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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屈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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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屈从地位〔英〕约翰.斯图尔特.穆勒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妇女的屈从地位〔英〕约翰.斯图尔特.穆勒 著
汪 溪译
目  录
妇女的屈从地位
第一章……………………………………………………………2…
第二章……………………………………………………………3…4第三章……………………………………………………………5…7第四章……………………………………………………………9…2
妇女的屈从地位
〔英〕约翰。斯图尔特。穆勒
2妇女的屈从地位
第 一 章
这篇论文的目的是要尽我所能解释清楚:在我对社会或政治的事态开始形成见解的最早时期我就持有的一个意见的根据。随着思考和生活经验的进展,这些根据不但未淡薄下去或有所修改,反而不断地在增强。我确认,规范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原则——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是错误的,而且现在成了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
我认为这个原则应代之以完全平等的原则,不承认一方享有权力或特权,也不承认另一方无资格。
阐明我的任务所需要的恰当辞句表明了这个任务的艰巨。但是如果以为其难处一定是由于我的信念所依托的理性根据不足或不明晰,那就错了。困难在于,像在所有案件中存在的那样,要同大多数人的情感抗争。举凡牢固地扎根于情感的意见,每遇份量占优势的反对论点,它并不失去反而更增强了其坚定性,得大于失。因为如果争论的结果这个意见被接受了,反驳它的论点可能动摇其信念的坚定性;但是如果该意见单凭情感支持,在争辩的比赛中,它的处境越不妙,其追随者越会相信他们的情感必然有对方的论点够不到的更深一层的根据。只要情感依旧,它会不断地给论争提出新的防御工事以修补旧工事可能有的漏洞。有那么多原因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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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与该问题相关联的情感,成为聚拢来保护旧制度和旧习惯的所有情感中最强烈最根深蒂固的,以致我们不必怀疑在现代伟大的精神和社会的变迁中,此种情感较诸其他的更少遭受破坏或变得松散;我们也无须设想,男人坚守得最久的野蛮习性必然比他们早些时候放弃了的野蛮习性略胜一筹。
攻击一种几乎是众口一声的意见的人们,各方面的负担是沉重的。他们一定是很幸运,一定是特别有办法,才能获得一次听诉理由的机会。他们欲获得一次审判,比任何诉讼当事人要获得判决困难更多。
假如他们强行索取一次听诉,他们必须接受同要求于其他人的完全两样的合逻辑的条件。在一切其他案例中,提供证明的应是正面人。若是某人被指控谋杀,得由控告者提出其罪行的证据,而不由某人证明自己的无辜。
如果对某个尚未证实的历史事件的真相有不同看法,一般并不牵涉人们的情感。以围困特洛伊为例,主张发生过此事件者在持相反意见者被要求讲话之前应该提出他们的证据,任何时候对他们的要求都不超过表明他人提供的证据并无价值。又如,在实际事情上,提供证据的应是那些反对自由者,那些为争取限制和禁令而斗争者,或者是对人的行动的普遍自由的限制,或是与他人相比任何不合格或特权的悬殊影响一人或一类人的。
既定的推断是赞成自由和公平的。
人们认为,普遍的公众利益不应不要求限制,法律不应视人的地位与重要性予以不同对待,而应一视同仁,除非有确实实在的原因或出于正义或出于政策考虑,需要有不同的对待。
但是,上述的关于证据的许多规则,无一有利于坚决支持我的意见的人们。勿庸讳言,主张男人有权发号施令、女人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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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服从,或男人适宜女人不适宜当政这个信条者是居于这个问题的正面,他们必须为其主张提出肯定的证据或承认他们的主张遭到拒绝。对我同样无益的是,如果我说那些坚持不给妇女以男人被正当地允诺的任何自由和特权这个信条的人,要受到双层的冒昧无礼的谴责,即他们反对自由、主张不公平。这些人必须为他们这一案提出最严肃的证据,除非他们的成功达到了排除了一切怀疑的程度,否则,对其案的判决应是否定他们的。在通常案例中,这些都会被视为有力的答辩,但在此案上则不然。
在我能希望造成任何印象之前,不但要求我回答对方在这个问题上曾说过的一切,还要想像到他们可能说到的一切——发现他们是合理的,还要回答我发现的一切。除了要驳斥所有赞成的论点外,还将要求我以不可战胜的正面论点去证明一个否定的论点。即使这一切都办到了,给对方留下一批未经答复的反对他们的论点,驳斥了对方所有的论点,我仍将被看作很少作为;因为一方面为普遍习俗另一方面又为公众情感的巨大优势支持着的一种目标,似乎拥有有利于它的推断,其推断比任何诉诸理性的力量在除了高级智者外的所有智者中产生的信念更优越。
我列举这些困难并非抱怨。
第一,因为抱怨是无用的;这些困难是同需要通过人们的理解去向情感和实际趋向的敌对作斗争分不开的。想要求人类的大多数如此地相信自己衡量论点的能力,以致在他们无力合理地抵抗第一个论战进攻时便放弃他们在成长和教养中形成的、成为世界上大量现存秩序的基础的实际原则,在这个要求可以实现之前,在他们的能力可以被信赖之前,现在比已往任何情况下更需要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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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其理解力。因此,我不因他们在论战中太少信心,只为他们太相信习惯和众人皆有的情感而同他们争吵。十九世纪对十八世纪的反动的特有的偏见之一,就是赋予人类天性中的非理性因素以像十八世纪似乎已赋予理性因素那样的绝对可靠性。我们已以对本能的崇拜代替了对理性的崇拜。我们把自己有的找不出理性基础的一切都称之为本能。比对理性崇拜更加无限低下的对本能的崇拜,是当今各种错误崇拜中最为有害的,现在成了它们的主要支撑。它大概将坚持下去直到它让位给一种健全心理,这种心理将揭露很多崇拜的真正根源在于屈从于自然的意愿和上帝的旨意。关于目前的问题,我愿意接受偏见带来的不利条件。我同意旧习惯和普遍情感肯定是于我不利的,除非能够表明一代一代因袭下来的习惯和情感得以存在并非由于其牢固性而有其他原因,并且表明它们是从人类天性中不大好的部分而非较好的部分获得力量的。我情愿判决于我不利,除非我能证明审判官曾被贿赂。
让步,并不像可能显现的那么大,因为要证明这一点,显然是我的任务中最容易的部分。
一种习惯具有了普遍性,在某些情况下就是一个强有力的推测,即它是或无论如何曾经是有助于值得赞许的目标的。
某种习惯最初形成或以后保持下来作为达到值得赞许的目标的一种手段,并且是根据目标可能最有效地达成的方式的经验,这个问题就是如此。如果男人对妇女的权威在最初确立时曾是有意识地比较了组成社会的政府的不同方式的结果;如果在试行了社会组织的其他各种方式——女人驾驭男人、双方平等以及可能设计出的诸如混合的和分离的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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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证明了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这种方式,即妇女完全受男人管理,公共事情不许她们过问,私下里,每个妇女对她的命运所系的男人只有法律上的服从义务,是对于双方幸福和安宁最有利的安排;那么,它的普遍推行就相当可能被认为是种证据,证明当它被采用时,它是最佳方案,虽然在当时选择它的种种考虑可能像很多原始时代最重要的社会现象一样,随着时代的推移不再存在。但是,这个问题的情况在各方面均与之相反。首先,赞成现行制度,即较弱的女性全然从属于较强的男性,其意见仅仅以理论为根据,因为从未试行过其他方式,以致在同理论平庸地对立意义上的经验,不能自称已经宣告任何判决。
其次,采用这个不平等的制度,从来也不是深思熟虑或预先盘算的结果,不是任何社会观念或什么有助于人类的利益或社会良好秩序的意见的结果。这个制度的兴起只是因为在人类社会最早的黎明时期,每个妇女(由于男人给予她的价值,加上她的体力不及男人)
就是处于为某个男人所奴役的状态。法律以及政治体制总是从承认两性之间已存在的关系开始。它们把仅仅是生理的事实变成了法律的权利,使之得到社会认可,其主要的目的是使确认和保护这些权利的公共的而有组织的手段代替不守纪律的和目无法纪的体力冲突。那些已被强迫服从的人就这样从法律上被捆绑了起来。奴役,从只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强迫的事情变成了正式的、主人们之间的契约事情。他们为了共同保护互相结合在一起,以他们集体的力量保证每个人的私有财产,包括其奴隶。在早期,男性的大多数以及女性的全体都是奴隶。许多时代逝去了,其中也有高度文明的时代,没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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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家有勇气对这一种或那一种奴役状态的合理性和绝对的社会需要提出过质疑。这样的思想家渐渐地出现了,并且(在社会总的发展的协助下)至少在基督教欧洲的所有国家(虽然其中之一只是在近些年)终于废除了对男性的奴役制,对女性的奴役也逐渐变成一种较温和的依附形式。但是,现在存在的这种依附由于公正和社会利害的考虑有了新的开端,并非原来的样子——它是原始的奴役状态在继续,虽然那些使一般习俗不那么僵硬、使所有人和人的关系较多地被置于公正和人道的影响之下的诸种原因,已使它不断地有所减轻和限制。
它并未失去其残酷无情的渊源的污点。
因此,从它存在这个事实并不能做出赞成它的任何推定。可能有的唯一的这类推定,必然是立论于它已经持续存在至今,而那么多从可憎的相同的渊源传下来的其他事物都已经不存在了。
这样,就确实使一般人听到男女之间权利的不平等是来源于最强制的法律而不是其他的断言会感到奇怪。
这种说法必然具有自相矛盾的效果,在某些方面是对文明的发展以及人类道德情操进步的称颂。我们现在生活在——即是说,世界上一两个最进步的国家现在生活在——一种状态中,在这种状态里,似乎作为调整世界事务的原则的最强制的法律已经彻底废除了:无人承认它,在大多数人与人的关系中,不允许任何人去执行它。当任何人成功地执行它时,也是以某种借口为掩饰,好像他赢得了某些普遍的社会兴趣似的。
这就是事物的佯装状态,人们高兴地告慰自己,单凭暴力的统治已结束,最强制的法律不能成为迄今依然保持充分运转的任何事物存在的原因。他们认为,不论我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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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制度是如何创建的,它们能够保留到这个进步文明的时期,是因为对它能够适应人类天性并对普遍利益有帮助,有一种富有根据的情感。他们不了解置正义于权势一边的习俗制度其生命力和耐力多么强大,它们是怎么紧紧被抱着不放的,那些掌权人的好的和坏的倾向和情绪都是要保留它;不了解坏的习俗制度让位是多么缓慢,一个一个地,首先是最软弱的制度,也就是开始于那些最少同日常生活习惯交织在一起的制度;不了解最先有体力才取得合法权力的人,在体力转移到对立面之前会丧失其权力是多么罕见。这类体力的转移在妇女方面从未发生过,这个事实,加上妇女方面的一切独特的特征,一开始就决定了这个把正义建立于权势上的制度的一个分支,虽然在其早期最凶残的方面较其他分支温和一些,但它将是最后一个消失。不可避免,这个建立在暴力之上的社会关系的事实将存在下去,经过几代建立在平等正义之上的制度,成了它们的法律和习惯的一般性质的几乎是唯一的例外。但是,在它不正式宣布其起源、讨论尚未揭示其真正性质之前,人们并不感到它同现代文明的冲突,也并不感到比希腊人的家庭奴隶制度同他们自信是自由人民的冲突更大些。
事实是,现在的人和前两三代人对于人道的原始状态早已失去了一切实际的辨识力,只有少数几个准确地研究历史的人或者常到代表过去时代的活着的人居住的地方去的人,能对当时的社会是什么样子在脑子里形成某种图像。人们并不知道,在以前各个时代,优势力量的法律完全统治着生活,不知道它是如何被公开地坦白地承认的,我并不是带讽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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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地或侮辱性地这样说——因为这些字眼包含着某种可耻的感觉,而在那个时代,除了哲学家和圣人之外,任何人都不会有此感觉。历史赋予人类天性以残酷的经验,它表明了对于任何阶级的人的生活、财产和全部尘世幸福的不论怎么关注,总是以他们拥有的强制权力来衡量的;它表明了对拥有武装的当局进行任何反抗的人,不论他们被激怒的原因是多么可怕,他们不但要遭到强制的法律而且要遭到一切其他法律以及社会责任观念的反对;在被他们反抗的人的眼中,他们不但犯了罪,而且是犯了最恶劣的罪,应受到能给予人的最残忍的惩罚。一个长官承认下属的某些权利,这种责任感的最初小小的痕迹是从他为了方便起见被说服向其下属作出若干许诺开始的。虽然这些许诺即使是以最庄严的誓词认可的,却在几个时代里由于最微小的恼怒或诱惑就被废除或违反。但很可能,这样做很少不受良心的痛责,除非那些人的道德低到平均水平以下。古代的共和国大多数是最初基于某种相互的契约或无论如何是由一些力量相当的人联合起来形成的,其结果是,它们提供了避开一部分人类关系并把它置诸于强制法律之外的另一种法律统治之下的先例。虽然原来的强制法律在他们和他们的奴隶之间、在一个国家和它的庶民之间(除有特殊的契约限制的例外)
,或一个国家同其他独立国家之间,仍然充分起着作用,即使从如此狭窄的领域中废除那个原来的法律,使一些被经验证明了的对物质利益也有很大价值的情操的产生,开始了人类天性的复活,自此以后,人类天性也只是要求扩大,而不是创造。虽然奴隶不是国家的一部分,他们在自由城邦内是首先被认为具有人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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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我认为,斯多噶学派是第一个(除犹太法例外)教导说,人们对他们的奴隶是受道德责任约束的,这是道德的一部分。基督教教义得势后,从理论上说,无人再对之感到陌生,天主教会崛起后,并非无人站出来维护它。但是,要强制推行却是基督教义遇到的最困难的任务。教会坚持推行了一千多年,成效甚微。
这并不是教会对人的头脑没有权威,其权威是惊人的。
教会可使王公贵族向它献出最贵重的财产。
它能使正处在生命最红火。尘世利益最丰硕时期的数以千计的人,把自己关在修道院中以穷困、禁食和祈祷寻求得到拯救。
它可使千千万万的人跨过陆地,越过海洋,去欧洲和亚洲,为了拯救圣墓献出生命。它可以使帝王舍弃宠爱的妻子,因为教会宣称他们是在第七级关系中(按我们的计算是第十四)。
这一切教会都做到了,但它不能使人们互相少斗殴,或使人少残酷地虐待农奴,或在人有权时少虐待市民。它不能使人们放弃使用暴力,从事战斗的暴力或获致胜利的暴力。他们永不会被诱导去这么办,直到轮到他们自己被居于优势的暴力所强制为止。只是由于国王权力的增长,才终止了除国王与国王或王位争夺者之间的争战以外的斗殴。只是由于在设防的城镇成长起一个富有的好战的布尔乔亚,一个在原野上被证实比无纪律的武士强有力的平庸的步兵的出现,才使贵族对布尔乔亚和农民的暴虐受一些约束。这种暴虐一直不仅存在到那时,而是在被压迫者获得力量能够经常进行明显的报复以后很久还存在着。在欧洲大陆上,许多暴虐持续到法国革命时期,虽然在英格兰,民主阶级有较早较好的组织,通过建立平等的法律和自由的国家制度,而比较早地就把它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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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
如果人们大多很少知道,在我们人类存在的大部分时间里强制的法律是如何完全被公认为人们的一般行为的规则,其他的法律只是待定纽带的特殊的例外的结果,而且是从怎样的近期起,社会的一般事情才装模作样地根据什么道德的法律来调整,那么正如很少能使人记忆或考虑到,除了这种强制的法律外,什么制度和习惯并无任何根据,最后在进入公认的时代和状态,也从来没有允许它们首先建立起来。不到四十年前,英国人还可以依据法律把人当做可买卖的财产对待:在本世纪内,他们可以劫持这些人,把他们带走,并简直可以处死他们。这种强制的法律的极端事实,受到那些能够容忍几乎一切其他方式的专制权力的人的谴责,所有持不偏不倚立场的人情感上最反感的莫过于现在活着的人仍记起的文明的和基督教的英格兰的法律。三、四年前,在盎格鲁—撒克逊的半个美国不但存在奴隶制,而且在南方雇佣奴隶的各州,买卖奴隶和专为买卖而养育奴隶的现象普遍存在。
然而,不但有较强烈的情绪反对它,至少在英格兰赞成它的情感或兴趣比赞成其他习惯的滥用暴力要少一些,因为其动机是纯粹地毫不掩饰地爱财;然而从中得利者是全国很少一部分人,所有对之无个人兴趣的人,其自然的情感是有增无减的憎恶。有这样一个极典型的事例,再谈其他似乎是多余了,但是要考虑专制君主政体的长期存在。在英国,现在几乎普遍认为军事专制是强制的法律的一个案例,它没有其他的起因或口实。在欧洲,除英国外,所有大国仍然存在军事专制或者只是刚刚停止存在,即使现时,在各个阶层、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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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有身份有影响的人中,仍有一批强有力的人是赞成它的。
这就是已建立的制度的威力,即使它远非全能的。历史上几乎每个时期都曾有过相反的制度的重大而著名的例子,但几乎无例外地都是由最显赫最繁荣的社团提供的。在这种事例中,拥有不正当权力的、对之直接有兴趣的只是一个人,而从属于它并深受其害的几乎是其他所有的人。这种奴役对于所有的人自然而然地是耻辱的,除去在位者最多还有准备接班者不在内。
这些事例同男人驾驭妇女的权力是多么不同啊!
现在我并不预断其无可非议的问题。我只是说明它不能不比那些无论如何已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的其他统治远远地更持久,即使它是不正当的。
不论拥有的权力怎样满足其自豪感,也不论行使权力有什么个人利益,这件事并不局限于某一阶级,而是全体男性都共有的。它不像大多数支持者需要的主要是抽象的东西那样,也不像派系之间通常竞争的政治目标那样除了对领袖外,对其他任何人均无私人的重要性,这件事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男性家长本人及其家庭,以及将要成为家长的每一个人。庄稼汉行使的或即将行使的他那份权力同最高等的贵族的是等同的。在这件事上,对权力的渴求最强烈,因为每个渴求权力的人都想把这种权力凌驾于对他最亲近、同他一起生活、同他共同关心的事最多的人之上,凌驾于任何不服从其权威、最经常容易干预他个人爱好的人之上。
如果在上述的其他事例中,权力明显地只建于暴力之上,得不到多少支持,而要排除之竟如此缓慢如此困难,那么,在这件事上必然更加缓慢困难得多,即使它并不比其他那些事例有更好的基础。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在这件事上,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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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者比在其他事例中的拥有权力者有更多的防止反抗的手段。每个从属者生活在主人的眼皮底下,也可说几乎是在他的手掌之中,同他比同自己的伙伴亲近得多,没有联合起来反抗他的手段,没有哪怕是局部的征服他的力量;另一方面,却有寻求他的欢心,避免得罪他的最强烈的动机。在谋求政治解放的斗争中,大家都知道斗士们是多么经常地被贿赂收买或被恐吓吓倒。在妇女这件事上,受支配的阶级的每个人都处于长期的贿赂加恐吓的状态之中。
为树立抵抗的标准,很多领导者、更多的追随者,必须几乎完全牺牲享受,牺牲缓和他们个人命运的东西。
如果有一种特权和强制屈从的制度,其奴役是用铰钉紧紧地钉在被制服者的脖子上的,妇女的事例就是。我还未说明它是个错误的制度,不过所有能对此问题进行思考的人必须看到,即使它是错误的,它也将比所有其他形式的不公正的权威存在得更久远。当其他形式中一些最粗鄙的形式依然在许多文明国家内存在,在另一些国家也只在最近才被废除时,若是那个最根深蒂固的制度已在什么地方被明显地摇撼了,这真是很奇怪的。有更多理由令人惊异,反对它的抗议和证词竟像现在这么多、这么有份量。
有人会提出异议:男性的支配不能公平地同我列举的不公正的权力形式相比拟,因为那些例子是随意的,只是篡夺的结果,而相反,男性的支配是自然的。不过,何曾有过某种统治在统治者看来似乎是不自然的?曾经有个时期,把人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居少数的主人,另一类是居多数的奴隶,即使是最有教养的人看来也是自然的,是人类唯一的自然状态。不比亚里士多德差,也不比他对人类思想的进步贡献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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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智者毫无怀疑和疑虑地同样持有这种观点。其立论的前提同确认男人统治妇女的立论的前提一样,即人类具有不同的天性,自由天性和奴隶天性。希腊人是自由天性,色雷斯人①和亚洲人中的野蛮种族具有奴隶天性。
但是,我何必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呢,难道美国南方各州的奴隶主不是坚持同样的信条吗?他们就曾以全部的狂热坚持可以证实他们的激情并使他们的个人利益合法化的理论的。难道他们不曾呼天号地地证明白人对黑人的统治是自然的,证明黑种人生来就是不会自由的,生来就是被划归于奴隶的吗?有人甚至走得更远,说手工劳动者的自由无论在哪里都是事物的一种不自然状态。再者,专制君主制度的理论家们总是断定它是唯一自然的统治形式;它从那种原始的、自发的社会形式的家长制中产生,以社会前的父系模式为框架,他们坚信那是所有的权威中最自然的权威。不但如此,为了此事,强制的法律本身对于那些不能为其他法律辩护的人说来,似乎总是行使权力的一切根据中最自然的根据。征服的种族就拿它作为造物主的旨意,说被征服者应该服从征服者,或按其悦耳地解释的意思,即较弱的、不那么好战的种族应屈从较勇敢的、较强壮的种族。对中世纪人类生活很少的知识表明,封建贵族对地位低微的人的统治在他们看来是多么高度地自然,而下等阶级的人要求同他们平等或要求向他们行使权力的观念又是何等不自然。屈从的阶级也很少不这么看。被解放了的农民和市民,即使在最激烈的斗争中也从未佯装要分享权力,仅
①居住在爱琴海北岸一个地区的人。——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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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要求多少限制一下对他们施暴虐的权力。不自然,通常的意思是不习惯,一切惯常的事都是自然的,这是千真万确的。
妇女从属于男人是个普遍的习惯,任何背离这种习惯就自然地显得不自然。然而,即使在这个事实上,这种情感是由习惯来决定,它整个地还是由丰富的经验表现出来的。远方世界的人初次了解英国时,最吃惊的是英国在一位女王统治下,这在他们看来似乎是很不自然的,甚至几乎是难以置信的。
英国人不认为有什么不自然,因为他们习惯了,但是,女人当兵或当国会议员使他们感到不自然。
与此相反,在封建时代,并不认为战争和政治对妇女是不自然的,因为都是平常的事;特权阶级的妇女应具有男子性格,除体力外,不比其丈夫和父亲差,似乎是自然的。妇女的独立对希腊人比对其他国家的人显得不那么不自然,是由于亚马逊神话[他们认为是历史的,(实际是据希腊神话,说她是一族女战士中的一员,住在黑海海边。——译者)
]和斯巴达妇女提供了例子。
斯巴达妇女虽同希腊其他城邦的妇女在法律上同样地处于从属地位,但事实上却比较自由,她们同男人一样地受锻炼体格的训练,充分证明了她们并非天然地不合格。斯巴达妇女的经验使柏拉图在他诸多的学说中想到了男女两性间社会的和政治的平等的主张,这可能是有点疑问的。
但是,应该指出,男人对妇女的统治与其他形式不同的在于它不是暴力的统治,它是自愿地接受的,妇女不抱怨并同意参予。开始,妇女的大多数是不接受这种统治的。自从妇女能够通过写作(社会允许她们的唯一的宣传方式)使她们的情感为人们知晓以来,越来越多的妇女对她们的社会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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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表示了抗议:最近,以公众中最杰出的妇女为首,有几千妇女向议会请愿,要求议会选举权。
在同样的知识领域里,妇女要求同男人一样切实受教育越来越强烈,并且很有希望成功,同时,妇女还要求允许她们进入迄今仍对她们关闭的职业和专业的呼声与年俱增。虽然,不像在美国,在这个国家没有定期集会,没有一个有组织的政党鼓吹女权,只有几个由妇女组织和管理的活跃的会社,在争取获得参政权这个有限的目标。并不只是在我国和美国,妇女正在开始或多或少地集体抗议她们的劳动条件太差,法国、意大利、瑞士和俄国现在也在进行。
还有多少妇女在默默地怀着类似的热望,没有一个人能够知道;但是有充分的迹象表明,有多少妇女必定会怀着这种热望,如果她们不是被如此卖力地教育,要克制这种对女性不相宜的情绪的话。还应记住,没有一个被奴役的阶级是一开始就要求完全自由的。当西门。德。孟德福①召集平民代表第一次出席国会时,他们有谁曾梦想过要求由他们的代表选举的议会应就建立和破坏政府各部,应就国事向国王发指令呢?这类想法不会进入他们之中最有野心的人的想像之中。贵族已经有了这些意图,平民什么也不要求,只要求免除任意的捐税,不受国王的官吏们对他们施加强大的个人的压迫。那些在古代起源的任何权力之下的自然政治法律,从来就不是以抱怨权力本身开始的,而只反对其
①孟德福(约1208—1265)是反对英国国王亨利三世的大贵族反对派首领之一。
在刘易斯岛战斗中打败国王后,于1265年成为英国实际上的统治者(摄政官)
,召开了英国第一届国会。——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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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迫性的运用。妇女从来不需要抱怨丈夫的虐待,如果抱怨不会最大地激起虐待的重复和增多,那抱怨就会更加无限地多起来。这就是想要保持权力但又不使妇女受其虐待的一切尝试遭到挫折的原因。一个人(除非是孩子)从法律上证明他受了伤,而由罪犯用其体力去赔还他,这样的事是没有的。
因此,即使其身体受到极端的长期的虐待,妻子们也很少敢于使用为保护她们而制定的法律。如果出于一时难以压制的气愤或由于邻人的干预,她们这样做了,事后她们会竭尽全力使之尽可能少地公开出去,并请求原谅丈夫,不给以应得的惩处。
种种社会的和自然的原因,使妇女不大可能集体地造男人权力的反,她们仍处于不同于其他从属门类的地位,她们的主人要求她们的,有比实际服务更多的东西。男人并不只是需要女人顺从,他们还需要她们的感情。除了最残忍的男人之外,所有男人要求于同他们最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女人的,不是一个被迫的奴隶而是一个心甘情愿的奴隶,不只是个奴隶,还是他们所宠爱的。他们因此采用一切办法奴役其头脑。
其他一切奴隶的主人为了保持奴隶顺从,靠的是畏惧,或是对他们自己的畏惧,或是对宗教的畏惧。妇女的主人需要比简单的顺从更多的东西,他们动用了教育的全部力量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所有妇女从最年轻的岁月起就被灌输一种信念,即,她们最理想的性格是与男人的截然相反:没有自己的意志,不是靠自我克制来管束,只有屈服和顺从于旁人的控制。一切道德都告诉她们,女人的责任以及公认的多愁善感的天性都是为旁人活着,要完全地克己,除了同她们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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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人之外,没有其他生活。所谓她们喜爱的人是指准许她们拥有的人——她们与之结合的男人,或是构成她们同一个男人之间的另一个不可消除的纽带孩子。当我们把三件事合在一起时就是:第一,异性之间天然的吸引力;第二,妻子绝对地依靠丈夫,她的每个特殊利益和享受,或者是丈夫的礼物或者是全然依赖于他的意志;人的追求和谋求的主要目标和社会大志的一切目标,一般地她只能通过丈夫去获取,如果吸引男人这个目标未成为妇女的教育和性格培养的最领头的明星,那真是咄咄怪事了。一旦获得这种影响妇女头脑的重要手段,一种自私的本能就使男人最大限度地使用它,作为使女人屈从的手段,向她们再提出温顺、服从、把她们的一切个人意愿置于男人手中作为性的引诱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存在一种相同的手段,能否怀疑任何一种已被人类废除的其他形式的奴役会一直存在到今天,并被小心翼翼地使用,使她们的头脑屈服于它呢?如果使每个年轻平民以做某贵族的宠儿,使每个年轻农奴以做某领主的宠儿,当作他们生活的目标;如果以接受他的教化、分享他个人的情感作为他们应去寻求的奖赏,那么最有才能和最富热望的人就能指望得到渴求的奖赏;而且在获得这种奖赏之后,如果他们被铜墙隔绝了所有不是以他为中心的一切利益,隔绝了所有不是他享有的和他反复灌输的情感和渴望,那么他们就不会是农奴和领主、平民和贵族,就不会像今天的男人和女人那样被广泛地区别开吗?除了一个思想家外,难道各处所有的人都相信这种差别是人类天性中一个基本的不可改变的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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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种种考虑足以表明,习惯,不论是多么普遍的习惯,在这件事上并不提供推断,也不应造成任何偏见,赞成把妇女置于屈从男人的社会和政治的安排。可是我可以进一步主张历史的进程和人类社会进步的趋势,不但不提供赞成权益不平等的制度的推断,而且是强烈地反对的。迄今为止,人类进步的全部过程,现代趋势的总潮流如若对此问题有什么正当的推断,那就是这个过去的遗迹同未来是不调和的,必然是要消灭的。
那么什么是现代世界的特点,即区别于早已过去的时代的现代制度、现代社会观念、现代生活呢?那就是:人不再是生而即有其生活地位并不可改变地被钉在那个位置上,而是可以自由地运用其才能和有利的机会去获取他们最期望的命运。
旧时代的人类社会是以一种非常不同的原则组合的。
所有的人呱呱坠地就有固定的社会地位,而且大多是由法律加以维持的,任何可使他们跳出这种地位的手段均被禁止。正如人生而有白人和黑人之分,有些人生而是奴隶,另一些人则是自由人和市民;有些人生而为贵族,另一些人则是平民;有些人生而是封建贵族,另一些人则是平民。
除非主人愿意,一个奴隶或农奴永远不能解放自己,也不能成为自由人。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直到中世纪行将结束,由于王权增长的结果,平民才能被授以爵位。即使在贵族中,长子生而就是其父的财产的唯一继承人,父亲可以不以他为继承人是过了很长时间才被完全确立的。在经营事业的各类人中,只有那些生而是同业公会会员的或被会员认可入会的人,才能合法地在地区界限内从事其事业。不按法律形式——权威地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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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无人得以从事任何重要的职业。制造业者因想采用新的进步的方法而遭众人耻笑。在现代欧洲及大量参予现代进步的大部分地区,现在则盛行完全相反的信条。法律和政府并不规定任何社会的或工业的工作将由谁或不由谁去进行,也不规定以何种方式进行才是合法的。这些事情都由个人自由选择。在这个国家,甚至关于要求工人应经过学徒期的法律也已被撤销:要有充分保证,在一切情况下,学徒期是必要的,其必要性本身就足以强制其实行。旧的理论是,留给个人选择的可能应是最少的,需要他做的,都应在最实际的范围内,由他的上司的智慧为他安排。留给他自己,他肯定要做错。积一千年经验的结果,现代理论则认为,同个人直接利害相关的事,如不交由他自己处理,永远办不好;除非是为了保护其他人的权益,任何以权威来管理他们肯定都是有害的。这个缓慢地形成的结论,直到与之相反的理论几乎在每次运用时都遭致灾难性的后果之后才被运用。现在,在最先进的国家(在工业部门)才普遍盛行,在所有自称有某种进步的地方也几乎是普遍地占优势了。并非所有步骤似乎都是同等优良的,并非所有的人对一切事情都是同等地合格;而是个人选择的自由已被公认为是唯一可以获致采取最好步骤的事情,是唯一可以使每件工作交到最合格的人手中的事情。无人认为有必要制定一条法律,规定只有臂力强者可当铁匠。自由和竞争足以使铁匠是臂力强壮者,因为臂力弱的到更适合他们的职业中去工作可多挣钱。
与这个信条相一致,人们感到,如果在一般的推断上,预先确定某些人不适合干某些事情,就是超越了权威的恰当界限。现在,众所周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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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承认,如果存在诸如此类的推断,没有绝对无误的。即使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很好的根据(很可能并非如此)
,也将在少数例外的情况下站不住:在这些情况下,既对个人不公平,又设置障碍不让他们为自己的利益也为他人的利益去发挥其才能,从而于社会有害。另一方面,在真正地不适宜时,人类行为的通常动机就总体而言将足以阻止不合格者去做或坚持要去做。
如果这个社会的和经济科学的一般原则不正确,如果个人有知其人者的意见的帮助,对他们自己的能力和职业并不比法律和政府有更好的判断,世界就不能立即废止这个原则回归到管理和无能的旧制度。但是,如果这个原则正确,我们就应像是相信它那样地行动,而不要去规定,生而为女孩而非男孩,生而为黑人而非白人,生而为平民而非贵族,将终身确定其地位——将同所有社会地位较高的人隔绝,被禁止从事除少数以外的一切体面的职业。即使我们承认,最大限度地自称现在保留给男人的一切功能都是最适合的,同样的理由也可运用来否定国会议员的合法资格。如果十几年中有一次合格性的条件排除了一位合适的人就是真正的损失,而排除几千个不适合者也无所得,因为如果选举团体的构成使他们倾向于选择不适合的人,总有很多这类人是可以从中选择的。对一切困难的和重要的事情,能干得好的人总比需要的少,即使进行最不受限制的自由选择:在选择方面的任何限制,使社会丧失由胜任者服务的一些机会,而从来也不能防止不胜任的人。
目前,在较进步的国家里,妇女之无资格是唯一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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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种情况例外,法律和制度根据人的出身规定其终生不能为某些事情进行竞争。那个例外情况就是王室。王位是生而得之的,没有一个人,没有统治家族能够占据王位的,即使这个家族中,也没有一个人能通过世袭继承的以外任何手段获取王位的。
其他一切尊严和社会利益都对所有男性开放,其中许多确实只有用财富去获取,但任何人都可为财富奋斗,实际上,许多出身微贱的人获得了财富。对于大多数人,如无意外的运气,困难确是不可克服的;但没有一个男人受到法律的禁令,不论是法律或舆论都不在自然障碍之上额外增加人为的障碍。如我已指出的,王室是例外。每个人都感到它是个例外——现代世界的一个异例,它同现代世界的习惯和原则明显地对立,只是由于非常特殊的权宜措施才得以成立;虽然各人和各国在估量其份量上各不相同,事实上,权宜措施无疑是存在的。但是,在这个例外的事例中,作为重要的原因,是根据出身而不是通过竞争赋予一个高级的社会职能。所有自由国家图谋实质上恪守那个使他们名义上丧权的原则,因为他们用条件限制这个高级职能,这些条件是他们自认为故意要防止表面上拥有此高级职能的人真正地去执行它,同时运用此职能的人,负责的部长确实是经过竞争获得其职位的,那是一场无一成年男性公民是从法律上被排除在外的竞争。因此,妇女生而就属于无资格,是现代立法中的唯一事例。除这个涉及人类半数的例子外,没有另外的例子是由于出身的命运被排除于高级社会职能之外的,妇女的这种命运还不是任何努力、任何情况的变化可以克服的。即使是宗教上无资格(在英国和欧洲实际上几乎已不存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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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阻挠不合格的人的前程,一旦他改变信仰。
妇女的社会的从属性就这样成了现代社会制度上的一个孤立的事实,成了唯一违反其基本法律的事实,它也是在各方面即在思想和实际方面均已被推翻的旧世界在这件最普遍关注的事情上留下的唯一遗迹;犹如一个巨大的石桌状墓标,或者犹如朱庇特。奥林匹斯山的一座大庙占据了圣保罗的位置每天接受朝拜那样,而人们只在斋戒日和节日才去周围的基督教教堂。一个社会现实同与之相伴的所有其他现实之间的全部矛盾,以及它的性质同现代世界引为自豪的连续地清除了类似性质的一切的进步运动之间的剧烈对立,理所当然地使一个对人类趋向进行认真观察的人把它看做应该思考的一件严肃的事情。
它为不赞成的一方提出了一个初步的设想,这个设想在这种情况下比它的习惯和用途能给赞成的一方造成的份量远远要重得多,至少足够使它像在共和政体和王权之间的选择一样,成为一个平衡的问题。
最少可以要求,这个问题不应以现存的事实和现有的意见造成的偏见去考虑,而应根据事实,作为一个正义和利害的问题讨论其价值。像对人类的其他社会安排一样,对这个问题的决定取决于对趋势和后果的开明估计可能表明是对不区分性别的一般的人道最为有利。
讨论必须是真正的讨论,深入到基础,而不是满足于停留在空泛的一般的无根据的断言上。例如,不能以一般的措辞断言,人类的经验已表明是赞成现行制度的。迄今只有一种进程的经验,经验是不可能在两种进程之间确定的。如果有人认为两性平等的学说只是理论上的,那么不要忘记相反的学说也只有理论的支持。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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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证明了赞成它的理由,不过是人类曾经能在这个制度下生存并获得了我们现在可见的进步和繁荣;如果在另外的制度下,或许繁荣早已获得,或许比现在更为繁荣,经验并没有说明。另一方面,经验的确说明,改进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确定地与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同步的,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已率先采纳以妇女地位的提高或贬低作为从整体上说对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文明的最可靠的检验和最正确的尺度。经过人类历史所有的进步时期,妇女的状况已接近于同男人平等,这本身并不证明必须继续同化以达到完全的平等,而是确定地提供了事情即是如此的一些推断。
至于说两性的天性使他们适应了现在的职能和地位,这种状况对他们是合适的,这种说法也是无益的。站在普通常识和人类头脑的结构立场上看,我否认有人知道或能够知道男女两性的天性,如果他们始终只处于现在的相互关系中。
假如男人曾经生活在无女人的社会,或者是有女人没有男人的社会,或者假如是一个有男有女的社会,其女人并不在男人统治下,也许有可能略知两性固有天性中智力和道德的差异。
现在被称之为妇女的天性明显地是人为的事——在某些方面是强制压迫的结果,在另一些方面是不自然的刺激的结果。
可以无疑问地确认,没有另外一类从属者其性格之自然均衡是完完全全地被他们与主子之间的关系所扭曲,因为即使被征服的和奴隶的种族在某些方面曾受到更强有力的压制,无论如何他们内心未被铁鞋摧毁的东西一般就不再受到干扰,而且只要留有一点发展的自由,它就按自己的法则去发展。可是对于妇女,为了她们主人的利益和享乐,温室和炉灶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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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着她们天性中的某些才能。另外,一般的有生命力的力量的某些果实在这个可以取暖的环境中,在积极的培养和浇灌下,繁茂地萌发出来,有了很大发展,而同根生的其他嫩芽,被遗弃在室外的严寒里,周围有故意堆上的冰,其生长就受阻碍,有些被火烧掉。男人不认识自己的、可以辨别缺乏分析头脑的工作,懒洋洋地相信树自然而然地会按照他们采用的培植方法生长,并且相信如果它不是一半保存在蒸气中另一半保存在雪中,它就会死去。
现在,阻碍思想发展和形成关于生活和社会安排的言之有据的意见,其最大困难是人类对形成人的性格的各种影响存在着不可言状的无知和忽视。某一部分人,不管他们现在是,或看起来是某种人种,人们推测,他们有一种自然倾向表明他们是这一人种,甚至关于他们置身其中的环境的最初步的知识,也清楚地说明什么原因使他们成为这个样子。因为有一个住在茅屋的对地主负债累累的佃农不勤快,就有人认为爱尔兰人是天然地懒惰的。因为被任命执行宪法的当局反转来反对宪法,宪法可能因而被废弃,就有人认为法国人是没有能力有自由政府的。因为希腊人欺骗了土耳其人,而土耳其人不过只是抢劫了希腊人,就有人认为土耳其人自然地是更为诚挚的。因为妇女,正如常说的那样,除了她们的人格外,对政治毫无兴趣,人们就推测妇女自然地不如男人对公共事务的兴趣大。历史,人们现在比以前更好地理解的历史给我们上了另外一课,它指出人类对外部影响异常敏感的天性,以及它在表现形式上的可以认为是最普遍、最一致的极端多样性。但是在历史中,如同在旅行中一样,人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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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些在自己头脑中已经有的东西,很少人从历史学到许多东西,他们对历史的研究也不提供多少东西。
因此,关于那个最困难的问题,男女两性之间的天然差别是什么——一个在当前社会的状况下不可能对之获得完全的、正确的知识的题目——几乎每个人都对之持独断的主张,几乎所有人都忽视或不注意唯一能够获致公正的洞察的手段。这就是心理学的最重要部分的分析性研究,环境影响性格的规律。因为男人和妇女之间道德的和智力的差别不论多大,多么明显地不能根除,而他们之间是有天然差异的证据却都是否定的。除去被认可用教育或外界环境加以解释的男性或女性的每个特征,剩下的只能推论为天然的,不大可能是人为的。任何人即使想肯定作为道德的和理性的存在的两性之间有差别,他必须掌握关于性格形成的规律的最深渊知识,更不必说要说明差别是什么了。迄今尚无人具备这种知识(因为以重要性为比例,恐怕没有一个题目是研究得如此少的)
,无人有资格对之有什么确实的意见。
目前只能作揣测,揣测的近似性的大小是根据性格形成的心理学规律的知识允许程度的大小。
即使是两性间现在的差异是什么这样的初步知识,不涉及他们是如何成为现在状况的全部问题,也依然处于最粗糙最不完全的状态。医务人员和生理学家已在某种程度上确认两性在身体结构上的差别,对心理学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医务人员中很难有心理学家。他们关于妇女的智力特征的观察并不比对普通男人的观察更有价值。这是一个难以知其结果的题目,因为只有妇女自己才能真正知道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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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们只给了很少证据,并且这很少的一点大多是教唆出来的。了解愚蠢的女人是容易的。愚蠢在全世界都差不多。一个蠢的人的观念和情感可以从他周围圈子中占优势的那些人可靠地推断出来,而意见和情感是从他们自己的天性和才能中溢发出来的那些人则并非如此。到处只有一个男人正是对自己家庭中的妇女的性格能有一定的了解。我的意思并非指才能,没有人知道它,即使她们自己也不知道她们的才能,因为大多未曾显示过。
我说的是实际存在的她们的思想和情感。
许多男人认为他很了解妇女,因为他同几个、也许是很多个妇女有过恋爱关系。如果他善于观察,他的经验既包含数量也包含质量,他可以了解她们天性的一小部分——无疑是一个重要部分。但是,对于所有其他部分,少数人通常是更加无知的,因为对这些少数人是小心翼翼地加以隐瞒的。一个男人通常得以了解一个女人的性格的最有利的情况,就是对他自己的妻子,因为接触机会较多,并且完全同情的事例并非不可言状地稀少。我相信,事实上对此有价值的知识通常地是来源于此。但是,多数男人并无机会以这种方式去了解多于一个的单个事例,而一个人要从他对一般妇女的意见中推断他的妻子是什么样的,几乎是达到可笑的程度。为使这个例子取得某种结果,这位妇人必须是值得了解的,这位男人不但是一个合格的裁判,而且在品质上要富有同情心,又很适应她的性格,使他得以以同情的直觉洞察她的思想,或者他没有任何使她羞于暴露思想的东西。我认为,恐怕没有比这种诸般条件联合出现的事更罕见的了。
通常的情况是:对整个外界事物,其情感完全一致,兴趣完全相同,但是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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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介入彼此的内心生活,犹如只是普通的相识。即使双方有真正爱情,一方有权威,另一方是从属的,就难以有完全的信赖。
虽然并不故意地抑制什么,但表露出来的却很少。
在类似父子之间的关系中,大家必定观察到了相应的现象。正如父子之间那样,有多少这样的事例,在这些事例中,不管父子双方有着真正的感情,对全世界来说,父亲显然并不了解也不怀疑其儿子的性格,而这些性格却是儿子的伙伴或同辈人所熟悉的。事实是,站在高人一头的立场上看别人,是非常不利于同他完全真诚相见和开诚布公的。害怕在他的看法中或情感中失势的心情是那样地强烈,以致在一个性格直率的人身上,也有一种下意识的倾向,只表露其好的方面,或虽非最好的,也是他最喜欢看到的方面。因而可以有把握地说,相互之间彻底了解恐怕从未有之,除非两人不但是亲密的,而且是平等的。
那时,这一切又该是多么更加真实啊!
当一方不但是处在另一方的权威下,而且她已被反复教诲,她的责任就是认定一切事情都要服从于他的舒适和享受,并且不让他看到或感到从她那里来的他不同意的任何东西。所有这些困难都妨碍一个男人完全了解即使是一般说来他有充分机会去了解的唯一妇女。当我们进一步考虑到,了解一个女人并不需要了解其他女人;即使他能研究某一层次或某一国家的许多妇女,他并不因此便了解其他层次或其他国家的妇女;而且即便他能够了解,也仍然只是历史上一个特定时期的妇女。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断定,男人可获得的有关妇女的知识,即使是关于她们的过去和现在而不涉及她们将来可能怎样,也不幸地是不完整的、表面的,并且直到妇女本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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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她们要说的一切以前,将永远是如此。
这样的时刻尚未到来,它只能逐渐地到来。妇女的文学成就被认为是合格的或妇女被社会允准向公众说话,只不过是昨天的事。不过,很少妇女敢于说男人不愿听的话,她们的文学成就得依靠男人。不要忘记,直到最近即使是男性作家表达的不寻常的意见或被认为是古怪的情感,经常是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以什么样的态度被接受的。因此,我们可以形成一些模糊的概念,被教养得把习惯和意见当成她的最高统治规则的妇女,如果试图在著作中表达渊于自己天性深处的任何东西,会受到什么阻碍。生前曾在她的国家的文学中留下了足以赢得显赫地位的作品的最伟大女性认为有必要在她最勇敢的作品的前面作为箴言写道:“男人可以反抗舆论,女人必须顺从舆论”
①。女作家写的关于妇女的大部分作品不过是对男人的阿谀奉承。至于未婚妇女,她们的很多作品似乎只是想增加择偶的机会。许多已婚和未婚的妇女走得更远,超过了除了最粗野的男人以外的一切男人所要求或喜爱的、反复灌输的屈从。不过现在这类现象已不常见,甚至在不久前的一个时期,它仍然是有的。从事文学创作的妇女正在变得比较自由地发表意见,比较愿意表达她们的真实情感。不幸的是,特别是在这个国家里,她们是自己这种人为的产物,她们的情感是混合的,少量成分来自个人观察和个人意识,而很大一部分获自与外界的联系。这种情况将越来越少,但它将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不变,如果社会制度不允许
①斯塔尔夫人在其长篇小说《黛尔菲娜》的扉页上。
03妇女的屈从地位
妇女有像男人可能有的同样的发展独创性的自由。当那个时刻到来时,而不是在此之前,对了解妇女的天性以及使其他事情适应它的必要性,我们不仅将会听到,而且还会看到。
我已经谈了许多目前阻碍男人真正了解妇女的真实天性的困难,因为在这一点上像在许多其他事情上一样,“舆论丰盛,最多的原因是贫穷”。当人们自以为完全了解,其实多数男人是一无所知时,不可能对之有理性的思考;而且目前不可能使任何男人或所有男人能够具有合格的知识去制定关于什么是或什么不是妇女的职业的法律。令人高兴的是,与妇女在社会和生活中的地位相联系的实际目标并不需要此种知识,因为根据现代社会所包含的一切原则,这个问题取决于妇女自己——由她们自己的经验和运用自己的才能来决定。
无法知晓一个人或许多人能做什么,除非经过试做——旁人也无法替她们去发现,为了她们的幸福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想要让妇女做违反她们天性的事,她们是从来不会因为仅仅给她们的天性提供了自由运用的机会而去做的。人类害怕天性不得实现其意向而急于去干预是完全不必要的。妇女不能用天性做的事,禁止她们去干是完全多余的。
她们能做的,但不如其竞争者男人做得好的,竞争就足以排除她们;从来没有人要求有利于妇女的保护性义务和布施,人们只要求取消现行的对男人有利的保护性义务和布施。
如果妇女对某些事较诸其他事有较大的天然倾向,没有必要用法律或社会的教导使她们中的多数都比较地愿意干前者,而不是后者。实行自由竞争,最需要的妇女服务将
妇女的屈从地位13
给予她们以最强烈的刺激使她们去干。最需要她们的事情就是最适合她们做的,由于把最适合她们做的事分配给她们,男女两性共同的才能可以在整体上发挥,取得最大量的可贵的结果。
男人的一般意见被认为是,妇女的天然职业就是当妻子和母亲。我说被认为,是因为从事实判断,即从整个现存社会制度看,人们可以推断他们的意见恰恰相反。他们可能被认为,他们想的是所谓的妇女的天然职业是所有事情中同她们的天性最不调和的;不调和至如此程度,如果她们可以自由地去做其他事情——如果有其他的生活手段或占用她们的时间和才能的职业是开放的,又有机会对她们显得是合意的——她们中并没有多少人愿意接受所谓的对她们是自然的条件。
如果这是一般男人的真实意见,那么应该说出来就好了。
我愿听到有人公开宣布那个信条(在关于这个题目的诸多著作中已隐含了的)——“社会需要妇女结婚生儿育女。除非被迫,她们不愿意。因此,需要强迫她们。”此事的是非终于得到清楚的说明。这就同南卡罗来那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的奴隶主的事情一模一样。
“需要种棉花和甘蔗。白人不能种植。
不论我们给多少工资,黑人也不愿干。
因此,必须强迫他们。“
更接近其要害的例子是强制服兵役。绝对地需要水手去保卫国家,常常是他们不自愿参军。因此,必须有强制他们的权力。这个逻辑是多么经常地被采用!若不是因为其中有一个缺陷,无疑这个逻辑直到今天仍将是成功的。但它引来了反驳——首先付给水手以他们的劳动的正当价值。当你使他们感到为你服务同为其他雇主服务是同样值得,你就不会比旁
23妇女的屈从地位
的雇主更难以获得他们的服务。
这样,除非是“我不愿意”
外,就没有其他合理的回答了。因为现在的人不仅羞于而且也不渴望掠夺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强制服兵役已不再提倡了。那些企图以关闭妇女一切其他路子的办法来强制妇女结婚的人,自己就面临同样的反驳。如果他们指的就是他们所说的话,他们的意见显然是:男人没有使结婚的条件让妇女感到那么合意,以引诱她们为这些条件的可取之处而接受它。当一个人允许的只是不得挑选“非此即彼”时,这并不是一种迹象,此人认为提供的这种恩物很有吸引力。我想,这就是那些对妇女有同等自由的主张抱有真正反感的男人的情感的端倪。我相信,他们并不害怕妇女不愿结婚,因为我不认为实际上有人有这种忧虑。他们害怕的是妇女要坚持在平等条件下结婚,害怕所有有精神,有才能的妇女宁愿做她们看来并不丢脸的几乎任何事情而不愿结婚,如果结婚只带给她们一个主子,并且也是她们所有财物的主人。说真的,如果这个结果是必然地同婚姻相联系的,我认为忧虑是很有根据的。
我同意那个想法,认为不大可能有多少能办其他事情的妇女,在有其他一些手段可向她们提供生活上有传统尊严的位置的时候,会选择这样的命运,除非是在不可抗拒的牵制下,才使她们一时不能察觉它。
如果男人决心使婚姻法成为暴虐法,单从政策观点看,他们只留给妇女“不得挑选”
就没有错。
但是,如果是那样,现代世界为了解脱加在妇女头脑上的锁链所做的一切就是错误的了。从来就不该允许她们接受文学的教育。在现存的事物的制度下,读书的妇女、更多的从事写作的妇女就是一个矛盾,并且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因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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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能的妇女是错误的,只需要培养宫廷的女奴或是家庭的女仆就够了。
43妇女的屈从地位
第 二 章
对这个题目的详尽探讨,最好从我们研究的过程引向的特定方面开始:这个国家和所有其他国家的法律附加在婚姻契约上的诸般条件。结婚是社会给妇女指定的目标,是妇女成长起来的前景,所有妇女均应寻找结婚的对象,除非是相貌太不招人喜欢没有男人会选之为伴侣的女人。人们可能认为已经尽了一切努力使条件尽可能对她们合适,认为她们可能没有理由不满意没有选择其他的权利。然而,在这个问题上以及最初在其他各种问题上,社会宁愿用险恶的而不是公正的手段达成其目标,可是甚至到今天,社会依然坚持这样做,这是唯一的事例。原先是用武力抢夺妇女,或由她们的父亲正式地把她们卖给其丈夫。欧洲直到近代历史以前,父亲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和爱好处理女儿的婚事,毫不考虑女儿的心愿。确实,教堂迄今是忠于较好的道德,在婚礼仪式上要求女方正式的答称“是”
,但没有什么可以表明她的同意不是被迫的。如果父亲坚持,女儿实际上不可能拒绝听从,除非她或许已下决心去进行修道起誓,从而获得宗教的保护。
古时候(在基督教以前)
,婚后男人操妻子生死之权。她不能对他诉诸法律,男人是她唯一的裁判和法律。长时间以来,他可以责骂她,而她对丈夫却无同样的权力。
按英格兰旧法,丈
妇女的屈从地位53
夫被算作“妻子的权贵”
,实际上他被看作她的最高统治者。
妻子谋杀了丈夫就被称作叛逆(有别于弑君或叛国的小叛逆)
,对她的惩处是烧死,较诸对通常的叛国更为残酷。因为诸如此类的酷刑已终止使用(大多并未正式废除,或直到已长期停止实行才废除)
,男人就认为,关于婚姻契约,现在一切正常。我们不断地被告知,文明和基督教已恢复了妇女的正当权益。当时,妻子是丈夫实际上捆绑的仆人,就法律义务而言,不比通常称作奴隶的好些。在神坛上她宣誓对他终生顺从,法律规定她一生要信守誓言。诡辩者可能会说,在参与犯罪时就要停止顺从的义务,但它肯定延伸到其他一切事情上。
没有丈夫的允许或至少是默认,她什么也不能做。
除非为了他,她不能获得财产;从财产成为她的那时起,即使是继承来的,财产实际上就变成他的了。在这方面,英格兰。。。
的不成文法比许多国家关于奴隶的法律更坏。例如,根据罗马法,一个奴隶可以拥有私产,在一定范围内法律保障其独自享用。在这个国家里较高等级的人避开法律通过特殊的契约给她们的女人以类似的方便,如男人给妻子或女儿以零用钱等等。
既然父亲的父女之情比他们同性的等级感情要强烈,通常父亲总是偏袒自己的女儿而不是陌生人女婿。通过协商和解,富有者通常总是设法把妻子继承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从丈夫的绝对控制下抽出来,但也无法使之处于她的支配之下,她们最多能做到的是防止丈夫挥霍,同时阻止其合法的拥有者使用,财产本身是双方都够不着的。至于从财产得到的收入,对妻子最有利的和解方式(被称作“归她独用”)不过是排除丈夫替代她本人获取:必须经她之手。但是如果在她取
63妇女的屈从地位
得这笔收入时,丈夫以个人暴力强行夺取,他既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被强迫归还。这就是在这个国家的法律下,最有权力的显贵能给予自己女儿对付其丈夫的一点保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达不成和解的:因为一切权益、一切财产以及一切行动自由被完全合并。
为了推论出她的一切就是他的,夫妻二人被称为“法律上的一个人”
,但是永不会做出平行的推论,他的一切都是她的。这个格言不是用来反对男人的,只是使他为妻子的行为对第三者负责,犹如主人要为他的奴隶或牲畜的行为负责一样。我远非讳言通常妻子受的待遇并不比奴隶好,但是没有一个奴隶像一个妻子那样是竭尽一切所能的奴隶,是体现了“奴隶”
这个字眼的全部含意的奴隶。
除了直接同主人本人直接相联的奴隶外,几乎没有一个奴隶是时时刻刻的奴隶;通常,奴隶像士兵一样,有他固定的任务,当任务完成之后,或当他下班时,他在一定限度内支配自己的时间,有自己的家庭生活,主人很少干预。在第一个主人属下的“汤姆大叔”在他的小屋里有自己的生活,几乎相当于任何一个离家外出工作的人,可以有自己的家庭生活。但是,妻子不可能这样。最重要的是,(在基督教国家里)一个女奴隶有公认的权利,而且被认为有道德上的责任去拒绝主人的极端亲昵。妻子则不然。不管她不幸地被一位多么野蛮的暴君拴住——虽然她可能知道他恨她,虽然他可能把折磨她当做每天的享乐,虽然她可能感到不能不厌恶他——他可以违反她的意愿,强制她进行人类最堕落行为,以她为发泄兽欲的工具。当她被拴在最恶劣的奴役中时,对于她和主人有着共同利益的孩子,她的地位怎样呢?按照法律,孩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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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
只有他一人对孩子有合法的权利。
除非经他授权,她对孩子或关于孩子不能有任何行动。即使他死后,她也不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除非他在遗嘱中给了她这种权利。他甚至可以把孩子送走,剥夺她同他们见面或通信的手段,直到有了萨金特。塔尔福尔德法,男人的这种权利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就是她在法律上的地位。她自己是无法从这种地位脱身的。如果她离开她的丈夫,什么东西她都不能带走,包括她的孩子或合理地属于她的东西。如果他愿意,可以根据法律或用体力强迫她回来。他可以把她挣到的或她的亲友赠给她的任何东西攫为己用,以满足自己。只有法庭判决了合法离异,她才得以另外居住,不被愤怒的狱卒带上手铐送回去,或者判决她有权使用自己的所得,她才不必害怕或许有朝一日二十年未见面的一个男人突然跳出来抢走她的一切。直到最近,法庭不允许这种合法的离异用于较高等级以外的任何人。即使今天,也只准许用于遗弃或极度残暴的案例。然而,每天都有人抱怨允许离异太容易了。当然,如果一个妇女除了当暴君的个人的肉体仆役外,生活没有其他机遇,她的一切指望就是有机会找到一个不只是把她当成做苦工的而是倾向于喜欢她的人。若是只准许她试一次,只能更残酷地加重她的恶运。事态的这种状况的自然的结果和必然结果就是:既然她的全部生活取决于获得一位好的主人,就应该准许她一次再次地更换,直至找到一个好的为止。我并不是说,应该允许她有这种特权。
这是统统不同的考虑事项。
包括再婚自由含意的离婚问题不是我着手研究的目的,我不拟论及。现在我说的是,对只被允准服役的人说来,自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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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其服役就是唯一的安慰,虽然这种安慰是很不够的。拒绝给予自由选择就使妻子同奴隶——并非最温和的奴隶制下的奴隶完全一样了。因为在一些奴隶法规中,奴隶在某种虐待的情况下可以合法地强迫主人把他出卖。
但是,在英格兰,不管怎样虐待,如无外加通奸行为,做妻子的是不会从她的折磨者手中获得解放的。
我无意夸大,也不需要对这种事情加以夸大。我叙述的是妻子在法律上的地位而不是她的实际待遇。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比执法的人坏得多。许多法律之能保持为法律只是因为它们很少或从未被执行过。如果单从法律上看,结婚后的生活像法律期待的那样,那社会将成为地球上的地狱。幸运的是,在很多男人中已排除了的情感和兴趣,极大地缓和了导向暴虐的冲动和习性,在这些情感方面,使男人与其妻室结合的纽带,在正常状态下都提供了无可比拟的强有力的例子。
在整个接近中间,这根在他和他的孩子之间的唯一纽带,除了特殊的情况以外,是趋于加强第一个纽带,而不是与之相冲突。正因为这样,又因为男人如果执行他依法获得的所有暴虐的权力,一般地并不使妇女遭受痛苦,妇女也就不忍受那样的痛苦。现存制度形式的捍卫者认为,它的一切不公正都是正当的,任何对它的抱怨不过是在同为了每一件大好事而付出代价的邪恶争吵。但是实践中的缓和同在充分的合法的暴力中保持这种或其他种类的暴行并非不相容,它并不为暴政辩护,只是证明人类在反抗最恶劣的制度时具有何等力量,证明人类天性中善和恶的种子以何等的生命力在传播和繁殖。
可用于家庭的暴虐的辞汇,无一不可用于政治暴虐。

妇女的屈从地位93
制帝王并不坐在窗前欣赏被他迫害的人的呻吟,也不撕去他们最后的一件破衣服,把他们赶到街上去使他们发抖。路易十四世的暴政不是菲力普。勒。贝尔或纳迪尔。沙阿①的暴政,或卡利古拉②的暴政。
但要为法国革命辩护,甚至宽容其恐怖也是够槽的。如果诉诸妻子和丈夫之间的强烈情感,对家庭奴役也同样可以这么说。在希腊和罗马,奴隶宁死于酷刑而不背叛其主人是相当平常的事。在罗马内战时的判刑布告中指出,妻子和奴隶都是英勇地忠诚的,而儿子则通常是背叛的。
不过,我们知道许多罗马人是多么残忍地对待奴隶。
事实上,这种强烈的个人感情在任何地方也达不到像在最罪恶的制度下那样丰富的地步。在人的身上被唤起的人类天性似乎对其易受影响的、最强烈的忠诚感恩之情,倾注于那些有权力彻底摧毁人的存在而又自愿地放弃使用此权力的人,这也是一种生活的嘲弄。如果要问在多数男人中这种饱满的情感即使在宗教虔诚中占多大位置,这也是有点残忍的。我们每天见到他们对苍天感恩,多么像是由他们的同胞的希望激起的,而上帝对这些人并不像他对他们自己那么仁慈。
不论要捍卫的是奴隶制、政治极权或是家长的专制主义,我们总应从其最好的实例去加以判断。我们所见到的是两种图景,一方面是权力的亲切的执行,另一方面是对之亲切的
①纳迪尔。沙阿(168—1747)伊朗统治者。
1739年与印度交战进入德里掠夺大量财物回伊朗。为人生性残暴,后为部下暗杀。——译者②卡利古拉(12—41)罗马皇帝,本名盖约。恺撒,37—41年在位。亟为残酷,嗜杀成性。——译者
04妇女的屈从地位
服从——高级智慧为依附者的最大利益提供一切,因而博得他们的笑容和祝福。如果任何人佯称根本不存在好人,这一切就很得要领。谁人怀疑在一个好人的专制政府中可能有很好的美德、很大的幸福和强烈的感情?同时,法律和制度要求适合于坏人,而不是适合于好人。婚姻并非为挑选的少数人设计的制度。并不要求男人在婚礼之前以品格证书证明他们适合于被委托去行使专制权。一般的社会感很强的人,同妻子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和责任的纽带是很强的,许多对其他社会纽带并不敏感的人亦如此。但是,对社会纽带有各种等级的敏感性和不敏感性,正如男人中有各种等级的善良和邪恶,直到最低级的任何纽带都不能约束的那些人,社会对他们不能采取什么行动,只有通过最后手段即法律的惩处。在这种下降的阶梯的每一级上,男人都有作丈夫的一切合法权力。最可恶的罪犯都有一些不幸的女人与之结合,他对她除杀死外可施任何暴行,如果干得谨慎,就能够不受到法律惩处的危险。每个国家的最下层等级中有多少万男人,在其他方面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因为他们的侵犯行为到处遭反抗,他们便放纵自己对倒霉的至少是成人的妻子,实行最厉害的习惯性的肉体暴虐,她既不能抵抗又不能逃避其暴行。
女人过份的依赖激起了他们卑鄙野蛮的天性,他们对于将生命完全寄托在他们的仁慈之上的女人,没有一点大度的耐性,没有一点出于尊敬的行为检点,相反,他们认为,法律把她当做他们的东西交给他们,任他们随意使用,对她并不需要像对待其他人那样的关照。直到最近,法律对家庭压迫中即使是极端的暴行实际上并未处罚,其间几年只做了一些加以阻
妇女的屈从地位14
止的无力的尝试。
但尝试无效,也不可能期望有多大效果,因为可以设想,当受害者仍处在行凶者的暴力之下时,要能够真正地制止暴行,是同理性和经验相违背的。直到判决人身侵害罪,或无论如何在第一次判罪后又重复再判,实际上才。。。
使女人有权离婚或至少是法庭裁决的离异,若以法律的处罚制止此类“严重侵害事件”
,将因无原告或无证人而失败。
在任何一个大国内,不知有多少比禽兽略胜一筹的男人,可以无阻挡地通过婚姻法获得一个牺牲品,单是以滥用这个制度的方式造成的人类悲剧其广度和深度已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不过,这些只是极典型的例子。它们是最深的深渊,而在够着它们之前,存在一个很可悲的深而又深的系列。家庭的暴虐犹如政治暴虐,这类专制恶魔主要地说明了制度,只要暴君愿意,在他统治下什么恐怖都可能出现,从而开始让人看清了略轻些的残暴必然是以如何可怕的频率在发生着。
专制恶魔犹如天使一样罕见,也许更稀罕些;有点人性的凶恶的野蛮人仍然是常有的。在他们同可敬的人类代表的宽广间隔之间,存在着多少形式和多少类别的兽行主义和自私自利,它们时常在文明乃至在有教养的外表掩饰下,同法律和平共处,在非它们统治下的所有人中保持值得称赞的外表,但常足以对所有在它们统治下的人的生活构成一种折磨,一种负担!重复关于男人一般地不适宜有权力的老生常谈令人厌烦,经过几个世纪的政治讨论,每人都会背诵,但简直无人想到把这些格言运用于那样一种情况:即在其他一切权力之上可以运用的权力,并非交给随便一个男人,而是赋予所有成年男性,直到最卑下最残忍的人。并不因为一个男子未被
24妇女的屈从地位
发现违反圣经的十诫,或因他同他不能强迫与之交往的人打交道时保持了可敬的性格,或因他对无义务容忍他的人不发脾气,人们就可以估计他在不受限制的家庭里怎样行动。即使最普通的人在他无力对抗的人们中间,也会收敛其性格中的暴躁、闷闷不乐和不加掩饰的自私的方面。优越者和依附者的关系是恶劣性格的温床,无论它存在于其他什么地方,也是从这个根子蔓延出来的。一个人对与他同等的人脾气很坏或暴躁,肯定他曾在比他差的人中间生活过,他可以恐吓他们或使他们服从。如果像通常所说,最好状态的家庭是一所同情、温存、可爱的忘我的学校,对于一家之长,它更经常地是一所任性作威作福、无限制的自私放纵和根深蒂固的理想化的自私的学校,其中,奉献只是一种特殊的形式:对妻子和孩子的关心,仅仅是作为男人自己的利益和财产的一部分来关心他们的,为了他最小的爱好,他们在各种形式下牺牲了个人的幸福。在现存制度的形式下,还能找到什么更好的事例呢?我们知道,人类天性中的坏习性只是在无机会沉溺时才受到约束。我们知道,几乎每个被旁人服从的人,是出于感情冲动和习惯而非出于确定的目的,不断地侵扰旁人直至他们被迫起来反抗为止。
这就是人类天性的通常倾向。
现在的社会制度给予一个人对至少是另一个人的无限权力——那个人同他住在一起,经常接受他的赠予——这种权力从他天性最偏僻的角落找出并唤起了潜伏的自私自利的萌芽,把它最微弱的火花和闷燃的余烬煽了起来,许可他放纵原来天性中的那些特点,这些特点是他在其他各种关系中发现必须加以抑制或隐藏的,而对它们的这种抑制将会适时地变成他
妇女的屈从地位34
的第二天性。我知道,问题还有其另一面。我承认,妻子如不能有效地拒绝,至少可以报复,她可以使男人的生活极度不舒适,并用这种能力能够使她应该有的和不应该有的许多特点占据优势。但是这个自我保护的手段——可以称之为斥责者的权力或脾气暴躁的制裁——有致命的缺点,它对不那么暴虐的上司最有效,又有利于较少得到帮助的依附者。它是易怒的任性的女人的武器,它是一旦有权就滥用权力的人以及通常利用权力干坏事的人的武器。和善的人不能使用这样的手段,品格高尚的会鄙视它。在另一方面,它最有效地对付的是较温和的、不那么惹人讨厌的丈夫,是那些即使挑动也不会被诱导去粗暴地使用其权力的丈夫。妻子不讨人喜欢的能力通常只是建立一种相反的暴虐,并且主要轮到不那么倾向于当暴君的丈夫做牺牲品。
那么,真正地减轻权力的腐蚀作用并使之与我们实际看到的大量善行相容的是什么呢?单凭女人的甜言蜜语虽在个人事例中有重大影响,却对改变态势的一般趋向效果甚微,因为她们的能力只持续到当妇女是年轻诱人时,即常常只是在她的魅力很新鲜、其光彩不曾因亲密而减损时;而对许多男人来说,任何时候也无多大影响。减轻权力的腐蚀作用的真正原因是:随着时间的增长,男人的天性易受感动的程度和女人的性格能够同他非常情投意合地去刺激爱情;他们对孩子的共同关心以及对第三者的一般共同兴趣(虽然有很大限制)
;妻子对他日常的舒适享受的真正重要性以及为了他个人利益而赋予她的价值,这对一个能够替他人着想的男人就奠定了关心她的基础;最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自然而然地受到
44妇女的屈从地位
接近他们的那些人(如果不是不讨他们喜欢的)的影响,他们通过直接恳求以及其感情和性情的不易觉察的影响的蔓延,除非被一些同等强烈的个人影响抵销,是经常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左右其上司的行为的。通过诸如此类的手段,妻子经常对男人甚至使用过多的权力,她能够在她可能并无资格长久地影响的事情上影响他的行动,她在这些事情上的影响可能不仅是落后的,而且使用在道德的错误的方面。如果由他自己去行动,他会做得好些。但是,在家庭事务或政府事务中,权力都不是丧失自由的补偿。她的权力常带给她的是她无权享有的东西,但并不使她得以确保自己的权利。一位苏丹的得宠的奴隶,下面拥有众多奴隶,她向他们施暴虐。
但是最好是她不应有奴隶,她自己也不当奴隶。一个妻子把自己的生存完全寄托在丈夫身上,在有关夫妻共同关系的所有事情上,只有丈夫的意志没有她的意志(或者使丈夫相信她没有自己的意志)
,把笼络丈夫的感情当做她毕生的事业,她依靠这些可以从影响或很可能是败坏丈夫的行动得到满足,在他的对外关系方面的行动,她是从未具备资格加以判断的,或者她自己是全然受一些人的影响或受其他偏爱和偏见的影响。如前所说,现在事情就是这样。那些对妻子最和善的事,在延伸到家庭之外的一切利害方面,常被妻子的影响搞坏。
人们告诉她说,她与家庭以外的事无关,因此她对它们很少有什么正经的和认真负责的意见,所以她从来不是为了任何正当的目的而通常只为了某种利益的目的才干预它们。她既不知道也不关心在政治上哪个是正确的方面,但她懂得,什么事情能给她带来钱财和请柬,能给她的丈夫带来头衔,能给
妇女的屈从地位54
她的儿子以职位,或使她女儿获得佳偶。
但是,人们会问:没有政府任何一个社会能存在吗?犹如一个国家中一样,在家庭中,必须有一个人是最后的统治者。在夫妻意见分歧时,谁来作决定呢?
双方不能各行其是,而决定必须按这样或那样的方法做出。
在两人之间所有自愿结合上,若说其中一人必须是绝对的主人,这是不对的。更不对的是,法律必须决定他们中的哪一个人应该是绝对的主人。最常见的自愿结合的事,是次于婚姻的商业上的合伙,并不以为或者认为在每个合伙关系中必须规定为法律:一方对商业具有完全控制权,其他人必须服从他的命令。无人会在这样条件下进入合伙关系,这些条件将使他承担一位首长的责任,而只具有办事员或代理人的权力和特权。
如果法律像对待婚姻一样地对待其他契约,它将规定,一个合夥者将像对自己的商行那样去管理共同的公司,其他人只应有授权的权力。这个合夥者应由法律的一些一般假定指定,例如作为最年长者。法律绝不这么做:经验也并不表明在合伙者之间有必要存在任何理论上的不平等,或者合伙关系在他们的协议条款之外应该有什么其他条件。
但是,承认独享的权力在商业合伙中比在婚姻关系中似乎对居劣势者的权利和利益较少危险,因为他有自由退出联合从而取消这种权力。妻子无此权力,而且即使有,她也应在这样做之前,试用一切其他手段,这几乎是永远合适的。
确实,必须每天决定的事情,不能自身逐渐调节的或者不能期待一种妥协办法,应该依靠一个人的意志,必须有一人是唯一的管理人,但是并不意味着应该永远是同一个人。

64妇女的屈从地位
然的安排是两人分掌权力,每人在各自分管的行政部门有绝对权力,任何制度和原则的变更需双方同意。分工不能也不应该由法律预先规定,因为分工必须依据个人的能力和适合性。如果两人愿意,可以在婚约上预先约定,譬如金钱的安排现在常是预先约定的。由双方相互同意决定这类事情应很少遇到困难,除非婚姻是那类不愉快的事情之一,以至于一切其他事情以及这件事情成了争吵和争论不休的问题。权利的分配将自然根据义务和职责的分工,那是经过同意已经做了的,无论如何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根据通常的习惯,由双方乐意修改过的或可以修改的习惯。
对于事务的真正实际的决定,谁有合法的权威,即使在今天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资格的比较。单是他通常是最年长的这个事实,将在大多数情况下给予男人以优势,至少直到双方已达到年龄的差距并不重要那样的生活时期。不管哪一方得到了支持的手段,这一边就有较多的潜在声音,这也是很自然的。由此原因造成的不平等并不依靠婚姻法而是依靠现在形成的人类社会的一般条件。一般的或特定的智力优势的影响以及性格上的较优决断的影响必然是很大的。目前总是如此。
这个事实表明,以为生活伙伴(犹如商业的合伙)
不能通过他们之间的协议满意地解决权力和责任的分配,这种忧虑是多么没有根据。它们经常是这样地分配的,除了婚姻制度中失败的例子。事情总不会发展到一方具有完全的权力而另一方只能服从的地步,除非双方的结合全然是个错误,而解除了关系对双方都将是个幸福。有些人可能会说,使分歧得到友好解决的唯一的因素是众人皆知的隐藏着的法律的强
妇女的屈从地位74
制力量。人们服从仲裁,因为背后有法庭,他们知道他们会被迫服从。但是,为了使事情达到对应的目的,我们必须假定法庭的规则不是审问原因而是永远为一方、例如替被告一方作出判决。如果果真如此,原告的动机就是服从几乎是它的任何判决,而被告则恰恰相反。法律给予丈夫的专横的权力可能是使妻子同意权力实际上在两人之间分享的任何妥协的一个原因,但它不可能是丈夫同意的原因。在行为正当的人们之间总是有一种实际的妥协,虽然其中之一至少不是生理或道德需求方面的,这种妥协表明,天然的动机导致以双方都可接受的方式自愿地调整两人的共同生活,就总体而言,除不顺利的事例外,是占优势的。如果法律的条例规定,自由政府的上层建筑将建立在一方专横跋扈和另一方服从的法律基础上,如果暴君所做的每一个让步,只要他高兴,不必事先预告,即可收回,那么,事情肯定是得不到改善的。此外,当掌握占有权在如此不确定的条件下时;当法律向一个天平盘投入如此巨大的重量,自由的条件也不大可能是最公正时;当调整在两个人之间进行,其中一人被宣称给予一切,另一人除了当前者正在享乐时以外,不仅一无所有,而且在最沉重的道德和宗教的义务下,对任何过分的压迫都不去反抗时,自由也就没有多少价值。
被推向极端的一位固执的对手可能说,丈夫确实是愿意讲理的,不需强迫就向妻子作出公平的让步,但妻子却不然。
如果允许她们有自己的权利,她们便不承认任何旁人的权利,从来不愿在任何事情上让步,直到她们迫于男人的一点权威而让出一切。几个世纪之前许多人会这么说,那时讽刺妇女
84妇女的屈从地位
是流行的风尚,男人把侮辱妇女,说她们系男人创造,视为聪明之事。但是,现在无一值得答理的人会这么说了。当今的信条已不是妇女不如男人对友好情感不敏感,不是不如男人对以最强有力的纽带联结的人考虑那么多。相反,人们总是对我们说,女人比男人好,说这样话的人是完全反对这样对待妇女的:好像她们是那么好。因此,这个名言已成了令人厌烦的口头禅,意欲在伤疤上贴金,又像《古利弗游记》①
中小人国的国王总是在公布最残暴的法令前举行庆祝皇家仁慈盛会。如果妇女有什么优于男人的话,那必定是她们为自己家庭的成员作出的自我牺牲。
只要妇女普遍地被教导说,她们生来就是为着自我牺牲的,我就不大强调这一点。我相信权利的平等会减弱被夸大了的自我克制这个目前人为的女性性格的理想,而且我还相信,一位好的妇女不会比最好的男人更富于自我牺牲精神。但是另一方面,今后男人将比目前更不自私、更富于自我牺牲精神,因为不会再教导他们去崇拜自己的意愿,似乎那是多么伟大的东西,以致它实际上成了另一有理性的人的法律。没有什么像自我崇拜是男人那么容易学会的,所有有特权的人和有特权的阶级都有自我崇拜。
我们越是下降到人性的阶梯上,自我崇拜就越强烈,最强烈的是那些不曾被、也永远不可能期望被提升到除了不幸的妻子和孩子之外的任何人之上的人们。值得尊敬的是按比例地
①《古利弗游记》是英国最杰出的讽刺作家约纳森。斯威夫特(167—1745)的名著,写于1721—1725年。
《小人国》是假想的一个国家,那里的人高仅六英寸左右。作者通过《小人国》等寓言小说讽刺时政。——译者
妇女的屈从地位94
比几乎任何其他人类弱点方面更少的例外。哲学和宗教不是去制止这种弱点,而是通常被唆使去维护它。
除了人类平等、即基督教义理论的实际情感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控制它,而基督教义永不会实际地教诲,而只是认可建立在对一个人比对另一个人武断的偏爱基础上的制度。
毫无疑问,有些妇女,也有些男人,不能满足于体贴的平等,他们只有自己的意愿,若要考虑任何别人的意愿或希望时便无宁日。这类人正是离婚法的恰当对象。他们只适合独居,不应强迫什么人与之在生活上结合。但是法律的属僚倾向于认为这类人物中常常是妇女多些而不是少些。如果男人使用其全部权力,自然是妇女被压倒;但是,如果放纵她,又允许她掌权,就没有什么规则去限制她的侵犯行为。法律不决定她的权利,但在理论上不允许她有任何权利,实际上则宣称,她能够设法得到的就是她有权利使用的手段。
夫妻在法律面前平等并不是使这种特定关系能够做到对双方公正并有助于双方幸福的唯一方式,但它是使人类的日常生活在任何高级意义上成为道德修养的一所学校的唯一的手段。尽管这个真理可能未来的几代人感觉不到或不被普遍承认,唯一的真正的道德情操的学校是平等的人之间的社会。
迄今为止,人类的道德教育主要地来自强制的法律,并且几乎只适应暴力创造的关系。在社会不大发展的阶段,人们差不多不承认与他们对等的人的任何关系。对等就是敌手。社会从它最高的位置到它最低的位置是一条长长的链条,或更确些说,是个阶梯,每个人不是在他的近邻之上就是在近邻之下,他不能发号施令时,他必须服从。因此,现有的道德
05妇女的屈从地位
主要地是适合命令和服从的关系。然而,命令和服从只不过是人类生活中不幸的需要,平等的社会才是它的正常状态。
在现代生活中,而且随着它日益进步地改善,命令和服从已经是,并且越来越成了生活的例外之事,而平等的联合则是它的常规。早期时代,道德是以服从权力的义务为依据,以后的时代,是以弱者的权利受强者容忍和保护为依据。一种社会和它的生活方式能多久满足于为另一种社会设立的道德呢?我们曾有过服从的道德,侠义和宽厚的道德,现在已到了公平的道德的时候了。在以前的时代,当对社会的平等有任何接近时,公平就断言它是美德的基础。古代的自由共和国就是这样。但是即使在那时最好的共和国里,平等也只限于自由的男公民,奴隶、妇女以及无公民权的居民则在强制法律的统治下。罗马文明和基督教义的联合影响消除了这些区别,在理论上(如果只是部分地在实践上)宣称,人的这类要求较诸对于性别、阶级或社会地位的要求是至高无上的。
曾开始被拆毁的障碍又被北方的多次征服再次筑了起来。全部现代历史就包含着从那时以后它们被逐渐削弱的缓慢过程。我们正进入一种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公平将再度成为主要美德,如以前基于平等一样,现在也基于同情心的联合。
它的根不再植于平等者自卫的本能而植于他们之间存在的有教养的同情心。现在,平等的手段施予所有的人,无一被漏掉。人类不能清晰地预见自己的变化,其情绪是适应于过去而不是即将到来的时代,是不足为奇的。能看到物种的未来永远是知识精英的特权或向他们学习的人的特权,具有未来的情感,曾是罕见的精英的特征,同时也是通常的殉葬品。

妇女的屈从地位15
度、书籍、教育、社会都在新事物到来之后很久仍在为旧的事物训练培养人,当新事物正在到来时,尤其如此。但是人的真正的美德是适合作为平等的人一起生活,他们自己都无所求,只求自由地承认其他人,把各种命令视为例外的需要,在一切情况下都是一项暂时的需要,并且只要可能就赞成那种领导和被领导可以轮流或者互换的社会。
对于这些美德,像在现在形成的生活中,没有什么通过训练给以培养。家庭是专横暴虐的学校,在那里,暴虐的美德,但还有它的邪恶,得到大量地培养。自由国家中的公民身份,部分地是社会平等的学校,但公民身份在现代生活中只占很小的位置,并不接近日常习惯或深处的情操。公正地组成的家庭将是自由的美德的真正的学校。它也一定足以成为一切事情的学校。它将永远是孩子顺从的学校,是双亲发号施令的学校。
需要的是,它应该是同情平等的学校,是共同生活在爱的之中的学校,没有一方有权另一方服从的现象。父母亲之间应该是这样。它将实行这些美德,每一种美德都要求他们适应其他一切的交往,要求他们成为孩子们的感情和行为的楷模,这种楷模是他们用顺从的手段进行暂时的训练以期成为孩子们的习惯的,因而也是自然的。人类的道德训练永远不能适应人类一切其他进步为之准备的生活条件,直至在家庭里实行同样的适合于人类社会的正常结构的道德规则的条件。一个成为最接近最亲爱的人的绝对主人的男人,他身上能有的任何自由的情操,不是真正的或基督教义的热爱自由,而是古代和中世纪的一般的热爱自由,即对他自己的人格的尊严和庄重的一种强烈的情感,使他蔑视对他的羁绊,不管他对它没有抽
25妇女的屈从地位
象的憎恨,但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炫耀自己,他仍充分准备把它强加于旁人。
我欣然承认(这正是我的希望的基础)
,有不少结了婚的人即使在现行法律下(在英格兰的上层阶级可能是多数)也生活在平等的公正法律的精神中。如果没有道德情操优于现行法律的一些人,法律将永不得改进。这些人应该支持这里所提倡的原则:原则的唯一目标是使一切已婚的夫妇同这些人的现状相似。但是,即使有相当道德价值的人,除非是思想家,很容易相信,他们本人没有体验过的邪恶的法律或实践并不产生任何邪恶,而(如果似乎是普遍地赞同)大概是有益的,并相信反对它们是错误的。然而,对这类结了婚的夫妇去作猜想就是一个大的错误,因为在一年之中他们一次也不曾想到使他们结合的纽带的法律状况,因为他们在各方面的生活和感觉好像他们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还因为只要丈夫不是讨厌的恶棍,其他结了婚的夫妇同他们是一样的。如果这样推想,无异于表明对人类天性和对事实同样地无知。
一个男人越是不适于拥有权力,就越少有可能被允许对任何人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去实施其权力,就更加窃喜地意识到法律给予他的权力,要求其合法权利到习惯(像他那样的男人的习惯)
可容忍的程度,并且仅仅为了活跃其愉快的拥有感,高兴地运用其权力。更有甚者,在下层阶级的那一部分天生最野蛮和道德上未受过教育的人中间,由于合法的奴役妇女,有点把妇女当成工具,使她们仅在肉体上屈从男人意愿,这就使得他们感到对自己的妻子有种不尊重和轻蔑,这种不尊重和轻蔑是他们接触其他任何女人或任何旁人所感觉不到
妇女的屈从地位35
的,因而它们使她似乎成了男人的各种轻蔑的适合的目标。
找一位对感情征兆有敏锐观察力又具有必要的机会的人,让他判断事情是否是这样的。如果他发现是这样,他就可以毫不奇怪地感到对制度的厌恶和蔑视的任何份量,因为是这些制度自然而然地把人类的心力引导到这种败坏状态的。
或许有人会对我们说,宗教强加于人的是服从的义务,当每个确定了的事实坏到无任何辩护的余地时,总是被说成是宗教的训谕。诚然,教堂在仪式书里对之有训谕,但是,难以从基督教中得出诸如此类的训谕。有人对我们说,圣保罗说过:“妻子们,服从你们的丈夫。”
但他也曾说过:“奴隶们,服从你们的主人。”
激励人们反抗现行法律,不是圣保罗的事,也同他宣传基督教教义的目标不一致。使徒照原样接受所有社会事业机构,不能被解释为不同意在适当时候加以改进的尝试,这并不亚于他的宣言“权力注定于上帝”使军事暴虐得到了他的批准,而且仅批给作为基督教政治统治的形式,或命令对它的消极服从。借口基督教而企图使现存的政府和社会定型化,并且保护它们反对作改变,就是使基督教降低到伊斯兰教或婆罗门教的水平。正因为基督教没有这样做,它已成了人类中进步的那部分人的宗教,而伊斯兰教、婆罗门教等等则成了人类中不变的,或更确切地说(因为真正不变的社会是没有的事)成了衰退的那部分人的宗教。在基督教的各个时代,很多人试图把它变成同类的东西,使我们转变成一种基督教回教徒,把圣经换成可兰经,禁止一切改进。
他们的权力很大,许多人为抗拒他们牺牲了性命。但是,他们是被顶住了,抵抗使我们成了如今的样子,并且将决定我们
45妇女的屈从地位
的未来。
在谈了关于服从的义务之后,再谈点什么包含在一般之中的较特殊之点——一位妇女对自己财产的权利,几乎就是多余的了,因为我并不希望这篇论文对那些对妇女继承的遗产或赢利在婚后应像以前一样为她自己所有这个观点还需进行说服的人造成什么印象。规则是简单的:未婚前属于男女双方各自的东西,婚后应由他们独自管理,这些东西同留起财产不用为孩子保存的权力不相干。有些人感情用事地被在钱财上有各自的利益的观点吓住了,认为是同两个人的生命理想地融合为一不一致的。就我个人而言,当财产拥有者的感情完全一致时,一切东西均为两人共有,我是共有财产的最强烈的支持者之一。但我不喜欢基于我的就是你的,而你的并不是我的这个信条的财产共有,我将拒绝同任何人达成这样的契约,尽管我可能是从中得益的。
这种对妇女的特别不公正和压迫比其他各种邪恶更明显地引起了共同忧虑,它不必牵涉任何其他邪恶便可治愈,因而不必怀疑,它将是最早得到治愈的邪恶之一。在美利坚合众国的许多新的州和几个老的州里,甚至在成文宪法中写进了条款,保障妇女在这方面的权利平等,从而在婚姻关系中在物质上改善了那些妇女的地位,至少这些有财产的妇女没有因签字而失掉一种权力工具,并且也防止了可耻地滥用婚姻制度。当一个男人为了得到她的钱这个唯一的目的,设圈套使一个姑娘在没有聘礼的情况下与之结婚,这个制度是作了恶的。
当一个家庭并非靠财产而是靠赚得的钱维持生活时,通常的安排是男人挣钱妻子管理家庭开支。据我看来,一般
妇女的屈从地位55
地这是两人之间最合适的分工。如果在生孩子的生理痛苦以及初期抚养和教育孩子之外,再加上为了全家的舒适,妻子要仔细而经济地使用丈夫赚来的钱,她不只是承担了她那公平的一份义务,而且经常是较大的部分,即为他们的共同生存而需要作出的体力上的和精神上的努力。如果她再承担追加的部分义务,也难以从原来的部分解脱,只会妨碍她把事情做好。她自己不能照料孩子和家务,就无人代替她。存活下来的孩子,他们可能很好地成长,然而家务的管理可能很糟,即使从经济上考虑,妻子赚得的钱,其价值也是得不偿失的。因此,我想,在一种不公平状态下,让妻子用劳动所得增加家庭收入不是可取的习惯,她这样做可能对她有用,使她在法律上的主人男人眼中有更多价值。
但是在另一方面,这使他更加滥用他的权力,强迫她去工作,让她负担家庭生活,而他则用大部分时间去饮酒或闲荡。能挣钱的能力对妇女的尊严是重要的,如果她没有独自的财产。但是,如果婚姻是平等的契约,不包含服从的义务,如果其结合已不再压迫那些认为结合纯系灾难的人,而在道德上应享有在公正条件下分手(我现在不谈离婚)
的资格的任何妇女可以获得离异,如果在此之后她发现一切值得尊敬的职业像对男人一样地对她自由开放,那么,她在婚期内就没有必要为了保护自己而把能力用于这个特定的用途上。正如男子挑选职业时一样,当一位妇女结婚时,一般地说可以理解为她是选择了管理家务、生儿育女作为她努力的第一个目标,为此目的,可能要求她花费她生命的许多岁月,然而她并不拒绝其他目标或职业,只是拒绝与第一个目标的要求不协调的职业。根据此原则,经
65妇女的屈从地位
常地或定期地进行实际的户外职业,或从事诸如不能在家中进行的职业,将实际上排除多数已婚妇女。但是,把一般规则运用于个人的适合性应有最大的灵活性。不应有什么东西阻碍特别适合于其他职业的能力,尽管是结了婚也不要阻碍服从其才能。在她执行其全部家庭主妇的日常功能方面,应做相应的准备,以弥补可能是不可避免的短缺。一旦舆论对这个问题有正确的导向,这类事情可以完全妥善地留给舆论去调节,无需法律干预。
妇女的屈从地位75
第 三 章
对待妇女公正的平等问题涉及的另外一点,即接纳她们进入迄今为男人独占的一切职务和职业,我预料不难说服任何跟我一起探讨妇女在家庭中的平等这个题目的人。
我认为,坚持她们在家庭之外无资格的说法只是为了保持她们在家庭生活中的从属地位,因为一般的男性尚不能容忍同一个平等的人生活在一起这个观念。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缘故,我想,在现有的政治和政治经济的舆论状态下,几乎人人都承认排除人类的一半于多数赚钱的职业和几乎所有高级社会职务之外是不公正的。她们从呱呱坠地起就注定不能或不可能变得适合从事职业,而这些职业对最呆笨最卑贱的男人是合法地开放着的,或者不论她们可能是多么适合,也不允许她们从事这些职业,以便为了男性的独有利益而保留给他们。在上两个世纪,当人们认为需要提出除此之外的其他原因(很少有这样的事)以证实妇女之无资格时,很少把妇女的智力才能较差作为一个原因。有时在公共生活的斗争中真正进行个人才能的考验时(所有妇女并不除外)
,无人真正相信它。在那些年代提出的原因并不是妇女不适合,而是社会的利益,即指男人的利益,犹如国家的理由即指政府的方便以及对现行。。。。。
当局的支持一样,是足以作为狂暴残忍罪行的解释和借口的。
今天,有权力者使用一种平和的语言,不管他压迫什么人,总
85妇女的屈从地位
是借口为了他们的利益。因此,当禁止妇女做什么事时,人们认为有必要说而且愿意相信她们没有能力去做,当她们热望去干时,就说是脱离了成功和幸福的真正道路。要让这个理由听来似乎真实(我不说有确实根据)
,力陈者必须准备把它讲得比任何人面对当今的经验去做冒险事业更为详尽。只讲妇女的平均天赋不如男人的平均天赋,有一定数目是属于较高智力才能的职业,或者说适合做最高级的智力性质的职业或职务的妇女少于男人,都是不够的。必须主张没有妇女适合做这些事,最杰出的妇女的智力才能也比不上目前这些职务委诸的最平庸的男人。因为,如果执行职务是由竞争或任何一种与公共利益相关的选择的方式来决定,不必顾虑任何重要的职业会落入不如中等水平男人的妇女之手,或不如她们的男性竞争者的平均水平的妇女手中。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将是在这类职业中妇女少于男人,如果从大多数妇女总感到她们宁要无人与之竞争的职业看,这是在任何情况下必然会出现的结果。现在,最坚决地轻视妇女的人也不会冒险地去否认,当我们把近期的经验同几个时代前的经验加在一起时,许多妇女,不只是少数几个妇女已证明她们能做男人做的一切事情,可能无一例外,而且做得很好,值得称赞。最多只能说,有许多事她们没有一件干得像一些男人已干过的那么好——其中有许多达不到最高等级。但是也有极少数完全靠智力才能的事,她们尚未达到次于最高的等级。在执行这些职务中不允许妇女同男人竞争,难道还不够、还不无以复加地形成对她们的暴虐,对社会造成损害?说这些职务常被远不及许多妇女更适合的男人占据着,而在任何公正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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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中男人会被女人击败,难道这不纯粹是老生常谈吗?可能在什么地方有干其他事情的男人,他们对所说的事情可能比这些妇女更适合,这有什么关系呢?不是在一切竞争中都存在这种情况吗?难道适合高级职务的男人是那么过剩,致使社会得以拒绝可靠的人的服务吗?难道我们有把握永远能为正在空缺的有社会重要性的职责或职务找到一个男子,使我们把禁令加在占人类半数的人身上,预先就拒绝使用她们的才能,不管她们可能是多么出色,而我们却不损失什么吗?
而且即使没有她们我们也能做,难道拒绝她们公正地分享尊严和荣誉或拒绝给她们以所有人都有的平等的道德权利去按自己的爱好不顾自己的危险选择其职业(对旁人无损害)
,这能是公正的吗?不公正并不限于对她们,那些处于由她们的服务而得益的地位的人也分担了不公正。规定某类人不能当医生、不能当律师、或不能当国会议员,不但伤害了他们,也伤害了雇用医生、律师,或选举议员的所有人,使他们被剥夺了竞争者在这种努力中所产生的强烈竞争的刺激效果,被局限于个人选择的较狭窄范围内。
也许在我的详尽论述中,只限于公共性质的职务就足够了,因为如果论述是成功的,大概人们就会甘愿承认,妇女应被接纳到她们是否被接纳是至关重要的一切其他职业。在此,让我作为开始提出一种同其他一切职务有很大区别的职务,她们对此的权利完全同可能提出的关于她们的才能的任何问题无关。我指的是选举权,国会的和市政的选举权。对要去执行公众委托的人分享选择的权利,同为此委托而竞争完全是两码事。如果没有一个人投不适合当候选人的一位国
06妇女的屈从地位
会议员的票,这个政府无疑将是狭隘的寡头政治的政府。在选择将统治自己的人时表示自己的意见,是每个人应有的自卫手段,虽然他永远要被排除在统治的功能之外。妇女被认为是适合有这种选择的,可以从下面的事实推测,即法律已在最重要的事情上给了妇女自己以选择的权利,因为选择统治妇女终身的男人,总是被假定为她自愿作出的。在对公众委托的选举事情中,宪法的法规同一切需要的安全和限制包围着选举权,但是,无论什么安全在男性的事情上是充分的,在妇女的事情上就不必要求其他安全了。在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在无论什么限制内,允许给男人有选举权,在同样情况下,不允许妇女有选举权是毫无理由的。任何阶级的大多数妇女不大会同这一阶级的大多数男人在政治意见上分歧,除非是以某种方式涉及妇女的利益的问题。如果是这样,妇女要求选举权就是为了保证她们得到公正平等的考虑。这点应是明显的,即使是对不赞成我主张的信条的人也是如此。
即使每位妇女都是妻子,并且如果每个妻子都应是奴隶,这些奴隶更加需要法律的保护,而我们知道,当法律是由她们的主子制定时,奴隶享有什么样的法律保护。
关于妇女的适合性,不仅是参予选举,而且还有她们自己担任职务或担任涉及重要的公共责任的职业。
我已说过,这个考虑对于争论的实际问题并不重要,因为在公开职业上成功的任何妇女用事实证明了她是合格的。在任公职方面,如果那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排除不适合的男人,它也将平等地排除不适合的妇女,如不是这样,它接受的不适合的人可能是女人或是男人,这个事实并不增加邪恶。因此,只是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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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妇女可能适合于这些职务,在这些例外的情况上就关了门的法律,是不能由任何关于妇女的一般能力的意见证明其正当的。虽然上述的考虑并不重要,但它远非不相干。对它的不带偏见的观点,给反对妇女无资格的论点增添了力量,并以对实际用途的高层次考虑增强了这个论点。
让我们首先完全取出一切心理学的考虑,这种考虑趋向于表明,所谓存在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智力差别,不过是他们在教育和环境上的差异的自然结果,并不表明天性上的根本差别,更不必说极端低劣了。让我们只就妇女已经是或她们被公认曾经是什么样的去考虑妇女,考虑她们已实际地表现出的能力。她们已经做了的,如果没有其他什么,至少证明了她们能够做。当我们考虑到她们不是向着而是避开一切为男人保留的职业或目标被勤奋地训练时,当我凭着她们实际上已获得的成就加以判断时,很明显我为她们是采取了非常谦恭的立场。
因为,在这件事上,反面的证据没有价值,而任何正面的证据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不能推断一位妇女不可能成为荷马,或是一位亚里士多德,或是一位迈克尔。安吉洛,或是一位贝多芬,因为还没有妇女在任何一个卓越的行业中实际上产生过可与他们相比拟的作品。这个反面的事实充其量是使问题不确定并引起心理学的讨论。但相当肯定的是,一位妇女可以是伊丽沙白女王,或是底波拉①,或是贞德①,因为这并非推断而是事实。现在有一个莫明其妙的考
①《旧约全书》所载女先知和女豪杰。在她鼓舞下,以色列人打败迦南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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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现行法律排除妇女做的那些事情正是她们已经证明她们是能够做的事情。没有法律阻止妇女创作出莎士比亚的所有戏剧或谱写莫扎特的所有的歌剧。但是如果伊丽沙白女王或维多利亚女王不继承王位,就不可能被委以最小的政治责任,在这方面伊丽沙白女王显示了她同最伟大的人物是平等的。
如果不用心理分析,从经验可以推断出什么决定性的东西,那就是,不允许妇女做的事情正是她们特别有资格去做的,因为通过给予她们的很少机会,她们的政治才能已开辟了它的前程并变得引人注目,而在明显地是向她们自由地开放的卓越行业中,她们却未显著地为自己扬名。
我们知道,历史上进行统治的女皇较诸国王其数目何其少。在这很少的数目中,有非常大的比例的女皇表现出治政的天才,尽管其中许多位是在困难时期登上皇位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很多事例上,她们已以其优点扬名,这些优点同想像的和传统的妇女性格正相反,她们在智慧方面曾以其统治的坚定性和活力著称。如若在女皇和皇后之外,加上摄政以及省的总督,那么曾经当过人类的卓越的统治者的妇女的名单将增加到很长。
②这个事实是如此地无法否认,以致很久
① 贞德(1412—1431)法国民族女英雄,唤起法国民族精神抵抗英国,后被烧死。—译者② 如果我们考虑欧洲也考虑亚洲,则更是这样。
如果印度的公国是坚强地、警惕地和经济地被治理着,不用压迫去维持秩序,耕种在扩展,人民兴旺,那么,四个公国中有三个是由妇女治理的。我全然未预料到的这个事实,是我从印度政府一个很长的官方材料中找到的。有许多这样的事例:虽然按印度的制度,妇女不能治理国家,但继承人尚未成年时,她是这个王国的合法的摄政;常有尚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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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试图进行反驳,并把承认了的事实变成一种侮辱,说什么女皇比国王好是因为在国王统治下是妇女当政,而在女皇治下则是男人当政。
为反对一个拙劣的笑话去争论似乎是推理的浪费,但这类东西确实影响人的思想。
我曾听到男人们援引这个说法,似乎他们很神气地认为此中还有点什么。无论如何,它可以当做讨论的开始。当时,我说,在国王统治下妇女当政是不真实的。这类情况全然是例外,常有能力弱的国王如同通过女人一样通过他宠爱的男子的影响而把国家统治得很糟的。当一个国王仅是由于色情的习性而受一个女人统治时,就不大可能出现好的政府,虽然也有例外。不过,法国历史上出现过两位国王在许多年内自愿地交出了对事务的指挥权,一个交给他的母亲,另一个交给他的姊妹。其中之一,查理八世还是个孩子,他是遵循其父王路易十一世的意愿,而路易十一世是他那时代最有能力的帝王。另一位,圣路易是从查理曼时代以来最好的最有活力的统治者之一。这两位公主执政的方式是她们同时代的任何王子难以比拟的。查理五世皇帝①是他那时代最精明的帝王,拥有一个统治者罕有的大量有才能的人为他服务,是统治者中最不爱因个人感情而牺牲
年的继承人由于不活动和过度纵欲而早逝。
当我们考虑到那些女摄政王们从未公开露面,从未同自己家庭成员以外的任何男人谈过话,除非有帷幕相隔,她们不读书,如果读书,也无她们文字的书能就政务给她们以最少的指导,她们提供的妇女对政务的天然能力的范例是非常惊人的。
① 查理五世(150—158)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5—156在位。——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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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利益的,让他家族中的两位公主相继任尼德兰的女摄政,并在他在世的全部岁月让她们保持其官职(后来她们又为第三人继承)
,两位公主执政很成功,她们之中的一人,奥地利的马格丽特①是她那个时代最能干的政治家之一。这些就是问题的一面。现在,谈谈问题的另一方面。当人们说在女皇统治下男人当政时,是否了解为与国王被女人统治是同一个意思呢?是否指女皇选择她们个人享乐的伙伴作她们政府的官员呢?即使在后一点上最不检点的像叶卡捷琳娜二世那样的女皇,也很少这么做。
被认为是由于男性影响而出现好政府,也并不在这些事例中。此外,如果果真在女皇统治下比在一般国王统治下,行政权掌握在较好的人手中,这必定是女皇在挑选人才上有很强的能力。妇女必定是比男人更有资格担任统治者的职位,担任首席部长的,因为首相的主要任务不是自己本人去管理,而是发现最合适的人选去管理公共事务的每个部门。被认为妇女高于男人的一个方面的对人物最敏锐的洞察力,使她们在其他方面与男人的资格相似时,比男人更适合选拔人才,这几乎是每个统治者的最重要的任务。
即使不讲道德心的美第奇。德。卡特琳②也能感觉到德。奥皮塔尔大臣的价值。但是,多数伟大的女皇是由于她们的治国的天才而变得伟大的,而且因为这个缘因,她们的下属也工
①马格丽特(1480—1530)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者,曾于1507—1515,1519—1530两次任尼德兰女摄政,辅佐其侄子。——译者②卡特琳(1519—1589)法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
1560年12月,她的儿子法兰西斯二世国王夭亡,她出任查理九世的摄政。——译者
妇女的屈从地位56
作得好,这也是真的。她们自己掌握事务的最高方针,如果她们听取好的顾问的意见,她们就用这个事实有力地证明她们的判断使她们适合于处理政府的重大问题。
认为适合担任较重大的政治职务的人却不能胜任次要的职务,是不是合理呢?王子的妻子和姊妹不论什么时候只要被请求就可以像王子那样胜任他们的事情,但是政治家、行政官员、公司经理和公共机构总管的妻子和姊妹就不能干她们的弟兄和丈夫做的事,在事情的本质方面有没有任何理由呢?原因很明显,公主们,借助她们的等级被抬高到大多数男人之上的程度大于由于其性别被置于男人之下,人们从未告诫过她们,她们自己不适合于同政治发生关联,而是允许她们对周围发生的重大事情,像任何有教养的人一样,自然而然地感到很大兴趣,并且还可能被请去参予这些事情。统治者家庭的贵夫人是被允许对发展的兴趣和自由有同男人一样的范围的唯一的妇女。正是在她们身上找不到任何卑微之感。
恰好在那里并按比例对妇女的从政能力进行过试验的,她们就按这个比例被发现是适合的。
这个事实是同迄今世界上不完美的经验似乎已经显露的、关于妇女特有的倾向和癖性的最好的一般性结论相一致的。我不说她们将继续这样,因为正如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的,我认为任何人借口用天然素质来决定妇女是什么或不是什么,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是失于冒昧的。迄今为止,关于自发的发展,她们一直是被囿于如此不自然的状态,以致她们的天性不能不被极大地扭曲和伪装起来,没有一个人能有把握地断言,如果让妇女的天性像男人的一样自由地选
66妇女的屈从地位
择其方向,如果除了人类社会的条件所要求的并同样地给予两性的以外,无人试图给它以人为的扭曲,那么,在妇女所显露的性格和能力上,会同男人的有任何重大的差别吗?或任何一点差别吗?现在我将证明,现在存在的即使是最少争论的差别都只是由于环境产生的,没有天然的能力的差别。
但是,以妇女所知的经验去看待妇女,在这个问题上可以用比其他大多数笼统的概括较多的真理说,妇女的才干的一般趋向是朝着实际发展的。这个说法是同妇女现在和过去的整个社会历史相一致的,也同样地为普通的日常经验所证实。让我们来研究一下具有才干的妇女的智力能力的特性吧。它们都是一种使她们适合于实践并使她们走向于实践的。什么叫妇女的直观洞察能力?
它指的是对当前事实敏捷正确的洞察。
它与一般原则无关。从来没有人凭直觉去了解一个关于自然的科学定律,也不能凭直觉得出关于责任或谨慎明智的一般规则。
这些是对经验进行缓慢而又仔细的积累和比较的结果。
男人或女人的直觉通常在这方面并不突出,除非他们自己可以获取必要的经验。因为所谓他们的直觉的睿智使他们特别易于得到能从他们个人的观察积累的这类一般的真理。
结果,当妇女只要像男人一样,通过学习和教育偶然也得到旁人经验时(我使用“偶然”这个字是经过考虑的,因为就适合她们去更广泛地关心生活的知识来说,唯一受教育的妇女是自我教育的)
,她们一般地就比男人较多地具备熟练和成功的实践所必需的主要条件。受教育很多的男人容易缺少对现实的敏感,他们不明白他们被请去处理的事情中真谛是什么,而是他们接受告诫去期待的东西。一些有能力的妇女很少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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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她们的“直觉”能力使她们防止这种缺点。具有同等经验和一般能力的妇女,对于眼前立即出现的事物,通常比男人要明白得多。现在这种对现实的敏感,是有别于理论的实践能力所依靠的主要品质。
发现一般原则属于思索能力,洞悉和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它们可用或不可用构成实际的才能,在这方面,像现在这样的妇女具有一种特殊的适合性。我承认没有原则就不会有好的实践,并且承认观察的敏捷在妇女的能力中所占的主要位置,使她特别容易根据自己的观察形成操之过急的笼统概括,虽然同时随着她的观察的拓宽她也同样容易改正这些概括。然而改正这个缺点的方法是增加人类的经验,增加普遍的知识——这正是教育可以最好地提供的东西。一个妇女的错误就是一个聪明的自我教育的男人所特有的那种错误,这种男人常常看到经过常规教育的男人所看不到的东西,但是因缺少早已为人所知的知识而犯错误。
当然,他获得了许多早已存在的知识,否则他将难以为继,但是,像妇女一样,他的知识是他片断地拾取或随意地获得的。
不过,妇女思想的这种偏重于眼前的、真实的和具体的事实,其独特之处既是错误的来源,也是对相反错误最有用的反作用。纯理论的头脑的主要的和最具特征的错乱恰恰是缺少对客观事实的生动的洞察力和永不消失的敏感。因为缺少这一点,它们常常不只是忽视外露的事实对它们的理论的矛盾,而且完全看不到思索的正当目的,让思索走入迷途,进入没有真正生命居住的、没有生气的或无生气的、甚至是理想化了的领域,进入由形而上学的幻觉或仅仅文字纠葛所制造的人格化的影子的领域,并认为这些影子是最高的最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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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哲学的适当对象。一个从事理论和思考的男人,不是通过观察去搜集知识的材料,而是通过对行为科学和法则的综合真理的思考过程去努力获得,对于这样的男人,没有什么比在一个真正优越的女人陪伴和批评下去进行他的思考对他有更大的价值。如果能使他的思想保持在真实事物和自然现实的范围内,那就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它了。妇女很少疯狂地追逐抽象概念。作为个人而不是集体,她处理事情的习惯的思想倾向,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她对人的眼前情感更加浓厚的兴趣,使她首先考虑任何自以为用于实际的事情,考虑以什么方式使人们受其影响,这两件事使她根本不大可能相信任何使个人的见解被搞糊涂的思索,因此她处理这些事情就好像它们是作为完全想像的利益而存在的,是这种思想的一些纯粹的创造物,是不可能分解到生物的感情之中的。
因此,妇女的思想给予爱思考的男人以现实是有用的,而男人的思想则给予女人的思想以宽度和广度。在有别于广度的深度方面,即使是现在,妇女比男人有什么不利条件,我很怀疑。
如果妇女现在的智力特点即使在思索的帮助下也是可贵的,那么当思索已经完成,将把思索的成果运用于实践时,它们就更加重要了。由于已陈述过的理由,妇女是比较地不见得会犯男人通常的错误,即在一桩事情的特点使之不属于规则可以适用之列,或者规则需要特殊的改变时,他们仍要坚持这个规则。我们现在研究一下人们公认的能干妇女的另一优点,即较快的理解力。这不是适合务实的人的一种卓越的品质吗?在行动中,每件事都不断地要求迅速作出决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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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中,无此必要。只思索的人可以等待,可以拿出时间去考虑,可以搜集更多的证据,他不必担心会失去时机而要即刻完成他的哲学。在哲学研究中,从不足的材料中得出可能是最好的结论,这个能力确实并非无用;用所有已知的事实创立一个临时假设,常常是进一步探索的必要基础。而这个能力比哲学的主要的条件更有用处,为了辅助的和主要的工作,哲学家愿意用多少时间都行。
他不需要有快干的能力,倒是需要有耐心,慢慢地工作,直到不完全的真理已变得完全,一个推测已成熟为一个定理。相反,那些同瞬间即逝和易于消失的,一个一个事实而非各类事实打交道的人,思想敏捷的重要性仅次于思想能力本身。在行动的偶然事故中,他若没有能力立即运用控制力,他就等于完全没有能力。他可能适于做批评,而不适于行动。正是在这一点上,那些妇女和这些最像女人的男人就被公认为杰出的人。
另外一种男人,不问其能力可能多么高超,在充分运用时却很迟缓,即使在他很熟悉的事情上,判断的迅速和审慎行动的敏捷,则是逐渐的和后期的刻苦努力形成习惯的结果。
或许,人们会说,妇女的神经比较敏感,不大适合于家庭生活以外的事情。神经敏感使她爱动,易变,过于强烈地受一时的影响,不能顽强坚持,运用才能的能力不相等、不确定。
我想,这些集中了通常认为妇女不适合做较高级的、严肃的事务的大部分意见。这许多弱点不过是过剩的神经活力变成浪费,如果把这种活力引向一个具体目标就会终止。这些弱点也是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教养的结果,一如自从“发歇斯底里”
和晕厥已不再时髦,我们就看到它们几乎绝迹了。
07妇女的屈从地位
此外,高层阶级的许多妇女(虽然在我国少于其他国家)像温室中的植物,全然未经历过空气和温度的变化,未经任何职业的训练,未对循环和肌肉系统进行过刺激和发展的体育锻炼,同时,她们的神经系统,特别是其感情冲动的部分,却保持在不自然的活跃状态,她们之中那些未死于肺病而成长起来的体格,易于因细小的内部或外部原因而精神错乱,没有支持连续工作的体力或脑力的耐力,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被培养为生计而工作的妇女就无此类病态的特征,除非她们确曾在不通风不卫生的屋内做过度久坐的工作。年幼时同她的弟兄分享健康的体育和身体自由的妇女,晚年有充足的清新空气和足够运动的妇女,很少有致使她们无资格从事活跃工作的过分的神经过敏。的确有一定比例的男人和妇女,其超常程度的神经敏感是体质带来的,这种性格明显地变成了他们的生理组织的特征,对其生命现象的整个性质产生了极大影响。这个体质像其他生理构造一样是遗传的,遗传给女儿,也遗传给儿子,但是很可能是,并且大概是,这种(如通常所说的)神经气质的遗传是女人多于男人。我们假定这是事实,那么我要问,神经气质的男人是否不适合通常由男人担任的职务和事业?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有同样气质的妇女就不适合呢?这种气质的特点无疑在一定限度内会妨碍某些职业的成功,虽然在别的职业中对它有帮助。但是,当职业适合这种气质时,有时即使不适合,有高度神经敏感的男子也不断地做出最光辉的成功的榜样。他们的实际表现突出,主要是由于对较高程度的刺激比另一种生理构造的人敏感。他们的力量被激发起来后,同其他表现为通常状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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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大差别。仿佛他们被抬高到自己之上,做起事来轻而易举,是他们在其他时候办不到的。但是,除了体质弱的之外,这种高度兴奋并非一刹那即逝不留永久痕迹的,并不同坚持不变地对目标的追求相矛盾。神经气质的特点是能够保持兴。。
奋,持续长时间的工作。这就是精神具有的意义。它使良种。。
赛马不放慢速度地奔跑,直到它躺倒为止。它使那么多纤弱的妇女不仅是在这种利害关系中,而且是通过长期的有准备的脑力和体力的一连串磨难,保持着最崇高的坚定性。很明显,具有这种气质的人特别适合可称之谓人类领导的行政部门。他们是伟大的演说家和传道者的材料,是道德影响的令人佩服的传播者。他们的体质也许被认为不大利于内阁中的政治家或审判官所需要的品质。如果这种后果的产生必然是由于人们易于兴奋,他们必须永远处于兴奋状态,那就会是如此。但这完全是一个训练的问题。强烈的感情是强烈的自我控制的工具和因素,但需朝这方向培养。培养之后,它不但造成冲动的英雄,也造成征服自己的英雄。历史和经验证明,最易动感情的人,他们对责任的情感是最狂热最严格的,如果他们的热情曾被朝着那个方向训练的话。
在一件案子中,审判官的情感是强烈地倾向于另一方的,而他能作出公正的判决,是他从那种同样情感的力量获得了正义责任的坚强意识,使他得以战胜自己。这种使人离开他日常性格的崇高热情的能力,也反作用于日常性格本身。当他处在这种不寻常状态时,他的愿望和力量变成他用来比较和用来估量他在别的时候的情感和行动的典型。他的习惯性目标表现为一种在崇高的兴奋的时刻形成的并与之同化了的性格,虽然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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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本性看,这些只能是短暂的。种族的以及个人的经验并未表明,具有兴奋气质的人比不易兴奋的人一般地较为不适合思索或实践。法国人和意大利人的天性无疑比条顿族人更易于神经兴奋,至少同英国人相比,他们更多地习惯日常的情感生活,然而他们在科学、公共事业上,在法律和法庭的高位上,或在战争中,就不那么伟大吗?
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古代希腊人是人类最易激动的种族之一,他们的子孙和继承者依然如此。要问在人类的成就中哪一项他们不领先,那是多余的。罗马人作为同等的南方民族,大概也有同样的原来的气质,但他们国家严格的纪律性,像斯巴达人那样,使他们成了相反类型的民族性格的典型。他们的天然感情的较大力量主要表现在强度上,这种强度使原来相同的气质可能给予人为的气质。如果这些事例为一个天然地易于激动的民族可能是怎样形成的树立了榜样,那么,爱尔兰的克尔特人提供了一个最合式的范例,说明在无人干扰时他们是怎样的(如果几个世纪都在坏的政府的间接影响下,并在天主教统治集团和笃信天主教的直接训练下,可以被说成是听任他们自己生活的)。因此,爱尔兰人的性格必须看成是不利的例子,可是当个人环境变得全然有利时,什么民族对最为多样的个人地位表现了较大的能量呢?
正如把法国人同英国人相比、把爱尔兰人同瑞士人相比、把希腊人或意大利人同日尔曼种族相比一样,拿妇女同男人相比,一般说来,可能发现他们做同样事情,在特别卓越的种类上有些不同,但是,如果她们受的教育和培养是适于改正而不是加重其气质易有的弱点,那她们在整体上是完全可以做得很好的,我看不出有任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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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去怀疑。
然而,假定妇女的思想生来就比男人的灵活些,很少能长时间地坚持作同样继续的努力,更适合把能力分散在许多事情上,而不是只沿着一条道路走到可能达到的最高点;现在就她们(虽然不是没有大量的和为数不少的例外)
而言,可能是真的,这正是在一组观点和职业中最需要吸收整个思想的事情上,可能说明妇女落后于男人的最高等级的原因。可是这个差别只能影响其卓越的种类而非卓越的本身或其实际的价值。
有待证明的是,这种头脑的一部分的独特的工作,这种于单一的题目上吸收整个思想的能力,以及把能力集中在单一的工作上,是否是人类能力的正常的和健康的状态,甚至是为了思索之用。我认为,由这种集中于特定的发展上之所得,就在思维能力中失去了生活的其他目的。我的肯定的意见是,即使在抽象思维中,时常地回到一个困难的题目上比不间歇地停在它上面,脑子可以工作得多些。
无论如何,为了实践的目的,从它的最高级到最低级的部门,迅速地从一个研究题目转到另一个,在二者之间不让智力的泉涌低落下去,这种能力是更为可贵的能力。正由于被批评为好动,妇女突出地具有这种能力。她们也许生来就有这种能力,但她们肯定是由于教育和训练才有的,因为差不多妇女的职业就包括管理细小而众多的琐事,在每一件琐事上思想哪怕是一分钟都不能停留就必须转到另外一件事情上,如果有什么事要求较长的思考,必须在额外的时刻赢得时间。确实,妇女在几乎任何男人都不想思考的情况下和时间内所表现出的思考能力,思考常常引起人们的注意。妇女的头脑虽然可能只
47妇女的屈从地位
被一些小事所占据,但很少允许它闲着,而一个男人,如果他没有思考他认为是他一生的事业时,脑子则常是闲着的。
妇女的日常生活的任务是平凡的事情,但像世界的运转一样,很难停止。
但是,(据说)
男人的智力才能高于妇女是有解剖学的证据的:男子的脑子大些。我的回答是,首先,这个事实本身就是可疑的,从未确定女人的脑子小于男人。如果只是因为妇女身体的骨架通常比男人的小而作出这种推断,必将引出奇怪的后果。照此说法,骨骼高大的男人其智力一定比矮小的男人奇妙地高超,大象或鲸鱼必然大大超过人类。解剖学家说,人类脑子的大小何况与身体的大小不同,即使与头部大小也不同,一个脑子绝不能从另一个脑子得到推断。可以肯定,有些女人的脑子同任何男人的一样大。据我所知,有一个称过许多人脑重量的人说,他所知道的最重的脑子是一位妇女的,比库维尔(以前记录的最重的)的还重。
其次,我必须指出,人们尚未很好地了解脑子和智力的准确关系,这还是有很大争论的问题。
我们不怀疑二者之间有很密切关系。
脑子无疑地是思想和感觉的物质器官,并且(在把关于不同的智力才能专属脑子的不同部分这个未决的大问题加以抽象化的时候)
我承认,如果器官的大小对这种功能全然无关,如果不能从器官的大小得到能力的相应增加,那将是一种反常现象,并且是我们所知的生命和人体组织的一般规律的例外情况。但是,如果器官仅仅以其大小造成影响,那么,反常。。
现象或例外情况将是同样多的。在本能力量的一切更精密的作用中,有生命的创造作用是最精密的,其中又以神经系统
妇女的屈从地位57
最为精密,效果的差异则取决于身体能因的量的差别,也取决于其质的差别。如果器官的质量是由它能做工作的优良和精细程度来检验,迹象指明了在女人的脑子和神经系统中平均说来质量的优良比男人好。除去难以证实的质量的抽象差别外,一个器官的效率不只是取决于其大小,而且在于其活动:关于这一点,我们有一个血液流经它时的能量的大概测定,刺激和恢复的力量主要地依靠循环。并不令人惊讶的是,——的确有一个假设同实际观察到的两性智力活动之间的差异很吻合——如果一般说来男人在脑子的大小上占优势,那么女人在大脑循环的活力方面占优势。基于类似的推测,其结果会引导我们预期器官的差异同我们最常见的相对应。首先,可以预期男人的智力活动可能慢一些,他们既不像妇女那样思路敏捷,又不能感觉敏锐。大个子的人进入充分的行动需要更多的时间。
另一方面,一旦充分行动起来,男人的脑子能承受更多的工作。它在最先从事的行业中持续最长,从一种行动方式转换为另一种行动方式,就会有较多困难。但是,它在正在做的事情上,可以长时间地去做,不会失去力量,或者无疲劳感。我们不是发现男人最胜过女人的事是那些需要对某个思想进行苦苦思索和长时间琢磨的事情,而妇女干得最好的是那些必须很快完成的事吗?女人的脑子容易疲劳,容易较快地用尽,但在耗尽的一定程度上,我们应预期它能较快地恢复。我再重复说一下,这种推测完全是科学上的假设,充其量它不过是提出一条探索的路子。我以前曾谴责过那种观点:认为已经肯定知道两性的平均强度或智力才能方面的任何根本自然差别,就不谈这种差别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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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了。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差别,只要对性格形成的心理规律作过少量研究,甚至是一般方法的研究,并且在特殊的事情上从未完全科学地运用过;只要性格差别的最明显的外部原因习惯地被忽视——被观察者忽略,以及被自然历史和精神哲学的流行学派以一种高傲轻蔑的态度所对待时,不论是谁,不论他们是否在物质世界或精神世界寻找造成人与人之间主要差别的根源,他们总是同意诽谤那些倾向于用人同社会和生活的不同关系来解释这种差别的人。
对妇女的天性形成的观念,纯属先验的概括,没有哲学和分析,它是建立在最初存在的一些事例上,其可笑的程度致使在不同国家流行的观点各有不同,根据这个国家的舆论和社会环境给住在这个国家的妇女以某种发达的或不发达的专长。一个东方人认为妇女天生地是特别耽迷肉欲;在印度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基于此观点对妇女的粗暴辱骂。一个英国人通常认为妇女生来是冷漠的。关于妇女多变的谚语大多起源于法国,来自弗朗西斯一世著名的两行为一节的上下诗句上。
在英国,普通的评语是说妇女比男人多么坚贞不变。
不坚贞,在英国比在法国较长时间被认为是妇女不足称道之处。
此外,英国妇女最深处的天性是较多地屈服于舆论。顺便说一下,值得提及的是英国人处于特别不利的地位去判断什么是自然的或什么是不自然的,这不但是对妇女,而且也对男人,或者对所有一起的人,至少如果他们只运用英国的经验去判断是如此,因为没有什么地方像在英国那样,人的天性表现出的原始特征那么少。在好的和坏的方面,英国人比任何其他的现代的人民离原始状态较远。
比起任何其他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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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更多地是文明和纪律的产物。英国是一个社会纪律获得最成功的国家,这倒不在于战胜而在于压制一切可能与之冲突的东西。英国人比任何其他人民,不但更多地按规则行动而且按规则感觉。在别的国家,教育舆论或社会要求可能成为一股较强大的力量,但在其下面,个人天性之激励常常可见并常常与之对抗:规则可能比天性更强有力,但天性仍在。
在英国,规则已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天性。生活的大部分不是追随规则控制下的爱好,而是无爱好,只有服从规则。无疑,这有其好的方面,虽然也有极坏的方面,但是它必定使英国人特殊地无资格从自己的经验判断人类天性的原来趋向。
别处的观察家在这问题上易犯的错误属于另一种性质。
一个英国人对人类天性无知,一个法国人则对它有偏见。英国人的错误是消极的,法国人的错误是积极的。一个英国人总以为事情并不存在,因为他从来看不见它们,一个法国人认为它们必定永远存在并且必需存在,因为他看见了它们。一个英国人不了解天性,因为他不曾有机会观察它,一个法国人通常对它了解很多,但常常了解错误,因为他只看到不纯真的和扭曲了的天性。社会引起的人为状态以两种不同的方式掩盖了作为观察目标的事物的自然趋向:消灭天性或改变天性。在前一种情况下,只留下天性垂死的残余供研究,在后一种情况下,天性留下很多,但是它可能向任何方向、而不是向其自发地生长的方向扩展。
我曾说过,现在尚不能了解男人和妇女之间的智力差别究竟有多少成分是天生的,多少成分是人为的,是否完全存在某种天生的差别,还是要去掉一切假设的差别的人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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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显露出来什么样的天生性格。我并不准备去尝试我曾认为是不可能的事,但怀疑并不禁止猜想,何处肯定难以达到,那里依然有办法达到某程度的可能性。首先,实际观察到的差别的起源是思索最易取得的,我将试着通过可达到它的唯一途径,通过探索外部影响造成的智力后果去接近它。我们无法把一个人同其环境条件隔开去试验性地确定他按天性应是怎样的,但我们可以研究他是什么人、他的环境怎样以及一个人是否可能被塑造成另一个人。
然后,假使我们除去的仅是体力强壮的肉体的一个方面,让我们看一看观察提供的妇女明显不如男人的唯一显著的事例。没有称得上是第一流的哲学、科学或艺术的作品出自妇女之手。如不假定妇女天生地不能创立它们之外,还有什么方法说明其原因吗?
首先,我们可以公正地提出问题,经验是否提供了引发这种现象的充足理由。
除了极少的例外,妇女从开始在哲学、科学和艺术上一试其才能以来,尚未满三代人。
只是在当前这一代,她们的尝试才多一些,即使现在,除英国和法国外,其他地方仍是极少的。
还有一个有关的问题:在思索或艺术创造中,一个具有一流水平要求的头脑,是否只能靠预测的机会,在时间流逝的过程中,在其情趣和个人地位允许她们奉献给这类事业的这类妇女中间找到呢?在尚有时间从事的一切事情上——除了在卓越阶梯上的最高等级以外,特别是在她们曾经最长期地从事工作的部门,文学(散文和诗)——妇女写得不少,从她们从事文学的时间和参加竞争的数量来说,曾获得高级奖的人数已达到了预期目标。如果追溯到早期,很少妇女做此种尝试,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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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少数人中的一些人仍然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希腊人总是把莎孚①列为他们的伟大诗人。
我们也可以设想,据说曾当过平德尔的教师的米尔蒂斯和五次从他那里领走诗的奖金的科林娜必然至少有足够的优点才被认可同那伟大的名字相比拟的。阿斯帕西娅未留下任何哲学著作,但苏格拉底向她求教并公开承认受到教诲,已是公认的事实。
如果我们研究现代妇女的作品,并把它们同男人的相比较,在文学或艺术领域,可能被发现较次于男人的,主要地集中在一件事上,然而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即缺乏独创性。
不是完全没有独创性,因为每一件具有某种实际价值的精神产品,总有它自己的独创性,即头脑本身的一种想像,不是其他某种作品的复制品。从自己的观察或思考过程产生而不是借来的独创思想在妇女的作品中是很丰富的。但是她们尚未产生出构成一个时代的思想的伟大而发光的新观念,也未在艺术上产生根本的新观念,开创一种前所未有的可能的思想效果的前景,并建立一个新学派。她们的作品大多是以现有的思想为根据,因而她们的创作同现有的类型无大的差别。
这就是她们的作品表现出的较差方面,而在技巧、运用思想之细致以及文体的完美方面并不次。
在写作上,在处理细节上,我们最好的小说家大多是妇女。在所有现代文学中,没有比斯塔尔夫人的风格更富于表达思想的技巧,作为纯艺术精品
①莎孚是纪元前600年左右的希腊诗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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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样板,没有比桑德夫人的散文更优美的,她的风格对神经系统的作用犹如海登或莫扎待的交响乐。
正如我已说过的,主要是缺少构思的高度独创性。现在来考察一下,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解释这个缺陷。
那么,让我们记住在纯粹思想的范围内,在世界存在的所有时代,在教养进步的过程中,伟大的和富有成果的新的真理只能靠天才的单一力量来获得,很少靠预先的研究和知识积累。在所有这些时代,妇女没有进行整个的思索。从希帕蒂娅①的时代到宗教改革时期②,著名的海罗伊沙几乎是可能有这类成就的唯一女性,并且我们不知道,由于她的生活的不幸可能对人类损失了她的多大的思索能力。自从相当数量的妇女开始培育严肃的思想以来,要获得独创性的条件并不容易。用独创能力的单一力量可能达到的一切思想差不多早已达到了,而独创性,在这个字的任何高度的意义上说,除了经受过严格训练并非常精通以前的思想成果的人以外,现在几乎没有人能具备。
我想,正是莫里斯③先生,曾对现在的时代评论说,最有独创性的思想家是那些最熟知其先辈想过
①希帕蒂娅(约370—415)
,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第一位著名的女数学家。
她是学术和科学的象征;那时学术和科学被早期的基督教徒看成是与异教徒信仰一样的货色。因此,在基督教徒和非基督教徒之间的紧张关系和骚乱中,她成了一位中心人物。骚乱曾使亚历山大城多次遭难。她于415年遭一群狂热的基督教徒杀害。——译者②欧洲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结果是新教的成立。——译者③莫里斯(1805—1872)
,英国神学家、著作家、基督教社会主义创始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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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的人,而且今后将永远是如此。现在,给大厦增添的每一块石头都必须放在那么多其他石头的顶之上,谁想参加现在阶段的工作,都需经过向上爬和携带石头的长过程。有多少妇女经历过这个过程?
也许妇女中只有萨默维尔太太懂得,为了做出任何重大的数学发明,现在需要尽量多的数学;她没有能成为那两三位在一生中把她们的名字同这门科学的某些惊人的进步相联系的妇女中的一个,这能证明妇女较差吗?
自从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以来,有两位妇女对之懂得不少,足以就此写出有用的东西,在同一时期曾对之写过文章的无数男人中,老实说有多少人可以说出更多的意见呢?如果迄今没有一位妇女成为伟大的历史学家,有多少妇女曾有过必需的渊博学识呢?如果没有一位妇女成为伟大的语言学家,有多少妇女学过梵文和斯拉夫语、《亚吠陀》经解合刊的古波斯语和乌尔菲拉的哥特文呢①?
即使在实际问题上,我们都知道未经训练的天才其独创性有多少价值。它意味着,在发明的初步形式中,重复发明已经发明的并且经过许多后继的发明者改进了的某种东西。当妇女具备了要求所有男人成为有卓越独创性的那种准备时,人们再根据她们独创能力的经验去加以判断还来得及。
无疑会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个未广泛而准确地学习别人在某个题目上的思想的人,由于天生的睿智具有幸运的
①哥特文是居于黑海流域的哥特人的语言,属于古日耳曼语的一支,同德语极相似。乌尔菲拉主教在5世纪翻译圣经被认为是他创造了哥特文的字母。——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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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知识,他可以提出这种知识,但不能证明它,然而当它一旦成熟时,可能给知识以重要的补充,但是即使那时,也不能公正对待它,直到拥有前述条件的其他一些人接过它加以检验,给它以科学的或实际的形式,并使之在哲学或科学的现存真理中占据它应有的位置。是否认为这类巧妙的思想就不在妇女中出现呢?它们千百次地出现在一个有知识的妇女的头脑中,但大多丢失了,因为没有一位丈夫或朋友具有另外一种知识,可以恰当地评价它们并使之公诸于世。即使它们被公诸于世,通常也是作为丈夫的观点而不是原来的真正的作者的观点出现的。谁能说出由男性作者提出的最有创见性的思想,有多少是属于妇女提出的,而属于他们自己的只不过是检验和作出理论呢?
如果我可以用自己的例子判断,确实有很大一个比例是这样的。
如果我们从纯粹思索转到狭义的文学和美术上,那就有很明显的理由,说明为什么妇女的文学在其一般观念和主要特征上是模仿男人的。正像评论家充分地说明的那样,为什么罗马的文学没有独创性而是模仿希腊的呢?只是因为希腊人走在前头。假如妇女同男人不住在同一个国家,从未读过他们的作品,妇女就会有自己的文学。像现在,她们没有创作一部文学作品,因为她们发现已经有人创作了一个高度进步的文学。如果古代的知识并未中止,如果文艺复兴发生在歌德式大教堂建成之前,它们是永远不会建成的。
我们看到,在法国和意大利,模仿古代文学阻碍了文学独创性的发展,甚至在发展已经开始之后。所有从事写作的妇女都是伟大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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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学生。
一个画家,即使他是一位拉斐尔①其早期作品的风格也难以同他教师的区分开。即使是莫扎特,其早期的作品也没有表现他有力的独创性。岁月对一个有天赋的个人有什么影响,世代对大多数人民亦然。如果妇女的文学依据自然趋向的某种差别注定要同男人有不一样的集体性格,在它能把自己从接受的影响下解放出来,由自己的感情冲动引导以前,就需要比已经消逝的时间更加长得多的时间。但是我相信,如果不能证明妇女有共同的自然趋向并使其天才与男人的相区别,然而她们之中的每个作家个人却有她个人的趋向,这种趋向目前依然被先例和榜样压制着,因而在她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发挥之前,需要更多几代人的时间才足以成功地抵制那个影响。
在严格称谓美术的领域里,妇女独创能力较差的明显证据显得最突出。既然舆论(可以这样说)未把她们排除在这个领域之外,而是鼓励她们,而且她们受的教育并未略去艺术,在富裕的阶级中,还是主要内容。然而,她们在这一方面的努力比在其他方面更缺乏男人获得的最高成就。
不过,在美术上比在任何其他事情上,这个缺点比起常见的更加普遍真实的事实无需作解释;专业人员较诸业余爱好者有极大的优越性。在受过教育的阶级中的妇女差不多普遍地或多或少受过美术方面这样或那样的美术教育,但并不是让她们以此作为谋生之计或获得社会影响。
女艺术家都是业余爱好者,例
①拉斐尔(1483—1520)
,意大利画家,在文艺复兴盛期将意大利艺术发展到最高水平的杰出人物。——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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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只是这类能够证明这个普遍事实的人。妇女接受音乐教育,不是为了创作的目的,而只是为了演奏,因此,在音乐领域男人只是作为作曲家才高于女人。在艺术领域,妇女不同程度地以之为职业,并作为生活职业的唯一方面就是戏剧表演,她们是被承认与男人平等的,如果不是高出一筹的话。
为了使对比公平起见,应以妇女在艺术上任何方面的成就同不是专业人员的男人在这方面相比。
例如,在音乐作曲方面,妇女一定创作过好的作品,完全像男性业余爱好者所作。现在有少数妇女把绘画当作职业,她们已开始表现出可以料想的那样多的才能。即使是男性画家(对不起,罗斯金①先生)
在近几个世纪也未创作出什么杰出的形象,妇女要做到还是遥远的事。为什么古代的画家比现代的高超得多?原因是那时有一批高层的男人从事艺术。十四和十五世纪意大利的画家是他们那个时代最有成就的人。他们之中最杰出的人像希腊的伟人一样是一些博学之士和有权势的人。不过在他们那个时代,对于男人的情感和观念来说,美术就是一个人能在其中显示卓越才能的最重大的事情;并且因为从事美术,男人可以成为统治者的陪伴,等同于最高层的贵族,一如现在只有政治和军事业绩才可以使他们做到的一样。在现代,有相似才干的男人为了自己的声誉,为了现代世界之用,有比绘画更重要的事去做,只是不时有一个雷诺斯②成一个特纳
①罗斯金(1819—190)英国作家、评论家和艺术家,对维多利亚时代公众的审美观产生过重大影响。——译者②雷诺斯(1723—1792)
,英国著名的人像画家和艺术理论家。——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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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在名人中的有关地位,我并不自称有一种看法)
从事那种艺术。音乐属于另一类情况,它不需要头脑的同样一般的能力,而似乎是更依赖于天赋,并且可能被认为令人惊讶的是,伟大的音乐谱曲家中无一是女性。但是,即使对伟大的创作成为有用的天赋,也需要学习,而且需要对事业专心致志。产生过第一流作曲家、即使是男性作曲家的仅有的国家是德国和意大利,在这两个国家内,就特别的和一般的教养而言,其妇女大大落后于法国和英国的,一般地说(并不夸张地说)
,她们很少受教育,并且很少受过任何较高级智力才能的培育。在那些国家里,通晓音乐谱曲原理的男人必定是数以百计,也许是数以千计,而妇女仅仅是很小的比数,所以在那里,就以一般的学说而论,我们再不能合理地期望看到比一个杰出的妇女对五个杰出的男人更高的比例。在近三个世纪,不管在德国还是在意大利,都没有出现五十位杰出的作曲家。
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有助于解释:即使对双方都同样开放的工作,为什么妇女落在男子之后。有一点是,很少妇女有时间去从事工作。
这也许似乎是个怪论,但它是无可怀疑的社会事实。每个妇女的时间和思想都用在前面说过的许多要求她们做的实际事情上。首先,主持家务和家庭开支至少每个家庭要占用一位妇女,一般地是一位成熟年龄的和富有经验的,除非这家阔绰到可以雇人代做,并忍受由这种方式进行管理不可避免的浪费和渎职。
管理家务,即使在其他方面并不劳累,对于思想却是极为繁重的,它需要不断的警惕,需要任何细节也逃不过的眼睛,每时每刻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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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料的或未料到的问题要考虑,使管家的人很难从中摆脱。
如果一位处境安逸的贵妇,能多少从这类烦扰中解脱,但她仍得管理整个家庭的社交,前面那些事情越少烦扰她,社交活动总是越来越发展:晚宴、音乐会、晚会、晨访、书信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所有这些都是社会专门强加给妇女的非常有吸引力的责任,同时也使她们自己打扮得富有魅力。一位能干的高等阶层妇女总能充分发挥其才能于培养风度和谈话技巧。只要看一看这个问题外表的一面:所有认为穿戴得好(我不是指穿得阔绰,但是穿着要表现出欣赏力,适合自然的和人为的习惯)是有价值的妇女,必须对自己的穿着、也许还要对其女儿的穿着给予很大的不断的考虑,仅此就是向着在艺术、科学或文学上获得可敬的结果迈了一大步,并且实际上用掉了她们可用于任何一种事业的很多时间和脑力①。
如果有可能,这许多细小的实际的兴趣(对她们就变得很大了)留给她们的或是很多空闲时间,或是很多精力和思考的自由,去专心致力于艺术或思索,那她们必定比大多数男人有大得多的创造性的活动能力。然而还不止于此。妇女除了
①“这似乎是同样的思想的正确转变,它能使人如同在较稳定的艺术原理上一样,在装饰上获得真理,或者什么是正确的公正观念。它依然具有同一个完美的中心,虽然是小些圈子的中心。可以用允许有好的或坏的欣赏力的服装时样说明这一点,妇女外衣的组成部分不断地变换,从大到小,从短到长,但一般的形式仍保留着,虽然在非常微弱的基础上,依然是比较地固定的一般外衣,但这是服装时样必须依赖的基础。那个发明最有成绩的或衣服最富欣赏力的人,大概会从用于较大目标的同样睿智中发现同等的技巧,或在艺术的最高级劳动中形成同样正确的欣赏力。”——乔舒亚。雷诺爵士(1723—1792,英国著名人像画家。——译者)的论文集,Disc。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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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经常的生活事务外,人们还期望她有永远是供每个人支配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一种摆脱诸如此类要求的职业,如果他还有一种工作,那他把时间用在工作上是不会得罪任何人的。职业是人们能接受的某人不回答向他提出的临时要求的可靠的借口。而妇女的职业,特别是她选择的和志愿的职业,也被当作把她从被称作社会的需求中解脱出来的借口吗?
她最必要的和公认的职责是很少被允许解除的。
她必需家中有病人或有什么意外,才能把自己的事放在别人的娱乐消遣之上。她必须永远听从一些人、通常是所有人的指挥。如果她要学习或有某种爱好,她只能抓住偶然地出现的可以利用的短暂时间。有一位著名的妇女,在一本我希望有朝一日能问世的著作中说,说真的,一个妇女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剩余时间干的。在需要不断注意并需要把生活的主要兴趣集中在上面的一些事情上,如果妇女未获得最高的盛名,又有何奇怪的呢?
这就是哲学,最重要的这就是艺术,除了思想和情感的专注之外,手也必须经常练习,才能获得高技巧。
此外,还应增加另一种考虑。在各种艺术的和智力的工作中,有某种程度的熟练,就足以以此谋生,而要想有传世的伟大产品,则需要高度的熟练。为达到前一种情况,在所有那些追求职业性工作的人的事例中均有充分的动力,另一种情况,如果没有或者在其生命的某个时期内没有对名声的热切渴望,几乎是很难达到的。通常正是要有一种足够的刺激去做长期耐心的苦工,即使在最伟大的天赋的事业中,为了职业的巨大成功,也绝对地需要单调辛苦的工作,因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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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职业中,我们已经有众多最高天赋的光辉的记录。
现在,不问是自然的或人为的原因,很少妇女有追求功名的渴望,她们的雄心一般局限于较狭小的范围。她们寻求的影响是对周围的人的影响,她们希望被自己看见的人喜欢、爱慕和敬佩。
因此已经精通的知识、艺术和成就几乎总令她们满足。这是在评判现在的妇女时不能不估计在内的其性格的一个特征。
我一点也不相信这是妇女与生俱来的,这只是环境对她们的自然结果。男人热爱名声是被教育和舆论鼓励的,为了名声而“轻视娱乐并过劳累的日子”
,即使被说成是她们“最后的虚弱”
,也被视为“崇高思想”的一部分。名声是接近野心的一切目标,其中甚至包括妇女的欢心的途径,从而刺激了成名的热望,而对于妇女本身来说,这些野心的目标都是关闭的,而追求名声本身就被认为是胆大的、非女性的事。此外,当社会规定她的一切责任都在她日常生活接触的人身上,并且设计了她的全部舒适生活都依靠他们时,妇女的兴趣怎能不完全集中在她给予这些人的印象上呢?妇女为我们人类着想的自然愿望不比男人少,但是社会却是这样安排事情的:在通常情况下,她只能通过对丈夫或男性亲友的关心去取得对公众的关心,而她私人的考虑却因她自己表现出色,或者因她不是以男人的附属品而是以其他性格出现就丧失了。谁最不能估量妇女对整个家庭的思想和社会地位以及全部生活习惯造成的影响,谁就必然很容易从这个影响中找到妇女和男人之间几乎所有差别,其中包括妇女全部较差的差别的一个充分的解释。
至于被认为有别于智力差异的道德差异,通常得出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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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是妇女处于优势。她们比男人好是公认的;一个必然令每个有志气的妇女苦笑的空洞颂扬,因为较好的应服从较次的成了确立的常态并被认为是完全合乎自然的,这在生活中尚无他例。如果这一段讲话有点好处,也只是男人承认了权力的腐蚀性影响;因为这个事实,如果是事实的话,肯定证明或解释了唯一的真理。说真的,苦役,除了它实际上的残忍之外,虽然败坏双方,但它对奴隶的败坏却少于奴隶主。道德天性被约束,即使是被专断的权力所约束,也比被允许无约束地去行使专断权力更为有益。
据说,妇女很少触犯刑法,比男性罪犯少得多。我不怀疑以同样真理可以说,黑奴也是这样。在他人控制下的人不可能时常犯罪,除非其主人命令或主人有其目的。世人,其中包括一群好学的男人,不知道和忽视社会环境的所有影响,我不知道还有何更重大的盲目的事例,比他们对妇女智力的愚蠢藐视、对妇女的道德、天性的愚蠢颂扬更为严重的。
关于颂扬妇女较高的道德美德的格言,可以与指责她们对道德偏见负有重大责任配成一对。有人对我们说,妇女不能抗拒个人的偏见,她们对重大事情的判断被同情和反感所歪曲。假设如此,妇女被个人情感引入歧途是否比男人被个人利益引入歧途更多些,尚待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主要的区别在于,男人由于关心自己而离开责任和公共利益的方向,妇女(不允许有她们自己的私人利益)由于对别人的关心则不是这样。还要考虑的是,妇女从社会受到的一切教育,灌输给她们这种情感:同她们有关系的只是她们对之负有义务的那些人,只是她们被召唤去关心其利益的人。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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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使她们对于较大利益或较高的道德目标的智力关注,即使是初步的观念也是陌生的。对她们的不满最后只归结为一点,她们过于忠实地完成教导给她们的单一的义务,并且几乎是允许她们去实践的唯一的义务。
有特权者对无特权者的让步很少是出于比许多无特权者勒索他们更好的动机,任何反对性特权的论点似乎很少为多数人所注意,只要他们能对自己说,妇女并不抱怨。这个事实肯定使男人可以较长时间保留不公正的特权,但并不使它有一点公正。对东方人回教徒的女眷也可以说同样的话:她们并不抱怨不允许她们享受欧洲妇女的自由。她们认为我们的妇女是令人难以忍受地大胆和非女性的。连男人也抱怨一般的社会制度,这是多么罕见啊!如果他们不知道在其他地方存在着不同制度,那么此类抱怨更是稀罕了。妇女并不为她们的共同命运而不满,如果她们抱怨,就是在妇女写的作品中常有的对命运的悲伤的哀歌,只要这种哀歌不被怀疑有什么实际的目的,它就会更多。她们的抱怨就像男人对人类生活一般的不满一样,并无意去谴责,也无意为任何变化申辩。然而尽管妇女不抱怨丈夫的权力,每个妇女却抱怨她自己的丈夫或她朋友的丈夫。在所有其他的苦役上也一样,至少在解放运动开始时是如此。奴隶开始并不抱怨其主人的权力,只不满其暴虐。
国会下院议员从要求少许市政特权开始,接着,要求免除未经他们同意的税收。
那时,他们会认为,要求分享国王的统治权力是极大的僭越。现在,妇女是唯一的例子,当她们反抗已建立的规则时,仍被以同样的眼光视为如同以前的一个臣民要求有反抗其国王的权利。一个妇女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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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了她丈夫不同意的任何运动,她便成了一个殉难者,甚至不能成为一个传道者,因为她的丈夫可以合法地终止其传道者生涯。在有相当数量男人准备同她们一起参加之前,不能期望妇女自己会献身妇女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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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还有一个问题,其重要性不亚于已讨论过的那些问题,而且它的主要之点是那些信心有些动摇的对立者最迫切提问的。建议对我们的习惯和制度进行改变,我们从中能得到什么益处呢?假设妇女得到自由,人类的境况是否会完全变得更好?如果不会,为什么要扰乱人们的思想并以一种抽象权利的名义企图进行一次社会革命呢?
对于改变妇女的婚姻状况的建议,料想人们不大会提出这个问题。由于单个的妇女从属于单个的男人,发生在无数事情上的苦难、不道德、各种各样的罪恶太可怕了,绝不能忽视。不用脑子的人或不公正的人在认为这些是极端的事例或是为达到宣传的目的时候,可能会说,这些邪恶是一种例外;但是没有一个人不能不看到它们的存在,在许多事例上也不能不看到它们的严重性。
因此非常明显,当权力存在时,权力的滥用未能得到有力地制止。这种权力并不是给予或提供给好人,或者相当地可尊敬的男人,而是给予一切男人,最野蛮的和最罪恶的男人。除舆论外,无其他遏制的手段,而这类男人一般地是舆论够不着的,除了像他们自己一样的人的意见。为果这类男人不曾野蛮地虐待被法律强迫忍受他们的一切的女人,社会必然早已达到乐园的境地,不再需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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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来抑制男人的邪恶习性了。阿斯特赖亚①不但准是回到了人间,而且最坏的男人的心已成了她的神殿。婚姻上的苦役法是同现代世界的一切原则极其矛盾的,也是同这些原则缓慢而痛苦地形成的一切经验相矛盾的。现在黑人奴隶制已经废除,只剩下这唯一的事例,在这种事例中,一个具有一切最高才能的人被交给另一个人的恻隐的仁慈,确实希望他将利用其权力为从属于他的那个人谋幸福。婚姻是我们的法律中唯一的实际的桎梏。除了每个家庭的女主人外,已不存在其他合法的奴隶。
因此,在这个主题的这一部分,似乎不应提出这样的问题:谁有好处?人们可能告诉我们,邪恶将胜过善良,但善良的现实性不容争辩。不过,关于较大的问题,除掉妇女的无资格——在属于公民的一切方面承认她们与男人平等——一切体面的职业以及合乎其要求的训练和教育是对妇女开放的,对许多人来说,不平等没有公正或合法的保障是不够的,他们要求知道废除不平等将获得什么特殊的利益。
对此,请允许我首先回答:其利益就在于,由于由公正而不是不公正的调整,整个人类关系将得到最普遍最普及的整顿。人类天性从中得到的巨大利益,不大可能用什么解释或说明,使那些把道德含意赋予言辞的人看得比一纸声明更清楚。人类中存在的一切自私自利、自我崇拜、不公正的自我偏爱,根源在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的现行制度,并从
①据希腊神话说,她是正义女神,在黄金时代曾在地球上漫游。后来,人间道德败坏,她就离开人间,回到天上。——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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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得到主要的营养。想想看,对一个男孩意味着什么,如果他在这样的信念中长大成人:自己无任何成就,不费丝毫力气,尽管他可能是人类中最轻浮、最空虚或是最无知、最迟钝的,只因他生而为男性,就正当地比人类半数中的每个人都优越,其中或许包括一些他每时每刻都感觉到的比他真正优越的人;然而即使他全部行为习惯地听从一位妇女的指导,可是如果他是一个蠢人,这位妇女也会认为她当然不是、也不可能是在能力和判断上同他平等的;如果他不是一蠢人,他干得更坏——他明白她比自己优越,然而他相信,尽管她优越,他仍有资格发号施令,而她必须服从。这种教育对这孩子的性格必然产生什么影响?有教养的阶级中的男人常常认识不到这种信念是多么深地渗透在绝大多数男人的头脑中,因为在感觉正常和有教养的人中间,不平等是尽可能地隐蔽的,最重要的是不让孩子们看到。要求男孩对母亲像对父亲同样地顺从,不允许他们对姊妹们作威作福,他们也不习惯见到这些施于他们,而是相反,对侠义之情的报答是很突出的,而需要他们做的劳务则隐藏在背后。因此,高级阶层有教养的年轻人在早年就常常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坏影响,只是在他们达到成年,进入真正存在的事实的领域才对之有了经验。这类人很少认识到,当一个男孩子是在不同情况下长大时,他生来对女孩子的优越感是多么早地就在他思想上产生了;这种优越感又是怎么随着他的成长而增加,并且随着他的体格的增强而增强的;它是怎么由一个小学生传给另一个小学生的;年轻人多么早地就认为自己比母亲优越,对她或许有耐性但无真正的尊敬;而对于他接受为终身伴侣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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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荣誉的妇女,他感到的优越是多么庄严多么像个君主。
是否能够想像这一切并不损坏作为一个个人又作为一个社会的人的男人的整个生存方式呢?这种感情同继承的国王感到他生而为国王就比他人无比优越的感情,或是同一位贵族生而为贵族的感情如出一辙。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非常像贵族与家奴的关系,只是妻子要比家奴更加无限的顺从。由于家奴所处的从属地位,他的性格会或好或坏地受到影响,可是谁能看不见贵族的性格受到很大的坏影响呢?他会不会相信他的家奴真的比他强,或者他感到,他处于像他那样的指挥人的地位,不是由于他的功绩或劳动,只不过如费加罗所说是由于他费力地来到了人间。男性的自我崇拜赶上了帝王的或封建上层人物的自我崇拜。一个自幼即拥有不劳而获的殊遇的人的成长没有是不自夸的,那些不是由自己的功绩而享有特权的人感到受之有愧,因而不断谦虚起来,这种人总是少数,然而是最好的少数。其余的人唯一的是傲气,而且是最坏的一种傲气,他们根据偶然的有利条件而不是自己获得的成就来评价自己。尤其是当一个人建立在全体异性之上的感情同他个人对她们之中一个人的权威结合在一起时,那么情况就是这样:如果对于那些性格中的最大优点是良心和爱的人来说是一所认真负责而感情深厚有耐性的学校,它对于另外一种品质的人来说,就是一个正规地组成的为训练其傲慢和专横的学院或体育馆;他们在同与他们平等的其他男人交往中,如果他们的恶习受到坚决的抵抗而被抑制,这些恶习就发到所有不得不忍受他们的人身上,并且因为他们在别处必须屈从而又不愿克制自己,就常常向不幸的妻子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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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会公正的主要原则相矛盾的、建立家庭存在基础的关系所提供的事例和给予的感情教育,从人的天性说,必然有如此巨大的破坏作用,以至于以我们现在的经验,简直不大可能把我们的想像力提高到一旦废除了它将出现的极大改善的观念上来。只要敌人的城堡未受到攻击,教育和文明要消除强制法律性质的影响并以公正代替它,它们还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在道德和政治中,现代运动的原则是行为,并且只有行为值得尊敬。不是男人是什么,而是他们做什么,才构成他们要求的尊敬。最重要的是功绩,而不是出身,才是对权力和权威唯一合理的要求。如果不允许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权威,有非暂时性的权威,社会就不会用一只手树立倾向,而用另一只手去抑制它。在地球上,人的生存的第一个时期,儿童应该真正地按照他应该走的方向接受训练,为他到老年时,即使有可能,他也不会背离这个方向。但是,只要在社会的心脏统治的是强者对弱者有权享有权力,想要使弱者的平等权利成为社会外在的行为的原则,将永远是一场艰苦的斗争;因为公正的法则,亦即基督教的法则,将永远不能控制男人最深的感情,他们将想方设法反对它,即使在他们屈从于它的时候。
让妇女自由地选择职业,对其他人开放的同样职业领域及同样的奖励和鼓励也向妇女开放,从给予妇女自由地运用其才能可以期待的第二个益处,就是可以有双倍的智力才能为人类更好地服务。现在只有一个合格的人去为人类谋利和推动总体进步,正如现在只有一位公立学校的教师,或者只有一位公共或社会事业某一部门的管理人员,那时就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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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两个。当前,各种智力优秀者到处供不应求,能够很好地胜任去办好某件需要相当能力才能办好的事情的人是如此地欠缺,拒绝使用世界拥有的整个才能的半数,世界受到的损失是极其严重的。
诚然,这些数量的人才并未完全丢失。
不少被雇用,或无论如何也将被雇用于家务管理以及少数几种对妇女开放的职业。也从剩下的妇女获得间接的利益,那就是在许多个人事例中,通过单个妇女对单个男人的个人影响。
但是,这些益处是局部的,其范围极其有限。如果承认她们一方面是从给人类智力总数的一半以自由所获得的新鲜社会力量中减去的,那么另一方面,必须加上由于竞争对男人智慧的刺激所获得的益处,或者(用一个更确切的表述)在他们期望获得优先地位之前,有必要使他们去做到应有的领先程度。
对人类的智力能力以及对于可用于很好管理人类事务的智慧总量的这种大量增加,部分地将通过妇女较好较完全的智力教育获得,以后它将以同样速度像男子教育一样地加以。。。。
改进。妇女一般将同同一社会阶级的男人平等地成长,能够懂得商业、公共事务以及运用较高级思维的事情。两性中少数杰出者,不但能理解别人所做所想,而且想做一些主要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为改进和训练其能力遇到同样方便的条件。在这一点上,通过把妇女的教育提高到男子的水平并使之参与男人中的一切改进工作,扩展妇女活动的范围就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此外,单是打破界限本身就有最高价值的教育意义。只要摆脱这个想法,即一切思想和行动的较宽的课题,一切不只涉及个人利害而是涉及共同利害的事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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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的事,妇女受警告不得去做——多数事情绝对禁止做,在少数允许她们做的事情上得到冷漠的默认——那时,妇女将像其他一切人那样,具有作为一个人的自觉,有权挑选她的工作,像任何人一样被同样的劝诱而激励和吸引,对人类感兴趣的一切事情她也感兴趣,对属于个人意见的人类一切利害关系,不问她是否试图参与,她有权施加一份影响。仅此一点就使妇女才能大大扩大,同时也扩大她们的道德情操的领域。
除了增加可用于人类事情——这些事情现在肯定不能给妇女提供很多,因为他们可以不需要自然提供的占人类的半数——的个人才能之外,妇女的意见对于人类大多数的信念和情操与其说有较大的影响,倒不如说有更多的益处。我说与其说有较大的影响,倒不如说有更多的益处,因为妇女对于一般意见的调门的影响一直经常是,或至少从已知的最早时期起就是相当高的。母亲对儿子早年性格的影响,以及青年男子求得青年女子欢心的热望,在一切有历史记载的时期都曾是形成性格的重要因素,并曾决定过文明发展的一些主要步骤。
即使在荷马时代,伟大的赫脱①的行动,其被认可的和强有力的一个动机就是对外套拖着长裙的特洛伊妇女的尊敬。妇女的道德影响曾有过两种起作用的方式。第一,软化的影响。那些易于成为暴力的牺牲者,自然倾向于尽可能地限制暴力的范围并减轻其暴行。那些未学过打仗的人,自然倾向赞成任何一种解决争论的方式而不要打仗。
一般地说,谁
①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特洛伊战争里的勇士。——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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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是沉溺于自私激情的最大受害者,他就是提供克制激情手段的任何道德法律的最忠诚的支持者。在诱导北方征服者接受基督教信条过程中,妇女是有力的工具,这个信条比以前任何一个信条都对妇女更为有利。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法兰克人信仰的改变可以说是从埃塞尔伯特国王和克洛维①国王的妻子开始的。妇女的意见有显著效果的另一种方式是给予那些男人的品德以有力的刺激,这些品德不是他们自己受训练所能取得的,而是需要他们在她们的保护者身上发现的。
在各个时代的勇敢和军人美德一般曾是男人想要受女人倾慕的愿望。而刺激远远超过了这一类卓越的品德,由于她们的地位的自然结果,对妇女的倾慕和好感的最好通行证永远是男人对她们的看重。妇女实行的这两种道德影响的结合便产生了侠义精神:这种精神的特点是达到使尚武品德的最高标准和培养一种全然不同种类的美德——文雅、大度和克己结合起来的目的,是对非军人的和无防御阶级的一般的服从,并且直接是对妇女的特别服从和崇拜。妇女同其他无防御阶级的区别在于她们有力量自愿地以高奖赏给予想要取得她们的欢心而不是强使她们屈从的人。虽然侠义的实践比通常落到理论以下的实践更加可悲地落到了缺少理论标准,它仍不失为我们人类的道德历史上最珍贵的纪念碑之一。它是一个最无组织最使人困扰的社会的一次协同动作和有组织的努力的显著例子,它提出和实行的道德理想比它以前的社会环境和
①克洛维(465—51)
,法兰克国王(481—511在位)
,493年与一位基督教徒公主结婚。
496年:他同300法兰克人男女一起受洗礼。——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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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大大前进了一步,它甚至在主要目标上全然受到挫折,然而绝非完全无效果,而是对以后所有的时代的观念和情感留下了最明显的、大抵是有高度价值的印象。
侠义的理想是妇女情感影响人类道德修养之顶点。如果妇女仍处于从属地位,侠义标准行将消失,那是极令人悲伤的,因为它是唯一的能够减轻那种道德败坏状态的影响的。
但是,人类一般状态的改变就不可避免地以完全不同的道德理想代替侠义的标准。侠义是把道德因素注入一种社会状态的企图,在这种社会里,在个人的文雅和大度的软化影响下,一切事情的好坏取决于个人本领。在现在社会中,即使是军事部门的事务,并非由个人努力而是由许多人联合行动决定的。
同时,社会的主要职业已由打仗转入商务,由军事生活转入工业生活。新生活已不像旧生活那样急切需要独享大度的美德,它不再完全依靠这些美德。现代道德生活的主要基础必须是公正和明智,每个人尊重他人的权益,并且每个人有能力照管自己。没有法律抑制的侠义留下了各种形式的错误在社会上不受惩罚地盛行,它只通过给予奖励和倾慕的手段鼓励少数人主持正义,不做坏事。但是,道德的真正依靠必须永远是惩罚的制裁——它是防止邪恶的力量。社会的安全不能只靠给公正以荣誉,除了少数人外,它对所有的人那是比较微弱的动力,而对很多人毫不起作用。现代社会能够适当地使用文明给予它的优越力量,通过生活的各各部门制止不正的行为,从而使社会较弱的成员(不再是无防御的而是受法律保护的)的生存对他们能够忍受,不必依靠能够施暴的人的侠义之情。侠义性格的完美端庄依然如故,但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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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益和普遍安逸的人类生活现在更加可靠和更有坚强的支持。更确切地说,除了夫妻之外,生活中的一切关系都是这样。
当前,妇女的道德影响依然真正存在,但已不那么显著和明确,它几乎已合并于舆论的总的影响。通过同情心的传布以及男人渴望在女人眼中出风头,她们的感情对于使侠义理想的残余保持其生气有很大效果——培养其情操并继续其精神和大度的传统。在品格的这些方面,她们的标准高于男人的标准,在公正的质的方面略低些。
关于私生活的关系,可以一般地说,在整体上她们的影响是鼓励较温柔的美德,不鼓励较坚定的美德,虽然必须依据个人性格对这种说法加以各种修改。在较大考验的首要问题中,美德是涉及到生活中的主题——兴趣和原则的冲突——妇女影响的趋势是各色各样的。当涉及的原则正是她们受的宗教或道德教育曾对她们造成强烈印象的少数几个原则之一时,她们就是美德的有力辅助力量。她们常常督促丈夫和儿子克制行动,如果没有这种刺激,她们是永不能做的。但是,由于当前妇女所受的教育和她们所处的地位,对她们印象深刻的道德原则只包括美德领域中较少部分,而且主要是消极的部分,禁止特殊的行为,而不大涉及思想和目标的总方向。恐怕必须说的是,对生活的一般行为不感兴趣,把精力花在对家庭的私利无望的目标上,是很少得到妇女影响的鼓励或支持的。她们不鼓励尚未理解其好处的事,也不鼓励把她们的男人从她们身边拉走、从家庭的利益拉走的事,这不能责怪她们。但是,结果是妇女的影响常常不利于公共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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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从妇女活动的范围略有扩展以来,自从相当数量的妇女实际地从事促进她们的家庭和家务以外的目标以来,她们对公共道德的基调的形成也有了一份影响。妇女的影响有许多特征,其中对现代欧洲生活有两个最显著的特征——厌恶战争和热衷慈善事业。这两个都是极好的特征,但令人不快的是,如果妇女这种影响一般地给予这些感情的鼓励是可贵的,而在特殊的运用上,它给予的方向至少常常是既有用又有害的。特别是在慈善事业部门,妇女主要花费心思的两个领域就是改变宗教信仰和赈济。在国内,改变宗教信仰不过是加剧宗教仇视的另一种说法,在国外,它通常是对一个目标的盲目追求,并不知道或不注意其致命的危害——对信教的本人也对其他一切合乎需要的目标都是致命的——这可能是由采用的手段产生的。至于赈济,关系到人的直接效果和对于共同利益的终极结果很容易互相冲突。
同时,给予妇女的教育——多是对情操的教育而不是对理解的教育——以及她们全部生活长期形成的、只看对个人的直接效果而不看对各种等级的人较远的效果的习惯,使她们不能看到和不愿承认唤起她们同情心的任何一种赈济或慈善事业的最终的不良倾向。不断增加的大量无知而短视的善心,以她们自己的手照料人的生命,把他们从其行为的令人不快的后果中解救出来,破坏了对个人幸福和社会美德都是重要条件的自尊、自助、自制的基础。这种无益而有害的对人力和善良情感的浪费,由于妇女的贡献而大大增加并受到妇女的影响的刺激。这并非妇女容易犯的一种错误,妇女实际上掌握了慈善计划的实际管理。有时碰巧,管理公共赈济工作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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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当前的事实,特别是洞察她们直接接触的人的思想和感情——一般地,妇女胜过男人——她们明白无误地承认给予施舍或帮助所带来败坏道德的影响,并且可以就这个题目给许多男性政治经济学家上课。但是,只出钱的妇女并未亲自见到它产生的效果,怎么能期望她们预见到它们呢?一位生来就有当今妇女命运的妇女满足于这种命运,她怎么能体会自立的价值呢?她不是自立更生的,人们也未教给她自立更生,她的命运就是接受别人的一切,那为什么这对她就是很不错而对穷人就是很坏的呢?她所熟悉的好的概念就是从一位优越者降下来的祝福。她忘记了她是不自由的,而穷人是自由的。她忘记了如果他们之所需不是挣得来的而是由别人给予的,他们就不能被强迫去挣得所需的东西。她忘记了每一个人不能由每一个人照顾,而必须有某种动机诱使人们自己照顾自己。她忘记了如果他们体力能行而又被人帮助去照顾自己,这就是到头来证明了是赈济的唯一的赈济。
这些考虑表明,妇女在形成一般舆论方面多么有益!由于教育范围的更加扩大,以及随着她们的社会和政治的解放,她们必然实际地通晓她们的意见所影响的事情,她们作出的效益将会更好。
但是,通过她们施加的影响所进行的改进,在她们各自的家庭中将会更加显著。
人们常说,在最易受诱惑的阶级中,由于妻子的直接影响以及他对妻子儿女将来福利的关怀,一个男人的妻子和儿女容易对他保持忠实和尊敬。对于那些不是狡猾而是软弱的人可能是这样,而且无疑常常会是这样。这个有利的影响将在平等的法律下得到保存和加强,它不靠对妇女的奴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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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因为下层的男人总是在内心里感到对从属于他们权力的人怀有不敬而有所减弱。但是当我们在这个等级上往上看时,就会遇到全然不同趋势的行动力量。妻子的影响在其所及的范围内,倾向于防止丈夫落到国家许可的普通标准之下。它同样强烈地倾向于阻止他升到标准之上。妻子是普通舆论的辅助力量。
一个同智力低于本人的女人结婚的男人,感到她是永久的重负,或比重负更坏,她对他的每一个比舆论要求于他的更好的抱负都是个拖累。受这类束缚的人几乎不可能有一个获得备受赞扬的美德。如果他同大多数人意见不同,如果他看到了他们尚未认识的真理,或者,如果在他内心感到了他们名义上承认的真理时,愿意比一般人更有意识地按这些真理行动,那么对于所有这类思想和愿望,婚姻就是最沉重的障碍,除非他有幸娶的妻子是像他一样超出普通的水平。
因为,第一,总是需要一些个人利益作出某种牺牲的,无论是社会后果上的,还是金钱上的,或许甚至是在谋生手段上冒风险。他为了自己可能愿意承受这些牺牲和冒险,但是他要把它们加在他的家庭上,他就会却步。这里,他的家庭就是指他的妻子和女儿,因为他总是希望儿子像他自己一样地探索,并且如果缺了什么他能够做到的事,他的儿子也会心甘情愿地为了同样的目标,缺了什么也能够做到。但是他的女儿——她们的婚事可能要依靠探索,而他的妻子是不能加入的,或者不能理解做出这些牺牲的目标——如果她认为任何牺牲对他们值得,就会这样考虑对它的信任,并且只是为了他才这么想的——她一点也不分享他可能感到的热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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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认可。同时,他将要牺牲的东西对她全是最珍贵的,那么,最好的和最不自私的男人,在给她带来这种后果之前,能不长时间地犹豫吗?如果这不是生活的舒适,而只是社会的考虑,危若累卵,那压在他的良心和心情上的负担仍是很重的。
不管谁有妻子和儿女,就是给葛兰第太太①当人质。
统治者的认可可能对他是无所谓的,但是对他的妻子却极为重要。
男人自己可以对舆论不屑一顾,或者可以从同他想问题的方法一样的那些人的意见中得到足够的补偿,但对于与他结合的妇女,他不能给予任何补偿。将自己的影响放在同社会的考虑同一等级的妻子,其几乎不变的倾向,有时成了对妇女的谴责,认为它代表了她们性格中特有软弱和稚气的特征,这无疑是很不公正的。社会使得舒适阶级的妇女的全部生活变成了不断的自我牺牲,它要求她不懈地克制其全部的自然爱好,而社会对她常常赢得殉难者名声的唯一报答则是尊重。
对她的尊敬是同对丈夫的尊敬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在为尊敬付出全部代价之后,她发现将要失去它,而没有她能感到的中肯的原因。她为它牺牲了她的全部生活,而她丈夫不愿为它牺牲一个奇想,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一种怪癖。有些事情不为世人所承认或允许,然而,世人却赞同她思考中的一种傻想法,如果世人不想得更坏!应受奖励的那类男人最左右为难的是,他们不具有在那些他们赞成其意见的人们中间出人头地的才干,出于信心却坚持他们的意见,并且感到拘
①英国戏剧家汤姆森。莫尔顿的喜剧中的主角,专事说别人的闲话,故云。——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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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尊严和良心而为它服务,在把他们的信念当做职业,为它花费时间、劳动和一切手段时,为它的利益承担了任何事情。
最坏的情况是,当这类男人属于某个等级和某种地位,这种等级和地位既不让他们跻身于又不把他们排除于被认为是最好的社会时,当他们是否被这个社会接受主要取决于他们个人的看法时,不论他们的教养和习惯是如何平常,被视为与意见和公开行为同一的他们的存在不能为那些左右社会风气的人所接受,就会有效地被排除在社会之外。有些妇女自以为(十之九是相当错误的)什么也不能阻止她和她丈夫进入四邻的最高级社会——她熟知这个社会的人,过同样等级生活,自由地交往——只是她的丈夫是一位不幸的持异议者,或有加入了低级的激进政治之名。她认为这就是妨碍乔治得到委任或职位,卡罗琳结不成有利的婚事,她和丈夫得不到请帖或荣誉的原因。在她看来,他们像有些人那样应该是有资格参与任何事情的。有这样影响的每一个家庭,不管是发挥主动性的作用,还是未要求到自己的权利而更加有力地起作用,人民的品格一般被压低到正在变成现代社会突出的特征的平庸的水平,还有何可奇怪的呢?
还有很有害的一面,不是妇女的无资格的直接效果,而是无资格在妇女同男人的教养和性格之间造成的重大的差异的效果需要加以考虑。没有什么比这种效果更不利于理想的结婚生活中思想和爱好的结合了。极不相同的人们之间的亲密交往是无益的梦想。不相像可以互相吸引,而相同性才保持不衰。与相同性成比例的是个人相互给予幸福生活的适合性。既然妇女是如此地与男人不同,难怪自私的男人会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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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需要握有武断的权力,按自己的偏爱决定每个问题,以便在开始时便抓住爱好这个终生的冲突。当人们是极不相同时,不可能有真正的共同兴趣。夫妻之间经常在责任的最高点上存在着真实的意见分歧。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婚姻的结合是否还有任何现实性呢?
然而,在妇女具有诚实的性格时,这在各处不是少见的,而在天主教国家中,这确实是很平常的事,在那里,她的异议受到另一个唯一的权威、人们教导她要去服从的主教的支持。通常的厚颜无耻的权力是不习惯于受到争辩的,主教对于妇女的影响却受到新教徒和自由主义作家的抨击,较少是由于它本身不好,更多是因为它对于丈夫是一个竞争的权威,并对其绝对正确举起义旗。
在英国,当一位新教的妻子同一个不同教的丈夫结合时,有时也出现类似的分歧。不过,这种异议的根源一般可以避免,那就是使妇女的思想减少到如此地步,除了葛兰第太太的意见或丈夫告诉她们的意见外,她们全无意见。当无意见分歧时,单只是情趣的不同也足以大大地减少结婚时生活的幸福。虽然它可能刺激男人的色情习性,但不问两性的天然差别,一味夸大教育的差别并无助于婚后的幸福。如果夫妻双方有好的教养,行为端正,彼此能容忍对方的情趣,但是人们结婚时只期望互相容忍么?爱好上的分歧将自然地形成他们的不同欲望,如果不由爱情或责任约束,所有的家庭问题都将产生。
两个人希望常去的或常被访的社交界必然有多大差别啊!每个人都要求同分享自己情趣的人联系,对一个合意,对另一个就无所谓或肯定合不来。然而,不可能没有一个对双方均无共同点的人,因为现在结了婚的人并不住在住宅的不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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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也没有完全不同的来访者名单,一如路易十五统治时期那样。他们难免对抚育孩子有不同的愿望,每人都希望孩子具有自己的情趣和情感,或者来一个妥协,每人只是一半满意,或者妻子不得不常常让步而忍受痛苦,有意或无意,她的潜在影响继续同丈夫的目标对抗着。
当然,如果认为存在这些情感和爱好上的差别只是因为妇女同男人成长的条件不同,而在其他可想像的环境下,就不会有情趣的差别,这种想法自然是极端愚蠢的。然而,要说养育的差别极大地加重了这些分歧,并使之全然地不可避免,这倒并不离谱。当妇女像现在这样被养育成人时,男人同女人很难在日常生活中有情趣和愿望的真正相投。他们一般地不得不因无望而放弃它,并且在他们每天生活的亲密伴侣中不再期望找到被承认为任何社会真实存在的纽带——上述的轻微欲望,上述的不情愿。或者,如果男人获得了纽带,他也是靠选择一位完全是个废物的妇女做到的,她没有一点欲望或者不情愿,任何人让她做什么,不管这样或那样,她都会顺从。即使这个打算可能失败,愚蠢和无精打采并不总能保证那么热切地期望于她们的服从。但是,即使它们能够保证,难道这就是结婚的理想吗?在这种情况下,男人结婚得到什么呢?无非是一个高级仆人、护士或一位女主人。相反,当两个人都不是无足轻重而是个人物时,当他们彼此爱慕一开始就不是太不相同,经常参加同样事情,以他们的同情心相互协助,在一开始只是对另一个人有兴趣的事情中两人都有了兴趣而发挥出潜在的能力,使双方的情趣和性格逐渐同化,部分地是由于每人不觉察的改变,更多地是由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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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正地充实了,每人又把获得另一人的情趣和能力另加到自己的情趣和能力之中。在两个日常生活很接近的同性朋友之间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在婚姻中,如果这不是最平常的现象,也是一种很平常的现象。两个完全不同教养的男女几乎不可能组成一个真正的很相称的婚姻。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个人情趣上不问还可能有何不同,作为一般规律,至少在生活大目标上会完全一致。当两人都关心大目标,并在有关的无论什么事情上相互帮助和相互鼓励时,在细小事情上情趣可能不同,对他们就不是最重要的了。
牢固的友谊有了基础,又具有持久的性质,就比任何其他事情有最大可能使每个人一生为另一人创造的快乐,比自己得到的快乐还要大得多。
至此,我已经研究了根据夫妻之间的差异对婚姻结合的享乐和利益的影响,但如果差异是属于低下方面的,其坏的倾向就大大地加重。当差异仅仅是指好的品质方面的,它就可能对相互进步这类事情更有利,并且不妨碍享受。当一个人仿效、渴望并努力获得另一个人的特有品质时,差异并不产生兴趣的多样性,只增加其同一性,从而使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显得更可贵。
但是,当其中一人在智能和教养方面很低,又不积极希望通过另一个人的帮助提高到他的水平时,这样的结合对二者中的优秀者的发展的全部影响就是使之退步。
在一个还算幸福的婚姻中比在一个不幸福的婚姻中更是如此。
那个智能优秀者把自己同一个智能低劣者关闭在一起,又选择他作为自己喜欢的人,不能不受惩罚。任何交往都是不进则退,越亲近越熟悉的交往更是如此。即使一个真正优秀的人,当他习惯地(如同习惯语一样)成为他的伙伴之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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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差不多总是要退步的。丈夫有一个不如他的妻子作最经常的伴侣也总是这样的。一方面,他的自满自足不断地受到照顾,另一方面,他又不知不觉地接受一个比自己平庸或局限的人的感觉和看事物的方法。这个坏处同前此已讨论过的许多坏处不一样,是增添的一个。男人同妇女在日常生活上的结合,现在比已往任何时候都亲近得多、完全得多。男人比以前更多地生活在家庭中。早先,他们的娱乐和选择的职业是在男人之中,是在男伴之中,妻子只占据其生活的一小部分。在当代,文明的进步以及舆论转向反对占用多数男人闲暇时间的粗鄙的娱乐和过多的欢宴,加上约束丈夫对妻子的相互关系的责任这种现代情感的改进了的调子,这些都大大使男人转向家庭及其成员以寻求个人和交往的乐趣。
同时,妇女教育已有的这种程度的改进,使她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成为丈夫在观点和智力情趣上的伴侣,但在多数情况下,若是离开它们,她仍无赶上他的希望。这样,他对智力交流的愿望一般地只能从一种他学不到什么东西的交流中得到满足。
一种无改进的和无刺激的伴侣关系代替了(否则他可能不得不去寻找)
他同有平等权力和有较高追求的伙伴的交往关系。
因此,我们看到最有希望的年青男人通常在结婚之后就停止了进步,不进步就不可避免地倒退。如果妻子不推动丈夫前进,她就总是拖后腿。她不关心的事,他也不去关心;他不再希望并且厌恶和躲避与他以前的志趣相投的交往,他现在与之分手感到羞耻;他思想的和心灵的较高能力再也调动不起来。
这种变化正好与家庭制造的新的自私的利益相符合,几年之后,他同那些只有通常的虚荣和金钱目的而无其他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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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已无实际的差别。
我不想叙述另外一种婚姻——双方都是受过教养有才能的人,他们的见解和目标相同,在他们之间存在着最好的那种平等、权力和能力相近以及相互的优势,所以各自在看到对方时都能享受到乐趣,并且在双方的发展中可以交替地享受领导和被领导的乐趣。对于能想像这种婚姻的人,不需我说;对不能设想的人,它犹如一个热心人的梦。不过,我以最坚定的信念认为,这就是、而且唯一是婚姻的理想。赞成任何其他婚姻概念的意见、习惯和制度,或者把与婚姻有关的观念和志趣转向其他方向,无论它们可能用什么加以粉饰,都是原始的野蛮遗迹。只有当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置于平等的公正规则之下,只有当人类用平等的权益和平等的教养学习、培育他们最强烈的同情心时,人类道德的新生才能真正地开始。
说到这里,人们不再以性别作为无资格获取特权,也不再作为服从的标志,而所得到的好处,其中包括思想和行动能力的总贮量的增加以及男人和女人结合的一般状况的改进。这种好处与其说是个人的,不如说是社会的。但是,如果遗漏了最直接的利益,遗漏了被解放了的人类一半的个人幸福的无以言状的收获,那将是对这个问题可悲的轻描淡写;对于她们来说,这是一个服从别人意志的生活和一个合理的自由生活之间的差别。除了最必需的衣服和食物外,自由就是人类天性头等的和最强烈的需要。当人类处于无法律状态时,他们渴望的是无法律的自由。当他们懂得了责任的意义和理性的价值时,他们在使用他们的自由时越来越受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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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理性的引导和制约。
但是,他们并未因此而渴望少些自由,他们并未变得愿意把别人的意志当做那些指导原则的代表或解释者。相反,理性得到最好培养的社团,社会责任观念最强的社团,都是最坚强地维护个人的行动自由的——每个人用自己的责任感,用他自己的良心能够赞同的这类法律和社会制约,去自由地控制其行为。
把个人独立的价值正确地视为幸福的因素的人,应该考虑作为他自己的要素的个人独立他所给予的价值。当一个人判断自己和他判断别人时,没有一个题目像这个那样有如此大的习惯性的差别。
当他听到别人抱怨说,他们得不到行动自由时——在管理他们的事务上,他们的意志没有足够的影响——他的倾向自然要问:他们烦恼些什么?
他们遭受了什么具体的损害?他们认为在哪些方面他们的事务没有管好?如果抱怨者的回答在他看来没有说出充分的事实,那他可以充耳不闻,认为他们的抱怨是任何合理的东西都满足不了的那些人的奇异的吹毛求疵。
但是当他为自己作决定时,他的判断标准就很不相同。
那时,在他之上的一位家庭教师对他的利益进行最平常的管理,不能使他的感情得到满足:他被排除在作决定的权威之外,似乎成了最大的悲哀,甚至把它列入管理不善的问题也成了多余的。就国家来说也是一样。自由国家有哪一个公民听了从什么良好的提议和熟练的管理而放弃自由的呢?即使他可以相信在不由自己的意志被统治的人民中间存在着良好的和熟练的管理,这能在他们自己的道德责任下计算他们自己命运的自觉性,成为他对公共事务细节上的极大粗糙和不完善的不满情绪的补偿吗?
可以让他放心,不管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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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怎么想,妇女的情绪也达到了完全相等的程度。
从希罗多德时代至今,关于抬高自由政府的影响,不管人们说了什么或写了什么——它给予一切从业人员的胆量和精力,它给智慧和情感、给更加大公无私的公众精神以及给更为冷静宽广的责任观点提供的宏大而高尚的目标,它产生的通常最高的平台,把个人作为一个道德的人、有精神的人和社会的人抬到这个平台上——对妇女同对男人一样,一丝一毫都是正确的。
这些事情难道不是个人幸福的重要部分吗?请任何一位男人回顾他自己从孩提时代起、亦即从他所爱的和亲切的长者的教导和控制下脱颖而出起到开始担负成年的责任时他自己的感受。
这不就像放下重担或者把他从障碍物中(即使不是痛苦的束缚)
解脱出来的身体上的结果吗?
他不感到比以前双倍地活跃、双倍地像个人吗?他是否想像妇女就没有这些感受吗?
但是,有一个很奇怪的事实:个人傲气的得意和失意,虽然对多数男人来说,当事情涉及到他们自己时,很少考虑它们所涉及到的别人,并且比起人类的任何其他天然情感,则更少听取作为行为的根据和正当理由;也许因为男人对自己的傲气是以那么多其他品德的名义加以赞赏的,他们极少意识到傲气的得意和失意在他们生活中起着多么有力的影响。我们可以确信,在妇女的生活和感情中,它们的作用也是同样地大而有力的。
妇女受到的教育是抑制其最自然和最健康的方向,但是内在的原则未泯,只是有了不同的外在形式。
一个活跃的精力旺盛的人如果被剥夺了自由,他将寻求权力:拒绝对他自己的控制,他靠试图控制别人来维护其人格。
允许任何人的生存不是依靠自己而是依赖别人,就是使别人服从于他们的目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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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的太高的报酬。
在自由无望而权力有望的地方,权力成了人渴求的伟大目标。别人不愿将没有受到干扰的所管理的自己的事务委托给某些人,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如果他们有可能,就去干预别人的事,从中得到补偿。
因此,妇女对个人美貌、衣着和夸耀自己的狂热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有害的奢侈和社会的不道德的一切邪恶也是如此。热爱权力同热爱自由永远是对立的。
什么地方自由最少,什么地方追求权力的狂热就最强烈又无顾忌。对别人使用权力的渴望只有当每个人单独地没有权力也过得去的时候,它才不再是人类的一个败坏的因素,这只能在那些尊重各自个人事业上的自由成了一种已确定的原则的地方。
但是,并不仅是通过个人尊严的情感,他们自己的才能的自由方向和安排才成了个人幸福的源泉,若是这种自由方向和安排受到束缚和限制,那它对一般人来说就是不幸福的根源,对妇女带来的不幸福也不少。除了疾病、贫困、犯罪之外,对于生活的愉快享受,没有什么比活跃的才能得不到有意义的发挥是更致命的了。需要照顾家庭的妇女,当她们在照顾家庭时,她有这种发挥的机会,因而对她们一般就足够了,但是,正在大量增加的没有机会去从事被嘲弄为适合她们的职业的妇女又怎么办呢?孩子死去或远离,或已长大成人、结婚并成立了他们自己的家庭,这些妇女又怎么办呢?
男人有不少这样的例子:一生全神贯注于事业,退休时满以为像他们希望的可以享福,但是他们找不到新的可以取代令人怀念的往事的兴趣和刺激,换上了一种停止活动的生活,使他们怠倦、郁闷、甚至过早死亡。然而,竟没有一个人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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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情况的那么多可敬的忠诚的妇女,她们向社会付了被称之为她们的债务——教养了一个成年男人和成年女人都无可挑剔的家庭——长期主持家务直到不再需要她们。她们被已经适应她们自己的唯一职业所抛弃,保留着并不减弱的活力无处可施,除非是或许一个女儿或媳妇愿意把管理她的年轻的家庭的同样任务让给她。对于那些可敬地履行了职务,长期地尽到了世人认为是她们的唯一社会职责的老年妇女来说,其命运无疑是不济的。这些老年妇女以及管理过家务的妇女——很多在一生中因为意识到职业受挫折、活动展不开而消瘦——一般地说,她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宗教和慈善事业。
但是她们的宗教尽管可以成为一种感情和一种仪式,却不能成为一种宗教活动,除非它是以慈善事业的方式出现的。她们之中的许多人天性就是非常适宜做慈善事业的,但是要做得有用,或者说甚至不要造成危害,就需要一个熟练的行政管理人员应有的教育、多种准备、知识和思想能力。一个适合把慈善事业办得有用的人,不适合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情况是很少的。正如在其他情况下(在儿童教育中最显著)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不对妇女进行职务训练,允许交给她们的任务就不能正确地完成,就会给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因而就不允许再交给她们。在此,我要提请注意,妇女无资格问题常常由那些人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被提出来,他们发现,画一幅他们不喜欢的滑稽画,比为它提出论据要容易。当有人提出,妇女的行政能力和温和的忠告有时可能对国家事务有价值时,这些爱打趣的人便支持世人的嘲笑,让十几岁的姑娘或二十二、三岁的年轻媳妇坐在国会或内阁席位上,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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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简直是把她们的身躯从客厅运到国会下院。他们忘记了男性在这样小的年纪通常也不被挑选到国会的席位上或负责的政治岗位上。普通常识将会告诉他们,如果把这类委托交给妇女,就好像因为婚后的生活没有特殊的职业,或是喜欢另外使用她们的才能(犹如现在许多妇女宁愿找一些她们能够胜任的少数受尊敬的职业而不愿结婚)
,把她们最好的青春年华用在企图使自己有资格去从事所渴望的事业上;或者也许更常见的是,四十岁或五十岁的寡妇或妻子用她们从家庭获得的生活知识和管理能力,借助适当的学习,使自己在很少签订合同的一种级别上成为顶用的人。欧洲没有一个国家的最能干的男人不曾经常地体验并非常欣赏世界上有才能有经验的妇女在达到私人的或公共的目标上其建议和帮助的价值。在公共管理的重要的事情上,以及在经费的具体管理等其他问题上,很少男人能与这些妇女一样可以同样胜任。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社会需要妇女在公共事业中服务,而是社会经常使她们处在沉闷无望的生活之中,禁止她们在比一个领域更广泛的任何领域里使用她们许多人意识到的实际才能,而这一个领域对她们中的一些人从未开放过,对另一些人则是不再开放。
如果有什么对人的幸福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应该喜欢他们所习惯的工作。这个为愉快的一生必需的条件,人类的很大一部分是不完全具有的,或者是完全不具备的。由于缺少这个条件,许多人的生活是失败的,而在外表上,它具有成功的一切条件。但是,如果社会还不善于战胜环境,还时常认为目前这类失败不可避免,那么社会本身就不要使他们受痛苦。家长的不明智,年轻人的无经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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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找到合适职业的外部机会,只有不合适的职业的机会,这些都使得不少男人一辈子只做一件不愿做而又做不好的事,而同时却有他们可以愉快地胜任的其他事情。
但是对于妇女,这个判决是由现行的法律和与法律相等的习惯强加给她们的。在不文明的社会里,肤色、种族、宗教,或者在被征服的国家里还有国籍,这一切对一些男人意味着什么,性别对所有妇女意味着什么,——被断然排除在几乎所有可敬的职业之外,但是别的人又不能完成这类工作,或是别的人认为不值得去接受的职业。从这种性质的原因造成的痛苦通常很少得到同情,即使在现在,很少人意识到因感到被浪费了一生而产生的大量不幸。随着教养的提高,在妇女的思想和能力同社会允许她们活动的范围之间制造了越来越大的比例失调。这种情况将更加常见。
当我们研究由于妇女的不合格所引起的使人类的一半不合格的确实危害——首先是丧失了最鼓舞人的和最高尚的个人乐趣,其次是经常成为生活的代替物的对生活的厌倦、失望和深刻的不满——时,人们感到为继续反对他们在地球上不可避免的不美好的命运进行的斗争,需要记取他们所取得的教训是,不要在大自然强加在人类头上的邪恶之外,再用他们相互之间嫉妒和偏见的限制增加邪恶。他们徒劳的担心只代替了他们懒散地忧虑的其他更坏的邪恶,加在他们同类的任何人的行动自由上的每个限制(要不然让他们对现今由限制引起的任何邪恶负责)都在某种程度上使人类幸福的主要源泉干涸,使人类对个人生活有意义的一切东西,在觉察不到的程度上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