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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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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马-高建群
第1章 一个人五十三岁时如是说——自序
  人一上五十岁,就会明白许多事情。你不到明白的年龄,你不会明白。孔老夫子说:“过而知之。”这话是说,你只有经历过,你才能知道的呀!
  五十岁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世界,不像二十岁时觉得那样美好,也不像三十岁时觉得那样悲观,亦不像四十岁时候觉得那么复杂。那么五十岁时候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是既不美好,也不悲观,既不简单,也不复杂。如是而已。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攘攘熙熙,皆为利往。几千年的人类都是这样走的呀!那么让它继续走好了。你可以成为参与者,你也可以成为旁观者,但是你没有必要成为评判者。
  五十岁的时候,你突然会觉得人生如一场幻梦一样。一个孩子,蹲在家门口的墙根旁打了一阵瞌睡,一睁眼,发现自己已经是老头了。“江湖居士闲处老”,你会有这种感觉。你开始变得健忘,熟悉的人,熟悉的事,你会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你必须先进入那一种况景,然后记忆才会被唤起,于是人名便脱口而出。
  五十岁的时候,你的头发和牙齿已经开始掉了。当掉第一颗牙齿的时候,你在那一刻会有点感伤。人老原来是从牙齿先老的呀!托一颗牙齿在手中,你会想,这个物什它是谁呀?它刚才还是我的一部分,和我一同去接受荣辱,但是现在说一声走,它就走了,成为一个独立的东西了。捧着这牙齿,你不知道该把它放在哪里才好。最后你想,它最好的去处是垃圾筒,让它走吧。
  五十岁的时候,你大约还会有一点恋旧。那些老柜子、老桌子、旧衣服、旧鞋,你搬一次家带一次它们。譬如我,我的腰间永远地拎着一根马镫革,那是我的白房子岁月留给我的记忆呀!我相信那些用得久了的物什是有灵性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五十岁的时候,你当年的万丈雄心会慢慢消退。你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不是你一厢情愿所能达到的。拿我来说吧,年轻时候的我,曾经在一个早晨立下宏愿,决心舍弃人生所有的别的念头,凭借努力,缩短中国小说和世界小说之间的差距。我做到了吗?我没有做到。差距还摆在那里。你得接受环境和时代的制约。
  五十岁的时候,随着越往文学殿堂的深处走,你会觉得殿堂里供奉着的许多活着的和死去的神,都令人生疑。
  五十岁的时候,你会有一颗感恩的心。感恩这个世界生了你,让你能够享受这春天的花,秋天的果,早晨的每一次日出和黄昏的每一次日落,感恩你这大半生遇到了许多好人,感恩你经历了许多事。
  五十岁的时候,你会突然在某一个早晨眼前豁然一亮,变得我行我素。这一亮大约是因为一个叫伍子胥的古代人物引起的。伍子胥破楚以后,将楚平王的尸骨刨出来,鞭尸三百。这时旁边有人说,伍将军,你要注意影响呀,别人会怎么说你呀!只见这老伍,把白发一搔,胡子一捋,慨然说:“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都这一把年纪了,我怕毬哩!”
  以上是我五十岁以后的一些想法和感觉。借这本书出版的机会,把它写出来,算是向读者朋友们汇报和交流思想吧!我数了数,一共是八条。记得刚才睡在床上想的时候,远比这八条要多。谁知落实在纸上,把一些忘记了,那么就先写这些吧!
  这本书收录的,是我的一些重要的中篇小说。例如《白房子》,例如《雕像》,例如《大顺店》,它们在发表时都产生过大的影响,现在在网络上依然有着很高的点击率。评论家朋友们认为,这几个中篇都是代表中国转型时期中篇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是不是这样,还得待读者来评价,待时间来评判。
  四川文艺出版社是一家很有档次的出版社。五年前,我的《我在北方收割思想》一书,就是这家出版社出版的。该社的金平先生、林文询先生,既是知名的作家,又是很好的出版家,且是我的气味相投的朋友。我很感激他们的约稿,给我提供了一次和读者交流的机会。
  我还在书中,画了七八幅画。这些人物形象,已经像魔鬼、像幽灵一样盘踞在我脑子里几十年了,过去我只是用文字来表达。我的母亲是一个文盲,我写了二十本书,母亲竟然一个字都没有看过,于是,也是在我五十岁的时候,我开始画画。而第一幅就是献给我的母亲。
  西安的秋天真好。阳光多么的灿烂呀,如梦如幻。天空是如此的深邃、蔚蓝。汽车在马路上跑着,人在人行道走着,楼房在一动不动地站立着。我爱这个世界,我爱人!——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升腾起一种佛家大慈悲的情怀。
  我把心都掏出来了!那么我的“五十三岁如是说”就到此为止吧!最后我想说的是:寄希望于后之来者吧!我们这一代人行将老去,这场宴席将接待下一批饕餮者!
  2006.10.30西安
第2章 白房子(1)
  1男人的故事
  一只饿鹰在荒原上空盘旋,它用犀利的目光搜索着猎物。它看见的是一块死海:黑色的沼泽地,白色的盐碱滩,疲惫地站着的沙枣树,灼热的沙丘,还有,那座默默僵卧在大地上的寂寞孤独的阿尔泰山。
  太阳像只大火球一样,紧贴着荒原,无情地炙烤着它。阳光照在大地上,又被沙子反射回来,于是,天空出现了无数条明显的亮闪闪的曲状辐射线。
  饿鹰失望了,它耐不住地长唳了两声。饥饿是一回事,它更多的感到一种寂寞。没有敌人,没有朋友,世界好像把它,和这一块地方遗忘了。
  正在饿鹰企图走开时,突然精神一振:它看见了地面上有一个活动的黑点。饿鹰自高空直直地俯冲下来。
  就在接近猎物的一刻,一声枪响。一股白烟腾起,鹰掉了下来。鹰没有掉在猎物的身边,它挣扎着向上飞了一下,便开始滑翔,结果,终因受伤过重,落在了一条小河的另一边。
  小河已经干涸。随着枪声,沼泽地旁边的白柳丛中,走出一个剽悍的男人。一支枪担在马背上。他站在小河边,停住了。白柳丛中,栉次走出一个个骑兵,在这男人左右站定。
  要迈过小河来是件容易的事,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唤狗去叼那倒毙在地的倒霉的饿鹰。
  那饿鹰看见的猎物,原来是一条狗。说是狗,其实也不准确,它的模样更像一条狼。大耳朵,黄瓜嘴,麻秆腰,拖在地上的长尾巴,再加那一身焦黄色的毛。前年春天,它的母亲,一只从内地引回来的良种狗,由于在这方圆几百里的荒原上,找不着一个配偶,只好痛苦地嚎叫着,加入了一支从这里路过的狼群之列。几个月以后,它带着大肚子回来了。生产后不久,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这支西伯利亚狼群又从这里经过。几百条公狼将边防站团团围定,用只有它们自己才懂的语言,一会儿柔情脉脉地诉说着情话,一会儿又咆哮着大声威胁,一会儿又用最无耻的语言进行挑逗,一会儿又痛哭流涕地叙述思念之苦。这畜生如何能经得起如此诱惑,便丢下未曾满月的崽儿,加入到狼群中去,从此一去不回,重归原始。那畜生留下五个崽儿,因为缺奶,四个先后死去,独有这个,如今已经长大,健壮无比,孔武有力,集狗的忠诚与狼的凶悍于一身,成了老站长的心爱之物。
  老站长姓马。在中国,一提到“马”姓,读者一定会疑心这是一位回族同胞。亲爱的读者确实猜对了。这老站长不单是回回,而且在许多年前,以马回回为尊姓大名,在草原上闯荡。那时他还是一位俊俏后生,随父亲,一个半是商贾半是强人的老回回,在这一带做着偷越边境的走私生意。辽阔的中俄边境上,没有什么人能挡住这些走私犯嗒嗒的马蹄声。他们将中国内地的多种工艺品,山货、皮毛,甚至阿尔泰山的黄金,装上驮子,运到斋桑泊后边的阿拉木图,甚至翻越茫茫草原,叠叠野岭,直抵莫斯科城下。接着又贩回各种新兴的日用品,卖给居住在这荒原地带的哈萨克人。至今,在哈萨克的词汇中,许多日用品,例如热水瓶之类的,就沿用着俄语名称,枪支也是这样。
  在这风一样往来无定的奔波中,小回回渐渐长大。世上辅助男人成长的东西有两个,一是酒,一是女人。在中亚细亚辽阔的原野和尘土飞扬的大道上,有的是酒馆和女人。年轻俊俏的后生慢慢地胡楂密布,慢慢地变得骨骼坚硬孔武有力,而终于有一天,在经历了无数个女人之后,他终于拜倒在一条石榴裙下,不能自拔,从而毁了自己。
  她叫耶利亚。她属于最后的匈奴,一个业已泯灭了的民族。在中亚细亚栗色的土地上,散落着许多的种族,他们在那里生息和繁衍,世世代代。他们大约是在那遥远的年代里,匈奴民族横跨欧亚,向黑海和里海以至多瑙河畔迁徙时,撒落在这路途中的他们的后裔。我的炊事班长被处决的地方的那一大片木质的黑森森的坟墓,相信就是属于他们的。那是迁徙年代留下来的。
  她有男人。像那些代代相传的忧伤情歌唱到的那样,在一个漆黑的草原之夜,嗒嗒的马蹄声打破了他们的温柔梦。愤怒的丈夫领了一群愤怒的牧人将他们团团围定。不贞的女人半裸着身子,被横陈马背,带走了。她的被奶茶和抓羊肉养大的白皙的身子,那刚才还处在亢奋状态的身子,现在缩成一团,在暗夜里泛着白光。两个硕大无比的奶子,令人想起花奶牛的奶头,随着身体的哆嗦而颤动。
  偷情的男人被马刀背砍,皮靴尖踢,鞭梢子抽,最后昏死在草原上。牧人们放着喊声,用一把一米多长的大镰刀,像钉钉子一样,让刀尖穿过他的肚子,把小回回钉在了草原上,他们刚才偷情的地方。
  黎明时分,草原上空荡荡的,牧人们已经把帐篷放到马背上,又向那隐约可见的阿尔泰山深处进发。他们从此将忘掉这个故事,就像忘掉曾经歇息过的这片草地一样。假如许多年后,他们会偶尔游牧路经此地,那时草儿已经几绿几黄,往事已成往事了。
  这个被活生生钉在草原上的过路客,将要被天空那寻食的苍鹰发现。苍鹰每天早上都要在草原上巡视一遍,看有没有因春乏而在夜间倒毙的羊子。它将为见到这个食物而欣喜,然后唤来它的左邻右舍们,饱餐一顿。当然,在没有回去报讯以前,它应当先吃掉那两只眼睛,眼睛的味道太诱人了。
  但是,当阿尔泰山那积雪的山巅刚刚露出一抹红,小回回醒来了。他艰难地、一公分一公分地拔掉了戳在肚子上的镰刀,摇摇晃晃地站起,捂着肚子和后腰,慢腾腾地走了。
  不久,草原上就出现了一群强盗。他们的头儿是一位相貌英俊受过教育的青年。原来,强盗的头儿死了,大伙约好,在草原上碰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们的头儿,如果他不答应,就把他杀了,然后再碰下一个人。这样,他们碰见了小回回。小回回思索了一阵,答应了。
  正像人们所预料到的一样,强盗多方查找,找到了那对新婚夫妇。强盗头儿没有杀那牧人。他望着那被捆住了的他,似乎面有愧色,临走时候,从马背上卸下一袋在阿尔泰山矿区抢来的金矿砂,扔到了牧人脚下。对着龇牙咧嘴怒目相视的牧人,他宽容地拍了拍他的脖颈。
  倒是他抽出鞭子,狠狠地打了他的情人几下,他闷闷不乐地说:“你毁了我的一生了,母狗一样的女人,迷人的奶子!还有……”他揪着自己的头发痛心疾首地喊,“……要命的情欲!!”随后,把她驮到马背上,带走了。
  他正式易名马镰刀。那位老商人在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后,远道而来,找到他,郑重其事地宣告和他脱离父子关系。并且不准他启用自己为他取的那个名字。小回回咆哮着,用马刀撩起衣襟,指着肚子上那个镰刀戳下的伤疤:“马镰刀!”
  众强盗一声喝彩:“好!马镰刀!多响亮的名字!”老商人吓了一跳,差点从马上栽下来。他打着马,朝来路走了,从此,再没有在这片草原出现过。
  几年过去了,过去的马回回不见了,人们看到的是一位面色铁青,体形剽悍,目光阴沉,寡言少语的马镰刀。过往的走私犯为他提供了枪支,破产了的淘金工人为他扩充了队伍,他成了这一带的草原王。
  这时候,左宗棠已经离开新疆,“一八八三条约线”已经签订。大家知道,“一八八三条约线”的签订,使中国失去了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这些,公正的列宁在他的不朽的著作里,已经做了倾向性鲜明的论述,这里就不啰唆了。加之,小说所要讲述的故事,是发生在这些事件以后,和事件本身并没有多大的牵连。
  条约线签订以后,中俄边界时有事端。马镰刀日益势大,清政府见奈其不得,便用了招安的办法,给他封了个职务,又在荒凉的边界地带盖了一座白色的房子,令其驻守。
  马镰刀长叹了一声,用一部流传在中亚细亚的奇书——《福乐智慧》里的两句诗,为他的侠盗生涯做了总结:
  我放走了行云般的青春,我结束了疾风般的生活。
  然后,带着他的糊里糊涂的漂亮妻子,到边防站就职。他还三十岁不到,却显得异常衰老,头上甚至已经有了白发。看得出,在从事强盗这个职业的岁月中,他的内心一定经历了无数的痛苦。他现在阴郁的脸上开始露出微笑了。
  他把几年来积攒的一点钱财,从妻子那里要来,平均分给了所有强盗,让他们各寻生路。这些强盗大都是些破产了的农民、牧民和淘金工人,各民族都有。有些拿到钱财之后,便返回故乡去了,有些则穿着士兵的衣服,跟他来到了边防站。
  2女人的故事
  边防站坐落在一片草地与沙漠相杂的空旷原野上。阿尔泰山隐约可见,一条大河在边防站围墙外边喧嚣。这条大河叫额尔齐斯河,它发源于阿尔泰山,穿过中亚细亚栗色的土地,流入沙俄境内,与鄂毕河汇合,注入北冰洋。根据一条未经证实的传闻,大诗人李白,就是溯这条河而上,从碎叶城进入祖国内地的。
  在马镰刀的时代过去很久以后,本文作者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边防军士兵,曾来到白房子边防站服役。他惊叹于这里夏天气候的酷热,根据气象预报,气温会高达四十六摄氏度以上。他惊叹于这里冬天气候的寒冷,气象预报显然是压缩了的报法,低达零下四十六摄氏度以下。这里有半年时间,人们的大头鞋是踩在冰雪之上的。那么,夏天好一点吧?不,夏天更令人生畏。相信这里在许多年前是一片黑色的沼泽,现在沼泽已退去,但芨芨草、芦苇茂盛地生长起来,成团的蚊子就附着在这些绿色植被上。你试图向草丛中伸一下脚,立即,“轰”的一声,周身密密麻麻落满了蚊子,绿军装变成了黄军衣。至于住宿的房间,那简直令人说来不寒而栗:房间的四个角上,蚊子如同蜜蜂朝王一样,结成一个拳头大的疙瘩,终日不散。为了防蚊,人们穿上厚厚的衣服,搽上防蚊油,戴上防蚊帽。但是,拉屎时候怎么办呢?人们只好点燃一张报纸,趁火燃起时,赶快踩灭,然后脱掉裤子蹲在浓烟上。等烟还未散去,就得提上裤子,要不屁股上就会落上一层。每当这时,大家就咒骂着这第一个建站的人。曾经有几位领导,向上级建议,将边防站改建在地势高一些的沙漠地带,但都遭到了拒绝。因为上级一直履守着“维持边界现状”这个国际准则。
  马镰刀领着他的队伍来到边防站后,便开始了苦役般的生活。白日巡逻,晚上站岗,所经所历,不必细述。
  营房是一座相当结实的土坯房,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干打垒”。外墙用白灰刷过,远远眺去,在昏蒙蒙的荒原上,分外醒目,所以人称“白房子边防站”。一溜黑色的土墙,将白房子围在中间。院子里有一口井,井很浅,因为临近大河。吊水用的是一种杠杆原理,正如我们今天从地理教科书上所看到的波斯人的汲水方法一样。每天早晨,马镰刀的妻子来这里打一次水。马镰刀的妻子住在边防站边紧靠围墙的地方。那是一座用白柳条子编成的房子。双层柳条中间夹着牛粪,里层又钉着毡,很暖和。
  茫茫的天宇下,与世隔绝的地方,一个胸部丰满的女人和一群野性未泯的男人,这里边本该有许多故事发生。可是,最初,一切都相安无事。士兵们一方面慑于马镰刀的淫威;另一方面,也被马镰刀的义气所感动,在大家眼中,她的性别消失了,她同他们一样,是一个在世界上受苦受难的、怀着朦胧的报效祖国的信念而从事单调工作的人。
  她并没有吃闲饭,她放牧着边防站的一群近二百只羊子。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女人,她的美丽不知得力于哪一次母亲的不贞。她十分多情,恨不得张开她那丰满的胸膛,将所有的男人都搂在怀里,给他们以温存和爱抚。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又显得那样单纯、天真和可爱,好像不谙人事。许多年以后,当我在草原上偶尔与这位女巫式的人物相遇时——她那时已经很老很老了。亲爱的读者知道,这里新近被列为世界的长寿区之一。迟到的我除了为了那不以岁月变更而变更的美丽容貌所惊讶外,便是惊叹那双清澈如春水的纯真无邪的眼睛了。你看见那双眼睛,你只能为她那往日的不轨行为叹一口气了事,你绝对动不起怒来。“我叫耶利亚!你叫什么名字?”马镰刀的女子这样问讯那些新近从军的新兵。新兵红着脸,为站长夫人打起一挑子水,跑开了。
  耶利亚不忘抓住一切机会诱惑这帮大兵。通常,礼拜六的时候,她遵照马镰刀的指示,将大兵们的床单收拢起来,拿到河边洗净。大家知道,大兵的床单上常常有些他们在睡梦中不经意而流出来的东西,从而斑斑点点,很难洗净。每次,耶利亚都要带着诡秘的神情,向大兵们道歉,道歉的原因是她没能洗净床单。她把大家弄得神魂颠倒,又爱又恨,终于有一次,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边防站从很远的居民区运来了一批鸡。就要过春节了,连里有一名汉族士兵,他的父亲可能是江南的一位商门大贾。十九世纪末叶,为了扼制新生资产阶级在沿海地区的发展,清政府将一批一批这样的人物遣送到了北方,这位汉族士兵就是其中的一个。耶利亚早就看中这位白皮嫩肉的汉族巴郎子了,经常故意地在他面前撩撩裙子,叩叩靴子,或者挺挺鼓鼓的奶头。
  这天活该有事。夏天的黎明,白夜刚刚过去,东方又泛白了。汉族巴郎子站晚间最后一班岗。他正在院子里转悠,耶利亚已经担了一担水桶,扭动着腰肢来了。
  一瞅见巴郎子,她的眼睛里露出百般抚爱,羞得他低下了头。一群鸡在院子里无忧无虑地觅食。耶利亚娇滴滴地问:“你看,那是什么?”
  汉族巴郎子抬头一看,一只母鸡和一只公鸡,翅膀扇着,尾巴摇着,正在干着它们传宗接代的工作。
  他惶惑地低下头。耶利亚步步紧逼:“告诉我,这件事,用汉语怎么讲?”
  边防站静悄悄的,整个荒原静悄悄的,耶利亚清脆的嗓音好像卷来一阵暖风。巴郎子忍耐不住了,向她走来。
  耶利亚扔掉了水桶,牵着巴郎子,快步来到干草堆后边,仰面朝天躺下来,撩起的裙子遮住了她的脸。
  事后,巴郎子哭着跪倒在马镰刀面前,请求他的饶恕。马镰刀既没有处罚巴郎子,也没有收拾女人,他夹起一条毡,一块被子,离开了毡房,住进了站长办公室。
  这以后不久,耶利亚的帐篷就为这一群男人所共有了。
  只有马镰刀再也没迈进毡房半步。他的脸色又像先前那样忧郁。有人说,他常常在空闲的时候,怀念他那水肥土美的故乡和礼仪之邦的臣民。
  耶利亚想要弥补自己的过失,可是已经晚了。她老是不明白,为什么男人都那么专横,总是把女人据为己有。“想想你,也是从别人手中夺到我的呀!”她常常远远地望着马镰刀,一个人遐想,可是到底也没解开这个谜。不过,她知道自己是做错了,她总想弥补这个错误。
  她用上等的羊奶做成了酸奶子,想给巡逻队送去,可是,每次,在马镰刀那威严的目光下,她都像被钉住了的人一样,一步也不敢向前挪动。
第3章 白房子(2)
  今天,她鼓足了勇气,背着一牛皮褡裢酸奶子,看着巡逻队出发了,便迎着马镰刀走去。“下贱的女人!”马镰刀看也没看,便扬手一鞭,随后一叩马刺,扬长而去。马鞭恰好给她的脖子上烙了一道红项圈。她腰身一软,哽咽着坐下来。那个巴郎子纵马赶来,眼里充满着爱怜之色,他想下马来扶她一把,又不敢,只好怏怏地走了。
  待到马蹄扬起的风尘渐渐平息,耶利亚站了起来,摸着脖项的红印子,不知为什么反而笑了起来。她从毡房外边的拴马桩上,解下一匹母马,驮上酸奶子,尾随而去。
  她不知道,将要发生一场变故,而一切皆因酸奶子而起。
  3巡逻
  马镰刀矜持地微笑着,看着他心爱的狼狗窜过小河,去叼猎物。早晨,那个女人引起的一点小小的不愉快,已经因这一声枪响而消失。说实在的,他永远也不会理解这位迷人的女性。因为他们之间接受的教育迥然不同,而民族习性又相去甚远。那一天,对着哭倒在地的巴郎子,他的攥着刀把的手,捏出了汗,却没有动手。或者,他可以找一个堂而皇之的机会,让这位巴郎子体面地去死,但那样做就不是马镰刀了。望着窗户外兄弟们一个个憔悴的蓬头垢面的样子,他突然一阵心酸。他觉得这一切的责任仿佛在自己方面似的,他可怜这些远离家乡,远离亲人,远离人类,在这荒原地带与他相依为命、出生入死的人们。他原谅了巴郎子。
  原谅了第一次,第二次也就原谅了,以后么,也就无所谓了。他的声誉和威望反而比原来更高了。这里是荒原地带,不能用人口稠密地区的行事准则来衡量他们。士兵们从站长那发青的面孔、布满血丝的眼睛中,明白站长为他们作出了多么大的牺牲。
  不过对于从小接受过正统教育的马镰刀来说,这不能不是一块心病。他不让耶利亚靠近他的身边,这不纯粹是恨,还有一条是因为,每见到她,他就浑身发抖,怒发冲冠,他怕自己不能自制,拔出刀来。
  刚才他打了她一鞭子,现在回想起来,似有几分悔意。他想起那令他情窦初开的帐篷之夜,那是他们各自人生的转折点,而溯根求源,主要责任还应当由他来负。没有他,她现在也许还是草原上一个飘忽不定的牧人的妻子。从那件事一开始,他就知道她的水性杨花了,可是没有办法,连像他这样自信心十足的男人,也无法理智地掌握自己。
  “考虑这些干什么呢?”马镰刀想。他使劲地咽了一口唾沫,突然感到口渴。天真他妈的热,他有些后悔没有带酸奶子来。
  抚摸着尚有余热的枪筒,马镰刀心中腾出一股英雄气来。阿尔泰山比在边防站看时近了许多。它青色的岩石闪闪发光,翠绿的雪松将山根和山腰围定,而山巅,那终年积雪不化的山巅,像一位戴着白色头盔的巨人,屹立在阿尔泰草原上。
  就在这时候,从他们来的那个方向,出现了一点什么动静。马镰刀皱皱眉头,遗憾地唤回了他的狼狗。那狼狗已经闻到血腥味了,实有几分不舍。它向马镰刀龇了龇白牙,马镰刀向它挥了挥鞭子。看来,男人的威严似乎更厉害一些。狼狗屈从了,摇着尾巴跑了回来。
  这是1901年夏天的某一天,这一天平常而又平常。这是一次例行的巡逻,与先前的无数次巡逻没有任何两样。然而,这一次巡逻,却改变了这块五十平方公里土地的归属。至今,相信在两个毗邻国家的历史档案里,还能找到有关这一天的某些记录。
  他们现在是沿着“一八八三条约线”前进。
  这条干涸的小河就是界河,在春天春潮泛滥,在冬天也会冰封雪裹,但现在完全干涸了。阿尔泰山消融的雪水,无法度过这漫漫荒原,到达额尔齐斯河。雪水在路途中,一半被沙漠吞食了,一半被空气蒸发了。
  相传在许多年前,这条小河还是中国的一条内河的时候,一位赶着羊群的女子路经这里,用光滑的春水洗她乌黑的发丝,不慎,她的头巾掉进了河里,被水冲走了。于是,这条无名小溪便有了名字——头巾河。现在,既然已成界河,罗曼蒂克随之消失,头巾河的称谓也被人们遗忘了。
  大地热得能煮熟鸡蛋。狼狗突然感到爪子发烫,一耸身,跃上马背。马已经习惯了这种剥削,它翻了翻白眼,垂下头,慢腾腾地走着,蹄子自然而然地踩着上一次留下的蹄窝,这样可以省力气些。
  荒原重归于可怕的寂寞。辽阔的天宇,将它的一天寂寞都压向这几个默默行走的人,刚才因为打鹰而激起的那一股情绪,现在已经没有了。马镰刀骑着马,在前面默默带路,一行人拉开五十米距离,依次相跟。
  狼狗用两只爪子搭在马镰刀的肩上,渴望爱抚。马镰刀懒得动它。
  就在这时候,一个士兵自后边打马而至,报告说,界河对面一队沙俄的巡逻兵,颠着马匆匆而来。
  马镰刀其实早就看见了,但他还是点了点头,褒奖了士兵两句。
  4道伯雷尼亚
  沙俄老兵道伯雷尼亚,今天早晨接到了妻子的来信。妻子在信中告诉他,他的唯一的儿子,最近在参加一次进步组织的游行示威中,被警察的乱枪打死了。道伯雷尼亚陷入了极度的悲伤,他无意识地在边防站的围墙外边转来转去,嘴里嘟囔不停。后来,当意识清醒以后,他明白他是在唱一首儿歌,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儿子时,为摇篮里的儿子哼的,而儿歌是他从母亲那儿学会的。
  他感到日月无光,他第一次对他所服务的祖国产生了一种憎恶之情。多年来,随着一次又一次的调防,他一直在漫长的沙俄边境驻守。他在小时候就听过母亲讲俄罗斯勇士道伯雷尼亚的故事。母亲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不能不说是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名守卫边界的勇士。他照母亲所希望的那样做了,可是,他如今感到了惶惑和委屈。
  平时挺得笔直的腰,今天不知为什么佝偻起来。他悲哀地意识到自己衰老了。他用语法不通的单词写完退职报告后,感到一阵空虚。他努力回忆俄罗斯勇士道伯雷尼亚最后是如何结局的,可是回忆不起来。母亲的故事只讲到道伯雷尼亚老来的三件事。
  道伯雷尼亚老了,他已经感到皇帝嫌弃他了,便默默地穿上铠甲,戴上头盔,拿上长枪和盾牌,骑上那匹伴随了他一生的老马,离开军营,在草原上游荡。
  一天,他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看见面前的三条路上,路口各竖立着一块石头。第一块石头上刻着:谁从这条路上走过去,谁将成为全世界最富有的人;第二块石头上刻着:谁从这条路上走过去,谁将得到一个漂亮的妻子;第三块石头上刻着:谁从这条路上走过去,谁将得到死亡。
  道伯雷尼亚笑了笑,沿着第一条路走去。走不多远,看见路旁有一块巨大的石头,他明白全世界最富有的宝库在这石头下面了。他下得马来,弯下腰,用两手抠住石头,使劲地摇动起来。由于用力过大,他的两只脚深深地陷进了地里,成了两口井,他的头上流的不是汗,而是血。轰隆一声,石头搬掉了,金灿灿的宝库出现在他面前。道伯雷尼亚唤来草原上所有的穷人,将宝库的金子一个不剩地分给了他们。他顺着原路回到三岔路口,抹去了第一块石头上的字,用矛尖刻下下列字样:我从这条路上走过了,可我并没有成为富翁。
  道伯雷尼亚叹了口气,又沿第二条路走去。“我将得到一个怎么样的妻子呢?”他默默地想。果然,前面出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宝殿,美丽的侍女将他引进去晋见公主。美妙绝伦的公主从天鹅绒座椅上飘然而下。她说:我已经等你很久很久了。然后,拉着他的手走进一间令人头晕目眩的新房。道伯雷尼亚冷静下来,他想:我身上有哪一点能引起公主的兴趣呢?一个穷光蛋,一个糟老头子!公主说,你先上床吧,我换一下衣服就来。当公主重新出现的时候,道伯雷尼亚卡住她蛇般的腰肢,轻提起来,扔到了合欢床上。只见“咔”的一声,床翻了个个儿,公主掉了下去。“原来是这么回事!”道伯雷尼亚发怒了,宫殿摇晃了起来,侍女吓得跪在他的脚下,不知如何是好。“拿地下室的钥匙来!”道伯雷尼亚怒吼着。打开地下室,他看见了四十个国家的王子被关在这里,新近掉下来的公主也在这里。四十个贪恋女色的王子满面羞惭地从他胯下溜走了,妖女被他撕为万段。疲惫的老马带着他又来到第二个路口,他抹去石头上的字,用矛尖刻上:我从这条路上走过了,可是,我没有得到爱情。
  “现在,该让我尝尝死亡的滋味了!”道伯雷尼亚向第三条道路上走去。他在这条道路上遇到了四十个手拿刺刀的强盗。他笑着走下马来,取下希腊式的帽子,向前一挥,二十个强盗倒下了,向后一挥,世界上已经失去了四十个强盗。他重新回到路口,像前两次一样,抹掉石头上的字,重新刻上:我从路上走过了,我并没有死亡。
  他重新骑上马,像个夜游神一样,在草原上漫无边际地走着:苍老,疲惫,痛苦,孤独,空虚……不知何处是归宿。
  这就是道伯雷尼亚最后的传说。老兵道伯雷尼亚不知自己为什么在此一刻想起了这个传说。他总觉得这个貌似平淡的传说包含着很深刻的哲学内容,而这个哲学内容不是他这个头脑简单的大兵所能悟觉的。
  一位新近从莫斯科来服役的士官生,跑来请求说,巡逻时间已经过了,是不是今天不去了。他摇了摇头。半个小时以后,这个忧伤的老兵,领着他的队伍踏上了边界。
  5路遇
  我相信由于我以上的叙述,读者对边防军的寂寞的生活已经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了。事情确实是这样的。我服役的那几年,常常见到边防站的一位副连长,站在菜窖的顶上,呆呆地眺望家乡。单调的生活将他折磨成了一个滑稽的人物。他放屁放得又大又响,从他的办公室到饭堂约有二十米,每次开饭时,他端着个碗,一步一响,一直走完这二十米长途。医生跟在后面,模仿他的动作,并且说,放屁是胃功能良好的表现。我们这群当兵的正在排队唱歌,大家都笑了,那笑声里却有一股辛酸的味道在里面。人是离不开人的,如果将一个人放逐到杳无人烟的地方,那么,用不了多久,这个人便会发疯的。记得有这样一首诗:
  街上走着一个盲人,不停地用竹竿点地,他既看不见面前的人们,也看不见街心花园的长椅。人们匆匆地赶路,把他挤来挤去,这时有一个人发了急,提醒大家注意:走路要当心,也不要拥挤。但是在嘈杂中我听见了盲人的话语,尽管他声音很低:“碰就碰吧……没关系……至少我可以知道,人们和我在一起!”
  这首诗的作者对人所具有的孤独感,是一种多么深刻的认识!相信他一定有过在荒原独身生活的经历,即便没有,他也一定在别的什么地方长久地处在孤独中,即便他一落地便在繁华的城里,而且从未出过远门,那么,一定是茫茫人海难觅知己,他的一颗心仍然浸泡在孤独的毒汁里的。
  事后,人们在分析这一次边界事件的起因时,将罪责怪到酸奶子头上,认为它那清凉酸甜的味道,无疑给了干渴难挨的沙俄士兵以致命的诱惑,使他们忘记了一切,踏过了那似乎和别的河流一样,又似乎神圣得令人异样的界河。我却以为原因并非如此简单,如此表面化。
  还是继续开始我的故事吧!那些人物已经在我的脑子里焦躁不安,宛如奔驰中而不能急停的马匹,他们急于要走完他们悲剧式的历程。
  老兵道伯雷尼亚策马向前。从表面上看,他还和往日一样,严肃而沉默,但是,马儿已经明显地感觉到主人比往日重了许多,他的屁股已经不能随着马的跳跃而在鞍上颠簸了,而是实实地搭在鞍桥上。
  老兵重重地叩了两下马刺,马由小走变成了大走。老兵不明白,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按照惯例,看见对方的巡逻队后,应该设法避免直接照面,如果确实避不开,就应付地打个招呼,一走了事。可今天,当看见远远的那一队土黄色地平线上的人们时,他反而加快了步伐。
  大走马四个蹄子风一般地替换着,没用了多久,两支巡逻兵就平行前进了。道伯雷尼亚现在看见了中国头目的眼睛、眉毛和刮得铁青的嘴巴。多少年来,他没有这样近地和中国士兵相遇过。尽管两个边防站在以往的相处中还算是融洽的,甲方的牛越境了,乙方并不向上级报告,以便避免举行那些冗长的移交手续,而是顺原路如数赶回。乙方也就投桃报李,遇见这一类问题,同样解决。但是,道伯雷尼亚现在却有几分怯意,他曾经在阿穆尔河一带与中国士兵打过交道,他们的悍勇和忠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关于河对面的那大名鼎鼎的马镰刀,他的罗曼史,他的强盗生涯,也经过那些走私犯,那些越过边境互相通婚的牧人,间或送入他的耳中。他一直庆幸这几年的边防执勤中,没有与他正面冲突。这位忧伤的老者以手加额,有些后悔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
  6眼泪不是水
  马镰刀手臂上青筋暴起,他死死地盯着沙俄头目的面孔,仿佛想从那面孔里看出他匆匆而来的含义。
  在他的眼中,这是一个老谋深算的兵油子,他那把稀稀疏疏的山羊胡子准确无误地告诉了这一点。自然,他的坐骑也这样告诉人们。草原上有一句俗语:不要和骑走马的打交道!意思是说,这些人的青春和激情的年月已经过去,已经不骑那种能够驰骋冲杀的奔马了,他们开始工于心计,他们的这种心性恰好喜欢骑那种稳妥、舒适而速度并不算太慢的走马。
  马镰刀在行进中,吩咐他的队伍进入戒备状态。他本想缓下步子,拉开一段距离。可自尊心不允许他这样做。自尊心之外,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原因,即对面这支队伍的到来,给他,给他的队伍,给他们乏味的生活带来一种兴奋。他们平时的漫无边际的遐想现在都停止了,思想飞过界河,牢牢地注意到这些与他们相处了几年,彼此距离不超过一公里,而在感情上和心理上,又是异常遥远的人物。
  道伯雷尼亚也想拉开一段距离,也随之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可能是和马镰刀出于同一想法吧。不管怎么说,我们看见了,在茫茫的荒原上,在炎炎的烈日下,在一条干涸了的、宽不过两丈的界河两侧,走着两队巡逻兵。这是1901年夏天的某一天。
  没有人来注视这两支奇怪的巡逻队伍。荒原上寂静如旧。假如那只鹰还在的话,它也许会飞来观瞻,但是这荒原上唯一的邻居,已经在早些时候,死于马镰刀从未落空的土枪之下了。双方的首都太遥远了,无暇顾及这些事情。此一刻,沙皇也许正在手忙脚乱地镇压着各种风潮;伟大的列宁也许正蛰居在拉兹里夫湖畔低矮的茅屋里,完美他不朽的学说;清王朝正在一个叫承德的地方,进行宫廷政变;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孙中山,也许正临太平洋而兴叹;而毛泽东,刚刚在他的家乡上完小学,正在转学的途中。
  道伯雷尼亚突然记起了什么,他摘下帽子,向马镰刀在空中画起了圆圈。划圆圈是国际上通行的表示友好的标志。遇见这种情况,不能向前挥,向前挥,意思是说,你已经越界了,请往后退。也不能向后挥,向后挥,通常被认为是种挑衅行为,有策动士兵向己方投诚之嫌。
第4章 白房子(3)
  道伯雷尼亚看见马镰刀的脸色渐渐变得和蔼了,他的心里轻松了一些。他的模糊的眼前出现了两只大奶头,这奶头是母牛的。有一次,他们抓住了几头越境的中国母牛,出于对这个神秘国度的好奇,晚上,瞒着勤务兵,他偷偷地拿了一个缸子,来到牛棚。他找到了硕大的奶盘,却发现奶盘上没有奶头,他很吃惊。闹了好一阵,方明白原来是在抚摸一只公牛的睾丸。连他自己也哑然失笑了。他找到了奶牛,挤下了奶,他发现这种奶熬成的奶茶,和俄罗斯的奶牛并没有多少区别。
  这奶头又不是奶牛的了,而是他的相依为命的那个俄罗斯女人的。他记起了自己某一次休假时,怎样从基辅的亚玛街一家最下等的妓院里,领走了这个有着一对大奶头的女人。而这女人怎样生孩子,怎样用这对大奶头为他喂养孩子。女子临生孩子时,躺在被窝里,红着脸说:“你来咂一咂奶头吧,未来的父亲!孩子出生后,这咂过的奶头就很容易下奶了,这是乡下的妈妈教给我的!”
  道伯雷尼亚掉下了眼泪。马镰刀看见了这滴眼泪。他挥动的帽子在空中静止了。如果这真是眼泪,而不是汗水的话,那么,对面的这个老兵就很可怜。他的脸上总带有一种苦相。这种人的命运是不会好的。他的头发全部白了,稀稀拉拉的,脸瘦削而疲惫。他的山羊胡子让人想起内地那些在田野上安闲地吃草的老山羊。
  他的队伍不时有人喊叫干渴,马镰刀已经十分后悔,早晨没有带酸奶子来。可是他把自己的烦躁埋在心里,用一种无可奈何的口气,嘱咐他的士兵们忍耐一下。
  7借条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们看见了远处那棵胡杨的顶尖。那时候边界上还没有设立标志。岂止那个时候,就是现在,这里的界桩还没有栽起,人们是依靠地形地物来确定边界的。这也就是上级为什么三令五申要“保持边界现状”的原因了。
  这是一棵高大的胡杨。杨树下是一座坟墓。坟墓是用粗壮的树木,稍加斫砍,成塔形堆积而成的。也许在这地方先有坟墓,然后在这一片变得肥沃了的土壤中,风吹来一粒种子,长成这棵胡杨。也许这地方先有胡杨,而一位热爱大自然的人,将他的坟墓建在这胡杨的浓荫之下。这胡杨在界河沙俄一侧,当这条河还叫做头巾河的时候,坟墓主人的后裔,还常常从中国方向赶来,稍作祭奠。自从变为界河以后,这种举动就不可能实现了。
  以胡杨为界,那边就是另一个边防站的辖区了,马镰刀的边防站,管辖范围至树木为止。就在这时候,奇迹出现了,双方巡逻队同时发现,在胡杨那团椭圆形的树荫下,站着一位女人。
  那女人妖娆地微笑着,用手撩起黑得发亮的发丝。她的白色的脸蛋不知为什么没有被中亚细亚的猛烈的季风吹黑。她两只长腿后边是阿尔泰山外围的耀眼的金字塔式的沙山。她的花格子连衣裙给昏黄色的天和地增加了一缕亮色。
  两支巡逻队都欢呼了起来。两个队长还是不紧不慢地迈着他们的步伐,他们在这当儿显示了自己的威严。任谁心急如焚,也不敢越过他们的马头。
  但是当马镰刀终于走到树荫下,脚尖落地的一瞬间,他的所有的士兵们,一窝蜂地滚鞍下马。他们将耶利亚团团围定,这个扯她的头发,那个摸摸她的手,还有胆子大的,趴在地上,从裙子里往上看。更多的人是盯着她脚下的那袋酸奶子。那位汉族巴郎子,竟呜呜地哭起来,他起劲地问耶利亚怎么跑到他们前面的,他说她不是人,简直是女巫。
  耶利亚笑而不答。马镰刀转过身去,不愿看这些大兵们的胡闹。不过他的心里充满了喜悦,并在这一刻对耶利亚充满了脉脉温情。
  道伯雷尼亚领着他的气喘吁吁的队伍,也来到了胡杨树下。时间早已超过了中午,胡杨的树荫越过界河,越过这一八八三线,落在中国的境内。原先,他曾设想让他的干渴的队伍,在树荫下小憩一会儿,现在看来这个设想落空了。
  他眼巴巴地看着咫尺之外的地方,中国的巡逻兵们,拿着一个银质的大碗,碗里盛着快要溢出的黏糊糊的酸奶子,正一个个地传递着,慢慢地品着味道。
  想起酸奶子的又酸又甜的味道,他满口生津,不由自主地掉出一滴涎水来。没有人发现他的失态,士兵们也像他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界河对面,而且不加掩饰。那神情,就像贪嘴的孩子在看着大人吃食一样。
  他猛然瞅见了马镰刀那饱含怜悯的目光,心头一震,赶快转过头来。他命令他的队伍稍稍休息一下,便折回头去。他们的巡逻范围也至此为止。
  没有人听他的话,大家都在长吁短叹。那位莫斯科来的士官生,甚至唱起了下流的民歌。他对这位士官生从来就没有产生好感。他怀疑这个花花公子一定是在莫斯科的情场上惹下什么乱子,然后通过关系,来这里避难的。说来也真叫人搡牙,有一次,士官生站哨的时候,他去查哨,到处找也找不着,后来听见一间低矮的盛家具的小房子,有什么响动。他一敲门,首先蹦出来边防站的那只母狗,狗的尾巴底下还湿漉漉的,红艳艳的,接着看见这位张皇失措的士官生。还有一次,他听见猪圈里母猪乱叫,以为是狼跳进了猪圈里,赶去一看,士官生正拽住一头母猪的尾巴,他不客气地上去给了两个耳光。他把这些都包揽了,没有给别人说,要么,士官生以后就没有脸见人了,也在这儿待不成了。
  道伯雷尼亚清了清嗓子,给他的队伍讲起勇士道伯雷尼亚的故事,也就是早晨他想起来的那个故事。
  可是没有人理他的茬儿,一些不友好的目光还瞅着他那张衰老的脸。到最后,连他自己也觉得寡然无味。他觉得那个故事充满对人生的幻灭感,不管是爱情,还是钱财,以及那个永恒的主题——死亡,有一股悲凉的味道,自始至终贯穿其间。
  他听见马镰刀在叫他。马镰刀慷慨地一伸手臂,请他们过来共享清凉。他摆了摆手。
  他摆手的结果,是队伍里扬起了一阵更大的咒骂声!
  “毬!怕什么,山高皇帝远。这一阵子,沙皇正搂着他的老婆睡午觉呢!”一个士兵粗野地说。
  这句话带来了一阵欢呼。道伯雷尼亚胆怯地望了一下四周,别出什么事才好!他马上就快退伍了,出了事,自己受连累是次要的,老伴的晚年,还要靠他的养老金生活呢!
  我们的风风骚骚的耶利亚,已经站在界河边,向这边打起媚眼来。而花花公子士官生,也立即给以回报。
  道伯雷尼亚看见一个和他年龄一样老的老兵,将干渴的舌头,伸在马的汗淋淋的胯上,舔着。他感到自己的无能。
  他瞅了瞅马镰刀,有了主意。“喂!朋友,如果我们过去了,出了事怎么办?”“不会出什么事的,棺材瓤子!”
  “难说,你把我们哄过去了,事后打一个报告,我的一切就全完了,这些弟兄们的前途也就全完了!”
  “那么请便吧!我这是可怜你们,不是求你们!”“既然你有如此侠肝义胆,你能不能劳动大驾,写了条儿。这样,事后你也就不敢给我们的上司报告了!”
  马镰刀没有想到这一着,他思虑了一下,点点头。他的头刚一点完,一群饥渴难耐的沙俄士兵,便跌跌磕磕地越过了界河,道伯雷尼亚跟在最后边。
  他多年来,只有目光能越过这个神秘的界线,至于本人的躯体,那是做梦也不敢想的。每当他看见一只麝鹿,或者是一只野猪,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一步跨过界线时,心里便“咯噔”一声。甚至看见天上的飞禽,在高空越过这个界线时,翅膀也会颤抖一下,不过这当然是他的心理作用。今天,他越境时,除了恐惧,不知为什么,还有一种孩童般的恶作剧式的快感。
  直到接到马镰刀书写的纸条时,心里才有几分踏实。那纸条上写着:
  借条
  借给沙俄老兵道伯雷尼亚君并一行牛皮大一块地盘,以作小憩之用。
  中国边防伊犁总兵府辖下白房子边防站站长马镰刀
  光绪二十七年×月×日
  8胡杨树下的狂欢
  酸奶子是一种令人咂舌的清凉饮料,它前几年曾经引起北京人的青睐,北京的风潮未落,上海便又开始风靡了。上海的《新民晚报》曾刊登专栏文章,介绍酸奶子的酿制过程,以及它在中国受人重视的历史。晚报的文章说,追溯起来,酸奶子传入中国的经历,大约有一百多年了。一百多年前,一个德国人在北京开了一家冷饮店,冷饮店以酸奶子赢得了大量顾客。我不揣冒昧,给贵报去了一篇小稿。经编辑珍贵的手笔而润色,小稿以《酸奶子非自今日始,芨芨草焉能做扫把》为题,全文刊登。芨芨草说的是另外的事情,不在本文范围。
  我曾经有幸饮用过蒙古人用牛奶酿制的略带黄色的酸奶子,曾经饮用过哈萨克、维吾尔用牛奶、羊奶酿制的雪白的酸奶子。有理由相信,这种食品很早就风行于这些以奶制品和肉类为主要食品的罗曼蒂克的民族中了。这种美味佳肴是上天的恩赐。也许,一位牧羊姑娘将一锅奶子煮沸,准备提取上面漂浮的酥油,并且用下面沉淀的奶渣做奶疙瘩,这时,情人在外边打起了口哨。姑娘慌不择路地冲出去了。第二天早晨,当她记起她的工作的时候,结果,奶子已经发酵,黏糊糊的乳状液体膨胀了满满一锅,并且溢上了锅台。这时节必须是在夏天,姑娘吓坏了。她用指头蘸起一点尝了尝,有点奇异的芳香,有点略带寒意的酸涩。这时父亲走过来了,姑娘急中生智,说这是她新学习的一种酿制方法。父亲相信了,相信的理由是这食品确实可口。于是,酸奶子便这样流传开来。我相信,在那交通闭塞、语言不通的遥远年代,各民族都是靠自己的智慧首先发现这种酿制办法的。所以他们都应当第一个拥有专利权。
  闲言少叙。二十个中国的边防军士兵、二十个沙俄的边防军士兵,横七竖八地躺在胡杨为他们设置的这一团绿荫下。
  马被使上了羁绊,零零散散地在附近潮湿的地方喘息。发了狂的士兵将他们的土枪和马刀,杂乱无章地扔成一团。这些武器在过去的岁月里,还忠诚地为他们的国家服务过,以后也将继续为国家服务,那刀刃照样被鲜血喷软,被骨头崩卷,那土枪照样向外喷射致人死命的弹丸,但是在此一刻,他们忘乎所以了。他们都承受不了荒原所给予他们的这种压抑感了,他们的精神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崩溃了。酸奶子只是诱发他们这种念头的媒介。
  饥渴的沙俄士兵表现出了全部的贪婪。
  士官生首先捷足先登,他抢过了中国士兵手中的银碗,一口气喝完,又觉得不解馋,于是,将头钻进了盛酸奶子的口袋里。当他好容易拔出头来的时候,人们看见,他好像不光是用嘴,而且用鼻子、眼睛、耳朵同时往进喝酸奶子似的,因为嘴角里、鼻翼上、眼睫毛上、耳朵里,同时沾满了酸奶子。
  道伯雷尼亚是最后一个喝的。皮口袋已经空了,他伸出舌头,一点一点舔着皮口袋。那味道一定很好,因为他的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
  看见马镰刀无言地盯着他,道伯雷尼亚觉得有失体统,便张着缺少一颗牙的大口,笑了一下,那是感恩的笑。他喃喃地说:“真不好意思,我们甚至比你们喝得还多!”
  马镰刀始终没有喝,甚至没有到皮口袋跟前去。只要士兵们喝饱了,他心里也就比喝了还畅快。
  马镰刀也报之一笑。他正在卷莫合烟,那只绣花的烟荷包是耶利亚当年为他缝制的。他觉得眼前的道伯雷尼亚很善良,他丝毫不像一位巡逻队的队长,只要给他穿一件农家的开领衫,再提上一把砍土镘,他简直就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农了。
  马镰刀为自己先前的戒备心理而有些难为情,他想分辨出这种戒备心理是出于胆怯呢还是一种责任,结果没能分辨出来。他从来是懒于动脑的。
  道伯雷尼亚递来了自己的烟荷包。这只烟荷包是他的妻子为他做的。不过那时他们还没有结婚。一个举目无亲的大兵在亚玛街最黑暗的街道上度过一夜后,回到了边防站。不久,他接到了姑娘用保价邮包寄来的烟荷包。烟荷包现在已经很是陈旧了。道伯雷尼亚双手递上,也就近看了看草原上的这位传奇人物。马镰刀不像他所看到的别的清兵一样,他没有留小辫,而是有着剃得发青的脑袋。他的外表给人的总体感觉是凶悍,但是一件一件拆开看来,却给人一种敦厚、实在,甚至是愚钝的感觉。他的嘴唇很厚,因此看起来很可爱。照实说,道伯雷尼亚在做梦的时候,有几次都梦到过马镰刀的马刀割掉了他的脑袋,脑袋像西瓜一样在地板上打转。现在,他也觉得他的想法是可笑的。甚至,当孤独的晚年临近时,他从马镰刀那宽阔的肩膀上,得到了一点慰藉。他也感到马镰刀更像一位牧人,如果给他一把大镰刀,他一天可以割十几亩草的。
  他们用当地的一种土语交谈起来。随后,马镰刀叫他的勤务兵拿来棋子,他们便在这里下起棋来。棋子是羊骨做的,用羊血染成深红色,马镰刀天天将它带在身边。
  这当儿,酸奶子已经喝尽,莫合烟已经抽足,太阳已经收敛了它的烈焰,风不知什么时候从阿尔泰山刮来,巨人般的胡杨在鼓着热烈的手掌。
  耶利亚自然而然地成了人们心中的宠儿。她的歌儿唱了一个又一个,她的舞蹈跳了一个又一个。她旋转时裙子把香风带到谁的跟前,谁就禁不住耸起了鼻子。她的旋转的足尖哪怕把沙子踢到谁的眼睛里,谁也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一次特殊的礼物。大家齐声歌颂她,齐声向她献媚。沙俄士兵称她是他们的女皇,中国士兵则称她是他们的皇后。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愿为她去死上一百次,而耶利亚取笑他们说:“活着不是更有意思吗?”
  莫斯科来的年轻的士官生是一个不亚于耶利亚的跳舞能手。起先,他左手拿着银碗,右手拿着随手捡来的一粒石子,为耶利亚伴奏,而士兵们都不约而同地随着他的节奏一起拍着巴掌。到后来,他自己再也耐不住了,他霍地跳了起来,郑重其事地弯腰伸臂,向大家行了个莫斯科沙龙里才用的礼节,然后朗声唱道:
  祝圣的夜晚,祝颂队在演唱。
  祝颂队寻找,主人的庭院。主人的庭院,不大又不小,七十棵围桩,八十里方圆。男主人坐的地方,太阳在照耀,女主人坐的地方,月亮在照耀,小孩子坐的地方,群星在照耀。谁赏给烤饼——谁家马成群,谁赏给糖包——谁家牛满圈。
  这显然是一首俄罗斯的拜节歌或行乞歌,士官生借这支歌,巧妙地表达了他们对女主人、对中国巡逻兵的感激之情。歌声刚罢,荒原上仿佛响起了暴风雨。男人们都往上一跃,站起来了,无数双皮靴开始轰隆隆地踩动着这一块地面,无数的手臂在挥舞,无数的歌喉里在发出各种叫声。
  地上扬起了团团灰尘,这灰尘中夹杂着汗腥味、羊膻味、尿臊味、狐臭味。
  马儿也一匹接一匹地长鸣起来。
  人在这一刻变得多么美好呀!种种的利欲、邪念、地位、享受、阴谋、叛卖都被丢在脑后了,都被丢在这千里荒原以外的地方了,让那处在人欲纵横中的人们去占有那些吧,人生哪怕能有这么美好的一个时辰,也该满足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人们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月亮,一轮苍白的、丰满的、像美人的脸盘似的月亮,来君临他们的头顶,正像歌中唱到的那样:月亮在照耀。
第5章 白房子(4)
  这是中亚细亚一带最美的白夜,它一直要延续到凌晨四点钟。太阳已经早早地落下了。但是,它不断将自己的白光,恋恋不舍地送给曾经照耀过的地方。大地、山脉、天空在这一瞬间镀上了一层水银。芨芨草泛着白光,白杨的叶子泛着白光,所有的各种颜色的马匹,以至人类本身,都变成白色的了。沙狐、土拨鼠、刺猬也不知道是从哪里爬出来,现在在荒原上大摇大摆地走着,甚至走到人的脚底下来。
  士兵们请一直没有吭声的马镰刀和道伯雷尼亚唱歌。马镰刀朗朗有声,是一首唐诗: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道伯雷尼亚撕开嗓子,唱了一首同样苍凉悲壮的古歌。这首歌本该是要用六弦琴伴奏,可惜没有六弦琴。耶利亚拿起那只银碗,卸下一副马镫。马镫击碗,铮铮做声。众士兵则用马刀的刀背敲打。
  一位哥萨克沦落在库班河对岸,
  他不是单独一人,还有好友陪伴,
  他的好友是乌黑的烈马,
  风快的战刀是他的保镖。
  他用战刀打着了火,
  他又拾了许多羽毛草,
  他把羽毛草放在火上,
  一面裹伤一面说:
  “我的伤哪,是很重的伤!
  伤势沉重,直接连着心脏,
  连着心哪,流着殷红的血。”
  哥萨克临死前对马说:
  “乌黑的烈马,你听我说:你要挣断缰绳,
  挣断缰绳,拔起拴马桩,
  你不要听喧哗呐喊,
  你不要看河水奔腾,
  你顺着小路一直向前跑,
  顺着小路跑回我们光荣的静静的顿河,
  跑回顿河,跑到我亲爱的父亲居住的地方。
  我的马啊,你敲敲门,
  一位老人出来迎接你,那是我亲爱的父亲,
  一位老太婆出来迎接你,那是我亲爱的母亲,
  一位年轻的寡妇走出来,那是你的女主人。
  她挽起你的丝缰绳,
  把你牵到马厩中,
  把你拴到木桩旁,
  拴到木桩旁,拴到银圈上,
  然后会向你仔细打听:
  马呀马,你对我说,你的主人在哪里?
  我的好友啊,你就对她说:
  你的主人在库班河对岸,
  在库班河对岸和别人结了婚,
  给他订婚的是枪弹!
  为他祝福的是刺刀!
  飞快的马刀是他的花冠,
  他的妻子是棺材板,
  潮湿的土地是他的母亲。”
  歌声用悲怆的男低音,绕了一个弯儿后结束,他那发自胸膛的声音摇撼了整个荒原。心肠软的战士已经掉泪了,而耶利亚,她那张孩儿脸在白夜里闪闪发光,那是泪流满面的缘故。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是紧紧地靠在马镰刀的肩上的,吓了一跳。但是,马镰刀并没有斥责她,他仍然处在歌声所描绘的那个悲壮的意境中。
  月亮像个睡眼蒙眬的美人,静静地、贤淑地照耀着这块荒原。
  9一张牛皮的故事
  一次巡逻就这样结束了。不久,季风就会掩没士兵们留在沙砾上的脚印,雨水会冲刷掉河里那深深的马蹄印,沙狐会把每一个滴过酸奶子的沙粒舔尽,谁也不会知道中俄边界胡杨树地段,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即便是过了许多年以后,那些士兵退役了,在家乡的酒馆里吹牛的时候,泄露了这件事,那也无关紧要,时过境迁,谁也不会追究那些过去很久的、并没有造成后果的事情的。
  相信我,在这之前和之后,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的,这些事情都没有产生后果。但是这一次却要发生悲剧了。马镰刀的不祥的诗歌和道伯雷尼亚不祥的歌曲,已经早就开始预兆了。据一位士兵回忆说,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很怪,它的外边有一个圆圆的风圈。据另一位士兵回忆说,那一天晚上,沙狐立起身来,两只前爪对着月亮祈祷。而一向以凶悍著称的狼狗,像被定身法定住了一样,竟无意于去追捕它。
  怎么说呢?第二天早晨,马镰刀就产生了一阵后怕。他忐忑不安地过了一些日子。在这些日子,他在巡逻和执勤中都格外谨慎。他甚至希望世界上这些天内能有别的重大事情发生,以便掩饰这件事情。他为自己的冲动而懊悔不已。
  边防站短时期内依旧相安无事,阴谋是在荒原以外的土地上进行着的。冬天到了。这是一个白雪茫茫的冬天。在沙俄新近出版的地图上,中国边防线大河以北、胡杨树以南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入沙俄版图。
  接着,他们正式向清政府提出了对这块土地的领土要求。清政府惊诧地接受了沙俄的外交照会和那本袖珍地图册。他们以为这是搞错了。在这期间,他们从档案馆里找到许多的资料,像他们以前或以后遇到此类问题时所能做到的那样,从这块土地的历史渊源、人口变迁、陈物古迹等等方面进行了论证,从而证明这块土地历来是中国的,沙俄犯了错误。
  沙俄的外交官并没否认这块土地是中国的,但是他们说,中国已经借给他们了。当会晤发展到一定火候之后,变成了会谈。会谈中,他们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保存得很好的纸条。我们知道,这是马镰刀在荒原地区、胡杨树下,用卷莫合烟的黄纸信手写下的一张便条。中国官员傻眼了。他说:“即便如此,这条子上是说,一张牛皮大的地盘,而你们划去了……”沙俄官员说:“我们试验过,把一张牛皮割成细条,恰好可以圈五十平方公里!”“即使真的有这么一回事,那条子上只是说,借给你们的!”
  “是借给我们的,但是,请你注意,这条子上没有写还期。这意思就是说,这是永久借给我们的。”
  这位中国官员不能说是一位卖国主义者,他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对土地有着深切的眷恋,在他的家乡还时常发生农民为争一条犁沟而互相仇杀的事。所以,他为五十平方公里而心痛。但是,这是1901年的冬天,清政府被八国联军赶出北京,避难西安,现在刚刚回来,惊魂未定,实在不愿意为那五十平方公里蛮荒之地,而惹出事端了。
  沙俄官员的态度露出杀机,他们暗示说,他们要仿效往日在阿尔穆河一带采取的以火与剑为先导的政策,强行占领这一块地方。
  中国官员唯唯诺诺地退出会晤室。懒散的中国只有在处理这类涉外事件时,才能表现出少有的高效率。会谈刚罢,外交部门立即通过军事部门,火速前往伊犁总兵府,伊犁总兵府又立即将白房子边防站站长马镰刀,传讯归案,经过马镰刀对那纸条的证实以后,懦弱的清政府,沉默不语了。
  接着,清政府承认了沙俄对白房子边防站所辖这块领土的主权,命令白房子边防站从五十平方公里以内迁出,重新建站。
  接着,清政府给伊犁总兵府下达了就地处死白房子边防站站长马镰刀的命令。
  10与狼共舞
  这是一个悲哀的日子。马镰刀被五花大绑,捆在马上,离开了边防站。他心爱的狼狗,几次蹿到马背上,都被那位面目凶恶的差官,用鞭子毫不怜惜地打下马来。边防站全体官兵,踩着陷入大腿的积雪,把马镰刀送了一程又一程。耶利亚用手扶着马镫,随着马缓缓而行。她被这件事情弄糊涂了,呆呆地不知说什么好。
  “今年的雪大,明年的蚊子会很多的,你们要有个思想准备。”马镰刀皱着眉头说。他对官兵们的过于感情外露,有些看不惯。他认为不管怎么样,他还会回来的,当然不会再当站长了。他将前往伊犁总兵府,解释事情的整个经过。他还没有料到事情的严重后果。
  他用仇恨的目光眺望着边境线外边的那座边防站,一群沙俄士兵正在积雪的院子里踢足球,雪原上传来阵阵愉快的尖叫声。他的眼前浮现出那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他的总是眯起的、不敢正视人的眼睛,他的让人怜悯的一大把年纪,他吮吸酸奶子时的那种贪婪的神情,他的感恩戴德的语言。
  马镰刀在这一刻,对人类——这个站起身子用两只脚走路,从而腾出两只手,干着各种各样的坏事的高级动物,深深地失望了。他感到好像有一把尖刀,向他那行侠仗义的胸膛捅来。
  他们在荒原上走了十天,才走到伊犁总兵府。这十天马镰刀有许多次可以逃跑的机会,他都没有跑,他想向上属解释一下。
  没有必要解释了,上属早就对这位当年的“草原王”心怀戒心了,正好趁这个机会除掉他。即使,话又说回来,上属想保护他,也是没用的,盖着朱红大印的命令,早就通过驿站,层层送了下来。
  马镰刀听到这个事情所产生的后果时,他吓呆了。他双膝跪倒,号啕大哭。“我有罪呀!我有罪呀!”这位壮汉撕着自己的胸膛,痛心疾首地呐喊。他主动请求以死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就在行刑的前一天晚上,大雪满天,朔风怒吼,马镰刀挣脱手铐,越狱出逃。伊犁总兵府向各地发了通缉令。马镰刀在暴风雪中走着,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天。因为在暴风雪中,是很难分辨出白天和黑夜的。风像刀子一样地划过他的脸,沉甸甸的雪团打得他直不起腰。他的大衣,不知怎么搞的,被风给剥走了,只要一剥走,就不可能再找回来了。风能一直把它吹到天上去,大衣斜斜歪歪地,像一只张着翅膀的兀鹰。风又能把它吹得在地上滚着走,像吹动一卷沙蓬。
  马镰刀强迫自己无休止地走下去。现在的走法,已经没有任何目的性了,只是为了不被冻僵。
  在草原上,冻死一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他一边走,一边用耳朵听着,这时候,如果能碰上了毡房,他就活命了。
  他突然听到一阵细微的叫声,开始,他以为这是风的尖叫,后来把帽子卸下来,细细地听。这是婴儿的叫声,其间还有母亲的温柔的抚爱声。他大喜过望,连想也没有想,就向那声响的地方奔去。
  他听见了有别于风雪的另外的声音。他看见了两扇小小的窗户,窗户透出淡淡的蓝光。他又向前走了两步。他看见那亮光动了起来,向他移了过来。他松弛的神经一下子绷紧到了极点。“狼!”他大喊一声。
  他拿出马刀,先下手为强,一个箭步冲过去,手起刀落,狼的半个脑袋被砍下来了。
  他蹲下来,把狼抱在怀里,暖了暖自己冻僵的身子。他突然发现,狼的腿上带着一个夹子。这就是说,附近有牧人,狼是中了牧人的夹子,不能行走,才在这冰天雪地里呼喊的。
  他已经凭多年的经验,意识到暴风雪快要过去了。他准备在这里搂着狼,待到天亮。可是,现在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明白自己依然处在危险中。单独的狼在这样的夜晚是不会出来行动的,它们会抱着自己的母狼在家里安睡。这肯定是一群跋涉中的狼群中的一员,它刚才的叫声就是在呼唤同伴:它遇难了。它等待同伴折回头来,咬断它的被夹子夹住、而夹子又紧紧地嵌进肉里的那个腿,然后跟上队伍前进。
  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后,马镰刀用马刀割开狼半截脑袋上的皮,抓在手中,用一只脚踏住狼头,然后死劲一拽,只听“嚓嚓”两声,一个整张的狼皮就留在他手中了。前后八分钟,正是平日剥一只羊的速度。
  马镰刀把狼皮反披在身子,提着马刀,准备赶路。已经晚了。他看见眼前这片雪地上,布满了绿莹莹、阴森森的星星一般的眼睛。狼群迅速地移动着,将他围在中间。
  “足足有二百只狼!”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只狼凶恶地冲了过来,嘴巴直取他的颈部。马镰刀一刀砍去,狼从他的腋下溜走了。片刻,第二只狼又冲了过来,马镰刀一刀落下,又空了。看来,狼并不急于取得胜利,它们只是想先消耗他的体力。
  由于他无暇顾及,所以包围圈越缩越小了。“不能这样!”马镰刀暗暗提醒自己。他瞅了个机会,躲过扑上来的狼,跨前两步,把一个正在旁边观战的狼一刀劈死。狼血溅了他一手一脸。
  别的狼也被这一刀吓坏了,一下子后缩了十几丈。狼群中又酝酿了一阵。接着,它们采用了一种新的战术。成百条狼组成了一个里三层外三层的圆圈,围着马镰刀转起来。圆圈就这样越缩越小,它们欺马镰刀是孤身一人,顾了身前顾不了身后。
  马镰刀也想到自己形单影只。这时候,他想起了自己那条心爱的狼狗,有它在身边就好了。狼狗曾经有孤身一个与狼群搏斗的经历。它看见狼多,无法顾及身前身后,便躲在边防站那个三角形屏障的墙角。这样,三面都是屏障,敌人只能从一面进攻了。现在,马镰刀也多么想找那样一个墙角呀!可是,这是在荒原上。
  他没有一步退路了,于是打起精神,像个疯子一样钻进狼群,挥起马刀乱砍,刀法也已经乱了。到后来,地上已经有八条狼的尸骸了。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那头指挥这场恶战的母狼。这是一头罕见的白狼,一条后腿瘸着。它已经很老很老了,狐狸越老越红,狼越老越白。此刻,这只老狼像个老谋深算的女巫一样,正满怀信心地看着这场战斗接近尾声。届时,它将得到一顿美餐。
  马镰刀一声怒吼,跃前一步,挥刀向白狼砍去,不料脚下一虚,身子软软地倒了下来,马刀也飞了出去。
  群狼一声欢呼,都把嘴巴伸了上来。就在这时候,雪原上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一个黑影,闪电般自远处飞奔而来。狼群被这意外的来客惊呆了,就连母狼也甚感异样。
  边防站的那条狼狗其实一直跟在它的主人后边。只是到了伊犁之后,土肥水美,这里许多母狗对这位体形健美、精力旺盛的荒原来客表示了好感,而它也就整天沉湎于寻乐之中,等到想起它的主人的时候,主人已经越狱逃跑,它循着气味,步步追赶,一直赶到现在。
  马镰刀艰难地用手指了指那条母狼,便浑然不知人事了。狼狗明白了他的意思,只一跃,便跃到母狼跟前。母狼丝毫准备也没有,被狼狗致命地咬住了脖子。母狼的几个“保镖”在狼狗身上乱撕乱咬,可是狼狗毫不松口。
  当狼狗松开以后,我们看见,白母狼的脖子已经完全断了。
  头狼死了,狼群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它们将这一人一狗围定,不再进攻了,但是丝毫没有放他们走的意思。
  狼狗遍体鳞伤,它蹲在主人身边,不时用舌头舔一下嘴角。天,放晴了,这是一个异常寒冷的雪原的早晨。一位青年牧人来捡他的夹子的时候,被这场面吓坏了。他将自己放牧的牛群、马群、骆驼群全部赶过去,冲散了这支狼群,救出了马镰刀和他的狼狗。
  减员的狼群将同伴的尸首撕成碎片吃掉以后,又开始它们的迁徙了,它们在迁徙中又去产生它们尊敬的头狼。当然,这是与我们人类无关的事情。
  这位青年牧人说他听见了晚上的厮杀声,但他没有敢开门。他为此表示歉意。青年牧人用最丰盛的食品招待他,并且在他离走时,将自己骑的那匹打有铁掌的伊犁马送给他。
  尽管好客是草原人的美德,但是,这种礼遇是不是有些过分了。而且,他没有问马镰刀是什么人,从哪儿来,又到哪儿去。而且,他没有按照通常的惯例,将他的妻子介绍给客人。马镰刀将受伤的狼狗留在青年牧人的家里养伤,他自己则骑上骏马,踏上了路程。突然,他想起了这位牧人是谁。他转过马头,滚鞍下马,跪倒在地。“卸下你的帽子吧,求您!”
  牧人卸下他的帽子。正是耶利亚原来的丈夫。
  “骑上我的马,赶快走吧,防止我又翻心了,来杀你。你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草原,大家都明白你越狱的目的是什么。去吧,亲爱的朋友,从这里一直向西北,越过黑山头,就是布尔津。你沿着布尔津河一直走,走到布尔津与额尔齐斯河交汇处,再沿额尔齐斯河往下走,一连走八个白天和晚上,你就到白房子边防站了。”
第6章 白房子(5)
  马镰刀再一次深深地跪倒,要他原谅那不愉快的往事。“我早就已经原谅了。我现在有妻子和孩子,我们生活得很幸福。耶利亚这样的女人不是我们这些安分守己的男人所能留住的,她是为那些草原上的英雄而生的!快起来吧,朋友。问候耶利亚好,她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你要好好地保护她。草原上流行一句格言,格言是这样说的:永远不要欺侮无靠的女人。”
  11野苹果
  1970年的春天,也就是距那次事件整整七十年后,本文作者作为一名普通的边防军士兵,从遥远的内地来到这里服役,而且就在白房子边防站。
  这块荒原地带不像先前那么荒凉了。五十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就驻有中国边防军的三个边防站,它们依次是白房子边防站、红柳边防站和大沙山边防站。正规部队以外,还驻有生产建设兵团一百八十六个农业团中的一个。这个团除一个武装值班连以外,其余连队都是一手拿枪,一手从事农业生产。连队和边防站成一字形,沿边界摆开。
  这个不知镰锄为何物的荒原,正在接受建设者的改良,人们发现,只要能引来水,这块土地是可以生长农作物的。
  一块块的条田修建起来了,在这些田地里生长着春小麦,向日葵和铺天盖地、艳丽无比的罂粟花。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引水灌田,她的语音告诉你,她是1964年来的那批上海、天津支边青年。
  我们在边防站接受了两个月的边防政策教育。我们学习“边防政策二十条”,背会了“不吃亏、不示弱、不主动惹事,不挑起边界事端;有理、有利、有节”的边防政策总原则。我们还肤浅地知道了沙俄侵略中国的历史,懂得了一八八三条约线、苏图线、双方实际控制线这些名词所包含的意义。
  我们还在边防站站长的带领下,登上瞭望台,看到了对面一公里远处,那个和我们所对应的边防站。
  那个边防站院子里,有一座纪念碑式的尖顶袖珍建筑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们问站长这是什么。
  站长支吾其词,他显然是怕引起我们的精神负担。他说,以后再告诉你们吧。我们还学习了列宁的教导:爱国主义是千万年来培养起来的对祖国的一种神圣的感情。最后,我们就上岗了。农民妈妈不久会接到我们的第一封信,和一张骑着边防站那匹最老实的老马所拍摄的照片。
  年轻的我,怀着建立功勋的渴望,从沼泽地与沙漠的接壤处,挖下一棵野苹果树。我把它栽在院子里,营房的左首,然后到那个利用杠杆作用吊水的水井旁,打下了一桶水。我希望自己能像树一样扎根边防。
  一桶水倒下去,马上就渗完了。又一桶倒下去,也没见存住。我一口气为这棵树浇了十几桶水,可是,地下好像有个看不见的大口似的,把这些水都吞掉了。
  我有些害怕:虽说沙土渗水,但也不能渗得这么快呀!我叫来了全班的战士。我们拔掉了这棵树,然后用砍土镘和铁锨,向下挖去。后来我们挖到了圆木上面。撬掉圆木,才发现这是一个地道。
  在沙土地是不能挖地道的,必须先将土刨开,用圆木搭好,再把沙土盖到上面。我摸黑钻了进去。地道不甚长,我一直走到它的顶端。
  在顶端,我摸到一堆像西瓜一样的圆圆的东西。抱起一颗,拿到亮处一看,是骷髅。一共从地道里挖出十几颗白生生的骷髅。边防站立即用无线电向上级作了汇报。司令部一班人马。连同医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边防站。他们仔细地研究了这些人头骨,认定他们是沙俄士兵的。
  在和上级通了长时间的电话以后,他们指示,仍然将这些骷髅埋进地道里,并且将地道堵死。关于这件事,谁也不许再提。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没有必要再为那些人头又进行一次次无休止的会晤了。
  而我,依旧将那棵野苹果栽在那里。在全站军人大会上,分区的那个作战参谋,绘声绘色地为我们讲述了这块争议地区的由来,讲述了马镰刀的故事。从他的故事中,我们知道了,马镰刀潜入边防站后,召集旧部,深夜越过界河,用马刀割掉道伯雷尼亚以下十九颗人头。
  关于马镰刀的最后结局,这位作战参谋说,有理由相信,他将十九颗人头扔进地道里,填死地道口后,便带领他的曾经做过强盗的士兵们,流窜到别的地方去了。至于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他说,很可能是在中国与印度、巴基斯坦接壤的边境地区从事走私活动,当然按年龄推算,马镰刀早已死了,但是那个组织还存在着。
  我自以为知道了这个故事的全部,其实我错了。五年以后,当我就要离开边防站的时候,在一次执勤中间,我意外地遇到了一个女人。从她那里,我知道了这个故事的真实的结局。
  12女巫
  人们一直传说着,荒原地带居住着一个神秘的女人,她不住帐篷,不住毡房,而是住在和地面一样平的地窝子里。和她无缘的人就是乘马踏过她的窝棚,也不会遇到她;和她有缘的人,经常会在暴风雪的夜晚,或者迷路的途中,得到她的帮助。谁也不知道她多大年纪了,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大家都有些怕她,尽管她从来没有伤害过人。有些好奇心强的人,想调查一下她生活的来源靠什么,结果发现,每年的冬天,常常有一些面目不清的人,乘着爬犁子,不知从什么地方来,为她带来一年的食品、盐巴、茶叶,还有一些药片。
  临离开部队的前夕,一想到就要和这块土地告别了,和马镰刀的故事告别了,和我的那匹伊犁马告别了,心里实有几分不舍。在一个礼拜天,我请了假,跨上自己的坐骑,来到了空旷的荒原上。后来我迷路了。我生怕自己不慎而越界,铸成大错。正在万分着急的时候,我想起牧人们的说法:迷路之后,你就放松缰绳,马儿会自己找路的。
  马儿带着我向一块陌生的地方走去,最后,停在了一座窝棚的旁边。一位女主人坐在窝棚外边洗衣服,就着木盆,怀里抱一块石头——那是用动物内脏做的类似肥皂的东西。
  她没有丝毫惊奇的意思,好像早就料到我要来了。她不动声色地站起来,请我进屋。倒是我美美地吃了一惊,甚至比在地道里抱着那些骷髅时更吃惊,我明白自己遇见传说中的那个女巫式的人物了。
  不知是她首先告诉我的,还是我自己首先猜到的,总之,当第一杯奶茶落肚后,我就知道她其实是许多年前那令草原上的人们为之倾倒的耶利亚了。
  也许是她自己说的,是我的诚实的面貌取得了她的信任,是她急于要把那个故事的结局告诉世人。
  她依然那么年轻,漫长的岁月没有给她身上留下丝毫痕迹,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只是她的满头黑发现在完完全全变白了,白得如同北欧人那种天生的银发。
  关于她的那些淫荡的故事,现在还在草原上广为流传着,阿肯们把她编进歌里去,训诫后人。夫妻们在同房前,将她的故事作为培养他们情欲的作料。
  我好奇地打量着她,甚至有些神不守舍。当我盯住她那双初看乌黑细看是暗蓝色的、宛如深潭一般的眼睛时,我只能够对自己说,我看见的是一个圣女。
  13重返白房子
  马镰刀伏在马鞍上,沿着额尔齐斯河艰难地走着。他的双腿已经失去知觉,只是机械地夹住马鞍。那天晚上与狼恶斗时,流了许多汗水,衣服上又溅了许多狼血,现在这些都冻成冰碴子了,紧紧地裹在他的身上,活像穿了一身硬铠甲。
  暴风雪停了,呜呜的西北风在猛烈地撕裂着低垂的浓云。整个额尔齐斯河河谷响起一阵歌唱般的喧嚣。
  有一条近路他是知道的,却不敢去走。雪落了足有整整一米厚,风把高处的积雪卷到低洼的地方,形成一个个雪的陷阱,一不小心就会连人带马掉进去,再也出不来了。所以,他只能顺着河,绕着圈子。
  马镰刀完全地变样了,只几天工夫,生活便把这位血气方刚的男人,折磨得皮包骨头了。脸上被狼抓下的爪印,现在已经结痂,时不时地向外渗着血水。干裂的嘴唇上,长短不齐地长满胡楂。他的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前方,暗淡无光,平时的矜持和自信,现在都跑得无影无踪了。
  一条巨大的狗鱼,在蔚蓝色的冰层下面,自由自在地游动。这是一条母鱼,肚子鼓鼓的,眼神里刻满了一个鱼类母亲的忧郁之色。它秋天在北冰洋受精之后,便溯鄂毕河而上了,从鄂毕河来到额尔齐斯河。明年春天,春潮泛滥,冰雪消融的时候,它将在一条河汊产卵,然后驾着春潮重返北冰洋。
  这些鱼儿多么幸福呀,它们没有祖国,可以在地球上任何一处水域里自由自在地游荡,而不必有越境之虞。它们不为任何人承担信义,也不知什么叫廉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它们也不会有叛卖、阴谋、背信弃义的举动。
  那个条子的事给了马镰刀致命的一击。他现在才发现自己貌似凶恶的外表下,有一颗善良的充满人类之爱的心,可惜这颗心被无耻地利用了。这些天,他的眼前时不时地浮现出道伯雷尼亚的那张假惺惺的脸,和那把翘起的时时伸到人面前的山羊胡子。他觉得那胡子仿佛一把雪亮的匕首,紧紧地插在他的滴血的心脏上,一走动就疼痛。
  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呀!他紧紧伏在马鞍上,伸出双手搂住马的脖子,靠马的体温取暖。
  “我是不会放过道伯雷尼亚的!”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一刻,他的暗淡无光的眼睛明亮起来,射出两道阴森可怕的野狼般的目光。这目光因为疲惫不堪而显得愈加狰狞。
  “当他干着叛卖的阴谋的时候,他忘记了,他的冤家是当年令人闻风丧胆的草原王!”马镰刀自言自语地说。
  终于,马镰刀望见了白房子边防站屋顶上那个被烟熏黑了的烟囱。他还看见,耶利亚像失掉魂儿一样站在房顶上,向他来的这个方向眺望,风把她的裙子吹得卷起来,缠在身上,在天与地之间摇曳。
  瞭望台上的那面国旗,正在缓缓地降了下来。整个边防站哭声一片。不光是人类,动物也意识到要发生什么变故了,马儿在马厩里,长一声短一声地叫着,蹄子把冻得发硬的土地刨成了小坑。羊群不在草垛子旁边吃草,却在头羊的带领下,成一路队形,从边防站的院子里穿过去。由于清理库房,老鼠也被惊动了,一只老鼠吱吱叫着,在院子里的雪地上乱窜,一会儿就直挺挺地冻死了。
  边防站要后撤一公里,离开这块争议地区。这天夜里,马镰刀带着包括他在内的二十名中国士兵,倒提马刀,越过了边境。
  14复仇的火焰
  道伯雷尼亚莫名其妙地高升了,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看到那只邮差送来的公文袋后,他在心里说,退伍通知下来了,马上就要见到在远方热切地期盼着他的妻子了。从此,他们将在莫斯科的小屋檐下,凭他的退休金,过一个平平常常的安逸的晚年。
  打开火漆封着的公文袋,他惊呆了:这是一项升迁命令。他被任命到他的上级部门——那个要塞军区担任督察员。这种职务通常是给那些有着特殊的功勋,或者和上级某要人有特殊关系的退役军官设置的,是一个既体面又有实惠的闲职。
  “乌拉!我们的体察一切的、至高无上的沙皇陛下!”这位沙俄老兵滴下了几滴浑浊的泪。可是,当静下来冷静地一想,他又觉得这事有些蹊跷了。他想起了他的战友们的一个个悲惨的老年。
  《一位哥萨克沦落在库班河对岸》这支歌,真实地表现了这些出身低微的沙俄低级军官的悲惨的命运。
  这歌儿自那天胡杨树下的一场邂逅后,一直时时萦回在他的耳边,搅乱他的日渐衰老的心。近些天来他老是神魂不定,感到似有一场变故将要发生。
  道伯雷尼亚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那张马镰刀即兴写下的条子,他本该在举步跨过界河的时候,交还给他。可是那天晚上大家都太激动了,两人都忘掉了这件事。
  第二天他记起这张条子的时候,已经找不着它了。他记得他是顺手装在莫合烟口袋里的。莫合烟口袋被好几个士兵动过了。道伯雷尼亚的烟荷包是大家的烟荷包,谁的手都往进塞。
  他的烟从商店里买回来以后,还要用酒熏一熏,再加上一点点烟土,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他问遍了拿他烟荷包的人,大家都承认用他的烟,和那裁成细条的卷烟纸,但是,没有见到那张纸条。
  “也许,是谁用它卷烟抽了!”道伯雷尼亚宽慰自己说,“但愿不出事才好!”他的一生都有小人伴随着,他吃够了这些人的亏。他担心这件事将对他的退职和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然而,现在命令宣布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件应当庆幸的事情。
  一位沙俄老兵在边界度过了他的一生,没有和棺材板结婚,这本身就够了,一切奢望都不该再有了。
  不过他仍然没有排除自己那种不祥的预感。对面——中国边防军的活动规律出现了一些变化,他们巡逻的次数减少了,巡逻的路线也有了一些变化。而最令他不安的是,那只经常在界河左右出没的狼狗消失了。狼狗消失是一种现象,如果狼狗没死,而是出走了的话,这意味着狼狗的主人——马镰刀也不在边防站了。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他爬在瞭望台上,用望远镜瞄准对面的院子,观察了许多天。
  他自己的边防站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那位士官生被指定为临时负责人。很明显,等新兵开春一到,道伯雷尼亚和三分之一的老兵一走,他就接任站长了。
  “那只母狗便会成为站上的女皇了!”道伯雷尼亚无可奈何地望着,眼睛里露出一种俄罗斯式的忧郁。
  他总觉得这位花花公子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一个肚子里藏不住隔夜话的人,要想独自占有一个秘密是很难的,这秘密会在他肚子里,烧得他日夜难受。
  这天夜里,暴风雪在吼叫了整整一个礼拜后,突然停了。荒原显得异样的安详,位于界河西侧的这座小小的边防站,孤零零地陷入一片雪海之中。
  夜已经很深了,道伯雷尼亚查哨回来,正准备休息。今年的雪大,明年会有很多的蚊子的,到那时自己虽然不在边防站受罪,但是,留下的弟兄,还有新来的弟兄,可是要受苦了。
  他突然听见狗沙哑地叫了一声,仔细一听,又没有动静了。他犯了疑心,轻轻地从墙上取下了刀。二十个士兵打成一个通铺,顺着墙排成一溜。现在,有两个铺位是空的,一个士兵站哨走了,一个士兵,也就是士官生,趁风雪刚停,到远远的兵站运蔬菜去了。道伯雷尼亚本该是睡在站长室的,可是,冬天来了时,他搬进通铺了,一则是近些天每夜常常做些噩梦,他心里有几分胆怯;一则是快要离开边防站了,他想和士兵们多待一阵。
  正当道伯雷尼亚见没了动静,想将马刀重新挂到墙上的时候,突然一声响动,大门被一脚踢开,随着一股寒气,闯进一个蒙面大汉来。
  道伯雷尼亚一惊!大喝一声,举刀迎了上去,将那蒙面人逼到门口。“快起床!”道伯雷尼亚喊了一声。士兵们糊里糊涂地爬起来,乱作一团,衣服、鞋子也顾不着穿,便握起马刀,溜到了床边。
  那蒙面大汉力大,挺起马刀步步逼来,道伯雷尼亚只有防守之力,没有进攻之力。这当儿窗子被砸得粉碎,蒙面人一个接一个跳将进来,屋子里乱作一团。
第7章 白房子(6)
  蒙面汉欺道伯雷尼亚年老,马刀左一下右一下直向他面门上砍。一刀砍来,道伯雷尼亚举刀一迎,那刀却顺势滑下,只听“嚓”的一声,他的小腹被剖了一刀子,肠子流了出来。
  道伯雷尼亚回刀刚将这一横刀格开,不料这刀却一个回转,并未收回,而是直取道伯雷尼亚脖子。随即,他感到一个凉飕飕的东西,搁在他脖子上了。
  “蒙面汉,我与你前世无冤,后世无仇,如何下此杀手?”道伯雷尼亚见必死无疑,索性不还手,壮着胆子问道。
  “无冤有冤,有仇无仇,你我明白,且将这颗人头用上一用,再论冤仇不迟!”“你到底是哪方好汉,这偌大荒原地带,我无名的不知,有名的皆晓!”道伯雷尼亚想激那蒙面汉撕下面纱。这招显然灵验了。
  “好!我刀下不杀无名之人,也叫你死个明白!弟兄们,取下遮脸儿!”只听嗖的一声,二十个大兵一齐撕下面罩儿。道伯雷尼亚定睛一看,原来是马镰刀一干人马。
  那些大兵也不愧是马镰刀平日所教,只几个回合工夫,便像马镰刀逼住道伯雷尼亚一样,个个都将那锋利无比的马刀,搁在了这些睡梦初醒的沙俄士兵颈上。
  见是马镰刀一行,道伯雷尼亚轻松了一些。问道:“不知何事,冒犯马大人,昨日以酒相待,今日兵刃相见!”
  马镰刀哈哈一笑:“我正想借这口刀,来问你个究竟呢!”“此话怎讲?”“我且问你,这白杨树地段一场聚会,我马镰刀是对也不对?”“对!”
  “你道伯雷尼亚是对也不对?”“也没错!”“那一张二指白条,可曾是你要我所写?”“正是!”
  “那,且将那条子还我,便留你一颗人头。”
  “条子已经不在了!”“哪里去了?”
  道伯雷尼亚一惊,从夏天到冬天,自己一直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他猛然想起那条子很可能是士官生拿走的!因为有人看见,士官生躺在营房装病的时候,偷偷给上峰写过信,他将那信交给军邮兵的时候也有人见过。
  15血祭雪原
  那条子确实是士官生拿走的。士官生拿走条子时,不曾想过能因这张条子,引出这么大的一场变故。最初,他只是想赶在道伯雷尼亚前边,告他一状。他总疑心,道伯雷尼亚在临退休前,一定会将自己的难堪的行径告诉给继任的,那样,他的面子和前程就算全完了。
  当士官生得知这件事的结果时,他吓坏了,他明白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聊以自慰的是,他的目的达到了,他取得了上级极大的信任,他将在道伯雷尼亚之后,接任这个站的站长,而到那时候,这个站也许就搬迁到界河那边去了。
  上级并没有处分道伯雷尼亚,这是士官生所没有想到的。不管怎么说,道伯雷尼亚被提升了,想到这一点,士官生受谴责的良心也就得到了一点安慰。
  按说,边防线这几个月来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道伯雷尼亚应该知道的,可是,大雪封路,上级预备到明年开春以后,才派人来实际勘察。再则,上级几次发来的有关这方面的绝密公函,都被士官生抢先得到,并模仿道伯雷尼亚的笔迹,签了回执。所以,道伯雷尼亚还蒙在鼓里。
  士官生的想法是稳妥的,等明年开春,他担任站长后,道伯雷尼亚即便知道了这一切,也就无可奈何了。可是,现在需要保密,他知道这个老兵一旦动起火来,是不得了的事情。
  据沙俄政府后来向中国政府提出的抗议中说,是马镰刀和他的士兵们割掉道伯雷尼亚他们十九颗人头的,但是眼前这位活着的证人说,是道伯雷尼亚和他的士兵们自刎而死的。我更倾向于这位单纯的女人的话。
  她说,马镰刀头头是道,叙述完这几个月来的变故后,道伯雷尼亚和他的士兵们都惊呆了。他们吆喝着寻找士官生的时候,才突然记起这个花花公子已在这个早晨离开了。愤怒的他们请求架在脖子上的刀子缓一缓往下砍,然后砸开士官生枕边那只上锁的箱子,终于在里边发现了足以证明这场事故的证件及那张地图。
  “我有罪!我镇守的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呀!”马镰刀怆然落泪。听完马镰刀叙述了经过,沙俄老兵道伯雷尼亚万箭穿心。“圣母啊,你降下甘霖一般的泪水,冲洗掉蒙在我身上的耻辱吧!”道伯雷尼亚痛心疾首地叫道。
  马镰刀感到诧异,道伯雷尼亚趁机说出了事情的原委,众沙俄士兵也在旁边七嘴八舌地解释。听到是这么回事,马镰刀的手软了下来。他看见了明晃晃的马刀映着一张苍白的农民式的脸,脸上挂着两行老泪。
  “该说的都说完了,用我的头,去祭你们的土地吧!”道伯雷尼亚说完,猛地将头往刀刃上一碰。
  马镰刀眼疾手快,抽回马刀,“对不起,惊扰各位了!”他双手一拱,说。
  众中国士兵也收回了他们的马刀。马镰刀在人群中寻找士官生的面孔,道伯雷尼亚说,他早已借故逃离边防站了。
  马镰刀一刀剁去,士官生叠得整整齐齐的黄军被被剁成两截。黄军被里有一只银碗。两国巡逻兵抱头痛哭。马镰刀掏出自己当强盗时留下的一点云南白药,为道伯雷尼亚抹上,包扎伤口。
  马镰刀决定离开。正当他刚刚回头,就要跨出门槛时,突然听到身后道伯雷尼亚一声怪叫。“孩儿们,举起刀来,不必让朋友们动手,就让我们用自己这些不值钱的头,来祭他们的土地吧!”道伯雷尼亚一声吆喝,不等人们反应过来,便拿起刀来,举向自己的脖子。一颗人头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直冲上天花板,将白白的天花板染得片片花斑。
  立即,十九颗曾经在半年前在胡杨树地段歌唱过的人头落地了,像西瓜一样滚了满地。马镰刀想阻挡,可是为时已晚。他半跪下来,将这位老兵的身子放正,让他静静地躺在岗位上,然后,俯身拾起人头。
  在这一刻,他脑子里又回旋起《一位哥萨克沦落在库班河对岸》这首歌。马镰刀和他的士兵们提着人头回到了中国边防站。按照中国的传统形式,将这些人头一字儿摆好,点上蜡烛,洒上酒,在这寒冷的冬夜里,为祖国这块土地作了奠祭。然后,就像亲爱的读者所已经知道的那样,将这些朋友们埋在了这里,这里许多年后将会长一棵野苹果,那是一位后来的士兵兄弟栽的。
  那么,难道沙俄的军医也看不出来,这些人头其实是自刎的吗?耶利亚告诉我,他们是应当知道的,当马镰刀当强盗的时候,她见过他杀人,自杀和被杀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我问起了马镰刀的下落。“他们死了,集体自杀的,像道伯雷尼亚一样。那天早晨,雪原上静静的,没有一丝风,天干冷干冷。太阳从东方升起来了。太阳升起的最初是一顶光柱,那光柱不是一顶,而是三顶,在它左右的山巅上,还有两顶。东方美极了,后来,从那中间的一根光柱的尾部,太阳跃上了雪原。所有的二十个中国边防军士兵都跪倒在土地上,面对东方,为自己的失职而哭,为这块荒凉的不再属于自己的土地而哭。马镰刀说,我是一个不忠不孝的人,对祖国,对家人,我都无缘再见他们了。说着,大叫一声,拔刀自刎。随后,士兵们也就一个个地倒在这白皑皑的土地上了。”
  有一个没有死,就是那个汉族巴郎子。临自刎前,马镰刀掏出笔来,写了一封短信,让他交给耶利亚,然后再自刎。那巴郎子找到耶利亚,打开条子一看,原来那条子上写着:你不必自刎了,你还年轻,领上耶利亚,永远离开这个地带吧。你要好好地待她,这是一个善良的女人,草原上有一句格言叫做“不要欺侮无靠的女人”,这是一位朋友向我说过的话,现在我将这话连同耶利亚一起托付给你了,务必不要失言。
  汉族巴郎子看到这封短信后,大哭一场。他请求耶利亚和他一起走,而耶利亚默默地回绝了。于是,荒野上,孤独的两个人来到马镰刀他们行义的地方,掩埋了他们,然后,一个骑着马儿,向内地方向走去;一个在荒原上搭了一顶窝棚,钻到了地下。荒原便变得死寂了。
第8章 白房子(7)
  不知过了多久,双方的政府才发现这里发生的这场血腥事件,于是便开始处理后事,于是便物色新的士兵来这里驻守。不过,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被马镰刀和道伯雷尼亚的这种行为震慑了,双方都没有再提这块争议地区的事,所以,它直至今日,还由中国军队占领着,成为漫长的中苏边界上,一百多块争议地区中,仅为中方所占领的三块中的一块。然而,读者如果细心的话,用苏联地图和中国地图比较一下,一定会发现在这一带,有五十平方公里是重合在一起的。
  至于马镰刀他们的尸骸何处,耶利亚始终笑而不答。她是怕我们这些被种种欲望驱使着的现代人,去打搅那已经沉睡的灵魂吗?她是等待天数,等待某一天,也有一个像我这样的人,在栽一棵树的时候,无意中与他们相逢吗?不得而知。
  我感慨地望着这位半人半神般的女人。我想象着当时她被这场变故所震惊时的表情。耶利亚被人类的种种丑行和壮举所震慑了,她张开吃惊的眼睛看着世界,那眼睛开始出现人世的悲哀。她缩回窝棚里,从此从大地上消失了。她开始信守贞操,从不与任何男人来往,宛如中国古典女子们一样。对她来说,马镰刀死了,世界上所有的男人也就随之而死了。她没有痛苦,没有欢乐,像一位没有知觉的生物那样活着,尘世上所发生的一切都不能使她为之所动。
  16有报应吗?
  临告别她时,我忽然想起了那条凶悍的狼狗,我希望耶利亚能谈一谈它的最后的结局。我总觉得,这个为马镰刀的形象作补充的动物,一定应当有它自己的结局的。果然,耶利亚说话了。她说,狼狗正像它的母亲一样,养好伤回到边防站后,看到人事全非,便加入到狼群中去了。几年以后,在俄罗斯中部,一位沙俄上校军官受到了狼的袭击。上校是在黄昏的时候,从小镇上返回营房的。他的左边是副官,右边是警卫,可是,这只狼径直扑向路中间的他,两只利爪搭在他的肩膀上,黄瓜嘴咬断了他的脖子。这件事,曾经引起了长时间的喧哗,人们说,这狼一定在此之前,与这位上校有着某种深仇大恨。耶利亚问我,这件事有可能吗?我怎么说呢?我怀疑这是她一个人在地窝子里沉思冥想的产物,或许是草原上人们的一种复仇的渴望。是的,人类在邪恶面前无能为力的时候,往往将目光转向人类以外的自然界,在那里寻求公正和报应。这就是人类至今对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全失望的原因所在。
  我说,这是真的。我愿耶利亚相信这是真的,也愿意自己相信这是真的,也愿意亲爱的读者和我一样的相信。
  按照耶利亚的指引,我回到了边防线上。我让我的目光越过界河,久久地停留在那座金碧辉煌的无头烈士纪念碑上。和这边边防站一样,那边边防站也有一批新兵进站了。我看见一位身穿马裤,光着脑袋的军官模样的人,正站在纪念碑的台阶上,向簇拥着的新兵讲着什么。新兵们个个情绪激动,如果有一架五十倍望远镜的话,我一定能看见他们那挂在腮边的泪花。我有许多感慨,但是一句也说不出来。
  我的野苹果,一年比一年长得壮实。现在正是春天,它那伞状的枝丫上,开满了红色、黄色、白色等各色美丽的小花,漠风吹来,洒下阵阵花雨。
  我就要向它告别了,我的五年的军旅生活就要结束了,我将要离开马镰刀、道伯雷尼亚、耶利亚以及白房子边防站,重返我那富饶的内地故乡了。落日将它凄凉的余晖照在这块中亚细亚荒原上。我摘下帽子,向这块土地告别,向与这块土地毗邻的那块土地告别。当帽子在天空划着一个又一个圆圈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地球是圆的,圆圆的地球是没有死角的,国界线使地球出现了许多的死角。这是人类的一个错误。我还想,当有一天国家消失,国界线的概念已不为人所知时,那时,一位读者偶尔从尘封的书架上,读到这个叫“野苹果”的故事时,他从上边看到的,是一个背信弃义的故事和一个复仇的故事,或者换言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
  17二十三年之后
  本文作者在离开白房子,离开现役二十三年之后,公元2000年的七月底八月初,又重返白房子。
  我之所以重返白房子,是因为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即:在最近的中国哈萨克斯坦重新勘界中,哈萨克斯坦已经放弃了对五十五点五平方公里白房子争议地区的领土要求,因此,白房子已不再是争议地区,而成为双方公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2000年的春天,我们家居西安的几个白房子老兵,在一个现在是下岗工人的战友开的烤羊肉串摊前,吃着烤肉,喝着啤酒。我们都已经有些老意了,衰老的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永远的话题是那遥远的白房子。
  最后,战友们说要我去看一看。我先去,算是探路,随后,他们也都要去的。这样,我便在二十三年之后,重新踏上了重返白房子的旅途。
  二十三年来,在沉沉的黑夜和清醒的白日,我为自己设计过许多种走入白房子的方式。但是,想不到我是这样进入的。
  我喝醉了。当年,我骑着马,横着枪,在这块争议地区游弋的时候,在一个兵团村庄的土坯房前,站着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这一次,我驱车经过这土坯房时,那女孩还站在那里,她已经三十岁了,是一个七岁男孩的妈妈。
  我无法拒绝她的邀请。我在这个被称做兵团农十师一八五团团场的地方,喝了很多的酒,然后,在日暮黄昏之际,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苍茫天宇下那一座孤零零的白房子,我的白房子。
  也许,这是走入白房子的最好的方式。我这里说的是带着醉意走进。当白房子的蚊子像老朋友一样落满我的肩膀,并叮得我的麻木的神经开始火辣辣的疼痛时,一滴眼泪掉了下来。我这时候确确实实相信,这不是梦境,白房子到了,我的双脚现在正踩在它的土地上。
  在那个中亚细亚梦境般的白夜,我长时间地在白房子左近徜徉。陪同我的是现任的白房子边防站的站长。他多年轻呀,站长出生的那一年,也就是我当兵的那一年。就是说,当我趴在白房子冰冷的碉堡里的时候,在遥远的内地,有一个婴儿诞生了。这个人成为白房子的现任站长。
  “白房子是一八八三条约线之后建立的边防站。我们的第一任站长叫马镰刀!”牵着这位年轻军人的手,我怅惘地说。
  我还说:“现在的这个站址,不是原来的站址。原来的马镰刀的白房子,靠西约有两百米的地方,紧贴着喀拉苏自然沟。我在的那一阵子,站址上,靠北的位置,还有半截短墙立在那里,靠南的方向,是一个地窝子,那地窝子我还钻进去过!”
  这样,我们来到了马镰刀的白房子。窝棚已经没有了,那半截白色的矮墙也已经塌陷,眼前只是一片隆起的白土堆,而在它几步远的地方,喀拉苏自然沟在淙淙流淌。
  那土堆静静地待在那里,像蒙古人说的那种“敖包”,又像是森林里的野猪,在不经意的时候,拱起的几个土包。土为什么是白色的呢?这是城土,它最初是黑色的,经过长达一个世纪的日晒雨淋之后,黑色褪去,它便成了坚硬的白色。
  我面对白房子废墟,跪下来。我点燃三支香烟,将它们整齐地插在地上。我以此来祭奠马镰刀、道伯雷尼亚、耶利亚,祭奠中国白房子边防站二十个死于非命的士兵,以及俄罗斯阿拉克别克边防站二十个死于非命的士兵。我还祭奠这五十五点五平方公里的白房子争议地区,祭奠我的苍白的青春。
  “将中哈边界勘界的情况,将白房子现在的归属,讲给你的第一任站长吧,年轻人!”我喃喃地说。
  年轻的站长打了个立正,将手举齐帽,开始说话。三根香烟还在袅袅升腾。我长久地跪在那里,老泪纵横。蚊子一批一批地来我的身上吸血,我也浑然不觉。
  它们是这样,我目前的诗歌也是这样,一篇奇妙的和永远变幻的诗歌,一种用韵文写成的北极光,照耀一片荒芜而冰寒的土地。当我们知道一切是什么时,我们定会痛哭,但虽然如此我希望对一切事物笑一下。
  ——拜伦:《唐璜》第七歌
第9章 伊犁马(1)
  1他准备做一个坏人
  在时间的流程中,在生命的递进中,有时候,我们往往为一些古怪的念头所缠绕。或者,我们羞于启齿,让这些古怪念头在体内消融、中和,以致自生自灭,或者,我们按捺不住,将它慷慨地奉献出来,给本来就乱糟糟的世界再增几分奇色异彩。阿斯塔菲耶夫捧着一片落叶,在布满露珠的森林中喋喋不休,感叹在这一年中世界上又发生了多少事情——多少次叛卖、多少次阴谋、多少次道德沦丧。而一位阿根廷作家则认为过去和现在一样坏,人们之所以觉得过去的阳光比现在灿烂,那是因为善良的人们健忘,把过去的坏事都忘了,而把好事一件不忘地存入记忆之中。
  厄尔尼诺现象,这是一个咬口的字眼,也许是一句外文名称。总之,地球空前地喧嚣了起来,台风四起,江河满溢,季节失调,地震频繁。街头的林荫树因为台风而拦腰折断,横溢的江水冲走了唱晚的渔歌,骤热骤冷的气候使赶时髦的姑娘无所适从,地震的黑色翅膀几回回掠过人们的梦境。地球上每一个生命,都或多或少地感染了这种厄尔尼诺情绪,而一向以敏感而自诩的人类,简直有些疯狂的征候了。
  有一座城市,其名不详,你认为是哪一座就是哪一座,可以根据你的想象任意定位。这是地球上人口稠密区,自然也是厄尔尼诺情绪的重点传染区。乱哄哄的街道上、公园里,以及狭窄或者宽敞的各种住宅群中,人们在奔跑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攘攘熙熙,皆为利来;熙熙攘攘,皆为利往。脚步在飞快地交叉,嘴唇在飞快地张合,就像电影中的快镜头。本城的臣民,恕我泄露,把干什么事情都叫“跑”。自然,高层次有高层次的跑法,低层次有低层次的跑法,而且,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内容。有消息说,本城因为人们的跑动,已经连续加宽了三次路面,可是在今年夏天,还是不幸出现了三次交通堵塞事故。
  在一个十六平方米的居室中,有一个人。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因为用容貌来衡量年龄并不可靠。屋子里有孩子的书包和女人的简单的化妆品,几样旧家具,一张大床,显得十分拥挤。一件旧皮大衣,不知为什么摊在床上,散发着卫生球味。大衣的皮毛里有几颗隐约可见的苍耳,奇怪的是主人并不把它摘下来。主人此刻抑郁、严厉而孤独,也许还有一丝痛苦。他这是怎么了?记得不久前还在攘攘熙熙的街道上见过保养得很好的他。
  也许,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到的,他产生了什么古怪的念头吗?是的,亲爱的读者,你说对了,此刻,一个念头在折磨着他,那就是:他经过痛苦的思考后。准备做一个坏人。
  事情的缘起是一间房子,但又不是一间房子。我们知道,当一个人成年累月地忍耐了种种痛苦之后,会在某一刻,耐性因一件小事而全线崩溃。自然,要做一个坏人这个想法的诱因,还来源于俄罗斯文坛一件不甚牢靠的掌故:一位善面长者在听完一个年轻人诉说了自己的苦难经历后,泪流满面地说,生活对你太不公平了,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你有理由成为一个坏人。此处指托尔斯泰和高尔基。
  饶舌到此为止。还是请主人公自己来讲述吧,当一名听众倒是件愉快的事。经验告诉我们,在失控的情绪下,往往会有奇迹,而且这奇迹有时会接踵而至。
  2关于房子
  不要相信承诺,尤其不要相信承诺、权力和友情这三者的混合物。夜色朦胧,在不远处的那座楼房的一个单元里,现在传来了男欢女乐。那本是我的生存空间。五年前楼房盖成时,分给了我。可是在几句模棱两可的话、几声假惺惺的叹息之后,我让了出去。那怪我,怪我在草原上待了许多年之后,成了一个堂吉诃德。“在你睡觉的那一刻,世界面目全非了。”这话是一位已故的外国文学家,在他的著作中留给我的遗嘱,可是那时候还没有读到这本书。
  既是顶头上司又是朋友的人需要给跑动最凶的人一点安慰,于是从人群中发现了我的不谙人事的面孔。房间里现在居住着一个单身女人。我现在就听见了男欢女乐。哦,可怕的世界。领导说了,有一天,局势平息之后,他要回房间,重新给我。明哲的朋友们,你们说,当房间钥匙交给我之后,我应当怎么办?在那有夜色笼罩的夜晚,男人们因为不知道房屋已经易主,而在笃笃敲窗的时候,我应当怎么办?
  从现在开始,让我做一个坏人吧!既然仁爱的托尔斯泰也这么说了,看来,这种念头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所独有,让我也去敲敲那半掩的窗户,让我也去领略那暧昧的气息,或者走得更远。落雪了。这很好,踏着雪去更有一番趣味,这落雪的日子将长留我的记忆中。
  我不是一个笨蛋,我很聪明。我小时候就是一个令教师头痛的学生。
  3生病
  落雪了。雪落着,静静地落着,落在这个介乎于南方与北方的城市的街道上。我喜欢雪花。有许多年,我的毡筒,曾经踏在那吱吱作响的雪地上,是的,冬天给人以忧郁,但是在寄住的城市的冬天中,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喜欢呼吸那稍带寒意的湿润的空气,我喜欢极目那银装素裹的美丽世界。我生活得虽然很差,但是自得其乐。然而,伴随着今年冬天的到来,一种久久忘却的声音在我心中复苏。我的眼前常常出现幻觉,过去的和未来的事情,故去的和健在的人们,一齐跑来打搅我,使我不得安宁。
  记得今天中午,我去看医生。医生拿着听诊器听了半天,说:“本城正在流行感冒——厄尔尼诺现象的副产品。不过,你这不是感冒,而是心理上的疾病。这种病态心理很难解释,宛如妇女的更年期一样。”
  我不是女同胞,即便按照那些令人信疑参半的最新科学解释,认为男人也同样有着更年期的话,那么,我还远远不到那个年龄。
  我怒气冲冲地辞别了他,找神经科。穿过走廊时,西北风正猛烈摇晃着我的日渐发福的身体。神经科医生半真半假地说:“李家勋患者,你的心灵失去平衡了。你少年时一定有一位亲人不在身边,你因为思念她而患了幻想症。现在,幻想症又发作了。复发的原因,你自己想想吧。你晚上睡眠好吗,有没有什么奇声异响打搅你?你有什么痛苦的事情一直埋藏在心里吗?这些都是原因,但还不是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是:你欠过什么人的债吗?你有过什么不平凡的经历吗?命运总是找这样的天气来打搅你。”
  4落雪之夜
  落着雪。开始很小,后来便像白蝴蝶一样在窗外翻飞。妻子带着女儿回娘家去了,这间小小的居室,原来竟也能产生空荡荡的感觉。
  远处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又闭了。现在我才发现一直在聆听着它。此刻,我激动得团团转,就像将要进行一次远行一样。我照了照镜子,镜子中的我有一种残酷感。我明白了为什么在有些男人脸上,总看见这种表情,而我又解释不了。我想迈脚出门,后来,不知为什么,又陷入了空前的痛苦。
  我打开了电视机。往日,总是这个人类智力的产物,给我解脱孤独。尽管已经早就看了节目预告,知道一切已经确定,不会有奇迹出现,但我仍然满怀希望地打开电视机,张开期待的嘴巴。现在,荧光屏上空荡荡的,表示夜已深沉,远方的电视台已告休息。
  终于走出了房间。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教养和自尊心都不允许我这样做。但是我走出了房间。也许是我想让这个丧失理性的世界更加失去理性,想让这个本来就是混乱的世界更加混乱,就是说为我们的生活制造一场恶作剧。也许什么都不是,对于男人来说,不要问他原因。
  我胆怯地敲着这扇给我带来屈辱的门。欲敲又止,欲敲又止。屋里传来索索的声音,电灯亮了,然后是理论先行。
  屋里的人说:“你来了,傻瓜!货币的作用是用于流通,它在世上转着哩,今天花了,明天又会回来。你这才是用在正地方了。人生一场,得欢之处须尽欢哟!”
  屋里的人可能把我当成了她的一位常客,所以喋喋不休。门半开了。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我的相貌本来就粗俗,现在由于痛苦,一定是扭曲得不成样子了。
  她“呀”的一声关上了门。门扇差点碰上了我的冻得通红的鼻子。在这一瞬间,我看见了屋里杂乱的床,看见了地上来不及收拾的裤头,看见了眼前这个半掩衣襟的肉乎乎的东西。我一阵恶心。门响的同时,大约我也叫了一声,然后一扭头,向冰天雪地跑去。
  看到这里,你们一定看不起我了。是的,亲爱的读者,你们恨得有理。不过。能不能忍耐一下。连同下面另一件可恶的事情放在一起恨。
  我曾经有十年边疆生活。在苍白而又漫长的岁月中,我养成了自慰的毛病。回到内地后,好久没有犯了,可是,现在我又产生了某种欲望。
  从事这种事情的地点往往在厕所。因此,当我踏着雪向厕所走去时,读者就不会感到奇怪。连我自己,也是当嗅见那刺鼻的气味时,当意识到这些。我顿时感到一丝儿羞愧。
  在这里,我意外地看见了我十年前的坐骑,我的伊犁马。
  5与一匹马的相逢
  厕所里,白雪飘飘中,有一个菜农和一辆拉粪车。菜农用一个长把的勺子,把粪池里的粪掏出来,倒进桶里。桶满了,再倒进粪车。菜农的脸蛋通红。头上的狗皮帽子,一个耳子耷拉着,另一个高高翘起。随着走动,帽耳子一闪一闪。
  粪车是一种比架子车大些、比马车小些、城里拉粪专用的车子。车上的粪桶是用两个废汽油桶焊接而成的,前面开了个四方口子。行走时,那口子用草袋盖着,不过仍然会有粪溢出来,溅到马的屁股上去。
  马是一匹好马,我早就注意到。只是我把自己最感兴趣的东西放在最后看。一是我有的是供磨蹭的时间,二是这样可以延长我的兴奋,使我在看这以后的东西时,带上一种宽容的目光。
  马的屁股是圆实的,这是役马最常有的标志。大腿的外侧已经没有毛了,辕干的内侧则凹下去了一部分,这表明二者已经合作了很长一段时间。马背很平,是一匹良马的背。腰身细长,这种细长腰身在我国只有蒙古马和伊犁马才具有。前颊丰满,前腿像柱子一样端站着,这点不好,真正的好马,它的腿应当是柔软的,富有弹性的,像少女的腰肢。
  我现在看见了马那磨损过度的牙齿了。这牙齿显示了它的衰老和经历过的漫长使役岁月。我现在看见了马的眼睛了。那是两只悲哀的无可奈何的眼睛,仿佛要同我做一次深谈。
  终于,我看见了它的鼻梁。这一看我大吃一惊。我退后两步,重新打量了一下马的颜色。是的,这马是黄色的。不过比我那个坐骑颜色深一点,它是焦黄。可是话又说回来了,我的小黄马难道不会因为岁月的变更而颜色加深吗?再说,我仅仅是凭着雪山的反光看它。
  我的热血沸腾了。我久久地注视着它的白鼻梁。那白色,宛如某一次闪电烙在它额头上的印记,然后以二指的宽度,越过脖颈,越过脊梁,直达尾巴的根部。
  我猛然记起马的大腿根有号码,于是折过头来,仔细寻找。号码被车辕磨平了,只能看出几个模糊不清的黑印子。
  往事挟裹着风雪,轰轰隆隆地驾临。我的伊犁马,你额头上的闪光,真是一片北极光,来照耀这一片荒芜而冰塞的心灵的土地,来照耀这一座平庸的小城的吗?
  你是不可知,命运。我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抓住菜农的衣领:“马?哪里弄来的马?”
  菜农蛮横地挣脱我的手,他收起粪勺、粪桶,挂在车辕上,盖子也没盖,就抽出鞭子。
  马挨一鞭。鞭声沉闷,这说明掌鞭人是行家里手,鞭子结结实实打在了肉上。粪车动了。
  菜农回过头来说:“要不要惊动警察!这匹马是新疆返来的,我这里有使役证。你好像也是行家,怎么,是一匹好马吧?”
  他一跃身跳上车,走了。与此同时,小黄马发出一声悲怆的、绝望的哀鸣。聪明的生灵,它现在才认出了我,难道说,我真的变化很大,或者说,是没有木莎尾随其后吗?
  小黄马想停下来,可是慑于鞭子,只好于行走中,弯过脖颈,两眼含泪,朝我一阵长啸。整个世界都在啸声中震颤了。几只小麻雀吃惊地从屋檐下飞出来,叫着,融入莽苍苍的天空。
  电线上的积雪,簌簌下落。
  马已经拉着车,消失在死寂的城市黎明,消失在雪的帘幕背后。地上两道辙印。踏着辙印,我痛苦地向前追去,说不清是为它还是为我。
  6我是谁?
  允许我这样问自己吧:我是谁?我为什么来到这陌生的世界上?在寒冷、屈辱和孤独中生活和存在,并且时时为各种古怪的念头困扰!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人类到底是怎么回事?是的,不仅仅是一个单元,不仅仅是一匹突然闯入你生活中的马!
  “世界空虚了,大海,你现在要把我带到哪里去,有着幸福的地方,早就有人看守……”这话多么好。这是一个叫普希金的人说的。“世界空虚了”,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不是说,在空虚之前这世界曾经充实过,至少,属于你的那个世界曾经充实过。出现过青春的欢笑,出现过善意的照护,天空出现过浪漫的云朵,地上出现过奔跑的马群,你有着美丽的向往,你有着自己的事业,你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你知道辉煌的一定到来的时刻在等待着你和你的同类。
  怎么,我哭了。我的冰冷的眼泪越过脸颊,滴在两道雪地上的车辙上。眼泪立即被大地吸收了,像我的稍纵即逝的思想一样。这一处地面不幸为道路,所以,我不指望眼泪掉下去的地方会开出蓝色的花朵。天亮之后,它就得重新接受各种鞋跟的践踏,就像践踏我的古怪的思想一样。
  哦,我为什么不是一匹马呢?一个没有变化了的猴子?一只鸡?一根站立着的电杆?一棵在风中唱着没有任何内容的歌谣的小草。
  哦,遥远的祖先,第一个走出森林的猴子,你是大自然发展的必然的结果,还是一次编码时偶然的失误?你的产生对自己来说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不幸?
  大地冰冷,白雪茫茫,无人回答我。
  7车辙
  这以后,我便处在一种狂乱的谵想中。我只机械地迈着两条腿,紧跟着辙印。我摔了一跤。因为雪唤起我的遥远的感情,我以为自己穿的毡筒,而不是易于打滑的皮鞋。我的头很重地叩在雪地上,我的耳朵恰好贴在车辙上。这时候,我听见一种苍老的、似曾相识的声音。声音仿佛从车印的另一头传来,所以像我的伊犁马的痛苦的长啸或者深沉的叹息。这声音先是细微,后来便渐见清晰了。
  “哦,你在苦思冥想些什么,这个忧伤的、痛苦的、面色苍白的人,这个符号被叫做‘李家勋’的人!你以这样的口吻来谈论你的同类,不感到有些过于残酷了吗?你想做一个坏人,这想法多么幼稚可笑,世界布满了罪恶,善良的你永远企及那辉煌的峰顶,你的同类并不认为你那样做的结果会是一个坏人。明白了,你一定到过北方,并且在边缘地带生活了很久。只有远离人类,远离一切物欲的人,才会有这种古怪的、冷眼旁观的思考。并且,那里的迷幻般的漫漫白夜,阳光照耀下的白雪的反光,刺激和毒害了你的神经,使神经每每沉湎于幻觉。
第10章 伊犁马(2)
  “你一定还有一匹马。谁如果到过北方,并且有幸与一匹马为伴,那么北方生涯将影响他的一生。嗣后无论他居家何方,工作如何,他的身体停止颠簸了,他的思想,却仍像在马背上一样,颠簸不停。他像一只狼孩,永远无法重新回归人类,在攘攘熙熙的大街上,你可以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他。
  “还有,在北方生涯中,与青春俱来的,你曾经有过一段忘我岁月。在青春和激情中,你或许干成过一两件事情,你或许在偶然的一瞬间超越了自己,超越了同类。所以你现在充满一种失落感。你为自己的平庸、无所事事,和在死亡之前,就被生活不可避免的吞噬而悲哀。你无法与人为伍,所以你不屑于与人为伍;你不屑于与人为伍,所以你无法与人为伍,城市的草坪无法供你在精神上驰马。你的痛苦中有一种可怕的罪恶感。你的苛刻的目光饱含对这个世界的抱怨。”
  这个简单的人,真的曾拥有过那一切吗?让我暂且趴在雪地上,认真地想一想,记得谁曾经说过,头一离开枕头,梦境就会消失。因此,我现在需要将头枕在冰冷的车辙上。但愿此刻不要有行人和车辆通过。
  8远方有一块草原
  确实有一块草原。幽暗的带子般的河流,迎风起舞的高大的胡杨,北斗七星在天空安详地照耀,伊犁马时而聚时而散,时而站在阿尔泰山的悬崖上鸟瞰。那里之所以有漫长的积雪的冬天,是为了让这块远离海洋的大陆有足够一年使用的滋养。那里之所以有酷热的炎阳的夏天,是为了让牧草茂盛地生长起来。绵长的水流是为了将海味送上你的毡房门口,险峻的红色山峦是为了给太阳的初升铺上一层绚丽的景色。魔幻般的白夜是为了让我这样的患有幻想症的人将幻想变成短暂的真实,漫漫的长夜是为了让人类在平静中贮存精力和思考自身。一个像我当时那样年轻的民族,在封闭中走着自己的岁月。春小麦在生长。罂粟花在开放。大刈镰在沙沙响。马拉收割机在歌唱。一座浅浅的甜水井,井边一架中世纪的吊杆。吱吱呀呀偶然响起。剽悍而豪迈的男人,妩媚而羞涩的女人。女人们个个守身如玉,男人们个个坐怀不乱。
  9小黄马
  曾经有一支著名的骑兵部队,西北野战军骑一军,在解放战争时期,驰骋于辽阔的大西北。马刀下敌人的头颅像西瓜一样乱滚,铁蹄下半壁河山逐渐安静。
  战争结束了,机械化的时代到来了,骑兵这种曾经伴随人类走过漫长岁月的兵种,逐渐失去了用处。闻捷在他的《复仇的火焰》中曾经动情地描绘过的那支越过嘉峪关越过星星峡的豪迈序列,缩编为一个骑兵团,驻在这块哈萨克草原上。作为一个兵种的最后象征,一种对辉煌往昔的无声纪念,苟延残喘。
  但是这种苟延残喘也最后结束了。一九七五年的大整编中,骑兵团被一卸八块,扩充到边防一线去。团长捧着战功陈列室中的一面面旗帜,急得团团转,不知将它们放归何处。马厩里一群群伊犁马在嘶鸣,布封所称为的“最高贵的征服”,突然一下子暗淡了。
  当然这次整编,是以后的事情。我是在那个大雪纷纷的日子,从大卡车上走下来,穿着兰州发下的皮大衣,乌鲁木齐发的毡筒,迈着麻木的双腿,走进这个部队,走近我的小黄马身边的。
  我的手里提着两只袋子。这其实是两只长腰的皮手套。我晕车。满满的一卡车人,成四排坐着。穿着毡筒的腿和腿互相交错,人们坐在各自的背包上,谁也不能够动一下。急中生智,我吐在了手套里。当经过漫长的旅程,来到这荒芜的天宇下的一溜白房前,我的手里提着两只沉甸甸的冰疙瘩。这两只冰疙瘩在火墙上化了三天。
  小黄马比我早入伍半年。它来自伊犁八一军马场。它披着一身缎子似的金黄,身上散发着一种干草的甜香气味。有一道白色的印子,烙在它的鼻梁和额头上,然后越过脖子,顺着脊梁,一直通向尾巴根。它的眼睛是明澈的,好像暮春时节第一朵野花的花瓣上擎起的露珠。它的骨架很瘦,很孱弱。但是,连长眯着骑兵才有的那种眼神说:“压一压,溜一溜,它会成为一匹最好的良马的。”
  在我成为它的主人之前,它的脾气被弄坏了。它有一个溜缰的毛病,有一次,在大沙山,前任主人刚从马上下来,脚还没有离镫,它就一溜烟跑了。它拖着主人在雪地里奔驰,前方有一片胡杨林,林中满是旧年的树桩。连长已经举起了手枪,瞄准马头。幸好,主人穿的是毡筒,脚从毡筒里抽出来了。而马镫上挂一只空毡筒,在旷野上狂奔。
  后来还是请哈萨克用套马绳套住了它。关进马厩里,五条大汉手里拿着白柳条,将它围在核心,轮流抽打。小黄马左闪右闪,后来终于明白,躲是没有用的。每一个方位都没有角落。于是四膝跪倒,眼泪夺眶而去。
  小黄马从此不再溜缰了。但是,作为一匹良马,它有了一个致命的毛病,我们的古人称这种毛病叫“马失前蹄”。当马儿正载着你,以超过汽车的速度,沿着一条坚硬的冰川或者戈壁滩疾驰时,突然双膝跪倒,那么,你非从马头上摔下来不可。你的胳膊腿!你的脑袋!你的门牙!
  我第一次就觉得它很亲近,像一位故人。我相信它也有这样的感觉。我喜欢它身上的干草味和汗腥味。至于我身上是什么气味,它没有告诉我。
  我用一把马刷子为它搔毛,按照教官所说的,先从敏感区——耳根搔起,然后是脊背、肚皮。后来,它哆嗦了一下,将屁股调向我。我有些紧张,怕它抬起了蹄子。它的眼睛里并无恶意,于是我便放心地搔起来。
  洗刷完毕,只给马背上搭了个鞯子,我就一跃,骑上了它。马儿载着我,在广漠的原野上走着,越过连队的菜地,越过冰封的小河,甚至一直走近布伦托海皑皑的冰雪湖面。马有三种运动姿势,一是走,一是颠,一是奔驰。小黄马最初是小走,后来换成了大走,就轻松地四蹄如花,颠开了。它本来还想向我显示它的奔驰的能力,看见我骑得摇摇晃晃,又没有鞍子,就知趣地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
  我就这样骑着它变成了罗圈腿,我就这样骑着它开始了青春和激情的岁月。小黄马从此再也没有失过前蹄。当我骑着它,从额尔齐斯河那透明的冰床上,旋风一般掠过时,当我在别尔克乌争议地区,在直升飞机的轰鸣声中,像白马王子一样从天而降时,它始终忠实于我,从未将前腿突然跪下来。
  当然,为了减轻前腿的压力,我在乘骑时总是尽量将身子向后倾斜。当马像一条龙那样肚皮贴在地面,仿佛不是在奔驰而是在游动时,我没有像电影中或教科书中所写的屁股撅起,用双手抱着马的脖子,而是身子后仰。仿佛安睡在马背上一样。我有两条罗圈腿,这是我的长处。罗圈腿像螃蟹的两只前夹,紧紧地夹住马的肋骨。
  尽管河边生长着丛丛白柳,但我从来没有为了惩罚而折过柳。我也没有在使役的简短休息中,像别人那样,为马使上羁绊。小黄马很懂事,它总是依恋着我,诚如我依恋着它那样。我至今不知道这个“羁”字的读法,但我深刻理解这个字的意思。将马的四蹄,用皮带连起来,皮带的交叉点在四蹄的中央,中央再绞一根棍子,这样马可以站立和吃草,但是不能奔驰。
  想起来了,小黄马曾有一次失蹄。不过这不叫失蹄,是明知故犯,或者说,叫美丽的错误。这次错误使我弄清了小黄马溜缰的原因。
  小黄马的这次错误对我来说得失不等。我从马背上跌下来,失去了一颗门牙(这颗门牙不知如今在戈壁滩的哪一处安息),而我却赢得了我的初恋,尽管是一次只有开花而没有结果的初恋。
  那时我已经当了骑兵班的班长。
  10马背上摔下来的是胆小的
  那是一个多雪的冬天,我记得的。当时我恰好从“男高音”手中,借到一本内部出版的苏联小说《多雪的冬天》,因此就记住了这年冬天的铺天盖地的大雪。生产建设兵团的人们,已经缩在家里,偎着火墙,足不出户。我们这些穷当兵的,也只在院子中间,扫出一块地皮,每天走正步,进行射击第一练习第二练习第三练习或第四练习,只有那些勇敢的哈萨克,在饮足奶茶、吃饱抓肉之后,乘一匹骏马,下穿兽血染成的红皮裤,上着灯芯绒上衣,在白皑皑的雪地上游弋。
  秋天的时候,我们用大刈镰和马拉收割机,打下了一垛垛马草。但这些干草,只够马的一半口粮,另一半,要它们在冰天雪地里,刨开积雪,自己去寻找。所以每天黎明时,我们的马倌总要将马群及时赶出去,使它们有更充裕的时间填饱自己的肚子。
  马倌在我们班里。过年了,我换下了他。让他休息休息,打打扑克,吃上几顿热饭。我那时候感情还没有被荼毒,后来,当我将自己的探家名额,让给一个农村妻子突然无缘无故地肚子大了的战友时,当我将自己的房间糊里糊涂地交给领导时,也许正是这种北方情绪在作怪。
  黎明,穿上了蒙古式的大衣,戴上了三耳哈萨克帽,蹬上马倌那双散发着马臊味的皮靴,我拉开了营房的双层门。战友们正在酣睡,门外刮着猛烈的狂风,风裹着雪片乱舞。哨兵的枪刺在碉堡的一侧闪着半星寒光。
  我把马赶出了马号。冬天,马顺风走,这样可以减弱风力;秋天,马逆风走,这样可以增大风力,吹掉落在身上的蚊虫。我顺应了马的习惯,跟在百十号马群后边,顺着风势,向哈巴库尔干方向走去。
  如果在白天,我也许可以看见戈壁滩上的一群群伊犁马,和各种我们不懂的奇异的呼叫声,但是现在是夜晚,能见度很低,狂风雪又将除它之外的各种声音掩盖了。
  小黄马突然停下来,两只耳朵像两支风信标一样在转动。接着,还没等我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后腿猛一加力,开始奔驰起来。它穿过沙丘穿过芨芨草滩穿过冰河,想要把我摔下来。
  我曾经说过我是一位不错的骑兵,我这一次又经受住了考验。小黄马见摔不下我,于是便奔向一片沙枣林,它故意从那些低矮的树丛中穿过,想让树枝将我挂下来。我紧紧地伏在马背上,抱住马头,因此,树枝只挂去了我的三耳哈萨克帽。小黄马在奔驰中,将身子向树干擦去,想碰断我的腿。我及时地在那一瞬间,将腿搭在马屁股上了。
  骑手最怕的是马儿突然卧下来,在地上打滚,这样非压碎你的胯骨不可,可是那时,我的马还没有这种堕落的毛病。
  见摔不掉我,马儿只好冲出沙枣林,向它的目标跑去。
  我那时候什么也不懂。原来,小黄马有生殖能力。它喜欢让主人为它搔痒,正是皮肤上生满了小小的红红粉刺的缘故。也许它的漂亮的外貌感动了八一军马场的姑娘们,而种马的名额已满,所以在例行阉割手续时,手下留情,只阉掉了它的一个蛋。抑或是姑娘们当时正在谈恋爱,心不在焉的结果。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得力于自己的努力:手术进行中间,它突然挣脱了羁绊,跑开了。总之,这匹不符合服役规定的骟马,被送进军营,并且成为我的坐骑。
  除了暴风雪的嘶鸣之外,我现在开始分辨出了一种异样的声音。这是伊犁马欢快的叫声。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它们感受到了生命的幸福和生存的欢乐,荒原上响着一片嘤嘤嗡嗡的低鸣。
  有一群哈萨克人的马在吃草。马群排列一列,由一匹黑马打头,正慢腾腾地游弋,母马和小马,从不敢离开前面踩出的道路,以防被冰滑倒或跌入雪窝。冰雪下的牧草,经马嘴一拱,马蹄一刨,根根梢梢,显露了出来。
  小黄马迅速地发现了一匹对它具有好感的母马。它鬃毛立竖,尾巴的根部坚硬地直立,两只耳朵像风信标一样绕着脑袋做三百六十度旋转。狂乱的野性的血液在它身上开始奔流。它的腿部、腰部和脖颈突然变得坚硬和动作异样。
  我与其说被马驮着,还不如说被一阵狂风卷着,冲到了这匹母马的跟前。小黄马直起身子,两只前蹄搭在了母马的身上。我这时候纵然有再高的骑术,也只有临阵逃脱了。
  我两脚一缩,脱离了马镫,然后蜷成一团,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在做这些以前,我伸出双手,从马的耳朵上就势一拉,取下了马嚼子。
  我落在了柔软的雪地上,没有受伤。只是,我的牙齿不知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也许是马嚼子,有一颗门牙掉下来了。牙齿落在了雪地里,根本无法寻找。我为这事遗憾了很久,因为据牙医说,现代科学技术可以将叩断了的牙齿重新接好。
  那匹健壮的黑马是这个小小部落的领头。它对这意外的侵犯显然满怀愤怒。它冲过来了,两匹马展开了决斗。
  决斗进行了很长时间。我无法形容两匹雄性的兽遇到一起那种凶猛的场面,因为它们踢起的团团雪雾笼罩了整个场面。
  周围有一大批母马在围观。有些母马身边还带着小马。它们的围观使两个竞争者更加专心致志。
  我拼命吆喝着小黄马,并且不时威胁似的挥动着嚼子。但是它不予理睬,它的眼中充满了对人类的蔑视和仇视。人类几千年对马类可资骄傲的驯化史,在这个被青春和激情驱使着的纯情动物面前,失去了效力。
  又一个回合开始。
  双方拉开了十多步距离,然后像有一个统一的号令似的,陡然惊起,凶猛地向对方扑去。当接近的那一刻,两匹马同时直立,两颗脑袋在空中碰在了一起,然后各自嘴里的血沫喷在了对方的脸上。
  小黄马的脑袋显然嫩些,头皮开始往外渗血,眼睛里也一定金花四冒。“不要躲开,用你的蹄子!”我喊了一声。不知道是我的喊声起了作用,还是小黄马经过许多回合以后,已经悟出了一点道理。它继续用后腿像袋鼠那样站立着,却腾出两只前蹄,在雄壮的黑马的胸脯和前颊上,一阵猛砍。它的蹄子上钉着马掌,而且马掌上有四颗防滑螺钉。防滑螺钉结结实实地扎进了肉里,撕下黑马的片片皮肉。
  没有使役任务的哈萨克头马,是从来不钉掌的。尽管黑马的两蹄也在小黄马前颊上猛砍,但是收效不大。
  黑马终于感到了自己胸前火辣辣疼痛,接着发现小黄马身上的,以至一些雪地上的殷红血液,是从自己身上喷出的,立时怯了。
  黑马猛地一个转身,扬起两只后蹄,在小黄马眼前虚扬一下。小黄马一躲避,黑马已经一溜烟地拖着大尾巴跑掉了。
  小黄马向我得意地叫了两声。然后,四条腿,走向那匹母马。母马拒绝了。它毫不害羞,又向另一匹母马奔去。身上热气腾腾,毛皮泛着水珠和光。我恼羞成怒,追过去,在小黄马屁股上打了两嚼子。突然,远处传来了一阵阵马的嘶鸣。原来,黑马并不甘心失去它的统治地位,它站在一架沙包子上,扬起脖颈,顶着风,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呼唤旧情,抗议暴力。
  呆立着的母马立即炸群了。它们犹如洪水猛兽,左撞右碰,一会儿,就一个不剩地回到了黑马的身边。
  糟糕的是小黄马也跟了去。它阻拦了几次,见没有作用,于是就跟在后边跑去。也许,它在那里,又将同黑马决斗。
  我一个人被孤零零地丢在荒原上。这里远离营房,也许我将冻死或者遭遇不测。幸好,连队的马也乘着风,来到了这里。我大喜过望,抓住了一匹最老实的白马。我先将嚼子扔过去,搭在了马脖上,趁马站定的一刻,一跃身过去,抓住马鬃,跨上马背,然后骑在马上戴嚼子。
第11章 伊犁马(3)
  我骑着马,颠簸着来到沙丘后,先将黑马赶过了一条冰河。黑马没有掌,它轻易不敢从冰河上过来的。
  折回头,我将小黄马往回赶。赶过几个来回后,我明白,小黄马是无法赶回的,最好的办法,是将母马群和小黄马一起赶回来。
  这样,小黄马压着一个角,我压住另一个角,我们将马群赶回了部队的马号。是一个雪原的早晨,风停了,雪住了。从那雾蒙蒙的东方,阿尔泰山奇异的垭口,最先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光柱。继而,在光柱的左右两侧,又出现了两个小光柱。整个雪原、群山,还有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动物,在一瞬间遍体通红。后来,光柱慢慢褪了,而在每一个光柱的根部,都升起一轮迷蒙的太阳。半个时辰之后,中间的一个突然跃上了半空,而左右的假日即行隐去。
  本城不久前曾见到过这样一次假日现象。人们欣喜异常,以为看见了奇迹,电视和报纸专门做了报道,专家们也在那里煞有介事地评述,他们不知道这一切在雪原上多么普通,他们忘记了白猪和黑猪的故事。此处似指一则中国古代寓言,河西有人,家中母猪产下一头白猪,以为怪异,于是欲献于皇帝。路经河东时,见河东有猪皆白,遂羞惭而归。
  腾出了马号。气喘吁吁的我和我的小黄马,将母马群赶进了马号。小黄马是最后一个进来的,在迈进栏杆时,它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跨进来了。
  我抓住了小黄马,然后放走了这飘流的母马群。小黄马满面流泪,看着马群离开。这时候,通红的幕帷下,一位哈萨克骑着马赶来了。伤痕斑斑的黑马在前面为她带路。这是一位姑娘。她那张俏丽的黑脸上有一丝愠怒,好像不是我的马,而是我本人违反了群众纪律似的。
  我一再解释,并且请她到营房里暖和一阵。她竟一声不吭,赶着她的马群,自顾自走了。“我当时很害羞!”后来,当我们成为朋友时,乌龙木莎这样说。
  11赛力克
  在我的斗室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照片。那照片上有木莎的一根辫子。不过旁人是认不出来的。他们会把那看做是从白桦树背后斜斜地垂下来的一棵狗尾巴草,或者一束成熟的燕麦。
  那是最初进入别尔克乌争议地区时,随队的作战参谋为我照的。照片上的主人公,骑在小黄马上,黝黑、苍老、疲惫,眼神忧郁。他的新装的门牙显然不合适。他的耳垂特别大,像两颗红得发紫的草莓,自从小黄马走失的那个夜晚,三耳帽丢失后,他的耳朵就受冻,从此落下了病根。远景是白桦林,白桦林背后是苏军的瞭望台。额尔齐斯河在照片的下方闪着冰冷的光芒。
  拍照时,木莎在不远处的白桦林里,放下肩上的小桶,怯生生地向里张望。但当快门按动的一瞬,她将身子躲进了白桦林里。于是只留下这根辫子,给人时常以联想。不过这种联想属我所独有,因为别人并不知道那是根辫子。
  谈起木莎,需要提起她的父亲。她的父亲是一位虎背熊腰、大手大脚的哈萨克大汉,名叫赛力克,一个牧业队的队长。一匹体型不算太小的青马,在他胯下显得像个玩具。但是青马的力气特大,而且有耐力,驮着这么个大汉,一路大走,蹄花翻飞。这小青马还深谙人性。赛力克好喝一口酒,酒意朦胧之后,朋友将他扶在马背上,马儿会准确地将主人驮到家里,而且不必担心路上出事。小青马之前,赛力克曾拥有一匹上等的良马。有一次奔驰中,马嚼子突然脱落。赛力克抓住马鬃,一阵吆喝。马儿野性正盛,不愿停下。突然面临一处悬崖,只见赛力克怪叫一声,两只膝盖使劲一夹,马儿顿时倒在地下。后来兽医诊断说,马儿一边断了四根肋骨,一边断了三根。
  草原是生长传说的摇篮。不知道是传说还是实有其事,人们说,赛力克的神力得力于一只母熊的乳汁。他刚刚半岁时,母亲背着他,到毡房旁的河边洗衣服。母亲将他放在草地上,包得严严实实的,就去洗衣服。这时,从远处的森林里走出来一只瞎熊。瞎熊刚刚失去了孩子,奶头也许正憋得难受。它十分温柔地撕开被褥,将孩子舔了舔,然后将奶头伸进孩子嘴里。孩子抱起熊的一条腿。吮吸起来。母亲在一旁吓瘫了。瞎熊走后,母亲立即抱起孩子,逃回了毡房。但是第二天的这个时辰,瞎熊又来了,一阵阵哀鸣,令人胆战心惊,并且用爪子挠门。也许是它终于破门而入,也许是母亲突然受了某种灵性的启示,总之,瞎熊这次又顺利地为孩子喂了奶。这种奇异的事过了半年才结束。而赛力克便雄壮地生长起来了。这只瞎熊后来又活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因为它每年总有几次在这条小河边露面,所以我们部队的一名神枪手,一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曾经躲在芨芨草丛里试图捕杀它。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事。扳机扣动了,瞄准的部位是熊的心脏,结果枪却没有响。原来是个臭火。人们后来将这个没有发射出的子弹归结于“四人帮”,认为是“文革”中粗制滥造的结果。但我觉得除了这个原因外,也许还有一种我们人类所不知道的原因。那只瞎熊毫无表情地朝芨芨草丛望了一眼,走过来,一巴掌将神枪手打死了。瞎熊走回大森林中,从此再没有露面。
  有人说,如果让赛力克参加摔跤比赛,那会是一种什么情景。恰好,他正有过一次这方面的纪录。时间是五十年代后期。当时的世界冠军在苏联。中苏关系已经出现深深的裂痕。其时,世界冠军来到北京,横行天下,无人匹敌。人们从偏远的草原上找到了赛力克。但是,世界冠军的气势将赛力克吓住了。那冠军满头雄狮般的长发,满口向外喷着白沫,发出阵阵震耳欲聋的怪叫。他不是自己走台的,而是口里噙着嚼子,嚼子上系着哗哗作响的铁链子,链子的另一头则由一个故作胆战心惊的助手牵着。第一次交锋他没有出场。接着他受到了周总理接见的殊荣,我想在接见中一定给他说了许多鼓励的话。总之,在下一次交锋中,他勇敢地走过去,用两只大手,抓住世界冠军的肩膀,一使力,便将世界冠军摔在了圈外,久久没有爬起来。全场欢声雷动。
  赛力克立即遭到了暗算。来自世界冠军同一国度的一名小个子摔跤手,提出挑战。他毫不费力地将小个子往身下压的时候,突然小个子精瘦的肘部,朝他肋骨上闪电般的一击。他顿时像被蛇咬了一样,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他庞大的身子将小个子遮住了,因此裁判和观众都没有看见这一幕。他耐着疼痛,战胜了对手,随后,便带着没有接好的肋骨,回到了草原。本来,有关方面已经为他办好了在北京工作和定居的一切手续,但是,没有奶茶和抓肉,没有骏马和草原的生活,他是无法习惯的。
  12乌龙木莎
  在父亲浓烈的“树荫”下,她被“歇”住了:苍白、平静和沉默寡言。草原上有的是小伙子,但没有人敢在这家毡房门前唱情歌。她更像她的母亲,那个脸上永远呈现着黄黄的病色的、可怜巴巴的哈萨克女人。
  在遇到我之前,还没有人打搅这位灰姑娘的春梦。父亲严格地将她和她的母亲,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父亲希望她挤牛奶,接羊羔,摇动手摇缝纫机。但是她更喜欢像男人一样,骑着马在草原上游弋;在打马草的季节,大刈镰下牛尾草沙沙响,阳光下弥漫着苦艾的味道,而她,像真正的哈萨克女人那样,为男人们点燃炊烟。
  她还爱唱歌。她的歌声并不比“男高音”逊色,也不比现今时兴的那些搔头弄首的歌星们逊色。除了哈萨克民歌,她还会唱青海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我的这支歌就是跟着她学的,现在,春节晚会上,有时推辞不掉,我还会以惆怅的语调,用哈萨克语演唱这支歌。朋友们有一天也许会知道,因为这支歌,我曾经有过光荣的一瞬,用指导员的话,成了一夜间的天才。
  在天山南麓辽远的土地上,在甘宁青三省交界处,有一块曾被闻捷称为黄金界石的巴里坤草原,那里也是哈萨克神圣的领地。相信这支民歌,是被那些往来不定的游牧者走亲戚时带到阿勒泰的。
  在进驻别尔克乌以前,我又见过木莎一面。我正在连队的菜地里劳动。那是个金黄色的草原的秋天,铃铛刺在微风中欢快地摇着铃铛。男高音探亲时带回来的一种西红柿新品种,叫“北京梨”,它在这黑土带上获得栽培成功。蔓子不高,果实有红有黄,像橘子一样挂满枝头。
  “加克斯吗?哈语”你好“的意思。巴郎子!”“加克斯!”
  我应声回了一句,抬起头。篱笆外边立了一座山峰。赛力克骑着马,站在那里,正向我爽朗地微笑。
  木莎站在父亲旁边,我可以看见她的刚刚在小河里洗过的头发和湿润的眉目。她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在我的目光扫过时,她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
  原来是他们游牧来到这附近,现在,顺便到连队卫生员那里,要一点药片。哈萨克们最初不信任西药,视这些药片为异端邪说,现在又把这些西药当成了包治百病,谁有三灾六病,到连队来要上一把药片,填到嘴里了事。木莎母亲的病生得奇怪,一直靠药片维持着,只要吃上几片白色的药片,病情马上见轻,胃痛片和头痛片无所谓。
  木莎突然转过身,和父亲窃窃私语。我懂一点哈语,明白她问这地里生长着的是什么。
  “一种上帝的禁果!”父亲说。“不是的!”女儿强辩说。她说这是一种蔬菜,课本上学过,名字记不起来了。
  我至今还常常诧异,不明白哈萨克为什么对西红柿抱有那么大的成见。我曾经请教过一位老年的哈萨克。他支吾其词,好像是说,西红柿吃了,会生下娃娃。我说,即便女人们不能吃,那男人总可以吃吧,如果男人们真的能生下娃娃,那倒是一桩奇事。我的话使这位喝过聪明泉泉水的长者无言以对。因此,西红柿问题也就仍然没有找到答案。
  对西红柿问题最好缄默。因为,在遥远的城市里,那些哈萨克们是吃西红柿的,非但吃西红柿,而且像我们一样,经常提着篮子在菜店门口拥挤。
  木莎的话惹恼了赛力克,他的脸上出现了愠色。木莎低头不语了。
  我很为木莎抱屈。我摘了一大捧西红柿,并且炫耀似的挑一颗鲜红的,往空中一扔,信手接住,又将剩下的装进了上衣口袋。
  我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下木莎,发现她已经骑着马默默地走了。赛力克问我回不回去,他说连队的大烟囱,已经开始冒烟了。我关好了栅栏门,防止牛羊作践。随后,赛力克轻轻地一夹,将我提到他的马背上。我一手扶着他的腰,一手拄着马的屁股,小青马船一样地颠簸起来。
  出于一种恶作剧的心理,我摸出了几个西红柿,偷偷地塞进了赛力克的口袋。我想,在连部里,当他伸手摸莫合烟时,一定会大吃一惊。
  木莎发现了我的恶作剧,她在一旁偷偷地笑了。当我的眼光转向她时,她却用手一撩肩上的长发,疾驰而去。
  13一段历史
  中俄不平等的一八八三条约线在划定这一段的时候,只划定了界线,却没有栽立界桩。也许是当事人对这块荒漠不甚重视,也许是双方突然被什么更重要的人耽搁了,也许是聪明的左宗棠在这里留下一处伏笔,以便国力鼎盛后,重提旧事。
  没有界桩也罢,两国的巡逻兵按照约定俗成的路线,或以一棵高大的胡杨,或以一架木质塔状的哈萨克坟墓,或以一座稍凸出一点的沙丘为参照物,岁岁年年,后边的人踩着前面人的蹄窝,巡逻放哨。
  全国解放后,边界线两边的两个国家,忙于交杯举盏,诉说兄弟情谊,从而荒疏于边界管理。于是额尔齐斯河的漠风,年年吹过,流沙移动,地貌地形变幻不定。而作为边界参照物的大树,不知为何人斫砍。那条细细的季节河,也已淤塞,有的地方为黄沙所湮,有的地方变成沼泽。一九六二年伊塔事件后,中国才记起管理这一段边界,可是,阿勒泰军分区司令员乘马来到这里一看,发现苏方已抢先在混淆不清的边界上,犁了一条松土带,竖了一根木桩作为标志。松土带明显地不在原来的边界上,就是说,剜去了中方一块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的狭长地带。司令员见状大怒,喝令随从,借来哈萨克的大斧,要砍掉界桩,踏平松土带。因了上峰已有“维持边界现状”的指令,所以随从们面面相觑,不敢动作。司令员见状,亲自挥动大斧,只见火把照耀,木屑飞扬,这根一搂粗细的松木木桩,轰然倒地。而这位江西老俵,随后被撤职回家。
  别尔克乌争议地区从此形成。七十年代初,中国边防检查站多次提出别尔克乌归属问题,说明这是中国领土。既然哈萨克牧民祖祖辈辈在这里放牧,现在还应当在这里放牧;既然别尔克乌有牧民们的祖坟,不让他们去祭奠是不人道的。苏方原则同意了这一观点,但是前提是不许军人介入,他们依据的是周恩来与柯西金在北京机场达成的五点谅解中的其中一点:双方武装人员脱离接触。他们说:他们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允许经济困难的第三世界,在他们的草场上放牧。我们的逻辑则是这样的:既然我们在这里放牧了,这里就是我们的领土;既然这里不是我们的领土,我们又怎么有可能在这里放牧。
  于是在那个冬天,哈萨克们的大量的马群、牛群、羊群、骆驼群便拥进了别尔克乌。协议上禁止军人介入,但是为了防止突然的事变,我们一部分骑兵一律换上了哈萨克式的衣服,枪支裹在大衣里,手榴弹装进口袋,跟在了牧人的后边。
  14别尔克乌争议地区
  半饥半饱的畜群。坐骑的湿漉漉的肚子。牧人的沉重的双腿。被一个信念所鼓舞着,我们在这里度过了一个艰难的时期。
  木莎也来了。她赶着她的马群,她的俏丽的黑脸被漠风和雪的反光映得更黑了,脸唇也有一些干裂。
  赛力克没有来,姑娘显得有些孤单。她贪恋地跟着她的马群。从早到晚。大家在这里都显得谨慎小心,与畜群形影不离,防止它们越入苏方纵深,引起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
  黑马充当了木莎的坐骑。小黄马与黑马又相遇了。两个冤家在这种时候感到亲切。争斗的念头在这里已经消失了,都拖着疲惫不堪的步子。两匹马友好地互致敬意,用一阵阵热烈的叫声。
  从木莎的目光中,我明白她有些胆怯,明白她希望我跟着她,为她壮胆。但是她很倔强,并不说出来,而是劝我去照护别的牧人。傻乎乎的我,以为她在嫌弃我,便说了声“珍重”,又向雪原上另外的畜群奔去。
  “你回来!”她突然在背后喊我。听到喊声,我掉转马头,问她有什么事,她脸红了,回答说没有事,让我走路。军民联防指挥部设在别尔克乌边缘的一片胡杨林中,是一个地窝子,上边覆盖着厚厚的积雪。
  身体雄壮的武装部部长坐镇。有一条埋在雪地里的电话线,有权直接与总参通话。
  夜晚,苍白的太阳早早降落了,整个雪原寒气逼人。不时有照明弹或曳光弹,出现在苏方的天空。
  脱离了别尔克乌,牧民将畜群赶在了地窝子周围的雪地上,心里方始安定。畜群卧下来,相互拥挤在一起,借别人的身子取暖。天空中每有亮光划过,畜群便一阵骚动。
第12章 伊犁马(4)
  地窝子里盛不下人,牧民们便在野外点燃一堆堆篝火,倚火而坐。为了打破这沉重的压抑感和寂寞感,不知是谁最初唱起了歌子。歌声得到了响应。夜半更深,男人粗犷的歌嗓和女人怨忧的歌嗓摇撼着荒原。与歌声相伴的是冬不拉的琴弦声。是哪个牧人在这样的地方还没有忘记带它?
  一部雄浑的男声合唱结束了,随后是女中音。飘飘忽忽,沸沸扬扬,纯洁、真情。木莎就是在这个时候唱出《在那遥远的地方》的。
  我在不远处站岗。我比别人听得更真,更仔细。我在这一刻受到了强烈的摇撼。我也许想痛哭一场,说不清是为什么。为了我的曾经变成冰疙瘩的那双手套,为了我的可怜的小黄马,为了父母的洒在信纸上的眼泪,为了正在歌唱的这位孱弱的让人琢磨不透的小姑娘。
  我明白了我必须在第二天一步不落地跟着她,不是像浪漫曲中所唱到的那样,“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而是用男人的肩膀,为她遮风挡雪,安慰她,保护她。
  15血溅雪原
  不久,发生了一场变故。有一天游牧中,天空突然出现了直升飞机。往日,天空偶尔也出现飞机的,那是苏方在用飞机执行正常巡逻任务。但是这次,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仿佛晴空打起了响雷,轰轰隆隆,一阵阵飞沙走石。
  这钢铁动物出现了,几乎是擦着地皮飞。螺旋桨搅得别尔克乌地面,沙粒、雪片、树枝满天飞舞。狂风几乎要把人从马背上掀下来。胆小的牧人,滚鞍下马,蹲在地上,用手捂住耳朵。胆大的牧人,虽然身子在马背上摇曳,两手仍紧紧地提住马嚼子,往一块儿归拢着畜群。
  直升飞机盯住了一群母羊,它不再移动,而是停在了羊群的上空,一阵歇斯底里的狞笑。母羊正面临产春羔的季节,本来就拖着个大肚子。这时,在这令人毛骨悚然的轰鸣声中,受到了惊吓,于是四散而逃。
  血流出来了,胎儿流出来了。母羊们个个拖着一个血糊糊的胎儿,在雪地上狂奔。碰到了铃铛刺,胎儿挂在了上边。母羊一使劲,脐带断了。
  胎儿在刺棵子上边抖动着,抖动着。它为自己过早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感到突然。听到了轰鸣,它不明白世界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刺棵子在飓风中摇摆,胎儿最初感到像在摇篮里一样,后来感受到了饥饿和寒冷。它想重归母体,但是没有道路。它想呼喊。但是叫声在飞机的轰鸣声中显得如此脆弱。
  它立即就被冻僵了。不久之后,成群的乌鸦将在这一块土地上翻飞和聒噪,苍鹰将在天上巡视,为这世界的苦难发出凄厉而可怕的叫声。在此之前,羊类的母亲会凭着一种直觉,找到各自的儿女。它们是来尽母亲的职责的。按照古老的积习,在生产结束之后,它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将羔子的通身细舔一遍。现在虽然是死胎,它们也仍然这样做了。并且一边舔一边流泪,好像在为经历了妊娠的痛苦,却没有成为母亲而遗憾。
  现在直升飞机在轰鸣。别尔克乌争议地区血肉横飞。马的死胎、牛的死胎、羊的死胎,一嘟噜一嘟噜地撒满了雪地。
  小黄马在这一刻显示了它的大将风度。它不害怕也不急躁,载着我立在一座沙丘上、当年将军砍倒木桩的地方。直升机发现这是一个主角,于是回过头来在我头顶轰鸣。狂风掀掉了我的三耳帽,剥去了我的大衣,沙粒和雪片打得我脸生痛。我实在想顺过肋下的冲锋枪,一阵猛射,可是我耐住了。
  直升飞机转向了木莎。木莎的马群也像所有的马群一样,在这块狭长地带上奔突。一匹接一匹的母马溜驹,木莎在这一刻没有懦弱,她紧追不舍,始终紧紧地跟着她的马群。暴躁的黑马也不时向空中毫无意义地咆哮几声。
  直升飞机飞得很低,简直和站在沙丘上的我成平行线。轰鸣声猛然在马群上空响起。已成惊弓之鸟的马群,再次炸群了。
  木莎再也无力将它们归拢。她呆立不动了。也许是出于一种好奇,也许是想仔细看看他们工作的成效,直升飞机在一块平坦处落下来了。
  可以看见三个胡子刮得净净的男人,从机舱里走下来。
  木莎突然拍马,向直升飞机奔去。我立即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了,于是从沙包子上,一跃而下。
  三个男人见状,重新钻进了机舱。飞机启动了。这时候,木莎从鞍子的一侧卸下套马绳,在头顶挥动了两圈,一撒手,去套直升飞机。绳子不知套在了飞机的什么部位上。总之,它套住了飞机。直升飞机并不理会,它缓缓地飞起了。皮绳开始变直。后来,木莎和她的坐骑脱离了地面。这架钢铁动物由于用力,声音变得沉闷了。它最初曾有一丝惊慌,后来发觉自己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虽然这次没有表演杂技的任务,但是它觉得表演表演还是有趣的。
  飞机吊着一个人、一匹马,缓慢地擦着别尔克乌上空飞行。雪原上所有的人类、畜类、植物类,都惊呆了。
  “丢掉绳子!丢掉绳子!”我一边追赶一边喊。木莎没有丢掉绳子。我突然记起了,哈萨克的习惯,套马绳的这一端总是牢牢地系在鞍子的铁拱圈上的。
  木莎本来可以腾出手来,掏出皮夹克哈语“小刀”或“匕首”的意思。,割断绳子。她也可以撒开手,让马儿继续吊着,自己跳下来,但是,她不知是吓昏了,还是为一种愤怒所驱使,仍然牢牢地抓紧绳子。
  “胡大呀,你看见人间发生的事情吗?亲爱的小黄马,如果你还有灵性,如果你真的是一匹勇士的坐骑,而不是一件装草料的口袋的话,你就奔驰起来、飞腾起来吧!”
  胡大听见我的召唤,小黄马听见我的召唤。一叩马刺,小黄马真的飞腾起来了。我只觉得耳朵呼呼生风,整个身躯飘飘如一张白纸,而且心中出现一种异样的感觉。
  匆忙中我从马靴里摸出皮夹克,反握在手。就在飞机发现了我,开始升高的那一刻,我飞骑赶到。按照骑兵的动作,我的右臂挥动了过去。皮夹克如同手臂的延长部分。
  绳子断了。就在木莎和她的坐骑下坠的时候,我右手扔掉皮夹克,趁势搂住乌龙木莎。而她的坐骑沉重地掉下去了。
  16直升机越境事件
  见好就收。直升飞机慢腾腾地飞走了。木莎及其坐骑与飞机突然分开,非但没有使他们感到不快,反而有几分轻松。因为他们这次来并没有耍杂技的任务,他们也担心事态升级,不好收场。他们回去后将在巡逻登记簿上像往日一样,填写上“×年×月×日进行一次例行巡逻,一切正常”字样。
  现在他们要去斋桑泊一家哈萨克毡房里喝奶茶了。临登机前,哈萨克主妇已经到羊圈里去挤奶。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胡子刮得光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类一分子有时会感到不安。当他们鼓动着腮帮吹动茶碗里漂动着的奶皮子和酥油时,他们会想到别尔克乌血肉模糊的大地,当他们自此以后每每驾机路经别尔克乌上空,总要将机身升高,大地上乌鸦翻飞和黑雾缭绕,总使他们恐惧和惊厥。
  一九七四年三月十四日,这架直升飞机飞越别尔克乌上空后,鬼使神差,将额尔齐斯河当成了界河,深入中国纵深一百公里。他们后来解释说是由于气候的缘故。恰好那天是我站在瞭望台上执勤,天色晴朗,能见度良好,我是记得的,并且有瞭望登记簿为证。
  找不到飞行坐标,机组人员马上明白报应来临,在劫难逃。三个人走下飞机,想判断一下方位,好往回飞。这时候成群的伊犁马、成群的牛和成群的羊只认出他们和它,于是将飞机团团围定。
  机组人员关好机门,正欲起飞时,一位牧人赶来,甩出了套马绳。绳索这次套在了螺旋桨上,飞机无法启动了。牧羊人又将绳子的另一头,拴在胡杨树上。随后,成群的牧人赶来了。我们不难猜出,这位剽悍的牧人正是赛力克。
  这只罪孽深重的钢铁怪物,先是被低空飞行驾到乌鲁木齐,接着装上火车运到北京,在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展出一段时间后,于一九七五年的最后几天,物归原主。
  那三个男人先期释放。他们先是羞怒,接着是沉默,最后是痛哭流涕。尤其是那位最年轻的中尉先生。他时常捧着一张照片流泪。那照片上是一位美丽、善良和含情脉脉的俄罗斯美人。中尉说。他的妻子要生育了,他很不放心。
  17歌唱着生活
  噩梦一样的别尔克乌斗争结束了。这是最后一次,第二年再没有进行。木莎也从我的怀抱里苏醒。作为我,多么愿意让她永远在我的马背上颠簸。永远长梦不醒,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木莎的坐骑死了。几天后,木莎康复,我们骑马并辔,专门去寻找它。黑马全身呈粉碎性骨折,已经冻得僵硬。它蜷曲地斜睡在雪地上,正像一篇小说中所描写的那样,鞍子已经被过路的哈萨克剥去,代替鞍子的,是马背上落着的几只乌鸦。
  在这荒原上,木莎动情地歌唱起来,我也歌唱起来。我们热烈地爱恋了。我们歌唱着伟大的爱情,歌唱着即将开始的长长的日子,歌唱着短暂的幸福和永恒的痛苦,歌唱着我们的健壮和年轻。我们决定各自用汉语和哈语给当地的自治区首脑写信,因为,据说与哈萨克族通婚,是要经过他的批准的。
  在生命空虚之前它曾经充实过。我的生命的最辉煌的一页开始了。
  18一夜间的天才
  眼前发生的事情,正如一首哈萨克民歌唱到的那样:一匹马将你带到了她的身边。但是我多么不愿意将旧事提起。压抑的城市生活令我对旧事只留下一片迷惘,一丝苦涩的微笑。是的,一个古老而又古老的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不过灰姑娘并不漂亮,这个白马王子缺一颗门牙。
  不过我愿意重提我的歌声。我过去和现在都坚定不移地认为,我是一位被埋没了的天才,一位被窒息了的歌唱家。
  我们都是些小人物,我们浅近的目光永远不会透过环绕在身边的纷纷扬扬的尘埃,而去看清生命的本质的。我们永远不会高踞于生活之上,去接住命运抛给的缰绳,然后脱离庸人的轨道,而去创造奇迹的。让我们哭泣吧,让我们流泪吧,让我们在哭泣与流泪之后,又继续无所事事地生活下去吧。
  我受过良好的训练,这得力于我们班的那个“男高音”。那是一个中国歌坛享有盛誉的人物,毕业于莫斯科某音乐学院。他先在国家级文艺团体,后来贬到军区文工团,后来又贬到我们部队大学生农场劳动改造,并且成为我的下属。
  某一年,西哈努克偕夫人来疆,自治区各界为他准备了一台节目,上级指定要演唱一首亲王作词谱曲的、叫做《怀念祖国》的歌曲。一切就绪,就是独唱演员还没有确定。所有的专业演员都试过了,都不尽人意。后来人们想到了这位流放到哈萨克草原上的男高音。接到长途电话后,他微微一笑说:“转机到了!”于是爬上一辆敞篷卡车,直奔乌市。晚会上一曲《怀念祖国》,直唱得亲王痛哭失声,夫人晕倒在椅。晚会是再也演不成了。亲王靠左右搀扶,昏沉沉走到台上,与男高音紧紧拥抱,拍照留念。西哈努克回到北京,逢人便讲。这样,没有多久,男高音便奉命调回京。现在,他还时常出现在我家的电视屏幕上,大块头,粗脖项,一声长吼,华丽,壮美,深刻,抒情。
  当然,可能是可能,现实是现实,思路到了这阵子了,我说我本来是一名埋没了的歌唱家,如果现在是看足球赛,我也许会认为,如果让我早一点接触足球,并且有个好教练的话,我会是一名马拉多纳,我的块头,我的气质,更适宜于足球。自然,我还是我,一个在冰天雪地的城市黎明,一个莫名其妙地爬在一道辙印上,并且难移半步的卑微的人。
  别尔克乌争斗结束了,作为这场争斗的副产品,一个类似“乌兰牧骑”或者“高原文化工作队”的团体产生了。成员是我们这个骑兵班的全体,木莎以及别的阿肯们,并且从团部召回了男高音。我们唱遍了辽阔的哈萨克草原和生产建设兵团驻地,以及那些几乎与世隔绝的边卡哨所。可以想见,我像一只小羊,紧紧地追随着我的木莎。
  “一夜间的天才”的故事,发生在男高音突然离队,赴乌鲁木齐时。是一个十分美丽的春天,额尔齐斯河春潮泛滥,阿尔泰山在远处闪着耀眼的蓝光。
  露天剧场设在额尔齐斯河一片白桦林左首的沙丘上。哈萨克的白色帐篷布满了河谷。
  我们的表演结束了。木莎的歌声博得了长时间的掌声。其余的节目也都令人激动。但是,宣布晚会结束后,人们仍兴犹未尽,不愿散去。原来他们不知道男高音已经离开,他们想听听他的歌声。
  就这样僵持了一阵后,木莎突然找到了我,她让我上台去。她说:“你会让大家大吃一惊的,我知道!”
  我不敢上去。这些天来,我实际上只做一些幕后的工作。如果让我在野外放开嗓子,也许还是可以的,但是,我不习惯在台子上唱歌。我认为那是一件令人可怕的尴尬的事情。
  “你在别尔克乌唱得多动人。就当你是给我一个人唱的歌吧,汽灯一照,台下黑糊糊的什么也看不清了,你就当在野外吧!”
  不容分说,她将我推到了台上。最后鼓励地望了我一眼,躲在幕帐后边去了。我没有再犹豫,大大方方站在了那里。我站在扩音器前,清了清嗓子,扬声说:“男高音另有任务,已经去了乌市。为了今天这个美好的夜晚,我——李家勋,为大家助助兴吧!”
  台下一片哗然。报幕员在一旁傻了眼。指导员在幕后压低嗓音说:“三班长,你想出什么洋相?”
  我静下心来,抬头望着远方。眼前的所有的帐篷仿佛都变成了白气球,在原地摇曳。额尔齐斯河一河沉稳的消冰水,成一里宽的扇面,列阵而过。世界在这一瞬间静极了。我的眼前只有那位歪骑着马的灰姑娘。她的头发也许是刚刚在大河里洗过,现在在夜风中飘飘洒洒,仿佛河流是她披发的延续。正是亲爱的她,引发了我胸中那沉睡的激情,我现在就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将我心灵隐秘的角落,为她而张开了。
  祝福我吧,亲爱的姑娘!保佑我吧,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说的、默立在侧的小黄马!庇护我吧,母亲草原!
  我唱了起来。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毡房,总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绯红的脸蛋,好像红太阳,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光。我愿抛弃了财产,跟她去牧羊,每天看那绯红的脸蛋,和那镶着美丽金边的衣裳。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那手中的鞭儿,轻轻不断地打在我身上。
  歌声在一种无限怅惘无限忧伤无限感喟的旋律中款款结束。
  没有刚才的掌声,没有刚才的欢呼。人们好像都愣在了那里。观众原来是为了饱饱耳福和驱除寂寞来看热闹的。但是歌声使他们想起了自己的爱情经历,大家都沉浸在甜蜜或痛苦的沉思中。良久,不知谁率先鼓了一下掌,于是全场响起了一阵暴风雨般的掌声。是谁把帽子扔在了空中。并且欢呼着。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我吓坏了,转过身,向幕帐后边跑去。“这一手露得漂亮,三班长。”指导员走过来,当众紧紧地拥抱我,并且称赞我是“一夜间的天才”。
  我挣脱了指导员热烈的怀抱。骑上小黄马,去找观众席上的木莎。
  19神色恍惚
第13章 伊犁马(5)
  嗣后一切都像做梦一样,你的歌声风靡哈萨克草原,那些复员的战士又将你的名声传到内地。嗣后乐极生悲,你的歌子受到了审查,这个乌兰牧骑式的团体也随之解体,你报考音乐学院,政审没有通过。嗣后你所在的那个骑兵团,被一卸八块,扩充到边防一线去,于是你来到那个距别尔克乌不远的边防站。嗣后就是复员命令宣布,那有点对部队生活依依不舍,又有感于终于解脱的时刻。嗣后你将鼓鼓的行囊,放在木莎家中辞别小黄马,回内地探亲。
  临行时,她泪流满面,你也泪流满面。你们都有一种预感,这一别也许不会再见面。“能不走吗?”她轻声地问,并且用手为你梳理额前的头发。“一定得走!”你说。你在那一刻强烈地思念故乡。“那我就等着。我们用哈文和汉文写出去的信,也许快有回音了。”她神色恍惚地说。
  20城市街道上的蹒跚的老兵
  雪落着,静静地落着,落在这个介乎北方与南方的城市的街道上。城市建筑很是规范,分东西南北四条大街,中间是一座钟楼。钟楼秦砖汉瓦。城市的北边是一条火车道。火车道像一根瓜蔓,从内地一直扯到遥远的边陲。瓜蔓上大小不等,结了无数的瓜,这座城市就是其中一个。从火车站向城市中心修了一条大街,大街日渐繁华,从而破坏了整个城市地理上和人们心理上的和谐。现在,在飘飘的白雪中,各种各样的建筑物,都给人一种坚硬的、不太亲近的感觉。尤其是那新建的、二十多层高的白色楼房,冰冷而傲慢,居高临下地俯瞰着城市。每次路经这里时,我都要产生一种反逆心理,想让摄影师为我拍一张照片,仰拍,使我高出这楼房一头。想归想,终究没有付诸行动。
  在第一辆早班车从我身上碾过之前,我及时地从雪地上爬起来,从往事中爬起来。我立即混入了人群,在人群中你们难辨你我。
  人们从各自的蜗居的蜂巢里蜂拥而出。大街上现在成了人的洪流。自行车的铃声现在清脆地响着,汽车喇叭声沙哑而低沉,一辆红色的轻骑,嚎叫着,在城市的夹缝中嗖嗖乱窜。
  哦,我已经找不到辙印了。我呆呆地站在一家旅馆的门口,看着工作了一夜的霓虹灯在一个一个熄灭,看着投宿的人们一个一个冒雪踏上旅途。我努力地回忆着十年前的一幕幕,关于这家旅馆,关于那步履蹒跚的士兵,关于那张灯以待的姑娘,关于那一切的一切。
  21罗圈腿
  十年前,我辞别了木莎,坐上长途班车,几天之后,到达乌鲁木齐,接着改乘火车,用了三天两夜的时间,到了故乡附近的这座城市。坐车坐得久了,回到陆地上,好久好久,还感到眩晕,感到建筑物在眼前摇晃。直到看见刚才乘坐的列车,远远东去了,心情才慢慢恢复,才确信自己是真的站在陆地上。
  走出地道后,我立即就被城市的喧嚣惊呆了。我已经习惯了草原上那种安谧的、原始的、离群索居的生活,城市在我眼前已经陌生。其实,入伍前,我对这座城市也并不十分熟悉。我只是居住在城外的一间农舍,与这座城市的唯一的联系,是那条护城河。宫墙之内粉黛们净过脸的胭脂,顺着护城河漂向城外,千百年来灌溉着那一方皇天后土。我就住在护城河生长庄稼的另一头。是的,记起来了,当学生时,老师带我们来这里参观过一次。
  但我毕竟看见了城市,看见了这故乡的城市,看见了在寂寞的岁月曾反复议论过的城市,看见了在梦中曾千呼万唤过的城市,看见了被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信念所驱使,曾庄严发誓要用生命和鲜血来保卫的城市。
  城市在这位大兵面前喧嚣着,显示着它的富足、堂皇、美丽和多情。一阵故乡才有的湿漉漉的风吹来,我不由得热泪涟涟。
  我走在繁华的大街上,迈着骑兵的罗圈腿踽踽而行。我的一只手不自觉地攥着,好像依旧拉着马。
  我在一家橱窗擦得雪亮的玻璃上照了一下自己,疲惫不堪,满脸病容,穿一身厚厚的棉军装,衣领开着,领章还没有摘下来。关于领章,我是有意不摘的。离开家乡时,只发了军装,没有配领章,一次唯一的探假机会又让给了战友,当了一回兵,没有让乡人看见作为一名士兵的你,是有点屈。两只鼓囊囊的大提包,用一根马镫带连着,一前一后,搭在肩头。对着镜子,对着一街神态轻松衣着华丽的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女,我突然自惭形秽。
  我曾经无数次的为我的罗圈腿自豪过。骑在马上,两腿的弓形可以恰好卡住马的两肋的软骨部分。我可以骑连队最烈的146号马,我可以骑上光背马像一名真正的哈萨克那样在戈壁滩驰骋。童年的生活太苦了,营养不良,我的骨骼直到入伍那时还没有定型,因此,马上生涯自然使它成了罗圈。现在,面对美丽的城市,在亲人的身边,我第一次为我的罗圈腿害羞。
  不要着急,年轻人,这种害羞才仅仅是个开始。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我将会为自己的罗圈腿懊悔不已,你将会像偶然流落到地球民族的一个外星人那样,感到形单影只,郁郁寡欢,直到有一天,你的罗圈腿在城市的街道上重新变直。
  行走间,我的背后突然传来了笑声。叽叽咯咯的,很是刺耳。一个穿连衣裙的面孔白晳的姑娘,一阵风似的从我面前飘过去,然后频频回头,另一位显然是她的男朋友,他在我后边挤眉弄眼。
  城市已经进入初夏了。林荫树枝叶婆娑,气候在中午开始炎热。漂亮的男女们已经穿上了消夏的服装。这个臃肿的、眼神死板的、笨头笨脑的家伙,和这个美丽的城市,和这无忧无虑的欢笑多么不协调呀!
  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时,我流下了冰冷的眼泪。我的双脚现在才真正踏在城市真实的地面上,不在空中旋转了。
  打扮入时的男女,打扮入时的城市,在遥远的边疆我曾为你一千次祝福,可是踏上这故乡的街道,尽管穿着棉军装,我仍旧感到冰冷。
  街道上到处传来了笑声。“朋友们!”我当时真想大声喊。我想说,当我离开边防站时,我的汽车是从额尔齐斯河、哈巴河、布尔津河的冰层上过来的,我在乌鲁木齐才甩掉的军大衣。
  罗圈腿是暂时改变不了了,但是棉衣可以脱下来。我来到一个僻静的小巷,看看四周无人。迅速地脱下了棉衣棉裤,抹去罩衣,穿在了身上。
  这样,倒是不臃肿了,可是棉衣棉裤怎么办呢?总不能胸前身后搭两个大包,再把棉衣棉裤夹在胳肢窝里?
  想一想,只得再把棉衣棉裤穿上,再把罩衣罩在了上边。穿棉裤时,我扯掉了棉裤上缝着的两只毛皮护膝。我得了关节炎,冷气往上升,成了坐骨神经痛,后来又上升到腰部的第十三根脊椎。这双护膝是指导员从自己的棉袄上扒下来,送给我的。护膝拥在膝盖上,鼓起两个包,显得罗圈腿弯曲得更厉害了。
  我把护膝扔到了小巷的另一头去。差点打着了一个孩子的头。孩子捡起护膝,看了看,立即像捡着一条蛇一样扔掉。扔掉后,他又不甘心,重新捡起来,用手指尖掐住护膝的边儿,拿到我跟前,问上边的那些小动物是什么。他说,老师明天上生物课的时候,要他们说出一些小动物的名字。
  我想说,这是我爬在猫耳洞猫耳洞,与战壕相连的单人掩体,此称谓可能起于抗日战争时期。里,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精心培养出的一种小动物。它的用处是减肥,如果你们的父亲或者爷爷有肥胖症的话,无须担忧,悄悄地将这些小动物放在他们身上就行了。
  “饿不死的兵,冻不死的虱”,将虱子和兵联系起来,看来是有道理的。我在研究虱子方面是权威,虱子味道很好吃,生吃能行,单炒更好,有“十全大补酒”的功能。我还看见过虱子成精,成了精的虱子,在猫耳洞里乱飞。
  不久前,毛泽东同志去世了,边界一线进入非常时期,我和我的战友们,爬在猫耳洞里,一个月也没有脱衣服,那些小动物正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城市啊,我在那一刻,抱着火箭筒,以最强烈的感情向往着你。教官说了,火箭弹巨大的爆炸声,使心脏只能承受十七颗的响声。第十八颗时,心室就会因强烈震动而爆裂。我没有理会教官的话,我毫不犹豫地为自己准备了十八颗。也许我当时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想。我古怪地笑了笑,拍了下孩子的头,就离开了。
  后来我喝了酒。当我重新走向大街时,全身轻飘飘地,我好像如入无人之境。一队少先队员唱着歌走过来,每人的背上都背着个篮球。我微笑地向他们迎上去。但是队伍已经过去了,而我,来到了车行道上。从远远的地方过来了一队小车,抑或是领导,抑或是外宾,所有的车辆都默立两侧为之让路。我不知道这些,我迎上去,傻乎乎地笑着。“加克斯吗?”我喊道。突然身后传来一声斥责,接着,头上挨了重重的一击。我转过身来,想明白是什么东西在打我,什么人敢打我。可是眼前一黑,就昏过去了。
  我醒来时是在拘留所里,我记不清自己当时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总之,我被很快释放。不过,我以“有碍城市观瞻”和“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被罚款十元,十元在那时还是个不小的数目。
  夜已经相当深了。我敲开了一家旅馆的大门。我的温柔而平凡的妻子正坐在服务台前等我。她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了,从小姑娘等成了老姑娘。她将服务台前的灯光拧到适当的程度,以遮掩眼角上开始出现的皱纹。她用孱弱的双手撑起一个生存空间,让疲惫不堪的我生息和安息。我们永远无法理解命运的安排,如果我推开的是另一家旅馆,那么也许就不会相遇了,那我的嗣后的生涯将是另一种样子了。然而我推开了它,我没有办法不这样做。
  她看得起我,尤其是在这个时候。我的黝黑的闪闪发光的面孔没有令她惊骇,我的鼓囊囊的棉军装和罗圈腿没有令她嫌弃,这一点应当永远令我感激。
  也许她在漫长的等待中已经失去了耐性,虽然我并非意中人,但是她闭着眼睛以身相委。也许她和她的同学们这天早上算了一卦,算定这一天累计到某一位数字时的旅客,将是她的丈夫,而我恰好踏着那个数字而来。我与她的结合,对她来说,只是履行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沉重的义务而已。
  作为我,我的被漠风吹黑的面孔会渐渐变得红润,我的罗圈腿会重新变直,我将忠实地尽一个丈夫的职责,在旋风般的城市中寻找一个避风的角落,生儿育女,安度人生。而在那玫瑰色的一夜,在我朦胧的意识中,所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说,只是我和木莎的长期的感情积累的必然的结局。简言之,我把这位张灯以待的姑娘当成了她。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得很早,妻子仍在酣睡。我感到一种无法排遣的痛苦。这天早晨,我所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辜负了你,远方的灰姑娘”;我所说的第二句话是:“亲爱的妻子,你使世界上少了一个人又多了一个人”;我所说的第三句话是:“让我们走吧,让我们走向结婚登记处”。
  妻子温顺地点点头。在以后长处的共同生活中,她的温顺曾屡屡刺痛我的心。
  22生活有时候会把人变成哲学家
  谁能告诉我,在这个小小的地球上,哪里才是心灵的寓所,哪里才是人类温柔的故乡?当我们作为游子而浪迹天涯的时候,我们给心灵的一角,安放下故乡的牌位。我们疲惫时躲在里边休息,我们委屈时躲在里边哭泣,那里收留下我们委屈的泪水和疲惫的叹息。但是,亲爱的朋友,请你告诉我,当我们居住在故乡的时候,为什么我仍然感到自己并不属于它,我感到陌生的茫然,我感到自己仅仅是在客居。
  极目望去,满街筒子都是人。各种惴惴不安的人,各种念头和梦想的人。这幸亏是人,而不是猴子或别的什么,否则,黑压压一片,怪吓人的。
  这个地球上有一种生物,这种生物有一种不太准确的名字:人!它起源于猴子,一只猴子走出了森林,它用手挠了挠腮,试着直起身子,走了几步。结果发现,这种尝试是可能的,只要摆动前肢,保持住平衡就行。它有了思想,它在产生思想的同时产生了私欲。它创造的语言,它创造语言的目的一半是为了表达感情,一半是为了掩饰感情。随后,文字也创造出来了,同样的文字有时候被用来给母亲和恋人写信,有时候被用来签发投放原子弹的命令。
  阴谋,凶杀,叛卖,战争,谎言,讹诈,强权,暴力,压制,淫乱,虚伪,献媚,投机钻营,结党营私……种种难以想象的堕落行为,像瘟疫一样弥漫于这些自称是万物之灵的动物之间。他们以地球的主宰者自居,他们以舍我其谁的气势在那里出现,那里别的动物便纷纷逃遁,星星和月亮便让位于霓虹灯。
  有识之士在经过一次又一次无补于事的努力之后,终于将人类的这种丑行归结于它的劣根性,即它的祖先是行为猥琐的猴子这一事实上。而冥冥之中,大自然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神秘之力,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借助于一个临产妇的肚子,生出一个毛孩来。它说不清是在嘲笑人类,还是在提醒人类。
  也许,你——李家勋,你只是来这个世界上做一次客,经历一次苦难,朝生而暮死而已。你来不及思考这一切的,你的寿命有限,等到你接近这个问题的核心的时候,你就如雾、如烟,不存于这个世界上了。多像一个匆匆过客呀!这话很对,从这个意思上来说,眼前这个叫旅馆的地方,是一个带着命运标志的恰当的称谓。人类的所有的住宅都应该叫做旅馆,生命的所有的行程都应该叫旅行。生命尚如此短促而充满悲哀,你又何必去争争吵吵。而且,大自然也许突然间会来一场地震,说不定在唐山,说不定亚美尼亚,说不定地缝就在我的双腿之间裂开,从而让拥有大的住宅和小的住宅的人在一夜间露宿于野,重温昔日猴子的旧梦。
  23重上马背
  几天之后,我在郊区一座新建的两层农舍里找到了那个菜农。我用低廉得难以置信的价钱从他手里赎回了这匹伊犁马。菜农准备添置一台小四轮拖拉机,急需钱用,正想将马送进屠宰场去。所以,我出的其实是一张马皮和一堆马肉的价格。
  在单位领导的百般阻挠下,在妻子的困惑不解的目光中,我骑上伊犁马踏上那辽远的征途。不要问我是乘火车来的,还是乘汽车来的,或者像我的前辈堂吉诃德那样,穿行大半个中国,带着各种凄楚的故事,一步一步走来的。我不能准确地告诉你,因为当伊犁马的四蹄,重新叩击着这块冰封大地时,我才从沉沉的梦中,倏然惊醒。
  久违了,记忆中美丽的草原,青春和激情流放的地方。苍鹰在翱翔,你曾是我看到过的苍鹰的子孙吗?一群群哈萨克人的、蒙古人的牛羊在吃草。阿尔泰山在这处闪烁着冰冷的清辉,一架雪爬犁旋风般驶来又旋风般驶去。
  我穿上了我当年穿过的那件皮大衣。皮大衣的十个大扣子掉了三个,一个掉在伊犁草原上,一个掉在塔城草原上,一个掉在我脚下的这块阿勒泰草原上。
  人的意识真是奇怪。我有了呢子大衣后,妻子曾经几次想将这件旧大衣扔给我乡下的亲戚,让那十多平方米宽松一点。我没有答应,难道,我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吗?
第14章 伊犁马(6)
  一颗苍耳从皮大衣的毛上掉下来,落入雪地,随后被马蹄踩没。这颗苍耳是过去的岁月里,哪一次执勤留下的纪念,是别尔克乌吗?我已经无从知道了。我把它带回了内地,又重新带回了草原,现在,它无声无息地离我而去,重归母体。明年,它将开花和结果,并且在草原的风中唱歌。
  在我贴身的地方,穿着一件白背心。背心上印着“阿山雄鹰”四个字。我当年曾经穿着这件背心游弋于草原。
  小黄马在我的胯下喘息。它已经老了,很老很老了。老得我甚至不忍心骑在它的背上,让它踏着没膝的深雪前行。
  它的腰身已经变硬,它的四肢不再柔软。那与生俱来的三种运动姿势:走、颠、蹦,或者说在离开草原的日子后忘记了,或者说在拉车的岁月中被调教坏了。总之,骑着它,步履蹒跚,心情忧郁,很难令人满意。
  那些磨损过度的皮毛上,重新长出的是一种灰白色的杂毛。因此,我已经不好意思再见小黄马,我只能称它们统一的称呼:伊犁马!李家勋没有从马背上跳下去,紧紧地拥抱着冰雪大地,诉说他的痛苦,因为他已经经历得太多。如果再年轻几岁,他会这样叫道:爱情和光荣啊,你们老是绕着我们飞,而难得降落,你们究竟是什么?发抖而被束缚于冰冷大地上的我们,把眼睛举向空中搜寻这两者可爱的光;只见它们披上了千种万种的色彩,然后抛下我们在我们冰冻的道路上徘徊。
  伊犁马经历的太多了,它也没有直起身子,仰天长啸,像当年英武的它那样,向它的同类诉说城市的故事。
  它和他都经历的太多了,都快接近那大彻大悟的境界了。当四只眼睛偶然相遇时,突然,它和他都摒弃了自己的尊严,在雪地里抱头痛哭。
  他和它在这一瞬间达到了息息相通,天人合一。
  24在哈巴库尔干
  我来到了我和木莎最后分手的地方。自从定居城市后,我再也没有给木莎写信,多少次拿起纸和笔,画上三行,就又将它撕了。
  后来我终于明白,什么信也不应当去写;不写信,什么也就都说清了。我只给相依为命过的指导员,写过一封措辞冷淡的信,请他去木莎家取回我的行囊,并且把行囊中的糖块取出来,留给木莎。那时食糖供应很困难,这些糖块,是部队上送给复员战士的。
  现在,我应当向她说些什么呢?向她说,这些年来,我时时刻刻都没有忘记她吗?向她,表示一个薄情男儿的忏悔吗?向她,唱一支十年前唱过的歌儿吗?
  好久好久,我不敢向那片草地望去。当我睁开饱含热泪的眼睛时,我看到眼前什么也没有了:没有了白色的帐篷,没有了那拦马的栅栏,也没有了那带着少女红晕的灰姑娘。
  让我重新生活一次吧,大地,天空,我的白雪草原,我的比金子还要珍贵的姑娘,我的刚刚露出地平线的辉煌的事业。
  但这是不可能的了,时间不会停止,正如河流不会停止一样,木莎十年前洗过头发的那一河春水,如今已经越过中亚细亚栗色的土地,在北冰洋的冰层下喧嚣。
  让我为你再唱一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吧。站在这附近唯一的制高点、金色的沙丘上,我沙哑着嗓子,唱了起来。我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在红柳上,滴在红柳那暗红的枝丫上。
  我打着马儿慢慢地走了。我访问了草原上一个接一个的毡房和帐篷,询问木莎的消息。没有人能告诉我确切的下落。一个老阿肯说,你问那个会唱歌的木莎么,她考上中央音乐学院了,毕业后分到文工团工作。我打着马儿穿过戈壁,跨过冰封的额尔齐斯河和布尔津河,找到了正在巡回演出的文工团。当一位扎着羊角小辫的女孩子站在我面前时,我准备了一肚子的话顿时消了,酝酿了很久的表情也全部浪费;她不是木莎,或者说也叫木莎,但不是我的木莎。我的失望使她觉得很对不起我,好像过错在她一边似的。我赶快道歉。
  又有一位洋缸子告诉我,木莎在经历了一场变故之后,唱着凄凉的歌儿,翻过大山,去阿克塞草原找她的哥哥去了。阿克塞草原太遥远了,我的苍老的小黄马是走不到那里的,我所能做到的只是望着东方苍茫的群山兴叹。
  当然,我没有忘记从另一条线索上去寻找。刚到草原,我就打问起指导员的下落。人们说,我走后不久。他也就转业了。当年“支左”时,他在乌鲁木齐找了位纺织女工。现在,他转业到那里去了,详细地址无从知道。
  站在我们当年相依为命并肩战斗过的草原上,亲爱的指导员,让我向你致敬。自离开你后,我再也没有遇到过比你更好的直接领导了,你不是一位领导,你是我的亲哥哥。什么时候还你的护膝呢?你说!我又问起别的认识的同志,可是他们都不知西东了。生活变化得多么快呀!
  在哈巴库尔干短暂停留后,我还顺额尔齐斯河回了趟白房子边防站。既然骑兵团已经撤销,这里就是我们最后一点亲缘关系了。我离开这里时来的那批新兵,有一个提了干,现在担任站长。他们为我准备了丰盛的食品,并且请我讲一讲这块争议地区的来龙去脉以及我所经历过的故事。他们把这叫“讲传统”。他们给小黄马准备了上等的饲料,并且为它换上了一副军用马鞍,这使我和我的马都感到愉快。
  边界气氛已经大大缓和,额尔齐斯河口岸正在酝酿重新开放,边防站出现一种少有的轻松感。我从官兵那精神焕发的样子中,知道他们晩上并没有像我当年那样抱着枪睡觉,早上起来也不必先摸一摸自己的脖子,看看头还在不在,他们在站岗时甚至还抽空打个盹儿。
  后来,我骑着伊犁马,来到别尔克乌争议地区。静静的,荒原上好像只有我一个人。直升飞机的令人恐怖的轰鸣声,马群、牛群、羊群的痛苦的嚎叫声,以及那布满大地的血糊糊的死胎,一切都被厚厚的白雪遮盖了,好像这里从未发生过什么。我乘马站立的那个大沙包,也已经被一年一度的季风夷为平地。木桩还在,它裸露在雪地上。将军已经故世,这是我偶尔从一家军报上得到的消息。
  边界线那边,苍凉的原野上,一群妇女和儿童,正围着一个草垛,不知在干什么。风吹来一阵烤糊了的羊肉味。高高的瞭望台上,一位苏军哨兵无聊地倚着栏杆,松开裤带,正在裤裆里摸虱。我挥了挥帽子,他也腾出一只手,挥挥帽子。
  25梦游草原
  我来到了我成为“一夜间的天才”的那个地方。那白蘑菇般的帐篷仿佛给一阵风吹走了,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留给我的只是无尽的怅惘。那一切莫非都是梦吧!是我这个越来越糊涂的脑子里产生的幻觉吧!我问那些附近的驻军,问他们还记不记得草原上十年前那个天才的歌手,他的歌声曾经使全草原战栗。士兵们摇摇头说不记得了,他们是后来换防到这里的。我说我就是在这块土台上唱的,他们以为我在说梦话。他们说他们曾无数次地走过土台,到大河里去打甜水,并且还争论过这土台不知是什么人、为什么事而建造的,但绝对没有想到,它会和歌唱联系起来,它还有那么光荣的一瞬。他们要我为他们唱歌,我推辞了一番,就清清嗓子,唱了起来。我的歌声显然没有引起他们的共鸣,连我自己都有些害羞了。他们相互看了一眼,半信半疑地把我打发走了。
  我不死心,又去问那些草原上的牧民,他们是老户,总该记得吧?可是他们说,十年中经历的事情太多了,该记的都记不来,该忘的就早忘了。只有一个人眼中闪了一下火花,但随之又暗淡了,默默地去拢自己的羊。
  我的关节炎突然痛起来。正如那位部队医生所说,这种病一到内地就好了,但现在它又像老朋友一样找上门来。不管怎么说,关节炎还记着我,这使我在疼痛中感到一丝亲切感。
  形单影只的我,在这冰寒大地上走着,疲惫、孤独、痛苦。后来,我将一切都迁怒于这匹可怜的老马,我认为自己的不走运和倒霉是它引起的。
  “不要和骑走马的打交道!”这是一句流传久远的哈萨克格言。木莎也几次亲口对我说。我至今不明白这句话的确切含义。啊,我在冰寒大地上无所着落,难道就是因为这匹马已经变成小走马的缘故吗?亲爱的木莎避而不见,难道也是因为它的缘故吗?
  我从冰冷的小河边,折来一捧冻僵的白柳条,一根打折了,再用一根。伊犁马的身上出现道道血痕。
  我在乘骑的时候,已经不再是双脚和膝盖用力了。我将沉重的屁股结结实实地压在鞍桥上。这样,不用多久,鞍鞯就会磨伤它的脊梁。自然,我的屁股上也会磨起颗颗血泡。我不怕疼痛,我希望疼痛得更厉害一些,以便让神经的疼痛和肉体的疼痛能够达到同步。
  伊犁马的眼睛,深沉地望着我。当明白我是在折磨它时,它的眼睛里没有出现怨色。它“吧嗒”了一下嘴巴,突然开口说话了。它的开口没有使我感到诧异,因为这声音我已稔熟,因为在城市的时候,我曾经有幸听到过一次。
  伊犁马说:“亲爱的主人,我知道你很痛苦,如果这样做能够减轻你的痛苦的话,那你就尽量折磨吧。我会乐意的。”
  “你真是我当年那叱咤风云的坐骑吗?你真是一匹上等的伊犁马吗?那么,请你奔驰吧!我的神经已经不能忍受这种慢腾腾的小走了!”
  “我能够奔驰,像当年一样奔驰,亲爱的主人!但是我不能明白,我们要奔跑到哪里去,哪里才是归宿。我认为在没有确定目标之前,慢腾腾的行走比风驰电掣更有益。”
  “你难道不明白盘踞在我心中的那古怪的念头吗?你难道不明白我在寻找什么吗?”“我十分明白,亲爱的主人!我是有灵性的,我是伊犁马家族中最为高贵的一支家族的后裔。
  我知道这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只是我更喜欢缄默而已。告诉你吧,我的马头曾经蹭过乌龙木莎家的草垛,但是我没有领你到那里去。解释只有一个:我怕令你失望。”
  “领我去吧,亲爱的朋友!我愿意去为心上的人儿做牛做马。我相信世界会一夜间沧海桑田,但我不相信姑娘的心会有什么变化,正如一首美丽的歌儿所唱到的那样:高高的山冈会变样,低低的流水会变样,蓝蓝的花朵会变样,只是,姑娘的心不会变样。”
  “那好吧,亲爱的主人!”伊犁马叹了一口气,说,“请闭上你的眼睛。”当我睁开眼睛时,是一个落日黄昏,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座讲究的哈萨克毡房。毡房后边,是阿尔泰山雄壮的腰身。听到马蹄声,一位洋缸子走了出来,面孔白皙,胸部丰满。她盯住了我的疲惫不堪的老马和我的许多天没有刮过的胡须。当我费力地说出我是谁时,她“啊”了一声,脸上出现了一种没有什么表情,但又可以解释为任何表情的表情。
  26阿尔泰山脚下的小屋
  奥琪增白粉蜜的制造商和广告商们,可以在这里找到一个成功的范例。即便处在这样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只要经过经年经月的擦拭,那么,任何一个皮肤黝黑、粗糙的女人,都可以变得白皙而丰润。当然,这一切是以不进行户外劳动为前提。
  自我们分别后,乌龙木莎被推荐上了兽医学校,回来后担任了草原上的兽医。在这里,兽医是一项权力很大的工作。有病的羊只,牧民们总要趁羊只未自然死亡前将它宰杀,这样的肉还可以食用。但在宰杀前需要经过兽医的鉴定。翻过来说,只要兽医填发一张卡片,没病的羊也可以宰杀,只要年底向队里交一张卡片就行了。所以,她身上的一张卡片等于一只羊,红十字药箱中的厚厚的一沓卡片等于一群羊。牲畜承包到户后,乌龙木莎又来到这阿尔泰山山口。这里的工作虽然权力小些,但是轻松多了。每年春夏之交,前往阿尔泰山夏牧场游牧的畜群,都要从这儿经过。乌龙木莎的工作,就是给一条长约五十米的水渠中,先放满水,再撒上药粉,然后将羊只赶进去,游完这五十米距离。其余时间,就是安闲地享福、搽搽奥琪了。
  乌龙木莎的丈夫,一位精明的哈萨克,对我的到来表示好感。房子一明两暗。乌龙木莎夫妇住在左边的一间,我住在右边的一间,中间一间堆放杂物。
第15章 伊犁马(7)
  在这些日子里,我总是沉溺于往事。我一遍又一遍地回忆起小黄马走失的情景,回忆起别尔克乌那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以及那个额尔齐斯河之夜的美妙歌声。
  “你开始吃西红柿了吧?”我突然问。“很好吃。去年,门前种了一大片!”她简短地回答。我对往事的细枝末梢都那么记忆犹新,这令她吃惊。我的那种强烈的依恋情绪和痛苦思念,尤其令她吃惊。当然,我的絮絮叨叨也令她心烦。
  “你是一位感伤的空想主义者,而我是一位清醒的现实主义者。你总爱沉湎于往事,而我更注重现在。拿出你的男人的力量吧,昔日的朋友!帮助我调动到县城,帮助我的丈夫转为城市户口。”这位面孔陌生的哈萨克妇女、兽医学校的毕业生侃侃而谈。
  她没有忘记我的情况和我的妻子的情况。我含糊其辞。我没有告诉她我的处境很狼狈,我怕听到一位女人的同情和叹息声。人们的这种同情和叹息曾无数次伤害过我。我告诉她我生活得安然而幸福。是的,这话也应该说是真实的,说这话时我不应当脸红:我在物质高度发达的城市中占据一个生存空间,享受着现代文明,所有的一切不愉快其实都是自寻烦恼。
  关于妻子,我简单地说,她是一位面孔安详、举止得体的城市女性。她在城市里相貌平平,但在这里可以和任何一个女性媲美。我的话令乌龙木莎不快。
  贫寒和饥饿的年代已经过去了。食品是丰盛的。奶茶、杯肉、布尔沙克、塔尔米、酥油、馕,用之不竭的咸盐和食糖。
  我在阿尔泰山脚下这座小屋住了很久,直住到有一天,主妇将她手中的奶茶壶高高举起。当哈萨克主妇的奶茶壶高高举起,奶茶像瀑布一样从高处直落碗底,声响充斥毡房的时候,这不是为你在表演倒奶的艺术,而是告诉你茶壶中奶茶不多了,别这样没鼻没脸地一直喝下去。我明白自己该走了。
  我站起来说:“木莎,我是无用的人,也许只有体力劳动才适合于我。劈柴快完了,明天,我套上小黄马,为你打一趟柴吧!”
  27主人公和他的坐骑饰演一个古老传说
  我怎么也没有料到,在我打柴归来的途中,哈萨克民族那个古老的关于伊犁马的传说,在我和我的小黄马身上得到了重复,从而升华和完成了弥漫在作品中的主旋律,从而结束了这个早该结束的故事。
  横亘在中亚细亚苍茫原野上的阿尔泰山,雄伟、神奇、洁白、美丽。它像一位永远缄默的老者,以沉静的目光注视世界上的一切,朝朝暮暮,岁岁年年。早晨我起了个大早,牵来小黄马,套起雪爬犁,然后带上斧子,到阿尔泰山高高的山顶去打柴。
  打来了一些松木,一些杨木,一些柳木。在部队时我曾经是打柴的好手,所以干这些工作并不费力。
  天色将暮时,打下的木柴已经结结实实地捆在了爬犁上,足有一吨重。随后,我跨上了马。男性的哈萨克,总是骑在马背上的,不管这马是在驾驶爬犁还是在拉车,只有那些妇女和儿童才坐在后边。我不知道这种习惯是为显示男性的能力,还是出自于一种什么忌讳。总之,在这次,我没有作任何考虑,就骑在了马背上。这也许是我有生以来最后一次骑马了,我得珍惜这次机会。
  爬犁子顺着那条被哈萨克踩了无数个世纪的冰道,缓缓滑下。坡越来越陡,爬犁子越来越快。现在,已经不是马在拉着爬犁,而是爬犁子在推着马前进了。爬犁子后边腾起一股迷蒙的雪粉,活像一只喷着白烟的喷气式飞机,自天空斜斜地、笨重地滑下。
  小黄马步履蹒跚。突然,马失前蹄,跪倒在冰道上。我还没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就一个跟头,从马头上翻下来。我昏死在前面的冰道上。
  爬犁子推着马,呼啸着铺天盖地地压来,要把我碾为粉末。
  小黄马在关键的时刻救了我。它一使暗力,从滑动中站立起来。在站立起来的一刻用嘴噙住了我的胳膊。
  这样,哈萨克古老传说中那令人惊骇的一幕,现在在我和我的马身上得到了重演。传说,一位空着一只袖管的牧人,曾经走遍草原,讲述这个关于马的故事。
  但是我的胳膊没有被马的牙齿咬断——小黄马太老太老了,它的牙齿已经脱落,它是用牙床咬住我的。
  一匹闪烁着金黄色光芒的伊犁马,在爬犁子的推动下,自阿尔泰山飞驰而下。马的嘴里噙着它的昏迷不醒的主人。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山脚下的雪地里。爬犁子掀翻了,木柴散了一地。小黄马仰面朝天地倒在雪地里,轭还系在身上。它的鼻孔里、眼睛里、嘴巴里,甚至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都在向外喷血。鲜血把远远近近的雪地都染红了。
  我挣扎着走过去,为小黄马卸轭。我奋力地提起它的尾巴,希望它能站起来。但是,小黄马身上的血液慢慢地不再喷溅了。最后,它长长地喘息了一声,便死去了。
  乌龙木莎的毡房就在近旁。我挪动着步子,吃力地走到毡房门口。推开门后,房子里一阵骚动和惊慌。
  随后几天,依照那个古老传说中所说的那样,我们在阿尔泰山脚下,额尔齐斯河畔,葬埋了这匹伊犁马。
  用的全部是哈萨克习俗和礼仪。在小黄马的墓地上,堆起一座半人高的木塔,那是我亲手用木头砍成的。木塔堆起后,我唱起了那支当年唱过的歌。因为在哈萨克看来,死亡和出生同样神圣,同样需要用歌声来礼赞。
  在葬礼上,我见到了木莎的父亲。他衰老得我几乎认不得了。他还在喝酒,或者说酗酒,喝得天昏地暗才罢休。不过,在葬礼上,他的真诚的歌声令我想起当年的他。
  28伊犁马的完成
  就在埋葬伊犁马的那天晚上,发生了一桩奇迹。夜半更深,我窗户的玻璃突然被什么东西耀得一片血红。这种血红色光芒我曾经见过。那是一九七五年的一个秋夜,在白房子边防站时。那次后来被证明是一个不明飞行物,或者说“飞碟”。但这次不是飞碟,那红色的光芒是从葬埋伊犁马的墓地上放射出的。那光而且有音,像温柔的手臂轻轻地拍击着我的窗户玻璃。
  恍惚间,我披衣下床。迎着红光,我向葬埋着伊犁马的墓地走去。当飘忽的脚步带着我来到墓地时,当我的眼睛对准那一团变幻不定的炫目的红光时,我惊呆了。
  木塔已经没有了。做木塔用的白桦树也长在了各自原来的地方。墓地已经消失,小黄马躺在原来是坟墓的地方,安闲地用嘴寻草。它变得年轻而美丽,身上披着黄缎子般的光芒,正如我第一次见到它时那样。而尤其令我吃惊的,它的头上长着三只眼睛。
  “到底是怎么回事?是真实的存在还是我的幻觉?小黄马,这个正在向你走近的人曾经是你的主人。虽说你已经脱离了可诅咒的尘世,不再属于我。可是,我们毕竟旧情未断,所以,请你不要恐吓我!”我喃喃地说道。
  “我没有恐吓你,亲爱的主人。大自然将这一幕展现给你看,本身就是相信你的诚实——你的思想的诚实和你的行为的诚实。可是,我如今已经不再是你的小黄马了。亲爱的朋友,你是在和马王说话。”
  “马王是什么?你头上的三只眼睛又是怎么回事?”“‘马王爷三只眼’的故事,来源于你们汉民族的传说。鲁班修好赵州桥后,第一个过桥的是张果老。张果老问这桥可能扶起他。鲁班说,这桥可扶起十万兵马,难道扶不起你这一人一驴。张果老过桥时,赵州桥突然一阵摇晃。鲁班急了,从衣袖中抽出木尺,立在桥洞上。老头过桥后,扬声大笑而去,鲁班这才认出是张果老,驴背上驮着三山五岳。鲁班恨自己有眼无珠,随手摘下一只眼睛,扔在桥头。随后过来的是马王,它捡起眼睛,擦了擦,安在自己的额颅上了。从此马王爷变成了三只眼,从此木匠做活瞄线,只用一只眼睛。”
  “我明白了,尊敬的马王,请接受一位卑微的人的祝贺。还有,如果不算唐突的话,我想请你给我们人类一点明哲的指示。你看见了,我们在痛苦,种种贪欲和堕落像瘟疫一样,弥漫于人类之间。那里是地狱。人类在哪里受难哪里就是地狱。人类曾经将美好的明天寄托于物质高度丰富之后,但是物质的丰富并没有给世界带来善,人类仍在你争我夺中生活。哦,我说多了,还是请你谈谈吧,马王。”
  马王沉吟了半天,后来它说:“好吧,我将一切都和盘托出。六百万年前,由于大自然编码时一次偶然的失误,人类诞生了。第一个猴直起身子,摇摇晃晃走出了森林。这种超级动物称自己是‘万物之灵’,他们将这个小小的地球勘察一番后,便开始动手为自己造福。他们烧毁山林,开垦荒地,进发海洋,钻探地下。他们愚蠢地将森林中别的动物,这些同样的大自然之子,划分为两种,一种叫益虫(鸟),一种叫害虫(鸟);有益于自己的,尽量剥削掠夺,有害于自己的,立志斩尽杀绝;后来,又意识到斩尽杀绝是不合适的,于是又设立起生物保护圈,假惺惺地念起斋来。在伸向别的动物的同时,他们又将利爪伸向同类中的弱者。最初,大自然曾经为自己的杰作狂喜不已,但是不久后,她就开始担忧了。从此她怀着久久的耐心,渴望人类的良知苏醒。最后她绝望了,于是将目光投向地球上别的动物,渴望在生物的进化过程中,再出现一种别的智力动物,来和人类抗衡,或者说制约人类。遗憾的是,在猴子变成人类的那一刻,地球上所有的动物便停止了它的进化过程。也就是说,人类的出现抑制了地球上别的动物的进化。大自然终于明白了,她只有主动动用自己的力量,才能再造出一种智力动物。于是她百般寻觅,最后选定了马。而为了选择第一个直起身子的马,又费了非你们人类所能理解的漫长的时间。最后,在我们打柴时,她设法绊住了我的脚,我经受住了这最后的考验。”
  “那么说,你将要直起身子来了?地球上除了人类之外,将要产生另外一种有意识、有思维和思想的高级动物了?这可是个大事件,一个比‘挑战者号’航天失败、比巴基斯坦总理披上了纱巾、比撒切尔夫人在中国红地毯上滑了一跤更重要的事件!”
  “你所说的对我们来说是不足挂齿的小事,亲爱的人。你也不要紧张,因为我没有答应大自然的要求。没有答应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人类经历的苦难已经令我不寒而栗。即便是马,不是行为猥琐举止轻浮的猴子,一旦产生意识,仍将重蹈旧辙,经历人类曾经经历过的各种磨难。你看,我们无忧无虑地在草原上撒欢,朝生而暮死,多么幸福呀!做一个无意识的马是幸福的,我们不应当别有所求。第二,我坚定不移地相信,人类总有一天,或达到自我完善或自我完成。你们曾经产生过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在未来的岁月中,仍将会有新的人杰和新的哲学武器产生,来帮助人类度过这个困难期。人类正值中年,你们汉民族不是有一句‘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的话吗?过了四十大关,人类便进入成年期,种种的物欲的诱惑也许便不能令人类动摇了。”
  “明白了,亲爱的马王,谢谢你的教诲。作为第一个直起身子的猴子的后裔,我明白了我们人类还得硬着头皮艰难地前行。即便没有你描绘的那个美好的前景,我们还得走。我们得延续起文明这个链条。既然第一个猴子直起身子了,我们便没有理由重新趴下。对吗?亲爱的马王。”
  马王笑起来,变幻不定的红光令我头晕目眩。马王的能知前后事的三只眼睛,熠熠发光。“那么,我们再见吧,人类。当然,我多么愿意最后叫你一声——我的亲爱的主人。”“作为回报,我也应当最后叫你一声——我的亲爱的——伊犁马!”红光渐渐地暗了。重新是坟墓,重新是木塔,额尔齐斯河谷的风,带着林涛的呼啸,惊天动地地响起来。
  冬夜的冰冷的雪原上,孤零零地站着一个我,宛若梦游者。
  29尾声
  第二天早晨,有一辆班车离开了草原。靠窗户的地方坐着一位举止得体、胡须干净的男子。他好像一位在大海里颠簸了很久,现在重新踏上陆地的水手,显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疲惫和恍惚。他最初神色严肃,阴沉,后来渐渐开朗起来,再后来,不知和邻座说了一句什么笑话,于是车厢里有了笑声。
第16章 诱惑(1)
  1畸零者
  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你有时候会遇到一个人。这个人目光疲惫,面色忧郁,他漫不经心地接受着迎面而来的一切,显得那么被动,那么无动于衷,好像这世界与他没有一点关系,好像他只是偶尔流落在人群中的一个天外来客。他会冲着你古怪地笑一笑,你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笑。他还在行走中,不时地停下来,抬头望天,好像能望出什么似的。你会说,这样的人很多,文明发展到今天,它随时随地都产生着这样的怪人。那么,你再看看他的步履:他的步履缓慢而沉重,屁股向后稍稍地翘着,双腿在行走中,明显地带一点内罗圈。这些作为判断当然还是不够的,那么,你再看看他的腰间,——他的腰间,通常扎着一根马镫革。
  他是谁?如果你确实想刨根问底的话,告诉你,这是原骑兵二团的士兵。他腰间的马镫革准确无误地告诉了你这一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最后一支正规的骑兵部队,新疆军区骑兵二团,于1975年大裁军时撤销。它的前身是著名的西北野战军骑一军。团队驻扎在盐池草原上,作为这个兵种最后的象征,在那里苟延残喘。但是这种苟延残喘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现代战争排斥骑兵,当自动火器进行密集射击时,一只飞鸟、一只奔鹿也难逃过去,自然,骑兵的躲闪腾挪、冲击奔突,便成为十分可笑的事情了。而一匹服役的军马,它的开支,相当于三名现役军人的开支,这则构成了骑兵消亡的第二个原因。
  辉煌了两千年的这个兵种,奔涌了两千年的这一股历史的洪水,在盐池草原,先是浓缩成一团死水,接着便干涸成一块盐巴。选择这个叫“盐池”的地方,作为对这个兵种最后的埋葬,确实妥帖。
  一千多匹战马在同一刻被遣送到牧区或农村,一千多名士兵在同一刻脱下军装,复员或转业。而叙述者我,也正是这复员士兵中的一个。
  我在过去的一篇文章中说:“谁的一生,如果到过北方.并且有幸与一匹马为伴,那么,自此以后,不论他居家哪里,工作如何,他的身体停止颠簸了,他的思想,将仍然颠簸不停。他会染上一种奇怪的病症,这种病叫‘北方忧郁’!”
  这应说是我的经验之谈。我自己就是一个北方忧郁症患者。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判断是准确的和深刻的,并且不止一次为自己的这一判断自鸣得意过。可是,在一次聚会上,我突然意识到判断的肤浅和皮毛。这些退役骑兵后来的形形色色的命运告诉我,他们的遭遇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
  这是一次原骑兵二团的退伍兵们的聚会。不知谁的倡议,他们要成立一个联谊会性质的组织,于是,许多面色忧郁、目光疲惫的,腰间扎着马镫革的中年人,汇聚在城市的一家饭店里。
  他们的粗嗓门嚷得整个饭店都要抬起来了,他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他们说着那些骑兵术语和哈萨克格言,他们满口喷着酒气,唱那些队列歌曲,他们在言谈中不时地提到“大洋马”和“小洋马”,他们用扑克牌玩一种“五十k”的游戏,他们中有人喝醉酒了,于是“吃吃”地笑着,从一个桌子走到另一个桌子,后来散场后,则是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
  在摇曳不定的灯光下,我细细地琢磨着我的战友们的面孔。我试图为这一群还停留在昨天的人作出解释,我在一瞬间突然明白了:在兵种消亡的那一刻,一定有一种可怕的东西,钻进他们的脑子里去了,现今的他们并不仅仅代表他们,并不仅仅代表他们所拥有的那一段遭遇,他们的身上,附着一种更为沉重和可怕的东西,他们要负载着它,随它一起死去,一起被现代文明埋葬。
  在《骏马奔驰保边疆》的歌声中,战友们要我写一写我们自己的故事。一个叫张来的人,醉醺醺地拍了我肩膀一下,叫了我一声“班长”。这一声“班长”叫得我突然双目潮湿,意识到过去正在到来。张来说:班长,你写过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是,我们自己的故事也许更为有趣一些,不是吗?我同意他的话,我说,我就从张来写起吧!
  2大洋马和小洋马
  连长有一个妹妹。在营地里,在这远离人烟的地方,你很难见到一个女人。如果要见到一个女人,那她多半是军官的家眷。很好,我们有一个连长,连长有一个妹妹,当然,妹妹之外,他还有个老婆,也是一个女人。
  我们管连长的老婆,叫“大洋马”,管连长妹妹,叫“小洋马”。连长姓杨,木易杨,因此,这些称呼多少也还算沾一点边儿。
  大洋马是个又高又大的女人,穿着一条裤子,裤腿老在髋骨以上,好像个衣服老跟不上身材的增长的中学生一样。她的胳膊腿儿、脖子脑袋,这些零件都又瘦又长,就连脸儿,也是长吊吊的,像马脸一样。小洋马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和嫂子相反,她身体的各个部位都呈圆形,圆圆的脸儿,圆圆的胸脯,圆圆的屁股蛋儿,整个像一个洋娃娃。那时,刚刚流行起的确良,小洋马穿着玫瑰色的确良衬衣,袖子挽在肘部,露出腕上的一块表,像手臂的延长部分一样,手里拖着一个孩子,时常在营房周围转悠。
  连长的老家在农村。他从农村接来妹妹,是帮他老婆照看孩子的。平日,连长的家属住在团部的家属区里。
  部队驻扎在盐池草原上。这句话的句式是普希金的。普希金在他的著名小说《射击》中,描绘过一群生活在荒凉小镇上的士兵,渴望奇遇、并且得到过奇遇的故事。而我想说的是较之普希金所描绘过的那个小镇,派给我们名下的这个盐池草原,更荒凉和僻远。
  在这枯燥单调的、很难见到女人的地方,连长的妹妹,也就是小洋马,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经常津津乐道的中心。大洋马已经名下有属,加之连长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因此我们很残忍地并不把她当女人看待。但是小洋马,年轻的、健壮的小洋马,她是那么可爱,她是那么女性十足,她尽可以供我们无边的想象,直到想入非非。
  诚实地说,我们中许多人,都以连长的准妹夫自居,都希望有一天,这个手拖着孩子,在荒原上四处游荡的女子,会突然垂青于他。抱有这种想法的,有许多人,包括我。
  大家常常和她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这些玩笑当然背过连长的。每逢小洋马拖着孩子出现时,大家都会争先恐后地给她献殷勤。如果是在菜地里劳动,有人会摘下一捧西红柿,抱给小洋马,而第二个人,会拧下一棵向日葵的头塞到小洋马的手里。如果是在练习投掷手榴弹,那么每个人的投掷距离,往往会提高五米以上。但是,如果是射击预习,那就糟了,卧姿射击,要平展展地趴在地上,可是腰间的东西,会直挺挺地将你顶起来,让你趴不实在。于是,有人坐卧不安,提出要去解手,有人虽然卧着不动,看似老实,却把地上戳了个窝窝。没奈何,指挥官只好改卧姿练习为跪姿练习。
  有一个笑话。一个小个子湖南兵,晚上做了个梦,梦见了小洋马。第二天早上起来,他的白床单上,尿湿一样,湿了一片。每一个服过役的人都知道,这在当兵的,是常有的事。出完早操,连长说,你倒干净,没到礼拜天,就讲起卫生来了。连长要这个湖南兵作出解释,小兵吭吭哧哧半天,只得说,他昨晚上梦见小洋马,于是一下子兴起来了。连长问“小洋马”是什么,小兵不敢说了。连长一走,满屋子的人,都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从此,在骑兵二团,“跑马”成了梦遗的代名词。事情还没有完。有一次在连长家里,连长不在,连长的老婆大洋马,认真地问:你们平日说“跑马”,啥叫“跑马”?看来,连长老婆也知道这不是好话,所以单挑连长不在时。大家当然不好意思说。这时有个七〇年老兵,快复员了,也就无所顾忌,摊开双手,绘声绘色,说出这个典故。
  事情说出,弄得大洋马成了大红脸,为了掩盖尴尬,她挥起手臂,打这个老兵。自此以后,好长时间,不准她的小洋马到营房附近来。大洋马说是怕出事。我想,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大约还有第二个:她是嫉妒——那湖南小兵梦见的,为什么不是她大洋马?
  如今,当回忆这一切的时候,我想说,被众人捧着的这个小洋马,也并不是那么好看,充其量,一个平平常常的姑娘而已,但是环境不同,时势造英雄,时势也会造美人。在这枯燥的军营里,在这荒凉的盐池草原上,她那一件玫瑰色的确良衬衣,就够了,就代表一切,更何况衬衣有些露,隐隐约约露出里面胸罩的襻带,更何况她的胸脯那么丰满。
  整个连队,都被这个小妖精弄得晕乎乎的,只有一个人刀枪不入,是个例外。这个人就是我。我不苟言笑,不主动向小洋马献殷勤,不在夜里“跑马”,我把自己的探家名额,两次让给别人,我在一年一次的拉练中荣立三等功。那时,我正在等待提干。部队这台精密的、严格的,有时近乎冷酷的机器,它正适宜于产生像我这样的人物。
  我之所以压得稳,并不是我不想得到小洋马,而是我知道,只要我愿意,这小洋马迟早会是我的。
  我明白,别的人都是打彷徨,给嘴过过生日而已。他们都是农村兵,复员命令一宣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如此而已。连长不会同意自己的妹妹嫁给一个农民的。连里只有一个城市兵,这就是我。我们家是响应“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号召,回到老家农村的,现在,别的家人已经返回城里,我如果复员,我会找出理由回到城里去的。
  连长大约已经多次看过我的档案,他还和我谈过一次话,如果在部队提干,如果我愿意,这连长妹妹,肯定就是我的;即便不提干,复员以后,连长很可能允许我带着他的妹妹回家。
  可是我的盘算是落空了。不怪连长,也不怪我,是我在拿得四平八稳的时候,小洋马的心已有所属。有人捷足先登,这人就是我的同乡张来。
  3马号旁的一个中午
  我领了两个新兵,在钉马掌。那天我穿了一双沾满马粪的帆布靴子,一件旧马裤,上身穿了件从棉衣上剥下来的罩衣。钉马掌时,你要用整个身子,扛住马的臀部,怀里抱着马蹄子,一会儿工夫,你就一身污浊,一身臊味。因此,我这装束是适宜的。
  但是我忘记了小洋马会来。因为小洋马,大家变得衣冠整齐,还有人,在正常的军衣之外,领口上要缀一个白的或蓝的衬领,例如我的同乡张来。但是我那时候不知是怎么了,还是邋里邋遢的。所以我劝年轻的朋友,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衣着,不要过高地估计女人的智力,一条漂亮的马镫革就会迷住她,而不管这马镫革是衿在谁的肚皮上。
  钉马桩子在马号的外边。旁边是一条小河,小河一直注入布伦托海。小河两岸,是茂密的芦苇丛,芦苇丛外边,生长着一棵接一棵亭亭玉立的白桦,再往远处,就是生长着各种野花的草原了。
  正当我抱着一只马蹄,俯下身子,满头大汗地铲蹄子上的死肉的时候,一扭头,从马肚子的底部,看见了一双穿着丁字形皮鞋的脚,还有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站在这双脚的旁边。
  “你好,小洋马!怎么这么些天不见你的影子了?”我用袖子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问她。小洋马叫我“三班长”,她说,嫂嫂不让她到外边来,嫌太阳把孩子晒黑了。我抬头望了望天。中亚细亚秋天的太阳,也真毒,无遮无拦地照下来,洒满了地面。不过我明白,大洋马所以不叫她出来,并不是因为太阳,而是听了那个“跑马”的故事的缘故。想到这里,我有些难为情。
  我那天所以发窘,主要还是因为衣着。我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臭味,这臭味主要是来自马蹄,你不知道,马蹄窝上的那片黑糊糊的死肉,有多臭,比人的汗脚还臭。据说,那些脆弱和名贵一些的花草,嗅到不好的气味,张开的花瓣会主动卷起来。因此,我真担心,这姑娘会因为气味而离开的。
  姑娘没有离开,不过她不停地用手扇着鼻子,在扇的同时,还不停地问着话。她喋喋不休地问着,问的都是一些常识的问题。我的情绪开始缓过来了。我告诉她为什么马要钉掌,为什么要在钉掌之后,还要在掌面上,安上四颗防滑螺钉。在我们拉话的当儿,那个小男孩,跑到河边玩去了。
  这时,马蹄声“嘚嘚嘚”地响起来,接着,旋风一般,张来骑着一匹烈马,过来了。奔驰的马,在钉马桩前面,画了一个半月形,他一勒马嚼,马头深深地勾着,四蹄打直,停了下来。
  当嘚嘚的马蹄声传来时,小洋马的身子,突然颤了一下,接着,我看见她面颊绯红,眼睛里放出一股兴奋的、野性的光,她的胸脯,也和着马蹄的节奏,一起一伏。她整个一个人,此刻像沐浴在朝霞中一样,那么美,那么楚楚动人。
  我承认,我在这一刻突然爱上了她。所有的一切,什么三等功,什么提干,都统统见鬼去吧,此刻,只要她愿意,我愿意就此放下马蹄,用马儿驮着她,走到海角天涯。
  但是我是迟了,或者用农民的话说,叫“晚三春”了,姑娘之所以站在这熏人的马桩前,迟迟不走,并非因了我,而是她在等人;还因为,此刻,姑娘已经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跃上了张来的马背。
  我的头有点晕。当我钉完最后一个马蹄,展展腰,向草原深处望去时,看见在东地平线上,一匹马,马背上驮着两个人,马儿在飞驰着,马背上的两个人好像在做马术表演。
  4马的三种运动姿势
  那景观确实极为诱人,使我不得不放下自己沮丧的心情,而发出由衷的赞叹。碧绿之上,有一点红。张来那天穿了一件红背心,红背心上有我为他印上的“阿山雄鹰”几个字。连队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件我为他们印制的这样的背心。我当过红卫兵,早年自刻自印过袖章。你看,我确实很优秀。“阿山雄鹰”式的红背心,扎在裤子里,露出红光光的皮腰带,那腰带,正是马镫革。坐在张来屁股后面的那人物,用手紧紧地拽着这腰带。她的玫瑰色衬衣也是红的,因此我很难分清,那碧波上摇曳的红点,来自谁。
  马有三种运动姿势,一种叫“走”,一种叫“颠”,一种叫“挖蹦子”。走又分为小走和大走。小走马走起路来,四腿打得笔直,仅仅靠蹄腕的翻动来走,就像竞走运动员一样的动作。它的步幅不大,仅仅靠频率来撵出路程。大走马走起路来,上身保持平稳,但四条腿的关节,弯曲得像蚂蚱腿一样,它的步幅很大,后蹄窝往往要超过前蹄窝一乍长,它在大走起来,屁股使劲地扭动着,身子像一条在波浪中行驶的船,像蛇行,嗖嗖地从草皮上穿过去。
第17章 诱惑(2)
  马颠起来也很美。一匹好的走马,得靠调教,用行话说,靠“压”,耐着性子“压”上几年,才能“压”出一匹好走马,但是颠马是天生的。它像人的跑步一样,是靠膝盖的弯曲来实现运动目的的。“嘚嘚嘚嘚,嘚嘚嘚嘚”,马在优美地颠动着,四只蹄腕翻起,像一条小溪在扬着碎波,马腿在闪电般地交替着,马头高高地骄傲地扬起,马尾巴像一条龙,在身后游动。“挖蹦子”的书面用语怎么说,我不知道,是不是叫“奔驰”,叫“驰骋”,或叫别的什么的。这是马的最快的一种运动姿势,它有点像螳螂的跳动,双脚并起,一剪一剪的。在这个姿势中,马全身都调动起来了,头使劲地向下勾着,往前拽,脖子像一张弓,尾巴身子的延长部分,平展展地拖在后边。全身的肌肉、神经、血液,都处在一种亢奋状态,“嗒、嗒、嗒”,马两只前腿并拢,使劲地往前一剪,剪得越高,用力越大,落得越远,不等前蹄落地,两只后蹄,又扬起来了,臀部的肌肉,在猛烈地爆发着,高扬的后蹄,似乎碰到了马尾巴上,它就这样一剪一剪地前进。
  “挖蹦子”是马的力量发挥的顶点。在那急速的奔驰中,马会累得大汗淋漓,口吐白沫,但是一匹暴烈的马,一匹优秀的马,只要它启动起来,没有外力的干预,它会一直无休止地奔跑下去,直到耗掉整个生命,颓然倒地死亡。布封说,马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对马的征服,乃是人类一切征服中,一次最高贵的征服。布封的话是正确的。
  原先我一直认为,马在“挖蹦子”的时候,它是以两只脚为一个组合,同时举步的,但是《动物世界》上说,不,它貌似同时举步,其实,是错落着扬起和落下的。电视上用了慢镜头来解释,在分解了马的动作以后,接着又分解了老虎的动作。它无疑是正确的,不过,我至今还认为,我的观察和经验也许更正确。
  闲言少叙,两个忘乎所以的人儿,现在还在草原上进行着马术表演。张来那天骑了一匹好马,这匹马曾在哈萨克的“姑娘追”中得过头名,那马走、颠和挖蹦子样样精通,因此,他现在尽可以春风得意。这狗日的。
  5马镫革
  不知道是因为张来那一天的疯狂,还是真的因为马镫革原因,在队列前面,连长发了一通火。马镫革是一条连接马镫和马鞍的牛皮带。它很像人们衿的皮带,但是比廉价的皮带坚固得多。
  它与皮带不同的地方,是在参子的铁质部分,包了一圈可以转动的铁皮,因此使用起来更滑畅。
  哈萨克们的马鞍,它的马镫是牢牢地系在马鞍上的,我们叫它死鞍子。军用马鞍,这一部分是活的,这主要是为了防止骑手拖镫。拖镫是骑兵的大忌,我当新兵那阵儿就拖过镫。你摔了马,一只脚还塞在马镫里,马会拖着你拼命地跑,直到把你拖死为止。用这种活鞍子,你一旦拖镫,马镫革连接马鞍的那一处,就会自动脱离。
  既然马镫革这么容易取,而它又是上好的皮带,这样,连里的马镫革,便经常丢。隔一段时间,连长就要在队列前批评一次,批评归批评,马镫革还是经常丢。小伙子们总喜欢把它衿到腰里去。
  这天站队吃饭,饭前唱歌。唱的是一首《来来来》。这大约是一支抗日战争或者解放战争时期的歌,由士兵们一代一代唱下来,一直唱到我们手里。前面我说过,这是一支有些渊源的部队。
  “来来来,大家一齐来,来一次班排连营歼敌大竞赛。你歼敌一个班,我歼敌一个排,你歼敌五十,你打得敌人飞机往下落,我打得敌人坦克冒黑烟。
  ……”
  大家张着嘴巴,唱完歌。我是值星班长,我一个立正敬礼,请连长训话。这是例行公事,训话不训话,倒是其次,这是为了提醒大家,连长在这一块是最高统治者。连长有时候会训上两句,有时候摆摆手,说“没有啥”。这次,他咳嗽了一声,很严肃地站在我原来的位置上,他要训话。
  连长亮着大嗓门,要大家把衬衣扎到裤子里去。这叫整风纪,说这些时,往往要和他一连串的口头禅,诸如“站如松,坐如钟,卧如弓”之类一起说。但是今天,他并没有多余的话,原来,他扎衬衣的目的,是想检查一下,看谁的腰间扎着马镫革。
  衬衣扎起来以后,腰带便明晃晃地露出来了。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有张来。连长骂了一个新兵一句,说他“新兵老油条”,连长还讽刺地看了张来一眼。连长黑青着脸说:“扎马镫革的,吃过饭以后,把马镫革送到连部来!”
  连长还挥舞着自己的帆布腰带的头儿,说:“部队发的这个布腰带,我衿了它八年了,还好好的。人一生,能有几个八年,几根布腰带,就把你这一生,打发过去了,为啥要贪小便宜,衿公家的马镫带?”
  我看见,站在队列里的张来,垂着眼帘,头上的热汗直冒。我有些幸灾乐祸。我大声地喊了声“解散”,于是碟碟碗碗,响了起来。
  之所以要讲马镫革这件事,是因为不久以后,同是连长,站在队列,他亲手将一根马镫革,卸下来,衿在腰里,并且要我们每个人都这样做。
  6最后一个秋天
  那是撤销命令宣布以后的事,在此之前,一切都还是按照规则进行着。该干什么的都还在干什么,我们照样值勤巡逻操练,照样从远方的城市运来生活必需品,以备越冬之用,照样挥舞着大刈镰,收割牧草,准备无言战友今冬和明春的草料,而我的同乡张来,照样在谈情说爱,诱惑着小洋马。但是,那个不幸的消息,已经开始慢慢在这片草原上传开了,许多人都知道,那不可避免的黑色日子必将到来,但是,在没有到来之前,你还必须打起精神,硬撑着,打发着日子。
  秋天是阿勒泰草原最美的一个季节。天突然地高起来了,空气也格外洁净,搭眼望去,一波又一波碧绿的牧草,一直铺到天边。白桦树在秋天的时候,更加洁白和修长了。矮矮的铃铛刺上,则挂满了铃铛,小风一吹,满草原是一片“呛啷呛啷”的响声。一群群哈萨克的马,悠闲地隐现在草丛中,马的尾巴,在空中甩来甩去,扑打着蚊蚋。
  大刈镰沙沙响。肥嫩的、已经开始打籽的牧草,在大刈镰的响声中,一行一行地倒下了。这些草是高草,是专门留下来的。夏天,牧人们将牲畜群,赶至阿尔泰山深处的高山牧草,将这些草场留下来,让牧草自由自在地生长。这些牧草将是牲畜们冬天和春天的食物。
  火热的地皮烫着,火辣辣的太阳照耀着,割倒的牧草,立即散发出一股香甜的薄荷的味道。当然,这是对菅草而言。如果是苦艾,那么它将散发出一股焦糊的苦艾的味道,熏得人头晕,就像艾特玛托夫所描绘过的那样。
  待这些牧草稍稍干燥些以后,牧人就会赶快把它堆积起来,垛成一个一个的干草垛,然后,再用柳条编成篱笆,将这些干草垛围起来。秋天一过,辽阔的草原上,便会出现一座一座的小塔一样的东西。
  按照往年惯例,部队请来了许多的哈萨克来打草。这种活儿我们干不了,大刈镰的把儿,一会儿就会磨得你手心起泡。磨镰这活儿,你也做不了,镰刀不快了,他们用小锤儿,将刀刃往薄处砸,砸完以后,再用一块小石头,握在手里,在刃上来回擦。一边擦着,一边“呸呸呸”地,往镰刃上吐唾沫。
  我的左手的大拇指上,有伤口,就是当新兵的时候,让刀刃割破的。我看见哈萨克男人们,将小石头和刀刃握在一起,嘴里斜叼一根莫合烟,悠闲地在那里擦,我也学样,擦自己的大刈镰。结果,“嚓”的一声,大拇指的指头蛋儿,被削掉了,只连了层皮。指头蛋儿被缝了三针,从此,我不敢再动大刈镰了。
  那是骑兵的最后一个秋天。那个秋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美,那么牢固地存在于我的记忆之中。大刈镰的响声,篝火,干草的香味,抓饭,等等,那个傻乎乎的姑娘小洋马,也在那个季节里走向成熟。她是那么热烈地爱着张来,尽管张来腰间的马镫革已经被没收。而我的同乡张来,挥舞着粗壮的胳膊,爽朗地笑着,精力充沛,仿佛一匹儿马或者公骆驼。
  公骆驼在发情的时候,样子是很可怕的。它在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会疯狂地追逐所能遇到的一切,包括马粪,甚至包括人。它眼睛红勾勾的,嘴里吐着白沫,嗷嗷地叫着,追逐你,追上你以后,上嘴拱倒你,然后用它的大脚丫子,在你身上踩,直到你装死躺下为止。
  7这就叫句号
  撤销命令是在第二年的初春时节宣布的。命令宣布,全团军人举着自己手中的各种火器,一齐朝天鸣枪,军人胯下的战马,也受到感染,一齐扬起脖项,朝天嘶鸣。
  我们在做着最后一次马术训练。我们一手抓住马的耳朵,一手掰起马嘴,随着连长的惊天动地的一声“卧倒”,扑通扑通,战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来,隐入芨芨草丛,我们迅速地把自己的火器,架在马肚子上。
  连长又是惊天动地的一声口令:上山!于是,我们迅速地斜背起枪,手握马刀,翻身上马。马蹄“嘚嘚嘚”地响着,盐池草原上掀起一阵狂风,飞扬的马蹄,把残雪和泥土抛到高高的空中去。随着连长的口令,我们一会儿正手劈杀,一会儿反腕倒拖着马刀,让刀刃从雪地上划过去,我们的嘴里,也在疯狂地叫喊着。
  连长一生,最崇拜的一个人物,叫夏伯阳,夏伯阳骑兵那种狂式的短促突击,他多次听老首长讲过。他还十分欣赏马步芳的骑兵。他说马家军在冲锋时,机枪手的双脚,分别踏在两个马背上,平端起枪射击,而那两匹马,竟能在奔跑中保持相等的间隔,不致把骑手摔下来。
  当然,他最热爱的,还是自己的团队。夏伯阳离我们太遥远,而马家军,在兰州城下,曾经被它的老对手西北野战军骑一军,打得落花流水,丢盔弃甲。
  连长那一天,特地穿了一身崭新的军装,脚下的马靴,擦得雪亮,大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以至两腮发青,他还戴了一双白手套,一副威武和潇洒的样子。
  我们那一天,也都打扮得十分整齐。大家默默地穿上自己的新军服,好像要去给什么人送葬似的。那压抑的气氛,维持了很久,直到跨到马上,这气氛才被打破。
  也许,如果没有连长的口令,我们将一直骑到马上,直到马有一刻倒下,或者骑手累死,但是,连长戴着表,他终于下达了“下马”的口令。
  我们全身都溅满了泥点子,胯下的坐骑也汗淋淋的,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下马以后,我们开始卸下马鞍,这些马具明天将上缴,这些战马明天将复员,而骑手本人,也将复员或转业。
  战马将会被送到农村或者牧区,拉车或拉犁。马们似乎也意识到了将要有重要的事情,它们现在不光是身上流汗,那眼睛,仿佛也泪汪汪的。它们本来都是最优秀的马,应当充当头马的,它们的生殖器将会乱扬,草原上会一群一群布满了它们的子孙,但是为了服役的原因,它们被阉掉了,它们的后半生将只能拉车或拉犁。
  士兵们将全体复员,包括我这个正等待提干的人。不久,他们就将回到他们生活的原来那个环境中去,度过自己的后半生,在胯下没有马的情况下度过。干部将分期分批地转业,在没有走之前,他们先库存起来。“库存”这名词很滑稽,不是么!
  连部的墙壁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锦旗。有些锦旗还鲜艳的,这是新的;有些锦旗已经十分陈旧,质地也不太好,上面或者有一个子弹洞,或者沾着一片黑色的血斑,这是战争年代的。指导员现在怀里抱着这一堆锦旗,哭丧着脸,他不知道时至今日,该把这些光荣往哪里撂才对。
  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战马嘶鸣的两千年岁月,兵种的昨日的光荣。那真是一个悲哀的时刻,命运让我们来承受这个结束,画完这个句号。
  扶着湿淋淋的马,望着放在地上的马鞍,连长有些伤感。他扬起靴子,踢了踢马鞍,说,这些马具,明天就要上缴了,如果你们愿意,你们就把马镫革卸下来,衿在自己的腰里吧,算是一种纪念。说完,他自己先卸下了马镫革,然后把腰里的布腰带,抽掉,扔远。
  8告别盐池
  张来取下马镫革,卸掉马镫,然后,“啪啪”两声,将这马镫革,在空中甩一甩,衿在自己腰里,在衿的同时,还得意地望了我一眼。“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我想。
  我一直疑心,张来和小洋马,有着某种实质的关系。那是秋天的事情。秋天打完马草后,连队用马车将这些草往回拉。之所以没有像哈萨克那样,垛成垛,就地圈起来,是因为怕到了春寒,牧民们会把自己的牛羊,赶到草垛上去。
  张来临时充当了马车夫。他不光马骑得好,吆起大车来,也是一把好手。车是平板车,前面交叉着立两个木桩。空车的时候,他站在车厢里,手扶着木桩,摇动着鞭竿。
  那小洋马,这一阵子,又成了马车上的乘客。那小男孩已经上了托儿所,没了累赘,她也比以前疯多了。大洋马的权威正在消失,她管教不下这个丈夫的妹妹了,她向连长告状,连长只是不言语,她撵小洋马回老家农村去,小洋马也赖着不走。
  一次,马车在行走间,不见了车夫。一匹辕马、三匹梢马,拉着颤悠悠的一车草,缓缓地走着。我骑着马,手里抱一个行军桶,为哈萨克们送水,路经这里。我看这马车,怎么成了无人驾驶的飞机,于是让马车停下,呐喊了起来。呐喊一阵后,从车上的干草中,钻出一个人,他是张来。张来什么话也没有说,挥动鞭竿,赶着马车走了。我狐疑地站在那里,望了很久,我看见,车顶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她是小洋马。
  而今,团队将解散,贯彻“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张来将回到他的贫穷的关中农村去,因此,我不知道这个浪漫的故事将如何往下演。
  临离开前,张来找到我,他提出要用他的一号军衣,换我的三号军衣。大不咧咧的他,这时候大约是作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他显得很严肃,很痛苦,好像还有很重的精神负担。我问他要三号军衣做什么,他说我知道的。
  我明白这大约为了告别,他要送小洋马一件礼物。穷当兵的,除了身上穿的,一无所有。原先,你还没有这种感觉,直到领章帽徽摘去的那一刻,你才突然意识到,自己那么贫困,你才明白了“义务兵”这几个字所包含的真正的意义。这时候,你如果有心,要送别人礼物,你只能将自己身上的皮,一件一件地剥下去。
  我很赞赏张来的做法,我觉得既然是温情脉脉地开始,那么也应当温情脉脉地结束,有一点骑士风度,最好。
  只是我判断错了,张来换去我的三号军衣,并不是用做告别的礼物,他是另有用场。军用卡车上蒙上了帆布,整齐地排成一排,在操场停着。那天晚上,全团举行了退伍军人大会,大会上,我代表全体退伍军人,朗诵了一首诗,这首诗的名字叫做《告别草原》。当我以压抑的男中音,诉说着我对部队的感情,对骑兵的感情,对无言战友的感情时,台下是一片泣声。当我朗诵完毕,走下主席台,上级来的那位前来宣布命令的首长,找到我,提出要我留下来,他将为我以后的事情作出安排。我摇摇头拒绝了。我说我的心已经走了。
  那天晚上,所有的人都没有合眼,大家坐在麻袋上。连队给每个人发了一条麻袋,用作装自己所有东西的口袋。那天晚上,营区的那台发电机,嗡嗡了一夜,电灯底下,各省籍的兵们,聚成团儿,在那里一边闲聊,一边等待天明。
第18章 诱惑(3)
  小洋马在那一天晚上失踪了。连长的老婆大洋马,风风火火地来到我们班。我们正在打一种叫“五十k”的扑克,张来就坐在我的下手。大洋马明显地是针对张来来的。可是,她问了几声,大家都说不知道。对我来说,确实是不知道。大洋马在旁边站了半天,觉得没趣,只好离开了。她又到别的班去转悠。
  第二天早晨,天刚麻麻亮,我们爬上了汽车。整个营区是哭声一片,许多人哭得身子发软,上不了车,是被车上的人拽着,车下的人抬着,弄上车的。这个场面维持了约有半个小时,后来,所有的卡车一齐鸣号,起步了。
  连长骑着他那匹大青马,跟在卡车后边,一直跑了有五里,最后,站在一个沙包子上,他勒住了马。
  我坐在卡车上,突然看见,脸对脸儿,一个圆脸的小兵,正在对着我笑。我觉得他很面熟,但肯定不是我们连里的。我突然明白这是谁了,我刚张嘴问,她伸出一个指头,在嘴上按了一下,与此同时,望了一眼坐在她旁边的张来。
  原来,昨天晚上,趁我们在开军人大会的时候,小洋马就穿上了我的三号军装,躲在了车上。“你狗日的,行!”我打了张来一拳。
  9呼图壁的马肉
  对于小洋马来说,这大约就是小说中描写的那种“私奔”。她能采取这么勇敢的行动,她能这样跟上一个将要成为农民的人,这让人敬佩。至于以后的漫长的日月,将怎么度过,她大约并没有来得及考虑。后来,她做过许多错事,她抛弃了张来,她在我居住的这个城市的街头,沦落为一个下等的街头女郎,每一次,我都原谅她,并且劝张来也这样做。我说,一个女人,她能为你做出这种事情,那么你有理由原谅她后来的一切。
  那一年的春天真冷,已经到四月了,草原上还铺着厚厚的积雪。我们的大卡车,是从额尔齐斯河的冰层上过去的,卡车将穿过布尔津,穿过克拉玛依,穿过呼图壁,穿过石河子,到达乌鲁木齐,在乌市将换乘火车,然后回到我们的内地故乡。
  一路上相安无事。同车的人,不久就像我一样,发现了小洋马,张来这时候成了我们的英雄。尽管她现在属于张来名下,但是我们每个人,现在都感到幸福,我们没有丝毫的嫉妒心,我们把这看做是自己的胜利,把她看做是我们共同的俘虏。
  长长的车队在奔驰,我们像一群蝗虫一样,铺天盖地,掠过-个兵站又一个兵站。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积雪戈壁,戈壁上到处是倒毙的马的尸体,饿鹰在天空威严地盘旋着,不时地一声长唳,俯冲下来。
  事情发生在呼图壁兵站。不知为什么,我们和兵站管理人员发生了口角。不是为小洋马的事,小洋马穿着军衣,戴着军帽,掩饰得很好。当然,可能是我们主动找碴儿,这些暴怒的士兵,这一团黄色的洪水,横冲直撞,到处惹是生非。
  一千多名退伍兵,黄蜡蜡地站了一院子,大家发着喊声,将兵站十几个肥肥胖胖的炊事员,全部打倒在地。送兵的头儿说,咱们不能再在这里过夜了,赶快上车往前赶吧。话声未落,大家卸下帽子,一人从食堂的大锅里,抓了一把马肉,放进帽子,又抓两个馒头,放在里面,然后跳上了车。
  马肉散发着一股腐尸的味道。这一定是草原上那些饿鹰吃剩下的残骸,被兵站以廉价收购回来,然后来喂我们这些退伍军人的脑袋。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他们不知是否知道,这黄蜡蜡的一片,正是一支前骑兵部队。也许,正是这一堆死马肉,是造成我们争吵的原因。那些兵站人员轻蔑地骂我们“黄萝卜”,我们则毫不客气地赏以老拳。
  马肉是和萝卜片混在一起炒的。萝卜片也有一些发霉。除了一股腐尸的味道以外,那马肉还有一种奇怪的酸味,记得《参考消息》上说过,当马这个人类的朋友,失去它作战的目的、使役的目的之后,也许它还会有一次辉煌,那就是它作为食用肉的用途。文章说,马肉味道鲜美,高蛋白也最少,它很可能取代牛肉,云云。我不知道文章是在讽刺人类,还是在赞美那高贵的征服,我想说,第一,马肉并不好吃;第二,将这高贵而美丽的动物,像猪那样地圈养起来,然后去吃它身上的肉,一边吃一边赞美它,这真有些滑稽。
  吃了这样的马肉,很多人都反胃、打嗝、呕吐,包括肠胃本来不好的我。
  卸掉帽子以后,小洋马露出了她的两根小辫。卡车疾驰了一阵,见后边没有追赶,就停了下来,有人要解手,有人要呕吐。送兵的部队首长从驾驶室里走下来,看见了圪蹴在路边呕吐的小洋马。小洋马的两根小辫让头儿吃了一惊,他刚想问,张来从车上伸出一只手,将小洋马拉上了车。头儿没有敢问,他也怕挨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惹这些摘去标志的“黄萝卜”们。头儿又回到驾驶室里去了,不过这事叫他觉得好蹊跷。
  在乌市改乘火车,风驰电掣,内地故乡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10伤心车站
  在西安火车站里,我们这一拨陕西籍退伍兵,全部下了车。我们将在这儿四散分开,有的人改乘慢车,有的人要搭汽车,有的人则步行,回到自己的村子去。火车站的月台上,一瞬间的工夫,横躺着的是麻袋,立站着的是退伍兵,黄腊腊的一片。
  小洋马坐在麻袋上,眼泪汪汪地喊叫口渴。火车上没有水,我们这些大男人,尚且不能忍受,更何况她了,加之又是呕吐,又是晕车,她被折腾得蔫蔫的。
  我们还要再坐几十公里的慢车,才能到达村子。送兵的劝我们不要出站,就在这里等着。我们倒不是那么听话,而是想急切回到自己的村子,所以安静地坐在那里。
  见小洋马可怜兮兮地坐在那里,我们没有丝毫的办法。我们开始感到自己的力量正在消失。张来救助似的叫了我一声“班长”,我为难地一摊手,说我也没有办法。
  这时候高高的电线杆上,一只喇叭响起来,喇叭中传出急促的女中音。这是车站的播音员在调度车辆。我顺着电线杆子望去,看见车站的一个角落,有一个玻璃房子,那女声,就是从那房间传出来的。
  “走,那里有水!”我指了一下,然后,领着张来和小洋马,跨过铁道,来到玻璃房子门口。玻璃房子很小,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个面孔死板的中年女人,正将胳膊肘子支在桌子上,对着话筒讲话,那桌子上,放着两只塑料皮热水瓶,还有一只包着一圈塑料绳的茶杯。张来张嘴要说话,我止住了他。我等那女人停止说话了,然后打了声招呼,有礼貌地说:我们要喝水。
  女人盯着我们,看了一阵。她的目光使我们发窘,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衣着的不合时宜。这里已经是暮春时间了,女人们已经开始穿上了裙子,而我们还是棉衣棉裤。尤其是我,我不但穿着臃肿的棉裤,而且两个膝盖上,拴了两个皮护膝,再加上因为骑马而变得有些罗圈了的腿,我那时候的样子,一定十分难看。
  一向大不咧咧的张来,在女人的目光的注视下,也有一些局促不安,“她要喝水!”他指了指小洋马,而我,又补充了一句,我说:“我们是退伍兵,我们现在回到了家乡!”
  女人眨了几下眼睛,看得出,她正在想着拒绝我们的话。她明显地有点鄙视这几个傻瓜一样的人,她大约觉得,拒绝比施舍更能显示出自己的高贵。
  盯着我们空荡荡的手,这女人终于想好了拒绝我们的理由。她首先问我们带没带茶杯,在得到回答以后,她说,壶里有水,桌上也有茶杯,但是,用别人的茶杯,不卫生!说完,她笑了笑,好像在为自己的谈话艺术得意。
  阅历已经使我们变得头脑简单,因此,我们琢磨了一阵,才听出这句话其实就是拒绝的意思。我看见,张来渐渐地涨红了脸,他的手向腰里摸去,他要抽出腰间的马镫革,抽打这个女人。在呼图壁的时候,他就这么干过一回,那是打那些肥肥胖胖的炊事员。
  我从背后抱住了张来,捉住了他的手。张来挣扎着,要我不要管他,他一定要教训教训这个小市民。小洋马在旁边,给这情景吓坏了。她带着哭声说,我不喝水了,咱们回吧!
  那女人突然对着高音喇叭,哭喊起来,说有三个复员军人,闯进她的工作室,在威胁她。这一手真厉害。高音喇叭把声音一送出,整个站台上,顿时混乱起来,那些手里拿着小锤子的检修工们,还有那些衣冠楚楚的铁路警察们,纷纷向这间玻璃房跑来。
  我们只得离开了。临走时,我挥舞着拳头,对这女人说:“如果我在边防线上,知道就是在为你们这些人爬冰卧雪的话,我真后悔自己!”
  当那些人赶到玻璃房的时候,我们三个已经钻进了退伍兵的行列中,这时候市郊车快来了,我们扛着麻袋,钻进了车厢。
  我们正在从马背上下到地上。这个小小打击仅仅是个开始,比起后来的一连串的遭遇,它显得多么地微不足道。不就是不让你喝水么?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件事情。她有理由不让你动她的杯子,你也许有口蹄疫。
  11婚礼
  火车在一个小站停下来。停车时间是三分钟。我们先把麻袋扔下来,然后自己跟着跳下来。刚跳下车,火车就开走了。这时天已经是黄昏。小站的候车室只是象征性的一间小屋,空荡荡的。我们没有停留,彼此招呼了一声,然后三三两两的,向自己的村子走去。
  我和张来是一个大队,我们可以一起相跟到村口。火车路旁边的一个村子,有张来的一家亲戚,他从那里借了一辆架子车,拉上我们的麻袋。小洋马是辛苦了。这使张来很有一些心疼,在亲戚家里,他伺候小洋马,灌饱了水,现在,当架子车在路上行走时,他让小洋马坐在了车上。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夜走在故乡田野上的感觉,湿漉漉的空气,鸡鸣狗吠的声音,带着青苗气息的小风,起伏着的麦浪,快要开花的油菜。我们张开肺叶,贪婪地呼吸着,承受着这一切,眼泪花花在眼眶里打转。
  除了大自然,故乡的其他的一切,对我们的归来,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人们麻木地看待着我们,几年前送出去了几个兵,几年以后他们又灰塌塌地回来,一人扛着一个麻袋,还是半夜回来的,活像个贼。这就是全部。左邻右舍的男人们,当然也会过来闲聊,直到抽光你带回来的烟,门前也就冷落了。与你同年等岁的小伙子们,有时会脖子上架着个孩子,从你门前走过去,“你把两个孩子耽搁了!”他冲你说。
  “张来这一趟兵没白当,他从外边拐了个大姑娘回来!”这是人们对这件事的评价。这毕竟是一件新鲜事,因此,那一阵子,他红火了几天,连邻村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也赶来看热闹,直到见到这小洋马,和她们自己一样,也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这事才慢慢冷下来。
  张来的父母,希望儿子能赶快举行婚礼,把这媳妇拴住,他们担心夜长梦多。婚礼是在我们回到家乡以后,一个月之后进行的。我们居住在附近的退伍兵们,能来的,都来了,大家不光为张来,也为我们的小洋马祝贺。
  婚礼举行的前一天,我赶到张来家里,为他帮忙。两个新人,都处在喜悦之中,家里的人,村上帮忙的人,都为他们,在忙得团团转。那时关中农村的生活,还是相当贫困的,而封闭又充满庸俗气氛的生活,令人窒息。我不清楚,小洋马对她将要开始的新生活,做好心理准备没有。我想问,但是看见他们那喜悦的样子,我明白自己还是少开尊口为好。
  婚礼举行得很热烈。层出不穷的农村风俗,再加上我们退伍兵的捧场和起哄,使这个贫穷而凋敝的村子,出现了短暂的难得的热闹。小洋马的娘家,自然没有人跟来,因此小洋马请我和我们这些退伍兵,充当一回她的娘家人。她的话令人感到亲切,而我和他们,也就义不容辞地担当了这一角色。
  婚礼结束了,小村突然变得那么宁静,接着就是小麦开镰的季节了。我到张来家去辞行,我说我得回城,找我的父母去了。小洋马正在磨镰刀,准备上工,听说我要走,她在一瞬间,流露出了一种依恋的情绪,神色也有一些恍惚。我问她给她哥哥写信了没有,我说,不管怎样,她应当给她的哥哥、我的连长去一封信,把她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连长,当然,最好是她和张来两人合写。
  小洋马答应写信。小洋马还希望我不要走,她说,原来她不觉得什么,现在我一要走,她突然怕起来,她不知道,能不能在这个陌生的村子,守住。
  我苦笑了一声。我说,现在我们的脚,才离开马背,正儿八经地踩在地面上来了。生活就是这样的,一代一代的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生个娃娃,成一家人,慢慢地撵日子吧。
  12在地上
  我的骑兵的罗圈腿,在城市的水泥地面上,整整走了十年,才重新变直。我的被漠风吹得发黑发干发皱的面孔(一位崇拜过我的姑娘把我那面孔叫“斑驳面容”),在退过许多层皮以后,才重新变得红润。我身上那一股羊膻味和马臊味,在肠肠肚肚里的东西被换过无数次以后,才渐渐消失。
  我努力地使自己服从于周围的环境,削足适履,委曲求全,我努力地使自己变得和大家一样,但是在经过漫长的努力之后。我发现我的想法是幼稚的,有一些渗入灵魂中的东西,我将永远无法改变。
第19章 诱惑(4)
  有一种忧郁的情绪,常常会突然地袭击我,使我在一天,或者更长的一段时间内,身体像打摆子一样,陷入一种梦魇状态。我照样吃饭,照样走路,照样上班,但这只是一种机械的运动,我的思想谁知道此一刻在想些什么。我无缘无故地痛苦,无缘无故地烦恼,我的眼睛突然之间不敢看人,羞涩而木讷,我想躲到一个什么地方去,但是环顾左右,无处可躲。
  在有的时候,我会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激情之中,骄傲,自负,目空天下。我的两个眼球像煤核一样在燃烧,双颊通红,我神经质地笑着,我骄傲地嘲讽于周围的无所不至的庸俗。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和思想在同时飘起来,晃晃悠悠地,像在马背上一样。
  冬天,当第一场大雪降临的时候,我会像一个孩子一样雀跃起来。我在飘飘的白雪中走着,让雪打着我的脸,我的头。鞋子踩在雪地上,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我长久地陶醉在这音乐声中,回想着我曾经拥有过的东西。
  而在夏天,我一定要做的一件事情,是将那件从草原带回来的皮大衣,拿到太阳底下去晒一晒。每年,我都能从那大衣的皮毛中,搜出几个苍耳来,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这些苍耳放在我展开的手中,它们原来是生长在草原的那一处的,是怎样钻进我的皮大衣上的,我不知道。我细心地将这些苍耳收集起来,准备有一天重返草原,将它们还给那里。
  除了皮大衣之外,我为自己留下的唯一的东西,是腰间的那根马镫革。它的质地真好,还是那么柔软,那么结实,只是,原来发红的颜色,现在逐渐变成了黑色,皮带上常用的那几个眼儿,越撑越大。
  “不管天塌地陷,我们总得生活”,这好像是谁说过的一句话。是的,仅仅是为了生活,我常常强制自己,从那种北方忧郁中拔身出来,思考自己,分析自己。有一天,当站在城市的阳台,注视着脚下潮水般的人流,注视着西方天宇下那一片停驻不动的云彩时,我突然明白了-个道理:这是一个痛苦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毕竟帮助了我,使我明白了自己的位置,使我在城市的夹缝中,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13小洋马出走
  张来的故事,我后来时有听说。不断地有战友到我这里来,告诉我一些消息。既然张来也愿意我写一写关于他的故事,那我也就不再忌讳,有啥说啥吧。
  当初我就有一种预感,预感到小洋马不会在穷困的小村待很长时间的,他们的结合也许会是一场悲剧。我的预感后来不幸应验了。
  一场婚礼,花掉了张来腰包里那少得可怜的一点复员费。婚礼一结束,拮据的生活便就开始了,尽管家里人会将最好的吃食留给还穿着新嫁衣的小洋马,但是,那时候的农村,物质那么贫乏,小洋马还是感到自己在一天天受苦。
  更重要的是那种窒息的气氛,叫人无法忍受。浪漫的歌儿已经唱完,生活的本质是那么的平庸,它扼杀着激情和想象力,它无孔不入地强使你就范,重新成为一个匍匐在地上的人。
  是的,我们主宰生活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心高气傲的张来,有一天也终于发现自己变得那么卑微,那么无足轻重。他没有力量使自己所爱的女人,穿上一件她喜欢穿的衣服,吃上一口她喜欢吃的饭食,赢得她有理由赢得的尊重。他丧失了力量。
  他变得暴躁无常。在一次口角之后,他第一次打了自己的女人,这个头一开,就逐渐形成了习惯。他喝得醉醺醺的,抽出腰间的马镫革,没轻没重地抽向小洋马,酒醒以后,他又抱住小洋马,哭泣。
  最初的时候,小洋马也陪他一起哭泣,并且,在他抚摩着她身上的伤痕的时候,心中也剩余着一点感情。但是,随着这种事情多起来,几乎成了家常便饭,小洋马也就再也不能容忍了。
  小洋马给她哥哥写了封信,求助于他。他的哥哥,也就是我们当年的连长写信给我,请我去看一看。他说,当年,他对妹妹的私奔并没有给予太多的责怪,但是,今天,当他的妹妹求助于他时,他不能不管。他希望我能到小村走一趟,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除这一桩婚事。他已带着家属,转业到乌鲁木齐,他希望妹妹仍然到他那里去。
  我很珍惜当年的这一段感情,我把战友之间的这种情谊看得高于一切。在接到信的第二天,我就回小村去了。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还不知道,但是我一定要去看一看,给连长一个交待。
  可是我仍然去迟了一步,在信件往返的这一段日子,小洋马已经跟上人跑了,在张来的家中,我只看见窗户上那褪色的红色“喜”字,看见院子的玉米秸上,搭着的那几块尿布。这尿布告诉我,他们已经有了孩子。
  张来始终铁青着脸,咬紧牙关一言不发。我从他的嘴里问不出话,就转而问他的父母。两位老人告诉我,他们的儿媳和孙子,是被一个河南来的修水泵的拐走的。这修水泵的,在他们村待了一个月,修生产队的水泵,他不知道怎么和这不要脸的女人勾搭上了,在一次赶集以后,这女人不知去向。
  我注视着张来,他现在苍老了许多,当年永远剪得整整齐齐的短发,现在软绵绵耷拉了下来,沾在头皮上。他的肌肉饱满的胸脯和胳膊,现在瘪下去,失去了弹性和光泽。他的那开朗的面孔现在也蒙上了一层灰败的神色。唯一使我想起他的过去的,背心依旧严格按照军容风纪,扎在裤子里边,从而露出腰间的那根马镫革。
  我在乡间待了一些日子。我让张来领着我,逐一去拜访我的战友们,那些腰间扎着一根马镫革的庄稼汉。我们一起抽烟喝酒,大声吵闹,一起回忆盐池草原的那些日子,我们还怀念自己胯下的坐骑,不知道它现在在哪里受苦。谈论的中间,我们有意识地避开了大洋马和小洋马这个话题,怕引起张来的痛苦。
  我要张来能够想开一点,接受这个现实。我说大家都感到很苦,很烦,都有一种孤儿的感觉,一种与生活格格不入的感觉,并不只是他一个。说这话时我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只有这时,在这个由我的战友们营造的小氛围里,我才感到轻松一点,呼吸畅快一点,并且敢于露出自己的腹部位置。
  张来默默地听着我说,眼睛瞪得直溜溜的,一言不发。知道小洋马已经不可能找回来了,但是,出于一种侥幸的心理,主要还是为了安慰张来本人,我们给周围的村庄、集镇、火车站候车室,贴了许多告示,希望出走的她能够回心转意。我们在告示中说,仅仅是为了我们,她也有责任回来一次,对这个事情有个交待。
  回到城市以后,我斟词酌句向老连长去信,汇报了这一切。我希望他能原谅张来,我辩解说,生活中有些事情是很难说清楚的。信寄出去以后,一直没有接到回信,不知道是我把地址没有写清,还是连长接到信后,蔑视我们,没有再回信。
  14.146号马
  离开小村的时候,我就感到,张来可能要出事的。他的那种精神状态,正是出事的前兆。我的预感不幸应验了。
  但这是一种怎样的出事呀!当我匆匆地赶到小村,听战友们叙述出事经过的时候,当我来到那块熟地里,低头察看着那密密匝匝的马蹄窝的时候,当我说服警察,面对我的战友张来的时候,我只能说,如果这事搁到我的头上,我大约也是会这样做的。
  县上的生产资料公司,从新疆接回了一批马,这些马以低廉的价格,分配到平原农村,小村也分得了这么一匹。
  这是军马,它高傲地扬着头,甩着尾巴。它的屁股上,烙着几个阿拉伯数字。它不是我们连的,事情没有这么巧,但它肯定是我们团的,它屁股上的数目字和五角星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它是怎么经过层层转手,最后到达这荒落的小村的,我们不知道。它由生产资料公司经销,这事本身就让人觉得滑稽。
  当它从小村的泥泞的街道上走过时,它抗议地仰天长啸了一声。这一刻,我们的张来,大约正蹲在门口,闷着头抽烟,或者正在地里耕地。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听见了这一声嘶鸣,他的迟钝的脸上,突然变得生动起来。
  小村的主事们,决定用这匹叫“146”号的马拉犁。在这个环境中,不是拉车,就是拉犁,因此,这并不是对146号的蔑视。但是,146号抗拒这种安排,它或者是真的不会拉犁,或者是觉得拉犁是一种对自己过去的污辱。总之,它又踢又咬,很难将绳索给它套上,而当终于套上绳索拉上犁铧以后,它又骄傲地故意不往犁沟里踏。人们发一声喊,说:好吧,把它交给张来吧,让他骑上它,压压它,曲曲它的性子!这样,张来从他家门口站起来,走过来骑上了这匹马。
  没有披鞍的马叫光背马。张来抓住马鬃,一跃跳上马背,然后,两腿一叩马肚子,马在乡间小路上,跑起来。
  马先是一阵小颠,颠了一阵后,浑身发热,血液沸腾,便猛地一耸,双蹄并举,挖起蹦子来。马背上的骑手,在那一起一落中,不停地用腿,叩击着马肚子,腰弯着,手抓住马的缰绳。
  马在小路上奔驰一阵后,又窝回来,在村子里奔驰,穿过场院,跨过墙头,马蹄踩得街道上正在觅食的鸡,嘎嘎嘎乱飞,一个母亲,赶紧用手捂住自己孩子的眼睛。
  村里的地头的干活的人,都停下手中的活儿,站在那里,大声喝彩。马背上的张来,抿着嘴唇,表情严肃,在经过一段奔驰以后,他大约觉得还没有尽兴,觉得这些坑坑凹凹有些碍手碍脚,于是,他一抖马缰,向一块刚耕过的熟地走去。
  地刚耕过,平展展的,现在,张来骑着马,在它上边来回飞驰。他的身子像橡皮膏一样,牢牢地贴在马的光背上。他的嘴唇现在不再抿着,而是痛快地发出一阵阵呐喊。
  地头上站满了人。地的畛子太短,因此,张来是来回跑着,当他返回来经过地头时,人们看见,马身上往下滚着汗珠,棕色的毛紧紧地贴在身上,马的嘴里,吐着白沫。人们发觉有些不对劲,有人喊了起来,第一个人一喊,大家都跟着喊,要张来赶快停下来,这样跑下去,会挣死马的。
  张来仍旧用腿叩击着马肚子,在挖蹦子。地头的呼喊声,他置之不理。他得意地笑着,叩击着马,来来回回地奔驰。
  146号马,终于“扑通”一声,栽倒了,它的鼻孔里,现在吐出的不再是白沫,而是殷红的血,它身上,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往下滴着水。
  马倒下来的那一刻,张来一个脚支地,下来后,走到前面,去提马头。这时众人围了过来,拽马尾的拽马尾,扶身子的扶身子,一阵忙乱,终于将那146号马,扶起来。立起以后,众人手一松,那马,又倒下去了。
  15不是结局
  张来后来被判了刑,而且刑期三年。法律是一种严酷的冷冰冰的东西,它也是人类规则的。我和我的那些战友们,磨了不少嘴皮,跑了很多腿,但是无济于事,他还是被关进去了。
  三年以后,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在家里,这时有人敲门。隔着门,有人在叫“班长”,我明白是张来回来了。
  他后来开始在这座城市里流浪,为人干些零活。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从我柴炭房的那扇门修起,这是他主动要求干的。在我这儿住了几天以后,临走时,他提出要为我做点什么。
  在流浪的日子里,他有时候会突然地闯进我家,告诉我一些事情。有一次,他神情很激动。他说在火车站附近,他看见小洋马了,他痛苦地捂着脸说,小洋马已经堕落成一个街头的女人了,这是他害的!他看见小洋马,叫了两声,结果,小洋马立即拐进一条小巷里,不见了。
  人是一种最能随遇而安的动物。她走到那一种结局,也算是一种结局吧!也许,她的天性中就有这一种成分,她本不该跟上我们一起倒霉的。不知道她明不明白,她的结局,无疑是给我们心上,捅了狠狠的一刀,我们残存的最后一点尊严骄傲,现在完全失去。
  我问张来,要不要给老连长写信,告诉这件事情,他摇了摇头,他说:“你再给我留下最后一点面子!”
  这样,张来的故事就讲完了。衿着马镫革的原骑兵二团的士兵,有许多个,我只是挑出一个来讲,如果有机会,我还会讲述他们的,只是,我现在有些头晕。
  至于我,诚实地说,我的生活也并不比他们好到哪里去,那梦魇一样的东西,在纠缠住他们的同时,并没放过我。为了寻求解脱,我只好向人诉说,没有人听我的,我只好自己对自己诉说。我的诉说变成了文字,人们说这叫作品。
  给我一匹马吧,让我在你那辽阔的原野上,游荡上一回,请那最美丽的姑娘陪伴我。马有三种运动姿势,一种叫走,一种叫颠,一种叫挖蹦子;走又分为大走和小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你有时候会遇到一个人。这个人目光疲惫,面色忧郁,他漫不经心地接受着迎面而来的一切,显得那么被动,那么无动于衷,好像这世界与他没有一点关系,好像他只是偶尔流落在人群中的一个天外来客。他会冲着你古怪地笑一笑,你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笑。他还在行走中,不时地停下来,抬头望天,好像能望出什么似的。他的步履缓慢而沉重,屁股向后稍稍地翘着,双腿在行走中,明显地带一点内罗圈。他的腰间,通常扎着一根马镫革。
第20章 雕像(1)
  1引子
  从一个国度跨入另一个国度叫出国。圆圆的地球分割成许多条块。一个涂着不同颜色的世界政区版图,活像京剧中的三花脸。
  既有国界,便就有了出国之说。落实到行动上,出国这件事便给人以某种诱惑。查一查我们中国人的行走路线,可以发现,其实是在走着一个一个圆。乡间老妪一生都围着一个村落转。未嫁以前,围着娘家的那个村落转。花轿抬到夫家后,便又围着夫家的村落。一生中没有走出村前那条川、村后那架山的人,多得很。没有见过自行车,没有见过汽车,没有见过火车。飞机倒是有时候从头顶上飞过,不过那距离自己的生活太遥远了,简直不可捉摸,有时刚产生一点想象,便被眼前繁重的劳动打搅了。
  当然时代毕竟变了,囿于山乡的老妪只是生活中的绝少数。大量的人,也许走过县城,走过省城,走过首都,漫游过风景区,或者由于特殊的原因,到过那些人迹罕见的边远之地。贾岛骑驴和李白纵马的年代过去了,有许多物什可以做人类的脚力。
  但是当老了之后,当一次次的游历的激动趋于平静之后,我们仍然悲哀地发现,自己在走着一个一个圆。地图上红色的边界线像孙悟空用金箍棒画定的圆一样,一遇脚步便金光四射。
  到了本世纪八十年代初,门户洞开,出国热空前地热起来。我认识一位姑娘,一九六九年春来陕北插队的北京知青。她很漂亮,手很大,骨骼很大,细细的脖子擎起一颗高贵、美丽的头。
  整个形象一匹英国良种马。她曾经搞过文学,如果继续写下去,那么,今天的才女就没有活路了。记得她最初穿牛仔的时候,大家都很惊异,觉得这粗糙的、像劳动布的东西,为什么穿在她身上那么妥帖、大方。她几次回调北京不成,便一怒之下,去了香港,接着走了法国。她发誓要在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祖国时,以一位大企业家的身份重返北京。她现在处境如何,正在成功路上走,还是在生活面前碰了壁,我们无从知道,也不便去打问,唯恐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我们只能远隔千里万里,每一次想起她时,便致一个美好的祝愿。从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九七年将近三十年。她要用三十年时间走完一个圆,这种毅力和勇气真令人敬佩。假如在成功道路上,确实需要动用一下她过人的才华和美貌的话,那自有她的道理。
  我还认识一位朋友,一位漂泊者,一位在中国大地上痛苦地思考着和行走着的人。他毕业于南方某大学,后来出于对大西北的神秘感,丢掉户口和工作,招聘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团场教书。新疆待了三年后,又被招聘到北京一家杂志社。他所以能这样流动,在于自己的年轻,有才华和得过且过的生存态度。这真是一个彻底地与旧的羁绊决裂的革命者。我从他那里汲取了许多新的观念和新的思想,我把与他的结识当做自己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地域对他是没有禁区的,哪里适应他的生存和发展,他就奔向哪里,而我们知道,生活的女神有时候是偏爱这些强者的。她有时候有意识地塑一两个巨子,为的是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相形见绌。对于有些人来说,一个小科长可以压你一生;对有些人来说,他匆忙的脚步要把地球踩平。走在北京的大街上,友人说,他没有办法请我到家做客,因为孤身一人居住着一个大剧场,直到晚场散了,这剧场才是属于他的,友人还惆怅地说:“新疆的神秘感我现在已经打破了。来到北京,站在中国的这个最高制高点上,几年过去了,我已经吸收许多东西,现在我想到雾伦敦去,到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故乡去看一看。”我想,马克思曾经提出过“世界公民”这个概念,友人的思维,有点这方面的意思。他的圆转得更大些。而且可能不是一个圆。到头来,也许不会回到出发点的。自从人类进入宇航时代之后,我们知道,“生于泥土重归泥土”这句话已经过时。他也许会某一天在走遍世界后,产生向宇宙飞翔的渴望,从而老死在另个荒凉、冰冷的星球上。
  这话未免扯得远了点,我这里说的是“出国的诱惑”。我认识一位地委书记,是个老革命,他在几年前出了一次国,去的是我们关系刚刚热起来的东欧。这次出国付出了代价。等他回来时,该地区的领导班子已经完成了新旧交替。这一切当然是在地委书记行前就安排好了的,只瞒他一人。但是,时至今日,三年过去了,这位友人还耿耿于怀,以闭门不出表示抗议。好在出国期间,免税买了一件东欧产的电视机,因此闭门不出也不感寂寞。不过最近偶尔看参考,苏联和东欧产的彩电,爆炸率是百分之二十多,这使前地委书记不免又有几分不愉快和担忧。电视机爆炸时当量太小,如果当量大些,波及左邻右舍、脚下头顶的现任们,那么,这位前地委书记说不定会乐意让电视机爆炸的。
  还有一个出国,一位曾在陕北插队的北京知青,一窍不通的家伙,据说去了一家美国领事馆当经济参赞。这是一位已故国家领导人的侄儿。这位领导人德高望重,他的侄儿当年曾从这里参军,被他知道后追了回来,他现在看不见听不到这一切了,所以大家才时不时想起这件事。
  讲了几个出国的故事,读者也许会说,这些我们都知道,而且比你知道得还多,那么,我现在开始讲一些鲜为人知的出国的故事了。
  2电视主持人赵忠祥如是说
  在人类最初还是猴子时,大约是没有出国这个概念的,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满世界游荡,没有另外的猴子会眼馋你,那时,定居是一种进步、时髦、文明。
  后来蜕变而成人类,开始以部落的形式存在,部落的发展和吞并,便慢慢地形成了集权。集权又服从于更大的中央集权。于是国家便开始有了雏形。圆圆的地球破碎了,开始出现了条块,国家为了维持一国上下的生计,为了繁荣和进步,便需要有固定的和尽可能大的生存空间。
  “在辽阔的非洲原野上,”电视解说员赵忠祥以漂亮的男中音,这样告诉我们,“每个非洲母狮都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她在那些接壤地带,撒泡尿,留下强烈的气味,以便告诉侵入者:你越境了。”
  历史在延续着,国家在延续着。疆土的范围因为战争、瘟疫、人口原因,时而扩大或缩小。那些绝大多数的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都湮灭在路途中了,宛如沙漠地带的潜流河一样。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只有中国是个例外。由于工作的原因,我曾在中国——这我的祖邦的国界线上,作过许多次漫游,并且长时间地厮守一处,因为那里是国界线的扁桃腺部分,时时都会因气候变化而发炎。
  我想,人类最初的划定国界线,也许正如非洲母狮一样,是以一泡尿标志的。但是随着人类的趋于文明,特异功能开始减退,人的嗅觉已经变得不可靠了,于是,人们想到了界桩。
  国家在向边远地区的开发中,通常会在它精疲力竭的时候,遇到一片浩淼无边的大海,一座不可腾跃的大山,一条足以挡住马蹄的大河,于是,这些地方后来就成了国界。
  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国界线也会划在一块平坦的、没有什么标志的陆地上。例如中印边界一九六二年的临时停火线,或称麦克马洪线。
  这里发生过一个出国的故事。平坦的、没有任何地物标志的国界线,给边防巡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一不小心,飞快的马蹄会将你带入对方控制区,甚至直入纵深几十公里。
  这样的临时国界是必须保持现状的。为了不致迷路,巡逻兵只好在戈壁滩上拣些大的石头蛋,每隔一段距离放那么一块。出于爱国热情,一位从小就懂得和邻村争地边埂的新兵,有时会跳下马来,背起这块石头蛋,放到那边几十米的地方。
  有这些石头蛋做标记,在夏天是不致迷路的。可是,在冬天,当几尺厚的大雪覆盖戈壁,风儿又把这些积雪吹得像镜面一样平整时,巡逻兵就难免迷路。
  有这么一次,一位和我同年入伍的班长,领着一队巡逻兵,一直走到印度士兵的边防哨所,他们以为这是一家牧民毡房,已经做好了喝奶茶的准备,突然,听到了口令声,接着看见了一班正在走正步的印度士兵。
  我的这位同乡命令他的部下将这些士兵全部击毙,并且驮在马上带回来。他以为要立功的,结果受到了严厉的处分。
  3我们把镜头摇向了白房子
  额尔齐斯河是一条美丽的河流,它的蔚蓝色的流水,和两岸遮天蔽日的林带,是中亚细亚风光的最显著特征。
  祖国的所有河流都是以太平洋为归宿的。独有它,走过漫长的历程,注入北冰洋,向那遥远而奇异的地球一翼,带去中国大陆温情的问候。
  春潮泛滥之际是它的鼎盛季节,蓝汪汪、清凌凌的一河融雪水,溢出河道,以几里宽的扇面,顺着戈壁缓缓流过,像一列团队迈着方步,自有一种仪态万方的说不出来的味道。
  额尔齐斯河喧嚣地流入苏联境内。我曾经长久地驻守在额尔齐斯河就要改变归属的那个地段。站名叫白房子边防站,统管额尔齐斯河的南湾和北湾地区。这个边防站原来是边境检查站。两国友好期间,来自苏联阿拉木图的四千吨级货轮,可以在洪期溯水而上,在这里接受检查后,直抵我国国内纵深几百公里,然后转道布尔津河,在布尔津城卸下货物。阿勒泰草原的很大一部分日用品,赖于这种进口。后来两国交恶,货轮不再通航,这里便降级为边防站了。
  我们的老站长曾经出国,那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事了。作为对应,那边也有个边防站,于是,礼拜六的晚上,这边的边防军常常被邀请到那边做客,有时是看电影,有时是联欢,有时是品尝那些军官太太们做下的俄罗斯风味的美餐。
  这种交流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伊塔事件后便已停止。后来,由于边防工作的需要,我们曾将退休的老站长请回来,请他凭记忆画了一张对面边防站的地形图。
  苏联军官们是可以带太太居住在边防站的,这与我国不同。我们的军官的老婆,大都来自农村,等着够了带家的年限,便来到距边防站数公里的县城居住下来,每年,军官有两个月度假期。
  我想在这荒凉的戈壁滩,这几乎被世界遗忘的边防站里,那些军官太太无疑是一种点缀,尽管这种点缀带有危险性质。难免有一些不安生的士兵,夜晚不站在自己的哨位上,而是在军官太太的宿舍前徘徊;适逢军官不在,说不定还会轻轻哼着《孤独的手风琴》这支歌。
  在苏方,士兵们苦焦的生活有时会出现一点欢愉。周末或者节日,大卡车会从内地带来些穿着连衣裙的女学生。手风琴会一直响到夜半更深。
  我们却没有这种福分。每当这时,我们要做的工作是加强戒备,悄悄地潜伏到界河旁边。一边用一只耳朵听那边的男欢女乐,一边用另一只耳朵听异样的声音,以便随时准备作出反应。
  他们有时候也潜伏。如果他们来到我们前面,他们便在了暗处,一晚上噤若寒蝉,不敢出声。
  如果我们先到,不久后几米宽的界河对面,窸窣有声,便知道这是他们了。这一晚上,他们会闲谈,拉家常、拌嘴、哼家乡小调,熬过这个难熬的夜晚。而我们也不便惊动他们,直到第二天黎明,等他们走后,我们才动身。
  我们的军区文工团难得地会来一次。这一天便成了边防站的节日。只有一个厕所,于是我们统统地被赶到了戈壁滩上去解手。我们的宿舍也被腾出来归演员们休息。
  通常,要挑些脸蛋还没有被漠风吹皱的新兵子去当服务员。记得那一次,我们的班长,一个在穿上军装后仓促地结了婚的农民,抢着要去当服务员,因为丑陋,没有轮到他,结果,他总是不甘心,借口回班里取东西,闯进了屋子,一位倒了嗓子的女演员,正在脸盆里洗什么物什,水都有些红了。班长硬是献殷勤,要给人家倒水,弄得连长过后不点名地批评了他。
  对面也因为这些演员的到来,作出了反应。流星般的曳光弹,五颜六色的信号弹,苍白的照明弹,不停地在暮色初现的夜空中爆响。
  这些演员们原来准备住宿一晚的,后来见这情况,就坐车走了,连做好的抓羊肉也没有吃。全部列队站在操场上,直到车消失在戈壁深处,大家才明白了他们要走的原因。大家站了很久,都有些悲哀。
  副连长粗暴地喊了声:“今晚上加强警戒。解散!”我现在想起了一个出国的故事了。
  4炊事员的荒唐的出国
  和参谋长的不得要领的出国春天来到了草原,天空一扫阴霾,显出一种令人心情愉快的亮色。戈壁滩的积雪融化了,由于潮湿,地表变得黑糊糊的。有零零星星的草尖,还有一两根茎杆挑起紫色的小花,出现在雾气腾腾的原野上。
  有一条白色的雪痕,没有融化,顺着边防站一直通向远方,这些雪因为被人的脚印踏实了,所以融化得慢一些。
  我的一位同乡,一个很老实的人,入伍以来一直在炊事班工作眼看要复员了。在这样的一个春天里,合该有事,他突然产生了到瞭望台看一看的欲望。炊事员是不让站岗的,所以瞭望台对他还有陌生感,不像我们,早就对这单调的生活麻木和厌倦了。
  顺着那条雪痕,离开边防站,走过一段约五百米的距离,登上了瞭望台。哨兵见他来,就把望远镜让给他看。后来,干脆借故离开了哨位,让他替岗,自己回站去了。界河边出现了一位俄罗斯女人。这明显地是一个军官的家眷。也许,围墙内的生活使她烦闷了,士兵们的献殷勤已经不能使她动心,在这春意荡漾的日子,她突然产生了踏青的念头。
  责任也许在她的那只猫身上。猫在春夜里不停地嘶叫,扰乱了这位夫人的心。现在,那只猫在她的身前身后,蹿动着,不时地一跃进入夫人的怀抱。
  她把猫搂在怀里,用纤手抚摸它,用脸颊亲它,做着多种媚态,一副卖弄风情的样子。她这样做的目的,也许只是一位女人天性的自然流露,是她在祖国的暖炕上,或者俄罗斯小城的沙龙里养成的自然习惯。因为荒原上静静的,不见一点人的踪影。
  但是我的这位同乡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这一切。灶房的蒸气和劈柴的炊烟虽然使他的眼睛受了点影响,望远镜帮助了他。
  其实不用望远镜,光肉眼也可以看清的,距离只有五百米。那位俄罗斯女人也许早就注意我可怜的同乡了。对于女人,我们真是不能理解:她本来已经拥有那么多的崇拜者了,却仍然希望,再加这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位。
  这时候发生了一点小变故。
  那猫儿受宠若惊,一纵身从夫人的怀里跳下来,在地上撒起欢来,界河中间有一块没有消融的冰块,猫儿借助惯性,一下子蹦到冰块上去了。
  猫儿没有胆量再跳回来。想游泳,用爪子探了探水,水刺骨的凉。后来,猫儿待在冰块上,“喵喵”地叫开了。夫人觉得很好玩,这件小事并没有影响她的兴致,只见她弯下腰一手抓起裙裾,一手俯身捡起一颗石子向界河掷去。
  她本来想将石子掷向界河的中国一侧,让飞溅的水花使猫儿受惊,赶它过来,可惜玉臂无力,心不在焉,那石子落在了这边,猫儿果然是受惊了,却一纵,跃到了那边河岸上。
  夫人现在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那个从她当姑娘就一直伴随她的猫儿,已经很难再有回来的可能了。
第21章 雕像(2)
  河中的冰块由于受力的缘故,慢慢松动了,被湍急的春水卷去,一会儿就影踪全无。这打消了夫人的最后一点希望。
  后来,她把目光转向了瞭望台那位中国哨兵。目不转睛的我的同乡,自然看见这一幕。他满脸通红,握着望远镜的手心攥出了汗水。过了一会儿,这家伙扔下望远镜,下了瞭望台,向界河跑去。
  如果仅仅将猫儿扔过去,那充其量不过是个小小的涉外事件,但是当猫儿扔了过去,那女人搂着猫儿,兴犹未尽地望他一眼,便向回走去时,他情不自禁地蹚过界河去了,连裤腿也没有挽。
  那俄罗斯女人吓坏了,尖声尖气地叫着,向边防站方向跑去,裙裾不时绊住她的脚步,几欲跌倒。那女人终于跌倒了。她转身坐起来,用惊恐的蓝汪汪的眼睛注视这位越来越近的男人,他走到跟前后,却呆住了,不知所措。
  闻讯赶来的苏军士兵,在松土地带抓住了他。他像一只发情的公骆驼,一手提着裤子,在松土地带高一脚低一脚地狂奔着。几个人好容易才将他压倒在地。
  他很快就被从原路送回。军事法庭问清了情况后,就地处决。最初,两国关系紧张时,一般的越境者被遣送回来后,判十年徒刑。后来关系恶化,判处无期。再后来,我在边界线的那一段时间,就严惩不贷了。
  这真是一出荒唐的出国。同样荒唐的还有一件,既然又回到出国这个题目下来了。
  我们部队,从中缅边界调来一位参谋长,一个挺不错的中年人,他从来没有到过西北边界,这里中亚细亚的风光使他陶醉。有理由相信,他学生时代一定背诵过“我骑马梭巡着祖国边疆,细心地清点着每一根界桩!”这类诗,而且,“晚霞熟悉了我的马!”这些句子,也一定给他以某种诗意的想象。总之,他跨上马,在边界线视察时,豪兴大发,举止浪漫。后来,来到无名高地时,人困马乏,脚下恰好就有一块界桩。
  界桩青石雕成,一边刻着“大清帝国立”,一边刻着“俄罗斯大公国立”,看着下边落款的日期,正是著名的“一八八三条约线”。
  这位参谋长往界桩上一坐,歇息片刻,突然灵机一动。也许我们所反复谈到的那种出国的诱惑吧,他以屁股下的界桩为轴心,双脚离地,陀螺般地转了过去,并且嘴里念念有词道:“快看,快看,我出国了!快看,快看,我回来了!快看,快看,我又出国了。”
  这件事让随行的干事给汇报上去了,上级批评说,这是一次极不严肃、极不认真,将边防政策当儿戏的事件。为了这位参谋长,我们关在房子里,重新学习了一个礼拜的边防政策。
  这位参谋长随之被撤职,不知后来流落何处去了。这官丢得有点冤。
  5一块荒凉的坟包
  这些“出国”都有些窝囊、下作和不得要领,甚至,它不该出现在一篇有着高雅情趣的小说中,然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笔指引我写下这些。
  当我结束了漫长的边旅生活,重返内地时,我们一群摘去标志的退伍士兵,像蝗虫一样漫过一个又一个兵站。在乌苏兵站,不知为什么和兵站管理人员发生了口角,兵站刁难我们,把吃饭的筷子和碗藏起来了。几百名饿疯了的昨日士兵,每人用手捧了一捧滚烫的萝卜条炒死马肉,放进帽壳里,又抢来两个馒头,跑到院子里嚼起来。如果不是送兵的军官阻挡,说不定,我们早把兵站的房顶揭了。
  回到内地,听到鸡鸣狗吠,这是世界上最亲切的声音,每一个都止不住热泪盈眶。我们久久地才明白自己又回到人类之中。
  在繁华的大街上,在那些灯红酒绿、摩肩接踵的舞厅里,在那些居高临下地注视着我们这些迈着骑兵的罗圈腿走过街道的目光下,在偶尔被我们用士兵的肩膀碰开的播放录像的地下室,在以“一杯水主义”宣告自己的道德准则的少男少女面前,一句话,在故乡的这一片丽日蓝天下,我想起我的那位炊事员同乡,那个可鄙的越境者。
  他正睡在中亚细亚那荒凉的沙地上,本身蒙受耻辱不说,他的家庭也跟着蒙受深深的耻辱。临离开边防站时,我们一群老乡,来到那个荒凉的土包前,用木板为他立了个简单的墓碑,之所以要立碑,是为了一点乡宜。之所以用木板立,是希望这木板速朽,这土包早日被漠风吹平。
  他可悲地躺在那里了,如果是星期六的晚上,如果是顺风,他也许会听到对面的男欢女乐声,其中有“猫夫人”那令人颤栗的尖叫。
  6我的红鼻子老乡的出国
  我这里还有一个不幸的出国故事,发生在我的另一个同乡身上。这位同乡是个独生子。他的父亲是个永远沉默的老实人。他的母亲原来也是这样,可是有一年,不知怎么突然着了魔,一下子活跃起来。她一个大字不识,却靠儿子的帮助,将那个小红本上的语录,一字不漏地全部背诵下来。从此在中国内地的一个小镇上,成为风云人物。本来独生子是不当兵的,她硬是又上广播,又上报纸,终于让儿子穿上了军装,并且列队时站在了我的前面。
  这位同乡的鼻子原来就有点红,一遇新疆的恶劣气候,通红通红的,甚至浸染到双颊上。后来我每每读到涅古拉索夫的《严寒,通红的鼻子》时,就想到这位同乡。
  一只交通艇将一个班的士兵,带到额尔齐斯河南湾去打草。打草用的是大刈镰。将草割下来,略略晾干,然后堆成草垛,四边再用柳条编成篱笆围起来。
  这样,冬天大雪覆盖原野的时候,我们的坐骑就可能在四处寻找一些枯草之后,来这里最后填饱肚子。每个有着草原经历的人都知道这种劳动的。它繁重而愉快。那些已经结籽的牧草,在被割倒之后,太阳一晒,散发出一种十分美妙的香味和甜味。
  不知什么时候,这位同乡悄悄离开了打草的人群,脱去衣裤,他想创造一个横渡额尔齐斯河的壮举。
  开始时谁也没有发现他的失踪。阿勒泰草原的牧草,不像蒙古草原那样是以平坦的、辽阔无垠的状态出现的,这里的牧草,长在潮湿的、春潮漫过的地方,规模大小不等。小的叫草块,中等的叫草场,大块谓之草原,我们还以为他是一个人去寻找肥嫩的草块去了。
  这件事唯一的目击者是一个生产建设兵团的闲散人员。他正坐在界河与大河的交汇处平心静气地钓鱼。这是个讨厌的家伙,有几次,我们曾经没收了他的渔竿,不准他在这里钓鱼。在这里,他要越境是件容易的事。假如我们真的发现他有越境企图,也不好开枪,因为一开枪,子弹头会飞到国外,子弹头也是不能出国的,这是国际法。
  他因此而对我们抱有成见。我的那位同乡一直游到这边岸边,游到界河与大河的接浪处。界河水打入大河,也许在这里形成了一个漩涡。只听见我的同乡喊了声“我不行了”,便从水面上消失了。随之,水面上出现了两只挣扎的手臂。这位垂钓者如果停止他的工作,一手抓住岸边的白柳树条,一手将渔竿伸过去。也许,那双垂死的手会抓住渔竿的。
  事后这位垂钓者说,他曾试图这样做,只是渔竿太短,长点的渔竿都让我们没收了,现在在库房里。
  这位垂钓者那天的运气特别好,他钓到了三条狗鱼,一条大鲤鱼,还有一条十分珍贵的黄花鱼。他说要将这条黄花鱼送给领导,以便解决他向内地调动的问题。
  最后,他点燃一支烟,慢条斯理的收起渔竿,离开了这里。路过边防站时,他顺便拐了个弯,告诉站长,他看见一位士兵横渡额尔齐斯河时,钻进水里再也没有出来,是不是从别的地方出来了,他无从知道。
  说完,拎着鱼走了。这是一个令人焦躁不安的初秋的傍晚,蚊子列着长队,唱着奏鸣曲,在边防站的上空结成了一个大疙瘩。边防站那个汽艇,后边拖着鱼网,顺着大河跑了几个时辰,甚至利用了国际法中“飞机、汽艇这些有惯性的机动工具,在转弯或行驶中越入对方一定纵深,不算越境”的法则,在苏联境内的河面上,穿梭了几回。
  没有找到尸首。活人也没有从另外的地方爬上岸。于是只好上报,接着通过会晤,请求对方帮助。三天之后,在下游几百里的地方,我的同乡摊在河滩的淤泥里。他全身赤光,身子发胀,脖子和头一样粗。他的那只永远发红的鼻子,异样变得十分苍白。
  最初得到消息时,我和许多人都曾有个隐秘的想法,即:他所制造的溺水是个假象,然后跑到对面去。后来事情证明了,我的同乡没有这么好的水性。
  苏联方面为我的同乡做了一身呢料的中山装,一副上等的松木棺材,然后用直升飞机,送到阿勒泰城。
  据说那几天勃列日涅夫正在距边界不远处的哈萨克首府阿拉木图休假,这件事曾惊动了他。我们的一位会晤代表,“参谋不带长,放屁都不响”的角色,为了在会晤桌上减轻心理上形成的劣势,曾经想草拟一个抗议,内容是:这位溺水的中国公民是一位教徒,因此,装棺材违背了民族习俗。神色沮丧的首席会晤代表,制止了他的这种小聪明。
  我后来探家的时候,顺便到同乡家里去了一趟。同乡的母亲是彻底的苍老了,儿子的“出国”使她受到沉重的打击,尤其奇怪的是,她原先能够倒背如流的“语录”,现在竟一条也背不上来了。
  7苏联集体农场的马群在一个暴风雪之夜
  越过国境线,从而踏上死亡的征途手掌般大小的雪花,一团一团地往下落。狂风像一万头猛兽,顺着河谷怪叫着掠过,冻得发僵发脆的胡杨,承受不了风的力量了,从树腰处折断,颓然倒地。那架几十米高的木质的瞭望台,跳跳作响,受风的那一面,钢丝拉绷得快要断了,背风的一面,钢丝拉绳又软软地耷拉着。
  额尔齐斯河的一米多厚的冰层,冻裂了,眨开长长的口子,整个河谷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士兵的毡筒和大头鞋,是有半年的时间踏在这雪地上的。像这样暴风雪呼啸的日子,在士兵的生活中,也常常出现。
  记得我第一次上哨的时候,就碰上这样的日子。班长叫醒我后,就钻进被窝里去了。我得迅速地穿好衣服,抱起枪,到哨位上去换另一位固定哨。一班哨是一个半小时,有关部门测试过,在这样的恶劣天气里,人最多只能承受两个小时。因此,我必须很快把前面的固定哨换回来。
  天出奇地黑。狂风的手,狠命地在后边拽着你的大衣衣襟。你为一种使命感所驱使,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不小心离开了这条忠实的小道,你就会掉进雪窝里,半天爬不上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你还不能哭,一哭,眼泪就变成冰柱,留在你的脸颊上了。
  固定哨终于听到了你的声音,他一阵惊喜,匆匆交换过口令,便将你留在哨位上,自己迈着麻木的双腿,回去了。
  一个半小时后,就在人快要冻僵时,换哨了,回到营房,你抱着火炉,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后,你的膝盖和腿,才恢复了知觉。你把枪靠在暖墙上,枪的铁质部分,汩汩地往外渗着水珠。不能靠火太近,那会烤坏枪的;不能离火太远,那冰不会消的。
  等擦完枪后,你这班哨才算彻底上完了。你钻进被窝,抱起两只渗人的膝盖,呻吟着,久久才能入睡。
  瞭望登记簿是由带哨的老兵填写的,他一边填,一边向前翻,嘴里骂骂咧咧的,看哪个懒家伙逃哨了。
  通常是两到三天一轮哨。在一个熟睡的梦中,你会被重新唤醒。我要说的这个暴风雪之夜,那时我已经是老兵了。懂得了怎么站哨时不考虑时间问题,这样时间就过得快一些,懂得怎样在站哨时,闭住眼皮打个盹,只让耳朵支棱起就行了。懂得怎样将枪裹在大衣里边,这样枪就不会受冻,为我争取了半个小时睡眠时间。
  话说这一夜我正抱着枪,靠着碉堡的一侧打盹,前面的芨芨草滩,突然响起一阵异样的声音,“嚓嚓嚓嚓”,“踏踏踏踏”,似有千军万马,湍湍而来。
  记得有一次站哨时,听到芨芨草滩有声音。我用枪刺,从一丛草团里挑出个刺猬来。刺猬缩成一团,我用手帕包住,带回营房。然后解开手帕,用脸盆将刺猬扣在了地板上。结果班长晚上起来解手,懒得点灯,又懒得穿鞋,第一脚踢开了脸盆,第二脚踩在了刺猬身上,吓得一阵怪叫。班长为这事,好长时间跟我过不去。但这次却不是刺猬,而是比刺猬大得多的庞然大物。迷蒙的雪雾下,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头,在芨芨草尖闪动着。
  当时我很害怕,像人们通常的那样毛发倒竖。雪团打在眼睛上,我也没有感觉。我用颤抖的手指,轻轻推子弹上膛,脱掉大衣,瞄准了这一群越走越近的怪物。
  我想随着自己的指头一动,轰动世界的一件事就要爆发。我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我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给母亲写一封热情的信。我的父母亲一直不喜欢这个孱弱的、神经质的、敏感的,然而固执和坚硬得怕人的儿子。我作为回报,当然也不喜欢他们。可是就在我穿上显得过长的新军装,在凛冽的寒风中登上敞篷汽车时,我看见母亲一扭身掉了泪。为了这一滴泪,我也该亲热些才对。
  就在我的枪机即将扳动一刻,传来了一声最动听的声音。这一声使得所有的战前准备工作都冰释了。
  “咴——”
  一叫百应,整个芨芨草滩都欢快地颤抖起来。暴风雪似乎也在这一刻减弱了。事后我们将会看到,这是一群越境的马。它们本该躲在集体农庄庄员的马棚里,熬过这个可怕的夜晚的。可是不知为什么跑了出来。也许是炸棚了,也许是牧马人闹情绪,在暴风雪到来之前没有照看它们。
  按说,马群即便没有人照看,一般也是不会越境的,因为这些马不钉掌,所以不敢从界河的冰上过,可是,这次,猛烈的暴风雪裹挟了它们,更重要的是,冰河上落满了积雪,和戈壁滩没有什么两样。
  马群绕过我的哨位,在边防站后的那条自然渠边,停下了。这条小河的含碱量大,所以冰结得薄些。又渴又累的马群,显然希望在这里饮水。它们对自己愚蠢的迁徙已满怀悔意。几只腆着大肚子的母马,以我们人类所不懂的语言,在责备着那头枣红色头马。几头小马也已疲惫不堪了,它们不敢言语,只是露出不满的目光。枣红色头马自然明白这一切。它默默不语,寻了块冰薄的地方,用蹄子刨起来。然后,用两条后腿作依托,全身直立起来,只听见一声巨响,两只前蹄重重地落在了冰层上。
  冰太坚硬了,枣红马三番五次地用力,才在冰上砍下几道白印。它的蹄子也因用力过猛而崩裂了,鲜红的血液滴在冰上。
  这是一个母马群,以繁殖生养为主要目的。只有一匹公马,兼作头马和种马。这种公马一般是最好的,稍次点的,便被阉了,用来使役。在辽阔的草原上,如果你留神一下,便会发现马群一般都是以这样的状况存在的。
  母马们对自己的依靠丧失了信任感,自然渠旁嘘声一片。几匹大胆的母马,已经开始用叫声羞耻它们的头马了,还有几头母马,尽管知道在这样的夜晚,叫声是无抵于事的,但仍然出于本性,号叫着,希望有强者突然出现。
  这时候,边防站的马厩里,突然一阵骚动。接着,一匹俊美健壮的黑马,从一人高的围墙上跃了出来。马的肚子在墙上磕了一下,但没有碍事。它很快地掌握住重心,站在墙外了。
  我一直悄悄地跟在马群后面,我明白这越墙而出的,是边防站那个“情种”了。
  8黑色伊犁马和洼地里的枪击
第22章 雕像(3)
  中国的马匹,以蒙古马为最,其次便是伊犁马了。每隔几年,边防站要从伊犁八一军马场,接回一些年轻的小马服役,让一些老马退伍。
  有一年,接回了这样一匹马。它通体乌黑,只有四只蹄子是白的。有一条二指宽的浅些的线条,从它脑门上穿过脖颈、脊梁,一直通到尾巴的最长一根马尾上。它的脑袋十分漂亮,眼睛像阿尔泰山的宝石一样发蓝。它的前颊丰满,四脚柔软而有力,肚子细长苗条。如果好好地压一压,这会是一匹很有前途的军马的,所以我们的副连长看中了它。
  谁知它脾气很怪,时而温顺时而暴躁。大家都是些粗心的人,并不明白其中原因。直到有一次巡逻时,它奋不顾身地向一群母马冲去,后来跨在一匹母马身上。副连长一向自恃骑术很高,这时,也不得不赶快缩回双脚,从马的屁股上滚了下来。
  也许,军马场女子放牧班的姑娘们,不忍心阉掉一匹这样漂亮的马,可种马的限额已满。没奈何,只好割开一道口子,然后取出一只睾丸,搪塞了过去,结果,这只漂亮的小马来到了我们站上。
  副连长再也不敢骑它了,以我们的骑术更是摸也不敢摸的。它也乐得逍遥每日只管吃食,不再使役,养得英姿勃勃,全身黑缎子般光滑,每到秋天,油便从汗眼里往外渗。
  一位哈萨克牧人曾经要了它,扬言可以制服它。结果,我们发现,他把黑马放进他退化的母马群里了。这使士兵们不免有些恼火,立即要了回来。
  它实在太不安生了,害得马倌头疼。有几次,我们将它捆起来,想完成军马场剩下的那一半工作。终究,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放开了。它的出现,最受惊的还是那匹枣红马,它已经预感到将有失去权威的危险,扬头大叫一声后,强打精神,向黑马奔来。
  养精蓄锐的黑马,见枣红马已经到了身边,前蹄一扬,打个立桩,迎击枣红马。枣红马也借着惯性,只听“嘭”的一声,两匹立起的马,重重地碰在一起。黑马自然占了上风,因为它的蹄子上有铁掌,铁掌上还有四颗防滑螺钉。这是由我掌锤,我们班用了整整一个上午,才为它钉好的。枣红马也不甘示弱,拉开一段距离后,又来一次冲刺。暴风雪呼啸着,卷起天上和地上的雪。在这块平地上打旋。两匹几乎疯狂的马,在这里展开了鏖战才算结束。枣红马落荒而逃,一直奔向东边的那一串沙包子,黑马穷追不舍,直到最后,想到了它的这一群战利品,才飞快地奔了回来。
  它爱抚地伸出嘴,将这些母马们舔一舔,好像是要为它们压惊。然后,走到枣红马刚才刨冰的地方,只见前蹄高高扬起,攒足力气,“砰”地一声,冰层上出现了两个窟窿,水咕嘟咕嘟地冒了出来。
  它还想再炫燿一下,可是饥渴的马群,已经围了上来,低头饮水,再也不抬头了。
  黑马的陶醉并没能持续多久,突然饮水的母马,都扬起头,并且转动着耳朵,在暴风雪中分辨什么声音。
  原来是那匹失败者,站在高高的沙包上,呜呜咽咽地呼唤它们,也许是诉说着往日的柔情。马群们稍一迟疑,便像决堤的洪水,向沙包子奔去。黑马赶在它们前面,左右拦截,可这明显的无抵于事,它们向雪蒙蒙的远方跑去了……这时我才记起自己还在上哨。早晨,我们抓住了这些迁徙者,继而发现,这些马的形状、骨骼、肤色,以及在听从人类的口令方面,都与我们所饲养的伊犁马有所不同。尽管好多单位想将这些马据为己有,但最后还是上报了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很快鉴定出:这是一批越境者。
  会晤时,苏方却矢口否认这是他们的马群,也许马的主人——集体农庄庄员们,宁肯丢掉这群马,也不愿意接受处分。
  我方自然也不能接受这些不速之客,一则防止它们有口蹄疫;二则,也是为了显得清高一些。这群不幸的越境者后来全部被枪杀在一片洼地里,并且调来推土机,用积雪厚厚地掩埋了它们。
  马群离开边防站时,它们对自己命运还没有一丝预感,那匹大肚子母马,一边走着,一边在篱笆上搡着肚子,或者是庆幸经历了这一场暴雪,或者想让肚子里的生命更舒服些。那些瘦骨棱棱的小马眼里满怀渴望,经过春天夏天和秋天以后,它们变成大马,母性的会留下来,雄性的或者要去使役,或者充当种马。还有几匹母马,在昨夜的迁徙中,已情愿地或不情愿地受了黑色伊犁马的爱抚。它们明白身体将要发生某种变化,还有那匹枣红马,它似乎面有愧色,一声不吭地走在队伍前面,还不时地侧过头,偷看一眼拴在槽头的暴跳如雷的黑马。
  我没有参加那一次枪击行动,尽管我的射击课目年年都是优秀,我不敢看那些遭到枪击后,在雪地里挣扎的马头和马尾,以及它们那不谙人事的眼神。
  据说,在枪声中,突然洁白的雪地上滑过一道黑色闪电。当人们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时,它已经被子弹打中。
  它拖着被打中的后半身,挣扎地跳到马群中,恰好在枣红马的身边,倒下了。动脉被打断了,已经不可救药,它在临死的一刻十分痛苦。它用悲哀的和祈求的目光望着副连长。副连长热泪涟涟,他掏出手枪,扭过头,对准马头开了一枪。
  那些年边境一带人们的生活还是比较苦的。枪声惊动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垦战士们。入夜以后,他们纷纷刨出了死马,割去马肉。一年之后,我还在一户人家吃过这种腌马肉。事先当然是不知道肉的来历的,我因此而胃疼了很久,医生说那叫“胃痉挛”。
  9两只羊的出国
  同样的事情我还碰到过。羊子是一种爱清洁的、温顺而没有头脑的动物。
  白房子边防站有一群羊。最初建站的时候,哈萨克们送来了一些羊。公羊宰着吃了;母羊就留下来繁殖。等到我在边防站这会儿,已经繁殖成六百只的一大群。已经不能让它们再继续发展。每年,春上出生一百多只小羊,冬宰时宰杀一百多只大羊。担负放牧工作的是一个请来的哈萨克。
  羊是在春天产羔的。在放牧的途中,母羊往往不经意地就产一只春羔。初生的羊羔,四肢发软,无法跟上以扇面的形式,飞快的吃草和奔跑的羊群。有些母亲,恋子心切,便守护在羊羔身边,等待下午时羊群返回;有些母亲,却似乎更留恋它的集体,它丢下羊羔,任凭野物侵害,自己跟上队伍走了。
  每到这个季节,牧工便要到边防站,用半通不通的汉语,要一名士兵为他帮工。有两年的春羔季节,我有幸被牧工选中,在荒原上度过了春天。我放牧的是一群还不能跟上大队行走的春羔。这些雪白的、乌黑的、毛茸茸的小动物,现在还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
  有一个早晨,我将羊栏开了一条小缝,过一只羊,便用鞭竿在羊头上敲一下。这是牧工教给我的点羊的办法。
  突然,我的鞭竿在空中停住了,我看见了两头其大无比的细毛羊,吓了一跳。新疆阿勒泰的细毛羊是很大的,电视上放新疆风情,说光那细毛羊的尾巴,应有三四十斤重。
  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不过可以想见,这整只的羊子,它有多么大了。这两只羊却还要大出许多,它的毛特别厚,在脖子上拥成一个项圈。它的尾巴却很细,活像驴的尾巴。它的两只角,是黑褐色,像两只巨蟒一样凶恶地盘在头顶。
  哈萨克们给羊打的标记,一般是在耳朵上的,边防站也仿照此例,在羊还小的时候,用烧红的铁丝,给耳朵上烙个“s”形印记。这两只羊的印记却在角的根部,显然是俄文字母。羊的耳朵上,还吊有铁质的小牌,活像两只耳坠。
  当我向边防站报告这一情况时,曾遭到牧工的阻拦。最初,我以为他是想将这两只羊据为己有,后来,当它们被活活烧死以后,我才明白了牧工最初就断定了这些越境者的命运。他到底比我年长几岁。
  进行了会晤。
  这次,苏方承认了事实。于是,双方约定,在东经××度,北京时间几月几日几时几分,莫斯科时间几月几日几时几分,举行交接仪式。
  本该,我是这次事件的参与者,应当去参与交接仪式的。只是,长期的野外生活使我面如黑漆,一次纵马时不小心磕断了一颗门牙,这些都有碍中国边防军的尊容,所以,只捞了个背着冲锋枪,骑着马,在沙包子后边警戒,以防变故的角色。
  两只羊嫌水凉,硬是不愿意过河。士兵们提起羊的尾巴,将它推进河时。谁知,它又扑腾扑腾地过来了。没有办法,副连长只好命令把拴羊的绳子扔过去。对面的士兵接住绳子,一齐用力,两只越境者就被拖过去了。
  对面的军官打了一下手势。问要不要还绳子。副连长同样用手势回答:不要了!两国边防军同时摘下帽子,在空中挥了三个圆圈,然后慢慢地、谨慎地脱离了接触。我们刚抬脚离开这里。我怀着一种天真善良的想法,想到这两只母羊天黑以前就可以回到熟悉的同类中了。
  正在这时,苏方军官指挥士兵,将羊子重新捆成一团,然后从吉普车的油箱里,倒下汽油,浇在羊子身上,只听“咔嗒”一声,用打火机将羊子点着了。所有的中国边防军都停下来。回过头,静静地看着这令人难堪的一幕。
  羊是一种爱清洁的、温顺而没有头脑的动物。牛类在面临人类杀戮时,会流下悲哀的、似乎是悔其当初的泪珠。兔类在面临人类杀戮时,会用平时只啃青草的牙齿,狠命地咬断你的手指。羊子却是温顺到底的,你看它俩缩成一团,咬紧牙关,闭住眼睛,听任烈火在身上噼噼啪啪爆响而一声不吭。
  我闻见了从界河上飘过来的烤羊肉味。从此以后,我就很少吃羊肉了。在故乡的城市里,近年来兴起了一阵烤羊肉串热,每当嗅到那气味时,我就有一种不愉快的感觉。有一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播放一个《卖羊肉串》小品,妻子乐得前仰后合,我却过了“破五”还心情忧郁。
  羊子不叫,倒是那个军官,脸上布满一种嘲弄人的恶意,发出一阵公鸭般的笑声。在他刚才脱帽致敬的那一刻,我已经认出了这位头发剃得精光,长着一脸愚蠢的肉的军官。
  他曾许多次出现在我的望远镜里。
  他曾和那位胸部丰满的太太,在边防站的围墙外边散步。朋友们知道,我的那位至今还沉睡在中亚细亚冰冷的沙地上的同乡,就是受了这位太太的诱惑,而断送前程的。
  10“河南担”副连长的出国
  我还记起了一个出国的故事,事情发生在别的一个边防站的副连长身上。中国边防军的士兵,一般来自那些北方省份的苦焦的农村。甘肃洋芋蛋、陕西冷娃、河南担什么的。这样,在艰苦的服役岁月中他们才能耐得住寂寞和严寒。偶尔也从湖南接一次兵,他们既能吃辣椒,又能拼命干活,而且同乡之间总是抱成一团儿。
  服役期一般是三年,如果第四年和第五年还没有走,那他们就是士兵中的技术骨干或者班长之类了。提干的机会是很少的。一九七一年以前的农村复员军人,一般安排工作;一九七一年以后,便开始贯彻“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农村入伍的士兵,又将回到他的祖祖辈辈所生活的圈子里去,继续与土地为伍。
  几乎所有的农村籍军人都希望能够提干。从入伍之初,以及在部队里服役的这段时间,抛开名称冠冕堂皇的政治口号之后,我们看到,这是士兵安心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一旦复员命令宣布,所有这几年积压的各种情绪,便会猛然爆发。平时和士兵有宿怨的军官。往往事先请假探亲,或借故出差。留下的,便以三倍的戒备和耐心,挨完这一段迎新送老时期。那些送兵的军官,一般都群众关系较好,甚至为士兵所爱戴。
  在火车上,几个同乡窃窃私议一番后,往往会把送兵的军官叫到一个角,要他取掉他的某一位同乡的档案里的一份不合理的处分决定。这时军官总是变得通情达理,乐于遵命。
  有一年,这位副连长还是一名士兵时,接到了复员的命令。复员的士兵坐上雪爬犁走了三天,来到县城集结,然后准备重返内地。
  一群卸去帽徽领章的大兵,在县城里横冲直撞,惹是生非。这是一个不安生的角色,他的不安生我们在后边仍将看到。在县城的门市部里,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和另一位顾客发生了口角,然后大打出手,一群同乡站在旁边呐喊助威。
  最后,两个人都被拘留起来。那个顾客经过审讯,事出意外,却是一名苏方派遣的特务。
  新疆特务多如牛毛。记得《人民日报》曾经在一九七五年,报道过北京工人民兵小分队,在西城区大白楼桥底下抓拿苏联间谍李洪枢,从而导致驱逐苏大使馆二等秘书的事件。十分惭愧,那个李洪枢就是从我们边防站的辖区——额尔齐斯河南湾地区,在大河流凌的日子,偷越入境的。
  这位退伍老兵见此情景,也就顺水推舟,说他“火眼金睛”,早就看出那顾客行踪可疑了,从而故意招惹他的。
  于是复员命令撤销,这老兵提升为干部,先是排长,后来便成为副连长了。那边防站建立在阿尔泰山的一座最高的山峰上,与蒙古、苏联为界。这座山峰旧称奎屯山,前些年三国友好,改为友谊峰,后来关系恶化,又改为三国交界处,最近我无意中看到新出版的地图,发现又改成友谊峰了。
  那副连长在边防上饮风餐露,巡逻放哨,尽一位中国军人的职责,以垂二十五年之久。在这里,十五年的副连级,便能解决家属户口。于是,他从燕赵大地上,带来自己吃红薯干长大的黄脸婆,来到边境县城,那个他当年惹是生非的地方,吃起商品粮。
  熬到这种地步,也就到了转业的时候了。他将在家乡的一个公社(后来改为乡),带着一个武装专干的职务和一身寒带地区得下的伤病,了此残生。自然,如果有一块长大的穷哥们儿,来乡里办事,到他门下讨一口水喝时,会请他谈谈伊犁马,谈谈瞭望台,谈谈中亚细亚那些昼短夜长和昼长夜短的日子。那时他一定会惊叹:这十五年的寂寞岁月是怎样熬过来的。
  这位副连长最后一次带领士兵巡逻时,发生了一次越境事件。难说,他的这种丧失理智的行动,不是在为伤病缠身的晚年生活准备话题!
  那是个多雪的冬天。大地一片素白,天空在长时间地云遮雾障后,突然一天中午,红光四射,太阳当当地照耀在了人的头顶。阿尔泰山顿时显得十分安静、美丽。
  一队中国的巡逻兵,沿着千百次踩过的巡逻路,小心翼翼地前行,一会儿工夫,人的身上,马的身上,哈出的热气变成了白霜,与大地融为一体了。
第23章 雕像(4)
  这是副连长最后一次骑马巡逻了。据说,这位副连长因到内地后,因为没有马可骑而整日郁郁寡欢。后来,一个生产队买了一匹儿马,狂暴异常。队长知道他是位骑马好手,便请他来压压马,他二话没说,翻身上马,连鞍子也没有披,便在一块刚刚耕过的空地上纵横驰骋起来。他得意忘形,马大汗淋漓,四周的围观者齐声喝彩。几个时辰过后,还不见他有下马的意思,大家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头,齐声呐喊,要他停下,他正兴头上,哪里肯下,也许臆想中,将这块新耕地当成了戈壁滩。最后马累得栽倒在地,吐血而死,这骑手方才罢休。据说他回家带的几个可怜的转业费,拿出一半作了赔偿。
  现在,这位副连长也许是出于同一考虑吧,一叩马刺,胯下的坐骑开始奔腾起来。翻过一个垭口,视野变得开阔了,白雪皑皑的原野上,出现了几棵稀疏的树木,低洼的草场上,堆着一个个草垛。
  马蹄声惊起了一群黄羊。它们飘飘忽忽,在马头前面跳跃着,让你追不上,离你又不远。
  副连长策马前行,追赶这些黄羊。其余的巡逻兵,一溜烟地跟在后边。黄羊群跑了一阵,突然一扭身,越过边界线,向苏方一侧跑去。
  也许是一种诱惑吧,这位副连长在他最后一次带队巡逻时,带着他的巡逻队,离开了巡逻路,顺着另一条峡谷,尾随黄羊而去。
  他们一口气跑了三十华里。苏方的瞭望台,每隔五公里一个。那天,这几个瞭望台都恰好没有人。所以,谁也没发现这次越境事件。
  直到人困马乏,他们才在一个乱石滩停下来。打开随身携带的罐头、啤酒,用过午餐以后,副连长掏出卷莫合烟的纸条,写上“中国边防军到此一游”这句话,将纸条装进啤酒瓶里,旋紧盖子,然后埋进乱石堆时,上面压了几块石头,留个记号。
  他说以后就可以说自己出过国了,有此为证。一同去的还有一位班长。这班长曾与我有过一面之交,是个黑黑的关中汉子。
  前面讲过,提干对士兵来说是件有诱惑力,然而困难的事,这位班长似乎就为了这个微不足道的目的,出卖了副连长。他利用探家的机会,去了一趟北京,把状告到了总参。
  我临离开部队的时候,这位副连长还在接受审查,每天蹲在营房门口,下棋度日。后来听说,本来是要给开除军籍的处分的。念其在边防近乎二十年,且又一身伤病,便给了个“开除军籍,按正常转业处理”。据说,他继而回到了乡里,带着黄脸婆,当他的武装专干去了。
  那个班长本来是准备提干的,如果他不闹出这一场风波的话。由于他的举动。使那些现任们有了看法,觉得这人最好不要成为他们的同事。他也正常复员了。理由是超过了提干年龄。据说,他现在正在村里承包一台拖拉机,不远的将来,可望成为“万元户”。
  11我的出国
  讲了这么多出国的故事,有朋友问:你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吗?至少,有过这种动机吧?十分遗憾,生性迂缓的我,从未产生过这种罗漫蒂克的动机。记得,那年冬天,军区来了位大首长,带着干事。在白房子住下以后,并不说来干什么。现在细细回想起来。才明白,那正是在我的红鼻子同乡横渡额尔齐斯河、炊事员同乡越界之后。这首长,是来我们这里,调查研究战士的思想状况的。
  干事要走了我的日记本。我说这日记记得零乱,不好意思拿出,要么,让我整理一遍。干事说,他一直从事文字工作,再难认的字迹,也是可以看得懂的,而且,越难认,越能引起他的兴趣。
  从军以来,胡乱涂鸦,日记上写下了一些简单的幼稚之作。这些诗作若说还有点可取之处的话,那就是有点真情实感,有点对寂寞岁月难以言传的感受,有点不知得力于哪部小说或史诗的一种英雄主义情调。
  这使那位首长和干事都大为惊讶。临离开边防站时,他们带走了日记本。后来,连我自己也很惊奇,我的组诗,以《防线上》为题,发表在《解放军文艺》上。
  那位首长是满族,清廷后裔,以“那”为姓。后来部队遇到整编,不知他调到哪里去了。一个很好,很有修养的高级干部、老延安。
  当然,如果搜刮肠肚,细细回想,也许,我曾有过一次出国的经历的。边防站的前面是一条很细的界河。它自阿尔泰山发源,流经荒凉孤寂的戈壁,最后注入额尔齐斯河。
  阿尔泰山是一座神秘的山峰,它在日光下和月光下散发着蓝宝石般的光芒。在我梭巡北方的岁月中,近了远了,远了近了,始终与它两相守望,而终于未能进入它的怀抱。这使我对它的奇异的神秘,愈加产生许多遐想。在一个深秋初冬的黎明,我执行一次任务,乘马曾经过它的脚下。那蓝色的光芒据说是来自一种矿石。像一颗星,其大如斗,在山的肩膀上静静地闪烁着。这时候,我穿过一块成熟了的向日葵地。于是,那山、那星、那向日葵的略带苦涩的香味,便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了。有无数条小河自阿尔泰山流过戈壁,进入大河。这些小河是由山上那些消融的雪水和细细的泉眼形成的。
  有些小河湮灭在路途中了,只有在冬春两季才重转出现;有些小河变成了潜流河,反映在大地上的,是一片黑色的、狭长的沼泽带;有些小河,可经过种种曲折,到达大河。
  这些小河一般都没有名字。测绘兵只在图上标一条或断或连的细线,然后写上一个既朴素又准确的称谓:自然渠。
  其中一条小河,由于一些既偶然又必然的原因,便成为了界河。界河的两边,作为陪衬,间或出现铁丝网、松土带,和相互对峙着的瞭望台。有一年,在额尔齐斯河春潮泛滥之后,这条界河与大河的接壤处,重转露出水面时,突然变成了两股,中间划出了一块篮球场大小的绿地。
  在春潮泛滥之前,这块土地还是属于苏方的。大河向下游流去,将界河的水向下拉了一把,便形成了这个三角地带。
  现在,这块地区究竟属谁,就难说了。两边边防站的站长都是些老于世故的军人。他们在做了实地勘察以后,心照不宣,达成了一种默契:既没有向上边汇报界河的这一次突然走向,又命令各自的部下从此不准涉足这里。
  于是这里的牧草茂盛地生长起来,各种无名小花开满了地皮,成了一块绿色三角洲。大河里的春潮依然一年一度漫过这里,界河依旧一分为二,将它圈在中间。
  然而嘴馋的牲畜是不知道这种事理的。一旦发觉了这块草肥水美的地方,便再也不能忘怀。边防站的羊群,由雇佣的哈萨克牧工放养。
  边防站的牛群,原则上由马倌兼管。但是,漫漫几百里荒原,这些牛类日出而游,日暮而归,一般不需要管理的。
  它们一般也不会越界。冬天,界河上结了冰,牛没有钉掌,一遇冰就打滑。春天和秋天,水太寒。假如在夏天,它们真的濒临河边,露出越界企图,瞭望台会及时发现的。
  那年秋天,我接替马倌过礼拜天,承担了放马和兼管放牛的任务。上早操时,有巡逻任务的士兵,摸着黑抓住了各自的马,拴在头上,我为这些马上了料,便赶着其余的马,到野外放牧。
  临近下午,当我在一家哈萨克毡房喝奶茶时,突然记起了那些牛。从早晨到现在,我还一直没有和它们打照面。
  我跨上马,登上一个又一个沙丘,凭高远眺,都没有发现这些游荡的族类的痕迹。后来,我又回到边防站,接连给瞭望台挂了几次电话,瞭望哨说,他用望远镜搜索了几十里方圆,中苏两边都搜查过了,结果什么也没有。
  我正急得团团转,忽然记起了那块三角地带。那位生产建设兵团的闲散人员,还在那里从事捕捉鱼类的工作。不过钓鱼已经成了挂鱼。钓竿也变成了挂网。
  当我急匆匆地勒住奔马,询问他是否见过牛群时,他用手指指界河对面。
  它们,这些游荡的族类,正在这个三角洲,或者叫小岛上,悠闲地吃草。还不时用鼻子嗅一嗅野花的香味,用尾巴捶打着落在背上的蚊子。有几头牛,吃饱了,便卧在柔软的沙土上,一边闭起眼睛养神,一边反刍着食物。
  总算看见它们了。我心里松了一口气。可是马上就意识到麻烦还在后面。我犹犹豫豫,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位闲散人员在旁边怂恿我,他说,没有人会看见的,即便看见了,也抓不住你,何况你还骑马。并且说,他出于好奇,曾经一个人偷偷地到那地方去转了一圈。真好玩,还在草地上打了个滚。
  我没有再听他的唠叨。我抖了抖马钗子,马一阵风的从浅浅的二分之一界河中跑过去了。
  我之所以这天突然心血来潮。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我快复员了。这些事情总发生在那将复员时,似乎成了一个规律。
  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就是那些羊的结局、马的结局,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自然,我胆大妄为,还在于这天骑了一匹好马。
  马有三种运动姿势,一种叫走,一种叫颠,一种叫蹦。一般说来,只要能将一种姿势学好,并且达到极致,就是一匹好马了,这马却既是走马,又是颠马,还能以闪电般的速度挖起蹦子。它还有一个极大的才能,当挖起蹦子时,可以在疾驰中以两条后腿为轴心,前腿在高高的扬起后,突然改变落下的方向。
  额尔齐斯河就在旁边,这里已经没有高高的堤岸了,而同几乎与河水一样平的沙滩。风很大,风顺着额尔齐斯河谷急促地吹过,两岸的林木发出一阵令人惊悸的啸声。
  牛群还在安安静静地吃草,并不为我的心急如焚所动。我绕着圈儿驱它们,这些牛非但不动,还示威似的向我扬起长长的、尖尖的角。焦躁和恐慌的我,腾出一只手,抓起缰绳,狠狠地抽了几下马头。马愤怒起来,转过身,扬起两只带铁掌的后蹄,准确无误地踢在了一头牛的腹部。在马后蹄扬起的一刻,我差点从马头上翻了下来。那头牛的腹部沁出了血。牛群开始动了。但不是往回跑,而是纷纷越过界河的那个二分之一,向额尔齐斯河下游的密林深处、苏方纵深跑去。
  额尔齐斯河波涛滚滚,急急的洲窝上漂满了白沫。这时,我才发现,还有几头更为大胆的犍牛,已经顺着大河,跑到更远的、约一公里外的地方了。难怪这些牛不愿意走,难怪它们竟违抗口令,又向前跑去。
  已经不容我犹豫了,我的这匹马。这匹由边防站的哈萨克翻译一手真善美起来的自尊心很强的伊犁马,由于感到自己在笨重而愚蠢的牛类面前有失体面,它头猛地一勾,脖子一拧,做了个下蹲和后耸的动作,然后一下跃过二分之一界河,向牛群追去。
  额尔齐斯河对岸,苏方新建了一座很高的瞭望台。瞭望台的哨楼浮在树冠之上。一位瞭望哨,正躺在哨楼外边,一边晒太阳,一边摆弄着包脚布。他无动于衷地看着我,也许把我当成了苏兵。
  我终于穿过森林,绕到了头一头牛的前面,马一个敏捷的圈子,便把牛拦得折回了头。周围的树木奇形怪状地生长着,粗壮、黝黑、丑陋,横七竖八地布满地面。有一块几十亩大的雷击过的森林,所有的树木都脱了皮,雪白雪白地站了一地,在风中嗦嗦作响,像一群可怕的林妖。
  一个水泥地堡,射孔被手榴弹箱子和子弹箱子堵塞着。头上有风的怪叫,还有一种金属的有节奏的“咔咔”声。
  林荫覆盖,我看不到上边去。但我知道上边横卧着一座很高的黄土山。那“咔咔”的声音是雷达转动的声音。黄土山上并排设立的几部雷达,有的点头,有的摇头,有的正转,有的反转,据说,它们可监测到我国兰州机场飞机的起落。
  我心里十分骇怕,已经没有心思赶牛了。拨转马头,我一阵风地向来路奔去。突然,我看见,在林间一块空地上,五名苏兵正拿着大刈镰,排成一行在一下一下有规律的打草。全部是光头。全部是年轻后生。有的是精身子,有的穿件托尔斯泰笔下描写过的那种开领衬衫。马蹄声惊动了他们。
  想来已经是下午,他们以为这是来送饭的,于是停下工作,扔掉刈镰。向这边伸出两只手臂。我大大地吃了一惊,猛地一勒马钗,马扬起的前蹄变换了一下方向,从这些人的身边一跃而过。五名苏兵也吃惊不小,一下子原地卧倒,齐声怪叫起来。有一名好像清醒了一点,顺着草地,一阵蛇行跑去寻枪。
  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狰狞可怕,半边在陆地上,半边在水里,好似正向我扑来。那水,白浪滔天,一层层的白沫,涌涌不退。
  马吓得打了个趔趄,站住了。千恩万谢,我没有从马头上栽下来。要不,今天就不会在这里写小说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棵其大无比的树。树倒进了河里,我看见的是立起来的树根。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了。现在,我夜里做梦时,还常常被一个可怕恐龙般的怪物纠缠着。
  复员以后,我曾经在本城最好的医院,请了一位最好的医生治理过几个疗程,仍然收效甚微。医生让我细细地回想一遍,什么时候,受过一种什么惊吓。我回忆了许久,才回忆起这个树根来。
  而那泛着白沫的靛蓝面孔的水,也反复出现在梦境中,它们是以地狱里的千姿百态,千奇百怪的死水的形式出现的。
  我所幸没有从马头上栽下来。马儿顺着河滩,飞展四蹄,向归路跑去。我紧紧地伏在鞍上,听任马儿驰骋,耳边生风。
  我听见后边响起了一阵疾风暴雨般的声音。不是有人来追,而是那牛——肇事者,全部跟在我的马后,长号短叫,没命地奔了回来。一位苏联士兵曾想抓住一头角,结果让牛摔了个大跟头。
  直到看见那位安闲地坐在河边挂鱼的人,我的心才慢慢地放下了。那位闲散人员问了我几句什么,我喘息未定,说不出话,继续打马赶路,直奔边防站。牛群那硕大而沉重的蹄子,将他的挂网踩了个稀巴烂,这家伙叫苦不迭。谁叫他没有在牛最初越界时,扬扬手臂,威吓两句,把事故消解在开头呢。
  我走进站长办公室时,脸色一定十分难看,站长惊讶地望着我。我详细地向站长作了汇报,这样,一旦对方在会晤中提出抗议,我方就有思想准备了。站长沉吟良久,没有将这件事报告,并且嘱咐我也不要乱说。俟后,好像双方也都没有提起这件事,或者是他提起这件事时,我已经离开边防线了,所以无从知道。
  12多余的话
  今年秋天,几位朋友的出国访问,引发了我写下这些的情绪。地球是圆圆的,圆圆的地球是没有死角的,国界线造成了地球的死角,使本来就狭小的世界,白白地出现了许多荒凉空旷之处。这是人类的一个错误。看一只蚂蚁自由自在地在一个球状物体上抬手举足,总给人以某种想象,某种诱惑。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到了国家消亡、世界进入大同之后,我们便可以像蚂蚁一样随心所欲地在地球上穿梭了。
  但是成为“世界公民”的事情,现在看来还只是在设想阶段。而我现在就想办一个出国签证。到我当年可望而不可即的那个边境地区走一遭。主要的目标是我越境时踏过的那一段。最主要的是那一个掀倒在地的,半浮半沉的、张牙舞爪的树根。
  医生说了,为了使你的牢牢附着在心灵深处的那一丝恐惧感冰释,你需要到那棵树跟前去,平心静气、不带心理压力地看一看它。这样,梦中的怪物就会消失了;即便它还要出现,那就是以一棵自然的树的形式出现。
第24章 马镫革(1)
  1
  是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家中,百无聊赖。不久前,我刚刚举行了一次个人画展。画展在这个北方都市,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评论界认为,我的风格师承凡·高,我不属于现代,如果下述说法不算唐突的话,我属于十九世纪印象派的最后一个传人。我一向不重视评论界的说法,对于他们的歇斯底里式的时褒时贬,也采取一种漠然的态度,因为我透彻地知道,他们并非重视画家,而是重视自己的理论,他们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画坛搜集种种现象的目的,是为了印证自己的理论,而并非出于对你的尊重和理解。我还知道,我有几位势头很不错的画家朋友,就是被他们的理论引导到套子里而不能自拔,从而过早地结束艺术生命的。
  现在,我百无聊赖。经验告诉我,这是一次创作高潮与一次创作高潮之间的过渡期,我应当静静地享受这一段安宁的时光才对。创作状况是一种幸福,平凡的生存也是一种幸福,而且很难说,哪种幸福更有意义。画展闭幕式上的溢美之词,那些鲜花与欢呼,已成恍惚昨日,留存下来的只是一种空虚。
  我不是凡·高,我永远不可能从世俗的土壤中拔脚而出,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也不允许我长时间地进入凡·高状态。顶多,我只是在每天三包香烟的刺激下,眼神出现暂时的疯狂,在短暂的一瞬间走近凡·高而已。
  正当我不着边际地思想时,有人敲门。这样,百无聊赖的时光结束了,我开始接手一项工作。我当时并没有想到,这项工作需要我一段较长的时间和感情的历程;尤其没有想到,它使我接触到了一桩秘密。
  2
  进来了两个干部模样的人,一个穿着半旧的灰中山装,翻毛皮靴,一个穿着一套不甚合身的西装,脖子上扎着一条猩红色领带。他们的话语中有着浓重的鼻音,音色干涩而布满棱角,并且充斥一种金属感。他们的脸上同样棱角分明,褐色的脸颊因为肌肉强健和缺乏水分,显出一种高仓健式的冷峻。
  两位来客的面部特征立即抓住了我。我想,这是一幅画的题材,画的标题我甚至也想好了,它叫《生活中突然的闯入者》。
  没容我细想,落座后,年长的一位说话了。他自我介绍说,他们来自陕北高原一座县城,在县里的城建部门工作,他们这次来某市,是专程来找我,希望我为他们那里完成一件事情。
  接着,两位客人以一种过于严肃的口吻,说出一位女人的名字,然后在中途打住,四只眼睛盯着我,等待我作出反应。
  这个女人叫“兰贞子”。我没有能够作出反应,这使我有些惭愧。因为我对陕北知之甚少,从课本上,从传统教育中,我只知道那是个光荣的圣地,它是中国革命的精神家园。
  是的,每当陕北这个地名出现在我脑海时,便伴随着一种神圣与庄严的红色。作为我,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随时准备起立,向它脱帽致敬。然而,对于它的历史和今天,对于属于它的那些可歌可泣的人物和故事,我确实知之甚少,因为我迟缓的脚步至今还没有叩击那块红色土地。
  我的反应令两位客人失望。他们本来准备等待我作出强烈反应的。这时,年长的解释说,这是一位女英雄,陕北大革命时期的红军指导员,她的传奇式的经历在陕北家喻户晓。她牺牲在一九三三年的农历年关,要不了多久,将是她的六十周年殉难日。他们作为这位女英雄的乡人,准备届时隆重地举行一次纪念活动,并且——局促不安的年轻人,这时接过了话头。他说,准备建立一座雕像,就树立在英雄当年英勇就义的地方,而设计和制作雕像需要一位专家。
  这样,我明白了两位不速之客的来意。我不能不产生感动,感动他们从牛毛一样多的艺术家中选择了我这蹩脚的一位。然而,对于这种遵命艺术,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搞了,我担心自己完不成它,担心生机勃勃的创作激情会受到限制,担心我的向艺术纵深的跋涉会受到耽搁。因此,我提出了两条推辞的理由:一条是,我以前没有听说过这位女英雄,因此,很难立即进入创作状态,我缺少将真实人物变成艺术具象的准备过程;另一条是,我是个画家,雕塑不是我的专业。在这里,我还掰起指头,为他们推荐了几位罗丹的门徒。
  “就是你了!”他们说。这件雕像的设立以及制作者的确定,是经县委会决定的,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我愿不愿意干的问题,而是我考虑在干的途中,有哪些困难,哪些条件,比如报酬之类,需要提出的问题。
  我被这句话逗笑了。但是看到两位客人严肃的面孔,我止住了笑声。同时,我又不能不受到感动,于是,我点点头,将这件事应承下来。随着我的应承,气氛立即缓和了。
  “你懂得雕塑的,××城的市雕,就是你设计的。一只公骆驼一只母骆驼一只仔骆驼,挤在一起,扬着脖子,站在城市的大路仰天嘶叫。”老者说。
  那位年轻人说,之所以选择我,还有一个原因,是首都一家报纸的一位女记者推荐我的。年轻人说出了那位女记者的名字,还多余地看了我一眼。我表示我不认识她。
  他们说,女记者是他们的乡人,设立雕像,很大程度上就是出于她父亲的建议。她将回到陕北来,协助我一道工作,充当我的助手。相信我会欢迎她的,因为她的手中握有一张女英雄的照片,这张照片还不曾面世,党史方面的专家费了许多心思,想得到它,但是都被女记者拒绝了,然而,为了雕像,她愿意将照片提供给我。
  “那是女英雄一生中唯一的一张照片!”年轻人强调说。谈话到了这个分上,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我说对报酬我是不计较的,金钱会给我带来忧虑。
  我只希望在县城的招待所里为我安排一张床,一个就餐的桌位,能为我尽可能多地收集一些关于兰贞子的资料,传说也行,传说有时候比资料更准确。
  末了,我请二位到门前的小饭馆就餐。席间,我迫不及待地谈起这位女英雄,希望他们能告诉我更多的故事,因为我明白,从现在开始一直到雕像落成,这位突然闯进来的女英雄,便成为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了。
  年长的一位叫老高,年轻的一位叫小高。饭间,老高说,他与兰贞子曾有过一面之缘。
  3
  那是怎样的“一面之缘”啊!风已经从遥远的年代渐渐刮来了,带着积年的尘埃,撞击着我的胸口。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老高叙述。几杯酒下肚,他的脸成了红色。
  民国十八年,陕北大旱。毒辣辣的日头炙烤着高原,村头路旁到处饿殍横陈。饿疯了的人们,吃光了大地上所有能吃的东西,后来“易子而食”。“人吃人,狗吃狗,舅舅锅里煮外甥,丈人锅里熬女婿。”这些歌谣,说的就是民国十八年的事情。
  “我那时还在吃奶,大约也是被父母换给别家的吧!”老高阴沉地说。易子而食——人们不忍心吃自己的亲生儿女,于是有儿女的人家,互相交换,这样吃下去的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了。
  记得有一种动物,生育之后,找不到食吃,于是吃掉自己刚刚产下的儿女。被饥饿折磨得发疯了的人们,也干起这种残忍的事情。苦难的陕北,有时候,就是这样维系人种不灭的。这是一种多么悲惨的人类生活图景啊!
  水已煮开。煮水用的是从路旁捡来的白骨。那也许是个新死的人,道旁的野狗,已经把骨头啃净了。当这家主人捡回白骨的时候,几只红着眼睛的野狗尾随而来,蹲在门口,舍不得这些骨头。这家主人捡起一把平日割草的镰刀,向狗扔去,如果能打中一只狗。有狗肉吃,这个婴儿就可以幸免了。但是狗很狡猾,当镰刀飞去时,狗群一下子蹿到了远处,继续蹲在那里吠着。这家的男人已经没有力气撵狗了,他强支起身子,往灶火里继续塞着骨头。
  骨头里有油,因此火很旺,并且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姑且称呼他老高吧,要么,称呼他什么呢?此刻,老高被剥得精光,躺在锅里哭。他的哭声已经沙哑。他那时大约还不满周岁,所以虽然意识到了恐怖,但还是不明白世界上到底在发生什么。
  这家男人跪在地上,手里举着镰刀,在行将杀戮之前,他先向灶火爷谢罪,请它饶恕这一切。祈祷完毕后,他站起来,举着镰刀走向老高。
  “命苦的孩子,你为什么要来到人间。早死早托生。下一次托生,你找个大富大贵的人家,记住了吗?你千万别到陕北来!”
  老高停止了啼哭,他呆呆地望着这家男人,听他说话,两只眼睛扑腾扑腾直眨。这家男人看着老高的眼睛,也觉得害怕,下不去手,他觉得这是在造孽。他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坚决地举起了镰刀。
  这一迟疑救了老高。突然,门被踢开了,兰贞子平端着盒子枪,走了进来。她刚刚率领队伍,从南梁下来,救这一方水火之中的百姓来的。
  兰贞子一甩齐耳短发,讥笑着问:“老爷子,你这是干什么呀?”“当啷”一声,这家男人的镰刀掉在了地上。“没有法子的事呀!”他蹲在地上,抱着头,呜呜地哭开了。
  兰贞子用枪向望瑶堡方向指了指,告诉他有粮食,在城里的粮行里,不过得自己去抢。说完,她把枪插进套子里,走到锅台跟前,抱起孩子,然后解开纽子,将孩子裹在自己的大襟里。她拍了拍孩子,突然掉下两行热泪来。“你是谁家的孩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说。
  老高的父母亲,已经把这家的孩子吃了。等到兰贞子赶到他家,只见夫妇二人抱成一团,坐在炕上哭。肚子虽然不像原先那么饿得难受了,但是现在堵得慌。
  女红军默默地把孩子放在炕上,看着他们。等到孩子伸着小手,向他们爬去时,他们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母亲赶紧挪过来,抱起孩子。
  老高说,这就是他和兰贞子的“一面之缘”,他的命,应该说是被兰贞子救的,他们方圆那一代人的命,也应该说是被兰贞子救的。他说,父亲幸亏死了,要不,他也许现在也不会原谅父亲的。不过,人既然已经死了,他该将他的牌位立在家中才对。老高还说,“易子而食”这种事情,在望瑶堡地面,屡有发生,你查一查县志,一部县志,其实是一部饥饿史和暴动史而已。
  4
  老高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几天以后,这一带的农民,组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到城里去抢粮。老高的父亲,以及那家男人,都参加了抢粮的队伍。
  兰贞子率领她那支小小的红军,充当了这次行动的组织者。为了迷惑敌人,他们采取了“拜庙”的形式。陕北地面,每遇旱年,农民们便组织起来,由村上有号召力的人带领,到龙王庙去拜庙,希望他们的虔诚感动上苍,给这干涸的土地上,洒几星雨来。
  从田野上折了一支又细又高的杨柳杆,队伍就以这支杨柳杆打头。掌杆的就是兰贞子。她换了一身农民的装束,头上蒙着羊肚手巾,腰里缠着腰带,枪就在腰带里藏着。
  她的后边,是抬着龙王楼子的两位,一位是老高的父亲,另一位,就是我们曾经见过的那户人家的男人了。红军游击队的队员们也都换上了便衣,混在人群中。村上年节时闹社火的家什,现在也带上了,人们一边走,一边呐喊,一边击奏。在鼓乐的伴奏下,响彻川道的呐喊声,仿佛人们的哀嚎。
  队伍先在村头那座简陋的龙王庙前叩完头。然后抬着楼子,顺着川道,向望瑶堡方向拥去。川道里荡起一股黄尘。
  兰贞子举着杨柳杆,扯开嗓门,悲愤地唱道:
  龙王佬价你坐得高,我们给你把香烧,饿死百姓你不管,你的良心狗吃了!
  “你的良心——狗吃了!”后边黑压压的人群发一声喊,齐声应合。很明显,央告中除了祈求之外,还有一种对龙王爷的威胁之意。人们抬着楼子,一边跑一边颠,希望失职的龙王苏醒。
  在歌声与歌声的间隙,是反复出现的副歌。这副歌的歌词很简单,只有一句话:“龙王佬价——救万民!”
  遇到水流,队伍便停下来,黑压压的人群跪倒在地。领头的兰贞子将杨柳杆放平,蘸着河水,然后像巫神一样向田野上挥洒。队伍中会走出一位老者,从腰间取下一个瓦罐,装满河水,这瓦罐将来要献到龙王庙里去。
  后来,队伍来到了望瑶堡。他们旁若无人地一直走到城南的龙王庙,将瓦罐给龙王献上,将龙王楼子一把火烧尽,然后动身折回。
  实质性的事情在下一步,前边演的是假戏。但这一切却是假戏真做,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迷惑敌人,二也是为了给乡亲们壮胆,经过这一番折腾,大家都有些晕乎乎的了,人人感到自己魂灵附体,不可一世起来。
  在经过县政府大门时,兰贞子突然拔出枪,朝空中放了两响,大声叫道:“大家反了吧!”话音未落,独自闯进了大堂。
  军警站在那里,傻乎乎地抱着枪,他只当这是一场热闹。等他意识到是怎么回事时,人群已经拥进了大堂。
  杀声震天价响。县老爷躲在公案桌底下,不敢出来。兰贞子一脚踢翻桌子,伸手抓住县长的衣领,然后用枪顶着他的额角,逼他下令。开仓赈灾。
  筛糠一样的县老爷,二话没说,就乖乖地照办了。祈雨的队伍回来的时候,每人的背上都背了一袋粮食。兰贞子率游击队殿后。那户人家的男人太贪心了,他背了两袋,因此远远地落在了队伍后边。后来,清醒了的军警们赶来了,他们跟在队伍后边打冷枪,一颗子弹击中了他。
  老高的父亲看到这种情景,就搁下自己的口袋,返回去救他。他觉得他欠人家的情。这时,又一颗子弹打来,老高的父亲也顿时脑浆迸出,趴在了那袋还没有尝到嘴的粮食上。这就是那一次令四面八方震动的饥民事件,它的领导者是兰贞子。后来,我查阅资料的时候,计算出她那一年才十五岁,刚刚参加红军游击队不久。
  有了粮食,民国十八年这个大饥馑终于熬过来了,许多人间悲剧也避免了。当然遗憾的是,死了不少的人,老高的父亲,那家的那个男人,还有许多的人。不过这种死是为抗争而死的,所以它较之最初那些残忍的举动便多了几分豪迈色彩。
  遗憾的是兰贞子的父亲也在这次抢粮中死了。当黑压压的敌人尾随抢粮队伍,围住村子后,兰贞子觉得凭着自己的一点队伍和几支破枪,无法支撑局面,于是动员乡亲们疏散,跑到山上去,或者躲进崖窑。
  兰贞子的父亲兰铁匠没有能够逃脱,他被敌人抓了起来,并且吊死在龙王庙前那棵老槐树上。敌人走后,乡亲们重返故里,含着眼泪从树上解下兰铁匠,将他掩埋了。
  而兰贞子带着她的小小的队伍,又重新返回了南梁。伤感的老高讲完了。他说,李画家,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为什么热心雕像这件事的原因吧。
  我点点头。热心于某一项公共事业,除了共有的原因之外,其实,每件事还有它个人的原因的。我这时想起了那位女记者,我想,她的热心,也许也有她的个人的原因吧!
  吃罢饭,小高提出由他结账。我有些过意不去。小高说,账可以报销的,请我吃饭,也是他们的一项工作。
  菜碟里似乎还剩一些豆腐皮。趁小高结账的时候,老高从他的风尘仆仆的挎包里,掏出一卷纸。这些纸大约是他的儿子或者孙子上学期的作业本吧。我正琢磨着他做什么用,只见他细心地撕下一张纸来,摊在桌子上,用指头轻轻地拈起豆腐皮,包在纸里。
第25章 马镫革(2)
  “路上吃!”他对我说。当着我的面,他对他的举动有些害羞。两位客人告辞了,他们将重返高原,在那个叫望瑶堡的地方等我。至于我,我说,我将很快向美院领导请假,顺便安顿一下家务,然后前往陕北。当然,在省城的这一段时间,我还想到有关地方查阅一下兰贞子的资料。总之,请他们放心,我会很快去的。送走客人,我展开速写本,在上边匆匆涂写道:
  “兰贞子(1914-1933),陕北大革命时期女英雄。寻找表情。寻找感觉。寻找每一个细节以便给她的动机以注脚。参考古希腊时期作品。在陕北人心目中,她无疑已被神圣化,他们把对大革命时代的怀恋之情凝聚在她身上。我没有把握。给我具象。”
  我在“给我具象”这四个字下面加了着重点。
  5
  一些日子后,我启程前往陕北。长途班车在中午时分盘上了高原。蓝天白云下,一个一个像大馍馍一样的山头向我簇拥而来,一种厚重的历史感和崇高感油然而生。在这块恶劣的和残酷的大自然的怀抱里,生活着我们民族慓悍的和源远流长的一支。《西行漫记》的作者曾这样评价过这块地区:人类能在这样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简直是一种奇迹。他还形容那些拥拥挤挤、奇形怪状的黄色山峦,好像是疯神捏就的玩具,但同时又是个超现实主义的奇美世界。
  当年,毛泽东从另一条自北方而进入高原的道路上,从担架上抬起他的略带忧郁的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也许正如我今天看到的一样,不过更荒凉,更贫困。他那时心理上也许已经有所准备,但是,触目所及的一切仍使他吃惊。他那时是不是预料到了,他为之奋斗的事业中最辉煌的一页,将在这重重叠叠的大山中展开?
  鬼使神差,历史选择了陕北,中国革命选择了陕北,将这里黄尘弥天的大地作为凝聚力量和东山再起的大本营。那时,兰贞子已经作古,但是,正是由于她和她的战友们的最初的揭竿而起,为中国革命将大本营放在陕北提供了可能性。
  按照党史资料上权威的评价,女英雄“为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开辟和陕北红军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省城的那些天,我系统地翻阅了有关兰贞子的资料。我只能遗憾地认为,我得到的只是一些概念化的东西。这些东西并非不感人,并非不重要,然而对于我来说,需要的是独特的个性的东西,即经典作家所反复强调的“这一个”。
  直到嗣后,当我与单家父女的接触中,当我在从事雕像的创作中,我才明白我的直觉是多么正确。对于兰贞子来说,她确实有“这一个”。
  但是现在,我仍然没有抓住我所力图抓住的东西。资料向我显示出的最有价值的,也许是兰贞子的一双大脚,和她的没有扎过耳朵眼的耳朵。然而这些可以成为造型语汇,但不能构成作品的灵魂。
  大脚在后来革命风行的时候,在《妇女放脚歌》唱红的时候,曾经成为一种时髦。但是在最初,革命影响还没有波及这里时,不愿缠脚这件事本身就表现了一个女孩子的性格。
  “傻丫头,你会嫁不出去的!”村里的女人们好心地说。“说不定,就因我这双大脚,男人们还争不精明哩!”兰贞子笑着回答。除了大脚,让我感兴趣的还有她的耳朵。资料显示,兰贞子小的时候,拒绝像别的女孩那样扎耳朵眼。他们家没有男孩,因此作为长女的她,一直把自己当男孩看待,希望将来顶门立户。
  而她的父亲,在这些问题上,总是纵容女儿,总是站在女儿一边。在这块荒凉而偏僻的土地上,在窘迫的食不果腹的生存斗争中,脂粉气和女人气并不重要,循规蹈矩的礼数也并不重要。
  如果我是一个新潮艺术家,那么大脚和耳朵,已经为我提供了语汇。记得不可一世的毕加索,女性模特儿在他的眼中只剩下一堆零星的板块,一堆机件构制,而这其中,别的机件在艺术家的眼中已被省略、忽视或缩小变形,充斥整个画面的只是两个硕大无朋的乳房和肥大的臀部。那么,对于我来说,一双奇大无比的脚和一对天然的耳朵,便足以构成我的造型了。
  然而我不满足,我总觉得这种冷静的夸张和变形,总有一天会被视为艺术的异端。活生生的事物被冷冰冰地阉割和肢解,这本身就是对大自然神奇造化的一种亵渎。我有太多的热情和想象,也许只有凡·高那种血腥般的紫红和灿烂炫目的金黄,那种在热情的疯狂燃烧下窥测到的大自然的精悍之美,才适合于我,才适合于这个命题。
  6
  那座位于高原腹心的革命城,已经成为一座新兴的现代化城市。街道整洁,楼房林立。宝塔山、清凉山、凤凰山成对峙状鼎立,延河和南河在这里交汇,然后合成一股,奔向东川。
  长途班车在进入延安市区时.正是黄昏,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座楼房的轮廓,屹立于宝塔山的宝塔,宛如一个过去年代的高高桅杆,半隐半现在暮霭中和城市升腾的烟雾里。延河已不像电影里或革命回忆录中所见到的那样清洌和宽阔,水流有些浑浊和瘦小,河床也被水拉得很低。这当然不是被人们戏谑地认为“诗人舀干延河水”的缘故,而是气候的原因,加之延河上方的沟沟岔岔,修了许多的堤坝。
  入夜,我来到华灯初放的延河大桥上,在那里久久流连和徜徉。延河像一条明亮的闪闪发光的带子,自远方流来,在宝塔底下折个弯,又向远方奔去。各式各样的灯盏倒映在水里,给人一种缥缥缈缈的美妙感觉。河流浑浊与否,现在已经看不到了,关于这条河流的所有的光荣与斗争,幸福与憧憬,愉快和不愉快,过来人的狂热的回顾与新潮人物尖刻的评判,这些在此一刻都化为虚无。它平静得就像所有不带感情色彩的河流一样,毫不理睬两岸的喧嚣,不舍昼夜地走着自己命定的里程。
  当我在桥头徜徉的时候,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也在桥头徜徉。我盯着他看了几眼,他也看了一眼我。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正是单猛,那位女记者的父亲,雕像的倡导者,我们擦肩而过,不过几天后,我们还会遇上的。
  我认为在延安多逗留几天是值得的。在居住的几天里,我用几乎全部的时间,来考察革命纪念地。我从旅馆租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满世界地走,但是后来我终于明白了,我是无法将这些陈迹都拾到眼里的,因为在这座红色首府里,俯拾皆是陈迹。
  一孔普通的窑洞,窑洞里住着户普通的人家,你到窑里讨口水喝,顺便刨根问底,问这窑洞,延安时期是做什么用的。主人回答说,他是后来移民来到这里的,前几年,有个叫杨植霖的来过,说这里当年是中共党校的一个什么分部,他在这里上过学。这个杨植霖写过一本关于王若飞的书。他说,那时,他的左边住的是丁玲,右边住的是××,等等。你游览如今已经变成公园的宝塔山,在山的左首几百米处的荒山野坡上,大地隆起一个土包。这是谁的坟墓?割草的孩子告诉你,死者是《松花江上》的作者,他的光荣的名字叫张寒晖,柯仲平的“文化山上葬寒晖,一把土来一把泪”,说的就是当年的那场葬礼。前几年,来了一位神经兮兮的老女人,她在这架山坡上寻呀寻,手里攥着柯仲平的诗,身后跟着几个当年抬过棺材的人,他们在山坡上转悠了很久,最后确定,张寒晖的墓就是这个土包。在清凉山,细细的羊肠小道旁边有三座塌陷的坟墓。这也许是周恩来的三个卫士,周恩来劳山遇险时的牺牲者。据说周恩来一九七三年回到延安,流着热泪说,拜托你们了,寻找一下这三个烈士的坟茔吧,不是他们冒死相救,今天就不会有我周恩来了。据说这卫士中有一个人那天恰好装有周恩来的名片,土匪武装击毙他后,从身上搜出名片,以为周恩来已死无疑,于是中止了追击,从而周恩来得以从灌木丛中逃脱。周恩来如今已没有能力追究此事,因此这三座荒坟便依然荒落在那里。其实,这种默默无闻的归宿也许更适宜于这三个默默无闻的人!当然,这三座塌陷物也许不是坟墓,或者是坟墓,但不是那三名卫士的坟墓,一样的累累白骨,谁能辨认清楚呢?
  在延安的日子,我以主要的精力,考察了凤凰山麓、枣园、杨家岭、王家坪这些领袖们居住的地方,以及桥儿沟那座双尖顶教堂。凤凰山麓是一座静静的小院,院子里朝东坐西,几孔简陋的石砌窑洞。枣园则是一座像样的庄园式村落了。据说红军进驻延安,地主闻风而逃,这里的空窑洞后来成为中共中央所在地。毛主席居住过的窑洞前,一树丁香,虽说已过了花季,但枝叶尚繁茂,一副郁郁葱葱的样子。窑洞里的陈设也是简陋到了极点,一张木床,几把简陋的硬木长椅,一张很大的桌子,一把藤椅。桌子上有笔墨纸砚,有一盏带玻璃罩的旧油灯,一根生铁条。讲解员说,这铁条叫“镇纸”,是当时的八一铁厂用投产的第一炉铁水浇铸的。站在枣园这架陕北高原普通的山坡上,眼观眼前滔滔而过的延河,想到全世界为之瞩目的中国革命,以及金碧辉煌的共和国的建立,曾经在这里完成它决定性的一页,总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杨家岭是一条不起眼的小山沟,中国革命同样在这里留下了雪泥鸿爪。毛泽东住过的窑洞。七大会场——那个仍被如今的建筑学家称为奇迹的飞机楼。还有杨家岭下边,小溪旁,那块毛泽东曾经耕种过的土地。
  我累了,我坐在山腰间平台上休息,结果我发现,这里仍然是个陈迹。旁边立着的红牌告诉我,这是毛泽东和安娜·路易斯·斯特朗谈话的地方,正是在这里,毛泽东发表了“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那个著名谈话。我就坐在毛泽东当年坐过的那条石凳上。想到伟人们在这块无产阶级革命圣地的辉煌的业绩,想到萧条异代不同时,给这块平凡的土地带来光荣的显赫人物已纷纷谢世,独有我这渺小的踏访者,在这里游荡,辨认着雪泥鸿爪;想到大诗人拜伦的悲凉歌声“伟人啊,请注视你的身后”这模棱两可的话,我感慨万千。
  正当我惴惴不安地坐在这条石凳上时,我看到了不远处那位老者。他正是我在延河大桥上碰到的那位。
  7
  老者拄着根拐杖,怅怅地站在那里。“像我一样,这也是一位梦游者”,我想。山沟里有徐徐的小风,我倒没有感觉到什么,可是老者承受不了了。我听见他咳嗽了几声。有鼻涕流出来。老者在咳嗽完后,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将拐杖交到另一只手里,空出这只手,在口袋里摸索起来。
  他是在摸手帕。当手在颤巍巍地摸索时,手帕的一个角已经露出了口袋。但是,当老者将手帕往出提时,一定是他的手关节不灵便了,只见那张手帕掉在了地下。
  捡起一张手帕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对这个老者却并不简单。他思考了一下,把手杖重新换给这只手。然后两只手同时拄着拐杖,腿开始蜷曲,他试图跪蹴下来,捡起这张手帕。
  蜷曲的程度不够,上身也没有能够弯曲,因此,尝试了几次,老者失败了。老者现在开始重新拄着拐杖,直直地立在那里。他举起头来,向四边张望着。我看见了像一条细细的线儿掉下来的鼻涕。我猜度出老者是希望有人帮助他,同时我也埋怨起这个不知名的老者的家人,他们也太粗心,让这个谁知道有多少岁了的人在这里一个人行走。我站起来走了过去,我想帮助他。我甚至觉得自己站起得太晚了。我俯下身子,去捡那张手帕。可是,正当我的手就要落地,捡着手帕的时候,手被一根拐杖挡住了。“我在等秘书!”老者说。
  我缩回了手,站直身子。我脸红了。我生平遇见过许多令人尴尬的事,但像这样的尴尬还是第一次。
  我觉得自己应该硬着头皮干下去。我自我解嘲地说:“举手之劳!举手之劳而已!”然后第二次俯下身子,去捡手帕。这次,手杖没有挡我,或者只是象征性地挡了一下。
  为了怕引起误会,捡起手帕后,我立即递给了他。然后,搀着老者,坐到红木牌下边来。
  老者一边走一边嘟囔:“秘书,秘书跑到哪里去了?”我明白了老者这是在强调自己的身份,便宽容地笑了笑。
  老者坐在了我刚才坐过,也就是当年毛泽东坐过的那条石凳上,而我,就只好坐在他的对面,也就是当年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坐过的石凳上了。
  我预感到这是一位不同寻常的人物,但是,我绝对没想到,他就是单猛。本来,按照安排。他应该在最后,雕像落成典礼上露面的,谁知,为了落实建造雕像的款项事宜,他提前来陕北走了一遭,而且恰好与我在这里相遇。
  我这时还不知道他就是单老。我掏出烟来,为自己叼上一支,然后请他抽烟。他摆摆手。于是我为自己点着了。抽烟的当中,他突然又摆起手来,我怔了半天,才明白他是要我将烟掐灭。“风从你那面往过吹!”他用手指了指头顶,说。我有些不愿意,但还是把烟扔掉了,又踩上一脚。关于烟的问题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当我们开始拉话时,单老突然伸出手,向我要烟抽。“秘书不在!”他说。
  我们这次没有失之交臂。在经过一段艰难的试探后,我知道了他就是单老,而他知道了我就是那个将要为兰贞子制作雕像的人。
  能走到这个地方来的人,总还有许多共同点的。一拉起兰贞子,话题突然变得热烈起来。而我也同时发现,单老暗淡的眼神开始渐渐有了光彩,思维变得敏锐,他的举动,也不像刚才捡手帕时那样龙钟老态了。
  秘书恰恰在这时候赶来。刚才他是在和旧居的讲解员说笑。讲解员是当年北京来的插队知青,他们在认老乡。
  我们约好晚上再谈。是单老主动提出的。我当然求之不得。但是,盯着单老手中正在燃烧的香烟,我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谈时我需要抽烟。我说我的烟瘾,连外国人也知道。有个日本记者,采访我后回去发了篇专访。我不认识日语,请教了别人半天,才知道那位记者写道:李先生给他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是他谈话时一直不停地抽烟。
  单老同意了。
  8
  单老的关于兰贞子的故事从更遥远的年代开始,对我来说那简直是地老天荒的岁月。那时这位老者还是一个少年。他的家境可以供他上完私塾。上完私塾后,他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知识,于是背起行囊,离开家,到外乡去求学。
  私塾在望瑶堡,因此他上学放学的路上,常常会碰到一个铁匠。铁匠是上城里打铁讨生活去的。这铁匠面色黝黑,他的担子一头担着风箱,一头担着铁砧。铁匠的后边,总是跟着一个光着屁股的小女孩。
  单猛在山路上走着,就要离开家乡了,他感到心头涌出一股难言的味道。山路上静静的,在这晴天晌午,在这寂寞的山路上,他不由得放开嗓子,吼叫了起来。
  迎面走来了兰铁匠。那个光腚的小女孩贞子,在他身前身后快乐地跑着,一边跑一边采摘路旁的鲜花。
  在往日的遭遇中,他们已经彼此认识了,兰铁匠让女儿叫这位念书人“单大哥”,而按照陕北的礼节,单猛称这位铁匠“兰干大”。
  单猛的眼睛亮起来。他叫着贞子,他说,单大哥就要到外边求学去了,三年五载不回来,单大哥走了,你想吗?
  “不想!我有我‘大’!”兰贞子说着,停止了奔跑,转身拽住了兰铁匠的手。“那么,把你手里的花送给我好吗?”“男娃娃也爱花?”兰贞子喊着,放开她大的袖子,向单猛奔来,一边跑一边还不停地采摘着。
第26章 马镫革(3)
  “给你!”当单猛伸手接花的时候,他的手在半路里停住了,他的目光落在了兰贞子身上。往日,也许是习以为常了,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女孩的一丝不挂,而且,在陕北,在那个年代,这种满身尘土,光着身子四处跑的男孩女孩,到处都是,那么,这次,也许是心境不同,他就要远走高飞的缘故,他突然注意到了这一点。
  小女孩以为单猛在她身上发现了什么,也低头看着自己的身子。她突然脸红起来,她在这一刻长大了,懂得害羞了。
  她把花一把塞给单猛,然后背转身,向父亲跑去,一边跑一边抹眼泪。
  单猛拿着花,怀着难受的心情,离开了兰家父女。当他走到小路的尽头,回头张望时,看见兰铁匠正撅着屁股,拔路边蒿草。他用蒿草拧了个腰子,缠在了女儿的腰间。
  上中学期间,单猛参加了中国共产党。毕业以后,他提出要回家乡去,一边教书一边做地下工作。他选择了兰贞子那个村子,因为那个向他献花的小女孩,那个腰间扎着蒿草腰子的小女孩,一刻没有从他的眼前消失。
  私塾办起来的第一天,他来到兰铁匠家。他从学校回来时捎了一套女孩子穿的衣服,他请兰贞子去上他开办的学堂。对着兰贞子疑惑不解的眼神,他说,还记得那个单大哥吗?
  我眼前的这个老人变得有些可爱起来。在回首往事的时候,他表现出的那种纯真的感情令我吃惊,简直不能相信他和捡手帕时的那个老者是同一个人,而且他也不再禁止我的无节制的抽烟,这使我的身心感到愉快。
  “她是个好学生,她是个聪明的学生。记得那首流传在大革命年代的著名歌曲吗,就是我先教给她,然后由她教给学生们的。”
  老者说着,并且情不自禁地哼哼起来。他记不得歌词了,努力思考了一阵,只记起了前面几句,还是在音调的帮助下记起的。
  走向前去,曙光在前。同志们奋斗,
  用我们的刺刀和枪炮……老者那没牙的大嘴张了半天,也没能哼出后边的歌词,他惋惜地咂了咂嘴,不再想这首歌了。
  我却不能不又提起这支歌。我在省城里已经翻阅了大量的资料,因此我说,我从党史资料上看到,兰贞子在和李宝胜结婚时唱过这支歌,在被敌人关在望瑶堡监狱里时唱过这支歌,在和丈夫被敌人双双绑赴刑场时唱过这支歌,那么,单老,你能告诉我,兰贞子偏爱这支歌的原因吗?
  我的话似乎问得唐突了,令单老无法回答。他沉吟了半晌,说:“也许这首歌更具有豪迈气质吧。确实,那时候,还没有多少革命歌曲可唱。”
  他的话不能令我满意。我的潜在的话其实是一句玩笑,我想说,以单老对兰贞子的感情而言,他们结合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点,兰贞子所念念不忘的这首由单猛教给她的歌,或许可以说明这一点。
  当我把意思表达出来以后,单老沉默了。最后他说,兰贞子和李宝胜的结合,是组织的意见;当然,如果组织决定他和兰贞子结合,他俩也会无条件服从的。在那个年代里,这是个简单而又简单的问题。
  ——革命需要她去管理一支旧式部队;革命需要她和这支部队的头领结婚;革命需要这支武装成为红军初创期许多小股武装中的一支,这就是全部。
  最后这一段话,单老是自言自语地说的,他仿佛忽视了我的存在。待到发现我正急促地往速写本上记录时,他就不再言语了。随后,他转变了话题。
  但是作为我,我明白下一步该是兰贞子和李宝胜的故事了。
  9
  兰贞子和李宝胜的结合,是一场传奇,一场革命加爱情的传奇。这种传奇现在已不再新鲜,因为它反复出现在小说中、电影中,和由演员咿咿呀呀唱出的各种戏剧中,比如《杜鹃山》、比如《洪湖赤卫队》、比如《黄英姑》,比如一部目前还在电视台逐日播放的反映某少数民族武装斗争的电视剧。
  一位年轻的女共产党员受命去改造一支武装,这支队伍抑或是民团抑或是土匪武装抑或是揭竿而起的乌合之众,当然也不排除是一支训练不精管理不力战斗力不强的红军雏形。这个队伍的首领一定是个一顿饭喝三碗烧酒,留着大胡子,动不动就骂娘的鲁莽大汉,在出生入死的革命斗争中,在每天都潜伏着死亡危险的阴影下,在男主角为女主角擦枪的时候,或者在女主角为男主角缝补肩头破洞的时候,或者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们查完岗哨,共同相遇在村头小树林的时候,两位红军指挥员突然产生了爱情。
  兰贞子和李宝胜的故事,比我们所知的迄今为止的艺术品中反映这类题材的故事都要早,或者和它们同处一个时期。也许,革命在最初以武装斗争形式出现的时候,在那千百个形式各异可歌可泣的曲折故事中,这类故事的美丽和浪漫更令人着迷。
  正如前边叙述的那样,兰贞子与李宝胜的爱情,亦是以查哨这件事为契机的。有党史资料为证。
  10
  对面价沟里流河水,
  横山上下来了些游击队。
  芦花公鸡窗台上卧,
  红军进村好红火。
  鸡不叫来狗不咬,
  婆姨娃娃都围上来。
  今天盼来明天盼,
  红军来了咱盼晴了天。
  山丹丹开花红满山,
  红军来了咱大发展。
  又做饭来又滚茶,
  咱们的救星就是他。
  一人一马一杆枪,
  咱们的红军势力壮。
  工农红军闹革命,
  遍地的红军都响应。
  镰刀斧头老头,
  砍开大路穷人走。
  革命势力大无边,
  红旗一展天下都红遍。
  夏天的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李宝胜兰贞子部,驻扎在南梁根据地边沿的一个小村。
  夜已经很深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枣树的枝头,给这硝烟弥漫的年代带来一阵片刻的静谧。战士们已经入睡。宿营时,按照老习惯,李宝胜为战士们打去了洗脚水,兰贞子则抓住间隙,搜集战士们行军时磨破的衣服。
  兰贞子已经习惯于军旅生活,或者说习惯了一个女人和一群男人的生活。她甚至发现了女人生理上的长处,当部队钻进子午岭的深山老林,失去时间概念后,她每月一次按期而潮的月经,就是准确的时间。当然,在朝夕相处中,她遇到过许多难堪。第一次查铺,当她胆怯地推开宿舍门,走近歪七竖八地躺着的一个个男兵时,熟睡中的某一个,会因为一个女人的临近而呢喃作语。这一切都使她胆怯,使她不由得去攥腰间的枪把。
  后来这一切都已经习惯。查铺时,熟睡中的士兵的不雅会引起她的笑意,她没有躲开,而是走过去,像每一位红军男指挥员应该做的那样,为这个年轻的男兵掖好被角,或者赶走落在他脸上的蝇子。她想,如果不是为了革命,不是因为战争,这个士兵现在也许正头枕在他妻子的臂弯,做着甜蜜的农人的梦。而在战斗的间隙,士兵们说着各种粗鲁的笑话时,兰贞子也能够自如地应付,并且陪着他们一起欢笑。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次行军的途中,部队在一个河流旁边小憩。天气很热,长途跋涉令人身上臭汗直冒。士兵们抓住这个机会,一个一个扑扑腾腾地跳进了河里。兰贞子也走到河的上游,选择了一个湾子,脱下裤褂,跳了进去。正当她撩着水洗澡时,李宝胜来了。他是无意中走过来,还是专门跑来,就不得而知了,总之,站在河中央沐浴的兰贞子吸引了他,他的眼睛直了,不知不觉地向前走来。兰贞子听见动静,她毫不紧张地从河中央的一块大石头上,拿起枪。“我的枪里有子弹,你知道吗,连长!”兰贞子说。李宝胜见状,羞红了脸,转过身跑掉了。
  这件事不知让谁看见了,总之是有人看见了,这说明窥测兰贞子的还不止连长一人。这消息迅速地传开,使得连长好多天不敢正眼看他的女指导员,而后来所以导致上级的一纸命令,很可能就与这消息有关。
  来到小村时,兰贞子已经在这支部队干了好长时间了。大革命失败后,党安排她到陕北一所著名的学校里一边读书一边搞学运,后来学运中身份暴露,于是党派她到这支部队,担任指导员。时至如今,这支部队已经被训练成一支战斗力很强的武装,成为陕北红军的一支主力。李兰二位,一个英勇善战,一个足智多谋,在他们的带领下,部队接连打了几个硬仗,扩大了陕北根据地,受到了上级的通令嘉奖。
  小村之夜。李宝胜和兰贞子分住在两孔窑洞里。夜深了,兰贞子的窑里还亮着灯光,这是她为战士们在缝补衣裳。缝完衣裳后,她蹑手蹑脚地将衣服送到战士们的窑洞里。返身回来后,仍没有睡意,便翻开书籍,学习起来。
  另一个窑洞里的李宝胜,虽然早早地熄了灯,然而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兰贞子的关门声惊动了他,他仰身坐起来。经过这几年的朝夕相处,这位粗鲁大汉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的指导员。是的,这位早年闯荡江湖的汉子,现在被戴上“挽具”,臣服于一个女人的脚下,很大程度上,就是出于他对她的柔情;而他在战场上的奋不顾身,也不能不认为是有指导员站在他身边这个因素。他要在这个所爱的女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男人气派,可是他的苦心似乎兰贞子视而不见,这令他有些委屈。而尤其令他感到屈辱的是那次在河边发生的那一幕。此刻想到这些,还感到窝火。
  门吱呀一声开了,李宝胜去查岗。查完岗后,仍然心事重重,不能成眠。于是翻身起来,到河滩去散心。
  兰贞子看书看得疲倦了。她披上衣服,准备去查岗,查完岗后回来休息。刚走出门,只听“扑噜”一声,一只夜鸟飞出了枣林。兰贞子一惊,掏出了枪,向枣林摸去。“是你!”兰贞子看见在河边想心事的李宝胜,松了一口气。那天夜里,他们坐在河边的岩石上,在淡淡的月光下,在树影婆娑中,谈了很久。是兰贞子邀请她的连长作这次深谈的,还是李宝胜邀请他的指导员作这次深谈的,党史资料上没有说。
  在交谈中,李宝胜向这位“女状元”、他的指导员表示了爱慕之情,而兰贞子也向这位“武将军”、她的连长表示了敬意。他们谈到了革命,谈到了革命胜利后那辉煌的前景,谈到了眼前的艰苦斗争。最后,正如党史资料介绍的那样,他们互赠了盒子枪,作为订情的礼物。
  鉴于当时革命斗争的忙碌,他们还不适宜结婚,他们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等到革命成功的那一天,他们在胜利的礼炮声中结婚。
  待到革命成了功,哥哥和妹妹来结婚。
  黎明时分,正当他们还坐在河边岩石上,温情绵绵的时候,顺川道里传来了马蹄声。总队通讯员飞身下马,为他们送来了一纸命令。
  陕北不愧是信天游的故乡,这个命令是以信天游的形式发布的,从而令这个革命传奇更具有一种浪漫主义情调。
  命令全文如下——李兰:为了你们好领兵,组织决定叫你二人来结婚。婚礼仍然在这个靠近河边,有着枣树的无名小村进行。依照当时曾经参加过婚礼的一个士兵的回忆,婚礼在当时算得上隆重,窑洞糊上了新的麻纸,贴上了窗花,窑洞的正中挂着一张列宁像,很多著名的陕北党和苏维埃的领导人都参加了婚礼。
  在婚礼上,兰贞子为大家唱了《少年先锋队队歌》。她和李宝胜的脸上,都泛着红光,洋溢着一种幸福的表情。
  为了使这个婚礼更像一个婚礼,李宝胜和兰贞子,还骑着首长的两匹高头大马,顺着川道里跑了一圈。
  婚礼进行完的第二天,队伍就开拔了,前往靠近黄河一带扩充新的根据地。
  一杆杆红旗呼啦啦飘,红军的队伍起身了。
  11
  接下来,就是那场磨盘山血战了。
  这年十月,国民党反动派调集各县武装,围剿李宝胜兰贞子部,想将这支远离南梁根据地的红军武装,就地消灭。
  面对数倍于我之敌,李兰决定避实就虚,找一个空子,向南梁方向转移。但是,狡猾的敌人已分兵四路,将东西南北各个要道全部堵死,然后步步进逼,将李宝胜兰贞子部团团围定。
  天刚黎明,游击队就和敌人接上了火。战斗非常激烈。李宝胜呐喊着,率领突击队从四面川里往出冲。但都遭到了顽强阻击。
  战斗中,不少战士壮烈牺牲了。局势显得十分严竣。敌人在阻击了李宝胜的冲锋后,并不急于追赶,而是各条道路,齐头并进,不断缩小包围圈。敌人的意图很明显,他们决心不剩一兵一卒地消灭这支红军。
  附近有个制高点叫磨盘山。如果这里再被敌人占领,游击队将完全暴露在敌人轻重火力之下,那时全军覆没,势在必然。
  兰贞子看到了这种情况,她令司号员赶快吹号,调李宝胜回来。李宝胜像一只困在笼子里的老虎,东突西闯,杀性正酣,听到号音后,不情愿地回来了。“现在,能救我们命的是磨盘山。需要派一支敢死队,撕开一条血路,强登磨盘山,先使部队摆脱这种危险局面,再做打算。”兰贞子说。
  李宝胜同意了。敢死队由兰贞子率领。李宝胜先在另一面作出佯攻的姿态,迷惑敌人。趁这边敌人松懈的一刻,兰贞子双手盒子枪一举,发一声喊,带头冲进了敌人群中。敢死队见指导员冲进去,个个奋勇争先。一个冲锋,队伍越过了包围圈,接着迅速向磨盘山攀登。
  原来敌人这次合围,调集了各县武装,兵多将广,所以包围圈里三层外三层,把个游击队合围得水泄不通,那李宝胜虽然骁勇过人,可是冲过一层,又有一层,所以突围总不能奏效。这次,兰贞子率敢死队,冲过一层封锁后,最初敌人并不介意,因为还有新的包围圈在等待着他们,何况游击队离开屏障,冲下川道,犯了兵家大忌。后来,敌人发现这股红军并无意于突围,而是去抢占磨盘山这个制高点,才发现事情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敌人发现了敢死队的意图,一股敌人在后边追赶,另一股敌人则从背后山坡上往上爬,他们想抢在敢死队前边,占领山头。
  情况危急。只见兰贞子甩动两只大脚,风风火火,疾步如飞,跑在前面,众战士紧紧跟上。
  敢死队登上山顶时,敌军还在山腰蠢动。兰贞子命令战士们很快挖好掩体,备好手榴弹。不一刻,敌军进入火力点,兰贞子一声令下,子弹、手榴弹劈头盖脑地撒向敌人。敌人丢下几具尸体,喊爹叫娘地败退下去。敌人丢下的弹药又使游击队得到了补充。
  趁这个机会,李宝胜率领其余部队,也冲上山来。敌人进攻磨盘山受挫,恼羞成怒,又不断调遣部队,连续发起进攻。居高临下的红军,以逸待劳,每次都给敌人以迎头痛击。眼见队伍伤亡增大,各民团之间又起摩擦,敌人于是停止进攻,转而把磨盘山周围的几个山头占住,又将川道各路口封住,然后就地安营扎寨。
  入夜,四面山头呐喊声不绝于耳,山下的各条要道,篝火一堆接着一堆。部队经过一天的战斗,又饥又渴,不能在这黄土峁上再待下去了,唯一的出路是借着夜色突围才对。游击队经过紧急会议后,决定突围。
  黄昏时,兰贞子站在磨盘山,居高远眺,看见在远处的一条窄沟里,有袅袅的炊烟升起,她判断那里或许有户人家。找到老乡就有救了。会议结束后,她主动提出,带几名战士,找老乡弄饭和了解情况。
  按照炊烟所示的方向,顺着磨盘山的一条雨水冲成的沟壕走下去,走了没多远,果然找到了老乡。
  老乡和游击队心连心。听说游击队一天一夜滴水未进,老乡心疼得直叫唤,忙招呼家人做了几担黑面馍馍和杂叶面,担上山来。
第27章 马镫革(4)
  老乡说,有一条险路,叫“无名坞”,敌人没有设防。磨盘山下有个雨水冲成的“天窖”,仿佛天然的地道,穿过天窖,沿无名坞往前走,就可以摆脱敌人了。老乡说,这天窖的秘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有一次拦羊时,一只羊掉进天窖里去了。正当他坐在窖口心疼时,羊只咩咩地叫着,从无名坞方向跑回来了,于是他发现了这个天窖。
  老乡自告奋勇,带部队突围,并且嘱咐他的老伴,留在山顶,等队伍出发后,她继续往篝火上加柴,以便迷惑敌人。
  半夜时分,兰贞子在前,李宝胜断后,在老乡的带领下,游击队下得山来,穿过天窖,踏上无名坞,不久就越过了敌人的包围圈。
  不幸的是,黑暗中,游击队又与敌人的巡逻队遭遇。枪声一响,四面八方的敌人立即合围上来。在激烈的夜战中,李宝胜身负重伤,被敌人俘虏。兰贞子则率领残部,甩掉敌人,几经辗转,回到望瑶堡地区。
  磨盘山突围后,部队损失惨重。敌人加紧清剿,根据地一块接一块消失,白色恐怖笼罩城乡。
  组织决定这支部队化整为零,先隐蔽起来,等待东山再起。兰贞子则藏在一个地下党员家中。后来,就是大家知道的那样,兰贞子被叛徒出卖,身陷望瑶堡。再后来,就是那个白雪飘飘的冬日了:兰贞子和李宝胜,被敌人双双枪杀在迎勋门前。
  12
  延安城距离望瑶堡,大约就是半天的路程。辞别了单老,搭上一辆公共汽车,不多一会儿,只见车上的人们熙熙攘攘,我情知望瑶堡到了。隔着窗户玻璃,我看到了街道上老高那张早已熟悉的面孔。
  望瑶堡是一座稍嫌简陋的小城。几座建筑风格平俗的楼房和一些参差不齐的窑洞与平房,堆积在一架山的山坡和平川上。这里的地势,也是两条河流交汇,从而形成一块较为平坦的地面,只是较之延安,水流的规模与川面的规模小些而已。
  望瑶堡这个地名始于一个传说。据说,每年农历的七月初七,月白风清的夜晚,从这里仰首望天,可以望见天上的瑶台。这个美丽的传说和这块荒凉僻远的土地形成强烈的反差。
  我想,在那个农历年关的早晨,当兰贞子和她的丈夫,戴着脚镣和手铐,穿过望瑶堡石板铺就的大街,高呼口号时;当枪声响起的那一刻,他们仰首望天时,回荡在他们心中的,一定是那个关于望瑶堡的故事。
  南门如今已经易名迎勋门。旧日的城墙已被拆除。有些虽然还在,但已被新的建筑物所遮掩,因此很难想见当年旧城的模样。走到街道上,从一家小学校里传来了孩子们的歌声,于是给我们压抑的心境带来了一些慰藉。像所有这类城市的地面一样,这里的地皮也是比较紧张的,但是烈士就义的那一块广场,却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广场上现在是一座花园,种着一种叫波斯菊的野花。微风吹来,仿佛一地五颜六色的繁星。老高说,那座雕像,将来就矗立在广场中央,在这美丽鲜花的簇拥下。
  走在望瑶堡的大街上,老高悄悄地告诉我,在通往刑场的路上,李宝胜曾表现出片刻的怯懦,走着走着,他双膝一软,坐在了地上。兰贞子听见了后边的响动。她停住脚步,转过身,看到这般情景,便走过去,踢了丈夫两脚:“亏你还是个男子汉呢。站起来,老爷儿们!”她的丈夫受到了感染,终于双腿打直,勇敢地站起来,和兰贞子并肩走完了这一段路。
  我原来曾有一个构想,想塑造一对革命伴侣肩并肩走向刑场的构图,我记得南方的一个什么地方曾有这么一个类似的故事,并且电影上也有所反映。老高的话打消了我的念头。我也明白了他们为什么只推崇兰贞子的原因所在。
  为了对兰贞子多些了解,我请老高谈一谈她的丈夫。老高说,党史研究中,对这个同样英勇就义的人物好像研究得不多,只知道他叫李宝胜,少年时闯荡江湖,自己曾拉起过一支队伍,后来被收编到红军,党派兰贞子去担任这支游击队的指导员。
  “后来,他们在战斗中产生了感情,于是结为革命伴侣,是这样吗?”我问。“是的!不过,他们的结合也是党的意见。这主要是对兰贞子来说。”老高回答。
  “这种结合有基础吗?”我又问。
  老高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他说:“你不了解那个时代,你不了解陕北。基础是什么?党的需要就是基础。当革命需要他们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当任何事情只要对革命有利的时候,每一个有觉悟的战士,都会义无反顾地去做!”
  我不完全同意老高的话,或者说不甚理解他的话,但我没有反驳他。我想到单老也是这样说的,他们的话如出一辙。
  在老高的带领下,我们还参观了她的出生地,那个经过一段长长的砭道而到达的小村子。记得单老曾向我们描绘过它。我们还试图寻找她的墓地,但是,墓地已经在后来的兵荒马乱中湮灭。她唯一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是人们心中的一段感情,而这些人正在日渐衰老和纷纷谢世。当最后一个挂念兰贞子的人撒手长去后,兰贞子连同她的传奇便随之消失了。我想,这就是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在迎勋门外建立一座雕像的原因。
  老高告诉我,单老刚刚离开。我告诉他我在延安见到了。而这时我记起了那位女记者单菊,我问她来了没有,我惦记着那张照片。
  老高说,她早来了,她是和单老一起来的,现在不知道疯到哪里去了,他已经派小高去找了。
  13
  夜晚,我已经入睡,突然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了,是开楼房大门的声音。这地方的气候太干燥,大门稍稍一撞就吱呀作响。接着,楼道里传来了脚步声和一位女士的唧唧喳喳的卷舌音。声音在我的房门口停下来了,接着是钥匙的响动。我有些紧张。结果,我是白紧张了,有开门和关门的声音,而我的门户依然如故。原来她住在我对面的房间。
  我估计是单菊回来了。一会儿工夫,有人敲门。这次的目标确实是我的门,因为随着敲门声,我房间的空气有些震荡。
  我告诉敲门者说我睡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可是敲门声非但不停止,反而变成了用脚踢门,那位女士还叫起了我的名字。
  “你是单菊?”我嘟囔着,只得开灯,穿上衣服,下床开门。门开处,睡眼蒙眬的我,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亭亭玉立的白色的影子。她越过我,走进屋来,在屋里转了两圈。她穿着一身白色的线织内衣,我知道这种内衣目前正在流行。她的头烫得很别致,有点类似一个叫李修平的电视播音员的发型,只是,头发上落了星星点点的灰尘,并且不加修饰,从而给人另一种美感。她的年龄我说不准,从身材上看大约二十岁,从脸蛋上看大约四十岁。
  “你就这样让我傻站着,你连让座的话都不会说吗?”单菊说道。我有些尴尬,在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分和一位漂亮女性相处,总让人感到别扭。这时,听到她的诘问,我反应了过来,赶忙请她落座。可是话没出口,我就觉得没必要说了,因为她已经一屁股坐下了。
  看见我的尴尬相,她一定觉得有点好笑。她说,你们画家,有时要和裸体模特儿打交道,并且一坐下来就是好长时间,当你们独处时,你也是这样吗?
  我老老实实地告诉她,当我面对一个模特儿,专心致志地描绘她每一个细枝末节时,我其实已经忘记了她是女人,而把她当做一件大自然精心创造出来的美妙的艺术品。
  我的话说得够水平。我看出她有些服了。她说,那么老李,你就把我当做一件艺术品吧,遗憾的是,这件艺术品谈不上美妙。说到这里时,她好像为自己的“并不美妙”摇了摇头。接着她说,这样,我们以后的合作会轻松些。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她的话。“只是,”我望了一下半开的门,“有人也许不会认为我是在和艺术品对话。”
  听到这话,她有些扫兴,大约还有一点看不起我的意思。“你与你的画差距太远!”她这样给我作了评价。接着又自言自语地嘟囔了一句,这话是给自己说的,我没有听真,大约是说:“我又遇见了一个爸爸了。”
  她起身告辞。她说,她来找我,有三件事:第一,这几天她和村上几个石匠,到一条沟里选料,那里的石头很名贵,封建王朝年代,很多衙门口的大石狮子,就是产自这里,如果有可能的话,这种石料可以成为雕像的制作材料;第二件,她是来送那张照片,她知道我急切地想看到它;第三嘛,她盯着我手指间燃烧的香烟,说她来要几支烟抽,街上所有的小店都关门了,所以这不是揩油。
  “你的烟还不错,达到了你的画的水平。”她从我的烟盒里掏走了两支或者三支烟,并且说,“火我有!”
  临走时,她掏出了记者证,从记者证的封皮内侧,摸出了一张照片,很慎重地放在我的桌子上。
  随着白色的影子一闪,单菊走了。
  14
  我原来认为,一张三十年代保存到今天的照片,一定像一件古物一样颜色黯淡,相纸发黄,那上边说不定还有硝烟和鲜血的痕迹。光这个保存照片的过程便是一个动人的故事。可是现在我掌中的这张照片,全没有那种庄严感。相纸白得耀眼,又十分坚硬。这说明了什么呢?一种可能是伪造,但我随之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谁会做这种亵渎亡灵而又得不到任何好处的事呢?它的最大的可能是翻拍下的。拥有者一方面想提供给我,一方面又舍不得原物,所以只好求助于现代摄影技术。
  我把照片放在台灯前,细细端详起来。她穿着一件列宁装。照片的下部截止衣服的第一个纽扣。列宁装的颜色是灰白的,这一定是由于照片保存时间过长,又经过翻拍的缘故。列宁装原来的颜色,大约是蓝色,洗得发白的毛蓝吧。
  头发很黑,很坚硬,让人想起狮子的鬃毛。不过坚硬的头发,没有一根奓起来,而是驯服地贴在她的头上。看来,兰贞子在照相前,说不定是撩起就近的河水或泉水,匆匆地洗了把头。
  头发剪得很短,短到大约齐及眼睛。比起《妇女放足歌》中所说的“头发剪成短帽盖,像个交通员”那样还要短。这大约是因为游击队中都是男兵,她为了整齐划一的缘故。
  照片上露出一只耳朵的大半个轮廓。耳轮很坚硬,像一件雕塑品。耳垂很小,我仔细地辨认着,看耳垂上有没有耳朵眼的痕迹。但是因为照片太小、太模糊,我看不出来。
  在兰贞子的鬓边,有一抹淡淡的黑色,宛如一朵小花。也许它真的是一朵小花,是她自己的手,或者一个男人的手,从那硝烟弥漫的苦难的大地上,摘下来,插在她的鬓边的。
  杏核眼,眼睛不算太大,眼神死死地盯着一个地方。浓黑的两道剑眉,抿得紧紧的彭德怀式的厚嘴唇,透出一股冷峻。
  她的脸是鸭蛋形的,脸色算得上白皙,鼻子恰到好处地栽在脸中间。她的两只眼睛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如果不是眉目中的威武之气,她会是一个蛮漂亮的姑娘的。
  记得我的早已故世的老祖母告诉我,有的人眼皮会变,随着发育,单眼皮会变成双眼皮,一种变法是慢慢地不知不觉地变,一种变法是因了一场生病发烧之后,突变。看来,兰贞子的眼皮也处在变的途中,她是慢慢地变,一只变过来了,一只还没有变。
  从接受雕像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熙熙攘攘的女性,留意她们的面部表情了。一个时代与一个时代的不同特征,最明显不过地表现在这些时代之子的脸上。九十年代的脸没有个性。女士们的面部特征都被那些统一型号的化妆品同化了。我想,也许正是感到了这种没有特征的悲哀,她们才用别出心裁的服饰来弥补缺憾和区别自己。
  现在,面对兰贞子这张模糊的照片,我猛然意识到我寻找的就是它。这就是那个光着屁股,在寂寞的山路上采摘花朵的女孩;这就是那个端着盒子枪,从那个可悲的男人镰刀下夺下可怜的小孩的女红军;这就是那个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在自己的婚礼上,唱《少年先锋队队歌》的女人;这就是那个在磨盘山血战中,挥舞着盒子枪冲向敌阵的红军指挥员;这就是那个站在白雪飘飘的广场上,以深情的目光注视着人间的女英雄。
  兰贞子的面部,表现出一种没有为尘世喧嚣所骚扰的宁静和纯真,一种为某项使命去献身的执著,一种憧憬的表情。按照民间的说法,一个人在命定的死亡之前,她的脸上会事先露出征兆。那么,这种征兆现在在兰贞子的脸上再明显不过地呈现出来。
  “我必须这样做,我只能这样做!”照片上的表情这样对我说。我现在开始有些同意单老和老高所说的话了。
  15
  我给我的雕像正式定名为《牺牲》。牺牲这个字眼现在已经用滥了,不再新鲜了。我这里的“牺牲”是取的这个词最初的含义,那时候,这个词具有一种神圣色彩。
  在单菊的配合下,这些天,我们又走访了望瑶堡许多尚还健在的老人,从他们嘴里知道了兰贞子在狱中以及英勇就义的许多事情,这些事情使兰贞子的形象不断丰满。
  ——兰贞子隐蔽起来之后,敌人悬赏五百块大洋,四处张榜,缉拿她。兰贞子的房东,为五百块大洋所动,见利忘义,出卖了兰贞子。兰贞子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敌人包围。手中没有武器,突围已无可能。她从容地烧毁了手中的文件,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将双扇门一齐打开。
  她立即被冲上来的敌人逮捕了,当时就给戴上了脚镣。敌人看到鼎鼎大名的“大脚共产婆”,竟是一个不足二十的年轻女子,深感意外。他们甚至怀疑这不是兰贞子。这时候叛徒走到跟前,证明说,确实是她。
  敌人把兰贞子作为重要案犯,关进望瑶堡死监。一时间,望瑶堡城里,岗哨林立,如临大敌。地主豪绅们听说兰贞子被抓,兴高采烈,弹冠相庆。他们带着太太姨太太少爷小姐们,纷纷来到城里瞅热闹,想看看这个青面獠牙的共产婆。敌人的守军头目则一日三审,想从她口中掏出地下党的下落,好领个功劳。
  重刑之下,兰贞子在昏迷中被拖进牢房。刺骨的寒风渐渐将她吹醒。她抚着伤痕,走到窗口,隔着窗瞭望着养育过她的苦难的陕北大地。她热泪盈眶,唱起平日最爱唱的《少年先锋队队歌》。看守的敌人听见她越唱声音越高,跑过来干涉:“不要命的东西,半夜三更不睡觉,瞎唱什么?”兰贞子大声答道:“我唱歌,是为让天快快明!”
  与此同时,党组织正在组织力量,设法营救兰贞子出狱。组织派了个有合法身份的人来探监,趁看守不注意,来人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她。她对来人说:“你快快转告党组织和同志们,不要费心了,敌人不会放过我的,也很难跑出来。组织和同志们有困难,我了解。只要同志们安全、革命成功,我死也心甘情愿!”
  这一年的农历腊月三十,敌人见兰贞子软硬不吃,坚贞无比,于是决定将她杀害。这天一早,下雪了。雪落着,静静地落着,雪落在这块苦难深重的北方的土地上。兰贞子搀着她的大伤未愈的丈夫,在戒备森严的匪兵的押送下,穿过望瑶堡街道,向刑场走去。脚镣声“呛啷呛啷”,一路响起。
  走在路上,她唱起了《少年先锋队队歌》。她的年轻的生命,以这首歌作结:
  走向前去,
  曙光在前,
  同志们奋斗,
  用我们的刺刀和枪炮开自己的路。
  勇敢向前,
  稳住脚步,
  要高举起少年的旗帜!
  16
第28章 马镫革(5)
  雕像的构思和制作正在紧张地进行。我将事先创作出一个泥塑的模型,然后由石匠将它复制放大成一座雕像。我不选择我的学生而选择当地的石匠,是因为陕北的石匠中有许多镂花勒字的好手,这些细石匠平日以凿刻墓碑与石狮石佛为职业,就他们的凿刻技艺而言,不在那些雕塑艺术家之下,他们缺少的是艺术的总体构思。促使我选择石匠的原因还在于我偶然地想起了谁的两句诗:花岗岩腐朽了,纪念碑倾圮了,流传她的英名要靠农夫悲凉的小调。这两句诗的记起使我对建造雕像这件事本身产生了动摇,于是我想起了用这些悲凉小调的吟唱者们来建造雕像。
  单菊充当了我的助手和雕像模型的第一个批评者。每天清晨,她在窗外背英语单词的声音将我唤醒,于是一天的工作即告开始。第一天念英语单词的声音曾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我隔着窗子问她,为什么学英语,是不是想出国。她回答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出国,她只是想学习英语,她有很好的北京人的卷舌音,汉语用不完,余热利用而已。我觉得她的话很有趣。
  正如单菊所说,陕北的某一条山沟里有一种非常好的石头,中国大地上许多过去年代的石狮子,就是用这种石头凿刻的。因此我们经过又一次勘察后,就没有再舍近求远了。
  最重要的工作当然在我,在我能不能尽快地交出模型。这些天一大堆乱糟糟的材料直向我拥来,令我应接不暇。它们当然为我提供了创作上的依据和想象力起飞的基点,但同时又不能不令我感到题材过于庞大过于充满热情从而使我老虎吃天无法下爪。
  我加大了大脚片、耳朵和腰间的两把盒子枪的比例,但没有加大到失真的地步。我让她的头发稍微长了一点,飘扬起来。我保留了她鸭蛋形的脸型,只是稍微拉长了一点。这样看起来比真实的她美了许多。关于嘴巴,我完全地保留了她的彭德怀式的嘴巴,这样,无论怎样变更,她的脸上总有一股冷峻坚毅之感。
  要害的部位是眼睛。我实在不能舍弃自己对那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的观察,一个平庸的写实画家也许会把这一对有别于别人的眼皮当成了描写对象的“这一个”,而那时我恰好处在一个平庸画家的思维阶段中。要么就是我对已经掌握的素材还没有吃透,要么就是这素材还有躲躲闪闪隐瞒于我的部分,但是这时候我不知道。
  我的对眼睛的写实限制了对人物的深度,而女英雄所经历的痛苦与磨难、光荣与斗争,这一切主要靠面部表情揭示出来,而揭示的方法主要靠对眼睛的描绘。
  我还拉长了兰贞子的列宁装的长度,让它长及膝盖,腰间再扎一条绳子或武装带。然而,这一切努力仍无补于事。
  我的第一批评者站在那里,不时嘲笑我的创作,有时说站在她面前的像一位村姑,有时又说站在她面前的像一位圣母,但是没有一次说站在她面前的是兰贞子。常常不等她话音落地,我就抡起棒子,将这个“村姑”或“圣母”打成泥饼,然后接着再来。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才华,怀疑这座雕像能否建成,记得连不可一世的普希金都说,“青春啊,随着我的不可靠的才华消失了”,那么,何况像我这样的平庸之辈呢!
  17
  我决心回到业已掌握的材料中,重新回到这张难能可贵的照片上去。我真聪明!我这次的思路对了。因为我将照片放在阳光下,反反复复地琢磨时,我在照片上发现了一个秘密。
  照片上人物的重心有点倾斜。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人物的旁边有依附物,抑或是一棵树,抑或是一个别的什么物什。
  “单菊,你来仔细地瞧瞧照片!”我喊。单菊凑过来。她拿起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阵,最后说,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之处。她还说,小城有舞会,广告牌上写着“自带舞伴”,问我有没有空,晚上陪她一遭。
  我顾不得回答她的话,我急促地说:“能告诉我吗,你的照片从哪儿来的?”“假的吗?不会吧,谁干这种缺德事。如果伪造一张‘黑便士’黑便士:世界上最早的邮票之一,画面为英女王头像,无价。那还有点意思。”“那么,是哪儿来的呢?”“一个人给的。不过,他不让说他的名字。”“还这么严肃!”“其实呢,也无所谓。老头子给的!”
  “单老?”
  “嗯!”
  “我想也是!只有他这种身份的人,才会拥有这文物一样的照片。”“假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过——”
  我艰难地打起了比方。我说,你记得从意大利的一个什么岛上掘出的那个维纳斯的雕像吗?挖出来时,她的双臂没有了。后来,人们为了复原这尊雕像,想了许多办法,或者让维纳斯肩上举一个苹果,或者让维纳斯怀中抱一个婴孩,可是,总不和谐,总破坏了原来的总体风格。单菊好容易才明白了我的意思,她说:“你认为这是一张残缺的照片吗?”
  “是的!”我答道,“你注意到了没有,照片上人物的重心左倾。那么,在她的左边,遮住她左耳的地方,一定会有一个什么依附物,这样,人物才会平衡。”
  “真遗憾,我得到的就这么一张照片,还是我父亲专门为营造雕像预备的呢!”单菊拿起照片,认真地看了一眼,说,“真像你所说的,有点倾斜,那个不见了的物体,该不会是老头子吧!”
  “有可能!”我说。
  18
  如果我们的推理成立——如果我们的推理成立——突然,我们被自己的推理所带来的事实惊呆了。
  这一切意味着,兰贞子在望瑶堡的壮烈牺牲之前,她已经经历过一次牺牲,那是一次爱情的牺牲。那次牺牲对一位痴情的女孩子来说,较之望瑶堡的牺牲更悲壮,更美丽,更苍白,更具有悲剧感和崇高感。我想起了在革命城中,我和单老那一段没有深入下去的谈话,想起他谈话结尾时曾经出现过的不和谐的词汇,我明白自己正在走向一个确凿的事实。
  这个事实就是,单猛和兰贞子之间,曾经有过深深的恋情,他们本来是天生的一对,他们自己也在私下里偷偷编织着未来的梦,但是在那个残酷的早晨,一阵嗒嗒的马蹄声改变了这一切,命运给兰贞子美丽的脸庞上打下了悲剧的印记。我记得我忘记问单老了,他参加没有参加兰贞子和李宝胜的婚礼,而单老也没有主动向我谈过这个话题,我明白这个话题本身就包含着太多的痛苦太多的难堪和太多的沉重,所以单老不愿触及它是有道理的。
  我有许多感慨,尽管在寻找雕像的过程中,我已经预感到它的最终的谜底,尽管我一直在以自己有意无意的努力,向被历史的尘埃所层层掩盖着的真相走去,但是,当这奇异的一幕最终展现到我面前时,我仍然惊骇不已。作为一个隔了许多个日出日落的岁月的今天的我,如何能够评价组织的决定正确与否,我只想象着当那黎明的嗒嗒马蹄踩在一株爱情初绽的黄花上时,那黄花颤栗的感觉,和失血的苍白。作为一个清醒的现实主义者,我明白事情最好的结局当然是已经形成事实的那个结局,我也明白对于兰贞子说来选择中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已经形成事实的那个选择,我同时也坚定不移地相信,兰贞子是心甘情愿地带着苍白微笑走入那个窗户上贴着喜字墙上挂着列宁像的新婚洞房的。
  诚实的和正直的人们哪,请你们记住那个时代,记住那一代崇高的革命者吧,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阶级的理想,为了人类的理想,勇敢地坦然地献出了自己所能奉献出的全部,他们的壮举使诗人和小说家多了许多的话题,他们的精神使人类的历程充满了辉煌的亮色,在他们不朽的业绩面前,我们这些生活在和平环境中的人们,将时时感到生命力的萎缩和生命颜色的黯淡。
  我现在明白了,这个女英雄雕像的倡导者为什么是单猛了,我记起在我接手这件工程的时候,当听完伤感的老高的叙述后,我曾经说过,热心于某一件公共事业,除了共有的原因之外,其实,每件事还有它个人原因的。
  单菊的惊骇程度当然超过我了,因为这桩秘密中的一个角色与她有着血缘关系,还因为我其实早就拥有揭开一桩秘密的思想准备。
  她最初认为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发生、不会发生,也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接着,她又说,如果这一切确实是真的,那它就是一出希腊悲剧式的题材,一个法国烧炭党人的故事,而我们这个以“牺牲”命名的雕像,这个《牺牲》除了望瑶堡那个白雪飘飘的一幕外,还应当包括另外一次牺牲。最后,她停止了言语,她的目光又回到那张照片上去了,她现在怀着一种新的感觉注视着兰贞子,她说,那这朵鲜花,就该是他插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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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马镫革(6)
  雕像的模型经过秋天到冬天,终于最后定稿。我们完全推翻了原来的设想,整个雕像采取了大象征手法。我们以雄浑的莽莽苍苍的高原为基座,让兰贞子与高原融为一体;我们公然蔑视时兴的杨柳细腰。给兰贞子以粗壮的农妇式的腰身;我们继续让她穿列宁装,衣襟当然还长了一些,列宁装显示出那个大革命年代的特定特征。我们给那一双干瘪的没有哺育过孩子的奶头以无限加大,加大到宛如一座山包,我们相信这正是兰贞子所向往过的,成为妻子和母亲,尽管她只做到了一半,而这一半做得还充满遗憾。我们也没有忘记她的双把盒子,两支枪现在交到了一只手里,兰贞子腾出另一只手,仿佛在采摘地上的黄花(也许只有单猛才明白这个细节的意义)。
  要害的部位在眼睛。“你没有能力表现这双眼睛,那就放弃眼睛,留给观赏者一点空白吧!”单菊这样说。说完,她捡起两块油泥,在手中玩了玩,分别拍在雕像的两只眼睛上。
  正当我为我的劳动惋惜时,我瞅了塑像一眼,我愣住了:女英雄的眼睛现在闭着,或者说闭合的眼睛中露出一条细缝,那细缝中透出一股献身者特有的宁静安详。她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大变。那嘴角的萧萧杀气也已经为一种坚毅和忍耐所取代。她的前额因了眼睛闭合的缘故,变得宽阔和明亮起来,这宽阔和明亮具有一种圣洁感。到这个时候,我明白,我们所苦苦追求的“这一个”,来到了。
  随后就是座谈、审查和通过;随后就是高原石匠们唱着凄凉的民歌,叮叮当当地凿刻;随后就是我和单菊,一边在石匠的旁边指指点点,一边无所事事,等待那雕像揭幕的日子。
  挑这个机会,拣点轻松的来说。那么,就说说单菊吧。她居住在一个离婚率很高的城市里,因此她也没有能够免俗。她的男孩子今年十岁。由那个前男人养着。她旅行时手边必备的书是《大趋势》,或者它的续集和准续集。
  她长着一张利嘴。记得我第一次与她接触时就领教过了。这张利嘴诋毁一切,在诋毁一切的同时也诋毁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因此这个缺点总还有可爱的成分,当听说我在革命城曾遇到单老时.她便开始诋毁她的父亲.她说那是一种可怜的怀旧情绪。她说过程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那些老人们在艰苦奋斗的日子里,他们在奋斗中得到了快乐和幸福,幸福存在于过程之中,但是他们不懂得这一点,所以他们怀旧,所以他们在老之将至时有一种失落感,他们不明白自己的幸福,已经在过程中享受过了。单菊的话令我感到这不仅仅是诋毁,而是有她深刻的道理,我不明白这些道理她又是从哪一本书上得来的,因为我对上升到哲学的问题没有兴趣,这个话题就没有深谈。
  我们门挨门地住了很久,但我们仅仅是邻居。尽管那白色的影子曾反复出现在我的梦中,但我在白日的目光中表现出的却是冷漠和讥讽的微笑。也许我的性格更接近自单老那里而来的传统。一个能将自己深深的眷恋埋藏六十年之久,而以平静的谎言来谈论旧事的人,他的性格中该有多么坚强的成分,而这坚强中又包含着几多虚伪。
  单菊说她的无往不胜的经历到此为止,因为她遇到了一座屏障。而我只能含着一种没有任何内容的微笑,为她和我各点上一支烟。突然我记起了那个早该提及的话题,我问她在选择雕像设计者的时候,为什么从牛毛一样多的艺术家中,选择了我这平庸的一位?我们已经发现了一桩别人的秘密,我不想为自己再制造一个秘密。单菊笑了——那是一种知识女性的微笑。她说,当年我被打成右派,进驻画院的工作组组长是她的母亲。母亲一直记着这个有才华的青年而深感内疚,我的作品每一次在报刊上的出现都是对她的一次审判。母亲弥留之际,希望单菊代表她向我表示歉意,而单菊也有了一种想看看我的好奇心。“世界真小!”我感叹说。
  20
  雕像竣工了。雕像揭幕仪式将成为望瑶堡的一个节日。中央的领导,省里的领导,地区的领导,一辆辆小车接踵而至。
  单老当然也来了。举行仪式的前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要了一辆吉普车,载着单菊和我,由老高担任向导,向苍茫中的大山驶去。
  单老和老高熟悉。兰贞子刀下救出老高,后来长大了,当过儿童团,又入了伍。解放后,部队到了南方,老高在一个城市里就地转业,当了科长。他贪恋三十亩地一头牛,转业后,请了个长假,回到望瑶堡,找了个媳妇,就不回去了。单老当时是老高的领导,听说后,打发人来找他。老高当着来人,把证件扔到河里,然后说:公家人老高,已经随着延河漂走了,你去撵他吧,至于我呢,我要回家过日子去。来人回去将这事汇报给单猛,单猛气得大发了一通脾气。
  现在,一行人指指点点,由老高领着,行进在山路上。当吉普车行进在砭道上的时候,我想问一问单老,哪一处是那个光着屁股的女孩给一位离家远走的少年献花的地方?但是我没有问,我怕打断-个梦游者的思绪。我们又来到那个私塾,来到单猛教书和兰贞子上学的地方,它后来曾易名列宁小学,现在叫什么,我们没有注意。我们还来到那个小村,兰贞子举行婚礼的地方,在这里我瞅个机会,低声问单老,他参加了婚礼吗?我的问话不能算是唐突,因为按照目前他对这一切的解释,我的问话应当说是入情入理的。单老沉吟了半天,说他参加了。听到他的话,我和单菊交换了一下眼神。因为我们一直疑心,照片就是在婚礼前夕拍摄的,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要拍摄一张照片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可能是一个随某位大首长来参加婚礼的摄影师的杰作。单菊甚至罗曼蒂克地认为,在拍摄之前或之后,她一定勇敢地将她的爱情给了他,而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单菊忘记了时代,而兰贞子也不是单菊。
  回程的路上,单老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兰贞子。他回忆着往事,眼睛里噙着泪水。我深深地感到,比起我们对那个年代的理解,比起我们对兰贞子的理解,他显得更深刻和更富有感情。因为我们毕竟把那些遥远的事情当做历史,而对这位老革命家来说,那却是他的经历。我在这一刻产生了对他的敬意。
  在单老滔滔不绝的讲述中,他的女儿插入了关于那张照片的话题。单菊说,她希望看到那张原始的照片,知道照片上的另一位是谁。单老对他的话被人打断感到不快,但是还是解释说,照片虽然是翻拍的,但那确实是完整的翻拍下来的一张,他希望他的女儿相信这一点。
  单菊执意要看那张原始的照片。单老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单菊从口袋里掏出复制品,她指着兰贞子鬓边那一团云霓,对单老说:“鬓边的花,是你插的?”
  “那不是花,亲爱的女儿,那是我在东征时,负伤流下的血。”单老说。我和老高都觉得单菊有些过分了。为了安慰老人,我说:“单伯伯,那已经是童话一般久远的历史了,如果不愿意提它,我们就永远不去碰它好了。单菊的话题,其实是由于我的疑问才引起的。至于我,主要是为了完成雕像,想得到一些女英雄的情况,才刨根问底,接触到这个秘密的。也许,您当时并不知晓,而是兰贞子的单恋。不过正如我在革命城中向你提到的那样,兰贞子在婚礼上,在走向刑场的时候,唱的正是您在私塾里教给她的那首《少年先锋队队歌》。”
  在我讲话的途中,吉普车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打断我的话。在我讲完以后,也不再有人说话,车厢里是死样的沉闷。
  好久,听到单老往嘴里扔药片的声音,和单菊为他轻轻捶背的声音。后来,单老启齿了,他慢慢地说:“年轻人,向我提这个问题的人,你不是第一个,但也许是最后一个了。我永远不可能相信和承认你们所讲述的这一切的,年轻人,只有成为事实的事才是真的。我还是那句老话,让贞子的灵魂安宁吧,让英雄的形象像党史资料介绍的那样,成为受崇敬的楷模吧。如果说这算请求的话,那么我承认这是请求。”
  单菊哭了。我努力抑制住自己不哭,但是我也没有能够办到。“那首歌的第一句是什么,我怎么一下想不起来了?”单老突然说。“是‘走向前去’,首长!”老高像一名士兵一样应声答道。“不要说了,我记起来了。”单老说。说完,他清了清嗓子,用沙哑的声音低声唱起来。我,老高,单菊,甚至包括那位吉普车驾驶员,都跟着应和……
  21
  农历壬申腊月三十,女英雄的雕像揭幕仪式将在望瑶堡举行。这天早上我起了个大早,天下着纷纷扬扬的大雪,我径直向广场走去。雕像在凿刻时又经过了许多次修改,但此刻,我还是想以一位艺术家的眼光,再最后看一眼我的《牺牲》,因为,当覆盖在雕像上的蓝色帷幕一旦拉开,它就定格了,那时我看待它时将只能以一个游人的目光和身份。
  兰贞子化作雕像,站在白雪飘飘中。在雕像的旁边,我惊讶地看到了一位老人。他已经冻僵,也许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一直在这里陪伴着雕像,走完自己这最后时光。
  他拄着一根拐杖,紧紧地依偎在雕像旁边。他的身上落满了积雪,脸上出现了寿终正寝的老年人所特有的安详。
  女英雄兰贞子的雕像揭幕仪式和老革命家单猛的葬礼在同一天举行。秋风荡起高原两千年的悲哀,以欢乐曲祭奠那往昔的年代。男人的英雄结和美人的长发,证明这块土地尚有灵性存在。
  ——题记
第30章 骑驴婆姨赶驴汉(1)
  1
  大地在颤抖,心灵在流血。无定河发出一阵长久的呜咽。干燥的大地,像家里的那头劳役过重的毛驴在叹息。满天的晚霞不是成朵状,也不是成条状,而是像一面面旗帜在光秃秃的山顶上招展。星星一颗接一颗地出来了,清冷古怪,美丽,神奇;分不清是在天上舞蹈,还是在地上颤抖。然后,它们一齐收敛了光芒,而让位给一轮不甚丰满的秋月。月亮满面泪痕,孤零零地升起来了,仿佛等待谁去拭擦它,安抚它。它的柔和的光芒照亮了这面山坡,照亮了这孔烟熏火燎的旧窑。李纪元差点要叫出来了。但是,月亮掉进了河里。河水的呜咽更痛苦,更凄凉。河水慢慢地漫了上来,越过河岸,漫上山坡。
  “亲爱的孩子!”父亲用关节不甚灵便的手,拍了拍李纪元的肩膀。一切都在原来的位置上。世界还和从前一样,刻板、贫乏、平庸。河水在依旧默默地流淌,曾被古诗人咏叹过的白骨,在蒿草中闪烁。月亮例行公事,像往日一样静静地出现在头顶。
  晚霞已经褪尽,接替它的,是一个孤独而又漫长的秋夜。
  明白了,是那女人的歌声!一切都是那女人的歌声引起的幻觉。李纪元转过身子,探身望去,在畔上,那女人在歌唱着。他只看见她的半边轮廓。
  2
  女人唱的歌:
  樱桃好吃树难栽,
  朋友好交口难开。
  要吃樱桃把树栽,
  要交朋友把口开。
  山丹丹花儿背洼洼开,
  你有这个心思慢慢来。
  雷声响在南天上,
  朋友交在门边上。
  娘家伙好盛日子短,
  搓上个麻绳把太阳拴。
  娘家伙生来娘家伙长,
  娘家伙的朋友不久长。
  管它久长不久长,
  交它个三天两后晌。
  一对对狸猫锅顶里卧,
  不图银钱图红火。
  不来就说不来的话,
  不要叫妹妹把门留下。
  一根干草顶门哩,
  哥哥不来哄人哩。
  我给你做上一双拉鱼鞋,
  因推上寻鞋看我来。
  白格生生脸脸太阳底晒,
  扎花手手挖苦菜。
  挖下苦菜防年成,
  交下朋友坏名声。
  冷水打墙冰盖房,
  露水夫妻不久长。
  3
  这是一支流传久远的陕北民歌。俗语说:唱支酸曲解心焦。又有俗语说:男人心焦唱酸曲,女人心焦端簸箕。这支正是属于那避过人才能唱的酸曲。
  在这寂寞的秋日黄昏,女人的歌声里带着无限的怅惘。她是在呼唤谁,撩拨谁,或者是并没有任何内容和目标,只是在排遣自己的寂寞,像那些规规矩矩的陕北妇女一样。
  听村上的人说,有一年,一位女人带着个刚满月的孩子来到这里。女人在村旁一孔废弃了的土窑里安身。她不说她们是谁,也不说为什么流落此地。后来,人们才逐渐听说,这女人嫁的是一个大干部,在西安市工作。工作期间,突然想起,应当给妻子办个户口,接到城里来住。谁知妻子来时,带着个大肚子。这位大干部什么也没说,侍候妻子坐完了月子,然后买了车票,送她母子重返陕北。这女人羞于再回家中,于是来到无定河畔这个村子,隐名埋姓,居住下来。女儿长大后,寻了个石油上的,去了。至今留下她孤身一人。
  “你在听那歌声的,我知道!好孩子,我知道你正在受苦、受熬煎。父亲对不起你,你早就应该成家了。”父亲迟疑了一阵,然后窸窸窣窣地,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把发霉的毛票,交给孩子,“去吧,不要贪,早点回来,我给你留门。”
  李纪元好久才明白了父亲的意思。他惊呆了,浑身颤栗了一下。他紧紧盯住父亲的眼神,想从里边寻找出一丝嘲弄、讥讽,或者揶揄。可是,没有!那眼神里只有一种他到了那个年龄后才能理解的痛苦。此外,再就是一丝怜悯。
  他握着钱,像握了一把火。歌声仍在撩拨他。婉约、美妙、哀伤、幽怨。他退着慢慢地走了出来。跨过门槛时,顺手带上了门。
  太激动了,太恐惧了。他不知道自己使出了多大的力气。只听见门“哐”的一声,声音在这寂静的山谷间回荡。
  而那歌声,随着门响声戛然而止。
  4
  世界突然之间变形了,那孔闪着半月形光亮的窑洞成了他的世界。他脚下磕磕绊绊的,但是眼睛一点也不敢离开那里,生怕光亮突然从山坡上消失。他手里握着汗津津的通行证,边走边想:不要丢了。
  他没有勇气去推门。隔着门缝,他看见女人正盘腿坐在后炕上,手里握着小剪刀,好像在剪什么,有点心不在焉。其实,现在给年节剪窗花也有点太早了。
  她很漂亮。十分可惜,这是一件无法否认的事情。她的腰身从背后看像一位少女。她的两只眼睛很大,眼睛下面各有一个桃色的颧骨,鼻梁灵巧而挺阔,下巴尖带点椭圆。一种无限的痛苦和俊秀,弥漫在她的谜一样的脸上。
  她叫了一句什么,李纪元一哆嗦。“还没到过年哩,我不想要门神。不过……”女人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想要个暖脚的。”是什么力量鼓励他推开了门,他不能明白。当他有了感觉时,他已经直挺挺地站在脚地。他觉得整个窑洞在旋转。他已经不能明白自己到这里来干什么了。
  女人惊叫了一声。看来她也是出乎意料。她满脸通红,不知所措。那么,她是在等待谁呢?从她刚才那亲昵的叫声中,分明是早有默契。而且,她的充满情欲的歌声,是在听见李纪元的那一声门响后停止的。
  “你是来串门的吧,纪元子?串门要挑个时间,这么晚了。”女人从窘态中解脱出来,恢复平静了。她继续说,“哦,你是来借口袋?听说明天你们就要上后山掏生荒了,是不是装籽种的口袋欠缺?”
  说完,她站在炕上,伸了一下懒腰,从囤顶取了条线口袋,搁在炕边,重新盘腿坐下。“明早上就起身的,我就是来要这!”李纪元拿起了口袋,转过身,昏头昏脑地离开了窑洞。就在身后的窑门“哐”一声关住的时候,他清醒了。他疯了似的车转身,跑到门口,使劲摇晃着门。他哭着说:“我不是来借口袋的,籽种早就装好了。我是来……这你明白!你为什么要装糊涂?你为什么看不起我?我知道,你是一个骚货。你和村里谁好谁好谁好,我一清二楚的。我也有这个,你看,通行证!”
  他说着,用那只握钱的手,在门上使劲捶着。
  他突然听到屋内传来一声痛苦的叹息声,于是停止了捶门。
  女人隔着门缝,泪流满面。他感觉到她也在颤抖不已。女人说:“纪元子,你想叫全村人都听见,让人们都来看我的笑话吗?”
  他愣住了。半晌,他讪讪地说:“那你开门!”门依然没有开。女人在窑里低低地说:“离开这里吧,亲爱的孩子!你这是第一次吧?我不忍心留你。你也不应该到这种地方来。你有文化,你到山外去寻食吃吧。你看不到我们都是在苦中作乐吗?去吧,亲爱的孩子,世界大着哩,我到过一趟西安,比你这个高中生有见识!”
  窑内的灯熄了,满世界一片黑暗。刚才那给人带来冲动和激情的一切都消失了。李纪元感到那声音仿佛来自地下,来自某一处坟墓。他感到一阵恐惧,一阵孤独,一阵委屈。
  “我就这样走了吗?”窑里没有回答。
  “你再给我个亮吧,让我回去。我心里有些怕。”等到李纪元走下畔时,窑里的电灯拉亮了。半月形的窗户映出一个女人的剪影。
  家里的窑门果然没有关。驴拴在前窑里,他给驴加了些草料,衣服也没脱,就在父亲的脚底睡着了。早晨,他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伸开手掌,将一把汗淋淋的毛票还给了父亲。
  5
  黄土高原母亲,你多么贫瘠,你多么吝啬。你永远头顶着昏黄的苍穹和一轮苍白的太阳。水土在流失,千百条沟壑在日甚一日地加深加长,人们说那是你流血的伤口。无所谓道路,现有的道路也许只是古老驿道的加宽,它们的作用只是从山外带来一点难得的消息。无所谓城市,几十座懒洋洋的,作为行政机构而设立的县城,散布在几千平方公里空旷的原野上,闭塞、保守和渺小。黄土,干燥而贫瘠的黄土,被匈奴的马蹄耕耘过的黄土,被赫连勃勃的匠工掺上畜血垛成城墙的黄土,被李自成的马帮溅起的黄土,被毛泽东的士兵们作为防身掩体挖过的黄土,在空中弥漫过一阵后,重新落在地上,供我们收获和播种,供我们生长两棵青苗打发漫长的日月,供我们死后掩盖住疲惫不堪的身体。灵性安在?亲爱的高原,难道往昔的动荡真的耗尽了你的精力?
  只有当年关到来时,高原才会出现一次偶然的激动。人们暂时忘却了土地,忘却了贫困,从驿道旁边旧时村,从某一处古代的军营遗址上,蹩鼓起了,腰鼓起了,两个法师在前面扭着腰肢,甩着蝇刷,嘴中念念有词,向苍天祈祷,向大地祭奠,然后是蹩鼓队、腰鼓队、秧歌队。从八九岁的刚会自己系裤带的小姑娘,到六七十岁的没牙老汉,齐声擂起鼓槌,齐步用脚尖踢起黄尘。你感觉到我们的存在吗,高原母亲?你领悟到我们的苦难吗,高原母亲?你意识到我们像一群充满情欲的公狼和母狼,对着没有任何内容的天空哀嚎吗,高原母亲?
  6
  他比父亲高半头,而父亲的身材也不算太矮。他的面孔呈现出一种天真、纯洁和善良的表情,但是又十分英俊。眼睛稍微深一点,大一点,毫不掩饰地盯着你。鼻梁隆起,一直接近眼睛,但不显得过大,而给人一种分寸感。嘴唇稍微有点厚,嘴角翘着。颧骨当然高点,位置靠上点,显得脸颊修长。他的脑巴特别平,身板笔直。陕北风俗,孩子生下后,便用绳子将两条腿扎在一起,直到骨骼变硬、定型。而为了脑巴能够直挺,常常让孩子睡平,脑巴后枕一块青砖,还要用另外的两个枕头,挡住孩子的头,使身子和头部不左右倾斜。
  他的脚下穿一双补了又补的球鞋,这是学校生活的最后一点痕迹。其余的,便是一身地道的陕北农民打扮了。红背心、对襟衫、廉价的中长纤维裤子。头上蒙了一条半新的毛巾,那是春节打腰鼓时,乡上发的慰问品。
  父亲在前面扶犁,顺着一条山峁做陀螺式行进。正是那种传统的“二牛抬杠”形式。不过犁换过了,原先用的是一种木尖前面套一个铁尖的简易犁,叫“耩子”,现在呢,用的是一种山地犁,犁型较小,犁铧可以两面倒,也就是说,可以在坡地上正犁或反犁。而且,套在套上的,一头是牛,一头是那头跛足的毛驴。
  土很松,十分绵软。这块地在前不久的年月里曾经被耕耘过。后来土地将力气使尽了,耕耘者便遗弃了它。太阳的光照可以产生肥气,时间可以使土地恢复体力,所以李干大选中了它。一把火烧掉了地头上的萋萋荒草。
  父亲在犁地之初,脱下了那双船形的老式鞋,端端正正地放在了地头。这是老辈人传下来的规矩,没有什么别的内容,仅仅是为了节省而已。不过,当脚板接触到冰凉的黄土时,会有一种十分舒服的感觉。即便有草根和荆棘,对这双长满老茧的大脚,似乎也并不碍事。
  儿子在后边溜种。腔子前挎一个木质的四方兜子,粪土和种子放在兜子里。他跟在父亲后边,一步一趋,用手抓起粪土和籽种,顺着犁沟溜种。
  过一会儿,当那位美丽的现代女性,像一朵云一样敛落在他的驴背上时,他曾经痛苦地想:“一切都是可以选择的,只是,父亲不能选择。”
  可是,这一刻,他对父亲充满了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亲近和怜惜之情。他跟在父亲后边,看见了他那半秃的额顶,他的露出皮肉的裤子,他的一双精脚。在这旷无人烟的荒山野坬,他不仅把他当做父亲,而且把他当做一位兄弟,一位和他共同承担着苦难命运的人类同类。
  带来的种子播种完了,父子俩在地头简单打尖。吃的是一种米面和麦面掺在一起的干粮,一道白一道黄,叫“画眉馍”。这是父亲专为这次远行准备的。
  吃完饭后,儿子吆起驴,到川道里的老家去驮种子。父亲在地头蜷曲着躺了一阵,抽了一袋烟,便趿起鞋子,去下套子。套子是套野鸡用的。捕猎倒在其次,主要是怕野鸡来刨种子,作践庄稼。
  7
  临行前,为了穿旅游鞋还是高跟鞋,她踌躇了很久。自然,眼下旅游鞋盛行,而且给窄裤腿上再套上一双袜子,别有一番风度。追求时髦的城市男女们终于对精心修饰自己,以便取悦于人的观念讨厌了。他们不再使自己的皮肉受约束,不再关心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如何,而是只要自我感觉良好就行了。
  但是她没有屈服于潮流,她依然垂青于高跟鞋,并且在最近连续买了式样不同的两双。这显示了她与众不同的气质,当然,也是由于高跟鞋最适应于她,能弥补她身材稍矮的缺憾,而且能使腰身显得更苗条(如果再束一根宽裙带的话),腿显得更长。
  男朋友对她的此行忧心忡忡,脸上出现一丝惶惑和不祥的预感。他劝她穿一双旅游鞋去。因为凭着他的稍多一点的人生经验,他知道这是一桩很苦的差事,那里有爬不完的荒山野岭,而“秦直道”这个尽管十分诱人的考察项目,也许只是那位头脑光光的考察团长的一种臆想的产物。
  她限令男朋友在出发前采购一双高跟、软底的旅游鞋来.并且将这作为他们爱情的一次考验。结果,男朋友如期完成了,一双通红的、鲜艳无比的旅游鞋穿在了她脚上。她把这看做是好兆头。她付了鞋钱,以显示自己的人格独立。
  她对那朦胧的远方充满了激情,她渴望将发生一连串的变故。而究竟期待着什么,连她自己也不明白。热闹的城市生活太贫乏了,贫乏的生活没有给她的想象以任何凭借的动力。她是在斯诺的《西行漫记》中认识这块土地的。那位远方来客,以一种令人惊骇的笔触描绘了这块荒原,并且说:“人类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并且繁衍,简直是一种奇迹。”
  她的父亲是陕北人,是被《走西口》这支著名民歌所吸引,在那遥远的年代,背着褡裢,走出群山的重围的。这是一位很早就投身革命的老干部。她的纤丽和秀美得力于自己的南方母亲。
  她的聪颖和感悟能力与她的秀丽成正比。她如果喜欢上了一位小伙子,便会不动声色地将小伙子弄得团团转,然后又不动声色地躲开。她在上高中时喜欢上了针织,于是班上的男生都以穿一件她织的毛背心为荣耀。可是后来她觉得织毛衣是婆婆妈妈的事,于是立即将针织忘掉了,腾出脑子去干别的事情。以至现在,连她的毛衣也是请人织的。不是她懒,而是的确不会了。蔑视积累,随手丢开不再感兴趣的经验和观念,轻松地生活,是这一代青年的特征。
  她某一天突然沾染上了诗歌这种东西。是一本《凡·高传》或者一本《马背上的水手》的影响,我们无从知道。我们知道的是,这是城里的男女青年打发空虚和表现自己的一个最好办法。假如有幸有一位诗歌编辑与你为邻,你甚至有望某一日跻身于名流行列。她爱上了诗歌,并且写出了不坏的诗。自然,诗歌里有模仿。但是,模仿是每一位诗歌大师的最初的台阶。诗歌里还有浮躁,而我们知道,浮躁作为一种时代病,并不是单独地出现在这些小青年的诗作中。她的作品终于引起了一家青年刊物的注意,或者说,是她的秀丽和纤巧引起了注意。
  因为那家杂志用她的芳容作为杂志的一期封面,而将她的诗作放在封二。在杂志封面上,她驻足沉思,高雅而清秀,一支鹅毛笔仿佛正在准备给崇拜者签名。封二是她的诗:“深刻的黄花瘦,瘦出东方女但丁。”
  8
第31章 骑驴婆姨赶驴汉(2)
  她在考察团长面前一边故作顽皮地卖弄风姿,一边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考察团长摸着光光的前额,终于退却了,答应她作为考察团的一员。考察团长十分喜爱年轻的姑娘。这种喜爱并没有实质性的目的,仅仅是喜爱而已。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男人。考察团长一生有一大半时间过着独身生活,在独身生活期间,他有权利去追求任何一个单身女性。即便由于知识分子的懦弱和矜持,从来没有付诸行动,但一定有这样的念头。他在平反之后,回到了这座城市,又仓促地和家里的保姆结了婚。但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使他对这样的姑娘,总要多瞅几眼。自然,考察团的其他成员,对这位单身姑娘的到来,有不同的看法。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在餐风饮露中,她将给队里带来许多不便。但是团长自有他的道理。他相信,有这样一位漂亮女性随队,衣食住行反而会变得更为方便了。她可以起到招展画的作用,尤其是,相信那期青年杂志,现在已经出现在荒原那些懒洋洋的小镇的书摊上。
  传说在黄土高原上,曾经出现过一个著名的人造工程:秦直道。秦直道南起长安,北抵内蒙包头。秦皇统一中国后,一为巡游天下,二为震慑边关,三为调遣兵马,遂起三十万兵卒,拜蒙恬为将、扶苏监工,逢山开道,遇水架桥,修建了这条千里直道。传说汉武帝北征乌桓时,曾经启用过这条道路。又传说当年西夏王赫连勃勃据白城子,占延州,陷渭州,破泾州,血洗长安城时,曾将这条道路某些段落稍加修复,用以调兵。又传说在不太久远的年代,李自成充当贩私盐的脚夫时,这条路尚有残迹可寻,正是这壮阔的通向山外的道路,激发了他的政治抱负,萌发了他走向外部世界的渴望。
  但是这条道路后来神秘地从大地上消失了。有理由相信秦直道的消失与几百年前的那场兵燹有关。这场兵燹使陕北几乎成为无人区。后来虽然人类重新在这里繁衍和聚集,但是关于秦直道的记忆已经从人们心中消失,而残存的遗迹或因天雨割裂,或因人工耕耘,或因森林覆盖,便彻底地从地表上消失了。它只出现在那些老爷爷老奶奶讲述的故事中,它只出现在县志上那些若明若暗的记述中。打雷闪电的夜晚,当一道电光划过遥远的北方天空,显出那些非人非兽的物体时,老年人会告诉后生,这是秦皇在“云中栈道”上调兵,酝酿战事。人们称那神秘的道路为“云中栈道”,或者“圣人条”,或者“皇道”。考察团长曾经长期在陕北下放,这些传说或多或少地装进了他的脑子。如今,当他在《史记》上偶然查出“秦直道”这个条目时,他立即将它同传说联系起来,并且准备在晚年完成这个奇迹的勘察与发现。
  9
  一双大红鞋踏上了高原。高原那迟钝的黄皮肤在轻轻颤动。它感受到了什么吗?我们无从知道。满山满谷填满了姑娘那朗朗的笑声,笑声引得山鸡和喜鹊一阵阵啼鸣。
  姑娘叫麦凤凰。这个响亮而又飘逸的名字,是她不久后遇到的一位年轻后生为她起的。当那后生克服了最初的羞涩和自卑,用平等的眼光第一次看她时,讲了一条谜语请她猜。
  “一娘生下三个子,一龙二虎三凤凰,龙虎在家看父母,凤凰一去不还乡。”这个谜语打四个物什:龙的谜底是麦虫,虎的谜底是麦牛,凤凰的谜底是麦蛾,那娘,自然是指我们食用的麦子了。
  麦凤凰原来的名字叫麦蛾子。她当然猜不出这个谜语,因为她从来没有去粮店买过粮,即使买过,买到的也是面粉。不过,她对这个谜语很感兴趣,尤其是“凤凰”这两个字。她甚至有些遗憾,在此之前,自己怎么能长期容忍“麦蛾子”这个俗而又俗的名字呢?她当即决定将自己叫“麦凤凰”。故事的讲述者遵照她的愿望,也就在这里以“麦凤凰”称她了。
  10
  没有什么能打搅麦凤凰快乐的心境,她觉得一切都好奇又新鲜。高原的死寂与沉闷并不能压服她。因为她只是一个匆匆过客。她知道自己不久将又回到城市的怀抱里去。
  弃掉了汽车。在川道上作了长期的游历之后,考察团长终于明白了得走向那些荒无人烟的山岭,就是说,得徒步去寻找秦直道。
  麦凤凰快乐的心境感染了大家。这个疲顿的小队伍翻山越岭,仍能以不算太慢的速度前进。在绕过一个弯子的时候,麦凤凰需要小解。她加快了脚步。考察团长误解了她的意思,以为有什么好事在等着他,于是拖着肥胖的身子,气喘咻咻地接踵而来。
  团长看看四下无人,拉住她的手,一语双关地说:“这里四野无人,真有些怕!”麦凤凰回眸一笑说:“当然有些怕!不过,我现在最怕的还是你!”
  说完,她像鱼一样地滑脱了,接着像鹿一样蹿上了山塬。留下团长,愣愣地站在那里。“你上来呀,团长!”麦凤凰站在崖畔上,笑盈盈地招手。团长已经没有力气上来了。他恼恨地瞪了姑娘一眼,一屁股坐下来。崖畔上面是一片荞麦地。荞麦正在扬花,大地上充满了一种芬芳的气息。荞麦地中间是一棵高大的杜梨树,杜梨树上挂满了咖啡色的小圆果。
  姑娘在荞麦地里解了手。耍弄了团长,自尊心得到了满足。她现在感到很愉快。荞麦地中间有一条白色的小路。她现在顺着小路,一边走一边低声歌唱着。
  当她偶然回过头来的时候,看见在她的身后,不算太远的地方,走着一位穿红背心的青年,青年牵着一头毛驴。
  麦凤凰好奇地停下来。谁知,那青年也停下来。毛驴的铃铛不响了。麦凤凰觉得有些好笑。她瞥了那青年一眼,又继续走她的路,不过脚步放缓了一点。青年也放缓了脚步,仍然以刚才的距离跟着她。敏感的姑娘感觉到了这一点。她一阵心跳和脸红。但是,城里姑娘的优越感又一下子压倒了这些。尽管在这空旷的地方,但她并不惧怕,因为她知道考察团的其他成员马上就要上来,还因为她刚才那冷静的一瞥中,看见的是一个怯生生的、腼腆的面孔。
  一阵小风吹来,轻轻地掀动她裙子的下摆。一声幽怨的信天游起了,这支通常被用作调情的格调轻松的民歌,现在由一个男人那压抑的嘶哑的嗓音里唱出,竟平添了许多的悲哀和痛苦,令麦凤凰不能不为之所动。
  这支信天游麦凤凰从电视里听一位著名的民歌手唱过,因此熟悉了它的曲谱。当她穿上旅游鞋以后,考察团长又借这首信天游的歌词取笑过她,因此她记住了它的歌词。
  那青年是这样唱的:叫一声小妹妹你不成材,露水地里穿红鞋。她这样回答:我穿红鞋我好看,与你别人不相干。
  按照舞台上的表演,唱完这一句后,应该将扎着一根红头绳的大辫子,向身后猛地一甩。但是姑娘留着披肩长发,这使她有些遗憾。披肩长发有些凌乱,所以用一块白手绢从根部束紧。手绢像一只白色的蝴蝶。
  听到歌声,小伙子的脸红了。姑娘明白了他不敢伤害自己,于是有些放肆起来。尽管已经拥有了许多的崇拜者,但是她仍然为又增加了一名崇拜者而高兴。
  她车转身,大大方方地走过去,没话找话地说:“能让我骑骑你的小毛驴吗?”
  11
  这是一个应当永远记忆的高原中午。在李纪元的短促的一生中,这一瞬间是一个转折。或者说,如果生命能以阶段来划分的话,李纪元的人生分为两个阶段,即“麦凤凰时期”和“没有麦凤凰时期”。
  跛足的毛驴发出不规则的踏击声。他正在匆匆的赶路,因为父亲正在等着他的籽种。当转过一个弯子后,一位美丽的城市少女出现在了他的视野。
  麦凤凰一边走着一边吟唱,一边俯身采摘着花朵。铺天盖地的荞麦花簇拥着她。小风将她的裙子缠在大腿上。一只白色的蝴蝶,轻轻落在她的头顶。
  谁说过,期待是贯穿生命始终的一种情绪。在李纪元沉沉的梦中,其实一直在期待着她。当我们年轻的时候,谁没有为自己在心中描绘过几个美丽的女性形象呢?但是当光彩照人的麦凤凰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却猛地一下子认识到了自己的卑贱和渺小,他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悲哀和痛苦。一切都是可以选择的,只是,父亲无法选择。父亲也许此刻正蜷曲在重重大山之后的地头边,抽着烟袋吧?他想起了早夭的凄苦的母亲。他想起了站在畔上唱情歌的、让人琢磨不透的那个寡妇。
  传说与李自成齐名的另一位同样出生在陕北的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当年在他闭塞的延安柳树店乡间,正是受了一位仕女的诱惑,揭竿而起,从而横行天下的。出于对女性的报复,出于对自己早年苦难岁月的补偿,张大王每攻陷一个城市,杀人越货之外,总要挑选城中最漂亮的一个女人,充作内眷。他常备的老婆是八个。
  但是这位高中生、这位李自成的后裔此刻却不曾产生这种念头。旁边就是荞麦地,粉白色荞麦花和绛红色的荞麦秆在风中起伏,他完全可以在荞麦的掩护下做张献忠当年做过的事情。但是他不曾想到过这样做。他还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他还从未接受过一个女人的爱抚。他不敢去打碎自己心目中的圣像,多年来接受的教育也不允许他这样做。
  甚至在他和麦凤凰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在那个夜色朦胧的晚上,当麦凤凰光着身子,钻进他的被窝时,他也只是紧紧地将她拥抱了-阵,然后将她推出了被窝。
  “你真可笑!你真不可理解!”麦凤凰说完后,愤愤地走了。第二天,李纪元在她的脸上看见了泪痕。
  他在那天晚上也哭了。当麦凤凰走后,他蒙着被子抽泣了许久。他不敢占有麦凤凰,他把这看做是一桩罪孽,他为自己那充满汗臭和垢甲的身体害羞。如果是那位站在畔上唱情歌的寡妇,那又是另外的一回事了。在命运的强烈的不平等面前,张献忠采取了那样一种强悍形式,而李纪元采取了这样一种懦弱形式,这种种的一切,很难说清证明了高原人种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
  即便是姑娘主动走近他,即便是姑娘主动投入他的怀抱,但是,双方这种心灵上的距离感,今生今世也难缩短。
  麦凤凰现在穿着大红鞋,步履轻盈地走向他了,一双顽皮而又直率的眼睛盯着他。麦凤凰也许并没有注意他脚下千疮百孔的球鞋,但是他自己先感觉到了。他悄悄地向草丛中移动了几步。
  遵照姑娘的令人无法违抗的命令,他一手扶住姑娘的腰,另一手端起姑娘的脚,将她送上了毛驴。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阵欢呼声。原来考察团的其他成员都上来了。一位摄影师,不失时机地摄下了这个镜头。
  一棵孤独的杜梨树兀立在荒原上。一颗黑色的太阳低低地照耀。一位少女斜斜地骑在驴背上,半透的黄衬衫隐现出襻带和胸罩。一位扎着英雄结的男人怯生生地牵着毛驴,他的嘴角挂着一丝惶惑的微笑。照片的题名将采用一首现成的陕北民歌,正是一种难以言传的高原情调。
  “《骑驴的婆姨赶驴的汉》,这个题目怎么样?”摄影师欣喜若狂地说。他说,古老传统和现代意识,在这张照片上得以奇妙的结合。他还说,在不久以后举行的全国摄影艺术大赛中,这张照片一定获奖。
  麦凤凰直撒娇,说她的脚崴了,需要这头毛驴作为脚力,摄影师也看中了李纪元宽阔的肩膀,希望能卸掉自己背上那装相机的沉重的金属盒。考察团长尽管对李纪元稍有一丝妒意,但还是容忍了大家的要求。
  这样,李纪元充当了这支小小队伍的脚夫。他甚至来不及向父亲告假,结果,让父亲在地头空守了很久。
  12
  李自成骑着一匹暴烈的蒙古马,兀立在统万城那白色的城墙上。鄂尔多斯高原的漠风卷着黄沙,滚滚而来。沙柳在风中摇曳和呻吟。
  他这时候还是一个卑微的脚夫,或者用陕北人的话说,叫“赶牲灵的”。陕西、甘肃、宁夏、内蒙交界处,有一块盐池。雪白的盐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交通十分闭塞的年代,这一块偌大地区的食盐供应,主要依赖于这些脚夫。
  一个痛苦的念头此刻在折磨着他。在孩提的年代,他就听说过“秦直道”的传说。他为秦皇的帝王气派而震慑,他为那条神秘的道路所吸引,他曾许多次产生过踏勘这条道路的念头。在他做衙役的时候,他曾在前往长安送信途中,寻找过这条道路,但是由于地貌地形的变化,他没有找到。
  这次,马帮在包头卸下了食盐,装上了毛皮,然后歇息在一家客栈里。客栈掌柜,一个饱经沧桑的蒙古老人,告诉了他“秦直道”的秘密。
  “你想,秦皇是何等气派的人,当他驾驶着天车,旋风般驶过高原的时候,除了星星、月亮和太阳之外,他绝不会允许有什么遮住他的视野,他绝不会允许大地还有什么比他更高。明白了吧,亲爱的孩子,秦直道应该建在什么地方!”
  “应该建在一条绵长的山脉上,而且是陕北高原最高的一条山脉!”“你很聪明。那么我再问一句,陕北高原上,有这样的山脉吗?”“有的,它在北部边缘,叫子午岭。”老人点点头,闭上了眼睛。他不再言语了。李自成又追问道:“哪里是它的头呢?我应当怎样去寻找?”
  老人睁开眼睛,不满地说:“朋友,你这是多余的话了。聪明的人是不会这样问话的。应当相信命运,命运会把你带到那里去的。”老人停顿了一下,又说,“秦直道的一头在长安,另一头就在我的脚下。不过,平坦的草原上,现在已经不会找到它的踪迹了。你可以到黄河边去寻找。秦直道当年越过黄河时,曾经用渡船搭起一座浮桥。我记得年轻时好像在黄河岸边,看见过两座对应的桥头堡的痕迹。”
  回到家乡后,辞退了马帮的工作,他单身一人,踏上寻找秦直道的道路。他在白城子作了简单停顿以后,便顺着黄河古岸,晓行夜宿,终于找到了那依稀可辨的桥头堡。然后掏出事先准备的笔墨纸张,画下位置。接着,按照大致的方向,策马前进,直赴子午岭。
  在一个落日的黄昏,当他登上子午岭那鱼脊状的山巅时,他惊呆了。一条笔直的道路从这里通向遥远的远方,经历过两千次凋零的秦直道上的萋萋荒草,在晚霞中映着红光。俯首东南,但见在苦难中生存和挣扎的陕北大地,历历在目。想起亲爱的父老乡亲,他突然泪如泉涌。
  “如果有一天我有力量的话,我会修复这条道路的。我会像赶牛羊一样,将我的父老乡亲们赶出他们苦恋着的窑洞,强使他们走向外部世界。我起誓:我要给他们带来幸福。”
  他蹲下来,细心地在地图上描画了几笔。秦直道上一块生锈的铁片引起了他的注意,原来是只马蹄铁。“也许是从秦皇的马蹄上掉下来的!”他想,随后捡起来,擦了擦,装进了口袋。许多年后这块铁锻造的箭镞,将射透紫禁城城门上的横匾,但是李自成此刻还不知道。
  面色严峻得可怕的李自成,重新骑上马,顺秦直道踏踏而去。他的背后扬起了一串串黄尘和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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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骑驴婆姨赶驴汉(3)
  李纪元和他的小毛驴的加入,为这支小小的队伍带来了活力。这以后几天,人们谈论得最多的是这头小毛驴。他们惊叹它竟能驮起一个大姑娘(其实麦凤凰骑毛驴的时间并不多,毛驴的主要任务是驮着考察团长的行囊)。当他们听说毛驴的腿是自己塞进石缝里折断的,目的是不想干活时,都表示惊奇和不可理解。毛驴的瘸腿激发了麦凤凰的灵感,她想起了两句不算太坏的诗:黄帝丢失了一只靴子在陕北,从此历史便一瘸一瘸前进。陕北高原的南部边缘,有个轩辕黄帝陵,传说陵墓里埋着黄帝的一只靴子。黄帝乘龙升天时,百姓们依依不舍,上前阻挡。结果黄帝已离开地面,于是只拽下一只靴子来。
  人们还对搭在驴背上的毛口袋产生了兴趣。李纪元告诉人们,这只毛口袋是用驴毛织成的。这头跛驴的母亲去世后,李干大用驴毛,织成了这条口袋,又将驴皮背到镇上,换了两根缰绳,一根做了牛犋,一根做了背柴绳。
  人们后来又将兴趣转移到了脚夫本身。大家这时才记起询问他的名字。当知道他是李自成的后裔时,大家除了对这位著名的陕北英雄表示敬意外,还为他的后裔能为考察团做脚夫而感到荣幸。
  人们开始品评他的相貌。陕北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而且多有民族战争发生。这些城里来的学者,对着李纪元的相貌,开始动用他们丰富的历史学知识和想象力。他们告诉李纪元他的高颧骨是从哪个民族来的,他的浓眉毛、深眼窝是从哪个民族来的,他的直鼻梁和尖下巴又是从哪里来的。
  这些话也许并无恶意,但总令人不舒服。可是李纪元没有感觉到这一点,他傻乎乎地笑着,看着这些城里人在卖弄各自的知识。
  倒是麦凤凰不能容忍了。她自觉地为自己选择了一个保护神的角色。她尖声说道:“亲爱的同志们,本姑娘这里有一面小镜子,你们都来照照自己愚蠢的脸吧,评价和欣赏自己的塌鼻子和小眼睛,也许更有趣一点。至于他,这位漂亮的高原大汉,他是我请来的,不许你们作践他。”
  接着,她横了李纪元一眼说:“来吧,哑巴!扶我上驴,咱们前边走!”姑娘处在兴奋和激情中,她一会儿要脚夫为她折一片路边血红血红的霜叶,一会儿又要脚夫采一朵野菊花,插在她的鬓边。她滔滔不绝地为脚夫讲起了城市,讲起了她的书生气十足的男朋友,讲起了她的诗歌。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从挎包里掏一份青年杂志,递给了脚夫。
  她希望李纪元能谈谈他的爱情生活,这使李纪元很为难。李纪元老老实实地说,在陕北,流行着一种买卖婚姻的风俗,越偏僻越贫困的地方,姑娘的要价越高。他们米脂那一块地面的姑娘,从一岁开始,每岁一百元,一直到二十一岁,两千元时达到顶峰。从二十一岁上又往下跌落,每岁跌落一百元,至四十岁时变成零。
  李纪元解释说,他上学的时候,父亲曾经用一千元,为他说了个十岁的姑娘。他当时正忙于上学,而且按照老师的说法,似乎考大学还有点希望。后来这一千元全部用做上学的费用了,而大学终于没有考上。现在那些年龄与他般配的姑娘,都正在彩礼高峰期,因此,他想再等几年再说,甚至干脆到四十岁时,找一个一文不出的老姑娘。
  麦凤凰想不到自己的问话,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她感到难堪。为了冲淡这气氛,她强作欢笑地说:“我也可以值两千元吗?纪元子!”
  “两千元之外,还可以追加二百块,一个双眼皮一百。”李纪元认真地说。这以后是长时间的沉默。猛然,麦凤凰想起了另一个话题,她问李纪元:难道在这漫长的独身生活中,他没有和任何女人接近过吗?
  李纪元的眼睛湿润了。他真想说,亲爱的姑娘,在我的记忆中,你是第一个用平等的、抚爱的目光注视过我的姑娘。但是他不敢这样说,他怕他的过于亲昵的话惊扰了这位姑娘,他多么珍惜现在的这一切呀!
  他记起了我们这个故事开头的那一幕,出于对姑娘的信赖,他含含糊糊地讲述起来。麦凤凰听到途中,突然变脸失色了,她大声叫道:“那是你父亲的情人呀!”李纪元的头脑里“嗡”的一声,他伸手扶住了驴背,才免于跌倒,他痛苦地说:“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
  “凭着一个女人的直觉,我这样认为。”麦凤凰说。“其实我也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只是不敢往这上面想。”李纪元喃喃地说。他好像喝醉了酒一样,步履踉跄。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块荞麦地,荞麦花开得多么凄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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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乡妇女主任办公室的麦凤凰,这一夜彻夜未眠。透过一个高原人的心灵,她现在才开始接近了高原人的苦难。她感到震惊和不安。
  一般说来,这样的事情还不足以打搅一位姑娘的酣睡。影响她休息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可恶的臭虫。当她奇痒难耐,打开手电时,臭虫们便纷纷钻进了墙上糊着的报纸后边,往复几次。她很生气,便一绺一绺地撕下了报纸。她在撕下的报纸中发现了两个黑体大字“罪恶”,觉得很好奇,于是将报纸的背面拼在了一起,原来是一篇新闻稿,它的标题叫《阳光下的罪恶》。麦凤凰一段一段地读下去,觉得冷汗直冒。
  阳光下的罪恶
  ——陕北地区包办、买卖婚姻纪实
  《陕北群众报》记者
  ×年×月×日,十三周岁的师红梅找到记者,毫不胆怯地说:“我是来告我男人来了,我要和他‘离婚’。”说完,泪珠从她肮脏的小脸上淌流不止。她哭诉完事情的全部经过后,记者惊得目瞪口呆。于是,三名记者奉命踏上征途,到××、××、××三县采访关于买卖婚姻的一系列问题。
  记者在岳家塔村一孔破烂的土窑里,找到了满面尘灰的师红梅的父亲师丙科。他告诉记者:“红梅她妈八五年就死了,给我丢下五个娃,红梅是老大。还有一个七岁的儿子,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另两个娃娃因为养活不起,当即就送人了。女儿的婚姻是由我做主的。八六年二月,通过媒人介绍,我就让她订婚了。彩礼是九百元。现在院子里拴的那头驴就是花了三百元彩礼钱买的。这死娃娃不听话,去了和人家过不到一搭里,我还打了她四五次哩。现在又听说到上边告状去了。唉,当老人也难呀!儿女身上操的心太多了。”师丙科两手在赤脚片上挠挖着,蹲在土炕上说得平心静气。
  当记者问到他把女儿出“嫁”到哪里时,师丙科回忆了半天,说:“就在××县一带吧,具体村名说不上来。”
  据记者了解,师丙科以九百元彩礼将女儿卖了后,除用过三百元买了一头驴,其余的大部分耍赌输掉了。当记者向他证明这一事实时,师丙科委屈地说:“耍是耍过,但是没有输那么多。红梅出嫁时,我给她陪了七十块钱的东西,用的也是彩礼钱。”
  年幼无知的幼女,当她知道父亲把自己卖了,钱也花了时,为了不让父亲在众人面前受气,就跟上那个陌生的男人走了。严格地说,十三岁的她还不谙人事,并不知道“结婚”是怎么回事。当她后来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向记者描绘新婚初夜的恐怖情景时,连记者也感到震惊和可怕,而她父亲,在将女儿送出门以后,却心安理得地一头扎进赌场。
  我们怀着说不清的心情走出山沟,见到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谈起师红梅,他们低着头说,我们很同情这个娃娃,她出嫁时,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前几天,她来过乡政府,我们也没办法。书记介绍全乡的婚姻状况时说:“我们这一带,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过门的人有的是。话说回来,我们一九八七年基本就没往出办过结婚证。不怕你们笑话,我们是穷得没钱往回买结婚证。只有结婚人自己能买下结婚证,我们才能给登记。我们乡几乎有一个月和外界失去联系了,因为欠邮局两千多元电话费交不起,人家把电话线剪断了。”面对这一切,记者说什么呢?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个乡八七年的接待费却花了近三千元。
  师红梅到底出嫁到××县招安乡的哪个村庄了,她父亲不知道,师红梅也因年幼,没有记准确她“婆家”的村名。记者只好直奔××县采访。
  至于师红梅,逃出“婆家”后,父亲打她,不让进家门,她就在陕北高原的这座腹心城市里到处流浪。这个做过“新媳妇”的幼女,衣单鞋破,日子难熬。市妇联给她援助了五元钱,记者给了她点零花钱。她就住在一个不太熟悉的“熟人”家里。据师红梅本人讲,现在还有人给她介绍对象,彩礼两千元,要把她嫁到安徽去,但她死活不答应。到市法院和公安局,人家都不敢太理她。她不知道该依靠谁,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
  几经周折,记者在××县招安乡终于找到了一点线索。招安乡正在开各个行政村会计会议。大庄河村的会计说,他们村有个叫马起军的后生,是个铁匠,曾在元龙寺一带打过铁。于是,记者徒步来到了这个距乡政府二十多公里的村庄。
  这就是师红梅的“男人”?当一个一米七四的壮实后生站在记者面前时,你怎么也无法把他与只比办公桌高出一头的师红梅联系在一起。
  就是这位打铁的后生,一九八七年古历正月十四日,用手扶拖拉机迎回了师红梅。马起军告诉记者,他掏了四十元雇了一班吹手,五十元雇了一辆手扶,全村大人娃娃近二百人都参加了“婚礼”。村上的领导当然是“婚礼”上的重要人物。过事花了七百多元。我不知道村民们是怎样当着十三岁的“新娘”吃下那顿喜饭的,但是现在,马起军仍在要人,他说花了那么多钱,人却跑了,他不要人要甚。
  师红梅刚刚十三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中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律顾问》一书这样解释这一条款:什么是幼女?一般是指不满十四岁的女孩。幼女的特点是年幼无知,对生活中许多事物缺乏识别能力,对坏人也缺乏反抗能力。因此,为了保护幼女身心的健康,不论犯罪分子在任何情况下采取何种手段,只要同幼女发生性行为,就应以奸淫幼女罪论处。
  翻开一些报纸,读者常常可以看到上面登载着当地蔬菜价格表。记者在×××三县采访时,也了解了三县农村姑娘订婚彩礼的最新基本价:
  ××县二千元××县三千元××县四千元
  就在这堆数字下面,每年每县都有五百——六百对男女结为夫妻。
  15
  文章还很长,下一个用黑体字标出的小标题是:悲剧越演越悲。麦凤凰看到文章结尾处写着“调查报告之一”的字样,那么这说明了,这篇文章还有续篇。她十分感激这家屋子的主人没有将续篇之类也糊在墙上,老实说,在这孤独的夜晚,光这一篇文章,也够她压抑和沉重的了。
  高原人那悲剧性的命运在深深地刺痛着她的心,那些关于高原的种种浪漫主义的思考现在开始退去了。她看见了生活底层的痛苦和污浊。在此之前,如果谁指出她不了解这个苦难的民族的话,她是不会同意的,她自认为自己了解,而且了解得过多。在此之前,如果有人指出她的故作高深的诗歌,只是一些舶来品、伪现代派、无根的浮萍的话,她也是不能同意的,但是她现在明白了自己一直处在自艾自怨的小天地里。
  可爱的姑娘,她正在发生着某种变化,但她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命运的灯照耀着她来到高原,来到一位高原苦难的儿子面前。在未来的岁月里,她会成为一名大艺术家的。那些平庸一世的艺术家们,缺少的正是这种机缘,或者说当机缘到来时,由于自身缺少敏感和善良而没有感应到这一切。
  她推开了窑门。考察团所有的男同胞们,都住在乡政府外边那个有些暧昧的走西口的小店中去了,偌大的乡政府院子,只有她一个人游魂一样在徜徉。远山像巨兽一样僵卧着,只显出轮廓,一弯残月,在极高极高的天空闪烁。
  想到自己只是一个匆匆过客,麦凤凰的心里稍微安宁了一点。她在此刻十分感激早年出走的父亲,她并且对那首充满凄苦悲凉的著名陕北民歌《走西口》有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她认为在左有滔滔黄河、右有巍巍子午岭、前有险恶的金锁关挡道的情况下,人们想要走出高原,只有从后边这天苍苍、野茫茫的西口寻找道路。而《走西口》这首民歌,并不是一般的情歌,它表现了高原人在脱离母体、远走他乡时那种依依不舍、生离死别的痛苦心情,表现了高原人对朦胧的陌生的远方的惧怕和向往。她准备回去以后写一篇研究文章。而且她有一种预感,将信天游形式改造以后,就是说,让它表现力更强烈、更直接、更具有随意性以后,一定会为现在的观众所接受,一定会风靡全国。她决定回去以后将这种“变形信天游”的想法告诉歌剧界一位朋友。
  她不能不痛苦地想起李纪元。她对他怀着难以说清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她还从来没有过。当然双方的距离太大了,许多天以后,不管“秦直道”找到没有,她将会缩回她居住的大世界去,顶多握一下手,说一声“珍重”,道一声“再见”而已。她无法想象在他们离去后李纪元的生活。她明白自己是无法改变李纪元的命运的,她没有力量,户口将永远把李纪元限制在高原上,她也无法在经济上给他多大的帮助。她眼前浮现出了李纪元那双千疮百孔的鞋子,她觉得明天就应该提醒考察团长,让他先给李纪元预支一部分脚力费。
  她准备在以后那有限的时间内,用一个女人的温存和她的高超的谈话技巧,使李纪元建立起信心,让他明白自己也是一个人,而且比所有的男人都漂亮。想到这里,这位善良的姑娘又不能不痛苦地感觉到,她的这种感情的“施舍”,本身就显示了他们之间的不平等。
  她想起屠格涅夫的那首著名散文诗《乞丐》。上中学时第一次读这首散文诗,她曾经为屠格涅夫的那种伟大人道主义感情而激动得热泪盈眶。现在她明白了,尽管屠格涅夫在结尾处写了一句“我也得到了我老哥的施舍”,但是,仍然没有摆脱弥漫在作品中的那种居高临下的贵族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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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位女人所宠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何况这女人美丽、芬芳,像早春的阳光。在李纪元死气沉沉的生活中,在李纪元迄今为止苍白的日月中,他从来没有得到过这种感情的交流。母亲早亡,她来不及用一种母性的阳光照耀他。而卑贱的地位,又使天下所有的女人对他不屑一顾。男人的孱弱并非出自天性,他在生命的最初是平衡的,是浅薄的势利的女人将男人逼到了一种自惭形秽的地步,同样地,又是女人在制造英雄,在女人那热烈的鼓励的目光下,男人会很快地培养和膨胀自己身上的雄性气质。
  孱弱对于男人,是一种致命的疾病,它直接的危害,是妨碍男人公允地认识自己和认识世界,它间接的危害,是妨碍男人去吸收、补充和强健自己。亲爱的女人,将你们的青睐在那些被世界冷落的男人脸上停留一会儿吧,你们并没有失去什么,而结果你们会惊奇地发现,男人们像森林一样齐刷刷地成长起来。
第33章 骑驴婆姨赶驴汉(4)
  在这无定的行旅中,李纪元的声音开始变得柔和,举止开始变得轻巧,感情开始变得细腻。他用一种从未有过的眼光看着他生活的这片土地,一片红叶会给他带来一次欣喜,一声鸟鸣会带来一串惊呼。而更为重要的是,他的智力在发展,他不但从麦凤凰身上,而且从头脑光光的考察团长身上,从其他成员身上,吸收着智慧,他的智商像那些民间传说所说的那样,不是一年一年,也不是一月一月,而是一天一天,见风就长。
  麦凤凰在真诚地赞美李纪元。她赞美李纪元的晶莹而排列整齐的牙齿,她说这样美好的牙齿,只有那些祖祖辈辈食用奶茶,啃奶疙瘩的少数民族才具有。李纪元因为她的赞美而开始珍惜自己的牙齿,并且从第二天早上就开始刷牙。李纪元好笑地说,他上高中时,同桌是一位长着龋齿的城市小姑娘,他当时曾默默地喜欢这位姑娘,主要是喜欢姑娘的牙齿。他把龋齿看做是一种富贵的标志,因为在此之前他还没有尝过白糖或者水果糖的滋味。
  麦凤凰在真诚地赞美李纪元。她赞美李纪元那挺直的鼻子,她说那叫通天鼻,只有具有皇族血统的人才有这样的鼻子,李纪元的鼻子使她想起了他光荣的祖先李自成。李纪元很为麦凤凰的话所感动,在经过一眼山泉的时候,他特地照了照自己的鼻子,结果感到鼻子确实长得很好,通天鼻使整个面部,增加了一种英武的情调。
  麦凤凰在真诚地赞美李纪元。她赞美李纪元的丹凤眼和浓烈的黑眉毛。她说这双俊秀的丹凤眼本来是属于女人的,长在男人脸上会显得有些妩媚,但是对于李纪元来说,由于有了那仿佛炭笔画下的黑色剑眉作陪,眼睛便显得虎虎而有生气。她赞美李纪元的高颧骨和陷下去的长腮帮,她说如果李纪元再蓄上络腮胡子,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留在高原上的最后一个匈奴骑士的形象了。她赞美李纪元宽阔而光洁的前额,她赞美李纪元笔直而洒脱的背影,她赞美李纪元的长腿,以及穿上新鞋后那爬山上洼时的步履。当看到李纪元开始注意他自己的衣着时,她很高兴,她明白这是为她而修饰的。
  作为李纪元来说,我们知道,他已经懂得“教养”这两个字。现在,他开始承担起一个男人的义务,用最美好的语言来回报麦凤凰的赞美。八十年代是崇拜女性的年代,城里的崇拜者的各种赞美之词已经使麦凤凰的耳朵磨出了老茧,但她此刻却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愉快和满足。
  后来,当某一天的时候,他们突然同时一声不响了。原来他们感觉到,他们确实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和女人。无须赞美,甚至一句多余的话都会冲洗了他们心中充盈着的那种微妙感情。
  他们其实一直走在那条通向外部世界的道路上,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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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蒙恬列传》如是记载:“始皇欲游天下,道九原,直抵甘泉,及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堑山堙谷,千八百里。”
  《史记》告诉了后人,秦直道的一头在九原郡,另一头在甘泉宫。这九原郡在如今的包头市西边,正是李自成当年接受到启迪的地方,而甘泉宫在长安西边的子午岭脚下,乃秦皇所修的避暑行宫。按照历代史书和各地方志若明若暗的记载,秦皇最后一次出巡时,走的正是这条道路,死在中途,返回时走的也是这条道路。那时修建这条道路的大将蒙恬和太子扶苏,正在秦直道的中途,被称为天下名州的绥德城屯营。赵高假传圣旨,赐扶苏死。扶苏既死,大将蒙恬亦被药死。三十万筑路大军掬土而成扶苏陵、蒙恬墓,洒泪而成呜咽泉。呜咽泉水千年不湮,水滴珠珠是泪,水声丝丝如哭。
  秦直道的修筑,当是在甘泉宫与九原郡之间,选择一条大体上笔直,且易于开掘的路线。莽莽子午岭,像一条长龙,横亘陕北大地,且伸出许多支脉,便于道路随时调整方向,所以选择子午岭筑路是相当科学的。况且子午岭的地质构造,多为松散的沙土,开掘方便。而且,按照人们后来的研究,这条道路,在秦之前就由塞外的匈奴勘测出来了,蒙恬的开掘,只是将原先的小路,扩展成四十、五十米不等的宽阔大道。
  这支小小的考察团,正是在子午岭上,在这莽莽大山的合围之中,选择适宜于行走的地方前行的。头脑光光的考察团长已经逐渐有所悟觉。因为在两山之间,常可以看到人工斩劈的宽阔的垭口,因为在他们经过的路上,常可以看见年代久远的兵站废墟。有一夜,他们在一块较为平坦的地面上休息,发现有许多不成规则的小石碑露出地面,开始他们以为是谁家的坟地,后来一问附近的老乡,才知道不是坟地,而是秦直道的“斩兵庄”。据一位老年人说,秦始皇当年在“皇上路”行军,谁如果中途犯了纪律,就在“斩兵庄”处斩,然后埋一块石碑做记号,让其家人来时便于认领尸体。
  李纪元,这位高原苦难的儿子,在行走的途中,像一位曾经失去过记忆的人一样,此刻,也在这驴蹄的有规则的伴奏下,恢复记忆。除了回忆起与“斩兵庄”有关的种种传说外,他现在记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在李纪元家的窑窝里,供奉着一件祖先的遗物,这遗物不是一件画像,也不是一件珠宝,而是一张经烟熏火燎后难以辨认的地图。作为李纪元的父亲,以及上辈们,长期以来,将这认作是一条龙,一个带有某种神秘和迷信色彩的图腾,现在,在经过实地踏勘之后,在听到过种种传说,尤其是李自成只身踏勘秦直道的传说之后,李纪元猛然意识到了,这很可能是一张地图,而且就是有关秦直道的地图。
  李纪元决心将这张地图奉献出来。他倒不是为了头脑光光的团长,而是为了麦凤凰。他想在麦凤凰面前表现自己,既然麦凤凰说了那么多赞美他的光荣的祖先的话,他觉得如果献出地图来,他的祖先不会责怪他的。
  甘泉宫距九原郡一千八百里,考察团其实只走了它的少半部分。但是,考察团长现在坚信不移了,仗着自己渊博的历史知识,仗着这一段踏勘的实地体验,尤其是,仗着一种隐秘的神灵的启示,他掏出红铅笔,在地图上画出了一条南至云阳甘泉宫、北至九原郡的路线,这条路线后来证明与李自成所画的路线几乎一样。
  是的,经过漫长的日月,秦直道的秘密终于到了它应该揭开的时候了,高原人走向外部世界的道路就要找到了。这是天意。如果没有麦凤凰的主动加入,就不会有李纪元充当脚夫。如果没有李纪元找出那张烟熏火燎的地图,秦直道的存在也只能存在于简单论证和半信半疑之中。多么可怕,高原差点失去了一次机会。但是,当我们找到这条道路的时候,我们不能不痛苦地感觉到:高原等待的时间是否太久了?高原经过的苦难是否太深了?
  18
  李纪元和麦凤凰本该相安无事地走完这最后的旅途,在旅途中享受这生命难得的快乐。但是他们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毕竟生活在两种教养的圈子,有着太大的距离。他们曾试图宽容和理解对方,但是他们很快明白,处在激情中的他们,做不到这一点。
  李纪元每一次吃完饭后,都要伸出舌头,像狗一样将碗舔得干干净净。麦凤凰为他害羞,告诉他,即便全世界发生粮食恐慌,也不会饿到考察团头上来。这是公家的粮食,他尽可以放开肚子吃。国家的贫穷,并不是人们吃得太多的缘故。可是李纪元不能立即改变自己自小养成的习惯,舔碗成了他吃饭的最后一道工序,一种无法改变的条件反射。他为自己辩解说,他的父亲就是这样舔了一辈子碗,这是饥馑留给人们的赐予。
  麦凤凰每次吃完饭后,总要给碗里留下点。李纪元十分不满,他认为这是对粮食这种神圣之物的一种亵渎,对农民的一种无声的轻蔑。麦凤凰也知道这种习惯不好,可是改正不了,每当碗里剩下一口饭时,她就饱了。她为自己辩解说,这是一种讲究,叫“碗里不空”。她开始揶揄李纪元。她说,她自出生以来一直丰衣足食,就是顺应了这个讲究的缘故。
  如果纯粹是为了吃饭,两个人还不至于闹翻。但是像这样的事太多了,这就不能不严重损害两人的感情。
  李纪元尤其不能容忍的,是麦凤凰对待男人那种随随便便的态度。自从钻入山林后,李纪元就主动承担起了保护麦凤凰的责任,他将考察团所有的男人,都当做敌人来防范。他甚至觉得一个姑娘和一群男人在深山老林里游历,似乎有失体统。考察团所有的男同胞都知趣地退让了,包括头脑光光的考察团长。作为团长来说,他所以退让,第一是疲惫的旅程打消了他的非分之想,第二是他还必须依靠李纪元来完成考察任务,这位脚夫和向导在深山老林中越来越显示出自己的价值。
  倒是麦凤凰不能容忍了,她觉得这位陕北后生十分可笑。为了报复他,麦凤凰从行囊中取出了一件红格子衫衣。在此之前,自从李纪元赞美她,认为她穿上那件黄衫衣、红裙子最漂亮后,她一直穿着这身衣服。穿上红格子衫衣后,她横了气鼓鼓的李纪元一眼,便找考察团长去搭讪。
  矛盾的总爆发是在海子边。鄂尔多斯高原据说最初曾是一片大海,后来地壳上升,风沙侵吞,便在高原上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等的海子。在鄂尔多斯高原边缘这灼热的沙地上,突然出现一个酷似平原上那种池塘的海子,使大家一阵喜悦。随后考察团所有的成员,除李纪元外,都穿上游泳衣,跳进了水里。李纪元不会水,他只能看着亲爱的人儿,像一条雪白的美人鱼一样,在男人中穿梭。
  后来麦凤凰上来了,也许为李纪元而上来的,也许是冰凉的秋水使她感到不适,这我们无从知道了。上岸后,穿着尼龙游泳衣的她,平平地躺在岸边灼热的沙丘上。她的脚伸进水里,感受着波浪的冲击,她的湿漉漉的长发像扇面一样摊在沙地上。
  游泳者中间有谁产生了一种恶作剧的念头。他悄悄地游过去,爬上岸,躺在麦凤凰身边,让摄影师拍下了这个镜头。他走过来后说,回到城里后,他将用这张照片,向老婆和朋友炫耀。
  这个游泳者激发了大家的灵感,于是又有一位游泳者爬了过去,躺在麦凤凰身边。李纪元再也不能容忍了,他一个箭步冲过去,举起这个轻浮的游泳者,将他扔进水里。他以为麦凤凰一定是睡着了,不知道这一切,当他冲过去的那一刻,发现麦凤凰的眼睛,正在以欣赏的神情,接受着这一切,而看到李纪元的莽撞举动时,她嘴角露出一丝嘲讽的微笑。
  这样他们便发生了严重的口角。而在口角中,麦凤凰脱口而出,说出了她一生都为之深深内疚的一番话。
  “你是谁?你是一个靠别人施舍感情才能直起腰的乡巴佬!你有什么权利来管我。我已经给予了你太多感情,你应当知足了,不要再来纠缠我了。”
  李纪元愣住了。他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屈辱。经过这一段漫长的感情历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还在原来的位置。他轻轻地提起麦凤凰的头发,让她站起来,然后另一只手攥成拳头,朝麦凤凰脸上打去。
  但是拳头在半空中停住了。他意识到麦凤凰说的是对的。昨天尚感熟悉的这个面孔现在变得如此陌生。我是谁?我只是一个胸前挎着粪兜子,永远在盘陀路上行走着的高原人,即便偶然去一次那遥远的城市,当欢欢乐乐的少男少女们迎面而来时,我唯一能做的是赶快让路。是的,我已经得到许多了,我应当满足了,我应当赶快回到我生活的位置去了。
  他古怪地笑了一声,背过身,走了。考察活动即将结束的那天夜里,麦凤凰怀着忏悔和赎罪的心情,第一次光着身子钻进李纪元的被窝。如果读者还记得的话,就知道李纪元拒绝了她。他也没有接受麦凤凰的解释,他觉得一切解释都是多余的。
  19
  李自成的后裔没有食言,他领着考察团来到了他的家乡桃镇。瞒着父亲,他将那张烟熏火燎的“秦直道路线示意图”交给了考察团长。
  秦始皇堪与万里长城相媲美的这项浩大工程——秦直道的秘密,马上就要大白于天下了。考察团长激动得热泪盈眶,他说公路史将要重写,他说全世界的学术界都将为这一发现激动,他说他将建议有关部门研究修复这条古道的可能性,还有一点他没有说出:秦直道的考察成功将使他晋升一级职称和担任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考察团长参照李纪元提供的地图画出了“秦直道路线示意图”。图左边的那个剪纸,是寡妇送给考察团的纪念品,团长觉得那里是个空白,于是就将剪纸贴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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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沙漫漫,一颗太阳缓缓地落入地平线。太阳最初是一团凝重的赭黄,慢慢变成了红色;越接近地面,颜色越重,轮廓越分明;等到与地面相撞的那一刻,便活像泼了一团鲜血于地上了。远远近近的山丘都红了,空气中甚至有一种腥味。
  李纪元静静地趴在一架山丘上,像只野兽一样,把爪子伸进沙土里。他的头在疼,关节在疼,身上每一根神经都在疼。
第34章 骑驴婆姨赶驴汉(5)
  沙丘下边是一堆篝火。考察秦直道的工作顺利完成了,李纪元献出的地图,又为这次考察增加了辉煌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笔。考察团明天将返回城里,接他们的面包车已经来了,现在就停在沙丘下边,面包车里传出迪斯科的音乐。
  篝火的灰烬像黑蝴蝶一样在空中飞飘,有几片落在了李纪元的头顶。考察团长光光的前额在火光中一闪一闪,与他翩翩共舞的是麦凤凰。麦凤凰细长的腰肢映在沙地上,并且随着火光的摇动变幻不定。团长不知附在麦凤凰耳边说了一句什么,麦凤凰笑了,她的笑容媚人而又高雅。
  但是李纪元明白麦凤凰在焦躁不安地等待他的出现。麦凤凰的眼光不时向沙丘睃望,那眼里有一种祈求的味道。
  城里有教养的女人的这种克制能力真令人惊叹。李纪元几次想从沙丘上溜下来,但是手伸进了很深很深的沙地中,在火燎火烤中他感到一种残酷的快感,就是说,爪子不愿意抽出。他倒不是存心在折磨麦凤凰,而是他明白,自己应该退出来了。
  迪斯科的旋律突然加快,麦凤凰像被激情驱使着,搂着考察团长疯狂地旋转。考察团长从来没有承受过这样的礼遇,他终于幸福地晕倒了。麦凤凰尖叫一声“失陪”,便丢开他,向沙丘爬来。
  她站在了李纪元面前,注视着这个紧紧地拥抱着沙丘的痛苦的人,她说:“我陪你跳一阵舞吧!”
  半晌,李纪元说:“我不会!”“我教你,很好学的!”
  李纪元没有再吱声,他像鸵鸟一样将头使劲地埋进了沙丘。女人哭了。她跪下来,也将手伸进滚烫的沙丘里,好像在摸索着什么。
  她说:“我真不想离开你。我不知道,你以后将怎么生活!”
  “各人有各人的活法。陕北有一句老话说:猪娃头上还顶三升粗糠哩!”李纪元瓮声瓮气地说。
  “我真后悔我这次到陕北来。爱上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痛苦。我也许一辈子都要背上这个十字架的!你后悔吗?”
  “这是命运,命运安排让你骑上了我的毛驴。我不后悔。我真幸福,我尝过被人爱的滋味了。”“我愿意付出,此刻!”女人说。
  “我不敢接受!”男人说。
  麦凤凰的细嫩的纤手在沙土里摸索,手上燎起了火泡。她终于摸到李纪元骨节僵硬的大手了。她把手拉出地面,贴在自己的胸脯上。
  两颗苦难的心痉挛起来。两个身躯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沙丘因为他们的滚动而荡起一阵黄尘。迪斯科的音乐在旁边响着。
  秋风荡起高原两千年的悲哀,以欢乐曲祭奠那往昔的年代。男人的英雄结和美人的长发,证明这块土地尚有灵性存在。“你哭了!”
  “没有!”“你骗我,你的脸上沾满了沙子。”“你的衬衣肩头绽缝了。”“我没有发觉。”
  女人低下头,轻轻地吮吸着肩头那露出皮肉的地方,最后,又用牙齿咬紧它。鲜血一滴一滴地掉下来,滴在这无定河边的黄沙上。
  远方突然传来凄凉的唢呐声。河对岸,李纪元的那个村子,不知谁死了,正在举行出殡仪式。最前面是一个高高举起的招魂幡,一张白纸上写着“驾鹤西游”四个字。后边是吹鼓手的队伍。再后边,是死者的棺材。棺材由八个人抬着。棺材前面系着无数条麻绳,每根麻绳都由一个人象征性地拉着,或是老人,或是孩童,都是男性。
  队伍走过去了,在经过的地方每几步要燃起一堆火。这些火是用原油点燃的。所以河对岸现在出现了一列奇妙的火光,这火光又倒映在无定河里。
  死者入土后,送葬的大人们都回去了,头上蒙着白布片的孩子,现在在无定河对岸,整齐地趷蹴成-排,看着这边的火光和舞动的身影。
  一只公鸡,不知在什么地方尖利地叫着。这是安葬后,“放生”的公鸡。按照迷信的说法,现在死者的灵魂,附在这只公鸡身上了。
  “我感觉到我自己快要死了。我感觉到我看见的是为我出殡的情景。”李纪元说。麦凤凰捂住李纪元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可是,李纪元蛮横地把手推开了。李纪元说:“现在,我该回去了。明天早上,原谅我不来送行。”说完,趁麦凤凰一愣的工夫,他溜下沙丘,走上了河上的浮桥。
  21
  第二天早晨,考察团就要出发的时候,司机发现有一个精瘦的老头,正在两手抱住汽车的前轮酣睡。考察团长气恼地叫醒了他,让他躲开。可这老头既不言语,也不松手。司机自恃力大,上来提起老头的两条腿,想要拉开。可是拽了几下,纹丝不动。后来,考察团长命令司机闭着眼睛从老头身上开过去,司机懂得交通规则,他不干。
  麦凤凰猛然觉得这老头可能是李纪元的父亲。按说,李干大和李纪元长得并不太像,麦凤凰能猛然想起,也是一种心理因素在作怪。麦凤凰走上前来,问道:“你是李纪元的父亲吗?”老头点点头。“你有什么事?”麦凤凰又问。老头伸出一只手,指了指远处晨曦中的那座辉煌建筑(盘龙山上的闯王行宫),又立即缩回手,重新抱定汽车轮子。麦凤凰明白过来,她笑了。
  “团长,这是李纪元的父亲,他来要那张李自成画的秦直道路线图。”团长闻说,气焰立即减了一半。他走过来,友好地拍了拍老头的肩膀,反复解释说,这图是李纪元无偿捐献给国家的,他应当为儿子的举动骄傲。私藏文物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李干大私藏多年而不上交国家,这个问题本应该追究。现在李纪元献出来了,就不提旧事了。
  老头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那神情仿佛在说,你小瞧我这乡下人了,毛主席当年转战陕北时,还在我家吃过饭哩!
  考察团长无计可施,悻悻地站起来。倒是麦凤凰看出了一点门道,她撩了一下裙子,蹲下来说:“老人家,你是不是想要一点钱。
  按照规定,像这样捐献文物给国家的,有时可以得到国家的奖励费。”
  老头现在眉开眼笑了,他点点头,好像说,这姑娘说话还像话。“那么,你想要多少钱呢?”老头腾出一只手,从头上抹下油腻腻的毛巾,又将另一只手放在毛巾底下,然后用眼睛去寻找团长,不过仍然坐着,身子依偎在车轮上。
  得到团长的默许后,麦凤凰笑盈盈地伸出了一只手,在脏毛巾底下摸索。她感觉到自己的手心被轻轻按了一下,但是她没有在脸上表现出这一按。后来她摸到了两个指头。
  “二百元?”麦凤凰说。老头脸上的表情显出鄙夷的样子:这个城里人太小气了,二百元能说出口。“那么,两万元?”麦凤凰逗他。
  老头脸上的表情在说:两万元太多了,我不敢要。要这么多我怕闪了自己的舌头。“这么说,你要两千元!”老头拍了一下手掌,高兴地笑了。随后又紧紧地搂住汽车轮子。
  两千元的要价并不高,尤其在这物价飞涨的今天。考察团长思索了一会儿,决定拿出这两千元来。公款已经不多了,于是又凑了一些大家的钱,点过一遍后,交给了这老头。
  老头没有再点。因为在考察团长点钱的时候,他已经一张一张地用眼睛点过了。他收起钱,包在脏毛巾里,然后站起身,退后两步,让出了道路。
  就在汽车发动的那一刻,老头突然说话了。他说:“打搅你们了,城里人!甭骂我贪财,这钱是为儿子问媳妇要的,没法子的事情。哦,南天上飘来一朵云,凤凰展翅你们起身。”
  李干大的最后两句是唱着说的,用了陕北春节闹秧歌时两句现成的台词。听到老头开始说话,考察团长吃了一惊,他觉得陕北人太难理解了。
  22
  李纪元是在春节的前一天死的,他没能跨过这个门槛。乡长带来了腰鼓和一条新的毛巾。他为李纪元不能参加腰鼓队而遗憾。李纪元是乡上腰鼓队的领头。乡长想在全县腰鼓汇演中,取得名次,从而为他调回县上、当上文化局长铺平道路。李纪元使他的计划落空了。他倒没有怪罪李纪元,而是诅咒考察团那个穿着大红鞋的衣服架子。
  寡妇感觉到李纪元病倒的责任在她,如果那天晚上她将李纪元留住了,李纪元的心也许就不会那么高了。此刻她正在窑洞那半月形的窗户上,贴着她铰的窗花。
  李干大披着一身雪花回来了。高原正在落雪。李干大刚刚办完一件大事,经媒人说合,他为儿子找了一个媳妇,花去了那两千元。他想用喜事来冲冲儿子的疾病。媳妇不理想,个头太矮,脸色发黄,头发稀稀落落的。年龄虽然不大,却像一个婆姨。名字他没有记准。好像叫什么“红梅”。
  当他将这一喜讯告诉在炕上躺着的李纪元时,儿子只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他原来估计儿子会高兴的,现在看见儿子这样,他多少有些败兴。
  “‘老子短儿子一个媳妇,儿子短老子一副棺材’,这是老人们传下来的话。我现在活成人了,我为你找下了媳妇。可你还短我一副棺材,你却想一走了事,你好意思就起身吗?”
  李干大坐在炕边,开始了他的冗长的演说。这位乡村理论家本来还有许多李纪元不该死去的理由要阐述,但是正在贴窗花的寡妇打断了他的话。
  寡妇穿着一件蓝底白花的大襟袄。衣服洗过一水后,小了一点,因此勒出细长的腰身和丰满的胸部,以及浑圆的肩膀。她那将高原的苦难和灵秀凝为一体的谜一样的面孔,此刻又一次令李纪元惊骇。她正在哼着一支歌。歌十分古老,歌词模糊,形同咒语。歌声使压抑的空气有些缓和,后来,窑洞里出现了一种令人迷醉的和谐气氛。
  寡妇的窗花贴完了,窗花一共贴了四幅,那红色的剪纸图案,使窑内窑外鲜亮了许多。一些天后,一群北京来的专家,曾对这窗户上的剪纸进行了研究,他们可怕地意识到,现有的理论无法对这四幅剪纸作出解释。一位专家认为,这四幅剪纸是描绘了人类已经经历和将要经历的四个阶段。一位专家则认为,这是我们民族古老文化、古老哲学试图对世界作出的解释,它也许在暗示着我们这个民族的起源之谜、生存之谜、发展之谜和终结之谜。
  李纪元现在看见了剪纸,一种无限喜悦、无限幸福的感觉涌上心头,他感到自己突然超凡脱俗了,他注视着那四幅剪纸。
  第一幅。一个小人站在那里,像在歌唱,又像在祈祷。她的两臂成对称状高举起来,一手托着三足鸟,一手托着玉兔。她的头发像角一样向两边分开,眉目清晰。她的耳边各吊着两片饰物,仿佛树叶。她的中部剪成倒放的喇叭口形状,以表现其臀部的硕大。有理由相信这硕大的臀部其实是挂着的一块遮羞布。遮羞布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以便在异性中产生一种性的刺激。这种刺激的目的是显然的。
  第二幅。需要仔细观察才能认出。原来是两只吃饭的大碗,倒扣在一起,两只碗里分别扣着一个男人和女人。由于碗的挤压,他们的身躯蜷曲成一个肉蛋。这一对男女由于碗口紧紧地合在一起,而呼吸困难,表情痛苦,但他们仍然在麻木中寻找着对方的嘴唇,希望用温存来安慰对方和解脱自己。
  第三幅。杂乱无章的画面。画面正上方是一团黑色的云,仔细分辨,才可以看清是一位男人和一位女人,玉体横陈,像宇宙飞船一样从天空掠过,他们的脸上出现一种鸟类才有的那种圣洁的感情。太阳和月亮在他们的下方照耀着。画面的下方是一座门,门半掩着,洪水正不可遏制地从门内迸出。画面的左方是一群手拉手的女人,她们站在一条鲤鱼的背上,举起伸开手指的手。她们大襟袄的左下角印着一个桃形,标志着她们的性别。画面的右方是一群手拉手的男人,他们同样站在一条鲤鱼的背上,举起手,衣襟的右方画着小太阳。鲤鱼正在洪水的冲激下浮起,使画面显得动荡不定。其余充斥画面的,就是各种纷纷扬扬的小旗帜,飘忽不定的乱云,和各种说不清是象形文字还是外文的线条。
  第四幅。东方,一泓浩瀚的海水上正沉浮着一轮落日。落日的余晖将海水染成了绛红色。在东方海岸上跪着一位裸体的女人,她秀美的长发一直落在地上,两只很长的手臂正在打捞太阳,祈望它重新升起。整个画面很是宁静,像人类混沌初开时的那种宁静,又像世界将要完结时的充斥宇宙空间的那种令人恐怖的宁静。
  李纪元在这一刻看到了许多。按照最新的科学解释,一个人的一生,恰好是整个人类从发生到终结的全过程的一个缩影。李纪元已经悟觉出剪纸中所要告诉他的东西了,他想将这些告诉人类,可是,话刚到喉咙,就咽下去了。他平静地走向了死亡。
  这时候从遥远的城市里,寄来了一包婚宴喜糖。这时候李家父子播种的那块土地,麦苗已经破土,在雪被下静静生长。这时候李纪元与麦凤凰邂逅相遇的那块荞麦地,荞麦已经割倒,垛成塔状,农人们准备一旦有空,就就地起场,赶上牛羊来踩。故事的讲述者也因感觉到自己耽搁了读者太多的时间而内心不安,他想结束这个故事,并以牛踩场作为开头,开始他的另外的故事。他预感到那将是一部高原史诗。
  23
  读者一定注意到不久前的那次全国摄影大奖赛了。那里面有一幅获奖照片。雄浑、迟钝的荒原上,太阳正在低低地照耀。摄影家以特殊的手法,将那圆状物处理成黑色。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子,骑在驴背上,翘着腰。与这位现代色彩的女性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牵驴的后生。他扎着羊肚手巾,平平的后脑勺微微扬起,脸上出现一丝惶惑的微笑。这件摄影作品的标题叫《骑驴婆姨赶驴汉》,标题采自一首著名陕北民歌的歌词。
  1988年5月于古高奴
第35章 大顺店(1)
  1
  七种颜色中我偏爱红色。红色,炫人眼目刺激人感官的红色,总令我激动。我这一生,一直像一个斗牛场上的西班牙斗牛一样,横冲直撞,瞅着那片招展的红布片前进。许多年来,我一直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最近,有一天早晨,当我站在阳台上,瞩望着远处苍茫的群山,瞩望着我的同样苍茫的来路时,我突然明白了,我的恋红癖,与我七岁时的一次经历有关。
  以上是扯淡,是调侃,是节外生枝,是无中生有有中生无,它完全与故事本身无关。聪明的读者可以跳过去不读。读了的人当然更聪明一些。
  2
  日本人在拂晓包围了大王庄。它可以找出许多理由解释这一次大杀戮。其中一条是,日本炮楼里的一个哨兵,给这个村子里的人杀了。哨兵在站哨的时候,大约想起了某一个大姑娘或小媳妇,于是荷着枪,离了职守。第二个原因是日本人本身的。这正是战争的相持阶段,兵源不足,日本人从列岛本土,招募了一群戴着眼镜的大学生。指挥官想叫这些天之骄子们的白嫩的手,第一次染上血腥。理由其实不必找,来到这块土地本身,就是理由。
  全村的人都被赶到了麦场上,一层一层地排满。三八大盖里,压满了子弹。但是指挥官摇了摇头。他希望近距离接触,用刺刀。他是个粗人,没有上过学,当刺刀迸出一股又一股黑血时,他有一种嗜血的快乐。他感到他不光是在欺侮这些绵羊一样的中国人,也是在欺侮那些面孔白白的、手指嫩嫩的、戴着眼镜、穿着还不太合身的军装的日本人。由于家境贫寒,没有上过学,他对那些有知识的人,有一种本能的仇恨。
  “举枪……投刺……刺!”指挥官的口令下了。最后一个“刺”字,尾声高高地扬起,然后像快刀切豆腐一样,戛然一个停顿。
  在这威严的口令下,没有人敢迟疑。举枪-跳跃-弓步-出枪!这一切短期军事训练后掌握的机械动作,现在付诸实施。许多士兵,在出枪的那一刻,虽然双臂夹紧,全身爆发,但是,眼睛是闭着的。只有当那黑血,“刷”地一声,溅满脸、溅满眼镜时,才意识到这是杀人。
  多吉喜一是一个粗粗壮壮的新兵,大学篮球队的队员。大号军衣穿在身上,还嫌小。他和别人的感受是一样的。一团鲜血结结实实地糊在了他的眼镜上。他首先嗅到一阵血腥,他睁开眼睛时,眼前是一片血红。他想卸下眼镜来,擦一擦,但是没有这样做。他怕稍微停顿一下,自己就会胆怯。透过眼镜朦胧的红光,他又向另一个影影绰绰的人影刺去。“好痛快!”当刺刀穿过心脏时,他想。“真美气!”他接着又想。
  “真美气”是那些街道上的粗野的孩子说的话。在家里,因为这句话,他没少受过父母的训斥。他们叫他用书面语言讲话。但是现在,他觉得用这句话表达自己的感受,最确切了。
  3
  大王庄的人,一茬一茬地栽倒了。中国人像羊。兔子急了还咬三口哩,但是羊不。羊闭着眼睛,忍受,当刺刀穿心那一刻,实在受不住了,才有点不好意思地哼哼两声。中国的土地,也真神,光光的场上,血一落地,就渗下去了,因此场面上并不光滑,并不妨碍日本兵的弓步。
  这场大杀戮大约进行了一到两个小时。当多吉喜一终于可以停息一下,掏出喷过香水的手绢,擦拭眼镜时,他发现,满场只有一个站着的目标了。他感到有些不过瘾。
  多吉喜一平端着枪,向这最后一个目标走去。一定也有许多像多吉喜一的士兵,同样瞅准了这最后的目标,这一场丰盛的午宴的最后一道菜。
  这是一个大王庄的少女。她穿着一件卡腰的大红夹袄,辫子盘在头顶,嘴在笑着,笑成一个喇叭花。她的背后,是一座小塔似的麦秸垛。少女向麦秸垛靠了靠。向后靠的原因,不是出于胆怯,而是为了将身子靠实,好让枪刺来时,刺得准确一点,省力一点。靠实以后,她解开衣襟,指着左奶奶头下面的这个位置,示意日本兵往这里捅,这里是心脏。
  多吉喜一大叫一声,平端起枪,一个饿虎扑食,向少女刺去。与此同时,所有的大日本天皇的这些勇士们,也像多吉喜一一样,去吃这最后的一道菜。少女很平静,平静得要么是白痴,要么是精灵。她的美丽的嘴角高挑着,仍然在笑,好像那刺刀不是捅向她一样。
  这少女后来没有死。她成了这支部队的“慰安妇”,或者叫随军妓女,或者再雅致一点,叫军中乐园。第一个享用这个少女的是指挥官,最后一个享用这个少女的是多吉喜一。
  至于这个少女为什么没有死,军中有多种的说法。一种说法是,三八大盖上的刺刀,是匕首型的,刺过许多人以后,刺刀就会发软。因此,当几十把刺刀一齐刺向奶下部分时,刺刀全都弯曲了,卷了回来。这件事相信是真的。因为自从那场战争结束以后,军械专家们将刺刀从匕首型改成了圆锥型,现在的士兵们,还在享受这种研究成果。第二种说法则趋向于浪漫,人们说,士兵的刺刀在刺的途中,停下来了。他们被她的平静、她的美震慑了,手臂发软,发不出力,他们明白如果杀死她,那将是暴殄天物。他们怀疑这是蒲松龄小说中,那种狐妖之类的人物。他们是大学生,知道蒲松龄。
  4
  胡宗南进攻陕北的那一年,五黄六月,天上下了一场冰雹。冰雹小的像核桃,大的像拳头,最大的冰雹,像西瓜那么大。揭地的牛,脊梁杆子被打得白花花的,露在外边。院子里那棵老槐树,树枝全部被打成了白色的细条儿,槐树披散着立在那儿,像个白发魔女。父亲在地里看瓜,急了,将锅反扣在头上,才没有叫冰雹打死。“光景是没法过了,走,东渡黄河,走山西!”父亲对母亲说。
  陕北人遇了灾荒,就往外跑,叫“跑年馑”。人挪活,树挪死。跑的路线一般是三条,一是下南路,一是走西口,一是东渡黄河,走山西。张家畔这一带的人,通常是走山西,祖祖辈辈地跑,跑顺了。
  母亲哭着。父亲黑青着脸,不理她。父亲挥动老镢头,把门窗挖下来,又在畔上起了个壕,把门窗埋了。然后,拉起母亲,又拉起我们兄弟仨上了路。上路的时候,多绕了一截路,到祖坟上,磕了个头。
  黄河岸边,八条赤条条的艄公,站在浅水的地方,一边往身上撩水,一边向岸上张望。母亲一身白衣服,脸也生得白。刚往岩石上一站,八个后生腰间的那东西,都直挺挺地端翘起来。母亲羞红了脸,赶紧背转了身子。见我们兄弟仨,还站在那里,傻呆呆地望着,母亲把老小,一把揽到怀里,又伸出两只手,挡住我和弟弟的脸。
  父亲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了,笑一笑,摇一摇头。父亲过来,接我们上船。船在这里,靠的是老崖,一块船板,支了,我们一家五口,颤颤悠悠地,上了船。
  “船开不等岸边人!”艄公们齐声怪叫了一声,船缓缓地离开了岸。
  5
  船在黄河里行着。浪一会儿把船掀上了天,一会儿又把船抛向了谷底。母亲有些晕船,脸色煞白,两眼只瞅着自己的脚尖。父亲大约也有一些晕,只是,他努力支持着,伸出两只大胳膊,把我们兄弟仨,搂在了一搭。
  艄公中,有一个一只眼睛上蒙了个黑罩的,那只明溜溜的贼眼,老往母亲的脸上瞅,母亲觉察到了,只是不敢吭声。父亲也感到这些艄公,不像一些正路人,他想发作,可是是在船上,于是,忍了。
  艄公们喊着凄凉的号子。三场号子过罢。船终于靠了岸。这里是山西境了。父亲轻轻地舒了口气。这边是滩,离地面,大约还有一箭之地。八个赤条条的艄公,现在停了桨、停了橹、停了歌唱。他们互相望了一眼,然后“扑通!扑通!”一个接一个地跳下了水。
  水只到大腿根儿。水大约有些凉,他们往身上撩了撩水,然后,慢慢地,一个接一个走过来,将光光的屁股,靠在船舷上,将脊背,对着乘客,两只手,垂下来,弯成一个拳窝。
  船上还有一些乘客,他们大约是过过黄河的,知道下数。于是,一个一个地,扑到艄公的光脊背上,用手搂着艄公的脖子。艄公开始背他们上岸。乘客中,有一个面皮皱得像老核桃,擦着铜钱厚的官粉,颠着小脚,鬓上插一朵花的老女人,她选择了最年轻的一个艄公背她。
  “伤兵,你可等上了一个好机会!”黑眼罩喊。“你操你的心去吧!”那个被称做“伤兵”的,回敬了一句。艄公们一阵笑。笑得叫人胆寒。那伤兵原来是个跛子,他背起那老女人,一开脚走,身子就像摇耧一样,摇荡开了。行走期间,他还不断地腾出手来,挠这女人的痒痒,逗得这女人一阵阵大笑。
  6
  黑眼罩越过了几个人,后来停在了我母亲跟前。他命令式地说了句:“趴上!”然后背转过身子,垂下胳膊,两只手在后边,蜷成一个拳窝。母亲的脸色已经不像刚才那么苍白了。但是,听到这黑眼罩的声音,又苍白起来。“我有男人!”她小声地说。“男人是男人,我是我!”黑眼罩的声音充满了威严,不允许你违抗。母亲无奈,只好求助地望着父亲。
  父亲双脚已经站在水里,他的两只胳肘窝里,各夹了一个弟弟,背上,则背着我。他用一个男人的目光,扫了黑眼罩一眼,继而故作轻松地说:“背就背吧!这黄河上的规矩,我知道,上过一回脊背,这河才算过完!”也许是因为水凉,也许是紧张,我感到,父亲轻轻地打了一个冷战。
  父亲大步蹚着水,来到岸边,将我们三个,“扑通扑通”地丢在沙滩上,然后,背转身,抡了抡胳膊。父亲的眼睛瞅向母亲。
  黑眼罩大约在母亲的“解放脚”上,掐了一把。我看见,母亲羞红了脸,只是咬着牙,不吭声,眼神中有一丝恐怖。
  终于就要到岸边了。父亲跨前两步,走进水里,一伸手,从黑眼罩背上,取下母亲。然后又返回来走了两步,一松手,母亲端端地站在了地上。
  黑眼罩一愣。“快走!”父亲训斥般地骂了我们兄弟仨一句,然后,牵着母亲的手,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我们兄弟仨,起身,跑来拽住母亲的衣襟,磕磕绊绊地,跟上跑。
  “过路客!你站住!”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大喊。喊声像响雷一样,吓得我打了一个冷战。
  7
  喊声是黑眼罩发出的。黑眼罩说罢,一步一挨,向我们走来。而那另外的七个艄公,听到喊声,也都掀掉了背上的人,交裆里那东西,“不来,不来”地晃动着,跑了过来,将我们一家五口,团团围住。
  父亲朝四下里瞅了瞅,见逃不脱了,就停下来。父亲丢开母亲的手,双手打拱,叫道:“兄弟,有什么话要说吗?那船钱,过河之前,不是已经付了?”
  “船钱是付了。可是,这痞巷渡,还有一样规矩,你懂吗?”“啥规矩,你且说说!算是叫我增长见识!”“背女人过河,是要付钱的,你知道吗?”黑眼罩仍然不动声色地说。父亲看黑眼罩一眼,不卑不亢地说:“我不知道!确实不知道!不过,就是知道了,也是白知道!我没钱!逃难的人,哪来的钱!刚才那几个船钱,把身上都打扫空了!”
  父亲说着,把上衣的口袋翻过来,让艄公们看。“没有钱也行!逃难的人,没有钱才像个逃难的。只是,你这白脸婆姨,不能走,让我们兄弟们耍上一回。只几个时辰,就完事了,行路人,耽搁不了你赶路的!”
  母亲见说,颤颤晃晃地,站不稳,站不稳,扶住了我的肩头。我们弟兄仨,预感到就要有一场大事发生了,都有些怕。可是,这场事究竟有多么可怕,我们却不知道,甚至,孩子的心里,还多多少少有一份期待,期待发生点什么。
  8
  众艄公见黑眼罩已经将话挑明,于是不再忌讳,有大声恫吓的,有小声嬉笑的,将圈儿围得更小。还有一个,大约是那个瘦条脸的年轻伤兵,竟伸出手来,朝母亲的腰间,捏了一把。吓得母亲,“吱哇”地叫了一声,腰身一闪。
  父亲见状,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他身子往下一矬,扎了个马步,然后说:“我张谋儿是属猪的,怕水。见了水,打蔫!可是,只要叫我站到这陆地上,兄弟,不瞒你说,你们八个,我也不放在眼里。这张家畔的张谋儿,拳打陕甘五省,脚踢黄河两岸,你们也该是知道的!”
  父亲的大话一排出,倒镇住了这八个艄公。黄河岸边,静悄悄的,只有水波涌到岸滩上的声音,还有河心那响雷一样的波浪声。
  父亲继续说:“兄弟,让人一步自己宽,且抬抬手,让我们全家,抬脚走人吧!这是一把钱钱饭,我们张家全部的家当,都在这里了。我们用全部的家当,买一个平安,这总可以了吧!”
  父亲说着,从裤腰带上,解下那个炒面口袋,撂在了黑眼罩的眼前。黑眼罩将炒面口袋,端详了一阵,然后撩起光脚,将口袋踢远:“你这是打发要饭吃的,还是咋的咧!真正地要辱没我们!弟兄们,咱们闲话少说,不跟他费唾沫了,起手!”
  黑眼罩话到手到,一个黑虎掏心挥拳向父亲胸口打来。父亲挥拳格过了。另一个艄公嗷嗷叫着,从后边飞起一脚,踢向父亲的裆部。父亲轻轻一跃,双脚腾空,躲过了,身子又款款地落在地上。
  9
  突然传来一个女人咯咯的笑声。笑声过后,是一串话。话是这样说的:“八个人欺侮一个人,你们好能行哇!我看,这后生是不想惹事,要么,你们八个,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哩!”
  听到声音,八个人都一齐住了手。父亲的马步依然扎着,但也不像原先那么紧绷绷的了。循着声音望去,我看到,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有一块很大的卧牛石。说话的女人,脚踩在卧牛石上。她穿着一件水红色的裤子,水红色的衫子,胸前挂着一个红裹肚。头发很长,河边的风,吹得头发纷纷扬扬地,好像要带着整个人飘起来。
  她的水红色的上衣,一个袖子已经登上了,另一只袖子还在登着。手臂一扬一扬地,露出白色的一段胳膊。她已经停止说话了,但是脸上还在嘲讽地笑着。
  那身水红色的衣服,大约是最好的绸子做成的。像红云一样罩在她的身上。河边的风很大,因此这一团红色,绕着她的身体,来来回回地摆动着。
  “大顺店!”八个艄公在同一刻说了上面这三个字。说的同时,他们突然一下子都蔫了,包括他们腰间的那东西,也都耷拉了下来。他们好像很怕这个女人似的,眼睛都一眨不眨地盯着黑发缠绕的那一张妖娆的脸儿。
  父亲真聪明!他在这一瞬间判断出了这个女人的分量,于是向那块卧牛石走去。但是,黑眼罩走在了他的前面。
  黑眼罩捡起了父亲扔给他的那个炒面口袋,紧走两步,到了女人跟前。他有些卑怯地说:“大顺店,我们想叫你高兴,想给你弄点礼物回来!”
  那女人已经穿好了衣服,扣好了扣子,她现在开始慢腾腾地把头发往头顶上盘。听到黑眼罩的话,她有些恼怒,大声斥道:“胡说,你们这些偷吃的狗,你们想干什么,当我不明白!我一不在跟前,你们就想打野食吃!”
  黑眼罩唯唯诺诺地说不出话来。大顺店走过来,扳住黑眼罩的下巴,盯住黑眼罩的那个独眼珠:“你想来,你就来我!人家是良家妇女,你要遭孽的!”说完,大顺店顺手接过炒面口袋,手探进去,摸了摸,摸出几颗豆钱钱来,撩进嘴里,嚼着。
  10
  “女菩萨,你的一句话,消了人间一场干戈!我们全家逢年过节,要给你烧香哩!”父亲站在几步远的地方,毕恭毕敬地说。
  大顺店一撩头发,笑着说:“我大顺店平生,最不喜欢听这样的话。不过,这话是从你口中说出,我倒还是爱听。问一句,这位大哥,刚才我们痞巷的人欺侮你,你怎么只是躲闪,并不还手!”
  “出门三辈低!在你们痞巷渡,我想我还是忍着点好!不过,这位大嫂,你救我,这也是一番恩义了!”
  “不要叫我大嫂,也不要叫我女菩萨。我讨厌套近乎。还是叫我大顺店吧!就是你们陕北人走西口路上的那种行人小店,谁瞌睡了,谁都能进来丢个盹儿的那种店。普天下的人,都这样叫我!”
第36章 大顺店(2)
  大顺店说完,自己倒先咯咯咯咯地笑起来。笑的途中,一扬手,将炒面口袋扔给了父亲。“大顺店,天色不早了,我们该能走了吧?”父亲试探着问。黑眼罩愤愤不平地说:“我背了这一回,就算白背了吗?伤兵背那老女人的时候,还从她身上,摸出一块银元哩!”
  “没白背!工换工,我现在要请这位大哥,将我背上痞巷去!反正他们也是顺路!”所有的人都不再说什么了。父亲背转身,给了大顺店一个脊梁。大顺店一跃,两腿夹住父亲的胯骨,一双有红指甲的手,抱住父亲的脖子。父亲的两只手,在背后交叉起来,捧住大顺店的尻蛋子。
  11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大顺店的经过。也就是说,贯穿我生命始终的那一团红色,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她在日本军营里是怎么度过那漫长的四年的,那已经成为永久的秘密。日本人自己拍摄的电影《阿崎婆》(即《望乡》),那里面有在南洋,一群脸上生着粉刺的粗壮的日本兵,排着长队,在阿崎婆的门前等候的情景,这个镜头也许能给我们提供一点想象的基础。
  打了胜仗的日本兵,要靠这些“慰安妇”来犒劳他们,打了败仗的日本兵,要靠这些“慰安妇”来鼓舞士气,而在一次战斗与另一次战斗之间,那些宝贵的间隙中,生闲生余事,驴闲啃槽帮,“慰安妇”成为这些战争禽兽的主要的消遣。把不带门栓的门轻轻合上,当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面对时,战争的神经才稍稍松懈。
  大顺店的身上经历过多少日本兵,她已经忘记。自从在大王庄的麦场上,经历了那么一场血浴之后,事实上,她的神经已经麻木。只有那些特殊一点的事情,她还有些模糊的记忆。
  例如那些性变态的,那些施虐狂,那些水路不走走旱路的,那些要你反客为主、强暴他的,那些因为第一次干这种事情而羞涩得阳痿了的。是的,这些她都还能影影绰绰地记得。严格地讲来,兵役的生活和残酷的战争,会使那些心理最正常的士兵,也会出现一种变态,或者是走向暴戾,或者是走向怯懦,这种变态在面对一个可以被随意宰割的女人的时候,表现得最充分。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兽。
  有一件事情她记得最清楚。那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兵,上一个走了,他进来了,撞上了门。当她以习惯的动作,来迎接他时,他却一下子跪倒在了床边。他抱住她的腰,让她坐起来,他说在这一阵子,他突然强烈怀念起了他的妈妈。这珍贵的几分钟中,他希望能做一件事情——他希望能叫一声“妈”,并且希望得到回答。大顺店在这一刻,被这个小兵感动了,忘记了自己为自己定下的“不配合”原则,忘记了全世界的妓女都必须遵守的那个“蔑视男人、仇视男人”的原则,她应了一声。在她应的同时,那个小兵,噙住了她的奶头,而一种天性,促使她将手指,插进小兵的头发里,摩挲着。突然,她尖叫了一声,疼得昏了过去。她的奶头嘴儿,被这小兵咬掉了。小兵的嘴角挂着血,盯着这昏死在床上的大顺店,站起来,吐了一口血唾沫,吐出奶头,然后,哭着跑了出去。
  她身下的那个草垫子,换过多少次了,不知道!这草垫子所以要换,不是由于磨损,不是由于被她的尻蛋子塌下的两个窝窝,而是由于她的汗水,还有无数男人的汗水,每天,都将这垫子浸湿,像在水里泡了一遍似的。垫子发出一股霉味,一股汗腥味,一股奇怪的恶臭。
  最初的日子,她来过几次红。“插红旗”的日子,也不能休假。后来,这四年的日子里,就不再来红了。如果说这四年中,她麻木的神经,曾有过一次害怕的话,那是进入山城的那一次。中国人将县城,团团围住了,县城里,住着一团的日本兵。一辆牛车,将她秘密送进了城里。光这一团人,轮一圈,她就被整整折磨了三天三夜。她的下身,被男人流出来的那东西,装满了,咕咕咕咕直叫,小肚子也胀成了一面鼓。炊事兵赶来,用烤热了的布鞋底,两手穿上,在她肚皮上熨,在她肚皮上压。每磨蹭一下,小肚子便咕咕地叫一声,而那下身,汩汩地淌着水。“能行了,小肚子瘪下去了!”炊事兵说。炊事兵的话音刚落,又一个日本兵扑上来。
  这一切突然在一个早晨结束。日本人投降了,长长的军列,挂着白旗,缓缓向太原城开动。她这时候已经成为一个类无生物,一个白痴,一个被世人以轻蔑的口吻谈到的那种尤物。她糊里糊涂地也坐在了车上,坐在两个士兵的膝盖上。日本兵的阳具不再挺起的那一刻,令她明白这世界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个戴着红袖章,态度蛮横的接管大员,查车,从日本兵怀里一把拽出她,复一脚,将她踢下火车。哨子一响,火车开动了。
  她带着日本兵送给她的“大顺店”这个绰号,留下了。糊里糊涂地,她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大王庄是不能再回去了,村子已经没人,即便,又有了新的人口,她也觉得自己没有脸见乡亲们,见那水那山。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路途上,遇到了一个国民党伤兵。她为伤兵包扎好了伤,扶着他一起走。在路上,还遇到了土匪拦截。土匪要抢她去当押寨夫人,可是,真奇怪,睡过一觉以后,土匪却自愿地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巢,要跟着她走。路途上,这支队伍越来越庞大,输了钱的赌博汉,烟瘾发了的大烟鬼,难民乞丐,都加入进去了。难民中有个重要的人物,人称马王爷,我们后面将会谈到。
  最后,这一支奇怪的人群,登上一架很高很高的山时,黄河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就在这里住吧!不要跑了,天底下的好地方,早让人占了!”大顺店说。她的话就是圣旨,所以没有人说不同意的话。山梁上,不知为什么有些废弃的窑洞,有一盘碾子,有一棵古槐,有一座破烂不堪的文昌庙。这就是他们的落脚的地方。这地方原来叫吊儿庄。山下的人们,见了这一支形形色色的人,叫他们是痞子,将他们居住的这地方,改口叫痞巷。大顺店觉得这名字很好。
  12
  父亲背着那女人,腰身一闪一闪的,在我头顶晃动。母亲很沉默地走在队伍最后边,像吆一群羊一样,吆着我们弟兄仨。并且目光不时越过我们的头顶,不满地向父亲望去。
  我也受到了母亲目光的感染。黄河岸边的山,很高很陡,路自然也是十分的陡。几次,到了悬崖边上,我看见父亲停下来,招呼着让我们小心。说话的当儿,父亲用眼睛的余光,扫了扫悬崖底下,扫了扫背上的穿红衣服的女人。我在心里暗暗鼓劲,盼父亲一撒手,腰一拱,屁股一撅,将这女人,扔下崖去。可是,这女人仿佛看透了父亲的心思,她突然说:“这位大哥,你可不要有瞎瞎想法,我要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全家,是出不了这个痞巷山的!”这女人的话使父亲断了念头,他开始专心专意地背着这女人,爬坡了。
  越过山顶,再往前走几步,一处阳坡上,有一溜高高低低不规则的窑沿,有一架碾盘,有一棵很粗的,树身不高的老槐,有一座破烂不堪的文昌庙。这就是痞巷了。
  大顺店留我们在痞巷吃饭。做饭的是一位老汉,身材很高,很瘦,鹰钩鼻子,下巴下面,有一圈胡子,烂眼圈。大顺店叫他“马王爷”。马王爷对我们这五张大肚皮,很反感,他阴沉着脸,把个锅锅灶灶弄得乱响。但是,很显然,他也不能得罪大顺店,因此,只好勉强去做。
  这一顿吃食,是我从生下来一直到那时,吃过的最好的一顿吃食。这叫“猪肉撬板粉”。碗里,一半是腊猪肉,一半是宽宽的板粉条子。我敞开肚皮,一连吃了三大碗,直吃得在一旁看着的父亲,都有些不好意思。“这娃娃小时候,受了饿!”父亲向大顺店解释说。
  父亲自己,大约也吃了三碗。吃饭的途中,恰好空中有一架国民党的飞机,盘旋了一阵,父亲挑起一筷子板粉,说:“蒋介石老子,吃些什么呢?到这份儿上,恐怕也就尽了!”
  吃过饭,在这大顺店的窑洞里,父亲迟迟不走,呷着茶。母亲仍旧像惊了枪的兔子一样,神经兮兮的。这些艄公,这个有些古怪的女人,这个烂眼圈老头,还有这一顿过于丰盛的吃食,还有山顶这个荒凉的村庄,都使她有些害怕。她觉得深浅难测。
  母亲爱抚地摩挲了一下我的头发,要我去提醒父亲,说“该走了”!谁知,当我走到父亲面前,刚一提起个“走”字时,父亲说:“不走了!天下黄土,哪里不埋人!”说完,他看了大顺店一眼。大约在路上背她时,大顺店曾经向父亲提出过这个话题,因此,现在,她的目光里,出现一种鼓励和赞许。
  母亲忧愁地皱起眉头。
  13
  一弯勾子似的弯月,渐渐地隐现在头顶。这是我在痞巷度过的第一夜。我们家,被分配在距大顺店不远的一孔闲窑里。野外干活的人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都是清一色的男人,这些男人,分成两帮,一帮是我们在黄河岸上遇到的那些艄公。另外一些,没有这些强壮,是些痨病鬼,大烟鬼,死娃病老汉之类,他们的活路是种地。
  掌灯时光,人们陆续来到了大顺店的窑里。油灯下,大顺店的一张小小的俏脸儿,显得容光焕发,妩媚动人。她全不是我们在黄河边遇到的那个村姑了,耳朵上,头发上,脖项上,手指上,穿金戴银,一副华贵的样子。父亲自然也参加了这个每晚一次的聚会。大顺店把父亲介绍给痞巷的居民们,说这是她邀请他在这里居住的。她还要父亲自报家门,介绍一下自己。
  烂眼圈马王爷,原先,我以为他只是个做饭的角色。其实我错了,他在痞巷的位置,大约相当于管事。我发觉大家都有一些怕他。而他,最初给我们做饭,仅仅是一次临时动作。
  那个瘦瘦的青年士兵,在父亲的自我介绍这项议程结束以后,便迫不及待地从腰里,摸出一块光洋来。他走上去,将光洋放在炕上,在放的同时,献殷勤似的冲大顺店一笑,然后,又回到他的小凳上。大顺店捡起银元,熟练地在手里撩了两下,又放在口里吹了吹。“从那个老女人身上摸来的?”她问。
  几个出外行乞丐,亮开他们的篮子,里面是一些干食。他们将篮子也放在了炕边。几个种地的农民,从腰间,摸出两个沉甸甸的东西,原来是两颗手榴弹,农民说,有几个逃兵,从地头经过,用这两颗手榴弹,换了些大烟桃子。农民说着,将两颗手榴弹,头朝下,立着放在了炕边上。
  烂眼圈马王爷,没有见过手榴弹,想瞧瞧稀罕,他刚一伸手,大顺店胳膊一挡:“别动,这东西,也是你摸的!”说得马王爷,有些恼怒地缩回了手。
  大顺店将目光,投向在墙旮旯里蹲着的父亲:“张谋儿,你说过,你在家乡,当过赤卫军!”父亲赶忙答应了一声。“那好!”大顺店又说,“这两个手榴弹,或许将来用得上!”父亲起身,走过去,将手榴弹接了。
  我见马王爷恼怒的眼睛,看着父亲。大顺店又用目光,扫着炕上那些吃食。“谁家缺吃的,谁家拿去吧!”问了几句,没有人吭声,大顺店就叫那几个乞丐,把讨吃来的这些东西,先自个拿着。
  还剩下那块银元。我看见,年轻伤兵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脸色绯红,眼光有些迷乱,色迷迷地望着大顺店。大顺店挑逗性地望了他一眼,年轻伤兵,在这一刻,从头到脚,幸福极了。大顺店笑一笑。
  “钱是一个好东西!这银元,我要了!”大顺店说完,将银元放进了她的枕头匣里,锁起。
  烂眼圈马王爷,见银元已经收起,于是说:“今儿格晚上,就到这里了吧,明天,各人依旧干各人的活儿,不准偷懒。那大烟桃子,可是要照管好的,不能再随便给人了!大顺店,今儿格晚上,你做谁的新娘,你决定了没有?你决定了,你就说出来,不要让大家干等了!”
  马王爷说完,拿眼睛瞅了伤兵。所有的人大约都以为今儿格晚上的好事是伤兵的了,于是或者嫉妒或者羡慕地望着他。我听见,父亲轻轻地咽了一口唾沫。我还看见,黑眼罩的那个独眼,变得黯淡无光,他把头深深地勾了下去,勾在了两个膝盖之间,只露出半截白白地爆着青筋的公鸡一样的脖子。而伤兵,这一刻突然害羞了,他的脸别过去,对着墙,只让耳朵支棱着,逮大顺店就要说出的那一句话。
  大顺店说话了。大顺店作出的决定,令在场的所有人意外。今天晚上,她的恩宠,要施加给土匪黑眼罩。说这句话时,她用眯拢的目光,将在场的所有人扫了一眼。我感觉到,当她的目光在父亲身上扫过的那一瞬间,父亲打了一个冷噤。
  黑眼罩的头突然高高扬起来,脖子像斗胜了的公鸡一样向前弓着,那只独眼,熠熠如同鹰隼。他骄傲地环视了一下众人,然后走过去,一脱鞋,上了大顺店的炕。
  所有的男人都不再言语。站起身子,默默地离开。只有脚步声和身子碰到物什上的声音。最沮丧的要数年轻伤兵了,他现在一下子变得灰塌塌的,佝偻着头,十足地一个受了委屈受了欺侮的孩子。当他一跛一跛,就要离开时,大顺店溜下炕来,她走到伤兵跟前,伸出手。在伤兵的蓬松的头发上,摸了一把。“老是欠吃!”大顺店说,“不要着急,馍馍蒸好了,在篮篮里放着哩!我给你留着!”我看见,伤兵的眼泪,“哗哗”地掉下来。伤兵走了。
  门头关了。门差点夹住了我的脚后跟。我有些好奇,我不知道大顺店留下黑眼罩,要做什么。豆油灯亮着。隔着门缝,我看见大顺店将外边的红衣服脱了,露出两个光光的胳膊。里面,只穿了一件红裹肚,两个奶头,将红裹肚撑得圆圆的。那个黑眼罩,头靠在她的腔子上,正在油灯下烧大烟抽。在猛吸了一口烟后,黑眼罩将他的手,从大顺店的裤子里摸进去。
  “你知道我,为什么留下你吗?”大顺店问。“我不知道!留下,这就够了,为什么留,我不愿去费那个脑子!”黑眼罩答。听这一说大顺店叹息了一声,说:“你不知道,那就算了!”
  我还要继续看。突然,我的脑后,重重地挨了一巴掌,接着,一只大手,像老鹰抓小鸡一样,将我拎到半空。我双脚乱蹬,哇哇地叫起来。
  黑眼罩从大顺店的交裆里,抽出手,他跳下炕,鞋也没穿,走到门口,两手一展,将门开圆。“谁?”他可怕地叫一声。
  我被这只大手,扔到了窑洞的地上。“这个孩子,他偷看!”一个熟音说,我偷偷地向上望了一眼,见是凶神恶煞的烂眼圈马王爷。“是吗?”大顺店见说,躺在那里,没有动。马王爷又说:“取下你的簪子,将这小杂种的两只眼睛,戳瞎吧!”“他不懂规矩,况且,还是个孩子,就饶了他这次。把他交给张谋儿去,让他打他一顿!”大顺店说。
  我站起来,跟着马王爷走了。我见大顺店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要烂眼圈去关门。
  14
  狼蹲在碾盘上,学小孩子哭,“哇儿哇儿”地。豹子在羊圈、牛圈、猪圈和人的窑洞的门前,印下一行一行梅花瓣。猫头鹰在那棵老槐树上,一声一声地长唳。月亮静静地照耀着这一座荒山,这座我童年的痞巷部落。关于痞巷,关于这个穿红衣服女人的故事,我曾经讲给我的一位作家朋友听。他说,这大自然的惊世骇俗的一幕,大俊或大美,大恶或大丑,它并不轻易地展现给凡人。就像那云破日出,突然露出一束霞光,独独地照在你身上一样。他说,它既然显露给了你,那么证明你有灵性,证明大自然想造就你。上帝为了成就一个人,它打发来了女人;上帝为了毁灭一个人,它打发来了女人。你应当对得起这次恩赐或恩宠。因为对于有些人来说,对于有些家庭来说,他们苦苦地期待,却往往以失望结束。
第37章 大顺店(3)
  我的痞巷,这是一个独立于时间和空间之外的母系社会。天底下,为什么留下这么一块既没有贤者,也没有暴君把守的土地,这其实并不是一个秘密。这里是克山病区,先前到过这里的人们,或已经死亡,或等战乱和灾荒过后,都迅速地离去。山下的人们,以一种神秘和恐惧的口吻,指着头顶上的这座山说:“痞巷山,既杀人,又养人。”
  这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是靠什么在威慑着、团聚着这个部落呢?无可否认,这是由于性。包括伤兵,包括土匪黑眼罩,包括烂眼圈马王爷,包括别的人,他们第一次遇见这个女人的故事,都是一篇动人的小说,都丝毫不亚于我父亲在黄河岸边的那一番经历。他们在那个女人的带领下,找到了这一方乐土。而这个女人本身就是一方乐土。
  土匪黑眼罩的叫喊声、妓女大顺店的叫喊声,在痞巷山上空,抽风似的一阵又一阵。我受了马王爷昨晚上那一阵惊吓,因此一直睁着眼。父亲睡得很香,旅途劳顿中,他大约是很累了。母亲却一直没有睡着,她枕在父亲的胳膊上,不停地翻着身,间或,还有一声长吁短叹。
  15
  父亲分了个差事,是牵着一头高脚骡子,到离石城去,用大烟土,换回布匹和盐巴。这件事是马王爷给安排的。安排停当后,他请示大顺店。大顺店没有吭声,只意味深长地将她的目光,在马王爷的鹰钩鼻子上,停驻了片刻。
  我的工作,是拦牛。这桩活儿,是一个大一点的孩子,叫锁牛干的。我顶替了他。锁牛现在要下到地里,劳动。
  地里的大部分的出产,是大烟。据说,当大烟花盛开的季节,整个痞巷山,漫山遍野,一片姹紫嫣红。但现在是结大烟桃子的季节,每一棵大烟棵上,都吊着一串串沉甸甸的桃子。
  锁牛将放牛鞭,递到我手里的时候,他挤着眼睛说:“大烟桃子里面的籽,香极了。嚼在嘴里,打个喷嚏,都会香半里路哩!”他说,老百姓说的四香,其实都不香,他们是没有吃过大烟籽。我有些好奇,问他“四香”是什么。他说:“猪的骨头羊的髓,黎明觉,小姨子的嘴!”锁牛答应我,有空的时候,他会领上我,偷烟桃子的,不过,他特别叮咛了一句,要防烂眼圈马王爷,他要知道,你就没有活路了,他要给你上家法。
  16
  痞巷山这一面的山脚底下,是一条很小的,很宁静的河流。河水清清的,从青石板上面流过,隔一段,有个滴水,滴水下面是一个小小的潭子。潭子里面有鳖,晴天晌午的时候,鳖会懒洋洋地从潭里爬出来,到岸上来晒盖。而在这个小小的河流上,每一块石头下面,都会有螃蟹。有时是一只,有时是一窝。捉螃蟹要从屁股后面,两只手指一夹,从前面捉,它会夹你。鳖晒盖的时候,也容易抓,你踮着脚走过去,飞起一脚,把鳖踢翻。鳖仰面朝天地躺在那,头缩回了盖里,蹄蹄爪爪乱动,拼命地想翻身。你走过去,捉住它就是了。用手抓住鳖的上盖和下底,是一种捉法,手指伸开,捉住鳖盖的四沿,也是一种捉法,或者,你胆大的话,你张开虎口,用手指夹住鳖头缩进去以后,留在外面的那个类似女器一样的地方你务必掐紧,不要让鳖头伸出来。“鳖嘴咬动铁”,鳖的牙齿是上下完整的两块骨质。它只会咬,不会放,非把你的手指咬断不可。这时唯一的办法,是点起火,烧它。
  这条美丽的小河叫胭脂河。这是大顺店告诉我的。原来,没事的时候,大顺店经常到这河里来洗澡。大顺店没事儿的时候多,因此说,她大约每天,都要在胭脂河里泡一回。这样说来,那天我们在黄河边上碰见大顺店,并非偶然。那块卧牛石旁边,就是胭脂河注入黄河的地方。那天,她或者是在那一块洗澡,或者是洗完澡后,顺着胭脂河,来到了那个交汇处。
  放牛这活儿,大约是痞巷最轻松的活了。牛对这痞巷山的远远近近,比我还熟。哪里草多,哪里有水,它们都知道。牛也不怕野物侵害,一群牛,豹子、狼、豺狗子见了,都躲得远远的。牛还可以找着回圈的路,约莫到了后半晌了,牛就开始吃回头草。牛吃到圈门口的时候,恰好是人喝汤的时候。放牛这活儿,大约只有一个不好,就是你找不着拉话的人。搭目望去,黄蜡蜡的一片,连个鬼影都没有,你不免感到寂寞。牛能和你亲近,但不能和你拉话。
  我早就注意到了,在胭脂河快要流入黄河那一处,晴天晌午,常常有一团红色的东西在晃动。我告诉过母亲,母亲说是我看走了神。这天,当牛群在胭脂河两岸,吃饱了草,卧在那里,闭着眼睛磨牙时,我打着赤脚,蹚着水,向下游那一团红光走去。
  17
  那团红色的东西,飘飘忽忽的,老在我眼前晃动。终于,当我走近以后,我看见那是一身女人的褂子和裤子,挂在一棵红柳枝上。接着,我看到了,在那个小小的潭子里躺着,仿佛睡着了一样的大顺店。
  她身上一丝不挂,躺在水底。水很清,汩汩地从她身上流过去,两只高挺的奶子掀起两个浅浅的漩涡。我向她的下身望去,看见了她身体的最隐秘的那一部分,我的脸上一阵燥热。母亲最爱我,但是,在我面前,母亲总要把自己的这一部分遮起来,怕我看见。那年我七岁,我还不明白世界上许多事情,但是我知道,我不应当看,我要做个好孩子。
  突然,我尖叫了一声。我看见一条筷子长短,筷子粗细的水蛇,在大顺店的身体上游了几圈以后,潜入水中,在大顺店身上那个最隐秘的地方,停下来,用头探着,似乎在寻找道路,想钻进去。它把那里当成了草地和洞穴。
  假寐着的人儿,睁开了眼睛。看见是我,她很不高兴。她侧过身去,把个屁股蛋子给我。“你是张谋儿家老大吧!你不好好放牛,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有一条水长虫,它要咬你!”我说。说的同时,我往水里指了指。我平生最怕蛇,一见这弯弯曲曲、贼冰渗凉的东西,我就头皮发怵。
  “你说的是它吗?它不会咬我的,我们熟了!”大顺店说。说着,她两手往水里一掬,掬起这条绿色的小蛇,这时,她突然说了句:“它不会咬我的,它嫌我身上脏!”说完,突然有两滴亮晶晶的泪珠,从她脸颊上流下来。
  18
  这样的女人也会哭,这使我很惊讶。我拉着放牛鞭,呆呆地站在滴水上面。我想我应当安慰她,于是我说:“大顺店,你甭哭!你一点都不脏。你身上真白,白极了,就像埋在地下的葱,拔出来的萝卜一样!”“是吗?小放牛!”大顺店抬起头来,冲着我,很勉强地笑了笑。“不!你是小孩子,你不懂!我身上很脏,脏极了。我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将我的下身洗干净!”
  我坚持说她不脏。我的话,不管怎么说,总令大顺店高兴了些。她要我给她搓背。这样,我跳下了滴水。我用大顺店的红手帕,包住一块很软的石头,在她的背上,轻轻搓起来。她的背很柔软,很光滑,羊脂一般。她的嘴里,也散发出了一种香味儿。搓背的途中,我想起了锁牛告诉我的“四香”,于是我说出来了。大顺店大约很久没有听到,这种带着家乡泥土味儿的脏话了。她要我将“四香”重复上一遍。然后,她“小姨子的嘴,小姨子的嘴”地重复了。一种少女才有的红晕停驻在她的脸上。
  当我张口又叫“大顺店”的时候,她止住了我。她说她有名字,她在大王庄的时候,名字叫“茴香”。她说,我的嘴不脏,我可以叫她,但是,只能背着人叫,也不准把这个名字,传出去。
  “你叫!”大顺店说。我努力了一阵,才红着脸叫了一声:“茴香!”“哎!”她红着脸,应了一声。
  突然我越过她的肩膀,看见左边的奶头,只剩下一个颤悠悠的包,像个白蒸馍似的。它的顶巅,那个奶头嘴没有了,那里是一个圆圆的、平平的疤,我的手停了下来。见我停了,大顺店扭过头来,看了看我的脸,又扭过头去,注视了一眼自己的奶头。红晕迅速地从她脸上消失了,突然之间,她又变成了那个暴戾的女巫式人物。
  “小放牛,你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事情?”“我不知道!”“我想拔出簪子来,戳瞎你的眼睛!”
  听到这话,我一把扔下手绢,攀上滴水,向来路上跑去,跑了很久,扭头一看,见大顺店,正立在红柳边穿衣服,那情景,正如那天在黄河边,我看到的一样。
  “小放牛,我不伤你!刚才是我不对!明儿,这个时辰,你再来给我搓背!”大顺店在后边扬臂说。
  19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情。父亲不在的时候,烂眼圈马王爷,就经常来骚扰。他总是央母亲,为他办一些小事情,比如说手上扎了一根枣刺,他央母亲来挑,褂子上破了一个口子,央母亲来补。母亲是个明白人,出门三辈低,所以,每次,总是赔着笑脸,把这瞎松打发走。
  这次,烂眼圈是太过分了。他见母亲每次总是客客气气的,以为母亲怯他,贼胆反而大了起来。天傍黑,他大大咧咧地进了门,往炕边上一坐。“小娃娃价,到外边耍去!”烂眼圈支走了两个弟弟,然后,说他要喝水。母亲用老碗,盛了一碗开水,双手端给他。谁知,这老不死的,不去接碗,却伸手向母亲的下身摸去。
  “白脸婆姨,你这里有一个泛水泉子,我要喝这泉子里的水!”烂眼圈说。母亲见说,勃然变了脸色。她一把把老碗,摔在地上,然后正色说道:“老狗,你滚!你当我是那下贱女人,想占便宜就占便宜么?张谋儿回来,剥你的皮,抽你的筋哩!”
  烂眼圈见说,嘿嘿地笑着,不恼也不怕。他说:“白脸婆姨,实话实说吧,你逃不了我的沟!你要听话,依了我,你们仍旧过你们的安生日子,要不然,赶明儿,我叫土匪黑眼罩,下山去戳弄戳弄,叫那些土匪,在张谋儿经过的路上,打了他的黑枪!”
  这大约是母亲最怕的一招。听了这话,母亲愣了一下,但接着,她又强硬了起来。母亲退到了炕边,从炕上的“活笸箩”拿出一把剪刀。“烂眼圈,你要我干啥事都行,但是,干这事不行!求求你,饶过我们这一家子吧!”烂眼圈嘿嘿地笑着,并不言传,一步一挨,向母亲逼去。
  20
  我就是这个时候,把牛吆进了圈,插好栏杆,进窑的。见了窑里这情景,我吓了一跳,想也没想,我就扑了过去,抱住了烂眼圈的一条腿,往炕下面拉。
  烂眼圈大约也会一些武功。他舍了母亲,翻转身来,两手支着炕沿,飞起一脚,将我踢倒在地,跌了个狗吃屎。当我爬起身来,又要向烂眼圈扑去时,母亲提醒我说:赶快跑,赶快到外边去喊人!
  母亲的话是对的!我和母亲两个人加起来,也不是烂眼圈的对手。我爬起来,向窑外跑去。这时候,从山路上,响起了一阵阵世界上最亲近的声音:嗒嗒嗒嗒……这是父亲的高脚骡子,踏在山路上的声音。我站在畔上,大声地喊起来:“大呀!大呀!你快回来呀,家里出事了!”
  我听见山路上应了一声,接着“嗒嗒嗒嗒”的声音加快了。当父亲一脚踹开窑门,走了进来时,母亲正蹴在炕旮旯里。她浑身是血,一把剪刀,插在她的胸部。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色和身上的白裤褂,一样苍白。那个烂眼圈马王爷,正半跪在母亲旁边,他大约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见了父亲,母亲哇地一声哭了。她挪过来,扑进父亲怀里,全身筛糠一般,软瘫了。“我的身子没有被染,我的身子还是我自己的!”她对父亲说,说完,就昏死过去了。
  父亲将母亲轻轻地放在炕上,捉住烂眼圈的手腕。“是她自己捅自己的!是她自己捅自己的!”烂眼圈说。父亲没有听他废话,父亲一个大背,将他从炕上摔到了地上,又一个大背,将他从窑里摔到了院子。父亲像一个暴怒的狮子一样,嗷嗷地叫着,仿佛要一口将这烂眼圈,吞到肚子去。
  父亲掏出了腰间的手榴弹。他一把打开盖儿,牙齿一咬,咬下了拉线,然后,一步一步地,向烂眼圈走近,手榴弹冒着烟。烂眼圈吓得用两手抱着头,干号着。就在手榴弹就要爆炸的那一刻,父亲突然改变了主意。这时候大约理智抬头了,他大约觉得,自己能不能惹得起这一场事端,痞巷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还不清楚,而这烂眼圈,还算痞巷一个人物。于是,父亲的手榴弹,没有扔向烂眼圈,而是越过烂眼圈的头顶,落在了畔底下。
  “轰隆”一声巨响,一团火光,一股硝烟。听到手榴弹声,满痞巷的人都跑来了,就连大顺店,也跑来了。大家纷纷问是怎么回事。这时,父亲平静地拍了拍衣襟上的土说:“马王爷不信,硬说这手榴弹是假的。刚才,他叫我放了一颗。是吗,马王爷?”烂眼圈从地上爬起来,他连声说:“是的是的!这回是长了一点见识。这手榴弹的声音真大,像日本飞机撩炸弹一样,震得人站都站不稳了!”
  烂眼圈用手捂着脸,走了。出了院子,他又扭头说:“今儿格晚上,咱们不聚团儿,各回各家,脱裤子睡觉!”
  众人都散了。父亲回到屋里,他拔下母亲胸口上的剪子,烧了些棉花,将窟窿按住。他说,母亲的伤不算重,将息些日子,就会好的。父亲会武功,又会些医术。
  母亲这时醒了,对父亲说:“你得防着,这烂眼圈不会善罢甘休的!”父亲点点头。父亲决定这一段不赶脚去了,留在家里招呼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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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仍然是个响晴天。晴天晌午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大顺店说过的话。开始,我决定不去给她搓背。但是后来,想到她平白无故地掉下两滴眼泪的情景,孩子的心中于是产生了一丝同情心,当然同情心之外,还有对这个神秘女人的惧怕。她躺在水浅的地方,让我给她搓背。她询问昨日儿格晚上的情况。我一五一十地将我看见的,告诉了她。她说她想见了,昨晚上该是这事。她对烂眼圈马王爷这个人,一直不感兴趣,她说有一天,她要除掉这个人。她还要我将父亲当时英武的样子,重复了好几遍。作为听众的她,听到这些事情的时候,脸上也显示出了异样的色彩。
  最后她对母亲作了评价。她说:女人的那个东西,说值钱,值钱没数,金子银子不能换,命都不能换;说不值钱,那是一文不值的,一个烂圈圈、破网套。说这话时她很深地叹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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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眼圈马王爷,终于下毒手了。不过不是对父亲,而是对我。父亲这一段日子,整天龟缩在家里,守着母亲,言谈举止,十分谨慎,举步也轻轻的。烂眼圈巡摸了好多天,没法下手,后来,终于捉住了我和锁牛偷大烟桃子这件事。
  锁牛从身上,掏出几个大烟桃子,剥开,里面有籽。他要我张开嘴,然后,把一把籽扔到了我的嘴。大烟籽油囊囊、香喷喷的,吃得我满嘴流油,直打嗝儿。品着这香味,我想起了大顺店嘴里的那个味道。
  锁牛说,大烟棵割了,一捆一捆,搁在地里,等待着熬大烟土。他要我把牛赶到大烟地里去放,放牛的当儿,偷偷地夹些大烟捆子,扔进那条小渠里。渠水会将烟捆冲到下游文昌庙附近的。他躲在下游,捞烟捆。捞下以后,就藏在文昌庙的神像背后,这样,今冬明春,我们就有零嘴吃了。
  大烟籽实在是太香了,而这件事,似乎也不太费神。我很痛快地答应了。我们干了两次,这两次都成了。我佯装着去赶牛,走到烟捆子跟前,瞅瞅四下无人,胳肘窝里夹上一捆,用牛作掩护,来到渠边,将烟捆子扔进那个自流渠里。锁牛在下游接到了,捞出来,搬进文昌庙去。干完以后,晚上,我们两个人钻进文昌庙里,脊背靠着神像的脊背,一边嚼着大烟籽,一边设计我们的宏伟设想。按锁牛的意思,行了,见好就收,我却觉得,不妨再干几次,反正这事挺顺溜的。谁知,事不过三,事情就出在第三次上。
  烂眼圈马王爷见我这几天,老在大烟地边上巡摸,早瞄上了。这天中午,他游游逛逛地,向地头走来。我刚刚把几捆大烟棵子,扔到渠里,现在,正靠在一条卧着的牛身上,悠闲地望着天空。见马王爷远远地来了,我吃了一惊,惹不起还躲不起!我吆着牛,慢腾腾地转过峁去。
第38章 大顺店(4)
  马王爷盯着我的背影,狐疑地望了一阵。烟捆儿,我是挑着偷的,隔一截,拿一捆,因此,他也没有发现什么破绽。马王爷不甘心地蹲下来,在渠边洗手,当他刚撩起水时,他发现了渠里正流动着的大烟捆子。
  马王爷冲着我走的方向,望了望。并且挥了挥拳头。我正准备撒腿逃跑,谁知,他并没有追我,而是猫下腰来,跟着那捆流动的烟捆,向下游走去。好奸猾的东西,他断定了,下游必定有人在接。
  23
  当锁牛从渠里捞起滴着水滴的烟捆,向文昌庙走去时,烂眼圈马王爷跟在了后边。他在文昌庙神像后面,发现了我们的烟捆,然后,提着耳朵,把锁牛押了回来。
  我已经说过,痞巷部落,是个有些原始的,有些奇怪的地方。我在到来的第一天,就目睹了一群男人如何分配一个女人的方法。他们是以这个男人这一天对部落的贡献为标准的。他在这一天以获得这个女人,而赢得光荣和尊重,或者说,以他的光荣和尊重,从而有理由亲近一次这个女人,侍奉一夜这个女人。记得第一夜是土匪黑眼罩,第二夜是那个受了委屈的伤兵,第三夜,大约是烂眼圈马王爷;或者是别的什么人,我记不清了。大顺店的目光,曾经在父亲的身上,逗留了几次,但是,她遇到了父亲抗拒的目光。
  和对待女人这件事情一样,他们在许多事情上,做法都有些古怪。他们对人类许多固有的恶习,都十分痛恨,而最痛恨的,要算对于偷窃。他们严格地遵循着部落所有的原则,任何据公为私的做法,都会受到最严酷的私刑处置。
  最常用的一种私刑是骑牛。让犯了罪的人骑在牛背上,用一道绳子,将他的两只脚,连在一起,拴在牛肚子上。牛跑着,犯人颠着,全村的人,都站在自家门口,手拿一根柳条,牛经过时,必须狠狠地在牛屁股上,抽一条子。就这样牛一直跑着,人颠着,在街道里来来回回转磨,直到牛累得倒下,死了,或者人被颠死了,这件事才算结束。
  烂眼圈马王爷,对锁牛用的正是这种私刑。他说这叫“家法”。给大顺店搓完背,我越畏着不走。大顺店问我有什么心事,于是,我吞吞吐吐地把偷大烟棵子的事说了出来。大顺店说,这事有她。她要我和她一起回去。
  锁牛被绳索捆成一团,在碾盘上放着。马王爷眼巴巴地,正等着我的牛,等着我。看见我以后,他撩开长腿,一闪一闪身子,过来捉我。“他偷大烟棵子,这小杂种!”烂眼圈马王爷说。“你弄错了吧,马王爷,这小放牛,这两天,一步不拉地跟着我!”大顺店很严肃地说。“恐怕,是我弄错了!”烂眼圈见说,赔着笑说。
  烂眼圈马王爷冲我狠毒地瞪了一下。又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然后,悻悻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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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眼圈马王爷挑了条最瘦的、脊梁杆子像刀子一样的犍牛。好像要完成一件神圣的事情似的,马王爷的身上,现在充满了一种年轻人才有的激情。他亲手给牛喂足了料,喝饱了水,又拍了拍牛的脖子,他架起锁牛,笑一笑,将他放在了牛背上,然后,穿过牛肚子,用根火绳子,将他的双脚扎住。这样,锁牛就牢牢地和牛连在一起了。歹毒的烂眼圈,还用剩余的火绳子,勒在牛的后胯骨上,这样,牛的生殖器部分,就会在跑动中,因为摩擦而发痒,而受惊,跑得更快,颠得更高。
  做完这一切以后,马王爷朝街道上瞅了瞅,见家家户户的门口,都站着人,手里拿一根柳条子。于是,他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漾圆,一下子扎在了牛屁股上。
  牛愤怒地叫了一声,驮着锁牛,向街道另一侧跑去。另一侧也有人拦着,牛无奈,又向这边跑来。一街两行的人们,像过节日一样,处在一种疯狂的喜悦中。牛跑得太快,颠得太快,有人一扬柳条,没有打上,就紧追两步,一定要尽尽职责,实在没有打上,就等下一次,打重一点,把损失补上。
  牛背上的孩子,杀猪一样叫着:“救命的爷哪!救命的爷哪!”声音惨不忍闻。他的裤子早就磨穿了,白花花的肉也露了出来,血染红了他的裤腿。
  牛大汗淋漓,身上的水往下滚落,舌头伸得长长的。牛号叫着,牛的叫声,似乎更悲哀,更无奈,更凄惨。
  我紧紧地攥着大顺店的手。我央求她发一声命令,让烂眼圈马王爷,放了锁牛。大顺店没有听我的话,她说,这是家法,不能够心软的。刚才庇护了我,她已经是错了。她不能一错再错。话虽这样说,不过我觉得,她的心里也不好受。
  这一幕终于有了结局。马王爷的愿望落空了。锁牛没有死,首先倒下的是那头老犍牛。牛是被挣死的。牛一头冲到碾盘跟前,一个跟斗,栽倒了。它试图着,想站起来,抬了两抬,没有站起。刚才满嘴满鼻子的白沫,现在,鼻子嘴里,向外喷血。鲜红的血溅了马王爷一身一脸。
  父亲赶上前去,用刀子把火绳子割断,从倒了的牛背上,取下奄奄一息的孩子。他将孩子背到了我家。
  烂眼圈马王爷,遗憾地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大声说:“各家各户听着,带家具来,咱们分牛肉!”
  我挣脱了大顺店的手,跑去看锁牛哥了。大顺店站在那里,停了一会儿,对烂眼圈马王爷说:“今儿格晚上,你陪我!”说完,头也不回地,回自己窑里去了。
  25
  这真是可怕的一夜,烂眼圈马王爷那欢愉的叫声,悲惨的叫声,响彻在痞巷部落的上空。那叫声,丝毫不比锁牛的叫声、牛的叫声,好听一点。大顺店用尽女人的所有的手段,来调逗、来折磨、来使役这一条老狗。在最初的时候,她大约给烂眼圈喝了什么药物,因此,他那干瘦的身体,竟能够支撑一夜。鸡叫时,烂眼圈马王爷终于灯熄油干,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马王爷幸福地说。
  两只酸菜瓮,将马王爷一统,埋在了山上。在葬礼结束,往回走的时候,大顺店说:“张谋儿,马王爷的那个差事,从今以后,就交给你了。赶脚那个事情,你另安排个人干去!”
  父亲小声地说了声:“不!”“你说什么?”大顺店问道。父亲想了想,同意了。
  26
  山下的世界在变化着,只是,痞巷还不知道。改朝换代,巨变沧桑,与他们暂时都没有什么关系。
  从离石城方向传来了枪声炮声。枪声很密,炒豆子一般,叭叭叭地,不过声音很弱,风顺着时能听见,逆风,就听不见了。炮声则响得很闷,“轰隆”一声,“轰隆”一声,震得百里之外的地皮,都发颤。
  离石城的阎锡山部队被打败了。有三个溃逃的国民党兵,来到痞巷村,请求收留他们。他们找的是土匪黑眼罩,因为有一个国民党士兵,以前曾经和黑眼罩是一个巢里的土匪。
  黑眼罩来找大顺店的时候,大顺店和我父亲正在进行一次艰难的谈话。大顺店正如她所说的,她这一生没有喜欢过一个男人,她总是带着全世界的妓女所共有的那种思考,即半带蔑视半带仇视地委身于每一个占有她的男人。但是她突然发觉,她爱上了我的父亲,也许是在黄河岸边,瞧见第一眼时就爱上的。这个女人陷入了一种痛苦的感情。
  在窑洞里,她对父亲说,她没有太多的奢望,因为她那么下贱,她只希望,每天,能看到父亲的影子,能和父亲一块儿拉一阵话,如果父亲不嫌弃的话,她希望,父亲能陪她一个晚上,仅仅一晚,她将尽她能做到的,尽力地服侍父亲。
  父亲严词拒绝了。他说,他已经有一个女人了,这个女人身上,拥有所有女人的优点,这个女人为他生了三个孩子,因此,有这个女人,他就够了。他还说,是他,将人家一个姑娘,变成婆姨的,所以,他应当永远像狗一样守着这个女人,哪怕她变成瘸子,变成瞎子,只要她还有一口气,他就不敢有二心。他还说,可不敢随便侵害女人,天大还是地大,地大!男大还是女大,女大!男人们干这种事情时,第一步,就是膝盖先跪在炕上,这一跪,是向女人祷告哩,向苍天祷告哩。
  父亲的这一席话,说得大顺店香汗淋淋,面色绯红,羞得她无地自容,正当她拿不定主意,该发作好呢,还是该点头称许呢,土匪黑眼罩敲了敲门。听到敲门声,大顺店松了一口气,吆喝黑眼罩进来。
  听完黑眼罩的话,大顺店问道,那三个国民党溃兵,带枪来没有。黑眼罩说,带着枪哩,长枪短枪都有。大顺店说,带枪的,不能留他们,防止惹事。大约这黑眼罩,已经答应人家了,见大顺店这么说,有些不高兴。大顺店说,好吃食招待他们,招待毕了,好言相劝,请他们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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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眼罩给那几个溃兵,做饭去了。这时候,安静的村里,突然又响起一阵狗叫声。大顺店走出院门一看,原来是一支共产党的解放军队伍。领头的是一个年轻的排长,袖子捋在胳肘拐子上,裤腿挽着,可能是从胭脂河上过来的。排长开口闭口叫“老乡”,要大顺店别怕,他说他们是追三个溃兵,追到这里来的,问大顺店可曾看见。大顺店见说,摇摇头。排长又说,国民党兵,不打紧,跑了就跑了,就是抓住,还不是发两个路费,请他们回去。问题是,这三个中间,不光有国民党兵,还有一个日本兵。
  听到这句话,大顺店惊得呆了:那场战争已经结束了三年了,这块土地上,还有日本鬼子,她不相信!她说这个娃娃兵,是在诓她。排长解释说,确实有一个日本兵。“八一五”以后,山西境内的日本兵坐火车到了太原,其中一部分,被阎锡山留了下来,组织了一个军官教导团,训练他的队伍,后来战事吃紧,这些日本兵,就被分配到各个部队去,充当了军事顾问。
  “是这样吗,老总!”大顺店听着,眼睛突然熠熠发光,好像在漫长的浑浑噩噩的等待中,突然有人指给了她目标一样,她兴奋地说,“老总,你放心,假如有日本鬼子,我不会让他活着走出痞巷山的,我要一口一口,吃掉他身上的肉!”
  解放军排长领着人,急匆匆地走了。走时又叮咛说:“这是一个战犯,你们留神点,可不能让他跑了!”
  “他叫什么名字?”“多吉喜一!”
  “多吉喜一!”大顺店的牙齿咬了咬。大顺店回屋,换了件衣服,头顶上戴上了金簪子,向黑眼罩家走去。
  28
  大顺店向黑眼罩家走去时,我们全家正吃饭。母亲的伤已经好了。她只是受了一点皮伤,现在可以给我们做饭了。锁牛哥的腿,在消肿以后,蜷成了一个罗圈,像螃蟹的前夹一样。父亲给他砍了个栒木拐杖,他现在可以拄上拐杖,在地上挪了。大约,他的腿骨被折断了。
  全家人正在吃饭,突然,风风火火地,跑进来个黑眼罩。“出大事了,出大事了!”黑眼罩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父亲放下碗,要他不要急,唱着说。唱着一说,这黑眼罩说话,果然顺畅了。
  原来,大顺店进了黑眼罩家以后,搭眼一看,认出那个桌上正狼吞虎咽的,正是日本兵多吉喜一。多吉喜一在这一刻也认出了大顺店,不由得抬起头,“啊”了一声。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说时迟,那时快,好个大顺店,从头顶上拔下簪子,挪动两步,一扬手,用簪子向多吉喜一的眼睛刺去。
  可惜多吉喜一戴着眼镜,要不,这一簪子,一定会戳瞎他的一只眼睛的。那眼镜还是当年那架,大学生式的,只是,镜框已经发黄、发黑,镜片也已经发暗。大顺店一簪子下去,镜片碎了,但是眼睛没有受伤。多吉喜一没了眼镜,行动有些呆滞,但还是一扬手,捉住了大顺店拿簪子的手腕,另一只手,一个“锁喉”,将大顺店擒拿住了。
  父亲见说,吩咐黑眼罩去叫村上别的人,叫大家都带上农具,到黑眼罩门口去。说完,他腰里别了手榴弹,自己先去了。
  29
  全村的人一个不剩地都出来了,大家拿着镢头、铁锹,把个黑眼罩家,包围了个水泄不通。父亲朝窑里喊话,要三个溃兵出来,他说只要他们不伤大顺店,痞巷的人就放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走!
  谁知,大顺店在窑里说话了。她说:“狗日的张谋儿,我还没言传,谁叫你说这种话的!你知道窑里是谁?窑里是我的仇人,是日本鬼子!张谋儿,你要是人,你把你外腰里的手榴弹,拉开弦儿往进扔,把我跟仇人,一起炸死!”
  “好姑娘,我不能这样做。谁都能死,你不能死!你还没有活够儿哩!”父亲冲着窑里说。父亲这几句话,说得太美好了,我听见,窑里的大顺店,啜泣起来。
  窑外的男人们,见把自己心爱的大顺店,扣在窑里了,一个个就像暴怒的公野猪一样,咆哮着,围着这孔窑洞,团团打转。
  黑眼罩的心情最沉重。因为这几个溃兵,是他染来的。黑眼罩想起窑里他的那个小弟兄,突然有了主意。他趴在窑楼上,朝窑里喊道:“王前,王前,你狗日的,听老掌柜的一句话。你听到了没有?”
  窑里应了一声。黑眼罩见应了,接着又说:“咱们都是中国人!算来算去,咱们中间只有一个外人,那就是那个日本鬼子!你小子要是有种,你一枪崩了他,救了大顺店。你就不是溃兵,你成了痞巷的英雄了!”
第39章 大顺店(5)
  屋里的人答道:“那样,痞巷就会要我了吗?”“会要的,会要的!我拿脑袋担保!”黑眼罩兴奋地说。突然一声枪响,子弹却是从窑里打出来的,穿过窗外,打在了黑眼罩身上。子弹是日本鬼子多吉喜一打的。
  父亲一个箭步,冲过去,抱住了就要倒下的黑眼罩。黑眼罩胸前的鲜血,像喷泉一样涌。他已经不行了。
  黑眼罩用最后的力气,说了几句话。他嘴巴冲着窑里说:“大顺店,跟了你一回,我不悔!临到这时候,我只想听你一句话,不管是真是假,哪怕是骗我,你也要说出来,这句话是:你爱我,你只爱我一个人!”
  从窑里传出来大顺店异样的声音。这声音说:“我爱你,我只爱你一个人,黑眼罩!”瞬间,黑眼罩倒在父亲怀里,死去了。
  突然从窑里,窜出两个人影,大家发一声喊,挥动农具,正要把他俩打死时,这两人出了声。原来是那两个国民党兵,其中一个,奔黑眼罩的尸首扑去,“大哥大哥”地叫着,哭成一团。
  “那日本鬼子呢?”父亲问。一个国民党兵说,那日本鬼子,还在窑里。父亲藐视地看了这两个人一眼,叫他们“滚蛋”!
  这时候,大顺店在窑里发话了,她说,既然张谋儿不忍心用手榴弹炸她,那么,大家抱些干柴来,把窑口堵了,架起柴,烧死她和这个日本兵。她说如果你们还听她的话,还爱她的话,就照她的话去做。这是她发布的最后一个命令了。
  所有的人,都觉得这也许是最后的办法,包括父亲。大家都从自家门口,抱来干柴。我也学着大人抱来了自家的柴禾。柴禾堆在黑眼罩家窑口,堆得和窑背一样高。
  就在要点火的一刻,父亲突然改变了主意。
  30
  父亲叫人停止点火。他把柴禾刨开了一条缝,叫多吉喜一的名字。当多吉喜一凑到窗前时,他说,如果多吉喜一愿意的话,他还有一丝存活的机会,不过机会只有一半。父亲提出,他要一对一,和多吉喜一比武。多吉喜一考虑了一下,同意了,但是他提出,要比拼刺刀。父亲迟疑了一阵同意了。“大顺店,我不会辜负你的!”父亲对窑里的大顺店说。
  比武在痞巷那棵老槐树底下进行。全村的人围成了一圈,都来看这一场热闹。大顺店也自由了,有人搬了一个高屋(高脚凳子),大顺店两手袖着,坐在那里。
  日本鬼子多吉喜一,较之七年前大王庄那一场屠杀时,拼刺技术自然是已经接近炉火纯青,这些年来,有多少活的中国人充当他的靶子呀!他并没有把眼前这个拿着老头的中国农民,放在眼里,他只担心,这个中国人说话不算数。对于这点,父亲笑了笑,他说他拿全家的性命担保。
  父亲挥舞着一把老头。他的这把头,使这场庄严的较量,有点不伦不类。多吉喜一平端起枪,一连拉动了六次枪栓,连同枪膛里那颗,一共六颗子弹,跳了出来。多吉喜一用脚踢了一下这些黄澄澄的子弹,然后趔个架势,向我父亲扑来。
  第一枪刺来,父亲只挥起头,迎了迎,身子没有动。他明白这一枪是虚的,探路,因为多吉喜一的重心没有移动。
  见父亲脚步木讷,多吉喜一双臂合力,向外送枪,一个弓步,刺了过去。父亲见来得凶恶,身子一闪,躲过了这一枪。
  双方你来我往,十来个来回。父亲的老头明显地逊于多吉喜一锋利的刺刀,因为,招架的工夫多,躲避的工夫多,偶尔,也用头抡下来,杀杀多吉喜一的锐气,也避免使自己过于被动。
  多吉喜一想速战速决。结果,屡屡出枪,都没有奏效。多吉喜一有些急了,眼睛里喷着火,嘴里“八格牙鲁”地骂着,频频刺来,脚底下也有点重心不稳。
  圈子上围观的人们,最初见父亲被动的样子,手里为他捏一把汗,料定他不是这凶恶的日本鬼子的对手。母亲急得直要哭。但是,等到十几个回合以后,见那日本鬼子,早已是气喘吁吁,脚步凌乱,而父亲,依旧沉稳平静,该挡则挡,该躲则躲,才明白了,那天黄河岸边,这大顺店果然有眼力,这张谋儿,的确有两下子的。
  那日本鬼子频频出枪,步步进逼,直把父亲逼到老槐树跟前。瞅着父亲已经没有退路,那日本鬼子突然大叫一声,拼了全力,一个饿虎扑食,向父亲的腔子上,戳来。
  这一枪要是戳中了,非把父亲戳个透心凉不可。母亲怕得捂上了眼睛,在场的所有的人,都“哎呀”了一声,就连一向摆谱的大顺店,也腾地一下,从高屋上站起来。
  好父亲!只见他身子往下一缩,圪蹴在地上了。圪蹴的同时,两手举起把,向上一挡,只见,“噌”的一声,日本鬼子的刺刀,结结实实地扎进了大槐树里。
  一尺长的刺刀,扎进去了半尺。日本鬼子一见,稳住身子,想把刺刀拔出来。父亲哪能容他拔出。父亲一个虎跳,离了老槐,转到多吉喜一的侧面,然后,抡圆老头,朝多吉喜一的脑门上,狠命砸来。
  多吉喜一一闪,父亲这一砸在了多吉喜一的肩膀上,砸碎了多吉喜一的锁骨。多吉喜一被打倒在地,他抱着锁骨,疼得满地打滚。当父亲再次扬起头,向日本鬼子多吉喜一砸去时,大顺店伸出手挡住了他。大顺店说这是她的仇人,她要亲自处置他。
  31
  这天的夜格外静,我总是睡不实,似乎天快亮时,我迷迷糊糊睡实了。睡梦中我见到多吉喜一被火绳子死死地捆在老槐树上。灯笼火把,照亮了这一片夜空。大顺店从她的头上,拔下金簪子,掰开多吉喜一的眼皮,用簪子戳瞎了他的双眼。戳完以后,她将簪子扔了,她嫌这簪子被染脏了。
  “各回各家吧!没有大家的事了!这个畜生,交给野物去收拾他吧!”大顺店说。这一夜,狼虫虎豹的吼声未断。家家都把门用镢把顶了,隔着窗户,往外看。狼的眼睛,豺狗子的眼睛,豹子的眼睛,像一对一对绿萤的灯泡,在这个村落的空地上乱蹿……第二天早上,直到半干早,太阳快要当头了,我才醒来。
  32
  这一段时间,黄河岸边的痞巷部落,异样平静。人们都默默地干活,很少说话,那平静,就像河流在一次泛滥之后,突然一下子疲惫得好像不能流动了一样。
  山下上来了个土改工作队员。工作队住在山下,这个穿着褪色军装的人包着这个村,他隔几天上来一次,队部设在山下。
  大顺店自从那一夜以后,很少再抛头露面了,晚上例行的那个团聚会,也不再召开。大顺店平日,也不再和别的男人来往,只是偶尔,和青年伤兵拉几句话。
  村上成立了贫农协会,父亲被选为贫协主席,每天,他的左边腰带上,挂一个贫协的章子,右边腰带上,挂颗手榴弹,忙前忙后。
  大顺店只有一样习惯,还像往常一样,到胭脂河里洗澡。我也继续放牛,并且在晌午端的时候,去到那个潭边,为她搓背。
  一次搓背的时候,大顺店要我谈起了母亲。她详细地打问着一个普通女人的事情。怎么做饭,怎么洗衣服,怎么枕着父亲的臂弯睡觉,怎么骑着毛驴回娘家,怎么在我们不听话时,掴我们一巴掌,怎么为了一点小小的事情,和父亲斗气,等等等等。
  在听着我拉话的时候,她的脸上那么美丽,那么善良。这些普通而又普通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竟能那样感染她。
  她说:“你叫我一声好吗?”我说:“我不是一直叫着你,叫你‘茴香’吗?”她说:“不是这个,亮子。世界上对女人都有啥叫法,我想你叫我这个!”
  “叫法多着哩!”我说,“叫奶奶,叫外婆,叫姑姑,叫婶婶,叫姨姨,叫姐姐,叫妹妹,多得很,把人嘴都叫干了!”
  大顺店说:“亮子,你愿意将这些称呼,把我叫一遍吗?只叫一遍。你会答应的,你说是吗?”我点点头。我无法拒绝这个女人的要求,因为那一刻,她是那么善良而美丽。“奶奶!”我叫了起来!
  “哎!”大顺店答。
  “外婆!”
  “哎!”
  “姑姑!”
  “哎!”
  “婶婶!”
  “哎!”
  “姨姨!”
  “哎!”
  “姐姐!”
  “哎!”
  “妹妹!”
  “哎!”大顺店的“哎”字,拉得长长的,带着拖腔。开始几句,她还有些害臊,但是后来,她适应了,女人的天性中的某种东西抬头了,她应得那么自然,好像那真的是她似的。“你耍滑头,还有一样,你没叫我!”大顺店说。
  “哪一样?”
  “娘!”“我不敢叫你,我怕我娘知道,打我!”
  “只叫一声!只叫一声!一会儿回去,我给你吃大烟籽。”
  我背过脸去,努了几努,终于憋住气,大声地叫了声:“娘——”对面山上的蜜娃娃,一齐应和。
  当我转过身来时,我惊呆了。我看见大顺店躺在水里,浑身打颤,脸色也是异样的苍白。我还看见,她躺着的那个地方的水,泛起一阵阵胭脂色。最初,我以为是太阳耀的,后来看看,又不像,因为那颜色正在逐渐加红,并且有细细的血丝。
  我有些害怕。我说:“大顺店,你快看,看你的下身!”
  听到我的话,大顺店从臆想中醒来。她看了看,又用手伸进水里,摸了摸,突然,她大声笑起来,脸上像绽开的一朵花。
  “我来红了!我来红了!我成了女人了!”她大声地喊着,并且站起来,用手打得水花四溅。突然,她像意识到什么似的,停止了拍水。她用手捂住那个地方,然后说:“小放牛,你坏!
  你在偷看我!你背转身子去,我要穿衣服了!”
  回来的路上,大顺店一声不吭,脸上羞羞涩涩的,像个乡间的小姑娘。临分手时,她说:“亮子,你是一个好心肠的孩子,你将来会有大出息的。”
  33
  土改中,部落原来公有的土地,分到了各家各户。私有制一出现,就等于这个母系氏族社会解体了。为分得自流渠旁那块可以浇水的土地,大家好是争执了一阵,后来,又为分牛的事,大家争执了一番。痞巷上空原先的那种相对安谧的气息,没有了。
  接着,又有一个农民,在路途上收留了一个大得可以做他的娘的女人,做了他的妻子,村上有了第三个女人。接着,又有两个小伙子,从山下娶来了姑娘。
  在分配的时候,正当大家争执得不可开交,大顺店出现了。大顺店抱来了自己的枕头匣子。她的枕头匣子,装满了金银首饰,各种珍宝。这些东西,大部分是她当“慰安妇”时,日本兵送她的,小部分,是在痞巷的日子里,大家献给她的。读者大约还记得,青年伤兵的那块银元。
  大顺店把枕头匣的盖揭起,又将枕头匣翻转过来,于是所有的珠宝,都倒在了桌子上。大顺店对那位工作队员,同时是对我父亲说:“将这些东西,平均地分给大家吧!”第二天,大顺店离开了痞巷。她的家乡已经解放,她要回到家乡去。她还要我父亲,用痞巷村贫农协会的名义,为她开个路条。路条说:山西省汾水县大王庄村民王茴香,没有做过妓女,她是一个良民,她的成分是贫农。父亲当然是照办了。
  全村的人,都站在老槐树下,为大顺店送行。伤兵哇哇地哭着,大顺店说,忘记她吧,忘记这个人吧!你们有心的话,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就是以后如果遇见她的话,装作不认识。
  大顺店骑着毛驴,穿一身红衣服,渐渐远去。终于,一堵老崖拦住了大家的视线。
  34
  整整四十七年以后,我已经是一家电影厂的导演了。当我站在城市的阳台上,注视着远处苍茫的群山和血红的落日时,那一团童年的红色,突然在我眼前闪现。我记起了大顺店的故事,并且想将它搬上银幕。我邀请了许多著名的电影演员与我同行,包括我在开头向你们介绍的那两位。我要他们到我的痞巷去,到那里去寻找感觉。这里面的某一位会穿上那件大红袄。
  黄河上那个痞巷渡还在,只是,木船已经换成了机动船。河面也窄了许多,船两声嘟嘟,就到左岸上。
  山还是那么高,那条小路还在,只是比起当年,稍稍地宽了一些。我们来到了痞巷村,仍然是那棵古槐,那盘碾子,那座文昌庙,那些错落不齐的窑洞。当然有一些变化,一个变化是有一半人家的土窑洞,接上了石口,另一个变化是,那座文昌庙,现在成了痞巷小学。
  痞巷大部分住户,我都不认识了。他们是在我之后来的。附带说一句,大顺店离开后不久,我家也就离开了,我们又跨过黄河,回到了陕北的张家畔,那我们家族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我的父母,在劳累一生后在不久前过世。
  痞巷街上,有一个人,歪歪斜斜地走着,赶着一群牛。我终于找到我认识的人了。我快步跑过去,抱住他,叫他“锁牛哥”。“我是亮子!”我说。我们两人,抱在一起,哭起来。
  锁牛自从我们离开以后,就一直放牛,先是放自个儿的牛,后来放生产队的牛,现在,放各户伙养在一起的牛。
  我问了许多问题,他都一一作答。当然,我最关心的,还是那个大顺店,我想,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物,她后来的事情,锁牛该是知道得很多的。
  锁牛知道得并不多。他说他的腿不方便,不能四处走,他只听说,大顺店回到汾水后,后来结了婚,有过一个孩子,再后来,她寿终正寝,很安详地死去了。
  “她有没有提到过我,哪怕是一次?”我问。“不知道!”锁牛茫然地摇摇头。他的脸上带着一种和环境一样迟钝的表情。这个结果过于简单,过于平淡,令我不能满意,但是,这总是一个结果。没有了大顺店,没有了那一团撩拨人心的红色,我突然觉得,痞巷山,胭脂河,以及这一块我童年的风景,变得和天底下所有的风景一样平俗。我深深地叹息了一声。
  “大顺店的故事,不久将会在电影里出现。让我从现在起,就为她的扮演者设计一件大红袄吧!”站在痞巷山上,我怅然说。说这话时,我感到自己正在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