩里掏钱买大饼,然后再旁若无人地钻回阴沟里去。有时候既没有钱,又没有粮票,她就一本正经地在街头找人聊天,告诉人家我们几十个人困在大楼里,没钱吃饭。等到要到了钱,就对人家甜甜地一笑,说:谢谢你。你对我们真好。我所认识的叫化子里,就数她最有体面了。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让我到树丛外去给她站岗,然后就和自己来。这时候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在树丛外面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但是什么都能听到,还能闻见那种浓郁的酸酸的花香气。我觉得天地为之逆转。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树丛里躺着时,身体洁白如雪,看上去有点轮廓不清。晚上回家以前,她让我帮她把那个有四个扣子的胸罩戴上。那东西是用白布做的,上面用线轧了好多道,照我看来像个袜子底。这种东西她有好几个,都是这样子的。有的太小,戴上后好像头上戴了太小的帽子,摇摇晃晃,有的太大,戴上去皱巴巴。她的内裤像些面口袋。总而言之,这些东西十足糟糕,穿上去不能叫穿上去,该叫套了上去。脱下来不能叫脱了下来,应该说是从她身上滑了下来。假如在臭气熏天的时期,还有什么东西出污泥而不染的话,她就可以算一件了。
  我躺在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时,觉得她像一堆新鲜的花瓣,冷飕飕的,有一种酸涩的香味。她的乳房很漂亮,身体很强壮,在地上躺久了,会把地上的柴草丝沾起来。时隔这么多年回想起来,我觉得她的身体像一种大块的cheese,很紧凑很致密,如果用力贴紧的话,有一种附着力。因此不该轻轻的抚摩,而应当把手紧紧地附着在上面。当年我做得很对。她教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不是世界上惟一的奇迹,但是连这都不知道的话,那就更是白活了。
  然后她从树丛里跑出来,说道:走,回家去。还抱抱我的脑袋。这时候我觉得沮丧,好像斗败了的公鸡,而且觉得自己在她面前不过是个小叭狗罢了。受这种挫折对我大有好处,因为我生性十分狂妄。后来我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个小叭狗和湿被套,狂妄的毛病就大见好。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就下乡去锻炼,回城来,结婚,生孩子。干这些事时,就如从阴沟里钻出来,遇乱不惊。她心里始终记着这个小叭狗似的男孩子。这是女性的故事,和我没有关系,虽然写出来我能看懂。而我是一个男性,满脑子都是火力战、白刃战、冲锋、筑城这样一批概念。虽然和她亲近时也很兴奋,但是心里还是腻腻的,不能为人。就好像得了肝炎不能吃肥肉。革命时期对性欲的影响,正如肝炎对于食欲的影响一样大。



第49章 失去记忆的人(1)


  一
  假设我是个失去记忆的人,以七四年夏天那个夜晚为起点,正在一点点寻回记忆的话,那么当时王二看到的是个肤色浅棕的女人,大约有二十三岁,浑身赤裸,躺在一张棕绷的床上。她像印地安女人一样,梳了两条大辫子,头发从正中分成两半。后来王二常到她家里去,发现她每次洗过头后,一定要用梳子仔仔细细把头发分到两边,并且要使发缝在头顶的正中间,仿佛要留下一个标记,保证从这里用快刀劈开身体的话,左右两边完全是一样重。梳头的时候总是光着身子对着一面穿衣镜,把前面的发缝和两腿中间对齐,后面的发缝和屁股中间对齐。后来王二在昏黄的灯光下凑近她,发现她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眉毛向上呈弧形,眼睛带一点黄色,瞳孔不是圆形,而是竖的椭圆形。她乳头的颜色有点深,但是她不容他细看,就拉起床单把胸口盖上了。这个女人嘴唇丰满,颧骨挺高,手相当大,手背上静脉裸出。她就是×海鹰。我认为她很像是铜做的。在此之前几分钟,他们俩一个人在床头,一个人在床尾,各自脱衣服,一言不发,但是她在发出吃吃的笑声。她脱掉外衣时,身上劈劈啪啪打了一阵蓝火花,王二一触到她时,被电打了一下。然后他们俩就干了。他和她接触时毫无兴奋的感觉,还没有电打一下的感觉强烈;但是在性交时劲头很足——或者可以说是久战不疲。但是这一点已经不再有意义。
  王二和×海鹰干那件事时,心里有一种生涩的感觉,仿佛这不是第一次,已经是第一千次或者是第一万次了。这时候床头上挂着她的内裤,是一条鲜红色的针织三角裤。这间房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北窗,开在很高的地方,窗上还装了铁条。屋里充满了潮湿、尘土和发霉的气味。有几只小小的潮虫在地上爬。地下有几只捆了草绳子的箱子,好像刚从外地运来。还点了一盏昏黄的电灯,大概是十五瓦的样子,红色的灯丝呈w形。
  王二和×海鹰干那件事之前,嗅了一下她的味道。她身上有一点轻微的羊肉汤味。这也许是因为吃了太多的炒疙瘩。因为豆腐厂门口那家小饭铺是清真的。炒菜时常用羊油。但是这种味道并不难闻,因为那是一种新鲜的味道,而且非常轻微。那天晚上灯光昏暗,因为屋里只有一盏十五瓦的电灯。她的下巴略显丰满,右耳下有一颗小痣。×海鹰总是一种傻呵呵的模样。我说的这些都有一点言辞之外的重要性。长得人高马大,发缝在正中,梳两条大辫子,穿一套旧军装,在革命时期里就能当干部,不管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不管她想不想当。×海鹰说,她从小就是这样的打扮,从小就当干部。不管她到了什么地方,人家总找她当干部。像王二这样五短身材,满头乱发,穿一身黑皮衣服,就肯定当不了干部。后来王二果然从没当过干部。
  假设×海鹰是个失去记忆的人,从七四年夏天那个夜晚寻回记忆的话,她会记得一个相貌丑恶、浑身是毛的小个子从她身上爬开。那一瞬间像个楔子打进记忆里,把想象和真实连在一起了。后来她常常拿着他的把把看来看去,很惊讶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东西——瘫软时像个长茄子,硬起来像捣杵。它是这样的难看,从正面看像一只没睁开的眼睛,从侧面看像只刚出生的耗子。从小到大她从来就没想到过要见到这样的东西,所以只能想象它长在了万恶的鬼子身上。从小到大她就没挨过打,也没有挨过饿,更没有被老师说成一只猪。所以她觉得这些事十分的神奇。她觉得自己刚经受了严刑拷打,遭到了强奸;忍受了一切痛苦,却没有出卖任何人。但是对面那个小个子却说:根本就没有拷打,也没有强奸。他也没想让她出卖任何人。这简直是往她头上泼冷水。
  这个小个子男人脸像斧子砍出来的一样,眼睛底下的颧骨上满是黑毛,皮肤白皙。这个男人就是王二。他脱光了衣服,露出了满身的黑毛。这使×海鹰心里充满了惊喜之情。她告诉王二说,他的相貌使她很容易把他往坏处想,把自己往好处想。她对王二说,他强奸了她。他不爱听。她又说他蹂躏了她,他就说,假如你坚持的话,这么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后来她又得寸进尺,说他残酷地蹂躏了她。这话他又不爱听。除此之外的其他字眼她都不爱听,比如说我们俩有奸情、未婚同居等等。他的意思无非是说,这件事如果败露了,领导上追究下来,大家都有责任。这种想法其实市侩得很。
  这件事又是我的故事,而这件事会发展到这个样子,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难道我不是深深地憎恶她,连话都不想讲吗?难道她不曾逼问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的每件事,听完了又说“真恶心”吗?假如以前的事都是真的,那么眼前我所看到的一切就只能有一个解释:有人精心安排了这一切,并派出了×海鹰,其目的是要把我逼疯掉。而当我相信了这个解释的同时,我就已经疯了。我有一个正常人的理智,这就是说,我知道怎么想是发了疯。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往这方面去想。这件事只能用我生在革命时期来解释。
  在此之前,我记得她曾经想要打我,但是忘了到底是为什么。×海鹰要打我时,我握住了她的手腕,从她腋下钻了过去,把她的手拧到了背后,并且压得她躬起腰来。这时候我看到她脖子后面的皮都红了,而且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等我把她放开,她又面红耳赤,笑着朝我猛扑过来。这件事实在出乎我的意外,因为我一点也没想到眼前的事是可笑的,更不知它可笑在哪里。所以后来我把她挡开了,说:歇会儿。我们俩就坐下歇了一会,但是我还是没想出是怎么回事,并且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一根不可雕的朽木头。与此同时,她一直在笑,但是没有笑出声。不过她那个样子说是在哭也成。
  后来她就把我带到小屋里去,自己脱衣服。这个举动结束了我胸中的疑惑。我想我总算是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了,而且我在这方面算是有一点经验的,就过去帮助她,但是她把我一把推开,说道:我自己来;口气还有点凶。这使我站到了一边去,犯开了二百五。脱到了只剩一条红色的小内裤,她就爬到床上,躺成一个大大的×形,闭上了眼睛,说道:“你来罢,坏蛋!坏蛋,你来罢!”这样颠三倒四地说着,像是回体文。而我一直是二二乎乎。有一阵子她好像是很疼,就在嗓子里哼了一声。但是马上又一扬头,做出很坚强的样子,四肢抵紧在棕绷上。总而言之,那样子怪得很。这件事发生在五月最初的几天,发生在一个被“帮教”的青年和团支书之间。我想这一点也算不得新鲜,全中国有这么多女团支书,有那么多被帮教的男青年,出上几档子这种事在所难免。作为一个学过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人,我明白得很。但是作为上述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我就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有这样的事发生。
  二
  七四年夏天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还有:×海鹰穿了一件皱巴巴的针织背心,脱下来以后,赶紧塞到枕头底下了。王二还觉得她的皮肤有点绿,因为她老穿那件旧军衣。至于她要动手打他的事,她是这么解释的:你老跟我装傻!但是王二一点也记不得自己曾经装傻。像这样的事要一点二点才能想得起来。也许他不是装傻,而是原本就傻。在她家的床上,王二总喜欢盘腿半跪半坐,把双脚坐在屁股下,把膝盖叉开,把手放在膝盖上,这时候整个人就像一朵扎出的纸花,或者崩开了的松球——从一个底子(王二的屁股)里,放射出各种东西:他的上身,他的折叠过的腿,他的阴毛和阴茎(它们是黑黑的一窝),每一件东西都坚挺不衰。到了那个时候,麻木也好,装傻也好,全都结束了。彩中完了时就是这样的。小时候我从外面回家,见到我爸爸怒目圆睁,朝我猛扑过来,心脏免不了要停止跳动。等到挨了揍就好了,虽然免不了要麻木地哭上几声,但主要是为了讨他欢心。揍我我不哭,恐怕他太难堪。



第50章 失去记忆的人(2)


  王二胸口长了很多黑毛,紧紧地蜷在一起,好像一些小球,因此他的胸口好像生了黑锈一样。拔下一根放在手掌里,依然是一个小球,如果抓住两端扯开的话,就会变成一根弯弯曲曲的线,放开后又会缩回去。因此每根毛里都好像是有生命。夜晚王二躺在床上时,×海鹰指指他的胸口,问道:可以吗?他在胸口拍一下,她就把头枕上去,把大辫子搭在王二的肚子上。如果她用辫梢扫那个地方,他就会勃起,勃起了就能性交。这件东西根本不似王二所有。她家里那间小屋子很闷。性交时她有快感,那时候她用手把脸遮一下,发出擤鼻子一样的声音,一会就过去了。
  但是这件事又可能是这样子的:我伏到×海鹰身上时,她双目紧闭,牙关紧咬,脸上显出极为坚贞不屈的样子;四肢岔开,但是身体一次次地反张,喉咙里强忍着尖叫。那个样子几乎把我吓住了。所以我也把自己做成个×形,用手压住她的手腕,用脚抵住她的脚面,这样子仿佛是在弹压她。×海鹰的身体是冷冰冰的,表面光滑,好像是抛光的金属。干完了以后我也不知为什么会是这样。
  我和×海鹰干完了那件事,跪在床上把胸口对在一起,那样子有几分像是斗鸡。×海鹰跪在床上,还是比我要高半头。这时候她的乳房在我们俩中间堆积起来,分不清是谁长的了。那东西有点像北京过去城门上的门钉。这些事情都属正常。但是我们俩之间怎么会出了这样的事,我还是莫名其妙。
  我和×海鹰躺在她家那张棕绷的大床上时,我常常伸出右手,用食指和中指把她的乳头夹住。我的手背上有好多黑毛,甚至指节上也有,因此从背面看去,那只手像个爪子。×海鹰向下看到这种情形,就绷直了身体一声不吭,脸上逐渐泛起红晕。我很想把身上的黑毛都刮掉,但这件事应该是从手上做起的——假如手上的毛没有去掉,把身上的毛去掉就没有意义。用右手刮掉左手的毛是很容易的,反过来就很困难。这是因为我的左手很笨。而两只手一只有毛,另一只没有的话,还不如让它都留着哪。其实还有别的方法可以把手上的毛去掉。比方说,我可以用一分松香,加一分石蜡降低熔点,把它熔化以后,把手背上的毛粘在上面,待冷凝后,再把毛揭下来——屠宰厂就用这种办法给猪头拔毛。但是我觉得没必要这样子和自己过不去。这些事说明我的本性是相当温良的。尽管如此,在钳住她的乳头时,我还是感到一种逼供的气氛。我真想把气氛变成事实,也就是说,逼问一下到底是谁派她来耍我的。但是我忍住了,没有干出来。因为一干出来我就是疯子了。
  ×海鹰说我像个强盗,原因除了我长得丑,身上有毛之外,还因为我经常会怪叫起来。不管白班夜班,厂里厂外还是走到大街上,我都会忽然间仰天长啸;因此我身上有一种啸聚山林的情调。其实这是个误会,我不是在长啸,而是在唱歌,没准在唱《阿依达》,没准在唱《卡门》,甚至唱领导上明令禁止唱的歌。但是别人当然听不出这其中的区别。×海鹰因此而倾心于我,这倒和革命时期没有关系。古往今来的名媛贵妇都倾心于强盗。我们俩之间有极深的误会:她喜欢我像个强盗,我不喜欢像个强盗。因为强盗会被人正法掉。我这个人很惜命。
  其实×海鹰没说我像个强盗,而是说我像个阶级敌人。但我以为这两个词的意思差不多。我初听她这样说时吓出了一头冷汗。在此之前,我以为我遇上老鲁、×海鹰和我捣乱纯属偶然,丝毫也没想到自己已经走到了革命的反面。后来×海鹰又安慰我说,不要紧。你只是像阶级敌人,并不是阶级敌人。听了这样的话,心里总有点不受用。
  假如我理解得不错的话,成为阶级敌人,就是中了革命时期的头彩了。这方面的例子我知道一些,比方说,我们的一个同学在六六年弄坏了一张毛主席像,当时就吓得满地乱滚,嗷嗷怪叫。后来他没有被枪毙掉,但也差得不很远。每一个从革命时期过来的人都会承认,中头彩是当时最具刺激的事情,无与伦比的刺激。
  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常常独自到颐和园去玩。我总是到空寂的后山上去,当时那里是一片废墟。钻进树林子就看到一对男女在那里对坐,像一对呆头鹅。过一两个小时再去看,还是那一对呆头鹅。我敢担保,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没说过一句话,也没有动过一动。我对此很不满意,就爬到山上面去,找些大石头朝他们的方向滚过去,然后就在原地潜伏下来,等他们上山来找我算账。等了好久,他们也不来。所以我又下山去,到原来的地方去看,发现他们不在那里了。他们在不远的地方,还是在呆坐着。这种情形用北京话来说,叫作“渗着”。也许当年我就想到了,总有一个时候,这两个渗着的人会开始呆头呆脑地性交,这件事让我受不了。事隔这么多年,我还是有点纳闷:人家呆头呆脑地性交,我有什么可受不了的。也许,是那种景象可爱得叫人受不了罢。而我自己开始和×海鹰性交时,也是呆头呆脑。
  在革命时期所有的人都在“渗着”,就像一滴水落到土上,马上就失去了形状,变成了千千万万的土粒和颗粒的间隙;或者早晚附着在煤烟上的雾。假如一滴水可以思想的话,散在土里或者飞在大气里的水分肯定不能。经过了一阵呆若木鸡的阶段后,他们就飘散了。渗着就是等待中负彩。我一生一世都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摆脱这种渗着的状态。等到我感觉和×海鹰之间有一点渗着的意思,就和她吹了(而且当时强化社会治安的运动也结束了)。使我意外的是她一点都没有要缠着我的意思,说吹就吹了。这件事也纯属可疑。
  三
  我在豆腐厂工作时,厂门口有个厕所。我对它不可磨灭的印象就是臭。四季有四季的臭法,春天是一种新生的、朝气蓬勃、辛辣的臭味,势不可当。夏天又骚又臭,非常的杀眼睛,鼻子的感觉退到第二位。秋天臭味肃杀,有如坚冰,顺风臭出十里。冬天臭味粘稠,有如浆糊。这些臭味是一种透明的流体,弥漫在整个工厂里。冬天我给自己招了事来时,正是臭味凝重之时;我躲避老鲁的追击时,隐隐感到了它的阻力。而等我到×海鹰处受帮教时,已经是臭味新生,朝气蓬勃的时期了。这时候坐在×海鹰的屋里往外看,可以看到臭味往天上飘,就如一勺糖倒在一杯水里。臭味在空气里,就如水里的糖浆。在刮风的日子里,这些糖浆就翻翻滚滚。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紫外线,我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看到这种现象。刮上一段时间的风,风和日丽,阳光从天顶照下来,在灰色的瓦顶上罩上一层金光,这时候臭味藏在角落里。假如久不刮风,它就堆得很高,与屋脊齐。这时候透过臭气看天,天都是黄澄澄的。生活在臭气中,我渐渐把姓颜色的大学生忘掉了。不仅忘掉了姓颜色的大学生,也忘掉了我曾经受挫折。渐渐的我和大家一样,相信了臭气就是我们的命运。
  我在塔上上班时,臭味在我脚下,只能隐隐嗅到它的存在。一旦下了塔置身其中,马上被熏得晕头胀脑,很快就什么也闻不到。但是闻不到还能看到,可以看到臭味的流线在走动的人前面伸展开,在他身后形成旋涡。人在臭味里行走,看上去就像五线谱的音符。人被臭味裹住时,五官模糊,远远看去就像个湿被套。而一旦成了湿被套,就会傻乎乎的了。
  有关嗅觉,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当你走进一团臭气时,总共只有一次机会闻到它,然后就再也闻不到了。当走出臭气时,会感到空气新鲜无比,精神为之一振。所以假如人能够闻不见初始的臭气,只感到后来的空气新鲜,一团臭气就能变成产生快乐的永动机。你只要不停地在一个大粪场里跑进跑出就能快乐。假如你自己就是满身的臭气,那就更好,无论到哪里都觉得空气新鲜。空气里没了臭气就显得稀薄,有了臭气才粘稠。



第51章 失去记忆的人(3)


  七四年夏天到来的时候,×海鹰带我上她家去。她家住在北京西面一个大院里,她想叫我骑车去,但是我早就不骑自行车了,上下班都是跑步来往。第二年我去参加了北京市的春节环城跑,得了第五名。所以我跟在她的自行车后面跑了十来公里,到了西郊她家里时,身上连汗都没出。那个大院门方方正正,像某种家具,门口还有当兵的把门,进去以后还有老远的路。她家住在院子尽头,是一排平房。门前有一片地,去年种了向日葵,今年什么都没有种。地里立着枯黄的葵花秆,但是脑袋都没有了,脚下长满了绿色的草。她家里也没有人,木板床上放着捆着草绳的木箱子,尘土味呛人,看来她也好久没有回去了。她开门进去后就扫地,我在一边站着,心里想:如果她叫我扫地,我就扫地。但是她没有叫我。后来她又把家具上盖着的废报纸揭开,把废纸收拾掉。我心里想道:假如她叫我来帮忙,我就帮把手。但是她没有叫我,所以我也没有帮忙。等到屋里都收拾干净了,我又想:她叫我坐下,我就坐下。但是她没有叫我坐下,自己坐在椅子里喘气。我就站在那里往屋外看,看到葵花地外面有棵杨树,树上有个喜鹊窝。猛然间她跳起来,给我一嘴巴。因为我太过失神,几乎被她打着了。后来她又打我一嘴巴,这回有了防备,被我抓住了手腕,拧到她背后。如果按照我小时候和人打架的招法,就该在她背后用下巴顶她的肩胛,她会感到疼痛异常,向前摔倒。但是我没有那么干,只是把她放开了。这时候她面色涨红,气喘吁吁。过了一会儿,她又来抓我的脸。这件事让我头疼死了。最后我终于把她的两只手都拧到了背后,心里正想着拿根绳把她捆上,然后强奸她——当时我以为自己中了头彩,真是无与伦比的刺激。
  ×海鹰带我到她家里去那一天,天幕是深黄色的,正午时分就比黄昏时还要昏暗。我跟在她的车轮后面跑过洒满了黄土的马路——那时候马路上总是洒满了地铁工地运土车上落下的土,那种地下挖出来的黄土纯净绵软,带有糯性。天上也在落这样的土。我以为就要起一场飞砂走石的大风,但是跑着跑着天空就晴朗了,也没有起这样的风。我穿着油污的工作服,一面跑一面唱着西洋歌剧——东一句西一句,想起哪句唱哪句。现在我想起当年的样子来,觉得自己实在是惊世骇俗。路上的行人看到我匆匆跑过,就仔细看我一眼。但是我没有把这些投来的目光放在心上。我不知道×海鹰要带我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要带我去干什么。这一切都没有放在我心上。我连想都不想。那个时期的一切要有最高级的智慧才能理解,而我只有最低级的智慧。我不知道我很可爱。我不知道我是狠心的鬼子。我只知道有一个谜底就要揭开。而这个谜底揭开了之后,一切又都索然无味。
  四
  一九六七年我在树上见过一个人被长矛刺穿,当时他在地上慢慢地旋转,嘴巴无声地开合,好像要说点什么。至于他到底想说些什么,我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等到我以为自己中了头彩才知道了。这句话就是“无路可逃”。当时我想,一个人在何时何地中头彩,是命里注定的事。在你没有中它的时候,总会觉得可以把它躲掉。等到它掉到你的头上,才知道它是躲不掉的。我在×海鹰家里,双手擒住×海鹰的手腕,一股杀气已经布满了全身,就是殴打毡巴,电死蜻蜓,蹲在投石机背后瞄准别人胸口时感到的那种杀气。它已经完全控制了我,使我勃起,头发也立了起来。在我除了去领这道头彩无路可走时,心里无可奈何地想道:这就是命运吧。这时她忽然说道:别在这里,咱们到里屋去。这就是说,我还没有中头彩。我中的是另一种彩。这件事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后来我在×海鹰的小屋里,看见了杨树枝头红色的嫩叶在大风里摇摆,天空是黄色的,正如北京春天每次刮大风时一样。这一切都很像是真的,但我又觉得它没有必要一定是真的。宽银幕电影也能做到这个样子。
  后来我还到过北大医院精神科,想让大夫看看我有没有病。那个大夫鼻口里长着好多的毛,拿一根半截火柴剔了半天指甲后对我说:假如你想开病假条,到别的医院去试试。我们这里假条是用不得的。我想这意思是说我没有病,但是我没有继续问。在这件事上我宁愿存有疑问,这样比较好一点。直到现在有好多事情我还是不明白,我想,这不是说明我特别聪明,就是说明我特别笨,两者必居其一。
  革命时期过去以后,我上了大学,那时候孤身一人,每天早上起来在校园里跑步。每天早上都能碰上一个女孩子。她一声不响地跟在我后面,我头也不回地在前面跑。我以为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她甩掉,但是她始终跟在我后面。后来她对我说:王二,你真棒!吃糖不吃?她就是我老婆。过了不久,她就说,咱们俩结婚吧!于是就结了婚。新婚那天晚上她一直在嚼口香糖,一声也没吭,更没有说什么“坏蛋你来罢”。后来她对我放肆无比,但也没说过这样的话。这件事更证明了我所遇到的一切纯属随机,因为我还是我,我老婆当时是团委秘书,×海鹰是团支书,两人差不多,倘若是非随机现象,就该有再现性。怎么一个管我叫坏蛋,一个一声不吭?
  后来我和我老婆到美国去留学,住在一个阁楼上。我们不理别人,别人也不理我们,就这样过了好长时间。她每天早上到人行道上练跳绳,还叫我和她一块跳。照我看来,她跳起绳来实在可怕,一分钟能跳二百五十下。那时候我还是精瘦精瘦的,身手也很矫健,但是怎么也跳不了这么多——脏受不了。所以我很怀疑她根本就没长心脏,长了一个涡轮泵。半夜里我等她睡着了爬起来听了听,好像是有心脏。但这一点还不能定论。这只能证明她长了心脏,却不能证明她没长涡轮泵。我的第一个情人身上有股甜甜香香的奶油味道。那一回我趁她睡着了,仔细又闻了闻,什么都没闻到。
  我老婆长得娇小玲珑,白白净净,但是阴毛腋毛都很盛,乌黑油亮,而且长得笔直笔直,据我所知,别人都不是这样。她还喜欢拿了口香糖到处送给别人吃。在美国我们俩开了汽车出去玩时,到了黄石公园里宿营。她又拿了糖给旁边的小伙子吃。人家连说了七八个“no,thank you”,她还死乞白咧地要给。后来天快黑的时候,那两个小伙子搭了一个小得不得了的帐篷,都钻了进去,看样子是钻进了一个被窝里,她才大叫一声:噢!我知道了!具体她知道了什么,我也没去打听。因为我讲了什么她都不感兴趣,所以她讲什么我也没兴趣。
  我老婆有种种毛病,其中最讨厌的一种就是用拳头敲我脑袋。假如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我犯困,敲一下也属应该。但是她经常毫无必要地伸手就打过来。等你要她解释这种行为时,她就嬉皮笑脸地说:我看你发呆就手痒痒。她还有个毛病,就是随时随地都想坏一坏。走到黄石公园的大森林里,张开双臂,大叫:风景多么好呀!咱们俩坏一坏吧!走到大草原的公路上,又大叫道:好大一片麦子!咱们俩坏一坏吧!经常在高速公路边上的停车场上招得警察来敲窗户,搞得尴尬无比。事后她还觉得挺有趣。我们俩到了假期就开着汽车到处跑,到处坏。坏起来的时候,她翘起腿来夹住我的腰,嘴里嚼着口香糖,很专注地看着我,一到了性高潮就狂吹泡泡。这种景象其实满不坏。但是对眼前的事还是不满意。每个人活着,都该有自己的故事。我和我老婆这个故事,好像讲岔了头绪。
  我说过,我老婆学的是p。e。她也得学点统计学,所以来找我辅导。我就把我老师当年说过的话拿出来吓唬她。你想想罢,像我们学数学的学生十个人里才能有一个学会,像她那种学文科出身的还用学吗。她听了无动于衷,接着嚼口香糖,只说了一声:接着讲。然后我告诉她,有个现象叫random,就是它也可能是这样,也可能是那样,全没一定。她说这就对着啦。后来我发现她真是个这方面的天才。用我老师的那种排列法,我能排到前十分之一,她就能排到前百分之一。我说咱们能够存在是一种随机现象,她就说这很对。她还说下一秒钟她脑子里会出现什么念头,也是随机现象。所以她对自己以后会怎么想,会遇到什么事情等等一点都不操心。谁知这么一位天才考试时居然得了c。我觉得是我辅导得不好,心里别扭。谁知她却说:太好了,没有down掉。为此还要庆祝一下——坏一坏。我因为没辅导好很内疚,几乎坏不起来。
  我现在是这样理解random——我们不知为什么就来到人世的这个地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遇到眼前的事情,这一切纯属偶然。在我出世之前,完全可以不出世。在我遇上×海鹰之前,也可以不遇上×海鹰。与我有关的一切事,都是像掷骰子一样一把把掷出来的。这对于我来说,是十分深奥的道理,用了半生的精力才悟了出来,但是要是对我老婆说,她就简简单单地答道:这就对着啦!照她的看法,她和我结了婚,这件事纯属偶然,其实她可以和全世界的任何一个男人结婚。她就是这样一个天才。像这样的天才没有学数学,却在给人带操,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和我老婆的感情很好,性生活也和谐,但这不等于我对她就一点怀疑都没有了。首先,她嫁我的理由不够充分;其次,她的体质很可疑。最后,有时她的表现像天才,有时又像个白痴;谁知她是不是有意和我装傻。在这一切的背后,是我觉得一切都可疑。但是我能克制自己,不往这个方面想得太多。



第52章 姓颜色的大学生(1)


  一
  我现在回国来了,在一家研究所里工作。我又遇上了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我的第一个情人。在革命时期我们接过吻,现在她已经成了半老太太了,就在我们那条街上工作。她对我说:原来你长大了也就是这样呀——言语间有点失望,仿佛我应该是邱吉尔似的。后来她又问我有没有挣大钱的路子。我对她也有点失望,因为她憔悴而虚胖,和老鲁当年要逮我时简直是一模一样。而且她闻起来也一点都不像太妃糖,头发上有油烟味,衣服上有葱姜的味道。当然我也没有指望她像二十三岁时一样的漂亮,但是我指望她依然身材苗条,风姿绰约,这并不过分。但是我没有说出来,只告诉她找到挣钱的路子一定找她搭伙,就分手了。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谈过我的欧洲见闻。夏天整个欧洲充满了一支大军,疲惫、风尘仆仆,背着背包和睡袋,阳光晒得满脸雀斑,头发都褪了色,挤满了车站和渡口,他们就是各国度假的学生。早上到艾菲尔铁塔去玩,下面睡了一大排,都裹在各种颜色的睡袋里,看上去好像发生了一场枪战,倒了一街死人。小伙子们都很健壮,大姑娘们都很漂亮,有些人口袋里还放着格瓦拉或者托洛茨基的书。真是一种了不起的资源。似乎应该有人领导他们制造投石机,铠甲,手执长矛爬上房顶,否则就是一种浪费。但这个人不是我,我已经老了,不在他们当中。混在他们中间排队买学生票进博物馆时,想到自己已经三十六岁了,有一种见不得人的感觉,虽然欧美人不大会看东方人的年龄(我们的年龄长在脸上,不在肚子上)。倒是我老婆满不在乎,到处问人吃糖不吃。然后人家就问起我是什么人。然后就是一声惊叫:hus——band?大家一起把谴责的目光投到我脸上来,因为都觉得她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然后我就宣布和她立即离婚。姓颜色的大学生听了以后,皱皱眉头说,你都是这样,我更是老太太了。
  把时光回溯到六八年春天,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河边上时,当时眼前是一片无色的肃杀世界。树干都是灰秃秃的,河里流着无色的流体,天上灰蒙蒙的有很多云块,太阳在其中穿行,时明时暗,但也没有一点红,一点黄。地上的土是一些灰色的大大小小的颗粒。姓颜色的大学生搂着我躺在小树丛里。她身上湿漉漉的,我心里慌慌的。有时候阳光把我烤得很暖,有时候风又把我吹得甚凉。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河边上时,没想到还有将来,只想到此时此刻。当时我很想和她干,又害怕干起来自己会像个蜡人一样融化。当时我丝毫也没想到后来还会有很多事情,更没想到再过六年会遇上一个×海鹰;假如想得到,就不会把自己的熔点估计得那么低。经过了这种时刻,后来和×海鹰干时,就像一个打了二十年仗的老兵上前线,镇定如常。我估计那时候×海鹰的心里倒是慌慌的,因为她后来告诉我说:“我好像在你手上死了一回”。这种感觉叫我很满意。我不满意的是自己没有在姓颜色的大学生那里死掉。这种死掉的感觉,就是幸福罢。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河岸上的时候,×海鹰正在干些奇怪的事。她穿上了旧军装,背上背包,和一帮同年的女孩子在乡间的土路上长征,就在离她们不远的地方,汽车和火车滚滚开过。后来她们跑到河北白洋淀一个村子里,要和当地的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但是农民都躲着她们,不和她们住在一起,把工具都藏起来,把她们种过的地刨了重种,把她们拔过的麦子重拔一遍。最后终于把她们撵跑了。这件事没让她们学到半点世故,在回来的路上照样嘻嘻哈哈地笑。我和×海鹰好时,她给我讲过这件事。当时她坐在那张棕绷的大床上,穿着鲜红色的三角裤,一边讲一边笑。那时候我坐在她身边,闻见她身上传来青苹果的气息。在革命时期里她是个童贞女,而且发誓要做一辈子的童贞女。所以她要时时刻刻保持天真状态。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出去玩时,有时她会忽然感到恶心,就躲开我,到没人的地方去吐,回来的时候身上太妃糖的气味更重了。我说,你可能有病,应该去看看。她说没有病。后来我自以为聪明地说:你可能怀孕了。她打了我一下说:混账,我和谁怀孕?然后又诧异道: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从非常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好多这类的事,但都是半懂不懂的。
  后来她告诉我说,她呕吐,是因为想起了一些感到恶心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她宁愿马上吐出来,也不愿把恶心存在胸间。原来她是想吐就能吐出来的。除此之外,姓颜色的大学生眉毛很黑,皮肤很白。她身上只有这两种颜色,这样她就显得更纯粹。不像×海鹰是棕色的,身上还有一点若隐若现的绿色。这大概是绿军装染的罢。
  我从来不会感到恶心,只会感到沮丧。对同一件事情我们有全然不同的反应,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罢。姓颜色的大学生听了这样的解释,诧异道:“男人!你是个男人?”我说真新鲜,我不是男人,难道是女人?后来我想出了这话里隐含的意思,就生了气,不理她。她又解释道:我不是说你,而是说我们大家。你也不是男人,我也不是女人。谁也不知道咱们算些什么。
  我和×海鹰从来没有出去玩过,总是呆在她家的小黑屋里。那间房子没有阳面的窗子,只有一个向北的小窗户,开得很高,窗框上还镶了铁条。她说这屋子有一种她喜欢的、地下工作的气味。我能在那里闻出一种霉味来,虽然不算太难闻。除此之外,我还看见过一只潮虫,像滚动一样爬过。那盏小灯昏黄的灯光和阴森森的墙壁混为一体。我已经知道了她说的气味是什么,但是我不喜欢。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好时从来没到过任何房子里,从来就是在野外,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我觉得和她的每件事都更值得珍惜。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接吻时,她总是用一根手指抵住我的下巴,稍一接触就把我推开;我和×海鹰好时,没有主动吻过她。但我和×海鹰性交时,勃起如坚铁,经久不衰;而和姓颜色大学生的情形,我觉得还是不说更好一点。
  我到豆腐厂工作之前,姓颜色的大学生说过让我和她一起走。因为她爱我,所以可以由她来养活我,将来我再养活她。这实际是让我和她私奔,但是在一般的私奔事件里更世故的一方该是男的;在我们这里搞颠倒了。我以为这种想法太过惊世骇俗,所以没有答应。我猜她也不是太认真的,所以后来不打招呼就走掉了。
  姓颜色的的大学生曾经用她那对粉雕玉琢似的丰腴乳房对着我那张多毛的小丑脸,这个景象给我们俩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猜就是因为在这一刻产生的怜惜之情,她才起了养活我的念头。其实我根本不用她养活,但这一点无关紧要;实际上我也没有被她养活过,这一点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样的话已经说了出来。我和她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就由这一句话固定了。
  我和×海鹰经历过一模一样的事情。六八年秋天,姓颜色的大学生已经走了,我回到学校里去受军训,每天在队列里正步走。我们俩都一本正经地走着,所不同的是我阴沉着脸一声不吭,她却嘻嘻哈哈笑个不停。我还被叫出队来,给大家示范正步走,这件事叫我烦得要命,但我不想顶撞教官(当时不叫教官,叫做排长)。顺便说一句,我的正步走得好,完全是因为我在体操队里练过,和军训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当然,教官乐意说这是因为他们训练得好也没有关系。各种步法队形都操练好了以后,就开始思想教育,斗私批修,忆苦思甜等等。无论大会小会我都是一言不发。假如教官点到我,我就说:下回再发言罢。而×海鹰总是要一本正经地写个发言稿来念的。后来×海鹰问我为什么从来不在会上发言,我想了想答道:不想发。事实上,不管在任何场合,只要在座有三个以上的人,我就尽量不说话。要是只有两个人,我就什么都敢说。这是我一生不可更改的习惯。
  把时光推回到我守在自己那座楼里时,我不知道这座楼很快就要不属于我,还在妄想把它守到千年万代。姓颜色的大学生看我时带上了怜惜的表情,她告诉我说,这座楼我们最后还是要交出去的,但是我不相信。而且我还认为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当时我只有十五岁多一点,还不大知道什么是女人,但是有了很多偏见。
  深秋时节我在楼顶上走动时,看到晨雾日深。过去每年这个时节校园里都有好多烟,这是因为工人会把杨树叶扫到一处,放火烧掉。杨树叶子着火时,味道别提有多么苦了。那一年没有扫树叶,它们就被风吹到角落里堆积起来,沾上了露水之后开始腐烂,发出一种清新的味道,非常好闻。假如这个校园里总在打仗的话,楼与楼之间很快就会长满一人深的荒草,校园里的人也会越来越少(当时校园里的人已经很少,都吓跑了),野猫却会越来越多。最后总会有一天狼也会跑到这里来追逐野兔子。在我看来,这比挤满了人、贴满了大字报要好。姓颜色的大学生知道了这些就说:王二,你真疯!
  因为最后还是失掉了我据守的楼房,六八年我回到学校军训时,感觉自己经受了挫折,像个俘虏兵。所以当教官喊道:“排头兵,出列!”时,我就乖乖走出来。姓颜色的大学生感到自己受了挫折时,就不停地呕吐,好像怀了孕。而×海鹰从来就没受过什么挫折。
  再把时光推回到六八年春天,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呆在河岸上时。那时候有些从云隙里透下来的光斑在田野上移动,我对她说:我们打了败仗。要是在古代,大伙就要一起去做奴隶。像你这样漂亮的姑娘会被铁链锁住,拴在大象上,走在队伍的前面。她说是吗,漂亮的脸上毫无表情。后来又说,别说这些了。这时候荒芜的河岸上一片灰蒙蒙,小树的枝头正努力发出绿芽来。t。s。艾略特:四月是残酷的季节。他说得对。
  二
  我和我老婆到意大利去玩时,坐在火车上穿过亚平宁半岛,看到那些崎岖不平的山地上种着橄榄树,那些树都老得不得了,树皮像烧焦的废塑料。我乐意相信这些树从古罗马活到了现在,虽然那些树边上就是年轻的柑橘树,还有现代化的喷灌设备在给柑橘树上水。后来我们又到庞贝古城去参观,看到城里的墙上古人留下的字迹“选勇士张三当保民官!”“李四是胆小鬼,别选他”等等,就觉得收到了公元前的信息。那个时候每个人都是战士,每座房子都是工事,不管什么官,都是军事首领。这片废墟永远是吵吵闹闹的,只可惜在那些废墟里什么味道也闻不到。据我所知,世界上各种东西里,就数气味最暂时了,既不可能留下废墟,也不会留下化石。假如庞贝古城里出现了公元前的气味,那些雕像和在火山灰里浇铸出的古人的模型就会一齐借尸还魂,跳起来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我想象他们的气味应当是一种火辣辣的肃杀之气,就像火烧场的气味,或者生石灰的味道。一个不安定的时代就该充满这种味道,而不该像我后来供职的豆腐厂一样,像个大粪场。
  走在废墟上,总是能感到一种浪漫气氛。小时候我也浪漫过。在那座楼里据守时,我在楼顶上建了一个工作间,那里有钳工的工作台,砂轮机、台钻等等搬得进来的东西(当然都是从校工厂里偷出来的),我觉得凭这些工具,还能造出更精良的器械,外面的人永远攻不进来。我们可以永远在校园里械斗,都打着毛主席的红卫兵的旗号;就像中古的骑士们一样,虽然效忠于同一个国王,却可以互相厮杀。这样光荣属于国王,有趣属于我们。除此之外,我还希望全世界的武斗队伍都来攻打我们,试试我们的防守能力。这样的想法太天真,这说明我看了太多的不该看的书。姓颜色的大学生比我大得多,知道我很天真(她说,我们的生活不是这么安排的),就怀着一种悲天悯人的心情爱上了我。等到校园里动了枪,工宣队解放军冲了进来,把武斗队伍统统解散,我就永远失去了这份天真。



第53章 姓颜色的大学生(2)


  我天真的时候想过,我们应该享受一个光荣的失败。就像在波斯尘土飞扬的街道和罗马街头被阳光灼热的石板上发生过的那样,姓颜色的大学生应该穿上白色的轻纱,被镀金的锁链反锁双手,走在凯旋的队伍前面,而我则手捧着金盘跟在后面,盘里盛着胜利者的战利品。在这片刻的光荣之后,她就被拉到神庙里,惨遭杀戮,做为献神的祭品,而我被钉在十字架上,到死方休。如果是这样,对刚刚发生的战争就有了交待。而一场战争既然打了起来,就该有个交待。但是事实不是这样的。事实上交战的双方,都被送到乡下教小学,或者送去做豆腐。没有人向我们交待刚才为什么要打仗,现在为什么要做豆腐。更没人来评判一下刚才谁打赢了。我做的投石机后来就消失在废料堆里,不再有人提起。我们根本就不是战士,而是小孩子手里的泥人——一忽儿被摆到桌面上排列成阵,形成一个战争场面;一忽儿又被小手一挥,缺胳膊少腿地跌回玩具箱里。但是我们成为别人手里的泥人却不是自己的责任。我还没有出世,就已经成了泥人。这种事实使我深受伤害。
  假如事实未使我受到伤害,我会心甘情愿地死在酷热的阳光下,忍受被钉的剧痛,姓颜色的大学生被反缚着双手,也会心甘情愿地把血管喂给祭司手里的尖刀,然后四肢涣散,头颈松弛地被人拖开,和别的宰好的女人放在一起。比之争取胜利,忍受失败更加永恒。而真正的失败又是多么的让人魂梦系之呀。
  时隔十几年,我才想明白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河边上时说了些什么。我说:给我一场战斗,再给我一次失败,然后我就咽下失败的苦果。而她早已明白没有战斗,没有失败。假如负彩开到了你头上,苦果就是不吃也得吃。但她只是呕吐,什么也不和我说。
  现在我想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再见到我时的情形。她说:你长大了也就是这样呀——这应该是一声惨呼罢。我还该是什么样呢。在空旷无人的河边上,我那张小丑脸直对着她的漂亮乳房,那个景象不同凡响。我对她寄予了很大希望,她又对我寄予了很大希望。到后来我看到她形容憔悴,闻到她身上的葱姜气感到失望,她看到我意气消沉神色木然又何尝不失望。这说明她后来也像我爱她那样爱我罢。没有人因为她长得漂亮就杀她祭神,也没人因为我机巧狠毒就把我钉死。这不是因为我们不配,而是因为没人拿我们当真——而自己拿自己当真又不可能。
  三
  ×海鹰给我讲过十六岁时听忆苦报告的情形。当时我们俩都在学校里,那两个学校隔得不远,大概上学时还见过面,但是那时我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那种报告会开头时总要唱一支歌:“天上布满星,月牙亮晶晶”,听见歌所有的人就赶紧哭,而我低下头去,用手捏鼻梁——一捏眼泪就会流出来,这样我和别人一样也是眼泪汪汪,教官不能说我阶级感情不深。然后我就看着报告人——一个解放军,摘下帽子,坐到桌子后面,讲了一会,他涕泪涟涟。但是他讲的是什么,我一点也没听见。后来×海鹰告诉我说,那是鼓楼中学的一位教导员,他的忆苦报告赫赫有名,就像在古希腊荷马讲的《伊利亚特》、《奥德赛》一样有名。后来又发现他说的全是假话,成为革命时期的一大丑闻,假如革命时期还有丑闻的话;——我们两个学校是近邻,听大报告总是在一起的,所以我在礼堂里捏鼻子的时候,她也在那个礼堂里。但是她听见的那些事,我一点都不知道。这都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个俘虏兵,不该我打听的事我都不打听。
  现在该谈谈那些忆苦报告了。说实在的,那种报告我从来听不见,我有选择性的耳聋症,听不见犯重复的话。所有的忆苦报告里都说,过去是多么的苦,穷人吃糠咽菜,现在是多么的甜,我们居然能吃到饭;所以听一个就够了。后来×海鹰告诉我,那些忆苦报告内容还有区别,我听了微感意外。比方说,那位军训教导员讲的故事是这样的:在万恶的旧社会,他和姐姐相依为命,有一年除夕(这种故事总是发生在除夕),天降大雪(这种故事发生时总是天降大雪),家里断了炊。他姐姐要出去讨饭(这种故事里总是要讨饭),他说,咱们穷人有志气,饿死也别上老财家讨饭,等等。我听到这里就对×海鹰说:底下我知道了——该姐姐被狗咬了。但是我没说对。那位姐姐在大街上见到了一个冻硬了的烤白薯,搁在地上;连忙冲过去拣起来,拿回来给他吃。但遗憾的是那东西不是个烤白薯,而是很像烤白薯的一个冻住的屎橛子。听完了这个报告后,回来后我们讨论过,但是我开会从来不发言,也不听别人的发言。所以到底讨论了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据说那一回的讨论题是对那个屎橛子发表意见。后来我想了半天才说道:这个故事是想要说明在万恶的旧社会穷人不仅吃糠咽菜,而且吃屎喝尿。×海鹰说,这种想法说明我的觉悟很低,我不愿意到大会上去发言,亦不失是藏拙之道。她发言的要点是:那个屎橛子是被一个地主老财屙在那里的,而且是蓄意屙成个白薯的样子,以此来迫害贫下中农。换言之,有个老地主长了个十分恶毒的屁眼,应该把他揪出来。对于屎橛子能做如此奇妙的推理,显然是很高级的智慧,很浪漫的情调。不必实际揪出长了那个屁眼的老地主,只要揭穿了他的阴谋,革命事业已经胜利了。而认真去调查谁屙了这个屎橛子,革命事业却可能会失败——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失败,所以×海鹰也不肯干这种事。有了这样高级的智慧,再加上总穿旧军装,×海鹰到哪儿都能当干部。
  有关革命时期的高级智慧,我还有补充的地方:在我看来,这种东西的主要成分就是浪漫,永远要出奇制胜,花样翻新。别人说到一根屎橛子,你就要想到恶毒的屁眼和老地主。不管实际上有没有那根屎橛子,你都要跟着浪漫下去。
  四
  后来有一回,在×海鹰家里,她只穿着那条小小的鲜红色针织内裤躺在棕绷大床上。只有在做爱时她才脱下那条内裤,在那种时候她的胯间依然留有红色的痕迹。然后马上穿上。这时我伸出双手,用手指钳住她两侧的乳头。她低头看了一下,就说:这很好。然后闭上了眼睛。这时候我想道:那条鲜红的内裤,原来是童贞的象征。她在刻意地保持童贞。童贞就是一种胜利,它标志着阶级敌人还没有得逞。
  我学画时,从画册上知道了圣芭芭拉是被凶残的异教徒用铁钳夹住乳头折磨至死;所以当时我就想道:“噢,原来你是圣女芭芭拉,我是异教徒。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我是谁啦。”后来我才知道自己不是凶残的异教徒,而是狠心的日本鬼子。这件事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那位教导员的忆苦报告×海鹰还给我讲过一些。其中有这样一段:在月黑风高之夜,该教导员的四个姑姑,加上四个表姐,以上女性都在妙龄,被“狠心的鬼子”架到一个破庙里强奸了。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强奸这个字眼,除此之外,还听到过一些暗示——“糟蹋了”,“毁掉了”等等——但是第一次听到强奸这个字眼。当时她恍然大悟,心慌意乱。虽然恍然大悟,却不知悟到了些什么。她还告诉我说,假如当时有个人在她面前叫出“性交”这个字眼,她就会晕死过去。但是这个字眼的意思是什么,她也是一毫都不懂。她能听懂的就是:她本人就是那四个表姐和四个姑姑之一,被狠心的鬼子带到了破庙里;但是这个故事到这里就打住了。直到六年以后那狠心的鬼子才真正到了她身边——那个狠心的鬼子就是我。这个教导员故事我原本早就听过,但是我听而不闻。
  有关恍然大悟,我还知道这样一些例子。我在美国打工时,那位熟识的大厨炒着菜,忽然大叫一声,恍然大悟,知道了下期六合彩的号码是在电话号码本的yellow page上。他叫我马上去査两个号码告诉他,但是厨房里没有电话号码,所以我到前台去找。正好赶上一个洋鬼子鬼叫一声,他吃了一口大厨炒的菜,被咸得找水喝,还硬逼着waiter也尝尝那道菜。我们国家的领导也是在恍然大悟后发现了《第三次浪潮》。当然,阿基米得是在恍然大悟后发现了他的定律。这说明恍然大悟有两种,一种悟了以后比以前聪明,一种悟了以后比以前更傻。我这一辈子所见都是后一种情形。而我用不着恍然大悟,就知道自己被扯进了一种游戏之内,扮演着反面角色,只是不知道具体是哪一种。等到知道自己是狠心的鬼子之后,还是不免恍然大悟了一下。
  有关我成了狠心的鬼子的事,还有必要加一点说明。虽然我个子矮,但不是罗圈腿,也不戴眼镜,祖籍在四川,怎么也不能说我是个日本人。但是性爱要有剧情,有角色,×海鹰就拿我胡乱编派。其实我宁愿她拿我当异教徒,因为我本来就是异教徒。反正我不当日本人。
  五
  其实那个教导员的故事还没有完。他又画蛇添足,编出好多细节来;比方说,那些狠心的鬼子是一支细菌部队,强奸之后,又把他的姑姑和表姐的肚子剖开,把肠子掏出来,放在油锅里炸。这位可怜的教导员没见过做细菌实验,只见过炸油条。除此之外,他还加上了一些身临其境的描写,好像他也混迹于那些狠心的鬼子中间,参加了奸杀表姐姑姑的行动。这位大叔现在大概是五十多岁,现在大概正在什么地方纳闷,不明白那些故事是真还是假。假如是真的话,他到哪里去找那些表姐和姑姑。如果是假的话,为什么要把它们编出来。我猜他永远想不明白,因为编造这些假话的事,既不是从他始,也不是到他终。我以为这原因是这样的:在万恶的旧社会,假如你有四个姑姑和表姐被日本鬼子奸杀,就是苦大仇深,可以赢得莫大光荣;除此之外,还对革命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人想贡献几个姑姑或者表姐出来,但是在此之前,必须先忘掉自己有几个姑姑和表姐——这才是最难的事。不管怎么样罢,反正×海鹰听了心里麻酥酥的。她告诉我说,听了那个报告,晚上总梦见疾风劲草的黑夜里,一群白绵羊挤在一起。这些白色的绵羊实际上就是她和别的一些人,在黑夜里这样白,是因为没穿衣服。再过一会,狠心的鬼子就要来到了。她们在一起挤来挤去,肩膀贴着肩膀,胸部挨着胸部。后来就醒了。照她的说法,这是个令人兴奋不已的梦。但是当时我根本没听出到底是什么在叫人兴奋。我还认为这件事假得很。
  现在我对这些事倒有点明白了。假如在革命时期我们都是玩偶,那么也是些会思想的玩偶。×海鹰被摆到队列里的时候,看到对面那些狠心的鬼子就怦然心动。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是被排布成阵,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出于别人的摆布。所以她的怦然心动也是出于别人的摆布。她的一举一动,还有每一个念头都是出于别人的摆布。这就是说,她从骨头里不真。想到了这一点,我就开始阳痿了。
  把时光推到七四年的夏天,×海鹰家里那间小屋里总是弥漫这一种气味,我以为是交欢时男女双方的汗臭在空气里汇合发生了化学反应生成的,是一股特殊的酸味;就像在这间房子里放了一瓶敞开了盖的冰醋酸。冰醋酸可以用来粘合有机玻璃,我用有机玻璃做半导体收音机的外壳,非常好看。有人出钱买我的,我卖给他;我爸爸知道了狠狠摸了我一顿,并且把钱没收了。他的理由是我小小的年纪,不应该这样的“利欲熏心”。其实他不该打我,因为我既然小小年纪,就不可能利欲熏心。人在小时候挨了打,长大了就格外的生性。在交欢时,我的生性就随着汗水流了出来,蒸腾在空中。那间房子里虽然不太热,但是很闷。一开始,我们躺在棕绷上,所以×海鹰的身上总是有些模模糊糊的红印。后来换上了一领草席子,她身上又箍上了一层格子似的碎印。她自己觉得这种痕迹很好看,但我觉得简直是惨不忍睹。
  那一年夏天,我常常用手指钳住×海鹰的乳头。她那个地方的颜色较深,好像生过孩子一样。这是因为她生来肤色深,但也是因为她不生性。每次在交欢之前,她脸色通红,对我相当凶。到了事后,她却像挨了打的狗一样,讪讪地跟在我后面。她对我凶的时候,我觉得很受用;不凶的时候很不受用。



第54章 姓颜色的大学生(3)


  六
  我现在还是个喜欢穿黑皮衣服的小个子,脸上长满了黑毛,头发像钢丝刷子,这一切和二十年前没有什么两样。姓颜色的大学生变成了一个冬天穿中式棉祆的半老妇人,×海鹰的身材已经臃肿,眼睛也有点睁不开的样子。从她们俩身上已经很难看出当年的模样。当年我遇到她们时,也不是最早的模样。再早的模样,她们都给我讲过。姓颜色的大学生上过一个有传统的女子中学,夏天的时候所有的学生都必须穿带背带的裙子,黑色的平底布鞋;在学校里管老师叫先生,不管老师是男的还是女的。而那些先生穿着黑色的裙子,带袢儿的平底布鞋,梳着发髻,罩着发网,带有一种失败了的气氛。躺到她怀里时闻到温馨的气味,感到白皙而坚实——和她做爱,需要一些温柔。但是我当时一点都不温柔。而×海鹰总是穿旧军装,文化革命里在老师的面前挥舞过皮带。那种皮带是牛皮做的,有个半斤多重的大铜扣,如果打到脑袋上立刻就会出血,但是她说自己没有打过,只是吓唬吓唬。她并不喜欢有人被打得头破血流,只不过喜欢那种情调罢了。躺到她身上时,感到一个棕色的伸展开了的肉体。和她做爱需要一些残忍,一些杀气。但是当时我又没有了残忍和杀气。我觉得自己是个不会种地的农民,总是赶不上节气。
  ×海鹰小的时候,看过了那些革命电影,革命战士被敌人捆起来严刑拷打,就叫邻居的小男孩把她捆在树上。在她看来,我比任何人都像一个敌人。所以后来她喜欢被我钳住她的乳头。像这样的游戏虽然怪诞,毕竟是聊胜于无。她就从这里出发,寻找神奇。秘密工作,拷打,虐杀,使她魂梦系之。在我看来这不算新奇,我也做过秘密工作。六七年我们家住在中立区时,我在拆我们家的家具。每天下午,我都要穿过火线回家吃晚饭,那时候我高举着双手,嘴里喊着:“别打!我是看房子的!”其实我根本不是看房子的,是对面那些人的对立面,“拿起笔做刀枪”中最凶恶的一员。那时候我心里忐忑不安,假如有人识破了我,我可能会痛哭流涕,发誓以后再不给“拿起笔作刀枪”干活。而且我还会主动提出给他们也做一台投石机,来换取一个活命的机会。这是因为我做的投石机打死了他们那么多人,如果没有点立功表现,人家绝不会饶过我。假如出了这样的事,我的良心就会被撕碎,因为“拿起笔做刀枪”中不单姓颜色的大学生,每个人都很爱我。当然我也可能顽强不屈,最后被人家一矛捅死;具体怎样我也说不准,因为事先没想过。秘密工作不是我的游戏——我的游戏是做武器,我造的武器失败以后,我才会俯首就戮。所以后来我就不从地面上走,改钻地沟。×海鹰说,我是个胆小鬼。假如是她被逮到了的话,就会厉声喝道:打罢!强奸罢!杀罢!我决不投降!只可惜这个平庸的世界不肯给她一个受考验的机会。
  在革命时期,有关吃饭没有一个完整的逻辑。有的饭叫忆苦饭,故意做得很难吃,放进很多野菜和谷糠,吃下去可以记住旧社会的苦。还有一种饭没有故意做得难吃,叫做思甜饭,吃下去可以记住新社会的甜。一吃饭就要扯到新社会和旧社会并且要故意,把我的胃口都败坏了。在革命时期有关性爱也没有一个完整的逻辑。有革命的性爱,起源于革命青春战斗友谊;有不革命的性爱,那就是受到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和阶级敌人的引诱,干出苟且的事来。假如一种饭不涉及新社会\/旧社会,一种性爱不涉及革命\/不革命,那么必定层次很低。这都是些很复杂的理论,在这方面我向来鲁钝,所以我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些领域,长成了一个唯趣味主义者,只想干些有难度有兴趣的事,性欲食欲都很低。我克制这两个方面,是因为它们都被人败坏了。
  有关革命时期,我有一些想法,很可能是错误的。在革命时期,我们认为吃饭层次低,是因为没什么可吃的,假如beef,pork,chicken,cheese,seafood可以随便吃,就不会这么说了。因为你可以真的吃。那时候认为穿衣服层次低,那也是因为没什么可穿的。一年就那么点布票,顾上了头,顾不了屁股。假如各种时装都有就不会这样想,因为可以真的穿。至于说性爱层次低,在这方面我有一点发言权,因为到欧洲去玩时,我一直住寄宿式的旅店,洗公共澡堂,有机会做抵近的观察。而且我这个人从小就被人叫做驴,不会大惊小怪。那些人的家伙实在是大,相比之下我们太小。这一点好多华裔人士也发现了,就散布一种流言道:洋鬼子直不直都那么大。这一点也是纯出于嫉妒,因为一位熟识的同性恋人士告诉我说,他们直起来更大得可怕。这说明我们认为性爱层次低,是因为没什么可干的。假如家伙很大,就不会这么说,因为可以真的干。两个糠窝头,一碗红糖稀饭,要是认真去吃,未免可笑。但说是忆苦饭和思甜饭,就大不相同了。同理,毡巴那种童稚形的家伙拿了出来,未免可笑,但要联系上革命青春战斗友谊,看上去也会显得大一点。然而我的统计学教师教导我说,确定事件之间有关系容易,确定孰因孰果难。按照他的看法,在革命时期,的确是没得吃、没得穿、家伙小,并且认为吃、穿、干都层次低;但你无法断定是因为没吃没穿家伙小造成了认为这些事层次低呢,还是因为认为这些事层次低,所以没得吃,没得穿,家伙也变小啦。但是这两组事件之间的确是有关系。我本人那个东西并不小,但假如不生在革命时期,可能还要大好多。生在革命时期,可以下下象棋,解解数学题。还可以画两笔画,但是不要被人看见。在革命时期也可以像吃忆苦饭或者思甜饭一样性交。假如不是这样性交,就没什么意思了。
  七
  我和×海鹰在她家里干那件事时,户外已是温暖的、甚至是燥热的季节,室内依然阴凉,甚至有点冷。我脱掉衣服时,指甲从皮肤上滑过时,搔起道道白痕,爆起了皮屑。我能看到每一片皮屑是如何飞散的,这说明我的皮肤是干性的。而在我面前逐渐裸露出来的身体,我却没怎么看见。对于正要干的事,我的确感到有罪,因为那是在革命时期。当时西斜的阳光正从小窗户里照进来,透过了一棵杨树,化成了一团细碎的光斑,照到×海鹰那里,就像我六岁时看到灯光球场上的那团飞蛾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不能干这件事,但是我又不得不干。在革命时期性交过的人都会感到这种矛盾。有一种智慧说,男女之间有爱慕之心就可以性交,但这是任何时期都有的低级智慧。还有一种智慧说,男女之间充满了仇恨才可以性交。每次我和×海鹰做爱,她都要说我是坏蛋,鬼子,坏分子,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这是革命时期的高级智慧。我被夹在两种智慧之间,日渐憔悴。
  在此之前,我一个人呆着时,不只一次想到过要强奸×海鹰,这件事做起来有很多种途径。比方说,我可以找点氯仿或者乙醚来,把她麻醉掉,还可以给她一闷棍。甚至我可以制造一整套机关,把她陷在其中。像我这样智多谋广的人,如果是霸王硬上弓,未免就太简单了。但是到了最后,连霸王硬上弓都没有用到。这件事让我十分沮丧。事情过去之后,我又二二乎乎的。×海鹰说,我把她强奸了。我对此有不同意见,我们俩就为这件事争论不休。她说,我说你强奸了,就是强奸了。我说,你这样强横霸道,还不知是谁强奸谁。争到了后来,发现她把一切性关系都叫作强奸,所有的男人都是强奸犯。最后的结论是:她是个自愿被强奸的女人,我是个不自愿的强奸犯。还没等到争清楚,我们就吹了。
  和×海鹰吹了之后,我苦心孤诣地作起画来,并且时刻注意不把炭条带到厂里来。我在这件事上花的精力比干什么都多,但是后来没了结果。我哥哥也花了同样多的精力去研究思辨哲学,但是最后也没了结果。那年头不管你花多么大的精力去干任何事,最后总是没有结果,因为那是只开花不结果的年代。而×海鹰依旧当她的团支书,穿着她日益褪色的旧军装,到大会上去念文件,或者在她的小屋里帮教落后青年。但是事情已经有了一点改变——她已经和全厂最坏的家伙搞过,或者按她自己的理解,遭到了强奸。她已经不那么纯粹。也许这就是她要的罢。
  八
  七四年夏天,我还是常到×海鹰那里去受帮教,但是帮教的内容已经大不一样了。她总要坐到我腿上来,还要和我接吻,仿佛这件事等到天黑以后就会太晚了。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接近阳痿,但她还是要和我搂搂抱抱。我知道这件事早晚会被人看见,被人看见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实在叫人难以想象,但是我又觉得没什么可怕的。×海鹰在我膝上,好像一颗沉甸甸的果实,她是一颗绿色的芒果。我觉得她沉甸甸,是因为她确实不轻,大概比我要重。我觉得她是生果子,是因为我和她不一样。
  那时我想起姓颜色的大学生,嘴里就有一股血腥味,和运动过度的感觉是一样的。这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经历了失败,又互相爱过——再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事了。假如我们能在一起生活,每次都会想把对方撕碎。假如不能在一起生活,又会终身互相怀念。一方爱,一方不爱,都要好一点。假如谁都不爱谁,就会心平气和地在一起享受性生活。这样是最好的了。虽然如此,我还是想念她。因为那是一次失败,失败总是让我魂梦系之。
  现在我看到姓颜色的大学生时,她有时把头转过去,有时把目光在我脸上停留片刻,就算打过了招呼。这件事说明,那次失败也一笔勾销了。
  ×海鹰说,她初次看到我时,我骑着车子从外面破破烂烂的小胡同里进来,嘴里唱着一支不知所云的歌,头发像钢丝刷子一样朝天竖着,和这个臭气弥漫的豆腐厂甚不谐调。然后她出于好奇爬到塔上来看我,却被我一把捉住手腕撵了出来。然后我就使她怦然心动。根据一切高级智慧,她不该理睬我这样的家伙,但是她总忍不住要试试。这种事的结果可想而知。后来在她的小屋里,我们果然叫人看见了。开头是被路过的人从窗户里影影绰绰地看见,后来又被有意无意推门进来的人结结实实地看见。再后来整个厂里都议论纷纷。据我所知,她好像并不太害怕被人看见。
  后来×海鹰告诉我说,她也觉得自己在七四年夏天坏了一坏。惟一的区别就是她觉得自己坏了一次就够了。她把这件事当做一生中的例外来处理。
  再后来我们俩就吹了,她还当她的团支书,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等到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时候,我才明白了这件事的含义。在革命时期,除了不定期、不定地点的开出些负彩,再没有什么令人兴奋的事。每个活着的人都需要点令人兴奋的事,所以她就找到我头上来了。
  我和×海鹰被人看见以后,公司领导找她谈了一回话。回来以后,她一本正经告诉我说,以后不用再到她办公室来,我的“帮教”结束了;那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这使我想到她终于受到了羞辱,和在我这里受到羞辱不一样,不带任何浪漫情调。
  六七年我曾在一棵树上看到一个人死掉,那件事里也不含任何浪漫情调。那时候“拿起笔做刀枪”最喜欢唱的歌是“光荣牺牲”,光荣牺牲也是死掉,但是带有很多浪漫情调。我以为她遭到了真正的羞辱后,就会像被一条大枪贯穿了一样,如梦方醒。但是等到和我说过了这些话后,她把脸扭向墙壁,“嘻嘻”地笑了起来。我问她为什么不用来了呢,她说“影响不好”,说完就大笑了起来。我们既然影响不好,就该受到惩罚,但是惩罚起来影响也不好。所以她所受的羞辱还是带着浪漫情调,只值得嘻嘻一笑,或者哈哈一笑。后来我真的没有再找她,这件事就这样别别扭扭地结束了。但这结果就算是合情合理罢。
  ×海鹰告诉我我们俩影响不好后,我简直是无动于衷。“影响不好”算个什么?连最微小的负彩都算不上。不过这也能算个开始,她就快知道什么是负彩了。就在那时我对她怦然心动。那时候我想把一切都告诉她,包括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那些不可告人的事。我还想马上和她做爱,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不阳痿了。除此之外,我还乐意假装是狠心的鬼子,甚至马上去学日文。我乐意永远忘记姓颜色的大学生,终身只爱她一个人。我把这些都告诉她,她听了以后无动于衷,只顾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去。最后临出门时,她对我说:这一切都结束了,你还不明白吗。后来她没和我说过话,直到她和毡巴结了婚,才开始理睬我。这件事告诉我,她一点也不以为影响不好是负彩。她以为影响不好就是犯错误。毛主席教导说:有了错误定要改正……改了就是好同志。对这种开彩的游戏她保持了虔敬的态度,这一点很像我认识的那位吃月经纸的大厨。他们都不认为开彩是随机的,而认为这件事还有人管着哪——好好表现就能不犯错误,吃了月经纸就能得一大笔彩金等等。当然,负彩和正彩有很大的区别。前者一期期开下去,摸彩的人越来越少,给人一种迟早要中的感觉;后者是越开摸彩的人越多,给人一种永远中不了的感觉。这道题虽然困难,最后她也解开了,对影响好不好这种事也能够一笑置之。不过这是后来的事。这是因为这种游戏总在重复。生在革命时期的人都能够解开这道题,只差个早晚。而没有生在革命时期的人就永远也解不开。
  后来我还在那个豆腐厂里干了很长时间,经常见到×海鹰。每次我见了她就做出一个奸笑,而她总是别转过脸去不理我。后来她就想办法从豆腐厂里调走了。
  现在我要承认,我对×海鹰所知不多。这是因为她和我干那件事时,已经不是处女了。这可能是因为小时候除了让别人把她捆到玉兰树上之外,她还玩过别的游戏,也可能是因为狠心的鬼子不只我一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去打听。我生在革命时期,但革命时期不足以解释我的一切。不但是我,别人也是这样的罢。



第55章 回忆


  一
  现在我回忆我长大成人的过程,首先想起姓颜色的大学生,然后就想到我老婆,最后想起×海鹰。其实这是不对的。如果按顺序排列的话,事件的顺序是这样的:首先是五八年我出现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别人大炼钢铁;然后我上了小学,看到一只鸡飞上阳台,被老师称为一只猪;后来上了中学,过了一年后,开始了文化革命。我跑回家去帮人打仗,认识了姓颜色的大学生。等到仗打完了之后,姓颜色的大学生下了乡,我又回到了学校,从那里去了豆腐厂;遇到了×海鹰并在那里陷入了困境。我老婆是再以后的事情。这都是我自己的事,在其中包含了成败。大炼钢铁就意味着我要当画家并且画出紫红色的天空;鸡飞上了阳台就意味着我要当发明家扭转乾坤;我想和姓颜色的大学生性交,并且强奸×海鹰。这都是我想干的事,这些事都失败了——我没当成画家,也没有扭转乾坤,和姓颜色的大学生没有干成,和×海鹰仅仅是通奸,但这也是我的失败。如果按和我关系的亲密程度来排列,首先是我老婆,其次是×海鹰,最后是姓颜色的大学生——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这些事是人间的安排,不包含任何成败。这样讲来讲去,我就像一只没头苍蝇。事实上也是差不多。
  按照现在的常理来说,姓颜色的大学生和我如此熟悉,还差一点发生了性关系,分手的时候她该给我留下通信地址,以便逢年过节时互寄贺卡,但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有几天她没来找我,再过了几天我去打听,才知道她离开了学校,不知上哪儿去了。我后来考上了大学,也没找×海鹰去告别,哧溜一下子就跑了。像这样的事,当时不明白其中的意义。过了这么多年再想起来,发现一切都昭然若揭。在一九六七年,姓颜色的大学生和我分手之前无话可说,正如一九七七年我和×海鹰之间无话可说。
  二
  在革命时期里,我把×海鹰捆在她家小屋里那张棕绷大床上,四肢张开,就如一个大字。与此同时,她闭着眼睛,就如睡着了一样,但是不停地吸着气,仿佛在做忍疼的准备。做完了这件事,我欲念全消,就在她两腿之间坐下,一声不吭地抽烟。屋子里渐渐的暗了。本来我应该打她,蹂躏她,但我只是注意到她的皮肤光滑如镜,像颐和园的铜牛;就拿一根手指在上面反复刮研。她在等我打她,蹂躏她,但是总是等不到。后来她抬起头来说:你把我放开。我就把她放开。我们俩并肩坐着。像这样的事我们干过很多回,没有一次是完全成功的。这说明我虽然长了一身的黑毛,但不是狠心的鬼子。我的心没有夜那么黑。我心里回想起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缠绵,等着×海鹰吻我,说:“爱我罢”,但也总是等不到。她的心属于黑夜和狠心的鬼子。我们俩就这样错开了。这种事的结果是我也没有捆着她,她也没有吻我;就这样凑凑合合地干了,而且双方都不满意。
  最近一次见到×海鹰时,她告诉我说,现在她觉得搂住毡巴,和他亲吻,然后脱掉内衣——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干了,也没什么不可以的。而且她还说,看来生活就是这样的,用不着对它太过认真。我觉得这话的意思就是今后她再不会想念我,我也用不着再想念她。我以为她把我想象成狠心的鬼子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在爱我。后来她也一直爱着我。为此我就该是个狠心的鬼子,心就该像夜一样黑。这不过是一种游戏,没有什么可怕的。所有的人都能看出我有这种气质,这就是她爱我的原因罢;只是在革命时期我被自己的这种气质吓坏了。现在她已经不爱我了。这是最令人痛惜的事情。
  三
  现在我还在那个“高级智能”研究所上班。毡巴在我们附近的医院里当大夫,凑巧那个医院就是我们的合同医院。姓颜色的大学生就在我们那条街上,×海鹰也离我们不远。我们这些人又汇合了。我有点自命不凡的想道:这可能是因为我的缘故,因为他们之间并不认识。现在我每天早上还要到外面去跑步,跑到煤烟和水汽结成的灰雾里去。我仿佛已经很老了,又好像很年轻。革命时期好像是过去了,又仿佛还没开始。爱情仿佛结束了,又好像还没有到来。我仿佛中过了头彩,又好像还没到开彩的日子。这一切好像是结束了,又仿佛是刚刚开始。



第56章 序


  【红拂夜奔】
  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但是不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
  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单向度的人》里,也表达过相同的看法。当然,中国人的遭遇和他们是不同的故事。在我们这里,智慧被超越,变成了“暧昧不清”;性爱被超越,变成了“思无邪”;有趣被超越之后,就会变成庄严滞重。我们的灵魂将被净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马尔库塞所说的那样,淹没在物欲里。我正等待着有一天,自己能够打开一本书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与此同时,我也想起了《浮士德》里主人公感到生命离去时所说的话:你真美呀,请等一等!我哀惋正在失去的东西。
  一本小说里总该有些纯属虚构的地方。熟悉数学方面典故的读者一定知道有关费尔马定理的那个有趣的故事,这方面毋庸作者赘言。最近,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证明了费尔马大定理。需要说明的是,书中王二证明费尔马定理,是在此事之前。
  作者
  关于本篇
  王二一九九三年四十一岁,在北京一所大学里做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是中国古代数学史。他是作者的又一位同名兄弟。年轻时他插过队,后来在大学里学过数学。他从未结过婚,现在和一个姓孙的女人住在一套公寓房子里。在冥思苦想以求证明费尔马定理的同时,他写出了这本有关李靖和红拂的书。这本书和他这个人一样不可信,但是包含了最大的真实性。熟悉历史的读者会发现,本书叙事风格受到法国史学大师费尔南·布罗代尔的杰出著作《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影响,更像一本历史书而不太像一本小说。这正是作者的本意。假如本书有怪诞的地方,则非作者有意为之,而是历史的本来面貌。



第57章 领导(1)


  在本章里一再提到一个名称“领导上”。在一本历史小说里出现这种称呼,多少有些古怪。作者的本意是要说明,“领导”这种身份是古而有之。
  一
  李靖、红拂、虬髯公世称风尘三侠,隋朝末年,他们三人都在洛阳城里住过。大隋朝的人说,洛阳城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但唐朝的人又说,长安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宋朝的人说,汴梁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所以很难搞清到底哪里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洛阳城是泥土筑成的。土是用远处运来的最纯净的黄土,放到笼屉里蒸软后,掺上小孩子屙的屎(这些孩子除了豆面什么都不吃,除了屙屎什么都不干,所以能够屙出最纯净的屎),放进模版筑成城墙。过上一百年,那城就会变成豆青色,可以历千年而不倒。过上一千年,那城墙就会呈古铜色,可以历万年而不倒。过上一万年,那城就会变成黑色,永远不倒。这都是陈年老屎的作用。李靖、红拂、虬髯公住在城里时,城墙还呈豆青色。这说明城还年轻。可惜不等那城墙变成古铜色,它就倒了,城里的人也荡然无存。所以很难搞清城墙会不会变成黑色,也搞不清它会不会永远不倒。洛阳城墙筑好之后,渐渐长满了常春藤。有一些好事的家伙派人把藤子从墙上扯下去,墙上就剩下了细小的藤蔓,好像四脚蛇断掉的尾巴。与此同时,被扯下墙的常春藤在地上继续生长,只是团成了团。有些叶子枯萎凋落,有些叶子却蓬勃向荣。这些藤子在地下,就像一堆堆的垃圾。而立着的城墙却被断裂的藤蔓染上了花纹,好像一匹晾在空中的蜡染布。然后又有些人觉得有花纹的城墙不好看,又派了一些人出来,举着绑了刀片的竹竿,把花纹都刮掉了。久而久之,城墙上就被刮出了好多白斑,好像脸上长了藓。我不明白既然一堵墙已经修了出来,为什么不能让它好好呆着——人活着受罪,干嘛让墙也受罪呢。
  李靖他们住在洛阳城里时,这里到处是泥水。人们从城外运来黄土,掺上麻絮,放在模版里筑,就盖成了房子。等到房子不够住时,就盖起楼房,把小巷投进深深的阴影里。洛阳的大街都是泥的河流。那时候的雨水多,包铁的木车轮子碾起地来又厉害,所以街上就没有干的时候。泥巴在大街上被碾得东倒西歪,形成一道又一道的小山脊,顶上在阳光下干裂了,底下还是一堆烂泥,足以陷到你的膝盖。那些泥巴就这样在大街上陈列着,好像鳄鱼的脊梁。当时的人们要过街,就要借助一种叫拐的东西。那是一对带有歪杈的树棍,出门时扛在肩上,走到街边上,就站到杈上,踩起高跷来。当时的老百姓都有这一手,就像现在的老百姓都会骑自行车一样。谁也不知道将来的老百姓还会练出什么本事来一一假如有需要,也许像昆虫一样长出六条腿。当然,各人的道行有深有浅。有人踩在三尺短拐上蹒跚而行,也有人踩在丈八长拐上凌空而过。比较窄的街段上,有些人借助撑杆一跃而过。在泥水中间,又有无数猪崽子在游荡。老百姓和猪就这样在街上构成了立体画面。除此之外,还有给老弱病残乘坐的牛车,有两个实心的木头轮子,由一头老水牛拉着,吱吱扭扭,东歪西倒。从城东到城西,要走整整半天。假如它在路中间散了架,乘车的都要成泥猪疥狗。不是老百姓的人坐在八匹马拉的轿车里呼啸而过时,泥水能溅到路边的店铺里面。正如今日有些豪华轿车跟在你自行车后猛按喇叭,嫌你聋得还不够快。老百姓总是恨非老百姓,这是原因之一。
  那些在洛阳大街上横行的马车就像鱼雷艇,这种高速船只宜在空旷处行驶,不该开上大街。但是谁也没有对马车提出意见,因为谁都不敢。人们只是上街时除了带着拐,还带一把油纸伞,见到马车过来,就缩在路边,张开伞接泥巴。还有一些人不带雨伞,而是穿着油布的雨披。不管你怎么小心,总有弄到一头一脸一身泥巴的时候。所以又要带上一个防水的油布口袋,里面带着换洗衣服。但是要洗手洗脸,总要用水。井倒是好找,洛阳每个街口都有一间白色的小房子,里面就是水井。但是房子里有人看着,用水要钱。所以图省钱的人就在脖子上拴两个牛尿脬,里面放上水。但是你虽有换洗衣服,总要有地方换,总不能当街赤身裸体,找更衣处(现代话叫收费厕所)也要钱;所以图省钱的人就不是带一把伞,而是两把伞。更衣时把两把伞前后张开遮住。这样一个图省钱的人出门时,脚下踩着一对拐,脖子上挂了两袋水,背后插了两把伞,腰里还挂着鼓鼓囊囊的口袋,实在是很累赘。其实你只要用一点钱,就可以清清爽爽地到任何地方,这个办法和现在是一样的:坐taxi。所以那些人是自愿活得那么累赘,因为他们想省钱。他们想省钱的原因是他们没有钱。
  大隋朝的taxi没有轮子,那是一些黑人,脑袋后面留着小辫子,赤身裸体,只穿一条兜裆布,手里拿着一条帆布大口袋。问好了去处,他就张开口袋把你盛进去。一个大钱一公里,他可以把你驮到任何地方,身上也不会沾一点泥。但是在坐taxi前,必须在他脸上摸一把,看看是真黑人,还是鞋油染的。有些无赖专门冒充taxi,把人扛到臭水坑前面,脑袋朝下地往下一栽。这些无赖以为这样干是有幽默感,其实一点也不幽默,因为这样一栽常常把别人的颈椎栽断。别人的颈椎断了,他们就把钱袋摸走。这也如你今天乘出租车时,也必须研究一下司机和车子,万一乘错了车,就会被人把脸打扁。众所周知,taxi只对外国人和阔佬是安全的。
  坐taxi出门太贵,又有折断颈骨的危险,所以在洛阳城里,大多数人平常出门时都是全副武装,十分累赘。只有那些走街串巷的妓女最潇洒。那种人身穿皮子的短上衣和超短裙,溅上了泥后,等干了一刮就掉,顶多剩下一点白色的痕迹。过街时只要招招手,就有老黑来把她扛过去,连钱都不要。当然,走在路上时taxi的手不老实,要占点小便宜。她们什么都不带,因为什么都用不着,只带一个小手提包,包里有刮泥点子的竹片子,手纸,小镜子等等,但是没有很多钱,钱多了流氓会搜走。但也不能一点钱都没有。那些流氓穿着黑绸子的长袍,头发用榆皮水梳得贼亮,嘴里嚼着蜜泡过的老牛皮(当时已经有了阿拉伯树胶做的口香糖,但是太贵,一般人买不起)。妓女的包里要是没钱,流氓发起火来什么事都得干出来。好多年以前,洛阳城就是这样。好多年以前,李靖就是这么个流氓。
  二
  我在讲李靖的事时,他就像一座时钟一样走着。但是这座时钟走得并不总一样快。讲到别的人时也是这样。举例而言,现在是故事的开头,时钟就相当缓慢。也不知讲到什么时候它就会突然快起来,后来又忽然慢下去,最后完全不走了。这是我完全不能控制的。因为不但李靖,连我自己也是一座时钟,指不定什么时候快,什么时候慢,什么时候会停摆。
  我们现在知道,李卫公是个大科学家,大军事家;其实他还是个大诗人,大哲学家。因为他有这么多的本事,年轻时就找不到事做,住在洛阳的祖宅里(那座祖宅是个土墙草顶的房子,草顶露了天,早该换草了),有时跑到街上来当流氓聊以为生。在这种时候他只好尽量装得流里流气,其实他很有上进心。年轻时李靖住在洛阳一条铺石板的小巷里,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晚上点着蓖麻油的灯熬夜。那种油是泻药,油烟闻多了都要屙肚子。当时他可没有当大唐卫公的野心,只想考上个数学博士,在工部混个事就算了。但是这样的事他都没找到。
  我知道李卫公精通波斯文,从波斯文转译过《几何原本》,我现在案头就有一本,但是我看不懂,转译的书就是这样的。比方说,李卫公的译文“区子曰:直者近也。”你想破了脑袋才能想出这是欧几里德著名的第五公设:两点间距离以直线为最近。因为稿费按字数计算,他又在里面加了一些自己的话,什么不直不近,不近者远,远者非直也等等,简直不知所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段落具有维多利亚时代地下小说风格,还有些春宫插图。这都是出版商让加的。出版商说,假如不这样搞,他就要赔本了。出版商还说,你尽翻这样的冷门书,一辈子也发不了财。因此李靖只好把几何与性结合起来。这是因为这位出版商是个朋友,他有义务不让朋友破财。每次他这么干的时候,都会感到心烦意乱,怪叫上一两声。但是他天性豁达,叫过就好了。
  李卫公多才多艺,不但会波斯文,而且会写淫秽小说,会做画。他的书里的插图都是自己画的。有时候他也用烧红了的铁笔给自己在木板上画名片,用大篆写上“布衣李靖”,写完了又觉得不过瘾,于是擅自用隶字加上了一行小字:“老子第十六世孙”。这么写也不纯是唬人,因为姓李的都可能是老子的后裔,但是第十六世可一点依据也没有。他每天早上用冷水洗澡,不论春夏秋冬;上街时拄两丈长的拐,那拐是白蜡杆制的,颇有弹性,所以他走起来比马车还快。现在有些年轻人骑十速赛车,走起来也比汽车快。当年李靖遇到红拂时,他很年轻。
  后世的人们说,李卫公之巧,天下无双,这当然是有所指的。从年轻时开始,他就发明了各种器具。比方说,他发明过开平方的机器,那东西是一个木头盒子,上面立了好几排木杆,密密麻麻,这一点像个烤羊肉串的机器。一侧上又有一根木头摇把,这一点又像个老式的留声机。你把右起第二根木杆按下去,就表示要开2的平方。转一下摇把,翘起一根木杆,表示2的平方根是1.摇两下,立起四根木杆,表示2的平方根是1.4.再摇一下,又立起一根木杆,表示2的平方根是1.41.千万不能摇第四下,否则那机器就会哗喇一下碎成碎片。这是因为这机器是糟朽的木片做的,假如是硬木做的,起码要到求出六位有效数字后才会垮。他曾经扛着这台机器到处跑,寻求资助,但是有钱的人说,我要知道平方根干什么?一些木匠、泥水匠倒有兴趣,因为不知道平方根盖房子的时候有困难,但是他们没有钱。直到老了之后,卫公才有机会把这发明做好了,把木杆换成了铁连枷,把摇把做到一丈长,由五六条大汉摇动,并且把机器做到小房子那么大,这回再怎么摇也不会垮掉,因为它结实无比。这个发明做好之后,立刻就被太宗皇帝买去了。这是因为在开平方的过程中,铁连枷挥得十分有力,不但打麦子绰绰有余,人挨一下子也受不了。而且摇出的全是无理数,谁也不知怎么躲。太宗皇帝管这机器叫卫公神机车,装备了部队,打死了好多人,有一些死在根号二下,有些死在根号三下。不管被根号几打死,都是脑浆迸裂。卫公还发明过救火的唧筒,打算卖给消防队。但是消防队长说,猴年马月也不失次火,用水桶也能对付。这个发明就此没卖出去,直到二十多年以后,才卖给了大唐皇帝。当然,卖了的唧筒是铁铸的,不喷水,而是喷出滚烫的大粪。这东西既不能救火,也不能浇花,只能浇人。浇上以后就算侥幸没有死掉,也要一辈子臭不可闻。皇帝把它投入了成批生产,命名为卫公神机筒。假如老百姓上街闹事,就用屎来浇他们。卫公有过无数的发明,都是一辈子卖不出去,最后卖给了太宗。太宗把它们投入生产,冠以“神机”之名。现在我们一听到神机两个字,就把它和虐待狂划了等号,怎么也想不到消防和开平方。卫公年轻时,做梦都想卖发明来救穷,但是一样也卖不出去。等到他老了以后,这些发明倒全卖出了大价钱,但是这会儿他已经不缺钱了。
  据我所知,李卫公年轻时只卖掉了一件发明,那是一架用手摇动的鼓风机,他把它卖给了邻居的饭馆,卖了二十块钱。做成了这个买卖之后,他高兴得要了命,以为从此自己有了正当的生计,不用再当流氓了。——在此之前,饭馆里都用人来吹火。每个灶眼都要雇五个人,手持吹火筒轮番上前。有些人干了一辈子,就再也用不着吹火筒。他们的嘴唇长了出来,好像鸭子,稍一用力就能形成个肉管子——谁知过了不到三天,人家就把被火烧糊了的鼓风机送了回来,不但让他把钱退回去,还想要他包赔几乎造成火灾的损失。其实卫公做的鼓风机再好使不过,只是不能倒过来摇。假如倒过来摇就不仅不能鼓风,反而要把灶膛里的火抽到鼓风机里,把木制的叶轮烧着。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的是,再好的发明到了蠢货手里也不能起作用。可惜的是这世界上的蠢货总是那么多。但是人没法子和蠢货争论。人家要他退钱,他就老老实实地说道:花完了,退不出了,然后就伸出额头来说道:打几下罢。他老拿额头来付账,以致上面老是有三道以上的紫印子。不认识他的人总以为他像一些老婆子那样,喜欢把脑门子刮紫,并且以为这样做了以后百病不生,其实不是的。有关这件事我们还可以补充说,这架鼓风机后来也卖了出去,还是卖给了大唐皇帝。而大唐皇帝还是用它来打仗——在风向有利时,用它吹起石灰粉和研碎的稻糠,可以迷住敌人的眼睛。但皇帝的御厨房里依旧用人来吹火,而且那些吹火的人的嘴唇像融化了挂在半空的麦芽糖。
  我们还可以说说古时候的人怎么开平方——工匠需要知道平方根,不管在哪朝哪代——干那件事首先是需要小棍子。古时候用筹算法,除了职业数学家谁也不把算筹带在身上,以免别人怀疑你是个卖筷子的。所以你走在隋朝的大街上,吃着烤羊肉串,发现有人鬼鬼祟祟的跟着你,千万不要诧异。那都是些木匠的小徒弟,在给师傅找算筹,图的是你手里的那根竹签子。有些人图简便,就把平方根表刺在身上,但是中国字占地方,数表又长,脸上手上的皮远远不够。所以刺得浑身都是,干着活就会突然脱到光屁股。因为这个原故,所以大隋朝的法律规定泥水匠当街干活必须戴斗笠。这东西不光是为了遮风挡雨,还可以在查平方根时把前面挡上。



第58章 领导(2)


  李卫公老年时是大唐的名臣,所以不知他还能不能记得年轻时驾两丈高双拐走在洛阳大街上的事。当时每个走在他下面的人都恨他恨得要死。这是因为他总从别人头顶上跨过去,使别人蒙受胯下之辱,还因为他在那件黑绸长袍底下什么都不穿。这一点在平地上不是个问题,悬在半空中就十分让人讨厌。当时洛阳城里的女人在巷口看到一对白蜡长杆从面前走过,感到一个影子从天顶飘落,遮住了阳光时,大多马上尖叫一声,闭上眼睛蹲在地下,表示她什么都不想看。也有些泼辣的娘们见到这种景象就怒吼一声,从家里拿出顶门杠,踏泥涉水地猛扑过去,追打那对白蜡杆,要把李靖从天上打下来。这也很难得逞,因为李靖的速度快着哪。他飞快地跑掉了,留在街上一串奸笑。只有在街边上徘徊拉客的妓女,才会嚼着嘴里的老牛皮,扬起脸来看半空中的李靖——他长袍下襟下露出的两条毛茸茸的腿和别的东西。但是她们对这些东西早就司空见惯了。为了引起她们的注意,李靖在腿上和别的地方都刺了骇人听闻的图案。这件事就是这么古怪:李靖在地面上时,她们服从他,千方百计地讨好他;而等他到了天上后,事情就反了过来。假如一个流氓在街上走过时,没有妓女的喝彩,那他就很难在洛阳城里混了。所以流氓要在天上表演各种花样,就像演员在台上表演一样。
  李靖在天上行走时,就像一只大鸟。这是因为他站在拐上时撅起屁股,把上身朝前俯去。这种乘拐姿式在洛阳城里得到最高的评价——被认为是最帅的,但是现在看起来却像个淘气的女孩子尝试站着撒尿一样,说不上有什么好看。他在街上走时,两腿叉得很开,一条腿踩在街的左边,另一条踩在街的右边,这样重心稳定不容易摔倒;而且假如有一辆横冲直撞的马车迎头撞过来,也只会从他两腿之间冲过去,不会碰着他。李靖在洛阳城里走动时,就像一只在小河沟里觅食的鹭鸶,脚下是一条污浊的水道。用这种姿势行走时,他的阴茎朝前伸着,阴囊缩紧,从下面一看就如天上的一只飞鸟一样。假如仔细看的话,还能看见他的龟头上刺了一只飞翔的燕子,这是那时的时尚。其实这样的行走方式一点都不好,万一失去了平衡,会从天上摔下来,而且根本不知道会掉到什么地方一这就像飞机失掉了控制,掉到哪里都可能,甚至会掉到粪坑里。除此之外,他还能感到一股污浊的水汽从他两腿之间升上来。在他两边是深褐色的屋顶,有些铺着长满了苔藓的瓦,有的铺的是树皮——上面长了叫作狗尿苔的菌类。他耳畔响着一座城市熙熙攘攘的声音,鼻端充满了这座城市恶臭的气味。这种时候他总是在为生计奔走。直到他从那两根长竿上爬下来时,才不是在奔走。但那些时候他又在为生计老着脸皮求人,或者厚颜无耻地敲诈别人,卫公年轻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后来他成了大唐的卫公,这就是说,后世的人再也不好意思、也不敢说起他在洛阳街上行走时,因为不穿内裤,又因为受到污浊水气的熏蒸,经常患上阴囊瘙痒症,那东西肿得像火鸡的脸一样;这种情形被在他身下面的妓女看到了,就会受到耻笑;所以他只好用姜汁把患处再染成黄色;这样不但受到瘙痒的煎熬,还要忍受姜的刺激,感觉实在很不好。
  李靖在洛阳城里当流氓,却是流氓中最要不得的一种。这就是说,他想向市场上的小贩要保护费,却不好意思开口,也不好意思伸手,这就使问题复杂化了。假设你是洛阳市场上一个小贩,见到一个穿黑衣服梳油头的家伙从你摊前过来过去,满脸堆笑地和你打招呼,你也想不到他是要讹诈你吧。然而他来的次数多了,摊面上就会发生一些可怕的事:不是雪白的布面上被用狗屎打了叉子,就是汤锅里煮上了死蛇。假如你对这些事情还能熟视无睹,就会有活生生的大蝎子跳到你摊上来。以上过程一直要重复到你在摊面上放了一叠铜钱,这叠铜钱无声地滑到他的袖口里为止。反正都是要钱,不明说的就更讨厌。向妓女要钱的时候他也板不起脸来,只是嬉皮笑脸的上前纠缠,和人家讨论音乐和几何学,直到对方头疼得要死,掏出钱来为止。所以无论小贩还是妓女,都对他切齿痛恨,希望他早患时疫瘟死。这种敌意表现在人们看到他时一点笑容都没有,而且谁也不搭理他。他的笑脸就像一个个肥皂泡,掉到水里不见了。他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他自以为是知识分子,要面子,不能对别人恶语相向。晚上回了家以后,他脱掉黑绸的长袍,换上白麻布的短装,用灶灰水把头发洗得蓬蓬松松披在肩上,就跑到小酒馆或者土耳其浴室一类的地方,和波斯人,土耳其人,还有其他一些可疑人物讨论星相学、炼丹术等等,有时还要抽一支大麻烟。那种地方聚集着一些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人,而且他们中间每个人都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知识分子。那些人都抽大麻,用希腊语交谈,搞同性恋;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像李靖一样招人恨。他们就像我一样,活着总为一些事不好意思,结果是别人看着我们倒觉得不好意思了。
  据我所知,自从创世之初,知识分子就被人看不起。直到他们造出了原子弹,使全世界惶惶不可终日,这种情形才有所改变。李卫公年轻时被人说成大烟鬼、屁精、假洋鬼子,也没有卑鄙到想造原子弹来威胁人类。他在土耳其浴室里吸了一根大麻烟,迷迷糊糊地想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的证明,就像阿基米_一样,大叫一声“欧力卡”!光着屁股奔出澡堂跑回家去,连夜把定理写了出来,把门板锯了刻版,印刷了一千份,除了广为散发,还往六部衙门投寄。其结果是后来被衙门捉进去打了一顿板子,罪名是妖言惑众,再加上那天晚上裸体奔跑,有伤风化。其实他无非是想让当官的注意他的数学才能,破格提拔他当数学博士。挨板子的时候,他又证明了费尔马定理,但是他这回学乖了,一声也没吭。
  李卫公年轻时在洛阳城里,总想考数学博士,然后就可以领一份官俸,不必到街上当流氓。这是知识分子的正经出路。但是他总是考不取。这倒不是因为他数学不够精通,而是因为考博士不光是考数学,还要考《周易》,这门学问太过深奥,而且根本就不属于数学的范畴(我看属于巫术的范畴),所以不管他锥股悬梁,还是抽大麻,总是弄不懂。所以每次考试他只能在《周易》的考卷上写上“大隋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再署上自己的名字交上去。这样的卷子谁也不敢给他零分——实际上他得的是满分——但是考官觉得他在取巧,就给他数学打零分。这种结果把李靖完全搞糊涂了,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把那些小学的四则运算题全算错了,痛苦得要自杀。假如他知道内情,就该在数学答卷上也写皇帝万岁,这样就能考取。但是这些事不说明李靖笨。事实上他聪明得很。那次因为投寄毕达哥拉斯定理被捉去打板子时,他很机巧地在衣服底下垫了一块铁板,打起来当当的响,以致那位坐堂的官老爷老问“谁在外面打锣”。但是像这样的小聪明只能使他免去一些皮肉之苦,却当不了饭吃。当然他的聪明还不止此。打完了板子之后,他还要被拉到签事房里去在屁股上涂上烧酒——表面上这是为了防止伤口化脓,并且表示一下领导上对被责者的关心;其实是要看看是否打得够重,是不是需要补打几下。这时李靖把铁板藏起来了,他的屁股上早就涂了烟灰水,看上去乌青的一大片。涂酒时,公差的手也变成了乌青一片,好像也挨了打,故而大家都说打得够厉害。挨了这顿板子以后,李靖幡然悔悟,决定不再装神弄鬼,要做个好流氓。出了衙门,见到第一个妓女,他就把眼睛瞪到铜铃那么大,走上前去,不谈几何,也不谈音乐,伸手就要钱。而那个女人则瞪大了眼睛说道:钱?什么钱?这个女人就是红拂。李靖这样讲话时,已经不像个知识分子了。知识分子有话从来不明说,嫌这样不够委婉。
  三
  在本节里作者首次用到了“想入非非”这个词。对此也不能做字面上的理解。作者是指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性质。意思和弗洛伊德所说的“性欲”差不了太多。
  李靖在天上行走时,不光可以看到脚下污浊的街道,还可以看到远处的景物,一直看到地平线。地平线上有一层灰蒙蒙的雾气,雾气下面是柳树的树冠,遮住了城墙。树冠里面是高高低低的房顶,还有洛阳城中高处的石头墙。那堵墙有两丈多高,遮断了一切从外面来的视线。住在墙外的人只知道里面住了一些有身份的人,却不知道他们是谁,怎样生活。李靖想过,假如再从城外运来纯净的黄土,掺上小孩子屙的屎,再多加些麻絮纸筋,就能筑起一座五丈多高的土楼——你不可能把土楼修得再高,再高就会倒掉——然后在土楼上再造一座五丈高的木头楼(木头楼顶多也只能造到五丈高,再高也会垮),然后再在木楼顶上用毛竹和席子搭起一座竹楼,这样三座楼合起来就有十好几丈高了。事实上没有人肯在那么高的地方造竹楼,因为来一场大风就会把竹楼吹走,连毛竹带席子你一样也拣不回来,而且这两样东西都还值一点钱,别人拣了也不会还回来。但这在李靖看来并不要紧。他只想在那座竹楼被风吹走前爬到上面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自从有了城市以来,所有的城市都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座uptown,一座downtown。李卫公住在downtown,想到uptown去看看,这也叫想入非非。我现在得闲时,总要到学校的教授区里转几圈,过过干瘾。那是一片两层的小楼,大面积的铝制门窗,只可惜里面住的全是糟老头,阳台上堆满了纸箱子。我喜欢从窗口往里看,但我没有窥春癖,只有窥房子癖。李靖在天上行走时,还看见红拂在下面街边上木板铺成的人行道走着,穿着妓女的装束。于是他把双拐插在道边上的烂泥里,从空而降,截住了她的路。
  李卫公从拐顶滑下来时姿势潇洒,就如一只大鸟从天上落下来,收束翅膀,两脚认准地面。好几个过路人都准备要喝他一句彩,只可惜他落得匆忙,不小心把怀里那些东西摔了出来,其中有一条死蛇,好几只活蝎子——这都是给小贩们准备的——所以那些人就把喝彩收了回去,给他一阵哄堂大笑。这种在妓女面前出彩的事叫人很难忍受,假如是被别的流氓碰到,一定会把红拂杀死来藏羞。但是李靖只是羞红了脸皮,伸出一根手指摸了一下鼻子,根本就没起杀人的念头。这说明李靖虽然下了决心要当个好流氓,但他还是当不了。他狠了狠心,决心管她要双倍的保护费,但她却一个子儿也不给。然后他又狠了狠心,把这耍赖的娘们吃饭的家伙没收掉。那东西就是羊尿泡做的避孕套。没有这东西,做起生意来就会赔本——所挣到的钱正好够付打胎的费用,而且付了钱还不一定能打下来。
  我以为应该给发明避孕套的人发一枚奖章,因为他避免了私生子的出生,把一件很要命的事变成了游戏。但是奖章一般只发给把游戏变得很要命的人。李靖要是早明白这一点,年轻时也不会这么穷。
  在李靖看来,红拂是很古怪的娼妓,她的身材太苗条,个子太高;远看起来,有点头重脚轻的样子,因为她梳了个极大的发髻,简直有大号铁锅那么大。她的皮肤太白,被太阳稍稍一晒,就泛起了红色。她就这个样子站在街边上东张西望。李靖走过去,伸手把她的皮包抢下来,翻来翻去,她就瞪着眼睛看他,一副忍不住要说话的样子,但是终于没有说。最后李靖把包还给她,瞪着眼吼了一声:你把钱藏在哪里了?红拂说:我没有钱。李靖又说,你把那东西藏哪里了?红拂就问:什么东西?李靖说:岂有此理。搜了哇!红拂就伸直了胳臂闻自己的胳肢窝。把两边都闻遍了以后,说:我每天都洗澡,怎么会馊。李靖瞪了一会眼,后来笑了笑,挥挥手让她走了。李靖后来说,他在红拂的兜兜里发现了好多进口货,像西域来的小镜子、南洋的香粉等等。她穿的皮衣皮裙都是真正摩洛哥皮的,又轻又软;不像别的妓女,穿着土硝硝的假摩洛哥皮,不但咯咯作响,而且发出臭气。她身上还散发着一种撩人的麝香气,麝从来就不好捉。像这样的妓女没有钱,叫人实在没法相信。要是真正的流氓遇上了这种要钱没有的情形,一定要当街闹起来,会把她推倒在泥水里,会把她的包包扔到房顶上去。但是他没有做这样的事,只是在她走过以后留下的香气里停留了一会,就爬上拐顶去,在那里东摇西晃地找了一阵平衡,然后朝前走了。这件事说明了李卫公这次幡然悔悟已经结束了,很快他就开始想入非非:想象这个女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并且和她开始一场爱情。无须乎说,像他这样的人不堪重用。
  假如红拂真被看成了妓女,就会有好多麻烦。所幸她那个装束只是似是而非,不但嫖客见了不敢嫖,连胆大妄为的流氓都不敢贸然过来收保护费。只有李靖这个愣头青上来就抢她的包。等到他走开以后,红拂听见一边有人说:好嘛,两个便衣碰到一起了。这话说得其实不对。就是女便衣也穿不起摩洛哥皮。但是洛阳街头的流氓有几个认得摩洛哥皮,更不要说知道它的价值了。非得像李卫公这样博古通今的人才知道。而李卫公脑子里整天都在想几何题,所以发现了是摩洛哥皮,当时也没觉得奇怪,直到上了拐,走到大街上,才高叫一声妈的,不对头!当时他想要转回去再看看红拂,但是跟在他后面的一个赶驴车的却说:我操你妈!这是走路呢,还是拉磨?他就没回去;只是到东城见了那位出书的朋友后,告诉他今天撞见了一个穿摩洛哥皮的妓女。那位朋友说,好悬,准是便衣。她要是告你非礼,够你蹲半年大狱了。李靖说:别逗了,摩洛哥皮每平方寸卖二十块。那朋友说:高级便衣。李靖就说:算了,不管她什么便衣。告诉你,我证出了费尔马大定理。这个定理费尔马自吹证出来过,但是又不把证明写出来,证了和没证一样,而且也不知他真的证出来没有。李靖想让朋友给他出一本书,发表他这项了不起的发现。那位朋友却说:得了罢你,板子还没挨够哇。他让李靖给他画春宫,每幅给十块钱。因为刚刚挨了一阵板子,李靖就答应了。这是因为画了小人书就可以拿到钱,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比之虚无缥渺的数学定理好得多。但是过了一会,就想到画一幅画只值半平方寸摩洛哥皮,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最后他终于把费尔马定理写到春宫小人书的文字里了,这说明他还是贼心不死,继续想入非非。像这样的事并不少见,比方说吧,中国古书里有这样两句顺口溜:
  三人同行古来稀,
  老树开花廿一支。



第59章 领导(3)


  这竟是一种不定方程的解法,叫做韩信暗点兵——我不知道韩信和老树有什么关系。但是我知道这说明古时候有不少人像李靖一样淘气。如果我们仔细地研究唐诗宋词,就会发现里面有全部已知和未知的现代数学和物理学定理。现在我确知李卫公所写的春宫解说词里包含了费尔马定理的证明,但我没法把它读出来——这是因为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应该是怎样的,现在没有人知道,或者说,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证出费尔马定理。它就如隋时发明的避孕套,到唐代就失传了,因此给了洋鬼子机会,让他们可以再发明一次。因为它已经失传,所以我也不知该怎样解释这些说明词。最简单的解释是:那是一些性交的诀窍。但是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不应该的原因是有我们存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把性交的诀窍解释成数学定理,在宋词里找出相对论,在唐诗里找出牛顿力学。做这种工作的报酬是每月二百块钱工资。所以我也常像李卫公那样想:这样的生活有啥意思。
  我和卫公的心灵在一部分可以完全相通,另一部分则完全不通,其他部分则是半通不通。相通的部分就是我们都在鬼鬼祟祟地编造各种术语,滥用语言,这些念头和那些半夜三更溜进女宿舍偷人家晾着的乳罩裤衩的变态分子的心境一样的叵测。不通的部分是我证不出费尔马定理,李卫公是天才,而我不是。半通不通的就是他不够天才或者我不够鲁钝的地方。但是这些区别只有我才能够体会,在外人看起来我们俩都是一样的神秘兮兮。我能够想象李卫公晚上在家里画春宫的样子:他手里拿了一根竹签子做的笔,用唾液润湿墨锭,弄得满嘴漆黑,两眼发直地看着冒黑烟的油灯,与此同时,煞费苦心地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明编成隐语,写进春宫的解说词。他就这样给人世留下了一份费猜的东西。我有一个朋友在翻译书,煞费苦心地把totalitarianism(极权)译成全体主义。我还有一个女朋友在搞妇女研究,也是煞费苦心地造出一个字——“女性主义”(女权)。现在这个“权”字简直就不能用,而自己造些怪词,本身就是一种暗示。我现在写着这个古代大科学家李靖的故事,也在煞费苦心地把各种隐喻、暗示、影射加进去。现在的人或者能够读懂,后世的人也会觉得我留下了一些费猜的东西。鬼才知道他们能不能读懂,但是不给后世留下一份费解的东西,简直就是白活了。
  人们说知识分子有两重性,我同意。在我看来这种性质是这样的:一方面我们能证明费尔马定理,这就是说,我们毕竟有些本领;另一方面,谁也看不透我们有无本领。在卫公身上,前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在我身上后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好在这种差异外人看不大出来。在他们看来,我们都是一样的古怪。
  根据史籍记载,李卫公身材高大,约有一米九十五到两米的样子,长了一个鹰勾鼻子,眼睛有点黄;身上毛发很重,有一点体臭。这说明他不是纯粹的东亚黄种。经过了五胡乱华,这原是常有的事。当时洛阳城里也有各方的人物。有大鼻子小眼睛的犹太人,兜售劣质的绿玻璃珠子,却一口咬定是绿玉做的;有戴斗笠穿肥腿裤子的高丽人,在路边生起冒黄烟的炉子烤咸鱼干卖,发出又甜又腥的味道;还有面色黝黑的印度人,按照相似疗法的原理出售各种药材:比方说,象牙是固齿的药材,斑马尾巴是通大便的药材,驴蹄子治脚垫等等,其实都是没影的事。最不该的是说犀牛角壮阳——连想一想都不应该,角对犀牛来说不是性器官,抵架也不是性交,这里有黑色幽默的成分,需要想一想才能知道。这些人和李靖一样住在downtown。这个地方李靖早已住腻了,他连做梦都想搬进石头墙里面去。但是等到他当了大唐卫公,尝到了这种滋味之后,却觉得它并不是太好。他真恨不得穿上黑绸子衣服再到市场上去。假如他这样做了,那他就是长安最老的流氓。
  我对卫公的这一点倒是深有体会——他年轻时觉得眼前到处是机会,比方说,这世界上没有开平方的机器、鼓风机等等,这些机器都很有用,而且是别人发明不了的,而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发明出来了。我相信爱迪生年轻时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爱迪生遇到的事可没落到卫公身上。假如他有爱迪生的机遇,中国就会有一个有千年历史的大国际公司:weigong lee,international。最起码要比什么贝尔实验室有名得多。满眼的机会抓不着,就有一种不得其门而人的感觉。
  四
  在李靖看来,红拂是很古怪的娼妓,不是downtown里所有的。但是在红拂看来,李靖也是很古怪的流氓。其实她并不知道真流氓是什么样子的,只是觉得他和街头巷尾扎堆聊天的那些穿黑衣服的家伙有区别罢了。李卫公身材高大,长一把山羊胡子,眼珠子是黄的;而洛阳的流氓全是蒙古人的脸相,五短身材。李卫公说话抑扬顿挫的很好听;而洛阳的流氓说话含混不清,好像没鼻子一样。因为这些原因,那些人都说李靖是个“雷子”,换言之,说他是上面派来的便衣侦探,或者是领某种津贴的线人。当年洛阳城里这种人可多了,比前东德所有的雷子加起来还多。在饭馆里吃着饭,就会有个人站起来,从腰里拿出个牌牌来,往桌上一拍说:刚才你说什么来着?再说一遍!听见这话的人就只恨自己为什么要长这根舌头。胡说乱道就像今天闯了红灯一样,要罚五块钱。洛阳街头也有红绿灯,那是两块牌子,上面写着“下拐”、“回避”,遇到有要人的马车通过时就亮出来。闯了那种红灯会被关起来,就像今天胡说乱道了一样。
  人家说李靖是个雷子的事,红拂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当她站在大街上时,李靖没有像别的穿黑衣服的人那样,过一会就走过来,假装无意拍拍她的屁股,碰碰她的乳房。这是因为那些人怀疑她不是真正的娼妓,也是个雷子。假如是真的娼妓,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叫出来:犯贱!找死!或者是:想干?掏钱!别占小便宜!这些话红拂都不会说,她只会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些人。这是因为她也不是真正的娼妓。其实她是个歌妓。这一字之差,就有好多区别。所以别人碰了她以后,她还会追上去解释说:是真的——我没装假乳房。在洛阳大街上讲这些话,就像个疯子一样。
  红拂后来一直记着她在洛阳大街上看到的景象——车轮下翻滚的泥巴,铅灰色的水洼子,还有匆匆来去的人群。这些景象和她所住的石头花园只是一墙之隔。假如你不走到墙外面来,就永远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些景象。假如你不走出这道墙,就会以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石头花园,而且一生都在石头花园里度过。当然,我也说不出这样有什么不妥。但是这样的一生对红拂很不适合。
  红拂当年站在路边上看着泥水飞溅的大街时,她并不住在这里。泥水飞溅的洛阳城并不是全部的洛阳城,还有一个石头铺成的洛阳城。这两者的区别很大,泥水洛阳只有娼妓而没有歌妓,石头洛阳只有歌妓没有娼妓。当时红拂是到了她不该去的地方,看人家在大街上乘拐来去,觉得很新鲜。石头洛阳里没有泥,也就没有拐。李靖和她分了手,就上了他的拐,好像乘风驾雾,转眼就不见了。泥水里还有好多人来来去去,高高矮矮的好像参差不齐的小树林。除了人,泥水里还有各种各样的车。实心轮子的牛车走起来向两边移动;平板小驴车只能坐一个人,拉车的假如是叫驴,看见了草驴就会站下来叫唤。还有自行车,好像装了两个轮子的长条板凳。乘车的人把两腿跷在前面扶着把,手里拿了两条棍子撑地前进。除了人和车,泥水里还有死猫死狗。在这些东西中间,有数不尽的苍蝇。而在石头洛阳里,苍蝇很少,领导上就觉得苍蝇应该是可以灭绝的,发给每个歌妓、门客、厨子和奶妈各一个苍蝇拍,以为靠这些人就能把苍蝇打绝了。而在石头墙里,苍蝇是一种极可怕的动物,当你走在回廊上,苍蝇就“轰”地一声飞了出来,眼睛像两个车轮,嘴像一把剑,腿上还长着狰狞的毛,恶狠狠向你逼近,这一瞬间如果你不掩面痛哭,就不是一个淑女。但是在石头墙外就不是这样。这里有这么多的苍蝇。苍蝇一多,连个头都显得小了。
  我已经两次用到了这个字眼——“领导上”,但我还搞不清它是动词还是名词。它的意思就像俚语“爷们”,简单地说,是指一个或一些男人。复杂地说,它指按辈分排列。比方说,我要是论“爷们”,可能是某人的二大爷,也可能是某人的大侄子——这个大字还是给我脸上贴金。这只不过是讨论字义,实际情况和这不一样。领导上这个字眼能叫我想起一张准备打官腔的脸,这张脸又能让我想起一只水牛的臀部。这张脸到了会场上,呷上一口茶水,清清嗓子,我就看到那只水牛扬起了尾巴,露出了屁眼,马上就要屙出老大的一摊牛屎——这个比方里没什么坏意思,只是因为我听说美国人管废话叫作“牛屎”。坐在我身边上的人把手里的烟捻灭,在手指之间仔仔细细捻烟蒂,直到烟纸消失,烟丝成粉,再点上另一支烟。这就是领导上出现时的景象。一般情况下它不出现,但总在我们身边。
  红拂到了四十多岁还是很漂亮。她的头发依旧像二十岁时一样,又黑又长。但是她说自己已经老了。这是因为她的发梢都分了杈,就像扫帚苗一样。因为这个缘故,静夜里可以听见她身上发出沙沙声,好像一盘小蚕在吃桑叶一样。这是因为她的头发梢正在爆裂。在夜里还能看见她头发上爆出细小的火花,好像水流里的金沙。她的头发好像是一团黑雾一样捉摸不定,这是因为头发的末梢像一团蒲公英。而年轻时不是这样的。红拂的皮肤依然白皙平滑,但是已经失去了光泽,这是因为她已经有了无数肉眼看不到的细小皱纹,一滴水落上去,就会被不留痕迹地吸收掉,洗过澡之后,身体就会重两斤。她的眼睛已经现出古象牙似的光泽,而年轻时红拂的眼睛却没有光泽,黑色而且透明。她的身体现在很柔软,而年轻时她的身体像新鲜的苹果一样有弹性。所以红拂说自己已经老了。老了和漂亮没有关系。
  到了四十岁时,红拂是卫公夫人,是大唐的一品贵妇。但是年轻时她当过歌妓,这一点后来很为人所诟病。其实歌妓不是妓女,不过是对她美貌的一种肯定。但是这一点却很难向大唐朝其他贵妇们解释清楚。当时她是在大隋朝的太尉杨素家里当歌妓,因此人们就说,她和杨素有不正当的关系。其实她根本就没见过杨素。当时她的头发比现在长得多,足有三丈多长。洗头时把头发泡在大桶里面,好像一桶海带发起来的样子。那是因为在太尉府里闲着没事干,只好留头发。这也是领导上的安排,领导上说,既然你闲着没事干,那就养头发罢。别的歌妓也闲着没事干,有人也养头发,还有人养指甲,养到了一尺多长,两手合在一起像一只豪猪。还有一些人用些布条缠在身上,把腰缠细,把脚缠小等等。这和现在的人闲着没事干时养花是一样的;惟一不同的是养这些东西比养花付出代价要大。养指甲的人要给自己戴上手枷,好像犯人一样,否则指甲难保。缠细腰的人吃过饭后,等到食物消化了一些就要喝肥皂水来催吐,这是因为到下面的通道已经堵塞了,饮食和排泄只能用上面的通道。缠小脚的坏处我们都知道的。说起来留长发害处是最少的,但是洗起头来麻烦甚大,只要你涮过墩布就知道了。
  当年红拂当歌妓时,只有十七岁。当时她就很漂亮,而且是处女。本来可以去当电影明星,或者当时装模特,但是当年没有这些行当,只好去当歌妓,住进了那座石头花园。这就是说,本来可以当展览品,但是只好当了收藏品。不管是哪一种品,反正是艺术品,观赏价值是主要的。比“实用价值是主要的那些女人”强。
  离开太尉府以后,红拂再也没有留过三丈长的头发。现在她的头发只有三尺多长,但是显得非常之多,满头都是,因为她的每一根头发刚长出来时是一根,到了末梢就起码是十四五根了。她就披着这些头发走来走去,告诉别人说,她的头发束不得。因为这些头发在自行膨胀,会把束发的缎带胀断。但是这一点没人相信。相反,人们却说,红拂每天晚上都用爆米花的机器来崩自己的头发,使它显得蓬松。她这样披头散发,显得很潇洒。有些小姐们看了很羡慕,也把自己的头发弄成这样。她们的母亲就说:你怎么不学好呢?专跟当歌妓的人学!
  我们知道,大唐朝的风气和大隋很不一样,官宦人家不但不养歌妓,而且伺候老爷太太的女佣人都是些年过五旬、丑陋如鬼的老婆子。这说明大唐的女权高涨,也说明了唐朝的老头子们为什么经常和儿媳妇扒灰。大唐朝的小姐们从来没见过歌妓,听到了这个词就心里痒痒。她们全都无限仰慕这位当过歌妓的红拂阿姨。而大唐的贵妇们也没有一个见过歌妓,这是因为从隋到唐经过了改朝换代,所以贵妇过去都是在泥水里打滚的人。这也说明了大唐的老头子们为什么专门和儿媳妇扒灰。大唐的老头子们过去都是穷光蛋,也没有见过歌妓,这说明了大家见了红拂为什么要发呆。但是在大隋,哪个官宦人家不养歌妓,就像今天的官儿没有汽车,不像个真正的官宦人家了。但是说歌妓就是汽车,也有点不对。她们不像汽车,倒像些名人字画。大隋朝的官儿张三到李四家里做客,李四说,张兄,看看兄弟养的歌妓;打个榧子,那些姑娘跑出来给张三看,就像后来的官儿请人看自己的郑板桥张大千;其中的区别就在于字画不会跑,歌妓不能挂到墙上。看完后打个榧子,那些姑娘又跑回去。红拂见到李靖时,在太尉家当歌妓。那里歌妓很多,分成了三班,轮流跑出去给人看。不当班时,红拂就跑出去玩。这件事假如有人打小报告就坏了。像这样的生活问题,就怕同宿舍的家伙和你不对付。当时和她同宿舍的是虬髯公,是个男的。——这种居住方式叫做合居。我现在也在和别人合居,但是合居的确是古而有之——一般来说,男人不打女人的小报告。我就没有打过。
  五
  红拂初见李靖时很年轻,但是很不快活。这是因为没事可干,也没有人可以聊天。惟一一个经常见面的人是虬髯公,而虬髯公一辈子都在打麻鞋。红拂觉得他很讨厌。



第60章 领导(4)


  我们知道,虬髯公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剑客,他开始练剑的时候,以古树、巨石为靶。后来他对这些目标失去了兴趣,就开始刺击暗夜里的流萤、花间的蝴蝶、水面上的蜉蝣。再后来他对这些目标也失去了兴趣,就开始刺明月,劈清风。等到对一切目标都没了兴趣,他就跑到洛阳城里,坐下来打麻鞋。先打出像小孩子的摇篮一样的大的鞋坯子,然后放到嘴里嚼,麻绳做成的鞋子就逐渐变小了。刚开始嚼时,新麻苦得要命,绿色的口水从虬髯公嘴角流出来,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吐绿水的槐蚕。硕大的鞋坯子把他的腮帮撑到透明,透过去可以看见鞋底,整个脸都变了形,好像一个吹胀了的牛尿泡。嚼到后来,鞋子渐渐小了,他的脸相也就不那么难看。但是当他把鞋从嘴里吐出来时,模样还是非常的恶心。虽然打麻鞋的模样难看,他打出的鞋子质量却是非常好的,拿到手里冷飕飕、沉甸甸的,一点也看不出是麻做的。他打的麻鞋永远也穿不坏,放到火里也烧不坏,还有好多其他好处。但是鞋子也把他的腮帮撑坏了。到老时,腮帮就像两个空袋子一样垂在他肩上,把胡子都压到下面,使他的脸像个海蜇的模样。他一辈子打了二十来双麻鞋,其中一双就是给红拂打的。他们俩是老相识,在太尉府里就相识。那时候虬髯公是个门客,红拂是个歌妓。他们住在同一个院子里。除了给红拂打麻鞋,虬髯公还教过红拂用长剑去斩飞蝇的脑袋:太尉府里没有苍蝇,需要到外面捉回来。
  虬髯公在杨素家里当门客时,他还没打过几双麻鞋,也就是说,他的腮帮子还没有后来那么宽大,他只不过是个面颊松弛的人罢了。杨素家里有个石头花园,里面的一切都是石头的,比方说,水池里的水是青石砌出来的,花坛是五色的碎石拼的;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白色花岗石砌成的。那些石头里包含的白色的云母片在太阳下闪着白光。正午时分,虬髯公总是盘腿坐在花园里,顶着阳光,嘴里费力地嚼着鞋子,这时候他满脸都是油汗。透过青色的半透明的腮帮,可以看见他的舌头像怪蛇一样在麻鞋中间拌来拌去,这个景象真是十个毕加索也画不出来。这时候红拂从外面回来,他总是费力地想站起来,想把嘴里的鞋子拿出来。而看到这种样子,红拂总是皱紧了眉头,加快了脚步跑开了。
  石头花园旁边有一座石头房子,是两层楼。虬髯公和红拂就住在里面。那座房子也是白色的花岗岩做的,石头门扇,石头的窗棂,窗格子上镶着白色的云母,在阳光下,那些云母也在闪着光。红拂急匆匆跑过去时,身上穿着闪亮的皮衣服。这就是说,她到外面去了。有时候她也会穿着蓝底白花的蜡染布和服走出来,这就是说,她要向虬髯公学剑了。她从来没有和虬髯公说过话。如果这不可信的话,那么可以说她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声音和虬髯公说过话。在太尉府里,姑娘们都用一种训练出来的嗓音说话,那种声音就像小鸟“啾啾”的叫声一样,或者说像鸡脖子被踩住了一样,假如不注意就听不见。这是因为那种声音的频率太高,几乎属于超声波。看到了这种情形,或者听到了这种声音,虬髯公就把鞋坯子吐到地上(那东西湿淋淋软绵绵,就像刚生出的死羊羔),跑到屋里去把剑拿出来,教给红拂至高无上的剑法。这件事我以为是好的。我是过来人,年轻时过过艰苦的生活,受过严格的训练,所以我说这些事是好的。当然,我的艰苦不是每顿只准吃半个鸡蛋,头上蓄着三丈长的头发,刚洗过头时,头顶有二百斤重。我说的艰苦是指去插队,接受思想改造,等等。我所受的训练也不是用长剑斩苍蝇脑袋,而是要把整本的毛主席语录背下来。不管这些艰苦和训练是哪一种,总之是好的。未曾经历这样的训练,我们既没有观赏性,也没有实用性。经训练以后,两种性质就会都有了。
  虬髯公说,红拂是他的红颜知己。可怜他连这位红颜知己的嗓音都没听见过。他只听见一阵阵“啾啾”的声音,虬髯公不知道在太尉府里谁说话都是这样的,他还以为红拂说话就是那种声音呢。他教红拂剑术倒是尽心尽力的,为此每天都要到外面臭烘烘的公共厕所里去抓苍蝇。除了气味难闻一点,苍蝇倒不难捉。最难的是要把剑磨到对苍蝇的脖子来说锋利,干这种工作最好是有显微镜,但是虬髯公却没有这东西。随着剑术的精进,还要练习斩蚊子,斩蠓虫,磨剑的任务越来越重。而红拂一点也不想分担磨剑的任务。幸亏红拂总是停留在斩苍蝇的地步,否则虬髯公一定要变成个瞎子。就是这样,虬髯公教了半年剑后,就变成了三百度的近视眼。幸亏他斩苍蝇用不着看,听声音也能砍到。
  后来虬髯公也承认,红拂根本学不会用剑,她充其量也就能学到把苍蝇砍成乱七八糟的两块。这是因为女人不可能以用剑为主业,她们的主业是保持漂亮,生孩子等等。但是他还是尽心尽力地教,因为除了打麻鞋和用剑,他再不会别的了;而打麻鞋根本讨不到女人的欢心。教剑的时候,虬髯公又禁不住要一本正经。这是因为剑术是他的事业,他不可能不一本正经。他把每一只被斩落的苍蝇都拣起来,盛进一个小纸盒,把头和身子拼好,埋葬后,还要在地上插上一个写有“苍蝇之冢”的竹签。葬完了苍蝇,虬髯公要对红拂解释尊重对手(哪怕它是一只苍蝇)是剑客应有的道德,但是红拂早跑得没影了。
  红拂永远成不了剑客,这是因为她不能从剑术的精进里得到乐趣。偶而她砍中了苍蝇,就“啾啾”地尖叫着“砍中了”,扔下剑跑了。她不可能像虬髯公那样,剑尖垂地,认真地察看苍蝇的轨迹。假如那一剑正确地砍掉了苍蝇的脑袋,没头苍蝇就会呈螺旋状升上天去。落下来时,虬髯公正好拿出纸棺材来接住它。虬髯公不知斩过了多少苍蝇的脑袋,但是再斩时,他还是那么认真,不管它是绿豆蝇,灰麻蝇,还是大肚子母苍蝇。虬髯公还给红拂表演过斩蚊子,但是她打着呵欠说,这不好看。虬髯公还给她表演了斩蠓虫的绝技,红拂却说:你装神弄鬼的干什么?原来她根本没看见斩了什么。其实只要仔细看,是可以看到的。但是红拂不想仔细看,她只想换衣服去逛大街。女人就是有这种毛病。
  六
  李靖初见红拂时,她就是跑出去逛大街了。当时她穿的那套衣服是杨府发的,上身是皮子的三角背心,下身是皮制的超短裙,脚下是六寸跟的高跟鞋。领导上还交待说,穿这套衣服时,要画紫色的眼晕,装假睫毛,走路时要一扭一扭,这些要求像对今天的时装模特儿的要求一样。她们穿这套衣服给一个什么官儿表演过一次,那个官儿几乎当场笑死了,说道:杨兄,真亏你想得出来!和大街上的——一模一样!红拂记住了“大街上”那几个字,跑出去时,就是这副装扮。她不知这是妓女的装束。而妓女这个字眼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就算是听说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那一天红拂是初次到大街上去。后来她又去了好几次——她很想再看见那个紫眼睛、说话好听的男人。但是李靖在家里忙着画春宫小人书,没有出来,所以她没见到。她只见到了很多黑眼珠、说话难听的家伙,那些人管她叫雷子。后来她从虬髯公那儿打听出来雷子是什么,就对那些人说:我不是雷子。人家就问她:你不是雷子,是什么?她又答不上来,只好转过身去,扭着腰走了。她不论到哪里都很方便,过街时一招手,taxi就过来了。那些黑人还争先恐后,说道:小姐,到哪儿我驮你去。咱们从来不欠税。等到乘上去就说:您认识管路考的那个胖子大叔罢?咱其实是扛得动他,可要跑那么快就费劲了。要不就是:我有个兄弟从索马里来,您能和管居留证的大叔过句话吗?原来这么巴结是想走后门。相比之下咱们中国的妓女都更有骨气,见了她,就瞪着眼,哑着嗓子说:甭过来,你丫挺的!这就使红拂觉得寂寞得很。
  洛阳大街上的妓女对红拂是最不客气的了,动不动就转过身去,撩起裙子来,给她看光溜溜的屁股。见到了这些屁股后,红拂才知道这些人原来不穿内裤。不穿内裤仿佛是要突出屁股,然而那些屁股本身并不好看。然后她们又转过身来说:想逮人吗?回去打听打听,老娘是几进宫!见到这种场面,红拂只好隔得远远地站着,看人家嚼嘴里的老牛皮,自己也拿出阿拉伯树胶制的口香糖来嚼。嚼烂的牛皮也能吹出泡来,但是没有口香糖吹得大。有时会有位木匠师傅走过来,提着小桶,手里拿着新的泡蜜牛皮,对每位妓女鞠躬,说道:姑奶奶,行行好。那些妓女就把牛皮胶吐到桶里去,拿一块新牛皮。原来嚼出的胶比熬出来的好,粘起东西来比焊的都结实。但是人家也不来找红拂。谁都知道口香糖不能粘椅子。假如硬要粘的话,就会粘出一件虚无之物,看着是有的,坐下去就没了。这说明红拂毫无实用性,连她嘴里的口香糖在内。红拂在这里也无事可干,只能逛大街。别人逛街是为了买东西,但是她不能买,因为她没有钱。本来她可以向虬髯公借,但是虬髯公也没有钱。杨府里别人也没有钱。石头洛阳里每个人都没有钱。有吃,有喝,要什么有什么,但是没有钱。钱这个字眼,她也没听说过。
  红拂没有事干,又找不到李靖,就回去了。她想自己既不认识管路考的大胖子,也不认识管居留证的人,不该坐不花钱的taxi。因此她就想串小胡同回去。但是小胡同也不好走,因为到处都在盖房子,搭着高高的脚手架。有一些牛车从城外运来了黄土,又有些人在黄土里掺上麻絮,送上了高架,放到模版里筑。有人把自行车骑到了小胡同里,这里没了泥水,就把脚从车把上拿下来,有些人为争路而争吵,另一些人息事宁人地说:路窄人挤,最好大家都去坐地铁。在拥挤的人群尽头是一片开阔地,地上有一对华表。华表是一道国界。在华表里面是一片石头地面,连一点土都看不见。石头中间长了一些松树,全都向地面匍匐,越老的树长得越矮。假如有一棵树长到了五百年,它的树干就会紧贴在地面上。假如一棵树长到了一千年,地面上就只剩了树冠。根据这个道理,石头缝里的一簇松针就是更老的树。当然,最老的树只有把石头掀翻过来,才能在石块背面看见。但是没有人敢在这里翻动石块。一棵树不见了,就会有人到深山里去找一棵相当老的松树来补种上,直到它在石头花园里长到不见了为止。除了这些一览无余的空旷地方,就是一些石头墙围成的府邸,每个府邸的正面都有一对石头华表,没有门,也没有人把守。其中只有一个红拂能够进去。她除了那个地方无处可去。
  李卫公在洛阳城里有一座祖宅,是用掺了砂子的土筑的。经过了很多年以后,四堵墙逐渐分开,出现了很大的缝,阴面长满了青苔,房顶上的草也逐渐稀疏。很显然,这房子逐渐趋向于塌倒。李靖很想为它干点什么,但是又不知从何下手。要知道李卫公虽然多才多艺,却不会做泥水匠,虽然掘土和泥的活计人从出世就会,但是他早把那些先天的良知良能忘掉了。现在他能干的事,除了装流氓唬人,画春宫,做出各种荒唐发明,就剩下一脑子的数学和几何学。首先,他证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为此他挨了一顿板子;然后他又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为此他又在洛阳城里呆不住,不得不逃了出去。要说明后一件事,我感到头绪繁多,不知从何说起。首先应该说说费尔马定理应该是什么——用费尔马本人的话来说,是这样的:假设有x,y,z,各代表一个未知数,另有一个已知的实数n,设z的n次方等于x、y之n次方之和,当n大于2时,x,y,z不得均为整数。但是李卫公绝不会这样表达——首先,说有x,y,z就太简单了,古人绝不会这样讲,最直截了当的说法也是“二友对弈,一人观局”。但这不是说真有张三李四在下棋,另有个王二麻子在看;而是以两个下棋者加一个观棋者代表x,y,z稍复杂的说法就要扯上紫微太乙之类天文学术语,或者黄帝素女东方朔一类的历史人物。考虑到李卫公的证明写在春宫里,后一种可能性相当大。再说说那个n,古人绝不会老老实实说它大于2,3,4;肯定要用两仪、三才、四象一类的说法代替;更可能说它是太极之象、河洛之象等等。根据这些原理,李卫公画的一幅春宫,上面有黄帝和素女在床上干好事,床下有个小矮子在看,半空中又画了个太极图,就是费尔马定理的表述,但是证明在哪里,我还没找到。因为整数、有理数、无理数这些概念,古人说成什么的都有,所以假如李卫公证出了费尔马定理,把它写成个什么样子实在是很难猜的事。到现在我也没把它猜出来。
  我说李卫公把费尔马定理写在了一本春宫小人书里,有些同行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春宫里不可能包括一个数学定理。但是你又怎么能相信“老树开花廿一支”是在解不定方程?任何事都可以举一反三,由不定方程的解法是一支顺口溜,可以推断出有一个时期领导上不准大家解不定方程,但是有一个人解了出来,就把它编到了歌谣里。既然如此,李卫公年轻时,领导上也不准大家证费尔马定理,他证出来后,不把它写进春宫,又往哪里写?
  李卫公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之后不久就从洛阳城里逃了出去,这是一件极不寻常的事。这是因为从来就只有人想方设法往洛阳城里混,没有住在城里的人往城外跑。隋炀帝在位时,常在洛阳城外招幕菜人,应幕者可以从城外搬到城里住些日子,有吃有喝有房子住。等到他养得肥胖,皇帝大宴各国使节时,就给他脑后一棒,把他打晕,然后剥去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在身上抹上西红柿酱,端上桌去招待食人生番。端上桌时是活人,端下来就只剩一副骨架。有时候碰上那些酋长的胃口不好,只把内脏吃掉了,剩下空梆子却活过来,那就是最可怕的事。那个菜人从盘子里醒来,抬起头来一看,原来鼓鼓的肚皮只剩了个大窟窿,总要惨叫一声:“怕得就是这个!”据我所知,每次皇帝招募菜人,应募者都极多,这都是为了在被吃掉之前能在洛阳城里住几天。这一点在我看来很难理解,因为洛阳不过是个烂泥塘罢了,而且相当招蚊子,但是有好多人并不这样看。对于他们来说,洛阳是宇宙的中心,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洛阳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都城。除此之外,李卫公在洛阳城里还有一间房子,它对他不仅是财产而已。它是他惟一的财产。这种财产最不容易下决心放弃。



第61章 李卫公(1)


  因为本章里提到红拂申请自杀指标的事,作者想起了一件相似的事:本年度北京城里交通事故死亡指标是一百九十二人,本区只有十七人。
  一
  李卫公老年时生活在长安城里,这是他逃出洛阳城的后果。我这样说时,他那座钟就往后拨了好几十圈。人家说长安城藏风避气,有帝王之相,这就是说,长安城在地理上有异常的地方,城外八两重的东西进了城就有一斤重,而城里一斤重的出了城就只有八两了。这也是说,在城里做官领到的俸银,拿到城外去花就不值那么多钱了,而在城里买到的柴米油盐都好像没有应有的那么多。除此之外,在城里烧火,烟永远不往天上冒,而是刚冒出烟囱就沉到地上来。到了做饭的时候,长安城里总是烟雾迷漫,伸手不见五指,而且假如你有哮喘,就会被熏得透不过气来。因此就有一条法律,从日出到日落,长安城里严禁动烟火。而天黑以后或者天亮之前,人是呆在房子里的,可以少受烟尘之害。长安城里的人从来都是天不亮就吃早饭,吃完了再去睡觉,天黑以后再吃晚饭。至于中午饭只好吃冷的了。久而久之,长安城里得胃病的人特别多。但是李卫公可以不受这种罪,因为他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设备,用人力踏动一个飞轮带动一条特制的毛巾去摩擦锅底,所产生的热量不但能把水烧开,而且可以炒菜。但是这种设备不是一般的人能用得起的,因为它庞大无比,而且要把一锅水烧开起码要把十条大汉累到精疲力尽。长安城还有一桩古怪的地方,就是只长槐树,别的树十有八九种不活。因此到了春夏之交,城里到处是一片虫啮树叶的沙沙声,白绿相间的槐蚕就如一场场倾盆大雨从空而降。长安城里的鸡鸭必须锁起来,不能由它们乱跑,否则必被胀死无疑。但是卫公家里的树从来就不长虫子,因为是蜡做的。偶尔有虫到他家里的树上吃几口,觉得味道不对就离去了。长安城里的水是咸的,喝久了这种水,长安的女人的嗓子都变成了粗哑的男低音。但是这也影响不到卫公,因为他家里喝城外运来的矿泉水,所以女人还是女人声。尽管他在这里住得很舒服,卫公还是讨厌长安城。他觉得这座城市了无生气,城里的人也呆头呆脑。
  长安城里的大道是黄土铺成的。从早晨到夜晚,总有些穿着黄褂子的人站在路边上,用铲子往路面上撒黄土,再用长把勺子洒上水,然后用碾子碾平。过了好多年,长安城被废弃了以后,那些大道还在那里,只不过变得像用旧了的皮带一样处处龟裂,土块也像瓦块一样坚硬。不但路面,长安城的每一寸地面都像镜子一样平,从这个城门到那个城门,每个角落都碾得平平整整,寸草不生。卫公每天早上骑马去上班,一骑到马背上他就睡着了,打着鼾。因为他在马背上东歪西倒,那匹马也东歪西倒,卫公往东歪马也往东歪,卫公往西倒马也往西倒,这样他才不会从马上掉下来。但是这也有一个坏处,就是他们并不总是往班上走。有些时候卫公从家里出来走了两三个钟头,不仅没走到班上,而且离上班的地方更远了。好在像他这样的官员并不需要按点上班,而且像他这样的官员有权力在街上横着走路。到了班上以后他又接着睡觉,但是像他这样的官员当然有权力在班上睡觉。久而久之,卫公就成了一个被人嘲笑的对象。人们提到他时,脸上不由自主地带上了昏睡的表情,并且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挖眼角,仿佛那里有眼屎。但是卫公对此视而不见,或者是真的没看见,佯做不知,或者真的不知道。因为这种种缘故,虽然大唐皇帝对卫公恩宠有加,但是谁也不敬畏卫公。大家只不过把他当作是一个睡不醒的老头罢了。
  李靖住在长安城里时已经老了,而且已经交出了兵权,担任了闲职,但这并不是说他可以没事了。有时候皇帝会把打天下的老将全召进宫去,组织一个将军合唱团,自任指挥,为全城的贵妇演唱,卫公担任领唱。这一帮老弟兄全都老得牙关不住风,而且个个五音不全,所以演唱的效果就如一位刻薄命妇形容的:像一塘青蛙一样!后来又改为由小太监伴唱,大家站在那里摆个样子,效果又是令人毛骨悚然,因为一大伙白胡子老头站在那里发出清脆的男童声,非常怪诞。除此之外,还组织过将军舞蹈团,大家穿上高统马靴,手舞马刀跳骑兵舞。结果是程咬金当场发了心脏病,差一点死了。这不过是卫公老年要参加的各种社会活动中的两种。他还要写各种回忆录,到现在已经完成了军事回忆录,政治回忆录,科学回忆录。但是这些还不够,还要有他的自童年写起的自传。这件事的起因是大唐皇帝要修凌霄阁,这是一座古代意义上的摩天楼,在楼里陈列各位功臣的肖像和生平事迹。既然是生平事迹,当然要由本人提供。所以他每天上班以后就要写自传,因为他总是打瞌睡,所以老也写不完。皇上派人帮助他写,进度依然很慢,这还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会睡着。后来皇帝又把最漂亮、最有献身精神的女史派了去,进度依然很慢。这位女史还报告说,李卫公除了打瞌睡,就是发牢骚——“不让人安生”,再不然就是问:“几点了?该下班了罢?”
  李卫公老了以后,眼睛下面长出了两个泡,满脸都是皱纹,因为总是在伏案打瞌睡,所以眉毛平贴在了脸上,除此之外,别的地方没有什么大改变。尤其让人不敢相信的是他那么能打瞌睡,却一点没发胖。有关后一点,给他写传的女史认为有疑问,因为他睡得太死了,故而就不像真的睡着。为了刺激他的嗅觉神经,叫他保持醒着,她在身上洒了大量的麝香香水,以致在她走过的地方,公猫都要“喵”地一声怪叫,人立起来,然后就不按节气地叫起春来,而和卫公呆在一个屋子里,他竟闻不见,照样伏案打瞌睡。对于这件事,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卫公在装睡。为了制止卫公装睡,她又穿了极短的室内服,但卫公又视而不见,只是在瞌睡的间隙里提醒她道:“裹着点斗篷,别着了凉。”后来她又给卫公做head job,要把他弄醒,但是卫公还是打着鼾,而且他那个地方苦得叫人无法下嘴。原来卫公在小命根上涂了黄连水。卫公就是这样的刀枪不入,这使那个女史很痛苦。她丧失了自信心,以为自己长得不好看,哭了好几天。
  二
  李卫公在他过了六十岁生日后不久就死掉了。他的死因按现代的看法是心肌梗塞,和年老、营养过度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这种病在古代叫作马上风,并且说它和性交有直接的关系。这是因为古人善于养生,除了在干那件事时,简直没有什么得心肌梗塞的机会。其实假如红拂不讲的话,谁也不会知道李靖是死于马上风,但是红拂越活嘴越大,十七岁时是一张樱桃小口,活到四十岁,就长出一张性感的大嘴来,什么事都往外讲。李卫公死后面色不变,而且金枪不倒。这件事的可怕之处在于,那天晚上红拂和卫公做爱,也不知是和活人干还是和死人干。红拂一讲起这件事瞳孔就要放大,手背上还要起鸡皮疙瘩(别的地方别人看不见,也不知起了没有)。说完了这件事,红拂就说:卫公死了,我活着也没有意思。别人以为她是说说而已,谁知她真的递上了申请,要求殉夫自杀。别人就劝她说,卫公死了,我们早晚也要死,你又何必着急呢。但是她不听。
  我们说道:卫公死了,这就意味着从此可以不把他当作一个人,而把他当作一件事。一件事发生了以后,就再没有变化的余地。现在我们谈到卫公骑在马上东歪西倒,再不是谈那个人,而是谈那件事。换言之,李卫公这座时钟就停在了这个地方,但是我们还可以把时钟倒拨回来。傍晚时分,他就这样摇摇晃晃地走过家门口那条大街。那条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满满当当的绿荫。这就是说,当时已是盛夏,被槐蚕吃掉的叶子又长了起来,而住在那条街上的人远远听到卫公的鼾声就躲了起来。只有那匹马横着身子,跨着踢踏舞的步伐走过来,走到卫公的家门口就猛地立住,卫公从马上栽了下去,但是他家里的人手里拿着绳床在门口等着,一兜,把他接住,抬进家里去。与此同时,新碾过的地面非常之平,新抹过的墙面非常之直,到处平整得像镜面一样;卫公的鼾声一直不断。一切都像精心安排过一样。一件事发生过以后就是这样的,正如一个人死后所有柔软的地方都会消失,只剩下一具干巴巴的骨头架。
  卫公活着的时候,说过他很讨厌长安城,这是因为这座城市方方正正,缺少生气。所有的房子都坐北朝南,房顶由陶土预制板铺成,所以完全是些方盒子。正午时分,所有房屋的阳面全都闪耀着阳光,所有房子的阴面全都有些闪亮的白方块,好像一些晾着的白床单——这是对面墙壁的反光。假如有人走过,还会把人影投到反光里。所有的人都在阴影里走路,因为不必要地走在阳光里是被禁止的,但是像卫公这样的人走在哪里都可以。不论大街小巷都是那么干净,除了槐树看不到一点绿色,因为长安城里没有一棵草。最使卫公不舒服的是这种景象是他造成的,因为长安城是他建造的。李卫公不仅建造了长安城,而且建立了长安城里的一切制度。这都是因为当年皇帝这样要求:“李爱卿,你去为朕造一座都城。”自己去造一座城,然后自己住在里面,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糟的了。自己屙一些屎,尿一些尿,然后自己在里面沐浴,只有猪才会这样干;而且假如我有一点了解猪的话,还可以说,它们对此并不喜欢。
  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长安城,我们要说它是个很安静的城市,因为城里禁止喧哗。连小贩都不准吆喝,所以他们总是举着招牌去拦阻行人。草驴可以进城,叫驴不准进城,所以对于驴来说,长安是个同性恋的场所。城里可以养公猫,但不准养母猫,这样它们总是跑到城外去叫春。长安城里女人多,男人少,这对于我很有诱惑力。无须乎说,李卫公这样设计长安城,是为他自己着想。但是后来他又后悔了,因为女人一多,女权就高涨。长安城里还有一种特别的景致,就像近代城市一样,到处立了电线杆子,空中架有通讯线路,上面有些小小的老鼠拉着小车,车里是信件。要让老鼠送信并不难,只要在它前面用竹竿挑上一小块腊肉,它就会爬到该去的地方。在晚上那些小车上都点了一支香,所以长安的夜空中蠕动着一些火光。这又是卫公的发明。这种设施用起来很方便,但是他从来不用。而且他连看一眼都烦。
  李卫公死后,他就保存在别人的记忆里。这时候他变得支离破碎,好像一个打碎了的盘子。比方说,那个女史想起卫公,就是这个样子:盛夏时节,满屋绿荫的时候,卫公坐在椅子上打瞌睡,他那张松弛的脸就像降下来的风帆,下巴上叠了四重肉皮。但是卫公并不胖。人在坐着睡觉时,不会有什么好模样。他那间办公室用桐油泡过的砖铺地,然后又磨光,就像经过抛光的黄铜一样。有一线阳光透过了树叶,透过了半扇开着的窗子照在地面上,在那里留下了一片光洁的地方,连多年前抛光时留下的划痕都能看见。然后阳光又反射到天花板上,好像那里点了一簇蜡烛。后来有一只绿色的小蝉,我们管它叫“伏天”的,从窗口飞了进来,一路“伏天伏天”地叫着,落到了柱子上。长安城里蝉非常稀少,而且只有小蝉,没有大蝉。那个女史本来正在给卫公做blowjob,但她禁不住回头去看。等到她再回过头来时,正好看到卫公睁着一只眼睛看她——那模样好像是他天生只长了一只眼睛一样。后来他做了一个鬼脸,又闭上眼睛接着打鼾。这个场景正如一支英文歌里唱的:you do your way,i do mine。这件事被她写进了《李卫公二三事》里。事实上卫公对她来说,就只是这二三事。他什么都没有告诉她。除此之外,她还知道李卫公要命的地方刺了一只飞燕。她对这件事是这样看的:卫公年轻时的sex symbol是赵飞燕,但这又是个错误的解释。卫公年轻时是个流氓,流氓像小偷一样,必须有一双快腿,在那地方刺一只燕子是希望能跑得快的意思。我们大家都知道,燕子是飞得最快的鸟,但那个女史不知道。她生在长安城里,长安城里除了鸡鸭,没有别的鸟。
  三
  我是做科技史研究的。我的同事首先证明了中国人在周朝就证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证据是什么算书里有那么一句:勾三股四弦五;所以这个定理就被称作勾股定理,纳入中国人名下。然后又有人证明了唐诗里有牛顿力学,宋词里有相对论,发表在各种学报上。现在我要证明是李卫公首先证出了费尔马定理,遇到的困难比他们大得多。首先是我必须先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其次我还要把这个定理解释到李卫公身上。当然,我也可以把它解释到我自己身上,叫做王二定理,但是这样一来就缺少了浪漫情调。最主要的困难是这个费尔马定理我根本就证不出来——最近三四百年来,所有的人都在证它,但是谁也没证出来。还有不少的人在证明费尔马定理不存在,也没有证出来。既然如此难证,那么李卫公把它证出来是为了什么?难道是吃饱了撑的吗?



第62章 李卫公(2)


  要说明李卫公为什么要证明费尔马定理,就要说到当年在洛阳城的土耳其浴室的休息室里,李靖和大家坐在地板上聊天的情形。当时在座的有一个日本人,头剃得像卓别林的小胡子,身上穿着短短的蓝印花布和服,跪在地板上,他管李靖叫李样(桑);还有一个巴尔干半岛来的人,长一张又宽又蠢的脸,鼻子上挂了一个金环,身上穿了一件浴袍,坐在一个软垫上;还有一个黄胡子的希腊人,拦腰束一条浴巾。李卫公自己什么都没有穿,盘腿坐在地上。他的身材相当健美,所以黑地里有好多贪婪的目光投到他身上——这个浴室是同性恋活动的场所。但是李卫公本人不是同性恋者,他到这里来,是因为浴室里有免费招待的大麻烟。那种烟盛在他们中间的一根铸铁烟管里,因为烟管十分沉重,所以下面有一个可以转动的支架,看上去就像一门火炮。人们转动烟管,轮流抽烟,看上去好像是轮流地饮弹自杀——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吸烟的间隙里,那个希腊人用一支蜡笔,就着烟管上一支蜡烛的光,在地板上写下了费尔马定理,而且用打着嘟噜的汉语说,谁要是把它证了出来,谁就是世界上第一聪明的人。这些话就像一道流萤,飞进了李卫公黑暗的内心。证明了费尔马定理,就证明了自己是最聪明的人,这件事值得一干。后来他就证明了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我还可以指出,当他被按在地下,第十一下板子打在他臀部的铁板上,发出金属响声那一瞬间,他最聪明,等到第十二下板子落下,不仅他,而且全世界都没有刚才聪明。但是对他没有什么好处。作为一个中国人,不但必须有证明自己聪明的智慧,还得有证明自己傻的智慧,否则后患无穷。我把这件事写了出来,很可能证明了自己在后一个方面有所欠缺,给自己种下了祸根。
  要说明我们干嘛要到唐诗里去找牛顿力学,到宋词里去找相对论,就需提到我们在领导面前有所交待,要么证明我们有实用性,要么证明有观赏性,总之要有存在的价值。证明了相对论和牛顿力学都是中国人先发现的,弘扬了民族文化,就算有了观赏性。证明了别的,领导上也不爱看。
  我现在还没有证出费尔马定理,但我已经把怎么发表它的办法想出来了,这个办法就是把它叫做李靖定理。有好多人有做出证明、发明理论的聪明,却没有发表它们的聪明。这件事的困难程度没有做过研究的人是难以想象的。假如一个定理有两三个世纪没有得证,你把它证出来时,三四十页肯定打不住,准会写成一本书。你还要找权威来肯定,然后才有发表的机会。但是权威起码也是七八十岁,活着都困难,哪来的精神看你这艰涩无比的论文?因此你只好怀才不遇,郁郁而终。假如把它叫“李靖定理”,说是李卫公的证明,发表就一定不成问题。实际上到底是谁证的,根本无关紧要。因为我在这方面表现得一点都不傻,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妄自菲薄。
  对于我和卫公这样的人,有一种最大的误会。大家以为我们是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方式——终日想入非非,五迷三道——所以我们是一群讨厌鬼。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我们这样,完全是天性使然。以我为例,假如我不想费尔马定理,就会去想别的东西,没准要去写小说,没准要去写诗,写出来的小说和诗准又是招人讨厌的东西,这种事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控制。这也许是因为脑袋里长了瘤子。假如世界上充满了我们这样的人,就会充满一种叵测的气氛。这件事没有办法,只好就让它这样了。
  李卫公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这一点在大唐人人都承认。大唐皇帝这样说:朕圣明,李爱卿聪明。故而假如有一个大唐的子民胆敢以为自己比卫公还聪明,人们就不仅要说他是个自大狂、神经病,还要把他送官府严办。皇上对李卫公优宠有加,常把红拂招进宫去叮嘱说:你要经常做鱼给李卿吃!鱼补脑。吃鱼吃得李卫公满身的腥味,饭后散步时常有大队的猫跟在身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让人头疼的事。因为大家都知道谁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就把一切动脑子的事都推给李卫公去干。举例来说吧,连长安城里公共厕所都让李靖去设计。李卫公把厕所设计成了多角亭的样子,每个角里是一个隔间,有八角和六角两种,画好了图,交手下人督造。但是手下人没有他聪明,就把八角的做成了男厕所,六角的做成了女厕所。我们知道,长安城里的女多男少,因此女厕所马上就不够用了。李卫公只好又设计了一种牌子,挂在每个隔间的门上,一面写着“干”,一面写着“坤”,只要翻过来,就能把男厕所变成女厕所。这就叫做颠倒乾坤。为了区区的厕所,就要他操两次心,因此李卫公活得非常的累。为了逃避这些乱糟糟的事,他就开始装睡,做出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假象。在家里和班上,他就是走路时也不睁眼。只是到了不熟悉的地方才睁开一只右眼,以防撞到树上。在这种情形下,他看上去好像一个准备开火的狙击手。假如有人看见了,他就可以解释说自己不但有老年痴呆症,而且患了早期的偏瘫,连左眼都睁不开了。只有在和红拂做爱时,他才把两只眼睛全睁开。他只相信红拂,相信她不会跑到皇上面前报告自己装病不忠。李卫公就是这样装傻,装了好几年,也没有被人揭穿。这件事的离奇处就在于,李卫公年轻时玩了命地证明自己是聪明人,老了又要装傻,前后矛盾。但这也是做一个中国人最有趣的地方。
  四
  李卫公装傻装病,最后终于穿了帮。出卖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最后他死掉时,不但是直撅撅的,而且两只眼睛都睁着。他应该先软掉再死,或者闭上眼睛再死,最好是又软又闭眼地死掉,但是当时已经来不及了,他死得非常之快。皇帝到卫公府上瞻仰他的遗容,看了就皱眉头,对身边上的人说:卫公不是患病,左眼睁不开吗?!这说明皇上说自己圣明,可不是瞎吹的。他常派小太监到坊间去买些高丽纸印的日本推理小说,只看一页,就能把全部案情推断明白。就算没人报告卫公是死于马上风,他看到棺材里卫公腰上鼓鼓囊囊,也能够猜出他死于什么病。死于这种病的人旁边必然还有一个人。这就是说,李卫公不但出卖了自己,还出卖了红拂——红拂明知李靖装病也不奏报,也是对皇上不忠。从卫公府上出来,看了长安的街景,皇上说:李靖这小子,设计的城市真难看!这说明皇上已经不喜欢李靖了。所幸的是他已经死了,皇上没法给他使坏。但是红拂还活着,这种情形对她很是不利。李卫公装傻不成功,虽然没有害到自己,却害到了自己的老婆。这说明作为一个中国人,在装傻方面一刻也不可以放松,一直要装到自己已经死掉了,还不能掉以轻心。最好是在死后还能继续装傻。卫公的情形就是个极好的例子。
  假如李卫公想在装傻方面完全成功,就不仅要在外面装傻,在家里装傻,而且在和红拂做爱时也要装傻,闭着眼流着涎水往她身上爬。这样从外部来看,谁也不知道他是真傻假傻;而且得了马上风死掉后,也是个傻样子。皇上来了一看,抚棺大恸:李卿李卿,勤劳王事,累得自己的脑子变成了豆腐渣!然后含泪下一道旨意,禁止天下人吃豆腐,只他自己例外。这样干的不好之处在于和闭着眼睛流着哈喇子的糟老头子做爱,红拂会觉得很不舒服。但她也不能拒绝,因为她是一品夫人。一品夫人就是必须和一品大员做爱的人,这是她的本职工作。一品大员就该是闭眼流涎水的人,否则就该有口臭。假如不闭眼,不流涎水,又不口臭,一品夫人这份薪水就太好拿了。这说明一品夫人应该有一点实用性。在这种情况下她能做到的一切只是用自己画眉的笔在卫公的眼皮上画一双眼睛,再给他戴上口罩。
  因为我是做科技史研究的,所以我必须能够理解古人。根据我的理解,李卫公年轻的时候想要证明自己是聪明的,那种心境一定就如率领着一支军队面对一座富庶的城池,急于攻进去。而,到他已经证明了自己很聪明,又想装傻时,就如孤身一人受到千军万马的围困,哪怕钻狗洞,装猪装狗也要逃出去。我也能够理解大唐皇帝,他的心境就如一个善变的美人——喜欢李靖时,就肉麻兮兮地说:李爱卿佳人也!也不管别人听了起不起鸡皮疙瘩。要是不喜欢李靖,就说:李靖这个杀千刀的!和女人撒娇不一样的是,他说谁杀千刀,谁就得被杀一千刀,杀完了这个人就变成薄薄的肉片,放到火锅里一涮就熟。
  李卫公年轻时逃出了洛阳城,到老年时又建立了长安城。除了外表不一样之外,这两座城市很相像——比方说,都在严厉的控制之下,想入非非都属非法。这样卫公就像住在大洋里的珊瑚虫一样——这种低级动物住在坚固的石灰外壳里,假如你把它的外壳剥去了,它就会口吐石灰,再建造一个。假设有一种动物比我们高级很多,我们和他们的差异正如人和珊瑚虫的一样大,他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人这种动物就像是珊瑚虫,剥了他的外壳,他又会重造出来,最起码有一个叫做李靖的人已经这样干了。有一些珊瑚虫住在海洋生物学家的试管里,我想这些珊瑚虫对这件事并不理解。它们会以为试管也是很广阔的世界。而我们叫作“地球”的地方很可能就是一个试管。而我们自豪无比的五千年的文明很可能就是别人实验记录上的一页纸而已。那些该死的拿我们做实验的东西根本就不会相信我们也有智慧,正如我们不能理解珊瑚虫的智慧。这说明只要不是一个物种,就不能理解别人的智能,所看到的只是一些古怪的行为。
  现在可以谈谈李卫公年轻时证出费尔马定理的情形。假设是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而且是在乘轮船旅行时证了出来。然后轮船沉了,只剩我一个人逃到了小岛上。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忍心让我的心血埋没,就在一个短波发报机上把它胡乱发出去,根本就没想过会不会有人收到,更没想到会有什么回应。李卫公也是这样的。他被人打怕了,所以是用最隐讳的语言写出,并且写到了最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只求能把它印发出去,根本不想让人读懂(这就是我到现在仍不能读懂的原因)。但是这件事马上就有了回应,每个月的初五,他准会收到一张汇票。大隋朝的汇票和现在的大不一样,现在不论是west union的money order,或者是中国人民邮政的绿字汇款单,都能看出是谁寄来的。而隋朝的汇票是用烙铁烙在一张皮革上的一些花纹,不仅看不出是谁寄来,也看不出汇了多少钱。我们知道的只是:假如那汇票是牛皮的,那就是五十两纹银,假如是马皮的,那就是一百两纹银。但这两种皮制成革以后很难分辨,所以惟一的办法是找一头牛和一匹马,根据这两个动物谁闻了汇票流眼泪来确定其价值。李靖收到的汇票是牛闻了就哭的那种,所以是五十两纹银,正好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这种汇票上可以有四个字的附言,假如你是给新婚夫妇汇贺仪,就在兑汇处要求工作人员烙上百年好合的字样。假如人家死了人,你汇奠仪,就要求烙上节哀顺变,等等。李靖拿到的汇票上却是免开尊口四个大字,叫人十分摸不着头脑。而且自从他收到了第一张汇票,他身后就出现了两个公差,不管他到哪里,那两个人都跟在他背后,并且手执一半红一半黑的棒子。这种棒子人称水火棒,有人说红代表火,黑代表水,和在一起是阴阳调合,风调雨顺之意,但我怀疑是否有那么吉利。红是流血的颜色,黑是淤伤的颜色。水火在古代是大小便之意,水火棒就是打你个屎尿齐出之意。李靖和别人说话,只要超过了五句,公差就给对方当头一棒,当场把人家打开了瓢。这样就不再有人和李靖说话,这使他很寂寞。他去问那两个公差,这是为什么,人家也不回答。问急了就用脚尖在地上写几个字:奉上级指示。这件事发生在李卫公年轻的时候,是他证出并印发了费尔马定理的结果。这样他就证明了自己是盖世的聪明,并且以这种聪明换来了每月五十两银子的收入。照我看这些钱相当不少。只可惜领导上看上了你可不是光给你钱而已。李卫公对此缺少思想准备,所以后来捅了大娄子也就不足为奇。
  李卫公背后跟上了两个公差之后,就不再愤世嫉俗,而是感到很憋闷,很不自在。他开始挖空心思地摆脱那两个盯梢的家伙,在这方面他还有一些办法。方法之一是他上了高拐,在街上猛跑,让那两个家伙驾着短拐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跟着,跑上一段,就把他们甩下了。但是后来那两个家伙找来了一辆轻便的驴车,这一招就不灵了。两条腿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呀。另一个办法是带助跑地跳过一座房子,然后就到了另一条街上。考虑到他踩着两丈的拐,这样的作法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惊世骇俗,但是在另一条街上降落时,有可能把拐脚插进入家的天灵盖。你在马路上行进时,也不喜欢看到有些体重很大的人从空而降,所以卫公一干这种事,就变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后来他又发现了新的反盯梢方法,那就是手挽包袱去乘地铁,在一团漆黑中描眉画目,换上女人的服饰,装上假乳房,使那两个公差认不出。但是在黑地里做这些事很不容易,描斜了眉,画歪了嘴是常有的事,有时还会把假乳房装到背上,看起来像只骆驼。李卫公就是这样用尽心机,其目的只是想一个人清清静静地去喝一会酒。



第63章 李卫公(3)


  五
  李卫公死了以后,红拂也不想活了,她想自杀死掉,但是大唐朝制度严明,一切都要纳入计划,所以她每天都要往各种衙门跑,给自己办理殉夫的手续。官员们对她很客气,对她的打算也很赞成,但是还是要她等指标。她需要各种指标,首先,需要一个非正常死亡指标。这是因为长安城里每年只能有三百人非正常的死掉,死于车、兵、水、火的都在内,毒药也在内,只有病死老死不在内。这件事要由刑部衙门办理。管这件事的官儿查来査去,发现各种死法的人都已大大超过了指标,只有下月上吊死的人还有空额,所以就批准她上吊死掉。红拂对这种死法很反感,又皱眉毛又翻白眼。吓得那位官员连忙给她跪下来,说道:夫人,这件事一定要求你多多关照。假如你随随便便抹脖子死了,我们全科的俸银都要罚掉,大人孩子都要喝西北风了!拿到了准许上吊的批件后,又要到礼部去办手续,这是因为寡妇殉夫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礼部风气司的官员却说,这个季度殉夫的人太多了,使整个社会空气趋向悲观。所以起码要等到下一季度。为这件事又得和刑部扯皮。除此之外,还要在死掉之前注销各种注册、户籍、会员等等。这些事情多得简直办不完。而且不能托别人办。不管怎么说,她有车子,有身份,已经占了好大的便宜。最起码到了礼部可以在贵宾室喝着香片等候接待,用不着像那些小寡妇那样,在办公室门外站队,战战兢兢地听到里面怒吼连声:光想自己立贞节牌坊,就不想想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多少麻烦!
  红拂是个极富想象力的人,偶尔听到人家在喝斥别的寡妇,就要联想到自己身上去。虽然每个人都对她说,大唐朝的命妇申请殉节她是第一人,光这一点就很值得尊重,但是她还是觉得这些话是在说她。在礼部填写有关表格时,在“殉节动机”这栏里,她填上了“觉得活着太麻烦”。后来在别人的一再启发下,才添上了思念卫公。这样添了以后,她觉得活着更麻烦了。后来她又发现表格上有“殉节方式”一栏,就填上了“割腕”两个字。后来礼部官员看那张表时,就说刑部批您上吊,您怎能割腕呢。这份表只好重填,想要贴上张白纸条改过是不成的,因为这是命妇殉节,有关材料恐怕要呈皇上御览,有贴补的地方不行。可是那些表格少的也有三四十页,全都要用工楷填写。重填真是麻烦死了。
  后来红拂才发现,想死掉也不容易,这些手续老也办不完。正是因为这些手续老也办不完,所以长安城里每个寡妇都在办殉节手续。这样可以寄托她们的哀思,同时也表示死了一个丈夫她不是无动于衷。有了这样的名声,将来再醮起来也方便。所有殉节的寡妇要去的衙门,墙上都贴满了征婚启事,而且有无数纨绔子弟在那里和排队的女人歪缠。有好多女人排了几次队,就和别的男人结婚了,真正坚持到底死掉了的,十个里也没有一个。而且就是那个死了的,别人还要说她是找不到对象绝望而死的。幸亏红拂有大唐第一美女之名,所以还没人说她是因为再嫁不出去才要寻死的,但是所有外面的人见到了她,总要说她有志气。家里的对她则有另外一种说法,比方说,她女儿就老说:妈,你都那么大年纪了,还出这种风头干嘛?就和现在一个人报名去西藏时人家说他的一样。红拂被这种境遇逼得要发疯,但是手续还是办不完。有时候人家说,还要再研究一下。有时候人家说,已经报上去了。但是到上面去一问,却说没见到来文嘛——大概是送公文的老鼠碰上猫了。直到她忍无可忍,宣布说不办这些手续了,自己要去找根绳子吊死算了。这一下大家都着了慌,忙着给她四下催办。这样在李卫公死了六个月之后,红拂的殉节手续总算是办妥了。
  有关红拂想要自杀的事,还有必要补充几句。做为大唐朝的一品夫人,她很少出门去为指标奔忙。这一点和别人很不一样——假如你是个小贩,对指标就不会这么陌生,月初月尾你都在各种衙门里,为自己的摊位指标而奔波,故而长安城里的市场在月初月尾总是空空荡荡,连瓶酱油都买不到。假如你是个泥水匠,对指标这件事也不会太陌生,因为不管谁来请你盖房子,你都忘不了问一句:搞到盖房的指标了没有?但是她也有需要指标的时候,最起码在自杀时是要的。虽然她说过要不办手续径直吊死,但是并未准备实行。这是因为她不是没有责任感的人。这就是说,她也怕人家骂她。假如我生在唐朝,是个做小买卖的,就因为邻居吊死了个李卫公夫人就要把我捉起来打一顿,我也要破口大骂。做为一个贵妇人责任十分重大,最起码街坊邻居屁股的安危全系于她一身。等到手续办妥,尽到了对邻居的责任,红拂以为可以洗洗脸梳梳头就上吊了,家里却来了一大群人,其中为首的是个魏老婆子。这位老太太在宫里面工作,专门负责嫔妃上吊事宜。她来传达皇后娘娘的慈旨说,红拂这个小蹄子,干什么都是乱七八糟。魏大娘,你去替我指导指导。从那时起,红拂上吊的准备事项就在专家的领导下进行,和她自己没了关系。这件事已经列入了计划,拿到了指标,此后的事情虽然还很复杂,比方说,工部要行文到岭南,要当地砍一棵上等的楠木,来给红拂做棺材;国子监要把红拂写入明年魏征丞相的国情咨文内本年度社会风气继续好转一节;国史馆要把她修入正史;中书省要给她拟定谥号等等,这些都和她没有了关系。她只管等到一个良辰吉日死掉就可。而且这一点也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不到那个日子,她想死都死不了,到了那个日子,她想活也活不成了。这就是说,虽然红拂暂时还是活着的,但是我们已经可以把她当作一件事了。
  六
  有关红拂殉夫自杀的事,还有些可以补充的地方。她初萌死志时,觉得自己在如何死掉这方面缺少想象力,就跑去逛自杀用品商店。据我所知,现代所有的自杀方式,在大唐都有了。比方说,现代有用手枪自杀的,唐代也有,只不过是用单手操作的短弩,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发射一支七寸长的弩箭。现代有用管道煤气自杀的,而在唐代是用铜皮制做的烧炭的炉子烧出煤气来,再经过水洗冷却,用管道导到口鼻里,保证你吸到纯净的一氧化碳。只有触电自杀很麻烦,必须在雷雨天放出铁线风筝去招引天上的雷电。不管怎么说,在大唐朝的长安城里,想要死掉的人可以得到一流的服务。自杀用品商店甚至拥有一支打井队伍,供那些决心投井而死,但又不想污染水源的人服务。但是在出动那支队伍之前,店里的自杀顾问总要劝你淹死在一个水晶槽子里。那个槽子里养了各种金鱼热带鱼,还有几只绿毛乌龟,在那里你可以与家人挥手告别,一面就近欣赏美丽的水族,一面从容步入阴曹地府,这种死法实在很高尚——当然,也花费不菲。红拂虽然当时正在丧偶的哀痛中,见了这样琳琅满目的商品,也不免精神为之一振。你知道吧,女人就是喜欢这种景象。众多的式样,众多的质地,众多的选择。这就叫消费。当时她说:我恨不得把各种死法全都来过。等到和店里的经理谈过之后,才知道此地众多诱人的死法里没有一种是属于她的。她是朝廷命妇,死法要由领导上安排。当时她一气之下就大放厥词,丧心病狂地攻击大唐朝的制度,顺便也把已死的卫公骂了一顿,因为这些制度都是卫公制定的。像这样的话当然不能让她白说了,早上十点钟她乱说了一顿,吃午饭时现场记录就装订成册,冠以《李卫公未亡人反动言论》的题目,呈到了皇上手里。皇上看了勃然大怒,几乎要下一道旨意,宣布李靖是前朝反动头子杨素的走狗,是埋进大唐心脏的一颗定时炸弹;这样就可以“办”李靖,顺理成章地宣布红拂是他的同谋,把她抓起来收拾一顿。幸亏皇后及时劝说道:急什么呢?红拂没死,还在我们手里;皇帝以为此言有理,就没有下那道旨意。否则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世界上有过一个李卫公,更不会知道他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中国历史上有好多人都被“办”过,然后就消失了,好像从来就没存在过一样。
  现在可以说说红拂为什么对大唐的制度不满意。李卫公在大唐位极人臣,红拂的地位也极高,两口子的薪水加在一起什么都买得起,但是什么都不能买。举例言之,假如红拂需要一件内衣,她本可以去买一件纯棉的,或是真丝的,或是开斯米,或是毛麻混纺的;虽然最终只能买一件,但是当她在纯棉、真丝、开斯米、毛麻混纺中选择一件时,就等于把上述织物一齐占有。做为女人,生命的很大一部分是为了纯棉或真丝或开斯米或毛麻混纺,但是她只能拥有一件粉红色的厚法兰绒睡袍,穿上好像卡通片里的粉红豹。这就不是买不买得起的问题。说实在的,假如不嫌金子太沉、太冰人,她完全可以买件金片内衣穿上。主要的问题是她不能买。按照大唐的制度,一品命妇只能够穿法兰绒的粉红睡袍。而这种睡袍也只能够有一种式样,这种式样又是卫公做的设计——谁让他是大唐第一聪明的人呢,所以他除了设计城市,设计制度,还要设计女人的内衣。这种睡袍长及足踵,有一个风帽,还有六个盛东西的口袋,正面有二十四个袢扣,既不好穿,更不好脱,总体上像个结构复杂的布口袋。套在这种口袋里,红拂一尺七的腰围和肥婆三尺三的腰围就没了区别。李卫公还活着的时候,每天晚上红拂都要穿着这种袍子把他臭骂一顿。而在那种时候,李靖总是只睁一只右眼躺在床上,为她解那些扣子,等到扣子解完,红拂骂完,他才把两只眼睛全睁开。李靖一死,红拂没有了可骂的人,觉得活着没有意思,就想寻死了。这个故事说明,想证明自己是聪明人是一件很要不得的事,不但会给自己招来麻烦,还会连累老婆。但是李卫公当年急于证明自己很聪明时,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些。等到已经证明了自己聪明,就没有了后悔的余地。
  七
  李卫公住在洛阳城里,背后跟着两个公差时,感到很大的压力。这件事的起因是领导上已经知道了他是个聪明人,对聪明人领导上总是要严加防范。然后他就把全部聪明放在了摆脱那两个公差上,取得了很大成功。有一天中午,他一个人跑到酒楼上喝闷酒,喝醉了之后和酒保打了起来。李卫公是一个流氓,身上藏有凶器,具体地说,是一根带有倒钩的铁链子,人称蜈蚣鞭那一种,一下打在对方的脸上,把整张脸全扯掉了。后来这个酒保伤好了,每天出门前都要用蜂蜡在脸上塑出五官。看起来还是满漂亮的,只是不能喝热汤。只要他把脸对着一盆热汤,整张脸都要软化,下坠,甚至流淌,坐在他对面的人则有可能被吓死。卫公干了这件坏事,大家都觉得不能原谅他。全体酒保,大厨,甚至老板娘都拥到楼上来打他,手里拿着菜刀,火叉,顶门杠;别的客人则向他投掷酱油壶。李卫公不能抵挡,就从窗户跳了出去,落到了邻居的房顶上。这一下更糟了,隋朝的房顶是一层单批瓦放在椽子上,被他一踩稀里哗啦。房主在下面看得清清楚楚,一脚一个天窗。这种情形谁都不能忍受,所以那些人也跑了出去,拣起碎砖烂瓦就打他。有关这件事有需要补充的地方:不管哪朝哪代,总是砖比土坯值钱,瓦又比砖值钱。我们花了钱买了瓦铺在房顶上,可不是为了叫人踩碎的呀。
  我年轻时在云南插队,有一阵子在副业队里,制过瓦。这种工作的烦难之处是要制出上等的泥巴。这种泥要能够在地上垛成矮墙而不倒塌,然后从泥垛上用弓割下一片泥,制成筒形,等它干了破成三片,就是瓦坯。这种坚韧的泥则是要用土和水经反复践踏来制成。这一步可以用老水牛来完成,但是必须制止它往泥里屙屎,不管多大的一摊泥,进了一泡牛屎就全完了。好在牛屙屎前要扬起尾巴,在这种时刻你必须猛扑过去,按住牛尾巴,把它拖出和泥的现场。而牛在大便时被人打断,脾气则会变得非常之坏,完全不肯合作。我常在干这种事时被它们甩出老远,甚至被甩到草房顶上。另一种办法是在干活之前找一块橡皮膏把它们的肛门贴住。但是干完了活非常累,往往会忘记再把橡皮膏揭下来。牛感到肚胀时(这往往是夜里十二点),它就来找我,撞开宿舍门,挑开蚊帐,来舔我的脸。我从睡梦中醒来,看到眼前一个硕大的牛头,就会想到自己平生所做的亏心事——它们准是我下到地狱,面对牛头马面的原因。我讲这些事是要说明瓦片来得不容易,应当珍惜。因而我要是生在大隋朝,一定也在追打卫公的行列里。卫公已经醉了,又被打得晕头转向,就在房顶上飞奔起来,所以追打他的人越来越多,后来还引起了一场骚乱。这件事表面上是因为李靖自暴自弃,酗酒过度造成的,其实却不是这样。这主要是因为一朝一代,一时一地容不下很多聪明人。举例言之,杨素是大隋朝的聪明人,他建立了隋朝的制度,建造了洛阳城,李卫公活在其中就觉得格格不入,早晚要在这里招灾惹祸。而杨素早就知道他要招灾惹祸。这是因为杨素也爱好几何学,发现了几种作图法,但是没有证明毕达哥拉斯定理。他也爱好数学,发明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杨素级数”,但没有证出费尔马定理。因此李靖活着就有危险了。古代就是这么糟糕,总共就这几门学问,大家老撞车。相比之下,生活在近代是多么幸福。近代的领袖人物都喜欢哲学,那咱们就去搞别的学好了。偶尔有个把斯大林喜欢语言学,喜欢语言学的聪明人可以改行研究化学。现在杨素、李卫公、马克思都死了,我来研究数学并无妨碍。但我绝对不会去碰经济学、政治学,还有社会学,而把它们留给有身份的人。
  以下的例子可以说明李卫公比杨素要聪明,但这种聪明是老年以后的事:杨素是个相当不错的数学家,自己编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杨代数》、《杨几何》,结果遭致大隋皇帝的嫉妒,说他的数学书有政治问题,全部禁掉了,到现在一本也找不到。李卫公却把他的数学成就写进了大唐朝的历书,当然,用了一套极复杂的术语。比方说,说有一个变量x时就说是皇上、圣上等等,再有一个变量y,就说母后、皇后;万岁是平方,万万岁是立方,万寿无疆是常数。故而一个x的多项式——二倍的x平方加x立方加一个常数项就可以表达为“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万寿无疆”。假如这个多项式等于另一个变量y,就写作:“皇后,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万寿无疆”。当然这还要看上下文,否则连林彪也成了数学家。这样写成的数学书观赏性实用性齐备,当然没有政治问题,惟一的不便之处就是非常的难懂。我懂得他的一切把戏,又知道他的全部数学知识(费尔马定理除外),看他的书还是十分费劲。



第64章 李卫公(4)


  李卫公年轻时是这样在洛阳城里招灾惹祸的——他喝醉了酒,在房顶上奔跑,引来了一大群人跟在他背后抛砖打瓦。这在看街的公差看来很像是聚众闹事的样子。当然,造成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卫公,但是公差们不肯往房上看,所以把他漏过去了;他们只看到地下有成群的人在跑,就挥舞着棍子朝他们冲来。洛阳城里的百姓很是本分,见到官差冲过来也不跑,反而站在原地不动;见到棒子打过来也不躲,反而用脑门子去迎,然后就一人挨了一棍倒在地下。在这方面我可以举出一个例子来:假如我骑车闯了红灯,警察只要伸出一根手指一勾,我就老老实实地过去;他朝我大喝一声:你瞎呀!我就说:我瞎我瞎。他又说:瞎怎么骑车?我就说:刚才瞎了。就这样一问一答,直到他让我滚蛋为止。这件事到此本可告一段落——我们都已犯过错误,受过了惩罚,可以老老实实回家了,谁知又出了岔子。有人发现李靖这小子一下都没挨地跑掉了。于是大家就去和公差讲,然而公差绝不承认有什么李靖在房上跑。如果承认了这一点,就是承认了大隋朝的官差办事不力,刑名不公正,进而动摇国基。但是当时有上百人看见了李靖喝得烂醉,在房上奔跑。两边争吵了起来,吵到了最后,有成千的人聚了起来,围着公差起哄。官府里派出了更多的官差去镇压,起哄的人很快就多到了上万人。没上街起哄的人在家里也不肯闲着,找出个破铁罐乱敲乱打,很快整个洛阳城就变得像个黑白铁作坊。这种声音红拂在石头墙后面也听见了,很想跑出去看看,但是当时她刚洗了头发。我们说过她的头发有三丈长,刚洗过之后,有四百多斤,故而她只能躺着不动,一动就会扭断脖子。这种声音李靖也听见了,当时他在酒坊街自己一个旧相好李二娘家里,两个人已经上了床,所以不便出去看。他的判断是外面月食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总要使劲敲盆,直到月亮亮了为止。其实不敲盆月亮也会亮,实在这是白费力气,还在铜盆上凿了好多坑。他们俩找了几块棉花把耳朵塞住了。幸亏他们没有出去看,假如出去了,未必能活着回来。当时街头的骚乱非常的厉害,官差镇压不了,当局已经出动了军队,千军万马正从洛阳的四个城门开进来。
  八
  我说过,大隋朝的人非常安分守己,但是也有起哄的时候,那时候大家围着官差乱嚷嚷。这种情形说明大家的头上都有点痒,需要挨上一棒。在大多数情况下,官差可以满足他们的愿望。但是那天晚上起哄的人太多了,官差打不过来,这就使起哄的人觉得嚷嚷不够过瘾,进而投掷砖头。这种情况说明需要有更多的官差和打人的棒子。一个壮年男子,假如棒子趁手,可以一口气打破十个人的头。这说明在洛阳城里,差民之比不应低于一比十。在骚乱时,洛阳城里没有达到这个比例。
  那一天傍晚时分,大隋的军队开进洛阳城来镇压骚乱,队伍整齐,军威雄壮。来的有装甲步兵、轻步兵、铁甲骑兵、工程兵、炮兵等兵种。太尉杨素骑在一匹大象上指挥。我们知道,那支军队是杨素亲手设计的,那一次是首次上阵。他先派炮兵上前,用弩炮轰击暴民。那种炮也是杨素设计的,别人的炮发射梭镖、炮石之类,弹道是直线,他以为不好,容易闪躲,所以他的炮发射的是一种铁制的飞去来。这种炮弹飞旋而出,不但威力惊人,而且会自动飞回炮位上,所以永远不缺乏弹药。几次齐射以后,大路两边的树全被砍倒了,飞去来全钻进路两边的房子里去了。弩炮没了炮弹,只好退回来。然后他派出装甲步兵上前消灭敌人。大隋的装甲步兵也有与众不同处,本人并不穿盔甲,由两名助手举着盾牌挡护,看上去像个贝类。这样做的好处是他不受盔甲之累,不好处是当两名助手被飞来的砖头击中倒地时,他就失去了防护,好像正在蜕壳的爬虫,既可怜,又无害。杨素只好命令铁甲骑兵前去冲击,这种骑兵披着重铠,头顶钢盔,暴民投掷的砖头对他们不构成危害;而且三十匹马连成一排,冲起来威力强大。可惜的是城里的街道太窄,只要两边的马撞上了房子,中间的马就停住,马上的骑士全都摔到马前面去了。后来工兵又冲上去拆毁房子,平出了空场,但是暴民谁也不上空场上来,而是往后面的窄街里退。幸亏轻步兵抄了他们的后路,把他们撵到空场上来。铁甲骑兵就对准他们来了一次长矛冲锋。但是几经折腾,铁甲骑兵都累了,端不平手里的重矛枪,在全队飞奔的时候,那些矛尖往往扎到了地上,于是骑士就被矛柄的弹性弹得满天乱飞,砸死了一些暴民,也砸死了一些在家里睡觉的老百姓,还砸死了不少自己人。睡觉者的死亡实属冤枉,他们在家里睡得好好的,忽然轰地一声响,房顶被铁甲骑士砸穿,骑士头顶上的盗枪直扎心脏。那些活着的暴民见了这种场面,一面哈哈大笑,一面夺路而逃。杨素率千军万马折腾了半夜,没杀死几个暴民,反倒折损不少军马。这种重大的损失,完全是李靖导致的。但他自己还一点都不知道。第二天早上他从酒坊街回家,看到了很古怪的景象:路边上净是烧毁了的房子,大街上净是杀死了的人,整座洛阳城净是焦糊味、血腥味,还有满街的马粪味,真是可怕极了。举例而言,每棵大树上都有一根梭镖,上面穿了五六个人,好像一根穿好了还没下油锅的羊肉串一样,这种景象决不能说是正常。有些人还没有死得太透,正在打哆嗦。卫公找到了一个看上去较有活力的家伙,朝他脸上连吹了好几口气,那人就醒了过来,说道:怎么这么臭(这一点倒不足怪,你要是大醉了一场,第二天早上嘴也会臭得像个粪坑)?然后看清了是李靖,就朝他脸上猛啐一口,啐得他掩面而逃。再往前走,就出现了赶着牛车的人,他们把死人往车上抬(要是像这样成串的人搬起来就较方便),遇上了死得不透的人就在他脑袋上敲一下。再往前走,有好多人手持蘸了石灰水的刷子,把烧得乌黑的废墟都刷白了。
  再往前走,就是一片白银世界,回头看也见不到一个死人,一点火烧的痕迹,一滴血。卫公眨了几下眼,以为见到了幻象,喝了很多酒之后,看见一些幻象也属正常(没喝酒有幻象也属正常),所以我们还是把它忘了罢。
  那一天洛阳城里发生的事我们已经讲了一些,但从这些情形还不能解释第二天早上的景象,因为那只是前半夜的景象。杨素率军镇压暴民,前半夜很不顺利,到了午夜十二点,他又累又烦,就下一道命令:就地解散,明早上集合;然后骑着大象回家睡觉去了。那些兵听到这些命令欢呼一声,扔下手里的长枪,脱下盔甲,只穿内衣,拿短刀,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朝小胡同里散去了。然后整个洛阳就变得死寂一片,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说不清了。我只知道从午夜到天明的四五个小时里,洛阳城里的男人死掉了六分之一。又过了整整十个月,全城的婴儿出生率猛增,而且那些孩子都叫“大军”、“小兵”(以上男名)、“丽军”、“芳兵”(以上女名)一类的名字,以致后来重名的人极多。这说明这些孩子的出世和当兵的有一定关系。其中还有一些孩子皮肤总是冰凉的,不管天多么热,总是不出汗,就是那些铁甲骑兵的作品。除此之外,当夜还发生了无数起火灾。但是洛阳城极大,也有些大兵没到的地方,酒坊街就是其中之一。正是因为这一点,李卫公后来就懵懵懂懂,根本不知道昨晚上发生了什么。大家恶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敢瞪回去。回到了自己门口,发现不是只有两个公差,而是四个公差在等着他。而且都是生面孔。昨天盯他那两位已经因为玩忽职守被拉出去砍掉了。以后他再逃掉一次,背后盯梢的公差就要多一倍,根据这个道理,只要他逃掉十六次,身后就会有六万名以上的公差,像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无比壮观。这是这件事光明的一面。不光明的一面是他将会连累死掉几乎是同样数量的公差,砍下的脑袋十辆卡车也拉不完。不幸的是李卫公只看到了事情的光明的一面,看不到事情不光明的那面。
  李卫公年轻时在洛阳城里酗酒闹事,连累了半城的人,我却归咎于他心情不好,是领导上的问题。这种思想方法连我自己都觉得古怪,但我并不觉得它有什么不对。这是因为我和他一样是个中国的数学家。我现在证不出费尔马定理,也归因于领导上对我照顾得不够——工资不高,没有个漂亮的老婆,没有像样的住房,影响了我的情绪。你想想罢,李卫公证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马上就往哪里寄?官府里。假如不是挨了一顿板子,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也会往官府里寄。我现在要是证出了这个定理,除了向学报投寄,恐怕也要复印几份,寄到上级机关。这件事好有一比:我们俩就像是浮士德,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做出了好东西给你,活得不顺心也怪你。当然,我也是有一点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和卫公有一定差距。故此我可以想象那个魔鬼就坐在我的对面,狞笑着对我说:你连个费尔马定理都证不出,谁要你那糟兮兮的灵魂!你给我拿回去!(但是我不知道魔鬼为什么也爱好数学,这对我是个不解之谜。)这就是我不敢酗酒闹事的原因。我和我的同事都是这样的,工资很低,没有住房,但也只敢腹诽,不敢闹事,因为我们毕竟没有证出什么东西。但是卫公就不一样了,酗酒、闹事都是他有理。
  九
  我觉得我在很多方面可以理解李卫公。比方说,有一天,忽然所有的人都不和我讲话了,这是一个坏现象;每个月我可以收到相当多的汇款,这又是个好现象;还有好多警察跟在我屁股后面,这个现象的好坏难以判断。要从这些现象中推出我已经害死了半城的人,我就做不到。但是每次我摆脱了盯梢,背后盯梢的人就要加一倍,而且以前的熟面孔都不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想逃跑,因为酒坊街有我的老相好,漂亮的李二娘,我要跑去会她。但是这些新来的公差气色越来越不好,甚至显出了忍不住要打我的样子(实际上不止是要打,简直是恨不得吃我的肉,寝我的皮,但我还看不大出),我也会觉得有点不对头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要采取一点应变措施——因为盯梢者按几何级数增长,所以要谋而后动,更何况我还舍不得每月五十两银子一首先要做的事是锻炼身体。因为是在古代,干什么都要有把力气才行,跑得快相当于有一辆好汽车,手劲大相当于有把好手枪,能抡动一柄大铁锤相当于手里有了一支火箭筒,如此类推。这就是每天早上卫公都到城边上去跑步的原因,他跑步时,那三十二位盯梢的公差一字排开站在跑道边上,像一支仪仗队。跑完了步,卫公还要练单杠,那班公差就用环形的队伍把他围起来。除了锻炼,还要注意营养,这一点卫公也想到了,除了多吃牛肉,他还买了好多山羊奶酪吃。那种东西难吃无比,但却是高蛋白,吃下去长肌肉。锻炼完了,应该洗桑拿浴来消除疲劳,这一点卫公也想到了,每天练完了他都去土耳其浴室。那班公差也跟着去,穿得衣帽整齐地坐在蒸汽浴室里,常常热得晕死过去。我能想到的卫公全想到了,只差这一点:我在那种情形下会找些类固醇来吃吃,这种药可以增强肌肉,虽是违禁药物,但我也不想参加奥运会。卫公没想到这一点,是当时买不到这类药。但是当时他比我现在年轻,身体底子也好,终于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完全可以竞选洛阳城的健美先生。做好了这一切,还是想去找李二娘,在此之前还是要把盯梢的甩掉。假如不能甩掉,和李二娘做爱时,这三十二个混账家伙就会拥进那间卧室,第一排卧倒,第二排跪倒,第三排站立,第四排找凳子,以这样的队形来充当观淫癖。这可不是杞人忧天,每次李卫公上厕所,这班家伙都跟进去,把所有的坑全蹲满了。李卫公这样锻炼身体和摆脱盯梢并不能说明他已经和领导上不是一条心,他只不过是多个心眼——我们马上就要知道,他的心眼天生就是特别的多。
  等到洛阳城里闹过骚乱之后,红拂又跑到外面去玩,又看到了李卫公。但是没有机会和他说话,因为这时李靖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了。他身后的公差已经多到了六十四个,说明了二进制的无穷魅力。当时洛阳城里正展开如何处治骚乱的罪魁李靖的全民大讨论,大家都必须提个方案来证明自己的善良——有人主张把李靖千刀万剐,有人主张把李靖五马分尸,有人主张把李靖烧成灰,和上泥做成砖头,砌到粪坑里;有人主张把他和五六口肥猪一道扔进搅肉机,做成包子馅,蒸出的包子全城一人分一个。头头们已经宣布,将来谁的方案被采用了,就可得一大笔奖金。所有的人都被要求提出方案,只有不可靠分子例外。这些不可靠分子是李卫公和他的狐朋狗友,其中还包括了酒坊街的李二娘。对这些不可靠分子,头头们也派人去打过招呼,所以他一点风声都没听到。走在街上时,他只觉得别人看他的眼色古怪,一点也没想到自己已经被看成了茅坑里的砖头和包子馅。说来可怜,当时他正在想一些微分学问题,这是因为他觉得证出了费尔玛定理就得了每月五十两银子,这个买卖并不坏。假如开创了整个微积分,还不知能得些什么好处。假如拿我来打比方的话,就是这样:我在学报上写点小文章,从学校邮局取出稿费来,觉得这种生活还不坏——虽然没有自由,但还有点小刺激,所以走在路上原地起跳转体三百六十度,接着又往前走;丝毫也没看到系里的支书在朝我皱眉头,更丝毫想不到再过几天一大帮警察会拥到我住的地方把我拉到万人体育场批斗,然后再拉到卢沟桥一枪毙掉——像这样的事根本就不可能发生,这说明我生活的时代比隋炀帝时好多了——我们想不到这些,不是因为缺少想象力,而是因为我们不是托马斯·哈代。我们是数学家,故而我认为,卫公的价值不在砌厕所和做包子方面,但是这一点很难向别人解释。红拂看到这个未来的砖头面上毫无悲怆之意,不禁偷洒几点同情之泪。李靖看到了,心里就起了警惕之心。大天白日的,有人在朝我哭,这无论如何不是个好兆头。



第65章 人瑞(1)


  在本章里作者首次使用了“人瑞”这个名词,用它来指一类人。比较流行的说法把这类人叫作“人才”,“人瑞”和“人才”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代表了不同的价值取向。
  进入本章以后,“上面”这个词出现的几率明显增多了。需要提醒读者的是:它并不完全是几何学概念。
  一
  现在该谈谈我的研究工作了。我最近的一项成果是发现了墨子发明了微积分,一下子把微积分发现的年代从十七世纪提早到了先秦。我的主要依据如下:墨子说,他兼爱无等差,爱着举世每一个人。这就是说,就总体而言,他的爱是一个无穷大。有人问他,举世有无数人,无法列举,你如何爱之?这就是问他,怎么来定义无穷大。他说,凡你能列举之人,我皆爱之;而你不能列举之人,我亦爱之。这就是说,无穷大大于一切已知常数。他既能定义无穷大,也就能定义无穷小。两者都能定义,也就发明了微积分。我在《墨经》里发现了不少处缺文和错简,一一补上和修正之后,整本《墨经》就是一本完善的微积分教程,可以用来教大学生,只少一本习题集。我又发现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把《论语》解释成一本习题集,只是这样一来,我国的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和墨子与前苏联的两位数学教科书作者斯米尔诺夫和基米诺维奇的著述就是一模一样的了,也不知是谁抄袭了谁。这种情形说明决不要轻易地相信我。我又把这个结果写成论文寄了出去,马上就登了出来,并且各报纷纷转载,说青年数学工作者王二的研究工作大有成效云云,吓得我好几天不敢出门,生怕遇上一个人啐我一口,说一声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无耻的人,所幸这样的事没有发生。其实我那篇稿子是三月下旬寄出去的,打算赶四月一号出版的四月号,谁知道阴差阳错,在五月号上登了出来。顺便说一句,我有个朋友是四月一号出生的,所以我总记着四月一日是愚人节。这件事告诉我说,对别人的幽默感切不可做过高的估计。
  后来我把学报寄来的稿费取出来了,一共是二百三十元,说到这个数目的时候,我的心情比较好。这是因为假如有人真的发现了先秦有人懂微积分,绝不会只给这么点钱。但是到系里去了一趟,心情又坏透了,因为听说我那篇狗屁论文评上了校级先进成果,还要破格评我一个副教授。这种情形使我疑神见鬼,怀疑有人在和我开一个大玩笑,或者是成心要出我的彩。
  卫公去邮局兑汇。那邮局是个大房子,像所有的机构一样。但是它又不是什么要害部门,所以是土坯墙草顶。这房子非常大,草顶非常高,但是房上的草却不是太厚,以致阳光漏了下来,里面没有什么人(假如不是不可避免,谁乐意去看工作人员的面孔?),只有鸡在觅食,狗在乘凉。因为这个缘故,卫公率领大队人马走进去时,是真正的鸡飞狗跳。但是在柜台后面打盹的人并没有抬起头来——俗话说得好,谁怕谁呀。这柜台十分高,像卫公这样高大的人也看不到柜面。柜台顶上立着铁栅栏,还有几条铁链子拴在栅栏上,垂到外面。有些链子一端上还拴了些人的骸骨,看上去挺吓人的。卫公找到一根空的链子,搬来三块土坯垒起来,站在上面,才看到了柜台后面的人。他把汇票递进去,说道:劳驾,兑汇。那人看看汇票,又闻了闻,说道:是真的吗?使假汇票可是死罪!每次卫公都要咋着胆子才敢说出“是真的”来。假如声音小了,那人还要瞪起眼来,喝道:你说什么?大声点!直到卫公拼着老命叫道:真的!!那人才从里面抛出一条铁链子来,说道:拴上。我去找别人看看。这才是真正惊心动魄的时刻,等卫公把链子围在脖子上,那人拿出一把大铜锁,把他像锁狗一样锁在了铁栅栏上,自己到后面鉴定汇票去了。
  据我所知,大隋朝每一个兑汇的人都要像狗一样被锁在栅栏上,这是预防伪造票据的有力措施。假如你没使假票,人家自然会给你打开。但是李卫公站在那里心惊胆战,第一害怕身后的公差和他有仇,在这种情况下,那人只要把他脚下的土坯一脚踢开,卫公就会吊在空中乱踢腿;第二害怕那个兑汇的一会从后面奔出来,举着那片皮子大喝一声:你好大的胆,敢来蒙事——这是骡子皮!你要知道,卫公是个画家,可以分辨烙花的真假。但他没有做过皮鞋生意,不会分辨皮革。骡子有一半是马,另一半是驴,牛闻了不哭,马闻了只有一只眼掉眼泪,一下就看出是假的来。而牛皮和马皮都是专卖品,老百姓只能弄到驴皮和骡子皮,要伪造汇票只能用这两种皮。这下可把他坑惨了。马上派人到他家里去搜,从床下搜出了伪造汇票的工具,还有半张骡子皮。这是可以想象的,因为假如有人用这种办法来害他,当然会在这时溜进他家里去,往床底下塞骡子皮。这种把戏卫公完全能想象得出来:先给他寄几张真的汇票,然后再寄假的;与此同时,写匿名信揭发李靖这小子伪造汇票,这可以说明为什么现在李靖背后跟了不少公差。但是假如卫公被这么害死了的话,他一点也不佩服那个设计了骗局的人。因为他落入了这个骗局里,不是因为他缺少计谋,而是因为五十两纹银的魅力他无法抗拒。
  最近有人证出了几百年没有证出的“地图四色问题”,但我一点不佩服,因为他们用了一架每秒钟运算上亿次的巨型机。我要是有上亿美元,也会买台巨型机。还有人验证了对于小于100的n和小于10的6次方之x、y、z,费尔马定理均成立,但我也不佩服,因为也是用计算机做的。这算什么?显摆你有计算机?我佩服卫公,他只用了手指头、木头棍(筹算法)就证出了费尔马定理;要知道在隋朝末年纸可不便宜,所以用了笔算也算是仗着财大欺人。根据这个道理,我们随时准备受人欺骗而死,因为我们都会骗人;只要你骗得公平,不要仗着财势欺人。但是这回卫公没有受骗,那个兑汇的人从后面出来,满脸的不高兴,恶声恶气地说:汇票是真的。算你小子走运。拿家伙罢。卫公递进去一个包袱皮,那人胡乱包了五十两银子扔出来,喝道:滚罢。你怎么还不滚?卫公伸着脖子说:劳驾,给我开开锁。卫公兑汇票的事就是这样。这件事的意义是说明了卫公原来很本分,最起码他乐意被别人锁上。
  二
  卫公兑完了汇票从邮局里出来时,脖子上还有冷冰冰、沉甸甸的感觉。无论谁被人像狗一样拴了一次都会有一种屈辱的感觉,但是走到阳光里心情就好了。李靖当时还年轻,不会长久地为这些事而不痛快,只有到了中年才会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像狗一样被人拴着,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不如早死——就此犯了精神崩溃。卫公有了钱,就想到酒糟铺路的酒坊街去见他的情妇,但是他一走动起来,响起一大片杂沓纷乱的脚步声,好像自己是一只硕大的蜈蚣,这种感觉实在是很不舒服,除了有一百三十只腿,还有一百三十只手,支支叉叉的很怕人。除此之外,他还像一条绦虫一样分了好多节,头已经跑进了小胡同,尾上的一节还在街上劈手抢了小贩的一串羊肉串。假如他骤然站住,回过头去,就有整整一支黑衣队伍冲到他身上来,拥着他朝前滑动,显示了列车一样的惯性;而当他骤然起步飞跑时,就好像被拉长了一样;而且不管他到了哪里都是鸡飞狗跳。李卫公讨厌这种感觉,就回家了。进了他那间小草房,把门关上,但是依然割不断对身后那支队伍的感觉,它就像一条大蛇一样把小草房围了起来,再过了一会,四面墙外都响起了洒水声。这是因为那些公差对李靖十分仇恨,就在他墙角下撒尿。不消说,这对他的房子是有损害的。这是因为它在一个死胡同的尽头,赶牛车进城的乡巴佬卖了柴草之后,就把牛圈在这里,自己去逛大街。而那些牛缺少盐分,就把尿湿了的墙土啃去。久而久之,四面墙的墙脚都被掏空了,假如不是卫公在里面用绳子捆住,那四堵墙早就朝外倒掉了。就是这样,四堵墙的接缝处也有一尺多宽了,不但鸟能飞进来,猫狗能溜进来,连人都可以挤进来了。这就是别人在他墙下尿尿的害处,但是也有一点好处,就是自从有人尿尿了以后,土墙的里面就会结出一层白霜来,这种东西就是土硝,有多种用处:首先,可以当盐用,但是吃这种盐就和喝尿没什么区别了;其次,和草木灰混合,溶解后再结晶,就可以得到硝石,用这种东西可以造爆竹。假如不是每个月已经有了五十两银子的收入,从人家尿在他墙外的尿里倒能得到一些收入。卫公躺在床上,看着小胡同里的景色,闻着透过了墙土渗进来的尿骚味(这种味道使他的房子里简直不能睁眼),自言自语道:这算个人住的地方吗?这种感觉就像我对我自己住处的感慨一样。



第66章 人瑞(2)


  我和一个姓孙的女人住在一套房子里,她既不是我老婆,也不是我的情妇,而是我邻居。这种居住方式不叫同居,而叫合居。她在黑暗的过厅里放满了高跟鞋,每次我回家都要踢在鞋上,这时候她就在自己房里尖叫一声:我的鞋和你有什么仇?她还在卫生间里晾满了内衣,使我不敢把朋友带回家来,因为他们都知道我是个光棍汉。一旦她点少了一件,就敲我的门说是给我拿走了,好像我是个淫物狂一样。照我看她的内衣根本就没什么收藏价值,因为她趣味很低。除此之外,她还不定时不定点的叫嚣说自己要洗澡,让我有尿先尿。自从我满了三岁,还没有人命令我撒尿。这时候我正在想费尔马定理怎么证,听了这种声音简直要发疯。根据史籍记载,李卫公可以一面和李二娘做爱,一面想数学题。这种能力实在非我所能及。他有一心二用,乃至三用四用七用八用之能。因此我认为他在一颗大脑袋里盛了好多个小脑子,如果把他的脑壳切开,所见就如把一个石榴切开一样。他可以用一颗脑子和李二娘做爱,用其他的脑子想数学题。不过这个脑子是哪一个却不是他自己能够控制的,所以干着干着脸就朝右歪去,右眼角朝下垂,右边的嘴角也流出涎水,这就是说,右边的脑子在起作用。过了一会,同样的情形又出现在左面,这是左边的脑子在起作用——这都不要紧。可怕的是他想着想着就想到后脑勺上去,这时候他怒发冲冠,双目翻白,手脚都朝后伸,好像是发了羊角疯。这时候李二娘就伸手在他前额上敲一下,让他前面的脑子起作用。当然,这么一敲李卫公马上就要变成个对眼,但对眼也比翻白眼好看。在这方面我完全赞成李二娘的意见。李二娘的皮肤很白,所以她就用黑色的床单。除此之外,她还把房间漆成黑色的,挂上了白窗帘,这间卧室就此变成了一张黑白图片。李卫公也在这间房子里——这种情形说明他又害死了六十四个人。
  李卫公是从下水道里溜出自己的房子的,由此我们知道了大隋朝的洛阳城里有下水道,并且相当的宽敞,可钻得过人。后来卫公设计长安城时,就没给它做下水道,改用渗井——这种设备的做法是在地上打一眼井,再用砖头瓦块把它填上,供往其中倒脏水之用。可以想象这种井会污染井水,后来长安城里就经常流行痢疾、霍乱等肠胃道传染病。还有一次他往自己的脸上缠了布条,假装一个麻风病患者,谁也没认出他,就从胡同里溜了出来,故而后来长安城里禁止麻风病患者往脸上缠布,大家都把烂得一塌糊涂的脸露出来,在晚上常常发生吓死小孩子的事。李卫公也多次利用地下铁道逃跑,因此长安城后来就不修地下铁道,在交通繁忙的街段采用空中索道。那些索道悬在一些旗杆上,乘索道的人先爬上三丈高的杆子,把自己捆在一个套在缆绳上的竹筒上,手攀缆绳开始滑动,看上去好像在耍杂技,但是万一缆绳断了从空中掉下来就会摔得像压扁了的臭虫,而缆绳断掉的事时有发生。据我所知那种索道只有小伙子敢乘,而且那是一种表现勇气的把戏,而不是一种方便的交通工具。总而言之,假如李卫公是在长安城里犯了事,背后跟上了公差,他就再也逃不掉了。这样也就不会害死很多人。
  监视李靖的公差们发现李卫公又跑了——这是很容易发现的,只要从墙缝往里看一眼就能看见——就一轰而散,各自回家和妻儿道别,安排后事等等,然后就到衙门里去,等着被砍头。因为他们和刽子手是同事,所以挨刀子时还不忘记在自己的脖子上抹点润滑油,让他砍起来方便一点。与此同时,新一班一百二十八名公差出现在酒坊街,坐在各家的屋檐下黑压压的一大片。与此同时,李卫公一直在和李二娘做爱,一点也没有想到自己又害死了六十四个人。这些人被杀掉以后,脑袋都被送到各个城口悬挂,就在那里烂掉,每个进城的人一走到那里就打起伞来,以防自己头上掉落吃腐肉的蛆,像这样的事李卫公自己一点都不知道,他不知道这些事的原因是他一天到晚老在想数学题。假如他知道了,马上就会精神崩溃。
  三
  李卫公在酒坊街和李二娘在一起,这条街上铺了厚厚的一层酒糟,故而空气里有一股极浓的酱油味,浓到了人在行进时感到阻力的程度。这条街的两面有一些两层的土楼,李二娘就在其中一座二层的卧室的床上。她长得相当漂亮,只不过眼角已经起了鱼尾纹。和李靖做爱时,她用腿围着李靖的腰,脚在卫公身后绕在一起,看上去像个金属线头;双手按在他肩胛骨上,虽然在下面,却显出一种气势汹汹的样子。李靖问她听到什么有关他的消息没有,她说没有。这就是说,领导上派人来打过招呼了。但是李靖觉得她有点不可信,这不光是因为前一天在街上看到了红拂朝他哭,还因为他一到了李二娘家里,李二娘就拉他上床,一本正经地干起这件事来。要是在以前,起码要聊几句天。据我所知,这件事还是让它自自然然地发生比较好,要是一本正经地去干,反而不对头。领导上让她以后照样和卫公上床,在床上听到什么要汇报,她就是这么做的。这说明她片面地理解了为上面服务。当然,上面也不会让她白干,每月初五她会收到一张汇票,然后前往邮局,被人像只狗一样拴在栅栏上。顺便说一句,每月初五是国家雇员发薪的日子。这一天大家领了钱,然后就各自按安排行事。比方说,李卫公领了五十两银子,就该老老实实地研究他的微积分,直到领导上研究好了拿他怎么办,就把他做成包子或者砖头。李二娘领了她的二十五两银子,就该老老实实地和李靖做爱,直到李靖做成了包子或砖头,领导上再来研究拿她怎么办。据我的估计,大概是要把她竖着用两辆牛车扯成两半,或者横着腰斩,因为她毕竟是大逆分子李靖的姘头。不到了真正办起来的时候,谁也不会去想领导上要拿我们怎么办。研究过这些事以后,我觉得当领导实在有趣,假如有可能的话,我也想当当领导。
  我的邻居小孙眼角上也起了鱼尾纹,她有三十五岁了,已经离了婚。照我看她还算漂亮,对我也算和蔼。有时我有些非非之想:领导上安排她和我住一套房子,没准已经有了安排。然后我又想,假设他们有了这种安排,下一步又是什么?这么一想就毛骨悚然,宁愿相信没有这些领导,把我的非非之想全部打消——我还是去想我的费尔马定理较好。因为我上过大学的数学系,现在又在大学里工作,所以领导上更可能是这样安排的。
  现在可以说说李二娘是怎么片面地理解为上面服务的——她拿腿圈住了李靖,半闭着眼睛,嘴里胡七乱八地嚷嚷。其实她并没有得意到非这么嚷嚷不可,但是她觉得还是嚷出来好。这是因为她觉得上面给了她每月二十五两银子,就是让她和李靖做爱,所以应该多卖点力气,刚刚参加工作的人总是这样的。假如上面给到每月一百两银子,她就能把李靖耳膜吵破;假如上面给到一千两银子,她就能把李靖的每根骨头都拆碎。假如是这样的话,就不用拿李靖来做包子了。因为如果是拿死人来做包子,吃下去就会屙肚子,甚至会一命呜呼,这样李靖就又能害死半城的人了。其实上面给她钱是让她汇报李靖说了些什么,但她把这一条放在很不重要的地方了。她没听李靖说了些什么,只顾自己乱嚷嚷。直到干完了以后才问道: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李卫公说道:你今天吃错药了罢?李二娘听了勃然大怒,劈脸就抓,两人就在床上打起来了。李卫公翻白眼时说的话对李二娘原本就深奥,不大容易记住的,这一打记得的就更少了。好在杨素本人是个数学家,看了报告之后还能明白这是一种微分方程的解法。但是李二娘为了表示自己没有白拿上面的钱,就在报告的头上写道:三次达到了性高潮。杨素以为是方程右边有一个三次方项,这样就越搅越糊涂了。
  我现在能够想象李二娘是什么样子的——她梳个马尾辫,穿一身白连衣裙,外罩黑色围裙,看上去不仅像一张黑白照片,而且洋溢着青春活力。像这样一个女人居然会当奸细,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当然,李二娘不会这样想。她觉得自己在为上面工作,是很光荣的事。不管什么时候,上面总是上面,所以我对这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同意见。顺便说一句,她和李靖做爱时那么卖力,不是因为得了二十五两银子,而是因为受到领导重视,觉得生命有了价值。打完了架,她又和李靖重归于好,并且冲了一碗藕粉给他喝,并且把他送到了门外,叫他以后常来。李靖出了门,马上就置身于一百二十八名公差之中。那些人把他从四面八方围了起来,形成一个方阵,他往东就一齐往东,他往西就一齐往西,所到之处烟尘滚滚。李卫公在其中就如一位指挥官,指挥着自己的连队,不时地发出口令——向左转、向右转之类,假如不喊的话,哪里都去不了。不管是谁,遇到了这种情形,都不会想到这是自己变成包子的前兆。与此相反,他只会把自己往好处想,觉得自己现在就当了官。他就这样到处转悠了一阵,显示他的威风,直到天黑了才回家,进了门才发现红拂在家里等着他。发现这个词是相当恰如其分的,因为那一晚上他始终没有看到红拂,只是闻见了她,用指尖触及了她,并且猜到了她就是那个在路上见过的样子古怪的妓女。红拂来告诉他领导上正在考虑拿他做包子、做砖头的事,以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按说李靖当时自我感觉良好,应当不相信。不过作为一个优秀的数学家,分辨真伪是他的长处,所以他还是信了。



第67章 人瑞(3)


  李卫公在洛阳城里惹了事时,不仅李二娘,所有和他有关的人都当了上面的线人,这些人里包括邻居的小孩子,隔壁长胡子的胖老太太,还有市场上的小贩;有些人领津贴,有些人不领津贴。这种情形使我想起了迪伦马特的一个剧本《老妇还乡》。在那个剧里,有一位老太太发了大财,就回故乡小镇去报复那个对她始乱终弃的家伙——她把全镇连地皮带人都买下来了,非要那个欠下孽账的家伙死掉不可。在那个镇子上,每个人都是她的线人,后来终于如愿以偿。李卫公在洛阳城里的情形和那个故事大不一样:首先,他直到最后一刻都蒙在鼓里。当然,他也看出了大家的阴沉脸色,以及目光相接时勉强的笑脸。但是对这种现象有好多种可行的解释——大伙一下子都得了痔疮,皇上驾崩了我还不知道等等,最后一个解释才是我大事不好了。作为一个数学家,天性就是要穷尽一切可能性,所以最后一个解释卫公也想到了,甚至做了应急准备。但是穷尽了一切可能性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可能性,因为实际上只有一种可能会发生,不能都发生。其次,洛阳城和迪伦马特的小镇不一样,这里的人火了以后虽然会上街闹事,但是心平气和时和领导上是一条心的。领导上叫我们当奸细,杀人,盗墓,抹上西红柿酱爬上国宴的菜盘,叫干什么都会去干的。所以用不着收买,我们就是奸细、凶手、盗墓贼、菜人等等,只等领导上一声令下了。
  四
  每个人对自己是什么样子的都有一点好奇心。举例言之,我长得又瘦又高,面色憔悴,头发开始花白了,经常不按时令地在春秋天穿一双皮凉鞋,袜子上满是尘土,这些情形我完全知道。但是我不知别人背后是怎样看我,在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女人怎样看我,是否以为我还有魅力。李卫公大概也是这样的吧,虽然他是数学天才,擅长推理,但是自己背后的事情总是推论不出来。据我所知,李卫公年轻时虽然是个流氓,但却是个好流氓,虽然有在市场上收保护费、酗酒闹事等不良行为,也有足够的善行来补过。比方说,冬天官府要每条街出徭役去挖护城河,他总是第一个去,邻居的小孩子不见了,他又第一个下水井去捞(大隋朝没有拐卖儿童的事,小孩子不见了准是掉进井里了)。而且这条街上有了一个流氓,小偷也不大敢来。除此之外,他还是这条街上的业余消防队员、民防队员等等,为公益事业出力不少。所以我想,当他知道了自己是人民公敌之后,准会觉得这些事干得有点亏。这是从我的切身经历里推论出来的。要知道我也是个工会小组长,负责收会费和发电影票。所以一听说今年涨工资的名单里没有我,就觉得这些事都白干了。
  这样的经历我体验过多次,想必也能使你想起些什么:我到系里去,听到一个办公室的门后某些三姑六婆在议论一些什么,当你推门进去时,她们都不说了。但是从那种意味深长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她们说的是我。我马上就想到了愚人节的论文——别的事我是不大在意的。对这种事,我的反应是晚上做噩梦,手提机枪闯进办公室把这些女同事通通杀死。干完了这件邪恶的事以后,心里又后悔,因为这些女同事没有一个未曾给我介绍过对象。惟一能安慰我的是这里是中国,机枪之类的东西不容易搞到。根据这些体验,我以为李卫公听自己害死了半城(夸大的说法,正确的说法是六分之一)的男人,感觉就是噩梦成真。因为他是个流氓,社会地位低下,常常感到自己在受歧视,做梦时肯定也屠过城。但这只是做梦,并不是真的在干。假如我的噩梦成了真,我也以为不是我的责任。更何况在梦里我只杀掉了比较老、比较多嘴和比较难看的女同事,把年轻漂亮的全留下了。
  我已经说过,卫公原本是个本分人,天性乐观,他从来也没想到全城的人都在策划拿他做包子,而且一点都不露口风。这件事让他很生气,觉得应该重新估价眼前的世界和做人的态度。至于他害死了好多人,应该给他们抵命之类的事,他一点没想。不管怎么说,卫公不过是喝醉了在房顶上跑了跑,并不是有意要害死那些人。当时屋子里黑咕隆咚,红拂也看不清卫公的表情,只觉得他的手直往自己怀里伸,她就使劲推他,心里还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到这个地方来有点欠考虑。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房子四面响起了很猛烈的水声,好像这间房子的四邻全是淋浴室一样。虽然她早就嗅出了这里有很浓厚的气味,还是问了一句:下雨了吗?这当然不是下雨,而是那一百二十八个公差在房子四周尿尿。李卫公觉得全身的血都往脸上冒,大吼了一声“你妈逼”!在黑地里摸到一根绳子头往下一拽,四堵土墙就朝外倒下去了。这个把戏使红拂很惊奇,觉得李卫公简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不容她说些什么,头顶上的房顶就掉下来,把他们都罩住了,而且轰的一声巨响,尘土飞扬。李卫公一跃而起,破房顶而出。不过在这时候他还干了他这辈子最后一件善良的事——抓住了红拂的手腕,拉着她一道跑了。
  我现在知道,李卫公三十岁以前在洛阳城里本分为人,这段时期里他很善良,但不够伟大。后来他逃出了洛阳城,就再也不善良,但是很伟大了。但是在他善良时,身上有伟大的成分。比方说,上面来的人员在他墙下尿尿,把墙都要尿倒了,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很本分的用绳子把墙拴住,让它倒不下来——这是他善良的地方,是主流大方向。不善良的地方是他把绳子打了活结,抓着绳头一拽就开,好像随时准备砸死谁。后来他真的用土墙埋住了好多人,而且趁着尘土飞扬时拉着红拂逃跑,在灰土里见到人影就照他两腿之间猛踢一脚,让他把双手夹在腿中间满地打滚——李卫公原来是流氓,最善于干这一手,但以前没踢过公差。他就这样跑掉了,至于土墙砸没砸死人,他又踢没踢死人,都一点也不重要,因为他跑了以后那一批公差反正都活不了。除此之外,街坊四邻也都遭了杀头之祸,他害死人的数目就此有了大批的进账。
  五
  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因为有了“连坐”这种事,一切都复杂了。举例言之,我们系里有个女人生了第二胎(这是不许可的),因此就要罚全系的奖金,一直罚到了我身上;而我是个单身汉,却要为别人生孩子而掏钱——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干了什么与此有关的事。李卫公从他家里逃走,犯下了杀差造反的重罪,按照一人造反十户连坐的原理,就要把相邻的十户人家满门抄斩,这又给刽子手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因为他只有杀男人的鬼头大刀、杀女人的坤刀,却没有杀吃奶婴儿的刀。而挥起杀大人的鬼头大刀去杀婴儿是不行的,会被人讥为小题大作,还会有人说他太残忍,所以他只好自己掏钱打了一把小刀子,后来不是总用得着,只好廉价卖给了杀羊的屠夫,到下次杀小孩子时再找他借。这些脑袋都杀好以后,就送到四门去悬挂,但是这一回人头多得没地方挂,只好用绳子串起来,远远看去,好像城门上在晾蒜。而李卫公本人却很卑鄙地逃跑了。当时正是半夜,所以没有逃出城去,而是找地方躲起来了。
  “连坐”这种想法本来是这么考虑的:每个人都是在别人中间生活,所以他们天生小心翼翼,生怕招致别人的仇恨。假如一个人惹祸会连累到一大批人,那他一定会更加小心。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对卫公这样已经害死了上千人的家伙却是不起作用。假如我是他,到了这种地步也只好豁出去了。
  那天夜里李卫公逃走的时候拽着红拂,而她老想转回去看看刚才为什么会轰隆一声房倒屋塌,故而他们是用两只蚂蚁争夺一个饼干渣的方式逃离现场的。因为李卫公长得人高马大,又锻炼过身体,力气比红拂大很多,所以逃得相当之快,但是逃到城墙边上一片菜园子里时,他还是觉得腰酸腿疼,而且背上的肌肉也扭伤了。这里有个荒了的土地庙,他就把她拉到庙里去。红拂说,她实在想知道一下为什么李卫公的房子会忽然塌倒。他就告诉她说,那是因为四堵墙都朝外边倒下去了,坐在墙上的房顶没了支撑,就掉了下来。而那四堵墙早就想往外倒,他用绳子把它们系住。在房塌前,他把绳子解开,那些墙就如愿以偿。红拂说她还是不明白墙为什么非要往外倒不可。李靖说,那是因为外面有人老往它们身上尿尿,这就使得它们很想倒下去压死那些人。墙倒时那些家伙正在尿……红拂说:你说那沙沙的响声就是尿尿?我不信。李靖说,男人尿尿就是这样的,你没见过男人尿尿罢。她就说:你尿给我看看。李靖就到外面去,解开裤带,亮出他那杆大枪尿了一回。红拂咬着手指看完了说:真奇怪。下回你再尿尿叫我一声。李靖不禁轻蔑地想:她真是什么都不懂。李靖和红拂私奔的事就是这样。他们俩奔出来以后,他还傻头傻脑地问红拂道:你为什么和我私奔?她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也不知为什么。因此李卫公就觉得非常的莫名其妙。这一点后世的人也感到非常的莫名其妙,仿佛她应该继续在杨府呆下去,让头发接着长。
  据说头发长到了一定程度,就变得非常之硬,发带束不住,会向四面伸展开,然后像伞盖一样垂下来;红拂就变成了一棵观赏植物。指甲长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变成麻花状,这时候长指甲的人就会变成一架多任务位的组合钻床。奶妈子喂奶久了,乳房也会长到像大棉花包那样大,里面盛满了流体,这时候她只好用一辆手推车来搬运自己;而且还要小心,万一有什么在她胸口刺了一下,她就会整个儿流光,在地下摊开一张皮。这些奇形怪状者加上九十岁还能穿针引线的老婆婆,一百二十岁还能使女人坐胎的老公公,都被称为“人瑞”,会被盛到一个大笼子里,放到洛阳街头去展览。他们坐在笼子里,背诵着领导上教的傻话。这被视为一种莫大的光荣,但按我的观点应该叫做折腾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也在变成一个“人瑞”的中途。假如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会当上各种委员,到各种场合去表演端庄,一开大会就该坐到主席台上背诵傻话。这是因为我有能人所不能的本领,但是这种本领比较抽象。很少有人知道什么叫费尔马定理,更没有人知道它有什么用处,领导上所知道的只是没人能够证得出它来。这完全不像一个女人长了两个各重一百公斤的乳房,每天能出两桶奶那样直观。虽然如此,我也不能拒绝领导上的关怀。正如地里有一根麦子长了两个穗子,它就不能拒绝自己被人连根拔起,被称为“嘉禾”,裹上缎子,用快马送进京城呈给皇上御览。虽然假如你是那棵麦子就会知道,它不过是生而不幸为双头怪胎罢了。但是它能让领导上感到满足:你看,我们这里什么都有,包括各种怪物。我现在夜以继日地努力,正是要证明自己是个怪物。因为不能证明我是个怪物,我就什么也不是了。



第68章 古国扶桑(1)


  本章里首次提到了一个古国扶桑,有人说它是古代的日本。作者也乐意相信,但就怕日本人不肯承认有一个中国人做过他们的王,正如我们不承认成吉思汗是蒙古人,而非要说他是中国人一样。
  一
  人家说,虬髯公和红拂也有不正当的关系,这是因为虬髯公送给了红拂一双自己打的麻鞋。当然,这不是一般的麻鞋,甚至你拿到手里也看不出它是麻制的。红拂起初并不想接受这件礼物,因为这双鞋里含有太多的唾液,想起来有一点恶心。但她后来还是收下了,因为这东西有奇异之处,只要穿在脚上,就会觉得冷冰冰麻酥酥,好像赤足踩着了眼镜蛇,马上就想拔足狂奔,而且跑上几十里还是惊魂未定,一点也不觉得累。除此之外,虬髯公还送了她一对轻剑,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告诉她说,这是他珍藏多年的宝物,送给红拂做纪念品——虬髯公的声音不清楚,是因为他总在嚼鞋子,不知不觉把舌头的一部分也嚼掉了——因为这些原因,红拂觉得他对自己很好,甚至到了最后被吊在空中时还在想念他。假如她知道在杨府时虬髯公总在打她的小报告,就不会这么想了。每天虬髯公都要向杨素交一份例行报告,说说红拂今天干了些什么。每次她跑到外面去他都报告了,这种报告一次两次对红拂没有什么害处,积累到一定的数量——比方说,一百次——就会产生效果,领导上会派人把红拂用一床大被子裹起来,乱棍打死,然后埋在后花园里。到了大唐朝,人们把杨素的花园挖开来,发现那里就像红色高棉搞的那种万人坑。到了宋朝,又有人到长安去发掘,发现那里到处都是万人坑。所以像这样的事我们还是不要乱打听,知道多了以后就会觉得活着没有意思。除此之外,他送给红拂的那对剑也不是什么宝物,而是铁片做的,一点钢火也没有,只能拿来斩苍蝇。这对剑是这么来的:他给领导上打个报告说:需要一对剑,以便送给红拂作为感情投资;领导上就发下一对剑来。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上自然不会给什么斩金断玉的神兵宝器,而要给一对切豆腐也费力的铁片。这样比较省钱,也比较安全。简言之,虬髯公住在她的楼下就是监视她的,但是这一点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她。这是领导上交办的任务,不能告诉别人。
  根据史籍记载,虬髯公很爱红拂,但是红拂不爱他。失恋以后他就出国去,当了扶桑的国王。这件事说明想出国就得赶早,早了可以当国王或者发大财,迟了只能当数学或物理学博士。现在再去,就只能在餐馆里打工了。不过当扶桑国王对虬髯公可不是件好事,因为他最不喜欢吃鱼,而扶桑的御厨天天给他做生鱼片吃。假如有一顿他对生鱼的胃口不好,那些御厨马上就很冲动地跑到大殿上来切腹自杀,所以血淋淋的场面总是不能避免,不是眼前血淋淋,就是嘴里血淋淋。这时候他已经老了,长出了一个鲇鱼嘴,这和他松宽的两颊倒是很相配。我们说过吧,他是脸上毛孔很粗的黑胖子,很容易出汗。在杨素家里住着时,除了要打小报告之外,他对红拂倒是很好,很喜欢和她聊天,告诉她有关李靖的事——虬髯公的消息相当灵通,知道李靖闹事的始末,知道他是个数学天才,甚至知道李靖在酒坊街有一个相好,这说明领导上很信任虬髯公,虬髯公前途无量。本来红拂逃跑了他应该受到连累,但是领导上很信任他,就不一样了。红拂逃跑以后,杨府只是宣布注销她的乐籍,以后回来永不接纳,仿佛现在红拂已经后悔了,跪在杨府门前似的。而李靖跑掉以后,衙门里却派了二百五十六个公差到处去抓他,并且悬赏缉拿。结果总是拿不到,因为洛阳城大着哪。
  假如杨素雇我当顾问的话,肯定很快就能找到李靖。这办法就是出一通告示,贴到一切地方,宣布赦免他的一切罪过,假如有可能的话,再任命他做一个小官,用官费给他出版数学书。他就会马上兴高采烈地跑出来。等他出来以后,想拿他怎么办都可以了。当然,我也会建议不拿李靖去做包子或者砖头,但是我说了人家听不听就不一定了。这种方法是从我自己的切身经历里推出来的。二十多年前我从这所大学毕业,当时我面色红润,嗓音宏亮,百米能跑到十二秒六;现在头有点白,眼有点花,二十秒内能不能跑出一百米都是大问题,脱了衣服照镜子发现自己有点驼背,还是漏斗胸,肋骨像是些螃蟹腿。在这二十多年里我始终为这个学校服务,头十年住在单身宿舍,一个房间里住四个人,睡上下铺。睡我上铺的是个大胖子,他经常很不自觉地放响屁,其声势穿透褥子和铺板直抵下层。后来又住了十年筒子楼,那里有些人很不自觉,上公共厕所屙了屎不冲。现在上厕所时则面对着一些乳罩和吊袜带,而这些东西和我没有一点关系。不管怎么说罢,我从来没有想过调到别的地方去,尽管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有的是机会。假如这个例子不典型,那么我还到过一些贫困地方,那里的人男的穷到连睾丸都吊不住,女的像是一批大怪物,人家也没想到要背井离乡。事实上一种生活越是不像样子,就越是让人依恋,因为这是领导上的安排,自己受苦受难就是替领导分忧解难。根据这个原理,我认为李卫公在年轻时无限热爱那座泥水浸泡、雾气蒸腾的洛阳城,只要有一分可能就不逃跑。虽然他在其中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这件事一点都不深奥。稍有一点深奥的是李靖生在洛阳城,不管该城市多么的糟糕,但是它在李靖出世前就存在了,其结果是李靖有几分洛阳城,而不是洛阳城有几分李靖。而后来的长安的情形则恰恰相反。李靖从没想过要从洛阳城里逃出去。他只是被逼无奈。
  二
  我出生在北京城,故而我有几分北京城,虽然现在北京城和我出世时大不一样了。后来我考上了某个大学,故而我又有几分某大学。当然这大学和我初考进去时也是大不一样,当时校园里还有些地方有几分像草坪或是花园,现在则全然不像。现在到处都在盖房子,故而到处都像是堆料场。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因为人多了,需要房子住。根据我的观察,北京城和某大学里的人都是一副人头攒动的景象,所以我不像一个人,而像是一大群的人。比方说,我在证费尔马定理,心里却老在想假如证了出来,一定能让同事大吃一惊。其实费尔马定理就是费尔马定理,跟同事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惊吓他们?再比方说,我在学报上登了篇论文,心里就老在想不知小孙看到了没有。其实人家小孙是图书馆的文史部的,看数学学报干什么。我的脑子老像有一大群人在朝四面八方乱扯。李卫公和红拂跑到洛阳城的废土地庙里靠偷人家的菜过活时,他的脑子里也是这样。除此之外,他还老要自怨自艾,说:我干嘛要去喝那些黄汤子呢?不喝也死不了的。我干嘛要上别人房顶上去跑呢?人家打我两下就打两下罢——全是些不知所云的昏话。总而言之,他心思纷乱,情绪低沉。
  但是卫公毕竟是卫公,在这样的心情之下,干起缺德事来,分寸丝毫不乱。偷了人家的土豆、芋头,还知道把秧子栽回坑里去。人家来刨土豆,一看底下没结土豆,就以为是没长好。如果是偷南瓜,就用刀子把南瓜肉挖走,把瓜瓤装回去,再把外皮重新拼起来。人家收南瓜时,看到瓜大空心,就记在种籽商的账上,下回再也不买他的种。如果他偷黄瓜茄子,总是把大的偷走,在原来的地方移上中个的,中个的地方移上小个的。园主一看,以为自己见了鬼:满园的瓜果越长越小,最后都长没了。如果他偷别人一棵白菜,准把剩下的全拔起来,栽到相邻的园里去,让两位园主相互厮打。这说明缺德也有天才,卫公就是这样的天才。这片菜园子总是没有人,偶尔有人来收拾一下,也不久呆。除了大家都有别的事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有股气味,十分的厚重。红拂问李靖这是什么味时,卫公说是菜园子味,后来又说是蔬菜味。其实那是大粪味,只不过是经过发酵,长了蛆的大粪,味道很特别——臭味虽然不够猛烈,但是十分滞重并且令人恶心。人们拿这种物质来浇菜。但是他不想这样告诉红拂,恐怕她知道了这些,就再也不肯吃这些蔬菜了。
  在洛阳城的那个废土地庙后面有一口浅水井,井水绿油油的不大干净,里面还有无数的青蛙,当你走近它时,那些青蛙纷纷跳下水去,井里就扑通扑通的乱响。李卫公拿了一个棉花团浸了自己的尿,拴在一根线上放到井里捉青蛙,然后又从井里打水烧来喝。后来他又把这种水盛在一个大碗里叫红拂来喝。开头红拂想要提醒他一句:这水里有他的尿。但是又想到自己已经把头发铰了跑出来,这件事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就把水接过来,恶狠狠地盯了它半天,然后猛地喝了一大口。出乎意料地发现这种水倒没有很厉害的骚味——这件事叫我想起我在农村时淘井的事来,我们吃水的井底下其实臭得很厉害,谁都不愿意淘井,因为它可以使你对生活失去信心——除此之外,红拂还下定了决心,不为和李靖私奔的事而后悔,所以在任何时候都要往好处想。比方说,虽然现在要喝这种不干净的水,但是起码不用拖着三丈长的头发走来走去,实在轻松多了。三丈长的头发虽然好看,但是它要从头皮上吸收营养,所以就会使人头脑昏昏沉沉,并且落下耳鸣的毛病。人家还说,蓄了一辈子长发的人死掉以后,你把她的脑壳破开,一下子找不到脑子——脑子已经缩到花生米那么大,附在后脑壳的某个地方,其他地方是空的。这种情形在那人活着的时候敲她的脑壳就能听出来,所以红拂在杨府里经常敲自己的脑壳,只是因留长发留得耳鸣,故而听不出空了没有。但是公平地讲,头发也有很多好处。因为它是活的东西,所以冬暖夏凉,比任何卧具都要好,在蓄长发的时候,红拂既不需要睡衣,也不要鸭绒被或者凉席,只要裹在头发里就可以睡着了,但是偏偏有那些东西。现在没有了头发,迫切需要睡衣、被子、席子,但又没有,只有泥地上的一堆茅草。
  我们还没有说到李靖和红拂做爱的情形。李卫公以为红拂既然和他私奔,这件事就属自然。但是他首次向红拂提出时,她瞪了他好半天,然后才用喝水时那种毅然绝然的神情说:好吧;然后就把衣服都脱掉,说:这件事我可是一点都不懂。等干完了以后,她坐起来说:这件事一点都不好玩。假如虬髯公知道她是这样草率地行了苟且之事,一定会气坏了。
  有关这件事,红拂后来是这么说的:我从杨府里跑出来找卫公,本来是想找点有意思的事干干,谁知一见了面他就用那个肉棍子扎我——这件事有什么意思呀!这段话说明红拂对性生活的态度始终不积极,她私奔的理由只是追求有趣。在此之前她已经知道了卫公是个怪人,证明了费尔马定理,并且害死了半城的人,因此她就认定了卫公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跑来找他。这件事叫我想起了十五年前发生的事,那一年是一九七七年,我在一个小工厂里当工人。有一位数学界的前辈陈景润在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方面取得了进展,而且陈前辈当时是光棍一条。我的女同事们知道了这个消息,就纷纷写信追求他。她们的理由是陈景润证出了数学定理,他是多么有趣呀。其实纯数学,尤其是数论,乃是世界上最无趣的事。一个人如果不是悲观绝望到了极点——比方说,像我现在一样,就决不会去碰那种东西。这个例子是要说明,要分辨一个人是否有趣,决不能拿他的数学造诣做判据。事实上卫公、我、陈前辈都不是最无趣的人,但是这纯属偶然。我知道很多数学家都无趣之极,但是我本人也是数学家,不能吃里扒外地把他们的名字举出来。



第69章 古国扶桑(2)


  我们知道虬髯公在杨素府里很受领导上信任,这只是一部分情况。其实他本人也是个小领导,而且有责任心。因为这个原因,他只好整天坐在地上,除了嚼草鞋之外什么都不能干;这和今天的领导只好坐在那里,除了公文什么也不能看是一样的。这件事就叫做上班。一早一晚不上班的时候,他就干点以身作则的事:打扫卫生,修整花园等等,扫地时一直扫到红拂的房间里去。这件事的动机是不言而喻的:他是个老光棍;而红拂在自己房间里总是穿得很少,甚至什么都不穿。但是他一走进红拂的房间,就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把他的脸扭到门口方向,不管怎么转身,脸部的方向总是不改,好像他的鼻子是指北针,门口就是北一样。不要以为像他这样的大剑客会轻易扭断了脖子,也不要以为任何人的脖子可以长久地扭下去。事实上,只要一出了红拂的房门,他的头就会一连转上好几圈,直到转回原位。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不是他自己要扭脖子,而是脖子自己扭了过去。对于这件事,红拂是这么评价的:假如虬髯公不是假正经的话,那他就是造大粪的机器。后来这种脾气使他在扶桑大吃苦头,因为他的后妃到他寝室里过夜时,为了郑重,总是把所有的好衣服全穿上。从傍晚到午夜,他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往下剥和服,因为要做到郑重其事,所以半夜都剥不光。从午夜到天明他把脱下来的又重新套上,好像在包装磁器,准备出口欧洲,而扶桑女人为了矜持,一点忙都不肯帮。像他这样后妃成群的人还要用手淫来救急,叫人真不敢相信。假如我是他的话,就在床头放一把大剪刀。当然,像我这样的人也只能做工会小组长,当不了扶桑国王。如果不扯那么远,就该说到,红拂不穿衣服是什么模样,他一点都没看见。假如我写道:当时红拂的乳头是鲜红色的,好像两个血管痣,或者说,像两小粒刚摘下来的鲜草莓,看上去很好吃;红拂的阴毛乌黑油亮,仿佛经过梳理;虬髯公就会对我的书闭上眼睛,大叫一声:淫秽!
  虬髯公后来说他是爱红拂的,不过不是用眼睛来爱,是用鼻子爱。他喜欢闻红拂的气味。但我不知他倒底是爱红拂还是爱香水。他还说他爱红拂的声音,也就是说,用耳朵去爱,这也很高尚,不过那是假嗓子。我用手捏住脖子也能发出这种音响,不知他会不会爱上我。每回扫过地以后,他把红拂脱落的头发都拣起来,洗干净,收藏起来,就像个拣钢镚儿的老财迷一样。等到红拂剪掉自己的头发逃出了杨府,那些头发堆在地上逐渐失去了光泽,他看了又觉得可惜,就把它们都缠到身上,让它得到人体的滋润,却把自己缠得像个乱线团。他还拣到了红拂扔掉的两双旧袜子,洗干净之后揣在怀里。我觉得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分子。除此之外,他在红拂面前嚼鞋子也是故意的,他觉得这样显得勤劳朴实,能给红拂一个好印象,但是红拂却觉得他很贪吃,还觉得他能把整个的猪头放进嘴里去。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你在女朋友面前吃一次猪头肉,恋爱一定会失败。类似的食品还有鸡屁股,猪肠子,有点臭了的炸带鱼,整根拍扁的黄瓜等等。很不幸的是这些食品我都爱得要命。这就是我总在打光棍的原因。但是这些事扯得太远了。红拂逃走以后,虬髯公终于能够不扭脖子地走进她房间里。那时这间房子里好像炸了一颗炸弹一样,因为红拂临走时收拾了一下,但不是收拾房子,而是收拾行装。虬髯公看了这个景象很伤心,不仅是伤心以后再也见不到红拂,而且也伤心红拂居然逃出了杨府。在他看来,杨府非常好。假如不是得了精神病,就不该离开这里。
  三
  李卫公不见了以后,满城的公差都在找李靖,尤其是那二百五十六个即将被砍头的公差——其余的也很急,因为按这种速度很快就要轮到他们——有人想到了李二娘这条线索,于是就闯到李二娘家里去,逼问她李靖上哪儿了。李二娘说不知道,那些公差就动手逼供,就地取材地找了四根筷子夹在她左手的指缝里,用力一捏。李二娘的那只手马上变得像只在地上被人踩了一脚的小鸡,在这种情况下她当然是晕过去了。醒过来一看,自己的右手也在那些人的挟持之下,就说:能让我拿手绢擦擦眼泪吗?擦完了泪,她又要求去小便一下。等这件事做好了之后,她回来坐在椅子上,把手指伸到筷子中间,深吸口气,做好了惨叫的准备,就说:捏罢。那些公差看她这个模样,以为她不知道李靖在哪里,就不再问她,全都离去了,临走还给她带上了门。其实李二娘完全知道李靖在哪里,但是一开始她觉得李靖是她的老相好,假如未经拷打就说出去未免是不够意思。等到经过拷打了以后,她又觉得很疼,因此仇恨这些公差,更不肯说出来。这就是说,虽然她愿意出卖李靖,却没法子出卖他。正确的做法是先打她一顿,然后去道歉,然后再打。就如先把一个人打成右派,然后给他平反;然后再打成他个什么东西,再平反;不管什么东西都经不住这样折腾。李二娘知道李靖准是藏在菜地里,因为过去他们常到菜地去玩。那地方原来是片沼泽地,后来虽然把积水排干了,蚊子还是特别的多,虽然不是每只蚊子都咬人,但是扑到脸上也很讨厌。他们俩在菜园子中间的小路上遛弯时,李靖常常纵身跃过篱笆,到里面采一朵黄澄澄的南瓜花出来,一本正经地献给她。那种花像破纸片一样,很难看,有好多讨厌的花粉,而且是偷来的。但是假如豆角不开花,在菜园子里就不可能有更好的花了,所以李二娘把它戴到头上,然后它就在那里变成了烂糟糟的一团,好像一团屎。她还能准确地知道李靖是藏在那个破庙里,因为有时候李靖把她带到那座破庙里过夜。这种想法和有饭不在家里吃跑出去野餐是一样的。她对烂纸头一样的南瓜花,对破庙里那些扎人的茅草都恨得要命,就像她痛恨李靖一样。李二娘是个二十六岁的寡妇,到了这个岁数,人就该理所应当地痛恨一切。李二娘只是不痛恨上面,因为大家都应该尊敬领导。但是上面来的人闯到她家里来,把她的手捏坏,所以她连上面都恨起来了。那些公差走了以后,她跑到后面的作坊里去,把手插进酒糟里止痛。对于没有见过酒糟的人我要解释说,这种东西的样子就像是牛粪,因为正在发酵中,它的气味臭不可闻,但总是热烘烘的,可以起到热敷止疼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酒糟的气味也染到她身上,藏在衣服里面和头发里。现在我们提到一位造酒的风流寡妇,总要想到她满身酒香。其实不然,她们全都是满身糟臭,好像从酱油缸里钻出来的一样。李二娘在街上走动时,身后留下一道气味的长廊,走到她身后的人闻了总要失口嚷道:酒坊街的!李二娘听了以后气得发疯,大叫起来:我是酒坊街的,干你什么事?
  洛阳城里破土地庙边上的菜地有老大的一片,简直有半个洛阳城大。除非到了家里没有菜或者该收拾园子的那几天,谁都想不到有这么个地方。那里沟渠纵横,渠边上长着柳树,有半数以上死掉了,树皮绽开,掉下来成堆锯末似的虫子屎,日暮时分,不管是活柳树还是死柳树,都在天上留下黑色的剪影。除此之外,水边上还长满了茅草,那种草是三棱的,异常坚硬,把它割下来苫房顶是再好也没有了。李靖看到这种草,就想到应该割上几担去补补自己的房子——但是已经晚了,他的房子已经不存在了。因为这个原因,李靖就挑了几担胶泥,把破土地庙抹得平平整整。这件事说明,修整自己的家是人们的天性。我住的房子里,厨房是黑油油的,过厅里鞋子纵横,而且有一股馊臭的气味。这叫我感觉心情郁结。于是我就努力收拾了一次,从灶台上刮下了半斤多油泥。这种东西实在弃之可惜,因为里面含有大量的食用油,但是留着也没有什么用。然后我又把自己的房门打开(这是给过厅照明的惟一方法,因为它没有自己的窗户,而灯泡又坏了),收拾过厅,先是清洁了地面,然后去对付那些鞋。我想把它们配好对整齐地放起来,但是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因为左脚的鞋很明显是比右脚的多。这种情形只有小孙长了两只左脚时才有可能,但这和我平时的观察又不一致。就在这时候,门打开了。小孙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找了张椅子坐下来说:你折腾什么呀,真讨厌!我也很想对她说她那个样子很难看,但是没有讲出口来。因为我知道这样说得罪人。后来她发现我在拣她的鞋子,又显示出一点惭愧的样子,不过还是说:这房子还不知道能住几天呢,瞎折腾些什么?这种话我一听就头疼。不过最后她还是受到了我的带动,把厕所里的便器刷出来了——未刷时,那东西呈旧茶缸子的色泽,刷了以后就有五六成新。
  李卫公在菜地里又发明了把地面抹得像镜面一样平的方法,他把白膏泥调稀了灌到屋里去,让它慢慢沉淀,地面就变得异常平整,人走到上面都有倒影。然后他又把四壁抹好,用河沟里拣来的卵石抛光。这间房子就此变得像正午时分的沙漠一样亮堂,散发着水和石灰的气味。后来他在这间房子里以红拂为模特画了好多裸体画,这些画里不包含数学定理,也没有政治寓意,画的也不是领袖人物。所以每一张都是伟大的杰作。这些画都没有流传下来,因为画上的人物既美丽又性感。而根据我们国家的美术理论,画上的人物绝不能美丽,更不能性感。这件事实在可惜,因为这是卫公一生艺术成就的精华,而且他作这些画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举例言之,假如他觉得在一幅画上红拂的眼睛不够黑,就往她眼睛里滴眼药水,使她瞳孔散大;如果觉得太黑了,就用另一种眼药水使她瞳孔缩小,以致她经常什么都看不见。假如在一幅画里红拂乳头的位置稍低,他就用一根翎毛去挑逗,使它翘起来,假如位置太高,往上面哈气使它松弛。这种调整是如此的频繁,以致她说:要长茧子了。
  四
  洛阳城里有一片低洼地,里面全是菜园子,李卫公犯了事的时候躲在里面。后来他建造的长安城里就没有低洼地,城墙里面的地面是黄土铺成夯实的一个平面,公差在半寸之内,夏天下起了猛雨,积水都不知自己往那边流才对,经常平地积起一尺多深,但是等雨停了之后,整个长安城里没有一个水洼,而且城里也没有杂草,故而夏天城里一只蚊子都没有。据说生在长安城里的人身上不长汗毛,也没有阴毛和腋毛。这一点一定让欧美女人羡慕不已。长安城里没有一只狗,一只青蛙,天黑以后连鸟也不来,故而是寂静无声,十分瘆人。李卫公怕皇帝不喜欢,就设计了一种机器青蛙和一种机器蝉,命令每家都要各买十只,天黑以后上足了发条放出去。因为上面写有自己的名字,所以别人拣了以后一定会送回来(留在手里没有用处,只是累得自己多上几个发条罢了)。那种青蛙就呱呱地怪叫着到处乱跳,假如在你家的后墙下别住了跳不动,就会吵得你一夜睡不成觉,因为它的全部发条动力都用来叫,可以把你耳朵吵聋。在这种情形下,惟一的办法是出门去把它找到,这时它的行走部分往往已经发生故障,再也跳不动了,但你可以用三重棉被把它裹起来,放到箱子里,等天亮再做处理;或者是扔到邻居的院子里,让他去解决这个问题。机器蝉放出去以后会一面吱吱叫,一面沿一条极不规则的轨道飞行,因为怕它撞坏,所以机器蝉的外壳是铁铸的,所以对走夜路的人相当危险,撞一下就会头破血流。防止这种危险的方法是天黑以后不出门。李卫公还设计过一种机器萤火虫,在试用阶段就造成了几起火灾;设计了一种机器看家狗,但是在试用时发现它谁都咬,尤其是喜欢咬主人;所以这两种发明就没有投入生产,虽然不是没有改进的余地。他还发明了一种机器母猫,会叫春,会搔首弄姿,但体内有个夹子,一但公猫受到诱惑去和她做爱,就喀嗒一声把它阉掉。这件发明做成功以后,他就把它放出去,自己躲在屋里,用望远镜远远地监视,一旦有公猫上了当,就拍手大笑。做这些发明时,卫公只有五十多岁,精力旺盛,经常干对不起红拂的事,身上常有各种香水味,脖子后面和耳根子后面常有唇膏印子。红拂指出来的时候,他就觍笑着去洗脖子。后来他忽然就蔫了,只睁一只眼。这就叫老年罢。
  李卫公老了以后装傻,是因为他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这时候他觉得拼命去解决数学问题实属无聊,因为就算你不去解那些问题,后世的人也会把它们解出来;做那些古怪发明也实属无聊,因为你不去做那些发明,别人也会把它们做出来。惟一有趣的事就是睡觉。这种想法和我某些时候的想法很相像。我说的这些时候就是我想费尔马定理想累了的时候——我已经证明了四十八个引理,每个引理都有二十页厚,而且都证得非常漂亮。这说明我的证明能力非常强。可惜的是这四十八个引理都和费尔马定理没有一点关系——在这种时候我就躺倒睡觉,一睡就是四十八小时。无须说明,我睡觉和李卫公睡觉是不同的,他是在证明了一切以后睡觉,我是在证明一切以前睡觉。但我不是利用一切机会睡觉,他却总在睡。年轻人和老人的区别就在这里吧。人在年轻时充满了做事的冲动,无休无止地变革一切,等到这些冲动骤然消失,他就老了。



第70章 古国扶桑(3)


  根据红拂的回忆,李卫公一生活力最旺的时刻是他躲在菜地里的时候。从傍晚到午夜,他都在用各种姿势和红拂做爱。而红拂的精力没有他充沛,所以经常干着干着就睡着了。午夜时分他跑出去挖河,表面上的理由是河道里有积水孳生蚊子,实际上是剩余精力无处发泄。天还不亮他又跑回来继续干那件事。这种情形使红拂从青年到中年一做爱就要睡觉。假如条件许可的话,她总要在背后垫上五六个鸭绒枕,然后就是黑甜一梦。醒来以后如果发现卫公对她进行了肛交,就打他一嘴巴。事实上自打她逃出了杨素的府邸,就觉得自己已经进入了梦乡。和精力充沛的人在一起就会是这样。在这方面我有切身体会,我们的系主任就是这么个精力充沛的人。他是个黑胖子,每天系里系外狂奔乱跑,假如在办公楼门口遇上我,就在我背上猛击一掌(那力道简直是要打死我),说道:小王,看了你的论文,写得好哇。再写几篇。然后就扬长而去,把我剩在楼道里,目瞪口呆,脸从上到下,一直红到了肚脐眼。这时候我总想,等他发了论文,我也如法炮制:领导,看了你的论文,写得好!然后一掌打得他鲜血狂喷。当然,我得事先练练铁砂掌,现在无此功力。他开了四门大课,又带了二十多个研究生,这还嫌不够,星期二五还要召开全系会,从学生考试作弊到厕所跑水说个不停,全是他一个人说。我到了会场上就伏案打瞌睡,睡着睡着,觉得有人在掐我。睁眼一看,是位四五十岁的女同事。她带着怜悯嫌恶的神情说,看来你该带个围嘴。原来我的涎水把裤子都打湿了,好像尿了裤子。假如脸朝天就无此情况,但是领导就会看见在会场上有人头仰在椅背上,四肢摊开,大张着嘴,两眼翻白。不管怎么说,现在我还是尊重领导的,不想这么干。红拂是在背后垫上枕头,两腿翘得高高的,然后就睡着了,我则是头往前一趴就睡着了。这两种情形在表面上有很大的区别,实际上却是一样的。等我睡着了,随便你干什么。
  因为红拂的缘故,我对爱睡觉的人很有好感。我本人就是个爱睡觉的人,假如不是要证费尔马定理,我恨不得整天都睡。而小孙就是个爱睡觉的人,我经常听见她高叫一声:好困哪!然后她就蓬头垢面,把身子裹在一件睡袍里,跑出来去厕所。我痛恨合居这种生活方式,它使人连睡都不好意思;我还很想回答一句:你睡吧,怕什么。但是没有说出来,因为那话不一定是对我说的。转瞬之间水箱轰鸣,她从厕所里出来奔回去接着睡了。我很同情小孙,作为一位女士,她肯定没有在哪儿都睡的勇气。我不但在全校、全系、教研室的会上酣睡,而且在歌咏比赛上也睡着了。那一天是五一节,校工会组织歌咏比赛,要求教职工全体参加。我和大家一样,换上了白衬衫蓝裤子,就在后台等上场的当儿,我倚着墙睡着了,结果就没有上去唱歌。这对我是一件好事,我的位置是在最后一排中央,站在三级木台上。万一在那里睡着了,从上面一头撞下来,不但我自己性命难保,还要危及校长。因为我准会撞到第一排中央,他就在那里坐着。根据这种切身体会,我认为杨素家里也老开会,有一位老虔婆老在那里作报告,从节约眉笔到晚上别忘了洗屁股,什么都要讲到。红拂就在那里睡着了。但是睡觉也不敢闭眼睛,因为在杨府里犯了错误,就会被乱棍打死葬进万人坑。因此与其说是在睡,不如说是愣怔。相比之下,能够生活在今天是多么幸福啊,我们可以相当安全地睡了。在这方面我的觉悟很高,就是在熟睡中被头头们提溜起来训上一顿也不回嘴,因为我深知我们的处境已经大大改善了。文化革命里我插队时,遇到了一位军代表,他专在半夜一两点吹哨紧急集合,让大家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谁要是敞着扣子,就会受批判。所以我们都是穿戴整齐,头上戴帽子,脚下穿球鞋地睡觉,看上去像是等待告别的遗体。这位军代表是包茎,结婚以前动手术切开,感染了,龟头肿得像拳头那么大。有同学在厕所看见了,我们就酌酒相庆。我喝了一斤多白酒,几乎醉死了,以后什么酒都不敢沾了。
  五
  我自觉得是精力不够充沛的人,和红拂是一样的。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能够睡觉是一种幸福。伴随着睡眠到来的是漫长真实的梦。根据我的统计,一个小时的睡眠可以做出二十个小时的梦,所以睡觉可以大大地延长生命。另外一方面,醒着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事可干,除了胡扯淡,就是开会。所以后来红拂说,躲在菜园子里的时候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期,那个时期真实和梦境都混为一体——死柳树的黑色剪影,篱笆上蓝色的喇叭花,洼地里的积水,表面上蒙满了飞虫,偶尔飞进房里来的大如车轮的白蝴蝶,等等。她还在三十多度的纬度上看到了北极光,这是地理学家无法想象的。她拿出一个皮面大本子给别人看——那些别人都是些达官贵人的小姐,不良少女之类——里面是卫公在土地庙里给她画的裸体像,因为画的是她,她就以为是自己画的了,这是个不小的疏忽。她还告诉她们说,大幅的都丢了,真是可惜呀。那些女孩传阅那本画册,画册里有一幅红拂的身体全是些棱面。有人就说:这是立体主义罢。红拂大笑着说:什么立体主义!这是睡茅草硌的!还有人神秘兮兮地问道:红拂阿姨,当时性生活一定很和谐吧。她马上就警觉起来,说道:不能告诉你们,你们是未成年人。别人劝了她一阵,她才说:卫公家伙很大。再过了一会,她就什么都说了,而且还格格地笑了一阵。既然如此,还不如当初不警觉。警觉了以后再讲这些,腐蚀青少年的罪名就更加铁板钉钉。
  和我们相比,虬髯公是精力充沛的人,所以他就当了大领导——扶桑国王,把腰板挺得笔直,一天到晚主持会议:臣子们的御前会,后妃会,王子会,公主会,每周还要接见乡下来的老人,忙得不可开交。不管家里家外,事无巨细,他都要过问。所有的人都说他是好国王,只有后妃们对他不满意,因为他身上缠着红拂的头发,像个大蚕茧,而且睡觉也不肯解下来。那些女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大棕包。有时有人气不愤,想要切腹自杀,他又一本正经地召见,劝解。劝解无效又一本正经地安排一切:自杀穿的衣服,切腹用的刀,等等。等到一切都安排好了,那个女孩子走进指定的房间,在四角点上蜡烛,就在人家找准了肚脐眼要下刀子的时候,他又一头撞进去说:务请铺好席子,拜托了!血水流到了地板上要招蚂蚁。假如不是扶桑少女,准会一刀捅到他喉咙里去。但她只是鞠上一躬,说道:哈依!有一点我们都要承认:扶桑人比我们抗折腾。
  红拂从杨府里逃走之后,虽然领导上并没有责备虬髯公,但他觉得自己有责任。这件事其实是合情合理的,你想想看,假如杨府逃了一个歌妓,领导上出赏格缉拿,岂不显得领导贪恋女色,很没有水平?另外,悬赏缉拿又会使歌妓们觉得自己很稀罕。而另一方面,假如红拂逃了就让她逃了那也是不行的,这样所有的人都会逃光。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就是要有不需要领导上讲话就会出来做事的人,而虬髯公就是这样的人。他还知道红拂是和李靖跑了,因为跑以前红拂老是打听李靖。因此他就请了长假,到酒坊街、土耳其浴室一类李靖过去常去的地方打听。而打听这种活儿虬髯公干起来最为熟练,他像一切剑客大侠一样,总是天一黑就换上夜行衣,到所有的人窗下偷听,一听见里面性交的人属通奸性质,就闯进去把他们砍成四半。而官府来验尸时,一看是四半,马上就知道是剑客所为,不再追究了。
  有关虬髯公的所作所为,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虽然他口口声声说道红拂是他的红颜知己,他永远爱她,其实这是个神话。而要解释这个神话,起码要提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他和红拂之间既没有肌肤相亲,又没有海誓山盟,假如他真的终身不渝地爱上了她,那就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很高尚。第二,他说自己只爱红拂,这样可以吊吊后妃们的胃口;至于害死了多少女孩子他倒是不在乎。第三,他当扶桑国王虽然是合法的,工作也是无可挑剔,但毕竟是外国人。扶桑的爱国志士们喝醉了酒,总要大吼大叫:咱们堂堂扶桑,难道没人了吗,让外国人当国王?然后就去刺杀他。虬髯公虽然多次遇险,但总是毫发无伤。他几乎是刀枪不入,因为身上缠了一寸多厚的人头发。身为扶桑王,满身缠这些拣来的东西,弄得又馊又臭,又长痱子又长虱子,总要有点高尚的理由罢。红拂就是这个理由,因为头发就是她的,虽然她后来不要了。解释了这些,就该说到有一阵子虬髯公想把红拂抓回杨府,以便乱棍打死葬入万人坑,并为此到处奔忙。当然,虬髯公又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确实决定了在红拂被逮回去行将被乱棍打死时给她讲讲情。但是我们都知道,像这种讲情连狗屁都不顶。像这类狗屁一样的讲情话我听得多了。比方说,在分房会上有人这样讲:分房首先考虑某主任——然后是某教授——当然了,像王二那种与人合居的情形我们也该适当考虑一下。别人都考虑过了,拿什么来给我适当考虑?我听了这种话,总是说道:不要考虑不要考虑,我住得挺好的,邻居是女的,还很漂亮。他们听说我这样的男光棍和一个漂亮单身女人住一套房子,当然很是痛心,但是房子紧张,也无法可想。我讲这些话其实一点用没有的,但是对狗屁就是要顶它一下,最起码要让狗肛门出气不畅。
  我说小孙很漂亮,这也是一种神话,最起码不能够一概而论。有时候漂亮,有时候不漂亮。她刚刚睡醒时,坐在过厅里的椅子上,失魂落魄,脸上的光泽就如死人一样灰暗,披头散发,看上去就如一棵正在落叶的榆树。她伸长了脖子两眼发直,又有点故作深沉的模样。但是你要是问她怎么了,她就说:睡觉睡累了。这种说法也有一点道理:比之坐在会场上不动脑子的信口雌黄,睡觉是比较累。但是要与证数学定理相比就太轻松。这个女人坐在过厅里时,身上穿一件人造丝的睡袍——那种料子假装不起皱,其实皱起来一塌糊涂——露出很大一片胸膛。她乳房上面有好几道皱纹,这种现象说明她趴着睡觉,压到了那里。作为一个女人,连自己的乳房都不认真对待,肯定是不可信任。我想她们领导上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图书馆里她虽然也算是个老资格,但始终不受重用。
  六
  我们从书上可以知道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名人,还能知道他们之间的交情如何,谁是谁的人等等,就是不知道他们吃什么东西,那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据我所知,红拂和李靖躲在菜地里时,吃的是熬芋头和煮茄子。芋头不是北方产的小芋头,蒸熟了绵软那种;而是南方的独头大芋头,二三十斤一个,越熬越硬,最后就变成一锅白汤加上几块碎砖头的模样。而茄子不是北方的大圆茄子,嫩时紫得发黑;而是南方的长条茄子,有黄有绿,只是顶上带一点紫色,煮了以后软绵绵糟兮兮,吃到了嘴里也不知是什么东西。这两种东西在烹调时有很大的简便性,既不需要油,也不需要盐,只需要若干柴火。我们插队时没东西吃,头头们就让我们吃这些东西,还说这都是现在才能吃到的美食。但是我越吃越觉得难吃,吃芋头觉得它太硬,噎得透不过气来;而吃茄子感觉相反,只觉得嘴里有一堆软软的东西往下钻,好像嗓子里进了爬虫,毛骨悚然。我绝不是个胆小鬼,所以当时吃下了很多煮茄子,但是后来绝不去碰这种草本的果实。但是红拂的情形和我有很大不同,她以前吃过的一切和这两种物质有本质的不同,所以也就不知如何来评价。她一边吃一边看李靖的脸色,心里想:只要他一皱眉,我就说难吃;只要他一咂嘴我就说好吃。但是卫公始终毫无表情,所以她也不知道如何发表意见。后来她就想:发表什么意见干啥,我就跟着瞎吃算了。这说明她对这些事一无所知,这样的好处是不存偏见,坏处是显得呆板。吃完了饭,李靖又拿吃剩的芋头汤刷墙,红拂也跟着刷。她觉得这件事比较有意思,就说:你别管,我都刷了。根据这种叙述,红拂说她躲在菜地里时最为幸福,也是一种神话。那里不过是一大片洼地,里面充满了菜园子味,闻惯了的人一定会说很难闻。但是红拂没有闻惯——杨府里到处都是麝香味、檀香味,浓烈得能熏死苍蝇;人吸多了那种气味,也会觉得头晕眼花,鼻塞气重一她闻到了这种气味,倒觉得鼻子通畅,神清气爽。那里还有好多蚊子,但是不大叮她。据那些蚊子反映,红拂的血味道古怪,和以前吸到过的血大不一样,再说她的皮肤太紧凑,叮起来有困难。早上她醒来时,一团冷冰冰的白色雾气闯到房子里面来,还有一个几乎是陌生的男子用扑过来的姿势睡在她怀里,头发粗糙的像马鬃一样。他浑身冰凉,肌肉坚实,用手指轻轻一捏,感觉捏了一匹马。他身上还有一股种马的气味。这种感觉莫可名状,所以她想:这就是幸福罢。这种将信将疑,捉摸不定的情绪持续了很久,直到李靖当了卫公,建好了长安城,还是没有改变。而卫公每天早上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怀里,也要想上半天才能记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终日劳作,但并不太知道自己都干了些什么。这是因为他脑子太多,一个脑子干的事,另一个一点都不知道。与此同时,那二百五十六个公差像发了疯一样满城找李靖,却总找不到。过了十天的期限,他们的脑袋也被砍掉,然后送到四门去悬挂。因为这一回人数较多,领导上派了四个刽子手,还派来了四辆牛车,供运输人头之用。为了把头分得平均,在砍头以前先把他们分成了四队,脸上分别写上了“东”、“西”、“南”、“北”,好像一些麻将牌。砍完了以后把他们堆在牛车上运走,这时候那些人头诧异怎么会有如此多的人挤在自己脸上,就彼此膛目而视。李卫公从自己家里逃走后的事情就是这样的。



第71章 鸡飞狗跳的现象(1)


  一
  李卫公躲在菜园子里,好几百个公差也找不到他,洛阳城因此出了毛病,虽然还不能说是病入膏肓。公差们找不到李靖,是因为他们用不着菜园子,想吃菜尽管到小摊上拿。而且公差这行业是世袭的,故而他们不但用不着菜园,对这个概念也很陌生。怎么也想不到洛阳城里还有一大片用竹篱笆隔成方块的地方,里面飘着菜园子味。而别的人就算想到了李靖在菜地里也不会告诉他们,巴不得他们都死光。这种情形不但在公差中引起了悲观情绪,而且在刽子手中间引起了大恐慌,因为假如找不到李靖,到了秋天他们每人一次要砍掉好几千个人头,这是无论如何改进刀具也做不到的。所以他们就自动集合起来改进工艺,自己出资造了一台木头的砍头机。这台机器的目的是加快砍头的效率,不是提高砍头的质量,所以无论从外观到原理和法国人后来发明的都不一样。它有三层楼高,立在城中心衙门门口的广场上。假如计入顶上的风车,就有六层楼高;用风力的原因是要节省人力。这机器设计严谨,构造复杂。因为太复杂了,所以可靠性有一些问题。拿肥猪做实验时,有时候砍下的猪头大家争到打破头,因为那不仅是猪头,而是猪的前半身;有时候砍完了的猪还能一溜烟地跑回家去,从此以后嗡声嗡气的讲话,因为鼻子被削去了。有时正在砍头,风却停了,做实验的猪发出一百多分贝的叫啸,过路的公差听了以后两脚发软走不动路。而拿死囚做实验时,平时最乖的死囚见了这台机器都要拼死挣扎,并且都表现出了惊人的力量,非有二十个人不足以把他按进机器里,在机器上写上了“快捷,舒适,新潮”的标语也不管什么用。当然,这台机器还在改进之中。除此之外,还有人建议在市中心到四门之间挖掘运河,以便浮运人头,领导上正在考虑之中。那一年对洛阳城里的猪和公差可不是个好年头,就像一九五七年对聪明的中国人不是什么好年头一样。
  那一年李卫公正在离开洛阳自己的家前去建立长安城的中途,这是一个重大事件,在咱们这里,每件重大事件将要发生,总要伴着一些鸡飞狗跳的现象。比方说,本系就要有一位同仁到美国去参加一个年会,或者又要多出一位正教授。这是最重大的事件,肯定会使每个人都互相仇恨。比较重大的事件有:自从年初以来,我们的副主任就脸红脖子粗地找人干仗,真是可怕极了;最近她总算是退休了,我们可以有一位没到更年期的副主任了。这类事件在别的地方可能算是比较小,可以没有预兆地发生,但在我们这里就是大事,因为没有再大的事了。现在我身边也有一些鸡飞狗跳的现象,都是因为我开会打呼噜引起的。这是否说明我就要证出费尔马定理呢?
  后来这伙公差总算是找到李靖了,但这不能说明这一批公差比他们已被砍头的同事高明,因为不是他们自己找到的。他们只是跟踪了李二娘,这个小娘们身上穿了一件深色的印花绸衫,左手包了一块白布,右手提了一个大漆的食盒(那种东西有好多屉,看上去像个有把手的档案柜),迎着风走在前面,风姿绰约,假如不是顺风飘过来的酒糟味,简直可以说是绝代佳人了。他们跟在她身后,很容易就找到了菜地里的土地庙。按说李二娘也实在太笨,因为她只要回回头,就能看到背后跟了张牙舞爪的一大群人。但是她没有回头,这是因为有一个黑胖子早上跑到她家里来说,李靖和一个叫红拂的漂亮女孩一路跑了,这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李二娘听了心里乱翻翻的,赶紧收拾了点吃的,拿着就往土地庙里跑。这一点和我是一样的。假如有人来告诉我说,城里有个人证出了费尔马定理,我也会马上骑上我的破自行车往城里跑,路上还要买条烟做礼物,根本顾不上回头看。我必须马上看他一眼,以便证实此定理是否真被人证出来了。假如我看见一个软绵绵的人呆在一间黑屋子里,说起话来低声下气,但是逻辑清楚,就会觉得大难临头,天旋地转,简直回不了家。要是见到一个怪诞的家伙,狂得不知东西南北,就可以定下神来骑车回家,一路上可惜我那条烟。这是因为我就算证不出费尔马定理,也能看出谁能把它证出来。李二娘对李靖还有旧情未断,故而她急于看看红拂长得什么模样,就把公差们引到了土地庙里。而那些公差去跟踪李二娘,也是因为有个黑胖子跑来告诉他们说,李二娘今天准要去找李靖。这个黑胖子就是虬髯公。虽然他这样帮忙,也没有救成那些公差的命。因为他们虽然找到了他,但却没有逮住他。李卫公不但跑了,而且跑出了洛阳城。因此这批公差就成了洛阳城中心那座砍头磨坊的第一批正式牺牲品。
  据我所知,那座砍头磨坊后来一直立在洛阳城中央,在不用或者想用而没有风的时候在四面用帆布和竹席遮挡,看起来像一部冬季开工的钻机。这是洛阳城出了毛病的象征。假如它不出毛病,用几个刽子手就够了。而这个毛病的起因,仅仅是其中有个叫李靖的家伙在想入非非。后世的人很充分地吸取了这个教训——以后列朝列代,想入非非都是严格禁止的。
  二
  现在可以谈谈李靖是怎么从公差手里逃掉的了。那天下午大伙跟踪李二娘到了土地庙里,就把那座庙围了个水泄不通。这时候公差对李靖丝毫也不敢掉以轻心,所以每人都带了一件可以发射的兵器:会用弓的带了弓,会用弩的带了弩,什么都不会用的也用包袱皮包了一大堆鹅卵石,扛在背上压弯了腰。他们就这样包围了土地庙,好像一大群猫张牙舞爪地围住一只小耗子。有一件事可以证明李靖相当警觉,李二娘一进了那座土地庙,他马上就在门口探头探脑。公差弟兄一见到李靖的头,就禁不住猛烈开火,但他又把头缩回去了。矢石如雨,都打在破门板上,转眼之间把两扇门都打散了架,好像一个栅栏。然后大伙就喊:里面的人出来投降,手抱在脑袋后面!也有人喊投降出来里面的人,脑袋抱在手后面的,那都是紧张之故。虽然是一堆乌七八糟的乱嚷嚷,但还听得出是什么意思。当时李靖除了出来投降别无出路,因为那五百人一拥而上足可以把土地庙推倒,还能把筑成土地庙的每一块土坯踩碎,把修建土地庙的每一根木料都拣回家当柴禾,只在地下剩一堆干土,到了那个时候,李靖自然也不会还是一个问题。所以他长叹了一声,抱住了后脑勺,回过头去看了看吓白了脸蹲坐在地下的李二娘,还有直挺挺站着面无血色的红拂——红拂虽然面无血色,但是挑着眉毛,双目炯炯有光,咬着下嘴唇,整个脸表示出一定程度的倔强——然后他就走出了土地庙去投降。这时候他心里什么都没有想。他只知道呆在庙里没有出路,所以他就出去了。
  李卫公抱着脑袋出来投降时,红拂跟在他后面,也抱着脑袋。公差们不知道庙里原有二女一男,所以看到出来了两个人就心满意足。至于进庙的李二娘身材小巧玲珑,长一个娃娃脸;出来的红拂亭亭玉立,秀发披肩,身上没有酒糟味却有香水味等不同之处,其实有不少人看出来了,只可惜没人想到不是一个人。大家都以为这座庙有点灵异之处,应该把老婆带来,让她也走进去。李卫公出来投降时,一副万念俱灰的样子,大家看了也很放心,全站了出来,围过去给他套链子,这一来四周的人就少了。
  正在这当儿,庙里忽然有声音,大家又一分神。李靖趁此机会一膝盖撞倒了一个人,就往草稞里钻。钻进去他自己都大感意外,原来这些日子他日夜操劳,在草稞墙根等等不显眼的地方都挖了沟,仿佛准备好了要钻沟逃跑的样子。公差弟兄们见到他逃跑当然就追,却又纷纷陷进了坑里。原来他又在附近一带挖了好多的坑,坑里灌上了散发着菜园子味的物质,表面上撒了浮土。这又仿佛是存心布置了一些陷人坑。他做了这么多布置,却一点都没告诉红拂。这当然不是有意的,他长了一大把脑子,这个脑子干的事,那个脑子都不知道,事情一忙,行事就乱七八糟。他拔腿逃走时,这么多脑子又没有一个想到要拉红拂一把。好在红拂和他在一起过了这些日子,对他的品行也有点了解。李卫公一启动,她就跟上,像跑接力时交棒一样,把手腕往他手里一塞,娇□一声:给!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不好意思不拉住。红拂还用另一只手往后一揽,想把李二娘也拽上,但是没想到李二娘根本就没跟出来。李卫公逃走时的冲力非常大,根本就不容她回头看,就把她拉跑了。好在李二娘也用不到她操心,人家在破庙里自杀了。



第72章 鸡飞狗跳的现象(2)


  那一年夏天,有一天刮着很好的风。全洛阳的人都到城中间来看那架风车砍人头。当然这件事不是说开始就能开始得了的,有好多准备工作要做:首先必须给机器上足了油,否则它就会嘎嘎乱响,正在撒尿的男人听见这种声音就会连打寒噤尿不出来——女人的情形不了解,推想也是一样的。其次要把风车上的六面大帆升起来。我们国家的风车都是卧式的,和欧洲的不一样,一个大圆盘上立了几根桅杆,架在离地好几丈的地方,看起来像地上的帆船。卧式风车的好处是省材料,坏处是效率不高。一起了帆就猛转起来,把升帆的人从上面甩了下来,赢得了观众的一阵喝彩,至于那六个升帆的人当然是摔死了。这台机器的不足之处是缺少开关或者刹车掣动一类的设备,只能靠升帆启动,降帆停车;故而每次开动都要牺牲六个升帆的人,停车时往往也要死人,因为你看着风停了,上去降帆,没准就会来一下阵风,故而杀人的批量一定要大,否则得不偿失。除了这一点不足,转得还是满好的,木齿轮在做圆周运动,滑块做直线运动,于是就把第一个公差推了进去,结果砍出来一堆烂咸鱼似的东西,连脑袋都找不着了——当然,该脑袋并未消失,而是搅进了齿轮,后来在远处一颗树上找到了,——只好随便拣一块挂在城门口示众,让过路的看着就纳闷,猜不出是什么东西。后来那机器出了毛病,齿轮做椭圆运动,滑块的轨迹做波浪形,把人轧成内燃机曲轴的样子。总而言之,那天的情况惨烈无比,以致过了好长时间,洛阳城里的公差一听见刮风就打寒战。有人建议上面出点钱,在该磨坊周围加一圈绳网,免得砍下来的人头总找不着,再把机器做好一点,以免它分不清什么是砍,什么是碾。但是领导上说用不着,这样可以激励公差们尽心于公事。出了这样的事,大家都怪虬髯公。他能够找到李靖,却不帮着捉拿。他觉得百口莫辩,也逃出洛阳城了。后来在扶桑,假如有人问起这件事,假如你是同情公差的,他就说:我爱红拂呀!我不能出手捉她。假如你是同情红拂的,他就说:那么多公差无辜丧命,你不痛心吗?总要给他们一个机会吧。假如你两边都同情,他就说:我又爱红拂,又同情公差,只好这样办了。做人难呀。不管你怎么提出问题,他都有办法解释。当领导的人就是这样的。
  三
  有关洛阳城里的事,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这座城市出了毛病,起初有毛病的只是李靖。本来他还不足以构成大害,后来又遇到了红拂,这种毛病就变得不可收拾。本来安分守己的李二娘居然会跑到菜地里给他们送饭,足见受到了传染。任何毛病都会给领导上制造麻烦,故而当领导的就讨厌任何有毛病的人。我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也是有毛病的人,从来不怪领导上讨厌我:除此之外,我还是挺自觉的,除了证证定理,一点出格的事都不敢干;当了四十多年光棍,从来没犯色戒。
  红拂第一眼看到李二娘,发现她是一副不尴不尬的表情。与此同时,她自己也有点不尴不尬的感觉。但是只过了不到一秒钟,那表情就变成了一副瞠目结舌的样子。这时候无数弩箭和石头正在撞击门板,李靖退回庙里来,说道:糟糕,被围上了。红拂就慌慌张张地问:他们怎么找到这儿的?李靖就说:废话,当然是跟着她来的。这时候李二娘瞳孔马上大起来,两只眼睛都变得像黑玻璃球,皮肤变得像蜡做的,汗全没了。红拂结巴着说:怎么办?李靖说:出去,看咱俩的造化。他就出去了。红拂也跟着出去了。后来他们逃掉,而李二娘却死了。后来红拂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很痛苦。直到她被吊在半空中时,眼前出现了李二娘那双黑洞洞的眼睛,心里还有点慌乱。她心里想:我真不想见到她!假如两个女的追一个男的,见了面就是这样的。
  我是个光棍,这就是说,我在女人眼里没有魅力。但这不是说我永远没有机会。现在这年头,不管是学历史,学哲学,还是人类学社会学,假如一点数学知识都没有,就会遇到困难。假如连计算机也玩不动的话,麻烦就更大了。假如此人是男的,还可以从头去学。女孩子就非求人不可了。我虽然尚未证出费尔马定理,应付一般的问题还绰绰有余。而且我也求得动。这就是说,我也算有了一点实用性,为此应当感谢冯·诺依曼和图林。这些女孩子一开始并不觉得像我这样一个头发白了一半而且瘦干干的男人有什么危险,可很快就会感到我的果断坚毅。举例言之,前一段我帮历史系一个研究生干活,在计算机房一坐就是一下午。到了晚饭时分,那女孩就说:王老师,我请你吃饭!而我斩钉截铁地答道:不用!同时眼睛盯着荧光屏。她又说:那我给你打点饭?我又简短地答道:包子。这就使她很快就觉得叫我王老师不合适,改称一个亲热的“哎”字。后来她又提出到我家里去看看。我想这和我有房子住有一定关系,并不是每个单身男人都有一间房子住的,还有不少人在下铺上睡,闻上铺的屁。那女孩不错,夏天的晚上在校园穿一条白色的运动短裤,露出的腿相当美好。我现在把她的脸都忘了,腿还记得。我已经想好了,当她进到我的小屋里,就用米兰·昆德拉小说里人物的口吻对她说话。那人说的是:“take off your clothes。”我说起来就简短得多:“脱!!”当然,这样讲了以后也许会挨一耳光。但是挨嘴巴这种事就怕没准备,有了准备就不怕。冷不防挨一下,会出脑震荡,有了准备顶多就是脸上肿肿罢了。但是我没有挨嘴巴,我甚至没有机会说这样的话。我们回家时小孙在家,她把我的事搅黄了。这个娘们从自己房间里衣冠不整地冲了出来,倒茶倒水,简直像个有窥春癖的老头子一样,但是她出来得太早,因为在这个阶段还没什么可看的。弄得人家不尴不尬,最后几乎是逃走了。后来我告诉这个女孩子,那姓孙的不过是我的邻居,她就不尴不尬地笑着说:其实你和她挺般配。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始终不大明白。
  像这样的不尴不尬我也体会过。我们有个校内刊物《数理化》,一听这名字你就知道是好几个系合办的,每季度出一期,印上几百份,除了在校内散发,还和外校交换。最后还要剩一大批,分到各系卖废纸,算是一小笔收入。我负责数学栏的编辑,无非是每三个月花半天看看稿,丝毫也不觉得麻烦。但是领导上又派了一个人来,让我们俩共同负责。现在我一见到那人就感到难堪,甚至觉得自己活着实属多余。到底是像红拂一样上吊,还是跑到别的地方去,我还没有想好。
  那位酒坊街的李二娘活了二十六岁,然后就用一片小镜子割了脖子。那个镜子是铜铸的,已经用旧了,为了保持光亮经常要磨,所以磨得非常的薄,边上比刀子还要快。当时老娘们打起架来总是右手持镜,左手前伸,做要割别人鼻子之势;然而终其一世,很少有人真的割掉了别人的鼻子。李二娘也没有割下过别人的鼻子,割破的只是自己的大动脉,然后血就喷得土地庙里到处都是。血喷出来时,李二娘非常害怕,叫了一声。就是这声惨叫分了大家的神,被李靖逃走了。说来也很奇怪,对于在场的人来说,这声惨叫最该分掉李靖的神,因为只有他能听出是谁的声音并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却没有。后来别人发现,听说或看到别人死掉时,李靖总是格外镇定,不管死掉的是谁。这就是将帅的胸襟,因为不管是在战场上或者别的地方,死掉一个人就是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集中精力来对付。像这种有将帅胸襟的人一般的公差当然是逮不着的,所以他就逃得无影无踪。追的人倒有一大半掉进了粪坑。满身粪稀地回来,到土地庙里搜索时,看到李二娘蜷在墙角,已经死硬邦了。大伙在气愤之下,就用棍子揍了她几下,踢了她几脚,然后到外面征了一辆牛车,把她装上,就往回走。走到半路上,这些人渐渐想起自己的脑袋也将不保,就陆续散去了。最后只剩了那头牛记着要把李二娘拉到酒坊街。但是到了以后,酒坊街的人又要把它打出来。这是因为谁也想不到车厢里那个衣衫破碎满脸污垢的死人就是李二娘。那头牛就拉着那辆车在城里漫游,不知道拉到哪里去了。后来想找都找不回来。李二娘的尸身就此不见了。这件事后来让领导上很是气恼,因为李二娘犯了知情不举之罪,虽然死了也该枭首示众的。后来只好找了个饿死的叫化子,把他脑袋切了下来,把耳朵上扎了两个窟窿挂上耳环,挂到了城头上。



第73章 鸡飞狗跳的现象(3)


  这位李二娘就这样死掉了。就是她活着的时候,也不大引人注目。她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在井台上贩卖小道消息,凡是她知道的事都卖出去,一分钱也不要。就是因为她那张碎嘴,酒坊街的每个女人都知道了李卫公在干那件事时不透气,干完了才呼吸。李卫公像河马一样气长,可以憋半个多钟头也不会把自己憋死,所以这件事红拂一辈子都不知道。这说明她有很强的观察力。有一阵子领导上想利用她这个特长,把她列人了领取上面津贴的线人名单,那时候她受到了领导的重视,受命进入了新阶段,但不久又觉得她太笨,把她撤了下来,所以又退回了老阶段。这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么一两次领导上想提拔我们,后来一看烂泥扶不上墙,就把咱们放下了。最后一次领导上想到她,是想要她的脑袋。后来找不到,也拿个别人的凑数,也就算了。只有李靖会想起她来。他到她家里去时,她会把大门关上,脱得光光的,赤脚在家里走来走去,别人不一定是这样。这孩子虽然身材矮小,但是精力充沛,最喜欢采用女上位来干那件事,张牙舞爪地往李靖身上爬。她的乳房不大,但是很结实,是她身体的组成部分。不像有的女人,那部分美则美矣,但好像要从身上游离出去。她的卧室里的窗户下面放了一排长椅子,下午时分她把木头窗扇推开,躺在底下晒太阳。有时候她胆子很大,有时候胆子很小。胆子大的时候人家把她左手的指骨都捏碎了也不知道怕,胆子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动脉割断了。其实活在这个时代,最好把自己的胆子忘掉。后来李卫公想到她时,总能够看到她在眼前走来走去,那对小乳房跳动不已,他就叹一口气,摇摇头,赶紧把这事也忘掉。但红拂就不是这样。她老记得那位李二娘提着些吃的东西,在太阳底下走了一头汗,到破庙里看她,看见了以后就把小嘴瘪了起来,仿佛马上就要说出一句刻薄话,但是庙外面的人没容她说出来,因此红拂连李二娘的声音是什么样都没有听到。李二娘这座时钟到此就弦尽摆停了。在庙外开始逃跑之前,红拂的确是听见庙里“噢”地一声,不过她当时以为是猫叫。后来知道了那是李二娘在惨叫。从这声叫唤里可想象不出李二娘讲话是怎样的。
  四
  虬髯公看不上李靖,我们系的副主任也看不上我。那孩子只有二十八九岁,细皮嫩肉,留个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屁股甚为丰满。他所以能当上副系主任,是因为他是留美博士,而且出身于名牌学校。因为有了这些本钱,所以他比正主任还要猖狂。但是我也看不上他,除了懂些洋文,他比我强不到哪儿去。比方说费尔马,他也证不出。而且他的古文底子甚差,典籍也不通,这方面比我差得远。有一天我到系里去,听见他和别人说:咱们系怎么净是些怪物——比方说王二。扯到这里,猛一眼看见了我,就满脸通红地住了嘴。我请他接着讲,给出几个人来和我做伴,他却抵死不肯说,把我一个人晾在那里。这话我当然不能让他随便讲了,所以马上散布小道消息说他只有一个睾丸,而且那个睾丸也只有鹌鹑蛋大小。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他睾丸是一个两个还是三个,每个有多大,只是信嘴胡说。但是很快就传得连女学生都知道他只有一个蛋,这正是我的目的。我想他看不上我的原因是我形容枯槁,失魂落魄,这和虬髯公看不上李靖的原因不一样。虬髯公是大剑客,可以斩掉蠓虫的脑袋,李卫公简直什么都不是,就会踢别人睾丸。虽然在致人死命方面这两者难分高下,但毕竟不在一个层面上。红拂跟李靖跑掉了,虬髯公觉得受不了。这就叫嫉妒吧。其实他可以找到李靖,把他砍成一百块,但是他不好意思。于是他只能想方设法地给李靖捣鬼。我们的副主任也可以打发我去卖咸鱼,但他也不好意思,尤其是我说了他只有一个蛋之后。其实我们的安危就取决于领导上不好意思,还有他实际上有两个睾丸。如果他真的派我去卖咸鱼,就坐实了他只有一个睾丸,谅他也不敢。假如他只有一个睾丸,那么不管他毕业于加州伯克利,还是其他的学校,都要被人看不起。我编造这个谣言之前,早把这些都考虑在内了。
  我和副系主任的纠纷已经闹过有一个多月了,现在想起来,觉得这件事不能怪他,更不能怪我,主要是有一种思维定式在害人。思维定式这个字眼是从时文中学来的,传统的说法就叫成见——我也有点喜欢用新名词。他以为大学的数学系里所有的教学科研人员都该像他那样面颊丰满(我说的面颊包括脖子上面的和腰部以下的),五短身材,毕业于加州伯克利,所以看到像我这样两腮尖尖,又瘦又高,毕业留校的家伙就感到古怪。这也怪不得他,吃惯了米饭的人让他吃一顿馒头都要叫苦不迭。现在的问题是我就是这个馒头,对准了那个厌恶面食的南方人暴跳如雷——我怎么啦?我哪点不好吃?养得白白胖胖的来喂你,你还推三阻四!这显然不是个馒头应有的态度。好的馒头应该给人家一段适应的时间。与此同时,我自己的脑子里也有一些思维定式。比方说,我很想结婚,但又以为我老婆应当是青春佳丽,在新婚之夜必须是处女。为什么就不能考虑年龄大一点,结过婚的女士呢?新婚之夜是处女,以后也不会总是处女。刚结婚时是青春佳丽,以后也不会总是青春佳丽。这种定式把人的思路限死了。
  我说过红拂和卫公出奔之初,卫公对她不大热情,这就是因为卫公脑子里有定式或者成见在作怪。红拂的身材像个时装模特儿,三丈长的头发剪掉后还剩了三尺多长,与李二娘的短头发相比,仍然长得不可思议;而且红拂对性生活很陌生,干这件事总需要别人来摆姿势。而卫公和李二娘搞惯了,总觉得女人应该是短头发,矮矮的身材,在这件事上应该很热情;等到李二娘死了之后,这种成见才消失了。在这方面,红拂倒是没有太多的成见。首先,她是个女人,其次,她当过歌妓。所以假如她有成见的话,就是一个馒头的成见。一个馒头只要自己正在被吃掉,就没有什么怨言可发。当然,和良家妇女相比,她的成见就太多了。小时候我们家里是姥姥做饭,一旦家里没了起子,她就蒸些半透明的死面疙瘩——那时候还没有袋装的酵母粉。那东西吃下去倒是顶饿的,只是很不好吃。我以为古代的良家妇女就像些死面疙瘩。假如发面馒头还能有些想法的话,死面疙瘩准是没有的。
  五
  我讲这个故事虽然和中国大陆、大唐朝等等有密切的关系,但并不是全部只能在这里发生。这就像数学上所说的:有一些算术法则在整数域上成立,推广到其它数域也不见得完全不行,就算不能够百分之百成立,起码也能成立个百分之一多些。数学方面的例子太过专门,我就不举了。我们可以设想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巴黎,我还是一个数学教师,这没什么不可以的。据我所知,他们的数学和咱们这里是一样的。我年轻时插过队,可以改成我年轻时当兵服过役。后来我回城当了工人,也可以说成我在餐馆端过盘子。年轻人的遭遇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的。至于我仪容不够英俊,头头们嫌我不是加州伯克利,可以说成我是前苏联跑出来的犹太难民,只有张喀山大学的文凭,鹰钩鼻子大舌头,头顶秃秃的,剩下的头发分成三小络,两撮长在太阳穴上,一撮在后脑勺上。为了抵偿数量的稀少,我把它留得极长,一遇上风就要像飘带一样飞扬。具有这样的形象,再加上没有证出费尔马,不肯给别人代课,那些高傲的高卢人怎能看上得我?一定是想方设法炒我的鱿鱼。至于大唐皇上,我们可以说他是路易某某,李卫公,咱们可以说是某个红衣主教。虬髯公后来到一个古怪地方当了国王,当然是去了英吉利。这个人物他们不喜欢,巴不得栽给英国人。只有关于红拂的故事必须全部删掉。因为他们会抗议道:我们对待妇女的态度不是这样,少拿你们东方的事来给我们栽赃!但是这也不要紧,因为到现在为止这故事已经成立了百分之五十五强。
  这个故事要是放在中华文化圈里,成立的就更多了。李靖、红拂、虬髯公是我们共有的,不成问题。港澳台也都有数学系,那里也有人混得不得意。惟一不成立的就是我和这姓孙的住一套公寓。孤男寡女住一套房子,成什么话?邻里间必定议论纷纷,还会有三姑六婆之辈在电梯里问小孙什么时候抱娃娃。她不堪羞辱,就搬走了。只剩我一个人住一套宽敞的房子,多好哇!
  李靖和红拂逃出洛阳城时,正是傍晚时分。头顶上是整整的一大片云,像个大锅盖。这种锅盖是木头制的,盖在铁锅里,上面满是泥垢,乌黑乌黑。而云下又被夕阳涂上了一些红色,故而从头顶到天际,都是漫长完整的黑红两色。他们俩站在洛阳城外的土坡上,背后是豆青色的城墙,眼前是洛阳城外的大道,路上车辙里的积水现在宁静了,带有一份闲暇地反射着晚霞。那条路实在是糟糕,在平原上毫无拘束地伸展着,有些地方宽,有些地方窄,无论到了哪里,都有无数条车辙纠缠着。它对步行的人是一个考验,所以所有人的足迹都出现在离大路尽可能远的草地上或者田里。天就要黑了,走夜路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是必须走。李卫公叹了一口气,朝前走了。走了一会,他伸出手来,拉住红拂的手。他们把洛阳扔到身后了。他们走了以后,洛阳城里还在继续捉拿李靖,又杀掉好多公差。最后洛阳城里剩下的公差走投无路,起来造反作乱,占领了整个洛阳城,而大隋朝的军队又把洛阳城包围起来,经过好几年的围攻才冲进城里去,把所有的人全杀掉了。虽然大隋还有别的城市,但是洛阳一毁,它的气运就完了。
  李卫公离开了洛阳城,在黑地里走路时,感到自己非常的孤单。要不是身边有一个几乎是陌生的女人,他就要倒在草地上大哭一场。假设有一个贝类离开了自己生长的壳,在海水里游了起来,感觉就会是这样子的。他心里放不下洛阳城,放不下那些泥泞的街道,泥和屎筑成的城墙,更放不下他那间散发着陈尿骚味的老房子,虽然这些东西乍看起来简直是一文不值。这就像一个破破烂烂的家,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家具,充满了油腻的气味,长满了蟑螂一类的昆虫,但是你已经住惯了,闭着眼睛走进去也不会撞到腿。从小到大我有过几个家,每一个都是低矮的平房,茅坑式的厕所,好唠叨而且凶恶的邻居,但是每个家都在我的心上。住在老家里,人就不会孤单,也不会老,只是会与草木同腐,和老房子一起倒塌。这样的事不能像数学一样去学习、理解、推导,只能去感受。只要你见到了我,稍一感受,就能发现我生在北京城,在几条小胡同里住过。
  红拂离开了洛阳城,走在黑地里,闻到了草地上的牛屎味,草上的露珠味,精神为之一振。菜地里的土地庙她已经住腻了,正想到别的地方去。那座土坯筑成、墙皮剥落的小庙正在她心里变成杨府的后花园,那地方我们已经说过,是石头筑成的,反射着阳光,惨白一片,在她看来是死气沉沉的。她时刻准备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逃出去,就如植物的种子随风飘走,换个地方开始生长。我也想变成头顶秃光光的犹太教授,忍受一下法国人的傲慢;或者到香港什么大学里去当个长了啤酒肚的教授,不尴不尬地讲几句带粤语味的英文。我甚至很想变成红拂,穿着被露水打湿了的百褶裙在草地上走路,透过自己的发香闻到李卫公身上浓烈的汗臭味。不管是什么人,都会感到时光在身上流动,受到这种启迪之后,自己也想象风中的芦花、水里的浮萍一样流动。但是我把这种流动深藏在心底,不让它表现出来。在表面上,我像虬髯公一样木讷、可以信任。我也不想当什么头儿。做为一个普通数学教师,这样就足够了吧。



第74章 高层建筑(1)


  本章内作者提到了他年轻时当司务长的事。正如“司务长”这个名称所提示的那样,那时候他常常拉着一匹老马,在乡间的小路上行走,给大家采办伙食。假如不是满脸苦相,骨瘦如柴,那个时候他有点像好兵帅克的模样。他和帅克还有一点重要的区别,就是假如没有了啤酒,帅克会干渴而死,而只要河沟里还有水,王二就不会渴死。
  一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可以拿它和李靖、红拂的事做个比较。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这座楼是绿色的,楼前面有一小片枯黄的草坪,草坪边上还有些怪头怪脑的器具。假如你乐意相信的话,那是给小孩子玩耍的滑梯和木马,但是小孩子切不可坐上去,否则就会弄上一屁股土,假如他的屁股还完整的话——我这么说,是因为滑梯上有好多翘着的竹片,那些竹片都很锋利。这座楼还有黑暗的楼道和亮着荧光灯的电梯;这个电梯常常把我提升到第十七层;然后我就在破自行车和包装纸箱里夺路而行。这种经历常常使我自以为是毕加索或者是别的什么画家,在画廊里展出我画面杂沓的画。在楼道里我经常闻到炸辣椒或者是烧黄花鱼的味道,但是和我住的那套房子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的厨房里灶台上积了厚厚的土,因为已经是夏天,用不着烧开水。我喝自来水,和我同住的小孙也喝这种水,虽然听说北京的水很硬,喝生水要得结石症。有时候她裹在一件睡袍里,两眼发直地坐在过厅里,有时候则穿着西服裙子和白衬衣,脚上穿着高跟鞋。这取决于她是不是要出门。我就住在这么个地方,晚上点一盏八瓦的日光灯,想着怎么证明费尔马定理,不知不觉就活到了四十一岁。这个地方和泥水满街的洛阳城,和黄土碾成的长安城没什么两样,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地方。
  我说过,我在与小孙合居。合居仿佛是一种暗示,指出我们俩之间要发生性关系。凭良心说,我对这种卑鄙的暗示不能安之若素。它使我想入非非,夜不能寐。虬髯公和红拂合居时就比我强,虽然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但是毕竟是强。小孙是个高个女人,有时候梳马尾辫,有时候梳披肩发,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是那些头发。假如她要出门去,就穿上白衬衫,西服裙子,这样腰就显得比较细。虽然她个子已经很高了,但还穿着高跟鞋,这样姿势比较好看一点。现在她留了刘海,这样脸显得短一点。对于这些事我知之甚详,因为我就是她的穿衣镜,她经常打扮完了跑到我房里叫我看怎么样,但是从来不听我的意见。照我看她怎么打扮还能看出是原来那个人,就建议她把头发染红,眉毛染蓝。这样保证她亲妈也认不出来。但是领导上不会同意她这个样子来上班,他们会叫她把头发和眉毛全刮掉,活像一颗大鸡蛋。总而言之,她要出门时总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打扮。假如什么都不穿,也不知是什么样。
  我最近和小孙搞到一起了。这个女人除了眼角有些鱼尾纹之外,长得很漂亮。锁骨上方长了一颗痣,是肉色的,和她的乳头是同一种质地。这件事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地方,在我看来甚至是顺理成章。别人看这件事,可能觉得不够合情合理,这是因为我不是个合情合理的人。在这个方面,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夏天到来的时候,我经常隔着她半透明的衬衣研究她的乳罩,看到出了神,就会把昆德拉教的话喊出嘴来。头一回听见我喊这个,她又哭又闹,还说要找我们领导;后来就不哭了,只是罚我去刷厕所。其实我没有什么坏意思,只是魂不守舍,什么都能讲出嘴来罢了。
  我刷马桶时用硫酸配上重铬酸钾,这是洗试管的配方,然后又用洗衣粉刷,每回都把它洗成全屋最光彩夺目的东西。别人到我们家里来,看到了乌黑油亮的厨房以后再进了厕所,总是要大吃一惊。来了客人我总要引他们到卫生间去看看。最近她再听见我这样叫,就不再叫我刷厕所,也不说要找我们领导,只是笑着说道:“下回罢。”我已经说过,昆德拉教的那句话是一个“脱”字。她说下回罢,就是说,下回脱给我看。但下回还有下回,如此循环递归,永无止境。我也没想让她把这个字当真,因为我也不知道这话是从脑子的哪一部分里冒出来的。不过自从她不让我刷厕所,我们俩是越来越友好了。每回她那边来了客人,都引到我这里来看看,介绍道:王二,数学家。他在证费尔马定理,还会写小说。我这边来了客人,她也来探头探脑,尤其来了女客。有一回有个同学到家里来找我,他嗓音高亢优美,属于男童声的范畴。小孙来窥探了几次,还是不满意。等客人走了跑到我房里来往床底下看。我问她犯了什么毛病,她说,听着你房里有个女人,怎么没看见?你们把她藏在哪里了?
  我平常不锁门,小孙可以随便进我房间。假如她的客人是抽烟的,就上这边来拿烟和烟灰缸。我桌子上总放一盒烟和烟灰缸,虽然我自己不怎么抽。除此之外,还放着两份手稿,一份是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另一份就是你现在看到的《红拂夜奔》。第一份谅她也看不懂,第二份她大概全都看了。经过了这件事,她就常常闯进我屋里来,在这份手稿上乱写乱画。她用一种紫墨水,是用红蓝墨水各百分之五十兑出来的。假如你能够看见这份稿子,就会发现它像脂砚斋版的《红楼梦》,夹满了眉批。举例来说,有关她使人不尴不尬的那一节被她批了三十五个“狗屁”,本节的“四十一岁”前,又被她批了“你埋怨谁”。在后面说她有两个乳房那一段,被她批上了“难道长三个吗?”我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假如长出了三个,我也不反对。质量虽然重要,数量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搞在一起这件事是这么发生的:有一天下午,她把我叫到她房里,着三不着两的说了好多话。你要知道我们在一起住的时间太久了,不管说什么都引不起我的注意。我只是注意到她衣帽整齐,还穿上了高跟鞋。除此之外,我还看到她脸上有薄施脂粉的痕迹。这似乎说明她就要出门。也许她要我替她浇花,或者叫我替她照顾些别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常常是听都不听就答应下来——之所以不听,是因为我马上就会忘掉,所以听了也没用——我只是透过半透明的衬衫看她的内衣,那是一件白底的乳罩,上面还有一些花,就像某种搪瓷器皿一样。当时是下午,她那间房子有点夕照,阳光晃我眼睛。而且她额头上有些刘海,那些头发略微有一点发黄。她的脸红扑扑的,下巴和脖子上有些汗点。这也不足为怪,假如你找到一个温度表看看,就会发现有三十五度,光这个温度就能使一些人晕倒,其实没这么热,要把阳光直射考虑在内。我就这么直盯盯看着她,就信口把昆德拉教我的话嚷了出来——讲完了心里当然很害怕。说实在的,我根本就不知她说了些什么,这么不知上下文的乱插话简直是在找死。所以现在我就等她伸手一指,马上就奔出去找硫酸。说实在的,马桶也该刷了。但是这回她没有指,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神态威严,好像一个雇佣兵队长。后来那间房子就暗了下来,原来是她把窗帘拉上了。后来她就把衣服全脱掉——她胸口长了两个乳房,样子还不坏,好像树上结了两个果子;小腹上有些阴毛,乌黑油亮,仿佛染过似的。整个情形就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生遇见的惟——件不合情理的事。
  有关我自己,还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这个人生来十分老相,现在拿出十七岁时的照片来比较,除了头发白了些,脸上变化不大。换言之,十七岁时我就一脸的褶子,又瘦又高。插队的时候大家嫌伙食不好,头头就派我去做司务长,大概是觉得我老成罢。这个工作困难的地方是大伙都是北方人,一定要吃馒头。拿大米换白面不困难,找蒸笼和蒸锅也不难,难就难在发面。假如面团没发时是多大,发了以后还是多大,蒸出来一定是死面疙瘩。有人把这种馒头打回去切了做刀削面来吃,切起来都有困难。我想象一等贵妇就是这个样子,白天板着脸,晚上躺在床上像具棺材板。领导上一般也是这个模样。面要是发好了,按起来有弹性,蒸出来白白的很好吃。红拂虽然戎马半生,但是评了贵妇以后却既活跃又守本分,李卫公对她也很满意,二等贵妇大抵都是这样。最糟的面团发得胀出了面缸口,表面上炸开了好多气泡,软塌塌地一碰就沾手。这种面团蒸出的馒头又馊又臭,同学们见了就拿它当手榴弹,朝我猛扔。后来我有了经验,每次把面发大了就在开饭之前躲到树林里去,等他们吃完了饭再出来。三等贵妇和这种馒头相像的地方在于她们都有非常怪的脾气,来自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官能症和妄想症,就像馊馒头味儿。她们的丈夫总是在外面躲着不回家。作为女人,她们的终身事业都已失败,就如我被从科研岗位精简下来卖了咸鱼。这不意味着我丧失了科研能力,只意味着我在领导上那里丧失了好吃的味道。后来领导上发现我不可靠,就把我撤掉换了别人,但是别人干得比我还糟糕。
  我年轻时当司务长,伙房里养了一匹驮马,是云南产的小个子驮马。那马和我的交情甚好,见了面就舔我的手。拉交情的诀窍很简单,就是人能吃到些什么就给它吃什么,不管是白菜还是黄瓜,它都很爱吃,只是不肯吃茄子。我牵它去买菜时,总是骑在它身上,它也不反对。只是见了路边有沟就下去走。因为它的个子矮,下了沟我的腿就拖在沟沿上,我们俩合并使用六条腿奋力行进,看上去像一种奇异的昆虫。走到有树荫的地方我就躺倒睡觉,让它自己去吃草。这是一匹马帮上淘汰的老马,当然年龄比我还是要小一点。我把它当兄弟看待,并且常拿我们的命运做些比较。它的情形比较特别,有个人做哥们儿,所以没有代表性。就以一般马帮里的驮马和我们来做比较,结果对我们也不是太有利。那种马早上吃草,其他时候喂料。对于它来说青草不是什么难吃的东西,相当于新鲜芦笋或者脆炒豆芽。至于料豆,相当于我们的馒头和面包。这种伙食本身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主要问题是能不能吃饱。我所见过的马多数不是太肥胖,但也过得去。可是你见过年轻时我们什么样吗?假如你给十八岁的男子每月十七公斤大米,不给任何别的东西,再让他们去干农活,就休想见到一个胖子。驮马总是在运东西,这相当于让我们背上五十公斤的重物在北京和天津间奔走。这对于年轻时插过队或者服过役的人来说,也不算什么骇人听闻的事。在生活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我们绝对不如它们,就是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那里的马不论公母都不圈,全部放到野地里去,它们在那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送玫瑰花,也用不着到单位开证明,改户口本。而我呢,在四十一岁前没有过性生活。圣人云,人有异于禽兽,这就是提醒我们,对生活不要提出过多的要求。我在年轻时见过不少自杀了的人,就从来没见过一匹马走着走着路一头跳进山涧里,这就是原因之所在罢。这些话的意思是说,我和我的马在草地上休息,假如一觉醒来发现我匍匐在地变成了一匹马,而它变成了司务长,我绝不会感到悲伤,而感到悲伤的恐怕会是它。
  我想到这匹马的事是觉得女人对我的态度没有母马对它的态度好。当然,我也不是期望她们像母马那样慷慨大方,因为我也没有公马那样善良,谁要骑在我背上,我准把他扔下去。所以要看一眼就必须大费周章,这也算合情合理。何况人家小孙也不是让我光看看,还有下文。我这个人一贯会漏掉上文,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你这家伙总是恍恍惚惚的,怎么没个拍花子的把你拍走”,但是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就像一辆旧自行车,放到哪里都不会丢。简而言之,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对她大喝了一声:“脱!”说了那句话之后我很怕会挨一嘴巴。所幸她愣了一会,红着脸说了这么一句:现在天太早罢?有了这种头绪,我就能发挥我言语简捷的魅力了——不早——口气像是一种命令,看来她很喜欢听。后来她去把窗帘拉上了。但是事后这些话从我的脑子里马上流掉,不留一点痕迹。像我这么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光棍初次干起这种事来,表现当然是乏善可陈,虽然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干那件事时,我听见一种“托托”的声音,回头一看,是她在拿脚指头打榧子。



第75章 高层建筑(2)


  我和小孙合居的结果就是这样的,这件事说明了我们都经不起诱惑。事实上我没有诱惑她,她也没有诱惑我,我们俩都受了合居的诱惑。但是这也说明了我们俩都欲望高涨,到了一触即发的程度。不知为什么,领导上总以为让大家处于这种状态下比较好。当然,我也能替领导上想出些道理来:假如人饿得要死,渴得要死,“色”得要死,就会觉得馊窝头好吃,马尿好喝,老母猪看上去比较顺眼。因为大家都这样想,我们水平较低的现状就能一片光明。文化革命里有个笑话,说相声大师侯宝林给华罗庚前辈出了一道题:如何用三根火柴摆出两个三角形?解法大概你已经知道了——先摆出一个三角形,然后把你的右眼按得歪离眼眶去看这个三角形。假如领导上真是这样考虑的,那就和侯大师想到一块去了。
  后来小孙对我解释罚我刷厕所的事,是这样说的:要看可以,不准鬼鬼祟祟,把人都看歪了。后来她只要不穿衣服,就要用正面对着我,好像我是一台照像的座机一样。这使我想起了座机只有一个镜头,所以左眼越睁越大,右眼越来越小,脖子也歪了起来。与此同时,正襟危坐,好像已经上了底片的样子。我说怎么有些现代画家画的女人体是歪歪斜斜的,原来他们已经染上了窥春癖的恶习。
  小孙对我写的我们俩干事的一段不满意,她说,人家卫公还给红拂画了一本画册,你就这么简单几笔,实在是不对头。所以我重新来过。那天非常的热,她那间房子又有点夕照。我坐到她房间里时,阳光刚刚照到窗子上,玻璃外面有好多金黄色的尘土,这叫我想到好久没下雨了。她坐在床上,太阳穴上有一片凉席印子,眼睛还有点红。这说明她刚睡醒。但是不能说她衣帽不整,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穿了一件西服裙子,脸上还有施过脂粉的痕迹。以前她要和我说话时可不是这个样子,所以我影影绰绰觉得有件什么事要发生,就恍恍惚惚的。虽然没听见她说些什么话,但也想到自己要出大毛病了。后来才知道,这个毛病就是我从司务长变了一匹马。这种变化假如是在我二十岁前发生,我一定极为欢欣鼓舞,但是我已到了四十多岁,在欢欣的程度上就有很大不同。
  小孙告诉说,她找我谈这事之前考虑了很久,觉得我们这样住着,彼此却不理睬,实属矫情。她和我说的就是这些话,假如我听见了一定会表示同意,但是我没有听见。要是别的女人见到我这个样子,一定打我一个嘴巴就算了。但是她和我住了这么久,已经了解我,明白想和数学家做爱就得有这种精神准备,所以就没有打我,只是带着三分绝望,三分无奈,还有四分不理解看着我。但是事实证明只要是对一个活人说话就不会白说,不管他是在睡觉还是在发呆。她说话时,我想到的事和她讲的话就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把这些材料推荐给心理学家使用。总而言之,迷糊劲一过去,我就说:“脱!”这话单听是不大对头,但是考虑到她说的话,也算合榫。然后我的左面颊就开始抽搐,显然是那一部分以为要挨打。不过它只是虚惊了一场,我的建议她接受了。
  晚上我和小孙享受非法的性生活之前,她躺在我的膝盖上,而我平坐在床上。这是我们俩当时姿势的要点,其他的情况还有:我背倚在墙上,她的头和腿放在床上,整个身子向上形成一个弓形,我一低头就正好看到她的肚脐眼。可以想象李卫公和红拂逃到洛阳郊外,在没人的地方也是以这种姿势开始非法的性生活。过不了很长时间(在梦里是一年,现实中二三十年),红拂就要变成一个瘪嘴老婆子,卫公就要变成一个驼背老头子,那时我们现在做的事就做不成了,以后能干的事就是吃饭和屙屎,了此残生。现在的问题是除了这件事还要干点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干。我告诉小孙,我一定要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否则死不瞑目。她问我这东西有什么用处,我告诉她毫无用处,只是能使后来的人可以不再死不瞑目。这种说法也靠不大住,因为可以让人死不瞑目的东西可不只是费尔马,而是多着哪。其实我只是中了魔道,非把这件事干成不可。她说她喜欢,和中了魔的人性交格外地有快感。李卫公对红拂讲的可不是费尔马,因为他已经把这个定理证出来了。他说的是自己将来要建造一座城市,和洛阳城怎么怎么不一样——整个一个乌托邦。红拂听了他的鬼话,觉得他疯得厉害,所以兴高采烈,快感如潮。但是连卫公自己都不知道过了仅仅十几年,这座乌托邦就建成了。他和红拂住在里面,感觉无比的糟糕。李卫公脑子里是整个的长安城,包括大街小巷,每一棵树,每一口井,还有砖头砌的马路牙子。他要下令让多少人上街扫地,多少人出来除草,还要关心今天有多少粮车进城,多少粮车在路上。简单的说,他成了一台大型计算机,存放了很多数据,并且依据这些数据做出判断。真是个倒霉鬼。
  小孙躺在我的膝盖上,身体的正面拉得很长,乳房变成了竖的椭圆形,甚至菱形,连肚皮也变得细长。我很怕她的腰椎会出毛病,造成偏瘫等等。她让我少操心。她还说她练过艺术体操,教练认为她的脊椎是全身最好的部分。后来她转过身来让我看,她的脊椎果然不凡,我好像看见了一条鲟鱼的背。把性这件事考虑在内的话,人几乎是任何机器不能取代的,不管它是ibm还是hp公司的产品。当然,不把这件事考虑在内,取代人就容易了。李卫公设计的长安城里,下流客栈里放了些木制的女人供脚夫们使用,但是鲜有人问津,因为外形虽然是无可挑剔,却总是出故障,一坏就把人卡在里面,疼得鼻涕眼泪直流。急忙找老板娘要钥匙,打开一看已经像进了夹子的耗子一样,血肉模糊。除此之外,那些脚夫还敲着木头人问:能生孩子吗?一听说不能生孩子,兴趣就小了。后来这个发明还是卖给了皇上。皇上制造了一大批,发给了远征军,让他们在撤退的路上抛撒,这种东西用现代的军事术语叫做“饵雷”,夹坏了大量的突厥人、鲜卑人、高丽人,并且让他们断子绝孙。这件事说明了卫公虽然机巧无双,离开了大唐皇帝就将一事无成。
  但这些都是晚上的事,白天还有一次呢。白天是第一次:她把窗帘拉上以后,屋里就变得暗起来。她把裙子解开,裙子掉到地上,形成了一个暗色的圆圈,而她是白色的,好像正从圆圈里钻出来。后来她把衬衣脱掉,脸朝墙,跪到床上去。这些时间非常之慢,我又在恍惚之中。后来她朝我嚷道:你也不能一点忙都不帮!我就过去帮她把乳罩挂钩摘下来,然后眯起一只眼到前面去看。你要知道,我从来没有近视过,故而老花得非常之早,现在已经有三百度了,离近了一点都看不清楚。但是看不清就往前凑是我一生的积习,绝不会因为现在老花了就有所改变。其结果是我什么都没看见,从始至终都是稀里胡涂。看来我是得配副老花镜了。但这件事看得见看不见都是无所谓的。除了某些特别的感觉,总的来说,干那件事和爬一棵特别光滑的树没什么两样。
  爬树这种事以前我经常干,比方说,当司务长时,和我的马兄弟在一棵大青树下睡觉,醒来我就爬树,而且把全身的衣服脱得光光的,只穿一双袜子。然后站在一根很暴露的大枝杈上狂呼万岁,这时候我那个东西直挺挺的,仿佛在行纳粹礼,周围几里地都能看见。但是那个地方很荒凉,周围几里之内都没人。一-直吼到它礼毕,我才下树回家。我就是这样勤劳公务——上十里地外买趟酱油能去两天两夜。再加上给大家吃酸馒头,所以后来不让我当司务长,我也没得可说。当然,小孙这棵树绝非任何大青树、野梨树、白皮松等等可比,爬起来是极为过瘾的。后来我就这样告诉她。她说:谢谢你把我看成一棵树,你自己当时的样子也很好,睁大了眼睛上上下下的看,乳头插到你眼睛里还没看见。我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给你治眼病——这些话叫我想起了在工厂里当工人的时候,假如烧电焊时忘了戴眼镜得了电旋光性结膜炎,就会痛痒难当。这时惟一的办法就是认一位哺乳中的少妇当干妈,让她挤点奶到眼睛里去。我就有过一位干妈,年龄比我小好多,但是奶头却大很多——后来我站起身来,就什么都能看见了。她的腰很细,乳房很完整,脸上红扑扑的,等等。和隔着衣服时猜的差不多。到此为止,我一生所见的第一件不合情理的事就算发生了。
  二
  后来我和小孙干那件事时,总是在她的房子里。她的房间比较大,还有一张双人床。点上十五瓦的台灯,屋里虽然暗,但是比白天看得还清楚一点。在干事之前她总要用手捏捏我的那东西,然后就若有所思。我想这个毛病是买菜时挑黄瓜练出来的,她们用手指代替硬度计。我那个东西在这种时候还是满像样子的:又粗又长,而且相当硬邦,在各方面都像根哈瓦那雪茄,但也耐不住指甲掐。由这种体验可以知道黄瓜们对长指甲的女人的看法。我问她在想什么,开头她不肯告诉我,后来又说:讲了以后你不要介意——从你的外表来看,这东西不该是这样子的。我说我外表怎么了?她说你外表相当委靡。这件事我还是不明白,但是她不想再继续下去,就说:别扯这个了。饭烧熟了就吃,别等它凉了。这是个优雅的比方,说明她还有点淑女风度。等到事情干完之后,我才想到已经中了她一暗箭。她是说我外表是一副阳痿相。既然我是一副阳痿相,她还要和我干这件事,就是一件怪事了。对于这个问题,她笑了一下说:我看你整天愣愣怔怔,觉得挺逗的(但是后来她又觉得我这样不逗了)。她还说,我看你呆头呆脑,不知在想什么,想知道一下。一个女人想要知道男人的秘密,只能用色相来引诱,甚至要把两腿分得开开的,把他的脑袋往乳房中间按(小孙在此批道:谁按你了?由此我才知道她没按过我)。这个说法听起来荒唐,其实是相当可信。圣经上说:得人如得鱼。得人就是知道一个人罢,这事是很有趣。有的人只要看看就能知道了,这就是条臭带鱼。有的人只有和他性交才能知道,这就是条金枪鱼。我就是后一种人。后来她就管我叫金枪鱼,看来我对这些事的感觉是对的。与此有关的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二件不合情理的事——我把那件硬邦邦的、像黄瓜一样的东西插到她体内去。
  李卫公和红拂逃出了长安城,当晚宿在一个土坡上,一棵大树下面。因为天已经黑了,看不出是什么树。他们就在那棵树下做爱。红拂躺在李靖怀里,在一团漆黑之中,她雪白的身体越伸越长,好像一条正在流淌的牛奶河。她开始用亲热一点的口气和李靖说话,比方说,李郎,谈谈你的长安城。这声音逐渐远去了。这是否说明他们中间有了一点爱情呢?虬髯公一直在跟踪他们,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听了这样的话,嫉妒得要发疯。但是听见这些话又感到一星半点的满足,好像在看有床上镜头的电影一样。我和小孙也在干这件事,在干之前,她对我说,这回你别发愣了,好吗?但是这件事也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后来她就捏我的鼻子。我对她假惺惺地说道:我爱你,她回答道:少废话!等到干完了她又问我:刚才你说的话是真的吗?这时我早就忘了讲过哪些话。她勃然大怒,转过身去拿屁股对着我。这也不坏,她有非常好看的臀部,这个部分有点像馒头。也不知为什么,一说到女人,我就要想到馒头。如果我用手触触她那里,就会得到一句恶狠狠的喝斥:没事别乱按!这说明她正没好气,也说明她的脾气非常之坏。后来她给我买了一副三百度的老花镜,恶狠狠地摔给我说:戴上,看清楚一点!真是奇怪的逻辑——我看不见于她又有何损。



第76章 高层建筑(3)


  我和小孙做过爱以后,有时也考虑一下是否要结婚的问题。这件事以前是不用考虑的,我的意思是说,一定要登记结婚,因为过去干这件事很有油水。六十年代可以得些布票,七十年代可以得张买大衣柜的票,八十年代可以得几天婚假。而且登记不要钱。现在则没有什么油水,只能够得到些免费的避孕套,登记还要好多钱。小孙去要避孕套,还要详细地告诉别人我的尺寸,这等于把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因此不如去买。对别人来说,可以在分房上得个有利地位,对我们就不是这样。我们要是两口子住这套房子已经超标准了。本来还可以得到生一个孩子的指标,但是小孙已经和前夫生了一个孩子,所以未必能得到。更何况我对生孩子也没有什么兴趣,虽然看到自己的精液盛在花钱买来的避孕套里冲进了抽水马桶也觉得怪可惜的。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天生会可惜东西。但是这样东西可惜不得。我知道一份精液里有十亿个孩子,假如都生了出来,并且都管我要饽饽,我还活不活?除了可惜我自己,我还可惜这个世界,假如有十亿我的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哪怕他们像蚯蚓一样掘土为食,也会把到处都扒得不成样子。因此我一想到要生孩子,就浑身起疹子。对我来说,只有满足了两个条件的事我才干:首先是无害,其次是有趣。所以我只能去证明数学定理。而卫公建立的长安城在两个方面都恰得其反,既有害又无趣。在此还有必要引用一下小孙对这一段的评点,她在我有关结婚的论述底下批道:“别不要脸了,谁要和你结婚?”她的所有评点中,就是这句最让我高兴。因为我也很害怕结婚。
  现在应该解释的是我为什么老是愣愣怔怔,这是因为我老觉得自己遇见的事不合情理,故而对它充满了怀疑。比方说,我上班时遇上了开会,想道:开这些屁会干什么?难道有人乐意开会?事实上谁也不想开会,但是非开不可。不知道你怎么想,反正我觉得这不可理解,就发起愣来。但是哪天我去班上碰上没开会,又会发愣:怎么搞的,回回开会,今天却不开了。结果是为了开会的事要发两回愣。至于我自己直撅撅的事也是这样的。以前是诧异它没事直起来干嘛,现在是诧异它直起来以后居然有了事情。总而言之,对我此生遇到的一切事,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叫作“学无止境”。
  白天我给小孙解乳罩,那东西“嘭”的一声弹起来,像两个风帆一样飘在前面,就像要远航一样。这件事使我联想起揭高压锅的盖子,假如里面有压力的话,也是“嘭”的一声,搞不好还会撞到鼻子。后来她像个青蛙一样趴在紫色的床罩上。紫色池塘里的白色青蛙。我也像青蛙一样爬到她身上,然后那个硬邦邦的东西就把我们连起来了。这东西很重要。
  我和小孙在漆黑的房子里做爱时,感觉到自己就像热带雨林里一根大树枝,她是一只白色的树獭,在漆黑的夜里,她在我身下爬动,大概是要横渡一道小河罢。或者我是一只大猴子,正在树枝上爬动,她是一只小猴子,挂在我的肚子上,有一根特殊的脐带把我们连起来。这根脐带就是她像掐黄瓜一样掐过的那东西。这种景象就如一张黑白底版一样。在我们周围有无数的叶子在响。在黑暗里看不见叶子,大概都有锅盖那么大吧。还有些雨点落下来,打在叶子上发出些金属的声响。这种时候小孙就说:老这样,不要停。可惜好景不长,一会我就想到费尔马那里去,雨林和猴子全不见了。后来她就敲我的脑袋,说道:你真讨厌!费尔马不是早证出来了吗?我说证出来不等于写了出来,想要写成像样的论文,还要费些脑筋。再说这也不碍你什么事。她说她宁要大马猴,也不要数学公式。这样身上像是堆了一大堆的数学符号,好像碎玻璃,站起来一抖,稀里哗啦。这真是怪诞的想象,费尔马可以使我变成硅酸盐。要是在白天干这种事,我就能看见红土山丘,自己也咴咴地叫唤,好像是变成了我的马兄弟。人这种动物干这种事时实在呆板,躺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而马则是在跑动中完成,难怪小马一生下来就会跑。时隔二十多年,我的马兄弟大概也死了,顶多剩下几块皮,也被制成了革,做成了皮鞋。不管在这种时候我看到的是什么,闻到的气味总是一样的,是含有酵母的生面味道,甜甜酸酸的很好闻。这大概就是她的味道罢。闻到这种气味,我就觉得那个地方热辣辣的,一些粘粘的东西流了出来。这件难以置信的事就算发生过了。
  三
  等到我证明了费尔马定理(这件事马上就要讲到,它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三件不合情理的事)后,在和小孙干事时,就把老花镜戴上。其实这是故作郑重状,因为老花眼隔得远时是能看见的。这时候我心里正在得意,想到我已经成为了人瑞,还有因此我生活将要发生的变化。这时她把两手平伸开握住床栏,全身构成一个白色的y字形。我还想吻她一下,但是她把头躲开了,说道:你小心眼镜!我把眼镜摘了她还是不让吻,还说,你不要装神弄鬼。这种说法十足是不讲道理,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装神弄鬼怎么成。我的问题不是装神弄鬼,而是装不像。据我所知,别人和女人做爱前,总要说些“我爱你”之类的鬼话,然后再亲吻她几下。这种事想必她是喜欢的,要是不喜欢,何必要和我好呢。她说:放屁,谁和你好。我说要是不和我好,何必要干这种事。她说这是因为没有别的事可干。我说那好,咱们就干吧。她说混账,你现在在干的是什么?我们俩当时精赤条条,正在性交,但我把这件事给忘了。我总是这样的,所以不足为奇。奇怪的是这个女人总是和我拌嘴,却不妨碍达到性高潮。当然我也有贡献,我虽然愣愣怔怔,五迷三道,干的却是相当生猛。事后我对她说:你不要怪我。心不在焉,胡思乱想,这是我的生活方式。这时候我倒是相当正经。她说:谁怪你了,口气也相当温婉,我们俩就搂在一起。过了一会,她说: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说没什么话。她说:回你房里去,我要睡了。我站起来就走,走了一半,忽然想了起来,说道:对了,我爱你。她说:滚蛋!拿上你的衣服!从这天晚上的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当了四十一年的光棍。小孙老说我有病,让我去安定医院(这是北京最大的精神病院,用做一切精神病院的代称)看看。但我坚信我没有病。我只是保持了年轻时的光荣传统。
  我年轻时在生产队里干农活,烈日如火,肚子也没吃饱,就难免要两眼发直。那时候不光是我一个人这样,人人都是两眼发直。还有后来上了大学,听政治课时系里要求双肘在桌面上,双眼直视老师。这个时候大家也都是心不在焉,有以下事实为证——下课铃一响,我后心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打我的小子说:王二,昨天那道题我做出来了!然后他就讲给我听,用的纯是数学用语,不带一点政治课的内容。事实证明,在我们年轻时,只有心不在焉,三心二意才能够生活。我只是把这种品行保持到了中年罢了。我把这些事讲给她听,她却不肯相信,说道:我比你小不了几岁,你经过的事我差不多也经过。我怎么没有你这些毛病?因此我又解释道,这毛病是在数学系里养成的。我们班有个女同学结婚后给她丈夫下挂面,把拖鞋下到锅里面。她漂亮极了,像天仙一样,但是后来找了个糟老头子。我们班上也有些英俊的小伙子,但是谁都不找本系同学结婚,因为两个糊涂蛋生活在一起,就有生命危险。
  我们提到卫公建立的长安城时,给它一个负面评价,其实它也不是一点优美之处都没有的。尤其是在早上阳光斜射的时候,这座黄土碾成的大城被露水滋润,呈现出浓烟的黄色,房屋墙壁棱线分明。这也是槐花香味最浓的时候。偶尔会有几个姑娘曲线毕露,婀娜多姿地到井边去取水。但这只是昙花一现的景象。等到太阳刚升起来,大街又充满了嚣张的人群和粗厉的嗓音;还有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尘土飞扬。幸而这时小巷还有一些安静和清凉。但是过一会小贩就要侵入小巷,挨家挨户地敲门,卖咸鱼,卖柴禾,卖招苍蝇的臭黄酱,卖豆面饽饽,到处是吵人的讨价还价声。现在只好退回家里去。但只清静了一会,一个小孩子又嚷了起来,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要吃饽饽。很快就有五六个童稚的嗓子加入了这个大合唱。然后一个粗哑的女声就骂道:操你妈(该孩子的妈就是她,难道要和自己搞同性恋吗)!才吃了早饭又要吃饽饽!再过一会又说:我没钱,找你爸爸要钱!没有钱,这伙小崽子就会把当爹的耳膜吵破,衣襟扯碎,而住在小胡同里的人钱可不能够这样花。好吧,就让他去和那些缠人的小崽子纠缠罢。但此时你不胜诧异地发现,该爸爸就是你呀!我说过,我一个小时能做二十个小时的梦,所以一睡着了就在时空里漫游,一不留神就可能跑到大唐朝去,在那里变成一大窝小崽子的爸爸。
  我以为这比做梦变成了一只猫被车轮子压了尾巴还要糟,所以在梦里和女人做爱,我都忘不了戴避孕套,甚至有幸梦成了大唐皇帝本人时也是这样。皇后对我说:圣上,你这是干啥?咱们又不是养不起。我就答道:梓童,咱们还是防着点好。万一过一会你变成个蓬头垢面的老婆子(这在梦里是常有的事,与此同时我往往也要变成一个穷兮兮的糟老头),咱们就养不起了。因为这种事,常挨皇后的大嘴巴。人活在世界上会做各种各样的梦,梦里一切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对我而言,最常做的一个梦就是我是王二,坐在家里冥思苦想,要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我把这个梦叫做真实。我想,这样说是正确的吧。这说明我生活在长安城里也要发愣,或者是人活在世上不发愣根本就不成。不管是长安城还是洛阳城,哪里都有合情合理的地方。但是正如我们都知道的,最为合情合理的就是我们眼前的世界。
  有关豆面饽饽,我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小的时候,姥姥常给我做这种东西吃。其实把它叫做豆面饽饽是一种夸大其词的说法,它是用玉米粉搀入少许黄豆粉,贴在底部有水的铁锅里烤成,另一个名称叫做贴饼子。虽然不难吃,但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唐朝没有玉米,所以是用小米粉,这一来就不好吃,尤其是用连壳碾的小米粉来做,相当拉嗓子。但是比之高粱粉制成的各种食物,就算是相当好吃。大唐朝种植的是矮秆的杂交高粱,这是穷人的标准食物。过了一千多年,又在华北平原上大量种植供农民食用,那种物质在煮好以后是灰白色毫无光泽的一堆,质地及气味都属怪诞,如果拿去喂猪,猪也是一边掉泪一边把它吃下去。考虑到这种情况,假如有小孩子向我要求豆面饽饽,我就给他。当然,给不起的情形例外。在这种情形下就只能给孩子一嘴巴,虽然简便易行,但是惨无人道——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戴避孕套的必要性。我们的四大发明里居然没有避孕套一项,李卫公也没把它发明出来,我们只是发明了打死人的火药,擦屁股的纸,印刷红头文件的印刷术,还有指南针——没有它咱们也能找着路。咱们这叫发明了些啥。
  我和小孙干这种事从来都戴套——越是非法性交,这种东西就越不可少。它可以把这件事的意义变成只是玩玩而已。就在玩着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费尔马定理的证明——这纯属偶然。数学和性没有一点关系。绝不能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道:当你想数学题想不出来时,就该和女人发生性关系。
  小孙对我说,我最讨厌的就是你那个费尔马定理。你居然在这种时候把它证了出来,真叫人恶心。我想一个数学定理没有任何令人恶心之处,她讨厌的是我那种一心二用的方式。我想这个定理都想了半辈子了,随时随地都要想,简直就像感冒了就要打喷嚏一样。你总不能要求一个感冒了的男人在性交之前用胶纸条把鼻子粘上罢。而且只有现代才有胶纸条,古代只有贴膏药。膏药贴上就揭不掉,揭下了纸背,剩下的是乌黑的一团,好像得了恶性黑瘤。这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四
  我把费尔马定理写成了论文,亲自送到了学报,送到一位大学同学手里。在此之前我还送给几位教授看过,他们笑呵呵地说:证出了费尔马?好哇好哇,放下罢——好像我在行贿,要放下的是钱一样。这些老家伙谁要是看了一页,太阳肯定要从西面出来。我同学告诉我说,这论文他一定要看,因为我证得也不容易。然后又告诉我说,他在这里呆不了多长时间了。这是因为他很快就要到一家计算机公司里去干事,以便多挣些钱。我一听,就知道他纯粹是在扯淡,他根本不会看这论文。这定理我证了十年,他要想看懂,起码要全心全意看一两个星期。三心二意永远也看不懂。所以我告诉他说,这论文我还要改,就把它拿回来了。我走的时候已经和他搞得相当的不愉快。那位同学说:你搞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他的意思是说,我证明费尔马定理,这件事不够有害。因为有用就是有害。举例而言,我的那个东西,假如戴了避孕套,那就什么用也没有,但是也无害。假如不带套子,就十分有用,但也十足有害。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回家,几乎中了暑,而且想到我十年的心血,得到的居然是这种对待,一怒之下点火要把论文烧掉。小孙看见了猛扑过来,把火熄掉。这件事叫我感到一丝快慰——毕竟还有人珍视我的劳动。后来她翻开那份从火里强抢出来的稿子看了看,又递给我说:接着烧罢——我还以为你在烧小说哪。这件事使我愤怒异常,我把所有的数学书都扔了,发誓以后把数学全忘掉。但这件事又有不合情理的地方——我在数学系供职,把数学全忘了怎么混饭吃?



第77章 高层建筑(4)


  晚上小孙对我说,你以后就写写小说罢,别弄数学了。数学又费脑子,又没意思。而且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告诉她说,她的意见有偏颇之处。她不懂数学,又识中国字。假如反过来,必定要说,别写小说了,就搞数学好了。要学会繁难的中国字,绝不比学数学用力少。更何况读小说还需要文学鉴赏力,不仅仅是识字。事实上任何事都得费费脑子才能有意思。只有最后一句话还有些道理,就是无论纯数学还是小说,都没有什么用处。一泡屎屙出来还可以肥田,而数学定理和小说在这个方面简直连一泡屎都顶不上。当年在卫公的长安城里就有这样的规定:有敢证数学定理和写小说的,一律杖三十。其实杖三十的不光是数学和小说,还包括一切无用的想法。所以每个十字路口都有人在监督,见到有两眼发直的人走过来就把他拦住问道:你想什么来着?如果你是死了妈,或者是对眼天生两眼发直,就要街坊开出的证明。没证明一律要打。犯这种错误的净是男人,所以衙门里打男人的衙役算重体力劳动,每月供应五十斤带皮的谷子,比打女人的多了十斤。
  至于李卫公夫妇吃多少斤定量倒是不难考证,他们两口子的定量都在五千石以上,每人一个月的粮食,一百口大肥猪吃一年都吃不完。每个月初用一百辆粮车拉到卫公家里来,他睁着一只眼出去点收之后,就全卖到粮店里去了。他配给自己这么多粮食不是因为他是个大饭桶,而是他是全城最有用的人。直到不久之前,我还吃三十二斤粮食定量。这说明我很不受重视,比打女人屁股的人还没有用处。但是我对这一点并不在乎。我只在乎自己是不是很有趣。小孙说,对对,有趣,有趣!哇!她用腿死命的夹我,并且乱撕我的头发。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我认为她是乱打岔。我有趣可不是只在那个地方。也许我该找个女数学家做老婆,她一听说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性欲勃发,跑到卫生间换上性感内衣。不过女数学家可不太多,偶尔有几个长得也不好看。现在我搜索枯肠,只想起了一个女数学家,叫做某某某某娅,不是波兰人就是俄国人,贡献在概率论方面。她要是还活着,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所以不能指望她。假如不是这姓孙的勾引我,我可以谁都不指望。现在已经不能后悔了。女人这东西就如海洛因,染上了就放不开。
  我因为投递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和小孙闹翻了,她一见到我就说:你和你那个一百多岁的俄国老太太做爱去,我不勾引你!然后就在我面前把自己的房门摔上了。你知道,我是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人,虽然自己心情很坏,又受了她的刺激,但还是恍恍惚惚地把厕所刷了。过了一会,忽然想到厨房也很脏,就去刷了锅台。这些事证明了我心地善良,但是姓孙的却在门后笑。后来她打开房门,说:混账!还不快滚进来。有一件事我很满意,就是无论厕所还是锅台,后来我都没再刷。而且我还发现她的腰很细,在一片昏暗的灯光下就像一座白白的小窄桥,我从上面从容地走了过去。她的腿又细又长,非常好看,翘起来时绷直了脚尖,好像芭蕾舞女,非常的优美。这跟她练过艺术体操有一定关系。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很坏,从小就没守过规矩,长大了又没有干好过任何事。我死了以后肯定要进地狱,但是还没有死。根据一切标准,都该把我的屁股打烂,它也没有烂。不但如此,我还在和一个相当美丽的女人做爱,她因为我喜欢数学而仇恨我,但我还是骑在了她身上。我对世界都充满了恶意,但我未受惩罚。我占了很大的便宜。小孙说,你正在满足我的需要,占便宜的是我。但她是装神弄鬼。事毕她哭了起来。本来我应该想道:我把她气哭了,我又占了便宜。但是我又想:不能够这样心肝全无。我在黑暗里陪她坐了一会,然后说:好罢,别哭了。我去再刷厕所。但是她一把揪住我说:难道你非要把我气死吗?我说:不把你气死该怎样呢?她说:搂着我躺一会。这件事我会做,于是就这样躺下了。躺下以后她又哭了一会,然后不哭了,问我说: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就是个二百五?我说:十岁。想了一会又说:三岁。她猛地翻过身来骑住我,抄起一条长筒袜子勒住我的脖子,喝道:说你爱我,不然勒死你。我说:我是个二百五。她说:不管你是不是二百五。我就说了。与此同时,有个毛扎扎的东西顶在我后心上。这也没有什么,反正现在是阴盛阳衰。有一件事我必须说明白,我说自己是个坏蛋是往我脸上贴金一我坏起来没心没肺,根本是个操蛋鬼。我成天失魂落魄,做坏事也做得很糟。我在床上抱住她——双人床很大,就是让两个人躺的,她身上很光滑,就是让人抱的一心满意足,进入了梦乡。
  我说的这整件事都有不合常理的地方,所谓的不合常理,就是它不合现实世界的常轨。在现实世界里有个数学家王二在证费尔马定理,证了十年没证出来,这是合乎常轨的。假如他证了出来,无法发表也合乎常轨。气得昏头涨脑地回家,把论文手稿烧了,这也合乎常轨。最后有个漂亮女邻居和他做爱,安慰了他,这就是不合常情。合乎常情的说法是他在绝望中手淫甚至自杀。
  还有一件不合常情之处,就是那论文的手稿我有两份,烧了的是复写稿。从小孙那面来说,像她那样的单身女人,所到之处都有常理在,但那是她的事,我不大清楚。回到家里,邻居住了一个操蛋鬼,这是她不合常理的最后机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没什么可挑的了。”好在我们俩又吵又闹,已经使这件事尽量地合情合理了。
  有关情理,还有一点补充。假设我们俩两情相悦,欲望如火,但是始终克制,不逾矩,直到某位领导或者某位长者注意到了这一点,站出来给我们撮合——这样就像一台合情合理的电视剧。但是也可能没有这样的领导和长者出来撮合,这样的剧情不合情理,却能让我们倒一辈子的霉。对于情理这样的东西,我们不可以太天真。
  五
  最近我出了好几次差,比方说,去开学刊会。我兼着《数理化》的数学编辑,这种事是推不掉的。走到火车站里,闻见一股尿骚气,大家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这股气味就是从人身上冒出来的。古怪的是厕所里没有这样的味,只是觉得杀眼睛。车厢里热得厉害,简直是蒸笼,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吃东西,把蛋皮、果皮扔下车去。所以我想到应该把肥育中的猪牵上车来喂,因为坐火车是这样的刺激食欲。到了这种时候就想到自己应该成为人瑞——售票处挂着牌子,凭十四级介绍信售给软卧包厢票,据我所知,人瑞相当于行政十三级。所以我又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法尽量简化,期望别人一看就能承认。人只要做过了行人,就会发生一些改变,不论古今。
  我当了人瑞后(这事的详情见后),也行万里路出了一次国,去美国参加一个数学年会,是和加州伯克利一块去的。提着大箱小箱,穿过了海关机场,既晕机又晕时差。然后穿上了不合身的西服,到会场上坐得笔直,十句话里倒有九句听不懂,感觉实在是很不好。影影绰绰听见加州伯克利说,费尔马定理是他和我一道证出来的。很想驳他几句,却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因为舌头落在家里了。开完了会我跑到三个x的电影院里躲了一夜(这是因为不想看见加州伯克利),决心以后再也不出来。等到回到了家里小孙说我的模样变了。原来是一副浑浑噩噩、天真未凿的样子,现在风尘仆仆、眼露凶光,很是成熟。这说明人都是在路上成熟的。
  现在可以说说我怎么成了人瑞,以及费尔马定理是怎么发表的。我们系里那个加州伯克利的副主任找到我说:听说你证出了费尔马?我回答说:对。他说:拿给我看看。我说:不。他又说:你不要保守,也有自己证错了还不知道的情况。我心里说:小子,论爷们你还得叫我大叔!但是也不能不给他看。据说他看完以后说:不管怎么说,他也没去加州伯克利留过学——这就是说我证对了。假如我证错了的话,准是这么说:先去伯克利留了学,再来证费尔马——仿佛费尔马定理和加州伯克利是栓在一起的。后来系里出了证明,论文在校刊上注销来。以后我总算成了一个校级的人瑞,每月可以多得一百块钱,这比我以前指望的要少,纯数学没有以前值钱了,不管怎么说,对别人总算有了交待。但是我心里非常不高兴,不知自己这辈子干了些什么;在我当过的扒土的人,变态分子,头发灰白形容枯槁的人,和我现在当着的人瑞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只做到了人瑞,还没有当上领导。假如当上了领导,还不知该会怎样的晕头胀脑。
  等到我也成为了人瑞,才知道自己过去的浅薄。原来我以为是领导的人,也只不过是些人瑞。我现在作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者”,也能够出席一些头面人物的会,会场上不光有过去常在我后心上击一猛掌的黑胖子(我后心现在天阴时还有点麻痒),有险些把我送去卖咸鱼的加州伯克利,还有书记,有校长,还有些更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系里那两个领导到了这种地方就掏出了笔记本,听见一句不咸不淡的话就马上记下来。领导——他们哪里配。我自己到了这种地方也不敢睡觉了,甚至连想入非非都不敢,只敢瞪大了双眼,等着校长的目光扫到我脸上就装出个会心的微笑。与此同时,我生理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一上午要尿三次尿,现在长到了六次。原来每周要和小孙做三到四次爱,现在减到了一次,而且在这惟一的一次里也不够硬,这使我暗暗心惊:原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东西,当了人瑞就如此的不行,要是当了领导,岂不是要缩回去?
  最近加州伯克利又升了一级,当上了理学院的副院长。他找到了我,管我叫老王(这是当了人瑞的好处,否则就是王二),说要和我合写文章。他还解释说,我的文字很好,总能把乱糟糟的理论说得很清楚,他自己的文字原本也很好,但是现在英文太好,中文就退化了。我听了以后也没有什么话说。我们俩合写了一本教科书,那本书里百分之百的段落全是我写的。现在正在写第二本,伯克利还答应在学术委员会里施加影响,让我早日评上教授。对此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一句话:生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不遇上一位懂数学的副主任,费尔马证出来也是白证。以中国人总数之大,智商之高,谁都觉得应该做出恒河沙数的成绩。但是掰指头一算,也算不出什么。这就是原因之所在罢。
  我现在正在写一本数学史专着,名叫《中国无算式》,这个名字是从雷马克《西线无战事》里变出来的。所谓算式,就是英文algorithm,也可以叫作程序。这本书的内容是说中国的数学有问题,有答案,但是没有算法算式。凡是研究过《九章算术》、《周易算经》的人,都会同意这个结论——比方说,勾三股四弦五,勾三股四是问题,弦五是答案,算式不见了。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带本质的问题,就是中国人认为算式就是人本身,所以没法把它写出来。举例言之,一个人会开平方,他不是以为自己学会了开平方的程序,却以为自己身体(准确地说,是在心脏部位)有某种构造,以致能够开平方,因此就没有开平方的程序,如果你硬要这个程序,就只好开膛破腹,把心脏血糊淋拉地掏出来给你看。同理,假如要在勾三股四和弦五之间写出个算式,就只能把个大活人捆在那里。这是个带有根本性的发现,可以解释很多数学之外的问题。加州伯克利没做过数学史方面的研究,甚至不知道雷马克是谁,却硬要把名字署在我前面。而且我不让他署也不行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研究伙伴和助手,所以就算我在稿子上没写他的名字,也会有人不容分说地添上。
  再次写到这一段时,距我证出费尔马定理已有一年了。一切都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我和小孙从合居到同居,写完了《红拂夜奔》,发表了数学论文,当了人瑞。这一切已经经过了一个烟雾腾腾的冬季和一个忽冷忽热的夏季。这本小说原来就到这里为止。在我看来,一切线索都已完备。有李靖,他才智超群,性格天真,探索人生,等待机会;有红拂,姿容绝代,在石头花园里终日徘徊,偶尔也出去看看;有虬髯公,和红拂合居,并把这看做领导上对他的考验。还有我和小孙。只有一点没有明确地写出来,但它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大家都有所期待,就如出席一个没滋没味的party,之所以不肯离去,是在等待一个意外惊喜。后来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他们从城里逃走,这party就结束了。再写什么纯属多余。
  在我看来,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无不在做白日梦。乞丐在做黄金梦,光棍在做美女梦,连狗都会梦到吃肉而不吃屎。一个数学家梦想证出个大定理,也是合情合理。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点可能好梦成真,但也可能不成真就到了梦醒时分。我们需要这些梦,是因为现实世界太无趣。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梦想,但还活在人世上;因此风尘三侠逃出了洛阳城,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第78章 逃出洛阳城(1)


  本章主要是谈李卫公的事迹,他和作者一样,都受到了欧几里德《几何原本》的影响。作为一个数学家,作者认为欧几里德的上述著作是他智慧的启蒙书,正如别人曾受到《圣经》、《可兰经》、《论语》、《毛主席语录》和《资本论》的启迪一样。
  一
  李卫公和红拂逃出了洛阳城,往北方逃去,而虬髯公紧追在他们后面。李靖说他在太原城里有些朋友,可以落脚安身。因此他们就走在被车轮子碾得稀烂的大路上,过往的车辆又不断地往他们身上泼泥水,所以走了没多久,他们就变得和雕塑家做的粘土模型一样,走累了休息一会,就满身裂缝。这是因为不久之前下过雨,假如不下雨就是另一种景象:到处尘土飞扬,过往车辆又在播土扬尘,以致每个行人都像未下班的面粉工人。假如我生在大隋朝,肯定拣雨天上路,因为脏点没什么,可不要得了硅肺。不管下雨不下雨,有一点都是一样的,就是只要在逃的犯人逃到了路上,你就再也别想把他逮回来。所以卫公和红拂就很放心,丝毫没想到还有人在跟踪他们。走在路上,天下就乱了。他们俩跑到太原去投了军。而虬髯公跟到了太原,也没得到亲近红拂的机会,觉得很无聊,就到扶桑去了。他们三个人离开洛阳的事就是这样。
  离开洛阳城对于风尘三侠来说,意味着以前的生活结束了,这一点对谁都没什么两样。但是他们每个人以前的生活都有不同的内容。李靖离开了洛阳,就再也看不见那些泥泞的街道,看不见大街上高高矮矮的行人,再也不能到铺满了酒糟的酒坊街去找那位小巧玲珑的李二娘。他再也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土房子,再也闻不见房子里的尿骚味。这些都结束了。旧的游戏结束了,正好开始新游戏。但是李卫公对洛阳城始终恋恋不舍,这是因为在洛阳城这一局里,他还没有赢。不管是在什么游戏里,先赢了一局,再开下一局才有意思。而只有赌输了的人才会依恋旧的赌法。假如他在这里考上了博士,主管了工程,贪污了工程费(考博士就是为了主管工程,主管工程就是为了贪污工程费),再讨一个小家碧玉为妻,逃走的时候可能心里会更得意一些。李卫公不得不离开洛阳城,这时候他心里充满了被淘汰出局的感觉。所以他是怀着懊恼的心情开始新的游戏。他早就忘掉了自己是从什么样的一局里逃了出去——在这里他差点被碾碎了做成包子。假如他记着这一点,后来就不会那么卖力地建造长安城了。
  虬髯公在泥水里艰苦跋涉,浑身冰凉,心里想着杨府里的面片汤。在杨素门下做门客时,假如天气潮湿,晚上就吃面片汤。那种汤里有小孩子皮带那么宽的面片,里面不但含有白面,还有荞面。汤里有细丝状的紫菜、虾皮、芫荽等等,加上胡椒,非常的好吃。后来他在扶桑想吃这种东西就吃不上,因为他不大会说扶桑话,而且扶桑厨子脾气又很坏,听他说了两句,就把厨刀往他手里一塞,说:你自己做!然后就奔出去切腹自杀。所以以后他再也吃不到这种食物。在杨府吃面片的时候,他手里拿了个橡木桶——瓷器是贵人用的东西,漆器是女人用的东西,所以门客们用木器,像他这样习武的人饭量大,所以用个小号的桶,因此就被人讥为饭桶,但这无关紧要,桶的容量大,盛来的东西能够吃饱。在杨府上吃饭又有规矩,女人们吃饭不准有声响,因为她们可能会和贵人同桌吃饭,而门客吃饭必须咂嘴,因为他们并不是贵人。所以他们又被讥为是一群猪。但是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他可以吃到想吃的东西。他在盯红拂的梢时,就是这么三心二意,又想往前走,又想回洛阳去。但是他在泥水里继续前进,盯住了同样在泥水里的红拂和李靖。不管怎样,他不想再回到杨府的花园里,嚼着麻鞋坐在地上,鬼鬼祟祟的偷看女人了。当时他想的是要把红拂抢到手里,但是不知为了什么,他后来又把这事忘掉了。虬髯公离开洛阳的理由可能是嫉妒,也可能是绝望的爱情,不管是为了什么罢,这种强烈的感情出现在近乎木讷的虬髯公身上,可真是够怪的了。
  而离开洛阳城对于红拂来说,就意味着再也看不见杨府里那些石头道路,那些青翠的没有树干的松树,再也回不到她那间石头楼上的卧室,也再不会泡进屋角那个洗头的大橡木桶里。对于这些她丝毫没有懊恼之情。这件事使我想起了十六岁时离开家到云南插队。插队这件事对于十五六岁的孩子来说是足够糟糕的,因为它意味着从此吃不饱,得不到医疗上的照顾,不适应的气候条件等等。去了以后不久,就死了一些人。不管怎么说,一种条件能让实验动物中一部分死去,对于活着的动物来说就是足够恶劣的了。但是我们这些人离开家前去插队时全无悲戚之情。我们以为自己离开了北方,到了热带地方,以后就该遇上一些有趣的事情了。这说明我们都太年轻。红拂离开洛阳时,比我去插队时也大不了多少。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离开一座居住已久的城市,还不像中止了旧的一局开始新的一局。因为对她来说,旧的一局也没有开始。
  二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李卫公的。我早就说过,我和卫公不是一样的人,他比我精力充沛得多——虽然我们俩都是数学家。他逃出洛阳城后在唐军里作战,就以精力充沛闻名。那个时候红拂和他在一起并肩作战,却没有他有名,虽然红拂杀掉的敌人一点都不比他杀的少。打仗时,红拂穿一身皮甲,骑一匹小马,坐在侧鞍上,——像一般战士那样骑马是不行的,女人分开两腿跨在马上会被敌人笑话,——手里拿着小弓细箭。这样骑马不能和敌人正面作战,很容易把脖子扭歪,所以那马侧着身子用舞步前进,红拂是端坐着正面接敌。这样的骑术敌人见了也要喝彩的,不知不觉就到了弓箭的射程内。红拂弯弓,发射,姿势美妙,然后挥手和自己的目标们告别,回到自己阵上去。对方在鼓掌喝彩之中不知不觉倒下了好多人,因为她射得非常之准。这种作战方式非常女性,虽然非常有效,但敌人并不害怕。而卫公作战的方式则是男性的,他身披铁甲,站在八匹马拉的战车上,有如天神,手舞铁制的狼牙棒,吼声如雷,冲锋陷阵。特别要指出的是此时卫公的男根直撅撅地露在外面,非常的显眼,也非常的放肆。不管谁看见了都禁不住想往上砍一刀。需要说明的是往上砍的不光是敌人,还有战友,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佩服他的。一刀砍中以后总是火星乱冒,虎口迸裂,假如那把刀没有弯掉,就算它打得好。至于刀刃,自然是锛得一塌胡涂。但是说穿了就不是那么伟大,因为那其实不是卫公的男根,而是一根实心的铁棍,外形和男根一模一样,外面拿颜色画过。只要不动电气焊,谁也莫奈它何。他脸上带了铁制的彩绘的面具,也十分像他的脸,但没有下面那个东西有威慑力。在战场上人家一箭射在他脸上被弹了回来,不过是惊叫一声:好厚的脸皮!要是一刀砍在那个地方,崩坏了刀口,就会惊恐万分,落荒而逃。因为这个缘故,他有军中第一奇男子的美称。老有人问:李将军,成天挺着不累吗?卫公就答道:一打仗它就是这样,我也不知为什么。所以李靖被尊为军神(还不如说李卫公的阳具被尊为军神),青云直上。因此他觉得很得意,晚上睡觉也不摘下护裆。但是晚上宿营时,红拂常和他在帐篷里打架,大吼大叫:李药师,你这捣鬼的家伙!捣到我这里来了!这件事不但说明了当时的人有男性生殖器崇拜,而且说明了李卫公最善装神弄鬼。所谓装神弄鬼是指这个方面:别人打仗时,心惊胆战,大汗淋漓,他却能够直挺挺,似乎是个人瑞——但却是个假人瑞。相比之下我是个诚实的人,软就是真软,硬就是真硬。假如能证明我是个人瑞固然好,不是我也不装。小孙看到了这个地方就和我吵起来:我嫌你软了吗?我嫌你软了吗?说呀!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这话着实有几分道理。小孙为了一个硬字和我争起来,叫我无言以对。李卫公脸上挂着面具,一点表情也没有,这叫人觉得他毫无幽默感,为了一句玩笑话就能打你的小报告;腰间挺着个铁阳具,这叫人觉得他没完没了,坚持到底,为一点屁大的事能够和你纠缠三天三夜。这两种样子合在一起,就让领导上觉得他是个可以信任的人。后来他就当了官,并在大唐建国以后被委以建造都城的重任。而这恰恰是他梦寐以求的事。而这些事被虬髯公知道了后就说:装神弄鬼不是真本领。这话可不是白说的,虬髯公的脸就像死了一样,别说没有笑容,连哭容都没有。至于坚持到底,根本就是他的本性。
  李卫公开始装神弄鬼之后,告诉红拂说:我可算是找到了做人的门道了。这话可不是白说的,自从发现了这个门道之后,李靖就一帆风顺,一直做到了卫公,出将入相,只在一人之下,却在万人之上。这个门道就是做假。战场上金鼓齐鸣,刀枪并举,血肉横飞;男人见了这种景象,无不是阳缩如蚕,他却装得勃起如坚铁。会场上气氛凝重,人人昏昏欲睡,他却眼如铜铃;无怪他能得到领导上的重用。这样干了以后,他还能得到一种把大家都骗了的快感,因为这种缘故,他才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来。后来才发现,除了装得精神抖擞,他装病装死也是一把好手。



第79章 逃出洛阳城(2)


  李卫公设计长安城时,还保留了他想象力丰富、爱好发明的本性。这种本性就是红拂爱他的原因。最早他想把长安建在海边上莱州一带,理由是海边上风大,有取之不尽的能源。假如这个方案被批准了,长安城就会是一片重重叠叠的石头高塔,塔顶上是无数的风车。住在里面的人靠风力来提水,磨粉,就连出门也要坐在带帆的小车里,在石头铺砌的道路上前进。李卫公还设计了风力灯,那是一对风力带动的火石轮,靠磨擦打出火星来照明。有风的时候大家出来工作,没风时躺倒了睡觉。这一点和我们这里是一样的:来电时工作,没电时睡觉。除了能源方面的考虑之外,李卫公还特别喜欢海,想要夏天和红拂一道到海里去游泳,把身上晒得黑油油。但是这个方案被皇帝否定了,理由是“朕的都城当与风磨有异”,除此之外,皇帝也不喜欢海,身为一国之君,在海滩上赤身裸体,不像个样子,晒黑了也有碍观瞻。后来李靖又把长安设计在峨嵋山腰上,这样长安城就由各种水道组成,这些水道通过水闸,带动数不清的水轮,水轮又带动登山的缆车,碾米的碾子,还有水力灯。整个城市都用木头建造,到处是木头掏成的水槽,木制的水轮,这样的长安城就像个半山上的威尼斯,在不停的旋转之中。李靖还喜欢登山,尤其是草木葱茏的山。他想和红拂一道去打猎。但是它又被否定了。理由是“朕的都城当不同于水碾”,而且皇帝也不喜欢山,尤其是草木葱茏的山。最后李卫公才提出了用泥土建造一座长安城,像古往今来中国的一切城池一样,用人力来驱动。为了防止人力想入非非,采用了一切必要的措施。皇帝这回满意了,没有说“朕的都城当不同于猪圈”,而是说“李爱卿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但他不知道怎么用”。这就是说,经过了他的提醒,李卫公总算知道了怎么使用自己的脑袋,也就是说,李卫公尽管聪明盖世,却不知自己是个什么人。
  我说过,卫公和我一样,是个数学家。真正的数学家不相信自己就是程序,认为自己是个学习推导程序的人。这样比较经济。如其不然,一个简单的常微分方程,里面包括乘方开方等等运算,就要一个排的人来表示,一个复杂定理的证明就要一个团的人,而一本数学教科书就要把一个集团军都拉来才够。这样中国人再多也有不够的时候。但这不妨碍他在设计长安城时,把每个人都做成一种程序,比方说,“吃饭——干活——听话”。但他自己却不肯成为一个程序,领导上想看到他是哪一种程序,他就装成哪一种。真是缺德死了。
  三
  李卫公设计了风力长安,是因为他喜欢风,尤其是海风。他到了海边上,就坐在石头上,闻着海风的腥味。那种风简直能把人的耳朵刮掉,但是很可爱。海风是蓝的,带一点云彩的白色。他对红拂说,我将来一定要在海上建一座城市!但是这个决心因为不合皇上的心意,所以落空了。他也喜欢水,尤其是山上流下来的水。那种水冰冷刺骨,虽然透明无色,但是总带点绿荫的黄绿色。只是没听说过他喜欢人。虽然红拂说,李靖一直很讨人喜欢,就连在装神弄鬼的时候也有些可爱之处。但是一开始搅到人力长安的事里就不再讨人喜欢了。
  李卫公设计了长安,采用了永久性原则。这就是说,要让这个城永远不出毛病。在这方面他倒是驾轻就熟,因为他毁掉过洛阳城,知道保住一座城市的关键所在,就是让里面的人永远不要想入非非,所以他就把这座城造得四四方方,土头土脑。这一点其实非常重要,有先贤的论述为证——罗素大师说过:古埃及人呆头呆脑的,怎么能知道地球是圆的?希腊人聪明无比,怎么就不知道地球是圆的?这其中的原因是这样的,埃及那地方光秃秃的,举目四望,除了周围圆形的地平线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他们呆头呆脑;希腊人抬头一看,四周有海有山,风景如画,所以满脑子古怪。但是在希腊很难看到地平线,故而不知地球圆,反而以为它是个大砂盘,驮在鲸鱼背上,鲸鱼一蹭痒就闹地震。幸亏扶桑人不知道这件事,否则准要把这条鲸鱼打了去熬油,他们才不管咱们大伙会沉到什么地方。李卫公学贯中西,设计出的长安城让大家住进去之后,既呆头呆脑,又不知道地球是圆的。这样就把长安城建在了极坚实的基础上。我们大家看着四周方方的城池,只知道天圆地方,像个茅坑的模样。因此就很不自觉,到了哪里都随地大小便。
  我们说长安城土头土脑当然不是无的放矢,因为这座城除了土坯泥巴,就是砖瓦陶器,不是黄就是灰。除此之外,大多数的人都穿土黄色的衣服,以至近视眼都看不到对面有人,非要撞到怀里才知道。城里的房子也都一模一样,有一个土坯墙的院子,一个高高的门楼,走进去是一条砖铺的俑道,左手是一个水井,从里面打水来用,右手是一个渗井,把用过的水再倒回去,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站在井台中间往前看去,在一片屎黄之中立着一个灰色的瓦顶,这就是大堂的所在。没有事的时候,主人和主妇就并肩坐在这里,男左女右,这座院子的主轴线从男人的右肩和女人的左肩之间通过。长安城里每一所房子都是这样,只是宅基地有大有小。长安建好了之后,城里就再也没有过一丝风,连飞鸟都不来。有一种下流的说法,说是在长安城里住久了,屁眼都会变成方的,会屙出四方形截面的屎橛来。假如真是这样,也没什么可怕的。大家都惊异于这座城市的严整,说卫公真是天纵之才,仿佛他天生就是个人瑞一样。但是据我所知不是这样的。卫公从来就不是真正的人瑞。他和我一样是假装的。后来他被人砍了一刀就蔫掉了,真正的人瑞绝不会挨了一刀就蔫掉。大清朝的雍正皇帝养了一帮血滴子,看谁不顺眼就派他们去砍该人一刀。只要没砍死,那人后来必然会努力工作,每夜加班到凌晨四点。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人瑞呢。
  李卫公建好了长安城的城墙、房舍之后,就给它制定各种制度。如前所述,这些制度是为了防止大家想入非非,但是他不以为防止的对象应该把自己也包括在内。除了制定各种制度,他还在发明各种器具,想起一件干一件,而且完全不分轻重缓急。皇上看一份官制方面的奏章,发现有墨迹从背面透了过来。翻过来一看,竟是一份放在小客栈里那种木头女人的设计图,图边还有一个箭头指向她的阴部,有一行小字注着“里面用绒布”。皇上正在摸不着头脑,李卫公从外面闯了进来,嘴里大叫着:臣忙昏了头,把奏章和图纸写到一块了。待臣回去誊清了再奏罢。说完劈手把奏章抢过来,拔腿就跑掉了。他还借口工作忙,做了一双木头旱冰鞋,在皇宫大内的砖地上滑行,发出可怕的噪声,连小太监见到他过来都要双手掩耳。但是皇上容忍了他,说道:李卿性情活泼,很可爱!但这不是说他对李靖完全放心了。据皇上的贴身太监说,皇上确实说过:李靖这小子造木头女人,用的是谁的钱?是我的钱呀!
  皇帝对李靖不放心是有理由的。这个人除了举止张皇颠三倒四之外;还有想入非非的毛病。他的风力长安、水力长安都被否定了,但他依然不死心,还在做实验。他家里大堂上有三个大沙盘,左面一个上贴了个标签“风力长安”,上面有纸浆做成的高塔,风车,街道等等,有一个人拿着扇子,不停地对它扇风。右面的一个贴了“水力长安”的标签,有水轮水道等等,顶上有个蓄水池,有个人用水桶往里灌水。中间一个是土黄色的沙盘,似乎上面什么都没有,仔细的看才能看到房屋和街道,这就是人力长安的模型。这三个模型的居民都是蚂蚁,而且每只蚂蚁身上都糊了一张纸,写明了它的身份。不但有庶民蚁、公卿蚁,还有三只蚂蚁大逆不道地当了皇帝。所幸当时是大唐开国之初,各种制度尚未完成,否则连李靖带他的三只蚂蚁,都该受千刀万剐之刑。李靖完全知道这一点,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就是钻这个空子。实验的结果是风力长安里的蚂蚁比较聪明,水力长安里的蚂蚁比较强壮,人力长安里的蚂蚁最为安分守己。这个结果证明了皇帝的圣明。皇上始终知道李靖在干什么,还知道他得到的结论,但只说了一句:朕之圣明何需他来证!
  四
  长安城刚建好的时候,李卫公只有五十来岁。长安城黄澄澄的,四四方方,好像一块用玉米面蒸好的新鲜切糕,而李卫公精神抖擞,就像糕上面一粒蒸熟了的小枣儿。有一伙法国人远涉重洋而来,在长安城中间的十字路口上修起了一座大磨坊,出售法国式的面包和面点。这座磨坊是靠风力推动的,但是长安城里没有风,所以只好修了一座高入云霄的高塔到天上去找风。那些法国人每天早上三点就要起身往塔上爬,五点钟可以爬到工作岗位。李卫公每天起绝早到这里来,买一根新鲜的长棒面包,撅下一大截装在裤裆里,把剩下的吃掉做早点。这样在上班的时候他就显得雄赳赳气昂昂。人家问他为什么这样,他就说:给公家干活,为主上分忧时它总是这样。我们还要补充说,刚一打完仗,红拂就把他的铁棍扔掉了。所以他要用面包来壮大自己。除此之外,他还描眉画目涂红嘴唇,使用镜子的频率比红拂还要高,假如被红拂看见了,就用手指刮脸来羞他。当时正是大唐开国之初,无论君臣,都在拼命地抖擞精神,就像我们这里评定职称之前一样。假如人人都像卫公一样,就会比谁裤子里藏的面包大。幸亏不是人人都装神弄鬼,否则就太浪费粮食了。
  我觉得我的毛病就是不会装神弄鬼,所以现在是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好不容易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却不知怎么把它发表。当然,我可以把它叫做“李卫公定理”,发出去没什么问题,但是我已经不乐意这样干了,因为它是我证出来的,和卫公没什么关系。其次,我可以说是我证出来的,但我需要一个故事:我为什么要证它。要给自己编个故事,就必须不那么肉麻。假如说我是为国争光,在数学事业上拼搏,那就太过装神弄鬼了。满脑子崇高的思想,拿什么去想数学题?这就像卫公在战场上直挺挺一样不可能。这一条暂且不论。最后我还得说自己是怎么把它证出来的。这在早两年倒不成一个问题,因为必须说是读了某一条毛主席语录后,心胸豁然开朗,等等。实际上我证这个定理的动机是想自己露一手,并且是在小孙的肚皮上证出来的。但是这些情形都不能讲。最后只能求助于加州伯克利。相比之下,费尔马根本就没有证明这个定理,却名震四海。这完全是因为他会装神弄鬼。
  现在该说说装神弄鬼是什么意思了。在我看来(再说一遍,是在我看来),这世界上最重要的定理是这样的:凡以两足直立行走,会使用一种语言的,都是人类,不管他是黄白黑;反正饿了就想吃,困了就想睡,性交以前硬,性交以后软。还有一系列重要特征,比方说听报告就犯困,贫困时就会想入非非等等。这些都是不能改变的,谁要说他不是这样的,就是装神弄鬼。由此派生出第二个重要定理:就是自打有了人类,就有人装神弄鬼。当然了,一开始是想占点便宜,但是后来没便宜也要装,这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这个定理不能把虬髯公包括在内,因为他是有史以来最难猜的东西。



第80章 逃出洛阳城(3)


  李卫公实际上设计了三个长安,但是人们看到的只有一个。他不但设计了城市,还有和城市有关的一切东西。在第一个长安(风力长安)没有城墙,因为城墙挡风。为了防御,每一座高塔都修得十分坚固,可以住上千的人。那里的人都穿白色的紧袖衣,白色的灯笼裤,头上的无檐帽有黑色的飘带,时时刻刻提醒每个人风从哪里吹来。这些人驾驶着风帆,从所有的地方运来必需的物资,修理索具和风车,使用六分仪和航海时计,必要的聪明实在是必不可少。为了头脑的需要,就得多吃鱼,而且必须吃好鱼,比方说金枪鱼、马林鱼之类。这些鱼可不像我们现在吃的带鱼、橡皮鱼那样好捞,只有驾了大船到远海才能钓到。这样我们就要变成一个航海民族了,每个人都是黑黝黝的,我们的都城也会沉浸在大海的腥味里。一个航海民族的兴衰取决于头脑聪明,技艺高超,所以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在我国首都的石头墙上,一年四季都渗入了大海的蓝光。我对此毫无意见,因为我精通球面三角,在那里不当船长也得当大副。
  在第二个长安里也没有城墙,因为要让水流通过,所以用巨木为栅栏,整个城市淹没在一片绿荫中一到处都是参天巨树或者是连片的绿竹,因为没有木头竹子简直就不能活。除此之外,还特别潮湿,连皮大树的旋转水槽下面,木板墙上,到处长满了青苔,林下也长满了草。那里的人都穿黑皮衣服,衣襟到衣襟还有半尺宽,中间用皮条系住,以便露出黪黪黑毛。不管是砍树,还是扛木头,都得有把子力气才好。所以人都是一米九高矮,百公斤左右的大汉。像这样的人必须吃肉,所以我们就变成一个吃肉民族了。一个吃肉民族不会有很多的人,因为必须留有放牧畜群的地方,藏有野味的树林,不能哪儿都是人。这样我们的首都就会是一些崎岖之地,在树荫的狭缝里有一些零星的天空,而且不分晴雨,头顶上老落水滴——树林子里总是这样的。我对此也是毫无意见,虽然我身体瘦弱,人家准叫我去牧牛或牧猪,但是我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甚至见了眼镜蛇和老鼠,都不愿把它们打死。只有人力长安对我不合适:像我这样失魂落魄,想入非非,一定常被捉到衙门里去,这样我既不是船长大副,又不是牧人,而成了个挨打的屁股。但是像到哪个长安去这样的事必须由领导上拿主意,我们说了都不算。
  李卫公在世的时候,长安城气派非常。这不是说长安城里都是石头砌成的高楼大厦,门前有青翠的草坪和喷泉,而是恰恰相反——长安城里见不到一片石头,一棵活着的草,一股流动的水。所有的房子都用砖瓦木料,并且全是一层的。那时在长安路上骑马的人都带一包土,假如自己的马在大街上撒了尿,就要马上下来,把流动的尿用土盖住。更没人敢当街倒脏水。长安的房子很矮,但是街道很宽。地上没有草,但是每一寸地面无不印着条帚的痕迹。在街上走的人自动追上前面的人,或者放慢了脚步等待后面的人,以便结成队伍,迈开齐步走的步伐。但是一旦跟上了队就不好意思从队伍里离开,所以原准备到隔壁看看邻居,就可能被裹着走遍了全城,直到晚上才精疲力尽的回家,把看邻居的事也忘了。那时候的外国人到了长安,看到大街上尘土飞扬大队人马在行进,常常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再也闭不上。不过长安刚刚建好时,里面的居民有三分之二是退伍老兵,擅长队列科目,对于齐步、正步、向左向右转等等,都是无比熟练。而别的人想要迁到城里来住,也要经过三个月的队列训练。这一点外国人并不知道,只以为是水土的关系。他们对自己的懒散很惭愧,故而拼命喝长安城里又咸又涩、带有轻微尿味的井水,不喝优待外国人的矿泉水;并且到了饭馆里就说:把你们吃的东西给我来一份!这样做的效果不显着,就去买来嫩核桃把自己染黄,动手术把双眼皮缝上,装出单眼皮的模样。虬髯公派来的大批的遣唐使,还未来得及学习大唐的制度,看了这种景象,就跑回去赞不绝口,说咱们永远赶不上——除非从现在开始不吃鱼,光吃小米饭。但是扶桑这个地方不吃鱼就要闹粮荒,而且谷子不耐涝,那个地方雨水又特别多,所以就没有完全照卫公的法子办,只是采用了他发明的礼节。光这一条就够他们受的了。
  我们知道长安城里有一座钟楼一座鼓楼,钟楼里有一个老兵在绕钟走动,每走一圈是一分钟,走满六十圈就击钟一次。长安建城之初,这座钟非常之准,简直不下于英国的大笨钟。过了一些年,这个兵脚上长了鸡眼,这座钟就慢了下来,逐渐慢到了每天慢两个小时的程度,长安城里开始日月颠倒。又过了些年,这个兵又得了痛风病,这座钟就达到了每天慢二十四小时的程度,于是长安城里就出现了两种时间,公家时间和太阳时间。按公家时间一小时行人可以走二十里,按太阳时间则减半。按公家时间每天太阳升起两次,按太阳时间也减半。你在长安城里问一个半老徐娘年纪,她说二十岁,实际是二十公岁。你去问位老人家高寿,他说七十岁,那就是太阳岁了。这样就增加了计时的复杂性。等到那座钟楼一天慢七十二个小时,公家时间就被废掉了。那时候该老兵已经中风患了半身不遂,还在挣扎着绕钟行走。好在他已经没有击钟的力量,敲出的声音只在钟楼里才能听见了。
  而那座鼓楼的故事是这样:楼里有个大鼓,由鼓手在上面击出鼓点来,让全城的人踩着它行进。这种工作十分累,要用一大群健壮的人以便轮换;而且它又非常枯燥,所以有些鼓手后来就精神崩溃了,不顾一切地在鼓上击出些花点,让全城的人不走正步,而是扭秧歌或跳着迪斯科。干完了这样的坏事,他就说:要杀要剐随便罢。因为这个缘故,后来击鼓的制度就被废除了。好在那些老兵也都到了风烛残年,也觉得走正步太累,也没有提出意见。
  长安建城之初,假如有人在路上拣到了铜钱,就把它交给领导,领导上再设法交还给丢钱的人。令人遗憾的是虽然人人拾金不昧,但是铜钱的总数也不会增多,大伙还是那么穷。既然是那么的穷,所以丢钱的事也很少发生。后来领导上又规定,一枚铜钱经过了一次拾金不昧,就在上面打一个钢印,可以当两枚花。这使大伙在路上故意抛撒铜钱,长安市上的钱很快都打满了钢印,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不管打不打钢印,铜钱是一文不值了。长安城里拾金不昧的好事总数却直线上升。但是后来大家发现没有了铜钱很不方便,就把这项制度也废掉了。
  五
  上节所说人力长安的故事只是故事的一半。这座城里既不靠山又不靠海,城里倒有好多人要吃饭,所以就有一大批脚夫专门到黄河边上背粮食。这些人五十人为一队,左臂上有嵌进肉里的铁环,铁环上有皮条把他们穿成一串,肩上扛了一条大口袋,有十丈长,能盛几万斤粮。他们就像大蜈蚣一样,成年累月在黄河码头到城里粮仓间往返不停。久而久之,成了一个奇特的人种,浑身上下都没有肉,只是在小腿上端有一块小足球大小的肌肉,还有一双两尺多长的大脚丫子;而手却因为老不用退化了,就如一对鸡翅膀。据说脚夫们的脚极为灵活,就用脚拿碗吃饭。粮食到了城里又要有人把它摊晒扬净才能入库,就有一批手持木锨的库丁,不分昼夜地扬场,最后也变成了大手小脚的奇特人种,出门就拿大顶。至于城市近郊的菜农,他们四肢并用,公家就发一条大皮带,让他们把腰牢牢束住,多干活少吃饭。后来长安的菜农的体形就变得无比性感,让人看了怦然心动,有些不争气的家伙就把菜地撂荒,跑到城里当男妓。
  卫公把长安城建好了以后,心里非常高兴,当时长安城崭新崭新,一点毛病都没有。他觉得这是自己一生最伟大的发明,远胜过证明费尔马定理、造出开平方的机器,因此他就向皇上建议说要把长安城更名为“新洛阳”。皇上一听,马上不尴不尬地笑了一下说:李卿,朕的都城叫这么个古怪名字,恐怕不大好。但是李卫公正在兴头上,还是继续讲他的理由——多年之前,他和红拂从洛阳城逃了出来,当时他就下了决心要建一座大城等等,所以叫这个名字有纪念意义等等,讲着讲着皇上就不见了。于是他就回自己的衙门去,丝毫也没看到皇上当时的模样,好像正在发疟子。皇上觉得这是两个可怜虫的古怪游戏,把它讲出嘴来实属肉麻。不管怎么说,他是皇上呀,倒霉的李卫公居然把这一点给忘了。晚上下班时,刚一出门,路边跳出一个黑衣人来,砍了他一刀,正砍在钢盔上,火花乱冒,把他都砍愣了。幸亏当时正是大唐建国之初,不论文臣武将,出门都穿礼服。卫公的礼服不仅头上有钢盔,身上有铠甲,还佩有腰刀。他一面想:我设计长安时,可没把刺客这个行当设计进来呀!一面就去拔刀。但是他的卫士长站在他身后,一把按住他的手。李卫公急忙嚷了起来:有人刺杀我,快去逮他!那人却笑着说:没有哇!李卫公回头一看,那黑衣人正在前面飞跑,就急赤白脸地嚷嚷:还在那里!快去逮他!嚷了半天不见有人动弹。连忙回头一看,只见他的卫士长正在甩着手走开。这一惊实在非同小可,自己一想,白天和皇上胡扯了一阵,犯了错误。原来长安是皇上的都城,不是他的新洛阳。所以他回了家赶紧写辞职报告,皇上不准。再过了几天,卫公就病了。不管怎么说,这是个重大的损失,因为要找卫公那么聪明的人,一时还找不到。而虬髯公在扶桑得到了这个消息却说:像这样一个只有点小聪明的不可靠分子居然钻进了国家的庙堂,只能说明大唐朝无人了。这种话别人讲出来就该打嘴巴,他讲就不同了。虬髯公后来活到了二百岁,在一百五十岁上还能御女成胎,统治扶桑一百余年,何止是百岁人瑞而已。但是当过他太子太孙的人就倒霉了。这些中日混血儿读过中华的典籍,一句都记不住,只记下了《论语》上的一句话:老而不死是为贼。



第81章 逃出洛阳城(4)


  长安建城之初,李卫公就这样一时兴之所至,在皇上面前胡扯八道,结果是挨了一刀,然后就蔫掉了。这个故事远比在这里讲到过的复杂,并且涉及到了生活的一些基本的方面,暂时不能完整地叙述出来。现在我们可以对事件做最简单的理解:李卫公造长安城,就如瓦特先生造他的蒸汽机。经过很多日夜的努力,蒸汽机终于造好了,运转自如,而且既不爆炸,也不大漏汽。瓦特先生很高兴,跑到大街上唱歌跳舞,抱住过路人亲吻,结果被警察打了一棒。这一棒对于不列颠是无关紧要的,因为烧煤的机器已经造了出来,烧汽油的机器一直要到得克萨斯的油田开发出来才有需要,所以打了也就打了,没什么损失。但是对卫公的一刀砍得却是太早了。当时他正在编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已经编了四课——一,皇上万岁;二,皇后万岁;三,王爷千岁;四,王妃千岁。假以时日,让他完成这项工作,就能从根本上防止大家想入非非。除此之外,他还有好多工作在朝气蓬勃地进行。假如全部完成,大家就不再需要想了。不想就不会非非。
  想要防止想入非非,必须由最擅长想入非非的人来制定措施。李卫公正是合适的人选,有一段他正在兴致勃勃地办这件事,谁知后来事情起了变化,卫公开始整天迷迷瞪瞪的,裤裆里那直撅撅的东西也不见了。他再也不管长安城的事情。这座城市就如没人管照的院子一样,马上就长满了荒草。大家都把院子向大街上伸展,街道很快就变窄了,路边上的水沟里也有了积水。后来长安城里的地皮也不够了,开始出现了楼房。甚至在一些小巷里,人们不待批准,就用石板来铺地。照我的观点,这种事态和好多因素有关系,比方说,人口增多,商业发展等等。但是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卫公身上。好多人以为只要卫公能重振雄威,所有的事都能变好。前面提到有一位勇敢的女士给卫公做过blowjob。当时她的确是想从卫公嘴里套出话来,但也有部分原因是要挽救长安城——只要卫公能直起来,长安城就有救了。后来她发现卫公那地方苦极了,其实那是黄连水的味道,但是她一点也没想到卫公有幽默感,只是摇头晃脑地背诵起孟夫子的名言:夫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智。卫公的那个地方要是不苦,倒是怪了。她想使自己聪明起来,就每天吃一副猪苦胆。吃到后来,一吃糖就觉得苦,吃饭也觉得苦,只好永远以胆汁佐餐。到了最后整个人都变成了绿的,所到之处,丈余方圆,全部笼罩在一片苦雨腥风之内。但是据我所知,卫公那地方的苦是假装的,所以她吃了那么多苦也没使自己聪明起来,相反,因为胆酸中毒,倒变得有点傻,换言之,白白变成绿色的了。不过她倒是因此成为了人瑞,被公认为大唐最伟大的史家,因为像这样怪模怪样的人再也找不到了。
  想要挽救长安城的还有大唐皇帝本人,他异想天开地研究了几本医药书,给李靖开起药方来。有时候他派太监给卫公送去自己研制的“至宝三鞭酒”,但是这种酒他自己从来就不喝。那种药酒里除了像海马、鹿茸那样的壮阳药物之外,还泡进了各种动物的鞭,包括鹿鞭、虎鞭、大象鞭等等。为了保证疗效,他还让宣旨的太监当场倒出一碗,眼看着卫公喝下再回宫去。倒酒时卫公看到酒坛子里泡了整整一具猩猩鞭——那东西和男人的生殖器一模一样,酒是淡红色的,看上去好像是稀薄的血,味道就像洗咸肉的水,还有点陈腐的尿骚味。勉强喝下一碗,肠翻胃倒,脸色苍白,撑到太监离去,就狂呕起来。要不了十分钟,就变得面如死灰,双手冰凉。人都到了这个样子,还得不到红拂的同情。她说:该!谁让你装神弄鬼!至于卫公的同僚下属,对卫公的情况更是关心,从天南海北给他找来各种补药,但是他都不吃。可怜大唐的君臣都没发现症结所在。卫公直不起来,是因为那几个法国人做生意赔了本,关掉磨坊回乡去了,长安城里再没有长棒面包供应。所以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应该把那些法国人找回来,并且禁止在长安城里蒸馒头,这样他们就不会再赔本,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长棒面包。但是这样做了之后也未必能解决问题,因为卫公早就觉得活得太累,不想再干了。人要是动了这种念头,不管是至宝三鞭酒,blowjob,还是长棒面包都不能让他重振雄威。
  李卫公精神不振,大家把这笔账记到了红拂账上,最起码是她没把卫公的伙食管理好。除此之外,皇上也说过:“这小子(指李卫公)还有用,不该拿刀去砍他。”但是这话大家没有听到。因为这个缘故,皇帝就派御厨接管了卫公的伙房,从那一天开始,卫公吃的每一口肉里都有骨头,蔬菜也大多是竹笋一类看起来挺然翘然的东西。他餐桌上最常见的是炸鸡腿,整根烧的猪肘子,而且端上桌时还是竖直的立在盘子里。给他吃的饭也都硬得厉害,几乎是生米。偶尔卫公提出要吃顿面条,那些面条像钢丝一样硬。御厨一滴滴往面粉里加水,和成了世界上最硬的面团,又用斧子砍成面条,卫公吃了几口,险些噎死。以后他再也不敢说要吃面条。但是给他吃的烙饼也像鞋底子一样硬,他一有机会就从餐桌上偷走几张,让红拂给他揣在怀里,捂软了再吃。
  六
  现在可以说说丧失了卫公的管理之后,长安城是什么样子。这时候大街小巷都铺上了石板,好像一些乌龟壳。大街两面都是铺面房,那种房子正面都是木头门板,年代一久,被油泥完全糊住。屋檐几乎要在街面上空汇合,所以街上非常之暗,只有铺街的石板上反射着一点点天光。万一失了火,就要烧掉半个长安城,而卫公管事时,失了火只能烧掉一条街,这就是区别所在。偶尔有一个妓女,穿着短得不像话的裙子,露出了洁白无疵的两条腿,踏着钉了铁掌的木屐从街上快速地跑过,留下一街的火星,让大家看了都很过瘾。在卫公管事的时候决不准女人露着大腿在街上跑,这也是区别之所在。卫公管事的时候规定了良家妇女上街必须穿三条裙子,衬裙和围裙可以比较短,但是主要的裙子必须长及地面。而妓女上街必须穿六条裙子,每一条都得长及地面,所以脱起来甚为麻烦。谁穿的裙子不足此数或者超过了此数,就要抓到衙门里去打板子。打以前先要用磁石吸她一下,看看裙子里是否夹带了铁板。这些规定让卫公绞尽了脑汁,因为就连女人穿裙子数都要有典籍依据,或者是从数学上证明。但是老百姓偏不体谅他的苦心,专门来找麻烦。有一个服装商生产了一种裙子,下面有三层滚边,看上去是三条裙子,其实只是一条——不就是想省几尺布吗。还有个商人生产了一种护臀板,是木头做的,磁石吸不出来,但是打上去梆梆响——不就是怕打吗。卫公也怪不容易的了,你让他打两下子怕啥。出了这种事,卫公又规定遇到屁股上有木板的女人,掌杖的衙役必须用三倍的力气来打,连木板带屁股一起打烂。但是那些衙役又抱怨说粮食不够吃。由此你就知道大唐朝的长安城里,各种人都有粮食定量,和后来的北京城一样。在后来的北京城里,牙医吃钳工的定量,乐团吹大号的吃翻砂工的定量,规定得十分合理。而在长安城里打女人屁股的衙役原来吃中等体力劳动的定量,因为女人往屁股上垫木板长到了重体力劳动,那些人还不知足,说是抡棍子打木板,撞得手上起了血泡,肩膀也疼,这两种毛病应当算是职业病。按大唐的劳保条例,职业病应当全薪疗养。手上打了泡就可以吃干薪,实在太便宜。卫公想了半天,决定发衙役几双线手套,而那些衙役领了回家,交给老婆拆了织袜子。这说明那些衙役根本就不怕手上打泡,而是以血泡为说辞,向公家要更好的待遇。像这样的事太多了,吵得卫公脑子疼。最后他装病躺倒不干了。长安城没有了他,就变成这个鬼样子——想穿什么裙子就穿什么裙子,想多长就多长。又有一些老百姓说,这简直是在毒害青少年。群众来信成麻袋地寄往卫公府上,但是他只睁一只眼,所以连看都不看,就把信送到厨房烧火了。
  卫公病了乃至死了以后,他制定的各种制度依然在乱七八糟的起作用。比方说,红拂要自杀,经过了各级机构的批准,皇上已经派了魏老婆子来办这件事,为了让她死后更好看些,正在把她倒吊在房梁上,这时老有人到门口找她。这时候只好把她从梁上放下来,把她搀到门口一看,是几个糟老头子,是从市政司或者其他鬼衙门来的,一本正经地对她说道:卫公遗制,皇上恩准,寡妇殉节本司有一份福利。李张氏签字收领,谢恩!这就是制度的作用。小孙在图书馆工作,每月领两副套袖,回来当抹布擦桌子。福利就是不管你用着用不着都要发下去。再看那些福利,或者是陈仓老米,本身是大米,却黄澄澄的像玉米;或者是干的咸鲐鲅鱼,不知有多少年头了,绿的地方是霉,不绿的地方一片金黄。咸鱼发了黄,就是哈喇了,带有一股桐油味。再不然就是一口柳木棺材,板子薄得透明。红拂一面签字一面骂道:这个老鳖头子,他死了倒干净(这是骂卫公)。魏大娘,给我拿个垫子来。魏老婆子问:要垫子干什么?她说:我操他妈的,跪下谢恩呀!后来回到屋里去,一面被倒挂上房梁,一面说:魏大娘,看来咱们得用个滑车了。后来她又在房梁上大头朝下地说道:姓李的这家伙是自己作死,把我也连累了。照她看来,李卫公既然是个想入非非的家伙,就不该去装神弄鬼。而皇上知道了这些话,就为自己辩护道:我早就知道李靖是个想入非非的家伙,但是我现在正用得着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在领导面前,装神弄鬼是没有用的。李卫公的种种小聪明,早就被领导上识破了,他应该为不诚实付出代价,但还没到时候。但是作为一个群众,我不相信领导的话。我觉得这是他们编出来吓唬我们的。
  我把卫公的故事都写完了,但还是不知道怎样来评价卫公,正如我活到了四十岁,还是不知道怎样评价自己一样。我十五岁时开始学习平面几何,以《几何原本》为课本,以日本人长泽龟之助的《几何学辞典》作为习题集——独自坐在一间房子里,面对着一本打开的书,咬着铅笔杆——像这样的经历卫公也有过,不过是读波斯文的《几何原本》,用波斯人写的习题书。这和就着《朱子集注》读《论语》可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一种极为愉快的经历,后者则令人痛苦。虽然有这样的共同经历,我还是不能完全了解他。他是这样的喜欢演戏,像个演员一样活在世界上。这一点我永远都学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像个演员活着利益更大,也没有比这危险更大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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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虬髯公(1)


  本章的内容受到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这位前辈大师的人格和作者极为近似。
  一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有关虬髯公的,他是个方头方脑的人,十分粗壮,长了一双圆柱形的眼睛,这就是说,他的眼珠子往外凸,好像得了甲亢。他出生在中国,后来住在扶桑,人家也看不出他不是本地生人,因为这种相貌很平常。扶桑是一些傍海的地方,石头岸上长了好多小松树,看上去好像才长出来,其实已经有好几百岁了。虬髯公住在木板钉成的宫殿里,吃着生鱼片,无限怀念洛阳城,怀念杨素府里的伙食,还怀念红拂。杨素府上所有的房子都是石头砌的,窗户上镶着透明的云母片,从里面看很明亮,从外面看却像白内障病人的眼珠子。虬髯公再也住不上这样的房子了,因为在扶桑要盖这种房子,就得把所有的人全赶到山上打石头采云母。扶桑的女孩子也没有红拂好看,她们还特别不会打扮,总是在脸上扑极厚的粉,每次亲热过后,都要掸半天衣服。这一点后来特别叫他伤心。他对扶桑女人用的粉过敏,后来得了哮喘病。而他越是喘,那些人就越要扑粉。
  虬髯公初到扶桑时方头方脑,后来就变了模样。他的眼睛后来也不凸了,哮喘病也好了,不再怀念红拂和杨府的伙食,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人从生到死是个漫长的过程。虬髯公先是没有甲亢和哮喘病,后来同时患上了这两种病。再后来这两种病都好了。这就是本章将要讲到的故事。
  我自己的一生是这样的:二十多岁时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去扒土,但没有扒出个名堂;三十多岁时像个变态分子一样,见到漂亮女孩子就盯住了猛看,但也没看出个名堂。四十多岁证出了费尔马,按常轨就该一辈子没法发表,像个老处女到了这般年纪嫁不出去了一样,但侥幸成了人瑞。当然,这种经历毫无代表性。有代表性的是扒一辈子土,当一辈子的变态分子。我的这种经历颇像虬髯公,他本来该在洛阳城里当一辈子的变态分子,后来却跑到了洛阳城外(当时他也是四十多岁)。于是一代名侠,就此堕落了。
  虬髯公没有堕落时,总是坐在地上嚼鞋子,从新麻的苦味里体会人生。这时候他的眼睛和正常人是一样的,既不凸也不凹,而且从来也不喘。太阳晒在他的脸上,汗流到他眼睛里,像红拂这样的绝代佳人从他眼前经过,都不能使他有所动摇。只有在半夜里性欲难熬的时候,才拔剑出去,仗义行侠,发泄心中的欲念。被他杀掉的奸夫淫妇,总是七零八落,需要仔细分拣才能分开,盛进两个箩筐。这种分拣的工作谁都不想干,但又不得不干,因为男女有别,死了以后也不能混在一起。对虬髯公来说,只要偶尔感到红拂从身边走过时的森森凉意,嗅到她身上的气味就够了。像这样长发委地,肌肤如雪的女人只是用来欣赏的。等到他将来老了,领导上会给他一个奶水流尽了的奶妈做老婆。那种女人脸上皱纹特别多,牙齿虽未脱落,但是齿缝特别的宽,以至牙床好像一把用旧了的梳子;她的奶袋平坦而广阔,好像鳐鱼(这种东西俗称老扁鱼),或者大象的耳朵一样,假如能够扑动,可以试着飞上天去。领导上还会给他分配一间住房,是谷仓里隔出的小间,就如我过去住过的筒子楼,这个女人就会在黑洞洞的地方做针线。他们俩在这间小房子里交配,生孩子。用不着领导上提醒他,虬髯公就知道这是所说的幸福生活。但是在住到谷仓里之前,还要在阳光下住很多年,嘴里嚼着鞋子,看着红拂苗条的背影。我不知你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看,反正虬髯公把这看做领导上对他的考验。
  虬髯公尚未堕落时,红拂对他来说不过是一棵特别美丽的植物,比方说,一棵大柳树,她头上的万缕青丝就像是柳条;或者她是一条幽静的小溪,那万缕青丝就是水流里飘荡的水草。虽然他也起过等红拂走过时往地上一躺,从裙子底下看看她的腿,或者乘教授剑术时从她领口进去偷看几眼等念头,但他不是总那样的。偌大一个洛阳城都会出毛病,何况一个虬髯公。总的来说,他一直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是一个系红色的丁字布,被海边上的阳光晒得黝黑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扶桑的渔夫,清洗大海里捞出的鳐鱼,撒上盐,再把它晒干;或者是一个围草裙的人,在暗无天日的森林里被沤得黑不黑白不白,这个人是个马来西亚的象奴,每天都要给大象洗耳朵;或者像我这样的人,每天晚上用双手揉着小孙皱皱巴巴的乳房,眯着老花眼看她趴着睡觉压出的纹路,她还说假如她得了乳腺癌不能早期诊断就要惟我是问。总而言之,假如这样的话,我们就都是一样的人,没有什么非分之想。丝毫也不想把红拂这样的女人瑞抱在怀里。这就是说,那时他是经得起考验的。但是堕落了之后,一切都会发生改变。
  现在可以说说虬髯公在路上盯李靖、红拂梢的事。那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呀,简直可以说是蜿蜒于田野和草地之间的泥沟。假如你抱怨路不好的话,就可以回答你说:谁让你出门?假如你说:我有急事非出门不可,回答就是:这我管不着。假如一位官员或者有身份的人出门,就有整整一支筑路大军在他前面修路,而他没经过的地方,路还是很糟。他走过之后,路马上又坏了。所以抱怨路不好,还不如抱怨自己是个老百姓更实在些。假如你不是老百姓,就会想到:我要什么就有什么,何必要有路。而假如你是个老百姓的话,就会想道:我要什么都没有,岂止是路!
  李卫公、卫公夫人,还有后来当了扶桑国王的虬髯公,在年轻时候都这样行过路——遇上什么吃什么,比方说路边上有绿色的麦子,就顺手捋下一把,搓去外壳放到嘴里;遇到什么地方就睡在什么地方,比方说草垛,树林子,牛圈,驴棚;遇到什么水就喝什么水,走着走着,路就向田野里岔去,那准是通向一眼泉水。当然说它是泉眼,未免太好听。它是麦田里一个水坑,周围的麦子都被行人踩得精光,好像一片打麦场。路就是这样的,总是通向有吃有喝有住的地方。但这对于住在路边上的人就不是什么好消息了。因此路上到处都是断头沟,成团的酸枣刺,牛圈驴棚里都屙满了人屎,泉水里有牛屎,甚至人粪。行人经过村子时,别人都是怒目而视,时而还会成为小孩子弹弓的靶子。尽管如此,人在这一辈子里,总有几回要成为行人,否则就不能算成年人。因为不行万里路不知天下之大,契诃夫就去过库页岛,苏东坡也去过海南岛。
  虬髯公和李靖、红拂走在路上,实际上路不止一条。除了那条泥水飞溅的车道,还有无数条人走的路,好像一束没有绞紧的毛线,走到了崎岖的地方束紧成一条,到了空旷的地方就散开成一片,践踏着青苗,走到了河边,人路就和车道分道扬镳,车子走到渡口或者桥上去,而人却朝僻静无人的地方走去,在河边上散开不见了。这样可以省掉摆渡或者过桥的钱,也可能会在河里淹死,但是对于没有钱的人来说,这后一条没有什么可怕的。这是些绿油油的河,河边上长满了绿油油的芦苇。那是一条处处淤塞水流迟缓的河,所以里面的水不是清而是绿,但是红拂下去以后,河水好像是清了一点。那条河边上芦苇有海带那么宽,可以采下来包粽子。水边上还长了不少的马兰草,所以连捆粽子的带子也有了,只是不知到哪里去找糯米。李靖和红拂找到了没人的地方,脱光了衣服下水,虬髯公在岸上的芦苇丛里看见了,觉得他们好得意,就禁不住妒火中烧。后来他不管何时何地,想起了这件事都要妒火中烧,尽管红拂和李靖不是一生总得意。没有人能够一生总得意。
  好多年前我插队的地方也有这样一条河,长满了这样的苇叶;到了河边我就想到了粽子的问题。按照我的意见,只要有了糯米,不吃粽子就吃粘米饭也可以。但是在这方面我说了总是不算的。想要说了就能算数可不容易。假设有一条天然的河流到了开阔的地方,并且没有人管它——换言之,不在岸边上打桩护岸,植柳筑堤等等——它就会在田野之间拿起弯来。久而久之,在某些地方宽得好像跑马场,河水流到了那里就散开,变成几十条细流在沙滩上流过去,在另一些地方形成绿油油的河湾,两边都是绿油油的芦苇——那种芦苇叶的样子好像芭蕉叶。现在我回想起当时的路和河流,就要联想到拓朴学。我学的一切功课里,就是这一门最让我头晕。
  后来虬髯公越活越老,他的后妃都死掉了,就和孙媳扒灰。这时他的眼又凸,气管又喘。这个时候他还常常想起李靖和红拂,但是到了这时,不但李靖已经死了,红拂也死了。他老是想起那条绿油油的河。红拂就在这样一条河里,她的头发剪短了,到了水里好像又长了起来,并且和水流合为一体。从后面看去,水里不但有红拂的头发,还有她的臀部,圆滚滚的像个海豚的脑袋。后来她翻了个身,在齐腰深的水里站了起来,露出了雪白的身体,还有两个乳头,是浅红色的。照我看来,这种景象不过是好看而已,但是在虬髯公看来就大不相同了。据我所知,他从洛阳城里跑了出来,原本就打了个杀掉卫公取而代之的主意。所以到了这时,他腰间的宝剑在鞘里“喀喀”作响。作为一个做科技史研究的人,我知道宝剑不遇到变化的磁场是不会响的,不过这是个象征的说法。不象征的说法是他勃起了。假如他跳了出去,谁也救不了卫公。这家伙横着和竖着简直是一样的尺寸,体重在二百公斤以上,卫公虽是个健美的男子,也绝对敌不过。卫公在水里光着屁股,想装神弄鬼也装不出来。更何况他毫无防备,从水里爬出来,从后面去抱红拂。而红拂嘴里含了一口水,一转身喷了他一脸。后来红拂找了一片向阳的沙滩,躺在那里,揩去了阴毛上的水珠,把两腿分开,而李靖躺上去了。看到这种景象,虬髯公浑身发抖,好像发了疟疾症,照我看来实属不值当。事实上他就是在那一回得了甲亢和气管炎。我不能想象自己也会这样。这就是我当不上领导的原因罢。
  虬髯公在河边上看到了红拂和李靖做爱。那个时候他浑身战抖,简直马上就要散架子了。这种抖动是有很多原因的,比方说,回想起自己在杨府想要偷看红拂一眼又不敢,以及偷偷把她遗落的头发绕在身上等等。到了这个时候,每个男人都会得出个结论,就是自己的前半生是个变态分子。比方说,我和小孙初次做爱后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因为当时自觉得发泄出去的不是正常性欲,而是变态性欲。但是与之而来的还有另一个结论,就是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从此之后我是个正常的男人。像这样的结论虬髯公就没得出来,自从那一天在河边开了眼界后,他的变态就变本加厉。本来他可以跳出去杀死李靖,强奸红拂;但是他没有这种勇气。他敢干的事只是跑到扶桑来,强奸他合法的大老婆小老婆。那些人的乳房虽然还不是鳐鱼和象耳朵,毕竟也差不很多。这种事干多了以后,假如遇上一个乳房圆圆的女孩子,他倒会阳痿了。对这件事要是给一个结论的话,那就是虬髯公出毛病了。



第83章 虬髯公(2)


  二
  虬髯公到扶桑去,找当地的每一位有名的剑客决斗。在这方面他是有真实本领的。这不光是因为他剑术高明,还因为他做任何事都很认真,像个当领导的模样。每回斗剑前,他都要眯着眼(他眯眼时像个守宫,那种动物的眼睛是个球形的庞大器官,但是眼珠子甚小,像个天文台),把对方打量半天,然后说道:您的身材短粗,躯干短粗。我要把您横着砍为三截。那扶桑剑客说道:我们长得都这样!你敢侮辱大和民族!八格!舞着剑猛冲过来,转眼间就被砍成了三截。这就像今天我们听见外国人说我们人权状况不好时的感觉一样。假如对方下盘功夫好,还能砍出奇迹来。比方说在小山上决斗罢,上半身倒在了山上,腰以下的部位能够冲到山下的路上。假如虬髯公见到了身材好的人,就说:您身材颀长,姿式优美。我要把您竖着砍开。那人听了很高兴,说道:谢谢!请关照!这就像听见外国人说我们经济发展快一样。结果就是竖着被砍开。有人说虬髯公竖着砍人时,发出“嘻”的一声锐响,非常动听,横着砍就是“夸”地一声,不好听。要是碰见了身材一般的人,就把他们斜砍成两截,声音一般。总而言之,每砍一个人他都要大动脑筋,每一回都取得了胜利,后来就当上了扶桑国王。有了这种国王,扶桑人也就变得特别的认真。他当了国王,理所当然的把自己造成的寡妇全招进宫里当了后妃。那些女人和他有仇,就成心整他,他召谁谁就穿上二十层衣服,衣带也打了些死疙瘩。当然这样干自己也难免要长些痱子。她们还在身上贴满了膏药,假装有皮肤病,揭下了纸背后,身上一片一片的乌黑,看上去好像荷兰奶牛一样,散发着刺鼻的药味。但是人家早就豁出来了。在这种时候他格外地怀念红拂,因为他觉得红拂应该是他的,是被李靖这家伙抢走了。他这样想的理由是红拂非常漂亮,而且她认识他。只有这两条牵强的理由,他就觉得足够了。想要阻止这种人的非分之想,就必须长得不漂亮,或者不认识他。
  虬髯公长了一双大眼睛,眼白多,黑眼球小,充分地体现了三度空间。这样的眼睛在现代画家的自画像上常能看见,他们和他一样都有窥春癖。在扶桑他最爱干的事就是洗温泉,这是因为扶桑是男女混浴。他总是很卑鄙的往人家女孩子的胸前看,这时候眼珠子几乎要挪到人家乳房上去——另一个比喻是他把两只眼睛都变成了牙膏,要往人家胸口挤——看到漂亮的女孩子还要给人家擦澡。后来扶桑女人洗澡时都带了呼吸管,见到像虬髯公这种卑鄙的家伙就潜下水去。他的卑鄙之处就在于他宫里有温泉,还要跑出来洗,并且说,我这是与民同乐——但我不知道乐在哪里。我们校长也是这样,他有自备的轿车,偏往校车上挤,弄得大家在车上谁也不敢说话,因为在领导面前讲话可得小心点。而且他那么胖,谁也不好意思让他站着。他在车上假惺惺地问食堂伙食好不好,大家对评职称有何意见,大家都没心思理他。坐上了校车,大伙的心都回了家了。要征求意见,怎么不占点工作时间?
  现在可以说说虬髯公是怎么当国王的了。当国王最重要的事是和后妃做爱,而那些后妃和他都有杀夫之恨,要是别的地方的人,早就把他杀掉,阉掉,最起码要咬他一口,怎么也不肯让他使用身体。但是扶桑人特别的守规矩,谁都不能拒绝国王,所以只敢穿好几重衣服,再在身上贴满膏药。等到这些衣服都被脱掉,膏药露了出来,那些女人只好循规蹈矩地把两腿翘了起来,与此同时,咬牙切齿,把眼睛瞪到四面露白。这种情形如果发生在小孙身上,我绝对不敢把事继续下去,只敢客客气气地问:我怎么了?但是虬髯公就不这么想,因为他是国王。所以他就只管干自己的,只是在事情弄完之后才拍拍人家的屁股,假惺惺地问道:你怎么贴了一身的膏药?有病可要保重身体。至于人家掩面痛哭,骂他是衣冠禽兽,让他去死等等,他就假装没有听到。实际上他也可能是没有听懂,因为他不懂日文。但是中日同文,在古代就更接近,要是斯文起来就是同一种语言。所以有时他也能听懂。简而言之,人家说他好,他就能听懂,骂他就听不懂。今天当领导的人也是这样子的。当领导的要诀就是自我感觉永远良好,不当领导的要点却是自我感觉永远不良好。
  虬髯公在扶桑的宫殿非常的宽敞。头顶上是树皮做的瓦铺成的,这部分就像个成熟后干裂了的松果一样。下面从屋檐到地板伸展着一些木头板,这部分就像个特大号的包装箱。整个墙壁是扶桑纸糊成的,这种纸十分的坚韧,所以这部分就像我小时候糊的模型飞机翅膀。我做这些模型飞机时,大概是十三岁罢。以后我就开始变态了。一偷看同龄女孩正在隆起的胸膛,暗恋漂亮的女老师,直到看到橱窗里陈列的乳罩和女用内裤都要想入非非。我这一辈子没有写过一封情书,也没有和谁情话过,虽然我熟练地掌握了一门语言,能听懂这门语言的女人在世界上又是最多的。根据这些情形我觉得自己过去是个变态分子,但只是恒河沙数的变态分子中的一个。虬髯公也是这样的,他躲在这样的纸墙后面,亲近那些松松垮垮的女人。不管怎么说罢,他总是一国之君,只要下定了决心,要找一个像红拂那样的女人,总能够找到。然后再和她一道赤身裸体地投入大海,或者在午夜时分到星光下去,假如他这样干了的话,那么虬髯公这一辈子也就算得意过一回了。但是他没有,这说明他不是得意不了,而是他不想得意。
  我们知道虬髯公在中年时曾有过短期的堕落,他对这一点坦然承认,并且说,这是他的“圣德之玷”。到了老年他幡然悔悟,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举例来说,过去他在红拂面前总是屏住呼吸,以免自己的气息吹散了红拂的气味,而后来他就肆无忌惮地在女人面前放响屁,终于在后妃中得了个“号手”的外号。过去他喜欢偷看红拂的如云长发,后来他就要求所有的女人都剪短发或者梳小辫。过去他喜欢偷看红拂隆起的酥胸,后来他要求所有的后妃都把自己勒扁。他用这种方式来忘掉在红拂那里受到的挫折,终于把自己变得很古怪了。
  三
  虬髯公说,像红拂那样苗条性感的女人虽然好看,但是看她是堕落。这样说了以后,他就忘掉了什么是好看。把不好看叫做好看。他还说,杨府里的面条汤虽然好吃,但是吃它也是堕落。这样说了以后,他就忘掉了什么叫好吃,把不好吃叫做好吃,原来吃生鱼片甚为勉强,现在吃起来没有够,而且不需要切成片,拎起一条鱼的尾巴,就把它放到嘴里去,然后再把鳞片、鱼头、鱼尾吐出来。他可以一口气吞下十几条新鲜鱼,这时看起来就如一台收拾鱼的机器在表演。扶桑人见到了这种景象,感叹道:真吾王也!假如他从开始就可以吞吃生鱼,就不需要把人砍成两段,也能当上扶桑王——这种说法的实质是虬髯公经过深刻反省,懂得了当领导的美德,终于赢得了扶桑人拥戴。另一种说法是他当国王,别人不服他,故而他装做不喜欢漂亮女人,喜欢吃生鱼等等,简言之,他是在装神弄鬼,吓唬别人,但是装到了后来,连自己本来的样子都忘掉了。不管哪种说法对,结果都是一样的——虬髯公后来既不喜欢漂亮女人,也不想吃面片汤了。想通了这一点,他的眼睛就缩回了眼眶,哮喘病也霍然痊愈。
  现在可以说说虬髯公为什么要弄些仇人的老婆来做后妃了。当领导的总是这样的,什么东西越不该有,就越要什么。我做科技史研究时发现有位皇帝专喜欢喝鸟的奶,闻鱼放的屁,只可惜把他的名字和出处忘掉了(我当了人瑞之后记性变坏了)。这条资料不详不实,可以不要。现在的领导一吃饭就要吃国家一二类保护的动物,可以算一条吧。我们现在上大街,就要冒被高级轿车轧死的危险。而按我国的经济状况来看,领导用车应该是德国大众的甲壳虫车,其实跑的却是德国奔驰、法国标致。虬髯公说,什么样的女人都可以要,所以先把仇人的老婆要了再说。这种事后来的人也干过,比方说朱洪武,打下了天下,就把陈友谅的原配抓去当老婆。那位老太太早就过了绝经期,不仅不想过性生活,而且很不想活。首先她不肯吃饭,想把自己饿死,所以洪武爷从北平请来了填鸭师傅,每礼拜填她两次。其次她不肯屙屎,想把自己憋死,所以隔三差五要给她灌肠。再其次,她坐着不肯动,想要坐出痔疮流血而死,所以只好派了宫女柃住她的耳朵,使她走动。最后她不肯让洪武爷近身,所以每次要用二十个人把她按住。好在我们中国有的是人力,不怕她耍赖皮,要是在虬髯公那个人力稀少的国家,就只好给她后脑勺上一擀面杖。要是打死了,就是奸尸犯了。虬髯公的后妃虽然还没有赖皮到这个程度,但是也很糟糕。但是他只管稀少不稀少,不管糟糕不糟糕。在女人方面和其他方面一样,虬髯公后来完全是黑白颠倒。所以等仇人的老婆都被他折腾死了以后,他娶的后妃一个比一个难看,一个比一个低智,简直要把扶桑的漂亮女人都气死。那些漂亮女人都很想进后宫来,被他折腾死,并且她们一直有这种资格,现在忽然就没有了,心里就很难受。因为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她们只好去嫁贵族,但是贵族也在向国王看齐,竞相娶低智的丑女为妻。最后她们只好去当艺妓,被别人折腾死。
  虬髯公后来说道: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他有两条腿可以负重,有两只手可以干活,还有一个脑袋,多少也有点用处。力气很大,假如加以鞭策,还可以更大;吃得很少,假如你不怕他饿死,他还可以吃得更少。死了以后埋起来也不占什么地方。像这样的好东西完全应该大量生产、大量制造。假如遍地都是人,那就什么都好办了。你看到什么地方没有路,顺手一指说道:要有路!马上那边就有一条路。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扶桑国王了。后来他就在扶桑鼓励生育,搞得遍地都是人。我的看法和他不一样,有时候内急去上公共厕所,进去一看,满地都是屎,真不知为什么要修这座房子,挖这些坑。人这种东西实在脏,假如遍地都是,还不知要变成什么样。但是不管他怎么努力鞭策,扶桑也没有中国人多。好容易人多了起来,一场伤寒病发过,他又得重新来过,并且下一道严令道:有男人敢行体外射精者,杀无赦!但他自己却是个例外,因为他的小王子已经太多,而且都不得伤寒病,或者说因为吃得好,得了伤寒病也不死,为了争权夺利天天打架,搞得他头疼无比,所以他总是体外射精。如果公允地说,就是无论王子还是平民,多了都不好。但是谁能做到公允?就拿我来说,虽然对人多很反感,但是假如满街都是漂亮女人,我也不会反对,反正她们不会把男厕所弄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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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虬髯公(3)


  四
  红拂在杨府里是许多美丽的处女之一,提到杨府里许多美丽的处女,就会使人想到植物园里热带花卉的花房。这里有闷热的气候,还有许多美得诡异的花。她在其中,有时候裹在头发里从花园里走过,从头发里露出一张漂亮的小脸和别人说话,一边说,一边吹着脸上的发丝。说完以后又匆匆走开,留下一路模糊不清的处女香气。或者她坐在长凳上,好像一颗黑色的蚕茧,从发丝下露出一只小脚来。这只脚像婴儿的脚一样稚嫩,足以让拜脚狂者崇拜一辈子,而虬髯公就曾经是这样的拜脚狂。假如她把腿翘了起来,就会露出光洁的小腿。这提醒人们,她什么都没有穿,身上除了头发一无所有。虬髯公看到了这个景象,想到她竟是这样的赤身裸体,就心跳不已。等到她后来铰短了头发,露出了模特儿的身材,在河滩上和李卫公做爱,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她不再是处女了。假如红拂知道了虬髯公在这样想,就会去质问他:我是不是处女,和你有什么关系?这说明她不是明白事理的人。她是不是处女,和所有的人都有关系,尤其是和虬髯公有关系。虬髯公是伟大的剑客,假如现在还有这样的人,我们大家的命都悬在他的手里。他知道了我和小孙干的事,就会闯到我们家里来,把我们俩连床一挥六段,让我们都找不到下半截。虽然我和她的屁股长得不一样,被砍了一剑后未必还能记得住到底有什么不一样。这个例子是说明我们活在世上必须要循规蹈矩,以免刺激了别人。而像虬髯公那样的人则必须小心翼翼,以免受了刺激。这样说是假设虬髯公和我们一样,都是群众,只是分工不同。等到红拂和李卫公在河滩上不自重地做爱,刺激了虬髯公之后,他就再也不能当群众,非当领导不可了。这是因为在此之前,虬髯公的全部心灵都在红拂身上,嗅着她模糊不清的异香,抚摸着她飘忽不定的发丝,跟踪着她轻灵的脚步,最后却发现她在光天化日下翘起腿来和别人——!对于一个群众来说,这是无法可想的。你可以把她杀掉,却不能要求她什么。而头头就不同了。从古至今,头头这个词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对别人的权力。真正的头头不得哮喘病,眼睛也不会凸出来。
  虬髯公后来当了很大的领导,但还是管不到红拂,所以还是不能冲消红拂对他的刺激。因此他就对自己进行思想改造。思想改造这个词在西方被叫做洗脑,这是一种曲解。脑子这种东西在人活着的时候是洗不着的,只能由自己进行改造。而且正如我们过去听说的,越是当了领导,就越需要思想改造。以虬髯公为例,未当领导之前被一个漂亮女人刺激着了,所以后来就觉得女人还是不漂亮为好。
  我想,我是把加州伯克利刺激着了。他现在每天都来找我,谈教科书稿的事,让我给他带研究生的事,以及合写论文的事,总之没好事。我觉得这个刺激和性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他闯到我屋里来时,桌子上有时还有一盒避孕套未及收拾,床上还放着小孙的性感内衣,但他都视而不见。这一定是因为我在他眼皮底下证出了费尔马。我也把小孙刺激着了,她不但买了性感内衣,还买了一管药膏,抓在手里伸到我鼻子底下让我看,但是这个距离对于老花眼来说实在是太近了。我问她这是什么东西,她说是丰乳霜,“你不是嫌我不丰满吗”?这纯属误会。但是她说:你给我抹上!后来那管药膏就放在卫生间里。我看不清楚拿它刷了一回牙,虽然觉得味道不对就吐了,但是整整一天感觉都很坏,自觉得满嘴要长出乳房来。这个刺激和性大有关系。不管是哪一种的刺激,都能够激发别人来做我的领导,还能激发我服从别人的领导。这就是我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我和加州伯克利一道出去,他总对别人说,这是我的助手、合作伙伴(在正式场合,后半句他常常忘掉)王二。我想到自己的满头白发和老花眼,总害怕风大了把他舌头吹走。而小孙现在只用女上位一种姿式,还要象征性地掐住我的脖子。这使我感到不像性生活,倒像是受到了严刑逼供,只是不知她想叫我招些什么。虬髯公受到的刺激也是来自性的方面,所以他必须要当领导。而在东方,领导的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在性的方面。既要改造自己,也改造别人。有关这一点,我有个实例,就是上礼拜在系里,遇上已婚女职工在发洗衣粉。工会的老太太扯着粗砺的嗓门吼道:没上环的不准领!环者,节育环也。有人问道:我们使套,不行吗?回答是:不行!我不知到有多少人受了这种刺激后改为上环,但是——你管人家使什么干吗?
  这件事使我联想到虬髯公在扶桑发肥皂。你知道,扶桑人最喜欢干净,而扶桑又不长皂角树,鲸油肥皂就是生活的必需品。那种东西是草木灰和鲸油一起熬出来的,虽然像牛粪一样,但就如中国的盐一样,严禁私人制造。每月他都派人到村里去发这种东西,那个人还高叫着:没怀孕的不准领!有人说道:我们刚结婚,每天都干,快怀上了。先领不行吗?回答是:不行!这说明他喜欢看到每个女人的肚子都圆滚滚的,好像蝈蝈一样,这说明她们在为扶桑王国的兴旺出力;或者看到她们乳房扁平,阴毛稀疏地躺在那里,好像挨了饿的虱子,这说明她们已经出过力了。
  现在需要的是让她们再次出力。在这种时刻假如他脑子里出现了红拂在河里的样子,就给脑袋狠狠的一巴掌,把她拍出去。这是因为当领导的人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在沙洲上和男人性交就会受不了。这两个狗男女正在臭美,而这种臭美居然和领导没有一点关系!但是一个扁平的女人在家里干这件事就不同了。这里面没有臭美的成分,而且不管是和谁干,都是给我造孩子哪。这说明了什么叫领导素质——它就是某个人全力地营造一个新世界,不管这个世界实质上是多么糟糕。而我就没有一点领导素质。加州伯克利提拔我当教研室主任,主要工作是在每周五下午两点半组织全室同仁开会。我总是提前到达会场,刷出五把茶缸子(这是全室的人数),仔细烫过,以防肝炎传染:等大家都来了以后,我给大家沏上茶,就坐到屋角去抽烟——小心翼翼地不要舔破烟纸,不要把烟丝吃进嘴去。不知为什么,大家一提到我当了室主任这件事就要捧腹大笑,甚至在地上打滚。我有三个男同事,两个女同事,女同事之中有一个长得像狒狒。这样讲,不知道漏掉了谁没有。
  五
  我想,在性的方面和别的方面一样,存在着两个世界。前一个世界里有飞扬的长发,发丝下半露的酥胸,扬在半空又白又长的腿等等,后一个世界里有宽宽的齿缝,扁平的乳房,蓬头垢面等等。当然,这两个世界对于马也存在,只不过前一个世界变成了美丽的栗色母马,皮毛如缎;后一个世界变成了一匹老母马,一边走一边尿。前一个世界里有茵茵的草坪,参天的古树,潺潺流动的小溪等等,后一个世界则是黄沙蔽日,在光秃秃的黄土地上偶尔有一汪污泥浊水——简言之,是泥巴和大粪的世界。这两个世界对于猪来说也存在,而且和我们所见到的没什么不同。假如把可能性的问题放在一边,选择哪一个世界,这在动物来说根本不是一个问题。我的马兄弟对小母马有兴趣,对老母马没有兴趣。当司务长失败了以后,我又放了一阵子猪,开圈时它们很乐意出来,但是想让它们回圈,就得用棍子打。这就是说,它们都乐意去前一个世界。但是对人来说就是个很大的问题。前一个世界里有所谓优美,但它是想入非非的产物;后一个世界里只有领导和不是领导。虬髯公从洛阳城里出来盯红拂的梢,那时他是想进入前一个世界的。后来觉得自己不属于那里,又退回来了。另外一方面,中国人,尤其是汉族人,喜欢泥巴和屎,勾践就吃过屎,别人则吃用屎种出来的东西。这就是我们有异于禽兽的地方罢。尽管虬髯公后来当了扶桑王,但他还是个中国人。后来他在扶桑造出了几百个孩子,并且终日和乳房扁平的女人鬼混。久而久之,自己也变得扁平,手脚之间长了厚厚的肉,好像一只鼯鼠。再后来他又变得像一条比目鱼,既不能直立,又不能翻身,只能够在地面上爬动,好像乌云飘动一样贴地而行。等到他老死的时候,只有一寸厚,嘴脸都长在背上,但是有半个排球场那么大,完全没有办法把他从房子里弄出去,只好用锯子来锯,然后一层层地放进了棺材。假如不放进棺材,而是洒上盐的话,完全可以当腌鳐鱼来卖。唉!真是糟蹋了东西!
  虬髯公到了老年,四肢都长成了平摊的形状,好像螃蟹腿的上半截一样,固定在水平方向上了。好在他的手指和脚趾都变得十分发达,每一个都长到了一尺多长,可以用于行走,所以他就有二十条腿了。这样他能够比年轻时跑得更快,更不知疲倦,更像飞行,只不过是在离地面一尺的平面上。他的全部骨散也变成了平板状,长到了身体的正面——或者说是下面,而且变得柔软而有弹性,这样任何一堵墙都挡不住他,因为假如有门的话,他就可以从门缝底下滑进来;没有门的话,他可以从墙头上飘过去,就像风吹动的一幅床单飘过墙头一样。他的面容就如一幅画像,绘在了他本人的背上,不管怎么说,大家还能认出这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剑客虬髯公,扶桑人也能够认出这是他们杰出的国王。这个时候他可以人水而不沉,起大风时还能在天上飞行;但是他已经很难被看到了,这是因为他可以随着环境改变颜色,到了草地上就是绿色,到了沙滩上就是黄色;所以只有一些小孩子在草地上玩耍时误踩了国王一脚,遭到了喝斥;或者是渔夫在海滩上收网时犯下了大不敬罪,被砍掉了双脚。这时候他们可以看见国王。这个时候他早就把朝政交给了首相,自己去云游四海,而云游这个词对他来说才是真正适用的,他可以早上从京都出发,中午时分就到达北海道,傍晚时候回来。这个时候他有时还要扒灰,但已经是和曾孙媳。我国古代的哲人说,他到了七十岁就能够随心所欲不逾矩。假如能活到一百五十岁,肯定就会长成虬髯公的模样。扶桑人深为自己有这位了不起的国王而自豪,到处都悬挂了他的巨幅画像,但是因为他本人行止不定,所以大家都以见不到他本人而遗憾。其实这种遗憾是多余的,事实上每个扶桑人都见过他。据我所知,虬髯公平常栖身的地方就是他自己的画像。他最喜欢爬进画框,用本人把画像取而代之。这样干除了舒服之外,还可看出谁敢对他不敬,以便爬下去咬他的后脚跟。但是扶桑人是杰出的民族,谁都不会对国王不敬。所以他就没有咬过几个人的后脚跟。
  变扁了以后,虬髯公眼睛里的世界就变得像两个碟子,每个碟子都像一个鱼眼镜头拍摄的画面。鱼眼睛看东西扁,是因为它们的眼睛是扁的,而虬髯公的眼睛比任何鱼的眼睛都要扁,而且他的脑子也是扁的,扁到了不能把两眼的画面合一的程度。到了这时,虬髯公才体会到了鱼的美德。众所周知,鱼类没有阴茎阴道这类的玩艺儿,更不用肉麻兮兮的求爱、做爱,大家只是十分本分地把卵子精子都屙出来,然后就可以诞生出无数的小鱼。这样就可以彻底灭绝想入非非。后来他就用这种美德来教诲他的人民,只可惜大家过于鲁钝,一时不能体会。他只好退而求其次,每到夜晚上就在各地游动,看看谁在偷懒。假如看到了男人和女人各自躺着,就怒吼一声:“干什么呢!”他的臣民听见了,就赶紧趴到老婆身上去。假如谁不听国王的督促,他就飘进来,从女人的身上飘过去。只这一飘,女人就受孕了,而且不是七胞胎就是八胞胎,生出来不是呆傻就是豁嘴。因为他的缘故,当时所有的扶桑女人都把丈夫抱在身上睡觉,丈夫不在家就抱着公公。这种行为,加上安分守己、逆来顺受的态度,合起来叫做“鱼德”,在当时的扶桑被奉为金科玉律。因为这是对领导最为恭敬的态度。而这种美德正是我们所缺少的。除了提倡鱼德,他还要和自己的后妃做爱。这对那些女人来说,是一种极为可怖的体验,一件冷冰冰粘糊糊好像一摊鼻涕的东西,也不打招呼,冷不防就涌到你身上来;然后也不知他干了些什么,就飘走了;只在你下半身上留了些绿油油滑溜溜的东西。这件事实在叫那些女人感到莫名其妙。而虬髯公自己也是莫名其妙,因为他的眼睛长在了后脑勺上,身体的下面也没有知觉,所以对身下的事一无所知。我对这件事也是莫名其妙,正如我不知道加州伯克利为什么要我也当个领导一样。我只知道虬髯公用这种方式造出了不少小王子,还知道人要是不装假就要变成一条鱼。



第85章 伟大的爱情(1)


  这一章是红拂的故事。作者对女人所知甚少。所以在很多时候是以一种推己及人的态度写女人。
  一
  李卫公年轻时住在洛阳城,害死了全城六分之一的男人加上六十二名公差,还使全城大多数妇女遭到了强奸,这对她们是一种可怕的经历,尤其是被铁甲骑兵强奸的女人——那些兵刚把护裆的铁片解了下来,那地方还冷冰冰的,使人觉得格外的不舒服——故而国人皆曰可杀。只有红拂同情李卫公,这是因为她天生很多情,还因为李卫公长得高高大大像一匹种马,很有男性魅力,比那个整天嚼鞋子的虬髯公可强多了。后来她就成了李卫公夫人,并且在此事发生二十六年之后,为殉夫而自杀。不知你怎么看这件事,但我以为这是伟大的爱情。假如现在我干出了这样的事,全中国的女孩子都不会嫁我,包括跛一足、瞎一目者在内;更不要说在我死后殉我了。
  在这伟大的爱情产生之前,红拂住在杨素家里,除了梳头和洗头外没事可干。当时她的头发有三丈长,洗起来是相当的困难,要用十担温水和三斤鹅油肥皂。但是洗头时总有十来个人帮忙,还不算太难。只不过杨府里的人是吃公家饭的,工作态度自然不会太好,洗时总是连人带头发一道掷入大桶,乱搅一通;洗完了用大笊篱捞出来扔在竹板床上,别人就走了。这时候红拂就如一个大蚕茧,看起来很悲惨。她还要一点点把自己从头发里择出来,如果择不出,就永远是个乱线团,到哪儿都只能滚着去。这还不算可怕,可怕的是梳头。梳着梳着起了静电,全部头发会在屋里炸开,什么衣带啦,纸张啦,全都起了感应,飞到空中,电火花乱打。万一起了火,连头发带房子一块烧。这些工作虽然困难、危险,但总有干完的时候。这时候红拂觉得百无聊赖,就到处乱跑。她经常跑到厨房里要求帮厨,这在我看来没有必要。因为她已经洗了和梳了自己的头发,这些工作已经够繁重的了。
  红拂跑了以后,杨府里的人回忆起来,觉得这个娘儿们很古怪。比方说,晚上到了掌灯时分,她已经洗过了澡,洗过了头,还不肯睡觉,裹着一件白毛巾的浴衣,跑到厨房里来。她总想帮厨子们干点活,但总被拒绝掉,因为把头发切到菜里,大师傅的脑袋就要被砍掉,却不会砍她的脑袋。那时候厨房里正忙着呢。第二天杨素老爷要吃禾花雀,那东西只有小指甲盖大,一盘子要有三千多只,光杀都杀不过来,更不要说煺毛,掏内脏了。最艰巨的工作是要把骨头都剔出来。当时这些小东西都活着,叽叽喳喳的叫着,而且都会飞。所以盛在冷布口袋里,要用手捏住嘴尖把它逮出来,用小片刀杀好,沥干净血,再放到杯里煺毛。那些小鸟唠唠叨叨,说自己死得太冤了,要是它们是些大肥猪,那倒没得说。有二十个大师傅在忙这个,剩下的把已经杀死的小鸟放到冷布口袋里,再放进油锅里炸。掌勺的大师傅提心吊胆,因为火候稍大,小鸟就炸成焦炭了。这还是好的,假如上面要吃烤象鼻,大师傅就要拿着鬼头大刀去杀大象,也不知能不能活着回来。看到这个场面,红拂也很自觉,就退出去了。这时一位奶妈拉着孩子,到厨房来要面口袋。大师傅说,口袋有的是,你随便拿。于是那位奶妈就拿了两条面口袋,坐在厨房外间的条凳上,就着昏暗的灯光,拿两条面袋给自己做一副乳罩。这时候孩子又哭又闹,奶妈就用两条腿夹住孩子的脑袋,给他喂奶。那奶妈的奶无比之大,奶头子就像大号象棋子,塞进了孩子的嘴,噎得他目瞪口呆。这时候红拂也不知转错了哪根筋,说道:张妈,我帮你带孩子。那位张妈白了她一眼说,算了罢,大姑娘。你有奶吗?
  红拂听了这句话,就开始发呆。后来她敞开了浴衣,把她那个小小的乳房拿了出来,和奶妈的那具庞然大物做了比较,发现毫无可比性。奶妈的乳房上布满了红蓝血管,粗壮有如泡发了的牛蹄筋。张妈说:这可不好比。人不是一样的人,东西也不是一样的东西。谁不知道小小的白白的好看,大大的黑黑的难看,可有什么办法,吃的这碗饭嘛。张妈被这两个肉球坠得都驼了背,但是红拂却不能体会。她脸上露出了惭愧的样子,捂着脸逃回去了。又过了几天,她就从这里逃跑了。
  红拂离开杨府之前,把头发剪得短短的,把剪下来的头发堆在床上,自己跑掉了。那些头发没有了人体的滋润,很快就失去了光泽,变得像干海藻一样。而红拂失去了拖地的长发,姿色也要大打折扣。最起码是再也不能当歌妓了。当时是太平盛世,到处佳丽如云,没有一头秀发,任凭你三围标准,皓齿明眸,也当不上歌妓,只好去当尼姑。这不是把自己大贱卖了吗?
  红拂跑掉了以后,她的头发就被放到院子里展览,后来这些头发忽然不见了。现在我们知道,头发是被虬髯公偷走了,缠在身上,但是当时人们并不知道,还以为是狐狸精把它偷了。这个展览的目的是告诉大家她是多么的不知好歹,长了这么好看的头发却要把它剪掉,但是却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她自己并不知道那些头发好看。她甚至以为那是世界上最丑的一堆毛。奶妈告诉她说,她那双小巧的乳房很好看,她却以为人家在讽刺她。她还有平坦的小腹和修长的双腿,但她也以为不好看。总起来她以为自己是世界上能走动的最丑的东西。为了这个缘故,她跑去找李靖之前先把头发铰短了,以为能好看一点。但是李靖正震惊于自己就要成为包子馅,根本没顾上看她。我也有过与此类似的例子。前不久有个漂亮的女研究生对我说:王老师,纯数学真美,是吗?我想回答她:放屁。但是考虑到对方是个女孩子,就答道:何有。她根本没听明白,继续喋喋不休。我简直想扇她个嘴巴,但又怕把她扇坏了,就拍拍屁股走掉了。回家一看,屁股上有两片青印。对我这种被纯数学折磨得只剩了一丝游气的人说它真美,简直是对自己的面颊和牙齿不负责任。
  二
  红拂在杨府里当歌妓时,养了一只大青蛙。这是她无数古怪之处中比较大的一桩。那只青蛙起初只有大拇指大,还拖了一条从蝌蚪变来的尾巴,后来就长到了有蒲扇那么大,四条腿都很肥,上半截身子是墨绿色的,肚皮则是白里透蓝。每次她从外面穿着漏肩的背带裙子回来,就到洗头的木桶里把那只青蛙拎出来,放到被阳光灼红的皮肤上。青蛙的肚皮对于阳光的灼伤有立竿见影的疗效,但是半夜里它叫起来也是非常的讨厌。平常它就呆在那个大木桶里,靠虬髯公捉来的苍蝇为生,每当红拂洗头时它就自动跳出桶来;而当红拂要在院子里散步时,它就跳到她怀里去,好像一只波斯猫。等到红拂逃掉了以后,大家想把它杀掉,不让它夜夜蛙鸣,要知道它叫起来实在吵人,但是那只青蛙也逃掉了——一跳就上了房顶,三跳两跳就不见了。对于这件事,大家的结论是红拂这种捣乱分子,养的青蛙也是捣乱青蛙。等到红拂逃出了洛阳城,就把自己养过青蛙的事忘掉了。但是别人还给她记着,一直记了好久,并且以此为据,说她是个女巫——这是因为青蛙和猫狗不同,它不是一种好东西,就算不养在家里也会成精作祟——蛇、青蛙、黄鼠狼、狐狸、刺猬,是为五仙,一贯成精作祟,是养不得的。
  红拂从杨府里跑出去找李靖,然后和他一道逃出了洛阳城,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因为她跑去找男人,所以就被看成是奔女;虽然卫公在世的时候大家不好意思这样说她,但是心里都把她看成是淫荡下流之辈。等到卫公死了,这话也就能讲出口了。当然,就是在大唐朝,女孩子长大了也要嫁人,并且可以有情人,这就是说,女人最终要和男人生活在一起,但是奔向一个男人总是显得太下流。故而大唐朝的正经女孩子刚学会了走路,就用棉绳把双脚拴住,使她们只能走不能跑。久而久之,有唐一代,女人只会走不会跑,哪怕是走在路上下起了暴雨,或者是家里起了火,也只走不跑,除非她是不正经的那一种。有人到驿站去接久别的丈夫,恨不能立即投入他的怀抱,但是又跑不起来,急得蹲在了地上。只有一个贵族妇女敢于在大庭广众之下飞跑,那就是红拂。为此她做了一条裙裤,看上去是裙子,实际上是裤子。穿着裙裤她的一百米能跑进十二秒之内,但也不能参加运动会。大唐朝的妇女运动会竞赛项目只有一个,就是竞走。假如有年轻女人问这为什么,就骗她们说:女人和男人结构不一样,只要跑起来,就会从中间裂成两半——红拂那种下流坯当然不在内。就算你不大相信,也不敢轻易去冒这种危险。但这已经是以后的事了。当时的事是卫公死掉了,红拂也想珣夫死掉。大唐朝的贵妇们知道了就说:殉夫?她也配!言外之意是她是个下流坯。而这些话传到了红拂耳朵里,她就说:配也好,不配也罢,反正我是不想活了。当时那座黄土压平的长安城进入了盛夏,这个季节风很多,把陕北高原的黄土全刮上了天空,然后像细箩子罗面粉,黄土面儿连绵不断地从空而降。这不是尘土,而是绵软的湿土。天上落一次土,长安城里的树叶都要不绿好几天。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也不成为寻死的原因。
  有关红拂被大家认为是个下流坯的事,以下事实可以证明:当时长安城里有身份的人女儿出嫁时,需要向她传授房闱之事,母亲总是让她去找红拂问。而那个女孩子总是这样来问:红拂阿姨,你和李伯伯当初是怎么弄的?红拂开头说:李伯伯拿出一根擀面杖来扎我。这还是相当正经的。这个女孩子进了新房就板着脸对新郎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坏心眼!把你的擀面杖拿出来!但是总要回答这类的问题,红拂就烦了,开始胡说八道,甚至教唆新娘在新郎的擀面杖上咬一口——众所周知,就是新郎的擀面杖也经不住咬,因为它毕竟不是木头做的。由这件事可以知道,红拂一点都不乖。这就是她后来没有好结果的原因。
  以下是我对乖的定义:那就是听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加上自己的感叹,把它到处炒卖。比方说,那个向红拂请教过房闱之事的女孩子,第二天就会奔遍全城,告诉所有的女伴说:你知道红拂阿姨说的那个擀面杖吗?它是肉做的。还是连在人身上的哎!别人听了纳闷道:什么擀面杖?什么红拂阿姨?什么肉?连在谁身上?这些她都不解释,就这样走开,去找下一家继续散布这个消息。一个女孩子这样奔忙时就显得很可爱。而红拂并不是欢迎一切信息,听到了以后也不感叹,而且不肯炒卖。所以她一点都不奔忙,也不乖。



第86章 伟大的爱情(2)


  我也是个不乖的人,什么消息到了我这里就死掉了。有人说,王二是个黑洞,只往里听不往外讲。这使别人都以为我甚傻,懒得管我的事。后来听说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大家就不再以为我傻,而是以为我不知道,必须来告诉我,从今晚上电视节目是什么到我该结婚了,都有人提醒。这就造成了一些误会。比方说,有人告诉我今晚上要演一个连续剧,我就按点把电视打开,从头看到了尾,没看出什么来。与此同时,我还录了像。那一夜我又看了四遍,除了彩电画面是三种单色像素组成的之外,什么也没看出来。而这一点我也是早就知道,只不过没在屏幕上看出来。我想别人告诉我晚上某点要演某个连续剧,决不是要我看像素罢。第二天我就去问那个人昨晚上你叫我看什么?他说没什么,就是那个连续剧。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我对这样的答案不满意。
  还有数不清的人告诉我,该结婚了。这当然是件重要的事,提醒得对。不管谁说起这个话题,我总是很认真地回答说:我不想结婚。我想这解释得够明白了,但是他们却不满意。有一天,有个同事对我说,你结婚后生不了孩子,可以领一个。我想了半天才答道:不。我宁愿养只猫。这样回答了以后,整整半天我都心神不安。你要知道,我根本就不喜欢猫,我讨厌猫尿的味。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不必养猫,因为我能弄出孩子来。前不久因为操作失误,使小孙做了一次人流,是我陪着去的。为此她还一再敲打我的脑袋。但是这丝毫没使我放下心来,因为我更怕孩子吵。最后我终于想了起来:我根本不想结婚,所以更谈不上有孩子的问题。至于那位同事为什么要提醒我,据小孙说是这样的:人家以为我是害怕结婚以后不能生孩子,所以不敢结婚。但是我丝毫不记得自己宣布过自己是因为造不出孩子来所以不敢结婚,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说。
  李卫公一死,红拂就遇到了麻烦。人家说:瞧她那个妖艳的样子——卫公要是不早死才怪哪。红拂听了这句话大吃一惊,赶紧跑回家去照镜子——都活了半辈子了,忽然知道自己很妖艳,这应该说是个意外的发现。但是她没有因此苟且偷生,不想死掉。尽管大家都说她是不配死掉的。
  我现在也遇到了麻烦,当然麻烦的性质和红拂遇到的性质有所不同——现在我还没碰上要死要活的问题。所有的人都问我为什么不结婚。千万不要说什么“结婚不结婚是我的自由”之类的傻话。你的自由就是别人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或者别引人注目。至于后一条,我已经触犯了。我现在是个数学人瑞,大家都认识我了。
  对于我来说,证明了费尔马定理就是证明了自己是个傻瓜。
  每到月底,全楼的水电煤气费都是由我来算了,一直算到我出现了脑缺血的症状。其实我完全顶不了一个计算器,而一个计算器也值不了多少钱,就掏钱去买一个好啦——但是这样说又会得罪人。李卫公造好了长安城,自己就被困在了里面。还有一个小伙计给人家糊顶棚,把脑袋糊在了顶棚上面——这些事全是一样的。我正在考虑今后该怎么办,甚至想到了和小孙一道跑回过去插队的地方去当野人。当野人只是各种考虑之一,其他的考虑有:到洛杉矶去做一段研究工作(有这种机会);改行当作家;下海经商(卖煎饼)。我不想去洛杉矶,因为我对数学已经不再有兴趣了,而且我肯定学不会开汽车。在我这个年龄,在饱经沧桑、被纯数学折磨得奄奄一息后去当作家,显然是对现存作家智力的藐视。要说到下海经商,我肯定是只会赔本。当野人会踩上猎人的夹子,那种夹子可以一下把脚骨夹碎。所以现在我是走投无路。但是我显然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三
  好多年前,在我插队的地方,我叉手于胸,面对着一片亚热带的红土山坡叉开腿站着,用这种姿势表示我永不妥协的决心。这种景象和堂·吉诃德有一回逃进深山时的情形很相像。堂·吉诃德和他的名马在一起,我带着我的马兄弟,只少一个桑丘·潘萨。堂·吉诃德发了一大堆恶狠狠的誓:要在一年之内不和女人做爱,不在桌布上吃面包,不穿内衣睡觉,等等。我一个誓也没有发。但是事实证明,我这个亚热带的堂·吉诃德在任何方面都不比他差。永不妥协就是拒绝命运的安排,直到它回心转意,拿出我能接受的东西来。十七岁时我赶着马在山坡上走路,穿着塑料拖鞋,一双白的足球袜,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穿,光着屁股;我的衣服在马背上用皮带捆成一卷。那个山坡上的草都葡匐在地上,就像收过的白菜地上的菜叶子——草叶子很硬,叶边卷着,牛和马都不爱吃,这大概是被牛马吃出来的变种罢。我一副老相,面颊紧贴着嘴角,手臂的里面青筋裸露,往前走时,把屁股上的棱角留在后面。当时的情景就是这样,如果有人看到,那就是一个光屁股的男孩子跟着一匹瘦马在山坡上行走。阳光能把人烤熟。我就这么走过了阳光,走进树荫里。这个怪诞的行为表明我决心离开这个只有茄子和芋头可吃的地方,开始我的生活。它也表明我决心背弃我的马兄弟,虽然我爱它爱得要命,但是将任凭它在老年以后被人杀死制成皮革。顺便说一句,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能力买下一匹老马把它养在家里。这件事说明我们为什么要爱女人——她们在值得一爱的动物中,如果不能说是最便宜,起码也该说是我们惟一负担得起的——但是这两种说法是一样的。我要离开那个地方的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伙食,而是渴望有一种智力生活,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就选择了数学,竭一生之力证明了一个数学定理。现在我已经后悔了。我不应该干这件事——我应该干点别的。
  我十七岁时,满脑子都是怪诞的想象,很想写些抒情诗,但是笔记本不是一个可靠的地方。所以我总是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爬起来,就着月光,用钢笔在一面镜子上写,写了又擦,擦了又写,把整面镜子都写蓝了。第二天有人拿镜子一照,看见一张蓝脸,吓得尖叫一声。但我只是躺着,什么都不解释。人家对我这些行为的评价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王二,你可真豁得出去!这些事注定了不管我到哪里,总是显得很怪诞、很不讨人喜欢。这说明我和别人之间有很深的误会,但是我不准备做任何事去弥合它。相反,我还要扩大这些误会。现在我老在想,面对十七岁时的誓言,我做的是不是已经够了,可以不做了。
  我现在正在考虑小孙的一个建议:辞了职到学校门口卖煎饼。这样不但挣钱多,而且省心。最近我总在开会,坐得长了痔疮。假如有外宾,还得穿西服打领带。我根本就不会打领带,只好拿了它在办公楼男厕所里等熟人,简直把德行丧尽。卖煎饼未尝不是好主意,但是我未必吆喝得出来。还有假如因为争摊位打了起来,我打得过谁。数学家的长处是不但要考虑每个主意,而且要考虑周全。
  红拂殉夫以前发生的事是这样的:长安城还没有完全建好,李卫公就病了,眼睛再也睁不开。在家里的时候,他总把自己裹在毯子里,把脚放在脚炉上,一年四季总是这样的。脚炉里的炭有时已经熄了,有时却会把卫公的后脚跟烤焦,让他的脚看上去像只烤鸭子。但是你用不着为卫公操心,他脚上的皮早死掉了,用热水泡透以后可以刮下一寸多厚的一层。从这一点看来卫公是老了,虽然他还不到六十岁。
  从别的方面来看卫公也是老了。他的胃气很不好,哈气时好像一窖冻坏了的红薯,散发着甜里透苦的怪味,这种气味是有毒的,可以熏死苍蝇和蚊子。当然,这和他的食物不好消化有一定的关系。他的手也抖了起来,拿不住东西。而且他的头发全都白了,面容和嗓音却都童稚化了。这就叫鹤发童颜罢。他总是坐在自己的书房中的一张躺椅上,周围是各种正在发明中的器具——那些东西上面积满了尘土。卫公过去喜欢把一切家具和自制的设备都涂上黑漆,所以这间房子里有点黑。卫公过去习惯把工具和文具全放得乱七八糟,所以这间房子里还是乱七八糟。像一切科学家一样,卫公禁止任何人打扫他的书房,扫房子的事都是自己来干;但是他有好长时间不干这件事了。过去天刚一黑,卫公就要在房间里点满牛油蜡烛。那些蜡还在那里,但已被耗子啃得乱七八糟,剩下的都太陈了,啃起来像肥皂,所以耗子也不肯再把它们吃掉。他的书桌上笔架里有各种毛笔,鹅毛笔,芦苇笔;牛皮纸,羊皮纸,绢纸,藤纸;但他已经好久不拿笔了。这间房子散发着腐败墨汁的臭味。他的工作台上有各种手锯,锉刀,量具,铜材,木材,但是他也有好久没有做过东西。这间房子散发着刺鼻的尘土味。与此同时,长安城也被他放到了一旁,好像一件没做好的器具,一堆垃圾。这座城市再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他只是坐在椅子里,看着被阳光照亮的窗户纸。这种情形就叫老年罢。
  在卫公老了的同时,长安城里别的人也老了。他的同僚多数呈现出鹤发童颜的模样,有些人还驼了背,见了面一聊天,总是在说车轱辘话。这种情形使大家都感到惭愧,所以都雇了书记员,让他把说过的话题记下来,每重复该话题一次就在前面画上一划,积满了五次,就是一个“正”字。两位先生见了面聊一会之后,把谈话记录拿过来看,看到上面正字太多了,就握手告别。除此之外,大家撒泡尿都要半个钟头。大家都最爱说的话就是:我们都老了。
  卫公有时感到自己已经很老了,有时却觉得自己还没有长大成人。每回他见到一堆沙土,都要极力抑制自己,才能不奔到沙堆上去玩耍。他喜欢拉住红拂的裙角,用清脆的男童声和她说话。他还很想掘土和泥,穿上开裆裤、以便可以随地大小便。这种情形经常使红拂头皮发炸,因为她没有和他一起变老和变小;所以当李卫公用极为缠绵、极为可爱的神情和声调对她说“红红,做爱爱”时,她没有性欲勃发,反而要给他一个大嘴巴。这一嘴巴有时候能收到很大效果,卫公马上就长高了,嗓门也变粗了,厉声说道:“你打我干什么?”其实他没有变得那么老(只有后脚跟是真正老了),也没有变得那么小。实际情况是:他好像是被魇住了,必须显得老和显得小。身为成年人,却没有负成年人的责任,就只好往老少两端逃遁。
  这种装老情况在女人中也存在,所以红拂每天上班之前都要仔仔细细地化妆,把头发盘到头顶上,在眼角和嘴角上画出鱼尾纹。她还要戴上扇贝做的乳罩,那种东西的作用是把乳房压扁,假如贝背朝下,还能给人以下坠感,并且在乳罩下方挂上两袋水,戴上假肚子,假臀部(这个东西的作用也是使人产生下坠感),然后穿上衣服,洒上香水去上班,这种香水是从发酵的黄豆、淘米水、油烟里提炼出来的,散发着厨房的味道。假如洒得适度,还不是太招苍蝇。
  至于上班的情形是这样的:长安城里每个人都得上班,不在衙门里上班,就去各种联合会。红拂得上贵妇联合会上班,这是因为她不在任何衙门里就职。每天早上她都骑着一匹灰色的母驴前往,那驴的样子像只野兔子,主要是脑门和耳朵像,走在路上听见那两袋水晃里晃荡,生怕它洒了,就用双手把它们扶住,显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怪模样。据说得了小肠疝气的男人上了路也是这个模样,并且老要用手去扶灌进了肠子的阴囊。到了班上,看见大家都是这样的愁眉苦脸,并且都学没牙老太太那样瘪着嘴说话。不瘪嘴的话都是凑着耳朵说的:“我得马上回家去,水袋漏了。替我应个卯!”“我告诉过你了,别装水,装沙土。”“漏一身土不是更糟吗。晚上到我家来打牌。”“好罢。不过我不信你的水袋真漏了!”红拂上班的单位是二等贵妇联合会,简称“贵妇联(乙)”,同事的年龄都不太大,而且都有点赖皮。



第87章 伟大的爱情(3)


  长安城里除了贵妇联(乙),还有贵妇联(甲)和贵妇联(丙),全称是一等贵妇联合会和三等贵妇联合会。只是这一字之差,就有很多区别。贵妇联(甲)里面全是些老太太,什么下坠啦,瘪嘴啦,身上的馊味啦,都是自然形成的,用不着假装。而贵妇联(丙)的成员全部蓬头垢面,两眼发直,有些人还要穿着紧身衣由两名健妇押送前来上班。一位贵妇应该成为哪个团体的成员,是由她们婚姻的性质来决定的:假如她是明媒正娶,就是一等贵妇,自然是贵妇联(甲)的会员。假如她是事实婚,乱伦婚,扒灰婚,先奸后娶等等,就是三等贵妇,成为贵妇联(丙)的成员。这种女人本身就有点五迷三道,就算原来达不到疯的程度,等被评上了三等之后,自然也就达到了。红拂的情况当然评不上一等,因为她不是娶来的,和三等也有一定的差距,因为她也不是抢来的。最后折衷了一下,评为二等。其实她在这里也不大合适。这个等级如果不算她,就是清一色的军旅婚。
  军旅婚的来历是这样的:大唐的军队在平定四海的战争中,很多战士年龄很大了,但还没有结婚。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种做法,每攻下一座城市,未婚的战士们就把贵族女校包围起来,把校长叫出来,用刀柄敲打着她的头说:把你的学生都叫出来,从我们中间挑一个做丈夫——否则血洗了你这个鸟学校!然后那些女孩子就走了出来,穿着白上衣、黑裙子,怯生生地看着脚尖;犹豫了好久之后,走到一个看起来胡子比较少、年龄不太大的大兵面前说:就是你罢,然后就大哭起来了。始终没被挑上的战士免不了怒火中烧,闯进学校,把教师、校长、女校工连同烧火的老婆子全部一扫而光,不过这些人都属于贵妇联(丙)的范畴。第二天早上,那些女孩子全跪在营帐前面给大兵擦军靴,压低了声音交头接耳:你的那个怎么样?罗圈腿。讨厌死了。你的呢?满身的毛,也讨厌。我不怕罗圈腿。我也不怕满身毛。于是就换了过来。那些兵大爷对新讨的老婆都认不的确,所以也不管。因为有这种换来换去、乌七八糟的情形,所以对于军旅婚的评价不能太高。但是军旅婚对于稳定军心乃至取得战争的胜利都起过很大的作用,而且这些女人都曾跟随丈夫行军打仗,还有人流过血负过伤,这种情况也不能不予考虑的,所以就有了贵妇联(乙)这个等级。
  贵妇联(乙)的成员都曾随丈夫行军,不过都是被皮条捆住了手脚,横担在马背上。战士们一面前进,一面高唱军歌,这些人也在马背上和前后的人聊天:早上起来不该喝水,现在憋了尿。你数数吧,能管点用。我这个老鳖头子捆起人来手真重。你拿他的狗皮褥子做护腕——等他睡着了偷偷地剪。打仗的时候也是横担在马背上冲锋,有人的确负了伤,都是被流矢伤在屁股上。到这时为止,这些女人对军旅生活的参与程度就如一卷铺盖——事实上在冬天她们正是卷在铺盖里。后来战士们找来了小盾牌给她们遮着屁股,她们也用并在一起的双手给战士拿弓拿箭,这就算有了感情罢。这种女人在长安城建好以后还是比较年轻,也比较漂亮;为了表现贵妇的风范,只好在脸上画鱼尾纹,挂水袋。不管怎么说罢,能被分到这个联合会红拂还是比较高兴,在这里可以听到一些小道消息,还可以说点出格的言论——在贵妇联(甲)里,只有大道消息和正面言论,而在贵妇联(丙)里,没有任何消息或言论,只有呓语和咆哮,一不小心还会被人把耳朵咬掉。
  现在该说红拂和贵妇联(乙)的其他成员是怎么不合拍的了。在这里每人都有一个很长的故事:开头是原来家里是干什么的——最起码是个县官,有时还要用到枢密节度等等现代很少使用的词。与此相关的是家里有多少老妈子,多少丫环,多少厨房,厨子会烧汽锅鸡、炖熊掌等等。当然,这是前朝的情形,用中国大陆通用的语言,叫“万恶的旧社会”。菜名之类的知识,红拂还是有的,但是不大知道前朝的官名,轮到她讲时只好语焉不详。然后就是新婚之夜的故事,那个“老鳖头子”(这是贵妇联(乙)里对丈夫的标准称呼)怎么把她们扛到营帐里去,扔到狗皮褥子上,伸过一只穿了四十五号大皮靴的脚,让她拽住马刺往下拔。这时她怎样因为恐惧和羞辱,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拔掉了马靴,露出了一只被脚汗捂白了的大脚,臭味轰地一声冲上了帐篷顶,连盘旋中的苍蝇都纷纷坠地。由此可以看出前朝贵族女校里学生叙事时那种浮华、夸张的传统——她们用的都是同一种国文课本,而且在作文课上也惯于互相抄袭,因此故事大同小异——然后,那“老鳖头子”亮出了他那件天上没有、地下绝无的丑恶东西,并且撕裂了她的纯棉内裤。红拂没有受过这种教育,也没有这种传统,更没有经历类似的事情,所以说出来也就是寥寥的几句:“我是自己跑了去的。我喜欢他。”那些二等贵妇听了,就齐声哄她。
  红拂和贵妇联(乙)不合拍的情形,领导上早就注意到了。有一天下班的时候,她被几个穿太监服饰的人截住了。那些人亮出了大内的腰牌,对她说:请跟我们走一趟。红拂想:脚正不怕鞋歪,就跟他们去了。这些人下巴光光的,说话奶声奶气,看来是真太监。红拂跟着这些人七拐八拐,到了一个地方,遇上了一个人,让她给他们做奸细,汇报同事的各种言论。还说,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你是参加了兴唐战争的老战士,和那些前朝余孽不一样。我们正准备把你调到贵妇联(甲)去,在此之前,你要为我们做这件事。红拂干干脆脆地拒绝了做奸细,并且说,她一点也不想去贵妇联(甲)。那人就说:好罢,这也由你。今天的事不要告诉别人。咱们将来会再见面的,卫公夫人。红拂觉得此人不怀好意,回来后晚上睡觉时告诉了卫公。照她看,长安城里的一切事卫公都应该谙然于胸。卫公联想到不久前遇刺的事,就连打寒噤,说道:这不是我的设计。你不要去招惹他们。而第二天早上红拂就发现梳妆台上有张纸片,上面画了一个嘴唇,嘴唇上有个叉。这件事把红拂气坏了,走在路上见了穿太监衣服的人就冲他们喊道:我和我丈夫的悄悄话,你们也要偷听吗?那些在内廷服务,抽空出来买草纸的老实巴交的小太监听了,个个都是目瞪口呆。
  四
  和这些喜欢瞎打听的太监打交道,红拂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且这也不是最后的一次。第一次是在评定贵妇品级的时候,人家把她请到一个废库房里,让她说说当年和李靖私奔的情形——
  尤其是一切与性有关的细节。红拂说: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结果马上就引起了误会,转眼之间就被剥光了衣服,倒吊在房梁上,在那里摇摇晃晃地像只蝙蝠似地说道:看来我是非告诉你们不可了——把我放下来罢。红拂简直是制造误会的天才,这一点和我是一模一样。她说: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意思是说:这是我和卫公之间的事,和你们其他人有什么关系?但是别人的理解却是:这是女人和男人之间的事,和你们太监有什么关系?像这样的话公公们当然不爱听,所以就把她倒吊了起来。在把她放下来的同时还给她上了一大课,换言之,狠狠折腾了她一顿,以证明性这件事太监也懂。但是这一课讲的什么,红拂又没有听懂。她对太监们说:你们用的这些代用品比李靖的那个家伙差得远。于是那些太监就面面相觑,搞不清是把她再吊起来好呢,还是放在地面上。不过那一次人家记录了她的交待材料后就放她走了,还给她熨了熨剥皱了的衣服。第二次是请她做奸细,这一次相当客气,既没有剥衣服,也没有倒吊,因为奸细要自觉自愿的人。这两次都算是例行公事罢,你要知道,领导不知道别人的隐私事,又没有奸细,就不成其为领导。但是第三次就不一样了。那些太监见了她就笑嘻嘻地说:卫公夫人,说过我们要见面的,果然见到了吧。而红拂一面和他们寒暄,一面就自己脱下衣服,身手矫健地爬上了房梁,把自己倒吊在那里,然后说道:你们问罢。我准备好了。
  说起自杀这件事,我以为有各种各样的情形。有人自杀使人觉得可怕,有人自杀叫人觉得可恨,还有人自杀叫人觉得莫测高深。虽然红拂自杀已经得到了头头们的批准,是为夫殉节,但是谁也不信红拂是因为思念卫公才想死掉——众所周知,早在卫公死前好几年,他就只会闭着眼睛打呼噜了(如前所述,李卫公并不是只会打呼噜,但是这一点别人并不知道),谁要是思念他,就是热爱噪音。更何况红拂现在是一品夫人,人又漂亮(如前所述,这一点她自己并不知道),想找多少情人都能找到,不论是男情人还是女情人。故而红拂的自杀是使人莫测高深那一种。红拂这一辈子尽干叫人莫测高深的事。对于这种人,领导上理所当然地对他们没有好印象。
  我虽然岁数不很大,但知道不少自杀的人。根据我的记忆,领导上对死人往往比对活人还要仇恨,给他们一大堆罪名——自绝于上面,自绝于人民,遗臭万年等等。但是这些罪名却吓不着死人。不管怎么说,他们给领导上留下了一个大难题,就是如此美好的今生今世,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怎么忍心弃绝。就以红拂为例,假如她真的因为丧夫而求死,这倒是可以原谅,怕就怕她言不由衷。假如是这种情况,就得趁她尚未死透问个明白。但是这件事要留到后面去讲述。现在要说的是红拂是怎样在长安城里制造误会。这些事由我说来娓娓动听,因为我最大的专长也是制造误会。
  如果我说,生活是件很麻烦的事,其中最大的麻烦是避免误会;最起码红拂同意。对我来说,次大的麻烦是我不够聪慧,一个费尔马定理就证了十年,这样我在智力生活里所得的乐趣就抵不过痛苦——假如我是牛顿、笛卡尔,特别假如我是欧几里得,一切会好得多。这个说法对红拂就不适用,她以为自己最大的麻烦是不够漂亮,这大概是因为男女有别吧。男人总觉得自己不够聪明,女人总觉得自己不够漂亮。因为这最大的麻烦和次大的麻烦,所以生活中快乐少,苦恼多。但我不抱怨,因为抱怨也没有用。



第88章 伟大的爱情(4)


  小的时候,老师就对我说过:看你也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你怎么老和别人不一样呢?我听了甚为得意,正在飘飘然,忽然被老师狠狠掐了一把,她说:你以为我在夸你哪?等我长大了,一听到领导上说这句话(看你也是两只眼睛……)就能够领悟,用不到别人掐了。但是我这一辈子也就到了这个程度,没有什么进境,不知道怎样才能不让别人注意到我这种不幸的缺点(只长了两只眼睛和一个鼻子)。最近一次系主任找我谈话,也对我说了这句话,这是因为我听他说话时不专心。这是我的老毛病,而且为此得罪了很多人。后来我发现听别人说话时用力看着他,别人就不容易发现这一点。最早是看他的眼睛,左眼看他的右眼,右眼看他的左眼,研究他虹膜的颜色和质地,瞳孔的形状,看得久了甚至能看出他眼底的血管是否硬化了。但是这种看人的方法很是招人讨厌,现在改为看鼻子,看久了也能把对方的鼻头看到脸盆那么大。我们系主任的鼻子是蒜头形的,任何人都能看出他将来是个酒糟鼻。酒糟鼻是因为皮肤长了螨虫。我看得清清楚楚,螨虫怎样从他的这个毛孔钻出来,从另一个毛孔钻进去,但我爱莫能助——如果挥拳去打,虽然可以消灭螨虫,但他的鼻子难免就要受到伤害。红拂和我不一样,我们说到过,她向虬髯公学习过剑术,并且久经战阵;假如一名老兵枪打得很准,那也不足为奇。她和领导上谈话时也是盯着对方的鼻子看,看到了螨虫,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拔出佩剑把螨虫削去。这种助人为乐的行为在事后是很难解释的,因为螨虫只能在高倍显微镜下或者听了领导上半小时的训话后才能看见。所以她根本就不解释,转身收剑而去。别人看到的就是:一等贵妇和大内出来的太监正在和她说话,她忽然掣剑威胁人家。结论是红拂不仅狂妄,而且危险,后来就把她的佩剑没收了。
  我和系主任说话时,不但在看他鼻子上的螨虫,而且嘴里还能讲话,这是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一心二用必然出错。他对我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答道:您知道我早上吃了些什么吗。他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说:这是对建筑行业的污蔑。他说:你这样子怎么为人师表?我说:您的意思是我不够漂亮,这是女生的看法吗?他说:你要知道我国的国情。我说:我怎么不知道?我每月挣三十美元(这是按官价算,按黑市价远没有这么多)。后来他看出我在胡说八道,就说到我长了两个眼睛。这句话使我猛醒,原来他一直在劝我结婚。除此之外,他还知道我和小孙的不正当关系。这一点倒不足为奇,因为行房前后小孙老朝我嚷嚷——责怪我嫌她不丰满、皱巴等等,其实是没影的事——左邻右舍全能听见。他们听到了必然到系里汇报我,否则左邻右舍有什么用处?我告诉他,我正在考虑结婚,他才满意了。其实这是一句谎话。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件事。
  五
  我十七岁时在插队,晚上走到野外去,看到夜空像一片紫水潭,星星是些不动的大亮点,夜风是些浅蓝色的流线,云端传来喧嚣的声音。那一瞬间我很幸福,这说明我可以做个诗人,照我看来凡是能在这个无休无止的烦恼、仇恨、互相监视的尘世之上感到片刻欢欣的人,都可以算是个诗人。然后你替我想想该怎么办吧——在队里开大会之前要求朗诵我的诗?我怎么解释天是紫的,风是蓝的,云端传来喧嚣?难道我真的活腻了吗。这一切告诉我说,不能拿我所在的这个世界当真,不能拿别人当真,也不能让别人拿我当真。后来我就当了数学家。凭良心说,我当数学家真是不大合适,正如别人当诗人不合适一样。现在小孙老想让我背出一首十七岁时的诗,甚至为此骑上了我的脊梁,用长筒袜勒住了我的脖子——因为她这些轰轰烈烈的行为;我怀疑她是个虐待狂——但我背不出来。我倒能背出几百种艰难的不定积分的解法,但她对这些却不感兴趣。
  红拂在长安城里生活,觉得无聊时就把李靖给她画的那些画拿出来看。那些画是画在用芋头汤浆过的纸张上,有些是用颜色画的,还有一些是用水画的。水能在芋头汤上留下永远不褪的痕迹,好像糖在水里溶化,或者阳光下的空气。在这些画上红拂好像空气里的一个精灵。另外一些画是用红蓝两色或者黑红两色画出来的,画中人的相貌除了一双大得惊人的眼睛之外,简直没有任何的近似之处,但还是能够看出画的是她。给她画这些画时,李卫公用了一大把竹笔。他把这些笔叼在嘴里,所以好像一只海豹。卫公给她画这些画时,他们住在土地庙里,四周都是菜园子味。红拂看到的天空是紫色的(这一点可能和吃多了茄子有某种关系),篱笆上开满了大得不得了的喇叭花。李靖告诉她说,喇叭花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红拂点头称是,显出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想:满篱笆这种象征是什么意思呢?人在年轻时都是这样的,有一肚子的问题要问,但又不敢问。等到可以问了,一切又都索然无味。她把这些画拿到贵妇联(乙)去给别人看,并且宣布说:这就是艺术,这就是爱情。而那些贵妇们却说:你们这些土包子懂得什么艺术、爱情!
  红拂在贵妇联(乙)里被当作个土包子,因为她没有上过贵族女校,没有穿过白上衣黑裙子,缎面的布底鞋和白布袜子。那种袜子是五趾分开的,样子很怪。但是她被容许混迹于她们之间,参加每旬一次的party。据说这是因为红拂长得漂亮,人又不蠢,所以给她一点恩惠。其实这算不上是一种恩惠,因为贵妇联(乙)内敌视大唐的情绪早就引起了领导上的注意,正如现在我们所说的:她们是一个裴多菲俱乐部式的团体,但是还没到处理她们的时候。这就是说,参加这种party的人最后肯定要倒霉,但不是现在。其实那些女人聚在一起时,只是穿起女校的校服,朗诵少女时代的纯情诗文,并且集资出版诗集,并且把丈夫叫做老鳖头子。我想女人这样并没有犯什么错误,错误就在于说没有上过贵族女校的人都是土包子,不懂艺术和爱情。贵妇联(甲)的成员知道以后十分气愤,大家分头致力于琴棋书画,还奋力去写爱情诗。但是这些娘儿们见了一等贵妇的作品就捧腹大笑,有人甚至笑出了盲肠炎。这就使一等贵妇们相信自己真的不懂艺术和爱情,再也不肯致力于琴棋书画,也不再去写爱情诗,而是致力于反对艺术和爱情,终于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事实证明人没有艺术和爱情也能活,最起码中国人有这个本领。而世界上没有了艺术和爱情,也就没有人会被叫作土包子了。贵妇联(乙)天天开会学习,改造思想。今天批判张三,明天批判李四。被批判的女人们不堪羞辱,纷纷自杀,而领导上也不加阻拦。红拂在长安城里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长安城里没有风,但是城外经常刮大风,风一起就是天昏地暗。有人说,在城里可以看出这风的干燥程度,因为有时候天是灰黄色,就像干燥的土粉;有时候天是潮湿的黄色,好像风和黄土在天上和了泥。有人说,在城里可以看出风的深度,因为有时候天是地上浮土的颜色,有时候是地下积土的颜色。到底是哪一种情况,大家都不知道——因为除了那些来去匆匆的外国人和脚夫、车夫,绝大多数的人只要进了长安城,就没有出过城。有些人下定了决心要到城外去玩玩,走到了城门口,看到了门洞里站着的两排守城兵就丧失了勇气,这种情形也像被魇住了一样——假如天色是深黄色,天上就会掉下土来,是长条形的,好像一种虫子屎。在这种天气里红拂下班回了家,先到书房里去看看李靖(她总怕他会突然无声无息地死掉,这种忧虑当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卫公就是一声不吭地死了的),然后回到自己房间里去换衣服。她脱掉外衣,解下胸前的水袋,拿掉假肚子,假屁股,然后把扇贝做的乳罩解开,那对乳房就像一对小兔子一样跳了起来(这对兔子上当然没有耳朵)。如前所述,当时外面是昏黄的天气,有一种阴湿的黄色被压到屋子里面来,红拂的身体则是白皙而有光泽的,在这种光线下就闪着蓝黝黝的光,好像她天生就是蓝种人一样。她的乳房上早印上了扇贝的痕迹,看上去好像两个笊篱,而且肚子上也有一大块红印。这使她本来美好的身体变得难看了。此时的感觉和当年在洛阳城里梳头时的感觉一模一样,因为现在面对的还是恼人的生活,了无生趣。就在这时候她忽然想到自己根本就没有逃出洛阳城,一切和以前仍是一样的,只有些表面上的变化。后来她有了一个主意,实际上还是故技重演,到了晚上睡觉时,她就策动卫公从长安城里再次跑掉,就如多年前从洛阳城里跑掉一样。卫公听了皱眉道:瞎扯八道!往哪里跑?红拂说:跑到海边上去——你不是喜欢海吗?卫公听完了就开始不吭声,一连好几天都皱着眉头,在想红拂的主意是不是有道理。据我所知,数学家都是这样的,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建议,包括最异想天开的建议。我现在正在考虑小孙的一个建议:辞了职到学校门口卖煎饼。这样不但挣钱多,而且省心。最近我总在开会,坐得长了痔疮。假如有外宾,还得穿西服打领带。我根本就不会打领带,只好拿了它在办公楼男厕所里等熟人,简直把德行丧尽。卖煎饼未尝不是好主意,但是我未必吆喝得出来。还有假如因为争摊位打了起来,我打得过谁。数学家的长处是不但要考虑每个主意,而且要考虑周全。李卫公找来了一切地图和地理方面的书,考虑了从东罗马帝国到南美洲的一切地点,研究一切逃走的路线。假如红拂问起来,就说,就算要逃出去,也要策划周全。
  每天早上刚起床的时候,红拂总是穿一身白纱的衣服去梳妆。这身衣服和透明的差不多。站在镜子面前,红拂有点不敢相信他们还能逃出长安城。她的下巴现在是浑圆的,脖子上接近下巴处有了道浅浅的纹路,手背上有五个浅浅的窝;过去不是这样的。过去她是削瘦的。她的乳房现在很丰满,还能用柔软、圆润等字眼来形容。过去是紧凑的,假如那上面有表情的话,就是一种顽强不屈的表情,或者可以说,那是两个紧握着的小拳头。生了孩子以后腰也粗了,虽然只是一寸半寸,但这里讨论的不是形状,而是身体的表情。总而言之,红拂自己都不相信她还能激励一个男人从长安城里逃出去。现在的这个身体没有了挑战性,只能诱使男人和她做爱,却不能使他对生活不满意。
  李靖也不相信他们还能逃出长安。他毕竟是快六十岁了,有关节炎,肠胃也不好。但是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他感到疲倦,再也不想在路上奔波。所以他宁愿装得衰老或者童稚,以便能在长安城里平安地生活。但是这不妨碍他研究地图,在心里想象南洋群岛的热带风光,北极的冰山,大漠的荒凉;虽然他哪儿都去不了。而我呢,自己也知道除了现在干的事什么都干不了,虽然有时难免想入非非,但是“随心所欲不逾矩”。我们何必要逃出去!坐在椅子上想象也是一样的。我想头头们也该知道这些事。既然如此,就应该对我放心,让我少开几次会。
  我现在经常照镜子,发现有好多硬毛从我脸上各处钻出来,并不局限于下巴,简直是刮不胜刮,剪不胜剪。这种情形使我想到自己死时会变成一把板刷。红拂想到自己死时的模样,总要联想到“皮囊”这个词。大家都知道这是佛家对身体的指称。过去红拂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词,但到了感觉自己身体开始松弛时,就觉得这个词可悲地形象。由佛家的用语,联想到佛陀离家出走,托钵四方;由离家出走,联想到这个“家”字,它是宝盖之下的一只猪——这只猪又是谁呢。相比之下,别的语言就没有这样自己糟践自己。home,就是h——0——m——e,没有任何能让人联想到pig的东西。与此同时,长安城还是老模样,而且有趣的事越来越少。红拂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来看蝴蝶,但是长安城里没有好看的蝴蝶,只有一种幼虫吃洋白菜的白粉蝶,孤零零地在一片灰黄色上展开翅膀。为了招来白粉蝶,红拂还特意种了一些洋白菜。但是她不会种菜,所以菜后来都死了,粉蝶也不来了。她还想种些花草,但是一样也种不活,甚至连狗尾巴草也死了——这是因为长安的水土除了槐树,什么都不长——这一点和北京不一样,这里下一场久雨,遍地是杂草,然后居委会的老太太再组织人力把它连根拔掉。她还可以怨恨这一切,把怨恨当做消遣。但是这一切都是卫公的安排。她爱卫公,并且不想改变,虽然爱他这件事干得有点欠考虑。只剩下最后一件事可干,就是盖上贝壳乳罩,挂上水袋,穿上衣服,出去上班。穿上这套可怕的服饰,也就是截断了思想。她的倒霉之处在于只有脱光了衣服,对着一面镜子,或者是抱住了卫公才能想象,但是不能一天到晚总这样。我也不能不去上班,走到灰色的人群里去,一路走一路想入非非。活着成为一只猪和死掉,也不知哪个更可怕。



第89章 殉夫而死(1)


  一
  李卫公死掉以后,红拂殉夫而死。这件事大出人们的意料。这件事的原委是这样的:卫公死之前,他还在与红拂做爱。完了事以后,卫公说:胸口闷,头晕!说完就死了。事后红拂对别人说:干那事时,卫公还挺行的,那杆大枪像铁一样硬,直撅撅像旗杆一样,谁知他会死呢。这种话说起来,简直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但是底下一句话却令人不得不敬:他死了,我也不活了!过几天就上吊!她不光是说说而已,还给皇后上了奏章,申请为夫殉节。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国公夫人为夫殉节的事还没有过,所以这件事引起了很大轰动。嫉妒她的人说:这娘们不是好来路,丈夫死了,在长安城里立不住,想靠这个来挣面子;但是朝廷认为卫公夫人殉节,乃是大大的好事,不但证明了大唐妇女深明大义,还证明贵族阶级的道德水准很高。皇后下旨,旌表红拂为节烈夫人,并且派宫内主管刘公公去主持此事。刘公公觉得兹事事体重大,就请了长安城里办理贵妇自杀最有经验的魏老婆子来做顾问。所以红拂殉夫一事,从开始就操纵在专业人士手里了。
  红拂知道,李靖一死,别人就把她当成了死人。说人们把她当死人还不全面,实际上是这样的:如果她表示对活下去有兴趣,别人就讨厌她,如果她表示出自己行将死去,别人就会尊敬她。在皇城边上,有一座温泉,那里只招待有诰命的女人。洗过澡后,还可以躺在铺了熊皮的短榻上喝上一杯冰镇果子露。红拂头天就在那里。她听见一个女孩的声音在背后说:妈,这个阿姨是谁?好漂亮!又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说:甭理她!那是卫公夫人——好没廉耻,死了丈夫还跑出来。红拂一看,是程咬金的夫人,带着女儿,就走过去说:程夫人,好一阵不见。明天我就殉了,抽空出来看看老熟人。程夫人一听,立刻肃然起敬:明天吗?您准备怎么殉?上吊?上吊好。韩国公的小夫人喝毒药,一连三天,上吐下泻,鬼哭狼嚎。最后只好叫了大师傅,拿擀面棍在脑袋上狠敲了几下,脑壳都敲扁了。眼珠子凸出来,像水泡眼的金鱼。还有人吞金针,吞下以后七窍出血,发高烧说胡话,那模样也是十分糟糕。总而言之,上吊是再好不过。但是女人在这种场合说的话都不大可靠,上吊未必真有那么好。站在一个行将上吊的人面前,大家都说上吊好;而站在一个行将投井的人面前,大家又都说投井好。红拂本来是讨厌上吊的,但是自从领导上分配她上吊以后,她也开始喜欢起上吊来了。这是她一生里从未有过的事。过去领导上分配她在洛阳城里当歌妓,她就不喜欢,和卫公一道跑掉了。后来领导上又分配她在长安城里当二等贵妇,她又不喜欢,想要鼓唆卫公再次逃掉。现在分配她上吊而死,她会喜欢,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红拂这样想,站在朱漆的高凳上,脖子上挂着三尺白绫,只要两脚一蹬,就会进入虚无的世界。但是站在这凳子上实在不容易,因为人吊死了,会乌珠迸出,舌头会伸出来,脸会憋得乌紫,还会大小便失禁,弄得臭烘烘。要是一般人,也就顾不了那么多。可是作为卫公的妻子,这样死掉有失体面。为了殉夫而死,她已经绝食三天,还请了医生,用原始的办法灌了肠。然后花半天时间化妆,在脸上敷了极厚的粉。然后穿上一身缟素,站到高凳上去,叫人用缎带把眼睛勒住,防止它掉出来。再叫人用带子把手脚都捆住,以防乱抓乱蹬,没了体统。做好了这些事,底下人就离开那间屋子,等待高凳翻倒的声音。只要凳子倒了,自杀者在概念上就是个死人了。其他人就可以哭丧,分遗产。但是她往往还没有死,为了防止颈骨扭断,官宦人家太太上吊,脖子上要垫上钢条,而绫带又很宽,所以起码要吊三四个小时才断气。有人悬在空中,觉得无聊,就叫家里人拿轿子把女友接来聊天,或者在半空荡来荡去,打起秋千来。这说明想要一蹬腿就进入虚无世界乃是一种梦想。红拂这样想,只是要把自己的处境想得好一点。
  红拂殉夫一事,并非没有人劝说过她别这么干。比方说,红拂的女儿就说过:妈,殉夫是老太太的勾当。你这么干是假正经!其实红拂当年也有五十一岁,按大唐的标准算是个老太太了。但是她保养得非常好,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的模样,并且美艳绝伦,姿容绝代,所以大家都不觉得她是老太太。这都要归因于她从四十岁起就不吃羊羔肉和水果以外的任何食品,每天做体操,并且从未停止性生活别人尚未觉得她老,但是她自觉老了。这不但是因为脸上起了鱼尾纹,嘴里有了气味,还因为乳房已经开始下坠。这一点别人看不到,是她自己量出来的:乳头已经偏离了中心位置,并且乳房下面有了很深的纹路。除此之外,她开始忘事,说话颠三倒四,这些她从别人的脸色可以看出来。因此她常说:我老了以后,准是个招人讨厌的老太太。这些小事对于别的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有的人还以能招人讨厌为荣。但是我们不要忘了,红拂一直是以美艳著称的,而且她还老觉得自己还不够美艳。她受不了这个。所以她就决定死了。
  红拂上吊的场面远比她想象要壮观。卫公死掉以后,院里搭起了席棚,自从刘公公和魏老婆子来了之后,又把席棚大大地加高,以致好像来了马戏团。红拂想:这也有道理,原来死了一个人,现在马上就是两个了。棚子自然该加高。但是事实证明了她缺乏想象力:棚子里马上就搭起个架子来,有三丈多高,是门形的,用了三根大梁粗细的金丝楠木。红拂见了很诧异,把魏老婆子叫来说:这可是我家的院子,你们要干什么,总要对我说说。这架子是干啥的?那魏老婆子长得像条鲇鱼,穿着紧腿裤子,太阳穴上贴着小膏药,声音刺耳地说:您老人家早该来问了。这是送您归天的架子嘛。红拂说:好家伙!把我吊这么高!有没有搞错?我怎么上去?爬梯子吗?魏老婆子说:底下还要搭台子哪。自动升降,就像攻城的云梯一样。红拂说:这么个架子,底下还搭个台子——那不像是肉铺的柜台了吗?我挂在上面,岂不像一口猪?魏老婆子不高兴了,说道:太太,这事情您不明白,还是忙您的去罢。什么肉铺的柜台?这叫皇上的恩典——一点水平都没有,还当什么节烈夫人。红拂就去忙她的,坐上骡车,到温泉去洗澡,进了澡堂,身后还跟了个小太监。这也是魏老婆子的安排,派人盯住红拂,不让她吃东西,因为她正在殉节前的绝食期间。这可把红拂治得够呛,洗完澡出来,小风一吹,她就休克了。
  二
  红拂本人的模样,也是非常的壮观。皇上御赐了一道白绫,放到朱漆盘里,如果她出门,就有人手捧着这盘子走在前面。还有御赐的金枷玉锁,随时都要戴着。这是因为皇上知道红拂身手了得,怕她变了主意,突然跑掉了。这道枷真是沉得厉害,要不是红拂有武功,根本扛不动。
  有关绝食的事,魏老婆子说:这是绝对重要的,起码要绝食十天,否则肠子里有东西,很快就会烂,更不要说吊起来时大便失禁,糟糕得很。卫公夫人奉旨归天,没准儿吊上去了皇上还要来看,可不能出一点岔子。因此到了最后几天,她叫红拂吃棉花,用棉花把肠子擦干净。除此之外,还让她喝藏红花熬的汤,直到红拂出了红汗。这两种东西无比的难以下咽,尤其是没吃饱的时候,这时候吃莫名其妙的东西会犯恶心。红拂感到十分痛苦,就把刘公公找来,提出抗议:难道咱们要殉节的人,就没有一点人权?红花汤里起码可以放点糖嘛。而刘公公说:不可以,这是古代的验方,方子里没有糖。至于人权,那是没有的。这是因为红拂是奉旨归天,只有光荣,没有人权。所以吃饭睡觉全要听专家安排。
  红拂上吊那天,皇上赐了一桌酒宴,红拂吃得好不开心。谁知乐极生悲,吃完了还得喝肥皂水,把它完全吐出来。而说到睡觉,红拂苦笑一声,魏老婆子根本就不让她睡觉。回到家里,刚想在炕上歪一歪,魏老婆子就叫来一群小太监,把红拂倒吊起来。这里的道理是:她将来是要吊死的,死时五官、乳房等等,都会下坠。趁着现在有气儿,赶紧倒吊,可以起校正作用。红拂的女儿去看她妈,只见她倒悬在梁上,面红耳赤,眼前是个小太监,捧着一本倒着的书。女儿就说:叫你别殉节你不听,现在难受了罢?告诉你,吊起来的滋味更糟!红拂就说:咳!咱不是没事想找点事干嘛。你也别闲着,给我揉揉腿,都吊麻了!
  魏老婆子说,伺候过多少上吊的,没见过像李夫人这么调皮的。比方说,官宦人家的小姐,被人家始乱终弃,坏了名节,成天哭哭啼啼,乖乖的叫干啥就干啥。或者是七十岁的老太太,躺在床上像个木乃伊,怎么摆布都可以。可这李夫人,好不容易给她弄得里外都干净,可以上吊了,她却还要到外面去兜风。从任何方面来看,她不像个想死的人。但是她也承认,李夫人非常大方,今天一锭金,明天一锭银,都从自己的私房钱里支出;办这档事可没少挣钱。魏老婆子对以下事实印象深刻:最后那天晚上,李夫人躺在帐子里洗蒸汽浴,她端了一大盆水去给她灌肠。这是很痛苦的事。但是卫公夫人毫不抱怨,她像一匹马一样趴着,把臀部高高撅起来。
  李夫人的话魏婆子记了不少,后来她出了《节烈夫人殉节语录》一书,可挣了不少钱。兹在此摘录若干:
  那天晚上,我和卫公干好事,就是这个姿势。——灌肠时的谈话过一会就见着李靖了。那天晚上说,歇会再干,他可别忘了。——临终时的自言自语
  将来你嫁人,可得找个岁数小的。干事之前一定要给他号号脉。——对女儿的赠言等会我吊起来,要是勒出屁来,你们可别笑话我。——对众人的临终赠言
  这本书除了语录,还有不少花絮,其中谈到了李夫人的最后一天晚上,须要举行净身仪式,把身上的汗毛都刮光。干这件事的是一群小太监。面对李夫人如花似玉的肉体,太监都动了心,个个魂不附体。李夫人就曲起中指,一指弹去,登时就是个紫疙瘩。等到净身完成,红拂就说:毛都煺完了?现在是蒸还是烤?



第90章 殉夫而死(2)


  据目击者说,李卫公夫人殉节时,一身缟素,脸上施了淡妆,显得美丽非常。她从卧室出来,身穿白色睡袍,身后跟了两个小太监,捧着她的三尺青丝,走得非常快,径直上了平台。那平台上有不少伺候的人,底下的人摇动绞车,平台升了起来。那时虽是午夜,但是四下里灯火通明。席棚里人山人海,这是因为大唐卫公夫人殉节,各国使节都来观礼。红拂说,这么多人来看,真不好意思。也不知招待得好不好。刘公公说,这事不劳节烈夫人操心——您老人家的任务,就是死掉。说话之间,他就掏出了御赐的白绫,在红拂脖子上绕了三匝。这时红拂斜眼看了一下铁钩和横梁,说道:我怎么看怎么像吊猪的。说话之间,台子四周搭起了黑纱帐,院子里的人就看不见他们了。然后的事情相当复杂,等到一切停当,刘公公问道:节烈夫人,您老人家有什么遗言?红拂答道:我操你妈,快点罢!
  关于这件事,有不少细节要补充。比方说,一上了台子,红拂就找板凳,因为她以为,上吊一定要有板凳,但是那台子上并没有板凳。经过询问才知道,在她的事里不会有板凳出现,这是因为她不必在绳子套在脖上时跳起来,把板凳蹬翻。魏老婆子说,那方法不好,经常把人吊得歪歪倒倒。改进的方法是红拂用手来拉一根绳子,以此发动机械,使脚下的平台降下去。这是一项新发明,当然也就出乎红拂的意外。红拂拿着绳子试了试,觉得很没气氛。于是她说:这么大的事,你们也不问问我。我一直以为是蹬凳子呢,老在想怎么蹬!
  说话间,有个小太监走过来说:节烈夫人,请您老人家玉手。红拂问:干什么。那人说:恕无礼,要把您老人家捆起来。红拂说:你们怕我跑了吗?魏老婆子就来打圆场说:不是的。呆会儿您老升天时,要是乱抓乱挠,那多不好。何况谁都知道,您是一位功夫家,手上力气大,抓一把不得了。就请您受点委屈罢。好在您是要死的人,也不在乎这了。说话间小太监就把红拂捆了起来,捆成个五花大绑,动作十分熟练。红拂说道:你好像经常捆人。在哪儿学的?太监说:就为您的事儿,到衙门里学了三天。红拂说:可真难为你,赏你十两银子,找魏大娘要罢。魏大娘,咱们的银子还有吧?
  魏老婆子苦笑了一下说道:有,有,您老人家尽管用。这事的原委是这样的:红拂的私房钱,除了给女儿的,都放在魏老婆子这里,讲好了红拂一死,就归魏老婆子。这时用得越多,最后剩得越少。所以难怪她有意见,又敢怒不敢言。小太监得了赏赐,非常高兴,说道:我是向徐哥学的。每回衙门里出人,都是徐哥主捆。这里好大的学问!捆男人,捆女人,捆贵人,捆强盗,都有不同。捆您老人家,是捆贵人的捆法。您看,捆得多艺术!她低头一看,果然不同凡响。首先,捆住她的是一条大红缎带,这就和麻绳不一样。其次,这根绑绳上打了很多蝴蝶结,挂在腋前、腹下等等地方。胸前是一个大花结,像牡丹花的样子。就是不上吊,也是满好看的。红拂笑了起来,说道:你要不说,我绝想不到是从刽子手那里学来的。我准以为皇上是个虐待狂,这是捆皇后的手法哪。
  等把红拂捆绑停当,又有人拿来一条黑缎带,说道:请您老人家闭眼。红拂说:这是干什么?要把我眼睛蒙上?难道怕我看见啥?魏老婆子说道:这您就外行了。要是不拿带子把眼睛捆上,吊起来后乌珠迸出,有说不出的难看。红拂说:啊呀,真是麻烦!我是自己要死,又不是死给谁看!魏老婆子大惊道:您是饿晕了吧!寡妇殉节,谁不是死给别人看!
  红拂的眼睛蒙上了。一团漆黑之中,有人说道:给您老人家挂绳子了。请您直直腰。再直腰。好了。您老人家晃晃头——怎么样?正不正?
  红拂说:正正,快把那根绳子给我罢。魏老婆子说,这可使不得,早着哪。现在把绳子往上紧。您老人家垫脚尖——好,再紧紧。于是把红拂笔直地勒起在半空。红拂说,咱们能不能快点?我非常不舒服。魏老婆子说:这可没办法。想舒服,您老人家别死呀。如此调整了有半个时辰,红拂觉得脚尖都发麻了。搞好以后,魏老婆子说:都好了,可以撤帐子。于是听见撤掉帐子的声音。外面的风吹进来,十分清新。但是红拂想吸一点进肺,却办不到。红拂听见底下的人声,一片赞美羡慕之声。红拂说:好了,大家都见到了,把那绳子头给我,我可等不及了。
  红拂那时头脑十分清醒,虽然被捆得像铺盖卷一样,眼前漆黑一团,但还记着动作要领,那就是临断气时,要猛绷脚尖,千万别死拳拳了。还有绳套勒脖子时,要把脖子伸直。这一点十分重要。有些人稀里糊涂的乱来,结果是挂在半空时也乱七八糟。有人吊得向左或向右,把颈骨扭断了,死得非常快,但是死了以后像棵歪脖树,难看得很。有人吊的位置太靠后,悬在空中像个被提住脖子的鸭子。这些不好的死相,都会被人耻笑。最糟的是套子的正面勒到了后面,人在空中仰着脖子,像个卧在沙滩上的大头鱼。因为没勒到地方,老也不死。别人也不敢把她放下来,因为放下来之后,她再也不肯试第二遭。因此只好十天半月地挂着。红拂想,我一定成功,因为年轻时习过武,身手矫健,这些体操要领拦不住我。她把魏老婆子叫过来说:咱们这是等的什么?魏老婆子说:皇恩浩荡呀,节烈夫人。皇上和皇后都要来看您。趁这工夫我也得吃点东西了。
  如前所述,红拂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等死,这一刻非常的长。在一团漆黑中,她等待和死亡会面,死亡似乎是最伟大的情人。这是因为它非常陌生。她的心越跳越厉害,禁不住挪动起屁股来。魏老婆子说:节烈夫人,您的样子不好看了。台下那么多人看着呢。
  红拂以为死亡是最伟大的情人,故此心里慌乱起来。不但脸上发红,手也抖了起来。魏老婆子安慰她说:您老人家不要慌,到了这个时候,人人都这样。这时候红拂觉得魏老婆子真讨厌。生命完结的快乐,她一点体验不到。
  红拂把绳头拿到了手里,心里枰枰跳起来。她很想拉动绳子,但是手不听指挥。魏老婆子说:您老人家后悔了吧?我伺候过多少太太小姐,到了这会儿都后悔。要不要我替你拉绳子?皇上在底下看着呢。我敢和您打保票,您是不敢拉这根绳。红拂说:扯你的淡罢。
  红拂把手里的拉把一拉,脚下的平台往下一垮,登时挂在了脖子上。那一瞬间眼睛望外一鼓,可是被缎带勒住了。绫带勒住了下巴,牙关紧闭。魏老婆子马上走过来,凑在她身上一闻,说道:好极了。您老人家玉体干净,可以直升天界。感觉怎样?
  红拂说:扯淡!我脚尖还在地上!魏婆子说:就是这样的。这样半吊不吊的,死时姿势最潇洒。就是时候长点,您没意见罢?现在有啥感觉?
  红拂说,憋气。声音好像猫叫。她又说:我怎么变了声?魏老婆子说,大家都这样。您眼睛里有几颗星?红拂说,一颗。两颗。这意思是一只眼一颗,两只眼两颗。老婆子说,不坏。慢慢会多起来。到了九颗时,就是您老人家升天之时。听见什么?红拂说,没有。静悄悄。老婆子说,那还早。快升天时,耳朵里很吵。您要不要喝点醋?喝了比较快。红拂说,不喝。她觉得醋太难喝。老太婆就说,像您这种情况,不喝醋要七天七夜。红拂叹口气,不知是觉得太长,还是太短。
  老婆子叫了李靖的儿子女儿(都是小老婆生的)上来,大家大哭一通。有人说,娘呀娘,你怎么忍心。爹去了,您也撇开我们。红拂听了很感动,几乎不想死。可是魏老婆子说道:你娘还没死,这么哭不好。那儿子立刻说道:都吊起来了,谁说没死。红拂听了,立刻就不感动了。后来老婆子说,你们都出去。他们出去了。进来一批丫环下人,又是哭爹叫娘。红拂听了,十分不耐,在半空中扭动起来。老婆子把别人都撵开,然后说道:夫人,恕老身无理,我可要在台上歪歪了。您老人家要是能睡得话,不妨也睡一会。明天的滋味难受得很。过了一会儿,就听见老婆子的鼾声。这时忽然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妈!妈!原来是她自己生的那个女儿来了。这孩子说:不听我的,后悔了罢?要不要我把你解下来?
  红拂和女儿说:你上哪儿去了,一晚上都见不到。现在来干什么?女儿说:干什么?我来救您嘛。这几天到处跑,约了一大批有义气的朋友。红拂说:你把我解下来怎么办?女儿说:这我都安排好了。别看您上了几岁年纪,长得比我还好看。弄出去卖到窑子里,保证红。红拂大吃一惊:好女儿,居然要卖妈!那女儿却说:反正您都不想活了,何不废物利用?
  根据这种说法,红拂被她女儿称作废物,理由仅仅是自己不想活。当然她就想问问:你想把我卖给谁?女儿说:说出来您又要吃一惊。就卖给我自己。我在外面开了家买卖,生意还不坏。今天把你弄出去,你就归我了。红拂说:好哇,谢谢你了。女儿却说:谢什么?我是您生的嘛。红拂说:好了,不扯淡了。你走罢。以后学点好。女儿大惊道:你不跟我去呀?
  后来那位女儿还劝了她半天,说是决不会亏待红拂,保证只给她好客人(“您放心!生我出来的地方,不是谁想去都去得成!”),保证待遇从优(“我要是对自己的妈都不好,别的姐儿能跟我吗!”),保证不虐待(“您要是犯了规矩,只是饿几顿,绝不打。我还能打我妈吗?”),作为一位母亲,红拂理应对自己的女儿的言行感到诧异,但是红拂没有理她,渐渐迷糊过去了。
  虽然被吊在半空中,红拂还是睡着了。一觉醒来,她觉得有点晕眩。在她的眼前,出现了四颗星星,耳朵里也吱吱的响。除此之外,她发现自己在旋转。所以她把魏大娘叫了起来,那婆子说,还早得很。到现在有四颗星,耳朵也响得不厉害,看来七天七夜打不住。红拂说,她不是要说这些事。她想叫魏大娘把她的身体稳住,不要叫她转。她说她最害怕旋转。魏老婆子说,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在她看来,卫公夫人挂得好好的,一点也没转。红拂说,这样下去恐怕会吐。魏老婆子说,这不要紧,吐不出来。红拂说,她确实觉得恶心。魏老婆子说,每个人在这时都觉得恶心。现在是半夜,太太不妨再打打瞌睡。不要老想自己是个活人,这里不舒服,那里难受,这样没有好处。要把自己想成个挂在梁上的死人,就会好得多。
  红拂想,假如我是死人,怎么会想?这魏老婆子真糊涂。可是魏老婆子打了个呵欠,猛地伸手过来,把红拂猥亵了一番。红拂被吊在半空,根本挣扎不得。本来她没有这类毛病(同性恋),但是现在她在亢奋时期,不由自主来了快感。事情过后,红拂说:魏婆子,你好大的胆!你就不怕我告诉别人?那魏婆子说:我一点也不怕。您自己不觉得,吊了一夜,您嗓子全变了,听起来是撕嘶的,除了我谁也不知您说些什么。小妞,你现在是在我的掌握之中。我现在也用不着对你客气了。红拂说:我也用不着对你客气,就像你说的,反正我是要死的人。魏婆子说:姑奶奶,我就是能治要死的人。比方说你,我拿点参汤一吊,十天八天死不了。多少嘴硬的大姑娘,最后都管我叫姥姥。红拂说:魏姥姥,我不死,你也回不了家,这对你也不好。魏老婆子说:改口了?叫姥姥我不爱听,你叫小魏罢。红拂说:我的妈,你叫什么不好!
  魏老婆子用两腿夹住红拂的身子说:我可要审审你,这么漂亮的人,干什么要寻死。我的妈,你这对奶长得多好。这双腿直苗苗。小肚子好平呀。下边……你这个小蹄子,上吊都不老实!这时候红拂想,吊在空中和人调情,这滋味太不好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红拂落到了一个坏老婆子手里。



第91章 殉夫而死(3)


  三
  吊在空中,百无聊赖时,红拂开始预见自己的未来。等到人家用镜子在鼻孔上试不出气,把她放下来。那时她刚断气,还没僵硬,赶紧割开血管放血。同时,要用个漏斗插到她食道里,灌入大量的水银。一直灌到血管里全是水银,皮肤上出了水银汗才能算完。这样她的尸体可以永不腐烂。红拂活着时,体重是九十斤。灌了水银后就有八百多斤。这时候她会变成银灰色,拿手指一蹭,指尖发灰,仔细一看,指端有好多细小的水银珠,想一想自己会变得如此之重和这样的颜色,红拂心里很不舒服。然后解去缚眼的缎带,把她扶起来坐着,这时的红拂,肤色如雪,目光流盼,比活着时百倍明媚照人。她将这样在灵堂里端坐,以供万众瞻仰。这件事将轰动整个长安城,因为李卫公的夫人殉夫而死,肯定是了不得的大新闻。上至帝王,下至布衣,都要来看。这需要很长的时间,水银会从眼睛里流出来。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发生,在红拂死去的第三天,要从她食道里灌入熔化的铅。铅和水银会形成合金,水银就不会从眼睛里漏掉。红拂听见这事就说,我的妈,要拿铅来灌我。可是李靖的儿子说,阿姨,您已经是死人了,怕什么。如果你不乐意,可以不喝铅。红拂说,假如必要的话,喝一点不妨。李靖的儿子说,您要喝多少?红拂说,我怎么知道?李靖的儿子说,从铅汞合金的组成来看,喝下两斗水银后,应该喝两斗铅。红拂怎么也不敢相信她能喝下那么多铅,尤其是十几条壮汉把那些铅扛来给她看了以后。她还看见了很多东西,包括裹死尸的白布,睡死尸的棺材,给死尸灌铅的大漏斗,还有粗针大线。人身上的很多口子,死了以后需要缝起来。红拂看见那些针线,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她必须对这些东西发表意见,如果她不点头,这些东西都不能用,而这些东西又必不可少。
  我现在就要结束这本书了,这就像揭开一个谜底一样。李卫公已经死了,红拂则被吊在了上吊绳上,后来的事已经不重要了。这个故事已经被红拂自己画上了句号。由此就得出一个结论道:红拂殉夫正逢太平盛世,领导上碰到每一件事都把它往好里解释。这时候有一个红拂为了某种未知的理由想要死掉,领导上也能够泰然处之,并且把它看成一件吉利的事。我遇到的也是这种情形,现在有一个王二因为一种未知的理由、用一种未知的方法证明了费尔马定理,领导上也把它看成是好现象,把我的证明看成了一种成果,把我本人看成了一位人瑞。活着遇到了太平盛世,我们(我和红拂)是多么的幸福呀。
  四
  红拂寻死的事,另一些文献是这么叙述的:李靖死了以后,她非常伤心,就上表请求一死。大唐皇帝虽然嘉许她的节烈,但是又不愿一代名媛就此逝去。所以他命令,在红拂未死之时,要尽力劝说。为了防止她自行上吊,特地把她打进了天牢,赐她披枷带锁。只有当劝说无效时,才准她死去。但是节烈夫人死志弥坚,终于在三尺白绫上西归。
  当劝说无效时,皇帝只好赐她一死。他命令给红拂最大的光荣,这就是说,让她享受皇族的死刑。所以在选好的日子里,在她家里搭起了高高的绞刑架,红拂被黑纱蒙面,五花大绑,背后插着金制的亡命牌,骑上毛驴,在九城游街示众,然后由一位亲王监刑,押上了绞首台。
  这种说法中最奇妙的是红拂不是自杀的,而是被处死的。这就有些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至于死前还被插上犯由牌到九城示众,似乎有点过分,但也不是什么不能想象的事。故此有的文献里有这样的细节:卫公夫人上表要求自杀,皇帝览表大怒说:岂有此理,要是别人也罢了,你姓张的本是个婊子嘛!他怀疑红拂是要哗众取宠,就叫人把红拂抓起来问。不但披枷带锁,还用了几次刑。但是也没问出什么来。这时皇帝想起李卫公曾有大功于国,刚刚去世,就拷问其遗孀,似乎有点鲁莽。据说皇帝颇为懊恼地说:这事也怪红拂!要死自己死了罢,还上什么表文!俗话说,有好抓,无好放,现在怎么办?内臣们就出了这么个主意,说是珍惜贵妇生命云云。听上去有点肉麻。
  当皇帝的都有一点另外的考虑,他说:咱们这样把她捉了来,又关监又用刑,就让她回家去说吗?内臣们说:这还不好办,您就赐她一死好啦。反正是她自己要死。当皇帝的又都有点幽默感,所以他说:死也不能让她好死,好好修理她,以儆后来。这种说法的实质是皇帝不觉得红拂想自杀是一件吉利的事。大唐皇帝还是非常仁慈,这要是换了大明皇帝,非把红拂打进教坊司当妓女不可。
  这种说法里也有红拂在被吊起来之前去洗温泉的事。她是坐在囚车里,由女禁子押去的。但是那座温泉,只有贵妇人可以进去。所以她就被交待给了门口的侍女。但是侍女只能帮她脱衣服,也不能进入洗澡的地方。所以她们把她送到下一道门门前,对里面的贵妇说道:卫公夫人不方便,请大家帮帮她。这时红拂没有带枷,只带了一个金制的手铐,由一道金链子挂在脖子上,还带了一副金脚镣,由另一道金链挂在腰间。她低着头小步挪了进去,马上被里面的贵妇们包围了。她们说:卫公夫人,好性感哪。你这副金链子真好看。呀,这金锁上还镶了银线的花。让我来给你擦背罢。她们谁都没有注意红拂脸色苍白,面颊消瘦,为了表明只求一死的决心,她已经绝食好几天了。胡敬德的老母亲是贵妇的领袖,已经八十多岁了。她说:把小红拂叫过来,我有话说。于是红拂走过去,在老太太面前跪下说:犯妇张氏,见过太夫人。老太太说:快别这么讲。你虽然披枷带锁,却都是皇上的恩典。只要你改个口,这些马上就可以去掉。红拂说:回太夫人的话,皇上恩准了,明天赐犯妇一死。今天出来,主要是和大家见一见。老太太说,你叫我说什么好。说你好罢你不听皇上的旨意;说你不好罢,你殉小李子,也是志气高。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好罢,我不耽搁你。去罢。
  胡老夫人头发稀疏,胸前垂着两个奶袋,脸上起了很多老人斑,眼睛已经混浊,像不新鲜的鱼。她身上的皱纹比皮都多,阴毛都花白了,纯粹是个丑八怪。而红拂则是那样的鲜嫩,皮肤洁白滑腻,身体的比例也非常好。胡老夫人坐在太师椅上,而红拂却跪在地下,别人看了觉得不公平。她们上前,把红拂扶了起来,把她架到温水里去。首先的话题,是牢里的生活怎样,伙食好不好。红拂说道:皇上的恩典,非常的好。其实根本就没有伙食,只有一些小米粥。红拂不肯吃,就用漏斗灌。灌完了以后,还用铅丝捆住她的脖子,防她呕吐。这些就是伙食。脖子上架着大枷,也不能躺下睡觉,只能坐着。禁子还说,反正你是要死的人,不要紧了。少喝点水,省得老要小便。红拂在牢里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所有人都关心明天红拂死掉的细节。这情形将是这样的,他们将用绞车把她慢慢吊起来,让她死得既缓慢,又痛苦。这些细节已经向红拂宣布,问她有何意见。红拂没有说别的话,只是点了点头。但是这些细节她也不肯说出来。
  除了这些话,别人主要是为红拂抱不平,说她年纪轻轻就要死掉,真是亏得很。这些话就用不到红拂来回答。她闭上眼睛,向后一仰,让头发漂在水上,好像一大片浮萍。明确了明天死去,好像了却了一件心事,非常轻松。
  在等待头发干掉时,红拂在躺椅上睡了一会,据说她把双手捧在了胸前,腿平伸在地上,就这样睡着了。那时候有一道锁链绕着她的脖子,另一道绕在她的腰间。这些刑具只是使她更好看。虽然是四五十岁的人,她的乳头依然像处女一样又红又嫩,爱巢上的毛发依然又黑又亮。只是脖子上有一道红印,这是因为不肯吃饭,吃了又要呕,所以用铅丝勒出的痕迹。像这样漂亮的女人,明天就要死了。死是对人的惟一威胁。不想死的人怕很快地死,想死的人怕慢慢地死,所以世界上才会有那么多人。
  人家说,皇帝有意要红拂死前见到这些贵妇,是怕她们也要干这种为夫尽节的事。他希望红拂告诉那些贵妇牢里的可怕,但是红拂什么也没有说。这是因为红拂决心要再次跑掉,离开这个可怕的世界。
  据说皇帝亲审红拂,就问她为什么要干这哗众取宠的事。红拂说道:没有哗众取宠的意思,只是有点想不开,觉得死要死个明白。皇上就说:我也有点想不开。你要死向我请示,叫我怎么办嘛。批准了也不好,不批准也不好。红拂说:就请皇上给犯妇一个恩典,叫犯妇死了罢。皇上说:那是可以的。但是要叫你死时多受些罪,怕你受不了。红拂说:皇上的恩典,有什么受不了。皇上就说:那好,我要治治你这沽名钓誉的家伙。但是明天要放你一天假,让你到处跑跑,让别的女人都看一看。根据这种说法,皇上以为红拂自杀是想沽名钓誉。此时最好顺杆爬,说那就请皇上治臣妾沽名钓誉之罪。这样很容易就能轻松地死掉。但是红拂非常的倔强,她一声也不吭。
  后来红拂就出来洗澡,完成皇帝的嘱托。然后回到牢里去,等待被处死。睡了一会之后,她站了起来,向大家告别,走了出去。侍女们给她穿上了衣服,她就走了出去。完成了这个任务,她以为可以安心地静待死亡了,但是事情和她想象的大不一样。
  红拂认为,第一次从别人眼界里逃掉,是翻墙逃走;第二次她就无墙可翻,只好死去了。这一点别人无法理解,但是她也不想让人理解。她惟一的愿望就是让别人杀了她,而不是由自己杀自己。这是因为,她不是自己把自己生了出来的。
  五
  后一种说法说,红拂在死掉时不能说话。这种说法还说,她在行刑的当天早上,走到了为死囚准备的小房子里,那里有个光秃秃的人在等待,手里玩着一串钥匙。那人大概四十岁的样子。那人的脸是个大平板,几乎毫无特征。他给红拂开了锁,用聊天的口吻说:昨天玩得开心吗?
  那时候这间房子里只有红拂和那个男人。红拂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很高,窗户也很高,还有一把椅子和一张高高的桌子。那个人说:把衣服都脱掉。快一点,卫公夫人,我的活多得很!而红拂只是稍稍犹豫,就把衣服都脱光。那个人就说:长得不坏,李夫人。坐下罢。让我试试你。原来这张椅子是个拷问椅,可以把坐上去的人双手铐在扶手上。这时他拿出一叠黄表纸,打湿了水,贴在红拂脸上。经过了反复测量,红拂停止呼吸的厚度是第七张。在此之前,红拂三次停止了呼吸,额头上的静脉凸起,脸色涨红。但是再往她脸上贴纸,她还是不躲不闪。



第92章 殉夫而死(4)


  后来红拂躺在了台子上。她什么话都没说,据说她只是东张西望。那房子里终日不见直射的阳光,但是相当的明亮。四壁都是厚厚的软木板,外面的声音进不来,里面的声音出不去。她躺的台子是厚木板钉成,上面露着硕大的钉子头。在台子的四角上,有四个大铁环。那人说:这是捆你的。只要你乖,我就不捆你。红拂只是点了点头,没说什么。那人在提了一大桶肥皂水叫她喝,她就喝了一口,然后往空桶里吐。那人叫她再喝,她又喝了一口,如此循环,直到把胆汁全吐光。后来那人又叫她翻过身去,拿一个大漏斗往她肛门里灌了不少肥皂水。灌的时候问了一声,疼不疼。红拂也是摇头,不说话。那人说,到墙角出清肠子罢。她就点点头去了。然后那人叫她回来躺下,她又回来躺下。那人拿出一把大刷子,刷洗她的身体,好像在洗马一样。并且仔细洗了阴部、肛门、腋下、乳下等等地方,并且解释说,你的尸体皇上要看,可别有什么异味儿。他还用手指探了探肛门,闻闻手指说:说:灌得挺干净。卫公夫人,您不要不好意思。我是同性恋。红拂点了点头,仍然不说话。
  那个人又说,假如我不是同性恋,你今天就糟糕了。这地方除了我,谁也不来。这句话里带有一丝淫秽的暗示。他用刷子把红拂的皮都刷出了血印子,但是她还是一声不吭。
  后来那人又拿出了剃刀,把她的体毛全剃光,在此期间红拂还是不说话。只是在那人刮她的阴毛时哼了一声,这是因为当时他用手指撮起她的小阴唇,碰到了敏感的地方。而那人又捻了几下,她就不吭声了。然后那人又拿出很多小绳子,把她仔仔细细地捆起来,使她好像掉进了蜘蛛网,一点动弹不得。这些绳子有粗有细,粗的用来捆手臂、手腕、脚腕、膝盖、大腿、小腿,细的用来把大拇指、大脚趾捆住,并且在绳扣间连结。最后套上罩袍,袍外用丝绦勒了三道,这时他说:皇上吩咐说,叫你多受点罪,你今天可要难过了。你坐起来罢。红拂就坐了起来,据那人说,红拂坐着的样子仪态万方。
  那人拿起一根亡命牌给她看,那上写着:奉旨洵夫人犯红拂一名。这个犯由古怪得很。名字上打了红叉。那人就把它插在红拂背上。然后他说:你说句话罢。红拂就说:谢谢你了。
  刽子手说,我干了一辈子这个买卖,还没人谢过我。今天我送你上路,咱们也算有缘。能不能告诉我,你有什么毛病?但是她一声也不吭,那人就把她推倒在台子上,说道:躺躺罢。好大的毛病!
  红拂就这样躺在台子上,而那人却喝起茶来。这段时间非常的长,好像永远过不完。红拂终于抬起头来问了一声,还要等多久?而那人却没有听见。这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微弱。后来听见远处一声炮响,那人就拿出一节细绳子来,说道:对不住,现在要勒住您的脖子,叫你发不出声音。您有什么要说的,快说罢。但是红拂连张了几下嘴,又摇摇头。那人就把绳子套到她脖子上,慢慢绞紧,直到她呼吸微弱,才在绳子上结扣。这以后就用黑纱蒙住红拂的头,在此之前还说了一句:我就是今天的行刑刽子手。您不想多看我一眼?但是红拂把眼睛闭上了。那人就用黑纱包住了她的头,把她扛到了外面,放在驴子身上。据说红拂在驴身上侧坐,依然是仪态万方。
  据说红拂站在绞刑台时,依然是仪态万方。然后她感觉到有人从背上拿去了犯由牌,又感到有人把绞索套在了脖子上。这时她尽力站得笔直。但是她始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吊,吊了有多高。因为在她眼前的始终是一片黑暗。而且她什么也听不见。其实当她被蒙上双眼时就开始死了,但是总也死不完全。据说这就是皇上的意思。他把京城所有的刽子手都找了来,给红拂设计了一种死法,就是一直在死,但是老也死不完全。这就是用绞车把红拂慢慢吊起来,吊到她还能用脚尖坚持住为止。当然,假如吊过了头,她就会开始抽搐,那样马上就会死。故此要用黄表纸测量她的肺部。她就这样站着,浑身笔直,脚尖酸痛,呼吸困难。但是她仍然保持了冷静。我写到这个地方,自己也感到诧异:像这样的事,我怎么能够知道?所以它就是真的吧。
  根据这种说法,感到死之将近时,红拂曾经长叹一声。刽子手听见了就把头凑过去说:怎么样,卫公夫人?后悔了罢。要不要我把你解下来。但是红拂只是摇了摇头。她心里想的是:不管领导上怎么想,想要死还是办得到。这也就是说,红拂这座时钟走到了这里,眼看就要弦尽停摆了。
  红拂最后的时刻,眼前真的出现了九颗金星。那些星星嗡嗡地飞着,好像一些铜做的大黄蜂,所到之处都留下刺痛。这些金星有时候飞进心底,在那里向深处猛钻,有时候飞到心外,几乎消失在视野之外。这个时候她自己也变成了一根飞旋的柱子,在震耳的轰鸣中移动着。这一切都沉浸在墨一样的黑暗中。这样的死亡和一个无性、无智、无趣的人生相比,也不知哪个更可怕。
  六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说到红拂自杀的直接原因。卫公死了,生活无趣,这些都是理由,但这些还不会导致红拂马上毅然绝然地死掉。卫公死掉以后,皇上念及他生前曾有大功于国,就封他的遗孀为长安城里的贵妇领袖。这就是说,红拂被任命为贵妇联(甲)的主任委员,今后从日出到日落都要主持会议,做大报告。当然,她当这个角色年轻了一点,故而要把头发剃光,装上黑白两色的假发,把牙齿拔光,装上假牙;身边还要有一位手拿记录本,准备画正字的女秘书。这样她就成了一个级别极高,但是毫无权力的大官;不做任何官该做的事,只是享受官的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实在是可怕极了。像这样的任命是没法拒绝的,除非你就要死掉。红拂接到任命以后,马上就提出了殉节的申请。很显然,像这样的申请在审批中会遇到种种留难;被批准之后也会有种种实行中的困难。我觉得这样说明就够了——只要不装假,我们每个人都不天真。
  有人说,红拂被吊到最后,就变得非常的苗条。她皮下的脂肪都变成汗出来了,以致贴身穿的白麻布衣服都变成了浸了油膏的绷带,她自己也成了一盒油浸沙丁鱼罐头。这时候空气里满是异香——我们知道,好多种芳香物质都是脂溶性的,所以红拂一生所用香水的有效成分都在这件麻布袍子里了。她年轻时当歌妓,中年时当卫公夫人,所用的香料当然是车载斗量,而且全都十分名贵,这件衣服简直是价值连城。这时候红拂差不多已经死了,只有一点魏老婆子才能看出的呼吸。当时正是深夜里,她就蹑手蹑脚地行动起来了:解开了捆着红拂的那些带子,把亵袍从红拂身上剥了下来。这时候红拂静静地立在那里,一丝不挂,手脚僵直,但是身材苗条,有如十七岁的少女,半睁着眼睛,紧闭着嘴巴,双臂在空中僵直着;看上去好像是一具非常美丽的死尸或者一座非常美丽的雕像,但是魏老婆子知道她是活着的。这个老婆子急于把这件亵袍送到外面去卖给香料店的人,也没给红拂披上一件衣服就走了。等她回来时,事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红拂不见了,只剩下一条空空的绫带。于是她就大哭,把别人都叫起来,编造了一个红拂仙去的神话。总而言之,红拂的棺材里是空的。谁都不知她到哪里去了。在绳子上吊了一个星期,她的模样有很大的变化,只有魏老婆子才见过她最后的样子。但是魏老婆子抵死不肯承认红拂是溜走了或者被人劫走了。所以找到她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后来在她女儿开的妓院里就多了一位妓女,脖子上总缠着围巾,说话的声音低沉嘶哑,有人说那就是红拂,但是无法确认。这个故事是说,虽然红拂是兴高采烈,毅然绝然地想要死掉,但最后还是事与愿违。
  我的书写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有人告诉我说,不能这样写书——写书这个行当我还没有入门。他们说,像这种怪诞的故事应该有一个寓意,否则就看不明白。我不能同意这种意见,虽然我一贯很虚心。在我看来,这个故事一点都不怪诞。我不过是写了我的生活——当然这个生活有真实和想象两个部分,但是别人的生活也是这样的罢。生活能有什么寓意?在它里面能有一些指望就好了。对于我来说,这个指望原来是证出费尔马,对于红拂来说,这个指望原来就是逃出洛阳城。这两件事情我们后来都做到了。再后来的情形我也说到了。我们需要的不是要逃出洛阳城或者证出费尔马,而是指望。如果需要寓意,这就是一个,明确说出来就是:根本没有指望。我们的生活是无法改变的。
  七
  红拂这一辈子干过两件重要的事:一件是在不到二十岁时从洛阳城里逃了出去,另一件是在刚过五十岁时企图自杀。这两件事里有一件成功了,另一件不成功。不管成功不成功,两件事都引起了别人的诧异。因为这两件事她都不该干出来。红拂很少想入非非,她想到了什么就干什么。我现在依旧没有结婚,而且在和小孙同居。别人总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我周围有一种热呼呼的气氛,像桑拿浴室一样,仿佛每个人都在关心别人。我知道绝不能拿这种气氛当真,他们这样关心别人,是因为无事可干。就是把这种气氛排除在外,大家也不能对别人漠不关心。就是我,也总在猜测别人是什么样的。这不是在猜测女人脱了衣服是什么样的,而是在猜测每个人在心底是什么样的,随时随地都在想些什么。
  我现在经常想到一个人,就是那位在二次大战里躲在“边楼”的犹太小姑娘安妮。她在那里写了一本日记,说她相信每个人在心底都是善良的,然后就被纳粹抓走了,死在灭绝营里。这样她就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证明自己是错的了。她生命的价值就是证明了再不要相信别人是善良的。最起码要等到有了证据才能信。
  你不能从人群里认出我来的,尽管你知道我头发灰白,一年四季总穿灰色的衣服。现在每天我都到系里去上班,在我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老式的墨水池,那东西看上去像个眼镜,左边的一个墨水瓶里是红墨水,右面一个是蓝墨水,中间的凹槽里放了好多蘸水笔尖。每天早上我来时,都要仔细把笔尖挑选一遍,把磨秃了的笔尖拣出来,包在一张纸里扔进废纸篓;然后戴上老花镜批阅学生的作业。这些学生是加州伯克利教的。批完之后我把这些作业本拿到对面他的办公桌上,然后看教科书的校样,到十一点钟我到厕所去洗手准备回家——有人在洗手池上放了一撮洗衣粉,用它可以去掉手上的墨水渍。我就是这样一天天老下去了。从这个样子你决看不出我每天每夜每小时每一分钟都在想入非非,怀念着十七岁时见到的紫色天空,岸边长满绿色芦苇的河流,还有我的马兄弟。我本来不是这样,是装成这样的。你不可能从一个削瘦、憔悴的数学教师身上看到这些。有关人随时在想些什么,我只知道一个例子,就是我自己,别人不可能把一切都告诉我。所以我只好推己及人。在统计学上可以证明,以一个例子的样本来推论无限总体,这种方法十分之坏。安妮·弗兰克就犯了这种错误,从自己是善良的推出了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虽然这份善良被深藏在心里;这个推论简直是黑色幽默。但是在这件事上没有别的方法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让我相信我是对的,就是人生来有趣,过去有趣,渴望有趣,内心有趣却假装无趣。也没有一件事能证明我是错的,让我相信人生来无趣,过去无趣现在也无趣,不喜欢有趣的事而且表里如一。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强忍着绝望活在世界上。



第93章 后记


  《怀疑三部曲》是我在1993年以后写成的。它们属于严肃文学。我以为自己可以写些严肃的东西,中国也可以有严肃文学;这种看法未必对,但总该试试。顺便说一句,我以为严肃文学就是乍读起来有点费劲的东西。假如作者在按自己的思路解释一些事,这种文章总会让人感到费解,读者往往不能原谅这一点。请相信,我自己原来也不准备原谅这一点。但经过反复思量,发现不严肃有些东西就写不出来,结果才走上了这条路。我认为,严肃文学的作者最终会被一些读者原谅,因为他的书最终会给读者带来好的感觉;但也有些读者始终不会原谅他们,因为费力地读完全书后,没有一丁点好感觉。然而,只要有前一种读者存在,严肃文学就是必要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严肃文学是一种游戏,它必须公平。对于作者来说,公平就是:作品可以艰涩(我觉得自己没有这种毛病),可以荒诞古怪,激怒古板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有这种毛病),还可以有种种使读者难以适应的特点。对于读者来说,公平就是在作品的毛病背后,必须隐藏了什么,以保障有诚意的读者最终会有所得。考虑到是读者掏钱买书,我认为这个天平要偏读者一些,但是这种游戏决不能单方面进行。尤其重要的是:作者不能太笨,读者也不能太笨。最好双方大致是同一水平。假如我没搞错的话,现在读者觉得中国的作者偏笨了一些。对于这些读者,我可以诚心诚意地保证说:我绝不至于太笨。假如你把本书读完,还有余兴来读这篇后记,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
  王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