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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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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宦官一瞥
  一、 宦官一瞥
  “干儿义子拜盈门,妙语流传最断魂。强欲为儿无那老,捋须自叹不如孙。”——这是近人岳鸿举写的一首诗[1]。说的是:明末天启年间臭名昭著的宦官魏忠贤把持朝政,百官中的一些宵小,拜倒在其名下,充当干儿,时已老态龙钟的礼部尚书顾秉谦,捋着长须对魏忠贤说:“本欲为儿,惜须已白。”故命其子拜为孙。魏忠贤心花怒放,赏给他纹银二百两[2]。这是晚明政治史上一幕小小的丑剧。但是,透过这幕丑剧,我们不难看出,魏忠贤之流的宦官掌权时,政治上是何等的乌烟瘴气。

  当然,宦官并不是明朝末年的“特产”,宦官是中国古老而又漫长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治肌体上孕育出来的怪胎,考其来源,亦可谓久矣。
  《诗经?小雅》中,有一篇诗名叫《巷伯》,汉代经学大师郑康成解释说,“巷伯,奄官寺人,内小臣也。奄官,上士四人,掌皇后之命,于宫中为近,故谓之巷伯。”据说,这首诗是一个名叫孟子的寺人,因被谗受宫刑,愤而作此诗以讽刺周幽王的。这里的奄官、寺人,都是“内小臣”,也就是宫中内臣——宦官的别称。在《左传》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宦官的历史踪迹。此书襄公二年(前571)记载谓,“令司宫巷伯儆宫。”晋代学者杜预注道:“司宫,奄臣。巷伯,寺人。皆掌宫内之事。”如此看来,远在周代,宦官就已经出现在深宫内廷之中了。但是,这个时期的宦官,对国家政治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影响。近代学者龙文彬据《周礼?周官》推测,当时的小臣、阍人、寺人之类,“皆内宰统之,上隶于冢宰(即后世宰相)。”因此他认为,在西汉以前的漫长岁月里,宦官从未兴风作浪,“宰相制之也”[3]。即以西汉而论,“汉承秦制”,在制度上仍然不失为“古色古香”,三公总九卿,“而少府之官,内臣皆属焉”,仍然隶属于外庭,惟其如此,宦官们的命运,掌握在大臣手中,他们也就不可能肆无忌惮地作威作福。这个看法是不错的。早在清初,顾炎武即曾指出:“阍人、寺人属于冢宰,则内廷无乱政之人。”[4]这个时期,多数宦官也并非由“刑余之人”担任,而是由正常人充当,人数也比较少。

  宦官成为一种严重干预国家政治生活的特殊政治势力,活跃在政治舞台上,严格地说,是东汉以后的事。刘秀“光武中兴”,重用宦官,后来愈演愈烈,到了东汉末年,已不可收拾。这表明,宦官势力的日渐膨胀,是封建专制主义不断发展、强化的产物。清初思想家黄宗羲曾经慨乎言之:“奄宦之如毒蛇猛兽,数千年来,人尽知之,乃卒至裂肝碎首者,何欤?则由于人主之多欲也。”[5]这是一个很好的揭露。历代封建帝王没有一个不是“多欲”——人欲横流的。但是,在他们的无数欲望中,有两点最为强烈:第一,希望皇位能传之千秋万世,好让家天下地久天长。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封建专制政治的根本特点之一——皇位的不可转让性。这一来,如何确保帝王一系血统的纯洁性,便成为封建帝王的头等大事。惟一的途径是,在深宫内院中,除了皇帝一人而外,不让第二个男人出现。但这在事实上又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如果在宫中真的除了皇帝一人外,没有第二个男人,那么,谁来为皇帝办事呢?光是后、妃那些娘儿们显然不行。最稳妥的办法,是让既是男人,却因生殖器官被阉割而成了“半个女人”[6]的人在宫内当差,这种不男不女、半雌半雄的人,就是宦官。第二,希望最大限度地将君权、夫权合而为一。还是黄宗羲说得好:“岂知后世之君,乃以天下为娱乐之具。崇其宫室,不得不以女谒充之;盛其女谒,不得不以奄寺守之。此固必然之势也。”[7]封建统治者几乎没有一个不追求妻妾成群的淫逸生活。最高统治者皇帝更毋庸论,他既是全国最高政治权力的代表者,也是夫权的最大代表者。对于封建帝王来说,维护其夫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也是至为重要的。汉代仲长统说过:“宦竖傅近房卧之内,交错妇人之间。”[8]因为只有经过腐刑成了特种男人、“半个女人”的宦官,在与宫中妇女接触中,才不会发生大的问题。惟其如此,随着君权的发展,宦官的数字不仅日益庞大,而且全部都由被阉割过的阉人组成。秦和西汉的宦官,固然多数是阉人,但也还杂用一部分士人,而从东汉开始,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9]。从此,阉人、宦官,浑然一体,已成了标准意义上的同义语了。


第2节:明朝宦官的发展(1)
  清代乾隆年间的史学家赵翼曾经指出:“东汉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最烈。”[10]这个论断是完全符合历史实际的。东汉及唐朝宦官干政、祸国殃民的情况,不属于本书的论述范围,我们不拟涉及。本书论述的,只是明朝宦官在皇权的卵翼下,是如何逞凶肆虐,闹得天下鸡飞狗跳,河决鱼烂,“把人的血肉廉耻当馒头似的吞噬”[11],直到明朝灭亡的。

  二、 明朝宦官的发展
  任何事物都有个发生发展的过程,明代的宦官也是这样。明太祖朱元璋坐上大明王朝的交椅后,“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12],以历史上宦官祸国乱政为鉴戒,曾感慨系之地说:“吾见史传所书,汉唐末世皆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未尝不为之惋叹。”[13]因此他对宦官作了种种限制,明确规定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穿戴外臣衣服、帽子,官阶不得超过四品,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宦官公文往来,等等。朱元璋仍不放心,又特地在一块铁牌上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14]这十几个大字,以示震慑。洪武四年(1371)五月,有个宦官因久侍内廷,仗着老资格,议论政事,结果当天就被朱元璋打发回老家,下令终身永不叙用[15]。

  但是,宦官的发展,是不以朱元璋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宦官是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只要封建专制主义存在,皇帝继续搞个人独裁的寡头政治,迟早会走上重用宦官、使刑余之人干政的道路,当然,这是重蹈覆辙的回头路。朱元璋正是这样,特别是当他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后,成为空前——当然不是绝后——的封建专制独裁者,对功臣宿将、包括自己的亲侄子与外甥都心怀疑忌,必欲一网打尽、斩尽杀绝而后快。这样以朝夕与共的宦官作为心腹,则显然是意料中事。如果说,洪武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严加防范,宦官主要服务于宫廷生活,其活动很难越出森严的宫墙之外,那么,在朱元璋执政的中后期,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宦官就又重新走上政治舞台,扮演着各类干预国家大事的角色了。如:洪武八年(1375)五月,朱元璋派宦官赵成往河州市马。朱元璋知道“西番”向来产马,曾派人去买,但因使用的货币不同,买到的马很少。这次,他让赵成带了很多罗绮绫帛及四川的茶叶去换马,并命令河州守将对番人善加抚慰,“以通互市”,买到的马逐渐多起来[16]。洪武十年(1377)三月,户部奏请派宦官、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到“天下税课司局征商不如额者一百七十八处”,加以核实,确立定额,朱元璋“从之”[17]。这是宦官参与税务的明证。洪武十六年(1383)九月,奉旨去琉球买马的宦官梁珉返京,共买马983匹[18]。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朱元璋派尚膳太监而聂、司礼太监庆童赍敕到陕西、河州等卫,向所属番族宣谕,命令他们卖马,给以茶叶。结果,这次得马10340余匹,交换出去的茶叶达30余万斤。这些马后来被分配给河南、山西、陕西卫所的骑士[19]。这些都清楚地表明,早在洪武中,宦官便已被委以重任,如到边疆从事对明代国防至关紧要的茶马贸易。

  不仅如此,宦官还不断被朱元璋派为特使,参与国内、国外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如:洪武十二年(1379)三月,朱元璋派宦官陈景及校尉,向靖江王朱守谦宣读谕旨,告诫他乃父朱文正当年在江西“恣意放纵,视人如草木,作孽无休。其不仁者甚,夺人之妻,杀人之夫,灭人之子,害人之父,强取人财。事觉,教之不听。未几,谋奔敌国,又觉,而方囚之,然后而殁”[20],要他“再休与一个小人闲戏”,致蹈乃父覆辙,并当场逮捕了朱守谦身边一些为非作歹的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发生蓝玉谋反大案,三月,朱元璋派宦官而聂与驸马梅殷去山西,传旨晋王朱:“说与王,把那三个侯砍碎了,家人、火者、成丁男子都砍了。家财头口交与王府。妇女,王府差内使起解。钦此。”[21]由此可见,宦官已经参与了多么重大的政治机密!至于让宦官飘洋过海,奉使外国,成了外交上的要人,更是屡见不鲜。如:早在洪武二年(1369)四月,即派宦官送高丽流寓之人归国;洪武十一年(1378)正月,派宦官陈能至安南国吊祭国王陈之丧;洪武十六年(1383)正月,派宦官梁民等人至琉球国,赐给中山王察度镀金银印;洪武二十八年(1395)十二月,派宦官赵达、朱福等使暹罗斛国,祭奠已故国王,并赐给新登大宝的国王文绮四匹,以示祝贺。如此等等,都明确记载于《明太祖实录》中,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在宦官问题上,打破朱元璋种种禁令的不是别人,正是朱元璋自己。惟其如此,洪武时期宦官的人数,在不断地明显增多。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一次便“增设内使三百六十人”[22],而洪武二十四年(1391),竟向高丽国要阉人达二百名之多[23],安南国也不断向朱元璋进贡阉人,每次动辄几十人,总数虽无确切数字可查,但为数肯定相当可观。朱元璋还曾亲笔谕安南国王,指出他不允许安南进贡的阉宦回国,是错误的,提出“今后凡有省亲怀旧欲归者”,应当允许他们回安南[24]。也正因为宦官人数日益增多,需要加强管理,洪武十七年(1384),朱元璋才特地更定内官诸监库局品职,设下九监、二库、六局,即:内官监、神宫监、尚宝监、尚衣监、尚膳监、司设监、司礼监、御马监、直殿监;内承运库、司钥库;巾帽局、针工局、织染局、颜料局、司苑局、司牧局,另设宫门承制等官。这就为后来管理宦官的庞大机构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奠定了基础。


第3节:明朝宦官的发展(2)
  明成祖朱棣时,宦官愈益受到重用,权势越来越大。洪武时期的宦官虽已干政,但尚未专权,而永乐时期,宦官的地位越来越高,逐步开始专权。
  这是有深刻的历史背景的。朱棣起兵从亲侄儿建文帝手中夺权,按当时的标准是犯上作乱,属于谋逆性质,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窃取朝廷的种种机密,当时建文帝身边的一些宦官,恰恰充当了朱棣的走卒。这就是史料所载的朱棣起兵,“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25],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儿等,在“靖难”之役中,更是出生入死,在战场上立过大功,成了朱棣的开国功臣。因此,朱棣当上皇帝后,对宦官的态度比起乃父朱元璋,不但继承衣钵,更加“多所委任”[26]。首先,在名称上让宦官高升一步,使他们顿时抖了起来。原来,历史上宦官的职务,秦有中车府令,汉唐时沿袭不变,至于中谒者、中常侍、中尉之类,都是以中字名宦官,而明代洪武初年,只以监正、监副、监丞名门正、门副之类,永乐初年,“始改监正曰太监”。这就是说,宦官由“中”字一跃而跻身为“太”字辈了。明朝人对此事曾有评论说:“夫天子之亲,乃以太称。今中人之职亦曰太,其视汉、唐、宋止以中名者却盛矣!”[27]永乐三年(1405),太监郑和率领庞大的船队下西洋;永乐八年(1410),都督谭青营内又派有内官王安等人,从而开始了宦官监军;又命宦官马靖镇守甘肃,从而为宦官分镇地方开了先例;更严重的是,永乐十八年(1420),置东厂,令宦官刺探臣民隐事,这就为宦官的特务活动开了方便之门。

  永乐年间宦官插手经济领域的影响力,更是洪武时期所不能比拟的。洪武年间,在苏州天心桥东建织造局,着地方官督造。而到永乐时,督造者便由宦官充任,萧月、阮礼都担任过苏、杭织造,从此“祖制始变。嗣后岁以为常,末造祸更烈”,本来那种织造归地方官管理,“民不扰也”[28]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永乐时,宦官还至西北地区索买驼,“且令专业者给官料织造五十匹,自后岁以为常”[29],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永乐元年(1403),“命内臣齐喜提督广东市舶”[30]。这样,宦官便掌握了市舶大权。宦官手中的权力既已越来越大,横行不法便接踵而至。假传圣旨,屡有发生。如:永乐五年(1407),内使李进在山西以采天花为名,“诈传诏旨,伪作勘合……假公营私,大为军民害”,致使朱棣派御史往山西鞫问李进[31]。永乐二十二年(1424)十月,内官马骐伪传旨谕翰林院出敕,再次往交趾闸办金银珠香。朱棣得知后,怒曰:“朕安得有此言,卿等不闻渠前在交趾荼毒生民乎?交趾自此人归,人方如解倒悬,今又可遣耶?”[32]有个大宦官到苏州织染局上任,下车伊始,便借故制造冤狱,致使八九名无辜百姓在囚室活活饿死[33]。

  宣德年间,皇帝不断派出宦官到各地采办,如苏州一处就经常有五六个宦官坐镇,其中罗太监呆的时间更长,“或织造,或采促织,或买禽鸟花木,皆倚以剥民,祈求无艾”[34]。有的太监,备受恩宠。如司礼监太监金英、范弘,均在宣德七年(1432)被赐以免死诏。给范弘的诏书中,有谓:“免尔死罪于将来,著朕至意于久远。”[35]御用监太监王瑾,宣德四年(1429)时,明宣宗朱瞻基曾挖空心思,用回文诗体,做了一首题曰《偶成》的诗送给他[36]。其后,又赐给他银记四块,上面刻的字是“忠肝义胆”、“金貂贵客”、“忠诚自励”、“心迹双清”[37]。当然,比较而言,朱瞻基在明朝皇帝中,头脑还算是清醒的,宣德四年(1429)十二月,他下令召还采办中官。这是因为山东泰安州税课局大使郝智上疏,揭发京师派出的宦官采天麻、野味,“民被虐害,兼妨农务”,朱瞻基遂下令“悉召还治之,自今更不许辄遣人”。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朱瞻基还下令处死指使内使阮巨队等在广东“以采办为名,虐取军民财物”的内官袁琦,用的是凌迟这一极刑;次年正月,他还敕谕南京、应天等府,今后“凡出差内官内使,其寄附赃物在官员人等之家,许令出首归官,与免本罪。若隐匿不首,事发,与犯人罪同”[38]。因此,宣德时期,宦官虽受宠,但还不敢太放肆,故未形成专权的局面。


第4节:明朝宦官的发展(3)
  明宣宗行乐图中的宦官
  故宫博物院藏
  这是明初宦官的大致情形。到了明中叶,也就是从成化至万历时期,宦官的情况比起明初来,就大不相同了:把持国柄,专权误国,横行无忌,已是愈演愈烈。

  英宗朱祁镇登上九五之尊时,才是个年仅九岁的娃娃。太皇太后张氏委托著名的元老三杨——内阁大学士杨荣、杨溥、杨士奇辅政。三老德高望重,大权在握,宦官畏惧,尚不敢张牙舞爪。但随着张氏、杨荣先后去世,杨溥、杨士奇年老势孤,英宗年少无知,荒嬉无度,不理朝政,司礼太监王振便逐渐大权独揽。这是明朝皇权转换到宦官手中的开始。宪宗成化年间,宦官汪直也是势焰熏天。到了武宗正德时,宦官刘瑾的专权又超过了王振、汪直,大肆乱政,对明王朝造成严重的祸害。

  明末,更产生了魏忠贤这个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被称为“九千九百岁”的大宦官。由于他的把持国柄,倒行逆施,加剧了各种社会矛盾,实际上已给明王朝敲起了丧钟。

  明朝宦官这支队伍,在洪武时期还只数百人,到了明末竟发展成尾大不掉的数万之众。明宪宗朱见深时,右副都御史彭韶在奏疏中说,“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可见成化年间,宦官已达万人。在孝宗朱樘、武宗朱厚照时,不断有人在奏疏中忧心忡忡地指出,“内府二十四监局及在外管事者并有常员。近年诸监局佥书者多至百数十人”[39]。神宗朱翊钧时,仅万历元年(1573)到万历六年(1578)的六年间,两次新增加的宦官便有六千多人[40]。到崇祯皇帝朱由检亡国之际,史载“中七万人皆喧哗走”[41]。有首诗更记此事说,“授兵十万上谯楼,可是文皇靖难收。只费杜勋三四语,尽从濠内一时投。”[42]这里所说的“授兵十万”,指的是十万净军,也就是由宦官组成的武装队伍。清朝初年康熙皇帝根据他向明朝老太监了解到的情况,说明朝“宫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43]。说明末宦官有十万之众,这个数字难免有夸大之嫌,但说有数万人——譬如说三五万人,应当是确实可信的。

  宦官既有如此之多,管理宦官的机构,便必然叠床架屋,十分庞大。仅从宦官二十四衙门的情况看来,就够使人眼花缭乱了。所谓二十四衙门,是指十二监、四司、八局的总称。十二监是:

  司礼监:设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随堂太监八九员或四五员。负责掌理内外奏章,照阁票批朱等。监督、管理皇城内的出籍、内书堂、仪礼、刑法、关防门禁。

  内官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国家营造宫室、陵墓,及经办妆奁器用等事。
  御用监:设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负责造办皇帝所用之物。
  司设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仪仗队等。
  御马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监督太监一员、提督太监一员。掌管御厩等事。
  神宫监:设掌印太监—员。负责太庙各庙洒扫及管理香、灯等事。
  尚膳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光禄太监一员、总理太监一员。掌管御膳及宫内食用等事。
  尚宝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
  印绶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事。
  直殿监: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各殿及廊庑的打扫。
  尚衣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皇帝的衣帽鞋袜。
  都知监:设掌印太监一员。本来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大驾,负责开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
  四司是:
  惜薪司: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薪、炭。
  钟鼓司: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皇帝上朝时鸣钟击鼓,以及演出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
  宝钞司: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粗细草纸。
  混堂司:管理浴室。
  八局是:
  兵仗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负责制造军器,火药司属于此局。

第5节:明朝宦官的历史影响(1)
  银作局: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打造金银器饰。
  浣衣局:设掌印太监一员。凡宫人年老及有罪退废者,均发往此局居住,直至老死,以防泄漏宫中之事。该局设在皇城外,德胜门以西。
  巾帽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以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针工局:设掌印太监一员。负责制作宫中衣服。
  内织染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
  酒醋面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等物。
  司苑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掌管蔬菜瓜果[44]。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二十四衙门外,宦官还掌管了内府供用库、司钥库、承运库、广盈库、广惠库、广积库、赃罚库,以及甲、乙、丙、丁、戊字等十库,和一些房、作、厂。明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更设立东厂,宪宗成化十二年(1476)又设立西厂,大约武宗正德三年(1508),复设立内行厂,负责对臣民侦察、监视、逮捕、刑狱。不仅如此,还设立了提督京营太监,并派出宦官在南京天寿山、湖广、承天府、凤阳担任守备;负责南京、苏州、杭州三地的织造;担任各省要地的镇守;管理广东、福建、浙江三地市舶司;监督各地仓、场,同时,还不断派出宦官去监军,担任采办、粮税、矿税、关隘等特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明一代,特别是自明朝中叶以后,宦官自成体系,俨然中央政府中的政府,把手伸向四面八方,像蚂蚁一样爬满从中央王朝到地方重要权力机构的大小山头。

  三、 明朝宦官的历史影响
  宦官的蔓延、横行,给明王朝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严重影响。
  政治上: 强化了封建专制主义,导致各种社会矛盾日趋剧化。
  东、西厂完全是个特务机关,直接受皇帝指挥,普天之下,除了皇帝一人而外,任何人都处在它的侦察之中。宪宗成化年间宦官头子汪直执掌西厂时,派出的特务在侦察时,“烦密苛细,民间斗骂,纵犬争鸡,并痛捶直。”如果谁犯了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罪过的所谓罪过,就要“封闭其家,或夜搜之”,连妻室儿女都被剥光衣服,毒打一顿[45]。天启年间,杨涟在劾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时,第二十条罪状是:“最可异者,东厂原以察奸细,缉非常,非扰乎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而且直以快恩仇,行倾陷。野子傅应星为之招摇引纳,陈居恭为之鼓舌摇唇,傅继教为之投匦打网,片语违欢,则驾帖立下。”[46]东厂扰民,于此亦可见一斑。对于宦官的横行不法,百姓如果稍有不满,议论一下,便会大祸临头,甚至惨遭杀害。魏忠贤当政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甚至剥皮、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47]。有一次,有四个人夜饮密室,其中一人吃饱老酒后,大骂魏忠贤,其他三人吓得都不敢出声。还没骂完,番子——即东厂及锦衣卫派出的特务,便突然出现,将四人逮捕,交给魏忠贤,骂魏忠贤的人马上被剥皮、碎割,其余三人吓得“魄丧不敢动”[48]。真是特务多如牛毛,侦察无所不到。据当时人记载,魏忠贤派出的心腹、爪牙“遍布寰宇,充塞京师”。京中各衙门的皂吏衙役,唱戏、卖小曲的、厨师、裁缝、篦头、修脚师傅等等,都受到魏忠贤的重赏而充当耳目,所以很秘密的一些事,如写一份状词、一封书信及小范围的密谈,往往都被密报给魏忠贤,有谁要是触犯了魏忠贤的忌讳,立刻就会被处死,连尸体都找不到。这种高压政策造成的恐怖气氛,弄得人人自危,“无论民间重足侧目,而士大夫无一夕敢舒眉欢宴,坐谈间无一语敢稍及时事”。即使住在很偏僻地方的人,也感到无名的恐惧,让人窒息,如“针刺在体,卧不贴席”,直到魏忠贤伏诛后,仍“思之,令人毛骨犹竦”[49]!凡此种种,都表明宦官的逞凶肆虐,使明代封建专制主义的枷锁更紧地套在人民的身上,加剧了封建统治者与人民的矛盾。


第6节:明朝宦官的历史影响(2)
  宦官专权,同时也激化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明争暗斗,阉党、东林党之争,沸沸扬扬,直至明亡。
  东林书院石牌坊阉党与东林党的斗争,是地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但是,以江南著名知识分子顾宪成、高攀龙等为代表的东林党,其中有不少人是当时的有识之士,他们从巩固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忧国忧民,主张调整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关系,整饬吏治,坚决抵御后金的侵扰,毕竟要比阉党好得多。尽管东林党中也颇有依附草木的小人,他们的门户之见也是很深的。魏忠贤秉政后,两党之争几乎达到白热化的程度。一大批在天启初年“废斥殆尽”的官僚政客,重新聚集到魏忠贤的名下,企图卷土重来。当御史李应升、给事中霍守典等人上疏抨击魏忠贤后,特别是副都御史杨涟揭发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后,“忠贤愤甚,欲尽杀异己者”。阉党崔呈秀、王绍徽、阮大铖等炮制《天鉴录》、《同志录》、《点将录》等,将东林人士悉数列入,献给魏忠贤,让他按图索骥,把东林党人统统打下去。结果,朝臣中的东林人士罢斥一空,“正人去国,纷纷若振槁”,不少人更惨遭杀害。这样一来,“忠贤之党遍津要矣”。阉党对东林党人打击、迫害的手段,是十分残酷的。被时人称为“六君子”的杨涟、左光斗、顾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被诬以受熊廷弼贿赂的罪名,入狱后勒令追赃,“遂五日一比,惨酷更甚。比时累累跪阶前,诃诟百出,裸体辱之,弛则受拶,弛拶则受夹,弛拶与夹则仍戴镣以受棍,创痛未复,不再宿复加榜掠。后讯时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卧堂下,见者无不切齿流涕。”杨涟在狱中死得更惨,“自下狱,体无完肤,及其死也,土囊压身,铁钉贯耳,仅以血溅衣裹置棺中。”杨涟、魏大中、左光斗的尸体从诏狱后的小门中运出时,已腐烂不堪,“臭遍街衢,尸虫沾高攀龙题诗扇面

  沾堕地”[50],真是惨绝人寰。当然,东林党人是不会就此灰飞烟灭的。作为一派政治力量的代表,自然有它的社会基础。天启皇帝一死,崇祯皇帝上台,东林党的潜在力量又活跃起来,极力想如法炮制,把阉党及与阉党有关系的人,统统一网打尽。两派政治力量继续较量着,一直闹到明朝灭亡,在南明弘光小朝廷仍流波不息,重开内战。梁启超曾经慨乎言之:当他们“吵得乌烟瘴气的时候,张献忠、李自成已经把杀人刀磨得飞快,准备著把千千万万人砍头破肚;满洲人已经把许多降将收了过去,准备著看风头捡便宜货入主中原,结果几十年门户党派之争,闹到明朝亡了一齐拉倒”[51]。这里,虽然梁启超对明末农民军是敌视、丑化的,但对两党相争的后果,却叙述得颇为形象。

  经济上: 横征暴敛,使社会经济遭受严重摧残。
  宦官管理皇庄,假托威势,逼勒小民,致使很多百姓“荡家鬻产,儿女怨声动地,逃移满路”,“民心伤痛入骨”;侵夺民田:仅谷大用一人即占民田万余顷,刘瑾修理庄田,不仅侵占不少公、私土地,还毁掉官民房屋3900余间,挖掉民间坟墓2700多座。

  遍设税监,大肆搜刮:如京师九门的税务都由宦官把持,每门坐镇宦官多达十余人,轮收钱钞,竞为削,行旅苦之。
  提督市舶司,控制海外贸易,贪污中饱:如宪宗成化初年,宁波市舶司宦官福住,极为“贪恣”;尔后在广东的宦官韦眷,在市舶司任内更是“聚珍宝甚富”。

  奏讨盐利,甚至贩卖私盐,使盐法大坏:如成化十九年(1483),宦官梁芳“侵盗库金以数十万计,不足则给以盐……前后请两淮存积余盐不下数十万引……商引壅不行,边储日匮”[52]。

  勒索贡品,民不聊生:如武宗正德初年,浙江镇守太监王堂、提督市舶司太监崔瑶等人,对富阳县的茶叶、鲥鱼二种贡品,百般勒索,“采取时民不胜其劳扰”[53]。

  派至各地的矿监的疯狂掠夺,对社会经济更是罕见的浩劫。大规模派遣矿监,始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1596),“天下在在有之”。派宦官负责某些矿的开采,明成祖朱棣时已经开始。如太监王彦主持开黑山金矿,拉了六千人,开了三个月,“止得金八两”,后来宪宗成化年间,开湖广金场,武陵等十二县共二十一场,岁役夫五十五万,死了无数人,“得金仅三十五两”[54]。这不过是宦官藉开矿为名,营私舞弊,劳民伤财而已。明神宗朱翊钧更是个贪财好货、嗜钱如命的皇帝。户科给事中田大益曾忍无可忍地批评他:“以金钱珠玉为命脉。”[55]他派出的矿监遍及天下。其实,“求矿不必穴”,有些地方根本无矿,而宦官“务为劫夺以应上(皇帝)……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何以故?万历二十六年(1598)吏部尚书李戴一针见血地说过:“奸人……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至于趁机拆毁民房,抢劫家财,挖掘坟墓,掠取葬物,更是史不绝书。但是,矿税掠夺所得,是否都到朱翊钧的私囊中去了呢?并非如此。仅万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的九年间,宦官报上来的显然大大缩小了的矿税银近三百万两,而“群小藉势诛索,不啻倍蓰”,“大小监,纵横绎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十一”[56],“私充囊橐,十得八九”[57]。宦官们的腰包,简直要撑破了!社会经济日益凋敝,阶级矛盾也就更趋激化。矿使以及税监在天下横行的结果,是到处“鼎沸同煎,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尽倾,农桑交困”,“三家之村,鸡犬悉尽,五都之市,丝粟皆空”。仇恨的种子在人民的心中发芽,反抗的烈火不断在各地燃烧。


第7节:明朝宦官的历史影响(3)
  军事上: 宦官监军,加速了军队的腐败,边防大为削弱,动摇了明王朝的统治。
  宦官监军,始于何时?史籍上记载不一,有待深入研究。但早在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就曾经派宦官赵成赴军中监视、侦察。朱棣当了皇帝后,更派了宦官王安、王彦之等人监军。到了英宗正统年间,宦官任监军的名义,正式出现。史载正统二年(1437),甘肃驻军在讨伐阿台朵儿只伯时,即派出太监王贵监军。此后,每次军事行动,都派出宦官监军。正统初年,宦官吴诚、曹吉祥、刘永诚等还直接统帅军队。不难想见,让那些不学无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家伙率领军队,不打败仗,那才是不可思议。英宗朱祁镇让司礼太监王振统军,讨伐也先,造成当时震惊中外的“土木之变”,便是典型。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十六日,朱祁镇在王振怂恿下,决定“亲征”也先(亦称乜先,瓦剌部,这时他已在实际上统治蒙古各部),“命下,二日即行”,仓促率领五十万大军迎战,数战皆败,八月十五日退至土木堡,
“也先人马四围,大战,大军倒戈,自相蹂践。虏寇大肆杀戮,邀留上驾”[58]。所谓“邀留”,是为尊者讳的说法。实际上,朱祁镇当了俘虏。随行的数百名文武官员,有的被杀,有的成了阶下囚。五十万大军土崩瓦解。宦官监军,直至明末。侯方域曾写诗一首,对崇祯时期宦官的监军,作了委婉的嘲讽:“轸念苍生甚,恭承禁旅遥。貂亲节制,号令出云霄。敢谓明威远,或传将士骄。数曾城上见,未可达王朝。”[59]《明史?职官志》序说:“初领五军都督府者,皆元勋宿将,军制肃然。”“既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这种看法是符合实际的。即以崇祯朝而论,京畿卫戍之权、监督军队之权,
统统交付宦官。结果,这批宦官“挟势恣肆”,掣肘将领,侵蚀军饷,避敌殃民,谎报军情,冒功请赏……无所不用其极。更荒谬的是,天启时魏忠贤“选京师净身者四万人,号曰净军”[60]。崇祯末年,更大为发展,让他们守城。最后,李自成进京时一声炮响,这支庞大的不男不女的特种武装,立即作鸟兽散。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史上的一幕滑稽剧!

  四、 明朝宦官专权的原因
  明朝的宦官,为什么这样猖獗?答案只能从明朝高度发展的极端专制主义的君权中去寻找。
  明太祖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在君主专制时代,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后期的明清时期,所谓集权于中央,实际上不过是集天下大权于皇帝一人,由他高踞于封建等级制金字塔的顶端而已。出身贫苦,在元末农民战争的刀丛、血泊中滚过来的朱元璋,在刚登大宝时,鉴于元朝亡天下的教训,还能注意“人安为宝”,派人晨昏“画角吹难”,提醒臣民“为君难,为臣又难”,“创业难,守成又难”[61],甚至还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但是,等到天下坐稳,特别是在各地小股农民起义均被镇压、宰相制度被废除、功臣宿将几乎全部被翦除后,便深居简出,重温历代君主千年帝业的酣梦。不难想象,在朱元璋心目中,连徐达、李文忠、刘基、朱升等等一大批曾经跟他一起赴汤蹈火的元勋尚不可信,还有什么人值得信赖?久而久之,便必然形成这种局面:谁跟他接近最多,便最受信任。享有这个“得帝独厚”机会的,当然只有宦官。因此,尽管在开国之初,朱元璋三令五申,不得重用宦官,但头一个做不到的,正是他自己。从这样一件事上,我们不难窥知其中消息:朱元璋的外甥李文忠,喜欢结交儒生,礼贤下士,家中有不少门客。有一天,文忠对朱元璋说:“内臣太多,宜稍裁省。”元璋听了大怒,说:“若欲弱吾羽翼何意?此必门客教之。”遂把文忠门客都杀了,“文忠惊悸,得疾暴卒。”(按:李文忠非“得疾暴卒”,乃为朱元璋毒死。见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此时此地,朱元璋已把宦官作为自己不可缺少的“羽翼”,宦官的地位,也就可见一斑。此例一开,在朱元璋的儿孙们看来,重用宦官,当然就是信乎有证,不悖祖训了。


第8节:明朝宦官专权的原因(1)
  明代皇权大肆膨胀的另一个结果,是皇帝被进一步神化,所谓“每日清晨一炷香,谢天谢地谢君王。太平气象家家乐,都是皇恩不可量”[62]。差不多至迟从晚明开始,以神化皇帝、崇尚君权为核心的“天地君亲师”的神牌,在千家万户供奉起来[63]。皇帝被神化,只能导致君臣隔阂,到宪宗、孝宗时,皇帝与大臣“竟以面对为可怪,一逢召对,遂有手足茫茫之感”[64]。最典型的例子是,宪宗成化七年(1471),有次召见时,群臣“皆同声呼万岁,叩头”[65]而已。明中叶后,某些大臣陛见时,简直如坐针毡,如履薄冰。神宗皇帝有次召见方德清、吴崇仁二相,商议张差闯宫的案件,方德清只知连连叩头,吴崇仁“则口噤不复出声,及上怒,……崇仁惊怖”,竟然吓得昏死过去,“乃至便液并下”,“如一土偶,数日而视听始复”[66]。这种极不正常的政治局面,遂使皇帝将宦官倚为心腹,为阉人专权,打开方便之门。

  历代封建王朝,都逃不出这条规律:随着政治局面的稳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多,作为全国地主阶级总头子的皇帝,消费欲越来越大。因此,几乎每一个王朝中叶的帝王,无不以比起乃祖乃兄不知要大多少倍的胃口,肆意追求消费,吮吸民脂民膏,力图穷极人间天上最骄奢淫逸的享乐生活。明王朝也不例外,明中叶后的皇帝,特别是武宗朱厚照、神宗朱翊钧、熹宗朱由校,更是醉生梦死,荒淫无耻。以朱翊钧而论,成天耽于酒、色、财、气,“二十年来,郊庙、朝讲、召对、面议俱废”[67]。既然二十年不坐朝,也不召见大臣,那么,必须由“宸躬独断”、皇帝料理的国家大事,由身不离左右的宦官代为料理,也就势必不可避免,久而久之,“乃称肺腑矣”[68],宦官手中的权力便越来越大。稽诸史籍,真是历历可数:朱厚照喜欢喝酒,宦官便投其所好,“利其醉,不时进觞,遂日酣酗,不及亲政”[69]
。刘瑾每次奏事,专挑皇帝被杂伎逗得乐不可支的时候,这样,他一奏事,皇帝便说:你干什么,这样麻烦我。因此刘瑾便趁机自作主张,处理大事。魏忠贤奏事,则选择天启皇帝朱由校“引绳削墨”,摆弄木工工具,玩得最起劲的时候。这一来,形同顽童的朱由校,便十分讨厌,荒唐地说:“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忠贤是以恣威福惟己意。”惟其如此,明中叶后司礼监的宦官才掌握了“照阁票批朱”的大权,使司礼秉笔太监的权力“居内阁上”,“而相权转归之寺人(宦官)”,内阁大权旁落,无所作为。“国朝文武大臣见王振而跪者十之五,见汪直而跪者十之三,见刘瑾而跪者十之八”[70],真是荒唐。宪宗时,人们嘲笑“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其实,这些阁老、尚书,并非都是草包,关键正是在于他们手中的权力已被转移到宦官手中。

  但是,不管宦官的权力有多大,他毕竟不过是代行皇帝手中的权力,或者说是皇权的一种特殊使用形式而已。“外廷千言,不如禁密片语。”[71]如果没有皇帝的圣旨作为后盾,或者假传圣旨,也就是“矫旨”行事,拉着皇帝的大旗作虎皮,出身流氓、无赖的魏忠贤之流,即使再狡猾,威福也是作不到宫门之外的。因此,宦官得势时,可以搞乱天下,但他们自己的命运,完全操在皇帝的股掌之间。皇帝一旦发现宦官走狗不走、需要另换走狗,或者觉察到他们有野心、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时,皇帝一翻脸,一挥手,这些宦官立即从权力的顶峰上掉下来,跌个粉身碎骨。王世贞说得好:“即狼戾如(王)振、(刘)瑾者,(皇帝)一(即皱眉头)而忧,再而危,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散兽窜,是以能为乱而不能为变也。”[72]以刘瑾而论,虽被军民称为“站的皇帝”[73],权倾朝野,威风赫赫,但最后武宗一翻脸,刘瑾就被凌迟处死。这就是宦官的下场!透过刘瑾被杀千刀时以及刘瑾、魏忠贤之流屠戮臣民时的阵阵血腥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宦官专权的祸首,是皇权,是浸透封建专制主义的皇帝制度。


第9节:明朝宦官专权的原因(2)
  但是,“一瑾死,百瑾生”[74]。只要封建专制主义存在,皇帝制度依旧,宦官得以孳生的条件便继续存在。因此,杀了刘瑾,曾几何时,又出了个魏忠贤,其作恶时间之长、危害之大,都超过了刘瑾。等到天启皇帝一死,崇祯皇帝上台后猛砍三斧头,除掉魏忠贤,并将与魏忠贤狼狈为奸的阉党管家婆客氏鞭死,焚尸扬灰。但又曾几何时,崇祯帝对宦官的信任,又超过了乃兄、乃父、乃祖,直到李自成的农陪同崇祯皇帝一起吊死煤山殉国的太监王承恩墓

  民军打进北京城时,还与跟他形影不离的司礼秉笔太监王承恩相对无言,一起吊死煤山。这就充分表明,宦官专权是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无法根除的积弊,中国地主阶级发展到明朝,已进入没落、腐朽的历史阶段,更不可能凭借自身的力量来铲除这种积弊。注释:

  [1] 岳鸿举: 《明代杂事诗》。
  [2] 吴应箕: 《剥复录》。
  [3] 龙文彬: 《明会要》卷三九。
  [4] 顾炎武: 《日知录》卷五《阉人寺人》。
  [5] [7]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奄宦下》。
  [6] [11]鲁迅: 《娘儿们也不行》。
  [8] 仲长统: 《昌言》。
  [9] 《后汉书?宦者列传》。
  [10]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五《宦官之害民》。
  [12] [72]王世贞: 《弇州史料》卷一一。
  [13] 《御制大诰续编》第七五《市民不许为吏卒》。
  [14]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15]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二。
  [16]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
  [17]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一。
  [18] 《明太祖实录》卷一五六。
  [19]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20] 《明太祖钦录》页七四。台北,《故宫图书季刊》第一卷,第四期。
  [21] 同上,页八五。
  [22]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九。
  [23]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
  [24] 台北,《故宫书画录》卷七,页八五。
  [25] [48]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
  [26]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27] 张志淳: 《南园漫录》卷四。
  [28] 孙珮编: 《苏州织造局志》卷二。
  [29] 徐学聚: 《国朝典汇》卷一九七《织造》。
  [30] 《国朝典汇》卷二○○《市舶》。
  [31] 谭希思: 《明大政纂要》卷一四。
  [32] 《明大政纂要》卷一七。
  [33] 祝允明: 《志怪录?周七郎》。
  [34] 杨循吉: 《吴中故语》。
  [35]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36] 钱谦益: 《列朝诗集》乾集,上。
  [37] 叶盛: 《水东日记》。
  [38] 《皇明诏令》卷九《诛袁琦敕》。
  [39] 《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
  [40] 《明通鉴》卷六七。
  [41] 王誉昌,《崇祯宫词》。
  [42][60] 周同谷: 《霜猨集》。
  [43] 余金: 《熙朝新语》卷四。
  [44] 刘若愚: 《酌中志》卷一六《内府职掌》;《明史》卷七四《职官三》。
  [45] 谈迁: 《国榷》卷三七。
  [46] 杨涟: 《杨大洪先生文集》卷上。
  [47]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49] 薛冈: 《天爵堂文集》卷一九《丑寅闻见志》。
  [50] 燕客具草: 《诏狱惨言》。
  [51] 梁启超: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反动与先驱》。
  [52] 《明通鉴》卷三四。
  [53] 徐咸: 《西园杂记》卷下。
  [54] 《明史》卷八一《食货志五》。
  [55] 《明史》卷二三七《田大益传》。
  [56]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57] 《明臣奏议》卷三三。

第10节:明朝宦官与政治(1)
  [58] 李实: 《北使录》。
  [59] 侯方域: 《四忆堂诗集》卷二。
  [61] 董谷: 《碧里杂存》。
  [62] 石天基: 《传家宝》卷四。
  [63] 参阅王春瑜: 《说“天地君亲师”》。《新时期》1981年第二期。
  [64] 陈登原: 《国史旧闻》第三分册,第二五九页。
  [65] 吕毖: 《明朝小史》卷九。
  [66]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卷一《召对》。
  [67] 《明史》卷二三○《马孟桢传》。
  [68]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69] 谈迁: 《国榷》卷五一。
  [70] 王世贞: 《觚不觚录》。
  [71] 《万历野获编》卷七《内阁密揭》。
  [73] 谢: 《后鉴录》。
  [74]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一、 明朝宦官与政治
  宦官对明代政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两件事:一、架空内阁;二、操纵厂卫。
  (一) 架空内阁
  朱元璋在建国初期,仍然继承元朝的政治体制,在中央设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分管全国的政治、军事、监察。中书省最为重要,由官居一品的左、右丞相总理国政,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大都督府的左、右大都督,也是正一品官,平时训练军队,战时统帅军队,领导京城及全国各地的卫所。御史台的左、右御史大夫,是从一品官,负责监察各机关衙门,肃清纲纪,领导御史中丞以下各级御史。地方上设行中书省,统管地方军政事务。

  这种制度的重要特点是,中央的中书省及地方的行中书省都是大权在握。特别是中书省,掌握大部分政治权力。当时的百官奏章,都是由丞相先加以综合整理,然后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签署意见,再请朱元璋裁定施行。所以一心想集全国政治、经济、军事最高权力于一身,以强化封建专制,使家天下永保永享的朱元璋,很快就不满意这种丞相权力过大,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都能独持权柄的政治机制。他认为元朝灭亡的教训之一,便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1];并歪曲秦王朝以来的历史,说历朝设宰相,都是没有以秦亡为鉴,“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2]。因此,他瞄准宰相的权力,逐步开刀。洪武十年(1377)五月,朱元璋命李善长、李文忠凌驾于中书省等机构之上。次年又下令,臣下奏事不需要经过中书省,使丞相有职无权,徒有其名。而到洪武十三年(1380),干脆罗织阴谋政变的罪名,将宰相胡惟庸问斩。从此废中书省,罢丞相,将中书省的权力分归于六部,大都督府分解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加上大理寺、通政司,并称为九卿,由朱元璋直接指挥。

  朱元璋罢废丞相后,很快便感到自己不胜其劳。似雪片而来的奏疏,只能由他自己亲自处理。以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为例,从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之内,“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件,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3],平均每天奏札207件,411事。显然,要看这么多的章奏,处理这么多的事,朱元璋难以应付,必须有新的帮手,因此先后又设立了四辅官、殿阁大学士。永乐时期,命翰林儒臣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称做内阁。朱元璋、朱棣父子,都是一代雄主,深知江山得来不易,所以辅官阁臣都只限于顾问、参谋性质,章奏仍由自己亲自批示。但洪熙、宣德以后,情况大异,衍化出票拟制度,即:令内阁臣用小票墨书,对章奏草拟出处理意见,贴在各种奏疏的封面上,再上报给皇帝,由皇帝审定后,让太监用红笔写出,称为批朱,这就是对明朝政治发生很坏影响的票拟制度。其中最糟糕的便是给宦官干政大开方便之门。《明史?职官三》记载,司礼监“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文书房“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司礼监是宦官建制中十二监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监;文书房则是宦官十二房之一。显然,不管是六部进呈、由内阁票拟的章奏,或起草的诏令,上交皇帝之前,必须经过文书房的宦官;而反过来,皇帝所下的命令,也不能直接达于大臣,而必须先经过文书房的宦官之手。其具体运行的过程,明朝中叶的史料不够具体,但我们可以从明末记载得很详尽的史籍中,大体推知无误。据明朝宦官刘若愚所述,凡章奏由外廷送至文书房,经该房宦官登录后,交司礼监太监,司礼监太监看过后,呈送皇帝审阅,皇帝阅后,退回司礼监,司礼监交文书房送内阁票本,内阁票拟后再送文书房,文书房送司礼监,司礼监认为所票可行,经奏明之后,批红发出施行。如有意见,奏明发出重票。其间,司礼监太监还在章奏中做下记号,即“凡有要紧处,即钤阔一寸许白纸条,覆于本上下空纸处,用指甲捏一痕”[4]。这就清楚地表明了,所有章奏,经文书房的宦官中转后,司礼监的太监不仅能预先知道章奏的内容,而且阁臣的票拟,需要司礼监阅后,认为可行,才送到皇帝手中。显然,司礼监对于皇帝的影响,可谓举足轻重。而太监享有的批红大权,更是宦官得以窃弄权柄、恣作威福的关键。《明史?职官志序》评论此事说:“然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宦官之批红,相权转归之寺人,于是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伴食者承意旨之不暇,间有贤辅,卒蒿目而不能救。”这里的批红,毕竟还是奉皇帝之命,由宦官操刀,堂而皇之地进行的。而有明一代,不经过票拟,由宦官直接在章奏中批示的事,更是迭相发生。如正德时,大学士李东阳在奏疏中揭露刘瑾:“凡调旨撰敕,或被驳诘再三,或迳自窜改,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5]诸如此类,称做内批中旨,宦官视阁臣如草芥,也就可想而知。明末的魏忠贤,或乱批,或假传圣旨,更是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杨涟的《劾魏忠贤疏》说:“自忠贤专擅,旨意多出传奉。传奉而真,一字抑扬之间,判若天渊;传奉而伪,谁为辨之?近乃公然三五成群,勒逼让,政事之堂,几成哄市。甚至有径自内批,不相照会者。假若夜半出片纸杀人,皇上不得知,阁臣不及问,害岂渺小?”[6]宦官的架空内阁,或者说凌驾于内阁之上,掌握着最高的决定权,结果只能是一个:导致朝政越来越黑暗腐败。无怪乎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说:“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丞相之过也”,“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祖罢丞相始也”[7]!


第11节:明朝宦官与政治(2)
  明代阁臣动辄被宦官罢了官、遭迫害的事,层出不穷。如:天顺初徐有贞、李贤在宦官曹吉祥等的排陷下,均被逮下狱。正德时刘健、谢迁等因上疏列数刘瑾罪恶,都丢了官,刘健还被列为奸党之首。而天启时或因不肯附阉,或因奏劾阉党罪行被罢官及被迫引退的大臣,则有刘一、叶向高、韩、朱国祯、朱延禧等人。

  另一方面,一些庸才、小人,或宦官的亲友,因投靠、谄媚宦官,则可飞黄腾达,被任命为阁臣。如:成化时万安为人软弱,品行也很差,只因对宦官李永昌的养子李泰拍马有术,故能在成化五年(1469)入阁。正德初年,吏部尚书马文升去位后,焦芳凭与司礼监太监李荣的同乡关系,在李荣的策划下,代理吏部尚书,很快便以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之职入阁办事,不久又加上太子太保兼谨身殿大学士的头衔,专在内阁办事。焦芳是个卑鄙无耻之徒,每次去拜访刘瑾,口口声声喊刘瑾千岁,自称是门下,对于章奏的阅处,完全按刘瑾的意见办理。《明史?焦芳传》说他“居内阁数年,(刘)瑾浊乱海内,变乱成法,荼毒缙绅,皆芳导之”。这里说刘瑾干的种种坏事,都是焦芳诱导的,未免有给刘瑾开脱罪责之嫌,但如果说焦芳是刘瑾的主要帮凶,那是毫无问题的。天启时的顾秉谦,原担任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魏忠贤专权后,遭到言官周宗建等人的弹劾,为了牢牢把持权柄,魏忠贤采取内外勾结的办法,和外廷大臣结成死党。顾秉谦就是与魏忠贤一拍即合、率先谄附的“庸劣无耻”[8]之徒。天启三年(1623)春天,增置阁臣,魏忠贤马上将顾秉谦荐入内阁。

  明中叶后,凡是能比较长久地掌握大权的大臣,其中不乏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颇有建树的人物,无不寻求宦官作靠山,只有在他们的保护伞下,才能有所作为。人称改革家的一代名相张居正,便是个典型。早在穆宗朱载即位以前,也就是还在裕王藩邸读书时,张居正便利用侍讲读的身份,与邸中宦官打得火热,并开始攀附司礼监太监李芳。朱载当上皇帝后,张居正便入阁,进一步巴结李芳。后来李芳失宠入狱,张居正也跟着一度失势。但善于分析形势的张居正,不久就与仰仗太后撑腰、权势倾国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拉上关系。冯保贪财好货,张居正满足他的奢欲,让其子张简修送到冯保家中的珍贵礼品,就有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十万两,“其他珍玩尤多”[9]。冯保花了大量钱财,给自己营建了生圹,张居正特地亲笔给他写了《司礼监太监冯公预作寿藏记》,字里行间,高唱颂歌不已。惟其如此,在冯保的穿线搭桥下,张居正才能取得两宫太后的支持,将政敌高拱赶下台,坐上首相的交椅。张居正是明朝杰出的政治家之一,针对明王朝的种种政治、经济上的积弊,提出了整饬吏治、行一条鞭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中国政治史上闪烁着耀眼的火花。但是,如果没有冯保的支持,他肯定寸步难行。所谓“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保为之左右也”[10]。这是公允之论。当然,与张居正内外呼应的宦官,决非冯保一人。与他往还的宦官,还有张宏、王臻、李用、何进、魏朝、李佑、李琦、张诚、陈政等,他们都是权势煊赫之辈。沈德符认为张居正“始终宦官”,“—切殊典,皆出中贵人手,而最后被弹,以至籍没,亦以属司礼张诚”[11]。这正是表明了张居正的命运,始终是与宦官联系在一起的。

  (二) 操纵厂卫
  《明史?刑法志三》谓:“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这就是说,东西厂、锦衣卫,连同廷杖——在朝中用杖毒打大臣,以及镇抚司狱——又称诏狱,是明代刑法中的特产,在中国封建专制史上前所未有[12]。所谓厂、卫,正是东西厂、锦衣卫的简称。

  实际上,锦衣卫比东西厂的设置要早得多。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将仪鸾司改为锦衣卫,是皇帝亲军十二卫之一,由皇帝直接统辖。它与诸卫的不同之处,是增设了北镇抚司,将原来的镇抚司改为南镇抚司,而北镇抚司专管诏狱。所谓诏狱,就是由皇帝直接过问的特种监狱。朱元璋在剪除了异己和他认为的潜在的政治对手后,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下令禁止再设诏狱,但朱棣当上皇帝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又恢复了诏狱。诏狱不仅关押政治犯,还负责缉访京城内外的奸宄、盗贼,由锦衣卫官领所属旗校专管[13]。它肩负的使命既然如此重要,因此锦衣卫官都由勋戚都督担任。以后,直至明亡,诏狱一直存在着。


第12节:明朝宦官与政治(3)
  东厂设于永乐十八年(1420)。成化十三年(1477),又设西厂,其后罢而复设,至成化十八年(1482)才正式撤销。但至正德元年(1506),又予以恢复;刘瑾专权,还设立内行厂。万历时,又建内厂。正可谓五花八门,但它的使命是始终如一的:“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和锦衣卫相同。但是,东厂与锦衣卫的重大区别在于,东厂由皇帝心目中最可靠的心腹宦官担任提督,通常都是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也正是由于和皇帝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所以威权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厂的组织是,由掌印太监一员统领,其属称之曰督主,有关防一颗,篆文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一般宦官外出公干,所持印信并无“钦差”二字,仅称内官、内臣而已,而东厂关防“特称太监”,以示威重[14]。下属无专官,但有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又称贴刑,都是卫官。又有掌班、领班、司房四十余名及十二颗管事。役长叫档头,戴尖帽,穿青色的素旋褶,系小绦,白皮靴,专门负责伺察,有百多名。手下有番子千余人为干事。

  在组织形式上,厂与卫是两个系统,但关系极为密切。且不论他们直接的顶头上司都是皇帝,俨然是一个猎人手牵两条猎狗。东厂的具体办事人员,“悉取给于卫,最轻黠巧者乃拨充之”[15];而锦衣卫官,则常常由掌握东厂的司礼太监亲信出任,如英宗正统时王振为司礼太监,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即其私党,可谓政出一门。虽然他们之间也会有矛盾倾轧,皇帝的信任程度,有时也会有变化。但总的来说,明中叶后,随着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锦衣卫依附于厂,厂权大于卫权。清初查慎行曾谓:“二百年阁臣与卫皆厂之私人,卫附厂以尊,而阁又附卫以重。”[16]这种看法是符合实际的。

  明正统时宦官马顺牙牌东厂侦察访缉的范围十分广泛,除了皇帝外,上自王府、官府,下至民间,任何人都是他们的侦察对象。每个月月初,厂役数百人分头侦伺官府,记录会审情况,如口供、拶打数目之类,称为“听记”,而在其他官府及京城、皇城各门侦缉来的情况,叫“坐记”,由胥吏整理成文,上报于厂,称“打事件”。《明史?刑法三》记载,由于东厂能直接通天,他们整理的情况即使在夜晚也可以从宫门的门缝中塞进去,有专门的宦官送给皇帝参阅。这些小报告无所不录,包括百姓的米盐琐事,都予以记录,因此从官府到民间,人心惶惶,“无不畏打事件者”。东厂的特务,还和流氓无赖相勾结,利用这些社会渣滓,作为打手。这批亡命之徒,把东厂当作诈骗钱财,报私仇的黑窠子。他们得到一个秘密,马上就报告档头,档头看其事大小,先付给一笔钱,称做“买起数”。然后带领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突然闯进事主家时,如果事主肯花大钱买平安,就了结;稍不如意,就严刑拷打,称作“干榨酒”、“搬罾儿”,比宫刑要厉害十倍。而且蓄意让事主牵连富户,追踪勒索,如果私囊中饱了,就无事,如目的未达到,立即报告东厂头子,将事主送进北镇抚司的诏狱中,死路一条。

  锦衣卫下领十七个所,分置官校,有千百户、总旗、小旗等,死后允许身材魁梧的亲子弟代替,如无则从民户中挑选。校是校尉力士,挑选民间丁壮无恶疾过犯者担任。他们除了充当皇帝的侍卫和仪仗队外,与东厂一样,专司侦察,当时称为“缇骑”,一般都有四五万人,多时达到十五六万。这批人臂壮腰圆,一大二粗,横行街市,犯下无数罪行。名义上,锦衣卫“凡缉事,必行贿受贿有人,现获有赃,获赃有地,谓之‘四角全’,而后打入事件,有一不全,不敢行,恐反坐也”[17]。但实际上,完全是无法无天。隆庆初年,给事中欧阳一敬在奏疏中,痛斥其弊说:“缉事员役,其势易逞,而又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则凭可逞之势,邀必获之功,枉人利己,何所不致。有盗经出首免,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赃,挟市豪以为证者;有潜构图书,怀挟伪批,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诬陷者;或姓名相类,朦胧见收;父诉子孝,坐以忤逆。所以被访之家,谚称为,毒害可知矣。”[18]起先,锦衣卫的特务抓人,还拿了刑科签发的“驾帖”,后来连这个形式都不要了,任意逮捕。早在成化十二年(1476),大学士商辂即指出:“近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网太密。官校拘执职官,事皆出于风闻。暮夜搜检家财,不见有无驾帖。人心震慑,各怀疑惧。”[19]


第13节:明朝宦官与政治(4)
  抓来的人都送给锦衣狱,也就是北镇抚司所管的诏狱。谁进入这座黑牢,不啻是下地狱。有一本书,叫《诏狱惨言》[20],署名“燕客具草”撰,实际上是时人顾大武的手笔。此书详细地记载了“天启乙丑(1625)杨、左六君子事”,也就是当时已被罢官的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给事中魏大中、御史袁化中、太仆寺少卿周朝瑞、陕西副使顾大章的冤案。起先,阉党头子魏忠贤捏造罪名,把杨涟等六人拖到天启初年曾任内阁中书的汪文言冤案中,捕入诏狱。后来,魏忠贤的走卒、大理寺丞徐大化出鬼点子说,仅仅将杨涟等与汪文言挂上钩,不过是坐以已成旧案的罪过,不如“坐纳杨镐、熊廷弼贿,则封疆事重,杀之有名”[21]。这样,杨涟等人就被分别诬陷为接受熊廷弼贿赂,导致明军在关外与后金之战中丧师辱国的罪名(按:熊廷弼的被杀,本身就是一大冤狱)。可怕的罪名既已定下,更残酷的迫害就必然接踵而来。请看:

  次日之暮,严刑拷问诸君子。虽各辩对甚正,而堂官许显纯(按:
魏忠贤的干儿子,其手下‘五彪’之一)袖中已有成案,第据之直书具疏以进。是日诸君子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夹杠五十……七月初四日比较(即审问、用刑)。六君子从狱中出……一步一忍痛声,甚酸楚……用尺帛抹额,裳上脓血如染……十三日比较……受杖诸君子,股肉俱腐……十九日比较,杨、左、魏俱用全刑。杨公大号而无回声,左公声呦呦如小儿啼……二十四日比较,刑毕……是夜三君子(按:
杨涟、左光斗、魏大中)……俱死于锁头(按: 狱卒之头)叶文仲之手……二十八日……周公(朝瑞)至大监,不半时许,遂毙郭贼之手。
  由此不难看出,在审问之前,审问官“袖中已有定案”,早已编造好假口供,审问完毕,便“具疏以进”,直接上报皇帝。堂堂国家大臣被任意诬陷、逼供、索款、拷打、暗杀,一个个都惨死于诏狱之中。诏狱的刑法是极其残酷的。刑具达十八种之多,除了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等酷刑外,最残忍的是所谓“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水,死而复生。如是者两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22]。

  正是由于诏狱是皇帝亲自操纵的特务机关——锦衣卫直接把持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谁也不敢问津。嘉靖时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有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23]惟其如此,诏狱比起一般监狱来,才显得更加暗无天日。诏狱中的一件件冤狱,“举朝莫不知其枉,而法司无敢雪其冤”[24]。万历年间,诏狱中不仅关了几百人,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有些人竟然在这座人间活地狱里,被关押几十年。如钱若赓在礼部任职期间,因在选妃时得罪了神宗皇帝朱翊钧,朱便想找个机会把他杀掉。后来钱若赓出任临江知府,被诬为酷吏,由朱翊钧亲自下令,投入诏狱,坐牢达三十七年之久,终不得释,真是骇人听闻。其子钱敬忠成进士后,连连上疏鸣冤,读来字字血泪:

  臣父下狱时,年未及四十,臣甫周一岁,未有所知。祖父祖母,年俱六十,见父就狱,两岁之中,相继断肠而死……止余臣兄弟三人,俱断乳未几,相依圜土。父以刀俎残喘,实兼母师之事。父子四人,聚处粪溷之中,推燥就湿,把哺煦濡……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25]!

  幸亏钱敬忠上疏时,朱翊钧已经寿终正寝,明熹宗朱由校总算动了一点恻隐之心,把仅剩一口气的钱若赓释放,才没有死在诏狱内。本来封建时代的所有监狱都是人间地狱。但在明代,凡是偶有从诏狱中被转到刑部监狱中的犯人,对比之下,觉得刑部监狱简直就是天堂了。明末瞿式耜曾经写道:“往者魏(忠贤)、崔(呈秀)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26]显然,诏狱实在是第十八层地狱!


第14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
  厂卫的横行,在全国上下形成了告密的坏风气,弄得人人自危,到处笼罩着恐怖气氛,政治秩序完全被扭曲,正如崇祯时大臣刘宗周所说:“自厂卫司讥访而告奸之风炽,自诏狱及士绅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过不给而欺罔之习转盛,自事事仰承独断而谄谀之风日长,自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众。”[27]这样的局面,只能导致封建政治更趋腐败。

  依仗封建特权进行疯狂的搜刮,使厂卫头子们聚敛了惊人的财富。所谓“厂卫官役皆家拥雄富,动至巨万”[28],还是小焉矣哉。江彬家有黄金七十柜,白金二千二百柜,其他珍宝不可胜数;刘瑾有金银数百万,各种珍宝难以胜计;钱宁被抄家时,也有黄金万斤,白金三十万斤;魏忠贤的财产总数,当时没有公布,至今仍是个谜,但他的家产,据估算可供边防数年的开支,显然也是一笔巨大的数字。这些不义之财,归根到底,都是民脂民膏。

  二、 明朝宦官与经济
  明朝,宦官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与宦官对政治给予巨大影响的过程,不但是同步进行的,而且是交互影响、交互促进的。高度发展的君主集权使宦官擅权有了必然性、可能性,而由此而来的腐败政治,则是宦官得以在经济领域营私舞弊、巧取豪夺、横征暴敛的温床。由于能够玩弄权术,得到皇帝宠信的宦官上层多数是无赖出身,他们在奴性十足、卑鄙无耻、阴险狠毒上,往往远远超过一般的官僚,而其行事却是打着至高无上的主宰——皇帝的旗号进行的。他们自己既不受任何官吏的考核监督,也不必顾及民生疾苦,因此在经济领域里所涉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延祸之迅速,肆虐之猖獗,危害之重大,又往往在一般官僚集团擅权作弊之上,其难于匡正自不待言。这些特点使宦官干预经济,必然给明朝、尤其是明中叶以后的经济,造成了难于估计的恶果。具体来说:是宦官在张牙舞爪的龙的旗帜下,在经济领域巧立名目,滥加苛捐杂税,特别是对工商业横征暴敛,使整个生产力受到严重摧残,社会经济凋敝;是宦官在皇权的保护伞下贪污勒索,违法越制,营私舞弊,使官场中贪污贿赂之风越刮越烈,国库空虚;是宦官倚仗皇帝的淫威,破坏盐法开中,恣意侵占官民田土和屯田,摧残小农经济,加速土地兼并,在削弱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的同时,也削弱了边防力量。

  由此看来,明清之际的不少史学家说明朝亡于宦官,虽未免言过其实,但宦官为祸是导致明朝覆亡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却是确切无疑的。
  (一) 宦官对各经济领域之干预
  明太祖朱元璋是具有雄才大略的君主,但为了确保朱家王朝的长治久安,他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历代开国君主对功臣心怀疑忌的覆辙。在大杀功臣、废丞相、抓军队的同时,朱元璋也紧紧地控制了经济领域。他委任和皇帝生活在一起、无嫡亲后裔、用成祖朱棣的话来说是“岂得复有营私”的宦官来监视、查核事关国家命脉的钱粮赋税,委任宦官采办、督造、供应皇室的一切需要。

  早在洪武年间,宦官已经开始插手干预财政。正统以后,经理仓场、提督营造、珠池、银场、市舶、织造、烧造、柴炭……处处均有宦官染指。及至万历年间,则更是矿监税使遍天下,造成恶劣的、灾难性的后果。

  1. 税务监督与矿税
  (1) 宦官对税务的控制
  征收各种赋税的大权,关系到整个国家财政的收入。中央集权的庞大官僚机构,作为王朝支柱的军队,偌大的寄生皇族集团,以及在官僚专制局面下必然要引起的各种开支与浪费,都要靠它来维持。因此,统治者在这方面有很高的警惕性,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哪怕是亲疏贵介染指其中的。在他们看来,最信得过的,莫过于宦官。洪武十年(1377),当户部奏天下税课司局征商不如额者百七十八处时,朱元璋便打破自己定的不准宦官干政的禁令,“遣中官、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核实,立为定额”,这是见于《明史?食货志》记载的、明代宦官在皇帝委派下干预财政的开始。永乐十九年(1421)十一月,分遣中官杨实、御史戴诚等核天下库藏出纳之数;二十年(1422)十月,分遣中官及朝臣八十人核天下仓粮出纳之数,这是让宦官干预财政的继续和进一步扩大。有了这个发财的好机会,宦官们蠢蠢欲动。成化初,中官欲出领属于工部的、征收竹木柴等税的抽分厂,被工科给事中徐恪等疏争,中官大怒,请即外调徐恪等,甚至欲加以罪[29],这便是宦官企图直接管理税务的滥觞。徐恪等并未能阻住宦官干预税务的趋势,正德年间(1506—1521)各地税务已经普遍由中官管理。


第15节:明朝宦官与经济(2)
  明朝封建专制政权对民间手工业和商业,本来就是继承了传统的“重本抑末”方针,以重税、派买等政策,压制它们的发展。宦官掌握税务权后,以种种名色滥加的苛捐杂税,更是对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变本加厉的摧残。他们增添税务机构,扩大征税范围,如正德初,太监夏绶乞于真定诸府岁加苇场税,少监傅琢请履亩核静海、永清、隆田诸县田,太监张峻欲税宁晋小河往来客货等等,均得到武宗准许。到了万历年间(1573—1620),商税更是“密如鱼鳞,惨于抢夺”[30],具体情况我们下文再述。

  明代京师税务主要是在进城的九个门收税,这九个门是北京顺天府的崇文门、宣武门、朝阳门、东直门、正阳门、阜成门、西直门、安定门、德胜门。九门的税收,正统时还未专委宦官,正统三年(1438)五月,御史张奏张家湾宣课司崇文门分司每遇商货贩到,积至数多,方差内官、锦衣卫官抽盘,不无停滞损坏。提出张家湾宜专委内官抽分,崇文门宜令本门收钞内官兼管时,英宗只令各司“勿致停滞”,并明确“不必专委内官”[31]。但事实上各门均有内官监税,而且征税日苛。据《中官考》载,九门的税收,弘治(1488—1505)初年为钞665080贯,钱2885130文。正德七年(1512)至嘉靖二年(1523),增至钞2558920贯,钱3190230文。当然,这还只是见于会计账目的,从成化十五年(1479)曾下令京城九门监收钱钞内官及各处抽分厂“不许将不该抽货物违例抽分”[32]来看,可知除上述税额外,宦官们还另有需索。嘉靖四年(1525),户部主事缪宗用监税,亲见“九门守视内官每门增至十余人,轮收钱钞,竞为削,行旅苦之[33]”。万历时这种情况更有所发展,连进京赶考的士子亦得交纳钱钞。更骇人听闻的是,万历三十五年(1607),前任泰兴知县龙镗被贬,带病出广渠门,管门内使邢相、赵禄等索赂才肯放行。龙镗宦囊空涩,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内使竟群起痛打他一顿,才放他走。龙镗才走了几步,便倒地而亡。这种繁杂苛刻的九门税收,直至明末未变。士大夫有携行李出入的,虽有符为验,但掌管钥匙的宦官仍然横加需索,答应稍迟,“则往往搜牢倾箧,暴扬其私”[34]。农民担菜进城,也要在鬓边插钱二文,入城门时由经管收纳各门课钱的小内使自己摘取。由于习以为常,彼此连话都不用说一句了。对这种情况,时人诗文中多有反映,如查嗣《杂咏》诗有:“九门征课一门专,马迹车尘互接连。内使自收花担税,朝朝插鬓掠双钱。”

  其他征税部门亦莫不如是,芜湖抽分厂每年所抽竹木,贸易银不过两万余两,而嘉靖四年(1525),御用监太监黄锦一次便需索二十余万两,皇帝朱厚亦命照准给予。隆庆(1567—1572)以来,发展到“凡桥梁、道路、关津、私擅抽税,罔利病民”[35]。

  (2) 万历时的增税、滥税及其后果
  税收的机构重叠,名目繁多,在万历时达到了空前的程度。由于皇宫大兴土木,皇室生活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而日更奢侈,军费的大量增加,国家岁入不足以供支出的状况日更严重,于是明神宗致力于搜刮银两,其主要手段之一是增税、滥税。

  明初只有商税,没有船税,宣德年间(1426—1435)始沿两京水道设关收钞,按船之大小收税,谓之“船料”。万历时则有河西务、临清、淮安、扬州、苏州、杭州、九江七处钞关。但实际上榷税的地方远不止此。据《明万历实录》载,十七年(1589)六月,巡视卢沟桥御史胡克俭曾指出:“马鞍山新城桥每车税钱五文,驮税三文,担者二分,负者一分,甚至徒手过者亦不免。土民谓此桥日得万余钱。至红桥,视前为甚。计二桥所获,岁不下七八千金。五月间,有商人告木一筏,抽大木四根。”并指明这些做法“不惟侵民之利,而且挠国之税”。但尽管如此,这样的抽税仍然得到君王御旨的允准。

  万历中,给事中萧彦在《敬陈末议以备采择以裨治安疏》中指出:“河西务大小货船,船户有船料矣,商人又有船银;进店有商税矣,出店又有正税。张家湾发买货物,河西务有四外正、条、船[36]矣,到湾又有商税。百里之内,辖者三官;一货之来,榷者数税。”万历二十六年(1598),更派出大量税使到全国各地,高于京口,暨禄于仪真,刘成于浙江,李凤于广州,陈奉于荆州,马堂于临清,陈增于东昌,孙隆于苏、杭,鲁坤于河南,孙朝于山西,丘乘云于四川,梁永于陕西,李道于湖口,王忠于密云,张晔于卢沟桥,沈永寿于广西,总之是榷税星满。这些税使到处用地痞流氓为爪牙,水陆行数十里,即树旗建厂。在长江,一天水路的行程要经过五六个税卡;仪真到京口,一江之隔,不过一二里地,也要收两次税,这是征税机构的重叠。


第16节:明朝宦官与经济(3)
  至于商税本身,更是名目繁多。洪武中,诸客商货贿俱三十而税一,五谷、农器、书籍、纸札、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都不抽税。永乐初,定制,嫁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器、食品及买既税之物、车船运自己的货物、鱼蔬杂果到市上出售者,俱免税。但以后课税范围日渐扩大,至万历时,天津有店租[37],广州有珠榷[38],两淮余盐,京口供用[39],浙江市舶,成都盐茶,重庆名木[40],湖口、长江船税[41],荆州店税,宝坻鱼苇[42]及门摊商税,油布杂税[43]等等,名目多得不可胜数。万历二十七年(1599),湖广巡抚支可大感慨地概括为:“行货有税矣,而算及舟车;居货有税矣,而算及庐舍。米、麦、菽以治饔餐也,而税;鸡豚以供肉食也,而税;耕牛一农具也,而税焉;骡驴一畜产也,而税焉。”[44]更有“土商”、“土著”名色,“将举留都之府县,举各府县之河埠,细及米盐鸡豚,粗及柴炭蔬果之类,一买一卖,无物不税,无处不税,无人不税”[45]。甚至出现“贸迁在四十里之近,输税在百里之远”的怪事[46]。此外,凡家中有大厅者,即加门槛税[47]。在浙江,连民间卧床草荐,儿童玩耍的假面具,均得上税[48]。与此相应的是,税使为讨好皇帝主子而交进内库的税,亦巧立各种名目,如《明万历实录》二十九年(1601)所载的进税名目,即有暨禄进的“遗税银”,马堂进的“节省银”,张晔进的“赎罪银”,沈永寿进的“罚赎银”,李敬进的“赃赎银”,暨禄进的“赃罚银”,陈增进的“赃银”等等。

  至于课税的程度,《明史?食货志五》载为:“视商贾懦者,肆为攘夺,没其全货,负载行李,亦被搜索。”周晖则在《金陵琐事》中记了一则生动的事例:有个叫陆二的商人,往来吴中,以卖灯草为生。万历二十八年(1600),遇上如狼似虎、与强盗无异的税官。陆的草价一共不过八两,沿途几处抽税,已用了一半银子。船到青山,又有税官来索税,陆无钱交纳,气得把灯草搬上岸,一把火烧个干净。通过这个真实的事例,不难推知当时商税之繁琐、苛重,及对商民伤害的程度。

  还要说明的是,上述这些,并不是苛税的全部,还有手段更恶劣、科索更重、对社会影响更大的,像陈奉、高淮、高等等太监在这方面的暴行,我们留在下面各有关的传记中再论述。

  商业的发展,必须要求商品的迅速流通,万历皇帝派税使这样滥征商税的结果,使长江、大运河作为商品流通大动脉的机能被堵塞,城市经济受到严重影响,从昔日的“吴丝衣天下”[49],商人游江南北以至齐鲁燕豫,随处设肆,变为“三家之村,鸡犬悉尽;五都之市,丝粟皆空”[50],商店纷纷倒闭。万历三十年(1602),户部尚书赵世卿奏:河西务称税使征敛,以致商少。如先年布店160余家,今只剩30余家;临清关往年伙商38人,皆为沿途税使抽罚折本,现只存两人;临清缎店向来32座,今闭门21家;布店73座,今闭门45家;杂货店65座,今闭门41家;辽左布商绝无矣。河南一带货物多为仪真、徐州差人挽捉,因而畏缩不来[51]。应朝卿在《请罢采榷矿税疏》中亦指出:“自税使纷出,而富商之裹足者十二三矣,及税额日增,而富商之裹足者十六七矣。”商业备受摧残,平昔富庶繁丽之乡皆成凋敝,必然引起商税急剧减少。赵世卿还指出: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扬州、北新、淮安各钞关,岁征本折定额约325000余两,万历二十五年(1597)增银82000两。二十七年(1599)以后,历岁缩短,至二十九年(1601)总解266000余两。商税的急剧减少,不能不加剧了财政危机。

  (3) 宦官通过皇店、私店税商榷利
  皇店初设于正德年间,店的收入归内库,由内官经管。皇店有多种,如给事中齐之鸾所说的花酒铺;在皇城内设的宝和、和远、顺宁、福德、福吉、宝延等经营各处客商贩来杂货的店;由官店改为皇店的,如辽东巡抚都御史马中锡在安乐州(今辽宁开原)设的官店,后来就改为皇店;也有由宦官在皇庄周围或交通要道起盖房屋,架搭桥梁,以皇店为名,擅立关隘以榷商贾舟车乃至挑担小贩的,如于经于九门、关外、张家湾、宣大等处开宝源、吉庆等皇店,每年定额进贡八万两银,剩余的全归自己。有的宦官还借皇店之名放皇债,进行高利贷的盘剥。


第17节:明朝宦官与经济(4)
  宦官除把持皇店外,还依仗政治特权,在京畿附近建立私店。这些私店势焰之盛、扰害商民之甚,亦不亚于皇店、权贵私店。从《明实录》的记载中可见宦官的私店亦有多种,正统时,京城头角等处停积客货、客店、塌房中,就有由宦官开设的。太监僧保、金英恃势私创塌店达十一处;在河西务到直沽一带交通要道、通州、张家湾,亦有太监的私店。御马监太监刘顺既有钦赐的塌房,也有自置的塌房。成化时,太监梁芳曾得到钦赐的和远店,后来梁芳被贬到南京闲住时,才不得不将店退回。正德前后,辽东镇守太监朱秀在山海关外八里铺设立官店,以驻来往车辆,名义上是用这收入补充“犒夷”费用,实际上收入全归他自己,成了他的私店。兵部揭发这事后,武宗“诏宥之”,仍让他管业如故。

  这些皇店、私店“尽笼天下货物,令商贾无所谋利”[52],还纵使无赖子弟“霸占关厢、渡口、桥梁、水陂及开设铺店”,从中“贩卖钞贯,抽要柴草,勒摆渡、牙保、水利等钱”[53],如朱秀就擅自规定过一辆车,必须交银一两。宦官奏求得塌房后,还用它“邀接商旅倚势赊买,恃强不偿”,弄得“行贾坐敝”,亦“莫敢谁何”[54]。甚至搜查官员行李,失陷客商财物,等等。这种种与民争利无异于抢劫的行径,弄得怨声载道,以致武宗遗诏中不得不令“革京城内外皇店”。世宗初即位,马上对掌皇店的首恶太监加以惩处,把他的爪牙发配充军,迫使宦官勋贵在这方面稍作收敛。

  但厚利之所在,收敛只能是暂时的。万历时,“自赵承勋造四千之说而皇店开,自朝廷有内官之遣而事权重”,这时的皇店是“特遣中贵,赐之敕书,以压卵之威,行竭泽之计”[55]。宦官的私店亦随之急剧增加,冯保八店,岁有四千金之课。太监张诚“市店遍于都市,所积之资,都人号为百乐川”[56]。连像王安这样比较正直的太监,也开设布店,以善经商知名。这些形形色色的皇店、私店暗损国税,垄断经营,甚至断绝一些商人生计的情况,直至明亡不变,商业,尤其是京畿附近商业的发展,由是受到严重桎梏。

  (4) 矿税使——万历年间对工商业的一场浩劫
  明代自洪武以来,金银矿屡有开采。永乐年间开始派出宦官前往提督查核。永乐十三年(1415),太监王房等督夫6000人,于辽东黑山淘金,凡90日,得金8两。永乐十五年(1417),又命内臣在广西南丹州采金矿,一年多,仅得96两金,这才停止了。以后屡开屡停,中官提督开采之见载于《明史?食货志》的,有景泰时戴细保提督浙闽银场;天顺时,罗永到浙江,罗到云南,冯让到福建,何能到四川提督银场。

  明中叶后,由于生产发展,需要更多的金属制造工具;国内外市场扩大,货币经济发展,货币具有了神奇的、超自然的力量,因此对铸币用的金属需求量越来越大;统治阶级为摆脱日益加深的财政困境,满足不断膨胀的消费欲,而进一步垄断矿冶采炼,极力搜寻地下富源;加上采矿工程大,督办人员易于从中舞弊、敲诈勒索等等原因,宦官不断趁机鼓噪开矿。弘治四年(1491),龙绶请开银矿。正德初年,秦文请复开浙江、福建银矿。但采矿之到处为害,则主要在万历年间。

  万历以前,内官督开矿之为害,以银矿为例:云南大理府新兴等处银场,原拨各卫军充矿夫挖取,岁办银两。正德时,镇守内官改派人员分管各场采挖,未免中饱私囊,以致岁办之额不足,于是将矿夫口粮折办,又将夫丁干认,共补课额。大约每年银场所出,不过3000两有余,而矿夫口粮、夫丁折办干认,甚至达到28000余两,而加耗及靡费又一倍以上。云南人反映,由宦官派出之“京官管场,重取之军夫而不足,设令他官管场,专取之银矿而有余”[57]。又以铜矿为例,云南楚雄府等处铜矿铜驼票号,在弘治十八年(1505)以前,先是由布政司每铜10驮(每驮约重140斤),抽铜1驮,后因收放不便,改为照数折银交司,每驮纳银6钱。以后,镇守太监差人私自抽分,逐渐加收,每驮由纳银6钱增至1.24两。弘治十八年(1505),又由布政司改为每铜1驮,抽铜10斤收贮在库,以备铸造。但正德二年(1507)镇守太监崔安以奉钦命造铁减金银靶、缅刀等等,大约要用银2000余两,无从区画,提出要布政司将前铜斤给抽票簿印押,送付抽分。崔安调回后,继任镇守太监张伦相沿抽分。张伦调回时,票号发布政司。正德九年(1514),新任镇守太监梁裕,又以进贡、谢恩、买办金石、方物等项费用数多,提出要照崔安等在镇时之例,让布政司将铜斤号票送给他变易银两应用。至正德十年(1515),镇守太监史泰亦照前例行文,将铜斤号票径自出给参随人员抽分。以致布政司无法干预,“课税尽归消耗”[58]。


第18节:明朝宦官与经济(5)
  万历年间,明神宗派出宦官为矿监,到处开矿,为害更远远超过前代。《明史?食货志》载:万历二十四年(1596),“开采之端启,废弁白望献矿峒者日至,于是无地不开。中使四出:昌平则王忠,真、保、蓟、永、房山、蔚州则王虎,昌黎则田进,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则鲁坤,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栖霞、招远、文登则陈增,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则张忠,南直之宁国、池州则郝隆、刘朝用,湖广之德安则陈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西之西安则赵鉴、赵钦,四川则丘乘云,辽东则高淮,广东则李敬,广西则沈永寿,江西则潘相,福建则高,云南则杨荣。”这众多的中使派出时,均给以关防,而“中使衙门创设,并无旧署可因”,即没有固定的编制,因而人员冗滥,“大抵中使一员,其从可百人;分遣官不下十人,此十人各须百人”。[59]于是舆马充斥,人役沓杂,骚扰地方。这些随员又多是在各地网罗的地痞无赖,他们狐假虎威,到处把富者编为矿头,贫者驱之垦采。种种额外加派,无端需索,任意指良田、美宅、坟墓为“有矿”,立即便要开挖,只有收到贿银才停止。陈增用摊派的手法,强令有铅矿无银矿的益都县纳银。高淮在辽东逼迫地方交纳矿税银三万两,当地官员不得不“议于官俸、民房、牛驴、屯田、地亩及吏丞班银、各衙门公费内通融酌扣。犹且不足,又令民除正差外,每名征银或一两或二两”,这才能勉强支应过去[60]。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下面我们将在一些主要的矿税使的传中加以论述。

  万历二十六年(1598)户科给事中包见捷上疏,鲜明地指出:在开矿的名义下得到的银子,不是取自山泽,而是夺取于闾阎。大学士沈鲤在《请罢矿税疏》中,亦指出矿税“皆有司加派于民,以包赔之也”。而且官员行政上的加派尚有一定数额限制,相比之下,中使及其随员的攫取,却是任意的,没有任何限制的[61]。

  矿监税使之四出掠夺,用当时工科给事中王德完在奏本中的说法,是“出柙中之虎兕以吞餍群众,逸圈内之豺狼以吞噬百姓”[62]。实际上,从万历二十五(1597)至三十三年(1605)矿税使进内库银将近三百万两,其用处是“半以助浮费,半以市珠宝”[63],而八九倍于此的银子则流入了宦官及其爪牙的腰包。

  明王朝为内库收入这三百万两银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济上,沈一贯曾指出为矿税使而支出的费用达到每年八百万两[64],而矿税使破坏性的横肆掠夺,更使得“贫富尽倾,农商交困”,国库亏损。政治上,宦官与官员、百姓矛盾重重,比较正直敢言的官员被逮问罢黜,百姓被迫得“流离转徙,卖子抛妻,哭泣道路,萧条陌巷”,终于激成了包括山东、湖广、辽东、福建、陕西、山西、广东、云南、京畿和南直隶在内的广大地区里大大小小的民变,参加者甚至有官员、士人。结果杨荣被杀于云南,高淮被逐于辽东,孙隆逾墙逃跑,陈增一夕自经,更多的矿税使则是灭了威风,被撤回京。这些都反映了“天下之势如鼎沸同煎,无一片安乐之地”[65]。与此同时,地主阶级内部争夺财富的矛盾也日益激化,环绕矿税的争论,皇族集团与官僚集团——特别是南方地主阶级代言人之间的矛盾更趋尖锐。对这种封建统治险象横生的局面,高攀龙曾惊呼:“民不聊生,大乱将作矣。”[66]尽管如此,矿税仍延续到神宗死去时,才得以遗诏停止。

  2. 仓储
  明代仓储有中央的和地方的两种。地方的由布政司府州县自己管理,归地方掌握使用,中央的由户部管理。自宣德末年开始,在京、通二仓设置了总督中官。正统三年(1438),令户部侍郎一员同内官总督在京、通州粮仓及提督马牛羊等房草豆料,以后总督中官逐渐增至二三十人,设中瑞馆管辖。从此,“凡为仓库害者,莫如中官”,具体表现在:


第19节:明朝宦官与经济(6)
  (1) 管仓宦官之滥增
  弘治十八年(1505),李梦阳疏称:“仓、厂、场、库,钱谷之要也,今皆内官主之。……每处置一二辈足矣,今少者五六辈,多者二三十辈”[67]。但问题提出后未受到重视,人员仍在继续增加,如临清州,有临清、广积两仓,以前只有监督内臣一人,后增至两人。天顺等年亟罢,其后增至九人。正德五年(1510)九月后,只存六员。正德六年(1511)五月后,存留三人。但正德后期,仓粮数额未有任何增加,而监督骤增至十五人。这管仓太监十五处除均有“修理衙门、买办物料、人匠工食、工差人役支给等项”费用要供应外,还有大量随员。计管仓太监内掌敕杨太监一人便要跟用门子二人,皂隶二十二人,其余十四处每处门子一人,皂隶二十人,统计共占用门子十六人,皂隶三百零二人,俱在临清州服役。再加上投跟者众,以致“仆御骑从每相望于途,而驿递等衙门日不暇于应给”[68]。面对这种情况,正德十六年(1521),下令在京、通二仓、水次仓、皇城各门、京城九门各马场、仓场、各皇庄等处,但系正德年间额外多添内臣,司礼监照弘治初年查参取回时,又令临清仓监督内臣,止留见在二员,并不许纵容下人生事害人,以后不必添补。嘉靖元年(1522),又以户部屡奏监督“冗滥积弊,实为国家大蠹”,诏革中瑞馆及各官署。嘉靖三年(1524)议准今后京、通两仓太监不许添设。嘉靖十七年(1538),题准今后十库不准增添内官。但尽管如此连续下令,实际上监督内官以后仍时革时设。万历时,惜薪司竟至“朝进一人,暮进一人”,致“几十倍于前”[69]。可见管仓储内官人员之冗滥,已成难于改变的积弊。

  (2) 内府各库监收宦官之横索无厌
  内府各库包括内承运库、广积库、甲字库、乙字库、丙字库、丁字库、戊字库、赃罚库、广惠库、广盈库、天财库(亦名司钥库)、供用库等十二库,库各有专门职掌。弘治时,给事中胡易曾劾监库中官贺彬贪黩八罪。有鉴于此,弘治十七年(1504),孝宗下令:百姓输纳钱粮到京,凡遇收放内府各监局、各库及各衙门管事内使家人,有勒巧取财物及纵容下人通同作弊,致使揭债经年屡月不得完结者,治以重罪。紧接着,在正德元年(1506),武宗亦下令:内府各监局、各库及各处仓场收受钱粮,除旧例该用铺垫席秸等项按户部规定的数目取用以外,不许以前指各项使用为理由,勒要纳户财物。十六年(1521),又议准京仓收受粮斛,照旧止令原来委派的主事督收,不准提督太监违例攘收,纳贿作弊。尽管如此,正德时台州卫指挥陈良纳军器,仍因被索贿赂,未能满足内官要求,以致稽留八载,乞食于市。而京通仓提督太监蔡用等,则欲将已革去的晒夫、囤基、各色财物岁计银七万四千两仍行追收。嘉靖七年(1528),又议准凡遇有指称太监名目,勒要茶果等钱的,准各官员并缉事衙门逮捕,审问枷号。八年(1529),世宗下令每年差给事中、御史各一人,于内府内承运等库并各监局巡视监收,禁止和革除种种奸弊。真可谓三令五申,似要务行禁绝勒索之弊。但是嘉靖十四年(1535),提督京、通仓场内官监王奉、李慎互以奸赃讦奏时,户科给事中管怀理就指出,在处理仓场钱粮诸事上,宦官只知恣意索贿,于国事毫无裨益。十五年(1536)遂又议准长安等门守门人员,有仍前科索解户财物的,准许题参逮问。这实际上是反映了科索并未得到有力的遏止。

  隆庆二年(1568),给事中王玺等又指出内库之弊,在外面的有三种,即“包搅花费”,“解户私逃”,“挪移延缓”。在里面的有四种,即“铺垫常例”,“守门科克”,“茶果馈仪”,“棍徒需索诓骗”。更有严重的,如甲字库内臣赵纲因为勒索,将解户活活逼死。

  仓库内官横索之中影响最大的,一是内府收粮时的“增耗”,一是迫取铺垫。
  增耗:内府收粮时常以增耗为名,大肆勒索,常常因此加收数倍。京、通二仓总督、监督内臣每收米万石,就勒索白金十两。以岁运四百万石计算,则得白金四千两。又各占斗级二三百人,迫他们交纳月钱。其中为害最大的是白粮。成化以前,粮户解纳白粮及各样合用物料时,由户、工二部委官同科道官验收,然后运送内府。弘治以后,部官避嫌,不肯验收,令小民直接交到内府。于是白粮一石,公然加到一点八石才被收下,各项物料有被迫纳贿四百两银后,才取得批回的。正德时,临清州纳米一百石,用银六七十乃至八九十两,粮户无法交纳,往往因此被捕,死于狱中。嘉靖初,巡仓御史刘寓生揭露当时运粮纳粮加耗勒索的名称,有“太仓茶果”、“经司”、“该年仓官”、“门官门吏”,“各年仓官”
“新旧军斗”、“会钱”、“小荡光银”、“救斛面银”[70]等等。在这重重勒索下,解粮户唯有借贷赔纳,以致因此倾家荡产,甚至性命不保。到万历时,加耗更高达十倍,江南承担解白粮户,鲜有不破产者。


第20节:明朝宦官与经济(7)
  铺垫:以铺垫为名,大量向商人迫取银两,是内府各部门的普遍现象。铺垫钱始于嘉靖年间,指内府收纳商人所交物料时使用的包装、垫衬等用品,由商人另外交纳,这就为经收宦官向商人敲诈勒索大开了方便之门。以万历年间为例,万历三十五年(1607),工科右给事中王元翰一再上疏,称:“年来办纳钱粮,苦于铺垫”,“京师数万金之家,一挂四司铺户之籍,无不荡产罄资。投河经渎之惨,挈家载道之状,酸鼻刺心”。如惜薪司柴炭铺户王梁,交纳柴炭已超出原额一倍,陈洪则额尚未派,但均被供用库内官李进忠、吴进等以备办钱粮为借口,索取铺垫,把他们墩锁拶打,缚在烈日下暴晒,折磨得奄奄一息[71]。太监杨致中总理惜薪司时,除设管理、佥书等数十人外,还有守门、巡街、香匠、秤手、园头等等名目,这些都是张口待饱,游手好闲之徒。蜂聚豺贪,自然是各有分例,以致“各商每厂支钱,仅足铺垫”[72]。据工部右侍郎林如楚等统计,惜薪司每年共费库银十四万六千两,大半作了铺垫和各衙门的使费[73]。其他如光禄寺行户,他们交纳的米盐蔬果,素品腥肴,皆有膳盘装盛,但亦被索铺垫。如铺垫不能满足宦官们的要求,则任何物品均被抛掷作践,如撕裂织物,鞭碎水磨合式的炭条等等,甚至全部强行没收。办纳三十七处内外仓房场局草豆的商人,由于京库钱粮匮乏,他们不得不垫支银两,但内官仍然向他们索取铺垫,以致“人人破家,逃死相继”。据御史刘澄称,铺垫使被佥商的富户恸哭就死,诸司房却因有敲诈之机而沥酒相贺。《明实录》载:万历三十五年(1607),殷商一再佥报,得二十二户,其中因行贿、托情而得免除或逃亡了的,共二十一户,实际仅剩下一户。

  (3) 管仓宦官舞弊种种
  管仓宦官经常盗窃库存物资,侵吞公款,并刮取太仓银入内库。监守自盗,是明代内库中的常见现象。弘治十八年(1505),大学士刘健等上言,“内承运库放支银两,全无印簿支销,二十年来累数百万,以致府藏空竭。”显然,这里相当大一部分落到了监库宦官的腰包里。虽然,本库内官也曾提出请派人前往查算,但在宦官势焰之下,根本不可能有人敢认真清查。

  嘉靖十年(1531)以前,监库钱粮仍然一直没有账册。这年十一月,兵科给事中高金等奉旨查勘御用监钱粮,发现内府所藏象牙、画绢等珍奇物品,被典守者侵匿无数,世宗才下令以后监库要立籍账备查。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使立了籍账,要偷的还是照偷,不过多耍点花样而已。史载:“内府盗窃,乃其(指宦官)本等长技”,及至偷得多了,恐怕难逃大罪,就干脆放火灭迹。如嘉靖四十五年(1566),供用库大管库暨盛及其同伙卢添保,谎报失火焚去香料十八万八千多斤,后来被司礼监少监何进揭发,由给事中张岳等奉命严查,确认所焚并非香料,而是暨盛与商人李钦等盗卖了香料后放火灭迹。世宗这才大怒,把他治了罪。万历二十二年(1594),户科给事中杨恂等在奏疏中,揭露近年马数减少,而御马仓额料却从万历初的五万二千石增至六万九千石,草从一百九十五万束增至二百四十万束。马房牧地草场,户部原征银五万多两,现减少了八千两,而属御马监的征银却由一千多两增至八千多两,即增加了七千多两。不言而喻,这是御马监恃势占夺征银地,以多征得的银两塞入自己腰包的结果。

  宦官对库藏甚至有直接偷盗的,如熹宗刚即位时,李选侍赖在乾清宫不走,后在廷臣的压力下,才匆匆迁出。当时,由于时间匆促,情势混乱,李选侍的近侍宦官有不少趁机盗取内库秘藏。其中因暗藏珍宝等物沉重,心情紧张,以致在乾清门外跌倒,把金宝撒了满地、被当场逮住的,即有刘逊、刘朝、田诏,后来又陆续抓住了王永福、姚进忠、姜升、郑稳山、刘尚理等人,都是李选侍的近侍。

  (4) 宦官对太仓银及地方库藏的刮取
  宦官刮取太仓银入内库,对于明政府的财政来说,又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明史?食货志》载:明“初,天下府库各有存积,边饷不借支于内,京师不收括于外”。英宗时始设太仓库,收贮各省直派剩麦米,十库中绵丝、绢布、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者;以及抄没的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援例上纳的银两。故又谓之银库,归户部管辖。成化十七年(1481)十一月,以赏赐费用日多,取太仓银三十万两入内库供用。十八年(1482)十月,又取太仓银四十万两入内库。这就开了取太仓银入内库的先例。


第21节:明朝宦官与经济(8)
  弘治时,给事中曾昂请以诸布政司公帑积储征徭羡银尽输太仓,遭到户部尚书周经激烈反对。周经认为太仓尽刮天下财,非藏富于民之意。但与此同时,内府继续借口供应繁多,三次取入太仓银共一百三十万两。

  正德二年(1507)二月,刘瑾假传圣旨,派遣科道官查盘天下军民府库,令各地把历年积存的库存财物全部解送京师。后来户部尚书杨一清揭露,这批解送京师的财物,实际上有一半到了刘瑾的腰包。内承运库中官亦屡称内府财用不足,请支取太仓银。户部虽一再加以反对,但无效。《明史?食货志》载,到嘉靖时,原积有八百余万两银的太仓老库,只剩下一百二十万两。嘉靖三十七年(1558),令岁进内库银百万两外,加预备钦取银,后又取没官银四十万两入内库。不待言,凡此种种,均足以使太仓匮乏,只好运南京户部库银八十万两来补充,并以临清、德州两仓积银二十万两拨归太仓。隆庆中,又数取太仓银入内库。隆庆四年(1570)正月,内承运库中官甚至用没有署名,没有印信的空头札子,传谕户部进银十万两。当时户部尚书刘体乾以真伪难辨,拒绝支付,穆宗朱载还是命令“如数以进”。但当刘体乾提出要承运库减税额二十万两时,却被太监崔敏所阻,没有结果。而刘体乾终因与取银子的太监一再争辩,在这年六月,落得个被皇帝手诏勒令闲住的下场。

  万历时,太仓银荒更严重。二十二年(1594)十一月,户科都给事中杨恂等,在《看详月报帑藏尽空等事疏》中称:“接得太仓总督月粮钱粮揭帖,内开旧管新收与夫各项支放之数,犁然毕具,惟于实在项下,只注曰‘无’”[74],可见已被搜刮尽了。即便如此,中官温泰还进一步要求“尽输关税、盐课于内库”。到了天启年间,大权宦魏忠贤用涂文辅总督太仓银库、节慎库,崔文升、李明道提督漕运、河道,核京师、通州诸仓。这实际上是把国家的一切仓库都掌握在自己手里。不仅如此,对京城外面唯一颇藏金银珠宝的南京内库,魏忠贤也不放过,仍“矫旨取进,盗窃一空”[75]。

  对于地方的仓库,宦官亦常常直接间接插手其间。如在江南、浙江建的魏忠贤生祠,就把贮于镇江府库的十万两银子,贮于温州府库的十七万两银子统统花光了。而这些银子本来是准备用于备倭等国防急用的。

  上述种种积弊虽曾屡被提出,但没有任何结果。如果说有所反应,那就是有关官员任事的被阻挠,或者得罪。甚至如隆庆初年,内官监太监李芳“任怨稽查”,取得了“一时内库为之一清,所省岁不下百万”[76]的成效后,亦逃不脱其他宦官的媒孽,终于受杖下狱,被发配到南京当净军。

  崇祯皇帝朱由检早在藩邸时,就已深知宦官的为害,一上台就收拾了魏忠贤。但是,作为封建专制的最高统治者,他没有、也不可能铲除已经深深植根于封建专制主义肌体上的赘疣——宦官,反而在宠信和倚赖宦官的泥辙中越陷越深。崇祯四年(1631),崇祯帝不顾吏部尚书闵洪学等朝臣纷纷的谏诤,命司礼监太监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钱粮。六年(1633),派司礼监张其鉴等赴各仓,会同官员一起盘验收放。从此以后,宦官们还总理户、工二部钱粮、监督军需、军饷、盐课……总之,在皇权的庇护伞下,宦官对仓储的侵蚀,与仓中的硕鼠一样,从未停止,直至明亡。

  3. 岁办、采办
  所谓岁办,指每年各地上贡土特产。所谓采办,则范围极广,只要皇帝想起要什么,就派宦官四出搜求。这种派出宦官征纳、采购宫用物资,押运贡品或到当地监督制造御器,其实质都是利用皇权向地方进行勒索,因而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一大弊政,也是对社会生产、人民生活的极大祸害。

  (1) 岁办种类之繁,数量之多——以南京贡船为例
  据清初致力于研究明史的谈迁在《枣林杂俎》记载,南京贡船所装物品的种类及数量如下:“司礼监制帛二十扛,船五;笔料船二。内守备鲜梅、枇杷、杨梅各四十扛,或三十五扛,各船八,俱用冰。尚膳监鲜笋四十五扛,船八;鲫鱼先后各四十四扛,各船七,俱用冰。内守备鲜橄榄等物五十五扛,船六;鲜笋十二扛,船四;木犀花十二扛,船二;石榴、柿四十五扛,船六;柑橘、甘蔗五十扛,船一。尚膳监天鹅等物二十六扛,船三;腌菜苔等物百有三坛,船七;笋如上,船三;蜜煎樱桃等物七十坛,船四;鲥鱼等百三十合,船七;紫苏糕等物二百四十八坛,船八;木犀花煎百有五坛,船四;鸬鹚、鸨等物十五扛,船二。司苑局荸荠七十扛,船四;姜种、芋苗等物八十扛,船五;苗姜百扛,船六;鲜藕六十五扛,船五;十样果百四十扛,船六;内府供应库香稻五十扛,船六;苗姜等物百五十五扛,船六;十样果百十五扛,船五。御马监苜蓿种四十扛,船二。共船百六十六只,龙衣、板方、黄鱼等船不预焉。兵部马快船六百只,俱供进贡。”但这从基本上来说,还算是有定额。更糟糕的是额外的,不时需索的采办及随之而来的种种敲诈勒索。


第22节:明朝宦官与经济(9)
  (2) 采办、岁办是公开的掠夺
  据《明史?食货志》载,早在永乐时,买办颜料,已有“工役繁兴,征取稍急,非土所有,民破产购之”的情况。永乐十五年(1417),内官马骐到交采办,大索境内珍宝,弄得“人情骚动”。宣德初,巡按浙江御史尹崇高、泰安州税课局大使郝智等,先后奏称采买劳扰民间,妨碍农务,靡费甚大。因此,宣宗曾下诏除军器,军需物品外,停止买办,召所差出内官着令还京。但实际上这诏令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具文,采办鸟兽花木珍异的内官之派遣,并未因此而停止。以吴中为例,宣德时“中使时出四方,络绎不绝。采宝干办之类名色甚多。如苏州一处,恒有五六人居焉,日来内官,……或织造,或采促织,或买禽鸟花木,皆倚以剥民,祈求无艾”[77]。不仅吴中,其他地方亦有内官之遣。宣德五年(1430),遣内官吉祥持敕前往直隶应天、镇江等府州县并湖广、浙江等处所属河泊采取鱼只等项制造物件[78]。六年(1431)、七年(1432)均遣内使王宠等到长州等县买办布匹。这些内官、内使到处骚扰,贪纵为害,虐取于民。长州等县民人沈多福等,曾联名状告内使王宠等六年(1431)来坐买阔白三梭棉布700匹,因本地并不出产,于是“每布一匹,逼价银三两”,致“各行赔闭辏数,完足共银二千一百两”。七年(1432),王宠等“仍复到来,征收各县布价银两,但此价已经钦差太监刘宁等尽数封收,抄解去讫。又要各县重复科派”,以致“民力不堪”[79]。

  不过,宣宗朱瞻基当时仍坐朝问事,对民愤太大的宦官,也曾给予严厉的惩治。袁琦等的被处死就是显著的例子。谭希思在《明大政纂要》卷二○载:当时,内使阮巨队等往广东公干,受内官监太监袁琦指使,借采办的名义,凌辱官吏军民,逼取金银等物动以数万计。事发,宣宗于六年(1431)十二月,下令凌迟“自小随侍,颇称使令”,而得以逐步升为太监管事的袁琦,斩内使阮巨队、阮诰、武莽、武路、阿可、陈友、赵准、王贵、杨四保、陈海等十人。此外,内官裴可烈以贪暴,被逮下锦衣狱拷死。内使马俊公差还京,至良乡,闻袁琦事,自经死;宣宗以马俊亦与袁琦同恶害民,命锦衣卫戮其尸,枭首于市。中官唐受以公差南京,纵恣贪酷。宣宗命锦衣卫逮至京师,狱具,械赴南京,凌迟于市,枭首示众。宣宗还令都察院揭榜晓示中外:凡内官内使在外,不许侵占官民田地及擅造房屋;已经侵占官民田地及擅造房屋,所在官司取勘明白,原系官者还官,军民者还军民。中外官民人等不许受内官内使寄顿财物;有投托内官内使,因而拨置害人者,悉处同罪。因此,在宣德以前,采办宦官有时也不得不有所顾忌。

  正统以后,随着皇帝需求的增多,采造不断扩大,其祸害亦不断加深。成化时,购书采药之中官“动以朝廷为名,需索要求,无有纪极,东南骚然,民不堪命”[80]。他们“抑卖盐引,私采禽鸟,糜官帑,纳私赂,动以巨万计。……内府物料有至五六倍者”[81]。十七年(1481),中官王敬同奸徒王臣往湖湘、江右、江浙、京东诸郡采药。这二人以地方无赖二十余人跟随,大扰吴越,公然“信意出一纸,录市人姓名,括取金宝,人无得免”,以致百姓“或挈室而窜,白日闭户”,市人则“空肆而匿”,甚至郡县“亦或闭门不敢治事”[82]。其对江南经济与社会秩序破坏的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弘治时,浙江镇守太监张庆以进贡为名,每年搜刮百姓财物数万,而所贡之物仍出自民间。这种采办——掠夺,虽边远地区亦不免。如:
甘肃巡抚罗明揭露边卫的采办,是镇守、分守内外官各遣使属边卫搜方物,“竞尚贡献”,实际上是扣军士的月粮、马价,或骗取番人的犬马奇珍,佥派厨役造酥油等物品。及至起运进京时,无不沿途勒索骚扰。

  正德年间,刘瑾乱政,更是渔利无厌。由于各地镇守中官均得分别进贡一二万金才谋得这差事,因而以“岁办”之名进行的对地方的搜刮,就成了更普遍的、公开的、几乎是合法的现象。据《明史?食货志》载,这时“岁办多非土产”。如河南镇守太监廖堂以进贡为名,无名之征百出,有古铜器、窑变盆、黄鹰、锦鸡、猎犬、羔羊皮之类。与此有关的还有拜见银、须知银、图本银、税课司银、出办椿草银、扣除驿传银、马价银、甲首夫银、快手月钱银、河夫歇役银等名色。而左右用事之人,又私于下属卖马、卖布、卖纸、卖钞、卖铺陈;于沿途抽索客货。河南巡抚李克嗣曾上疏揭发阻止,但武宗“诏进贡如旧,其下人科取者,禁之”。不言而喻,诏令中第一句是实的,第二句只是官样文章,所以不但廖堂之搜刮未被遏止,而且后来的镇守太监还把这作为常规,固定下来。


第23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0)
  (3) 岁办的典型事例——贡茶、贡鲜
  贡茶、贡鲜是宦官们生财之道。据常州知府莫愚奏,宜兴旧贡茶额只一百斤,宣德六年(1431)猛增至二十九万斤。六安茶是贡品,而“中贵镇守者私征倍于官贡。有司督责头芽,一斤至卖白金一两”,茶户被迫“鬻产卖子以充”。结果是“茶在六安,始若利民,而今为民害则甚”[83]

  成化七年(1471),湖广镇守太监开始进鱼二千五百斤,成化十七年(1481)以后,猛增至二三万斤。贡鱼要装载船、车、人夫、保鲜,因而宦官从中大搞花样。以南京进贡鲥鱼为例,每年是五月十五先进于孝陵,然后开船北运,七月初一在北京荐太庙。路途遥远,时间紧迫,押运宦官遂得以乘机勒索,起运时,每岁在南京鲥鱼厂取里长二十名,各索银二十两,正德时更倍取其数。又要茶果银一百二十两,水夫银二百两,发船时又取民夫四千三百多人。船日夜开行,求冰置换急如星火。其实各地均不用冰,只是以高价折合银两,即所谓“折干”,因而鱼未到北京,早已腐臭不可闻。到京后,虽然加入鸡、肉、笋、菹及各种作料来掩盖这些臭气,但仍然不堪下筷。显然,这样的进贡冰鲜,实际上不过是向沿途百姓大捞一票而已。

  浙江富阳县所产茶叶与鲥鱼均为贡品,镇守太监王堂之流采取时,“民不胜其劳扰”[84]。时任分巡佥事韩邦奇目击其患,曾写下《富阳民谣》一首,悲愤地揭露了王堂及其狐群狗党搜刮富阳人的罪行:

  富阳江之鱼,富阳山之茶。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采茶妇,捕渔夫,官府拷掠无完肤。昊天胡不仁,此地亦何辜。
  鱼胡不生别县,茶胡不生别都。富阳山,何日摧!富阳江,何日枯!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
  韩邦奇还向武宗上了《苏民困以保安地方事》一疏,指出“征科四出,军民困瘁已极”,建议“今后敢有指称进贡各色,在各地方需索财物,骚扰为害,应参奏者奏请究治,应拿问者径自拿问”[85]。但结果,被“参奏”、“究治”的不是宦官王堂之流,而是韩邦奇。王堂“奏公作歌怨谤,阻绝进贡”,韩邦奇遂被逮至京,下锦衣狱,撤去官职[86]。

  不少宦官还借进贡名义,多取船只,夹带私货,牟取暴利。正德十三年(1518),南京尚膳监王敬进鲜过徐州时,就被指挥王良查出船中夹带有硫磺等违禁物品。而且贡船由宦官督运,沿途恃势纵横,强要人夫、财物,凌辱吏民。嘉靖时诗人王磬,曾写过一首脍炙人口的《朝天子?咏喇叭》:“喇叭,唢呐,曲儿小,腔儿大;官船来往乱如麻,全仗你抬声价。军听了军愁,民听了民怕,那里去辨甚么真共假?眼见的吹翻了这家,吹伤了那家,只吹的水净鹅飞罢!”后来张守中为王磬的诗集《西楼乐府》作序时,曾指出:“喇叭之作,斥阉宦也。”显然,这首《朝天子》,正是对宦官督运贡品船的暴虐行径的深刻揭露。

  由于上贡严重扰害百姓,所以在韩邦奇以外,还遭到其他一些正直官员的抵制。英宗时,萧山令苏琳敢于对着皇帝指责岁贡樱桃是“朝廷以口腹残民”[87]。文温州在永嘉时,中使令纳当地美梨进贡。为了避免由此而来的祸害,文温州断然下令尽砍梨树。无独有偶,常熟知县郭南,也令全部拔去当地所种之良种软栗,以免“以此殃害常熟之民”[88]。凡此种种,皆足以说明岁办对生产之破坏是何等强烈。

  (4) 织造,矿税之别名
  在采造中,影响最大的项目是织造和烧造。
  织造主要包括江南、山西的丝织,陕西的毛织,其中又以江南的丝织为大宗。
  明代,纺织业是第一大手工业,其中又以丝织为主。棉织业这时虽已蓬勃兴起,但主要是民用,宫廷、官贵以及作为商品出口的仍然是丝织品。所以这时丝织地区虽然由于棉织的兴起而相对有所缩小,但生产仍然发展得很快,生产工具有显著改进,技艺上的难度也越来越高,产品日臻精美,花色品种繁多,仅《博物要览》上列得出名字的锦、绫,即有紫宝阶地锦、紫小滴珠方胜鸾鹊锦等四十三种锦,涛头水波纹绫、白鹫水纹绫等二十九种绫。产量也大,在外贸商品中占居首位,而且深受欢迎,开始远销到美洲。在江南一些城镇,纺织业已开始突破依附于农业的家庭手工业的传统地位。


第24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1)
  但是,宦官的监督织造,却给蓬勃发展中的丝织业带来了一场灾难。它不仅直接限制、摧残了独立手工业者的私有制作,还把所得利润变成了私人的巨额外快或皇帝内库的一笔可观收入,从而转化成了各种形式的浪费开支,既销蚀了本来应该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基金,因而又从另一个角度限制了生产的发展。

  明代各省均有官局织造,重点是南京、苏州、杭州三地。洪武初,设苏杭织造,属地方官督造。永乐年间开始派内使前往监督,弘治末年曾一度革除,以后时遣时革,累计派出的织造宦官是很多的。以苏州织造局为例,永乐时有奉御萧月、内官阮礼,洪熙时有太监刘景、罗玉,宣德时有内使陈源、阮个,正统时有太监韦义,天顺间有内官来福。成化以后,各朝所遣均为太监。成化时有罗政、陆英、麦秀,弘治时有韩义、梁裕,正德时有龚洪、杨、芮景贤、晁进、孙锐、张玉、浦智、廖宣、梁玉、李彬,嘉靖时有吴勋、张杰聪、耿隆、郭秀、宗伟,隆庆时有李,万历时有孙隆,天启间有李实。如果再加上历年派往南京、杭州的督织宦官,数字当更可观。这些织造太监,最初不过是督造上贡缎匹。万历中,承运库太监孙顺以岁造羡余八千两打动了明神宗朱翊钧,又力荐两淮盐法太监鲁保兼管南直隶、浙江等处,从此这些地方的岁造亦归并内监管理。这种体制上的改变,和从天顺四年(1460)开始的,由苏、松、杭、嘉、湖五府于常额外,增造彩缎七千匹的坐派,加在一起,对江南丝织业是个深重的灾难。所以嘉靖万历时,宦官督织造已成为社会上一大顽疾,“今天下之为民害者,孰有甚于监督织造之使乎?”“今天下苦织造久矣!”[89]等呼声,响遍朝廷内外。究其原因:一是在督织宦官拨弄下,织造所需数额日大,费用日增,从而加重了百姓负担与国家财政混乱。二是宦官借织造之名,营私舞弊、敲诈民财。

  甲、丝织造数额与费用之日增
  天顺时,增造彩缎七千匹。弘治初称“停免”苏、杭、嘉、湖、应天织造,但不久又复设。据《明实录》载,十三年(1500)正月,工部尚书徐贯等提出“近岁织造改样,丝纱罗等数至万计,工未就绪。今又令苏杭等府织各色花样一千五百余匹,每匹价银有多至四五十两者,奇巧过多,费用不赀”。同年五月,五府六部等衙门又奏:“自弘治七年(1494)起至十三年(1500)止,南京、苏杭差内官织造上用各色织金丝,共八万四千七百六十匹”,要求将派往各处之织造内臣取回,停止工作,“以苏民困”。对此,孝宗刚刚批准,太监邓即以供应不足,又要求照旧织造。经工部力争,才于十六年(1503)减苏杭额数三分之一。据《杭州府志》载,即使是遭灾的弘治十七年(1504),浙江的上供织造费仍达巨万,而且责限甚严。

  正德时,刘瑾擅权,滥赏日增,尚衣监提出,内库所贮诸色丝、纱罗、织金、闪色[90]、蟒龙、斗牛、飞鱼、麒麟、狮子通袖、膝[91],并胸背斗牛、飞仙、天鹿均已赏赐完毕,请令苏、杭、应天诸府依式织造。于是,武宗朱厚照马上下令织造,一次数额便达一万七千匹。

  隆庆之始,也曾诏撤织造中官,但旋即复遣。不仅复遣,还把杭、嘉等地劝农厅改为织造馆,织造数量也增加了。隆庆二年(1568)三月,命李往苏杭督织造,计费约四十万金。李尚未行,内织染局太监陈洪又呈新花样,于是又以新花样续发李,催办一千八百六十匹,计费共六十余万金。《明实录》载,工部官员当时曾一再奏请停止,揭露陈洪之续发新花样,只是因为穆宗曾令将织造贡品直接解进,不必经内织染局,这样陈洪便失去一个解进时索取常例的机会,因而以此作为补偿。但在内织染局频称“匮乏”的情况下,皇帝直接提出了“朕用不可缺”,坚持续发,官员也就无可奈何了。四年(1570),尚衣监太监崔敏传旨,令南京加造缎匹,数至十余万。六年(1572)二月,又遣内臣往苏杭织造龙袍、翟服、绒锦、鸾带。


第25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2)
  万历初,苏杭织造亦尝停止,织造太监曹金也被撤回。不久,以神宗将大婚,遣司礼监随堂孙隆到苏杭等府督造袍服,“计共七千余套,约用工料银十万余两”[92]。万历三年(1575),又于岁造之外添织九万有余。承运库太监旋又在上供御用等项已足够用的情况下,仅因赏赐三卫“夷人”,缎匹缺少虎豹一样服色及每岁赏赉溢于旧额,便提请行南京、苏、松、浙江等处,增织包括上用袍服等项在内共三万七千匹,用银约四五十万。十年(1582),内承运库又以急缺缎匹,奏行浙江南直等府动支无碍官银织造各色丝纱罗锦布绫,共十万四千四百九十匹。此外,万历十年(1582),又把素丝改织金胸。十七年(1589),以素丝改织红云虎豹。以后纱罗又改丝,浅色改为大红。这一系列改动使造价越来越高,承应愈来愈难。四十三年(1615),改缎、袍缎又动费数十万。这些费用都是在“毫无额设,抚按与职部(按,指工部)方蒿目而忧无米之炊”的情况下提出的,又是在宦官“朝上请而夕得旨”的情况下被迫令执行的[93]。

  为了完成这不时的、巨大的上供织造额,历代以来不得不从各方面挪移经费。以浙江为例,弘治时,中官织造者请增给两浙盐课两万引,户部尚书周经请止,不从。周经再疏请断其后,但孝宗仍于弘治十一年(1498)五月,下令每年以浙盐五千引拨给织造局。同年七月,浙江守臣又请给竹木银钞税为织造费,只是在周经以征关非旧、水大民贫等理由力争下,才得停止。正德九年(1514),命户部拨两浙运司官盐两万引付太监杨等织造,户、工二部力谏,无效。据《明史?食货志》载,织造的费用,有直接取给户、工二部的,甚至有“搜刮库藏,拘留军国之需”的。

  乙、丝织造中宦官之营私舞弊及其影响
  织造太监有敕谕关防,在太监中地位甚高。太监刘若愚在所著《酌中志》一书中,说织造太监“秩视秉笔,而安逸尊富过之”,因而宦官以讨得织造之职为登仙,不惜花数万金来行贿营求。嘉靖二年(1523),浙江镇守太监梁借口进贡,派人私带宝货,满载舳舻到京打点,其目的就是想谋得带管织造。果然不久以后,内织染局署局事御用监太监刁永等,即请差官苏杭等处织造。这是最明显的例子。

  既然是以重贿谋得的差事,到任后必然要求得到加倍的补偿。所以他们都携带如狼似虎的参随,定出种种勒索的名目。据《明实录》载,勒索的名目,初任有拜见,岁时有节礼,各行有分例,科派有解扛。同时,作为样板的缎动以数千匹,带造多逾本数。稍不称意,便将织成品作践撕裂。嘉靖时刁永赴苏杭,
“苏杭大扰”,隆庆时浙江织监晁进“黩货害民”,万历时织监“借名加派,非分要求,织造之家十空其九”[94],天启时李实到苏杭“一味营利”一类的记载,在有关史书中俯拾即是。而借题发挥,从中得利的名堂亦不少。如内臣“赍去式样,则欲马快船只车辆装载,差去人员,则用廪给马匹军民应付”。其实,所谓“式样”,只不过是几张画着图式的纸样,动身前已如此兴师动众,在沿途的需索,到达后的供张,自不在话下[95]。至于上供织品时的额外讨船,满载私货等等,则与贡船同,这里不赘。

  万历四十三年(1615),浙江巡抚刘一、巡按李邦华、工科给事中刘文炳等揭露督织内臣之司房、书门、长随等多达千余人,这些都是市井无赖,奸猾之徒,他们整天唆使改造、添织的原因,无非在于“多一匹织造,则若辈多一匹侵牟。机户、堂长有常例,给发、验收有克索,往往借上供为名,阴以饱无涯之溪壑”。这些人中,傅时(按,有些书作傅晓)是个典型,他本是武林人,落魄无赖,投到织监孙隆门下,由于他巧猾奸诡,逐渐得到孙隆信任,成了他的司房,凡操纵出纳,悉以听之,孙隆在苏州增设税网,对机户广派税额,民间织机一张,每月税银三钱,缯织成,每匹纳银三分,方准上市等一类公行攫夺的事,无不与他有关,故富至数百万[96]。傅时百万,孙隆之财富可知,其他织监的财富可知。


第26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3)
  为了延长任职这肥缺的时间,织监还耍出各种花招。如《明史?朱衡传》载:万历初,命停止织造,“内臣不即奉诏,而请增织染所颜料”;后来除苏、松、杭、嘉、湖五府岁造之外,又令浙江、福建、常、镇、徽、宁、扬、广德诸府州分造,增万余匹。除江南外,山西又有潞绸之织。据给事中马从龙所言,“一绸之费,官价之外,不啻三倍。”南直隶、浙江丝、纱罗、绫绸、绢帛,山西潞绸,又从原来每匹3.5丈的规格,改为每匹4.2丈以上,等等。

  从上面所述看来,很显然,织造在导致民力凋敝、盐政日坏、国库空虚的同时,也摧残了正在发展的丝纺工业,如苏州。据《苏州府志》载:苏州丝织业发达,“东北半城,皆居机户;郡城之东,皆习织业”。蒋以化也说“我市吴民罔籍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两者相资为生久矣”[97]。但正统间,韦义使机户“民力告匮,杼轴皆空”。正德、嘉靖时织监使“苏杭大扰”。及至万历,鲁保的兼管使机户“家家割机”,“闻风逃窜”;孙隆在苏州使“吴中之转贩日稀,织户之机张日减”,“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房罢而织工散者又数千人”。又如在南京,督织内臣“各往往指称进贡等项名色,经营织造,或占据机房,或拘拿人匠,或强买丝料。公私兼并,纷纭夺,百方剥扰,匠艺为之失业,商货为之不通,民生憔悴,而丝帛之利大不如前”[98]。

  丙、毛织造之伤民
  除丝织外,织造内容尚包括毛织一项。毛织织造主要是织驼毛、羊毛的制品。永乐中,以驼[99]温暖,令内官于所织地方索买,且令专业者给官料织造五十匹,从此遂成为常例。正统初,陕西参政年富奏本司原造绫绢九百余匹,复加造驼五十匹,民力不堪,请求免去,得到英宗认可。

  弘治、正德年间,陕西的羊毛织造任务仍是属于临时性的,如弘治十四年(1501),司设监奏改造龙毯、素毯一百零四件;正德九年(1514),进上用铺花毡帐一百六十二间。

  毛织作为一项经常性的织造,是从嘉靖四年(1525)二月,复遣内臣往陕西织造羊绒开始的。五年(1526),太监刁永借口宫中缺用,请遣官织造,廷臣谏阻未遂,以后便成了常例。

  毛织织造的情况,见于史籍的记载,远较丝织少,但从不算多的材料中,亦可见其扰民之大概。据《明实录》载:弘治十三年(1500)七月,巡抚陕西都御史熊称:今陕西织造各色织金彩妆羊绒共五百余匹,但经过十个月,费用逾两万,才织成二十匹,而且织造物料、工役,悉取给于四方。因而请求“取回内臣,罢其织造”。又如上述弘治十四年(1501)之改造龙毯、素毯,所用之羊毛取于山西、陕西;绵纱等取之河南;毯匠征自苏、松;成造之式样则拟定于南京。可见毯之成造,劳费百端,动经数载。

  如同丝织造额日增一样,万历时,羊绒织造每年数额不一,但质量、数量上的要求都比前大大提高了。二十三年(1595),织造74700多匹,估价160余万两。二十五年(1597),陕西抚院贾侍问疏称:该省应造龙凤袍共5450匹,额设机543张,织匠1534名,挽花匠1602名,新设机350张,该织匠350名,挽花匠750名,挑花、络丝、打线匠4200余名[100]。《明实录》又载:二十九年七月陕西抚按称:“每岁御用袍服以四千匹为额……每绒一匹,各长五丈八尺,每机日可织一寸七分,二机合织计半年方完一匹。今改织盘棱采妆及剜样暗花等绒,每机日只织一寸二分,二机合织,八月余方成一袍。”一省一年之负荷已是这样重,工科署科事右给事中宋一韩在《比岁织造大项等事疏》中也不得不疾呼“临洮苦织绒……百姓逃徙十室而五”。可见羊绒织造对经济与民生之影响大致与丝织造同,只是地域较窄,数量较少,因而在程度上有所区别而已。

  明朝这种用太监督管织造,对丝织业、毛织业恣意掠夺摧残的情况,直“至国亡不变”[101]。万历二十八年(1600),在朝臣纷纷谏止矿税声中,礼部署部事侍郎郭正域驳鲁保疏请兼督浙江、南直隶织造大权时,指出“织造,矿税之别名也”,这一语,正一针见血地道出了织造的实质及其危害性。


第27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4)
  (5) 烧造对制瓷业及陶都百姓之影响
  烧造指烧造砖瓦及陶瓷器。砖瓦烧造在外有临清砖厂,京师有琉璃厂、黑窑厂。嘉靖后期营建繁多,近京及苏州亦设了砖厂。“明代各厂俱有内官司之。”[102]砖瓦烧造之规模及影响不如陶瓷之大。

  陶瓷是明代第二大手工业,生产技术已达到很高水平,一道釉和彩绘等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更有五彩、斗彩等创造,景德镇以陶为生者近十万,产量占全国的一半,开始成为全国瓷业中心,成为一个高度集中的手工业城镇,产品远销欧洲、美洲。但如同织造一样,宦官督陶也使陶瓷生产纳入了封建统治的轨道,因而制瓷业中已经勃发出的新的生机,亦受到束缚、扼杀。

  据《大明会典》“陶器”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规定,“凡烧造器皿等物,须要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或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其所以如此,一是为了减省费用,另一是因景德镇产瓷质量较好。因此又规定,“凡江西烧造全黄并青绿双龙凤等瓷器,送尚膳监供应。其龙凤花素圆匾瓶爵盏等器,送内承运库交收,光禄寺应用。”但不久,建文四年(1402),即在景德镇置御窑厂,派中官一人专烧御用瓷器解进京师。这时岁解数不多,比较稳定。

  洪熙元年(1425)九月,宣宗派遣少监张善前往监造奉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祭器等。宣德二年(1427),张善因贪酷虐下,并以所造御用器分馈其同列等事发,被斩于都市,枭首示众,中官监造亦随之停止。宣德八年(1433),尚膳监题准烧造龙凤瓷器,差本部官一员关出该监式样,经饶州烧造各样瓷器四百四十万三千五百件,这属于临时性的差遣。正统初,命造九龙九凤膳案诸器,既又造青龙白地花缸。烧成后,王振指称有裂纹,英宗遂遣锦衣指挥杖提督官,而敕中官往督更造。这是中官常期督陶的恢复。成化年间,中官往督造的时间更长,数量更多。成化十八年(1482),后卫仓使应用时建言取回内臣,改由地方官督陶,即被斥为“妄言”,把他关进锦衣狱。

  其后,《陶说》载谓:“终孝宗十八年不言窑事”,这是不确切的。弘治时,江西督陶宦官之遣召有数次。据《明实录》载,三年(1490)、十一年(1498)、十三年(1500)、十五年(1502),均有朝臣疏谏遣内官督陶或请召回,所以这期间只能说是时遣时革,并非完全中止。正德时,宦官擅权,督陶全部复用宦官,直到嘉靖九年(1530),才诏革中官。嘉靖九年(1530)至万历初年,革撤督陶内臣时间较长。督陶主要由政府官员负责的,是天启、崇祯年间。

  所以总的说来,明朝烧造是“以中官莅其事”[103]。这些口含天宪的中官恣意中饱私囊,擅作威福,大大加强了御器厂的封建性、腐朽性,把陶瓷业生产置于封建桎梏之下,其表现如下:

  首先是所需索的花式品种多,数量大。隆庆五年(1571),内承运库太监题奏缺少各样瓷器,要造里外鲜红碗盅瓯,并大小龙缸方盒共十万五千七百七十件。而龙缸体式要求底阔肚凸;五彩缸不仅重、大,而且色多系惊碎。万历十一年(1583),除上述各种及祭器外,又有围棋棋盘、屏风、笔管、盒炉等等项目,这些都是工艺难度很大的。例如,圆的制品可以旋就,“独方物,即至小亦须手捻而成,最难完整,供御大率十不能一二”,“棋局如片板,尤难就”[104]。万历十九年(1591),又命造各项十五万九千件,后又复增八万件,至三十五年(1607),仍未能完工。

  其次是贪污与浪费使烧造成本大大增加,“每岁造为费累巨万”,致江西“辄以陶故加赋”[105]。成化二十一年(1485),南直隶巡抚王恕上言,指出烧造御器内臣每年用银不下数千两,以致产品“虽曰瓷器,计其费,不减银器之价”[106]。正德十一年(1516)尚膳监提出供御瓷器不足,又要派中官到饶州提督烧造,工部以劳民伤财,极力反对,无效。十四年(1519)江西巡按御史唐龙在《停差烧造太监疏》中指出:“烧造太监,应办物料与供应役使之人,岁该银二万七千余两”,这些钱皆取于民,以致百姓听说他们要来,便“相顾失色,且惧且泣曰:‘人殃乃至乎!’”可见烧造太监鱼肉黎民百姓已到了何等程度。


第28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5)
  再次是对民窑工艺水平提高、生产发展的限制以及对陶工的迫害。正统中,由于王振“特严饶州府私造异色瓷器之刑”[107],严格限制民窑生产的品种,据《明实录》载,当时一再下令民窑,凡烧造官样青花白地瓷器货卖或馈送官员之家的,正犯处死,全家谪戍口外。禁私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等瓷器,有敢冒前禁者,首犯凌迟处死,抄没家产,丁里充军边远卫所,连知情不告发的也要连坐。正德间,钱能镇守云南时,从国外得到回青原料,加入烧窑器时,能使瓷器颜色特别好,以后,督陶太监亦以此作为对民窑或匠役敲诈的一个手段。中官督造之御用器烧造难度高,数量大,要求急,工匠因而饱受捶楚驱迫,“战栗于喜怒之下”[108],而且“赴役者多不得值”[109],甚至有被迫死的,如里村的窑户童宾,便是因“烧龙缸,连岁不成,中使督责甚峻,窑民苦累”,而“为众蠲生,跃入窑突中以死”的[110]。

  万历二十七年(1599),江西税监潘相兼督陶,更将这种“人殃”祸害推到顶点:“(潘)相一出,必且宏并及衙门,繁侈供帐;必且多带参随,另作一番威福。”[111]“又奏税监勘合马牌不许驿传有司挂号”,“又请添解送瓷器船只,每府各造一只,每岁当费万金,江西十三府,当费十三万”,实际上“即使用船一只,所载亦已无算”[112]。这些显然是极大地加重了地方与百姓的负担。时人“工非不习也,募非不广也,所造既已不少,所费亦且不赀,而陶冶未获观一器之成,内府未获收一器之用”[113]的说法,虽有些夸张,但其对太监督陶破坏性之揭露,却是不错的。

  不仅如此,潘相还与当地土棍勾结,借口上供,掠夺、垄断制瓷器的主要原料陶土、青料等,而对应役的工匠、自己参加烧制的小窑户则百般催迫,克扣工值,对陶户增税,“例外苛索”,甚至“以低青给诸窑,追呼其值”[114]……这一切引起江西百姓的极大愤懑,在潘相勘矿时,不卖食物给他,使他整天水米均无下咽,而“景德之民,欲食其肉”[115],终于激起了镇民焚厂房等暴动。

  潘相在江西督陶二十年,使御器厂内在嘉靖朝撤去中官后有所发展的雇役经济遭到极大的压抑,在民窑生产迅速发展的同时,御器厂日形凋敝,景德镇也从“以陶利”变成“以陶害”。

  4. 盐政
  盐课是封建王朝重要的经济来源,盐政的好坏,上关系国库收入,边储虚赢,下关系民生日食,与社会的治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故历代统治者对此均极为重视,严加控制。明代,盐业经营全部由封建国家垄断。朱元璋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早在至正二十六(1366)、二十七(1367)年,即先后置两淮、两浙盐官。洪武初,又在诸产盐地次第设官管理,建起六个都转运盐使司,七个盐课提举司。正统时,更设两淮、长芦、两浙巡盐御史。《明律》还规定:“凡私煎货卖(盐)者,绞。”
“非产盐处夹带三十斤以上者,决遣无赦。”所以对盐的管理、控制,不可谓不严。但是,即使在这样严格控制的领域里,依恃着皇权的殊恩异宠,宦官的手同样插了进来。

  (1) 宦官对盐政之干预
  《明会典》载:“永乐十三年(1415),差御史、给事中、内官各一员,于各处闸支盐课。”这是最早的宦官干预盐政的记录。《明史?食货志》又载:正统元年(1436),始命侍郎何文渊等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命中官、御史同往”。“成化中,特遣中官王允中、佥都御史高明整治两淮盐法”,这是宦官参与盐政的继续。正德四年(1509),刘瑾更奏疏通盐法四事:一、请免征天下户口食盐银钞[116];二、请令巡盐御史躬亲掣验;三、请禁私贩夹带;四、请禁空文虚引。结果,除军民户口食盐仍旧外,其余均得到批准,还令“司礼监立碑在侧,时常省察”[117]。虽然对此实行的具体情况,史籍中未见有明确的记载,但刘瑾提出了如此系统的措施,并且多数被认可,也足以说明宦官干预盐政曾经达到何等程度。

第29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6)
  (2) 宦官对盐法的破坏
  宦官的干扰盐法,也是很严重的。《中官考》、《明大政纂要》等多种史书里,就有正统时,辽东镇守太监王彦家里藏有盐引,司礼监太监金英家奴郭廉、赵显多支浙盐等的记载。

  成化时,对中宦中盐并非不加约束。成化四年(1468),令内外官员之家不许占中盐引。但令出不行。据《典故纪闻》载,同年,尚膳监太监潘洪即欲中纳两淮余盐。十九年(1483),内官王钿欲中河东盐二万余引。虽然他们均被户部参奏,宪宗亦分别斥之为“损国课以益私家”、“违例中盐,与民争利”,并让户部揭榜禁约:“后有犯者,必罪不宥”。不过,仅此而已,并未绐予他们任何处分。而且,这亦不妨碍太监李棠获准开中辽东盐一万引;陈铉、潘午各得赐盐万引,王包得赐淮盐六千引;而太监刘通在弘治十八年(1505)内,不仅本人得赐淮盐1000(万?)引,连家人徐达也得赐淮盐三万引。大宠宦梁芳更前后请得两淮存积余盐[118]数十万引。事实胜于具文,因此那些“不许”、“必罪不宥”等等禁约,并不能阻止日后宦官的屡屡干犯盐法。

  明代盐法日渐破坏,主要表现为奏讨盐利者太多,以及借机夹带、贩运私盐以牟利、破坏开中的现象日益严重。在这当中,宦官是一股不可忽视的恶势力。
  甲、宦官借织造之名奏讨盐利
  正如在织造部分我们曾论及的那样,宦官督织造,借织造之名奏讨盐利,其后果是对盐政的破坏。以弘治朝为例,《明史?李敏传》、《周经传》分别记载:弘治四年(1491),龙绶请长芦盐两万引,鬻于两淮,以供织造。弘治九年(1496),中官织造者请增给两淮盐课两万引。这类情况当时已引起官员们的忧虑,纷纷提出谏议。据《明会典》载:弘治十三年(1500),奏准其织造官有奏讨盐引,越境货卖者,听户部并户科论奏治罪。十四年(1501),以织造开卖盐之端,附带私盐横行江湖,“官盐阻滞,商人不应”等原因,派佥都御史王清理两淮盐法。十六年(1503),奏准织造缎匹再不许奏讨盐价,违者许户部户科论奏。在短短的三四年间,又是一再“奏准”,又是差出重臣清理,可见弘治时以织造为名奏讨盐引之滥。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令五申之时,弘治十六年(1503)十月,内官监太监龙绶竟敢冒犯禁令,以供应缎匹缺乏为名,要求支两淮盐价以给织造,而且这请求居然得到孝宗本人的允准,命支三万。令出不行,难怪紧接着的正德一朝里,宦官们乞请盐引不绝。如正德元年(1506),承运库太监王瓒往南京、江浙织造,乞支长芦盐一万二千引,崔杲往应天等府织造彩妆缎匹,亦奏讨长芦盐一万二千引等等。

  这些以织造名义奏讨得的盐,盐船上都插着黄旗,称“钦赐皇盐”,沿途官吏答应稍迟,便被鞭打责罚,更无人敢加以检查。因此,“引一纸,便夹带数十引”[119]。正德时,太监吴经督织江南,除支领盐引外,还声明要关津及巡盐衙门“不得盘诘阻滞”。这不准检查盘诘的原因,当是人所共知的。有的还乘机敲诈勒索,借势骚扰,杨镇就是一例。正德四年(1509),太监杨镇赍官银万两,长芦盐八千引,往南京易银买丝织造。他趁机以这些银私自买盐,混同装载,用了六百只船,沿途还勒索得贿赂银一万六千二百两,连家人韦庆等都得银几千两。由于是被刘瑾内行厂的人告发,所以才送南京三法司审问。

  乙、宦官对私盐之夹带、私贩
  不少宦官借着特殊的身份、特殊的任务,借进贡船等大量干着夹带、贩私盐的勾当。明初,贩私盐者罪至死,虽懿亲勋戚不稍贷,但法久弊生,《明会典》有“宣德五年(1430),令:
往来内官内使、官军人等夹带私盐者,许应捕官军人等盘拿”,“景泰七年(1456),奏准:凡势豪(包括宦官)、军民人等聚众兴贩私盐者,经解兵部发铁岭卫充军”等记载,反映了宣德、景泰年间大量贩私盐的活动中,就有宦官参与。成化十三年(1477),又奏准内外官员凡坐马快船只,如有夹带私盐,不分有无知情,俱照例问罪。可见以前的禁令并无多大实效,成化时不得不再申有关规定。但是,十三年(1477)发布的禁令又如何呢?十四年(1478),南京内官监覃力朋乘进贡之机,用马快船一百艘多载私盐,并用武力拒击典史盘诘检查,打落典史牙齿,射死一人。十九年(1483),太监王敬往江南采药,政府发给他盐七千千引公用,但实际上,王敬既发了一万五千五百引到宁国等府卫,又发了数十船往江北。二十一年(1485),到河南公干的内官熊保沿途贪暴,杖死皂隶,又多载私盐,强迫州县发卖。显然,他们这些行径都是直接犯禁的,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把禁令放在眼里。但是,皇帝又怎样呢?皇帝总是对内臣法外开恩。被刑部按私盐拒捕律判处斩首的覃力朋,由皇帝出来免罪。熊保只不过发到南海子充净军种菜。王敬是被贬了,然而这不过是由于他带着骗子王臣到处恣行掠取,激变生员,而不是由于夹带私盐。这样,一切禁令自会与前朝诸禁令一样不生实效。《明史》中《盛应期传》、《徐恪传》分别载:弘治六年(1493),李广家人市私盐至济宁。岐王朱枚弘治八年(1495)就藩德府时,中使携盐数百艘,强卖于民。


第30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7)
  正德时,司设监太监刘允往乌思藏赍送番供等物,奏讨长芦运司现盐一万引,两淮运司现盐六万引。跟随人役亦各恃势谋利,甚至各支一万引,而夹带至八九万引。以致出行时,载盐船只填满河道,南北官民商旅舟楫一切阻塞,不容往来。拽船夫用至二三千名,威势逼迫,役及妇人。大学士梁储为此疏奏他“非惟有坏盐法,抑恐激成他变”[120],可见这批私盐影响之大。所以正德十一(1516)、十二年(1517)不得不又一再下令禁贡船夹带私盐。但这些禁令亦未收到比前朝更好的效果。嘉靖二年(1523),巡盐巡检程景贵就曾率逻卒搜得太监李昙往来淮扬时携带鬻卖的私盐。但是,犯盐法的李昙诬诉于东厂太监芮景贤,奏知皇帝。结果,被官校逮捕进京治罪的却是程景贵,犯法的与执法的竟来了个大颠倒。

  隆庆元年(1567),议准御马监、尚膳监取啖马凉盐及鱼蛤等盐,只准“于见卖商盐买用,不许下场易买。敢有仍前指称者,听所在官司拿究。势众者,邻近州县约会擒捕”[121]。这命令正反映了二监下场易买夹带盐数量之多、气焰之盛。

  丙、宦官借盐勒索种种
  宦官借盐以自肥的名色尚有多种,如:湖广盐商船照例应赴武昌府挂号纳税,用作军饷。正德时镇守太监杜甫以修公署为名,奏请借用。户部认为这做法不仅无补于经费,而且有害盐商,断然拒绝。但是,杜甫这样做并非开先例,前镇守王润、赵荣就曾有此举,所以武宗在“令从轻征收”的幌子下,仍诏借予。正德三年(1508),两广镇守、市舶中官恃势欺压盐司,明使家人以关支户口食盐为名,起关驰驿,买引行盐。买时压低价钱,卖时不依次序,哄抬时价。对此,吴廷举感慨地指出:“巡抚非不知此,念与同官,难为禁察;属司非不知此,分在治下,岂敢抗违!两广盐法极弊大坏,未有甚至此者也。”[122]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杭州府志》还载有“中贵稽留水程”,即拘住盐商运盐的通行证以索贿赂。

  嘉靖四年(1525),守备凤阳右少监王德,要求经过盐商照引挂号,户部一针见血地指出:“迩来商贾安便,无事稽查”,王德此请之目的只“为勒取渔猎之计”,不可许,但世宗仍诏准管理。《明会典》还载,嘉靖二十六年(1547),令年例盐到京,“其供用库等衙门,止照原派数目,速为收受,不许刁难勒”。这又从另一角度暴露了宦官在盐上搞的花样。

  万历年间,随着矿税使的派出,借盐取利更形猖獗。洪武年间规定,盐四百斤为一引,后称大引盐。弘治年间以两百斤为一引,称小引盐。洪武初,又定勤灶有余盐送场司,两百斤为一引。但据《明史?食货志》载,鲁保鬻两淮没官余盐时,开存积八万引,每引重五百七十斤,“越次超掣,压正盐不行”,以致“商民大扰,而奸人蜂起”,盐课一片混乱。山西、福建税监亦领盐课。以至“三十四年(1606)夏至明年春,正额逋百余万”。到了这步田地,连鲁保自己都害怕了,请求停止存积引盐。但虽然停止,“而引斤不能减矣”,酿下了后患。高则在福建私造南京户部盐引,每封四百引,索银四百余金。这些伪引达到70%,以至“商人破家吞声,切齿自经死”[123]。

  而借盐谋利,搞得最荒唐的,莫过于百户高时夏与宦官勾结,捏奏和处理福建、浙江余盐一事了。
  万历二十七年(1599),高时夏为了取得圣旨占据盐利,捏奏福建、浙江余盐山积,岁可得银三十万两。为了证实自己的鬼话,还给皇帝画了一幅“树株茂密,合抱森森”的盐山图。尽管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叶永盛、浙江巡抚刘元霖、福建巡抚金学曾等反复执奏无余盐,嗜财如命的神宗还是迅速派浙江督理税务内官刘成前往浙江查理银子解进。刘成与叶永盛、刘元霖到各盐场踏勘,又将历年掣盐引目查算过,清楚知道不但没有余盐,而且缺盐近百万引,课银亦短缺,但他仍迫令叶永盛“多方设处,以称上心”。于是叶永盛只得裁减公费,增加滨海地亩税,新增盐课、盐牙税,各商照引加税,各灶照户加煎……用各种办法凑上二万六千两银。事情结果是:神宗在大臣反复上疏哀吁下,承认了“并无盐斤存积”,高时夏是“误听妄奏”,而这二万六千两银子却毫不含糊地下令每年解送刘成处解进应用[124]。其后果,是杨鹤在视鹾两浙后条陈中所说的“不得已行废引十五万,加税十五年,其征银五十五万五千两,而商灶之膏脂殆尽”[125]。福建亦迫得岁解银一万三千多两。

第31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8)
  总之,宦官在盐上谋利的花样繁多,手段狡猾。对盐政破坏的结果是,商引壅滞不行,私盐充斥,百姓饱受盐价过高之苦,政府收入减少,为了军事目的创设的食盐开中制亦因此“废弛殆尽”,出现了商贾困敝、生产凋零、边储日乏的困境。显然,这些都足以使边防力量削弱,财政危机加深。

  (二) 宦官之财富
  1. 权宦之巨额财富
  按照官样文章,宦官除衣食于内廷外,收入是很少的。洪武中定内外文武官员俸饷时,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而宦官月俸米只有一石。但随着宦官的被宠信日增,“以功加岁米”者屡见不鲜。成化时,汪直加至四百八十石;正德时,张永加至三百余石;嘉靖间,张佐加至二百四十二石,麦福加至三百七十石,黄锦加至五百石,等等。如此几百倍地增加俸饷,固然惊人,但其数字毕竟有限,实际上这些权宦的收入远远不止此数。赵翼曾经指出:“明代宦官擅权,其富亦骇人听闻”[126],他们中有些成了家资百万的暴发户。正统时,王振在京城内外有第宅数处,皆重檐邃阁,陈设豪华;建智化寺,所费以数十万计。《明史?王振传》谓抄他家时,搜出“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他珍玩无数”。成化时,抄尚铭家,“得资数万,辇送内府者,累日不绝”。梁芳糜费帑藏,还以各种借口贪污盗窃,把累朝积储的七窖金弄得精光。弘治时,李广以巨额钱财“起大第,引玉泉山水前后绕之”。正德时,抄刘瑾家,得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余万两,其他珍宝无算。嘉靖时,抄李彬家,得货银四十多万,金、珠宝不可胜计。万历时,冯保在原籍盖第宅五千四百八十间,庄田跨都邑。抄他的家,得金银百余万,珠宝无数。至于天启时的大权宦魏忠贤,则除了营建大宅外,在香山有“制作规模仿佛陵寝”的“自营生圹”一处[127]。在《劾魏忠贤疏》中,杨涟还揭发他在原籍河间“起盖牌坊,镂凤雕龙,干云插汉”,又“发银七万两,更创肃宁县新城”。其家财据时人估计,“籍还太府,可裕九边数岁之饷”[128]。

  2. 权宦之巧取豪夺
  上述宦官的巨额财富从何而来?除主子有限的“恩赐”外,主要是靠贪污受贿及敲诈勒索等超经济剥削。
  贪污是中国封建官僚政治固有的基本特征之一,到了商品货币经济比较发达的明朝——尤其是明中叶以后,更是如此。尽管朱元璋在洪武年间立法甚严,甚至有贪污六十两银就“剥皮实革”的规定,但明代贪污搜刮之风事实上却甚于历代。作为封建官僚政治中最腐败势力的代表者宦官,则表现得比一般官员更为突出。其所以如此,恐怕是因为皇帝要求臣下的,主要是绝对忠君,而不是如何贪廉。这里有很鲜明的例子:嘉靖时,太监杜泰提督光禄寺,“贪甚,所干没内帑银以巨万计”,被光禄寺少卿马从谦告发,杜泰遂亦奏马从谦诽谤不忠。结果,“上竟以从谦诽谤,发极边卫充军;泰革任,以能发谤臣罪,免罪。从谦遂死杖下。”[129]由此可见,宦官是作为皇帝的心腹而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在君王眼里,他们是最忠诚者。在皇权的庇护下,他们贪污勒索的肆无忌惮,也就无足称奇了。

  正统时,王振在朝觐日大开其门,不分日夜地听任各级官员具礼进见,但是,只有所具礼“重至千两者,始得一饱一醉而出”[130]。成化时,东厂太监尚铭动辄罗织京师富室,以求重贿。弘治时,李广专设有受贿登记簿,中用隐语,“黄米”为金,“白米”为银,列名者中,“有居部寺之尊,有专将帅之寄”者。到正德时,刘瑾专权,更是“有事非纳贿不免于祸”[131]。行贿亦用隐语,以万为“方”,以千为“干”[132]。各地镇守太监由于向刘瑾纳了贿,不仅“得预刑名狱讼”,而且可以放心地、几乎是公开地“肆意诛求,无所忌惮”。当宁王朱宸濠准备谋反时,太监张忠,少监卢明,司礼监太监张雄,东厂太监张锐,司礼监少监秦用、赵秀,镇守太监毕真,都分别不止一次地接受过他的贿赂,刘瑾本人更是受朱宸濠重贿,帮他恢复从前被削夺了的护卫。有了武装力量,“濠反谋遂成”。


第32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9)
  翻阅明中叶后各朝的《实录》、《明史》、《中官考》以及各种有关史籍,上面载及宦官贪污勒索事例的,多得不可胜计,除侵吞公款外,其手法之五花八门,足以令人瞠目咋舌。如成化时,宦官到浙江,“所至,缚守令置州中,得赂始释”[133]。
云南有个富翁病癞,其子颇孝。镇守太监钱能遂以癞病会传染军士为名,声称要将这富翁沉于滇池,借此向他的儿子敲诈了一大笔。当时又有一个姓王的人,以卖槟榔致富,人称之为“槟榔王家”。钱能又执其人,诬以“僭号二字王”,致其家倾家求免[134]。正德时,陕西镇守太监不仅收女儿“脂粉钱”,还有老人“拐杖钱”,寡妇“快活钱”。

  这些贪污勒索的手,甚至直接伸到皇帝头上。万历十年(1582),神宗朱翊钧的同胞妹永宁公主选驸马,冯保纳京师富室梁邦瑞数万之赂,遂不顾梁邦瑞“病瘵羸甚”,极力助成,结果成婚之时,梁“鼻血双下,沾湿袍袂,几不成礼”。过了一个月,竟一命呜呼,致使公主几年后亦郁郁病死。万历四十二年(1614),葬神宗生母孝定皇太后时,原定征用人夫三千人,后来宦官中饱私囊,“折价用八百”,刚巧碰上下大雨,棺材“比旧加大,肩重难胜”,只好停了下来,由兵部“发昌平兵助之”,才把棺材抬到陵地[135]。这两事对千方百计搜刮金银,逼迫宦官向他“孝顺”金银的神宗来说,不能不说是莫大的讽刺。

  宦官对钱财雁过拔毛的例子,亦比比皆是。
  万历三十五年(1607),工科右给事中王元翰在题为《稽积弊以裨实用》的奏疏中尖锐地指出:“每一兴作,库藏发百万,朝廷只得十余万金之用,库藏发十万,朝廷只得万余金之用。”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提请金额的是宦官,而施工之时,实权亦操在他们手里,工部难于插手。这些虚耗了的钱财,“既上不在官,又下不在民”,仍然是落到了宦官的腰包。他甚至提出以后内监提请三分的,只要给一分尽可够用了。王元翰曾经亲自经手桥梁与感恩殿等工程,亲眼见到施工过程中以少为多、以劣充好、偷盗物料等现象,所以他的奏疏很有可信性。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记述到京师的营造时,也指出宫廷营建费用,比民间加数百倍。乾清宫修理一扇坏得不太厉害的窗,宦官即估价至五千金,还未满足。三十八年(1610),田成叔在《催箭楼兴工疏》中,奏称自己到神木厂查验,见起盖箭楼的各种构件如梁、柱、枋、椽、榱桷、斗拱之类,均已砍削完毕,随处散放,只是由于开始工部与内监会同估价时,内监陈永寿提出要十多万,工部以为太多,加以削减,陈永寿遂加以阻挠,迟迟不动工,致包办这项工价的匠头张成等赔垫银两,未得收入分文。同疏中,还揭露三十六年(1608)修都重城等处时,内监马谦以包工为名,领银万余两全部放入私囊,工程并没进行。天启年间更是“债帅”剧增,“上自大将副将,下逮参游阃帅备总,千夫长百夫长之属,无不各有定价”,有缺出时,只要贿赂于要津中贵,即可得之,当然,这笔贿赂费是“偿之部下之卒旅”[136]。

  宦官肆无忌惮的贪污勒索,严重助长了封建社会无法根除的积弊——几乎无官不贪的歪风。“以廉者为拙,以贪者为能”,“有事非纳贿不免于祸”,“民间细事无不以贿”,造成“贪鄙成风,廉节日丧”[137]。崇祯元年(1628)七月,户科给事中韩一良在上疏中揭露:“今世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向以钱进,今安得不以钱偿?”“上司督取既多,……至考选朝觐,动费四五千金……而欲守令之不爱钱乎?”这真是一语中的,连崇祯皇帝朱由检亦以其能切中时弊,命韩一良于廷臣中朗诵奏本,给予嘉奖,并越级提升他为右佥都御史[138]。但是,韩一良仍未敢把矛头指到宦官身上,宦官的借机贪污依然如故。如崇祯五年(1632)冬季以后,每有警报,便令百官进马,并及鞍辔,于御马监交纳。这“进马原以急功,乃适为内射利之端”,御马监内官乘收马之机,在收马处门外系马数匹,让进马的人带上银子,在这里纳银买马,同时收马交纳。卖马、收马归于一人、一时、一处,这些银子显而易见都到了宦官的腰包,也就难怪在他处买来的、多好的骏马也不被收纳了[139]。崇祯十四年(1641)四月,前内阁臣周延儒的门生张溥,收集了二十万两银子贿赂宦官,于是,就在当月,周延儒复被召入阁。类似事例不胜枚举,均足以说明宦官的贪污是积重难返,不管是韩一良还是朱由检,都无法煞住这股歪风。


第33节:明朝宦官与经济(20)
  宦官还把贪污勒索的黑手远远地伸到外邦。正统时,王振和镇守大同太监郭敬均多次接受过瓦剌使臣贿赂的良马,并偷偷地把打造好的钢铁箭头装到瓮里送给他。正德时,刘瑾接受了日本使臣宋素卿贿赂给他的千两黄金,遂矫旨赐宋素卿以飞鱼服。而飞鱼服,据《明史?舆服志》载,在天顺、弘治时是官民都不准穿着的,即使公、侯、伯等违例奏请,亦要“治以重罪”。正德十三年(1518),明令规定二品大臣的服色才得飞鱼,可见刘瑾对日本使臣是从受贿到滥赐。嘉靖二年(1523),日本使者宋素卿、宗设各自代表不同的领主分道入贡,互争真伪。宁波市舶太监赖恩接受了宋素卿的贿赂,凡事偏袒宋素卿,宗设大怒,以武力大掠宁波,杀死武官多人,导致了中日正常外贸关系一度长期中断。万历时,高在福建,以价值数十万的违禁品私贩给倭寇,牟取暴利。又以许澎湖互市为诱饵,“勾引红夷,诈帛麻即钱三万”,后由于互市不成“(‘红夷’)杀戮商渔,窥内地”,在吕宋杀明移民两万人,自此以后,“红夷无岁不窥澎湖”。日本则声明要袭击鸡笼淡水,弄得边海地区骚动[140]。

  对朝鲜的索贿,更是变本加厉。如万历三十八年(1610),册封世子诏使太监冉登在朝鲜“需索百端,至使造桥京城南大门,以迎诏敕,谓之天桥,以为捧银停止之计”。冉登的爪牙更公开告诉朝鲜的官员,送礼给冉登“不用许多杂物,只用银子折计,开单以示”即可[141]。天启五年(1625),封王诏使太监王敏政、胡良辅尚未入境,朝鲜已“闻二太监通贿数万于魏忠贤”而来,“其意专在银、参”。因此“举国失色”,“参价踊贵”,而筹措接待他们的费用竟成了朝鲜政府的大难题。他们“令诸道每四结收布一匹上纳”,并以偿还米、参为条件,向毛文龙借银数万作准备。果然,王敏政、胡良辅到开城府,即以开读礼为名,征索不已,赠银一万二千两,犹有不满之意。朝鲜负责接待的傧使只得答应到京城后再添给。后来又送了他们大量人参、银子。当走到要渡河的地方时,王敏政、胡良辅又以无桥为借口,勒索银两,称为“无桥价”[142]。崇祯七年(1634),封世子敕使卢维宁到朝鲜肃川时,将接待他的大厅里的一切铺陈器皿,全部搬上了自己的船。沿途又拒收礼物,一切均要折成银子送给他。到了碧蹄馆,又以送给他的银子和人参的数量,比以前送给王敏政、胡良辅的少,大为怒恼,故意停留两天,不肯上路。直到朝鲜京畿监司李圣求与远接使和他们商议,除开读礼时送银一万两,人参三百斤以外,另又再加给银二千两、人参二十斤,才肯前往京城。与此同时,卢维宁又将自己带往朝鲜的物品强令朝人高价收买,如“一等头目之物货,折银八万五千一百余两,而缎绡只五十—匹,余皆杂物。燔造石佛称以玉仙,折银二百两。僧人念珠,折银五十两。石珠名以琥珀,折银五两。”其中许多东西都是“虽取一两,犹为自给”的。不仅如此,在与朝人贸易时,又“以小易大,以贱换贵,征索无厌”,致“市民皆将溃散”。这些强制的不等价交易激起了朝民的愤怒,当卢维宁赴宴后归宾馆时,朝“父老等列立路左,一时痛哭,以示其闷迫之状”。结果,朝鲜仁祖不敢开罪卢维宁,竟下命“囚治首倡者,拿推平市官”,以息卢维宁之恼。后来卢维宁虽因此被参,皇帝仍“念远涉劳,姑免究”[143]。这些都使得中外关系中的矛盾被激化。

  3. 权宦对财富之滥费
  宦官不择手段地攫得大量财富后,或是几十万、上百万地予以窖藏,使它们离开了流通领域,加剧了明中叶以后普遍出现的“银荒”,或是挥霍浪费,过着穷奢极欲的奢糜生活;或大建寺庙、生祠。这些都加强了古老的商业资本的封建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与此同时,紧紧追随着最高统治者,同样过着寄生生活的宦官,也具有封建统治者的通性——最大限度地挥霍财物,以满足自己的各种淫欲;明代高度的中央集权,繁荣的商品经济,发达的手工业又为这种挥霍提供了条件,使它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上宦官只是奴才,不是主子,只管花销,不管收入,更不会顾及生民涂炭,所以除个别例外,在浪费财力、物力上,他们往往比皇帝还要无所顾忌。成化中,“梁芳、韦兴等作奇技淫巧,祷祠宫观,宝石之事兴”,单是为僧继晓在西华门外建大镇国永昌寺,便用了内帑银数十万;又竞献珠宝以求得宠,使后宫“器用以珍宝相尚”。就这样,把“累朝储以备边圉缓急”的内帑十窖积金花销殆尽,连宪宗都指斥他们“帑藏之空,皆尔二人为之”[144]。成化、弘治时,太监等病死建坟,只给五十两银,正德时骤增至五百两。黄蜡,明初每年只用三万斤,成化以后加至十二万斤。内侍巾帽靴鞋之费,成化年间用二十余万,正德八(1513)、九(1514)年增至四十六万,末年至七十二万。万历时,惜薪司暴敛,连司礼监太监张宏都慨叹“兹(炭薪)丘积而壑委者,夫非民之膏血乎!”


第34节:明朝宦官与经济(21)
  永乐一朝,在明代尚属“岁用省”之时,成祖朱棣已经指斥宦官“坐享膏粱,不知生民艰难,而暴殄天物不恤”,更遑论明中叶以后宫内岁入不足,便增添税收,“佐以榷采,又每传取外府入内”[145]之时,其结果自然又是加重了百姓负担与明廷的财政危机。

  (三) 宦官与土地关系
  明初,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统治,明王朝曾实行了赈恤、招抚、蠲免、治水等一系列发展小农经济的政策。与此同时,又大力鼓励垦田,广设屯田。这些措施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垦田数字激增,仓廪充盈,军国所需大都可以依靠屯田供给,出现了民气渐舒,经济开始兴盛的景象。但是,明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日益加剧,无所不到的宦官的触角,也迅速伸到土地上来了。他们在替皇帝主子扩充皇庄的同时,也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占夺土地,不仅吞噬民田,而且攫及屯田,这更加剧了土地的高度集中。小农经济破产了,屯田破坏了,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也随之而动摇。

  1. 宦官与庄田
  明代宦官与土地的关系,首先表现在与庄田关系密切。
  明代庄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宫中庄田,称皇庄;一是皇帝赐给王府、勋贵的田,称王府庄,勋戚庄,均不纳国赋。宦官则既管理皇庄,又因被赐田而直接拥有自己的庄田。

  (1) 宦官与皇庄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由皇室直辖的庄田却不多见。汉代的苑,唐代的皇庄,宋代的“御庄”、“奉宸庄”为数都不多。只是到了明代,由于宦官的插手,皇庄数量才激增,成为明代一大弊政。

  明代皇庄设立得最早的,是永乐初年的黄垡皇庄。洪熙时,皇庄只有仁寿、清宁、未央三所。及至成化,亦只以籍没太监曹吉祥的大片地为皇庄,由宫中直接派宦官管理,收取租税。弘治初,皇庄有所扩展。畿内皇庄已有五处,而勋戚、中官庄田达到三百三十二处。不过,皇庄的大规模发展,是在正德年间刘瑾擅权的时候。弘治十八年(1505),他奏置皇庄七所于畿内,后来发展到三十余处。所以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记此事时,深深感慨“宦官之关系治道如此”。这一时期,皇庄土地的来源,表面上虽然是“籍没”、“投献”,实质上却是以各种形式侵夺民田。所以在皇庄中耕作的农民,不但看不到“皇恩浩荡”,相反,倒受到更严重的掠夺和剥削。作为皇庄实际统治者的管庄宦官所起的恶劣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宦官管理皇庄之苛虐,史书多有记载,一般表现为“假托威势,逼勒小民,科索必逾常额,所领官校甚为民害,致荡家鬻产,怨声动地,逃移满路”[146]。如侵占皇庄附近小民田土,“在庄旁者产去税存”;民间牛马猪羊,凡误入庄地,即被攫取;近庄的冢墓被随意发掘,屋舍被拆毁,稍与管庄人员争辩,即被鞭捶。对这些情况,从按巡之使到各级地方官员均不敢过问,认为“此皇庄,无如何也”[147],这样,皇庄俨然成了国中之国。正德时刘宁、刘允在通、蓟、河间征皇庄子粒,均以私帖传递兵部,索取夫马。北直隶南宫、宁晋、新河、隆平四县的管庄太监刘祥、金凤等先后十数人,都是“专肆克剥,民甚苦之”,这都加剧了明王朝心脏地区的阶级矛盾。正德时,大学士刘健等就曾明确指出:“京畿内外盗贼纵横,亦由于此”。

  嘉靖初年,明世宗朱厚命给事中夏言等清核皇庄田。夏言极言皇庄之害,揭发管庄太监出入装运租税,不仅索取夫马食宿,而且分外生事,巧取财物,又擅作威福,“凡民间撑驾舟车、放牧牛马、采捕鱼虾蚌螺莞蒲之利,靡不括取”[148],等等。自此以后,正德以来的投献侵牟之地,有一部分给还百姓。但由于宦戚从中阻挠,实际上成效甚微。

  万历年间,皇庄又有所发展,如《明史?潞简王传》载:潞简王朱翊到藩地后,他在畿内的王庄改由内官管理,皇庄“自此益侈”。《续文献通考?田赋六》还载:“王府官及诸阉丈地征税,旁午于道,扈养厮役廪食以万计,渔敛惨毒不忍闻。驾帖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


第35节:明朝宦官与经济(22)
  (2) 宦官广置庄田
  宦官在扩展皇庄的同时,也充分显示了他们对封建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的贪欲。他们用乞讨、强夺、侵占等各种办法得到土地,甚至连城门外的城濠都种上莲藕禾苗。宦官霸占民业,广置庄田,不纳粮租,不当差役,“彼则田连阡陌,民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在景泰时曾被人列为“内官十害”之一。其实,这些现象早在宣德年间已不是个别现象了。宣德六年(1431),宣宗朱瞻基曾令都察院出榜晓谕:凡先所差内官内使,有在外侵占官民田地及擅造房屋的,均由所在官司查明核实,原系官者还官,原系军民者还军民。这晓谕虽然在实际上并未得到贯彻,但却反映了宦官在各地占有土地的普遍性。据《明史》载,宦官占有田地是从正统时的“尹奉、喜宁始”,实际上,宦官占有田地的时间还要早一些,《明宣宗实录》中,已有宣德六年(1431)中官朱敬奏乞庄田的记载。

  宦官占田情况的加剧是在天顺以后。天顺元年(1457),赐太监刘家林真定府深州田一百顷,赐邓永德胜门外田八顷。又将故太监刘顺、王瑾的庄田赐曹吉祥,曹遂得以拥有涿州羊房草场庄地百余顷。天顺二年(1458),又以原赐给皇太后之父孙忠的庄田一千多顷赐给太监辰保(即御马监之陈宝)。刘永诚也被赐给武清县利上屯庄田二百五十余顷。故史载这时内官弟侄等人田连千顷,马系千匹。当御史杨到河间时,百姓纷纷向他控诉曹吉祥和忠国公石亨侵夺田地,可见曹吉祥并不满足于乞讨得的赐地。成化时,汪直霸占了宝坻县七里海荒地两万多顷,立庄于其中;还有不少宦官得到了赐田,如梁芳就得到了永清县庄田。弘治元年(1488),赐陆恺保定府定兴县等处地二百顷;二年(1489),户部又议给甘肃甘州地方镇守太监田二百顷。李广还假果户为名,侵夺畿民土地,几乎激起变乱。南京守备太监黄赐,指沿江洲地为芦场,尽收其利,但岁额租课仍责偿于民。

  宦官占地到了正德以后,又有发展,张永奏求七里海等处庄田,户部以其违禁乞请,提出要给予惩治,武宗却诏准他管业。谷大用侵占产业庄田万余顷。刘瑾,先是请得朝阳门外地数百顷盖玄明宫,不久,又请猫竹厂地五十余顷以供赡香火。为了扩充玄明宫地,先后拆毁了民居一千九百余家,挖掘了民坟二千五百余座。这玄明宫,实际上是刘瑾的庄田。此外,在天津附近,他还有庄田不下千顷。嘉靖时,康陵神宫监太监刘杲,奏讨了天寿山空地并九龙池草园栽种果菜。张锐在顺天府东安县等处强占田地,司礼监张佐等还得到了已改成皇庄的、湖广承天府的地。天启年间,魏忠贤一门所受赐田地更多,光是他本人就拥有土地万顷以上。在宦官的庄园里,农民所受的压榨,自可从宦官管皇庄的情况中看到。

  此外,还要提到的是,在激烈的土地兼并中,宦官有时还仗着至高无上的皇权,侵夺到王府、勋戚的头上,占取他们的庄田。例如:正统时,太监喜宁大打出手,侵夺了英国公张辅的田宅,捣毁了张辅的居室,把英国公家人的妻子打得堕孕而死。正德时,马永成不仅强占庆云侯周瑛地八顷,而且强逼驸马石孙男石诚把三十三顷地退让给他[149]。刘瑾则侵占了崇文门外淳安大长公主庄园。神宗垂危时,魏忠贤、刘朝假传东宫令旨索取世宗戚畹绝庄。当然,也有勋贵夺取宦官庄田的,但事例较少。嘉靖二十年(1541),刑科高时中就揭露武定侯郭勋夺了故太监萧敬值金二十万的庄田;夺了太监魏彬田庐,太监韦、宁瑾田园各值二十万。但不管是宦官夺取了勋贵,还是勋戚夺取了宦官的田地,都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深化。

  (3) 宦官与牧马草场、坟园、上林苑地
  庄田以外,与宦官关系密切的土地还有部分牧马草场、坟园、上林苑地等。
  草场,有些史籍如《明史?荣王传》载,谓设于永乐中,实际上早在洪武六年(1373),即在汤泉、滁州等地开始设置了[150]。以后,又不断扩大到北方边境以及京畿附近其他地区。由于草场与马政密切相关,设置的目的在于“蕃育马匹,以资武备”,“以尊国势而防寇患”,所以明政府曾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侵占。但随着明代土地兼并的开始,草场亦成了包括宦官在内的权豪势要侵夺的对象。


第36节:明朝宦官与经济(23)
  早在正统九年(1444),户部右侍郎焦宏、司礼监监丞宋文毅等,奉命踏勘御马监放牧的坝上大马房诸处草场时,即发现这些地方“多被内官、内使人等侵占,私役军士耕种,甚至起盖寺庙,立窑冶及借与有力之家耕种,以致草场狭窄,马多瘦损”[151],因而奏“请正其罪”。但英宗却说“朝廷设马场,令内官监之,而乃作弊如此,论法当斩。今姑宽贷,令速改过。其内官各赐地一顷,内使、净军各赐五十亩,已盖寺庙者勿除,余悉还官。都察院仍给榜禁约,岁遣科道一员巡查,敢蹈前非者,必杀不宥。”即既已查明的侵占,亦不给予任何处罚,因此尽管下文提出什么“禁约”、“巡视”,以及其后的三令五申,都甚少实效。

  成化时,“场地多为内外权势侵夺”,成化四年(1468),为制止这种侵夺,曾“令北直隶京师附近系官草场,不准内外官豪势要妄指求讨”[152],并把侵占苜蓿地的太监李良等人罚俸。但这些并不能阻止宦官继续侵占草场的行动。弘治四年(1491),太仆寺卿储曾指出太监陆恺奏讨庄田,在定兴、安肃二县阎台共八百五十余顷地;太监覃昌奏讨庄田,在香河县口头杜孟家庄六百八十余顷,均是原来的草场。弘治八年(1495),兵部尚书马文升又奏称:洪武、永乐年间,在京各营草场不下数千余顷,但现在由于草场被势要或亲王侵占,以致马匹下场放牧时,“无处存住”[153]。正德时,钱能、陈贵、叶阳等分别以“开耕草场地以资修理”等等借口,奏讨草场。御马监太监谷大用、李玺、杨经、杜堂等,分别借经管、踏勘、接管、经收等职权,结伙舞弊,谷大用侵夺民业至万余顷,剥民租百有余万。嘉靖二年(1523),户科给事中解一贯等查明这些情况上报,并提请裁减御马监管场官,听监督马房主事征收子粒,尽革岁办送监草料。但世宗只将谷大用降了二级,其余不问,草场亦仍归御马监管理。太监麦福还提请尽征牧马草场地租。显然,这些对草场日废、马政败坏、边防力量削弱都有很大关系。当然,在农业区,特别是在内地设立草场以养马,这在生产方式上来说,是一种倒退,因而随着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土地关系矛盾运动的变化,草场的私有化以及转化为农田,这是必然的。不过,这也是明代统治者及宦官们所未料及的。

  上林苑监于永乐初年设于京师,当时征取山西平阳泽潞牲户到这里,准其垦地为业,不收子粒,只要蕃育牲口、种植蔬果供御用。由文官管理进送牲口、蔬果等事,对百姓的干扰不是很大。后来增设了宦官九人,至弘治间渐增至十八人。太监宁诚开始向每亩地征银三分。正德间,内臣更添设了总督、佥书、监工等名目,人员骤增至九十九人。《中官考》载:“于是科扰百出,擅将牲地草场征派二粒,占用伴当、御牢名目,过索月钱,节年通计诛求至银三十五万余两,逼死人命数多”。世宗即位时,诏革去科银,人员亦只留十九名。但不久,即以宦官奏请,在嘉靖元年(1522)五月,增至六十二人。嘉靖二年(1523)九月,复命恢复每亩征收子粒银,以致户部参奏各署的宦官“始则夺民田为牲地,终则夺牲地为己业。观其设心,不尽逐四署之民而专聚一己之利不已也”。但这奏疏被宦官按下了,实际上并未能上报。当然,即使上报了,皇帝接受户部的建议来裁抑宦官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即使是坟园,也成为宦官占夺土地的目标。如嘉靖时营建悼灵皇后陵,已经度用了乡民尹甫元地六顷。后来守陵内臣郭鉴又再度占用他的地十五顷余,这些地都是尹甫元的产业,而且上面有坟墓百余所。康陵神宫监太监刘杲也奏讨了天寿山空地并九龙池草园。此外,一些宦官还为自己建造的坟、寺观奏讨得“护坟地”、“免粮差地”、“免差地”等等。

  还应该指出的是,宦官染指的土地,不论是皇庄还是他们自己侵夺得的庄田,主要都是集中在京师附近,其余亦在北方,这就使北方的土地关系比南方更加复杂化。在一系列奉旨的或不奉旨的侵夺中,深刻地表明了在兼并土地上,皇权也是裹在宦官身上的虎皮,而宦官种种直接、间接掠夺农民的行径,其后果不能不是对小农经济的摧残。


第37节:明朝宦官与经济(24)
  2. 宦官与军屯
  不仅官民田地是宦官侵占的对象,即使军队的屯田,也逃不脱宦官魔爪的侵入。到了明朝中叶以后,边境屯田就日渐败坏,我们不难从中看出宦官对明代军屯所起的破坏作用。

  明代军屯规模之大和制度之完善,都超过以往的朝代,已经从单纯的边镇屯田发展到内外屯田。《明史》载:永乐初,“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由于各镇皆有屯田,而且“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卫所官吏俸粮皆取给焉”,说明军屯在朱元璋认为是“兴国之本”的“强兵足食”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宣德以后,军屯渐坏,引起了明廷忧虑,清屯的主张屡有提出,甚至有过局部的或全国性的整顿。如刘瑾,在他擅权的时候,尽管在清丈屯田以前,他对明初屯田的由来,对其中的作用,茫无所知,以致下令“止各边年例银,又不令商输边中盐”,弄得边疆储备更形匮乏,但当他发现西北屯田问题越来越多时,马上就派出官员四出丈量,“以增出地亩甚多及追完积逋者为能,否则罪之”[154]。结果派出的官员为了逢迎刘瑾,乱增田赋数,丈量时甚至五十亩即当一顷,地方官员更计田摊派银两以贿赂刘瑾,这样上下夹攻,“敲扑惨酷,诸戍将卫卒皆愤怨”[155]到了极点,终于引发了野心家安化王朱在宁夏发动的叛乱。叛乱虽然很快就平定了,但屯田的积弊难除,始终无法收拾。

  其原因主要是屯田的被欺隐和占夺,以及军士的被役占,而宦官在其中均起了不容忽视的消极作用,这从下列两事例表所列举的情况中,可见一斑。
  甲、侵占屯田事例表
  时间〖〗侵占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宣德四年〖〗武官与镇守内外官〖〗浙江、江西、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都司并直隶卫所〖〗多占田地耕种,栽植蔬果,动千百亩,皆无税粮。〖〗《明宣宗实录》卷五七;《大明会典》卷三一正统元年〖〗镇守太监王贵〖〗陕西〖〗占种官田百余顷,侵夺军屯水利,私役军卒900名。〖〗《明英宗正统实录》卷一五〖〗王安、王瑾〖〗甘肃〖〗共占田600余顷。〖〗(同上书)卷三○正统后〖〗内监、军官〖〗〖〗屯田多为内监、军官占夺,法尽坏。〖〗《明史?食货志一?田制》弘治八年〖〗太监、总兵等〖〗甘州〖〗屯田肥饶者多为太监、总兵等官占压。〖〗《明孝宗实录》卷一○一续表时间〖〗侵占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镇守太监傅德、副总兵都督周玉〖〗甘肃〖〗盗种屯田300余顷。〖〗(同上书)卷一○三弘治九年〖〗镇守太监傅德〖〗甘肃〖〗占种军田270余顷。〖〗(同上书)卷一一二正德四年〖〗镇守太监宋彬〖〗甘肃等处〖〗查得庄田112顷。〖〗《明武宗实录》卷五八〖〗分守凉州御马监太监张昭〖〗甘肃等处〖〗33顷。〖〗(同上书)嘉靖元年〖〗分守太监李睿〖〗阳和天城〖〗侵占庄田(疑即屯田),役军耕种。〖〗《明世宗实录》卷一九嘉靖八年〖〗镇守太监白怀、监枪少监张泰〖〗辽东〖〗各占种军民田土,多者250余顷,少者10余顷。〖〗(同上书)卷一○一隆庆元年〖〗勋臣内官镇守总兵〖〗宣府〖〗宣府牧马地、屯田团种等地,往时以勋臣内官为镇守总兵,各佃种数十顷,收租以充公用。后虽奉旨革回,而占田如故。〖〗《明穆宗实录》卷九隆庆三年〖〗内官及公侯之家〖〗宣府大同〖〗狡猾之徙,(私将屯)田投献内臣及公侯之家,名曰香火功臣等地。〖〗(同上书)卷三四说明:
表列材料主要转引自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下表同。
  乙、私役军士事例表
  时间〖〗私役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景泰五年〖〗镇守内官弓胜〖〗山西〖〗私役操军广种庄田。〖〗《明臣奏议》三《劾内官弓胜疏》天顺元年〖〗太监〖〗宣府、大同、浙江〖〗广种田地,占役军士,不得操守。〖〗《明英宗天顺实录》卷二七四天顺六年〖〗守备太监马贵〖〗大同〖〗私役军人耕猎。〖〗(同上书)卷三四二续表时间〖〗私役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成化三年〖〗守备怀安等卫奉御田真〖〗怀安等卫〖〗役占军人耕种田地。〖〗《明宪宗实录》卷四一弘治十五年〖〗右少监刘恭〖〗辽阳〖〗私役军余千余人,占种官地300余顷(《中官考四》作“300余亩”)。〖〗《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二正德六年〖〗守备内臣〖〗南京〖〗役占营卒,私置庄店。〖〗《明武宗实录》卷七六嘉靖九年〖〗镇守太监杜唐〖〗云南〖〗役占军余。〖〗《明世宗实录》卷一一○


第38节:明朝宦官与军事(1)
  军屯的破坏,使官军俸粮严重亏缺,各边军饷大半由太仓拨银,这样,为了解决军粮问题,朝廷只得默认了军屯向民屯转化的事实。到崇祯时,盗屯损饷之弊已因“相沿已久,难于核实”,于是“无论军种民种,一照民田起科”[156]了。

  军屯的破坏,严重地削弱了明王朝的边防力量。鞑靼以及稍后兴起的后金之所以能对边疆不断骚扰,甚至侵入内地掳掠焚劫,军屯的瓦解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四) 小结
  综观明代宦官与明代经济的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出,明朝皇帝在派出宦官——家奴来监军、镇守、掌管厂卫的同时,也希望借助宦官干预经济,从又一个侧翼来巩固皇权。

  但是,事物的发展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明代宦官在经济领域的随意指令,残酷掠夺,使生产力遭受破坏,社会经济凋敝,财政匮乏,并加速了边防的瓦解。特别是万历年间的矿监税使,使全国各地百姓和工商业者遭受了一场少有的浩劫,造成民不堪命,“愤怒无处可伸,郁结无时可解”[157]的局势,逼成了遍于全国各地的民变,表明了宦官对经济领域的破坏,已是积重难返,腐朽的封建制度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桎梏。显然,明王朝在经济领域重用宦官,就如同在其他领域重用宦官一样,到头来都是纵虎噬脐,加速了王朝的崩溃。而且,即使就宦官本身而论,尽管他们曾经横行一时,巧取豪夺,腰缠万贯,但最后在农民军追赃助饷中,亦是被拷掠得体无完肤,家产一空,同样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三、 明朝宦官与军事
  明朝宦官对军事的干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提督京营和监军统兵。二、担任镇守和守备。以第一点危害最大,后果最为严重。
  (一) 提督京营和监军统兵
  明朝的军队,主要分三个部分:京兵;卫所兵;边兵。京兵又包含两支军队,一是锦衣等十二卫,负责保卫宫禁,即所谓“天子亲军”。另一支军队是京营,从全国各地更换调来,用以保卫京城。卫所兵分布在全国各省及政治、军事上要害所在,每卫约有兵五千六百人。边兵,顾名思义是守卫边疆之兵,屯戍各边要塞。

  这三部分军事力量中,最重要的是京兵中的京营,它不仅直接担负着保卫首都的重任,类似今天的卫戍区,而且如果外省或边疆有重大战事,必要时京营还得抽调部分精锐,前去增援、讨伐,被地方视为“天兵”,因此,它不仅人数众多,通常保持着三十多万的人马,最多时达百万之众,而且一般说来,装备精良,在这一点上,又类似于今天实力最强的集团军。

  终明之世,京营经历过很大的变化。明初的京营指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为明朝初年对外作战的主力部队。但日久弊生,其后,在景泰三年(1452)成立十团营,天顺八年(1464),改建十二团营,正德年间,又改十二团营为东西两官厅,而至嘉靖中叶,重新恢复三大营,设立戎政府。其后,隆庆四年(1570)正月,又诏改戎政,收戎政府印,再分设三大营,各设总兵一人统领。京营的建制变来变去,但军事实力却越来越弱。如果说,明初至正统初,是京营兵的鼎盛时期,那么,“土木之变”则成为京兵由盛至衰的标志,演变至崇祯年间,京营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堪一击。

  京营由明初的威风凛凛,武功盖世,蜕变成明末的“兵不足恃”[158],甚至是“营军皆踉儿戏,人马徒费刍粟,实无用也”[159],当然有种种原因,但宦官典兵,是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尽管宦官典兵并不是明朝的特产,唐、宋时代便有宦官监军的设置,但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像明朝这样,用宦官普遍、深入、持久地对军队提督、监察。据《山堂别集?诏令杂考》载,早在龙凤十一年(1365)、十二年(1366),当时只是吴王的朱元璋,已差内使朱明、李顺等前往军中,向大将军徐达等知会重要军令,这是宦官参与军事活动的开始。其后,宦官参与军事活动逐渐增多,而且不限于传递命令,如永乐八年(1410),都督谭青营即有内监王安坐任监察,三大营皆以内监为提督。所谓“正统中添设提督坐营监枪太监”[160],更是英宗朱祁镇完成了宦官监军制度化的明证。英宗复辟后,更正式任命大太监曹吉祥总督三大营,由他一人独揽京营的大权。宪宗朱见深即位不久,恢复团营,由太监刘永诚总节制,并在各营派了宦官“监神枪”。计有:奋武营——周中,耀武营——王亨,练武营——唐顺,显武营——林贵奉,敢勇营——张温,果勇营——赵永,效勇营——郑达,鼓勇营——米童,立威营——高廉,伸威营——王璇,扬威营——张,振威营——张绅[161]。成化时,太监汪直得宠,宪宗让他总督团营,十二营仍以宦官分别监枪[162]。每三年由司礼太监一人主持阅兵大典,别的官员即使地位很高,也不能与之平起平坐。自封“威武大将军”的正德皇帝,更加重用宦官。他一上台即命内官监太监刘瑾管五千营,御用监太监张永管神机、显武二营。随后,又令张永督十二团营兼神机营,魏彬督三千营。嘉靖时,世宗朱厚吸取了武宗的教训,对宦官专权有所警惕,撤销团营、两官厅,恢复三大营旧制,“罢提督、监枪等内臣”[163]。但是,这种历史局面,并没有能一直维持下去,天启时又恢复了宦官的提督职务。崇祯帝即位后,虽然大刀阔斧地翦除了魏忠贤、客氏,清算阉党,撤掉各处镇守宦官,并在崇祯三年(1630)革去宦官提督,但不久又重用宦官。京营自监督外,总理捕务者二员,提督禁门、巡视点军者三员,都以御马监、司礼监、文书房的太监担任,“于是营务尽领于中官矣”[164]。具体说,崇祯五年(1632)七月,以司礼太监曹化淳提督京营戎政,十年(1637)正月,以御马太监李名臣提督京城巡捕,十一年(1631)四月,以司礼太监曹化淳、杜勋等提督京营。十六(1643)年八月,以司礼太监王承恩督察京营戎政。次年三月,农民军兵临城下,崇祯帝命王承恩提督全城,又召前内监曹化淳分守诸门。结果,明朝很快便灭亡了。

第39节:明朝宦官与军事(2)
  弘治皇帝敕谕御马监太监邓原碑(碑
  在福建漳浦县溪东村福寿院旧址。照
  片是漳浦县文化馆王文径先生摄。)
  宦官的监军统兵,开始于永乐年间,盛行于明中叶,在明末全面推行。正如《明史?职官志一》所概述的那样,“既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例如:永乐八年(1410),朱棣派宦官王安、王彦之、三保、脱脱到都督谭青等营,后又将王安派到左都督吴允诚营中。不过,宦官用正式监军的名义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是正统二年(1437)的事。这年十月,英宗朱祁镇命镇守甘肃左副总兵任礼充总兵官,讨伐阿台朵儿只伯,派太监王贵和兵部尚书王骥“监督之”。四年(1439),派太监吴诚、吉祥监督诸军讨伐麓川宣慰司任发。而正统十四年(1449)明军在土木堡的大惨败,更是太监王振亲自统兵的恶果。崇祯年间的宦官监军,简直是史不绝书。或监视、或监饷、或监制、或督理,名称不一,但都是监督军队,都是军队的太上皇。如:崇祯四年(1631)九月,命太监王坤往宣府、刘大忠往大同、刘允中往山西,监视兵饷[165]。同年,太监王应期监军关宁,张国元监军东协[166]。崇祯十七年(1644),命司礼监随堂内监高起潜总监关宁、蓟镇中西二协,方正化总监真定、保定等处;乾清宫太监杜勋监视宣府,王梦弼监视顺德、彰德,牛文炳监视卫辉、怀庆;乾清宫打卯牌子御马监太监杨茂林监视大同,李宗化监视蓟镇中协,张泽民监视两协[167]。可以说,崇祯年间的宦官与军队,真是如影随形。虽然崇祯八年(1635),一度撤销宦官监军,但次年又很快恢复。当时工部右侍郎刘宗周在奏疏中说:“人才之不竞,非无才之患,而无君子之患;今天下即乏才,亦何至尽出二三中官下,每当缓急之际,必授以大任”[168]。此疏却根本未报。

  宦官监军,弊端丛生。已故史家陈登原先生在《国史旧闻》第三册述及“明季阉人掌军之弊”时,曾指出四点:侵蚀军实,避敌殃民,扼制大将,谎报军功。这是个很好的概括。但还需要补充一点:占役买闲。

  侵蚀军实:如崇祯时,为镇压农民起义,朱由检命太监陈大金、阎思印、谢文举、孙茂霖等为内中军,分入曹文诏、左良玉、张应昌统率的诸营中。这些太监“多侵军资,临敌辄拥精兵先遁”[169]。别的史料也记载:“会朝廷命太监监军,太监多侵军实,临阵则以精兵先遁。”[170]

  避敌殃民:弘治十四年(1501)春天,宦官苗逵任监军,与大将军朱晖率兵至宁夏迎战小王子,不仅“畏怯不急赴”,不敢与敌正面作战,还纵兵殃民,致使边民在双重铁蹄的蹂躏下,“死者遍野”[171]。这次战役花去军费一百六十余万两,而不过斩敌首三级,平均以五十多万两才换回一颗区区无名之敌的首级,如此荒唐,在战争史上实在罕见。还是这个苗逵,在武宗即位后,他第二次监军,赴宣府督战,他竟然一箭未放,“徒闭城自守”,造成“边民被虏,破产荡业,哭声震天,僵尸蔽野”[172]。崇祯九年(1636)七月,高起潜任总监,结果却是“然起潜实未尝决一战,惟割死人首冒功而已”。崇祯十五年(1642)七月,太监刘元斌监军南征,不但拥兵不战,班师回山东时,还“焚掠掳污,杀良冒功”[173]。

  扼制大将:天启时,名将孙承宗战功卓著,魏忠贤先是派人去拉拢,承宗不为所动,甚至打算以清君侧的名义,发兵锄奸,翦除魏忠贤,忠贤便施展种种阴谋,扼制孙承宗,使他动弹不得,只好请求免职。又如崇祯时清兵攻入墙子岭、青口山,蓟辽保定总督吴阿衡正喝得酩酊大醉,被清兵杀死,京城的形势迅速严峻起来。名将卢象升奉命率军保卫京师,极力主战,给清军以迎头痛击,但监军的太监高起潜却伙同杨嗣昌高唱主和调,对卢象升处处掣肘[174]。卢象升既非三头六臂,最后只能是身先士卒,沙场捐躯。


第40节:明朝宦官与军事(3)
  占役买闲:所谓占役,是指宦官将士兵私有化,随意指使,从事各种劳役。所谓买闲,是指吃空饷,花名册上士兵的名字,大部分不过是虚晃一枪,徒有其名而已。《明史?兵志一》指出,崇祯时“兵惟注名支粮,买替纷纭,朝甲暮乙,虽有尺籍,莫得而识也”。又说:“大率京军积弱,由于占役买闲。其弊实起于纨之营帅,监视之中官,竟以亡国云。”这论述完全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如成化初年,宦官郑忠役占军伴,办纳月粮。弘治时宦官刘恭在辽阳“私役军余千余人,占种官地三百余亩”[175]。嘉靖时宦官占役,更形严重。如嘉靖七年(1528),右佥都御史翟鹏巡抚宁夏,发现边政荒衰,“壮卒率占工匠私役中官家”[176],几乎成了宦官的家丁、家奴了。至于买闲,嘉靖时蒋冕在《乞革去武忠御马监并团营管事揭帖》上指出,提督团营的太监武忠,就曾经“卖放军人二千有余”[177]。诸如此类的吃空饷,显然是不可胜计的。

  (二) 担任镇守和守备
  所谓镇守和守备,本来都是武将的职衔。《明史?职官志五》记载:“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一般说,总兵官担任镇守,而守备由参将担任。随着宦官权势的膨胀,各地的镇守、守备,逐渐由此辈把持。追溯其历史踪影,永乐时已见端倪。据说,建文帝对宦官很严厉,朱棣起兵后,宦官纷纷倒戈,跑到他的大营里,报告朝廷的种种政治、军事的机密,作为投靠新主子的见面礼。朱棣即位后,这帮宦官邀功不已,朱棣便从中选了一批,与出镇贵州、广西、宁夏诸边的顾成、韩观、何福等同往,但“赐公侯服,位诸将上”[178]。永乐末年,各边镇守宦官日渐其多,作威作福,大有将总兵官取而代之之势了。史载:“自文皇任宦官监军分镇,遂至擅用威福,激生事端,一时边镇总兵为所胁制,往往畏之。”[179]随后,镇守太监的头衔终于正式出现。洪熙元年(1425)二月,“敕甘肃总兵官都督费、镇守太监王安”,王世贞指出,“此镇守之始见者也”[180]。宣德元年(1426),汉王谋反,宣宗遣指挥谭顺、内官黄让、内使陈锦助平江伯陈碹镇守淮安,这就表明了宦官已经开始担任内地镇守。正统年间,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福建爆发了叶宗留、邓茂七起义,一次就派出了多名宦官分守诸府。“土木之变”后,为强化封建统治,凡各地险要之处,都设立了镇守太监,连同总兵官、巡抚都御史,被人称为三堂[181]。成化年间,各地的镇守太监不仅统统被保留下来,而且还不断增加。当时的御史汪奎在奏疏中即曾指出,各地的镇守、守备宦官,比天顺年间多了好几倍。仅就京师附近而言,在蓟州、永平、山海关、密云、古北口、居庸关等处,都派了镇守内官;鲇鱼石等处、黄崖口等营、台头营、永平太平寨、青山营、峨眉山营,遵化、滦阳等关,刘家口等处,黄花镇、紫荆关、倒马关等地,都派了守备宦官。正德年间,又有所发展,边关隘口,几乎全部派了守备宦官。这些镇守太监直至嘉靖八年(1529)后始革。但十七年(1538),又复遣内侍出镇守。据《万历野获编》载,当时“云贵、两广、四川、福建、湖广、江西、浙江、大同,仍各设一人。”但比较而言,在整个明朝历史上,嘉靖时期,是宦官不得志的时代。嘉靖十八年(1539)四月,新恢复的镇守内臣均被撤回。其后,隆庆、万历两朝,镇守、守备,虽恢复设置,但都很少,而万历时期的不断派到全国各地的矿税监,实际上远远超过了镇守、守备太监的作用。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政,宦官势力最为嚣张,所谓“内阉纷纷出镇”[182],表明镇守太监又恢复了设置。而至崇祯时期,虽然曾一度裁抑宦官,但很快又恢复重用,朱由检越是感到明王朝岌岌可危,越是乞灵于宦官,如崇祯十七年(1644)二月,“分遣太监监制各镇:卢维宁往通、津、临、德,方正化往真、保,杜勋往宣府,王梦弼往大名、广平,阎思印往顺德、彰德,牛文炳往卫辉、怀庆,杨茂林往大同,李宗化、张泽民往蓟镇中西二协”[183]。宦官遍布各边和京畿一带的结果,只能是加速了明朝的灭亡。这对崇祯帝来说,不能不说是莫大的历史讽刺。


第41节:明朝宦官与军事(4)
  除了镇守和分守外,在几个有特殊政治意义的地区,还专门设置了守备太监。凤阳是朱元璋的老家,而且犯罪的宗室子孙都押来关在高墙之内,因此明王朝对凤阳异常重视,特设守备。天寿山是除朱元璋外明朝历代皇帝的陵寝所在,故有天寿山守备。燕王朱棣起兵,从建文帝手中夺权,定都北京后,南京成为留都,不但是朱元璋的埋骨之所——明孝陵所在地,更重要的,这里是南方的政治、军事中心,也是全国经济命脉所在的江南地区的中心,因此明王朝不但在南京设置守备太监,而且赋予大权。作为“三千里外亲臣”的守备太监,地位比守备南京的武臣要高得多,在公堂就坐时,守备太监坐首席,侯、伯只能上坐,都督则只能侧坐[184]。此外,世宗藩邸所在的湖广承天府,亦设有守备太监。

  镇守与守备,本来的职责,主要着眼于军事,起监视、震慑作用。当然,遇有地方不靖,镇守太监亦要令兵征讨,如镇监王嵩令兵镇压江西王澄二起义;镇监韦兴令兵镇压四川鄢本恕等。毕真则是上奏王守仁镇压农民起义时“不行会同镇守太监,诚非旧规”,可见镇监令兵征讨已是惯例。其后,随着宦官权力的日趋膨胀,镇监更是越出军职,进而监督民情,不仅干预地方的行政事务,而且俨然是雄踞一方的最高行政长官了。如成化十八年(1482),凤阳留守指挥郭玉即揭发这里的守备太监“掣诸司之肘,决狱惟货,多不以情”[185]。浙江、四川的守备太监张庆、蔡用得竟然逮捕四品以下官吏,真是为所欲为。弘治二年(1489)右都御史秦在奏疏中说:“中官、武将总镇两广者,率纵私人扰商贾,高居私家,擅理公事……而天下镇守官皆得擅执军职,受民讼,非制,请严禁绝”[186],充分表明了镇守宦官越军职,受理诉讼,干预刑名的普遍化。正德二年(1507)三月,武宗朱厚照“敕各镇守太监预刑名政事”[187],各地镇守太监便堂而皇之地成为所在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了。

  镇守、守备太监的遍布国中,给百姓带来严重的祸害。
  1. 敲诈勒索
  宦官们都把镇守、守备看成肥缺,千方百计谋求此职,而主要伎俩,就是贿赂权监,所需代价,和所去之地的富裕程度成正比。如去广东需付十五万两银子,浙江则需十万两,福建八九万两。“羊毛出在羊身上”,正如时人林次崖在《罢内臣镇守以厚邦本疏》中所揭露的那样,“此何从得之?皆刻剥诸民也”,派宦官到各地,不过是“纵鹰犬鱼肉吾民”[188]。显然,各地镇守、守备太监到任后的大肆搜刮,可想而知。成化时云南镇守太监钱能的贪酷卑劣,简直是骇人听闻,具体事例见于本书《钱能传》。正德时南京守备太监刘自陕西、河南镇守至南京,一路贪婪,变本加厉。他的钱已经多得数不清,仍异想天开想斗大元宝滚滚而来,竟然在家中造了一座玉皇阁,请了术士给他炼银。术士知道他迷信神异,动辄说是奉玉皇大帝之命办事的,骗了他无数钱财。术士见他系在腰上的玉绦环,非常昂贵,便谎称需献给玉皇,讨来后偷出,溜之乎也。当时有人写了一首诗,辛辣地嘲笑道:“堆金积玉已如山,又向仙门学炼丹;空里得来空里去,玉皇元不系绦环。”[189]镇守浙江的太监毕真,骄横不法,其手下随员,经常在外诡称缉访奸弊,鱼肉百姓。有一次,他们敲诈唐栖一富家,未能得逞,遂设计报复。此时刚好毕真得到三尺余长的珊瑚树,沾沾自喜,向手下人炫耀。图谋报复富家的参随,连忙故意说:这不足奇,我曾见唐栖一富家的珊瑚有七尺多高,枝干扶疏可爱,其色如火,边上的一个小枝干颜色好像石青。不过,这家很富强,把这枝珊瑚看成命根子一样,很难得手。毕真一听就动心了,马上派人打着奉旨取宝的旗号,逮捕了富家的好多人,严刑拷打,但本来便是无中生有,到哪里去取七尺多高的珊瑚?最后,只能是花重金贿赂完事[190]。有的镇守太监买东西根本不付钱,与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无异。正德时福州的“镇守内臣豪买市物,不予之值”[191],即为一例。需要指出的是,各处镇守太监除了拼命搜刮,中饱私囊外,还要帮助皇帝捞上一把,称为“孝顺”,正德、万历两朝最为严重。正德时,给各地定下指标,一年进奉一次,谁完不成,就撤职。其定额是:南京守备十五万两,两广十三万两,湖广十一万两,四川九万两,河南八万两,陕西七万两,山东、山西及福建、浙江、江西均有差。各镇守以进奉为名,加紧对地方的敲诈,谁也不敢阻拦。拿陕西来说,贪婪成性的太监廖鸾、廖鹏、毕真、刘琅先后在这里担任镇守,立下无数名目,向百姓刮钱。“田有余粮钱,每亩银一钱;屋有地租钱,每间银五分;老人有拐杖钱;女儿有脂粉钱;寡妇有快活钱。”[192]所谓“寡妇有快活钱”,真不知从何说起,实在是荒谬绝伦!同时,上行下效,宦官们的搜刮,给地方贪官污吏以可乘之机,他们从中加码,百姓的苦难就更加深重了。正德十六年(1521)八月,何孟春在《陈革内官疏》中即曾透露,“各处镇守等官违例奏带人众到于地方,科敛财物,所在官员因而乘机指一科十,贪利成风,以致百姓受害,深可痛心。”[193]


第42节:明朝宦官与军事(5)
  2. 削弱边防
  宦官绝大部分都是怯懦之辈,贪生怕死,正如嘉靖时张所说的那样,“时平则坐享尊荣,肆毒百姓,遇变则心怀顾望,不恤封疆。”[194]克扣军饷,役占兵丁,是他们的家常便饭。如天顺初年宣府的太监严顺、都督张林等“令家人承纳刍粮”[195]。成化五年(1469)巡抚贵州都御史陈宣揭发,太监郑忠等“各带参随,纵其役占军伴,办纳月粮”[196]。何孟春在《边务疏》中也曾揭露,“各边军士不精,武备不振,皆由精壮殷实人户投托镇守内外官,充为头目、伴当等项。镇守内外官甚至额外占收名役,办纳月钱,奸弊多端,难以枚举。”[197]有时他们封锁消息,隐瞒敌情,如成化时辽东敌大举入侵,镇守太监韦朗却与总兵官缑谦串通一气,“匿不以闻”[198]。有的宦官为了冒功请赏,不惜诬杀良民。如正德四年(1509)陕西镇守太监廖堂,声称与参随副千户廖鹏斩敌一百三十四人,实际上都是妄杀平民充数。有的宦官甚至通敌,成了内奸。如王振即曾命令镇守大同的郭敬,每年造箭镞数十瓮,送给瓦剌。另一个太监亦失哈镇守辽东,“敌犯广宁,亦失哈禁官军勿出击。百户施带儿降敌,为脱脱不花通于亦失哈”[199]。凡此种种,无不表明,宦官监守边防,只能是败坏边防。

  3. 迫害官吏
  各地的镇守、守备太监,既然拉着龙旗作虎皮,成了一方土地的太上皇,自然不把地方官吏放在眼里,横加污辱、迫害的事,不断发生。如成化二十一年(1485)左都御史余子俊巡抚大同,太监韦俊诬陷他贪污、以个人恩怨撤换将帅等罪名,余子俊便被勒令告老还乡。有的太监还公然殴打地方官,如嘉靖时湖广镇守太监李镇鞭打襄阳知府吴华。正统时镇守大同的太监韦力转,简直是个人妖,身为阉者,却淫毒至极,霸占士兵的妻子,不愿与奸宿者,即杖死其夫。甚至与养子之妻淫戏,射杀养子[200]。更有甚者,参政霍任大同府镇守时,韦力转对他恨之入骨,竟公然将他拉到都御史年富家中,打了十几军棍[201]。韦力转连藩臣都敢殴打,其嚣张跋扈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总而言之,明朝宦官典兵,有百害而无一利,正德元年(1506),吏部主事安磐在上疏中说得好:“今日弊政,莫甚于内臣典兵……今九边镇守、监枪诸内臣,恃势专恣,侵克百端。有警则拥精卒自卫,克敌则纵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缘,宪司莫敢讦问。所携家人头目,率恶少无赖。吞噬争攫,势同狼虎,致三军丧气,百职灰心。”[202]已故史家丁易先生指出:“有明一代统治者所派出去的统兵监军的宦官特务,除了郑和还打了几次胜仗而外,其余的不是侵吞军饷,贻误戎机,便是骚扰地方,残害百姓。”[203]这是对宦官典兵之害的最简明扼要的总结。

  此外,宦官与军事有关,还值得一提的是四卫营、内操。
  据《明史?兵志一》记载,四卫营在永乐时已经存在,宣德六年(1431),专设羽林三千户所统之,有三千一百多人,随即改名武骧、腾骧左右卫,称四卫军。选本卫官四员,为坐营指挥,派专门的太监监督,加以操练。这是一支特种武装,担负着保卫宫禁的重任,类似今日的皇宫或总统府卫队,其重要性不难想见。他们又称禁军,也因以此故,他们的武器、衣甲都优于其他军队,其给养服装不必通过兵部,就可直接领取。

  明末江南昆山文人周同谷有诗谓:“天子宫中肄六韬,红妆小队舞蛮刀。一闻炮火心惊战,昨日言官谏内操。”作者自注:“上即位,罢内操。”[204]这里所说的“上”,是指崇祯皇帝朱由检。所谓内操,是指专门挑选一批宦官加以操练,组成一支最受信赖的武装。但是,这批人在军事上到底有多大作用,完全是天知道。内操始设于武宗正德时期,正德皇帝朱厚照本来就是个性格独特、举止逾常、想入非非的人。他亲自率领宦官中善于骑射者,组成一营,称为中军,早晚下操,叫喊声与火炮声交织一片,不绝于耳,传到宫门之外。这支人马穿的服装也与众不同,“虽金绯锦绮,亦必加罩甲于上,市井细民,无不效其装,号时世装。”[205]显然,这支由宦官组成、宦官统率、武宗直接指挥的部队,情同儿戏,是不可能有什么战斗力的。但是,它作为宦官专权的产物,必然伴随着宦官的存在而存在。万历时期,操练的宦官达三千人之多[206]。这批所谓“天子亲兵”,在“皇城内被甲乘马持锋刃,科道不得纠巡,臣部不得检阅”,耀武扬威。一次随万历皇帝出城拜祀陵园,这批人吵吵嚷嚷,“进止自恣”,“漫无纪律,奔逸冲突”[207]。天启时,魏忠贤操持权柄,操练的宦官大大增加,达万人之多,“衷甲出入,恣为威虐”[208]。直到崇祯皇帝上台后,才将内操解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崇祯十七年(1644)春天,李自成的农民军长驱直入,进攻北京时,明廷竟让宦官与士卒一起守城。守城宦官发牢骚说:满朝文武大臣干什么去了?当年废除内操,我们连盔甲、武器都没有,怎么打仗[209]?其实,给他们再好的装备,也无济于事。早在万历时,刑部主事董基就指出,这些人“安居美食,筋力柔靡”,“皆无当实用。设遇健卒劲骑,立见披靡”[210]。这真是一针见血之论。魏忠贤训练的宦官武装,还有个专门的名称,叫净军,我们在第一章述及明代宦官概况时已经提到,这里就不再重述。


第43节:明朝宦官与文化(1)
  四、 明朝宦官与文化
〖1〗(一)
宦官对文化的破坏从总体上看,宦官是封建社会腐朽势力的代表者,对于文化的发展起了阻碍甚至破坏的作用。为祸之烈,超过东汉、唐朝的明代宦官,当然更不会例外。他们的劣迹,有史可考者,至少可以指出以下几点:

  掠夺文物,破坏古迹
  1987年盛夏著者考察曾被魏忠贤破坏的“摩诃庵”,
  现名“八里庄小学”。董迎建女士摄。宦官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贪鄙之徒,有些人目不识丁,或仅识赵、钱、孙、李,却附庸风雅,利用手中的特权,掠夺文物。例如,武宗时南京守备太监钱能,与太监王赐狼狈为奸,“皆好古物,收蓄甚多且奇”,事见本书《钱能传》。价值连城的古物,钱能竟拥有若干柜,非巧取豪夺,从何而来?有些宦官为了攘夺古物,甚至不惜罗织罪名,制造冤狱。例如,江南松江乡间,有一只白定炉,顾炎武、董含等相继收藏、转售,后归程季白。他携炉至京,每以居奇货夸耀于人,魏忠贤风闻后,“遣人求之,不得,遂诬以谋逆,下狱身死”[211]。真乃冤哉枉也!正德四年(1509),南京太监石岩给自己造墓,缺大砖,竟拆毁附近的王安石墓,取其砖[212]。这是宦官破坏古迹的一个罪证。又如成化、弘治间,在大寺山古庙遗址上挖出一块古碑,“甚宏丽”,碑阴有本地经济的记载。地方百姓先是设法将碑阴遮住,不让人看见所镌文字,后来还是将碑砸碎了。为什么?因为碑阴上记载的“田亩财货之繁,恐镇守者因而生事”[213],需索无端也。这是地方镇守太监间接毁坏文物古迹的事例。不过,最典型的例子,看来要算魏忠贤对摩诃庵的破坏。此庵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提督五军三千营军务司设监太监赵政所建,在北京阜成门外八里庄,学士费宏撰记[214]。建庵的同时,赵政即在庵内预修了自己的坟墓,指望死后在大佛身边沾点光,享受人间烟火,血食一方。此庵虽然规模不算宏大,但颇为洁静,大殿前后松桧参天,花木争荣;更妙的是“四隅各有高楼,叠石为之。登楼一望,川原如织,西山逼面而来,苍翠秀爽之嘉靖时宦官赵政像色似欲与人衣袂接”[215]。但是,天启时,有次魏忠贤路过此庵,“偶指楼曰:‘宜去之!’即日毁!自是,人相戒不过,僧日畏不测,渐逃死,庵则渐废”[216]。一座好端端的可以登临远眺西山层峦叠嶂的古石楼,就这样毁了!寺僧逃亡,人们不敢从庵前走过,此庵的衰败也就可想而知。清朝初年,“摩诃庵石楼东南北三面尚存,独缺其西一面。庵僧云即魏忠贤所毁也。”[217]魏忠贤为什么要毁掉石楼,使摩诃庵残破不全?当然不会如刘侗所载,是什么偶尔指楼,说“宜去之”。八里庄故老传闻,此庵地形似龟,庵四角的楼台俨然四只龟足,实在是块风水宝地。魏忠贤担心这里要出帝王将相,故不仅下令毁掉西面的楼台,以示砍掉一只龟足,还命令当即将山门的青石门坎打断,以示斩了龟头,使门坎遂碎成三截[218]。1987年盛夏,笔者约请一位文物工作者,冒着酷暑,去摩诃庵实地考察,此庵现名八里庄小学。300多年的沧桑岁月,主要是十年浩劫的严重破坏,庵内的文物大部分已荡然无存,庵舍破旧,有的古松已枯死,令人感喟不已。但是,庵的东南北三角石楼基身仍在,南、北二面的石砌基身,更颇巍然,只有西面的石楼无遗迹可寻。这就表明了史料记载和民间口碑是确凿可信的,残存的石楼成了魏忠贤破坏摩诃庵的铁证。

  宣扬避讳,禁用“天”字
  我国古代的避讳由来已久,《左传》中即有“周人以讳事神”的记载。但先秦时期,避讳的限制还比较宽,秦汉以后,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不断强化,避讳越来越严,不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不便,闹出种种笑话,更在史书文献中埋下无数钉子,造成封建文化中纯属多余的繁复化。明代宦官的宣扬避讳,可谓不遗余力。天启皇帝的名字叫朱由校,“油”
“由”同音,宦官在宫中遂改称所用油为“芝麻水”,油漆作为漆作[219]。刘瑾强令别人对他的名字避讳,谁直呼其名,就是犯下大不敬罪。尤为荒谬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的天道观,使之更神秘化,刘瑾擅权时,“禁臣民不许用天等字为名”,如郎中方天雨,只能叫方雨,参议仉天民,只好改名仉民,御史刘天和,更名刘和。刘瑾垮台后,“禁废,近有诏,人复其旧名矣”[220]。可笑的是,刘瑾被杀后,当时有人发表小评论说:“瑾以逆诛,无天之罪,其兆如是乎”[221],以为刘瑾目中无天,终遭败亡,这对天命论的忠实信徒刘瑾来说,真是个莫大的讽刺!


第44节:明朝宦官与文化(2)
  利用《水浒》,制造冤案
  时至明末,《水浒》已经风行天下。它的作者施耐庵做梦也不会想到,《水浒》在晚明阉党的手中,竟成了造舆论、搞阴谋、迫害东林党人的工具。魏忠贤一巴掌将他的政敌杨涟、左光斗等人打下去后,其忠实打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魏广微,手写了一个名单,将黄克赞、霍维华等五六十名紧跟阉党的小人,“目为正人”;又将韩、缪昌期等100多名反对阉党的正直之士,“目为邪党”,转送魏忠贤,对前者重用,后者黜陟。他还编了一本《东林点将录》,将东林人士的名单悉数列入。在阉党的鼓噪声中,浙江归安的一个唯恐巴结不上魏忠贤之流宦官的奸徒韩敬,根据《东林点将录》,将《水浒》中108将的诨号,一一按到东林人士的头上,“邮致都门,按籍搜索,于是诸贤受祸,无一人遗漏矣”[222]。限于篇幅,这里仅节录《东林点将录》的部分内容,以见一斑:

  开山元帅: 托塔天王南京户部尚书李三才。总兵都头领二员:
天魁星、及时雨大学士叶向高;天罡星、玉麒麟吏部尚书赵南星。……天罪星、短命二郎湖广道御史刘芳。天败星、活阎罗江西道御史方震孺。……地退星、翻江蜃南京四川道御史万言扬。地劣星、活阎婆南京工科给事中徐宪卿[223]。

  如此点将录,真是荒谬绝伦。在魏忠贤一伙看来,东林党人既然与《水浒》挂起钩来,一个个成了天罡地煞,造反强徒,当然就更应该有理由将他们一网打尽,统统打倒了。这不仅对《水浒》是个严重的丑化,歪曲,更开创了利用《水浒》,搞政治阴谋、制造冤案的恶劣先例。

  迫害史官,篡改历史
  《历代通鉴纂要》,简称《通鉴纂要》,共九十二卷,弘治中由李东阳等编纂,武宗称帝后编完。据《明史?刘瑾传》记载,此书编成后,刘瑾无端诬陷各翰林纂修官抄写不恭谨,统统都给予了谴责。《孝宗实录》编成后,刘瑾憎恨史官们从来不巴结自己,把吴一鹏、徐穆、顾清、汪俊、贾咏等十六人,都贬到南京的六部去。魏忠贤对史官的迫害,比起刘瑾有过之无不及。例如,编修公鼐,为人正直,天启时曾任实录副总裁,要求编纂实录时如实写上光宗的事迹,遭到拒绝,后被魏忠贤之流“尽力击排,遂引疾以去,不得大用”[224]。又如缪昌期,万历进士,参加过纂修两朝实录。当杨涟劾魏忠贤24条大罪的奏疏传开后,有人传言此疏是缪昌期起草的,魏忠贤闻之大怒,从此对他恨之入骨。先是迫使他落职闲住,至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借汪文言冤案的牵连,将他逮捕,下诏狱,“五毒备至”[225],害死于狱中。魏忠贤更令阉党骨干顾秉谦、黄立极、冯铨等领衔编纂《三朝要典》。此书共24卷,把万历、泰昌、天启三朝关于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的谕旨、奏疏、档册,加上别有用心的按语,编纂而成,对东林党人极尽污蔑诽谤之能事,颠倒历史的是非,完全迎合了魏忠贤专权的政治需要。其恶劣影响,当时的史家曾慨乎言之,从此“则正史去籍,而伪史行矣”[226]。在魏忠贤等的把持下,实录也被篡改。崇祯初,修撰文震孟因纂修《熹宗实录》,取出《光宗实录》副本校对,发现《光宗实录》错误百出,最荒谬的是,对天启的册立及梃击、红丸等重大历史事件,都是按《三朝要典》的口径写的。究其实,《光宗实录》在天启三年(1623)七月十六日修成后进呈,但至天启六年(1626),阉党崔呈修等诬“实录非实,请旨重修”,遂将实录加以篡改,并在一年后,即崇祯元年(1628)二月十七日进呈,收藏于皇史。以致文震孟看到后,在奏疏中大声疾呼,要求崇祯帝“敕史官逐一改正”,“庶千古之是非不悖”[227]。显然,宦官专权横行日,即是史学遭殃时。当史学成了魏忠贤之流搞权术、耍阴谋的工具,史学也就被糟蹋得面貌全非了。还需要指出的是,在宦官的把持下,一些文人给宦官谀墓成风,隐恶扬善,歪曲了历史真相。明中叶后,墓志铭、碑碣风行一时,碑文中不时弄假,粉饰死者。甚至拉名人立传、题字,藉以自重。时人即曾指出:“近世凡墓志铭及碑碣之类,必加书撰人,并篆盖题额者于前,至往往假显者之名以夸于人,此甚可笑。”[228]宦官有权有势,更是助长了这股歪风。就北京地区现存的宦官碑刻实物和拓片来看,数量还很不少。这些碑文,绝大多数是肉麻地吹捧宦官的。什么“达生知命,无愧天民”(《明故南京司礼监左监丞梁公寿藏铭》),“仰不愧天,俯不怍地,生顺死安,名垂亿世”(《明故内官监太监陈公墓志铭》),一个个成了完人。甚至像王振那样犯下严重罪行的大宦官,被乱兵杀死于土木堡后,学士钱溥给他撰写的墓志铭,竟“称其忠烈”,时人陆式斋在诗中愤然抨击道:“王阉素称慧,轻生忍如此。史官忠烈铭,千载孰非是!”[229]如此颠倒是非的碑版史学,只能是遗害后世的伪史学。


第45节:明朝宦官与文化(3)
  奴性抬头,阳刚委顿
  宦官专权,毒化了人们的社会心理,孳生出一大批奴性十足的马屁精、软骨虫,他们对宦官的祸国殃民,起了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恶劣作用。刘瑾专权时,“百官门状启礼,悉用红纸,故京师纸价顿十数倍。虽元臣宿将,必曰晚生,曰门下生,而称瑾则有恩府、恩主,千岁公公之语。”[230]松江人朱恩,是刘瑾的老相识,在短时期内,被刘瑾从河南按察使提拔为南京侍郎、尚书。朱恩感恩戴德,凡是写给刘瑾的拜帖,下款都不写“拜上”,而写“顶上”[231],意思是自己正跪在地上,头顶拜帖,真是肉麻之至。文武大臣们对刘瑾叩拜的热诚,甚至超过了对皇帝的忠诚。时人曾载谓:“当大贺之时,适瑾有私家之庆,公卿百执事嵩呼舞蹈于丹陛者十惟八九,而稽首崩角于瑾前者则济济罔缺焉。”[232]国家大臣,向阉人屈膝,本身已属荒谬,而明朝要员,向宦官跪拜者却争先恐后,越来越多。对此,王世贞曾慨乎言之:“国朝文武大臣,见王振而跪者十之五,见汪直而跪者十之三,见刘瑾而跪者十之八。”[233]有些人还舞文弄墨,给刘瑾高唱赞美诗。如身为阁老的李梦阳,竟然为刘瑾耗费了大量民脂民膏修建的玄明宫作碑记,“颂其功勋”,李空同在诗中感慨万千地说:“峨碑照辉颂何事,一谀死后一谀生!”[234]而至魏忠贤时期,更是一谀死后万谀生,生祠遍天下,“迎像行九拜礼,称呼用九千岁,或九千九百九十岁……一时天下如狂,廉耻节义扫地,至此已极矣”[235]。茅元仪把刘瑾时期、魏忠贤时期大臣的表现,作了对比,感慨地说:“国之大臣,原当尽言,况督抚都御史本风纪之司乎。余幼时曾见李三才极论天下事,取怒神祖,今不闻矣。王岳为刘瑾所逐死,山东巡抚朱钦极言之,瑾亦罚米三百石而已。今竟忠贤之世,巡抚唯称颂造祠而已。此世道升降默移,而人未察也。”[236]这里所说的“世道升降默移”,正是指奴性抬头,潜移默化的结果,一身阳刚之气,敢于说真话,坚决与宦官作斗争的大丈夫,越来越少,这是明朝宦官得以横行天下,几乎弄到河决鱼烂地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此而论,崇祯帝上台后,在处理魏忠贤“逆案”时,曾痛切地说:“忠贤一人耳,苟非外廷逢迎,何遽至此!”[237]我以为是有一定道理的。

  (二) 揭露宦官的文艺作品
  但是,与“一谀死后一谀生”形成鲜明的对比,文苑中良知未泯、血管中还奔腾着炎黄子孙热血的文士,毕竟还大有人在。“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宦官的倒行逆施,导致民生凋敝,社会动荡,给正直的文学家、艺术家,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揭露宦官罪恶的文艺作品,继承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领域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闪烁着人民性的火花,丰富了明代文化的宝库,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诗歌领域
  早在成化年间,王弼即写了《舶上谣》,揭露了宦官在江南岁办,声势煊赫:“千艘飞过石头城,猎猎黄旗发鼓声。中使面前传令急,江南十月进香橙。”[238]

  正德初年,江南的著名文人徐祯卿,在京中大理寺任职,“时逆瑾用事,虐刑罗织,祯卿多所平反”[239]。他在《杂谣四首》中,写到“黄符下,使者来,狗觫觫,鸡鸣飞上屋。”形象地揭露了宦官擅政时社会生活的动荡不安。与刘瑾进行斗争,他还写下《猛虎行》,斥责刘瑾苛政猛于虎。同一时期,高邮诗人王磐针对刘瑾之流“当权,往来河下者无虚日”,在大运河中耀武扬威,“每列辄吹号头,齐丁夫,民不堪命”[240],写下了堪称千古绝唱的《朝天子?咏喇叭》,更为人们所熟知。

  正德四年(1509),刘瑾为了谄媚年轻荒嬉的正德皇帝,在朝阳门外建玄明宫,“居民皆他徙,其坟茔数千冢,力不能迁者,皆发毁,号声彻郭外”[241]。直到嘉靖上台,才下令将玄明宫和其他一些刘瑾违制建筑的房舍“拆毁改正”[242]。韩邦靖在刘瑾被剐后,曾去玄明宫参观,写下了长诗《玄明宫行》,其中有谓:“千门万户谁甲乙,玄明之宫推第一。金碗常思埋甲盾,铜驼不解生荆棘。自古威权不到头,九重一怒罪人收。几人烈焰俱灰灭,一旦冰山作水流……门掩宫河十里长,山藏陇树一千行。今古谁存三尺土?奸雄空作百年忙。……夕阳漠漠鹤迟归,却忆玄明全盛时。千人举杵万人和,九仞为台十仞池……万民累足臣屏息,四海离心主不知。从来偏重多忧患,自古末流难障捍……只今不独刘瑾盛,帝主旁前安可知?……三穴那能穷帝旁,万机况复归司礼。”[243]这首诗不仅揭露了刘瑾建玄明宫时的扰民,更凝聚了作者对历史深沉的思考,指出宦官从来没有好下场,批判了皇帝倚重宦官,把大权交给司礼监,是完全错误的。“从来偏重多忧患,自古末流难障捍”,这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的总结。显然,这首诗即使从政治史的角度来观察,也是很有价值的。


第46节:明朝宦官与文化(4)
  正德末年,蔡羽写下《辛巳书事》四首,其中的“内侍传宣总插貂,虎贲丝络递乘轺。尔曹肉食终无赖,天下军输半已凋”[244],抨击了宦官秉政,破坏军输的行径。具有历史讽刺意味的是,刘瑾的故居离杨贵妃的毙命处马嵬坡才几百步远。

  弘治癸丑(1463)进士、做过兵部右侍郎的莆田诗人郑岳,就此事作诗道:“明皇西幸蜀,嵬坡驻銮旗。六军不肯发,宛转缢蛾眉。悠悠百世下,抚迹空嗟咨。妖氛岂未散,阉竖复生兹。怀奸窃大柄,国势欲潜移。事颇天宝类,幸尔亟诛夷。群奸起嗣虐,四海成疮痍。乱阶鉴妇寺,永垂万世规。”[245]作者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巧妙地指出唐、明宦官为害之烈,是一首成功的咏史诗。

  南京守备太监刘琅愚昧而贪财,亦有人给他写了一首生动、形象的讽刺诗[246]。浙江的富阳县盛产茶叶与鲥鱼,都是贡品,镇守太监王堂之流“采取时,民不胜其劳扰”,时任分巡佥事韩邦奇“目击其患”,曾写了一首《富阳民谣》[247],悲愤地揭露了王堂及其狐群狗党搜刮富阳人民的罪行[248]。这首诗与王磐的《朝天子?咏喇叭》,称得上是珠联璧合,是明代反宦官文学中的奇葩。

  此外,区大相的《即事感怀》:“闻道貂设,由来为扫除。先朝停镇守,近日典方舆。贡采山川竭,征求井邑虚。明明皇祖训,宫府意何如。”抨击了万历年间宦官远离本身职守,招揽事权做成的恶果。

  明末秦兰征的《天启宫词》、陈琮的《宫词十二首》、明清之交周同谷的诗史《霜猿集》等等,对魏忠贤的乱国害民,都有深刻的揭露。
  当然,在明人描写宦官的诗作中,也还有另一个方面:对下层宦官的寂寞生活,寄予同情。如万历年间钱塘诗人虞稽勋,写下《神宫监四首》,刻画了守陵宦官朝朝暮暮跟明朝皇帝墓相对无言,无所作为,百无聊赖的落寞情怀:“奉帚陵园洗白,若为露下倍伤神。秦宫耐可花前死,忍向秋风哭圣人……黄花镇外拥胡兵,万马驱来山几层。难去宫中报天子,朝朝只是拜长陵”[249]。这样的诗有助于我们了解明代宦官生活的另一个侧面,同样是值得肯定的。不过,由于宫禁事秘,此类诗作,为数极少。

  在戏剧领域
  揭露宦官的作品,在明末及明清之际,最为活跃。魏忠贤身败名裂后,江南才子们欢呼雀跃,马上有人写了传奇《冰山记》十几本。著名文学家、史学家张岱看后,感到有不少地方不符合事实,亲自删改了这个剧本,然后在城隍庙演出,“观者数万人”。当戏中上疏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的杨涟上场时,观众高呼杨涟的名字,“声达外,如潮涌,人人皆如之”;演到廷杖大臣,逼死裕妃,观众“怒气忿涌”;当苏州颜佩韦等人击杀缇骑,场内外欢声雷动。显然,这出戏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后来,张岱又将此戏增加了七出,将宦官内操等内容都写进去,使魏忠贤的丑恶嘴脸,充分地、活脱脱地暴露在观众面前[250]。

  崇祯年间,剧作家清啸生的《喜逢春》,也是描写魏忠贤的[251]。同一时期以写严嵩故事《西楼传奇》名传江南的吴中剧作家袁箨庵,写了《瑞玉传奇》,生动地描写了魏忠贤的亲信毛一鹭及织造太监李实迫害周顺昌等人的经过,“词曲工妙”。剧本刚脱稿,即教伶人排练。正式开演那天,大家发现戏中李实登场时,还少一则引子,袁箨庵知道后,当场索笔写下《卜算子》一阙:“局势趋东厂,人面翻新样。织造平添一段忙,待织就弥天网!”真是一位捷才。毛一鹭知道后,颇震惊,“持厚币密致袁,祈请袁,乃易一鹭曰春锄”[252]。尽管袁箨庵纳币而改掉戏中坏人的名字,在人品上不无可议之处,甚至有人说他为人“贪污无耻”[253],但《瑞玉传奇》这个剧本是应当得到充分肯定的。

  另外,李暗甫编有《新镌魏监磨忠记》二卷,刻于崇祯年间。谢国桢先生在《晚明史籍考》卷二十四,曾予著录。这个剧本共38出,将魏忠贤的一生全部搬到舞台上,作者还强调指出:“是编也,俱系魏监实录……演者勿以寻常视之。”可见是一部忠于史实的历史剧。


第47节:明朝宦官与文化(5)
  明末剧作家贴近生活、干预生活的深度及速度,实在让人佩服。生在明末,但主要活动在清初的江南作家李玉、朱佐朝等人,痛感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宦官专权,阉党把持朝政,因此继续写了揭露魏忠贤罪恶的剧本,予以清算。朱佐朝撰有《党人碑》,李玉编成《清忠谱》,都是以真人真事为基础写成的历史悲剧。道光年间的京剧《法门寺》,情节是虚构的,但亦起了揭露刘瑾的作用。《法门寺》至今仍是京剧的保留剧目。

  在小说领域
  明代小说创作的高潮,是在嘉靖、万历年间掀起的,描写宦官的小说的蓬勃出现,则在明末崇祯年间,及明清易代之际。清初作家写过不少关于李自成及崇祯皇帝亡国的历史小说,如陆应的《樵史通俗演义》、西吴懒道人的《新编剿闯小说》、葫芦道人的《馘闯小说》、甚至包括蓬蒿子的叙事荒诞的《定鼎奇闻》(一名《新世鸿猷》、《新世弘》)在内,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崇祯年间的宦官有所描绘。

  明代描写宦官最有影响的小说,当首推朱长祚的《玉镜新谭》十卷,刻于崇祯年间,至今北京图书馆尚有藏本。此书又名《逆事略》,专记魏忠贤的恶迹,各卷的标题是:原始、封拜、阅城、进香、行边、走马、内操、缇骑、建祠、显戮。书中写到魏忠贤穷途末路、投缳自杀后,作者评论道:“我以草莽中人,不能效杨都宪(按:指杨涟)之论汝于凶锋烈焰之时,而骂汝于千刀万剐之后,我亦自愧矣。第编此帙,以昭万恶供世之笑骂云尔。”可见作者是位严肃的、有良心的文人,写作此书的目的,是让魏忠贤这个反面教员教育世人。尽管这部小说在体裁上,甚得作史之法,而于小说章法上,还未臻完善,但它对后来描写魏忠贤的小说仍然是很有影响的。正是在这本小说的基础上,“稍后吴越草莽臣之《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西湖义士之《中兴圣烈传》,取材大致相同,则纯为小说家作法矣”[254]。

  所谓《魏忠贤小说斥奸书》,全称《峥霄馆评定新镌出像通俗演义魏忠贤小说斥奸书》,共八卷,刻于崇祯年间,前孔德学校尚存残本。这部小说原题吴越草莽臣撰,谢国桢先生怀疑冯梦龙曾自号“草莽臣”,也许此书就是他所作[255]。全书四十回,每回标目对仗、通俗,而且每一回以事系年,首先标出是何年发生的事,如第一回,指明“谱忠贤少时事”,第二回,乃“万历十六年事”,第四十回,系“崇祯元年事”。综观全书,从魏忠贤的少年时代,一直写到崇祯登基,钦定逆案,魏忠贤吊死阜城为止,不仅详尽无遗,而且对于人物的褒贬,颇具史家笔法。

  《中兴圣烈传》,全名《皇明中兴圣烈传》,共五卷,也是刻于崇祯年间。此书中土早佚,日本尚有收藏。作者题名“西湖义士述”,究系何人,待考。从小说结构看,不够谨严,有些回目也不对仗,因此,后来坊间将此书稍加改削,变成《魏忠贤轶事五十则》。但是,作者在这本小说中,对魏忠贤之流的揭露,是不遗余力的,在当时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对明中叶宦官劣行加以揭露的小说,当以《醉醒石》为代表。作者题名为“东鲁古狂生编辑”,姓名失考,是明清之际的作家。这本小说共十五回,其中的第八回“假虎威古玩流殃奋鹰击书生仗义”,第十二回“狂和尚妄思大宝愚术士空设逆谋”,对成化年间的太监群,以及太监王敬的宠儿、无赖王臣,都有形象、生动的刻画。例如:

  一日逢玄武市。他(按:
指王臣)向来带巾,这日要进内市,换了帽子,带几柄扇去卖。摆得下,早走过几个中贵来。内中一个淡黄面皮,小小声气,穿著领翠蓝半领直裰,月白贴里,匾绦乌靴。拿起一把扇来瞧,是仿倪云林笔意画,一面草书。那中贵瞧了,道:
“画得冷淡。这鬼画符,咱一字不认得。”撂下。又看一把,米颠山水,后边钟繇体。他道: “糊糊涂涂。什么黄儿,这字也软,不中!”王勤(按:
王臣的原名)便也知他意儿,道: “公公有上好的,只要上样价钱。”那中贵道:
“只要中得咱意,不论钱。”王勤便拿起一把,用袖口揩净递上。却是把青绿大山水亭台人物,背是姜立纲大字。才看,侧边一个中贵连声喝彩道:
“热闹得好!字也方正得好!”一齐都赞[256]。

第48节:明朝宦官与文化(6)
  这里,把宦官的神气活现,以及不懂书画,偏要附庸风雅的粗俗、琐鄙的心态,绘声绘影,刻画得入木三分,如见其人。而对王臣在江南的敲诈勒索,激起民变,书中更有细致的揭露,与有关史料对照来读,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段历史的了解。第十二回通过对御马监太监韦含(舍)勾结佞人李子龙等谋反、妄图爬上金銮殿头号交椅的描写,使我们清楚地看到部分宦官的愚不可及,却又野心勃勃,他们的阴谋发动政变,情同儿戏,等待他们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这部小说对我们了解明代宦官的形形色色,是很有裨益的。

  (三) 宦官对文化的建设
  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占统治地位的,当然是地主阶级的文化。明代宦官既然跻身于地主阶级的最高统治集团,其中的某些人,就有可能运用手中的大权,为明代文化的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如果说明代宦官对明代文化只有破坏的一面,则显然有失公允。

  嘉靖时王廷相的长诗《西山行》有谓:“西山三百七十寺,正德年中内臣作。华缘海会走都人,碧构珠林照城郭。”[257]这首诗形象地说明了明代北京寺庙和宦官的关系。即以王廷相所描绘的北京西山寺庙而论,据解放初普查,西郊尚有三百七十四处,其中绝大部分始建或重建于明代。今天,北京重要的名胜古迹潭柘寺、戒台寺、碧云寺等,无不与明代宦官密切相关。如潭柘寺,弘治十年(1497)秋,司礼太监戴良矩“步至潭柘”,见寺院“岁久敝坏”,“于是出所积为工食费,又请于上赐金益之”,经过一年半的整修,潭柘寺“殿庑堂室焕然一新,又增僧舍五十余楹”[258],使寺庙更加宏丽。又如戒台寺,据笔者实地考察,今天寺内尚有《敕赐万寿禅寺碑记》、《重修万寿禅寺戒坛记》、《万古流芳》等三块明碑,保存完好。其中的《敕赐万寿禅寺碑记》落款为“正统七年(1442)四月八日司礼监太监王镇(振)等谨记”。据此碑可知,金英、阮简、陈卫平等宦官,见戒台寺“罗兵燹,栋宇堕地,境亦荒寂”,决心恢复旧观。从宣德九年(1434)至正统五年(1440),历时七载,终于完工。“作飞殿奉三世佛,左右列十六大阿罗汉。外作四天王殿……居僧之舍、斋、庖、库、廪,靡不具备。”《重修万寿禅寺戒坛记》是翰林院侍读高拱所撰,从此碑可知,至嘉靖年间,由于“历岁既久,复就倾圮”,御马监太监马玉等“发赀重建坛内五殿”,并新建真武殿,穿井一口,修路五里,“以利往来”。工程始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春天,至三十五年(1556)夏天结束,历时将近七载。嘉靖四十四年(1565)夏天,特立《万古流芳》碑,镌上所有捐资修寺宦官的名字,共三十余人。再如碧云寺,俗名于公寺。何以故?这是因为寺后有正德时大宦官、御马监太监于经墓,“土木华丽”[259],而于经正是将建于元代的碧云庵,拓建为碧云寺的人。天启三年(1623),魏忠贤又予重修。诚然,宦官修庙的原因,主要是他们“最信因果,好佛者众,其坟必僧寺也”[260];庙宇的香火经文、晨钟暮鼓,对人民的思想有麻醉毒害的作用。但是,这些庙宇毕竟是明代文化的组成部分,没有它,灿烂的中华文化将缺少一个支撑点。就此而论,明代宦官的建寺修庙,对明代文化的发展,还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对明代宦官修建的园林,也应作如是观。
  万历时北京的宦官,颇有园林之构。时人记载:“都下园亭相望,然多出戚畹勋臣以及中贵。大抵气象轩豁,廊庙多而山林少,且无寻丈之水可以游泛。”[261]但也并非全然如此。在当时的“德胜门之水关,后宰门北湖,其间园圃相望,踞水为胜,率皆勋戚巨别墅,稻畦千陇,藕花弥目”,这里的园林,自有另一番景象:“又俨然西子湖。”[262]京城中尚有赵太监园。此园不大,有人雨中宴饮于斯,“轩窗半开”,“又是一景”[263]。宦官建的园林,也是因人而异。时人曾评论说,有的园林堆叠猥联,“粉饰太胜,无复丘壑天然之致”,其主人“非江南之贾竖,必江北之阉宦也”[264]。但也有颇得自然情趣的园林。太监钱能的家奴(后推恩为家人)钱宁,有大花园一座,《醉醒石》第十五回描写该园的风光是“材竭东南,力穷西北。水借玉河流,一道惊湍泻玉……栽古松而开径,天目松、括子松,月流环,风送笙竽。聚奇石以为山,太湖石、灵璧石……穷不尽曲蹊回磴。落落楼台连日月,走不了邃阁深居。真是琪花瑶草不能名,语鸟游鱼皆乐意。”这虽然是小说中的描绘,笔调夸张,但我们不妨据此想见当年钱宁园林的宏大气魄。当然,几百年历史岁月的尘封垢积,早已使明代宦官的园林荡然无存。但是,作为明代文化史的一页,它们却是不会被历史潮水卷得无影无踪的。


第49节:明朝宦官与文化(7)
  有些宦官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他们在建筑、音乐、书法、诗歌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成就。
  据《明故内官监太监陈公墓志铭》载,弘治时太监陈崖庵,正统时入内府,凡奏疏皆亲自起草,不假手于人,并“酷好诗律”,作诗不少。万历时掌过司礼监大印的太监张诚,“好看书,每据古事规谏”[265]。嘉、万时期的著名太监冯保更“善琴能书”[266],造了不少琴,“世人咸宝爱之”。千古佳作《清明上河图》上有冯保的题跋,笔力雄健飘逸,实属书法上品[267]。嘉靖时司礼监太监戴义,“最精于琴,而楷书笔法与沈度相埒”[268]。江南一著名女琴家,携琴遍游南北两京及各省,与各地名琴师比试,认为没有人能和她媲美。她听到戴义的大名后,特地前往拜访,约期比琴。届时,先听戴一曲,琴声刚住,她便“泪如雨下,色若死灰,将所携善琴即下阶石上碎之,拂衣而去,终身不再言鼓琴事”[269],可见戴义的操琴水平,已经出神入化,否则岂能使琴家击节、倾倒到如此地步?据《明故南京司礼监左监丞梁公寿藏铭》载,正统时宦官梁瑞“精于书算”,对营建奉天等殿,起过重要作用。明初宦官阮安,更是位杰出的建筑家。永乐时,他奉命营建北京的城池宫殿及百司府廨,“目量意营,悉中规制,工部奉行而已”[270]。正统时,重建三殿,治理杨村河,他都立下了汗马功劳。万历时杭州织造太监孙隆,虽在江南犯下不少罪行,但能拿出“数十万金”
“装塑西湖”,先后修建了灵隐、湖心亭、静慈寺、烟霞洞、龙井、片云亭、三茅观、十锦塘等寺庙、古迹、大堤[271],使湖光山色更加明媚多姿。不管他的主观动机如何,孙隆的修建西湖胜迹,总比“淮南皓月冷千山,溟溟归去无人管”要好,是应当肯定的。

  关于宦官的诗作,王春瑜在读史札记《说明代宦官诗》[272]中,曾作简略介绍。如弘治时内官监左丞龚辇的《赠顾潘》:“与君少小定交游,今日相逢两鬓秋。天上风云真似梦,人间岁月竟如流。可怜王粲依刘表,不遇常何荐马周。安得忘机共渔父,白洲上数沙鸥。”嘉靖时御马监右监丞王翱的《秋夜有怀》:“西风吹雨夜萧萧,客思逢秋倍寂寥。十载已虚明主诏,半生徒插侍中貂。谁怜季子黄金尽,无奈冯唐白发饶。何日一帆江左去,独寻山水混渔樵。”孙隆的《题慧因寺》:“笙歌日日娱西子,为爱幽闲到玉岑。旧有高人井田宅,沿流且向寺门寻。”[273]这些诗,诗风恬淡,比起其他著名诗人,也未必逊色。更值得注意的是,《酌中志》卷二十二,录有万历时太监郑之惠及前述张维、王翱诗各一首,均为朱彝尊所未见,可补《明诗综》之不足。尤堪称道的是王翱的《咏笼雀》:“曾入皇家大网罗,樊笼久困奈愁何。徒于禁苑随花柳,无复郊原伴黍禾。秋暮每惊归梦远,春深空送好音多。圣恩未遂衔环报,羽翮年来渐折磨。”这首诗对皇家牢笼的冷酷,部分宦官长期困居宫墙之内的凄寂悲凉,都写得淋漓尽致,是一首不可多得的好诗。王翱“从容与士大夫唱和吟诗”,有《禁砌蛩吟稿》、《东集》行于世。

  当然,应当指出,明代某些宦官在文化方面的建树,从总体上看,比起明代宦官对明代文化的破坏、阻碍作用,毕竟是次要的,我们在评判其历史作用时,切不可夸大。

  注释:
  [1] 《明太祖实录》卷五九。
  [2] 黄佐: 《南癰志》卷一。
  [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五。
  [4] 刘若愚: 《酌中志》卷一三《本章经手次第》。
  [5] 《明武宗实录》卷六六。
  [6] 杨涟: 《杨大洪先生文集》卷上。
  [7]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置相》。
  [8] 《明史》卷三○六《阉党》。
  [9] 佚名: 《天山冰水录》附录《籍没张居正数》。
  [10] 《明史》卷三○五《冯保传》。
  [11]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卷九。

第50节:明朝宦官与文化(8)
  [12] 不过,严格地说,诏狱始设于汉代,廷杖源于元朝。此点,《明史》之说不够确切。
  [13] 《大明会典》卷二二八。
  [14] 《万历野获编》卷六《东厂印》。
  [15] [18] 《明史》卷九五《刑法三》。
  [16] 查慎行: 《人海记》卷下。
  [17] 佚名: 《谀闻续笔》卷四。
  [19] 《明书)卷一五八《汪直传》。
  [20] 《指海》丛书第五函。
  [21] 《明史》卷三○六《霍维华传》。
  [22] [28] 傅维鳞: 《明书》卷七三《刑法志》。
  [23] 《明史》卷一九二《刘济传》。
  [24] 《祁彪佳集》卷一。
  [25] 全祖望: 《鲒埼亭集》卷六。
  [26] 《瞿忠宣公集》卷一。
  [27] 《刘子全书》卷一七《敬循职掌疏》。
  [29] 《明史》卷一八五《徐恪传》。
  [30] 《定陵注略》卷五。
  [31] 余继登: 《典故纪闻》卷一一。
  [32] 《明会典》卷三五《商税》。
  [33]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34] 陈子龙: 《安雅堂稿》卷一三《句曲孔夫人传》。
  [35] [73] 《明史?食货志》五、六。
  [36] 条税,又名起条税。商货先在张家湾纳起条税三分,至北京崇文门再纳七分,谓之条税。船税指由河西务至北京的商船所纳的船课。见李洵:
《〈明史?食货志〉校注》页二四六。
  [37] 指天津官店所收租钱。
  [38] 指广州采珠业所课的税。
  [39] 指江苏镇江上供物品的过江税。
  [40] 指四川的楠木等名贵木材的抽分税。
  [41] 指被称作“船只遗税”的船税追加税。
  [42] 指宝坻县的鱼网税和苇地税。
  [43] 指对江西油纸、芜湖青布、太仓夏布等土产品所征的税。
  [44] 孙之: 《二申野录》卷五。
  [45] 叶永盛: 《玉城奏疏?差珰播虐乞诛首祸疏》。
  [46] 顾宪成: 《泾皋藏稿》卷四《东浒墅榷关使者》。
  [47] 顾公燮: 《消夏闲记摘抄》卷下。
  [48] 李乐: 《见闻杂记》卷六。
  [49] 顾炎武: 《日知录》卷一○《纺织之利》。
  [50] 《明史》卷二二三《王宗沐传》。
  [51] 《明神宗实录》卷三七六。
  [52] 《明世宗实录》卷四。
  [53] 《明宪宗实录》卷二六○。
  [54] 《明史》卷一六四《华敏传》。
  [55] 《明史》卷二二六《吕坤传》。
  [56] 《明神宗实录》卷二九三。
  [57] 何孟春: 《何文简疏议》卷六《议国课疏》;张羽: 《张东田先生奏稿》卷一《地震疏》。
  [58] 何孟春: 《何文简疏议》卷八《开禁疏》。
  [59] 朱之栋: 《所见偶记》。
  [60] 何尔健: 《按辽御珰疏稿?辽左残惫已极等事疏》。
  [61] [65] 沈鲤: 《请罢矿税疏》。
  [62] [155] 《明神宗实录》卷三四九。
  [63] 储欣: 《在陆草堂文集》卷三《明吴尚书传》。
  [64] 朱之栋: 《所见偶记》;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五。
  [66] 高攀龙: 《高子遗书》卷八下。
  [67] 谭希思: 《明大政纂要》卷三九。
  [68] [95] 张萱: 《西园闻见录》卷一一○、一二○《内臣》中、下。
  [69] 王元翰: 《凝翠集?根本重地痛苦剥肤疏》。
  [70] 余继登: 《典故纪闻》卷一七。
  [71] 王元翰: 《根本重地痛苦剥肤疏》。
  [72] 汪若霖: 《汪给谏文集?歇官不宜妄追,职官无辜受毙疏》。
  [73] 林如楚: 《酌议水衡事宜等事疏》,《神庙留中奏疏汇要?工部卷一》。
  [74] 董其昌: 《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户部卷一》。

第51节:明朝宦官与文化(9)
  [75] 《明史》卷二二《熹宗本纪》。
  [76] 不著撰人: 《管窥小识》卷三。
  [77] 杨循吉: 《吴中故语》。
  [78] 《皇明诏令》卷九《差内官按行河泊所敕》。
  [79] 况钟: 《况太守集》卷八《请免苛征折布奏》。
  [80]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二《中官考》三。
  [81] 《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
  [82] 祝允明: 《志怪录》。
  [83] 陈霆: 《两山墨谈》卷九。
  [84] 徐咸: 《西园杂记)卷下。
  [85] 韩邦奇: 《苑洛集》卷一○,一三。
  [86] 王学谟: 《续朝邑县志》卷六。
  [87] 尹守衡: 《明史窃?刘实传》。
  [88] 陈继儒: 《见闻录》卷六;《读书镜》卷七。
  [89] 宋一韩: 《比岁织造太烦等事疏》,《神庙留中奏疏汇要?工部卷一》;《明大政纂要》卷四六。
  [90] 织金,指用金线织成的锦缎。闪色,指由红蓝丝线织成的光面缎。
  [91] 通袖,指衣饰花纹通胸背至衣袖皆满者。膝?#91;,指衣服的下摆。
  [92] 范守己: 《曲洧新闻》卷二。
  [93] 林如楚: 《祖制广圣恩恳乞停遣内臣等事疏》,《神庙留中奏疏汇要?工部卷一》。
  [94] 刘应秋: 《刘文节公集?与大司徒石东泉书》。
  [96] 伍袁萃: 《林居漫录》别集卷六。
  [97] 蒋以化: 《西台漫记》卷四《纪葛贤》。
  [98] 柴升: 《题为陈言救时弊以弭寇盗等事疏》,《明经世文编》卷一○七。
  [99] 毼,即毼,一种毛织品,大概相当于今之驼绒。
  [100] 陈汝锜: 《甘露园短书》卷五。
  [101] 傅维鳞: 《明书?食货志二》。
  [102] [103] 魏坤: 《倚晴阁杂钞》。
  [104] 王世懋: 《窥天外乘》。
  [105] 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
  [106] 徐学聚: 《国朝典汇》卷一九八《烧造》。
  [107] 黄景昉: 《国史唯疑》。
  [108] 刘骥: 《柬白御史书》,乾隆《浮梁县志》卷一一《艺文下》。
  [109] 朱: 《陶说?序首》。
  [110] 朱: 《陶说》卷一。
  [111] 萧近高: 《参内监疏》,《江西通志》卷四九《舆地略》。
  [112] 朱赓: 《朱文懿公奏疏?请易江西税使潘相揭》。
  [113] 陈有年: 《为钦奉圣旨事疏》,《明经世文编》卷三七九。
  [114] 《浮梁县志》卷五《陶政》。
  [115] 《明神宗实录》卷四一九。
  [116] 户口食盐银钞即按官民户口定量配售食盐,而令官民以钱钞银米纳盐价。
  [117] 《明武宗实录》卷五五。
  [118] 余盐,指灶丁纳正课后所剩余的盐。
  [119]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120] 梁储: 《请罢中官奏讨盐引等事疏》,《御选明臣奏议》卷一四。
  [121] 陈仁锡: 《皇明世法录》卷二八《盐法》。
  [122] 吴廷举: 《处置广东盐法疏》;朱廷立等: 《盐政志》卷七。
  [123] [140] 《明神宗实录》卷四四○。
  [124] 此事详见叶永盛: 《玉城奏疏?浙江盐政疏》。
  [125] 杨鹤: 《永宽商灶疏》,《浙江通志?艺文一》。
  [126]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三五。
  [127] 陈登原: 《国史旧闻》三分册《铲魏忠贤墓》。
  [128] 《明史?樊玉衡传》。
  [129] 《明大政纂要》卷五六。
  [130] 李贤: 《古穰集》卷三○《杂录》。
  [131] 王廷相: 《内台集?明故朝议大夫山东布政使司参议陈公墓志铭》。
  [132] 陆深: 《俨山外集》二七《中和堂随笔》上。
  [133] 朱睦: 《皇朝中州人物志》卷一一《杨琎》。

第52节:明朝宦官与文化(10)
  [134]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镇滇二内臣》。
  [135] 许重熙: 《宪章外史续编》卷一一《万历注略》。
  [136] 邹维琏: 《达观楼集》卷一八《请革债帅弊端疏》。
  [137] 顾磷: 《顾华玉集》卷三七。
  [138] 《明怀宗实录》卷一;李逊之: 《三朝野记》卷四《崇祯朝纪事》。
  [139] 杨士聪: 《玉堂荟记》卷下。
  [141] (朝鲜)《光海君日记》卷三一。转引自李光涛: 《记明季的贿赂公行》。
  [142] 吴晗: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五二《仁祖大王实录》一。
  [143] 《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二九。
  [144] 王鏊: 《震泽纪闻》卷下;焦竑: 《国朝献征录》卷一一七《梁芳》。
  [145] 邹维琏: 《达观楼集》卷一八《请革权宜疏》。
  [146] 徐学聚: 《国朝典汇》卷一九《庄田》。
  [147] 何孟春: 《何文简疏议》卷一《应诏万言疏》。
  [148] 《续文献通考》卷六《田赋六》。
  [149] 夏言: 《桂洲夏文愍公奏议》卷二。
  [150] [153] 《明会要》卷六二《兵五》。
  [151] 《英宗正统实录》卷一一九。
  [152] 《明会典》卷一五一《马政二》。
  [154] 陈洪谟: 《继世纪闻》卷三。
  [156] 高岱: 《鸿猷录》卷一二“安化之变”。
  [157] 《明史》卷二五六《毕自严传》。
  [158] 《明清史料》乙编第八三三页。
  [159] 王士性: 《广志绎》卷二。
  [160] 王世贞: 《凤洲杂编》卷五。
  [161]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162] 《明宪宗实录》卷四。
  [163] 《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164] 孙承泽: 《春明梦余录》卷三一。
  [165] 《二申野录》卷八。
  [166] 《明史》卷二五八《李曰辅传》。
  [167] 《崇祯长编》卷二。
  [168] 文秉: 《烈皇小识》卷四。
  [169]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170] 无名氏: 《明亡述略》卷下。
  [171] 《明史》卷一七四《朱谦传》。
  [172]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173] 彭孙贻: 《平寇志》卷五。
  [174] 《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
  [175]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三《中官考》四。
  [176] 《明史》卷二○四《翟鹏传》。
  [177] 《明经世文编》卷一二四,《蒋文定公湘皋集》。
  [178] 《明通鉴》卷一四;《御批通鉴辑览》卷一○二。
  [179] 《明通鉴》卷二○。
  [180]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181] 陆容: 《菽园杂记》卷五。
  [182] 李逊之: 《三朝野记》卷二。
  [183] 文秉: 《烈皇小识》卷八。
  [184] 王世贞: 《凤洲杂编》卷一。
  [185] 《明通鉴》卷三四。
  [186] 《明史》卷一七八《秦竑传》。
  [187] 《明史》卷一六《武宗本纪》。
  [188] 《明经世文编》卷一六二,《林次崖文集》。
  [189] 陈洪谟: 《治世余闻》下篇卷四。
  [190] 叶权: 《贤博编》。
  [191] 张岳: 《小山类稿选》卷一六。
  [192] 王文禄: 《庭闻述略》。
  [193] [197] 何孟春: 《何文简疏议》卷八。
  [194] 《明史》卷一九二《张翀传》。
  [195] 《明史》卷一五九《王宇传》。
  [196]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二《中官考》三。
  [198] 《明史》卷一八○《强珍传》。
  [199] [200]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201] 《万历野获编》卷二二。

第53节:明朝宦官与文化(11)
  [202] 《明史》卷一九二《安磐传》。
  [203] 丁易: 《明代特务政治》第四章《天下兵马的总监督》。
  [204] 周同谷: 《霜猿集》。
  [205] 毛奇龄: 《武宗外纪》。
  [206] 《明史》卷二三四《卢洪春传》。
  [207] 《明史》卷二二二《张学颜传》。
  [208] 《明史》卷三○五《宦官一》。
  [209] 《平寇志》卷八。
  [210] 《明史》卷二三四《卢洪春传,附董基传》。
  [211] 吴履震: 《五茸志逸》卷八。
  [212]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卷二九。
  [213] 张志淳: 《南园漫录》卷一○。
  [214] 沈榜: 《宛署杂记》卷一九。
  [215] 蒋一葵: 《长安客话》卷三。
  [216] 刘侗: 《帝京景物略》卷五。
  [217] 于敏中等编纂: 《钦定日下旧闻考》卷九七。
  [218] 林道远: 《摩诃庵小记》。载《北京风物散记》第一集。
  [219] [269] 刘若愚: 《酌中志》卷二二。
  [220] 何孟春: 《余冬序录摘抄内外篇》卷一。
  [221] 陈洪谟: 《继世纪闻》卷二。
  [222] [223] 文秉: 《先拨志始》卷上。
  [224] 钱谦益: 《列朝诗集》丁集下。
  [225] 《明史》卷二四五《缪昌期传》。
  [226] [237] 文秉: 《先拨志始》卷下。
  [227] 孙承泽: 《天府广记》卷二六。
  [228] 都穆: 《听雨纪谈》。
  [229] [234] 徐咸: 《西园杂记》卷下。
  [230] 皇甫庸: 《近峰闻略》。
  [231] 陈洪谟: 《继世纪闻》卷一。
  [232] 韩邦奇: 《苑洛集》卷七。
  [233] 王世贞: 《觚不觚录》。
  [235] 郑仲夔: 《耳新》卷七。
  [236] 茅元仪: 《掌记》卷六。
  [238] [243] [244] 钱谦益: 《列朝诗集》丙集。
  [239] 《重修常昭合志》卷二○,人物志。
  [240] 蒋一葵: 《尧山堂外纪》卷九四。
  [241] 谭希思: 《明大政纂要》卷四一。
  [242] 郑晓: 《今言》卷二。
  [245] 郑岳: 《山斋文集》卷一。
  [246] 见本书本章三《明朝宦官与军事》。
  [247] 在某些史料及现代史学著作中,把《富阳民谣》说成是百姓作的民歌,误。参见王春瑜作《富春谣作者考》,载《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论丛》第一辑。

  [248] 见本书本章二《明朝宦官与经济》。
  [249] 《列朝诗集》丁集,卷一五。
  [250] 张岱: 《陶庵梦忆》卷七。
  [251] 郑振铎: 《中国文学史》第六十四章。
  [252] 《吴县志》卷七八,杂记一。
  [253] 董含: 《三冈识略》卷七。
  [254] 王重民: 《中国善本书提要》子部,小说类。
  [255] 谢国桢: 《增订晚明史籍考》卷二四。
  [256] 《醉醒石》第一一六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257] 《宛署杂记》卷二○。
  [258] 神穆德: 《潭柘山岫云寺志》卷一。
  [259] 查慎行: 《人海记》第六页。
  [260] 《万历野获编》卷二四。
  [262] 宋起凤: 《稗说》卷四。见《明史资料丛刊》第二辑。
  [263] 王樵: 《方麓集》卷一一。
  [264] 谢肇: 《五杂俎》卷三。
  [265] 《酌中志》卷五。
  [266]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267] 此条材料系王毓铨先生提示。
  [268] 抱阳生: 《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一○。
  [270]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271] 张岱: 《西湖梦寻》卷三。
  [272] 刊于《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二期。
  [273] 朱彝尊: 《明诗综》卷八七。
  一、 郑和

第54节:郑和(1)
  郑和,(1371—1434[?])云南昆阳(今云南省晋宁县昆阳镇)人,回族。原姓马,曾祖父叫拜颜,祖父、父亲都叫哈只;哈只是阿拉伯语“na
ji”的译音,意为“巡礼人”。大概郑和的祖父、父亲都曾到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去朝过圣[1],也就是巡礼,因此颇受地方百姓尊重,干脆叫他们哈只了。不用说,郑和一家都信奉伊斯兰教。洪武十五年(1382),郑和的父亲病故,抛下十三岁的他和另外五个兄弟姊妹。郑和本人除信伊斯兰教外,对佛教及民间崇奉的神,如东南沿海的海神天妃,也并不排斥。

  大约就在其父去世前不久,他因某种机缘入宫当了宦官,叫他三保,侍候燕王朱棣。在靖难之役中,他跟随燕王征战有功,擢升为太监,赐姓郑。其间的详细情形,无确切可靠的史料记载,人们至今并不清楚。

  郑和至今仍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与他的下“西洋”,成为杰出的航海家,是密切相关的。所谓“西洋”,是明朝人的地理概念,他们以婆罗洲为中心,婆罗洲以东的,称东洋,以西的,称西洋,“文莱,即婆罗国,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2]。郑和航海所经之地,大部分在婆罗洲以西,所以一般通称“三保太监下西洋”。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什么?几百年来至今,史学家们聚讼纷纭,并无定论。我们倒不如相信《明史?郑和本传》的说法,以免把问题复杂化:“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而中国历代帝王,向来以天之子自居,把自己看作是世界的中心,在他们有了强大的国力基础时,总要扬威四海,与所谓“四夷”各国建立盛大的朝贡贸易关系。朱棣更是这方面的典型。看来,他派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仍在于此。

  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是永乐三年(1405)七月到永乐五年(1407)十月。他建造了不少大船,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这次首航,郑和率领将士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大海船二百零八艘[3],带了大量金银钱钞。船上有航海图、罗盘针。这支航行队伍航船的体积之大、设备的先进,在当时的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郑和与副使太监王景弘从苏州刘家河(今江苏太仓东浏河镇)出发,泛海至福建,继由福建五虎门扬帆,首先抵达占城(越南南部),遍历爪哇(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暹罗(泰国)、满剌加(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苏门答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南巫里(印度西岸的Malabar)、古里(印度西岸的科泽科德)、锡兰(斯里兰卡)等国。据《明史》本传载,他沿途“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在经过旧港(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巨港)时,原籍广东的海盗陈祖义,剽掠海上,横行无忌,公然来抢劫郑和的船队,郑和下令将这股海盗打得落花流水,活捉了陈祖义,带回中国,献俘于朝,被斩于都市。从此海道安宁,“番人赖之以安业”[4]。朱棣对郑和的这次远航,非常高兴,因为各国使者也随船来朝拜。朱棣一一赏赐,并对郑和等予以表彰。

  永乐五年(1407)十月至永乐七年(1409)七、八月间,郑和第二次下“西洋”。这次航行,在时间上,紧接着第一次下西洋,回国不久又出发了。当然,这与需要利用东北季候风也有很大关系。这次航行所至之地有占城、爪哇、暹罗、苏门答腊、南巫里、古里、柯枝(印度柯钦)、锡兰等国。

  永乐七年(1409)十月至永乐九年(1411)七月,郑和三下“西洋”。这次船队由四十八艘船组成,先后到达占城、爪哇、满剌加、苏门答腊、锡兰山、小呗喃(疑即小葛兰,印度奎隆)、柯枝、古里;暹罗、南巫里、加异勒(印度半岛南部东岸)、甘巴里(印度科摩林角)、阿拨把丹(印度半岛南部东岸)等国。这次航行中发生了一件不无遗憾的大事:郑和在返航途中,再次经过锡兰时,国王亚烈苦奈儿引诱郑和到该国,索金币,并发兵抢劫郑和的船队。郑和见锡兰兵大队人马已经出发,国内空虚,便率领二千余人,出其不意地攻破了锡兰都城,活捉了亚烈苦奈儿及其妻子官属。抢劫郑和船队的锡兰兵闻讯后,还军自救,又被郑和等打得落荒而逃。后来,郑和将亚烈苦奈儿等带回国,献俘于朝,朱棣宽大为怀,将他们都释放回国了。


第55节:郑和(2)
  永乐十一年(1413)十月(?)至永乐十三年(1415)八月,郑和进行了第四次远航。先后到达占城、爪哇、旧港、满剌加、苏门答腊、锡兰、柯枝、古里、溜山(马尔代夫)、忽鲁谟斯(波斯湾口Ormuz);加异勒、彭亨(马来西亚彭亨)、急兰丹(马来西亚之吉兰丹)、阿鲁(苏门答腊岛中部偏西)、南渤利(苏门答腊岛西北角)。在苏门答腊,打了有些令人遗憾的一仗。关于这场战斗,史料记载说法不一,《明史?郑和本传》载谓:苏门答腊的前伪王子苏干剌,阴谋推翻国王,自己上台执政,他很恨郑和没有赠给他物品,便率兵攻击。郑和力战,在苏门答腊岛西北角的喃渤利,生擒了苏干剌及其妻子。朱棣对这次下“西洋”,也十分高兴,给将士不少奖赏。郑和的这次航行,越过印度以西,到达波斯湾。

  郑和第五次航行,在永乐十五年(1417)五月至永乐十七年(1419)八月。先后到达占城、古里、爪哇、满剌加、苏门答腊、南巫里、彭亨、锡兰山、溜山、南渤利、阿丹(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亚丁)、麻林(肯尼亚马林迪)、忽鲁谟斯、柯枝;沙里湾泥(印度半岛南部东岸)、木骨都束(索马里摩加迪沙)、卜剌哇(索马里布腊瓦)、剌撒(亚丁和佐法尔之间)。此次航行到达了遥远的非洲赤道以南东海岸一带。郑和返航时,满剌加、忽鲁谟斯,古里等十九国的朝贡使者偕行,增强了明朝与这些国家的联系。郑和还带回了不少珍禽异兽,如狮子、金钱豹、大西马、驼鸡等。

  永乐十九年(1421)春天,郑和再下“西洋”,次年九月归来。这次远航的目的之一,是把忽鲁谟斯各国使臣送回本国。所经之地,有占城、暹罗、满剌加、苏门答腊、榜葛剌、失剌思、古里、西洋琐里、祖法儿、阿丹、木骨都束、卜剌哇等国。

  郑和第七次下“西洋”时在福建
  铸此大钟郑和的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下“西洋”,开始于宣德六年(1431)一月,到宣德八年(1433)七月归来,相距第六次航行已经十年。这十年间,朝中政局为之一变。朱棣死后,郑和失去了靠山,虽未受到迫害,却只能在南京守备任内度过寂寞的岁月。但是,在仁宗朱高炽掌权一年即去世后,继任的皇帝宣宗朱瞻基,登位几年后,海外诸国还未来朝贡,他认为这未免有损国威,便想起了先朝老太监郑和,命他和王景弘再下“西洋”。这次航行,郑和带有官校、旗军、火长、舵工、班碇手、通事、办事、书算手、医生、铁锚、木、搭材等匠,以及水手、民稍人等,共二万七千五百五十员名[6]。这次航行,从南京下关龙湾开船,经过两个多月,抵达福建长乐港,在这里停了很久,才开船驶向远洋。先后到了占城、爪哇、旧港、满剌加、苏门答腊、锡兰、古里、忽鲁谟斯等十七国。他分出的部分船舶到古里国时,适逢该国派人到伊斯兰教圣地麦加朝圣,郑和派了七名翻译同往,来回一年。郑和回国时,偕苏门答腊等十国使节至京,进行友好访问。

  郑和七下“西洋”,历时二十八年,所到之处,不下三十七国,南至爪哇,北抵麦加,西达赤道之南的非洲东岸。他是头一个非洲赤道以东海岸的发现者。在世界航海史上赫赫有名的大航海家地亚士、哥伦布、达伽马在惊涛骇浪中冒险航行,都比郑和的第一次下“西洋”要晚八十年至九十年以上。郑和是世界航海史上杰出的先驱者。郑和的舰队,给南洋各国和印度洋诸国带去大量金银、钱币、丝绸、瓷器、铁器、铜器,同时也给中国带回各国的特产,包括奇珍异宝、香料、染料等。一些花木,如海棠花,以及西域画,也带回国内[7]。凡此种种,都使当时的中国人大开眼界,丰富了中国的文化宝库。

  当然,郑和所进行的贸易是朝贡贸易,并非近代意义上纯商业性的贸易,主要意在扬国威,搜求价格昂贵的消费品。因此,七下“西洋”的耗费,也是惊人的,有条史料说:“三保太监下西洋,赍银七百余万,费十载,尚剩百万余归。”[8]那么,郑和花去的航海费用,近六百万两银子。但是,据已故明代经济史专家梁方仲教授研究,从洪武二十三年至成化二十二年,明朝生产的白银总量,共约三千万两,[9]下西洋竟用去六百万两!这对明王朝来说,是何等沉重的财政负担!所以这种政治泡沫,注定不可能持久。也惟其如此,后来至成化间,“朝廷好宝玩”,宦官中有人讨好皇帝,说宣德时三保太监下西洋,“所获无算”,皇帝心动,遂派了一个宦官到兵部去查当年郑和的航海档案,车驾郎中刘大夏找到这批档案后,却偷偷藏起来,对兵部尚书项忠说:“三保下西洋时,所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者亦以万计,纵得珍宝,于国何益?此大臣所当切谏。旧案虽在,亦当毁之,以拔其根[10]。”其他大臣也纷纷上疏反对,宪宗朱见深终郑和墓于打消了重下“西洋”的念头。到了万历时,有人竟将沿海的“寇盗复起”,也归罪到郑和下“西洋”引出来的结果[11],那是荒谬不值一驳的。


第56节:王彦
  郑和死于何时何地,历来有争议。从明天顺元年的《非司庵香火圣像记》一文看来,郑和死于第七次下西洋的归国途中,即宣德八年(1433),在古里(今印度南部西海岸之科泽科德Calicut)。

  二、 王彦
  明朝宦官祸国,在历史上是很突出的。明朝对宦官的信用,虽然在洪武年间已一再出现,但开始全面地、放手地使用宦官,则是在永乐年间。明成祖信任、重用宦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有些宦官在“靖难”时曾立下军功,帮助了他篡位开国,所以《明史?宦官传》之序中,说“狗儿辈复以军功得幸,即位后遂多所委任”。由此看来,狗儿是屡立军功,并因此“得幸”的一个代表人物。但是,在《明史?宦官传》中,没有他的传。他的名字见于“狗儿辈复以军功得幸,即位后遂多所委任”这一句,但无事迹记载。在尹守衡《明史窃》的《宦官传》中,有“当靖难初,内官将兵者数人,有狗儿最敢先登……(永乐)八年,都督谭青等营内,有内官王安、王彦、三保、脱脱;彦即狗儿,靖难后所赐名也。”但亦无具体事迹记载。焦《国朝献征录》之《寺人》,有一些《明史》无传的宦官的小传,但亦无狗儿的传。一个这样重要的人物,而史籍缺载,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原因在哪里?史家各有揣测。但因此事不属本文范围,故这里不涉及。下面仅就我们所看到的有关资料,勾勒一个王彦的小传,暂补空缺。

  王彦(1372?—1445),原名王狗儿,永乐时,成祖赐名王彦。尚宝监太监。建州松花江人,女真族。其父萨理蛮在明初率部属归附明太祖,并从征有功。王彦则侍从燕王于藩邸。

  燕王朱棣起兵“靖难”时,王彦常在军中担任前锋,屡立战功。如建文二年(1400),朱棣在山东与盛庸对阵时,命都指挥朱荣、刘江,与内官狗儿率精骑三千夜袭。这次战役取得了“破其营,杀数千人,获马三千匹”,并俘获高级将领多人的战绩。建文四年(1402),在淮河流域的争战中,王彦或者与都督陈文筑桥济渡,或者与都督张武随朱高煦突击明廷的军队,与燕王胜利会师;或者在渡淮时与丘福、朱能率骁骑突袭敌营,取得了“尽获其战舰济师,驻南岸”的辉煌战果[12]。

  朱棣即帝位后,为了稳定对东北的统治,在大约是永乐五年(1407)时,特派武功声威远播,比较熟悉东北情况的王彦镇守辽东,王彦遂成了首任辽东镇守太监,从此镇守辽东长达30年。成祖敕谕他的任务是:“与总兵官一同镇守辽东地方,整理城堡,操练军马,抚恤士卒,防御贼寇,遇有敌情,相机战守。凡一应大小事务,悉与总兵、巡抚等官计议而行。”并要“兼管神铳,与总兵等官相机使用”。还特别敕谕,“汝为朝廷内臣,受兹委托……务使地方宁靖,边人安业,庶称任使。”[13]所以给他的权力很大,职责也很重。

  王彦在镇期间,除日常工作外,还曾护送朝鲜世子李入明朝朝觐。成祖数次远征大漠时,王彦都参与了作战行动,以永乐八年(1410)五月为例,成祖指派王彦参加军事行动,即达十次之多。永乐十二年(1414),王彦又随成祖出征瓦剌,这次他的哨马联络工作没有做好,成祖严厉斥责他“论尔之罪,重如泰山,是尔自取杀身之计”。但是,尽管如此,成祖仍然重用他。[14]永乐十五年(1417),成祖巡视北京,亦是命他“随驾”保护。此外,他还曾经调动六千个民到黑山开金矿,但是,三个月只得金八两,只好停采。[15]

  仁宗即位,由于王彦与汉王朱高煦关系密切,又是曾与汉王一起诬陷太子朱高炽(即仁宗)的权宦黄俨的侄子,所以,为了防止他变成地方势力,将王彦召回北京。但是,宣宗时,由于王彦镇守辽东日久,情况熟悉,责任重大,不易找人替代,只得仍让他镇守,而且对他更恩宠抚慰。

  王彦有妻吴氏,并拥有田园、盐引、奴仆、马匹等财产[16]。
  王彦奉佛,任辽东镇监时,借迎送朝鲜之机,多次向他们大量索取厚纸,用以抄写佛经。又在辖区内大肆修缮和兴建佛寺,如重建普陀寺、端寂寺、兴福寺、天宁寺、仙宁寺,创建双峰寺、福田寺、玉泉寺、崇兴寺、普慈寺。正统年间调回京师后,以自己年将七十,为了“生有重信,没有所依归”,他又请求在昌平县桃谷口兴土木建寺,并得到允准。所建寺颇具规模,有三世佛殿五间,四壁均绘画诸天梵像。后有祖师二殿,天神护法各有所栖。有禅舍、斋堂、方丈室。左右有钟楼、鼓楼。后有藏经阁,内藏金书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六百卷。正统五年(1440)寺建成后,敕赐号“广宁”,寿藏亦在其中。大学士杨荣还为之撰《敕赐广宁寺记》。[17]


第57节:昌盛
  三、 昌盛
  昌盛(1381—1438),神宫监太监,贵州都匀长官司人,可能是苗族或彝族人。
  昌盛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入宫,时年十一岁,虽然年纪小,但侍奉太祖小心谨慎,甚得恩宠,所以成祖即位,立刻升他为长随奉御。
  昌盛日在成祖左右,应对得宜,因此经常受到夸奖。永乐初年,交刚刚平定,需处理的问题很多,成祖屡屡派他前往办理,八次往返,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成祖更加信用他。永乐十年(1412),成祖派他侍候皇太孙朱瞻基,就是后来的宣宗。昌盛侍奉朱瞻基十四年,小心谨慎,恪尽职守,所以仁宗很器重他。

  宣宗即位,为奖赏昌盛多年来的辛劳,立即提升他为神宫监太监。宣宗每次御驾亲征或到此方巡视,都由他前导,处处表现出对他的信用。
  宣德二年(1427)到八年(1433),宣宗多次派他与朝鲜籍的宦官尹风、白彦等人作为皇帝的特使,出使朝鲜,为他选取处女、善烹饪的妇女和海东青、土豹、海味等等。选处女的事,虽然在永乐时已开了先例,但毕竟为儒家礼法所不容,永乐时也只能以“贡药材”、“贡白纸”为代号,遮掩朝臣耳目,因此这时为了避免朝臣弹劾,他们都将这些进贡托称是“贡马”,以致朝中大臣鲜有知者。但是,这些事在朝鲜《李朝实录》中,都有详细记载。

  昌盛事迹在明代史籍中记载不多,而且都是以正面形象出现的。在礼部尚书胡撰的墓志铭中,对他评价尤其高,说他“性行纯诚”,“累使朝鲜皆能宣布王化,使夷人悦服,朝贡者接踵于道”[18]。但是,在《李朝实录》中,记下的却是昌盛的另一面。

  据《李朝实录》载,宣宗二年(1427),昌盛首次出使朝鲜时,便露出了贪财嗜利的一面,除了得到国王的赏赐外,还求索各种珍贵的土特产,以致“赏赐之柜但六,自己之柜百余”。[19]又恣行无礼,“辄鞭笞朝臣”[20]。所以李朝世宗说他“虽俘处女、假犬为名,实为谋利而来”。但朝鲜君臣畏惧明廷,认为这些宦官品质恶劣,难以理喻,又怕他“妄诉朝廷……为异日之大患”,所以不敢和他们相争,只有“忍辱,优待以遣”。于是昌盛更放肆地盗窃朝鲜官员珍宝,所过州县见有美物即取之,又随意夺民间马匹……来去自如,而朝鲜官员对他亦无可奈何。

  对于这些情况,宣宗后来亦略有所闻,所以宣德四年(1429)曾谕李朝世宗:“朝廷遣人至王国中,王待以饮食足矣,毋遗以物。”并安慰他们说:“王父子敬事朝廷,多历年岁,逾久逾笃,朕所深知,非左右近习所能间也,王无虑焉。”[21]但是,这谕旨并未能堵住昌盛的贪欲,在宣德五至八年(1430—1433)他一再出使朝鲜,为宣宗索取海青、黄白鹰、土豹,并为辽东都司传诏换易耕牛时,都因为收不到大量贿赂的礼物,而“故为侵逼之计”,给朝鲜制造种种麻烦,让他们防不胜防。以至朝鲜抨击他为人“谲而不正”、“但求自己之私事”,从而通过昌盛等宦官在朝鲜的种种行径,评论明朝的政治:“自古天下国家之乱,由于宦寺,奉使而来者皆此辈也,则上国之政可知矣”。[22]所以《墓志铭》说他“内外驰名”,但实际上他驰的是恶名,他的行径损害了明朝的形象,已经给中朝关系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四、 兴安
  兴安(1389—1459),安南贵族的后裔,幼年受过中华文化的教育,通文义。由于出身高贵,有学识,永乐五年(1407)被英国公张辅阉割了带回中国,送入明宫,当时他十八岁。

  兴安进宫后,历事太宗、仁宗、宣宗、英宗、景泰帝。宣德元年(1426)升长随奉御,掌管库藏出纳。宣德九年(1434)王景弘等下西洋归来,携回的宝货就是由兴安验收的。正统二年(1437),被差往苏、松、扬、泰各州清理盐法,兼选军士,并清理地方的疑案。由于诸事处置得当,回朝后被晋升为左少监,不久又升太监。并赐给蟒龙服,岁给廪禄,给予很高的礼遇[23]。正统十四年(1449)夏天,由于久旱不雨,怀疑是有冤狱所致,于是派兴安与内阁大学士王文审录刑部、都察院重囚,开了司礼太监主持会审的先例。


第58节:兴安
  正统十四年(1449)秋天,也先入侵,在权宦王振的唆使下,英宗仓促亲征,出发前命王朱祁钰留守京师,政事与司礼太监金英、兴安,吏部尚书王直,驸马焦敬等共同处理。土木堡兵败,英宗被俘,中外震惊。王召集群臣商议战守,当时翰林院侍读徐(后改名有贞)倡议南迁到南京,遭到金英、兴安严厉斥责,他们一致支持于谦坚决抗敌,对保卫京师起了重大作用。当也先的部队进到德胜门外时,又是兴安和另一太监李永昌受命与武清伯石亨、兵部尚书于谦整理军务,开了内臣总京营兵的先例。而景泰初年,正是司礼太监金英犯了赃罪,屡遭朝臣指控的时候,所以兴安就成了最得帝宠、权势最大的太监。

  也先俘获英宗后,本来以为拿着这一重要人质可以要挟明廷,可是,明廷已经另立新君,又认真作好防御;而蒙古内部又有势力因与明断绝了贸易关系,受到损失,而与也先有矛盾。也先无奈,只好与明廷议和,让明廷派遣使者前往接回英宗。

  英宗返国,对景泰帝的帝位自然是个威胁,这时兴安极力维护景泰帝,阻挠迎接英宗返国。在廷议选派使者时,兴安先是说没有合适的人选,责问群臣“谁可以胜任?谁是文天祥、富弼!”后来又只选派了职位较低的礼科给事中李实前往,敕书又只说报礼,不涉及奉迎英宗的事。李实见到这样的敕书,十分害怕,到内阁请示,途中遇到兴安。兴安知道后斥骂他说:“你只应奉黄纸诏办事,跟其他人有什么关系。”[24]另据《明实录》载,在英宗回归后被软禁在南宫时,景泰帝要废太子,改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当把这事交付朝臣议论时,各大臣都不敢表态。兴安便对他们厉声说:“此事今不可已,不肯者不用签名,尚何迟疑之有?”[25]就是在他这样的逼迫下,朝臣无一人敢违抗,都纷纷签名赞同。显然,在将年仅六岁的朱见济推上太子宝座上,兴安是立了大功的,所以景泰帝对他也特别回护。

  景泰五年(1454)十二月,因为同为安南籍而阿附兴安的内使阮绢,为他唆使管工太监黎贤,擅于内府西海子边建佛庵,在西山等处建生坟、佛寺,并因此大量盗用官木等材料之事被揭发,都察院逮捕了阮绢、黎贤,审问得实,把他们判处死刑。但皇帝并不追究兴安的责任,后来连阮绢、黎贤的罪亦赦免了,只命将所建庵寺拆毁,把建筑材料收回便作罢。对兴安的宠信,亦不因此事而稍减。

  景泰七年(1456),兵部尚书于谦病重,请假在家,景泰帝派兴安前往探望。兴安一向敬重于谦,并不因为于谦曾谏阻他大量度僧道而有反感,现在在于谦家里,亲见于谦自奉简朴,更是感动,于是将情况具体奏闻,帮他核算需用的钱物,因此景泰帝把尚膳监的酱醋蔬菜之类,都赐给于谦。于谦服的药要用竹沥作引,景泰帝甚至到万岁山,亲自伐竹为沥,给他和药丸。当时有些科道官认为皇帝太过宠信于谦,兴安公开说:“像于谦这样日夜与国家分忧,不要钱,不爱官爵,不问家计的,还有什么人,现在国家正要用人,你们寻一个这样的人来把他换掉吧。”斥得言官们无言以对[26]。兴安对于谦的大力支持,是于谦得以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

  景泰四年(1453)十一月,太子朱见济夭逝,景泰帝没有别的儿子,所以太子空缺一直未补上,因此,景泰八年(1457)正月景泰帝病重时,兴安非常焦急,斥责前往探问皇上病情的大臣:“耳目不能为社稷计,日日徒问安耳”,以致众大臣惶恐而退,急急商议立太子的事。但是,还没有等到商议出结果,英宗已经复辟了。

  英宗重登帝位,处死了于谦等大臣,杀了景泰帝信用的一批太监如王诚、舒良等。于是给事、御史纷纷上言,指出兴安和王诚、舒良等是同党,应该同罪。但英宗饶了兴安,只把他革职。

  天顺三年(1459),兴安在北京去世。他是佛教徒,常斋僧布施,修缮庙宇。遗言以骨灰供奉浮屠。
  五、 金英

第59节:金英
  金英(1394—1456),安南人。永乐五年(1407),征服安南返国的张辅大军带了些已经阉割、聪明俊俏的男童到中国,并送入宫中,金英就是其中的一个,当时大约十三四岁。

  金英入宫后,历侍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在永乐末年大约三十岁的时候,升任司礼监右监丞。仁宗登基后,即将充军交的犯人张定名下的人口、家财包括房产和树株及其女婿田狗儿的人口、田地,都赏赐给了他。宣德七年(1432),由于他的忠诚勤谨,又赐给免死诏。后来又赐给银记,并升为司礼监太监。

  英宗朱祁镇即位时只有九岁,太监王振会哄他玩,他也就最宠信王振。于是王振越出金英等太监,独搅大权,出掌司礼监,金英只好处处都让着他。
  金英信佛,自称是“奉佛弟子”,正统元年(1436)二月,他以报答前朝各皇帝恩宠为名,用历来所获赏赐的金币以及募捐所得,在仁宗赐给他的武基庄田房舍上建造了一座佛寺。这佛寺颇具规模:中有如来殿,左为观音殿,右地藏殿,前天王殿,后圆觉殿。廊庑绘有五百罗汉像。此外还有钟鼓楼,禅堂,斋堂,僧房,外有山门、金刚具像。正统二年(1437)八月建成后,金英又将赐给的田土、树株布施给寺,作为斋粮。延请明通大师住持,率领僧众朝夕讽诵经文,祝福太宗、仁宗、宣宗永逍遥于极乐,当今皇上万岁圣寿。英宗十分高兴,给寺赐名为圆觉禅寺[27]。

  但是,据《明实录》载,正统年间,金英曾先后两次被指控经济犯罪。第一次是正统二年(1437)四月,在京师恃势私创塌店,令无赖子弟霸集商货,垄断买卖,致市场混乱。第二次是正统八年(1443)九月,私牧于南海子及强夺民草。对此,英宗都令锦衣卫究治,但未予重罚。

  正统十四年(1449)夏,因天旱,大理寺卿俞士悦等认为这可能是有冤狱所致,于是奏请会审刑部、都察院狱,以消除天变。英宗准奏,命金英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主要官员会审。金英便得以代表皇帝干预司法刑狱事务。会审时,“出则斋敕张黄盖骑导”,在大理寺专门筑来会审的坛上,“张黄盖中坐”[28],尚书及其以下官员只能在左右列坐。可见金英这时权势之煊赫。

  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蒙古瓦剌族进犯明之边境,英宗在王振的怂恿下仓促出征,行前命王朱祁钰留守京师,朝政由金英与另一太监兴安和吏部尚书王直、驸马焦敬共同处理。

  英宗所率的部队在土木堡大败,英宗被俘,王振死于乱军之中。消息传到宫中,朝廷内外大为震惊。孙太后立即命王监国,立英宗之子朱见深(后之宪宗)为太子。这重要的圣旨,是由金英下传的。

  面对险象环生的局面,王使金英和兴安召集廷臣商议对策。翰林徐(后改名有贞)建议迁都南京,遭到他们严厉的斥责,他们强硬地提出“敢言迁者斩”,支持了于谦坚决抗敌、保卫京师的主张[29]。金英于是更得到了孙太后和新皇帝的宠信。

  但是,《明实录》载,景泰初年金英一再被都察院检控违法犯罪。先是金英家奴李庆等多支官盐及挟取民船六十艘运载,并杖死船夫,事后又用丝行贿淮安知府程宗。结果程宗被戍辽东,李庆绞,其余家奴杖,但没有涉及金英。于是刑科给事中林聪等劾金英“怙宠欺君,怀奸稔恶”,并劾左都御史陈镒等官员“畏权避势,纵恶长奸”。景泰帝命锦衣卫逮治陈镒等,但对金英并未处分。

  其后,言官又纷纷揭发金英家人受贿或贿赂官员的事,如:金英家奴郭廉、赵显行贿两浙运使吴方大,多支浙盐;行贿盐运司郑崇多支官盐,于是有关人员都受到了严厉惩治。又揭发锦衣卫佥事吕贵升署都指挥佥事后,害怕调出京师会失势,便通过金英家人行贿金英,得以辞去署都指挥佥事,仍任原职。金英又受贿升韩志等为署都指挥佥事;升内使汝住为长随奉御;升都指挥孙镗为都督总兵;升校尉刘信为百户。工部尚书石璞原来是从王振那里谋得职位的,王振倒台后,他又通过行贿金英保住了职位。金英的家人还向营缮所官员及内使叶景荣索要石、草等物料给金英建造私室,等等。并直接提出要对金英“处以极刑,籍没其家”。对此,皇帝下令分别惩治了有关人员,而对金英则仅仅是加以禁锢。


第60节:覃昌
  权势煊赫、有保护皇帝和京师功劳的金英,为何在短短的时间内一再被弹劾以致遭禁锢?一些史家认为是由于景泰帝要废太子,立自己儿子朱见济为太子时,遭到金英的反对。但这些说法没有很确凿的证据。

  景泰三年(1452),景泰帝宣布易储,废朱见深,立朱见济为太子,并因此大赦天下,金英亦在这时被释放。不久,出使南京。
  其后,据其墓志铭有“命往南京安处,以就优闲”[30]的记载来看,金英可能是升调为南京守备太监以终,葬于南京。
  金英有妻,嗣子名福满,养子名周全。周全累官锦衣卫带俸都指挥佥事。都指挥是流官,按制度是不能承袭的,但周全死后,宪宗特准由其侄周广袭职。
  六、 覃昌
  覃昌(1433—1493),字景隆,别号葵庵,广西宜山县人,司礼监掌印太监。正统十二年(1447)被选入宫,送内书堂学习。天顺年间,为太子朱见深伴读。天顺八年(1464),朱见深继位为宪宗,立即升他为奉御。不久,再升针工局右副使,管针工局事。成化元年(1465)提升为司礼监右少监。成化二十一年(1485),掌司礼监印。在司礼监期间,单是为皇室主持选妃、皇子冠礼、太皇太后上徽号等等大礼,即达十多次。曾受赐蟒衣、玉带、庄田及各种珍宝。又受赐象牙印章二枚,分别镌有“忠诚不怠”、“谦亨忠敬”字样。金石印章各一枚,分别镌有“才华明敏”、“补衮宣化”字样。

  弘治六年(1493)病逝于私宅,孝宗三次派礼部官员谕祭,由工部给棺营坟,坟有祠,赐额为“褒德”[31]。
  七、 萧敬
  萧敬(1438—1528),字克恭,别号梅东,延平府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人,司礼监太监。自幼入宫服役,因聪明伶俐,被选入司礼监内书堂读书。他学习努力,进步很快。天顺初年,任长随。时英宗在便殿慰劳赏赐近臣,金和钱串堆积甚多,分发得很快,萧敬一一登记,核算得毫无差错。英宗由是发现他很有心计,所以信用他。天顺二年(1458)升为奉御,不久,再升为御用监左监丞。天顺五年(1461),升右少监。英宗宠爱他,相继赐给他蟒衣、玉带和多种珍宝。端午节那天,皇帝亲自检阅射箭,指着他说:“知道你会写文章,还会射箭吗?”萧敬立刻按着马鞍,连发三箭,箭箭中的,英宗十分高兴,从此对他更加关怀、赏识,把他升为太监,佥书监事,每年还给禄米若干石。他奉使到荆州、襄阳办事,各地方官的奏报,都说他行事清静,注意影响,没有骚扰老百姓。天顺八年(1464),英宗去世,他被派到神宫监负责烧火。

  成化三年(1467),调到内宫监,负责管理仓储粮饷。他的账目出纳清楚,把过去一些弊漏基本上剔除了,因此,过了不久,便晋升为司礼监佥书,并受命前往勘查武冈、蕲州等藩府的大案。在那里他排除干扰,审问清楚,办案公正,回来汇报情况亦扼要清晰,宪宗对他很满意。但是,萧敬与当时掌管东厂的权宦尚铭关系密切,而尚铭则是一个罗织京师富宝勒索重贿,“卖官鬻爵无所不至”的人,在成化末年,他终于被抄家,谪放到南京当净军。所以,成化二十三年(1487)宪宗去世时,为躲避牵连,萧敬主动请求干宦官谁也不愿干的事——到裕陵司香。

  弘治初年,萧敬还是免不了屡次受到朝臣弹劾。但孝宗庇护他,为他开脱,曾对刘大夏说:“萧敬是我的顾问,但我一直都没有给他权力。”[32]
  弘治三年(1490),司礼监出了空缺,大家都认为萧敬是最老成、最有经验的人,于是起用他为司礼监太监,参与一些重大的军政问题。他为人谨慎,熟悉典故,每当皇帝询问什么事,他都了如指掌,能按规章制度给予清楚的、详细的回答,而且常有正言规谏,所以孝宗很重视他,多次命他负责安排冠、婚、丧、祭等多种重大的典礼,检阅团营兵马。受命会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审讯重大案件时,他审问得仔细,判得很恰当。当时张皇后的弟弟寿宁侯张鹤龄,建昌伯张延龄,都借着帝后的宠爱,纵容家奴违法乱纪,科敛钱财,被朝廷内外许多官员弹劾,但孝宗都不予追究。可是,当案子落到萧敬手里时,他按照法律作了判处,不稍宽贷,这使得大家对他都很信服。


第61节:高凤
  弘治十八年(1505),孝宗病危,把太子托付给萧敬,这就是后来的武宗。
  正德初年,萧敬请假回私宅。正德七年(1512),武宗起用他为司礼监掌印太监,赐给他绣着坐蟒的袍子,准许在宫中乘小轿出入。这时他已经七十四岁了,但对时事仍然能常常提出好的意见。正德十二年至十四年(1517—1519),武宗经常打着“巡视”的幌子,到外地游荡作乐,萧敬和一些宦官、朝臣极力劝谏,都无法制止。武宗让他留守京师,京师内外的人都重视他,依靠他。但是,由于他曾和宁王朱宸濠有交往,所以朱宸濠谋反失败后,武宗虽然因为萧敬年老,不予逮捕,但仍罚了他的钱,并把他罢免[33]。

  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病逝,无子,由藩王朱厚入承帝位,就是世宗。世宗因为萧敬德高望重,又熟悉宫廷各种事务和礼制,所以特地诏令他入宫,管理机务。世宗到南北郊祭祀,逢年、节、四时用酒食祭拜太庙,视察国子监,耕籍田的时候,都由萧敬侍从。这时萧敬已经是八十五岁高龄了,但仍然头脑清楚,精力充沛,在宫中进退周旋,行步不差尺寸。但是弹劾萧敬的官员亦不少,如张原在《请逐太监萧敬疏》中,说他“囊橐积资不下一二十万”[34]。毛伯温弹劾他阴谋援助已被判死罪的宦官张锐、张忠等,请亦判他死刑[35]。萧敬请求补监局工匠一千五百人,兵部尚书彭泽坚决反对,世宗亦接受了彭泽的意见[36],等等。但是,这些情况在大学士杨一清给他写的墓表中,都没有反映。

  嘉靖元年(1522),萧敬屡受廷臣弹劾,请求告老退休。世宗准了他的请求,并念他过去的功劳,除年俸外,每月再加米十石;每年拨人夫十人给他役使;逢年过节都像过去一样赐给时令食品。这样的待遇,比退休的内阁大学士还要好,也是以前的宦官从未得到的。

  嘉靖七年(1528),萧敬在宫外私宅病逝。世宗命司礼太监赖义负责丧事的礼仪,御马监太监韩锡等综合办理有关丧葬的事。谕祭三坛,赐新钞三万缗。敕命要切实办好棺木、造墓、建享堂等事。皇太后赐给白金一百两,文绮四表里。大学士翟銮为他撰墓志铭,杨一清为他写墓表。

  萧敬悟性很好,小时读书就能明道理,后来更利用宫中藏书丰富的有利条件,博览典籍,故学识丰富。他写的诗品格清高飘逸,没有华丽的语句。他的书法开始时是临摹欧帖,后来转为沈体,尤其爱好草书。他历侍六个皇帝,仕途也有起伏曲折,但亦四次任司礼监秉笔太监,四次任司礼监掌印太监,前后长达五十年。他名下的宦官有百人之多。他对待士人温和恭敬,杨一清在内阁时,屡次因为公事有接触,有时杨一清反驳武宗的意见,语中对萧敬亦不是那么客气,但萧敬并不介意。萧敬虽然也干了些违规的事,但还不至揽权谋利,拉帮结派。他不满其他权宦的敛财,虽然在皇帝身边几十年,但第宅始终还是原来那一间,没有为自己添置什么产业。退休后更是甘于林下之乐,杜门不出,绝口不谈时事,只和相知的来客赋诗、鼓琴、下棋。垂危时,告诫他的侄子、侄孙说:“做臣子的人,最重要的是不要欺骗。”其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像他这样不敛财,不滥用权力的宦官,在明中叶后是比较难得的。

  萧敬的侄孙萧是锦衣卫指挥使,从孙萧韶、萧歆都是进士,还有几个任锦衣卫[37]。
  八、 高凤
  高凤(1439—1513),司礼监太监。字廷威,号梧冈,涿州人。正德年间宦官“八虎”之一。自幼进宫,景泰七年(1456),选送内书堂读书。天顺二年(1458)英宗命他管理司礼监的书札。天顺八年(1464)英宗去世时,参与办理丧礼。宪宗即位,又参与办理纳皇后礼。成化十一年(1475),授奉御。十八年(1482),晋升为惜薪司右司副,次年,即受命主管惜薪司的事。成化二十年(1484),到襄王府致祭。二十一年(1485),升内官监右少监,仍然代理惜薪司事。

  弘治二年(1489),孝宗命他办理秀怀王陈夫人的丧礼。三年(1490),负责办理岐王就藩邸的事。次年,升左少监。弘治五年(1492),奉使到辽王府,回来后,特命为东宫典玺局丞,侍候太子朱厚照(后来的武宗)讲读的事。高凤勤于职守,讲官进讲的功课,他每天都给太子复习,对太子的生活言行,常加以有益的劝导。弘治七年(1494),受命致祭顺妃。弘治十一年(1498),赐给蟒服,准许在宫中乘马。调入司礼监,任太监,仍兼管东宫典玺局的事;又赐给玉带。弘治十六年(1503),因病请假,孝宗多次命太医前往诊治,并赐给御用药。高凤进宫叩谢时,步履不稳,孝宗命他乘轿子。弘治十八年(1505),孝宗去世,武宗即位,命他掌管机密,正德初年的一些新政,都是由他提议或奉行的。因此赐给他岁禄二十四石。命他负责办理孝宗的丧事;太皇太后又命他主持武宗的婚事。正德元年(1506),大婚礼完成后,又加岁禄,前后加至八十四石。高凤累次称病,求退休,武宗反复挽留,才批准了。命他回归宫外私宅,但品级俸禄不变,又再加给内库米十石,柴夫十人。后又曾召入视事。正德四年(1509)再辞职,后三年,去世。武宗命司礼太监赖义,御马监太监李能,内官监太监刘英、杨森、朱辉办理他的丧礼,礼部谕祭,工部办理葬事,赐给银币、米、布为赙,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亦分别赐赙。给他的祠堂赐额“褒贤”。吏部尚书、大学士李东阳为撰墓志铭[38]。


第62节:刘瑾(1)
  高凤之父,赠荣禄大夫、后军都督府都督同知。从子五人,得林历都指挥同知,掌管锦衣卫事,奉勒缉访,即进行特务活动,后官至后军都督。得荣是尚宝司丞。从孙六人,其中三人是锦衣卫百户,三人是涿鹿卫百户。

  高凤在刘瑾擅权时,是他的羽翼,尽管一再遭到官员的弹劾,但武宗仍然宠信他,给他的“禄赐山积”。
  九、 刘瑾
  刘瑾(1451—1510),明武宗时的太监,从正德元年到五年,操纵朝政,是明代擅权乱政最严重的权宦之一,当时即有“立的皇帝”之称。
  刘瑾是陕西省兴平人,祖上本来姓谈,只因他在六岁以前的幼年便净了身,依靠姓刘的太监得以选入宫中,所以改了姓刘,连他的父亲也改名刘荣。正德三年(1508),刘荣被封为后府都督同知。

  刘瑾在景泰年间(1450—1456)初进宫时,只是乾清宫中一个普通的厮役(“答应”)。孝宗在位时,他犯了宫内的规矩,几乎被处死,后来侥幸得到赦免,由权宦李广引荐,转到东宫侍候太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

  刘瑾是个聪明人,他吸取了过去的教训,处处小心,察言观色,百般讨好太子。武宗即位,让他掌管钟鼓司,负责皇帝出朝时的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这时,他与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张永等几个曾侍候过太子,得到武宗宠幸的大太监结成了新的权宦集团,人们惯称之为“八虎”。“八虎”中,又以刘瑾最有胆识,最有口才,有“利嘴刘”之称。他仰慕正统年间(1436—1449)专权跋扈的司礼监太监王振的为人,野心勃勃,深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有王振那样显赫的权势。他常常向武宗奉献飞鹰、猎犬、歌舞、摔跤等等游戏,并偷偷地带皇帝易服出外游玩,侍奉得这个年仅十五六岁的少年天子心花怒放,很快就得以提升为内官监太监,负责营造宫室、陵墓、冰窖、制作铜锡器的妆奁等事,还总督团营——在京都的主力军。武宗自己则成了明代历史上以荒淫著称的皇帝。

  刘瑾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恃着武宗的宠爱,拒绝执行孝宗临终时提出的、撤销提督军营的监枪太监和各城门监局的命令。他告诉武宗,镇守太监是个肥缺,司礼监历来从这上面捞到不少好处,挑唆武宗将各处镇守内臣撤回,另外委派一些人,条件是这些人得各自上贡一二万两银子给皇帝。又奏请设立皇庄三十多处敛财,供武宗挥霍并养肥自己。这些皇庄共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管庄宦官、校尉在庄内横行霸道,以致京师一带农民饱受其害。

  明廷大臣对刘瑾等的所为极其不满,纷纷上疏谏止皇帝无止境的游乐,揭露和指责刘瑾等的行为。五官监候杨源更用星象有变化告警来进谏,使皇帝的思想上也有了一点震动。大学士刘健、谢迁等又接连疏请武宗勤政讲学,整肃纲纪,处死刘瑾;户部尚书韩文率众大臣上疏,也提出了同样请求。武宗感情上割舍不下,又碍于已经激起了托孤老臣及满朝文武公愤,不得已,只好派司礼太监王岳等到内阁,与阁臣商议遣送刘瑾等到南京。但三去三返,刘健等都坚持要处死刘瑾。王岳、范亨、徐智等正直的太监也很憎恨“八虎”,他们向武宗原原本本地讲述了阁臣的意见,表示支持这些意见。这时,刘健又约韩文及朝中的主要大臣在次日早朝时当面力劝皇帝。朝臣计议已定,奏章亦已准备好,这个计划却过早地泄露了,怀有二心的吏部尚书焦芳飞马向刘瑾告了密,也有说是李东阳告知刘瑾的[40]。

  在群臣强大的声势面前,刘瑾害怕了,他决定先发制人,当晚即领着马永成等围在武宗面前痛哭求饶,并伺机挑拨,说武宗信任的王岳为了勾结阁臣限制皇上的行动,才先要把他们几个人去掉。还说,如果司礼监掌握在得力的人的手里,这班文官怎么敢这样大胆放肆。武宗听了果然大怒,立即任命刘瑾掌管司礼监,刘永成掌管东厂,谷大用掌管西厂,并连夜逮捕王岳等太监,把他们发配到南京当净军。


第63节:刘瑾(2)
  次日,众大臣早朝时,才知事态已经急剧逆变,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于是刘健、谢迁、李东阳提出辞职。武宗挽留了李东阳,同时任命焦芳入阁,派人追到路上把王岳、范亨杀了,打断了徐智的手臂。

  就这样,刘瑾在正德元年(1506)十月,打入了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权力最大的司礼监,在三年(1508)六月,谋得了司礼监掌印太监的职位。
  刘瑾自进入司礼监后,窥测时机,总是乘皇帝寻欢作乐时才上奏本,惹得武宗厌烦地撵他走,说:“我用你干什么,这样来缠我。”于是刘瑾便以遵旨行事为名,利用武宗的宠信和手中的权力,自作主张,左右朝政日甚一日。他借故撤了韩文的职;杖责请求留用刘健、谢迁的给事中吕、刘和南京给事中戴铣等六人,御史薄彦徽等十五人;把负责守卫南京,曾经帮助吕、刘递奏疏的武靖伯赵承庆的俸禄削减一半;迫应天府府尹陆珩、南京兵部尚书林瀚退职还乡。对敢于营救戴铣等人的大臣,如南京副都御史陈寿、御史陈琳、王良,主事王守仁等,亦分别给予降职、杖责的处分。

  刘瑾的势力越来越大,他吹毛求疵地指责官员们微小的过失,派出特务到处侦察,使人防不胜防,不敢谈及他的问题。为了进一步独揽大权,他派遣自己的党羽宦官分别镇守各边防要地,以官职收买人心。武宗即位时,鞑靼小王子部入侵宣府,武宗命保国公朱晖和监军太监苗逵、右都御史史琳率兵前往。小王子部转掠大同,被参将陈雄在顺圣川击斩八十余人,夺还被掠去的两千七百多人。朱晖等以此奏捷,列有功将士达两万余人,其中大量是虚报的,但因为苗逵的原故,武宗全部都给予奖赏。刘瑾掌权后,朱晖又再次请赏,兵部力争,无效,于是朱晖被加太保,一千五百六十三个官校得到提升,从此边赏日滥。刘瑾又传旨把锦衣卫的官职授给数百人。但李东阳等在孝宗时奉旨编纂的《历代通鉴纂要》编成时,刘瑾却诬陷各翰林纂修官抄,写得不恭谨,统统给予谴责,而命令在文华殿负责书写的张骏等重新抄写,然后越级提升他们。张骏由光禄卿提升为礼部尚书,其他几人如周惠畴、高岱等等,均被任命为京城的大官。连装潢这本书的工匠窦瑁等七人,也都升了文思院副使。

  刘瑾对官吏施以戴枷的刑罚,给事中吉时,御史王时中,郎中刘绎、张纬,尚宝卿顾璇,副使姚祥,参议吴廷举等,分别因曾上疏揭发刘瑾、两广总镇太监潘忠,或其他一些小过失,被枷得奄奄一息,才发放去充军。其余被枷死及被逮捕的人无数。

  刘瑾恨锦衣佥事牟斌对在狱的戴铣、刘宽大,所写的狱词中直写“权奄”二字,且不肯涂改,便假传圣旨廷杖他,然后关到狱里。顺天府丞周玺以及五官监候杨源,亦被廷杖致死。为了对付称病不出的官员,刘瑾通告:凡生病缺勤三年者,免官为民,逼迫这些人出来为他效力。御史薛凤捕盗无功,徒善骑射,被降为徐州射手[41]。

  正德二年(1507)三月,刘瑾召集群臣跪在金水桥南面,听他宣读“奸党”的姓名,其中包括在言行中反对过他或其他宦官的官员,如大学士刘健、谢迁,尚书韩文、杨守随等,各部司官李梦阳、王守仁等一共五十多人,这些官员都是以正直、忠心知名的,这时都被革职或勒令辞职回乡。他又下令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的官员大清早便要上班,很晚才准回家,使他们得不到休息,以事折磨。又限制给文官封诰,狠狠整饬文官小吏。对空出来的职位,则迅速安插上自己的党羽。

  宁王朱宸濠阴谋篡夺帝位,请求恢复在先朝被革职的护卫,遭到兵部反对。后来朱宸濠以重金贿赂刘瑾,便得以达到目的。有了这武装力量为基础,朱宸濠大肆活动,篡位的阴谋遂得以变成行动。

  武宗上朝时,刘瑾站在他的右方。群臣拜完君王,都得向东北作一揖,故人均称武宗为“坐的皇帝”,刘瑾为“立的皇帝”[42]。随着权力的日渐膨胀,刘瑾把武宗视为傀儡,公然把奏章带回家中。他本身不通文墨,每次批示奏疏都先和妹夫、礼部司务孙聪,松江县秀才出身的棍徒张文冕商议、起草,然后交给焦芳润色。对这样炮制出来的批示,李东阳只能点头赞同,不敢有任何非议。遇有重大问题要处理而刘瑾又刚巧不在时,李东阳还得派人把奏疏送到河下刘瑾住处,征求刘瑾意见,才敢下笔批答[43]。于是刘瑾更加恣意作威作福:有个罪人溺水死了,他硬判定这是御史匡翼之的过失;对学士吴俨索贿不遂,又听信都御史刘宇的谗言,憎恨御史杨南金,便在考核地方官吏时借故罢了这两人的官;任命播州土司杨斌为四川按察使;任命家奴的女婿闾洁督察山东学政。


第64节:刘瑾(3)
  刘瑾的权势这样大,以致公侯勋贵、皇亲国戚都没有人敢和他平起平坐,私下见他时,一个个都向他叩头、作揖。百官见他即不觉下跪,甚至有一个叫邵二泉的无锡人,和同官一人因公事往见刘瑾,刘瑾怒斥同官时,邵二泉竟惊到双腿发软,站立不住,尿都吓出来[44]。

  当时给皇帝上奏折,先要用红色帖子送给刘瑾,称为“红本”,然后再上报通政司,称为“白本”。奏疏中对刘瑾只准称“刘太监”,不准写他的名字。都察院一次审判重罪犯,在定罪的奏疏中不小心写上了“刘瑾传奉”字样。刘瑾看到后恼羞成怒,狠狠地申斥他们,直到都御史屠带领下属跪下道歉,让刘瑾痛骂一顿,才算了事。因此谒见刘瑾时,拜帖一般都写“官某顿首拜禀见”;还有的竟称他为“顶上”,或自称“门下小厮”。

  刘瑾又常派人外出查盘。正德二年(1507)三月,遣科道官查盘天下军民府库[45];十一月,遣科道官查盘天下粮储[46]。三年(1508)五月,命科道官查核各边年例银[47];七月,差科道官查盘两淮运司革支盐引[48]。四年(1509)三月,命直隶巡按罗查盘万全、大宁二都司及所属卫所军器[49]。十二月,命科道官查盘两直隶及各省钱粮[50]。同月,命工部员外郎王查盘遵化冶铁厂岁办铁料、夫匠、柴炭等,并规定今后工部管厂官交待之日,必查核明白方许离任[51]。这些查盘在当时都起了极大的影响。如对各边年例银的查盘,户部原只准备查核军马见存及故物若干[52],而刘瑾却要对几年来年例银的开支作总清查。与此同时,又禁豪强兜揽各边粮草,由殷实之家报纳;惩治由于失职致造成边库粮草大量损坏的官员[53]。于是都御史周南等五人,布政以下孙禄等十人,都被连同以前已经被赦免的罪一起论处,关进监狱,追逼补缴边防的军粮,以致刘宪死于狱中。

  又如宦官韦核广东库藏,奏应解诸物多霉烂;梧州贮盐利军赏银六十余万两没有及时解送。于是逮捕原总督两广的右都御史潘蕃及前总督刘大夏,前左布政使沈锐等八百九十九人,全部被罚运米到边库。其实这些受罚的官员中,许多人所以受罚主要在于曾开罪刘瑾,而不是由于失职造成的大小过错的本身,所以受到的责罚特别重。如刘大夏,他曾根据孝宗遗诏,上奏罢免宦官六百八十三人,又曾揭发刘宇的罪状,所以被乘机抄家,七十多岁还充军。又如张鼐,曾反对刘瑾因受贿而曲法宽贷贪官和杀人犯,冒政没有按照刘瑾的暗示送去贿赂,马中锡反对刘瑾的走狗朱瀛等几百人冒认边功,等等。

  刘瑾还令天下军民府库要将存留全部解送京师,使郡县积储为之一空。后来杨一清对此情况加以揭发,说这些解京财富一半落到了刘瑾腰包里。
  刘瑾还插手盐法。正德四年(1509)闰九月,他上疏奏请免征天下户口食盐;令巡盐御史躬亲掣验;禁空文虚引;禁私贩夹带[54]。太监杨镇携长芦盐八千引往南京易银买丝织造时,自己又买了私盐混在一起装载,并沿途向地方官民要挟贿赂的情况,就是被内行厂告发的。查核盐税时,又杖打了巡盐御史王润,逮捕了前盐运使宁举、杨奇等。杨奇死后,连孙女也被卖掉。但是,刘瑾本人却曾以海鲜为名,夹带私盐,被长芦巡盐御史涂祯拒绝。刘瑾索涂祯赂,涂祯却空着手去见他。刘瑾大怒,矫旨杖三十,戍肃州[55]。

  查核宫内掌贮银朱、乌梅、黄丹、百药煎之类的甲字库时,刘瑾把尚书王佐以下一百七十三人分别降职或流放。但都给事中许天锡清查内库时,查出刘瑾多次贪污,却不敢揭发,只好揣着奏疏自杀尸谏。也有人说是刘瑾知道许天锡要揭发他,抢先把他缢死的。

  刘瑾又提出罚米法,曾开罪他的官员都被罚把米运到边疆的仓库,以充军粮。过去的尚书雍泰,都御史杨一清等数十人,全都因此倾家荡产。对已死者,则逮捕他的妻子儿女。

  刘瑾这一系列措施,激起了官员们强烈的反感。

第65节:刘瑾(4)
  正德三年(1508)夏天,在宫内的大道上发现了匿名信,信中揭发、抨击了刘瑾的所作所为。刘瑾便假传圣旨,召集全体官员跪在奉天门下,自己站在门的东面责问他们。傍晚,又把五品以下的官全部关到监狱里。当时,京城百姓汹汹罢市。各官被解送锦衣狱途中,卖饭的百姓纷纷把饭免费送给他们。第二天,大学士李东阳为被捕的官员申诉,设法营救,刘瑾听到一点风声,才说这封信是宦官中的人干的,释放了这些官员。但主事何钱,顺天推官周臣,进士陆伸已经中暑死了。

  这天天气酷热,太监李荣把冰镇的瓜分给官员们吃,刘瑾很恨他。太监黄伟愤慨地对官员们说:“匿名信里所写的都是为国为民的事,写的人自己站出来承认;虽然死了也算得上男子汉大丈夫,何必无辜连累他人。”刘瑾知道后大怒,当天就强迫李荣离职,把黄伟放逐到南京。

  刘瑾又改荣府旧仓地为内办事厂,即京师所称之内行厂,由他自己直接指挥,权力在东、西厂之上,不仅侦察、镇压反对他的一切官民,而且东西二厂也要受他监视。两厂为了争得刘瑾的青睐,保住自己的地位,各自纷纷派出特务四处活动,以至穷乡僻壤的老百姓见到骑着高头骏马,衣饰华丽,操京师口音的人,就吓得四散躲避;地方官员一得到这风声,就赶快去献贿赂,谁也不敢打听这些人的来历和任务。于是一些流氓乘机招摇撞骗,敲诈勒索,弄得天下纷扰,百姓连大气也不敢喘。

  内行厂侦缉用刑,也比东西厂更残酷,罪无轻重皆决杖,永远充军边境,或给戴上重一百五十斤的枷发配。官民即使犯很小的过失,也难逃他的惩罚,以致非法枉死者达到数千人,大臣也有被他们抄家的。锦衣卫使石文义又是刘瑾的死党,于是厂卫相助为虐,厂卫之称遂由此始。

  刘瑾还命令把在京师谋生的外地佣工全部轰走;寡妇一律要嫁人;未葬的尸体都要火化。以致京师骚动,外地到京的佣工如酒保、磨工、卖水者等一千多人,相聚于城外东郊,公开抢劫,声言拼死也要刺杀刘瑾。刘瑾害怕出大乱子,只得虚张声势地杀了为首的一个人,便草草收场。

  刘瑾贪财无厌,纳贿其门者谓万为“方”,千为“干”[56]。原在焦芳手下的西安人韩范,就是专门帮刘瑾收受贿赂、讨价还价的爪牙中最著名的一个[57]。当时官员凡进京朝见皇帝,或从外地出差归来,都得先见过刘瑾,送上份厚礼,才能去见皇帝。布政使上京送礼的分例是两万两,拿不出来的,就先在京师借,然后回到地方上设法偿还,时人称为“京债”。给事中周钥出差归来,因借不到钱送礼,急得在途中自杀。刘瑾的党羽张彩是较有政治眼光的人,他不仅劝刘瑾加强对宦官的约束,而且对他说:“现在人们送给您的,不一定是他自己的东西,往往是在京借了钱,然后回去用公款偿还的。您何必因此结怨,留下后患。”刘瑾认为讲得有道理,刚好御史欧阳云等十几个人又按惯例送来贿赂,刘瑾于是把他们都判了罪。

  刘瑾派给事中张衿等,御史房瀛等十四人分头到各地查盘。各地方各部门为此加紧搜刮,以充实库金。刘瑾派出的人为了讨好他,专门充当打手,弹劾了尚书顾佐、侣钟、韩文和他们以下的几十个人。给事中安奎等,御史张等因为没有重大的问题可弹劾,也被关到监狱里。安奎、张受枷刑濒死,李东阳上疏营救,才被释放,削职为民。其余的人分别受到杖打、申斥。官员即使对刘瑾稍有不满,也要遭到申斥、降职、流放等处分。

  刘瑾还假造圣旨,抄了已去世的都御史钱钺,礼部侍郎黄景,尚书秦的家。凡刘瑾逮捕的人,一家犯法,邻里均受牵连。在河边住的居民犯法,甚至株连到河对岸。刘瑾屡次制造大案,使冤号遍道。《孝宗实录》编成,参加编纂的翰林都应该得到提升,刘瑾却恨翰林们从来不来巴结自己,把侍讲吴一鹏等十六人,全部调到南京的六部去。

  这时内阁的焦芳、刘宇,吏部尚书张彩,兵部尚书曹元,锦衣卫指挥杨玉、石文义,都是刘瑾的心腹。刘宇首先献万金,开重贿刘瑾的先例。曹元对将校的升降任免,全部听从刘瑾的意旨。杨玉在考选军职时擅自决定去留,滥派旗校侦缉,成了刘瑾得力的帮凶。石文义是太监石岩的养子,负责北镇抚司事,被捕官员凡纳贿数量未能满足刘瑾要求的,他都不予审理。


第66节:刘瑾(5)
  刘瑾这一伙人还改变关于官吏考选、升迁的制度,打破京官六年、外官三年考察一次的制度,准许吏部不定期考核。有司粮未完时,升迁或调动者不能离任。在举人、监生选官时,增试时务策及行移告事[58]。因为满剌加国使臣亚刘原系江西人,曾企图谋反,便裁减江西乡试五十个名额,又增加陕西乡试一百个名额,河南乡试九十五个名额,以拉拢他自己和焦芳的同乡士人。对翰林的考核,则除翰林院本院的考核外,还要会同吏部考察[59]。

  正德二年(1507)闰正月,刘瑾假传圣旨,令吏、兵二部凡进退文武官员,先要到刘瑾处议论通过,才准上奏本。于是官员公开进行贿赂,有些今日升职,因谢礼太薄,明日又革职或强迫退休的;也有因送了贿赂而起用或滥加提升的。如都督神英因重贿刘瑾,自己上报边功,得以提封为阳伯,给予诰券,俸禄增至八百石。武状元安国应任用为指挥使,赴陕西三边立功,但因为他与同年六十人均无钱行贿,刘瑾便将他们编入行伍戍卒中。平江伯陈雄不送贿赂,被刘瑾诬为贪污,不仅夺了先朝赐给的免死诰券,而且削爵抄家,全家被押送到海南充军。边境的将官违法,只要送来厚礼,便不予追究,甚至反而被提升。又令全国各地巡抚均要到北京来接受敕封,以便勒索他们。延绥巡抚刘宇拒绝进京,被捕下狱;宣府巡抚陆完到迟了,几乎获罪,赶快送厚礼给刘瑾,才让他作为试用人员上任。

  二年(1507)三月,刘瑾又下令裁革各衙门官员数百人。但各处镇守太监、总兵、巡抚、副参、游击等官,只要是由他门下出身的,不论贪污、年老、有病,一概保留。都指挥以下一级官员,只要刘瑾写个“委任××为×官”的纸条,兵部就立即照办,不敢再奏。因为谢迁是浙江余姚人,因而不准余姚人担任京官;因为焦芳讨厌江西人彭华,亦不准江西人担任京官。

  在刘瑾权势极度膨胀时,他连皇帝宣布的大赦都不予理会,严刑峻法如故。刑部尚书刘无所弹劾,遭到刘瑾痛骂,只得赶快弹劾自己下属王尚宾等三人。给事中郗夔查核榆林战功,刘瑾托他徇私,被他严词拒绝了。次日,刘瑾又派使者在途中威胁他,遭到郗夔的痛斥,使者立即出示逮捕令,以致郗夔气得自杀。许多官员因此更加奉承、讨好刘瑾。兵科给事中屈铨、祭酒王云凤曾先后请求将刘瑾处理各种事情的文件,按六部的顺序编集成书,作为法令,在全国颁布。王云凤被刘瑾斥为“何物祭酒,一口猪毛”后,不仅惶恐谢罪,而且请刘瑾到太学视察。刘瑾之兄,后军同督府同知刘景祥死时,不仅武宗赐祭葬加等,公卿百官更是争先恐后前往吊唁,至第宅前车马拥塞,道不通行。将要下葬时,百官们又往设祭,重致钱帛,称为“辞灵”,以讨好刘瑾。

  刘瑾还派党羽清丈土地,尤其注意清丈各边的屯田。从正德元年(1506)十月至四年(1509)二月,对庄田、屯田等分别进行了九次局部的清丈。四年(1509)八月更大规模地遣官四出丈量屯田,涉及的地区有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蓟州、沧州。大规模的清丈屯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朝廷对屯田的控制,查出了一些被官豪势要侵吞的土地,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有关人员溢额邀功和敛银送给刘瑾,任意劾治官员等问题,甚至拷打边军的妻子。给事中高在沧州丈量,劾治了六十一人,其中包括了他的父亲高铨。以致不仅蒙受损失的官豪势要反应强烈,屯军亦发生骚动。辽东锦州、义州的屯军焚烧官署,殴打官员,而宁夏武官则参与安化王的变乱。因而宁夏变乱发生几天后,只好把丈量的官员撤回来。

  明代宦官都十分迷信,刘瑾亦不例外。为了炫耀富贵,表示孝顺,祈求长生,刘瑾在陕西原籍大兴土木,为父母兴建了有碑亭石器的祠堂、坟茔;建义勇永安王庙,请得武宗赐额“忠义”,令地方官每年祭拜,并颁敕加以保护,立石碑刻上祭器、房屋的数字,以防止被侵占偷盗。又于京师朝阳门外霸占了几百顷地,用数十万银子盖玄明宫,供奉玄天上帝。玄明宫规模极为宏大壮丽,时人记为:“千门万户谁甲乙,玄明之宫推第一。”这里“九仞为台十仞池”,“两观悬朱日,三梁架彩虹。蛟螭蟠楝赤,琥珀挂帘红。凿水规溟渤,为山象泰嵩。千门迷紫雾,十阁概玄穹。丘垅围丹竹,祠堂列锦枫。深林游鹿豕,仙域守罴熊”。这浩大的工程耗去无数人力物力,起盖时“千人举杵万人和”,“千人力尽万牛死”;“南国樟尽,西峰土石穷”[60]。盖好后,武宗又赐给祠额。以后,又奏请朝阳门外猫竹厂地以供香火。所谓猫竹厂地,原系堆放猫竹木料的五十多顷空地,后陆续有官民在那里居住、营生、庐墓。为了取得这地,刘瑾拆毁了官民房屋一千九百余间,发掘了民坟两千五百余冢。居民虽已他迁,但力能徙葬骸骨者无几,以致白骨垒垒暴露于野,冤号之声沸于郭外。


第67节:刘瑾(6)
  正德五年(1510)四月,安化王朱以诛刘瑾为名,起兵造反,在文告中宣布了刘瑾的种种罪状。地方官员由于害怕刘瑾,谁也不敢把这事上报,刘瑾自己则赶快把文告藏了起来,只奏报朱造反,并起用都御史杨一清、太监张永为总督,前往讨伐。当刘瑾独揽大权时,“八虎”中内部矛盾重重,其他人对他有什么请求,他都不太愿意答应,所以马永成、谷大用等都怨恨他。张永势力较大,对刘瑾又不大恭敬,于是刘瑾伺机调张永到南京,通知要立即起行,不准再进宫门。张永大怒,冲到武宗前与刘瑾争辩,并挥拳殴打刘瑾,被谷大用等劝住,才免了外调,所以深恨刘瑾,张永的这种情绪在征讨朱的过程中,时时在杨一清面前流露出来。杨一清乘机煽起张永的勇气,给他出了点子,张永遂决心除掉刘瑾。

  平定朱后,张永在报捷的奏疏中,提出在八月十五日向皇帝献俘,刘瑾要他推迟一些。当时京师风传刘瑾要在八月十五前后造反。张永恐怕会发生事变,便提前入宫。举行献俘仪式后,武宗设宴慰劳张永,刘瑾等都在身旁侍候。晚上,刘瑾先回归自己的宅第,张永拿出朱的文告给武宗看,同时把刘瑾犯法的十七件事告诉武宗。皇帝这时已有醉意,低着头说:“刘瑾辜负了我”,张永说这是大事,不可拖拉。于是在马永成等的支持下,连夜逮捕了刘瑾,把他关在菜厂,并派官吏、校尉查封了他在宫内外的住宅。次日晚朝后,武宗把张永的奏疏出示内阁,并下令把刘瑾降职为奉御,发放到凤阳。由于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以至满城官民惊骇,衙门街巷喧嚣如沸,好几天才得平静下来。

  刘瑾被捕后,仍窥测武宗心意,力图挽回败局。他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给武宗上白帖,哀诉自己赤身被绑,无一衣,乞给予一两件敝衣盖体。武宗心软了,立刻下令给刘瑾故衣百件。张永得悉此事,大惊[61],他恐怕武宗会饶恕刘瑾,便极力怂恿武宗亲自去抄他的家。在刘瑾家里,武宗亲眼见到搜出私刻的皇帝印一颗,穿宫牌五百个,以及盔甲、弓箭、皇帝穿戴的龙袍、玉带等各种违禁品,还发现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里藏有两把锋利的匕首。武宗勃然大怒,说:“刘瑾这奴才果然要造反!”立刻下令把刘瑾关到监狱,由法司、锦衣卫押他到午门外,会同众多官员审讯。当审讯时,刑部尚书刘惊到不能作声,旁列的众公卿亦害怕刘瑾,不敢上前。刘瑾则受棍刑后仍神态自若,大言不惭地要大臣们不要忘记他提拔的恩德。只有驸马蔡震上前厉声斥责他,命令官校打刘瑾嘴巴,拷打讯问。审判结束后,武宗下令把刘瑾千刀万剐,凌迟三日,然后砍下头颅示众;将刘瑾的招供和判决书、处死他的图形在全国各处张贴;并处死他的族人和同党。按例,凌迟刀数为3357刀,头一日先剐357刀,剐出的肉片如大指甲般大小。刘瑾受刑那天,过去有人被刘瑾杀害的人家,多以一钱买下从刘瑾身上切下的一小片肉,祭祀被冤死者,甚至有生刘瑾的肉以泄愤的[62]。

  刘瑾处死后,张彩死在狱中,尸体被乱刀斫得粉碎。内阁大臣焦芳、刘宇、曹元以下,尚书毕亨、朱恩等一共六十多人,分别被降职或流放。不久,武宗又按朝臣建议,下令把刘瑾所变更的法制:吏部二十四项,户部三十余项,兵部十八项,工部十三项全部按原来的规定改正过来。

  抄没刘瑾家财的数字,各史籍记载不一,高岱《鸿猷录》记为:“金24万锭又57800两;银元宝500锭又1583600两;宝石2斗;金甲2;金钩3000;金银汤鼎500;蟒衣470袭;牙牌2椟;穿宫牌500;衮龙袍4;金龙盔甲30;玉印1;玉琴1;玉带4160束;他物称是。”这些财产全部被送到豹房。正德六年(1511),新进士柴奇上书,请以抄没刘瑾的家财修理白茆塘、瓦浦之水利,被朝议通过[63]。

  十、 孙洪
  孙洪(1459—1523),御马监太监。河北涿州人。其家世代务农。成化十三年(1477)被选入宫,先后做长随、监工。又曾到裕陵(英宗陵墓)司香。


第68节: 孙洪
  弘治时,选侍太子朱厚照(后来的武宗)。一年后升奉御。弘治十八年(1505),升御马监左监丞,在乾清宫侍候。不久,升太监。
  正德初,调茂陵(宪宗陵墓)神宫监,后转调南京司设监。正德七年(1512),诏取回京,代理上林苑监事。十二年(1517),再任御马监太监,监督京师仓场。十四年(1519),升为总督仓场。监督仓场这是个肥缺,历来为宦官所垂涎,但孙洪在任期间,能清廉奉公,所以得到户部官员的好评。

  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嘉靖帝即位,革除旧弊,实行新政,认为宣府是京师的藩屏,一定要由老成稳重的人镇守,于是派孙洪前往。先是正德年间,武宗曾几次巡幸宣府,扈从人伍大肆扰民,边境官吏疲于奔命,镇守难于奉承,加上连年大旱,农业歉收甚至无收,以致公私俱困,流民处处。孙洪上任后,为政简净,注意抚恤百姓,戒谕隶役仆从虽一菜不得取之民,还减自己的俸禄,用来救济饥民。有人把前几任镇守如何搜刮自肥的事例告诉他,他说:“我是内臣,无内顾,无外交,一个人的生活用不了多少钱,祸害百姓来供奉自己,这是损阴德的事,我决不会那样做。”听见的人都很敬佩。

  一年多以后,孙洪患病,请求返回京师。提督军务刑部右侍郎臧凤、巡抚右佥都御史李铎分别上疏,推荐孙洪办事公平,不骚扰地方,百姓得以过比较安稳的生活。于是嘉靖帝下诏,谕:“孙洪廉静不扰,方膺委任。既有疾,写敕取回。”但孙洪未等到圣旨,已先病逝。

  孙洪去世时没有遗下什么财产,丧事都是他的名下、内官监左监丞马玉出资承办的。
  人“性相近,习相远”,历代宦官久居宫中,耳濡目染奢侈腐败的生活,很少有不追财逐利的,而孙洪始终自我约束,过俭朴的生活,实在难得。
  注释:本传资料源于李时:《明故御马监太监孙公墓志铭》,《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五十一册。
  十一、 毕真
  毕真(1461—1521),尚膳监太监。进宫前曾娶妻周氏,并生有儿子毕鉴。后来与商忠、许满、刘、刘、杜裕、卢明、赵秀、秦用一起,各自私自净身后,被收入宫中。以后各人分别被陆续提升为少监或太监。

  正德二年(1507),毕真与刘瑾勾结,由刘瑾传批圣旨,派他往山东担任镇守太监。毕真在任期间,越权擅自受理诉讼案件,并借此敲诈勒索军民财物;又听刘瑾的指使,索取海货,侵夺商人的利益,“侵牟巨万”。[64]

  明代,泛海客商及风泊番船,是由镇巡官和三司官管理的。正德初年,市舶太监熊宣力图参与满剌加等各国商船的抽分,并奏请兼理。礼部认为市舶司的职责是只管进贡方物,不应越权,从而否决了他的请求。正德四年(1509),暹罗国船遇风飘至广东,熊宣奏请征其税。“旨以熊宣妄揽事权,令回南京管事”,而派内官监太监毕真接任[65]。毕真又提出要兼理各国商船抽分等事,刘瑾便支持他,谎称这是旧例,竟然得到了武宗的批准[66]。

  正德十二年(1517),毕真被调为江西镇守太监。上任时,他带着宝石、玉带、各色绫丝纱罗及马、羊、酒等礼物,进送给宁王朱宸濠,以拉拢关系,从此和朱宸濠勾结在一起。

  十三年(1518),御史范辂到江西清军,当时宁王令政府各部门官员穿朝服拜见自己,范辂坚决反对,双方争执不下,范辂把情况上奏,宁王亦上表力争,武宗把这事交付廷议,结果是肯定了范辂的意见,宁王非常不满。范辂又劾奏了毕真15项贪酷肆虐的事,武宗把他的奏疏压下,不予处理。于是毕真与朱宸濠合谋,诬控上奏范辂罪名。范辂竟因此被逮到诏狱,直至十四年(1519)四月,才被放出,但仍谪降为龙州宣抚司经历[67]。

  与此同时,朱宸濠为了取得虚名以取信朝廷,又和党羽致仕都御史李士实、王春等合谋,由他们捏造孝行上奏。毕真便让他们写成呈文,并胁迫南昌府、县学的教官、生员,里老人等联合上来,呈递给三司官签署后,封呈镇守太监、巡抚会奏。这样,毕真便和巡按御史正式会本上奏了宁王的“孝行”,为他谋反作了掩护。


第69节:毕真
  朱宸濠为了让毕真准备兵马助他谋反,又共同设法,疏通宫内太监帮助,把毕真调为浙江镇守太监。
  浙江当时是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富庶繁荣,毕真到任后,一方面大耍威风,搜刮财物,把监察御史当作佐贰一样支使,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官员,都得不停地奔走侍候他。他的参随等人恃势横行,收集里巷中一些琐碎的事向毕真报告,说是缉访奸弊,这对老百姓是极大的祸害。如有个参随,向唐栖一富户勒索未遂,刚好这时毕真得了一枝三尺来长的珊瑚,向他的下属夸耀。这参随便假装不满意地说:“这还不算珍奇,我曾见到唐栖某家那枝珊瑚,有七尺来高,株形很可爱,颜色像火一样鲜红,旁边还有一枝小点的,有些像石青。不过这个富户很珍惜它,所以不容易搞到手。”毕真听说后心痒难耐,立即称奉圣旨取宝物,把这家几代人都抓了起来,严刑拷打,一定要他们交出这件宝物。这家人被打得奄奄欲毙,无法解释。后来有人告诉他们,这是参随在捣鬼,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解决问题还是得找他。于是这富户用重金行贿参随,求他解救。参随给他们出主意。说,这不是用口舌争辩可以解决的。于是让人用琉璃烧成一枝他所说的那样的珊瑚,把它放到一个朱红色的雕花木柜里,抬着去献宝。毕真看到后大发脾气,召参随来看。参随见到后,给毕真叩头,高呼千岁,恭喜他得了宝物。毕真问他:“你看见的是这个吗?”参随说:“正是。”毕真便哈哈大笑,对参随说:“你错了,这不是珊瑚,这是琉璃呀。”这样,这家人才得到开释,可此时已无端陷入几乎家破人亡的境地了[68]。

  从这件事,可见参随是怎样依恃作为宦官的毕真,而毕真又是怎样依恃皇帝恣行作恶。
  另一方面,毕真又打着操练军队的名义,给官军发重赏,以收买军心;又打造了盔甲共一千多副,堆放在镇守太监衙门内;并到余杭县买了一万石米,准备作为叛乱时的军饷。

  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朱宸濠以祝寿的名义宴请官员,然后乘各官员前来谢酒的机会,把都御史孙燧、副使许逵杀了,囚禁了其他官员,起兵谋反,派校尉赵智到浙江会同毕真起兵。

  当时在南京的镇守太监刘琅亦集合精壮仆役百多人,将火药、武器暗藏在空棺内,要送给朱宸濠。毕真得到消息后,便制造谣言,到处散布,说宁王派太子来攻打浙江,以动摇人心。又在七月十四日,假称进贡奏表,收缴了城门的钥匙,约令浙江省官军全部带上器械,在本日三更时候,到镇守太监衙门伺候;又令三司府卫等官四更时到镇监衙门给毕真作揖,企图借机杀了他们,然后起兵。以致全城居民恐惧,人心惶惶。但是这情况被巡按张御史发觉了,他和各官员立即召集军队严加防范,毕真这才没有机会动手。

  朱宸濠的叛乱只四十三天便被平定了,随着朱宸濠的被俘,毕真亦被逮捕审讯。正德十六年(1521),毕真以通谋反逆罪被凌迟处死,抄没家产,其妻、子虽闻风逃逸,仍被通缉。

  十二、 毕云
  毕云(1463—1537),总督东厂司设监太监。字天瑞,直隶保定府容城县人。成化年间选入宫,在惜薪司外南厂服役。正德初,以长期勤劳,授予长随,半年后升奉御,调到写字司房办事。毕云工作勤谨,受到同事好评。正德三年(1508)晋升左司副,再升司正,管理佥押之事。由于处理得宜,检举行贿赂的人,所以清廉谨慎之名日起。正德五年(1510),升司设监右少监,总理司房的事务。正德九年(1514),升太监,更加兢兢业业,没有宫中得势者那些骄横的习气,这是宦官中不可多见的。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降为右少监,不准再参与司房的事。但七天后,又复职。

  嘉靖三年(1524),世宗知他历事勤劳谨慎,复升为太监。他大力整顿弊政,支持嘉靖新政。嘉靖十二年(1533),命掌管本司印信。当时东厂出缺,众推毕云适任,于是命他总督东厂事。毕云约束东厂校尉,大力整顿治安,京师社会秩序良好。对于奏章的出入,更是小心处理,得到世宗嘉许,不久,便选拔为乾清宫近侍。但毕云以兼职不宜,辞谢了。世宗念他在东厂多年,有劳绩,一再给予褒奖,赐以羊酒、斗牛、蟒服、玉带。嘉靖十五年(1536),又特许在宫中乘马。嘉靖十六年(1537)死于任上[69]。


第70节:毕云(1)
  十三、 张诚
  张诚(1464—1519),陕西华阴岳前里人。内官监太监。
  张诚于弘治三年(1490)被选入宫,隶属于司礼监太监覃昌、贺能名下。弘治六年(1493),差使在左顺门接各地报上的文卷。九年(1496),以能干,有劳绩,升为甲字库管事,在任出纳清楚。十二年(1499),升奉御。十五年(1502),升印绶监左监丞,仍照旧管事。十八年(1505),转到上林苑监佥书管事。

  正德元年(1506),武宗认为他办事有经验,调度有方,提升他为太监,赐蟒衣、玉带,命往镇守云南金齿腾冲地方,兼理军务。正德七年(1512),调回宫中,转任内官监太监,准在宫中乘马。又兼仁寿宫答应,管理皇庄兼督真定府宁晋县等处庄田。

  张诚奉佛,弘治十六年(1503),修盖白云观,请僧德元住持,经常诵玉皇宝经[70]。
  十四、 张永
  张永(1465—1529),御用监太监。字德延,别号守庵。洪武初年,其曾祖父迁居至保定新城(今河北省新城县),遂成了新城人。成化十一年(1475)选入宫,在乾清宫侍候宪宗,当时年仅十岁。后升为内官监右监丞。成化二十三年(1487)宪宗去世,孝宗派他到茂陵司香。

  弘治九年(1496),调到东宫侍候太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武宗。
  弘治十八年(1505),武宗即帝位,改任张永为御马监左监丞。不久,升御用监太监。张永奏求已故太监吴忠交还的七里海等处庄田,户部指责他违禁,应当究治。但武宗却诏令张永管业[71]。

  张永与同在东宫侍候武宗的刘瑾、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都受到宠幸,在宫中势力很大,人们把他们统称为“八虎”。武宗先后赐给张永蟒衣、玉带,准许在宫中骑马、乘轿,每年给禄米十二石,并命督显武营兵马。

  正德元年(1506)十月,命张永督十二团营兼总神机营[72]。其后又与边将江彬共同掌管四卫勇士。在宫内则掌管乾清宫、御用监诸事,兼提督尚膳、尚衣、司设、内官诸监,整容、礼仪、甜食诸房及豹房、浣衣局、混堂司、南海子事,成了兼职最多的内臣。职务众多,工作繁杂,充分反映了武宗对他的亲信。

  张永原来是刘瑾的党羽,后来不满刘瑾的所作所为,有了矛盾。刘瑾亦发觉张永越来越不归附自己,于是在武宗面前挑唆,要把张永赶到南京,而且要连夜起程,不准再入宫。张永知道后,对武宗诉说刘瑾陷害自己,武宗召他们二人对质。争辩中,张永拳击刘瑾。武宗命谷大用摆酒为他们调解,这样,由于皇帝的干预,一场风波算是过去了,但两人的矛盾实际上在加速发展。

  正德三年(1508),当时由于弘治以来的关税都是折银收入承运库的,所以钱钞缺乏,不足供给。张永提出发天财库及户部布政司库钱,关给征收,并再次宣布禁止私铸钱,这意见被采纳了[73]。

  正德五年(1510)四月,安化王朱在宁夏出告示,以讨刘瑾为名,起兵谋反,杀了巡抚都御史安惟学,受钦命前往度宁夏屯田的大理少卿周东,总兵官姜汉以及都指挥杨忠;调集各路兵马,封其党羽为大将军等职,准备渡河进军北京。武宗下诏起用致仕居江南的右都御史杨一清总制陕西各路军务、兼提督西征师旅,与总兵官神英前往讨伐;命张永监军,统京营兵三万暨各镇军马前往。张永出征时,武宗戎服到东安门送行。按惯例,文武官员领敕行事,都是发给铜印,而总督军务太监并无印,但这次武宗却赐给张永特铸的金印,并配以金瓜、钢剑,以壮行色,还许便宜行事。对于这些,刘瑾十分嫉忌,但也无可奈何。

  朱谋反仅十八天,杨一清等西征军尚未到,便被宁夏守臣平定了。张永将京营兵等遣返,自己带五百骑前往安抚。当时宁夏人心惶乱,一些胁从者更是心怀疑惧,四散逃跑,官府无法控制。张永便会同杨一清出榜安民,谕官、兵、农、贾各安职业。逮捕杀死官吏、伪造伪符伪命、借机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人,而置被胁从者不问。又以庆王在变故时曾率宗亲向朱行朝谒礼,而奏请朝廷革其护卫,削减其岁禄三分之一。又禁诸王府交通宾客等,这些均得到武宗钦准。


第71节:毕云(2)
  当时刘瑾在朝内外势焰甚盛,屡屡更改法制,摧残不归附自己的朝臣,鱼肉百姓,有“立的皇帝”之称,中外士大夫侧目垂足,噤不敢作声。杨一清知张永与刘瑾积怨甚深,意欲除掉刘瑾,于是借机为之献策,促成他除去刘瑾的决心和行动。

  张永报捷的奏疏到,准备在八月十五日献俘,但刘瑾让他缓期。当时京师纷纷传言,说刘瑾将于八月十五日,借百官给其兄都督同知刘景祥送葬的机会作乱,并逮捕张永。张永恐怕真发生变故,便提前献俘。献俘后,武宗置酒慰劳张永,刘瑾等都在一旁侍候。晚上,刘瑾走了,张永抓紧时机,赶快拿出已准备好的奏疏,奏刘瑾忘恩负义,并列举了他十七条大罪。又拿出上面开列着刘瑾罪行的朱讨刘瑾的檄文,说宁夏官员曾将此上报,但被刘瑾扣下了。

  当时武宗已经微醉,低着头说:“刘瑾辜负了我。”张永立即说:“这是大事,必须马上处理,不可拖拉。”“八虎”中一些与刘瑾有矛盾的人亦同声附和,于是武宗立即命逮捕刘瑾,把他关在菜厂,并分别派遣官校查封他在宫内外的住宅。

  次日,武宗把张永的奏疏出示内阁,下令降刘瑾为奉御,发放到凤阳。刘瑾力图挽回败局,于是给武宗上白帖,哀诉自己赤身被绑,乞赐给一二件敝衣盖体。武宗心软了,立刻下令给刘瑾百件旧衣服。张永大惊,便极力怂恿武宗亲自去抄刘瑾的家。在刘瑾家,武宗亲见搜出的皇帝印、穿宫牌、龙袍及衣甲武器等等违禁品,还发现刘瑾常拿在手的扇里,藏有两把锋利的匕首,这才勃然大怒,立刻下令把刘瑾关到诏狱。各有关部门会审刘瑾后,将之凌迟处死。而经刘瑾改变了的法制,被全部恢复过来。

  诛了刘瑾,大快人心,客观上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廷臣皆上表称贺,而颂张永功者“多溢美”[74]。英国公张懋、兵部尚书王敞等,奏张永辑宁中外,两建奇功。于是封张永兄张富为泰安伯,弟张容为安定伯。赐给张永金牌、银币,岁禄加至三百石,并再三赐敕褒谕。又改任为司礼监掌印太监,掌管司礼监事,而过去管理的监、局照旧兼管。

  涿州有个男子叫王豸,曾在足上刺龙纹及“人王”两字,张永侦得这情况,将之逮捕。于是兵部尚书何鉴请晋升张永的封爵。武宗将这提议交付廷议。张永企图自己得到封侯,便借郑和、刘永诚的事例,向廷臣发出暗示,但内阁认为这不合制度,没有同意,张永的气焰受到挫折。

  正德七年(1512),丘聚揭发了张永指挥库官吴纪偷出银七千余两,抬入私宅,制造玩好诸物的事,张永被免职闲住。
  正德九年(1514),因为乾清宫遭了火灾,要营建,这才起用张永为御用监掌印太监,总管营建工程,同时兼督京营事务。
  也是正德九年(1514),蒙古小王子部进犯宣府、大同。武宗命都督白玉充总兵官,张永提督宣府、大同、延绥等处军务,帅京营兵前往。张永请求“凡军前机务,悉听便宜行事,违者先处以军法,然后奏闻。”又“请给勘合三百道,银牌五百面,彩缎五百匹以赏有功”,武宗均一一照准。此外,张永还奏带了参随数百人。时吏部侍郎孟春巡抚宣府,有军功,但因和张永有矛盾,被罢官回老家[75]。

  十一年(1516),小王子部分道入侵,张永在老营坡与之相遇。十二年(1517),又和彭泽西征肃州。
  十四年(1519),宁王朱宸濠在江西谋反,武宗亲征,命张永率边兵两千人为前锋。但大军未到,而提督南赣汀漳军务的副都御史王守仁已经擒获朱宸濠,正把他押送京师。张永为了讨武宗的欢心,所以在途中拦住了王守仁,让他把朱宸濠放到鄱阳湖,等武宗来和他交战。王守仁不答应,亲自到杭州见张永,张永不肯相见。王守仁叱开了守门者,直闯入内,大呼“我是王守仁,来和你商议公事,为什么不见?”张永被他的气势镇住,只好走出来。王守仁于是对他说:“江西已经遭战乱,损失很大,大部队到来,恐怕会出乱子。”张永这才假惺惺地说:“我来只是为了保护皇上,并非要抢功。”并指着囚着朱宸濠的槛车说:“这要归我。”王守仁立即把槛车给了他,并和张永一同返江西。这时太监张忠等已经到了南昌,正在以追查朱宸濠余党为名,大肆骚扰地方。张永到后安抚了地方,盘查了仓库,搜得了朱宸濠和吏部尚书陆完勾结的罪证[76],并催张忠和自己一同回京,江西这才免了一场灾难。张忠等曾屡次诬告王守仁,亦多亏张永化解,王守仁才得以免遭陷害[77]。


第72节:杜甫、王玉、孙彬
  正德十五年(1520),江彬手握边镇重兵,驻于通州,把武宗留在那里四十多天,召文武百官前往会集;又假传圣旨,改团练营为威武团练营,由自己提督。于是谣言四起,群臣都担心江彬谋反。

  十六年(1521),武宗病逝时,由张永提督京师九门,防止发生变乱。大学士杨廷和遵照遗诏,解散威武团练营,遣还各边镇的军队。又征得太后同意,作好缜密的安排,借坤宁宫安装兽吻的机会,命江彬与工部尚书李入宫祭祀。祭毕,江彬要出宫,张永留他们吃饭,太后便下旨立即逮捕了江彬[78]。

  世宗即位后,御史萧淮奏谷大用等党恶为奸,牵涉到张永,于是诏令张永闲住。后来萧淮等又弹劾张永在江西违法乱纪,于是降为奏御,发到孝陵司香。但实际上张永在江西并无大的违法行为。

  嘉靖五年(1525),杨一清出任首辅,为张永平了反,又肯定用计诛杀了刘瑾是立了大功,因此张永得以官复原职,在家养病。六年(1526),世宗召见张永,仍命他掌御用监印;提督神机营并十二团营兵马;供事乾清宫;岁增禄米三十六石。七年(1527)冬,张永死于任上[79]。

  张永死后,谕祭三坛,予棺椁,由有关部门办理丧事,建造享堂。大学士杨一清为他撰墓志铭。其后又追录遗功,升其弟锦衣千户容为指挥佥事,本卫堂上管事;其兄富为锦衣副千户。

  十五、 杜甫
  杜甫(1468—1527),神宫监右少监。保定府涞水县人。身材魁伟,成化十八年(1482)被选入宫,在御用监服役。不久,改调侍从太子朱佑樘(后来的孝宗),不到一年便升为长随。弘治十六年(1503),升奉御。十八年(1505),升御马监左监丞,负责佥押。不到一年,再升为太监,准许在宫中骑马,赐给蟒衣、玉带。

  武宗即位,命他往陕西王府等府送敕符。正德二年(1507),调到尚衣监为掌印太监,并掌显武营军务。正德七年(1512),每年加禄米至二十四石。命到福建地方挂袍织造。正德九年(1514),命总督亲师、通州等处仓场。正德十年(1515),转为御马监太监,钦差总镇湖广等地方,由于地方对他反映良好,赐给坐龙袍。武宗因为他老成练达,而命他转任福建镇守太监。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病逝,按惯例,降职为右少监,调到康陵(武宗陵墓)司香。

  嘉靖六年(1527)去世,兵部尚书王时中为撰墓志铭[80]。
  十六、 王玉
  王玉(1473—1538),祖籍是河南开封府人。其祖先以武功,得升为小旗,占籍府军卫,于是落户京师。神宫监太监。
  弘治六年(1493),王玉被选入宫中,在御用监学艺。十一年(1498),除长随。十六年(1503),派往侍候太子朱厚照(后来的武宗),由于处事小心缜密,得以除奉御乾清宫。不久,转针工局升右副使。四个月后,调御马监升左监丞。正德元年(1506),佥书本监事。二年(1507),佥针工局事。三年(1508),升右少监。五年(1510),升左少监。八年(1513),升太监,赐给蟒衣。

  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王玉受命统兵德胜门防御。又简侍清宁宫答应。仍然赐给蟒衣,仍旧在御马监佥书管事。
  嘉靖元年(1522),随侍神宫监,升太监,佥押管事,赐蟒衣。嘉靖十七年(1538)病逝[81]。
  十七、 孙彬
  孙彬(1487—1538),内官监太监。字尚中,号质庵,直隶保定府蠡县人。弘治十四年(1501)被选入宫,隶司礼监太监萧公名下,萧姓太监见他聪明,便送他入内书堂读书。弘治十六年(1503),成了司礼监写字。正德二年(1507),改为乾清宫近侍,其后屡升至内官监太监,多次受赐蟒衣、玉带,并代理惜薪司事。武宗去世,按惯例,他应该革职去康陵烧香。但嘉靖帝欣赏他的勤劳和忠诚,所以又把他进为乾清宫近侍。不久,升内官监太监,一再赐给蟒衣、玉带。不久,又命请剑随朝,并增加他的禄米,准在宫内骑马。


第73节: 萧平、陈奉(1)
  孙彬好学,善于楷书。在其名下的宦官有孙经、车钦、马荩、乔德、何道、齐忠、郭朝、蒋堂、何奉等九人,孙辈的有张才、胡英、王保等三人[82]。
  (按:高级太监名下均有宦官,但这样清楚记下来的,仅见于此。孙经系内织染局副使。)
  十八、 萧平
  萧平(1495—1544),字以衡,号友松,河南开封府陈州沈丘县人。尚膳监太监。
  正德十一年(1516)被选入宫,正德十三年(1518),分配为尚冠长随。十四年(1519),升奉御,到御马监外胡渠马房收放钱粮。十六年(1521),调到内官监,选入乾清宫为近侍答应。

  世宗即位,内除长随。嘉靖二年(1523),除奉御。嘉靖三年(1524)正月,钦赏大红丝麒麟一表里。八月,升兵仗局右副使。五年(1525),升左副使。六年(1527),内升大使。七年(1528),升尚膳监右少监。九年(1530),升左少监。十年(1531),内升太监。十一年至二十三年(1532—1544)期间,屡次得到赏赐斗牛、蟒衣,丝九表里,银四十五两[83]。

  十九、 陈奉
  陈奉是御马监奉御,万历年间最骄横的矿税使之一,与高淮、陈增等并称。他出身市井无赖,品质恶劣。万历二十七年(1599)二月,明神宗朱翊钧派他前往征收荆州店税,兼采兴国州矿洞丹砂,并管理钱厂鼓铸之事。陈奉一下子接受这许多任务,非常得意,为所欲为,每到一个地方,即招募地痞无赖,收受他们的贿金,然后编为员役,让他们分别管理奏记、谋议、出入等事。到荆州后,他大开告密之门,地虎韩丙等几十人天天告密,到处搜刮,沙市百姓骚动。开始,陈奉还有点畏惧,略有收敛,但一个月后,圣旨到,令逮捕为首的百姓,并牵连何、熊两孝廉,于是陈奉气焰转盛,以至城关内外,人心惶恐,连大气也不敢喘[84]。

  陈奉在各个郡邑布列税官,很小的市镇也派去税官五到七人。这些税官把当地富户的名单开列给陈奉,然后以种种借口向富户要挟勒索,如说富户的墓地、房宅、田产下有金矿,要掘地开采;说富户挖到了古文物匿不报官;说富户非法藏有违禁御用物,等等,均无中生有,胡乱编造。有的税官甚至公然抄没自己仇家的家财,献给陈奉。这些富户无处申诉,只得倾家行贿陈奉求免。小贩或农民进城镇卖鸡、肉、蔬菜,亦遭到税官的抢掠。税官到百姓开的酒食店吃东西,店家连钱都不敢收他们的,以致通都大邑出现一片荒凉沉寂景象,商贾困于苛重的杂税,不敢照常营业;农夫则为无法完纳的欠税所苦,处处民不聊生[85]。

  陈奉每次出巡,都鞭挞地方官吏,抢劫过往商旅,引起了商民普遍的愤恨。他们乘陈奉从武昌到荆州时,聚集数千人在路上,向他示威,争着用瓦石掷他,陈奉狼狈逃脱。陈奉以前在荆州榷税时,他的仆人骑马一直冲到府署,受到荆州推官华钰的笞打,陈奉因此深恨华钰。陈奉的任务只是收江税,但他自己又加收市税,而且是加倍征收,谁敢稍与税役争辩,一定遭到痛打,以致商贾恐怖逃匿,行商不敢上路。华钰将这些情况向御史报告,要求缉拿这些非法的税使。陈奉准备收沙市税,黄州团民镇税,他派出的税吏均被当地百姓赶逐。陈奉怀疑是华钰主使,便以阻挠征税的罪名逮捕了几十人,诬襄阳知府李商耕、黄州知府赵文炜、荆州推官华钰、荆门知州高则巽、黄州经历车任重等煽乱。明神宗遂下令逮捕了华钰、车任重,谪李商耕等的官。

  兴国州奸徒漆有光胡说居民徐鼎等发掘了唐朝宰相李林甫妻杨氏的墓,得黄金百万。腾卫百户仇世亨正式上报。神宗令陈奉将这些黄金全部收进内库,陈奉便毒刑拷打居民徐鼎等,责令交出,并趁势把境内的坟墓都掘开了。巡按御史王立贤查明所掘开的墓主人是元朝吕文德之妻,并非李林甫的妻子,奸徒所说不过是胡言乱语,请求不要再追究,并停止挖掘其他墓。陈奉置之不理,亦不上报。


第74节: 萧平、陈奉(2)
  陈奉的种种暴行终于激发了武昌的民变。陈奉自己在奏疏中说:有武昌居民千余人,在二十七年(1599)十二月初二集中到抚按衙门前击鼓控诉,手持竹竿棍棒,涌进衙门,抛砖丢石。他自己身中砖石,在救援的官兵赶到时,才仅以身免,而司房参随等人尽被打至重伤,门窗舆轿、桌椅杂物全部被焚毁。奏疏中陈奉也承认“愁苦之民思乱已久”,却未敢把这个账挂到自己头上。

  对于这次武昌居民反对陈奉的民变,南京吏部主事吴中明的奏疏中,有比较详细的叙述。二十八年(1600)二月,吴中明在奏疏中说他对这次民变作了调查,人们都说是陈奉激起的。陈奉和他的爪牙韦千户打着“搜税”的名义,诈骗官民之家,在武昌、汉阳骚扰得尤其厉害。如常乡官、周乡臣等官宦之家,都是陈奉突然去到那里,然后让人通报,诈称千岁爷爷要奏请抄家,勒索人家拿出千金才走。如果是一般生员之家,则韦千户前往;如果是一般商贾市民之家,则委官刘之良等前往,都以抄家来恐吓,各勒索数千百金,总计不下十余万。家稍贫不能满足他们要求的,就冲入室内搜索,甚至以妇女身上藏有金银为借口,恣意污辱妇女,或把妇女抢入税监府内,以至士民无不怨恨入骨,官府也无可奈何。王生员的女儿、赵生员的妻子都受到污辱,激起众生员公愤,共同前往控诉。其他受害士民万余人亦涌至,放声大哭,拼死打入税府抛砖放火,要与陈奉同归于尽。直至抚按司府官员赶到弹压,陈奉左手拉着巡抚,右手挽着巡按喊救命,群众仍然不散,终于在陈奉府中搜出被抓妇女三人。陈奉见众怒难犯,便卸罪于刘之良等爪牙的头上。如此人情汹汹,怨声沸腾,按臣只好在卧房内陪着陈奉,抚臣在二门坐镇,三司在大门镇守,调兵防卫了几天,变乱的百姓才逐渐散去,而巡抚支可大仍然包庇陈奉,为之解脱[86]。

  事后,大学士沈一贯等奏称:陈奉入楚以后,先是武昌、接着汉口、黄州、襄阳、武昌、宝庆、德安、湘潭等处相继发生民变,必须迅速撤回陈奉,才能安定楚民之心。神宗竟置之不理。

  陈奉再使人开谷城矿,无所得,便要挟要取库金,被谷城县老百姓轰走了。武昌民变时,兵备佥事冯应京逮捕了陈奉的爪牙,绳之以法。陈奉大怒,假装馈送食品,把黄金放在里面,企图收买冯应京。冯应京却对此事作了揭发。陈奉恼羞成怒,二十九年(1601)正月,设宴请诸司官员,用武装士卒千人自卫,然后发火箭焚民居。百姓成群涌到陈奉门前,陈奉指使爪牙殴打百姓,许多人死后还被肢解,掷尸路上。冯应京遂抗疏劾陈奉十大罪,陈奉反诬冯应京阻挠皇命,凌辱敕使。神宗大怒,令降冯应京杂职,调到边疆。

  陈奉开枣阳矿时,知县王之翰以该地接近显陵,坚决反对。陈奉便劾王之翰及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以及曾试图救助冯应京的一些官员。缇骑到武昌逮捕了这些人,并追逮冯应京。冯应京任职期间对百姓比较关心,百姓见到他被逮捕,相率痛哭,送他上路。陈奉却在大街上到处张贴通告,罗列冯应京的罪状。士民更为愤怒,二十九年(1601)三月,再次暴动,相聚围陈奉公署,誓杀陈奉。陈奉从后门逃跑,藏到楚王府中,暴乱的百姓将陈奉的党羽耿文登等十六人捆缚起来,扔进长江;以巡抚支可大保护陈奉,烧了他的辕门。陈奉却又秘密派遣自己的走狗参随三百人带上兵丁,追逐射杀群众。冯应京在槛车中劝说,百姓才散去。

  武昌再次民变的情况传到京师后,有两个多月朝廷不敢派人去武昌侦查。吏部尚书李戴与众官员共同上疏,指出镇抚司所监禁的生员和官犯,一半是因陈奉诬奏而被逮入狱的,请求释放他们。沈一贯及给事中姚文蔚等亦请求撤陈奉回京师,但他们的奏疏都被扣压不报。

  这时御马监监丞李道正督理湖口船税,也上疏揭发陈奉在水路阻截商船,在陆路拦截贩运商人,敲诈勒索,以所得的三分之一放进自己腰包,要求神宗调走陈奉,以平息商民的怨骂。神宗这才在四月下旨:“其湖广店租及开矿、铸钱、钱粮等项,着守备内官杜茂兼管,陈奉着该抚按差官伴送回京处分。”


第75节:陈矩(1)
  陈奉在湖广两年,搜刮了大量金银财宝。支可大恐怕百姓拦截,派兵护送他出境。陈奉回到京师后,给事中陈维春、郭如星再次揭发他的罪行,被降杂职,支可大被革职。冯应京在三十二年(1604)才被释放,而王之翰终于死在狱中。

  二十、 陈矩
  陈矩(1539—1607),字万化,号麟,北直隶安肃县人。司礼监掌印太监。嘉靖二十六年(1547)被选入宫,分派在司礼监秉笔太监高忠名下,在司礼监服役,当时年仅九岁。

  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率兵在边境抢掠,逼近京师,太监高忠全副武装参与防守,立下功劳。陈矩十分敬佩,所以立志要经世济民,治理国家,从此经常留心有关政治、经济的事。

  万历十一年(1583)春,代藩奉国将军朱廷堂有罪,被革去爵位,由陈矩奉圣旨把他押送到凤阳高墙禁锢。事情办妥以后,归途中路经安肃县时,回家上坟,写了《皇华纪实诗》一卷。当时很多宦官外出办事,都是作威作福,沿途敲诈勒索地方官和百姓,陈矩却是廉洁安静,不扰官不害民,所以驿站的人都很满意,称他为“佛”。

  万历二十六年(1598),陈矩以司礼监秉笔太监掌管东厂,他为人正直,有度量,能顾全大局,常常说:“我只守着八个字,就是祖宗法度,圣贤道理。”所以对刑部、镇抚司监狱所关押的、丢了官的内臣和外臣,即使是犯了重罪的,也常想着“上帝好生,无知入井”,对他们多方曲意保存。又注意随事进谏,匡正神宗的失德。荣昌公主是神宗的嫡长女,光宗的妹妹,她和驸马杨元春吵架,杨元春一气之下,跑回了老家。神宗非常愤怒,召陈矩商议,要从重惩办有关内臣和外臣。陈矩缓缓地说:“这是闺房内的小事,不该惊动皇上,传扬出去影响不好。”于是拟旨谕阁臣,让他们说杨元春不知什么原故,出了某门到固安县去了。皇帝同意了他的意见,于是召杨元春回来,罚他到国子监演习礼仪,便了结了一段风波。

  万历三十一年(1603),发生了一件震惊朝野内外的“妖书”大案。十一月甲子这天,清早,从朝房到各勋臣国戚大臣的门口,都有人送上了一份匿名书《续忧危议》,说神宗宠爱的郑贵妃和大学士朱赓、兵部尚书王世扬、三边总督李汶、保定巡抚孙玮、少卿张养志、锦衣都督王之桢等勾结在一起,阴谋更换太子。陈矩拿到以后,奏闻皇帝;朱赓关于这事的奏疏亦同时呈上。皇帝大怒,敕令陈矩和锦衣卫进行大搜查,一定要捉到制造这份妖书的人。由于大案突然发生,侦缉的校尉纵横交错遍布京城,捕风捉影,弄得人心惶惶,受株连的人很多。有些人企图乘机打击异己分子,如王之桢想陷害锦衣卫指挥周嘉庆,首辅沈一贯想陷害次辅沈鲤侍郎郭正域,他们都使人嘱托陈矩帮忙,陈矩正言厉色地拒绝了他们。

  不久,百户蒋臣逮捕了生光。生光是京师的无赖,曾经伪造富商包继志的诗,其中有“郑主乘黄屋”的句,企图要挟郑贵妃兄弟和包继志给他钱,所以人们怀疑他,逮捕了他。在酷刑审讯时,生光不招认;把他的妻妾子弟拷打得体无完肤,亦无人招认。但陈矩认为生光这次即使是冤枉,但上一次伪造诗句的事,已经该判死刑了。而且,如果这大案不能尽快查出作案人,皇上一定更怒,恐怕会辗转拖累,了无止境。礼部侍郎李廷机亦认为生光以前的诗和这次“妖书”的内容相同。于是定案,判了生光凌迟处死。这样,沈鲤、郭正域、周嘉庆和所有被株连的人,才得以转危为安,社会秩序亦得以恢复平静[87]。通过处理这案子,许多认识他和不认识他的官员,对他都很佩服,但陈矩只和郭正域、李廷机两位讲官友好地一揖,而不和其他官员拉扯关系。

  万历时司礼监掌印太监田义墓,在北京石景山
  区模式口村,建于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
  至今保存完好,已辟为“北京宦官文化陈列馆”。
  著者摄。
  万历三十三年(1605),陈矩以掌东厂兼掌司礼监印,集纠政、监察大权于一身,这在明代宦官中也是少有的。虽然如此,他并没有滥用权力,而是力图救正时弊缺失。当时矿税使流毒天下,民不堪命,许多廷臣先后疏谏,神宗都给予重惩。当大学士沈鲤进谏时,陈矩支持他,亦帮助进言,于是矿税在不久后得到停止。[88]参政姜士昌上疏触怒了皇帝,神宗要廷杖他。陈矩想,上次杖打王德完的时候,我就和太监田义极力加以劝阻,现在我当司礼监掌印,怎能让廷杖朝臣的事再次发生。于是他乘皇帝召见的机会,苦苦劝谏,终于阻住了这次廷杖发生,只把姜士昌谪为兴安典史。[89]


第76节:陈矩(2)
  万历三十四年(1606),云南发生民变,杀了贪酷虐民的矿税使杨荣,神宗震怒,连饭也不吃,要严查变乱情况,并逮捕地方官员到京师审判。当时首辅沈一贯请了假,只有沈鲤在内阁,他不敢处置,把这事报告了陈矩,和他商议。陈矩便向皇帝密奏,说:“奉使的内臣当然是遵循法度,不敢胡作非为的,但他们的随从仆役,难免会有个别无知惹事。如果仅仅归罪于地方官员,派缇骑去逮捕他们到京审问,只怕往返路途遥远,弄得到处惊慌,传说纷纷,反而不妥,还是在当地调查清楚,从宽处理为好,这样对安抚边远地区也有好处。”神宗听他说得恳切有理,便采纳了他的意见。一场轩然大波就这样被他冷处理了。

  福建矿税使高缴获了吕宋制造的器械和土特产,进送到京师,神宗让陈矩写票,“著内库查收”。陈矩奏称:“这是岛夷小丑的一点点东西,现在让内库收储,恐怕会使人误会,以为圣朝希罕这点怪异的东西。还是写著赃罚库查收为妥。”从这件事,也可见他处事时是考虑到大局,慎重稳妥。

  三十四年(1606),陈矩主持大审,有个御史叫曹学程的,因为谏阻封日本酋关白的事得罪问斩,已经坐了将近十年牢,虽有不少大臣请求赦免,但皇帝都不准。这次,司法部门请求陈矩放了他,陈矩抱歉地说他不敢。然而,他秘密地向皇帝求了情,解释曹学程的冤枉,曹学程才终于被免了死刑,改判充军湖广宁远卫。

  万历中,宫内有个传统习惯,就是在元宵灯节时,司礼监掌印太监等,各自摆设自己购得的器物、书画手卷册页之类,给皇上鉴赏。某次,陈矩正好买到宋人所画的《鬼子母揭钵图》手卷。这幅画暗淡素朽之中,显得神采焕发,世尊的慈祥容貌几乎可以触摸得到;鬼子母悲哀烦恼的形象很可怜;钵内的小孩用手按着地,两眼看着外面,想出来又不敢出的样子非常生动;一群妖魔鬼怪凶狠狰狞的面目栩栩如生。绘画的手法,繁多而不紊乱,一定是宋人的真迹。陈矩对人说:“这卷画很好,但不能给皇帝看,以免皇帝情疑我谏阻他责打宫人。”于是将一部《大学衍义补》连同这手卷一起,派人送给太子朱常洛(即位后为光宗)的伴读王安,让他转交给太子,并说:“陈矩顶上千岁爷,请您明智地看这本书,有空时再看看这手卷。”人们知道这事后,都认为陈矩在进奉中,已经包含了献可替否之意。他掌管东厂这段时间,是东厂抓捕人最少,京师秩序最平稳的一段。

  陈矩身材不魁梧,比较瘦弱,声音嘶哑,但是白耳黑齿,双目炯炯有神,对人谦和,没有声色俱厉,不过,当处大事,决大疑,羽翼忠良,保全君德的时候,都很有决断,敢于担当。他衣食方面自奉甚薄,暇时喜欢弹琴、吟诵诗歌,收集古董书画。喜欢读《左传》、《国语》、《史记》、《汉书》和有关儒学的各种书籍,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等人的文集。尤其是常常细读《大学衍义补》。万历三十三年(1605),还上奏进送两部,请求发给司礼监重新刊印。遗憾的是,书印成时他已去世了。

  陈矩门下有个叫刘若愚的宦官,受陈矩的影响,亦是为人正直,好学有文,他所著的《酌中志》一书,是唯一一本流传至今的宦官著作,本篇中很多资料,都是该书提供的。

  万历三十五年(1607),陈矩在内直房端坐去世。生前他已在香山慈感庵旁预先卜得葬地一块,建了一个石塔在冢上,称“太极镇山塔”,在墓道前竖了一个石坊,上写“敕葬中使神道”。有石门,门楣上写“还一仙洞”。死后,用立棺,像僧人一样安葬。神宗赐谕祭九坛,祠额题为“清忠”,并颁布了保护祠和墓的敕令,上面开载着房屋、地亩的数目。文武百官都亲临吊唁,穿着素白色衣服送葬的人多至堵塞道路。大学士朱赓、李廷机、叶向高亲自在棺前祭奠,祭文中有“三辰无光,长夜不旦”等句,充分表达了他们对陈矩的敬慕之情。陈矩的遗像,供在德胜门里钦赐会馆祠堂内,供人瞻仰。


第77节:魏忠贤(1)
  由于陈矩的关系,神宗把他的掌家常云升为乾清宫管事,后来还掌管针工局印。升管文书官马鉴、师明、苗全为暖殿近侍。光宗即位后,再升常云为司礼监随堂太监,升马鉴为乾清宫管事。

  陈矩淡泊于名利,从不请求恩泽。他的弟弟陈万策考中进士,陈万策第四子荫大金吾,陈矩父母的封诰,是从这里获得的。
  陈矩的著作有《皇华纪实》、《香山记》、《游闽中记述》[90]。
  二十一、 魏忠贤
  魏忠贤(1568—1627),河间府肃宁(今河北肃宁县)人。其父魏志敏,母刘氏,娶妻冯氏,生一女,嫁杨六奇[91]。年轻时能右手执弓,左手握弦,射箭命中率很高。虽不识字,做事却敢于担当,有决断。他自幼就是个不学好的人,长大了好酒色,更沉溺于赌博,成天和一帮子年轻无赖在一起鬼混。有一次,他赌输了,饱受凌辱,一气之下,便自行阉割,将老婆改嫁他人,决定走当太监这条“金光大道”,飞黄腾达。在四百多年前那个信奉儒学信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封建时代,割掉男根是件有辱门楣,很不光彩的事。因此,他悄悄地将自己的名字改成李进忠。后来才重姓魏,皇帝赐给他一个名字,叫忠贤。

  魏忠贤在万历十七年(1589)被选入宫,属司礼秉笔太监孙暹手下,当一名小火者,属于宦官中的最下层,干些洒扫庭院之类的粗活,并不得志。后来他曾远赴四川,去投靠税监丘乘云。不料他的种种无赖行径,已被比他早入宫的徐贵偷偷申报给丘乘云。丘乘云大怒,下令把魏忠贤锁在一间房子里,不准给他任何食物,打算活活饿死他。幸亏有个宣武门外柳巷文殊庵的秋月和尚,平素与魏忠贤过往甚密,这时刚好云游至四川,在丘乘云面前,为魏忠贤说了很多好话,丘乘云才放了他,给他十两银子,打发他回京。秋月和尚又给魏忠贤写了一封荐书,给他的好友内宫监马谦太监。在马谦的照应下,魏忠贤才在宫中立下脚根[92]。以后,他使出浑身解数,不断巴结、攀附,调到了甲字库,不久又请求给皇长孙朱由校的生母王才人主管膳食,对大太监王安的手下人魏朝拼命讨好。魏朝多次在王安面前夸奖魏忠贤,王安也就对他另眼相看了。

  周宗建首劾魏忠贤疏稿
  镇江市博物馆藏
  这里要说到一个在晚明政治舞台上兴风作浪的坏女人——客氏(1581—1628)。她是定兴(今河北省定兴县)人,其夫叫侯二,独子名国兴。客氏面色红润,体态丰腴,为人放荡。十八岁时入宫,给朱由校当奶妈。过了二年,侯二去世[93],客氏朝朝暮暮,与朱由校在一起,倒是情同骨肉。光宗朱常洛死后,朱由校当了皇帝,这就是以顽童著称的明熹宗。这时,朱由校才十七岁。他念念不忘客氏对他的抚养,当上皇帝后不到一个月,就封客氏为“奉圣夫人”,并赐金印一颗,方二寸余,四爪龙钮,印文是“钦赐奉圣夫人客氏印”,重达200两,可见尊荣。她识字,能看能写[94],在这一点上,比文盲魏忠贤强多了。本来,客氏和魏朝私下结为“对食者”——也就是宫中变相的夫妇。可是,魏忠贤进宫后,客氏就见新厌旧,和他勾搭上了。据说,魏忠贤虽已阉割,但并未割尽,懂得房中术[95],加上年轻时就是个在女人堆里厮混的家伙,因此深得客氏欢心。从此,她就将魏朝抛在脑后。魏朝于心不甘,大吵大闹,后经天启皇帝亲自干预,按客氏的心愿,和魏忠贤成了合法的“对食者”。从此,两个人在政治上也加紧了勾结。魏忠贤有了她这条特殊的内线和后台,真个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了!不久,魏忠贤便从惜薪司提升为司礼秉笔太监兼主管宝和等三大店铺,从一个睁眼瞎,当上了司礼秉笔太监这样权势倾国的要职。

  天启元年(1621),皇帝下令赐给客氏香火田,并说起魏忠贤治理定陵的功劳。御史王心一进谏,皇帝不听。到皇帝结婚后,御史毕佐周、刘兰请求把客氏遣送出宫,大学士刘一也这样说。皇帝依恋客氏,不忍分离,说:“皇后年幼,全靠老太太照顾,等皇祖(神宗)的葬礼举行后再说。”这时,魏忠贤已经独占客氏,赶走当时已改名叫王国臣的魏朝,假传圣旨,把这个当年曾与他结拜为兄弟、有大魏二魏之称的莫逆之交,发配到凤阳去。国臣逃跑,被魏忠贤派出的人在蓟县北山寺中逮捕,押解到献县时被勒死。魏忠贤担心王安会主持正义,又将王安贬到南海子打更,不给饭吃。几天后,被魏忠贤的走狗刘朝杀死。也有的记载说,是被魏忠贤放恶狗咬死的[96]。


第78节:魏忠贤(2)
  天启皇帝非常信任魏忠贤和客氏,他俩的势力越来越大,司礼太监王体乾和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等,都是党羽。不久,客氏离开了皇后,回到私宅居住,很快又被皇帝召回。大臣们相继进谏,都遭到严厉斥责,并贬官至外地。这样一来,客氏有恃无恐,更加得意忘形了。她每年回家三四次,行前都事先告诉皇帝,传下特旨,因此届时随行人员数百人,前呼后拥,司礼监当班监官、典簿及文书房官员等,都跪在宝宁门内的路旁叩头,客氏朝谁瞟一眼,点一下头,都被看作是莫大的荣幸。客氏一行的声势,刘若愚在《酌中志》中记载说:“灯火簇烈,照如白昼,衣服鲜美,俨若神仙,人如流水,马若游龙”,京中百姓还以为是皇帝出巡呢。客氏回家后,在大厅上接受众人的参拜,老祖太、千千岁之声,不绝于耳,抖尽了威风。

  魏忠贤在忙些什么呢?他挑唆皇帝选粗壮的宦官三百人,手拿龙旗,列队在左边。又令宫女三百人,手持凤旗,列队在右边,大搞内操。有人曾写诗记此事说:“春晴殿阁鼓声高,宣召中宫御内操。不似吴王军令肃,美人欢笑拥旌旄”[97];“天子宫中肄六韬,红妆小队舞蛮刀。一闻炮火心惊战,昨日言官谏内操。”[98]显然,这样的操练,不伦不类,不过是胡闹而已。魏忠贤还经常引诱皇帝与戏子、歌舞伎厮混,纵狗策马,射箭打猎,全不把国家大事放在心上。

  天启初年,远在万历时形成的东林党、阉党之争,到这个时候,形势有了很大变化。魏忠贤专权后,那些被东林党罢了官的人,纷纷投靠魏忠贤,企图东山再起,把东林党打下去。好在这时大学士叶向高、韩正辅佐朝政,其他著名东林人士邹元标、赵南星、王纪、高攀龙等都任要职,左光斗、魏大中、黄尊素等都是谏官,坚持正论,魏忠贤一时未能得逞。

  天启二年(1622)评论治理庆陵的功劳,荫封魏忠贤的弟弟、侄子为锦衣卫指挥佥事。给事中惠世扬、尚书王纪批评武英殿大学士沈与客氏、魏忠贤狼狈为奸,都被谴责丢官。接着修撰文震孟、太仆少卿满朝荐也被罢官。

  次年春天,魏忠贤举荐他的亲信魏广微任大学士。又让御史郭巩攻击周宗建、刘一、邹元标和杨涟、周朝瑞等,说他们保举熊廷弼是结党营私,贻误国事。周宗建反驳说:郭巩受魏忠贤指使,御史方大任也帮助周宗建范世彦作传奇《磨忠记》一插图,描写

  魏忠贤疯狂迫害忠良,人神共怒,鬼
  兵奉玉帝旨擒魏忠贤,百姓以其首祭
  忠魂。采自《元明清戏曲故事集》。
  上海辞书出版社印指责郭巩和魏忠贤,但都毫无作用。这年秋天,天启皇帝诏令魏忠贤和客氏的儿子侯国兴所荫封的锦衣官都世袭。兵部尚书董汉儒、给事中程注、御史汪泗论都先后进谏,说此事不妥,皇帝拒不采纳。这样一来,魏忠贤更加肆无忌惮,把参加宫中内操的宦官增加到万人,穿着护身铠甲出入宫廷,恣意耀武扬威。他还公然假传圣旨,赐光宗朱常洛的选侍赵氏自杀。裕妃张氏,性情刚直,怀孕后,客氏和魏忠贤将她囚于冷宫,不给饮食,刚好天下雨,裕妃喝屋檐水充饥,中毒死。成妃李氏,被客氏、魏忠贤禁闭半个月,虽然身边预先藏有食物,未饿死,也被贬为宫人。张皇后多次在皇帝面前说客氏、魏忠贤的过失,客、魏对她恨之入骨,用诡计使张后流产,致使天启皇帝绝后。宫嫔冯贵人曾劝皇帝停止内操,客、魏假传圣旨,说她犯了诽谤罪,迫使她自杀身亡。被他俩杀害的宦官,除了王国臣外,还有当年选张皇后的司礼监太监刘克敬,以及马鉴等很多人。这年冬天,魏忠贤又兼管东厂,权力更大了。

  天启四年(1624),给事中傅和魏忠贤的外甥傅应星结拜为兄弟,向皇帝诬告中书汪文言,将他捕入诏狱,并牵连左光斗、魏大中,目的在于扩大冤案,诬陷更多的人。魏忠贤的种种倒行逆施,深深激怒了副都御史杨涟。他拍案而起,在家中与昆山文人张一宿磋商后,由一宿起草了著名的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的奏疏[99]。这个奏疏呈送给天启皇帝,魏忠贤得知后,很害怕,请求大学士韩救他,被拒绝。他赶紧到皇帝面前哭诉,辞去东厂职务,客氏、王体乾百般为他辩解。结果,朱由校不仅婉言挽留魏忠贤,还下了一道措辞严厉的谕旨,极力袒护魏忠贤:“朕在襁褓时,便靠魏忠贤护卫,至圣母(按:天启之母)去世后,朕饱尝忧患,平时的服食起居,多亏了魏忠贤伺候。当皇考弥留之际,曾说宦官中忠心正直、不避形迹的,只有魏忠贤一人。现在居然被杨涟一再诬告,而大小臣工又随声附和,不断来打扰朕。天下大事,事事都是朕亲自裁断的,魏忠贤有何专擅?有何疑忌?……朕追念往事,何忍忘忠贤今昔之劳,动不动就听信浮言,拿忠贤问罪?!”[100]金色的保护伞既已张开,别说是和风细雨,就连暴风骤雨也吹不动魏忠贤的一根汗毛了。


第79节:魏忠贤(3)
  魏忠贤既有天启皇帝作靠山,于是日益嚣张,企图把政治上的反对派统统杀掉。大学士顾秉谦——一个积极投靠魏忠贤的小人,便偷偷开了个黑名单,让魏忠贤收拾他们。他的心腹王体乾还公开扬言要用廷杖来对付反对魏忠贤的大臣。不久,工部郎中万上疏指责魏忠贤,立即被打死。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学士韩、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吏部侍郎陈于廷、兵部侍郎李邦华,以及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先后数十人,都被革职斥逐。最重要的是,首辅、反对魏忠贤的政治势力的后台叶向高,也被迫辞官,返回家乡,这在魏忠贤专权的政治道路上,无疑是搬掉了最大的绊脚石。事情的经过是:内侍曹大、傅国兴挟人命劫财,斗于途中,被御史林汝翥杖责。几天后,魏忠贤一伙知道了情况,便传旨要逮捕林汝翥,汝翥怕自己会落得个像万那样死于廷杖之下的下场,慌忙逃往外地。魏忠贤怀疑他是躲到同乡叶向高家中了,便派人包围了叶向高的住宅,入内搜查,侮辱妇女。叶向高感到自己受到了莫大侮辱,魏党如此恣肆,事已不可为,遂上疏辞官。林汝翥被抓回,
挨了廷杖,虽幸未打死,也丢了官职。
  既然以叶向高为首的正直的朝臣,像“无边落木萧萧下”,全国最高权力机构里的政治形势,便迅速形成向魏党一边倒的局面。魏忠贤将他的政治宠儿们,纷纷加官晋爵,提拔到重要岗位上,至少也都转为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他起用朱童蒙、郭允厚为太仆少卿,吕鹏云、孙杰为大理丞,重新任命霍维华、郭兴治为给事中,徐景濂、贾继春、杨维垣为御史,又起用徐兆魁、王绍徽、乔应甲、徐绍吉、阮大铖、张养素等做他的爪牙。接着又起用因贪赃枉法,已被有关大臣赵南星等人判决、发配充军的崔呈秀仍任御史。崔呈秀感恩不尽,便编造《天鉴录》、《同志录》等小册子,王绍徽也编造《点将录》,都把邹元标、顾宪成、叶向高、刘一等说成是头子,把不投靠魏忠贤的人,
全部列入,统统给他们戴上东林党人的大帽子,献给魏忠贤。魏忠贤欣喜若狂,于是这些小人进一步向他献媚,更肆无忌惮地攻击东林了。有的人还无耻地自称是魏忠贤的干儿子,无中生有地说:“东林党要害您老人家”,煽动魏忠贤疯狂的报复心理。在魏忠贤及其狐群狗党的迫害下,汪文言被旧案重提,解到诏狱中活活打死,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等均被逮捕,惨死于监狱。他们还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冤狱,杀害了抗击后金的名将熊廷弼,打死他的亲戚御史吴裕中。尚书李宗延、张问达、侍郎公鼐等五十多名大臣,都被罢官,朝廷的官署都空了。魏忠贤乘虚而入,将他的亲信亓诗教、刘述祖等一个个越级提拔,国家各重要部门无不布满魏忠贤的党羽。

  由魏忠贤直接领导的东厂特务们四处横行,捉拿到的人不管有罪无罪都被打得遍体鳞伤。国戚李承恩是宁安大长公主的儿子,家里放着公主赏赐给他的东西。魏忠贤诬陷他偷盗皇帝坐的车辆,佩戴皇帝用的物件,判了死刑。中书吴怀贤读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的奏疏时,极为赞赏,被家中奴仆告发,魏忠贤整死吴怀贤,没收了他的家产。武官蒋应阳为熊廷弼喊冤,立刻被杀死。老百姓闲谈时,如果触犯了魏忠贤,每每被逮捕屠杀,甚至剥皮、割舌,被害者无法统计。在全国,尤其是在京师,充满血腥味的恐怖气氛,沉重地压在人们心头,透不过气来。大家在路上见到后,只能交流一下眼神,不敢交谈。魏忠贤还任用其侄魏良卿在锦衣卫签发文件,掌管南镇抚司的大权,进一步强化了特务统治。后来,魏良卿竟被封为肃宁伯,受赐上等的房屋、庄田,身怀铁券。最后,一直爬到宁国公的高位,声势煊赫。魏忠贤以皇帝名义,下令给自己建造气宇辉煌的宅第。落成后,魏忠贤吹毛求疵,说门口的两只大石狮子眼睛朝下看,将石工拷打致死[101]。魏良卿封拜那一天,京中各衙门都送去肉麻吹捧的贺文,以致京中店铺里凡是可以制作贺文挂轴的绫、罗、绸、缎之类,很快被购买一空,后去买的人,连求一尺、一寸也不可得。其实,魏良卿是何许人也?本来不过是乡间一字不识的普通农夫。魏忠贤既然利用手中莫大的封建特权,把他从平地硬拔上权力的顶峰,这就为他从顶峰跌落尘埃,摔个粉身碎骨,创造了条件。崇祯初年,肃清魏党,魏良卿被逮捕后,曾无限感慨地说:“我出身在农村,有地种就很好了,哪里知道什么是富贵?今天对我称功,明天对我颂德,我既然有了那么大的功德,自然封侯、封王。我不该是魏忠贤的侄子,以致袍带加身。明明是那些对我歌功颂德的人,硬用富贵来逼我,我有什么罪过啊!”[102]这是一个在特殊土壤、特定政治气候中产生的特殊人物,短短一生中,充满了悲喜剧,最后以脑袋搬家而告终——这当然是后话了。


第80节:魏忠贤(4)
  天启六年(1626),魏忠贤进一步制造冤狱,迫害南方知识界的领袖人物,和在老家闲居的官员。他指示其党羽李永贞假造浙江太监李实的奏本,逮捕法办前应天巡抚周起元和在江苏、浙江家中的高攀龙、周宗建、缪昌期、周顺昌、黄尊素、李应升等。高攀龙投水自尽,周顺昌等六人都惨死在狱中。苏州百姓见周顺昌被逮,义愤难平,打死两个校尉,江苏巡抚毛一鹭逮捕杀害了其中的颜佩韦等五人。刑部尚书徐兆魁审案,审到魏忠贤所憎恶的人,立即判处死刑。魏忠贤又让顾秉谦等编写《三朝要典》,对东林党人百般诋毁。御史徐复阳扬言拆毁讲学的书院,以铲除东林党人的根基。御史卢承钦又建议魏忠贤树立东林党碑,妄图把东林党人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些倒行逆施,使天下人都只好谨小慎微,垂头丧气。

  魏忠贤为所欲为,公然冒认军功。辽阳有个叫武长春的人,有武功,既当保镖,也做强盗,一次在嫖妓时胡说八道,被东厂逮捕。许显纯用严刑把他打成奸细,然后撒下弥天大谎,说:“武长春是敌人的奸细,如果不捕获他,将要作乱,全靠魏忠贤对皇上的忠心和智谋,建立了特殊的功勋。”皇帝便下令封魏良卿为伯,紧接着又下令追赠魏忠贤前四代与他一样的爵位。魏忠贤又假传圣旨,派遣他的心腹太监刘应坤、陶文、纪用镇守山海关,收揽兵权。

  在魏忠贤的政治吹鼓手中,浙江巡抚潘汝桢特别卑劣。天启六年(1626)六月,他第一个上疏奏请建立魏忠贤生祠,说什么“东厂魏忠贤,心勤体国,念切恤民”,浙江百姓对他“戴德无穷,公请建祠”。皇帝马上批准,指示“宜从众请,用建生祠,着即该地方营造,以垂不朽,祠名永恩”[103]。这为以后全国纷纷建立魏忠贤生祠,把对魏忠贤的迷信、崇拜推向荒谬绝伦的顶峰,开了十分恶劣的先例。

  魏忠贤不仅插手地方案件,兴起黄山大狱,大搞株连;迫害大商人吴养春致死。闲来无事,还专门把一些他憎恨的官员在脑子里过来过去,盘算着如何对他们报仇雪恨。如韩、张问达、何士晋、程注等,虽然已离开京城,也一定要革去职务,甚至充军到千万里之外,连已经去世的人,也要追赃,使他们家家破产。如果魏忠贤偶然忘记了其中某个人,他的爪牙也会重提旧事,以激怒魏忠贤。

  魏忠贤既已把反对派统统打下去,独揽朝廷内外所有大权,也就不足为奇了。宫内太监王体乾、李朝钦、王朝辅、孙进、王国泰、梁栋等三十多人都是他的心腹,宫外朝中文臣有崔呈秀、田吉、吴淳夫、李夔龙、倪文焕给他出谋划策,称为“五虎”,武臣则有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杨寰、崔应元专门替他屠杀异己,称为“五彪”。吏部尚书周应秋、太仆少卿曹钦程等,则称为魏忠贤门下的“十狗”。拜魏忠贤为干爹的李鲁生、李蕃、石三畏等称为“十孩儿”,拜魏忠贤为干爷爷的广东廉州知府魏豸、魏广微之子、顾秉谦之子等称为“四十孙”。投靠魏忠贤的死党分子崔呈秀之流的人,更是无法统计,从内阁、六部到各地的总督、巡抚,都遍插死党。不过,这时的魏忠贤仍然害怕一个曾多次在皇帝面前说他和客氏坏话的人,这就是张皇后。于是,他费尽心机地企图打击皇后。他凭空诬陷皇后的父亲张国纪纵容家奴犯法、假传皇后的命令,藉以败坏皇后的名声,削弱她的政治影响。皇帝果真下令责备张国纪,要他好好看看管教家奴。魏忠贤得寸进尺,又指使顺天府丞刘志选、御史梁梦环相继揭发张国纪的罪状,说张皇后不是张国纪的女儿,企图动摇皇后的政治地位。后来在王体乾的极力阻止下,魏忠贤才悬崖勒马,停止了对张国纪、张皇后父女的迫害,没有闹出大乱子来。

  这年冬天,皇极、中极、建极三大殿建成。李永贞、周应秋奏告皇帝,说这完全是魏忠贤的功劳,于是魏忠贤又晋升为最高一级国公,加恩三等。魏良卿也晋封国公,还加恩荫锦衣指挥使一人,同知一人。后来喜峰隘口工程完工、南京孝陵工程竣工,乃至于甘镇打了胜仗,在某地抓到了强盗之类,一切功劳都归到魏忠贤名下,说都是他指导的结果。魏忠贤还不断亲自上奏,吹嘘自己的所谓功绩,他的亲属因此得以不断加官晋爵,他的同伙也得以分别镇守蓟镇、辽东、山西宣府、大同等各个军事要地,牢牢地控制了国防大权。


第81节:魏忠贤(5)
  天启七年(1627)春天,为魏忠贤大建生祠的歪风,越演越烈,沸沸扬扬,刮遍全国。上自封疆大吏阎鸣泰、刘诏、李精白、姚宗文之流,下至普通武夫、商人、奴仆、流氓,竞相效尤,纷纷建祠。这些生祠都建造得十分讲究,霸占百姓的耕地、房屋,砍伐坟墓上的树木,谁也不敢吭一声。这是南京魏忠贤生祠的情况:共三大间,供奉魏忠贤画像三幅。正间的一幅,画魏忠贤身穿朝衣,在太师椅上端坐,两旁小太监执团扇、牙笏肃立。正间里还供奉一尊木雕魏忠贤像。左面一间房里魏忠贤的画像,身穿金盔金甲,两边皆武将,执枪剑侍立。而右间房里的魏忠贤像,则穿便衣,头戴方巾,两旁皆小太监恭候。在丹墀左侧,竖起一块巨大的石碑,上刻魏忠贤入宫始末,在丹墀之右的大石碑上,则大书魏忠贤辅佐幼帝等功业。生祠外建有仪门。这座把魏忠贤塑造成文武双全、功勋盖世、富丽堂皇的生祠,从天启四年(1624)起动工,历时三年多才完工,所花费的银子,岂止以万计[104]!而松江的监生陆万龄,甚至提出在京师国子监西面建魏忠贤生祠,与孔子平起平坐,祭祀孔子的父亲启圣公时,让魏忠贤的父亲配享。这种投机文人的拍马,已拍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京中生祠是武清侯李诚铭所建,魏忠贤垮台
  后,此祠改为药王庙。在建祠歪风漫卷神州大地时,对待生祠的态度成了衡量人们对魏忠贤是否忠诚的标志,随时都可能因此掉脑袋。当浙江巡抚潘汝桢首先上疏请建生祠时,御史李之待会稿仅仅迟了一天,立即被革职。而蓟州道胡士容因为没有写建生祠的文章,遵化道耿如杞建生祠时没有叩拜,都被抓进了监狱,判了死刑。这样一来,奏章中不论事情大小,都要对魏忠贤高唱颂歌。即使皇亲国戚,也不例外。一些大臣对魏忠贤的谄媚之词,连篇累牍,简直到了肉麻的程度。如丰城李永祚,接连上了十本奏疏,大肆吹嘘魏忠贤的功德,遂加太子太保。同时,所有的奏疏,都不写魏忠贤的名字,而称“厂臣”,这是史无前例的。皇帝先后奖励魏忠贤的诏书,不可胜计,在赐给魏忠贤爵令的诏书中,都用了最高级的赞颂之词。看来,似乎连天启皇帝都参加了这场全国性的对魏忠贤“忠不忠,看行动”的大合唱。惟其如此,人们开始喊魏忠贤九千九百岁[105]。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魏忠贤的族孙魏希孔、魏希孟、魏希尧、魏希舜、魏鹏程,亲戚董芳名、王选、杨六奇、杨祚昌,都做到左、右都督和都督同知、佥事等官。他的不是老婆胜似老婆的客氏之弟客光先,也做了都督。以后他又通过将袁崇焕在宁远抗清大捷之功,贪为己有,以及再报建造三大殿的功劳,假手于天启皇帝,大封族人和死党。其族孙魏良楝、魏鹏翼还是个睡在摇篮里吃奶的小娃娃,也受封为太子太保、少师。他的从子魏良卿甚至代替天子在南、北郊主持祭天地,祭祀帝王的祖庙,难怪天下人都怀疑魏忠贤要篡夺帝位了。崔呈秀爬到了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的高位,魏忠贤的其他亲信,也都各有升赏。

  天启皇帝朱由校,很有点小聪敏,可是才不正用。他非常喜欢亲自动手作水戏,用大木桶、大铜缸之类,凿孔,装上机关,形成水珠竞喷或瀑布倒悬的小景观,或者借水的上冲力,使一小木球随着水势忽上忽下,盘旋不止,久而不堕,看了乐不可支[106]。他酷爱做木工、漆匠之类的活,制作一些器具,从早到晚,做个不停,完工了,自我欣赏,喜欢一阵,不久就扔在一旁。但过些时候,又重新制作,终年都不厌倦。他在干活时,除非特别亲近者,不允许人参观。而魏忠贤、客氏每次都从旁喝彩,赞美说:“这是老天爷赐给万岁爷如此聪明,凡人哪里做得到啊!”朱由校听了,做这些纯粹为了消遣的木工、漆工活,更起劲了,甚至有时忘了饮酒、吃饭。魏忠贤非常奸诈,每当朱由校摆开他的小作坊,拉绳、测度、画线时,他就赶忙来奏事,朱由校自然很讨厌,总是摆着手说:“我已经知道了,你们好好干吧。”这就给魏忠贤随心所欲、作威作福以可乘之机。魏忠贤每年都要到外地去好几次,坐着用四匹马拉的十分华丽的马车,铙鼓响箭的声音在扬起的黄土中轰鸣,不绝于耳。庞大的仪仗队、护卫,跟在魏忠贤坐车的两边飞跑。其他的随从更不下万人。政府各部门的奏章,都安排专门传送急件的人来请示魏忠贤才敢批复。车队所经之处,官吏士绅在路上跪拜,高呼九千岁。这时的魏忠贤和阉党的管家婆客氏及其他党羽,狼狈为奸,张牙舞爪,到处逞凶肆虐,已彻头彻尾成了深深植根于国家政治机体上的大毒瘤。

  但是,魏忠贤的所作所为,说到底,不过是玩火自焚。他仰仗的是荒嬉度日,懒于政事,稀里糊涂的天启皇帝的撑腰。一旦天启皇帝变脸或一命呜呼,肯定就会有人来收拾他。果然,天启七年(1627)八月二十六日,朱由校病死于懋勤殿,魏忠贤很快便如坐针毡,惶惶不可终日。据说,朱由校放浪纵欲,魏忠贤私进一种春药后,益发放纵,没过很久,终于一病不起[107]。他没有后嗣,临终遗言立其弟信王朱由检继承皇位,即崇祯帝。朱由检一向熟知魏忠贤的罪恶,非常警惕。嘉兴贡生钱嘉征拍案而起,弹劾魏忠贤十大罪状:一、和先帝并列;二、危害皇后;三、大搞内操;四、目无高祖、成祖和皇帝其他祖先;五、扣削减对藩王的封赠;六、目无圣人;七、滥收爵位;八、掩盖边疆将士的功劳;九、搜刮百姓;十、行贿、走后门。奏疏上达后,崇祯皇帝让太监读给魏忠贤听。魏忠贤吓得半死,急忙用贵重珍宝贿赂一直侍候崇祯的太监,他过去的赌友徐应元。崇祯皇帝知道后,斥责了徐应元,杖一百,发配凤阳,魏忠贤的伎俩未能得逞。十一月,崇祯帝将魏忠贤发配凤阳当净军。魏忠贤贼心不死,在去凤阳途中,仍率领一批平时豢养的亡命之徒,身怀利刃,前呼后拥。崇祯帝得知后,立即下令兵部,让锦衣卫派人火速将魏忠贤一伙统统逮捕,押回京中审判。魏忠贤的死党李永贞知道消息后,连忙派人赶在锦衣卫之前,密报魏忠贤。这时,魏忠贤正宿在阜城南关尤氏旅店。他自知难逃一死,遂与同伙李朝钦痛饮至四更,一起吊死在店中。后来,崇祯帝下令将魏忠贤的尸体碎割,把头挂在河间府西门示众。客氏被抄家后,押往浣衣局看管,后由乾清宫牌子赵本岐奉命将她鞭死,在净乐堂焚尸扬灰。其子侯国兴、其弟客光先与魏良卿都在同一天被斩首于闹市,并暴尸街头,他们的财产统统被没收。据说,在查抄客氏时,在她家搜出八个宫女,原来她正准备仿效当年吕不韦的行径,人们由此更特别憎恨她。

  崇祯二年(1629),崇祯帝令大学士韩审定以魏忠贤为首的逆案,把阉党党羽全部赶走,重新起用东林党人。但是,可悲的是,曾几何时,朱由检又重新重用宦官,甚至在李自成攻进北京前夕,接受太监曹化淳的建议,秘密收葬魏忠贤遗骸[108],魏忠贤在香山碧云寺的金碧辉煌的坟墓,直到康熙四十年(1701)才被捣毁[109]。可见魏忠贤虽然死了,其历史幽灵却仍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