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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口述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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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口述自传
胡适 唐德刚
图书简介
 本书就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而言,注释部分的分量,恐怕还远在传文之上。七十年代海外史学界盛称「先看德刚,后看胡适」。唐先生在这些注中所表现出来的学养见识具有难得一见的才情风致,真正让人有读其书想见其人的钦慕之感。就写作的体裁来说,本书倒不失为别开生面、自成一格的学术性的自传。也是一本简单明了,童叟无欺,而包罗胡适学识、思想、生活、家庭背景等各方面的小书。
第一部分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1)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2)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3)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4)
·故乡和家庭(1)
·故乡和家庭(2)
·故乡和家庭(3)
第二部分
·我的父亲(1)
·我的父亲(2)
·我的父亲(3)
·我的父亲(4)
·我的父亲(5)
·我的父亲(6)
·我的父亲(7)
第三部分
·初到美国(1)
·初到美国(2)
·初到美国(3)
·初到美国(4)
·初到美国(5)
·初到美国(6)
·初到美国(7)
·初到美国(8)
·初到美国(9)
第四部分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2)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3)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4)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5)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6)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7)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8)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9)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0)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1)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2)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1)
  在动手翻译这本小书之前,我曾遵刘绍唐先生之嘱,先写一篇“导言”或“序文”。谁知一写就阴错阳差,糊里糊涂地写了十余万言;结果自成一部小书,取名《胡适杂忆》,反要请周策纵、夏志清两先生来为我作序了。
  在我写那篇序的期间,我对这本小书的英文原稿已经有二十年未去碰它了。我想原稿既然是我以前一个字一个字整理出来的,纵是倒背我也可倒背若干,翻译之前来写篇序,也用不着先读原稿再动笔了。所以只有在《杂忆》脱稿之后,我才又把英文原稿细读一遍;距上一次的细读,是整整的二十个年头!
  二十年前我对这篇稿子的看法,大致有三点:一、它的内容根本没有什么新鲜的材料;二、它反映出胡适晚年期的思想,与他中少年期的思想简直没有什么出入——说胡适的思想前后一致也好,说胡适没有进步也好;三、不过就写作的体裁来说,他这部小书,倒不失为别开生面、自成一格的“学术性的自传”。
  十八年过去了。两年前我写《胡适杂忆》时,印象中强调的还是这三点。可是最近一年来,我对我以前的看法,渐次觉得有修正或补充的必要。这不是近一年来,“胡适”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也不是我自己对胡氏的估价发生了什么“今日”对“昨日”的挑战;只是胡适之是位“实用主义者”,一辈子看重“实用价值”,因而以这本小书对一般读者的“实用价值”来说,那它在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倒是我所始料不及的!
  笔者说这句话,也是近一年来,面对海外中国知识界的实际现象,有感而发:
  最近一两年来,由于报章杂志上,对胡氏生前一些有趣的小问题——如学位问题、恋爱问题等的讨论,甚或辩论的关系,“胡适”往往又变成一些学术上和社交上谈话的题材。在这些场合里,我也在无意中发现,那些自港台来美的“知青”——包括很多我自己的学生——对“胡适”这个命题已十分陌生。他们之间好多都能写一手好的白话诗文;但是“胡适”与“白话诗”、“白话文”,究竟有多深的关系,他们就不知其详了。至于什么“实验主义”、“杜威”、“罗素”……什么“乾嘉学派”、“言字解”、“吾我篇”、“问题与主义”……那就更不必说了。总之那样活生生的一位“天下何人不识”的“我的朋友”,现在已渐次被历史的潮流淹没了——淹没得如此之速!
  最糟的要算是最近才从大陆上出来的一些“知中”了。我们偶尔聊起天来,他们所知道的有关“胡适”的旧闻就更少了。其中有些极有成就的科技专才,竟然对“胡适”和“胡适之”是否同一个人,也发生了疑问!
  适之先生是笔者所熟识的、最看重身后之名的一位前辈。他老人家的“身后之名”消逝得这样快,该是他生前所未曾想到的罢。
  最近笔者接到老朋友朱文长教授的来信。他说他在看《传记文学》的胡适自传时,是“先看德刚,后看胡适”。骤读此信,我会觉得是老朋友对我错爱了。其实全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像朱文长教授那样,当年在大陆上受大、中学教育,今日流落在海外教书的“知老”,胡适这本小书上的哪一句话,他未看过——甚至听胡氏亲口说过——十遍八遍乃至更多遍呢?
  俗语说:“话说三遍如烂草!”读书亦何尝不然?纵是胡适著的书,读过听过三、五、十遍,也会变成一堆烂草,朱教授也就不要去“先睹为快”了。至于我这位无名作家,不管我写的是怎样地“瞎扯淡”,但是总归是朱教授“尚未寓目”的闲文、闲书。他老人家如史席有暇,和娘子一起来翻翻“报屁股”,消遣消遣,那我的“瞎扯淡”,自然也就在“先看”之列了。余小子如不知轻重,把这句“朱子语录”当真,而自觉“老子文章赛胡适”,那我岂不是一名天大的阿Q吗?
  须知胡适之先生生前在中国享盛名,历四十年而不稍衰。因此他的一生,简直就是玻璃缸里的一条金鱼;它摇头摆尾、浮沉上下、一言一笑……在在都被千万只眼睛注视着。稍有一点关于“胡适”的小故事,在报章杂志上不是“头条”,也是“花边”。全国上下——尤其是茶余酒后——对他都有极浓厚的兴趣。
  以前的娱乐场中有句俗话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因而就“看胡适”(HuShihwatching)这宗娱乐项目来说,它和“看梅兰芳”实在是大同小异的。会看的专家和艺人们,便看其“门道”;一般遣兴的观众和读者,则看其“热闹”;而大家争看的兴致则是一样的。笔者不敏,当年在大陆上,夹在千百万“知青”之中,争看这场“热闹”,也是自七八岁就开始的。我想和我平辈或长一辈的中国知识分子,那时也是人人如此的。试问我们这一辈以前在大陆上受大、中学教育的人,哪一位不能对“我的朋友”,品头论足一番呢?既然大家对胡适之都很熟悉,也各自有一套主观的看法,那么一旦“朋友”不要了,把老胡适拖出来咒骂一通,则人人皆可骂出一套来——骂得个痛快淋漓,骂得他狗血喷头。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2)
  这就是50年代里,大陆上举国批胡的全盘经纬。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人人都知道“胡适是老几”;所以毛泽东一声令下,大家也就可以指着太平洋,大叫其“胡适算老几”了。大家对“我的朋友”都有三分熟,写起打差文章来,也就容易缴卷了。
  60年代之初,适之先生不慎因贪酒亡身而引起港台两地皆哭的现象,也是同一个道理。他老夫子文坛祭酒,风云际会五十年;最后撒杯人寰,含笑而去,死亦何憾?但是他的死,却使我们的社会上顿时失去了一位老少咸钦、热热闹闹的大众发言人,则生者奚堪?所以大家就望电视而堕泪了。
  如今二十年快过去了。在历史上说二十年原不算长,但是便在这短短的二十年内,胡适之先生却由一位嬉笑欢乐、妙语如珠的“我的朋友”,转变成和韩文公、朱文公、王文成公等挤在一起的木头牌位了。这爿后来居上的“胡文公神位”,究竟代表些什么呢?这问题的答案也就随着地球的旋转而愈来愈模糊了。
  记得笔者在1970年冬季访台时,蒙林语堂先生盛情召宴,我按时前往。在一家嘈杂的大酒店内,我问那位衣冠楚楚的总招待:“林语堂先生请客的桌子在哪里?”他把两眼一瞪,大声反问我一句说:“林语堂是哪家公司的?!”失笑之余,我心里也在想,工商业社会的变动多大啊!
  “胡适之”虽然和“林语堂”一样,今后永远不能和“公司”竞争了,但是胡适终究是胡适。它是个中国文化史上的“客观实在”。后世学人还会去继续研究它的。
  再者,胡氏生前提倡了一辈子,什么“民主”、“自由”、“实验哲学”、“不疑处有疑”、“不让人家牵着鼻子走”……成筐成篓的大道理。虽然这些都不是胡适之享有专利的发明,但是当这些概念还在“反动”和“毒素”的阶段时,大家都慷慨捐输,把它们一股脑都寄存于“胡适”名下,变成胡适之的私产,而胡适也当仁不让地据为己有。因而在胡氏含笑归天之后,这些概念也就和“胡适的幽灵”结下了不解缘。有朝一日,时移势异,毒草变成香花,胡适的幽灵借尸还魂,又成为后世青年仰慕的对象,亦未可知。
  但是“胡适”这个名词,除掉它的模糊的“历史形象”(historicalimage)之外,究竟还有多少其他的实际涵义呢?“后世青年”既无金鱼可看,也无小道消息可听,要了解“胡适”,那就只有求之于“书”了。但是哪样的“书”才能有效地提供他们所渴望的知识呢?《胡适思想批判全集》?《胡祸丛谈》?《胡适与国运》?《胡适文存》、《文选》、《论学近著》……老实说,这些巨著都会使“后世青年”愈看愈糊涂,愈看愈不知道“胡适”是什么回事。他们所需要的实在只是一本简单明了、童叟无欺而包罗胡适学识、思想、生活、家庭背景等各方面的小书。如果这个文化需要,由于时代转换而成为事实的话,那么胡先生这本小小的《口述自传》(也是他一辈子所编撰的最后的一本“上卷书”),对青年读者的“实用价值”,也就会逐渐地上升了,因为它是一部最浅近的、最适合青年读者需要的、胡适自撰的“胡适入门”。
  研究中国近代文史的专家们,抽空浏览一过,这本小书或许也可帮助他们,把他们概念中的“胡适”,整理得更有条理。因为它是一本辞简意赅、夫子自道的“胡适学案”。
  一般遣兴读者,工余饭后翻翻,也可大略体会出,胡适的“反动言论”和“毒素思想”的来龙去脉。至于它是毒草还是香花,胡适自己并没有“自卖自夸”,他只是“据实招来”而已。贤明的读者们——不论批胡也好,拥胡也好,既批又拥也好——自然会各自做其正确的判断。
  上述这些雅俗共赏的“实用价值”——尤其是对后辈青年读者的“实用价值”——倒是适之先生和笔者当年未曾想到的。现在笔者既然有感于时事而千虑一得地想起了,所以就补写一点译后的感想。
  还有我想在译后补充说明的,便是胡适之先生这本自述,从头到尾原是他老人家说给我一个人听的。他那时想像中的“将来读者”,则是美国大学里治汉学的研究生。因此我也就遵从他的意思,在章目结构、材料取舍上,以“美国研究生”为对象。同时我自觉我对这些可能的读者们,汉文底子和学习风尚,所知较深,因而在编稿时,有许多地方也是我替他硬性做主,其后才由适之先生查阅认可的。所以在那十余万言原稿的背后,还有胡老师与笔者千百万言的讨论和对话。如果这本书的读者,忽然从碧眼黄须的美国学生,转变成黑发无须的中国学生,那这些录音背后的讨论和对话,就可能比录音稿上的正文更为有趣而“实用”了。
  本来,“对话”(dialogue)比“讲课”(lecture)更有价值,原是世界学术史上的通例。古代的圣哲如孔子、孟子、苏格拉底、释迦、耶稣、穆罕默德等等都是述而不作的。他们的哲学和教义,多半是当时听众和弟子们,从对话中笔记或默记下来的。苏格拉底固有其有名的《对话录》传于后世,而儒教“经书”中的《论语》、《檀弓》等著作,又何尝不是孔子的“对话录”呢?而这些对话录就远比其他“经书”更有价值。主要的原因便是“对话录”所记的往往都是些脱口而出的老实话,不像那些三思而后言的“讲学”、“说教”等的官腔官调也。
  适之先生和我们的“对话”还不是一样的吗?例如在胡氏著作里,我们就很难找到他对“律诗”说过一句好话。但是在“对话”里,他却说做律诗要下几十年的工夫。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3)
  又如谈政治罢。他曾一再公开地说:“CC反对我!”意思是说国民党里CC系的领袖们,曾经反对他做总统。可是后来他又私下告诉我说:“CC在拥护我!”(笔者自己的1958年8月8日“日记”所载)这句话我就未尝听他在公共场所说过。
  其他的例子还多着呢。可惜当时我未留意把它们全部记下来,以后大半也都忘记了。可是每当我深夜独坐,回译胡氏自述时,昔年与胡老师的对话,往往又重浮脑海。想起来了,我就随手在译稿上写个小眉批。等到一章译完,我就把这些眉批稍稍整理一下,抄作“注释”的一部分。有时下笔不能自已,就写得老长老长的,简直变成胡适春秋里的《公羊传》、《ND521梁传》了。
  当然一个人的记忆是很容易发生错误的,甚至本稿的录音和缮校都会有错误。朱熹就说过,记人言语最难。不得其意,则往往“以己意出之”。在本篇的英文原稿里,我也就不敢说,绝对没有笔者“以己意出之”的地方。因为一切的“口述历史”,往往都是如此的。甚至古圣先哲,亦所难免。
  《礼记》的《檀弓篇》里,就有一段孔门弟子误记“夫子之言”而引起抬杠的趣事。原来孔夫子曾说过一句“死欲速朽”(“死后就赶快烂掉算了”)的话。曾子听到了,便以为老师在丧葬的传统观念上,发生了“修正主义”。但是孔子一生都在誓死推行他的“三年之丧”的教义,这一下来个早死早烂,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所以诸弟子对曾参这位学长的“口述历史”,不大信任。曾子急了,说:“我是听老师亲口说的啊!”(“参也,闻诸夫子也!”)大家还是不相信。曾子又举出人证,说:“我是和老同学子游一道听老师说的啊!”(“参也,与子游闻之!”)大家最后又去追问子游,才发现实在不是曾子在说谎,而是他的“录音机”,出了毛病。
  原来当孔子在宋国逃难时,听到那位蓄意想谋杀他的贪官污吏司马桓NEA2E,在订制一套预备将来“蒙主恩召”时自用的石头棺材。这个石棺的制造工程太大了。造棺工厂凿了三年还没有凿成。孔老夫子听到这故事,气得胡子直飘,所以才说:“死后赶快烂掉算了!(还造什么石头棺材呢?)”
  他老夫子这句气话,几几乎被曾子在“口述历史”里,录错了音。如不经众人临时发觉加以改正,那么儒家两千年来的教条,便大大地不一样了。后世的孝子贤孙们,不用说要省掉多少事;订制玻璃棺材,也就犯不着了。
  所以在这本小书里,我也不敢说,“吾闻诸夫子也”,是绝对正确的。纵使我能找出个“子游”来人证一番,我还是不敢说,我的记录是没有错误的。好在现在还去古未远,适之先生的门生故旧,笔者的贤师益友,仍遍布五大洲,倘能不吝匡正,实在是感盼不尽的。
  至于我自己的译文,我也不敢说绝对没有错误。这本小书上的文字,事实上是“复原”重于“翻译”。在我们当初编撰英文原稿时,为顾虑到洋学生的汉学程度,所以对中国古籍的征引,一般都是“削足适履”的。如今既然“复原”给中国读者们看,就得重新“量脚做鞋”才对。对着英文原稿,按照英语结构,一句句地硬翻下去,似乎也大可不必。为着使译文读起来比较顺口,并使古籍引证上比较明确易解,笔者乃于译文上酌添字句;然为求尽量忠实于原稿,凡是译文中为英文原稿所没有的,我一概加个“方括号”[]以标明之;或在脚注上加以说明,务使鱼目不致混珠。纵使如此,笔者还是不敢说译文与原文绝对一致也。
  再者,笔者谋生海外,平时实在忙乱不堪。尤其是我所服务的纽约市立大学,由于纽约市几度面临破产而动荡不安。日常课务与正规研究之外,杂务也多如牛毛,无法抽暇做太多的额外工作。晚间和周末虽可忙里偷闲,略事翻译,那往往也是在十分疲劳的情况之下执笔的,因而对译文的推敲斟酌,也就得过且过了。偶然误译,亦或难免。所以当拙译在《传记文学》上连载结束之时,笔者原打算把译文与原稿再逐字对校一遍。无奈俗务太忙,夜对荧光幕校书,往往也头昏目眩,力难从心;一拖数月,还未能终篇。然窃思译文中虽小误多有,大错应不会太多,甚或没有。自我安慰一番之后,重校工作也就掩卷作罢了。读者贤达,如发现译文有欠妥之处,至乞不遗在远,随时惠教为幸。
  总之,胡适之先生是现代中国最了不起的大学者和思想家。他对我们这一代,乃至今后若干代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这些和他同时代的后学,耳濡目染之间,对他的观察和认识也最为真切——至少比后世学人或外国专家,要真切得多。值此“胡适”大名一天天地向历史的海洋下沉之时,我们和他老人家原先很熟识的人,乘大家记忆犹新之时,写一点对他的观察和感想,实在是义不容辞的。这也是笔者近两年来,信手涂鸦,写了几十万字的主要动机。如因拙作之付梓而引起时贤各抒己见,把我们大家都认识的胡适之先生的学术思想、政事文章,在他恩怨将尽之时,提出来公开讨论讨论,使他的学术地位,将来在中国文化史上,益得其平;这样,则笔者不学,写这两本小书,就是抛砖引玉了。
  唐德刚1979年冬于美国新泽西州北林寓庐编译说明编译说明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4)
  一、本稿为根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所公布的胡适口述回忆十六次正式录音的英文稿,和笔者所保存并经过胡氏手订的残稿,对照参考,综合译出。
  二、本稿原定与胡氏的《四十自述》英文译本,合二而为一。故凡《四十自述》中已有的故事,本稿均未重复。
  三、胡氏口述的英文稿,按当初计划,只是胡氏英语口述自传全稿的“前篇”或“卷上”;故按“全稿”层次分为“三篇”“二十九节”。既然“后篇”或“卷下”始终未能作出,则上项划分已失其意义。故本稿乃按原有目次重分为十二章。庶几本稿可单独印行,自成一书。
  四、凡原稿语意有欠清晰的地方在译文须加些字句来表明的,译文上均加方括号[],以表示为原稿所无。
  五、凡原文所征引的其他著作上的文字,如果过于简略,有使读者不易明了的地方,译文则将引文前后酌量加长,使语意更为明显。
  六、由于海外参考数据的限制,如原稿中的引文或人名、物名一时无法用汉语“复原”的,则暂时“意译”或“音译”,以待将来补正。
  七、引文出处,原稿皆未注明;或其他字句有欠明白的地方,译文中就酌量情形,加批注予以说明。
  八、胡氏当年与笔者对各项问题的讨论,以及笔者访问胡氏时的问难与感想,均为正式录音记录所未收。笔者亦酌量情形于注释中略加按语,予以补充。
  九、本稿的翻译事实上是一种汉语“复原”的工作。胡氏当年用中英双语掺杂口述时,所说的语言虽未必全系“语体”,译文仍全部用“白话”来表达,以符合“胡适之体”的“文体”。
  十、本稿译述仓促,而笔者当年与胡先生工作时成筐的笔记又十遗其九,以故本稿凡是需详细注释的地方,而笔者在纽约附近各图书馆又找不到所需参考资料的时候,就只好暂付阙如,他日再设法增补。疏漏的地方,还希望读者贤达的指教和原谅!唐德刚
故乡和家庭(1)
  我是安徽徽州人。
  让我先把安徽省最南部,徽州一带的地理环境,做个综合的叙述:
  徽州在旧制时代是个“府”,治下一共有六个“县”。我家世居的绩NB32F县,便是徽州府里最北的一县。从我县向南去便是歙县和休宁县;向西便是黟县和祁门县;祁门之南便是婺源县。婺源是朱子的家乡,朱熹原来是在福建出生的,但是婺源却是他的祖籍。
  徽州全区都是山地,由于黄山的秀丽而远近闻名。这一带的河流都是自西北向东南流的,最后注入钱塘江。因为山地十分贫瘠,所以徽州的耕地甚少。全年的农产品只能供给当地居民大致三个月的食粮。不足的粮食,就只有向外地去购买补充了。所以我们徽州的山地居民,在此情况下,为着生存,就只有脱离农村,到城市里去经商。因而几千年来,我们徽州人就注定地成为生意人了。
  徽州人四出经商,向东去便进入浙江;向东北则去江苏;北上则去沿长江各城镇;西向则去江西;南向则去福建。我们徽州六县大半都是靠近浙江的;只有祁门和婺源靠近江西。近些年来[抗战前后],最西的婺源县,被中央政府并入江西。但是婺源与安徽的徽州有长久的历史渊源,居民引以为荣,不愿脱离母省,所以群起反对,并发起了一个“婺源返皖”运动。在中国共产党统领大陆前几年,婺源终于被划回安徽;但是我听说在中国共产党治下,婺源又被划给江西了①。
  所以一千多年来,我们徽州人都是以善于经商而闻名全国的。一般徽州商人多半是以小生意起家;刻苦耐劳,累积点基金,逐渐努力发展。有的就变成富商大贾了。中国有句话,叫:“无徽不成镇!”那就是说,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徽州人,那这个地方就只是个村落。徽州人住进来了,他们就开始成立店铺,然后逐渐扩张,就把个小村落变成个小市镇了。有关“徽州帮”其他的故事还多着哩②。
  我们徽州人通常在十一二三岁时便到城市里去学生意。最初多半是在自家长辈或亲戚的店铺里当学徒。在历时三年的学徒期间,他们是没有薪金的;其后则稍有报酬。直至学徒[和实习]期满,至二十一二岁时,他们可以享有带薪婚假三个月,还乡结婚。婚假期满,他们又只身返回原来店铺,继续经商。自此以后,他们每三年便有三个月的带薪假期,返乡探亲。所以徽州人有句土语,叫“一世夫妻三年半”。那就是说,一对夫妇的婚后生活至多不过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但是他们一辈子在一起同居的时间,实际上不过三十六个月或四十二个月——也就是三年或三年半了③。
  当然徽州人也有经商致富的。做了大生意,又有钱,他们也就可以把家眷子女接到一起同住了。
  徽州人的生意是全国性的,并不限于邻近各省。近几百年来的食盐贸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垄断了。食盐是每一个人不可缺少的日食必需品,贸易量是很大的。徽州商人既然垄断了食盐的贸易,所以徽州盐商一直是不讨人欢喜的,甚至是一般人憎恶的对象。你一定听过许多讽刺“徽州盐商”的故事罢!所以我特地举出盐商来说明徽州人在商界所扮演的角色。
  徽州人另一项大生意便是当铺。当铺也就是早年的一种银行。通常社会上所流行的“徽州朝奉”一词,原是专指当铺里的朝奉来说的,到后来就泛指一切徽州士绅和商人了。“朝奉”的原义本含有尊敬的意思,表示一个人勤俭刻苦;但有时也具有刻薄等批判的含义,表示一个商人,别的不管,只顾赚钱。总之,徽州人正如英伦三岛上的苏格兰人一样,四出经商,足迹遍于全国。最初都以小本经营起家,而逐渐发财致富,以至于在全国各地落户定居。因此你如在各地旅行,你总可发现许多人的原籍都是徽州的。例如姓汪的和姓程的,几乎是清一色的徽州人。其他如叶、潘、胡、俞、余、姚诸姓,也大半是源出徽州。当你翻阅中国电话簿,一看人名,你就可知道他们的籍贯。正如在美国一样,人们一看电话簿,便知道谁是苏格兰人,谁是爱尔兰人,谁是瑞典人、挪威人等一样的清楚④。
  我的家族——绩溪县上庄胡氏
  正因为我乡山区粮食产量不足,我们徽州人一般都靠在城市里经商的家人,按时接济。接济的项目并不限于金钱,有时也兼及食物。例如咸猪油(腊油),有时也从老远的地方被送回家乡。其他如布匹、棉纱,等等,在城市里购买都远比乡间便宜,所以也常被送返家中。
  所以离乡撇井,四出经商,对我们徽州人来说,实是经济上的必需。家人父子夫妇数年不见也是常事。同时家人的日用衣食以至于造房屋、置田产,也都靠远在外乡的父兄子弟汇款接济。
  不过在经济的因素之外,我乡人这种离家外出、历尽艰苦、冒险经商的传统,也有其文化上的意义。由于长住大城市,我们徽州人在文化上和教育上,每能得一个时代的风气之先。徽州人的子弟由于能在大城市内受教育,而城市里的学校总比山地的学校要好得多,在教育文化上说,他们的眼界就广阔得多了。因此在中古以后,有些徽州学者——如12世纪的朱熹和他以后的,尤其是十八九世纪的学者像江永、戴震、俞正燮、凌廷堪,等等——他们之所以能在中国学术界占据较高的位置,都不是偶然的⑤。
  现在再谈谈我们绩溪县。绩溪县是徽州府六县之中最北的一县,也可能是人口最少的一县。在经商一行中,我们绩NB32F人也是比较落后的。绩溪县人多半做本地生意,很少离乡远去大城市。他们先由杂货零售商做起,然后渐渐地由近及远。所以一般说来,我们徽州人实在都是很落后的。
故乡和家庭(2)
  我家在一百五十年前,原来是一家小茶商。祖先中的一支,曾在上海附近一个叫作川沙的小镇⑥经营一家小茶叶店。根据家中记录,这小店的本钱原来只有银洋一百元(约合制钱十万文)。这样的本钱实在是太小了。可是先祖和他的长兄通力合作,不但发展了本店,同时为防止别人在本埠竞争,他们居然在川沙镇上,又开了一家支店。
  后来他们又从川沙本店拨款,在上海华界(城区)又开了另一个支店。在太平天国之乱时,上海城区为匪徒所掳掠和焚毁,川沙镇亦部分受劫⑦。先父对这场灾难,以及先祖和家人在受难期间,和以后如何挣扎,并以最有限的基金复振上海和川沙两地店铺的故事,都有详尽的记录⑧。这实在是一场很艰苦的奋斗。
  据1880年(清光绪六年)的估计,两家茶叶店的总值大致合当时制钱二百九十八万文(约合银元三千元)。这两个铺子的收入便是我们一家四房、老幼二十余口衣食的来源。
  在这里我也顺便更正一项过去的错误记载。前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为拙著《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卷所写的序言中,曾误把我家说成是世居绩NB32F城内胡氏的同宗⑨。蔡先生指出“绩溪县胡氏”是有家学渊源的,尤其是十八九世纪之间清乾嘉之际,学者如胡培?(1782—1849)及其先人们,都是知名的学者⑩。这个在十八九世纪时便以汉学闻名的书香望族,其远祖可直溯至11世纪《苕溪渔隐丛话》的作者胡仔B11。那位抵抗倭寇的名将胡宗宪,也是他们一家。但是这个世居绩NB32F城内的胡家,与我家并非同宗B12。
  我家世代乡居。故宅在绩溪县城北约五十华里。历代都是靠小本经营为生的。我家第一个有志为学的是我的一位伯祖[胡星五]。他是个乡绅兼塾师。在乡里颇有名望,但是科场却不甚得意。
  我们的村落[上庄]正与华南其他地区的村落一样,是习于聚族而居的。洪杨起事之前,我们聚居的胡氏一族总人口在六千上下——当然也包括散居各地经商的族人在内——大半务农为生。但是大多数家庭也都有父兄子弟在外埠经商的——尤其是在南京、上海一带。
  注释
  ①根据大陆出版各类分省地图,婺源均被划入江西省治。
  ②“无徽不成镇”这句话的含意,正和“无湘不成军”一样,表示徽州人做生意,和湖南人当兵一样地普遍罢了。胡氏上述这段话是解释给外国读者听的。因为这句话如不加解释,外国读者便不能了解;如果兀兀唆唆地解释,洋人还是不大能理解的,所以胡氏就决定做上项简单明了但是并不十分正确的解释。
  ③我国单音节的方块字,和旧诗歌的传统,深深地影响了我们成语、格言以及一般民谣的构造。所以一般乡土成语,大半是四言、五言或七言的一两句平仄十分和谐的小诗或韵文。有些在农村“说书”或“讲古”的民间艺人,他们虽然多半是文盲,但是由于声音是“发乎天籁”,他们的“七字唱”,也都能音韵和谐,出口成章。例如王公子进京“赶考”,三千里路,走了好几个月的艰难旅途,一个“说书”的艺人,两句话就交代了。他说:“一路行程来得快,说书(的)嘴快风送云。”这一来,王公子就从杭州府的一间破庙里,一跃而进入长安城的相府里招亲去了。
  胡适之先生的乡亲“徽州朝奉”夫妇的婚后生活是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人命各有短长,都是说得过去的。但是为顾全这句“一世夫妻三年半”的七言成语,他们的老伴就得多活六年了。可是把这句话翻成洋文,洋读者就多少有点茫然。他们要问:为什么中国人结婚之后的同居生活,不是三十六年便是四十二年呢?他们就不了解“七字唱”在我们语言表达的方式里,所起的作用了。这也是“文化沟”在作祟罢!所以胡先生这篇口述自传,基本的设计是说给洋人听的。我们那时并没有想到后来要把它译成中文来出版的。
  ④胡先生毕竟是科举时代出生的——正如吉川幸次郎先生所说的“生当太后垂帘日”——所以他头脑里仍然装满了“科举时代”的许多旧观念。在那个“太后垂帘”的宗法社会里,由于“籍贯”对一个士子的“出身”有极重要的影响,所以“读书人”一碰头便要叙乡里、攀宗亲、谈祖籍,尽管有些“祖籍”他们连做梦也没有去过。这是我国几千年来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途中的一种社会心理上的后遗症。这个传统在一个流动性极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里,是很难保留下去的。但是在胡先生的“夫子自道”里,他却无意中为我们这个“颇足珍惜”的传统观念,保存了很多有价值的第一手社会史料。
  ⑤朱熹以后的许多徽州学者如婺源的江永(1681—1762)、休宁的戴震(1724—1777)、黟县的俞正燮(1775—1840)、歙县的凌廷堪(1757—1809)和绩溪的胡培?(1782—1849),都是清初和中叶不世出的汉学大师。赵尔巽主修的《清史稿》和张其昀续编的《清史》,在《儒林传》里,他们都有纪录。房兆楹、杜联NB252夫妇为《清代名人传》(ArthurW.Hummel,EminentChineseoftheCh'ingPeriod,1644—1912.Washington: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43)所撰的戴、俞、凌诸人的传记,则尤为翔实,考订亦远较一般中文著作,更为审慎,足资参考
故乡和家庭(3)
  ⑥川沙位于上海之东约五十里。城傍“盐运河”,距海仅十二里。其地原属南汇县,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为防倭寇始置川沙堡,驻兵戍守。清代改为川沙厅。“厅”是清代县级单位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成立,乃改川沙厅为川沙县。关于川沙早期建制沿革见诸可宝监制《江苏全省舆图》(清光绪二十一年,江苏书局印行),页33—34。
  ⑦太平天国之乱时,小刀会占据上海县城至一年半之久(从1853年初秋至1855年初春),清军无法收复。其时上海海关原设于英租界之内,小刀会未加干扰,然英领事竟暗助小刀会拖长占领;并以此为借口,破坏中国海关,不让中国政府课税,直至英人完全控制中国海关管辖权而后已。笔者曾为英人趁火打劫、破坏我关税自主之史实,在英美国家档案里稍事搜查,以阐明此事真相。详拙著《早期中美外交史》(TekongTong,UnitedStatesDiplomacyinChina,1844—1860.Seattle:Univ.ofWashingtonPress,1964.Chapter9.)胡家在上海和川沙两处的茶叶店被毁,就是这时期的事。“小刀会”原与“太平天国”无关。上海所受的糜烂,当时英国的殖民主义者实在应负很大的责任。
  ⑧根据罗尔纲《师门辱教记》所载,适之先生的父亲铁花先生“全部遗集分为年谱、文集、诗集、申禀、书启、日记六种,约八十万字”。在纽约我看过一部分罗尔纲的抄本。已印行的除《台湾纪录两种》(1951年,台湾文献委员会印行;另有1960年“台湾文献丛刊”重印本)和1931年胡适通过潘光旦于《新月杂志》所发表的《一本有趣的年谱》(第三卷,第五、六期,1931年7、8月上海出版)之外,我记得还看过另一本胡铁花先生年谱的单行本。然近日在哥大中文图书馆中,却遍索不得。
  ⑨蔡元培于1918年8月3日,为胡适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所写的序,大意是说,“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NB32F胡氏,禀有‘汉学’的遗传性”,云云。这篇序后来在原书改名《中国古代哲学史》(1929年“万有文库”本,和1965年台北商务印书馆重印本)而重印之时仍被保存。笔者承乏哥大中文图书馆期间,曾为该馆搜得该书1919年第一版的原本,列为该馆“珍版书”之一。不幸此书已自哥大遗失。
  见注⑤。
  胡仔著《苕溪渔隐丛话》(前集三十卷,后集四十卷)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据《四库提要》的记述,该书是“继阮阅《诗话总龟》而作,凡阅所载者皆不录……二书相辅相行,北宋以前之诗话,大抵略备矣”。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诗文评类,一。
  胡宗宪(1511—1565)为明代抗倭名将。《明史》卷二○五,有专传。房兆楹所撰的英文《胡宗宪传》载《明代名人传》(C.CarrintonGoodrich,ed.,DictionaryofMingBiography,1368—1644.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6.II,pp.631—638)颇可参考。
  参阅《胡铁花先生家传》(《台湾纪录两种》卷上《代序》。1951年,台湾文献委员会印行)。李敖的《胡适评传》(1972年,“文星丛刊”本)写得很扎实。也是有关胡适的家庭和幼年时期最好的一本传记,极有参考价值。只是在他所制的《胡适一家子的谱系》里,把“胡星五”列为“胡传”的祖父,不知何所本?
  1957年适之先生曾为笔者试拟一绩NB32F上庄胡氏的五代世系表。此表后来由笔者转交哥大中国口述历史学部保存,现已无法寻觅。然据《胡铁花先生家传》,则胡星五为胡适的“伯祖”;适之先生的《四十自述》中《我的母亲的订婚》那一章也提到“星五先生娘”是他父母订婚时的媒人。她说铁花先生是“我家大侄儿三哥”。所以,李敖书中的“谱系”可能有误。
  胡铁花先生在他的自述里提到洪杨乱前,他们绩NB32F上庄的胡氏,人口总数有六千之众。这数字可能是笔误——罗尔纲抄写时所发生的笔误,亦未可知。绩NB32F是皖南山区里的一个小县,人口甚少,有这样六千人聚居的大族,是件不可想像的事。
  太平之乱时,李鸿章奉旨回籍组织“团练”。这些后来发展成为清末有名的“淮军”的“团练”,事实上便是皖北一带——尤其是合肥一县之中,各大宗族所自动组织的子弟兵。合肥是当时安徽省,甚至是整个大清帝国里人口最多的一县;其时充当淮军骨干的周、刘、唐、张等大族,似乎没有一族的人口是超过六千人的。据此类推,绩NB32F八都上庄胡氏的丁口似乎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数目。
我的父亲(1)
  青年期的家难
  我的父亲胡传(1841—1895)[字铁花,号钝夫。原名守珊,故一字守三]生于安徽省绩溪县北部的上庄①。兄弟五人,我父最长。我家历代都是以经营茶叶贸易为生的,也就是自故乡山区贩茶往上海一带自设的茶叶店中出售。上海那时已是个大商业中心。我的高祖原已在上海黄浦江对岸的川沙设有小店,祖父又在上海设一支店。父亲幼年即甚壮健。当先祖每年春季返乡收茶时,店中商务便由父亲独力管理。
  父亲十六岁时便随先祖去川沙,并由先祖延聘塾师,教授诗文。父亲因为十分聪颖,早为其有志为学的伯父[星五公]所赏识。他认为有这样资质的青年子侄,实在不应该在一个小茶叶店里埋没了。所以父亲被家中长辈特地选出,让他专心读书,以便参加科举。
  可是这时正值洪杨起事之后,内战的烽火已日益迫近。当洪杨于1850年在金田村发难之时,父亲才九岁。1853年太平军进占南京,建立“太平天国”,并以南京为“天京”。数年之内,太平军数度侵入皖南徽州山区,焚掠迨遍。1860年我绩溪县亦为太平军所焚掠,一连三载,父亲和邻居亲友均率领家属到高山里去避难,并据险自卫。1862年情势更为险恶,乃又迁往休宁县暂避②。
  但是休宁亦非乐土。太平军仍不时进犯,家人也四处躲藏。1862年年底,局势稍稍好转,全家乃转返绩溪;不意翌年春初和夏季,太平军又两度进犯。就在太平军第二度入侵时,父亲在1860年(清咸丰十年)结婚的原配妻子[冯夫人],便不幸死难了。她是那时我家二十余口——多半是妇孺——中唯一的死难者。当时父亲是我家中唯一年轻力壮的成员,帮助那比他大过二十多岁而颇有名望的乡绅伯父,度此大难。
  在1860年至1864年(清咸丰十年至同治三年)四年之间,皖南真糜烂不堪。对这四年的焚掠、屠杀、饥荒等灾情,父亲在他遗留下来的自述里都有极详尽的记载。事实上他这段记述,远较当时其他任何[类似]的记述更为翔实③。
  在父亲的回忆录里,他曾做一概括的统计:我上庄村内的胡氏宗祠原完工于1840年(道光二十年),亦即洪杨起事前十年,也是太平军犯境前二十年。宗祠毁于1861年(咸丰十一年)。太平乱前数百年我乡皆太平无事。地方殷实,人丁兴旺。我族那时曾做过一次丁口总计,以便按口派捐,建造祠堂。当时全族男女老幼约六千人。太平军覆灭后的第二年(1865),我族再做第二次的人口调查,拟再按口派捐,重建宗祠。调查所得,乱后剩余丁口不过一千二百人左右,人口减少了百分之八十④。
  父亲所做的统计还有其他方面的记录,颇饶历史趣味。在这群大难不死的劫后余生中,竟有二百人染有烟癖!鸦片鬼的堕落,实有甚于一般游手好闲的懒汉。他们终年耕耘所获,还不足以偿付烟债。父亲那时便自问,这种人在生活上何能自给呢?!他的结论则是这整个胡氏一族都仰赖于四百几十个经商在外的父兄子侄的接济。他们的汇款也救活了家人,并助其重建家园于大难之后⑤。
  考试和书院教育
  太平战后,父亲于同治四年(1865)进学为秀才,时年二十四岁。当年一个人读书上进先要在他祖籍所在通过“县试”,再参加省方所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便进学为“秀才”。既为秀才,则每三年都得应考一次,叫作“岁考”。如果一个秀才希望参加举人考试,他还要通过省级主办的甄别试验,叫作“科考”。科考及格才可参加“省试”(亦称“乡试”)。乡试是朝廷特派的“主考”所主持的[乡试及格,便“中举”成为“举人”了]⑥。
  父亲进学之后,参加了几次“省试”都未能如愿。他深深了解他的学业为战火所耽误了,所以他决定到上海去进那些战后重开的“书院”,继续进修。经过慎重考虑之后,乃于1868年春初进了新近复校的“龙门书院”。该院山长(院长)刘熙载先生是当时扬州有名的经师。父亲被录取之后,便在该院读了三年——从1868年到1871年⑦。
  在父亲的回忆录里,他记载了当时书院里的生活,特别是一些同学之间的交往与学习的经验。他的同学之中后来有许多都在政治上和学术上有相当成就的⑧。父亲对这位了不起的刘山长的教学方式也有所记载。他说所有在书院中受课的学生,每人每日都得写一份“日程”和一份“日记”。前者记载为学的进度;后者是记学者的心得和疑虑。为这种“日程”和“日记”的记述,该院都有特别印好的格式,按规格来加以记录。这些“日记”和“日程”父亲均保留下来。其中有趣而值得一提的,便是这印刷品的卷端都印有红字的宋儒朱熹和张载等人的语录。其中一份张载的语录便是:“为学要不疑处有疑,才是进步!”这是个完全中国文明传统之内的书院精神⑨。
  我所敬重的老朋友吴稚晖先生,生于1865年,比父亲小二十四岁。吴先生也曾经告诉过我一件有关另一“书院”的惊人而有趣的故事。吴先生曾就读于江苏“南菁书院”。当吴氏第一次拜谒该院山长名儒黄以周先生时,他看到黄先生书斋上挂着一大幅使他难忘的格言:“实事求是,莫作调人!”这句格言如译成英语或白话,那就是:“寻找真理,绝不含糊!”这些也都说明了我国19世纪一些高等学府里的治学精神⑩。
  父亲的自述里几乎以四分之一的篇幅,记述其重建上庄胡氏宗祠的经过。这项重建历时凡十一年,共费制钱一千三百三十万(约合银元一万三千三百元)。自1865年动工,直至1876年(光绪二年),父亲三十六岁那年才正式完工的。在这项伟大的工程中,他不但是该项工程粗工细活主要的规划者和执行人,他有时还要说服和克制族中守旧分子的反对。他所遗留的记录不幸有一部毁于火灾,但是这份记录却替后世留下了当年聚族而居的农村里的生活状况、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极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我的父亲(2)
  在此期间父亲曾对中国地理——尤其边疆地理发生了研究的兴趣,这兴趣是他在上海龙门书院当学生时便养成的。他继续对地理学进修的原因,也是受当时国际和远东重要变动的影响B12。据父亲的纪录,他对当时政府和士大夫对世界地理和中国边疆——尤其是东三省——的地理之无知,感到震惊!所以他便下定决心终生致力于中国边疆地理的研究。
  吴大的知遇
  当父亲于数年之内把家事稍事安顿之后,他便决定撇开家族乡党的小天地而远游北京,另图发展。在1881年(光绪七年)他年已四十,乃向一位经商致富的族伯[胡嘉言]借了一百银元,搭船自上海去天津转往北京。在北京他仅凭两封推荐书,旅行了四十二天,到了吴大NDA49钦差的驻地宁古塔。吴氏为一自修而成名的大学者、考古家和政治家。父亲告诉吴公他不是来求职的,他只盼吴氏能给予护照和通行证,好让他遍游东北,并考察边疆地理。吴氏对父亲大为赏识,其后吴氏巡行阅边,总是偕父亲同行;尤其是1882年(光绪八年)中俄勘定疆界时,他们曾同晤俄方勘界专员B15。
  就在这一年吴氏正式聘任父亲为其幕僚。稍后吴氏并在父亲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专折向朝廷特别保荐,说父亲胡传“有体有用,实足为国家干济之才,不仅备一方牧令之选”。父亲惊喜之余,当然也深感吴公的知遇。其后多年便一直在吴公幕府,参与机要。
  父亲在东北一段时期往各地旅行考察,备历艰险。在1883年(光绪九年)一次[兼查十三道,NDA24牙河地势]途中,一行人员在森林中大雪迷路,三日不得出。干粮已尽,计无可施。此时父亲忽有所悟,他叫随行人员去寻觅一条山涧,然后循山涧而下。因为山涧总归会流出山区的,循山涧找出路,应该是不会错的。于是他们找到了一条山涧,循涧而下,终于脱险。为此,父亲曾做了一首诗,以为纪念。四十年后,当我在1919年发表一系列有关实验主义的讲演之时,我还举出这个例子,来诠释约翰·杜威在他《思维术》里所阐明的理论。
  自1881年以后,父亲便一直致力于公务。自1881年至1886年,他在东北服务六年。1886年先祖母逝世,父亲返里奔丧。翌年又转广州依广东巡抚吴大。吴派他去海南岛视察,并报告全岛土著状况,做可能开发的筹划。父亲于此行所保留的详细日记,后来曾发表于专研地理学的《禹贡半月刊》。
  1888年(光绪十四年),黄河在郑州一带决口。吴大NDA49自粤奉调任河道总督;设督署于郑州,监督堤工。父亲乃随吴去郑州。在此期间父亲亦记有详尽日记,记录构料、修堤等工作。当年的河工不但极其腐化,且有各种迷信掺杂其间。迷信之一便是崇奉水蛇、虾蟆为“河神”。
  父亲在治河时期日记里便做了十首《郑工合龙纪事诗》,其中的一首便坦白地批判这迷信之无稽。下面便是这首诗的原文:
  纷纷歌舞赛蛇虫,
  酒醴牲牢告洁丰。
  果有神灵来护佑,
  天寒何故不临工?
  我引这首诗来说明我父亲生命里富于学术的一面。他是笃信宋儒的,尤其崇奉程颢、程颐和朱熹,是所谓“理学”。由于业师刘熙载先生的教诲,我父亲受程朱理学的影响也很大,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对大清帝国内当时所流行的宗教,予以严肃的怀疑与批判。
  由于襄赞治河的劳绩,吴大NDA49乃保举父亲以直隶州候补知州分发各省候缺任用。1889年(光绪十五年)父亲自郑州请假返籍探亲。便在这一次短暂的探亲假期,我父母就在原籍结婚了。婚后父亲乃携眷返郑州继续治河。翌年,父亲乃离开河南任所往北京等候签派新职。当年合格官吏的选派,多凭抽签决定。父亲抽得往江苏省候补的签,这在当时实在是最好的机会了。所以在1890年到1891年两年之间,我父母均住在江苏省会所在地的苏州;后来又被派往上海,担任“松沪厘卡总巡”。我便是1891年12月在上海出世的。就在这一段时期里,父亲已有“能吏”之名,所以其他各省当局,对他也就竞相延揽了。
  在台湾任知州和统领
  1892年,不但是我父亲原任所在的江苏省署,就是广东省署和新设的台湾省署,都纷纷奏请朝廷想调请父亲前往各该省任职。但是北京中央则循新任台湾巡抚邵友濂之请,调父亲去台湾任职,盖当时台湾省治新设,需要人才甚急,所以北京吏部乃遴选干员胡传,前往台湾,襄赞省政。奉命之后,父亲不得已只好暂留眷属于上海,于1892年只身赴台。其后在台湾一直任职达四年之久。
  在台任职期间,父亲曾巡视全岛各地,并代邵巡抚亲往澎湖列岛视察军务。他的巡台日记,以及对邵巡抚的禀启,均曾由今日的“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付印出版。  
我的父亲(3)
  父亲因为深谙地理之学,根据所学加以判断,他认为当时全台各地的防御工事,例如各地的炮台,对台湾的实际防御均无补于事。在[1885年]中法战后,我国南洋海军全毁,台湾门户洞开,全岛实际上无防御之可言。所以他在向省署的禀启中,坦白指陈当时散置全岛各地各种零星防御工事,以及落伍逾龄的各种武器,和那些装备训练均感不足的武装部队,全属浪费。父亲乃禀请省署将这些无用的设施,全部废弃。另行训练一支小型海军,以为全岛防务之用B23。
  父亲在全岛旅行视察之后,由于当时防疫设备不足,乃染上疟疾,卧病甚久。和他同行的仆役亦同染疫疠,甚至无一人生还!
  1892年,父亲又受委管理全岛盐政,半年之内便有很多的兴革。最近一位盐务专家便曾根据父亲有关盐政的报告,撰文研讨父亲当年对台湾盐政的贡献。
  1893年(光绪十九年)父亲又受[台湾藩台唐景崧]牌委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台东当时是台湾唯一的一个直隶州。他接任只有一天,台东的后山驻军统领——可能因为心脏病猝发——突告病故。邵友濂巡抚乃委派父亲兼领台东后山军务。所以当我在1952年访问台东时,台东父老仍然记得我的父亲是位武官——胡统领,而非文官——胡知州。
  在父亲统军期间,他发现全军有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官兵吸食鸦片。因为那时台湾疟疾流行,军中官兵误信鸦片可以防疟,所以几乎全军吸毒。父亲最恨吸毒,故极力使全军戒毒。这些事,在他的巡台日记里都有详细的记载。
  就在父亲在台湾担任统领这段时间里,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了。我军战败。强大的北洋海军全部为敌所毁。当北洋海军于1894年全军覆灭时,我父深知台湾已无法防守。如众所知,1895年中日马关和会时,我国把台湾割让于日本作为赔偿。所有清廷派来台湾的官吏,均奉召返回大陆。
  可是台湾居民却强烈反对,尤其是当地士绅,他们群起吁请巡抚唐景崧制止割让,并宣布成立“台湾民主国”,选唐景崧为“伯理玺天德”(总统)。这个“民主国”事实上只存在不过数周——甚或只有几天——就完结了,但是台湾的抗日运动却延续至数月之久。
  父亲迟至1895年6月25日始离职返国。此时大陆与台湾电讯已断。土著与土匪又纷起滋事。所幸父亲在台时颇有政声,所以尚能沿途通行无阻,返回台湾临时省会所在地[台南]。这时他已染了严重的脚气病,两腿浮肿,不能行动。但正如上节所提,父亲行政才能曾历经上峰嘉许,所以此时的新军事领袖刘永福将军,仍坚留我父在台继续服务。刘氏是前任巡抚和“伯理玺天德”离台后,全岛唯一的军事领袖,那时尚统治南部半个岛。父亲在台直病到不能行动的情况之下,刘氏始允许他离台内渡。父亲于1895年8月18日离台,8月22日病故于厦门——他成为“台湾民主国”的殉难者之一B27。
  下面是父亲于光绪二十一年乙未(1895)6月20日所立的遗嘱。虽然那时和他共患难的家人,都已离台赴沪,我二哥嗣NC073尚随侍在侧。遗嘱的全文如下:
  予生不辰,自弱冠以后,备历艰险,几死者数矣。咸同之间,粤寇蹂躏吾乡,流离播越,五年之久,刀兵、疠疫、饥饿三者交迫,屡濒于危而不死。在婺源覆舟于鹅掌滩下,亦幸不死。光绪癸未正月,在宁古塔奉檄由瑚布图河历老松岭赴珲春与俄罗斯廓米萨尔会勘边界,中途遇大雪,失道误入窝棘中,绝粮三日不死(窝棘者译言老林也)。乙酉,署五常抚民同知,八月廿三日,马贼猝来攻城,城人逃散,予以十三人御之,幸胜而不死。丁亥,在粤东奉檄渡海至琼州察看黎峒地势,自琼而南,直穿黎心以达崖州,染瘴病困于陵水,亦不死。壬辰之春,奉旨调台湾差委,至则派查全省营伍,台湾瘴疠与琼州等,予自三月奉檄,遍历台南北、前后山,兼至澎湖,驰驱于炎蒸瘴毒之中凡六阅月,从人死尽,而予独不死。今朝廷已弃台湾,诏臣民内渡,予守后山,地僻而远,闻命独迟,不得早自拔,台民变,后山饷源断,路梗文报不通,又陷于绝地,将死矣!嗟呼,往昔之所历,自以为必死而卒得免于死,今者之所遇,义可以无死,而或不能免于死,要之皆命也。汝从予于此,将来能免与否,亦命也。书此付汝知之,勿为无益之忧惧也。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1895年6月20日)书台东镇海后军中营示儿。
  铁花  
我的父亲(4)
  注〓释
  ①原英文稿内只用“胡传”本名,未及字号。本稿内所列举的字和号是根据《胡铁花先生家传》所增补。《家传》被收录在《台湾纪录两种》(1951年台北文献委员会印行)中作为《代序》。《家传》是一篇简明确实的胡传的传记。胡氏自著《钝夫年谱》不全,亦未正式印行。又胡家及其乡人惯书其祖籍县名为“绩溪”,本篇及以后各章均用较通俗的“溪”字以代替“溪”字。
  ②太平军入侵皖南时,已在太平诸王内讧之后,洪杨革命已成尾声。军纪既已废弛,焚掠亦所难免。唯铁花先生遗稿内,亦有逃避“官军”的记载。笔者当年阅读原件时,便曾向适之先生指出,焚掠之事,清军亦有份,胡先生说:“你也看出这一点啦!”
  ③胡传所记皖南徽州一带遭劫的情形,可能是有关该地区灾情最详细的一部记录。关于其他地区还有很多种不同的记录都较胡氏遗稿更为翔实,只是适之先生那时并未看到。
  ④胡氏这段记述,可能不正确。参阅上章注释。铁花先生对当时徽州一带受劫的情形记述甚详。如果他们胡氏一族的人口在四年之乱中便死掉百分之八十,他的记录中一定有更多骇人听闻的故事。但是全稿中似乎只提到他原配冯氏死难一事,未见有其他死难的记述。所以一族人口损失八成的情形,似乎不大可能。洪杨乱前他们胡氏全族人口为“千六”被误为“六千”,倒比较可信。
  ⑤洪杨乱后,胡氏全族人口只有一千二百人,其中留在故乡、抽鸦片的成年男人(那时妇女染烟癖是极少的)就有二百人之多;另外还有四百位成年和青年的男人在外地经商,这个比率也不太可信。笔者当年本想于全稿完工时,再把这些问题向胡先生提出,一一加以澄清,不意胡氏突然逝世,这些问题就都变成悬案了。
  ⑥清袭明制,科举制度是很复杂的,三百年间变动也很大。大致说来科举考试是分三级的:“秀才”、“举人”和“进士”。一个士子要当秀才,他第一步要参加他祖籍所在的本县的“县考”;及格了,再升一级参加“府考”;又及格了,则由本府主管官的“知府”提名参加朝廷特派之“学政”所举行以“府”为单位的“院考”;院考又及格了,则由政府正式承认为“生员”,通称“秀才”。像胡传这样的读书人,他先要参加绩溪县的县考,再参加徽州府的府考和院考。他在同治四年(1865)通过了院考,“进学”成为“生员”,他就是胡秀才了。
  做了秀才可麻烦了。为了避免“秀才三年成白丁”,朝廷每三年还要考他一次,是为“岁考”;秀才如想考“举人”,他还要参加府级的甄别试验,是为“科考”。科考不及格,他就不能参加省级考试举人的“乡试”。岁考不及格,那可能连个秀才的招牌都保不住了。岁、科考试及格的生员(秀才)又按成绩分为“附生”、“增生”、“廪生”(官家给点口粮故名)和“贡生”(贡献给朝廷的人才)。贡生又按考试成绩分为数等,最好的“拔贡”、“优贡”就有向朝廷申请做小官的资格了,优贡一等可以做“知县”(县长)候选人,三等也具有县教育局局长(训导)的资格。胡传便是“科考优等”而“乡试不售”,做了一辈子老秀才。他不甘失败,乡试落第之后,乃正式进大学——“龙门书院”,好好地读了三年书,预备卷土重来,再参加“江南乡试”。但是他是否又参加过乡试,那连他自己的儿子也不知道了。
  胡传似乎是一位“优贡三等”,所以有人称他“训导”。他所参加的“乡试”是在南京举行的。清制江苏、安徽两省合称“江南省”。在“江南乡试”里名列前茅的,当然就是“江南才子”了。所以我国俗语上所谓“江南才子”并不限于长江以南所出生的“才子”,苏北、皖北的庄稼汉,乡试考得好的也有份。
  胡适之先生对他父亲的“功名”的叙述,可以说是语焉不详,因为他是预备说给洋人听的,所以笔者作注时把它稍为补充一点。
  关于清代科举制度的参考书,除一般官书之外,可考阅《清史稿·选举志》。通俗读物则以沈兼士编《中国考试制度史》(台北考试院考试技术改进委员会印行,1960年版)第九章最为简明扼要。
  ⑦据《清史稿·儒林传》:刘熙载(1813—1881)字融斋,兴化人,为清末大儒,晚年长“龙门书院”。尝戒学者曰:“真博必约,真约必博。”这也就是胡适所谓“为学当如金字塔”之意。胡氏治学对我国传统治学精神的承继,可说深入骨髓;西学对他的影响,有时反而是很表面的。
  ⑧《胡铁花先生家传》的作者张焕纶(经甫)便是胡氏在龙门书院的同学。经甫后来便是上海一带知名的学者。其他如袁爽秋、童米孙等也都见重于时。
  ⑨“不疑处有疑,才是进步!”这九个字是笔者在当年笔记残稿中找出的。近查1968年台北商务印书馆印行的《张子全书》却未见此条。其稍近似者有:“在可疑而不疑者,不曾学;学则须疑。”(《学大原下》)“闻而不疑,则传言之。见而不殆,则学行之,中人之德也。闻斯行,好学之徒也。见而识其善而未果于行,愈于不知者尔。”(见《正蒙·中正篇》)又:“无征而言,取不信,启诈妄之道也。杞宋不足征吾言,则不言;周足征,则从之。故无征不信,君子不言。”(《正蒙·有德篇》)这些都是胡适之治学终生奉为圭臬的格言。然上述九字或出宋儒其他语录。宋代的道学是清政府用以取士的官学。这个传统不但是被胡适之完全承继了,我国东南一带的文士所搞的儒学也全是宋明之学,此风至台湾而不衰!  
我的父亲(5)
  ⑩国民党元老钮永建先生也是当年“南菁书院”的学生。1960年夏,胡、钮二公同机飞美,途过冲绳岛休息,二人于海滩散步时,谈话的题材便是“南菁书院”。钮氏动人的故事使胡氏大感兴趣,所以胡公劝他到纽约时务必与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联络,好把这段学术史保留下来。胡公兴奋之余,并“口占一绝”,以赠惕老。诗曰:
  冲绳岛上话南菁,海浪天风不解听。
  乞与人间留记录,当年朋辈剩先生!
  胡氏抵纽之后,曾把这首诗抄给我,并要我立刻与钮惕老联络,赶快把这段历史记录下来。笔者在胡公敦促之下,真于百忙中抽空往长岛,钮公的女儿李夫人家,数度拜访。钮氏这时虽然已年逾九十,但是耳聪目明,步履如常人。他老人家对口述个人回忆亦至感兴趣。钮公是我国革命元老中自同盟会以后,无役不与的中坚领袖。他的故事是说不尽的,他也急于全盘托出。可恨笔者当时是哥大雇佣研究员,每日都有十小时以上的工作量。校方对我的工作时间不作适度的调整,我是无法抽出时间来访问惕老的。后来我想出一变通办法:由我于夜间抽空赶编一份简明的《淞江钮惕生先生年谱》,把其中重要章节拟出大纲来,想请惕老的女儿抽空代为录音,好让我于周末抽空编校。但是钮小姐夫妇也是忙人,他们也抽不出空来做此额外工作。我们一拖再拖,钮老终于等不及而撒手人寰。胡适之先生要想为“人间”留下“南菁书院”的“记录”,竟以笔者忙乱而未能如愿,今日思之,真是仍有余恸。
  在我国传统的宗法社会里,农村知识分子——像胡传这一类的人——最能和衷合作,出钱出力,全心全意,竭力以赴的,莫过于盖祠堂、修族谱了。近千年来对我国社会思想影响最大的哲学家朱熹就说,“三世不修谱为不孝”。余风所及,近七八百年来的中国,真是无族无祠,无家无谱。所以,族谱实是我国民族史上最重要的一种史料,中国的族谱也是人类文明史中最大的一份记录!吾人如把族谱列为“丛书”,则这部丛书的总量,实比世界上最大的丛书——《四库全书》——还要大出数十倍。可惜的是我国三千年来的学术界,就始终未曾对族谱做个像样的综合研究、保藏,乃至著录。近代学术界对中国族谱的研究与收藏,实始自洋人。哥伦比亚大学中文图书馆对中国族谱的收藏,至今还是世界第一位。一校之藏,竟超过中国现有著录的族谱之总和!笔者常年承乏其间,曾利用其财力,再扩大其收藏。记得在最后征集中,曾收到海外赵氏所捐赠的英文版《赵氏族谱》。赵氏原为北宋皇族,为避金人之祸,南迁临安;又为避蒙古人之入侵再迁百粤。南宋亡国,这批凤子龙孙,乃流离海外,变成华侨。他们所叙述的故事,不疑处固有可疑,可疑处亦不无可信。笔者在哥大服务时期,曾为该校丰富的中国族谱收藏,作一小序曰《序哥伦比亚大学之中国族谱收藏》,发表于1968年国立中央图书馆印行的《庆祝蒋慰堂先生七十荣庆论文集》。在该文中我谈到我国族谱纂修工程之浩大,即举铁花先生遗著中所述的绩溪胡氏合族动员的故事为例。事实上胡铁花先生遗著,也是这一方面最可宝贵的第一手社会史料。
  近世有革命思想的社会改革家,当然会认为族谱、宗祠是维系半封建的宗法社会的最腐朽的一种社会制度。但是不论它在中国社会发展史上所发生的正副作用,它却和今日正被发掘的皇陵、古墓一样,其中所保存的民族文化的遗产是无法估计的。
  李敖引梁启超的话,说清代学者治地理学的颇成一股风气,搞边徼地理和域外地理的很多。这是一句很有见地的话(见李敖著《胡适评传》,1967年,台北文星书店,页20)。
  近代中国为国防建设而翻译的第一部洋书《海国图志》,也是一部地理书。
  据《家传》,铁花先生当时“受二百金,留百金于家,携百金以行”。
  宁古塔,民国后亦名宁安,在吉林省东南。因远在边陲,地荒人少,交通阻塞,气候严寒,所以在清代一直是内地犯人“充军”的地方。胡传以一个四十岁落第的江南士子,亲老家贫,妻亡子幼,竟然离乡撇井,负债投边,出塞四十余日,去充当一名三品小官吴大NDA49的幕僚!这种精神,也实在是难能可贵。
  胡传当然自信是个人才,但是在人才济济的东南和北京找不到可以一展抱负的机会,这大概也是他下定决心到那最需要人才而人才最不愿去的地方去的最大动机,最后终能慢慢地脱颖而出。虽然他死的时候位不过知州,然而在近代中国边疆开发史上,也可说是青史垂名了。在他颠沛流离的一生里,我们也可看出帝王时代中国以做官为唯一职业的“读书人”生活的一鳞半爪。
  吴大?与俄人办交涉的中俄勘界会议是在光绪十二年(1886)举行的。胡传于光绪八年(1882)所参与的会议,可能是一些预备会。
我的父亲(6)
  俄国是今日世界上硕果仅存的老牌西方帝国主义。其他西方帝国主义如英、法、德、意、美、荷、西、葡等国的殖民地已纷纷独立,或已归还原主,唯独俄帝的殖民地至今仍寸土不让,并且还在继续扩张。所以,帝俄、苏俄的扩张主义实是一脉相承的。且看吴大NDA49当年的报告:
  ……边界自珲春河源至图们江口五百余里竟无界牌一个。黑顶子山濒江一带久被俄人侵占。[副都梳依克唐阿]屡与大NDA49照会俄员,索还占地,并迭次面商据约议论,该俄员等一味支吾延宕,竟于黑顶子地方,添设卡兵,接通电线,有久假不归之意……图们江左边距海不过二十里,立界牌一个……未照准条约记文二十里之说,与[俄员]巴啦诺伏反复辩论,该俄员以为海滩二十里俄人谓之海河,除去海河二十里方是江口。大NDA49等以为江口即海口。中国二十里即俄国十里。沙草峰原立界牌既与条约记文不符,此时即应照约更正。巴啦诺伏仍以旧图红线为词,坚执不允。此四月二十二日与俄员议立界牌,力争未决之情形也……(见吴大NDA49著《吉林勘界记》,载于“小方斋舆地丛钞”第一帙)。
  读此可知胡适之先生的父亲当年在我国东北工作的性质。他们那时工作的对象,九十二年之后,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李敖引顾廷龙编《吴NDA25斋先生年谱》(1935年,北平燕京大学出版)及《东华续录》证实确有此事。见《胡适评传》,页11—12。
  据《家传》,胡传迷路的地方是吉林十三道,NDA24牙河,地在吉林东南,三国交界处。
  见《胡适言论集》甲编,华国版,页84;《胡适文存》卷二,实验主义,杜威思想。参阅《胡适评传》,页36。
  胡传,《游历琼州黎峒行程日记》载《禹贡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北平,1934年9月1日出版,页22—36。
  这首诗胡氏在他的《四十自述》中也征引过。他的思想所受这首诗的影响,《四十自述》的第二章也说得很清楚。
  见《家传》及《评传》。李敖说胡传是“江苏抚宪刚毅的红人”(页3),未见注释,亦是想当然耳之论。不过铁花先生那时是在上海搞厘金的,清代乃至民国时代替上司办税务的总归受到上司信任盖无问题。
  胡传有关台湾的遗稿,被编为《台湾纪录两种》,一种是“日记”,另一种是“禀启”,今日在台湾已有两种版本:一为“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的线装本;一为“台湾文献丛刊”的平装本。
  胡传关于重整海防的建议在他《复邵班卿》的那封信里说得最为沉痛(见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版《纪录两种》下册,页47)。他说:“今举一岁所入之大半,养十无一二可恃之防勇以耗之……将来必至无可收拾。”所以,他主张买几条炮舰。
  关于台湾盐政的论文和书籍,海外查对不易。据李敖所引有下列数种:连横《台湾通史》(1946年1月重庆商务印书馆版)卷十八《榷卖志》,卢嘉兴《台南县盐场史略》(《南瀛文献》二卷一、二期,1954年9月,台南县文献委员会版),及前人《台湾清季盐制与盐专卖》(《台南文化》五卷一期,1956年2月,台南市文献委员会版),及张绣文《台湾盐业史》(1955年11月,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版)第三章。上引诸书参阅《胡适评传》,页10。  
我的父亲(7)
  当本章在《传记文学》第三十三卷第三期发表之后,笔者便收到台湾台南市周维亮先生来信,说:“……据我所知,李敖所引的各种[书刊],无一是与铁花先生所治理台盐的资料有关。适之先生原意,恐系指拙著《胡铁花之台盐治绩》,文载四十二年[1953]十月出版的《盐业通讯》第二十六期。当四十三年二月适之先生回国的时候,我曾将此文寄请指正,不久便得复函,谬承嘉许……”
  周君并将他的大作暨适之先生复函,影印寄下一份。在周君收到胡氏复信之后,他又续写了一篇《胡函小记》,刊于《盐业通讯》第三十二期。嗣后又收到胡氏赠书,周氏并将续写的文章和胡氏赠书扉页上亲切的题字,也影印各一份寄我。
  细读周君大作,我也恍如故友重逢,因为其中一大部分,我也曾在胡家拜读过。只是事隔二十余年,实在想不起了。到哥大图书馆也遍找无着。得维亮先生之函,真大喜过望,爰附记于此,并向周先生志谢。
  关于胡适之先生1952年访问台东的新闻,李敖的《评传》中的第三章《半个台湾人》,也是一篇很有趣的综合记述。
  在胡传的巡台日记里——如光绪十九年八月初九日(1893年9月18日)——关于烟毒“可叹!可叹!”的记载,俱甚简略;详细而沉痛的报告,在他对上司的“禀启”里倒随处可见。
  笔者当年阅读胡铁花先生遗著关于台湾烟毒一节,也特别感到兴趣,因为我的曾祖唐宗义(号信斋)也去过台湾,比胡传的旅行还要早十七年!他那时是淮军里的一个中上级军官,跟他的五叔唐定奎(字俊侯)于同治十三年(1874)率淮军渡海去台。他们的任务,据《清史稿》和张其昀先生所改编的《清史》卷四百三十二《唐定奎传》,似乎是这样的:
  同治……十三年,日本扰台湾。生番滋事。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请援师。李鸿章荐定奎率所部往。七月,至台湾,驻凤山。择险分屯。龟纹番社引日兵与刺桐脚庄民寻仇相哄。定奎示以兵威,日人引去。时疫流行,土卒先后死千余人……台南大定。诏褒奖。命内渡休养士卒。
  就在这些士卒之中,那位青年军官唐宗义,也因为迷信鸦片可以防疫,在台湾学会了抽大烟。烟瘾愈抽愈大,最后每天非“一二两膏子”不过瘾。据说当他老人家逝世时,他住的那栋老屋里的老鼠、蟑螂、黄鼠狼等等小动物,都瘫痪了。因为它们久居此屋,和老头子一道抽大烟,上了瘾。如今老头子死了,没有人供给免费鸦片,所以这些瘾君子们就不能行动了。
  笔者未见过我这位抽大烟的曾祖,但是我却见过一些比他年轻的当年的“士卒”。他们随他一道去台湾,一道学会抽大烟;“内渡”之后又替他“烧大烟”,“偷他大烟吃”。我幼年对这批在我家吃饭不做事的“无齿”老头子们,印象特别深,因为他们吃饭时,总欢喜说“夹白,夹白”,我那时并不知道那便是走了样的安徽台湾话“吃饭,吃饭”。
  唐定奎“内渡”不久,刘铭传又去了。带去的还是淮军。淮军的士卒——尤其是中下级军官,泰半是合肥人。先曾祖是否二度去台,我现在就无法考据了。只知这批渡台的淮军,一直没有全撤。后来清廷和台湾巡抚强调胡传赴台,可能与他是安徽人也有点关系;倒不一定如他儿子所说的“调干员胡传赴台”,当然他的能干也是不能否认的。
  胡传当了统领之后要强迫一些老兵戒烟,结果他被这些老兵将了一军——他们要告退,请长假,要统领大人发欠饷,发遣散费,以便“内渡”还江淮原籍。统领发不出欠饷,就只好算了。这批老兵原都是江淮一带失业的贫农;投军之后,九死一生,个个都做了“兵油仔”。命对他们是不值钱的,烟倒值几文。胡统领要他们革除烟癖,哪里办得到?再读《台湾纪录两种》,想想我家里以前的一些“无齿”的老头子们,能不发思古之幽情?!
  李敖的《评传》(页18—20)对“台湾民主国”的兴亡史亦有一综合的叙述,足资参考。胡氏此处所说的日月,系据阳历推算的。
初到美国(1)
  ——康乃尔大学的学生生活与不同种族和不同信仰人士的接触
  今天我想谈谈我在美国留学的各方面。这些大半都是与20世纪10年代——尤其是自1910年到1917年间——美国学生界,有关家庭、宗教、政治生活和国际思想诸方面的事情。由一个在当时思想和训练都欠成熟的中国学生来观察这些方面的美国生活,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在我们都知道,中国学生大批来美留学,实是1909年所设立的“庚款奖学金”以后才开始的。原来美国国会于1908年通过一条法案,决定退回中国在1901年(庚子)为八国联军赔款的余额——换言之,即美国扣除义和拳之乱中所受的生命财产等实际损失[和历年应有的利息]以后的额外赔款。
  美国决定退还赔款之后,中国政府乃自动提出利用此退回的款项,作为派遣留美学生的学杂费。经过美国政府同意之后,乃有庚款的第一批退款。1924年,美国国会二度通过同样法案,乃有庚款的第二次退款。这样才成立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简称“中华基金会”。这当然又是另一件事了①。
  由于庚款的第一批退款,经过中美两国政府交换说帖之后,乃有第一批所谓“庚款留学生”赴美留学。第一届的四十七人之中包括后来的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以及其他后来在中国科技界很有建树的许多专家。第二届七十人是在1910年在北京考选的,然后保送赴美进大学深造。另外还有备取七十人,则被录入于1910年至1911年间所成立的“清华学校”,作为留美预备班②。
  我就是第二届第一批考试及格的七十人之一。所以,1910年至1911年间也是中国政府大批保送留学生赴美留学的一年。抵美之后,这批留学生乃由有远见的美国人士如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协会主席约翰·穆德(JohnR.Mott)等人加以接待。多年以后,当洛克菲勒基金会拨款捐建那远近驰名的纽约的“国际学社”(InternationalHouse)时,穆德的儿子便是该社的执行书记。我特地在此提出说明这个国际精神,并未中断③。
  像穆德这样的美国人,他们深知这样做实在是给予美国最大的机会,来告诉中国留学生,受美国教育的地方不限于课堂、实验室和图书馆等处,更重要的和更基本的还是在美国生活方式和文化方面去深入体会。因而通过这个协会,他们号召美国各地其他的基督教领袖和基督教家庭,也以同样方式接待中国留学生,让他们知道美国基督教家庭的家庭生活的实际状况;也让中国留学生接触美国社会中最善良的男女,使中国留学生了解在美国基督教整体中的美国家庭生活和德性。这便是他们号召的目标之所在。许多基督教家庭响应此号召,这对我们当时的中国留学生,实在是获益匪浅。
  在绮色佳地区康乃尔大学附近的基督教家庭——包括许多当地士绅和康大教职员——都接待中国学生。他们组织了许多非正式的组织来招待我们,他们也组织了很多的圣经班。假若中国留学生有此需要和宗教情绪的话,他们也帮助和介绍中国留学生加入他们的教会。因此在绮色佳城区和康乃尔校园附近也是我生平第一次与美国家庭发生亲密的接触。对一个外国学生来说,这是一种极其难得的机会,能领略和享受美国家庭、教育,特别是康大校园内知名的教授学者们的温情和招待④。
  绮色佳和其他大学城区一样,有各种不同的教会。大多数的基督教会都各有其教堂。“教友会”(或译“贵格会”或“匮克会”Quaker;SocietyofFriends)虽无单独的教堂,但是康乃尔大学法文系的康福(W.W.Comfort)教授却是个教友会的教友,足以补偿这个遗珠之憾。康氏后来出任费城教友会主办的海勿浮学院(HaverfordCollege)的校长。我就送我的小儿子在该校就读两年。康福教授既是个教友会的基督徒,他的家庭生活便也是个极其美好的教友会教徒的家庭生活。我个人第一次对教友会的历史发生兴趣和接触,和对该派奇特而卓越的开山宗师乔治·弗克斯(GeorgeFox,1624—1691)的认识,实由于读到[欧洲文艺复兴大师]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有关英国教友会派的通信。这一认识乃引起我对美国教友会的教友很多年的友谊⑤。
  教友会的信徒们崇奉耶稣不争和不抵抗的教导。我对这一派的教义发生了兴趣,因为我本人也曾受同样的但是却比耶稣还要早五百年的老子的不争信条所影响。有一次我访问费城教友会区,康福教授便向我说:“你一定要见我的母亲,访问一下她老人家。她住在费城郊区的日耳曼镇(GermanTown)。”由于康福教授的专函介绍,我就顺便访问了康福老太太。康福老太太乃带我去参观教友会的会场⑥。这是我生平的第一次,印象和经验都是难忘的。这一次访问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在教友会里我有很多终身的朋友。我以后也时常去教友会集会中做讲演;我也送了我的小儿子去进教友会的大学⑦。
  当然我也接触了很多基督教其他不寻常的支派。在我的《留学日记》里,我也记载了访问犹他州(Utah)“摩门教会”(Mormonism)的经过。我也碰过几位了不起的摩门派学人和学生。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其深刻的。同时也改变了以前我像一般人所共有的对摩门教派很肤浅的误解⑧。  
初到美国(2)
  我和一些犹太人也相处得很亲密。犹太朋友中包括教授和学生。首先是康乃尔,后来又在哥伦比亚,我对犹太人治学的本领和排除万难、力争上游的精神,印象极深。在我阅读《圣经》,尤其是《旧约》之后,我对犹太人真是极其钦佩⑨。所以,我可以说这些都是我的经验的一部分——是我对美国生活方式的了解。
  在1911年的夏天——也就是我从大学一年级升入二年级的那个夏天——有一次我应约去费城的孛可诺松林区(PoconoPines)参加“中国基督教学生联合会”的暑期集会。会址是在海拔二千英尺、风景清幽的高山之上。虽在盛暑,却颇有凉意⑩。该地有各项设备,足供小型的宗教集会之用。在我的《留学日记》里便记载着,一日晚间,我实在被这小型聚会的兴盛气氛所感动,我当场保证我以后要去研究基督教。在我的日记里,以及后来和朋友通信的函札上,我就说我几乎做了基督徒。可是后来又在相同的情绪下,我又反悔了。直至今日我仍然是个未经感化的异端。但是在我的日记里我却小心地记录下这一段经验,算是我青年时代一部分经验的记录B11。
  今日回思,我对青年时代这段经验,实在甚为珍惜——这种经验导致我与一些基督教领袖们发生直接的接触,并了解基督教家庭的生活方式,乃至一般美国人民和那些我所尊敬的师长们的私生活,特别是康福教授对我的引道,使我能更深入地了解和爱好《圣经》的真义。我读遍《圣经》,对《新约》中的《四福音书》中至少有三篇我甚为欣赏;我也欢喜《使徒行传》和圣保罗一部分的书信。我一直欣赏《圣经》里所启发的知识。
  后些年在北京大学时,我开始收集用各种方言所翻译的《新约》或新旧约全书的各种版本的中文《圣经》。我收集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中国方言。有许多种中国方言,向来都没有见诸文字,或印刷出版,或做任何种文学的媒介或传播工具。可是基督教会为着传教,却第一次利用这些方言来翻译福音,后来甚至全译《新约》和一部分的《旧约》。
  我为着研究语言而收藏的《圣经》,竟然日积月累,快速增加。当“中国圣经学会”为庆祝该会成立五十周年而举办的“中文《圣经》版本展览会”中,我的收藏,竟然高居第二位——仅略少于该会本身的收藏。这个位居第二的《圣经》收藏,居然是属于我这个未经上帝感化的异端胡适之!
  我对美国政治的兴趣
  以上所说的是我当学生时代生活的一方面。
  唐君,你还要我说些什么?……或者我再来谈点政治罢B12。
  当我于1910年初到美国的时候,我对美国的政治组织、政党、总统选举团,和整个选举的系统,可说一无所知。对美国宪法的真义和政府结构,也全属茫然。1911年10月,中国的辛亥革命突然爆发了。为时不过数月,便将统治中国有二百七十多年之久的清专制推翻。1912年1月,中华民国便正式诞生了。你知道这一年是美国大选之年。大选之年也是美国最有趣和兴奋的年头。威尔逊是这一年民主党的候选人。同时共和党一分为二。当权的塔夫脱总统领导着保守派。前总统老罗斯福却领导了自共和党分裂出来的进步党,它是美国当时的第三大党。罗氏也就是该党的领袖和总统候选人。这一来,三党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因而连外国学生都兴奋得不得了B13。
  这一年康乃尔大学的政治系新聘了一位教授叫山姆·奥兹(SamuelP.Orth)。他原是克里弗兰市里的一位革新派的律师。他在该市以及其本州岛(俄亥俄)内的革新运动中都是个重要的领导分子,由康大自俄亥俄州的律师公会中延聘而来,教授美国政府和政党(专题)。我一直认为奥兹教授是我生平所遇到的最好的教授之一;讲授美国政府和政党的专题,他实是最好的老师。我记得就在这个大选之年(1912—1913),我选了他的课。
  下面一段便是他讲第一堂课时的开场白B14:
  今年是大选之年。我要本班每个学生都订三份日报——三份纽约出版的报纸,不是当地的小报——《纽约时报》(TheNewYorkTimes)是支持威尔逊的;《纽约论坛报》(TheNewYorkTribune)是支持塔夫脱的;《纽约晚报》(TheNewYorkEveningJournal)[我不知道该报是否属“赫斯特系”(Hearstfamily)的新闻系统,但是该报不是个主要报纸]是支持罗斯福的。诸位把每份订它三个月,将来会收获无量。在这三个月内,把每日每条新闻都读一遍。细读各条大选消息之后,要做个摘要;再根据这摘要做出读报报告缴给我。报纸算是本课目的必需参考书,报告便是课务作业。还有,你们也要把联邦四十八州之中,违法乱纪的竞选事迹作一番比较研究,缴上来算是期终作业!
  我可以告诉你,在我对各州的选举活动作了一番比较研究之后,我对美国的政治也就相当熟习了。
  奥兹教授在讲过他对学生的要求之后,又说:“……就是这样了!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听我的课好了!”
  我对这门课甚感兴趣!  
初到美国(3)
  奥兹教授对历史很熟。历史上的政治领袖和各政党——从[美国开国时期的]联邦系(Federalists)到[20世纪初期的]进步党(Progressives)——等等创始人传记,他也甚为清楚。他是俄亥俄州人,他对前总统麦金尼周围助选的政客,如一手把麦氏推上总统宝座的大名鼎鼎麦克斯·韩纳(MarcusHanna,1837—1904),他都很熟B15。所以奥兹告诉我们说:“看三份报,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做你自己支持的对象。这样你就注视你自己的总统候选人的得失,会使你对选举更为兴奋!”
  他对我们的另一教导,便是要我们参与绮色佳城一带举行的每一个政治集会。我接受了奥氏的建议,于1912年的选举中选择了进步党党魁老罗斯福作为我自己支持的对象。四年之后(1916),我又选择了威尔逊为我支持的对象。在1912年全年,我跑来跑去,都佩戴一枚[象征支持罗斯福]的大角野牛像的襟章;1916年,我又佩戴了支持威尔逊的襟章。
  我在1912年也参加了许多次政治集会,其中有一次是老罗斯福讲演赞助进步党候选人奥斯卡·斯特劳斯(OscarStrauss)竞选纽约州州长。在绮色佳集会中最激动的一次便是罗斯福被刺之后那一次集会。罗氏被刺客击中一枪,子弹始终留在身内未能取出。我参加了这次集会,好多教授也参加了。令我惊奇的却是此次大会的主席,竟是本校史密斯大楼(GoldwinSmithHall)的管楼工人。这座大楼是康大各系和艺术学院的办公中心!这种由一位工友所主持的大会的民主精神,实在令我神往之至。在这次大会中,我们都为本党领袖的安全而祈祷,并通过一些有关的议案。这次大会也是我所参加过的毕生难忘的政治集会之一。
  该年另一个难忘的集会便是由我的业师客雷敦(J.E.Creighton)教授代表民主党,康大法学院长亥斯(AlfredHayes)教授代表进步党的一次辩论会。这批教授们直接参加国家大政的事,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我可以说,由这些集会引起我的兴趣也一直影响了我以后一生的生活。
  大选刚过,我因事往见伦理学教授索莱(FrankThilly),当我们正在谈话之时。客雷敦教授忽然走了进来。他二人就当着我的面,旁若无人地大握其手,说:“威尔逊当选了!威尔逊当选了!”我被他二人激动的情绪也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两位教授都是支持威尔逊的。他二人也都在普林斯顿大学教过书,都深知威尔逊,因为威氏曾任普大校长多年。他二人对威氏出任总统也发生了不感兴趣的兴趣。
  几年之后[1915年],我迁往纽约市。从康乃尔大学研究院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并住入哥大当时最新的佛纳大楼(FurnaldHall)。1915年不是个选举年,但是这一年却发生了有名的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五马路大游行。我目睹许多名人参加此次游行。约翰·杜威夫妇也夹在游行队伍之中。杜威教授并曾当众演说。1915年岁暮,杜威并直接参加此一群众运动。这一件由教授们直接参加当时实际政治的事例,给我的影响亦至为深刻。
  我想把1916年的大选在此地也顺便提一提。此时老罗斯福的光彩对我已失去兴趣,而我对那位国际政治家威尔逊却发生了极深的信仰。先是在1914年,我曾以职员和代表的身份参加过一次世界学生会议。这个会是当时“世界学生会联合会”(TheAssociationofCosmopolitanClubs)和“欧洲学生国际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StudentsofEurope)所联合举办的。先在绮色佳集会之后,再会于华盛顿。在华府我们曾受到威尔逊总统和国务卿白来恩(WilliamsJenningsBryan)的亲自接见,他二人都在我们的会里发表讲演B16。
  我清楚地记得正当1916年大选投票的高潮之时,我和几位中国同学去“纽约时报广场”看大选结果。途中我们看到《纽约世界日报》发出的号外。《世界日报》是支持威尔逊的大报之一。可是这一次的号外却报道共和党候选人休斯(CharlesE.Hughes)有当选的可能。我们同感失望,但是我们还是去时报广场,看时报大厦上所放映的红白二色的光标,似乎也对威尔逊不利。我们当然更为失望,但是我们一直坚持到午夜。当《纽约晚邮报》(TheNewYorkEveningPost)出版,休斯仍是领先。该报的发行人是有名的世界和平运动赞助人韦那德(OswaldGarrisonVillard)。我们真是太失望了。我们只有打道回校。那时的地道车实在拥挤不堪,我们简直挤不进去,所以我们几个人乃决定步行回校——从西四十二街走回西一一六街[约五公里]的哥大校园。
  翌日清晨,我第一桩事便是看报上的选举消息。所有各报都报道休斯可能当选,但是我却买不到《纽约时报》。它显已被人抢购一空了。我不相信其他各报的消息,乃步行六条街,终于买到一份《时报》。《时报》的头条消息的标题是:“威尔逊可能险胜!”读后为之一快,乃步行返校吃早餐。你可能记得,这一旗鼓相当的大选的选票一直清理了三天;直至加州选票被重数了之后,威尔逊才以三千票的“险胜”而当选总统!
  另外当时还有几个小插曲也值得一提。就在我差不多通过所有基层考试的时候,因为我希望在1916年至1917年间完成我的博士论文,我觉得有迁出哥大宿舍的必要。那时的中国留学生差不多都集中住于三座宿舍大楼——佛纳、哈特莱(HartleyHall)和李文斯敦(LivingstonHall),[中国同学住在一起,交际应酬太多,影响学业],所以我迁至离哥大六十条街[三英里]之外,靠近西一七二街附近的海文路九十二号一所小公寓,与一云南同学卢锡荣君同住。我们合雇了一位爱尔兰的村妇,帮忙打扫,她每周来一次做清洁工作。在1916年大选之前(那时妇女尚无投票权),我问她说:“麦菲夫人(Mrs.Murphy),你们那一选区投哪位候选人的票啊?”B17
  “啊!我们全体反对威尔逊!”她说,“因为威尔逊老婆死了不到一年,他就再娶了!”
初到美国(4)
  数周之后,我参加了一个餐会。主讲人是西海岸斯坦福大学校长戴维·交顿(DavidStarrJordan)。他是一位世界和平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当大家谈起大选的问题时。交顿说:“今年我投谁的票,当初很难决定,我实在踌躇了很久,最后才投威尔逊的票!”他这席话使当时出席餐会的各界促进和平的士女大为骇异。所以有人就问交顿,当时为何踌躇。交顿说:“我原在普林斯顿教书,所以深知威尔逊的为人。当他做普大校长时,他居然给一位教授夫人送花!”这就是戴维·交顿不要威尔逊做美国总统的主要原因。其所持理由和我们的爱尔兰女佣所说的,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对美国政治的兴趣和我对美国政制的研究,以及我学生时代所目睹的两次美国大选,对我后来对[中国]政治和政府的关心,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其后在我一生之中,除了一任四年的战时中国驻美大使之外,我甚少参与实际政治。但是在我成年以后的生命里,我对政治始终采取了我自己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disinterestedinterest)。我认为这种兴趣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放弃农科,转习哲学
  我在1910年进康乃尔大学时,原是学农科的。但是在康大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学了三个学期之后,我做了重大牺牲,决定转入该校的文理学院,改习文科。后来我在国内向青年学生讲演时便时常提到我改行的原因,并特别提及“果树学”(Pomology)那门课。这门课是专门研究果树的培育方法。这在当时的纽约州简直便是一门专门培育苹果树的课程。在我们课堂上学习之外,每周还有实习,就是这个“实习”,最后使我决定改行的。
  在我的讲演集里,有几处我都提到这个小故事。其经过大致是这样的B18:
  实习时,每个学生大致分得三十个或三十五个苹果。每个学生要根据一本培育学指南上所列举的项目,把这三十来个苹果加以分类。例如茎的长短,果脐的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和切开后所测出的果肉的韧度和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这叫作苹果分类,而这种分类也实在很笼统。我们这些对苹果初无认识的外国学生,分起来甚为头痛!
  但是这种分类,美国学生做来,实在太容易了。他们对各种苹果早已胸有成竹;按表分类,他们一望而知。他们也毋需把苹果切开,尝其滋味。他们只要翻开索引或指南表格,得心应手地把三十几个苹果的学名一一填进去,大约花了二三十分钟的时间,实验便做完了。然后拣了几个苹果,塞入大衣口袋,便离开实验室扬长而去。可是我们三两位中国同学可苦了。我们留在实验室内,各尽所能去按表填果,结果还是错误百出,成绩甚差。
  在这些实验之后,我开始反躬自省:我勉力学农,是否已铸成大错呢?我对这些课程基本上是没有兴趣;而我早年所学,对这些课程也派不到丝毫用场;它与我自信有天分有兴趣的各方面,也背道而驰。这门果树学的课——尤其是这个实验——帮助我决定如何面对这个实际问题。
  我那时很年轻,记忆力又好。考试前夕,努力学习,我对这些苹果还是可以勉强分类和应付考试的;但是我深知考试之后,不出三两天——至多一周,我会把那些当时有四百多种苹果的分类,还是要忘记得一干二净。我们中国,实际也没有这么多种苹果,所以我认为学农实在是违背了我个人的兴趣。勉强去学,对我说来实在是浪费,甚至愚蠢。因此我后来在公开讲演中,便时时告诫青年,劝他们对他们自己的学习前途的选择,千万不要以社会时尚或社会国家之需要为标准。他们应该以他们自己的兴趣和禀赋,作为选科的标准才是正确的B19。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使我转入文理学院去学习哲学、文学、政治和经济的其他诸种因素。其他基本的因素之一便是我对哲学、中国哲学和研究史学的兴趣。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著作,及比较近代的宋明诸儒的论述,我在幼年时,差不多都已读过。我对这些学科的基本兴趣,也就是我个人的文化背景。
  当我在农学院就读的时期,我的考试成绩,还不算坏。那时校中的规定,只要我能在规定的十八小时必修科的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我还可随兴趣去选修两小时额外的课程。这是当时康乃尔大学的规定。这一规定,我后来也把它介绍给中国教育界,特别是北京大学。在中国我实在是这一制度最早的倡导人之一。
  利用这两三个小时选修的机会,我便在文学院选了一门客雷敦教授所开的“哲学史”。客君不长于口才,但他对教学的认真,以及他在思想史里对各时代、各家各派的客观研究,给我一个极深的印象。他这一教导,使我对研究哲学——尤其是中国哲学——的兴趣,为之复苏!
  使我改行的另一原因便是辛亥革命,打倒满清,建立民国。中国当时既然是亚洲唯一的一个共和国,美国各地的社区和人民对这一新兴的中国政府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校园内外对这一问题的演讲者都有极大的需要。在当时的中国学生中,擅于口才而颇受欢迎的讲演者是一位工学院四年级的蔡吉庆。蔡君为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留美之前并曾在其母校教授英语。他是位极其成熟的人,一位精彩的英语演说家。但是当时邀请者太多,蔡君应接不暇,加以工学院课程太重,他抽不出空,所以有时只好谢绝邀请。可是他还是在中国同学中物色代替人,他居然认为我是个可造之材,可以对中国问题,做公开讲演。  
初到美国(5)
  有一天蔡君来找我。他说他在中国同学会中听过我几次讲演,甚为欣赏;他也知道我略谙中国古典文史。他要我越俎代庖,去替他应付几个不太困难的讲演会,向美国听众讲解中国革命和共和政府。在十分踌躇之后,我也接受了几个约会,并做了极大的准备工作。这几次讲演,对我真是极好的训练。蔡君此约,也替我职业上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使我成为一个英语演说家。同时由于公开讲演的兴趣,我对过去几十年促成中国革命的背景,和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也认真地研究了一番。
  这个对政治史所发生的兴趣,便是促使我改行的第二个因素!
  还有第三个促使我改行的原因,那就是我对文学的兴趣。我在古典文学方面的兴趣,倒相当过得去。纵是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的散文和诗词习作,都还差强人意。当我在康乃尔农学院(亦即纽约州立农学院)就读一年级的时候,英文是一门必修科,每周上课五小时,课程十分繁重,此外我们还要选修两门外国语——德文和法文。这些必修科使我对英国文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不但要阅读古典著作,还有文学习作和会话。学习德文、法文也使我发掘了德国和法国的文学。我现在虽然已不会说德语或法语,但是那时我对法文和德文都有相当过得去的阅读能力。教我法文的便是我的好友和老师康福教授,他也是我们中国学生圣经班的主持人。
  我那两年的德语训练,也使我对歌德(Goethe)、雪莱(Schiller)、海涅(Heine)和莱辛(Lessing)诸大家的诗歌亦稍有涉猎。因而我对文学的兴趣——尤其是对英国文学的兴趣,使我继续选读必修科以外的文学课程。所以当我自农学院转入文学院,我已具备了足够的学分(有二十个英国文学的学分),来完成一个学系的“学科程序”B20。
  康乃尔文学院当时的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完成至少一个“学科程序”才能毕业。可是当我毕业时,我已完成了三个“程序”:哲学和心理学,英国文学,政治和经济学。三个程序在三个不同的学术范围之内。所以那时我实在不能说,哪一门才是我的主科。但是我对英、法、德三国文学兴趣的成长,也就引起我对中国文学兴趣之复振。这也是促成我从农科改向文科的第三个基本原因。
  我既然在大学结业时修毕在三个不同部门里的三个不同的“程序”,这一事实也说明我在以后岁月里所发展出来的文化生命。有时我自称为历史家,有时又称为思想史家。但我从未自称我是哲学家,或其他各行的什么专家。今天我几乎是六十六岁半的人了,我仍然不知道我主修何科,但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这是一件憾事!
  注〓释
  ①老朋友宋旭轩(NB12D)教授曾对庚款留学史作过一番简明扼要的记述。见宋NB12D著《旅美论丛》(台北,中国文化学院,1965年版),第三章:《美国退还庚子赔款与留美的新境界》,页89—125。
  据宋文,美国于1909年至1917年间退款实额如后:
  1909—1910:每年843094.90美元
  1911—1914:每年541198.78美元
  1915:724993.42美元
  1916—1917:每年790196美元
  1909—1917:合计6156370.34美元
  又据胡氏口述,以“庚款”作中国学生留美费用,系出自中国政府“自动提议”,亦与宋文所引伯顿(CorneliusH.Patton)之言不符。后者说是出诸美国政府的要求,似较可信。
  ②参阅宋著前文。宋文附录有庚款第一、二两届学生全部名单,和第三届部分名单。又据陈启天著,《最近三十年中国教育史》(台北,文星书店,1962年版),页161,三届庚款保送留美学生共一百七十九人。
  ③纽约的“国际学社”(InternationalHouse),说穿了便是一座世界各国留美学生所杂居的观光大酒店。其中嘈嘈杂杂;美式的,乃至世界各式的声色犬马,应有尽有。在第一、二次大战前后到美国来留学的学生,泰半是来自最落后、最贫穷的亚、非、拉国家。从这种最落后的地区来到美国纽约这个花花世界留学的血气未定的青少年男女,住在观光大酒店内“念书”,他们学到些什么?感染了些什么?所体验的美式生活又是些什么?将来带回到他们祖国的又是些什么?稍通教育心理者皆不难想像!胡适之先生是位有思想的哲人,但是一个人的思想很难跳出他青少年时期所热爱的环境和岁月。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罢!
  笔者虽未在“国际学社”住过一宵,但却是该社多年的“不居住社员”(nonresidentmember)。前后在该社十条街之内一住就住了二十五年。所以把这座“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庐山,可说是看得十分透彻了。它不是像一些有成见的人所批评的什么“毒化”或“奴化”,但也不是胡适之先生心目中的那么“国际精神”得可敬可爱!正如我国古代儒者所说的:“鄙夫有问……必竭其两端而告之!”研究我国近代留学史的有心人,对“留美”这个制度,实在应该虚心地从“两端”去看,庶能得其三昧!
  ④笔者旅美三十载,早年亦有与胡适之先生类似的经验,写出来与老辈经验相印证,该也是个有趣的比较。  
初到美国(6)
  1949年春初,当我衣袋内只剩七元现款,而尚欠一周房租未付之时,一位年轻而多金的中国同学向我说,他如是我,他早就“发疯”了。但是我没有“发疯”,因为抗战期间,我流浪至陪都重庆之时,一袭单衣、一双草履之外,袋内只剩半个四川大铜板(当年四川铜元,可以一切为二)。那时在重庆没有“发疯”,如今在纽约身着西装、足登革履、腕带钢表,实在无“发疯”之必要!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果然就在这人路将绝之时,忽然接到在“华美协进社”(TheChinaHouse)做事的老同学艾国炎先生的电话。他说那时纽约郊区一个教会团体,组织了一个“中国学生辅助会”,来“辅助”绝粮的中国留学生。艾君问我愿不愿接受“辅助”。这既然不是什么“嗟来之食”,我对这辅助也就欣然接受了。
  当时我们接受“辅助”的中国同学一共有三十人——十五男,十五女。我们被招待到有空房间的“辅助会”会员家中寄宿,每家住一人或二人。食宿免费之外,我们还有入城火车月票,好让我们每日返校上学;另外每人每月还有三十元的午餐费和零用钱。这些都是那些辅助会的会员们捐助的。
  我被招待在一对何柏林老夫妇(Mr.&Mrs.GeorgeHoblin)的家里。他们的孩子都长大了,家有余室,他们就招待我住入其家的顶楼。何君夫妇都是德裔二代移民。先生原先是一位修屋顶的工人,递升为公司下级职员。他二老知识虽不太高,但为人却极其和善,宗教信仰尤笃。他们家庭生活之有规律,实为我平生所仅见;而这一座上下四楼的花园洋房,被收拾得纤尘不染,简直干净到我不能相信的程度!
  我们住定之后,这三十家“辅助会”会员,每逢周末,便轮流招待我们,举行茶会或餐会。他们给我们的印象实在太好了。其中一位熊夫人(Mrs.ElizabethSchoen),最近(1977年圣诞节)还和我夫妇通讯,她说她八十岁开始上大学,现在“快毕业”了。
  这一批基督教会内的善男信女,他们不是传教士,也没有向我们传教。他们只是一本助人为快乐之本的精神,帮助我们渡过难关罢了。大体说来,他们为人处世都和善热忱、诚实无欺、自爱爱人、开明民主……有说不尽的美德。在我们那时的心目中,他们简直是一群道德完美的“圣者”。笔者当时便时时反躬自省,我觉得美国之有今日的富强,实在不是偶然的。郭嵩焘氏推崇19世纪的英伦,说:不期三代之治,见于今日。这正是笔者50年代初期对这个美国社会的感想。何柏林伉俪每周带我去教堂做礼拜。他们也不是向我传教,他们只是真心相信,好人是没有理由不做基督徒的;他二老每个月约五分之一的收入,都是捐给教会,做公益用途的。他们的教堂也有规定的日程,让新教友入教受洗。届时他们也预备介绍我入教,虽然他二老事前并没有向我提过。
  孰知我天生与耶教无缘。唯独在这个星期天,我的导师约我有个聚会,因而我没有随何家去教堂,也就没有“入教”了。我那时对基督教,尤其是对这一批诚实的信徒,只有尊敬而无恶感。如不因事耽误了,我相信我那时不会拒绝入教的。三十年来我对这批美国友人的尊敬,真是始终如一。我至今相信,我当时对他们的观察是正确的。我的今日邻居,多半也还是这种人。但是今日我也知道,这也只是复杂的美国文明中的“豹之一斑”。它只是新英格兰(NewEngland)和纽约郊区,白色新教徒中产阶级,尤其是所谓WASP阶级,“衣食足,礼义兴”之后生活方式的一环。我们如果把这一环当成全貌,那就难免以偏概全了。
  胡适之先生乃至和胡氏同辈的有观察力、有学养的老辈留学生,他们言必称美国,并不是如一般洋奴大班的“崇洋”。只是他们早年,乃至暮年,对美国基督文明的感染,就始终没有跳出笔者上述的那个阶段。
  胡先生那一辈的留美学生,可以说全是中国士大夫阶级里少爷小姐出身的。他们漂洋过海,又钻进了美国WASP的社会里来,心理上、生活上,真是如鱼得水,一拍即合。但是这个WASP的社会比他们原有的腐败落伍的士大夫生活要合情合理得多;换言之,也就是“现代化”得多了。见贤思齐,他们难免就自惭形秽。至于WASP幕后还有些什么其他的花样,又怎是胡适当年这批二十来岁的中国青年所能体会的呢?也更不是后来一些隔靴搔痒的名流学者们所能透彻了解的了。
  近代西方游客,对极权国家旅游事业(通称“观光事业”)的批评,总欢喜用“限制导游”(guidedtours)这句话来说明对方只许看好的,不许看坏的。近百年来,美国各界之接待外国留学生,事实上也是一样的。所不同者,美国的限制导游多出诸游客的自愿;另一方面,则是多少有点强迫性质罢了。其实就“限制”一词来说,二者是殊途同归的。只是自动比被动更有效罢了。胡适之先生那一辈,比较有思想的留学生,就是参加了这个自动的“限制导游”,而对美国文明,终身颂之的!
  不过,所谓“文化交流”本来就是个截长补短的运动。胡适之先生那一辈的留美学生但见洋人之长,而未见其短,或讳言其短,实是无可厚非的。他们所要介绍的“西方文明”,原来就是要以西洋之长,以补我东方之短。如果我们知道西方也是“尺有所短”,我们就自护其短,那就是冬烘遗老了。
  ⑤“教友会”胡氏亦译为“友朋会”、“朋友会”或“匮克派”(见《留学日记》卷八,页556)。中国教会界的元老谢扶雅先生根据教会传统,认为应译为“贵格会”。这是个很特殊的教会。他们是无条件反战的。日本人偷袭珍珠港之后,美国国会以三八八对一票通过对日宣战。这唯一的一张“反对票”,便是一位匮克派的议员投的。其“反战”的坚决性,也可以想见了。匮克派一般教友信教都十分虔诚。在西方社会里,笃信宗教,总归是值得尊敬的。  
初到美国(7)
  ⑥匮克派是没有“教堂”(church)的。他们的祷告讲道之处,通称会场(meetingplace)。笔者亦尝被约去其会场讲演。
  ⑦适之先生的小儿子思杜,便是海勿浮学院的校友。
  ⑧木尔门派,亦称“后圣派”(TheChurchofJesusChristofLatterdaySaints),或译“摩门派”,也是个狂热的基督教支派。任何宗教信仰,如果发展到狂热的程度,都是会走火入魔的。我国佛教里便有吃粪、饮溺的和尚。道教里也有白莲教、义和拳、一贯道等等狂热的支派。他们也各有其秘密的怪行。基督教走火入魔的支派,当然更多。洪秀全的“拜上帝会”便是在我国发生的一个例子。在近代欧洲,这些支派有时狂热到不能在欧洲立足的程度,他们便纷纷向美洲“逃难”、“朝山进香”、“寻找自由”。早期新英格兰的“清教徒”(Puritans,也是杜威教授的远祖),便是为“寻找自由”而冒险犯难,逃来美洲的。抵美后,他们违反个人“自由”的清规戒律和反对“异端”也有“自由”的行为,竟发展到毫无理性的杀人放火的程度。虽然(有)绝对“不让人家牵着鼻子走”的蛮劲,也奠定了“洋基”后人绝对个人主义的美国式民主政治的基石。
  还有些其他古怪的宗派,古怪到连在美国东岸也不能立足,乃向西流窜。在这些西窜的小支派中,木尔门派便是其中之一。他们被一直赶到犹他州的沙漠边缘,才能立足偷安。
  在这次逃难过程中,他们的最高宗教领袖杨氏(BrighamYoung,1801—1877)便是个大大的怪物。他讨了二十七个老婆,生了五十六个儿女!他的中国同宗杨森将军,恐怕也不能和他相比。
  1978年夏季,犹他州里一位木尔门派的母亲,为急于要“见上帝”,竟然要她六个可爱的亲生子女,一一自高楼窗口跳下摔死,弄得举国哗然。所以,这种木尔门教里的狂热派实在是一种中世纪超级迷信的后遗症。他们所谓“信仰自由”(freedomoffaith)实质上是一种“愚昧自由”(freedomofignorance)。但是卖瓜的人不说瓜苦,任何人对他自己的信仰,不论是如何落伍,也会找出一套理由来作为辩护的。
  胡适之先生那一辈的革新志士,口口声声要打倒孔家店;他们不知道西方的耶家店,更应该打倒!
  笔者于1979年夏季曾与内子重访木尔门教的根据地盐湖城,并对该教近数十年来所起的变化,略事考察。据说该教的多妻旧习,在他们男士们偷天换日的手法之下,今日仍如缕不绝。不过盐湖城现在却是美国各州治中,犯罪率最少、社会最有秩序的地方首府之一。
  美国毕竟是个超发展国家。她的许多中世纪遗留下来的落后制度,都会在社会文化生活不断演进中,而现代化起来。不过他们今日的现代化生活,与他们早年的迷信,却是社会发展中两个阶段,二者未可混为一谈。
  当本篇于《传记文学》上发表之后,美洲忽然又发生了另一宗教狂热的大惨剧——“人民庙”中九百多个狂热的信徒,随其教主詹姆·琼斯(JimmyJones)集体自杀。“人民庙”之形成,以及其教主率徒流窜的情形,与当年的摩门教的西向流亡的情况,虽时隔百余年,其性质实在也是大同小异的。
  说来奇怪,这种基督教的狂热支派,在今日北美洲仍然所在多有。我国早年的白莲教、义和拳、一贯道等等的宗教组织,也是这一类的东西。至于它何以形成?在人类社会生活上、精神生活上又有何种意义?那就说来话长了。
  ⑨犹太人也是个有宗教狂热的民族——就整个民族文化来说,我们中国人就未吃过这种“狂热”的亏——犹太人最初被赶出埃及,便是出于宗教的缘故。其后到处流浪。愈流浪则宗教信仰愈笃;宗教信仰愈笃,就愈不能和其他异教人士相处。因此,形成个歧视和被歧视的恶性循环。中古时期,犹太人在欧洲多无权购置田产。同时为着牟利——正如我国《汉书》上所说的“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聪明的犹太人也不愿务农。不务农,则只有挤在城市里经商了,所以犹太人倒颇有点像“我们安徽”的“徽州人”。大犹太就是徽州盐商,小犹太就是徽州朝奉。同时由于久住大城市,教育上得风气之先,也就出了许多犹太朱熹、犹太戴震和犹太胡适来。
  可是唯利是图的商人,总归招人嫉妒的。这也就是历史上所记述的血迹斑斑的反犹(antiSemitism)运动的导火线——东南亚土著的“排华运动”也有些类似的原因——大家都反犹,犹太人自己就更团结,对犹太的传统就更保守、更珍惜。所以,犹太正教(OrthodoxJudaism)也是今日世界上最保守的宗教之一。他们有的保守到要搞多妻制的程度。
  50年代中,纽约有一位正教犹太人死了,其弟欲纳其寡嫂为“侧室”。这位寡嫂当然不愿。不意那些出面调停的该教长老,也力主遵循正教祖宗家法,兄终弟及!此事闹入法院;据说那位断案的美国法官,也是位正教犹太。他竟然也主张美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在家庭生活上,有权“各从其俗”,一时闹得不得开交!
  所以各种民族的风俗习惯,都是优劣互见的。大家都有其进步和反动的两面性。我辈华裔移民,久居异邦,在矛盾抵触中,求其心安理得的生存,才希望能逐渐理解华洋之别,和折中之道。胡适之先生是位聪明人和目光锐敏的社会观察家,对各民族性的短长所在,他焉有不知之理?只是他是个国际性的学者,一言九鼎,为盛名所累,他就只能报喜不报忧了。  
初到美国(8)
  胡氏一生为言论自由而奋斗;可是晚年的胡适之在学术上实在没有享受到他应有的“自由”,这便是他在盛名之下,自我限制的结果。
  ⑩孛可诺松林区位于纽约市之西约六十英里。该区原是一片原始森林。60年代之初,联邦政府决定兴建当今世界上最宽阔、最现代化的“八十号超级公路”通过该区。筑路之前,那些得消息之先的政客乃与地产商相勾结,大炒地皮。他们以极贱的地价,大块购入,筑路、通电、蓄水,加以“开发”。然后再把大块切小,高价出售,让纽约和费城一带富人前往建筑别墅。果然未几该地便莺燕纷飞,俨然是一片避暑驱寒的胜地了。
  今日该地区华裔别墅居民亦不下数十家。笔者好友中便有胡、宣、何三家,在该处筑有精舍;隔山相望,清幽无比。笔者合家亦常应友人雅意,驶车前往,同度周末。三十年河东转河西,孛可诺松林已非复胡适当年所见者了。聊志之,以见两代留美学生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生活情趣!
  见1911年6月18日《胡适留学日记》。
  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当年曾访问中国名流十余人。因为受访问者的教育背景、工作习惯、故事内容均各有不同,加以受派前往工作的访问人员的教育背景亦悬殊甚大,所以各个人的“口述历史”的撰录经过也人人不同。其中纯洋式的则采取西人“口授”(dictation)的方式;纯中国式的,则几乎采取一般茶余酒后的聊天方式。介于二者之间的,则往往是受访问者以中文口述,访问人员直接以英文撰稿。
  胡适之先生的口述方式则又另成一格。他本可以英语直接“口授”,无奈他的故事内容多侧重于论学。论学时,则随口翻译就很难了。译得得体,则非有长时准备不可。费时准备,则胡公大可自己撰写,又何必口授呢?既没空准备,他老人家就中英夹杂地和笔者聊天,再由笔者负责代为整理了。所以他在“口述”时,便常常发问:“你还要我说些什么?还要说些什么呢?”笔者则循例翻阅自备的“大纲”,临时建议,故录音记录上亦时时有此问答。但是在校稿时我照例把这些问答全部划掉了。想不到哥大所公布的稿子上还遗留了“唐君……”云云,这一句对话。
  19世纪与20世纪交接的这一二十年,实是美国资本主义制度面临最严重考验的一段时间。斯时所谓“镀金时代”(TheGildedAge)的美好岁月已日渐消失,以垄断企业为主体的美国经济制度这时弱点毕露。因此社会主义思潮一时并起。影响孙中山先生思想最大的美国思想家,《进步与贫困》(ProgressandPoverty)一书的作者亨利·乔治(HenryGeorge,1839—1897)便是这个时代意识形态的灵魂。思想化为力量,乃有倡导社会主义的“国民运动”(ThePopulistMovement)的爆发和“社会党”(SocialistParty)的诞生。1912年大选时,领导此一运动的德卜(EugeneVictorDebs,1855—1926),也就被推选为社会党的总统候选人。德卜虽当不了总统,但是他却拥有来势汹汹、不满现状的大批选民。为争取这批选民的支持,共和党由老罗斯福(TheodoreRoosevelt,1858—1919)所领导的革新派,乃和塔夫脱(WilliamHowardTaft,1857—1930)总统所领导的保守派分裂,另组“进步党”(ProgressiveParty),以与号召革新的威尔逊(WoodrowWilson,1856—1924)相抗衡,所以这次选举,在意识形态上的意义甚为重大,青年学子也为之特别冲动。
  “进步党”候选人罗斯福,我国人通称之为老罗斯福,以别于三四十年代的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DelanoRoosevelt,1882—1945)。本文此处译名,亦从习惯用法。
  此段引文为胡氏本人之回忆,并非直接引自奥氏的讲稿或著述。《纽约晚报》系“赫斯特系”的报纸。
  韩纳为俄亥俄州大财阀、大政客。1896年之大选,韩氏为支持麦金尼(WilliamMckinley,1843—1901)竞选总统,曾为共和党筹捐助选经费至三百五十万美元之巨。这在当时是个史无前例的助选经费。韩氏亦以此当选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成为左右全美政局的大政客;麦氏亦赖其只手扶持而当选美国第二十五届总统。
  “世界学生会”是当时美国的一个国际学生组织。各名大学之内皆有分会。胡氏曾当选康乃尔分会主席。
  胡氏的海文路公寓便是他女朋友韦莲司女士(MissEdithCliffordWilliams)转让给他的。麦菲夫人想必也是韦小姐原先的女佣。当时纽约一带的女佣多半是爱尔兰移民的妻女,这和战前上海的女佣多半是“江北人”一样。因为19世纪中叶,爱尔兰大饥,死人如麻。据说那时爱尔兰的道左饿殍嘴唇都现绿色,死前吃草的缘故。挨饿未死的爱尔兰饥民乃大批涌入美国,恰巧此时也正是中国苦力大批向美移民之时。这时爱尔兰移民无法与其他白种移民竞争,乃转与中国移民抢饭吃。但是他们又没有中国苦力刻苦耐劳,乃不要脸地用各种下流手腕,迫害华工,乃掀起了长逾百年的美国排华运动(ChineseExclusionMovement)。在此期间我华裔移民所受无理的迫害,和美国排华分子所犯的滔天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初到美国(9)
  就在全美排华最烈之时,也正是胡适之先生这一辈“庚款留学生”大批来美之时。而这批少爷小姐们留美期间,对上层白种美国人,真是桃花潭水,一往情深!而对在此邦受苦受难的最下层黄皮肤的自己同胞,却未听过他们说过一句话,或写过一个字!也真是咄咄怪事!
  吾人今日回头检讨近百年来我国留美教育史,对这一点,真不能不有所警惕!
  1952年胡氏返台时,12月27日在台东县对青年们所讲的“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便举了这个“例子”。见《胡适言论集》(甲编)(1953年,自由中国社印行),页124—126。B19在上述讲演里,胡先生做了一个大胆的结论:
  我的玩意儿对国家贡献最大的便是文学的“玩意儿”,我所没有学过的东西。最近,研究《水经注》(地理学的东西)。我已经六十二岁了,还不知道我究竟学什么。都在东摸摸,西摸摸,也许我以后还要学学水利工程亦未可知,虽则我现在头发都白了,还是无所专长,一无所成。可是我一生很快乐,因为我没有依社会需要的标准去学时髦。我服从了自己的个性,根据个人的兴趣所在去做,到现在虽然一无所成,但我生活得很快乐。希望青年朋友们,接受我经验得来的这个教训,不要问爸爸要你学什么,妈妈要你学什么,爱人要你学什么。要问自己性情所近、能力所能做的去学。这个标准很重要,社会所需要的标准是次要的。
  当胡先生在1958年向我重复这一段话的时候,我就遵循他老人家的教导,“做学问要不疑处有疑”的,不以为然,和他抬了个小杠。
  我认为他这段话“个人主义色彩太重”,“浪漫主义色彩太重”,对社会国家的需要和贡献“不实际”!因为胡适之所说的只是“胡适”的经验。“胡适的经验”不适合——也不可能适合一般“中学生”。
  胡适是个“大学者”、“大使”、“大文豪”……总之是个大“有成就”的人。可是这个世界里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都可说是“没有成就”的普通人,因而这个美好的世界原是我辈“没有成就”的人的世界;“有成就的人”是极少极少的“少数民族”。所以我们的教育——尤其是中学教育,是应该教育一个人怎样做个“没有成就”的普通人,一个平民,一个光头老百姓。
  做个光头老百姓最重要的条件是做个正正派派、有正当职业、养家活口、快快活活……当兵纳税的好公民。但是“正当职业”不是完全受个人兴趣指挥的,它要以社会、国家和团体的需要而定。“中学生”之中,文才横溢的“小鲁迅”真是千千万万;但是社会上对“鲁迅”的需要量(着重个“量”字)便远不如对“会计师”、“绘图员”、“水喉工”等等的需要量大。如果一个“中学生”听了胡适的话,此生薄会计师而不为,非“鲁迅”不做,岂不是误人误己?为此他的“爸爸”、“妈妈”、“爱人”劝他视社会的需要,做实际一点的“择业”,难道还不是逆耳的忠言吗?
  再者在今日发展中的社会里,有高度诗人气质的天才,未始就不能做个有训练的会计师。做个会计师,一天八小时之后,行有余力,仍可大做其诗,为什么一定要做“诗人”才能做诗呢?
  总之,胡适之先生那一辈的老知识分子,头脑里始终未能摆脱科举时代的旧观念。受教育的人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锥处囊中。他们不甘心做个普通人。但是在一个已发展的社会里,九年国教,人人可受,谁非知识分子呢?如果每个知识分子都要“立志”发展天才去做李白、杜甫、毕加索、胡适、爱因斯坦,那么这世界还成个什么世界呢?
  就在我帮助胡老师写这段自传时,我的儿子光仪便在这个时期出世了。我在医院的走廊里夜半无事,曾试填一首“训子”小词,以为消遣。其中有几句说:“……餐馆也好,衣馆也好,报馆何嫌?凭尔双手,自食其力,莫赚人间作孽钱!……”这虽是个没出息的爸爸,对他儿子没出息的希望,那也反映我当时追随胡适之先生学习的心境。一个读书的人,教个小书,谋个温饱,不是很心安理得吗?为什么一定要出人头地“不超人,毋宁死”(一个老朋友的座右铭)呢?多难的祖国,不就是被一批“超人”们搞糟了的吗?
  今日笔者所服务的纽约市立大学,所采取的仍是和康乃尔当年类似的制度。康大以前叫“程序”(sequence),我们现在叫“主修”(major)。学生在某系,读完经系主任所认可的二十五个学分之后,便算是该系的“主修”了。笔者年前承乏市大亚洲学系时,学生——尤其是亚裔或华裔——有申请本系为“主修”者,我便力劝他们“兼修”另一科系,并与其他科系洽商允许该生“双修”(doublemajor)或“三修”(triplemajor),这也就是胡适之先生当年所谓“两个或三个程序”一样的意思。笔者对学生的劝告,也就是胡先生要中学生“不要问”的“爸爸、妈妈和爱人”的劝告。我坦白地告诉我的学生(尤其是中国学生)学历史或亚洲文化,在美国是没饭吃的。我劝他们“兼修”一点计算机、教育或会计一类“实际一点”的课,以便大学毕业后好去“谋生”。如此,我也自觉稍减“误人子弟”的内疚。
  胡适之先生如仍健在,他听到笔者对学生的劝告,一定大不以为然。因为胡先生所要教的是一些将来和他(具体而微)一样“有成就”的学人专家;笔者所要教的则是一些和我一样“没有成就”但却有个“正当职业”的普通人。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
  公开讲演的训练
  在我为中国问题四处公开讲演之时,我却没有受过做公开讲演的正式训练。所以在1912年的夏天,我就选修了一门训练讲演的课程。这是一门极有趣味的课程。我的老师艾沃里特(Everett)教授是一位好老师。暑校是从7月初开课的。当我第一次被叫上讲台做练习讲演之时,我真是浑身发抖。此事说也奇怪,在此之前我已经讲演过多少次了,但是这一次却是在课室内第一次被叫上台。那天虽然是盛暑,天气极热,但是我仍然浑身发冷、发颤;我必须扶着讲台,始能想出我预备的讲稿。艾教授看我扶着台子才能讲话,第二次他再叫我时,他便把台子搬走了,当然我也就无所依据。因为要忙着想我的讲词,我也就忘记我的腿了,它也就不再发抖。这样便开始了我后来有训练的讲演生涯①。
  我在康乃尔时代,讲演的地区是相当辽阔——东至波士顿,西及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这个区域对当时在美国留学的一个外国学生来说是相当辽阔的了。为着讲演,我还要时常缺课。但是我乐此不疲,这一兴趣对我真是历四五十年而不衰。
  在我大学四年级那一年,我获得卜郎吟文学论文奖金(HiramCorsonPrizeonRobertBrowning)②。该项奖金原是英国文学教授,也是卜郎吟生前的好友,考尔逊(HiramCorson)所设立的。考氏曾在康乃尔大学教授卜郎吟诗。我用不具真姓名的方式写了一篇《捍卫卜郎吟的乐观主义》(IndefenseofBrowning'soptimism)的论文投稿应征。那时我因为[转系的关系]留学的生活费被减缩,同时我还要抽点钱接济母亲,所以生活甚为窘困③。这宗五十元的文学奖金对我真是雪中送炭。再者由于一个中国学生竟然得了一个卜郎吟文学奖,当时竟然变成新闻。纽约各报刊都加以报道。这样一来,我这位薄有微名的讲演者也颇为人所称道,所以连当时美国文化重地的波士顿市内的“卜郎吟学会”(BrowningSociety)也请我去讲演,这就是我讲演的地区一直延伸到波士顿的原委。
  虽然这些讲演对我因为要充分准备而荒时废业,但我从无懊悔之意。后来在我教书期间,纵使有些课我已教了很多年,上课之前我仍然是彻底地准备;其后纵是个把钟头的功课,我从不毫无准备地贸贸然上堂,虽然这种准备工作往往要花去好几个钟头。
  当然我也受讲演之累。其中最明显的一次,便是在我就读研究院的第二年(1915)时,我的奖学金被校方停止了。
  康乃尔大学的哲学系亦名“塞基哲学院”(RussellSageSchoolofPhilosophy),其基金原是罗素·塞基家庭捐资设立的,并另设塞基哲学奖学金以资助哲学研究生。我进康乃尔大学研究院时本来就领有该项奖学金。但是当我于1915年申请延长时,却被校方拒绝了。那专司审查奖金候选人的指导委员会主席索莱(FrankThilly)教授便坦白相告,说我在讲演上荒时废业太多,所以哲学系不让我继续领取该项奖金。
  在我当学生时代,我便一直认为公开讲演对我大有裨益。我发现公开讲演时常强迫我对一个讲题做有系统的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做有系统的又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我时常举出“儒教”这个目为例。所有中国学生大致都知道或多或少有关儒教的教义,但是他们对儒教的了解多半流于空泛、少组织、无系统。假若一个中国学生被请去做十分或二十分钟有关儒教的讲演,只有在这种场合,他才被迫对这题目打个草稿,并从事思考如何去表达自己。他先要想从何说起,想出他自己的意思,他对这题目的认识和印象,然后再加以合乎逻辑的组织,好使听众了解。这样一来,他也可帮助他自己对这一题目做前所未有的更深入的思考,他将来对这一题目做更广泛的研究,也就以此为出发点。
  公开讲演也是个最好的机会,让一个人去训练他自己的写作,训练他做笔记的系统化。这些不同形式的表达方法可以强迫一个人,对一项命题去组织他的感想、观念和知识;这样可使他以写作的方式,对他要表达的题目了解得更清楚。所以我对公开讲演的好处,曾撰一简单的格言来加以概括。这格言便是:要使你所得印象变成你自己的,最有效的法子是记录或表现成文章。
  大凡一个人的观念和印象通常都是很空泛的,空泛的观念事实上并不是他的私产。但是一个人如他的观念和感想,真正按照逻辑,系统化地组织起来,在这情况之下——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些观念和感想,才可以说是真正属于他的了。所以我用“专用”、“占有”(appropriation)来表明我的意思。
  1915年的秋季,我自康乃尔大学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转学的原因之一,便是经过一系列的公开讲演之后,五年的康乃尔大学生活,使我在该校弄得尽人皆知。我在我的留学日记里便记载着,在这个小小的大学城内,熟人太多,反而不舒服。
  平时我的访客也太多。绮色佳一带的教会、社团,尤其是妇女团体,经常来邀请我去讲演,真是应接不暇。因而我想起一句中国诗:“万人如海一身藏!”所以我想脱离小城镇绮色佳,而转到大城市纽约。该处人潮如海,一个人在街头可以独行踽踽,不受别人注意。这种心境至少也是促成我转学的原因之一。其后两年(1915—1917),我发现这个想法是有极大的道理。在一个数百万人的大城市中,我是真正的“一身藏”了。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2)
  学习议会程序
  在我所经历的各项学生时代的活动里,还有一件事对我后来的生活大有影响。那就是主持学生俱乐部和学生会议时,使我对民主议会程序有所体会。在1910年至1920年这段时期里,几乎所有的美国学生会的章程都明文规定,各种会议的议事程序要以“罗氏议事规程”(Robert'sRulesofOrder)为准则。我是“中国学生会”里的干事。我发现“中国学生会”的会章里也有这一条。我也是康乃尔大学“世界学生会”的组织干事,后来继任该会主席。该会的会章上,也列有这一条。
  康乃尔大学里的“世界学生会”(CosmopolitanClub)是当时一个校际组织——“各大学世界学生联合会”——之下的一个分会。这个联合会每年在不同的校园内举行年会。由于参加乃至主持这些会议,以及学习使用“罗氏议事规程”,使我逐渐了解民主议会议事程序的精义,这也是我当学生时参加学生活动的一大收获。在我的留学日记里,我曾记下我第一次主持学生会会议的经验。我说那一小时做主席的经验,实远胜于对“罗氏议事规程”做几个小时的研读。
  多少年后,我曾在南京考试院的考选委员会所召开的有关高普考的会议担任主席。这个会议是考试院邀请各大学派员参加而召开的。我代表北京大学去南京出席大会。当我担任主席所主持的那一次会议期间,我发现有些人特地来观察我们开会的程序。当晚便有一位考试院的元老来看我。他说:“我们这一辈的民元老国会的议员,总以为我们是唯一的一群人懂得议会程序了。但是今天看到你做主席时的老练程度,实在惊叹不置!胡先生,您在哪里学会这一套的呀?”我告诉他我是在当学生时代,主持各种学生会议时学出来的。
  我所以提这件小事的意思,就是说明这一方式的民主会议程序的掌握,使我对民主政治有所认识,以及一个共和国家的公民在政治上活动的情形,也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这是多么有益的一种训练!因此我对孙中山先生的强调使用议会程序的号召,实有由衷的敬佩。孙先生把一种民主议会规则的标准本,译成中文,名之曰《民权初步》。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民主议会程序,实在是实行民权政治的“初步”④!
  对世界主义、和平主义和国际主义的信仰
  现在我想进一步地谈谈我对“世界主义”(cosmopolianism)、“和平主义”(pacifism)和“国际主义”(internationalism)学习的经过。我把“世界主义”和“国际主义”分开。其原因便是我想使“国际主义”这一名词为我将来讨论我进一步发展的“新和平主义”作专题来发挥。
  我在康乃尔和哥伦比亚做学生时代生活经验的一部分,便是我和来自世界各国留学生的交往。在康乃尔时期,自大二开始,我就住进康大新建的世界学生会的宿舍,一住就住了三年,一直住到大学四年级——也就是我读研究院的第一年。换言之,我是从1911年的夏天一直住到1914年的夏天⑤。
  当我在世界学生会的宿舍寄宿期间,我认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例如来自菲律宾、中南美洲、波多黎各、印度、南非以及少数从欧洲来的。其中尤以从中南美洲来的为数更多。我们之间的友谊有的维持了三十余年而未中断。我有几位波多黎各和南非的朋友,今日还和我继续通信。这些国际友谊对我说来真受惠不浅,它使我的智慧天地为之扩大,使我能真正了解许多国家的习俗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那个世界学生会有个习俗,便是由不同种族的学生分别举办不同种族的民族晚会。晚会中所有会员及其友好均可参加。例如中国学生则主持一个中国晚会,菲律宾学生则主持一个菲律宾晚会,阿根廷学生举办阿根廷晚会,等等。就是在这些不同的民族晚会里,我们对各种民族不同的习俗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重要的还有各族学生间社交的接触和亲密的国际友谊之形成,使我们了解人种的团结和人类文明基本的要素⑥。
  这就是我在美国留学期间最重要的收获之一方面。再后来,全世界的学生都蜂拥来美进各大学和研究院留学,这种经验自然就更为丰富,而国际间的接触和了解,自然就更为扩大了。上面我已经提过,我参加世界学生会的活动,实不限于康乃尔一隅,同时也有国际性的一面。
  康乃尔的世界学生会原是“世界学生会联合会”(TheAssociationofCosmopolitanClubs)的一个支部。而该联合会又为一规模更大的国际学生组织“兄弟同心会”(CordaFrates;BrothersatHeart)的支会。这一国际性组织不特包含南美洲的学联,并且包罗了意大利、德国和法国的学生。
  此一国际学生组织曾于1914年在绮色佳举行年会。我那时是义有地主之谊的康乃尔分会的会长,对此一“国际学生大会”(TheInternationalCongressofStudents)颇事奔波,因而对国际学生的接触也就更为广泛。
  我到今天还记得,我们康乃尔分会的“会训”便是:“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这句话原为康大史学名教授葛得宏·斯密斯(GoldwinSmith)的名言。斯氏原为英国人,是康大早期的名教授之一。他对康乃尔一往情深,因而慨捐巨款为康大文学院建造大楼,命名为葛得宏·斯密斯大楼(GoldwinSmithHall)。那是一幢壮丽的建筑物,也是校园内建筑群的中心建筑。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3)
  以上便是我个人对“世界主义”的亲身体验。我特别想谈谈,在那些年的动乱世界里,我自己那些年投身于世界和平运动中的个人活动。我在美国留学前后七年,自1910年至1917年。最初四年尚无战事;后三年——1914年至1917年——则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亦即美国参战前的三年。这三年也是中国国运中最受考验的三年,因为中国当时承受了日本不断的压迫。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两年,英日两国结为同盟。日本既为英国的盟国,第一次大战爆发时,日本也就以英国的盟国关系而对德作战,向德国在中国的殖民地青岛进攻。
  占领了青岛之后,日本复于1915年1月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日本的要求本是秘密提出的,结果这一秘密被“泄漏”了,由美国新闻界传了出来。我想这是中国外交部故意把它泄漏的⑦。消息既出,则全世界也就注视到中国对这项无理要求的反应,所以当我留美的最后三年,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头三年,也是中日邦交上最不愉快的三年,我个人对当时的国际问题也颇加思索。
  其后好多年,我都是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原来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深受老子和墨子的影响。这两位中国古代哲学家,对我的影响实在很大。墨子主“非攻”,他的“非攻”的理论实在是篇名著,尤其是三篇里的《非攻上》实在是最合乎逻辑的反战名著;反对那些人类理智上最矛盾、最无理性、最违反逻辑的好战的人性。
  老子对我的影响又稍有不同。老子主张“不争”(不抵抗)。“不争”便是他在耶稣诞生五百年之前所形成的自然宇宙哲学之一环。老子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他一直主张弱能胜强,柔能克刚。老子总是拿水作比喻来解释他的不抵抗哲学。老子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
  老子对我幼年的思想影响很深。记得我在1909年(清宣统元年,己酉)作了一首咏“秋柳”的诗。这是一首绝句,在这诗前的小序上,我写道:“秋日适野,见万木皆有衰意。而柳以弱质,际兹高秋,独能迎风而舞,意态自如。岂老氏所谓能以弱者存耶?感而赋之。”⑧
  我作这首小诗还不满十八岁。我引这篇小序来说明我幼年便深受老子的教义和墨子非攻哲学的影响。
  后来在学生时代,我读了耶稣教的《圣经》,尤其是《新约》。在《福音》里我体会到对邪恶魔鬼不抵抗的基督教义,以及人家打你右颊,你把左颊再转过去让他打的道理,都和我国老子不争的理论有极其相同之处。加以我又认识一批[极端反战的]教友派的朋友,使我对幼年的信仰益发深入。所以我个人对不抵抗主义的信仰实发源于老子、耶稣基督和教友派基督徒的基本信仰。
  1914年世界大战爆发了。这一年我正由康乃尔大学毕业。那时我已对国际和平运动十分热心了,并与当时一些活跃的和平运动人士如乔治·讷司密斯(GeorgeNasmyth)、路易·陆克纳(LouisP.Lochner)、约翰·墨茨(JohnMetz)等人往还。讷司密斯是康大物理系刚毕业的一位教友会家庭出身的青年。康乃尔结业后,他便在波士顿的“和平协会”(PeaceFoundation)工作。陆克纳则任“世界学生会总会”的总书记。约翰·墨茨则是一位德国籍的和平主义者。和他们往还,使我深信,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里,和平是可能实现的。所以当世界大战于1914年8月间爆发时,我真是惊诧不置!震悸之余,我实在不相信战争真会打起来。因此我花了好多天时间去阅读和研究这场战争如何爆发的前因后果,并写成一篇长文保存在我的日记里作为我自己的参考。我阐明三国同盟和三国协约形成之经过,以及德国如何侵犯了比利时的中立,终使英国对德宣战。比利时的中立便是个不抵抗哲学的具体例证。关于比利时的抵抗德国的智与不智的问题,那些和平主义者之间,颇有争论。所以比利时为中立被犯而奋起抗德一事,实是对不抵抗哲学活力如何的一个实际考验。
  一年之后中日之间又发生冲突了,日本以战争威胁中国政府接受“二十一条要求”。自1915年2月底至5月初,中国留学生为此热烈讨论。通过《中国学生月报》大家主张对日作战。“对日本立刻开战”便是当时的口号。我为此事甚为焦虑,所以我决定向全体同学写一封公开信。让我引一段信上的话以显示当时中国留学生的战争意志,以为我个人的态度和我个人对全体同学的忠告。我的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亲爱弟兄们:
  从上期[中国学生]月报上所表现的[抗日]情绪来看,我恐怕我们都已完全昏了头,简直是发疯了。有一个同学会竟然主张:“对日作战!必要的话,就战至亡国灭种!”纵使是W.K.钟君(译音)这样有成熟思想的基督徒,也火辣辣地说:“纵使对日作战不幸战败而至于亡国——纵使这是命中注定不可避免的后果,我们也只有对日作战!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可循……让我们对日抗战,被日本征服,做比利时第二!”纵使是本刊的总编辑,他在社论上曾忠告我们说,感情冲动实无补于对当前国难的研讨;我们除运用感情之外,也应诉诸理智——纵使如此主张,他在本刊的另一页上也认为:“中国人如今只有对日作战(毫不迟疑地对日作战),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从上面这一段可以看到当时我的同学们主战的情绪了。因此在我的公开信上,接着便陈述我个人对大家的忠告。我说:
  这些在我看来简直是不折不扣的疯癫。我们都情感冲动,神经紧张——不是的,简直是发了“爱国癫”!弟兄们,在这种紧要的关头,冲动是毫无用处的。情感冲动,慷慨激昂地爱国呼号,和充满情绪地建议条陈,未尝有助于任何国家[的危难]。谈兵“纸上”对我辈自称为“[留]学生”和“干材”的人们来说,实在是肤浅之极。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4)
  在我个人看来,我辈留学生如今与祖国远隔重洋;值此时机,我们的当务之急,实在应该是保持冷静。让我们各就本分,尽我们自己的责任,我们的责任便是读书学习。我们不要让报章上所传的纠纷,耽误了我们神圣的任务。我们要严肃、冷静、不惊、不慌地继续我们的学业。充实自己,为祖国力争上游,如祖国能度此大难的话——这点我想是绝无问题的;或者去为祖国起死回生,如果祖国真有此需要的话!
  弟兄们,这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我敢说,在目前的条件下,对日作战,简直是发疯。我们拿什么去作战呢?我们的总编辑说,我们有百万雄师。让我们正视现实:我们至多只有十二万部队可以称为“训练有素”,但是装备则甚为窳劣。我们压根儿没有海军,我们最大的兵船只是一艘排水量不过四千三百吨的第三级的巡洋舰。再看我们有多少军火罢?!我们拿什么来作战呢?
  所以出诸至诚和报国之心,我要说对日用兵论是胡说和愚昧。我们在战争中将毫无所获,剩下的只是一连串的毁灭、毁灭和再毁灭。
  再说比利时罢。那个英勇的比利时!亲爱的弟兄们,我愿披肝沥胆地向诸位陈述:用只手来推挽大海的狂澜,算不得勇敢;以卵击石,更不算英雄。再者,比利时原亦无心自招覆灭。吾人试读比国作家查理·沙罗利(CharlesSarolea)博士所著的《比利时如何拯救欧洲》一书,便见分晓。盖比利时深知[一旦战争爆发]英法两国必然赴援,加以该国对其号称世界最坚固的堡垒的李格(Liege)和安特渥堡(Antwerp)两地坚固防线也深具自信心,而自觉有恃无恐。所以,比利时才为国家的荣誉而孤注一掷。这是真正的勇敢和英雄气概吗?弟兄们,请为比利时着想;且看今日比国,为这一英雄光彩所做的牺牲,真正值得吗?
  我并无意非难比国人民,我只是觉得比利时不值得我们仿效而已。若有人硬要中国去蹈比利时的覆辙,则此人必然是中华民族的罪人。
  总而言之,让我重述前言,请大家不要冲动,让我们各尽我们应有的责任,我们的责任便是读书求学!
  远东问题最后解决的症结所在,不系于今日的对日作战,也不系于一强或列强的外在干涉,也不系于任何治标的办法如势力平衡或门户开放,更不系于任何像日本门罗主义一类的策划。最后的真正解决之道应另有法门——它较吾人今日所想像者当更为深奥。但其解决之道究在何处,我个人亦无从探索,我只是知道其不在何处罢了。让我们再为它深思熟虑、从长计议罢!
  深盼大家在诅咒我之前,细读拙文。[实不胜企祷之至!]弟胡适于纽约之绮色佳城⑨
  从上面这封信里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留学生当时冲动的情形,同时也可看出我自己在此紧急时期如何试用我的不争哲学以盱衡世界大势和中日关系。
  在我的留学日记里,我也记录了[1915年]5月6日——那个决定性日子的早晨我自己的情绪。就在这一天中国政府决定接受日本的最后通牒,对“二十一条要求”中的重要部门做重大让步。原来在前一日的夜间我已辗转不能入睡,所以6日清晨我便上街去买了一份塞拉克斯城(Syracuse)出版的晨报。拿了报纸,我走到工学院后面狭谷上的吊桥,俯视这一为水冲刷而成、景色非凡的千年幽谷,我不禁想起老子的名言:“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这些最坚强的岩石,还是被柔弱的水所征服了!
  就在这天早晨,我俯视那被溪水冲刷而成的狭谷,我开始体会到并不是水之弱终能胜强,而是力——真正的力——才能使流水穿石。从感觉上说,这实在是我智慧上变动的起点。在这一转变之前,我在纽约已经有一段有趣的体验。那时我受康乃尔世界学生会的派遣,前往纽约参加一个新的校际和平组织——“各大学非兵主义大同盟”(CollegiateLeaguetoCombatMilitarism)的成立大会。该会在另一和平组织,“美国限制兵备会”(AmericanLeaguetoLimitArmaments)的领导之下于1915年2月13日正式成立。该会邀请学生参加的请柬是由《纽约晚邮报》(TheNewYorkEveningPost)的发行人兼编辑韦拉德(OswaldGarrisonVillard)君署名的。韦氏为19世纪赫赫有名的“废奴主义者”(abolitionist)威廉·格理逊(WilliamGarrison)的外孙。《纽约晚邮报》是当时纽约编印皆佳的大报。我参加这个“非兵”组织的成立大会也是我信仰和平主义和不抵抗主义的和平活动的一部分。
  但是在1915年和1916两年之间,我的思想又开始转变了。一种智慧力量影响我转变的便是那英语民族的世界里最大的思想家之一,名著《大幻觉》(TheGreatIllusion)的作者诺曼·安吉尔(NormanAngell)。《大幻觉》是1909年出版的,当时被认为是宣扬有建设性的新和平主义最脍炙人口的新著。该书一再重版,各高等文明的语言里皆有译本。在英国乃至世界其他各地都组织有宣扬《大幻觉》的社团,专门宣传这一名著里所揭示的主张。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5)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几年期间,美国学生在“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CarnegieEndowmentforInternationalPeace)的资助之下,组织了一个校际学生团体叫作“国际政治学会”(TheInternationalPolityClub),会员都是自优秀学生中遴选的。每年夏季各支会又分别推派代表数人参加该会所主持的国际关系讨论会。在此之前,在安吉尔氏领导之下,英国本已有类似的组织。据我所知这种会议在美国一共只举行过两次。第一次便是于1915年6月在绮色佳康乃尔大学校园内举行的,我便是该次大会积极参与者之一。安吉尔先生便是该次为时两周的会议中的一个主讲人。另外还有些动人而富煽动性的讲演家也被邀参加。
  第二年的年会是在俄亥俄州的克里弗兰城举行的,我也参加了大会。这一年安氏因事未能参加。在我的留学日记里对这两次的会议——尤其是1915年在康乃尔举行的那一次——我均有详尽的记述。
  安氏的和平主义当时被称为“新和平主义”(NewPacifism),它与我以前所相信单纯的“不抵抗主义”是截然有别的。在我的日记里,我也为安氏哲学做了个节略如下⑩:
  一个人如强迫别人接受他一己的意志,就会招致反抗。这样的强迫与反抗的对立,就会使双方力量抵消而至于毫无结果或浪费。[在这样对立的情况之下]纵使一方面胜利了,仍然要创造出两种奴役——失败者为胜利者所奴役;胜利者为维持他的主宰权,又要随时准备对付这被奴役的对方,[如此也就难免自我奴役]这样便形成了一种在经济上浪费亦如在道德上破产一样的[互为因果]的关系。这也就说明了所有基于强制执行或侵略行为的一切政策——如在一国之内[所因此形成]的特权和迫害,以及国与国之间[所发生]的战争和争霸——的彻底失败。但是如果双方息争合作,共同为人类的生命和人民的生计向大自然奋斗,则双方皆得其解放:双方都会发现这种和衷合作实在是最经济的办法。不特此也,双方且更可由此发现人类社会和社会精神价值上一切可能的发展的真正基础之所在。因为如果没有在正义的观念之下所建立的协议之中所产生的若干信仰,便不能产生[永恒而诚实的]团结合作。这[一推理]便明显地指出真正的政策——不管是国内的或国际的——之所在。这政策便是大家同意联合一致去抵抗在自然界和人性弱点中所存在的人类的共同敌人。
  以上便是这一“新和平主义”的简明宗旨。它的理论基础便是:两个力量如发生冲突,最后必然是相互抵消而形成浪费和无结果。所以,新和平主义并不是否定力量;相反的,正是如何使力量用得其所。这便是新和平主义的基本概念。
  《大幻觉》一书固然是脍炙人口,但是它也经常被人误解。所以我从安吉尔的自传里再意译若干段,来表明作者原意并不是说战争不可能发生。他说战争是可能发生的,因为人们不了解战争真正的基础,和战争便是力量的浪费这个单纯的事实!所以在1915年这个为期两周的会议里,我开始读安氏之书,也亲识安吉尔其人。安氏所首倡的观念认为真正的问题之所在,不是力量的否定,而是对力量做正确有效和更经济的使用——为一个各方所同意和了解、期盼和可能获得的目标而使用之。这一理论深深地打动了我。
  在此同时,我也开始读杜威的著作;对杜威在1916年所发表的两篇论文,尤其感觉兴趣。在这两篇论文里,杜威的论点似乎与安氏的哲学不谋而合。杜威于1916年1月在《新共和》(TheNewRepublic)杂志里发表一篇论文:《力量、暴力与法律》B11。同时他在另一杂志《国际伦理学报》(InternationalJournalofEthics)里,又发表一篇更长的论文曰《力量与强迫》。这两篇论文对我既然有毕生难忘的影响,我想也略引数段如下B12:
  ……力或能是公正无私甚或是个值得颂扬的名词。它意味着它是从事实际行动的有效工具,是执行和完成一项目的的技能和质素。如把使用它来达到的目的之有意义视为当然,它便是个值得颂扬的名词,它便是为使所期盼的目标成为事实的各种可能条件的整体,其意义不过如此而已……力量可使我们建筑地道车,修建桥梁;力量也能帮助我们旅行,帮助我们振兴工业;我们也凭借力量来做口头辩论和著书立说B13。再引一段:
  ……力如从可颂扬的意义上去看便是能。能便是能做工,能完成一些使命的力。但是力毕竟还是力——你也可说是一种蛮力;它的理性化[的程度],端视其[使用后所得的]结果而定。就是这种同样的力,如任其脱缰而驰,不受约束,那就叫作暴力……B14
  ……能如不用来执行或达成它所负的[正当]使命;相反的,它却背叛了或阻挠了这一使命之实现,那么能就变成暴力了。炸药如果不是为建设之用去爆破岩石,相反的,却被用去轰炸杀人,其结果是浪费而不是生产,是毁灭而不是建设;我们就不叫它能或力,我们叫它暴力B15。
  现在我们要问,那么胁迫(coercion)和强制力(coerciveforce)又是什么回事呢?杜威接下去说:
  强制力,公平地说来,便是介乎把力量用作能源,和把力量用作暴力,二者之间的中间位置B16。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6)
  ……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各种力亦向各种不同的方向发射,互不相顾。等到它们[狭路相逢]发生了抵触,它们就冲突起来了。能在不冲突的情况之下,本可别有用途,但是在冲突之中,则流于浪费了。两位汽车驾驶员……各驾其车在一条公路上,相对而驶。他二人撞车了。撞车之后,他二人争吵起来,这种争吵的浪费,毫无疑义的是和车祸现场所构成的浪费,同样的确实。开车规则规定每部车都得靠右开,这就是一种防止浪费的计划,把那些如果没有计划就可能招致相互冲突的个别能源,统筹于一个可以避免冲突的方案之中;这个方案可使能的利用,发挥其最高效能。这……便是一切法律的基本意义B17。
  读了以上几段,我们可以看到杜威和安吉尔几乎用的是同样的语言,来说明两个力量如何因冲突而抵消的原委。约翰·杜威因而得出以下的结论:
  法律便是把那些在无组织状态下,可以招致冲突和浪费的能源组织起来的各种条件的一种说明书B18。杜威又说:
  ……所谓法律……它总是……可以被看成是陈述一种能使力量发生效果的、经济有效而极少浪费的法则B19。
  杜威和安吉尔二人都有助于在1915年到1916年新思想的成长。我也开始舍弃我原有的不抵抗哲学而接受一种有建设性的有关力量和法律的新观念,认为法律是一种能使力量作更经济有效利用的说明书。
  正当安、杜二氏的思想风靡一时之际,一个新的有建设性的国际主义也日趋蓬勃。这个新的国际主义原是《独立周刊》(TheIndependent)的主编汉密顿·何尔特(HamiltonHolt)所倡导的“强制和平同盟会”(LeaguetoEnforcePeace)所推动的。何氏后来应聘为佛罗里达州冬园市(WinterPark)的罗林斯学院(RollinsCollege)的院长,他是对美国舆论很有影响力的文化领袖。《独立周刊》是《新共和》(TheNewRepublic)杂志出版前最有影响的两三家周刊之一。
  1915年6月,美国的社会贤达们在费城独立厅开“强制和平同盟会”的成立大会。这件事深深值得我们回味的便是它在文化思想上直接影响了后来“国际联盟”(TheLeagueofNations)的创立。由于何君的关系,美国前总统塔夫脱被推出任该盟主席;由于何、塔二君对此新观念之共同努力宣扬,威尔逊总统也就逐渐受其影响,终于促成国际联盟之诞生。
  下面便是推动成立此一和平组织“强制和平同盟会提案”(ProposalsforaLeaguetoEnforcePeace)的全文B20:
  我们相信这是值得想望的使北美合众国加入一个国际联盟的组织,使入盟的签约国遵守以下诸条:
  一、所有签约国之间应受法律裁决的问题而在国际交涉中无法解决者,在现有条约范围之内,将向国际仲裁法庭提出申诉,听候判断。该庭不但处理各案本身的是非曲直,在该庭权限范围之内,亦可处理与各案有关的一切事件。
  二、签约国之间所有其他案件,凡在国际交涉中不得解决者,应向一调解理事会提出申诉,听取该会的判断和该会所提出的解决方案。
  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此句为胡适按语)]签约各国将集体使用其经济和军事力量去制止任何签约国,在[国际间]问题发生时,未按上述[诸条]处理之前而向另一签约国采取军事或其他敌视行为。
  上述三条提案概括了“强制和平同盟会”的新哲学。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词汇便是“强制”(enforce)——那就是以全世界的集体力量来强制维护[世界或国际间的]和平。
  这种政治和文化两种力量的汇合,渐渐地使我改变了我以往有关国际问题,尤其是有关世界和平的思想。我逐渐地放弃了我以前偏激的不抵抗主义;从而相信用集体力量来维持世界和平,然后由一个国际组织来防制战争的可能性。
  1916年初,我终于有个机会能把我的思想写了出来。那时美国的“国际睦谊会”(AmericanAssociationforInternationalConciliation)在白特勒(NicholasMurrayButler)会长主持之下举办了一次校际和平论文竞赛。该会所颁布的文题之一便是:“在国际关系中,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力量吗?”我对这一题目大感兴趣,因而很用了一番功,作文应征。数月之后出乎意料的,我居然得了头奖。那头奖的百元奖金,对我当时的经济情况实不无小补。我的论文后来由该会出版并译成多种欧洲语言;在巴西则被译成葡萄牙文;在南美其他各国则被译成西班牙文。这篇论文在我的留学日记里曾保留了一份节要。我现在把这节要再叙述一遍,也可以看出我那时对这一新哲学——新和平主义——信仰的程度。
  在该文的第一部里我提出三个前提。我试答第一个问题:“在国际关系中,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力量的吗?”我想当初出题目的人的心目中,一定先有个正面的答案。但是我却给他一个反面的答案。我的回答是:假如我们认为力量可以用不需要力量的东西来代替的话,则世界上便没有这种不用力量的代替品。这是我那篇论文的要点之所在。纵使是不抵抗主义,它正如杜威所说:“在一定的条件之下,消极的抵抗比积极的抵抗更为有效。”[也不是否定力量的存在!]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7)
  这样你可以看出我那时已经不是无条件接受不抵抗主义的一切理论了。甚至在1915年5月6日我已经体会到,弱水可以穿坚石,倒不是因为水弱,而是水原有其真正的劲!这就是杜威和安吉尔对力的观念。所以我对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不是力量可不可以代替的问题,而是如何更经济有效使用力量的问题。所以问题的重心就是怎样[觅取用力的新方法]来代替当前浪费和乱用力量的问题。
  我论文的是解释当今[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的问题不是力量发挥的问题而是力量没有发挥的问题。目前这个战争实是人类有史以来,力量发挥的最大表现。但是其后果却是个死结,这个死结在1916年的春天实在表现得十分明显。力量何尝发挥,因为力量已被浪费了。力量的本身却被用去制造力量的对立而使力量相互抵消。在目前的制度下,是以力防力。其结果是相互抵消,以流于浪费和无结果。由此可见,我那时对安、杜二氏的新观念是真正的服膺了。
  我论文的最后一部则说明,如果要力量充分发挥,就应该把所有的力量组织起来,加以规律化,而导向一个[有建设性的]共同目标。法治便是组织力量的一个例子。力量既经组织,浪费乃可消除,效能自可赖以保持。所以我的结论便是个具体的建议——把世界各国的力量组织起来,来维护国际公法和世界和平,这便是解决当今世界国际问题的不二法门!
  所以,你可以看到我实在是“捍卫和平大同盟”这一信念的早期信徒之一,后来我也是“国际联盟”的热忱赞助人之一。当国联于巴黎和会宣布成立之时,我也是“国联中国同志会”(ChineseAssociationfortheLeagueofNations)的发起人之一。《国际联盟宪章》(TheCovenant)便是我译成中文的。
  后来九一八事变发生了,日本以武力强占我东北,我在我们所办的《独立评论》上便写了很多文章,支持我国向国联申诉,支持“李顿调查团”(TheLytonCommission)有关中日纠纷的报告。时历数月,我都希望国联来制止日本军阀的侵华行为。但如众所知,国联一开头就无能为力。由于美国拒绝加盟,国联已有先天的虚弱;更由于苏联加盟太晚,其后又因其侵略芬兰而被开除盟籍,国联便更无实力;再因东北事变,日本自动退盟;所以国联一诞生,事实上便已瘫痪了。
  记得1945年我以中国代表团团员身份去旧金山参加“联合国”(TheUnitedNations)成立大会。我忽然接到老友何尔特先生的电话,接着他便到旅馆来看我,说他是自备旅费自佛罗里达州冬园市的家中,赶来参加这个盛会。他说:“真正未料到我以前的理想最后竟然实现了!”我看到这位老人为其三十年前(1915)理想之实现而激动的情况,我也为之感动不已。
  这一新的国际组织当然是包括美、苏等首要强国,可是当苏联坚持安全理事会里的永久会员国可以使用否决权时,何君与我均深感失望。时至今日,我始终拒绝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名。
  在结束本题有关我个人信仰的和平主义和国际主义之前,我想略提一下当年同学们对我的温情,虽然那时他们都强烈地反对我的和平主义。当“二十一条事件”结束之后,整个同学的圈子内大致对我都非常友善。他们选我担任《中国留美学生月报》的编辑委员,又选我担任中国学生会所主办的《中国留美学生季报》[中文版]的主编。当我从绮色佳转往纽约时,我碰见了许多老朋友,他们都是在我主张不抵抗以及反对对日作战之时,强烈反对和批判过我的。可是在我居住纽约的两年期间,他们对我都十分友好,有许多到现在还是我很好的朋友。所以我认为一个人在公开场合采取坚定的立场,择善而固执,总是值得的。
  第二我还想指出,我在1915年反对立刻对日作战的论点,不幸地二十多年后当中日战争于1937年爆发时,仍未失时效。在抗战前我国对日艰苦交涉的整整六年之中(1931—1937),我又变成了反对对日作战的少数派,在这六年中我反战的论点仍与当年无异。问题重心便是我们怎么能打?拿什么去抗日?我们陆军的训练和装备均甚窳劣,既无海军,实际上也没有空军,也没有足以支持战争的国防工业。我们拿什么去抗日呢?这是一件悲剧。不幸的是中日两国当时皆缺乏明智之领导阶层来设法避免战争。结果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在日本悠久的历史中,向无异族统治的先例,战争使其初尝此味。中国所受战争的创伤,亦迄未复原。
  我今日回想我学生时代的活动——那些充满稚气的青年岁月——我觉得那里仍然有许多客观的教训,值得我们重新学习。中国为从事毫无意义的内争,整整地浪费了三分之一个世纪,把足以解决国家问题的工业化和国防建设完全忽视了。结果开门揖盗,任日人侵略。纵迟至今日,我国由于安全未得到适当解决所受的创伤,始终未能复原,而这安全问题,正如我四十年前所体验到的,非通过明智而有效的国际集体安全组织,便不可能有有效的解决。
  在我结束本章之前,让我再念一段在安吉尔氏自传的“总而言之”第165至166页上所载有关安氏思想的节要,列入本章,作为记录B21:
  一、一个国家对食粮和生产原料加以政治控制,实无必要,战争也未必就能赋予一国[政府]对该项资财的掌握。该项控制只是为适应战争的目的,始有此必要。消灭战争,这种必要自然随之消灭。
  二、没有任何战争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由于战争的结果必然招致经济危机,发胜利财是不可能的。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8)
  三、胜方认为可以在战后使败方赔偿战费,这种观念完全是无稽的幻想。这一观念之虚幻从现代的经济制度上也可以看得很清楚。银行业务、信托和货币制度都是极易招致毁灭的。[一个战败国,经济体系既然全部崩溃,拿什么来赔款呢?]
  四、战争不是命定的、出乎自然的,或是历史发展中“不可避免”的过程。战争不是大自然所制造的,而是人为的,是人类智慧破产的表现。
  五、人类智慧本无破产之必要。我们或许不能改变人性,但我们绝对可以改变人类的行为。如果人类连行为也不能改变的话,那我们今天还不是在搞决斗,在法庭中搞刑求,在[宗教信仰中]烧死异端?
  六、不抵抗并非良策。当人类或国家对罪恶的暴力或社会极权的疯狂无从抵御时,则彼此便以力相尚,强凌弱,众暴寡。而当事各方均自称有以强力自卫之权;同时在其所争执的事件中,各方亦各自作裁判。但一方如为对方强力所压制,则争端便随力量而解决。欲求理智和公理得以伸展,则无法无天的暴力之下的遭难者,必须由社会来加以保护。所以我们所反对的坏事不是力量,而是力量没有得到正当的使用——在法律之下的正当使用。我们要武装法律,而不是武装诉讼人。
  七、所以我们必须弄清楚,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防卫,不只是和平。这个意思就是我们应试行建立那唯一[解决人类争端的]方法的基础。根据此基础我们可以取得和平的防卫,可以用力量来防制侵略和暴力!
  八、第一步的努力并不是企望建立一个有奢望的世界宪法,而只是把与这一[保卫世界和平]问题有关的一切事实,公诸世界,使其得到一个更广阔的公共了解。要把我们的大原则化为政策,我们的第一要务便是把我们和德意志的分歧之点究在何处,摊开来讲个明白。事实上直至今日,我们还不清楚我们和德国的分歧究在何处呢!我们要先从英语国家开始,来举办一个核心小组讨论;然后再包括法国、俄国和德国来[共同]试探设立一个欧洲协约的组织,不能只坚持那动摇不定的势力平衡的延续。这一“协约组织”一定要一小部一小部地组织起来,直至那些对今后美好生活有共同信念的各个背后有足够的武装,来强制制止那些黩武而自以为是的[国家和人民对外的]侵略行为[然后再试行建立一个世界性的用武力防卫和平的具体组织]。
  注释
  ①笔者这一辈的中国知识分子,三四十年代在国内受大中学教育时,震于胡适之、蒋廷黻诸先生的盛名,总以为他们对中西语文的运用都是得心应口、白璧无瑕的。及长亲炙教诲,才知道幼年时代的幻觉与真实相去甚远。我第一次听到蒋先生在联合国大会讲演,他那一口的宝庆英语,殊出我意料之外。胡先生英语的发音远在蒋氏之上,但是胡先生英语讲演时的中国“腔”(intonation),也是相当的重。他二人都是十八九岁以后才正式运用英语会话的,因而英语也就始终是他们的“第二语言”,说起来总归不像早期留学的“幼童”们,或现在“进美国学校”的孩子们说得那么自然。
  语言这个东西本是人类生活中最难掌握的技巧之一。学习它也有一定的年龄限制。男人家在十五六岁以后才正式开始学,总归是学不好。我国的文法科留学生中大凡中文有相当造诣的,西文则很少能达其巅峰,反之亦然,这都是因为幼年很难双语兼修。“四美具,二难并”,使中西语文写说均佳,真是谈何容易。胡适之先生的治学和讲学,虽然仍以中文为主,像他那样能对中英双语两得其平的留学生,也真是出类拔萃的了。
  ②卜郎吟(RobertBrowning,1812—1889),胡氏在后来著作中有时亦音译为“白郎宁”,然在其《留学日记》中则用“卜郎吟”。笔者因本篇所讨论的问题多与《留学日记》中所讨论的有密切关系,为便于读者查对,故本篇所用译名均尽量采用《日记》中的译名,以免混杂。
  卜郎吟为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诗人,死后陪葬西敏寺。其诗以乐观主义见称于时,其格调甚合乎我们这位“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胡适之先生的口味。胡氏曾以“骚体”译其诗,尚称切贴。不过卜氏却没有胡适之先生乐观得那么理智。他的纯情主义的倾向使他与一位全身瘫痪的女诗人伊丽莎白·巴瑞特(ElizabethBarrett,1806—1861)由热恋而结婚而情奔,一时传为佳话。他二人婚后所写的“商籁体”的情诗,则尤为脍炙人口。
  ③胡氏原以公费学农。康乃尔农学院因系州立,不收学费。然学生如中途退学或转学,则必须补缴学费。所以胡氏在二年级转学时,中国留学生监督乃自其生活费中分期酌扣若干,以补所欠。那时的庚款留学生,学杂费之外,每月生活费为八十美元,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大数目。
  美金当时的购买力,恐在今日(1978)十倍左右。今日若有留学生能月领八百美元“生活费”,岂非富人?!
  再拿当时的中国生活费用作比:斯时一美元约合中国银元(“袁大头”或“墨西哥鹰洋”)两元五角上下。适之先生的同乡张恨水先生那时在芜湖一报馆做编辑,月薪仅银洋六元(约合两块多美金),还要养家活口!(见《张恨水自述》)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9)
  所以那时公、自费留学生一旦出国,真是立地成佛。昨日还是牧牛儿,今日便可衣锦披朱,到相府招亲去了。这样一群花花公子,镀金返国之后,要做什么样的“大事”或“大官”,才能继续他们在国外当学生时代的生活水平呢?因而回国的留学生如维持不了以前的标准,则难免自叹“怀才不遇”、“食无鱼,出无车”了。维持得了的,则其享受难免还要升级。如是则中式仆妾副官,西式汽车洋房……做起了中西合璧的大贪官、大污吏而视为当然。由留学生变质的官僚,因而逐渐形成一个标准的职业官僚阶层(professionalbureaucrats),他们眼中哪里还有汗滴禾下土的老百姓呢?结果弄到民不畏死,铤而走险,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笔者读史而发此感慨,绝无意批评老辈。这只是个“时代问题”和“制度问题”,足以发人深省罢了。个人的行为原只是沧海之一粟;在社会行为的整体中,只是随波逐流,奚足臧否?
  再者,笔者这一辈,原也只是前辈的余波,我们这批抗战期间没有被敌机炸死,或肺病、疟疾害死的草鞋青年,胜利之后,形容枯槁,衣不蔽体。可是一旦榜上有名,偷得国家一笔外汇(不论公费自费,自己都可不花一文),转眼之间也就西装革履,钢笔手表,“三机”俱全(照相机、留声机、打字机);对镜自窥,居然也是堂堂一表的镀金青年,阿Q心理,谁人没有呢?如果时代不变,学位如常,留学返国之后,职业上得意与不得意之间还不是向“老辈”看齐?管他老百姓死活!这原是时代的悲剧;时代不变,留美学生有几个会对着镜子诅咒自己呢?
  笔者在认识胡老师的初期,还是个在美国“山上”打工的“查莱”(美国人鄙视华工的俚语)。记得那时我的工作是每日十二至十四小时,每周七天,周薪是四十五元,但是和我同工的另外一个“查莱”对我且有点羡慕和不平之感,因为他是“跳船的”,没有“身份”;做我这样的“工”,他还得躲躲藏藏,并向“介绍所”不断送钱,以便有眼线的介绍人,随时通风报信。一旦“有吏夜捉人”之时,他可有准备地来个“老夫逾墙走”!因而他看到我这个通宵呼呼大睡、夜半敲门不吃惊的“留学生”,真是既羡慕,又嫉妒。
  所以我后来听到适之先生说,他在1912年,每月八十元的生活费被扣掉十五元而大哭其穷之时,我不觉学着一句四川话向他老人家说:“胡老师,你穷啥子啊!”可是我这句四川话,胡老师一直未听懂,因为他未到过四川,也没有害过肺病或疟疾,更没有在美国上过“山”啊!
  庚款留学生是近七十年来我国建国的栋梁之材。但是这些栋梁和一般中国老百姓距离多远啊!
  ④汪精卫在为《总理遗嘱》撰稿时,他为着行文声调铿锵,乃选了三部中山遗著排列成:“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其实他漏列了的《民权初步》,其重要性实不在上述三书之下,甚或有以过之。
  孙中山先生是近代中国最高层领袖中,凤毛麟角的modernman;是真能摆脱中国封建帝王和官僚传统而笃信“民权”的民主政治家。他了解搞“民权”的第一步就是要知道如何开会,会中如何决议,决议后如何执行。这一点点如果办不到,则假民主便远不如真独裁之能福国利民。中山先生之所以亲自动手来翻译一本议事规程的小书,而名之曰《民权初步》,就凭这一点,读史的人就可看出中山先生头脑里的现代化程度便远非他人所能及。汪精卫在《总理遗嘱》中之所以漏列此书,显然是说明汪氏认为这种小道何能与“总理遗教”的经典并列?殊不知我国的政治现代化运动中所缺少的不是建国的方略或大纲,而缺的却是这个孔子认为“亦有可观”的“小道”!
  胡适之先生最心折的后辈,哥大史学系的台柱教授芮文斯(AllenNevins)先生,那时便时常在课堂上大言不惭地说:“在政治上说,英语民族较其他任何民族,都更为优越!”其实英语民族在搞政治上的优越性,就是他们会开会:认真开会,和实行开会所得出的决议案。其他任何民族开起会来都是半真半假。半真半假的会便不能搞“分工合作”和“配合工作”(teamwork)。而英语民族在政治上的最大武器便是“配合工作”。
  笔者最近在一本《新英汉词典》里看到ateamworkgovernment一语被译成“集体领导的政府”。实际上近百年来最安定的英语民族的政府无一而非“集体领导的政府”,我们东方则适得其反。从这点来看,我们实在不能不接受芮文斯先生的牛皮。
  我们中国的政治,三千年来都是“天子与士大夫共治”的政治。这一传统演变的结果,便是在上要“能令”,在下要“受命”。“受命”成为习惯,自然要承奉颜色而逐渐流于“上拍”;“能令”日久,也难免颐指而气使之,逐渐形成了“下压”。那些“既不能令,又不受命”的“绝物”,不是孤芳自赏,便是落落寡合。所以我们中国知识分子不做领袖,就做臣仆。上无领袖,下无臣仆,大家都过不了日子。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和英国绅士一样,开个诚实的会,通过一个好的决议案,然后大家来个teamwork呢?那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里,实在没有这个东西;我们的血液里,没有这个teamwork的血球,夫复何言!
  文化传统是规范个体社会行为最强的约束力。中山先生说:“破坏难于建设!”要“破坏”我们这个传统,谈何容易!孙中山先生之所以伟大,胡适之先生的思想之所以能风靡一时,便是他二人生为现代文化领袖,他们的思想作风比我们一般中国知识分子要“现代”得不知多少倍!
  反观我国近百年民权发展的史迹,翻翻各界要人的嘉言懿行,再来熟读孙、胡两氏的遗著,才觉得他两位前贤,真是众睡独醒的“现代”哲人。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0)
  ⑤中国学生在美国大学读书,一般都比美国同学更用功,天资也比较聪明。大学四年的课,往往三年读完。第四年级就开始读研究院的课了。胡适之、顾维钧诸先生那时都是如此。
  ⑥胡先生在六十多岁的时候和我谈起他康乃尔时代的“民族晚会”,仍是口角留香,余味犹存。我口中虽未与他抬杠,心中却大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这种“民族晚会”是个什么东西。
  笔者在留学生的“年龄”上来算,是比胡公反要“老”一辈。胡先生是到美国来读大学本科的。我是受了完满的中国国立大学教育,还做了一阵小公教人员,才赴美留学的,因而我这位老童生实在无法欣赏那些十几岁的中国孩子们所宣扬的“中国文化”!
  记得在50年代的初期,在“国际学社”内代表中国同学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同学。她出生于一个上海富商之家,自称一向是以“花钱”(spending)为“娱乐”(hobby)的。她受的是彻头彻尾的上海地区教会中学的教育。一口流利的英语不知比胡适之、林语堂、蒋廷黻诸先生要高明多少倍。人也聪明、漂亮、能干。当起“会长”、“主席”也比谁都强,座上的马歇尔元帅就频频点头称赞。真是样样都好,样样都可做。可是她就不能“宣扬中国文化”!由她所率领的那群青年男女所举办的“中国之夜”,在我们那批老油条看来,实在觉得“倒胃口”,甚至“愤怒”!
  我们有时也问问来自印度、中东等地的老油条们,对他们自己的“晚会”的感想。谁知他们的“愤怒”之情,实有甚于我辈。
  我想胡适之先生他们那时在康乃尔所搞的“晚会”,不会差得太多。我就奇怪为什么胡先生六十多岁了,对这些当年的“儿戏”还兴致未减呢?仔细想想也没啥费解。因为一个知识分子的“大学时代”——这个知识上的“成熟期”(formativeage)——实在是他一生的黄金时代。在那智窍初开之时所接受下来的东西,是毕生眷恋不置的。笔者本人的大学时代实是我一生最贫病交迫的时代。但是我今日回味那段“几度夕阳红”的沙坪岁月,真想回去再过它四年。胡老师之眷恋康乃尔不是同样的心情吗?至于那些“民族晚会”的实际价值如何,自然又当别论了。
  ⑦据顾维钧先生于1960年“口述历史”时亲口告我,这个“秘密”是当时中国外交总长陆徵祥与大总统袁世凯密议之后,要顾氏(时任“大总统府”和“外务部”双重英文秘书)亲自秘密送往美国公使馆,交英国路透社“泄露”的。唯顾氏1931年以前的文件均留存天津私宅,未能携出,以致当时的细节,笔者也就无从查对了。
  ⑧原诗刊于《四十自述》(1954年,世界文摘社港版),页80。全诗原文如后:
  但见萧飕万木摧,尚余垂柳拂人来。
  西风莫笑长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
  原注:“西风莫笑”原作“凭君漫说”,1916年改。“长条”原作“柔条”,1929年改。
  ⑨胡氏在1915年3月19日夜所写的《致留学界公函》(原稿为英文,见《留学日记》),辞义皆差。英文不像英文,意思尤不足取。一个国家如果在像“二十一条要求”那种可耻的紧急情况之下,她的青年学生还能“安心读书”,无动于衷,那这国家还有希望吗?不过胡适之先生是个冷静到毫无火气的白面书生,他是不会搞革命的;抛头颅、洒热血是永远没有他的份的,所以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
  ⑩安吉尔学说英文节要原文见《留学日记》(1915年6月日记,7月1日补记)胡适之先生这篇有关政治思想的自述,是他晚年著述中很重要的一篇。这里所谈的虽是他青年时代的故事,但也是他晚年期的夫子自道,而且是一篇对他幼年思想重新估价、从头核准、初无丝毫“修正”的夫子自道。笔者二十年前为他英文自述作导言时,也就根据这几篇而强调说,胡适思想四十年来无太大的变动。这从好处来说,是胡适思想的前后一致性;从坏处来说,则是胡适之没有进步。
  青年期的胡适是被两位杰出的英美思想家——安吉尔和杜威——“洗脑”了,而且洗得相当彻底,洗到他六十多岁,还对这两位老辈称颂不置。这也就表示胡适的政治思想,终其生没有跳出安、杜二氏的框框。胡适之先生一生反对“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可是在这篇自述里,我们不也是看到那个才气纵横的青年胡适,一旦碰到安吉尔、杜威二大师,便“尽弃所学而学焉”,让他两位“牵着鼻子走”吗?适之当然不承认他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因为他不自觉自己的鼻子被牵了。这并不表示他老人家没有被牵。相反的,这正表示牵人鼻子的人本事如何高强罢了。
  安吉尔、杜威能在东方碰到个诚实无欺、信仰坚定、生死不渝的一世祖,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就不能呢?一个民族的智慧老大之后,被侵入的新兴思想所洗脑——所谓启蒙期——并赖之而复苏,原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一直停留在洗脑程序之中,而不能跳出框框,那这个老大民族就脑脉硬化,没有进步了。
  记得幼年读《左传》,读到一个小故事说:“公嚼带,使公子牛焉。公子仆,折公二齿。”在胡先生这篇自述里,我们也看到,胡适嚼带,使安、杜二人牛焉。安、杜仆,胡公折其二齿。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1)
  当然在近代中国启蒙的思想家,甚至海外的宣传家之中“折其二齿”的,正所在多有,并不只胡老师一人。所以我们要了解胡适的政治思想,先得搜搜安、杜二公的“根”(root),看看他们怎样能使我们那样有才学的胡老师,来“俯首甘为孺子牛”!
  大凡一个思想家,他思想体系的建立,总跳不出他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和他智慧成长期中的时代环境。这是他的根。其后枝叶茂盛,开花结果,都是从这个根里长出来的。安、杜二氏的根是怎样长法的呢?让我们先来逐条解剖一下:
  第一,他二人都是白种人。他们的文化传统白得像一条被单。他们的思想、观念,是完全从欧洲白种人的文化传统出发的。
  第二,他二人都是西方扩张主义极盛时代、最富强的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上等公民。
  第三,他们是上述这个社会内的“开明分子”、“社会贤达”、高级知识分子,自命为有教无类的大学者、教育家。他们的人品都是极其善良的:奉行基督,反对战争,同情弱小,同情得像贾宝玉同情刘姥姥的孙子板儿一样。
  第四,他二人就同胡适之先生、张君劢先生一样,无拳无勇无钱,而又自命不凡,不甘寂寞,专门欢喜“谈政治”的“白面书生”。现在美国的费正清先生等等的社会贤达,还是属于这一类。
  有了这四条框框,我们就不难看出他们所讨论的“力”、“能”、“和平”、“法律”等等概念的本质之所在了。
  所谓“力”也者,在他们看来,就是英国的“力”碰到了德国的“力”。他们二力相销,两败俱伤,所以胜者也就不能发“胜利财”了。他们就未看到一旦英国的“力”碰到印度的“力”,俄国的“力”碰到中国的“力”,二力不相销,则胜利者就要发“胜利财”了。他们如果不发胜利财,胡适之先生也就没有“庚款”可以“留美”了。
  所以谈近三百年来的世界问题(包括今日美、苏争霸的问题),如果抹杀“帝国主义”这个基本概念,则一切理论也就不值一驳了。
  再看安、杜二氏所谈的“和平”罢!
  他们的“和平”的定义,事实上是:“全世界在休战状态下,维持现状(statusquo)。”第一次大战(乃至第二次大战)前后,想“维持现状”最力的国家便是“日不没”的大英帝国。她在“现状”之下,已日不没矣;不维持现状,难道还要征服火星吗?
  那时想打破现状,使世界大乱,好浑水摸鱼的是德、意、日等几个小强盗。大强盗要维持现状,保护“既得利益”,小强盗要打破垄断,向大强盗分赃,才搞起了所谓“世界大战”,其理甚明。
  在这情况之下,安、杜二大师要全世界休兵息战,维持现状,这不但小强盗不肯;这现状对我们这些历经大小强盗洗劫、弄得家破人亡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次殖民地,又发生什么意义呢?民国初年孙中山先生反对“参战”的理论基础(我强调的是“理论”二字),也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的。
  安吉尔、杜威这两位白面书生,书生论政,见不及此,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二人皆“身在此山中”。像胡适之先生这样的从半殖民地出来的黄面书生,在国际政治上也和他们大唱其同调,不是很可笑的事吗?!
  杜威对“法律”所作的那两条解说,事实上和我国汉朝许慎所说的“触不直者去之”,同样没有太大的反驳价值,因为他忽略了“法律”的从属性而以偏概全。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2)
  “法律”就像一头猎犬,它是有“主人”的。杜威用数理逻辑所推出的答案,在今日政治学派上说盖可归之于“数理派”(mathematicalmetrical)。他这个调节不同力量、使其作有组织地更经济有效地使用这一公式,有个大前提——使用这一公式的人,必须全是“主人”。这样则一条公路上两位驾驶员,各自靠右边开车,各自经济有效地使用其“力量”而不至于“浪费”。
  可是就在胡适之在美国做学生的时候,也就是杜威完成这个公式之时,美国加州却有一条管理该州公路的“法律”。那条“法律”规定在公路驾马车而过的小贩,不收费,或收费甚轻;步行挑担的小贩,则付重税,重于马车数倍。何以故呢?就是“主人”家里的人都是乘马车的。那些“挑担”的广东小贩,站都站“不直”,所以这匹野兽“NCE5C”便“触而去之”了!
  笔者在50年代的中期,为着应付考试也曾熟读杜威之书。讲到“不疑处有疑”之时,我就把他一段段地开了天窗,虽然我在三重口试的考场上不敢对这个杜家店说半个不字。
  后来我访问胡先生,我看他老人家无条件地服膺杜威的情形,心中亦不以为然。但是胡公虽然一辈子鼓励人家“怀疑”,他自己却不大愿意人家对他的思想有所“怀疑”。笔者因而也就未敢过分地唐突西施。可是适之先生是绝顶聪明和极度虚心的。我们的字里行间式的聊天,曾惹起胡先生用了大笔血汗存款,托我替他买了十来本研究杜威的新著。
  笔者叙述这段小事,并不是说其愚如余小子者,尚敢斗胆批杜,而胡大师却不敢说半个不字!非也。这是中国学术史上的“辈分”问题。
  适之先生求学于清末民初之际,那时孔家店已不倒自倒。思想界一片空白(笔者这一论断,周策纵先生是一向反对的),青年知识分子乃四出“求经”。可是这些洋“经”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新鲜、大高明了。在泰山压顶的西风东渐之下,他们完全丧失了“学术自主”的信心(事实上也无此能力),因而新学问对他们只有“皈依”的份,哪里谈得到怀疑呢?幼年既无力怀疑,也无心怀疑,年老功成业就,已成了开山宗师,东方一世祖,自然就更不会怀疑了。这不但是实验主义者如此,马克思主义者更是如此。
  我们这后一辈就有点不同了,我们第一个怀疑是那些“留学归国”在大学里教过我们的洋老师。对老师的怀疑,因而对老师的老师也就不太信任了。这就是笔者所说的“辈分问题”,倒不是后一辈胆子大,“不知轻重”。
  再者,胡适之先生原是个十分标准的传统中国士大夫。传统的士大夫现代化了,因而他与英美的士大夫——英国的张君劢、美国的胡适之……也就一拍即合。后一辈的知识分子去古已远,他们的士大夫气息已经很淡薄,加以他们都是抗战、革命等空气喂大的,对洋人也就没有像老一辈子那样说一不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