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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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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缘起
  孔子“修”《春秋》,创造“春秋笔法”,使乱臣贼子惧,是中国历史篡改史的开端。宗周内乱,周室典籍被人携出后杳无下落,是古代典籍之又一大劫。秦始皇并六国,焚书坑儒,是古代典籍之又一大劫。此三劫过后,兵燹,水淹,火焚……天灾比不上人祸,历朝历代的独裁者们,或出于政治合法性的延续,或出于对末日的莫名恐惧,纷纷操纵刀笔之吏,模仿“先圣”,肆无忌惮地篡改历史,居然使秉笔直书的“董狐笔”成为一个著名的典故。所谓“史”,乃客观记事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中国竟不可得;所谓“史官”,本应独立的职业,竟成为朝廷豢养的宠物,或危险运命的渊薮。
  因此鲁迅先生说中国史是“瞒和骗”的历史;一部二十四史,无非是帝王将相的家谱。因此学者和政客们才斗胆敢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因此中国才“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长于健忘,轻易地抹去血痕,陷入历史循环论的泥沼。
  但是—正如阉割尚有不净,罗网尚有漏鱼,百密难免一疏,“官方净化”总会有形形色色的漏洞,刀笔吏的指缝间也常常泄露出有趣的消息。此之谓“历史的后门”。
  加盟的作者,或构建体系,或符号学分析;或考据,或文本细读;即或轻薄为文,嬉笑怒骂,亦有一种“史见”在里面,读者或可明鉴。
  是为缘起。
  
  《中国历史的后门》目 录
  作者:许晖
  编辑缘起
  第一部分 郭灿金:《西厢记》古典浪漫爱情的终结
  第一章 一个起点
  第二章 一群苍蝇在莺莺身边飞
  第三章 春暖花开—崔莺莺失身的环境必然性
  第四章 肉身放纵的快乐使人身不由己
  第五章 让伪浪漫打烊与老夫人的时间观
  第二部分 郭灿金:杜十娘 泡沫爱情的杰出代表
  第六章 引子
  第七章 当妓女爱上嫖客
  第八章 当嫖客被妓女爱上
  第九章 软饭之下,妓女的爱情泡沫
  第十章 妓女的做秀与自杀
  第十一章 尾声
  第三部分 张闳:《白蛇传》&孟姜女
  第十二章 《白蛇传》:蛇与塔的战争
  第十三章 孟姜女:水与土的战争
  第四部分 许晖:嫦娥奔月&西施之死
  第十四章 嫦娥奔月
  第十五章 西施之死
  第五部分 雍容:采采女色
  第十六章 公无渡河
  第十七章 项羽的“妇人之仁”
  第十八章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第六部分 王鑫:当观世音爱上孙悟空
  第十九章 当观世音爱上孙悟空
  第七部分 孙悟空的关系网&唐僧肉的吃法
  第二十章 德兰之美:孙悟空的关系网
  第二十一章 刘贤冰:唐僧肉的吃法
  第八部分 阿特:岳飞被杀之谜
  第二十二章 岳飞被杀之谜
  第九部分 张宏杰:魏忠贤 一个开得过分的玩笑
  第二十三章 魏忠贤 一个开得过分的玩笑
  第十部分 何兰生:禅让是一个谎言
  第二十四章 禅让是一个谎言
  第二十五章 尧舜禅让的政治谎言
  第二十六章 汉魏晋南朝禅让的恶性循环
  第十一部分 李勇:中国历史上的二奶
  第二十七章 两个失败二奶的教训
  第二十八章 天下第一“二奶”李师师
  第十二部分 众生平等与景阳冈打虎&秋瑾被杀害之后
  第二十九章 狄马:众生平等与景阳冈打虎
  第三十章 傅国涌:秋瑾被杀害之后
  第一章 一个起点
  一个起点
  张生(名珙,字君瑞,西洛人氏),第一代流氓才子的集大成者,《西厢记》的横空出世,遂成竖子之名。西厢花下,朗月当头,浪子张生揭竿而起,吹起了向古典爱情总攻的号角。有关爱情的虚无主义理想在张生明确的功利思想的凌厉攻势之下,顿如美国双子世贸大楼一样土崩瓦解。立在唐宋传奇和元杂剧深处的张生绣口轻吐,一下就淹没了盛唐。因此,与其说《西厢记》是浪漫爱情的礼赞,毋宁说它是浪漫爱情的挽歌。
  又一个起点
  我必须充满惭愧地承认,少不更事的我曾经长久地为《西厢记》的诲淫诲盗深深陶醉,及至弱冠,《西厢记》中的“有情人皆成眷属”的虚伪光辉亦令我生出仰慕的感觉。而今年近四十,始知诲淫诲盗和皆成眷属是《西厢记》的两极,而两极的连接处却是我们的盲点。《西厢记》高度符号化的人物的所指是其一面,而作为另一面的能指被我们忘却了。
  第二章 一群苍蝇在莺莺身边飞
  张生
  张生的作派在《西厢记》里妩媚而阴柔。刚出场的张生像历代的书生一样,无疑是病弱的,他无比自怜地这样自我评价:“学成满腹文章,尚在湖海飘零。”文章与飘零的张力在张生身上难堪地对峙着,并要最终寻找到自己的出口。在没有找到出口之前,可怜而可爱的张生只能是“万金宝剑藏秋水,满马春愁压绣鞍”。
  飘零的价值最终会找到归宿;而在此之前,对张生飘零的第一个奖励在普救寺里露出了端倪—如同上苍注定,张君瑞命带桃花,普救寺中五百年前风流业冤向张生展示了意外的美丽和妖艳。也就是在此时,张生的满腹文章悄悄派上了用场。流氓需要才气,才气成就着流氓。张生的文化流氓底色得以彻底显影并最后定影,等待他的就是如何冲洗和复制放大并上光了。
  普救寺的惊艳直接催生了一首好诗:
  月色溶溶夜
  花木寂寂春
  如何临浩魄
  不见月中人
  该诗可谓孤篇压全唐,足见张生的“学成满腹文章”绝非空穴来风。张生以月亮—这人世间阴柔的代表起兴,最后直抒胸臆,向着近在咫尺的月中人发出召魂令,瞬间建立起了多情的形象。你听,张生像一个流浪歌手一样唱道:寺庙的夜色多沉静,那花儿寂寞地开在春风中,我静立月下多饥渴啊,为何没有美眉来调情?张生大胆而浮夸地将煽情进行到底,其实践精神当是空前绝后。若干年前,张生的老师也咏过月亮,他说:明月照到我床前,我当是霜花和食盐,抬头我把月亮看,才知它没故乡的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相比张生,老师就显得不着边际。若干年后,张生的学生就不再咏月亮了,他们只说星星,发誓要给情人“一扇朝北的窗,让他看到星斗”,有张生的诗意,但显得过于吝啬。至于郁达夫之流的“曾因酒醉鞭名马,怕为情多累美人”则显得自怜而变态,及至发展到“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里的那种欲擒故纵,那种小家子气,那种小妾般的懦弱,足见流氓才子已呈现难以挽回的退化。
  张生的“月色溶溶夜”是明着勾引。他没有想到的是西厢的另一侧马上会有美女作家即席高歌:很久以来我就性饥渴,春来了我更感到没着落,你在那里大声唱,我知你是个会疼人的好哥哥(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句句如同天籁,道出了美人敢上也甘上贼船的不凡气魄。
  文化流氓初战告捷,虽然有点意外。
  孙飞虎
  流氓无产者的形象肇始于汉高祖刘邦。遥想当年,汉高祖还是刘三的时候,因艳羡于始皇帝的兵马威仪,遂产生了“大丈夫当如此”的罪恶念头,由此可以看出,刘三们不是反抗现行的体制而只是宣泄自己肮脏内心的邪恶欲望。对比项羽的“彼可取而代也”的豪气,二人的精神境界判若云泥。但刘三的呐喊却是流氓无产者的党章,千年以下,衣钵相沿,薪尽火传。在这样的行为准则之下,流氓无产者从来只能破坏旧秩序,而无缘创造新秩序。流氓无产者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在古中国广袤的大地上书写下叛逆而无意义的诗歌。
  譬如洪秀全,科举的失利,使他看清了科举的吃人本质,也萌发了他邪恶的愿望。在对旧秩序不存丝毫幻想的情况下,洪秀全假借宗教的名义开始了抗争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胜利。之后就是欲望的毫无节制的发作,一直把远东变成了最大的妓院(朱大可语)。“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的信念制造了一批批流氓无产者,也断送了一批批流氓无产者。他们循着邪恶的道路,最后毁于邪恶。所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也好,“吾恨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也好,无非是流氓无产者用来骇人的虎皮大旗。
  在功能完备的社会体系中,真正的无产者是没有出路的,为秩序所允许的改变身份和处境的大门在没有打开之前就已经对他们关闭了。在看不到未来的封建社会的漫漫长夜里,无产者要么心如死灰,自生自灭,托体同山阿;要么怀着刻骨的仇恨活着,他们抱着对秩序的强烈质疑和对命运悄然反抗的信念并最终为这样的信念所异化。他们的典型就是孙飞虎和红娘。
  刘邦是被太史公高度符号化了的,更多的人不可能成为刘邦、洪秀全、李自成,便出落为孙飞虎之类的鸡鸣狗盗之徒,在“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的底色渲染之下,以虚无的浪漫主义激情,短视的理想主义准则,攻城拔寨,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从阶级属性上看,孙飞虎是典型的流氓无产者,他具备了流氓无产者的一切属性。他们最典型的性格就是对现存秩序的强烈不满并由此带来的强烈的破坏欲望,因此他们的形象经常和暴力及恐怖主义相联。流氓无产者的暴力有时候剑锋直指国家,但更多的时候,其暴力的霜刃往往指向国家利益的个体代表。在《水浒传》里,更多的暴力甚至指向了蚁蝼般的无辜者。这时,我们看到的是流氓无产者被暴力所异化的狰狞的嘴脸,暴力与恐怖本身成了目的,一代代流氓无产者前仆后继奔向暴力与恐怖,放纵着邪恶的欲望,并为邪恶的欲望所左右,在二十四史中留下歪歪斜斜的脚印,他们高傲地扬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孙飞虎手中有半万人马,号令“人尽衔枚,马皆勒口,鸣锣击鼓,呐喊摇旗”的惟一动机就是:“近知先相国之女莺莺,眉黛青颦,莲脸生春,掳莺莺为妻,是我平生愿足矣。”一言既出,半万人马即围困普救寺,崔莺莺顿成囊中之物。这是用暴力改变分配(当然包括美色分配)的一种典型形式。
  红娘
  但是,更多的人连成为孙飞虎的机会也没有,譬如红娘。
  红娘的工作职责是明确的,她是崔莺莺的生活秘书,除此之外,关于她的姓氏、籍贯和身世,以及她如何走进相国之家对我们都是一个永远的谜团。所有这些让我们可以对她的身份进行明确的界定:失去了人身自由的无产者(还不是奴隶)。青春的红娘脑海里面必定一遍遍划过有关人生的最基本的疑问:同为女孩,同为青春年少,为什么会有完全不同的人生轨道?为什么一个人必须依附于另外一个人?难道真如他们所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为什么他们锦衣玉食,钟鸣鼎食,而我却只能端茶送饭,倒屎倒尿?对于红娘这样的姑娘来说,命运的本质的确显得过于残酷了。最为可怕的是红娘还自视过高,因为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自夸说:“我虽是个婆娘有志气!”很明显,红娘这句话不在于强调性别,而在于突出自己的志气,只是《西厢记》中对她的志气为何物却语焉不详。荷尔德林说过类似的话:在那样的年代,女仆要志气何为?因此,在红娘身上同样有着一种张力,那就是女仆的身份和有志气的禀赋之间的冲突。心高命薄的张力需要寻找出口。
  张生给了红娘一个出口。
  张生邂逅莺莺的那一刹那,红娘完成了自己身份的转化—由女仆向女巫的转化。魔笛即将吹响,风魔了的张解员和发了情的崔氏女该随着红娘的节奏起舞了。红娘不但成功地向虚拟的敌人发起了进攻,并且时刻左右了敌人的脚步。红娘十几年的灰暗人生终于迎来了第一缕绯红。是的,作为主人,你掌握我的肉身,作为仆人的我,今日却要控制你的精神。至此,红娘的人生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在这场运动中,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西哲卡尔·马克思语大意)。
  因此,张生与红娘的关系是复杂而单纯的。张生与红娘是狼和狈的关系,张生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在利用红娘,螳螂捕蝉,岂知黄雀在后?没有张生,红娘只可能永远是女仆,是张生给红娘带来了命运的捩转,张生在成功占有崔莺莺之时,红娘终于找到了做人的尊严,一种心理上战胜敌人、战胜自我的尊严。红娘何尝不是利用张生完成了和平演变的大业。因此张生不是西门大官人,红娘也不是为了区区十两银子就乱说风情的王婆。难道张生一句流氓戏言—“怎舍得让你叠被铺床”,就会给聪明的红娘—这一位女中豪杰如此的行动力量?多么可笑啊!张生还自以为得计地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罗帐,怎舍得让你叠被铺床?”啊—呸!竖子真乃不足与谋!女中豪杰如红娘者焉受用你这嗟来之食?(因此,我们也可以推知贾宝玉用这样一句话对紫鹃姑娘说时,为什么林黛玉会勃然大怒)红娘等待的是对富人阶层的心理优势和对崔家的话语权啊。红娘,这潜伏在体制中的孙飞虎,她等待的是伺机对莺莺进行和平演变,这就是红娘大肆诲淫诲盗的精神依据。
  当崔张的云雨勾当东窗事发,崔失身之后,红娘对暴跳如雷的老妇人的态度马上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折,她不但否认了自己在崔张性事中的丰功伟绩,而且拒绝承担莺莺失身的任何道义上的责任。不仅如此,红娘还对老夫人发起了重炮轰击: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夫人悔却前言,岂得不为失信乎?既然不肯成就其事,只合酬之以金帛,令张郎舍此而去。却不当留请张生于书院,使怨女旷夫,各相早晚窥视,所以夫人有此一端。目下老夫人若不息其事,一来辱没相国家谱,二来张生日后名重天下,施恩于人,忍令反受其辱哉?使至官司,老夫人亦得治家不严之罪。官司若推其详,亦知老夫人背义而忘恩,岂得为贤哉?红娘不敢自专,乞忘夫人台鉴:莫若恕其小过,成就大事,润之以去其污,岂不为两便乎?
  这一段话,义正辞严,逻辑严密,滴水不漏,无懈可击。它巧妙地掩去了红娘心怀叵测的丑恶嘴脸,掩去了其干柴烈火燃媒的本质,掩去了红娘知情不报、延误战机的职务犯罪行为,掩去了红娘未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的工作失误,掩去了红娘对主子缺乏忠心的道德瑕疵。
  治家不严,言而无信俨然是老夫人的七寸,相国家谱更是老夫人坚守的阵地,而红娘借助张生,成功地击中了老夫人的七寸,并早已把桃色的大旗插到了相国家谱的高地。被打中七寸,又阵地失守的老夫人自然没有一点还手之力,面对红娘的要挟,只好屈尊与张生订立城下之盟。张生对崔莺莺先奸后娶的家丑成了悬在老夫人头上的达莫克利斯之剑—看,红娘对崔家的和平演变大业就这样完成,红娘的夙愿终于实现。
  为了等待这一天的到来,红娘忍受了多少委屈,承受了多少心理折磨啊!那是三百六十五里长路,一路风霜雨雪。红娘在风起露重之时,听到西厢之中崔张如猫叫春的呻吟,其滋味应该不亚于看到一张三级片所受到的刺激,其怨恨向谁诉说?
  有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前省部级领导人的夫人就这样被身为下贱的红娘玩弄于股掌,红娘难道不比孙飞虎更为高明,更为NB?
  张生与孙飞虎的关系其实非常明了,都是视崔莺莺为唐僧肉,必欲食之而后快。张是想“共多情小姐同罗帐”,孙是想“掳莺莺为妻,以使平生愿足”,虽然二人一为强悍匪徒,一为文弱书生,二者难道有高下之分么?所不同的只是一为文功,一为武卫,如此而已。甚至可以说是武卫成就了文功。对于女色的贪婪,二人堪称一丘之貉。这关系难道张生心里不清楚吗?如果老夫人这样想,孙是张请来的帮凶,张生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反驳吗?不过这有点像现代版英雄救美的爱情诈骗,本文不采此说。因此,我想指出问题的实质:《西厢记》里张孙是互为敌友的关系,或者说是表面上的敌人,骨子里的朋友。
  如果加上郑恒—崔莺莺的表哥,我们更可以看到崔莺莺身处怎样的困境之中。当张生高中魁首,对美眉色相的垂涎令郑恒编出了张生二婚的谎言,可就是这样拙劣的骗术差一点让郑恒亲炙莺莺的芳泽。
  我想说,我看到了一群苍蝇在飞。崔莺莺的生存悲剧的大网已经张开,刚离虎口,又入狼窝,加上崔莺莺个人作风不严,思想意识不坚定,她置后生武松的“篱牢犬不入”的格言于度外,悲剧的发生当属在所难免。
  第三章 春暖花开—崔莺莺失身的环境必然性
  在《西厢记》里,王实甫以天纵之才,为崔、张二人搭建了性爱舞台,西厢地点的选择是经典的,在此,王实甫展示了他非凡的大师功力。我们不能不留意构成这一经典性的几个元素:暮春时节,寺庙,花园(或许有小径交叉),月亮,或许也应该加上环境的软件—文化。
  春天
  春天是中国人尤其是读书人心中一个缤纷的季节,春天可以让他们感受到生命和身世,可以唤起他们潜意识中莫名的惆怅: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寂寂春将晚,欣欣物自私。诸如此类,俯拾皆是。到了崔莺莺即是每日价情思睡昏昏。春光的短暂,春花的易逝,在某种程度上对应了人生,触动了更为脆弱的古人心弦。
  从古到今,有两种东西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奈,那就是时间和流水。从本质上说这两种东西多么相似啊!和时间和流水相近的东西应该说还有青春,所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的喟叹当有对时间和青春的哀挽,这句最逼近事物本质的短语以其彻悟般的质感令后人难以平心静气。流水是使人意识到时间可怕的一个显性理由,流水让人观照时间,这种观照是外在的,这种观照来自于外界,是时间本质的一个写照和象征。相对说来,春天更容易使人直接看到时间的可怕,春的绚烂,春的易逝,春的无可挽回,它显然就是时间残酷本质的一个缩影。
  人类无从把握时间和青春,一如无从把握流水,有谁能和时间相对抗呢?在“厚德载物”的时间的阴影下人类悄悄地生活,然后,悄悄地流逝。而时间一如既往。故古人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而很多情况下,时间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操纵人类,人类却无从知晓。因此,人类只有在面对流水,直面春天时才会突然领悟到时间的残酷本质,看到时间的可怕真相,难以言说的恐惧会紧紧地攥住人类的心。罗大佑一首歌中就这样唱道:“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
  时间对于人类来说是宿命的,这种宿命带给人类的除了恐惧还有深深的压迫。在逝者如斯的时间面前,人类选择了抵抗。抵抗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崔莺莺就选择了所谓的爱情。其实,爱情是人类对时间恐惧的一个表征,是时间馈赠给人类的一个耻辱的印记,人类可以抓住爱情—时间汪洋中的一根稻草,但时间不顾地老天荒的谎言,还是把抓住稻草的人卷入漩涡,同时攫去那人的青春。
  这时,人类选择了创造,创造后代,生儿育女,幻想时间无穷,子孙亦无穷,虽然个体会消亡。也许最好的方式是在空间里留下作品—文学,音乐,建筑……譬如王实甫选择写《西厢记》,无非想以此证明,虽然失败,但人们曾选择抵抗,人类会与时间永远对抗,虽然失败是命中注定的。
  对时间的发现是人类最大的悲剧也是最大的幸事,否则,人类真的是“天地的刍狗”了。
  对于扶柩回乡的莺莺来说,春天好像在一沉吟之间就到了柳树梢头,青春期的哀愁与丧父的伤痛也就这样潜滋暗长。故事的开头注满了不祥,春风和月色暗藏了明媚和妖艳,乐曲的过门因遍布偶然而显出刻意的机巧。春天真是一个错误的季节。
  按霓裳舞六幺啊,半步节拍莫错。
  按霓裳舞六幺,青春的莺莺和着时间的节奏舞成一个白色的精灵,舞成一个飘渺的符号;西厢的月夜,春露如水,月华似刀。独舞的美妙与寒凉,霓裳的哀戚与徊徨,莺莺一人饮尽;追忆的落寞与悲伤,六幺的艳丽和惆怅,莺莺一人品尝。
  对春天的理解,对生命的感怀,对时间的把握,使大家闺秀、漂亮美眉崔莺莺小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寺庙
  在传统的理解中,寺庙的形而上指向是“四大皆空”,形而下指向却是性与欲的压抑。作为佛教在俗界的象征,寺庙给人的感觉是复杂的。当把寺庙的形而上作用和形而下效果结合起来考察时,其合成能量会更加匪夷所思。
  莺莺之父的“京师禄名终”的原因,带来了崔家“子母孤孀途路穷”的结果,崔老夫人总结道:“想先夫在日,食前方丈,从者数百;今日至亲只这三、四口人,好生伤感人也!”(可见唐宋时期官僚的保障体系是如何欠缺,五十九岁现象岂不令人沉思)。久经人生的老妪尚且欲说还休,如春花般绽放的莺莺情何以堪?鲁迅说,有谁从小康之家堕入困顿的么,在这条路上大概可以如何如何云云;莺莺一人承担了家道的中落,生父生命的终结的压力,她稚嫩的肩膀怎能担得起这么多生命本身的忧愁?
  莺莺之父的死亡是她人生的第二次断奶,拔苗助长般地使崔莺莺走向了成熟,正如鲁迅父亲的去世,让鲁迅看透了人生一样,莺莺之父的死亡,让她不得不直面生命。普救寺的孤寂又给崔莺莺提供了一个审视生命的机会,因此,莺莺之所以为爱疯狂,其父的死亡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心理基础。莺莺在用这样的方式向父亲尽孝。
  花园
  一个俄罗斯作家写过一篇《美、孤寂和女人》,以伤感的笔调追述自己少年时代一段伤心往事,年少的他目睹了自己暗恋的女人夜晚在花园里和男友无比亲密的细节。故事总是大同小异,我记住的是花园这一特定的场景。
  在古中国也一样,花园(尤其是后花园)是古代少女可以涉足的惟一户外之地。“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这是宋朝的一个诗人对后花园内外场景的一个动人的描述,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的古训限制了墙里的佳人和墙外的行人。但这只是后花园生活记事的一种。如果墙外的行人是浪蝶狂蜂,如果墙里的佳人是半推半就,这可能就是另一出《墙头马上》。这种方式,虽然另类,但却真实。
  所以,在古代,花园总是是非之地,不像现在,总统的办公桌也可成为风月台。这样的心理期待是可怕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不怕花园里曾经有人做过爱,就怕见到花园就想到做爱。偶然的原因,崔莺莺来到了这危险的花园旁边,“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可以用来形容此时莺莺的处境。
  月亮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苏东坡说,唉,“此事古难全”啊!苏东坡对月亮的描述太过于轻浅,过于直观的描写大失苏东坡作为一流词人的水准。好在苏东坡在该词结尾处说了一句稍着边际的话:“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可能谁都知道,这里貌似女人名字的“婵娟”其实是月亮的代名词,月亮的这个代称显示了月亮在文人心中的真实形象和地位。
  月亮在传统文化中属太阴,阴阳当然是文化上的界定,这样的界定使月亮往往和女人联系到一起,成为古代男人意淫的对象。意淫的饮鸩止渴的作用,不但强化了月亮的阴柔属性,更激发了月亮对古文人的性激素分泌的功能。流风所致,女人也在这样一种文化定位里完成了对月亮的感性认识。
  从文化生成的角度上说,有月亮的地方,不会“路有冻死骨”;有月亮的时候,“茅屋”不会“为秋风所破”(然而老舍的《月牙儿》将月亮写成一个女人悲苦生活的写照是一个例外)。《西厢记》中张生撒野的激情就来自于月亮,如上文所分析,张生调情的第一句话就是“月色溶溶夜”,月光见证了张生的流氓行径,也见证了崔莺莺的不能自已。月光为张生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都是月亮惹的祸啊,都怪那晚的夜色太美太“溶溶”,才会让张生刹那之间想到了白头。
  月亮,月亮,多少罪恶假你之名以行!
  文化与口红
  张生“刮垢磨光,萤窗雪案,满腹文章,胸藏大志”(王实甫语),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作为一个古代的知识分子,张生是幸福的:口占一绝先赢美人心,月光之下小试琴指,再赢美人身。张生可能也没有想到,一曲《凤求凰》未终,凰居然就叉开双腿飞来。精于琴棋书画的张生只拿出才艺的四分之一就达到了肮脏的目的,令人始信“书中自有颜如玉”之言不虚,令人始信素质教育的必要。
  文化为张生拉了皮条,文化点缀了莺莺窗外的风景,莺莺点缀了张生夜夜孤单的梦,文化为张生换来了莺莺唇上的口红,并最终成了张生脸上动人的脂粉。多么壮观的文化盛宴啊!
  因此,春天“每日价情思睡昏昏”的莺莺,以古庙为背景,在“溶溶”的月色之中,玉体横陈西厢的花下,一不留神,成了张生和文化的双重俘虏。张生的形象,让千古文人公开实现了温柔的自慰。
  “待月西厢”是中国古典伪浪漫主义的滥觞,西厢中的勾当成了中国文人有关文化作用的最基本的记忆之一。时至今日,KTV包房幽暗的灯光亦可看作是对西厢中让崔莺莺走向堕落的诸元素的遥远追忆。
  第四章 肉身放纵的快乐使人身不由己
  都成了眷属又如何
  《西厢记》的尾是这样收的:
  [末唱]
  [锦上花]四海无虞,皆称臣庶;诸国来朝,万岁山呼;行迈羲轩,德过舜禹;圣策神机,仁文义武。
  [幺篇]朝中宰相贤,天下庶民富;万里河清,五谷成熟;户户安居,处处乐土;凤凰来仪,麒麟屡出。
  [清江引]谢当今盛明唐主,敕赐为夫妇。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这一大段借张生的玉口大拍唐皇马屁,结合白居易的《长恨歌》称唐皇为汉皇来考虑,这里的唐皇应指元皇。这哪里是写戏,简直是上给帝王歌功颂德的奏折,描摹了一幅幅乌托邦式的动人场景,让人反胃,反映了作为知识分子的王实甫一点血性全无的基本品质。可是就是裹在这样通篇谀词中的一句“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却成了后代有关《西厢记》造神运动的基点,文学史家和多情男女联合献演了一场误读名著,绵延八百年的肥皂剧。
  无疑,张崔最后完成了从一朝拥有到天长地久的跨越,但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血和肮脏的东西,张生的待月西厢其实就是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在歌声与琴声中,张生完成了性爱资本的原始积累,最终的“成了眷属”只是张生和老夫人携手的一场洗钱进行曲。因此,无论什么样的结局,都无法洗去笼罩张生全身的关于爱情的原罪。成了眷属又如何?
  听听张生初见莺莺时的腔调吧:“他那里尽人调戏軃着香肩……谁想着寺里遇神仙……虽不能窃玉偷香,且将这盼云眼睛儿打当……”张生直奔主题,哪有一丝丝爱情在,完全是猴急浪子的无赖嘴脸。
  甜蜜西厢里的性爱狂欢
  从文学的血缘关系上看,关汉卿应该是张生的伯父,作为和张生同一家族谱系的关汉卿有一首江湖上名声赫赫的曲子—《一枝花·不服老》,其中他直言不讳地声称:“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口,瘸了我腿,折了我手,我还要向烟花路上走。”这其中当然有关汉卿先生对自身性功能的夸大和炫耀,又有值得我们探求的东西。在没有伟哥和三鞭宝的时代,在理学第一个黄金时期刚刚退潮的年代,作为戏曲界顶尖高手的关汉卿,竟敢于公开承认自己金枪不倒且没有一点羞羞答答,充分显示了关汉卿文学之外风月场中的惊人实力。关汉卿双料冠军的形象给莘莘书生以巨大的精神压力,并让他们初步树立起了超越的信念。
  关汉卿一举揭开、摒弃了爱情的假面,引性爱登堂入室。关汉卿大声宣布:我告诉你们,上帝死了,肉体狂欢的大时代已经来临!性和性爱终于以正面的形象登上了历史舞台。
  关汉卿的供词为我们理解那个年代提供了一把钥匙。
  显然,张生的形象可能更接近于当时知识分子的本来面目。老和尚的窥淫欲望,小和尚的爱出风头,孙飞虎的恐怖主义,红娘的阴暗心理,集结成强大的东风,催开了张生的命里桃花,成就了张生美色当前,决不放过,一切以上床为目的的心理诉求。
  大红桃花像灯笼一样把张生引向了性爱的天堂,终于使张生从对窃玉偷香的想也不敢想,发展到后来的实现了“把软玉温香抱满怀”的壮志,使我们得以目睹古典版性解放的实物标本。
  西厢的花园里,海棠慵懒浓睡,牡丹纷纷开落,率直的张生在享受着莺莺美妙的身体。
  且尽樽前酒一杯,哪怕欢情短暂,夜夜相思,相忘于江湖,何如今夜的相濡以沫;且点燃香炉上未尽的檀香,且留下唇间没褪去的残红,今朝有爱今朝做吧,任那微风悄悄漫卷沉醉的轻纱,任那满月无语穿过西厢的帘栊。揆诸当时二人的情况,他们连婚前性行为也难以称得上,最多算是今日甚嚣尘上的一夜情,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张生得到充分满足之后,居然连一句承诺都没有。他们进行着真挚的肉体交流,他们沉湎在肉身的放纵之中,肉身的放纵让崔张不能自拔。
  他们回归的是身体,他们疏离的是情感;他们追求的是快感,他们拒绝的是崇高;他们的手段是放纵,他们的结果是刺激;他们拥有的是现世,他们放弃的是未来。
  因而,张生结束了崔莺莺的处女时代,同时也结束了爱情的浪漫主义时代。
  《西厢记》造就着一代代浅薄男人,让他们沉湎于肉身的欢乐;《西厢记》造就着一代代低级女人,让女人们盼望并接受着打上西厢商标的所谓爱情。
  第五章 让伪浪漫打烊与老夫人的时间观
  为后崔相国时代崔家领导核心的老夫人,在全剧中一直是低调而灰暗的。崔相国驾鹤西游带来的家族地位的沦落,崔莺莺的寻欢作乐给相国家谱带来的耻辱,红娘翻身农奴把歌唱的猖狂给她带来的心理打击,被迫与张生签订城下之盟导致的屈辱与无奈……但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得志小人张生的虚伪浪漫主义和城下之盟的无奈与屈辱,老夫人扬起高傲的头,确立了媾和条约的具体补充条款:“我如今将莺莺与你为妻,只是俺三辈不招白衣女婿,你明日便上朝取应去。我与你养着媳妇,得官呵,来见我;驳落呵,休来见我。”这恩威并施的条款深含玄机,老夫人作为资深政治家的风采得以充分展示。这个女人不寻常啊!
  相国夫人的特殊身份,几十年跟随丈夫宦海沉浮的峥嵘岁月,使老夫人具备了坐看云起的心理素质,因此,必须承认老夫人曾历尽沧桑。
  看她怎样对付张生的吧—
  “我如今将莺莺与你为妻”—其实早在将近一月之前莺莺已做了张生的新娘,你不放手又如何?
  “只是我家三辈不招白衣女婿”—哼,张生想通过资格认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机遇与挑战并存,成否全在你的造化。
  “明日你便上朝取应”—你张生虽有了一个月的尤云殢雨生涯,但其本质是偷情;偷情无疑会有难以言说的快感,但偷情的败露往往会对男女双方的性功能产生强大的杀伤力。而偷情的被招安更能解构与偷情快感所对应的心理结构。张生的性功能既被损伤,偷情的心理结构又被解构,等待崔莺莺的是什么就可想而知。为防备张生对莺莺产生性厌倦,老夫人快刀斩乱麻,今晚送你入闺房,明日送你天涯孤旅赴他乡,三日之中让你张生备尝由惊到喜再到悲的滋味。一个月的性放纵,换来仅有一夜的夫妻情,在老夫人的推测中,这温暖而甜蜜的一夜一定会如刀刻一样留在张生的记忆中。许多年后,张生一定会记住老夫人接纳他为门婿的那个晚上。果然,不久之后,就出现了张生“草桥店梦莺莺”的动人情景。老夫人料事真如神。
  “得得”的马蹄不是错误,张生是浪子,也一定会是归客。
  但是,是否能成为归客不在于张生的一厢情愿,老夫人为张生是否需要订购返程机票的批复是—“得官呵,来见我;驳落呵,休来见我。”老夫人为自己和莺莺买了双份的重大风险保险。
  涉世不深的张生,为性爱所点燃的张生,一头撞在了老夫人设计的橡皮高墙上。伪浪漫主义宣告打烊,未来的岁月中,张生中与不中,已与性爱无关。
  第六章 引子
  引子之一:李杜孙柳诸人姓氏解析
  冯梦龙《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几个人物的姓氏充满宿命,这无奈的宿命注定了几个人之间相互纠缠的爱恨情仇。
  “李”与“杜”
  从“李”、“杜”二字的字面看,似皆为吉兆:“李”为木而结子,“杜”为木而傍土。所以,如果不加联系地看,“李”、“杜”皆为大吉。如果把“李”、“杜”合在一起看,“李”与“杜”都以木字为起首偏旁,这注定了李杜的缘分。但剖而析之,“李”为木下有子,字面卦相显示为上上吉,寓木而结实,非苗而不秀也;“杜”为木居土侧,亦为上上吉,寓非无本之木也。据易理,上上吉为阳,当两个阳卦合在一起时便生出无数变相。为便于推演,需对“李”、“杜”二字具体分析,今去其同而取其异,“李”、“杜”二字则余子、土矣。子、土二相可推演出子归土中,显示为三重意思:一为叶落归根,游子将归故里也,李杜结合之后,李甲将回归祖籍;一为种子回归土地,寓生生不息焉,而子归土中;一为李将得到杜温暖的关爱,同时也暗含了李将破土而出,昂首天外,而当土不存在时,木亦必亡。故事的结局在开始已被注定。
  柳
  “柳”为木傍卯,卯为地支,古人认为,卯为冒,寓万物冒地而出,故李、杜二木遇见柳之后好事初成。此当为前定。
  孙
  《红楼梦》中有关于“孙”的判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在此亦应作如是观。瓜州渡口之上的孙富,坏人姻缘当在情理之中。仔细推想,孙富只是让过热的爱情软着陆,他挤出了李、杜二人爱情中间的泡沫,千古以下,独承恶名,也大为冤枉。
  引子之二:嫖客会爱妓女么?
  嫖客是最了解金钱作用的人,当嫖客怀揣现金走进肉香弥漫的红灯区,他的身体和欲望在强化着一种信念:我需要的是肉体,我需要的是能和我口袋中的银两相匹配的生理刺激。仅此而已。为了保证血统的正宗,任何男人都不会主动找妓女做老婆,甚至连做妾的机会都不会留给妓女,没有人糊涂到想在妓院里寻找意中人。“假名假姓假地址”对“假情假意假温柔”,其结果只能是在“五十还是一百”的讨价声中拜拜。在这个过程中被别人爱上或者爱上别人,就如同妓女怀孕一样纯属不在概率统计之列的意外事件。“嫖”字的最初意思就是用金票换取女人,这是一种交换,嫖客如果爱上妓女则属于对“嫖”字的反动。
  第七章 当妓女爱上嫖客
  从理论上讲,妓女不能爱嫖客,妓女爱上嫖客是对色情大业的和平演变。当所有的妓女爱上所有的嫖客之时,我们听到的是来自青楼的暧昧的呻吟,这样的呻吟将卖淫行为演化为一场场野合,野合的互动色彩使得金钱露出了肮脏的嘴脸。当金钱离去之后,色情业大厦的根基已被掏空,卖淫本身就陷入了万劫不复。因此,真正敬业而有使命感的妓女是不会将感情纳入其职业视野的。
  因此,杜十娘的出现显得有点不合时宜。杜十娘是一个对其职业有严重不信任感的从业者,这种不信任来自于惯看秋月春风的杜十娘对自己的未来有着清醒的认识。八年的风月生涯中,十娘时时在思索自己的前世今生。十娘是对色情服务这一夕阳产业深怀隐忧的一个女人。
  妓院是一个吃青春饭的地方,青春是列单程火车。“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天还是一样地开/我的青春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别的那样呦/别的那样呦/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这既是歌声又是咒语,将杜十娘引向了高度的青春自觉。
  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青春败由老。无论正视与否,等待妓女的出路并不多。她们或如苏小小,早夭身亡,绝代芳华先凋零。或如琵琶女,由“武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到后来的“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古代的商人地位虽然不高,但这样的结局应该算作还差强人意,但可恨的是那人的不懂风情—“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卖茶去”。独守空房的滋味哪堪忍受,幸亏见了白居易,其身世才得以传世。在该领域出类拔萃的当属李师师,当其风头正劲之时,大宋朝的最高领导人居然是她的姘头,不过好像最终李师师也只是作了商人妇,并自溺于钱塘江。“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在历史的回顾之中,杜十娘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最终结局,十娘要打破这看似不易的铁律,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们无从知道杜十娘走进妓院的具体原因,但结合故事后面的情节,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杜十娘是被卖进妓院的。
  还在天真烂漫之时的杜十娘,关于生活最揪心的记忆,恐怕就是自己因贫寒而于12岁被卖入娼家的遭遇。生活的压力,以及由压力所带来的家人的绝情;自己临别时对故园的张望;八年来肉体和心灵所经历的磨难;人在屋檐下,焉能不卖春的屈辱;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可怖现实……一切的一切,全因早年的贫寒。哪个少女不曾有过玫瑰色的梦,哪个少女没有幻想过梦中的白马王子的身影在远处的地平线上绰约闪现,怀抱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轻浅的笑意中骑高头大马而来。可是就是因为出身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贫寒,所有的梦想在没有展开之前就划上了因残酷而倍显醒目的句号,这可能就是杜十娘还没有成为杜十娘之前关于生活的全部记忆。这样的记忆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褪色。一次次的卖身,一次次的强颜欢笑,一次次的泪湿红妆,被泪水打湿翅膀的杜十娘像个无依无助的小鸟,成为老鸨赚取外汇的肉体。是啊,生活就是被强奸,与其作无谓的反抗,不如逆来顺受。在这样的过程中,一个少女所感到的异化,所感到的灵与肉撕裂的疼痛谁能描述万一?生活本身就像一本厚重的哲学著作,其封面的沉重往往使人无法卒读。在这样的背景下,要么杜十娘成为哲学家,在卖身生涯之余追问生活的本质,追问人生的意义,虽是最底层的妓女,却能像上帝那样思考。另一条道路应该就是对金钱既恨又爱,既然是金钱使我跳入这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就要用金钱完成自己的身份转化。
  于是杜十娘开始寻找自己的第一桶金,终于悄悄在箱底存下了第一枚硬币。那个箱子像扑满一样,杜十娘不到关键时刻绝不会打这个扑满的主意。这个扑满成了杜十娘风尘生涯中最大的秘密。七年时光转瞬即逝,简单的扑满终于有了另一个别名—百宝箱。内有翠羽明珰,瑶簪宝珥,玉萧金管,古玉紫金玩器,夜明之珠,祖母绿,猫儿眼,百般珍宝。一个百宝箱记录了杜十娘所承受的苦楚,记录了杜十娘所幻想的美梦,记录了杜十娘“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不渝情怀。百宝箱是杜十娘对未来生活的所有寄托,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看着百宝箱,杜十娘的心终于踏实起来。它是打工者揣在腰间的现金,它是一支蓝筹股,不但以后的岁月里可以靠它颐养天年,而且在分红配股的过程中,可以靠它划到账面上一个如意郎君。因此,百宝箱是杜十娘一个鲜明的标志,标志着杜十娘早年贫寒的经历。贫寒当然不是罪过,可是我们应该注意贫寒给人带来的长久心理影响。贫寒是把杀人的钢刀,在曾经贫寒者的心里会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生于贫寒者决不愿再死于贫寒。出于对贫寒的规避,贫寒者往往最后被贫寒所异化。
  为了理想,杜十娘甘愿忍受肉体的付出,一箱珠宝见证了世事的艰辛,更见证了十娘“一点痴情总不泯”的情怀。当宝箱既满,杜十娘感到破茧而出的日子已经来临。
  从扑满完成了身份的转换之后,杜十娘和百宝箱一道在等待那个幸运男人的到来。过尽千帆皆不是啊,肠断白蘋洲!在脉脉的斜晖中,披着羊皮的李甲走进了杜十娘供职的地方—教坊寺:
  却说李公子风流年少,未逢美色,自遇了杜十娘,喜出望外,把花柳情怀,一担儿挑在他身上。那公子俊俏庞儿,温存性儿,又是撒漫的手儿,帮衬的勤儿,与十娘一双相好,情投意合。十娘因见鸨儿贪财无义,久有从良之志,又见李公子忠厚志诚,甚有心向他。奈李公子惧怕老爷,不敢应承。虽则如此,两下情好愈密,朝欢暮乐,终日相守,如夫妇一般。海盟山誓,各无他志。
  看—泡沫爱情成型了!女人的终身和百宝箱的终身终于有了所托。
  十娘开始了对李郎的艰辛考察,考察时间持续了一年有余。这一年中,李郎撒漫用钱,大差大使,学业荒废自不待言,囊箧渐渐空虚也在情理之中;更重要的是,李郎与家庭的关系也千均系于一发。人见人敬的李公子终于成了人尽可斥骂的市井小儿。从令老鸨尊敬的上帝,转变成了吃点残羹冷炙的乞丐。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十娘的从良可以说事发偶然,不是生活走向的必然结果。如果不是老鸨误判形势,如果不是十娘鼎力相助,从妓院走出的李甲身后决不会有十娘相随。整个事件中李甲只是一个门槛效应的被动接受者。因此,十娘对李甲的选定大可考究,就像林妹妹不会爱上焦大一样,十娘只可能爱上像李甲这样的公子。对曾经沧海的杜十娘来说,奢靡和风流仅具其一已很难打动其内心。杜十娘生活在男人的包围之中,金钱、男色之类对她已没有任何诱惑,女人的生命如春花般绽放之后该如何呢?因此,杜十娘选择李甲,里面其实有小农经济时代的狡黠。李甲的老爹是高干(这就注定了李甲非农村户口的身分,而明代社会淫靡之风日炽,市民阶层对青楼持相对宽容的态度,寻欢作乐已为市民阶层所接受,李甲的家庭更有可能原谅十娘的过去),况且李甲长相也不错,加上李甲忠厚志诚,兼有大专文凭和“温存的性儿”,更重要的是李甲还有“撒漫的手儿,帮衬的勤儿”的种种重要侧面,而这些侧面正是杜十娘寤寐思服的男人的形象。
  目标既定,在李甲担纲救风尘之前,十娘先拔头筹,上演了一场救浪子的戏。在这场戏中,慧眼识英雄的杜十娘虽然弯子绕得大了一点,但毕竟绕了过来。
  第八章 当嫖客被妓女爱上
  嫖客与妓女是买和卖的关系,从理论上讲,买卖的过程并不包含感情因素。买和卖讲究的是到底是不是等价交换,双方所看重的是是否物美价廉,物超所值,还是质次价高,中看不中用。至于因买了某种商品最后连货主也搭进来的情况应该说是比较少见的。
  因此,作为嫖客的买主李甲,可能更重视的是从作为妓女的卖主十娘身上得到的快感。初次离家,李甲在北京这个大都市里迷失了自我,这种迷失需要另外一种方法来补救,杜十娘不幸而有幸地成了李甲单身而又性欲高涨时一个肉身的寄托。当然作为交换的额外收获,离家的李甲在十娘那里找到了母爱与性爱的巧妙结合,找到了家的感觉和温暖。但是,一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嫖客对一个妓女厌倦了!
  当然,李甲与杜十娘终日耳鬓厮磨,被翻红浪,高潮迭起之时,多少令杜十娘暖心的话都可能说得出口,情欲的魔障遮挡了杜十娘的双眼,使她只看到了李甲的脉脉深情。其实,在男人那里,生理和心理从来就不是一回事,所以,男人在性欲急火攻心之时所说的话是不可信的,哪怕他说的是爱你一万年。高潮中的人会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这样的自言自语其实是自语者本人虚设的幻影,在高潮的生理刺激下,自语者本人的话语往往脱口而出,其实连他本人也未必能够记得住。
  深情之下是被欲望点燃的烈焰这一现实被忽略了。杜十娘一生阅人无数,只是在李甲身上看走了眼。
  李甲的名字很耐人寻味,所谓“甲”,可能和电影上的匪兵甲、匪兵乙一样都是某种代词,李甲这个名字代表了所有的男人,冯梦龙有深意寓焉。李甲至少代表了男人的一种邪恶愿望的走向,男人们往往想得到女人的肉体,却不想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不愿为此承受社会上、法律上,甚至哪怕是理论上的责任。
  因此,我们应该注意到当杜十娘率先提出从良并且跟随李甲浪迹天涯的时候,李甲是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对这样一种情况,李甲有本能的拒绝。对自己被爱上,李甲的心情应该更接近于后代流传过的一个经典笑话—人生四大悲:炒股炒成股东,炒房炒成房东,泡妞泡成老公,狩猎掉进陷阱中。优柔寡断的李甲就这样嫖妞嫖成了老公,你能说李甲乐意么?
  李甲何时有过迎娶杜十娘的心思?他应该只有被套且被套牢的感觉。只是李甲贪小钱,杜十娘的150两银子对李甲来说无疑是一个金造的钓钩。
  我们应该看到在整个过程中,十娘始终是主动的,是十娘一次次把李甲往死胡同里逼,以至于李甲在十娘提出跟随其浪迹天涯之时还在推诿,抱怨自己囊空如洗。一个男人拒绝不爱的女人的时候总有很多借口,没钱可能是最好的一个借口。因为没钱,便不能给对方提供足够的生活保障,因而不愿意让女人跟着受苦,看着女人因为自己受苦总不是什么好事情。所以,当一个女人听到所爱的人没有钱的时候,最好的方式是安静地走开,万不可拿出私房钱来接济这样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真爱,绝大多数男人是敢于烧杀掳掠的,而决不会坦承自己没钱。这样做的结果等于是对该男人的赶尽杀绝—哪怕他真的没有钱。
  但是,事情的可悲还在于李甲的个性—李甲不是贪财之人,早年的千金散尽似乎也没有多少后悔。实事求是地说,李甲绝非贪财之人,纵情声色的他早就已经养成了视钱财如粪土的基本人生观。李甲留恋杜十娘的床笫其实只是他的性爱惯性使然,加上经济上的原因。杜十娘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死地,最终身死异乡的命运已向她张开血盆大口!到后来,在滚滚江流之上,李甲如同一个寂寞的高手,不让美人亮亮琴音,就感到自己是锦衣夜行,这可以看作是李甲品行的自然流露。后来,李孙二人交流花柳经验之时,有一句话令人刺目:李甲“卖弄在行”。杜十娘是李甲在风月场中博得的一块金牌,故需时时挂在胸前招摇。李甲爱的根本就不是金牌本身,而是金牌所拥有的耀眼光环。在京都之中,杜十娘是六院推首的名姬,堪称风流领袖,而离开京城,所有的一切也就成了明日黄花。
  所以,孙富的一千两黄金未必就能令李甲动心,李甲抛弃十娘的行为是自我解套的一个手段。被套牢的悲哀可能有过股市被套经验的人都会理解,李甲此举是对解套的一种本能的追随,对被套的一种本能的抗拒;至于那一千两黄金,只是李甲轻松上路的顺便的一个战利品。至死,杜十娘都没能抛下自己的资产,描金匣成了她辉煌的陪葬!
  第九章 软饭之下,妓女的爱情泡沫
  杜十娘的战略错误在于行棋次序不对,聪明反被聪明误。面对巨大的爱情泡沫,杜十娘缺乏清醒的现实精神,自以为一箱珠宝可以撑起金钱理想主义者的腰杆,因此导致许多错误难以挽回。
  在李杜的交往中,剥去伪装和花哨的名目,其实就是杜十娘在养活李甲。虽然表面上看是李甲让十娘从良,但实质上,李甲只是杜十娘从良必须借助的一个工具。李甲最后所携资金告罄,很长时间就是靠杜十娘卖身养活的,就是因为这,老鸨才会恼羞成怒。很明显,李甲很久之前就开始了吃软饭的生涯,吃软饭可能还不太准确,更准确的说法也许是李甲在做面首,他们的关系发人深省。杜十娘在妓院中大把挣钱,却另外金屋养男;先是女人变坏就有钱,后是女人有钱再变坏,老鸨的恼羞成怒有理!对金钱的作用,妓女和嫖客有着同样深刻的身体体验,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变坏之后,金钱已不再属于自己,而杜十娘以自己的存在证明了女人因变坏而有钱之后的基本走向。
  就是这样的关系,李杜二人都无法直面,可能杜李二人都心知肚明,只是没有说出口而已。杜十娘百宝箱中的万贯私有财产不是已经准备好了“将润色郎君之装”吗?
  什么年代吃软饭都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情,在一直吃着软饭的同时,李甲却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样的事实,或许也认真想过,只是对自己的未来心存幻想,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摆脱吃软饭的窘境。杜十娘也应该知道李甲在吃软饭,只是可能对这个贵家公子同样抱有幻想,以为李甲吃软饭只是一时一地。这双重幻想极大程度地破坏了两人的关系。因为吃软饭的定位迟迟得不到明确,二人的关系也就永远无法深入;二人一直在相互试探,这样的试探是可怕的。承不承认吃软饭的现实成了李杜关系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瓶颈。若能冲破瓶颈,前面必是柳暗花明,否则,等待二人的即是山穷水尽。
  李甲不折不扣地吃着十娘的软饭,但十娘从没有给过李甲当头棒喝—你小子在吃软饭!—以让李甲清醒,吃者与被吃者都对此问题三缄其口,羞于点破,李甲吃软饭的嘴脸迟迟不能大白于天下,这使得李甲的身份相当尴尬。如果不是老鸨大义灭亲,谁也不知道李甲这样不明不白的身份会持续到何时。这里有一个悖论:李甲在吃软饭,但十娘指望李甲吃软饭只是手段和过程,亦即李甲吃软饭是为了将来更好地吃硬饭,因此十娘决不愿给当下的李甲一个明确的承诺和定位;而李甲却不具备吃硬饭的基本条件,“硬饭”只能是一个幻想,李甲所有的硬饭资本来自于其父布政大人的恩赐,而李甲纨绔子弟的品性,使他将惟一可以挥霍的资本浪费殆尽,身陷六院之中的李甲明显已经自绝于硬饭。十娘在李甲身上寄托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渴望李甲能在软饭之中长大,却没有承诺如果李甲在无法吃硬饭的情况下,软饭是否可以没完没了地吃下去。十娘当为女中豪杰,十娘也早已为李甲准备好了终生的软饭,但因为十娘方法论的原因,这一终极保障对李甲始终是屏蔽的。这一屏蔽是致命的,使李甲思考问题缺少了一个基点,其回旋余地大打折扣。当然,出于考察的需要,十娘的做法无可厚非,但这一谜底对李甲却十分关键。
  对此,李甲有过基本的抗争,他曾腆着脸对十娘说:“若不遇恩卿,我李甲流落他乡,死无葬身之地矣!”这应该看作是李甲吃软饭的公开声明。可就是面对这样的公开声明,十娘往往顾左右而言他,仅仅是“曲意抚慰”而已。对十娘来说,应该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像这样半信半疑之间,往往害人又害己。而在整个过程中,十娘每次往外掏腰包都像在挤牙膏,挤的分寸拿捏得极其到位,每次给人的印象都是就这么多了。唉!
  少年时,我在贫穷的乡村看露天电影《杜十娘》时还不懂爱情,懵懵懂懂之中,最大的刺激来自于杜十娘挺立潮头往江中一件件抛掷百宝的场景,在青草和露水的气息中,年少的我为之惋惜不已,时至今日还能清晰地忆起当时为珠宝的命运而深深心疼的情景,满场贫困的乡亲所发出的惊叹在脑海里依然挥之不去。
  现在想来,也许那时的心疼更接近故事的本质,妓女自尽在任何时代都不能算什么大事,不要说妓女,就是良家妇女自尽又能算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呢?
  《吴越春秋》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春秋时,楚国伍子胥逃难吴国,途中在江边得一浣纱女的同情,给他饭吃。浣纱女以为与陌生男人接触已属非礼,伍子胥又交代她不要向追兵泄露行踪,遂投江而死,已表明自己的贞节和诚意。和杜十娘的故事相比,这个故事一点也不逊色,这里面既有家国仇恨,又有志士美女,浣纱女的投江既有对自己贞节的格外看重,又有对自己诚意的极端表白,所以浣纱女不仅是节女,亦是烈女,更是侠女,其行为中的精神力量堪与《史记·刺客列传》中聂政的姐姐聂莹媲美。但是,这个故事却没能像杜十娘那样在中国家喻户晓,我想原因可能是杜十娘的故事中包含了许多世俗因素。具体地说,杜十娘的打动人心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百宝箱,没有了百宝箱的杜十娘什么也不算,从等价交换的原则看,李甲的行为无疑是亏本买卖。若没有了百宝箱,人们还会为杜十娘再三叹息么?百宝箱加重了十娘说话的分量和力度,百宝箱加剧了整个故事的悲剧色彩。借助百宝箱,杜十娘击垮了两个男人;借助百宝箱,杜十娘感动了江边的无数百姓;借助百宝箱,杜十娘煽情地赚取了后代流不干的眼泪!百宝箱是摆在杜十娘嘴唇前的一个麦克风和高倍率的功放,使杜十娘的声音能被无聊的人们听见并记住;若非有百宝箱作底,围观者当然照样如堵,只是叹息声会少了很多!
  如果换一种死法,死去的不是杜十娘,而是李甲,那事情的结果会怎样?
  不妨设想一下:当晚,那雪下得正紧,糊涂虫李甲为孙富看似一番入情入理的言辞所惑,感到上无颜对父母,下无颜对女人,站立大江之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拍拍空空的口袋,想想无法预料的未来,禁不住悲从心头起,哀向胃边生,长江翻涌激起身世之叹,大雪飘舞触发生命之悲,一念之差,凭借满腔黄酒的激励,喊了声—“金钱不是万能的,可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之后,纵身投向水中,用冯梦龙的小说家言就是:“众人急呼捞救,但见云暗江心,波涛滚滚,杳无踪影。可惜一个忠厚志诚的公子,一旦葬于江鱼之腹!三魂渺渺归水府,七魄悠悠入冥途。”恐怕那时十娘的满匣珠宝反而成了罪证,十娘抱持百宝箱悼念情人的场景就很有滑稽的感觉了。
  有句话说得好:少女哭泣爱情是悲剧,而守财奴哭泣金钱却是喜剧。泪眼朦胧的十娘一边哭泣自己本不存在的爱情,一边抱持百宝箱的动作实在不伦不类,尤其是故事结尾,十娘在柳遇春梦中赠金,更可以看作十娘视金钱为人生第一要义的明证。也许十娘从来就没有盼望过你挑水来我浇园的农耕生活,风月场中的奢靡使她误认为这就是正常生活的全部,她适应并习惯了这种虚假的生活,最终无力自拔,用一箱宝物来为自己未来的小康添砖加瓦。
  第十章 妓女的做秀与自杀
  被金钱的氢气注满的爱情气球潇洒地飘荡在妓院上空,引得万人瞩目,它大气而张扬地宣告,妓女从此站起来了!站起来的杜十娘从旧式的做秀中脱颖而出,开始了她崭新的做秀生活。
  自虐
  自虐是一种很古怪的行为,自虐是痛苦的,却又充满了快感。自虐有时候是让别人看的,自虐行为的实施往往更看重自虐过程中别人所感受到的痛苦,别人的痛苦和自虐者本人的快感成正比,别人的痛苦往往又和自虐者本人的自虐程度成正比。这循环的结果,或者最极端的结果就是玉石俱焚。尤其当这样的自虐以爱情的名义进行的时候。
  对杜十娘来说,她一直有强烈的自虐倾向,其厌世的情绪也由来已久,当初老鸨准备耍赖时,她就以发自骨子里深含自虐的语言巧妙地将老鸨制服:“倘若妈妈失信不许,郎君持银去,儿即刻自尽。恐那时人财两失,悔之无及也。”因此,杜十娘的自虐是一种做秀。
  做秀
  杜十娘的人生有两次大的转折,一次是从良时与众姐妹的话别,一次是瓜州渡口的投水。前者是面临幻想中的幸福的来临,后者是幻灭之后的绝望,最终导致其诀别人间。这两次关键时刻,杜十娘都搞得像一次伟大的集会。李秀成曾经说过一句慷慨之词:大丈夫死则死耳,何饶舌也?我真的想不通在将要自我结束生命之前,杜十娘为什么还要选择这样一种方式。一个选择自杀的人应该是万念俱灰的人,万念俱灰的人心中应该既没有爱,也没有痛,心如死灰。一个怀着强烈爱恨的人是很难选择自杀的。如果还有爱和恨,只能说明这个人还有强烈的生存欲望,有强烈的生存欲望的人是很难下定决心的。
  应该注意的是,每当人生的关键时刻,杜十娘总是选择这样的方式,让自己的生和死变成一次次盛大的做秀!可能是风月生涯使杜十娘习惯于被注视,习惯于站立在舞台的中央接受王孙公子的大声叫好。即使面临生死,杜十娘还被这样的惯性所左右。残酷的现实就这样将杜十娘改造得面目全非。这样的情景一直持续到瓜州渡口。
  瓜州渡口,这千古伤心之地,它是一个无言的见证,它记录了十娘的绝望与无奈,记录了李甲的薄幸与不义,记录了孙富的为富不仁与寡廉鲜耻;它同时记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是如何走向了式微;它更像一个寓言,预示了男人的无耻与女人的无助—娜拉出走又如何?娜拉出走又如何?尽管杜十娘根本不是娜拉。
  在杜十娘走近瓜州渡口—她的人生终点时,其场景中有两个因素深含意味,那就是水和雪。水为五行之一,当杜—这木与土做的女人,在水的浸润下,终于不堪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轻,倒在了水的边上—水边的阿迪丽娜啊!十娘为自己奏响了异样的乐音。
  做秀的最高形式—自杀
  最终,十娘选择的是投水而不是别的方式,其中暗含了用水荡涤自身的屈辱与不洁,加上雪,又可以掩盖一切东西,其悲剧是发人深省的。
  自杀有很多方式可供选择,自缢,投水,服毒,吞金……不一而足。如果对自杀者的行为动机进行细分,可能会发现,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并无过错之时,其选择的方式往往会是自缢,譬如刘兰芝的选择就是“自挂东南枝”,邓拓、傅雷夫妇、田家英等等也都是选择的自缢。从死亡形态上看,自缢含有强烈的展示倾向,选择强烈展示倾向的自杀者在精神上是无所畏惧的,对外界强加给自身的各种罪名有一种强烈的抵触;从本质上说,自杀者根本不相信自己有罪,所以这样的自杀更接近于控诉—我死给你们看!自杀者的灵魂在东南枝上或在房梁上轻蔑地看着每一位来收尸的人,以自缢的动作完成了最后的精神胜利。他要告诉那些无耻的小人:我—死—得—光—荣!
  而投水这样的方式,从精神上说是最委屈的一种选择,他拒绝了肉身的被瞻仰。一个连死后也不愿意被人看到肉身的人,其心理必然处于劣势。这样的死拒绝的就是被展示。当然,一个人心理处于劣势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一般来说,选择投水的人总是和自我评价上的不洁有关。
  像伍子胥故事里的浣纱女,《雷雨》里的梅萍(未遂),《家》里的鸣凤,甚至还应算上蹈海的陈天华,投太平湖的老舍,都是或在思想上,或在肉体上认为自己不洁才会选择投水。
  这大概是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水所具有的清洁作用广为流布并广为人知,长期以来,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积淀,水甚至成了清洗污垢最重要的物质。因而,杜十娘选择了水。漫天的雪花加重了这一意象的写意功能。作为水的另一种存在形式,雪更具有虚伪的掩饰功能。因而,在雪和水的背景中,十娘哀婉地死去了。同样的原理,对中国文化有深切体察的王国维也是选择了投水而死,在水的滋润中,作为晚清最后一个思想遗老的王国维完成了死亡的心理高潮。面对无法选择的出生,投水者自觉而主动地走向了水,从而保持了生命的尊严。同样的原理,当西楚霸王项羽兵败乌江,同样在水边,他选择了自刎。自刎是一种更为惨烈的自杀方式,其行为的后果就是连全尸也很难保证。在水和铁的较量中,项羽还是大义凛然地举起了自己的宝剑。项羽心中从来不认为刘邦之流有资格做他的对手,因此,他的遗言是:“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这可以看作:至死,项羽都没曾在精神上输过一丝一毫。
  杜十娘用投水自杀完成了最后一次做秀。
  第十一章 尾声
  尾声之前
  妓女生涯带给杜十娘的影响是深远的,杜十娘死亡的直接诱因应该说是江上的才艺展示,一曲《小桃红》,吹皱了一江雪水,吹动了浪子孙富的欲望。这样的错误总令人感到没有任何价值,对十娘来说,只要有此“六院推首”的妙音,难免一时手痒,也就难免为孙富之流的人听见,身怀的绝技可能就是自己的丧钟。
  封建时代,大家闺秀深闺藏身,小家碧玉浅闺身藏,能让男人开垦的女人除了妻妾之外只有娼妓。男人行走于江湖之上,见到一个良家妇女,焉能不生“舍了一身剐,也把靓女拉下马”的邪念,这就是为什么古代有那么多淫邪故事的原因。浪荡江湖的李甲应该深知其中利害,焉能在一条大江之上,贸然让情人一展琴艺。成也琴艺,败也琴艺哉!
  任何时代都会有固定的暗语,也可以叫做潜规则。譬如当代,男人说某个女人是小姐决不是病句,女人说某个男人是鸭子也不是比喻和拟人,其中含义大家一笑便知。在封建时代,女人是不能出门的,即使迫不得已出得门来,也必定心存惴惴,怎敢在荒郊野外卖弄风骚。对那个时代的男人来说,心里自有一套辨认良家妇女和妓女的绝技,因此,孙富听到十娘的琴音之后,马上毋庸置疑地说:“此歌者必非良家。”问题的关键是孙富的断言并不错!时代的暗语或称潜规则就是这样运行的。就像李甲、孙富,见面之后,“先说些斯文中套话,渐渐引入花柳之事”;就像现在的男人,见面就讲荤段子。可见,几千年来,中国男人并没有本质的进化。
  在每一个时代,只要有妓女,必定是时代的先锋。妓女作为以卖身为业,靠男人吃饭,又有充分的时间和男人进行最直接接触的人,对男人的了解超过男人对自己的了解。她们知道如何能够吸引男人激发起他们潜在的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欲望,她们在化妆、服饰上尽管有时难免恶俗,但在时代的暗语里,却明白无误地表露着身份。
  杜十娘的错误在于误把长江作六院,岂不知,六院中,悠扬的琴声可以换来“武陵年少争缠头”,而长江之上,琴音只能换来激起浪子无穷的欲望,等待她的只能是孙富的垂涎三尺,该来的一切已经等在船头。李杜二人以金钱买歌笑始,最终又以歌笑散金钱终,冥冥之中,莫非前定?
  尾声
  百宝箱伴着一具华丽而性感的肉体愤怒地沉向江底,爱情在泡沫被彻底挤出之后,在瓜州渡口实现了软着陆。
  之后,李甲“终日愧悔,郁成狂疾,终身不痊”。
  孙富“得病卧床月余,终日见杜十娘在傍诟骂,奄奄而逝”。
  柳遇春偶遇百宝箱。
  剧终。
  
  第十二章 《白蛇传》:蛇与塔的战争
  蛇与女人的关系由来已久。犹太教的《旧约圣经》中,人类女始祖夏娃从一开始就与蛇打交道。而在中国创世神话中,女娲干脆就是人首蛇身,算得上是最早的“美女蛇”了。传说中另外两条著名的“美女蛇”,则出自民间故事《白蛇传》。两条蛇精,一白一青,变化成两位美女,扭扭捏捏地行走在西湖边上,迷濛的雨雾更加增添了两条“美女蛇”的妖媚。白娘子软语呢哝,书生许宣神魂颠倒。相信许多男性都愿意像许宣一样,被她们诱惑。
  一白一青的两条蛇,象征着女人两种生命状态:纯熟与青涩。这一点,符合中国传统男性对女性的性幻想的古老模式:一妻一妾。蛇,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与女性及性诱惑有关。蛇的妖媚和危险,很容易就成了有关女性的性隐喻。白娘子的“蛇性”,表现为她在两性关系中采取主动姿态。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占主动的性诱惑,既是他们所渴望的,又是他们所畏惧的。他们渴望这种艳福,但女性的主动,又使他们感到威胁。一旦在一场“性游戏”当中失去主动地位,接下来也就意味着男性在性别构架中的“性权力”的丧失。这在一个以男权为主导的社会里,是不能容忍的。将在“性游戏”当中采取主动姿态的女性“妖魔化”,这是男性的一种重要的“性—政治”策略。
  书呆子许宣枉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沉湎于性福当中执迷不悟,最后不得不由和尚法海亲自出马,履行天道,插手许宣与白娘子的性爱生活。从表面上看,法海和尚是从宗教立场出发,试图将许宣从蛇妖的性诱惑中挽救过来。但宗教虽然主张禁欲,一般并不干涉世俗的情爱生活。法海和尚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宗教的权限。因此,连玉皇大帝也怪他多事。可见,法海虽是和尚,所代表的实际上是世俗的道德权威,并且,主要是关于性道德的权威。雷峰塔与其说是宗教权威的象征,不如说是道德权威(尤其是性道德权威)的象征。
  在中国传统文化结构和道德系统中,两性以及家庭的伦理结构是一个核心结构。“礼”的系统首先是建立在一种自然的生殖秩序和性别秩序的基础之上的。《易》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礼教文化将自然的性和生育的欲望纳入到道德化的秩序之中加以规范和限制,构成了一个“塔形结构”。雷峰塔就是这种“性压抑”文化的象征物。
  塔,可以理解为男性生殖器崇拜的遗迹。奇妙的是,雷峰塔却首先是一种镇压物而出现的,并且,又恰恰是针对白蛇娘娘受孕和生育而发挥功用。因而,可以认为,民间的“白蛇传说”中隐含着一个关于性和生殖的文化“寓言”。在这里,雷峰塔既是男权文化和道德权威的象征,同时,也是男性的性权力的象征。这些象征性的寓意又通过一个象征性的行为—“镇”—来实现。镇,既是对男性“性暴力”的暗示,亦可视作对文明压抑机制的暗示。
  与蛇的诱惑和危险的二重性相对应,许宣和法海分别代表了传统男性性心理的矛盾二重性:放纵和压抑。法海显然是一个性压抑者。法海的变态行为,触发了白娘子与法海之间的战争,即使一场蛇与塔的战争,事实上也就是两性之间的“性权力”的战争。“水漫金山”,似乎是对性行为的暗喻。结局是男性大获全胜,这也是在男权社会里可能有的惟一结局。然而,奇妙的是,在这个民间传说的结尾部分,法海和尚本人却被囚禁在蟹壳之中。蟹是一种繁殖力惊人的节肢动物。对法海这个“性压抑者”的惩罚被巧妙地安排在蟹的绵延不绝的繁衍过程中。惩罚漫无尽头。这一点,体现了民间文化对于压抑性的文化的充满智慧的讽刺和反叛。
  性压抑的高塔终于有倒塌的一天。1924年,杭州西湖上的雷峰塔忽然倒塌,简直就是传统礼教文化体系崩溃的信号。对传统的两性伦理秩序的破坏与重构,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鲁迅对于雷峰塔的倒掉表现出反常的兴奋,也就不难理解了。
  第十三章 孟姜女:水与土的战争
  两千多年前的一个冬日,一位妇女走在大路上。她边走边哭,向路人诉说着心中的哀苦。远处,成千上万的男丁苦力正在修筑一道土与石造就的长墙,那是皇帝权力的围墙。就在这女人的哭泣声中,貌似固若金汤的长墙轰然坍塌,连绵八百里。这是女人的水性和男人的土性之间的较量,一场漫长的水与土的战争就这样展开了。
  如今,人们依然能够看见当年坍塌长墙的废墟,人们甚至谎称它是从月球上惟一能够见到的地球人工建筑。人们造访这里,并以“好汉”自居,在登高一望的时刻获得某种想像性的满足。“好汉”们的这一点可怜的虚荣心并不难理解。但民间传说却揭露了这一幻像的虚妄性。用于防御的长城,在尚未完成之时就已经开始接受了考验。用来抵御敌兵的长墙,却抵挡不了一位柔弱女子悲哀的眼泪。这个展现男人“大丈夫”的荣耀的宏大建筑,在一位民女的哭哭啼啼声中竟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如同一座沙塔。这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孟姜女哭倒长城,是中国民间传说所描述的一场伟大的“性别—政治”战争,而且是女性一方为数不多的胜利中最辉煌的一次。在这场战争中,孟姜女的武器是一种液态武器—眼泪。在女性被夫权剥夺得所剩无几的权利中,眼泪几乎是她们仅存的武器。这种咸涩的液体可不是一般的液体,它在一定程度上拥有海的特质:味咸,来势汹涌和永不枯竭。它或多或少也具有了海洋一般的力量。它是从人体最重要的器官内分泌出来,带着人体的体温和味道,经过情感的蒸馏器蒸馏出来的水的精华。因而,它携带着潜藏在女性身体和心灵深处的力量,在表面的柔弱和宁静之下隐藏着的海洋般的威力。土木建筑的长墙,又如何抵挡得了!
  与女人的水性相对应的则是男人的土性。孟姜女的眼泪所摧毁的长墙,象征着男性无休止的权力的欲望。土性的男人追求更坚固的硬度和更昂扬的高度,因而土质的进而是石质的长墙,乃是他们围圈自己的权力疆域的基本材料。正如泪是水的精华一样,石是土的精华。谋求外在的质料的坚固性来维护其脆弱的威权,一道外强中干的男性权力之墙,暴露了土性男人的虚弱和怯懦。但事实上这仍是一座用于防御的工事,一个掩盖内心怯懦的甲胄。
  如同《白蛇传》中“水漫金山”的故事所昭示的一样,水的清爽和泥的污浊,判然有别。混世魔王贾宝玉曾一语道破真相: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与石头的坚硬和冷漠相比,水的柔弱、坚韧和温润,正是女性的基本特质。民间传说赋予“泪水”以神奇的功能,转瞬间让权力的石墙化作废墟。不被水性摧毁的石头,则有望获得通灵的特性,是那些被水所润化的温润的玉。事实上润化为玉的石头少之又少,男性更倾向于强化其土性特质,甚至用土质长墙围成的后院,无耻地将女性囚禁其中长达数千年。
  只有在民间传说中才有倾向于女性的结局。民女孟姜女被染上了神性色彩。这位哭泣的女神,创造了足以跟女娲、精卫相媲美的功绩,唤起人们对远古女性神的遥远的缅想。有理由相信在远古神话中曾经有过众多的女性神,她们的地位和权威,被日后的男性神所窃据和驱逐。即使是在被男权时代篡改得面目全非的典籍中,我们依然能够从那些女性神残缺不全的形象中,看到远古女性神的伟力。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女性在中国历史中几乎完全消逝,间或有的则以“祸水”的身份出现。
  孟姜女的故事为我们展示了女性神威的变形版本。孟姜女就是补天的女娲和填海精卫的传人,在男性占绝对权威的时代被贬斥到厨房和内室的女神,在远古时代所发出的微弱回声。她的神威依然存在,她的愤怒惊天动地。尽管未能有开天辟地的壮举,但她以泪水来从事针对男性权力围墙的破坏性的事业。
  民间对孟姜女神奇事迹的想像,在一定程度上乃是对女性神奇创造力被压抑和抹杀的补偿,但这却是带有悲哀的眼泪的补偿。这个辛酸的民间补偿,却是现实中的女性的沉重债务。从林黛玉式的悲剧性的命运中可以看出,现实的眼泪了无用处。林终日在后院高墙中无奈又无助地哀泣,以泪洗面,却无所作为,眼泪乃是偿还前世亏欠的债务。林黛玉就是没落的孟姜女。
  
  第十四章 嫦娥奔月
  月亮从遥远的西陲升上来,此刻夜已深,它渐渐逼近中天,吐着冰冷而狂热的清辉。时序已近十五,它奇异地颤抖着,越来越大,像顶着一只脸盆。这时,灯烛的残焰里,一个袅娜的身影打开首饰盒,取出一包药,就着剩水喝了下去。片刻工夫,一个影子便似乎身不由己地升腾了起来,朝着月亮,冉冉而去。—这当然只能是“嫦娥奔月”的古老故事,数千年以来,它妇孺皆知,家喻户晓。
  嫦娥身世如何?无人说得清,只知道她是神射手羿的妻子。
  《山海经·海内经》载:“帝俊赐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国,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艰。”帝俊,即帝喾,黄帝长子玄嚣的孙子,也就是尧的父亲。黄帝传位于长子玄嚣,玄嚣传位于弟弟昌意的儿子颛顼,颛顼死后,复传位于玄嚣的孙子喾。羿当时是帝喾的射正,因擅长射术,所以总理兵权。山海经·海内经》又载:“少皞生般,般是始为弓矢。”少皡,即少昊,名挚,是山东曲阜的东夷大族,以太阳和凤鸟为图腾(太阳被称为三足乌,三只脚的乌鸦,因此太阳崇拜和鸟崇拜密不可分),精于观测日月。少昊的儿子般开始制造弓箭,那么羿毫无疑问是般的后代,也是东夷族人。
  帝喾后期,东夷的十个部落起了内讧,互相争战不休。因为大家都崇拜太阳,所以史书记载“十日并出”,给百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淮南子·本经训》)帝喾就派官拜射正的羿去收服。羿不仅把分裂的十个部落合并为一体,而且继续往南追杀蚩尤部落的残余,诸夷尽皆望风归附。
  就在羿四处征战、鞍马劳顿的时候,在山东巨野的大旷野之中,他遇见了这一生最心爱的女子—嫦娥。
  嫦娥,又名常仪、常羲,娥、仪、羲古同音。嫦娥是东夷部落中娵訾氏的女子,该部落擅长占月。嫦娥和羿一见钟情,英雄美女,惺惺相惜。羿的步伐停顿下来了,羿的弓箭收回了囊中,攻掠杀伐的铁石心肠,在温柔女子的抚慰下变得湿润柔软。两千年后,屈原在《天问》中如此描述嫦娥和羿在一起时的倩影:“白蜺婴茀。”嫦娥披着白色的霓裳,佩戴着华丽的璎珞,在深闺里,在桑林中,在平畴之间,翩翩起舞弄清影,羿如醉如痴,他的弓和箭却寂寞得发出了悲鸣。
  羿为帝喾统一东夷之后,帝喾迁娵訾氏于西部观测月亮,因为月亮是从西部升起来的。当娵訾氏部落行至帝喾的都城亳(今河南偃师)时,久已垂涎娵訾氏美女嫦娥的帝喾,趁黄昏派人掳掠了嫦娥。娵訾氏部落也不好说什么,因为当时“掠夺婚”(亦称“抢婚”)盛行,况且抢婚的又是势力天下第一的帝喾。《周易》有一段“抢婚三部曲”,活脱脱几乎就是帝喾抢婚的贴身目击:“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抢亲者骑着白马,穿戴着华丽的服饰,携带着弓箭,前呼后拥赶往女家。他们不是强盗,而是求婚者。快到女家的时候,怕惊动对方,左顾右盼,彷徨不前。骑马的人纷纷而来,他们不是强盗,而是求婚者。被抢走的新娘骑在马上盘旋不前,哭泣得血泪涟涟。
  当此时,羿并不在嫦娥身边。
  帝喾抢去了嫦娥,娶她做第四个妃子。《帝王纪》载:“(帝喾)次妃娵訾氏女,曰常仪,生帝挚。”常仪即嫦娥。《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帝俊即帝喾,常羲即嫦娥。帝喾依旧让嫦娥负责观月,“浴月”当是观月前的净身仪式;嫦娥制订了十二个月的历法,是为阴历的起始。
  羿在东夷听说了此事,大怒,不仅也“泣血涟如”,而且气愤填膺,欲尽举东夷之兵,与帝喾决一死战,抢回嫦娥。可是东夷的诸部落首领深知实力比不上帝喾,就劝止了羿,让他忍耐一时。羿因此事和帝喾决裂,留在了他的老家东夷。
  岂知世事弄人,帝喾万万没有想到,嫦娥已经怀上了羿的儿子。名义上是帝喾的儿子,嫦娥生下了挚,为了纪念和羿的爱情,嫦娥为儿子取名挚,和东夷祖先少昊的名字一样。挚是羿和嫦娥的私生子,这是一个铁证。挚名义上是帝喾的长子,因此帝喾驾崩后,挚理所当然地即位,但只在位九年,因“政微弱”,遂传位于名义上同父异母的弟弟尧。历史的真相也许是:挚私生子的身份暴露了,无法在黄帝以降,奉世袭为正朔的帝王制度里生存下去,因此被尧以武力废黜,继承了帝喾高辛的称号,仍旧封于高辛(今河北唐县)。此后帝挚的事迹、行踪就失去了记载,但是有理由相信:叶落归根,被废黜的帝挚一直东望家乡,终于在暮年如愿回归。帝喾另外的三个妃子,据《帝王纪》载:“元妃有邰氏女,曰姜嫄,生后稷。次妃有娀氏女,曰简狄,生契。次妃陈丰氏女,曰庆都,生放勋。”后稷即周朝的先祖;契即商朝的先祖;放勋即帝尧。
  简狄又称简翟。这是一个极其重要,同时又极富传奇色彩的女人,不仅仅因为她的儿子契是殷商的始祖,而且因为“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简狄吞食了玄鸟(燕子)的卵而生下了契。简狄是属少昊部落的有娀氏女,“有娀在不周之北,长女简翟”(《淮南子·坠形训》)。不周山诸说纷纭,但根据《山海经》的记载,更可能是在泑泽(罗布泊)以西,昆仑山以北。楼兰遗址中发现了距今四千年的木雕简狄女祖角,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也出土了唐代绢画上的简狄像,简狄的左肩上方,赫然正是一只盘旋的玄鸟。而且楼兰出土的古尸,无一例外都佩饰着护耳尖帽、草篓和羽翎(杜培华《去楼兰》,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羽翎,正是鸟图腾崇拜的遥远记忆,部落身份的显眼标志。
  巧合的是,这个地区恰恰流行着西王母和不死之国、不死之药的传说。《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昆仑之丘……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山海经·西山经》载:“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戴胜,一种羽翎鲜艳的鸟;“豹尾虎齿而善啸”,披着头发,插着鲜艳的羽翎,显然是对举行图腾崇拜仪式时的西王母的描绘。“穴处”和不死之药,都与蟾蜍有关。张衡《灵宪》载:“姮娥(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蟾蜍在这里就是月亮的象征,而“古代墨西哥人常常用蟾蜍代表大地,因为它不仅生活在地面上,而且还住在地表下面的洞穴里。蟾蜍的有毒分泌物也许曾被用作改变人们意识的药剂。和青蛙一样,由于它在生命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形态,因此蟾蜍通常与复活和再生有关,史前岩画里的蝌蚪图案就有这种含义”([德]汉斯·比德曼《世界文化象征辞典》,漓江出版社2000年版)。据专家考证,墨西哥奥尔梅克文明同殷商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有可能是殷人东渡建立的;奥尔梅克文明出土的虎齿、玄鸟图案、甲骨文和商先祖牌位更加坐实了这一点。不死之药显然并非使人长生不死的药,而恰恰是以“蟾蜍的有毒分泌物”以及其他成分制成的毒药!因为相信复活和再生,所以吃下这种毒药并非意味着死亡,而是意味着复活和再生—当然,这种毒药同时也用作防腐剂。有力的佐证是楼兰古尸下葬时无一例外携带的草篓,杜培华在《去楼兰》一书中说:“楼兰人为草篓配上麻黄枝,还有粉末状的东西,同楼兰人有不死药之类的神话十分接近。”而楼兰古墓沟墓地发现了六座太阳纹图案的男性墓葬,头全部精确地朝向东方。显然这是集体殉葬,而且极有可能殉葬的方式是喝下毒药,即不死之药;发现的楼兰古尸无一例外都是木乃伊,显然做了防腐处理;太阳纹图案显示着太阳崇拜,头朝东方,正是太阳崇拜和鸟崇拜密不可分的东夷的方向!
  这些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简狄可能就是西王母!或者说是西王母部落的首领。一千多年后,周穆王西巡,应邀赴昆仑之丘会见西王母,和她在瑶池之上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就是因为二人的先祖(后稷和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当然,这时候的西王母,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西王母了。
  嫦娥生下挚以后,无聊地住在帝喾的亳都。对家乡的思念,对羿的思念,不可遏止。终于有一天,她狠狠心抛下儿子,风餐露宿,独自一人回到东夷。那天,嫦娥和羿见面的情景一定非常动人,数年的怨侣,不仅间杂着家恨,而且间杂着久远的国仇。团聚是暂时的,整个东夷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帝喾的雷霆震怒忧心。
  羿和嫦娥破镜重圆,缠绵数宵之后,决定为东夷的命运殉情。于是,“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淮南子·览冥训》),其实是嫦娥向西王母简狄要的毒药,因为二人同为帝喾的妃子,简狄是次妃,嫦娥是末妃,都不是元妃,所以交情很深。专门向简狄要毒药,是因为二人期待着复活的一天:不死之药,那可是惟西王母拥有的天下闻名的奇药啊!拿到毒药嫦娥就后悔了,她想,羿是天下人崇拜的大英雄,年富力强,况且儿子挚长大之后,也需要知道真相,并能寻求父亲的保护,他可不能就这么死了。于是,嫦娥趁羿不备,偷了毒药,“窃以奔月”—投奔简狄而西去。大概嫦娥不懂得复活的技巧,需要简狄的技术性指导和心理抚慰,否则万一不能复活,永远沉睡下去,岂不糟糕至极?五千年之后,站在沉睡者的身边,先知海子发出了旷古一问:“你这么长久的沉睡到底是为了什么?”(《春天,十个海子》)即可视为对不死之药药效的大胆质疑。东汉科学家张衡失传的著作《灵宪》,对嫦娥此行有生动的描述:“(嫦娥)将往,枚筮于有黄,有黄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恐毋惊,后且大昌。’”著名的算命师傅有黄灼烧龟甲,细细观察,原来是一卦“归妹”。《周易》曰:“归妹:征凶,无攸利……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归妹”主婚嫁,如果行为不正,前方会有凶险,不会有利益。帝乙嫁出女儿,正房反而不如陪嫁的衣饰华丽。月亮转眼就要圆了,吉祥。有黄对嫦娥的婚姻进行了可笑的讽刺,并劝嫦娥在月圆之时独自西行,碰到夜幕阴沉的天气也不要惊恐,夜幕里虽然藏着凶险的敌人,但同时也藏着援手的朋友;重要的是—“后且大昌”,你的儿子挚以后会繁荣昌盛起来。这句话草蛇灰线,伏之于千里之外。
  不知道嫦娥后来复活没有,但是数百年后,羿和嫦娥的故事却有了一次奇妙的延续和对接,好像是二人的转世,几乎镜里镜外,铆榫合缝地重新上演了一遍。
  夏朝初建,禹传位于启,启传位于太康。太康纵情声色,荒淫无度,又酷爱打猎,不理民事,致使民怨沸腾。东夷有穷氏部落出了一位大英雄,驱逐了太康皇室。这位大英雄,就是著名的后羿。
  后羿乃有穷氏首领,其先祖即为少昊。少昊又号穷桑氏、有穷氏,因为东夷旧地古称桑、扶桑、穷桑,为适于蚕桑之地。毫无疑问,后羿是羿和嫦娥的私生子帝挚的后代;如同嫦娥为儿子取名“挚”是纪念其先祖少昊(挚)一样,后羿的命名显然也是为了纪念家族祖先羿,只不过后羿心高气傲,刚愎自用,擅自在名字前加了一个“后”字—呵呵,那时后羿就会使用“后现代”的“后”字了—“后羿”,分明是超越羿的意思:无论是射术,还是世间的荣誉,甚至是爱情。部落盛产美女,前出过夏禹的妻子涂山氏女娇—《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禹三十未娶……乃有九尾白狐,造于禹……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后来殷纣王的宠妃妲己也出自东夷以西部落,亦以九尾狐为图腾的有苏氏(今河南武陟东)。汉画像石的图案中,西王母身边常常坐着白兔、蟾蜍、三足乌(嫦娥的象征)和九尾狐,深刻地强调着西王母的少昊部落因素。
  后羿的弱点就是刚愎自用,同太康一样,他不修民事,耽于射猎,还重用寒族出身的谄媚之臣寒浞。寒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大肆收买人心。一次后羿浩浩荡荡打猎归来,寒浞和他收买的人发动兵变,“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左传·襄公四年》),然后“因羿室”,强娶了纯狐。后羿长子既死,而纯狐和当年嫦娥的境遇一样:怀有身孕,而寒浞不知。纯狐生下了后羿的遗腹子浇,后来又生下了寒浞的儿子豷。浇被封于过(今山东掖县),由于不知自己的身世,他和寒浞沆瀣一气,追杀了被后羿赶走的夏后相。但是数十年后,相的遗腹子少康长大成人,率军擒杀寒浞,灭了浇和寒浞的儿子豷的封地。浇终其一生大概都不知道自己的隐秘身世,反而和寒浞—自己的头号仇人—父子相称,干戈相和,亲痛仇快,但他却在封地过留下了羿的一缕血脉。
  纯狐呢?这个有着美丽名字的女子,这个忍辱负重,为后羿保存血脉的女子,她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呢?可惜她没有任何途径得到西王母的不死之药,也无法像嫦娥那样,抱着复活的愿望,抱着和心上人再生聚的信念,安然入眠。况且后羿早已死于非命,纯狐即使得到了不死之药,即使复活,即使容颜依旧美丽,即使霓裳依旧绚烂,那能依赖,能相依相偎的人儿,又在何方?“后且大昌”,那个暧昧的预言,又应验了多少呢?
  后羿娶妻纯狐。显然,纯狐是一个来自于东夷南方,以九尾狐为图腾的部落的女子。该部落盛产美女,前出过夏禹的妻子涂山氏女娇—《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禹三十未娶……乃有九尾白狐,造于禹……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后来殷纣王的宠妃妲己也出自东夷以西部落,亦以九尾狐为图腾的有苏氏(今河南武陟东)。汉画像石的图案中,西王母身边常常坐着白兔、蟾蜍、三足乌(嫦娥的象征)和九尾狐,深刻地强调着西王母的少昊部落因素。
  后羿的弱点就是刚愎自用,同太康一样,他不修民事,耽于射猎,还重用寒族出身的谄媚之臣寒浞。寒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大肆收买人心。一次后羿浩浩荡荡打猎归来,寒浞和他收买的人发动兵变,“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左传·襄公四年》),然后“因羿室”,强娶了纯狐。后羿长子既死,而纯狐和当年嫦娥的境遇一样:怀有身孕,而寒浞不知。纯狐生下了后羿的遗腹子浇,后来又生下了寒浞的儿子豷。浇被封于过(今山东掖县),由于不知自己的身世,他和寒浞沆瀣一气,追杀了被后羿赶走的夏后相。但是数十年后,相的遗腹子少康长大成人,率军擒杀寒浞,灭了浇和寒浞的儿子豷的封地。浇终其一生大概都不知道自己的隐秘身世,反而和寒浞—自己的头号仇人—父子相称,干戈相和,亲痛仇快,但他却在封地过留下了羿的一缕血脉。
  纯狐呢?这个有着美丽名字的女子,这个忍辱负重,为后羿保存血脉的女子,她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呢?可惜她没有任何途径得到西王母的不死之药,也无法像嫦娥那样,抱着复活的愿望,抱着和心上人再生聚的信念,安然入眠。况且后羿早已死于非命,纯狐即使得到了不死之药,即使复活,即使容颜依旧美丽,即使霓裳依旧绚烂,那能依赖,能相依相偎的人儿,又在何方?“后且大昌”,那个暧昧的预言,又应验了多少呢?
  第十五章 西施之死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这是御用文人的夫子自道;“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指的就是像西施这样的人。
  越灭吴后,西施到底是死是活,成了一个千古之谜。传说和历史的真实相驳诘,千年之下,聚讼纷纭。但历史总是留有有意无意的后门,官方刀笔吏的指缝间也常常泄露出有趣的消息,粗心的历史学家为什么总是视而不见呢?
  那时正是春秋时期,诸国多如牛毛,人才空前流动。吴越争战的情形就很奇怪,好像是楚国的两个帮派借着吴越泄私愤,两国的王们倒似乎是陪衬和布景了:吴国起决定性作用的智囊是伍子胥、孙武和伯嚭,越国是文种和范蠡。
  卧薪尝胆的故事妇孺皆知。伍子胥辅佐吴王阖庐伐越,阖庐被越军射中手指而死,死前含恨叮嘱儿子夫差毋忘父仇。三年后夫差大败越王勾践,勾践携妻赴吴国为人质。大臣文种和范蠡设计贿赂吴国的太宰伯嚭,伯嚭在夫差面前构陷伍子胥,并促使夫差赦免了勾践。勾践回国后,卧薪尝胆,最终于公元前473年伐吴,彻底灭了吴国。吴王夫差自杀而死,自杀的时候蒙着面孔,说:我没有脸去见伍子胥啊—此前数年,夫差“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这又是一个著名的故事。不知为什么,古人的行为中总是蕴含着一种极端的美感—子胥大笑曰:“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入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伍子胥愤激到要把眼睛挖出来,置吴东门上,幸灾乐祸地观看越兵的入城式。至今苏州尚存胥门。伍子胥的临终遗愿大大激怒了夫差,“王愠曰:‘孤不使大夫得有见也。’乃使取申胥之尸,盛以鸱夷,而投之于江。”(《国语·吴语》)申胥即伍子胥。—请注意,此处第一次出现了“鸱夷”这种东西。鸱夷,马革或牛革做的袋子。夫差把伍子胥装进“鸱夷”,压上石头,投到江里,让他永远浮不上来,作为对伍子胥临终遗愿的报复。没想到伍子胥一言成谶,夫差被勾践生擒,不能忍辱,遂蒙面而死。
  吴越故事中的西施其人,《国语》、《史记》无载,直到东汉时期的《吴越春秋》,才出现她的俪影。至于西施的结局,更晚至北齐的《修文殿御览》转引《吴越春秋》载:吴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令随鸱夷以终。”—请注意,这是第二次出现“鸱夷”这种东西。越王勾践仿照伍子胥之死,也把西施装进“鸱夷”,压上石头,投之于江。但是奇怪的是,今传的《吴越春秋》却并无这段文字。至于民间盛传的西施和范蠡相恋的故事,惟一的记载是唐朝的《吴地记》转引东汉《越绝书》载:“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但是同样奇怪的是,今传的《越绝书》也并无这段文字—看来,几乎同时成书的《越绝书》和《吴越春秋》在历史更迭的时间链中都有佚文;史书的类似命运,同样大量存在于中国古代典籍之中,这是中国历史的悲哀,也是自孔子以降官方修史的罪恶宿命。
  西施到底是鸱夷沉江,还是与范蠡同泛五湖?似乎成了一个谜团。善良又善于自欺的民间选择了后者。于是“美人计”西施故事的大团圆结局,抚慰了中国民间的好奇心。
  但是“越浮西施于江,令随鸱夷以终”的记载显然是有所本的。《墨子·亲士》篇中第一次提到西施之死:“西施之沈,其美也。”“沈”通“沉”。西施沉江而死,是由于她的美貌—墨子已然断言无疑。墨子出生并成长于春秋末期,即吴越故事的尾声阶段,又是紧邻吴越的鲁国人,或耳闻或目睹吴越故事的壮烈活剧,当是最权威的见证人。血腥的征伐之下,厚黑的阴谋之中,哪有什么大团圆的意淫乌托邦啊。
  再看范蠡的结局。《史记·货殖列传》载:“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又一次、第三次出现了“鸱夷”!越灭吴后,范蠡不辞而别,改名叫“鸱夷子皮”,前往齐国。“鸱夷子皮”就是皮袋子。一个人好好地姓范名蠡,后来离开齐国到陶(今山东定陶)的时候又改姓朱,却偏偏在离开越的时候改名叫皮袋子,这难道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吗?“鸱夷子皮”,这是什么样的名字呀!难道复姓“鸱夷”,名“子皮”?这件离奇的举动发生在西施沉江之后,因此是范蠡和西施相恋的铁证!
  西施鸱夷沉江,范蠡痛不欲生。逃亡途中,浮舟于湖上,为了纪念刻骨铭心的爱人,范蠡抛弃了基本的更名原则,姓名不分地叫自己“鸱夷子皮”—以致西施死命的鸱夷为名。爱情,只有爱情,刻骨铭心的爱情,才能解释如此离奇的举动,也才能稍稍抚慰一颗破碎的心。这个名字不仅向天下公告了越王勾践的残忍手段,公告了范蠡和西施的生死恋情,同时草蛇灰线,传递出范蠡和越王勾践的恩怨纠缠。
  —台湾小说家高阳如此解释范蠡自称“鸱夷子皮”的缘故:
  鸱夷是用牛皮或马皮做的酒囊,用得着时,虚能受物,腹大如鼓,用不着时,不妨掩而藏之,范蠡以此自况,正就是君子用行舍藏的意思。一说,吴王夫差赐属缕剑,命伍子胥自杀,用鸱夷盛了他的遗体,投之于江,所以范蠡自称鸱夷子皮,在表示他亦是越王的罪臣。(高阳《清官册》)
  二说皆非。前者无法解释为什么后来齐国请范蠡做相的时候,范蠡拒绝的原因。既然“君子用行舍藏”,齐国请他做相,正是君子“用”的时候到了,为什么还要“藏”起来呢?后者直以范蠡自为越王罪臣,就更离谱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是藏良弓和烹走狗的人不仁义,并非“良弓”和“走狗”有罪在前。况且范蠡本非越人,乃是楚人,本来就是四海游荡,辅佐越王只不过是想成名立业,试一试自家本领如何,功成身退,再继续游荡四海,何罪之有?
  历史学家们闭目塞听,不愿深究范蠡何以自况“鸱夷子皮”的真正原因,也许仍然是“成王败寇”的心理惯性使然,因为西施之死揭破了帝王霸业之后的肮脏秘密;可是他们也错过了考证出西施和范蠡相爱的铁证的光荣。
  线索清晰了。那个美丽的爱情故事的生发和悲剧结局,逐渐豁现了出来。
  文种和范蠡向越王勾践献上美人计,越王“乃使相者国中得苧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饰以罗榖,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学服而献于吴”(《吴越春秋》)。这个“相者”,我很怀疑就是范蠡的老师计然。计然名叫辛文子,是“晋国亡公子”的后代,是一个大经济学家,也是一个技术精湛的“相者”。范蠡拜他为师,并引见给越王,计然告诉范蠡:“越王为人鸟喙,不可与同利也。”按相术,“鸟喙”主狡诈,无情义。虽然后来计然也向越王献上了“七策”,但显然早看穿了越王勾践的本质。计然遇见了绝世美女西施和郑旦,第一个要过目的当然就是范蠡。西施和郑旦学习的内容之一是“容步”,有人用现代汉语构词法解读为“仪容和舞步”,令我不禁一哂。“容步”毫无疑问是专词,是古代流行而今日失传的媚术之一种,专用以媚惑君王。没想到的是,这种媚术也媚住了范蠡,三年学习期间,范蠡和西施之间深深埋下了爱情的种子。
  当此绝世美女,越王勾践显然也动了心,但他乃“鸟喙”之人,“鸟喙”者,按相术,上唇主情,下唇主欲,上唇覆盖下唇,情压住了欲,所以才可在艰难中成就一番事业。作为对范蠡的奖赏,越王勾践和范蠡约定:灭吴之后,将西施赐于范蠡,不仅可成全二人的一番相恋,同时也稳住了西施的心,才能身在吴宫,心存越国。
  但是灭吴之后,阴险的勾践变了卦。“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专制统治的铁律开始发生作用。但是勾践又不能明着来,毕竟,范蠡身后还有一个强援—计然;相对于范蠡,勾践更害怕这个一眼就看穿了他的人。于是,勾践使了一招毒计:我不明着杀你,我杀你最心爱的人。西施鸱夷沉江。
  勾践舍不得杀西施吗?不,西施死了,他还可以把郑旦据为己有。但是范蠡就不一样了。范蠡心如死灰,一霎间消灭了所有的雄心壮志。要复仇吗?西施已不能复生。况且越王有恃无恐,灭吴的强大军队还等着称霸天下呢。
  范蠡出走,万念俱灰,连妻子都不顾了,俱被勾践杀戮。范蠡浮舟临江,自号“鸱夷子皮”,自此之后,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范蠡……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史记·货殖列传》)遂成一方巨富。齐国的相,还做它干吗?从此与政治绝缘。
  可是且慢—比吴越故事早二百余年的管仲所著《管子·小称》载:“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原来那时已经有艳名播于天下的美人西施了,而且西施也成了美人的通称。那么,那个西施又有一段什么样的故事呢?
  
  第十六章 公无渡河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其奈公何!”
  幼年初见这十六字古辞,尚不能尽解其意,已觉如中雷殛,咬着指头愣愣多时,想哭又哭不出来似的。
  多年以后,摊开一本乐府诗集:“《箜篌引》者,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子高还,以语丽玉。丽玉伤之,乃引箜篌而写其声,闻者莫不堕泪饮泣。丽玉以其曲传邻女丽容,名曰《箜篌引》。”那时一直想,如果“公无渡河”一曲依然传世,究竟是怎样一种盘旋天地间的悲怆的声音?琴师手抚此曲,曲终一刻,是否会控制不住,把膝上的琴一掷而裂,起而痛哭?
  最近,又翻出全唐诗,从头看起。
  看诗的时候,总在深夜。夜是有魔力的,一切细微的感觉,在这个时间里,都会被放大,放大。坐在那儿,那些美丽的精魂,轻轻咬噬着你的心。静静地听着心里小小的声音,与那一朵朵精魂撞击,揉合……有一种悲欣交集的温柔。
  重温本来是很功利的,目标明确,专为补充点养料。所以当作功课来做,订好计划,每日四卷,走马观花即可。也顺带做点笔记,将来或者用得上。初时犹可,越往下,如入神山仙岛,眼前美景变幻无穷,愈入愈奇,愈奇愈入,徘徊良久,竟不忍舍之而去。我遗憾地想,即使照原来计划,也至少半年才能通读一遍,现在,可能永远都完不成了。浮生碌碌,坐在那里慢慢读诗,是何其奢侈的一件事情啊。此念一生,心志大灰,索性放过自己,读多少算多少也罢。
  于是慢慢爬行到十九卷,又与“公无渡河”重逢了。
  由茫远而切近,由模糊而清晰,从前的感觉一点一点回来,又添了全新的滋味。刹时明白了多年以来激动着我的究竟是什么。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其奈公何!
  它的主题,乃是疯狂与死亡。在讲求中庸的中国文化里,如此明确地以疯狂与死亡为审美对象的,就格外使人颤栗。
  是的,死亡。命运的陷阱,死亡的冲动。波涛在前,命运已定,前进就是死亡,却依然蹈死而不顾。这种执著,缘自于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命定要作无望之极的抗争。
  这四句话—
  公无渡河:劝诫。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不能渡,不该渡。渡河就是死亡。所有的人,甚至渡河者自己,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公竟渡河:质疑。为什么渡河?既然一切的理由皆告知渡河的荒诞,为什么竟然还是去了?到底是什么超越了死之恐惧的力量,令他毅然而行?
  堕河而死:结局。渡河导致的死亡。这个悲剧,甚至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他服从任何一个不渡河的理由。但是一千个不渡河的理由也不能战胜一个渡河的冲动,悲剧又是注定要发生的。
  其奈公何:追思。悲剧发生了,后来者哭泣呼喊,也无力遮挽,无法改变。结果又回到原来困惑上:为什么渡河?究竟是什么驱使一个人急急奔赴死亡?
  答案只有一个: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
  我们已经习惯于庸常和合理的人生,即使常常遭遇莫名的伤害和挫折,也希望这个世界始终井井有条。具有强大人格力量者,却往往拒绝接受这种庸常,时刻想游行于秩序之外。
  于是,我们把他们和疯子等量齐观。渡河,正是一个凝固了抗争的极致和死亡的瞬间的意象。
  不是每个人都会试图去探求和解读它,但是几乎每个人都能直截感受到它的冲撞。
  明白了这一层,再回过来看唐人之作。
  唐代同作此题的有五人:李贺,李白,王建,温庭筠和王睿。依乐府旧题并不一定要依从原意,不过这五人所作,都是歌咏本事的。
  “公乎公乎,提壶将焉如。屈平沉湘不足慕,徐衍入海诚为愚。公乎公乎,床有菅席盘有鱼,北里有贤兄,东邻有小姑,陇亩油油黍与葫,瓦甒浊醪蚁浮浮。黍可食,醪可饮,公乎公乎其奈居,被发奔流竟何如?贤兄小姑哭呜呜。”
  李贺迅速抓住了此题的核心:不可以渡河的理由,有很多很多,包括理智上,亦知道渡河是“愚行”。生活看起来正常不过:不仅有物质的满足,甚至有情感的寄托和精神的愉悦。但是他仍然弃“正常”如敝履,自甘求死而不求生。
  或者,就是《白马啸西风》的最后一句话说的:“那些都是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李贺把古辞的四层意思,都极到位地表达了出来。他一贯的风格是夸张而浓烈的,但是这里他没有浪费一分才力,连多余的修饰也无,好似破门直入,哀哀拉住了逼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以长短句式交错,一口气读下来,直堵得人欲狂哭狂喊而不能。
  “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吼万里触龙门。波滔天,尧咨嗟,大禹理百川,儿啼不窥家。杀湍湮洪水,九州始蚕麻。其害乃去。茫然风沙,被发之叟狂而痴。清晨径流欲奚为,旁人不惜妻止之,公无渡河苦渡之。虎可搏,河难凭,公果溺死流海湄,有长鲸白齿若雪山。公乎公乎,挂骨于其间,箜篌所悲竟不还。”
  李白所作,自“黄河”以下到“九州始蚕麻”,论气势磅礴,尚在李贺之上。他似乎想用一种“大历史”的背景,来增加渡河的悲壮色彩。单就描写而言,是成功了,这本来就是李白的经典笔法,无人能与之匹敌。但是,也就因为这样的描写太经典了,放到李白哪一首游仙诗里都可以,反而削弱了主题。才高之人,往往舍不得收敛自己的才华,非要把自己最擅长的那一路拿出来。好在他没有忘形,还是在追问:“洪水已息,太下太平,一切都很好,为什么还是要渡河?”于是到了结尾处:“公果溺死流海湄,有长鲸白齿若雪山。公乎公乎,挂骨于其间,箜篌所悲竟不还。”呈现出这一意象,就极具震撼力了。
  与二李相比,王建的笔力明显较弱。
  “渡头恶天两岸远,波涛塞川如叠坂。幸无白刃驱向前,何用将身自弃捐。蛟龙啮尸鱼食血,黄泥直下无青天。男儿纵轻妇人语,惜君性命还须取。妇人无力挽断衣,舟沉身死悔难追。公无渡河公自为。”
  和前两首杂言不同,王作是齐言。“幸无白刃驱向前,何用将身自弃捐。”“幸无”,“何用”,这样的虚字太软了,蓄积的力量大减。对“渡河而死,其奈公何”这一场面的表现,也不如李贺之真切,李白之奇崛。不过他换了一个角度,仍然在苦苦追问渡河的原因。“公无渡河公自为”,最后归结于个人意志和自我选择的结果。但是他说到“悔”,就错了,如果有一丝一毫的“悔”,渡河这一激烈行为就彻底没有可能发生。
  温庭筠作,又更逊色一点。
  “黄河怒浪连天来,大响谹谹如殷雷。龙伯驱风不敢上,百川喷雪高崔嵬。二十五弦何太哀,请公勿渡立裴回。下有狂蛟锯为尾,裂帆截棹磨霜齿。神锥凿石塞神潭,白马**赤尘起。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
  其实,他的手法和李白是一样的。也就是由远景摄入,拉近到渡河一刻,然后及渡河之后事。他的描写不可谓不好,但是并不是高度个性化的。“请公勿渡”已经大大折损了语势,最后“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把惨痛的死亡消解为高蹈成仙,似乎想另开一层境界和遐想,却几乎把悲剧色彩全数抹煞。
  王睿之作,则偏离了主题。
  “浊波洋洋兮凝晓雾,公无渡河兮公苦渡。风号水激兮呼不闻,提壶看入兮中流去。浪摆衣裳兮随步没,沉尸深入兮蛟螭窟。蛟螭尽醉兮君血干,推出黄沙兮泛君骨。当时君死妾何适,遂就波澜合魂魄。愿持精卫衔石心,穷取河源塞泉脉。”
  王睿试图作“其奈公何”的文章,干脆换掉了主角,把渡河者之妻推到前台,把渡河者的命定悲剧,偷偷转化为对坚贞的赞扬。整首诗写得很悲切,很漂亮,但缺少了那种强烈的,直截的冲击。
  所以,这五首里面,当推李贺为第一,李白第二,王建、温庭筠次之,而王睿最差。诗词之高下,虽无一定标准,到底还是有标准的。
  可是,论直面惨淡淋漓,到底还是那十六个字: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其奈公何!
  于诗之外,复浮想联翩。世上每多荒谬事,看上去稍微多一点理性,就能避免,偏偏是极大才智之士,往往蹈之。如果他恰好又处在能够影响很多人命运的地位,不免带来极大灾难。我们的文化,称之为“劫数”。这些人就是“应劫而生”,往往必须以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完成此劫。所谓在劫难逃,正是此意。小时候读史,总是不相信历史可以如此荒谬,因为觉得以普通人智慧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居然最终导致流血,战争,杀戮,生灵涂炭。历史学家可以从时代的方方面面,来告诉我们这是多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但不管说得如何圆满,其中似乎总是有一种荒谬的东西在推动。当然,也可以说时代挑出这样性格的人,把他们推到了浪尖上。但,这,还是劫数。
  遥遥想见千余年前苻坚“渡河”的那一刻……曾有那么多人告诫他,不可以渡,不应该渡,然而谁也不能阻止他的脚步。他麾师南下的一刻,俯仰天地,内心是否充满了一种极度的快意?甚至即使预知身死国灭的后果,这种快意竟也不会有丝毫减轻?人生几回到此?疯狂,就疯狂吧。
  对不住,我说的不是历史,我说的,只是—诗。
  第十七章 项羽的“妇人之仁”
  早先读《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拜将后对刘邦说,项羽是“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其强易弱。“匹夫之勇”容易理解,什么是“妇人之仁”,却不大明白。
  韩信的话是这样的:“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然而“所过无不残灭者,天下多怨,百姓不亲附,特劫于威强耳。名虽为霸,实失天下心。”那时候还小,十分困惑,“仁”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妇人”的“仁”不对?一个会因为别人的痛苦掉眼泪的人,怎么可能是屠夫?一个仁爱的人,怎么会失去天下心?最后只好归结为:“慈爱”是假的,项羽根本是个残暴的人。
  后来慢慢明白了,不见得项羽流泪是虚情假意。人性是奇特的。一个为小狗小猫的死伤心的人,却可能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中国文化始终缺乏一种对生命本体普遍的敬畏之心,更容易以亲疏好恶来决定生命的价值。项羽出身贵族,“恭敬慈爱,言语呕呕”是自幼教养形成的,“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和“所过无不残灭”并不矛盾。秦将章邯求降,“见项羽而流涕,为言赵高”,项羽就很有风度地饶了对手,还立他为雍王。但是一听说降卒可能谋反,他也毫不犹豫听从部下建议,“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按照逻辑,斩草除根,二十万人都坑了,把章邯他们三个光杆一并杀掉多干脆。可项羽又不,他还是好好待他们,带他们入关。他大约觉得章邯是同类,而秦卒的命,根本不算命的。
  项羽是贵族,是君子,所以可以欺之以方,你跟他摆规则,讲风度,他就晕了。鸿门宴上,项羽放过刘邦,并不难理解,对他来说酒席上杀人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情。刘邦却是个泼皮无赖,他要的是天下,不是脸。项羽抓住了刘邦的老子,威胁“今不急下,吾烹太公”,刘邦说:“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刘邦可谓摸透了项羽的贵族脾气,可是项羽却不懂刘邦的流氓思维,他又被绕晕了,到底没有杀太公。非但如此,一旦约定鸿沟为界,“即归汉王父母妻子”,以为大家从此相安无事了。刘邦呢,老婆一回来,立即毁约攻打楚军。这又是项羽 “妇人之仁”典型发作导致的失算。
  项伯这吃里爬外的家伙,虽然别有用心,话说得却不错:“为天下者不顾家。”拿家人性命威胁刘邦,毫无效果。他逃命时为了车跑快点,还能几次亲手把子女推下车去呢。但是刘邦进了长安,却懂得“约法三章”,安抚百姓;得了天下,也懂得“与民休息”。这绝不是他爱百姓胜过爱子女,而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再来看看《孙子吴起列传》中间的一段,就更明白了:
  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襄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吴起可不是“仁”者,娘死了可以不回家,为领兵可以杀了妻子。他为将士吮疽,和项羽的“涕泣”看似相同,都是关怀部属。其实,项羽的哭,那是白哭了,他舍不得论功行赏,引发的怨恨,哪里是这小恩小惠能平息的?士卒之母,以血泪中成长的智慧,看明白了,吴起这疽可不是白吮的,是要拿性命来回报的。
  儒家思想的精髓,在“礼”与“仁”。“礼”是制度构架,而“仁”是精神内核。对当政者来说,“仁”,绝不仅仅是“仁爱”之情,更是“仁政”之术。“仁”是用来收买人心的,不能收买人心的“仁”就一钱不值。如果会错了意,糊里糊涂讲起“仁爱”来,就糟了。项羽的错误不在于“仁”,而在于没有把这种“仁”转化为政治上的优势,所以叫作“妇人之仁”。最后,只落得乌江边喊“天亡我”,恨恨自刎。
  翻翻史书,有个有趣的现象,所谓英明君主(尤其是开国之君)的嗣子多数比较懦弱。除了遗传和环境的因素,马上得天下的君主,为了表示自己不是马上治天下,往往请饱学宿儒来给嗣子当老师。教着教着,就被“教坏了”,真个“恭敬慈爱”起来了。在英明君主自己,他很清楚天下究竟是怎么来的。“仁”这个东西,是用来让最大多数观众看的,要是独独自己信起来,就糟了。眼见儿子居然被教傻了,怎能不一肚子气。嬴政看不惯扶苏,刘邦受不了刘盈,刘彻讨厌戾太子,原因就在此。元帝刘示做太子时,有一次谈话中,说父亲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变了脸色,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用德教,用周政乎?”他狠狠骂了一顿儒生,哀叹道:“乱我家者,太子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这可不是儒学的错,是儒生的错。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本就是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话又说回来,在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社会的安定有赖于统治者的治国理念,推行“仁政”,不管其动机如何,对被统治者都是一种让步,相对而言百姓得到的好处多一些。即使刘邦是个流氓,项羽是个贵族,落到刘邦的手里,比落到项羽的手里要好。太史公深明此理,所以人格上,他隐隐推崇项羽;可是治天下,他以为还是刘邦强点。
  第十八章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聊斋》中众多的爱情故事,基本还是沿袭了从《诗经》开始的爱情模式,即以《关雎》为代表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爱,和以《蒹葭》为代表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爱。前者又占了绝大部分,不过,“淑女”替换成了狐与鬼,成为主动进取的一方。国人对后嗣的关注,已然成了一种宗教情结,在《聂小倩》、《花姑子》等篇里表现最为突出,这种关注远超出对爱情的关注。宁采臣最后决定和聂小倩结婚,必须经过母亲的主持;而母亲同意婚事,是聂小倩解除了她关于后嗣的疑虑。《花姑子》最后一定也要加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爱情的复杂微妙的,当属《娇娜》与《香玉》。
  《娇娜》与《香玉》的题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调的:始离终合,一夫二妇,团圆到老。蒲松龄的非凡之处,就是在传统叙述语言的制约下意外地突破了简单化的爱情模式。
  延迟与期待—“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中,孔雪笠最终娶松娘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却是娇娜。孔雪笠与娇娜的关系止于亲友。黄生则云:“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古之所谓“伦常”,是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五伦之中,前面四伦都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换句话说,就是尊卑定位。独有朋友一伦,虽然可以视为“兄弟”关系的延伸,却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将之联系在一起的,不是血缘和婚姻关系,而是对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称“朋友”。朋友的基础就是道义与忠信,“道不同,不相为谋”。儒家对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视的。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后来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感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道:“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媵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于是又有了一种虽不合“礼”却合法的补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级妓女受过严格的才艺训练,美丽而浪漫,有资格成为爱慕的对象,追求她们是需要花费相当的金钱、时间与精力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满足了男性寻找“爱”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历代吟咏妓女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远远超于吟咏夫妻生活。“色授魂与”是承诺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满足,是性交的无限延迟,是向着爱欲的顶峰的永恒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蒲松龄相信异性间亦能达到精神融合的境界,在妻妾、妓女之外,隐然期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之爱:“知己之爱”。这是很了不起的。
  娇娜和绛雪—异类女人
  《聊斋》,甚至大部分明清志怪小说中的花妖狐鬼,其实不过是良家妇女的变身。她们美丽而温良,给穷书生们以性的满足,但又不需要他们负任何的责任。始乱终弃固然要遭到谴责(《窦女》),那只是对民女适用。花妖狐鬼既然神通广大,来去自如,那就一切后果自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典型的男性白日梦。礼教要求女人为了贞节要死要活,小说又要求女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无非都是成全了男性的私欲罢了,男性自己却可以超然物外,坐享其成。
  娇娜却和《乔女》的主人公很相似。乔女拒绝了孟生的求婚,却为他打官司,抚育孤儿成人,“固已心许之矣”。娇娜把婚姻给了一个男人,却把感激、尊重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感激之心,器重之意,无疑是爱情基础。她甚至不回避这种感情,也不惮于表达出来,她恪守了礼法,但是又突破了礼法。
  绛雪呢,作者反复突出的却是她的“无情”。作者把香玉写成牡丹花,而绛雪是忍冬。牡丹国色,香玉妩媚而爱娇;忍冬耐寒,绛雪高傲而素淡。面对黄生的追求,她选择了逃避。直到黄生表现了对香玉真挚的哀痛,她才出来安慰他。即使如此,面对黄生的抱怨,她还是表示:“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
  生欲与狎。曰:“相见之欢,何必在此。”于是至无聊时,女辄一至。至则宴饮唱酬,有时不寝遂去,生亦听之。
  这种“无情”乃是保持人格独立的努力。黄生后来也理解并尊重她。比起香玉的忘我之爱,这种保持自我之爱,似乎更合乎近代的观念,而远离传统。
  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又对着红玉“裸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淫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他们的感情更接近近代意义上的“爱情”。
  香玉不幸夭亡,由花妖而花鬼,尚缠绵爱恋,最后又因爱而重生,这些描写美丽异常—
  次年四月至宫,则花一朵含苞未放;方流连间,花摇摇欲拆;少时已开,花大如盘,俨然有小美人坐蕊中,才三四指许;转瞬飘然欲下,则香玉也。笑曰:“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而黄生入山不返,相约死后魂托牡丹之侧,临终前,他说“此生期,非死期也”。他不再以“人”的资格为贵,宁愿化作“异物”,也要与所爱相伴—
  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道士以为异,益灌溉之。三年,高数尺,大拱把,但不花。老道士死,其弟子不知爱惜,斫去之。白牡丹亦憔悴死;无何耐冬亦死。
  这和《红楼梦》里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化身为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后神话时代最美的神话。蒲松龄自己评论道:“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这里的“贞”已经不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苛求,而是双方对等的对爱情的忠诚。他对“情”的推崇,正与《红楼梦》“以情补天”的观念有共通之处。
  所以孔雪笠和黄生性格迥异,一刚烈,一温和,却都成为了聊斋中最具审美价值的男性形象。
  
  第十九章 当观世音爱上孙悟空
  初看《西游记》那年,我正好十岁,对父母是既依赖又害怕,就像孙悟空对观音既依赖又害怕一样。那时我就认为观音是孙悟空他妈,当然并不是非得她生的不可,观音制造的也成—想那观音神通广大,找块石头,吹口仙气,那石头就变成孙悟空了。这是小孩子的想法,拿出来聊博一笑。后来长大了,又觉得孙悟空如此英雄,又怎么会没有美女来爱他,即使是好色的妖精女王之类的,都只会找上唐僧那个脓包,这也不可理解。《大话西游》硬扯了一个叫紫霞的陌生人进来,因不忠于原著,未免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翻遍原书,才发现观音对孙悟空很有情谊,虽不甚明显,但以她菩萨正果的身份,对孙悟空如此偏爱,却怎么也说不过去了。反观孙悟空,从无法无天到循规蹈距,虽有诸多因素,但观音的“领路人”的作用,可谓大矣,以“英雄难过美人关推之”,倒也合情合理。
  《西游记》中,完全是把观音当作美女来描写的,什么“乌云巧迭盘龙髻,绣带轻飘彩凤翔”,“眉似小月,眼似双星”,“玉面天生喜,朱唇一点红”(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另按民间习俗,观音负有“送子”之责,有点类似于西方的“爱神”,清初大美人陈圆圆就有“四面观音”的称谓。而西天诸佛中,道性高,佛性强的人不少,为何却偏要观音这个美女来引渡真经,作者吴承恩看来有那么一点意淫成分,只不过格于礼教,下笔就打了折扣。然笔之所书,情之所寄,难免就留下点蛛丝马迹,让我揣测不已。
  话说观音与孙悟空初会,是在孙悟空大闹蟠桃会之后,正得意忘形与天庭对抗之时。 观音初不以为意,遣座下弟子木叉出战,败回,在众神面前很失面子。女人嘛,若是对男人有了同情之心,怜悯之意,绝不可能产生什么爱情,须是佩服方可。观音有此一败,正是爱的起点。观音所保举的二郎神,却是一位风流种子,同样也是一位个性青年。这二郎神是玉帝妹子思凡下嫁人间一杨姓男子的爱情结晶,斧劈桃山救母的那位仁兄(原著所述与《宝莲灯》有出入),对皇帝老儿也是不买账的。观音说他“听调不听宣”,意思就是:“看在好歹是亲戚的份上,我可以帮玉帝老儿的忙,可要我在他手下当差,门都没有。”想到天宫诸神,连玉帝老儿自己,均一筹莫展,不记得有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亲戚,偏要由方外人士观音提出,岂非咄咄怪事?由此观之,观音对悟空由败生情,进而想到天宫的一段风流逸事,再进而想到风流逸事的结果二郎神,倒也符合一般人的思路。
  却说这孙悟空与二郎神苦斗,不分胜负。这事关系天庭安危,直接当事人玉帝、王母等都还沉得住气,反倒是观音却稳不住了。无他,心系悟空尔。于是,坐立不安之下,就借了个由头,要一睹美猴王的风采了。
  果不其然,那观音道:“贫僧所举二郎神如何?果有神通,已把大圣围困,只是尚未擒拿……”列位看官,此话明夸二郎,实赞悟空。为何?当是时:众天丁布罗网围住四角,李天王与哪吒擎照妖镜立在空中,直接作战人员有二郎、梅山六兄弟和一只狗,如此以众凌寡,也只是打个平手,就算二郎有神通,又能比孙悟空如何?观音口中称悟空也由“猴精”变为“大圣”,而二郎号称“小圣”,岂不是就把二郎比下去了?又有人要问:“既然观音如此看得起悟空,为何却要抛杨柳净瓶去打悟空呢?盖观音与悟空初会,只是略有心意,尚未明朗。那观音突然间心生情愫,违反佛规佛纪,脑中恍惚,往往自欺以求心安,还要硬着心肠做出点事情出来让大家看看,此所谓野蛮女友的心态。观音想抛杨柳净瓶之时,未尝不在心里念叨“这死猴子该死”之类的狠话。只是那太上老君不甚识趣,硬要抢功,让观音姐姐空费了一番心思。
  这考验男女爱情,其事莫过于生死。待孙悟空被擒,生死系于一线,后又逃出丹炉,及如来至,压孙悟空于五形山下,其间连观音的影子也见不到。观音到底是何心理,虽不能直接得之,但从以后观音对孙悟空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就可知其自责心理过重。等有机会救出孙悟空的时候,那是肯定不能放过的。于是主动请缨担任取经团领导一职,好开后门让孙悟空得正果也。好在这趟差事无甚油水,倒没有人跟她抢。如来所谓“山大的福缘,海深的善庆”,只能骗骗那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去边疆锻炼,哪能入这些佛门老油条的法眼。
  观音收沙悟净,猪八戒,小白龙,都是巧遇,惟独对孙悟空,却是特地留的编制空额。五百年后,两人再相会,这一段写得精彩万分。首先木叉问及,山下压的是谁,观音说是“齐天大圣”,并没有把他当妖精看,比对沙、猪、白三人客气多了。观音随后赋诗一首,可见观音对悟空的关爱。诗曰:
  堪叹妖猴不奉公
  当年狂妄逞英雄
  欺心搅乱蟠桃会
  大胆行私兜率宫
  十万军中无敌手
  九重天上有威风
  自遭我佛如来困
  何日舒展再显功
  待观音见了孙悟空,劈头一句就是:“姓孙的,你记得我么?”大妙!看似很不礼貌,其幽冤之情,溢于言表。大凡男女相思,常由此及彼,以己推人,问:“你认得我么?”言下之意无外乎:“我可记得你,姓孙的。”这五百年来念念不忘一个人,其心昭然若揭。大圣高叫道:“我怎么不认得你,你好的是那南海普陀落伽山救苦救难大慈大悲南无观世音菩萨。承看顾,承看顾。我在此度日如年,更无一个相知的来看我一眼,你从哪里来也?”这几句话真是字字泣血。孙悟空虽与天宫诸神有点交情,但自犯事以来,人人惟恐扯上同谋造反的嫌疑,纷纷与妖猴划清界限。虽说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原本也不足道哉,但要落实到自己身上,也就不那么好过了。“相知”一词,更是经典。相知的都不来看他,而来看他的,那又绝对是在相知之上。观音马上就不打自招道:“我奉法旨,上东土寻取经人去,从此经过,特留残步看你。”好一个“特留残步”,要说此时菩萨不偏心,那可就睁眼说瞎话了。
  随后两人商量取经事宜,孙悟空满口答应,菩萨居然连“喜”了两次,可算是破了大例。出家人讲究四大皆空,“喜,怒,哀,乐”,喜是排在第一位的。观音收沙、猪、龙三人,不曾见她一个喜,可收了孙悟空,这定力可就把持不住了,到底是何原因,还不是一目了然吗?
  至于取名一节,巧合得未免过分,都以“悟”字排名,显然是将就孙悟空(也许是作者吴承恩想将就)。观音头一句就是“姓孙的”,还有岂不知道这猴头是叫孙悟空的?是不是看木叉在旁,恐有流言,于是履行一下录用手续,以掩木叉之口耳?只不过前言已漏,后语补救,木叉又不是傻子,当然看得出来。等后来两人有机会,悟空和观音朝夕相处四天之久之后,孙悟空就再也不去找观音了,是不是也怕瓜田李下,人言可畏呢?
  从此以后,悟空和观音,就借了取经的由头,频频约会,偷偷地谈起恋爱来了。
  首先,观音给悟空戴了一顶金箍。
  这倒也不难理解。男女之爱,一方行为不简,另一方严加管束,让其重归正途,此爱之深,绝非小丫头片子般卿卿我我可比—这也甚是符合封建道德传统,如《烈女传》中的乐羊子妻,《红楼梦》中的薛宝钗是也。那观音神通广大,地位尊荣,决不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个大扫帚也得扛在肩膀上走”的一等丫头花袭人可比。
  随后,又送了两件礼物,一件一领绵布直裰,一件是三根救命毫毛。
  这里就要说一说观音的个性了。观音生性吝啬,贪得无厌,如来传给她的三个金箍,本来是拿给唐僧驯服徒弟用的,观音就雁中拔毛,给唐僧找了两个脓包徒弟,另外两个就自己笑纳了,为自己招了两个不花钱的奴隶。她送礼的目的,不外乎是向孙悟空表示:“你看我对你这么好,你以后要听我的话才行。”—此谈恋爱的不二法门也。再说了,孙悟空不想去取经,去扯住观音,这男女授受不亲,大违常规,如何扯得?可观音却一点也不生气,依旧循循善诱,苦口婆心,这关系岂非寻常?
  以后的事情就是顺水推舟,渐入佳境了。
  这孙悟空为何讨观音喜欢?有本事是一桩,有个性是一桩。盖有本事,有个性是一脉相承的。要是孙悟空对观音唯唯称是,如小厮仆役一般,那可就没趣得很。男女相爱,平等为先,孙悟空虽然时常向观音磕头,但是精神上可跟她是平等的,再说大男人给心爱的女人下跪也是很平常的事。那观音也懂平等的重要性,从来就不像唐僧一般,对孙悟空呼来喝去的。这猴子还有一样好处,那就是幽默。各位看官,不要小看了这幽默,十个女人,有九个是喜欢男人幽默的,而这幽默无他,惟嘴熟尔,这可是孙悟空的拿手好戏。在第一次单独约会,去收黑熊怪讨袈裟的时候,孙悟空施展嘴巴功夫,把观音逗得笑了又笑,一路欢歌笑语,其乐融融,哪里像是赶着去厮杀的。
  等五人会齐,观世音又请了黎山老母,文殊普贤,导演了一出诱之以利,惑之以色的好戏,明摆着是试四人取经的真心,而实际上只试孙悟空一人。这是为何,等在下一一道来。那唐僧是如来的亲传弟子,取经团的法定代表人,要是拉他下水,岂不是弄巧成拙?盖观音知道唐僧的道性,知道他不肯,才放心做戏的。八戒,沙僧,武艺低微,有他不多,无他不少,况八戒没有经受住考验,还不是一样没有把他开除公职,就像组织部考察干部一样,有个屁用。要说试,只能试孙悟空一人,不是试他有无禅心,而是试他有无花心。男人虽说油嘴滑舌讨女人喜欢,可是也容易留下轻浮好色的印象,观音自然要防他一手。在旧社会,男人三妻四妾是很普遍的现象,所谓的专一男人是说不起什么话的。清朝人张船山在苏州搞了一个小情人,还让她与他的夫人相会在可中亭中,会谈良久,他夫人却被蒙在鼓里。这个姓张的,很得意他的手段,就赋诗曰:“天孙冷被牵牛笑,一解银河露小星。”意思是说,织女还在银河那头苦等,牛郎却有了小情人了。后来“小星”就成了小妾的代名词,这还牵涉到有关国旗的一段典故。我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方案上说什么“大星代表什么,小星代表什么”之类的话,就有人提出意见(好像是柳亚子),说“小星”指的是小妾,这怎么行了?于是就改成了“大五星,小五星”以示庄重。孙悟空自然经受住了考验,而且还颇符合封建道德。那黎山老母娇声问道:“是什么人,擅入我寡妇之门。”这寡妇的门,是不能乱进的。《说岳全传》里说岳飞七岁时出门打柴,义正词严地吩咐寡居的母亲紧闭大门,引来一片叫好声,由此可见观音一伙的封建道德水准。孙悟空马上知错就改,喏喏连声,守礼谨严如处子也,当然甚合观音心意。所以在万寿山五庄观孙悟空推倒人参果树,惹下大祸,到处求方,最后才找到观音,观音就有些恼他,说:“你怎么不早来见我,却在岛上寻找?”嫌孙悟空没把她当自己人,反倒去求外人,岂不是以疏间亲了。 这份情谊,孙悟空当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那孙悟空生性高傲,如何容得下唐僧这个脓包在一旁指手划脚,三番五次想不干了,还不是看在观音的面上才勉为其难的。这是有事实依据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被逐出取经团,猪八戒去请他回来,先动师徒之情,被孙悟空一口回绝,但猪八戒一提起观音,孙悟空就马上回心转意了(吴承恩写得三分,但从行文来看,只怕十分都不止)。至于途中孙悟空下海洗澡一节,更是显示十足:有谁见过两个大男人相会,专门去洗澡的?倒是男女相会之前,都要好好地拾掇一番,此去不是为观音,还能为谁?
  这男女之情,若是有外来干扰,只会更加坚固。由唐僧引起的这么一场贬徒风波,使观音和悟空的联系小小地中断了一下,于是乎就弥显珍贵。孙悟空去请观音收伏红孩儿之际,两人打情骂俏,占用了作者大量的笔墨,全然不管唐僧正在受苦,看来观音是想让唐僧多吃点苦头的。其中有几句话值得注意:
  “既他是三昧火,神通广大,怎么去请龙王,不来请我?”
  —同医人参果树的话语如出一辙。如果说人参果树只有观音才能医的话,还说得过去,但三昧火有什么了不起的,太上老君炼丹用的是三昧火,孙悟空在天宫也受过三昧火刑,能放三昧火的多着呢,能放即能收,又何必非请你观音不可。还不是怪悟空不去请她,以疏间亲了。
  “悟能不曾来呀。”
  —什么时候菩萨也学小姑娘般的“呀”起来了?
  “那泼怪敢变我的模样!”
  —还记得收黑熊怪观音之语否?“菩萨妖精,总是一念。若论本来,皆属无有。”这可是你观音自己说的。就准你菩萨变妖精,就不准我妖精变菩萨,这是哪门子佛法?想必是看心上人被烧了,该有此一怒。善哉善哉,出家人四大皆空,观音为何老是在孙悟空面前犯戒呢?
  “你这猴头,只会说嘴,瓶儿你也拿不动,怎么去降妖伏怪?”
  —先大圣,再悟空,而后猴头,越发得不庄重了。还记得两界山作诗否,怎么变成“只会说嘴”了?
  “不瞒菩萨说,平时拿得动,今日拿不动了……”悟空说。
  —吴承恩看来把孙悟空替观音拿过净瓶的事给忘了,现在又补起。这瓶儿可是宝贝啊,可见观音对孙悟空的信任。
  “悟空,我这瓶里的甘露琼浆,比那龙王的私雨不同,能灭妖怪的三昧火。待要你拿去了,你又拿不动;待要善财龙女与你去,你却又不是好心,专一只会骗人。你见我这龙女貌美,净瓶又是个宝贝,你假若骗了去,却哪有功夫又来寻你?” —孙悟空干的坏事,一是闹,二是偷,哪来的骗和色?恐怕只有观音才认为孙悟空会骗。骗啥,骗女人的芳心也。龙女貌美,又关悟空屁事,难道她也怕龙女爱上孙悟空,两人私奔?菩萨吃醋了?龙女是如何得知孙悟空的?又不见她跟随观音出来公干过,看来在普陀山,孙悟空是聊天的话题之一啊,多半还是观音自己提的。又大显根本没有必要的神通,把孙悟空呼来喝去,不费半点功夫,莫非在警告某人,不要跟我抢凯子?
  “弟子不敢在菩萨面前施展。若驾筋斗云,掀露身体,对菩萨不敬。”悟空说。
  —悟空你怕露体,人家菩萨可不怕啊,不信,观音就脱给你看。
  紧接着,在收通天河灵感大王的时候,观音就迫不及待地脱了一回,原文如下:
  噫!这个美猴王,性急能鹊薄。诸天留不住,要往里边皐。拽步入深林,睁眼偷觑着。远观救苦尊,盘坐衬残箬。懒散怕梳妆,容颜多绰约。散挽一窝丝,未曾戴缨络。不挂素蓝袍,贴身小袄缚。漫腰束锦裙,赤了一双脚。披肩绣带无,精光两臂膊。玉手执钢刀,正把竹皮削。到了“真假美猴王”一回,就更了不得了。唐僧又故伎重施,贬孙悟空出门,孙悟空就直接了当去找观音了。观音也怪,全然不顾唐僧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将孙悟空留在身边达四天四夜之久。这四天到底两人的关系有何进展,吴承恩没有写,但在此后整整四十回的书中,观音只在取经大功告成时露脸一次,与在此之前频频露脸相比,简直就是不合常理,因为她是取经团的分管领导。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两个可能,一是观音有意,悟空无情,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二是两人过于亲密,而普陀山上人多嘴杂,黑熊怪、善财童子与孙悟空本是仇人,善财龙女又貌美多情,木叉是世家子弟,看不起孙悟空这等平民英雄,这都是不利的局面。于是两人约定,待大功告成,再续前情。最后一回,取经五人皆加入佛门帮派,排定座位,孙悟空与观音挨在一起,是不是吴承恩在打哑谜呢?况孙悟空新进,地位反倒在观音之上,是不是吴承恩又在维护男尊女卑的传统呢?呜呼,吴之心思,可谓慎矣。
  而统观整个《西游》与吴承恩生平,此书是为民间知识分子鸣不平,然一心所托的,仍是封建道统。人格分裂,行文之际,难免在抗争与道统之间徘徊,故文多纰漏,结构松散。明清小说大都如此,尤以夏敬渠《野叟曝言》为最,惟《三国演义》、《红楼梦》(前八十回)、《金瓶梅》例外。所不同的是,《三国演义》是一腔浩然道统,《金瓶梅》为一腔市民孤愤,《红楼梦》为一腔女儿疾情也。
  第二十章 德兰之美:孙悟空的关系网
  不少人为孙悟空鸣冤,认为其被封的职位与实际贡献相比差了很多。事实上,孙悟空大落大起,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石猴成长为佛界最高决策小组的斗战胜佛,实属成绩斐然,着实不易。
  孙悟空的飞黄腾达,离不开他精心编织的关系网。
  纵观孙悟空的关系网,大略可分为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并非完全割裂,而是错综复杂,相互交错,含混不清。
  孙悟空的出生虽采日月之精华,集天地之灵秀,但作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他的家庭出身不比一个放羊的苦孩子优越。孙悟空清醒地看到自身劣势,出道不久便奔花果山而去。此山聚集着他的同类,外貌与生活习性上和他毫无二致,极易博得认同感和归属感。果然,他轻而易举晋升为美猴王。这是革命的初期阶段,关系网的创建时期,即第一个层次。
  这个层次的关系网完全依靠亲情支撑,对其后来的飞黄腾达帮助不大,但孙悟空每次心情沮丧,工作失意之时,都会来此避难疗伤。譬如大闹天空后,取经路上与六耳猕猴交手被唐僧赶跑后,都选择了这个避难所。这层关系网作为一个大后方,给他以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孙悟空作为一个天生的政治家,嗅觉比常人要敏锐得多,他明白知识就是力量,于是,自费学习了七十二变、筋斗云等实用科学技术。“师夷长技以制夷”,以自身的实力去敲打侵犯鬼、魔、神诸界,结识各界权贵,从而得以编织第二层关系网。
  这个层次的关系网大多是慑于孙悟空的淫威,在金箍棒下强行编织的。这里面比较奇怪的当属玉皇大帝,领导着天庭众神,下辖天兵天将,竟然奈何不了一个独角土匪,赐“弼马温”错失先局,封“齐天大圣”将死后路。取经路上孙悟空奈何不了的妖魔鬼怪,竟不少出于玉帝手下爱卿的坐骑或宠物,真真是匪夷所思。孙悟空的技艺似乎并未生疏,只怪玉帝管理无方,众臣未肯尽力。也是,王母娘娘竟然不必垂帘即可听政,玉帝贻笑大方也算是众望所归了。
  悟空踢翻炼丹炉,大闹蟠桃会,龙颜大怒,这才引发如来的加入。等他体会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之理,却已被压在五指山下,剥夺政治生命五百年。聪明的悟空由此学会了看人下菜,夹着尾巴做猴。这件不能再坏的坏事,使他领略了编织第三层关系网的奥妙。
  这层关系网主要是由强大的如来、观音,甚至包括他那个懦弱无能、善恶不分的师傅唐僧构成。唐僧原无缚鸡之力,只不过会念几句泊来的紧箍咒,便把孙悟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层网中之人,各个皆有打击孙悟空的实力,属于标准的实权派,能为其提供升职的机会,孙悟空对他们的真正感情应该是又厌又畏。
  孙悟空对不同层次关系网的态度,也耐人寻味。对第一层亲情构成的关系网,他只需要投入名气加大宣传力度,威慑群魔,偶尔送回来些酒菜水果即可维持。对第二层关系网,他有能力把握的即天神那一块儿,就算求人帮忙,也是玉帝老儿、土地老儿、雷公孙子之流的称呼,极尽嘲弄挖苦之能事。而对如来、观音,包括唐僧,他都是恭敬有加,自堕身份,着意奉承,除了技不如人,不能排除的似乎还有无法抵御的升官成佛的诱惑。
  取经路上的除妖降魔,孙悟空本人超一流的能力似乎很少发挥相应的作用,说不定他是有意识地掩盖自己的实力,因为有些现象非常奇怪。早先轻而易举战胜的天兵天将,如今竟然要大搬外援,骗谁呢?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只是通过自己行动的失败,来充分炫耀展示这些可能给他带来崇拜目光的关系网。
  孙悟空的关系网,揭示了一个科学道理,即没有关系创造关系也是能够结网的,不同的关系网要通过不同的方式缔结;同时也说明了任何妄自菲薄的态度都是不负责任的。对后世极具参考价值,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
  第二十一章 刘贤冰:唐僧肉的吃法
  整部《西游记》,其实是围绕吃唐僧肉展开的。西行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除去几位女妖或女皇打过嫁给唐长老的主意,师徒顺手做了几件济世救民的好人好事外,其余时间里,基本上是妖精们在嚷嚷着要吃唐僧肉,孙悟空使出平生手段,并利用在神魔两界建立的良好关系,打通各种关节,借助各方势力,让那些妖精就是吃不成。
  最后,没有一个妖精知道唐僧肉到底是啥滋味,不过,关于唐僧肉的吃法还是有过讨论的。我发现,沿路上的妖精没一个称得上是美食家,他们对唐僧肉的吃法毫无创意,其意见都大同小异:要么是蒸着吃,要么就是煮着吃。
  关于唐人如何吃东西,我懒得去查资料了;《西游记》里也语焉不详。但据我所知,虽然当时满汉全席还没有发明出来,但炸熘爆炒烹等基本的烹调技巧还是被掌握了的。
  咱们自古就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传统,《西游记》里的妖精不知为什么没有深入探讨更好的吃法。我私下里认为,吃了便可长生不老的唐僧肉,弄个色香味俱全地端将上来,岂不更妙?
  我后来发现吴承恩先生还是没错。理由很简单:唐三藏师傅取经是跨出国门了的—当然,史料记载他是偷渡出国的;众所周知,外国人在吃的问题上没咱中国人讲究;以此推之,国外的妖精就更不讲究。
  有意思的是,国外的妖精也吃熟食,他们还知道煮着吃,或者蒸着吃—也算唐僧命不该绝,如果那些妖精生吞活剥地干,唐朝和尚肯定被吃过N回了。
  当然,国外的妖精对吃也不是完全没有研究,他们肯定知道,唐僧肉煮着吃或者蒸着吃,营养成分损失得是最少的。只是忽略了一个重要环节:他们是准备将唐僧肉用来下酒的,而喝酒时光吃蒸煮食物,是不是单调了点儿?
  《西游记》里的妖精头目,好像特别讲义气,捉了唐僧来,自是庆贺一番,同时表示将与小妖们一道大快朵颐,共同登仙,并给亲戚朋友也发了不少请柬,看起来够排场的。可末了就一盘“清蒸唐僧肉”搁桌子上,怎么着也显得有些寒碜吧?即使酒水上的是XO,主食上的是人肉馒头,也是让请吃者跌份,吃请者皱眉的事儿。
  师徒四人中,就算猪八戒先生对吃有些研究。那些妖精将唐僧、八戒、沙僧等捉了来,绑了,然后坐下来研究怎么吃的问题。猪八戒见他们不得要领,也急得直跺脚,无奈手脚被缚,没法仔细传授美食文化;不过,猪先生在生死关头也没丢专业精神,还在点拨那些不开窍的妖精:“别把俺老猪捆紧了,不然就不好吃了。”对于猪先生的建议,妖精们基本上没采纳。但也有个例外:那个豹子精虽然也没采纳猪八戒的意见,可他却没捆唐僧。唐僧一直在洞穴中自由地散步,妖精用鼻子在他身上嗅来嗅去。从美食角度看,豹子精做得对,这说明他对吃人肉比较内行,同时也说明在吃稀有动物之前,有必要让稀有动物活动一下筋骨。就像我们现在到大酒店吃饭时看到的一样,门前总是养着各种难得一见的活物,它们边活动筋骨边向食客挤眉弄眼,然后我们就开始向它们挤眉弄眼—不过,当时唐僧没向妖怪挤眉弄眼,他在念“阿弥佗佛”。
  猪先生向妖怪提出建议时,肯定也认为自己忝为稀有动物行列,但豹子精有不同意见,所以也就没理他。
  这事其实有些遗憾。猪八戒虽然算不上稀有动物,而且还假装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和尚,其实他深谙美食之道—美食家的职称可以补办—如果当时豹子精给他松了绑,让其坐下来将唐朝的美食文化细细讲来,情况可能就会是这样:唐僧肉的吃法绝不止蒸煮两种,而是三十六种,或者七十二种,反正办个“唐僧肉全席”肯定不在话下。
  唐僧是永远不会被吃的,这个我们已经了解。孙悟空本领高强,且黑白两道都行得通,妖精们只能干瞪眼,成仙升天也只是一个梦。
  关于唐僧肉的吃法只是一个假设,正如吃了唐僧肉会长生不老也是假设。既然唐僧永远不会被吃,那就什么也不用担心。所以就可以这样:借妖精们想吃唐僧肉的大好形势,进行现身说法,在取经途中传播一下唐朝美食文化。
  当然,这也是个假设。
  第二十一章 刘贤冰:唐僧肉的吃法
  整部《西游记》,其实是围绕吃唐僧肉展开的。西行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除去几位女妖或女皇打过嫁给唐长老的主意,师徒顺手做了几件济世救民的好人好事外,其余时间里,基本上是妖精们在嚷嚷着要吃唐僧肉,孙悟空使出平生手段,并利用在神魔两界建立的良好关系,打通各种关节,借助各方势力,让那些妖精就是吃不成。
  最后,没有一个妖精知道唐僧肉到底是啥滋味,不过,关于唐僧肉的吃法还是有过讨论的。我发现,沿路上的妖精没一个称得上是美食家,他们对唐僧肉的吃法毫无创意,其意见都大同小异:要么是蒸着吃,要么就是煮着吃。
  关于唐人如何吃东西,我懒得去查资料了;《西游记》里也语焉不详。但据我所知,虽然当时满汉全席还没有发明出来,但炸熘爆炒烹等基本的烹调技巧还是被掌握了的。
  咱们自古就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传统,《西游记》里的妖精不知为什么没有深入探讨更好的吃法。我私下里认为,吃了便可长生不老的唐僧肉,弄个色香味俱全地端将上来,岂不更妙?
  我后来发现吴承恩先生还是没错。理由很简单:唐三藏师傅取经是跨出国门了的—当然,史料记载他是偷渡出国的;众所周知,外国人在吃的问题上没咱中国人讲究;以此推之,国外的妖精就更不讲究。
  有意思的是,国外的妖精也吃熟食,他们还知道煮着吃,或者蒸着吃—也算唐僧命不该绝,如果那些妖精生吞活剥地干,唐朝和尚肯定被吃过N回了。
  当然,国外的妖精对吃也不是完全没有研究,他们肯定知道,唐僧肉煮着吃或者蒸着吃,营养成分损失得是最少的。只是忽略了一个重要环节:他们是准备将唐僧肉用来下酒的,而喝酒时光吃蒸煮食物,是不是单调了点儿?
  《西游记》里的妖精头目,好像特别讲义气,捉了唐僧来,自是庆贺一番,同时表示将与小妖们一道大快朵颐,共同登仙,并给亲戚朋友也发了不少请柬,看起来够排场的。可末了就一盘“清蒸唐僧肉”搁桌子上,怎么着也显得有些寒碜吧?即使酒水上的是XO,主食上的是人肉馒头,也是让请吃者跌份,吃请者皱眉的事儿。
  师徒四人中,就算猪八戒先生对吃有些研究。那些妖精将唐僧、八戒、沙僧等捉了来,绑了,然后坐下来研究怎么吃的问题。猪八戒见他们不得要领,也急得直跺脚,无奈手脚被缚,没法仔细传授美食文化;不过,猪先生在生死关头也没丢专业精神,还在点拨那些不开窍的妖精:“别把俺老猪捆紧了,不然就不好吃了。”对于猪先生的建议,妖精们基本上没采纳。但也有个例外:那个豹子精虽然也没采纳猪八戒的意见,可他却没捆唐僧。唐僧一直在洞穴中自由地散步,妖精用鼻子在他身上嗅来嗅去。从美食角度看,豹子精做得对,这说明他对吃人肉比较内行,同时也说明在吃稀有动物之前,有必要让稀有动物活动一下筋骨。就像我们现在到大酒店吃饭时看到的一样,门前总是养着各种难得一见的活物,它们边活动筋骨边向食客挤眉弄眼,然后我们就开始向它们挤眉弄眼—不过,当时唐僧没向妖怪挤眉弄眼,他在念“阿弥佗佛”。
  猪先生向妖怪提出建议时,肯定也认为自己忝为稀有动物行列,但豹子精有不同意见,所以也就没理他。
  这事其实有些遗憾。猪八戒虽然算不上稀有动物,而且还假装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和尚,其实他深谙美食之道—美食家的职称可以补办—如果当时豹子精给他松了绑,让其坐下来将唐朝的美食文化细细讲来,情况可能就会是这样:唐僧肉的吃法绝不止蒸煮两种,而是三十六种,或者七十二种,反正办个“唐僧肉全席”肯定不在话下。
  唐僧是永远不会被吃的,这个我们已经了解。孙悟空本领高强,且黑白两道都行得通,妖精们只能干瞪眼,成仙升天也只是一个梦。
  关于唐僧肉的吃法只是一个假设,正如吃了唐僧肉会长生不老也是假设。既然唐僧永远不会被吃,那就什么也不用担心。所以就可以这样:借妖精们想吃唐僧肉的大好形势,进行现身说法,在取经途中传播一下唐朝美食文化。
  当然,这也是个假设。
  
  第二十二章 岳飞被杀之谜
  也许是拜刘兰芳的评书联播之赐,岳飞在中国可算得上个妇孺皆知的人物。前些天教育部的爷们闲着没事儿干了,想学学日本人修改教科书的样儿,把岳飞从民族英雄的宝座上拉下来,惹得网上网下纷纷声讨教育部,岳大帅着实又红火了一把。
  评书和正史上都说岳飞是死于秦桧的陷害。秦桧嫉妒岳飞屡建大功,于是怂恿皇帝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岳飞回军,然后诬陷岳飞要造反,把他害死在监狱里。当时另一个元帅韩世忠曾经去问秦桧岳飞到底犯了什么罪,秦桧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莫须有,也就是也许有,可能有的意思,换句话说也就是没有什么证据。韩世忠听了以后当然不服,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这里就有点儿奇怪了。秦桧要置岳飞于死地,肯定和岳飞仇深似海,为什么不编造点儿证据出来呢?“莫须有”三个字连韩世忠这样的武夫都骗不过去,怎么能取信于天下?常言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那秦桧是状元出身,满肚子典故的人,要捏造出点儿证据来整岳飞还不是小菜一碟?为什么偏偏要说出个“莫须有”的千古笑话来?
  想当年庐山会议批判彭德怀的时候,第一个发言的是朱德,态度比较温和,毛泽东即将腿跷到会议桌上,用手指挠着鞋面,大声说:“隔靴搔痒。”弄得朱德脸一红,就停止了发言。我们知道朱彭二人关系不错,朱德很有几分想为彭德怀开脱。尽管如此,朱德也只不过是批判的态度温和一点儿罢了,绝不敢说:老彭只是可能想造反吧,但是没有证据。
  那么秦桧的“莫须有”三个字,会不会也有弦外之音呢?只不过想告诉韩世忠:岳飞有没有罪我也不清楚,反正也不是我想杀他。如果不是秦桧想杀岳飞,那么是谁想杀他,而且能杀他呢?只有皇帝赵构。
  要是放在明朝,在崇祯年间,那皇帝杀大臣是家常便饭,袁崇焕、熊廷弼就是稀里糊涂被杀掉的。可是宋朝自太祖赵匡胤以来,就有个不滥杀大臣的光荣传统。而且那赵构也不是糊涂人,而是被历史上称为“中兴之主”,把江南半壁小河山治理得井井有条。如果赵构要杀岳飞,必然有非要杀他不可的理由。
  有人说赵构杀岳飞是因为岳飞要“迎回二圣”,把赵构被金兵俘虏了的老爸老哥接回来,这样赵构的位子就坐不稳了。可是仔细看看历史,赵构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的时候,他老爹徽宗已经死了好几年了。虽然还有个哥哥钦宗在,可是兄弟之间么,立嫡以贤,他老哥把江山治理得一塌糊涂,自己都给抓去了,还有什么“贤”可称?更何况老哥还一再托人给赵构捎信儿表忠心:说你只要把我弄回去,我当个平头老百姓就知足了,绝不和你争天下。
  有人说赵构杀岳飞是因为岳飞反对议和,是铁杆主战派。老蒋说过,能战方能言和,怎能单单为了和谈而自废武功?如果抗命私自出兵破坏和谈,那么杀了也还说得过去。可是岳飞已经乖乖地收兵回来交了军权,为什么还要杀他呢?当时和岳飞齐名的抗金名将韩世忠也是坚决主战的,赵构把他和岳飞一起召了回来,罢了军权,但是韩世忠仍然高官厚禄,过着幸福的腐败生活。
  赵构初识岳飞,是在他刚即位的时候,岳飞大概才是个连级干部,“飞上书数千言,大略谓:臣愿陛下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书闻,以越职夺官归。”赵构不是胆子大的人,岳飞要他亲自随兵打仗,如何肯听?于是以非法越级打报告的罪名罢了他的官。呵呵,“严厉打击非法上访”,古已有之。
  于是岳飞只好投靠张所,从头干起。岳飞身先士卒,军纪严明,屡立战功。这赵构倒也不念旧恶,绍兴三年秋,“入见,帝手书‘精忠岳飞’字,制旗以赐之。授镇南军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又改神武后军都统制,仍制置使,李山、吴全、吴锡、李横、牛皋皆隶焉。”封了岳飞个省军级干部,而且题字,发奖旗“精忠”。有趣的是岳飞背上有四个字是“尽忠报国”,“精忠”,“尽忠”,怎么如此相似呢。
  这样,赵构和岳飞的蜜月阶段就开始了。岳飞是当时军队高级将领中最年轻的,可是赵构爱惜人材,破格提拔。
  绍兴四年,“兀术、刘豫合兵围庐州,帝手札命飞解围,提兵趋庐,伪齐已驱甲骑五千逼城。飞张‘岳’字旗与‘精忠’旗,金兵一战而溃……”赵构已经把岳飞看作自己的嫡系了,越过中央军委,自己亲自写命令。岳飞也真给他挣面子,把金兵打了个稀里哗啦。
  绍兴五年,“入觐,封母国夫人;授飞镇宁、崇信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进封武昌郡开国侯。”二十几岁就是侯爵了,老妈也封了母国夫人。这还不够,“飞以目疾乞辞军事,不许,加检校少保,进封公。”岳飞说眼睛有毛病,不想带兵了,赵构不但不许他辞职,而且加官进爵,几个月之中就由侯爵提拔到公爵了,可以说是少有的殊荣。就在这一年,赵构的老爹徽宗死在了金国的监狱里。
  绍兴六年,“飞入觐,面陈:襄阳自收复后,未置监司,州县无以按察。帝从之,以李若虚为京西南路提举兼转运、提刑,又令湖北、襄阳府路自知州、通判以下贤否,许飞得自黜陟。”湖北的大小官员由岳飞随意安置。看来赵构是真信任岳飞,不怕岳飞趁机安插私人势力,更没有怀疑岳飞会造反。“居母忧,降制起复,飞扶榇还庐山,连表乞终丧,不许,累诏趣起,乃就军。”呵呵,这是岳飞第二次想撂挑子不干了,老妈死了,要陪伴死人。赵构当然不愿意自己栽培的嫡系辞职,连着下诏书要他继续干革命。看来这赵构也是个急性子人,不是连下诏书,就是连下十二道金牌。
  绍兴七年,“入见,帝从容问曰:卿得良马否?飞曰:臣有二马,日啖刍豆数斗,饮泉一斛,然非精洁则不受。介而驰,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奋迅,自午至酉,犹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无事然。此其受大而不苟取,力裕而不求逞,致远之材也。不幸相继以死。今所乘者,日不过数升,而秣不择粟,饮不择泉,揽辔未安,踊踊疾驱,甫百里,力竭汗喘,拜太尉,继除宣抚使兼营田大使。从幸建康,以王德、郦琼兵隶飞,诏谕德等曰:听飞号令,如朕亲行。”这一段更说明赵构和岳飞的私人关系极其融洽,声色犬马,可以无所不谈。“拜太尉”,封了个副总理级的官儿,和当年高俅的级别一样了。“听飞号令,如朕亲行。”就是说让下面的官员像服从自己一样服从岳飞,信任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岳飞和另一个元帅张浚拌了嘴,“即日上章乞解兵柄,终丧服,以张宪摄军事,步归,庐母墓侧……帝累诏趣飞还职,飞力辞,诏幕属造庐以死请,凡六日,飞趋朝待罪,帝尉遣之……帝大悦。”这是岳飞第三次要撂挑子,而且撂的有点儿毫无道理,和同僚吵架是常事,皇上又没有偏袒他,怎么能把抗金救国的大业置之不顾,辞职不干了呢?莫非岳飞此时受到什么重大打击了不成?
  八年,“命诣资善堂见皇太子。飞退而喜曰:社稷得人矣,中兴基业,其在是乎?”让岳飞和皇太子建立亲密关系,看来赵构是准备以后让岳飞做托孤重臣了。不过这皇太子也不是赵构亲生,而是个养子。肯定赵构也有个什么阳萎之类的不育症,有这类症状的人大多都有些心理不正常,岳飞以后的日子怕也难过。
  九年,“以复河南,大赦……授开府仪同三司,飞力辞……三诏不受,帝温言奖谕,乃受。”继续加官进爵,兼任首都的市长。
  十年,“金人攻拱、亳,刘锜告急,命飞驰援,飞遣张宪、姚政赴之。帝赐札曰:设施之方,一以委卿,朕不遥度。”这就是说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我把大权都交给你了。可见此时赵构对岳飞还是高度信任的。但是,这距离赵构杀岳飞只有一年的时间了。由高度信任到非杀他不可,肯定是什么重大事情在这一年之间发生了。
  其实赵构本是个多疑之人,就是在给岳飞加官进爵的时候也不忘试探。当岳飞屯田的时候,“帝手书曹操、诸葛亮、羊祜三事赐之”,想看看岳飞的反应。岳飞是个极聪明的人,“飞跋其后,独指操为奸贼而鄙之”,把曹操大骂了一顿,以证明自己不会做曹操,通过了赵构的测试。不过,岳飞也不是非常会来事儿的人。想当年,秦始皇起倾国之兵派大将王翦攻打楚国,王翦一会儿派人回去向秦始皇要栋房子,一会儿又派人回去要块地。手下人很奇怪,就问他:“您当了这么大的官儿了,还贪图那些小便宜干啥?”王翦笑着说:“大王是个多疑的人,把全国的兵都交给我了,肯定不放心。我就是要他知道我胸无大志,只爱小便宜,他就放心了。”
  棋经上说:弃小不就,必有图大之心。偏偏岳飞在小节上无可挑剔,不贪财,不好色,家里没有小老婆。有个叫吴玠的送美女给岳飞,也被岳飞退回去了。年轻时好酒,皇上劝他一次,就滴酒不沾了。皇上要给他盖房子,他也不要,说:“敌未灭,何以家为?”还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可是你岳飞是武将啊,不怕死是可贵的革命品质,可是怎么能也不爱钱呢?不好色,不好酒,不置家产,不怕死,再不贪财,那你图的是什么呢?没有缺点的人是可怕的,所以赵构大概也是心里怕怕。
  岳飞还有个大犯忌讳的地方,就是他的军队号称“岳家军”。“先是,绍兴五年,飞遣梁兴等布德意,招结两河豪杰……举众来归……其所揭旗以‘岳’为号……金帅乌陵思谋素号桀黠,亦不能制其下,但谕之曰:‘毋轻动,俟岳家军来即降。’”党和国家的军队,要叫也只能叫赵家军,怎么能叫岳家军呢?赵构对此必然是极不高兴。
  不过,心里不高兴归不高兴,这点儿事也绝不足以让赵构下决心杀岳飞。那么,从绍兴十年到绍兴十一年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中国历朝历代之中,宋朝的天下是来得最容易的。宋太祖赵匡胤本是个没有贼心也没有贼胆的武官,但是人缘极好。忽然,消息传来,皇帝柴世荣死了,只留下一对孤儿寡妇。当时广大革命官兵们就琢磨了,自古一朝天子一朝臣,这孤儿寡妇掌了大权,肯定是吕后一类的人物,要安插自己的亲信,把我们赶到牛棚里去好给新官员们腾位子。干脆,我们推举赵大哥当皇帝算了。于是被灌得醉醺醺的赵匡胤一睁眼,发现自己怎么穿上皇帝的衣服了?黄袍加身啊,这贼船一上就没法下来了,一不做,二不休,老赵就夺了柴家的天下。赵大哥的皇帝来得这么容易,越想越害怕,如果别人也学着玩这么一手,我的江山不是就又没有了?于是把能征惯战的老哥们儿都请来喝酒。酒过三巡,老赵放声大哭。哥儿几个奇怪呀,就过来问。老赵抹着眼泪说,如果你们哪天也想黄袍加身,那么我杀你们也不是,不杀你们也不行,不如我多给你们点儿钱,你们回老家腐败去,你们舒服了,我也放心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杯酒释兵权”。老军头儿们都退休当大地主去了,不用担心他们造反。可是外族一打进来就傻眼了,你那些能打仗的人都退休了么。所以宋朝内忧不多,外患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从辽,西夏,到金,蒙古,反正是谁都能欺负老赵家一鼻子。
  赵构的皇帝也来得容易,但是有点儿不名正言顺。他本是宋徽宗第九子,老妈的地位不高,本人的资质也平平。本来无论是立嫡、立长、立贤都轮不到他头上。再加上老爹大概也不怎么待见他,所以才派他出使金国,别的孩子都舍不得送去当人质,只舍得他。谁知道事情有变,金兵打了过来,老爹老哥被金兵虏走了,赵构从金营里逃出来跑到了江南,大臣们才拥立了他当了皇帝。毕竟他是大家能找得到的惟一皇子么。
  估计赵构心里一直有个“得位不正”的情节。老爹徽宗是个处处留情的花心大萝卜,自己知道的兄弟已经不少,秘密的私生子兄弟怕是更多,如果哪天哪个兄弟拿着老爹的遗诏来逼自己让皇帝的位子,岂不就是折子大了?赵构发愁啊,四处收集老爹的秘闻,倒养成了一种独特的爱好,爱读宋朝的革命家史。他爷爷和太爷爷的传记《重修神宗实录》和《重修哲宗实录》,就是他在位的时候,由赵鼎分别在绍兴五年和绍兴八年完成的。不过,老赵家的历史和岳飞有什么关系?让我们看看岳飞之死前后几年内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绍兴九年,“正月,金宿州守臣赵荣来归。二月,命修《徽宗实录》。”想来那赵荣带回来了些赵构老爸徽宗的遗物什么的,使得赵构忽然想起来要给老爸修改传记了。不过,徽宗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小资皇帝,除了书画上的成就之外,或许泡妞也是一把高手,但是治理国家实在是乏善可陈,那么着急给他写传记做什么?莫非是听到了什么蛛丝马迹,要整老爹的黑材料?于是赵构也不继续让赵鼎来写党史了,而是改派自己信得过,口头子又严实的秦桧来编写。
  绍兴十年,“夏四月韩世忠、张俊、岳飞相继入觐。壬辰,以世忠、俊并为枢密使,飞
  枢密副使,五月遣张俊、岳飞于楚州巡视边防。”朝见皇帝以后,这抗金三大元帅之中韩世忠、张俊进了中央政治局,可是岳飞只混了个政治局候补,看来赵构和岳飞的关系开始冷却了。
  “秋七月戊戌,秦桧上《徽宗实录》,进修撰以下各一官。丁未,加秦桧少保。命张俊复如镇江措置军务,留岳飞行在。飞以累奉诏班师。”秦桧看来笔杆子确实厉害,一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修改党史的艰巨任务,同时肯定还递交了一本厚厚的、不能让别人看到的内部文件,包括许多皇家机密。赵构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害怕,反正给党史写作班子每人提升一级。几天之后,赵构连下十二道金牌逼迫岳飞回兵。
  岳飞一回来,马上就倒了霉:“八月甲戌,罢岳飞……九月癸卯,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告副都统制张宪谋据襄阳为变……冬十月……戊寅,诏修玉牒。下岳飞、张宪大理狱,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卿周三畏鞫之。”岳飞七月回军,八月就丢了官儿,九月有人报告说岳飞的养子岳云和爱将张宪阴谋造反,十月赵构下令修改玉碟,就是皇家的家谱,紧接着就把岳飞下到了监狱里。
  这一段时间表很有意思:为什么赵构一见了秦桧修改的《徽宗实录》就马上下金牌召岳飞回军?把岳飞下到了大狱里,紧接着就要修改玉碟?莫非岳飞和皇家有什么牵连不成?
  岳飞被捕以后,赵构最初派何铸审讯。“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岳飞把衣服一撕,露出身上尽忠报国四个大字,何铸马上就明白岳飞是冤枉的了。这一段也很奇怪,身上刺字在那年头儿是很流行的,当法官的,总不能认为身上刺个“忠”字就是忠臣吧?这里的真实过程应该是岳飞向何铸说了什么高度机密,或出示了什么极有说服力的证据,才使得何铸认为岳飞无辜。但是赵构已经将关键之处从史书中删去,才令人觉得费解。
  赵构听何铸一说,又惊又怕,大秘密可不能传出去,先恐吓何铸一番,罢了他的官,然后就命令秦桧马上把岳飞干掉,杀人灭口。秦桧曾经建议让岳飞和张宪当堂对质,以显示自己依法判案。但是赵构却说:“勿妄追证,动摇人心。”意思就是说:咱俩都知道老岳造反证据是假的,你还瞎追证什么?万一他把那大秘密一喊,一旦传出去,就天下大乱了。什么也别问了,赶快杀人灭口吧。
  “十二月癸巳,赐岳飞死于大理寺,斩其子云及张宪于市,家属徙广南,官属于鹏等论罪有差。”岳飞是秘密杀的,而岳云和张宪是在法场上杀的。应该是怕岳飞会在法场上把那大秘密喊出来。
  不过,这导致岳飞掉了脑袋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呢?
  自古以来,要造反的人,一定得既有贼心,又有贼胆儿,更重要的是得有贼能耐。如果没有那份儿能耐,只是瞎叫唤造反,压根儿没人正眼儿看你。李逵倒是叫着要“杀上东京,夺了鸟位”,可是受了招安以后,朝廷只想杀他的宋大哥,根本不屑于杀他,反而是宋大哥把李逵毒死了。
  这能力也有虚的,有实的,一如下围棋的外势和实地。三国年间曹操和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天下英雄,惟始君与操耳。”也就是说:这年头儿上,真有能力造反的,也就是咱们哥俩了。刘备当时在曹操帐中寄人篱下,几乎没有兵,将也只有关羽和张飞二人,实力弱得连个占山为王的土匪都不如。可是刘备有两项特殊能力,把外势张得极足:一是皇叔的身份,而且有皇帝颁发的亲戚证书,如果皇帝被推翻了,他可以算八杆子之内的皇位继承人呢;二是人气旺盛,愿意追随他的人相当多。这两项虚力一旦加上实力可就不得了了,所以赤壁之战以后,曹操一听刘备得了荆州,吓得手里的笔都握不住了。
  赵构手下的三大元帅,韩世忠、张俊、岳飞手下都有十来万人马,如果造反谁都能折腾一气。可是在那个讲究忠孝的年头儿,无缘无故起兵反皇上,建立一个什么中华金维埃国之类的,师出无名,肯定得不到老百姓的拥护。不过如果某元帅拿到一份类似先皇遗诏什么的东西来抢他的皇位,形势就完全变了,因为赵构的皇帝是自己封的,没有老爹的命令,底气不足啊。特别是岳飞,年纪最轻,人气最旺,打起仗来也最勇悍,“岳飞可千万别牵扯进去,岳飞可千万别牵扯进去”,赵构大概也是一边调研党史一边祷告。当然岳飞家的历史也要调研一番。
  岳飞身边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他的母亲姚氏,一个是他的老婆李娃。李娃比岳飞还大两岁,汤阴县志上说她日夜协助岳飞布置军事,安抚家属,“部下军事有谋叛者,李夫人廉得之,不以言,一日会诸将于门,立命捕斩叛者,一军肃然”。这一段就有点儿奇怪了,听说有人要叛变,把他抓起来,怎么也应该交给你老公审一下么,怎么自作主张立刻就把他一刀砍了呢?莫非也有什么事要杀人灭口不成?
  岳飞的母亲姚氏也有奇怪的地方。“岳”字在北方许多地方读作“药”的音。姓姚的嫁了姓“药”的,也蛮巧的。再看看《宋史》上岳飞出世一段:“字鹏举,相州汤阴人。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抱飞坐瓮中,冲涛及岸得免,人异之。”说岳飞才出生不到一个月,黄河发大水了,一家人都被淹死了,只有岳母姚氏抱着岳飞坐到一个大缸里,才逃到了岸上。大家都觉得奇怪。看了这段,不但当时的人奇怪,我们现在也一样奇怪:月子里的女人身体是最虚弱的,特别是姚氏,生岳飞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高龄产妇,又是第一胎,怕是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剩多少了,怎么会大水把别人都淹了,只有她,还抱个孩子逃了出来?就算是在别人帮助下勉强跳进了水缸里吧,我们知道水缸那个玩艺儿,底面积小,重心高,有一点儿风浪就翻个儿了,怎么能载着她母子俩从黄河的大水里逃出来呢?八成是岳母姚氏在撒谎。可是她为什么要说谎呢?
  岳飞背上有四个大字:尽忠报国。野史说是岳母所刺,因为她太爱国了。当过妈的人一看就知道这野史是瞎编。去医院打针的地方看看,尽是孩子还没怎么样呢,老妈先眼泪汪汪了。要当妈的拿大针往孩子身上扎出个政治口号?恐怕连后妈都下不去手。特别是古时技术落后,没有什么消毒措施,用针刺出血来再往上面抹墨汁儿,要是来个什么感染,破伤风一类的,孩子的小命儿就断送了。而且尽忠报国这四个字,除了忠字外,在那年头儿都只能刺繁体字,笔划相当烦琐,简体字要八百年以后才能施行呢,要当妈的刺一两针或许还行,一咬牙一闭眼了,刺上几百下写四十多笔划?怕只有发了狂的老妈才行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可以为爱情发狂,为孩子发狂,但是为政治发狂的却极少,不过女人为了爱情,或者怕日后认不出孩子来,在孩子身上留个记号倒是可能,唐三藏的老妈不是就一狠心咬掉了他的脚指头,为了以后好相认么。但是,岳飞离家已经是大人了,再变也变不到哪里去了,而且老妈的相貌不会怎么变,还怕什么以后失散了认不出来?为什么还要给他身上刻字留记号呢?答案大概是:希望日后如果岳飞见到他老爹时,能父子相认。
  或许会有人说:不对呀,史书上说岳飞他老爹岳和被大水冲走了。呵呵,这是岳母姚氏自己说的,没有见到尸体是不是?为什么在岳飞背上留尽忠报国这几个字呢?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岳飞父母在定情的时候,男方留给女方的定情之物就是一块玉佩,上面刻了四个镂空大字:尽忠报国。岳母为了以后他父亲能认出他来,把那玉佩烧红了,往他背上一按,“呲啦”一声,四个字就烙上了。岳飞疼得直哆嗦,二级烧伤啊。岳母则心疼得大哭,说:儿啊,你尽忠报国吧。
  那么,岳飞的老爹究竟是什么人呢?《宋史》上只有寥寥几字:“父和,能节食以济饥者。有耕侵其地,割而与之;贳其财者不责偿。”只说他老爹是个农民,忠厚老实的农民。我们知道岳飞的字写得很漂亮,诗词也颇有功底,绝对不像那些附庸风雅的军阀们。正史说岳飞“少负气节,沈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野史说岳飞是地主家的佃户,没有读过多少书。农民子弟,又没有读过什么书,成为武将也不奇怪,可是诗词书法的成就哪里来的?只能是老妈教的。能教出这等孩子来,姚氏肯定是诗书家族出身,在那讲究门当户对的年代,怎么会嫁了个普通农民岳和?
  前面说过了,法官何铸一见到岳飞背上的四个字,大惊,就认为他是无辜的,没有造反。如果那四个字是玉佩烙上的,而且何铸见过那块玉佩,认识岳飞的老爹,事情就容易解释多了。可是何铸怎么会认识一个普通农民岳和呢?就是认识岳和,也不能保证岳和的儿子不可能造反是不是?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那岳和根本不是农民,而是赵构的老爹宋徽宗,岳飞则是赵构的同父异母哥哥。那块尽忠报国的玉佩就是皇家之物。
  正因为岳飞是赵构的哥哥,和赵构有同等的皇位继承权,而且才干和人望都在赵构之上,赵构才非杀岳飞不可。就算岳飞暂时无心造反,如果牛皋、张宪等人也给他玩一手黄袍加身,再用解放北中国受苦受难的老百姓来开导他,那岳飞骑虎难下,就像老祖宗赵匡胤一样,不反也得反了。
  正因为岳飞是赵构的哥哥,赵构才不愿意公开审理,要保密。自古皇帝杀大臣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杀兄弟就不一样了。唐太宗李世民杀兄杀弟,清朝雍正杀兄囚弟,一直落下骂名。
  正因为岳飞是赵构的哥哥,赵构杀了岳飞和岳云后心里有愧,尽管谋反本来应该全家抄斩,可是赵构饶了岳飞的老婆和其他四个儿子,仅仅是流放。
  正因为岳飞是赵构的哥哥,秦桧才觉得罪名难下,糊里糊涂地说了个“莫须有”,怕万一定了什么罪名,下面拍马屁的顺杆子爬,把岳飞的祖宗都骂了,那可就骂得是皇帝的祖宗了。
  正因为那块尽忠报国的玉佩就是皇家之物,何铸见了烙字才大惊,估计他以前见过这玉佩,或者在皇家内库的账本子上见过画样子。岳飞既然是皇子,要造反就绝不会交出兵权。既然交了兵权就说明无意造反。
  正因为岳飞是赵构的哥哥,而且那块尽忠报国的玉佩就是皇家之物,赵构听了何铸的报告才会大惊,罢了何铸的官儿。看来徽宗可能有一批专门泡妞用的玉佩,刻的分别是什么尽忠报国、精忠报国……一类的话。岳飞老妈得到的是尽忠报国那块,而赵构老妈拿的那块写的是精忠报国,后来又给了赵构。赵构文化底子不厚,把精忠这两个字又提到岳飞的大旗上去了。
  正因为岳飞是赵构的哥哥,岳母姚氏才要千方百计隐瞒他的来历。当岳飞部下有人得知这个秘密以后,岳飞的老婆才会不经审讯,马上将该人杀掉灭口。
  那么,皇子岳飞怎么会流落到汤阴县去呢?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宋徽宗的时候,皇宫里有个姓姚的宫女,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因为一个偶然的机缘,怀上了皇帝的孩子。那年头儿,为了保证皇家血统的纯洁,皇帝和哪个女人睡过觉都会被太监登记在皇帝的起居录上。怀孕的宫女也会被皇家家谱“玉牒”记载一笔。那宋徽宗是个风流人儿,一夜情之后给姚氏留下了一块写着“尽忠报国”的玉佩。
  宋朝时,朝廷滥杀大臣的事情很少发生,但是宫廷之内后妃争宠却是时时有之。有名的“狸猫换太子”就是宋朝的故事,说宋真宗无子,李刘二妃同时怀孕,真宗下诏:先生皇子者受封为后。刘妃本是假怀孕,于是收买了太监,在李妃产后以剥了皮的狸猫换下孩子,说孩子是自己生的,然后诬告李妃生下妖物。宋真宗一怒将李妃打入冷宫,直到二十年后被包公发现,把她带回京城,并设计使她母子相认。姚氏怀了皇子以后,就有个没有孩子的妃子来找她谈判,说你生下孩子以后过继给我吧,我保你以后过好日子。如果不同意,嘿嘿,你娘俩儿都吃不了兜着走。姚氏又怕又气,搞不好那女人也会抢了我的儿子再把我干掉。尽管嘴上不得不连连答应,心里却在想别的主意。
  “崇宁元年十二月……出宫女七十六人。”正好那年年底皇上要放一批宫女出宫。姚氏听说了要放宫女的消息,就用自己几乎全部的积蓄,买通了太监,混在那些宫女里面,出了皇城。姚氏那时已经有七个月左右的身孕,好在是冬天,衣服穿得多,别人也不容易看出来。
  逃出开封府,姚氏怕那妃子派人来追,也不敢和娘家联络,偷偷住在个小店里。崇宁二年二月十四日,生了岳飞。岳飞将近满月的时候,姚氏发现有可疑的人在附近出没,急忙带岳飞向北面逃跑。跑到黄河边上的汤阴县,正碰上发大水,过不去了。有好心人过来问,于是姚氏才编了个坐在水缸里逃难的神话。问她的孩子姓什么,她随口就答:“姓姚”,又觉得不对劲儿,才又改说“姓岳(药)”。
  姚氏把岳飞带大,给他取名叫“飞”。飞者非也,就是说他本来不姓岳。到了宣和年间,岳飞要去投军,对姚氏说:娘,宣和皇帝要召兵了,我想去报名。报名要填家庭成员,我爹叫什么名字?姚氏刚要说:宣和皇帝,才说了宣和两个字,忽然觉得不对,才改口说:岳和,你爹叫岳和。
  想到儿子投军以后就有可能见到自己朝思暮想的皇帝丈夫了,姚氏热血沸腾,要岳飞解开衣服,自己把那块玉佩烧红了,往岳飞背上一拍,印下尽忠报国四个字,还嘱咐岳飞,以后见了皇帝,一定要让皇帝看看你的这四个字。岳飞嘴上答应着,心里却是一头雾水:我在皇帝面前脱光膀子干嘛?
  后来宋徽宗被金人抓走了,姚氏心急如焚,每次见了岳飞都提醒他一定要“迎回二圣”。那时宋朝经常派人去金国问候宋徽宗和宋钦宗,估计姚氏也给宋徽宗带过信,告诉他那个逃出宫的宫女生了个儿子,现在是宋朝大将,一定要救他回来等等。那是绍兴五年,宋徽宗接到信又惊又喜,一激动,死了。消息传来,姚氏悲痛欲绝,过了一年她也去世了。临死之前,姚氏把岳飞的身世和他讲了,岳飞大惊,自己的父亲竟然是皇帝,而且死在了金人手里。自己居然是当今皇帝的哥哥,和他有同等的皇位继承权!岳飞心里乱得很。赵构那么懦弱,不求收复失地,北方的老百姓们在金兵统治下苦受得大了。如果自己当了皇帝,肯定能把金兵消灭,建立一个富强的中华大帝国。可是赵构对自己不错,又是自己的亲弟弟,怎么下得了手呢?岳飞越想越痛苦,哎呀,干脆,老子不干了!于是才有岳飞接连两次撂挑子,什么官也不想当了的故事。
  赵构那时还蒙在鼓里,死活不让岳飞辞职。而且金人大兵压境,岳飞不得已,才又带兵和金人大战起来。
  可是,日子长了,秘密总有走露的时候。岳飞有个部下听到了点儿什么风声,马上被岳飞的老婆抓起来,杀了灭口。渐渐的,赵构也听到点儿什么风声了。
  绍兴九年,“正月,金宿州守臣赵荣来归。二月,命修《徽宗实录》。”估计赵荣应该带来了宋徽宗的遗物,里面可能也有姚氏给宋徽宗的信。赵构一见大惊,忙派自己的心腹秦桧以修《徽宗实录》为名,好好检查一下所有的宫廷文件。这已经是三十多年的旧文件了,而且在战乱中又丢失了不少。不过秦桧也是个能人,终于把徽宗的起居录找到了,其中有崇宁元年×月×日,帝幸宫女姚氏之类的话。玉牒上应该也有类似崇宁元年×月×日,宫女姚氏有孕,后不知所终什么的记载。
  赵构把日子一对,正是岳飞的年龄!
  秦桧又呈上岳飞的一首诗,《宝刀歌·赠吴将军南行》:
  我有一宝刀,
  深藏未出韬。
  今朝持赠南征使,
  紫蜺万丈干青霄。
  ……
  使君一一试此刀,
  能令四海烽尘消,
  万姓鼓舞歌唐尧。
  赵构看了更是疑点重重:你岳飞已经是元帅了,怎么还有一把未亮出来的宝刀?莫非这宝刀就是指他自己的皇子身份?“万姓鼓舞歌唐尧”,这尧虽然是好皇帝,可是他把自己的皇位禅让给舜了。你岳飞写这个是什么意思,莫非想让我把皇位禅让给你不成?这还得了,赶快杀了他吧!
  岳飞有一首更有名的《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估计这句又把赵构吓得够呛:你岳飞收拾金国,那只是从中国版图的一半来收拾就够了么,你要从头收拾,这是什么意思?连我赵构一起收拾了?
  下半阕的“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也很有意思。严格说来,此句对仗不工。“靖康”是年号,应该对个人名或地名才工整,“臣子”二字就对得有点儿牵强了。岳飞在这里是不是也别有所指,指的是国恨家仇的双重仇恨:为臣之恨,君主被掳;为子之恨,生父被囚。当然此句的原稿也或许是“君父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对仗虽然工整,但因痕迹太明显,才改成了“靖康耻”。
  此《满江红》有人说是后人伪作,理由是贺兰山在当时西夏国,离金国远了去了。岳飞和金兵大战,怎么会犯这等错误?应该说兴安岭才对。其实,如果真是后人假托岳飞之名所做,肯定不会有令人一眼看去就起疑的地方。
  岳飞此处用“贺兰山”绝非笔误,正说明他的志向远远不止收复宋朝的失地,打败金兵而已,而且要继承汉唐的疆土,连西夏国也要灭掉。更有意思的是,岳飞在此词中还提到了匈奴。宋朝时,匈奴早已迁移到欧洲多瑙河一代去了,莫非岳大帅也有心建立一个横跨亚欧两洲的大帝国?既然一百多年以后的成吉思汗能做得到,为什么岳大帅做不到呢?岳飞的军事能力不弱于成吉思汗,而宋朝的人力、财力远胜于蒙古。当然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但是如果岳飞的大帝国能成功的话,就不会有持续一百多年的天下大乱。没有乱世的可乘之机,可能也就不会有以后的成吉思汗蒙古大帝国。
  可惜岳飞犹豫尽管犹豫,终究还是下不了决心把政权从赵构手里夺过来,反而被赵构先下了手。岳飞想来也后悔得紧,临死之前除了“天日昭昭”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未曾造反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啊。
  
  第二十三章 魏忠贤 一个开得过分的玩笑
  河北肃宁历来是个出太监的地方。一个地方出太监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比较穷苦,另外一个,需要某种示范效应。某家出了一个太监,从茅屋败堵而高堂大院了,自然会引起周围人的效仿。效仿者既多,门路越来越通畅,自然就形成了规模,犹如现在的养牛专业村、养兔专业村一样,成为一方脱贫致富的成功模式。
  有人说这很残酷,其实未必。德国的黑格尔称中国为“灾荒之国”,亚当·斯密则认为中国下层阶级的生活状况,比欧洲的乞丐还要悲惨。大多数中国人,几千年来就是在半饥饿中绵延生息过来的,中国历史上,能吃饱饭的“盛世”少于易子而食、析骨为爨的灾荒岁月。因此,把一个原本注定要贫困一生的孩子送进宫中,以此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甚至发达,对这一家人甚至对这个孩子来说不啻于一桩合算的生意。
  不过,和大多数出身肃宁的太监比起来,魏忠贤的例子仍是特殊的。一般人是在幼年时由家人做主净身,而他是在已经娶妻生女的二十二岁盛年,毅然自阉。这个事实,反映出这个人的性格中确实有某种敢作敢当的不凡素质。
  魏家显然是贫寒之家,这从魏忠贤进宫前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可以看出来。由于贫穷,魏忠贤没上过一天学,大字不识一个。不过,魏家也不是赤贫,起码还有几亩薄田,否则魏忠贤也不会在十七岁那年娶上媳妇,更不会经常和村中的无赖在一起酗酒赌博。
  从现在的资料推断,魏忠贤显然是个外向型多血质的人。他从小应该是个调皮捣蛋上房爬树的主儿。这种人精力充沛,不甘寂寞,敢想敢干,注定不会成为一个老实巴交规规矩矩的农民。从少年开始,他就整天跟在村里的几个混混屁股后面,由于他本性憨直,待人热诚,讲哥们义气,所以虽然家境贫寒,但在这群人里还是有相当地位的。基于他的家境以及个人名声,他的老婆只能是一个在农村随处可见的相貌平庸的村妇。家庭生活对他显然没有太多吸引力,对对付付干完农活,他就整天和自己的几个哥们在一起,偷鸡打狗,纵酒赌博。
  史书记载他的自阉出于一次赌博失意。“与群恶少博,不胜,为所苦,恚而自宫。”在一次输光了裤子之后,他躲进街上的酒馆里,被别人找出来,当街一顿痛打,差点丢了性命。在声声逼债声中,魏四情急之下说出了“我他妈进宫当太监还你还不行吗!”当时在场的人只不过把这当成慌不择言。谁也没想到魏氏过后真的自阉了。
  这寥寥数十字的记载显然把事情简单化了。这句情急之下的话无疑反映了魏忠贤改变命运的强烈渴望和长期以来某种模模糊糊的心理准备。支撑这一时冲动的,除了他那多血质的性格之外,必然还有对自己生存境况、前途命运或多或少的思考。是呀,作为一个欲望强烈,不甘心在土地上苦熬苦挣一辈子的年轻人,他的前途是那样的暗淡。上天在他心底种下了那样多的欲望种子,却又注定要让这些种子活活旱死。由于家底太薄,靠自己的辛苦发家致富对他来说只能是痴心妄想,何况他知道自己根本吃不了那个辛苦,而出外闯荡在户藉管理异常严格的大明社会也基本没有可能。他整日酗酒赌博何尝不能解释为对生活的绝望和怨愤呢?而这种做法又给他带来整个家族和村里的冷眼和厌弃,村里人甚至以他为反面典型,教育孩子长大后千万不要和他一样。虽然他表面上满不在乎,可是内心不能不为自己生活的失败与无望而产生深深的自我厌弃感。他表面上放荡不羁,实际上对自己失望透顶。在这种情况下,扔进这个深潭中的任何一根稻草在他眼里都有可能变成一条船。
  也许这句憋出来的话倒给他指出一条道路。是呀,与其饿一辈子肚子,何如进宫当太监!就把这当成一回赌博吧,本钱不过是胯下的二两肉,如果赢了,衣食不愁不说,熬上几年,混出个模样,回到肃宁,说不定县太爷也会亲自接见呢!
  在那个夜里,躺在丑妻身边的魏四也许越想浑身越热血沸腾。或许他会像发现了一个重大秘密似的,兴奋得发抖。他想像着自己,这个在村子里人人瞧不起的人跟在皇帝身边—皇帝,天底下最尊贵的人!想像自己鲜衣怒马,驰骋在肃宁县城,以前的哥们见了他,纷纷在马头前下跪。想像自己这间四处漏风的土坯房,换成了青砖瓦舍的三进大院。越想,他的心越飞扬。
  然而,这个决心不是说下就能下的。这个选择之艰难不言而喻。据说,当了太监的人,死后阎王爷不收,因此,不能进祖坟,只能找个地方胡乱埋了,做永世的孤魂野鬼。身后事没踪没影,就不去想它了,可眼前的事是明摆着的。做了太监,就成了一个废物,就不再是男人。丧失的,不仅仅是那二两肉,而是一个人的根本自尊和尘世幸福。对一个正常人来说,这是可以想像出来的最大耻辱和最大丧失了。
  可是,不当太监,难道一辈子就这样穷困潦倒,在别人的白眼中混下去吗?这样活着,简直就是白受罪。
  魏四的犹豫、彷徨、辗转反侧、心乱如麻是可以想像的。这是欲望和欲望的交战,损失与损失的衡量。实际上,两边都是悬崖,两边都是火坑,两边都是地狱。是阉割掉基本能力,还是阉割掉一生仅有的一点希望?
  无论魏忠贤最终作为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被钉在历史的展台上,这一夜的他,只是一个被命运追逐着的猎物,在经受着精神上的剐刑。
  具有赌徒性格的魏四,用了比别人短得多的时间就作出了这个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决定。
  然而,决定好作,实施这个决定却依然困难重重。
  摆在魏四面前的有三大难题。首先,净身需要交一大笔手术费,手术、疗养、饮食、医药等费用,合起来最低也要二十多两银子,这笔钱对他家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其次,当时的净身手术师虽然有一定经验,但一无麻醉,二无消毒,死亡率很高,特别是成年人的净身手术,死亡率更高。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净了身也不一定能当上太监。
  有明一代,太监人数之多,创了历史纪录。高峰时是十万人,直到明亡,留在宫中的太监仍有七万之众。然而,如此庞大的数目,仍然满足不了无路可走者的求职需要。明朝中叶,一次宫中大规模招收太监,初定名额是一千五百人,结果有两万多人蜂涌来报名,不少人面试前都做了净身手术。面对如此汹涌的求职潮,政府只好一再扩大名额,从一千五百人扩大到三千人,再从三千人扩大到四千五百人,可是到最后,还是不免有一万多人落选。社会上对这些落选者有一个专门的称呼:“无名白”,也就是净过了身却没门子进宫的人。
  每一次饥荒过后,京城里就会增加许多“无名白”,到魏忠贤的时代,流落在京城的无名白仍然有一万多人。这一万多人,应该就是一万部情节相似的悲剧,映照了“君正臣良,天纲地维”的大明社会的真实一面。
  这些人的出路只有两条:一条是在京城各寺院附设的浴池里专门为太监们擦澡,地位仅强于乞丐,收入十分可怜,糊口而已。然而这个工作只能容纳几千人。剩下的大多数“无名白”只有参加死乞强夺的丐阉团伙,“其稍弱者则群聚乞钱,其强者辄勒马衔索犒”。看着这些女声女气的汉子赖在自己马前,死乞活要,谁都恶心,只好捏着鼻子给两个钱打发了事。因此,乞丐倒成了大部分人的专业。再剩下的人,只好去当小偷或者加入黑社会,成为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面对这样险恶的前途,魏四的决定实在可以说是铤而走险,成功率不大于百分之五十。然而,他的血液里天生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卤劲。他说动家里,同意他去作此生死一赌,家里居然被他说服了。毕竟,这次赌博成本不大,成功了,一家从此脱离苦海,上升到中产阶级乃至更高的阶层;失败了,就算大赵庄少了一个浪荡子。连他分家出去另过的哥哥也卖了家里的一条驴,来资助他这次悲壮的冒险。
  借助太监村的优势,他很快打听到了进宫的门路,和专管招收太监的吴公公搭上了线。然后,他揣着家里东拼西凑来的二十几两银子,进京找一家私人净身师,净了身。当他躺上了那扇专门用来净身的门板,被人用麻绳紧紧缚住手脚时,他心里也许会掠过一丝悲凉,甚至会泛起一丝悔意,更多的,应该是对周围一切事物蓦然而起的莫名的愤恨和悲怨,虽然他是自愿躺到这里的。这种怨恨,在手术师举起屠刀的一刻化为了浓黑的液体,从那时起永远积存在了他的心底。
  去了势,下面插了一根大麦杆,魏四叉着腿在炕上躺了一个月。为了减少小便,净身师成天给他喝臭大麻水,让他拉稀,就直接拉在炕上的稻草里,整个屋子恶臭难闻。魏四的运气不错,伤口没有感染,顺利度过了危险期。可是家人带来的消息让他一天比一天愁。魏家已经把房子卖了,全家搬进村边的土地庙,然而用这点钱作见面礼,吴公公根本不收。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已经成了全家的投资,不能眼看着半途而废,让他当“无名白”。哥哥魏钊早已分家单过,狠了狠心,把仅有的三亩薄田卖了,让侄子把钱送了来。
  这回吴公公收是收了,能不能进宫,却绝口不提。魏四的伤口好了,只好在京城乞丐们聚集的龙华寺里安身,一等就是四个月。这四个月里,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做恶梦。秋去冬来,他连一身御寒的衣服也没有,整天窝在龙华寺偏房里,不敢出去。原来那些梦想不再想了,他现在满心都是后悔。原来虽然吃不饱饭,毕竟还算个正经人家呀,可现在,人不人鬼不鬼。他暗下了一条决心:如果进不了宫,宁可自杀,也不去当乞丐。
  用家里把女儿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的钱,万历十七年腊月十四日,魏四终于赶上了那一年最后一次挑选。前三所需要一个倒净桶的人。在所有待选的人里,他二十二岁算是最大的,长得魁梧,身手又灵便,成了那一拨二十多个人里惟一一个入选者。
  消息传来,全家人烧香念佛。这一天,成了魏忠贤和他全家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他的激动,不次于那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高中进士,虽然他只是找到了一份倒马桶的职业。谁又能想到,这个日子后来被人郑重记入历史,作为一桩巨大不祥的开始。
  像所有眉飞色舞、吐沫星子乱溅的夸大其辞一样,当了太监就能发财致富也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是的,当了太监衣食不愁,每月食米四斗,每年冬夏装各一套,铺盖六年一套,日子过得比在大赵庄时自然是强多了。然而也仅此而已。那些传说中锦衣玉食的太监都是宫中的大太监,最高领袖是宫中司司礼监掌印太监以及他的助手提督东厂太监。稍下一点,是司礼监的各位秉笔、随堂太监,各监、司、局等处的掌印太监,还有在皇帝周围直接照顾皇帝生活的高级太监。然而,这些人在十万太监中不过总共数十人而已。这些人位高权重,地位比高级官僚有过之而无不及。居于中层的有数千人,在各种内官岗位上或多或少地掌握着一些权力,比如宫中各种物资的采购呀,出宫办事时的勒索呀,这点权力足够他们捞到相当可观的油水,过上普通官僚的生活。可是到了这个金字塔的主体,也就是数万名像魏四这样跟班、抬轿、巡夜、洒扫、看门的太监这一层,所得的好处就仅剩下衣食两项了。甚至有的家里负担重的,为了多赚点钱,还在宫里给宫女当佣人,洗衣烧饭无所不为,被人称为“旋匠”。
  进了宫,魏四被安了个新名字,叫“李进忠”。说是名字,其实不过是个符号,只不过叫起来比“零零几”顺嘴些罢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早起时倒前宫的马桶,其余时间则无所事事。这正遂了他游手好闲的本性,剩下的大把大把时间,就在赌博喝酒中混日子。从此,他就淹没在底层太监之中,一连十几年没有踪迹,让后来他的传记作者头疼不已。
  从哪个角度也看不出这个人日后会成为左右大明帝国的风云人物。在宫中飞黄腾达需要有三个条件,一是识文断字,二是富于心机,三是有强烈的野心。正统年间声名显赫的大太监王振,是最典型的代表。此人本来是一个儒士,权欲大到了变态的程度,在下层官场混迹九年也没有混出名堂,索性孤注一掷,自阉入宫,当了东宫太子讲读,也就是太子的启蒙老师。在这个职务上,他兢兢业业,谦恭自守,做得非常出色,很快取得了太子的信任。当太子登极之后,他自然成了宫中的最高太监,从此用足心机,大权尽揽,占尽天下风光。正德年间著名的大太监刘瑾,也是自幼读书识字,心机极深。而这三条魏忠贤无一具备。魏忠贤没上过一天学,他好像与文字天然不亲近,进宫多年,在文化太监中熏染多年,依然大字不识一个。说到心机,人们对他的评价是“憨”。他待人热情,真诚,合群,敢作敢当,却独独与“心机”两字沾不上光。在与太监们喝酒赌博的日子里,他经常被那些奸滑的太监耍弄,久而久之竟得了一个“傻子”的外号。至于野心,他更是绝缘。他进宫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丰衣足食,最多是连带着一家人衣食不愁而已。当认清了自己在智力能力上与别人的差距后,他就没有什么痴心妄想了。实际上,以他的能力,做到这一点都不容易。他进宫好几年了,还是没有能力帮助家里摆脱赤贫,侄女、外甥女还是相继被卖到京城做了大户人家的奴婢。由于能力平庸不思进取,在宫中混了十几年之后,他才脱离底层太监行列,做了东宫一个才人的伙食管理员,一年能有个百十两银子的“外落”。而一直到五十二岁,进宫整整三十年,头发开始花白了,他还是停留在这个伙食管理员的职务上,因为一年那点“外落”而过得有滋有味,心满意足,如果能以此终老一生,他不会有任何意见。
  即使做梦,他也不会想到有人会把整个帝国的权力交到他的手上。
  然而,历史就是如此捉弄人。它偏偏要造就这看起来绝不合理的奇遇,看看至愚至贱的“魏傻子”在权力的重压下会变形到什么程度。当然,历史是诡谲的,它开了这样一个过分的玩笑,用的依然是它的拿手好戏:偶然。
  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为命运赌博而进入了深宫的十几年后,钻营到了一个伙食管理员的位子,而这个位子,阴差阳错,是在东宫太子身边。
  又恰巧,他侍候的这位相貌平常的王才人,后来居然为太子生了一个儿子,而且是长子。
  即使如此,李进忠的前途仍然看不到什么光明。不仅仅因为李进忠是“傻子”,更因为这个太子在当时看起来地位相当不稳。
  万历皇帝一直不喜欢这位太子,从五岁起,整个大明帝国的官员就不断呼吁皇帝按惯例册封这位长子为太子,万历直拖了十五年才补办了册封手续。而且册封之后,也一直心神不定,总想以自己喜欢的第三子取而代之。由于皇帝的厌恶,太子在宫中没什么地位,连皇帝身边的太监都可以随便欺负他。如果没有群臣的坚决反对,太子早就被从储位上赶下来了。太子尚且如此,太子的儿子又隔了一层,前途更加不定,况且宫中的龙子龙孙夭折率极高,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侍候的小孩子将来能修成正果。当时一些侍候太子长子的太监经常抱怨前途无望:“陛下万岁,殿下亦万岁,吾辈待小官家登极鸿恩,有河清耳!”
  然而,李进忠的与众不同之处在这个时候开始体现出来了。李进忠因为侍候王才人,自然而然也兼管小皇孙的伙食。能够从底层太监中脱身出来,他对主子感激涕零,对王才人与小皇孙,有一种出于本性的狗一样的忠诚与依恋。他才不管他们有没有前途,既然是他的主子,就无条件地忠心耿耿。数千年来中国人性格中的奴性在他身上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他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当成了主子的附属物。在那些精明之徒对才人与皇子不那么待见的时候,他却自始至终,谨谨慎慎,恭恭敬敬,一丝不苟,以至于在宫中很有些忠心耿耿的口碑。才人一高兴,就让他恢复了本姓,改名叫魏进忠。
  魏进忠的另一个特点是性格讨人喜欢。他身躯壮大,性格开朗爽快,重感情,多少又有点没心没肺,对人没多少戒心。这一点,在以阴毒猜狠著称的太监群里非常少见,因此也非常受人欢迎。虽然被目为“傻子”,可是人见人爱。另外他身体灵活,是个运动型的人,“喜驰马,能右手执弓,左手控弦,射多奇中”。在动手方面,可谓心灵手巧。和大家一起玩的时候,也经常能逗人开心。小皇孙刚刚懂事,就喜欢跟在他屁股后头玩。很久以前与女儿生离死别了的他对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也异乎寻常的有感情。
  由于太子被人冷落,这位皇长孙自然就更加没人重视。按理,作为龙子龙孙应该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是万历皇帝从来也没有关心过此事,直到成年,这位皇长孙也没受读过书,认识的几个字还都是身边的太监们没事时教的。
  至尊的天子在底层文化氛围中成长,听起来似乎是个神话,但事实确实如此。明宫的规矩,后妃从不亲自抚养婴儿,皇子是在奶妈、太监和宫女们的照顾下长大的,这些人都来自社会底层,他们都机灵乖巧,有眼色,会来事,对小皇孙百依百顺,千方百计投其所好。在和小皇孙朝夕相处的过程中,他们把市井文化的低俗、现实、狭隘、目光短浅也潜移默化地传给了他。在这些人中长大的小皇孙,更像一个在乡村中长大的被惯坏了的野孩子,对自己的直系亲属,对朝中的大臣,都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却惟独对身边的这些人感情深厚,宛如家人父子。皇孙最热爱、最依恋的,是自己的奶妈客氏。真正的母爱,是客氏给予他的。因此,他对客氏的感情,与亲生母亲没有任何分别。都十六岁了,他还和奶妈住在一起,形影不能分离。登基之后,按惯例,奶妈不能居住在大内了,可是客氏才出宫两天,他竟然“思念流涕,至日旰不御食”,只好又不顾群臣的反对,把奶妈接了进来。自此之后,备极荣宠,风光不在太后之下。
  十分自然,这个后来成为明熹宗的孩子“不好静坐读书”,而是好动,爱热闹,喜欢兴高采烈地嬉戏,玩起来没完没了,不知道节制。他喜武,爱看锣鼓喧天的武戏,也爱自己舞刀弄枪,更喜欢骑马射猎。少年之后,他又对木匠活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显示出了杰出的工艺天赋。他能自己设计精巧的玩具,“用大木桶、大铜缸之类,凿孔创机,启闭灌输,或涌泄如喷珠,或澌流如瀑布……皆出人意表”。有一段时间,他对木匠活的热爱达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常常带着几个太监“朝夕营造”,“每营造得意,即膳饮可忘,寒暑罔觉”。
  如果生在民间,这孩子有可能成为一个能工巧匠。可惜的是,他是天潢贵胄,因此,这一切在记载进史书之时,不可避免地是他行为离奇的佐证。事实上,这不过是一个兴趣广泛精力充沛的孩子的正常表现而已。
  在他骑马射箭或者运斤成风的时候,总有一个身躯高大的人跟在身边,那就是魏进忠。小皇孙骑马射箭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做木匠活的时候,魏进忠也是最得力的下手。小皇孙要什么玩具,魏进忠都会千方百计淘弄来,小皇孙一高兴了,就喜欢拿这个老仆搞个恶作剧,开开玩笑。当夕阳从紫禁城头落下之后,魏进忠经常会坐在小皇孙身边,絮絮地给他讲些宫外的市井奇闻或者乡下的古老传说。常年的耳鬓厮磨,这一老一小之间形成了一种说不清楚的亦主亦仆,亦亲亦友的关系,一天见不到小皇孙,魏进忠心里就空落落的,在他心里,这既是他的主人,又模模糊糊地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
  直到这个孩子当了皇帝的天启五年五月,魏进忠对他的这种近乎亲缘的感情仍然没有丝毫衰减。那一天,皇帝在西苑荡舟取乐,不小心翻了船。魏太监一时心急,忘了自己不会游泳,竟不顾一切地跳进水里救皇帝,结果几乎搭进了性命。这孩子后来几乎成了他的命根子,他的忠诚,已经不是基于尊卑关系,而是成了内心的感情需要。
  万历四十八年,魏进忠五十二岁。这一年,他的命运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首先,是这一年七月,万历皇帝崩逝,战战兢兢地做了多年太子的朱常洛终于登基,成了明光宗。魏进忠所在的皇长孙居所一下子成了准东宫,皇长孙身边的大小仆役都兴高采烈,气焰顿长。魏进忠也因与准太子关系亲密而在宫中倍受尊重,这让多年默默无闻的他心情舒畅不少。
  谁都没想到的是,明光宗登基才一个月,就因为纵欲过度,一命呜呼了。一转眼,昨天还在宫里淌着鼻涕四处乱跑的长子朱由校成了天子。
  这一转机来得太快了,所有的人都有点昏头转向。魏进忠更是兴奋不已。原以为正当盛年的光宗怎么也得做个二三十年的皇帝,自己这辈子可能看不到小皇子登基了,没想到这一天这样快就到了,快得让人一时反应不过来。看来自己这辈子很有可能混个什么膳食处的首领太监之类的体面角色,回到肃宁,县太爷可真得亲自接见了!
  任何人,包括魏忠贤,都以为自己的造化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命运之神又一次把更大的幸运不由分说砸到他头上。
  在明朝宫廷中,流行着一种“对儿”的习俗,也就是相好的太监与宫女。皇帝奶妈客氏的“对儿”原本是魏朝,此人和魏进忠是不错的朋友,能力很强。皇帝登基之后,被提拔为乾清宫管事并兼管兵仗局印,从此事务繁多,在宫中的时候越来越少。而魏进忠管理伙食,与客氏接触很多,魏进忠的豪爽耿直,开朗活泼对女人是很有吸引力的,时间一长,两人就产生了感情,而且越陷越深。有一次魏进忠正与客氏亲热,被突然回来的魏朝撞见,两人当即吵骂起来,惊动了皇帝。
  皇帝不管二魏谁对谁错,他关心的只是奶妈的幸福。他问奶妈说:“客奶,尔只说尔处心要着谁替尔管事,我替尔断。”客氏也是个敢作敢当之辈,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多年的“夫妻”魏朝恩断义绝,毫不犹豫地把手指向了魏进忠。
  当年的客氏刚满四十,正是丰韵犹存,而魏进忠已经是五十有三的老头。看来,这个重感情的“憨而壮”的老太监身上确实有某种不可阻挡的性格乃至人格魅力,让当时这个宫中最尊贵的女人心动不已。
  不论如何,成为客氏的“对儿“成了魏进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客氏的亲信就是皇帝的亲信,从此,他成了皇帝最信任的太监。
  这一地位意义深远。因为,与对木匠活的强烈兴趣相比,刚刚登基的天启帝对政治却十分厌恶。繁重的政务对他来说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折磨。他自幼生长在清冷的东宫,平时除了几个宫女和太监,几乎没有接触到其他人,更没见过什么世面。因此,在上朝的时候,他总是显得羞涩,笨拙,坐在那儿活像一个木偶。别人说什么,他根本听不明白,也不想听明白。他急需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来替他处理这些“麻烦”,好让他一心一意回后宫玩耍。这一重任,阴差阳错而又顺理成章地落到了老太监魏进忠身上。这个不识字的太监被任命为司礼监秉笔,职责是代替皇帝批答奏折。
  为一个对政治没有兴趣的皇帝批奏折,就意味着掌握了帝国的所有权力。
  历史把舞台的所有布景都已搭好,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站到了帝国最高处的前魏四,李进忠,现魏进忠,是如何开始他的表演的。
  魏进忠的第一个举动,是改了自己的名字。他给自己改名叫“魏忠贤”,表字“完吾”。
  这是个意味深长的举动。这意味着魏进忠充分意识到了自己角色的转换:以前,他不过是皇帝的家奴,进忠足矣。而今,他已成了当朝秉政,要开始治理国家大事了,忠之外,还必须要贤,也就是具备不凡的政治才能。因此,他需要尽快完善自己,“完吾”。
  这一动作说明魏进忠并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傻子”,这个人,很知道些抑扬进退。
  何止不是“傻子”。魏忠贤有着和正常人一样甚至更强烈的欲望和自尊。从小,他就是个活泼伶俐的孩子,作为家中的“老小”,倍受父母宠爱。长大之后,他的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更高的期待。正是强烈的改变生命状态的欲望驱使他毅然自宫,这个举动说明了他完全具备在关键时刻把握机会的能力。然而,入宫之后的无情现实粉碎了他的梦想。
  在朱由校登基以前,命运在他面前从来没有露出过笑脸:生而贫穷,长大之后因赌博恶习而不为社会所接纳,在命运的逼迫下放弃男人的自尊成为太监,而成为太监之后依然混得没有名堂,在太监们的钻营倾轧中屡屡挨踩,升迁得异常之慢。因此,被人目为没能耐没出息的“傻子”。
  在命运的屡次打击下,他自觉带上了“傻子”的面具。他承受不了自尊心的压力,只好选择了逃避。他笑嘻嘻地听着别人叫他傻子,他好脾气,人家怎么逗他也不生气,他甘居人下,用自己的示弱来换取别人的保护。他大大咧咧,他憨憨傻傻,他没有了自尊。他活得像一个爬虫,他乐于当一个爬虫,当爬虫多舒服呀,可以不受自尊心的折磨,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可以任由别人践踏—既然自己没有反抗能力。
  然而,自尊心是扼杀不掉的,它只能暂时被麻醉被压制。压制越力,聚集的反作用力就越大。它时刻蠢蠢欲动,给魏进忠带来痛苦。睡在太监班房里,魏进忠经常做这样的梦:自己在刷一个巨大的马桶,马桶里有一只小小的蛆虫,他怎么也刷不到。他对这只蛆虫异常地厌恶,异常地痛恨,可就是刷不到这个恶心的东西。越刷不到他越着急,急着急着就醒了过来。虽然不会心理分析,可是他也能隐隐感觉到,其实那只蛆就代表了他自己,在内心深处,他对自己其实是厌恶不已的。想到这里,两颗混浊的泪会不知不觉在夜半三更爬上魏进忠的眼角。实际上,自尊和欲望一直在憨直的外表下顽强地发挥着能量,虽然缺少机心,但他并不是没有机心:他对皇子和才人的鞠躬尽瘁,难道是出于纯粹忠诚吗?他之接近客氏,仅仅是阴差阳错吗?在内心深处,他一直模模糊糊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那扬眉吐气的一天,那光宗耀祖的一天,那让你们所有人都看看我魏某人究竟是什么货色的一天。
  现在,这一天终于来了。在机会面前,魏忠贤表现了他果断敢为的本色。面对司礼监秉笔的任命,他没有丝毫的谦退。虽然一字不识,但他有他的办法:他让别人替他讲解奏折,把艰深的古文翻成浅显的白话,然后,他发号施令,再让人把他的命令翻成文言,用朱笔书写在奏折上。通过这样一个繁杂的过程,他把自己的个性毫不犹豫地写进了帝国的政治史。
  权力的滋味胜过了所有的琼浆。这才直是天下至味!天下所有人的生杀荣辱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他的一句话,可以使一个高员一生的努力化为乌有,也可以使另一个人瞬间飞黄腾达。全帝国所有最聪明、最能干、最富有的人都要跪倒在自己的脚下,自己一跺脚,四夷八荒都要颤动。
  由社会最底层瞬时升到世界的制高点,他一时有点头昏目眩。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品尝超强的快感。现在,他对命运的抱怨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疯狂的感激。俯视脚下的芸芸众生,一股大政治家的责任感油然而生。他踌躇满志,一定要励精图治,把这个帝国治理得海清河晏,让百姓苍生都过上幸福的生活。他感觉自己此刻是如此的高大,慈祥,睿智,大手一挥,就会把温暖洒向四面八方。这才是他,真正的魏忠贤!
  可惜,对于一个总揽帝国全权的大政治家来说,魏忠贤农民、倒马桶者、伙食管理员的经历太过苍白。他缺乏起码的文化素养,又没有任何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他所有的资本不过是“担当能断”和“颇有记性”而已。如果有一点自知之明,也不会接过这炙手可热的担子。虽然胸怀大志,他治理的大明天下不可能不走向空前的混乱。
  天启六年初,兵部请求提升镇虏关提调董节为游击将军。魏忠贤听了奏折,惊喜地发现了其中的“破绽”:从提调到游击将军中间还有个都司佥事的级别,为什么没有经过这个级别直接超升?里头一定有问题,说不定是一起舞弊大案!他深为自己的“洞察”而得意,立刻下旨责问。兵部立刻作出了解释:因都司佥事一级实缺较少,提调一般都直升游击将军,这是几十年来的惯例,有据可查。但魏忠贤既已认为是大案,哪能随便放过,竟然硬把主管武官升迁的官员削籍为民。兵部尚书再次说明情况,魏忠贤不但不承认自己不熟悉政务,反而命令兵部以后再不得越级超升,把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制度改了,真叫人哭笑不得。
  不懂硬要装懂,又用错误来掩盖错误,这是魏忠贤执政时常见的现象。有一次,礼部官员李恒茂在一份奏折中用了“曹尔桢整兵山东”一句话,被魏忠贤抓住了把柄。由于不久前曹尔桢刚刚买通魏忠贤的关节当上了山西巡抚,说他“整兵山东”,无疑是错误了。魏忠贤抓住这个把柄,只不过是想证明自己的精明,如果李恒茂立刻认错,再颂扬魏忠贤一番,肯定就安然无事了。谁知李恒茂自觉委屈,偏要上书辩解,说曹尔桢本为山东布政使,虽已升职,但未赴任,说他“整兵山东”符合惯例。这番不识趣的辩白让魏忠贤恼羞成怒,以“不恭”的罪名削了李氏的官籍。李氏好好的一个前程就因为这样一次莫名其妙的误会给毁了。
  由于缺乏起码的从政经验,所以魏忠贤解决政务难题时,常常会别出心裁。辽东战事吃紧,急需马匹,魏忠贤想了一个绝招:明朝资深大臣有在宫中骑马的特权,不过,这些人每年要向皇帝进献好马一匹。魏忠贤于是一下子赐给几百名太监在宫中骑马的特权,而后就不断地降谕进马。在这幕喜剧中,魏氏表现出了小农式的狡黠,然而,这区区几百匹马于事无补,徒然让人笑话而已。
  别人怎么哭笑不得魏忠贤不知道,他自我感觉良好。因为自从当上司礼监秉笔,耳边听到的,都是对他的颂扬,眼睛看见的,都是如花一样谄媚的笑脸。像历来的首领太监一样,他在京城东部有了一座豪华壮丽的府第,有了无数的仆人,他们如同他肚子里的蛔虫,机灵乖巧,了解他的每一种喜好,把他侍侯得浑身舒泰。每天晚上回府,都有一大批各式各样的人物在等待他的接见,他们卑躬屈膝,战战兢兢,乞求他赐给他们些好处,或者等待着他对他们的命运进行裁决。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一连几个月,魏忠贤都像是在腾云驾雾中度过。他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充满新奇地仔细体验着自己的尊贵不凡,并且人来疯似的努力向世人夸耀。
  就像现在突然暴富的大款烧钱以显示富有一样,刚刚从卑贱变为至高无上的魏忠贤不放过任何一个炫耀的机会。何况他又是一个粗放外向的人。他特别喜欢炫耀排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权力的显赫。每次出行,都要“坐文轩,羽幢青盖,四马若飞。铙鼓鸣镝之声,轰隐黄尘中。锦衣玉带靴裤握刀者,夹左右驰,厨传、优伶、百戏、舆隶相随属以万数”。随从多达万人,也许有些夸张,但有史以来没有任何一位大臣的出行有他的派头大,应该是无可怀疑的。
  在穿着上,他也要千方百计显示自己的特殊地位。平时他经常穿龙袍,龙的纹样比藩王仅差一爪,比皇帝冠服只是颜色上略有不同。甚至连内衣内裤上,都要绣上金线蟒龙!
  魏忠贤并没有任何僭越之意,他只是头脑有些简单,只是想让所有的人知道他的高贵,与众不同。
  所有这一切,仅仅反映了这个人资质的庸劣。他甚至连起码的避讳之道都不懂。如果稍稍懂一点历史,稍稍读一点书,他就会知道,历史上凡是手执朝柄的太监,十之有九没有好下场。远的不说,就以本朝来讲,一百五十年前权倾天下的太监王振死在战场上,死后全家老小包括婴儿都被杀光。一百年前“立的皇帝”刘瑾,更是被凌迟处死,活割了三千多刀!
  魏忠贤不知道历史,他也不想知道。他只想福泽天下,雨露苍生,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他干得兴致勃勃,兴高采烈,也干得兢兢业业。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听别人念文件,然后口述意见,一处理往往就是一天。虽然累,但是感觉充实极了。和倒马桶不同,此刻,他真正体验到了工作的快乐。用现代政治词汇说,“他把全部的精力都贡献给了大明王朝”。绝不像史书所说,他要颠覆大明天下。他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治理好大明天下,才是他切身利益所在。
  然而,东林党人对此不以为然。
  东林党的遭遇典型地说明了“忠臣”是多么荒谬的一个角色。
  有明一代是中国历史上昏君最多的一代,也是忠臣辈出的一代。昏君与忠臣相辅相成,正如同阴与阳,高与下,黑与白,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
  忠臣们自幼饱读圣贤之书,胸中罗列了许多“天理”,他们认为,世界就应该按照这些圣人总结出来的天理运转,一丝一毫都不能错误。按照“天理”,皇帝是上天在人世间的代表,是天下众人的表率,所谓“一人正而天下正”。皇帝应该具有最高的道德水准,并以此来感化天下万民,正所谓“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他们认为,皇帝一举一动都应该符合圣人之道,不能有七情六欲。然而,拿这些天理和皇帝的行为对照起来,他们经常发现皇帝令人失望。
  有明一代皇帝,因为太祖朱元璋血液中的卑劣因子,成材的太少。自成祖以下,也就是朱元璋的孙子辈起,就一代不如一代。由于热衷于宫闱秘戏,他们大多享年不永。仁宗即位不到一年,就因为性病暴死;宣宗游戏无度,死于三十八岁的盛年;英宗时太监王振专权,几乎亡国;代宗懦弱自私,死时刚刚二十九岁;宪宗好方术,专宠方士和太监;武宗荒唐放纵,胡闹了一辈子;世宗的年号嘉靖被海瑞解释为“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穆宗纵欲过度,死时三十五岁;神宗在位四十八年,三十年不上朝,大臣们都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儿;再下来,就是一月天子光宗和当今圣上天启帝了。很显然,这父子两个也不是什么出类拔萃之辈。
  因为朱元璋的大力提倡,明朝的士人对四书五经背得最牢。他们抱了一腔悲愤拼死要把皇帝纠正成为尧舜那样的圣人。因为道德上的巨大优越感,有明一代,大臣和皇帝说话就特别不客气,犯颜直谏的人也特别多。他们写得高兴了,甚至要在奏折里对皇帝嬉怒笑骂,挖苦讽刺,然后得意洋洋地拿出来给大家看。海瑞对嘉靖帝直言不讳地说:“天下人不直陛下久矣!”也就是说,天下人已经很久以来不把你当回事了!武宗朝大臣指责武宗“自取覆亡为天下笑”。雒于仁则指责万历皇帝纵酒贪财好色尚气。这些人都在史书上留下了令名。
  说来奇怪,忠臣们为了皇帝的利益,不惜性命,而皇帝们对这些忠臣则恨之入骨。因为在忠臣的笔下,他们原形毕露,龙袍掩盖不了他们自身的庸劣,他们的自私、懒惰、愚蠢、委琐纤毫毕现。在皇帝看来,忠臣们简直像现代社会的狗仔队,是天下最讨厌的生物。皇帝在宫中喝了一回酒,骑了一回马,第二天,立刻就有人上折子,告诫他酒乃丧德之物,非天子之所宜用;告诫他千金之躯,不宜驱驰。哪怕这一段时间他到哪个妃子那儿去多了,过一段时间也会有人上书,隐隐约约地告诫他要节欲,告诉他“无贪一时枕席之欢,而忘保身之术”。
  与大臣们相比,皇帝们文化水准普遍不高,既然辩不过大臣,就动手。好在廷杖制度让他们能合法地发泄心中的怨气。所谓廷杖,就是皇帝看了哪个大臣不顺眼,就推出午门之外,扒下裤子,打屁股。由于这种方式非常适用于发泄皇帝对忠臣们的深刻怨毒,所以皇帝们屡用不爽,有的时候,廷杖被当成了消灭那些讨厌大臣的一种简便方式,因为不用经过任何司法程序。有明一代死于廷杖的官员不可数计。偏偏忠臣对此毫无畏惧,甚至他们还渴望死亡,因为这样会使他们在忠臣榜上得到最高的荣誉。他们虽然被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对皇帝也毫无怨言。杨涟被打得肌肉腐烂,筋骨暴露,自知必死,给皇帝上书说:“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但愿国家强固,圣德刚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涟即身无完肉,尸供蛆蚁,原所甘心。”
  东林党人就是这样一群忠臣。他们反对魏忠贤,原因不在于魏忠贤的水平太低,也不在于政治见解的不同,而在于魏忠贤的身分。明朝祖制,太监不可干政。即使魏忠贤真的才略能经天纬地,也不能由他来代天理政。因此,在魏氏掌权之后,各种反对的奏疏就一上再上。
  天启二年,刚刚踏入官场的初生牛犊,新科状元文震孟上了一道奏折,指责皇帝没有真正承担起经国大任:“皇上昧爽临朝,寒暑靡辍,于政非不勤矣,而勤政之实未见也。鸿胪引奏,跪拜起立,第如傀儡之登场,了无生意。”
  文震孟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当时政治现象的不正常:虽然皇帝按时上下班,从不迟到早退,可不过就是一具傀儡,被人操纵。这位新科状元显然掌握了历代忠臣上书的诀窍,用语尖刻,一针见血,让人无法回避。魏忠贤见疏大怒,立刻下旨,要对文震孟廷杖八十。然而,朝臣们坚决反对,大力救护,文震孟被免除了廷杖,仅被贬秩调外而已。
  通过这一回合,魏忠贤第一次明确认识到,朝廷上下有一股反对自己的巨大势力。这仅仅是个开始,后来,此类奏疏越来越多。天启三年,周建宗上书把魏忠贤比作前朝太监刘瑾,说他祸国殃民,要求立予罢斥。紧接着,给事中刘化弘、陈良训,御史方大任、黄尊素等人数次从不同角度直接或间接地攻击魏忠贤。天启四年六月,东林党人的代表,左副都御史杨涟上书历数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指责魏忠贤夺皇帝之权,恣意专擅;指责魏忠贤擅改成例,破坏法度;指责魏忠贤僭越,出行时俨然是天子的派头。
  这一上书实际上成了东林群臣对魏忠贤发起总攻的动员号令。六七八月,弹劾魏氏的奏折蜂拥而至,竟多达七十余章。从大学士、尚书,到普通的京官,都加入了这一行列。一时间,紫禁城上空乌云密布。
  见到这些铺天盖地的奏折,“担当能断”的魏忠贤心中真的惶惶无主了。一方面,他感觉委屈,自己一心一意为大明朝做事,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另一方面,他也越来越心虚,毕竟,他也知道,太监干政,历来都是不合社会正统观念的。朝臣们的咄咄逼人,让他无比明确地感觉到了头上的危险,一旦身败名裂,等待自己的必然是最惨的下场。然而,权力的滋味让人一旦尝了,就决难舍弃。魏忠贤是个凭本能生活的人,维护既得利益的本能毫不犹豫地控制了他,他立刻找到了客氏,一起到皇帝面前去乞求庇护。
  和历代皇帝一样,天启帝对这些朝臣们绝无好感,也不信任。在他眼里,这些成天板着脸的大臣既陌生又可怕,同时还讨厌。而魏忠贤的忠诚他从不怀疑,这个在自己身边侍候了几十年的老仆像狗一样驯服听话,善解人意,对他关心倍至。主仆二人情深谊厚,这种情谊是几十年共同生活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绝难打破。因此,在魏忠贤和客氏“日夜哭诉”之后,他坚定地站在魏忠贤一边,同意魏忠贤把杨涟的奏折留中不发,也就是不予答复。同时,以皇帝的名义颁旨表彰魏氏的忠与贤,维护魏忠贤的权威。在以后的日子里,皇帝对魏忠贤的信任从未动摇,他与魏氏风雨同舟,义无反顾地做了魏忠贤的坚强靠山。
  对皇帝的庇护,慷慨激烈的东林党人毫无办法。他们可以对皇帝直言不讳,可以一针见血,可以指责,甚至可以讽刺,但对皇帝的决定却不能不执行。毕竟,皇帝是他们的主人,他们是皇帝的附属物。虽然皇帝昏庸,然而大明天下是皇帝的私产,他要怎么处理,奴才们无权干涉。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冒死进谏而已。
  皇帝的庇护就像金钟罩,铁布衫,刀箭不伤。对于这一发现,魏忠贤满心惊喜。没想到满朝“正人君子”黑云压城气势汹汹的攻击最后竟然没损及他一根毫毛。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惊魂初定。然而,他没想到的事还在后头呢。
  执政之初,除了皇帝的信任之外,魏忠贤在朝中并没有政治基础,所有人都对他的能力和合法性表示怀疑。在东林党人向魏忠贤发起攻击之初,满朝大臣都拭目以待。东林党人一次次无功而返,让朝廷的政治天平发生了不知不觉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魏忠贤的地位不可动摇,因此,许多政治嗅觉敏锐的人立刻转变风向,果断地向魏忠贤投靠。
  把人分为君子小人本来是孔子一个不高明的发明,然而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奇妙,自从发明了君子小人的分野之后,士人果然就分成了君子与小人两个团体。儒学对士人的人格提出了不现实的要求。摆在士人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极端道德主义,为了天理而活,灭绝人欲,整天把自己关在圣人之道的刻板模子里,活得战战兢兢,如履深渊,充满了悲壮;另一种则是极端现实主义,这种人承担不起崇高的生命目的,干脆就向身体里的自然欲望投降,既然没能力遵守过高的道德原则,干脆就不要任何原则,为了利益,不择任何手段。明朝士大夫争相标榜道德,崇尚气节,忠臣辈出,为历朝之最。然而,有明一代,士大夫中卸去所有道德负担,不要任何廉耻的人也比历朝为多。
  东林党人是前者的典型代表,而所谓的阉党则由后者组成。
  天启四年春,内阁大学士魏广微第一个敏锐地感觉到魏忠贤势力已成,急忙以同乡兼同姓的身分交结魏忠贤。头一回得到文臣的支持,魏忠贤受宠若惊,对魏广微也相当感激尊重。两个人一时间打得火热。魏广微上书给魏忠贤,封面上都写“内阁家报”,公私合璧,可谓一大发明。
  天启四年八月,巡按御史崔呈秀由于贪污受贿,被革职查问,将被惩以重罪。危急之下,他通过熟人的引见,趁夜造访魏宅,痛哭叩头,一面申诉自己受了东林党人的排挤,一面要求做魏忠贤的养子。“当是时,忠贤为廷臣交攻,愤甚,方思得外臣为助。得呈秀,相见恨晚。”两人一拍即合。崔呈秀很快复职,以后又迅速当上左都御史、少傅兼太子太傅,成为朝廷重臣。
  很短的时间内,一批大臣就聚笼在魏忠贤身边,而且形成了滚雪球效应,越聚越多。明代中叶以前,阉寺之祸虽盛,士大夫还是耻于公然与之为伍,到了末世,他们连这一点廉耻也不要了。内阁首席大学士,身份相当于丞相的顾秉谦,竟然在一次家宴中对魏忠贤叩说道:“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须儿,故令稚子认孙。”拐弯抹角地硬要给魏忠贤当儿子。而另一位曾经的兵部侍郎衔总督川贵的张我续手法更高明,他因有一个女仆是魏忠贤的本家,于是“加于嫡妻之上,进京八抬,称‘魏太太’”,公然以魏家姑爷自居。
  史载所谓“十孩儿”、“四十孙”中大部分都是三榜进士,朝中中级以上官僚。做了魏忠贤的儿子或孙子,对他们来说,就等于给自己的前程加了一个保险。这些人都是饱读诗书之辈,明代及其以前各代的依附太监者,无一不身败名裂,这一点他们不会不知道。然而,巨大的现实利益让他们顾不了太多了,这群末世赌徒,把一生的赌注都押在了魏忠贤身上,一旦拥有了权力,就急不可待地贪污纳贿,卖官鬻爵,安置私人,挟嫌报复,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赚足利息。至于国势如何衰微,政局如何混乱,那就与其全然无关了。一个国家在魏忠贤集团的领导下,不论怎样的天昏地暗,大概也不值得奇怪。
  天启年间那些奇怪的政治现象与魏忠贤的个性息息相关。
  小农社会中信任的基础来自血亲关系,只有自己的家人亲戚才是最亲近最可靠的。出身农民的魏忠贤在组织自己的集团时,本能地想到了模拟血亲关系,所以他大认干儿义孙,这样才能对这些人放心使用。对他的“儿孙”们,他真的尽心尽力地照顾栽培,许多人都获得了火箭式的提升。
  只要投奔他,他就立刻给予回报,做事大刀阔斧的他气魄宏大,来者不拒,很快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说实在的,刚刚执掌政权的时候,他心中无时无刻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在这些饱读诗书的朝臣面前,他没法不自卑,没法不小心。东林党攻击之初,他确实惶恐不已,以为末日到了。然而此时,自卑、恐慌一扫而空,他对自己的力量充满了自信。现在,有那么多心腹给自己出谋划策,“担当能断”的他更加有恃无恐。很快,他就向东林党人发起了进攻。
  事实证明大义凛然的东林党人其实不堪一击。魏忠贤在他的谋士指使下,寻找各种借口,组织人对东林党人进行弹劾,然后再以皇帝名义加以罢免。东林党人好面子,有的时候,不用魏氏罢免,遭到弹劾的大臣自己就提出了辞职。数月之间,东林党人就已被清洗殆尽。
  面对失败的政敌,魏忠贤没有一点大政治家的胸襟,而是恣意发泄自己心中的积怨。御史周建宗在弹劾魏忠贤时说魏氏“目不识一丁”,这句大实话让魏忠贤恼羞成怒,在反击之时,周建宗被无端下狱,活活折磨死了。魏忠贤的亲信爪牙在拷打周建宗时还厉声骂道:“复能詈魏上公一丁不识乎?”
  对那些曾经指责自己统治不合法、能力低下、出身卑贱的人,魏忠贤报复起来残酷无比。杨涟、左光斗、高攀龙等人都被他百般折磨而死。杨涟死前,经受了多次惨绝人寰的毒刑,死时被铁钉贯脑,身无完肉。魏忠贤之所以如此恶毒,就是因为他确实出身卑贱,能力低下,统治不合法。
  魏氏执政后,人们很快发现魏忠贤有个近乎病态的爱好:爱讲排场,爱听恭维,无论怎么过分的吹捧他都能欣然接受。于是恭维魏忠贤就成了朝中大小官员的一个升官捷径。魏忠贤的“政绩”实在可怜,然而毫不防碍官员们发挥聪明才智。天启六年闰六月,京师中府草场失火,自夜至晨,损失不小。魏忠贤带着太监参加了扑救。对这场火灾,主管官员薛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这位薛贞很善于“把坏事变成好事”,从光明面去看问题。他汇报时不是把重点放在“灾”上,而是放在“救”上,全力突出魏忠贤的表现,说魏氏“尽心竭力,别具一应变之才而布置安排”,并且就此大发了一通议论:“可见天下无难事,特患无实作事之人耳。使人人皆能如引实做,何遽谓天灾不可挽回哉?”一下子,这个报告就有了高度,也有了深度。魏忠贤读了,心里舒服得无与伦比,在别人眼里,他魏忠贤只不过半夜起来救了场火,而薛贞居然由此看出他“别具一应变之才”,这是何等不凡的眼光!而且后段的引申,足见此才可以安邦定国。于是,薛贞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反而很快被提升为刑部尚书。因祸得福,薛贞因而被朝野上下称作“火逼尚书”。
  还有一些人,干脆把阿谀拍马当成贿赂,直接开价来讨回报。延绥巡抚朱童蒙丁忧,按规定应该离职守孝三年。然而他贪权恋位,于是上疏大吹魏忠贤的功德,并暗示自己不愿离任,于是朝廷降旨,要求他不许回家守孝。有一个中书舍人朱慎坎,为了升官,专疏大捧魏忠贤,称他“内辅得人,师济在列”,肉麻无比。而他居然就因此而蒙特旨准予考选,后来还得到了升迁。
  凡是魏忠贤所做的事,不管大小,一律英明睿智,无人能比。由于魏忠贤实在没做过什么大事,人们只好任何一件小事都不放过。天启五年,东厂太监抓到了一个后金奸细。这本是一件寻常之事,但由于东厂是魏忠贤主管,于是就被升华到异乎寻常的高度,文臣们起草的圣旨说:“魏忠贤赤心为国,殚力筹边,前此屡著奇勋,今又潜消大衅,不烦亡矢遗镞之费,可比斩将搴旗之功,劳在封疆,赏宜超格。”“捷音里报于边塞,胜算实出于庙堂。”袁崇焕守卫宁远的功劳就这样算到了魏氏头上。为了酬答这样的奇功,朝廷特封魏氏之侄魏良卿为肃宁伯。
  魏忠贤主持重修了皇极殿,这个普普通通的工程在朝臣那里变成了经天纬地的大事:“(魏氏)心忠捧日,志切补天。焦劳靡闲于晨宵,率作几忘乎舄履。故能承累朝之堂构,成不日之经营,一人有攸跻之安,万邦仰垂堂之象。”简直如同再造国家的大功一样了。既然如此大功,当然要加官进爵,于是魏忠贤被晋为上公。这是明代外姓大臣所能得到的最高爵位。
  天启五年开始,朝臣们对魏忠贤的赞颂越来越多,很快变得铺天盖地。朝廷也因为魏氏的一桩桩大功不断加以封赏。从伯而侯而公而上公,很快到达了最高爵位。同时,在魏家亲戚中,一人封伯后又封公,一人荫为正一品大员,一人从一品,四人正二品,三品以下不计其数。赤贫的佃户魏家如今笏满床,转眼成为天下最显赫的家族。魏忠贤先被称为千岁,后被称为九千岁,再后来居然被称为“九千九百岁爷爷”,离万岁之有一步之遥了。
  如此狂封滥赏,并不是完全出于贪欲,最主要的心理动机,还是魏氏心中那深深的自卑。在意识最深处,魏忠贤一刻也不能忘了自己出身至卑至贱,每天都在怀疑自己的能力,坐在这至高的权位上,他其实无时不在忐忑。虽然表面上赫赫扬扬,但心里总是没底,深夜做梦,经常梦到自己被人褫去权位,又成了一个赤贫的农民,回到早年住过的那三间破草房里,原来的哥们又来取笑他,又叫他“傻子”。醒来后经常惊出一身冷汗。人贵有自知之明,庸人所缺的,恰恰是自知之明。魏忠贤一直期望出人头地,他绝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差,甚至还认为自己颇为杰出。登上权力顶峰之后,最让他迷醉的,还不是锦衣玉食,高官显位,而是别人对他能力的肯定。别人的恭维一次次地灌溉了他干涸以久的自尊心,一次次地帮他稳定住了心理平衡,让他确信自己果然不凡。他渐渐地上瘾了,对别人的恭维越来越饥渴。如果没有这些恭维,他无法保持自己的心理平衡。这种上瘾和毒瘾是那样的相似,只有剂量越来越大,才能满足他不断增长的要求。于是,恭维之辞越来越夸大,越来越离谱。由于缺少文化,那些在别人看来夸张得可笑的言辞他却受用无比。他生怕别人发现自己的底细,其实他也生怕自己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底细,于是他只好变本加厉地虚张声势,构建一个高大完美的自我。
  然而,这种外来的支撑毕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魏忠贤不是彻底的白痴,所以他的内心经常在两极之间摇摆。有时他觉得自己真的像别人所说的那样无所不能,天生聪明,洞察一切;有时又觉得自己其实一无是处,不过是个废物。和他的谋士们比起来,他明显感觉自己脑瓜不够用。这种情形多像一个酒精中毒者的表现,一会儿可能上了云天,摆出一副崇高的姿态,作出许多宏伟的许诺,可是过了一会儿就可能变得怯懦绝望,卑躬屈膝。
  有一次,他的心腹不小心说了一句“外官诌哄老爷”,竟引得他“垂首冷笑,长吁短叹,切齿曰:‘原来天下人都是诌哄虚誉我。’”,并且因此数日称疾不起。仆人一句不小心的话竟然就打破了无数次赞颂支撑的心理平衡,由此可见魏忠贤的内心其实是何等的脆弱。
  为了拯救自己,魏忠贤采取了两种策略,一种是继续大剂量服用恭维,一种是全力镇压反对者,草木皆兵。
  明代的特务组织在历史上是极为著名的,这是由于明朝皇帝大多具有病态的好奇心,喜欢窥视臣民们的隐私。为此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特务组织,由东厂和锦衣卫组成,人数多达十数万。天启三年,魏忠贤出任提督东厂太监,在这个位置上,他才真正发挥了自己的特长,干得有声有色。
  由于意识到了自己统治的不合法性,意识到了社会上的巨大反对力量,所以他把特务组织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致,一方面,是为了在全社会制造一种普遍的恐怖气氛,让所有的人都不敢乱说乱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用无孔不入的侦察手段深挖潜在的政敌,防患于未然。
  这个故事广为人知:朋友四人在密室饮酒,其中一人喝多了,大骂魏忠贤。另三个人不敢附和,仅瞠目而已。这时,东厂的特务突然破门而入,当即把四人抓到魏忠贤处。骂人者被活活剥皮,其他三人因为没有附和而得到了奖赏。
  这个故事非常传神地突出了魏忠贤时代的社会气氛,真实情况相去无几。“道路以目”这个词用于描写当时的恐怖氛围已不是虚指,而是实指。天启六年,一位苏州官员因事进京,将入都途中及京城内外的见闻写成《北行日谱》一卷,生动地反映出当时社会惶悚恐怖的情状。他入京途中和在客店内都遭到了特务突如其来的检查,行里被翻了好几遍。进京后,他连续走了几家朋友,求住一宿,没有一个人敢答应他。其中一人见他上门竟失声道:“此乾坤何等时,兄奈何自投此地?”可见当时恐怖气氛之深入人心。
  在全社会都战战兢兢谁也不敢乱说乱动的同时,一个声音越来越响,那就是对魏忠贤的颂扬。这种颂扬变得越来越离谱了。在魏忠贤授意下写成的谕旨中,充满了对他本人的褒奖颂扬:他称赞自己“一腔忠诚,万全筹画。恩威造运,手握治平之枢;谋断兼资,胸涵匡济之略。安内攘外,济弱扶倾”,还说自己“独持正义,匡挽颓风,功在世道,甚非渺小”。
  别人的吹捧当然还要肉麻许多倍。大学士冯铨在为魏忠贤祝寿的诗中,竟然把他说成是“伟略高伊吕,雄才压管商”,简直是古往今来第一伟人。到后来,国子监监生集体上书,要求以魏忠贤与孔子并祀,并说他“复重光之圣学,其功不在孟子下”,文盲魏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取得了与孔孟并尊的地位!对这类乖张的溢美之词,魏忠贤全都欣然接受,而且对谀颂者大加奖赏。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到后来,这场崇拜运动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全国各地纷纷为魏忠贤造起了生祠。古往今来,从来没有人受到过这样的待遇。各省为了讨好魏氏,造成的生祠之壮观,远过什么岳庙关庙。河南省城开封为了建造生祠,强拆民房两千多间,建成后前后九重,乃天子之数。延绥的“祝恩”祠,完全是皇帝专用的黄琉璃瓦为顶,祠内的魏忠贤像都是沉香木雕成,门口贴着这样的对联:至圣至神,中乾坤而立极;多福多寿,同日月以长明。建成之后,各地总督巡抚还要到祠中五拜三叩,口呼九千岁。没有哪一个活着的皇帝受到过这样的尊宠。
  如此荒唐的闹剧,固然是因为魏氏一人的头脑简单,但也反映了整个民族素质在精神层面上的进一步劣化。这场闹剧,大大加剧了中华民族精神资源的水土流失。
  再多的颂扬也改变不了魏忠贤目光短浅的现实。他对自己的身份地位一直没有明确的认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是建立在冰山之上,如果没有皇帝的支持,他实际上什么也不是。他从来没有想到冰山融化之后,自己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他只是被本能和虚荣所支配,像一个喝醉了的驭手,胡乱驾驶着大明社会这驾马车,向灭顶的深渊歪歪斜斜奔去。
  但是,他的集团内不乏聪明之辈,他们意识到了魏氏权力基础的致命缺陷:皇帝总有一天会死的,何况明代皇帝大多短命。一旦皇帝去世,魏氏王朝很可能土崩瓦解。因此,他们暗中向魏忠贤献策,趁现在魏氏势力全盛之时,干脆代君自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魏氏集团利益长远。
  然而,一听到这样的建议,魏忠贤惊得面如土色。他严厉警告谋士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他魏忠贤是大忠之人,怎么能存这样的心?他在谕旨里夸自己“一腔忠诚”,“赤心为国”,这都是实况,像他这样的“伟人”、“忠臣”,怎么会作出这样不耻于人类的背逆之事?
  就像当初魏忠贤获得权力的轻而易举一样,命运停止在他身上的试验也是那样突如其来。谁也没想到,天启七年,年仅二十三岁的皇帝突然得了重病。这年五月,他开始腰疼,发烧,以后又浑身浮肿,已经呈现出大限将至的迹象。从症状上判断,他得的大概是急性肾炎。
  魏忠贤显出了老仆本色。六十岁的他住进了离皇帝寝宫很近的懋勤殿,日夜侍候皇帝起居。为了救皇帝的命,他想出了无数办法。他请来巫师,给皇帝驱邪,他在宫中发放金寿字大红贴裹,要用一片金色红色的喜庆气氛驱赶病魔。因为皇帝的病情日渐加重,他多次暗自垂泪。
  可是一切都无济于事,三个月后,天启帝去世。由于无子,由弟弟朱由检继承帝位。
  魏忠贤哭得昏天黑地。他对天启帝情近父子,皇帝的突然崩逝,对他的打击颇为沉重。他一心一意地沉浸在悲痛之中,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正悄悄聚集在自己的头顶。他也知道新帝登基后,也许不会像先帝那样信任自己,自己不会再有这样大的权势,可是,凭自己的忠心,后路也不会坏到哪儿去。这个庸人,在政治上迟钝得可怕。
  魏氏集团的其他人可比他明智得多,还是在天启帝病重其间,就已经有人开始故意在朝政上反对魏氏,以在众人面前划清自己和魏忠贤的界线。魏忠贤对此还懵然不知。
  新皇帝崇祯与天启帝完全不同,此人“心乐读书,十余龄即好静坐”,对政治有着强烈的兴趣,一心一意要挽大明于危难。对魏氏集团的胡作非为,他痛恨到了极点。一开始,他对魏忠贤还敬畏有加,慑于魏氏的巨大权势,他暂时没有任何动作。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这个庞然大物其实是个纸老虎,即位两个月之后,他决定动手了。他首先示意臣下弹劾魏忠贤,长期以来聚集的反魏能量一泄而出,弹劾魏氏的奏折铺天盖地。天启七年十一月初一,崇祯帝发布文告,宣告魏氏乃大恶之人,“本当寸磔,念梓宫在殡,姑置凤阳”。
  一声令下,前朝老仆魏忠贤听话地卷起铺盖,到凤阳祖陵去守陵了。然而,皇帝的“姑置凤阳”只不过是句客气话,算是给先帝留个面子,他怎么会真的养虎遗患。中国政治历来讲究斩草除根,魏忠贤面前只剩了死路一条。十一月初六日,得知皇帝要取他性命后,魏忠贤在南行路上上吊而死。
  魏忠贤的尸身最初被草草埋葬在阜城,后来为了昭示国法,又被挖出来处以凌迟之刑,并在他的家乡枭首示众。魏氏的贤子魏良卿被处死,其他家庭成员被发往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河北肃宁大魏庄的一座座高宅大院被查抄,没收,拆毁。这些气势轩昂的层楼叠院刚刚建成几年,有的建筑还没有最后完工。
  赫赫扬扬了三五年的魏氏家族,土崩瓦解,不可一世的诸多公侯一日之间成了被人踢来踏去的死刑场上的尸首。刚刚聚敛到手的财富又一扫而去,侥幸没死的魏氏后人戴上枷锁,一步步走向遍地不毛的边疆。在那里,他们落地生根,盖起土坯房,开垦贫瘠的荒地,重新开始了赤贫的生活。
  几十年前那场赌博换来的又全部失去,魏氏家族又回到了原点,不,甚至远远不及原来的生活。
  如果魏忠贤九泉之下有知,他会后悔自己当初的那场赌博吗?
  
  第二十四章 禅让是一个谎言
  禅让在儒家的字典里代表着上古圣贤政治,在仲尼门徒一厢情愿的梦想中,禅让是儒家道统战胜政统的标志。天下惟有德者居之,执掌政权的领袖同时也应该是道德的完人。这就是所谓的圣人治国。按照这个逻辑,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都是圣人治国的标志性人物,只是在“礼崩乐坏”的春秋以后,这种政道合一的政治模式才被破坏。
  孔子只是“素王”,虽然自命为圣贤政治的不二传人,数度周游列国,可始终与政权无缘,且屡屡厄于野人,空剩下“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无奈。而控制政权的王霸却免不了道德权威的缺憾,在他们的视角里,天下惟有力者居之,夺取天下和保全天下,需要的只是富国强兵;至于仁义道德,那是装点殿廷、遮掩霸气的一种文饰,最多也只是包裹尔虞我诈、纵横捭阖的一层糖衣。这是儒家士子永远的遗憾。自孔子始,历代儒家领袖都在为恢复上古圣贤政治而努力。不过他们不再奢望圣人能执掌政权,他们只是希望执掌政权的领袖能成为圣人,也就是所谓“致君尧舜”。但众多儒家士子永远也不知道,恐怕也永远不想知道,这个上古政治春梦,真的存在过吗?它也许只是孔子夜梦周公醒了后的模糊记忆?如果只是因为这一点美丽的残梦,而用数千年的光阴来反复试验,那代价简直就是不堪回首。可是,历史竟真的是那么残酷。
  第二十五章 尧舜禅让的政治谎言
  最早对尧舜禅让提出质疑的是魏文帝曹丕,他在接受汉献帝“禅让”后脱口而出了一句话:“舜禹受禅,我今方知。”在政出于曹氏的现实面前,当了多年政治傀儡的汉献帝,再也无法与没有道德包袱的曹丕并立于世了。曹丕以己心度舜禹之腹,一下子就击碎了尧舜禅让的美丽政治神话。
  一部有别于正统的异类史书《竹书纪年》也支持这种说法:“昔尧德衰,为舜所囚。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
  直说就是,舜发动政变,囚禁了帝尧和太子丹朱,夺取了帝位。舜一上台就进行政治肃反,迅速铲除忠于帝尧的政治势力。透过《尚书》的正统文字,我们依稀还看到这之中的残酷和恐怖:“尧使舜嗣位,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服。”在演了受禅的一出戏之后,舜就迫不及待地诛杀了忠于帝尧的前朝重臣,用杀猴给鸡看的策略,来警告任何敢质疑其权力合法性的异见人士。也只是在这种屠杀的恐怖之下,天下人才被威服。《尚书》的意思很明显:“四罪而天下服”—如果不采取这种非常而坚决的手段,如果不放弃妇人之仁,也就是说,不对帝尧的“四大护法”下重手,则天下是不能服的。现在让我们剥下儒家描在舜身上的美丽文饰,看看真实的舜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们都知道,舜起自田间,躬耕历山。一个乡下的穷孩子,在和平年代又怎么能有那样大的造化呢?从一个普通村民,数十年间竟能先娶帝尧二女,成为朝廷重臣,再为摄政王,最后践天子位。这不能不说是个异数,也不能说舜没有过人之处和独得之秘。
  在和平年代,获得政治地位自有它的一定程序,比不得乱世,王侯将相多出于草莽。因此,和平于小百姓是福气,但于政治野心家却不能不说是个限制。但对于真正有手段的政治高手,和平未必就是障碍。我们知道,科举时代通过考试获得进身之阶;在科举之前,选拔官员是征辟。所谓征辟,就是朝廷听说某人有贤名,就下诏调他为政府效力,就是让他出任官员。因此,一个有政治抱负的人,要想进入政治轨道,就不能默默无闻,就必须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可是怎样才能博取名声呢?无非是德行或才能出类拔萃。但以才能显名于世,不如用德行获得名声来得快。因为,才能要到为官用事时才会看出来,可德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表现,所谓大德只在细行,每一件小事都可以彰显一个人的高尚品德。所以呢,世上有志“兼善天下”、等待朝廷征辟的人,就在德行上猛作功夫,不是以隐逸山野来彰显自己淡泊名利的高行,就是以事亲至孝来获得孝子的美名,或者以仗义疏财获得一方善人的荣誉称号。这在征辟制度实行得比较积极的汉代最明显。
  舜的独得之秘就是他的做秀功夫一流。舜所以被帝尧征辟用事,就在于他在德行和才能上都获得了非比一般的社会声誉。他在隐逸、孝行和才能上都下了一番功夫。他首先在孝上着力,不过这也得力于他全家的配合,他们甘当负面的配角,为了舜的政治崛起,落下千古骂名。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话,那舜的“军功章”上怎么着也有他父母和弟弟的一半。史载舜“父顽母嚣弟傲”,他的父亲、继母和异母弟,为了杀害他,费尽了手段。这里有些让人不明不白,舜家并没有多少财产,舜在家庭里面的对手为什么屡屡要对他赶尽杀绝?甚至更不可思议、不合情理的是,在舜已经做了帝尧的女婿之后,他的家人还在继续进行对他的种种谋杀活动,在舜修谷仓时火烧谷仓,在舜穿井时落井下石,种种都志在杀之而后快。虽说有后妈就有后爸,但舜的父亲也未免太冷酷无情了吧。要说杀舜是他弟弟象为了独得家产,但在舜贵为驸马后,对于自私的象来说,攀附哥哥比杀害哥哥更能获得利益。儒家的史书对此有一个解释:象在这时候之所以还企图谋杀舜,是为了兄终弟及,继承舜的琴和两个如花似玉的公主嫂子,自己做帝尧的驸马。这种说法很牵强,因为杀害驸马的政治风险太大了。试想,舜的非正常死亡,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只能是象母子,因为之前他们就有种种对舜不善的恶名传于外。象难道不明白,骄傲的两位公主会跟杀夫仇人结婚吗?她们会放过杀夫之人吗?以人心度人心,无论君子还是小人,规避危险是一样的。因此,正史关于舜与其家人的恩怨,不是执掌政权的舜的创作,就是他们合演的双簧。
  但创作也好,双簧也好,反正舜通过它获得了孝子的美名,这才是最终目的。有了孝子美名后,舜就在历山地面上轰轰烈烈地演绎起他的德与能。他与老百姓打成一片,以至他到哪里,老百姓跟到哪里;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舜一到就迎刃而解;老百姓发生纠纷,也都找他均裁,他一裁还无有不服。当然,这也都是后来舜的御用历史学家所言。总之,他的名字很快穿越历山,上达天听,于是就被朝廷征辟,入朝用事。舜到了帝尧的朝廷,很快得到帝尧的欢心。帝尧末年,灾害频仍,“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共工、鲧、欢兜等一干名臣此时都在朝用事,这些人都是舜的前辈,舜想有所为,不能越过他们。但他们都没有舜的一个有利条件,那就是,舜是驸马,是帝尧在丹朱之外最信得过的人。也许就是因为这份相信,尧晚年不问政事,沉迷修道,对舜的奏请一概是圈阅同意。在舜用事二十年之后,朝廷早已物是人非,昔日英华未经秋而凋落,舜之羽翼已成。政出于舜而不在尧,帝尧大权旁落后终被幽禁深宫,太子丹朱也被另处囚禁。但老奸巨猾的舜并没有马上取代尧,他只是摄天子政,在做了八年摄政王之后才惺惺作态一番,假意归政丹朱,但据说由于老百姓不同意,他才勉勉强强地登上帝位。
  关于舜归政丹朱的做秀,司马迁这样写道:
  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
  试比较一下,一个是当政近三十年,又是当今摄政王,满朝文武几乎尽出于他栽培;一个虽然是太子,却早被政敌加上了不贤之名,并被幽囚多年。一无羽翼、赤手空拳的太子又怎么能与积威积权的摄政王抗衡呢?只要脑子没进水,没有人会不朝舜而朝丹朱的。舜的摄天子政,在数千年后还有王莽的居摄和假皇帝相媲美。有趣的是,舜假惺惺地叹气:“天意如此!”王莽后来废汉时也有样学样地说是迫于“皇天威命”。不管是不是王莽东施效颦,但起码王莽看清楚了尧舜禅让的实质。从来惟大英雄能识英雄,也惟大奸雄能识奸雄。后文要说的王莽、曹丕、司马炎、刘裕等,都是舜数千年后的私淑弟子和知音。
  这种政治权谋就怕有了开头,坏的先例一开,就免不了骨牌效应。舜费尽心机地登上天子位,却也同时坐上了政治火山。帝尧留下的烂摊子要他去收拾,天下虽然一时被他恐吓住了,但他接收的只是个泽国,洪水泛滥经年,人民几为鱼鳖。要想真正坐稳天下,当务之急是把水治好,只有先服了水,才能真正让人心服。没办法,舜只得起用出于治水世家的禹。在此之前,舜杀了禹的父亲—治水的鲧。杀人父用人子,舜难道不知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吗?可是除了禹,没有人有能力治水,舜不得不控制性地使用禹。禹后来治水时“三过家门而不入”,除了表明他敬业外,也许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不想让帝舜抓住他一丝一毫的缺失。如果他治水过程中过家门而入的话,帝舜完全可以因此下诏斥责他“疏于职守”,“为家忘国”,甚至扣上更严重的政治帽子:罔顾圣恩,不体朝廷拳拳爱民之心,为儿女私情而忘君臣大义。大禹后来以俭朴著称,恐怕也与他所处的百般猜忌的政治环境有莫大干连。
  对于大禹来说,怀抱血海深仇,在仇敌手下讨生活,只能如履深渊,如履薄冰。后来的汉光武帝刘秀颇得大禹遗风,当他哥哥被所谓的更始帝刘玄杀害后,刘秀没有逞匹夫之勇,而是继续面不改色地效忠于刘玄,终成大业。大禹的行事低调,使得他在极具心机的帝舜手下没有出什么差错。也许是人算不如天算,怀抱原罪的大禹后来竟因为治水这件苦行而最终夺得天下,并顺利传位于子而成就了夏朝的帝业。当然这是后话。
  而当大禹奉诏治水时,洪水已经成了国家的心腹之患,治水也自然成为国家压倒一切的任务。整个国家都被动员起来,所有的衙门、所有的资源和所有的人都要为治水让路。在此过程之中,国家的权力中心无形中就与治水指挥部重合起来。国家的生杀予夺,人事上的升迁进退,都可以凭对治水的态度“一票否决”。这在帝舜是不得以为之,但在大禹来说,却是个天与的莫大机会。最终,大禹疏通九河,引江入海,建下旷世之勋,也因了这一德被万民的震主之功,更主要的是在治水过程中无形中控制了整个国家机器,掌管了整个国家的人财物,大禹的光芒盖过了帝舜。在伯益等部将的拥戴之下,禹受舜禅也就顺理成章了。
  历史在此又简单地重复了一下。禹受舜禅,也照抄帝舜当年的旧作:“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
  不过大禹不像舜当年那么做作,没有说什么天命不天命的。虽然也是“辞辟”了一番,那也是程序的需要。大禹虽然也是逼退了帝舜,强行当上天子,但同帝舜全靠沽卖孝名来获取政治资本相比,毕竟建立了惠泽苍生的不世奇功。其践天子位,也算实至名归,人心所向。
  起自田土的帝舜,终被玩水的人所取代,最后去南方巡狩,崩于苍梧之野,就地为陵。可怜一个苦孩子出身的退位天子,演了一辈子的戏,到最后收场时,只有娥皇、女英双美哭陵。也许这所谓的巡狩就透着蹊跷:一个被迫退位的前天子还南哪门子巡?何况那时所谓的南方可不能与现今的烟柳繁华、温柔富贵的南方可比,那个听起来就恐怖的蛮荒瘴厉之地原是最好的流放地。舜之所谓南狩,恐怕只是政治流放的代名词。不然,他的两位遗孀怎么哭得那样伤心,以至血溅青竹,洒泪成斑,最后殒为湘妃,魂绕九嶷。帝尧二女一辈子荣华富贵,父亲和丈夫先后贵为天子,晚年却迭遭政治打压,最后竟然还蒙尘南荒,怀着不尽的愤懑而去。其情其景真正是“人何以堪”!
  不过自帝舜始,禅让也形成了一个规矩:受禅天子也不逼人太甚,还保留了退位天子及其继承人部分特权,允许他们以客礼见天子,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正如曹丕废汉献帝为山阳公,仍允刘协在封地奉汉正朔,并言,“天下之珍,我与山阳共之。”但实际上,他们彼此都从内心不想见到对方,一个怀着道德上的愧疚,一个受不了君臣易位的尴尬,所以是以君臣之礼相见还是以客礼相见,从一开始就是不会成为现实的事。退位君主虽然保有封地,其实就是被监视居住,被软禁在封地。到此之时,即便继续享有天下之珍,又同嚼蜡何异?
  从舜禹受禅的被历史神化,我们就明白了什么是政治神话,什么是政治谎言,明白了为什么谎言被一再重复后,就成了绝对真理和不可颠覆的神话。
  第二十六章 汉魏晋南朝禅让的恶性循环
  辽人有首《伎者歌》:百尺竿头望九州,
  前人田土后人收。
  后人收得休欢喜,
  还有收人在后头。
  以此诗比之汉末魏晋南朝的政局确实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自汉失其鹿,天下共逐数百年,真正是王朝兴替如走马,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政权轮替并没有采取革命的形式,而是和平交接,即所谓禅让。禅让虽然没有革命那样激烈,但其文质彬彬的面具下同样充满了血泪。
  在舜禹之后,其始作俑者应推西汉末年托古改制的王莽。王莽慕古成痴,其改制内容不在此专论。这里就说他怎么让刘氏江山改姓为王。西汉自大将军霍光辅政以后,政局就一直被外戚权臣所笼罩。等到王莽出任掌管军政大权的大司马时,王氏一门已先后有十人封侯,其中五侯更是权焰熏天,轮番出任可比拟摄政王的大司马。“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说的就是王家的炙手可热。作为王家侄辈的王莽所以能从“一门俊彦”中冒出来,靠的就是他非凡的做秀功夫。王莽的谦恭使他成为外戚中一朵亮丽的奇葩,以至获得了大学者桓谭和宗室刘歆的推崇和拥戴。
  王莽在经营权力多年以后,就不再满足权臣的名分,开始步步紧逼,欲问汉鼎之轻重。他先毒杀了自己的女婿,那个还是孩子的平帝,立两岁的宗室子弟为帝,并把他的名字改为孺子。立新帝使自己十六岁的女儿一跃而为太后,改新帝名字是在向天下表白,自己只是在效法周公。周公当年辅政时,管、蔡二人就曾散布流言,诬周公企图篡夺成王的的江山:“其将不利于孺子乎!”王莽此举意在昭告天下,自己会像周公那样尽心辅佐孺子,最后功成身退,还政于天子。
  当翟义拥戴宗室刘信用武力向他提出抗议后,史载王莽闻之“惶惧不能食”,竟然“日抱孺子祷郊庙”,会群臣时还满腹委屈:“昔成王年幼,周公摄政,而管、蔡挟禄父以畔,今翟义亦挟刘信而作乱。自古大圣犹惧此,况臣莽之斗筲!”并效法周公当年作《大诰》讨伐管、蔡,也作《大诰》表明自己的正义和无私。
  但他最后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权力的持续浸染使他不再满足于大司马,不再满足于摄政王和“九锡”的同天子仪礼,甚至连假皇帝和摄皇帝名号也不足以餍其心。公元25年,他终于背弃了自己对天下的庄重承诺,一日之间否定了自己半辈子的事业,废汉建立了自己的新朝。“策命孺子为定安公,封以万户,地方百里;立汉祖宗之庙于其国,与周后并行其正朔、服色。”可笑的是,此时他仍然做秀成癖,走下金銮殿,紧握孺子的手,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地说:“昔周公摄位,终得复子明辟;今予独迫皇天威命,不得如意!”并“哀叹良久”。意思是说,我本想以周公为楷模,辅佐你到亲政为止,无奈天命不可违,上天一定要我代汉而治天下,其奈何!其奈何!
  这 “皇天威命”就是当时嚷嚷不休的图谶,所谓天降符瑞言称王莽将代汉而立。其实,这一切做作都是王莽或者其追随者造出来的。不知道王莽是真相信这些图谶还是被自己人蒙骗了,反正他就这样在人造假神话的迷乐声中走向了政治绝路。1890年后,袁克定也效法古之成例,印假报纸伪造万民拥戴袁世凯称帝的民意,以欺骗其父,终使老袁走上了不归路。其称帝也与王莽代汉一样成了一个历史大笑话。
  同王莽受禅失败不同,后代的奸雄却作出了不俗的成绩。他们从王莽的失败中得出了教训:靠女人可以得到荣华富贵,甚至也可以权倾一时,但永远得不到江山。在宫廷内部经营的权力体系,就如空中楼阁,看上去巍峨壮观,却由于没有根基,很容易在政治风雨中瓦解冰消。像王莽,其权力取得全来自王氏家族的一个女人,虽然这个女人现在贵为太后。因此他的权威基本上只局限在庙堂之上,并没有自己的权力基础。他能号令天下,全靠扛着汉朝廷这面大旗和太后的支持,一旦没有了这个“橡皮图章”,其权力合法性的大厦马上就坍塌了。所以他代汉自立,马上就遭到社会中上层的坚决抵制。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力基础,树立自己的统治权威,他厉行新政,以上古圣贤的名义改革土地制度和货币制度,企图取悦中下层老百姓。可他在错误的时间进行了一场正确的改革,糜烂的政局和崩溃了的经济,使任何改革都难以推行,所以他的每一项新政都遭到整个社会的抵制。在一个错误之后,他又接着犯了另一个错误:他企图用暴力强行推行改革,结果使得各种反对力量形成合流,以至政局鱼烂河决,终于不可收拾,其新朝也随着他被民军所杀而夭折。
  撇开其他原因,王莽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自己的权力基础。不是自己一刀一枪挣来的,靠妇人女子九曲深院里的因缘际会去偷盗别人的江山,在“名不正则言不顺”的儒家正统时代,天然地就缺乏合法性。所以,王莽之后,谋求禅让者多是能将能相的权臣,其身边聚积了一大批文臣武将,并网罗了各方面的人才。其夺得天下虽然是通过禅让,却也经过多年甚至数代苦心经营,也是刀口舔血,出生入死而来。
  曹氏代汉而立就是这样。曹操靠收编黄巾残部起家,在唯才是举的人才政策和屯田的经济政策之下,再奉行“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治谋略,终于荡平中原,打下自己的一片基业。但他还有自己的道德包袱,还没有代汉的政治勇气,“使天命在吾,吾其为周文王”。终其一生,曹操虽有“彼可取而代之”之心,但一直还是安安分分地做着“周文王”,奉汉正朔,做着汉臣,在魏王和汉丞相的位子上死去新魏王曹丕继位后,他要兑现其父要他做周武王的期权。其时,虽然有孙权、刘备的不断犯边,但基本不成气候,中原腹地的和平已成定局。除旧布新,建立新朝,已经是人心所向。各种力量都在推动曹丕采取行动。而曹丕本人也没有乃父的道德包袱,年轻人的勇气和虚荣心也在激荡着他朝皇帝的宝位冲击。那些曹氏部属也在设想着如何弹冠相庆,如何分新朝一杯羹。于是自有小臣去逼去劝汉献帝效唐虞旧例,把帝位禅让给魏王。“率我唐典,敬逊尔位”,公元220年,曹丕终于逼迫汉献帝把帝位禅让于他,建立魏朝,是为魏文帝。他追尊其父为魏武帝,封逊帝刘协为山阳公,允许他在其封地奉汉正朔和服色,建汉宗庙以奉汉祀。曹丕还同时给刘协留了句客气话:“天下之珍,吾与山阳共之。”但刘协是不是共到所谓天下之珍就不得而知了,只知道他后来活到五十四岁死去。
  不过刘协聊以自慰的是,那个逼他禅让的曹丕并不长寿,只活了三十六岁就死了,其子魏明帝曹睿也只活了三十多岁就扔下了孤儿寡母,遗命司马懿和宗室曹爽辅幼主曹芳继位。最高领导人频繁更迭,而且继位者年龄越来越小,这就为权臣的诞生准备了现实条件。司马懿是曹操时的旧臣,辈分很高,是小年轻的曹爽难以望其项背的,朝政大权很自然地就落到司马氏手上。
  同曹操一样,司马懿也有他的道德包袱。终其一生,他都是魏臣,并不遗余力地为魏东征西讨,顽强抗击西蜀的军事冒进,并彻底地遏制住了诸葛亮的北伐努力,堪称魏朝的柱国之臣。但正如后来唐末的一位诗人有感藩镇之祸所言:
  中原莫遣生强盗,
  强盗生时不可除。
  一盗既除群盗起,
  功臣多是盗根株。
  司马懿成为魏朝柱国之臣,多年手执兵符,统率百万大军,屡屡打退外敌的侵犯,这奠定了他在魏朝廷不可或缺的地位。对一个主弱臣壮的政权来说这,并不是好事,其可怕远甚于强盗和外敌,事实上司马氏后来也确实成了魏政权的掘墓人。生杀赏罚之权不再出于朝廷,而渐渐下移至司马氏之门,司马氏在魏廷也渐渐获得了曹氏当初在汉朝廷的地位。
  历史又演了惊人相似的一出戏,准确地说是演员照抄了前人的旧作。司马氏第二代司马师开始主宰魏朝廷,甚至径行废立,竟然把乃父当年受命辅政的对象曹芳废为齐王,立高贵乡公曹耄为帝。司马师后来疯疾暴死,继其位者是他弟弟司马昭。这个司马昭表面上没有其兄那样霸气,骨子里其实有过之而无不及。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他名义上的皇上曹耄对他的切齿之言。
  这个曹耄少年气盛,不忿司马氏专权,想做真正的皇帝。可除了身边的几个太监并无一兵一卒,就是身边的太监也保不准是司马氏的耳目。这也不能怪他们,凡夫俗子总是以生存为第一要义,为了生存也讲不了什么君君臣臣的大义了,何况你曹氏当初也是不君不臣过来的。曹耄在发了一通不知死活的怨言后,竟然仗剑冲出后宫,摆出一副与司马氏拼个鱼死网破的架势。可他的匹夫之勇碰到真匹夫就立马完蛋。司马氏的人也挺剑迎上来。当大家还慑于君臣之义时,司马氏的鹰犬贾充高呼:司马家养你们多日,就为的是今天!以至宫闱惊变,血溅宫墙,曹耄被当场刺死。这个贾充也算与司马氏有一段孽缘,《晋书》“武帝纪”称他“贾充凶竖”,一个凶恶的小人。其女后来嫁给晋朝的第二个皇帝惠帝司马衷,就是那个乱晋政的贾后。这个据说又矮又黑的贾后精于权谋,又有政治野心,一手挑起了“八王之乱”,从而使短暂统一了全国的晋朝,不得不在“五胡”的凌厉攻势下成为偏安江左的割据政权。这个惠帝就是天下饥馑时问百姓“何不食肉麋”的那个蠢材皇帝。他们也算是一对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天成佳偶,或者叫一对真正的狗男女。当然,这是题外话。曹耄死后,满朝文武,只有司马懿的弟弟、老臣司马孚抱尸痛哭。按说,就是要做做表面文章,司马昭最低也应该弃车保帅杀贾充以谢他弑君之罪,从而维持君臣的起码体面。但司马昭连这一点体面也不要了,贾充竟然什么事也没有。如果司马昭忍痛杀了贾充,恐怕就没有后来晋惠帝时贾后专政的惨祸了,这也是人算不如天算。没办法,魏明帝的老婆、当今太后只得下发诏书斥责高贵乡公曹耄,并将横死的皇帝贬为庶人,以民礼下葬。做皇帝、做太后做到这个份上,真不知悲哀两个字怎么写了。只能说,前有行者,后就有跟者;你做得初一,我就做得十五。恶的示范效应从来比善要来得快来得猛。
  司马昭很快又立了另一个宗室子弟曹璜来当新傀儡,就像当年王莽为西汉最后一个皇帝改名孺子一样,司马昭也把新君改名曹奂,其潜台词是取其光明、换新之意,要他与前任曹耄划清界线。这个曹奂在司马昭手上基本上还挺过来了。等到司马昭一死,其子司马炎继位为晋王,曹奂的皇帝日子也到头了。公元265年,司马炎效曹丕故例,逼迫十五岁的曹奂禅位于他。于是夺汉天下的曹魏也在四十五年后被司马晋夺去了天下,也算是“前人田土后人收”了。
  但是,“后人收得休欢喜,还有收人在后头”。司马炎登上帝位十五年后灭了东吴,统一了全国,从而结束了近一个世纪的内战。但他在做了真正的中国大皇帝十年后就一命呜呼。他死了以后,晋朝又落入权臣内斗的恶梦之中。司马衷继位后,皇后贾氏与太后杨氏为干政事大打出手,在她们的背后分别是皇后父亲“凶竖”贾充和太后父亲“豺狼”杨峻,这两个外戚权臣又联结着宗室亲王和朝中大臣。权力斗争很快发展为生死之搏,亲王们都进行了军事动员,以至晋王朝陷入了近三十年的内乱,史称“贾后之乱”和“八王之乱”。在持续的“军阀混战”之后,晋朝中央政府的权威荡然无存,以至被“五胡”所窥伺,长安、洛阳沦陷,晋室被迫南迁。中国在短暂统一后再此陷入分裂。
  晋室偏安江东,在淝水之战后顶住了胡人的南下攻势,但后来又几乎命丧权臣内乱,最后靠刘裕击败了篡位的桓玄。但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一盗既除,更生一盗。而这后进的虎,新生的盗就是当初驱狼之人和除盗功臣。刘裕就是晋室的驱狼之人和除盗功臣,但他也自然地成为后进的虎,新生的盗。《资治通鉴》说刘裕在再造晋室之后滋生了政治野心:
  宋王〔刘裕〕欲受禅而难于发言,乃召宋臣宴饮,言曰:“桓玄篡位,鼎命已移。我首唱大义,兴复帝室,南征北战,平定四海,功成业著,遂荷九锡。今年将衰暮,崇极如此,物忌盛满,非可久安;今欲奉还爵位,归老京师。”群臣惟盛称功德,莫谕其意。日晚,坐散,中书令傅亮还外,乃悟。而宫门已闭,亮叩扉请见……亮出,已夜,见长星竟天,拊髀叹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验矣。”……
  刘裕想跟前辈受禅的曹丕、司马炎学习,却一时自己说不出口,所以他召集部属喝酒,希望他们提出来。但他绕了个弯子,先说自己如何再造晋室,如果没有他,晋朝早灭亡了,现在虽然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但位极人臣,恐怕不是好事,所以想辞去晋朝廷的一切爵位,到京师养老去。刘裕向自己的部属暗示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晋朝其实二十年前就已经灭亡了,是我刘裕让它又活了这么些年,就算我现在代它而立,也不算盗取他人江山社稷;第二层意思是,我现在位极人臣,皇上已经赏无可赏了,从来功高震主,当皇帝无可赏时,通常就意味着要杀了,我担心这样下去要出大事;最后一层意思说得更直白,我刘裕不想再要晋室的爵位了,我想去京师养老。从来戒慎恐惧的功臣功成身退都退归林下,惟恐离权力中心不远,岂有往政治漩涡里去的道理?刘裕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无论从仁义还是自我保全的角度,我都要去京师去皇宫度我的余年。可惜一干部属都不明白老刘的心思,只有傅亮喝完酒出门后被风一吹,觉得刘裕好像话里有话。终于风吹酒醒,脑子灵光一闪,突然看出了端倪,明白了刘裕绕这么个大弯子原来是想受禅当皇帝。他自觉立功的机会来了,就回头敲门进去跟刘裕请假说要去京师走一趟。两人彼此心照不宣。傅亮出了刘家的门后,天已经黑了,只见长星划过中天,傅亮认为这是天意显示,世间要有一番除旧布新了。天人感应学说认为,长星过天是改朝换代的神示。没有其他旁证证明这一天文现象,这段神话很可能是出诸刘宋的官方正史,用意在证明刘裕的奉天承运,应天顺人。借禅让主谋傅亮之口说出这段神示,还特意点明他本不信天人感应,目的是强调天要灭晋,非刘裕之罪。
  紧接着,傅亮去京城,带着起草好的禅位诏书去找晋恭帝,叫恭帝手抄一份。前朝逊帝在这非常时刻总是哭哭啼啼,明知大势已去还要恋栈不已,结果徒然弄得正准备登基的人心里不痛快。这个人不痛快,别人还能痛快得了?马上要退位的皇帝又怎么能痛快得了?这个晋恭帝倒不像他的前辈,他不但痛痛快快地答应禅让,而且还说早该禅让了。刘裕碰到这么个知趣的人,少不得要多浮几大白。这个达观的逊帝高高兴兴地誊写了一遍傅亮起草的禅让诏书,还对身边的人说:“当年桓玄作乱时,晋已经失去了天下,我家的江山能延续二十年,都是刘公所赐。今天我把天下禅让给刘公,我心甘情愿。”刘裕受禅后改国号为宋,史称南朝刘宋。晋的末代皇帝晋恭帝被封为零陵王,所有待遇比照晋初。
  这个晋恭帝也算一个看透时势的现实主义者,如果不是生不逢时,一定也是个权谋高手。当此之时,如果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发泄自己的悲愤和仇恨,岂不扫了人家的兴?虽然人家能理解,那对你今后的人生又有何益?晋恭帝此番言辞的效果简直可以同那个乐不思蜀的刘阿斗媲美。千百年来人们都在嘲笑刘禅不知亡国之恨,嘲笑他“此间乐,不思蜀”的名言,却不知道这可能是他在司马氏的恐怖之下自保的一种手段,是故意示愚和养晦,从而借此保其天年。否则以其当初对诸葛亮如对仲父的姿态,虽然昏聩,却也不至于说出这种让对手鄙视的童真之言。晋恭帝也算顺时随命,与时俱进,用一句惠而不费的漂亮话,换来后半生的平安,说起来还有很大赚头。用现在的国与国间的外交辞令来说就是,在被迫签订这份不平等条约时,晋恭帝通过外交手腕最大化地争取了自己的“国家利益”。可是刘宋的末代皇帝宋顺帝刘准就没有晋恭帝这份从容。不过刘准还是十三岁的孩子。
  他在权臣萧道成的鹰视虎眈之下,在帝位上待着的最后时刻,被萧的杀机所镇慑,几之魂不附体。当萧道成的大臣王敬则逼他出宫时,小皇帝—
  不肯出,逃于佛盖之下,王敬则勒兵殿庭,以板舆入迎帝。太后惧,自帅阉人索得之,敬则启譬令出,引令升车。帝收泪谓敬则曰:“欲见杀乎?”敬则曰:“出居别宫耳,官先取司马家亦如此。”帝泣而弹指曰:“愿后身世世勿复生天王家!”宫中皆哭。
  可怜惊吓过度的刘准害怕被抓走杀害,竟然躲到慈悲菩萨的塑像下面不肯出来。但太后知道,他们孤儿寡母的生死只在对手的一念之间,如果惹恼了他们怎么得了!太后赶紧领着太监把小皇帝找出来了。即使在知道不会被杀之后,这个小皇帝还是说出了千古亡国之君的伤心欲绝:希望后世转世投胎再也不要生在帝王家!在刀斧面前,十三岁的宋顺帝下了最后一道诏书,禅位于齐。萧道成也像宋顺帝的祖先刘裕一样受禅登上了帝位,史称南朝萧齐,从而又开辟了一个新的短命王朝。
  历史之轮很快就转到萧齐的末代。大司马萧衍崛起,统领大军的他心中也萌生了受禅的想法。其追随者沈约察言观色,就进行劝进:
  今与古异,不可以淳风期物。士大夫攀龙附凤,皆望有尺寸之功。今童儿牧竖皆知齐祚已终,明公当承其运,天文谶记又复炳然,天心不可违,人情不可失,苟历数所在,虽欲谦光,亦不可得已。沈约关于天道人心的漂亮说辞,无非是要打消行将篡夺者的最后一丝君臣之义的顾虑。萧衍终于改元称帝,当时合法的皇帝不在京城,所以萧梁是称帝在先,受禅在后。过了些日子才由齐之末代太后颁令,使改朝换代合法化。太后令说:“西诏至(时齐和帝在建业之西还未回京),帝(指齐和帝)宪章前代,敬禅神器于梁,明可临轩,遣使恭授玺绂,未亡人归于别宫。”—齐太后说,齐和帝效法前代旧例,要把天下禅让给梁,请梁派个特使来,明天我这个齐的寡妇就把传国玉玺送给你。
  萧衍是为梁武帝,他奉齐和帝为巴陵王,优崇之礼,皆仿齐初。
  梁末的权臣陈霸先也照葫芦画瓢,他派手下带兵入宫,把梁敬帝带走,把事先起草好的禅让诏书让末帝手抄一遍。陈霸先建立了南朝的最后一个朝代,国号为陈,他奉梁敬帝为江阳王。可他这个王朝比他的前辈差多了,在其子陈叔宝手上就被北朝崛起的大隋所灭。
  自汉末黄巾以来,至此已经四百多年,中间虽然有晋的短暂统一,但分裂和动乱一直连绵不绝。在这险恶重重的政治黑夜中,人性阴暗的一面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示,历史从来没有像这样填满了无休无止的征战和杀戮,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一模一样的阴谋和篡夺。
  只要一个政权内忧外患不断,就离不开权臣,尤其是军事强人。一旦这个军事强人长期手绾兵符,甚至父子相传,而不幸的皇室又为孤儿寡母时,那君臣易位就是迟早的事。特别是在乱世,纲常的约束力衰微,篡夺和阴谋就无时无刻不在窥伺。禅让不过是强附在这之上的一层涂色,半遮半掩,欲盖弥彰。
  
  第二十七章 两个失败二奶的教训
  《水浒传》描写的基本上是男人的世界,满篇多是杀人放火,喝酒吃肉,描写风月的笔墨不多。寥寥可数的女人中,除了林冲娘子这样的贞节烈妇外,其他的不是如孙二娘那样的“野蛮女友”,就是潘金莲、潘巧云那样的淫女荡妇。
  在这些女人中间,有两个“二奶”不可不提,那就是让宋江最终为寇的阎婆惜和促使雷横落草的白秀英。
  这两个二奶都是东京人士,也就是说在首都长大,从小操一口京片子,眼界开阔,阅人无数,见识过“五陵年少争缠头”的京都美女,山东郓城那样小地方的汉子,即使如江湖上声名赫赫的宋江,照样难入她等青眼—因为风尘中慧眼识李靖的红拂女毕竟是奇缺得如大熊猫一样。就像现在,某些满口雪莱的诗人或者动辄哈维尔的宪政精英,进了歌厅,还没有大街上刚刚混江湖的“古惑仔”更讨小姐喜欢。
  阎婆惜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和父母一起从东京流落到郓城那个穷地方(未必是她的亲父母,或许是养“瘦马”的养父母),父亲死了,当地还刚刚解决好温饱问题,娱乐业不发达。《水浒传》中写道:“不想这里的人,不喜风流宴乐,因此不能过活。”估计那时候公款娱乐还不甚流行,她只能屈身给宋江做了没名没分的“二奶”。
  宋江在江湖上是及时雨,是小孟尝那样的人,可在“我拿青春赌明天”的阎婆惜眼中却一无是处。如果明媒正娶的话,宋江再无趣也终究是她的老公,要一起生孩子过日子,可她的出身不可能成为已晋于郓城上流社会宋江的妻室,甚至连妾的名分也不确切。而宋江长得太对不起观众,黑黑胖胖,又生活无趣,胸怀壮志心忧江湖却不能哄女孩子。除了被宋江养活外,她既得不到乐趣,又满足不了性欲,还不可能有名分,那么她喜欢上年轻英俊、乖巧伶俐的张文远便是自然的事情。
  阎婆惜毕竟只是个普通的风尘女子,没有红拂的眼光,没有李师师的福气,没有杜十娘的心计,她只能一心一意爱上张文远,而及时雨的威望、名气以及勃勃雄心这些无形资产,在一个婊子的眼里也许不如一朵玫瑰花—因为她不可能理解另外一个价值体系中的事物。
  同为押司,显然宋江的资历、人际关系、声望远远高于张文远,舍宋江而爱张文远,这是阎婆惜的第一错—真正的爱情,对二奶来说是奢侈品也是杀伤自己的刀刃。傍大款还挑什么年龄相貌?主要看他是否有钱是否有发展前途—阎婆惜可能以为宋江只能永生为吏了。
  阎婆惜的第二错就是低估了一代枭雄宋押司的狠毒与权谋,此等女子毫无江湖常识,引来杀身之祸也是自找的。她可能以为宋江无非和自己的相好张文远一样,不过是见到县令相公唯唯诺诺的小吏而已。她读完了晁盖等人给宋江的感恩信,应该想到,敢于将犯那样重大罪行的江洋大盗放走,能被黑道众多好汉拜服的宋押司,其胆量、智慧以及江湖地位可想而知。二奶得知包养自己的黑老大的惊天大秘密时,应当如何做呢?
  第一种选择是装着不知道,反正宋江喝醉了,自己装着根本没有动过招文袋,即使宋江怀疑也不至于当场杀死她。
  第二种选择就是对老大说,我知道了但小妾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说出去,而且发誓从此以后死心塌地跟着老大走,没准以后真做个押寨夫人。
  可被爱情与金钱冲晕脑袋的阎婆惜做了最不应该的选择:敲诈宋江。你敲诈一点金子不要紧,还扬言要立马给钱,不然拿着书信去公厅告官。从阎婆惜的话中可以看出她很有些小聪明。看惯了曲本(现在的肥皂剧)的小女子知道“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没有将送来的金子退回的一般规律,也知道“歇三日却问你讨金子,正是‘棺材出了讨挽歌钱’”,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她害怕退回书信宋江再也不会承认,因为在郓城县宋江黑白两道通吃,他的话更容易被人相信。但也可以让宋江打个欠条呀,等金子拿到,立刻回到东京,盘个店铺,招个郎君过小日子不也很好吗?这个傻妞枉跟宋江一场,对宋江一点也不了解,最后把宋江逼上了绝路,也把自己逼上了死路。她不明白,杀一个在当地没有根基的风尘女子和作为公务员放走江洋大盗的罪行,前面的更小。
  大概五年前深圳也有过类似阎婆惜这样的傻二奶,这位二奶被杀倒不是讨厌包养者,而是因为她太爱包养者。湖南衡阳一位刘姓女子花容月貌,在深圳某防疫站工作,做了一个派出所所长的情妇。这位湘女犯了和杜十娘一样的错误,动了真情,最后非要嫁给那个派出所长。那位已有妻室的所长是公安系统的先进,怎能为一个二奶和糟糠之妻离婚,搞得身败名裂误了前程?所长答应给她青春损失费,从三十万加码到八十万,那可是五年前呀。可这位痴情女子说就是给她一座金山她也不干,她只要和所长结婚,否则就告发到公安局。以此要挟以为点中了命门,最后所长只好雇用黑道上的人,制造车祸结果了这女子的性命。
  如果说阎婆惜是傻而被灭口,那么白秀英则是因狂遭祸。
  白秀英也是从东京来郓城捞世界的,可她傍对了人,是新任知县的二奶。也许因为来郓城时间太短,她和当地最高首长的亲密关系还不被很多人知道,那时候的干部选拔考核还有些规矩,至少知县的二奶依然卖唱,没有承包县政府的工程,更没有由舞女变为法官,因此不识泰山雷横,一不小心触了霉头。
  白秀英唱完后讨大家的赏钱,坐在第一位的雷横忘了带钱—作为刑警队长的雷都头,在郓城地面上,兴许没有带钱的习惯。你想新警察小武都可以免票看电影,而且坐在包厢里面,堂堂的都头来看戏岂不是抬举你?
  雷横不识庐山真面目可以理解,你白秀英只要暗示一下,雷都头不仅明天会补钱,也许还会派人来给你护场子。可白秀英这位京都女子自以为有和县令的关系,狂得不得了。她难道不了解小地方自有小地方的规则?也不了解一下社情?了解一下郓城地面上的人物再做买卖。当别人说这是雷都头时,她还辱骂道“只怕是驴筋头”—堂堂的刑警队长哪受过这样的侮辱?打她一拳是自然的。
  可挨了打的白秀英还不吸取教训。雷横知道她的身份后肯定会负荆请罪,赔上银子,你就坡下驴给个面子,雷都头就会成为你在郓城的保镖。可她因为有大靠山,告了恶状让县令枷了雷横,而且枷在她经营的勾栏面前示众,还让其他的公人,原来雷横的部下或同事打雷横。这个县官也是脑子进水,履新不久为了自己的二奶如此得罪手下的众多干部。因为这不仅对堂堂汉子雷横是奇耻大辱,而且让其他的干部也有唇亡齿寒之感。正如雷横母亲控诉的那样:“几曾见原告人自监着被告号令的道理。”
  这不识字的老婆子都明白起码的法律,即使执法也应当由政府来执法,哪能由原告执法?不过现在好像公安拿原告的办案经费去抓被告也不新鲜。可恶的白秀英还打了老太婆,标准的孝子雷横再也忍不住了,用枷打死了白秀英。这叫欺人太甚,自取其祸。
  今天像白秀英这样狂的二奶也不少。当年成克杰在位时,他的二奶李平在广西便能呼风唤雨。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某看上了某饭店的女理发师—这巡抚大人连郓城县令的品位都不如,人家包养的好歹是京城名妓呀。一位商人送给这位省委书记大人的二奶数十万元,通过她搞定书记大人,从而操纵贵州官场,成为地下组织部长。
  做二奶的,不能像阎婆惜那样傻,也不能像白秀英那样狂,这样的教训得吸取呀。
  第二十八章 天下第一“二奶”李师师
  和两个失败的二奶阎婆惜和白秀英相比,李师师显然是一个成功的二奶。她不仅傍上了天下第一人—道君皇帝宋徽宗这个大款,还狠狠地赚了梁山泊那伙强盗的一大笔银子,让这伙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出了银子还对其感恩涕零。
  李师师有如此的通天本事,能成为天下第一二奶,仅仅因为其色艺双全是不够的,通过《水浒传》的描写,我们能窥见她过人的智慧,娴熟的交际手腕和通达的处世态度,和阎婆惜、白秀英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白秀英因为仗着是县令的二奶,骄狂得不把整个郓城的大小官吏放在眼里,最后侮辱了雷横母子,遭遇杀身之祸。照这个逻辑,皇帝的二奶李师师可以狂到天上去了,天下人除了皇帝谁也不能入她的青眼。但李师师能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正是李师师高于白秀英等人的地方。
  作为东京最大的娱乐公司的花魁和汴梁歌舞团最红的歌星,李师师被皇帝包养后,应该金盆洗手专司侍侯道君皇帝,或者搞一个正五品、从四品之类的歌舞团团长,让赵官家掏公帑把她养起来。她在皇帝耳旁吹吹枕边风,这事不难办到。可李师师没有这样做,她还是在风月场所做她的花魁,而且是真做,依然笑迎天下客。不过因为是御用的,价码高了点。哪像现在一些大牌歌星被某些地市级官员包养后,寻常百姓就难近芳颜了。从这点看,具有艺术家气质的宋徽宗还是能与民同乐的。这位后来被金人俘虏的皇帝虽然荒淫,但写得一笔好字,更兼吹拉弹唱无所不通,也算多才多艺吧。
  因为李师师还坚守着为大宋风月事业兢兢业业工作的态度,宋江等梁山泊的反贼才可能通过“二奶”路线,让自己想被招安的心思上达天听。
  皇帝常居深宫,中间关山重隔,又被高太尉这样的奸臣蒙蔽,想通过高太尉等权臣向皇帝表白真心受招安之心的路子已不可行。走李师师这个二奶的路子,是当时梁山诸人的惟一选择。
  通过风月歌舞界,向上层施加影响传播信息的古老办法至今还在使用。赖昌星的“远华”走私案中,似乎就有这种当红歌星帮着沟通上层的关系。
  宋江等人在东京的茶楼里向茶博士询问李师师:“莫不是和今上打得热的?”茶博士道:“不可高声,耳目觉近。”看来当时关于皇帝包养风月女子的小道消息满天飞,直传到偏僻的山野陋村,真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梁山泊首先派出了第一美男兼公关部长情报处长燕青出马,三两下就搞定了李师师的经纪人李妈妈,然后再带领宋江等人去见李师师。由于出手阔绰,立马被李师师母女另眼相看。你看李师师拜谢道:“员外识荆之初,何故以厚礼见赐,却之不恭,受之太过。”态度多么谦恭,谈吐多么得体。
  等宋江喝了点酒,指指点点吆三喝四,露出梁山泊贼首的面貌后,再加上骂骂咧咧、长得粗野的李逵,作为沾过天子雨露的李师师来说,心底里对这伙举止不雅的土财主未必瞧得起,但她恪守了风月场良好的职业道德。宋江介绍李逵:“这个是家生的孩儿小李。”你看李师师如何幽默:“我倒不打紧,辱没了太白学士。”风流倜傥的大才子李白,色冠群芳的李师师,只会杀人喝酒的李逵,三个姓李的如此排列在一起,令人开心。这与时下一些风月场所只会讲黄段子的小姐们相比,令人不得不感叹,优秀的青楼文化,到今天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
  李逵打了为皇帝提供保卫的杨太尉后,惊了御驾。宋江一伙的真实面貌露了出来。接待如此重大的反贼,搁在别人那里早就被东京警备厅抓进去了,可因为是皇帝的二奶,“李师师只推不知”—二奶的级别越高,安全系数也越高。
  等燕青再次进京见了李师师后,李师师已经知道上次闹东京一帮人的身份。但见过了大风大浪的师师根本不当回事,她对燕青说:“你不要隐瞒,实对我说知;若不明言,决无干休。”听说梁山泊人真心想招安时,李师师安慰燕青:“你这一班义士,久闻大名,只是奈缘中间无有好人,与汝们众为作成,因此上屈沉水泊。”
  侠肝义胆的李师师,向皇帝引荐了燕青,燕青报告了宋江真心想招安一事。没有师师的引荐,梁山泊人不可能被招安,宋江被招安的愿望实现,功劳最大的就是李师师。我也不得不佩服燕青,当李师师撩拨他时,为了招安大业,他以结拜姐弟的理由堵住了李师师,避免成为皇帝的情敌而坏了大事。
  李师师相助梁山泊人成了招安大事,除了受了钱财,喜欢燕青等原因外,我认为还由于李师师的见识与经历有关。风月中人按理最应当理解江湖人士,他们往往都有难言的人生际遇,有种种辛酸,他们的道德观、是非观不同于正常社会。李师师有幸傍上了皇帝,但她没有得意忘形,依然明白自己的身份,能对梁山泊人给予“同情的理解”。看水浒中女人,我以为最可爱的就是李师师。
  二奶左右王侯,妓院胜于官衙,风月影响政治。这算是我国政治传统之一吧。
  
  第二十九章 狄马:众生平等与景阳冈打虎
  如果把地球比作一个大村子,那么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是理所当然的合法村民。且不说人类有没有资格不经选举自任村长,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不管谁是村长,是上帝还是联合国秘书长,都应当保证村子里的各村民能天然地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领土,以及在领土之内生存、繁衍、自由觅食的权利。否则,这个种姓复杂的村子就不可能有秩序。
  有了这样一份“村约”,你就会发现人和自然界发生的许多事情并不总像人类所自以为是的那样。比如用万物一体、众生平等的观念去看“景阳冈打虎”的话,你就会发现景阳冈的“吊睛白额大虫”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可厌。它恪守着它的本分,它并没有下到“三碗不过冈”的地方到处抓人吃人,它甚至在武松到了山神庙前也没有采取行动。尽管它“晚了出来伤人,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但它仍然留出“巳、午、未”三个时辰供人类通过,甚至在通过时,它也谦卑地认为,只要人多,又是结伙而过,它便不应该行动。这等于是给人类留足了面子。
  这里面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成见,即人类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地球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属于自己的。上帝所造的一切飞鸟走兽、鱼虾虫鳖都是供自己当饭吃的,因而一部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运用上帝赋予的智慧以及自造的奇技淫巧掠夺自然、残害其他生命的历史。但实际上人有人的领地,老虎有老虎的领地,就像老虎不能到人的炕头抓鸡哺雏一样,人也不能到老虎的家园里借酒撒疯。我相信上帝创造老虎并不是为了毁灭它,我相信上帝创造了老虎,同时也赐予了它一份啸傲烟霞、腾挪跳跃的栖息地。《创世纪》里的耶和华在创造了日月天地、星辰昼夜、飞鸟走兽后,又告诫他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第一代“宠物”:“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但自从人类被逐出伊甸园,便显示了残忍和健忘的一面:他们把“治理”当成了劫掠,把“管理”当成了“剿灭”,把关爱其他生命的实质转化成了人定胜天,涸泽而渔。武松不过是被施耐庵典型化了的突出人物。
  他本来有多种机会避免与老虎相遇,比如在“巳、午、未”三个时辰(即六小时内)通过景阳冈,或者和其他客人结伙而过。但没有,他把“三碗不过冈”当成了笑话,把酒店因害怕醉酒误事的限量销售当成了商家的促销手段,他甚至把酒店老板老虎伤人的警告当成了一场餐饮业的不法商人对消费者的劫财策划。就这样,当他横拖着梢棒走了四五里,所有的神谕,包括冈下大树上的文字,山神庙前的印信榜文,都告诉他,他已到了老虎的领地,但他一意孤行,置若罔闻:“他一只手提着梢棒,一只手把胸膛前袒开,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见一块光挞挞大青石,把那梢棒倚在一边,放翻身体,却待要睡……”这一连串绘声绘色的动作描写,显示了这个人对生命的全部亵慢。
  尽管我对被景阳冈的老虎吃掉的“三二十条大汉”以及他们家属的命运深表同情,但我还是注意到了在施耐庵稍后的描述中,有一个穿着虎皮的怯懦猎户对打虎下山的武松有这样一段自述:“今景阳冈上有一只极大的大虫,夜夜出来伤人。只我们猎户,也折了七八个……”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我对受难者同情的程度以及人数。众所周知,猎户以杀害其他动物为天职,这回反为老虎所害,完全可以看作是因公殉职。
  此外,我还注意到了老虎吃人的原因:“那个大虫又饥又渴。”也就是说,老虎吃人是迫不得已。你不能要求老虎饿了吃“家常豆腐”,渴了喝“八宝稀饭”。上帝在创造这样一个被称作“百兽之王”的物种之前,已将“肉食”这样一条生命密码牢牢地焊接在了它的肠胃结构中。人因为骄傲把自己视为“高等动物”,又在没有征得任何动物的同意下,一厢情愿地把自己封为“万物的灵长”;但对景阳冈的老虎而言,武松不过是一个送货上门的“肉包子”,吃掉他就像人拿走自己冰箱里的一块面包或一根火腿肠一样。
  尽管这样,老虎与人还是有一点真正的不同,即老虎吃人是因为“又饥又渴”,但人吃老虎,人吃其他动物,甚至人吃人就未必全由于食不果腹。商纣王“剖腹验子”、“敲骨吸髓”只是出于一时的好奇;斯大林坑杀异己,残害知识分子,只是为了夺取或维护权力;希特勒兴纳粹党,建集中营,将六百万犹太人送进焚尸炉和毒气室,只是自视“人种优越”;中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因为树立“三面红旗”饿死农民三千万,并不是领导人饥寒交迫,相反,多种资料显示他可以吃到红烧肉。武松本人为什么流落到柴进庄上?就因为酒后醉了,将县政府的机要秘书打个半死,随后潜逃。没有人教他要敬畏生命,更没有人教他人要爱人。他所做的,他不知道。
  在“血溅鸳鸯楼”一回里,张都监、蒋门神、张团练固然该死,但为了一己私仇,将马圈饲养员、鸳鸯楼餐厅女招待、家养的歌手以及给歌手喂奶的无辜妇女也一一搠死,就未免有点惨无人道了(注意,人自己创造的这个词倒十分老实:为什么不说“惨无狗道”、“惨无狼道”、“惨无鹰道”、“惨无蛇道”?盖因人自己也不好意思,觉得以上各“道”比起“人道”来要逊色许多,根本不足以揭示残忍的程度)。
  但不管怎样,结果是武松打死了老虎,不是老虎吃掉了武松,根据人间“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逻辑,武松就应该领受吃香喝辣、披红挂彩的殊荣。
  打虎归来的武松先是被安排到冈子附近一富裕农民家歇卧,越明日天亮,便受到了景阳冈周边地区的居民众星捧月般的拥戴。酒足饭饱后由各村镇选出的代表将缎匹花红挂与武松,接着在县政府特派人员的簇拥下,由四个青年农民用一乘凉轿抬了武松,当然忘不了将已死的大虫扛在前面,浩浩荡荡,开赴阳谷县来。
  当县政府的首席负责人将各基层募捐来的千贯赏钱递给武松时,这个以残忍著称的粗鄙英雄竟变得拿腔拿调起来:“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赏赐。”可当知县现场封他为步兵都头时,打虎英雄倒头便拜:“若蒙恩相抬举,小人终身受赐。”从此,这个清河县的地痞无赖,这个涉嫌故意杀人并正遭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被正式录用为阳谷县的陆军最高指挥官,完成了一个由社会闲杂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凌空一跃。
  尽管这看起来极不公平。因为在老虎被打死以前,也曾吃掉“三二十条大汉性命”,但并没有见老虎披红挂彩。相反,在遇见武松以前,它依然一个人在冈子里走来走去,甚至连温饱问题也没有解决。除了上帝封它的“百兽之王”这个荣誉头衔外,这个食物链顶端的领袖不用说工作秘书,甚至妻子儿女牺牲时也不在身边。否则,到武松伤及它的性命之际,至少有个人可以报警,或留下生平见证,封个“烈士”或“森林卫士”什么的。
  但没有。事实是武松享受着千载以下的英雄美名,而这个为保卫自己的家园而英勇献身的老虎却成了愚蠢、无能的代名词。看哪,这个据说是“森林里的王”竟然被一个饮酒过量的中年男人用拳头打死了;而他的敌手,一只“吊睛白额大虫”,除了“一扑,一掀,一剪”三招外,一无所能。这就是被无数电影电视以及文学教科书所反复吟诵的主题。
  此案就这样被铁定下来了,而且看不出老虎有翻供的可能。除非人类的文明能真正摆脱自大和狂妄,进化出一种高尚、无私的“绝对精神”。我想,只有借助这种来自上天的辉光和荣耀,人类才能走出自我的泥淖,走向一片和谐、智慧的“澄明之境”。实际上即使在一部充满暴力和江湖无赖气息的古典小说中,仍然有一丝丝神启式的草蛇灰线透露给世人:耶稣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而武松最后的结局,是被包天师的玄天混元剑砍断左臂—注意,正是这只左臂首先揪住大虫的顶花皮—未尝不可看作是这神启的应验。失去左臂的废人武松最后散尽资财,在六和寺出家终老,是上帝有意让这个心性亵慢的人学习谦卑。至于老虎,我一直对它心怀敬重。我认为它是在动物反抗人类的历史中最负盛名的悲剧英雄,它的无辜受辱使我常存愧疚。我认为它是为捍卫自己的领土和尊严而死的,它的死比泰山还重。
  第三十章 傅国涌:秋瑾被杀害之后
  1907年7月15日(农历六月初六)天亮之前,鉴湖女侠秋瑾在故乡浙江绍兴被清政府杀害。一个33岁的女性因政治原因而就义,在中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她的死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作为当时舆论中心的上海,各种不同背景的报纸都迅速作了详细报道,《神州日报》连续公布浙江省发布的有关通报、函电、文告,并转录外电、外报刊出的有关消息。《时报》除了对秋瑾案始末作了连续报道之外,还发表了《哀秋瑾案》、《记秋女士遗事》、《对于秋瑾被害之意见书》等几十篇有关秋案的评论文章和诗词、漫画,对秋瑾慷慨赴死的报道也非常传神,“行至轩亭口,秋瑾不作一声,惟注视两旁诸人一周,即附首就刑。观者如堵。”
  《申报》发表了各种体裁的有关报道、评论等30多篇,累计达3万多字,包括秋瑾被捕与就义的情况报道,绍兴府公布的有关秋瑾“罪案”,秋瑾被害之余波,秋瑾男装持手杖照片,秋瑾生前演说稿,秋瑾好友徐自华撰文,吴芝英书写的秋瑾墓表等。
  《申报》在当月的一篇报道中称赞秋瑾“时或垂辫作男子装,到处演说颇能动人。现方 创立女子体育所,殊负新学名誉。此次惨被株连,无不同声叹息云。”在7月22刊出的《秋瑾之演说》中高度评价她组织女报、提倡女学、追求女子独立的作为,并以热情的语言写道:“闻女士擅口才,每登演说台,雄辩恣肆,往往倾动众耳,掌声如同白日春雷。”并摘录了秋瑾慷慨激昂的演说《敬告姐妹行》,字里行间满溢着对她的“才”、她的“志”的无比推崇。
  7月23日,也就是秋瑾被杀第8天,刊出她的6首遗诗。
  7月25日,发表《论绍兴冤狱》评论,直接指出冤案是绍兴府假公济私、捏造告急所造成的。
  8月13日,登出官方伪造的《绍狱供词汇录》,后面还有“编者按”:
  按秋瑾之被杀,并无供词,越人(浙江人)莫不知悉。有之,则惟“寄父是我同党”及“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耳。而今忽有供词,其可疑者一:秋瑾之言语文词,见诸报章者不一而足,其文辞何等雄厉,其言语何等痛快,而今读其供词,言语支离,情节乖异。其可疑者二:然死者已死,无人质证,一任官吏之矫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锻炼周纳而已。然而自有公论。
  《时报》也说:
  浙省官场,因外间人言啧啧,群为秋女士讼冤。大吏授意某某,求秋女士书函等件, 仿其笔迹,造通匪等函件,以掩天下耳目。此说若真,官吏之用心,不可问矣。
  10月6日《申报》刊出的《徐锡麟传》一书广告中,有“徐手刺皖抚,剖心而死,祸及秋瑾女士大狱……小像七幅,并有秋瑾女士墨迹一章”等语,尽管是广告,其中却充满了对秋瑾的敬意和惋惜之情。
  在1907年那样暗无天日的年头,包括《申报》在内的上海各大报纸都曾为秋瑾生命的丧失而感叹,而悲恸,所以他们一而再地为她的冤死而呼喊,一而再地提起杀人者,出卖者和赞成、默许杀人者。无论是曾和秋瑾同在日本留学,当时为绍兴府中学堂监督的袁翼,绍兴士绅胡道南,巡抚幕僚姜梅簃、章介眉,还是带兵到绍兴的标统李益智,甚至久负盛名的汤寿潜都遭到了舆论的谴责。至于杀人的主谋绍兴知府贵福、浙江巡抚张曾扬就更不必说了。
  《中外日报》、《时报》、《文汇报》等倡言无忌,大声疾呼,指斥贵福等的罪恶,不留余地。对秋瑾没有确供就被杀害,舆论更是一致谴责,普遍称为“秋案冤狱”。认为没有证据, 秋瑾只是办报、办学的回国女学生而已,所编《中国女报》爱国情绪昂然而气宇平和,没有煽动激越之辞。
  《文汇报》说:“绍府贵守,无端杀一女士,竟无从证实其罪,是诚大误。”《神州女报》 发表题为《秋瑾有死法乎?》的尖锐评论说:“浙吏之罪秋瑾也,实为不轨,为叛逆。试问其所谓口供者何若?所谓证据者何若?则不过一自卫之手枪也,一抒写情性之文字也。”
  署名“瘁民”的《浙江之危机》一文严正指出“杀学生,杀女士,无口供,无确证,仅 谓‘有通匪笔据’,‘有绍绅告密’。不宣布,无以塞人民之望!”
  《述浙省官吏之罪状》一文同样指出“妄杀秋女士。无口供,无见证,无实据”,既没有正式审判,也没有明白宣布的罪状,因此严厉谴责“杀人以媚人”的张曾扬,“戕无辜之国民”的贵福,“纵部兵以肆淫威”的李益智。
  据陶沛霖《秋瑾烈士》一文回忆,“秋瑾就义后,陶心云驳浙抚和绍兴知府致电军机处,电文很长,谓:‘绍府蒙上,浙抚欺君,秋瑾无供无证,处以极刑,无法可据。彼所根据者,是彼心腹中野蛮之法律。’电文揭发贵福之暴行很详。”
  贵福受舆论攻击不已,也深以当时没有确证为忧,因此对被捕的大通学堂学生及教员程 毅等六人严刑逼供,“跪火练、火砖,惨状不忍睹”,试图在他们口中得到秋瑾“通匪”的证据,但终无所得。今天,当我们一再提起秋瑾的时候,也不该忘记那些默默无闻的名字!
  直到1908年10月25日,少年胡适参与编撰的《竞业旬报》第31期还发表了《好个大胆的贵福》的评论。
  《卖友者之将来》一文对于告密者冷嘲热讽,义正词严—“秋某之死,不死于侦探, 而死于告密;不死于渺不相关之人,而死于素号开通,昕夕过从之人。”
  急得袁翼为此上书浙江巡抚为自己辩白:“今《神州日报》为秋瑾死事,不察实情,听访员之言,遽诬翼告密。”也可见舆论影响的一斑。
  上海报馆还直接致函因为争路权而名动一时的汤寿潜,要求他作出答复。一时间,报纸 上出现了多封戏代汤寿潜复上海报馆函,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杭州知识界因秋案而对汤大为不满,他是绍兴人,又负有声望,秋瑾被捕后,张曾扬曾征询过他的意见,而他的意见是不利于秋瑾的。
  舆论当然也不会放过旁观的“看客”,署名“佩韦”的《致浙省绅界书》,责备他们“不敢异议,是不惟无义气,无热血,亦且胆小如豆,胆小如粟矣。是天下可鄙可怜之人”。
  以“主持清议为天职”的报馆,连篇累牍地发表《浙绅之对于党狱》、《责难浙绅篇》、《对于秋瑾被杀之意见书》、《敬告当道诸君》、《敬告浙抚张公》、《敬告全浙士绅》等评论, 面对专制政府“杀我无罪之同胞”,他们发出了“湖山虽好,倘蔽以黑幕之云,则一转瞬间, 秋雨秋风愁杀人之天耳!”的慨叹。
  江苏省教育总会发出《致浙省议长议绅谘议官学界诸君询问绍案公论书》,强调“庶政公诸舆论”,“官民共负责任”,反对无罪杀戮,谴责告密、赞从和虚与委蛇的行为,严正指出:“敝会未经调查,窃以报馆为舆论之代表,其所记载容或有一二传闻失实,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凡诸陈说,非为一人,为全体也;非为浙江,为天下也。”
  安徽旅沪学界同人发表《论浙狱公启》说:“上海各报,平时著论,尚有宗旨不合议论,不能画一者,对于此案,则众口如一,亦足以见公是公非之所在矣!”“虽在雍正、乾隆年间,先后大兴文字之祸,号为野蛮专制者,尚未闻有不由刑部定罪,即可妄杀之事。”并提出由各省学界联名向北京控告,为秋瑾昭雪或由上海各报先行发起。
  1908年2月29日,《神州日报》刊出记者《公祭秋女士大会述闻》。10月20日,《杭州 白话报》刊出《各地绅商对于秋瑾墓案之评论》,转载了10天前上海《新闻报》有关浙江当局试图毁平秋瑾墓,严拿徐寄尘、吴芝瑛等的消息之后,“沪地商绅大动公愤,连日会议”,10 月13日,“江苏绅士上书江督,力争此事,由江苏省教育总会沈友卿、太史同芳领衔。”
  “明夷女史”的《敬告女界同胞—为浙江明道女学堂女教员秋瑾被杀事》一文则给予 秋瑾之死极高的评价:
  至于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则秋瑾之死,为历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浅鲜。
  今则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人皆谓秋女士之死,阻我女界之进步,而不知适所以振起二万万人之精神也。则秋瑾之死,为社会之影响者,尤非浅鲜。
  面对屠夫的凶残、看客的冷漠和“人血馒头”的愚昧,这是我们在秋瑾被杀害之后那个 黑暗岁月所看到的一线亮色,或许稍可告慰英灵于九泉之下。
  正如当年发表的《敬告为秋女士呼冤者》一文所说:“女士之死,海内冤之。哭以诗者有人,吊以文者有人,传其遗事者有人,刊其著述者有人,闻其冤而愤浙中士绅致函诘责者有人。”
  1907年8月8日,《振华五日大事记》第24期发表《中国女侠秋瑾之真相》。9月初,无生的短篇小说《轩亭复活记》在上海《女子世界》增刊本发表(后改题为《秋瑾再生记》,由竞存书局出版)。小说描写夏瑜(后改为秋瑾)死而复活,鲁迅先生1919年4 月发表的小说《药》中塑造的“夏瑜”就源于这里。
  主办《女子世界》的陈勤,来自浙江南浔,“因鉴湖女侠恶耗……本社拟即赓续之以继女侠之志”,于1907年12月创刊《神州女报》,创刊号载有徐自华(寄尘)的《神州女界新伟人秋瑾女士传》,吴芝瑛的《秋女士传》和《祭秋瑾女士文》,佛奴的《秋女士被害始末》,佚名的《论秋瑾之被杀》,《秋瑾有死法乎》,还有徐自华的《祭秋瑾女士文并序》,《挽秋女士四章》,王钟麒的《秋瑾女史哀词》,孔繁淑的《哭秋瑾七律四章》及《吊秋女士》,《吊越女》,《挽鉴湖女侠》,《浙祸》,《挽秋女士》,《哭秋女士瑾》,《挽竞雄》等大量悼念秋瑾的诗词、联语。
  《秋女士被害始末》记载了六月初一到初六这六天的情况,其中说临难的那一刻“秋女士是时从容如故”。作者当时置身绍兴城中,或得自口碑,或亲历其事,他的记录因而是可信的。
  1908年1月,《神州女报》第二号发表《吊秋璇卿女士文》,徐自华的《为秋瑾营葬事致吴芝瑛女士书》及《哭秋璇卿女士》,《哭秋女士》,《哭秋瑾娘》,《挽秋璇卿女士联》,《挽秋女士瑾》等大量诗词、联语,其中不乏“惨成七字狱,风雨断肠天”这样令人长久难忘的 沉痛诗句。
  陈勤还和吴芝瑛等一起,通过各种关系把秋瑾的遗稿交给各大小报刊乃至《万国公报》 发表。
  徐自华曾和秋瑾在浙江浔溪女学共执教鞭,两位才华不凡的的女杰,相近的身世,相同 的志趣,使她们订下了文字之契,结成生死之交。她们结伴泛舟西湖,有过埋骨湖山之约。所以秋瑾遇害之后,她和另一位才女吴芝瑛风雪渡江,将秋瑾移葬西湖,她写的墓志铭,吴芝瑛的书法,加上金石名家胡菊龄的篆刻,号称“三绝”。她创立“秋社”,守护先烈的英魂,耿耿忠心数十年,至死不渝。
  少年英俊的《孽海花》作者、江苏常熟人曾孟朴不仅带头与30多人联名电奏抗拒张曾扬调任江苏,而且在秋瑾被害第三个月就在他主持的上海《小说林》第五期上一口气刊载了秋瑾遗诗21首,第六、七期连续发表徐寄尘的纪念文章《秋女士历史》(1907年11月)和《秋瑾轶事》(1907年12月);接着刊出了多种以秋瑾为题材的小说、戏曲,小说有包天笑的连载长篇《碧血幕》,戏曲有吴梅的《轩亭秋》杂剧,龙禅居士的《碧血碑》杂剧,啸卢的《轩亭血》传奇等,只因《小说林》出到1908年9月就停刊了,这些作品大多没来得及登完。萧山湘灵子的《轩亭冤》传奇(又名《中华第一女杰轩亭冤传奇》),写成于1907年9月9日,距秋瑾遇害仅三个月零三天,其中有《叙事》一篇说:“秋瑾何为而生哉,彼生于自由也;秋瑾何为而死哉,彼死于自由也。自由为彼而生,彼为自由而死。”
  1907年9月下旬,古越嬴宗季女的《六月霜》传奇,由上海改良小说会社出版单行本。
  同年,黄民编《秋雨秋风》史料由竞存书局出版,此外还有大兴书局石印、佚名编的 《鉴湖女侠》和广东铅字排印本、沧桑客编的《秋女侠冤狱汇案》史料。
  1908年,上海复汉社印行了《流血女杰秋瑾》诗文集。1909年,陈勤创办《女报》月刊,在第三期后专门出了湘灵子编的《越恨》等增刊,这是有关秋案比较完整的专辑,收集了当时报刊上发表的大量有关秋瑾一案的史料。
  可以说,直到清廷垮台,在这片秋瑾洒尽全部热血的大地上,有关她的书一直没有中断 过出版,这是我们这个民族值得庆幸的。
  秋瑾之死的创痛长留在一个民族的记忆深处,因而她的面容才一而再地浮现在我们的面前。
  秋瑾弟弟秋宗章曾在《国闻周报》(14卷22期)发表过一篇《六月六日与李钟岳》,详 细叙述了山阴(绍兴市那时分山阴、会稽两县)县令李钟岳在秋瑾被害前后的言行,及最后自尽的选择。
  李钟岳,字崧生,别号晴岚,生于山东安邱,耕读传家,进士出身,先后任浙江江山、 山阴县令,深得民心,所以离任之日有数千人自发送别。贵福在决定逮捕秋瑾之前把案子交给他和会稽知县李瑞年会同办理,他曾多次委婉陈辞,遭到贵福否决。1907年7月13日,军队荷枪实弹包围大通学堂之时,他在现场,曾在门外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秋瑾被捕后,先是押在山阴狱中,贵福要李钟岳严刑拷问,推其本意恐怕是他不想担当 杀士的恶名,所以企图借李的手杀秋瑾。
  第二天,李钟岳仍不肯刑讯逼供,只是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 人”这七字传世的绝命诗。秋瑾遇害两星期后,张曾扬致电贵福:“报纸中载:该匪当堂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有无其事?有即送核。”当日,贵福复电“七字在山阴李令手,已晋省。”可见实有其事。
  贵福怀疑李钟岳偏袒,有意开脱。在得到浙江巡抚同意“将秋瑾先行正法”的复电后, 立即召见李,令他执行。李说:“供、证两无,安能杀人?”好一句“供、证两无,安能杀人?”,百年之后依然掷地有声,这是人性、良知的声音。
  有史料说:“既而斩决秋女士,竭力阻拒,几至冲突。”应是可信的。然而他的争执是无 效的,杀人的命令已下,口舌之争已属无谓。
  时已子夜,他提审秋瑾,告诉她“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这个父母官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秋瑾知道生命的终点马上就要到了,她提出了三件要求:“一、准许写家书诀别;二、不要枭首;三、 不要剥去衣服”。李钟岳,一个小小县令,他答应了二、三两个要求,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杀人要砍头,如果是女子还要剥去衣服似乎都成了习惯,秋瑾并不畏惧死亡,她想捍卫的只 是一点点做人的尊严,不要身首异处,不要在被杀之后把纯洁的躯体暴露在这个罪恶的天地之间。李成全了她最后的两个愿望,使她从容走向绍兴轩亭口。
  秋瑾被杀,贵福又令李钟岳去秋家搜查军火,当然是什么也没查出。
  他身处官场,却天良未泯,不唯唯诺诺,唯命是从,既不肯逼供,查抄军火又无功而返,竟然还提出无证不可杀人,因此得罪了顶头上司,贵福他们当然容不下他,不久他就被撤职。目睹秋瑾的死,贵福他们的横暴而无能为力,在离开绍兴前夕,他“将大堂所陈天平架等劈毁”,并留下了“若借此想见好上台,便是禽兽”这样的话。
  在离任到杭州赋闲之际,李钟岳每天反复念叨着“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两句 话,对秋瑾之死深自内疚,认为自己无能让秋瑾活下来,别人虽可原谅他,但自己却受到良心的责备。痛苦、悲愤之余,他逐渐产生了以身殉道的念头,经常独自一人将密藏的秋瑾遗墨“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注视默诵”,并为此泣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在良心的自责下,他几次自杀未遂,但他死志已决,最终自缢于屋旁,终年53岁,离秋瑾被害还不到一百天。“身后萧条,几不能棺殓。”噩耗传出,无论识与不识,都为他叹息。
  另有一人,是绍兴“府署刑席”,我们只知道他姓陈,绍兴人,“闻以办秋瑾案为不然,告病辞去”。
  在文明的阳光没有照到的时代,在普遍的人性没有觉醒的时刻,李钟岳,一个地方官的 选择,呈现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1912年7月21、22日,《民主报》连续报道《西子湖滨之血泪》,《新浙江潮》主笔王卓夫说:“李公为专制时代良吏,既因秋案如是,乃附祀秋祠以光泉下,该社均表同情。”
  至于张曾扬想调任江苏,遭到当地反对,离浙不久就抑郁而死。贵福想调任浙江衢州不 成,调安徽被当地所拒,最后只好改名换姓。
  会稽知县李瑞年后来被委为萧山县知事,沈定一通电反对,指他为秋案祸首,也没当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