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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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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
论 辩 胜 术赵传栋 著
前  言
论辩就是参与双方运用一定的理由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揭露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以便取得共同认识的一种语言交流的过程。
论辩是口才艺术的精华,是增长智慧的手段,是磨炼思维的砥砺,是批驳谬误的武器。
在古代,论辩曾有过辉煌的一页——陈轸明其言,而敌军卷甲而去;苏秦行其说,而六国得以安;蔡泽一段利辞,秦相范睢拱手让出相位;诸葛亮舌战群儒,促成吴蜀联盟,杀得曹军人仰马翻。……
今天,论辩又放出更为夺目的异彩——闻一多面对强敌拍案而起当头棒喝,周恩来外交论辩闪光睿语处变不惊,“世纪之辩”撼人心弦举世瞩目,狮城舌战一再夺魁高潮叠起。……
多么令人神往,令人振奋的论辩啊!
二次大战时,美国人曾将“舌头、原子弹、金钱”视之为赖以生存和竞争的三大战略武器;现在,又把“舌头、美元、电脑”作为三大战略武器。这当中,科学代替了武力的炫耀,而舌头的霸主地位却丝毫未变!
你想在当今社会竞争激烈的大潮中叱咤风云吗?你想在
前  言1
论辩场上的唇枪舌剑中力克群雄吗?你想在谈判桌前藏机露锋的角逐中稳操胜券吗?那么,请你阅读此书,《论辩胜术》将是你驰骋于论辩疆场的一柄寒光闪闪、所向披靡的莫邪之剑!
目  录。
1。
目  录
前言…………………1…类比论证……………3…5第一编 舌战制敌的归谬法………………3…8逻辑技巧条件归谬……………4…0保持同一……………3…类比归谬……………4…2揭露矛盾……………6…例证反驳……………4…5充足理由……………9…事实论证……………4…8巧设条件……………1…1因果论证……………5…1永真条件……………1…4因果辨析……………5…4条件分离……………1…7关系论证……………5…6条件拒取……………2…0时态论证……………5…9条件连环……………2…3优先推论……………6…2必要条件……………2…6引用数据……………6…4析取设辩……………2…8数学计算……………6…6二难制敌……………3…0史鉴法………………6…9多难制敌……………3…3法律为据……………7…2

2。目  录
就地取证……………7…4以问制问…………1…36借助权威……………7…6细节盘问…………1…38未来施辩……………7…9精神助产…………1…41人身施辩……………8…2对立引伸…………1…43定义正名……………8…4二难引伸…………1…46概括正名……………8…7立场引伸…………1…48限制正名……………9…0类比引伸…………1…50限制辩题……………9…2模糊引伸…………1…52主旨把握……………9…4语序引伸…………1…54釜底抽薪……………9…6可能引伸…………1…56反驳论证……………9…8因果引伸…………1…58擒贼擒王…………1…01虚无引伸…………1…61具体同一…………1…03借言答辩…………1…63辩证概念…………1…06幽默答辩…………1…65辩证命题…………1…09怪问怪答…………1…68辩证推论…………1…12故作否定…………1…70普遍联系…………1…15闪避答问…………1…73能动转化…………1…17借代闪避…………1…76周期发展…………1…20反还闪避…………1…79相对静止…………1…23转意闪避…………1…81第二编 唇枪舌剑的类别闪避…………1…83语言艺术条件闪避…………1…86巧问制敌…………1…28循环闪避…………1…89反问………………1…31重言闪避…………1…91明知故问…………1…34空话闪避…………1…93
目  录。
3。
假话闪避…………1…95蝉联答辩…………2…63装聋作哑…………1…97相反应对…………2…66沉默………………2…00诗词答辩…………2…69文字拆合…………2…03借用故事…………2…72词语拆合…………2…05借用俗语…………2…75语句停顿…………2…07设置悬念…………2…78语句重音…………2…10危言耸听…………2…80语调升降…………2…12仿拟词语…………2…83语序变换…………2…14仿拟句式…………2…85同义替换…………2…17仿拟推论…………2…87巧释词义…………2…20模糊语言…………2…90别解句义…………2…23态势语言…………2…92精密释义…………2…26语言环境…………2…94比喻论证…………2…29氛围创造…………2…97比拟………………2…32风格协调…………3…00谐音巧辩…………2…34语言层次…………3…02反语………………2…37巧用悖论…………3…06抑扬………………2…40第三编 论辩取胜的对偶答辩…………2…44  奇谋妙计言语歧义…………2…47知己知彼…………3…10正反比较…………2…49博闻………………3…13相关比较…………2…52谐音圈套…………3…16语言暗示…………2…54歧义圈套…………3…19回避忌讳…………2…57环境圈套…………3…22分清褒贬…………2…60复杂问语…………3…24

4。目  录
牵连问式…………3…26逆水推舟…………3…95否定问式…………3…28步步进逼…………3…98懈敌圈套…………3…30借题发挥…………4…01以小见大…………3…33大智若愚…………4…03以问侦破…………3…36以实制虚…………4…05刚柔相济…………3…39以虚制虚…………4…08智勇兼备…………3…41补错法……………4…10察颜观色…………3…43美言赞誉…………4…12因人施辩…………3…46对付中伤…………4…15攻心服敌…………3…49跳出圈外…………4…18以气夺人…………3…52金蝉脱壳…………4…20动之以情…………3…55第四编 洞察诡辩的晓以利害…………3…58  火眼金睛将心比心…………3…61偷换概念…………4…24激将………………3…64偷换论题…………4…27现身说法…………3…67论题模糊…………4…30荣辱牵连…………3…70乱而胜之…………4…33随机应变…………3…73不置可否…………4…36出奇制胜…………3…76文字拆合…………4…38战机把握…………3…78滥拆词语…………4…40反守为攻…………3…81滥用语序…………4…42请君入瓮…………3…84语调混淆…………4…45无中生有…………3…87偷换重音…………4…47以谬制谬…………3…90语义混淆…………4…49假设事件…………3…93滥用停顿…………4…52
目  录。
5。
借助谐音…………4…54部分代整体………5…20借助歧义…………4…56集合混淆…………5…23狡诈诘问…………4…59物觉故混…………5…25滥用比拟…………4…62以实乱名…………5…28借助对偶…………4…65以名乱实…………5…31滥解成语…………4…68名实混淆…………5…33错误比较…………4…70层次混淆…………5…35滥用精确…………4…73语义悖论…………5…38滥用褒贬…………4…76望文生义…………5…41断章取义…………4…78荒谬定义…………5…43歪曲语境…………4…81滥用二分…………5…47滥用抽象…………4…84无限上纲…………5…50滥用数据…………4…86滥设条件…………5…52数据谎言…………4…89否定前件…………5…54荒谬计算…………4…92肯定后件…………5…57节外生枝…………4…94滥用合取…………5…60文过饰非…………4…96滥用析取…………5…63装聋………………4…98全盘否定…………5…66相对混淆…………5…01二难推论…………5…69论域混淆…………5…04半费之讼…………5…72关系混淆…………5…06多难推论…………5…75道义混淆…………5…09机械类比…………5…78时态混淆…………5…12条件归谬…………5…81模态混淆…………5…14类比归谬…………5…84模糊悖论…………5…17换质换位…………5…86

6。目  录
偷换中项…………5…88强词夺理…………6…48中项不周…………5…90翻云覆雨…………6…50大项扩大…………5…92对立引伸…………6…52小项扩大…………5…95虚无引伸…………6…54虚假例证…………5…97反向论证…………6…56循环论证…………6…00片面假设…………6…59轻率概括…………6…02片面论证…………6…62强加因果…………6…04攻其一点…………6…65先后因果…………6…07诉诸多数…………6…67倒置因果…………6…09武力相逼…………6…69共变过头…………6…11诉诸鬼神…………6…72胡乱联系…………6…13诉诸无知…………6…75虚假理由…………6…16借助不知…………6…77预期理由…………6…18主观臆测…………6…80阿谀奉承…………6…21诉诸情感…………6…82寻找借口…………6…23诉诸怜悯…………6…85指鹿为马…………6…25诉诸感知…………6…88两面三刀…………6…27诉诸传统…………6…91无谓纠缠…………6…30诉诸传闻…………6…93威胁利诱…………6…33人身攻击…………6…96无中生有…………6…36诉诸权威…………6…99倒打一耙…………6…39滥用名言…………7…01误作绝对…………6…41煽动群众…………7…03设置陷阱…………6…43白马非马…………7…06他人为据…………6…46坚白相离…………7…08
目  录。
7。
知道悖论…………7…11冒充转化…………7…19存在悖论…………7…13否认静止…………7…21否认矛盾…………7…16

一舌战编制敌的逻辑技巧

2。论 辩 胜 术
论辩与逻辑有着不解之缘。论辩是逻辑产生的基础,逻辑最初的幼芽就是萌发于论辩的沃土;反过来,逻辑又是论辩的命脉,一个人的论辩要充满魅力,就必须具有令人倾倒的逻辑力量。
斯大林曾经这样描述过列宁的说辩:“当时使我佩服的是列宁演说中那种不可战胜的逻辑力量,这种逻辑力量虽然有些枯燥,但是紧紧地抓住听众,一步一步地感动听众,然后就把听众俘虏得一个不剩。
我记得当时有很多代表说:‘列宁演说中的逻辑好像万能的触角,用钳子从各方面把你钳住,使你无法脱身:你不是投降,就是完全失败。
‘“

你想使你的论辩具有像“触角”
和“钳子”
一般的逻辑力量么?那么请你阅读本编。
①《斯大林全集》,第6卷第50页。
论 辩 胜 术。
3。
保持同一
保持同一,是指在论辩中,我们的思想必须具有确定性和首尾一贯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事物是包含有内在矛盾,不断地运动、发展和变化的。但是,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客观事物又有着特殊的质的规定性。正是由于事物的这种质的规定性,才使得事物之间能够加以区别。逻辑学的同一律正是客观事物质的规定性亿万次地反映在人们意识中而形成的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展开论辩,就必须遵守同一律。而论辩中思想的确定性、首尾一贯性正是同一律对论辩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具体地说,同一律要求论辩者在论辩中所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请看下面一则论辩:有一天,甲、乙、丙、丁四个人看见宿舍的防火桶里装着半桶沙,于是他们争论了起来。
甲:“这是半空的桶。”
乙:“这是半满的桶。”
丙:“这有什么好争论的,半空的桶不就等于半满的桶么?”

4。论 辩 胜 术
丁:“不对。如果‘半空的桶等于半满的桶’这个等式成立,那么我们把两边都乘以2,半空的桶乘以2,等于两个半空的桶,两个半空的桶等于1空桶;半满的桶乘以2,等于两个半满的桶,两个半满的桶等于1满桶。于是岂不成了1空桶等于1满桶了吗?”
丁的论辩是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其中“半空的桶”
、“半满的桶”等概念,没有保持同一,偷换了其中的含义。
“半空的桶”表示该桶有一半空一半满;“半满的桶”表示该桶有一半满一半空。而丁却将它们分别偷换成了“桶中的那半空的部分”
、“桶中那半满的部分”
,这就势必得出荒谬的结论。
同一律还要求论辩中的辩题必须保持同一。比如,某单位以“什么是光彩”为题展开论辩,其中有这么一段小插曲:林:“什么光彩不光彩,我认为有钱就最光彩,没有钱就不光彩,理由很简单,有钱就能办事,没有钱什么事也办不成。你到商店里去买东西,少一分钱东西就买不回来;你到电影院里去看电影,少一分钱就进不去。”
杨:“你的理由并不能说明有钱就光彩,只能说明钱是有用的……”
林:“钱当然是有用的啦!有钱能使鬼推磨!”
杨:“你这话我不同意!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哪里谈得上什么鬼推磨?“
林:“谁说没有鬼?
如果没有鬼,为什么古今中外有那么多人讲鬼?“
他们所要论辩的本来是“什么最光彩”
,可是后来却把争论的问题转移到“世界上有没有鬼”上面来了,这样辩题就
论 辩 胜 术。
5。
没有保持同一。这种论辩往往是信口开河,漫无边际,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最后便离题万里,是逻辑学的同一律所不允许的。

6。论 辩 胜 术
揭露矛盾
逻辑学的矛盾律要求,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不能对同一事物对象作出不同的断定,如果作出了不同的断定,其中必定有一个是虚假的。矛盾律是在论辩中揭露论敌自相矛盾的逻辑基础。如果论敌对同一事物前后作出了不同的断定,我们可以用矛盾律发起攻击,这就是揭露矛盾术。
美国大律师赫梅尔在一件赔偿案件中代表某保险公司出庭辩护时就是如此。
原告声称道:“我的肩膀被掉下来的升降机轴打伤,至今右臂仍抬不起来。”
赫梅尔问道:“请你给陪审员们看看,你的手臂现在能举多高?”
原告慢慢地将手臂举到齐耳的高度,并表现出非常吃力的样子,以示不能再举高了。
“那么,在你受伤以前能举多高呢?”
赫梅尔话音刚落,原告不由自主地一下将手臂举过了头顶,引得全庭哄堂大笑。
赫梅尔论辩取胜的妙处就在于机智地揭露了对方的矛盾。
论 辩 胜 术。
7。
使用揭露矛盾术不仅要善于揭示论敌前后的矛盾,还必须善于发现论敌观点所隐含的矛盾。请看战国后期墨子对“辩无胜”
、“言尽悖”
、“学无益”
、“非诽”
等诡辩命题的反驳:“辩无胜”
,就是参加辩论的双方都不可能获胜。墨子反驳道:“试问,你们的‘辩无胜’之说是对的呢,还是不对呢?
如果你的说法对,那就是你们辩胜了;如果你们的说法是不对的,那就是你们辩败了,而别人辩胜了,怎么能说辩无胜呢?“

“言尽悖”
,就是说一切言论都是错误的。墨子反驳道:“试问‘言尽悖’这句话是对的呢,还是不对的呢?如果这句话是对的。那至少这句话‘不悖’,那就不能说一切言论都是错误的;如果这句话是不对的,那么‘言尽悖’这个说法就不能成立,那就要承认有的言论是正确的。”
“学无益”
,就是认为学习无益处。墨子反驳道:“从事学习的人是不知道‘学无益’的道理的,所以你们教给他们‘学无益’的道理;既然你们教人们‘学无益’道理,就是要人们认为学习你们所教的道理是有益的;可你们又说学无益,可见你们的‘学无益’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
“非诽”
,就是反对批判错误。墨子反驳道:“你们提出‘非诽’的主张,就是反对批判;你们反对批判,本身就是在对别的观点进行批判。你们一方面反对批判,一方面又在进行批判,岂不是自相矛盾?”
由于墨子能准确地揭露对方观点中隐含的逻辑矛盾,因
①见《墨子。经说下》。

8。论 辩 胜 术
而反驳得酣畅淋漓、痛快有力。
论 辩 胜 术。
9。
充足理由
逻辑学认为,要确定某个思想的正确性,就必须有充足的理由为根据,这就是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体现了思维的论证性和有根据性。同样在论辩中,要确定某一论点的正确性,也必须有其可靠的客观根据,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论证具有充分的说服力。
充足理由律首先要求论辩中所使用的理由必须真实、可靠。如果理由虚假是无法达到论证目的的。请看这么一则日本故事:有一个小伙子在热闹的夜市上卖乌龟。
“卖乌龟!卖乌龟!谁买乌龟?鹤寿千年,龟寿万年。活一万年的乌龟,便宜啦!”
有个中年人听说乌龟能活一万年,就买了一只。可第二天一看,乌龟已经死了。到了晚上,他气呼呼地跑到夜市上,找到那个卖乌龟的人,气愤地说:“喂!
你这个骗子!
你说乌龟能活一万年,可它只活了一个晚上就死了!“
卖乌龟的笑哈哈地答道:“先生,这样看来,昨天晚上它刚好满一万年。”

01。论 辩 胜 术
这个小伙子说的“这只乌龟昨天晚上刚好活了一万岁”
是毫无根据的,是虚假的,违犯了充足理由律,只要令其拿出理由,其谎言便可立即揭穿。
充足理由律还要求论辩中论据与论点之间要有必然的逻辑联系,由论据能必然地推出论点。否则,论辩也就不会有说服力。比如:某法院曾受理一桩行凶打人并恶意用粪便泼浇邻人的刑事自诉案件。被告特委托大名鼎鼎的包律师为辩护人。气氛肃然的法庭上,只见包律师斜视了一下神色激愤的原告人,然后清一下嗓子,抑扬顿挫地发表起辩护词:“……本律师认为,纵然被告动手打人,但系事出有因。
因为被告发现原告人在争吵时也虎着脸庞,气势汹汹,大有企图打人的预兆,故为了防止出现自己被打的局面,被告果断地先发制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先突然袭击,掌握住这场殴斗的主动权,这完全是一种临危不惧、攻其不备的针锋相对的举动,虽然不能算作法律上的‘正当防卫’,但鉴于情有可原,姑且称作‘准正当防卫’也未尝不可……“
律师的议论是荒谬的,因为,原告虎着脸庞并不能必然得出被告可以行凶打人的结论。由其论据的真实性并不能必然得出其论题的真实性,律师这里违犯了充足理由律。
论 辩 胜 术。
1。
巧设条件
客观事物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条件联系,离开一定的条件,客观事物就无法存在和发展。巧设条件术就是通过巧妙地设定某种条件,然后对事物情况作出断定、进行论辩的方法。
在论辩中,当对方向我们提出一些令人尴尬的问题,简单地肯定或否定都会使我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这时只要巧妙地设定某种条件,便可化害为利、转危为安。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的论辩中,正方英国剑桥大学队三辩突然发问:“假如我们现在十个人投票,赞成说将对方三辩的财富充公,来满足大家的需要,这是公认的,这样是对的吗?”
这一提问气势逼人,如果作简单的肯定,显然与常理不合;如果简单地否定,又会直接动摇自己的论证。于是反方复旦队三辩运用巧设条件术,答辩道:“如果我的财产充公,能够为很多的人民谋福利的话,那我想,我会选择这样做的,因为做人要做有道德的人。(掌声)”
由于通过巧妙地设定“能够为很多的人民谋福利”这一

21。论 辩 胜 术
条件,不但有效地回击了对方的挑逗,而且更有力地强化了我方的论点。
特别是在论辩赛中当我们面对一些不利的辩题,更有必要使用巧设条件术,在巧妙设定的某种条件下便可使我们扬长避短,有效的地展开论辩,夺取论辩的制高点。比如,在1986年第一届亚洲大专辩论会决赛中,辩题是“发展旅游业利多于弊”
,反方北大队面对这一难题,通过对辩题设定“如果盲目地、无节制地发展旅游业”这一条件,便展开了一场有声有色的论辩,令人信服地得出了“弊多于利”
的结论。
北大队代表论辩道:“如果无节制地、盲目地发展旅游业,就会导致招揽游客不择手段。许多国家招揽游客并不是靠他们优美的风景和所谓便宜的商品,他们的旅游得以发展,主要是依靠他们的色情业。澳门旅游业兴旺发达,但他们是为了满足赌客们,让赌客们在赌场里领略到湖光山色和风云变幻。当然,在这里我们并不是把旅游业同色情业、赌博业划等号,新加坡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比较好的例子。
但可惜这种成功的例子太少,而失败的例子又太多了。赌博、色情业就像癌细胞一样容易泛滥。马来西亚的云顶赌场,泰国的人妖艳舞不都可以算是举世闻名吗?
如果是这样发展下去,说发展旅游业利多于弊,不就变成发展色情业、赌博业利多于弊了吗?“
北大队这一招确实厉害,在设定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列举大量人所共知的事例,多角度地丰富、巩固了自己的观点,给了台湾中文大学队一个措手不及的打击,北大队最后大获全胜。
论 辩 胜 术。
31。
巧设条件术是一种强有力的论辩方法,我们要想灵活自如地运用它,就必须善于把握事物之间的必然条件联系,并且根据这种条件联系,巧妙地设定某种条件。比如,中央电视台《青年节目》特邀主持人大赛,决赛中有这么一道题:“南京路上谁穿的鞋最大?”六位选手都答不上来,观众席上一位解放军同志答道:“谁的脚最大,谁穿的鞋就最大。”
此语一出,即得到主持人的肯定。这位解放军同志由于能够把握“脚”与“鞋”之间大小的条件联系,巧设条件,因而作出完美的答辩。
巧设条件术实际上是条件命题在论辩中的运用。比如“谁的脚最大,谁穿的鞋就最大”就是条件命题。其中表示条件的部分称为前件,比如“谁的脚最大”
;表示依据某种条件所产生的结果部分称为后件,比如“谁穿的鞋最大”。正确的论辩形式要求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必须是真的,即有前件就一定有后件,条件满足,结果就一定出现。如果条件满足结果却不出现,该条件命题就是虚假的。比如:“如果喜鹊叫,就有喜事到。”
由于存在“喜鹊叫”却没有“喜事到”的情况,因而该条件命题为假。
在论辩中我们要反驳一个虚假的条件命题,只要指出其前件真而后件假的情况存在,就可将其驳倒。

41。论 辩 胜 术
永真条件
条件命题有这么一个奇怪的特性:当它的前件为假时,不管其后件是真还是假,那么整个条件命题都必定是真的。利用条件命题的这种特性来进行论辩的方法,我们称之为永真条件术。
比如,有一年,香港选美进入决赛阶段。决赛主持人为了测试参赛杨小姐的谈吐应对技巧,便面对台下观众问道:“杨小姐,你听着,假如要你在两个人中选择一个作你的终生伴侣,你会选择谁呢?这两个人,一个是波兰大音乐家肖邦,一个是德国法西斯头子希特勒!”
漂亮聪颖的杨小姐不慌不忙,语出惊人:“我要嫁给希特勒!”
台下观众顿时骚动起来,追问她为什么选择希特勒。杨小姐微笑着回答:“我希望自己能感化希特勒。
如果我嫁给希特勒,第二次世界大战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也肯定不会让他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
杨小姐知道,肖邦和希特勒都是历史人物,要她嫁给哪一个都是不可能的,是假的。因为条件假,所以她可以随意
论 辩 胜 术。
51。
进行选择而不需要兑现。回答嫁给肖邦会落入俗套,回答嫁给希特勒却能使人耳目一新,再加上她对自己选择的巧妙解释,终于博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
在论辩中,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有关的条件是真是假,如果条件是真的,则必须慎重考虑;如果条件是假的,那么我们的答辩就比较随意了,不管作出如何荒谬的后件都可使我们的整个条件命题成立而将对手制服。
再请看193年8月27日在新加坡举行的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关于《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论辩的一个片断:悉尼三辩:“那我倒要问对方同学,如果我们今天发明了一种可以控制艾滋病的疫苗,那会有什么社会问题?请你说明。”
复旦二辩:“用一个如果的话,整个巴黎都可以装在一个瓶子里,如果人类不存在,艾滋病还有没有啊?”
(掌声)
悉尼大学队三辩提出的条件是“今天发明了一种可以控制艾滋病的疫苗”
,这个条件显然是假的,因而复旦大学队二辩由此作出“整个巴黎可以装在一个瓶子里”
的荒谬后件,当然也可以由此随意作出其它的后件,从而组成一个无懈可击的永真条件命题并将对手驳倒。复旦队由于巧妙地运用了永真条件术,幽默风趣的答辩中,显示出一种极为高超的论辩应对才能。
本文中所说的永真条件也即是现代逻辑中的所谓“蕴涵怪论”。蕴涵怪论的含义是:当一个条件命题前件为假时,后件不管是真是假,整个条件命题都是真的,或者说,由一个

61。论 辩 胜 术
假的前提可以推出任一结论。条件命题的这种特性很多人都不理解,甚至遭到了许多逻辑学者激烈的非难,因而被人们称为“怪论”。但是尽管如此,它又毫无疑问地是科学的逻辑定理,我们不妨在论辩中自觉地加以运用,往往可以取得出奇制胜的论辩效果,本文所举的几例便是明证。
论 辩 胜 术。
71。
条件分离
条件分离术就是通过肯定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进而得出肯定其后件的结论的论辩方法。
清朝时,有一天,乾隆皇帝问纪晓岚:“纪卿,‘忠孝’二字作何解释?”
纪晓岚答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为‘忠’;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为‘孝’。”
乾隆皇帝立刻说:“那好,朕要你现在就去死!”
“臣领旨!”
“那你打算怎么死法?”乾隆皇帝问。
“跳河。”
乾隆皇帝当然知道纪晓岚不会去死,于是就静观其应变办法。不一会儿,纪晓岚回到乾隆跟前,乾隆笑道:“纪卿何以未死?”
纪晓岚答道:“我走到河边,正要往下跳时,屈原从水里向我走来。他说:‘晓岚,你此举大错矣!想当年楚王昏庸,我才不得不死。你在跳河之前应该先回去问问皇上是不是昏君,如果皇上不是昏君,你就不该投河而死;如果说皇上跟当年楚王一样的昏庸,你再死也不迟啊!”

81。论 辩 胜 术
乾隆听后放声大笑,连连称赞道:“好一个如簧之舌,真不愧是雄辩之才,这下朕算是服了!”
纪晓岚所以能免去一死,是因为使用了条件分离术:如果不是侍奉昏君,则不能投河而死;乾隆不是昏君,所以我不能投河而死。
纪晓岚是以条件命题为前提,通过肯定该条件命题的前件而得出肯定其后件的结论的。
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断定其前件存在,自然也就可以得出肯定其后件存在的结论。因而条件分离术有着无可反驳的雄辩力量。又如:晏子出使到楚国,楚王对晏子进行人身攻击说:“齐国难道没有高大能干的人吗?怎么派你这个矮小无能的人当使者呢?”
晏子答道:“我们齐国高大能干的人多得很,不过,按我国的规矩,派什么人出使什么样的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高大能干的人,就派他出使高贵强盛的国家;矮小无能的人,就派他们出使低贱弱小的国家;我晏婴是最矮小无能的人,所以就派我出使到楚国来了。”
楚王本想通过污辱贬低晏子从而达到污辱贬低齐国的目的,但晏婴的巧妙答辩,却使得楚王落得自讨没趣。
同样晏子使用的也是条件分离术。
使用条件分离术必须注意:(1)前提中的条件命题必须真实;(2)只能使用由肯定前件到肯定后件的形式,而不能使
论 辩 胜 术。
91。
用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形式。

02。论 辩 胜 术
条件拒取
条件拒取术就是通过否定一个条件命题的后件进而得出否定其前件的结论的论辩方式。
据刘向《说苑》载,古代魏文侯派舍人毋择给齐侯送去一只天鹅,半路上不小心天鹅飞掉了,毋择只得给齐侯献上一只空空的鸟笼,并为此发表了一篇精彩的陈辞:“我们国君派我给大王送天鹅,路上我见天鹅干渴得很,就放它出来喝水,哪知它一飞冲天,就再也没有回来。我本想,世上的天鹅很多,买一只相似的送给大王,但一想,这样岂不是欺骗大王吗?我也曾想,干脆拔剑自杀好了,但这样岂不是会让人认为国君把鸟兽看得比人还重要吗?
我也想,干脆逃跑好了,但这样岂不因为我而影响两国的友好往来吗?
没法子,只好给大王送上一只空鸟笼,请大王赐罪!“
毋择几句话,把齐侯说得心花怒放,说:“我得到你这三句话远远地胜过一只天鹅。”
并给了毋择优厚的赏赐,毋择没有接受,连忙告辞。
毋择凭着如簧之舌,不但没有因丢失天鹅而受罚,反而受到重赏,就是因为使用了条件拒取术。比如:如果换一只天鹅,就是欺骗大王,
论 辩 胜 术。
12。
我不能欺骗大王,所以我不能换一只天鹅。
这是通过否定后件得出否定前件的结论的。
条件拒取术是一种有力的雄辩方式,这是因为,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有后件,没有后件就必定没有前件,现在断定其后件不存在,自然也就可以得出否定其前件的结论。又如:在欧洲中世纪时期,一次,一位阿拉伯青年使者出访欧洲某国,他带去了大批的礼物,受到了隆重的接待。国王和王后还专门为青年使者举行盛大宴会。
不料,就是这次宴会,几乎要了这个青年人的命。因为他当着国王之面,将烧鱼翻了个背。该国法律规定不能当着国王的面翻动一切,违背就必须处死,即使显贵的王公国宾也不例外。在大臣们的请求下,国王仍宣布要维护法律,不过他又告诉青年人说,允许他提出一个要求,任何要求都能得到满足。这时,青年人镇静地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谁若看见我刚才的行为,就请挖掉他的那双眼睛!”
国王一怔,首先以耶稣的名义发誓,否认见过此事。接着王后,以圣母玛丽亚的名义,大臣们以圣保罗、摩西等圣徒的名义起誓否认。怪事出现了,都说没见过那青年人翻动过烧鱼。
青年人以自己的机智,消除了一场杀身之祸。他论辩取胜使用的就是条件拒取术。因为,如果谁承认看见他翻动过烧鱼,谁就得挖掉眼睛;谁都不愿挖掉眼睛,所以大家都不

2。论 辩 胜 术
承认看见过青年翻动过烧鱼。在这场论辩中,充分显示了条件拒取术的强大雄辩力量。
使用条件拒取术必须注意:1。前提中条件命题必须真实。
2。
只能使用由否定后件到否定前件的形式,而不能使用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形式。
论 辩 胜 术。
32。
条件连环
客观事物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环扣一环的复杂的条件联系。在论辩中,利用这种连环条件联系,可以步步深入地揭示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把前后论辩过程密切地串连在一起,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雄辩的说服力量。
据《韩非子。喻老》载:有一次,纣要人给他制了一双象牙筷于。箕子见后,感到忧愁恐惧。他说:“如果有象牙筷子,就不会再用土陶器,而用犀玉之杯;象牙筷子、犀玉之杯不会用来盛豆叶蔬菜,而必定是旄象豹胎;旄象豹胎这样的食物,必定不会穿着粗布短衣进食于茅屋之下,而必定会锦衣九重、广室高台;要供给这些东西,尽天下之力也难以办到!这种后果不能不令人恐惧啊!”
过了五年时间,纣果然设置酒池肉林、炮烙之刑,于是纣便灭亡了。
由于箕子正确地把握了事物之间环环相扣的条件联系,所以能高瞻远瞩、见微知著,见象著而知天下之祸。善于运用条件连环术,往往能极大地表现一个人的聪明才智。
运用条件连环术可以由肯定连环命题中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从而得出肯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后件的结论,这就是

42。论 辩 胜 术
连环分离法;我们也可以由否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的后件从而得出否定第一个条件命题前件的结论,这就是连环拒取法。
请看下一则论辩:明朝时,南昌宁王朱宸濠自恃是皇族后裔,一天到晚只知吃喝玩乐。皇上赐了一只丹顶白鹤给他,鹤的脖子上挂有一块“御赐”的镀金铜牌,他便经常牵着这只白鹤在街上闲逛。有一天,这只白鹤独自跑到街上,被狗咬死了。朱宸濠气得暴跳如雷:“我这白鹤是皇上赐的,脖子上挂有‘御赐’金牌,谁家野狗竟敢欺君犯上,这还了得!”当即命令家奴把狗的主人捆了起来,送交南昌知府治罪,给他的白鹤抵命。
当时的南昌知府名叫祝瀚,早已对宁王府的胡作非为很是不满,这次听说宁王府的管家前来要以欺君犯上的罪名让老百姓为他的白鹤抵命,更是感到又可气又可笑。就对管家说:“既然此案交我处埋,那么公事公办,请写个诉状来。”
管家耐着性子,写了诉状,递了上去。
祝瀚接过诉状,立即命令衙役提拿凶手到案。
管家忙说:“人已抓到,就在堂下!”祝瀚故作惊讶地说:“状纸上明明写着凶犯乃是一条狗,本府今日是审狗,你抓人来干什么?”管家气急败坏地说:“那狗不通人言,岂能大堂审问?”祝瀚笑道:“贵管家不必生气,我想只要把诉状放在它面前,它看后低头伏罪,也就可以定案了。”管家跳了起来:“你这个昏官,走遍天下可有哪一条狗是识字的吗?”
这时,祝瀚严肃地对管家反驳说:“既然狗不识字,那金牌上的‘御赐’二字它岂能认得?既然狗不认识鹤脖上的‘御赐’金牌,这欺君犯上的罪名又从何说起呢?既然狗不是欺君犯上,又怎么能说狗的
论 辩 胜 术。
52。
主人是欺君犯上?狗本是个不通情理的兽类,咬死了白鹤乃是禽兽之争,凭什么要处置无辜的老百姓?“
祝瀚这里对管家的反驳就使用了连环分离法,他构造了一组条件连环命题,由肯定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狗不识字”从而得出了肯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后件“狗的主人不是欺君犯上”的结论,逻辑严密,无懈可击,驳得管家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只好甩着袖子气呼呼地跑了。

62。论 辩 胜 术
必要条件
必要条件的含义是:条件不满足,结果就不出现。相反,如果存在条件不满足结果却出现的情况,这个必要条件命题就是虚假的。在论辩的某些场合,我们只有正确地把握必要条件命题的逻辑联系,才能取得论辩的胜利。比如: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有则辩题是《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它实际上就是一个条件命题。它的含义是:“人们只有达到温饱的程度,才能谈道德。”
反之,复旦大学代表队要反驳这一命题,就必须指出不温饱也能谈道德的情况存在。复旦一辩答辩道:“古往今来,没有解决衣食之困的社会比比皆是,都不谈道德了吗?今天,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索马里就不要谈道德了吗?……从个人看,有衣食之困但仍坚持其品德修养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孔老夫子的好学生颜回,他只有一箪食,一瓢饮。不仍然‘言忠信、行笃敬’吗?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的时候,他不还是想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吗?
说到政府,新加坡也曾经筚路蓝缕。
李光耀先生就告诫国人:我们一无所有,除了我们自己。他强调道德是使竞争力胜人一筹的重要因素……“
论 辩 胜 术。
72。
在列举大量事实进行反驳的基础上,还对这一辩题的逻辑含义进行了精辟的分析:“所谓必要条件,从逻辑上看,也就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的意思。因此,对于今天的辩题,我方只需论证没有温饱也能谈道德。而对方要论证的是,没有温饱,就绝对不能谈道德。而这一点对方一辩恰恰没有自圆其说。”
反方的答辩有理有据,逻辑严密,无懈可击,博得了观众长时间的掌声。
反方复旦大学队所以能夺得这场论辩的胜利,其中能够准确把握这一辩题的逻辑联系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

82。论 辩 胜 术
析取设辩
析取命题就是列举几种可能情况,要求从中作出选择的命题,在论辩中运用析取命题及其推论形式来制服论敌、巧妙取胜的方法,就是析取设辩术。
清人《寄园寄所寄》一书中记载了这么一件案例:有一个女子没有出嫁,有个少年想要娶她,她的父亲不答应,少年诬告说他已娶了这个女子为妻,而她的父亲逼她再嫁人。县官王临亨把女子叫到跟前,跟她谈话,而后突然问少年:“你既然是这个女子的丈夫,那么你说说,你妻子手上有一个疤痕,是在左手还是在右手?”
少年目瞪口呆答不上来。
该县令列举了两种可能情况要少年选择:“这个女子左手有疤痕,或者右手有疤痕。”如果真是她的妻子,那么他就应知道妻子手上疤痕的情况;现在这一恶少年不知道这一情况,自然就可证明这个女子不是他的妻子。县令巧用一个析取命题便一针见血地揭穿了这一恶少年企图强占他人女子为妻的阴谋。
要想应用析取设辩术取得预定的论辩效果,就必须善于
论 辩 胜 术。
92。
发现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矛盾构造恰当的析取命题,这样便可令对方陷入困境。比如,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米开朗基罗,应邀前往罗马教廷绘制一幅巨幅油画《亚当和夏娃》时,曾有意识地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亚当有肚脐吗?”
这一问话包含了这么一个析取命题:“亚当有肚脐或者亚当没有肚脐”
,要求对方从中作出选择。
按照《圣经》的说法,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亚当,又从亚当身上抽取一根肋骨造出夏娃,由这最早的一对男女开始,生育和繁衍了今天的芸芸众生。亚当是最早和最完美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肚脐,因此亚当也应该有;但是,亚当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亚当有肚脐,因此上帝也应有肚脐,上帝是至高无上的造物主,难道它要被什么东西创造和孕育吗?如果上帝没有肚脐而亚当有,那么上帝并没有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人,这与《圣经》是相违背的;如果亚当的肚脐是上帝创造中的一个失误,那么这也与教义相违背,教义认为上帝不会犯错误;如果亚当没有肚脐,那么我们人人都有而亚当独缺,上帝的创造也不是完美的,亚当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总之,不管亚当是否有肚脐,都使教会陷入重重难以解脱的矛盾之中不能自拔。
米开朗基罗巧用一个析取命题,一举便击中了他人的要害。

03。论 辩 胜 术
二难制敌
在论辩过程中,只列出两种可能性的情况,迫使论敌从中作出选择,不论对手选择哪一种,得出的结果都对他不利,除此以外又别无选择,这就必然使论敌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两难的境地,完全落入我方控制之中,这种论辩方法就是二难制敌术。
请看纪晓岚小时候与他人的一场论辩。
清代学者纪晓岚自幼勤奋好学,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经常跑到书摊上去看书。
掌柜见他光看不买,就不耐烦了,对他说:“小孩子,我们是靠卖书吃饭的,你要看,就买回去看好了。”
纪晓岚说:“买书就得先后,不看,怎么知道哪本书好?”
“你看了多少书啦,就没有一本好的吗?”
“你这书摊上好书倒是不少,不过我看完后就能背了,还买它何用?”
掌柜料想他是在瞎说,于是顺手拿起一本纪晓岚刚看过的书说道:“要是你当着我的面把这本书背下来,我就把它白送你;要是背不下来,就永远别再来白看我的书了!”
论 辩 胜 术。
13。
“好,一言为定!”纪晓岚当即把两只小手一背,仰头望天,果然把那本书背下来。
掌柜大吃一惊,赞叹这孩子日后必成大器,并把这本书送给了纪晓岚。
纪晓岚在与掌柜的论辩中,就使用了二难制敌术。他列举“看书”与“不看书”这两种情况,看书,看过就背下了所以不买;不看,不知道书好不好也不买,总之就是不买。
这充分显示了作为一个孩子的纪晓岚的辩才。
二难制敌术是一种神奇的论辩方法,我们要想应用二难制敌术制服对方,就必须注意各路设卡,使对方不管作何种选择都感到为难,这样才能使对方无法逃遁,束手待擒。又如:从前有个县官非常可恶,凡是来打官司的如果不给钱,就会被他打得死去活来。当地有个艺人编了出戏,叫《没钱就要命》。演出那天,县官也去了看戏,一看演的是他,当时就火了,没等戏演完,就回到县衙,命令衙役把这个艺人传来审问。那个艺人听说县官传他,就穿了龙袍,大摇大摆地跟着去了。县官一见艺人带到,便把惊堂木一拍,喝道:“大胆刁民,见了本官为何不跪!”
艺人指了指身上的龙袍说:“我是皇帝,怎能给你下跪?”
“你在演戏,分明是假的!”
“既然你知道演戏是假的,为什么还要把我传来审问?”
这个艺人在与县官的论辩中使用的也是二难制敌术。他列举了“演戏是真的”与“演戏是假的”两种情况,是真的则不能下跪,是假的则不能审问他。几句话,把县官问得张

23。论 辩 胜 术
口结舌,县官只好看着艺人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县衙。
二难制敌术实际上是以两个条件命题和一个析取命题为前提进行推演的论辩方法,因此,要正确地应用二难制敌术就必须注意:(1)前提中条件命题必须真实;(2)析取命题必须将某个方面的情况列举完全;(3)必须遵守条件命题,析取命题的有关推演规则。
论 辩 胜 术。
3。
多难制敌
在论辩过程中,列举三种或三种以上的情况,并从中作出选择,不管选择哪种情况,对方都会感到为难,从而使对方陷入困境,这就是多难制敌术。
比如,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被西方尊为“无神论之父”
,他以有力的论据证明了神不存在,对有神论进行了严厉的驳斥。他说:“我们应该承认,神或是愿意但没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或是有能力而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或是既有能力而且又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
“如果神愿意而没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它就不算是万能的,而这种无能为力,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
“如果神有能力而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这就证明了它的恶意,而这种恶意同样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
“如果神愿意而且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世间还有丑恶呢?”
伊壁鸠鲁列举了各种关于神的解释的可能性,不管选择哪种可能,结论都是有神论者难以接受的。伊壁鸠鲁这里使用的就是多难制敌术。

43。论 辩 胜 术
使用多难制敌术和二难制敌术一样,应当各路设卡,断对方后路,使对方无法逃遁。请看下一则论辩故事:从前有个凶恶的庄园主,穷人见他都必须低头,一次在路上遇见一位诗人,诗人昂首挺胸,庄园主见了气急败坏,用手杖敲着地面说:“我有的是钱,你见我为什么不低头?”
“你有钱,可你的钱并不给我,我为什么要向你低头?”
“好吧,我把我的钱拿出十分之二给你,你给我低头!”
“你拿十分之八,我拿十分之二,这不公平,我还是不低头。”
“那么我把我的钱拿一半给你,你给我低头!”
“那时节,我和你平等了,我为什么要向你低头?”
“那么我把我的钱全部给你,你该向我低头了?”
“到那时,我成了富人,你成了穷人,我更用不着向你低头了!”
庄园主在围观群众的嘻笑声中,灰溜溜地走了。
这个愚蠢而又自大的庄园主列举了四种可能情况,结果都被诗人一一驳回,落得个自讨没趣的下场。
论 辩 胜 术。
53。
类比论证
在客观世界中,每个事物不仅有着与其它事物不同的独特的个性,同时又有着与其它事物相同或相似的属性,即存在着共性。类比论证术就是在考察两类事物某些相同或相似属性的基础上,推断出它们另外的属性也相同或相似的论辩方法。这种论辩方法灵活机动,变幻无穷,能极大程度地表现一个人的论辩才能。
请看载于《韩诗外传》中子贡与齐景公的一次论辩:齐景公问子贡:“你的老师是谁?”
子贡答道:“鲁国的仲尼。”
“仲尼是贤人吗?”
“是圣人啊!岂止是贤人呢?”
“他是怎么样的圣人呢?”
“不知道。”
景公怒气冲冲地问:“开始你说仲尼是圣人,现在又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子贡答辩道:“我终身戴天,并不知道天有多高;我终身践地,并不知道地有多厚;我求学于仲尼,就如同拿着勺子到江海中饮水,满腹而去,又哪里知道江海有多深呢?”

63。论 辩 胜 术
孔子是子贡的教师,孔子是怎样的圣人子贡当然应该知道,他也许不想多说而随口答曰:“不知道”
,当齐景公对此勃然大怒时,怎样自圆其说,子贡便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
这时,子贡巧用类比,用戴天而不知天之高、践地而不知地之厚、饮于江海而不知江海之深来类比就学于孔子而不知孔子是怎样的圣人,这样,既极赞了孔子的伟大,又为自己作出了圆满的解释。他的答辩出口成章,一气呵成,滴水不漏,给人一种荡气回肠的感受,不愧是孔子的一名高徒。
类比论证术是一种神奇的论辩方法,要想运用此术来论证自己观点,同时又能达到反驳论敌的目的,怎样选择具体的、形象的事物来进行类比则是关键之所在。又如:30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由于货真价实,生意兴隆,因而引起英国商人威尔斯的嫉妒。威尔斯蓄意敲诈,于是便到茂隆皮箱行订购300只皮箱,价值港币20万元,合同写明1个月交货,逾期不交或不按质按量交货,由卖方赔偿损失费50%。茂隆皮箱行经理冯灿如期交货。可是,威尔斯却说:“皮箱中有木料,就不是皮箱,合同上写明是皮箱。”因此向法庭提出控诉,要求按合同赔偿损失。正当威尔斯在法庭上信口雌黄、气焰嚣张的时候,冯灿的辩护律师罗文锦从律师席上站起来,取出口袋里的金怀表,高声问法官:“请问,这是什么表?”
法官答道:“这是英国伦敦出口的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罗文锦高举金表,面对法庭上所有的人说:“有关系。这是金表,但是请问,这块金表除表面是镀金的以外,内部的
论 辩 胜 术。
73。
机器都是金制的吗?“
“当然不是。”旁听者同声议论。
罗文锦便说:“那么人们为什么又叫它金表呢?
由此可见,茂隆皮箱行的案件,不过是原告无理取闹、存心敲诈而已!“
由于罗文锦律师的出色雄辩,原告在众目睽睽之下,理屈词穷。法庭最后则以威尔斯诬告罪,罚款500元结案。
罗文锦律师在法庭辩论取胜使用的也是类比论证术,他将金表与皮箱进行类比:金表表面镀金而内部不是黄金可以叫做金表,而皮箱外部是皮革但内部支撑有木料,当然也可以叫做皮箱。由于他巧妙地使用了类比论证术,在轻松、潇洒之中一举扭转论辩局势,大获全胜。

83。论 辩 胜 术
归 谬 法
在论辩中,为了反驳对方的荒谬论点,可以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由此推出新的荒谬的论点,这样便可将对方的荒谬论点驳倒,这就是归谬法。
归谬法根据由被反驳的论点所推出的新的荒谬论点的特点,可以分这么三种形式:(1)
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的新的论点是虚假的。
比如,唐代诗人李贺年轻时想考进士,但是有人却极力反对阻挠,理由是:儿子做事应该避讳父名,李贺父亲名晋肃,而“晋”与进士的“进”谐音,所以不能考进士。
韩愈为此写了一篇《讳辩》的文章,为李贺辩护道:“父名晋肃,子不得为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意思是说,如果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得考进士;如果父亲的名字叫仁,难道儿子就不该是人了吗?这里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的新的论点“父名仁,子不得为人”显然是虚假的,这就使被反驳的论题的荒谬性显现得非常清楚。
(2)
从被反驳的论点中引申出与其相矛盾的论点。
比如,古希腊学者克拉底鲁宣称:“我们对任何事物所作的肯定或否定都是假的。”
论 辩 胜 术。
93。
亚里士多德对此反驳道:“克拉底鲁的话等于说:‘一切命题都是假的’,而如果一切命题都是假的,那么,这个‘一切命题都是假的’命题也是假的。”
亚里士多德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的新的论点“‘一切命题都是假的’是假的”
,这与被反驳的论点“一切命题都是假的”是相矛盾的,这就彻底揭露了被反驳论点的荒谬性。
(3)
从被反驳的论点中推出两个相互矛盾的论点。
比如:有一天,一位教徒来到教堂。
他说:“神甫大人,我是信教的,但不知上帝能给我什么帮助?”
神甫平静地说:“上帝是万能的,他能帮助你所需要的一切,只要你祈祷。”
教徒忧虑地说:“我的邻居也是信教的,如果我祈祷上帝下雨,他却同时祈祷天晴,那么上帝会作出怎样的决定呢?”
神甫:“……”
这位教徒根据神甫的观点“只要祈祷,上帝能帮助你所需要的一切”
,推出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命题:“这里既下雨同时又不下雨。”
这就一针见血地击中了对方的要害,对方只能是哑口无言了。
归谬法是一种强有力的反驳方法,它被人们称为是论辩中的“显微镜”与“放大镜”
,在论辩中借助于归谬法这一显微镜与放大镜,能使对方的谬误暴露无遗。

04。论 辩 胜 术
条件归谬
在运用归谬法的论辩过程中,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的荒谬论点时,根据所使用的推论方法的不同,又可使归谬法呈现出各种不同的特点。条件归谬术就是在由被反驳论点推出新的观点的过程中使用条件推演方法的归谬法。
东汉哲学家王充曾用条件归谬术尖锐地批判了当时一些人的鬼神迷信思想。
有人说:“人死了,人的灵魂就变成了鬼,鬼的样子和穿戴跟人活着时一模一样。”
王充反驳道:“你们说一个人死了他的灵魂能变成鬼,难道他穿的衣服也有灵魂,也变成了鬼吗?照你们说法,衣服是没有精神的,不会变成鬼,如果真的看见了鬼,那它该是赤身裸体,一丝不挂才对,怎么还穿着衣服呢?并且,从古到今,不知几千年了,死去的人比现在活着的人不知多多少。
如果人死了就变成鬼,就该看到几百万、几千万,满屋子、满院子都是,连大街小巷都挤满了鬼。可是,有几个人见过鬼呢?那些见过的,也说只见过一两个,他们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
有人辩解说:“哪有死了都变成鬼的?
只有死的时候心理
论 辩 胜 术。
14。
有怨气、精神没散掉的,才能变成鬼。
古书上不是记载过,春秋时候,吴王夫差把伍子胥放在锅里煮了,又扔到江里。伍子胥含冤而死,心里有怨气,变成了鬼,所以年年秋天掀起潮水,发泄他的愤怒,可厉害呐,怎么能说没有鬼呢?“
王充说:“伍子胥的仇人是吴王夫差。吴国早就灭亡了,吴王夫差也早就死了,伍子胥还跟谁作冤家,生谁的气呢?
伍子胥如果真的变成了鬼,有掀起大潮的力量,那么他在大锅里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掀起大潮的劲儿使出来,把那一锅沸水泼在吴王夫差身上呢?“
王充在这里反驳论敌时使用了条件归谬术,他先假设论敌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运用条件推演的方法推出荒谬的结论。随便举其中一点来说,比如:“如果人死了,就变成鬼;千千万万的人死了,那么大街小巷到处都是鬼。”
这里使用的就是条件分离术。
由被反驳的论题推出新的论题的荒谬性,自然也就可以得知,被反驳的论题是荒谬的。由于王充正确地使用了条件归谬术,因而逻辑严密,无懈可击,给了论敌当头一棒。
使用条件归谬术必须注意,要遵守条件推演的有关规则,不能采用由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或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错误形式,否则,就势必导致谬误,甚至流于诡辩。

24。论 辩 胜 术
类比归谬
在运用归谬法的论辩过程中,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的荒谬论点时,如果使用的是类比推论方法,这就叫类比归谬术。
有一天,有个地主在家里喝酒。正喝得高兴的时候,酒壶里没有酒了,他连忙喊长工去给他打酒。
长工接过酒壶问:“酒钱呢?”地主很不高兴地瞟了长工一眼说:“有钱能打酒算什么本事?”
长工没有再说什么,拿着酒壶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长工端着酒壶回来了。
地主暗自高兴,接过来就往酒杯里斟酒,可倒了半天也没倒出半滴酒。原来酒壶还是空的。
地主冲着长工喊叫:“怎么没有酒?”这里长工不慌不忙地回答道:“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算什么本事?”
长工反驳地主使用的就是类比归谬术,他由地主的“有钱能打酒不算本事”论点,运用类比的方法得出“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也不算本事”的论点,迎头痛击了那吝啬而又狡诈的地主。
类比归谬术是一种非常机动灵活的反驳方法,为了取得
论 辩 胜 术。
34。
最佳的论辩效果,我们应特别注意选择与论敌观点相反的事物进行类比,以便得出与论敌观点针锋相对的结论。古代一个十二岁的小孩驳倒大贵族的论辩能给我们深刻的启示。
据《列子。说符》载:齐国有一个姓田的大贵族,占有很多土地,家里养有食客千人,供他使唤,替他做事。有一天,田家在大庭上举行盛大宴会。参加宴会的宾客中有人献上大鱼和大雁作为礼物。主人看了很高兴,感叹地说:“上天对我们人类可真是优厚呀!它不但叫地里生长五谷,供给我们粮食,你们看,上天还安排了这些大鱼、大雁,供给我们享受,多么伟大的天神呀!”
众人听了,齐声喝采。
这时,宾客中有个鲍家的孩子,才十二岁,毅然起立反驳道:“我不同意主人刚才的说法。
我认为,天地万物和我们人是同时产生的,人也是万物中的一个种类,一切种类都没有什么贵贱、高下之分,不过是由于智力有大有小,因此产生弱肉强食的情况,而并不是上天作出的安排。天地万物,谁为谁生,你能说清楚吗?我们人类,不过是选择可以吃的东西来做食品罢了,这些东西难道是上天特意为人类创造出来的吗?请问,蚊子叮人吸血,虎狼吃人的肉,难道也是上天安排的吗?照你的说法,上天生我们人类,岂不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供给虎狼吃肉的吗?“
客人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而主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非常狼狈。
鲍氏子辩词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运用类比归谬术得出了

4。论 辩 胜 术
“上天生人类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虎狼吃肉”
这一针锋相对的结论,真是如匕首、如投枪,痛快淋漓。
使用此术要注意的是不能犯机械类比错误。
论 辩 胜 术。
54。
例证反驳
在论辩中,当论敌以偏概全、轻率概括,作出了某种虚假的全称命题时,我们只要例举出与之相反的具体事例,即可将对方驳倒,就是例证反驳术。比如:我国古代由于没有照相技术,所以科举考试时,为了避免冒名顶替,考生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外貌特征,考官才能在考堂上查对。相传在明朝时,有个考生填写自己的面貌特征时,其中有一项是“微须”。考官巡堂时看见这个考生脸部有一点胡须,便勃然大怒,责问:“你因何冒名顶替,考单上明明写着没有胡须嘛!”
考生甚觉诧异,申辩道:“我明明写着有一点胡须,怎么就没有呢?”
考官说:“‘微’即‘没有’,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微斯人吾谁与归’,说的就是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我跟谁在一起呢?”
考生不服,反驳说:“古书上说,‘孔子微服而过宋’(微服是指不暴露官员身份的装束)
,如果‘微’只作‘没有’讲,难道说孔子脱得赤条条地到宋国去吗?“
这位监考官仅仅根据《岳阳楼记》中的一处现象就轻率

64。论 辩 胜 术
地得出所有的“微”都是“没有”的意思,考生例举反例,驳得监考官哑口无言。
例证反驳术所以能驳倒一个以偏概全的虚假的全称命题,这是因为,关于某类事物的全称命题与关于该类事物存在反例情况的命题之间是矛盾关系。因而只要指出其反例存在,就可将对方驳倒,而不需要对该类事物的每一对象进行考察。可见,例证反驳术是一种轻巧的反驳方法。又如,某班中学生召开关于“对金钱的认识”的论辩会。同学甲首先站起来发言:“我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可以买衣服、买彩电、买房子、买汽车;没有钱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比如说,失学少年为什么失学,不就是因为没有钱交不起学杂费么?”
同学乙当即反驳:“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你说金钱是万能的,就是说,有了钱就什么事也能办得到。那么,请你正面回答我:金钱能改变客观规律吗?”
众所周知,事物规律都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人们可以认识客观规律,用它来改造自然界,改造人类社会,但是,人们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客观规律。同学乙对于甲的观点并没有全面地进行反驳,只是例举反例:“金钱不能改变客观规律”
,这样就将对方的观点彻底驳倒了。
要用好例证反驳术,就必须善于从千姿百态的事物现象中寻找这么一个和对方论点针锋相对的反例,只要举出了这么一个反例,对方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比如,向来人们都认为,“天鹅都是白的”
,“乌鸦都是黑的”
,后来有人列举澳洲南岸有黑色的天鹅,日本有过白色的乌鸦,以上论点也就
论 辩 胜 术。
74。
不成立了。

84。论 辩 胜 术
事实论证
中国人民有句传统名言:“事实胜于雄辩。”在论辩过程中,有时讲一大堆道理,从抽象到抽象,难以达到论辩目的,而一旦摆出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地表达我们的观点,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人性本善》这一辩题为例,反方复旦队列举事实论证“人性本恶”的情况随处可见。比如:二辩:“人性本恶是日常生活一再向我们显示的道理。
从李尔王的不孝女儿们到《联合早报》上拳击妻子脸部的丈夫们,从倒卖血浆的联合国维和部队到杀人不眨眼的拉美毒枭,恶人恶事真可谓横贯古今,不胜枚举。对方辩友,难道你还要对着《天龙八部》中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凶神恶煞、穷凶极恶这四大恶人谈什么人性本善吗?“
(掌声、笑声)
后来三辩又论证道:“人类在诞生之初,就已经把本恶的人性充分地显示出来。人类学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而《人类的起源》一书中告诉我们,当一个土人的小孩不小心,把一筐海胆掉进海里的时候,土人竟把他活活地摔
论 辩 胜 术。
94。
死在石崖上。面对着原始人这种凶残的天性,对方辩友,难道还告诉我们,人性本善吗?“
在辩论队员列举的大量怵目惊心的事实面前,人们不能不信:人性本恶。
特别是当我们的辩题从理论上进行论述难以取胜,这时更需要列举大量形象生动的事例对自己的辩题作出论证。比如,某次论辩赛反方队的辩题是“吸烟利大于弊”
,这一辩题显然与科学的道理不相符合,难以从理论上展开论述,于是便转而采用事实论证术,答辩道:“我们的贺龙元帅在施展雄才大略时必先美美地吸上一口烟。我们的邓小平同志不是很健康吗?他老人家在吸烟中解决了多少改革中棘手的问题啊!如果没有香烟,能有今天的中国吗?
“个人步入社交界,如果没有香烟,恐怕难以一路顺风吧?
吸烟这种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作用,所以有人说:它是外交场合中‘铺平道路’的工具。
“大量高档香烟出口可以为国家创汇,创利。
如果这些钱用于教育,能培养出多少像对方辩友一样的栋梁之材啊!
“如果说吸烟会致癌,那么黄浦江的水也有致癌物质,是否自来水也不能喝呢?
其实心情压抑才是致癌的最大原因,适度吸烟反而能消除压抑,心情舒畅,那么一点尼古丁算得了什么呢?“
由于反方队采用事实论证术,列举了大量生动有趣的事例,再加上口齿伶俐、妙语如珠,结果获得了这场论辩赛的胜利。(当然,论辩赛中反方的胜利并不等于“吸烟利大于

05。论 辩 胜 术
弊“果真是科学真理。)
论 辩 胜 术。
15。
因果论证
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一定的原因,任何原因都会产生一定的结果,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最普遍的必然联系。因果论证术就是通过找出某一现象的原因,以因果联系为根据得出结论的论辩方法。
探求事物的因果联系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求同探因。
它是根据被考察现象出现的几个场合中,其它情况都不相同,而只有一个情况相同,于是得出结论,这个相同的情况就是被考察现象的原因。比如,18世纪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在一次学术会议上,为自己的观点辩护时,这样论证道:“我们搓擦冻僵了的双手,手便慢慢暖和起来;我们使劲敲击冰冷的石块,石块能发出火光;我们用锤子不断地锤击铁块,铁块也可以热到发烫……由此可知:运动能够产生热。”
罗蒙诺索夫考察了搓擦双手、敲击石块、锤击铁块等发热情况出现的不同场合,这些场合其它的情况都不相同,而只有一种情况相同,就是运动,因而得出结论:运动是发热的原因,运动可以产生热,他使用的就是求同探因法。
(2)求异探因。在被考察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几个场合

25。论 辩 胜 术
中,其它的情况都相同,只有一个情况不同,于是得出结论:这个不同的情况就是被考察现象的原因。比如:一位生物学教授通过试验发现蝙蝠具有“以耳代目”的“活雷达”特性,另一位学者持有不同意见,两人展开了一场辩论。
教授:“蝙蝠能在阴暗的岩洞里准确无误地飞行,这是为什么?”
学者:“因为它的眼睛特别敏锐,能在微弱的光线下看清周围的障碍物。”
教授:“为什么蝙蝠能在黑夜穿过茂密的树林?”
学者:“也许它有异常的夜视能力。”
教授:“当我们把它的双眼遮住,或让它失明,它仍能完全正常地飞行,这又是为什么?若去掉它双眼的蒙罩,将它的双耳遮住,它飞行时就会到处碰壁,这又该如何解释?”
学者无言以对,只好认输。
教授考察了蒙住蝙蝠耳朵与不蒙住耳朵的不同情况:蒙住则不能正常飞行,不蒙住则可以正常飞行,这几个场合其它情况都相同,只有蒙住与不蒙住耳朵不同,因而得出结论:蝙蝠是以耳朵探测方向的。教授由于正确地运用了求异探因法,所以得出了无可辩驳的结论。
(3)共变探因。当某个现象发生变化时,被研究现象也随之而发生变化,因而断定该现象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
比如,有人考察某城市地面下沉的原因时,论证道:“抽取地下水少的地区,地面下沉得便少;抽取地下水多的,地面下沉得就多。因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抽取地下水
论 辩 胜 术。
35。
是地面下沉的原因。“
这里使用的就是共变探因法。
因果论证术是一种重要的论辩方法,对于某一事物,不仅可以使人知其然,而且也可以使人知其所以然。我们要探求事物的本质,发现事物的规律,要把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就需要用到因果论证的方法。

45。论 辩 胜 术
因果辨析
原因和结果的联系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有时,一个原因往往不仅引起一个结果,而且常常引起多种结果,甚至相反的结果,即一因多果或同因异果;有时同一个结果有可能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即一果多因或同果异因。因而,当我们考察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时,就不能简单化,必须具体分析。
在一因多果的联系中,要注意区分主要结果和次要结果,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有益的结果和有害的结果等等。
在一果多因的联系中,要注意区分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等。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具体地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对事物作出正确的认识,取得论辩的胜利。
关于下一案例的论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春运期间,某地汽车站售票窗口前,旅客们排着长长的队列。再加上天冷又下雨,地面泥泞,旅客叫苦不迭。这时青年甲见购票的队伍太长,就挤到前面,想插队买票。旅客们齐声指责:“喂!买票请排队!不可以插队!”
论 辩 胜 术。
5。
旅客乙伸手去拉甲,乙的手还没触及甲,甲便伸手一甩,想挡开乙伸来的手,但因地面泥泞滑溜,甲站立不稳,摔了一跤,竟跌成脑震荡,四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于是甲的家属便向法院起诉说:“甲所以摔跤,跌成重伤致残,是因为乙伸手去拉甲;如果乙不去伸手拉甲,甲就不会甩手;甲不甩手,也就不会跌成残废。因此,甲残废的原因是因为乙,乙是这一事件的责任者,乙必须承担甲的一切医药费,并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对此,乙答辩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甲残废?纵观这一事件的前后经过,我们可以发现,甲致残的原因有许多,是一种一果多因的联系,这些原因包括天雨的原因,路滑的原因,甲插队的原因,乙伸手去拉甲的原因,甲甩手的原因。这众多的原因中,甲插队,甲甩手则是主要的原因,直接的原因。甲插队买票是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是错误的;我出于对插队者的不满,伸手去拉他,这是完全正确的,无可指责的。而且我的手也没有触及甲的任一部位,是甲自己一甩手,致使他站立不稳跌成重伤的。他这是咎由自取。”
由于乙能从多种原因中准确地把握这一事件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因而有力地驳斥了甲企图嫁祸于人的谬论。

65。论 辩 胜 术
关系论证
客观事物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我们要认识客观事物,论辩取胜,就必须准确把握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关系论证术就是通过准确把握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来进行论辩的方法。比如:秦朝末年,项羽和刘邦争夺天下。外黄城原为汉王刘邦部下的大将彭越所占领,楚霸王项羽久攻不下,损兵折将,好不容易才攻破。破城之后,彭越逃走了,可怜的全城百姓却面临着一场浩劫。
楚霸王下了一道命令,要将城里15岁以上的男子全部活埋,因为这些百姓曾帮助汉军守城。
消息传来,全城一片哭声。
在这紧急关头,有个13岁的小孩竟敢挺身而出,走进军营,求见楚霸王。楚霸王一见这个小孩,就说:“你这个小孩儿胆子倒不小,竟敢前来见我呀!”
这个小孩知道楚霸王爱听奉承话,就专拣好听的说:“大王常说自己是百姓的父母,我是百姓的一员,当然是你的孩子了,孩子想念父母,难道还不敢见一见吗?”
一句话,就把楚霸王说乐了,项羽的口气也变得温和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于是这个小孩向项羽陈述了杀害全城百姓的严重后果:
论 辩 胜 术。
75。
“如果其他地方百姓听说您会坑害投降的百姓,就不会开城迎接而会拼死抵抗,这样你处处受敌,要攻占地盘就得付出更大的代价。”
这些话击中了楚霸王的要害,于是他便打消了罪恶念头。全城百姓都非常感激这个聪明而又勇敢的小孩。
这个小孩所以能一句话就使楚霸王转怒为喜,取得进一步论辩的机会,是因为他准确地把握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巧妙地以这种关系进行推论,可以说这么一个关系推论就救了全城百姓的命啊!
根据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否具有对称性,关系可以分为对称、非对称、反对称三种。我们要论辩取胜,就必须善于把握事物之间的这些不同的关系。比如,北宋时,某皇帝的两位亲戚,因分财产不匀轮番跑到朝里告状,皇帝也不知如何是好,这件案子就交给了丞相张齐贤处理。张齐贤把告状的人都找来,问道:“你们都认为对方的财产分得多,自己分得少,是吗?”
“是的”。双方齐声回答。
张齐贤于是把他们的意思都记录下来,让他们签了名。
然后说:“既然你们双方都说对方的财产分得多,现在把你们的财产交换一下,双方都应感到满足了吧!”
于是召来两名官员,分别将甲家的人带到乙家去,把乙家的人带到甲家去,人换地方而一切财产都不移动,分财产的文书则相互交换。这一来,双方都无话可说了。
张齐贤处理这件案子的诀窍就在于正确地把握了“少于”这种关系,“少于”是一种反对称关系,甲少于乙,则乙

85。论 辩 胜 术
必定不会少于甲。双方都认为自己分得的财产少于对方,把双方的财产交换一下,双方都得到了自己认为多的那份,又有什么话可说了呢?
根据事物关系是否具有传递性,关系可以分为传递、反传递、非传递三种。比如有这么一件案子:某甲因贩卖鸦片被判处死刑,甲申辩说:“你们不能判我死刑,因为我还不满18岁。”
后经反复调查无确凿原始证据,只是其母曾提供说甲比其弟大两岁。
后来查明其弟20岁,为了慎重起见又查明了其妹为18岁。于是审判人员义正辞严地反驳道:“你弟弟比你小两岁,你妹妹比你弟弟小两岁,你妹妹今年18岁,所以你的年龄必然不会小于18岁!你应当对你的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最后还是对甲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小两岁”
是反传递关系,审判人员由于善于把握和应用这种关系,因而有力地反驳了甲的谎言,使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论 辩 胜 术。
95。
时态论证
在交际论辩中,有些命题的真实性与时态无关,比如“2是偶数”
,不管在过去、现在、将来它总是真的;而有些命题的真假却与时态有关,如“李白去世了”这一命题在公元762年李白去世之前是假的,这之后则是真的。
因而,我们要想在论辩中取胜,就必须注意命题的时态问题。
首先,我们在论辩中所作的时态命题必须恰当。
比如,苏东坡幼年时,天资非常聪明,由于读书特别多,书上的字也没有不认识的,再加上文章写得好,因而受到人们的尊敬和赞扬。在一片赞扬声中,苏东坡有点飘飘然了。于是有一天,他在自己书房门前书上一联:读尽人间书,识遍天下字。
对联贴出后,有的人捧场,更多的人则是不以为然,认为他大不谦虚,口出狂言。有一位长者专程来到苏家,向苏东坡“求教”
,请苏东坡认一认他拿来的书。书上写的全是周朝史籀创制的字体,苏东坡一个也不认识,顿时面红耳赤,只好向长者道歉。长者也没有说什么,便含笑而去。苏东坡才感到自己门前的对联名不副实,非常羞愧,自知自己学问欠缺,当即在那对联的上下联前面各添两个字,写成:

06。论 辩 胜 术
立志读尽人间书,发愤识遍天下字。
这样思想境界为之升华,一副具有远大抱负的对联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苏东坡当初的对联“读尽人间书、识遍天下字”表达的是现实时态命题,但它们在当时时态中是虚假的,这样苏东坡就难免遭到人们的讥笑,并且被那位长者一举驳斥得羞愧难当;修改后就不同了,“立志读尽人间书,发愤识遍天下字”
,表达的是将来时态命题,这就非常恰当了,因而受到了人们的一致称赞。
其次,当论敌所作的时态命题为假时,我们也可以通过揭露其中时态的虚假进行反驳。
《宋史。道学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件案例:宋英宗时,晋城县有张某,家中富有。他父亲死后第二天早上,忽然来了一个老头,对他说:“我是你的生身父亲,找你团聚来了。”张某十分惊奇,不敢贸然相认,便拉老头一起去官府,请县官判断真假。晋城知县程颢问那老头是怎么回事,老头说:“我是个医生,到外地行医谋生,妻子生了个儿子,由于贫穷无法养活,便送给了张家,某年某月某日由某人抱去。”程颢问:“这么多年的事了,你怎么说得如此详细?”
那老头说:“当时我记在了药书后面,我回来后才看到。”
程颢让他去拿来药书,见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抱儿子给了张三翁家。”
程颢便转而问张某:“你今年多大了?”
张某答:“36岁。”
“你父亲多大了?”
“76岁。”
于是程颢问那老头说:“这个人出生时,他父亲才40岁,怎么就叫张三翁了呢?”
论 辩 胜 术。
16。
老头伪造的证据被一语戳破,惊慌失措,只好供认了冒认儿子、企图诈骗的罪行。
“称某人为张三翁”的真假与时态有关,当他六、七十岁时,该命题可为真;当他三、四十岁时,则为假。程颢洞若观火,一眼识出对方命题的时态谬误,这个老头的诈骗企图便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26。论 辩 胜 术
优先推论
人们在对事物对象的选择行动中,总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扬弃对自己不利或有害的方面,这样在这些事物对象之间就存在一种优先关系。优先关系是一种序次关系,即是不自反、不对称、传递的关系。为了研究人们在选择行动中所得到的命题之间的优先关系,便创设了优先逻辑。在论辩中根据命题之间的优先关系来进行推论驳倒论敌的方法,就是优先推论术。
请看孔子与鲁哀公之间的一场论辩。
据《韩非子。外储说》载:有一天,孔子御坐于鲁哀公旁边,鲁哀公命人在孔子的案几上陈列上桃子与黍米饭。鲁哀公恭敬地说:“请用。”
孔子先把黍米饭吃了,接着又吃起了桃子。这时,左右大臣无不掩口而笑。鲁哀公说:“这黍米饭是用来擦洗桃子的,并不是供吃用的,你怎么把它吃掉了呢?”
孔子回答道:“我知道了。黍这种东西,是五谷之长,祭祀先王是上等的祭品;瓜果有六种而桃子是最下等的,祭祀先王时是不允许将桃带入宗庙的。我曾经听说过,君子以下
论 辩 胜 术。
36。
贱的东西来洗高贵的东西,而从来没听说过以高贵的东西洗下贱的东西,现在用五谷之长来洗瓜果之下,是用高贵的东西洗下贱的东西,我认为这是不符合义的,所以不敢把桃列于首位而把黍放在次要的地位。“
孔子可能由于不懂礼节而出了洋相,但孔子毕竟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于是转而从黍与桃的贵贱地位、优先关系来进行推论,不仅为自己挽回了面子,而且还有力地揭示了对方做法的荒谬性,不愧是一位能言善辩的舌战家。
运用优先推论术论证我们观点的正确性,反驳论敌的荒谬观点,必须善于准确把握事物的优先序次关系,这样所作的论断才能深刻有力、击中要害。比如,宋代名相范仲淹有一天同皇帝议事回来,就寝前,他仔细察看官员名册,把一些没有才干的监司一一勾销。后来,副使富弼得知此事,对他说:“你这一笔勾下去,哪里会知道,要造成‘一家哭’呢?”
范仲淹说:“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富弼认为一笔下去勾去一名监司,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痛苦,造成“一家哭”
,但是,如果不勾去,他的无能会给更多的人造成痛苦,造成“一路哭”
,两相比较,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由于范仲淹能准确地把握事物之间的优先序次关系,因而极富雄辩说服力。

46。论 辩 胜 术
引用数据
西方有句俗语:“数字不会撒谎。”这句俗语道出了数据强大雄辩力量的奥妙。在论辩中,与其滔滔不绝地说理,不如把它量化为可以计算的理论根据,用数据语言去说服,这样能取得意想不到的论辩效果。
有位小学语文教师在作文讲评课上,说道:“同学们,昨天大家写了《放学路上》的作文,这次作文写得好不好呢?
我们看两个数字就知道了。我们班50人,写回家路上自己奋不顾身跳进水里救了失足落水小孩的有20人,写捡到钱包交给警察的有21人。同学们想想看,哪里会有那么多失足落水的小孩恰好在放学的时候让你们去救呢?
路上哪里会有那么多钱包让你们去捡呢?
我活了这么大年纪,上班下班走了那么多路,怎么就没有你们那么好的运气,一次也没捡到过钱包呢?“
小学生们都哄堂大笑起来。这位教师引用两个数据,就把小学生们的错误形象地揭示出来了。
引用数据所以独具魅力,就是因为确认的数据代表着无可辩驳的事实,能使人对它深信不疑,产生一种威信效应。
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
论 辩 胜 术。
56。
是社会问题“的辩论中,反方一辩陈述道:”艾滋病有其特殊性。
这就是它的传染性、致命性和危害社会性……强传性使个体的疾病上升为社会公害,即使洁身自好也难免万无一失。目前艾滋病患者已经到了250万,感染者达到1400万。而到200年,单患者就达到1400万,感染者将达到500万—1亿。
当这个社会人人自危谈艾滋病色变的时候,对方辩友你还能坦然地说这是一个医学问题吗?“
在这大量的怵目惊心、确凿无疑的数据面前,人们不能不相信,艾滋病确实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里数据显示了一种非凡的雄辩力量。
引用数据术有着不容置疑的雄辩力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所引用的数据要与论题有必然联系,必须能够达到论证的目的。
另外,所引用的数据还必须是准确无误的。
否则,就往往造成谬误,甚至导致诡辩。

6。论 辩 胜 术
数学计算
数学计算术就是运用数学计算的方法来说服对方,使对方放弃其错误主张,接受我方观点的论辩方法。
数学计算是真理的演绎,人们对数学计算有着信赖的心理。在论辩中,如果对方思想僵化、难以说服时,运用数学计算的方法却可以顺利地达到目的。比如:有一次,魏王要修建中天台,同时发布命令,有敢劝阻的,就要杀头。一天许绾担着畚箕拿了铁锨进宫,对魏王道:“听说大王要建一座中天台,我愿添一把力。”
魏王问:“你有什么力添呢?”
许绾说:“我虽然没有力气,但是能够商量筑台的事。”
魏王说:“你说吧!”
许绾说:“我听说天地之间相距1500里,今天大王要筑一个半天高的台,就应当有7500里高。像这样的高台,台基就得方圆800里,拿出大王的全部土地,还不够做台基。大王如果一定要造这个台,首先就要出兵讨伐各诸侯国,占领他们的全部土地;这还不够,再去攻打四面边远的国家,得到方圆800里的土地,才有了做台基的地方。
积聚的建筑材料,众多的筑台苦役,仓库中储备的粮食,数目都要以亿为
论 辩 胜 术。
76。
单位来计算。同时,估计方圆800里之外,还应当规定种值庄稼的面积,以供应造台的人食用。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够动工建台。“
魏王默不作声,最后放弃了造台的打算。
魏王想造个半天高的台,在上面游玩。但经过许绾一番精确的计算后,认识到了其中的荒谬性,就只好将这个馊主意放弃。
运用数学计算术有时也可以对论辩中的数据进行形象化的折算。数据可增强我们论辩语言的真实性,但它又往往是抽象的、枯燥的,通过对数据进行折算,便能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非凡的说服力量。比如:当年美国决定修建尼亚加拉大瀑布水利工程前,赞成与反对者论辩激烈。请看一位赞成者的一段辩辞:“我们听说在国内有几百万的民众是胼手胝足地过着日子,而且憔悴、显出营养不足的样子。他们缺乏面粉来充饥。
可是,在尼亚加拉瀑布,每小时都要无形中消耗掉与25万块面包相等的瀑布能量。
我们可以想象到:每小时有60万只鸡蛋,越过悬崖,变成一块巨大的鸡蛋饼,跌到湍流的瀑布中。
如果从织机上织下来的白布能够有400尺宽,它的价值也等于尼亚加拉瀑布所消耗的一样。……这是个多么惊人的巨大消耗啊!对于这个无形的消耗,有人主张拿出一笔款子来利用这一个巨大的水能,想不到也有人来加以反对呢!“
如果把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水力资源的价值用一个空洞的数字来表示,给人的印象也许并不深刻。论辩者采用数量换

86。论 辩 胜 术
算这一形象化的技巧,把它每小时的价值转换成25万块面包、60万只鸡蛋、400尺宽的布等等,这就既浅显易懂,又使人感到怵目惊心。
使用数学计算术必须注意,其中的计算必须是正确无误的,在对数据进行换算时,换算前后的量应该是大体相等的,切不可夸张失实,否则,被对方发现反而会弄巧成拙,陷入被动。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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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鉴 法
历史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史鉴法正是引用与现实有联系的或相似的史料,引古鉴今,论证我们观点的正确,使论敌放弃其错误主张的论辩方法。
长孙皇后谏唐太宗怒杀马夫的一次论辩就是这样。
据《贞观政要》载,唐大宗有一匹骏马,特别喜爱,长期在宫中饲养。有一天,这匹马无病而暴死。太宗大怒,要把马夫杀掉。这时,长孙皇后劝谏道:“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的原因要杀马夫,晏子控诉马夫的罪行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使得国王因为马的原因杀人,老百姓知道了,必定怨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诸侯知道这件事,必定会轻视我们国家,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结果齐景公赦免了马夫。陛下读书曾见过此事,难道你忘记了吗?”
唐太宗听后,怒气全消,对皇后大加赞赏。
现实中唐大宗的马死了,太宗要处死马夫;历史上齐景公的马死掉了,要处死马夫,这是何等相似的现象,长孙皇后巧妙地引用晏子谏齐景公杀马夫这一史实,使唐太宗从愤怒中清醒过来,放弃了自己错误的主张。

07。论 辩 胜 术
还有旋风席卷女子一事也是如此。
清人《冷庐杂识》一书中谈到,袁枚为江宁县县令时,城中有一姓韩的女子,被旋风卷到铜井村,离城90里地。铜井村村民第二天送女子回家。韩女已嫁给东城李秀才的儿子为妻,李秀才不相信风能把女子吹到90里外去,一定是韩女和别人有奸情,就向官府告状要求退婚。袁枚告诉他们说:“古代有风吹女子到六千里外的事,你知道吗?”
李秀才不相信。
袁枚就取来元朝郝文忠公的《陵川集》给他看,说:“郝文忠公是一代忠臣,岂是肯用大话来欺骗人的人?
当年风吹吴门女,最后此女子竟嫁给了宰相。恐怕你儿子没有这样的福份。“
李秀才听了,非常高兴,从此两亲家关系和好如初。
史鉴法往往选用与现实相似的史实两相比较,说服对方,有时也可选用与现实有联系但却相反的史实,正反比较,使对方警醒。
有一次,我国某工业代表团与美国某财团关于引进新型浮法玻璃厂的项目举行谈判。对方恃其技术设备先进,向我方漫天要价,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这时我方主谈判侃侃而谈:“中国是个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早在一千多年以前,就将四大发明——指南针、造纸、印刷、火药的生产技术无条件地献给人类,而他们的子孙,从未埋怨他们不要专利权是愚蠢的,相反,却盛赞祖先为推进世界科学的进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现在,中国在与各国的经济合作中,并不要求各国无条件地让出专利权,只要价格合理,我们一个钱也不少
论 辩 胜 术。
17。
给。“
由于我方主谈判巧用史鉴法,将我国历史上无条件地将四大发明献给人类与当前对方因专利问题而漫天要价相映成趣,终于赢得了对方的理解与支持,使谈判重显生机,最终达成了于我方有利的协议。
要用好史鉴法,就必须熟悉历史,历史似乎常常是漫不经心地重复了自己,在卷帙浩繁的历史典籍中,我们总是能够探寻到与现实相联系的史实,引古鉴今,往往能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27。论 辩 胜 术
法律为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日趋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成为普遍要求。因而,在论辩中,当发现对方有违法言行时,引用有关法律条文对其发动进攻,自然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摧枯拉朽之势,雷霆万钧之力。
某律师与一餐馆老板的论辩就是如此。
有一天,某大学的两个女学生走进一家装饰华丽的个体餐馆。女学生甲翻开桌上的菜单,突然眼睛一亮:“看!熊掌:每盘20元,来两盘怎么样?”
“人们都说熊掌名贵,价钱也不贵,OK!”
于是她们叫来了招待员,报上熊掌两盘,还要了些其它食品。一会儿,菜上齐了。她们吃完之后,叫来招待员结帐,招待员开出帐单:“一共4025元。”
“什么?你没搞错吧?”学生甲几乎吓昏了。
“熊掌每盘200元,你看菜单。”招待员说。
学生乙翻开菜单一看,果然是200元,中间没小数点。
论 辩 胜 术。
37。
这下她们急得几乎要哭了。这时,老板走出来,看了几眼付不起钱的女学生说:“没钱,就请将证件留下。”她们乖乖地交出了学生证。学生会出面跟老板交涉,看是不是能少收一点钱。老板斩钉截铁地说:“一分也不能少,如果三天之内不把钱付清,便立即向法院起诉。”
两位女学生只得忍气吞声,多方筹措,凑齐4025元,第二天把钱送去,赎回了学生证。
一星期后,有个律师知道这件事,决定为她们挽回损失。
他叫她俩到餐馆向老板索取了两盘熊掌价4025元的发票,律师拿着发票来到工商局。他们研究了有关的法律条款后,便来到该餐馆。工商局的同志对餐馆老板说:“有人指控你出售熊掌,违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必须处以2万元罚款!”
老板想赖是赖不掉的,有刚开出的发票为证。老板耷拉着头,他的狼狈相不亚于一周前交不起钱的两个女大学生。
他低声地说:“我拿不出这么多钱。”
“拿不出钱就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同志,事情是这样,我们这里根本就没什么熊掌,所谓熊掌都是用牛蹄筋冒充的。”老板供认道。
“既然你用牛蹄筋冒充熊掌,敲诈顾客,根据情节,也应罚款2万元,同时将顾客的钱退回,另外还应赔偿1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在以法律为武器的严厉进攻面前,老板只得乖乖地缴械投降。

47。论 辩 胜 术
就地取证
就地取证术就是论辩者及时抓住论辩现场的某些事物,用作论据反击论敌的方法。由于这些事物都是论辩者在现场的所见所闻所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生动具体,直观性好,一点就明,一说就透,因而具有很强的雄辩力量。
运用就地取证术,必须熟悉论辩现场的情况,论辩现场的实际情况是就地取证术获得论据的唯一来源。比如,在1988年亚洲大学生论辩赛上,复旦大学代表队主辩在阐述庞大的人口是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的沉重负担这一观点时,说道:“今天,广播局在外面给我们准备了200人的茶点,如果人数继续增加下去,我们就可能吃不上饭。”
主辩巧妙地用为赛场准备的茶点情况为喻作为反击对方的论据,看似信手拈来,毫不费力,但是如果不是十分熟悉赛场的服务情况,怎么能做出这么恰当的就地取证呢?
运用就地取证术还必须善于洞察事态发展,思维敏捷,随机应变,及时捕捉机遇,把可资利用的现场情况作为我们论辩的武器。
比如,在一次“做好商业服务工作要顾客理解”
为题的论辩赛中,由于双方旗鼓相当,对抗性特强,反方的一名队员失于不够冷静,言辞不当,带有人身攻击的味道,主
论 辩 胜 术。
57。
持人及时予以提醒。正方的一名队员立刻抓住这个论辩中的小插曲作为论据,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我们说,做好商业服务工作主要靠服务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不能看顾客是否理解来决定我们的服务态度,就像我们今天来参加这场论辩赛一样,不能因为对方的态度不好,不理解,我们就不认认真真地把比赛进行下去。如果像对方所主张的那样,只有顾客理解才能把工作做好,我们的论辩赛不就无法进行了吗?”
由于正方队员反应迅速,及时捕捉对方的一点失误巧妙地组织到自己的论辩辞中,因而这段机敏的辩辞赢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另外,运用就地取证术还必须善于把握对手言论行动中的矛盾。比如,我国明代著名的“心学”思想家王阳明,他主张心外无物。有一天,他和朋友登山观赏风景,一路上滔滔不绝地谈论他的哲学思想。他说:“凡是人们心中没有想到的东西都是不存在的,就说这些大树吧,它们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它们,心中想到了它们,否则就不存在了。”
他正谈得兴致勃勃的时候,不料被一块石头绊了一跤,帽子滚到山下去了,于是扫兴地说:“没想到被石头绊了一跤。”
他的朋友便问他:“你没想到的石头怎么会存在呢?
可见还是心外有物呀!“
由于就地取证,当场揭露了前后言行的矛盾,令王阳明无言以对。

67。论 辩 胜 术
借助权威
权威是永远具有魅力的,信仰权威是人们最自然的一种心理倾向。在论辩的双方对垒中,根据人们对权威信赖的心理定势,借助于权威形象本身或权威人物的言论,可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不可抗拒的雄辩力量。
借助权威有时表现为借助权威形象本身。
在封建社会中,皇帝就是最高的权威,对于不管如何狡猾的诡辩者,只要抬出皇帝这一最高权威,对方便会立即偃旗息鼓缄口不言。比如:北齐高祖的时候,有位大德法师,极喜诡辩。一次,他立了个“无一无二”的诡辩命题,声称世界上既无一的东西,也无二的东西,难住了许多著名的儒生学士。高祖听说有位名叫石动筒的人,很善辩论,于是请来与大德法师论辩。石动筒在座前把衣服提起,问法师:“看弟子有几只脚?”
“两只。”
石收一脚独立,另一脚后翘,又问:“再看弟子有几只脚?”
“一只。”
石问:“方才是两只,现在又是一只,怎么能说无一无二呢?”
论 辩 胜 术。
7。
法师立即回答:“若说有两只脚是真的,就不应有一只脚;如果说有一只脚,那明明两只脚就不是真的。”
石动筒紧逼不舍,追问道:“如果你认为你的论题能站住脚,那我再往下问你,你可不能不回答呀!弟子听说一天不会有二日,一国不会有二君,你能说无一吗?卜有乾坤,天有日月,皇后配天子,这就是二人,你能说无二吗?”
法师只好嘿嘿一笑,不好再说啥了。
尽管法师的辩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而一旦抬出皇帝的权威,他就无可再辩了。
借助权威还可表现为借助权威人物的言论。革命导师或者名人的言论,经典著作中的语句,往往包含有深刻的哲理,人们对此深信不疑,不必再去证明它的正确性,在论辩中恰当地引用,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取得令人信服的效果。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辩中,反方复旦队四辩在总结陈词中最后说道:“谈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一百多年前生活在哥尼斯堡的一位叫康德的老人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谢谢各位!“
(长时间掌声)
这里巧引名言,将“道德法则”和“灿烂的星空”联系在一起,使我们的立论升华到一个更崇高的境界。
特别是在论辩中当对方以名言为论据时,要进行反驳,最好的最有力的方法还是引用名言。比如,某人发表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人指责道:“把实践放在第一位,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

87。论 辩 胜 术
么,你把革命领袖的话摆在什么位置呢?“
对此,作者反驳道:“你提的问题,只须反问一句:毛主席说过:‘只有千百万人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此外再无检验真理的方法。
‘你把毛主席的这个教导放在什么位置?“
这个理直气壮的回答,由于引用了革命导师的名言作为论据来反驳,因而有力地回击了对方,使对方理屈词穷,无法争辩。
使用借助权威术必须注意的是,权威必须和我们的论辩有联系,引用名言不能歪曲原意,不能断章取义。
论 辩 胜 术。
97。
未来施辩
所谓未来施辩术就是在掌握事物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未来作出科学的预测,通过揭示事物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来进行论辩的方法。
比如,1831年除夕,法拉第为了证实“磁能产生电”
,在大厅里对着许多宾客表演,只见他转动摇柄,铜盘在两磁极间不停旋转,电流表指针渐渐偏离零位,客人们赞不绝口,只有一位贵妇人不以为然,取笑法拉第说:“先生,这玩艺儿有什么用呢?”
“夫人,新生的婴儿又有什么用呢?”法拉第把手放在胸前,欠身回答。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喝彩声。
法拉第这里使用的就是未来施辩术。他不是针对电的现状来论辩,而是把它引伸向未来,它就像婴儿一样,现在看不出有什么用处,但它的未来却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他的预言已完全被科学所证实。
未来之所以可以预测,这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性的,在一定条件下,事物有朝着一定的方向发展的趋势,只要对事物各方面的矛盾因素作出准确的分析,就可以对未来

08。论 辩 胜 术
进行推测。
以此为根据进行论辩,当然就具有雄辩的说服力。
晋国虎会的一场论辩就是如此。
春秋末年,晋国赵简子乘车上山游猎。车子艰难地爬行在崎岖的羊肠小道上,众臣都使劲地推车,个个汗流浃背,独有一个叫虎会的大臣,不但不推车,还边走路边哼着歌。赵简子坐在车上很不高兴:“我上羊肠山道,群臣都来推车,唯独你边走边唱不出力,这是你作臣子的欺侮君主啊!臣欺君,该当何罪?”
“臣欺君,罪该死而又死。”虎会说。
“什么叫‘死而又死’?”赵简子问。
“自己身死,妻子又死,这叫死而又死。”虎会说到这里,把话锋一转,紧接着对赵简子说,“现在你已经知道了为人臣欺主的应得之罪,那么,你是不是也想知道做君主的轻慢臣下的应得之罪呢?”
“君主轻慢臣下,又该怎么样呢?”
“做君主的欺侮轻慢他的臣下,久而久之,必然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有智慧的不肯出谋划策,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国家自然就会灭亡;能言善辩的不肯做使臣,咫尺天涯,难通有无,就不能与邻国通好;能征善战的不肯破阵杀敌,将颓兵衰,弱肉强食,边界就会遭到侵犯。君主轻慢了群臣,内政、外交、国防都无人出力,败亡的局面就会随之到来,那时便会国将不国了呢!”
虎会的话,惊得赵简子通身汗湿,他如梦初醒般说:“好,好,说得好!”急忙下令不再叫群臣推车上山了,然后摆酒设宴,与群臣会饮。
论 辩 胜 术。
18。
在这场论辩中,虎会高瞻远瞩,对未来的必然发展作出了科学的预测,辞富理性,说得赵简子浑身汗湿,翻然悔悟,充分显示了未来施辩术的强大威力。

28。论 辩 胜 术
人身施辩
人身施辩术就是在论敌观点的荒谬性非常明显而正面进攻一时难以取胜时,变换斗争手法,转而针对论敌的思想、品行、身份、历史等方面发动进攻,制服对方,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人身施辩术是一种强有力的论辩方法,这是因为,一个人的思想、品行、身份、历史等因素对听众的心理定势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在论辩中施用人身施辩术,能够破坏论敌的自尊心理,使对方自惭形秽,陷入无地自容的窘境,失去反击能力,这时制服论敌将如同瓮中捉鳖,手到可擒。比如:三国时期,孔明与曹真对阵于歧山之下,曹真的军师王朗跃马阵前,大谈天数有变,识时务者为俊杰,诱降孔明。
因为王朗是汉朝老臣,孔明的反驳便直指他的身份和地位:“吾素知汝所行:世居东海之滨,初举孝廉入仕;理合匡君辅国,安汉兴刘,何其反助逆贼,同谋篡位!
罪恶深重,天地不容!天下之人,愿食汝肉!……汝既为谄谀之臣,只得潜身缩首,苟图衣香,安敢在行伍之前,妄称天数耶,皓首匹夫!苍髯老贼!汝即日将归于九泉之下,何面目见二十四帝乎!“
论 辩 胜 术。
38。
这一番声色俱厉的话,辩锋直指王朗不忠不孝,人品低下,根本不具备辩说天命、时务之正大道理的资格。王朗听罢,气满胸膛,大叫一声,摔死于马下!一场辩论,竟骂死个“汉贼”
,由此可见人身施辩术的巨大威慑力量。
特别是当我们遭受到对方的人身攻击时,有时不妨以人身施辩术来对付之。比如,清兵南下时,南明弘光小朝廷的礼部尚书钱谦益率先投降。他的外甥女因夫死再嫁,按当地习俗,再嫁的婚礼上不能有鼓乐。钱谦益见了外甥女,便说道:“前次贺喜,鼓乐喧天,今日贺喜,冷冷清清,两次婚礼,竟有如此差异!”
外甥女知道舅父嘲笑她改嫁之事,于是针锋相对地说:“想舅父前次来贺,身着妙帽圆领(明朝官服)
;如今却是朝珠补挂(清朝官服)
,两次贺喜也竟是这样不同!“
钱谦益当即羞愧万分,无言以答。
钱谦益以夫死改嫁之事嘲笑对方,外甥女一时难以反驳,便转而使用人身施辩术,揭露对方投降叛国的老底,难怪此语一出,对方便噤若寒蝉了。
施用人身施辩术时应特别注意,如果明明知道自己的观点是错误的,真理在对方的手中,却偏要捕风捉影,造谣中伤,以搞臭对方为目的,这就只能是人身攻击式诡辩。我们要千万注意不要滑到人身攻击的道路上去。

48。论 辩 胜 术
定义正名
要使论辩能顺利地进行,我们就必须明确概念的含义,也即要明确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定义正名术就是通过揭示一个概念的本质属性来达到明确概念内涵目的的论辩方法。
定义正名术是一种强有力的论辩方法,有时当我们面临困境,通过给出有关概念的精确的定义,明确其中的含义,便可取得反败为胜的论辩效果。以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关于“人性本善”的论辩来说,反方复旦队所要论证的是“人性本恶”
,他们所以能够取得决赛的胜利,原因之一是因首先给出了“人性”
、“善”
、“恶”等概念的定义,明确了其中的含义。他们的辩词是:“我方立场是:人性本恶。
第一,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属性则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指的是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
“第二,提到善恶,正如一千个观众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心目当中也会有一千个善恶标准。但是,归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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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那个曹操不是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吗?
那个路易十五不是也说过:‘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
还有一个英国男孩,他为了得到一辆自行车竟然卖掉自己三岁的妹妹。这些,对方还能说人性本善吗?“
本来,“人性本恶”是一个难度极大的辩题,因为新加坡是一个崇尚人性本善的国度,评判团中大多数专家学者也是人性本善论者,但是由于复旦队恰当运用了定义正名术,明确了“人性”
、“善”
、“恶”等概念的确切含义,在论辩中反而游刃有余,博得了一次又一次热烈的掌声,获得了评判团极高的评价,最后以绝对优势一举夺得这次大赛的冠军。
魏征与唐太宗之间的一场论辩也是如此。
据《贞观政要》载: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任用魏征做谏议大夫。魏征由于为人正直,主持公道,得罪了一些人,遭到非议。李世民派温彦博去责备魏征。魏征因此去见唐太宗说:“我希望陛下让我做一下良臣,不要让我做忠臣。”
李世民听了很吃惊,赶紧问:“良臣和忠臣不是一样吗?”
魏征答道:“不一样,像古之稷、咎陶,就是良臣;像龙逢、比干,就是忠臣。良臣以国事为重,公而忘私,本身享有美名,君主获得好的声誉,子子孙孙传下去,国运无穷。
忠臣则不然,唯唯诺诺,只为个人打算,君主会因他落得个昏庸的恶名,甚至国亡家灭。这便是忠臣与良臣的区别。“
魏征这里由于使用了定义正名术:分别指出良臣和忠臣

68。论 辩 胜 术
这两个概念的确切含义,间接委婉地批评了皇帝只喜欢唯唯诺诺之流,并暗示了这样做的恶劣后果。魏征的论辩深刻有力,令李世民大为感动。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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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正名
在论辩过程中,当我们认为某个概念所指称的对象范围太小时,我们要扩大它的外延,就可以使用概括的方法。概括正名术就是通过减少某个概念的内涵使之过渡到外延较大的新的概念的论辩方法。
在一次小学数学课堂上,老师向学生提问:“5斤加3斤等于多少?”
“8斤!”学生们异口同声地说。
“5斤萝卜加3斤白菜等于多少?”
“8斤!”有几个学生不假思索地说。
“8斤什么?萝卜还是白菜?还是其它什么东西?”
“8斤萝卜!”一个头脑简单的学生说了,引起哄堂大笑。
“8斤白菜!”
另一个学生抢着纠正说,又使得好多学生笑了。
有个聪明的学生没有发言,陷入了沉思。最后,这个学生满有把握地举手发言,回答说:“8斤蔬菜!”
他的答案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据说这个学生后来成为了一位数学家。

8。论 辩 胜 术
其他同学回答“萝卜”
、“白菜”等之所以不正确,就是因为这些概念的外延太小了;这个聪明的学生使用了概括正名术,将“萝卜”
、“白菜”等概念减少一些特定的内涵,使之过渡到外延较大的“蔬菜”这一新的概念,这样就回答得严密、准确,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因而概括正名术在论辩的某些场合,有着其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我们要将某些事物现象提高到理论性的高度来认识,深刻地揭示这些现象的本质,以期引起人们对这些现象的高度重视,这时,也必须用到概括正名术。请看某一起抢劫案的法庭论辩。
辩护人:“请问数额较大以什么为标准?
被告人抢了一块原价80元的青岛牌手表,已用过两年,按8折计算只值64元,是否属于数额较大?“
公诉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凡是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都认定为抢劫罪,并没有数额的规定。
这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本身就足以造成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必须给予惩罚。
被告在兴建电厂的高潮中,乘夜深入静之机,抢劫女职工的手表,这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更重要的是造成人心恐慌,社会秩序混乱,女职工不敢上晚班,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展,影响了四化建设和安定团结。非物质方面的损失,是更严重的,应当依法从严处理。“
公诉人的答辩中,使用了概括正名术,将某一外延较小的具体的“抢女表”的行为过渡到外延较大的“影响四化建
论 辩 胜 术。
98。
设和安定团结“
,这样就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抢女表行为的本质,足以引起人们对这一案件的高度重视。

09。论 辩 胜 术
限制正名
在论辩中,一个概念所指称的范围必须恰当,不能过大或过小。当我们认为某个概念所指称的范围太宽,需要加以缩小时,可以使用限制的方法。所谓限制,就是增加某个概念的内涵,使它由外延较大的概念过渡到一个外延较小的新的概念的论辩方法。
在论辩中恰当地使用限制正名术,同样是一种制胜的强有力的武器。
比如。
1938年10月,美国著名电影艺术家卓别林写了以讽刺和揭露希特勒为主题的电影剧本《独裁者》。
第二年春天影片开拍时,派拉蒙公司说:理查德。哈定。戴维斯曾用“独裁者”写过一出闹剧,所以这名字是他们的“财产”。
卓别林派人跟他们谈判无结果,又亲自找上门去商谈解决的办法。派拉蒙公司坚持说:“如果你一定要‘借用’‘独裁者’这个名字,必须付出2。
5万美元的转让费,否则就要诉诸法律!“
卓别林灵机一动,当即在片名前加了个“大”字,变为“大独裁者”
,并且风趣地说:“你们写的是一般的独裁者,而我写的是大独裁者,这两者之间风马牛不相及。”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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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扬长而去,派拉蒙公司的老板们个个只能气得干瞪眼。
卓别林通过对“独裁者”
这一外延较大的概念进行限制,增加了“大”这一内涵,使它过渡到了外延较小的“大独裁者”这一新的概念;便获得这场论辩的全胜。事后卓别林对朋友幽默风趣地说:“我多用了一个‘大’字,省下了2。
5万美元,可谓一字值万金!“
相反,如果某个概念该限制而不限制,就往往会被人钻空子。比如,隋文帝杨坚先前嫌恶嫡长子杨勇,下令废杨勇而立杨广为皇太子,准备让杨广继承王位。
但杨坚临终时,突然发现杨广竟要奸污自己的宠妾宣华夫人陈氏,于是急欲召杨勇进宫,以便改立太子,吩附后事,可是当时杨坚又气又急,大叫“召我儿!”由于没有具体地指明是哪一个“儿”
,这就被杨广和一些奸臣钻了空子,施展阴谋,夺了皇位,号为隋炀帝。
杨坚如果对“我儿”进行必要的限制,说成“杨勇我儿”
,这样对方就钻不到空子了。由于他该限制而没有限制,结果造成了终身的遗憾。一个论辩家不能不以此为戒。

29。论 辩 胜 术
限制辩题
在论辩中,当我们面对不利的辩题时,为了转被动为主动,可以采用限制辩题的方法,对辩题进行巧妙的限制,使其变成于我方有利的辩题,进而占据论辩的主动权,取得论辩的胜利。
比如,有次以“中学生异性交往弊大于利”为辩题的论辩赛,某队抽到了正方。无疑,这是个难题,因为在现代人的观念里几乎无须论证,总是利大于弊,而不可能是弊大于利。面对难题,他们采用了限制辩题术,将辩题限制为:“中学生异性交往任其发展必定弊大于利。”
这样,由于在“交往”前并未加任何限制,似乎不改变辩题的质,同时“交往”后面的“任其发展”四字很有迷惑性,——既可理解为“任其自然,不需横加指责”之意,这恰恰是符合对方的观点的,对方对此不易启口;另外还包含有“发展到极端”而过“密”的意思,甚至还可理解为“缺少必要的教育与指导”
,这样就使他们在论辩时游刃有余了。
他们具体辩词是这样的:“我方认为,在男女已经普遍平等的今天,在我们从幼儿园到中学,男女同学已经普遍交往的今天,中学生异性交往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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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上已经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出现了不少早恋甚至性罪错。这正是今天辩论这个问题的价值所在,如果不是在这点上,我们就不需要辩论这个问题,就像谁也不会争论幼儿园的男女小朋友交往好不好的问题。所以,我们认为‘中学生异性交往利与弊’的问题辩论价值就在于‘任其发展’好不好上。“
这样就将辩题顺理成章地限制成对我方有利的了。
使用限制辩题术必须注意的是,要限制得恰当,既要将辩题限制后,使我方从原来的无话可说而变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又要限制得天衣无缝,使人看不出任何改变辩题的痕迹。

49。论 辩 胜 术
主旨把握
在论辩中,论敌面对不利的辩题,往往故意施放一些烟雾,惑人视线,转移话题,把论辩引向与主旨无关的方面。
如果我们为图一时痛快,步步紧逼,穷追猛打,就会在论敌布下的浓雾中迷失方向,使论辩陷入歧途而受制于敌。
这时,我们就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冷静,牢牢把握住论辩的主旨,任他花样翻新,千变万化,都保持方寸不乱,这样就能在任何复杂的论辩形势下稳操胜券。
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辩中,正方英国剑桥大学队所要论证的:没有温饱就绝对不能谈道德。这显然有很大的难度,因为只要举出一个不温饱也谈道德的人存在,就可将其驳倒。
而对难题,正方于是将辩题限定为“谈道德不能脱离温饱”
,这明显地改变了辩题的原意。对此,反方复旦队把握主旨,紧扣辩题,向对方一再发起攻势。比如:一辩:“……对于今天的辩题,我方只需论证没有温饱也能谈道德。而对方要论证的是,没有温饱,就绝对不能谈道德。而这一点对方一辩恰恰没有自圆其说。”
二辩:“……我再次提醒对方辩友,你们今天所要论证的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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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温饱就绝对不能谈道德。不管这种道德是保证温饱的道德还是保证不了温饱的道德。“
三辩:“今天为什么我方观点跟对方会出现定义上如此巨大的差别呢?是因为对方辩友将温饱这个衣温食饱的概念混同于生存。如果照此办理的话,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不温饱的人了,因为他们都不生存不活着了。”
(掌声)
一辩:“对方讲的无非是温饱也能谈道德。
这一点我们什么时候反对过了?问题是对方所要论证的是没有温饱就绝对不能谈道德。请对方举例说明,哪怕是一个,人类社会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一点道德都不谈。“
四辩:“……对方犯的第三个错误就是‘避实就虚’,对方始终告诉我们温饱能够给谈道德提供更好的条件,但是没有说不温饱的情况下绝对不能谈道德。”
在这场论辩中,反方复旦队由于能紧紧扣住对方辩题“没有温饱就绝对不能谈道德”
进行辩论,因而使得对方的改变辩题的企图未能奏效。相反,如果不是这样,论辩就有可能陷入迷途。

69。论 辩 胜 术
釜底抽薪
在论辩中,论敌提出与我方相反的论点,要使其论点成立,就必须提出相应的论据加以论证。这就如同一锅水,要使水沸腾,就必须有柴火在锅底燃烧。要制止水沸腾,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扬汤止沸,一种是釜底抽薪。扬汤止沸,虽然也能使水暂时不沸腾,但不一会儿又会沸腾依旧;而将锅底的柴火抽去,水就自然沸腾不起来了。
论辩也是如此,我们只要将论敌的论据驳倒,其论点自然也就站不住脚了。
请看一件强奸案的法庭论辩。
辩护人:“我认为被告人张×不是强奸,理由是:①张×没有明显地使用暴力,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②陈×是她自己跟着去公园的,这说明她也同意。③事后女方还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而且她也真的去了。”
公诉人:“我认为这三点理由都不能成立。
法庭调查证明,被告人张×拦截陈×之后,首先提出搞对象,陈没有答应。
随后,被告人抢下女方的书包,锁了她的自行车。这时,女方宁可不要书包和车子也要离开。走了一段路后,被告人又将其拦截回来,并上去用拳猛击女方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孤立无援,迫不得已被被告人挟持到公园。我们试想,深
论 辩 胜 术。
79。
更半夜,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面对这种强暴还能做些什么呢?难道这种屈从能说明女方同意了吗?至于女方答应被告人约定的再次见面时间,那是出于无奈,实是缓兵之计。
否则,第二次她为什么让父亲、哥哥在一旁做护卫,当场将被告抓住呢?被告张×敢于去第二次约定的地点,更加说明他肆无忌惮,目无国法。“
公诉人在这段论辩中所使用的就是釜底抽薪术。针对辩护人的三条论据逐条进行反驳,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最终赢得了论辩的胜利。
在论辩赛中也是如此。当对方所使用的论据是虚假的时候,针对其论据的虚假性进行揭露,这具有极强的攻击力量。
比如,在193年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的论辩中,正方二辩在自由辩论中说道:“……
1987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就告诉我们,他们的研究人员已经分离出一种艾滋病毒,已经开展艾滋病病源和分子生物学研究,已经得出了研究的结果,而且是有效的。“
正方以此攻击反方的医学对艾滋病尚无解决办法的观点,而这一论据是虚假的,于是反方四辩当即对此反驳道:“著名的中国艾滋病研究专家康来仪先生就说,刚才那个所谓研究结果到现在没有办法可以证明。”
(掌声)
这样就给了对方一个心理上的巨大冲击,在此之后,正方代表便不再引用报刊上发表的有关研究成果的报告了。

89。论 辩 胜 术
反驳论证
论敌为其错误的论题辩护,往往要列举出一定的论据来证明其论题成立,这中间就要运用一定的论证方法。当论敌运用错误的论证方法为其谬误辩护时,我们要反驳对方,可以通过指出其论证的错误,指出论据与论题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来达到目的,这就是反驳论证术。
让我们来看看下面一段论辩中各人所使用的论证方法:在意大利的都灵大教堂内珍藏着一件圣物,相传是耶稣遇难后包裹尸体的细亚麻布幅。六百多年来,信徒们一直就它的真伪问题争论不休。
某年,神学院的5名学员来到这里,他们看了这块裹尸布后,各自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甲:我认为这件圣物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它就不可能在600年内一直被我们的教友所敬奉。
乙:我也认为它是真的。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死时手腕与大腿流了不少血,现在我亲眼看到它上面有斑斑血迹,可见它是真的了。
丙:我认为它是假的。据专家认为,细亚麻布直到二世纪才出现,而耶稣是在公元一世纪受难,可见这块细亚麻布不可能是圣物。
论 辩 胜 术。
9。
丁:我说不上它是真还是假,最好用“碳14同位素”测定一下它的年份,如果确实是公元一世纪的织品,那就可以肯定它是圣物戍:我同意乙的看法。另外再补充一点,最好能够用仪器测定一下它上面血迹的年份,若与耶稣遇难的年份相近,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从论证的角度分析,以上5人的议论中,只有丙的论证方法是正确的,而其余4人都是错误的。他们使用的是条件推演的方法,但甲的条件命题的前提是假的,而乙、丁、戍使用的则是条件推演中的肯定后件的错误形式。比如:如果是圣物,上面就有血,它上面有血,所以,它是圣物。
这种论证方法是错误的。
我们要达到反驳论证的目的,可以直接指出对方推论的错误,也可以模仿对方的错误推论形式,推出令对方感到难堪的结论,这也能有效地达到揭露谬误的目的。比如:有位美国参议员对美国逻辑学家贝尔克里说:“所有的共产党人都攻击我,你攻击我,所以,你是共产党人。”
贝尔克里当即反驳道:“你这个推论实在妙极了,从逻辑上来看,它同下面的推论是一回事:所有的鹅都吃白菜,参议员先生也吃白菜,所以参议员先生是鹅。”
参议员先生论辩中使用的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三段论形式,贝尔克里模仿这种推论形式得出了“参议员先生是鹅”


01。论 辩 胜 术
令对方难以接受的结论,这样对方推论的荒谬性就暴露无遗了。
论 辩 胜 术。
101。
擒贼擒王
我们在与论敌的交锋中,驳倒了对方的论据或论证,并不能就此断定对方的论题是必然虚假的,只能说明对方的论题不可靠。而要彻底驳倒对方,还必须对对方的论题进行彻底反驳,这就如同打仗,一举将贼首擒获,敌人便会溃不成军。而擒贼擒王术则正是通过对论敌的观点直接进行反驳借以驳倒论敌的方法。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施用擒贼擒王术,最有效的办法是针锋相对地列举大量确凿无疑的事实,在铁的事实面前,任凭对方信口雌黄摇唇鼓舌也无济于事。比如,在四十多年前,美帝国主义的发言人艾奇逊在为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在中国的黑暗统治辩护时,胡说什么中国革命的发生是由于人口太多的缘故。对此,毛泽东同志反驳道:“革命的发生是由于人口太多的缘故吗?
古今中外有过很多的革命,都是由于人口太多么?中国几千年以来的很多次革命,也是由于人口太多么?美国一百七十四年以前的反英革命,也是由于人口太多么?艾奇逊的历史知识等于零,他连美国的独立宣言也没有读过。华盛顿、杰佛逊们之所以举行反英革命,是因为英国人压迫和剥削美国人,而不是什么

201。论 辩 胜 术
美国人口过剩。中国人民历次推翻自己的封建朝廷,是因为这些封建朝廷压迫和剥削人民,而不是什么人口过剩。俄国人所以举行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是因为俄皇和俄国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不是什么人口过剩,俄国至今还是土地多过人口很远的。蒙古土地那么广大,人口那么稀少,照艾奇逊的道理是不能设想会发生革命的,但是却早已发生了。“
毛泽东同志通过列举大量的历史事实,对艾奇逊的“中国革命的发生是由于人口太多”的论题进行了彻底的、有力的反驳,这里使用的正是擒贼擒王术。
实施擒贼擒王术,我们也可以通过实践来检验论敌的论点,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样它也是检验某个论题是否真伪的标准,只要将对方的论题用实践一检验,其虚假性就会立即暴露无遗。比如,有个人拜访一位将军,他拿出自己发明的士兵制服给将军看,说这制服是防弹的。
“那好啊,你穿上它!”
将军说着,按铃叫来了随从:“你去叫上校带上枪到这儿来。”
将军回头一看,防弹衣的制作者已无影无踪,将军再也没有看见他回来。
防弹衣防不防弹,用枪弹一检验便可立见分晓,防弹衣的制作者不敢用子弹来检验,足以证明他所说的不过是骗人的假话而已。
论 辩 胜 术。
301。
具体同一
在论辩中,我们不仅需要抽象逻辑思维,同时还需要具体辩证思维。这是因为,客观世界是非常丰富和具体的,每一具体的对象都包含着差别和矛盾。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取得论辩的胜利,就必须把握事物的差别和矛盾。像这样,在思维中包含着对立面的统一,包含着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差异性的同一,这就是辩证逻辑学的具体同一律。将具体同一律运用于论辩中,就是具体同一术。比如:著名的古希腊寓言家伊索,年轻时给贵族当过奴隶。有一次,他的主人设宴请客,客人都是当时希腊的哲学家。主人命令伊索备办酒肴,要做最好的菜招待客人。于是伊索专门收集各种动物的舌头,准备了一席“舌头宴”。开席时,主人大吃一惊,问:“这是怎么回事?”伊索回答说:“您吩咐我为这些尊贵的客人办最好的菜,舌头是引领各种学问的关键,对于这些哲学家来说,‘舌头宴’难道不是最好的菜吗?”
客人们都被伊索说得频频点头,哈哈大笑起来。主人又吩咐伊索说:“那我明天要再办一次宴席,菜要最坏的。”到第二天开席上菜时,依然全是舌头。主人一见此状,便大发

401。论 辩 胜 术
雷霆。伊索却镇定地回答道:“难道一切坏事不是从口而出的吗?
舌头既是最好的,也是最坏的东西啊!“
主人被弄得无言以对。
从一个方面去考察讨论,舌头是最好的;从另一方面去考察讨论,它又是最坏的,舌头是“好”与“坏”的统一体。
伊索正是把握了“舌头”这一事物的矛盾属性进行辩论,因而征服了对手,并给了人们以深刻的理性思考。
同样,我们要想在论辩赛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更需要运用具体同一术。比如,193年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的辩题是“人性本善”
,反方复旦大学队所要论证的是“人性本恶”
,他们关于“人性”的把握理解便可称得上运用具体同一术的典范。
复旦队认为,人性是由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人性本恶是指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而善则是对本能和欲望的合理节制。这种表现人的恶的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使得人们有自私的属性,但是人人皆自私又导致人人都不能自私,因而制约、权衡中产生了节制,这种节制便是人性中的善。人的本性是恶的,但这种本性的恶又可以导致善,人性正是恶与善的矛盾统一体。我们既要肯定人的本性是恶的,又不能否定人性中的善,所以复旦队便能在论辩中灵活机动、左右逢源。相反,正方台湾大学队由于使用的是机械的、片面的、僵化的思维模式,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性中的善,一味地回避、否认人性中的恶,后来当复旦队连
论 辩 胜 术。
501。
续5次追问“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时候,便陷入穷途末路的境地。
不错,形式逻辑认为,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不能对同一对象作出不同的断定,但这是有一定条件的,它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对象、同一方面来说的。形式逻辑不可能认识事物的矛盾、发展和对立,有着极大的局限性。如果我们论辩仅仅是停留在形式逻辑机械的、僵化的基础上,就势必会陷入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泥坑。而作为一个论辩者要能高瞻远瞩,在论辩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掌握具体同一术这一锐利的武器。

601。论 辩 胜 术
辩证概念
具体辩证思维阶段研究的概念是与抽象思维阶段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概念不相同的。形式逻辑的概念仅仅对事物的本质属性加以反映,它舍弃了事物的具体性、个别性及其发展变化,这种概念叫抽象概念;辩证逻辑研究的概念是建立在具体同一的基础上的,它结合研究概念的具体内容,包含着差异、矛盾、对立,是复杂多样的辩证统一体,这种概念就叫具体概念或叫辩证概念。在论辩中,我们要想牢牢地掌握住论辩的主动权,就必须注意概念的辩证特性。
在复旦队为《人性本善》这一辩题准备的正方辩词中,关于“人”这一概念的辩证特性便表露得最为淋漓尽致。辩词中这样写道:“人是由人性和兽性组成的。正如费尔巴哈所说:‘人半是天使,半是野兽。
‘人具有食色、劳动、思维等各种机能,当这些机能处于人性的支配下时,人的行为是善的。
相反,处在兽性的支配下时,人的行为是恶的。就某个人而言,当人性在他身上占主导地位时,他的本质是好的,反之,当兽性占主导地位时,他的本质则是坏的。当我们说某个人的本质是坏的时候,只表明他的人性处于兽性的压抑下,而非人性
论 辩 胜 术。
701。
本恶。就如同太阳是明亮的,但当发生日蚀时,我们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得出太阳本暗的结论。“
复旦队这里指出,人具有人性,当人性占主导地位时,人的行为是善的;人又具有兽性,当兽性占主导地位时,人的行为是恶的,人就是由人性和兽性、善和恶组成的矛盾统一体。在论述了“人”这一概念后,接着又论述人的“本性”
,其中写道:“人性作为人类本性是人有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特性。
科学常识告诉我们,人是从低等动物进化而来的,这也正是人身上具有兽性的根本原因。然而人之为人不在于兽性,唯有人性才在人与其他动物之间划出了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也唯有人性才在人类身上盖上了伟大而尊严的印记。狮身人面的司芬克斯不仅是伟大的艺术品,也是人的类本性觉醒的一个重要标志。人已经从自然界中挺身而起,抬起了自己高贵无比的头颅!“
这里肯定人的本性是人性,是善,但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兽性的方面。这样在论辩中便可左右逢源、稳操胜券。
同样,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题记中的一段话也能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如果你爱他把他送到纽约去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把他送到纽约去

801。论 辩 胜 术
因为那里是地狱这里关于“纽约”这一概念也是辩证概念。纽约对某类人来说,具有天堂的特性;而对另一类人来说,又具有地狱的特性。纽约正是由天堂和地狱等各种属性组成的矛盾统一体。读着这样的话语,怎能不给人以长久的思索与回味?
一个论辩家就应该这样,因为只有把握住概念的辩证特性,才能在论辩中所向无敌。
论 辩 胜 术。
901。
辩证命题
辩证命题就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变化的命题,在论辩中应用辩证命题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达到反驳论敌的目的,这就是辩证命题术。比如:清末的陈树屏机智善辩。
有一年,他做江夏知县的时候,张之洞在湖北做督抚。
张之洞与抚军谭继询关系不太合得来。
有一天,陈树屏在黄鹤楼宴请张、谭等人。座客中有人谈到江面宽窄的问题。谭继询说:“江面水宽为五里三分。”
“不,应该是七里三分。”张之洞故意唱反调。
结果双方争执不下,都不肯丢自己的面子。陈树屏知道他们是故意借题发挥,为了不使宴会煞风景,扫了众人的兴,于是灵机一动,从容不迫地拱了拱手,言辞谦和地说:“江面水涨就宽到七里三分,而水落便是五里三分。
张督抚是指涨潮而言,而抚军大人是指落潮而言,两位大人都没有说错,这有何可怀疑的呢?“
长江水面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
水涨、水落,江面的宽窄就不同。陈树屏正是把握了客观事物

01。论 辩 胜 术
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变化,作出了一个恰当的辩证命题,因而平息了宴会上的一场争吵,博得了人们的喝采。
另外,由于认识的主体不同,对同样一个事物也有可能作出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断定。
有一次,屋檐下有只蜘蛛在忙碌地织网。大风一吹,它忽然落下悬空吊着,这是它被多次吹落下来的记录。
但是,它又吮吸着蛛丝,慢慢地爬了上去,继续织网了。青年甲见此情不自禁地说:“一只小蜘蛛意志这样顽强,百折不回,我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怎能就打退堂鼓呢?”
他决心抖擞精神,迎难而上。
青年乙见到这只小蜘蛛,也很有感触地说:“可怜而又愚蠢的蜘蛛啊,你只要在屋檐下躲一会儿,等这阵风过去,再织多好啊!
可它就是这样主观,这样蛮干,实在可悲!而我现在做的事情波折不断,接连失利,我不能一味地蛮干下去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果然他变得理智了。
青年丙就这两人的见解求教于哲学老师:“观察同一只蜘蛛,两个人的看法完全不同,请问你,他们两人中间,哪一个的看法对呢?”
“两人都对!”
“两人的见解褒贬不一,怎么能都对呢?”
老师笑了笑说:“同样观察一只蜘蛛,但两人的立场观点
论 辩 胜 术。
1。
不同,他们的体会就不能一样,获得的启示也就有差异。青年甲从他自己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相比之下得出这只蜘蛛意志坚强的结论;青年乙从自己一味蛮干,接连失利的方面来看,相比之下得出这只蜘蛛可怜而又愚蠢的结论,这些结论都是非常恰当的。“
这位哲学老师通过对这只小蜘蛛作出一个辩证的命题,便准确地揭示了这之间的矛盾对立与统一,能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21。论 辩 胜 术
辩证推论
辩证的推理就是反映概念的矛盾运动系统的推理。在论辩中,应用辩证的推理来论证我们的观点,反驳对方的观点,这就是辩证推论术。
请看公仪休拒鱼的一次论辩。据《韩非子》载,公仪休担任鲁国的相国,他非常喜欢吃鱼,人们知道了他的这一嗜好后,便争着买鱼送给他。公议休呢,则一概不收,退了回去。公仪休的弟子见状,非常奇怪,问道:“你这么喜欢吃鱼,可人们送鱼给你,你却一条鱼也不收,这是为什么呢?”
公议休回答道:“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我不收人家的鱼。
如果我收人家的鱼,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我手软嘴软,就无法公正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无法公正地执行国家的法律,就无法保住自己的相位;无法保住自己的相位,到时人们不再送鱼给我,我自己又无法抓到鱼,所以即使我喜欢吃鱼还是吃不到鱼。如果我不收人家的鱼,那么我可以保住自己的相位;保住了自己的相位,我反而可以长久地吃到鱼。“
论 辩 胜 术。
31。
公仪休关于拒鱼、吃鱼的论辩就使用了辩证推论术。由喜欢吃鱼为前提,他却得到拒鱼的结论;由接受人家的鱼,却又导致无法吃到鱼的结果。由某个前提出发又推出了他的反面的结论,这就鲜明生动地揭示了这些事物概念之间的矛盾运动的过程,有着极强的感人力量,是一般的平庸推论所望尘莫及的。
辩证推论与形式逻辑的推论不同。形式逻辑的推论仅仅从形式上进行研究,它不涉及推论的具体内容,它仅仅从静止的观点进行研究,它不研究事物的发展变化;它仅仅是孤立地进行研究,它不研究推理之间的联系。而辩证的推论则是结合具体的内容,用发展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对推理加以研究的。
因而辩证的推论能更准确、更全面地认识客观事物,有利于我们取得论辩的胜利。又如:一次,有位学生问古希腊哲学家捷诺:“老师,您的知识比我们多许多倍,您对问题的回答又十分正确,可是您为什么对自己的解答总是有疑问呢?”
捷诺顺手在桌上画了大小两个圆圈,并指着它们说:“大圆圈的面积是我的知识,小圆圈的面积是你们的知识。我的知识比你们多。但是这两个圆圈的外面,就是你们和我无知的部分。大圆圈的周长比小圆圈的长,因而我接触到的无知的范围比你们的多。这就是我为什么常常怀疑自己知识的原因。”
捷诺的答辩也是极富辩证性的。
一个人有了一定的知识,

41。论 辩 胜 术
接触和思考的问题自然也要多了,却会觉得自己有许多问题尚不明白,感到知识贫乏;相反,一个人缺乏知识,发现和思考问题的能力就低,却会使自己显得知识充足。
我们要使自己的论辩深刻、有力、新颖,就必须掌握辩证推论术。辩证推论术能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富有深邃的哲理性,增添一种迷人的理性色彩。
论 辩 胜 术。
51。
普遍联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世界中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处于种种相互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因而,我们就必须用全面的、整体性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在研究个别事物时,不可忽视它同周围有关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在研究某一部分时,不要忽视它同整体以及整体中其它部分之间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夺得论辩的主动权。
下一案例中律师的辩护,能给我们这方面以深刻的启示。
1985年8月22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杀害丈夫的路福连。路犯不满17岁就由其父母作主,介绍人说合,村干部作保,以出具假证明,签订文约等手段,被迫与农民王银栓结婚。一年多来,路福连多次要求离婚,没人支持,终于萌发邪心将其亲夫毒死。
在法庭上,律师徐毅申辩道:“通过法庭调查,我们清醒地了解到了被告人毒死被害人的动机、目的以及经过和后果,我不再重复了。我要说的是:由于被告人和被害人的结合,一开始就建立在父母之命、媒

61。论 辩 胜 术
妁之言的封建思想基础上,完全违背了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破坏了建立幸福家庭的条件。
又有一纸违背女方意愿的婚约像枷锁一样把路福连和被害人套在一起,剥夺了被告人和被害人结婚、离婚的自由权利,使路福连感到无法解脱,这是路福连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可否认,被告人毒死被害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本辩护人认为,像被告人这样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涉世不深的青年,她该得到法律保障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本来可以解除的痛苦没有能够解除,不能说这些与这起完全可以避免的惨案没有能够避免无关。是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毁掉了王银栓的生命,断送了路福连的青春。非法拼凑这个家庭的被告人的父亲以及大队干部,对本案的严重后果,都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姑念被告人现在不到18岁,就面对绝非寻常可比的封建残余势力,本辩护人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徐毅律师在这一节法庭答辩中,并不是仅仅孤立地、片面地针对被告毒死亲夫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来论辩,而是把它放在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去考察,其中揭露了毒杀亲夫悲剧的实际罪魁——封建包办婚姻,鞭挞了落后势力的残余——被告人的父亲和作保的农村干部,又揭示了路福连这个既是杀人犯又是封建恶势力的牺牲品的痛苦无援的悲惨遭遇。正是因为从事物总的联系中进行设辩,因而激起了听众对封建残余的憎恨和对被告的同情,取得了良好的论辩效果。
论 辩 胜 术。
71。
能动转化
客观世界是永恒地运动、发展、变化着的,人类要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就必须认识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和变化,能动转化术就是用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变化的原理进行论辩的方法。
先请看东方朔与汉武帝的一次论辩。
有一次,汉武帝到上林苑游玩,看见一棵好树,问东方朔叫什么名字,东方朔随口答道:“叫善哉!”武帝让人记下这棵树。过了几年武帝又问这棵树叫什么名字,东方朔随口答道:“叫瞿所!”武帝有些不高兴地说:“你欺骗我已经很久了——同一棵树,为什么前后名字不一样呢?”
东方朔答辩道:“马,大的时候叫‘马’,小的时候叫‘驹’;鸡,大的时候叫‘鸡’,小的时候叫‘雏’;牛,大的时候叫‘牛’,小的时候叫‘犊’;人,刚生下不久叫‘儿’,年纪大了称‘老人’;这棵树以前叫‘善哉’,现在叫‘瞿所’,长少生死,万物成败,难道是固定不变的吗?”
武帝心悦诚服地笑了。

81。论 辩 胜 术
东方朔列举了大量事例,论证了事物的发展变化,事物发展变化了,指称它的名称也就可能发生变化。由于他把握了事物的发展变化进行答辩,因而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同样在法庭论辩中也是如此。比如有这么一件案例:被告人杨×、李×、王×三人,于某晚酒后外出,寻衅滋事,对正在谈恋爱的某女青年进行猥亵,遭到谈恋爱的男女双方共同反抗,杨×即掏出刮刀,当场将男青年曹×的捅死。某中级人民法院以伤害罪判处杨×无期徒刑,以流氓罪判处李×有期徒刑6年,王×有期徒刑2年。群众认为判得太轻,意见纷纷,反映强烈。检察机关也认为判决确有错误,民愤难平。下面是检察机关代表与辩护人就此案在法庭上的一场论辩:辩护人:“一审认为是伤害罪是正确的。
杨×等三名被告挑逗侮辱妇女,只说明他们在主观方面具有流氓罪的故意;虽然带刀,也不能认定是为了杀人;杨×对被害人只捅一刀,没有再捅第二刀,很明显,被告不是要置被害人于死地。因此,杨×的行为没有杀人的目的,纵观前因后果,认定伤害致人死亡罪是正确的,不能认定没有故意的故意杀人罪。“
检察院代表:“辩护人和第一审法庭都只强调了杨×等3个被告人开始挑逗侮辱妇女的犯罪故意,忽视了他们在犯罪过程中犯罪故意的转变(质的变化)。
这一起杀人案是以被告等人耍流氓行为为起因的,当他们遭到正义的反抗时,有的
论 辩 胜 术。
91。
高喊捅人,有的持刀行凶,有的将被害人绊倒,有的上前踢踹,有的穷追不舍。这时,他们的流氓犯罪的故意已转变为杀人的犯罪故意。因此,杨×虽然只捅被害人一刀,也不应将其故意杀人的故意降格为伤害的故意。杨×捅刀是在他杀人的故意犯罪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况且在我国的刑法和司法实践中,杀人行为的性质并不取决于一刀或多少刀,而只能根据犯罪人杀人行为的犯罪故意。
本案的前因后果是很清楚的,需要认清的是,杨×等一伙被告,长期以来一贯为所欲为,横行霸道。在当时,被害人竟敢当场对他们进行反抗,这对他们这伙被告人来说完全不能容忍,更不会善罢甘休的,被告人之所以当场不顾一切,叫嚷‘捅死他’,只能证实被告人具有杀人的故意,而不是其它别的什么故意。
综上所述,认定杨×犯罪的故意不是杀人而是伤害,与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精神都是相背离的。“
通过上述辩论,辩护人无言以对,庭审后二审法院改判杨×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两犯分别判处7年、4年有期徒刑。
检察院代表在这场论辩中所以取胜,除了因为掌握大量确凿证据以外,关键一点,是善于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从杨犯犯罪故意的发展变化进行了论辩。因而能动转化术对司法工作者来说,同样也是克敌制胜的锐利武器。

021。论 辩 胜 术
周期发展
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蛋是由鸡生出来的,没有鸡就没有蛋,这样看来应该是先有鸡;可是鸡又是由蛋孵化出来的,没有蛋就没有鸡,这样看来又应该是先有蛋。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古老有趣的难题曾使不少人争论不已,也曾难倒不少先哲。解放后,我国学术界曾多次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进行讨论,但都不了了之。其实,不管争论的结果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都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割裂了事物的发展。
我们要反驳这种错误,就必须把握事物的周期发展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在这两个对立面中,有一方面是主要的,决定着事物的性质,这就是事物的肯定因素;另一方面则是非主要方面,是促使现存事物走向灭亡的方面,是否定因素。
这两种因素的相互斗争中,否定因素不断发展,当它上升为主要方面时,事物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导致了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这就是否定。事物总是通过否定而向前发展的,这种发展不会有止境,肯定的因素被否定了,
论 辩 胜 术。
121。
而否定了旧事物之后产生的新事物同样要为它内部所包含的否定因素所否定,为更新的事物代替。事物就是由肯定阶段走向否定阶段,由否定阶段走向否定之否定阶段发展的。一般地说,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经过两次否定,事物的运动状态就表现为一个周期,会出现与肯定阶段某些相似的属性。但是,否定之否定并不就是肯定阶段的简单回复,而是更高级的某物。以麦子为例,播下的麦种被由它生长起来的植株所否定,经过出苗拔节、开花、结果,最后又产生麦粒,麦粒成熟了,麦杆被否定,这就完成了种麦子的一个周期。而在否定之否定阶段出现的麦粒,不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和肯定阶段不相同。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同样,鸡和蛋的关系也是如此,由蛋孵化出鸡,这是对蛋的否定;小鸡经过生长,发育,又会生出蛋,这是对鸡的否定。
但是,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蛋和原来的蛋并不完全相同,总会发生一些变化。鸡和蛋就是这么一个相互制约,渐进演变的过程。最初的“蛋”似蛋非蛋,最初的“鸡”也似鸡非鸡。似蛋非蛋的“蛋”孵化出了似鸡非鸡的“鸡”
,似鸡非鸡的“鸡”又生出似蛋非蛋的“蛋”
,鸡和蛋就是经过这么长期的周期性的发展,才有了今天的鸡和蛋。它们是一个连续的不间断的过程,是不可能有先后之分的。如果用机械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去分析,就难免得出荒谬的结论,甚至导致诡辩。

21。论 辩 胜 术
类似这样的问题还可能提出许多,比如,先有麦粒还是先有麦苗?先有稻谷还是先有禾苗?等等,我们都可以用以上理论去进行思考与辩论。
论 辩 胜 术。
321。
相对静止
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就整个物质世界来说,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因而物质的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绝对的;就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来说,它又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某一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还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之前,这一事物仍然是这一事物,因而呈现出相对静止的面貌。如果否认事物相对静止状态,就会把运动物体歪曲成瞬息万变、无从捉摸的东西,就会取消事物质的规定性,混淆事物之间的区别。比如,巴黎报纸上曾登过一则广告,上面写道:“每个人只要花25生丁(100生丁等于1法郎)
就可以得到既经济又没有丝毫困惫痛苦的旅行方法。“
有个人按照广告刊登的地址寄去了25生丁。
不久,他收到一封回信:“先生,请您安静地躺在您的床上,并且请牢记:我们的地球是在旋转着的。在巴黎的纬度——49度上,您每昼夜要跑数万公里。假如您喜欢观看沿路美好的景致,就请您打开窗帘,尽情地欣赏星空的美丽吧!”

421。论 辩 胜 术
安静地躺在床上,就只能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可是广告者却以地球在旋转为由,把这种相对静止说成是乘坐地球在旅行,在运动,这是以事物的绝对运动来否认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是荒谬绝伦的。
正因为事物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有其质的规定性,才使得我们有可能对不同的事物之间以及一个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区别。客观事物的这种相对静止性、质的规定性,是人类思维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基础,也是我们进行论辩,反驳论敌的锐利武器。比如:一个客人来到帽店,拿了一顶帽子。
客人说:“帽子小了点。”
老板说:“这样刚好啊!
好的帽子戴了以后,就会慢慢松一点。“
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个顾客,老板递给他一顶帽子,发现帽子大了点。
顾客说:“帽子大了。”
老板说:“这样刚好啊!好的帽子洗洗水就会紧的。”
后来第三个顾客来到帽店,选了一顶帽子,大小正好。
客人说:“不错,正合适。”
老板说:“啊!太合适了,不大也不小,好的帽子是决不会走样的。”
这位老板的话是荒谬的,同样一种帽子,它有其质的规定性,而老板却先后作出了三种不同的断定:一会儿说会变
论 辩 胜 术。
521。
大,一下子又说会变小,一下子又说不变,这就否定了作为他的帽子这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违犯了思维规律,从某方面来说也否定了作为他的帽子这一事物的相对静止性。
在论辩中我们必须注意,我们不能夸大事物静止的一面,把相对静止绝对化,否则就会犯形而上学的世界不变论的错误;同样我们也不能否定事物发展中的相对静止。

二唇枪编舌剑的语言技巧
论 辩 胜 术。
721。
论辩是人类语言绽开的一支奇葩。
古往今来,多少口若悬河的舌战大师,用语言创造了那么多的辉煌与壮丽:孔子的言简意远、循循善诱,孟子的锋芒毕露、大气磅礴,庄子的恣意纵情、奇特浪漫,韩非的驳难离析、淋漓尽致……金舌卷动之际,珠连玉接,霞光映射,潮呼浪涌。
语言是人类的骄傲!
本编运用语言学的有关知识,结合古今舌战大师异彩纷呈的论辩实例,向你展示了唇枪舌剑中各种奇特的语言制敌技巧。你想在论辩中辞锋犀利、所向披靡吗?那么请你阅读此编。

821。论 辩 胜 术
巧问制敌
巧妙发问是一种不容忽视的战胜论敌的语言技巧。在论辩中,我们如果能对论敌的观点认真分析,抓住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致命点发问,即可置论敌于死地,这就是巧问制敌术。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问句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是非问式。
是非问就是使用语气词“吗”的问句,提问者把一件事情的全部说出来,要求对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比如: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宣扬说:上帝是全能的,我们这个世界就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对此,高尼罗问道:“上帝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吗?”
对于这个问题,经院哲学家被问得目瞪口呆。因为,如果回答说上帝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那么就有一块石头是上帝举不起来的,这样上帝就不是全能的;如果回答说上帝不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那么就有一块石头上帝造不出来,上帝也不是全能的,不管怎样,上帝都不是全能的。近千年来,这个问题如此尖刻地摆在神学
论 辩 胜 术。
921。
家们面前,他们始终无法作出回答。高尼罗巧用一个是非式问句就无情地揭穿了神学家们上帝万能的谎言!
(2)选择问式。选择问句就是把几种情况列举出来,要求对方作出选择的问句形式。
在第二届亚洲大专辩论会关于“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的论辩中,反方复旦大学有位队员向对方发问:“我请问对方同学,如果有人持刀抢劫你的钱包,你是对他念一段《论语》呢?还是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复旦队为了反驳台湾大学队“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的观点,这里列举了两种情况让对方选择,对方如果选择前者会显得迂腐可笑,选择后者却正好论述了我方的观点,这里使用的就是选择问式。
(3)特指问式。特指问是用疑问代词提问的句式,句中的疑问代词就是要求对方回答的内容。
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有则辩题是“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反方复旦队所要论证的则是“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事实上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因而双方要论证自己的观点把对方驳倒都有一定的难度。正当双方论争得难解难分时,反方复旦队二辩突然发问:“我倒想请对方辩友回答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
正方四位辩手不知道这一问题,面面相觑,为不致于在

031。论 辩 胜 术
场上失分太多,正方一辩站起来胡乱答道:“今年的口号是‘更要加强预防’,怎么预防呢?要用医学的方法去预防啊。”
反方二辩:“错了!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行动起来’,对方辩友连这个基本问题都不知道,怪不得谈起艾滋病问题来还是不紧不慢的。”
(掌声、笑声)
复旦队的问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
使用的是特指问式,其中的疑问代词“什么”就是要求对方回答的内容。由于这里巧妙发问,于是在对方的阵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而瓦解了对方的坚固防线。
不同的问句虽然形式结构不同,只要使用得恰当都可以显示奇效。是非问式的答案是“是”或“否”
,看似简单,但可使对方进退两难;选择问式对方只需从现有的答案中作出选择,但不管怎样选择都会感到尴尬;特指问式则要求对方对某一问题作出全面的、准确的叙述,对于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对方如果答不上来或出现失误,往往会令对方气焰顿挫、败下阵来。正因为巧问制敌术有其独特的论辩效果,因而每一支论辩队部总会事先准备一些问题作为论辩场上奇袭论敌的独门暗器。
论 辩 胜 术。
131。
反  问
反问就是一种用否定的问句表达肯定的意思或肯定的问句表达否定的意思的语意确定的一种问句形式。
巧用反问,可以给我们的论辩语言增添一种凌厉逼人的气势而使对手折服。
在30年代,国民党逮捕了邹韬奋、史良等七位主张抗日的爱国人士,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七君子事件”。国民党费尽心机,抓住他们和共产党、张学良有过公开电信来往而大作文章,竭力想强加予他们一个联合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名。
在法庭上,邹韬奋义正辞严地反问:“我们打电报请张学良抗日,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张、杨兵变,我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勾结国民政府?共产党给我们写公开信,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共产党,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和国民党发公开信,是不是蒋委员长和国民党也勾结共产党?”
旁听席上一片笑声。
邹韬奋这里使用的就是反问句式,其攻击力量远远比平铺直叙强烈得多。他针对论敌的要害,几声反问,辞锋犀利,

231。论 辩 胜 术
锐不可挡,直逼得检察官支支吾吾,有口难言。
反问句式如果能和排比的方式结合起来,用一组反问组成排比,这样既具有反问句的语气坚决,又具有排比的波澜壮阔,能使我们的论辩语言产生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和力量。
话剧《红色风暴》中律师施洋在法庭上为无辜工人辩护就是如此。
京汉铁路总局警务处长魏学清的父亲,为看女伶风骚泼旦“夜明珠”的上场戏,不顾铁路行车规章,迫令工人黄得发、江有才开压道车冒进,造成黄得发跳车负伤、江有才被魏处长父亲拖住冤死的惨剧。真正的杀人凶手正是魏处长那位已经死去了的父亲,但反动当局却要工人黄得发、江有才负法律责任。对此,律师施洋在法庭上愤怒地揭露了真正的杀人凶手,并对造成工人家破人亡惨剧的魏处长之流提出了血和泪的控诉:“工人弟兄们,哪个父亲不爱孩子?哪个儿子不爱父亲?
父亲被谋杀了,做儿子的能俯首贴耳不表示抗议吗?
不能!
但江有才的儿子还未满周岁,他不会说活,他生在穷苦的工人家里,吃不饱,穿不暖,他现在病在母亲的怀抱里,除了干嚎之外,做不出任何表示。工人弟兄们,哪位妻子没有丈夫?
哪一个丈夫没有妻子?她没有丈夫,她的丈夫江有才被魏处长的父亲谋杀了,她难道甘心俯首贴耳地不表示反抗吗?不能!但是,她毕竟不敢有所表示,她从小受尽了有钱有势人的压迫,她从小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她体弱,她胆怯,她
论 辩 胜 术。
31。
现在除了悲痛啼哭之外,作不出任何的表示。这难道是公道的吗?我们难道不应为死者伸冤吗?我们难道不应该要求魏处长父亲的孩子魏处长负责赔偿死难家属的一切损失吗?“
施洋的辩护词就使用了反问与排比,慷慨激昂,催人泪下,具有一泻千里的气势和震撼人心的鼓动力量。

431。论 辩 胜 术
明知故问
在论辩中,为了说出自己的一些难以说出的话,这时不妨装作自己不懂的样子,以问为藉口,将问题提出来,这时尽管是十分难说的问题,却会变得易如反掌,达到自己预期的论辩目的。比如:齐国国君齐景公的一匹最心爱的马突然得暴病死了。景公知道后暴跳如雷,下令当场肢解马夫,并大声说:“谁敢为他辩护就杀死谁!”
相国晏子对于齐景公这种无端杀人的乱法行为,十分不满。为了解救马夫,劝谏景公,他急中生智,走上前去一把揪住马夫的头发,右手举起刀,仰面问齐景公道:“大王,有个问题不太清楚,要向你请教,古代尧舜这些贤明的君主肢解人时,不知是从哪个部位开始下刀的?”
好大一会,景公才明白,晏子原来是在讽喻自己,他只得挥手说道:“相国,别指桑骂槐了,我不肢解他就是。”
晏子明明知道,古代尧舜这些贤君是不会肢解人的,但他明知故问,这样便暗示齐景公,肢解人是古代贤君所不为的,要做贤君就不能肢解人。晏子明知故问,巧妙地达到了
论 辩 胜 术。
531。
论辩目的。
实施明知故问术,关键是要明明知道却又装作不知道,而且要装得像,不知者不为罪,这样有些十分难说的问题也就很好开口了,又如:唐高祖武德四年,国家还未统一,李世民带领将士正在前方浴血奋战,而唐高祖李渊却盖起了极为豪华的披香殿。
唐谏议大夫苏世长在庆善宫披香殿陪唐高祖进餐,酒喝得正酣畅,苏世长却突然向唐高祖问道:“这座披香殿是隋炀帝修建的吗?”
唐高祖说:“你的劝谏好像很直率,但实际上很狡诈,你难道不知道这座殿是我修的,却故意说是隋炀帝修的?”
苏世长回答说:“我实在是不知道是陛下修的,我只看见披香殿奢侈得像殷纣王的倾宫和鹿台一样,就断定不是兴天下的君王所修的,所以误认为是随炀帝干的。假若真是陛下修的,那实在是不妥了。我以前在武功旧宅侍奉陛下的那会儿,看见的住宅仅能遮风挡雨,那时陛下已很满足了。如今续用隋宫留下的宫室,已经够奢侈,可又建新的,陛下怎能避免重犯隋炀帝的过失呢?”
唐高祖再三肯定了苏世长的话。
唐高祖修披香殿,苏世长当然知道,但他明知故问,劝谏得恰到好处。

631。论 辩 胜 术
以问制问
当我们面临一个难以回答或不愿回答的问题时,不妨反问对方一个令其难以回答的问题,令对方措手不及,这就会使对方当即陷于被动,使我方成功地掌握住论辩的主动权,这就是以问制问术。
有一天,一个白人牧师向一位黑人领袖提出诘难:“先生既有志于黑人解放,非洲黑人多,何不去非洲?”
黑人领袖当即反问一句:“阁下既有志于灵魂解放,地狱灵魂多,何不下地狱?”
牧师的诘难显然包含了卑劣的人身攻击,黑人领袖如果对这一问题陈述理由,如实作答,恐怕正好令对方得意忘形。
于是黑人领袖对此避而不答,转而向对方提出一个令其难以回答的问题,这样既维护了自身的尊严,又揭露了牧师的肮脏灵魂,令牧师有口难言,狼狈不堪。
以问制问术在论辩赛中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当对方突然向我方提出一个未曾预料或难以反驳的问题,正面回答势必会陷入困境而为对方所制,这时不妨使用以问制问术,同样用难题来反问对方,这样便足以抵消对方的攻势。
比如,
论 辩 胜 术。
731。
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人性本善”的辩论中,反方四辩向正方发问:“……请问对方辩友,善花如何开出恶果呢?
第一个所谓恶的老师从哪来呢?“
对此,正方一辩反问道:“我倒想请问对方同学了,如果人性本恶,是谁第一个教导人性要本善的?这第一个为什么会自我觉醒?”
反方提出的“善花如何结出恶果”这一问题击中正方要害,正方难以回答,于是便转而同样用难题来询问反方“恶花如何结出善果”
,这里以问制问,问得恰到好处。

831。论 辩 胜 术
细节盘问
当论敌为了掩盖破绽、逃避打击而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时,我们不妨从盘问细节入手,抓住对方的矛盾,寻找突破口,这样往往能将论敌的阴谋戳穿,达到克敌致胜的目的。
例如,在一起凶杀案中,案犯A在偷窃某仓库物品时,被值班守夜人员发现。
在搏斗中,守夜人员咬伤了A的耳朵,A杀死了守夜人。
A跑回家后,立即与其妻B统一了口径。初审时,A与B的陈述完全一致,但经公安人员几次在细节方面反复询问,立即使其谎言不攻自破。
审讯记录(一)
公安人员:你的耳朵是怎么伤的?
A:昨晚和我老婆打架被她咬伤的。
审讯记录(二)
问:你丈夫的耳朵是怎么回事?
B:昨晚和他打架我咬的。
审讯记录(三)
问:你和妻子是什么时间开始吵架的。
论 辩 胜 术。
931。
A:晚上10点多钟,当时我看了一下表。
问:为何事而吵架?
A:因为邻居来串门的事。
问:你的耳朵是在炕上被咬的,还是在炕下被咬的?
A:(迟疑)在……炕上,当时我们已经睡下。
审讯记录(四)
问:你和丈夫什么时候开始吵架?
B:八九点钟。
问:为何事而吵架?
B:因为邻居来串门的事。
问:你是在炕上还是在炕下咬他的耳朵的?
B:(不语)在……炕下。当时还没睡觉呢。
从上述四份审讯记录中我们可以发现,尽管A与B曾事先统一过口径,订立了攻守同盟,但是公安人员从细节方面加以盘问,很快便发现了破绽:咬破耳朵的时间八九点钟与10点钟有矛盾;咬破耳朵的地点在炕上与在炕下有矛盾,以及他们睡觉与还没睡觉的供词也有矛盾。正是从这些细节上的裂痕穷追不舍,终于很快地破了案。
细节盘问术可以适用于针对不同对象的盘问,也可适用于同一个对象的前后盘问,不管哪种情况,都应特别注意对方在细节方面所出现的矛盾。
使用细节盘问术时,语言节奏要以缓慢为主,好似涓涓

041。论 辩 胜 术
流水,做到平稳,不露声色,这样可以松懈对方的意志而忽略在细节方面的重要性。
论 辩 胜 术。
141。
精神助产
古希腊苏格拉底同别人辩论的时候,往往采取一种特殊的形式,他不像别的智者那样称自己知识丰富,而是说自己一无所知,对任何问题都不懂,只好把问题提出来向别人请教。但当别人回答他的问题时,苏格拉底又表示不满意,对别人的答案进行反驳,弄得对方矛盾百出,使对方承认自己错了。这样反复多次,最后通过启发、诱导别人把苏格拉底的观点说出来。但苏格拉底却说这个观点不是自己的,而是对方心灵中本来就有的,只是由于肉体的阻碍,才未能明确地显现出来,他的作用不过是通过提问帮助对方把观点明确而已,这正像苏格拉底他的当助产婆的母亲一样,虽然年迈体弱不能生育,却能助产接生,因此,他将自己的这种论辩术称为“精神助产术”。
下面我们举一例来说明苏格拉底是怎样施行精神助产术的。
一次,尤苏戴莫斯告诉苏格拉底,像欺骗偷窃之类都是不正义的。于是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论辩。
苏:“如果在作战时欺骗敌人,怎么样呢?”

241。论 辩 胜 术
尤:“这却是正义的,不过我说的却是我们的朋友。”
苏:“如果一个将领看到他的军队士气消沉,就欺骗他们说,援军就要来了,因此制止了士气的消沉,我们应该把这种欺骗放在哪一边呢?”
尤:“我看应该放在正义的一边。”
苏:“又如一个孩子需要服药,却不肯服,父亲就骗他,说这种东西很好吃,而由于用了这欺骗的方法竟使孩子恢复了健康,这种欺骗的行为又应该放在哪一边呢?”
尤:“我看应该放在正义这一边。”
苏:“又如一个人因为朋友意气沮丧,怕他自杀,而把他的刀剑一类的东西偷去或拿去,这种行为应该放在哪一边呢?”
尤:“当然,也应该放在同一边。”
苏:“就是说,就连对于朋友也不应该在无论什么时候都坦率行事的?”
尤:“的确不是。如果你准许的话,我宁愿收回我已经说过的。”
苏格拉底在与尤苏戴莫斯的一问一答之中,反复运用启发诱导的方式,终于使对方放弃了他原来的观点,取得了统一的认识,获得了论辩的胜利。
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这一论辩方式在我们今天的论辩中,也不无借鉴意义。
论 辩 胜 术。
341。
对立引伸
论辩是智慧的角逐,是语言的较量,论辩双方唇枪舌剑,刀光剑影,往往呈现出尖锐的矛盾对立的态势,而一个高明的论辩家则总是善于从共同的前提中引伸出与对方针锋相对的结论,以此与论敌相抗衡。
比如,古代有个叫徐昌谷的人,在郊外乱坟岗上建了一座别墅。每当夜幕降临,阴风惨惨,令人胆战心惊;野狐悲鸣,使人毛骨悚然;点点荧火飘忽于乱坟之间,更令人不寒而栗。他的朋友见状,双眉紧锁,不禁说道:“你住在这里,每天见此情景,心中肯定不快乐!”
徐昌谷却反驳说:“你说得不对,我每天见此乱坟,却恰恰使我不敢不乐!”
对于同样的目中所见,朋友得出使人心中不乐的结论,而徐昌谷却由此联想到人生有限,得出要珍惜人生、享受人生的结论,表现了他豁达的气度和坦荡的胸怀。
像这样,由同一个前提中引伸出与论敌针锋相对的结论的论辩方法,就是对立引伸术。在论辩中恰当地使用对立引伸术,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极强的对抗力量。

41。论 辩 胜 术
又如,有则民间故事说到,阿凡提有个做买卖的朋友要出远门,来跟阿凡提辞行,看见阿凡提手上戴着只金戒指,便打主意要把那只金戒指讨过来。朋友说:“阿凡提,长久不见你,我可真过不了日子。如今我要出远门了,以后一定会很想念你。我说,看在咱们多年交情的份上,把这只金戒指给我戴上吧!我一见到这只金戒指就会像见到你本人一样安心了。”
对于朋友的无理要求,阿凡提说道:“承你好心,不过,长久不见你的面,我也是过不了日子的,你还是让它留在我这儿,让我一见到它就会说:‘噢,朋友讨过,我没给’。这就想起你来了!”
从同样的为了怀念对方的前提中,双方所得的结论却截然相反:送戒指与不送戒指。由于阿凡提巧妙地使用对立引伸术,便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立引伸术可以从同一个事物对象中引伸出互为对立的结论,但这些结论到底孰是孰非,还需要具体加以分析。比如《吕氏春秋。别类》中谈到,古代有个鉴定宝剑的人说:“白锡是用来使剑坚硬的,黄铜是用来使剑柔韧的,黄白相掺杂,那么既坚硬又柔韧必定是柄好剑。”
反驳这一观点的人却说:“白锡是用来使剑不柔韧的,黄铜是用来使剑不坚硬的,黄白相掺杂,那么既不坚硬又不柔韧,这柄剑既会折断又会卷曲,怎么说是柄好剑呢?”
论 辩 胜 术。
541。
黄白相掺杂的剑到底如何,这就要具体进行分析,并通过实践来检验了。

641。论 辩 胜 术
二难引伸
二难法是一种强有力的论辩方法,往往可以使对手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而不能自拔。但是,一个高明的论辩家在论敌的二难攻势面前并不就会显得束手无策,自有其克敌致胜的高招。高招之一就是从对方提供的二难前提中引伸出与对方截然相反的结论而将对手制服,这就是二难引伸术。
古希腊雅典有一位青年,他能言善辩,四处奔波,到处发表演说。一天,他父亲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孩子,你可得当心!
你那么热衷于演说,不会有好结果的。说真话吧,富人或显贵就会恨死你;说假话吧,贫民们不会拥护你。可是既要演说,你就只能是或者讲真话,或者讲假话,因此,不是遭到富人、显贵的憎恨,就是遭到贫民们的反对,总之是有百弊而无一利啊!“
儿子听了,莞尔一笑,不紧不慢地回答说:“父亲,您老不用担心。如果我说真话,那么贫民们就会赞颂我;如果我说谎话,富人显贵们就会赞颂我。虽然我不是说真话,就是说谎话,但不是贫民们赞颂我,就是富豪显贵们赞颂我,何乐而不为呢?”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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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或者说真话或者说假话”这一前提中,儿子引伸出与他父亲针锋相对的结论,这就将父亲企图置儿子于进退维谷状态的非难有力地顶了回去。
二难引伸术通常是将对方的二难法中两个条件命题后件的位置互换,然后分别否定之。又如:一位旅客住进某旅馆,该旅馆的设施看起来还可以。但是,突然下了一场大雨,旅客发现卫生间漏水特别厉害,无法进去。于是便打电话给经理,要求派人来修理。经理在电话中答道:“对不起,先生。现在天下雨,我们无法修理;天睛后,就又不需要修理了。天气不是下雨就是天睛,所以不是无法修理,就是不需要修理。”
旅客当即针锋相对地反驳道:“经理先生,你说得不对。
现在天下雨,就有修理的必要;如果天睛,就有修理的可能。天或者是下雨或者是天晴;所以或者是有修理的必要,或者是有修理的可能。“
这位旅客将经理两难推论中两个条件命题后件的位置互换了一下,并分别加以否定,这样便得出了与经理尖锐对立的结论,有力地驳斥了经理的谬论。

841。论 辩 胜 术
立场引伸
所谓立场,就是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对于同样一件事物,各人的立场观点不同,所获得的感受就有可能不同,对该事物所作的结论也就有可能尖锐对立。立场引伸术就正是通过变换观察事物的立场来得出与论敌论断尖锐对立的结论,以此与论敌相抗衡的论辩方法。比如:小王开的大客车的牌照号是“164”
,于是人们纷纷劝他说:“你的车辆牌照号164,听起来是‘一路死死死’,太不吉利了,我看还是设法换个牌照号。”
可是小王却自得其乐,反驳道:“这个号码非常吉利,读起来是‘多拉发发发’,这不是很吉利吗?”
从自然数的角度去认知这个牌照号,它的谐音是“一路死死死”
;而从音乐简谱的角度去认知,所得的结论却是“多拉发发发”。
立场不同,小王便得出了与对方尖锐对立的结论。
立场的不同,既可以指不同的观察事物的角度,也包括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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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物所抱的不同的主观态度。比如,正当爱迪生致力于发明白炽灯泡的时候,有一家大公司的老板取笑挖苦他说:“你已经失败1200次了,该停止这种徒劳的游戏了!”
爱迪生反驳说:“不!我的成就是发现了1200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
对发明白炽灯所抱的主观态度不同,公司老板认为是失败,而爱迪生却又恰好得出是成功的结论。
立场引伸术还包括论辩者自己针对同样一件事物,根据不同的论辩需要,通过改变不同的立场而得出互为对立的结论。比如,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有则辩题是“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复旦队在为这一辩题准备正方辩词时,根据“澳洲有四分之一的猫染上艾滋病毒”这一事实,认为艾滋病并不是人的专利,无社会性可言的猫也有生这种病的可能,艾滋病毒才是艾滋病的最主要原因,而病毒是医学问题,因而得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的结论。
同样复旦队在为这一辩题准备反方辩词时,针对“不但人患艾滋病、在澳洲有四分之一的猫也染上艾滋病毒”这同一个事例,由此可以说明艾滋病造成的危害正波及社会的各个领域,连家养的宠物也难以幸免,由此得出“艾滋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不是医学问题”的结论。从中显示了复旦队极为高超的论辩才能。

051。论 辩 胜 术
类比引伸
类比论证术是一种灵活、机动、变幻无穷的论辩方法,能极大地表现一个人的论辩才能。但是,类比的结论却是或然性的,并不是绝对可靠的,有时对同样一个事物可能得出相互对立的结论。类比引伸术就是运用类比法得出与论敌尖锐对立的观点来与论敌相抗衡的论辩方法。
对同样一个事物,用来类比的事物不同,所得的结论就不相同,甚至会尖锐对立。比如,有个人骄傲自满,脱离群众,他却辩解道:“只有羊呀,猪呀,才是成群结队的,狮子老虎都是独往独来的。”
对此,著名杂文家马铁丁同志反驳道:“狮子老虎固然是独往独来的,刺猬、瘌蛤蟆、蜘蛛又何尝不是独往独来的呢?”
那个骄傲自满的人以动物来类比,用猪、羊的习性讥讽联系群众的观点,用狮子、老虎来类比得出自己的行为是高尚的这个结论。马铁丁同志选用不同的事物来类比,得出了与对方观点针锋相对的结论,揭露了对方观点的荒谬性,反
论 辩 胜 术。
151。
驳得恰到好处。
另外,论辩双方对同一个事物,选用共同的事物进行类比,由于立足点、出发点不同,所得的结论也有可能不同,甚至尖锐对立。比如:齐景公去署梁打猎,十八天不回国。晏子去见齐景公,晏子说:“国内的人都以为君王专心于野外射猎而不安心于国家政事,喜欢野兽而不喜欢民众,这样不行啊!”齐景公说:“怎么不行啊?关于夫妇诉讼的事有子牛承办;关于祭祀社稷宗庙的事有子游承办;关于迎接诸侯宾客的事有子羽承办;关于辟田耕种、粮食收藏的事有申田承办;关于国家调剂有余、补充不足的事有你承办。我有了你们五个管事的大臣,就像心脏有了四肢一样,四肢辛勤劳作,心脏就得以休憩、安逸。
现在有了你们五个人在那里辛勤劳作,我就得以休憩安逸,难道不可以吗?“
晏子回答说:“我的看法与你正相反。
有了四肢的辛勤劳作,心脏就可以休憩安逸。
但四肢离开了心脏则不能工作,何况已经十八天了,不是太久了吗?“
于是,齐景公罢猎归国。
双方同样是用心脏与四肢的关系跟国王与大臣的关系相类比,由于立足点,出发点不同,所得的结论便针锋相对、截然相反,晏子终于将国君说服。

251。论 辩 胜 术
模糊引伸
对于一些模糊的、含混的命题,不同的人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
模糊引伸术就是从某个模糊的、不精确的命题中,引伸出与对手针锋相对的结论,而与论敌相抗衡的一种论辩方法。
据《吕氏春秋。淫辞》载:秦国和赵国曾订了这么一个互助条约,条约规定:“从今以后,秦要做什么,赵就帮助;赵要做什么,秦就帮助。”
过了没多久,秦发兵攻打魏国,赵欲救魏国。秦王很不高兴,派使者责备赵王说:“条约规定:‘秦要做什么,赵就帮助;赵要做什么,秦就帮助。
‘现在秦要攻打魏国,赵不但不帮助攻打魏国,反而要救魏国,这不符合条约规定!
‘“
赵王把平原君找来问计,平原君又转问公孙龙,公孙龙说:“你们也可以派一个使者去责备秦王,对秦王说:‘赵欲救魏国,现在秦王不来帮助赵国救魏国,这也不符合条约的
论 辩 胜 术。
351。
规定!
‘“
秦国与赵国订的这个所谓条约是含混不清的。其中“秦要做什么”
、“赵要做什么”的“什么”所指为何,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
不明确。
“秦要做的”与“赵要做的”孰先孰后,也不明确。公孙龙看透了其中的含混性,便从中引伸出一个与秦王针锋相对的结论来与之对抗,这就是模糊引伸术。

451。论 辩 胜 术
语序引伸
在一个句子中,如果语序不同,所表达的意义往往会很不相同,有时甚至会截然相反。语序引伸术就正是通过变换某一语句的语序来得出与对方针锋相对的结论的论辩方法。
比如:某个星期天,一位母亲带着她的两个小孩来到公园。公园里盛开着玫瑰花。
母亲坐在椅子上,让两个小孩自己去玩。
一会儿,他俩回来了。弟弟嘟着小嘴,满脸不高兴地说:“妈妈,这里所有的花都开在刺丛上,一点都不好玩!”
哥哥却兴高采烈地说:“不!
妈妈,这里所有的刺丛上都开着好看的花,这个地方真好玩!“
针对同样一件事物,哥哥变换语序,得出了与弟弟尖锐对立的结论。
语序引伸术有时可以通过改变一些句子的前后顺序来达到目的,有时也可以通过改变句中某些词语的顺序来取得对立的表达效果。比如:1924年5月,孙中山先生在共产党的帮助下,在广州筹
论 辩 胜 术。
51。
办了黄埔军校。头几期的黄埔军校为中国革命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和军事骨干力量。校门口因而书有这么一副对联:升官发财,请走别路;贪生怕死,莫入此门。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黄埔军校中的共产党人被迫纷纷离去,军校性质起了变化,成了某些人升官发财的“终南捷径”。
有人巧妙地将军校大门口上的那副对联改为:升官发财,莫走别路;贪生怕死,请入此门。
“请”
、“莫”二字的顺序一颠倒,对联便与原来的意思截然相反,准确地表现了军校性质的根本变化。

651。论 辩 胜 术
可能引伸
关于某一事物的未来发展往往会有多种不同的可能性。
比如,一粒小小的种子,它有可能发育成参天大树,也有可能因缺乏阳光水分而夭折;一个新生的婴儿,他将来有可能成为工人,也有可能成为科学家。而可能引伸术就是针对论敌关于某一事物未来的可能情况的论断,反其道而行之,从中选择与之尖锐对立的可能情况进行反驳的论辩方法。
萧伯纳成名后,一位著名的舞蹈家向他求婚说:“如果你同我结婚,我们生下的孩子,将像你一样聪明,像我一样漂亮,那该是多美呀!”
萧伯纳以他特有的风趣回绝道:“如果你同我结婚,生下来的孩子长得像我一样难看,头脑像你一样愚蠢,那该多可怕呀!”
男女结婚生下来的小孩像谁有多种组合的可能性,萧伯纳选择了与对方相反的可能性,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要使用好可能引伸术,就必须具有丰富的想象思维的能力,能够想象到关于某一事物发展的各种不同的可能性,从中选择于我方有利的可能性来反击对方。比如,在一段时间
论 辩 胜 术。
751。
里,不少教师从事第二职业,对此,人们反映强烈。有几个学生就此展开了辩论:甲:“我认为教师经商从事第二职业是值得提倡的好现象。
因为经商最能体现竞争意识,在学校中引入竞争机制,教师在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中,主动地去接受社会的新信息,学习经商中的新知识,更新头脑中的旧观念,丰富了自己,增强了竞争意识和竞争力,同时也充实了、活化了教学内容,这既有利于教学改革,又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把知识学活,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
乙:“对于教师经商从事第二职业,我不赞成。
教师经商,必将占用教书的精力和时间,这样一心两用,必将导致教学质量下降;教师经商,会对学生产生一定影响,在学生中会产生‘拜金主义’观点,使‘读书无用论’抬头,使义务教育受到阻碍;教师经商,引起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下降,导致学生基础知识薄弱,难以掌握尖端科学知识,使建设人才后继乏人。
所以,我认为教师经商从事第二职业是提倡不得的。“
关于教师经商对学校教育会产生什么影响,这有各种不同的可能性,乙选择了与甲不同的可能性进行反驳,因而与甲构成了尖锐的矛盾对立。

851。论 辩 胜 术
因果引伸
因果联系在现实中的表现是复杂多样的。有时一种原因可引起多种结果,有时一种结果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因果引伸术就是根据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引伸出相互对立结论的论辩方法。
因果引伸术的一种方式是由同一种原因引伸出相互对立的结果。比如:有一次,萧伯纳的脊椎骨出了毛病,需从脚上取一块骨头来补脊椎的缺损。
手术做完以后,医生想多捞一点手术费,便说:“萧伯纳先生,这是我们从来没有做过的新手术啊!”
萧伯纳笑道:“这好极了,请问你打算给我多少试验费呢?”
由从未做过的手术为原因,医生因为其难而得出多给报酬的结果;萧伯纳则以自己的身体成了试验品而得出向对方索取试验费的结果,互为对立,引人入胜。
因果引伸的另一种方式是由同一种结果引伸出相互对立的原因。比如:
论 辩 胜 术。
951。
一天大清早,千户长挺着肚子、晃着脑袋来到阿凡提家里。狗看也没看他一眼,就溜进了窝。千户长瞪大眼睛,咧开嘴巴,嘿嘿地笑了起来,说:“瞧,阿凡提!你的狗多么怕我呀!我一来,它吠也不敢吠一声,就夹着尾巴进窝啦!”
“不,阁下。”
阿凡提瞪着千户长说,“我的狗不是害怕你,而是讨厌你哩!”
为什么狗不吠一声就溜进了窝?同是一种结果却引伸出了相互对立的原因:千户长得出的是狗怕他的结论,阿凡提得出的却是狗不是怕他而是讨厌他的结论。这就有力地嘲讽了千户长的丑恶、可憎。
另外,同样一种现象,把它当成结果推出原因和把它当作原因推出结果,这中间也往往可以构成尖锐的对立。
比如,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的决赛中,辩题是“人性本善”
,正方一辩在论证自己的“人性本善”的立场时,说道:“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而反方三辩在论证自己的“人性本恶”的立场时,则针锋相对地反驳道:“对方一辩说,有的人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这不错,但我请问,如果人都是本善的话,谁会拿起屠刀呢?“
正方由“人性本善”的原因,得出有的人可以“放下屠

061。论 辩 胜 术
刀,立地成佛“的结果;而反方则以有的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为原因,针锋相对地得出人的本性不是善而是恶的结果。这一精彩的答辩,博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论 辩 胜 术。
161。
虚无引伸
一些协定、条约甚至法律,有时对某一事物没有提及,在没有提及的地方往往是众说纷纭,争论异常激烈。当论敌根据条约、法律没有对某一事物作出否定而引伸出可行的结论时,同样,我们也可以根据条约、法律没有对某一事物作出肯定而引伸出不可行的结论,与论敌构成尖锐的矛盾对立,这种论辩方法我们称之为虚无引伸术。
比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庭审中,有这么一场讼辩:原告律师:“30平方米的一般民房,每月租金800元,不公平。请法庭判决更改此项约定,降低租金。”
被告:“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禁止约定高租金,这是两厢情愿的事。”
原告律师:“那么,被告作为出租方为何要撵走原告请来暂住个把月的母亲呢?”
被告:“合同无此项规定,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允许承租人之外的第二人住进承租房。”
原告律师:“我归纳一下被告的观点,看看怎么样。关于

261。论 辩 胜 术
租金,依你说,凡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对吧?“
被告:“对的。”
原告律师:“关于原告母亲同住承租房,依你说,凡是法律没有明确允许的都是禁止的,对吧?”
被告:“可以这么说。”
原告律师:“法律并未明确允许你高价出租房屋,就是属于禁止的;法律并未禁止承租人之外的第二人暂时陪住,这种暂时陪住就是允许的。怎么样,你自己的观点和自己的观点打架了吧?其实,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这种观点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房价过高正是民法上的显失公平,是法律的公平原则所禁止的。”
被告根据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约定高租金,便得出这是允许的结论,原告律师则根据法律没有明确允许高价出租房屋,得出这是属于禁止范围的结论。
原告律师利用虚无引伸术,使被告陷入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嘴巴的困境,让被告自己否定自己的虚假逻辑防线,显示了原告律师特有的沉着应战的潇洒意味。
论 辩 胜 术。
361。
借言答辩
在论辩的某些场合,论辩者不是直接用自己的话来与对方争辩,而是借用他人的言论来作答,这就是借言答辩术。
借言答辩术往往表现为借助论敌提供的话进行反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比如,有一个工程师在单位里受排挤,要求调动工作。
这个单位的领导人不仅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振振有词地说:“走就走,少了你地球就不转啦?”
这时,这个工程师反问道:“是的,少了我地球照样转,不过请问,少了你地球转不转呢?”
这一问问得妙,既然少了我地球照样转,少了你地球也照样转,少了任何一个人地球都照样转,那么对方攻击别人“少了你地球就不转啦?”
显得毫无意义,如同说了一句废话。
工程师这里巧借对方问话,一举便击中了对方的要害。
要用好借言答辩术,就必须善于捕捉对方可资借用的话语来为我所用。又如:在捷克人居住的某城里住着兄弟三个——三个年轻的商

461。论 辩 胜 术
人。有一次他们三人准备到很远的地方去做生意,他们就把钱交给了一个诚实的农民保管,并且说定:只有他们兄弟三个一起来取钱时,才能把钱交还。
他们到了很多地方,做了很多生意,陆续回到了家里。
然而老三先来到农民这儿,施展种种骗术,拿了钱逃走了。老大老二知道后,气得要命,就告到了法院。法官判决要农民赔钱,不然就要他拿出全部家产作抵押。
农民心里难受极了。
一个邻居见此情形,对他说:“你不用怕,我去法庭为你辩护。”
农民、商人各自带着自己的辩护人来见法官。商人的律师紧紧扣住原来的约定坚持要农民赔偿钱财。这时,农民的辩护人站起来说:“法官先生,商人的钱就在农民的口袋里,他可以马上还给他们,只是他们之间有这么一个约定:只有他们兄弟三人一起来的时候,才能把钱交还。这样吧,让他们兄弟三人一起来,他们马上就可以把钱取回去。”
法官要老大、老二去找老三,而老三早已无影无踪,两个商人什么也没捞到。
农民的邻居巧借对方的话题:只有三个人一齐来,才可以把钱交出来,而现在只来了两个,当然也就不必把钱拿给他们。就这样,农民打赢了这场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巧借对方论题进行反驳不愧是一种有效的致胜方法。
论 辩 胜 术。
561。
幽默答辩
幽默答辩术就是以轻松愉快的态度,生动活泼的语言来进行论辩的方法。
幽默具有愉悦性功能。
在论辩中恰当地运用幽默的语言,能激起人们的愉快感,创造一种对我们有利的论辩氛围。比如:有一次,唐明皇和诸王(汉以后,“王”为皇族或功臣的最高封号)在一起宴饮。宁王吃饭时,不小心,险些咽到气管里,食物喷出来,喷到皇帝的胡须上。宁王又吃惊又惭愧,不胜惶恐,吓得直哆嗦。黄幡绰见状,说:“这不是咽错了。”
“是什么呢?”皇帝问。
“是喷帝。”
黄幡绰利用“喷嚏”与“喷帝”同音,说了一句幽默风趣的话,把皇帝逗得哈哈大笑起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缓和下来。
幽默还具有柔化功能。有时恰当地运用幽默答辩术,借助轻松愉快的氛围,能使对方在忍俊不禁之中,消除对抗情

61。论 辩 胜 术
绪,有利于我们取得论辩的胜利。
下例中的邢进士便是如此。
古时候,有一位姓邢的进士,身材矮小,在鄱阳湖遇到强盗。强盗已经抢了他的钱财,还打算杀了他。正要举起刀时,邢进士以风趣的口吻对强盗说:“人们已经叫我邢矮子了,若是砍掉我的头,那不是更矮了吗?”
强盗不觉失笑,放下了屠刀。
面对凶恶的强盗,在寡不敌众的形势下与之锋芒毕露地进行争辩,只能加速自己的灭亡;而邢进士巧用一句幽默的话,却令强盗哑然失笑,放下了屠刀。
幽默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一种机智巧妙的语言艺术,在论辩赛中更是一种强有力的论辩武器。比如,在第二届亚洲大专辩论会关于“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
的辩论中,反方复旦队代表有这么一段辩词:“在孔子时代也有歪风,正所谓歪风代代都有,只是变化不同。孔子做鲁国司寇的时候,齐国送来了一队舞女,鲁国的季桓子马上‘三日不朝’。而对这股纵欲主义的歪风,孔子抵御了没有呢?没有,他带着他的学生‘人才外流’去了。
(笑声、掌声)这能叫抵御‘西方’歪风吗?“
这段辩词巧妙地古今连用,以纯粹当代的“抵制纵欲主义歪风”之语来统领孔子离开鲁国这个本来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切题而有新意;“人才外流”一语更是神来之笔,勾画了儒家面对“东方歪风”手足无措的窘态,且由于台大队在
论 辩 胜 术。
761。
前一场比赛中辩论的主题是关于第三世界国家人才外流能否抑制,因而取得了极好的论辩效果。
在论辩赛中,幽默答辩术可以创造赛场气氛,使观众和评委认同自己的观点,倾向于自己一方;当场内气氛转到有利于自己一边的时候,又可以使对方产生心理上的紧张;它还可以给自己一方鼓劲,如果自己的幽默获得了效果,情绪也就会高涨,越战越勇。因而,幽默这一武器被论辩家们称为“幽默炸弹”
,一个论辩队要想在赛场上战胜对手,就不能不使用幽默答辩术这一锐利武器。

861。论 辩 胜 术
怪问怪答
在论辩中,当对方提出一些奇怪荒谬的问题,如果按正常的方法或从正面回答是难以奏效的,这时,我们可以把对方的话作为背景,采用同样奇怪的语句回答,以怪答制怪问,这就是怪问怪答术。
据《三国志。秦宓传》载,三国时,吴国使者张温出使蜀国,曾与秦宓有一段精彩的论辩。
张温问:“天有头乎?”
秦宓答:“有头。”
“头在何方?”
“在西方,诗云:‘乃眷西顾’。以此推之,头在西方也。”
张温又问:“天有耳乎?”
秦宓答:“天处高而听卑。诗云:”鹤鸣九皋,声闻于天‘无耳何能听?“
张温问:“天有足乎?”
秦宓答:“有足,诗云:‘天步维艰’,无足何能步?”
张温又问:“天有姓乎?”
秦宓答:“岂得无姓?”
论 辩 胜 术。
961。
“何姓?”
“姓刘。”
“何以知之?”
“天子姓刘,以故知之。”
张温的问题提得实在奇怪,而且稀奇古怪的问题接踵而来,如果按正常的方法去回答或反驳,谁都难以说清楚,秦宓便用怪答来对之,答对如流,妙语连珠,表现了他那非凡的应变才能。又如:1935年,巴黎大学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法国主考官在例行了正常的考试之后,突然向我国年轻的博士生陆侃如提出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孔雀东南飞》这首诗里,为什么不说‘孔雀西北飞’?”
陆侃如应声而答:“西北有高楼。”
这一问题提得突然又意外,而且提得刁钻古怪,还真难回答,如果陆侃如拘于常理,即使是费尽口舌也不能尽遂人意。因此他便来个怪答,但有根有据,“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古诗十九首》)既然西北方向有高耸入云的高楼,孔雀飞不过,只好东南飞了。他的这种怪答,歪打正着,回答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
施用怪问怪答术,对于论敌的怪问,应根据问话内容而随机应变,以歪对歪,不必拘泥于常理,只要能自圆其说就行。

071。论 辩 胜 术
故作否定
在论辩中,为了反击论敌盛气凌人的挑衅,不妨将我们凌厉逼人的辩词给予表面上的否定,这样既使我们的论辩语言不失痛快淋漓,又显得我们不以粗俗无礼的对方为伍,可以取得极好的论辩效果。比如:1984年在美国竞选总统的电视论辩中,蒙代尔自恃年轻力壮、学识渊博,竭力攻击里根年龄大,不适宜担此重任。
作为长者的的里根如果以牙还牙、破口大骂,就会有失作为长辈的沉稳持重、老谋深算的优势;如果逆来顺受、装聋作哑,那么在年轻气盛的蒙代尔面前,又会显得老气横秋、难有作为了。于是里根根据自己的长处和对方的短处,使用故作否定的形式,面带微笑地回答蒙代尔说:“蒙代尔说我年龄大而精力不充沛,我想我是不会把对手年轻、不成熟这类问题在竞选中加以利用的。”
里根的答辩,博得了全场的热烈掌声,最后获得了绝大多数选票。
我们可以设想,假如里根的答词是“你说我年龄大、精
论 辩 胜 术。
171。
力不充沛,那么你是年轻、不成熟。“这样便会使双方陷入互相攻讦的争吵之中,给人们留下极为恶劣的印象。但是里根不是这样说,而是使用故作否定术,在不动声色之中,以己之长,显敌之短,既显示了自己作为长者的足智多谋、宽宏大度,又抨击和映衬了对方的浅薄和狭隘,在观众面前树立了自己光辉的人格形象。
故作否定术与“此地无银三百两”
的情形有相似之处,都是对某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进行否定,但是所取得的效果却截然不同。
“此地无银三百两”
在故意掩饰中显示出荒唐与愚蠢,而故作否定术在表面的否定中却透露出一个人的机智与辩才。又如:70年代末的一次外贸谈判中,中方外贸代表拒绝了一位红头发的西方外商的无理要求,这家伙恼羞成怒,竟然出口伤人:“代表先生,我看你皮肤发黄,大概是营养不良造成你思维紊乱吧?”
中方代表立即反击道:“经理先生,我既不会因为你皮肤是白色的,就说你严重失血,造成你思维紊乱;也不会因为你的头发是红色的,就说你吸干了他人的血,造成你头脑发昏。”
西方代表在其无理要求遭到拒绝的情况下,便转而对我方代表进行人身攻击,足见其蛮横无礼;我方代表由于使用故作否定术,在辩词前加了“不”等否定词,既针锋相对地

271。论 辩 胜 术
反击了对方的挑衅,又不授人以话柄,维护了我方人格的尊严。
论 辩 胜 术。
371。
闪避答问
在论辩中,对于论敌提出的某些问题,我们难以回答,或不愿回答,或不屑于回答时,我们有必要采用一些巧妙的方法来加以回避,这就是闪避答问术。
闪避答问术通常在以下情况下使用:对于一些没有充分准备或难以回答的问题采用闪避答问术来回避。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的论辩中,有这么一个回合:正方四辩:我们已经说过,艾滋病从医学来说可能是绝症。但以前很多绝症不是通过医学的角度解决了吗?
反方四辩:一个老太太被车撞倒了,请问这是救人的问题呢还是撞人的问题?
正方二辩:那不是病啊!
(笑声)
反方二辩:但是她不也要去医院吗?那就是医学问题了吗?不,它是交通事故!
(笑声)
正方四辩:可是有成百上千的医务工作人员在帮助这个老太太吗?艾滋病的研究是需要成百上千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啊!

471。论 辩 胜 术
反方三辩:一个人得了病不是社会问题,千百万人得了艾滋病,难道还不成为社会问题吗?
正方四辩:千百万人还曾得过感冒,千百万人也曾得过心脏病,难道心脏病是社会问题吗?
反方一辩:一个人打喷嚏不是社会问题,但我们全场人同时打喷嚏,还不是社会问题吗?
(掌声)。
在这一论辩回合中,正方连续提出了两个很有威慑力的问题。其一,能治好的绝症算不算社会问题?其二,作为现代文明社会发病率与死亡率最高的心脏病算不算社会问题?
这两个问题是反方队员赛前没有研究透的问题,临时难以作出恰当的答辩,于是反方便采用闪避答问术,用“老太太撞倒”和“全场人打喷嚏”等巧妙地回避了对方的难题。
对于一些不愿回答的问题,也可采用此术来加以回避。
《吕氏春秋》中记载了庄伯与父亲的这么一则答辩:那时没有钟表,便以太阳的方位来定时间的早晚。楚国的柱国庄伯想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便对父亲说:“你去外面看看太阳。”
“太阳在天上。”父亲说。
“你看看太阳怎么样了?”
“太阳正圆着呢!”
“你去看看是什么时辰?”
“就是现在这个时候。”
尽管儿子庄伯是柱国,也即是全国最高武官,地位显赫,
论 辩 胜 术。
571。
但父亲毕竟是父亲,儿子随意支使父亲,父亲当然不高兴了。
因而对于儿子庄伯的要求不愿答复,便用闪避答问术一概加以回避。
有些问题我们不屑于回答,不妨用闪避答问术来回避。
有一位打扮时髦的富商妻子,来拜访一位名作家,她问道:“什么是开始写作的最好方法?”
“从左到右”。作家回答。
对于这么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阔太太,作家不屑于回答,因而使用闪避答问术表达了对对方的嘲讽。
闪避答问术的主要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进攻,但也往往能表现出论辩者灵巧的应变能力和巧于周旋的聪明才智。
一个论辩家不但要善于进击,还必须善于有效地保护自己,因而就很有必要掌握闪避答问术这一论辩防身的技巧。

671。论 辩 胜 术
借代闪避
借代就是不直接说出某一事物的名称,而用另外一种与该事物密切相关的事物来代替的修辞方式。在论辩中,当碰到一些难以回答而又不得不回答的提问时,我们不妨用借代的方法,借用其它事物来代替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这样便可以达到回避对对方问题实质性回答的目的。比如:据说,有人曾向耶稣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应当向凯撒大帝纳税吗?”
耶稣一听,马上明白了提问者的诡诈。因为如果说“没有纳税的必要”
,这个人即可以叛国罪告发耶稣,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说“应该纳税”
,就会使他的弟子失望,表明他是屈从皇家权力的人,而当时的民众都在重压下挣扎呻吟,痛苦万状。
这时,耶稣向旁边的人借了一枚罗马金币,然后问发问者:“金币上面的画像是谁?”
“是凯撒大帝。”
“那么属于凯撒的东西就应该给凯撒,属于神的东西就还
论 辩 胜 术。
71。
给神吧!“
耶稣在对方的狡诈发问面前,使用的就是借代闪避术。
他借用一枚罗马金币来代表对问题的答复,而对问题的实质则不直接作出肯定或否定,这就巧妙地达到了回避的目的。
要使用好借代闪避术,关键是要注意因时因地因事选择好恰当的可以用来代替的事物。比如,有一次,英国一家电视台采访中国作家梁晓声。
记者是一个老练机智的英国人。
在进行一些交谈后,他突然提出一个问题:“没有文化大革命,可能也不会产生你们这一代青年作家,那么文化大革命在你看来究竟是好是坏?”
梁晓声略为一怔,未料到对方竟会提出如此难以回答的怪题。他灵机一动,立即反问:“没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就没有以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而著名的的作家,那么您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好是坏?”
对于对方的难题,梁晓声巧借第二次世界大战来作答,反而把难题转移到了对方自己头上。又如,当作家陆文夫在纽约国际笔会第48届年会上发言时,有位西方人问道:“陆先生,您对性文学怎么看?”
陆文夫清了清嗓子回答说:“西方朋友接受一盒礼品时,往往当着别人的面就打开来看。而中国人恰恰相反,一般都要等客人离开以后才打开盒子。”
陆文夫对于对方的提问,巧妙地借用礼品盒来作答,既

871。论 辩 胜 术
避免了对这一敏感棘手的问题的直接回答,又显得和谐得体,他那充满睿智和幽默感的言辞,使得听众席上发出会意的笑声。
论 辩 胜 术。
971。
反还闪避
反还闪避术就是将对方的问题推回给对方,要对方自己作答,而自己则达到回避论敌提问的目的。比如:一次,《亚细亚报》记者万士同采访蔡锷。
万:“鄙报为国民喉舌,请教蔡将军的政见。”
蔡:“我喉头有病,有你这个喉舌就行了。”
万:“孙中山在海外宣传讨袁,将军是辛亥元勋,想必引为同调。”
蔡:“中山之徒不是也有给袁总统筹办帝制的吗?”
万:“对,对。不过梁启超先生反对帝制的大作,你总该深表同情吧?”
蔡:“梁先生是我的老师,袁总统是当今国家元首,我该服从谁呢?”
万:“是啊,该服从谁呢?”
蔡锷一次又一次地巧妙地把问题推回给了对方,回避了对方的问题,这就是反还闪避术。
反还闪避术不但可以达到回避对方提问的目的,有时还可以取得扭败为胜的论辩效果。在论辩中,本来是论敌用来

081。论 辩 胜 术
为难我们的问题,我们巧妙地将这一问题接过来反投向对方,使难题转移到对方的头顶,这样战局立即就会得到扭转。比如,有这么一次论辩:某单位举行关于婚姻、家庭、夫妻关系问题的辩论会。
甲方代表认为,这是一个复杂的多方面的问题,一言难尽,多言未必有益,不如以巧取胜。于是他提出了一个令对方感到棘手的问题,要求对方回答:“我想向乙方提出个问题,请立即回答。
你是如何正确对待你的妻子的?是作为私有财产呢?还是作为公有财产?抑或是公私合营?“
乙方代表是个大学生,面对这一令人尴尬的问题,于是不作正面回答,而是采用反还制敌术,答道:“我对待自己的妻子采取众所周知的正确对待法。
甲方代表,你呢?
是把妻子当作私有财产呢?
还是当作公有财产?
或者是公私合营的呢?“
甲方代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能是哑口无言。
使用反还闪避就像将敌人扔过来的手榴弹抓起来反投过去一样,结果是在敌人的头顶开了花。使用这种方法必须当机立断,不可拖延,稍有迟疑,就有失败之嫌。
论 辩 胜 术。
181。
转意闪避
转意闪避就是故意歪曲对方问话的原意,然后进行回答,借以达到回避对方问话目的的答辩方法。
小仲马是一个极富幽默感的作家。有一次,一个爱缠人的家伙想知道小仲马最近在做什么。小仲马回答道:“难道你没有看见?我在蓄络腮胡子!”
对方问话的原意显然不是在于打听小仲马是不是蓄络腮胡子,但是小仲马巧转话意,一句变答,便轻而易举地摆脱了对方的纠缠。
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碰到这种情况:孩子问妈妈关于生殖的深层问题,这问题认真说不行,不可正面回答;胡言乱语有失科学性。怎么办?请看下面一则对话:孩子:“妈妈,我是你生下的吗?”
妈妈:“是呀。”
孩子:“你怎么生的?”
妈妈:“在医院生的。”
孩子:“人是怎么来的?”
妈妈:“看猴吧,孩子,猿猴是人类的祖先。”

281。论 辩 胜 术
非常明显,这个小孩询问妈妈“你怎么生我的”
、“人是怎么来的”
等问题,用意是在于打听生育分娩的具体过程,这种问题是不便向小孩直接挑明的。于是这位妈妈便采用了转意闪避术,将对方问话的原意改换为“在什么地方生的”
、“人是由什么演变而来的”
,然后用“在医院生的”
,“人是由猴子变来的”等来回答,这就巧妙地达到了回避对方问话实质的目的。
使用转意闪避术必须注意,语言表达必须委婉含蓄,隐蔽自然,不留斧削痕迹。又如,约翰。洛克菲勒是世界有名的富翁,可他日常开支方面很节俭。一天,他到纽约一家旅馆去投宿,要求住一间最便宜的房间。
旅馆经理巧言相劝道:“先生,您为何要住便宜的小房间呢?
您儿子住宿时,总是挑最豪华的房间呀!“
洛克菲勒答道:“不错。我儿子有个百万富翁的父亲,可我没有呀!”
经理的问话中,略有微词,似乎洛克菲勒是小气、吝啬的人。可是洛克菲勒从容作答,将自己是否有钱的问题巧妙地改换成了父亲是否有钱的问题来回答,这样既道出了创业者的真实性格,又没留下刻意省钱的痕迹,从而顺利地摆脱了困境。
论 辩 胜 术。
381。
类别闪避
有的概念是以事物的个体为反映对象的,比如;“我班有40名学生”
,这里的“学生”是以学生的个体为反映对象的。
有的概念反映的是事物的类别,比如,“我班的学生有两类:男学生和女学生”
,这里的“学生”反映的是学生的类别。反映事物个体的概念与反映事物类别的概念是不相同的,不容混淆。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论辩场合,为了回避对方提问,不妨故意混淆它们之间的区别来达到目的,这就是类别闪避术。
周恩来总理在北京的一次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介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成就和对外方针之后,谦和地请中外记者提问题。这时,一位西方记者急不可待地站了起来,不怀好意地问:“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有多少资金?”
这句话实质上是讥笑中国贫穷,同时又想套露我国国家机密。对此,周总理机智地回答说:“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资金嘛,……有十八元八角八分。”
此语一出,全场记者为之愕然!场内鸦雀无声,静听周总理作解释。周总理接着说:

481。论 辩 胜 术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面额值为十元、五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一分的主辅人民币,合计为十八元八角八分。中国人民银行是由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金融机构,有全国人民作后盾,信用卓著,实力雄厚,它所发行的货币,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一番妙语,惊动四座,激起全场听众热烈的掌声。
对于这位外国记者的提问,周总理既没有直接拒答,来个“无可奉告”
;更没有指责对方动机不良,而是采用类别闪避术,将以事物个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转换为以事物类别为反映对象的概念,用人民币面额类别的总数作答。这样既拒绝了对资金总额问题的回答,又不破坏招待会的和谐气氛,显示了周总理非凡的应对才能。
同样刘墉与乾隆之间的一次论辩也是如此。
一天,乾隆皇帝闲来无事,想难难大臣刘墉,问他:“京师九门每天出去多少人?进来多少人?”
刘墉一伸两个指头:“俩人儿!”
“怎么只俩人儿?”
刘墉说:“万岁,我说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两种人:一是男人,一是女人——这不是俩人儿吗?”
乾隆又问:“你说一年生、死各多少人?”
刘墉答:“回奏万岁,全大清国,一年生一人,死十二人。”
“照此下去,岂不是没人了吗?”
刘墉说:“我是按属相来说的。比方说,今年是‘马年’,
论 辩 胜 术。
581。
无论生一千、一万、十万、百万,都属‘马’,故此说一年只生一个。而一年当中,什么属相的人都有死的,不管死多少,总离不开十二属相,所以我说一年死十二个。“
刘墉由于巧用类别闪避术,便有效地达到了回避对方难题的目的。

681。论 辩 胜 术
条件闪避
条件闪避术就是通过设定某种条件来达到回避对方提问目的的论辩方法。
有些语句脱离一定的条件,单独地来看,它是假的;但是,通过设定一定的条件,把它放在一定的条件下来讨论,它又可以是真的。
因而当我们要回答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时,可以通过设定条件来缩小我们语句的适应范围,从而达到回避对方提问的目的。比如南齐王僧虔就曾用这种方法巧妙地回避齐太祖的提问。
南齐王僧虔是晋代王羲之的四世族孙,他的行书、楷书继承祖法,造诣很深,是当时著名的书法家。南齐太祖萧道成也擅长书法,而且不乐意自己的书法低于臣下。一天,齐太祖提出,一定要与王僧虔比试书法的高下。君臣两人都认真地各写完一幅楷书后,齐太祖得意地问王僧虔:“你说说,谁第一,谁第二?”
王僧虔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便从容答道:“臣的书法,人臣中第一;陛下的书法,皇帝中第一。”
齐太祖听了,只好一笑了之。
论 辩 胜 术。
781。
王僧虔要么回答“齐太祖第一”
,要么回答“自己第一”。
若回答齐太祖第一,既违背事实,又压抑了自己;若回答自己第一,这样又会得罪皇帝。对于这样棘手的问题,于是他巧妙地设定条件,把它分别放在“人臣”与“皇帝”的条件下来讨论。自己的书法在以人臣为对象的条件下来说,是第一;陛下的书法在以皇帝为对象的条件下来说,也是第一。
这样便回避了尖锐的矛盾,既没贬低自己,又使君王得到满足。
条件闪避术由于是通过设定一定的条件来回答问题,还可以使我们的语言变得模糊,对问题不作实质性回答,从而达到回避对手问题的目的。请看《波斯趣闻》中的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国王问身边的大臣:“王宫前面的水池里共有几杯水?”
大臣回禀:“这种问题,只要问一个小学生就能得到正确的答复。”
于是一个小学生被召来了。
“王宫前面的水池里共有几杯水?”国王问他。
“要看是怎样的杯子”
,小学生不假思索,应声而答,“如果杯子和水池一般大,那就是一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一半大,那就是两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三分之一大,那就是三杯;如果……”
“行了,完全对。”国王说着,奖赏了小学生。
对于国王的“水池中共有几杯水”
这种莫名其妙的难题,

81。论 辩 胜 术
这个小学生通过巧妙地设定“杯子和水池一般大”
等条件,使自己的答辩语言变得模糊,从而有效地达到了回避对方提问的目的。

①转引自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形式逻辑基础》第109页。
论 辩 胜 术。
981。
循环闪避
有些语句,甲句需要乙句来解释,可是后来乙句又倒过来需要甲句来说明,这就是语句的循环。在论辩中,巧妙地利用这种语句的循环现象,可以有效地达到回避论敌提问的目的。例如:王安石的儿子王元泽年幼时,有个客人送给他们家一头小鹿和一头小獐,同关在一个笼子里。客人问王元泽:“你知道哪只是獐哪只是鹿吗?”
王元泽从未见过鹿和獐,沉思良久,答道:“獐边上的是鹿,鹿边上的是獐。”
客人对王元泽的答复大吃一惊。
王元泽回答哪头是鹿时要用獐来说明,而指出哪头是獐时又倒回来要用鹿来解释,这就构成了循环。王元泽对于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使用循环闪避术便巧妙地应付过去了。
有的语句兜的圈子小些,有的兜的圈子还可以大些。比如,有个叫卡巴延的人正在挖洞穴,西拉赫走到他面前问:“卡巴延,你干嘛要挖洞呀?”
“种香蕉。”

091。论 辩 胜 术
“种香蕉干嘛?”
“吃呗!”
“为啥要吃香蕉?”
“为了得到力气。”
“得到力气有啥用?”
“挖洞。”
由“挖洞”这一语句开始,经过一系列的问答后,结果又回到了“挖洞”这一语句,这就构成了循环。西拉赫如果还要坚持他的无聊的提问的话,自然不过是将上述语句重复一遍而已。这样便达到了回避对方提问的目的。
对于爱刨根问底的发问者,巧妙地构造循环的语句,有着独特的回避效果。
论 辩 胜 术。
191。
重言闪避
在杭州西湖的飞来峰下面,有一座冷泉亭。人们游览了灵隐寺、飞来峰等处以后,常常来到这座亭里休息。在冷泉亭上,有这么一副明代董其昌的题联:泉自几时冷起?
峰从何处飞来?
由于对联是两句问话,于是许多游人写了不少答联。有一天清代著名学者俞樾偕其夫人及女儿来到此地,女儿俞绣孙答了一联:泉自禹时冷起,峰从项处飞来。
对此,俞绣孙解释道:“泉自禹时冷起,是指冷泉从大禹治水时候开始变冷的;峰从项处飞来,是指峰从项羽那儿飞来。项羽曾唱:‘力拔山兮气盖世’,如果不是项羽将山拔起,峰怎么会飞来?”
这种答联未免牵强附会,并不十分可信。而俞夫人的一副答联,谁也无法指出其为假:泉自冷时冷起,

291。论 辩 胜 术
峰从飞处飞来。
这副对联使用的说法是重言命题的形式。
重言命题又称为永真命题,它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的。尽管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的,可是又不可能提供给对方所希望得到的知识,因而它被认为是无意义的。
在论辩中,当我们面对一时难以回答或不愿直接回答而又不得不回答的问题时,不妨采用重言命题的形式。
这样既不至于说假话,又可以巧妙地达到回避对方提问的目的,这就是重言闪避术。
在日常生活的答辩中,你不妨一试。比如:(1)
“你是谁家的孩子?”
“我是我爸爸妈妈的孩子。”
(2)
“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结婚的时候结婚。”
(3)
“你去什么地方?”
“我去我将要去的地方。”
这种答话毫无意义,却又永远为真。
论 辩 胜 术。
391。
空话闪避
空话闪避术就是用一些信息度为零的话来回答对方的提问,这种话往往是空而不假。比如有人向瑞士著名教育家彼斯塔洛奇提出这么一个伤脑筋的问题:“您能不能看出一个小孩长大后成为什么样的人?”
“当然能,”
彼斯塔洛奇很干脆地答道,“如果是个小姑娘,长大一定是个妇女;如果是个小男孩,将来准是个男人。”
小姑娘长大后是妇女,小男孩长大后是男人,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这种话对一般人来说所提供的信息等于零,是一句废话,但它又是真的,提问者的用意显然不在于此。彼斯塔洛奇正是用这种空而不假的话回避了对方提出的只有占卜先生才能回答的怪问。
俄国作家契诃夫也曾碰到这类问题。
契诃夫成名之后,家里总是不断有慕名而来的人,有些人本来很浅薄,却故弄高雅地提出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有一天来了三位上流社会的妇女,她们一进来就力图表现出关心政治的样子问契诃夫:“安东。巴甫洛维奇,你以为战争将会怎样呢?”

491。论 辩 胜 术
“大概是和平。”契诃夫咳嗽两下后回答说。
“当然啊!
会是哪一方面胜利呢?
希腊人还是土耳其人?“
“我认为是强的一方胜利。”
“那么照你看来,哪一方是强的呢?”
“就是营养好、教育高的一方。”
契诃夫实在不愿回答她们那些喋喋不休的、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因而运用空而不假的话来巧妙地加以回避。
特别是在外交场合,当对方提出一些棘手的问题,你不回答不行,你实打实地回答也不行,这时空话闪避术更大有其用武之地。比如,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一名外国记者问王蒙:“请问五十年代的王蒙与八十年代的王蒙有什么相同与不同?”
王蒙答道:“五十年代我叫王蒙,八十年代我也叫王蒙,这是相同之处;不同的是,五十年代王蒙二十多岁,而八十年代的王蒙五十多岁。”
记者提的问题,时间跨度大,三言两语一时难以讲清楚,因而王蒙使用空话闪避术,用一些众所周知的空而不假的话来回避记者的潜在用意,显示了作家的机智幽默,同时又引发起了人们欢悦的情绪。
空话闪避术是外交场合常用的方法,因而这种空话被外交家们称为“伟大的空话”。
论 辩 胜 术。
591。
假话闪避
假话闪避术就是用说假话的形式来回避论敌问题实质的方法。
比如,有这么一件事:小张发现晒场上有一件上衣和他丢失的那件一模一样,便和朋友小李一起去察看,结果仔细一看并不是自己的。可他们还在翻看那上衣时,衣服的主人怒气冲冲地走过来,吼道:“你们在干什么?”
小李立刻满脸通红地缩回了手。小张没有惊慌,依旧抚摸那件上衣,微笑着说:“噢,是这么回事。我们俩说你这件衣服挺漂亮,但不知是什么料子的。我说是粗毛呢,他说是哔叽。我们就打赌来看看,看来还是我输了。”
说完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松开了手。小李见机也顺杆往上爬,说:“这次你输到底了吧?走吧,别给人家添麻烦了!”
对方一听,自然无话可说。

691。论 辩 胜 术
在当时,对于“你们要干什么”
的问题如果以实相告,势必引起一场没有必要的争吵。
小张于是采用说假话的方式,谎称是打赌看衣服料子,这样就使一场即将爆发的争吵得以防止。
使用假话来回避对方的提问,有的假话似真而假,对方一时无法觉察,这当然巧妙。即使是使用明知为假的话,有时也同样显示奇效。
比如,在一次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一位西方国家的新闻记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最近,中国打下了美制U—2型高空侦察机,请问,使用的什么武器?是导弹吗?”
对于这个涉及国防机密的问题,陈毅副总理并没有以“无可奉告”
顶回去,而是风趣幽默地举起双手在空中做了一个动作,然后有几分俏皮地说:“记者先生,我们是用竹竿把它捅下来的呀!”
一句话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陈毅的答话妙就妙在用众所周知为假的话语,幽默而又风趣地达到了回避对方提问的目的。
一般来说,假话是丑的表现,我们反对讲假话。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假话有时候却是善良的表现、智慧的表现,比如说,假话闪避术中的假话就是如此。
论 辩 胜 术。
791。
装聋作哑
当我们面对不利的论辩形势时,为了避免对方的警觉,麻痹对方,不妨使用装聋作哑的办法,不动声色地暗中谋划,寻找战机,进而由被动转为主动,这就是装聋作哑术。
请看一则装聋作哑制服女歹徒的故事。
某市公安干警小余为了跟踪侦查走私集团主犯,登上开往重庆的客轮。船到三峡时,旅客们纷纷走出船舱,观看两岸奇秀景色。
走私犯也走了出去。
为了监视住罪犯的旅行箱,小余装成看书入迷的样子,独自一人留在舱内。
过了一会,一个妖冶女郎走进船舱,见舱内只有小余一人,便笑吟吟地走到他床前,突然脸色一沉,一把扯开自己的衬衣钮扣,压低嗓门对小余说:“你快把钱包给我,否则我要喊人了,说你耍流氓调戏我!”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情况,小余惊住了。他想出示证件制服这个女无赖,但这样做自己的身份要暴露,无法完成这次跟踪走私犯的重要任务。若不暴露自己,眼前这个情况又难以对付。他突然想到自己上船以后还没有说过一句话,便打

891。论 辩 胜 术
着手势,嘴里哇哇叫着,并用笔在一张纸上写道:“我是聋哑人,不知道你在讲什么。”那女人一下子给愣住了,看看屋里没人,急忙用笔在纸上写下自己的讹诈要求。小余立即把纸条夺过来,往自己口袋里一塞,突然站起来说:“你给我出去,不然我要把纸条交给乘警!”
女歹徒只好悻悻离去。
当小余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亮出身份不行,不亮出身份也不行,在这危急时刻,他采用了装聋作哑的策略,终于获得对方无理讹诈的证据,一下便将对手制服。
装聋作哑的方法在外交谈判中更有着特异功能。
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土耳其代表伊斯麦在与法、意、美、日、俄、希腊等国代表的谈判中,他就采用了装聋作哑的方法。当谈判进行到关键时刻,土耳其代表提出了维护其主权利益的条件时,一下就触怒了英国外相刻遵,刻遵跳起来咆哮如雷,挥拳吼叫,又是恫吓,又是威胁,各列强代表一边倒,气势汹汹,助纣为虐。伊斯麦耳朵虽有些聋,但一般还能勉强听得见。
至于大声叫喊,更是句句听得清楚。
但他却大装其聋,一声不吭。等刻遵声嘶力竭叫完了,他不慌不忙地张开右手靠近耳边,把身子移向刻遵,十分温和地问:“你说什么,我还没听明白呢,请您再说一遍!”
须知这种如火山爆发一样的激情时间短暂而强烈,是很难重复表演的,这就气得刻遵直翻白眼,连话也说不出来。
伊斯麦的“装聋对策”在当时的谈判中,对其有利的发
论 辩 胜 术。
91。
言,句句听得真真切切;对他不利的时候,就聋;对于威胁和恫吓则“聋”得更厉害,这对回避对方的无理条件,维护本国利益,起了不小的作用。

02。论 辩 胜 术
沉  默
在论辩中,如果中断有声语言的运用,这就是沉默。沉默是一种无声的特殊的语言,同样也可以成为一种论辩取胜的方法。应用这种方法,可以通过语言环境,借助面部表情、动作、眼神,表示赞成或反对,展开心理攻势,进而达到制服论敌的目的。
在生活中,碰到强词夺理或恶语伤人的人,如果与之争辩是非,往往只能招致他们变本加厉的胡搅蛮缠,对付这种人不妨使用沉默,这种无言的回敬往往会使他们理屈词穷,无地自容。
在谈判中,恰当使用沉默,也可使对方不知我们的底细,期待对方作出对我方有利的选择。比如,美国科学家爱迪生发明了发报机之后,因为不熟悉行情,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便与妻子商量,他妻子说:“卖二万。”
“二万?太多了吧?”
“我看肯定值二万,要不,你卖时先套套口气,让他先说。”
在与一位美国经纪商进行关于发报机技术买卖的谈判中,这位商人问到货价,爱迪生总认为二万太高,不好意思
论 辩 胜 术。
102。
说出口,于是沉默不答。商人耐不住了,说:“那我说个价格吧,10万元,怎么样?”
这真是出乎爱迪生的意料之外,爱迪生当场拍板成交。
当然,这是爱迪生不自觉地应用沉默所取得的奇妙的谈判效果。
而下面一例则是通过自觉运用沉默取得论辩奇效的。
一位印刷商得知另一家公司要购买他的一台旧印刷机。
他感到非常高兴。
经过仔细核算,他决定以250万元出售,并想好了理由。
印刷商坐下谈判,内心一再叮嘱自己,要沉住气。果然,买主沉不住气,开始滔滔不绝地对机器进行挑剔,然而对这个挑剔的压价术,印刷商仅报以淡淡一笑,仍然一语不发。
这时买主终于按捺不住,从心理上败下阵来说:“这样吧!我付350万元,但一个子儿也不能多给了。”
350万比原来想的要高得多,印刷商欣喜万分,一下子拍板成交。
有人说,沉默与精心选择的词具有同样的表现力,就像音乐中的休止符和音符一样重要。在长篇大论的发言中,同样也需要沉默。行云流水与短暂沉默之间的交替变化所引起的心理反映是十分奇妙的。它可以创造回味的余地,用期待心理提供了下一步跃迁的跳板,又为发言人本身的审时度势创造了机会,同时,一张一弛,韵味十足,这也符合人们审美意识的需要。
当然,沉默的使用应该恰当,如果不分场合,故作高深

202。论 辩 胜 术
而滥用沉默,则只能给人以矫揉造作或难以捉摸的感觉。如果在斗争面前该旗帜鲜明却缄默不言,这乃是懦夫和不坚定的表现,是不可取的。
论 辩 胜 术。
302。
文字拆合
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汉字中的合体字如会意字、形声字大部可以分成独立的几个组成部分,各部分也可以表示一定的意义。
文字拆合术就是通过对汉字的内部结构进行分析、拆合来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文字拆合术在日常生活中用得较多,在论辩赛中同样可以取得出奇制胜的效果。
1988年春季,北京语言学院举行了一场由外国留学生主持并参加的辩论会。辩论的主题为:男女平等——女性的出路。与会者肤色不同,国籍各异,但却使用同一种语言——汉语。辩论起来有声有色,慷慨激昂。
正方代表认为,参加社会工作是女性的最佳选择,女性应在各方面同男子竞争。
家务劳动束缚了女性的才能,因此,家务劳动是男女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
反方代表认为,“男主外女主内”是女性最佳方案。妇女主持家务有助于家庭和睦。
“男主外女主内”
更会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双方的辩论很快向纵深发展。
正当双方论辩唇枪舌剑、精

402。论 辩 胜 术
彩激烈时,来自南斯拉夫的反方队员桑佐兰从容答辩道:“汉字的‘安’字,即意味着女人应在家里,‘男’字则意味着男人做户外工作。中国文化是很古老的,如果中国人错了,那我们今天还有什么可辩论的呢?”
至此,他风趣地摊了摊双手。他的精彩答辩,引来了满堂喝彩。
在古文字中,“安”字是指女人居于室内,“男”字指在田中劳动。桑佐兰通过对“安”
、“男”两字进行拆合,有力地反驳了对方,论证了反方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论辩效果。
论 辩 胜 术。
502。
词语拆合
词是有特定意义和固定结构的语言单位。但是,对汉语中的合成词进行分析又可以得到各具意义的语素。词语拆合术就是对语词进行分析、拆合,以此达到论辩取胜目的的方法。
在论辩中,当我们面临困境,词语拆合术有时可以帮助我们转危为安。
一年盛夏,体胖的纪晓岚脱衣光背,把辫子盘在头顶,伏案阅读《四库全书》书稿。忽然乾隆皇帝向院内走来。他穿衣已来不及,便一猫腰钻在案下,将桌布拉好,想等皇帝走了再出来。
谁知这些举动乾隆皇帝都一一看在眼里。乾隆只是不作声,直入大堂,示意左右安静下来,佯作不知,有意走到纪晓岚的书桌边坐下。
纪晓岚在桌子下龟缩一会儿,热得难受,见没有动静,便以为皇帝已经走了,撩开桌布露出头问:“老头子走了吗?”
这句话惹恼了乾隆:“纪昀,你凭什么叫我老头子?
如果说不出道理来,立即赐死!“

602。论 辩 胜 术
谁知纪晓岚不慌不忙,从容答道:“老头子这三个字是大家公认的,非臣臆造。
容臣详说:皇帝称万岁,岂不为老?
皇帝乃国家元首,岂不为头?皇帝乃真龙天子,岂不为子?
‘老头子’这三字乃简称也。“
乾隆听了,哈哈大笑道:“好个能言善辩的纪昀,虽苏秦、张仪再生也不及也!朕赦你无罪,起来吧!”
纪晓岚凭着他的如簧之舌,巧妙地对“老头子”一词进行拆合,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我们也可以利用词语拆合术来表达对丑恶现象的嘲弄。
清代乾隆年间,老宰相庆祝八十大寿,为借机大发横财,到处发请贴。纪晓岚十分不满,到了寿辰前一天,打发人送去大红幛一个,上书“真老乌龟”四个大字。宰相大为恼火,届日,当面责怪纪晓岚。纪晓岚从容地解释说:“君为前朝老臣,年且八十,是为‘老’;世世代代乌纱盖顶,是为‘乌’;自古以来,龟鹤齐名,都是高寿的象征。
魏武帝是何等人物,尚且称颂龟为神龟。
欣逢老相国寿辰,以此神物祝颂,当为不妄;‘真’者,实实在在,当之无愧之意也。“
面对丑恶的现象和人物,纪晓岚愤怒斥责对方为“真老乌龟”
;而当老宰相兴师问罪时,纪晓岚运用词语拆合术对“真老乌龟”
这一词作出巧妙的解释,直使得老宰相有口难言。
论 辩 胜 术。
702。
语句停顿
停顿就是说话时词语或语句之间声音上的间歇。停顿是生理换气的需要,因为在论辩中说话人不可能一口气把所有要说的话说完,这中间必须有停顿;同时更重要的,是表达思想内容的需要,一句话之间是否有停顿,在不同的地方使用停顿,表达的意义就往往很不一样。比如以下两句:“我不相信他是好人!”
“我不相信!他是好人!”
因停顿不同,表达的含义就截然相反。
语句停顿术就是通过恰当地运用语句的停顿来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比如:有一次,周总理与国民党政府代表辩论。
对方理屈词穷,恼羞成怒地指责说:“简直是对牛弹琴!”
周总理灵机一动,巧妙地回答道:“对!牛弹琴!”
周总理巧妙地将对方抛出的语句,中间略加停顿,拆成两句,反还给对方,言简意赅,给了对方有力的打击。周总理这里使用的就是语句停顿术。
要想使用好语句停顿术,就必须具有对语句高超的统御

802。论 辩 胜 术
能力,善于通过改变语句的不同停顿,使得语意由原来的对对方有利而变为有利于我方的方面来。比如:有一天,永乐皇帝要解缙在他的一把外国贡品扇上题字。
解缙写了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可是他一时疏忽,把诗中的“间”字漏了。他的冤家汉王高煦发现后,向皇帝奏道:“解缙自恃其才,目无君主,竟敢乘写题之机,有意漏字欺主,如此狂乱之徒,今不杀之,后必酿成大患!”
皇帝一看,果然如此,便大喝一声:“武士们将他带下,推出去斩了!”
这时,解缙接过扇子一看,却哈哈笑了,说:“圣上请息怒,听为臣的慢慢讲来。这是我作的一首《凉州词》,和唐代诗人王之涣的《凉州词》仅有一字之别。王之涣的《凉州词》实为诗而不是词,所以有个‘间’字。我作的这首《凉州词》实为词而不是诗,当然没有‘间’字。”
皇帝说:“既然如此,你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读读你的《凉州词》。只要大家听了,都认为是你的作品,朕不但不问罪,而且还重重有赏,如其不然,立即斩首!”
解缙谢恩,立起身来,当众念道:“黄河远上,白云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论 辩 胜 术。
902。
解缙巧用停顿,将一首诗读成了词,而且读得有声有色,使人耳目为之一新,君臣赞不绝口。解缙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逢凶化吉,保住了性命,领赏而去。

012。论 辩 胜 术
语句重音
所谓语句重音,就是为了突出某个方面的意思,强调某种特殊的感情,而把语句中某些词读得较重些。重音的位置是随说话者的内心意愿而定,重音的位置不同,给人的感受就会不一样。比如:“我又没有说你什么。”
该句重音在“我”字上,给人的感受是:别人说,你不要怪到我的头上,我没说。
“我又没有说你什么。”
这一语句重音在“你”字上,给人的感受却是:我说的不是你,你不要误会。由于语句重音不同,表达的效果也就大不一样了。
语句的重音部位不同,给人的感受就大不相同。我们有时甚至可以利用这种重音的效应来达到论辩取胜的目的,这就是语句重音术。
有人诘问诗人马雅可夫斯基:“马雅可夫斯基,你为什么手上戴着戒指?
这对你很不合适!“
论 辩 胜 术。
12。
“照你说,我的戒指不应该戴在手上,而应该戴在鼻子上喽?”诗人回答。
“是啊”
,林肯答道,“你是擦谁的靴子呢?”
本来,对方的语句重音是在“戒指”上,诗人故意将它放在“手上”来理解,并给予有力的反击,直使得对方尴尬万分,无言以对。又如:一天,有位外国外交官看见林肯总统低着头在擦自己的靴子,便问道:“喂,总统先生,你经常擦自己的靴子吗?”
“是啊,”林肯答道,“你是擦谁的靴子呢?”
本来,这位外交官问话的语句重音是在“经常擦”上面,意思是说:你这么一个总统怎么经常擦靴子?林肯总统深谙其中的险恶用心,便故意将其重音放在“自己”一词上来理解,乘机反问一句,“你是擦谁的靴子呢?”这就表达了他对这位外交官的极大蔑视。

212。论 辩 胜 术
语调升降
所谓语调,是指句子里高低升降的变化。
同样一句话,语调升降变化不同,所表达的意思就有可能很不相同,甚至会截然相反。比如:明末重臣洪承畴颇受崇祯皇帝赏识,他特意在厅堂的正中,亲自撰书一联:君恩深似海;臣节重如山。
后来,他在松山与清兵作战时被俘,屈膝投降,时人即将他的对联改为:君恩深似海矣!臣节重如山乎?
语调一变,意义便急转直下,蕴含着对民族叛徒的无限讥讽和鄙弃之意。因而我们在论辩中就不能不注意选用恰当的语调,有时甚至可以通过选用恰当的语调来达到论辩取胜的目的,这就是语调升降术。
赵树理与造反派之间的一场论辩就正是如此。
在十年动乱中,著名作家赵树理常常被揪斗。一次,赵树理据理反驳,驳得造反派无词可辩,造反派最后只得使出强迫“画供”认罪这一招。他们把江青一伙强加给赵树理同
论 辩 胜 术。
312。
志的种种罪名罗列在纸上,强迫赵树理签字承认。赵树理拿起笔来写道:“你说我是我就是?”
打手们一看这几个字,如获至宝,一把抓住那张纸,说:“赵树理,这可是你白纸黑字亲自写上的,说话可要算数。明天到大会上向群众交代你的罪恶,不许赖帐!”
赵树理说:“一定算数,决不赖帐!”
第二天开大会,去的人不少。
批斗会一开始,造反派头目拿着那张纸条,叫道:“经过我们的批斗,顽固不化的反动作家赵树理终于承认了他是罪恶累累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现在押上来让他亲口向革命群众交代”!
赵树理被押到台前,他对准麦克风响亮地说:“我没有承认!”
造反派一愣,拍案嚎叫:“混蛋!
这不是你的亲笔供词?“
“我写的是‘你说我是我就是?
‘。“
“这不算你承认了,算什么?”
赵树理说:“你就不看看那句话后边用的是问号?”
顿时台下群众轰然大笑。那几个造反派闹了个没趣,只好灰溜溜地收场。
赵树理这里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选用最恰当的疑问语调,辛辣地嘲弄了这班造反派打手,有效地保护了自己,取得了这场论辩的胜利。

412。论 辩 胜 术
语序变换
语序是语言单位的组合手段之一,特别是汉语语言单位的重要组合手段之一。在一个句子中,语序不同,表达的意义就往往很不相同。语序变换术就是通过巧妙变换语言单位的组合顺序来达到论辩取胜目的的方法。
在论辩中,语序变换术具有以下不同的功能。
(1)语序不同,给人的主观感受不相同。比如,两名法学大学生正在争论一个问题:学习法典时可不可以吸烟。他们各执己见,相持不下,便去找拉比裁断。
“拉比,”学生甲问道,“学习法典时吸烟行吗?”
“不行!”拉比生气地说道。
“你问错了!”学生乙责备学生甲道。说着,他走近拉比,问道;“拉比,人们在抽烟时学习法典行吗?”
“当然行!”拉比兴奋地地决断道。
同样是一边抽烟一边学法典,语序不同,给人的主观感受就不相同,所取得的论辩效果也就大不一样。
(2)语序不同,表达的语意主次轻重不相同。比如,对于来自京都的顾客,店主会说:
论 辩 胜 术。
512。
“这虽是大阪的丝,但是,是在京都织成布。”
而对于来自大阪的顾客,店主又会说:“布是在京都织成的,但原料是大阪的丝。”
像这种具有转折关系的偏正句式,语序不同,所突出强调的对象也就不同。
(3)语序不同,所表达的动作行为的目的不相同。比如,有人问古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你和平庸的人有什么区别?”
亚里士多德回答说:“他们活着是为了吃饭,而我吃饭是为了活着。”
亚里士多德巧妙地变换语序,表达了两种人不同的生活目的:平庸的人活着是为了吃饭,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而哲人生活目的是为了创造丰富多彩的生活。
(4)
语序不同,表达的因果关系不相同。
1933年2月,英国作家萧伯纳到中国游历。鲁迅、蔡元培等人与他在宋庆龄家里欢聚。饭后,大家到花园散步。这时恰逢多天阴雨后天气初睛,柔和的阳光照在萧伯纳的银发上,蔡元培先生高兴地说:“萧翁,你真有福气,在上海看见了太阳。”
萧伯纳听了微笑了一下说:“不,这是太阳有福气,在上海看到了萧伯纳。”
萧伯纳的话妙趣横生,充满了诗情画意。
语序在论辩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个论辩家要论辩

612。论 辩 胜 术
取胜,就不能不注意选择恰当的语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辩。
论 辩 胜 术。
712。
同义替换
思维和语言并不是一对一的。有时同一个语词、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思维内容,有时同一个思维内容又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表达。虽然这不同的语言形式可以用来表达同一个思维内容,但表达的效果却又并不完全一样。同义替换术就是根据论辩需要选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来表达同一个思维内容,以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请看阿凡提为国王圆梦的故事:有个皇帝梦到有人拔掉了他所有的牙齿。醒后,要丞相为他解梦。丞相说:“陛下全家将比陛下先死。”
皇帝大怒,把丞相杀掉了。
皇帝又要阿凡提为他解梦,阿凡提说:“陛下将比你所有的家属都长寿。”
皇帝高兴起来,赐给阿凡提一件锦袍。
丞相与阿凡提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是一样的,就是皇帝后死,家属先死。但是由于使用的语言形式不相同,表达的效果就不相同。
“陛下家属将比陛下先死”
,国王认为是在诅咒

812。论 辩 胜 术
他的家属早死,结果丞相被处死;阿凡提说“陛下比你所有的家属都长寿”
,给人的感觉是赞美国王长寿。
表达效果竟然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别。
使用同义替换术在很多场合下可以满足我们回避忌讳的需要。传说乾隆皇帝到镇江金山寺游览,方丈派了一个能说会道的小和尚作向导。小和尚陪同乾隆上山时,说了一句:“万岁爷步步高升。”
乾隆有意想试试他的口才,下山时问小和尚:“你在上山时说我步步高升,现在你看怎么样?”小和尚不假思索,立即答道:“万岁爷后步比前步更高”。
小和尚为了避免“步步下降”这种触忌犯讳的语句,改变了观察事物的角度,从后步与前步相比较来分析:后步既可指下山时在后面的脚步,又可指皇上的未来前程,用这样暗含双关的语句代替步步下降,巧妙地渡过一道难关。
恰当地使用同义替换术,有时还能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增添一种浓郁的幽默的讽刺色彩。比如,牛津大学有个叫艾尔弗雷特的人,因能写点诗而在学校小有名气。一天,他在同学面前朗诵自己创作的诗。有个叫查尔斯的同学说:“艾尔弗雷特的诗我非常感兴趣,它是从一本书里偷来的。”
这句话传到艾尔弗雷特的耳朵里,他非常恼火,要求查尔斯当众向他道歉。查尔斯却说:
论 辩 胜 术。
912。
“我以前,很少收回自己讲过的话。
但这一次,我认错了。
我本以为艾尔弗雷特的诗是从我读的那本书里偷来的,但我到房里翻开那本书一看,发现那首诗仍然在那里“。
“那首诗是从一本书里偷来的”
跟“那首诗仍在那里”
,虽然语言形式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个样,查尔斯巧用同义替换术表达了对艾尔弗雷特的辛辣嘲讽。
同义替换术是一种有趣的语言技巧,它可以使我们的语言丰富多彩,充满魅力,在论辩中不妨使用。

02。论 辩 胜 术
巧释词义
自然语言是含混的,同样自然语言中的词也是含混的,这种含混性主要表现在词的多义性方面,同样一个词往往可以表示出不同的含义,词的这种多义性为我们在论辩中根据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对象、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词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巧释词义术正是通过巧妙地赋予某个或某些词语以特定意义来制服论敌、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某校举办作文竟赛,一个获一等奖的学生在颁奖大会上宣读作文。正当他满怀激情地朗读时,忽听下面有人嘀咕:“哼,那作文是抄的!”
顿时,同学们一阵交头接耳。这时这位学生却突然大声说:“是的,是‘抄’的!”
全场哗然!
老师一惊:“作文比赛是一项严肃的活动,不允许任何弄虚作的行为,假如你的文章是抄的,核实后将取消评奖资格……”
全场又一阵骚动。但是,这位学生却坦然地说:“请允许我把话说完,文章是抄出来的,这不容置疑。我说的抄,是经过自己深思熟虑打好腹稿之后,再抄到草稿纸
论 辩 胜 术。
12。
上加以润色,最后把定稿抄到规定的稿纸上。我抄的正是我自己独特的思想,难道这种‘抄’不对吗?“
一阵静默之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这位学生接受了老师颁发的奖品。
“抄”这个词语可以表达“抄袭”的意思,也可表达“抄写”的意思,这位学生赋予它的是后一种意义。在当时的场合,申辩、争吵都将无济于事,而这位学生运用巧释词义术很快就平息了一场风波,摘取了一等奖的桂冠。
巧释词义术能充分显示一个雄辩家的灵巧的应变能力。
在论辩中偶尔出现语言失误,巧释词义术可以帮助我们摆脱困境,渡过难关;即使是面对强大凶恶的敌人,巧释词义术也可以成为一种克敌制胜的武器。
一天,沙皇下令召见乌克兰革命诗人谢甫琴科。到了召见的时候,宫殿上的文武百官都向沙皇弯腰鞠躬,只有身谢甫琴科一个人凛然站立一旁,冷眼打量着沙皇。
沙皇大怒,问道:“你是什么人?”
诗人回答:“我是谢甫琴科。”
“我是皇帝,你怎么不鞠躬?
举国上下,谁敢见我不低头?“
谢甫琴科沉着地说:“不是我要见你,而是你要见我。如果我也像周围这些人一样立在你面前深弯腰,请问,你怎么能看得见我呢?”
俄语中“召见”一词,可以表示“应邀前来”的意思,也可以表示“见脸面”的意思。诗人赋之以后者这种特殊意义,

2。论 辩 胜 术
表现了他不畏强权、大义凛然的气概。
要使用巧释词义术取胜,就必须在论辩的关键时刻,能迅速洞悉某些特殊词语可能表达的多种含义,选取其中于我有利的义项,作出出乎论敌意料之外的解释,夺得论辩的主动权。
论 辩 胜 术。
32。
别解句意
自然语言是含混的,这种含混性有时表现为同样一句话可以表达出不同的意义。别解句意术就是根据我们论辩的需要对某一语句作出别出心裁的解释,以此取得论辩胜利目的的方法。
使用别解句意术,对某一语句作出异乎寻常的解释,往往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新奇有力。请看李克与魏文侯的一次论辩。
据《吕氏春秋。适威》载:有一次,魏文侯问大臣李克:“吴国灭亡的原因是什么?”李克马上回答:“是因为屡战屡胜。”魏文侯一下子迷惑起来。李克接着解释道:“屡战,人民就要疲困;屡胜,君主就会骄傲。以骄傲的君主去统治疲困的人民,这就是它败亡的原因。”
“屡战屡胜”
,一般地认为是导致国家兴盛的原因,而李克在这里却通过巧妙解释,得出使吴国又灭的结论,别出心裁,生动有力。
使用别解句意术,对某一语句作出出乎对方预料之外的解释,也往往可以表达出对对方的讽刺与嘲讽。比如:

42。论 辩 胜 术
威尔逊任新泽西州州长时,他接到来自华盛顿的电话,说新泽西州的一位议员,即他的一位好朋友刚刚去世了。威尔逊深为震动,立即取消了当天的一切约会。几分钟后,他接到了新泽西州的一位政治家的电话。
“州长,”那人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希望代替那位议员的位置。”
“好吧。”威尔逊对那人迫不急待的态度感到恶心,他慢慢地回答说,“如果殡仪馆同意的话,我本人是完全同意的。”
语句“代替那位议员的位置”可以表示“代替那位议员的位置去当议员”
,也可表示“代替那位议员在殡仪馆中位置。”威尔逊选取了后者,给了那位野心家以迎头痛击。
要用好别解句意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丰富的想象思维和发散性思维的能力,能够透过某一语句表面的含义迅速洞悉其隐含着的特殊的语意,然后选择符合我们观点的某一意义对语句作出巧妙的解释,进而达到论证我方观点以及嘲讽、谴责论敌的目的。比如: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年轻时,有一次在彼得堡参加一个公爵的家庭舞会。他邀请一位小姐跳舞,这位小姐傲慢地说:“我不能和小孩子一起跳舞!”
普希金灵机一动,微笑着说:“对不起,我亲爱的小姐,我不知道你正怀着孩子。”
说完,他很有礼貌地鞠了躬后离开了,而那位漂亮的小姐却无言以对,脸上绯红。
论 辩 胜 术。
52。
语句“我不能和小孩子一起跳舞”本来意思是“你是小孩子,我不愿和你一同跳舞”
,而普希金却巧妙地将这一语句解释为“我腹中怀有小孩,我跳舞腹中的小孩也跟着跳,这样对我们母子不利”
,嘲笑了对方的傲慢与无礼。

62。论 辩 胜 术
精密释义
所谓精密释义术就是指通过给某些词语以精确的含义来制服论敌,达到论辩取胜目的的方法。
精密释义术在司法诉讼中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方法,在那样的场合里,常常必须对法律条文、证人证言、合同条约等反复进行推敲,给出最精密的、确切的含义,有时甚至会因为对某个字词语认识的不同而会牵涉全案,甚至决定当事人的生死命运。
让我们来看看莎士比亚剧本《威尼斯商人》中的一场精彩的法庭论辩吧。
安东尼奥是个年轻的商人,常常借钱给有困难的人,并且不收利息;而高利贷者夏洛克却非常刻薄、凶恶、令人讨厌。
由于安东尼奥经常指责夏洛克不该收人家这么高的利息,因而夏洛克怀恨在心,蓄意报复。
安东尼奥有个朋友叫巴萨尼奥,因为结婚没钱,向安东尼奥借,可是安东尼奥的钱都购货用去了,船只在海上还没有把货运回来,身边没钱,安东尼奥只好向夏洛克借300金币。
论 辩 胜 术。
72。
夏洛克一见报复的机会来了,就假惺惺地说:“你以前骂我不该收人家的利息,好,现在我借300金币给你,并且不要你一点利息。但我们要到律师那儿开玩笑似地签个条约:‘到期如果不还,就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身上靠近心口所在处割一刀,取一磅肉’。”
可是,到了还钱这天,安东尼奥接到消息,他的船只在海上遇上风暴全部沉入海底。没钱还债,狠毒的夏洛克告到法院,坚持要按条约办事,从安东尼奥靠近心口处割一刀,取一磅肉。法庭上,公爵劝说夏洛克放弃这种做法,丝毫无效。
这时巴萨尼奥的妻子鲍细亚女扮男装,从她的律师朋友那里弄来介绍信,以律师秘书的身份来到法庭。这个案子就由鲍细亚来审理。鲍细亚劝说夏洛克放弃这种残酷的做法,可还是无济于事。这时,鲍细亚说:“根据条约,安东尼奥的这磅肉就判给你了,你准备好刀子去割肉。”
夏洛克高兴得不得了。
鲍细亚又说:“夏洛克,请一个外科医生来替他把伤口堵住,费用由你负担,免得他流血而死。”夏洛克说:“条约上没有这一条,我做不到!”正当夏洛克要去割肉时,鲍细亚说:“且慢,这条约上也并没有允许你取他一滴血,只是写明一磅肉,所以你割肉时要是流下一滴血,你的土地财产就要全部充公!同时也不准超过或不足一磅的重量。要是你割下来的肉比一磅稍微轻一点或重一点,即使相差只有一丝一毫,就要拿你抵命,你的财产全部充公!”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鲍细亚由于给了“一磅肉”这个概

82。论 辩 胜 术
念以最精确的含义,因而终于挽救了一个善良的青年人的生命,而给了凶残狠毒的夏洛克应有的惩罚。
虽然这是艺术虚构,但是在现实法庭辩论的场合,通过运用精密释义术咬文嚼字而扭转败局、论辩取胜的也并不少见。
论 辩 胜 术。
92。
比喻论证
比喻就是运用一些本质不同而又有相似之处的事物来作比方。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能化深奥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化生僻为通俗,同时能启发人们丰富的联想,使自己的论证如虎添翼,效果倍增。
加里宁是俄国布尔什维克的一位杰出的宣传鼓动家,一次,他向某地农民代表讲解工农联盟的重要性。尽管他作了详尽的严谨的论证,但听众始终茫然而不得要领。有人问:“什么对苏维埃政权来说更珍贵,是工人还是农民?”
加里宁乘机反问:“那么对一个人来说,什么更珍贵,是右脚还是左脚?”
全场静默片刻,突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农民代表们都笑了。
一大篇抽象论证没能说服农民,一个浅显的比喻却说尽其深蕴之理。
使用比喻的方法,有时可以直接用喻体代替本体出现,这就是借喻。使用借喻的方法,由于本体并未出现,这更能给人们以广阔的想象与联想的天地,增强我们论辩语言的感染

032。论 辩 胜 术
力。
美国威尔伯。莱特和奥维尔。莱特兄弟俩是人类航空史上勇敢的开拓者,他们于1903年12月17日成功地驾驶有动力飞机飞上蓝天。
飞行过后不久,莱特兄弟俩前往欧洲旅行。
在法国的一次欢迎酒会上,各界知名人士聚集一堂,主人再三邀请威尔伯。莱特演讲,他再三推辞不过,最后站起身来说:“据我所知,鸟类中会说话的只有鹦鹉,而鹦鹉是飞不高的。”
这只有一句话的演讲,至今仍传为美谈。他这里使用的就是借喻的方式。这一借喻的内涵是何等深刻!既表达了他不善言,不准备作长篇演讲的谦虚,也揭示了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刻苦努力、少说漂亮话的道理。
使用比喻的方式,我们可以从正面设喻,说本体是什么、像什么;我们也可以从反面设喻,指出本体不是什么、不像什么,这就是反喻,使用反喻同样铿锵有力。
德国女数学家爱米。诺德获得博士学位后,还不能立即开课,因为她还没有得到讲师资格。但她的学识和才华受到了从事广义相对论研究的希尔伯特教授的赏识。
在一次教授会上,为爱米。诺德能否成为讲师发生了一场争论。一位教授激动地说:“怎么能让女人当讲师呢?
如果她做了讲师,以后就要成为教授,甚至进入大学评议会。难道能允许一个女人进入大
论 辩 胜 术。
132。
学最高学术机构吗?“
希尔伯特教授反驳道:“先生们,候选人的性别绝不应该成为反对她当讲师的理由,我请先生们注意:大学评议会,毕竟不是澡堂!”
这里“大学评议会不是澡堂”就是反喻。这一反喻掷地有声,铿然作响,驳得对方哑口无言。

232。论 辩 胜 术
比  拟
比拟就是把人当作物来描写或把物当作人来描写的方法。
在论辩中,我们有时可以把物当作人,也即拟人,让山川、树木、花草、动物等具有人的思想感情、行为特点,可以给人以神奇的想象,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瑰丽的迷人色彩。比如:泰戈尔是近代印度人民心目中的“圣哲”。
1924年4月首次访问中国,由徐志摩先生担任翻译。有一次在清华大学演讲之后,徐志摩等人与泰戈尔私下攀谈,徐志摩问:“你这样永远受创作冲动的支配,究竟是苦还是乐?”
泰戈尔听后笑笑,随即答道:“你去问问那夜莺,他呕尽心血还要唱,他究竟是苦还是乐;你去问问那深山的瀑布,他终年把洁白的身体向深谷里摔个粉碎,它究竟是苦还是乐?……”
泰戈尔不愧是有名的“圣哲”
,脱口而出的语言似吟似颂、似赋似诗,由于他使用了比拟的手法,流水跳跃着生命,鸟儿有着人的感情,这种语言是那种平铺直叙地说一句“我不
论 辩 胜 术。
32。
苦“所远远无法比拟的。
在论辩中,我们有时也可以把人当作物来描写,这种方法往往能表达出一种强烈的谴责意味。比如下面一则论辩:有一次,诸葛亮派费祎出使吴国。孙权素知费祎是位杰出的外交家,于是便在设宴招待费祎之前,与大臣们说好,等费祎来时,大家只顾吃,别抬头理他。一会儿费祎进来参加国宴了,孙权立即停下杯箸招呼,而其他大臣都伏食不起。
于是费祎便说:“凤凰来翔,麒麟吐哺;骡驴无知,伏食如故。”
这里,费祎把自己说成是凤凰,而把吴国群臣说成是无知的骡驴,吴臣一听,立时全抬起头来,辍食面面相觑,非常尴尬,而费祎则得意地笑着。正当这时,吴臣中诸葛恪站了起来,慢条斯理地说:“爱植梧桐,以待凤凰;有何鸟雀,自称来翔。
何不弹射,使还故乡?“
诸葛恪针锋相对,把费祎说成是鸟雀,讥讽他根本不是什么凤凰,要他滚回蜀国,不要在这里冒充好汉。对此,费祎半日也没有答上话来,深深地低下了头。
他们这里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使用的也是比拟,是比拟中的拟物。

432。论 辩 胜 术
谐音巧辩
汉语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同音词,它们的意义不同读音却相同。谐音巧辩术就是根据这种音同或音近的条件,构成一语双关来达到论辩取胜目的的。比如,有这么一则案例:从前,有个叫李兴的恶霸强占了一个非常险要的渡口——独口渡。凡是在这里过渡的都要遭到他的敲诈勒索。一天,长工孙大身穿单衣,提着一只小漆桶来过渡。船到河心,李兴伸手讨钱,孙大说:“我身无分文,只有三两七钱漆。”
李兴见他确实别无他物,便没收了他的漆。过了河,孙大请人写了一张状子,到县衙控告李兴抢劫他三两七钱八黄金。县官升堂,柏案问被告:“李兴,你快把抢劫孙大三两七钱八黄金的事情从实招来!”
李兴哭丧着脸答道:“大老爷在上,我没抢他三两七钱八黄金,只拿了他三两七钱漆呀!”
“原告说的是三两七钱八,你说的是三两七钱七,只差一毫,想是你称秤之误,不为虚告,算你招供,本县判你如数退还原主孙大。”县官作了判决。
论 辩 胜 术。
532。
李兴再次申辩道:“大老爷,不是三两七钱八黄金,是三两七钱漆呀!”
县官喝斥道:“大胆刁徒,还敢狡辩!
拉下去重责五十大板!“
李兴吃苦不过,只得忍痛拿出黄金。
孙大借助“漆”与“七”音同,巧设圈套,有效地惩罚了李兴这一恶霸。
由于谐音可以取得一语双关的效果,给人以广阔的想象和联想的天地,因而它还可使我们的论辩妙趣横生,耐人寻味。有则故事谈到:有个财主和先生商定,第二天要面试他孩子对对子。先生便预先嘱咐学生道:“明天考试时,我出‘紫袍’,你对‘金带’,可别忘了。”
次日,财主与先生对饮,财主请先生出对试一试。先生出“紫袍”
,学生对“金带”。先生大喜,说:“你看,你孩子能对了。”可财主也不是容易被蒙骗的,说:“师生可能暗中商定,得我亲自出才算。”即出“和同”二字,这学生仍以“金带”对。先生赶紧说:“你将‘分派’二字字音吐清楚便是。”
财主说:“对,‘分派’自然不错,但由老师代讲了,我还是不信。”又指碗内金针菜出“黄花”
,这孩子仍以“金带”对。财主说:“这回可露底了吧?”先生忙说:“东家,您老耳朵听力不好,他刚才是说‘青菜’。”

632。论 辩 胜 术
财主说:“金带和青菜,果然容易听错,我再出一对,如能对便不错。”随手指佐味的“花椒”出对,回答还是“金带”。
财主说:“这回可掩盖不了吧?”先生答通:“哪里呢?
他刚才是说‘荆芥’。“
财金无奈,又指堂上所画吕仙像,出“神仙”。这个弟子仍对“金带”。先生赶紧以“精怪”搪塞过去。
财主穷追不舍,又指墙上春帖“丙辰”年号。这个学生照答“金带”不误。先生最后以“丁亥”代对之,终于使财主再也提不出问题。
上面的“分派”
、“青菜”
、“荆芥”
、“精怪”
、“丁亥”都与“金带”之音相近。先生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灵活应对,表现出高超的应变能力。
论 辩 胜 术。
732。
反  语
反语就是用实际上的意思跟表面的意思正好相反的话来进行论辩的方法。
反语的方法有时表现为反话正说,用正面的语句表达反面的意思。这种语句从表面来看,似乎是对对方的肯定与称赞;但是联系特定的语言环境,表达的却是对对方的讽刺与嘲弄,具有极强的幽默、讽刺意味。
古代优孟劝谏庄王葬马就是如此。
据《史记。滑稽列传》载:楚王非常喜爱马。他的马穿的是锦绣衣服,住的是华丽的宫殿,睡的是精致的床铺,吃的果实枣脯。由于条件太优越,他的马越长越肥,有一匹竟因太肥而死去。
楚庄王难过极了,要满朝文武大臣为马举哀,要把马装进棺材用埋葬大夫的礼节来埋葬。左右大臣纷纷劝阻大王,大王一概不从,并传下令来,有谁还敢来劝阻的,格杀勿论!
楚国有个叫优孟的人,听说这件事后,他闯进王宫,仰天大哭,哭得死去活来。楚庄王大吃一惊,问他哭什么。优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

832。论 辩 胜 术
“马是大王最心爱的东西,我们楚国这样一个堂堂的大国,要什么有什么,而仅仅用埋葬大夫的礼节埋葬,实在太委屈这匹马了,有失我们楚国的体面。依我看,还是应该用埋葬国王的礼节才好,用洁白的玉石雕刻一具内层棺材,用花纹很美的梓木做外层棺材,调遣大批士卒挖掘坟坑,发动京城的男女老幼来挑土堆坟。出丧那天,让齐国、赵国的国君在前面引幡招魂,韩国、魏国的国君在后面护送,再修一座富丽堂皇的祠堂,用整牛整羊来长年供奉它的牌位,还要追封它为万户侯!这样,让天下各国的人们知道,我们大王是把人看得很下贱,而把马看得很高贵!”
国王听到这里,不觉感到羞愧满面。忙问:“我的过失难道会有这么严重吗?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优孟说:“这很好办,请大王以六畜的礼节来埋葬它:用炉灶做它的外层棺材,用铜锅做它的内层棺材,用姜、葱、木兰等香料做它的陪葬,用大米饭做祭品,用火光做它的衣服,让大家的肚肠做它的坟墓,这样埋葬就可以了。”
楚庄王于是让人把马剖开煮熟吃掉了。
优孟劝谏楚庄王使用的就是反语术,在人们劝谏无效时,他顺着楚庄王的意思说下去,要求庄王用埋葬国王的礼节来埋葬马,这就充分揭示了楚庄王做法的荒谬性,终于使他如醍醐灌顶,翻然醒悟。
反语有时也会用反面的话来表达正面的意思。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有些习惯从正面来陈述和肯定的意思临时出人意
论 辩 胜 术。
932。
料地用反面的话来说,引起人们的惊愕,然后突然揭示出话语的真正含义,这样能使我们的语言更加幽默风趣,寓意深长。
相传海菲兹在伦敦首演后,鼎鼎大名的萧伯纳走到后台,向这位年轻的小提琴手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否则就会招致诸神的嫉忌。我想建议您:每晚临睡之前,至少要奏出一个不准的音符。”
本来是对这年轻小提琴手的极度称赞,却用反面的话表现出来,这更能给人以长久的回味。
应用反语术必须注意,不管是反话正说或者是正话反说,都应该明确,使人们结合特定的上下文的语言环境,一看就知道是在说反话。如果说得含糊不清,人们按字面的意思去理解,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042。论 辩 胜 术
抑  扬
为了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具有摇曳多姿、波澜起伏的表达效果,不妨采用抑扬的方法。有时为了肯定某人某物,先用曲解的方法和嘲讽的态度贬低他、否定他,然后突然转为扬。
抑的目的是为了扬,抑得越低是为了扬得越高,这就是欲扬先抑;有时为了抑制他人,先采用褒扬的方法和支持的态度迎合对方的心理,然后突然转为抑,扬得越高,抑得就越低,这就是欲抑先扬。
《战国策。齐四》中记载的齐人与田骈的一次论辩就是如此。
田骈是齐国的辩士,他标榜自己不喜欢做官,以此自命清高,其实他有大批仆从,那势头与做大官的并无两样。一天,忽然一个齐国人求见。
这个齐国人先对田骈赞扬一番,表示对他不肯入朝的骨气极为钦佩。田骈被说得喜不自禁,问道:“你是从那里听说我不做官的主张的?”
“听我隔壁的女人说的。”
“她也知道我?”
“不但知道,而且还说您是她的楷模呢”
论 辩 胜 术。
142。
“她是什么人?”田骈更感兴趣地问。
“她是个洁身自好的人,早就发誓永远不嫁人。
可是今年30岁,却生过7个儿子。她虽没出嫁,可比出嫁的人还会生儿子。
如今先生您也常说最讨厌做官,可实际上是食禄千钟,侍从成百,这气派却比那做官的气派还大呢!“
田骈被羞得满面通红,拂袖而去。
这个齐人与田骈的论辩就采用了欲抑先扬的方法。本来要贬低对方,却先对对方大加赞美,这样能给人带来感情上的亲善与心理上的满足,缩短与对方的心理距离,解除对方的心理戒备,创造一种于论辩有利的氛围。
然后突而转为抑,扬得越高,摔得越重,进而达到制服对手的目的。
在论辩中,我们可以采用先扬后抑法,也可以采用先抑后扬法,还可以采用扬此抑彼法,也即通过赞扬他人来间接地对对方进行贬抑,以此达到制服论敌的目的。比如:某县化工厂欲修健一幢大楼,经招标筛选后,剩下甲、乙两个各方面都不相上下的工程队,双方都想压倒对方而获得承包权,势均力敌,互不相让。究竟包给哪一方?厂家难以定夺,于是约请双方各来三人共同面商而后定。
甲、乙双方都很清楚,所谓面商,实际上就是一场舌战。
谁能赢得这场舌战的胜利,谁就能获得承包权。因此双方都厉兵秣马,枕戈待旦。
甲队经打听得知:乙队的三人中,有两人各方面都很平平,而另一技术员却是一个建筑知识深厚、施工经验丰富、很

242。论 辩 胜 术
有口才而又自负的人,要想战胜他是很困难的。经过一番分析研究后,他们还是信心十足地上阵了。
双方一见面,甲队的三人都热情异常地向乙队的另外两人致意。问候,而对那位高视阔步、志在必得的技术员视而不见,着意冷落,这使得技术员老大不快。接着,他们又虔诚地对那两人说:“二位的大名,我们是久仰的了。
知道你们在咱们建筑行业都是独当一面、多才多艺的大能人。今天二位来参加,我们真有点诚惶诚恐,还望二位高抬贵手啊!“
这时,一旁的技术员早已变颜失色、如坐针毡,心中的火气,直往上窜。
“面商”开始,甲队又抢先谦恭地对那两人说:“我们早就想听听二位的高见,今天正是一个好机会,还是请二位先指教吧!”
不待两人开口,那怒火中烧的技术员呼地一下站起,愤愤然道:“好,你们有本事,你们谈!”旋即拂袖而去,那两人面面相觑,没了主张。
厂家见状,发话道:“这样的技术员,我们怎能信赖呢?”
于是甲队顺利地签署了合同。
合同刚一签署,那技术员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连呼“我上当了!”然而,为时已晚矣。
在这场论辩中,甲队虽然没有对乙队那技术员说半句贬低的话,但他们对技术平平的那两人的着意吹捧,实际上已
论 辩 胜 术。
342。
达到了对那技术员进行贬低、激怒的目的,因而顺利地取得了这场论辩的胜利,他们使用的就是扬此抑彼的方法。

42。论 辩 胜 术
对偶答辩
对偶就是用结构对称、字数相等的两个句子或词语表达相似、相关或相反意思的一种修辞方式。由于对偶的字数相等、结构相同,因而在论辩中恰当应用可使我们的论辩语言整齐、简洁、有力。
在古代用对偶来进行答辩的情形较多。比如,明代解缙七、八岁时,能文善诗,聪慧无比;名声越传越远、曹尚书听说后就派人把解缙找来,想亲自考察个究竟。曹尚书对稚气瘦弱的解缙说:“我念出上句,你马上对出下句。
答非所问,算输;间有停歇,算输。“他不等解缙应允,便抢先念道:”小犬无知嫌路窄。“
解缙把胸脯一挺答道:“大鹏展翅恨天低。”
曹尚书手指堂前石狮子:“石狮子头顶焚香炉,几时得了?”
解缙答:“泥判官手拿生死簿,何日勾销?”
曹尚书手指青天:“天作棋盘星作子,谁人能下?”
解缙挥手指地:“地为琵琶路为弦,哪个可弹?”
曹尚书一时难不住小解缙,便冷眼打量着解缙身上的粗
论 辩 胜 术。
542。
布绿袄恶意戏弄道:“出水蛤蟆穿绿袄。”
说完仰天哈哈大笑,满堂官员无不面呈得意之色。
解缙却镇定自苦,待笑声过后,双眼斜视曹尚书的大红袍,加重语气答道:“落汤螃蟹着红袍!”
曹尚书一听,羞得面红耳赤,满堂官员大惊失色,曹尚书只得拂袖退堂。
解缙与曹尚书之间的这场论辩使用的就是对偶答辩术。
表面上看起来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但实际上是刀光剑影、争斗激烈。
小解缙凭借他的聪明才智,获得了这场论辩的胜利。
对偶答辩术如果能和拆字的方法结合起来,这样既具有对偶的形式整齐,又具有拆字的妙趣横生,将使我们的论辩语言更具有艺术魅力。请看纪晓岚与乾隆之间的一次答辩。
纪晓岚由于他出众的才华,深得乾隆皇帝的赏识。乾隆不仅重任他为《四库全书》的总纂官,而且每每出游或巡视,都要纪晓岚寸步不离他的左右。但是,对纪晓岚来说,却有难言的苦衷。自上次离家入宫后,已有五个年头没与家人团聚了,如今又临近中秋时节,每逢佳节倍思亲,他多么想回到沧州,在纪家那丹桂飘香的花园中,对着皎洁的月亮,与老母、妻儿一起饮酒吃饼!
然而,今年的中秋还不能如愿。
想到这,晓岚不禁愁容满面。不料,乾隆也颇细心,见晓岚满腹心事的样子,便问道:“朕见卿似有难言之衷,莫非是——口十心思,思妻,思子,思父母?”晓岚一听,知道皇上猜中他的心病,于是脸上便多云转晴了,马上接口道:“臣久居朝

642。论 辩 胜 术
中,颇念堂上老母,若蒙圣上恩准省亲,可谓——言身寸谢,谢天谢地,谢君王。“
乾隆听罢,满面含春。
晓岚也因而得以归家欢度中秋了。
乾隆运用拆字的方法,将“思”字拆成“口”
、“十”
、“心”三个字,然后顺势凑成一副对子的上联,以问话的形式出现。因此,要对上这一对子的下联,一要运用拆字法,二要符合对仗规则,三要说出拍马逢迎的话来,可见这是相当难的事。然而,纪晓岚却巧妙地对上了。他把“谢”字拆成“言”
、“身”
、“寸”三个字,然后再组词成句,构成一个巧妙的下联兼答句,把皇上比作天,比作地,这样便博得了皇上的欢心,并顺利地被准假回家了。
对偶答辩术往往是一个人说出上联,另一人接着说出下联,因而要想成功地应用这种方法,就必须具有扎实的语言学知识和敏捷的思维能力,这样才能应对自如,妙语横生。
论 辩 胜 术。
742。
言语歧义
自然语言具有歧义性,有时同样一句话,可以表达这么一种含义,又可表达另一种含义,自然语言的这种歧义现象也可以成为我们论辩取胜的有效武器。
鲁迅先生制服反动校长林文庆的一次论辩便是如此。
鲁迅在厦门大学担任教授时,反动校长林文庆常克扣办学经费,刁难师生。一天,林文庆把研究院的负责人和教授们找去开会,提出把经费削减一半,教授们纷纷反对。林阴阳怪气地说:“关于这事,不能听你们的。学校的经费是有钱人拿出来的,只有有钱人,才有发言权!”他刚说完,鲁迅立即站起身,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银币,“啪”
的一声放在桌子上,铿锵有力地说:“我有钱,我也有发言权!”
林文庆料不到鲁迅先生会说此话,一时无以应对。鲁迅先生接着力陈研究院经费不能减少、只能增加的理由,驳得林哑口无言,只得收回其主张,灰溜溜地跑了。
这里的“有钱”就是含混的、有歧义的,“有钱”仅仅表示不是没有钱;至于有多少则是不确定的。有一个铜板可以

842。论 辩 胜 术
说是有钱,亿万富翁同样也是有钱。鲁迅先生正是利用“有钱”
这一概念的歧义性,有效地制服了反动校长的无理刁难。
巧妙借助歧义语句,还可以使我们在论辩中处处主动,左右逢源。比如:一个星期天,小吴和未婚妻小刘、小刘的母亲一起泛舟黔灵湖。突然,小刘的母亲问小吴:“如果此刻风起船翻,我们母女同时落水,而客观上只能一个一个被救上来,你先救谁?”
机智聪明的小吴稍一思索、顺口答道:“先救未来的妈妈!”
小吴这里的答辩“先救未来的妈妈”
便是一个歧义语句。
它可以表示先救小刘,因为小吴和小刘结婚后,就要生小孩,小刘是未来的妈妈;它也可以表示先救小刘的母亲,因为小吴和小刘结婚后,小吴叫小刘的母亲也叫妈妈,是未来的妈妈。小吴使用的歧义语句灵活机动、左右逢源,难怪小刘和她母亲听了,都满意地点了点头,会心地笑了。
语言的歧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语言现象,巧妙地借助语言的歧义性,还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变得曲折多姿,给人以长久的思索与回味的余地。
论 辩 胜 术。
942。
正反比较
正反比较术就是将两个相对或相反的事物并举出来,造成一种强烈的对比,使真的、善的、美的显得更真、更善、更美,使假的、恶的、丑的显得更假、更恶、更丑的一种论辩方法。
春秋时期,齐国大夫宁戚去宋国见宋桓公。
深深行礼后,宋桓公却不动声色,置若罔闻,非常傲慢。
宁戚见此情景,抬起头来,长长地吸了口气,说:“宋国真危险啊!”
宋桓公说:“你这话什么意思?”
宁戚问:“你和周公相比,谁更贤明?”
“周公是圣人,我怎敢和圣人相比!”宋桓公答道。
宁戚接着说:“在周最强盛的时候,听说有人来见他,即使正在嚼着饭,也急忙把饭吐出来,去会见客人。即使这样,他还怕失礼。可是,你怎么做的呢?宋国这样衰落,国内接连发生杀死国君的事情。您的王位并不可靠,就算您像周公那样礼贤下士,有本事的人恐怕也不愿意到您这儿来,何况您还这样傲慢呢!宋国的处境还不危险吗?”
宋桓公赶忙致歉说:“我没有治国经验,先生请不要介

052。论 辩 胜 术
意。“
宁戚将齐的衰落与周的强盛,齐桓公的傲慢与周公的谦逊放在一起,造成一种鲜明的对比,使对方受到强烈的震惊。
运用正反比较术取胜的关键就在于显示比较事物的强烈反差,制造鲜明的形象,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又如,《战国策。齐四》载有这么一则论辩:战国时期,有一次齐宣王召见颜斶。
齐王对颜斶说:“你过来!”
颜斶同样对齐王说:“你过来!”
齐王很不高兴。
齐王左右的人指责颜斶说:“齐王是国君,你是国君的臣下,你这样跟齐王说话成什么体统?”
颜斶不慌不忙地说:“我到国君面前去是趋炎附势;国王到我面前来是礼贤下士。与其让我趋炎附势,不如让齐王礼贤下士。”
齐王怒容满面,气势汹汹地质问:“到底是国王高贵还是士高贵?”
颜斶说:“士高贵,国王不高贵。
从前秦国出兵攻打齐国,他们的军队路过士人柳下惠的墓地时,发出一道命令说:‘有到柳下惠墓地五十步范围内打柴煮饭、割草喂马的,死无赦!
‘后来与齐国军队交战时,秦军又发出了一道命令:’有能割下齐王脑袋的,封他万户侯,同时赏黄金万两!
‘从这两道军事命令就可以看出,一个活着的国君的脑袋,还比不上死掉了的士人坟堆上的一根柴草!“
论 辩 胜 术。
152。
颜斶通过“趋炎附势”与“礼贤下士”的对比;“士人坟头的柴草”与“活着的齐王的脑袋”对比,造成一种强烈的反差,论证了他的“士高贵、国王不高贵”的观点。几句话说得齐王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252。论 辩 胜 术
相关比较
比较可以是正反两类事物的比较,也可以是相关相似的两类事物的比较。通过相关或相似的两类事物的比较,更能使人们提高对某一事物的认识,提高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进而达到我们论辩取胜的目的。
比如,某中学初中有个班级有这么个怪现象:下课铃一响,一伙男同学从教室里冲出去,顿时,“嗷——嗷——”的怪叫声响彻整个大楼。每当看到这种怪现象,有些老师就大声训斥,然而效果并不好。一个团委书记经过分析思考,决定用另外一种教育方法。
一天,她在上政治课时对学生讲:“同学们学过人类发展的历史,那么,应当知道我们人类的祖先——原始人,在群居时代是怎样生活的,对吗?那时候,没有火车和飞机,没有手表和电视机,没有课本和课堂,也没有用来表达复杂思维的工具——语言。那么,人类的语言是怎样产生的呢?”
讲到这里,她扫视着几个男同学,微微一笑,继续用平稳、镇静的语调讲述着:
论 辩 胜 术。
352。
“你们经常发出的‘嗷嗷’叫声,就是原始人最初使用的单音节语言。他们用这种叫声保持着围猎时的联系,表达丰收时的喜悦。之后,在长时期的生产劳动中,由单音节语言发展成为多音节语言。历史经过千百万年的演变,人类终于摆脱了愚昧,创造了高级语言,用以交流思想,表达感情,开创了人类的文明时代!历史推进到20世纪80年代,人类的文明早已经给社会带来巨大变化。请看,在同学们身上,裤缝烫得笔直,衬衣白得发亮,皮鞋一尘不染,说明你们都在追求文明,追求美。然而,有人在今天却仍然使用着原始人单音节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不令人奇怪吗?这不是一种返祖现象吗?这不是愚昧的开始、文明的倒退吗?”
同学们听后陷入了沉思,教室里静悄悄的。
下课了,同学们走出教室,有几个男同学仍习惯地“嗷——嗷——”叫着。这时,“返祖!返祖!”同学们的指责声随之而起。怪叫声骤然停止了。那几个人满脸通红。
这位团委书记利用同学们的“嗷嗷”怪叫声与原始人蒙昧时代单音节简单语言相比较,使同学们认识到这是一种愚昧、野蛮的行为,是一种返祖现象,这就使同学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荒唐可笑,使这种怪现象顺利地得到了制止。
这里所使用的就是相关比较术。

452。论 辩 胜 术
语言暗示
论辩者不是鲜明地表述自己的观点,而是用含蓄的语言有意识地向他人发出信息,使对方迅速地、无意识地领会其中的潜在含义,从而达到控制对方的反应行为的目的,这就是语言暗示术。
可以用来暗示的内容很多。
比如,用对方的言行与身份的矛盾进行暗示。
在论辩中,有些人往往说一些与自己身份不相吻合的言辞,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用对方的身份暗示对方,就可收到好的效果。一次,某教师与一工人发生矛盾,这位教师破口大骂,不堪入耳。
这位工人没有用骂反击,也没有说骂人不对的道理,只是轻轻地说了一句:“你是大学教师啊!”这位教师气焰顿挫,即刻悻悻而去。
在这样的论辩场合,工人巧妙地用对方的身份与言行的矛盾来暗示,大学教师是有教养的,而这样骂人是没有教养的表现,有愧于大学教师的称号。
所以这位教师自知理亏,只好偃旗息鼓了。
我们也可以用事件的结果来暗示。比如,清代恭忠亲王
论 辩 胜 术。
52。
有一次叫戏班人演武打戏。他忽发奇想,说:“你们到台下来打!”台下是石阶,铺满锦石,一翻筋斗,腰骨就要受伤。演员们瞻前顾后,不寒而栗。亲王仍一股劲地催促,还命令手下取出银两作为赏钱,可演员们谁也不敢上前。此时,老资格的武打演员孙菊仙正站在亲王身边,审时度势,他成竹在胸,笑嘻嘻地说:“你们好好打吧,打完了,王爷不但赏你们一人一个银锞子,还要赏你们每人一贴膏药呢!”
在石阶下演武打戏就会受伤,受伤后就得贴膏药,孙菊仙巧用事态的结果“膏药”来暗示,使得恭忠亲王听了,无可奈何,只得干笑几声作罢。
有时也可以用事件的原因来暗示。唐德宗时,大将刘玄佐屡立战功,性情豪爽。他在镇守卞州时,有人向他进谗言,说军将翟行恭如何如何。玄佐一听就火了,立即把翟行恭拿下,要杀掉他,没有人敢为翟行恭辩解。这时,有个叫郑涉的士人听说了这件事,马上要求见玄佐。他对刘玄佐说:“听说翟行恭已依法受刑,请将尸首让我看一看。”
刘玄佐听了非常奇怪,就问为什么要看尸首。郑涉回答说:‘过去我曾听人家说,冤死的人面容异常。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所以想借来看一看。“
郑涉所以想看尸首的原因是“冤死的人面容异常”
,这样一暗示,刘玄佐便省悟过来,命人把军将翟行恭放了。
语言暗示术在论辩中可以产生意料不到的论辩效果,它可以使得对方在自我意识不到的情况下,受到心理上的控制,

652。论 辩 胜 术
达到操纵和控制对方言行的目的。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我们必须掌握对手理解能力如何,因为语言暗示靠的是弦外之音、言外之意来达到目的的,如果对手没有足够的理解能力或我们的暗示过于深奥难懂,这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论 辩 胜 术。
752。
回避忌讳
在论辩中,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我们不能直说这种事物,就必须用其它的话来回避掩盖或装饰美化的方法,就是回避忌讳术。
为了达到回避忌讳的目的,我们可以用一些不常用的语词或临时构造一些语词来代表有犯忌触讳的语词。
清朝乾隆年间,杭州南屏山净慈寺有个叫诋毁的和尚,此人聪明机灵,却心直口快,喜欢议论天下大事,且要讲便讲,想骂便骂。乾隆皇帝对此人早有所闻,为了找借口惩治诋毁和尚,便化装成秀才来到净慈寺。
乾隆随手在地上捡起一块劈开的毛竹片,指着青的一面问诋毁:“老师父,这个叫什么呀?”
按照一般的称呼,显然叫“篾青”。
诋毁正要答话,蓦然,从乾隆的言谈举止中意识到了什么,脑子中马上闪出“篾青”的谐音不就是“灭清”吗?于是眼珠一转,答道:“这是竹皮。”
乾隆以为诋毁会答篾青(灭清)
,便以对清政府不满的罪名立即处罚他,料不到他巧妙地绕过去了。
乾隆很不甘心,随

852。论 辩 胜 术
即将竹片翻过来,指着白的一面问诋毁:“老师父,这个又是什么呢?”
“这个嘛,”诋毁心里想着,若回答“蔑黄”
,则正中乾隆的计策,因“篾黄”和“灭皇”同音,于是诋毁答道:“我们管它叫竹肉。”
乾隆皇帝这一招又失败了。
诋毁和尚机智地采用不常用的“竹皮”
、“竹肉”等词语代替了常用的“篾青”
、“篾黄”等有犯忌触讳的词语,终于躲过了一场无妄之灾。
为了达到回避忌讳的目的,我们也可以把话说得委婉曲折或模糊含混,以减弱语言的刺激性。比如:传说朱元璋做了皇帝后,有个从前的苦朋友来到皇宫。
和朱元璋一见面,就直通通地说:“我主万岁!还记得吗?从前,你我都替人家看牛。有一天,我们在芦花荡里,把偷来的豆子放在瓦罐里煮着。还没等煮熟,大家就抢着吃,把罐子都打破了,撒下一地的豆子,汤都泼在泥地里。你只顾从地上满把地抓豆子吃,却不小心连红草叶子也送进嘴去。
叶子梗在喉咙口,苦得你哭笑不得。
还是我出的主意,叫你用青菜叶子放在手上一拍吞下去,才把红草叶子带下肚子里去了……“
朱元璋嫌他太不顾全体面,等不得听完就连声大叫:“推出去斩了!推出去斩了!”
另外一个苦朋友也来到皇宫,和朱元璋见面后,说道:
论 辩 胜 术。
952。
“我主万岁!
当年微臣随驾扫荡芦州府,打破罐州城,汤元帅在逃,拿住豆将军,红孩儿当关,多亏菜将军。“
同样这件事,朱元璋听他说得好听,心里高兴,就立刻封他做了御林军总管。
对于同一件事,一个人是直通通地说,结果被推出斩首;一个委婉曲折地说,结果做了大官。使用和不使用回避忌讳术,论辩效果竟然会有天壤之别,因而我们不能不注意掌握这一有效的论辩制胜的方法。

062。论 辩 胜 术
分清褒贬
语言学中的同义词,虽然表达相近或相似的事物,但所显示的感情色彩却又可能不同。
有的表达的是肯定和赞许,带有喜悦的感情,这种词叫褒义词;有的表达的是否定或贬斥,带有憎恶的感情,这种词叫贬义词。在论辩中,我们要取得最佳的效果,就必须分清词义的褒贬。
论辩时,对我们喜爱的事物必须用褒义词。比如,1985年12月,成都军区武术总教练海灯法师和高徒、成都军区武术教练范应莲访问美国。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一位美国记者问:“法师,您和您的高徒担任成都军区武术总教练和教练,而成都军区担负着打越南的任务,这岂不是犯了你们佛教的杀戒,坏了佛门的规矩?”
海灯法师莞尔笑道:“朋友之言须作些修正,不能称打越南,而谓之自卫反击,此其一;我佛慈悲,善恶须分,惩恶扬善,佛门之本,此其二。
越南当局忘恩负义,与邻反目,骚扰边境,杀害无辜,吾为中国一佛徒,岂能坐视?“
一席话,博得众人的连声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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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记者问话中的“打越南”明显地含有贬义,海灯法师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自卫反击、惩恶扬善。由于注意了词义的褒贬,因而反驳得义正辞严、雄辩有力。
相反,对我们所憎恶的事物则必须选用贬义词。
193年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辩题是“人性本善”
,复旦队为之准备的正方辩词中有这么一段话:“……我们谴责侵华日军的暴行,用的是‘兽性大发’;揭露性情残暴的犯罪分子是‘人面兽心’;而谴责为世人唾弃的战争贩子希特勒是‘衣冠禽兽’……”。
其中的“兽性大发”
、“人面兽心”
、“衣冠禽兽,等都是贬义词,这里恰当地使用这组贬义词,态度鲜明,强烈地表达了对这类对象深恶痛绝的憎恨。
在论辩中如果不注意词义的褒贬,则往往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比如:某人在一个群众场合宣讲口才的重要性时说:“提高了口头表达能力,一辈子都受用无穷!
你一旦获得机会,因为善讲,就能信口开河,娓娓动听,天花乱坠,头尾贯通,牛鼻子就牵在你手里啦!如果让你去当教师,保险你的学生会五体投地……“
讲到这里,台下哗然,此人却莫名其妙,后来一打听,人们告诉他,“信口开河”是贬义词,此处应用“出口成章”
、“头头是道”
;“天花乱坠”也是贬义词,用得不恰当;更不能把群众比作拴了鼻子的笨牛。这位宣讲者的失败,从反面告

262。论 辩 胜 术
诉了我们,在论辩中决不能不注意词义的褒贬。
论 辩 胜 术。
362。
蝉联答辩
在论辩中,我们有时可以顺着对方的话来发挥,在对方的话语之后,巧妙地增加一些补充、注释性的言辞,形成与对方语意的对抗,揭示出对方的实质,这就是蝉联答辩术。
比如,某人喜欢打乒乓球,可球艺并不怎么行,甚至可以说是很差,可他却吹牛说:“你可别小看我,我参加乒乓球比赛得过亚军呢!”
有人回答道:“这是可能的,我相信你的话,大概那是在只有两个人参加的比赛吧!”
对这个人的吹牛,直接进行反驳说,你的球艺很差,根本不能得什么亚军,这也许可以达到反驳对方的目的,但这样却太尖刻,“火药味”太浓;而改用蝉联答辩的形式,顺着对方的话意来应答,然后巧妙地说是在“两个人的比赛中得了亚军”
,同样也可以达到否定对方话语的目的,但却多了一层曲折,有活泼感,也透露出一种机智。
运用蝉联答辩术,我们先从表面顺从对方的观点,这样也可以骄纵对方、麻痹对方、使对方失去警惕,然后趁对方

462。论 辩 胜 术
得意忘形之际,辞锋急转直下,一举将论敌制服。比如,王若飞同志在狱中与敌人的一次论辩就正是这样。
1931年10月,王若飞同志被捕入狱。
典狱长韩渐逵来到监狱,问王若飞:“我送给你的佛经看过了吗?”
“看过了,早就熟读了。”王若飞答。
“有什么心得?”
“很有收获。”
“是啊,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快跳出苦海吧!”
“不但我要跳出苦海,而且还要引导大伙跳出苦海呢!
你说好不好?“
“那好极了!那好极了!真是佛法无边,金石为开,阿弥陀佛!”
王若飞问道:“不过,典狱长,你知道苦海在哪里?”
韩渐逵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王若飞说:“苦海就在你的脚下,苦海就是无止境的剥削,就是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就是你们的监狱、刑场、法庭,和你们所有的罪行,我们一定要填平你们造成的苦海,把人民带到幸福的世界!”
韩渐逵知道上了当,羞得满面通红,气愤地说:“你污辱圣灵,曲解佛经!不准你胡言乱语!”
王若飞望着敌人的丑态,以胜利者的姿态哈哈大笑。
王若飞先不对论敌的观点作正面反驳,而是先让一步,骄纵对方,正当对方得意洋洋、喜形于色之际,辞锋突转,对
论 辩 胜 术。
562。
苦海作出恰当的解释,给论敌以突如其来的沉重一击,使对方晕头转向、目瞪口呆。

62。论 辩 胜 术
相反应对
相反应对术就是处处从对方说话的反面进行应答,并进行透彻精辟的分析,迫使对方接受我方观点的论辩方法。比如:甲:“你看你偏要搞什么试验,糟踏了这么多材料,简直是浪费!”
乙:“我搞试验是为四化,成功了能大大节省原材料,是最大的节约!”
假如不是使用相反应对,而仅仅从正面论述这不是浪费,就要多花很多口舌,而且还不一定能把话讲得如此干脆有力。
应用这种技巧,要善于听清对方原话,及时辨明其真实意图,然后从反面给予鲜明有力的答复。
下面我们来看看某辩护律师在一起流氓案审判中,为年轻女护士柳某所作无罪辩护时的一段精彩论辩。
辩护律师:“原判决认定被告以色情勾引留学生,毫无根据。被告人与卡尔之间虽有越轨行为,但并不能改变正当恋爱的性质。这种恋爱关系符合国务院关于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问题的内部规定,合法。起诉书提出柳某与卡尔之间书信
论 辩 胜 术。
762。
往来频繁,我认为,通信本身并非违法行为,相反,公民通讯自由受法律严格保护,频繁也不是什么过错。至于被告人与亚诺的关系,已有大量的证据证明亚诺是个与留学生身份极不相称的地道流氓。
他趁被告人与卡尔联系最困难的时候,用极其卑鄙的手法奸污了被告人。他的这些丑恶行径完全不能归咎于被告人自身的错误,相反正好说明被告人的不幸和无辜、被损害的事实。“
公诉人:“是黑的终究变不成白的,不管辩护人说得怎样天花乱坠,被告人的流氓行为造成了极坏的国际影响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辩护律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正有损国家声誉的是那些把我中华妇女视为草芥的执法者。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国妇女被外国人凌辱,作为中国执法者不但不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反而高声喊打,落井下石,如同加害者所希望的那样,试问这是维护哪家法制?维护什么尊严?”
在这场论辩中,双方表现出极其尖锐的矛盾对抗,辩护律师处处从对方说话的反面进行分析论辩,最后连连反问,使得公诉人不能不语艰颜汗、败下阵来。
当然,相反应对的目的是为了坚持真理。如果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又死硬偏执,这就往往给人留下恶劣的印象。恩格斯那样一位伟人尚且因为曾经嘲笑过关于哺乳动物可以产

862。论 辩 胜 术
卵的说法而主动“向鸭嘴兽道歉”
①,我们如果有错误,又为什么要固执对抗呢?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11页。
论 辩 胜 术。
962。
诗词答辩
诗词是一种有着强烈的激情、奇特的想象、精炼的语言和鲜明的节奏的文学样式。
在论辩中,借助于诗词的形式,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增添一种巨大的艺术感染力。
当年曹植七步成诗就是诗词答辩取胜的典型。
三国时候,曹丕当了魏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权位,对自己的同胞弟弟曹植(字子建)进行了一系列的迫害,总想找个借口把他杀掉。一天,曹丕召曹植进宫,限令他七步内作诗一首,并要求以兄弟为题,表现兄弟关系,却不许出现“兄弟”字样,如果作不出,就当处死。曹植面临生死关头,十分镇静,略为思索,便满含悲愤地吟诵起来: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
箕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吟诵完毕,还未走完限定步数。
诗人这里借助诗的形式,运用借喻的手法,通过豆萁与豆相熬煎这一艺术典型的刻画,间接地表达了兄弟之间骨肉相戕的残酷性,也流露了自己遭受迫害的炽烈的怨恨之情,具

072。论 辩 胜 术
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由于诗歌符合曹丕的要求,曹丕无可奈何,只好放了曹植。
要运用好诗词答辩术,就必须具有深厚的文学修养,特别是在一些对诗或即席赋诗的场合更是如此。下面再请看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一次论辩。
有一天,朝廷召集李白等一班翰林学士赋诗唱和,李白推说身体有病不肯吟诗。皇帝的舅子杨国忠便搬弄是非道:“曹子建七步成诗,李翰林作诗驰名,如能像曹子建那样,我定五体投地!”李白说:“作得出来又怎样?你赌什么?”杨国忠说:“我出题,只要你李翰林七步成诗,圣上和在场各位称好,我就输半帑金银与你。天子面前无戏言!”帑是钱库,拿半库金银打赌,就连皇帝也皱起了眉头。李白趁机便说:“那好,请国舅出题吧!”杨国忠说:“就以‘天子面前无戏言’为起句,你作诗吧!”李白随即起步吟道:“天子面前无戏言,半帑金银重如山,国舅不会点金术,何来家私万万千?”
一首七言诗吟罢,李白只迈出三步半,在场众人齐声喝彩:“好诗!”这时,李白又启步吟出七言诗一首,博得众人更高声的喝彩:“李白出身最寒微,家徒四壁少吃穿;赢得国舅不赊欠,天子面前无戏言。”
没容杨国忠开口,李白要起帐来了。杨国忠窘得恨不得地下裂开一条缝,好立刻钻进去。
论 辩 胜 术。
172。
曹植七步成诗一首,李白七步成诗两首,不愧是一代诗圣。
诗词答辩术在古代用得较多,在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中较少运用。但在我们的论辩中引用古今中外的诗词名句却并不少见。论辩中恰当地引用中外名家的诗词名句,同样也可为我们的论辩语言增添诗的色彩。

272。论 辩 胜 术
借用故事
在论辩中,适当运用一、二个妙趣横生、意味隽永的故事,往往能使人们在对故事的生动情节和感人形象的审美享受中获得深刻的启迪,增强我们论辩语言的说服力量。
有时空洞的长篇说教无法说服对方,借用生动形象的故事却可以顺利地达到我们的论辩目的。比如,某单位有个成人自学大专班,百分之七十是妇女。
她们要坚持学习3年,考完14门课程,才能拿到大专文凭,其困难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当学习到两年,已考完9门课程的时候,有不少人叫苦不迭,并决心退学了。老师多次做思想工作,总是难以奏效。一次,一个老师给她们讲了这么一个故事:“英国有个游泳运动员参加横穿英吉利海峡的比赛。
比赛规定,只要游过去就是胜利。当这位运动员游完三分之二的路程时,他感到实在太苦了,坚持不下去了,于是便原路返了回去。
这个运动员的做法是很糊涂的,不仅多费了力气,而且前功尽弃。“
这位教师讲完故事后,问大家:“你们是原路返回呢?还是继续往前游?”
论 辩 胜 术。
372。
这么一问,使在座的妇女们个个瞠目结舌,明白了自己的糊涂,都下定决心,要咬牙坚持下去。
由于故事采用的是形象思维的方法,有着具体的形象和感人的情节。有时坚甲利兵无法抵御敌人的进攻,巧用一则寓意深刻的故事,却可令敌人拔军而去。请看《战国策》中的记载:楚怀王有个大将昭阳,率领军队攻打魏国,把魏国打得大败,夺得8座城池,继而又移兵攻打齐国。在这大军压境的关头,陈轸受命于齐王,前往拜见昭阳。
见到昭阳以后,陈轸向昭阳取得的赫赫战绩表示祝贺。
接着,陈轸又问昭阳:“楚国的法令,大败敌人的,可以获得什么官爵呢?”
“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珪。”昭阳说。
“比这更高贵的是什么呢?”
“只有令尹了。”
陈轸说:“令尹是很高贵的,可是国王不会设置两个令尹。
你愿听我讲一段故事吗?“
“行,你讲吧!”
于是陈轸便讲了起来:楚国有一个贵族在祭神之后,赏赐给门客们一壶酒,门客们说:“几个人喝它不够喝,一个人喝它又有余,这样吧,请大家在地上画蛇,先画成的先喝。”有一个人画好了蛇,拿起酒准备喝,见别人还没有画好,说:“我再给蛇画上几只脚。”

472。论 辩 胜 术
脚还没画好,人家就画好了,夺过他的酒说:“蛇本来是没有脚的,先生怎么给它添上脚?”结果,那个先画好蛇的没喝上酒。
陈轸讲完了这个故事后,又对昭阳说:“你攻打魏国,大获全胜,有这样的战绩做个大官足够了。
如果你认为自己战无不胜而不适可而止,那么你还没有得到官爵就有可能战死沙场了。这和那个画蛇添足的人差不多。“
昭阳认为讲得有道理,于是拔军而去。
在齐国大军压境的危急关头,陈轸凭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利用一个确切的、精彩的故事,便说得昭阳拔军而去,解除了齐国之难。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故事的雄辩伟力是不可估量的,正如刘勰《文心雕龙》中所说:“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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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俗语
俗语是通俗并广泛流行的定形的语句。其中大多数是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生活经验和愿望,具有简练、形象、生动的特点,在论辩中恰当地借用俗语,可以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幽默风趣,增强说服力。
有一天,永乐皇帝闲来无事,想到江西吉安一带游玩,传下旨意,要吉安知府筑路修桥接驾。解缙得知此事,认为皇帝每次出巡,挥霍奢侈,百姓劳役、税收陡增。于是连夜写了奏折,翌日上朝,面奏皇上。永乐皇帝一见奏章,大怒:“解缙,天子出游,乃施恩泽于民间,你如何这般阻挠?”
解缙说:“皇上息怒,我的上疏,实为龙体着想。皇上有所不知,吉安自古有‘吉水急水’之称,那里山高无路,唯有从水路走,水急浪大,岂不惊了圣驾?”
永乐皇帝说:“我让吉安知府造巨舟,岂有镇不住‘急水’之理?”
解缙笑道:“纵有巨舟,却难过峡江县,江西俗语:‘峡江峡江,压断手掌’,那里江窄暗礁多,莫说巨舟,就是连竹排也很难通过。”说着,解缙招了招手,下人捧来一条扁鱼。

672。论 辩 胜 术
解缙呈上,说:“皇上请看,此鱼产于峡江,由于江窄,久而久之,连鱼的身子也压扁了。”永乐皇帝一看,信以为真,便取消了游吉安的打算。
解缙这里巧妙地借用“吉水急水”
、“峡江峡江,压断手掌”等俗语,渲染夸张,耸动视听,以此来说明游吉安、吉水的危险性,结果顺利地达到了劝谏的目的。
论辩赛也是这样,在我们行云流水般的辩词中巧妙地引用人们熟悉的俗语,以言简意赅的俗语作为我们立论的基础,能使人们对我们的论辩深信不疑,增强对方反驳的难度。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辩中,反方复旦队在论证自己“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观点时有这么一段辩词:“即使温饱了、富足了,道德水准也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就得到提高,有时甚至会倒退。中国就有句古话,叫做‘饱暖思淫欲’,而古巴比伦王国、罗马帝国的由盛及衰,正是由于举国上下,不重视道德修养与道德教化、物欲横流的恶果。
日本可算是富甲天下了吧?但是政坛丑闻却不绝于耳。竹下登被贿赂蹬下了台,宇野宗佑被美色诱下了水,而金丸信呢,终究未能取信于民。“
(掌声)
这段辩词就是专家会诊时,在有的专家提出“饱暖思淫欲”这一俗语的基础上撰写出来的。它雄辩地说明了,不仅在前温饱阶段要谈道德;在后温饱阶段也应谈道德,进一步地强化了“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点。
论 辩 胜 术。
72。
要想通过借用俗语术取得预期的论辩效果,就必须注意俗语的思想性。有些俗语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当时统治思想的烙印,如果生搬硬套,便有可能适得其反。

872。论 辩 胜 术
设置悬念
设置悬念就是故意设置疑团,引起对方的关切,牵制对方的思想和心理,使对方的心理活动离开其它对象而指向和集中在我们的论辩目的上,进而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设置悬念的目的就在于吸引人的注意,要达到目的,一种方法是故意不把话说完,在最精彩的地方突然刹车。
比如,纪晓岚小时候,有一天与几位同伴在街边玩球,此时恰好太守经过,球不偏不倚刚好飞入太守轿内。衙役厉声喝斥,小伙伴惊慌四逃,唯有纪晓岚居然挺身上前拦轿索球。太守见状,故意刁难说:“我有一联,你若能对,就把球还你。上联是:童子六七人,惟汝狡!”
纪晓岚随口对道:“太守二千名,独公……”
最后一字故意隐而不说,太守急问:“为何不说末字?”
纪晓岚这时才笑道:“太守如果将球还我,就是‘独公廉’,球不还我,便是‘独公贪’了。”
太守反而被难住了,无可奈何,只好笑着把球还给他。
纪晓岚在对联的末一个字前突然停止,极大地吸引了对
论 辩 胜 术。
972。
方的注意力,为他的论辩取胜创造了有利的环境气氛。
设置悬念还可以采用一些新奇的、但又是费解的词语造成疑团,使对方的好奇心暂时得不到满足,产生迫切探究事物的底蕴的愿望,这样也能取得扣人心弦的论辩效果。
靖郭君田婴是齐王的小儿子,他想在自己的封邑薛地修筑城墙。他手下门客认为这样做不妥,纷纷劝谏。田婴听不进去,吩咐传达官不要放一个人进来。可是有一位齐人坚决要求田婴接见他,并对传达官说:“我只说三个字,多一个字,愿受烹刑!”这话还真灵,田婴果然破例接见了他。
那位客人快步走上前说道:“海大鱼!”
说完转身便走。
田婴感到奇怪,急忙叫住客人:“什么呀,你说清楚些!”客人说:“下臣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田婴说:“没关系,你接着说吧!”门客这才回答:“您听说过海里的大鱼吧?
鱼网不能捕住它,钩子不能钩住它。但它一旦离开水,那么就连蝼蚁也会洋洋得意地欺负它。今天的齐国也就是您的大海之水,既然有了它,何用在薛地筑城?如果失去了齐国的保护,即使你把城墙筑得天一样高,也是没有用处的。“
田婴听他说得有理,便打消了筑城的念头。
这位齐人用“海大鱼”这一费解的词语设置疑团,引起对方高度的注意,使对方产生强烈的急于刨根问底的欲望,因而终于获得了论辩的机会并取得了胜利。

082。论 辩 胜 术
危言耸听
危言耸听术就是以可能性为根据,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把论辩一方的某一观点、某一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加以适当的夸张,故意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可怕,使人怦然心动,震惊愕然,借以引起对方的注意和思考,修改自己的言行,这样便能顺利地达到论辩的目的。
某村里曾发生这么一件事:村民张小秋的父亲进城卖菜,不慎被本村运输专业户的拖拉机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张的母亲悲痛欲绝,趴在遗体上哭嚎着;乡民们无不洒下同情的眼泪,并对司机严厉指责。
张小秋更是悲愤交加,一怒之下从家里拿把菜刀,要砍司机为父报仇,大家见他急红了眼,没人敢拦,司机吓得直打哆嗦。就在这要出人命的当口,民调员赶来了,只见他往张小秋面前一横,威严地喝道:“有理说理,不准动手!把刀放下!”
说着上去一把捉住了小张的手腕,小张不依,还往前扑,声称:“杀了他,我也不活了!”民调员厉声喝道:“你爸刚死,你也不活了!你死了,剩下你娘谁来养活?
论 辩 胜 术。
182。
再说,你忍心叫你老婆年轻轻的守寡?孩子没爹?啊!“
民调员声色俱厉,专拣最震耳、最钻心的话往外讲,直说得小张猛一愣怔,菜刀噹啷一声落了地,抱头大哭起来。
民调员又缓和口气说:“司机一不是坏人,二不是仇人,他也是一时的闪失,加上你爹耳背……不管怎么说,出了事处理咱们得依靠政府,按法律办。眼下你应该好好安慰你妈,把你父亲安葬了……”
一场即将发生的人命案就这样平息了。
这里民调员根据小张“杀了他,我也不活了”的话,揭示了其可能产生的怵目惊心的恶果,终于制止了小张的鲁莽举动,这充分显示了危言耸听术征服人心的巨大威力。
危言耸听术的目的是借说“危言”以引起人们的警觉和注意,但是,所说的危言并不是信口胡说,必须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另外,依据某一事实进行渲染夸张不要过份,否则,不仅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兴趣,反而会产生逆反心理,结果弄巧成拙。
宋赵益王赵元杰在王府中造假山,花费银子几百万两,造成之后,便邀集宾客同僚尽兴饮酒,一起观赏假山。大家都酒酣耳热、兴致勃勃,唯独姚坦低头沉思,他对假山连看也不看。这引起了益王的注意,益王强迫他看,姚坦这才抬起头来,说:“我只看见血山,哪来的假山!”
益王大吃一惊,连忙问其原因,姚坦说:

282。论 辩 胜 术
“我在乡村时,亲见州县衙门催逼赋税,抓捕人家父子兄弟,送到县里鞭打。此假山皆是用民众的赋税造起来的,不是血山又是什么?”
这时宋太宗也在兴造假山,听了姚坦的话,便把假山拆掉了。
姚坦说假山是“血山”
,耸人听闻,但他是以耳闻目见的事实为根据,因而才有如此强烈的效果。如果他只是信口胡说,那也许就要大祸临头了。
论 辩 胜 术。
382。
仿拟词语
仿拟词语,也就是修辞学中的“仿词”
,它是根据现有的词语形式构造临时性新词的一种方法。将这种方式用于论辩中,表达自己的某种感情,或表达对论敌的奚落与嘲讽,我们称之为仿拟词语术。
在论辩中恰当地使用仿拟词语的形式,往往可以取得幽默风趣的表达效果,增强我们论辩语言的攻击力量。
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上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辩中,反方复旦大学队在自由辩论时有这么一段辩词:一辩:荀子早就说过:“争则乱,乱则穷”。所以我们走向温饱的过程当中,更要谈道德,否则不就是越走越穷,什么时候才能达到温饱呢?
四辩:对方认为贫困向温饱的追求过程当中,可以不谈道德,这就告诉我们一个所谓基本的理论,就是:天下大乱,才能达到天下大饱。
(笑声)
三辩:如果这样的话,恐怕不是“争则乱,乱则穷”
,而是“争则乱,乱则饱”了。
(笑声)

482。论 辩 胜 术
这里复旦队的几位辩手就使用了仿拟词语术,根据现有的词语“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
、“争则乱,乱则穷”
,临时仿造出“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饱”
、“争则乱,乱则饱”
,生动幽默、妙趣横生,又不无嘲讽意味,取得了极好的论辩效果。
使用仿拟词语术,关键是要有创造思维的能力,能在现有词语的基础上,临时造出前所未有的词语,而这种词语结合特定的语境又是人们能理解的。比如,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有则“
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的辩题,复旦队准备的正方辩词中有这么一段话:“谁都知道,试管、药剂的作用不是权力、法规代替得了的。即便是退一万步,假设权力、道德、法规有那么大的功效,那么对猿猴和猫身上的艾滋病毒,要在猿世界和猫世界开展立法选举,推广猫道主义和猴道主义来妙手回春吗?显然是说不通的。”
复旦队这里大胆地运用创造性思维,根据现有的词语“人道主义”临时创造了“猫道主义”
、“猴道主义”等词语,新颖独特,令人耳目一新。
论 辩 胜 术。
582。
仿拟句式
仿拟句式术就是模仿对方的语句形式、构造一个新的语句来回击论敌的方法。
请看台湾电视连续剧《烟雨濛濛》中方瑜反击陆尔豪的一次论辩:方瑜正在一条满地泥水的路上行走着。突然陆尔豪骑着摩托经过,将泥水溅到了方瑜身上。
但是陆尔豪没有道歉,开启摩托车扬长而去,这时方瑜骂了一句“神经病”
,被陆尔豪听到了,他又拐回来,强词夺理地说:“我走这条路是我倒霉,将你溅了一身泥水是你倒霉,我们各倒各的霉,你干吗骂我‘神经病’?”
面对这不太友好的青年,方瑜反击道:“我走这条路被溅了一身泥水是我倒霉,你走这条路挨人骂是你倒霉,我们各倒各的霉,你干吗找我的麻烦?”
对此,陆尔豪无法回击,只好说“现在的女孩子一个个都变得伶牙利齿了”
,从而不了了之。
陆尔豪所以无法反击方瑜的答辩,就是因为方瑜使用了仿拟句式术。方瑜答辩的句式和陆尔豪的强词夺理的句式是

682。论 辩 胜 术
一样的,只是略微变换了个别的词语;方瑜所叙述的道理和陆尔豪的蛮横无理没什么不同,如果陆尔豪要反驳,就等于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因此,陆尔豪无可奈何,只好不了了之地走了。
使用仿拟句式术,有时也可以沿用对方的词语,只是将词语的排列顺序略微加以改变。比如,安徒生很俭朴,常常戴着破旧的帽子在大街上行走。
有几个游手好闲的人嘲笑他:“喂,你脑袋上边的那个东西是什么玩艺儿,能算是帽子吗?”
安徒生应声反问:“你帽子下面的那个东西是什么玩艺儿?
能算是脑袋吗?“
安徒生在回答对方问题时,模仿对方的语句形式,巧妙地把“脑袋”和“帽子”调换一下位置。这样不仅把对方对自己的污辱全部还给了对方,而且棋高一着:对方嘲笑的是安徒生的帽子破,而安徒生嘲笑的却是对方大脑贫乏。
论 辩 胜 术。
782。
仿拟推论
当论敌的推论形式存在着明显的错误时,如果论辩双方都有较高的逻辑修养,便可以通过直接指出其中推论形式的错误来反驳;如果有一方或双方缺乏逻辑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时最好的反驳方法就是模仿对方错误的推论形式,推出令对方难以接受的荒谬结论,便可以达到驳倒对方的目的,这就是仿拟推论术。
请看发生在某商场的一场辩论:一男性顾客到商场退货,说买的保温杯不保温。售货员姑娘也没看看商品质量如何,就冲着顾客说道:“保温杯当然不如保温瓶保温,一锅开水,一碗开水,你说哪个凉得快?”
顾客当即反驳道:“大块的冰糖甜,小块的冰糖就不甜?”
“洗好的床单,洗好的手帕,你说哪个干得快?”姑娘不服输。
顾客说:“大冷天大人穿棉鞋暖和,小孩穿棉鞋暖和不暖和?”
售货员这下没词儿了。

82。论 辩 胜 术
姑娘使用机械类比的方法为售出的劣质商品辩护,用一锅开水与一碗开水、洗好的床单与洗好的手帕和保温瓶与保温杯相类比,证明保温杯不保温是理所当然的。而顾客则仿拟对方的推论形式,用大块的冰糖与小块的冰糖、大人的暖鞋与小孩的暖鞋,跟保温瓶与保温杯的关系相类比,得出保温杯也应保温的结论。由于使用了仿拟推论的形式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显得形象、具体、生动,很有说服力。假如在这样的场合搬出大套的机械类比等逻辑术语,反而会显得不伦不类了。
特别是对于无理取闹的诡辩者,仿拟其错误的推论形式,推出令其难堪的结论,更是将其制服的有效手段。比如:欧布利德是古希腊著名的诡辩家,据说,有一次他曾经这样问同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还有的,对吗?”
同伴点了点头,表示肯定。欧布利德立即接着说道:‘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头上就有角了。“
只有牛羊之类的牲畜才有角,人怎么会有角?同伴受了欧布利德的侮辱,十分恼火,但又反驳不了,就和他吵了起来,一直吵到大公(奴隶主贵族担任的行政长官)那里。大公比欧布利德的同伴聪明,他对欧布利德说:“在这个城堡里,你没有失掉坐牢的机会,那好,请你享受三天吧!”
于是把欧布利德投入了监狱。
欧布利德采用中项不同一的错误三段论,推出同伴头上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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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角的结论来侮辱人家,大公如果和欧布利德争论头上是否有角难以说清楚,而模仿他的错误形式,推出令其难堪的结论,便有效地将他制服了。

092。论 辩 胜 术
模糊语言
一般来说,论辩语言应该准确清楚,不能含糊。但是在一些特殊的论辩场合,对一些不能直接回答而又必须回答或者一时难以回答而又不得不回答的问题,运用一些不明确的语言来回答,反而能使自己在咄咄逼人的发问者面前进退自若,化解被动局面。
刘邦就曾经用模糊语言救过自己的命。
楚灭秦时,楚怀王兵分两路,东路由项羽率领70万兵马,西路由刘邦率10万兵马,同时向关中进发。并有约在先:谁先进关谁为关中王。结果刘邦先进关中。但因当时项羽兵多势众,不服刘邦,欲设计害之。项羽自尊为霸王,封刘邦为汉王,打算让刘邦到南郑去。谋士范增极力反对,说:“那地方内有重山之固,外有峻岭之险,让刘邦去,岂不是放虎归山?”
项羽问:“那有什么办法杀他呢?”
范增出主意说:“等刘邦上朝,大王问他:‘寡人封你到南郑去,你愿不愿意去?
‘如果他愿去,你就说:’我早知道你愿去,那里是养兵练将、聚草屯粮的好地方,养足了锐气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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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与我争天下,对不对?这就证明你有反我之心。绑出去杀了!
‘如果他不愿去,你就说:’我知道你是不愿去的,本来楚怀王有约在先,谁先入关谁为关中王,叫你上南郑,你怎么会愿意呢。
既然不愿去,就是要在这里反我,与其如此,不如现在就把你杀了。
绑出去杀了!
‘想他刘邦难逃灭顶之灾。“
密谋之后,项羽便召刘邦上殿。
项羽迫不及待地问道:“寡人封你到南郑去,你愿意不愿意去?”
刘邦见项羽问得这么急,不免心中纳闷。虽然愿去,但不敢表白,于是这样答道:“大王啊,臣食君禄,命悬于君乎,臣如陛下坐骑,鞭之则行,收辔则止,臣唯命是听。”
刘邦既没答想去,也没说不想去,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完全出乎项羽的意料。他无可奈何,只好说:“你要听我的,南郑你就不要去了。”
刘邦说:“是,臣遵旨。”
由于刘邦运用模糊语言,终于化险为夷。
模糊语言措词含糊,语义不明确,因而具有伸缩性强和变通性大的特点,它在外交的场合特别受到青睐。高明的外交家都熟谙此法,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模糊语言被外交家称为“外交的最高技巧”
,“使对方拿不定主意的原则”。

292。论 辩 胜 术
态势语言
态势指仪表、姿态、神情、动作等诸方面。论辩不仅是有声语言的较量,态势语言的运用在论辩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甲国外交部长访问乙国,这位外交部长十分友好地同乙国总统握手。握毕,总统掏出手帕将右手正反两面擦了几遍,然后才把手帕收起。
那位外交部长也如法炮制,用手帕擦手,擦的时间更长,擦毕并将手帕狠狠地扔在地上。
这位外交部长与总统的交锋,使用的就是态势语言,你擦手,我也擦手,你收起手帕,我扔掉手帕,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无声语言的较量,其激烈程度实在不亚于唇枪舌剑的交锋。
甚至有许多这样的场合,运用有声语言无法达到的论证目的,运用态势语言却能顺利实现。比如,西汉陈平有一次带着剑逃亡,要渡过黄河。
船夫见他相貌堂堂,一人独行,估计他是逃亡的将领,猜想他腰中必定带有金银宝器,因此,屡次用眼睛打量他,想杀了他来夺取财宝。陈平觉察了船夫的意图,就脱下上衣,光着上身帮船夫撑船。船夫知道他身上确实没有藏着财宝,也就不下手了,陈平于是平安地渡过了黄河。
论 辩 胜 术。
392。
在当时,要消除对方的误会,使对方相信自己身上没有财宝,有声语言的解释往往是苍白无力的。陈平巧妙地使用态势语言,脱去自己的上衣为船夫撑船,却使自己免除了一场杀身之祸。
另外,态势语言又往往不如有声语言那样意义明确,有时要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就必须要有丰富的想象与联想能力。据说,孔子曾领着他的弟子到老子那儿学“道”。到了老子那里,老子首先向他们张了张嘴,然后又伸了伸舌头,一句话也没说。孔子便领着弟子们走了。在归途中,弟子不解地问:“老师,您说领我们去学道,可到了那里,老子什么也没说,您怎么就领着我们往回走呢?”
孔子笑着说:‘你们哪里懂得呀,道在不言中。你们没有看到吗?老子张开嘴,那是让我们知道他的牙全掉了;然后又伸伸舌头,那是告诉我们舌头还健在。
这其中的道理就是:牙虽硬却先掉了,舌头虽软却仍然健在。“
老子的态势语言的深刻寓意,如果不是面对孔子这样的哲人,一般的人大概就难以理解了。

492。论 辩 胜 术
语言环境
语言环境又称为语境,它本来是语言学与逻辑学中的术语,狭义的语境指某句话的前言后语,广义的语境包括说话者当时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交际对象等。在论辩过程中,论辩双方往往借助于语境,使自己的表达简洁有力,同时也往往借助语境,了解话语的特定含义。因而,要使论辩顺利进行就不能不注意语境,有时甚至通过确定语境来取得论辩的胜利,这就是语言环境术。
有些语句离开特定的语境,它可以是真的;但结合其具体的语境,它就必然为假。比如:很久以前,一个跑江湖的医生被一个老头请去为他儿子治病。这位医生一次就用了一斤巴豆,病人吃了之后很快就死了。他儿子的病本来不算重,可突然被整治死了,老头当然不肯罢休,于是就拉着医生去打官司。县官问医生:“你开的是什么药方?”
医生说:“开的是巴豆。”
“剂量多少?”
“一斤。”
论 辩 胜 术。
592。
“你看过药书吗?为什么一次用一斤巴豆?”
“我看过药书,药书上明明写着‘巴豆有大毒,不可轻用’,所以我才重用了。”
“你这个笨家伙,不可轻用是指不可轻易使用,你不懂轻用的含义,结果害死了人,你必须偿命!”
抽象地讲,“不可轻用”可以表示“使用的分量不能小”
的意思,但结合“巴豆有大毒”的特定语境,“使用分量不能小”的解释就必定为假。
有些语句抽象地看,它必定为假,但结合特定的语境,它又可以是真的。清人牛应之的《雨窗消息录》一书中记有这么一件事:金农是“扬州八怪”之一,一日某富商为附庸凤雅在平心堂设宴请客,推金农首座。席间有人提议以“飞、红”二字作酒令。
当轮到富商时,苦苦思索,也想不出一句诗来。
众人正要罚他酒时,富商突然说:“有了,柳絮飞来片片红。”
大家哄堂大笑,认为违反生活情理。这时,金农站起来说:“这是元朝人咏平山堂的诗句,没什么可笑的。
这首诗是:廿四桥边廿四凤,凭栏犹忆旧江东,夕阳返照桃花渡,柳絮飞来片片红。“
“柳絮飞来片片红”
明显是假的,当主人被哄笑而窘态百出时,金农随口编诗一首,将该语句放入“夕阳返照桃花

692。论 辩 胜 术
渡“这种特定的语境中,它不仅成了真的,而且还是一句绝妙的诗句,受到人们的一致赞叹。
语境是论辩语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在论辩中有着奇特的作用,是论辩者所不容忽视的。
论 辩 胜 术。
792。
氛围创造
要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我们就必须注意论辩时周围的气氛和情调,也就是要注意论辩时的氛围,因为它能对人产生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对论辩取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让我们先来看北京市人民检察分院公诉人在姚锦云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中的公诉词:“1月10日,被告姚锦云驾驶的是‘华沙’牌轿车。该车的车速在十多秒钟内可以加速到每小时6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80到90公里。
上午11时许,被告人姚锦云驾车由金水轿方向开足马力向密集的人群猛冲。仅仅几秒钟之后,被告姚锦云故意制造的一场悲剧发生了。据在场的目击者证实,汽车开得非常快,时速不低于70公里,眼看着有的人被挑了起来,有的人被撞飞了。顷刻之间广场旗杆下边死伤多达二十余人。解放军战士张某某、陈某某,以及张某某,魏某某等四人被撞得血肉模糊,当即死亡。当时旗杆附近到处血迹斑斑、受害者的衣物被撞飞散落一地,金水桥两侧汉白玉栏杆被撞坏,汽车左轮被撞出二米多远,车被撞翻。“
公诉人在这段公诉词中,以形象思维的方式创造了一种

892。论 辩 胜 术
悲惨恐怖的氛围。当听众置身于这样的氛围中,仿佛听到了死者在生命终绝的最后一刻发出的惨叫,伤者欲死不能和欲生难忍的长久呻吟,以及亲人们撕心裂肺的哭泣。这种惨景描绘所创造的悲痛氛围是富有感染力的,它将激起听众、法官对罪犯的极端痛恨。在这种悲惨与痛恨交织的氛围中,如果有哪位律师接受被告的委托要为被告辩护,哪怕是说上几句怜悯之语,也恐怕是很困难的了。
一般地说,论辩氛围的创造主要是以语言为谋介的,但有时也可以实物或图像来达到目的,这些实物、照片较之语言形象描述,往往更易于调动人们的感觉、视觉、联想等形象思维,以帮助人们认识和接受我们的正确观点。请看下面一件案例。
美国姑娘康妮冬天横穿马路时滑倒,身体正好被“全国通用汽车公司”出产的汽车后轮辗过,四肢均被轧断。康妮多次提出诉讼,但因说不清究竟是不是自己滑入后轮而屡遭败诉。詹芙妮主动为康妮当代理律师,再次起诉“全国通用汽车公司”。
詹芙妮律师根据论辩经验,深知己方可能处于败诉的前夕,于是亮出“王牌”
,在法庭上放映康妮伤残生活里一天的影片。
这是一个真实残忍的影片,年轻标致的康妮姑娘,无手无脚,早上被人从床上抱起,背到厕所,像一个不能独立的婴孩似地由人帮着洗漱、沐浴、喂食、穿衣……影片中满是极尽悲惨、可怜的康妮生活形象。
法庭上产生了强烈反映,哭
论 辩 胜 术。
92。
泣、跺脚、愤怒、责骂……被告律师马格雷呆坐着,没有再说一句话。
由此可见,氛围创造在论辩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03。论 辩 胜 术
风格协调
语言风格是运用语言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点的总和。
论辩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针对一定的论辩对象进行的。这种论辩环境与论辩对象的不同制约着人们对不同的语言风格类别的选择,语言风格是华丽还是平实、明快还是含蓄、繁复还是简洁,都必须适应不同的论辩环境与对象,否则,就不能取得预期的论辩效果。
论辩的语言风格必须适应特定的论辩环境,关于这,我们还是从歌德的一次失败辩护谈起。
歌德是蜚声世界文坛的德国大诗人,青年时代曾攻读法律,并以律师的身份多次参加诉讼活动。他踏上律师生涯的首次辩护词中,有这么一段话:“啊!如果喋喋不休和自负能预先决定明智的法院的判决,而大胆的愚蠢竟能推翻业经得到证明的真理……简直很难相信,对方居然敢向你提出这样的文件,它们不过是无限的仇恨和最下流的谩骂热情的产物……啊!
在最无耻的谎言、最不知节制的仇恨和最肮脏的诽谤的角逐中受孕的丑陋而发育不全的低能儿……“
论 辩 胜 术。
103。
当歌德发表这“带有一股热情的行吟诗人气质”的“辩护词”时,法官们不由微笑地摇着头,流露了不敢苟同的情绪。这种充满诗意的辩护理所当然地引起听众的不满和对方律师的反驳。对此,歌德十分愤慨,他要求再次发言,还穿插了一段“戏剧性的感叹”
:“我不能再继续我的发言,我不能用类似这种渎神的话玷污自己的嘴……对这样的对手还能指望什么呢?……需要有一种超人的力量,才能使生下来就瞎眼的人复明,而制止住疯子们的疯狂——这是警察的事。”
这一次,法官们再也不能保持缄默了,他们告诫歌德:法庭不允许这样的发言!歌德第一次行使律师职责便以失败告终。
歌德的辩护所以失败,这是因为他的语言风格不适应于法庭辩护的论辩环境。法庭语言必须具有准确、凝炼、严谨、庄重、朴实的特点,辩护词应以具体确切地运用客观事实与证据进行论证取胜。但这歌德的发言充满激情和一股奇特的韵味。这不符合法律语言特定的风格特色,对法庭来说,它只是一堆无济于事的废话,因此,他论辩的失败也就在所难免了。
另外,我们论辩语言的风格还必须与特定的论辩对象相适应,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

203。论 辩 胜 术
语言层次
先请看以下几则论辩:A。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在给学生德奥夫拉斯特和欧德谟斯上课。他在黑板上写了以下文字:黑板上有三个句子错了,请你指出是哪三个?
(1)苏格拉底是埃及人。
(2)芝诺是智者。
(3)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作品。
(4)苏格拉底与柏拉图是师生关系。
(5)逻辑不研究推理问题。
看了黑板上的字,德奥夫拉斯特和欧德谟斯都举起了手。
老师叫德奥夫拉斯特先回答。
“老师,你弄错了,黑板上只有第1句和第5句是错的,其余句子都是对的。”德奥夫拉斯特说。
亚里士多德回头看了看黑板,发觉的确如此,他带着歉意对德奥夫拉斯特说:“很抱歉,我太马虎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准备去改正。就在这个时候,欧德谟
论 辩 胜 术。
303。
斯站起来发言:‘老师,你没错。黑板上的确有三句错了。德奥夫拉斯特说得对,只有第1句和第5句是错的,但正因为如此,所以说,你黑板上写的’有3个句子错了‘的断言也错了。这样加起来正好有3个句子错了。“
亚里士多德被这两个学生弄得晕头转向,他想说德奥夫拉斯特的话是对的,但欧德谟斯的话也无懈可击;如果说两个都对,那岂不是自相矛盾?这真是一个难题。
B。
某大学举行教授会议时,学生自治会提出一个要求:要撤回处分一个学生退学的案子,并限定在某月某日以前作出回答。经教授会议审议决定,对这项要求一概不回答。等到快要散会时,该学校的教务主任对会议的主席请示说:“我想,大概在明天,学生代表会问结果,我该怎样回答呢?”
主席说:“你回答说,教授会议决定不回答!”
在旁的一位教授马上愤愤然地说:“主席,这简直是岂有此理!我们不是刚刚才决定一概不回答吗?因此,回答说‘不回答’也是回答,不能这样做。”
“但回答说‘不回答’没什么关系吧?”主席作此表示。
“不,我们决定一概不回答,所以,‘不回答’的回答也不可以。”教授反驳说。
于是,这一点争执引起了轩然大波。
对于上面这两则辩论,我们应该怎样评价其中的是非曲直呢?要达到这一目的,这就要用到语言层次的知识。

403。论 辩 胜 术
语言是分为对象语言与元语言等不同层次的。所谓对象语言,就是被研究、被认识的语言;所谓元语言,就是用来研究对象语言的语言。比如,在我们周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对象,有花、鸟、树……我们的语言要反映这些事物对象,可以用“花”
、“鸟”
、“树”等语词去指称它们,这种用来指称这些事物对象的语词,我们可以说它是对象语言;我们看见鸟在飞、树发芽……等事件,我们的语言要反映它,可以用“鸟在飞”
、“树发芽”等语句去表示,这种表达这些事件的语句也是对象语言。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事物对象与反映这些事物对象的语言形式是有区别的。比如我们可以说,“鸟是会飞的”
,却不能说,‘鸟’这个字是会飞的“。
我们的语言除了可以反映客观事物、事件外,还可以以对象语言为认识对象,我们认识对象语言的语言就是元语言。
比如,我们可以说“‘鸟’是一个汉字”
,“‘鸟在飞’是一个句子”等,这些语句反映的不是一般的客观事物,而是以认识客观事物的对象语言为反映对象,它们就是元语言。跟必须注意事物对象与指称事物对象的对象语言的区别一样,我们也必须注意对象语言与认识对象语言的元语言的区别。
如果混淆了这之间的区别,就往往产生错误,产生逻辑矛盾。
以上面第1则论辩为例,黑板上所写的那5个句子,是对象语言,而“黑板上有3个句子错了”
,则是对对象语言加以研究的语言,是元语言,它们属于不同的语言层次。可是,欧德谟斯却混淆这之间的区别,将它们混为一谈,这就难免
论 辩 胜 术。
503。
导致谬误,造成矛盾。第2例论辩中的错误与此相类似。
在论辩中,当对方企图通过混淆语言的层次来混淆是非时,我们可以通过揭示对象语言与元语言的区别来进行反驳。

603。论 辩 胜 术
巧用悖论
所谓悖论,是指由某个命题真,可以推出该命题假;由某个命题假,又可推出该命题真。悖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是一个难解之谜,至今仍有不少学者在孜孜不倦地对悖论进行着研究。由于悖论所具有的奇异的、迷人的、令人头晕目眩的特点,因而在论辩的某些场合略加运用,有时可以使论敌陷入空灵迷幻中手足无措,进而达到将论敌制服的目的。
我们先来看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一场论辩。他们都是古希腊著名的辩者。一天,他们两人就某个当时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辩论。由于他们的观点分歧太大,各自据理力争,寸步不让。这时,柏拉图气极了,对着听众大声宣布:“苏格拉底的话全部是假的,你们一句也不要相信!”
苏格拉底却微微一笑,说:“请你们相信柏拉图,他刚才说的这句话是真话。”
让我们来看看,争论的结果会怎样呢?
如果以柏拉图的话为根据,那么,苏格拉底是说假话的。
这样,苏格拉底说的“柏拉图讲真话”就成了一句假话。如果以苏格拉底的话为根据,那么柏拉图讲真话,但是,柏拉
论 辩 胜 术。
703。
图又说苏格拉底从来不讲真话,显然,苏格拉底讲的“柏拉图讲真话”就实际上成了柏拉图讲假话。不管从何种角度推理,最终都可推出“柏拉图说假话”的结论。苏格拉底巧借悖论,使得柏拉图无法摆脱说假话的困境。
又如,有这么一个故事:一条鳄鱼从母亲身边把孩子抢去了。可怜的母亲哭着恳求说:“我就这么一个孩子,请不要吃他,发发慈悲吧!”并不怎么饥饿的鳄鱼一时冲动说:“好吧,今天你如果能猜中我要干什么,我就把孩子还给你;否则我就当场把他一口吞下!”
无可奈何的母亲一狠心说:“您是要吃我的孩子吧!”
正当鳄鱼张开血盆大口,刚要一口吞下小孩,忽然想起了自己的诺言,要是吃了孩子,就意味着母亲猜中了,根据诺言应把孩子还给母亲。正当鳄鱼磨磨蹭蹭地准备把小孩还给他的母亲时,它又想到,要是把孩子还给她,就意味着这位母亲没猜中,根据诺言还是吃了才对。于是它又张大嘴准备一口吞下小孩,这时焦急万分的母亲大声喊道:“请您遵守诺言啊!”
鳄鱼想吃小孩,但想起诺言应还;欲还,但想起诺言又觉得该吃,吃不得又还不得,只好一张一合干吧嗒嘴。这当儿,飞快跑来的孩子的父亲把鳄鱼赶跑了,孩子得救了。
悖论的实质就在于混淆了语言的层次,巧用悖论的方法对于缺乏逻辑修养的论敌可以取得满意的论辩效果,但是对于有着高深的逻辑修养的对手,却难以奏效。

三论辩编取胜的奇谋妙计
论 辩 胜 术。
903。
论辩需要妙语如珠,需要逻辑严谨,也需要奇谋妙计。在你面临强大论敌时,怎样神机妙算、以弱胜强?当你面对骄横对手时,怎样诱敌入彀,给他一个下马威?当你陷于困境时,怎样巧施锦囊妙计,转危为安?这一切,就特别需要智谋。
智谋是千百年来人类与自然、与社会斗争的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知识宝库中最为璀璨夺目的一颗明珠。智谋能令你于谈笑之间力挫劲敌,使你在轻松潇洒之中摘取胜利的桂冠。

013。论 辩 胜 术
知己知彼
孙子兵法中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论辩同样也是如此。要想取得论辩胜利,就必须知己知彼。
知己知彼,首先就要知己。要对自己各方面的情况有正确而全面的了解。如果对自己的情况也不了解,论辩起来就难免会是盲人骑瞎马,到头来只能以失败而告终。比如:在1986年夏“全国十城市青少年演讲邀请赛”的论辩演讲一场中,有则辩题是:“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古今戏曲大汇唱里,不少传统戏曲唱段配了电子音乐,如京剧《苏三起解》。你对此有何褒贬?”其中有这么一段论辩:乙方:“你刚才一再强调丢掉了传统的东西,但对丢掉的传统的具体内容,仍然没有回答。”
甲方:“传统京剧艺术加进电子音乐之后,我看不出京剧的传统味道。至于京剧的传统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京剧改革,究竟该怎样改,我也答不出来。因为我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至于京剧艺术的传统是什么,以及怎样改革的问题,我想,由你们来回答,可能解释得很圆满。”
乙方:“既然你已经承认了不知道什么是京剧的传统,以
论 辩 胜 术。
13。
及加入电子音乐后究竟失去了哪些,我们就没有办法与你辩论下去了。你回答不出,我们也就不勉强你回答了。“
接着乙队就京剧艺术传统的写意性、固定表演程式及固定唱腔等三特点,说明电子音乐的广泛表现力完全补充了京剧伴奏三大件阳刚有余、阴柔不足的欠缺。
加入电子音乐后,没有破坏传统,反而使京剧艺术更加符合现代的欣赏习惯和心理需求。
甲方在赛前未能充分认识自己,在这一回合中便暴露了自己的实力空虚、软弱无力,结果造成了论辩的失利。
那么,“知己”的内容有哪些?
(1)自己对辩题是否充分把握、了解。
(2)对辩题有关的材料是否熟悉。
(3)自己的论据是否充分可靠。如果论据虚假则往往会给对方提供反驳的突破口。
(4)
论证是否正确,由论据能否推出辩题。
(5)注意寻找对方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为我们进攻的突破口。
(6)准备一些棘手的问题,在关键的时候提出来,这是攻敌要害的绝招。
(7)准备采用一些什么方法和技巧,比如正面进攻还是侧面出击,直攻论敌还是诱敌深入,等等。
论辩除了要知己,还要知彼。知彼要注意哪些呢?
首先必须了解对方的观点,寻找对方观点的谬误之处,瞄准我们攻击的靶子;了解对方的论据,如果论据有虚假之处,这正是我们攻击的目标;了解对方的论证方法,由其论证方法能否得出对方的观点;另外,还要了解对方的性格气质、心

213。论 辩 胜 术
理状态、知识素养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根据不同的对手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
聪明的对手,思路敏捷,论辩时要注意发挥自己的能言善辩的能力;迟钝的对手,理解与反应较差,要注意进行详尽的解释;知识高深的对手,要注意我们论辩语言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文化低浅的对手,要注意通俗易懂;夸夸其谈的对手,要防止他们转移论题;刚愎自用的对手,可用激将法对付;愤怒的对手,要尽他发挥,不能火上加油;惧怕自己的对手,我们要平易近人,有君子风度;对瞧不起自己的对手,必须先给他一个下马威。
一个论辩家如果能做到不但知己而且又知彼,这样论辩时就能成竹在胸、方寸不乱。
论 辩 胜 术。
313。
博  闻
一个论辩家要能在论辩中汪洋恣肆、纵横驰骋,不仅需要掌握娴熟的论辩技巧,更重要的是要有雄厚的知识积累。
一个论辩家只有广闻博见,才能在论辩中说古论今,旁征博引,妙语如珠,左右逢源。
请看10岁的孔融与李膺之间的一次论辩。
东汉时,孔融10岁时随父亲到了洛阳。
当时李膺任司隶校尉,是个很有名气的人物。凡是来找他的,必须是有才气、有名望的人或他的亲戚,守门人才通报。孔融来到门前,对守门人说:“我是你们李家的亲戚。”
通报后,孔融进门坐下,李膺问道:“你和我是什么亲戚?”
“从前我的祖先孔子和你的祖先李伯阳有师徒之亲,因此我和你是世交。”
李膺一听很高兴,问道:“你想吃点什么吗?”
“想吃点。”
李膺说道:“我教你作客的礼节,只可推让,不必谢主人。”
孔融说:“我教你作主人的礼节:只须准备吃的东西,不

413。论 辩 胜 术
必问客人。“
李膺叹道:“可惜我快要死了,不能亲眼看到你的富贵了!”
孔融说:“你离死还远着呢!”
“为什么?”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你刚才的话很不友善。“
可以设想,如果孔融不懂得孔子曾求学于老子的典故,就不可能和李膺沾亲带故,就不能进入李膺府中,也就不可能有这么一场精彩的论辩;如果他不懂“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成语,也就不可能把这位颇有名气的李膺如此奚落一番。
正因为孔融聪明好学、广闻博见,年仅10岁就很有才华,说起话来才能滴水不漏,将李膺驳得哑口无言。
一个人广博的知识从哪里来?
除了向有关专家求教之外,其中一个重要的来源便是读书,博览群书。
请看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那场辩论的一个片断:剑桥二辩:“……对方刚才说了英国民众在二次大战中发扬道德精神,但是要知道,英国当时所处的社会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所处的经济地位是世界上领先的,而且据最近的资料表明,二战中英国人民的温饱程度是有史以来没有过的,营养价值在当时食物平均分配制度下是最好的。因此你不能通过这个问题来否认它是在温饱程度上讲道德的。”
复旦三辩:“《邱吉尔传》告诉我们,那时好多穷人是怎
论 辩 胜 术。
513。
么去填饱自己肚子的呢?是去排队买鸟食,还买不到啊!“
(掌声)
剑桥大学队来自英国,材料确凿,很有攻击力量;而复旦大学队博览群书,有着雄厚的知识积累,信手拈来英国二战时期最有发言权的人的见证作为论据,反驳得坚强有力,博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论辩是一种高密度的知识竞赛,一个人如果头脑空空,在论辩中则不可能有竞争力。

613。论 辩 胜 术
谐音圈套
利用某些语词音同或音近为条件来迷惑论敌,诱使其落入我方为之设计的圈套之中,进而达到制服对手的目的,这就是谐音圈套术。
请看这么一则案例:清朝末年,一个客商住进旅店,将随身携带的20两银子放在衣物包中一并交给店主保存。可第二天取回自己的包一看,衣物还在,可银子一点也没有了。客商找店主索讨银子,可店主始终不承认。于是客商便告到了县衙门。
知县看完诉状,便吩咐差役传来店主对质。店主一口咬定是客人讹诈。客商则涕泪纵横,不胜凄楚地说:“天哪!我怎敢讹诈?我这点银子都是血汗换来的,一家老小都指望它活命呢!”
知县一面听着双方当事人的辩白,一面细察两人的神色:原告神态举止都显得善良老实,而被告颇有些狡黠诡谲的样子。
知县暗自思忖:一个旅客住店岂敢无端向店主讹诈银两?
除非是品质极为恶劣者,可原告不像这号人。看来店主颇有些可疑。
但是,原告当初存银时没说明白,现在一无凭据,二
论 辩 胜 术。
713。
无证人,如何断案是好?知县沉思良久,突然心生一计。
知县叫店主过来,拿笔在店主的手心上写了一个“银”
字,然后命令他站到院当中,在烈日下暴晒。知县严厉地嘱咐店主道:“注意看好,倘若你手上这个‘银’字没有了,就罚你还他银两。”
店主不知其中奥妙,便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全神贯注地看着手上的“银”字,唯恐那字突然插翅飞了。与此同时,知县密派衙役将店主之妻传唤到庭,问道:“昨晚你们收那客商的银子,放在什么地方了,快交出来!”
“什么银子?我不知道。”店主之妻装糊涂。
知县怒了:“休得狡辩!
你丈夫都招认了,你还不说实话?“
老板娘冷笑一声,无动于衷。
知县便要她与丈夫对质。店主妻子半信半疑地跟随知县来到窗口。
知县隔着窗户向站在院中的店主大声喝问:“老板,你收(手)上的银子(字)还在不在?”
“我手上的银字还在啊,谁说不在?”店主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手中的“银”字,一听知县发问,赶紧大声回答。
知县转身对店主之妻说:“怎么样?
听清了吗?
你丈夫不是承认收了银子吗?你还不从实招来,小心皮肉受苦!“
店主之妻以为她丈夫真的已经招认了,也不再隐瞒,就供称银子藏在屋里的衣柜顶上。知县派差役到店主家,从衣柜顶上取出赃银,正是客商的银子,分文不差。

813。论 辩 胜 术
知县这里制服狡猾的店主使用的就是谐音圈套术。他利用“手上的银字”与“收上的银子”谐音为条件,诱使店主落入他精心设置的圈套之中,巧妙地破了这件无头案。
施用谐音圈套要注意伪装巧妙,不能事先让对方觉察。
如果对方事先看出破绽,就不会落入其中了。
论 辩 胜 术。
913。
歧义圈套
自然语言往往是含混的,有歧义的,利用自然语言的这种歧义性,有时可以巧妙地构成语言的圈套,达到诱敌入彀的目的。比如:唐朝有个人叫汪伦,家住安徽省泾川县。他十分仰慕当朝的大诗人李白,又恨无缘相识,一直想寻个机会亲睹一下这个“诗仙”的不凡风采并交个朋友。有一次碰巧李白遨游名山大川到了皖南,汪伦寻思:有什么妙法可以结识李白呢?
他忽然想起李白一爱桃花,二爱喝酒,便灵机一动,给李白写了一封邀请信。信上说:“先生好游乎?
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
此地有万家酒店。“
李白接信后,欣然而至。汪伦便以实相告:“十里桃花,是十里外有桃花潭水,其实这里并没有桃花;万家酒店,是指有一家店主人姓万的酒店,其实这里并没有一万家酒店。”
李白一听,大笑不止。
“十里桃花”
可以表达出遍地桃花的含义,也可以表示某

023。论 辩 胜 术
一潭水的名称;“万家酒店”可以表示酒店无数的意思,也可以表示店主人姓万的酒店。汪伦正是利用这种歧义现象达到热情邀请李白的目的。
设置歧义圈套时,语言的迷惑性与灵活性特别重要。有个包公断案的故事说到:某地李财主有个儿子叫李正频,自幼同庄员外的女儿庄小姐定了婚,两人是同年生的。到了18岁的时候,李财主准备为他们操办婚事,不料一场大火将家产烧得一干二净,不要说喜事办不成了,连生活也发生了困难。嫌贫爱富的庄小姐不认这门亲了,又同有钱有势的钱秀才订了亲,庄小姐有了两个未婚夫。
李正频听说庄小姐要同钱秀才结婚了,就告到开封府包公那里。
包公便令差役将庄小姐、钱秀才一起传上堂来审问。
包公耐心地劝说庄小姐同钱秀才解除婚约,希望庄小姐与李正频结合,但她执意不从。
于是包公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他让钱秀才、庄小姐、李正频三人面向包公案前竖排跪下,庄小姐在中间,前面是钱秀才,后面是李正频。包公认真地对庄小姐说:“公堂上不得戏言,你愿同前夫结婚,还是愿同后夫结婚,由你自己选择,但一经认定就不得改口,立据为凭。”
庄小姐抬头一看,前面跪着钱秀才,便说:“小女子愿同前夫结婚。”
包公大笑,一边请师爷成文,让她画押,一边说:“庄小姐究竟贤惠,不嫌贫爱富,还是认定要同前夫结婚。”于是又
论 辩 胜 术。
123。
对李正频说:“庄小姐已自愿认定你这个前夫,你就好好领她回去成亲吧!”
“退堂!”庄小姐一时清醒过来,感到已无法挽回,但一看李正频举止文雅,人品也好,就跟他回去了。
包公的问话“愿同前夫结婚还是愿同后夫结婚”便是一个圈套。庄小姐如果答“愿同前夫结婚”
,包公会说她愿同以前订立婚约的李正频结婚;如果她答“愿同后夫结婚”
,包公又会说她愿同跪在她后面的男子李正频结婚!包公的问话灵活机动,对方无论如何也难以逃脱这一精心为她设置的圈套。

23。论 辩 胜 术
环境圈套
环境圈套术是揭露对方谎言的有效方法。它的实施要点是:根据论敌提供的谎言所涉及的环境场所,编造出发生于该环境场所的有声有色、活灵活现的故事,就像是我们耳闻目睹、身临其境一样,这样对方的注意力会被完全吸引到故事的情节中去。由于事实上对方不在场无法识别该故事的真假,出于他的心理和固有的思维习惯,就很容易肯定该故事是真实的。这样对方的谎言便被彻底揭穿。例如:一天晚上8点30分,某市发生一起凶杀案。
警方对一名嫌疑犯进行审讯。
审讯员:“那天晚上8点30分你干什么去了?”
嫌疑犯:“那天晚上7点从家里出来去看电影,7点15分到达电影院。
影片很长,10点30分才完,这段时间从未离开电影院。
11点到家里后睡了。“
审讯员:“那天晚上我和妻子也去了这家电影院,当电影放到向女主角开枪时,片子突然断了。坐在第一排的一个秃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拼命喊叫。就在那时放映场的灯亮了,我坐在他后排,当场认出他是大胖子吉姆。雷纳德。我早就认
论 辩 胜 术。
323。
识他,他这个洋相出得真有意思……“
嫌疑犯:“果然是这样,我也看见了。”
审讯员:“你这是撒谎!赶快交待你的罪行!”
由于审讯员编造了有声有色的故事,使嫌疑犯受骗上当。
施用环境圈套术取胜的关键就是,我们编造的故事必须是合情合理的,对方无法识别其真假,这样才能使对方丧失戒心,自投罗网。
又如,某案系张某所为,但张某却声称他不在现场,从早到晚都在海边游泳、晒太阳。请看律师是怎样揭穿他的谎言的:律师:“你脸色这么红,是不是去游泳了?”
张某:“是的,我今天从早上六点,一直到下午六点都在海滩游泳和晒日光浴。”
律师:“你今天一早去了海滩,肯定看见海豚冲上海滩了,我今天看了电视,电视上报导了海豚冲上海滩的情形,前面有一只海豚,后面跟着许多海豚,它们这是集体自杀……”
张某:“啊,是的,我也看见了。不知看见许多海豚运气如何?”
律师:“我今天根本就没看电视!”
张某:“……”
张某根本就没有去海滩,为了揭穿张某的谎言,律师便虚构了活灵活现的海豚集体自杀的场景,当张某对这一场面表示认同时,他编造的谎言便顿时暴露无遗。

423。论 辩 胜 术
复杂问语
复杂问语术是以虚假预设为取胜手段的。预设有的是真的,有的是假的。比如:“长江是中国的一条河。”
该语句预设:“长江是一条河。”这个预设符合事物的实际情况,因而它是真的。又如:“永动机是钢铁制造的还是稀有金属制造的?”
该语句预设:“永动机是存在的。”
这一预设就是虚假的,因为事实上永动机根本不存在。
复杂问语术就是运用一种隐含着某个虚假的预设而要求对方回答的问话,对方不论回答“是”或“否”都得承认这个虚假的预设,使论敌陷入困境,进而将论敌驳倒的方法。
比如:清朝时,有一天,两个差役对庞振坤说:“你家养着的贼,偷了这一带财主的东西,现在在县衙候审。”
庞振坤一听,就知道是他得罪的财主要陷害他,而且估计贼不会认识他,于是就跟着走。在街上他向熟人要了一个纸盒,戴在头上,把脸盖住,只留两只眼睛。
来到大堂上,他
论 辩 胜 术。
523。
对县官说:“因为家里养了贼,没脸见人,所以才用纸盒盖住。”
县官问那贼:“这就是你的主人?”贼说:“是的,我在他家已经三年了。”这时,庞振坤问那贼道:“我庞振坤不出名,我这个大麻子可是远近闻名的。
你在我家三年了,你说我是大麻子还是小麻子?是黑麻子还是白麻子?“
那贼愣了一会儿,心想,好厉害的角色,我说个活络话来对付你,于是说:“你这个麻子嘛,不大不小,不黑也不白。”
这时,庞振坤取下纸盒来:“县太爷,你看我脸上哪有麻子?”
原来这贼是财主们买通的一个二流子,这人被治了诬陷罪。
假如盗贼确实是庞振坤家养了多年的,那么就必然知道主人脸上是否有麻子,庞振坤料定盗贼不知道这一点,因而用了“我脸上是大麻子还是小麻子,是白麻子还是黑麻子”
这种复杂问语来询问对方。不管对方怎样回答都得承认这一虚假的预设:“主人脸上有麻子。”这样对方就势必落入为之设置的陷阱之中而难以逃脱厄运。
运用复杂问语术取胜的关键是:必须构造按常理对方应当清楚了解但事实上却又并不知道的虚假的预设,这样才能有效地显示对方论点的荒谬性。

623。论 辩 胜 术
牵连问式
牵连问式就是将几个方面的问题牵连在一起,要求对方作出答复,不管对方如何作答,都势必落入我方精心为之设计的陷阱之中,而我们则能稳操胜券。
下例中马丁与一位姑娘的谈话就是如此。
一次,美国滑稽大师马丁想请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吃晚餐,于是,他按照哈佛大学著名数学教授贝克先生的计策,对这位姑娘说:“我有三个问题,每个问题请你给我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好吗?”
姑娘表示同意。于是马丁接着开始提问:“我第一个问题是:你愿意如实回答我的下面两个问题吗?”
姑娘:“愿意。”
马丁:“很好。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你愿意和我一道吃晚饭吗?
‘那么,你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不是一致呢?“
姑娘:“……”
论 辩 胜 术。
723。
这位姑娘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因为如果回答“是”
,那么,第二个问题是肯定的,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是一致的,则第三个问题也必定是肯定的,即同意和他一道吃晚餐;如果回答“不”
,那么第二个问题是否定的,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是不一致的,这样第三个问题也是肯定的,即愿意一道进晚餐。于是马丁成功地达到了他预定的目的。
马丁取胜的诀窍就在于使用了牵连问式。他将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连结在一起要求对方回答。对方不管回答什么,都难以逃脱为她设置的陷阱。

823。论 辩 胜 术
否定问式
是非问句是使用语气词“吗”的问句,提问者把一件事情的全部说出来,要求对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这类问句中如果带有否定词的时候,简单地回答肯定或否定,就往往会造成歧义。比如:“你不是日本人吗?”
若回答“是”
,可以理解为肯定“是日本人”
,也可理解为是对“不是日本人”的肯定,得出“不是日本人”的结论;若回答“不”
,可以理解为“不是日本人”
,也可以理解为是对“不是日本人”的否定得出“是日本人”的结论。
在论辩的某些场合,巧妙地利用这种含有否定词的是非问式所构成的歧义,往往可以使论辩对手不知不觉中落入我方设置的陷阱中而不能自拔,这种技巧我们称之为否定问式。
比如,下一例中的苏椰正是利用否定问式使她父亲乖乖地落入她设计的圈套之中的。
一天,梵学者与他女儿苏椰发生了争论。
苏椰:“你是一个大骗子,爸爸。你根本不能预言未来!”
学者:“我肯定能!”
论 辩 胜 术。
923。
苏椰:“不,你不能。我现在就可证明它。”
苏椰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折起来,压在水晶球下。
她说:“我写了一件事,它在下午三点钟前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请你预言它究竟会不会发生,在这张白卡片上写下”是“或”不“字。要是你写错了,你答应今天就买辆赛车给我,不要拖到以后好吗?”
“好,一言为定。”学者说着在卡片上写了一个“是”字。
三点钟时,苏椰把水晶球下面的纸拿出来,高声读道:“‘在下午三点以前,你将写一个不字在卡片上’,可你写的是‘是’字,你预言错了!因为‘在下午三点以前,你将写一个”不“字在卡片上’这一件事并未发生。”
“如果我写一个不字就好了。”学者说。
“如果你写一个‘不’字,同样你也是错了,因为写‘不’字就表示预言卡片上的事不会发生,但它恰恰发生了!
不管怎样你都是错的!爸爸,我要买一辆红色的赛车,今天就买给我!“
这位学者终于落入女儿为他设置的语言陷阱之中。他女儿使用的就是否定问式技巧。她提出一个包含否定词的是非问句:“你下午三点钟之前会在卡片上写一个‘不’字吗?”
要求对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不管肯定或否定都难以逃脱窘境。

03。论 辩 胜 术
懈敌圈套
所谓懈敌圈套术,就是故意麻痹论敌,使对方丧失警惕性,然后对论敌实施突然袭击,进而达到将论敌制服目的的方法。
下面一则案例就是这样。
清朝时,某人控告有人偷了他的鸡。县令传来他的邻居审讯,没有一个人承认,他们都围着案桌跪在地上。县令假装不予理睬,另外审理别的案子。过了很久,又装着疲倦的样子,说道:“你们暂且先回去。”
众人都站起来,县令突然勃然大怒,拍案喝道:“偷鸡贼也胆敢走啊!”
那偷鸡的人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双腿,屈膝跪在地下。一审讯,他只得从实招来。
当初县令审讯他们,偷鸡贼先有思想准备,就是不肯承认。
于是县令改换手法,假装审理别的案子,不理会他们,这样偷鸡贼的思想警惕性就慢慢放松了,县令猛然一喝,偷鸡贼便现出了原形。
论 辩 胜 术。
13。
在论辩中实施懈敌圈套术,首先必须是不动声色,使对方思想麻痹;然后是冷不防地发起攻击,这样对方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失言而不知不觉地落入我方的圈套之中。又如,有这么一个案例:一天,甲、乙两个争讼者见法官。甲说乙欠他许多黄金,而乙硬不承认,坚持说:“我是第一次见他,从来没有同他共过事。”
“你要他还的黄金,当时是在什么地方给他的?”法官问甲。
“在离城三里远的一棵树下。”甲回答道。
“你再去一趟,把那棵树上的叶子带两片回来,我要把它们当见证人审一下,树叶会告诉我真情的。”
法官向甲提出这么一个奇怪的建议。
甲去摘树叶了,乙留在法庭上。法官没有和他谈话而去审理别的案子。乙作为旁观者在津津有味地看法官审案。正当案子处理到高潮时,突然法官转过头来轻轻问乙道:“他现在走到那棵树没有?”
“依我看,没有,还有一段路呢。”
“既然你没跟他去过那儿,你怎么知道还有一段路呢?”
法官严肃起来。
乙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不得不承认诈骗之罪。
法官在制服诈骗犯的过程中,并不是直接追问乙是不是欠甲的黄金,也不问乙是否知道甲所说的那棵树,而是让甲

23。论 辩 胜 术
去找树叶,接着又去审理别的案件,把乙放在一边,正当乙观看审案进入高潮聚精会神心理武装完全解除时,用看来轻描淡写的一问,便使乙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说出了真话,顺利地达到了将诈骗犯制服的目的。
在很多的论辩场合都是这样,一本正经地进行争辩难以奏效,而冷不防地突然一问,却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论辩效果。
论 辩 胜 术。
3。
以小见大
古人说,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窥一斑而知全豹。这就说明,我们认识客观事物,进行论辩时,可以选取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某个点、某个方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触类旁通,进而认识到事物整体,达到揭示事物本质,取得论辩胜利的目的,这就是以小见大术。
据传东汉时有个人叫陈蕃。有一天,他父亲的好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一室,室内杂乱,龌龊不堪,当时薛勤就问:“你这小孩,怎么不打扫干净房间,迎接客人呢?”
陈蕃答道:“大丈夫活在世上,要干的是轰轰烈烈的事业,扫除天下之不平,哪里会去扫除一室之污秽呢?”
薛勤当即反问一句:“你一间屋子的污秽都不扫除,哪里还能去扫除天下之不平呢?”
薛勤从陈蕃懒于扫地这件小事,以小见大,得出他不能干大事的结论,切中要害。
一个论辩家不仅要能由点进而认识到面,而且还要能高瞻远瞩,由此时此地的眼前结果,进而预见事物未来的必然发展趋势。比如,春秋时期,管仲辅佐齐桓公完成霸业。管

43。论 辩 胜 术
仲病危时,齐桓公前往看望。齐桓公说:“你的病看来已经很严重了,你有什么话要吩咐我吗?”
管仲说:“我希望你能疏远易牙、竖刁、公子开方、堂巫四人,他们将来对您、对国家都很不利。”
桓公说:“易牙是我的厨师,有一次我信口说,什么山珍海味你都做给我尝过了,就是还没有尝过蒸婴儿的味道,结果易牙就把他刚出生不久的第一个儿子蒸给我吃了。他对我这么好,我怎么还要疏远他呢?”
管仲反驳说:“从人的感情来说,没有哪个人不爱自己的亲生骨肉的,而易牙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爱,蒸给别人吃,他对你能有什么用呢?”
桓公又说:“竖刁身为贵族,知道我喜爱宫中生活,他就自己阉割自己来侍奉我。
他如此爱我,我怎么还要疏远他呢?“
管仲反驳道:“人没有哪个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他竟然自己毁坏自己的身体,他对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怎能真的对你好呢?”
桓公又说:“公子开方是卫国人。卫国并不远,可他侍奉我15年没有回去看望他的父母双亲,他还不好吗?”
管仲又反驳说:“公子开方连他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怎能真正对你好呢?他们都是包藏着不可告人的狼子野心啊?”
桓公终于有所悔悟,答曰:“善!”
管仲以其忠臣贤相的敏锐洞察力,通过对易牙、竖刁、公子开方等人的几个生活片断的精辟分析,剥开了他们的伪装,
论 辩 胜 术。
53。
识破了他们的韬晦之计,预测了事物的必然发展趋势,作出了一番精彩的论辩。历史的发展也完全证实了管仲论断正确性。管仲死后,由于齐桓公没有听信管仲的话,这四人果然作乱,将桓公囚于一室之中,不给饮食,齐桓公乃以白布裹首而绝。
使用以小见大术必须注意,其中的“小”必须有代表性,必须与“大”有必然联系,注意不要犯以偏概全,轻率概括的错误。

63。论 辩 胜 术
以问侦破
在论辩中,为了达到了解论敌意图的目的,我们在不暴露自己真实意图的前提下,向对方提几个问题,迫使对方回答,从中了解对方的实情,这种方法就是以问侦破术。
请看这么一件事例:1987年6月,在江苏省某公共汽车上,一个青年小伙子主动地向邻座的小林姑娘热心地介绍自己:“我姓洪,是南京师大毕业的,现在阜宁师范学院任教,我父亲是××县的县委书记。”
一个既有地位又有学历的县委书记的儿子,对这位身在农村,心想县城的小林姑娘确实有不小的诱惑力。
下了汽车,“洪”邀姑娘去看电影,并向姑娘许诺:“你农村户口没关系,我可以帮你找个工作,将来户口粮食都不成问题,我父亲也会考虑的。”
林姑娘沉浸在美好的向往中,“洪”趁机向姑娘借钱,并到林家去玩。林父是位老干部,听说“洪”是教政治的,有意试试他的学问,问道:“小洪啊,你说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是不是一个意思?”
论 辩 胜 术。
73。
小伙子吱吱唔唔答不上来。
“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洪”竟一无所知。
这使林父疑窦丛生,他想:阜宁没有师范学院,再说教政治的文科大学毕业生哪能不知道一分为二?
“洪”先后向迷了心窍的小林姑娘骗钱850元,正想溜走时,林父赶来,逼得“洪”说了真话:他叫王大如,曾因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
要达到了解“洪”的目的,到南京师大调查有没有这么一个毕业生,到阜宁调查有没有师范学院,有没有这么一位教师,到××县问问县委书记有没有这么一个儿子,固然也未尝不可,但这要耗费时力,并不是最经济、最简便的方法。
林父于是向“洪”连提几个问题,通过对方对这几个问题的反应,顺利地达到了预定的目的。
要用好以问侦破术,就必须注意选择能一针见血地击中对方要害的问题。比如,50年代我国的一个老预审员在讯问一美国间谍时,有这么一段对话:预审问:你说说你的生活经历吧。
间谍:……
1948年到北京,向著名教授学习准备写博士论文。
预审员:你研究什么题目?
间谍:研究管子。
预审员:那你给我讲讲老马识途的故事吧!

83。论 辩 胜 术
间谍:(怔怔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预审员:你说是研究管子的,但连老马识途的故事都不知道。你在中国绝非单纯地研究学问吧!
预审员的一句问话,便彻底地揭穿了间谍的谎言。
论 辩 胜 术。
93。
刚柔相济
作为一个论辩家,在论辩中,有时要刚,刚气激越,热血沸腾;有时也要柔,柔情如水,和颜悦色。但是在更多的场合是要柔中有刚,刚中有柔,这就是刚柔相济术。使用刚柔相济术,往往能取得更佳的论辩效果。比如:明孝宗时,孔镛被任命为田州知府。到任才三天,州内的军队全部被调动出发到他处,而峒族人突然进犯州城。众人提议关起城门来守城,孔镛说:“这是个孤立的城池,内部又空虚,守城能支持几天呢?只有因势利导,用朝廷的恩威去晓喻他们,或许他们会解围而去。”于是孔镛独自一人,来到峒族人居住的地方。孔镛坐在屋子中央,峒族首领问孔镛是谁,孔镛说:“我是孔太守。”孔镛又对大家说:“我本知你们是良民,但由于饥寒所迫,才聚集在这里苟且求个免于一死。前任官员不体谅你们,动不动就用军队来镇压,想把你们剿尽杀绝。我现在奉朝廷的命令来做你们的父母官,我把你们看成是晚辈,怎么忍心杀害你们呢?你们如果真能听从我的话,我将宽恕你们的罪过。你们可以送我回州府,我把粮食、布匹发给你们,你们以后就不要再出来

043。论 辩 胜 术
抢掠了。而如果不听从我的话,你们可以杀掉我,但是接着就会有官兵向你们兴师问罪,一切后果就由你们承担了。“
在场的峒族人都被孔太守的胆量惊呆了,说:“要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体恤我们,在您任太守期间,我们绝不会再骚扰进犯州城。”孔镛说:“我一语已定,你们何必多疑?”众人再次拜谢。
孔镛住了一晚,第二天孔镛回到州城,送给峒族人许多粮食布匹,峒族人道谢而归。后来峒族人就不再做扰民的事了。
孔镛和峒族人交涉,他的语言中有柔,表现了父母官对百姓的关怀;又有刚,表达了若与州府对抗,官兵兴师问罪可能导致的不堪设想的后果。
正是这样柔中有刚,刚柔相济,消除了对方的对抗情绪,缓和了当时的尖锐矛盾,使得大家后来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这充分显示了孔太守论辩语言的强大威力。
使用刚柔相济术时,必须注意不要走入两个极端,既不要过分温和,使对方觉得你软弱可欺;又不要咄咄逼人,使对方觉得你是在乘势要挟。
论 辩 胜 术。
143。
智勇兼备
论坛即战场,参与论辩的双方,宛如两军对垒;论辩形势,如风云变幻。当我们面对强劲论敌时,必须具有临危不惧、敢于压倒一切论敌的浩然正气,同时又必须具有敏捷的思维能力、健全的心理调节能力和灵巧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论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战国时期,楚平王的太子建,聘下秦哀公之长妹孟赢为妻。楚平王听说孟赢乃绝代佳人,遂生染指之意,将孟赢纳入自己宫中。从孟赢的随嫁媵女中选一美女扮成孟赢,送东宫以配太子建。事情虽然做得机密,但总担心一旦败露,不堪收拾,于是便将太子建派出京城,镇守城父,命奋扬保太子,并在临行时嘱奋扬:“事太子如事寡人。”
平王得到孟赢后,第二年生有一子,便欲立其为太子以接王位。但因太子建在,岂可随便废除?
于是日夜思谋对策,便以太子建“兴兵谋反”为罪名,欲将太子建置于死地,密令奋扬“杀太子受上赏,纵太子当死。”可是奋扬一得密令后便告知太子,并要太子速逃。太子逃后,奋扬自缚,来见平王,奏曰:“太子逃矣,臣来请罪!”平王听后大怒:“话出我

243。论 辩 胜 术
口,入于尔耳,谁告建知?“奋扬并不回避,直奏曰:”臣实告之。“
一句话把平王气得暴跳如雷,恨不得立即挥刀杀死奋扬,厉声喝道:“尔既自纵太子,又敢来见寡人,不畏罪乎?”
奋扬所处险境,如虎口之兔,决无生还之望,但奋扬毕竟是一代辩才,有勇有谋有舌,岂肯引颈就戳?于是自辩道:“臣去城父时,大王命‘事太子如事寡人’!是臣奉先前之命,救太子如救大王,无罪何怕?如大王责备不遵后来之命,罪我而杀我,我为救太子而挨杀,死而光荣,光荣之死,又有何怕?何况太子没有反状,我没有屈杀无罪之人,即使我被无罪杀死,死不愧心,又何怕?太子无罪逃生,胜我之生,我死甘心,又何怕?”一席话终于使平王感动,“奋扬虽违命,然则忠言可嘉”
,遂舍之不杀,仍为城父司马。
奋扬有勇,他敢于违抗王命,这是贪生怕死者做不到的;他放跑太子之后又敢去面奏平王,这更是胆小鬼所不能想象的。但仅有此还不行,他有智,面对暴跳如雷的平王,自己身处绝境,却面不改色,据理申辩,紧承平王问话“不畏罪乎”
,连珠炮般说出四个不怕来,这与他非凡的思维能力、心理调节能力与应变能力是分不开的。由于他的雄辩,终于获得了平王的宽恕,使平王恢复了良知,认识到自己禽兽作为的卑鄙,从愧悔之中认识到奋扬的忠言可嘉而赦之不杀。
一个论辩家只有具备大智大勇,才能临危不惊,镇定自若,慷慨陈词,置之死地而复生。
论 辩 胜 术。
343。
察颜观色
察颜观色就是从对方脸色、举动等来了解论敌的方法。
心理学表明,外界事物对人的大脑的刺激,往往会使人体内部某些相应组织的机能在一个短时间内出现异常现象;人们的个性差异,使得思想感情的流露,又多包含在一些与众不同的习惯动作、神态之中。例如对方抱着胳膊,表示在思考问题;抱头表明一筹莫展;低头走路,步履沉重,说明他心灰气馁;昂首挺胸,高声交谈,是自信的流露;女性一言不发,搓揉手帕,说明她心里有话,却不知从何说起;轻咬朱唇,则是思索的含意;若对方用手弹桌子或拨弄笔竿,表明他觉得你发言欠全面、枯燥无味;当我方论证有了新的进展时,对方表露不安,可能触到了他的薄弱环节;若显出怡然自得的神情,须警惕他有反攻力量。
确实,从对方的脸色、举动等方面,我们可以捕捉到不少的信息,甚至可以为我们提供克敌制胜的武器。
请看一个凭借察颜观色昭雪冤案的故事。
清朝时,清苑县有兄弟二人分家而居。弟弟财产挥霍一空,生活困苦;哥哥经常周济弟弟。哥哥年已五十,只有一

43。论 辩 胜 术
子,娶某女为妻。
一次,弟弟的妻子到哥哥家借贷,哥哥的儿媳妇在做饭,此时哥哥的儿子正好外出回来,吃了一碗饭,当即七窍流血而死。他妻子大惊失色,弟弟的妻子则大呼小叫:“侄媳妇谋杀亲夫啦!
赶快报官吧!“官府将其儿媳妇抓到公堂,严刑审问,她受刑不过,便供为”因奸谋杀“
,并乱指某甲为“奸夫”。
后来某明府奉命复查此案。他先阅案卷,又讯问了有关人员得知儿媳平日孝敬公婆、夫妻和睦,也从未发现她与某甲有往来。最后讯问了死者的叔叔、婶婶,了解了当时的情况后,明府对左右说:“明天再问一次就会案情大白。”
第二天,明府升堂,传来所有有关人员,说道:“昨天夜里,死者托梦告诉我说,毒死他的人右手掌会变青。”
明府边说边看了众人一眼。又说:“死者还讲,毒杀他的人白眼珠会变黄。”
说完又详细打量众人。明府忽然拍着桌子指着弟弟的妻子说:“杀人者就是你!”
那女人大为惊慌:“小淫妇毒杀了自己的男人,怎么凶手倒成了我呢?”
“你自己已经供认,还想抵赖吗?”
“我供认什么了?”
“我说杀人者右手掌颜色会变青,别人都泰然自若,只有你急忙看自己的手,这是你自己招供了;我说杀人者白眼珠
论 辩 胜 术。
543。
会变黄,别人都泰然自若,只有你丈夫急忙看你的眼睛,这是他替你招供了。你还抵赖什么!“
说完,便准备动刑,弟弟的妻子迫不得已只好供出实情:原来弟弟夫妇早就存心侵吞哥哥的财产,每次去哥哥家都身带砒霜。那天偷偷将砒霜放入饭中,本想毒死哥哥全家,没想到死者先吃了一碗,首当其祸。
一大冤案,仅过了两堂,寥寥数语便全部昭雪。明府使用的正是察颜观色术。

643。论 辩 胜 术
因人施辩
因人施辩术就是在陈述理由说服对方的时候,要因人而异,首先要把握对方的个性,从他的兴趣爱好、文化水平、心情处境等入手,针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论辩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比如:在美国内战之后,内战中的一位战士约翰。爱伦与内战中的英雄陶克将军竞选国会议员,功勋显赫并曾任三届国会议员的陶克将军在竞选演说时说:“诸位同胞,记得就在17年前的昨天晚上,我曾带兵在茶座山与敌人激战,经过激烈的战斗后,我在山上的丛林里睡了一个晚上。如果大家没有忘记那次艰苦卓绝的战斗,请在选举中也不要忘记那吃尽苦头、风餐露宿而屡建战功的人。”
此话一落,果然唤起选民们对他的崇敬和信任,场上响起了一阵掌声和欢呼声。
对此,约翰。爱伦并没有怯阵,他坦然地接过话来说道:“同胞们,陶克将军说得不错,他确实在那次战争中立了奇功。我当时是他手下的一名无名小卒,替他出生入死,冲
论 辩 胜 术。
743。
锋陷阵,这还不算,当他在丛林中安睡时,我还携带着武器,站在荒原上,饱尝了寒风冷露的味儿,来保护他。各位如果是睡觉时需人守卫的将军,请选举陶克将军;如果是哨兵,需为酣睡的将军守卫的,请选举爱伦。“
话音一落,场上响起更加热烈的掌声。
事实很清楚,在美国南北战争中充任将军的,毕竟是极少数人,而浴血奋战的士兵毕竟占了绝大多数。由于爱伦能针对大多数选民的心情处境,选择最能为广大选民理解和支持的辩词,使自己和广大选民息息相关,心心相印,因而获得了绝大多数选民的支持,在竞选中获胜当选。
论辩赛也是这样,论辩赛总是在特定的环境地点中进行,在场观众的情感倾向对论辩胜负有一定的影响,我们的论辩要获得广大观众的同情与支持,就不能不注意他们的风俗习惯、心理特点。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曾给东南亚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东南亚人民对日本在感情上有障碍。根据东南亚人民的这一情感特点,因而在新加坡举办的193年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辩中,反方复旦队三辩有这么一段辩词:“日本可算是富甲天下了吧?但是政坛丑闻却不绝于耳。
竹下登被贿赂蹬下了台,宇野宗佑被美色诱下了水,而金丸信呢?终究未能取信于民。“
(掌声、笑声)
面对曾经深受日本之害的东南亚人民,揭露日本政坛的丑闻,无疑地能取得极好的论辩效果。

843。论 辩 胜 术
论辩赛中评委的意见更是直接影响到论辩队的输赢,因而一个论辩队组织辩词时,更不能不考虑评委的心理特点。
在参赛前,应尽可能多地学习了解有关专家的主要学术著作和文章,掌握他们的论点和最新研究成果。在比赛中绝对不能攻击他们的论述,相反应该巧妙地恰当地引用有关评委的观点和对某些问题的提法,这是很能增加评委对本方论辩的认同感的。比如,著名的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是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的评委之一,因而复旦队二辩在决赛中论证本方“人性本恶”的观点时,有这么一段辩词:“对方辩友,难道你还要对着《天龙八部》中的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凶神恶煞和穷凶极恶这四大恶人谈什么人性本善吗?”
(掌声、笑声)
金庸就坐在下面的评委席上,大家又十分喜欢他的武侠小说,这就必然引起场上热烈的反响。
俗话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我们要想论辩取胜,就必须善于运用因人施辩术。
论 辩 胜 术。
943。
攻心服敌
俗话说,树怕剥皮,人怕伤心。攻心服敌术就是通过从精神上给论敌以威慑、瓦解和征服,达到辩而胜之的目的。
请看德谟克利特的一次法庭辩论。
德谟克利特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他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经验的自然科学家和希腊人中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①据说,他因为不信神而被传讯。在法庭上,哲学家讲哲学、讲科学,昏聩的光头老法官听也不听——他只相信神。哲学家看了光头老法官一眼,忽然灵机一动,对法官说:“法官先生,你最尊敬神,这是很好的。看来你一定听说了,先前我的一个邻居说我得了神经病,就给天上掉下来的乌龟打破了头。”
这件事早已在城里传开了,法官也听说过了。法官说:“那是最高神宙斯派他的传信鸟对你邻居的惩罚。由此看来,你更应该相信神。”
哲学家说:“那么好吧!
我的邻居只不过说我得了神经病,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46页。

053。论 辩 胜 术
最高神宙斯就派老鹰对他作了严厉的惩罚。可见神喜欢谁是十分清楚的。现在请你判我多重的刑都可以,反正最高神宙斯是会给我作主的。我已经看到他派出的老鹰正向这里飞来了。“
迷信的法官一听,吓得用手摸摸自己的光头,赶紧改口说:“我知道你是最高神宙斯所喜爱的人。
你使我们的城邦能得到神的保佑,你是我们城邦的光荣。我现在宣布你无罪……“
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终于赢得了这场官司。
德谟克利特这里使用的就是攻心服敌术。他巧妙借助于人们关于宙斯对其邻居惩罚的传说,利用法官的迷信心理,给了法官以巨大的威慑,赢得了这场法庭论辩的胜利。
要想用好攻心服敌术,就必须特别注意选择最能给对方心理上以重创的事例发起攻势,这样才能取得最为强烈的攻心效果。比如1918年英国针对德国发起的“人油肥皂”的宣传就是这样。
在1918年春季,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僵持不下的局面已延续了四年。
无名的郁闷、极度的疲惫和绝望弥漫于德国。
针对这种状况,英国人说:德国人竟然已用人的尸体榨油,用人油制造肥皂……
“人油肥皂”
的宣传充分暴露了德国极度的贫困、残暴的天性;德国人中有许多化工专家,这又使人们不得不相信;由于德国方面不可能公开展览自己的全部工厂,因而没有丝毫
论 辩 胜 术。
153。
的办法对此加以有效的否定。
“人油肥皂”
的宣传令德国方面极度恐慌,更加加快了德国士气的彻底崩溃。
攻心服敌术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具体的攻心服敌的方法还有很多,比如,勾起论敌对难忘往事的回忆,挑逗论敌对骨肉亲人的怀念,撩拨论敌对田园故土的思绪……所有这些,都可以达到摧毁对方心理防线的目的。

253。论 辩 胜 术
以气夺人
在论辩中,当遭到对方无法忍受的刺激,对方的言行确实令人愤慨时,我们的心中不禁涌现出猛烈的愤激之情,这时不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猛攻,威慑论敌,乘势取胜,这就是以气夺人术。
1966年初秋的一天,陈毅同志正在北京第一外国语学院主席台上演讲。
几个造反派头头提着高帽子要揪斗陈老总。
陈毅,这位一分钟前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以特有的幽默、坦率的言辞和颜悦色地开导着年轻人的长者,此刻突然怒目圆睁,威风凛凛,拍案而起,挺立台心厉声喝道:“看你们谁给我戴!看你们哪个敢给我戴!”
陈老总在危急时刻,接连两声呵斥,訇然有力,字字千钧,吓得几个造反派头头呆若木鸡,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陈老总这里使用的就是以气夺人术。
要实施以气夺人术,首先就必须具有大无畏的胆略,有蔑视一切敌人的气概,如果一见强敌便心惊胆战,腋下出汗,就只能是灰溜溜地败下阵来。比如,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刁钻刻薄,骄横跋扈,凡要吐痰,得让秘书手捧痰盂递上。有
论 辩 胜 术。
353。
一次,何香凝来访,谈话间陈璧君又要吐痰,漫不经心地对何香凝说:“捧痰盂来,我要吐痰!”
何香凝先是一怔,继而大怒,拍案而起:“你是什么东西!竟要我为你捧痰盂?——现在我想吐痰,你给我捧痰盂来!快些!无论从哪方面说,我都有资格要你这样做!”
在何香凝的凌厉逼人的攻势面前,陈壁君只好彻底认输。
在论辩中要以气夺人,最根本的是要手中有真理,理直才能气壮;如果手中无真理而气壮如牛,那也不过是色厉内荏的纸老虎,不堪一击。比如某水泥厂厂长老任,把违反厂纪的工人郭兴来开除了。
郭兴来不服,拿着寒光闪闪的利斧,杀气腾腾地来找厂长算帐。他质问:“凭什么开除我?”
“凭你七个月不上班!”
“你开除了我,我的斧子可不是吃素的!”郭兴来恶狠狠地说,边说还边举起斧子晃了晃。
老任毫无惧色,面带威严,斩钉截铁地说:“你要干什么?
告诉你,你的斧头我见过,你想用它吓倒我那你就错了。要是怕,我就不当这个厂长!“
郭兴来被镇住了,“当”的一声,斧子砸在桌子上,转身灰溜溜地离去。
这个工人因为手中无真理,看上去气势汹汹,实质上不

453。论 辩 胜 术
堪一击;老任因为真理在握,一身正气,于是理直气壮,制服了寻衅闹事之徒。
论 辩 胜 术。
53。
动之以情
人是有情感的。
人类的情感就是对客观事物的好恶倾向。
一个人的情感产生后,明显地表现于外部的表情之中,它又作为一种刺激影响别人,被别人体验着,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别人,这就是情感的感染性。感染可以引起人们相应的情感体验,影响人的行为以及观点的变化。因而一个论辩家要想让对方接受和信服自己的观点,不但要掌握真理,而且要善于将真理寓于情感之中,以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
美国律师林肯为烈士遗孀的一次辩护就是动之以情术的典范。
有一天,一位老态龙钟的妇人来找林肯律师,哭诉自己被欺侮的事。
这位老妇人是独立战争时期一位烈士的遗孀,就靠抚恤金维持风烛残年。前不久,出纳员竟要她交付一笔手续费才准领钱,而这笔手续费却等于抚恤金的一半,这分明是勒索!素有修养的林肯听后怒不可遏,决意要为铲除人间邪恶奔走呼号,还民众以公道。他安慰了老妇人,决心一定要为她打赢这场官司。
为了增长自己的爱憎之情,林肯在出庭前,读了华盛顿

653。论 辩 胜 术
传记和革命战争史,大大加深了对革命战争和烈士们的强烈怀念。
法庭开庭了,因为那个狡猾的出纳员是口头进行勒索的,这样原告证据不足,被告矢口否认,情况显然不妙。轮到林肯发言了,上百双眼睛紧盯着他,看他有没有办法扭转形势。
林肯用婉转的嗓音,首先把听众引入到对美国独立战争的回忆。他两眼闪着泪花,用真挚的感情述说革命前美国人民所受的苦难,述说爱国志士是怎样揭竿而起,又怎样忍饥挨饿地在冰天雪地里战斗,为浇灌“自由之树”而洒尽最后一滴鲜血。
突然间,他的情绪激动了,言辞有如夹枪带剑,锋芒直指那个企图勒索烈士遗孀的出纳员,最后,他以巧妙的设问,作出令人听之怦然心动的结论:“现在事实已成了陈迹,176年的英雄早已长眠地下,可是他们那衰老而可怜的遗孀,还在我们面前,要求代她申诉。
不消说,这位老人以前也是位美丽的少女,曾经有过幸福愉快的家庭生活,不过她已经牺牲了一切,变得贫穷无依,不得不向享受着革命先烈争取来的自由的我们请求援助和保护,试问,我们能熟视无睹吗?“
发言至此结束,听众的心腑早被感动了,有的捶胸顿足,扑过去要撕扯被告,有的眼圈泛红,为老妇洒下同情之泪,有的还当场解囊捐款。在听众的一致要求下,法庭通过了烈士遗孀不受勒索的判决。
律师林肯在这场辩论中,面对这场没有凭据的官司,他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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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唤起人们对烈士的敬仰和对烈士遗孀的同情,深深地打动了人们的心,终于取得了论辩的胜利。
使用动之以情术必须注意:自己要有对真理执着追求的精神,对论辩问题有切肤之感,也就是说自己的主张首先要感动自己,然后才能感动别人。如果有些主张自己也不十分相信或不受其感动,却想要感动别人是办不到的。另外,如果企图通过激起听众对自己的同情和对他人的厌恶,诱使听众仇恨对方,同情自己,支持自己的错误的主张,这就势必会导致诡辩。

853。论 辩 胜 术
晓以利害
在论辩中,针对对方的心理特点,喻之以利,晓之以害,让对方在权衡利害得失关系之后,放弃他的错误主张,使之与我们的观点趋向同一,这就是晓以利害术。
心理学认为,人有各种需求,生理的需求,安全和寻求保障的需求,爱与归属的需求,获得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认识和理解的需求,美的需求等等,这些需求是人的行为的内驱力,而趋利避害是人的需求的心理表现,也是晓以利害术的理论基础。
晓以利害术的一种情形是喻之以利,通过分析某事件的利益好处,从而达到激发或中止对方某种行为的目的。
比如:公元910年秋,梁太祖朱晃派大将王景仁统领七万军众向赵地进攻,赵王王熔派人向晋王李存勖求援。李存勖亲自领兵至野河北岸,隔河同梁军对阵。晋军见野河南岸梁军兵多将广,武器精良,盔甲光耀照人,旌旗遮天蔽日,一派威风凛凛、傲然不可侵犯的气势,不由得望而生畏。晋将周德威见士兵们窃窃私语,一个个忧郁不安的神色,早已知道了原委。就召集部属,鼓励大家说: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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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虽多,可全是些挑担贩卖的流浪汉,别看他们穿得整齐,却没有打仗的本领,不过是些绣花枕头罢了。我军兵力虽少,可是诸位一向英勇善战,足能以一当十。听说梁朝将士的盔甲,一件就价值纹银数十两,捉得一个就能发财致富,数万盔甲披在这些人身上,实在是一大批可观的宝贝啊,你们可不要失去发财致富的机会哩!”
经过鼓动利诱,晋军士兵怯战的情绪一下子被求战的呼声所代替。周德威选得精骑千人,针对梁军的弱点,突然发起攻击,俘虏敌军百余人,奖励了有功的将士,全军士气大振。
晓以利害术的另一种情形是晓之以害,向对方揭示某种行为的严重后果,从心理上威慑对方,使对方放弃其错误主张。
黄兴的一次脱险就是如此。
有一次,黄兴在长沙发动群众,约定某晚起义。不幸的是机密被泄露了。湖南巡抚下令关闭城门进行搜捕,隐匿者同罪。
黄兴无处藏身,处境非常危险。
在万分焦急的时刻,忽见一商店有许多花轿仪仗,供结婚迎亲者租用。黄兴便面见店主,直接承认自己是黄兴,想唤起他对革命的支持,无奈店主怕惹事生非,怎么说都不肯。黄兴没法,只好使出一个绝招。黄兴大喝一声:“今天巡抚下令关闭城门搜捕我,势必抓到我,我如果被捕,一定说你是我的同党!
你想免祸的话,就用花轿抬着我,

063。论 辩 胜 术
配上仪仗和鼓手送我出城,只要我脱了险,加倍付给你工钱。“
话说完,店主只好照办。
黄兴晓之以害,虚构出对方是自己同党的事实,这是令对方有口难辩的事,结果黄兴凭借自己高超的智慧和杰出的口才,化险为夷,安然脱险。
论 辩 胜 术。
163。
将心比心
生活中论辩的最佳结局是双方达成共同认识,而启发对方进行心理位置互换,让对方设身处地地体验别人心理,主动调整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这种方法就是将心比心术。
早在春秋时,我国有个叫孙元觉的小孩利用将心比心术智救年老的祖父,这件事人们也许知道;同样,在尼泊尔的一个村子里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一幕。
从前,在尼泊尔的一个小村子里,住着一家四口人:丈夫、妻子、他们的儿子,还有小孩的爷爷。他们很贫困。老爷爷干了很多很多年的活儿,现在已经老得干不动了,全靠儿子和儿媳妇养活他。他的儿子、儿媳妇觉得他是个沉重的负担,决定把老爷爷扔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他们从市场上买回一个大竹筐。
天黑后,男人把老爷爷抱起来放进竹筐里。
老爷爷惊讶地说:“你们要用筐子把我弄到哪儿去?”
“父亲,您知道,我们不能再照顾您了。我们决定把您送到一个神圣的地方。那儿所有的人都会对您很好的。您在那儿生活会比在这儿更有趣。”

263。论 辩 胜 术
老爷爷马上看出了他们的用心,气愤地训斥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牲!
想想你小时候那些年,我是怎么照顾你的,你就这么报答我!“
男人恼羞成怒,猛地背起大竹筐,匆匆走出了屋门。孩子一直在偷偷地看着。在父亲就要消失在夜幕里时,他向父亲喊道:“爸爸,把爷爷送走后,千万记着把筐子带回来。”
男人转过身,迷惑不解地问:“为什么?”
“等您老了,我想把您送走的时候,还用得着这个大筐子呢!”孩子说。
听了孩子的话,男人的腿颤抖起来。
他没法再往前迈步。
回转身,又把老爷爷送回了家。
这个小孩救他爷爷使用的就是将心比心术。让他爸爸设想自己年老被遗弃的感受,从而让爸爸体验爷爷年老被遗弃的心情,将心比心,结果使得爸爸放弃了错误主张。
使用将心比心术,通常是假设出某种事物情况,让对方从中体验别人的心理,启发对方提高认识。
再请看1988年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记者诽谤案的一则法庭论辩:被告代理人:把李宝善、周威称作“金刚”
、“头目”
,不是石莘元、顾尔石的发明,他们不过是引用了匿名信上的话,引用不是捏造事实,不存在故意,不构成诽谤罪。
(大意)
原告人:“×律师,如果有人写匿名信,说你是讼棍,又
论 辩 胜 术。
363。
有人把它用来写文章,公诸社会,说你是讼棍,你认为怎样?
是不是诽谤?“
被告代理人:“你的口才很好,比我这律师还会说话……”
在这则论辩中,原告人就是通过假设出对方被人诬蔑为“讼棍”
,又有人把这种诬蔑公诸于社会,让对方从这种切身体验中,设身处地地领会到他人遭受到诽谤时的心情,因而取得了极好的论辩效果。
将心比心术主要是通过唤起对方的良心与道德意识,让对方赞同我们的观点,修正他的错误。如果对方是稍有良心与道德的人,运用将心比心术往往可以达到预定的论辩目的。

463。论 辩 胜 术
激  将
激将术就是指故意通过语言或行动挫伤对方的自尊心,引起对方的愤怒、怨恨,进而诱导其按我们的意愿或既定的企图行事,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当年,陈圆圆在生死关头,巧用激将,结果救了自己的命,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
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被捕。闯王李自成目光一扫陈圆圆的芳容,心头不由一跳:果然是天生尤物,难怪吴三桂要为她拼命,刘宗敏也被她迷住了,这种祸水决不能留!李自成对卫兵一示意说:“拉出去,勒死!”
陈圆圆不待卫士动手,自己站了起来,面对李自成,看了他一眼,微微冷笑一声,转身欲走。
李自成大喝一声:“回来!你冷笑什么?”
陈圆圆复又跪下,说:“小女子早闻大王威名,以为是位纵横天下、叱咤风云的大英雄,想不到……”
“想不到什么?”
“想不到大王却畏惧一个弱女子!”
“孤怎么会畏你?”
论 辩 胜 术。
563。
“大王,小女子也出自良家,堕入烟花,饱尝风尘之苦,实属身不由己。初被皇亲田畹霸占,后被吴总兵夺去,大王手下刘将爷又围府将小女子抢来,皆非小女子本意。请问大王,小女子自身又有何罪过?大王仗剑起义,不是要解民于倒悬,救天下之无辜吗?
小女子乃无辜之人,大王却要赐死,不是畏惧小女子又作何解释?“
李自成被陈圆圆的这一席话问住了,许久不能回答。他抬抬手:“你且起来说话。”
陈圆圆接着又陈述了杀她与不杀她之间的利害得失:杀她,大王毫无益处,却必定会激起吴三桂更大的复仇心,日夜兼程,追袭不休;不杀她,她感念不杀之德,则可以保证让吴三桂滞留京师,不再追袭。最后,李自成被陈圆圆说服了。
陈圆圆面临死亡,没有向李自成叩头求饶,而是利用李自成的高傲心理,先以冷笑激之,继以“畏惧一个弱女子”
激之,在取得说话的机会后,便设身处地,晓以利弊,动以情信,最后使得掌握有自己生杀大权的李自成收回成命,自己得以脱险。
激将术取胜的关键是利用和调动人们潜藏在心灵深处的自尊自爱等感情因素。
因此我们使用激将术就必须看对象,它适合那些本来自尊心和进取心都较强而只不过是暂时受到压抑的人,而对于那些愔于世故,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人,激将术是无济于事的。

63。论 辩 胜 术
另外,使用激将术要注意掌握好分寸,不能过急,亦不能过缓。过急,欲速则不达,反而激怒对方,其效果适得其反;过缓,对方没能意识到,就无法激起对方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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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身说法
现身说法术就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验晓喻对方,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此术由于所叙述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因而比引用其它事物具有更强大的雄辩力量。
现身说法,有时可以直接用自己的身体作证。自己的身体证据确凿,不容置疑。比如:有一次,著名作家刘绍棠在某地演讲,有人发问:“共产党这么英明伟大,为什么就不能容纳一点点自由化的东西呢?”
听罢此言,刘绍棠“呼”地站起来,大声问道:“你们看我身体怎么样?”
大家见他身材魁梧,红光满面,都说:“棒!”
这时他说:“尽管我刘绍棠如此壮实,但是,要让我吃一只死苍蝇,我决不!”
这绝妙的答辩,顿时博得热烈的掌声。
刘绍棠以自己的身体作比,现身说法,说明了共产党与自由化的东西格格不入的道理,对对方论点的反驳既幽默风趣又生动有力。
现身说法,有时也可以用自己的某种切身体验来作证。


863。论 辩 胜 术
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辩中,在紧张激烈的自由辩论之后,反方复旦队四辩在总结陈词中说道:“谢谢主席,谢谢各位。经过刚才一番的唇枪舌剑,我的肚子的确有些饿了,但是我仍然要把道德问题谈清楚。”
(笑声、掌声)
四辩巧借当时“不饱”的身体状态但仍坚持把道德问题说清楚,现身说法,又一次地论证了自己的“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论点,论证得妙趣横生,恰到好处。
现身说法,也可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晓喻对方。据《太平广记》载:唐朝光启大顺年间,褒中县有个盗贼掘人坟墓,盗走大量的殉葬财物。案发之后,长期不能破获。州府多次催促县衙,捕役们于是抓了一个嫌疑犯严加审讯,可审讯一年多仍不得其实,于是县衙屡次动用严酷的刑罚,把那个人打得死去活来。
嫌疑犯承受不住,只好供认盗墓罪行,并且还由他的家属交出了一批赃物。
上下官吏都认为证据确凿,决无讹误,准备开刀问斩。
行刑之日围观群众甚多,验明罪犯正身之后,便要将罪犯处死。这时,忽有一人从旁观人群中挺身而出,挽起衣袖,大声疾呼:“王法昭彰,难道允许枉杀无辜吗?
真正的罪犯本来是我。
我深居众人之内,你们拿获不到,这个人有甚罪恶?偏要处他死刑?你们刀下留人,赶快把他放掉!“
论 辩 胜 术。
963。
这个人同时又拿出盗墓所得赃物,经过检验,与所失物品相同。出了这样一件奇事,在官府中引起极大的震动。案件上报朝廷后,皇帝下达命令,对原办官吏严加惩罚,释放了被冤枉的嫌疑犯,并把在刑场自首的那人录用在衙中任职。
这个人现身说法,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直接反驳了官府加在这一无辜百姓头上的罪行,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百姓的清白,真是一言重于九鼎啊!

073。论 辩 胜 术
荣辱牵连
在论辩中,从正面反驳论敌一时难以奏效,我们可以抓住事物之间的连带关系,提出一个关联性的命题,把双方牵连在一起,造成一种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态势,进而达到预期的论辩目的,这就是荣辱牵连术。
荣辱牵连术的一种情况是一荣俱荣。
据《吕氏春秋》载:战国时期,魏国吞并了中山国,魏文侯把占领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儿子。一天,他问手下的大臣:“我是怎样的君王?”群臣回答:“是位仁君。”唯有任座不以为然,他说:“分封土地给儿子而不给弟弟,算什么仁君!”
魏文侯听了,十分不满,任座亦拂袖而去。魏文侯又问翟璜,翟璜答道:“我认为您是位仁君。”魏文侯又问:“你为什么这样认为呢?”翟璜说:“我听人说:‘君王仁义,下臣耿直。
‘刚才任座说话那么直率,就足见您是一位仁君!“
魏文侯听了,羞喜交加,赶紧派翟璜去把任座请了回来。
任座冒犯了君主的尊严,当时的处境是非常危险的。在这关键时刻,翟璜借用“君王仁义,下臣耿直”这个关联性
论 辩 胜 术。
173。
命题,把魏文侯的仁义与任座的直谏连在一起,君王仁义使得下臣直谏,下臣直谏是因为君王仁义,造成了一种一荣俱荣的态势,魏文侯要得到“仁君”的称誉,就得承认任座的直谏无罪,于是魏文侯便又把任座请了回来。
同样,长孙皇后劝谏唐太宗也是如此。
《贞观政要》中谈到:贞观六年(公元632年)三月的一天,唐太宗与著名的谏臣魏征为政事在朝廷上发生争执。退朝后,太宗余怒未消,大骂道:“应该杀了这个乡巴佬。”长孙皇后了解情况后,心想:太宗话里暗含杀机,也许由此酿成一场灾祸。于是长孙皇后对太宗说:“小女子听说君主贤明,臣子就刚直,现在魏征很刚直,是因为您很贤明的缘故啊。我应当向您祝贺呢!”
长孙皇后的论辩很巧妙,她使用的也是一荣俱荣术。她将魏征的刚直与太宗的贤明联在一起,一荣俱荣,太宗听后由怒转喜。此后,太宗对长孙皇后更加倚重,对魏征也更加信任了。
荣辱牵连术有时也表现为一辱俱辱。
我们且来看赫胥黎与宗教头目的一次辩论。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论后,赫胥黎竭力支持和宣传进化论,与宗教势力进行了激烈的论战。教会诅咒他为“达尔文的斗犬”。在伦敦的一次辩论会上,宗教头目看到赫胥黎走入会场,便骂道:“当心,这条狗又来了!”
赫胥黎轻蔑地答道:

273。论 辩 胜 术
“是啊,盗贼最害怕嗅觉灵敏的猎犬。”
当对方咒骂赫胥黎是狗,进行人身攻击时,赫胥黎运用“盗贼怕猎犬”
这一人所共知的命题,将自己与对方联系起来,暗示宗教头目与他的现实关系,给了对方以有力的鞭笞!
荣辱牵连术中的关联性命题是联结论辩双方的纽带,也是此术成败的关键,要选择得恰如其分。
论 辩 胜 术。
373。
随机应变
随机应变术就是在论辩过程中,对外界情况突然发生的变化必须快速作出反应,灵活地巩固自己的防线,摆脱被动的局面。
先请看这么一则故事:一天上朝,国王阿克巴问比尔巴:“我的手掌上为什么不长毛?”
比尔巴为了嘲笑国王,故意答道:“您经常用这双手向穷人和婆罗门学者进行施舍,因为摩擦所以手掌上不长毛。”
听到这一回答是对自己的赞扬,阿克巴心中暗喜。但他马上悟出,这是对自己的嘲笑,不过他没吱声,他要寻找机会羞辱一下比尔巴。他想好了一套办法之后,就又问比尔巴说:“你的手掌上为什么不长毛?”
比尔巴说:“总是不断地接受施舍,这样摩擦也不长毛。”
国王又问:“我们宫中其他人的手掌上为什么也没有毛?”
比尔巴说:“答案很清楚,当您给我或其他人施舍时,宫中那些可怜虫羡慕得直搓手,结果这一摩擦,他们的手掌上也就没毛了。”

473。论 辩 胜 术
国王听后开怀大笑。
比尔巴对于国王精心筹划的一阵轮番攻击,能够作出快速的应变对策,自圆其说,滴水不漏,显示了非凡的随机应变的能力。
一个雄辩家的随机应变能力突出体现在论辩处于逆境时能灵巧应对、转危为安。比如,1988年亚洲大专辩论会决赛时,针对“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的辩题,反方复旦队说:“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照此说来,我们不是来不了新加坡吗?”
对此正方台湾大学队反驳说:“至于说父母在不远游,这一点不应断章取义,因为《论语》接下来还有一句‘游必有方’,就是出门要请示父母,回来告诉父母。”
台大队的这段辩词,引起观众的一阵掌声。因为一般人只记前一句而忽略了后一句,台大队全文引用并给出另外解释,这就否定了对方论据的真实性,给对方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正当此时,复旦队一位队员力挽狂澜,辩护道:“至于游必有方,游一程,请示一回,那么,‘游’到新加坡,我们这些风华少年都将变成垂暮老年,到那时,何颜以对新加坡?何言以对儒家文化?”
这位队员的发言,引起更为热烈的掌声,使辩论出现了新的局面。这位队员的反驳,出人意料,其机智灵巧,令人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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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应变能力反映了论辩中思维的灵活性。人们在思维过程中,一般总习惯于按固有的思路进行思维,这就是心理学上讲的定势,它是由先前的心理活动造成的一种心理准备状态,使人们比较固定地去认知和作出反应。当遇到一般问题时,它能够促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但当遇到发生意外事件时,则往往使人瞠目结舌,束手无策,听凭命运的安排。
因而一个雄辩家要在藏机露锋、诡谲多变的论辩天地中自由驰骋,就必须具备娴熟的随机应变能力。

673。论 辩 胜 术
出奇制胜
出奇制胜术就是要冲破习以为常的认识范围,打破因循守旧的思维习惯,给论敌以意想不到的突然袭击,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出奇制胜术的“奇”
一方面表现在出击的时机把握上,在论敌意料不到的时候施以突然袭击,使得对方晕头转向,不辨东西南北,以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比如,有则题为《三毛叫妈》的辩才小故事说到:阔太太为了寻开心,要三毛对她养着的哈巴狗喊爸,并说,喊一声,给一块大洋,喊十声,就给十块大洋。三毛明知这是对他人格的污辱,但他略加思索后,就躬下身去,一边抚摸着狗毛,一边接连叫了十声“爸”。这可把那位妖里妖气的阔太太乐坏了,她那寻开心的心理得到满足后,真的赏了十块大洋给三毛。正当她笑得陶然大醉之际,三毛当着一群赶来看热闹的人,故意提高嗓门,拉长声音向阔太太喊道:“谢谢你的大洋了——妈——!”
围着看热闹的人无不称赞三毛的机智和辩才。
三毛选准对方正在得意忘形、陶然大醉这一时机,突然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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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击,对方猝然不防,陷入窘境。
出奇制胜术还表现在论辩手法上要“奇”
,即采取对方意料之外的论辩手法,给对手以措手不及的打击。比如,有一次,有个银行家揶揄地问大仲马说:“听说你有四分之一的黑人血统,是吗?”
“我想是这样。”大仲马说。
“那令尊呢?”
“一半黑人血统。”
“令祖呢?”
“全黑。”
“请问,令尊祖呢?”
“人猿。”大仲马一本正经,淡淡地说。
“阁下可是开玩笑?这怎么可能?”
“真的,是人猿,”大仲马怡然地说,“我的家族从人猿开始,而你的家族到人猿为止。”
这位银行家根本没有预料到,他嘲笑他人的黑人血统,而自己却反而会被对方讥讽为“人猿。”

873。论 辩 胜 术
战机把握
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一个论辩家要论辩取胜,就必须善于把握住一瞬即逝的最佳置辩时机,选择最佳地点、最佳时间、最佳气氛,一鼓作气,发起猛攻,以便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
战机把握术就是捕捉最有利的置辩时机的方法。
当年哥伦布航海中的一次经历能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哥伦布在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探险活动中,1504年2月,他们一行驻留在其占领地——牙买加。
一时因船只缺少,返航无望,只好继续被围困在那儿,粮尽药缺,饥寒交迫。
原先靠当地印第安人朝贡来维持生计,然而由于哥伦布手下的叛乱使哥伦布的威信大降,印第安人也不像以前那样惧怕这位被奉为神魔的不可抗御的哥伦布了。
定期的朝贡中断了,哥伦布陷于内忧外患之中。他苦苦地寻找在印第安人心中重建自己往日神威的方法。方法终于找到了。熟悉天文的哥伦布推算出1504年2月19日晚将会在当地出现月全食,他意识到这可是降服这些天文知识缺乏而且又盲目崇拜神灵的印第安人的绝好时机。
这天晚上,哥伦布召集当地所有的印第安人等待在空旷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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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海滩,他本人高高地站在船尾塔楼上,表情肃穆地以先知的名义向印第安人预言:“你们听着,你们必须尊奉上帝,如果你们不继续供给我们白人吃用的东西,你们将面临灭顶之灾。上帝为了惩罚你们对我们白人的不恭,今晚将把月亮收回天国。如果你们仍不思悔改,更大的灾难将降临到你们这些被魔鬼迷了心窍的印第安人的头上!”
此时,月亮仍旧悬在天空,于是印第安人对哥伦布的恫吓全没当回事儿。可很快,月食开始了,随着月亮被一块一块地吞蚀,天空、大海越来越黑暗阴森。印第安人陷入恐惧的深渊,恳求上帝的宽恕。哥伦布见大功告成,便欣然应允,装模作样地向天空祷告一番,随着月全食的结束,自然,天空又是一轮朗月高悬。牙买加的印第安人不得不又恢复了对哥伦布的“朝贡”。
哥伦布论辩取胜的妙处就在于,找到了一个足以给印第安人以巨大威慑力量的月全食的最佳置辩时机。
战机是出现在一定时间、空间内的有利于己而不利于敌的趋势、空隙,是战胜论敌、转变局势的关键。战机的时效性是很强的。在论辩过程中,如果我方处于优势地位,就必须抓紧时机,趁论敌未加防范之际,迅速集中论证力量,给论敌以突然袭击,达到将其制服的目的,这就是先发制人;相反,当遇到敌强我弱、敌优我劣的论战形势时,如果仓促应战,就难以取胜,这时不妨静观其事态变化,避其锐气,细心寻找对方的破绽,自己充分酝酿辩词,乘机积蓄力量,然

083。论 辩 胜 术
后选准时机,一举战而胜之,这就是后发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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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守为攻
当我方遭到对方的攻击时,制服论敌的最好办法是反过来指责对方,这样被控告的人反过来指责控告的人,而被控告的人由原来的被动地位变为主动地位,控告的人反而由原来的主动地位变为被动地位。
这样便可争取论战的制高点,一举置论敌于死地,这就是反守为攻术。
《林海雪原》中杨子荣与栾平在威虎厅中的一场论战就是采用了反守为攻术。
杨子荣以匪徒胡彪的身份给座山雕献上《先遣图》,获得众匪徒的信任,正筹备在座山雕六十大寿的百鸡宴上,里应外合,一举消灭众匪。谁料就在这时,曾被解放军抓获审讯过的匪徒栾平逃脱后来到了威虎山上。
突然,栾匪像条疯狗一样,手指杨子荣,吼道:“他……
他……他不是胡彪,他是共军!“
“啊”!座山雕和七个金刚一齐惊愕地瞅着杨子荣,眼光是那样凶狠,威虎厅里的空气紧张得就像要爆炸一样。
这时杨子荣扑哧一笑,从容地吐了一口痰,把嘴一抹说:“只有疯狗才咬自家人,我知道你的无价宝《先遣图》被我拿

283。论 辩 胜 术
来,你一定恨我,所以就诬我是共军,真够狠毒的。你说我是共军,我就是共军吧!可你怎么知道我是共军呢?喂?你说说我这个共军的来历吧!“说着又拿出小烟袋,抽起烟来。
“他……他……”
栾平吞吞吐吐地说:“他捉……捉过我!”
“哟!”杨子荣表现出特别惊奇的神情,“那么说,你被共军捕过罗?你此番究竟从哪里来?共军怎么把你放了?或者共军又怎么把你派来的?现在遍山大雪,你的脚印已留给了共军,好小子,你把共军引来,我岂能容你!”
杨子荣说着,布置了守山任务。栾匪吓得跪在地上,声声向座山雕哀告:“三爷,他不是胡彪,他是共军!”
杨子荣于是把袖子一甩,手枪一摘,严肃地对座山雕说:“三爷,我胡彪向来不受小人气,我也是为了把《先遣图》献给您而得罪了这条疯狗,今天有他无我,有我无他,三爷要是容他,我现在就下山:”说着一甩袖子就要走。
这时急着要吃百鸡宴的群匪一看杨子荣要走,乱吵吵地喊道:“九爷不能走……”座山雕一看这个情景,伸手拉住杨子荣:“老九,你怎么耍开了小孩子气,三爷不会亏你。”座山雕又戏耍地问栾匪:“你来投我,拿的什么作进见礼?”
“今日一无所有,来日下山拿来‘先遣图’,这张图在我老婆的地窖里。”
杨子荣轻蔑地笑了:“活见鬼,又来花言巧语骗人,骗到三爷头上了。”
座山雕顺手从座下小铁匣里掏出几张纸:“哼,它早来了,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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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空头人情还是孝敬你姑奶奶去吧!“
栾匪一见,惊得目瞪口呆,满脸冒虚汗,面对杨子荣细致无隙的论辩,再也无能为力,在匪徒们的呼喊怪叫声中,像条死狗一样被拖出威虎厅……
面对风云变幻,杨子荣面不改色,沉着应对,不是忙于防守,而是以惊人的勇敢和智慧,奋起进攻,凭着自己在匪徒中取得的信任和栾平被捕、来山上留下足迹等弱点,一举便将栾平置于死地,取得了这场舌战的辉煌胜利。
使用反守为攻术必须善于抓住论敌的矛盾,捕捉对方的弱点,这样攻得才有力度。另外,还必须注意站在正确的立场上使用此术,如果明明知道是自己错了,为了一己私利,反而嫁祸于人,这就是倒打一耙式诡辩。

483。论 辩 胜 术
请君入瓮
“请君入瓮”是一条众所周知的成语,用在论辩中,就是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用对手的观点制服对手,用论敌的方法去击败论敌。
从前,有个叫子车的人死了之后,其妻和管家商定,要用活人给他陪葬。子车的弟弟子亢得知此事,便规劝道:“活人陪葬,不合礼义,还是不这样吧!”他嫂子和家臣不同意,说:“你哥死了,在阴间没人服侍,所以才用活人陪葬。”听了这话,子亢说:“嫂子和管家虑事周到,用心良苦,既然要这样做,那也好!不过,与其让别人去陪哥哥,倒不如叫嫂嫂和管家作陪葬的好,因为你们服侍他总比别人更加尽心尽职!”
子亢劝嫂嫂不要用活人为子车陪葬使用的就是请君入瓮术。既然死人要活人陪葬服侍,那么请嫂嫂和管家陪葬比别人还更好。其嫂和管家一听,无言以对,只好作罢。
请君入瓮术是一种制服论敌的有效方法,关键在于善于抓住论敌的致命点,然后不失时机以此去反击论敌,便可立即置论敌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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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明代著名戏曲家汤显祖曾任浙江遂昌县令。境内有个村子紧傍高山,山高林密,常有老虎伤人,当地百姓纷纷请求县令灭除虎害。汤显祖当即派人上街,鸣锣招募乡勇进山灭虎,可没有一个人应募。一打听,原来遂昌县有个“皮神仙”
,胡说什么虎伤人是天上神虎下凡收人,大家都怕打虎受到天神处罚。正说话间,只见皮神仙眯着一双鼠眼来到汤县令跟前,问道:“听说老爷要聚众灭虎,可是真的吗?”
“老虎伤人害畜,不能不除!”汤显祖答。
皮神仙说:“天降神虎下凡,惩罚恶人,千万不能乱杀。
死在虎口的都是天命注定,不是前世留下冤孽,就是今生做了坏事,行善积德的人,放在虎口老虎也会避开,不敢伤他!“
这时,只听汤显祖厉声喝道:“那就将你皮神仙放在虎口试试看,到底是善人还是恶棍!”
皮神仙一听,可吓坏了,连忙大声呼叫:“使不得,使不得,我还要多活几年啊!”边说边挤到人堆里悄悄溜掉了。
“哈哈!什么屁神仙,不过是骗饭吃的老王八!”人群里响起了一片讥笑声。
轰走皮神仙,人们争着报名应募,成立了一支四十多人的打虎队,不到一个月虎患就平了,从此老百姓过上了平安日子。
汤显祖紧紧抓住皮神仙的“积德行善之人,放在虎口,老虎也不敢伤他”的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失时

683。论 辩 胜 术
机地发起攻击,要将皮神仙放在虎口,这便彻底地揭穿了他的鬼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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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现代的语义解释中,往往是指凭空捏造、栽赃陷害,含有贬义。但是,作为雄辩方法之一的无中生有的含义却与此大不一样。在某些特殊的论辩场合,巧妙地把没有的说成有,却能极大地表现一个人的论辩才能。
先请看李调元与文人们的一次论辩。
清朝乾隆年间,四川才子李调元任广东学政。
有一天,文人墨客们邀李调元郊游。他们来到一个地方,有山有水,风景幽静,但小路突然中断,前头悬崖如削,只有溪水仍从路旁崖下潺潺流着,崖上刻有“半边山”三个字,崖下路旁立一石碑,碑上刻字一行:“半边山,半段路,半溪流水半溪涸。”
同行者笑着对李调元解释道:“这是宋时苏东坡和佛印、黄山谷三人同游此地时佛印为考东坡,出了这上联,东坡对不上,只好请黄山谷写出此联,刻碑于此,以示自抑,兼求下对。学政才思敏捷,能否代贵同乡苏学士一洗此羞?”
李调元当然明白,那人欲借此挫辱于他。于是不慌不忙地笑着说:“这对联苏学士早已对好了,何须再对?”

83。论 辩 胜 术
众人惶惑不解。李继续说:“其实,苏学士请黄山谷写字刻牌于此,正是为了联对,这就叫意对。很明显,下联的意思是:一块碑,一行字,一句成联一句虚”。
众人听了,觉得无可非议,只好连声称叹。
其实,苏东坡当时并未能对出下联,人们想借此加辱于李,但是才思敏捷的李调元却灵机一动,从这对句为零的虚无中引申出所谓意对,无中生有,表现了他极其高超的论辩才能。
要用好无中生有术,由无中生出有,而且还要自圆其说,顺理成章,这就必须具有丰富的想象思维能力,要求我们的思想能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天上地下,纵横驰骋。比如,东方朔与汉武帝的一次论辩便是这样。
汉武帝一生好神仙,老年尤甚,总想从神仙那里得到长生不老药,大臣们都无人敢对此加以劝谏。
一天东方朔对汉武帝说:“真正的长生不老药,只有天上才有。”汉武帝叹了口气说:“朕也常听说,但有谁能上得了天呢?”东方朔答:“小臣自幼得异人传授,能够上天。”汉武帝生气地说:“我曾遭受不少方士的欺骗,难道你想再骗寡人?”东方朔说:“如不相信,皇上派一个人与我同去,回来好作证明。”
于是武帝就派一个方士与他同去,约定三十天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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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朔离开朝廷,就天天到王侯大臣家去作客饮酒。眼见三十天期限就要到了,一天,那方士睡着了。东方朔把他叫醒说:“哎呀,你睡得太死了,我已去了天上刚刚回来。”
方士知道东方朔在骗人,怕连累自己,便一起报告武帝。武帝问:“你到过天上,见到什么神仙了?”
东方朔答:“见到了天帝。天帝问我人间情况,对我说:‘天上冷冷清清,哪如人间繁华?
若非天人相绝,我真想下到人间过活。
‘我向天帝讨长生不老之药,天帝说:’人服天药,只能速死,何来长生?
‘我只好空手而回。“
汉武帝听了哈哈大笑道:“东方朔呀,东方朔,你是变着法儿劝谏我呀!我已开始明白,过去都是受了方士的骗,既无神仙,何来仙药?”
于是武帝便将方士遣散了。
本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天帝、神仙、长生不老药,但是,东方朔大胆地运用想象思维,无中生有,虚构了遨游天宫、面见天帝、神人对话等传奇故事,并借天帝之口对武帝加以劝谏。别人都无法达到劝谏武帝的目的,而东方朔通过编造的离奇的经历,便使武帝放弃了寻求长生不老药的打算,这充分地证实了无中生有在论辩中所能产生的威力。

093。论 辩 胜 术
以谬制谬
面对论敌的谬论,我们有时可以用确凿的事实、严密的论证去反驳,但以谬制谬术却并非如此,而是用跟论敌同样荒谬的言论进行反击,以谬制谬,这同样也可达到制服论敌的目的。
伦琴射线的发明者收到一封信,信中说:“我胸中残留着一颗子弹,须用射线治疗。
请你寄一些伦琴射线和一份怎样使用伦琴射线的说明书给我。“
伦琴射线是无法邮寄的,这不仅是无知,而且带有戏谑成分,求人帮忙,却不庄重,居然开玩笑。按照常规,伦琴应该狠狠教训他一下,阐述一下道理原理,但伦琴不是这样处理,而是回信道:“诸你把你的胸腔寄来吧!”
伦琴射线无法邮寄,同样一个活人的胸腔也无法分离开来单独邮寄,伦琴以谬制谬,所取得的效果显然比怒斥一通好得多。
使用以谬制谬术取胜的诀窍就有于,论敌的话是荒谬的,正因为其荒谬性,因而对于他人同样荒谬的话也就失去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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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的力量。又如:传说古代印度有位国王病了,卡布尔是医生仇人,医生便对国王说,只要让知识渊博的学者卡布尔弄来公牛奶,国王喝下公牛奶,病就会好。国王听信了医生的话。卡布尔接到国王的命令,回家后苦思苦想,无计可施。他女儿听到此事,却胸有成竹地说:“爸爸,您别急,我来帮助您!”
第二天半夜时分,卡布尔的女儿带了些旧衣服,来到宫殿附近的河边,在靠近国王卧室的窗下洗起衣服来,并且弄出很大的声响。夜深人静,这洗衣声吵得国王心烦意乱,无法安眠。国王大怒,派卫兵把那女孩押到面前,怒气冲冲地责问:“你知罪吗?
三更半夜在这儿洗衣服,吵得我觉也睡不好!“
女孩装作十分害怕地说:“民女知罪,请陛下饶恕。我是不得已才在夜里洗衣服的,今天下午,我爸爸突然生了个小孩,我一直在忙这件事。
家里连件孩子穿的干净衣服都没有,我只能现在出来洗衣服。“
“什么?”国王大声喝道,“你这不是在愚弄我吗?
谁听说过男人生小孩?“
“唷,如果陛下可以下令叫人去弄公牛的奶,那为什么男人不能生小孩呢?”那女孩子不慌不忙地说道。
国王叫卡布尔去弄公牛奶显然是荒谬的,于是卡布尔的女儿便以她爸爸生了小孩来回答;皇帝认为男人不可能生小孩,自然也就得收回他的叫卡布尔去弄公牛奶的命令。这个

293。论 辩 胜 术
小女孩使用的也是以谬制谬术。国王听到这话后,便笑了笑转而说道:“你一定是卡布尔的女儿,回去告诉你父亲,他可以把他弄来的公牛奶留给他生出的小孩吃。”
就这样,卡布尔的女儿帮助父亲避免了一场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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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事件
有的时候,当我们针对现实的事物状态一时难以展开论辩,便不妨作出某种假设的事物状态,针对这种假设的事物状态来进行论辩,以此来达到征服论敌的目的,这就是假设事件术。
孟子在批评齐宣王不会治国时,有这么一段对话:孟子说:“假若你有一个臣子,把妻子儿女托付给朋友照顾,自己到楚国去了,等他回来时,他的妻子儿女都在挨饿受冻,对这样的朋友,该怎么办呢?”
王答:“和他绝交。”
孟子说:“假若管刑罚的官员不能管理他的部下,那该怎么办?”
王答:“撤掉他!”
孟子又问:“假若一个国家里政治搞得很不好,那又该怎么办?”
王这时只好“顾左右而言他”了。
孟子在与齐宣工的论辩中,如果直接批评齐王不善治国,这样就势必引起齐王的愤怒,导致论辩的失败,于是便先假

493。论 辩 胜 术
设不同的事物状态,通过对这种假设的事物状态的论辩,由远而近,由轻至重,逐渐触及事物本质,最终使得齐王无言以对,只好岔开话题。孟子这里就是因为巧妙地使用了假设事件术。
假设事件术非常灵活机动。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必须根据我们论辩的需要,假设出某种令对方感到为难的事件,逼对方对这种假设的事件表态,这样才能有效地战胜对手。比如:有一位女大学生向一位解放军同志提了这么一个问题:“我们感到雷锋精神在80年代已经过时了,你们怎么看?”
这位解放军同志回答道:“假如你在大街上行走时被车辆撞伤倒地不能动弹,有人从你的身边走过并嘲笑你;而我,走上前把你扶起来,送进医院。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喝令我走开,说这种精神已经过时了,还是从内心感激我呢?”
这位解放军同志并没有直接正面地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通过假设某种事物状态,在对这一假设的事物状态的论辩中,使对方真正领悟到这一问题的真谛。这时,她和在场的学生终于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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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推舟
有的人因思想情绪的对立,偏要和我们唱反调,你要向东,他偏要向西。对这种人,不妨反过来说话,这样歪打正着,使自己如愿以偿,达到论辩取胜的目的,这就是逆水推舟术。
隋文帝时期,开府参军裴谓之曾上书极谏,得罪了隋文帝,隋文帝盛怒之下,要杀掉裴谓之,并要诛连九族。隋文帝对杨愔说:“这人是个蠢东西,他竟敢如此冒犯我!”杨愔是隋文帝身边的大臣,能言善辩,有智有谋。他熟知隋文帝的性格,在这种情形下,无论是赞成或反对隋文帝的想法,裴谓之都必死无疑。于是他采用了逆水行舟的方式,说道:“裴谓之这个人,就是想让陛下杀掉他,好流芳百世,在后世成名。”
隋文帝听罢,非常愤怒,心想,他要我杀他,我偏不杀他,他要成名,我就偏不要他成名,便说:“裴谓之小人一个。我暂且不杀他,看他怎么成名。”
本来,裴谓之并不是想要隋文帝杀他,也不是想要在后世成名,可杨愔却故意从反面说,惹得隋文帝来唱对台戏,结

693。论 辩 胜 术
果歪打正着,裴谓之得以脱险。杨愔的方法,出奇制胜,妙不可言。
使用逆水推舟术一定要注意使用的场合,要摸准对方的心思,只有存在明显的情绪对立的场合才可使用。比如,明朝时,四川有个叫杨庵的人中了状元。杨庵博学多才,为人耿介,执法无情,刚直不阿,得罪过不少人。后来他因屡次上书直谏,也得罪了皇帝。皇上非常震怒,准备对杨庵治罪,把他发配边关。
杨庵知道皇帝要治自己的罪,便求见皇帝,对皇帝说:“臣之罪,罪该万死,皇帝要我充军,这是对微臣的宽恕,不过请皇上答应我一个小要求。”
“你有什么要求?”皇上问。
“任去关外三千里,不去云南碧鸡关(今昆明市,离杨庵的家乡很近)。皇上有所不知,碧鸡关呀,蚊子有四两重,跳蚤有半斤,切莫把我充军到碧鸡关。”
皇帝不再说话。心想,哼!你不想去碧鸡关,我就偏要叫你去碧鸡关,让你尝尝四两大的蚊子和半斤重的跳蚤咬人的滋味。杨庵一出关,皇帝就传令下去,把他发配到云南充军。
杨庵想回到离家乡较近的云南去,可是他又知道皇帝和奸臣们对他怀有仇恨,这种心理会使他们和自己对着干,而自己又无法与之抗争,于是就说出了与自己意愿相反的话,结果让皇帝把自己发配到云南,遂了自己的心愿。
使用逆水推舟术时如果摸不透对方的个性心理,就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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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弄巧成拙。

893。论 辩 胜 术
步步进逼
在论辩过程中,当我们开门见山地直接触及论题本质难以战胜论敌时,可以转而采用步步进逼术,也就是由小到大,由浅到深,由轻到重,逐渐地揭示论题的本质,这就如同剥笋,层层剥去,最后露出笋心。庄辛与楚襄王之间的一场论辩就是这样的。
有一次,庄辛跟楚襄王说:“大王您只知道淫逸侈糜,不顾国政,我们国家已经非常危险了!”
楚王说:“你是老糊涂了吧?你这不祥的东西!”
庄辛进谏无效,只得去赵国。五月后,秦国连攻楚国数城,襄王只得弃都逃亡。于是襄王派人请回了庄辛。
庄辛对楚王说:“大王不见那蜻蜓吗?
六只脚,四个翅膀,在天地中飞来飞去,俯啄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饮之,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谁知五尺童子,正调了糖浆,胶在丝上,要从四仞多高的上面捉它下来,给蝼蛄和蚂蚁当食物呢!
蜻蜓还是细小的东西,且不去说它。
那黄雀俯啄白米,仰栖高枝,鼓翅飞翔,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谁知公子王孙左挟弹弓,右捏弹丸,将要把它从十仞的高处射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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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白天还嬉游于茂林修竹之间,夜里却被人调成佳肴了。黄雀还是细小的东西,且不必说它。那天鹅游于江海,栖息大湖,仰起来嚼那菱角香草,振翅飞翔直上云霄,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谁知射手正用他的弓箭,要把它从百仞之上射下来,白天还在江河湖海游戏,晚上已成鼎鼐中之食物了。天鹅还是细小的东西,且不必说它。那蔡灵侯,南游高丘,北登巫山,饮茹溪之水,食湘江之鱼,左手抱了年轻的美女,右臂挽着宠幸的姬妾,同她们优游于上蔡,而不以国政为事。
他哪里知道,子发正在楚王面前接受了命令,拿了朱红的丝绳去捆绑他,要把他杀掉呢!那蔡灵侯的事还是细小的,且不必说他。大王您左边有个州侯,右边有个夏侯,御车后跟着鄢陵君和寿陵君,食封地俸禄之米粟,用四方贡献的金银,同他们驰骋射猎于云楚之间,而不以天下国家为事。您不知道穰侯正接受了秦王的命令,他们的军队要占领我们的国家,把大王驱赶到国外去呢!“
庄辛当初进谏楚王,开口便是“淫逸侈糜”
、“不顾国政”
、“必危矣”之辞,结果被襄王斥为“老糊涂”
,是“不祥的东西”。第二次,他采用了步步进逼术,先连设四喻,由蜻蜓到云雀,由云雀到天鹅,又由天鹅到蔡灵侯,从小到大,由物及人,层层递进,步步进逼,最终破的,致使襄王闻后,“颜色变作,身体战栗”
,到了非纳谏不可的地步。
在论辩中恰当地使用步步进逼术,可使我们的论证一步比一步深化,增强我们论辩语言的说服力。但是也应该根据

04。论 辩 胜 术
论辩需要而定。
如果单刀直入可以取胜,就不必使用此术,免得绕来绕去,使人半天不得要领。
论 辩 胜 术。
104。
借题发挥
在论辩中,一个论辩家必须善于抓住一切机会,或接过别人的话头,或借助论辩环境中的各种场景事物,或根据新出现的情况等,加以联想,找到它们与自己所要阐述的话题之间的相关性、相似性,乘势发挥开来,借以达到征服对方、论辩取胜的目的,这就是借题发挥术。请看发生在某国的这么一件事:大选结束后,新当选的首相发表施政演说。但是由于年龄较高,身体偶然不适,在演说中,他觉得腹中疼痛难忍,竟满头大汗,说不下去了。于是医生立即前来抢救。演说被迫中止了,国人的心不禁被一层阴影所笼罩。
没过多久,这位首相又精神抖擞地返回了讲台,听众们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耐心地等待着他的下文。他扫视一眼台下,镇定自若地说:“我们的国家就像我的身体一样,刚刚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危机,但是,现在好了,危机已经过去,希望就在前头!”
话刚一停,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位首相深知由于他身体的突然情况,已经在听众中留

204。论 辩 胜 术
下了一层阴影。但他不愧是一位老练的政治家,借着他身体好转的话题对国家的前途来了个即兴发挥,由此及彼,以身体比喻国家,恰到好处,完全扫除了原有的阴影。他这里使用的就是借题发挥术。由于他巧借话题,把整个演讲推向了高潮,收到了意料不到的效果。
使用借题发挥术,要求头脑机敏,善于联想,善于借助眼前所见所闻的事物,加以发挥,进而达到论证自己观点的目的。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孔子家语》一书中所载的一则孔子的答辩。
有一天,孔子伫立岸边,目送浩荡江水,滚滚东流,久久不愿离去。这时子贡不禁问道:“先生,为什么每当发大水您总是喜欢前往观看呢?”孔子答辩道:“你看,那水滋润万物,万物得以生长,可它却丝毫不是为了自己,这多像德;它总是循着一定的河道,流往低处,甘居下位,这多像义;它浩浩荡荡,永无止境,这多像道;即使前面是万丈深渊,它也奔腾向前,义无返顾,这多像勇;它在盆中,总是一平如镜,这多像法;即使是细小的孔隙它也可以渗入,这多像察;江水浩荡东流,永不止息,奔向东海,这多像志;万物出入水中,就变得洁净,这多像教化。水有如此崇高的品德,怎能使我不前往观看呢?”
孔子借助于眼前所见流水,借题发挥,巧于联想,见别人所未见,想他人所未想,表现了他对崇高理想的执着追求。
论 辩 胜 术。
304。
大智若愚
本来足智多谋,却装作很愚蠢,即智而示之以愚,能而示之不能,借此欺骗对手,争取主动,进而取得论辩胜利,这种论辩方法就是大智若愚术。凡是运用大智若愚术而取得论辩成功的,往往表现出一种更冷静的思考,更坚强的忍耐,更高超的论辩艺术。
请看在汽车上发生的一幕:一次,近代著名学者辜鸿铭先生正乘车坐在座位上,叠着脚欣赏着窗外景色。半路上来几个年轻的外国人,对辜先生身穿长袍马褂、留着小辫的形象评头论足,很是不恭。辜先生不动声色地从怀里掏出一份英文报纸从容地看起来。那几个洋人伸长脖子一看,不禁笑得前仰后合,连声嚷道:“看这个白痴,不懂英文还要看报,把报纸都拿反了!”
待他们嚷够了、笑完了之后,辜鸿铭先生慢条斯理地用流利纯正的英语说道:“英文这玩艺儿实在太简单了,不倒过来看,还真没意思。”
一言既出,几个洋人大惊失色,面面相觑,讪讪地离开

404。论 辩 胜 术
了。
辜鸿铭先生是学淹中西的近代著名学者,在年轻洋人的取笑面前,他不是拍案而起,而是装出愚蠢的样子,倒过来看报纸,反而显示出他过人的聪明才智而将对手折服。
又如:湖南湘潭的王闿运,学问渊深,才华横溢,是中国近代有数的大学问家。王老先生在京的日子,袁世凯几乎天天派人随同赏玩。有一天,这些人陪同他逛到故宫前面的“新华门”。王闿运故意装成老眼昏花,用惊叹的口吻说:“这里怎么改名成了‘新莽门’啊!”
王老先生故作糊涂,将“华”字读成了“莽”字,将袁氏窃国比作王莽篡汉,表现出了极大的嘲讽意味,一字之改,奇力无比。
大智若愚术是一种典线型思维的产物,即采用拐弯抹角的进攻方式,因此,用此术往往可以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幽默和嘲讽意味。但是,如果仅仅是有愚而无智,不成其为大智若愚,只能给人留下笑柄;只有表面似愚而实质为智,才能真正制服论敌。
论 辩 胜 术。
504。
以实制虚
当论敌运用一些虚幻的、无法验证的论题企图难倒我们时,我们不妨反其道而行之,以一些具体的、实在的论题来回敬对方。因对方无法验证其真假与否,我们自然就可以有效地应付对方的挑战,取得论辩的主动权。这就是以实制虚术。
请看这么一则外国民间故事:从前,有个国王召来修道院长,说:“听说你是个聪明人,很有学问,那么我问你:天地之间有多长的距离?限你三个礼拜内作出回答!”
修道院长回到家,挖空心思地想啊,想啊,可怎么也想不出答案来。
一个磨石工知道这件事后,答应替他去见国王。
磨石工打扮成院长模样,来到皇宫。国王开门见山地问:“天地之间相距多远?不要含糊,要回答精确!”
磨石工回答说:“天地相距129872公里6米5分米4厘米3毫米。”
“精确得实在惊人,你是怎么算出来的?数字确实可靠吗?”

604。论 辩 胜 术
“请陛下去量一量,发现有半点差错,我甘愿受罚——砍我的脑袋!”磨石工自信地回答说。
国王很赞赏他的回答。
国王要对方说出在当时无法探测的天地之间的距离来为难对方,磨石工随便报了个精确的、实在的数字,由于国王无法验证其虚假,这样便有效地迎接了国王的挑战。
以实制虚术的特点在于,论敌的论点是虚的、无法验证的;我们用来回答的论点也是无法验证的但却是“实”
的,这种“实”可以表现为大,也可表现为小,可以表现为远,也可表现为近,总之应根据具体的场合选用对方无法验证的“实”来回答。又如:有个国王自以为聪明,最喜欢出难题来难倒人。有一回他找来1200个学者,问他们世界的中心在哪儿,结果谁也答不出。国王得意极了,马上出告示征求能回答这个难题的人,而且宣布,答对的有赏,答不对的要受罚。
人们看了告示,都摇摇头走开了,只有阿凡提看了告示,牵着他的毛驴进宫见了国王。国王问道:“怎么,你知道世界的中心在哪儿?”
“我知道,”
阿凡提回答说,“世界的中心就在我驴子左前蹄踩的地方。”
“胡说,我不信!”
“你不信,请你自己把整个世界量一量吧,错了就罚我好了。”
论 辩 胜 术。
704。
“这……这……”国王想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在当时国王是不可能测量出大地的中心的,阿凡提随便指了个眼前的地方,国王无法证明其虚假,也就只能是哑口无言了。
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以实制虚术只能用来制服无理取闹者,制服无故刁难人者,而不能以此去代替严谨的科学研究,因为科学研究是不可能随便说个什么数据就大功告成的。

804。论 辩 胜 术
以虚制虚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如果某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在客观世界中并不存在,这种概念就叫虚概念。比如有个富翁临死时,在遗嘱中顺便加了这么几句:“那两头失踪了的公牛可以这么处置:如果找到了,就归我儿了彼得;如果找不到,它们就归我的管家。”
将两头找不回来的公牛给管家,“给管家的公牛”
这一概念的外延实际上为零,不过是个虚概念。
在论辩过程中,当论敌故意运用虚概念来发难时,我们不妨依法炮制,用虚概念来回敬对方,这就是以虚制虚术。
比如,有两位喜欢“抬杠”的人碰到一起。
甲问:“你家新盖的那四间房子花了多少钱?”
“花了一厘钱。”乙说,“如果你想买,拿一厘钱我就卖给你,不过我只能收你一厘钱,多了我可不要。”
“是吗?”甲笑了笑,“那么我给你一分钱,请你给我找九厘好了,买东西给钱理所当然,可不给人找钱却是违法的,请找钱吧!”
谁都知道,人民币没有一厘票面的钱,“票面为一厘的
论 辩 胜 术。
904。
钱“的外延为零,是个虚概念,乙本想要对方拿一厘的钱使对方陷入为难,但是,甲却反过来要对方找九厘钱,以虚制虚,反而变为主动。
本术中所说的“虚”是指客观世界中不存在的相应事物对象的虚概念,它的产生纯粹是由人们的凭空虚构,要将论敌制服,我们就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临时虚构出相应的“虚”来与之对抗。比如,有两个人争吵着来到法官这里,原告指着被告说:“他背着很重的东西,东西从肩上掉下来了,他请求我帮他扶上去,我问他给多少工钱,他说:‘没有什么。
‘我同意了,马上帮他把东西扶到他肩上。现在我要他付给我’没有什么‘!“
法官想了想,说:“你告他有道理,你过来,帮我把这本书拿起来!”
原告走过来帮法官拿起书,法官突然问道:“书下面有什么?”
“没有什么。”原告说。
“那你把‘没有什么’拿去吧!”法官一本正经地说。
本来,帮人家扶一下东西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并没有必要向人家要工钱,可这个人却无理取闹,硬要人家付“没有什么”
,“没有什么”就是没有什么,不过是个虚概念,他企图以此难倒别人。而聪明的法官为了满足他就让他拿去了“没有什么”
,不容对方再行狡辩。

014。论 辩 胜 术
补 错 法
在论辩中,当自己出现错误之后,应该及时加以纠正、弥补,以免被人作为取笑和攻击的把柄,而使自己陷于被动。
应该怎样补错?
一是明确声明,刚才的话是不恰当的,而补上“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这样就把错误挽回了。二是巧妙否定,即在自己的错话后来一个反问,“这种说法对吗?”这样就把错误给否定了。三是移植错误,可以说,“这并不是我的观点”
,而是他人的我正准备进行反驳的观点,这样就将错误否定掉了。四是将错就错,巧妙改换错话原义,将错的东西转化为正确的东西。
下面我们来看张作霖的一次巧妙补错的故事。
张作霖虽出身草莽,却十分机智,处理一些眼看就要糟糕透顶的事态,往往突出奇招,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一次,张作霖出席名流雅席,席间,有几个日本浪人突然声称,久闻张大帅文武双全,请即席赏幅字画。张作霖明知这是故意刁难,但在大庭广众之中,“盛情”难却,就满口应允,吩咐笔墨侍候。只见他潇洒地踱到桌前,在铺好的宣纸上,大
论 辩 胜 术。
14。
笔一挥写了个“虚”字,然后得意地落款:“张作霖手黑。”
钤上朱印,踌躇满志地掷笔而起。那几个日本浪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面面相觑。
机敏的随侍秘书一眼发现了纰漏,“手墨”
(亲手书写的文字)
,怎么成了“手黑”?他连忙贴近张作霖耳边低语:“你写的‘墨’字下面少了个‘土’,‘手墨’变成了‘手黑’。”张作霖一瞧,不由得一愣:怎么把“墨”写成“黑”啦?如果当众更正,岂不太煞风景?张作霖眉稍一动,计上心来,故意训斥秘书道:“我还不晓得这墨字下边有个‘土’?因为这是日本人要求的东西,这叫作寸土不让!”
语音刚落,满座喝彩,那几个日本浪人这才悟出味来,越想越没趣,只好悻悻地退场了。
张作霖这里的补错法确实巧妙,既弥补了错误,又给了日本浪人以沉重一击,难怪引得全场喝彩。
当然,使用补错法应及时,如隔了不少时间,正遭到论敌的猛烈攻击时,再使用以上补错法只能是无济于事。
这时,就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如果老实承认错误,这是诚实的表现,可以赢得人们的尊敬。如果硬是抵赖、狡辩、耍滑头,反而会被人耻笑。

214。论 辩 胜 术
美言赞誉
美言赞誉术就是通过对对方的思想、行为作出肯定的评价,以此缩短心理距离,影响和改变某人的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预定的论辩目的的方法。
美言赞誉具有激励作用。
有人作过比较,同样一件事,采取批评讽刺的态度远不及美言赞誉的激励有效。比如,齐景公生性好玩,常常爬到树上捉鸟。晏子想批评齐王使他改掉这个恶习。一天,齐景公掏了鸟,一看是小鸟,于是又放回鸟巢里去了。晏子问:“国君,你干什么累得满头大汗?”
景公说:“我在掏小鸟,可是掏到的这只太小太弱,我又把它放回巢里去了。”
晏子称赞说:“了不起啊,你具有圣人的品质!”
景公问:“这怎么说明我具有圣人的品质呢?”
晏子说:“国君,您把小鸟放回巢里,表明你深知长幼的大道理,有可贵的同情心。您对禽兽都这样仁爱,何况对百姓呢?”
景公听了这些话十分高兴,以后也不再掏鸟玩了,而是更多地去关心百姓的疾苦,晏子顺利地达到了预期的论辩目
论 辩 胜 术。
314。
的。
美言赞誉还具有柔化机制。通过对对方的赞美,能维护对方的自尊心,消除对抗因素。比如,袁世凯窃取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权力后,每天做着皇帝梦。有一次竟在白天进入梦中。
一位侍婢正好端来参汤,准备供袁世凯醒后进补,谁知不慎将玉碗打翻在地。婢女自知大祸临头,吓得脸色苍白、浑身打颤。因为这只玉碗是袁世凯在朝鲜王宫获得的“心头肉”
,过去连太后佛爷他也不愿用来孝敬,现在化为碎片,这杀身之罪是无论如何逃不脱的了。正当她惶惶然惟思自尽之时,袁世凯醒了,他一看见玉碗被打得粉碎,气得脸色发紫,大吼道:“今天俺非要你的命不可!”
侍婢连忙哭诉着:“不是小人之过,有下情不敢上达。”
袁骂道:“快说快说,看你编的什么鬼话!”
侍婢道:“小人端参汤进来,看见床上躺的不是大总统。”
“混帐东西!床上不是俺,能是啥?”
侍婢下跪道:“我说。
床上……床上……床上躺着的是一条五爪大金龙!“
袁世凯一听,以为自己是真龙转世,要登上梦寐以求的皇帝宝座了,顿时一股喜流从心中涌起,怒气全消了,情不自禁地拿出一叠钞票为婢女压惊。
婢女在生死存亡关头,通过一句赞美妙语,不仅免了杀身之罪,还得到了对方的奖赏。

414。论 辩 胜 术
使用美言赞誉术必须了解对方的嗜好,习性,乃至脾气和情感,抓住对方的心理弱点,选用对方真正感兴趣的事情进行赞誉,使对方感到非常合乎心意,才能取得好的论辩效果,上例中的婢女就是如此。另外我们必须表现出诚意,而不能是卑躬屈膝,阿谀谄媚,吹牛拍马。同时赞誉也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不要说过了头,好话说过了头,就会给人以肉麻的感觉,引起对方的反感。
论 辩 胜 术。
514。
对付中伤
利用谣言挑拨离间、嫁祸于人,是搞阴谋诡计的人常用的手法,如果没有精神准备和防范措施的话,就有可能被暗箭射中,祸害不浅。
一个论辩家要在论辩中立于不败之地,认真对付中伤是完全有必要的。
那么,在恶意中伤面前我们应该怎么办?
首先,对于中伤必须具备一定的承受力,沉着应付。如果盲目冲动,则正好中了造谣者的圈套。比如,汉朝初期的直不疑被晋升后,有人嫉恨他,便在背后造谣中伤说:“直不疑是伪君子,他和他嫂子私通。”
这句谣言不久就传到直不疑的耳朵里,对此,直不疑一笑了之,不作任何解释。因为他知道,这种谣言是不攻自破的:他是长子,何来嫂子?对于谣言你越是争辩反而传播得越快,直不疑对中伤根本不予理睬,反而很快制止了中伤。
当然,对谣言中伤沉着应付并不等于是漠然处之,必要时也应给予澄清事实。
在1800年美国的总统竞选中,约翰。
亚当斯竞选总统,共和党人指控约翰。亚当斯,说他曾派其竞选伙伴平克尼将军到英国去挑选四个美女做情妇,两个给

614。论 辩 胜 术
平克尼,两个留给总统。约翰。亚当斯听后哈哈大笑,说道:“假如这是真的,那平克尼将军肯定是瞒过了我,全都独吞了。”
约翰。亚当斯幽默风趣的反驳,使谣言失去了市场。他在这一年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特别是如果我们能抓住谣言本身的矛盾给予揭露,这更能给中伤者以沉重的打击。某寺院甲乙两僧素有嫌隙,甲僧心胸狭窄,总想伺机攻击乙僧,又苦于找不到借口,甲僧于是从乙僧的小徒儿身上打主意,采取卑鄙手段,向方丈诬告:“今天在大雄宝殿念经礼拜的时候,乙僧的小徒儿跪在最后一排做鬼脸,亵渎佛祖!”
方丈大怒,准备第二天早晨做佛事时当众惩处。这消息给小徒儿知道了。小徒儿哭哭啼啼去向乙僧求救,乙僧低声对小徒儿说了八个字,小徒儿破涕为笑。翌日方丈在佛事完毕后,叫出小徒儿,责问此事。
小徒儿:“我在后排做鬼脸何人所见?”
甲僧抢前一步,横眉怒对:“我亲眼所见,你还想抵赖?”
小徒儿:“请问师伯当时站在哪里?”
甲僧:“大家知道,我站立前排。”
小徒儿于是亮出师父教他的八字法宝:“您不回顾,怎见鬼脸?”
甲僧顿时满脸羞愧,无地自容。因为在念经礼拜时,东张西望就是亵渎佛祖。甲僧如果不承认自己东张西望,就得
论 辩 胜 术。
714。
承认自己的诬陷。
由于乙僧针对造谣者本身的矛盾进行反驳,直使得对方哑口无言,败下阵来。

814。论 辩 胜 术
跳出圈外
在论辩中,当我方与论敌在不利于我方的辩题中纠缠,我们势必遭致失败,这时就必须主动地突破原来的辩题的局限,重新寻找有利的突破口,重摆战场,这样便能反败为胜,起死回生。
《西厢记》中谈到,崔相国的夫人带着女儿崔莺莺赴京,途中歇于普救寺内,被盗匪围困。老夫人许下诺言:谁解得普救寺之围,就把女儿崔莺莺嫁给他。张生也同样被围困在普救寺之内,他写信给白马将军,带兵解了普救寺之围。老夫人因嫌张生门第低微,不肯兑现诺言。张生与崔莺莺通过红娘传递情书,两情日笃,以至月夜幽会。老夫人终于察觉了,于是发生了拷红之事。
事实上,崔莺莺与张生的幽会,是红娘促成的,追究责任,当在红娘,但红娘并不就传递情书一事展开辩论,而是跳出圈外,就老夫人失信一事发起攻势。
红娘说:“事情跟张生、小姐、红娘不相干,是老夫人的过错。”
夫人:“你这贱人反倒把我拉进去,怎么是我的过错?”
红娘:“守信用,是做人的根本。一个人不守信用,是最
论 辩 胜 术。
914。
不允许的。当时匪兵围住普救寺,夫人您许下诺言:能够退贼兵的,就把女儿嫁给他,张生要不是倾慕小姐的美貌,凭什么无缘无故地出谋献策?
夫人在退贼兵之后,身安无事,却悔掉以前的许诺,难道不算失信吗?
既然不答应人家的婚事,也应当酬以重金,叫他离开这儿远走高飞,却不应该留张生在书院,互相近在咫尺,使怨女旷夫互相眉来眼去,因此生出这件事来。夫人您如果不遮盖这件事,一来辱没了相国家的名声,二来使张生施恩反受侮辱,三来告到官府,夫人首先要有个治家不严的罪名。
依红娘的拙见,不如宽恕他们,成分他们的终身大事,实在是长远的妥当的办法。“
红娘如果仅仅局限于红娘传递情书这件事与老夫人辩论,纵有百口千口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牵线的罪责也在所难逃,但红娘身处被动之境而沉着应对,跳出圈外,在“守信用”
这一点上重摆战场,这样红娘反而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被告变为控告者,把老夫人驳得哑口无言。

024。论 辩 胜 术
金蝉脱壳
金蝉脱壳,原意是指蝉在蜕变时,身体会脱皮壳而去,只留下一个空空的壳挂在枝头。在论战中,金蝉脱壳术是指发现自己处境不利时,不能恋战,不妨虚晃一枪,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假以迷惑论敌,得以隐蔽地转移或撤退的方法。
可以取得金蝉脱壳效果的方法很多,有时可以紧紧抓住对方提供的条件,达到摆脱困境的目的。比如,林肯在学校读书时,有一次考试,老师问他:“林肯,这里有一道难题和两道容易的题目,由你任选其一。”
“我就考一道难题吧。”林肯答道。
“好吧,那么你回答,鸡蛋是怎么来的。”
“鸡生的呗。”
“鸡又是哪里来的呢?”老师又问。
鸡蛋是鸡生的,鸡又是鸡蛋孵化的……林肯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循环往复、没有穷尽的。如果继续辩论下去,自己将会处于被动的地位,林肯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赶紧借助对要求回答一个问题的条件,声明道:
论 辩 胜 术。
124。
“老师,这是你提的第二个问题了。”
林肯紧紧抓住对方提供的条件,巧妙地摆脱了困境。
我们有时也可以采用踢皮球的方法,把难题踢回给对方,自己乘机脱身。
1972年5月,美苏举行关于限制侵略武器的几个协定刚刚签署,21日凌晨1点,美国国家安全事务特别助理基辛格在莫斯科的一家旅馆里,向随行的美国记者团介绍情况。当他说到“苏联生产导弹的速度每年大约250枚”时,一位记者问:“我们的情况呢?
我们有多少潜艇导弹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有多少‘民兵’导弹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
基辛格耸耸肩:“我不确切知道正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的‘民兵’导弹有多少。至于潜艇,我的苦处是,数目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知道是不是保密的。”
记者说:“不是保密的。”
基辛格反问道:“不是保密的吗?那你说是多少呢?”
基辛格诱使对方说出“不是保密的”
,既然不是保密的,对方就知道数目了。这样巧妙地把问题踢回给了对方,自己得以顺利脱身。
金蝉脱壳术是一种摆脱敌人、转移或撤退的分身之术。
这里的“脱”不是惊慌失措、消极逃跑,而是存其形、去其实,走而示之不走,稳住敌人,脱离险境。

四洞察编诡辩的火眼金睛
论 辩 胜 术。
324。
诡辩就是为谬误所作的似是而非的论证。
真理总是与谬误相对立而存在的,有谬误的地方也就往往有诡辩的影子。
人类的历史,就曾涌现过无数巧舌如簧的诡辩大家:公孙龙、惠施、芝诺、高尔吉亚……他们砌造了不可胜数的语言的奇峰异石,也带给我们迷惘和困惑。
诡辩是语言肌体生长的一个赘瘤,是论辩之树结的一个毒果。本文结合古今中外三百余则扑朔迷离的诡辩实例的分析,向你介绍了常见的诡辩手法120种。一个论辩家要想在论辩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具备对诡辩的敏锐的识别与分析能力,本编恰好可以给你一双洞察诡辩的火眼金睛。

424。论 辩 胜 术
偷换概念
在某一思维过程中,我们的思想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随便改变它的含义,这就是同一律的要求。同样,在某一论辩过程中,我们的思想也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随便加以改变。可是诡辩者为了达到其扰乱视听的诡辩目的,往往随意偷换某个概念的含义,这就是偷换概念式诡辩。
在柏拉图的对话《欧德谟斯篇》中,描写了古希腊狄翁尼索多鲁斯和克特西普斯之间的一则论辩。
狄翁:你说你有一条狗,是吗?
克特:是的,一条顶凶的狗。
狄翁:它有小狗了吧?
克特:是的,它们都跟它长得很像。
狄翁:那条狗是它们的爸爸?
克特:是的,我明明看见它跟小狗的妈妈在一块。
狄翁:它不是你的吗?
克特:确确实实是我的。
狄翁:如此说来,它又是爸爸,又是你的。故而它是你
论 辩 胜 术。
524。
的爸爸,小狗就是你的兄弟了。
在这段论辩中,狄翁尼索多鲁斯就是在诡辩。其中的“它是爸爸”是指“它是小狗的爸爸”
,“它是你的”是指“它是你家的狗”
,可是狄翁尼索多鲁斯却偷换了这其中的含义,得出“它是你的爸爸”的荒谬结论,他使用的就是偷换概念式诡辩术。
偷换概念式诡辩术是一种极为拙劣的诡辩伎俩,在论辩中我们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如果我们对此缺乏理性的剖析能力,有时反而会形成窘境的转换,理直气壮的一方反而暗自憋气,胡言乱语一方却趾高气扬。比如下面一次论辩:一位又饥又渴的旅行者来到一家小食品店。
“老板,请问夹肉面包多少钱一份?”
“五先令一份,先生。”
“请给我拿两份,我饿极了!”
“两份十先令,请接着。”
“请问黑啤酒多少钱一瓶?”
“十先令一瓶,先生。”
“我现在感到渴比饿还厉害,我想用这两份夹肉面包换一瓶黑啤酒,可以吗?老板。”
“当然可以,请稍等,先生。”
旅行者接过一瓶黑啤酒一饮而尽,然后背起背包就要登程。
“对不起,先生,您还没付啤酒钱。”

624。论 辩 胜 术
“是的!
可我是用夹肉面包换的啤酒,并且是经过你同意的!“
“可是你面包钱也没有付啊!先生。”
“我没有吃你的面包,我为什么要付给你面包钱?”
老板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听任旅行者扬长而去。
用没有付钱的面包换没有付钱的啤酒,还是等于没有付啤酒的钱,可是这位旅行者故意偷换没有付钱的啤酒和付了钱的啤酒之间的含义,这就是在玩弄偷换概念式诡辩手法。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将这些不同的概念之间的含义明确地区别开来。
论 辩 胜 术。
724。
偷换论题
诡辩者或者为了掩饰理屈,或是为了回避尖锐的矛盾,或是企图混水摸鱼,故意偷换辩题的含义,将所要论辩的辩题悄悄地偷换成另一个辩题,这就是偷换辩题式诡辩。
明代有位姓靳的内阁大学士,他的父亲不太出名,他的儿子很不成材,可他的孙子却考中了进士。这位内阁大学士经常责骂他的儿子,骂他是不肖之子,是不成材的东西。后来,这个不肖子实在忍受不了责骂,就和内阁大学士顶了起来:“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有什么不成材的呢?”
这位内阁大学士听了后,放声大笑,就不再责备儿子了。
在当时情况下,这个不肖子所要论辩的是自己是否成材的问题,但是却故意将这一辩题偷换成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相比怎么样,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相比怎么样,这恰好将原来所要论辩的辩题回避了,这就是偷换论题式诡辩。
在论辩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论题,论辩就无法正常进行。对于旨在通过偷换论题以求阴谋得逞于一时的诡

824。论 辩 胜 术
辩者,我们要制服他,就必须揭穿对方遮掩隐匿的企图,并像钳子一样紧紧夹住它!又如:某大学召开了一个“人生是为了什么?”的辩论会。许多同学纷纷指出:人生是为了他人、人类的幸福,只有人人都为了他人的幸福,自己才能幸福。但是有的同学不同意,对此反驳道:“面对严酷的现实,我不得不承认:人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挣扎、而斗争。……不是吗?工人工作是为了领取工资而生活;农民种田是为了自己要穿衣、要吃饭;作家写书给人看是为了领取稿费;理发师看来纯粹是为别人,但也是拿了报酬的。诚然有像雷锋这样一心为人民着想的人,有像一些科学家那样为人类幸福而忘我工作的人,但这样的人也必须有自己能够生存的基础,也就是说他们首先得为自己的生存而劳动,否则,连他自己都不能生存,又怎样为别人呢?”
这个同学的反驳便是诡辩,是偷换论题式诡辩。因为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也即具有食欲、性欲、自卫能力等生物和生理的特性,同时人更具有社会属性。每一个人一来到人间,就置身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如家庭关系、地缘关系、生产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等。人们在这些社会关系的影响、制约下学会参与社会生活,履行社会义务,这个过程也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即使人的自然本能也已不是纯动物式的自然属性,而是被社会化了的自然属性。因而
论 辩 胜 术。
924。
“人生是为了什么”是指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生是为了什么,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这个人的反驳却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人的自然属性,把人生为了什么的辩题偷换为人的生理、本能的问题,并由此得出“人生就是为了生存而挣扎、而斗争”的结论,这就不能不说是诡辩了。

034。论 辩 胜 术
论题模糊
在论辩中,诡辩者故意使用一些语意不明的论题,可以作这种解释,又可作那种解释,以此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论题模糊式诡辩。
下一故事中的神庙主持便是如此。
古时候,有一国王想与波斯国作战,但又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这位愚昧无知而又好战的国王便去求神问卜。他到了一个据说是最灵的神庙,乞求神灵的指示。
得到的神谕是:“假如你与波斯王作战,将摧毁一个强大的王国。”
这位国王喜不自胜,乃与波斯宣战,结果被打得落花流水,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落荒而逃。这位国王十分懊悔,尤其恨神谕不灵,乃偷偷写信责问,并署名为“愤慨的求签人”。不久,神庙主持回信说:“神谕并无错误,而且十分正确,因为你在战争中确实摧毁了一个强大的王国,不过,这个王国不是别的,正是您领导的王国。”
“摧毁一个强大的王国”是含混不清的。
“谁”摧毁一个强大的王国?既可指该国王,也可指波斯国;被摧毁的是
论 辩 胜 术。
134。
“谁”?可以指波斯国,也可指该国家。不管哪种情况,神谕都是灵验的。
诡辩者为了使他的论题变得含糊其词,令人难以捉摸,有时还会借助于手势语言,因为手势语言比自然语言更具有含混性。比如:古时候有个道士,专会给人算命,据说还十分灵验,因而前来找他算命的人也很多。一天,有三个要进京赶考的考生,进京之前想问问三个当中谁能考中。他们到道士那里说明来意,点了香,叩了头。只见那道士闭着眼睛朝他们伸出一个指头,却不说话。考生们不知其意,求道士说明。道士拿起拂尘一挥,说道:“去罢,到时自然明白,此乃天机,不可言明。”三个考生只好怏怏地走了。
考生们走后,道童好奇地走过来问道:“师父,他们三人到底能中几个?”
道士说:“中几个都说到了。”
“你这一个指头是不是指中一个?”
道士说:“对”。
“他们要是中了两个呢?”
“这一个指头是指一个不中。”
“那么他们三个都中了呢?”
“这一个指头就是一齐中。”
“要是三个都不中呢?”
“这就是指一齐不中。”

234。论 辩 胜 术
道童恍然大悟地说:“原来这就是天机呀!”
请看,这个算命的道士就是这样利用手势语言的含混性来哄骗的。
要制服论题模糊式诡辩,首先就必须要求对方所使用的论题要明确,决不允许含糊其词,论题明确了,诡辩者阴谋便会落空。
论 辩 胜 术。
34。
乱而胜之
诡辩者故意制造混乱,混淆视听,把水搅浑,乘机混水摸鱼,得以取胜的诡辩方法,我们称之为乱而胜之式诡辩。
请看古希腊智者欧底姆斯与某青年之间的一场论辩:苏格拉底领了一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
这个智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以给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便劈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学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这个青年回答说:他学习的当然是他不知道的东西。于是这个智者就向这个青年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你认识字母吗?”
“我认识。”
“所有的字母都认识吗?”
“是的。”
“教师教你的时候,是不是教你认识字母?”
“是的。”
“如果你认识字母,那么,他教的不就是您已经知道了的东西吗?”
“是的。”

434。论 辩 胜 术
“那么,是不是你并不在学,而只是那些不识字的人在学?”
“不,我也在学。”
“那么,你认识字母,而你又在学字母,就是你学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智者就是在施行乱而胜之式诡辩术。
“我学习不知道的东西”是指学习前不知道的东西,“我学习已经知道的东西”是指学习后已经知道的东西,这个智者故意混淆这之间的区别,而把这个青年弄得昏头昏脑,承认自己的失败,甘愿拜智者为师。
乱而胜之式诡辩还往往表现为故意制造逻辑矛盾,诱使对方陷入混乱状态之中。又如:某苏丹爱马,一日,他获悉一大臣家里有七匹安达路西亚马,绞尽脑汁地想把它弄到手。不久,他向全国发出了命令:一、具有安达路西亚马的人,必须立即申报;二、每一匹马要缴纳一百第纳尔的税钱;三、持有五匹以上的按五匹申报;四、不准谎报马的匹数。
大臣获悉后,就叫管家支付500第纳尔的税钱,但管家忠告说:“主人,我觉得不妙,要是按五匹申报,就违背了命
论 辩 胜 术。
534。
令的第四条,弄不好马就有可能全被没收。“
大臣听了后说:“那就报七匹吗,支付700第纳尔的税钱。”
管家又说:“这又违背了第三条。”
最后,大臣在管家的劝说下,决定把三匹马分给儿子,然后分别以3匹和4匹申报。这样苏丹的计谋就落空了。
苏丹企图占有大臣的马匹就是使用了乱而胜之式诡辩术,他使用包含有自相矛盾的命令企图使对方陷入困境,但最终却被聪明的管家揭穿而告失败。

634。论 辩 胜 术
不置可否
逻辑学的排中律要求人们,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对于同一事物的两个相互矛盾的断定必须肯定其中一个。
但是,由于某个问题触及到对方的要害,使对方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于是便对此不作断定,不作明确回答,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含糊其辞,企图加以回避,这就是不置可否式诡辩。
比如鲁迅杂文《立论》所谈到的一段师生之间的对话: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
“我告诉你一件事——”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
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
‘他于是得到了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
论 辩 胜 术。
734。
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
这孩子啊!
您瞧!
多么……。啊唷!哈哈!Hehe!He,hehehehe!“
这个学生实际上是要对方在“谎人”与“不谎人”这两种相互矛盾的情况中作出选择,选择哪一种都感到为难,便以,啊唷!哈哈!“之类话来加以回避搪塞,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这就是不置可否式诡辩。
不置可否式诡辩还表现为诡辩者碰到难题时故意岔开话题。比如,前文所举孟子在批评齐宣王不会治国时的那段对话。
孟子的第三个问题实际上是要对方在“打倒国王”与“不打倒国王”这相互矛盾的情况中作出选择,选择“不打倒国王”
,则与上面的话相悖,说“打倒国王”
,又等于是说打倒自己,无可奈何,只好东张西望,岔开话题,不置可否。
不置可否式诡辩的要害是因为违犯了排中律,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以排中律为武器,要求对方从中作出明确选择,决不允许对方含糊其辞。

834。论 辩 胜 术
文字拆合
文字拆合式诡辩就是通过对汉字的结构进行随意拆合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手法。比如:中国向来是重男轻女的,但是有人却通过使用文字拆合的方法得出相反的结论。
甲:事实上,中国传统上不是重男轻女,而是重女轻男。
乙:不对,我国向来重男轻女,你这样说有何根据?
甲:中国的文字就是一个根据。什么叫“好”?
“好”就是“女”
、“子”
,而不是女子的就“孬”
,不是女子的只能是男人。所以中国人历来认为男子孬,女子好,这不是重女轻男么?
“好”字在甲骨文中是个会意字,左边是半跪着的妇女,胸前抱着一个婴儿,在当初大概是以多子女的母亲为好,但是如果以赞美母亲而得出重女轻男的结论却是缺乏充足理由的。
更有人通过对汉字进行拆合来预测吉凶,这就是所谓测字。比如,从前有个皇帝化装成一般的老百姓出游,见有个测字先生正在给一个人测字,那个人写了个“帛”字。测字
论 辩 胜 术。
934。
先生说:“你家有丧事,因为白巾就是戴孝。”
皇帝也跟着测字,同样也写了个“帛”字,然而测字先生看出对方非同一般,就对“帛”字作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说:“帛字是皇字的头,帝字的脚,您贵有天下!”
同一个字不同的人所测的结果竟然会有天壤之别。
将汉字拆合发挥讲解,本是一种文字游戏,完全可以不顾汉字的真正结构和实际情况,而按测字术士的需要随心所欲的进行解释。又如:有一天,宋高宗微服出行,在街上遇见测字术士谢石。
高宗用手杖在地上画了一横,让谢石测,谢石一看来人不凡,便说:“土上一横为王,阁下并非庶人,必是当今皇上无疑!”
于是对皇上纳头便拜。
是否真有其事实在难以考证。但即使真有其事,这也不过是谢石察颜观色、望文生义、随意附合罢了。

04。论 辩 胜 术
滥拆词语
词是有特定意义和固定结构的一种语言单位。因为词的结构有固定性,所以是不能随便拆开的,如果随意加以拆合,就往往会歪曲原意,而滥拆词语式诡辩正是通过对词语随意进行拆合来混淆是非的一种诡辩手法。
请看下例中“板子官”的一则趣闻:清朝光绪二十七年间,湖北宜都县有位知县姓王名国锋,系江西人氏,任职期间,为官还算清廉,只是缺少文墨,办事粗鲁,大堂上用刑频繁,所以人们给他取了个外号“板子官”。
有一次,一个姓“鲜于”名“光明”的人来衙门打官司,他早就听说过王知县有先打后问的坏习惯,一上大堂先跪下行过大礼,低头递上状纸,生怕惹怒了知县大人。王知县接过状纸大声念:“鲜于光,明年四十岁。”
只见王知县将状纸往地上一扔,气愤地骂道:“大胆刁民,大堂之上竟敢耍弄文墨,戏弄本官,你今年39岁就是39岁,还报什么明年40岁,先打鲜于光30大板!”
论 辩 胜 术。
14。
没等鲜于光明辩解,30大板已挨上了身。
“鲜于光明”本是一个人的姓名,是一个词,是不能随意拆开的,而这个糊涂的王知县对此随意进行拆合,这就难免得出荒谬的结论。又如:老师问小王:“你知道布谷鸟有什么用处?”
小王答:“布能裁衣,谷能当粮,鸟能供我们玩!”
同样,“布谷鸟”也是一个词,是不能随意进行拆合的,小王这是以滥拆词语的诡辩术来掩饰他的无知。
滥拆词语式诡辩不只存在于汉语中,其它语言中也有。
1929年,美国堪萨斯州成立了一个“苯人俱乐部”
,成员都是由社会上的绅士组成。这些绅士们也搞学术研究,他们研究的成果之一是:鸡是植物。理由是:鸡蛋是鸡生的,所以,可以说鸡是“鸡蛋工厂”
在英文中,“eg”
是鸡蛋的意思,“plant”是工厂的意思。既然鸡是鸡蛋工厂,那末,“鸡”这个词也应该由“eg”同“plant”合成。所以,“鸡”就应为“egplant”。但是,“egplant”一词在英文中却是“茄子”的意思,而茄子是植物,既然茄子是植物,所以,鸡也是植物。
这些精神空虚的绅士们论证“鸡是植物”这一谬论使用的就是滥拆词语的诡辩手法。

24。论 辩 胜 术
滥用语序
语序是汉语的重要的语法手段,语序不同,表达的意义就可能不同。诡辩者往往借助不同的语序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滥用语序式诡辩术。
滥用语序式诡辩有时通过变换语句中的词序来达到目的。比如:清代曾国藩在镇压太平天国义军时,几遭挫折,连连失败。他打算请求皇上增援军队,于是就草拟了奏章,作为面奏时的“腹稿”
,其中讲到战绩时,不得不承认“屡战屡败”。
一位师爷看了这个提法后,马上联想到不久前发生的“一幕”
:一员大将面奏时,也曾讲到“屡战屡败”
,因触怒龙颜而遭贬谪。他不禁为主子捏了一把汗。但是,对皇上又不容谎报军情,他在“屡战屡败”前苦思良久,猝然灵机一动,将“战”与“败”两字调换一下位置,这样“屡战屡败”变成,屡败屡战“
,从而使这句话的意思起了质的变化。“屡战屡败”表现为无能,“屡败屡战”却表现为英勇。次日,皇上听了曾国藩面奏“臣屡败屡战”一语后,果然龙颜大悦,认为他在失败面前斗志不灭、百折不挠,从此他福星高照,连连
论 辩 胜 术。
34。
受皇上恩泽。
这位师爷为主子开脱罪责进行辩护,就是通过改变“屡战屡败”中的词序来达到目的的。要揭露这种诡辩,就必须准确把握某一语句的真正含义,而不要被对方似是而非的语句所迷惑。
又如,清朝末年,江苏常熟县有一群纨袴子弟,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每当夕阳西下时,他们便策马疾驰于虞山言墓(言子游墓)之间,寻欢作乐,扰乱治安。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47年)暮春的一天,公子哥儿周某因马术未精而伤人致死,遂被控下狱。
其父周惟贤在讼师陆芝轩的伙同下,贿赂了县署代书诉状的小吏,将状词中的“驰马”改为“马驰”。驰马伤人,是指人乘马飞驰伤人,罪在人;马驰伤人则是指马脱缰而伤人,这属意外事故,周某不构成犯罪。昏聩的县令竟也如此上报。
当时主持江苏省司法的按察使朱之榛,审阅了该县所呈“详文”后,觉内中有诈,便写了批文,指出详文中“马驰伤人”含义不清,诘问:“究竟马系厩中,脱缰而伤人乎?
抑人乘马背,疾驰而伤人乎?“
这样滥用语序式诡辩便败露了。
滥用语序式诡辩有时也表现为偷换复句中各分句的顺序。比如,从前有人查一宗贪污案,因查无实据,难下结论,就批了“查无实据,事出有因。”八个字,这就是说,所以查不到确凿的证据,那是有原因的,可能是罪犯弄了手脚。后

4。论 辩 胜 术
来换了另外一个人去办理,这个人事先受了贿赂,就把这两个分句的顺序倒了一下,变成:“事出有因,查无实据。”
这是说,把人家当贪污犯是有原因的,但结果是查不到任何真凭实据,于是贪污嫌疑犯便变得一无罪责了。滥用语序式诡辩有时竟会取得如此荒唐的诡辩效果,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戒。
论 辩 胜 术。
54。
语调混淆
所谓语调,就是指句子里声音高低升降的变化。同样一句话因语调不同,所表达的效果,产生的作用也就不同。比如“这个项目少了你不行。”
“这个项目少了你不行?”
前一句语速略快,语调尾音稍抑,用的是降调,说起来语气诚恳,表达出对方在这个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后一句尾音上扬,用的是升调,表达出明显的嘲讽意味。由于语调不同,它们表达的意义就大不相同,对方听了产生的感受自然也就会截然相反。因而,在论辩中我们不能不注意选用恰当的语调。同样,诡辩者也往往通过偷换不同的语调来达到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目的,这就是语调混淆式诡辩。
人们对《诗经。伐檀》一诗的不同理解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诗经。伐檀》中有这么一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64。论 辩 胜 术
它的语调是上扬的强烈反问语调,意思是:“这些大人君子们难道不是白吃食的吗!”
它表达了奴隶们对不劳而获的奴隶主的强烈憎恨。而奴隶主、贵族、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则将该句变为下降的感叹语调,意思是:“这些君子大人们是不会白吃食的啊!”
有人认为,这些大人君子们是要吃好菜的,“非肉不饱”
;也有的人解释说,这些君子大人们是理想的圣君贤相,可使天下太平,他们是不会白吃食的,等等。由于语调不同,人们对同样一句诗的理解竟然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别!这些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们偷换语调,这就严重歪曲、篡改了原意,我们不能不说他们是在玩弄语调混淆式诡辩术。
论 辩 胜 术。
74。
偷换重音
为了突出某种特殊的思想感情,把句子里的某些词语读得较重些,这就是语句重音。
句子中语句重音的位置不同,该语句给人的感受也就会不完全相同。偷换重音式诡辩就是通过随意变换某一语句的重音位置来偷梁换柱,以达到其诡辩目的的方法。
西方民间流行这么一条规诫:“你不要对你的邻居作假证。”
有人故意对其中的“你的邻居”加以强调读成:“你不要对你的邻居作假证。”
这样,这句话给人的感受也就变了,似乎只要不对邻居作假证而对其他人作假证并没有关系,这就是偷换重音式诡辩。
使用偷换重音式诡辩有时会产生极其荒唐的诡辩效果。
比如下一论辩:老板对出纳员说:“有人对我讲,你偷了我们公司的钱!”
出纳员说:“怎么!
难道您要我在您这里当出纳员,却要到别的老板那儿去偷钱?“

84。论 辩 胜 术
老板的重音本来是在“偷”这一音节上,意思是不能偷钱,不应该偷钱,可是,出纳员却将重音偷换到“我们”上来理解,而将对方的话歪曲成“偷的钱为什么是我们公司的而不是别的公司的”
,这样,本来是鼠窃狗盗的丑行,却变得气壮如牛,盛气凌人。
偷换重音式诡辩主要诉诸于人们对该语句的主观感受,语句的重音位置不同,人们的感受就不一样,但它们客观的真假意义却仍是一样的。要反驳这种诡辩,我们除了要正确把握该语句重音的正确位置之外,还必须正确把握该语句所表达的真正的逻辑含义。又如:某厂办公大楼水槽上方写着“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几个大字。对此,几个青年人展开了一场争论。
甲:“‘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就是说,可以倒好茶叶。”
乙:“你这理解略嫌片面。应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剩茶叶之外,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边倒。“
丙:“你们俩都是在瞎说!”
甲和乙所以是瞎说,是因为使用的是偷换重音式诡辩。
论 辩 胜 术。
94。
语义混淆
语言中的词往往是多义的,诡辩者有时会通过混淆这不同意义之间的区别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目的,这就是语义混淆式诡辩。
语言中的词在新造出来时,意义总是单一的,这个意义也就是它的原始义;随着语言的发展,后来演变出许多新的意义,这种意义称为转义。原始义和转义是有区别的,诡辩者则会混淆这之间的区别来制造混乱。请看这么一段论辩:甲:“我最近发现,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男的。”
乙:“不对,不明明存在妇女半边天么?”
甲:“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
《论语。颜渊》中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意思就是说,天下的人都是兄弟,而所有的兄弟都是男的,所以天下的人都是男的。“
“兄弟”
本来是指哥哥和弟弟的意思,在这种意义的基础上,人们应用比喻的方式产生了一种转义,即“团结友爱”
的意义,这种转义又叫比喻义,原始义与比喻义是有区别的,而甲却故意混淆这之间的区别来混淆是非,这只能算是诡辩。
语义有时会具有某种流变性,同样的词或句子在不同的

054。论 辩 胜 术
交际论辩环境中,在与不同的语言单位组合的过程中,意义可能会有差异,甚至发生意义的转移。诡辩者则会利用语义的这种流变性,期望它在不知不觉之中转向于己有利而不利于对手的方面,进而将对手制服。请看这么一则推论。
人是动物,小张是人,所以小张是动物。
这一议论从推理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误,并且大小前提都是真的,但这一结论却是小张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接受的。这是因为,大前提中“人是动物”中的“人”是作为生物的人;小前提“小张是人”中的“人”既可作为生物的人,又可作为社会的人;而在结论中,小张这个人却又仅仅是指社会的人,这之间的意义呈现了明显的流变性,发生了变化与转移,小张当然不可能接受将他与畜牲等同的骂人性质的结论了。
语言中的词还有所谓兼类现象,它们读音、形体相同,意义也有一定的联系,但在不同的语境中属于不同的词类,具有不同的词汇意义和语法特点。诡辩者也会故意利用这种词的兼类现象来混淆是非。比如有这么一段论辩:有一次,甲与乙打赌,甲说:“铁锤锤鸡蛋锤不破!”
乙说:“锤得破!”
“锤不破!”
论 辩 胜 术。
154。
他们争来争去,没有结果,于是请来证人,立下条约:“铁锤锤鸡蛋,锤不破,乙请一桌酒席;锤破了,甲请一桌酒席。”乙拿来鸡蛋和铁锤,用锤使劲打下去,鸡蛋碎了。
“这不是破了吗?”乙说。
“蛋是破了,可我说的是锤不破啊!”
在“铁锤锤鸡蛋锤不破”这一语句中,第一个“锤”是名词,表示一种工具;第二个“锤”是动词,表示一种动作行为。第三个“锤”可以理解成名词,也可理解成动词,似乎都说得通。甲正是利用这一兼类现象使得乙上当受骗。其它又如:“奖给你西服一套。”
“套”可作量词,奖给对方一套西服;也可作动词,用西服在你身上套一下,算是奖赏。
“奖给你帽子一顶。”
同样“顶”可作量词,奖给对方一顶帽子;也可作动词,用帽子让你的头顶一下,算是奖赏。
碰到这样的诡辩者,我们可要注意别上当。

254。论 辩 胜 术
滥用停顿
语句中停顿的位置不同,表达的含义就可以有所不同,有时甚至会截然相反。比如《论语。泰伯》中有这么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由于古书没有标点,因而不同的人出于自己的需要对该语句作出不同的停顿,所表达的意义就相去甚远。持批判态度的人说,孔子这句话是愚民政策,因为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那是说,人民只可以去奴役他们,不可以让他们知道什么。而持赞美观点的人说,这句话有较高的民主意味,因为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那是说,当人民觉悟较高,让他们自由行动;思想觉悟不高,就让他们懂得道理。
而有的诡辩者却会故意通过改变语句的停顿来达到其诡辩目的,这就是滥用停顿式诡辩。比如,算命、相面、占卜之类的江湖骗子,他们骗人的手法之一便是通过滥用停顿来说活络话,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视情而解。当
论 辩 胜 术。
354。
问到父母有殁情况时,他们爱说一句:“父在母先亡。”如果事实上母亲先死了,就断为:“父在,母先亡。”
如果事实上父亲先死了,又可断为:“父在母先,亡。”
如果父母均已去世,这总该有个先后,可以解得通;如果父母均还健在,又可说是在预言未来。因而这就使人觉得他的话永远都是正确的,其实这不过是地道的诡辩。
又如。
当有人问工作,婚姻情况时,他们又爱说:“有事不能闲呆。”
“有妻不能光棍。”
如果你有职业、有妻子,他们就这样停顿:“有事,不能闲呆。”
“有妻,不能光棍。”
既然有职业,就不能在家闲呆着;既然有老婆当然就不是光棍。如果你没有职业、没有妻子,他们又会这样停顿:“有事不能,闲呆。”
“有妻不能,光棍。”
既然没有职业,只好在家闲呆着;既然眼下没有妻子,就只能算是光棍了。
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他们的话都是灵验的。

454。论 辩 胜 术
借助谐音
有些汉字字形字义不同,但是它们的读音却相同或相近,这种现象就叫谐音。诡辩者往往借助谐音现象来达到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目的,这就是借助谐音式诡辩。
《唐阙史》中记载有这么一个故事:戏子李可及在宫中演滑稽戏,并声称自己精通三教。于是皇帝问:“你既然精通三教,那释迦如来是什么人?”
“妇人。”李可及答道。
“为什么是妇人?”皇帝吃了一惊,问道。
“金刚经云:‘敷坐而坐’,有夫有儿,不是妇人又是什么?”
皇帝一听哈哈大笑,又问:“太上老君是什么人?”
“也是妇人。
道德经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如果不是妇人,怎么会有娠呢?“
皇帝又是一笑:“文宣王是什么人?”
“也是妇人。论语云:‘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者也。
‘如果不是妇人,干吗要等待出嫁呢?“
本来,释迦牟尼、老子、孔子都是男人,但是,李可及
论 辩 胜 术。
54。
根据“敷”
、“而”跟“夫”
、“儿”音同,“身”跟“娠”音同,“价”跟“嫁”音同,并利用这些音同现象把他们都说成是妇人,这就非常荒唐可笑了。他这是借助谐音式诡辩。
借助谐音式诡辩的荒谬性就在于,他是利用字词的音同、音近等来偷换概念,我们要制服这种诡辩,就必须首先确定它们的精确含义,使得对方无法偷换。比如:据说张班和鲁班是师兄弟,木匠的手艺也很高超。有一次,张班给一个财主修建台阁。财主和他口头约定,如果修建的台阁合他的心意,赏五马驮银子,外带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
台阁修好了,财主里里外外都检查遍了,半点毛病也找不出来,该按约定条件付报酬了,财主叫家丁牵来五匹马,并排站着,背上横搁一块大木板,木板上放了一块比指甲还小的银子。财主说:“这就是五马驮银子。”接着财主拿来用鸡蛋壳装的米粒说:“这就是外赏你的‘一蛋米’。”然后财主又从纸匣里拉出两个蜘蛛,说:“这是‘两蜘蛛’”。最后,他把手指头在只装有半杯酒的酒盅里蘸了一下,向前弹动三下,对张班说:“这是‘三弹酒’。”
这里财主就是利用“一蛋米”
、“两蜘蛛‘、”三弹酒“与”一担米“
、“两只猪”
、“三坛酒”的谐音,利用“五马驮银子”的歧义,混淆是非,企图赖帐。如果当初用文字书写下来,精确规定其含义,财主的诡辩就注定要破产。

654。论 辩 胜 术
借助歧义
在自然语言中,有时同样一句话可以表达不同的含义,这就是歧义现象。
比如,有个老方丈问众僧:“有一个偈子的内容是:绵绵阴雨两人行,奈知天不淋一人?你们能说出其中的道理吗?”
一个和尚说:“这是因为有一个人穿了蓑衣,另一个没穿。”
又一个和尚说:“这是下的局部性阵雨,所以一个挨了淋,另一个没挨淋。”
还有一个和尚说:“这是因为一个人走在路当中,另一个则走在屋檐下。”互相争论,没有结果。
最后老方丈解释说:“你们众人都执著于‘不淋一人’的文字,当然就无法发现真相了,说是‘不淋一人’,那不是说两个人都淋湿了吗?”
这里的“不淋一人”就是有歧义的,它可表示为有一个人没淋湿,也可表示为不会只淋湿一个人,而是两人都淋湿了。老方丈正是利用这种歧义将众僧难倒的。
在论辩中,诡辩者往往会利用语言的歧义来达到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目的,这就是偷助歧义式诡辩。下例中的财主就是如此。
论 辩 胜 术。
754。
几个穷人来到财主家。对财主说:“我们有事求你帮助,希望你不要拒绝。”
“我尽力而为。”财主答。
“第一,请你答应借一千金币给我们的一个朋友,他急需钱用,我们大家都愿意为他担保。第二,请你答应,让他一年以后归还。”
“朋友们,如果人家提出要求,而某人只答应一半,那也不算吝啬了吧!”
“那当然。”大家同声回答。
“既然这样,那么,我就答应一半吧!
我同意满足你们的第二个要求,出于对各位的尊敬,我甚至愿意把借期延长到两年,不过,请去向别人借吧!“
“答应条件的一半”
,本来是说答应借钱数目的一半,财主利用这句话的含混性、歧义性,将其偷换成两个条件中的一个,这就是借助歧义式诡辩。
我们要揭穿对手借助歧义的诡辩伎俩,首先就必须明确有关概念、命题的含义,概念、命题的含义明确了,借助歧义式诡辩也就无法得逞了。比如:甲、乙两人互相辩诘赌输赢。甲对乙说:“请你回答一个问题,如果对了,我请你喝酒;答错了,你请我喝酒,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只能回答一次。”
乙说:“好,请出题吧!”
甲说:“日大还是月大?”

854。论 辩 胜 术
乙听了后想了想说:“在我回答之前,请你先解释一下,你所说的‘日’和‘月’的含义是什么?”
甲听了难为情地一笑:“你问得好,就算你赢了!”
“日”
、“月”是有歧义的,它们既可以表达作为天体的“太阳”
、“月球”的意思,这时“日”大于“月”
;它们还可以表示时间单位的“一天”
、“一月”的含义,这时是“月”大于“日”。乙一眼识穿对方的诡辩意图,首先要求对方明确“日”
、“月”的含义,对方的诡辩便宣告破产。
论 辩 胜 术。
954。
狡诈诘问
所谓狡诈诘问式诡辩术,是指诡辩者故意利用包含某种虚假预设的问话来询问对方,对方不管回答“是”或“否”都是承认这一虚假的预设,诱使他人落入圈套,从而将某种错误观点强加给对方的一种诡辩手法。
请看下面一段相声:甲:你打过群架吗?
乙:没有。
甲:你侮辱过妇女吗?
乙:没有。
甲:你掏人家钱包给逮住过吗?
乙:没有——不对,我什么时候掏人家钱包啦?
这里甲的第三句问话就是狡诈诘问。
“你掏人家钱包给逮住过吗?”预设“你掏过人家的钱包”
,而这预设对乙来说是虚假的,因此,如果对这一问句简单地回答“是的”
,则表明掏过人家的钱包并且被逮住过;若回答“不”
,则表明自己以前掏过人家的钱包并且没有被逮住过。乙不管回答“是”或“否”
,都得承认曾经掏过人家的钱包。甲正是利用这种狡诈

064。论 辩 胜 术
诘问式诡辩术企图诱使对方落入他的圈套,进而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对方头上。又如:秘鲁小说《金鱼》中有这样一段故事:瓜达卢佩船船长拉巴杜要渔工霍苏埃合伙走私。霍苏埃不干,同船长发生搏斗。船长失足落海,被鲨鱼吞食。船长老婆向法院起诉霍苏埃谋杀拉巴杜。
为此,刑事法庭开审。
庭长问:“你对被害人是否早就怀恨在心?”
“不是被害人,因为这并不是一桩犯罪行为。”霍苏埃纠正他的说法,“这是一件意外事故。”
“你只要回答问题,不得无礼。
这里使用什么词是我的事,你是被告人,不管是不是有罪。“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是否怀恨在心。先生。”
这位庭长这里也是在玩弄狡诈诘问式诡辩。对于他的提问“你对被害人是否早就怀恨在心?”如果回答“是”
,则表明承认船长是被害人并且对船长早就怀恨在心;若回答“不”
,则表明承认“船长是被害人”
、“自己对船长最近才怀恨在心”
,不管怎样,都得承认船长是“被害人”和“自己对船长怀恨在心”。
要对付狡诈诘问式诡辩,就必须将诡辩者问句中的虚假预设揭示出来,并明确加以否定。
古希腊的一个诡辩学者向一名叫梅内德谟的哲学家提出一个问题:
论 辩 胜 术。
164。
“你是否已经停止打你的父亲了?”
梅内德谟不论回答“是”或“否”
,都是承认自己打过父亲。回答“是”
,表明以前打过父亲现在不打了;回答“否”
;表明以前打过父亲现在仍在打父亲。
对此,梅内德谟回答道:“我不存在是否已经停止打我父亲的问题,因为无论过去和现在,我都没有打过我的父亲。”
这样,便使对方的诡辩落了空。

264。论 辩 胜 术
滥用比拟
比拟就是把人当作物或把物当作人来描写的方法,在论辩中恰当地使用比拟的方法,可使我们的论辩语言栩栩如生,有助于表达我们鲜明的爱憎感情。同样诡辩者也往往会借助比拟的方法来混淆是非,这就是滥用比拟式诡辩。
滥用比拟式诡辩的一种形式是拟人,即把物当作人来描写。比如,鲁迅小说《阿Q正传》中,阿Q与尼姑的一场论辩便是如此。
阿Q走到静修庵的墙外,四面一看,并没有人,便爬上矮墙,跳到里面去了。他忽然惊喜地发现一畦老萝卜。他于是蹲下便拔,赶紧拔起四个萝卜,拧下青叶,兜在大襟里。
然而老尼姑已经出来了。
“阿弥陀佛,阿Q,你怎么跳进园里来偷萝卜!
……啊呀,罪过啊,啊唷,阿弥陀佛!……“
“我什么时候跳进你的菜园里来偷萝卜?”阿Q且看且走地说。
“现在……这不是?”老尼姑指着他的衣兜。
“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你……”
论 辩 胜 术。
364。
萝卜是植物,不是人,更不会讲话。可是阿Q在偷了人家的萝卜之后,为了抵赖,便把萝卜当作人,要对方能叫得萝卜答应,才能算是他的,这就是利用拟人来混淆是非,蛮横无理地进行狡辩。又如:有位游手好闲、拍马溜须的所谓“学者”
,一天,他在市场上买了6只来自中国的麻雀,决定用它们去讨好国王。
按照这个国家的习惯,7是大吉大利的数据,要是送去6只,国王兴许会不高兴的。国王一发怒,可就麻烦了。
但是,中国麻雀只有6只,怎么办呢?他想了半天,决定混进一只本国麻雀,凑足7只献给国王。
国王一见,果然高兴。
他仔细地把它们逐一玩赏一遍,突然发现有一只本国麻雀混在里边,立即大怒,责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自恃博学多识,欺我寡陋无知?”
“学者”
一听,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吓得索索地抖。
突然,他想起一个理由,忙对国王说:“陛下,这只本国麻雀是一位翻译。”
只有人类才有语言,而且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要出国,就有所谓翻译问题。而动物既没有语言,更没什么翻译。这位溜须拍马的所谓学者面临绝境,忽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利用拟人的手法将这只麻雀说成是一位翻译,以此来达到为自己开脱的目的。当然,国王并不是学者,他看重的不是科学的表达和严格的推理,他喜欢的是臣民的奴颜卑

464。论 辩 胜 术
膝,学者的忠心与机巧,终于博得了国王的欢心。
滥用比拟式诡辩有时也表现为拟物,即把人当作物来描写,以此来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
论 辩 胜 术。
564。
借助对偶
对偶就是使用结构对称、字数相等的两个句子来表达相似、相反或相关意思的一种方法。对偶这种方法在古代人们的论辩中较为常用,同样也是诡辩者乐于采用的方法。诡辩者为了达到制服对手的目的,常常出其不意地出对句要对方来对,如果对不出来或对得不恰当,这样诡辩者就占了上风。
比如:19世纪末,美、英、法、俄、德、意、奥、日八国联军,对中国发动了疯狂的侵略战争,先后占领了天津和北京。腐败的清政府毫无抵御能力,急忙屈膝求和。一次,清政府与八国“议和”。会议开始之前,有一个帝国主义国家的代表,想借机欺辱中国,并显露自己的才能。他起身离席阴阳怪气地对清政府代表说:“我听说你们中国有一种独特的文学形式叫做对联,要求语词对称,音调协调,严密工整。现在我出一上联,要你们对出下联!我这上联是:‘琵琶琴瑟八大王,王王在上’,请对下联吧!”
八国代表马上明白了他的含义,发出一阵得意的狂笑,交

64。论 辩 胜 术
口称赞,并乜视着中国代表们,看他们如何对应。然而,腐朽无能的清政府代表,面对帝国主义分子的挑衅和戏弄,虽然胸有不平,但一时无词对答,只是尴尬地苦笑。八国代表越发得意忘形,恣意大笑。就在这时,只见一位清政府代表身后的秘书霍然站起,正义凛然,两眼圆睁,两道目光犹如电光扫过全场。全场顿时鸦雀无声。片刻,他以宏亮的声音说道:“既然外国人能想出上联,中国人就能对出下联!
下联是:‘魑魅魍魉四小鬼,鬼鬼犯边’!“
这对仗严谨、词锋犀利的对答震慑群魔,使挑衅者相顾愕然,瞠目结舌。
八国联军代表在这场论辩中,使用的就是借助对偶术,以“八大王”
、“王王在上”来显示他们耀武扬威、目空一切的骄横气势,而这位秘书巧对下联,斥责对方为侵犯我国边境的“小鬼”
,给了对方以有力的反击。
要对付诡辩者借助对偶术的挑衅。我们必须具备扎实的语言学基础和灵巧的随机应变能力,能随时想出很恰当的句子来应对。比如,清代文学家魏源,自小性情直爽,疾恶如仇。在魏源的家乡,有一个无耻无能的举人,专好抄袭别人的诗作。一次被11岁的魏源揭了老底,举人恼羞成怒,便想借题发挥,加以报复。他指着灯笼里的蜡烛,说道:“烟蘸蜡烛,烛内有心,心中有火。”
魏源应声而对:
论 辩 胜 术。
764。
“纸糊灯笼,笼边多缰,眼里无珠。”
举人挨了骂,不肯罢休,又气冲冲地说:“屑小欺大乃谓尖。”
魏源又立即回敬道:“愚犬称王即为狂。”
举人本想借助对偶来报复小小的魏源,但魏源巧妙应对,反而弄得这个妄自尊大的举人面红耳赤、狼狈不堪。

864。论 辩 胜 术
滥解成语
成语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生活中习用的有着固定的结构、特定的含义的短语或短句。成语不同于其他的短语,它的结构是固定的,不可以随意改变、增减;成语有着特定的含义,它的含义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的相加,而是几个成分合起来表示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完整意义。而有的诡辩者或出于无知,或出于诡辩的需要,往往随意歪曲成语的含义,这就是滥解成语式诡辩。比如:30年代,陈济棠起兵反蒋。战前,曾找算命先生扶乩卜吉凶。扶出的结果是四个字:“机不可失。”
于是,陈济棠立即决定出兵,他先派出几架飞机轰炸蒋军。不料,他的飞行员早被蒋方收卖,一起飞就投靠蒋方了。
陈军士气大挫,终至失败。当陈济棠追问算命先生时,他却振振有词地说:“我说了‘机不可失’嘛,怎么一开仗就把飞机丢失了呢?”
“机不可失”作为一个成语,它有着固定的结构、特定的含义,它的含义就是抓住机会办事,这是不可以随意歪曲的。
论 辩 胜 术。
964。
当陈军反蒋取胜,他当然会说算得准;而当陈军反蒋失败,却又随意篡改为“不可丢失飞机”
,真是乖巧到了极点。
当然,滥解成语式诡辩也有的由于不懂装懂乱发议论。
有这么个笑话:从前有个秀才,自认为有满肚子的学问。一天,他到朋友家做客,朋友拿出一盘雪梨和红枣让他先尝尝。看到雪梨和红枣,秀才想起“灾梨祸枣”这个成语。他想显示显示自己的学问,就对朋友说:“记得古人说过‘灾梨祸枣’吗?这就是说,吃梨吃枣容易生灾招祸。看来这梨和枣还是不吃为好。”
“灾梨祸枣”
本来是指乱印无用之书,因做雕板而使梨木和枣木无故受到糟踏。朋友好心招待他,他却滥解成语,胡说八道,真使人感到又好气又好笑。

074。论 辩 胜 术
错误比较
比较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的不同方面并举出来,进行相互比照的一种论辩方法。使用比较的方法必须注意,比较的标准必须同一,标准必须合理,材料必须真实,分析必须全面,所作的比较与推断必须有必然联系。
如果违反了以上各点,这种比较就是错误的。而论辩者却往往会用错误的比较形式来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错误比较式诡辩。
错误比较式诡辩有以下表现:(1)比较的材料不真实。
农夫老王决定盖一所仓房。他请来一位泥瓦工,商议盖房的工期和工钱。泥瓦工说:“这所仓房10天可盖好,我的工钱是每天6元,共计60元。不过另外还得一个下手——”
“我给你当下手好了,不必另找人。”老王说。
仓房如期完成后,老王却只给了泥瓦工50元,泥瓦工认为少给了他10元。这时老王却说:“得了,兄弟,别不知足了。你瞧你才干了这么几天活,就捞到了不少钱。可你瞧我,我给你当了十来天下手,连一
论 辩 胜 术。
174。
个子儿也没捞到!“
农夫老王将泥瓦工和自己比较,说自己“一个子儿也没捞到”就是虚假的,因为他得到了仓房,仓房凝结了人们的劳动,是有价值的。
(2)比较的标准不合理。
明朝诗人李东阳得到一匹好马,把它送给朋友陈师召。
陈师召骑着这匹马上朝,上朝途中,作了两首诗。
回来以后,他便把马还给李东阳说:“平时我骑马上朝,一来一回能作六首诗,这次骑这匹马却只作了两首诗,还是把它还给你吧,这不是好马。”
李东阳笑着说:“马是以走得快为好。”
陈师召沉思了半晌,点点头又骑这匹马走了。
陈师召以作诗多少作为评价马好坏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不合理的。
3。比较的标准不统一。
《孟子。告子下》中记载了这么一则论辩:任人问屋庐子说:“礼与食哪样重要?”
屋庐子答:“礼重要。”
“色与礼哪样重要?”
“礼重要。”
“用礼的方式来取食物,则不能得到食物饥饿而死;不用礼的方式来获取食物,则能得到食物,那么是不是一定要遵守礼呢?明媒正娶,则不能得到妻室;不明媒正娶,则可以

274。论 辩 胜 术
得到妻室,那么一定要明媒正娶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便去请教孟子,孟子说:“这个问题有什么难呢?
如果不衡量一下屋子的基脚,而只比较顶端,那么寸把厚的木块放在高处也可以比高楼还高。
金子比羽毛重,难道说三钱重的金子会比一车羽毛重吗?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微末节比较,哪里仅仅是食重呢?拿婚姻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微末节比较,岂止仅仅是娶妻重要呢?你可以这样回答他:扭断哥哥的手臂,夺下他手中的食物,就会得到吃的;不扭断哥哥的手臂,就不能得到吃的,那你会去扭吗?爬过东邻家的院墙去搂抱人家姑娘,就可以娶得妻子,不去搂抱,就娶不到妻子,那你去搂抱吗?“
任人与屋庐子的论辩中使用了比较的方法,但是比较的标准不同一。孟子则对这种诡辩给予了淋漓尽致的反驳。同样,墨子对这类诡辩也有过精辟的分析:“异类不比。”
“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
不是同一类的事物是不能进行比较的。木头可与木头相比,冬夜可与夏夜相比,木头与夜却不能进行比较。同样智慧与粟也是不能在同一标准下进行比较的。
论 辩 胜 术。
374。
滥用精确
为了使论辩顺利进行,所使用的语词就应该是尽量精确的,所使用的语句不能包含有歧义。但是,这种精确性的要求却并不是绝对的,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如果在不必要精确的地方吹毛求疵,就往往导致滥用精确式诡辩。
比如,文学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但又不等于是对现实生活进行纯客观的描述,如果对此随意横加指责,就难免导致诡辩。
一位学生物的姑娘和一个学中文的小伙子相恋了。一次散步时,小伙子兴致勃勃地念了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正当他洋洋自得时,姑娘却冷冷地说:“真可笑!春蚕吐丝作成茧,变成蛹后飞出蛾,它根本没有死,简直是无知!”
“这是古诗,是李商隐的诗!”小伙子说。
“那李商隐也是无知!”
两人争论得不分胜负,最后不欢而散。
李商隐的诗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千古传诵的爱情绝唱,并不是从生物学的角度对蚕的生长发

474。论 辩 胜 术
育过程进行科学的描述,而仅仅是借春蚕和蜡炬等艺术形象寄托其柔肠寸断的相思和至死不渝的爱情。这个女学生却不顾诗的意境和当时的环境气氛,对这一诗句横加指责,这就是滥用精确式诡辩。又如:英国诗人阿。捷尼逊写过一首诗,其中有几行是这样写的:“每分钟都有一个人在死亡,每分钟都有一个人在诞生……”
诗发表后,一位数学家来信质疑,信上说:“尊敬的阁下,读罢大作,令人一快。
但有几行不合逻辑,实难苟同。根据您的算法,每分钟生死人数相抵,地球上的人数将是永恒不变的。但您也知道,事实上地球上的人口是在不断增长。确切说,每分钟相对地都有1。
6749人在诞生,这与您在诗中提供的数字出入甚多。为了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您不反对,我建议您使用16这个带分数,即将诗句改为:每分钟都有一个人在死亡,每分钟都有一又六分之一人在诞生。“
诗人的这句诗句只是形象地说明地球上时时刻刻都有人在死亡,也有人在诞生,并不在于提供地球上人口变化的具体数字,这位数学家的指责是可笑的,是滥用精确式诡辩。
在日常生活中,某些语句由于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难免不是与客观事物百分之百的吻合,但语意还是明确的,基本符合事实。
而有的诡辩者往往会在这方面死抠字眼找岔子。
用户说:“你们厂生产的雨伞怎么老是漏水?”
论 辩 胜 术。
574。
厂方答:“别夸张‘老是’,只有下雨的时候才漏水,对吧?”
雨伞质量不行漏水就是漏水,可是厂方却故意在人家的“老是”一词上找岔子。
另外,论辩双方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往往会省略某些非常明确的成份,而诡辩者往往会在这方面大作文章。
比如:甲、乙两人在午间相遇,当时没有第三者。
甲:“吃饭了吗?”
乙:“你问谁呀?”
甲:“我问你呗,还有谁?”
乙:“我怎么回答你呢?”
甲:“吃了就吃了,没吃就没吃,这还不简单吗?”
乙:“问题是早饭,午饭还是晚饭呢?是今天的、明天的还是后天的呢?”

674。论 辩 胜 术
滥用褒贬
语言学中的同义词是指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一组词,它们虽然意义相同或相近,但并不都是完全相等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有时表现在词义的褒贬色彩不相同。而诡辩者却会滥用词义的褒贬色彩,对自己褒,对别人贬,对自己喜欢的褒,对自己看不顺眼的就贬,以此来混淆是非,达到其诡辩目的,这就是滥用褒贬式诡辩,也有人称之为“情绪语言”式诡辩。
滥用褒贬式诡辩多数情况是对自己或喜欢的人褒,对对方或厌恶的人贬。比如,同是一个固执的人,喜欢他就说是“说一不二”
、“坚持立场”
,讨厌他就说“执迷不悟”
、“顽固不化”
;同是一位改变主意者,喜欢他,就说“从善如流”
,讨厌他,就说“自食其言”
;同是一位政府官员,喜欢他,就说是“人民公仆”
,讨厌他,就说是“衙门官吏”
;同样是杀人凶手,如果是我方的人,就说是“英勇”
,对方的人,就说是“凶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比如说,媒人就很擅长这套诡辩术,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说得冠冕堂皇,很少说人家的坏话,即使偶尔说上一句,也是为了装潢,以显得他的话真实。
比如,对于家境贫困的,会
论 辩 胜 术。
74。
说父母都不虚荣,保持一个朴实的家风;对于智商低的,那也无所谓,若是男的,就说是大器晚成的人,若是女的,就说是文静端庄的人;对于说话多的人,就说这个人很有个性;如果是一个好动的人,女的就说是活泼大方,男的就是交际广泛。这可以说是滥用褒义词的典型。
有人构造的“你我他”定理,更是滥用褒贬式诡辩的生动写照:我坚守原则,你不知变通,他冥顽不化。
我节俭,你小气,他嗜钱如命。
我妙语如珠,你喋喋不休,他语无伦次。
我经常想到更好的主意,你老是变卦,他出尔反尔。
我在沉思,你在发呆,他整天昏庸。
我三思而行,你迟疑不决,他反应迟钝。
我正值盛年,你年纪不小了,他棺材进了一半。
我好打抱不平,你容易动怒,他老惹事生非。
……
对于滥用褒贬式诡辩,我们要注意不被语言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而应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事物本质作出实事求是的冷静的分析和评价。

874。论 辩 胜 术
断章取义
在论辩过程中,诡辩者引用他人语句时,不顾上下文的联系,孤立地截取其中适合于自己需要的一两句,肆意歪曲他人原意,以此来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断章取义式诡辩。
断章取义式诡辩有这么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诡辩者对一些经典著作中的语句断章取义,肆意歪曲,为他的诡辩目的服务。比如,有人主张用缩减非生产性的消费来增加资本积累,他论证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
‘这说明,我们通过缩减非生产性的消费来增加资本积累的做法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
马克思的原话是:“资本不能在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
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
这个人抹去了资本“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的含义,只据一端,这就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原话的真正含义,从而导致诡辩。
断章取义式诡辩的另一种情形是,诡辩者不顾对方话语的前后联系,截取其中几句,乱加歪曲,将莫须有的罪名强
论 辩 胜 术。
974。
加在对方头上。比如:曾经有人写了一首《颂党》的诗,诗中写道:有人说,你是太阳,有人说,你是青松,太阳离我们多么遥远,青松又多么高傲孤伶。
党啊!我找不出任何比喻,做你的象征——我只知道,你拥抱着我们,又在我们当中……
十年动乱开始后,专案组把这首诗的后四句删掉,然后拿出来批判,以说明其“反党气焰何等嚣张!”这便是典型的断章取义式诡辩。
要反驳断章取义式诡辩,就必须将诡辩者所引的话放回到所引的篇章结构、语言环境中,全面地进行分析,这样便可揭穿其诡辩阴谋。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关于“人性本善”的辩论中,正方台湾大学队一辩为了论证其“人性本善”的观点,引用哲学家康德的话,说道:“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
事实上,康德并不是性善论者,正方队这是在断章取义。
对此反方复旦队一辩当即反驳:“我先要指出一点的是,康德并不是一个性善论者。
康德

084。论 辩 胜 术
也说过这样一句话:‘恶折磨我们的人,时而是因为人的本性,时而是因为人的残忍的自私性。
‘对方不要断章取义。“
反方队由于将对方所引的话结合康德的哲学观点全面地进行分析,这就有效地揭示了对方断章取义的谬误。
论 辩 胜 术。
184。
歪曲语境
语境,是指某句话的前言后语以及说话者当时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论辩总是在一定的语境中进行,我们要确定某句话的含义,也往往要结合特定的语境。诡辩者却往往会通过歪曲特定的语境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歪曲语境式诡辩。
有些语句在特定的语境中是正确的,但脱离这特定的语境便有可能变为谬误,诡辩者往往会将对方的话脱离这特定的语境来肆意歪曲、强加于人。比如:某主教听说到纽约后很可能被报界拖入预设的陷阱,所以格外小心。在机场上,有位记者一见面就问他:“你想上夜总会吗?”
主教想支开这个问题,就笑着反问:“纽约有夜总会吗?”
没想到还是落入陷阱。因为第二天报导这次会见的大标题是:“主教走下飞机的第一个问题:‘纽约有夜总会吗?
‘“
主教的话如果结合当时特定的对话的上下文语境,便微不足道,毫不奇怪。但是记者将它从这特定的对话语境中单

284。论 辩 胜 术
独抽取出来,即成了耸人听闻的奇谈怪论,被记者当作一枚攻击主教的重型炮弹。这位记者使用的便是歪曲语境式诡辩术。
另外,有的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在这个语境中表达的是一种含义,在另一语境中表达的含义就可能不一样。诡辩者往往会通过故意改变某语句的特定语境来达到歪曲对方含义的目的。比如:某医学系的学生进行儿科考试。
老师问:“简述母乳喂养的优点。”
学生答:“便于携带。”
关于“母乳喂养婴儿的优点”这样的问题,如果从日常生活的语境来说,回答“便于携带”也许说得通;但是在医学系儿科考试这种特定的语境中,就只能从母乳的营养特点、免疫功能等方面去论述。这个学生显然是在歪曲特定语境来进行狡辩。
要反驳歪曲语境式诡辩,就必须将某一语句结合特定的语境来具体分析,决不允许对方随意偷换。请看这么一则外国幽默故事:有位丈夫给妻子打电报:“你知道叔叔家的地址吗?”
妻子回电:“知道。”
如果离开打电报这种特定的语境,妻子的答复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但是,在打电报的特定语境中,丈夫的电
论 辩 胜 术。
384。
报不仅仅是询问妻子是否知道叔叔家的地址,还可表达如果知道请把地址告诉他的意思。
妻子这是歪曲语境,玩弄诡辩。

484。论 辩 胜 术
滥用抽象
所谓滥用抽象式诡辩,是指诡辩者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抽象地、笼统地、模糊地对事物发表议论,以此达到其混淆是非的目的的手法。
滥用抽象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客观事物都是具体的,是不同的规定性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离开多样性的统一,就不能很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比如,有这么一段对话:老师:“桌上有四只苍蝇,打死一只,还有几只?”
小威利:“还有三只。”
小彼得:“一只也不剩,都飞走了。”
老师:“小克立,你说呢?”
小克立:“还剩一只,因为这一只飞不走了,它给打死了。”
关于桌上还有几只苍蝇,也许会因具体情况不同还会有其它答案。他们的答案所以各不相同,并不是因为这些学生不懂算术,而是因题目要求不具体造成的。
又如,有这么一段对话:老师:“西班牙在十五世纪发生了多少次战争?”
论 辩 胜 术。
584。
“六次。”一个学生很快就答出来了。
“哪六次?”老师又问。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老师要求的是要学生回答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发生的六次战争,可是这个学生滥用抽象,用空洞的第一至第六次来加以回避,这当然只能算是诡辩。
另外,科学真理用来指导实践时,必须从具体的情况出发。如果把真理当成无条件的、抽象的东西,不分时间、地点、对象、条件生搬硬套,这也往往导致谬误。比如下例:老师说:“算术是不容怀疑的,例如,一个人建造一间房屋需要12天,12个人一齐动手,这间房子1天就可建成。”
学生推理道:“288个人一齐动手,1小时就可以建好;17280个人只需1分钟;如果1036800个人一齐动手,就只需1秒钟。
照这样推算,一艘轮船横渡大西洋要6天,如果6艘船一齐开航,1天就可以横渡大西洋了。老师说了,‘算术是不容怀疑’的嘛!“
适当的人数建造一间房屋,可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如果脱离具体情况,几千几万人去建造同一间房屋,人们又该怎样去施工呢?这个学生就是脱离具体情况,玩弄滥用抽象式诡辩术。

684。论 辩 胜 术
滥用数据
在论辩中,人们往往引用数据作为论据,因为数据是经过统计的检验和精确计算的,因而它具有极强的雄辩说服力。
同样诡辩者也往往会借助于数据以达到其混淆是非、论辩取胜的目的,这就是滥用数据式诡辩。
滥用数据式诡辩有这么几种情形。
(1)
对于一些毫无意义的数据人们一般都不加以留意,而诡辩者总喜欢要对方说出这类数据来发难。比如:30年代初,朱家骅出任浙江省民政厅长时,曾举办过一次县长考试,有笔试和口试两项。有位考生朱懋祺,笔试名列前茅。口试时,朱家骅西装革履,亲自主考。朱懋祺一身灰布学生装,足穿布鞋,昂然前来。二朱一洋一土,对照鲜明。开考后,几个考官轮番提问,朱懋祺对答如流。
最后,朱家骅问道:“你知道《总理遗嘱》共有几个字?”
朱懋祺被问得愣住了。他认为,这大概是朱家骅故意刁难,存心不录取自己,于是,心一横,开口便对朱家骅说:“请问朱厅长,您的朱家骅大名共有几笔?”
论 辩 胜 术。
784。
此问一出,举座皆惊,朱家骅也愣住了。考生反难主考官,真是绝无仅有。静峙片刻,旁边的考官向朱懋祺挥了挥手说:“好了,你出去吧!”这才解了围。好在朱家骅乃雅量高怀之人,事后并未刁难朱懋祺,而是录取了他。
朱家骅想以人们不会留意的《总理遗言》共有几个字这一数据来镇住考生,岂料考生要对方说出自己的姓名共有几笔这一数据,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这一点,这样反而将对方难住了。
(2)
诡辩者所使用的数据与他的推断之间缺乏必然联系。
数据不能证明其论点的真实性。
布里格斯先生自商学院毕业后,在保险公司找到了一个工作。他每天往市区跑,上门推销人寿保险。
在他为该公司工作一年后的某一天,公司经理把他找去,对他说:“布里格斯先生,自你担任推销员后,我一直在关心你的推销记录。有一件事令我感到非常惊讶,为什么你只向那些年过95岁的老人兜售保险?
为什么要给他们发出如此优厚的条件呢?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我们的公司就会毁在你的手里。“
“噢,不,先生。”布里格斯马上解释道,“在我从事这项工作以前,我看了这个国家过去10年中死亡数字的统计资料,我可以告诉你,每年很少有人是在95岁或超过这个年龄死去的。”

84。论 辩 胜 术
布里格斯先生的论证是荒谬的。
“很少有人在95岁或超过这个岁数死去”
,这是因为人们在这个岁数之前就大多死亡了,并不是说超过这个岁数的人很少会死去。他所引用的数据与其推断缺乏必然联系。
论 辩 胜 术。
984。
数据谎言
数据给人的印象是一种客观的清楚的事实,人们往往对此深信不疑,在论辩中是不太容易被对方驳倒的,所以诡辩者往往根据人们对数据的信赖心理,编造一些貌似客观而实为主观的似是而非的数据谎言,以此来达到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目的,这就是数据谎言式诡辩。
诡辩者为了达到数据谎言式诡辩效果,往往将数据编造得极为精确。比如,在一种新商品的发布会上,商店的代表发言道:“根据我们的调查,本市有70。
8%的家庭使用了本商品……“
面对如此精确的“客观”
的数据,就足以令人们震撼,而产生一种我也要去买的冲动。
这类高精确的数据在当今的报纸和电视的广告中更是屡见不鲜。例如,有则推销××药品的广告词说:“经临床81357个患者观察,××药的有效率为99。
12%,治愈率为97。
51%。“
对于这类过于精确的数据宣传,尽管不能断言全是谎话,

094。论 辩 胜 术
但也不能轻易相信。
数据谎言式诡辩术在辩论比赛中更有其特殊的论辩效果。由于论辩比赛本身的特点,决定听众和评委不可能当场去认真核对这些数据是否真实,所以当有利于己方的客观论据无可奈何地并不存在,而对方几乎是不战而胜时,为了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就往往会煞有介事地编造一些数据谎言。
比如在某校举行的“出国潮是不是好现象”的论辩比赛中,反方的学生炮制了“出国人员的回流率只有令人痛心的3。
4%“
的数据,以说明损失之巨大。故当正方同学说到“主流是好的”之后,反方立即反问道:“请问,3。
4%与96。
6%哪个是主流?“
手无寸铁却制敌于死命,不能不说是得力于数据谎言。
当然,数据谎言毕竟是谎言,只要将关于某方面情况的准确数据列出来,数据谎言就会破产。比如,190年亚洲大专辩论会关于“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的论辩中,反方台湾大学队二辩说道:“根据统计数字显示,自从1945年以来,每天有12场战争在进行,这包括大大小小的国际战争以及内战。
请问大家,这是一个和平的状态吗?“
对此,正方南京大学队三辩反驳道:“……对方同学所说的1945年到现在,每天爆发12场战争,这个数据引用也是不正确的。
事实是,60年代总共爆发了约30次战争,而到80年代总共爆发不到10次,这不正说明了一种缓和的趋势吗?“
论 辩 胜 术。
194。
正方四辩也反驳道:“对方认为今天世界每天有12场战争,我不知道这个数据从何而来,对方同学是不是把战争的外延无限扩大了?是不是连夫妻打架、儿童打架也影响了人类和平共处了呢?”
这就使反方数据的虚假性充分地暴露出来了。

294。论 辩 胜 术
荒谬计算
所谓荒谬计算式诡辩,是指诡辩者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错误计算来为其谬误辩护的方法。
荒谬计算式诡辩的形式之一是将某些数据重复使用。比如,有个淘气的小孩对他爸爸说,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学习。
他爸爸感到奇怪,对此,他论证道:“在一年的时间里,每天睡觉8小时,共2920小时,合122天左右;星期日休息,共52天;星期六下午休息,共合26天;吃饭每天花3小时,共1095小时,合49天左右;每天两小时课外活动,共730小时,约30天左右;暑假50天,寒假20天,这样加在一起共是345天;一年365天,我还能读多少书呢?”
这个学生的计算是荒谬的,就是因为所列的各项时间是重复的,交叉的,这样计算的结果就大大超出了实际的时间,以此为据,就只能算是诡辩。
荒谬计算式诡辩还可表现为计算方法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比如,一位汽车司机正以100公里的时速飞驰,因超速行驶而被交通警拦车罚款。司机责问警察道:
论 辩 胜 术。
394。
“请问按多大速度行车应该罚款?”
“凡超过1小时80公里的车速都应该罚款!”
警察理直气壮地说。
司机强辩道:“可我刚刚开车半小时,行程也不超过50公里啊!”
速度的计算方法是,用行程除以时间,所得的结果即为速度。开车0。
5小时,行程50公里,其速度为500。
5=A100公里(公里小时)。
这个司机的开车速度远远超过了限制B的时速,可这个司机使用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的计算方式来为其超速行为辩护,这当然是荒谬的。又如:春秋时期,艾子有个老朋友叫虞任。
虞任有个小女儿,长得玲珑可爱,艾子十分喜欢。在她刚满两周岁时,艾子上门要为自己的儿子求亲。虞任问:“你儿子多大了?”
“四岁”。艾子答。
虞任听罢沉下脸说:“你想把我的小女嫁给一个老头子吗?”
“这从何说起呢?”艾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虞任说:“你的儿子四岁,我的女儿两岁,你儿子足足比我女儿大一倍的年纪。倘若我女儿二十岁出嫁,你儿子就是四十岁。要是有什么事耽搁到二十五岁出嫁,那你儿子就是五十岁的人了。这不是叫我家小女去陪伴一个老头子吗?”
虞任也许是真的算不清这笔帐,也许是不愿订这门亲事,又不便直说,于是耍了这么个诡辩。

494。论 辩 胜 术
节外生枝
当诡辩者觉察到自己无理或处于不利地位时,不是主动承认错误,而是想方设法从对方的话语中引申出一个新的问题,把话题岔开,把争论的矛头引向对他有利的方向,使对方变为被动,这就是节外生枝式诡辩术。
请看这么一段论辩:甲:“我认为你这样不遵守交通规则是错误的,应当改正。”
乙:“不遵守也没什么了不起。”
甲:“人人都不遵守,马路上就要乱套了。”
乙自知理屈词穷,便说:“我争不过你,你也不见得高明,那你说说什么是交通?”
乙后来不是主动承认自己错了,而是从对方的话语中引申出“什么是交通”这一新的问题。这个问题一般的人一下子还真是难以说清楚,这样诡辩者反而占据了主动地位。
节外生枝式诡辩的特点是横生枝节,故意制造一些与论题无关的问题。这种诡辩的要害就是违犯了同一律,思维没有保持同一,论题没有保持同一,要制服这样的诡辩者,就
论 辩 胜 术。
594。
必须紧紧扣住双方所要争辩的问题,不让对方随意变换。
让我们再来看看当年庄子与惠子曾在濠水之上展开过的一场论辩,也就是传之千古的“濠梁之辩”。
有一天,庄子与惠子信步来到濠水的桥梁之上。庄子俯视着水中的游鱼,颇有感触地说:“这些鱼自由自在、从从容容地游来游去,这就是鱼的快乐啊!”
惠子很不以为然地说:“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
庄子立即反驳惠子:“你又不是我,你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惠子说:“我不是你,当然不知道你;但是你也不是鱼,所以你也不知道鱼的快乐,道理全在这里面了。”
庄子一时难以驳倒惠子,便狡辩道:“还是回到当初的问题上来吧。你说‘安知鱼之乐’,就是说在什么地方知道鱼的快乐,你明明知道我是在濠水桥梁上知道的却又故意来问我,那么我明白告诉你吧:我是在濠水桥梁上知道的!”
庄子无法驳倒对方,便在“安”字上作文章,“安”可以表示为“怎么”的意思,也可表示为“什么地方”的意思,他们当初是在前一种意义下展开论辩的,庄子一时难以取胜,便节外生枝,把它改变成后一种意义,并以此指责对方明知故问。如果惠子能紧紧地抓住辩题不允许对方随意偷换,庄子的诡辩也就不可能得逞了。

694。论 辩 胜 术
文过饰非
诡辩者故意用虚伪漂亮的言辞对错误进行掩饰,这就是文过饰非式诡辩。
某连打靶,一个战士打了五发子弹,一发也没打中。连长非常生气,对那战士训斥道:“真是个饭桶,吃馒头数你多,打靶一发也上不去,这不又给连里抹黑了吗?”于是,连长拿起枪,很内行地看了看扳机、准星、缺口,没发现枪有什么问题。便走到射击位置上,装上子弹,干脆利索地将五发子弹射了出去,不一会儿,前面报靶的示意:一发也没射中。
连长站起来,拍拍土,瞪着那个战士说:“看到了吗?这样是打不中的!”
本来连长是教战士如何打靶,应怎样才能打中,可是当他自己打不中时,为了掩饰自己的过失,反而理直气壮地说是在做打不中的示范,这种示范谁不会做呢?
文过饰非式诡辩的根本特点是掩饰错误,既然是掩饰错误,其论辩就不可能是无懈可击的,我们可以通过揭示其论辩中的谬误来进行反驳。比如:海伦是希腊传说中梅纳雷阿斯(斯巴达之王)
的妻子,为
论 辩 胜 术。
794。
绝世美女,后受特洛亚城的王子柏里斯诱惑,出走到特洛亚,因而引起特洛亚战争。
海伦在希腊自古被看作是不贞的女人。
但是古希腊诡辩家高尔吉亚则为她辩护,以鸣不平。根据高尔吉亚的说法,海伦的行为由下列可能的情况引起:(1)命运或诸神的意旨。
(2)为暴力所劫。
(3)为语言所说服。
(4)成为爱情的俘虏。
如果是命运或诸神的意旨,人无可奈何,只好任其摆布;若为暴力所劫,应该憎恨的是使用暴力者,海伦仅值得同情;关于语言的说服,虽然不是采取强制的方式,但我们的主观思考力极为有限,易受影响,所以这种说服实际上与暴力具有相同的强制效果,说服者有罪,被说服者无罪;最后是爱情的俘虏,爱情使人盲目,感情脆弱的人无法抵抗爱情的魔力,所以与其责备为爱情所折磨的人,不如同情他们为不幸者。以上不管哪种情况,都不是海伦的过错,非难海伦是不妥当的。
事实上,高尔吉亚的论辩是无法成立的。因为,如果海伦是贞洁的女人,在神的面前就不会无可奈何,在暴力面前会拼死抵抗,对语言的说服会毫不动摇,面对爱情的诱惑也会意志坚定。高尔吉亚的论辩不过是为海伦的不贞所作的文过饰非式诡辩而已。

894。论 辩 胜 术
装  聋
在论辩过程中,诡辩者为了回避一些不利的问题,有时会采用装聋的办法,佯装听不见,借以岔开话题,回避论辩锋芒,这就是装聋式诡辩术。比如,有这么一则美国幽默故事:伊西家的电话铃响了。伊西拿起话筒,听见听筒里响起了接线员的声音:“哈罗!是长途,有人找你说话。”
伊西说:“那就请他讲吧。”
“哈罗!你是伊西吗?我是亚倍。”
“我就是伊西,亲爱的亚倍,你有事吗?”
“伊西,我穷得快要饿死了,你能借给我100美元吗?”
“什么?我听不清楚!”
亚倍在那边大声说:“我要向你借100美元!”
伊西说:“我仍旧一点也听不清你的话!”
接线员插话了:“我听得很清楚,怎么你会听不清?”
伊西对接线员说:“你听得清楚,那么就请你借100美元给他吧!”
这个伊西回避对方借钱的要求,使用的就是装聋的方法。
论 辩 胜 术。
94。
装聋式诡辩术在一些官僚主义者那里表现得更为充分。
比如印度作家克里山。钱达尔在他的《一头驴子的自述》中,描述了一头会说话的驴子为它不幸遇难的主人——一个洗衣匠的妻儿们在政府各部门申请救济的情形。
在第四个窗口,只见一个鹰勾鼻子的干瘪老头趴在翻开的登记簿上打瞌睡。
我说:“喂,老兄!你听我说,一个托比(印地文中的洗衣匠)被一条鳄鱼吃了。”
老头把手放在耳旁问:“什么?你说什么呀?”
我提高嗓门:“一个托比被一条鳄鱼吃了!”
老头呆傻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奇怪的笑容:“一个托比吃了一条鱼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很多托比都吃鱼。如果不吃,我们的渔业部怎么办?”
我说:“不是托比吃了鱼,而是鳄鱼吃了托比!”
他若有所悟地说:“噢,不是托比,而是鳄鱼吃了一条鱼。
好!
这又有什么值得抱怨的呢?
大鱼吃小鱼嘛!
不吃,它怎么活?“
我高声喊道:“你听清楚,一个托比,一条大鳄鱼,这个托比在河边洗衣服。”
“好,你说吧,一个托比,一条大鳄鱼,托比在河边洗衣服,还有呢?”
“就在洗衣服时,一条鳄鱼咬住了他的腿!”
“咬住了什么?大声点,我耳朵有点背。”

05。论 辩 胜 术
“咬住了他的腿!腿!”我高声叫道。
“鸡腿!”老头笑嘻嘻地叫了起来。
“不是鸡腿,是托比的腿!”
“托比的腿我可从来没吃过。什么味儿?”
我恼火了:“托比在河里洗衣服的时候,一条大鳄鱼游过来把他拽进水里吃掉了!”
“哦!
懂了!
洗衣匠在洗衣服时来了一条大鳄鱼,把他的衣服吞吃了。“
这个办事员官职不大官架子倒不小,在关键的问题上便采用装聋术千方百计地回避问题的实质。
论 辩 胜 术。
105。
相对混淆
有些事物是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比如,“父母”与“子女”
,没有生子女,也就不能称为父母,同样,没有父母也就没有子女。反映这种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事物的概念就叫相对概念。在论辩中我们必须正确把握相对概念,而诡辩者却往往肆意混淆它们之间的关系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相对混淆式诡辩。
相对混淆式诡辩的一种情形是,偷换相对概念的对应关系。
有部电影有这样一段故事情节:太空开发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是个借搞活经济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家伙。
他卖假药,用牛骨冒充虎骨,用旧皮鞋制阿胶,用红糖加淀粉制成所谓“营养增高剂”。他的手法高明,被骗群众不计其数。事情败露后,这个家伙被群众押送至公安局。在那里他和公安人员有如下一段对话:公安人员:“他们控告你卖假药,是否事实?”
董事长:“我认为这不是事实。什么叫假药?
假药只有同真药相比较才知道,‘营养增高剂’是我首创的,全世界就我

205。论 辩 胜 术
一家,你怎么知道我的药是假的呢?“
“真药”是指能达到预定医疗效果的药物,“假药”是指无法达到其预定医疗效果的药物,“真药”与“假药”是相对概念。可是董事长却把它偷换成“真营养增高剂”与“假营养增高剂”的关系,这就混淆了“真药”与“假药”这一对概念的相对关系。又如,有这么一段对话:“小朋友,你爸爸今年多大了?”
“和我一样大,老奶奶。”
“怎么回事?你爸爸怎么可能和你一样大?”
“当然罗,他成为我的爸爸和我成为他的儿子都是同一天发生的事呀!”
“爸爸”同“儿子”可以是一对相对概念,但是,这里老奶奶询问的并不是对方的爸爸当了几年的爸爸,而是对方的爸爸这个人活了几岁,“爸爸的岁数”与“儿子的岁数”并不是相对概念,这个小朋友正是把这对不是相当关系的概念当成“儿子”与“爸爸”这一相对概念来进行狡辩的。
另外,相对性的事物是在一定范围里的相对性。比如,“大牛”与“小牛”具有相对性,这种相对性是在牛的范围内的关系,而诡辩者也往往会混淆这种范围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目的。
甲:“象大还是蚂蚁大?”
乙:“当然是象大罗!”
甲:“不对,有的蚂蚁比象还大。比如以下的推论:小象
论 辩 胜 术。
305。
是小的,大蚂蚁是大的,“大”比“小”大,所以大蚂蚁也就比小象大了。“
“大蚂蚁”的“大”是相对于“小蚂蚁”来说的,“小象”的“小”是相对于“大象”来说的,甲的诡辩就在于混淆这之间的讨论范围。

405。论 辩 胜 术
论域混淆
概念根据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两类。正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比如“正义战争”
;负概念是指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比如“非正义战争”。负概念是有一定论域的,它的论域就是邻近的属概念,比如,“非正义战争”的论域就是“战争”
,它是指战争中不具有正义性的那部分。在论辩中如果混淆了负概念的论域,就往往导致谬误。比如:王小春是个后进学生,顽皮、好动是他的特点,有一天上化学课时,老师突然提出问题:“什么是非金属?”
老师叫王小春站起来回答,他对这个问题一点印象也没有,于是想当然地回答说:“非金属嘛,这是很多的。比如窗外的石头、泥巴是非金属,树木和小草是非金属,还有我和同学们都是非金属。”
王小春答完后,引起班上同学哄堂大笑。王小春又涨红着脸反驳说:“我们不是非金属,难道我们是金属吗?”
论 辩 胜 术。
505。
教室里像炸开了锅。
事实上,“非金属”是一个负概念,它有一定的论域,它的论域就是化学元素,它是指化学元素中不是金属的那一部分元素,而不是指泥巴、石头、花木什么的,王小春不明白金属的论域,信口开河,这当然就使人感到荒唐可笑了。
诡辩者往往会通过混淆负概念的论域来达到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目的,这就是论域混淆式诡辩。下例中的工人小王与工长的一次论辩就是如此。
小王上班忘了戴安全帽,工长朝他走来:“为什么不戴安全帽?照章罚款一元,快去戴上!”
“罚款?且慢,”小王抓了抓脑袋,灵机一动,狡辩道,“工长,你看那边门上不是明明写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九个大字吗?安全帽当然不是工作人员,我也是照章没带它入内的呀!”
“你这是狡辩!”
“那你把我是狡辩的理儿说出来看看。”
这个小王显然是在狡辩,原因就在于他混淆了负概念的论域。论辩中的“非工作人员”这一概念是负概念,它有一定的论域,它的论域就是“人员”或“人”
,它是指人员之中不具有在此工作这一属性的其他的人员,而不是指安全帽什么的。要反驳这类诡辩,就必须明确负概念的论域,负概念的论域明确了,对方的诡辩也就破产

605。论 辩 胜 术
关系混淆
客观事物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关系,我们要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取得论辩胜利,就必须准确地把握事物之间的关系。
诡辩者则往往会通过混淆事物之间的关系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关系混淆式诡辩。
关系混淆式诡辩有时表现为故意混淆概念之间的传递、非传递、反传递关系。比如,有这么一段对话。
父:“孩子,你得改一改骄傲的毛病啊!”
子:“骄傲有什么坏处呢?我看用不着改。”
父:“你不知道有句格言吗:‘骄傲必败’。”
子:“您不是曾教给我另一句格言吗:”失败是成功之母‘,骄傲既然带来失败,失败又是成功之母,骄傲不就是成功之母吗?“
“骄傲——失败——成功”
这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传递关系,而是非传递关系,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失败都可以成为成功之母,都可以必然带来成功,只有在失败以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实践中克服导致失败的因素,才能使失败成为成功之母。这个小孩就是企图通过将非传递关系概念偷
论 辩 胜 术。
705。
换为传递关系来为自己的骄傲行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的。
又如:有人偷窃了国家财产被抓获。审问时,他竟抵赖说:“国家的东西变成了我的,而我本人又是国家的,所以这些东西还是属于国家的,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东西是国家的,就不能非法据为己有,既然私自据为己有,这就侵犯了国家利益。
“东西——私人——国家”之间并不存在传递关系,而是反传递关系。这个窃贼故意混淆这之间的区别来为其盗窃行为狡辩,这当然只能是徒劳的。
关系混淆式诡辩也有时表现为故意混淆概念之间的对称、非对称、反对称关系。
有个刚满21岁的男青年,曾被人们称赞为正派、老实、工作积极、上进心强。可是有一天他却将一个无辜的姑娘强奸杀害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请看一段对他的的审讯笔录:问:你为什么要杀人?
答:因为我爱她!
问:既然你这样爱她,为什么又要杀害她?
答:因为她不爱我。
问:她不爱你,你就可以杀她吗?
答:我是一片痴心,深深地爱她!我爱她,她就应该爱我呀!
“爱”这种关系是一种非对称关系,甲爱乙,乙却不一定爱甲。可是这个青年却把它当成了对称关系,我爱她,她就

805。论 辩 胜 术
得一定爱我。他正是在这种野蛮、愚昧的逻辑指使下,使一个无辜的姑娘被杀害,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论 辩 胜 术。
905。
道义混淆
有些命题含有“允许”
、“禁止”
、“必须”等模态词,这种命题就叫道义命题(或称规范命题)
,各种道义命题的逻辑含义是不同的。有的诡辩者却故意混淆它们之间的区别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道义混淆式诡辩。比如:苏联作家卡达耶夫的小说《时间呀,前进》中描写了某工地青年开展劳动竞赛的情况。纳尔盆杜夫是工地的总工程师,他反对青年突击队的一项革新措施。竞赛的领导者马尔古里斯问他:“……你禁止这种工作吗?”
总工程师答:“我并不禁止。”
“这就是说,你允许这种工作?”
“我既不禁止,也不允许……”
道义逻辑的知识告诉我们,“禁止”与“允许”之间是矛盾关系,不禁止就等于允许,不允许就等于禁止,这位总工程师却混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二者全部加以否定,这就必然导致矛盾,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也有的诡辩者通过故意偷换道义命题的逻辑含义来进行

015。论 辩 胜 术
狡辩。下一则历史故事中的侵略者就是如此。
事情发生在非洲的埃塞俄比亚。
19世纪后期,苏伊士运河通航了,作为红海沿岸的埃塞俄比亚,它的战略和经济地位变得更加重要起来。英、法、意侵略者在瓜分非洲的争夺中,都想把埃塞俄比亚占为己有。
189年,埃塞俄比亚经过内乱以后,麦纳利克掌权,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就在这时,意大利乘麦纳利克需要外援时,和他签订了乌查里条约,表示永久友好。于是意大利便想到了利用条约的措词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请看条约第17条:“埃塞俄比亚万王之王陛下在其与其他列强或政府所发生的一切交涉中,可以借助于意大利国王陛下的政府。”
这句话意思很明白,当埃塞俄比亚一旦与外国发生纠纷,他们可以请意大利帮忙,自然,也可以不请。这个决定权在埃塞俄比亚国王那里。但是,条约还有个意大利文本,意大利有意把第17条中的“可以”改为“必须”。埃塞俄比亚人忽略了这两个文本中的一字之差。
条约签字生效了,1890年,意大利得意洋洋地通知各国,宣布埃塞俄比亚是意大利的保护国。因为,按照意大利文本的解释,埃塞俄比亚只能在意大利的卵翼之下了。
其中条约里的“可以”表示“允许”
、“许可”的意思,“必须”表示“一定要”的意义,它们的逻辑含义是不同的,由“允许”命题真,并不能推出“必须”命题真。意大利企
论 辩 胜 术。
15。
图通过偷换这之间的含义来为其侵略野心服务,这就只能是诡辩。

215。论 辩 胜 术
时态混淆
有些命题的真假是与时态无关的,在任何时态中,它都可以是真的,而有些命题的真假却与时态有关,它只是在某些时态中才为真。有的诡辩者却有可能通过混淆命题的时态来混淆是非,为其谬论进行辩护,这就是时态混淆式诡辩。
比如,有人这样论证道:“鲁迅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三岁的鲁迅是鲁迅,所以,三岁的鲁迅是传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
这一议论从传统逻辑的观点来看,前提是真的,推理形式也是正确的,但是却推出了荒谬的结论。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推论的大前提的真假是与时态有关的,是一个时态命题,而这里却混淆了这一命题的时态,这就难免导致谬误,陷入诡辩。
时态混淆式诡辩有时表现为把将来时态命题当成现实时态命题。比如,从前有个地主,以做寿为名,扣下长工们一个月的工钱用来送礼,等到请客那天,他只给长工们每人一个鸡蛋,并且说:“这是未来的大肥鸡,吃吧!”
论 辩 胜 术。
315。
这是地主故意混淆命题的时态,把将来时态命题当成现实时态命题,进行诡辩,可恶而可笑。
时态混淆式诡辩有时也表现为将过去时态命题当成现实时态命题。比如,有两姑娘到某超级市场购物,付完款准备离开时,被两位男服务员拦住,严厉地逼问:“拿没拿别的东西?”姑娘屈辱地回答:“没拿”。并打开包给他们看,他们不听解释,反复逼问十多次,便把她们俩像押犯人一样推进了一间仓库里,她们孤立无援,羞愤交加,不得不摘下帽子、解开衣服、打开包,让他们检查,发现她们确实是无辜的,只得让她们离去。可是后来贸易公司却歪曲事实真相,说服务员不是把她们推进仓库,而是请进办公室。当有记者前往实地调查时,发现明明是仓库,于是贸易公司方面便狡辩道:“不错,这里曾经是办公室。”
也许,这间房间以前曾经是办公室,但是现在就是仓库;现在把两个姑娘推进这个房间就是把她们推进仓库,不能因为以前曾经是办公室而得出不是推进仓库而是“请进办公室”的结论。他们所使用的这种拙劣的手法正是以过去为现实式诡辩术。

415。论 辩 胜 术
模态混淆
有些命题反映的是事物情况的必然性,这就是必然模态命题;有些命题反映的是事物情况的可能性,这就是可能模态命题。在论辩中,我们要正确地对客观事物作出断定,就必须把握命题的模态。而诡辩者则往往通过混淆命题的模态来达到其诡辩目的,这就是模态混淆式诡辩。
明代江盈科编撰的《雪涛小说》中便记载了这么一个典型。
城里有户非常贫困的市民,穷得吃了早饭还不知道晚饭在哪里。一天,丈夫偶然捡到一个鸡蛋,便欣喜若狂,赶快跑回家里,高兴地对妻子说:“我们有家当了!
我们有家当了!“
妻子见他那高兴的样子,忙问:“家当在哪里?”
他拿出鸡蛋一晃说:“这就是!”
于是他便扳起指头,给妻子细细地计算起来:“我拿这个鸡蛋借邻居的母鸡孵化一下,孵化出来后拿1个雏鸡回来,它长大以后就下蛋,每个月可以得到15个鸡蛋;然后再孵成小鸡,两年内,鸡再生鸡,就可得到300只鸡,能卖10两金子。
用这10两金子买5头母牛,牛又生牛,3年可
论 辩 胜 术。
515。
得25头牛,牛再生牛,又过3年,就能发展到150头,可以卖300两金子。我用这些金子放债,3年之间,连本带利,可以得到500两金子。我用其中三分之二买房置地,三分之一买奴婢,娶小老婆。我和你就可以悠哉悠哉地过上神仙一样的日子了。“
妻子一听他说要娶小老婆,勃然大怒,一拳就把鸡蛋打碎了,还没好声地说:“趁早打碎它,免得留下祸根!”
丈夫一看鸡蛋打碎了,美妙的打算霎时成为泡影,便揪住妻子狠狠地揍了一顿,然后又把她扭送官府,向县官告状说:“这个恶妇把我的全部家产都毁了,请老爷把她杀掉!”
县官问:“你的家当在哪里?怎么毁掉的?”
丈夫便从捡到鸡蛋说起,如何计划发家,一直谈到他娶小老婆为止。
县官听了说:“这么大的家产被这个恶妇一拳打掉,实在可杀!”于是宣布判处“烹刑”
,命令支起大锅,要把这个恶妇煮掉。妻子见此,大声嚎叫:“他所说的家产都还是不一定的事,怎么就把我煮掉?”
“你丈夫说的娶小老婆也是不一定的事,你怎么就妒忌了?”县官说。
妻子说:“虽是这样,还是早除祸根为好。”
县官笑着把她释放了。
这个丈夫所说的“得500两金子”只是可能的,并且是渺茫得很的事,而不是必然的,他将可能命题当成必然命题,混淆命题之间的模态,并以此罗织罪名,企图置妻子于死地,

615。论 辩 胜 术
真是荒谬到了极点。
论 辩 胜 术。
715。
模糊悖论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事物都是界限分明、非此即彼的,往往存在大量的模糊性的情况。比如,高个子、速度快、胖子、青年等都是模糊的,没有明确的界限。如果把模糊概念当成绝对精确的,就有可能导致谬误,构成悖论。比如:“谷堆悖论”。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论证道:一粒谷不能算是谷堆,再加一粒也不是谷堆,如此连续推导下去,那么可得结论,谷堆根本不存在。
“秃子悖论”。有人论证道:我们可以把没有一根头发的人称为秃子,那么比秃子多一根头发的人是不是秃子呢?当然还是秃子。如此连续推导下去,那么可以推出结论:满头乌发的人还是秃子。
“饥者悖论”。有人论证道:假如一个人三天没吃任何食物,显然他是饥者,比饥者多吃一粒米饭的人显然还是饥者,如此推导下去,可以推出结论,饥者吃了三斤米饭以后还是饥者。
像这种以包含有模糊概念的真实命题为前提,运用一系

815。论 辩 胜 术
列的近似的条件分离式推理,最后得出荒谬的结论,就是所谓模糊悖论。利用模糊悖论的形式来为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便是模糊悖论式诡辩。
对于这类诡辩,传统逻辑只能是束手无策,无能为力。
因为传统逻辑研究的是精确的概念命题。传统逻辑认为,一个命题或是真的,或是假的,界限是绝对分明的。但是模糊悖论式诡辩中却包含有模糊概念,以及由这种概念组成的命题、推理,传统逻辑是无法胜任的。为了研究这类问题,于是人们构造了模糊逻辑。
模糊逻辑描述模糊性的关键是引进“隶属度”
的概念。
就拿概念“秃子”来说,由秃子组成的集合记为S,人们对秃子集合S的关系有这么几种情况:如果某人没有一根头发,毫无疑问地是秃子,可以确定地属于S,那么这个人对S的隶属度是“1”
;某人满头乌发,毫无疑问地不是秃子,可以确定地不属于S,那么这个人对S的隶属度是“0”
;而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对S的隶属度不是“0”
,也不是“1”
,而是“0”
和“1”之间的某个值。我们可以用模糊逻辑来分析上述秃子悖论:某个人没有一根头发,是秃子,他确定地属于S,隶属度是“1”
;比秃子多一根头发的人,对S的隶属度虽然极其相似,但并不是严格相等,有了一个极微小的偏差,随着推理步数的增加,结论的真值随前提也就积累起来,与“1”的差距越来越大,以致最后结论的真值下降为“0”
,得到假的结论。这个悖论用模糊逻辑来分析,从真的前提出发,经过
论 辩 胜 术。
915。
一系列的近似推理,最后得出结论,这就很好理解了。
用模糊逻辑同样可以反驳谷堆悖论、饥者悖论。

025。论 辩 胜 术
部分代整体
诡辩者故意混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将部分当作整体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以部分代整体式诡辩。
比如下例谈判中的一则论辩。
伊朗首相穆罕默德。摩萨台,虽已年逾70,仍然经常应付外交事务。一次摩萨台为伊朗石油出口价格的问题与英国代表谈判,他对一桶石油所要求的额外份额超过了一桶石油的全部价格。参加谈判的中间人美国代表蒙夫里尔。哈里曼对摩萨台说:“首相先生,如果我们要理智地讨论问题,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
摩萨台凝视着他:“什么样的原则?”
哈里曼说:“例如,没有一件东西的局部比它的整体还要大。”
摩萨台做了个怪相,慢吞吞地说:“这个原则嘛,并站不住脚。好,我打个比方,比如狐狸吧,它的尾巴往往比它的身子还要长。”
说完,摩萨台倒在沙发上捧腹大笑,使得哈里曼无言答对。
事实上,狐狸的整体既包括身子也包括尾巴,狐狸的身子并不是整体而只是整体中的一个部分,摩萨台这里将部分
论 辩 胜 术。
125。
当作整体,结果得以摆脱窘境。
在论辩中还有这样的情况:我们只是对事物的部分作出断定,诡辩者却会把这种部分当作整体而将某些荒谬的观点强加到我们头上。比如,古希腊有位诡辩论者与一位犬儒学派的哲学家进行辩论:诡辩论者:“我与你不同。”
哲学家:“我同意。”
诡辩论者:“我是一个男人。”
哲学家:“同意。”
诡辩论者:“因此,你不是一个男人。”
哲学家所同意的“我与你不同”
是指有部分属性不同,并不是双方在任何方面都不同,诡辩者将这部分当作一切方面都不同,并由此得出损人性质的结论,这就是诡辩。哲学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他说:“如果你认为这句话成立,那么就你从我这儿开始再说一遍……”诡辩论者脸上的得意神情便立即消失。
另外,在具有部分与整体关系的事物之间,部分所具有的属性,整体并不必然具有,诡辩者有时会用部分具有某一属性为论据,论证整体也具有这种属性,以此来混淆是非。
亚里士多德的《辩谬篇》中记录了这么一则诡辩:5是2和3;2是偶数,3是奇数;5是偶数又是奇数。
这一论辩中,5是整体,其中2和3是组成部分,部分具有的属性,整体并不必然具有,比如,其中2有偶数的属性,

25。论 辩 胜 术
而5却不具有。这是以部分代整体式诡辩。下一议论也是如此:人体是由细胞组成的,细胞是细小的,所以人体是细小的。
人体的组成部分细胞是细小的,但并不能由此证明人体是细小的。
论 辩 胜 术。
325。
集合混淆
诡辩者故意通过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手法,便是集合混淆式诡辩。
请看发生在电车上的这么一次论辩:一辆电车进站了,有些人一窝蜂地往上挤,突然“哗啦”一声,一块玻璃被挤碎了。售票员冲着那挤碎玻璃的人大声叫喊:“玻璃碎了,要照价赔偿!”
“为什么要我赔?”
“损坏了人民的财产难道不应该赔偿吗?”
那个人却狡辩道:“我也是人民的一员,这财产我也有一份,我这份我不要了,我不赔了!”
这突如其来的回答,使售票员无言以对,只好看着那人扬长而去。
这个乘客的回答显然是错误的,错就错在混淆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
逻辑学根据概念是否反映事物的集合体,可以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就是由某些同类事物组成的整体,

425。论 辩 胜 术
而集合概念就是反映事物集合体的概念,非集合概念就是不反映事物集合体的概念。
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是不相同的,集合概念所具有的属性而组成集合体中的每个个体则不必具有,比如说,“中国人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中的“中国人”
是集合概念,它具有“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属性,而组成“中国人”
这一集合体中的每个个体却不具有这一属性。
非集合概念中,其每个个体则必然具有该概念的属性。我们必须注意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
在上一例中,“人民的财产”中的“人民”是集合概念,它反映的是由人民的个体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不是指组成这一整体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个体。
“电车玻璃是人民的财产”
,并不是其中某个人的财产,这个乘客的话纯属诡辩。
我们要反驳这类诡辩,就必须明确揭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之间的区别。又如:小高看书不加选择,连诲淫诲盗的书也看。
老师发现了,批评他说:“这种坏书不能看!”
小高却振振有词地反驳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书也是书,我为什么不能看?”
在这里,“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中的“书籍”是集合概念,作为集合体,书籍具有人类进步的阶梯的属性,并不是说其中的每一本书都具有这一属性,比如诲淫诲盗的书就没有这一属性,这个小高是在狡辩。
论 辩 胜 术。
525。
物觉故混
客观存在的事物与人们对客观事物某方面属性的感觉是有区别的。但是,在论辩过程中诡辩者却往往会故意把客观存在的事物与人们对它某方面属性的感觉混为一谈;这就是物觉故混式诡辩术。
请看这么一则论辩故事:一个贫穷的行人蹲在一棵树下,吃他随身包袱中带的简单饭食,在他的旁边有个女摊贩正在煎鱼。这个女摊贩一直在仔细打量行人,瞧着他吃饭。等他一把饭吃完,她便朝他伸手说:“给我二角五分银币,这是买煎鱼的钱!”
“可是,太太”贫穷的行人抗议,“我连靠都没有靠近你的摊子,更不用说拿过你的什么鱼了!”
“你这个财迷,你这个骗子!”那娘们儿嚷起来,“谁没看见,你刚刚吃饭那阵子,一直都在品尝我煎鱼的香味呀!没有这香味,你那光大米加盐的饭菜,能那么可口可胃吗?”
顿时聚集了大群围观的人,虽然大伙儿都同情穷行人,但也不得不承认,这风是从北方吹过来,当时风一定把煎鱼锅

625。论 辩 胜 术
里的香味儿带给了行人。
最后,女摊贩和行人来到精通法律的公主面前。公主的判决如下:“该女贩坚持说,该行人吃饭时利用了她煎鱼的香味,该行人不能否认,在他蹲下进食时,风确实把煎鱼的香味吹进过他的鼻孔,因此,他必须付钱。但如何确定煎鱼香味的价格呢?该女贩声称,每盘煎鱼的价格是二角五分银币,兹命令该女贩和该行人都离开法庭,走到太阳光下面,该行人拿出二角五分银币,该女贩收下二角五分银币投下的影子。因为,既然一盘煎鱼价值二角五分银币,那么,一盘煎鱼的香味必然价值二角五分银币的投影。”
显然,煎鱼和煎鱼的香味是不同的,吃煎鱼和闻煎鱼的香味也是有区别的,贪婪的女摊贩故意混淆这二者之间的区别而向贫穷的行人要一盘煎鱼的钱,这就是物觉故混式诡辩。
对付这种诡辩以牙还牙是最有效的办法。又如:有个无赖站在戏院前,拖住一个行人,要他交戏票钱。
行人很生气,斥责道:“我没看戏,怎么要我出钱?”
“你没看戏,却听了戏的声音,好,减半出钱。”无赖说。
这时,聪明的龙发财正端了一笼包子出来,他听见了无赖的话,便问:“喂,你嗅嗅,我的包子坏了没有?”
无赖说:“没有,还有股甜味呢!”
龙发财说:“好,你既然嗅了包子气,也付我半笼包子钱吧!”
论 辩 胜 术。
725。
无赖吓得赶快溜走了。
坐在戏院里看戏与路过戏院外听见戏的声音是不同的。
龙发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要无赖嗅包子的气味并要他付半笼包子的钱,有效地驳斥了这个无赖。

825。论 辩 胜 术
以实乱名
语言具有社会性,语言的使用是受社会制约的。什么样的事物用什么样的语词形式表示,某个语词所表示的意义是什么,是决定于一定的社会集体的意志,决定于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都得遵守这个习惯。可是诡辩者为了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便列举事物的个别的、片面的、表面的现象来否定事物的语言表达形式,这就是以实乱名式诡辩。比如:甲、乙看见一条白狗,于是便争论起来。
甲:“这是白狗吗?”
乙:“当然是白狗,你没见它全身的毛色都是白的么!”
甲:“我说是条黑狗。”
乙:“你这是颠倒黑白!”
甲:“如果以毛的颜色为根据,这条狗的毛是白的,可以叫它为白狗。但是,如果以眼睛的颜色为根据,这条狗的眼睛是黑的,所以就可以称它为黑狗。这就如同,一条狗的眼睛瞎了,我们可以叫它瞎狗,那么,一条狗的眼睛黑,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叫它黑狗呢!”
论 辩 胜 术。
925。
毛色是白色的狗大家都叫它“白狗”
,这是社会约定俗成的,任何个人都不可以随便改变的,可是甲却不遵守这个习惯,而是列举事物的局部之实“眼黑”来否定事物之名“白狗”
,这就只能是诡辩。这是以事物局部之“实”来乱整体之“名”。又如:“高山与湖面是同样高的。
为什么?
有些较低的高山与高山上的湖面不一样高么?“
一般地说,高山高于湖面,而诡辩者却以个别的高山与个别的湖面来否定这个一般之“名”。
有的诡辩者以可能之“实”来乱现实之“名”
“你见过长毛的鸡蛋吗?
实际上鸡蛋是有毛的。
鸡蛋可孵化出小鸡,小鸡有毛,怎能说鸡蛋没有毛呢?“
鸡蛋能孵化出小鸡是可能的,但并非必然,如果鸡蛋没有受精或煮熟了就无法孵化出小鸡,诡辩者这是以鸡蛋的未来的可能之“实”来乱现实的“卵无毛”之名。
诡辩者有时以过去时态之“实”乱现实时态之“名”。
“蛤蟆是有尾巴的。因为蛤蟆幼时为蝌蚪,蝌蚪有尾巴,所以蛤蟆是有尾巴的。
尽管蛤蟆幼时的蝌蚪有尾,但并不能证明蛤蟆有尾。
有的诡辩者以现实状态之“实”乱过去状态之“名”。
“孤驹是没有母亲的,有母亲的就不叫孤驹,所以孤驹从来就没有过母亲。”
现实状态的孤驹没有母亲,并不能证明孤驹从来没有过

035。论 辩 胜 术
母亲。
以上就是战国时期的一些著名诡辩命题:“白狗黑”
、“山与泽平”
、“卵有毛”
、“丁子有尾”
、“孤驹未尝有母”等。这些命题所以是荒谬的,就是因为诡辩者旨在以事物片面的、表面的“实”来否定事物之“名”
,是以实乱名式诡辩。
论 辩 胜 术。
135。
以名乱实
名,即是反映某一客观事物的语词;实,即某个语词所反映的客观事物。要使论辩能顺利进行,就必须做到名实相符,语词符号必须正确指谓实际事物。而诡辩者却往往用不合适的语词去指称某一客观事物,以此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以名乱实式诡辩术。
有这么一则外国小幽默:海关人员:“您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请打开让我瞧瞧!”
旅客:“是鸟食。”
海关人员:“这分明是钻石,你竟说是鸟食!”
旅客:“我说是鸟食就是鸟食,至于鸟儿吃不吃,那我可管不着。”
明明是钻石,可旅客却以“鸟食”这一语词去指称,冠之以“鸟食”之名,这位旅客玩弄的正是以名乱实式诡辩术。
早在二千多年前,我国著名哲学家荀子就曾对“用名以乱名”
、“用实以乱名”
、“用名以乱实”等诡辩手法有过深刻的研究,并探索了反驳这些诡辩的方法。其中的“用名以乱

235。论 辩 胜 术
实“
与我们这里以名乱实的含义相同,他指出“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也就是说,只要用人们关于某一概念、语词的约定俗成的含义去验证,用对方所赞成的去反驳他所反对的,揭示出对方的逻辑矛盾,那么这种诡辩就无处售其奸了。
再请看这么一则外国小幽默。
牛奶场老板:“你今天是不是往牛奶里掺水了?”
新助手:“是的,先生。”
老板:“你难道不知道这是不道德的吗?”
新助手:“是的,先生。可是您不是亲口说过……”
老板:“我是说,以后应该先准备好半桶水然后再往里面倒牛奶。这样我们便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人们说,我们可没往牛奶里掺水。”
众所周知,“往半桶牛奶里掺水”与“往半桶水里掺牛奶”虽然语言形式不同,但是就他们出售的牛奶掺了假这一点来说,却又是一样的。牛奶场老板反对“往牛奶里掺水”
,却又坚持往水里掺牛奶“
,故意用“往水里掺牛奶”的语言形式去否定“往牛奶里掺水”
的实质,这就构成了逻辑矛盾。
他不过是在玩弄以名乱实这一拙劣的诡辩术而已。
论 辩 胜 术。
35。
名实混淆
名实混淆式诡辩是指,诡辩者故意混淆某一客观事物与指称该客观事物的语言形式的区别,以此来为其谬论辩护的诡辩手法。
请看这么一段对话:学生:“老师,‘丁’字怎么讲?”
老师:“‘丁’在古代指人。”
学生:“那我认识很多人,您为啥说我‘目不识丁’呢?”
在古代,“丁”是人,这里是指人这一客观事物,“目不识丁”则是指“连‘丁’字也不认识”
,这里,“丁”是指称人这一事物的语言形式。这个学生就是通过混淆这之间的区别来狡辩的。又如:甲:“火是热的吗?”
乙:“不,火不是热的。”
甲:“怎么?火不是热的?”
乙:“如果火是热的,那么,在地上写一个‘火’字,赤脚踩在上面,脚会烫伤吗?没燃料了,在锅底写个‘火’字,能烧好菜吗?停电了,在电饭煲下写个‘火’字,能做好饭

435。论 辩 胜 术
吗?“
同样,甲这里说的是作为自然界中“火”这一事物的特性,而乙却是对反映“火”这一事物的语词形式“火”大发议论,貌似相合,实质相异,乙这是在诡辩。
名实混淆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时因为,某一客观事物与反映该客观事物的语言形式是不相同的。我们的周围有许许多多的客观事物,我们的思维要反映它,就必须借助于语言。
反映客观事物的语言形式与客观事物有一定的联系,但是,这二者之间又是有区别的。
客观事物是第一性的东西,我们的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反映的对象与对事物对象的反映并不相同。比如,自然界中的鸟这一动物是会飞的,但是,反映这一动物的语词形式“鸟”却是不会飞的。名实混淆式诡辩却故意混淆这之间的区别,这就难免导致谬误,形成诡辩。
论 辩 胜 术。
535。
层次混淆
先请看以下论辩:(1)老师:“王小明,请你用‘绠短汲深’这个词造句。”
王小明不懂“绠短汲深”的含义,便挠挠后胸勺,答道:“我不知道用‘绠短汲深’造句。”
老师:“你上课怎么不认真听讲?”
王小明学习不认真,可倒会狡辩,答道:“老师,用‘绠短汲深’造句,就是造一个句子,里面用上‘绠短汲深’这个词,可我刚才说的‘我不知道用”绠短汲深“造句’,这实际上就是已经造了一个句子,这里面已用上了‘绠短汲深’这个词。老师,我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2)学生:“老师,是不是所有的词都可以作主语?”
老师:“不对,虚词一般就不作主语。”
学生:“我认为所有的词都可以作主语。比如说,句子‘”很“是副词’,其中的‘很’作主语,同时又是副词,任何词都可以仿照这种形式造一个句子,这不就是所有的词都可以作主语了么?”
(3)
学生:“老师,我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固定不变的才对。”

635。论 辩 胜 术
老师:“不对!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不是固定不变的。“
学生:“既然‘一切事物都不是固定不变的’,那么这个命题本身也是一样事物,它也会变,只要它略微变一变,岂不是可以得出‘一切事物都是固定不变的’这一结论了么?”
以上学生的几则议论,显然是诡辩,那么这些学生议论的错误在什么地方呢?
他们的错误就在于混淆了语言的层次。
语言是分为对象语言与元语言等不同层次的。所谓对象语言就是被研究的语言,所谓元语言就是对对象语言加以研究的语言。对象语言与元语言的含义是有区别的,如果混淆这之间的区别,就往往导致谬误乃至诡辩。而诡辩者却往往通过混淆对象语言与元语言的区别来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层次混淆式诡辩。
我们以第一则为例分析如下:在人们的生活中,存在着这么一种状况:吊桶的绳子很短,却要打很深的井里的水,就如同一个人能力薄弱,却要完成重大的任务,为了指称这种事物情况,人们用“绠短汲深”这个语词去表达,在这种场合下,“绠短汲深”是对象语言;“‘绠短汲深’是由四个汉字组成的”
,“‘绠短汲深’是一个词”
,等等,在这些语言场合中,“绠短汲深”所表示的并不是那种关于打水的意义,而是对对象语言“绠短汲深”
这个词语本身加以研究的,这是元语言。这两者的含义是有区
论 辩 胜 术。
735。
别的。老师要王小明用“绠短汲深”这个词造句,是要他在对象语言的意义下来使用“绠短汲深”这个词;“我不知道用‘绠短汲深’这个词造句”
,这是在元语言的意义下使用这个词的。王小明用元语言意义下的词来偷换对象语言意义下的词,这就混淆了层次,导致诡辩。
反驳层次混淆式诡辩最有效的武器是语言层次论。关于语言层次有关知识,读者还可参阅本书前文语言层次术。

835。论 辩 胜 术
语义悖论
由某个命题真,可以推出该命题假;由该命题假,又可推出该命题真,这样的命题就叫悖论。利用悖论来使对方陷入困境,将对手制服,这也是诡辩者常用的手法之一。
据说,萨维尔村里有个理发匠,快过年了,来理发的人很多,于是立了一条店规:“我只给村子里自己不刮脸的人刮脸。”
累了一天后,晚上理发师正对着镜子给自己刮脸,这时,他儿子说:“你只给自己不刮脸的人刮脸,现在你自己刮脸,这违犯了店规。”
于是理发师只好放下了刮刀。可是转而一想,我不给自己刮脸,岂不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那类人,又可以给自己刮脸么?刮,则不当刮;不刮,则当刮。就这样他把刮刀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悖论。
语义悖论最有名的要数“说谎者”悖论。
甲:“我正在说假话”
,这个命题是真的还是假的?
论 辩 胜 术。
935。
乙:是真的。
甲:如果是真的,那么我正在说假话,说假话的话就不应当是真的了。
乙:对,是假的。
甲:如果是假的,那么我没有说假话,我说的话就又应当是真的了。我这句话到底是真还是假?
悖论是一个难解之迷。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曾使无数学者伤透了脑筋。相传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有一位名叫“柯斯的菲利塔斯”的学者,为了寻找“说谎者”悖论的答案而积劳成疾,终至夭亡了。
1947年美国哈佛大学学生威廉。哈克哈特和西奥多。卡林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准确、高速的能用于解决逻辑问题的计算机(即图林机)
,有人相信用这台计算机能解决“说谎者”悖论,但当他们把“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谎话”这一命题输入这台计算机,结果计算机不但不能解开悖论之迷,而且自身也陷入反复振荡、来回倒腾的困境。他们便立即让计算机停止工作,以免这台价值昂贵的计算机被悖论这个魔鬼折腾坏了。
悖论的要害就在于混淆了语言的层次,我们用语言层次理论分析“说谎者”悖论如下:“我正在说假话”
,它表示“我正在说一句话并且这句话是假的”
,这是语言的第一层次,是对象语言;“‘我正在说一句话并且这句话是假的’是真的”
,这是语言的第二层次,是元语言。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的层次,具有不同的意义。元

045。论 辩 胜 术
语言中是真的,对象语言中是假的,并不构成矛盾。不能以元语言是真的而证明对象语言中“我正在说的一句话”也是真的,它们可以是假的。这正如同,对象语言中“鸟不是一个汉字”与元语言中“‘鸟’是一个汉字”不能构成矛盾一样。
论 辩 胜 术。
145。
望文生义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但是有的诡辩者并不真正了解某个概念的含义,却又偏偏要乱发议论,仅仅从字面上去牵强附会,这就是望文生义式诡辩。
一位法官考问儿子对法律常识掌握如何,儿子对答如流。
法官:“什么叫法盲?”
儿子:“法国的盲人。”
法官:“什么叫法律?”
儿子:“法国的律师。”
“法盲”是指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法律”是指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但是,这个儿子不了解其含义,仅仅从字面上来牵强附会,乱发议论,这只能是望文生义式诡辩。
望文生义式诡辩往往表现在不懂偏要装懂,乱发议论、乱下定义的诡辩者身上,这种定义根本不能达到揭示概念含义的目的,只会给人们的思想制造混乱。又如:某父子二人到北京戒台寺游览,听到和尚在朗朗诵经,儿子便问:

245。论 辩 胜 术
“爸爸,和尚是什么人?”
“是佛教徒。”
“为什么称佛教徒叫和尚呢?”
“佛教的人生哲学是主张一切调和,”和“是佛教徒所崇尚和必须遵守的,所以‘和尚’就是以‘和’为‘尚’的人。”
其实,“和尚”是梵语的不太确切的音译,原义是“博学的人”
,是“亲承教诲的师傅”。这个父亲不懂装懂,望文生义,只能是满口胡说。
要揭露望文生义式诡辩,就必须准确地揭示出某个概念的真正含义,某个概念的真正含义揭示出来了,诡辩自然就会破产了。
论 辩 胜 术。
345。
荒谬定义
定义是论辩中常用的一种方法,但是诡辩者为了达到其混淆是非的目的,往往会作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错误定义,这就是荒谬定义式诡辩。
荒谬定义式诡辩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定义过宽。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应完全相等,当诡辩者的定义概念外延大于被定义概念时,这就是定义过宽。
比如,190年第三届亚洲大专辩论会的决赛辩题是:“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
关于这一辩题,正反双方首先就势必要定义“和平共处”这一概念的含义。
正方队:“人类的和平共处是与战争相对立的。
根据联合国文件,人类的和平共处是指国家、民族、集团之间不使用武力地平安相处。“
反方队:“让我来谈谈我方对于和平共处的定义。
我方的定义乃是参考美国社会科学大辞典的解释,从积极面来说,人类应该放弃用一切暴力的手段来解决彼此的冲突;而从消极面来说,人类应该免除暴力的威胁。“

45。论 辩 胜 术
对同样关于“和平共处”这一概念,正反双方的定义就有很大的差别,差别就在于定义概念外延的大小不一样。正方的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符,是对“和平共处”
这一概念的科学解释;而反方的定义概念外延就大大超出了被定义概念。因而,对于反方的论辩,正方曾不无幽默地反驳说:“……对方同学已经把战争的外延无限地扩大,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下去,如果两个小孩子为了一块糖果而打了一架,这也是对人类和平共处的一种威胁吗?”
(2)定义过窄。也即定义概念外延小于被定义概念。比如,有人向一位美国记者请教:“什么才算是新闻呢?”记者答道:“新闻嘛,就是关于离奇的、非同一般的、出乎意料的事情的报导。比如,当一条狗咬伤人时,这就不算是新闻;但当一个人咬伤一条狗时,瞧,这就算新闻了。”
这个记者下的关于“新闻”的定义就是荒谬的。因为其中的定义概念“关于离奇的、非同一般的、出乎意料的事件的报导”
,外延小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
(3)循环定义。即定义概念直接或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概念。比如:“什么叫炸药?”
“炸药就是能炸的药。”
“炸药”
是指受热或撞击后能立即分解并产生大量的能量
论 辩 胜 术。
545。
和高温气体的物质,将“炸药”说成“能炸的药”
,定义概念直接包含了被定义概念,这叫同语反复,说了等于没有说。
又如:“什么叫偶数?”
“偶数是奇数加1的数。”
“那么什么叫奇数呢?”
“奇数就是偶数减1的数。”
“奇数”是不能被2整除的整数,“偶数”是可以被2整除的整数。而将偶数定义为“奇数加1的数”
,这时要用奇数来说明;而定义“奇数”时又倒过来要用“偶数”来说明:“奇数是偶数减1的数”
,这就发生了循环,这就叫“恶性循环。”
循环定义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被定义概念是意义尚不明确的,需要用定义概念加以说明的概念,但是循环定义的定义概念直接或间接地包含了意义尚不明确的被定义概念,定义概念倒过来要用被定义概念来说明,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得到说明。
(4)比喻定义。也即用比喻的方式下定义。如:“什么是儿童?”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
“儿童”本来是指较幼小的未成年人,从年龄上来说,比少年要小。乙不知道“儿童”的本质属性,便用比喻的形式来回避,使用的便是比喻定义的形式。

645。论 辩 胜 术
比喻定义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比喻虽然形象直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烘托出某一事物某个方面的意义,但却并不能准确地揭示出该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不可能达到定义的目的的。
论 辩 胜 术。
745。
滥用二分
二分法就是以某种观点为根据,把事物对象一分为二分成两个相互矛盾的子项。但是如果两个子项实际上并未穷尽该类事物的一切可能,那就往往导致诡辩术,这就是滥用二分式诡辩。
比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著作里,曾记录诡辩者尤里贝蒂与某少年的这么段对话:尤问:“想要学习的人是贤明的人还是愚蠢的人呢?”
少答:“是贤明的人!”
尤问:“那么,要学习的时候,他是懂得了他要学习的东西,才来学习的吗?”
少答:“不,他是不晓得他要学习的事,才来学习的。”
尤问:“那么,不懂得事理的人,可以说是贤明的人吗?”
少答:“不是贤明的人。”
尤问:“不是贤明的人,就是愚蠢的人罗?”
少答:“是的!”
尤总结说:“可见,想要学习的人,不是贤明的人而是愚蠢的人。你最先的回答是错误的!”

845。论 辩 胜 术
尤里贝蒂的论辩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环环相扣、逻辑严谨,其实是在诡辩。他除了偷换概念即将“不晓得要学的事的人”偷换成“不懂事理的人”之外,还玩弄了滥用二分式诡辩术,其中的“一个人不是贤明的人就是愚蠢的人”便是如此,因为事实上还存在大量的既不愚蠢也不贤明的处于中间状态的人。
滥用二分式诡辩的荒谬性就在于,故意否认事物的中间状态,看问题好走极端。什么东西不是好的,就一定是坏的;不是善的,就一定是恶的;一个人不是朋友,就一定是敌人,但现实生活中的情形却并非如此。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把事物的中间状态揭示出来。
比如,林肯与道格拉斯的一次论辩便是如此。
在林肯和大法官道格拉斯关于奴隶制的论争中,道格拉斯攻击林肯等人关于给黑人以人的平等权利的思想。
他说,这种思想就意味着要和黑人一起投票,一起吃,一起睡,也就是要和黑人结婚,否则就是不可理解的。
对此,林肯反驳说:“我反对这种骗人的逻辑,说什么我不想要一个黑人女人的奴隶,就一定是要想娶她作妻子。两者我都不要。我可以听凭她自便。在某些方面她当然和我不同,但是就她吃以自己双手挣来的面包而不必征求任何人同意这个天赋的权利来说,她却是和我相同的,也是和其他所有人相同的。”
道格拉斯玩弄滥用二分式诡辩术,要林肯在“要一个黑
论 辩 胜 术。
945。
人女人做奴隶“和”要一个黑人女人做妻子“中间加以选择,但林肯一眼识穿其所玩弄的鬼把戏,提出了事物的中间状态:两者都不要,听凭她自便。诡辩便彻底破产了。

05。论 辩 胜 术
无限上纲
在论辩中,当需要将某个问题从具体的个别的情况提高到一般的原则性的高度来认识,以期引起人们的关注,加深人们对该事物本质的认识时,可以使用概括的方法。
但是,这种概括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如果以整人为目的,故意对对方的言论进行不顾事实的胡乱概括,进行随心所欲的联系,这就是无限上纲式诡辩。这种诡辩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乱扣帽子,乱打棍子。
比如,某甲吃饭时不慎掉了几颗饭在地上,某乙便对此大发议论道:“你吃饭掉饭在地上,这是浪费粮食的行为;浪费粮食的行为,当然是浪费;毛主席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所以你这也是极大的犯罪;既然是极大的犯罪,就应该判徒刑,坐班房,枪毙!”
吃饭时掉了饭在地上固然不对,但由此随心所欲地进行概括、拔高,得出要判徒刑,枪毙的结论,这就不是以事实为根据,因为事实上并不至于这么严重,某乙这是在玩弄无限上纲式诡辩术。
无限上纲式诡辩在十年动乱中可以说是发展到了登峰造
论 辩 胜 术。
15。
极的地步。比如,某中学生在家里打破了开水瓶,其母气得要打他,他却义正词严地说:“我是革命造反派,你打我,就是打击革命!打击革命,你就是反革命!”
杂文家刘征在《上纲法》的杂文中,用辛辣的语言,讽刺的笔调,深刻地揭露了这种诡辩的狰狞面目。他将这种手法归纳为:披金拣沙法、无中生有法、古今焊接法、抽象取义法、漫天类比法、去真存伪法、斩头去尾法、黑白颠倒法、火箭拔高法等。比如其中抽象取义法写道:施行此法,妙在抽筋披骨,从有血有肉的躯体中抽出并不存在的幽灵来。在春天刮起扬沙折木的老黄风的时候,你骂一声:“妈的,这春天!”于是舍去讲话时的具体条件,把这句话一抽象出来,你就是指桑骂槐、诅咒春天,你就是妄想焚花斫柳、烹莺煮燕,让严寒回潮,你的险恶用心,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吗?

25。论 辩 胜 术
滥设条件
在论辩过程中,所使用的条件命题不但应该是真实的,而且还应当是恰当的。但是诡辩者为了达到其诡辩目的,往往会漫无边际地胡乱假设条件,这就是滥设条件式诡辩。
请看这么一则幽默故事:一个闻名全城的扒手来到贫穷的教区找拉比,说:“拉比,请求你为我祝福,我给你五十个盾!”
拉比想,我为这个小偷祝福,岂不是祝愿小偷行窃走运吗?
但是,拒绝这样一笔款子显然是愚蠢的,考虑来考虑去,终于有了主意。他把手举起,祈祷道:“假如上帝安排某人遭受偷窃的话,但愿上帝通过你来完成这个计划!”
这个拉比通过滥设条件,把钱捞进自己的腰包,却把过失全盘推给了上帝,实在是诡辩!
滥设条件式诡辩最显著的特点是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前件是虚假的。我们要进行反驳,就必须揭露条件命题前件的荒唐虚假。
清人石成金撰有《笑得好》一书,对各种丑恶现象进行
论 辩 胜 术。
35。
了辛辣的嘲弄,其中有一篇就是嘲笑这种滥设条件式诡辩的。
书中写道:某人年初一刚刚出门,恰好空中有只鸟飞过,一堆鸟粪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他的头上。他认为这是很不吉利的。便向屠夫赊了一个猪头祭神,以便祓除不祥。拖了很久他还不还猪头银子。一天屠夫找上门来向他讨债。
“这么长的时间了,你赊的猪头银子,不可再拖欠了!”
这人答道:“迟是迟了点。但我有句话想对你说,假如你那头猪没有长头,难道你能向我要猪头银子吗?”
“胡说!哪头猪会没有长头的!”
“咳,这个假设不恰当。再假设一下:假如去年我已还了银子,你用完了没有了,你能再向我要猪头银子吗?”
“你更加乱说一气了!
假如你还了银子我用掉了,我别的银子就会省下了!“
“哎,这个假设又不恰当。我索性对你直说了罢!
假如那堆鸟粪撒在了你的头上,你自己就得用猪头去祭神,这个猪头银子哪里还能留到现在呢?“
欠债要还,谁都知道,可是这个人为了赖帐,作出种种荒唐的假设。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彻底揭穿其条件命题前件的虚假,予以迎头痛击。

45。论 辩 胜 术
否定前件
诡辩者故意采用否定条件命题的前件来得出否定该条件命题后件的结论的错误形式来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否定前件式诡辩。
让我们先来看看生活中的这么一段小插曲。
一天,出乎人们意料之外,一对白天鹅双双落在北京的玉渊潭公园。白天鹅是稀有珍禽,自然受到公园和游人的格外爱护。可是,有的人缺乏社会公德和法制观点,竟把它们当作狩猎对象,有两个青年用鸟枪射杀了这对白天鹅的一只,引起了群众的公愤。后来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此后不久,有几个青年在别的公园里用鸟枪射杀布谷鸟,被人们劝阻,他们很不服气,悻悻地说:“射杀天鹅是不允许的,这又不是天鹅,为什么不能射?”
这些青年的议论使用的形式是:如果是天鹅,那么不允许射杀,这布谷鸟不是天鹅,所以布谷鸟允许射杀。
他们就是由否定条件命题,“如果是天鹅,那么不允许射
论 辩 胜 术。
5。
杀“的前件而得出否定其后件的结论的,纯属诡辩。
否定前件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但没有前件却不一定没有后件。比如,“一个人被砍头,就会死亡。”前件真,后件必真;但前件假即一个人没有被砍头,是不是就不死亡呢?
不一定,其它原因也可导致死亡。因而不能使用由否定前件而得出否定后件的论辩形式。
在具体的论辩中,从语言形式来说,诡辩者往往会省略某个前提,为了便于分析,不妨先把其省略的前提补充完整。
否定前件式诡辩是诡辩者常用的诡辩手法。以下的论辩中就是如此。
(1)小王洗手后,没关水龙头,扬长而去。管理员批评他,他反诘道:“难道你不懂‘流水不腐’吗?”
(2)
科恩不当心跌了一跤,格农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
科恩说:“怎么,难道你没有读过《圣经》里‘不因为敌人跌倒了而高兴’这句话吗?”
格农说:“对啊,‘不因为敌人跌倒了而高兴’,可是,并没有说不应该因为朋友跌倒而高兴呀!”
将以上的诡辩形式恢复完整,分别是:(1)如果是流水,就是不腐的;不是流水,所以就会是腐败的。
(2)如果敌人跌倒,则不可高兴;不是敌人跌倒,所以可以高兴。

65。论 辩 胜 术
它们都是由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的形式,因而是荒谬的。
论 辩 胜 术。
75。
肯定后件
肯定后件式诡辩就是诡辩者故意使用由肯定某个条件命题的后件从而得出肯定其前件结论的错误形式来为其谬论辩护的诡辩手法。
请看某车间小组长和工人小王的一段对话:组长:小王,不能只知道休息,不知道工作啊!
小王:请问组长,这里的“知道”是不是懂得的意思?
组长:是呀,你问这个干嘛?
小王:那就好了,你说我只懂得休息,不懂得工作,这话自相矛盾啊!
组长:何以见得?
小王:列宁说:不懂得休息的,就不懂得工作。你说我不懂得工作,这就必然得出我也不懂得休息的结论。
可是,你又说我只知道休息,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组长:你这是狡辩!
小王所以是在狡辩,因为他使用了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错误形式:不懂得休息的人,就不懂工作,

85。论 辩 胜 术
我不懂工作,所以我不懂休息。
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前件真则后件必真,后件假则前件必假,但后件真前件却不一定真,比如,“如果被砍头,就必定会死”
,某人没有死,就必定是没被砍头;但某人死了,是不是就被砍头了呢?
不一定,也许是出于其它原因。
因而,肯定后件式诡辩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论证形式是荒谬的。
这种诡辩形式在生活中屡见不鲜。从语言形式来说,有时会将某个前提省略掉,我们必须注意辩析。比如:(1)一个乡村旅店的门上挂着一块敬告旅客的牌子,上面写着:“这里风景秀丽、环境幽静、空气清新,这是无可置疑的。
如果在这里您还不能入睡的话,那么您准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2)一名旅客到旅馆投宿。他仔细地察看了房间后,对服务员抱怨说:“这房间又黑、又闷,连窗都没有一个,像监房一样。”
服务员:“先生,看来你这个人一定当过犯人了。要不怎么这样熟悉监房?”
他们使用的诡辩方式分别是:(1)若是做了亏心事,就不能安然入睡;你不能安然入睡,所以你做了亏心事。
(2)若是囚犯,就熟悉监房;你熟悉监房,所以你是囚
论 辩 胜 术。
95。
犯。
都是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形式,因而是荒谬的。

065。论 辩 胜 术
滥用合取
合取命题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在论辩中,诡辩者往往使用一些虚假的或不恰当的合取命题来将对手制服,这就是滥用合取式诡辩术。
滥用合取式诡辩的表现形式有:(1)诡辩者所使用的合取命题是虚假的。比如,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有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的这么一则论辩:苏:……打架的时候,无论是动拳头,还是使家伙,是不是最善于攻击的人也最善于防守?
玻:当然。
苏:是不是善于预防或避免疾病的人,也就是善于造成疾病的人?
玻:我想是这样的。
苏:是不是一个善于防守阵地的人,也就是善于偷袭敌人的人——不管敌人计划和布置得多么巧妙?
玻:当然。
苏:是不是一样东西的好看守,也就是这样东西的高明
论 辩 胜 术。
165。
的小偷?
玻:看来好像是的。
苏:那么,一个正义的人,既善于管钱,也就善于偷钱?
玻:按理说,是这么回事。
苏:那么正义的人,到头来竟是一个小偷!
玻:老天爷啊!不是。我弄得晕头转向了,简直不晓得我刚才说的是什么了。
苏格拉底通过一连串的类比,得出“一个正义的人,既善于管钱,也就善于偷钱”的结论,结论中他将正义的人强行和善于管钱又善于偷钱牵扯在一起构成一个合取命题,这个合取命题就是虚假的,因为正义首先必须以排斥不义之举如偷窃等为前提。
(2)诡辩者所使用的合取命题是不恰当的。
在生活中,虽然有些事物情况是同时存在的,但如果将它们牵扯在一起构成合取命题,该命题虽然是真的但却又是很不恰当的。比如:海涅因为是犹太人,经常受到各种非礼,在一次晚会上,有个旅行家对海涅讲述他在环球旅行中发现的一个小岛。他说:“你猜猜看,在那个小岛上有什么现象最使我感到新奇?
那就是:在这个小岛上竟没有犹太人和驴子!“
海涅白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地回答道:“如果是这样,那只要我和你一块到小岛上去一趟,就可

265。论 辩 胜 术
以弥补这个缺陷了。“
虽然,这个小岛上没有犹太人可以是真的,没有毛驴也可以是真的,当然还可能没有其它的许多东西,但这个旅行家硬是将这两件事物牵扯在一起构成“没有犹太人和没有毛驴”这么一个合取命题,这个命题虽是真的却又是很不恰当的,表现了对海涅极大的无礼。
当然,在天才的诗人面前,蹩脚的诡辩者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3)生意人将商品搭配销售也是滥用合取式诡辩的一种表现。比如:某人丢失了一头骆驼,找了许久也没找到,他便发誓说:只要能找回来,就一块钱卖掉它。后来这头骆驼真给找了回来。
他非常后悔,于是就在这头骆驼的脖子上拴了一只猫,牵到市场上高声叫卖道:“这头骆驼卖一块钱!
这只猫卖一千块钱!
谁要买就得一齐买,我决不分开卖。“
一个知情人走过来说:“你的猫卖这么贵,这不是变相涨价么?你违背了你的骆驼卖一块钱的誓言!”
他反驳道:“我的誓言是骆驼卖一块钱,现在我的骆驼售价是一块钱,并没有违背誓言;我的猫价钱是贵了些,可我并没有发誓不以一千块钱的价格卖猫呀!”
这个人滥用一个合取命题:骆驼卖一块钱,并且猫卖一千块钱。他的誓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论 辩 胜 术。
365。
滥用析取
析取命题就是列举几种可能情况,表示要从中作出选择的命题。运用析取命题的形式来将对手制服,也是诡辩者常用的手法之一,我们称这种手法为滥用析取式诡辩术。
滥用析取式诡辩术有时可表现为,诡辩者列举一些游移不定的可能情况组成难以选择的析取命题,要求对方作出选择。
云南白族流传着这么一个民间故事:有一个年轻美丽而又聪明的姑娘,名字叫美貌女,有一次,皇帝足踩马蹬,挺身悬空,问美貌女说:“你说我是上马还是下马?”
美貌女没有作正面回答,而是不慌不忙地一只脚踩在门外面,一只脚踩在门槛上,反问皇帝说:“你说我是进门还是出门?”
皇帝无法回答。
皇帝要美貌女在“上马”与“下马”之间作出选择,如果美貌女说“上马”
,皇帝会下马;如果说“下马”
,皇帝又会上马,企图以这种游移不定的析取命题使美貌女陷入困境。

465。论 辩 胜 术
美貌女看透了这一点,将计就计,反问一句,要求皇帝在“进门”与“出门”之间作出选择,说“进门”
,她会出门;说“出门”
,她会进门,所以皇帝也只能是哑口无言。
滥用析取式诡辩还可表现为诡辩者列举虚假的析取命题要求对方作出选择。比如:一个法官和一个商人在路上碰见朱哈,他俩想羞辱朱哈,便问:“你是一头驴子,还是一个骗子?”
他们俩使用的这个析取命题就是虚假的,因为一个真实的析取命题必须至少有一种情况是真的,而这两种情况对朱哈来说都是虚假的,不管选择哪种情况都是耻辱。但是,聪明的朱哈听后,站到法官和商人中间说道:“我既不是驴子,也不是骗子,而是介于两者之间。”
朱哈的精彩答辩,不但将这一虚假的析取命题全盘否定,而且巧妙地用“介于二者之间”将他俩的脏水泼回到他们身上。法官和商人听后,只好怏怏而去。
滥用析取式诡辩还可表现为诡辩者运用错误的析取推论形式为其谬论辩护。比如:有一件凶杀案,本系甲、乙、丙三人合伙作案,于是这三人被列为嫌疑对象。后来材料证实,甲作案无疑,于是乙和丙便狡辩道:“既然已经查明本案是某甲所为,所以我们俩就是无辜的,请立即把我们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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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侦查员没有认真分析,居然听信了乙和丙的话,结果放走了坏人,发生了错误。从论辩的角度来说,乙和丙使用的形式是:本案系甲或乙或丙所为,已查证系甲所为,所以不是乙和丙所为。
由于析取命题所列举的几种情况可以同时存在,因而不能由肯定某一析取肢而得出否定其余析取肢的结论。乙和丙使用的正是这种错误的形式,因而导致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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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盘否定
一个析取命题如果所有的析取肢均为假,该析取命题就是假的。诡辩者有时会将某一析取命题的所有析取肢同时加以否定,以此导致某一析取命题的虚假来达到其诡辩目的,这就是全盘否定式诡辩术。
从前有个狡诈的财主,找来一个相马的人,对他说:“我给你一百块钱,你去给我买一匹我最喜欢的马来。”
“您喜欢什么颜色的马呢?”
“不要黑马,不要白马,也不要黄马。”
“那么我给你挑一匹灰马吧!”
“也不要。”
“那么,就挑红马、棕马或者几种颜色交错的杂色马,如何?”
“也不行!”
“啊,是这样!那我就去试试看!”相马人一边思忖,一边收下钱,转身就往外走去。这时,财主把他叫住,问道:“什么时候,你能把买好的马牵来呢?”
相马人回答:“我挑选马的日子和老爷挑选马的颜色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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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不是星期一,星期二,也不是星期三,星期四,不是星期五,星期六,连星期天也不是。总之,就在那一天,我会把你要的马牵来。“
财主一听,“啊”地惊叫一声,就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相马人拿走他的一百块钱扬长而去了。
就马的颜色来说,或是白的,或是黑的,或是黄的,或是红的,或是灰的等等,这么一些可能情况,但财主故意将这一析取命题的各个肢命题全部加以否定,以至导致这一析取命题的虚假,企图以此使相马人无所适从,财主这里使用的就是全盘否定式诡辩术。相马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一星期的七天都加以否定,这就排除了送马的可能性,财主一听,也就只能是哑口无言。又如:一天,王爷把巴拉根仓叫来说:“明天,弥勒佛庙的活佛驾临本府。活佛用餐特别,既不能咸,也不能甜;既不能腻,也不能淡;既不能辣,也不能酸;咸、甜、辣、酸还都必须有点。做的时候,不能焙煎,不能烙煎;不能水煮,不能气蒸;不能火烧,不能油炸。做出来的饭食,又必须是不干不稀,不硬不软,不冷不热,不咸不淡,不香不酸。你做不出来,我就要你的命!”
巴拉根仓说:“行!
那就请王爷给我准备一只特种锅子吧。
它既不是金锅,也不是银锅;既不是青铜锅,也不是紫铜锅;不是钢制的锅,也不是铁铸的锅;不是锡制的锅,也不是陶烧的锅。一句话,不是用金属制成的锅,也不能没有一点金

865。论 辩 胜 术
银铜铁;不是泥土制的锅,也不能没有一点砂石泥土。王爷,若你能给我弄来这样的锅,我就能做出您说的那种特异的膳食!“
王爷企图以全盘否定式诡辩术惩治巴拉根仓,巴拉根仓以牙还牙,王爷的诡辩便落了空。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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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难推论
诡辩者故意利用错误的二难推论形式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二难推论式诡辩。
二难推论式诡辩主要有以下情形:(1)推论前提中的条件命题是虚假的。
(2)推论前提中析取命题析取肢不穷尽。
有个营业员向经理诉苦说:“在柜台前,如果我小声地回答顾客的问话,他们说我细声细语听不清楚;如果我大声地回答他们的问话,他们便说我态度不好;不论是大声回答还是小声回答,都不行,真难啊!”
这个营业员在为自己劣质服务的辩护中,使用的是二难法,但却将唯一为真的情况漏掉了,即说话声音不大不小的情况,因而导致诡辩。
(3)推论过程中违犯了有关的推论规则。
二难推论是以条件命题和析取命题为前提进行推演的,正确的二难推论必须遵守条件推演及析取推演的有关规则。
如果违犯了有关的推论规则,就往往导致谬误,形成诡辩。


075。论 辩 胜 术
如:有个以赖帐出了名的律师,请了位医生给他的妻子治病。
通过诊断,医生发现病情十分严重,对律师说:“我担心看完病后,您不会付钱。”律师说:“请放心,我向你保证,无论您救活了她,还是误诊医死了她,我都将如数付给您500英镑。”
医生听完这话后,竭尽全力投入抢救,但确因病情太重终于没有救活病人。医生在表示歉意后,要求付急救酬金。
“我的妻子是您误诊医死的吗?”律师问。
“当然不是。”医生回答说。
“那么,您把她救活了吗?”
“这也不可能,我竭尽全力抢救,也未能奏效。”
“这就对啦。我刚才保证的是,您救活她或误诊医死她,我付给您500英镑,现在既然您没有救活她,也没有误诊医死她,根据刚才的保证,就不该付给您500英镑了。”
这位律师是在诡辩。
除了前提中漏掉了一种可能情况,病重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情况外,还违犯了条件推演的有关规则。
他的推论形式是:如果救活了她,我付500英镑;如果误诊医死了她,我付500英镑;您没有救活她,或您不是误诊医死了她;所以,我不必付500英镑。
这位律师是通过否定两个条件命题的前件而得出否定其
论 辩 胜 术。
175。
后件的结论的,这种形式是错误的。
要反驳二难推论式诡辩,就必须揭示其前提中条件命题的虚假性,指出其析取前提不穷尽的情况,揭露其违犯有关推演规则的地方。

275。论 辩 胜 术
半费之讼
半费之讼式诡辩术是指,诡辩者在构造二难推论时采用了两个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的情况下分别采用不同的有利于自己的标准,以此来使对手陷入困境的诡辩手法。
“半费之讼”式诡辩是由下面这则故事而得名的:古希腊著名诡辩学者普洛塔哥拉斯招收了一个学法律的学生,名叫欧提勒士。师生曾商定学费分两期付,一半学费规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另一半学费规定在欧提勒士出庭第一次胜诉之后交付。
但是,欧提勒士毕业后迟迟没有出庭,普洛塔哥拉斯急不可待,便决定向法庭起诉,要欧提勒士付另一半学费。他对欧提勒士说:“如果这次你胜诉,那么按照我们的合同你应当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这次败诉,那么按照法庭判决,你也应付我另一半学费;你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总之你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老先生本想这样无论如何也能收回另一半学费。
谁料到,良师出高徒,老先生亲自传授的诡辩术,竟被学生用来对付自己。欧提勒士回答先生说:
论 辩 胜 术。
375。
“如果这次我胜诉,那么按照法庭判决,我不应付你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败诉,那么按照我们的合同,我也不应付给你另一半学费,这场官司我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总之,都不应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普洛塔哥拉斯的二难推论中采取了两个标准:按照合同的标准和法庭判决的标准,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有利于己的标准,欧提勒士则依法炮制,构造了一个相反的二难推论。
他们师徒俩的推论针锋相对,完全相反,各执一端,互相否定。
据说当时竟把法官难倒了,无法作出判决。
其实,他们都是在诡辩,在一个推论过程中标准没有保持同一,违犯了同一律。
古希腊研究辩论术的人还喜欢讲这么一则寓言:有一位妇女怀抱的孩子被一条鳄鱼抢走,妇女请求鳄鱼归还孩子。
鳄鱼说:“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孩子?
如果你猜对了,我就把孩子还给你。“
妇女说:“我猜你是想吃掉我的孩子吧!”
鳄鱼说:“如果你猜得对,则根据你说话的内容(即我想吃掉你的孩子)
,我不把孩子还给你;如果你猜得不对,则根据原来约定的条件,我不把孩子还给你。或者你猜的对,或者你猜的不对,总之,我不把孩子还给你!“
妇女想了想,也说:“如果我猜的对,则根据原来约定的条件,你应该把孩子归还给我;如我猜得不对,则根据我说话的内容(即你不是

475。论 辩 胜 术
想吃掉我的孩子)
,你应该把孩子还给我;我或猜得对,或猜得不对,所以你都应该把孩子还给我。“
这里鳄鱼和妇女的论辩都不正确,和普洛塔哥拉斯师徒一样,标准没保持同一,是诡辩。
论 辩 胜 术。
575。
多难推论
在论辩过程中,诡辩者列举几种可能情况要求对方作出选择,不管选择哪一种情况,都令对方感到为难,这就是多难推论式诡辩。
多难推论式诡辩一方面表现为,他推论前提中的条件命题是虚假的。比如:有一天,演讲者登台便问:“诸位听众,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不知道!”
“既然你们不知道我要讲什么,你们如此无知,那我讲了有什么用?”他说着便走下讲台。
第二天他又登上讲台,对听众们说:“听众们,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
大家一致说:“知道!”
“行啦,你们已经知道了,我重复一遍有什么意思呢?”
说着,他又从讲台上走下来。
听众们见他这样,便商量好,下一次一部分人说知道一部分人说不知道。

675。论 辩 胜 术
第三天,讲演者再一次登上讲台,他大声说:“各位,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
台下的听众一部分大喊“知道”
,一部分大喊“不知道。”
他连忙接者说:“那么好吧,知道的人去讲给不知道的人听吧!”
说完,他走下讲台,扬长而去。
这位演讲者所使用的就是多难推论式诡辩术。他的论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他的推论中的若干条件命题的前提是虚假的。比如,听众说“不知道”
,并不就是“听众无知”
;听众说知道,并不等于他是“重复一遍”的意思。
另外,他还犯有偷换概念的错误。
我们要反驳多难推论式诡辩,就必须指出其作为推论前提的条件命题是虚假的。
另外,多难推论式诡辩还表现为,前提中关于某一事物的各种可能情况的假设,漏掉了某个唯一为真的情况。
比如:一个小偷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他的手插在口袋里。法官大声训斥道:“你要尊重法庭,快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
小偷回答:“这事很难办……我把手放在自己的口袋里,你们要我把它抽出来;如果我把手放进别人的口袋里,你们就会把我抓进监狱。唉!我的法官先生,难道你要我把手一直举在空中吗?”
小偷在关于他的手的摆放位置的问题上,他列举了“放
论 辩 胜 术。
75。
在自己的口袋里“
、“放在别人的口袋里”
、“举在空中”等可能性的情况,但恰恰把唯一的最合适的办法——双手自然垂下的情况漏掉了。

875。论 辩 胜 术
机械类比
诡辩者仅仅根据两类事物的一些表面相似的属性,推断它们其它的属性也相同,以此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机械类比式诡辩。比如:1973年9月25日合众国际社报道:“罗马电:一名美国的印第安人昨日从波音747客机上冲下来,将他的一支矛插在罗马国际机场的柏油路上,然后宣布:他发现了意大利。这位美国印第安人名叫诺威尔。他说:‘如果印第安人在美国已经居住了数千年,而哥伦布却仍能宣称他发现了新大陆,我们为什么不能同样地宣布发现了意不利?
‘“
这位印第安人的论辩就是似是而非的。因为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是就以前这块大陆并不为发达的欧洲人所知而言,而意大利是早已为世人所知的,并无“发现”可言,现象相似,实质不同,这种类比是荒谬的,这就是机械类比式诡辩。
机械类比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客观事物都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共性,类比推论才可以根据两类事物某些属性相同而得出它们其它属性也
论 辩 胜 术。
975。
相同的结论。但是,事物除了具有共性之外,还具有与其它事物不同的独特的个性,如果类比推论的根据是它们相同的属性而推断恰好是它们的差异性的话,这就势必导致结论的虚假。又如:谢列松到警察局去领身份证。一位填写证件的官员问:“出生地?”
“巴黎。”
“这么说,您是法国人?”
“我不同意,因为我的父母是丹麦人。”
“不过,先生,既然你出生在法国,当然你就算法国人!”
“我说警官,请您听我说!
我的狗不久以前在马厩里下了小狗。因此,我就必须把小狗崽儿叫做小马驹吗?“
固然,一个人在哪里出生,并不必然就是哪国人。但是,一条小狗不管它在什么地方出生,它都是小狗。它们之间是不能简单类比的,谢列松这是在诡辩。
要反驳这类诡辩,就必须指出这两类事物缺乏必然联系,由论据的真实性无法达到论证其论题真实性的目的。有这么则笑话:一个人看中了广告中说的那种新颖美观的自行车。他专门找到登广告这家商店,但挑选时发现实际出售的自行车上没有灯,而广告中可是有的,顾客指责店主骗人,店主平静地解释道:“噢,先生,这灯是额外的东西,没有计入车子的售价。

085。论 辩 胜 术
广告里还有位骑在车上的女郎呢,难道我们也要随车提供一位吗?“
“自行车上的灯”
与“骑在车上的女郎”
是有本质区别的,是不能简单类比的,因为车灯是属于车子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女郎却不是,以女郎来类比车灯,这只能是荒唐的诡辩。
论 辩 胜 术。
185。
条件归谬
在论辩过程中,为了反驳对方的观点,先假设对方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由此推出荒谬的结论,进而将对方的观点驳倒,这就叫归谬法。在由被反驳的观点推出新的荒谬结论的过程中,如果使用的是条件推演的方法,如条件分离,条件拒取等,这就是条件归谬法。诡辩者使用条件归谬法为其谬论辩护时,往往违犯条件推演的有关规则,这就是条件归谬式诡辩术。比如:有户人家家里有人去世,居丧期间,偶然吃了一餐红米饭,有人对此议论道:“家里死了人是不能吃红米饭的,因为红色是喜色。”对此,这家主人反驳道:“难道吃白米饭的就是家里死了人吗?”
这家主人的反驳过程中,使用了条件归谬术,但他的反驳是荒谬的,因为他由被反驳的观点推出荒谬观点的过程中,使用了这么一种条件推演方法:如果死了人,则不能吃红米饭,吃白米饭(即不吃红米饭)
,所以,就是家里死了人。

285。论 辩 胜 术
这里使用的是肯定后件的错误形式,纯属诡辩。
有些向来认为是机智人物的答辩中,也不乏使用此术而取胜者。请看这么则民间故事:从前,有位财主,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嫁了个有钱人家子弟,二女儿嫁了个种田人。财主六十大寿这天,两个女婿都来拜寿。院子里有几只大白鹅,见了生人嘎嘎地叫。财主问“这鹅的叫声为何这么响?”
大女婿说:“鹅有长颈之悠。”
二女婿却说:“不对,水坑里的蛤蟆没有长颈子,叫起来的声音也那么大。”
大女婿看见财主胡须飘飘,称赞着:“老丈人真是须长寿长啊!”
小女婿又反驳说:“不见得吧,河里的王八没有须,怎么人称‘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呢?”
这个小女婿的反驳粗粗一听,灵巧有力,但只要略加分析,就可发现其由被反驳的观点推出新的荒谬观点的过程中,使用的是否定前件的错误形式。
使用条件归谬式诡辩术甚至是“无往而不胜”的,如果对此缺乏剖析能力,不管你的命题如何正确,都可以被其驳倒。比如:甲:“如果一个人被砍头,就会死亡。”
乙:“这么说来,秦始皇没有被砍头,就是现在还活着么?”
这里使用的是否定前件的错误形式。又如:甲:“如果没有水,人就会死亡。”
乙:“某人淹死了,也是因为没有水么?”
论 辩 胜 术。
385。
这里使用的是肯定后件的错误形式。
条件归谬式诡辩的要害就在于,其中由被反驳的观点推出新的荒谬论点的过程中,使用了错误的条件推演形式,有的是肯定后件式,有的是否定前件式,我们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指出其中推论形式的谬误。但是这种错误形式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总是认为它是正确的、合理的,即使在我国数十种逻辑学著作中也是如此,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485。论 辩 胜 术
类比归谬
在使用归谬法的论辩过程中,由被反驳的观点推出新的荒谬观点时,如果使用的是类比推论的方法,这就是类比归谬法。诡辩者使用类比归谬法为其谬论辩护时,往往犯有机械类比的错误,这就是类比归谬式诡辩术。比如:某初中即将举行春季运动会,校长办公室在布告栏里张贴了一个通知: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参加运动会的开幕式。
在布告栏前,小马发表议论说:“我们学校的运动会是一个学校的运动会,如果一个学校的运动会要一个学校的全体人员参加开幕式,那么,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全世界的运动会,就该让全世界的所有人都参加开幕式,而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学校的全体人员都参加开幕式也是不必要的。”
这里小马的议论就是使用的类比归谬式诡辩术。他为了反驳校长办公室的通知,便由这一通知使用类比的方法推出“全世界的人都得参加奥运会开幕式”
的论点,而这一论点是荒谬的,进而得出否定校长办公室通知的结论。小马议论的错误就在于,他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的论点的过程中,所
论 辩 胜 术。
585。
使用的类比推论犯有机械类比的错误。因为全校师生员工参加校运会的开幕式是可能的,而全世界的人参加奥动会的开幕式则是不可能的,这二者之间是不能简单类比的。
当论敌使用类比归谬式诡辩术时,我们必须抓住类比推论结论是或然性的这一要害,揭露其中机械类比的地方,严厉地给予反击,千万不要为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或被其汹汹气势所吓倒。又如:有天早晨,程某因要请客,花120元买了10只大闸蟹,罩在塑料盆里,等中午客到时蒸了吃。不料盆浅罩轻,几只蟹逃了出来。
等到程某发觉时,已有两只爬进了隔壁邻居家。
邻居蔡某见两只蟹入屋,心里暗暗欢喜,认为是好势头,大闸蟹爬进门,元宝滚滚来。听到程某要讨回大闸蟹,便掏出钱对程某说:“这蟹算我买下了。”
而程某因要请客派用场,拒绝收钱,定要他将蟹归还。蔡某沉下脸道:“蟹爬进来你要讨还,前两天,你家一只蟑螂飞进我家,你为啥不来捉回去?送上门来的蟹,有吃不吃是大笨蛋!”
话毕,关上门洗蟹蒸蟹,斟上酒有滋有味地吃起来,直气得程某“手脚冰凉”。
蔡某所使用的类比归谬式诡辩是极其荒谬的,因为蟑螂飞进屋不捉回去与蟹爬进屋之间是不能简单类比的,他犯有机械类比的错误。

685。论 辩 胜 术
换质换位
所谓换质换位式诡辩,是指诡辩者故意利用错误的换质换位方法来为其谬论辩护的诡辩手法。
换质换位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却变为周延。比如:一个衣衫褴褛的穷人,在街上拦住一个西装笔挺的人讨钱买点面包充饥。那衣服漂亮的人说:“我没有钱,但我可以带你进酒吧喝杯酒。”
“我不会喝酒,我只需要几毛钱买点吃的东西。”
“我可以给你一支雪茄。”
“我不会抽烟,我只需要一点东西充饥。”
“我教你怎么办吧,我替你下注赌跑马吧!”
“先生,我从来不赌博,我只要求得到一点食物,便很够了。”
“那么,你随我回家吧!”
于是那穿着漂亮的人便把穷人带回家中,对妻子说:“你看,这个穷人不饮酒、不吸烟、不赌博,因而不饮酒、不抽烟、不赌博的人便是穷人了。
难道你让我不饮酒、不抽烟、不
论 辩 胜 术。
785。
赌博,要使我变成一个穷光蛋吗?“
这个人的议论中包含了这么一种推论:“穷人是不饮酒、不吸烟、不赌博的,所以不饮酒、不吸烟、不赌博的就是穷人。”
这里使用的是换质换位的方法,但却是错误的,因为前提中“不饮酒、不吸烟、不赌博”是不周延的,而结论中却变为周延,因而纯属诡辩。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指出其中违犯换质换位法的有关规则的地方。比如,有一次,吕吉甫问朋友:“苏轼是什么样的人呢?”
“苏轼是聪明人。”
吕吉甫厉声反驳道:“苏轼是聪明人,难道尧不聪明吗?
难道舜不聪明吗?难道大禹不聪明吗?“
朋友答道:“世界上聪明人不只是他们三人,其他人也可以是聪明的。”
吕吉甫的反问中包含了这么一则推理:苏轼是聪明人,所以,聪明人就是苏轼。
他将前提中不周延的“聪明人”
在结论中却变为周延了,得出不正确的结论,然后列举尧、舜、大禹进行反驳,这种反驳看起来气势汹汹,其实是不合逻辑,软弱无力的。他的朋友的反驳则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对方的错误。

85。论 辩 胜 术
偷换中项
在一个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项:大项、中项、小项,如果多出一个项,就要犯四项的错误。而诡辩者为了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往往随意偷换前提中中项的不同含义,导致四项的错误,这就是偷换中项式诡辩。
有人这样发表议论:故意杀人者应处死刑,行刑者是故意杀人者,所以行刑者应处死刑。
这种论辩显然是荒谬的。假如真的如此,那么处死行刑者的人也是“行刑者”
,因而也应处死,如果一个一个地杀下去,最后一个行刑者就必须自杀了。
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因为,大前提中“故意杀人者”是指有预谋的残害人命的犯人;而在小前提中,“故意杀人者”是指依据法律程序、奉命处死犯人的人。语词形式相同,含义并不相同,表达的是不同的概念,这就是偷换中项式诡辩。
偷换中项是诡辩者常用的手法,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明确揭示出诡辩者前提中中项的不同含义。又如:
论 辩 胜 术。
985。
从前,一个贪官对一个财主说:“如果一件东西,你不曾拿出来,当然东西仍在你手中,还应当记在你的名下。”财主一听,觉得这话对自己有利,于是赶忙应承:“不错,不错。”
那贪官突然问道:“你最近向衙门交出过什么东西吗?”
“没交出过什么东西。”财主答。
“真的?”
“真的。你说的是什么东西?”
“一件珍贵的貂皮。”
“没有,从来没有。”
“从去年到现在?”
“是的,直到这一会儿为止,从未交出过什么貂皮。”
贪官把桌子一拍,翻脸喝道:“好了,快把赃物貂皮交出来吧!”
财主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什么赃物?”
“你刚刚说完,东西没拿出来之前,仍在你手里,你既然始终没交出过貂皮,当然这貂皮还在你手里。”
财主一听,简直糊涂了,怎么一时间竟平白无故地变成了盗贼?
他明知贪官在栽赃,但一时又揭露不了贪官的骗局,只好自认倒霉。
这个贪官敲诈财主的貂皮的诡辩过程中,偷换了中项的含义,前一中项“你没交出的东西”是指原来就有的东西没有交出来;后一中项“你没交出的东西”是指原来就没有的、不存在的东西。
由于财主无法揭穿这一诡辩,结果吃了大亏。

095。论 辩 胜 术
中项不周
运用三段论形式进行论辩,中项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如果两次都不周延,就要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当诡辩者运用中项不周延的错误形式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中项不周延式诡辩。
从前有个叫翟永龄的学生,经常逃学。
老师一怒之下,命他罚写作文一篇,题目是《牛何之》,意思是牛到哪里去了,借此对学生进行挖苦。这个翟永龄也有点小聪明,拿起笔来一挥而就,并在文章结尾写道:“有何之二字,在《孟子》一书中出现两处,一处是‘先生将何之’,一处是‘牛何之’,这岂不就是说,先生就是牛,牛和先生是一回事么!”
这个学生无故逃学,不但不认错,反而反咬一口,将先生说成是牛,他是这样推论的:先生何之,牛何之,所以先生是牛。
这个推论是错误的,原因就是因为中项“何之”两次均
论 辩 胜 术。
195。
不周延。这个学生是在狡辩。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有必要指出其推论中的中项不周延的地方。又如:古代宋国有个叫澄子的人,有一次一件黑色的夹袄丢失了,他急得满街乱找,看见街上有个妇女也穿了件黑色的夹袄,就立即上前一把揪住人家,说:“我丢掉的夹袄是黑色的,你穿的夹袄也是黑色的,所以你穿的夹袄就是我丢失的。”
那妇女说:“你这位先生丢失了夹袄我很同情,可我这件夹袄确实是我自己的呀!”澄子还把妇女的衣服翻过来一看,见里子是布的,又大声嚷嚷道:“我的夹袄是绸缎的里子,而你的是布的里子,以布的里子换我绸缎的,你还占了不少便宜呢!”
澄子在与这位妇女的论辩中,使用的也正是中项不周式诡辩术。
诗人刘征曾对这种诡辩进行过辛辣的讽刺,他写道:“你长胡须,耗子也长胡须,你就是耗子作家。你在床上睡觉,臭虫也在床上睡觉,你就是臭虫的同伙。你咳嗽,刺猬也咳嗽,你就是刺猬的应声虫,你为了杀鸡在磨刀,十万八千里外的爪哇国的一座古庙里有个强盗也在磨刀,你就是与强盗狼狈为奸,你也是一个汪洋大盗。如若不然,何其相似乃尔!”

295。论 辩 胜 术
大项扩大
在一个三段论中,结论中大项或小项所涉及的范围不能超出前提中大项或小项的涉及范围,也就是说,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变为周延。而诡辩者的三段论中,前提中大项不周延而在结论中大项却变为周延了,这就是大项扩大式诡辩术。
某人看了报纸上介绍身残志不残的张海迪的事迹后,深有感慨地说:“唉!可惜我不残,要不,也一样能成才!”
这人的议论中使用这么一种推论形式:身残的人是可以成才的,我不是身残的人,所以我不是可以成才的。
这则推论的前提中,“身残的人是可以成才的”
只涉及到大项“可以成才的”部分对象,并不是指成才的都是残疾人,而在结论中大项“可以成才的”却变成周延的,因而导致这一奇谈怪论。
大项扩大式诡辩是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诡辩手
论 辩 胜 术。
395。
法,我们必须注意加以驳斥。又如:有四位旅客在一家饭店包了一个房间。晚上,饭店的服务员要在这间房子里放电视录像,旅客不同意,说:“我们有事要商量,我们带有文件,人杂了也不安全,请另找地方放录像吧!”服务员却说:“这房间是我们饭店的,我们要在这里放录像。”
旅客说:“可是,今天我们出钱租了这个房间,使用权就归我们了,我们不同意的话,你们就无权用这个房间干别的事。”争论了许久,服务员理亏,只好改换放录相的地方。有个服务员想报复一下,他拿了一把锁,把旅客锁在房间里,不准他们出来。旅客严肃指出:“你们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请马上打开锁。”可是,那位服务员却狡辩道:“你们租了房间就使用你们的房间吧!走道没有租给你们,不准你们使用。我锁了门就是为了保证走道的使用权。”
任凭旅客怎么讲理、抗议,那个服务员就是不理,一直把房门锁了两小时之久。事后,服务员仍不认错,旅客即向法院起诉,法庭受理审议,认为这个服务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给予判处拘留15天的处罚。
从论辩的角度来说,这个服务员使用的是大项扩大式诡辩术:你租了的是有使用权的,过道不是你租了的,所以过道不是你有使用权的。
大项“有使用权的”在前提中不周延,因为租了的可以

495。论 辩 胜 术
有使用权,有的没有租的也可以有使用权,比如过道就是如此,而在结论中大项却变为周延了。这个服务员无理狡辩结果导致犯法被拘留。
论 辩 胜 术。
595。
小项扩大
在运用三段论的形式进行论辩的过程中,如果前提中只涉及到小项的部分对象而在结论中却涉及到小项的全部对象,也即前提小项不周延而在结论中小项却变为周延,这就要犯小项扩大的错误。如果诡辩者故意使用这种错误的形式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小项扩大式诡辩。
鲁迅在《论辩的魂灵》中概括了当时的顽固派和许多反对改革者的奇谈怪论。其中写道:“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既然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你既然也生疮,你就和甲一样。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
这段话揭露了一系列的诡辩伎俩,其中之一是:甲生疮,甲是中国人,

695。论 辩 胜 术
所以中国人生疮了。
这则推论中,小前提“甲是中国人”只对“中国人”的部分对象作出了断定,只是说甲是中国人中的一个,而不是说甲是“所有的中国人”
,而在结论中,“中国人生疮了”却对“中国人”的全部对象作出了断定,也就是说“所有的中国人生疮了”。小项“中国人”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结论中却变为周延了,这就是小项扩大式诡辩。
论 辩 胜 术。
795。
虚假例证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但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一事实都是如此。这是因为,有的事实只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事件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真实表述,比如,“太阳早晨从东方升起,傍晚在西方降落”
,这叫经验事实,它反映的是日地关系的表面情况;有的事实是对客观事物事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的事实描述,比如,“地球绕太阳作公转”
,这反映的是日地运行过程中的内在的实际联系,这叫理论事实,它只有在观察和实验中搜集到的大量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思维才能把握。在论辩中,只有从搜集到的经验事实的相互联系中,通过科学抽象找出其内在的本质联系,这样才是有说服力的;如果随意地找出一些经验事实作为论据,这是缺乏科学性的,甚至会流于诡辩,这种诡辩就是虚假例证式诡辩。
比如说:上海等地1988年曾甲肝大流行。
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明发病原因都属吃了来自同一地区的不洁毛蚶所致,上海这次甲肝患者有87~90%有食毛蚶史;经过检查化验,从居民所

895。论 辩 胜 术
食毛蚶中发现有甲肝病毒存在,通过对搜集到的大量事实的综合研究,最后确认上海这次暴发流行的甲肝是食源性甲型肝类,暴发的直接原因是部分市民食用了被甲肝病毒污染了的毛蚶。
这个结论是医行卫生部门在大量的经验事实面前,通过科学的研究所作出的,从而揭示了这次暴发甲肝的本质原因,因此,它是证据确凿的东西,是科学事实。可是,有人却对此反驳道:“上海有几万人没吃过毛蚶,为什么也得了甲肝?”
“我和××都吃了毛蚶,为什么没得甲肝?”
这就是典型的虚假例证式诡辩,这种以随意找出的经验事实为论据,是毫无说服力的。
列宁曾经指出:“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
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末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

①《列宁全集》,第23卷,第279页。
论 辩 胜 术。
95。
虚假例证式诡辩正是被列宁所斥责的连儿戏也不如的东西。

06。论 辩 胜 术
循环论证
论据是用来证明论题的,论题的真实性是由论据推出来的,这就要求,论据的真实性应当无可怀疑。可是有的诡辩者的论据的真实性又倒过来需要论题来证明,这就发生了循环,这叫循环论证式诡辩。比如:从前有个人,不认识几个字,却又总喜欢对别人的文章大发议论。有一次,他又说道:“凡是写文章都是以趣味取胜。
文章怎样才有趣呢?
只有写得有趣味,文章才有趣味;如果文章写得没趣味,文章就没有趣味了!“
这个人的论题是文章要有趣味,论据仍是文章要有趣味,论题与论据的含义相同,用有趣味来证明有趣味,这叫同义反复,又如: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曾这样论证:“铁之所以能够压延,是因为铁有压延的本性。”
用压延来说明压延,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得到证明。
法国古典喜剧家莫里哀的剧作《假病人》中,有个情节是写医学学士阿尔冈进行答辩。
论 辩 胜 术。
106。
博士问:“请问你,什么原因和道理,鸦片可以引人入睡?”
阿尔冈回答:“由于它本身有催眠的力量!”
用“具有催眠的力量”来论证“可以引人入睡”
,它们的意义完全相同,说了等于没说。
也有的诡辩者的论据间接地需要论题来证明,这叫恶性循环。
比如,数学课上,有个学生问:“老师,为什么平行线永不相交?”
“因为它是平行的呀!”老师答。
“怎么知道它是平行的呢?”
“因为它们是永远不相交的。”
证明“平行线永不相交”要以“平行”为论据,证明“平行”时又倒回来要用“永不相交”为论据,这就发生了循环,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得到证明。又如,化学课上,老师拿出两杯无色透明的溶液,要同学们辨别:哪一杯是酸溶液,哪一杯是碱溶液。老师叫起了一个思想正在开小差的小王。只见小王眼珠一转,答道:“酸溶液旁边的就是碱溶液,碱溶液旁边的就是酸溶液。”
“哈哈!”同学们大笑起来。
小王不以为然:“笑什么,二者必居其一嘛!”
同学们笑得更响了。
这也是恶性循环,什么也没说清楚。

206。论 辩 胜 术
轻率概括
所谓轻率概括式诡辩,是指诡辩者仅仅根据某类事物中个别的事实、片面的经验,便贸然地作出关于该类事物一般性的错误结论的诡辩方法。
鲁迅在《内山完造作〈活中国的姿态〉序》里,这样写道:“一个旅行者走进了下野的有钱的大官的书斋,看见有许多很贵的砚石,便说中国是‘文雅的国度’;一个观察者到上海来一下,买几种猥亵的书和图画,再去寻寻奇怪的观览物事,便说中国是‘色情的国度’。”
鲁迅这里所指出的旅行者仅仅根据下野的有钱的大官的书斋的情况,便得出中国是文雅的国度的结论,观察者仅仅根据上海某个角落的情况,便得出中国是色情的国度的结论,这种结论就是不可靠的,这是以偏概全,轻率概括。
轻率概括式诡辩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个别与一般是辩证的统的,个别中必然存在着一般,因而我们可以根据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情况推出关于该事物的一般性的结论,这就是简单枚举法,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个别与一般又是
论 辩 胜 术。
306。
对立的,个别中除了一般的属性和特征外,还包含着自己特有的属性和特征,因而如果仅仅根据个别的表面的现象推出关于该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这就难免产生谬误,导致诡辩。
楚王与晏子的一次论辩也是如此。
据《晏子春秋》载,一次,齐国的大臣晏子奉命出使楚国。楚王为了羞辱晏子,就在设宴招待晏子时,让两个武士押着一个被绑着的人来见楚王。
楚王故意问:“他是哪里人?”
武士答道:“齐国人!”楚王又问:“这人犯了什么罪?”
“偷盗罪!”楚王便回头对晏子说:“齐国人原来是惯做强盗的呀!”
很明显,即使那个齐国人真的是强盗,也不能证明所有的齐国人都“惯做强盗”
,楚王玩弄的也是轻率概括式诡辩术。

406。论 辩 胜 术
强加因果
诡辩者故意将因果联系强加于根本不具有因果关系的事物情况之间,为他的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强加因果式诡辩术。
数学家欧拉与狄德罗的一次论辩就是如此。
狄德罗是法国百科全书派的著名领袖。据说他应女皇之邀访问俄国宫廷期间,曾宣扬自己的无神论观点,女皇大悦,而她的一个枢密顾问对此不以为然,便与当时在场的数学家欧拉暗商一计。欧拉本人是个信徒,他宣布有个上帝存在的证明,要是狄德罗愿意听,他要当着宫里所有人的面讲一讲。
欧拉逼近狄德罗,厉声说道:“A平方减B平方等于A减B乘A加B,所以上帝存在。
回答吧!“
非常明显,“A平方减B平方等于A减B乘A加B”跟“上帝存在”
之间根本不具因果联系,即使再高明的数学家也无法由此而证明上帝的存在,可是欧拉利用狄德罗缺乏数学知识而将两者说成有因果关系,这就是强加因果式诡辩,并且诡辩居然一时得逞。狄得罗束手无策,奏请允许其立即返
论 辩 胜 术。
506。
回法国,获准。
要反驳强加因果式诡辩,我们就必须揭露诡辩者所叙述的事物现象之间根本不具必然的因果联系,而不要被对方似是而非的论证所迷惑。请看下面一则论辩。
1978年,美国新泽河西州某机场检查出一位乘客手提包中竟携带有炸弹。
顿时如临大敌,因为在恐怖活动十分猖獗、劫机爆炸事件屡屡发生的当今世界,这当然不是等闲之事。
那乘客被带到警察局。检查发现,炸弹是空心的。于是警察与这位乘客之间发生了一场论辩:“先生们,请相信我,我绝不是恐怖分子。”
“那么,你如何解释公文包中携带的这个东西呢?”
“我带这个炸弹的目的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当然也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告诉你们吧,由于我每次乘飞机都带着这么一个炸弹,因此我还从没遇上什么麻烦事。”
“你是说一旦发生劫机事件时你就用它来保护自己?”警方打断了他的话。
望着大惑不解的警察先生,乘客慢慢地解释道:“不是的,我带它的原因是:这样做可以减少劫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因为我发现,一架飞机上不太可能有某个旅客带有炸弹;进一步推论,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是更加不可能的。
如果假定,一架飞机某个乘客带炸弹的概率为50%,那么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的概率肯定大大少于这个数,可能只有25%了。由此可见,我带这颗炸弹能使劫机事

606。论 辩 胜 术
件的可能性大大减少。“
面对乘客的辩解,警方竟一时无法作答,因为他运用了概率论原理,又是如此令人迷惑。但这个人的论辩毕竟是荒谬的,因为他是否带这个炸弹与别人是否带炸弹、与劫机事件发生概率的大小并无必然联系,他这是强加因果。当然由于警方调查后证实他确实没有犯罪的动机,警方还是把他释放了。
论 辩 胜 术。
706。
先后因果
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的普遍的、必然的联系。只有在时间上在先,并且能必然产生果的现象才是因。而诡辩者却仅仅根据事物现象时间的先后来推断因果关系,认为凡是时间上在先的就是因,在后的就是果,以此来混淆是非,这就是先后因果式诡辩术。
一对新婚夫妇度密月。
在海滨散步时,新郎一时兴起,对着大海咏诵拜伦的诗句:“翻滚啊,你这深邃而碧绿的海洋,翻滚吧!”
新娘对海凝视了一会儿,转过身来,无限仰慕地对丈夫说:“你真有本事,看,海浪真的翻起来了!”
虽然,新婚夫咏诵诗句在先,海浪翻滚的现象在后,但海浪翻滚绝不是新婚夫咏诵诗句的结果。
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迷信观念就往往是先后因果式诡辩的杰作。
欧美很多人认为“13”这个字不吉利,是因为耶稣同他的12个门徒共13个人吃过“最后的晚餐”
,之后就被钉死在

806。论 辩 胜 术
十字架上。人们很忌讳“13”这个字,甚至门牌号码都以“12A”来代替“13”。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人们对“13”更加心怀恐惧。例如南非一家欧洲人经营的工厂,有一次发生爆炸事件,人们寻找原因,发现这一惨案与“13”有关:该厂的门牌是13号,爆炸日期是当月13日,该厂的工人也在这一天由7人增加到13人,等等。
显然这也是先后因果式诡辩。道理很简单,世界上出现事故的并不都与13有关,有的与13有关的,却并未发生事故。
13与灾害事故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论 辩 胜 术。
906。
倒置因果
所谓原因,就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所谓结果,就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原因和结果是有区别的,在每一特定的场合内,它们之间有确定的界限,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两者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否则,如果“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
,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而诡辩者却会错误地将原因当成结果,把结果当成原因,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倒置因果式诡辩术。
希伯莱人经过观察,发现健康人身上有虱子,有病发烧的人身上无虱子,于是得出结论:“虱子能使人健康。”
这种结论就是错误的,事实上,当一个人发烧时,虱子就觉得不舒服,于是就离开病人;虱子在健康人身上,并不觉得不舒服,所以不离开。因此,应当说身体不健康是虱子离开人身的原因;身体健康,是虱子不离开人身的原因,而不是虱子是人身体健康的原因。又如:我国南方的海滩有一种叫招潮蟹的动物,雄蟹一螯很大,另一螯则较步足还小。
涨潮前,雄蟹举起大螯,上下运动,故曰“招潮”。人们发现,每次涨潮前,招潮蟹都会举起大螯上

016。论 辩 胜 术
下运动,然后在潮到之前十分钟左右入洞,于是得出结论:“招潮蟹举起大螯上下运动然后进入洞穴是海水涨潮的原因。”
同样,这种结论也是错误的,实际上涨潮是引起招潮蟹在潮到之前入洞的原因。
论 辩 胜 术。
16。
共变过头
共变法也是探求事物因果联系的方法,也就是说,在其它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一种现象发生变化,另一个现象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那么我们断定,前一个现象是后一个现象的原因。共变法主要是根据事物量的变化所产生的反应进行推论的。但是,任何事物的数量变化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一定的限度,事物就会出现质的变化,这时,共变现象就不存在了。而诡辩者却往往故意超越一定的限度来歪曲事物的共变现象,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共变过头式诡辩术。
有个愚人这样发表议论:“我到朋友家作客,发现菜淡而无味,主人知道了,加了一点点盐,味道好多了;再加一些盐,菜的味道就非常美。
因此,味道好就是因为有盐。加一点点盐,味道就好,多多地加盐,味道就一定更好,于是我回家后就光吃起盐来了,结果是又苦又涩。真是莫名其妙!“
盐的数量与菜的味道之间存在着共变关系,但这种共变关系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了这个限度,事物就会走向反面,

216。论 辩 胜 术
共变关系也就不存在了。
要反驳错误共变式诡辩术,就必须明确事物发展量变的度,要求在一定的度的范围内来讨论事物的共变关系。
比如:甲:“你知道船舶遇难而落水的人在水中,最多能坚持多久吗?
有人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险,发现会水的人在0℃时可坚持15分钟;在2。
5℃时是30分钟;5℃时是1小时;10℃时是3小时;25℃时就能坚持一昼夜。所以人在水中坚持的时间与水温成正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水温升高是人在水中停留时间长的原因之一。“
乙:“照你说来,水温越高,人在水中坚持的时间就越长,那么,人在50℃的水中,就可坚持2昼夜,人在10℃的水中,就可坚持4昼夜了!”
乙这显然是在诡辩。在一定的限度内,人在海水中停留的时间与水温成正比,但是,如果水温超过一定的限度,人就不能停留更长的时间而是会发生质的变化——死亡。
论 辩 胜 术。
316。
胡乱联系
诡辩者仅仅根据事物之间的一些表面的相似而将其牵扯在一起,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胡乱联系式诡辩。比如:国外有人把一年十二个月里开的花,每月选出有代表性的花种,像一月是迎春花,二月杏花,三月桃花,四月槐花,五月石榴,六月荷花等等,共计十二种花,接着分析这些花的特性,然后又把人按出生月份也分成十二种,每一种都和相应的月份开的花联系起来,由花的特性来推断某人的性格。
有一个男青年同一个女青年恋爱了,感情挺好的。可是当这个男青年知道他的女朋友是在三月份出生的以后,便冷冰冰地对女友说:“你是三月份出生的,三月属于桃花,你属于桃花类,毫无疑问你是轻浮的,咱们算了吧!”
结果恋爱告吹,造成一出悲剧。
三月出生的人与三月开放的桃花,仅仅因为是在同一个月发生的事,便推断人具有桃花的性格,这是极其荒唐的,是胡乱联系式诡辩。

416。论 辩 胜 术
封建社会的文字狱更是胡乱联系式诡辩的突出典型。
据记载,清雍正年间,浙江人查嗣庭当江西正考官,出的试题是“维民所止”
,这本是《诗经》中的句子“邦畿干里,维民所止”
,意思是国都附近千里之内,是人民居住的地方。
可是有人却告发说“维止”二字是取“雍正”二字去其首也。
结果雍正皇帝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将查嗣庭逮捕入狱,还将他的妻女罚作从军为奴,查嗣庭死在狱中,死后又被戮尸。雍正皇帝还迁怒于浙江所有的读书人,怕他们仿效查嗣庭,下令停止该省考试若干年。
“维民所止”与“将雍正皇帝杀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可是封建统治者却硬是将其牵扯在一起,大兴文字狱,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对方头上,足见其用心之险恶。
胡乱联系是一种拙劣的诡辩伎俩,它的要害就在于论据与论题之间缺乏必然的联系,论题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明。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明确揭示对方论据与论题不具联系的实质。请看这么一则趣闻:有一天,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家里来了一位犯了罪的客人,名叫荷格。法院对他起诉判刑。他来请求培根帮他开脱。
他说:“荷格(Hog,意为猪)和培根(Bacon,意为薰肉)有亲戚关系,希望多关照。”
罪犯要培根为他开脱,理由是他们的名字有“亲戚关系”
,这就是胡乱联系,无稽之谈。对此,哲学家幽默地说:
论 辩 胜 术。
516。
“朋友,你若不被吊死,我们是没法成为亲戚的;因为猪要死后才能成为薰肉。”
培根引人发笑的回答充分显示了对方的荒谬性,表达了他的拒绝态度,罪犯不得不识相地离去。

616。论 辩 胜 术
虚假理由
在论辩过程中,要确定某个论点的真实性,就必须有可靠的根据,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可是诡辩者却往往会用一些虚假的理由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虚假理由式诡辩。
下一论辩中的哲学家便是如此。
在古印度,专门有一批为国王服务的哲学家,其中有一位经常向国王宣扬“一切都是幻觉”的观点。有一天,大象惊了,那位哲学家吓得惊慌失措地逃跑了。看见这一情形的国王嘲笑他说:“你是被幻觉吓跑了吗?”
“国王陛下,您看见我逃跑了是吧?
您看见我逃跑了也是一种幻觉啊!“哲学家若无其事地回答道。
真不愧是一位职业诡辩家!他之所以能信口得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来巧妙掩饰自己的窘态,就是因他所依据的理由“一切都是虚幻的”
是虚假的,但是国王不知道这一点,结果让诡辩家钻了空子。
传说中北宋时期佛印和尚与苏东坡之间的一次辩论也是这样。
论 辩 胜 术。
716。
北宋年间大文豪苏东坡与镇江金山寺住持佛印和尚交情甚笃,相处无拘。据说,有一天,佛印正在禅堂讲经,苏东坡随便走了进来。佛印见了,故意问道:“居士何来?此间无坐处。”
东坡不以为然,反用佛家语相答:“借和尚四天(指佛印身体)做禅床。”
佛印不觉好笑:“山僧有一问,居士若随口答出,便有座;若稍有迟疑,即解腰间玉带。”
东坡自恃文才过人,便欣然同意。
于是佛印问道:“出家人以为,世间万物皆虚有其表,其实乃空,正所谓:四大皆空,五蕴非有。就是贫僧这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居士何以为座呀?”
东坡一时语塞,竟不能答。
佛印急唤小和尚:“收此玉带,永镇山门。”
并回赠东坡一领旧袈裟。
东坡玉带至今还存在金山寺。
佛印和尚所说的“四大皆空”
,“贫僧这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等就是虚假的,是与客观事物不相符合的。但东坡先生情急之中竟然一时被难住了。

816。论 辩 胜 术
预期理由
预期理由式诡辩就是指,诡辩者以真实性尚未得到证明的命题作为论据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的诡辩手法。
《十五贯》中的知县过于执断案便是一个典型。
无锡县知县过于执是个自命英明果断,实为昏聩糊涂的官吏。
在审理尤葫芦被杀案提审苏戌娟时,他刚打个照面,还没问话,便断定这是一件“通奸谋杀案”。他说:“看她艳如桃李,岂能无人勾引?
年正青春,怎会冷若冰霜?
她与奸夫情投意合,自然要生比翼双飞之意。父亲阻拦,因之杀其父而盗其财,此乃人之常情。这案情就是不问,也已明白十之八九的了。“
这一段话看起来似乎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但实际上所凭借的判罪根据不过是尚未得到证实的想当然的假定,这就是预期理由式诡辩。
预期理由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论辩中的论据必须是确知为真的命题,如果用真实性尚未被证明的命题作为论据,这是无法达到论证论题真实性的目的的。
再请看下一则故事:
论 辩 胜 术。
916。
卡巴延和妻子围着火炉,一边取暖一边闲聊。
“阿妹,要是有朝一日咱们有了钱,你准备怎么花呢?”
卡巴延问妻子。
“吃零食,出外游逛,买最漂亮的衣裳,饭菜要吃得好好的。”
“哎呀,那不好,你挥霍浪费!应该把钱存起来!”
“什么?存钱?让白蚁吃个精光?哎呀,那是傻瓜。卡巴延,最好咱们快快活活、舒舒服服地把它花了,除了买零食,每日吃好的,还要举行一些宴会。”
夫妻俩意见不一,最后卡巴延动火了,把妻子狠狠地揍了一顿,他妻子像小孩似地嚎啕大哭起来。卡巴延的岳丈听见,从房间里走了出来,问:“怎么啦,阿囡,干吗哭呀?”
“我揍了她,爸!”卡巴延抢先说。
“为啥事?”
“她是个挥霍的女人,爸!
她要过花天酒地的生活,要把我的钱全部花光!“
“哪儿来的钱?”岳丈问。
“如果说我们有钱。”
“废话,钱还没有你已开始打人,怎么说因为挥霍?”
“是的,因为钱还没有,她就已经那样讲阔、挥霍了,如果有了钱,那该怎样呢?”卡巴延一边说一边走开。
卡巴延因为妻子说了如果有钱就要吃好的穿好的便断定

026。论 辩 胜 术
她是“挥霍的女人”并把她狠狠地揍了一顿,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第一,卡巴延将来并不就必然有钱;第二,即使有了钱并不见得就真的会乱花掉,正如鲁迅《故乡》中豆腐西施说的“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
的情况是常见的。
卡巴延说的看起来振振有词,实际上他是在玩弄预期理由式诡辩术。
论 辩 胜 术。
126。
阿谀奉承
阿谀奉承就是通过对对方曲意逢迎、吹牛拍马来取悦对方,使对方接受他的错误观点,以达到其诡辩目的的方法。
比如:唐太宗继位后,有个叫法琳的僧人写了本宣扬佛教的《辩正论》,结果引起唐太宗的不满。太宗一怒之下,把法琳关进大牢,并对他说:“朕听说念观音者,刀枪不入、现在让你念七天,然后试试我的宝刀。”法琳吓得魂不附体。七天一到,面见太宗时便说道:“七天以来,我没有念观音,只念陛下,因为陛下就是救苦救难的观音啊!”
法琳和尚在生死危急关头,通过赞美对方是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结果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人们的心理总是希望别人尊重自己,所以阿谀奉承者特别注意把握对方的嗜好、习性乃至性格、脾气和情感,选用令对方最感兴趣的事物来吹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阿谀奉承者总能找到好话来奉承。

26。论 辩 胜 术
对于玩弄阿谀奉承式诡辩术的人,我们应特别提高警惕,不要为其甜言蜜语所迷惑。
论 辩 胜 术。
326。
寻找借口
诡辩者对于他的荒谬言行往往会挖空心思千方百计寻找借口,以便使其变得合法化,这就是寻找借口式诡辩。
《韩非子。外储说》中有这么一段记载:齐桓公娶了蔡国的一个女子为妻。有一天,桓公和她一同划船,夫人把船弄得摇摇晃晃,桓公大惧,禁之不止,盛怒之下,把她赶了出去。后来桓公又想把她召回来,但她已经改嫁了。桓公更是怒不可遏,便决定举兵伐蔡。对此,管仲劝谏道:“因为夫妻开个玩笑,便要攻打人家国家,以这为理由出兵是难以取胜的。”
桓公就是不听。管仲又说:“如果一定要攻打蔡国,就得找个借口。
楚国已有三年没向天子进贡菁茅了,您不如替天子举兵伐楚,征服楚国后,再转而移兵袭蔡。理由是:我替天子伐楚,可你蔡国为什么不出兵支援?
用这个借口把蔡灭掉,既有替天子伐楚的美名,又有报仇雪恨的实质,岂不是两全其美?“
桓公因为夫妻间开了个玩笑就把妻子赶了出去,还要举

426。论 辩 胜 术
兵伐蔡,这显然是师出无名,难以取胜。管仲为了使他的侵略行径合法化,便以楚没向天子进贡菁茅为借口攻打楚国,又以蔡国没出兵援助而攻打蔡国,打着冠冕堂皇的幌子,行报私仇泄私愤的目的,这就是寻找借口式诡辩术。
寻找借口式诡辩的要害在于,论敌的借口仅仅是他的表面现象,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将诡辩者言行的真正实质揭示出来。比如,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半夏小集》里记有这么一段答辩:A:B,我们当你是一个可靠的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了你,你怎么竟向敌人告密去了?
B:岂有此理!
怎么是告密!
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
A: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
B:什么话!
我一生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
B说什么他一生都没说过谎,人家问什么就得说什么,这不过是为其无耻叛徒行径而寻找的拙劣借口而已。
论 辩 胜 术。
526。
指鹿为马
明明是一头鹿,却偏偏说它是马;明明是假的,却又偏偏说它是真的,像这种赤裸裸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诡辩方式,就是指鹿为马式诡辩术。
玩弄指鹿为马式诡辩的典故出自秦丞相赵高阴谋篡位的故事。他担心大臣们未必信服他,就设下一个阴谋,借此铲除异己。
这一天,赵高献一头鹿给秦二世,他指着鹿说:“这是一匹世上少有的良马,臣献给陛下。”
秦二世笑道:“丞相弄错了吧?
这明明是一头鹿,怎么说是一匹马?“
赵高逼上一步,大声说:“不错,这就是一匹马,陛下不信,可以问问左右大臣。”
满朝文武百官都面面相觑。
胆小怕事的吓得不敢出声,对赵高吹牛拍马的都说是马,一些耿直的大臣坚持说是鹿不是马。结果那些说实话的都让赵高捏造罪名给害死了。
后世的人就把赵高这种蓄意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言论,称为“指鹿为马”。

626。论 辩 胜 术
诡辩者实施指鹿为马式诡辩要达到预期效果,总是要凭借一定的条件、工具和力量,赵高凭借的是他的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的权势。如果不凭借一定的条件,指鹿为马式诡辩是注定要破产的。西方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有一天,一户有钱人家在过命名日,来了许多客人,其中有一位是牧师。这些天恰逢大斋戒,牧师照例是不准动荤腥的。主人准备了各种各样的佳肴款待客人,桌子中央摆着的一盘烤乳猪更是油光闪闪,香气扑人。
主人十分抱歉地对牧师说:“啊,对不起,牧师!乳猪不能吃的话,我叫人给您做点素菜吧!”
牧师对乳猪早已垂涎三尺,他挽了挽袖子,举起手来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指着乳猪喃喃地说:“上帝啊!
万能的主,为了我,您已把这罪恶的小猪变成了大白薯,可是凡人俗子仍毫不察觉,只有我这上帝的仆人才心明眼亮,让我把这大白薯吃了吧!“
于是,牧师心安理得地吃起烤猪来。
这桌子上明明是只烤乳猪,但垂涎欲滴的牧师却硬说它是只大白薯,这位牧师“指鹿为马”所凭借的是万能的上帝的力量,既然上帝是万能的,当然把烤乳猪变成大白薯也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论 辩 胜 术。
726。
两面三刀
所谓两面三刀式诡辩,是指诡辩者阴一套、阳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采用各种欺骗方法迷惑对手,以便达到其取胜目的的诡辩伎俩。
有一年发大水,郑国有个富人被水淹死了,尸体被别人所得。富人家里请求赎回那具尸体,但得到尸体的人漫天要价。富人家里无奈,于是便向邓析求教,怎样才能对付得尸者。邓析说:“你不必着急,那个得尸人只能把尸体卖给你,不可能把尸体卖给别人的。”
得尸者知道了,很担扰,时间一长,尸体就会腐烂,怎么办?于是也去向邓析求教。邓析说:“你不用担心,富人家是不可能从别处买到富人那具尸体的,非得从你这儿买不可。”
尸体是会腐烂的,但邓析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当富户急于赎回尸体时,便以得尸者别无买主为由,劝富人家笃定若泰山;当得尸者求救时,邓析又以富人家别无买处为由,要他稳坐钓鱼船。其实,富人家和得尸者都被邓析的两面三刀

826。论 辩 胜 术
式手法耍弄了,因为到头来尸体腐烂后,富人家无法得到尸体,得尸者也捞不回一个子儿,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因而邓析被人们称为是“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
,“好治怪说、玩奇辞”
,“操两可之说”的诡辩家。当然,他这种诡辩只能哄走吝啬的富户与利欲熏心的得尸者,如果他们稍微聪明点就不会上当,而是双方坐下来谈判,双方作出让步,才是最好的办法。
两面三刀式诡辩是一种极为阴险狡猾的诡辩伎俩,其要害是思维缺乏首尾一贯性,违犯了同一律。又如:据《战国策》载:东周想种植水稻,西周知道这个消息后,便利用自己处在河水上游的地理优势,阻断水流。东周缺水,水稻无法播种。东周国君忧心忡忡。这时,有个叫苏代的人对国君说:“我有办法使西周放水下来。”
国君听说他有办法,便给了他许多金子。
苏代跑到西周,对西周国君说:“大王啊,你的做法是大错特错的。
现在你不放水到东周,这正好可以使东周的人富裕起来。为什么?因为他们见没有水便都种上了麦子,不种水稻什么的了。
大王想加害东周,我看最好的办法是先放水让东周种的麦子泡在水里烂掉。这样他们就必定再种植水稻;等他们种了水稻后,又把水阻断,让他们的水稻旱死,这样,东周就会老老实实地听候你的摆布了!“
论 辩 胜 术。
926。
西周国君一听,此计不错,也给了苏代许多金子。
苏代对东周说可以使西周下水,他获得东周的利益;对西周说,下水后又不下水,使其水稻全死掉,又获得了西周许多金子。他到处游说、论辩不是为了伸张正义,探求真理,而纯粹是为了从中获得私利,这种人正如《红楼梦》第十六回兴儿评价王熙凤所说的:“嘴甜心苦,两面三刀”
,“上头笑着,脚底下使绊子”
,“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

036。论 辩 胜 术
无谓纠缠
诡辩者在论辩中故意搅乱论域,搞无谓争论,象跑野马一样,一次又一次地偷换论题,纠缠不清,这就是无谓纠缠式诡辩术。
《两般秋雨庵随笔》中记载了这么一则论辩:某地有个小酒店,小酒店的门前晾晒着一些衣服,晾绳拴在一根竹杆上,竹杆插在一只木头碌碡中。午后风紧,时时把木头碌碡连同衣服吹翻在地,某甲见了,呷了口酒说:“要是换上个石头碌碡,就不会动了。”
某乙不服气地说:“谁说石头不会动?
我问你,为何染房里的石头舂子从早动到晚呢?“
甲答:“那是因为有人用脚踏。”
乙鼓鼓眼睛问:“用脚踏?城隍山、紫阳山,每日里千万人踏上山去烧香,怎么又不见它动一分呢?”
甲说:“它们都大而实心,所以难以动弹。”
乙又反驳说:“依你说大而实心不会动,那么,城河上的石桥都是小而空心的,为何天天踏也不会动呢?”
在这场论辩中,某乙故意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把问题
论 辩 胜 术。
136。
搅乱,由石头碌碡扯到石头舂子、城隍山、紫阳山、石桥等上面,纠缠不清,这就是无谓纠缠式诡辩。
无谓纠缠式诡辩总是纠缠不清,永无休止,对于这种诡辩,最好的办法是立即终止,主动退出。比如,《艾子杂说》中记载了这么则论辩:营丘地方有个读书人特别喜欢辩论。
一天跑到艾子那里,问道:“大车下面和骆驼颈项上总是挂着铃子,那是为什么?”
艾子说:“车子和骆驼体积大,夜间走路狭路相逢难以回避,挂个铃子,对方听见铃声就好准备让路了。”
“宝塔上也挂着铃子,难道也因为要夜间走路而互相避让吗?”
“鸟雀喜欢在宝塔上做窝,鸟粪会把宝塔弄脏,挂个铃子,风吹铃响,就可把鸟雀赶开。”
“鹰和鹞的尾巴上也挂着铃子,难道鸟雀也会到鹰鹞的尾巴上去做窝吗?”
“鹰鹞出去捉鸟雀,飞行林中,缚在脚上的绳子会被树枝绊住,只要它一拍翅膀,铃就会响起来,人们就会循着铃声去寻找,怎么可以说是为了防止鸟雀做窝呢?”
“我见过大车出来,前面有个人摇着铃子,嘴里唱着歌,从前我总不懂这是什么道理,现在才知道是因为怕被树枝绊住脚,但不知缚在那人脚上的绳子是皮绳呢?还是麻绳呢?”
艾子实在不耐烦了,就说:“那是给死人开路的,因为死人生前爱和人瞎争,所以摇摇铃子让他开心啊!”

236。论 辩 胜 术
这个营丘人无谓纠缠,难怪艾子最后要毫不客气地说他几句了。
论 辩 胜 术。
36。
威胁利诱
诡辩者故意利用对方所担心的利害得失来征服之,这就是威胁利诱式诡辩。
威胁利诱式诡辩的一种情形是晓之以害。
故意危言耸听、夸大其辞,甚至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用关于某一事物的可怕后果来恐吓对方。比如:战国时期,赵王与张耳、陈馀率领军队驻扎在燕国边境,准备攻击燕国。一次赵王出去散步,遇上了燕国的军队而被俘,燕军提出,要分得一半土地,才放赵王回去。赵国派去的好几个使臣都被杀掉了。看来要救赵王,非分土地给燕国不可。张耳、陈馀非常着急。这时,赵军中有个叫李满的伙夫说他有办法让赵王和他一同回来。于是李满去了燕军的大营,燕军的主将接见了他。李满对燕将说:“你知道张耳、陈馀是什么样的人吗?”
“是贤人。”燕将答。
“你们知道他们想要怎么样?”
“不过是想要回他们的赵王罢了。”
李满却笑着说:“你们还不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呢!
赵王

436。论 辩 胜 术
的武臣张耳、陈馀他们都有野心自立为王,只是还没有机会。
现在你把赵王囚禁起来,他们表面上装着要回赵王,其实是想燕国把他杀掉,这样他们就可以分赵地为王了。赵国实力强大,如果两个贤王联合起来,以声讨杀王之罪为名,燕国很快就会被消灭掉。依我之见,还不如把赵王放了。“
燕将觉得有理,就把赵王释放了。
李满故意捏造事实,用囚禁杀害赵王的严重后果来恫吓对方,结果顺利地达到了他的诡辩目的。
威胁利诱式诡辩还表现为故意利用金钱,享受去引诱别人,以达到其诡辩目的,这就是喻之以利。
《红灯记》中,鸠山在劝说叛徒王连举叛变革命时有这样一段话:“年青人,快讲实话,谁是地下共产党?
谁是同党接应人?
交通员藏在哪里?密电码落到谁的手里?统统地讲出来,我这里勋章和奖金大大的有啊!“
在这里,鸠山就是利用王连举贪生怕死、贪图金钱的心理,施展喻之以利式诡辩,来达到其劝降目的的。
喻之以利所凭借的就是某些人的贪财心理。它可以使得贪生怕死的王连举等败类叛变;但是,如果一个人不贪财,不义之财不取,诡辩者也就无从下手了。比如:东汉时期杨震居官公正廉洁。他到东莱上任太守时,路过昌邑,县令王密于夜间携带黄金十锭赠送杨震,并说:“天色已晚,不会有人知晓,你就收下吧!”杨震对此正颜厉色反
论 辩 胜 术。
536。
驳道:“你顶天而来,天知道;踏地而来,地知道;金赠于我,我知道;你怀金而来,你知道。既然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能说没有人知道呢?”
杨震的坚决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语调中,体现着一身正气。
王密听后十分惭愧,只好尴尬地夹起金子退了出去,他的喻之以利以彻底的失败而告终。

636。论 辩 胜 术
无中生有
诡辩者为了达到其制服对手的目的,凭空捏造,把没有的说成有,这就是无中生有式诡辩。
下面便是一出诡辩者无中生有式诡辩的杰出表演。
1981年11月的一个晚上,在四川某地一个宁静乡村的小瓦房里,围坐着十多名来访者。这时,主人周世洪从里屋踱了出来,寒暄之后,就开始一本正经地宣讲:“我有一张价值三亿美元的股票,代号101,是美国花旗银行1935年发行的。分为正券、副券和保护券,装在一个黄金宝盒里。现在,美国政府决定解冻,恢复其原有价值。我国政府已派人四处寻找这种股票。如能将股票献给国家,就是直接支援四化建设,可以得到三十万元奖金。凡是对献宝有贡献的人,政府都发给四种特殊的证件:一是全国风景区免费旅游证,二是各种紧俏商品优先供应证,三是私人财产保护证,四是大中城市户口自由迁移证。”
众人听到这里,兴奋不已,纷纷要求见识一下那个价值连城的宝盒。周世洪转身走进内室,捧出一个红包裹,放在方桌上,然后小心翼翼地解开外面的红绫,揭开黑漆匣子,里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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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是一个土黄色的金属盒子。他说:“这是用十多斤黄金铸成的,光这盒子就值十来万元。”
然后用钥匙打开暗锁,轻轻拈出三张小小的纸片。指着印有飞机图案的说:“这是三亿美元股票的正券,飞机图案表示在全世界通用。”指着印有八角塔图案的说:“这是股票副券,上面的中国风光,是股票专在我国发行的标志。”又指着印有三绺胡须的老人头像的说:“这是保护券,这个当过国民党的政府主席的老人,就是三亿美元股中国保护人。”
正当人们听得目瞪口呆、啧啧称赞时,周世洪便话锋一转:“这张三亿美元的股票,是解放前一个大官买的,他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无儿无女,也不想招惹是非,只要三万元就出手转让。
我没这么多钱,只有靠大家凑钱入股买下来,向国家献宝,领得30万元奖金,我们按股分红。现在已有不少人交钱入股,每人还交了8张照片,准备用来政府发给的那4种特殊证件。……“
这一番出色的表演,果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于是人们纷纷解囊入股。
后经查明,这些所谓“美国花旗银行股票”全是由周世洪一伙捏造,那个所谓“黄金宝盒”是用铅铸成,外面涂有一层氧化铜粉。
诡辩者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诡辩目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了所谓“美国花旗银行股票”
、“黄金宝盒”
,说得神乎

836。论 辩 胜 术
其神、天花乱坠,使得不少的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他的这种诡辩表演,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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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打一耙
所谓倒打一耙式诡辩,就是诡辩者明知自己错了不但不承认,反而恼羞成怒,强词夺理,一味地把过错推给对方。
比如,有这么一则日本幽默故事谈到:有一位名叫薮井竹庵的医生,来找他看病的人总是治不好。他老婆感到奇怪,问他道:“我说,你给人看病怎么总是无效呢?
这么说,你的医道是很差劲啦!“
听了这话,竹庵医生说:“不,不。我的医道是高明的,可是病人都差劲,所以治疗不能见效。”
“照你说,病人怎么个差劲法呢?”
“我是按医书上写的施行治疗,可是来找我的病人,没有一个是按医书上写的那样生病的。”
这个医生明明自己是个庸医,不学无术,治疗无效,他不但不认错,反而将过错全盘推给病人,说病人没按他的医书来生病,这就是十足的倒打一耙式诡辩。
这虽然也许只是则幽默故事,但生活中的这类诡辩却不乏其例。比如:

046。论 辩 胜 术
某市财政局出纳员陈××刚参加工作不久,就借职务之便采取伪造发票、涂改帐目等手段贪污人民币七千六百多元,在“两打”运动中,为了逃避罪责又纵火灭证,险些将财政局大楼烧掉。在公审这起贪污、纵火案时,辩护人说:“被告人年纪轻,参加工作时间短,业务不熟练,情有可原。而主要责任在领导,是由于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不认真检查、不负责任造成的,应该追究的是领导者的责任。”
被告贪污盗窃,纵火灭证,有着不容推御的责任,而辩护人却摇唇鼓舌,玩弄倒打一耙式诡辩术,将罪责一古脑儿推到领导头上,将被告洗刷得一干二净。
又如,有个强盗被抓后狡辩说:“我偷他们东西,也不能全怪我,谁让他们不把自己的东西看好,使我有机可乘呢?我的罪责他们也应该分担一半!”
更有甚者,一个流氓强奸了一个姑娘,当警察审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竟抵赖说:“谁让那个姑娘长得那么漂亮?
她的容貌和体态对我产生了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存在决定意识嘛,我的犯罪根源在她,应由她负责!“
所有这些,都是倒打一耙式诡辩。
倒打一耙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就是因为他们所陈述的理由是荒谬的,由理由推不出他们的论点。制服这类诡辩的最好方法,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他们以应有的惩罚,这样就能让他们闭口了。
论 辩 胜 术。
146。
误作绝对
有些关于客观事物的普遍性原则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的。比如,“人是能思维的”
,这是人在正常发育的条件下才是真的,而对于那种长期昏迷的人来说,就是假的;但是,诡辩者却往往会以这种有限定条件的普遍性原则为论据,错误地推论出一个超越这种限定条件的特殊性结论,这就是误作绝对式诡辩。比如:甲:昨天你买什么,我今天就吃什么。
乙:昨天我买的是耗子药,所以你今天吃耗子药!
甲说的“昨天你买什么,我今天就吃什么”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的,即所买的东西必须是人吃的前提下,我今天就吃什么。但是乙却超越了这个条件,因而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这就是误作绝对式诡辩。
要反驳误作绝对式诡辩,就必须将某个关于客观性事物的普遍性原则的限定条件揭示出来,有关的限定条件明确了,对方的诡辩也就落空了。请看一则关于棋迷兄弟的故事:从前有兄弟两人都喜欢下棋,有一天,哥哥到朋友家下棋去了,家中不慎失了火,嫂嫂叫弟弟赶快去找哥哥回来救

246。论 辩 胜 术
火。弟弟跑到哥哥的朋友家,看到哥哥正在下棋,就一声不吭地在旁边站着看,直到棋下完了,他才大声说:“哥哥,家里着火了,嫂嫂叫你赶快回去!”哥哥听了,非常生气地说:“你怎么不早说?”弟弟辩解道:“你没见棋盘上写着:‘观棋不语真君子吗’?”
哥哥见弟弟这样不明事理,更加生气了,抬手就打了他一巴掌。弟弟挨了打,仍然呆呆地站着,哥哥的朋友问弟弟:“你哥哥打你,你怎么不还手呢?”弟弟理直气壮地说:“你没见棋盘上写着:‘举手无回大丈夫吗’?”
“观棋不语真君子”
是指下棋时要求旁观者不要为下棋的双方出主意,乱发议论;“举手无回大丈夫”
,是指下棋人举棋为定,不要悔棋。
但是这个弟弟却超越了有关的特定条件,认为下棋时不能说任何话,挨打后也不可回手,这样便荒谬可笑了。
论 辩 胜 术。
346。
设置陷阱
在论辩中,诡辩者有时故意设置种种“陷阱”
,诱使对手落入他的“陷阱”之中,进而将对手制服,这就是设置陷阱式诡辩。
诡辩者设置陷阱的方式有许多,下面略举一二。
一种是利用带有歧义的语句诱使对方上当,让对方觉得对他有利,当对方上当后,随即对语句作出诡辩者所需要的解释。请看下一则论辩:正值三伏天气,烈日当空,大树下有一个小商贩在大声叫卖:“冰镇汽水儿俩伍毛,快来喝吧!”
有一个外地的过路人听到叫卖声,来到摊子跟前说:“给我拿二瓶!”
小商贩立即打开两瓶递了过来。
过路人喝完汽水,递给小商畈五角钱就要定,小商贩说:“哎,别走,钱不够。”
过路人说;“怎么不够?你刚才不是吆喝‘冰镇汽水儿俩伍毛’吗?”小商贩说:“是啊,一瓶汽水儿俩伍毛,你喝了两瓶,应该是四个五毛,还差三伍毛哪!”
过路人一听,登时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又掏出一元伍角狠狠地甩给了小商贩。

46。论 辩 胜 术
“冰镇汽水儿俩伍毛”中的“俩”是有歧义的,既可以指两瓶汽水,又可以指两个伍毛即一元钱,小商贩正是利用这种含有歧义的语句诱使他人落入他的陷阱之中的。
诡辩者有时也会利用人们的思维定势,故意制造假象,诱使人们落入其陷阱之中。
比如,清人采蘅子的《虫鸣漫录》中记有这么一件事:有个恶讼师在六月天替别人写状子。他明知官司必定败诉,但因贪图贿赂而不肯推辞,于是就穿上厚厚的丝棉袄,坐到烧得红红的火炉边写成了状子。不久官司果然没赢,官府追究诬告罪,一追追到这个恶讼师。在公堂上,恶讼师与告状人对质时,故意问道:“我什么时候写的状子?你能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吗?”
“那时是六月天,当时你穿着厚厚的丝棉袄,坐在通红的火炉边写的。”告状人回答说。
县官冷笑道:“哪有六月还穿丝棉袄烤火炉的?
分明是你在胡说八道!“
于是便判告状人诬陷罪,把恶讼师放了。
这个恶讼师借助于人们大热天不会穿棉袄烤火炉这一思维定势,制造假象,使县官乖乖地钻进了他精心设置的圈套之中。
设置陷阱式诡辩是一种极其险恶的诡辩伎俩,具体用来设置陷阱的方法还有许许多多。我们要对付这种诡辩,就必须事先了解清楚诡辩者所隐藏的企图,掌握诡辩者的进退途
论 辩 胜 术。
546。
径,绕过论敌设置的陷阱,只要我们不落入其中,诡辩者也就无计可施了。

646。论 辩 胜 术
他人为据
这种诡辩者对自己的错误不是好好地承认、改正,而是和他人的类似行为相攀比,企图以此证明自己错误的合理性,这就是他人为据式诡辩。鲁迅笔下《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如此。
阿Q慢慢地走,对面走来了静修庵里的小尼姑。
“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他想。
他迎上去,大声的吐一口唾沫:“咳,呸!”
小尼姑全不睬,低了头只是走。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呆笑着,说:“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
“你怎么动手动脚……”
尼姑满脸通红地说,一面赶快走。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看见自己的勋业得到了赏识,便愈加高兴起来:“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颊。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为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
论 辩 胜 术。
746。
“这断子绝孙的阿Q!”远远地听得小尼姑带哭的声音。
这里阿Q欺负小尼姑的理由是假想中和尚动了尼姑,“和尚动得,我动不得?”这就是他人为据式诡辩。这种论辩是错误的,不消说和尚动尼姑没有证据,即使动了,并不等于阿Q也动得,因为如果和尚动了尼姑,和尚是错误的,以此并不能证明阿Q动尼姑是正确的,而只能证明阿Q也是错误的。
这种他人为据式诡辩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常常有人这样争辩:“他可以迟到,为什么我就不可以迟到?”
“他可以拿公家的东西,为什么我不可以?”
更有甚者,有人还以他人的正确来和自己的错误相攀比,企图以此证明自己的错误是合法的。
据报载,某城市某单位,有一位姓张的同志,在横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值勤民警发现后多次喊话,张某毫不理睬,继续违章前行。当民警跑到张某面前进行劝阻时,张某竟无理地质问民警:“你们民警可以站在马路中间,我为什么不可走马路中间?”
民警站在马路中间,是在值勤,为了维护交通秩序,是正确的;张某不走人行横道,却是违犯交通规则,是错误的,张某这是在无理取闹。

846。论 辩 胜 术
强词夺理
诡辩者明明没理,却硬说有理,无理强辩,这就是强词夺理式诡辩。
有这么一则争辩:住院患者:“这样低劣的饭菜,叫病人怎么吃呢?”
医院炊事员:“你住医院,是来吃药的还是来吃饭的?”
病人住医院,不但要吃药,当然也要吃饭,这位炊事员是在强词夺理,无理强辩。
诡辩者玩弄强词夺理式诡辩,往往是自恃其强,自恃其权势、体力等方面胜过对方,至少不会低于对方。
有这么一个寓言故事:有一天,在山上奔跑的饿狼抓到了一只兔子,并准备吃掉它。
兔子抗议道:“你为什么这样横暴?
你们这些狼老欺负我们兔子,我们兔子可从来没有欺负过你们狼啊!这太不公道了!“
狼说:“这有什么!
我无非是找点吃的嘛,难道你们什么东西也不吃?“
论 辩 胜 术。
946。
兔子回答说:“我们只是吃点儿青草,可从来没吃过一只狼呀!”
狼大叫起来:“嗬嗬?
难道青草就该是你们吃的吗?
你还谈什么公道?你们吃了那么多青草,可青草什么时候吃过一只兔子呀?我要吃掉你们,正是为了给青草报仇。这不算公道,还有什么公道!“
这样一来,狼为了主持公道,就理直气壮地把兔子吃掉了。
狼吃兔子的理由是因为兔子吃了青草,按照狼的说法,兔子吃草不公道,同样狼吃兔子也不公道。兔子不能吃草,同样,狼也不能吃兔子。狼所以强词夺理,无理强辩,是因为其体力上强于兔子而有恃无恐。

056。论 辩 胜 术
翻云覆雨
所谓翻云覆雨式诡辩是指诡辩者随心所欲,信口开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前后出尔反尔的一种诡辩手法。
据《韩非子。说难》记载:弥子瑕很受卫王宠爱。有一次,他陪同国王在后宫果园里玩。弥子瑕看见树上还有一只白里透红的大蜜桃,就爬到树上摘了下来,咬一口,非常甜,忙把这个桃子送给卫王吃了。卫王很高兴地说:“弥子瑕待我真好啊,吃到美味的桃子自己舍不得吃,就献给我吃。”
过了几年,弥子瑕渐渐失去了宠爱,国王想把他赶出宫去治罪,于是拍案大怒道:“你这个家伙,你当初让寡人吃你吃过的剩桃,借此侮慢寡人,你该当死罪!”
同样是弥子瑕请卫王吃桃子这件事,当初卫王大加赞赏,后来却要办他的罪,卫王前后之话判若两人,这就是翻云覆雨式诡辩。
翻云覆雨式诡辩的要害是自相矛盾,违犯了矛盾律,要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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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揭露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又如:从前有个穷秀才请风水先生看看自己住的地方是否吉利。风水先生指着秀才院子旁边的两条河说:“这两条河把你家本来就不多的风水给冲走了,你注定要倒霉!”
秀才一听想搬家,又搬不起。不久,秀才中了状元,风水先生没等请就来了,对秀才说:“状元郎住的地方像一座八抬大轿,旁边那两条河就像两根轿杆在那儿抬着您,能不升官儿发财吗?”
同样是秀才房子旁边的两条河,风水先生当初说秀才注定要因此而倒霉,后来又说必然会因此而升官发财。风水先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相矛盾,纯属诡辩。

256。论 辩 胜 术
对立引伸
所谓对立引伸式诡辩术,是指诡辩者故意从与对方相同的前提中引伸出一个与对方观点针锋相对的结论来与对方相对抗的诡辩手法。比如:有一天,银行贷款部职员对一名顾客说:“你欠这么多债至今没有还,你根本不讲信用。”
“要是我的信用靠不住,那么我怎么可能欠下你们那么多债呢?”顾客反驳道。
从同一个前提:“这位顾客欠银行很多债没有还”
,银行职员由此得出这位顾客不讲信用的结论;而这位顾客却从中得出了一个针锋相对的结论:他的信用是可靠的,因为如果不讲信用,他就不可能欠这么多债。这个顾客这里玩弄的就是对立引伸术。
对立引伸式诡辩术所以是诡辩,就是因为他的推论是错误的,结论是荒谬的。就以上面这位顾客来说,欠债不还就是不讲信用的表现,由此是无法得出讲信用的结论的,他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
由同一个前提中引伸出的相互对立的结论,到底孰是孰
论 辩 胜 术。
356。
非,实践便是最好的检验。请看《吕氏春秋。别类》中记载的这么一则论辩:从前,有个叫高阳应的人,打算建一栋房子。木匠说:“现在还不行,木料还是生的,泥土也太湿。
木头是生的,就会弯曲;泥土是湿的,房子不结实。刚做起来时似乎还可以,不久便会倒坍。“
高阳应针锋相对地反驳说:“照你那样说来,房子恰恰不会倒坍。
因为木料越干就越直越有力,泥土是湿的,就会越轻越结实,用越来越直而有力的木头和越来越轻而结实的泥土做房子,房子肯定不会倒坍。“
木匠辩不过高阳应,只好奉命而行。
房子刚落成时还好,不久果然倒坍了。
尽管高阳应施用对立引伸诡辩术说得头头是道,但实践却无情地证明他的论点的荒谬性。

456。论 辩 胜 术
虚无引伸
在论辩中,要确定某个论点为真,就必须有充足的论据,并且能从论据合乎逻辑地推出论点,这样的论证才是有充分的说服力的,但是有的诡辩者所用来论证他的论点的论据却为零,他的论点是从虚无中引伸出来的,这就是虚无引伸式诡辩术。比如:某校园内,一个流里流气的青年牵着一条大狼狗神气活现地招摇过市,并不时唆使狼狗追逐学生寻开心,看到学生被狼狗吓得东跑西奔的样子,那青年竟然开心得哈哈大笑。
闻讯赶来的刘校长气愤地上前指责道:“你为什么带着狼狗来学校扰乱秩序?”
那青年居然还振振有词:“你说我带狼狗来学校扰乱秩序,那你说说法律上哪一条规定不准带狼狗到学校里玩?”
针对这个青年的狡辩,刘校长据理反驳:“不错,法律上确实没有不准带狼狗到学校里玩的规定。不过,请问,法律上难道有哪一条规定可以带狼狗到学校玩吗?你把学生吓成这样,作为一校之长,我负有维护学校秩序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我就非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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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青年由法律上没有不准带狼狗到学校玩的规定,得出可以带狼狗到学校玩的结论,这就是虚无引伸式诡辩。
又比如,公共汽车上,人挨着人,拥挤异常。可是在这挤得水泄不通的公共汽车上,却竟有几个年青人在悠闲自得地抽着香烟,烟雾呛得周围的人直咳嗽。这时,一个女同志说:“这么挤的公共汽车,请不要再抽烟好吗?”
可是,那青年人却阴阳怪气地说:“不可以抽烟?谁说不可以抽烟?抽烟犯了哪门子法了?
法律上有哪条规定了不可以抽烟?找出来,我们就不抽!“
确实,法律上可能并没有规定不可以抽烟,但并不能就此得出可以在任何场合随意抽烟的结论,这青年只能是诡辩。

656。论 辩 胜 术
反向论证
人们说话,不可能一句话把人世间一切事物情况都一览无遗地作出断定,总会有些没有谈到的;没有谈到的,并不等于说话者一概持否定态度。但是诡辩者却往往喜欢在没有谈到的地方大作文章,你没有说什么,就是你否定什么,以此来达到其强加于人的诡辩目的,我们称这种诡辩为反向论证式诡辩。比如:陶铸同志1960年5月在华南师范学院与暨南大学给学生讲话中说:“你们也许想着自己将来成为航海家、科学家、文学家、工程师、教师。但是,所有这些想头,都是围绕着为人民服务,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最崇高伟大的理想的。”
很明显,这里讲的“崇高的理想”是为人民服务和实现共产主义的。可是“四人帮”却妄称陶铸同志这里只是“家、家、家”
,“就是没有工农兵”。
没有提到工农兵,就是反对工农兵。
这就是典型的反向论证式诡辩。
王蒙的小说《雄辩症》对这种手法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露:一位医生向我介绍,他们在门诊中接触了一位雄辩症病
论 辩 胜 术。
756。
人。
医生说:“请坐。”
病人说:“为什么要坐呢?
难道你要剥夺我的不坐的权利吗?“
医生无可奈何,倒了杯水说:“请喝水吧。”
病人说:“这样谈问题是片面的,因而是荒谬的,并不是所有的水都能喝。例如你如果在水里掺上氰化钾,就绝对不能喝。”
医生说:“我这里并没有放毒药嘛。你放心!”
病人说:“谁说你放了毒药呢?难道我诬告你放了毒药?
难道检察院起诉书上说你放了毒药?
我没有说你放了毒药,而你说我说你放了毒药,你这才是比放了毒药还毒的毒药!“
医生毫无办法,便叹了一口气,换一个话题说:“今天天气不错。”
病人说:“纯粹胡说八道!
你这里天气不错,并不等于全世界在今天都是好天气。例如北极,今天天气就很坏,刮着大风,漫漫长夜,冰山正在撞击……“
医生忍不住反驳说:“我们这里并不是北极嘛。”
病人说:“但你不应该否认北极的存在。
你否认北极的存在,就是歪曲事实真相,就是别有用心。“
医生说:“你走吧。”
病人说:“你无权命令我走。你是医院,不是公安机关,你不可能逮捕我,你不可能枪毙我。”

856。论 辩 胜 术
……
这位雄辩症病人的诡辩手法就是在对方没有谈到的地方大作文章,比如,医生说“请坐”
,由于没有说“你可以不坐”
,他便得出“你要剥夺我不坐的权利”的结论,等等。这是典型的反向论证式诡辩。
论 辩 胜 术。
956。
片面假设
某个事物的未来发展有不同的可能性,可以作出不同的假设。有的假设情况是诡辩者所期望出现的,有的则是诡辩者所不乐意接受的。在各种假设都有可能存在的情况下,诡辩者仅仅选择于他有利的假设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片面假设式诡辩。
先请看这么一则故事:古时候,有个年轻人因与公主私奔而被捕了。气愤已极的国王决定将年轻人处死,但又觉得不能这么简单地杀死他,于是对大臣说:“你必须在明天到下星期五这期间,把那个年轻人处死。
但是,在要杀死他的那一天早上,如果青年人知道了‘今天要被杀’,那么这一天就不能杀他,目的是让他尝尝恐怖的滋味。要把我说的这些话传达给狱卒和那个年轻人。“
公主闻讯后,携带着贵重礼品来到大臣住处,哭着请求大臣救他一条命,大臣面有难色,因为牢房戒备森严,无法逃跑,于是他们请来了老博士想办法。老博士听了事情原委之后,皱起了眉头。忽然,眉头舒展了,说道:

06。论 辩 胜 术
“妥啦,尊敬的公主、大臣阁下,请放心好了,谁也不会把那个青年处死的。处死刑的最后一天是下星期五,这一天是不可能把那个青年处死的,因为要是下星期四没有处死的话,下个星期五早晨年轻人一定会想‘今天非把我处死不可’。
这样,知道了的当天就不能把他处死,这是国王的命令。
既然下星期五肯定不能处死,那么处刑的最后一天就变成下星期四了。所以在下星期三没有处死的话,到了下星期四早上,青年人就会知道‘今天非处死我不可’,因此下周四仍然不能把他处死。“
聪明伶俐的公主插嘴说:“实际上下周三也不能处死了,由于下周四、五两天肯定不能处刑,那么处刑的最后一天就只有下周三了。因此,在下周三早上,我那个亲爱的他一定会知道要在当天杀他,即使处死的执行官去了,他也会用国王的命令把他赶走!如此看来,哪一天也不能杀他,因为一一排除‘最后的一天’,结果能处刑的日子就没有了。”
最后,老博士说道:“所以,不必让那个年轻人惊慌,下周六国王会大发脾气的,届时我去说明。”
这就是所谓“预言悖论”。
其实老博士这是在诡辩,他玩弄的就是片面假设式诡辩术。因为在未来的可能情况中,他仅仅选择了唯一的于他有利的情况,“假如下周四没处死”等等,而对其余的可能情况
论 辩 胜 术。
16。
则视而不见。如果换成“假如下周四处死了”等等,老博士的论断就不成立。另外,如果换一下推论序列,从星期六往下周五推,无论如何也不能得出老博士的结论。老博士的假设仅仅是他一厢情愿的事。在存在各种可能情况时,只有在不管何种情况下结论均为真,该论证才是充分有力的;如果仅仅根据个别的假设便贸然作出结论,该结论就不是必然可靠的,这种论辩也是不具说服力的。

26。论 辩 胜 术
片面论证
片面论证式诡辩是指,诡辩者否定客观事物的矛盾,对立与联系,孤立地、片面地对某一观点进行辩护的诡辩手法。
客观事物往往是多种规定性的统一,要对某一事物作出正确的断定,就既要看到它的正面,又要看到它的反面。有的人在论辩中却只是注意对其有利的方面,无视对其不利的一面,这就难免导致谬误,甚至诡辩。
比如:吃苹果要不要削皮?
肯定者说:为要防止果树的病虫害,果农一般都要给果树喷洒农药,这些农药有的能够随着苹果的生长而附在果皮上。
根据对苹果的化验,果皮中残留的农药用水是洗不掉的,所以为了防止果皮中残留农药对人体的危害,吃苹果还是削皮好。
反对者却说:吃苹果还是不要削皮好。有人认为苹果削皮吃就可以除掉农药的毒素,其实不然,因为苹果一旦受到农药的污染,果肉吸收的毒素并不少于果皮。能带皮吃的水果最好不要削皮,只要用刷子刷刷,清水冲洗即可食用。果皮中有的营养成分比果肉中的高得多。
论 辩 胜 术。
36。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没有对事物作出全面的认识和评价。
另外,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而有的人却从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撇开事物的广泛联系,孤立地进行考察,这也难免陷入谬误或诡辩。
请看这么一则有趣的民间故事:传说古时候,有家有钱人家,四个兄弟分家,所有的财产都分成四份。
连一条狗也分成四份。
当时是这样决定的:狗头、狗的躯干和狗尾归四个人共同所有,四条腿一人一条。
有一天,狗的一条腿受伤了,那条腿是属于较老实厚道的最小的弟弟所有。他便给狗涂上药膏,缠上纱布。第二天,狗正在追赶一只猫时,纱布松开了。
旁边正好生着一个炉子,不知怎的纱布烧着了。这条狗被吓得四处乱窜,又把油瓶碰倒,结果引起火灾,财产被烧了一大半。几个哥哥对小弟弟说:“大火是由你分的那条狗腿燃着的,你必须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小弟弟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反驳道:“家里的火是由于狗跑才引起的,你们知道,受了伤的腿是不能跑路的。而这条狗所以能跑,全是因为依靠了你们三位所分得的狗腿。
没有这三条腿,狗无论如何也无法奔跑,火也就不可能燃烧起来。
由此来看,损失不应当由我来承担,而应当由你们三位承担。“

46。论 辩 胜 术
他的哥哥们被驳得哑口无言。
一条狗是由狗头,狗的躯干、狗尾和四条腿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这场火灾的发生,不仅是与狗腿上的纱布有关,而且狗跑是更主要的原因。可是,他们兄弟将一条活生生的狗的四条腿平分,这就显得荒唐可笑;而当火灾发生后,三个哥哥又将火灾起因全部推到小弟弟分得的那条狗腿,这就不仅可笑,而且是诡辩了。
要防止这种诡辩,就必须全面地考察有关事物的各个方面,正面的和反面的都要考察到,这样才能对有关事物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
论 辩 胜 术。
56。
攻其一点
诡辩者从事物的整体中任意地抽出细枝末节的一点作理由来为一切作辩护,或借以反对一切,这种诡辩手法就是攻其一点式诡辩。
战国时期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便是这方面的典型。
一天,大夫登徒子对楚王说:“宋玉这个人一表人才,油嘴滑舌,又是好色之徒,望大王不要让他出入后宫和妃子们接近。”
于是,楚王立即召来宋玉问话。宋玉说:“我长得仪表堂堂,那是受惠于天;能言善辩,那是由于老师的教导;至于好色,那是绝对没有的事。”
楚王说:“你不好色,有根据吗?有根据,可以继续留在王宫;拿不出根据,就请你马上离开!”
宋玉说:“天下的美女没有比得上楚国的,楚国的美女没有比得上我的家乡的,我家乡的美女没有比得上我东邻的那位姑娘。我东邻的那个姑娘身材苗条适中,增加一分会显得太高,减少一分会显得太矮;她的面色天生妖媚,抹粉则嫌白,涂脂则嫌红;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

6。论 辩 胜 术
贝;嫣然一笑,足以使得阳城、下蔡的花花公子见后神魂颠倒。她这么美丽的一位姑娘常常攀上墙头来偷看我,这已经整整三年了,可我至今没理会她。
而大夫登徒子就不是这样,他的妻子头发蓬乱,耳朵倾斜,嘴唇裂开,牙齿外露,走路一瘸一拐地,还长了一身疥疮,像这么一个丑陋无比的女子,登徒子却很喜欢她,同她生了五个孩子,请大王明察,我与登徒子大夫谁为好色,不是再明白不过了吗!“
本来,登徒子身居高官,不嫌丑妻,这实在是值得称道的美德。但是,宋玉为了达到攻击登徒子的目的,不管对方道德品质如何,也不管他是否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仅仅抓住登徒子同他的丑陋的妻子感情好并生了五个孩子这个理由,便断言他好色,并把这一站不住脚的理由任意夸大,把登徒子全盘否定,这就是攻其一点式诡辩。
攻其一点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就是由各种事物相互联系形成的一个有机的体系,因此,我们在研究客观事物时就必须把它放在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进行全面的考察。但是,玩弄攻其一点式诡辩术的人则往往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事物,否认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撇开广泛的联系孤立地进行考察,这就难免得出片面的甚至荒谬的结论。
论 辩 胜 术。
76。
诉诸多数
真理并不永远都在多数人手里。但是,在论辩中诡辩者不是为了求得认识中的真理性,而是以多数为理由,认为多数的就是正确的,多数就是真理,这就是诉诸多数式诡辩。
请看这么一则外国幽默故事:从前有个富商生性吝啬,他儿子在外面借了许多债,他不肯偿还,他儿子只好和债主言明等父亲死后再还。
有一天,儿子实在等不及了,就和债主商量要活埋父亲。他替富商沐浴更衣,硬把父亲塞进棺材。
过路的法官听到商人呼天喊地的声音,便前来询问。富商在棺材里听见后,以为有救了,便喊道:“救命呀!大人。
我儿子要活埋我!“
法官责问富商的儿子:“你怎么要活埋父亲呢?”
“大人,他在骗你,他真的死了。不信你可以问问大家。”
做儿子的答道。
法官转身问周围的人:“你们都能作证吗?”
“我们作证。”众债主答。
于是法官对棺材里的富商说道:“我怎么能相信你原告一

86。论 辩 胜 术
个人呢?难道这么多人都说谎吗?“说完,便一挥手宣判道,”埋吧!“
明明商人活着,法官却玩弄诉诸多数式诡辩,仅仅以多数为根据,混淆是非,作出错误的判断,足见其荒谬透顶。
诉诸多数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多数的并不必然就是真理,真理有时只是在少数人手中。如果仅仅以多数为根据进行论证,这就难免导致黑白颠倒的诡辩效果。又如:据《宋书。袁粲传》载:很久以前,在南方有个偏僻的小国。这个国家没有河流,只有一眼山泉,名叫“狂泉”
,凡是喝了这泉水的人,个个都会发狂。除国王外,通国的人都喝了“狂泉”水,于是举国上下一片疯狂,有的痴痴呆呆,有的嘻嘻哈哈,有的蓬头裸身,有的呲牙咧嘴,千姿百态,无奇不有。只有国王在自己后院挖了一口井,汲井水喝,因而安然无恙。老百姓发现国王举止言行与众不同,以为国王疯了,便聚在一起商议,决定帮助国王治疗狂病。大家拥进王宫,把国王按倒在床,有的用针乱戳,有的用火艾乱烧,国王被折磨得嗷嗷直叫,实在吃不消这般苦楚,只好爬到狂泉边,也喝了几口狂泉水,喝完后,国王也发了狂。这时候举国上下,狂成一片。
当全国人都几乎得了狂病时,那些狂人诉诸多数,以多数为据,头脑清醒的人反而被诬为狂人、疯子;而真正的狂人反而成了头脑清醒的。这样是非黑白便彻底被颠倒了。
论 辩 胜 术。
96。
武力相逼
在论辩中,论辩者不是以理服人,而是以武力相威胁、恐吓,强迫对方接受其观点,这就是武力相逼式诡辩。
据报载,在湘西某地农村,女青年吴某与男青年陈某解除婚约后,吴家有600多元的彩礼未及时退回给陈某。陈某便从常德请来5名社会闲散人员,许诺钱讨回来后,每人付给工资40元,他们在陈家酒醉肉饱之后,便杀气腾腾地去吴家上门逼债:“快!拿600元钱来!”
“3小时之内不交出钱,就拆屋抵债!”
吴家见这帮人说得出做得到,慑其淫威,只得赶紧出门,东借西求,好不容易凑足600元,这才免遭拆屋之灾。
陈某逼债,不是摆事实、讲道理,而是利用黑社会的力量,以拆屋相威胁,以武力为后盾,这就是典型的武力相逼式诡辩。
武力相逼常常发生在诡辩者理性辩论失败时,即理屈词穷时,又不甘心其失败,且别无他法,于是蛮不讲理,以武力相威胁。也有的人从不讲理,一言不合,就伸胳膊捋袖子,

076。论 辩 胜 术
要对方到外面比武,是骡子是马出去遛遛,这种人凭着力气大、块头粗,总是企图以武力使对方屈服。通常说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就是指的这种情形。
这种诡辩不只存在于个人之间,在国际舞台上,所谓强权外交,实质上也是诉诸武力式诡辩。比如:1938年2月12日,希特勒与奥地利总理许士尼格于伯希特斯加登举行会谈。会谈中希特勒恫吓说:“许士尼格先生,……这儿是文件的草案。
其中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我不会改变其中的一点点。你必须原封不动地在这个文件上签字,在三天内满足我的要求,不然我要下令向奥地利进军。“
希特勒所以目空一切,强迫对方屈服,就是以他的强大的军事实力作后盾。又如:1938年3月14日,希特勒会见捷克总统哈查和外交部长契瓦尔科夫斯基时威胁说,德国军队已经在今天进军了。
在某兵营处遇到了抵抗,但已经被无情地予以扑灭。德国与捷克的兵力是德军一个师对捷军一个营。建议立即在投降的文件上签字。于是,一次又一次把要捷克投降的文件掷到捷克总统和外交部长身上,并不断重复说:“要是拒绝的话,两小时之内布拉格就有一半会被炸成废墟。”
心慌意乱的捷克总统昏了过去,打了急救针苏醒之后,终于在国家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
论 辩 胜 术。
176。
这便是强权外交,诉诸武力的典型。

276。论 辩 胜 术
诉诸鬼神
当人们在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下无力反抗的时候,就盲目地相信冥冥之中有支配人类生活命运的鬼神。相信鬼神的迷信思想在封建社会普遍流行,即使在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相信鬼神的人也并不少见。而诡辩者也就往往借助于人们对鬼神的迷信思想来为其谬论辩护,使其阴谋得逞。这就是诉诸鬼神式诡辩。比如:公元1052年,南方广源州的侬智高起兵反宋,宋仁宗便派大将狄青统领大军去平定叛乱。
大军出了桂林,路途艰险,军心动摇,不少士兵开了小差。为了稳定军心,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一天,狄青对将士们说:“此番来南方讨伐叛军,是吉是凶只好由神明决定了。
是吉的话,那我随便扔在地上的100个铜钱,个个都应当面朝上;只要有一个面朝下的那么就是凶,那我们就只好班师回朝了。“
有人劝道:“再怎么运气好,100个铜钱扔下去,总不见得个个都会面朝上的呀,如果有面朝下的,不就要动摇军心,如果不战而回朝,岂不是违抗圣旨?请大将军三思而行!”
论 辩 胜 术。
376。
狄青不听,叫心腹拿来一袋铜钱,将士们个个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只见他口中念念有词:“神明保佑,神明保佑……”突然他掏出一把铜钱眼睛一闭向上一抛,当铜钱落下时,将士们围过来看,100个铜钱居然全都是面朝天的。
果真是神灵保佑!全军闻知,欢呼声响遏行云。
这时,狄青命心腹拿来100枚钉子,将铜钱钉在地上,并用青纱罩在上边,自己亲自动手加了封,一边虔诚地说道:“待大军得胜回朝,路过此地,用厚礼来祭奠神明。”此时全军士气高涨,势如破竹,很快平定了侬智高的叛乱。
其实这些铜钱个个都只有正面,狄青正是利用这只有正面的铜钱和将士们相信神灵的心理,结果达到了其预定目的。
对于诉诸鬼神式诡辩,只要坚信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鬼神,诉诸鬼神的诡辩就要破产。
清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载有这么一件案例:有个叫唐执玉的总督审理一件杀人案,案件已审查完毕。
一天夜里,他独坐于烛前,忽然听到轻微的哭泣声慢慢地临近窗户。他揭开门帘出去看,只见一个满身是血的鬼跪在台阶下。他厉声叱咤这个鬼,这鬼对他叩头说:“杀死我的本来是某甲,可县官却错误地判决某乙有罪,不将真正的凶手正法,让他逍遥法外,我死不瞑目啊!”
唐执玉说:“我知道了。”
鬼听了后翻墙离去。
第二天,他亲自提审有关人犯,众人供说,死者穿的衣服正与他昨夜所见的相符,他更加坚信不疑,竟依照鬼的话,

476。论 辩 胜 术
改判某甲有罪。原审官员多次申明解释,他都听不进去。后来府内师爷求见他,知道了前后经过,便反驳说:“凡是鬼都有形影而没有实体,他离去应该是迅速隐没,而不应当翻越墙头,这一定是因犯贿赂会飞檐走壁的盗贼所做的事。”
唐执玉听后恍然大悟,于是仍遵从原审官的判决。
这个杀人犯为了洗刷罪行、嫁祸于人,便乞灵于鬼神,堂堂总督也竟然上当;幸好师爷一眼识穿其荒谬性,杀人犯的阴谋才未能得逞。
论 辩 胜 术。
576。
诉诸无知
人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没有什么是人类认识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是就人类整体来说的;而作为一定的时代、一定的个人来说,人的认识能力却又是有限的,总有一些事物是未被认识的。关于人类认识尚未把握的内容,我们便不能贸然地作出断定。比如“有外星人存在”
,我们现在既不能断定它为真,也不能断定它为假。而有的诡辩者却仅仅根据人们无法断定某一命题为真,便断定该命题为假;或者根据人们无法确定某一命题为假,便证明该命题为真,这就只能是诡辩,这种诡辩常常出现在愚昧无知的争论中,所以我们称之为“诉诸无知式诡辩”。比如:有一位画家,给教堂画壁画,别出心裁把小天使画成六个指头。牧师见此愤怒地责问:“您什么时候见过六个指头的小天使?”
“没见过。”
画家回答,“但是,您见过五个指头的天使吗?”
牧师被问住了。
牧师以没有见过六个指头的天使,无法证明天使的指头是六个,便断定天使的指头是五个。而画家同样以对方没见

676。论 辩 胜 术
过五个指头的天使,无法证明天使的指头是五个,便认为天使的指头是六个,他们的论证都是不具说服力的,是诡辩。
这样的诡辩者在生活中常常可以碰到。
甲:“我的东西肯定是你偷了!”
乙:“我根本没偷你的东西!”
甲:“你说你没偷,那么请你拿出证据来,你能拿出你没有偷的证据来,就算你没有偷!”
一个人没有偷东西而要拿出没有偷的证据来,那可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制服这样的诡辩者最好的办法是针锋相对,令其拿出证明偷了的充分的证据来。
论 辩 胜 术。
76。
借助不知
有些诡辩者违犯了法规,往往藉口说:“我不知道,不知者不为罪嘛!”
以此为自己开脱,这种诡辩就是借助不知式诡辩。比如:甲、乙两青年由于好胜心强,进行角斗比试,事先立一字据:“在角斗中,如发生意外,甚至死亡,概不追究。”结果甲不慎将乙误伤致死。事后,甲受到法庭审判,在法庭上,甲振振有词在说:“我不知道立了字据打死人法律还不会饶恕,所以我不必受处罚!”
这就是借助不知式诡辩。
借助不知式诡辩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不知道某一事物存在,并不就等于该事物不存在。不知道某一法律条文,并不是此人就不受某一法律条文的约束。
尽管这种诡辩看起来荒唐可笑,但以此取胜的诡辩者却不乏其人。
在日本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位猎人提着狸皮来到毛皮店出售,但是根据“狩猎法施行规定”
,狸是禁猎野兽。

876。论 辩 胜 术
警察发觉这个猎人目无法纪,把他带到警察局,要处以罚款。
那位猎人不从,反驳警察说:“不可捕狸这件事,我也知道,但是,我捕的是貉,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不可以捕貉呀!”
“喔!”警察一时语塞,然而,警察也反击说,“狸与貉为同物,所以貉也在禁猎之列!”
但这猎人相当顽固,声称不知道这是狸而坚持不肯付罚款,这件案子只好带到法庭上。
在一审、二审中,猎人均被判有罪,因为动物学家鉴定狸与貉为同物。然而在狸与貉为同一物的前提下,这件案子在最高法院判决为猎人无罪。判被告为无罪的原因是:“狸与貉虽为同一种动物,但也有些地方以不同名称称呼,被告人认为狸与貉不同,对禁猎动物分辨不清,并非故意犯法。”
其实,捕了狸就是捕了狸,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都是违犯了狩猎法施行规定而应受处罚,而这个猎人玩弄借助不知式诡辩居然得逞于一时。
对于借助不知式诡辩必须以事实为根据给予严厉的反击。
比如,逊得尔原是一名纳粹分子,1958年侨居加拿大。
多年来他不断制造谣言,胡说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从未屠杀过犹太人,屠杀之说是捏造出来的,目的在于向德国索取赔偿。于是,“加拿大纪念大屠杀协会”的负责人在1982年向逊得尔提出诉讼,指控他犯有造谣诽谤罪。法庭出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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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了逊得尔印刷的各种小册子,人们极为愤概。可是逊得尔却辩护说:“根据加拿大刑法第177条的规定,只有在明知情况不实时故意散布谣言才能构成犯罪,但是,我一直确信未发生过大屠杀事件,所以不是造谣,故而不能判罪。”
控方当即反驳,纳粹“大屠杀”的罪行在今天已是妇孺皆知的常识,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不知道,逊得尔无词了,经过长期辩论,1985年2月28日,多伦多地方法院刑事庭宣判被告逊得尔犯有造谣诽谤罪。
在铁的事实面前,逊得尔的借助不知式诡辩最后只能是以失败而告终。

086。论 辩 胜 术
主观臆测
人的主观认识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有时会与客观不相符合。可是,有的诡辩者在论辩过程中,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仅凭主观的想当然来对客观事物作出断定,以主观愿望或个人成见来论证论题的真实性,这就是主观臆测式诡辩。
《韩复榘审小偷》这则故事中的韩复榘就是如此。
山东的军阀韩复榘,是个不学无术的粗俗人,可为了显示自己公正廉明,断案如神,常常亲自审理案子。他定案子根本不按法律,而是信口开河,随意审案。
一次,韩复榘身穿便服,到街上体察民情,正好遇到两个小偷被逮住,韩复榘命令跟班的:“给我把小偷带过来!”
小偷被带到近前,韩复渠指着其中一个问:“你偷的啥?”
“小人偷了一头牛。”
“嗯!还好。牛不声不响,你偷它,它也不叫唤,说明你贼胆不大。开释!”
韩复榘接着又问另一个小偷:“你偷的啥?”
论 辩 胜 术。
186。
“小人偷了一只鸡。”
“好你个偷鸡的贼子!你知罪吗?”
“小人知罪。”
“哼!你罪不轻。那鸡一抓它就嘎嘎乱叫,你胆敢偷鸡,什么样的东西不敢偷?拉下去!枪毙!”
众所周知,一头牛比一只鸡值钱,因而偷牛的罪名远远要比偷鸡的罪名重得多。可是,这个军阀不是根据情节轻重来断案,而是根据“牛不叫”与“鸡会叫”来确定罪行的轻重,偷牛的无罪,偷鸡的却被枪毙,这种仅凭主观臆测、自作主张的断案方法,不只是荒唐可笑,而且是黑白颠倒的诡辩,这就是主观臆测式诡辩。
主观臆测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原因就在于,诡辩者的论据仅仅是想当然的主观臆测,这种论据是不可靠的,用这样的论据是无法达到论证其论点的目的的。

286。论 辩 胜 术
诉诸情感
所谓情感,就是由一定的事物所引起的主观体验和反映。
当一个人对某些事物持有欢迎趋向的态度时,他接触这些事物,便会产生喜悦、欢快等肯定性情感;当一个人对某些事物持有反对或拒绝的态度时,他接触这些事物,就会产生憎恶、悲哀等情感。当诡辩者论述自己的观点或反驳他人的主张时,不是摆事实、讲道理,而只是以自己的好恶等情感作为论证的根据,凡是所喜爱的人说的都是真理,凡是所讨厌的人说的都是谬误,这就是诉诸情感式诡辩。
我国南朝时期的虞讷,称得上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一次,年轻人张率把自己写的文章送给他鉴定,虞讷哪里瞧得起张率这个无名小辈?只见他漫不经心地翻了几页,然后傲慢地说:“这些都是不像样子的东西,怎能拿来给我看?”
张率的文章本来是写得不错的,听了虞讷这番话,心里很不服气。过了一段时间,他再次把新作送给虞讷看,这回他灵机一动,先诡称这是文学家沈约的作品,虞讷一听是权威人士的大作,马上另眼相看,边看边赞赏说:
论 辩 胜 术。
386。
“名家手笔,果真不凡!”
张率看到虞讷的这副神态忍不住说:“老先生,其实这是曾被你说得一文不值的人写的呀!”
虞讷听后,顿时陷入窘境。
本来,评价一篇文章的好坏应以文章的思想内容的优劣、写作手法的高下作为标准,不管是对名家还是无名小辈的作品都应该如此,而虞讷则不然,他对无名小辈的作品就说是“不像样子的东西”
,听说是名家作品就称赞“果真不凡”
,他的这种论证方法便是十足的诉诸情感式辩。
以情感来左右自己判断的情况并不少见。
纳粹头子希特勒反对相对论,并不是根据相对论本身是否科学,而是由于发明相对论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是犹太人——纳粹所仇恨之人;喜爱韩愈的人,因为韩愈是唐宋八大家之首的大文豪,如果有人说韩愈得了花柳病,肯定会被斥为胡言乱语;崇拜唐太宗的人,因为唐太宗是贞观之治的英明皇帝,如果有人告诉他唐太宗是杀死自己的哥哥而当上皇帝的,也必然会被认为是大谬不然;有些人因为培根做官不清廉,曾因收取他人的红包而被罢官,而对培根学术著作的价值也拒绝承认;由于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丑化了曹操,许多人看了之后受到感染,因而对曹操在文学史上的造诣也加以否认;如此等等,就是仅仅以自己对他人的好恶情感来代替对

486。论 辩 胜 术
客观事物的判断,这就是诉诸情感式诡辩。
许多事实告诉我们,被喜爱的人说的话并不都是金科玉律,有真也有假;被仇恨的人说的话也未必都是谬误,往往有假也有真。
如果一个人的情感操纵了理智,连基本的事实、基本的逻辑规则都不顾,就不可避免地要陷入诡辩。
论 辩 胜 术。
586。
诉诸怜悯
诡辩者在为自己辩护时,不是利用确凿的证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而是装出一副可怜相,喋喋不休地诉说如何可怜,企图激起别人的同情心、怜悯心,使对方接受他的不正确的观点。这就是诉诸怜悯式诡辩。
在法庭上常常可以见到玩弄诉诸怜悯术的诡辩者。
“我上有父母,都是年近古稀,下有儿女,尚不能自食其力,我有罪并不值得可怜,可您要可怜可怜我一家老小,如果我被判刑进了监狱,一家老小将无人照管,叫他们怎么活下去呀!”
当诡辩者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起来,那些感情脆弱的人往往丢开结论与前提之间的关联,成为眼泪的俘虏,产生出一种极为荒唐的结果,我们可千万不能小看这种诡辩的作用。又如:1671年5月,伦敦发生了一起迄今为止英国历史上最大、最著名的刑事犯罪。
一个以布勒特为首的5人犯罪团伙,偷去了英国的“镇国神器”——英国国王的皇冠。国王查理二世对这些目无法纪、胆大包天的歹徒非常感兴趣,便决定

686。论 辩 胜 术
亲自提审为首分子布勒特。
查理二世:“你在克伦威尔手下时诱杀了艾默恩,换来了上校和男爵的头衔?”
布勒特:“陛下容禀,我不是长子,所以没有继承权,除了本人的性命以外别无所有,我得把我的命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查理二世:“你还两次企图刺杀奥蒙德公爵,是吗?”
布勒特:“陛下,我只是想看看他是否配得上您赐给他的那个高位。要是他轻而易举地被我打发掉,陛下就能挑选一个更合适的人来接替他。”
查理二世:“你越干胆子越大,这回竟然偷起我的皇冠来了!”
布勒特:“我知道这个举动太狂妄了,可是我只能以此来提醒陛下关心一个生活无着的老兵。”
查理二世:“你不是我的部下,要我关心你什么?”
布勒特:“……所有英国人都是您的臣民,我当然是您的部下。”
查理二世尽管觉得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但还是继续问道:“你自己说吧,该怎么处理你?”
布勒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应当被处死。但是,我们五个人每个至少有两个亲属会为此落泪。从陛下您的立场看,多10个人赞美您总比多10个人落泪好得多。”
查理二世听到这番话非常满意,不但免除了布勒特的死
论 辩 胜 术。
786。
刑,还赏给他一笔赏金。
这个杀人放火的强盗头子在这场审判中充分施展了他诉诸怜悯式诡辩的作用,而查理二世却恰好中了他的圈套。他把自己的强盗行为说成是提醒对方对一个老兵的关心,多10个人赞美比多10个人落泪好得多等。
其实,不绳之以法而让他逍遥法外为非作歹,何止多10个人落泪呢?

86。论 辩 胜 术
诉诸感知
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直接的、具体的、形象的反映。由于感性认识还没有深入到客观事物的内部,只是对客观事物片面的、表面的、现象的东西的反映,如果人们的认识和论辩只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就不仅抓不住事物的本质,还可能被假象所迷惑。而诉诸感知式诡辩则恰恰是仅凭着个人的主观感知为根据进行论辩,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的诡辩方式。
诉诸感知式诡辩有时甚至会把事物情况弄得真假不分、是非难辨。比如《列子。汤问》中记载了这么一则论辩:孔子到东方去游历。
路上看见两个小孩辩论得不可开交。
一个小孩说:“太阳刚出来时离人近,到中午的时候离人就远了。”
另一个小孩说:“不对!
应该是刚出来时离人远,而到中午时离人近!“
“你错了,你没看见,太阳出来的时候足足有车伞那样大,到了中午,却只有菜盘那样小,这不是近大远小的道理吗?”
“你才错了!”
另一个小孩打断他的话说,“早上太阳刚出
论 辩 胜 术。
986。
来的时候,天气还凉飕飕的,中午却热得像在汤锅里。告诉你,这就是近热远凉的道理!“
两个小孩谁都说服不了谁,就请孔子作裁判。孔子抓了半天后脑勺也答不出来。
两个小孩拍着手笑着说:“谁说你的知识渊博呢?”
这两个小孩仅仅根据主观感知来进行论辩,一个是从主观视觉出发,一个是从个体触觉出发,结果是各执一词,似乎都有道理,辩得难解难分,连“大圣人”孔子也无法作出判决。对于这种诡辩术,我们要进行反驳,就必须由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真正揭示出事物的本质。
有的诡辩者甚至还以人的主观感知来代替、否定客观事物的性质,这也是诉诸感知式诡辩的一种表现。比如《庄子。天下》篇中记载的“火不热”这一诡辩命题便是如此。为什么说火不是热的呢?有人解释说:“鞭仗抽打在人的身上,痛的感觉是由人体发出来的,人体感到痛而鞭仗不会感到痛,就如同火烤在人身上,热的感觉是由人体发出来的,人体感到热而火却不会感到热。”
这里便是用人的主观感知的“热”来代替否定火这一客观事物的“热”的性质,如果这一诡辩能够成立,那么物体的颜色、硬度、温度等各种性质都可以归结为人的主观感觉,这是非常荒谬的,这种诡辩方法是主观唯心主义者惯用的诡辩伎俩。
与此类似,古希腊普罗泰戈拉也有类似的诡辩:“在一阵

096。论 辩 胜 术
风吹来时,有些人冷,有些人不冷;因此对于这阵风,我们不能说它本身是冷的或是不冷的。“
这也许可以称之为“风不冷”的洋诡辩吧!
论 辩 胜 术。
196。
诉诸传统
所谓传统,就是指世代相传的具有特点的社会因素。传统有好的,也有坏的,我们必须具体加以分析。对于优秀的传统,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对于落后的传统,我们则应该破除抛弃。可是,有的诡辩者对某一事物作出评价时,仅仅以传统为根据,传统如此、历来如此的,便大加赞扬;与传统不合的,便一概排斥,这就是诉诸传统式诡辩。比如:当初,一些青年追求婚姻自由,对此,一些有封建观念的家长便横加干涉,说道:“自古以来,婚姻都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见过哪个大姑娘自己去找汉子,哪个小伙子自己去找姑娘的?”
农村开始推广水稻矮杆优良品种时,有人想不通,指手划脚地说:“我们祖祖辈辈都是种植高杆品种,不是照样过来了?”
殡葬仪式实行改革,提倡火化之初,许多人公开反对,说:“这不是作损吗?哪个朝代公开号召过焚尸的?”
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妇一个孩”
,又有人出来大喊大叫:

296。论 辩 胜 术
“从来没听说过国家还管生孩子的事!”
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又有人不满意地说:“这么多年没改革天也没有塌下来!”
一个新事物一产生,总有那么一些九斤老太不顺眼,站在一旁指手划脚,评头品足,理由就是“过去从来没有过”!
这些人对事物情况作出断定时,所依据的不是该事物本身的情况如何,而仅仅是看是否合乎自古以来的传统,这就是诉诸传统式诡辩。
诉诸传统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传统的并不都是合理的,有价值的。
裹小脚的习俗在中国存在上千年,能说它有价值吗?是合理的吗?
清朝男人留长辫子也有几百年的时间,有什么合理性?
有什么价值?
如果仅仅以不合理的传统来对事物情况作出断定,这就势必会导致诡辩。
“祖宗之法不可违”
,这是封建社会的信条。其实,即使在封建社会也不可能完全承袭祖宗之法而丝毫不变。一味拘泥于习俗或传统的人,也决不会回到那种“巢居洞藏、饮血茹毛”的原始生活中去吧?
论 辩 胜 术。
396。
诉诸传闻
传闻就是辗转流体的事情。它具有广泛的传播性,可以不胫而走,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都这么讲,就很容易使人相信;另外传闻还具有具体性和无法确证性,它在流传中越传越具体,越传越丰富,传来传去,其起源很难查出,事实真相如何,短时间内也无法搞清楚。因而,传闻有很大的社会作用,诡辩者则往往会以传闻为根据,为其谬误作出辩护,这就是诉诸传闻式诡辩。
比如,旧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权,就往往诉诸传闻,有意编造各种人们证实不了的谎言来愚弄人民。
古代帝王大都被认为是神或是神的儿子,古埃及和印加帝国的国王,传说是“太阳的儿子”。中国古代的帝王也都被赋予非凡的能力和神圣的光圈,据说魏文帝曹丕,出生时有华盖状的青色云气在他头上笼罩终日;隋文帝杨坚,出生时紫气充庭,手上赫然有一“王”字;唐太宗李世民,出生时有两条龙在门外戏耍,三天后方才离去;宋太祖赵匡胤出生时异香伴随,遍体有金色,三日不变;朱元璋在他母亲怀他时,梦到神送一药丸,放在掌中有光,吃下去,醒后口里有香气,他

496。论 辩 胜 术
出生那天红光满室,夜里露出光来,邻居以为着了火……这些统治者所以玩弄传闻,就是想要说明他们是非凡的,要他们的臣民驯服地接受统治。
尽管传闻都是以讹传讹,但由于说得生动具体、活灵活现,因而具有很大的社会作用,我们千万不可等闲视之。比如,192年9月底10月初,四川省青川、平武两县的大山区里,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流言,盛传近来有外地人进山抽取猪苦胆,猪苦胆可以提炼“胆红素”
,这东西比黄金还贵。
人要是吃了被抽了苦胆的猪肉,几个月就要死,还要祸及三代,不生儿子,断子绝孙。偷抽猪苦胆的人,去美国经过特工训练,车子是白色的。他们手里拿一根棒,这棒一头是个灯,一头是银针,灯一照人就会昏迷不醒,猪也一样,然后用针插进肚皮就会抽走苦胆……因而掀起了一场“猪苦胆”
风波。
当我们碰到诉诸传闻式诡辩时,就有必要给予严厉的驳斥。比如,中国驻印度特命全权大使权李连庆,是位颇有声望的外交官,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有位印度记者突然向他提问:“据说,中国在新疆帮助巴基斯坦试验核武器,对此,大使先生有何感想?”
奇峰突起,咄咄逼人。喧嚣的会场上一下静了下来,因为谁都明白中、印、巴三国的微妙关系。对于印度记者道听途说、以传闻为据的非难,李连庆大使严正答道:“据说是一个推测用语,而在这样的重大的问题上,使用
论 辩 胜 术。
596。
这样的词语是不够慎重的,据谁而说?证据何在?中国一贯主张销毁核武器的原则立场是众所周知的,她自己制造核武器,也是为了打破超级大国的核讹诈,以致最终销毁核武器,怎么会再去帮助另外一个国家去试制核武器呢?“
李连庆的应对,立场坚定,进退有度,给了对方诉诸传闻式诡辩以有力的反击。

696。论 辩 胜 术
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式诡辩就是故意回避应该证明或反驳的论题,捕风捉影、造谣中伤,对对方的品行、身份、历史以及生理等进行攻击,以激起听众对对方的厌恶,诱使听众仇恨对方,进而达到其诡辩目的的方法。
人身攻击式诡辩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揭露对方不光彩的历史。
人们在一生中总难免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而一些居心险恶的诡辩者则总喜欢收集他人的过失,收集黑材料,一到论辩就派上用场。比如,常常可以听见有人在论辩中这样喊叫:“你坐过班房,是劳改释放犯,有什么资格说我!”
“你受过处分,还是撒泡尿照照自己吧!”
事实上,揭露对方的历史情况与当前所要论辩的论题并无必然联系,对方受过处分或坐过班房,并不能就此证明诡辩者的观点为正确。
(2)攻击对方的生理缺陷。
自由市场上,一个矮个子顾客正在买一位麻脸的个体户
论 辩 胜 术。
796。
的东西,顾客边挑边还价,结果生意不成,顾客转身就走。
个体户心怀不满,出口不逊:“现在我总算知道了矮个子长不高的原因!”
矮个子顾客闻言回身说:“看来你鬼点子不够多,买卖才兴旺不起来!”
买卖不成,便转而互相攻击对方的生理缺陷,一个攻击对方矮个子,一个数落对方脸上的麻子。
(3)攻击对方的身份。
当诡辩者处于理屈词穷的窘境时,便转而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攻击,企图以此挽回败局。一次,在公共汽车站,大家正排着整齐的队伍按先后顺序上车。忽然来了一位高个儿的女青年,她一见队伍长,就往前插队。有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农民说:“请到后面去排队!”
女青年回头一看,满脸怒气地说:“吵什么,乡巴佬!你也有资格坐汽车!”
这个女青年在自己插队的不文明行为受到对方指责时,不是针对自己插队行为正确与否进行论辩,而是对人家的身份进行攻击,态度极为恶劣。
(4)对对方施行毫无原则的谩骂。
当诡辩者处于理屈词穷的窘境时,便转而对对方施以毫无原则的谩骂,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企图以此将对方镇服。
比如,德国一位哲学家在《谁在抽象思维?
》一文中曾提到这

896。论 辩 胜 术
么一个例子:市场上有个女商贩在卖鸡蛋。一位女顾客想买点,但是她挑挑拣拣之后说:“你卖的是臭蛋呀!”这下可惹恼了女商贩,她连珠炮似地说:“什么?
我的蛋是臭的?
你自己才臭呢!
你怎么敢这样说我的鸡蛋?
你?
你爸爸吃了虱子,你妈妈跟法国人相好吧!
你奶奶死在养老院里吧?瞧,你把整幅被单都当成自己的头巾啦!你的帽子和漂亮的衣裳大概也是用床单做的吧!除了军官们的情人,是不会像你这样靠打扮来出风头的,像你这样的女人,只配坐监牢!你回家补补你袜子的窟窿去吧!“
尽管这个女商贩把别人骂得狗血淋头,但并不能就此证明她的鸡蛋不是臭的。
人身攻击式诡辩是一种极为恶劣的诡辩手法,它往往把正常的论辩败坏,我们千万不能低估其攻击力量。因为一个人的历史、品行、身份等因素对观众的心理定势有着重要的影响,可使对方陷入自惭形秽、无地自容的窘境而失去反击能力。人身攻击式诡辩的要害就在于偷换论题,要反击这种诡辩就必须以同一律为武器,紧紧围绕所要论辩的辩题展开辩论,决不容许诡辩者随意偷换。
论 辩 胜 术。
96。
诉诸权威
权威是使人信从的力量或威望,信仰权威是人们最自然的心理倾向。而诡辩者则往往会根据人们对权威信赖的心理定势,借助权威人物的形象,拉大旗作虎皮,以势压人,以达到其诡辩目的,这就是诉诸权威式诡辩。比如:在泰国,有个叫西特诺猜的人,在皇宫做官。一天,上朝之前,他对官员们说:“我可以洞察你们的内心,你们心里想的什么,我全都知道,不信咱们打赌!”
官员们虽然知道西特诺猜足智多谋,但绝不相信他会聪明到这种地步。于是一致同意每人以一两银子为赌注,与他打赌。皇上听到这件事,也放声大笑:“赌什么不好,偏偏要赌猜人心,那么多人想的是什么,你怎么知道?我看西特诺猜今天要名声扫地了!”
打赌开始了。
西特诺猜不紧不慢地高声说道:“我十分清楚,在座的诸位尊贵大人心里想的是什么,当我把你们心里想的说出来,如果诸位认为我说错了,你心里想的和我说的正相反,那就请诸位立刻提出来。如果认为我说得不错,您心里想的和我说的完全一致,那就请诸位按约定每人马上给

07。论 辩 胜 术
我一两银子……“
西特诺猜停了一会儿,接着说:“在座的诸位大人心里想的,我了如指掌,那就是你们的思想十分坚定,你们的整个一生都要忠于对你们有着浩荡皇恩的圣上,永远不会图谋背叛和造反。你们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想法?哪一位不是这样想的,请提出来!”
文武百官听到此话,一个个浑身出汗,呆若木鸡。谁要是蠢到对这几句话提出异议,那就等于对皇上当面宣布自己是不忠的,是要背叛皇上,要造皇上的反的,这就势必丢掉脑袋。因此,百官只好甘拜下风,按照约定每人给了他一两银子。
“我的天,谁打赌也别和孤的西特诺猜打赌!”
皇上说完,便笑了起来,“我向你祝贺,西特诺猜,你这样轻易就成了富翁!”
西特诺猜打赌取胜,就是借助于皇上的最高权威。
论 辩 胜 术。
107。
滥用名言
名人的言论,经典著作中的语句,往往包含着深刻的哲理。在论辩中恰当地运用,可以增强我们论辩语言的雄辩力量。同样,诡辩者也往往乞灵于名言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滥用名言式诡辩。
滥用名言式诡辩的荒谬性主要表现在:(1)诡辩者故意歪曲名言的含义,由名言无法达到论证其观点的目的。
某神父谆谆告诫大家不要喝酒,说酒是人之大敌,但他自己却嗜酒如命,常常喝得烂醉。一次,他喝醉酒时被人发现了。人们用神父自己说过的话来质问他:“神父,您干吗喝酒呀?
您不是说过,酒是人类的敌人吗?“
“是呀,可是你们知道《圣经》上是怎么说的吗?《圣经》上说,‘要爱你们的敌人’呀!”
由《圣经》上“要爱你们的敌人”的话并不能必然得出人类可以酗酒的观点。因为前后语句中的两个“敌人”的概念含义并不一样。
“酒是人类的敌人”中的“敌人”只是比喻的说法,并不是指人,而“要爱你们的敌人”中的“敌人”则

207。论 辩 胜 术
是指人。神父是在滥用名言为其口是心非、自相矛盾进行狡辩。
(2)诡辩者所引用的名言并不是科学的,有的包含着谬误。
有一天,顺治皇帝大宴群臣,酒过三巡,他突然提出一个问题:“诸位爱卿,为什么你们的耳朵大,我的耳朵小?”
文武百官听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如何回答。
这时,掌管御书楼的彭而述忽然站起来,走到顺治皇帝案前跪下奏道:“龙的耳朵小,象的耳朵大,万岁为龙,所以耳朵小;臣等为象,所以耳朵大!”
顺治皇帝听了,认为彭而述是在故弄玄虚,哗众取宠,把脸一沉问道:“此说出于何典?”
“《古藏经》第十三篇。”彭而述答道。
顺治皇帝马上命太监把《古藏经》拿来查对,彭而述很快就找了出来。那上面说:“龙耳小,象耳大;君为龙,臣为象。”
皇帝连声夸赞说:“彭爱卿真是博学多才。”当即封他为翰林院大学士,并请他做太子的老师。
事实上,耳的大小与君臣与否并无必然联系,因为芸芸众生中不是没有耳小的人,但他们并不是君王。彭而述这里不过是滥用经典故弄玄虚哗众取宠而已。
论 辩 胜 术。
307。
煽动群众
在论辩中,诡辩者不是用科学的论据和合乎逻辑的论证法去论证他的观点或反驳对方,而是用激动的感情,煽动性的言辞去鼓动群众,以激起群众的情绪来兜售自己的错误观点,这就是煽动群众式诡辩术。
煽动群众式诡辩在很多时候能收到效果,因为诡辩者往往善于迎合人们的一些不正当要求,迎合群众的心理。比如有位厂长对工人说:“我们厂下半年的奖金要大大少于上半年,因为×车间的××已到市纪检委、到报社把我们告了,说我们滥发奖金,有关部门要来查我们!”
这位厂长便是利用公众的特殊利益来挑拨是非,煽动群众对论敌的仇视的。
一旦诡辩者的煽动群众的氛围形成,当事人的处境的确不妙,因为他暂时失去了群众。这时,摆在他面前的任务就是双重的:一方面要继续证明自己的论题,击退对方的进攻,另一方面又要争取群众,转变群众的立场。
为了争取群众,就必须控制情绪,压住底火,不能有丝毫的迁怒于群众的表现。

407。论 辩 胜 术
我们应当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是维护真理的,他们的失误仅仅是因为在诡辩者的煽动下情感因素代替了理智因素,没有认清诡辩者的本质。因而,要制服煽动群众式诡辩,就必须将对方的诡辩实质揭露出来。
请看发生在1860年英国牛津大学关于进化论的一场大论战。
讲台上,进化论的凶恶敌人威尔福斯大主教滔滔不绝、唾沫横飞地说道:“按照达尔文的观点,一切生物都起源于某种原始菌类,那么人类跟蘑菇就拉上血缘关系了。
……按照达尔文的观点,难道说菜园里的萝卜也能变成人吗?“
接着,他用俏皮的口吻对进化论的宣传者与捍卫者赫胥黎说:“我要请问一下坐在我旁边,在我讲完以后要把我撕得粉碎的赫胥黎教授,跟猴子发生关系的,是你的祖父一方,还是你的祖母一方?”
大主教的话音刚落,许多人狂呼大喊,往空中抛手帕,以为进化论被彻底驳倒了。
威尔福斯大主教的论辩手段是相当卑劣的,他没有提出任何充足的论据,只是凭借人们耻于同猿类及其它低等生物攀上血缘关系的传统观念来煽动群众对进化论的憎恶和对他的支持,他使用的也正是煽动群众式诡辩术。面对威尔福斯大主教的挑衅,赫胥黎从容作答:
论 辩 胜 术。
507。
“人是由比铅笔更小的胚胎发育而来的,所以人从低等动物进化而来的是可能的,……一个人没有理由因为猴子做他的祖先而感到耻辱,如果有人在我的回忆中会叫我感到羞耻,那将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不满足于自己活动范围内的事情,却要用尽心机来过问自己并不真实了解的问题,想要用花言巧语和宗教情绪把真理掩盖起来。”
赫胥黎的精彩答辩,赢得了热烈的掌声。接着,又有几个学者站起来发言,一针见血地指出,主教根本没有读过《物种起源》,所以他的批评东拉西扯,文不对题,纯系诡辩。
在充足的论证面前,主教理屈词穷,不得不灰溜溜地走了。

607。论 辩 胜 术
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式诡辩也就是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联系的诡辩方法。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则是这一诡辩的典型。
有人问:“说白马不是马,可以吗?”
公孙龙答:“可以。因为马是指形体的名称,白是指颜色的名称。指颜色的名称不是指形体的名称,所以说白马不是马。”
问:“有了白马,就不可以说没有马了。既然不可以说没有马了,那还不是马吗?有了白马就是有马,却说白马不是马,这是为什么呢?”
答:“如果要取马,黄马黑马都可以送去;如果要取白马,黄马、黑马就不可以送去了。如果白马是马,那么要取的马是一样的。既然要取的马都是一样,白色的马和马就没有分别了。要取的马既然没有分别,那么黄马和黑马有时可以送去,有时不可以送去,又是为什么呢?可以和不可以,显然是相反的。所以把黄马和黑马看成一样,可以说作有马,而不可以说作有白马。那么,白马不是马这就很明白了。”
问:“以为马有了颜色就不是马,天下又没有不带颜色的
论 辩 胜 术。
707。
马,那么说天下没有马,可以吗?“
答:“马确是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白马没有颜色,有‘马’就好了,何必叫它‘白马’呢?所以白色的马并不是马。白马就是马加上白色,既然是马加上白色,所以说白马不是马。如果把有白马当作有马,那么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可以吗?”
“不可以。”
公孙龙说:“把有马和有黄马区别开,这就是把黄马和马区别开。把黄马和马区别开,就是认为黄马不是马。认为黄马不是马,却认为白马是马,这是天下的胡言乱语!”
公孙龙的论述,虽然在概念的精确化方面有其进步和合理的一面,在日常生活中却导致诡辩,因为它割裂了个别与一般的联系。
所谓个别是指现实存在的具体的单一的事物,一般是指具体的个别事物的共同属性。
个别与一般是对立的,是不能等同的,个别比一般丰富、生动,一般比个别深刻、稳定。但是,个别与一般又是统一的,个别总是和同一类事有着共同本质、共同规律的个别,一般也决不会离开个别而存在。白马是个别,马则是一般。公孙龙却割裂这二者的联系,断定白马不是马,这就必然导致诡辩。

807。论 辩 胜 术
坚白相离
所谓坚白相离式诡辩是指否认事物属性之间的联系、否认人类认识的综合能力的诡辩手法。公孙龙的“坚白论”则是这方面的突出代表。
有人问:“坚硬、白色和石块合为一体,可以吗?”
公孙龙答:“不可以。”
问:“坚硬和石块,或者白色与石块,二者合为一体,可以吗?”
答:“可以。我们没感觉到它的坚硬而只感觉到白色,把白色与石块合在一块,就是二者合为一体;我们如果没感觉到白色而只感觉到坚硬,把坚硬和石块合在一起,就是二者合为一体。”
问:“既然感觉到它的白色,就不能说没有白色;既然得到它的坚硬,就不能说没有坚硬,这块石块就是这样有坚硬又有白色,那么把它们合在一起,不就是三者合为一体了吗?”
答:“用眼来观察,感觉不到它的坚硬,只能感觉到它的白色,那就是没有坚硬。用手来抚摸,得不到它的白色,只能感觉到它的坚硬,那就是没有白色。”
论 辩 胜 术。
907。
问:“如果天下没有白色,就看不见这块石了;如果天下没有坚硬,就不可以说它为石;可见坚硬、白色与石块不是互相排斥的。说它为二而隐藏有第三者,可以吗?”
答:“这是它自己本来就隐藏起来的,不是人把它隐藏起来的。”
问:“石块必定同时包含有白色和坚硬,说它自己本来就隐藏起来了,这是为什么?”
答:“白色要得到白色的实质,坚硬要得到坚硬的实质,那么能看到的白色和不能看到的坚硬就分离了。看到的和不能看到的彼此分离,石块不能同时包含白色和坚硬这二者,因此就分离了。分离就是隐藏起来了。”
问:“眼虽不能看到坚硬,手虽不能抚摸到白色,但是不可以说石没有坚硬,也不可以说石没有白色,因为眼和手的任务不同,彼此不能互相代替。坚硬和白色共同包含在石头之中,又怎么是分离了呢?”
答:“坚硬不和石相结合就是坚硬的,不和其它东西相结合也是坚硬的;坚硬本身就具有使不坚硬的东西表现出坚硬的性质,天下并没有那种独立存在的坚硬,那就是坚硬藏起来了。如果白色本来就不能使自己成为白色,又哪能使石与它物成为白色呢?因此,坚、白、石是分离的。”
公孙龙这里就割裂了事物属性之间的联系,否认了人类认识的综合能力。人类不仅可以凭借感觉器官对事物的个别特征作出反映,有分析能力;同时人类还有综合能力,人类

017。论 辩 胜 术
可以将关于客观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的特性认识联结起来,形成对客观对象的统一的整体的认识。但是,公孙龙却否认人类认识的综合能力,割裂事物属性之间的联系,得出“坚白相离”的错误结论,这就是坚白相离式诡辩。
论 辩 胜 术。
17。
知道悖论
请看以下论辩。
(1)幕后人悖论。
“你认识你父亲吗?”
“认识?”
“这幕后藏着一个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
“你说你认识你的父亲,可这幕后人正是你的父亲,你又说不认识他,所以你认识自己的父亲又不认识自己的父亲。”
(2)爱勒克特拉悖论。
爱勒克特拉悖论是幕后人悖论的变异。它的情节是这样的:奥列斯特是爱勒克特拉的哥哥,爱勒克特拉也知道奥列斯特是自己的哥哥。有一天,奥列斯特回家来了,可是爱勒克特拉却认不出他,不知道他是自己的哥哥。
于是有人推论:爱勒克特拉知道奥列斯特是自己的哥哥;爱勒克特拉不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是她的哥哥;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与奥列斯特是同一个人;所以,爱勒克特拉知道奥列斯特是自己的哥哥,同时又

217。论 辩 胜 术
不知道奥列斯特是自己的哥哥。
以上悖论,如果按照以往的推论规则,是检查不出什么问题的,然而它们却无情地推出了矛盾。这是因为,以往所讲的推论主要是从外延方面来考虑的,而概念除了有外延以外,还有内涵。如果仅仅从外延的观点来考虑,“父亲”与“幕后藏着的这个人”
,“奥列斯特”和“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
,外延相同,从外延来说,可以互相替换,但是,它们的内涵并不相同,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而“知道”
、“认识”
、“了解”
等概念直接地同一个概念的内涵发生联系,这样的命题提供的是内涵语境,外延相同而内涵不同的概念不能简单互换。一个人知道自己的父亲,但是却可以不知道藏在幕后的人是谁;爱勒克特拉知道奥列斯特是自己的哥哥,但是却不知道站在她面前的人是自己的哥哥,在这样的推论中外延相同而内涵不同的概念就不能简单互换了。如果随意地、简单地进行互换,就有可能导致矛盾,上两例悖论就是如此。
我们这里称这种悖论为“知道悖论”。
论 辩 胜 术。
317。
存在悖论
古希腊著名诡辩学者高尔吉亚(约公元前483—375年)
在他的《论非存在或论自然》一文中,提出了“无物存在”的怪论,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存在的。
明明世界上存在着丰富多彩的客观事物,怎么这些事物一下子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高尔吉亚是这样论证的:如果有某物,它有这么三种情况,它或是存在者,或者是不存在者,或者既是存在者又是不存在者。他先从不存在者论证起。
如果“不存在”存在,那么,从它不管是否存在讲,它不是存在的。从这个“不存在”存在讲,那就等于是说某一事物既不存在又存在,这是自相矛盾的。并且,如果说“不存在”存在,那么存在就不存在,因为这两个命题是相互反对的。如果承认“不存在”存在,那么就得承认存在不存在,但是存在不存在是不可能的,所以“不存在”是不存在的。
接着他论证到“存在”也是不存在的。他认为,如果“存在”是存在的,它必有三种情况,它或者是派生的,或者不是派生的,或者既是派生的又不是派生的。

417。论 辩 胜 术
仍从否定方面论证起。如果存在不是派生的,它就必然没有开始,因为一切派生出来的东西都有个开始;既然它没有个开始,那就是无限的,而无限的东西是没有场所的。因为它既然是无限的,所以就不可能有比它更大的东西来包容它。如果没有比它更大的东西来包容它,那它就不可能有场所。它既然无场所,那它就不存在。所以存在不是派生出来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另外,存在如果是派生的,那么它或者是从“存在”中产生,或者从“不存在”中产生,然而两者均不可能。如果说存在从存在中产生,这不可能,因为如果是存在,它就不是产生的,而是始终存在的,所以存在不可能从存在中产生。
如果存在是从“不存在”中产生,那也不可能,因为不存在不能使存在的东西产生,即无中不能生有。既然如此,说存在是派生的也就不能成立。
如果说存在既是派生的,又是非派生的,这是矛盾的,因而是不可能的。
如果从存在既是存在者,又是不存在者来说,这是相矛盾的,因而也不可能。
高尔吉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既然存在与非存在都是没有的,而我们在存在和非存在之外,又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所以说,“无物存在”。
高尔吉亚的存在悖论所以是荒谬的,因为其中包含有不少虚假的前提,比如,“如果是存在,它就不是产生的,而是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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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存在的“
,这是虚假的,因为事实上任何存在的东西都有个起源、发展、消亡的过程;另外,还有一些偷换概念的地方,比如,“存在不是派生的,它就必然没有开始;既然它没有开始,它就是无限的;既然它是无限的,它就没有场所,因为没有比它更大的东西包容它”。这里前者的“无限”是指时间的无限,而后来又将时间上的无限偷换成空间上的无限。
然而,高尔吉亚论证的最根本的谬误还在于:他混淆了语言的层次。比如,“某物是不存在者”
,这里的“不存在者”是对象语言;“不存在”存在,“不存在”不存在,等等,这里的“不存在”是元语言,它们属于不同的语言层次,有着不同的含义,而高尔吉亚却混淆了这之间的区别,因而得出荒谬的结论。

617。论 辩 胜 术
否认矛盾
客观世界是非常丰富和具体的,每一个具体的对象都包含着差别和矛盾,我们的思维要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去反映客观世界,那么,就必须反映客观事物的各种差别和矛盾。可是,诡辩者却往往否认事物的差别和矛盾,否认事物的对立和统一,仅仅是机械地、僵死地去认识事物,进行论辩,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否认矛盾式诡辩术。比如:古希腊有个叫芝诺的哲学家,曾对以下诡辩论题进行了论证。
(1)
一个运动着的物体永远不能到达目的地。
为什么呢?
因为向一个目的地运动的物体,为了走完全部的路程,首先必须走完这全程的一半,然后在走完这一半之前,又必须先走完这一半的一半,如此一半又一半地无限分割下去,所以运动着的物体永远处在这分割不尽的一半之中,而达不到目的地。
(2)阿基里斯追不上龟。阿基里斯是古希腊神话传说中行走如飞的人,而龟却是爬得很慢的动物。为什么阿基里斯
论 辩 胜 术。
717。
追不上龟呢?因为追赶者需要一定的时间,当阿基里斯到达乌龟的出发点时,乌龟已经向前爬行了一段,当他追赶到乌龟新的出发点时,乌龟又向前爬行了一段。以此类推,以至无穷。设阿基里斯与龟相距十丈远,并且阿基里斯的速度为龟的十倍,当他跑完这十丈的距离时,那么乌龟又前进了一尺,如此下去,所以阿基里斯永远也追不上乌龟。
(3)飞矢不动。为什么飞箭不动呢?因为任何事物在每一瞬间都只能占有和自身相等的空间,飞箭也是这样,飞箭在每一瞬间只能占据空间的一个点,不能同时又在另一点上,而每一个点是静止的,许多点的总和仍是静止的,也就是说,静止的总和是不能成为运动的,所以飞箭实际上没有动。如果说飞箭在动,那就是说,物体运动所要求的位置比物体本身要大。但是箭不可能同时有两个长度,也就是不能既在这里,又不在这里。
相传芝诺由于这些发现而非常兴奋,立即跑到哲学家弟欧根尼那里去诉说。弟欧根尼也为芝诺的论证所激动,他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走来走去,试图用步行来驳斥芝诺的论证,但却始终无法从理论上来解决芝诺的疑难。
那么芝诺论证的错误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事物的矛盾,没有认识到运动的矛盾对立。运动物体在某一瞬间,既在某一点,又不在某一点,运动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芝诺发现了运动自身的矛盾,但他把活生生的运动过程分割为无穷的部分,并给予孤立的考察,从而使

817。论 辩 胜 术
他得出运动是不可能的结论,导致诡辩。
论 辩 胜 术。
917。
冒充转化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事物是处于永恒的运动、发展和变化中的,但是,辩证唯物主义所讲的转化是有条件的,没有一定的条件,任何事物的各方面都不会转化。诡辩者却往往肆意抹杀转化条件,抽象地谈论转化,借此否定事物之间质的区别,这就是冒充转化式诡辩。
我国古代“卵有毛”
的诡辩命题,就是不讲转化条件,抽象地谈论转化的一个典型。
众所周知,鸡蛋是没有毛的,但是,一个受了精的蛋在一定条件下又可以孵化成为有羽毛的鸡。
而要使蛋变为鸡,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没有一定的条件蛋是不会转化为带毛的鸡的。在没有转化之前,蛋是蛋,鸡是鸡,它们之间是有界限的,尽管这种界限是相对的,可变动的,但毕竟还是存在的,抹煞转化的条件,笼统地说“卵有毛”
,这就只能是诡辩。
《淮南子。人间篇》中“塞翁失马”的故事也是如此。
离边塞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个老翁。一天,他的马忽然跑到塞外去了。邻居们为他丢失马匹而感到惋惜,纷纷前来慰

027。论 辩 胜 术
问。老翁却说:“不错,丢失了马是件坏事,但是你们又怎么知道失马不会成为一件好事呢?”
过了几天,老马识途,丢失的马又跑回来了,并且还带来一匹好马。邻居们都来庆贺,老翁却又说道:“家里来了马是件好事,但是你们怎么知道这不会变为一件坏事呢?
有了好马,儿子又喜欢骑马,结果儿子从马上摔下来跌断了腿。邻居们又跑来慰问,老翁却说:“我儿子跌断了腿是坏事,但你们又怎么知道这不会成为一件好事呢?”
过了一年,边塞发生战争,附近许多青壮年都应征入伍,在战争中牺牲了,老翁的儿子因腿残废没有应征打仗,从而保全了性命。
这则故事反映了矛盾着的对立面可以转化的辩证法思想,但是,却并不讲转化的条件,反正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它们是随时变化的,这样便否定了好事与坏事之间的质的区别。像这样,丢开条件讲转化,就难免走向诡辩。
论 辩 胜 术。
127。
否认静止
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但是,在承认物质世界绝对运动的同时,也必须承认物质世界中存在着相对静止。某一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还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之前,这一事物还是这一事物,因而呈现出相对静止的面貌。但是,诡辩者却否认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取消事物质的稳定性,把运动物质歪曲成瞬息万变、无从捉摸的东西,混淆事物之间的区别,这就是否认静止式诡辩术。
比如,古希腊哲学家克拉底鲁便是如此。
克拉底鲁是赫拉克利特的学生。
赫拉克利特有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深刻而形象地说明了事物运动发展的思想。但是克拉底鲁由此引向极端,宣称:“人连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
他认为,我们既然承认一切皆流,一切皆变,那就是事物在任何时候都会发生变化,不可能有一刻的稳定和静止。这就像一条河流,我们刚刚踏进去的一瞬间,它就变成另外的河流,所以我们一次踏进去不是同一条河流了。对此,人们问克拉底鲁:“河流是这样,那别的东西是不是也这样呢?”

27。论 辩 胜 术
“我是哲学家,哲学家讲的都是世界的普遍性,既然一切皆流,一切皆变,这里说的‘一切’当然适应于任何事物。”
克拉底鲁傲慢地说。
这时,有人指着他坐着的椅子问:“你坐着的是什么?”
克拉底鲁随口答道:“是椅子。”
“不对,按照你刚才的理论,你的‘是椅子’这句话还没说完,它已经变成不是椅子了。你怎么能说出来你坐的是椅子呢?”
克拉底鲁感到自己给人家捉弄了,但他仍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观点。
后来他怕再出洋相,干脆对任何人提的问题,都只是把大拇指摇动一下。意思是说,你问的问题我不能说出来,就像指头的摇动一样,任何事物都是在变化着的,我们对每一个事物都无法认识,因为还没有认识出来它就变了。
我们更不能把事物说出来,因为话还没说出来,这个东西已经不存在了。
这样,克拉底鲁就由否认事物的相对静止而导向诡辩。
正像列宁所揭露的一样,“克拉底鲁只‘动了动手指头’便回答了一切,他说:一切都在运动,关于任何东西都不可能说出什么来”
,“这位克拉底鲁把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弄成了诡辩”。

为了揭露克拉底鲁的荒谬性,据说有一位作家特意编了
①《列宁全集》第38卷390页。
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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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个喜剧:一位希腊人向朋友借了一笔钱,指天发誓一月以后准还。
可到了时间又不愿还了。因为他把这笔钱交了学费,拜一位老师学哲学。按照老师教的道理,他辩解道:“我们知道,一切都是变化的,人连一次都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何况从借钱至今已有一个月了,现在的我已不是过去的我了,所以我不欠你什么债。”
朋友听了非常气愤,抓住那个希腊人痛打了一顿。希腊人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和付医药费。朋友供诉了事情原委,最后辩解道:“我知道打人是犯法的,但是现在的我并没有打人,而打人时的我又不是现在的我。所以,根据他不还钱给我的同样道理,现在的我是不负任何责任的。”
剧演到这里,全场观众无不捧腹大笑。观众中有人认出了克拉底鲁也坐在观众席上,便说:“大家看,那个赖帐不还的人拜的老师就是这位克拉底鲁先生!”克拉底鲁惊慌失措,又习惯地伸手摇动大拇指。他的这一举动让每一个人都笑得前仰后合。这场喜剧也就在笑声中结束了。
由于克拉底鲁的诡辩是露骨的,赤裸裸的,这就难免受到人们的批判和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