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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索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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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索隐 - 国光红
第1节:"红学"门外说是非(1)
  "红学"门外说是非
  封庵绯
  "红学"研究自周汝昌先生之《红楼梦新证》出,才算有了一线生机。这些年来,刘心武先生推出"秦学",与周先生呼应,前所未有的新一轮"红学"热骤然升温。一般读者和看官眼花缭乱,褒贬不一。谈学术免不了争论,各执己说,原本正常;百姓也议论,说好道歹,各有依从,也在常理。但是如果以学者身份,对人家的观点、证明略不置辞,却首先对人家研究能力表示怀疑,这种态度,封某以为不妥。浅处说,这对别人不礼貌,也有失自己的身份;深处说,还会落个嫉妒的嫌疑:读书人会想到韩愈的那篇《原毁》,没读过韩愈的也会觉察出其中溜溜的酸味。
  对刘心武先生的"秦学"之后的观点(甚至周汝昌先生的个别观点),封某并不十分赞成,但是封某一点也不怀疑他对"红学"的研究能力。就凭他对《红楼梦》文本、脂砚斋文本的熟练程度,对有关清史材料驾轻就熟的表现,还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况且都什么年代了,还怀疑人家的能力呢--不觉得"落伍"吗?随着"红学"研究资料大多公开,现如今的"红学"虽然仍属圣地,仍显庄严,而原先的所谓"难度"已经失去了不少,她已经不可能再是唯"专家"、"学者"方可涉足的禁区了。事实证明,在当代,研究中国学问,资料"不幸"一旦公开,"沦"为公有,"专家"孰强,"阿狗"、"阿猫"孰弱,真还不是立见分晓的。因此,大可不必端"权威"架子,摆"学者"谱,装"专家"鬼脸儿,作"庄严"秀--有么用,有用吗?
  论研究"红学"的能力,刘心武先生可以不必怀疑了,值得怀疑的倒是公然声明怀疑别人有无能力的教授,恐怕极有可能就是性能不佳,即使他写过"文学史"也白搭
,写过"红楼梦学史"也无用。如今的行当中人不会从一本"战争史"想到其作者一定是一位出色的将军,也不会从一本"奥运史"想到其作者一定在奥运会领过若干奖牌。进而说,即使他写的"文学史"赢得奖牌陆离无数也白搭:因为"文学史"的获奖结果是"评选"的,而学术"评选"(尤其是在当今中国的学术"评选"),不过是湖评峦选而已,靠的还不是一群并无真才实学的"专家"的七嘴八舌?而一经"专家",难免乎金钱"人事"注入焉,难免乎权势左右焉。被金钱"人事"、权势污染的评选结果可就比不得奥运会奖牌的神圣了:因为奥运会的奖牌,金银铜铁锡,凭的是超出"人情"杜绝权势的真枪实刀的拼搏。所以说,"学术"一经"专家"湖评峦选,其实已经注定"学术"的准确性大打了折扣,"夫子之道"二五折了。这就是为什么人们看重奥运会奖牌,却不大看重"专家"们评出来的"学术"获奖证书的原因。
第2节:"红学"门外说是非(2)
  扯远了,还回到"红学"。其实,学术是公器,不是某家某人的专利,尤其是像"红学"这种属于大"国学"范围的学问,更不是几个画地为牢的"专家"可以长期独占得稳的。如今公开划"红学"为自家独占领地的,恐怕不会大有其人了;但是视"红学"为几家操股把持的注册"公司",占据文津,相捧互封,以"红学公司"行几家哥们儿、爷们儿的"专家分餐制"的"公宴",
恐怕还是无其形而有其实的。但是无论"领地",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将注定此路不通。
  "红学"属于"国学"范围。"国学"与科技不同,科技上的事得依靠专家,不能低估专家的分量;而且科技方面的结论大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验其正误,不大容易行骗(大多如此,也非全是)。"红学"则不然,"红学"的结论往往不能立观对错,"专家"之真假往往龙鱼混杂,所以现今"红学"的事可以不必专信"专家"。岂止不必专信,封某还想斗胆向国人建议:现今"红学"的事最好不要轻信"专家"。道理很简单,《红楼梦》出于曹雪芹之手,问曹雪芹是"专家"吗?如果说是(雪芹之学问识见这般狭隘吗),我们没有办法;而如果不是,以"专家"见识研究并非"专家"的作品,隔行如隔山,"专家"的话岂不成了外行话,岂能相信?岂止"红学",举凡属于"国学"方面的学问,封某也斗胆建议:千万不要轻信那些割据一隅独行其是的"专家"们的结论。这正如"万国形色各异之面条的吃法,以及国际面条价格之浮沉升降与国民对策"(注:本课题只就一般传统意义上的手擀面条和机制挂面立论,关于方便面则另有专论),或者"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形象的塑造理念,兼论大陆版射雕中的郭靖形象的艺术得失"之类的课题,即使拨款撑天,"专家"云集,其结论也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专家"们无力、亦无心让"红学"热,所以我们得让打着"国学"印记的"红学"再热起来。因此,封某宁愿提倡"边沿红学",或曰"边缘红学",绕开"专家",鸠集同仁,"阿狗"、"阿猫"的,走另一条路。
  封某说"红学"打着"国学"印记,是因为《红楼梦》不是一般的小说,既不能照搬西方文艺理论削头适冠以扣之,又不能拘拘于主语、谓语、形象、情节去实施"三寸金莲"理想化的腐之、缠之。《红楼梦》注入了丰富的传统文化思想,周身四通八达地流淌着"国学"血脉,渗透着十分浓重的"国学"精神、"国学"知识。眼见得"专家"把"红学"切割包围,越绞越细,越看越小,封某期期不以为然,然亦无可奈何,这才哑着嗓子喊几句"边沿红学"。
  国光红氏不以"红学"名世,却有《红楼梦索隐》书稿即将付梓。闻封某之名,且闻知某倡"边沿红学",踵门请某作序。某阅其稿,知其功底识见,殊不与流俗同调,而破迷抉隐,夺关搴旗,又不为"赏析"、归纳、编史、穿凿考证诸大家所喜爱;然而此即某所提倡之"边沿红学"之一角也,故乐为之鼓吹,说些"门外是非"的话如上。
第3节:自序(1)
  自序
  (一)
  2005年夏天,我在半岛游牧,游牧之暇,打算写一本关于齐长城的书,既向人们揭示这条绵亘千里的长城的真正用意,也捎带向人们说明,类似齐长城这样文化色彩浓重的历史遗迹,单凭个把功底内囊空空如也的所谓"专家",是不能看清其真相的。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有一股不明来路的"红学"热正在悄然升温。也许就是那股"红学"热把我的目光从齐长城牵向了"红学"。从我着手写第一篇"红学"论文,至今正好是两年时间,我是说,我涉足"红学"的时间很晚。而且我也从未想到要往"红学"腹地深入,我给自己在"红学"中定的位置就是一个匆匆过客:完成几篇"红学"论文,扩展一点视野,在自己研究"领域"之外清除一两个盲点而已。
  我喜欢胡适之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尤其是胡适之麾下、顾颉刚先生的那些攻讦索隐派的言论,更是令我解颐。我不赞成蔡元培先生《石头记索隐》的观点和论证方法,对蔡元培先生竟然会正襟危坐地说那套不着边际的"索隐"很不理解:这位先哲是在说醉话吧?
  我知道"红学"有"派",自信属于考证派,我的文章原本就是用考证的方法写出来的。
  2006年2月,当农历丙戌年的正月,我的三篇"红学"文章在济南日报发表,提出湘云不是脂砚斋,而宝琴才是脂砚斋的新观点。这三篇文章随即登陆舜网,尔后,据说有30多家网站转载,当时很有些影响,而且据说至今馀音尚袅袅缕缕。我之所以强调"据说",是因为我至今也没有学会上网,网上的消息都是别人告诉我的。
  以后我又把另外几篇"红学"论文寄往大刊物,结果片翎无归,令我想象出纷纷铩羽的惨状。我还没有意识到"派"的巨大梗阻作用。直到今年(2007)初,我把已经见诸报端的三篇"红学"文章委托朋友递呈省内某著名学术期刊(自然也有央朋友先容之意),才知道问题主要是出在"派梗"上。我还自作多情地怕人家看不懂我的观点、论据呢,其实人家根本不必看论点、论据,以及证明过程,就一眼识破了我的来路。传回来话说:索隐派的文章,我们可不敢碰。直到此时,我才知道我竟然是索隐派,我怎么就沦为索隐派了呢?
  我才意识到,如今的"红学"已经升华为容不得异端的神圣殿堂了。而在早年间,它不还是个"狂游客喜招"的学人驿站来吗?那时候没有"红学"专家,只有学者。当年的这个驿站,蔡元培息过肩,胡适之落过脚,而"红学"主张冰炭不相容。当然,他们都是阔主。可也有周汝昌啊,当时不就一个超龄却未毕业的大学生吗,这驿站不也有他下榻的地儿吗?现在怎么就容不得个把索隐派的梦呓、鼾声了呢?
第4节:自序(2)
  "红学"圈可以容得诬宝钗为奸诈,甚至淫邪的猜度臆说,可以容得指证袭人为第六纵队的无根海谈,却容不得"索隐"二字。这真是如今"红学"圈才有的咄咄怪事。
  "索隐"真有那么可恶吗?可唐人司马贞注《史记》,书名就叫《史记索隐》。如果说《史记》可以"索隐",《红楼梦》则不可,那又为什么?就为《红楼梦》无"隐"可"索"吗,还是就为你没看懂《红楼梦》?若为前者,那么请问:谁有那么大的学问,那么神的预见,竟然早已料定了《红楼梦》原本就是无"隐"可"索"的呢?而且,《红楼梦》既然无"隐"可"索",为什么自打《红楼梦》手抄本一问世,后脚跟前脚地就有了那么多人趋鹜于"索隐"呢?那些人都是傻瓜?当然,今天我们可以说,那些"索隐"言论一无是处,但是总得问一句吧:为什么那么多的学者,尤其象蔡元培这样的学者精华,怎么竟然会沉沦于一部《红楼梦》的"索隐"而不能自拔呢?为什么蔡元培之后尚代有传人似的,继续维系"索隐"这套破烂旗鼓呢?打个很俗的比方,如果几代人都到西部去淘金,又都是陆续空手而返,于是哲人断言:西部无金。这断言便对吗?从反面想,为什么那些几代人都会眼盯着个无金的西部呢?从逻辑上说,是存在这种可能的:西部有金,而几代人所以陆续空手而归,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找准金穴而已。同样道理,《红楼梦》未必无"隐",索隐派诸君子只不过没有找准"隐"在何处而已。
  中国诸色文化,都带有很浓的神秘性,譬如甲骨文、金文,譬如《周易》、《老子》,譬如五行、气功;譬如中医中药,包括经络理论,旁及食疗本草理论及其经验。这些神秘的东西是不能仅仅按照显微镜下的显像描述的,是不能仅仅用化学的定量分析表格量化的。中国的文学、史学也一样,有的是不能拿西方的文艺理论和史学理论衡量其轻重的。譬如《春秋》,以"微言大义"体现特色。传说孔子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这个说法在现代人听来,简直不可思议:哪有这么大威力的史书?但是在当时,在人们尚没有进化到不矜名节而只顾钱财利禄的时候,一部"微言大义"的《春秋》却是曾经令那些个"乱臣贼子"们着实惴惴不安过的。
  "微言"是什么?就是成体系的、侧重于文法而较为浅显的"隐",而"隐"则是有规律的、侧重于措辞而更为深邃的"微言"。当年的史臣就是用这些侧重于文法而较为浅显的"隐",寄托了褒贬,表示了爱憎,坚持了公道原则,判断了是非曲直,也就是说,委曲婉转地申明了"大义"。
  "隐",或曰"隐语",又或曰"廋",都有隐藏、藏匿的意义,而最常用的,则是"隐语"。在文人著作,以及百姓话语里,不乏隐语的例子。譬如屈原赋《离骚》,首先自报家门,交待姓氏名字,说:"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这自报名、字的"正则"、"灵均"就是隐语:"正则"隐着一个"平"字,"灵均"隐着一个"原"字。再如东汉魏伯阳著《周易参同契》,于最后交待自己的姓氏名字,也是用的隐语:"委时去害……与鬼为邻"隐一"魏"字,"百世一下,遨游人间"隐一"伯"字,"陈敷羽翮,东西南倾;汤遭厄际,水旱隔并"隐一"阳"字。另如蔡邕夜抚《曹娥碑》,于碑后写了八个字: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后来曹操、杨修路经此处,先后参悟出这八个字的隐义,原来是对碑文的赞语:绝妙好辞。这个三国故事脍炙人口,说明国人,尤其是文人,原来就有设隐、索隐的雅趣的。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说明隐语原本是很平常、很自然的中国文化现象。只是到了现代"红学"家那里,隐语忽然变得陌生了,"红学"家不认得隐语了,隐语也不认得现代"红学"家了;这就像是酒席间一样,原先常见的以诗词曲赋为形式的酒令,到了现代忽然消失了,酒席上就只见经总镇处酒徒们豪饮划拳,不见文人雅士吟诗行令了。
第5节:自序(3)
  自从被人指认为"索隐派"以后,我就像个怀揣私货闯关的江湖黑道,一路寻思,该在何处投宿落脚,驿站官员或者野店老板娘若是盘问,我该如何答对:说"私货无多,仅三百页,还请宽容"吗?说"虽曰私货,其实无碍国计民生"吗?
说"如今官府不禁,吞舟是漏,决不至于连累宝店"吗?不行,不行,太掉价了,太窝囊了。于是朋友间商量来商量去,最后一致认为:既然以往就因为对"索隐"有所忽略,才导致了现今"红学"研究出现"淹回水而凝滞"的局面,既然"红学"研究离了"索隐"就不能与曹雪芹会心,何不干脆明火执仗,大衅旗鼓?于是就有了这么个书名:红楼梦索隐。
  (二)
  传世的脂评本《石头记》止于八十回,是一部并不完整的小说。不完整的原因,据脂砚斋说,是八十回后的数十篇稿子"迷失"了。而笔者猜测,或许还有另外两种可能:一、这本书原可以按照计划写完,而曹雪芹基于某种考虑终止了写作;二、这本书已经按原定计划大致完成,而基于相同的考虑,雪芹将后面的稿子藏匿了,或者干脆销毁了。
  人们想知道八十回以后的情节,于是就有了五花八门的"续红楼"出现(其中就有高鹗的续书);"续红楼"并不能够满足人们对真相的好奇心,于是就有了《红楼梦》研究的"探佚学"。"探佚"要求根据前八十回的情节,以及脂砚斋的提示,寻绎出八十回后的大致走势和尽可能多的情节。
  《红楼梦》是一部自叙传体小说,这一观点先由胡适先生提出,并为周汝昌先生极力主张而为之证明,周先生著《红楼梦新证》,目的之一就是证实"自叙传"的观点。应当说,周先生的这个目的大致达到了,"自叙传"的说法是正确的,虽然证明过程尚有不能尽如人意之处(笔者觉得周先生的证明在《红楼梦》层面上似乎出了点差错),却是大体可以说得圆了。
  但是从自身、自家取材的小说不在少数,"自叙传"体并不是《红楼梦》魅力之真正所在,并不是《红楼梦》所独创。《红楼梦》真正与众不同之处,真正为其他小说所不能比拟的优势,在于它是以一本书却写了两本书的内容:一本是"大旨言情"十分精彩的感人故事,就是这本存世仅止八十回的脂评《石头记》;另一本则是在"大旨言情"的幕后隐藏着的更为精彩而且惊心动魄的真人真事,可以说是《石头记》的"隐文本"。为了叙述的方便,笔者权且把相对于"隐文本"的"大旨言情"的《石头记》称之为"显文本"。
  《红楼梦》有显文、隐文两本,这是可以从曹雪芹、脂砚斋的话得以证实的。甲戌本《红楼梦·凡例》说:"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用假雨村言敷演出"的"一段故事"就是笔者所谓"显文本",被"隐去"的"真事"("将其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就是所谓"隐文本"。第五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写"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但其声韵凄婉,竟能消魂醉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针对这一情节,脂砚斋评曰:"妙!设言世人亦应如此法看此《红楼梦》一书,更不必追究其隐寓。""不察其原委",也不"问其来历","更不必追究其隐寓","如此法看"的"《红楼梦》一书",便是"世人"看的显文本。第八回写宝钗初见宝玉所佩之玉,"口内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念了两遍,乃回头向莺儿笑道……"脂砚斋对此情节有一句眉批道是:"《石头记》立誓一笔不写一家文字。""一笔不写一
家文字",必然还有用这同"一笔"写的另外"一家文字",这另外的"一家文字"便是《红楼梦》的隐文本。
第6节:自序(4)
  芹、脂姑且不多说,作为读者,确信《红楼梦》是以一本书写了两家文字内容的,戚蓼生乃是第一人。戚蓼生,乾隆三十四年进士,小雪芹数岁年纪,与雪芹是同时代人。戚蓼生曾经为其所得之"大本黄绫装"的精抄本《石头记》(就是后来狄楚青于清末民初石印的"有正本")作过一篇序(此"有正本"所以亦名"戚序本"),序云:"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以"一声"而唱"两歌","一手"而写"二牍",这就是说,《石头记》是以一本书而写了两本书的内容。戚序又云:"第观其蕴于心而书于手也,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目送"与"手挥"方向不同,"写"于"此"的便是《红楼梦》的显文本,"注"于"彼"的便是《红楼梦》的隐文本。又云:"然吾谓作者有两意,读者当具一心……必得是意以读是书,乃能得作者微旨。如捉水月只挹清辉,如雨天花但闻香气,庶得此书弦外音乎?""水月"、"天花"便是显文本,"清辉"、"香气"便是《红楼梦》的"弦外音",是隐文本。
  可见《红楼梦》有显文、隐文两本,并非笔者凭空捏造。
  显文本的《红楼梦》因为存世止于八十回,欲知八十回后的情节,以及故事的最终结局,需要进行"探佚";隐文本在"大旨言情"的幕后掩盖着真人真事,欲知幕后之真情,需要进行"索隐"。探佚和索隐都将面临曹雪芹设计的"隐语",这些"隐语","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而比"微词"、"曲笔"更多了些难度;不过好在都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是可以识读的。
  第五回诸钗判词及《红楼梦十二支》,有的是以隐语(有的连隐语也不用)暗示了小说中诸钗之结局,这需要探佚,属于显文本范畴;有的是以隐语暗示了现实中诸女子的真实身份、真实遭际,而与小说中的情形并不相同,这需要索隐,属于隐文本范畴。但是无论探佚还是索隐,首先须要解决的,是隐语的意义,而隐语对于索隐,则尤为重要。譬如黛玉投井而死,宝钗终嫁宝玉,宝玉出家,"悬崖撒手",这是须待探佚而后知的显文本内容;而黛玉死于投井,则是以隐语"风叶聚云根"暗示的。宝玉(雪芹)实际上并未出家,二宝的婚姻悲剧的真正原因是宝钗先天女性发育不全,是一个"石女",则是以"山中高士晶莹雪"的隐语暗示的。再譬如妙玉被迫步入青楼,这是属于探佚范畴的显文本内容,是由"终陷淖泥",以及"风尘肮脏"提示的;而妙玉原是爱新觉罗氏的金枝玉叶,宫廷斗争的牺牲品,这是属于索隐范畴的隐文本内容,是由一首回前诗以及妙玉的其他情节作为隐语而暗示的。
第7节:自序(5)
  可见,显文本内容,是作者可以,并且应当告诉读者的(不然的话,小说情节就不完整),只不过这部小说并非完本,所以才需要探佚;而隐文本内容,是作者想告诉读者,却不便于直接告诉那个时代的读者的,是希望后来的读者通过破译隐藏于显文本字里行间的一系列密码而发悟的,所以才需要索隐。
  一般说,隐文本的隐语要比显文本的隐语隐晦得多,难度要大得多,这是曹雪芹的设计。显文本并不太需要隐语,但是显文本有隐语,这也是曹雪芹的设计。雪芹为显文本安置了隐语,是为了与隐文本相混淆,以增加隐文本的隐秘性。换句话说,显文本的隐语是作为隐文本的隐语的陪衬而设计的。如果《红楼梦》是完本,为显文本设计的隐语最终将失去其神秘意义;而即使《红楼梦》是完本,为隐文本设计的隐语也应当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效地藏匿"隐去"的"真事"。
  隐文本在有效的索隐之前是未知的,显文本后数十回的内容因为原稿"遗失",在有效的探佚之前也是未知的。又因为曹雪芹为了深藏隐文本而故意混淆显文、隐文的界限,所以就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有时候人们对自己认同的结论(或者观点)究竟是显文本的内容,抑或是隐文本内容,可能还弄不清楚。譬如刘心武先生判定秦可卿原是清朝皇室的金枝玉叶,因元春告密而自杀,元春因牵于宫廷斗争而牺牲,这些都应当属于索隐范畴的隐文本内容;一般读者大体也知道秦可卿之如此死法(自杀)是隐文本内容,却又往往把元春告密并且死于宫廷斗争误认为是显文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这就错了。
  我的这本书,主要特点在于"索隐",当然也有很大分量的探佚内容。笔者"索隐"的结果,发现隐文本"隐去"的"真事",就是曹雪芹当日所亲自经历的往事,从这层意义上讲,或者说从隐文本层面上讲,《红楼梦》才是真正的自叙传。
  我认为"红学"研究不应当拒绝索隐。笔者主张的索隐与蔡元培诸先贤的索隐大不相同:蔡元培诸君是在《红楼梦》文本之外进行索隐,而笔者则把索隐严格限制在《红楼梦》文本与脂砚斋文本之内,两种迥然不同的索隐导致的结论当然也就相去万里之遥,读者是可以看得分明的。
  回到本序(二)开端的那个话题。八十回后,显文本情节逐渐走向高潮,诸钗结局将逐一水落石出,这原本是在曹雪芹写作计划中的。但是结局出来了,第五回诸钗判词及《红楼梦十二支》谜隐的神秘性和吸引力也就相对淡薄了,而且诸钗之结局所牵扯到的许多细节可能会使隐文本的隐秘难度大为减小。这种局面令曹雪芹进退两难。真相可能是,雪芹担心隐文本的秘密一旦被当时人窥破而招致灾难,保全首领的意识使雪芹一度中止并且最后终止了写作,或者藏匿甚至销毁了后数十回的手稿,再由脂砚斋四处逗漏部分内容却又反复掩盖,做的貌似迫不得已而粗疏弥缝,其实却是恰到好处。于是传世的脂评《石头记》就止于八十回了。这是笔者基于隐文本索隐和显文本探佚的推测,不能保其无误,但是这一推测却可以解释:为什么"残本"的部分恰巧可以根据脂砚斋的逗漏和提示而大致想象补齐,为什么涉及要害的隐文本内容(有的内容足以招致杀身之祸)恰巧是由脂砚斋进行掩盖的。
  我不敢断言已经洞察了《红楼梦》的隐文本,但是可以肯定,笔者已经揭开了《红楼梦》隐文本巨大冰山之一角,后来诸君子或许有人能够缘此而洞彻《红楼梦》隐文本的全部秘密。
第8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
  宝钗难言女儿身
  《红楼梦》以牡丹花象征宝钗,而"牡丹"隐指女儿(丹,红也)而雄性(牡);宝钗的螃蟹咏隐藏着"无经"、"不分阴阳";宝钗的菊花诗及咏蟹诗三言"重阳",而"重阳"字样是切盼转阴的隐语;宝钗的情节、细节涉及大量的"七"、"巧",这就是宝钗的病根:阳之正,也就是"阳之症";针对宝钗的《终身误》则有"石女"二字隐出。这就是宝钗悲剧的"隐文本"。
  一、宝钗悲剧疑阵如麻
  以常规思路看《红楼梦》诸女儿的悲剧结局,少有悬念的,恐怕薛宝钗得算一个。以往"红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宝钗与宝玉成亲,但是并不幸福,两人的婚姻徒具虚名,而无其实,后来宝玉"悬崖撒手"而去,"妾身未分明"的宝钗在苦闷中熬过残生。不过如此。但是且慢:如果只是满足于结局,人们事先想好的宝钗的结局看似无甚悬念,但是事先想好的结局却未必正确;即使人们事先想好的结局有幸中的,而结局往往是一个漫长过程的末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悬念是没有了,却令人不得要领;过程又往往是结局的原因,不详细分析制约悲剧的过程情节,就不能把握宝钗悲剧的因果;《红楼梦》又往往"将真事隐去",即使注意到了过程的情节、细节,如果不明白其真正用意指归,到头来还是辜负了曹雪芹的良苦匠心。
  如果深入考察曹雪芹为宝钗设计的情节及有关措辞,而对照她的结局,就会令人顿生疑窦,困惑不解。
  先看正册十二钗的婚姻状况。十二钗的婚姻状况以及可以探佚的走势比较清楚:早已结婚的四人,元春、凤姐、李纨、秦可卿;前八十回末尾出嫁的一人,迎春;前八十回论婚议嫁的一人,史湘云;可以预见不久即出嫁的一人,探春;大家议论已成定势嫁宝玉的一人,林黛玉(第五十五回凤姐说的那句"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就是明证);先后出家为尼的二人,妙玉和惜春;年龄尚小,提不到议嫁日程上的一人,巧姐儿。共十一人。就剩下宝钗了:前八十回除了女孩儿巧姐儿,唯一未见其论婚议嫁的,就是宝钗。这是应当引起人们重视的,这个现象要比她的虚名婚姻的结局重要得多。这才是悬念。
  《红楼梦》反映出来的哥哥娶亲、妹妹出嫁,其先后略有规律:如果兄妹年龄相差不大,一般是妹妹先嫁,哥哥待妹妹嫁后才娶。贾家是这样,宝玉未娶,迎春先嫁,而且可以估计八十回后,探春之出嫁也在宝玉娶亲之前。薛家的情况也是如此,宝琴先已许配梅翰林之子,其兄薛蝌尚未议婚;薛蝌定下邢岫烟后,婚期却得延迟,原因就是宝琴妹妹尚未出阁。而且这番情由还是宝钗亲自对岫烟说的:"偏梅家又合家在任上,后年才进来。若是在这里,琴儿过去,好再商议你这事,离了这里就完了。如今不先完了他妹妹的事,也断不敢先娶亲的。如今倒是一件难事。"(第五十七回)宝钗比薛蟠只小两岁(不足两周岁),并非年龄相差颇大的兄妹,为什么薛蟠就能先后置妾、娶妻,而不顾及尚有一个未曾出阁的妹妹呢?
第9节:宝钗难言女儿身(2)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有贾母为宝钗作十五岁(虚岁)生日的情节,还特意由凤姐点明宝钗已届"将笄之年"--对于女儿家,这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龄,意味着女子成年的开始。如果依照古礼,要举行"及笄"礼,表示从今可以许嫁了,所以贾母主张为宝钗作这"第一个生辰"。宝钗比宝玉大,自然也就比迎春、探春,以及"林妹妹"黛玉大;湘云喊宝玉、黛玉"爱哥哥"、"林姐姐",宝钗自然更比湘云大。可以数算得出:未婚诸钗虽说年龄相差无几,但是宝钗最大是确凿的事实。未婚诸钗出阁的出阁(迎春),议嫁的议嫁(湘云。尚有不在十二钗数的宝琴,也早已许嫁),而特笔写其"将笄之年"生日的"宝姐姐"却兀自按兵不动,她怎么会如此沉得住气的呢?
  十二钗的生日大多都有些特殊意味,而与其人的身份、遭际或多或少都有些关系。譬如元春生于正月初一,自然非同凡响,所以她是"元妃",所以她与"太祖太爷"生日相同。不必细考就可以想见,这位"太祖太爷"大概就是九死一生、被焦大从死人堆里救出来的那位"太爷";第五十三回有衍圣公为贾氏宗祠书联,首四字云"肝脑涂地",就是指此而言。旧时把为王室效力(尤其是效力疆场)叫"勤于王室",而在别解的意义上,身为"王妃"的元春也是"勤于王室"(第十七、十八回,贾政启元妃,说"惟业业兢兢,勤慎恭肃以侍上",正照元妃之"勤于王室"身份),所以才与这位"太祖太爷"同生日。探春生于三月初三,俗语常说"清明佳节三月三",所以探春遭际与"清明"相关:她离别父母赴嫁外番的日子正值她的生日(探春判词:"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二月十二日是"花朝",就是百花的生日,但是所谓"花朝",百花生日,是兼"卉"字、"草"字而言的(常言说"花卉"、"香花异草"),林黛玉与袭人就同生于这一天。黛玉原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草,是所谓的"佳卉"、"异草"(《说文》释艸,即草字,为"百卉",卉字为"艸之总名"),与袭人所姓的"花",正好代表着香花异草,所以她俩生于"花朝"。宝玉与宝琴、平儿、岫烟
,还有怡红院的小丫头蕙香,又叫四儿的,也是同生日,同生于花神退位闺中饯花的日子;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是四月二十六。小儿女俗言"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句话虽然没有应验在小丫头蕙香身上(第七十七回蕙香被逐出大观园,就是因为她跟宝玉说过这句话),却应在了宝琴身上:宝琴最后嫁给宝玉,并充任评曹雪芹《石头记》的脂砚斋。所以宝玉与宝琴同生日;而且她们五位注定要为大观园群芳饯行,她们都是大观园群芳凋零的见证人。
第10节:宝钗难言女儿身(3)
  以上事实说明,《红楼梦》众女儿的生日不是随便措置的,都出于曹雪芹的苦心巧设,都有或深或浅的隐义指向。
  宝钗的生日是正月二十一。这个日子是第二十二回凤姐说的,到了第六十二回,即"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之前一回,又从探春口中重提,却是"过了灯节",并且和贾母同生日,还追加了一句"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元春与"太祖太爷"同生日,又逢大年初一,没落个"巧";黛玉、袭人也是同生日,又恰逢"花朝",没占个"巧";宝玉等五人同生日,也不算"巧";而唯独贾母、宝钗"遇的巧",这是怎么回事?
  贾母的生日也蹊跷。六十二回探春分明说是"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可是到了七十一回,贾母的生日又成了八月初三,贾府从七月二十八日到八月初三连摆六天筵席,庆祝贾母八十寿辰。这又是怎么回事?如此隆重的寿典,贾母八月初三的生日是错不了的,显然是探春记错了,压根儿就没有"娘儿两个遇的巧"的事。但是探春如此精细之人,怎么偏偏会把祖母的生日记错了呢?贾母并非"遇的巧",那么宝钗遇到的"巧"
从何说起呢?这个生日与她的命运的必然联系又在哪里呢?
  总之,涉及宝钗的情节,简直是疑象丛生,疑阵如麻。
  当然,宝钗之进京似乎另有目的,她不是像宝琴那样为了"进京发嫁",她是来京城"备选""宫主、郡主入学陪侍"的。宝钗一出场就有交代:"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宫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研《红》诸家对此话深信不疑,而对围绕宝钗情节的层层疑阵却视而不见,其实是被曹雪芹的一个障眼法给蒙住了。
  试想,"世宦名家之女"并不限于宝钗一人,其他诸钗,贾家的迎春、探春,史家的湘云,薛家的宝琴,怎么都没瞧上这个"才人、赞善之职"?还有黛玉,虽然不是出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但是她的父亲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还是钦点的"巡盐御史",而且早就娶的是贾家姑娘为妻,论根基门第黛玉也算得是"世宦名家之女",怎么也不希图这"不世出之隆恩"?而唯独宝钗,年纪轻轻的就琢磨起这事来了,而且她母亲薛姨妈就认可了(恐怕不只是认可,很可能是母女合议,或者薛姨妈竟是主谋)。她的亲戚,姨妈王夫人,姨父贾政,舅舅王子腾,也不曾劝说薛家母女打消这古怪念头。而且说的是进京备选,以后却绝不再提宫中选拔的话题,众人对其"备选"消息也绝不打听哨探,这又是为何?这说明所谓待选"陪侍",只不过是曹雪芹抛了个谎头而已。雪芹一鞭虚指,读者对宝钗懒婚躲嫁的表现不再怀疑,曹公瞒天过海之笔获得了圆满的成功。但是曹公只想瞒过当时,并不想将真相隐藏到底,于是就有了以上笔者揭示的,其实却是曹公故意随处撒落的疑点。
第11节:宝钗难言女儿身(4)
  明确了所谓"以备选择"其实是个谎头,才可能认出曹雪芹围绕宝钗情节所布的如麻疑阵。既然对宝钗情节每处生疑,那么对宝钗悲剧真相的平庸解释就站不住脚了。
  再分析宝玉、宝钗的虚假婚姻。
  宝玉的爱情固然属于黛玉不假,却也并非对宝钗毫不心动;而且宝玉并不主张男子为女子守节(请看第五十八回末芳官转述藕官的一篇"呆话",独与宝玉之"呆性"吻合,便可知宝玉心思主张),在黛玉既已魂归"离恨天"后,为什么反而一反常态断然不能接受宝钗呢?况且宝玉、宝钗的名义婚姻大概不只是维持了十天半月,他们双方为什么能够持久地守身如玉呢?
  相信看过《红楼梦》以及脂评的读者(也包括"红"学家),大多会心存以上疑问的,不过没有勇气公开说道,无非怕落个"小人之心"的评语罢了。笔者原非"大人",倒不怕落个"小人"的月旦,今公开提出质疑,问研"红"诸君子:如果不以情操高尚之类搪塞,这该怎么解释?
  其实薛宝钗的悲剧结局,其大致走势,因为有《红楼梦》文本及脂砚斋的事先提示,原无多大悬念(脂砚斋对宝玉、宝钗的婚姻结局作了提示,而对宝钗悲剧之真相非但没有透露任何信息,反而帮助曹雪芹打了不少掩护);悬念就在于笔者上段文字说的那些情节的疑阵,以及悲剧结局的真正原因上。
  这篇文章试图解决的,正是宝钗悲剧结局的真正原因。
  二、判词和《终身误》:扑朔迷离见阴阳
  像其他诸钗一样,在第五回里也有薛宝钗的判词和《红楼梦十二支》,与众不同的是,她的判词是与林黛玉合用的: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两人共用一判词者,除了钗、黛再无他人,这很值得深思。这首判词的第一句、第二句的下面,甲戌本有朱字脂批,第一句云"此句薛"[5](第五回),第二句云"此句林",这也很值得注意。如果没有脂砚斋的"注解",恐怕读者很难立即把"停机德"和"咏絮才"分别准确地指向薛、林,因为她们两人都不愧"咏絮才",但是又都与"停机德"并不十分吻合。"停机德"用的是东汉乐羊子之妻断机以劝丈夫不能中断学业的典故,但是无论林黛玉,还是薛宝钗,都没有以妻子身份劝宝玉成就学业或者事业的举动(以亲戚、姊妹身份劝人向上,不能说是"停机德")。同、光时代作《读红楼梦随笔》的佚名氏,就把这两句话都归于林黛玉,说:""可叹停机德,谁怜咏絮才",则黛玉有德有才,又不必读者口舌争之矣。"有正本则在"咏絮才"下注"此句薛",也错了。这句"咏絮才"固然可以指宝钗,但是也可以指黛玉;而"停机德"就不同了,它是既不能用之于林黛玉,而用于薛宝钗也是有些勉强的。我们觉察到这里有一小点点"勉强"(宝钗与宝玉并无夫妻之实,而且也未必就有劝宝玉举业之事),却也可以接受(她毕竟有宝玉妻子之名份)。曹雪芹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小点点"勉强",但是他毕竟还是选用了这个典故。对于曹雪芹的才华笔力,笔者希望与天下"红迷"
、"红痴"约定六字箴言:放弃任何怀疑。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有幸窥见曹雪芹惨淡经营之笔的真正用意。基于这个见识,那一小点点的"勉强"之感就会引导我们想到:曹雪芹肯定是在"停机"二字上寄托了某种隐义,而宝钗悲剧的症结就隐藏于此。记住:"停机"二字大有文章。
第12节:宝钗难言女儿身(5)
  再看《红楼梦十二支》。《红楼梦十二支》连"引子"带"收尾"总共是十四支曲,一般说,"引子"并不具体针对哪位女儿,因此,概括薛宝钗的这支《终身误》就是《十二支》正文的第一支: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表面看,这支《终身误》不过是说"金玉良姻"形同虚设,并没有给宝玉、宝钗带来幸福,如何如何。"红学"家们正是根据这些内容(再加上脂砚斋的提示),考证出宝钗悲剧结穴的。但是度以常情常理,疑窦油然而生,笔者的疑问已说于本文之第一节,就是意在向研"红"诸君讨教的那些话。
  人世间的婚姻大多并不能够令双方皆如愿以偿,但是不能尽如人意之处大多又并不严重影响婚姻的形式和内容,单方或者双方的不如意处,往往会在适应、调整的过程中逐渐消泯。如果说,曹雪芹是有意将宝玉塑造成一个对爱情忠贞不二的楷模形象,那么他之始终不接受宝钗,也勉强说得通,许多"红学"家恐怕也正是这么考虑的。其实错了。曹雪芹并无意将宝玉如此这般地塑造,"红学"家们偏偏如此这般地理解,就只能是误解了。举一个宝玉对黛玉并非"不二"、并不非她不娶的例子。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有这样的情节:宝玉听到紫鹃说黛玉"要回苏州去"的话,立即犯了"呆病",紫鹃由此"试"出来"宝玉的心倒实"。宝玉心中有黛玉,这是主流,但是主流又分出了一个小河汊,却逗漏出宝玉的别样心思。当宝玉"呆病"初愈之后,"慧紫鹃"对"忙玉"还有另外的一"试",被大家忽略了。这次紫鹃说的是贾母为宝玉定下了宝琴,可就把"忙玉"的别裁念头给"试"出来了,宝玉自己"招"了:"果然定下了他,我还是这个形景了?"紫鹃(以及"红学"家们)随主流浮游而东,满目汪洋,却没有顾得上注意这股支流的深远走向。走向何方姑且不论,仅就此话说当前:此话证明宝玉并非心中只有一个黛玉,而且更重要的,证明曹雪芹并非想把宝玉依照后
世"红学"家们的思路去塑造。
  那么,从常情常理以及这段"试忙玉"的支流情节,估计小说将来走势(或者更有可能是小说的"隐文本"),宝玉、宝钗既成夫妻,如果没有别的原因,宝玉断不至于拒绝宝钗,二人就都不会守身如玉。反之,如果二人能够守身如玉,说明另有特殊原因--不是情操高尚(譬如"纵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之类的原因。合情合理的特殊原因造成了宝钗"终身误",宝钗悲剧之真正祸根就藏在这支《终身误》里,而且藏于《终身误》的祸根又应当与判词里的"可叹停机德"完全吻合,因为《红楼梦十二支》本来就是诠释判词的,就是与判词互为表里的。
第13节:宝钗难言女儿身(6)
  笔者把目标调试在这句"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上,因为这是《终身误》里最具特色的话,就像"停机德"在判词中最具特色一样。一般说,"山中高士"并不是称女子的话语,尤其不是赞美年轻女子的话语,措辞精妙准确的曹雪芹却用之以称宝钗,可见非同一般;"雪"字因为与"薛"同音而往往影射薛家,或者薛家成员宝琴、薛蟠,但最主要的是指宝钗本人。但是说"雪"而冠以"晶莹"的,却是唯独于此一见,可见也非同一般。"山中高士"和"晶莹雪"充满着玄机,极可能都是隐语。从隐语角度试探。"山中"必不可无的是什么?"山中"之"高"处必不能少的是什么?答案是:石头。"晶莹"之雪有什么特点?"雪"而"晶莹",就不可能是模糊的一团一簇,更不是一堆一垛,而必定是片片分明的雪花。片片分明的雪花以"花"为名而皆具六出之瓣,而"花"喻女子,"六"是阴数(以《易》数言,六是"老阴"之数,说见后文),这就清楚了:作为隐语(或者谜语),"山中高士"打一"石","晶莹雪"打一"女",合起来恰是"石女"。这不啻石破天惊:居十二钗正册首席的宝钗,居然是一个"石女"!
  且慢惊诧,再看《终身误》的隐语是否与"停机"的隐语两相吻合;而如果两者吻合,我们就不得不接受这个谁也不愿意接受的事实了。
  在正北方的夜幕上有一颗星,叫北极星,形如长柄勺子的北斗七星一年四季绕北极星运转不已。北斗七星各有名称,古人又把北斗七星分为前后两部分而分别称名,前四星天枢、天璇、天璣、天权,像"勺子"头,称为"魁";后三星玉衡、开阳、摇光,像"勺子"把,称为"杓"(念biāo,又常借"标"字代替)。"魁"的前二星天枢、天璇连成的直线总是指向北极。在北斗七星一年绕北极旋转而历时春、夏、秋、冬的过程中,北斗的"杓"就按时把节地于初昏时分顺序指向东、南、西、北。大致说来,春、夏属阳,秋、冬属阴(严格说,春、夏之阳中又有阴,秋、冬之阴中也有阳),北斗指完一遍东、南、西、北,也就走完了一个阴阳大圈(从初昏指东再回到初昏指东的大圈),所以北斗又有遍宣阴阳的作用(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李纹联句有"阳回斗转杓",就点明了北斗遍宣阴阳的作用)。古人认为,北斗的运转靠的是冥冥之中的机械,就像现今的钟表时针,依靠机械而转动一样。机械,古人每称"机缄"、"机栝"、"机轴",又单称一个"机"字。因此,就北斗而言,这个冥冥之中的"机"不能停,如果停了,它就不能凭了转动而遍宣阴阳,天地间的阴阳就得出故障,出毛病。这个"机"既然影响天地间的阴阳,自然也就影响人的阴阳(国人相信
天人感应,甚至天人合一),就人而言,"停机"就会导致男女性征出现故障,具体到女子,就会导致女性发育不全,其中就包括"石女"。怪不得《终身误》说"叹人间美中不足"。
第14节:宝钗难言女儿身(7)
  "美中不足"本身也有隐义。首先,这四个字就是一个字谜。把"美"字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八(上)、王(中)、大(下);去掉中间的"王",以应谜面的"中不足",剩下的就是"八"、"大"二字。这让人想到清初著名画家朱耷,朱耷自号"八大山人",所以由谜底的"八大",再联系曲子中的"山中高士"(山人),自然会想到"八大山人"。"八"、"大"二字以草书竖写,像"哭"字,又像"笑"字,当年朱耷用以寄托了"哭之笑之"的寓义。这与宝钗的心态十分吻合:本来与生俱来的生理缺陷就够令人伤心的,而像宝钗这般美丽、自尊的女子("石女"还是"女",毛病在于"石",宝钗并不是"阴阳人"),她得时时提防被人知晓,更不能向人哭诉,所以哭不得;她在人前必须装作若无其事,寡母面前还得强颜承欢,心中况味良苦,所以笑亦不得。这都是人世间的"美中不足"造成的。
  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诸钗及宝玉共联七十句,湘云以十八句夺冠,宝琴十三句,紧追湘云后,黛玉十一句逊于宝琴,而宝钗仅得五句屈居第四,与尾随其后的宝玉、探春、邢岫烟拉不开距离(她们都是四句)。宝钗得句既少,且大都空泛,而唯有"鳌愁坤轴陷"一句,不仅警拔,而且竟然可以作为"停机"的极好注脚。"坤轴"正面理解就是"地轴"(坤为地),地轴陷落,就不能正常覆载;"坤轴"又可以别解为女子机轴(坤为女),因此"坤轴"(女子机轴)陷落,女子就不能正常行其女子之道。可见正、别两解上的"坤轴陷"都是"停机"。
  再略往深处想:地轴陷落,女娲"断鳌足以立四极"[女娲"断鳌足"事出《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于是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所以殃及"鳌愁";而女娲其人,不仅补过天柱,修过地维,她还首造人类,肇分男女,始创婚姻嫁娶制度。她是古代神话中第一位"高禖",也就是第一任"媒氏",从实质上说,她是我国古代神话中的爱神而兼婚姻子嗣神。因此,如果女娲过问"停机",肯定问不到乐羊子妻;而像《牡丹亭》中的石道姑,倒应当是女娲注意的目标。宝钗的"坤轴陷",无论从正解意义上,还是从别解意义上,都该归女娲管辖。可以说,"坤轴陷"与判词的"停机",在隐语意义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影射宝钗的女性故障。列藏本《石头记》于"坤轴陷"句旁有一句脂批:"钗全寓意"。列藏本《石头记》只对芦雪庵七十句联诗中的两句作了脂批(另一句是宝琴的"光夺窗前镜",句旁批云"琴志唐皇"),因此这句"钗全寓意"的脂批是十分要紧的,说明"坤轴陷"确有指向宝钗隐秘的寓意。
第15节:宝钗难言女儿身(8)
  综上分析,宝钗判词的"停机德",从表面看是赞美宝钗之妇德(不过宝钗之为"妇",则尚隔一间),其实却是暗射她的生理缺陷。判词的"停机"果然与《终身误》的"山中高士晶莹雪",具有完全相同的隐语意义。
  原来美丽端庄的宝钗竟然有如此这般的生理缺陷,我们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生理缺陷决定了"金玉良姻"形同虚设,决定了宝钗"终身误"的悲剧。宝钗、宝玉之守身如玉原来是迫不得已,并不是道德情操高尚的缘故。"红学"家们的推测和考证之所以失误,原来是因为他们用理想化的"君子之腹"去"度"的,偏偏却是十分正常的"小人之心"――男女之情而已。
  三、盼重阳,对阳转阴的期盼
  第三十八回有诸钗及宝玉作的十二首菊花诗,宝钗两首:《忆菊》、《画菊》。《忆菊》尾联云:"谁怜我为黄花瘦,慰语重阳会有期。"《画菊》尾联云:"莫认东篱闲采掇,粘屏聊以慰重阳。"都提及"重阳"。而诸钗及宝玉所作十二首菊花诗中涉及"重阳"的,只有宝钗这两首,其余四人所作的十首一概未见"重阳"字样。再联系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三首咏蟹诗,也只有宝钗有"重阳"措辞("长安涎口盼重阳")。雪芹行文示意强调的字眼往往有深意存焉,尤其是与诸钗有关的诗词中的措辞,其中反复致意者,必定是示意强调,万不可熟视无睹掉以轻心。
  三处"重阳"同出于宝钗的现象,并不是笔者的发现,笔者是从蔡义江先生的书里见到的。蔡先生说:"《红楼梦》诗多含隐义,菊花诗与蟹诗共十五首,明写出"重阳"的三首,即宝钗所作的三首。这很值得注意。""重阳当与后半部佚稿中写宝钗的某一情节有关。"这真是慧眼卓识,三处强调了的"重阳"确实是宝钗悲剧之大关键。
  但是孤立地看"重阳",是看不到真相的。
  有两处与宝钗相关的情节,可以借助以解构这个关乎宝钗命运、而又为宝钗向往的"重阳"(若不向往,何以说"盼"、说"慰")。一处是第五十回"暖香坞创制春灯谜",宝钗的灯谜:
  镂檀锲梓一层层,岂系良工堆砌成?
  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打一物
  此谜有人猜松球(现在多俗称"松塔"),其实很不着边际。笔者认同朱梅所猜的谜底"虹"[谜友朱梅,明水镇绛侯村人。以此谜之底见告笔者,郑重其事,颇自负,道是"二百五十年间竟无人猜出此谜,而必待朱梅出"云云,亦谜坛、文坛一小小掌故,特记于此,兼示笔者不敢掠美也],大致说:虹之形七彩分层,所以说"镂檀锲梓一层层";虹成于天然,并非人工所为,所以说"岂系良工堆砌成";而且"虹"别名jiàng,与"匠"字同音,而"七"有"巧"义,所以旁敲"巧匠"以联系第二句的"良工";虹之出现恒于风停雨霁,所以说"虽是半天风雨过";虹又有古名"螮蝀",音didong,可以状梵铃之声而实非梵铃,所以说"何曾闻得梵铃声"。
第16节:宝钗难言女儿身(9)
  能帮助以索解"重阳"之机要的,除了谜底"虹",尚有宝钗放飞的风筝。第七十回之尾声,有众女子放风筝的情节。诸钗所放飞之风筝皆有隐义,其隐义指向最为明显的则是探春的"软翅子大凤凰",预兆她将远嫁海外番邦作王妃,一去不回。探春的风筝既然有如此的隐义,那么别的女儿放飞的风筝也应当有各自如彼的隐义。宝琴的风筝是"大红蝙蝠",正如"软翅子大凤凰"起着为探春命运导航的作用一样,"大红蝙蝠"则是宝琴"脂砚斋"身份的隐语。探春如此,宝琴如此,宝钗不应当不如此。
  宝钗的风筝是"一连七个大雁"。凑巧"一连七个大雁"之前,尚有宝钗的一则灯谜作为铺垫,就是第五十回的这则以"虹"为谜底的谜语。怎么知道宝钗的风筝必以此谜铺垫呢?因为关乎探春和宝琴命运的风筝,也都有一则谜语作为铺垫:探春的谜语在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宝琴的谜语在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就是那首题为《钟山怀古》的诗。探春灯谜的谜底是"风筝",贾政猜出来的,宝琴的诗谜,是笔者的朋友明彤先生帮助猜出来的,可巧,谜底也是"风筝"。这说明宝琴和探春放飞的风筝,都有一则"风筝"为底的谜语作为铺垫。为宝钗放飞的风筝作铺垫的谜语,其谜底虽然不是风筝,但是谜底的"虹"和放飞的"大雁"风筝是有关系的:雁,又称"鸿雁",必欲细分,则鸿是"大雁"
,雁比鸿小(《广韵》一东"鸿"字下引《诗传》云:"大曰鸿,小曰雁"),所以风筝的"大雁"其实是"鸿",与宝钗谜底的"虹"同音(《广韵》一东,鸿、虹同小韵,户公切)。千万别以为这是偶然巧合,鸿、虹同音,至少说明雪芹是有意识地用宝钗的谜语(虹)铺垫后面宝钗的风筝(鸿);而且"虹"和"七个大雁"(鸿)还另有隐义,而这隐义是关乎宝钗命运的。
  不只是"虹"和"鸿"同音,"虹"和"七个大雁"还都与"七"字相联系:虹是七彩堆砌,鸿是七只蝉联。先后发生在一人身上的明暗兼出的两处"七"字,就是解开"重阳"密码的钥匙。顺便提醒,宝钗生日是正月二十一,笔者于本文第一节曾经涉及过的,"二十一"里包含着三个"七",与这里明暗兼出的两个"七"字也应当是有关的。
  记住这些屡屡发生在宝钗身上的"七"字。
  第七回"送宫花周瑞叹英莲",周瑞家的问及宝钗之病,宝钗转述秃头和尚的话,说是"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注意:"热毒"是宝钗的病根。
  第四十二回,刘姥姥为七月七日生的大姐儿取名"巧哥儿"(就是后来的"巧姐儿"),说是"这叫做"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这个说法过去常道常闻,而且传统以"七"为"巧",至今尚有古镇远乡闺中于七月七日夜晚向织女"乞巧"的民俗,乃是古风之孑遗。循着刘姥姥的思路想:生辰月、日是"七",就取名"巧",以名字的"巧"去攻生辰的"巧",而这就叫"以毒攻毒,以火攻火"--可见"七"不仅为"巧",而且还为"毒",为"火"。再联系宝钗的病根"热毒":"毒"而且"热","热"因于"火",所以"热毒"就是"毒火",所以刘姥姥所说的"以毒攻毒,以火攻火",其实也就是以"巧"攻"巧",也就是以"七"攻"七"。可见宝钗病根的"热毒",症结还是在一个"七"字上。
第17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0)
  七,古人认为是阳数。《说文》说"七"为"阳之正",相应的还有阳数"九",为"阳之变";以《易》数论,"七"为"少阳",是不可变的"阳","九"为"老阳",是可以变的"阳"。所谓可变不可变,是指能不能变为"阴",或者说有没有变"阴"的因数和趋势。"七"是不能变成"阴"的"阳",或者可以说"七"这个阳数中没有转变为阴数的因数,因而也就没有转变为阴数的趋势;而"九"则是能够变成"阴"的"阳",或者说是存在着转变为"阴"之因数和趋势的"阳"。
  现在可以索解宝钗诗三见"重阳"的秘密了。"重阳",即九月九日重阳节,月、日皆占了"九",也就是两个"阳",所以叫"重阳"。宝钗病根是"热毒",症结在一个"七"字。"七"是"少阳",不能变"阴",坐成了宝钗的病;"九"是"老阳",具备变"阴"的趋势。如果影响宝钗病理的"七"有幸变成"九",宝钗的病就有希望了。我们可以想象,日渐长成的宝钗终于发现自己徒有女儿外表(以及心理),而女性性征不完备。病根是"热毒",症结在"七","七"为"阳之正",宝钗患的是"阳之症"(症、正同音);眼见女性性征始终不能生成,宝钗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使威胁己身的阳性回转到理应具备的"阴"性上来;而"九"就是她所盼望的,因为"九"是具备变阴之因数和趋势的吉祥数字,所以在她的诗里就有了"盼重阳","慰重阳","慰语重阳"。
  有句古谚语,是冲中医、中药说的,道是"医者意也"。宝钗所服的药丸以"冷香"为名,"冷香"以攻治"热毒",正是"医者意也"的绝妙例证。传统的中药以及食疗理论又认为"吃啥补啥",所以从"冷香丸"的配方,不难看出它补的是"啥":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夏天开的白荷花花蕊,秋天开的白芙蓉花蕊,冬天开的白梅花花蕊,各用十二两。花必遍及春、夏、秋、冬四季,就是取遍宣阴阳之意,其所攻治必然是阴阳偏颇之疾。这就是"吃啥补啥"。再看药必用花,而花必用蕊,花为"坤"象,蕊正作"轴"形,所以药方的花蕊是"坤轴"之象,食之是可以补"坤轴"的。这也是"吃啥补啥"。各色花蕊必以"十二"为量,是因为十二是地支数,而且包含着两个"六",而"六"属"老阴"的缘故。
  这四时花蕊,又必须在"春分这日晒干",再调和各占节令的雨、露、霜、雪:雨水日之雨,白露日之露,霜降日之霜,小雪日之雪,各十二钱(又是两个"老阴")。所以宝钗说:药物倒还寻常,"只难得"可巧"二字","那里有这样可巧的",但是"一二年间,可巧都得了。"宝钗这段话三用"可巧"(尚有周瑞家的接茬说"真巧死了人,等十年未必都这样巧呢"),别解"可巧",正是可着这个"巧"字用药之意;而可着的"巧"正好与"七"字互注,正是"阳之症",所以宝钗三道"可巧",是隐语,暗藏的是可着"阳之症"用药的秘密。
第18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1)
  笔者前文根据刘姥姥的"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破解宝钗之"热毒"症结在"七",现在说到宝钗反复兹言的"可巧",再回想本文第一节提到的宝钗正月二十一日生日,那么,此数包含着三个"七",又是"正"月,岂不正是"阳之正"--"阳之症"?探春就是冲着"正月"里的三个"七"说"遇的巧"的(第六十三回,宝钗抽到牡丹签,众人齐道"巧的很",也是以"巧"影射"阳之症")。
  如前文所言,《终身误》的"晶莹雪",那里隐藏着一个"六"字,从而隐着一个"女"字。但是其中之隐义尚不限于此,比这还要深:"六"是阴数,但是以《易》数论,"六"是"老阴"(相对于"六","八"是"少阴"),是可以转变为"阳"的"阴"(相对于"老阴","少阴"是不可以变"阳"的"阴");不幸的是,作为生来的女儿家,宝钗虽然属"阴",但是她的"阴",却是被可以变"阳"的"老阴",也就是"六"占了上风(所以雪芹以六出之雪花影射宝钗,说"晶莹雪");因此,宝钗虽然生的是女儿外表形貌(以及心理),其女性性征却因为潜在转"阳"趋势而不能畅行,从而造成了宝钗的终生悲剧("终身误")。
  把涉及"六"、"七"、"九"的隐语全面看,问题就十分清楚了,因为这些被赋予了阴阳含义的数字是可以互证的。
  顺便说到"海上方"。宝钗说"冷香丸"是秃头和尚传的"海上方",表面看无非就是海外仙方,其实却也是另有隐义:海为众水所归,古人把女儿出嫁叫"归",而女儿又是水作的骨肉,所以在《红楼梦》文本范围内别解"海"字,是女儿(水)出嫁(归),《红楼梦》以"海"隐女儿出嫁,尚另有其例(说见下文第四节);因此,"海上方"的隐义是女儿出嫁之方,或者说,是为了女儿能够出嫁而开的药方--原来琐细如"海上方"这样的措辞,却也渗透着雪芹惨淡经营之匠心。"热毒"症必得攻之以"冷香丸","冷香丸"必得传自"海上方",一线连贯,一珠不遗,果然不愧是"十年辛苦不寻常"。
  四、牡丹花及咏蟹诗的机栝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宝钗首先掣签,"只见签上画着一枝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面又有镌的小字,一句唐诗,道是:任是无情也动人。""众人看了,都笑道:"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此情此景的牡丹和唐诗句,以及众人的评论,都意味深远。
  "丹"字训"红",指向女子(红颜、红粉等,都是指女子),而"牡"字却又暗示着相反的性别(《说文》:"牡,畜父也"),给人以雌雄两疑的印象。
  唐句出自罗隐的《牡丹花》: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第19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2)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
  首先,诗作者的名字(隐)提醒我们往隐语上考虑。这不是草木皆兵,也不是无中生有,待会儿就会明白,曹雪芹确实曾经在左近别处针对"罗隐"二字做过针线。姑且置"罗隐"于后,先说明显的。明显的是:曹雪芹有意识的对这句"任是无情也动人"作了特殊的强调。看下文:"宝玉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念"任是无情也动人""。
  签上的诗句又被宝玉念叨,这就是强调,曹雪芹常用此法;而凡是强调之处,必有隐义存焉,这是雪芹用隐语的规律。宝玉念叨,且又"颠来倒去",这更是强调,所以此句的隐义应当更为重要,或者更为特殊。将这句诗"颠来倒去"念出来的是什么呢,大约无非是"任是动人也无情"之类话语吧。如果是这样,原来罗隐旨在强调"动人"的话,就变成强调"无情"了;被宝玉颠倒其序念出来的这句诗,就成了虽然动人,无奈并无女儿之"情"的意思了。这就无怪乎众人齐道"巧的很"了:"巧"就是"七","七"就是"阳之症"。
  宝钗的病症正在一个"巧"字上。宝钗说"海上方"三道
"可巧",周瑞家的赞叹"真巧死了人,等十年未必都这样巧呢",探春说宝钗生日"遇的巧",众人道宝钗之牡丹签"巧的很",这些"巧"字疏密错落的出现于不同的回目,是所谓"背面傅粉,千皴万染"的方法,一般很难得心应手,而在雪芹笔下却是驾轻就熟的小技巧而已。
  第八回"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有一首回前诗:
  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
  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诗中"金娃"、"玉郎"无疑是指宝钗、宝玉,末两句表面意思是说:不要说"绮縠"没有风韵了,请看与宝玉相对的宝钗,像是没有风韵的么。那么"绮縠"也是说的宝钗,但是平白无故为什么说宝钗"无风韵"呢?这就是宝钗抽到的牡丹签上的那句被宝玉颠倒念之的罗隐诗句了,因为颠倒念之的那句诗强调"无情",与这句"无风韵"恰好可以互相诠释:既"无情",自然也就"无风韵"了。"无情"表面意义颇宽泛,而隐语意义则十分针对,《说文》释"情"字"人之阴气有欲者也",缘此而释"无情",就是"无阴"、"无欲"。这就是回前诗"无风韵"的真正示意。
  曹雪芹为了让后来的读者将这首回前诗与罗隐的《牡丹花》联系起来看,以旁证宝钗悲剧之秘密,便有意识地在回前诗上作了针线:一是第二句"那堪翠斝贮琼浆",表面看是概括"贾宝玉大醉绛芸轩",暗中却又让人想到罗隐的"绛罗高卷不胜春"的"不胜春",因为"春"字可以歇后"酒"(《诗·豳风·七月》:"为此春酒。"又,唐朝人往往雅言"酒"曰"春"。如杜甫《拨闷》诗开端就是"闻道云安麴米春,才饮一盏即醺人","麴米春"就是麴米酒),所以"不胜春"可以别解为"不胜酒",就是回前诗的"那堪翠斝贮琼浆"。还有,回前诗"莫言绮縠无风韵"的"莫言",正好是"隐"字的隐语(或者说,是"隐"字的谜面):"言"字,《说文》释云"直言曰言,论难曰语"[1](51),所以"莫言"可以别解为"不要直说";而不直说,正是隐语的特征,所以"莫言"暗示一个"隐"字。"绮縠"是一词两用:表面是说宝钗,别解却又是"罗"字。将"莫言绮縠"颠倒念之,就是"绮縠莫言",正暗示"罗隐"--原来将"莫言绮縠""颠来倒去"就可以念出"罗隐"来,那么,将"任是无情也动人""颠来倒去"念呢,就念出宝钗"无情"的隐义来了。可见曹雪芹在这首回前诗上作的针线巧绝妙极,既体现雪芹"将真事隐去"的写作宗旨,又可看出他无与伦比的、圆熟的遣词命句的功力。
第20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3)
  可以相信,宝钗的"牡丹"签,与第八回的回前诗,尚有涉及到的罗隐的《牡丹花》,皆饱涵着隐义,暗射着宝钗的悲剧症结;与判词、《终身误》、菊花诗以及咏蟹诗之说"重阳"等等的暗射意义完全一致。
  宝钗的牡丹签上题了罗隐的《牡丹花》诗句,第八回的回前诗又暗点了罗隐,这说明罗隐的《牡丹花》虽然没有被曹雪芹全部引用,却是"不写之写",忽视不得。果然,《牡丹花》说到"芙蓉",黛玉随之就抽到了芙蓉签,也有一句旧诗,是欧阳修《明妃曲》的"莫怨东风当自嗟"。更妙的是此签要求"牡丹陪饮",以及众人的评论:"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这句评论与那句"你也原配牡丹花",分别坐实了黛玉为芙蓉花,宝钗为牡丹花。
  《牡丹花》还提到了芍药,虽然没人抽到芍药签,而在上回,却有人"醉眠芍药裀"。湘云抽到的不是芍药签,而是海棠签,题的是"香梦沉酣"四字,还有苏东坡的诗句"只恐夜深花睡去"。黛玉戏谑说将"夜深"改为"石凉",正是照应回目所说的"憨湘云醉眠芍药裀"。
  《牡丹花》涉及了宝钗、黛玉、湘云三人的悲剧(严格说,是曹雪芹以"不写之写"的笔法,用罗隐的《牡丹花》诗暗隐了三人悲剧)。宝钗已说如上。黛玉为芙蓉花神,晴雯死后,宝玉为之作《芙蓉诔》,却"明是为(与)阿颦作谶","又当知虽诔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湘云则与芍药、海棠两有关涉:她身为海棠花神,而她的悲剧症结却在"芍药",而"芍药"、"海棠"都是隐语,从不同方向指定了她的悲剧。湘云的悲剧在于她所嫁的"才貌仙郎"卫若兰因食蟹而失去阳刚,"醉眠芍药裀"就是其悲剧的先兆:芍药是"雌牡丹",阴性的,象征她归嫁的卫若兰失去阳刚。为了强调芍药的"性别",雪芹又点了一个"裀"字:芍药裀--芍药是阴性(裀)的。湘云又是海棠花神,其中的隐语意义更为复杂。
  "海"为众水所归,《红楼梦》以水比方女子,女子出嫁曰"归",所以"海"字作为隐语,意为女子出嫁(见本文第三节说"海上方");"棠"字与"杜"字相对,《说文》释"棠"字云:"牡曰棠,牝曰杜。""棠"是雄性,以论人就是男性,暗射女子所嫁之夫,所以"海棠"可以别解为女子嫁夫(海--女子出嫁,棠--夫)。"海棠"二字隐义女子出嫁,这本来并非悲剧,湘云的悲剧在于,她嫁的丈夫本来是"棠",后来却变成了与"棠"之外表十分相似的"杜"(卫若兰名字中的"若"字,可以通过联绵字"杜若"而暗射"杜"字)。三十八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先有探春、宝钗、宝玉、黛玉各作一首《咏白海棠》诗,在大家都以为既已作绝的情况下,后来的湘云独作两首,博得众人的称赞。湘云不愧是海棠花神,然而海棠花神又非一人,湘云是专司白海棠的,所以她才以所赋白海棠叫绝。而作为隐语,"白海棠"的隐义可就准确地指向湘云悲剧了:从以后的发展结局看,湘云的婚姻生活一片空白,是徒有虚名的,因为"白",空也(常言"空白")。
第21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4)
  如此看来,宝钗与湘云的悲剧有大致相同的原因:都是在阴阳上出了差错,而一在牡丹,一在芍药。宝钗与湘云同病相怜,别解罗隐《牡丹花》的"芍药与君为近侍",正好与钗、云两人切合:"芍药"(事关湘云)与"牡丹"(宝钗)的事相近("近侍",近事也)。
  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有宝玉、黛玉、宝钗三人咏蟹的情节。三人之作都各有隐义指向,而宝钗之咏,却在讽刺世俗的表象之下,暗藏了自己的悲剧;除了"重阳",还另有重要隐义。看宝钗的咏蟹诗:
  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馀禾黍香。
  最引人注目的是颔联。螃蟹雅号"横行介士",又号"无肠公子",表面看,颔联是紧扣这两个雅号以状螃蟹"横行"、"无肠"的特点。但是抠字眼细琢磨,"横行"的"眼前道路"并非无"纬"("横行"的"道路"正是"纬"),没有的只是"经"(螃蟹不能纵行);这里用的"经纬"是偏义,犹如《考工记》所说的"大夫不得造车马",只是说"不得造车",不是说"不得造马",所以"无经纬"说的是"无经"--这个字眼对于一个逐渐成年或已经成年的姑娘来说无疑是灾难。支持笔者这样理解"无经纬"的,是它的对句,"皮里春秋"几乎可以逐字别解为"囊内阴阳"(佛家以"皮囊"指色身,第三回嘲宝玉的那首《西江月》就说"纵然生得好皮囊"),而明显地涉及性别;"黑黄"可以诠释为"玄黄",古人常以"玄黄"借代天地(《易·坤·文言》:"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从而借代阴阳--还是涉及性别。"皮里春秋"别解为"囊内阴阳","空黑黄"别解为"无阴阳"(空,无也),"囊内阴阳无阴阳",正好暗示宝钗以女儿之身却不具备女儿不可或缺的阴性机要,正与"无经"吻合。
  诗之末句说到"月浦"。蟹之出,不必尽在月夜,所以此"月"未必是说月亮;月有十二(神话传说共工生后土,后土生噫鸣,噫鸣生了十二个月亮。见《山海经·海内经》),又不专为秋天悬空,所以此"月"在表面形式上虽然可能是"以月点秋"(蔡义江先生有此一说),而在隐语意义上却并非"以月点秋"。在隐语意义上,"月浦"之"月"说的是水,这是从《易》之《说卦传》来:"坎为水……为月。"八卦的坎卦既象征水,又象征月,所以诗句是"以月点水","月浦"就是"水浦",就是水边。但是曹雪芹之所以非得"以月点水"(他原可以说"水畔"、"江浦",或者"南浦"什么的,而不必绕道径趋"月"字而行),是别有深意的,他是让人由此"月"而通过《易·说卦传》联系"水","月水"则是明确指向女子,而与"无经"相为表里了。"月浦空馀禾黍香"承出句"如今落釜",表面是说水田已无蟹,利于水稻生长,但是这种理解滞于浅表,尚不足以与论深层"红学"。从深层看隐义,这句是说"月水无泻"(蟹、泻同音)。因此可以认定:"月浦"句与颔联的"无经(纬)",在隐语意义上可榫可卯。
第22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5)
  笔者之说"无经(纬)"、"皮里春秋"、"月浦",若非切中肯綮,若非揭示真谛,是不可能如此一致贯通的。
  唯有一事:湘云作为海棠花神,就有她的两首《咏白海棠》为群芳之作压轴,援此以推论,黛玉为芙蓉花神,就应当有她自作的"咏芙蓉",却只有宝玉为之作的《芙蓉诔》,而且还是正诔晴雯,兼谶黛玉,衡以常规思路,则似乎有失整齐(当然,雪芹固非拘拘于常规之人,亦何必追求整齐呢)。又宝钗为牡丹花神,理应有她自作的"咏牡丹花",却是既不见宝钗自作,又没有他人代咏,牡丹花竟无人咏,这也令人感觉似有缺漏。
  其实这正是雪芹高明之处:笔锋兼奇正,文势有显晦,鳞爪或前隐后现,合看则雾龙之走势存焉。即如湘云之咏海棠,黛玉、宝钗之另有所咏,用的正是这种方法,收到的却是于参差错落之中见和谐,见因果规律的效果。
  相对于湘云之《咏白海棠》,黛玉则有咏菊花,她以其《咏菊》、《问菊》、《菊梦》力压群芳,所以第三十四回的回目才说"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初看黛玉之必以"菊花诗"夺魁,似乎没有因果规律可寻,但是如果想到黛玉还是潇湘妃子,因果规律就显现出来了:湘妃为帝尧之女,所以黛玉就成了"帝女"了,而菊花别名正是"帝女花"。以"帝女"而咏"帝女花"夺魁,与以海棠花神而咏海棠压轴,两者是有因果规律可寻的。
  宝钗则以其"螃蟹咏"超拔夺冠。牡丹花神不以"咏牡丹花"体现身份,却以咏螃蟹出色,这算什么?这里面的针线更妙。宝钗的牡丹签上题着"艳冠群芳",无异乎为众芳所举,约略说就是"众举",谐音就是"中举",中举又叫"领解",宝钗咏蟹夺魁,不愧是"领蟹",谐音就是"领解"。所以宝钗之"领蟹",与她作为牡丹花神之"领解"众花,是两相贯通的。因此,宝钗之于牡丹花,是不咏之咏,以避免格式单一,却又曲臻至妙--这才是雪芹之笔,无与伦比的圆熟、巧妙之笔。
  五、小结与探佚
  能够反映宝钗悲剧真相的情节多以隐语出之,其隐语比比皆是,俯拾可得,以上只是撮选其大要;笔者视线以外的远扬旁枝,或者不便在本文中论述的遗漏,恐怕还有不少。但是有了这些,也就足以证明宝钗悲剧的真相了。
  宝钗患的是先天女性不足之症(热毒),在她十四岁时(适逢双"七"),尚未见月水来潮,"阳之症"既已见苗头(《黄帝内经》说女子十四,天癸至。天癸就是月水,月经),首先应当是薛姨妈心生恐慌,寻医觅药,弄来了个"海上方",以期用"冷香"攻治"热毒",涵养阴性,无奈总不见效。于是想出进京待选才人的权宜之计,一方面可以为躲避求婚("及筓"之后,求婚者踵门可以预见)找一个恰当的借口,一方面是为医治女儿之病争取时日。待到宝钗十五岁"将筓之年"生日已过,病情仍不见丝毫好转(宝钗之十五岁生日是特笔,为的就是暗点宝钗之病)。又过了三年(三春去后诸芳尽),宝钗十八岁,备选才人的年龄已过,此时虽然仍是不宜出嫁,但在表面上却得作出议嫁之姿态了。正在这时,贾家大厦倾倒,一败涂地。
第23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6)
  贾母为宝玉选定的妻子是薛宝琴,但是宝琴于贾家失势之后遂成为敌家陷害打击之目标,而不得不外逃。宝琴原是贾家亲戚,并不是"犯官"眷口,原不必为贾家之灾难承担责任;但是既已定亲,情况就不同了,有敌家之指证,官家就不得不过问。为了保护宝琴(她将来要为贾家承宗祧,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贾家宗祠必从宝琴眼中看,就是伏笔),也为了减轻贾家罪责(犯官私匿、私放眷口,是罪上加罪),贾家只得力辩:当年老太太为宝玉定下的不是宝琴,而是宝钗。于是由王夫人和薛姨妈姐妹二人导演了一场虚假的婚姻。
  这场虚假的婚姻戏剧既已策划完美,演出的任务就落在宝玉、宝钗两人身上。
  她们这样做,都是出于迫不得已,都是为了贾家的利益,为了救护宝琴。除此之外,又有各自的具体想法。
  薛姨妈可能另有希冀,想借婚事"冲喜",孤注一掷,或许能够治好宝钗的病。笔者所以这样猜测,是想到了傻大姐拣到"绣春囊"的事。那只"绣春囊"是王夫人查检大观园的导火索,使许多无辜女儿背害,但是到底也没有查出果系何人所遗。徐仅叟怀疑是薛宝钗之物,笔者认为虽不能确凿证实,却是很有些道理。不过前人的怀疑是导向宝钗之虚伪,表里不一;笔者倾向认可此说,却是联系到了宝钗之病根--那只"绣春囊"或许就是薛姨妈当作"药方"给宝钗佩带的。能想到这样的"药方",真是到了"病笃乱投医"的地步了,既然"乱投医","冲喜"的想法就不能保其无。
  王夫人不可能不考虑宝玉的处境,她与薛姨妈设计这场婚姻,为贾家,为宝琴,姑且不说,只说为宝玉,将来宝钗、宝琴一妻一妾,一虚一实,并不会误了宝玉的婚姻子嗣,而且还可以为宝钗掩护,王夫人的考虑是十分周全的。
  宝钗本人则可以借此"婚姻"最终卸去思想包袱,她再不用借口备选才人而躲婚了,一个既已体面嫁人的女子,是不会被人怀疑"石女"了。但是还有漏洞:一个正常女子的行止,会处处留下迹象的,这些,宝钗都没有,宝琴又不能马上到位,该怎么办?于是随宝钗出嫁的,便有一个大丫头麝月。麝月是正常女儿,可以鱼目混珠以掩护宝钗。真是天衣无缝。无怪乎脂砚斋有意逗漏出袭人临去时说的那句撕心摧肺的话:好歹(仔细看这"好歹")留下麝月!
  都妥帖了,就剩宝玉了。宝玉此一举,虽是迫不得已,但是一可以使宝琴脱险,贾家减罪,二可以掩护宝钗,并维护薛家的体面,宝玉都是乐意做的。
  一个是情愿为天下女儿牺牲的宝玉,一个是身为"女儿"而无情无欲的宝钗,他们的结合奠定了"情榜"上宝玉"情不情"的地位:"情不情"就是将自己之"情"施加于"不情"。脂砚斋透露的"情榜",只有宝玉为"情不情",黛玉为"情情",没有宝钗的信息。以此而推论,宝钗应该是"不情情":她虽是"无情"之身,却是大有深"情",只不过不是男女风情之"情"罢了。
  读者大概看烦了形形色色的所谓"探佚"文章了。笔者也有这种感觉。但是笔者又认为,基于文本的合理探佚也不能完全拒绝。笔者以上的"小结",有探佚成分(也可能是"索隐"成分),笔者的目的是:为有意义的探佚寻找一条正确的路。但不知读者愿意接受什么样的"探佚"。
第24节:阴阳意外误湘云(1)
  阴阳意外误湘云
  史湘云嫁的卫若兰是一个"才貌仙郎",婚后不久卫若兰失去男子阳刚。湘云与不能行丈夫之道的若兰白头到老,行演着薄命女儿的悲剧。
  《红楼梦》众女儿都是在"薄命司"里存档的悲剧人物,但是她们的悲剧又各自不同,曹雪芹以鸟语花香之笔,却是饱蘸血泪营构了她们各自不同的悲剧结局。所谓"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一"、"同"是指她们同归于悲剧结局,"千"、"万"却是说她们悲剧命运完全不同的轨迹,而有的悲剧是我们很难想象得出的。如果设想她们的悲剧不过是略有区别,
总在常规范围,那可就大大低估曹雪芹了。
  一、湘云悲剧的认识误区
  湘云的悲剧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从当年脂评《石头记》以抄本传世,到今天各种《红楼梦》版本印刷出版,二、三百年间,对"红楼"众女儿的悲剧结局,有各种各样的考证和猜度,湘云是较早被连推测带约摸地"考证"出来的:她嫁了卫若兰,但是很快,他们的婚姻产生了变故(按:这有证据,说对了),他们离婚了,或者湘云被遗弃了,或者若兰弃世了;当然还可以引人想到卫若兰出走了,失踪了。以上说法和想法,除了嫁卫若兰,因为有脂砚斋的提示,因此是正确的,其余的,可都是贾雨村的籍贯--湖州(胡诌)了。设想:湘云与若兰离婚,这可以说是不幸,但绝对算不上悲剧。两方对等的"离婚"古已有之(《世说新语》"离婚"非一二见),女方被"休"(这是不对等的,当然也是不平等的),亦古已有之,如果泛泛而言,这都可以算是悲剧。但是笔者总是不能相信,以曹公的如椽大笔,竟会设计出大致雷同于凤姐的湘云悲剧(凤姐后来被休,此判词所以说"一从二令三人木"也)。再设想:若兰不幸少亡了,这是悲剧,因为这意味着湘云将终生守寡。明清以来,"未亡人"是不大作兴改嫁的。穷人家因为生活所迫,倒还可以"通融";如果是殷实人家,衣食无忧,尤其是公府侯门媳妇,"守节"更是她们的"特权",烛影摇青,以待沙罄漏涸,就是她
们最好的归宿了(再不然就是自尽以殉亡夫),十二钗中的那位"如冰水好空相妒"的李宫裁走的就是这条路。但是正是因为有了一个李纨,笔者才极不情愿认可湘云守寡的结局,因为这是彻底的雷同。我们都低估了雪芹,都轻觑了甲戌本《凡例》末尾的那句"十年辛苦不寻常"了。因此,湘云的悲剧不是守寡如李纨,不是被休或离婚如王熙凤,也不是遭受虐,求活不得,还不如贾迎春,而是另有笔墨针线。
第25节:阴阳意外误湘云(2)
  当然,是不是可以设想:在遭卫若兰遗弃,或者与卫若兰离婚,或者在若兰少亡、或出走之后,湘云最终嫁与宝玉了?而且这似乎还是有根据的:不是有人说见过《石头记》原本,"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吗?这该是湘云的真正结穴了吧?不然,第五回的十二钗判词以及《红楼梦十二支》隐括了十五位"薄命司"女子的命运,有关湘云的判词及《乐中悲》,无丝毫迹象暗示湘云终嫁宝玉,可见湘云嫁宝玉的说法盖出于不同版本、不同来源的形形色色的"续红楼"。况且,即使相信"续红楼"此说,湘云终嫁了宝玉,"糟糠夫妻"患难与共苦亦甜,是"悲中乐",何悲剧可言,何来的"乐中悲"?
  二、判词和《红楼梦十二支》是怎样暗示湘云悲剧的
  那么,湘云悲剧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红楼梦》前八十回对湘云悲剧的暗示,伏笔很多,首先必须弄明白的,则是第五回关于湘云的那首判词和《红楼梦十二支》的《乐中悲》。判词以"几缕飞云,一湾逝水"为背景,说道: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乐中悲》是《红楼梦十二支》的第六支,道是: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这首判词与这支《乐中悲》是相同的内容而各有详略,可以互相启发。湘云孩提时父母双亡,处富贵而形状坎坷,后来嫁了个"才貌仙郎"(根据第二十六回、第三十一回的脂批,又知道这个"才貌仙郎"是卫若兰),而且白头偕老("地久天长"),按说这就可以把幼年的坎坷抵消("准折")了吧,但是不然,悲剧发生了。《乐中悲》是用"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概括这场长幕悲剧的,那就看什么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了。"高唐"典出宋玉《高唐赋》,说先代的一位楚王梦中与"巫山之女"一夜风流的事,"巫山之女"自称"高唐之客",自述形迹道:"旦为行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于是"高唐云雨"、"阳台之会"等等就成了男女之事的隐语。湘云悲剧概括为"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首先是说湘云"高唐云雨"毁于一旦,但不是离婚,也不是守寡,更与改嫁无关(其实"博得个地久天长"已经堵死了离婚、守寡、改嫁的路),而是另有深意、隐义。看判词的"展眼吊斜晖":吊,凭吊,凭吊什么?凭吊"斜晖"。表面看是凭吊逝去的美好光阴、情景,但是何以单单湘云"吊斜晖",探春、惜春、巧姐不该凭吊逝去的美好光阴、情景吗?她们怎么不"吊斜晖"?不对,不是这么个理,该这么理解:这"凭吊"是只属于湘云的,是湘云的"凭吊",而湘云"凭
吊"的是此时的"斜晖"。那么,过去呢?当时呢?当时("展眼"之前)是什么?是中天丽日呀。这就对了:这位卫若兰中道失去了阳刚,昔日翘楚中天的骄阳,一旦成了斜描馀晖了,这才导致"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还有"消长数应当","消长数"是什么?是"阴阳"。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迎春的"算盘谜"说:"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消长数"就是"阴阳数"。迎春与史湘云都在"阴阳数",也即"消长数"上奠定了悲剧(迎春悲剧说见本书之《红楼梦十二支解读》)。
第26节:阴阳意外误湘云(3)
  三、湘云悲剧的情节暗示之一 --麒麟
  湘云的情节展开后,曹雪芹对她的悲剧结局处处有暗示。最明确无误的是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以及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
  第三十一回有湘云对丫环翠缕论"阴阳"的一段文字,阴阳理论涉及了实物、实证,于是有了"太阳"和"太阴星"(月亮),于是到了"蚊子、虼蚤、蠓虫儿、花儿、草儿、瓦片儿、砖头儿",引到"手里的扇子",再引到身上的麒麟:翠缕"猛低头就看见湘云宫绦上系的金麒麟,便提起来笑道:"姑娘,这个难道也有阴阳?"湘云道:"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怎么没有呢?"翠缕道:"这是公的,到底是母的呢?"湘云道:"这连我也不知道。""湘云不知道自己的麒麟是公是母,这固然与《乐中悲》所说的"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照应,而重要的却是为湘云的婚姻伏线:她将来要为麒麟的阴阳模糊而苦恼终生。
  阴阳话题终于转到人了,翠缕道:"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湘云笑道:"你很懂得。"然后是拾到了另一只"金麒麟",还是湘云发现的。"湘云道:"你瞧,那是谁掉的首饰,金晃晃在那里。"翠缕听了,忙赶上拾在手里攥着,笑道:"可分出阴阳来了。""小姐、丫环之间的"阴阳论"到此终止:"湘云举目一验,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这只"又大又有文彩"的"金麒麟"在"遗失原稿"的"射圃文字"回目里,却佩于卫若兰身上。这是本回末脂评提示过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丫环说"可分出阴阳来了",小姐又"目验"过"又大又有文彩",这该是公麒麟了吧?又不然。一般认为动物雄性大,雌性小,大致是不错的,惟独于这里的"麒麟"并不切合。自汉朝始,人们以"麒"为牡,以"麟"为牝,而专门解释字形和字本义的《说文解字》却是以"麐"与"麒"雌雄相配:"麒,仁兽也,糜身牛尾一角。""麐,牝麒也。"
而"麟"则另是一套:"麟,大牝鹿也。"后来以麒、麟相配,"麟"就有了两种身份:它既是"牝麒",又是"大牝鹿"。"麟"既然原有"大牝鹿"之名,可见个头不小,单凭"又大又有文彩"是会错把"牝"当"牡"看的。
  还可以进一步追究。湘云的阴阳大论是怎么终止的?是终止于拾到"金麒麟",是绝响于拾到"金麒麟",把它"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那会儿的。这情节很容易让人想到唐人"绝笔于获麟"的诗句,并从而想到曹雪芹是在暗示什么。暗示什么呢?是暗示或者暗中比附《春秋经·哀公十四年》的"西狩获麟"。试想,《春秋》是鲁国的历史,鲁史《春秋》绝笔于获麟,这与史湘云论"阴阳",戛然终止于拾到"金麒麟",两者非常相似,而且在关节上十分吻合:鲁史是史(史书),湘云也是"史"(姓史);鲁史以"春秋"为名,湘云以"阴阳"立论,而"春秋"也就是阴阳--孙盛,东晋人,著本朝史书,也就是晋朝的"春秋",但是简文帝宣郑太后名"阿春",为了避讳,定其书名为《晋阳秋》。可见春为阳,当然也就可见秋为阴了。湘云论"阴阳",可以别解为论"春秋",而止于"获麟"--这不就是说,湘云所获的是"麟",不是"麒"吗?而在与"麒"相对立的语言环境中,"麟"都是雌性,而不管它是"牝麒",还是"大牝鹿"。
第27节:阴阳意外误湘云(4)
  湘云所佩自然为"麟",而湘云拾到,归还宝玉,后来又通过宝玉到了卫若兰身上的这只也是"麟";这与蒋玉菡和袭人通过宝玉互换了"茜香罗"、"松花汗巾"的情节(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是一样笔墨,却是两样构思:他们都是因随身小玩意的不经意转手成就了姻缘,而结局却大不相同;玉菡因赠"茜香罗"而伏下"有福"(第五回袭人判词:"堪羡优伶有福"),若兰却以受赠雌性的"金麒麟"而预兆失去阳刚。
  四、湘云悲剧的情节暗示之二--芍药
  湘云悲剧的伏笔,除了"获麟"外,还有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最为集中。先看湘云醉梦中说的那支酒令:
  泉香而酒冽,玉盏盛来琥珀光,直饮到梅梢月上,醉扶归 --却为宜会亲友。
  这支酒令句句都有出处或者用典,都没有问题,但是把这些话凑在一起,集中于湘云"睡语说酒令"的话题下,却就大有文章了:"香"的原是"酒","冽"的原是"泉",却说是"泉香而酒冽",文法固然有意错落而醒目,别解却是颠倒事理;"玉盏盛来"的酒,发出的却是"琥珀"的"光",原句自然没有毛病,但是如此这般的别解,就又成了事理颠倒;诗词中的月亮多是上柳梢(除名句"月上柳梢头"外,尚多,不赘),这里却让高悬的月亮卧上低矮的梅梢,老大不容易的,也事理颠倒--而且这是从林和靖"暗香浮动月黄昏"化出来的,就更于婚姻不吉利了,因为林和靖和他的"梅妻"(还有"鹤子")是假的,假夫妻!还没有完:"醉"而"扶归"了,此时适宜熟睡,或者静卧以待酒醒,怎么反而"宜会亲友"?这一切,都是湘云婚事不谐的先兆,古人所谓"诗谶"者便是。
  再看湘云酒醉后睡在哪里了。湘云"睡语说酒令"的背景文字说"香梦沉酣","红香散乱"。"香梦沉酣"在哪里?在芍药花丛;"散乱"的"红香"是什么?是芍药花瓣。正如回目所说,"憨湘云醉眠"于"芍药裀"了。芍药每与牡丹相提并论而差肩(一般先说牡丹,再说芍药),人们把芍药视为牡丹之副,称"雌牡丹",凑巧"牡丹"又以"牡"字声明自己的雄性性别("牝为阴,牡为阳",第三十一回湘云自己说的,已见前引),芍药的"公母"身份不言而喻了。雪芹还怕读者一时忘记了芍药的性别,又在回目里暗藏了一字提醒:"醉眠芍药裀",裀,阴也。若以为笔者解此处的"裀"字牵强,那就再联系那个"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因"字,如果雪芹于湘云回目单说一个"裀",或单说一个"因",笔者是不会往点睛性别的方面想的,两大回目,两言"因"、"裀",就不是巧合,而是雪芹暗伏湘云婚姻悲剧的特笔。"因麒麟"就是"阴麒麟","芍葯裀"就是"芍葯阴","醉眠芍药裀"暗示湘云归嫁若兰,"芍药裀(阴)"是暗示若兰在"性别"上出了问题。
第28节:阴阳意外误湘云(5)
  五、卫若兰名字的暗示
  还有若兰的名字,也是大有针线的。
卫若兰的"芳名"(看这"男人"的名字),只是在第十四回一现昙花:为秦可卿送殡的官客中有他,排在最后,而与"陈也俊"归于一类,说是"陈也俊、卫若兰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就从这两个人的名字说话,看曹雪芹有无暗示之笔。姓氏的"陈"、"卫"都是"春秋"时代诸侯国名(笔者故意把引号加于"春秋",是因为它与"史"、与"阴阳"有关,因而也就与姓"史"而专论"阴阳"的史湘云有关),双名下字的"兰"、"俊",一说兰花为物,一说兰花之品,虽然没有明显的特殊信息,却把"若兰"、"也俊"进一步从字义上联系起来;再看双名下字的"也"、"若",曹雪芹的暗示就在这里了。"若"是什么?《说文解字》解释说是"杜若,香草",《广韵》入声十八药也是"杜若,香草","若"就是"杜若",这也没有问题。再看"杜"字,《说文》云:"杜,甘棠也。""棠:牡曰棠,牝曰杜。"明白了:曹雪芹是以"若"字提醒一个"杜若"的"杜"字,再牵合"牝曰杜",以暗示"若兰"的"性别"问题。谓予不信,就再看《说文》是怎么解释与"若"字相影射的"也"字的吧,那里说:"也,女阴也。"还说什么?在别解的层面上,"若"与"也"是很接近的,陷湘云于悲剧的,就是卫若兰的"性别"问题了。
  六、蘅芜苑对、额的暗示
  对史湘云悲剧的暗示之辞还见于第十七、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看这里,说贾政等人"忽见柳阴中又露出一个折带朱栏板桥来。度过桥去,诸路可通。""贾政因见两边俱是超手游廊,便顺着游廊步入,只见上面五间清厦连着卷棚,四面出廊,绿窗油壁,更比前几处清雅不同。"后接着贾政请诸清客题额、对,众清客拟了"兰风蕙露"的额,一清客拟了"麝兰芳霭斜阳院,杜若香飘明月洲",另一清客拟了"三径香风飘玉蕙,一庭明月照金兰"。这里的"麝兰"、"杜若",就暗嵌了"若兰"的名字,"玉蕙"、"金兰"甚至暗嵌了"卫若兰":以中古音论,"蕙"是匣纽字,"卫"是喻纽三等字,上古则二字同是匣纽字,也就是说,"蕙"、"卫"在中古以前是同声母字;而在吴方言区,此二字直到现在仍然读音无别。当时在京做官或做清客、幕僚、西席的人,多有操吴音者,这两个字仍旧保留中古音而分不清楚。这一点,对雪芹应当是常识(对现今南方研"红"诸君子也应当是常识),因此这里的"蕙"与"兰"由这个清客(他可能就是吴人)念出来,实际上是"卫兰",暗点的正是卫若兰的姓名。
  这里也有"斜阳",与第五回湘云判词里的"斜晖"相逗。而且这里的"斜阳",清客自注说是从古人诗"蘼芜满院泣斜晖"化出的,所以这里的"斜阳"和第五回判词的"斜晖"同义。如果说第五回湘云凭吊的"斜晖",还因为孤证不能作数,而且仅限于判词而不能拓展,那么这里的"斜阳"就救了"斜晖"的孤证之厄(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湘云作《供菊》,其颈联云:"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也说到"斜阳"),而且这"斜阳"既暗射了湘云,又暗射了若兰:"麝兰芳霭","麝兰"隐着"兰",而"芳霭"就是"香云"--"湘云"了;更巧的是这里的"斜阳"又是置于"麝兰"和"杜若"之间,明确地涉及"若兰",可见"斜阳"就是针对若兰说的,就是针对若兰之病说的,是湘云悲剧的症结。顺便说,《红楼梦》诸钗仿佛为湘云让路,都小心翼翼的规避了"斜阳"、"斜晖"之类字眼(诸钗规避湘云,尚有其他字眼,说见后文)。
第29节:阴阳意外误湘云(6)
  还有两次出现的"明月"呢,"月"再"明"还是"阴",这是连湘云的小丫头翠缕也知道的阴阳之理:月亮是"太阴星"。若嫌"明月"不明确,"明月"下紧接的还有"洲"呢,"洲"或"州"是女阴的隐语,已经不大有人知道了。《山海经·北山经》云:"有兽焉,其状如麋,其州在尾上,其名曰"罴""。《尔雅·释畜》云:"白州,驠。"郭璞于两处皆注云:"州,窍(也)。"什么"窍"?阴窍也。作为旁证,至今广东方言还用到这个词,是骂"性"的话,与古稍微有点不侔,"州"字不做名词用了,而是做动词用,广东人念成"丢"。
  还有"三径香风",是引导读者联想到陶渊明《归去来辞》的"三径就荒",进而暗示云雨中断,这一点也不勉强。还有宝玉的评点:"此处并没有什么"兰麝"、"明月"、"洲渚"之类。"既然"没有",为什么还要这么说?从正面理解,这大概是说众清客不文,而从侧面理解,曹雪芹不妨故意绕这么一个弯儿,为的是把"兰麝"、"明月"、"洲渚"这些暗射意义的词带进来。这才是曹雪芹,不动声色的"狡狯之笔"。
  宝玉的题额却是"蘅芷清芬",联是"吟成豆蔻才犹艳,睡足酴醿梦也香"。这里的"豆蔻"、"酴醿"都是暗射。"豆蔻"令人想到湘云的豆蔻年华,这是次要的,
至于"酴醿",就更不用说,是暗点"开到酴醿花事了"的诗句。"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湘云掷骰数点,而由麝月掣签,被宝玉特意掩盖过的,正是这句"开到酴醿花事了",在这里却又从宝玉口中拈出"酴醿"二字,岂不正是暗示湘云婚后"云雨"受阻,"花事"不当"了"却"了"了吗?生怕与湘云的联系还不明确,曹雪芹又让贾政点了一笔:"这是套的"书成蕉叶文犹绿",不足为奇。"这正是脂砚斋多次强调过的"金针暗度法":曹雪芹是在由"酴醿"向"蕉叶"暗度,再向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湘云联句的"难堆破叶蕉"暗递,就说到湘云身上了(详见下节)。
  七、为什么借"蘅芜苑"说史湘云
  唯有前提不对:这是说的蘅芜苑,是后来宝钗的住处,拿来作为湘云归宿结穴的证明,结论怎么靠得住?其实不足为虑:以蘅芜苑而说湘云,非但不能动摇笔者的上述结论,反而更加证实了笔者结论的正确可靠。
  可以从两方面说。
  其一,这是曹雪芹故意营构的狡狯之笔,明写蘅芜苑,却是捎带暗写了藕香榭。将第十七、十八回贾政眼中的蘅芜苑,与三十八回的藕香榭对比一下,就会明白的。藕香榭是两边回廊("左右有回廊可通"),"四面有窗";蘅芜苑则措辞游疑,既说
"贾政因见两边俱是超手游廊",又说"只见上面五间清厦连着卷棚,四面出廊",后面又紧接"绿窗油壁"。到底是两边廊,还是四面廊,到底是四面窗,还是几面窗,扑朔迷离,就是为了与后面的藕香榭似是而非,似非而是。还有小桥,贾政在蘅芜苑看到的是"柳阴中又露出一个折带朱栏板桥来",说的是前面的桥;藕香榭则说"亦是跨水接岸,后面又有曲折竹桥暗接",说的却是后面的桥。蘅芜苑说"露出",藕香榭则说"暗接",措辞微变而示意却相同,而且还说"亦是","跨水接岸"的还有哪里?不就是蘅芜苑说的"度过桥去,诸路可通"吗?原来写藕香榭的"亦是",是提醒读者与第十七、十八回说的蘅芜苑相参照,不然的话,何必云"亦是"?
第30节:阴阳意外误湘云(7)
  明白了吧:第十七、十八回明写蘅芜苑,而暗写藕香榭,是脂砚斋所说的"一击两鸣法"。暗写藕香榭,而藕香榭又是史家枕霞阁的移影,这是经过贾母"点睛"了的("我先小时,家里也有这么一个亭子,叫做什么"枕霞阁""),所以蘅芜苑诸额、联,都可以用来作为湘云结局的暗射。
  其二,蘅芜苑诸额、联,同时又是宝钗结局的暗射,这是另一个层面的"一击两鸣"。换句话说,湘云与宝钗在婚姻上有相似的结果却又是绝不雷同的遭遇:相似者,宝钗与宝玉名为结婚,而实未结合;绝不雷同处是,湘云与若兰婚后有过一段为时短暂的("展眼")蜜月生活。有证据吗?有湘云诗句屡言"破"字为证: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湘云诗云"晶帘隔破月中痕",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湘云诗云"篱筛破月锁玲珑",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湘云诗云"难堆破叶蕉"。如果说,这是曹雪芹有意识表现湘云遣辞风格与众不同,那就请看第三十八回贾母让人念的那副对联:"芙蓉影破归兰桨,菱藕香深写竹桥",有"破"字,巧在念这对联的,还是湘云。这可论不到湘云炼字功夫了吧?而且按韵味言,这副对联的"芙蓉影破"远不及"芙蓉影碎",第十七、十八回宝玉"有凤来仪"诗的尾联云"莫摇清碎影,好梦昼初长",正用"碎"字。还有第七十六回"凹晶馆联诗悲寂寞",湘云诗云"分瓜笑绿媛",虽无"破"字,但是"分瓜"却是暗射"破瓜"的。"破瓜"原是指女子十六岁芳龄("瓜"字可以拆为两个"八",两个"八"是十六),后来借指由姑娘到女人之变。这当然也论不到湘云风格了。"破"是女儿诗中不宜言的一个字,所以大观园其他女
儿诗中很少见及,而在湘云口中却是"破"字叠出,而且明、暗兼出,这不足可证明曹公是在湘云、宝钗相似婚情的前提下,强调湘云与宝钗的巨大不同吗?
  八、卫若兰致病的原因
  好端端一个"才貌仙郎"怎么会中道失去阳刚的呢?答曰:卫若兰之致病是缘于食蟹,说来话长。
  第三十八回"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写大观园群钗食蟹,事在藕香榭,却是意味着事关湘云(藕香榭类似于史家枕霞阁,是贾母点睛的)。回中屡次说到螃蟹的害处:先有凤姐说"回来吃螃蟹,恐积了冷在心里",再有王夫人对贾母说"这里风大,才又吃了螃蟹",又有贾母特"又嘱咐湘云","别让你宝哥哥、林姐姐吃了","湘云答应着",最后贾母"又嘱咐湘云、宝钗","你两个也别多吃……吃多了肚子疼"。这番说螃蟹害处的情节屡出湘云又好似略不经心,这就很值得注意。蟹之"积冷"伤人,果然,黛玉"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需得热热的吃口烧酒",于是就引出了宝玉说的"合欢花浸的酒",还有一段脂评:"伤哉,作者犹记矮
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第31节:阴阳意外误湘云(8)
  细看这段文字,贾母两次"嘱咐"的都有湘云,第一次"嘱咐"是"别让你宝哥哥、林姐姐吃了",第二次"嘱咐",又捎带了宝钗。突出了湘云却又不着痕迹,特别"嘱咐"湘云,却又有黛玉因食蟹而心口疼,将突出湘云的示意轻轻抹去,一痕不留。善读《红楼》者得于无痕处见风影,方能体会雪芹匠心深意。这回食蟹,黛玉、宝玉、宝钗都有诗作,而唯独贾母反复致意的湘云没有诗作,这是暗示:湘云悲剧,是由于食蟹不慎造成的。
  宝玉的咏蟹诗说了"泼醋擂姜",是冲螃蟹的腥、冷说的;还特别说到"脐间积冷",都是指向了食蟹的潜在危害:"积冷"是说螃蟹之性阴而寒,吃多了会"积了冷在心里"(凤姐语,见上引),也就是积于"脐间",而阴冷、阴寒是不利于阳春,不利于阳和的。蟹之"脐"有"团"、"长"之别,第三十九回开头,凤姐让平儿来向湘云要螃蟹,特别声明"多拿几个团脐的",就有提醒"脐间"性别的意味。雪芹又以宝钗诗配合宝玉的"脐间积冷",而更明确示意,说道:"性防积冷定须姜。""性防"就是注解"脐间",注解"脐间积冷"的。湘云的悲剧将在"性别"问题上开演。
  尚有"合欢花浸的酒",以及脂砚斋配合默契的"以合欢花酿酒"。"合欢花"未必就有抑阴祛寒的效果(抑阴祛寒的是姜、酒),但是"合欢"的字样却大有隐义:这正是旁敲"夫妻"的措辞。传统食疗理论认为,缺啥吃啥,吃啥补啥,酒而必以"合欢花"浸酿,自然是补夫妻之道之缺的。
  这是明出的"合欢花",还有暗出的。看群钗食蟹的地点藕香榭,这个名堂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对"合欢"大不利("藕香榭"读为"偶香谢",偶,夫妇也,香,花也,香谢,花谢也,花事了也)。姑且不说"藕香榭"字面,只说柱子上的那副对联:"芙蓉影破归兰桨,菱藕香深写竹桥。"这幅对联是贾母让人念出来的,而念这对联的,恰巧是史湘云,当然其中之隐义肯定是指向史湘云的。"芙蓉"一名,却是两种花木共有:一指水中草本的荷花,一指陆生木本的马樱花,马樱花又名"合欢"(或曰"夜合欢"、"金合欢"),这就是暗出的"合欢花"。所以"芙蓉影破"可以别解为"合欢影破"(对联"芙蓉影破"的"芙蓉"是荷花,但是可以缘"芙蓉"之名而别解为马樱花,就是"合欢"了)。
  与此回"合欢花"呼应的,还有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湘云的那句"花缘经冷结"。"花缘"与"合欢"可以互注,"合欢""经冷"而"结"(了结),酿就了湘云的悲剧。
  《周易·说卦传》云:"坤为地……其于地也,为黑……","其于地也为黑"自然是"黑地"。记住:坤为"黑地"。《说卦传》又云:"离为火……为乾卦……为蟹……为蚌……"记住:离"为蟹","为蚌","为乾卦"。《周易·说卦传》关于八卦(三画卦)"坤"、"离"象征的这番话,对于我们理解藕香榭对联的特别隐指意义大有作用。
第32节:阴阳意外误湘云(9)
  第三十八回写这副对联是"柱上挂的黑漆嵌蚌的对子",这"黑漆嵌蚌"大有隐匿。"黑漆嵌蚌"是说,用"蚌"做成的字"嵌"在"黑漆"的"地子"上,就是"蚌"在"黑地"之上。"蚌"为"离","黑地"为"坤",坤下、离上所成之六画卦是"晋"卦。根据《说卦传》,离又"为乾卦",变"晋"卦之上卦的"离"为"乾"
,适成"否"卦。《否》之《象传》云:"天地不交,否。""天地不交"可以理解为阴阳不交,而正指湘云的婚姻悲剧。
  这是由《晋》卦自然衍生出来的别解隐义,还回到《晋》卦。《晋》之上卦为离,"离为火","火"之德(或者火之象征)为"明",所以《晋·象传》云:"明出地上,晋。"而"明"之为字可以别解为"双悬日月",这就与第四十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湘云的那句"双悬日月照乾坤"联系上了。
  "双悬日月照乾坤"是袭用李白的《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的最后一首:"剑阁重关蜀北门,上皇归马若云屯。少帝长安开紫极,双悬日月照乾坤。"唐肃宗李亨在灵武称帝(诗中所谓"少帝"),流亡蜀中的玄宗不得已成了"上皇",当时的政局便出现了一皇一帝"双悬日月"的局面。但是从天象说,"日月"是"双悬"不得的,是反常的,是阴阳出了差错。
  由湘云念的"芙蓉影破"暗示"合欢"破灭,"黑漆嵌蚌"暗示"晋"卦,"晋"卦"明出地上"的"明"字联系"双悬日月",都指向了史湘云,都指向了阴阳差错,这让人不得不考虑:湘云所嫁的"才貌仙郎"的"性别"出了问题。而这些都是由食蟹引起来的,而且涉及的"晋"卦之上卦"离"又"为蟹","藕香榭"的"榭",以及对联"写竹桥"的"写"(泻),又都与"蟹"字同音,这些都让人不得不往病因上考虑:这个"才貌仙郎"是因为食蟹不慎,造成"脐间积冷"而致废不能人事的。
  雪芹以"黑漆嵌蚌"暗示"晋"卦,由"晋"卦的"明出地上"引向"双悬日月";"晋"卦又由离之"为乾卦"而别解为"否"卦,"否"之卦坤下、乾上,为"乾坤"之象,与从"晋"卦引向的"双悬日月"联系,正好是"双悬日月(晋卦)照乾坤(否卦)"。若非正获雪芹心意,焉能如此"巧合"?
  九、赘语
  湘云的悲剧大致就是这样子。有人会反驳,湘云先嫁若兰,实有其事;你说若兰失去阳刚,也暂时可以认可;但是你不能保证后来若兰不短命,湘云不守寡不改嫁呀!她仍然可以有机会终于归嫁宝玉的,甚至化名"脂砚斋"评《石头记》呀!其实,嫁宝玉者另有其人,而不是湘云,"脂砚斋"也另有其人,其人也不是湘云。"脂砚斋"问题,笔者另有专论,这里姑且不说。只说湘云,她是没有任何机会改嫁的。还是看第五回的那支"乐中悲"吧,那里有一丝一毫湘云改嫁的痕迹吗?没有!可那里说"博得个地久天长"呢。那里是怎么说"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的?说"终久是"--就是"永远是",永远的"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了。大概曹雪芹早已料到人们会把"云散高唐"错会成湘云守寡,就又在"获麟"一回把此路都堵住了。看回目是什么?"伏白首双星"!有的红学家明知道这"白首"二字有文章,却从深奥处扑蝴蝶似的扑了半天,仍然说不清楚道不明白,其实只要放弃湘云终嫁宝玉的成见,"白首双星"就是说湘云、若兰这对夫妻做到底了,这就是"博得个地久天长"了--这才是令众人意想不到的大悲剧,是"个中人"说不出、道不得的真悲剧!所以对《乐中悲》,那个并不是湘云的"脂砚斋"有眉批:"悲壮之极,北曲中不能多得。"如果只是年轻守寡,或与若兰离婚
,那还是可说可道的悲伤,何必于"悲"后缀一"壮"字?以汉语措辞之习惯,"悲壮"比单独一个"悲"字往往是要"悲"得多的。且论年轻守寡,十二钗中早有李纨,论婚姻不幸,有被孙绍祖虐待致死的迎春,岂不比湘云更"悲",何以脂评于彼等一字不及"壮"字?更何况,如果湘云改嫁了"爱哥哥"宝玉,就连悲剧都不是了,还装腔作势地"乐中悲"做甚?不必先看笔者对"脂砚斋"以及终嫁宝玉者的真实身份的考证,只从脂评"悲壮"看,也该可以把欲令湘云改嫁宝玉,并出任"脂砚斋"的美好奇怪念头打消了吧。
第33节:关于惜春的灯谜(1)
  关于惜春的灯谜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的后半回是"制灯谜贾政悲谶语",但是在早期的脂评本《石头记》里,这一回并没有写完。庚辰本于元、迎、探、惜四春之谜,都各有脂评,其中元春的"炮竹"谜、迎春的"算盘"谜、探春的"风筝"谜,都写了贾政猜谜的情节,而惜春谜(及脂评)的后文缺失。隔过一页(当现在的两页)之后,又有"暂记宝钗制谜云",下出孤零零的宝钗"更香"谜面而无谜底答案。下有"脂评":"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列藏本也只有四春之谜,谜下各有"此是某春之作"的"脂评",比庚辰本简单得多;惜春谜也没有谜底,并且也没有宝钗谜。
  甲戌本、已卯本原缺第二十二回,因此,早期诸脂本的第二十二回,大致应当就是庚辰本的样子,而不会比庚辰本更全。
  后来梦稿本、甲辰本,以及程高刻本,补完此回,将宝钗之谜猜为"更香"而改属黛玉,另为宝钗补了"竹夫人"谜,并且补了宝玉的"镜子"谜,却删去了惜春谜。
  民末清初有正书局狄楚青石印戚蓼生序本,于宝钗谜下,替贾政搪塞了一句"此物倒还有限"而未出谜底,但是于庚辰、列藏诸本没有下文的惜春谜却有了谜底下文。
  蔡义江先生认为宝玉的"镜子"谜,以及寄于宝钗名下的"竹夫人"谜,甚至戚序本惜春的谜底,皆非雪芹原作,而是后人补缀。笔者十分赞同蔡先生的观点,但是把戚本惜春谜底径断为续补文字,虽然结论不错,却略嫌证据不足:戚序本惜春谜底一段文字固然有续补的可能性,但是戚蓼生得到这本《石头记》精抄本的时间很早(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戚蓼生死于乾隆五十七年,即1792年。戚蓼生去世之翌年,高鹗续《石头记》才完成),蔡先生焉知戚蓼生当年所见之脂本必无惜春谜的下文谜底呢?
  蔡先生认为:后续者猜出谜底的,就续补(如戚本猜出惜春谜底,就续补惜春谜猜谜情节;梦稿、甲辰、程高诸本猜出宝钗谜,就对此谜有所作为而续补),猜不出谜底就连谜语一并删去,或者在谜底上使用技巧搪塞(如梦稿、甲辰、程高诸本猜不出惜春谜底,就删去惜春谜,戚序本猜不出宝钗"更香"谜,就搪塞)。这结论大致也是不错的,但是缺乏的证,不能让人心悦诚服。
  笔者认为,惜春谜下谜底一段文字,断非脂本旧文,猜出此谜的,极有可能就是戚蓼生,当然也不能排除石印戚本的狄楚青的可能性。但是要紧的却不是认为,而是证明。对惜春谜,狄楚青作过一段眉批,云:"惜春一谜是书中要旨,今本删去,谬极。"可见狄楚青见过其他诸本,在狄楚青见过的本子里,惜春之谜是删去的,宝钗的谜语是猜出来的。"今本"既然已经猜出了宝钗之谜,而戚本于宝钗之谜仍取搪塞之技,可见狄楚青对戚本此回诸谜语,并没有改添删削。因此戚本之有惜春谜底、无宝钗谜底的现状,不是狄楚青造成的,而是狄楚青所获戚本的原貌,而狄楚青得到的戚本或有可能是经过戚蓼生改动了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可以如此理解:戚蓼生猜出了惜春之谜,就添补了贾政猜惜春谜的情节;戚蓼生没有猜出宝钗的"更香"谜,就安排贾政以"此物倒还有限"蒙混过关。
第34节:关于惜春的灯谜(2)
  在抄本《石头记》流传不久的当时,戚蓼生已经看出曹雪芹是以一本书写了两本书的内容。戚蓼生为其所获脂本作序云:"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其见解竟高出现今研"红学"诸君,实在是了不起。能把曹雪芹未出谜底的惜春谜猜到这份上,也只有他了。
  笔者之所以断定惜春谜下情节文字并非脂本原文,原因很简单:戚蓼生并没能将这则谜语猜对。这当然是很可惜的。今将惜春之灯谜移抄于下: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贾政猜的是"佛前海灯",并且得到了惜春的印可:"是海灯。"但是谜面既有"佛"字,又有"海"字,这就制约谜底不能出现"佛"字和"海"字(这叫"相犯",也叫"露春")。因此,不必看别的因素就可以断定:惜春之谜绝对不是"海灯"--惜春的谜语拒绝"海灯"。
  姑且置猜谜规矩于不顾,只从意义上分析,惜春的谜语也不可能以"海灯"为谜底。
  谜语第一句"前身色相总无成",说到了此物的"前身",又说到了此物的现世"色相",而此物却既不是"前身"模样,又不与现世"色相"吻合(总无成)。"佛前海灯"与其"前身"固然"无成",而与现世之"色相"怎么也"无成"呢?再说,"佛前海灯"听得见"佛经",却听不见"菱歌"(没有在佛堂里唱"菱歌"的),因此以"不听菱歌听佛经"扣之,也算勉强说得通。但是佛堂里听得见"渔歌"吗?听得见"山歌"、"莺歌"、"弦歌"、"笙歌"、"铙歌"、"秦歌"、"燕歌",以及"欢歌"、"悲歌"吗?既然诸"歌"与"菱歌"一样,都听不见,为什么谜面非得说"不听菱歌",而不说"不听山歌"、"不听笙歌"、"不听弦歌"呢?
  如果说,曹雪芹只不过随便用了个"菱歌",何必穷追细抠字眼,那可不行;曹雪芹既然没有用其他诸"歌",而单单选了"菱歌",那么"菱歌"就得针对谜底。当然,不只是"菱歌",凡出现于谜面的所有措辞,如"前身"、"色相"、"此生"、"黑海"、"性中"、"光明",都得针对谜底。所谓"针对",是十分严格的:是舍此不可的,是易彼不行的,是换不得的,是必然的。如果谜底是"海灯",它与"菱歌"是怎么"针对"的呢?找不出"针对",或者说,"海灯"并不针对"菱歌","菱歌"并不针对"海灯",那么谜底就不是"海灯"。别忘了这是曹雪芹出的谜语,无论怎么严格要求谜面与谜底的针对性,都不会过分。千万别轻觑了曹雪芹。
第35节:关于惜春的灯谜(3)
  笔者猜此谜是"木鱼"。
  木鱼,其"前身"为"木"(树木),现世为"鱼"。但是缘"木"之名而责"木"之实,缘"鱼"之名而责"鱼"之实,"木鱼"已非"前身"之"木"(树木),而现世之"色相"又不是"鱼"。也就是说,"木鱼"既非"木",亦非"鱼";既当不成"木",又当不成"鱼",所以说"前身、色相总无成"。
  "木鱼"有"鱼"之名而无"鱼"之实,如果它是真的鱼,掉尾鼓鳍于湖塘池沼,它就能够听到采菱女子的"菱歌"了。"木鱼"无"鱼"之实,却毕竟有"鱼"之名,所以从"木鱼"之名很自然地能够想到真的"鱼",想到真的"鱼",也就很自然地联想到池塘湖水,联想到芰荷菱藕,联想到采菱女子,联想到"菱歌";向相反方向,就会想到徒有"鱼"名的"木鱼"是听不见"菱歌"的,听不见"菱歌"的"木鱼"却能听见念"佛"诵"经"之声。所以说"不听菱歌听佛经"。
  强调一下:这都是从"菱歌"考虑到的。"菱歌"是针对"鱼"的,是为了引导通向"鱼"的思路的,所以替换不得,不能随便用"山歌"、"莺歌"替换。"渔歌"也指向"鱼",引导往"鱼"上考虑,但是也不能用"渔歌"替换"菱歌",因为谜底既然有"鱼"字,谜面是不能出现"渔"字的:"渔"字是涉嫌与"鱼"字相犯的。
  "木鱼"陪伴诵经念佛生涯。佛经又称"内典","内典"在某种含义上等同于"玄学"。玄是黑色,玄又为水之色,而水之所归渊薮为大海,所以"玄学"可以用"黑海"影射,"内典"也就可以随"玄学"而以"黑海"影射了。"内典"与"外典"相对,内者"沉",外者浮;"木鱼"既然日常耳濡于"内典"(不听菱歌听佛经),自然不是浮于"外典",而是"沉"于"内典",也就是"沉"于"黑海"。所以说"莫道此生沉黑海"。
  物之本性,原是天授的:天授于物,物受自天。强调天授,又叫"天赋"、"天资";强调物受,又叫"秉性"。天赋之性、秉性、本性,又可以简单以一个字出之,就是"性"。"木鱼"本于"木","木"就是"木鱼"的本性、秉性、天赋之性,也就是"木鱼"的"性"。木之性可以点燃着火(按传统五行相生理论,木生火),光明四射,所以说"性中自有大光明"。
  所以惜春的灯谜,谜底不是"海灯",而应当是"木鱼"。雪芹安排惜春出此"木鱼"之谜,是暗示:即使出家,也摆脱不了"薄命";以出家求解脱,不过是缘"木"求"鱼"。
  谜语都猜错了,其下之猜谜文字肯定就不是脂本原文了,用不着各行猜测了。此谜二百馀年未获其底,戚蓼生错猜为"海灯",造成了一段公案,现在可以结案了。
  李氏灯谜透出雪芹身世
  《红楼梦》第五十回"暖香坞创制春灯谜",先有李氏姊妹的四则谜语,李纨两则,都是打"四书"一句,第一则是"观音未有世家传",第二则是"一池青草草何名";李纹一则,是"水向石边流出冷",打一古人名;李绮一则,是"萤"字,打一字。这四则谜语,李纨的"观音未有世家传",李绮的"萤",都有些情节:对"观音未有世家传",先有湘云错猜为"在止于至善",再有宝钗提醒往"世家传"上考虑,后来才有黛玉猜出正确谜底"虽善无征";对李绮的谜面"萤",先有"众人猜了半日",宝琴笑道"意思却深",而后猜出正确谜底"花",再有众人问"萤与花何干",黛玉笑着解释"萤可不是草化的",最后"众人会意,都笑了,说"好!""有了这些情节描写,读者对为什么"观音未有世家传"必得猜"虽善无征"而不可猜"在止于至善",对为什么单字一个"萤"的谜面必得猜"花",心里就清楚了。
第36节:关于惜春的灯谜(4)
  李纨的另一则"一池青草草何名",以及李纹的"水向石边流出冷",就简单多了,只是由湘云猜"一池青草"谜为"蒲芦也",李纨认可了一句"也难为你猜",由探春猜"水向石边"谜为"山涛",李纹认可"是",既无回旋,又无波折。但是正因为情节简单,读者对"一池青草草何名"之所以必得猜"蒲芦也","水向石边流出冷"之所以必得猜"山涛",就不十分了然。
  今代为说明:
  "一池青草草何名",取"一池"的"水旁","青草"的"草头",寄存下"池"字中的"也",暂成"氵艹";再取"草何名"的"草头",暂成"艹":"氵艹
"、"艹"。"氵艹
"、"艹"肯定是草,却因为缺少声符(或曰"声旁",而古人只单名一个"声"字),而不知道是什么草,所以下问"何名",就是问什么"声"(常言名声,名亦声也),加上声符"甫卢"("浦"是"蒲"的声符,而"甫"是"浦"的声符),就是"蒲芦"了。但是尚有未了:还有谜面"一池"剩下没用的"也",正好是"蒲芦也"。图示如下:
  一池 青草
  氵(也) 艹 --氵艹
  蒲
  何名 (什么声符?) 甫
  草 艹 蒲芦也
  芦
  何名 ( 什么声符?) 卢
  "水向石边流出冷","水"猜"氵"(水旁),"石"猜"山","冷"猜"瘦"(热则张扬,则肥,冷则收缩,则瘦),谐音"寿"("寿"与"瘦"同音,自然会联系到"冷",故俗又称贺寿为"暖寿");"寿"加上"向石边流"的"氵",是"涛"。正是"山涛"。
  这两则谜语,第一则难在从问"何名"想到"声"(声符),第二则难在从"冷"想到"瘦"而落脚于"寿"。两则谜语皆面无多余,底无不足,严丝合缝。
  李氏姊妹的这四则灯谜,大都是有隐义的。
  李绮的"萤"字谜隐义有限,是以谜底的"花"扣自己的名字"绮"。
  李纹的"水向石边流出冷",则是影射"金山寺"。根据五行相生理论,金生水,五行以金配秋,所以"金生水"可以别解为秋水,而"流出冷"的水正是秋水,因此"水……流出冷"隐指一个"金"字;"石边"扣"山",所以"水向石边流出冷"隐指着"金山",就是"金山寺"。李纹的后来情节与金山寺有关。
  李纨的第一则灯谜"观音未有世家传",以及湘云错猜的"在止于至善",黛玉猜对的"虽善无征",竟然藏匿着"世宗去世"(雍正庙号"世宗")、"雍正去矣"的"黑话"。"观音"原称"观世音",所以对比于"观世音","观音"藏着一个"世"字;"未有世家传"可以理解为不能传世,进而别解为"去世"。"世"(观音)而不能传世(未有世家传),而"去世",正是"世宗去世"(雍正庙号其实就是一个"世"字,"宗"是清代诸庙号之共辞)。湘云错猜的"在止于至善",以"止"字作为谜面,可以猜"正去一",而影射"正去矣";黛玉猜对的"虽善无征","无"字可以假借"亡"字,"征"字谐音"正",所以"无征"就是"亡正"--雍正死了。这些都是指向雍正之死的隐语。这倒不是事先的咒诅,而是事后的庆幸,曹雪芹写妙玉进京那年,大概雍正刚刚去世,随后宝琴、李纹、李绮、邢岫烟等进京,是雍正去世后的第二年。无论如何,"雍正去矣"对于曹雪芹,以及曹家上下人等,进而小说中的贾母(就是她令大家作灯谜的)、宝玉、大观园诸钗,都是令人心情振奋的好消息。
  李纨的第二则灯谜"一池青草草何名",则是以谜底藏匿另一番隐义。谜底"蒲芦也"语出《礼记·中庸》:"夫政也者,蒲卢也。"谜面的"一池青草"引导读者认"蒲卢"为草,其实不对。看《中庸》原文,是"蒲卢",不是"蒲芦",《中庸》的"蒲卢"不是"蒲苇"(错认"蒲芦"为"蒲苇"的人很多),而是"土蜂"。看郑注:"蒲卢,蜾蠃,谓土蜂也。""土蜂"就是细腰蜂,产卵于桑虫身上,其卵便依靠被麻醉了的桑虫的营养而孵化成幼虫。古人认为细腰蜂不生育,以桑虫当作自己的孩子,这就是《诗经》说的"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桑虫古名螟蛉),所以后世又有"螟蛉义子"的说法。
  谜底是"蒲卢也",而写作"蒲芦也",这说明雪芹是借此谜底藏钩;全面看《中庸》的"蒲卢也",联系前面的那半句"夫政也者",就更令人往藏钩上考虑:因为"政"是书中贾政的名讳,很敏感的。"夫政也者,蒲卢也",可能隐指贾政与宝玉不是亲父子,而是蜾蠃(蒲卢)与"螟蛉有子"的关系。而这就意味着,现实中的曹頫有可能不是曹雪芹的生父!
第37节:谁料宝琴嫁宝玉(1)
  谁料宝琴嫁宝玉
  "不在梅边在柳边"是薛宝琴婚事结局的"诗谶","不在梅边"示意先与梅家定的婚事不克成,"在柳边"暗示宝琴终嫁宝玉:宝玉是"南宫朱鸟"的"柳"宿,宝琴是"柳"宿旁边的"七星","七星"宛若一只月琴。他们的结合是秉承警幻仙姑之命,既不背于"木石前盟",又不违于"金玉良姻"。
  一、"在柳边"的陷阱
  《红楼梦》第五十一回开头就是"薛小妹新编怀古诗",十首怀古诗,又是十则谜语。前九首之谜面及谜底隐义大多都难以把握,最后一首《梅花观怀古》,谜底早就被前人猜出来了,是"纨扇",谜面也似乎好理解得多:
  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
  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初看首句"不在梅边在柳边",似有隐义却又很容易为人所觉察,因为薛宝琴一出场,作者就特意告诉读者,她早已"许配都中梅翰林之子为婚",这次是来"进京发嫁"的。那么"不在梅边"肯定是预示薛宝琴与梅家的婚事最终不克成,宝琴是另有所归的。归于何处呢?很简单,"在柳边",嫁给"柳"家了。但是柳家是谁,就不那么简单了。柳姓倒是有几家:有大观园厨娘"柳家的",芳官等叫她"柳嫂子",有个女儿叫"柳五儿",极力想通过芳官进怡红院当丫头的便是;不过,即使"柳家的"有个把亲兄热弟,恐怕也难与薛宝琴匹配,可以不考虑。再一个就是"理国公柳彪之孙现袭一等子柳芳",秦可卿丧事一回他在"官客送殡的"行列中一现名讳,再不出现,若说薛宝琴终于嫁给他,事先缺少必要的情节铺垫,所以也不可能。要紧有情节的柳姓人物是柳湘莲,他在第四十七回打了薛蟠,逃祸他乡,在第六十六回痛失尤三姐于交臂后遁入空门,以后杳无消息。但是保不住他八十回后就一定不再入凡尘,杀回都市;况且第七十回薛宝琴调寄《西江月》的《柳絮词》又说过"谁家香雪帘栊",有"湘"(香),有"莲"(帘),而中间还镶嵌了薛宝琴的"薛"(雪),岂不是暗示宝琴"在柳边"的结局吗?这真是老天有眼,曹雪芹费尽心机编制的密码,让人于不经意间一旦
破译。这可能启逗过不少"红学"研究者的巨大兴趣,鼓动过不少考《红》、梦《红》者的蓬勃信心。但是这等创获发现来得也太容易了吧:曹雪芹文心不少于恒河沙,《红楼梦》机关复杂过八阵图,只要看一看宝琴的十首怀古诗谜,时过二百多年,只有第一首《赤壁怀古》﹑第十首《梅花观怀古》,及第七首《青冢怀古》的谜底被人猜出,其余七首依然纹丝不动如磐石,就会明白一个道理:曹雪芹设下的机关是不会被人于漫不经心中轻易识破的。人们觉得这第十首怀古诗的谜好猜,隐义不深,十有八九是中了曹公的圈套:此谜谜底虽然好猜,而谜面的"在柳边"却是一个很巧妙、很复杂的迷宫,而"谁家香雪帘栊"又是一个迷惑性很强的误导路标,诱导平庸思路循着箭头的方向往"柳湘莲"靠拢,正好没顶于沼泽。
第38节:谁料宝琴嫁宝玉(2)
  笔者正是从曹公暗示不会如此明显,问题答案不会如此简单考虑,最后发悟:这不是曹公迷藏所在,薛宝琴后来诚然是在"柳边"了,却不是嫁给了柳湘莲。
  二、宝琴嫁宝玉的迹象
  宝琴未嫁湘莲,那么嫁与何人?答曰:嫁了宝玉。这条思路虽然冒"红学"界之大不韪,却也许是《红楼梦》隐文本的必然结局,甚至就是八十回后显文本的必然走笔。
  宝琴是第四十九回出场的,宝琴一出场,就以其品貌先夺人心。首先是宝玉称赞,再有晴雯称赞,更有尚未见其人的袭人一问:"他们说薛大姑娘的妹妹更好,三姑娘看着怎么样?"复有探春一答:"果然的话。据我看,连他姐姐并这些人总不及他。"宝琴初见贾母,贾母便"喜欢的无可不可","逼着太太认了干女儿",说"老太太要养活"。初见面贾母就给宝琴一件珍贵的"凫靥裘",作者先让香菱误认为是"孔雀毛织的",又以特笔让多识多见的史湘云纠正,说:"那里是孔雀毛,就是野鸭子头上的毛作的。"还说:"可见老太太疼你了,这样疼宝玉,也没给他穿。"这一段围绕宝琴品貌的描写,撼珠摇翠,牵动群芳之目,《红楼梦》中没有第二个女儿是如此郑重推出的。这是告诉读者:宝琴才是丽冠众香的女儿。
  第五十回写雪地山坡上身穿"凫靥裘"的宝琴简直是仙品:
  四面粉妆银砌,忽见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遥等,身后一个丫环,抱着一瓶红梅。
  神仙品格,偏从贾母口中出题评价:
  这山坡上,配上他的这个人品,又是这件衣裳,后头又是这梅花,像个什么?
  众人回答,比作仇十洲画的《艳雪图》,贾母却认为仇十洲的《艳雪图》不及现实中的"艳雪图":
  那画的那里有这件衣裳,人也不能这样好。
  宝琴不仅品貌出众,才思也不落钗、黛、湘云后。芦雪庵群芳联句,湘云得十八句,为冠,紧步其后的便是宝琴,得十三句。
  品貌文采俱称上乘的宝琴被贾母一眼看中,便打定了为宝玉提亲的主意,这又与钗、黛初进贾府的情形绝然不同。当然钗、黛二人初来贾府,还可以说年龄尚小,但直到如今,贾母也未曾动过在钗、黛二人中物色孙子媳妇的念头。一个极是疼爱宝玉的老祖母,如果一笔不写她为孙子提亲,那是咄咄怪事;如果写她人人处处为宝玉提亲,则又不是阅人历世境界独到的贾母所当为,所以作者仅此一处写贾母提亲念头。试想这一次提亲念头之萌生,会是闲云过眼,其结局会是泥牛入海吗?
  第五十回开头,有正本有脂批总评:"此回着重在宝琴,却出色写湘云。写湘云联句极敏捷聪慧,而宝琴之联句不少于湘云(按:今所见脂评诸本,宝琴之联句实少于湘云五句,此云"不少于湘云",盖指出色诗句言),可知出色写湘云,正所以出色写宝琴。出色写宝琴者,全为与宝玉提亲作引也。金针暗度,不可不知。"[1]原来联句是为了出色写宝琴,出色写宝琴是为了暗度到为宝玉提亲。如果说贾母提亲仅仅是一念之偶萌,作者写此不过是闲笔斜插,不关宏旨紧要,那么为什么脂评说得如此郑重?如果说小说的隐文本或者后来的几十回并无宝琴嫁给宝玉的结局情节,以雪芹绝无闲笔之匠心,写贾母一言九鼎之身份,竟如村妇愚婆之闲磕牙,可能吗?不可能的。
第39节:谁料宝琴嫁宝玉(3)
  为了配合贾母提亲,作者特又写了宝玉心中早有宝琴的情节。第五十七回有宝玉、紫鹃的一段对话:
  紫鹃笑道:"年里我就听见老太太说,要定下琴姑娘呢。不然,那么疼他?"
  宝玉笑道:"人人只说我傻,你比我更傻。不过是句顽话。他已经许给梅翰林家了。
  果然定下了他,我还是这个形景了?"
  宝玉、紫鹃的全部对话主题是宝玉对黛玉的爱情,就在这个主流里,出现了宝玉一句"果然定下了他,我还是这个形景了",暗流涌动,极是大胆,却又如云雾藏龙偶现一鳞半爪,给人以"小孩儿口没遮拦"的印象,蒙蔽过去,其实却是暗逗天机。
  贾母提亲之念偶萌,宝玉倾心宝琴之意乍泄,这就是伏笔,暗示着宝琴终嫁宝玉的结穴。
  三、个中谁拾画婵娟
  贾母提亲的话头是从"宝琴雪下折梅比画儿上还好"说起来的,"提亲"二字虽未出口,但贾母钟爱宝琴之心并未了断。就在第二天,雪晴饭后,贾母又特意嘱咐惜春:"不管冷暖,你只画去,赶到年下,十分不能便罢了。第一要紧,把昨日琴儿和丫头、梅花,照模照样,一笔别错,快快添上。"如果说,这只是随意写贾母喜欢漂亮女儿,或者只是暗示贾母当年也是女儿中极品,今虽值垂暮之年,仍是"惺惺惜惺惺"而本性不移,那可就太小觑了雪芹胸中之丘壑了。
  《梅花观怀古》首句"不在梅边在柳边"的对句是"个中谁拾画婵娟",事关宝琴而他人不得分领的"画婵娟",正从贾母口中道出("第一要紧,把昨日琴儿和丫头、梅花,照模照样,一笔别错,快快添上"),因此宝琴就是"画婵娟"--画中婵娟。这位画中婵娟的婚姻既然从"梅边"移向了"柳边",那么,"拾"到这位画中婵娟的当然就是"柳"了。可是"柳"是谁呢?这句诗虽然没有具体说这位"拾"到画中婵娟的"柳"姓甚名谁,却划定了此人的方位坐标:"个中谁"--"个中谁"就是当时在场的阿谁,后来娶了宝琴的必定是当时在场的这位阿谁。当时有谁在场呢?当时在场的,诸钗而外,只有宝玉。柳湘莲当时在哪里?远在天边呢。可见"不在梅边在柳边"的"柳",只能是宝玉了。
  但是宝玉怎么是"柳"呢?
  四、宝玉是"凤凰"
  先说宝玉是"凤凰"。
  第十七、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宝玉为潇湘馆的题额是"有凤来仪",题诗的首、颔两联是"秀玉初成实,堪宜待凤凰。竿竿青欲滴,个个绿生凉。"第三十七回,探春为黛玉起别号为"潇湘妃子":"当时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他住的是潇湘馆,他又爱哭,将来他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他作潇湘妃子就完了。"可见黛玉可以用斑竹比方。所以宝玉题潇湘馆的诗,颔联云"竿竿"、"个个",就是说的竹子,"秀玉初成实"原是指黛玉的。而且"秀玉成实"还暗隐了黛玉之名:"竿竿"之成实就是指修竹结实;"秀"为抽穗结实义,故农家谓"抽穗"曰"秀穗",修竹"秀穗"则竹实顶戴于"竿竿"之上,而措辞"秀玉",不就成了"戴玉"了吗?所以,"秀玉","戴玉"也,黛玉也。剩下对句的"堪宜待凤凰"就好确定了:宝玉是潇湘馆常造之客,这是表面的,还有黛玉意中深远的,她在专待宝玉最后"来仪"--这就是题额"有凤来仪"的深意了:黛玉终生所等待的就是贾家为"凤凰"宝玉来下聘仪了。所以"凤凰"是比喻宝玉的。
第40节:谁料宝琴嫁宝玉(4)
  本回薛宝钗为"凝晖钟瑞"的匾额题诗,也曾说过"凤来仪"。其颈联说:"高柳喜迁莺出谷,修篁时待凤来仪"。"修篁时待凤来仪"是暗示宝钗对宝玉的期待:宝钗也是一只雌凤,所以说"修篁"--"休凰"也(宝钗嫁宝玉,并未能圆房,所以宝钗不是与宝玉双栖双飞之"凰",乃一休闲之"凰")。"有凤来仪"是钗、黛二人共同的心事,而在形式上终于等到这只"凤凰"的却是宝钗。
  第四十三回"不了情暂撮土为香",写宝玉于凤姐生日这天私自外出,到水仙庵去心祭金钏儿,之后匆匆往大花厅宴席赶来。在廊檐下垂泪的金钏儿之妹玉钏儿一见宝玉来,便收泪说道:"凤凰来了,快进去吧。再一会子不来,都反了。"这天正是另一只"凤凰"凤姐(十二钗正册凤姐判词所谓"凡鸟偏从末世来","凡鸟"正合一"凤"字)的生日,而谓"凤凰来了",可见宝玉就是"凤凰",这回"来了"的,是一只真凤凰。此称谓从玉钏儿口中带出,虽然仅此一闻,却是空谷传响,与潇湘馆的"有凤来仪"额,与宝玉为此额写的"堪宜待凤凰"诗句,以及宝钗题"凝晖钟瑞"的"凤来仪",正好照应。
  凤凰是超现实的神鸟,现实中的"凤凰"就是孔雀,而宝玉还真的是孔雀:贾母一件珍贵的"凫靥裘"即"鸭头裘"给了宝琴,暗示宝琴原是一个身份特殊的"鸭头";而另一件更珍贵的"孔雀裘"给了宝玉,岂不暗示宝玉是孔雀吗?宝玉是孔雀,宝玉是凤凰,是明暗兼出并行的双线,织出的却是宝玉图案:孔雀就是凤凰,凤凰就是宝玉。
  五、宝玉是"柳"
  古代把黄道周天的二十八星宿分归四宫,即东宫苍龙、南宫朱鸟、西宫白虎、北宫玄武,各领七座星宿。朱鸟,也单称"鸟",当然是只神鸟,后来这只神鸟就逐渐定格到凤凰身上,叫"朱雀"。从"朱雀"之名,还可以看出神鸟凤凰从"孔雀"演变的迹象:绿孔雀变成了红孔雀(朱雀),就是凤凰了。
  南宫朱鸟,或曰"鸟",或曰"朱雀",由七宿星组成:井、鬼、柳、星、张、翼、轸。"朱雀"是凤凰,其中的"柳"则是凤凰的嘴巴。《史记·天官书》说这个"柳":"为鸟注,主木草。""注"是假借字,本字是"咮",或者"噣",音zhòu,就是鸟的嘴巴。古代字书、辞书往往以"鸟口"释之,如:《说文》口部释"咮"字为"鸟口",释"噣"字为"喙";《广韵》去声四十九宥释"咮"字为"鸟口",以"噣"为"咮"之异体。南方的这只凤凰--朱雀、朱鸟--虽然从"井、鬼"数起,其实"井、鬼"却都与"鸟"没有什么关系(《天官书》说"东井",就是南方七宿的"井",主管"水"的事;说"舆鬼",就是南方七宿的"鬼",主管巫鬼祠祀的事,都与"鸟"无关);这只凤凰是从"柳"开始的,"柳……为鸟咮",就是凤凰的嘴巴,用借代辞格,"柳"是可以称为"朱雀",视为"凤凰"的。所以《红楼梦》把宝玉比方成凤凰,捎带着也就把宝玉比方成"柳"了。"柳"管着花草树木的事,所以《天官书》说它"主木草",而这个差事,可以直接为宝玉小时候"绛洞花王"的雅号作注脚(第三十七回,李纨建议宝玉仍用"绛洞花王""旧号",宝玉说那是"小时候干的营生"),因为"绛洞花王"也是掌管香花异草的。"绛洞花王"的雅号与星宿"柳"的职司相同,可见宝玉就是"柳"。
第41节:谁料宝琴嫁宝玉(5)
  最能证明宝玉是"柳"的,则是第五十一回"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宝玉自己比方自己说的那句"我就如那野坟圈子里长的几十年的一棵老杨树"。"老杨树"是一个隐语,隐藏的就是"柳"。古代文学作品(主要是诗词)常说的"杨柳",如《诗经·小雅·采薇》说"杨柳依依",其实就是柳。《说文》释"柳"字:"小杨也。"可见杨、柳一物,大者为杨,小者为柳。方言昵称小儿、小女为"老儿子"、"老闺女",援例以推,"老杨树"就是"小杨树",就是《说文》以之释柳字的"小杨",所以"老杨树"就是"柳"。所以宝玉以"老杨树"自况,其实就是以"柳"自况,他就是宝琴诗谶"不在梅边在柳边"的"柳"。
  以上足以证明,宝玉就是"柳"。进而将宝琴诗"不在梅边在柳边"的"在柳边"理解为宝琴嫁与宝玉,把"个中谁拾画婵娟"的"画婵娟"理解为画中婵娟,"拾画婵娟"理解为娶此画中婵娟为妻,"拾"到画中婵娟的"个中谁"就是宝玉,一切都顺理成章,毫不牵强了。
  六、宝琴恰巧就是"星"
  宝玉既然成了南宫朱鸟的"柳",成了星宿,那么"在柳边"的宝琴又该是什么?最理想的安排应当是:她也是星宿,是"在柳边"的星宿。
  在古代的"天官图"上,"柳"的左边有一组星宿,名叫"星",因为由七颗星组成,所以也叫"七星"。"星",或者"七星",在古书上被形象地比方成朱雀(凤凰)的脖颈。《史记·天官书》说:"七星,颈,为员宫,主急事。"只看《天官书》文字,作为"朱雀"脖颈的"七星"是难以与宝琴联系起来的,但是一看古代的"天官图",就什么都明白了。"天官图"上的"七星"是这样的:
--宛然一把琴挂于南天。这不正是宝琴吗?把宝玉比方成"柳","在柳边"的"七星"酷似琴形,而宝琴以"琴"为名,宝琴岂不正是"在柳边"的"七星","在柳边"的"七星"岂不正是宝琴?
  《史记·天官书》说"七星,颈,为员宫",宝琴既然成了"七星",也就"为员宫"了,雪芹则又借此"员宫"而行暗示。暗示什么?暗示月亮。月亮是圆(员)的;又是"宫"--月宫。宝琴所为的"员宫",就是"月宫",而宝琴又是以"七星"画其轮廓的"琴",既沾"月"又带"琴",因此她就是"月琴"了;而细看"七星"轮廓,正是一把月琴。
  雪芹名霑,字芹圃,号雪芹,又号"梦阮"。古人之名是父亲起的,字则是由师长起,而号却是后来自己起的。"梦阮"之号大有文章。雪芹所"梦"之"阮"是谁?人们容易想到的是阮籍,其实不对,雪芹所梦之"阮"乃是阮咸。阮咸,晋朝人,善弹月琴,后来就把月琴叫做"阮咸"。原来雪芹自号的"梦阮",是通过"阮咸"而到月琴,是暗示"梦琴":梦见月琴,梦见宝琴。
第42节:谁料宝琴嫁宝玉(6)
  上面的论证涉及曹雪芹的号,可能会被误认为逻辑上出了点毛病:宝玉是"柳",宝琴是"柳边"的"七星",宝琴为月琴,所以,如果小说中的宝玉号"雪芹",号"梦阮",才能作为证据,笔者怎么扯到作者身上了?是的,小说中的宝玉没说号"梦阮",笔者似乎是把小说中的宝玉与现实中的雪芹混为一谈了。但是从另一面看,本该是小说中的宝玉才该号"梦阮",如今却是作者雪芹自号,这还不说明问题吗?这证明小说《红楼梦》确实是胡适之、周汝昌先生主张的"自叙传体",小说中的宝玉,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作者曹雪芹。
  或以为,宝玉为"柳",宝琴为"在柳边"的"七星"的考证合于情理,但怎见得曹公就会想到"天官图",就藏机密于"天官图"呢?这就是笔者一再强调不可低估雪芹的原因了。作为谜面,《梅花观怀古》说的是《牡丹亭》的事,首句"不在梅边在柳边"就是杜丽娘的自题小像诗句,句中暗含了柳梦梅的名字。第二出《言怀》写柳梦梅自报家门姓氏,道:"河东旧族,柳氏名门最,论星宿连张带鬼。""连张带鬼"正是就"天官图"的"南宫朱鸟"说话,说的正是"柳"星:古代"天官图","柳"星正是左"连张"(隔一"七星"),右"带鬼"的。汤显祖既已将"南宫朱鸟"的"柳"宿比方"柳"姓在先,曹雪芹以之自我比况,不正在情理之中吗?而且说来凑巧:曹雪芹落魄时曾滞留瓜州一个多月,客居一沈姓人家,临行为主人画了一幅"天官图"留念。这就说明曹公精通"天官图","天官图"作为曹公谜藏全在情理之中的。
  七、"金玉良姻"与"木石前盟"
  有人会说,宝琴嫁宝玉的结局,既有背于"木石前盟"的诺言,又有违于"金玉良姻"的宿命,雪芹手笔会如此首尾不顾吗?
  其实完全不必担心,雪芹肯定会把这两者处理得天衣无缝的。《红楼梦》有两段前后照应的重要情节,暗示了宝琴取代黛玉的结局:前面是第三回"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从黛玉眼中看荣府正门、角门、仪门、正房、厢庑,以及"荣禧堂"匾额;后面是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从宝琴眼中看贾氏宗祠,主要是匾额。从书中人物眼中出繁杂布局结构,是曹雪芹书中惯用的笔法,而"荣禧堂"、"贾氏宗祠"必从黛玉、宝琴眼中看,这是暗示宝琴将取代黛玉;从两人作用看,宗祠必从宝琴眼中出,则有暗示她主中馈,将有子嗣承宗祧的作用。
  为了不违背"木石前盟",雪芹会安排宝琴接受黛玉的示意。具体情节不敢悬拟,但是譬如黛玉分别托梦给宝玉、宝琴作了交待,宝玉、宝琴遵从了黛玉的梦中托婚。此等情节虽不敢必其有,却是顺理成章的。请看《说文解字》是如何解释"琴"字的:"琴,禁也。"那么"禁"呢,用拆字法(《红楼梦》惯用此法,不必惊诧),禁,林示也--"琴"嫁与宝玉,是林黛玉示意的(《说文》释"示"字:"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黛玉归"离恨天"为"芙蓉花神"了,人世情缘未了,遂示意了这段宝玉、宝琴的姻缘。那么"木石前盟"如何践?在黛玉与宝玉的"木石前盟"中,是黛玉为木,宝玉为石。宝、黛未履行的"木石前盟"须由琴、玉续修,为了表示虽是旧盟却是续修,作者将原先的木、石重新作了安排,这回宝玉不是"石"了,他成了"木"了:宝玉为"柳","柳"为木,而且"主木草",所以他成"木"了;宝琴为"星",而《史记·天官书》说:"星坠至地,则石也。河、济之间时有坠星。"此"星"是广义的,不是狭义的"七星",但毕竟字面相同,因此"七星"的宝琴就成了"石"了。宝玉、宝琴的结合,正是践了"木石前盟"。
  那么那个宿命的"金玉良姻"呢?宝玉、宝琴的婚姻还可以这样理解:宝玉还是"玉",而宝琴又成了"金"了。《天官书》还说:"星者,金之散气"。"星"也是泛指,并非指"七星"言,但是这里就只顾字面了,于是作为"星"的宝琴就是"金之散气"了,就是"金"了。宝琴为"金",宝玉为"玉",其婚姻也不与"金玉良姻"的宿命冲突。
  第五回有宝玉秉警幻之命与警幻之妹"兼美"结合的情节,说那"兼美"的品貌:"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原先不知道这番笔墨究竟何意,这下清楚了,这是预先伏下宝玉、宝琴姻缘:宝玉、宝琴的姻缘是警幻精心安排的,因此既不背于"木石前盟",又不违于"金玉良姻",所以才是两者"兼美"。这样说来宝琴必以《梅花观怀古》为最后一则诗谜,最后一则诗谜必以"纨扇"为谜底,也是大有深意的:宝琴不是"薄命司"的注册人物,因此她也不是任何一册的"十二钗",所以她的婚姻结局是"完善"(纨扇)的。
  宝琴就是"兼美",兼钗、黛两者之美,所以她又是"金"(以配宝玉之"玉"),又是"石"(以配宝玉之"木")。作为警幻之妹的"兼美",宝琴来到宝玉身边,是负有警幻之使命的--此是后话,另文再论。
第43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1)
  《红楼梦十二支》解读
  《红楼梦》第五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有《红楼梦十二支》曲,"十二支"曲与诸钗悲剧命运相关,是十二钗悲剧命运之"诗谶";而"十二支"的曲名,则是诸钗悲剧文章的题目,并非无关宏旨紧要。诸钗同出"薄命司",当然是取义"红颜薄命",因此可以推断,诸钗之悲剧必然大多与婚姻相关而少有例外;所以作为题目的"十二支"曲名,也必须紧扣十二钗婚姻悲剧内容。一句话,曲子内容不会文不对题,曲子名目也不会题不对文。
  总名曰"十二支",其实却是十四支曲子,前有"引子",后有"收尾",所以分别针对十二钗命运的"十二支"是从第二支开始的。
  1
  第二支曲名《终身误》: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此曲说十二钗之冠宝钗的婚姻之误。"终身"是婚姻的代名词,常说的"终身大事"就是指儿女婚姻而言,而且侧重专指女儿婚姻而言;因此,针对宝钗说"终身",而且"误",自然是指女儿婚姻之误。宝钗的"终身误"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曲辞"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是一个隐语:"山中"以及山之"高"处,不可或缺的是"石";"晶莹"的"雪"呈六瓣花状,而花喻女子,"六"是阴数,也指向女子。所以"山中高士"隐一"石","晶莹雪"隐一"女",隐藏的是大出人意外的绝密:宝钗是个"石女"!原来宝钗的"终身误"是由自身女性发育不全造成的!曲辞"美中不足"也是一个隐语,隐藏的是"八大"二字(美字拆为八、王、大),与"山中高士"一起隐藏了"八大山人"("山中高士"就是"山人")。"八大山人"是清初著名画家朱耷自号,其所题款,"八大"二字草书竖写,似"哭"字又似"笑"字,寄托了"哭之笑之"的寓意。曹雪芹在事关宝钗悲剧的曲辞中隐藏了"八大山人",则是暗示宝钗哭不得笑不得的痛苦心态。
  2
  第三支曲名《枉凝眉》,说黛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曲名"凝眉"二字直接为黛玉"颦儿"形象传神。曲辞"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是隐语,隐藏了黛玉投井而死的结局:《易》之《说卦传》以三画卦之坎"为水……为月",所以"水中月"正是坎卦之象;《说卦传》以三画卦之巽"为木,为风……为不果",花能结果,但是"镜中花"不能结果,所以"镜中花"与巽卦所象的"为不果"吻合,正是巽卦之象;以巽为下卦,以应"镜中花",以坎为上卦,以应"水中月",所成之六画卦正好是井卦。
第44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2)
  这说明黛玉是投井而死的。
  3
  第四支曲名《恨无常》,是说元春的: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遥,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呀,须要退步抽身早!
  曲名中"无常"就是索命钩魂之鬼,"恨无常又到"暗示元春早逝。"荡悠悠芳魂消耗"暗示元春被缢死,"望家乡路远山遥"是说望乡台上元春对乡关的留恋,"天伦呀,须要退步抽身早"的叮嘱,是元春死不瞑目的一段心事:她担心已经陷身是非场的父母(可能还有祖母),提醒他们及早回头。
  配合《恨无常》曲子的元春判词说: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虎兔相逢大梦归"是元春的直接死因:元春死于"虎兔"之手。当然,"虎兔"是个隐语,而且索隐的难度很大。
  守卫皇宫紫禁城的卫士称"御前侍卫",或者"禁卫",一般就叫宫廷卫士。宫廷卫士守护皇宫,别解其职分就是"守宫",而"守宫"又是"壁虎"的雅号,所以御前侍卫就缘其"守宫"之职分而成"壁虎"了;"壁"与"陛"同音,于是"壁虎"就成了"陛虎",就是"陛下"之"虎"。所以制元春于死命的"虎",是御前侍卫,是禁卫。
  再看"兔"。月宫有为嫦娥捣药的"玉兔","玉兔"的"玉"谐音"御",捣药的职司准同于"医",所以"玉兔"可以暗示"御医"。所以参与杀害元妃的"兔",应当是一位太医。
  "虎兔相逢"就是虎兔相遇,"遇"也谐音"御",以之指"兔",则是御医;以之指"虎",则是御前侍卫。是御前侍卫与御医合伙杀死了元妃。
  《红楼梦》第十三回前半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卫",说秦可卿死后,贾珍为贾蓉"蠲"了"防护内庭(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卫"的"前程",贾蓉的这层身份就是"守宫",就是"壁虎"(陛虎)。据刘心武先生考证,秦可卿死于元春告密,则元春死于贾蓉之手,与《红楼梦十二支》之《收尾》说的那句"冤冤相报岂非轻"正相吻合。
  与这只"虎"合作的"兔",御医,则是为秦可卿诊脉的"张友士"。周汝昌、刘心武先生都曾经注意过这位"张太医"的名字,看出"友士"谐音"有事",看出他与太子东宫的关系,是很有见地的;只可惜他们没有往更深处思考,其实从东宫、御医到"兔",也不过一步之遥了。
  4
  第五支曲名《分骨肉》,是说探春的:
  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曲名暗示探春与父母兄妹骨肉分离。结合本回针对探春的判词说的"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可以预见探春于清明节那天(那天还是她的生日)踏上了远嫁西南海外番国的水程,一去无回。
第45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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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支曲名《乐中悲》,说湘云: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跃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此曲暗示湘云的美满婚姻中途发生了悲剧,所以曲名"乐中悲"。"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暗嵌了"湘云"的名字,隐藏了湘云婚后不久云雨中断的秘密。"尘寰"就是人间,一个"尘"字提示着"红尘"。《易》有对应十二个月的十二个"消息卦",从复卦开始,至坤卦一周,象征从十一月至来年十月间的阴阳递为消长。"消息"就是消长,就是阴阳消长,所以曲辞的"消长数"就是"阴阳数"。所以"尘寰中消长数应当"隐藏的秘密是:湘云的悲剧出在"阴阳"上,出在"性别"的阴差阳错上,而且是命中注定的,不可挽回的。
  结合看针对湘云的判词,只看那句"展眼吊斜晖",配合判词的"斜晖",涉及湘云的诗句又多见"斜晖"、"斜阳"(第三十八回湘云的《供菊》诗即有句云"圃冷斜阳忆旧游"),而诸钗诗句则不见"斜晖"、"斜阳"字样,似乎是为湘云让路,说明"斜晖"、"斜阳"大有深意。"斜晖"、"斜阳"是很难想到、但又十分贴切的隐语,隐藏的则是湘云的"才貌仙郎"婚后不久丧失阳刚、废不能人事的悲剧。
  6
  第七支曲名《世难容》,是《红楼梦》的绝密,说妙玉:
  气质美如兰,才华复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曲名《世难容》是个隐语,隐藏的是妙玉为雍正皇帝所不容的绝密:"世难容"的"世"是隐指"世宗"的(雍正死谥"世宗")。曲辞最具特色的句子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也是隐语,隐藏着妙玉身为爱新觉罗氏金枝玉叶的秘密
:"啖肉"而且"食腥膻",就是嗜食腥膻,也就是"爱腥";《红楼梦》ing、eng、in、en四韵每相押无别,所以"爱腥"就是"爱新";"视绮罗俗厌"可以理解为对绮罗的视觉、感觉,也就是对"罗"的"觉",正好隐藏着"觉罗"。为"世"(世宗)所"难容"的妙玉最后被逼上青楼。曲辞"风尘肮脏违心愿","无瑕白玉遭泥陷",都是冲妙玉最后("到头来")沦落风尘的结局说的。
  7
  第八支曲名《喜冤家》,单道迎春特别悲剧: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搆,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第46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4)
  曲名"喜冤家"是个很难索解的隐语,隐藏的却是迎春婚姻的特殊悲剧,而与其他诸钗全然无丝毫相似之处。"冤家"旧时多是女子以称夫君(或情人);"喜",特指女子怀孕、生子,尤其是怀孕:说某女子"有喜",就是怀有身孕了,就意味着"有子"了。而"有子"却又可以另作别解:有子是孔子弟子之一,姓有名若,貌似孔子,孔子去世后一度被孔子弟子当作夫子侍奉。所以曲名的"喜"可以缘"有子"别解为"有若",而"有子"犹若(有若)夫子,貌似夫子。
  "夫子"又有"夫君"、丈夫之义,犹若(好比)夫君,而其所行又迥非夫君之道。那么,这个犹若夫君的孙绍祖究竟所行何事呢?是"贪还搆"之事。曹雪芹没有写"贪欢媾",却是写的"贪还搆",说明这"贪还搆"也是一个隐语,而意义十分隐晦。脂砚斋于此曲之后有一段评语:"题只十二钗,却无人不有,无事不备。"这段脂评提示我们:事关女子婚姻不幸而"无人不有,无事不备",却并不是无话不可以说的:不仅著书、评书的一芹、一脂说不得,身受其害的迎春更是难于启齿。结合看第八十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迎春满腹哀苦,而哭诉孙绍祖劣迹也只在常规范围(那个时代、那类家族视为"常规")之内,可见这只"中山狼"所为之事必定有说不得道不得的。再联系第二十二回迎春的"算盘谜",说"只为阴阳数不同",可以下这样的结论:孙绍祖是个性变态,与常人不同(他所秉受的"阴阳数"与众"不同"),极有可能有断袖之癖,视迎春为娈童,所以曲辞才说"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如果只是因为多欲贪色而冷淡迎春,在那个时代是不能算是"作践"的。作为"侯门艳质"、"公府千金",迎春做梦也想不到竟然嫁了这么一个下流东西,迎春不堪忍受如此这般的"作践",苦水肮脏又不能倾诉,只有自杀以逃避屈辱:"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迎春出嫁一年就上吊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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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支曲名《虚花悟》,单道惜春: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见把秋捱过?则见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曲名"虚花悟"暗示惜春看破红尘,皈依佛门。"将那三春看破",以及针对惜春的判词说的那句"勘破三春景不长",尚有《红楼梦十二支》之第十四《收尾》的那句"看破的遁入空门",都是针对惜春说的。
  第二十二回惜春有一则"前身色相总无成"的谜语:
第47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5)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戚序本有谜底"佛前海灯",可能是戚蓼生猜出来的,只可惜没能猜对。正确谜底是"木鱼",关照惜春出家为尼的结局,这是日本普照寺住持赪尾和尚惠告笔者的。当然,"佛前海灯"的谜底也可以关照惜春出家为尼,但是"木鱼"的谜底还能如实描写惜春的心境:出家以求摆脱苦海,犹如缘"木"求"鱼"。而且惜春谜既然有"不听菱歌听佛经"一"佛"字,又有"莫道此生沉黑海"一"海"字,谜底就不可能是"佛前海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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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支曲名《聪明累》,说凤姐: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
,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曲名暗示凤姐一生聪明,反为聪明所累而送命。"荡悠悠三更梦"暗示凤姐也是上吊而死。本回有与这支《聪明累》互补的凤姐判词,说"一从二令三人木",脂砚斋提示说,这是用的"拆字法",论者据此看出了凤姐后来被休(合人、木二字是"休"字)。但是雪芹的隐语不妨有向不同方向的隐义,譬如判词说的这句"三人木",就不妨另有凤姐自经而死的隐义:"休"字中与"木"(树)平行的"人",正好可以看作自缢之人。与秦可卿的悬梁自尽稍有不同:凤姐是吊死在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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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支曲名《留馀庆》,说巧姐:
  留馀庆,留馀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世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此曲以及针对巧姐的判词,意义都比较明确,隐义也有限,而且难度较小。此曲不过是说:凤姐以不望回报之心接济过刘姥姥,后来巧姐陷于危难之中而获刘姥姥搭救。"留馀庆"的"留"谐音"刘",暗示刘姥姥(判词则直说"偶因济刘氏");"馀庆"语出《周易·坤》卦之《文言》:"积善之家,必有馀庆。"此曲与第十四支《收尾》说的那句"有恩的死里逃生"照应:"有恩的死里逃生"几乎可以说是专指巧姐获救而言。曲辞之"狠舅"自然是指王仁,"奸兄"则是贾兰,却须要与第十二支合看,方能洞彻其中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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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支曲名《晚韶华》,说李纨,而涉及贾兰: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休再提绣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带簪缨,气昂昂头带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第48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6)
  曲名"晚韶华",曲辞又说"那美韶华去之何迅",这是暗示李纨的两番风光日子(尤其是第二次)来得晚去得快。"镜里恩情"是说李纨与丈夫贾珠的恩爱,这是李纨第一番短暂风光;"梦里功名"是说贾兰功名成就,这是李纨第二番短暂风光。但是丈夫贾珠其寿不永,独子贾兰功名成就后旋即夭亡,这都是"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带珠冠,披凤袄"是说李纨于贾兰功名成就后的片刻荣华,"也抵不了无常性命"是说李纨随即经受丧子之痛。"气昂昂头带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不是说的李纨,而是说其子贾兰。"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前句说李纨以通常寡妇养儿防老心理,寄希望于兰儿成就而母以子贵;后句则是暗示贾兰因为阴骘有缺而遭果报,短命夭亡,与"也抵不了无常性命"前呼后应。贾兰阴骘有缺,"无常"钩命而夭亡,所以曲辞最后以"乘除加减,上有苍穹"归结。
  贾兰阴德有损之事正与事关巧姐的那句"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留馀庆》)相照,"奸兄"自然是贾兰了。贾兰为"奸兄",学者们可能想到,而苦于不得其证,尤其苦于不能以曹雪芹的思维方式去证明。今按:"奸兄"正是贾兰,巧姐正该称贾兰"奸兄",不过同音不同字罢了。贾兰为巧姐儿之兄,巧姐例当称其为"兰兄"(如批书人称宝玉为"玉兄"),而"兰"另有"蕳"名(《诗经·郑风·溱洧》:"士与女,方秉蕳兮。""蕳"字训"兰"),"蕳"音jian,阴平声(古代反切"古贤切",或"古颜切"),与"奸"字同音。所以曲辞的"奸兄",读作"蕳兄",正是"兰兄",正是贾兰。贾兰之夭亡,印合了《收尾》的那句"无情的分明报应":"爱银钱忘骨肉"就是"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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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支曲名《好事终》,说最后一钗秦可卿: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宵)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十二钗最后一钗秦可卿,情节很少,却是《红楼梦》十分关键的人物;曹雪芹在此人身上藏匿了惊人的秘密,却又借这支《好事终》为她的真实身份巧妙地打了掩护。因此,我们从这支《好事终》以及秦可卿情节看到的或者想到的,可能只是秦可卿行为放荡,为人发觉而不得不自尽以掩羞,其实秦可卿的秘密远远不止这些。
  首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就是对曲名"好事终"的解题:暗示可卿悬梁("画梁")自尽("春尽"),"好事"已经结束("终"),这是容易看出来的。另外,"春尽落香尘"还扣一个"秦"字:"春尽"就是春日已尽,"春"之"日"尽,剩下的是"
?";"落香尘"是说"香"之"尘"落下,也就是"香"字里的"禾"("香"之浮尘)落下;"春尽"的"
?"加上"落香尘"的"禾",正好是"秦"字。第三句"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看似说可卿体态风流而行为放荡,导致败家,其实一个百年奕世的官宦之家岂是一个风流孙媳妇所能败得了的?这个"擅风情秉月貌"是有文章的:"风情"隐一"清"字("风"之"情"在于"清"),"月貌"隐一"满"字("月"之"貌"在于"满")。所以这句话暗示贾家颓败的原因在于"满清":贾家败落的真正原因是满清王朝的内部斗争,或者说贾家的"消亡"是满清王朝宫廷斗争的结果。
第49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7)
  秦可卿的特殊表现,诱导当时一位刘心武先生判断她是爱新觉罗氏的金枝玉叶,刘先生还为此而招致那个时代的一些"专家"的嫉妒。但是刘心武先生的结论却并未圆满:其实秦可卿只不过是那位真正金枝玉叶的一个替身,用《红楼梦》的措辞说则是"替生儿"。秦可卿是被命运安排在宫廷斗争旋涡中的一个无辜女子。
  宁府中安排了这么一个特殊身份的人,是贾敬经手的;贾敬并不知道秦可卿仅仅是个"替生儿",当然也不知道真正的落魄金枝此时尚未身临贾府。贾敬虽然安排了此事,却为此惶惶不可终日,这才傍道炼汞,表面上不问世事,其实却在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后来真正的金枝玉叶避难荣国府大观园之栊翠庵,却是王夫人(甚至竟是史太君)的手笔。秦可卿之事尘埃落定,庆幸躲过一劫的贾敬惊魂稍定,粗喘未匀,忽又闻知妙玉入住大观园之事,不啻褫魂夺魄,遂自吞金丹一命归西。这一系列事情的安排,自宁府作始,而经荣府继之,所以曲辞才说"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首罪宁",该不该罪"荣",或者说,"荣"有没有罪?不言而喻,"荣"也是应该"罪"的,如果"罪"全在"宁"而与"荣"无涉,是不应当说"首罪宁"的。从贾敬开始("皆从敬"),种下了贾府倾败的"宿孽",而当初种这"宿孽",却是出于情义之不得已,所以曲辞归结说:"宿孽总因情"--这句的"孽"、"情"二字暗点了"秦业",正是这位"营膳郎"把一个无辜的弃婴从"养生堂"抱出来冒充格格的。
  这支曲子的曲名是个隐语:"好事"就是"吉","终"就是"了","好事终"就是"吉了";"吉了"而事关一个秦姓女子,岂不正是"秦吉了"?"秦吉了"是一种鸟的名字,这种鸟修身收尾,通体黑色有光泽,与八哥相似,而自眼下两颊到项后有黄色角质花纹,为八哥所无。曲名隐藏着"秦吉了",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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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十二支》实有十四支曲,掐头去尾后,中间的"十二支"乃是关合十二钗命运的诗谶,已说如上。开头的第一支是"引子",结束的第十四支是《收尾》。"引子"、"收尾"好像是套的格式,其实不然。先看《红楼梦十二支》的《引子》: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地,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第七回"谈肄业秦钟结宝玉",在"秦钟"名下有一段脂评:"设言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
。"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脂评所谓"设言情种",表面是指秦钟,而从脂砚斋引的这句"未嫁先名玉"来看,"设言情种"其实是指秦可卿。这支《引子》也说到了"情种":"谁为情种"。这个"谁为情种"表面看是问句,其实是别解为陈述句,直说某某"谁"是"情种",而"谁"是特指"秦可卿"的。秦可卿是秦吉了,秦吉了能够仿效人言,也就是说,秦吉了是能言之鸟,"鸟"字与"隹"字意义相近,"能言之鸟"就成"能言之隹"了,而合"言""隹"二字正是一个"谁"字。所以秦可卿正好是"谁","谁为情种"正好是说:秦可卿("言隹")就是
"情种"。
第50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8)
  《引子》先说到"情种"秦可卿,目的则是引出妙玉,所以《引子》以"怀金悼玉"归结。读者一般将这"怀金悼玉"理解为对宝钗一"金"、黛玉一"玉"的怀思悼念,其实是错会了曹雪芹的本意:曹雪芹真正怀之、悼之的不是宝钗、黛玉,而是妙玉;《引子》隐而出之,就是"金"﹑"玉"--一位爱新觉罗氏的金枝玉叶。针对"怀金悼玉",甲戌本有脂砚斋眉批,说:"怀金悼玉大有深意。"如果曹雪芹原意不过是针对宝钗、黛玉,则何深意之有?
  第七回对"设言情种"的脂评,特引了"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并非无端,这是借用这两句古诗向读者逗漏天机:这位终生"未嫁"("未嫁"就是"少女","少女"就是"妙")的女子名叫"玉儿"("未嫁先名玉"),"玉儿"来到贾府之前,先有一个姓秦的女子作为"引子"("来时本姓秦")。以秦氏为其"引子"的妙玉原是爱新觉罗氏的"宫主",后来被逼上青楼("世难容",为清世宗雍正所不容)--这才当得起整部《红楼梦》之"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
  妙玉的法名是师父起的,妙玉的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术","妙"字可以拆为"少女",而八卦之"兑"象征"少女",可见妙玉的法名是从"兑"卦来。"兑"字可以拆为"八兄","八兄"义为"八哥"--原来妙玉是"八哥"!原来秦可卿是秦吉了,妙玉是八哥!怪不得《红楼梦十二支》的《好事终》隐藏着"秦吉了",原来是为了引出"八哥",是为了用秦可卿引出妙玉。《红楼梦·引子》的作用原来就是表示秦可卿是妙玉的"引子",以秦可卿"引"出个妙玉来。
  "八哥"暗示妙玉原是废太子府的一位格格,八格格。
  《红楼梦》ing、in韵相谐无别,所以"引子"可以暗射"影子":秦吉了就是八哥的影子,秦可卿就是妙玉的"影子"。"引子"还可以暗射"替生儿"("引"与"替"同义,"子"与"生儿"同义),隐藏了可卿为妙玉替身的惊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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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支曲名《收尾·飞鸟各投林》,是归结诸钗命运的,同时它还应当关照第一支曲《引子》。看《收尾·飞鸟各投林》: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岂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收尾》总结十二钗之归宿,这是不言而喻的,不必烦言。笔者只想对《收尾》的一句话略作分析,这句话既概括了诸钗悲剧的原因,又对《引子》的"怀金悼玉"作了进一步阐释,就是这句"冤冤相报岂非轻"。
第51节:《红楼梦十二支》解读(9)
  诸钗悲剧缘起于贾府倾败,贾府倾败缘起于宫廷斗争,宫廷斗争牵动了贾府,贾府内部绽开了裂缝,于是发生了元春向皇家告密的事。元春告密的结果有可能使妙玉的"宫主"身份暴露,幸好仅仅涉及秦可卿,秦可卿以一死保全了妙玉,暂时挽回了大局;但是元春作为潜在的威胁令人不安,于是刺杀元春势在必行。而事态的发展又断断不会停止于元春遇刺,由元春遇刺引发的报复加速了贾府的崩溃,一场覆巢之灾降临到了大观园诸钗的头上。这就是《收尾》说的"冤冤相报岂(其)非轻"。
  贾府的覆灭是从内部斗争引发的,正如探春所说:"可知这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第七十四回)元春告密,贾蓉刺杀元春,就是探春所说的"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
  贾府大势已去,这就是"势尽",《收尾》以隐语双关出之,就成了"食尽"。作为这场覆巢之灾的归结,《收尾》说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曲名《红楼梦十二支》,"红"字开头,开场的《引子》以"开辟鸿蒙"开唱叫板,又暗点了一个"红"(鸿),而《收尾》以"白茫茫大地"落下帷幕,给人的印象是,整个的一部《红楼梦》就是一场"红白喜事"。这与焦大的那句"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不期然而吻合,一句醉话,竟然也似非偶然。这就是曹雪芹手笔,鲜活血脉,周身贯通,真不愧"十年辛苦不寻常"。
第52节:"情种"考实(1)
  "情种"考实
  曹雪芹和脂砚斋都说过"情种"。
  《红楼梦》第五回有《红楼梦十二支》曲,名曰"十二支",其实却是有十四支曲子:除了分别专说正册十二钗的十二支曲子,前面尚有一支"引子",后面尚有一支《收尾·飞鸟各投林》。《引子》以问话开端:"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这是《红楼梦》文本的"情种"。
  针对《引子》的"情种",甲戌本有一段脂评:"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根据这段脂评,《引子》问的"情种"并非针对书中具体人物。
  脂砚斋也说到"情种"。第七回秦钟的名字初次出现时,脂砚斋有一段很奇怪的批语:"设言"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脂砚斋有意将"情种"与两句古诗联系,而且说得玄妙乃尔,这说明"情种"并非泛指,而是深藏机密的一个重要人物,还说明这两句古诗是被借来寄托深隐的,对《红楼梦》情节将起到十分重大的作用。
  一、设言情种 可卿和妙玉
  很容易看出,脂砚斋虽然针对"秦钟"说"设言情种",其实秦钟并非真正的"情种",因为脂砚斋为这句"设言情种",还引了"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的古诗,分明是指向一位女子的。
  既然"设言情种"不是指秦钟,而是指向一位女子,人们自然会想到秦可卿,因为古诗说"来时本姓秦",《红楼梦》中的秦姓女子又有限,十二钗中只有可卿一人姓秦,看来秦可卿就是脂评说的那位"情种"了。但是逐句对照这两句古诗,却又令人放心不下:因为古诗还说了"未嫁先名玉",第五回警幻仙姑说过秦可卿"乳名兼美,字可卿",可卿并不以"玉"为名。
  细审这句"未嫁先名玉",可以发现有隐出的"妙玉"名字。一般说,女子未嫁称少女,已嫁就不得称少女了,就得改称少妇,所以"未嫁"可以暗射"少女";合少、女二字恰是一个"妙"字,加上"先名玉"的"玉",正是"妙玉"。
  "未嫁先名玉"隐出"妙玉",有可能是事出巧合,脂砚斋未必是往这里想的。姑且认为这是巧合吧。
  脂砚斋为"情种"而引古诗,事在第七回,仿佛是与之呼应,曹雪芹也在本回的一首回前诗里化用了这句"来时本姓秦"。看这首回前诗: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古诗说"本姓秦",回前诗说"姓本秦",虽然稍微作了改动,但是像"本姓秦"这样具体针对女子姓氏的诗句并不多见,所以"姓本秦"从古诗"来时本姓秦"化出的痕迹,还是很明显的。
  除了化用而改动的"姓本秦",这句回前诗又增加了"家住江南"。"家住江南姓本秦"是对"相逢若问名何氏"的回答,"家住江南"正好占了问"名"的位置,所以从隐语角度看,"家住江南"应当就是这位"姓本秦"的女子的名字。
  一般说的"江南",就是东南,指长江下游的吴国故地,有时也叫"东吴"。以先天八卦方位论,东南是兑卦方位,所以"家住江南"可以暗射先天方位的兑卦。《周易·说卦传》说:"兑为少女。"研《易》的学者,以及行卜打卦的术士,都知道兑是"少女卦"。少、女合成一个"妙"字,所以"家住江南"隐出妙玉名字的"妙"。尚有,"兑"谐音"对",而"对"有"待"义(常说"对待"),又有"偶"义(常说"对偶"),"待"与"偶"都有"遇"义(常说"待遇",训诂恒言"偶,遇也"),而"遇"谐音"玉"。由"家住江南"暗射的"兑"卦,既暗隐了"妙",又暗隐了"玉",正好是妙玉的名字。
  脂砚斋为"情种"而引古诗,以"未嫁先名玉"指向妙玉,曹雪芹的回前诗就以"家住江南"指向妙玉,这肯定不是巧合;脂砚斋还引了"来时本姓秦",曹雪芹的回前诗就化用了"本姓秦",这肯定也不是巧合。话题是从"情种"说起来的,因此可以说,"情种"就是妙玉,就是秦可卿。
第53节:"情种"考实(2)
  这样,《红楼梦》就有了两个"情种"。临时尚没有办法定"情种"为一人:对于妙玉来说,我们不能证明她姓秦;对于秦可卿来说,我们也不能保证他另外绝无"玉"之类的名字。
  二、谁为情种 秦吉了与八哥
  上节是对脂评"设言情种"的论证,本节专论《红楼梦十二支·引子》的"谁为情种",看曹雪芹说的这句"谁为情种"指向哪里。
  曹雪芹曾经发誓"一笔不写一家文字"。《红楼梦》有常规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却又以别解意义的隐语,暗示了许多不便明说的真事(此所谓"将真事隐去")。就以这句"谁为情种"说话,就有常规理解和别解两层意义:以常规理解,这是一句问话,是因为不知道谁是"情种"而发问;以别解论,这是一个陈述句,说的是某某"谁"乃是"情种",或者说,可以称之为"谁"的那个人就是"情种"。难度在于:我们不知道,什么人可以称之为"谁"。
  《红楼梦》行文有一条规律,就是:如果某个措词或者字眼是隐语,那么,不定在左近什么地方,肯定会有对这个隐语如何索解的提示。因此,如果"谁为情种"是个隐语,那么,曹雪芹肯定会在左近另外的地方暗中示意如何破解这个"谁为情种"。
  第五回《红楼梦十二支》的第十三支曲,是说秦可卿的,名曰《好事终》。别解这个曲名,就会有一只秦吉了飞出来:看,"好事"就是吉祥事,就是"吉";"终"就是终结、结束,就是"了";此曲关乎一个秦姓女子,所以就是"秦吉了"了。秦吉了是一种鸟的名字,又名鹩哥。此鸟全身黑色羽毛,修身收尾,头顶羽毛中分,眼下两颊有曲线三角形角质花纹,下通颈部两侧,直到项后。秦吉了身形与八哥相似,而且都会仿效人言,也就是说,它们都是能言之鸟。
  秦可卿的《好事终》居然藏着一只"秦吉了",真够巧妙的;更巧妙的是,妙玉的名字里也藏着一只鸟。我们已经知道,"兑"为"少女卦",而妙玉的"妙"字可以拆为少、女;甚至可以说,"妙玉"这个法名就是从"兑"卦起的(读者只要想到妙玉的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就会相信这个说法)。再从"兑"卦考虑:"兑"字可以拆为"八兄",而"八兄"正好就是通常兄弟排行意义的"八哥",所以妙玉就是别解意义上的一只"八哥"了。
  可卿是秦吉了,妙玉是八哥,《红楼梦》十二钗中有这两只能言之鸟,这绝对不会是事出偶然巧合,肯定是曹雪芹精心设计的。
  现在回到"谁为情种"。把这句问话别解为陈述,陈述的"谁为情种"说的是:可以称之为"谁"的那个人就是"情种"。那么,可以称之为"谁"的那个人又是什么人呢?就是可卿和妙玉!看,"谁"字拆为"言、隹","隹"字义为"鸟",所以拆为"言、隹"的"谁"正是"能言之鸟"。因此,可卿和妙玉都可以称之为"谁",从而别解为陈述句的"谁为情种"就是说:可卿和妙玉乃是"情种"。
第54节:"情种"考实(3)
  原来曹雪芹精心设计这两只能言之鸟,目的就是帮助读者解开"谁为情种"的密码。
  原来脂评说的"设言情种",以及《引子》说的"谁为情种",都是指向可卿和妙玉的。这说明,针对"谁为情种"的那段"非作者为谁"的脂评,纯粹是为了掩护可卿、妙玉而施放的烟幕;同时还说明,一般认为《红楼梦十二支·引子》并不具体针对某钗的看法是不正确的。
  三、金枝玉叶与八哥
  第七回的这首回前诗有四句,既然末句以"姓本秦"明指秦可卿,以"家住江南"暗指妙玉,那么其他句子是否也有隐匿呢?
  先看首句"十二花容色最新"。"十"为天干数,"十二"为地支数(又是四面八方数),所以国人以"十"、"十二"为全数,所以"十二"可以暗射"全"。全字与完字意义相同(常言"完全",《说文》正以二字互训:"全,完也","完,全也"),所以"十二"可以暗射"完"。"花容"可以暗射"颜"(常说"容颜"),"色"之本意为脸色(《说文》释色字为"颜气",即脸色),也暗射"颜"。由此可见,"十二"暗射"完","花容"、"色"暗射"颜","十二花容"就是"完颜"。
  再看"不知谁是惜花人"。承上句"十二花容色最新"而言"惜花",那么所"惜"之"花",应当就是"十二花容";既然"惜"的是"十二花容",当然就更加"惜"其"色最新"者,简略言之,就是"惜新",变化言之,就是"爱新"了(常言"爱惜")。
  "完颜"是金人的姓氏,"爱新"是满清皇室的姓氏,而满清皇室又是金人的后裔(满语"爱新觉罗","爱新"义为"金","觉罗"义为后裔、姓),所以这首回前诗是以"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隐藏了满清皇室的姓氏。换句话说,这首回前诗隐藏了一位爱新觉罗氏的金枝玉叶!
  这首回前诗既以"十二花容"两句隐藏了爱新觉罗氏的金枝玉叶,又以"家住江南姓本秦"暗射了妙玉的法名并关涉了可卿的姓,所以藏身于这首诗的金枝玉叶应当圈定在这两位女子身上。
  这个结论,与我们考证"情种"指向的结论是一致的,两者可以互证。但是说《红楼梦》里有两个"情种",虽然有违于雪芹设隐的通例(雪芹的隐语一般不会指向两人),但心理上尚可勉强接受(雪芹此书"大旨言情",既然"大旨言情",或许容得下两个"情种");而说贾家两府居然分别藏匿了一位金枝玉叶,却是既违于雪芹笔法(十二钗不会有雷同情节),又违于事理情理的。
  幸好妙玉是八哥,而可卿是秦吉了,这对我们确认真正的金枝玉叶很有帮助。作为鸟名的"八哥",可以别解为八哥哥,谐音正好是"八格格"。原来只有妙玉才是藏身于这首回前诗里的真正的金枝玉叶,她是一位格格,排行第八;而可卿不是金枝玉叶,因为她不是"八哥",她是秦吉了,只是与八哥相似而已。
第55节:"情种"考实(4)
  "八哥"帮助我们把藏身大观园的金枝玉叶锁定为妙玉一人,这启发我们倾向认为"情种"也应当是一位;而且金枝玉叶既然是妙玉,那么"情种"就应当是秦可卿。当然,认妙玉一人为金枝玉叶,是有证据的;而认可卿一人为"情种",只是倾向,尚缺乏充分证据。
  四、秦可卿是妙玉的"替生儿"
  妙玉是八哥,秦可卿是秦吉了;妙玉是金枝玉叶,是八格格,那么相对于妙玉的这层身份,秦可卿应当是什么身份呢?
  在有关妙玉的情节、细节里有"替生儿"。第十七、十八回林之孝对王夫人说那妙玉:"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生儿,皆不中用。""替生儿"就是通常说的"替身",也叫"影身"。
  把"替身"说成"替生儿",这是《红楼梦》的语音特点,或者说是用韵特点,《红楼梦》的曲子往往in、ing、en、eng相谐不分,所以"替身"可以说成"替生儿"。再略微仔细考查,大凡《红楼梦》以in、ing、en、eng相谐的词曲,以及特殊的措词,其实往往是针对秦可卿、妙玉的,只有少数例外。所以曹雪芹把"替身"说成"替生儿",这就意味着"替生儿"就是秦可卿。
  能够确凿证明秦可卿是妙玉替身的,是她的出身之地:养生堂。
  "养生堂",通常是说"育婴堂"。
  "养生",语出《庄子·养生主》,与"庖丁解牛"的典故有关:"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庖丁就是营办膳食的厨师(另兼屠宰),从养生堂抱养秦可卿的秦业,其官职正好是"营膳郎",与庖丁略同。因此,曹雪芹特别选用"营膳郎"这个词,足以证明"养生堂"就是典出《庄子·养生主》。
  "养生"又见诸《孟子》,《梁惠王上》说"养生丧死无憾",《离娄下》又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的话把"养生"与"送死"对立,为曹雪芹提供了大好的隐语空间。注意《离娄下》说的"惟送死可以当大事"的"可"字,这与秦可卿有关。第五回警幻仙姑说秦可卿"乳名兼美,字可卿",可知"可卿"是这位秦氏女子的字。秦可卿之弟字钟卿,单名钟,据此可知秦可卿单名一个"可"字。《孟子·离娄下》的那两句话被曹雪芹借用而行别解以寄托隐匿,就成了这番意思:从养生堂来的这个人("养生者")原本不足以成大事("不足以当大事"),唯到"送死"之时,这位名叫"可"的女儿才成就了一番大事。
  这说明,秦可卿是为妙玉去送死的,是为掩护这位落难格格而死的,准确地说,可卿是以格格的假身份替真格格妙玉去死的。
  秦可卿确实是妙玉的替身。
  曹雪芹为秦可卿设计了一个"秦吉了"的投影,以影射她与"八哥"的关系;尚嫌不明确,再为她的出身之地(育婴堂)涂抹了一层"养生"的色彩,以反衬"送死";又故意把事关可卿的词曲弄成in、ing、en、eng相谐不分的样子,并故意把妙玉的"替身"说成"替生儿"。于是秦可卿为妙玉替身的事实就成了深隐的秘密,同时又是可以索解的,不至于成为永恒的"死密"。曹雪芹用意可谓深矣,可谓巧矣,如今揭示这段隐情,当年负屈而死反留"淫"名的可卿姑娘,可以一舒冤颊一展屈眉了。
第56节:"情种"考实(5)
  五、可卿是妙玉的"引子"
  "替生儿"还可以别解:"替",废也(训诂恒言"替,废也"),废,退也(废则退),退,引也(退步抽身叫"引退"),所以"替"有"引"之义;"生儿"就是生子,而"子"字用于使动,其义正是生子,也就是"生儿",所以别解"生儿",就是"子"。所以"替生儿"就是"引子"。
  可卿是妙玉的"替生儿",所以可卿就是妙玉的"引子"。
  开始,我们把金枝玉叶和"情种"都圈定为两人,而不能确指。一只"八哥"的投影使我们将妙玉锁定为唯一的真正金枝玉叶,这时我们想到"情种"也不应当圈定为两人,而应当单指一人,此人十有八九是可卿,但是我们找不到将"情种"单单指向可卿的条件,也找不到足以将妙玉从"情种"中排除的确凿证据。当我们从"替生儿"进而认识了秦可卿的"引子"的作用之后,这一切似乎都可以解决了。
  《红楼梦十二支》的第一支曲名《引子》,这个"引子"表面看有引出《红楼梦十二支》的常规意义。但是既然可卿是妙玉的"替生儿","替生儿"可以别解为"引子",那么《红楼梦十二支》的《引子》,就可以反向通过"替生儿"逆推到可卿,也就是说,作为《红楼梦十二支》的第一支,虽然以"引子"为题,其实却是无异乎以"可卿"为题。既然以"可卿"为题,按照当时八股文的格式,下面的文章应当由"破题"入手;"破题"就是对题目的诠释,旧时八股文要求,"破题"诠释题目,却又不能与题目文字相犯。现在看这支《引子》的"破题":"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正是以"情种"破题的,也就是说,正是以"情种"诠释"引子"的。既然"引子"("替生儿")是秦可卿,那么诠释"引子"的"情种"还能不是秦可卿吗?还借这"破题"说话,这支曲子是以"情种"为"引子"破题,也就是说,是为"替生儿"破题,不是为金枝玉叶破题,这就把妙玉从"情种"中排除了。
  短短的一支《引子》,题目("引子")说可卿,"破题"的"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说可卿,中间又无甚针对性的要紧内容("趁着这奈何天"云云),最后歇响于"怀金悼玉",竟然没有一句说妙玉吗?而如果竟然没有一句说妙玉,又该怎么理解可卿为妙玉的"引子"呢?其实《引子》是说到了妙玉的,看归结《引子》的那句"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看令雪芹怀之悼之的"金"、"玉"是什么?正是"金枝玉叶"的缩略!原来真正令雪芹怀悼不已的不是别人,而是妙玉。
  针对"怀金悼玉",甲戌本有一句脂评:"怀金悼玉大有深意。"这句"大有深意"的脂评堵住了向宝钗-"金"、黛玉-"玉"的思路:因为如果"怀金悼玉"针对宝钗、黛玉,这正是平常头脑立马产生的条件反射,哪来的"大有深意"?反之,既然脂砚斋说这是"大有深意"的,那就意味着"怀金悼玉"里的"金"、"玉"不可能是宝钗、黛玉了。
第57节:"情种"考实(6)
  妙玉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她在《红楼梦》中的特殊作用。她是一个关键人物,她的悲剧命运将牵动大观园女儿命运的飘摇浮沉,许多大观园女儿的悲剧情节将随她的悲剧而行演展开。妙玉最后被逼上青楼,而逼她走上这一步的始作俑者就是雍正皇帝,这就是关于妙玉的曲子必以《世难容》为题的原因:世,就是清世宗雍正皇帝。
  明确了这些,我们才能真正明白那句"设言情种"的脂评后面的那些话的深意。脂评引来寄托隐义的古诗是说:妙玉("未嫁先名玉"暗射"妙玉"法号)来到大观园("来时"),是先有一位秦氏女子作"引子"的("本姓秦")。脂砚斋引了这两句古诗之后又说:"此二语便是本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这是说:妙玉是贯穿《红楼梦》的一个重要人物("大纲目"),《红楼梦》诸钗、大观园女儿的悲剧情节将随着妙玉悲剧情节而行演、展开,并推向高潮("大比托"),妙玉最后走向青楼,她的悲剧正是她的叔叔雍正、堂兄乾隆联手造成的("大讽刺处")。
  六、可卿和妙玉的"情号"
  根据脂砚斋的提示,我们知道《红楼梦》最后一回有"情榜",大观园诸钗(以及宝玉)都在"情榜"上占一"情号",脂砚斋还透露了黛玉为"情情",宝玉为"情不情"的消息。至于其他诸钗的"情号"则不可得而知。
  今既知秦可卿为"情种",那么"情种"就应当是可卿的"情号"了。据此,则妙玉的"情号"也就可以考而知了。
  可卿是妙玉的"引子",《红楼梦》词曲用韵,以及特殊措辞的读音,大凡涉及秦可卿的,往往in、ing混用。因此,涉及可卿的"引子"就是"影子",也就是说,可卿既然是妙玉的"引子",那么她也就是妙玉的"影子"了。
  影子都是倒置的,可卿是"情种","情种"是"种情"的倒影,所以相对于可卿的"情种",妙玉应当是"种情"。
  再从另外的角度考虑,《红楼梦十二支》的《引子》以"谁为情种"破题,这是说可卿的;可卿是妙玉的影子,"谁为情种"就是说的妙玉的影子了,那么该用什么话说妙玉本人呢?该把"谁为情种"倒置呀:将"谁为情种"倒置,正是"种情为谁"。"谁"字拆为言、隹,别解其义就是能言之鸟,妙玉是八哥,正是能言之鸟,正是"谁"。所以"种情为谁"正好是说:"种情"就是妙玉。
  妙玉和可卿都是能言之鸟,都是"谁",而笔者说"谁为情种"的"谁"指可卿,"种情为谁"的"谁"指妙玉,就不免乎任意之嫌了。其实对比这两个句子,是有些区别的,从而两个"谁"字的意义还是有些不同的。"谁为情种",理解为陈述句就是"能言之鸟为情种",
"谁"是已知的;而"种情为谁"的"谁",却不好别解为陈述句,所以这个"谁"是未知的。可以说,"种情为谁"的"谁"是不知道的一个"谁",是"不知谁"。
  事有凑巧,我们前面举到过第七回的回前诗,有一句"不知谁是惜花人",正是说的"不知谁"。我们知道,这首回前诗只有"姓本秦"三字暗示可卿"引子"的作用,其余都是说妙玉的。因此,"不知谁是惜花人"当然也是说妙玉的,说妙玉是"惜花人",那么,"不知谁"岂不正是指向妙玉?
  可卿是"情种",所以曹雪芹以"谁为情种"的"谁"指向可卿;妙玉是"不知谁",所以雪芹以"种情为谁"的"谁"指向妙玉。
  总之,可卿和妙玉都是能言之鸟,都是"谁",都是未知的。但是这两个未知的"谁"尚有深浅之分:可卿是"谁",是浅层的,是未知而尚可知的,所以她的身份引起元春的怀疑;妙玉是"谁",是深层的,是未知而不可知的,她的身份直到最后都是未知的(妙玉的真实身份是《红楼梦》隐文本内容),所以她就是"不知谁"了。
  所以在末回的"情榜"上,可卿是"情种",妙玉则是"种情"。"种情"的"种"念
  zhong(去声);念zhong(去声)的"种"(种植)又可以读为"重","种情"就成了"重情"。妙玉是"惜花人","惜花"正好可以为"重情"作注:惜、重同义(譬如惜名就是重名),在特定的意义上,花、情也同义(通常以花比喻女子,而谓女子痴情)。所以妙玉的"情号"就是"种(重)情"了。从"探佚"的角度说,《红楼梦》情节将以她的一次"惜花"行动推向高潮:在这次"惜花"行动中,妙玉以自身走向青楼为代价,挽救了大观园众女儿。妙玉是当之不愧的"种情":真正的重情女子。
第58节:后记
  后 记
  经过反复修改、校对,校对、修改,这本书终于可以付梓了,而错误仍然不敢保其无。笔者为这本书付出了两年多的时间,而终于卸去包袱,却高兴不起来,说不清值得不值得:若说为了雪芹,值,但谁能肯定那位杰出的在天之灵会报之以释然的微笑呢?若说为了"红学",值,但谁又能说清楚当今的"红学"在哪里呢,未来的"红学"又将走向何方呢?
  文怀沙先生有句名言,是针对当时的"红学"说的,大意是:曹雪芹的"一把辛酸泪",换来的竟是后世研"红"诸君子的"满纸荒唐言"。文老的这番话,不无揶揄的滋味,却是切中了要害。纵观二三百年间,尤其是近百年来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红学"研究,包括那些"红学"大腕的言论,除了版本学、"曹学"、"秦学",以及对《红楼梦》措辞、典故的诠释,都是做的扫清"红学"外围的活,为"红学"研究所不可缺,其余的,则可以荣膺"满纸荒唐言"大奖的盖不在少数。先前是"索隐"派"索"而不得其"隐","考证"派"考"而不见其"证";后来又或用翻新花样的精包装兜售浅学,或以动地惊天之大题目寄托平庸。党同则见互封"专家",投桃李报,伐异则闻恶声相对,陌路相仇。观点也,别个在先,不妨暗渡陈仓据为己有;谬误也,他人指正,无碍装聋作哑脉脉无言。这还都在其次。听说有人又要将"红学"研究诉诸电脑了,不知是什么pie,而可以想象:"红学"津要将来一旦不幸为这些操纵高科技手段的庖丁把持,雪芹的"一把辛酸泪"必将尽付东流,荒诞、荒谬指日可待,又岂是"荒唐"所能了得的?
  顾不了那么多的将来,笔者这阵儿最为担心的还是我的这本书:它该不会也沦为文老所揶揄的"满纸荒唐言"吧,但愿。而如果与"但愿"相反呢--世上不乏高人,而且笔者也从未希冀过以野狐襌蒙混头陀法眼――如果真是不能免于"满纸荒唐言"呢,怎么办?那就不得不认输――也无非自认个"满纸荒唐言"而已。
  谨向为我的这本"满纸荒唐言"倾注了心血和操劳的湘侨兄、子仲兄致谢,
  谨向为我的这本"满纸荒唐言"倾耳驻足甚至不吝解囊的读者诸君致谢,
  谨向为十二钗的"隐文本"悲剧命运一倾清泪的普天之下古往今来的薄命红颜致谢!
  2007年11月16日下午4时
  海角残阳尚半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