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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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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和我-林太乙
第一辑童稚情怀
那天,水仔不知道什么事使她心不在焉。她拿着一桶开水上楼来,带我进澡房,就抓住我还穿着长筒羊毛袜的脚,插进水桶里去。我痛得放声尖叫,马上把脚缩回。妈叫:“快把袜子脱下来!”表姊说,“小心!烫伤了皮肤,脱袜子时皮肤会跟着脱下来!”我听了吓得魂飞魄散,哭得更加厉害同……
如今仍是小学生
说起来也真惭愧,我念了这么多年书,许多学科的知识,还停滞在小学程度,虽说一九三○年代我在上海觉民小学读书时的确学到不少东西。
我读小学二年级时,不肯相信任何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可能存在。等到先生向我们证实空气存在,才肯相信。她在一个牛奶罐头上面打一个洞,牛奶流不出来,打第二个洞之后,牛奶便流出来了,证明空气从一个洞进去,逼牛奶从另一个洞出来。我只好相信她了。
那时,大人们,尤其是妈妈,很注意“卫生”,爱谈“微菌”,说可怕的“传染病”都是从空中的微菌传染给别人的,所以打喷嚏、咳嗽的时候要用手帕捂住鼻嘴。家里有客人时,我们用“卫生筷”夹小菜给别人或夹到自己的碗里。
渐渐长大,我不得不接受许多肉眼看不见的东西了。对电灯、电话、无线电,我感到的奇妙不下于从乡下来替我们洗衣服的周妈。电灯一开就亮,无线电一开便听见从远处传来的声音,电话一拨就可以和看不见的人讲话。爱迪生、马可尼等人的大名我认识了。
如今,科学的发达使人能远探宇宙的奥秘,追究纳米nanometer科技的微妙。前些时候,在台北报纸上看见一则消息:根据清华大学生命科学系教授李家维与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教授陈均远合作的研究报告,他们在大陆贵州采集到约五亿八千万年前的海绵等多细胞动物化石,将动物起源的时间大幅度推前五千万年,同时也有可能推翻动物起源于“寒武纪大爆发”理论。
对我来说,这消息的问题在“亿”字。一亿是多少呢?是一万万。我读小学时,学到中国人有四万万同胞,那时没有人教过“亿”字。后来(大约五十年之后)我聪明起来,把“亿”和“万万”联想在一起了。我迟于醒悟这一点,是因为我生活中没有必要用“亿”计算的东西。读小学时,我学会做算学、加减乘除,一辈子受用。到超市买东西付钱时不至于受骗,我甚至会算,某数目的百分之几是多少,够应付日常生活了。近来我还作弊,买了个计算器,别看这便宜的小东西,厉害得很呢!另外一则新闻说:经济部工业技术研究院十六日将成立“纳米科技研发中心”,以发展纳米技术,争取未来一兆美元以上的全球市场商机。先打发掉“兆”字!一兆等于一万亿。这是我查字典得来的知识。
好了。一“纳米”有多大呢?十亿分之一公尺!报上说:“纳米”就是十亿分之一公尺,大家常说半导体制程到达零点一三微米,而纳米只是微米的千分之一,大约只有一二个分子长度,以现行微米技术处理的内存,若改以纳米技术处理,容量将可扩增一百万倍,整个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资料,都可以放在一个方糖大小的内存内。
据说,根据工研院的规划,纳米科技将成制造业下阶段核心领域,由于目前工研院在材料、化学、电子电机、光电、机械等各方面技术都有研究,且和各产业都有联系,未来将着重在纳米材料、纳米电子、纳米机械、纳米生技四大领域来发挥,力求在五年内成为纳米科技产业化的世界先导者之一。
好了,我服了。肯定我肉眼看不见一纳米。对手指数不来的数字,我不明白,但也只好相信。我对科学家、数学家的研究成果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我对他们发明创建的理论,仍然只有小学程度的模糊了解。我有肉体,五官,智力,情感,已经忙得不可开交,我哪里管得了几亿年前的大事,和十亿分之一公尺的小事?
天真无邪
我七八岁时,有一次问爸爸:“为什么大家都说妹妹好可爱?我看不出她有什么可爱的地方。”“小孩子因为天真,所以可爱,”爸爸说,“这世界很复杂,大人多半已经失去天真。”
原来那时,杨杏佛在中央研究院遭凶徒枪杀,父亲和杨,蔡元培,鲁迅等人是中华民权保障同盟上海分会的执行委员。有人说,杨杏佛被杀害是有计划的政治暗杀。
“天真是什么意思呀?”
“小孩子不懂事就是天真。”他说。
“为什么懂了事就不可爱呢?”
“戆囝仔,”他说,“你长大了就明白。”
我心想,大人的世界不知道是怎样的。“天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是怎样失去的,使人变得不可爱。我不想一辈子做不懂事的戆囝仔,但是懂事了就会变得不可爱,怎么办?
童稚时期,小孩的感受鲜明,也对周围的事物强烈好奇。我小时对大人所说的话和所作所为却时常觉得莫名其妙。我甚至觉得大人是另外一种人类,和小孩子完全不同。
大人令我不可思议,我并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变成大人。
对我来说,母亲是典型的大人。其一,因为她不怕痛。我看见过她笑眯眯地伸出手臂让医生打针,还一面和他交谈,而且事后说一点也不痛。我简直不能相信。
我第一次受到痛的感觉,是在三岁的时候。那时我们住在极斯斐尔路的小洋房。每天傍晚,“水仔”,母亲从厦门带来的女仆,会从厨房提一桶开水上楼,在澡房倒些在脚盆里,加些冷水,替我洗脚。母亲和两位从厦门来上海就读中西女塾的表姊桐琴、舜琴常坐在卧房外的走廊聊天,我则依着她们在旁边玩。
那天,水仔不知道什么事使她心不在焉。她拿着一桶开水上楼来,带我进澡房,就抓住我还穿着长筒羊毛袜的脚,插进水桶里去。我痛得放声尖叫,马上把脚缩回。妈叫:“快把袜子脱下来!”表姊说,“小心!烫伤了皮肤,脱袜子时皮肤会跟着脱下来!”我听了吓得魂飞魄散,哭得更加厉害。妈妈痛骂水仔“莫头神”,水仔也吓得惊惶无措。一位表姊抱我在怀里,叫我伸出烫伤的脚。另一位表姊便小心翼翼地替我脱下羊毛袜。结果还好,我的脚虽然烫得通红,皮肤没有跟袜子一起脱下来。我伤心不已,抽抽噎噎又哭了好久。
从此我知道痛的感觉,很怕。尤其怕打针。眼看医生要用一根长针刺进自己的手臂,总吓得心惊胆战,不明白母亲怎么能笑眯眯地伸出手臂让医生打针而事后说不痛。母亲大人令我敬佩不已。
我第一次感到悲伤,也和母亲大人有关。
一九三二年,有一天,我醒得很早,一个人起床,站在二楼卧房外的走廊,从栏杆间看下面的花园。不久,在曙光下,看见大妗和她的孩子走到花园大门口,向小贩买甜豆花。我嘴巴渴,也想吃一碗,忍不住向大妗叫道,“我也要吃。”她替我买了一碗,我跑下去拿,不久便沾沾自喜地站在走廊上吃。那时母亲醒了,问道:“你在吃什么?”
“豆花。”
“哪里来的?”
“大妗替我买的。”
“是你向她讨的?”
“她在门口替她的孩子买,我说我也要吃。”
谁知她大发脾气。“你怎么可以向大妗讨东西吃?你要吃豆花你向我要钱买好了,怎么可以叫大妗替你买?贪呷鬼!”诸如此类的话骂了好久,我不明白妈为什么会骂我骂得那么凶,一碗豆花又不要多少钱。我当然不知道,在大家庭生活的规矩,每房的媳妇照顾自己的孩子,母亲回娘家做客,人家不请我吃,我绝对不能向人家要东西吃。我哭得好伤心。可是事情还没有完,我开始泻肚子,连泻几天,“都是因为贪吃,向人家讨了一碗不干净的豆花吃。你以后还敢不敢向人家要东西吃?”
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悲伤、羞耻,我一直没有忘记。母亲痛骂我,我也要到长大之后,明白大家庭生活的复杂,而且她那时候心情不好,才慢慢不再伤心。而今我偏爱吃豆花,每次吃豆花,都好像在偷吃,在犯罪。
在厦门,另外一件令我吃惊的事,是一岁的妹妹在地上拉屎,妈妈叫家犬来吃,而那条狗竟然吃得津津有味。在我成长之中,对母亲大人是敬畏的。她像个不可理解的总司令,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如今我饱经世故,回想小时候使我感到疼痛,使我悲伤的真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痛的感觉岂止打针?深切的悲伤岂止因为贪食豆花被母亲痛骂?我有这些想法大概足以显示我已经失去天真了。
我在纽约读中学时,教西洋文学的老师说,纯朴(innocence)的反面是经历(experience),伟大的文学家常以此为小说题材,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里的女主角娜塔莎是个天真纯朴的少女,但在战争时饱经沧桑之后,不再天真纯朴了。那时我不明白,何以有了人生经历之后必然失去纯朴。那么人生就是吃尽苦头的意思吗?那太令人失望了。
现在我真明白了。孩子天真纯朴是因为尚未入世。入世之后,阅历多,世故深了,沾染社会上的种种风习、禁忌,棱角磨圆了,原来那份天真纯朴也就消磨掉了。我回想在七八岁时问爸爸天真是什么意思,他说,“小孩子不懂事就是天真。”
“为什么懂了事就不可爱呢?”
“戆囝仔,你长大了就明白。”
是的,我明白了,并且知道大人明白天真可贵,可爱,为要弥补自己的缺憾,就在孩子身上找天真。孩子对世界百态一直在学习、了解,而一错百错都天真可爱,也许是因为越懂事越不可爱了。
我们教小孙子们英文字母,教到P时,我问,“你们能说几个第一个字母是P的字?”
“people!”外子说。
“pizza!”小姐姐说。
“peanuts!”我说。
四岁的小弟弟想了一会儿,然后说,“屁股!”大家笑得前伏后仰,我把他搂在怀里,亲了又亲,他也跟着格格地笑,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说的那么好笑。
“屁股!”他又得意地说一次。大家又拍手叫好。我又抱着他亲了又亲。在孙子身上找回天真,人生快乐,莫过于此。
女王和我买票
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和父母亲去看电影。对我来说,那是件大事,因为姐姐已经有资格看电影了,妹妹太小,还不能去看。我不知道看电影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大人认为我可以去看了,所以觉得非常神气。爸爸说,在戏院里你要乖乖的,不许讲话。我答应了。
到了戏院,爸爸去买票。要入场的时候,我看见每人手里拿一张票,要交给收票的,让他撕一半才能进去。轮到我们的时候,我向爸爸要我的票。他却说,“你不必要票就可以进去。”
我觉得这非常不公道。为什么人人都有一张票而我没有?爸既然带我来,为什么不给我买票就要拉我进去?“我也要一张票!”我大叫,大哭起来。
“你这孩子真不讲道理,”爸妈同时说,“你不必要票就可以进去,还在吵什么?”
我继续大哭大闹。我要的只是公平待遇,人人都有票,我也要一张,这有什么不讲道理?我们挡住了入口,别人都在看我,很不耐烦,有的摇头,和父母亲一样,说,“这孩子真没有道理!”
他们越说我没有道理我越生气。爸爸拿我没办法,只好买一张票给我。我这才像别人一样,把票规规矩矩地交给收票的,让他撕成一半,跟父母进去戏院。放的是什么电影我完全没有印象,只在黑漆漆的戏院里静静流眼泪,情绪还没有平复。
回家后,父母亲又教训我一顿,说六岁以下的儿童不必买票。你这么不讲道理,以后不带你去看电影。我听了才不在乎。我五岁的时候对金钱毫无认识,所以对白花钱替我买票也不觉得是冤枉的。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年龄,对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感觉,只能凭当时的知识。我认为我为自己争取公平待遇,绝对有道理。
过了这么多年,我没有忘记这件事。现在我对金钱是什么东西多多少少有了认识。我也买过不知道多少张入门票。但是我不知道,假使再遇到五岁时同样的情况,以为自己没有受到公平待遇,会不会再冒大不韪,大吵大闹,还是会静静地免费入场?
我希望我还有那股蛮劲。
橡皮擦
我六岁时入上海的觉民小学一年级,好像整个人都变了。我不再是自由自在的“戆囝仔”(家里人这么叫我),而变成用上海话发音的林玉如,学校里的人连名带姓这样叫我。我有了“我”的观念。“我”因为长得矮,所以坐在第一排。学会写“我”字之后,发现“我”字和我的掌纹很相似,这加深了我对“我”的意识。
母亲给我买了书包,里面有练习簿、拍纸簿,我都在上面写了“林玉如”三个字。有一管木尺,还有个木匣子,把盖子滑出来,里面有两枝铅笔和一个铅笔刨。我高兴得不得了。笔管是黄色,六角形的,七半,一端有一粒橙色的橡皮擦用铁皮钳住。我用铅笔刨把铅笔刨得很尖,一卷卷的木屑和铅末,都收在自己折的纸盒里,舍不得扔掉。我带着书包上学,自觉很神气,我是不折不扣的小学生。
但在学校里做什么都要记分数,令我大吃一惊。问题答对时,周先生(那时我们都叫老师“先生”)会用她的红色铅笔在答案上打个“√”的记号。于是我尝到竞争的滋味,结束了我有生以来六年的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很用功,在班上全神注意周先生讲话,但不免会写错字或答错问题。错误发现得早的话,有个救星,那便是铅笔一端的那粒橙色橡皮擦。起初,它还管用,虽然擦得不干净,但马马虎虎过得去。但是越用越糟,因为它盖了一层铅末,越用力擦,纸头变得越脏,甚至擦出一条条橙色的怒纹。用口水试试洗掉,大错特错!这样一来,铅笔的墨迹和橙色的条纹都染在纸上变成一团大污迹,再别想弄掉!
我对橡皮擦非常失望,但因此也学会了一点狡猾,学到写字的时候多一笔不如少一笔的小聪明。
有一次,我把“武”字多写了一撇,马上被先生发现了。但是另一次我写的“武”写漏了上面那一点,她却没有注意到。我写“乌”字如果多写一划变成“鸟”字,就被她抓到,但是写“鸟”字少了中间一划,她并没有注意到。于是我决定,有疑问时,少一笔胜于多一笔。呜呼!我不再是天真无邪的小孩子!
我把我的烦恼讲给爸爸听。他书桌上有一块两长一宽的橡皮擦,他说,“你用这个试试看。”哎唷!那块橡皮真好!把铅笔字擦得一干二净,一点痕迹都不留!爸爸说,那是专门画图的人用的橡皮擦。我说,给我好吗?爸说,你要的话,放学以后跟姐姐去文具店买。但是你在长大,要自己开口,不能样样靠姐姐说话。
这对我又是大考验,因为我在家里虽然话很多,在陌生人面前却很害羞,也没有买过东西。但是为了那块橡皮擦,没有别的选择,只好手里捏着几个铜板,跟姐姐去文具店,声音小得像蚊子一般对店员说:“我要买块橡皮擦。”店员指着玻璃柜里陈列的各种橡皮擦问我要哪一种。我认出我要的那种,他取出,我给他钱他交橡皮擦给我,交易顺利完成。我如释重担,买东西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跟陌生人讲话,他也不至于把我吞下去!
我有了块中用的橡皮擦,生活轻松了许多。写错字,答错问题,可以把错误擦得一干二净,给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岁月如流,我已经有孙子了。有一天,读一年级的孙子哭哭啼啼从学校回来,说老师数落了他,因为他的作业做得太龌龊。他拿出试题给我看,我吃了一惊,纸上的灰色橙色污迹似曾相识!我从小孙子的书包里取出铅笔,那和我念小学时用的一模一样,黄色笔管,六角形,笔端钳着一粒橙色的橡皮擦。我试擦一下,果然一点好处都没有。难道过了这么多年,铅笔厂没有学会制造较好的橡皮擦?
我对铅笔和钳在铅笔一端的橡皮擦做了一番研究。
据说,在十六世纪中叶,在英国西北部的克丝克(keswick)附近,一阵强风吹倒一棵老树,牧羊人发现树根上粘着一种黑色烟灰,原来那是石墨,牧羊人拿它来在羊身上做记号。不久,英国人开始开矿采石墨,将石墨用绳子或木板捆住,将之叫做铅笔,虽然材料并不含铅。一七九四年,一位法国发明家用石墨磨成粉,加以陶土和水,烘焙变硬,制造成长条的笔心。这时,有人用西印度群岛出产的橡皮做橡皮擦,但是到二十世纪初叶才有人把橡皮擦钳在铅笔一端。这时的铅笔,用胶将细狭长条木板和笔心粘住,然后削成六角形,喷上黄色的漆,切成七半长之后,用铁皮钳上橡皮擦。据说,一根铅笔可以画一条三十五英里长的直线。美国人每年买四亿三千万枝铅笔,其中一半是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因为中国大陆制造的铅笔比较便宜。
“宝宝,你放心,我带你去买一块好用的橡皮擦。”我安慰小孙子。文具店里的橡皮擦有许多种,有一种像顶橙色的小帽子可以套在笔端上。有的像铅笔,笔心不是铅而是橡皮,有机械橡皮笔,喀嗒一声,便从笔管露出一段橡皮。这些五花八门的玩意儿我都不要。我只要小时候用的画图用的橡皮擦,叫做draftingeraser,我买了一块给孙子,说,“你写错字用这块橡皮擦擦掉就行了。”
“最好是不要犯错。”他说。
“人人都不免会犯错,”我说,“你看要不然他们怎么会卖这么多种橡皮擦,还有改墨水字的改错液,改错膜?这是大生意呢。不要说你这个小学生,连堂堂皇皇的《纽约时报》都会有错,发现错误,就尽快更正,发第二版。当然事实的错误比别种错误容易改。”
“还有哪种错误呢?”
“行为的错误,道德上的错误,判断力的错误等等。你还小,不必为这些事烦恼。明天带新橡皮擦去学校,写错字就擦掉,包你老师不会再数落你了!”
女王和我远游
我从台北千里迢迢飞到罗马,因为想要看看异国风光,从罗马搭火车北上。几天没有听见一句中国话,也没有看一张中文报,虽然总是在人群中旅游,不觉感到孤独。从法国南部搭乘挤迫的火车去巴黎,在寻找座位时,看见一个包厢里坐着三个亚洲女人和一个老太太,便走进去,在三个亚洲女人对面的空位坐下来。我用法语问:“你们是中国人吗?”
“是呀!”那中年妇女丰腴的双颊上浮起笑窝,用国语回答。“从台湾来的,”她拍拍身边二十几岁的女孩说,“她是我女儿。”那女孩微笑点头。
在异乡遇到同胞,非常高兴。我们彼此自我介绍,娓娓谈起来。包厢里另外那个亚洲妇女在看英文《前锋论坛报》,并没有理睬我们。坐在窗子旁边的外国老太太嶙峋的脸廓显得非常严肃,她只望着窗外出神。骨瘦伶仃,穿着一件黑色衣裳,干瘪的双手抓住个大皮包。
王太太开心地说,她带女儿从法国北部玩到南部,参观了哪些名胜古迹,尝了哪些法国名菜,现在要回巴黎去了。
过一会儿,王小姐走出包厢。像乌云突然蒙住太阳,王太太开朗的脸忽然揉成了一团皱纹。她把身子向前一探,一只手放在我的膝盖上,小声向我倾诉:“我这次是专门带她到欧洲来玩的。回到巴黎,她就要飞到非洲一个落后的国家去传教,一去就是三年。”王太太眼泪盈眶,呼吸急促,抿着双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不禁感到惊讶,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中国女孩要去非洲传教。半晌,王太太才抑住情绪勉强说:“她要去,我拗她不过,只好放她走。”
王小姐回来,看见母亲的脸,便说:“妈妈,你又来了。”她转过头对我说:“我妈见人就说我要去非洲传播主的福音。我一直劝她不要伤心,要使眼泪化成美丽的彩虹,才能感谢主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不能相信她能这么自然地说出这些异常的辞令。“唯有尽心尽意尽力爱主,照他的真理去行事,才能得到永恒的恩典。”王小姐光滑的脸蛋不施脂粉,圆圆的双眼充满自信,甚至有点骄慢,看得出是不可理喻的执拗。
好个传教士,什么永恒的恩典!好个傻孩子,一点都不顾到母亲的爱心!
王太太收敛愁容,声音微微颤抖地说:“孩子大了,大概不能希望她永远留在身边。”她无奈地,带着无限爱心和勇气地微笑。
我情不自禁地说:“王小姐,大概要等到你自己当母亲,才能够体谅到母亲的爱心。我住在香港的时候,女儿、儿子先后去美国留学,我都舍不得。我能够体谅你母亲对你去非洲的心境是怎样痛苦。”
王小姐双眼向上一翻,不耐烦地说:“我不知道对妈说过多少次,请她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我蓦然对这个愚蠢的女孩感到憎恶。我说:“孔夫子说,父母在,不远游。”
没想到那个看报纸的女人突然放下报纸,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父母在,不远游!”她带点歇斯底里叫道,“我儿子在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上。”
“啊?你的儿子在航天飞机上?”我叫道。
“航天飞机上一个发电机出了点毛病,可能因此提前结束科学任务,紧急降落,返回地球!”她面无血色,不断地眨眼睛。
我们怔住了。
那位太太说:“他是航天飞机上七个航天员之一。”她尽量镇定地,拿起报纸,用一口漂亮的英语念道:“美国太空署发言人说:‘自航天飞机三天前发射升空起,发电机燃料电池的性能便开始减弱。如果这项装置继续恶化下去,航天员只好将它关掉,避免可能发生的火灾或爆炸。’”她的口吻好像在讲故事,她不能接受这项消息是事实。憔悴的脸容显得她好几天没有睡觉了。“他从小就喜欢玩飞机,没想到一飞飞到太空去了,”她轻声说。
隔了半晌,我问:“你没有阻止他去?”
“哪里阻止得了?”
“他去之前对你说什么?”
“他说,妈,你放心好了。反正如果出问题,你看电视马上就知道。”我又看到那带着无限爱心和勇气的无奈的微笑。
这时有个四十几岁、肥胖、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男人站在包厢门口。他的衬衫钮扣只扣一个,裤子的拉链掉下一半。“妈妈。”
那个老太太立刻转过头来,双眼对他上下一扫,指着她身边的空位厉声说:“来这里坐!”老太太双眼盯着他,看他来不来。我们都吓了一跳。
那男人蹒跚地走进来坐在老太太身边。她鸟爪般的手在皮包里寻找,掏出一把梳子,那男人一看见,就低下头来,让老太太梳他花白的头发,她扣好他的衬衫,把裤子拉链拉好,给他一粒糖吃,那男人便靠着老太太身子,安详地向窗外凝视。下过雨,窗外一片迷蒙,好似混沌世界。
那男人轻声唱起童歌:
杰克哥哥,杰克哥哥,
你还睡觉吗?你还睡觉吗?
教堂的晨钟响了,
教堂的晨钟响了,
叮当叮,叮当叮。
老太太干枯的手臂伸过来,搭在他宽厚的肩膀,好像她身上原来长的肉,都移到他身上去了。他再唱一遍这首歌时,她也轻声唱和:
教堂里的晨钟响了,
叮当叮,叮当叮。
我们三个母亲彼此望望,眼睛都红了。子女长大了,不能希望他们永远都留在身边。他们有幸各有自己的前途,要远游到哪里,都得甘心让他们走。
过几天,我在报上看到消息,哥伦比亚航天飞机安全回到地球。
第二辑读书迷
昨夜二更时分与适之远眺静偃的湖与堤与印在波光里的堤影,清绝秀绝媚绝,真是理想的美人,随她怎样的姿态妙,也比拟不得的绝色。我们便想出去拿舟玩月;拿一支轻如秋叶的小舟,悄悄的滑上了夜湖的柔胸,拿一支轻如芦梗的小桨,幽幽的拍着她光润、蜜糯的芳容;挑破她雾似的梦壳,扁着身子偷偷的挨了进去,也好分尝她贪饮月光醉了的妙趣……
琦君与我
我认识琦君女士,大约有二十年了。那时《读者文摘》中文版正要开始转载中国作家的作品,以增加这本杂志的趣味。身为总编辑,我从香港飞到台北,到处向朋友打听,有哪些作家的作品我应该注意的。凡是他们提到的,我就把作品买来看。有许多作家的作品很不错,但是不合《读者文摘》的风格,即文章必须真实、生动、无时间性,也就是我们的座右铭“文章隽永,历久弥新”的标准。
我遇到琦君时,她把她几本散文集送给我,回到香港我就读起来,发现她写童年在浙江永嘉的老家,后来在杭州读书的回忆,真是难能可贵。透过一个成长中的女孩的慧眼,她把周围的大人的喜怒哀乐,描写得清清楚楚。她的父母、二妈、阿荣伯等人,就像我自己认识的人。后来我把琦君的作品全部买来看,发现她写她母亲是她作品中最杰出的部分。于是我请她为文摘写一篇以她母亲为专题的文章《忆母亲》,后来收在《读者文摘》出版的中国作家文选《文华集》。
琦君也以幽默笔调,写了许多散文,如《我的英文突破》、《秋扇》、《“三如堂”主人》,我也很欣赏。《读者文摘》转载琦君的文章,总有二十来篇,她成为作品最常为文摘转载的中国作家。
琦君是虔诚的佛教徒,她写的生活篇,使读者希望自己也能像她这么达观。新书《青灯有味似儿时》分两辑,第一辑是怀旧篇,第二辑是生活篇。不用说这本书我是篇篇读了,但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南海慈航》。琦君在文中描写她和母亲并排跪着,跟着母亲在木鱼清磬声中,灯光摇曳,香烟袅袅的情况下,念心经、大悲咒、白衣咒……觉得房子里空空洞洞的,好冷清,心头忽然浮起一阵凄凄凉凉的感觉,好像整个世界就只剩下她们母女两人。这一段美丽的文字描绘出一个敏感的小女孩的困惑的心灵,极使人感动。《菜篮挑水》旁敲侧击地,轻描淡写赞美她母亲的善良坚强的性格,也是我喜爱的一篇。书中最引人注意的自然是《三十年点滴念师恩》和《一回相见一回老》两篇。前一篇忆念词学大师夏承焘教授,后者追述琦君和沉樱的友情,以动人的笔调,从作者真挚的感情中,显现她自己的优美品格。难怪她会有这么好的老师和朋友。
琦君毕竟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
——一九八八年夏于华府
都怪徐志摩不好
外子①与我从北京飞到我魂牵梦萦数十年的杭州。抵达时已经是黄昏,在机场出口,出租车司机争先恐后拉抢游客生意,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搭了车子到中国旅行社为我们订的大酒店,算是派头很大的了。谁知房间黑暗,灯光不足。请带领我们到客房的小姐换灯泡,她说不可能,板着脸走了。我们在咖啡厅随便吃了晚饭,回房间计划明天要去哪里玩。我们当然要看曲院风荷景区,看杨柳夹岸,艳桃灼灼的苏堤,满山岚翠,秀色可餐的南屏山,绿水逶迤,芳草长堤的白堤,还有三潭印月、玉泉鱼跃、岳王庙,要去的地方数不完的了!还有,啊!不要忘记,要在以首创西湖醋鱼驰名的百年老店楼外楼吃顿饭!
我兴奋得不能入睡。但真正令我魂牵梦萦杭州的不是别人,而是徐志摩。他在一九一八年秋天与胡适、王云五、朱经农等到杭州游玩。他写的《西湖记》说:
我们第一天游湖,逛了湖心亭——湖心亭看晚霞看湖光是湖上少人注意的一个精品——看初华的芦荻,楼外楼吃蟹,曹(佩智)女士贪看柳梢头的月,我们把桌子移到窗口,这才是持螯看月了!夕阳里的湖心亭,妙;月光下的湖心亭,更妙。晚霞里的芦雪是金色;月下的芦雪是银色。莫泊桑有一段故事,叫做“inthemoonlight”,白天适之翻给我看,描写月光激动人的柔情的魔力,那个可怜的牧师,永远想不通这个矛盾:“既然上帝造黑夜来让我们安眠,这样绝美的月色,比白天更美得多。又是什么命意呢?”便是最严肃的,最古板的宝贝,只要他不曾死透僵透,恐怕也禁不起“秋月的银指光儿,浪漫的搔爬!”
阮公墩也是个精品,夏秋间竟是个绿透了的绿洲,晚上雾霭苍茫里,背后的群山,只剩了轮廓!它与湖心亭一对乳头形的浓青——墨青,远望去也分不清是高树与低枝,也分不清是榆荫是柳荫,只是两团媚极了的青屿——谁说这上面不是神仙之居?
我形容北京冬令的西山,寻出一个“钝”字:我形容中秋的西湖,舍不了一个“嫩”字。
昨夜二更时分与适之远眺静偃的湖与堤与印在波光里的堤影,清绝秀绝媚绝,真是理想的美人,随她怎样的姿态妙,也比拟不得的绝色。我们便想出去拿舟玩月;拿一支轻如秋叶的小舟,悄悄的滑上了夜湖的柔胸,拿一支轻如芦梗的小桨,幽幽的拍着她光润、蜜糯的芳容;挑破她雾似的梦壳,扁着身子偷偷的挨了进去,也好分尝她贪饮月光醉了的妙趣!
我走到窗口,想看月色,却什么也看不见,何况酒店也不在湖边。没关系,明天就有机会看个饱。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窗外满布浓雾,一片迷蒙,只希望迟点阳光会把它蒸发掉。我们雇了出租车,告诉司机要参观的地方。他就带我们到植物园里的玉泉鱼跃。南宋以来,玉泉和花港是湖上两大观鱼胜地,泉池经辟建约二百平方米,放养多色大鱼供人观赏。
走进植物园,满目枯萎荒芜,不见花草。鱼乐园鱼池里只见四五条金鱼在几片残荷下游动。有一群老人在打麻将,还有不少卖T恤的摊子。老人和友伴在这清静的环境打发时间是好的,但是我们是来观鱼的,未免感到失望。
我们接着去了岳王庙,只见那里人群拥挤吵闹,更有导游用传声筒播讲岳庙的历史。看到跪着的秦桧夫妇像,旁边一块牌子说,“讲究文明,请勿吐痰”,不禁嗤的一笑。吐痰算是好的了,从前,人们在他们身上撒尿。我们在庙里绕了一圈就出来。有横眉怒目的警察指挥交通,过街是个码头,挤满公共汽车和游览车。那里有饭馆、商店,摊贩呼售平价T恤和丝绸花裙。抱着幼儿的丐妇伸手向人要钱,招生意的船夫呼叫,人头蚁集。
我们赶紧离开,在湖岸边找到一家叫做“文澜阁”的茶馆。那不会是珍藏四库全书的旧所吧?走进去看看,小花园里的茶馆清静,客人不多。我们松了口气,叫一壶茶,桌上有莲子、瓜子、藕片等,这才有点像游杭州的意思。我们慢慢品茗,精神逐渐恢复。刚才只看见岳王庙和码头。杭州的美在西湖,我们还没有看见呢!想到苏轼的诗:
水光潋滟晴方好,
山色空蒙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还有白居易的:
松排山面千重翠,
月点波心一颗珠;
未能抛得杭州去,
一半勾留在此湖。
又想到这两位大文豪,杭州太守,不是为了风雅,而是为了解除当地人民缺水的困难而兴修水利,浚湖筑堤。余秋雨说过,“对许多游客来说,西湖即便是初游,也有旧梦重温的味道。这简直成了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常用意象,摩挲中国文化一久,心头都会有这个湖。”
我痴痴地坐在那里对着茶杯做白日梦。近中午时,走出茶馆,在小花园里有个卖淡水珠的柜台。一个少女看见我便向另外一个大喊“生意来了!”那刺耳的声音震破了花园里的宁静,也撕破了我心里的梦境。那少女赶快跑到柜台后,指着一串串的项链给我看,要的是天价。难道她当我是冤大头?我们走出花园,去找面对西湖,背依孤山的楼外楼。天空仍为烟雾所掩,不知所藏是山是湖,是人间是仙境?
南宋诗人林升讥刺当时政府苟且偷安的一首诗:“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首句的“楼外楼”被商人用为饭馆的名字已是一八四○年的事了。现在门口高挂红色大灯笼,走进玻璃大门,只见五六个身穿锦缎红色长旗袍的女招待站着欢迎客人,颇像香港美心餐厅连锁店。我们只有两人,便被引到餐厅中的小桌子。
我四面张望,看见墙上挂着各种照片和说明。鲁迅曾两度来此品尝西湖醋鱼,而周恩来则九次陪外宾光临。想到大陆几十年来变幻多端的局势,忽然百感交集。然而湖光山色不会变样,心里不觉又平静下来。
我来杭州之前下了功夫,做好功课,知道醋鱼的烹调方法,十分简单。清水煮开后,投入鲜鱼清煮,十多分钟后取出,盛入盘子,再浇以糖醋姜葱勾芡的汁水,色彩清爽美观,味道清淡中略带酸甜,鱼肉却极嫩,筷子有时几乎夹不起来。也许因为西湖的鱼,饲料丰富,桃花、荷花、桂花、梅花四季飘香,柳絮落花零坠湖面如雨,西湖的鱼,肉味也就格外细腻。
除了西湖醋鱼之外,我们点了炸响铃、龙井虾仁、东坡肉,不觉垂涎三尺。小菜上桌了。炸响铃是以豆腐皮包肉末做成马铃铛形状油炸的一道小食。龙井虾淡而无味,一点也没有龙井香味,活虾的鲜甜。西湖鱼上桌是黑黑糊糊三大盘,毫无出奇之处,哪里有四季花香?还不如我在美国超市买的冻鱼自己烧的糖醋鱼呢!失望之余,以东坡肉拌饭填饱肚子,又想起那卖淡水珠的少女;难道楼外楼也当我是冤大头?
心里闷闷不快,默默走出馆子。对面就是西湖,只见暗沉沉一片湖水,烟雾连天。大小船挤在岸边,船夫呼叫争抢生意。终于雇了个小船。
“你们是退休干部吧?”船夫问。
“不是。”
“许多退休干部都喜欢来西湖玩。还有小农个体户,发了财,也带老婆孩子来玩。杭州进步得很呢!有麦当劳,有家乡炸鸡,还有新盖的收费公共厕所。你们要买淡水珠吗?我带你们去买淡水珠!”
“不要不要!我们只要看湖。”杨柳夹岸,艳桃灼灼的苏堤,满山岚翠,秀色可餐的南屏山、绿水逶迤,芳草长堤的白堤,九溪烟树、葛岭、宝石山……山外有山,水外有水,湖中有湖的杭州在哪里?
“什么都看不见啦!”船夫说。“附近工厂太多,空气污染,西湖整天盖着烟雾。”他从喉咙吊起一口痰,往湖里吐,然后东指西指。“那边就是苏堤啦,那边是南屏山啦。”又一口浓痰喷吐到水里。水里还有空瓶子、塑料袋、避孕套,随波漂浮。
我满腔愤懑抑郁。从早上旅馆出发一直到现在不断积聚的恼怒,孕育触发了不可言状的悲戚和凄凉。难道历代文人歌颂的西湖美景已成梦幻泡影?
“那么,那么,那么三潭印月呢?”
“那个我可以带你们去看。”
三潭印月又名小瀛洲,是人工岛,可谓江南水上园林的经典之作。南北有曲桥相通,东西以土堤相连,水面外围是环形堤埂,呈现湖中有岛,岛中有湖,水景称胜的特色。
船还没划到,便看见高矗的卖汽水、卖照相胶片的广告大牌子。靠近岸边,便看见冷饮店,摊贩呼售T恤。人声鼓吹,如沸如撼。大小船挤满码头。
“我们不必上去了!”我说。“那三座石塔呢?我要看那三座小石塔!”我情绪激动,声音略微颤抖。
那三座石塔是三百七十多年前苏东坡所设的,每塔有数圆孔,中秋月夜,在孔中置灯,孔口蒙以薄纸,灯光外透,则月光、灯光、湖光互为辉映,形成迷离景观。船划到那里,果然看见三座瓶形小石塔高出水面约二米。然而现在没有月光,三座石塔没有什么看头。
我好不甘心,好不情愿,好不服气。我说,“我们晚上再去游湖,像徐志摩想象中那样,‘拿一支轻如秋叶的小舟,悄悄的滑上了夜湖的柔胸,拿一支轻如芦梗的小桨,幽幽的拍着她光润、蜜糯的芳容;挑破她雾似的梦壳,扁着身子偷偷的挨了进去,也好分尝她贪饮月光醉了的妙趣!’”
“没有月光,什么也看不见。”
“没关系,我盼望月亮能‘把掩盖住青天的妖魔,一齐赶到天的那边去,盼望她能尽量的开放她的清辉,给我们爱月的一个尽量的陶醉——那时我便在三个印月潭和一座雷峰塔的媚影中做一个小鬼,做一个永远不上岸的小鬼,都情愿,都愿意!’”
我眼湿了。
“不行哎。空气污染,什么也看不见。”
“今晚也许皓月当空,看得见!你打电话问问柜台,今晚有没有月光。”
我不必等他打电话都知道答案。
他说,“你呀,寄望太高,来到这里怎么能不失望。现在的杭州当然不是苏东坡、白居易时代的杭州,现在的楼外楼也不是一百多年前的楼外楼。听说他们是国营的了。好吃的馆子都是个体户。湖光山色,也不免因为工业发达而改观。”
“都怪徐志摩不好!”我说,潸然泪下。“都怪徐志摩不好!”
回家之后,翻看徐志摩的诗,读《再不见雷峰》,套他的诗句,可以这么说:
再不见西湖
再不见西湖,西湖变成了一个大商场,
湖上有不少嚣叫的摊贩;
湖上有不少漂浮的垃圾,
再不见西湖,西湖变成了一个大商场。
为什么感慨,对着这光阴应分的摧残?
世上多的是不应分的变态,
世上多的是不应分的变态;
发什么感慨,对着这光阴应分的摧残?
为什么感慨:这里是经济繁荣引来的嘈杂,
埋怨还不如接受来得痛快!
埋怨还不如接受来得痛快,
发什么感慨:这里是经济繁荣引来的嘈杂。
再没有西湖;西湖从此掩埋在人的记忆中:
像曾经的幻梦,曾经的爱宠;
像曾经的幻梦,曾经的爱宠,
再没有西湖;西湖从此掩埋在人的记忆中。
回顾在《读者文摘》工作的日子
回想在《读者文摘》工作的日子,当时我做得很辛苦,但也挺有意思的。这杂志于一九二二年由华莱司夫妇(dewitt
我们每个月都收到总社发来的文稿。中文版选稿的标准是:中文读者应对之有兴趣。比方说,一篇报导美国某州政府缺乏建公路经费的文章,中国人不大会感兴趣。一篇报导婴儿在出生几个月时应该打哪些免疫针的文章,我们便会用,因为无论美国或中国婴儿都需要打免疫针。淘汰了我们认为不宜发在中文版的稿子之后,就要找中国人对之会有兴趣的稿子来代替了。我们订了七十种报纸和刊物,也买书籍,编辑部的同事分头看,如果发现一篇适合文摘风格的文章,等于在河上淘到金沙。比方说,一篇关于台湾一位老师因为抢救被虎头蜂咬伤的学生,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的故事,对我们的读者来说,当然比看一篇关于明尼苏达州的火灾的报导有意义。找到一篇我们认为可用的文章之后,必须译成英文让总社看过,他们认为可用,就开始“浓缩”,旨在求致言简意赅,即将文章减肥,除去多余的话,但像女人减肥一样也不要变得瘦骨伶仃,要有曲线才好看,这是门大学问。起初,浓缩的工作由总社做,后来,他们对我们有了信心,就让我们自己做了。
说来难以想象,总社连我们想用的笑话或补白都要过目,所以也要译成英文。有些中国笑话简直无法翻译。譬如,“有一位太太在餐厅吃饭时问侍应生,‘有没有芥末?’她讲的普通话有口音。侍应生说,‘我们没有节目。’太太说,‘咦,你们怎么会连芥末都没有?黄色的芥末呀!’侍应生愤怒地说,‘我们什么节目都没有,黄色的节目当然没有!’”
像这则笑话,就要向总社解释,“芥末”和“节目”发音相似,以及“黄色的节目”的意思。一则三四行的笑话,译成英文加批注,往往有半页之长。后来总社大发慈悲,我们每期可以有两则笑话不必译成英文给他们看。谁知过了一年半,他们居然要我们将不必译成英文的三十六则笑话,全部译出来给他们看!我的天呀!不过他们看了以后,决定给中文版较多“自主权”,每年不必他们过目的笑话增加到四十五则。后来中文版终于获得十足的自主权,无论是文章或是笑话,都不必再译成英文向总社请示。这在文摘圈子里算是很大的光荣,只有我们、英国、南非和德国版有这种自由,而英国和南非版都是英文版,没有翻译的问题。我感动得流下欢喜的眼泪。
不过,无论是文章、笑话或补白,文摘都要求查证内容,杜绝讹误,这是非常吃力的工作。有一次,文章里提到某夫人穿一件丝质的旗袍,经考证之后,发现那是百分之四十棉质、百分之六十尼龙的布料,于是将“丝”字删掉。文摘全球的研究员平均每期从一千二百个资料出处核证三千五百项资料。这使文摘言必有据,读者对它有信心。
英译中方面,我认为中文必须洗练、流畅并且正确表达原文的意思。我们有幸得几位翻译大师的帮忙,如梁实秋先生、吴奚真先生。我们的编辑部也有几位翻译能手。
中文版创办时发行七万本。我当总编辑二十五年,离开时销数已增加到三十万份。有人问我,做女主管,要注意什么?我说,除了要做得比别人辛苦之外,还要注意举止大方,不得打扮得花枝招展,更不可抹香水,因为,总不能使部属看到你,听到你,还要闻到你。
戴眼镜秘辛
我坐在饭桌前,猛然低头,夹了点小菜放在碗里,又猛然抬头看他。
“你这是怎么回事?变成傀儡啦?”
“我听你的话,配了三焦点眼镜,看书,做针线时用近视焦点;看窗外物景,看电影,用远视焦点;切菜烧饭,坐在饭桌看阁下尊容,用的是中视。以后不必再为找不到适当的眼镜烦恼了。”
“你要转动眼球呀!夹小菜时眼球向下看,头自然会低下来;要向上看,眼球向上,头自然也抬起来。不然的话,就像被线拉扯的傀儡。”
“我办不到。夹小菜时想到有话要跟你说,眼睛抬得太快可能就会从远视焦点看你。不够快的话,可能就从近视焦点看你。”
“那有什么关系?”
“那何必配三焦点眼镜呀?我不想吃了。我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叹了口长气。我戴眼镜的辛酸从在上海念小学时开始。我常常感到眼睛痛,妈妈带我去看医生,发现我有散光和近视眼,要戴眼镜。那时,多半是老人才戴眼镜的。我配好眼镜,鼻梁上多了个尴尬的负荷。第一次到学校,羞得不敢抬头。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戴眼镜,男同学说我是四眼田鸡。我以为近视眼是一种病,而那副眼镜宣布我的病况,觉得难过得不得了。十岁时,我们举家去了美国,看了眼科医生,他说我只需在看书的时候戴眼镜,我高兴得好像鸟从笼中飞出来。
但是认识的字越多,近视也就越来越深。我养成癖好,凡是看见字就读,哪怕是一瓶醋上的商标或是咳嗽药的说明书,我都从头读到底。读中学时,我主修文科,必须读的书几乎读不完,除了莎士比亚之外,还有萧伯纳、王尔德、托玛斯?曼等等,这些书或剧本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一本本厚厚的书读完之后就像消化一顿大餐,肚子饱满,感到恬适。眼睛酸痛当然不在话下。在中文方面,父亲填鸭式地要我攻读经典之作,什么蝇头细书的批注,我都眯着眼睛看。我更迷上了张恨水的小说。《啼笑姻缘》、《秦淮世家》、《夜深沉》、《似水流年》等等,我念得废寝忘食,即使文字没有标点符号,也不分段,我也念下去,因为张恨水小说里的人物是那么逼真,他所描写的一九二○年代的社会是那么引人入胜。一副沉重的眼镜似乎永远压在我鼻子上,眼球带红丝是永久的状况。
后来我在《读者文摘》工作,那可真是手不释卷,目不交睫的日子。每月美国总社和其他外文版发来的文稿都要看。我们还订了七十多种中文报刊,又买了各种书籍。编辑部同仁分头看,旨在寻找适合文摘风格的文章以便转载,发现一篇就好像淘金者淘到金砂一样。
我却仍然在阅读的时候才戴眼镜,不阅读的时候我的世界好像笼罩在薄雾里。在街上走,即使跟熟人擦肩而过我也视若无睹,因此有人批评我,说我架子好大,目中无人。于是我笑容常开,在经常光顾的餐馆进午餐,左望右顾,眉开眼笑。直到有一次,引来一名男子两句脏话,使我羞得无地自容。
全日戴眼镜的时候到了。
但是眼睛是心灵之窗,怎么可以用眼镜遮起来?于是我配了隐形眼镜。跟着来的是大小瓶消毒水,清洗液,人造泪。早上从床上一跃而起便在洗脸盆前弯着腰,从小盒子里摸出泡了一夜消毒水的镜片,放在小杯子里用清洗液清洗,然后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地一一按入眼眶。眨眨眼睛,照照镜子。运气好的话,双眼都看得清楚,便可以换衣服,吃早点,带着一皮包的药水上班去了。
但戴隐形眼镜的人需要时时戒备不测祸机。上班路上如果灰尘吹入眼睛,千万不可揉它,一揉的话,镜片可能移动,不再盖住角膜而不知去向。那只好一路眼泪涔涔而下,到了办公处,直奔女厕,用拇指和食指尖把镜片从眼睛捏出来,放在小杯子里,加消毒水消毒,然后把头向后一仰,用清洗水一小杯覆盖眼睛,不停转动眼球,希望把灰尘清洗出来。假使眼睛不痛了,就算功德圆满。
但是如果镜片不在角膜上,那只好闭着眼睛,用手指在眼皮上轻按,按到个硬件的话,就是那小家伙了。设法把它捏出来,再消毒冲洗,按入眼睛。这时,眼睛已像火球,鼻涕直流。假如那小不点儿找不到,那只好鼻子紧贴镜子,拉起眼皮,仔细观察。我的天呀!滑到眼球上端去了!心惊胆战,全身冒出冷汗。别急别急,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慢慢地翻转眼球,又揉又拍,又挤又眨,终于把那小家伙弄下来了。这时已经眼饧骨软,心力交瘁,只好将另一眼里的镜片取下,从皮包里拿出那副老老实实的近视眼镜戴在鼻子上。
但如果那小不点儿根本不在眼睛里,根本不见了,那可惨了。摸摸身体,是不是沾在衣服上?独具只眼,视力半清不楚,四处观望。在不在脸盆上?有没有掉在地上?匍匐搜寻那本来就要人看不见的东西。徒劳无功,只好投降。四眼田鸡总比独眼龙强。
这些痛苦经验使我决定戴老老实实的眼镜,除了近视的还配一副远视的。只有要赴宴会时才戴隐形眼镜。直到有一次要赴盛大的新春年会。我穿了件翠绿色的旗袍,戴了珍珠耳环和项链,自以为打扮得无瑕可击,问他,“你看怎样?”
他说,“别戴隐形眼镜了。你的眼袋那么大,不如戴普通的眼镜遮起来要好看一点。”多年前我看中他,就是因为他有话直说。
在公元一千年,就有人用放大镜阅读小字。眼镜是在十三世纪由一名意大利僧人发明的。到了十四世纪,威尼斯已经大量生产眼镜。后来近视远视眼镜都有得买。一四五○年,古腾堡发明活版印刷术之后,戴眼镜的人随着看书的人越来越多。最早的镜片是用手托住的。到了十六世纪,才有人在镜框上加绑带,绑在耳朵上。后来,一名巴黎商人在镜框上加了框脚,长只及太阳穴,因为那时买得起眼镜的都是地主阶级人士,而他们都戴假发。一七三○年,美国商人施卡雷特(edwardscarlett)卖框脚长及耳朵的眼镜了,而在一七五二年,爱斯科(jamesayscough)发明了安装铰链的框脚。
隐形眼镜则是一八八七年由瑞士医生费克(a.eugenfick)发明的,以玻璃镜片盖住眼球。到了一九三八年,人们以塑料取代玻璃,在一九五○年生产的隐形眼镜就只盖住角膜。
明朝时代,西洋传教士将眼镜传入中国,受惠者之一是剧曲家孔尚任。那时孔氏的视力衰退,几乎盲目。他买了一副澳门进口的眼镜,戴上之后,整个世界变得清晰明亮,即使傍晚站在窗口,也看得清楚小字。他因此可以继续写作,几年后著《桃花扇》。
据说,人过四十,眼睛的水晶体开始硬化,使眼睛越来越远视。世界上百分之五十二的人都须要用眼镜矫正视力。
岁月不饶人。几年前,除了近视远视眼镜之外,我还配了一副中视眼镜,是供切菜烧饭时用的。我做事有规有矩,看书做针线的眼镜放在书桌或沙发椅边的小桌子上。做饭时用的中视眼镜放在厨房里,出门时用的远视眼镜放在靠近大门的桌子上。但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有时我会戴着中视眼镜做针线,戴着远视眼镜切菜,等到觉得不对劲,就要从饭桌、炉子、水槽边找到书桌、床头、沙发椅、书架上,才找到适当的眼镜。
如果要出门,那更不得了,因为我还有三副黑眼镜。天气好的话,外子和我喜欢到公园去散步,看报。气候难测,所以六副眼镜都要带。因此出门之前要把它们都找到,放在各别的套子里。因为套子看起来都差不多,我在上面缝了小布标,注明老大,老二,老三和大黑,中黑,小黑。外子等得不耐烦会抓起眼镜随便放在哪个套子里。在公园里坐好要看报时麻烦就来了。大黑套在老二里,老三套在小黑里。
“小黑呢?我在找小黑!”
“什么大黑小黑?你呀!最好去配副三焦点眼镜!”
我摘下三焦点眼镜,揉揉脖子说,“脖子酸疼,受不了。”
“你那样猛然抬头低头,脖子当然会酸疼。我不是跟你说过,要看远处的时候,眼球向上,头自然会抬起来,要近看,眼球向下,头也自然低下来。”
“我要是透过近视焦点偷看一下窗外的物景怎么办?”
“怎么会是偷看呢?”
“因为那是超越界线,是违规。”
“什么界线呀?”
“远视,中视,近视间的界线。从近视跳到远视,不顾中视,就像在公路上开车起线,不顾中间的线就从左边驶到右边。不守规矩的事我不做。我想念老大,老二,老三,还有大黑,中黑,小黑。”
他长叹一口气,“那么把它们找出来吧。”
“问题是,老大放在小黑的套子里呢,还是在老二的套子里?老二收在小黑的套子里,还是在老三的套子里?”
“我们退休了,应该过逍遥自在的日子,”他叹道。
“凡事不必明察秋毫,恍恍惚惚过日子,不也很好吗?”
就这样,我变得凡事眼不见为净,随遇而安。但是如果你在路上看见我迎面而来而我不与你打招呼,请勿见怪。我并不是目中无人。我找不到老大,戴在鼻子上的是老三。
第三辑旅美采风述略
美国人似乎样样要做到饱和点才肯停止。你别以为一份三明治只是两片面包夹一片火腿,一片番茄一片生菜。非也。他们的三明治厚得无论嘴巴张得多大都咬不下去,因为面包里放的肉片等等起码有两厚。他们狼吞虎咽要塞饱肚皮才肯罢休,所以有那么多大胖子。从没听见过他们谈“自律”,谈“适可而止”……
苍蝇与狗狗
过些时候,女儿把《华尔街日报》一则新闻拿给我看。“妈那天提到防止虐待动物会,这个报导您会感兴趣。”
原来美国有个机构叫做thehumanesocietyofamerica专门保护动物在拍摄电影时不受虐待。该会有二十五名监察员专门监视拍电影时,即使是昆虫、苍蝇和蟑螂都不被虐待。有人预备“自然死亡”的冷冻苍蝇蟑螂等等,有需要时拿出来摄影。如需要拍飞动的苍蝇,则先把几百只抓起来用干冰藏在塑料箱里,要用的时候取出,苍蝇因为怕冷,没有精神,懒得飞掉,拍好电影之后可以抓回去放在塑料箱里,下次再用。该会的规定是,早上如果带来一打活苍蝇,收工时必须有十二只活苍蝇带回去。会员如果满意,在电影拍完时,会出一张证书说“noanimalswereharmedinthemakingofthisfilm”(拍摄此电影时,没有伤害任何动物)。
电影里拍的许多动物是人造的,如螃蟹,是用电动的模型。对大动物,如猩猩,也有规定。一只猩猩一连工作三天之后,必需有休息的地方让它松弛、活动。该会印有一本三十八页的册子,说明应该如何善待各种动物。
电影制作人当然嫌该会给他们许多麻烦,但也无可奈何,只好遵守规定。
美国人喜爱狗猫,我早就知道,但没有深入了解,等到邻居美宝尔说她要带她的狗狗去刷牙,才引起我浓厚的兴趣。美宝尔是位寡妇,与狗同出同进。“何必带狗去刷牙呢?狗何必刷牙?”我抓耳挠腮地问,她解释说,狗和人一样,要刷牙才能防止蛀牙。平常,她用小毛巾加牙膏用手指替狗洗牙齿,但每年一次必需带它去狗牙医诊所,让牙医彻底清除牙垢。那要上麻醉药,才能用电动工具清除牙垢,费用一百五十美元。
“我的天呀!”我叫道。“一百五十元可以另外买一条狗了!”
我得罪了美宝尔。“你会不会因为要花一百五十元而放弃你的孩子呢?”
“不会,不会!”我赶紧说。
“狗和人一样,健康第一,这笔钱非花不可。”我从此学会三缄其口。
后来我在《华盛顿邮报》看见报导说,根据调查,美国养狗为宠物的人有73%认为狗是家庭一成员。65%养猫的人有同感。
55%的人把自己叫做狗猫的父母。他们说,与宠物接吻的时候最感到亲密。
36%的人与宠物同床睡觉。
33%的人出门时会打电话回家给宠物,或在留话机上留话。
17%的人的手提包里有宠物的照片。
86%的人和宠物一起庆祝圣诞节、感恩节。
73%的人以狗的名义寄出贺年卡、圣诞卡等。
25%的宠物收到生日礼物。
48%的人因为宠物生病,请过两天工作假期。
19%的人在宠物死后,会为它举行葬礼。
18%的人在遗嘱里留遗产给宠物。
根据二○○一年的调查,美国人每年为宠物消费二百八十三亿美元。纽约有一家旅馆特别招待狗类;房间每天房租从一百九十五美元起,包括食品,狗服务。另一家旅馆用温泉替狗按摩,一小时五十元,修趾甲二十元。
狗用香水,十四元一瓶。
猫用香水,三十二元一瓶。
清除猫粪便的电子仪器,一百五十至二百元。
钉珠喀什米尔羊毛狗衣,二百二十五元。
“这些东西你给狗狗买吗?”我问美宝尔。
“我买不起,”她说,“但是我为它买了来给它看的录像带,天气不好不能出门时,我开电视机放录像带给它看。它最爱看户外活动的带子,如狗追兔子,狗帮助人打猎等等,这在它情绪上很有帮助,减少压力。”
美宝尔又给我看她为狗狗买的狗掌型的狗食冰淇淋。
“哟!”我说,“美国狗真有福气!我都没有看见过人脚型的人食冰淇淋哩!”
胖与瘦
有一天在电视上看见一个个瘦骨伶仃的女郎满脸愠怨地向镜头走来。
“她们为什么那么生气呀?看她们穿的奇装异服,难道没有钱买套像样的衣服?”
“啊,妈!”女儿叫道。“她们是时装模特儿,穿的是名牌时装,由设计家专门为春季时装展览设计的。”
“你看那个,穿着一条破烂不堪的牛仔裤!洗得褪色了,也满是补绽,有几处破口还用安全别针别起来的。不管你怎么说,难怪那些模特儿看来个个怒气冲天!”
“呀!那是名家设计的牛仔裤,故意洗得褪色,用人工撕破布料的。这种时髦的牛仔裤可以穿起赴晚宴,一件卖二千二百二十二元,《纽约时报》报导的。”
“真是物极必反。我们叫小弟弟撕破一条裤子让你穿去赴晚宴如何?”
“那不行,小弟弟不是名设计家。”
“那么那些来看时装表演的客人也不穷,为什么也都瘦骨伶仃呢?”
“那是时兴呀!”
换个电台,只见一群肥嘟嘟的失业妇女在领社会福利部供给的粮票。
“这里的穷人肥胖,有钱的人瘦巴巴,迥异常情,令人难解。那些穷人怎么会那么胖呢?”
“她们吃许多淀粉、糖类,政府派的粮票大多是这类食品。”
的确,我看了一份报导说,每年收入五万元的白人中有百分之十六痴胖,而收入一万五千元的白人之间,有百分之二十三痴胖。黑人之间,收入五万元的有百分之二十二点五痴胖,收入一万五千元的有百分之三十四痴胖。痴胖者体重超过正常四十磅之谓也。专家们说,看太多电视,不够运动,缺乏营养知识和买不起比较健康的食品是使人痴胖的原因。
根据美国农务部的研究结论,“少吃可以减肥。”
唷,是真的吗?未知农务部花了几百万元才得到这个结论?
我想起另外一个针对未婚少女的性教育口号:“最安全的避孕方法是:不要性交。”
这真可谓一针见血,没话可说了。
动与静
朋友说,她十一二岁的女儿静静从学校回来时,愁眉苦脸说,美国同学问她名字什么意思,静静说,“silent.”引起哄堂大笑。后来她说,也可以是“quiet.”又引起窃笑。
“怎么办?”林太太说。“静字怎么译成英文就不好听了?静可以译成什么别的字使洋人可以接受的吗?”
我想了一想。“tranquil可能比quiet和silent好,但最好的字可能是serene,那有安谧、宁静的意思,我想甚至好动的老美都能接受。不过,作为女孩子的名字,通常是写成serena,不写为serene”。
这使我想起中西文化对动与静的不同观念。中国人比较爱静。静并不表示毫无生气。静有安宁蕴育的意思。静女是贞洁安详的女子。静坐是修心养性的功夫,静听则是在仔细地听。
我身为人妻人母,无论对家人多么关心,每天都要一个属于自己的时间。忙了一天,每晚饭后“下班了”,必倒一杯茶,拿到卧房,躺在床上慢慢酌。夜阑人静,我定定神,想想今天做了什么事和明天要做的事。夜里的静像琼浆玉液,滋养我。
美国人喜欢动,打球,做体操,跑步,跳舞,连唱歌时都无不摇摇摆摆,跳来跳去,高兴时高举拳头大叫“yeah!”我不能欣赏他们的音乐,rock
美国人对美的观念也是动的美。所谓美女是个开口大笑,笑得连舌头、扁桃腺都看得见的少女。这和中国女人笑时掩着嘴巴刚刚相反。古书说:笑莫露齿,立莫摇裙。
美国人似乎样样要做到饱和点才肯停止。你别以为一份三明治只是两片面包夹一片火腿,一片番茄一片生菜。非也。他们的三明治厚得无论嘴巴张得多大都咬不下去,因为面包里放的肉片等等起码有两厚。他们狼吞虎咽要塞饱肚皮才肯罢休,所以有那么多大胖子。从没听见过他们谈“自律”,谈“适可而止”。他们喝起酒来也是这样。他们会事先决定要喝得酩酊大醉,在赴约会之前指定哪一个人负责在宴会之后驾驶汽车返回住所,绝对不能喝醉。
中小学生到朋友家聚会,同意留宿时,无不玩到凌晨,筋疲力竭以后才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林太太不但把serene解释给女儿听,更为她取了英文名serena。从此静静不再为人笑柄了。
何谓美术
何谓美术,见仁见智。我不久之前在《纽约时报》看见一个拍卖行的广告,拍卖物中有个男人用的小便槽,是杜象(marcelduchamp1887—1968)的作品,估价一百五十万元到二百五十万元。起先,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有谁要买它,是买回去用呢,或是将之陈列为美术品?我在一部美术词典里查到杜象。他是法国画家,未来派代表人物,参加过达达派运动,成为反艺术的先驱。一生充满神秘,创作不少背叛旧有绘画形式的作品,画面多为机械性及生理感情的矛盾综合体。晚年居于美国。他的艺术观念对美国画家影响很大。
那么谁把这东西买去大概不会用来小便的了。是美术品。
我又在《华尔街日报》看到一则新闻,旧金山的现代艺术博物馆买了一幅饶深保(robertrauschenberg)作品,叫做“eraseddekoonigdrawing”(擦掉的杜库宁图画)。杜库宁(willemdekooning)一九○四年生于荷兰,是抽象派画家。在美国画坛颇有地位。
这叫做极限艺术(minimalart)。它的真正意思是:划分“艺术”以及“非艺术”之间的界线的艺术创作品,也就是把属于艺术范围的艺术创作缩到最小或限定到最小的地步。这种画派的作品本身是用来下“艺术”与“非艺术”之间分界线的定义。
极限艺术是在一九六六年到最高峰的时期。它的命名起源有一种说法:一九五二年美国《艺术杂志》上一篇评论家沃而汉(r.wolheim)的文章论述杜象在一九一七年在纽约独立沙龙展出“喷泉”为名的尿器油画时,谈到这幅作品的“艺术的最小内涵”问题(原来此杜象早就迷上尿器!)。很多艺术家读到这篇文章后纷纷研究“艺术创作的真正艺术‘味道’,是什么?”也就是“上述的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界线是什么?”之类的问题。
现在仍有一派“极限艺术家”,叫做minimalists,他们的作品在美术馆展览时,犹如童话故事里的“皇帝的新衣服”——皇帝说他明明穿着衣服,哪怕只有他一个人看得见,在他旁边唯唯诺诺的人士也只好说他们也看得见。
这令我想起,二○○一年春天,有一位名叫冷谭(margaretleng-tan)的女士在纽约卡乃基音乐厅坐在钢琴前表演了四分三十三秒钟的“无声音乐”。那是作曲家凯曲(johncage)的作品。音乐批评家珊道(gregsandow)说,冷谭女士“全神贯注,不作任何声音,几乎一动不动,表演了“433"”(作品的名称)。她也能随意、自然地将音乐分为三节,或安静地伸懒腰,摆出优美的姿势,表示新段的开始,或把头靠在手臂上,或用手托住下巴。她全神贯注的表演将无声音乐演活了。”原来凯曲和一位同事在一九五○年就开始作无声音乐曲,那时知道无声音乐的人并不多,但其中欣赏者有我们的朋友“擦掉的杜库宁图画”画家饶深保,可见此君贯彻始终,就是喜欢捕风捉影。
批评家珊道说,“现在人们认为无声音乐是二十世纪的美术里程碑。”
弹琴难,不弹琴而作乐更加难,但是最难的恐怕是音乐评论家。
这一切——小便槽,“擦掉的图画”,“极限艺术”,“无声音乐”,是美术呢?还是大骗局?美术评论家呢?他们用的是什么标准?还是在胡说八道?你说吧!
第四辑饮膳散记
远藤在美国旅行时,注意到美国人喜欢把面泡在杯子,而不是碗里。1971年,他的公司推出“杯面”,杯子是用斯蒂龙泡沫塑料做的,既能保暖,又不烫手。除鸡汤之外,还介绍许多别种口味,里面并且有可以泡软的菜干粒,如青豆、红萝卜等等。“杯面”非常畅销,在日本,出售开水的机器如雨后春笋处处可见,其数量只次于售卖可口可乐的机器……
老鸡老排骨
在外国住得越久,越想念中国饮食。在港台轻而易举买到的东西,在这里要费一番功夫才买到。
我在一家越南人开的超市买到一只老鸡,才两块半美元,兴奋不已,回家在厨房里拉出肚子里的肝、肾、一对鸡爪,扭开水龙头把鸡冲洗一下,就放在锅子里,注满冷水,切两块生姜,泡开几朵香菇,丢进锅里,就炖起鸡汤来。这只鸡有头有爪有肝有肾,真难得,不像美国超市买到的光鸡,真是觉得好惨,问题在他们怕头怕爪,肝肾都不吃。
我还记得小时候母亲烧鸡汤,用筷子掰开炖得很烂的母鸡,肚子里有一团像珍珠般的东西,沾酱油非常好吃。妈妈说那是卵,鸡蛋还没生出来以前就是这个样子。粘粘的鸡爪,多汁的鸡头沾点酱油,咬在嘴里连骨头都嚼碎,也非常好吃。
烧鸡汤的水开了便把火拧小,由它炖几个小时,老鸡炖出来的汤味道浓郁,喝下去整个人都会精神起来。
美国人样样注重年轻的大的,排骨是用电锯才能把骨头锯断的。问题在,他们的猪都养到三百磅重,这种排骨不能蒸不能炒,只能拿来炖汤。肝腰都粗得不能下咽,想起香港的腰润粥,生炒猪肝,椒麻腰片,真是馋涎欲滴。
对皮对骨头的恐惧
这里有一种叫做bonelessribs的排骨,即无骨排骨,也有semi-bonelesslegoflamb,即羊脚抽掉了一根骨头,更遑论无皮无骨也无味的鸡胸,美国人认为是极品。这都归咎于美国人对皮对骨头的恐惧。
中西饮食文化的区别,以吃鱼为最明显,我们住在伦敦的时候,我有时到鱼店去买鱼头回来烧砂锅鱼头,只要两个半先令便可买个大鱼头。我对卖鱼的说,今晚全家可以大快朵颐了。他却以怜悯的眼神望望我。我当时不解,后来才发现在英国鱼头是买回去喂猫的。现在不知道是否仍然如此。目前在美国,猫是不吃鱼头的,他们有专门为它们制造的无骨无皮的罐头食品。
英国人,美国人一样,他们不知道鱼头好吃,而最好吃的部分是眼膛,即眼睛部分的肉,色泽洁白,形如桃子,上海人有一道菜叫做“烧白桃”,是用青鱼眼膛六副,眼珠本身并不好吃,但周围的肉嫩而肥。做法是用油、葱、姜开锅,将眼膛放入,加酒盖好焖一下,然后加酱油、糖和水,待汤汁收到六成干,翻转一次,随即加菱粉做芡,再翻一次浇上醋起锅。那真是美食中的极品!
鱼腩有几根骨头,外国人也不吃,他们也不知道鱼腩是鱼身上最嫩的部分,淮扬有一道菜叫川鲫鱼肚皮肉,即鱼腩。起热锅,加油,葱姜炸好后,取去葱姜不要,将蘑菇、火腿薄片投入,加鸡汤和酒,用大火滚几分钟,随即将鱼腩投入,一熟即起锅,味香异常。
美国饮食的文化和许多别的方面一样,注重大的,大鱼大肉,正如他们的格言,thebiggerthebetter。鲩鱼有二三十磅重,叫做buffalofish,即水牛鱼,大概他们恨不得鱼也有水牛那么大。这么一来,去骨去皮之后,可以切成鱼排,那就是好鱼了。殊不知,中国人吃鱼,以一斤左右的最适宜,再大就嫌肉粗了。
反之,中国人对水族的研究和欣赏不如洋人。香港水族馆开幕时,民众拥去参观,对陈列的珍贵鱼类指指点点,说:“这条加豉汁蒜茸,好吃呀!”“那条炸起来,加椒盐,下酒下饭都好!”中西饮食文化不同,见仁见智,没办法的了。
上海汤包和醋
我们在美国住了十几年,就没有吃过有汤的汤包。馆子里的菜单明明说是汤包,来了都是没有汤的汤包,更遑论冷冻的“汤包”了。
住在香港的时候,我最喜欢去中环的上海馆子老正兴吃汤包了。热腾腾的蒸笼一端上桌,便夹一个汤包放在汤匙上,免得汤漏掉,蘸点姜丝香醋,一口咬下去,汤汁四溢,馅子滑嫩腴润,想起来真是恨不得马上搭飞机回去尝此美味!
在美国的无汤汤包的馅子硬得像皮球,还有一种化学白醋,拿来洗锅子擦铜器很有效(醋里加盐,可以把铜器擦得很像新的一样),可是千万不能拿来蘸汤包吃,即使是无汤汤包。
厦门人吃什么都爱加点醋,就像广东人爱加蚝油一样。萝卜糕,炒米粉,炒面,菜饭,芋,蚵仔煎,水饺,吃的时候非加点乌醋不可。福建菜还有醋冰桃和醋香蕉。
一般南方人喜欢吃镇江的香醋,北方人则喜欢吃山西的老陈醋。北方的醋是用高粱,大麦,豌豆,小米,玉米等粮食原料制成。南方是用米或者麸皮为原料。其实,许多食物都可以酿醋。山东有一种枣醋,山西有一种柿子醋。
我在《世界日报》看见一篇《醋的文化》说,在太原,有一种美容保健醋,用口服液瓶装的,酸酸甜甜,一个人可以喝下七八瓶,在太原街上还可以看到年轻女子边走边拿一瓶醋喝。
山西老醋和镇江醋几乎难分高下。我在香港时总在南货店同顺兴买镇江醋,来美国的时候也买了几瓶塞进物柜箱。到了美国才发现,这里也买得到镇江醋,但是味道没有香港买的香。
后来我发现有一种意大利酿造的醋,叫做balsamicvinegar,陈年的一小瓶要卖一百多美元,意大利美食家到馆子里吃饭,有的自备一小瓶陈醋,点一两滴在小牛排或海鲜上,增添不少滋味。这种醋我没有尝过,但买过十五年的陈醋,价钱也公道,但味道就差那么一点点,不如镇江醋。
吃醋成为嫉妒的代名词,原由是:唐太宗李世民将美女赐给最得力的大臣房玄龄。房夫人知道后坚决反对。唐太宗因此召见房夫人,指着侍从端着的一个酒瓶说:
“你怎么这样嫉妒!如果再不同意,那就喝完这瓶毒酒去死吧!”
谁知房夫人竟把那瓶酒一饮而尽!幸亏“毒酒”只是醋,然而“吃醋”却因之成为嫉妒的代名词了。
那时如果侍从端来的是美国化学白醋,未知后果如何?
泡面颂
我们如果像美国人那么喜欢做统计,调查住在美国的中国家庭,十之八九家一定是女人烧饭,男人洗碗。
有时我不免会发牢骚,嫌做中国菜真麻烦。外子不会烧饭,却懂得吃,知道肉丸子要做得松,炒鸡球要滑,烧鸭皮要脆,炖蹄膀要烂。我叹道,“我们有时应该交换交换工作,你烧饭,我洗碗。”
他却没有接受过这个挑战。但前些日子我染到流行性感冒,全身软绵绵,一点力气都没有,只好躺在床上休息。他说:“你放心,三餐我来包办!”
我在床上赖了一个早上,猜不到他能烧什么给我吃。中午,他端来一碗热呼呼的鸡汤面。一碗吃下去,鼻子不再塞了。胸口也觉得舒服得多。“你好好的再睡一觉,别担心,我会弄晚饭。”
晚上,他端来一碗牛肉汤面,加了一个鸡蛋和菠菜。“没想到你真有两手,”我说,又稀里嗦吃下去。
“伤风时,吃汤面最好,又容易消化,水分又多。再来一碗吧?”
“好的。”
“牛肉汤面一碗,马上就来!”
我感激地咕噜咕噜吃下去。
第二天早上,他给我的汤面里加了火腿丝和白菜。他坐在床边看我吃。
“没想到你要嘛不做,一做就真的‘一鸣惊人’!”我称赞他。
“哈,我有几十年的烹饪经验呢!我来美国留学时就自己做饭。容易得很,早餐烧一锅开水,扔两个鸡蛋下去便解决问题。晚上扔一把面到开水里,加盐,加些白菜,一些味精,一片火腿便是晚饭。我不明白做饭有什么难。现在有泡面,更加方便了。水开了,把调味品和面扔进去就是了。”
“原来烹调的技术和打篮球一样,都在手那一‘扔’。”
“我看你精神好了,可以起来到厨房献艺了。”
“不,我实在很欣赏方便面。只要有开水,就有一碗热呼呼的汤面可吃。这是个了不起的发明。你想,在大陆比较落后的地方,生火烧饭并不简单,但家家户户都可烧开水。再说,那年我们到瑞士旅行,从高山坐缆车下来时,全身冷得发抖,但在缆车站就有出售泡面和开水的机器。一碗下肚,手脚马上暖和起来。再说我们念大学的孙子,功课忙,又不会烧饭,不在自助餐厅吃饭时,便自己泡一碗面吃,既便宜又方便又好吃。还有办公族,午餐吃一个三明治,一杯冷饮,就要五块钱。在办公室微波炉里烧开水吃一份泡面,只要一角钱。在台湾,有棒球赛时,也可以买碗方便面吃吃。例子举不完呢。”
我做了一番研究,原来全球每年吃掉四百三十七亿份方便面,是一百亿元的生意,台湾的统一集团在大陆投资三千万美元出产方便面。而康师傅方便面销量占大陆销量百分之二十五?六,预料每年将增长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亚洲周刊》2000年4月28日的报导说,在一次调查中,在大陆三十城市16,667人接受访问,他们光顾超级市场时,最常购买的国内产品之中,康师傅方便面占百分之三十七,只亚于白猫牌的洗衣粉和arawana牌的食油。
中国人吃面,有几千年的历史。早在公元前300年,便用谷类磨成粉,加水制造各种面。二三百年后,中国制面的技巧输到日本,日本人便也开始吃面了。
方便面的发明人是日本人远藤桃福。他原来是大阪食品批发商人,但在二次大战结束后,日本严重缺乏食品,远藤没有生意可做。那时,日本向美国大量进口小麦,远藤想用小麦制成面条,应该极受欢迎。但是煮起面来是相当麻烦的事,而新鲜的面由于水分多,容易腐坏,不能贮藏。他把他在大阪的家变成试验所,研究一种可以贮藏而容易煮熟的面。经多年试验屡次失败,有一天,他注意到他妻子做“天妇罗”,用水和小麦调成糊,用热油炸时面糊里的水分爆炸性地蒸发,面糊因此有了小洞。他把水浇在炸过的面糊上,面糊立即变软。他的日清食品公司在1958年推出“鸡汤捞面”,是以面条泡在调味汤里再用热油炸掉水分,烘干后便是可以久贮而容易煮软的方便面。只要把一包面放在碗里,加开水,盖住,三分钟之后就有一碗热呼呼的汤面可吃。
日本食品商人认为这不过是个新奇的产品,价钱比新鲜面高六分之一,不会有什么生意。他们的估计大错特错。不久,就有十家公司推出类似的方便面。到了1958年底,日本杂货店都卖方便面,而日清公司迅速将它推销到八十个国家。
远藤在美国旅行时,注意到美国人喜欢把面泡在杯子,而不是碗里。1971年,他的公司推出“杯面”,杯子是用斯蒂龙泡沫塑料做的,既能保暖,又不烫手。除鸡汤之外,还介绍许多别种口味,里面并且有可以泡软的菜干粒,如青豆、红萝卜等等。“杯面”非常畅销,在日本,出售开水的机器如雨后春笋处处可见,其数量只次于售卖可口可乐的机器。方便面变成随时随地可吃,吃完把杯子和筷子和叉子一扔完事大吉的食品。日清公司的方便面占美国市场方便面的一半,在世界市场占百分之十五。难怪根据日本富士研究所2000年12月12日的调查,日本人认为,日本在20世纪所发明最成功的出口产品,不是高科技的个人音响器,不是计算机游戏,不是小得不可思议的照像机,而是普及的方便面!
在亚洲的国家,几乎都制造方便面,有海碗的,在大陆很流行。在机场和旅馆房间里到处都是,调味有鸡,鸭,牛,猪,海鲜,蔬菜,咖哩,辣泡菜,豆豉,法国洋葱味的,不胜枚举。
我起床摸到厨房里,不知道中午吃什么好。在冰箱深处找到一碗红烧牛肉,还找到一碟菠菜,三块卤豆腐。我煮了两包方便面,加了这些剩菜,便大声喊道:“吃午餐啦!红烧牛肉大卤面!”
他跑来了,笑道,“果然名不虚传!”
“我们中国人从不暴殄天物。把剩菜向锅里一扔,便是现成的既营养又美味的汤面。”
“原来你的烹调手法也都在乎那一‘扔’!”他说。
“别多说话,快吃,冷了不好吃。”我说。扶起筷子,把碗捧到嘴边,便稀里呼噜地吃起来了。
土蚯冻
我这辈子吃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但奇怪莫过于土蚯冻。这是今春回厦门时,亲戚请吃饭时尝到的。他们先说是土笋冻。我问,土笋怎么会煮出胶来变成冻?才有人解释,其实是土蚯,不是土笋。啊!土蚯吗?没错。中国人什么都吃,我却第一次听说吃土蚯。土蚯冻色泽灰白,我夹了一块,加了芥末,蒜泥,生抽。它本身没什么味道,吃一口便觉得够了。后来我在鹭江宾馆顶楼的餐馆吃点心,在长桌上就摆了许多碟土蚯冻,上面还插了纸头做的小阳伞。孩子们纷纷拿回自己桌上,兴高采烈地吃,大概是贪其凉,像吃果子冻jello一样。
回家之后,我在一本《福建菜谱》里(小吃类)找到土蚯冻做法,拜读之余,认为是空前绝后的菜谱,特此转载以飨读者。
土蚯冻
原 料
肥大活土蚯……五斤
精盐……五钱
制 法
1.活土蚯先用海水漂洗,去掉表面泥污,然后捞出沥干盛入大瓷缸,双手用力反复揉搓挤压(或用脚踩亦可),排除土蚯肠内泥沙粘物,待土蚯表皮脱去、肠内污物去净后,再用清水冲洗揉搓六遍,沥干水分,切成一寸长段。
2.取直径与高度约一寸二分长的小茶杯一百只,放入沸水锅中汆一下,取出时揩干水分待用。
3.将切好的土蚯段放入铁锅,倒入清水淹满土蚯约一寸高,然后把铁锅放于旺火上,锅面加盖,煮沸时用手勺将土蚯连水翻搅几下,再加盖煮沸,再用手勺搅匀,使土蚯含有的胶质煮化于水中。待第三次煮沸时,加入精盐拌匀,然后分别舀入小茶杯内至五成高,凉冷五十分钟(制作时气温在摄氏二十度以下,五十分钟内便可凝结成块;而气温在摄氏二十度以上,则需放入冰箱或周围加冰块降温方能凝结)后凝结成块,脱杯即成“土蚯冻”,装入冰箱,以免溶化。吃时根据土蚯冻装盘数量,配上适量的萝卜酸、芫荽、酸花菜、荞头、海蜇皮,再酌量淋上芥末酱、芝麻酱、花生酱、乌醋、酸梅酱、蒜泥、辣椒酱、酱油、桔汁即成。
特 点
此菜色泽灰白,晶莹透明,土蚯鲜嫩清脆,质地柔软淡爽,富有弹性,以佐料多味配吃称殊,是冬春季节佳品。
《福建菜谱》是一九八五年出版的,不算太旧。我的同乡现在是否仍用双手揉搓挤压,或用双脚踩大缸的土蚯以排除肠内的泥沙粘物,不得而知。处理之后,是否将之放在小茶杯里,一百只小杯?这些景象一幕一幕在我脑海里演出,有时使我晚上在床上难以入眠。
我也在一张厦门观光地图上找到厦门美味小吃的介绍:
用生长在海滩泥中俗名“土笋”的星虫熬炼冷却而成的“土笋冻”配以芫荽,芥末,蒜泥,生抽,萝酸等调味,入口独具特色,回味悠长而通窍。
我又想到同乡们在海滩泥中挖土蚯的情形。奇怪的是,我从未听父母亲提过土蚯冻的事。也许我大惊小怪,孤陋寡闻,但我认为在中国饮食文化中,土蚯冻应该是独占“鳌头”的食品。至于是哪种“鳌头”,一时间也没法想得清楚。
第五辑我见过的大人物
我走到我认识的一些外国通讯记者那边,菲力浦亲王在和一位美联社的记者谈话。那记者一贯美国人的作风,向菲力浦眨眨眼说:“这茶会散了之后,我带你去逛湾仔。”湾仔是有名的风化区。菲力浦只当没有听见,那美国人又说一遍,真是无聊!但菲力浦应付得很好,只装没有听见,大概他领教惯美国式的幽默了……
女王与我
今夏英国女王伊莉沙白二世登基五十年,全球大英国协的国家举行庆祝大会,学校放假,女王坐着金黄色马车招摇过市,在白金汉宫举行音乐大会,天上有飞机以分列式飞行,地上有军队操演,世界杯足球比赛更配合庆典,同时开赛。
我想起,在一九七五年我见过女王一面。那次女王莅临香港,要在港督府举行茶会招待新闻媒体人士。我在《读者文摘》任职,所以也收到一张请帖。同事们对我肃然起敬,女同事们与我纷纷议论要穿什么衣服,要遵守什么礼仪,我们的美籍总经理则大开恩典,让我借用他的奔驰轿车和司机,驶到港督府。
我打听到,不必行屈膝礼,因为我不是英国臣民,也不必戴帽子,但必须戴手套。我到永安公司买了一双港币三元的白棉织手套。香港气候闷热,手套戴这么一次就派不上用场,不必破费。我订做了一袭褐色丝料印花旗袍和短外套。想到我真的要谒见女王,得以一亲风范,不觉喜上眉梢。
与会那天下午,我坐着总经理的大奔驰轿车,大模大样地来到港督府。在大会客厅里来了约五十个客人,由政府高级官员招待。大家衣冠楚楚,客气地寒暄。后来有个人说,请大家在会客厅里排成一圈,女王和菲力浦亲王就要来到,大家便安静下来。不一会儿,果然进来了在报纸上、电视上看得面熟的两位,他们和印象中一模一样,我不觉感到休克,心想,果然真有其人!是立体的!女王由一位官员陪着,慢慢走过来,官员一一介绍客人,她与每人都讲一两句话。来到我面前时,官员介绍我的姓名之后说,她是《读者文摘》中文版总编辑。我伸出戴着手套的右手与她握手,她微笑道,“大家都喜欢看《读者文摘》,不是吗?”
她头上并没有戴皇冠,穿的是一套看来普普通通的服装,身材并不高,短发斑白,一副温文优雅的样子,并不给人高高在上,与世无涉的感觉。
我又紧张又喜悦,心想,此时此刻不可再有。“陛下,幸会。”我向她点头笑笑。她便走到别人面前寒暄了。这就算是我被“引见”女王了,在英国社会是件很体面的事。被引见之后,客人可以随便活动,伺候女王的宫女们都穿得普普通通,跟在女王身后。
我走到我认识的一些外国通讯记者那边,菲力浦亲王在和一位美联社的记者谈话。那记者一贯美国人的作风,向菲力浦眨眨眼说:“这茶会散了之后,我带你去逛湾仔。”湾仔是有名的风化区。菲力浦只当没有听见,那美国人又说一遍,真是无聊!但菲力浦应付得很好,只装没有听见,大概他领教惯美国式的幽默了。
茶会散后我回家脱了手套、踢掉高跟鞋、换了衣服,问老公:“晚上要吃什么呀?”
“你怎么粗声粗气,不高兴呀?”
“我没有宫女伺候,什么都要自己操劳。听说女王没有去超市买过菜,也没有烧过一顿饭,都有人替她服务。那多惬意呀!”我从冰箱拿出一条鲫鱼,开始刮鳞,拖出内脏,冲洗,再洗一棵白菜。
“她当然不必亲自下厨房。人家有数百名服务员,轿车成队,亲自买什么菜?烧什么饭?只要说声我想吃鱼,人家就替她买来煮好端上桌子伺候她吃。”
我刮鳞洗菜弄得一身脏,怒气冲冲地说:“这条裙子要送出去干洗了。”
“送去就送去,有什么可唆的?”他说。
“钱呀,先生!三件衣服送去干洗可打八折,我要等再穿脏两件衣服才送出去洗。假使我是女王,就不必斤斤计较了。”
“当然不必!哈哈哈,人家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妇女,你以为她会等凑够三件脏衣服打八折才送去干洗吗?别叫我笑断肚肠!”
鲫鱼蒸好了,我端上桌子。“快吃,冷了不好吃。”
“,我敢说这比白金汉宫能烧出来的什么山珍海味都好吃!”
“哼!你就是嘴馋,所以对我谄媚阿谀!”
日月如流,女王登基五十年。我们从香港搬到美国住,我也还在厨房里切菜烧饭。报上说,女王有九个皇宫,苑囿十几处,有专用火车、飞机,英国政府每年花三千二百余万英镑(五千万美元)照料她和她的家属。
“他们根本不知道老百姓怎么过日子,”我说。“报上引菲力浦亲王说,‘如果不必坐那听了就怕人的什么“经济舱”,近来乘搭飞机舒服多了。’”
我嗤之以鼻。“哼!他哪里知道有多可怕!坐在飞机的座位上,把身子缩成一块豆腐干以免碰到左右的乘客,像个囚犯被安全带捆在座位上十几个小时之后,到了目的地,整个身体都僵了,还要排长龙过移民局,在行李旋转盘前辨认箱子。那次你拉起箱子,差点儿扭伤脊椎!还要推行李排长龙过海关。女王和菲力浦哪里受过这种活罪!”
“哈哈哈哈!女王的私人飞机一到,人家已经在梯子上铺好红地毯,下面跑道上站满军官政要,献花、行礼、放礼炮、奏国歌。排什么长龙?拉什么行李?过什么海关?”
“我们结婚也五十年了,坐过多少次经济舱位的飞机?我烧过多少顿饭?就算一年三百天吧,一天烧一顿,五十年也烧了一万五千顿饭。有没有人为我开音乐大会、放烟火、鸣礼炮呀?你有没有看见飞机在上空分列式飞行?有没有人为我奏国歌,向我献花?”
“你要花,我买一束送给你好了。”他说。
我拍葱切姜,冲洗大虾,裹太白粉。在油锅里爆香葱姜,放下大虾,煎到两面发红,就撒盐和胡椒。端上桌子,香味洋溢,咬下去壳脆肉嫩。
“呀!”他叫道。“这个真香!准比白金汉宫能烧出来的什么佳肴都好吃!我敢说女王没有做过椒盐虾给菲力浦吃。我的口福比他好。”
“认定我是劳碌命。”我笑道。
“那你不想做女王了?”他又夹一块大虾往嘴里送。
“看你这么喜欢我做的菜,没有法子了。”我耸耸肩膀。“可是,偶尔当我烧饭烧得一头油烟的时候,我会想到被引见女王那光耀的时刻,那一面之缘,然后分道扬镳。”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你可真出口成章。”
“不是我说的,是咱们伟大的智者,老子说的话。”
与威廉荷顿共进午餐
我想电视上看旧电影,每当放映威廉荷顿(williamholden)主演的旧电影时,就想起与他进午餐那尴尬的往事。
我读中学时就迷上威廉荷顿,他举止潇洒,风度翩翩,令我对他倾慕不已。后来他演了些以香港为背景的电影,如韩素音的“生死恋”和“苏西王的世界”(theworldofsuziewong),更使我为他颠倒。
没想到,住在香港的时候,有一天,商业电台老板何佐志的太太打电话邀我下星期吃午饭,因为他们的好友威廉荷顿要到香港来。我惊喜之下,手脚发冷,何太太说,比尔(威廉的昵称)每年都来香港走走,因为他喜欢这地方。我和何太太是相当熟的朋友,她知道我写了几本英文小说,认为介绍我认识这位大明星该是满有意思的。
我问,还请什么别人?她说,宾主共十人,中外都有,都是熟人。其他是什么人我听了就忘了,地点是希尔顿酒店顶楼鹰巢西餐厅:“你能来吗?”
我能来吗?除非天塌下来了,我会不能来吗?
我虽然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却顿时变成了痴心的影迷,什么都顾不到了,只期待遇见我的偶像。我考虑要穿什么衣服。鹰巢是有名的西餐馆,所谓上层社会光顾的地方。我没去过,但猜想要穿得标致一点。我翻看挂在衣柜里的旗袍,挑来挑去都不满意。终于决定下本钱,到弥敦道的衣料店,花了整个下午,才选了一块粉红色亚麻布——当时很时兴——的材料,叫裁缝缝件短袖夹旗袍。我也买了个白色皮包和一双白色高跟鞋,打算戴一对珍珠耳环,一条珍珠项链。大大方方,也相当时髦。花了不少钱,但是与威廉荷顿吃午饭,岂可随便?
与偶像见面那天终于等到了。昨天,我去美容院做了头发。今天早上,打发孩子们去学校之后,我要去看牙医,是早约好的,我不吃早饭,因为怕张开嘴巴让牙医补牙时会倒胃。猜想回来之后将有从容时间换衣服,搭汽车到尖沙咀码头乘天星小轮过海,再搭出租车到希尔顿酒店——那段路并不远,但是烈日炎炎,还是坐汽车好。
牙医让我等了一会儿便叫我进去。我每看牙医时,抱有个原则,即先向他宣布:我是全天下胆子最小的女人,我怕痛。你要拔牙补牙都可以,就是不要用电钻子触到神经,一触到我会全身抽搐而且不由自主地呼叫。我对牙医说了这番话之后,他笑笑,便开始用锥子在我牙齿间乱戳乱刺,最后说,右边有三颗牙齿有洞,要补。
“我怕痛。”我又说一次。
“那么给你打一针麻醉剂好了。”
“那样我就放心了。”
于是我张开嘴巴,闭上眼睛,让他打针,把棉花塞在牙床边,听见他用电钻子钻磨我的牙齿,吹干之后,用补牙的料子使劲推进牙洞,填满之后,用电磨子磨平。连补三根牙,我都乖乖地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心想,一切将成为过去,诸法皆空,不久即自由自在,就要和威廉荷顿进午餐了。
终于补好牙了。我付了钱,赶快走出诊所,叫出租车回家,洗脸,化妆,梳头,换上新旗袍,戴上耳环,项链,双脚伸入新高跟鞋,提起新皮包,走到父亲的卧房。他适值从美国来看我们,早上总关在房里埋头写作。
“爸,今天有人请我过海吃午饭,”我说。“阿兴会弄午饭给您吃。”
父亲写作的时候,跟他讲话有时他会听不见。他猛然抬起头来望我一下,说,“你的脸歪。”
“呵?”
“你的嘴歪。”
我怔住了。
“我补了牙,大概麻醉药的药气没消失。”
“嗯。”他又低下头继续写作。我把门关上,心惊肉跳,走回我的卧房照镜子。果然笑起来,说起话来,嘴歪。摸摸脸,右边下巴没有什么感觉。
看手表,已经是应该出发的时候了。只好歪着嘴巴去。也许到了希尔顿酒店时,药气就消失了。谁叫我一再告诉牙医我怕痛?不知道那家伙给我打了多大一针麻醉药!
喂,放镇定点,对自己说。歪嘴的女人固然其貌不扬,既歪嘴又愁容满脸更加丑!要保持镇定,临危不乱。
到了希尔顿,踩上自动梯到大厅,到女厕所里照镜子。对自己笑笑。还是歪嘴。别笑好了。少说话。温文娴静,别有风韵。乘电梯到顶楼,鹰巢西餐厅装潢高雅,桌子上铺着雪白的桌布,摆着蝴蝶兰。衣着入时的客人轻声谈笑,宽大的玻璃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海景,水光潋滟。何氏伉俪和其他客人都到了,外子在设在邻近的政府新闻处工作,也来了。只差威廉荷顿。长桌子,五人一边。何太太让我坐在一个空位旁边,那空位显然是留给荷顿的。侍应生用美语问我要什么饮料。有人在饮用汽水,有人在喝酒。
“请给我来杯马踢你,很干的。”我几乎不动嘴唇,吐出这几个音节。“adrymartiniplease,verydry.”所谓“dry”和“sweet”相反。调马踢你鸡尾酒时,意思说松子酒(gin)要多,苦艾酒(vermouth)只放一两滴即可。关于调马踢你的学问很多,传统的做法是将料子和碎冰块放在调酒罐里摇。○○七号特务占士邦则认为只可用匙子搅和,不可摇,否则会“碰伤”它。斟在高脚杯后可放一片柠檬皮或一粒青橄榄,但是我想,最重要的,是对侍应生郑重地说,“verydry,”使大家听见,表示你在行。
调酒师调出来的马踢你的确很香,我在牙医手上受了一早上的罪,又为歪嘴的问题搞得忧心忡忡。威廉荷顿则随时要来坐在我身边了。我仰头饮了一大口酒,顿时觉得轻松多了。
在座的人在谈电影明星。有位太太说,她不喜欢亨福瑞柏贾(humphreybogart)那副粗鲁的样子,也不喜欢约翰韦恩(johnwayne)那种牛郎的作风,就是喜欢威廉荷顿那斯斯文文的样子。我点头同意,没说话。
何太太说,比尔何以迟迟不来?大家再来一杯吧。我点头同意,又来了一杯马踢你。喝在口里是冰冷的、下肚之后是滚热的。我感到非常舒适。
“你今天话很少。”何太太说。我点点头。
“大概是因为要见大明星,紧张一点。”有人替我说。大家笑了。我又喝了一口酒。
陶渊明把酒叫做“忘忧物”,一点不错。再来一口吧。人家嫌我今天话很少。那不好,要活泼起来。否则威廉荷顿来了,旁边坐个木乃伊,岂不太杀风景?
“你自言自语在说什么呀?”外子问。
“在背诗。”
“噢?”有人说,“背来听听!”
“我想对酒的颂扬,没有人比得上李白,”我说,“他的《将进酒》是这样的: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以下的我背不出来了。”
有人鼓掌叫好。“干一杯!”
“干一杯!再来一杯!”我感觉有点飘飘然。没关系,《菜根谭》说,“花看半开,酒饮微醉,此中大有佳趣。”
第三杯下肚之后,威廉荷顿终于来了。迟了一个多小时。穿着一套咖啡色的西装,浅蓝色衬衫,奶油色领带,身材并不太高,风度翩翩,笑嘻嘻地说很抱歉,他迟到了。何太太给大家介绍之后,大明星便坐在我身边。侍应生问他要什么饮料?
“你在喝什么?”他笑容可掬地问我。帅透了。
“马踢你!”我说。
“我也来一杯。”
“要加柠檬皮或橄榄?”侍应生问。
“whocaresifit’soliveorlemonskin,
theimportantthingis,
howlittlevermouth,howmuchgin!”我说。
荷顿哈哈大笑。
“林女士爱诗,刚才背了首唐诗给我们听呢,”何太太说。“李白的诗。”
那英俊的,倾慕已久的威廉荷顿向我莞尔一笑。“背给我听听。”活在当下,机会不再。
“是中国诗,”我说,自觉精神抖擞,头脑极其敏锐。“那首诗倒有人翻译成英文。有了,是witterbynner翻译的,叫做?bringinginthewine?:
seehowtheyellowriver’swatersmoveoutofheaven.
enteringtheocean,nevertoreturn.
seehowlovelylocksinbrightmirrorsinhighchambers,
thoughsilken-blackatmorning,havechangedbynighttosnow.
…oh,letamanofspiritventurewherehepleases
andnevertiphisgoldencupemptytowardthemoon!
sinceheavengavethetalent,letitbeemployed!
cookasheep,killacow,whettheappetite,
andmakeme,ofthreehundredbowls,onelongdrink!
“行!”荷顿说,“进酒吧!”
外子说,对不起,因为要开会,只好先告辞。他小声对我说,“别喝太多酒。”
“不会的。”
大家点了菜,乳酪鲜蚝,配以白酒,法国式焖鸡,配以红酒。大家谈笑风生。我活泼、机智,谈吐充满诙谐,快乐极了。威廉荷顿话也不少,他谈及与他演过戏的女明星,奥黛丽赫本(audreyhepburn),珍妮弗琼丝(jenniferjones)等等。
大家听得津津有味,侍应生一再添酒。我听见自己笑声连连。活在当下,我将永远记得此时此刻,有幸会见威廉荷顿,与他进午餐。
就在甜品上桌时,我突然感到天翻地覆,要呕吐,勉强憋住,深呼吸,不行。我必须赶快离开这里。我说了声“对不起”便站起来。这楼里一定有女厕所,但是我要走得越远越好,不要引起他的注意。搭电梯到大厅。我再也控制不住了,没走到女厕所便大吐特吐,那狼狈的情形吸引了不少侧目而视的观众。幸亏不久来了个服务生,把地上的污秽清除掉。我颠颠倒倒走到女厕所,解开领扣,在脸盆里吐苦水,觉得奄奄一息。在梳妆台前坐下来休息,照照镜子,起码嘴不歪了。
休息了好一会儿,心想幸亏没有在威廉荷顿面前献丑。但用午餐时,我可曾歪着嘴谈笑风生?自以为活泼、机智,其实是喝醉了。《菜根谭》固然说,“花看半开,酒饮微醉,此中大有佳趣,”但接下去是“若至烂漫便成恶境矣!”便成恶境矣!我羞耻得无地自容。脸上发热,头痛欲裂。但不能老坐在这里,要赶快回家,倒在床上大睡一觉。这一切像是噩梦。
打喷嚏,擤鼻涕,再照照镜子,一脸红肿,好像哭过。头发零乱,不管了。也没精神涂脂粉。站起来试走两步,还好。走出女厕所,踩上自动梯。走出大门。
威廉荷顿赫然站在那里等出租车,我大吃一惊。要躲回去吗?他看见我了。对我笑问,“areyouok?”他为什么要问我OK不OK?他可曾知道我醉了?他可曾看见我在大厅里呕吐?
我想告诉他,我平常不会空肚子喝四杯马踢你酒的。我是因为早上要去看牙医所以没吃早饭。你又迟到一个多小时……
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旁边没有别人,只有我们俩,这应该是最宝贵的时刻。他笑嘻嘻地看我,一对澄澈的眼睛,雪白的牙齿,迷人极了。我则蓬头光脸,头晕目眩,变成哑巴,只会对他痴笑,但起码嘴不歪了。我们这样站着好几分钟。我一直在想,和威廉荷顿站在一起,再也没有机会了。活在当下,宝贵的时刻一秒秒地过去,但我怎么想都想不出要和他说什么。
终于出租车来了。威廉荷顿客气地开车门,说,“您请。”
我说,“谢谢,再见。”踏进车子。再也没有机会与他独处了。完了,完了。恨死了,恨死了。
多年来,我一想起那尴尬的午餐,就觉得惭愧得无地自容。那些丢脸的记忆,一幕一幕地重演,几十年后,仍然满怀懊悔,怪自己不应该喝那么多马踢你酒。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想起这件事时,用舌尖舔舔那三根补过的牙齿,不禁失笑。大概是因为我变得老于世故,脸皮厚了。我不会再因为要见什么大明星而那般兴奋激动。至于在希尔顿大厅呕吐,即使被威廉荷顿看见了,又怎样?
威廉荷顿已经作古。希尔顿酒店也拆掉了。倒是我那三根牙齿补得很牢。就当它们是我与威廉荷顿共进午餐的纪念品吧。
想来想去,不免觉得,嘿嘿,还是有机会遇见他好。
第六辑孺慕·寻根
父亲在压力之下,也能保持他的幽默感。一九五四年他出任南洋大学校长之后,左派人士便想办法把他弄下台,新加坡的许多报纸都攻击他,小报更加凶恶,有一家小报竟然刊登了一个人的照片,加以说明是“林语堂的兄弟,是一个吸毒的挖坟墓的人”……
忆父亲
他一生遇到的挑战很多,我祖父是个乡下的穷牧师,却充满梦想,要儿子到上海去上大学,到外国去留学。祖父是向人借钱才能送父亲到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的。父母亲结婚之后到美国,父亲在哈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时,因为母亲生病两次入医院动手术,把他们的钱花完了,有一个星期,父亲只有钱买一罐老人牌麦片吃,而不得不低头向外祖父借钱维持生活,他才能够继续读书。
对父亲来说,哈佛大学就是拥有几百万本书的卫德诺图书馆(widenerlibrary)。他比喻自己在图书馆求知的经过,像一只猴子在森林里寻找坚果。他告诉我们,他在图书馆里一天可以跑几里路,如果在一本书里找不到他要的知识,他就在另外一本书里找。
他鼓励我写作,也同样的起劲和认真。小时候他就鼓励我写日记,他说,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但千万不要像小学生作文,写假话给先生看,例如“天天玩耍,不顾学业,浪费光阴,岂不可惜?”那是他在一本学生尺牍里读到的句子,使他捧腹大笑。他说,无论写什么东西,最要紧的是个“真”字。
父亲的书房叫做“有不为斋”,朋友问他,那是什么意思?他的答案部分是:
我始终背不来总理遗嘱,在三分钟静默的时候不免东想西想。
我从未说过一句讨好人的话。
我不会今天说月亮是方的,一个礼拜之后说月亮是圆的,因为我的记性很不错。
这些话是父亲在三十年代说的,而他一直到老都没有改变,这也许是他写作成功的原因。他写的文章都是“真”的,他不怕把他的感情和思想坦率地表露出来,从不顾别人对他有怎样的想法。
父亲的人生观,简单地可以这么说,“我认为合情理的精神是人类文化的最高理想,而合情理的人也就是最有教养的人。一个合情理的革命家并不是一把新扫帚,把整个宇宙扫得一尘不染,却总宁愿留下一点尘垢。一个合情理的戒酒者,偶尔也喝一两杯。一个合情理的素食者,也总可以偶尔吃一块牛排。如果一个人发现了伟大的科学真理,却失去了人性,又有什么好处呢?大智能在于不要对人性太苛求。”
这也许是他幽默感的出发点,他能够看出做人的矛盾,而宽恕一个人。
父亲在压力之下,也能保持他的幽默感。一九五四年他出任南洋大学校长之后,左派人士便想办法把他弄下台,新加坡的许多报纸都攻击他,小报更加凶恶,有一家小报竟然刊登了一个人的照片,加以说明是“林语堂的兄弟,是一个吸毒的挖坟墓的人”。我看了十分生气,对父亲说,“他们怎么可以这样胡闹?”父亲把报纸拿过来一看,微笑道,“面貌倒有点像我。”
父亲自从二十三岁起就梦想发明一架人人无须受训练就会打的中文打字机。关键在于重新把汉字分类——不用康熙部首——进而发明一个便利的键盘。一九三一年,父亲三十六岁时,他以为已经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他从上海到美国去和工程师研究打字机的设计,回国的时候钱用光了,口袋里只有三毛钱。他没有制造模型的本钱,但是他念念不忘这个梦想。
一九四七年,由于他写了好几本畅销书,有了几万美元的积蓄,他以为足够制造打字机的模型,于是便开始积极进行。
问题层出不穷,每个零件都需请工程师绘图,以人工制造,开销越来越大,远超出他的估计,但是既然已经投资这么多钱,实在不能半途而废。
模型造好之后,由我练习打,按照父亲发明的“上下形检字法”,只需按三个键便可以打出一个字,比起当时商务印书馆的笨重难打的打字机,实在方便得多。
父亲开记者招待会,各大报以大篇幅刊出“林语堂发明中文打字机”的消息,我们家并且一连开放三天,欢迎各界人士来参观。语言学家赵元任说,“这是个了不起的发明。”适在纽约访问的外交部长王世杰说,“我对这部打字机的简易打法非常惊奇,这是极有价值的发明。”这类的赞许不胜枚举。
三十年后,计算机时代开始,父亲研发的“上下形检字法”和键盘,被台湾神通公司采用为计算机输入法,父亲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但对父亲来说,人生最重要的,是做人。他说,“孔子所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可见行为的重要在文字之上。文章做不好没有关系,人却不能做不好。我觉得看一个文化,就要看在这个文化里长大的人是变成怎么样的丈夫和妻子、父亲和母亲。比较之下,所有其他的成就——艺术、哲学、文学和物质生活——都变得毫不重要了。”
父亲一直到老,心里都充满梦想,觉得世界是美好的。对我来说,他是最好的父亲。
林语堂在台北
父亲在一九六五年,他七十岁时回台北定居,主要的理由是他对台北有一种亲切之感。他在美国、欧洲住了三十多年,有一次到台北访问,听见人们讲闽南话,非常高兴。他说:“我来台湾,不期然而然听见乡音,自是快活。电影戏院女招待不期然而说出闽南话,坐既定,隔座观客,又不期然说吾闽土音。既出院,两三位女子,打扮的是西装白衣红裙,在街中走路,又不期然而然,听他们用闽南话互相揶揄,这又是何世修来的福分?
我们漳州民间,穷苦者什之一,富户劣绅亦什之一,大半耕者有其田。但是生活水准,教育普遍自不如今日之台湾。由是,每每因乡语之魔力使我疑置身故乡之时,又觉骇异二事。一、这些乡民忽然都识字,而且个个国语讲得非常纯正,这不是做梦吗?又路上行人,男男女女,一切洋装、村装妇女,我所疑为漳州妇女的,又个个打扮得那样漂亮,红红绿绿,可喜娘儿一般,与吾乡少时所见不同,由是给我一种恍然隔绝人世可遇而不可求的美梦。”
父亲对台北的亲切感使他决定回来定居,双亲是在阳明山租了一幢房子住。后来,蒋介石表示要为他们建筑一幢房子,父亲接受了。这是他生平惟一一次接受官方的恩惠,蒋介石并且请他任考试院副院长,父亲婉辞了。
父亲的房屋位在阳明山仰德大道。房屋是他自己设计的,沿着大道有一堵白色的围墙,中间有一扇红色的大门,踱过精致的花园,穿过雕花的铁门,是个小院子,院子中有树,有个小鱼池。房屋右边是书房卧房,中间是客厅饭厅,阳台面对绿色的山景。他说,“宅中有园,园中有屋,屋中有树,树上有天,天中有月,不亦快哉!”
父亲在台北的日子过得很快乐,他忙着写作,为“中央社”写的专栏名为“无所不谈”。
原来,一九六四年秋,马星野先生在巴拿马担任“大使”五年之后,受命出任“中央通讯社”社长。十一月中旬,他自巴拿马返台,路过纽约。某一晚上,在宴席上,他向父亲提出请他为“中央社”写专栏。父亲允予考虑。他自一九三六年赴美专著英文书籍,中文写作此调不弹已三十年。现在有机会复操旧业,他“不免见猎心喜,欣然答应”。马氏从台北写信给他说,专栏内容,无所不谈,没有限制。父亲即以“无所不谈”四字做专栏的称呼。他在该栏第一篇“新春试笔”中说:“承星野兄之好意,嘱我撰稿。政治既不足谈,惟谈文艺思想山川人物罢了。我居国外,凡三十年,不教书,不演讲,不应酬,不投刺,惟与文房四宝为老伴,朝于斯,夕于斯,乐此不疲,三十年如一日。星野兄叫我拥重兵,征西域,必谢不敏。叫我挥秃笔,写我心中所得,以与国内学者共之,则当勉强。”
此专栏自一九六五年二月十日开始发稿,每月四篇。在台湾,有十三家报纸订户,在国外,有港、菲、泰、美洲(纽约、旧金山、多伦多)等十二家报纸订用,同时刊出。“无所不谈”的读者,当在五百万人左右。父亲一共写了一百八十多篇。后来,台湾文星书店汇编出版,为第一第二两集。(一九七四年,开明书店出版《无所不谈》单行本。)下集中,父亲有篇自序,说:“这些文章,第一部分是主张‘温情主义’,反对宋明理学。希望大家能明孔孟并非程朱,程朱也并非孔孟。又一部分,是讲读书的旨趣,及正当方法。大部分,是比较轻松幽默的文字,这种文字,庄谐并出,台湾还没有人敢写。”
一九六九年,父亲继罗家伦为台湾笔会会长。次年六月,亚洲作家第三次大会由中国主办,在台北召开。身为笔会会长,父亲身当其冲,责任艰巨。事务由王蓝、殷张兰熙、姚朋负责处理。参加会议的国家和地区有十八个,出席代表一百三十多人,大多是国际知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散文家。
父亲代表东道主致开幕词,他说:“这是一个考验人类灵魂的时代,但也不必忧愁。一个怀疑自己的文化,绝不能继续存在。”他希望亚洲的作家要“分辨永恒的真理与短暂的时间,存古创新,坚定地站在人性的基础上,抵抗各种邪说的狂风。”
在最后一天的会议中,日本代表佐藤亮一就翻译问题发言。这位翻译过一百本书的名教授曾将父亲的《京华烟云》等作品译为日文,他赞美父亲的作品“优美绝伦”。他说,他在翻译过程中,有时不免为同情书中主角的悲惨命运而泪随笔下。
同年,七月底至八月初,国际笔会第三十七届大会在汉城召开。父亲是韩国笔会所邀请的贵宾,韩国各大报几乎都把父亲到达的新闻刊在第一版。父亲在国内数十年前有“幽默大师”之名,这次大会的主题:“论文学中的幽默”,好像是为他而设的。在他演讲结束之后,掌声如雷。作家姚朋(彭歌)回忆说,当时他想我们文坛上,作家能为世界各国人士所敬慕的,恐怕只有一个林语堂了!
父亲在阳明山居住的岁月,更为香港中文大学编纂《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在一九六五年底父母亲到香港来看我们时,就与中大校长李卓敏谈到他终生的抱负,即编纂一部适应现代需要的汉英词典。当时只有两种汉英词典在国际间流行通用。一是一八九二年翟理斯(herberta.glles)编的《汉英词典》(“chinese-englishdictionary”),以及一九三二年麦氏(r.h.mathews)编的《麦氏汉英大辞典》(“mathews,chinese-englishdictionary”)。这两部字典已经不足以应付当代的需要。一九六七年春,父亲受聘为中文大学的研究教授,主持词典的编纂工作。资料的收集、查核、抄写等工作,由一小组人员在台北担任。
在台北双城街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有马骥伸、黄肇珩,他们担任收集资料、查核,后来添了陈石孚,他在英文方面有所贡献。
父亲认为编词典的工作“如牛羊在山坡上遨游觅食,寻发真理,自有其乐。”事实上,这分工作的庞大艰难,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料到。
他拟了词典的蓝图,即编辑体例的概念,与马骥伸、黄肇珩商量,要他们仔细研究,提出意见。最初六个月,大概都花在体例问题上,父亲不惮繁琐,一再提出修正意见,经过讨论,最后决定了“大样”。这时,编辑小组开始试稿。他们帮父亲选择中文单字和词句,加以注释,写在单张的稿纸上面,并依国语注音符号的次序排列起来。这一切作好之后,把稿子交给父亲,由他审定,再译成英文。
每天七八个,甚至十个、十二个小时,他都坐在书桌前,用手写出每个字和每个词句的英文意义。这种繁重的工作成年累月地进行。凡在草稿中有疑问,他必反复问明出处、用法。偶尔触发灵感,想到佳妙词语,他便拨电话问办公室的同仁,是否已采录。译到得心应手,他会将纸片交司机送到双城街,供大家共赏。所有原稿自始至终他都一一过目、修改,并且一校再校。
工作虽然忙碌,但日子也过得很快乐。家里有佣人,母亲不必再自己操劳家务。早上有人挑刚刚从山上砍下来的竹笋来卖,中午杀一只鸡炖汤吃,那是几十年来没有尝到的美味!进城吧,到圆环去吃蚵仔煎、炒米粉,或是去“一条龙”吃饺子。要不然换换气氛,到统一大饭店的咖啡室饮一杯咖啡,吃一块奶油蛋糕。
他也喜欢逛街,有一回他跨进五金店的门,买了一把锤子、一圈铜丝,和不少可用而不必要用的钢铁器物,原因很简单,起初倒无意要买什么。可是店主是一口真正的龙溪话,普通的闽南话,都有多少县分的腔调不同,生为龙溪人,听到真正的故乡的音调,难免觉得特别的温情。他们一谈谈到漳州的东门,又谈到江东大石桥,又谈到漳州的碱水桃、鲜牛奶,不觉一片儿时的欢欣喜乐,一齐涌上心头。谁无故乡情,怎么可以不买点东西空手走出去?于是他们做一段小交易,拿了一大捆东西回家。
在台北,父亲有许多老朋友,也交了许多新朋友,黄季陆、罗家伦、吴大猷、刘绍唐、查良钊、蒋复璁、沈刚伯、毛子水、李济、吴经熊、张大千、钱穆、徐吁、刘甫琴、沈云龙、谢冰莹、阮毅成、钱思亮、何容、黎东方、陈石孚、魏景蒙、叶公超,只不过是许多朋友中的几位。故宫博物院院长蒋复璁常到家里来访。有一次,父亲在书房工作,佣人进来说,“蒋院长来了。”
“请他等一等”,父亲说,过了一段时间才走到客厅,赫然发现是行政院长蒋经国,他事先没有通知就来了。以后他也再来过几次。
比较年轻的朋友有王蓝、姚朋、殷张兰熙、马骥伸、黄肇珩……数也数不完。
台湾的作家、画家、诗人和文艺青年在文艺中心的大厅,为父亲举行“幽默之夜”盛会,有一百二十人来到。父亲以姓林自豪,把林则徐、林黛玉、林肯都扯上了。司马中原、林海音、楚戈、段彩华、孙如陵、朱桥等当夜都妙语如珠。
父母亲住在台北时,我住在香港,常到台北去看他们,双亲精神奕奕;不像七十多岁的人。有一次,我去台北住几天之后,双亲送我到松山机场。我们到得太早,于是在咖啡室消磨时间。不久,从窗外看见一架飞机降落,一小队士兵操过去迎接。父亲见了叫道:“快点来看,什么大人物到了!”他跑到窗边看,母亲也跟了过去。我心里想,他也可以算是“大人物”,七十多岁了,的确还没有失去赤子之心。
那部父亲认为是他写作生涯的巅峰之作:《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于一九七二年十月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全书约一千八百页。他费了五年的工夫在这部词典上。记得我去香港启德机场接他们,在乘小轮过海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喜形于色,对我说:“我工作完毕了!从此我可以休息了!”我替他高兴。他不知道,别人在七十七岁之前早就退休了。
父亲八十岁时,世界笔会推举他为副会长,这是除印度光诗南、日本川端康成之外,亚洲作家中荣膺此职位的第三人。那年,他并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父亲过世已将近二十五年,但是他的作品不断在英、美、德国、巴西、印度、日本等许多国家出版,共有约四十种新版本,销路不衰,持续宣扬我国文化,促进中西文化交流。在大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父亲作品文集、全集、单行本非常畅销,总销量以百万计。
父亲的手稿和各种作品版本都陈列在“林语堂纪念馆”,供国内外人士前来参观,委实是台北市一个重要的“文化地标”。
寻根之旅
我从小就听父亲谈祖父林至诚,说他故乡是在漳州西郊的贫瘠村子五里沙,那里从前是九龙江边的一片黄沙滩地。祖父于一八五五年出世。五岁时,曾祖父在太平天国之乱,漳州大屠杀中,被洪秀全的军队“长毛”拉去当脚夫。曾祖母和至诚母子相依为命,挣扎过活。曾祖母身体强壮,有一次用扁担把十几个土匪赶出乡外。至诚肩挑糖果,四处叫卖。下雨天,他母亲赶紧炒豆,让他卖豆仔酥。他有时也挑米去监狱卖,因为可得较高利润,他也挑竹笋到距离六公里的漳州去卖。
曾祖母是基督教徒,至诚也替从漳州到五里沙传教的牧师做挑夫。牧师和牧师娘每月从漳州来两次,他们的行李不但有衣服、铺盖、锅子,还有个土制炉子。对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来说,挑这担子走六公里非常辛苦,但是牧师娘说,“你是好孩子,身体强壮,挑这点东西不算什么,你是挑得动的。”至诚没办法,只好照办。后来他把自己肩上的疤痕指给孩子们看,说是挑重担磨出来的。他要孩子们知道,必须刻苦耐劳,才能站起来做人。
至诚没有上学校,认字读书完全靠自修,二十四岁时入神学院。一九二四年出版的《中华基督教年鉴》说:
闽南基督教会牧师林至诚,自幼随母皈主,长肄业教会学校,养成传道资格。林公品行方正,才学兼优,深蒙故老牧师打马字博士青睐。学成出膺传道,授任同安堂会牧师,教会整理,日臻发达。旋因宝鼎乏人,恳切敦聘爰就宝鼎堂会牧职,教治殷勤,阖会爱戴。
宝鼎即气仔,那是在崇山峻岭之中的偏僻小圩,只有千余人口。要到漳州去的话,必须乘小木舟沿花山溪(九龙江支流)东下,到距离十公里的小溪圩(现小溪镇,平和县城),换上五篷船,才能抵达。乡村名“气仔”是因为它地处山间盆地,地形像盘子;闽南语盘子和气仔谐音,故名气仔。父亲于一八九五年在气仔家里一所黄土夯实成墙的屋子里出世。
祖父一心赞成光绪皇帝的新政,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发动“百日维新”运动,对教育学术、经济建设、军事、政治提出改革方案。祖父兴奋极了,把一张光绪的画像挂在墙上。他又受西溪的范礼文牧师(reverendw.l.warnshius)的影响,对西方的一切非常热心。范礼文牧师向他介绍“新学”的书籍,及一份对林家大小有极大影响的刊物,那便是上海基督教学会林乐和牧师(youngj.allen)主编的《教会消息》(christianintelligence),那是一份篇幅只有一张的油墨印周报,一年报费一元,祖父订得起。从这些读物,他对西方知道了许多,而决心要儿子读英文,接受西洋教育。
父亲十岁时,祖父送他去厦门读书,因为他认为气仔的学校不够好。祖父甚至希望儿子将来到上海的圣约翰大学读书。那时,连在厦门都没有几个人听见过圣约翰大学。祖父又对儿子说,世界上最好的学校是德国柏林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他要儿子用功读书,将来能上那种大学,说时眼光闪亮,情绪激动。我可以想象到在那偏僻的山谷中,在那黄泥小屋里,这位月薪二十银元的穷牧师对儿子灌输梦想的情形。
“和乐(后来改名语堂),你要读书成名!”祖父感情燃烧地对第五个儿子说。几年前,八股已经废除,现在停止科举。但祖父望子成龙,而用功读书是惟一成名的途径。至诚特别喜欢这个儿子,他自己每天早上十点左右要吃一碗猪肝面线,常留下半碗,叫和乐进来吃。祖父四十岁时才添这个儿子。他常对和乐说他如何把床上的脏床布拿到屋子后面的小溪冲洗。
和乐听父亲灌输梦想,眼睛睁得很大。他也开始做梦,要读书成名。
去年,漳州芗城区、天宝镇二级政府花了一百六十多万元人民币(五万元是当地乡民所捐)在五里沙村的香蕉林里,在祖父母长眠的虎形山上,建造了林语堂纪念馆。
我知道了,不免感到既惊又喜。
感到满怀喜悦,是因为父亲的成就在中国大陆终于有了纪念地标。祖父在天之灵如果知道,会怎样地高兴和骄傲!父亲毕业厦门寻源中学、上海圣约翰大学之后,到北京清华学校教英文。他获得半官费补助金,和母亲赴美哈佛大学读研究院,但因为经济支绌,迫而离美赴法,在青年会教华工中文。从法国,他写信给祖父说,他已薄有储蓄,加上变卖母亲的首饰,当可去德国留学。
“我知道父亲得这消息会多么高兴,”父亲在《四十自述》中说,“因为我们父子同具不可救药的乐观。我同新妇出国留学时,赤手空拳,只领有半官费助学金和有去无回的单程旅费。这种事,凡是比较世故的人是不敢冒险的。但是我去了。我怕什么呢?我常常运气不错,而且对自己有信心,加以童年贫穷的经验使我有毅力和勇气,所以诸般困难,俱不足以寒我之胆,使我踟蹰不前。”
祖父在父亲留德时去世,享年六十八。他对父亲的寄望,在他在世时一部分实现了。
后来父亲著作等身,成为举世有名的作家,并且是第一位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的中国人。祖父要儿子“读书成名”的期望如愿以偿了。
妹妹相如和我知道要成立纪念馆的消息,马上寄上我们所藏的父亲作品和照片多种,藉对纪念馆的收藏稍尽微力。
令我感到惊奇,是因为自一九五○年起,大陆人士认为父亲是“资产阶级反动文人”,禁止出版他的作品,等到改革开放以后,才解禁,而父亲不但被封为“国学大师”,在大陆更掀起“林语堂热”。他的作品没有特别宣传,销量却以千万计,实在是奇迹。他的巨著《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京华烟云》最受欢迎。令我更加诧异的是,他三十年代写的小品文也编辑成几十种不同的文集,非常畅销。
历史真会开玩笑。有一位大陆作家在父亲获得平反后分析说:“我们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林语堂之所以被扣上‘反动文人’的‘帽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当年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唱反调,受到鲁迅的严厉批判。过去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由于伟大领袖毛泽东高度评价鲁迅,鲁迅也就跟着毛泽东沾了神气,也被神化了。因而,过去在鲁迅研究中有个无形的禁区,似乎存在‘两个凡是’:凡是鲁迅骂过的人就一定糟糕;凡是鲁迅赏识的人就是好样的。”
适值在台北的“林语堂故居”经台北市立图书馆修缮之后,由文化局接管,在三月二十六日,父亲去世二十六年纪念,举行重新开放典礼,我们要回去参加。而五里沙纪念馆也邀我们参加三月三十一日父亲塑像揭幕仪式。
外子黎明、妹妹和我决定从定居的美国华府飞到台北,然后飞香港,换机飞厦门,再到漳州五里沙。父亲在两岸都有纪念地标,中国文人享有这样的荣耀,恐怕寥若晨星。
飞机把我们送到中正机场。两年没回来,居然不认得了,原来机场大厦是新建的,面积庞大,设计极为尖端。我惊愕了一下。
第二天,文化局长龙应台女士到老爷饭店来看我们,初次见到这位作家,我们谈得很投机。举行记者招待会,参加林语堂思想和精神座谈会,和老朋友到华西街台南担担面海鲜餐厅大啖鱼虾贝蟹,老友重聚,欢乐之至,有着久客还乡之感。
父亲在一九六六年,在欧美住了三十年之后回台湾定居的理由,是为了乡情。他说:有一次回来访问,“不期然而然听见乡音,自是快活。电影戏院,女招待不期然而说出闽南话。坐既定,隔座观客,又不期然说吾闽土音。既出院,两三位女子,打扮的是西装白衣红裙,在街中走路,又不期然而然,听他们用闽南话互相揶揄,这又是何世修来的福分。
我们漳州民间穷苦者什之一,富户劣绅亦什之一,大半耕者有其田。但是生活水准,教育普遍,自不如今日之台湾。由是,每每因乡语之魔力使我疑置身故乡之时,又觉骇异二事。一、这些乡民忽然都识字了。而且个个国语讲得非常纯正。这不是做梦吗?又路上行人,男男女女,一切洋装、村装妇女,我所疑为漳州妇女的,又个个打扮得那样漂亮,红红绿绿,可喜娘儿一般,与吾乡少时所见不同。由是给我一种恍然隔绝人世可遇而不可求的美梦。”
双亲在阳明山租了一幢房子住。后来,蒋介石表示要为他们建筑一幢房子,父亲接受了。这是他生平惟一一次接受官方的恩惠。
父亲在阳明山居住的岁月,更为香港中文大学编纂《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在一九六五年底父母亲到香港来看我们时,就与中大校长李卓敏谈到他终生的抱负,即编纂一部适应现代需要的汉英词典。当时只有两种汉英词典在国际间流行通用。一是一八九二年翟理斯(herberta.glles)编的《汉英词典》(chineseenglishdictionary),以及一九三二年麦氏(r.h.mathews)编的《麦氏汉英大辞典》(mathews’chinese-englishdictionary)。这两部字典已经不足以应付当代的需要。一九六七年春,父亲受聘为中文大学的研究教授,主持词典的编纂工作。资料的收集、查核、抄写等工作,由一小组人担任。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甚至十个、十二个小时,他很情愿。
工作虽然忙碌,但日子也过得很快乐。家里有佣人,母亲不必再自己操劳家务。早上有人挑刚刚从山上砍下来的竹笋来卖,中午杀一只鸡炖汤吃,那是几十年来没有尝到的美味!进城吧,到圆环去吃蚵仔煎、炒米粉,或是去“一条龙”吃饺子。要不然换换气氛,到统一大饭店的咖啡室饮一杯咖啡,吃一块奶油蛋糕。
他也喜欢逛街,有一回他跨进五金店的门,买了一把锤子、一圈铜丝,和不少可用而不必要用的钢铁器物,原因很简单,起初倒无意要买什么。可是店主是一口真正的龙溪话,普通的闽南话,都有多少县分的腔调不同,生为龙溪人,听到真正的故乡的音调,难免觉得特别的温情。他们一谈谈到漳州的东门,又谈到江东大石桥,又谈到漳州的碱水桃、鲜牛奶,不觉一片儿时的欢欣喜乐,一齐涌上心头。谁无故乡情,怎么可以不买点东西空手走出去?于是他们做一桩小交易,拿了一大捆东西回家。
那部父亲认为是他写作生涯的巅峰之作,《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于一九七二年十月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全书约一千八百页。他费了五年的工夫在这部词典上。
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六日,父亲在香港去世。一九八五年,由于好友马骥伸、黄肇珩和马镇方先生的努力,父亲故居由台北市立图书馆接收成立林语堂纪念图书馆。母亲捐赠家园,父亲生前藏书和作品,及一部分手稿及代表性遗物。另一部分手稿则寄放在故宫博物院。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台北市文化局成立后第一个上班日,文化局长龙应台就和台北市长马英九上山探访林语堂纪念馆。在文化局大力推荐之下,马市长同意让这位国际性的人物身后遗留的珍贵遗产获得应有的地位和重视。
马市长核拨近千万元新台币经费由市立图书馆负责修缮工作。“林语堂纪念图书馆”改称“林语堂故居”,由文化局接管,佛光大学负责经营。
三月廿六日,马市长、龙局长和我们缓步绕行过故居后院,以束束淡雅的海芋向长眠在此的父亲致意。然后我们启开了故居大门。故居展示父亲的一部分手稿,以各种语文出版的著作,几个书柜的藏书,还有使用他发明的上下形中文检字法的计算机。此外还有他衣物、眼镜、烟斗、笔墨等等。
我感谢马市长、龙局长的努力,使民众能够到故居观看各种展品,想见父亲的为人。父亲的作品在他去世之后不但在国内,也在国外不断出版,盼望多年以后它们仍然会被视为阐释中国文化,裨益中西文化交流的著作。
香港赤角机场庞大如城市,和启德机场截然不同。看板上显示的地名也看不惯,同一航空公司的飞机,可飞台北、高雄、广州、厦门、上海。我脑筋一时转不过来。
我们在香港住了二十五年,从没去过大陆。在那段时间,许多人喜欢到新界落马洲,站在高处“看中国大陆”,好像眺望那一片片田地和笼罩着薄雾的山丘,就等于窥见了封闭的整个中国大陆,那咫尺天涯的大陆。我们也带爸爸去看过。他惋惜地说,“我此生没有机会回故乡了。”
在大陆封闭的时期,有一批香港知识分子,所谓“大陆观察家”,专门研究、分析大陆情况,将所得资料供给媒体等。但对数以万计从大陆涌来的难民,大陆并不神秘,他们对家乡的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多年来他们一直把辛劳所得接济家乡的亲人。家乡的人只要开口,香港人便寄钱寄药寄衣服,为他们买录音机和电视机,每年农历新年期间,几十万人携带各式各样的礼物回乡探亲。他们看到家乡亲友什么东西都没有,往往把什么都留下来,仅穿身上的衣服回香港。
大陆变幻多端的局势时时萦绕着他们的心灵。内地在搞什么运动?大跃进?吃大锅饭?噢?刘少奇被抓起来了?什么叫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毛泽东在想些什么?
啊?毛泽东去世了?四人帮抓起来啦?
文革结束之后,五里沙的村民曾写信给妹妹相如说,“在一九六六年间,咱祖国文化大革命,坟墓毁灭不少,你们祖父母之坟墓,本来要挖掘起来,碰着该村亲人林盆仔之妻陈桂花,又名桂仔知道,对其子林小德说明,由他出头阻挡,至亲亲堂们,出面协助支持,纷纷要求,此坟墓,是我骨骸亲人,埋葬无很久时间,留存做纪念,至今完整无损失。”
“咱祖家邻居天天有人探听,你们五里沙出了一个世界闻名人,他们后裔有没有回来?乡亲仍盼望你们回来。”信里说,五里沙的人还记得父亲为村里修学堂,买低洼田地,雇人挖个大鱼塘,买田园,并且买来台湾的甘蔗种苗、柚子苗、树苗给乡民栽种。信后署名的是林小德、林旺火、林生仔、林发仔。
五里沙是我们的根,深植稳固,那里的乡民知道得比我们清楚。从前,我们做梦也没想到可以回去。从香港飞到厦门只需一个多小时,但距离不能单以地理计算。在大陆封闭的时候,厦门即使近如咫尺,对我们来说,是远不可及。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去过北京参观紫禁城、长城、天坛,尝过全聚德的北京烤鸭(没有香港的好吃)。我们也游了长江三峡,在西安看了出土的兵马俑,也到过上海、苏州、杭州。我们住的是观光旅馆,去的是游客去的地方,一个亲人都没有。就是没有回过故乡。
现在,我们真的要回去了。我不免百感交集。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很够国际水准,大概与厦门划为经济特区有关,一九八○年以来,经济特区引来许多外来投资企业。
二伯玉霖的孙子孙女,即已故厦门大学教授林疑今(宝泉)的子女以撒、梦海、梦如和以撒媳妇丽珍来接机。我们走出机场,即感到阳光明媚,微风吹拂,不带一丝潮气,与香港闷热的气候大为不同。车子沿嘉禾路驶去,只见左右棕榈亭立,一片旖旎南国风光。处处高楼大厦,其间是破烂旧屋。一时觉得样样新奇,来不及有什么感想。
车子驶到鹭江宾馆,对面就是厦门轮渡码头。站在客房前的小阳台,只见熙熙攘攘的渡轮来往。对面就是鼓浪屿,我富裕的外祖父,豫丰钱庄老板廖悦发的气派很大的花园洋房就在那里,听说里面还住着几位表哥。
一二八事变,母亲带我们三姊妹从上海逃回鼓浪屿娘家(父亲那时在欧洲开会)。我们住在二楼,记得有一棵玉兰树高及二楼走廊,我依偎在栏杆俯瞰下面的花园,石板上放着多盆花草,很美丽。有一次,我们坐公共汽车到漳州去看祖母。祖母躺在床上,她说我们很乖。第二年,她却就过世了。
我从小就听说鼓浪屿沙滩的沙有多细多白,山上的洋房多么漂亮,街道多么清洁。岛上居民只有几千,没有车马,走在山上小道,可以听到从洋房里传来贝多芬或萧邦的钢琴曲,或从教堂里传来的《圣母颂》。我迫不及待要去看看。
当晚,宝泉嫂一家人在厦门湖滨中路的好清香大酒楼为我们洗尘。八十八岁的宝泉嫂真好福气,左右边各坐一个孙子为她捡菜。他们是以撒的双胞胎儿子。大家都认为丽珍运气好,朋友的子女要结婚,都喜欢请她去铺床。主人点了满桌道地家乡菜肴,有的吃过,有的没有。菜单是:
风味九拼盘
(土笋冻、章鱼、五香、捆蹄、海蜇皮、咸水肫、芋枣、咸水鸭、沙茶肠)竹筒虾/炒目鱼面/粥,韭菜盒/松子鲈鱼/海蛎煎/自包薄饼/海鲜豆腐煲/芋包/肉粽/菜胆扒素鲍/肉燕鱼丸汤
最特别的是土笋冻,土笋原来即土蚯,是厦门特产。此菜色泽灰白,没什么味道,吃时加芥末、乌醋、辣椒酱等。奇怪,我没听父母亲提过土蚯冻。
我们大快朵颐,回宾馆,我又站在阳台上,空气带着淡淡的海的气息。对面鼓浪屿山上发出彩色转动的灯光。最高处是日光岩吗?小时常听母亲说过,肯定那时没有装上吸引游客的灯光。我愿只见明月照在鹭江上。我在那里站了好久,等到风拂脸上有点凉意,才回房间。
明天要去五里沙了。
漳州芗城林语堂学术研究会会长陈力水先生亲自来宾馆接我们。梦海、梦如、以撒夫妇和我们同去。我们和梦海很熟,她是厦大化学系教授,六年前,来华府的美国天主教大学做研究工作,我们常在一起吃饭聊天。
车子向海沧大桥驶去,那是亚洲第一座三跨连续,全漂浮钢筋梁悬索桥,把湖里、集美、杏林、海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车子沿着高速公路驶去,漳州离厦门六十六公里。
从闽西南大山涓涓细流汇成漳州九龙江的支流,有一条叫西溪,途经山城。父亲最疼的二姐美宫姑就嫁到山城蒋家,父亲在《四十自述》中说:
我每由坂仔到厦门读书,必须乘船到漳州,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令我神往。有一次我们全家到山城,因为二姐要到山城结婚,而我将由此到厦门,再到上海就读圣约翰大学。二姐在出嫁那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要好好的用功读书,因为你必要成名。我是女的,没有福气上大学。你从学校回家时,来看我。”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因患鼠疫去世。
西溪、山城这些地名一直在我的记忆、想象中,父亲童年少年那些快乐和深忧的时光,永远镂刻在他的写作里。现在我到了他少年成长的地方!
车子沿着九龙江向漳州驶去,一路交通繁忙,司机按喇叭,大车逼小车让路,从左右边都可以超车。我不觉捏一把汗。
漳州现在是熙熙攘攘的城市,人口四百四十万,原以农业和轻工业生产为主,改革开放以后,引来许多台、港、澳地区的投资者,尤其是台湾来投资的人士,因为语言相通,而许多人祖籍是漳州。这里有工业新区,高科技园。城市中心有高楼大厦也有矮房子,还有三轮车,闹区有点像五十年代的台北。
车子向西郊驶去,离漳州城六公里,突然转入一条狭路,左右是绿叶繁茂的香蕉林。这是十里蕉林五里沙了!和刚才公路上的风景判若两个世界。我睁大眼睛观看那些从根茎伸出的粗阔绿叶,尚未定下神来,车子已经停了,周围涌来许多人,有的是手握照像机、摄影机的记者,还有颈上围着红围巾的男童向我们献花。
向上一望,在左右皆是蕉林的石阶上,矗立一座建筑物,巍峨壮观,那便是林语堂纪念馆了!
我们爬着石阶,共八十一阶,纪念父亲在世八十一年,不觉感慨万端。走到平台,看见一座二层楼环型房屋,最触目的是一道米色砖墙,高及屋顶,墙面上嵌有金光耀眼的“林语堂纪念馆”馆名,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沈鹏先生的法书。馆前站着数百人,许多是五里沙村民,种香蕉的农民,相信他们没有几人看过父亲的书,却听说过“我们这里出了个世界名人。”啊呀!父亲如果能亲自回来,看见他们,不知道要多么高兴!你们好吗?他会问,生活过得怎样?香蕉收成好吗?收入够用吗?拿条香蕉来给我吃吃看,甜不甜。
五里沙是个自然村,隶属珠里行政村,只有一千三百村民,大家都姓林,全都是农民,六十岁以上的原来大多是文盲,经多年的扫盲,据说已经脱盲,中轻年人都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现在已有八十个人高中毕业,十个人大学毕业。那是好的,父亲会说。要上学校用功读书才有前途。
馆前有一座父亲的塑像,由华城区区长朱璋琪与相如和我举行揭幕仪式,我们并向塑像献花。塑像是由著名雕塑家厦门大学李维祖教授设计制作。塑像坐着,栩栩如生,中式长袍、皮鞋、手持烟斗、眼眺故乡,怀抱蕉林。
纪念馆是一座中西合璧的二层楼房屋,屋顶有褐色琉璃瓦,入口是西式拱门,西班牙螺旋圆柱回廊,屋中有个小庭院。这是根据台北故居设计的,体现了父亲“宅中有园,园中有屋,屋中有树,树上有天,天中有月,不亦快哉!”的构想。
纪念馆展览共有五部分:一、山乡的孩子;二、在国内;三、在国外;四、主要成就;五、家乡的纪念活动。所藏的书籍、照片大部分是相如和我赠送的。这次我们带来了一幅父亲手书立轴,写的是南宋词人辛弃疾所作《江西月》“夜行黄沙道中”一词的片段:“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我们走到新纪念馆不远的祖父母合葬墓地,向坟墓鞠躬、献花致敬。想到大约一百年前,祖父在深山幽谷中的黄泥屋里感情燃烧地,对儿子说:“和乐,你要读书成名。”经家国演变,几万里山河的沧桑,这个美梦实现了。我不禁眼湿。
父亲晚年时常惋惜地说:“我此生没有机会回故乡了。”不,他回来了,回来十里蕉林五里沙。
在会议厅举行座谈会,由天宝镇镇长沈龙石主持。桌上摆着许多盘香蕉,我吃了一条,味道香甜。与会人士说,纪念馆早在十几年前就有人提出,一九九九年又重新提出,引起共鸣。一批工人来到五里沙考虑、协商、做决定。二○○○年春天,纪念馆正式奠基,二○○一年十月,五里沙彩旗飞扬,锣鼓喧天,林语堂纪念馆正式开幕。五个月内,参观者达三万人。
我感谢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二级政府和乡民核拨或捐输巨款建造纪念馆。
座谈会完毕,漳州市副市长许荣勇在漳州裕晖大厦请午宴。我们在宴会上谈到漳州特产荔枝、水仙花、小溪枕头饼、长泰文旦、漳州八宝印泥。据说齐白石、徐悲鸿等大画家的作品上,可闻到八宝印泥的芳香。父亲在著作中提过,在民国初年要花十块袁世凯大头,才买到一两。
主人送我们姐妹各一盒“特级贡品”印泥,和樟州特产木偶。回到厦门,在鹭江宾馆门口有小贩挑着担子卖荔枝。我们买了几个拿回房间里吃,自觉是不折不扣的漳州人。
我们乘渡轮到鼓浪屿,坐旅游公司的观光车,上城寻找母亲娘家旧故廖宅。沿路处处是海鲜馆子,门前摆着一盆盆活生生的鱼虾。全岛面积不到二平方公里,地坡递降,楼屋层次错落,有从前公共租界时所建的高堂大厦,也有新建的观光旅馆。
我们在音乐学校下车,经过原毓德女学堂,母亲曾在那里就读。走几步路,拐进一个巷子,突然看见廖家旧宅,不禁触目惊心。那当年辉耀一时的三层洋房因为年久失修,破坏残旧。住在里面的表兄说,三楼塌下去了,没有重建。花园荒芜凌乱,但是我五岁时站在二楼观赏的那棵玉兰树仍然屹立,绿叶茂盛。
物换星移,匆匆岁月,掠风而过。
我们参观厦门大学在图书馆设的林语堂纪念室,内有父亲用过的书台、椅子、沙发和许多照片、书籍,父亲生平展览设计是梦海、梦如两姐妹策划的,非常精彩。父亲在一九二六年任厦大文科主任,二伯玉霖曾是英文教授。我们又到嘉庚楼的顶屋俯瞰厦大全景,依山傍海的风光令人神往。厦大副校长潘世墨请我们吃午饭。他父亲潘茂元是知名的高等教育家,是二伯的学生。两家成为好朋友。
我们本来要去父亲出生地气仔,谁知相如突患急性盲肠炎,住进中山医院开刀。幸而医生手术高明,梦海一家照顾得无微不至。相如恢复力强,我们一星期后搭厦门航空飞到香港,改换国泰班机飞台北,乘长荣航空飞旧金山,换联合航空飞华府,旅程近一万哩,飞得晕头晕脑,回家之后许久才能校正时差,搭上这里昼夜的拍子。
头脑清醒过来之后,我仿佛感到在旅程中拾回一段时光,拾到一部分的自己。
林太乙其人其文
自然质朴的笔触,勾起读者的共鸣;幽默灵动的描绘,为文字注入神采;乐观天真的视角,为阅读者打开宽阔的天窗;博雅知性的深意,让人获得启发;林太乙的作品篇篇充满着这样的魅力。
不平凡的童年是文学造诣的基石
林太乙有一个不平凡的父亲——幽默大师,家学渊源带给她书香洗礼,父亲的倜傥不群造就了她不平凡的人生。她是林家的次女,一九二六年出生于北京,原籍福建龙溪。她在上海度过快乐而丰富的童年,开明的父亲带着她们三个女儿——如斯、玉如(林太乙幼时名字)、相如——到处见识,教她们欣赏音乐、看山看水,买大量的书供她们阅读,教她们将生活感想写成日记。名作家赛珍珠看过三姊妹的日记后,对幼时的林太乙即有很高的评价:“从她的文笔和行事观察,都看得出她刚毅的性格;她聪明、活泼,却从不自觉高人一等。如果有一天,我发现她真实的天才,自她清明的眼神中透射出来,我一点也不会吃惊。”
十岁跟着父母亲离开上海到了国外,让她更意识到自己是中国人。在美国、欧洲的成长过程中,虽然受的是国外的教育,但父亲无时不在教她学习中文及了解中国文化,因此,她拥有精湛的中文程度,能将中英文全然融会贯通,这是她后来能担任《读者文摘》中文版总编辑最重要的基石。
当她以优异成绩从纽约的中学毕业后,父亲竟然不要她上大学,他认为只要养成爱读书的习惯,凭着自修,什么学问都能学到。她开始踏入社会,以她的资质与努力,十七岁便出版了一部用英文写作的小说《战潮》,十八岁时就凭着中学毕业生的资历获得耶鲁大学的中文教职,以“初生之犊”的大胆与天真展开她的文学人生。她陆续以英文撰写了《金盘街》及《丁香遍野》等三本小说,被译成八种其他文字出版。她曾受联合国文教组委托,将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镜花缘》译成英文,在美国、英国出版,继承她父亲介绍中国文学于西方的精神,成为林语堂在文学领域上的传承者。
编辑《读者文摘》中文版,深植人心
一九六五年《读者文摘》创立中文版,到香港延揽林太乙担任总编辑,她说自己仍然“不怕虎”的挑起重担,而这一挑就是二十三年。她将《读者文摘》中文版编得有声有色,让一本外国杂志不仅换上中国的外衣,也散发亲切的中国味;她细选值得刊载、适合国人阅读的文章,严谨地翻译、修改、求证;感性知性兼备的文章,明快精准的字句,带给读者安定祥和、温馨趣味的感觉,建立了长久不衰的口碑,也让国内作家如琦君、张晓风、梁实秋、、杏林子等人的作品用不同的语言发声,引介给全世界,影响极为深远。
董桥曾亲身体验到她在《读者文摘》工作时的办事作风及语文功力:“她的中文清爽聪明;她的英文下笔既快又准,想都不用想就成章了。我有几次站在旁边看她起草文件,一字不改,字字恰如其分。”中英文造诣俱深,使她成为最优秀的编辑及作家。
林太乙形容编辑工作和写作截然不同:“处理文稿像奶妈抱儿子——文章是别人的。”她在担任编辑期间无暇写作,只将过去以英文撰写、勾勒香港贫民阶层艰难处境的长篇《金盘街》再用中文重写一次,并将悲惨的结局改得圆满些,推出后备受佳评,琦君推崇此书:“闪烁才华的笔触,俯拾即是,美不胜收。”《金盘街》可说是林太乙的长篇小说代表作。
一九八八年林太乙从《读者文摘》提前退休,与先生黎明定居美国华府,重回写作。她陆续出版了小说《春雷春雨》(改写自英文创作《丁香遍野》)、《明月几时有》、《金盘街》(九歌新版)、《好度有度》、《萧邦,你好》等。她用最贴近的角度为父亲作传,详述林语堂的生平与思想,并娓娓道来巨细靡遗的家庭故事,让读者更深层地认识这位一代大师;《林语堂传》并获得了国家文艺奖的殊荣。描绘其幼时趣事及成长过程的《林家次女》亦叫好叫座,天真单纯的“林玉如”,让我们寻回了遗忘已久的童心,跟随着她流利幽默的文笔,仿佛也经历了趣味无穷的童年;《林家次女》为她赢得了中山文艺奖、台北文学奖等奖项。她还编纂了《语堂文选》上下册和《语堂幽默文选》上下册,并将林语堂曾经畅销欧美的作品重新整理出版。她的作品长销数年,本本深植人心。
明朗幽默、自然从容的笔风
林太乙清逸简明、幽默达观的笔触,承袭自林语堂的文字风格,师大中文系教授沈谦用“神定气闲,从容不迫”八个字形容林家文风。弦盛赞她有乃父之风:“表现出的文字清淡、飘逸,有理性的深刻,也有感性的抒情,让读者感受到宽和雍容的处世态度及丰富的人生智能。”虽然旁人不免将她与父亲林语堂作比较,但她有感而发地说:“我和父亲不能同日而语;我是我,我们的文学创作、幽默各自不同。”林太乙认为身为女人的她看事情的观点,与父亲自是不同。她一方面秉持天赋,一方面受父教熏陶,展现杰出的成就;她靠自己的实力写出了文坛的肯定,也写出了和父亲不同的自我风格。
林太乙认为:“好文章要写得自然、通顺,深入浅出,容易懂,不要矫揉造作。……写得自然通顺、真实生动,谈起来容易,写起来却非常难。这要靠真功夫。”而她的作品其实更是自然生动的最佳代表,她的真功夫,炼自浑然天成的幽默感、敏锐脱俗的观察力与丰厚扎实的学养。
二○○三年七月,当林太乙辞世的消息传出后,海内外文坛响起哀痛不舍与怀念赞誉之声。不论文友、媒体、读者,皆感念她的朴实无华、热情幽默,及文中流露出的深刻关怀。林太乙善用她的真心与文笔,为人生尽了最大的发挥,为社会做了最佳的贡献。
本书是林太乙生前亲自整理并订定目录的最后作品,收录其近年散文,包含其丰富生涯各阶段的过程。第一篇文章《如今仍是小学生》,不仅代表了林太乙独有的幽默与清新风格,而且文如其人,更展现了她永恒的坚持——如小学生般的无邪”天真”。
——编者
林太乙写作年表
一九二六年四月一日出生于北京,原籍福建龙溪。本名林玉如(后改名无双,再改为太乙)。
一九三六年(10岁)全家赴美,居于纽约。少年时常跟随父亲往返欧洲、美国与中国之间。
一九三九年(13岁)姊妹三人合著《ourfamily》,在美国出版;有多种中文版本,书名《吾家》。
一九四一年(15岁)与姊妹合著《dawnoverchungking》,在美国出版。
一九四三年(17岁)出版第一部用英文写作的小说《战潮》。
一九四四年(18岁)以优异成绩从美国陶尔顿中学毕业。获得耶鲁大学的中文教职。
一九四六年(20岁)著《thegoldencoin》,在美国出版。
一九五二年(26岁)四月,林语堂在纽约创办《天风》月刊,担任社长,由林太乙及夫婿黎明主编。内容类似《西风》,邀请旅美、英、港之华人作家撰稿。
一九五八年(32岁)著《theeavesdropper》,在美国出版。
一九六○年(34岁)著《thelilacsovergrow》,在美国出版。中文本《丁香遍野》于一九七六年出版。
一九六二年(36岁)与家人迁居香港。
一九六四年(38岁)著《kampoonstreet》,在美国出版。中文本《金盘街》于一九七九年出版。《金盘街》及《丁香遍野》等三本小说,均被译成八种其他文字出版。
一九六五年(39岁)应聘出任《读者文摘》中文版总编辑。
受联合国文教组委托,将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镜花缘》译成英文,在美国、英国出版。
一九七六年(50岁)出版长篇小说《丁香遍野》(台北,远景出版社)。
一九七九年(53岁)将长篇小说《金盘街》以中文改写后出版(台北,纯文学出版社)。
一九八七年(61岁)获台湾行政院新闻局颁发国际传播奖。
与先生黎明共同编纂《最新林语堂汉英词典》(香港,大盛出版社)出版。同年,与先生黎明定居美国华府近郊。
一九八八年(62岁)从《读者文摘》提前退休,共担任总编辑二十三年。
一九八九年(63岁)出版《林语堂传》(台北,联经出版公司),获得台湾最高文艺奖。
一九九一年(65岁)出版长篇小说《春雷春雨》(改写自英文创作《thelilacsovergrow》)(台北,联经出版公司)。
一九九二年(66岁)出版长篇小说《明月几时有》(台北,联经出版公司)。
一九九四年(68岁)编纂《语堂文选》上下册及《语堂幽默文选》上下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
一九九六年(70岁)出版自传《林家次女》(台北,九歌出版社),获中山文艺奖、台北文学奖等。为父亲整理畅销作品《生活的艺术》,在美国重新出版。
一九九七年(71岁)《金盘街》新版上市(台北,九歌出版社)。
一九九八年(72岁)出版短篇小说集《好度有度》,并自绘插画(台北,九歌出版社)。
二○○一年(75岁)出版长篇小说《萧邦,你好》(台北,九歌出版社)。
二○○三年(77岁)七月五日,因胰脏癌病逝于美国。
二○○三年十二月,遗作散文集出版(台北,九歌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