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嗨网首页>书籍在线阅读

苓茏心语

  
选择背景色: 黄橙 洋红 淡粉 水蓝 草绿 白色 选择字体: 宋体 黑体 微软雅黑 楷体 选择字体大小: 恢复默认

苓茏心语_严歌苓
女郎与海
靠墨西哥西南海岸有个镇子,叫zihuatanejo(我们下面就叫它z镇吧)。我去的时候,还没有直航飞机。要在另一个墨西哥海滨城市搭长途汽车。四小时的车程,一路之上的村庄、集镇很像美国西部新片中的景点,有着闲逛的牛仔,脏脏的孩子,大声谈笑的淳朴女人。
表面上看,z镇只是这些村镇中的一个。卖红色和黑色珊瑚首饰的小姑娘们总共说五六个英文单词,就成了一桩交易。收了钱之后,她们憨态十足地一笑,眼睛却很难说的,让你怀疑她给你吃了很甜的一记亏。有时她们看上了你身上什么对象,一顶棒球帽或一副太阳镜,要不就是美国药房买来的便宜首饰,她们就把几个英文单词也省了;手指点着你的眼镜或耳环,另一只手把她的一串项链往前一推;你迟疑,她再给你搭一对耳环。她们此刻不仅是贸易老手,简直就是古老贸易历史的一部分。
卖主们都是拖鞋、短裤,女人在“比基尼”上缠一块当地土印的围单,色彩炎热,图案酷烈。由z镇乘车走七八分钟的盘山道,就进入了另一种文明。有建在海岸上的游泳池,有支在海滩上的午餐桌,还有水中酒吧,吧凳全埋在水里,往上一坐,水温吞吞的正齐胸。我住的旅馆就有十多个泳池,形状全不规则,大概是模仿河塘、湖泊、山潭。池和池之间,由流动的小运河连接,穿过高高的椰树丛。我一直想从地势最高的泳池顺小运河而下,在每个泳池串一串门之后,直下大海。最终那也不过是一想。
旅馆经理的妻子,是个德国女郎。她往海滩上一站,晒得漂亮至极的肤色、一头乱在风里的暗金色长发就是z镇的招牌了。她三十出头一点,很少穿正统服装,从不化妆,要么一件吊带背心配一条很短的短裤,要么就一条简单短裙直接套在游泳装上。她在德国参加学生示威,抗议美国军事驻扎。示威持续了很久,示威中她和一位美国士共恋爱而迁居美国。在美国居住了十多年,她最终嫁了自己的德国老乡,随他来到墨西哥。她是个令绝大部分女人羡慕的女人:天生丽质,有爱情也有物质,谈吐高雅,不必上班。我到这个旅馆的时候,是个傍晚,见上百名游客全跟在她身后,提桶端盆,往海边走。跟过去,发现桶里盆里全是一寸长的小海龟。据说年轻的经理夫人已跟当地政府闹了三年多,要政府出资保护海龟。最难办的是母海龟半夜上岸生在沙里的蛋,不及时扒出来就有可能被海鸟吃掉,或被游客跺碎。两种可能性都不大,因为母海龟总在产卵前拼命挖一个深坑,把卵产在坑里,再把沙填进去。有时存心去找这些海龟蛋,也得花几个小时。经理夫人发动所有旅馆客人挖出海龟蛋,孵出小海龟来再动员大家把它们放回海洋。这个保护海龟的群众运动便是一种示威,提醒人们海龟的生命价位,以及没有意识到这价值的人的愚昧、野蛮。当然,这示威最主要是冲政府去的。
我看着这个德国女子正在指导人们,怎样放逐小海龟而不使它们再被海潮卷回岸上。但无论怎样放,它们仍是被潮水带回海滩。沙和水相接之处,一片黑麻麻的全是大甲虫般的小海龟。但不管潮怎样卷回它们,它们一次一次逆着人潮往海水走去。很快有人意识到,掌握不掌握放龟技巧都无所谓,小海龟们必定会走进海洋。多少次失败,最终它们走得一个不剩。祖祖辈辈的母海龟从不担忧,被它们深埋在沙里的卵终将成为小海龟回归海洋。对不幸没能回去的,它们也想得很开:海要谁生要谁灭自有海的道理,不然海就拥挤得成了人类了。
招牌画似的德国女郎站在海天之间,成了个剪影。她心里的理想在她身姿上和声音里。一百多名客人大多数来自美国,都被她的理想感染,希望自己能把自然变得更自然。他们相信,总有人抗议和拯救,自然只能通过文明之手,经过文明的干涉,才能变成更好的自然。她希望自然可以被安排,如同安排工作日程,生男生女,基因遗传,高矮胖瘦。
德国女郎给她手上的小海龟取了名字,并认真要求每个人都照办。于是一百多人都开始“玛丽、珍妮、彼得”地叫起来。这使场面出来一种寓言感。小海龟们若有灵知,该记住这些命名者,该知道它们是被救下来的,该感恩戴德。
双语人的苦恼
我的长篇小说《人寰》,是以一个中国女性对美国心理医生的自述为形式的。小说的语言便是虚拟的英文;也就是说,是外国人讲的断裂英文。在故事开始,我借女主人公之口说道:“英文使我鲁莽。讲英文的我是一个不同的人;可以使我放肆。不精确的表达给我掩护。另一种语言含有我的另一个人格,使我似是而非,因而不再有不可启齿的事。”
这些话是我从自己在美国的十二年生活中得到的真实体验。一九九六年年底,我在一位心理医生的诊所就诊,为近乎要了我性命的失眠症,亦为体验西方心理治疗方式。自从我接触了弗洛伊德和容格的心理著作,就对他们创立的“倾诉(talkout)”疗法非常好奇,尤其是弗洛伊德的催眠术。据说催眠术能打开人心里最深的秘密,一些被忘却的童年经历,都会在催眠术中复苏。于是我便开始了“倾诉”疗法,每星期一次,每次一小时。诊费很昂贵,每小时九十元美金。正是在那间又小又封闭的诊室,我发现英文中藏着另一种自我。它是年轻的、直率的,因为它就有十来岁。任何一种语言都能产生一种文化、一种气质,英文对于我,也是同样的。我在倾诉时,发现自己有着美国式的直接,中文给我的含蓄和成熟,此时全不存在了。说英文的我要外向许多,带一些孩子气的虛张声势,对别人的反应也有点大惊小怪的。并且,我相信十来岁的英文给我一副认其的神态,亦给我急于信赖别人的眼神。相比之下,说中文的我是老谋深算的,是易于怀疑一切,甚至带几分玩世不恭。
这个发现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反思一下,我意识到在许多场合下,一旦碰到难以启齿的话,我就改口讲英文。似乎讲了别人的语言,我就不必负完全责任了。我就可以没轻没重、没深没浅了。有时我在英文小说里读到一句别致的话,多半是一句粗话或刻薄话,我就试着用在我和我丈夫的对话里。我特别喜欢看他的意外神色,要么是被激怒,要么是给逗得捧腹大笑。他说有趣就有趣在我清白无辜的表情,吐出每个字眼都像没事人似的,给予每个词汇平等待遇。十二年来,我其实是倚仗十来岁的年轻英文,占了一些便宜,讨了一些宽恕——一看我这人如此出言不逊,人们想,算了吧,不和她一般见识,她又不是土生土长的。
在学校的时候,我们文学写作系的学生都得在课堂上即席写作,也必须在下课前朗读彼此的作品。我的同学们发现我对许多污秽词汇是陌生的,有时只是按字母拼音把它们念出来,并不完全了解它们的词意。因此我在念正常词句和污秽词句时,完全是一种态度:认真、不加区别、毫无歧视的。这就形成了一种怪诞效果:无论怎样色情的描写,到我嘴里,一律是公事公办地给念出来。好比一个人平调、古板地报告一桩天大的胡闹。每次我念到最精彩(也就是最荤)段落,课堂上已笑倒了一片。此后,这些美国同学们串通起来,有心把那些荤段子留给我念。一些教科书也很荤,比如亨利·米勒的小说,充满荤话,给我板着面孔,背“三字经”似的一念,变得滑稽至极。我有时给他们笑得念不下去了,问什么把他们逗成这样。他们回答:“因为那些脏字不属于你,是借你的嘴出来的,所以那些字眼的邪性和你口齿的无邪形成强烈矛盾。”
美国年轻作家中流行写粗话。写粗话似乎使小说生动、酷。一些煽情的、多愁善感的描写使人难为情,因为西方的审美观反感情感油腻,提倡低调和控制。我跟一位英国作家聊过什么样的小说语言是高级的。他说:“我不能告诉你什么叫高级,但我可以马上告诉你什么是低级。首先,你最好不用副词。比如,你说:‘他高兴地笑起来’,我劝你拿掉‘高兴地’。其次,你最好少用形容词,最好少用此新句。小说第一页就出现了‘如同、似乎、仿佛’这样的此新句,我马上就不要读它了。”这是一个作家对语言的高度自觉意识,对我来说,非常实用。去掉了副词,减少了此新句和形容词的文章,的确朴素许多、淡许多。一些作家不甘于小说的“淡”,便在浓郁华丽的煽情写作中,加上粗话或诅咒,反讽华丽,低调处理浓郁。这就是要我出洋相的时候。因为英语不是我的母语,我拿不准说粗话的语态和腔调,多污秽的语言在我嘴里都失去了它固有的意义。后来它就成了我的优势,藏在假天真后面,说痛快话、做痛快人。
美国人把爱和恨挂在嘴头上。常听人说:“我爱这个,我恨那个。”若把这样的表达搬到中文里,会很矫情。但有时人又需要那些痛快淋漓的表白,于是我拉过英语来。藏在别人的语言后面,夸张一下感情,不觉得太肉麻;肉麻也不是我的事,是语言的问题。
碰到我跟美国人争论的时候,这优势很有用。讲过火了的话,尽可能推给语言去负责。更何况这里还有个态度问题:我说的是你的语言,我的态度已经对你好了;那么我如有出语伤人之处,你就包涵吧。但我在跟我丈夫争论时,只说中文,他呢,一律用英文回击。夫妻之间,绝不能用对方的母语说话,万一说得过分“痛快”,误会就会产生。我们的争执从来是各说各的母语,因为必须把握各自语言的分寸、深浅,避免误伤。
我生活在美国的第三年,头一次用英语在梦里乱嚷。把我自己喊醒后,发现窗外是芝加哥的雪夜。我喊的是“干吗是我?!”醒过来,我怎么也想不起这句话的上下文。也许梦话和梦的情节并不一致;梦话是更生理的,而梦更属于精神。那时狂练英文,词汇和句子全录在声带上,夜里声带失禁,语句自己就迸发出来,用不着通过思维。想想真是很惨,把自己弄成了一只八哥,只管往嘴里灌词儿,懂或不懂,要紧的是嘴一张词儿就得出来,说它是条件反射也好,是动物本能也好。从那次喊梦话之后,接下去的几年,我的梦全是无声的。两种语言在我身心中作战,太激烈了,激烈到了我无所适从的地步。大约是第七年,我的梦开始有声了,中、英文混杂,十分热闹。
直到现在,我仍有一种病态的敏感:一句话说出去,我会马上检查一番,句子有没有语病?时态是否正确?句法够不够简明?……要减低这种敏感度,必须靠酒。往往是两杯葡萄酒之后,我滔滔不绝起来。一位好朋友跟我说了真心话。她说:“你以为你很自如,其实你很乏味,讲的全是废话。在旁边看着你,就是可怜你。”
这样一来,我看见所谓“双语”,几乎是不可能的。就拿那勃可夫来说,他号称有三条母语舌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俄语舌头“具有无限弹性”。一九九九年底我在纽约市立图书馆参观那勃可夫生平展览,在他一次演讲录音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可以像大师那样以英文写作,我亦可以像学者那样以英文阅读,而我以英文讲话时,就只能像个儿童。”
因此,作为“双语人”,其实永远免不了一层遗憾:他的第二语言,总是不能像母语那样随心所欲。明显的表现,就是对幽默的迟钝。有时我丈夫读报上的幽默小品给我听,我时常不知道他怎么觉得那么可乐。我做英文演讲的时候也发现,观众在我自认为幽默的地方并没有反应,他们大笑时,我往往意识到,他们笑的不是地方。
“我爱你,再见了。”
九月十一日,阿拉伯数字是“911”,美国报警电话,连三四岁的孩子都会拨的号码。九月十一日晚上9点30分,我和一伙朋友正在北京朝阳区一个西藏酒吧里消磨,突然有人告诉我们:“一架飞机撞在纽约世贸大楼上了!”我回到家是十点四十,灾难的规模已显露出来。第四天,我收到一个朋友的电子信件,讲述她从世贸大楼死里逃生的经过。让我感到最不解的,是她毫无我所设想的歇斯底里,相反,她语气平淡,实事求是,有一点历史学家的手笔了。
从灾难发生之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他(她)在那天早晨喝咖啡时,有没有任何预感——哪怕最极微的征兆——这就是他(她)一生的最后一杯咖啡。”也许别人会认为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但我却驱不散它。我对一个生命在行将灭亡时的心理活动怀有极大的好奇。你也可能把好奇看成关切或担忧。
顺着那个安详地喝咖啡的形象去想象,他(她)如平时一样,带着好睡眠留下的松垮和呆钝,打开大门,拾起报童在早晨五点扔下的报纸,上面套着塑料袋,湿漉漉的一层初秋露水。他(她)在早餐桌上展开报纸,一双脚勾过对面的椅子,然后两腿跷上去;咖啡的滋味从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和半躺,和读报,和窗外的街道上过往的汽车声合在一道,才能形成的滋味。得和穿着毛巾睡衣、蓬头散发、完全不设防的妻子(或丈夫),和睡意尚浓,却深一脚浅一脚下楼来的孩子们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的滋味;这样的咖啡滋味,寻常得可以被完全忽略,是这个早晨“一切如常”的标志。他(她)大而化之,一份报已翻到了头,翻过天天出现的坏事,夜夜发生的罪孽,于是他(她)格外留恋家里的这份“无事”。留恋尽管留恋,还是匆匆洗浴一新,匆匆选就服饰,匆匆告别孩子和妻子(丈夫),出门去了。他(她)走进电梯,张张面孔都是半熟脸,生活好就好在一切都是半熟的。他(她)走到自己的写字台前,打开电脑,检查一下电子信箱:某某照常又寄来一些笑话。笑语也似有所闻,就暂时略过去吧。而谁又有比笑话更重要的事呢?……这时就到了八点五十五分。
我回到美国后,听了pennsyivania坠机之前,遇难者给家人打电话的事。他们已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了,便用最后一点时间告诉亲人们:“我爱你,再见了。”使人震惊的是,他们没有瘫软,没有魂飞魄散,电话号码也没拨乱,是勇气所致,还是心怀侥幸(说不定我能幸免)?他(她)有没有懊悔:今早上出门之前,我要多跟他(她)说几句话该多好!为什么这个早晨伪装得和任何一个早晨一样呢?
拨号的手指或许是颤抖的,嗓音也许是暗哑的,泪珠可能飞快滴落在键盘上。那些上千次按过的小数码键,最后一次亮起来;手指自己有记忆,迅速将那十位数编成队列。电话通了,却是留言机。他(她)一阵遗憾,或一阵释然,又一阵语塞。
“我爱你,再见了。”
美国人把这两句话讲烦了。讲得一片麻木,讲得小说、电影都不敢讲了。讲得有真情实感的人都不敢讲了。在它成了一种无意义呢喃之后的许多年,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一日早晨的美国人(也许还有非美国人)突然悟到,这两句话还有未尽的意思,还有未透彻的理解。他(她)的话仍说得很完整。已入了地狱,人反倒心定了。反正没做的事,未尽的心意是太多太多,只好随它们去了;一切未完成的,就让它们未完成吧。
而这两句话完成了一个仪式。话语带着寻常早晨的咖啡滋味,留在寻常人家餐桌的那个空缺上。
性化学杂想
假设我们面前的电影镜头中,是推成特写的一片肌肤,完美的光线,偏暖的色调,使它进入你视觉时不仅可视,并且可触、可嗅。你感觉到它的温度,它的气息,它由于激情的血性而突然改变的微循环,那一根根汗毛兴奋起来,被汗汁濡湿。不必将这个镜头展开,你可以同这块肌肤共鸣,你会发生一种界于灵与肉之间的悸动。你寻找一个词,想形容这感觉,于是有了一个不是百分之百达意的词:性感。
性感是一种审美境界,是性的审美。不是所有的性都性感,正如性感不一定导致性。
我在读约翰·福尔(johofowles,英国小说家)的小说《马古斯》(themagus)时,发现他有这么一段话,大意是说感觉的一代(agenerationoffeel)已经消失了,让位给行为(性行为)的一代。在“感觉的一代”,性的疆域很大,每一寸皮肤、手、足、头发,都能成为敏感区和兴奋点,而到了“行为的一代”,大片的感觉沃土荒芜了,人需要越来越暴烈的直接动作。广告上和杂志上的女郎们两眼兽性,身体摆置得就是一副有漂亮皮囊的生理挂图,她们都知道你的感觉早钝化了,她们只得刺激起你最原始的生物反应。
在感觉的一代那儿,感觉的可耕地包括每一寸肌肤,除此之外,还有更大空间,就是一切不可触的,如眼神、语言、表情。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这样的空间里,所有的语言和表情都只是灵肉沟通的幌子。这样的空间,可以是一个大party,一个课堂,一个晚宴或一节地铁车厢。他说:“哈罗”,实际上说的是“你吸引了我”,她答“哈罗”时,其实是说:“你是我喜欢的类型。”美国许多婚姻专家把这情形叫做“性化学作用”。一对男女最初产生激情,性化学扮演着重要角色。就连很多爱情电影,观众把失败的故事归结为“男女演员之间连一点性化学都产生不出来”。这类故事情节再壮丽,男女主人公再俊美,都缺乏感染力。
据说性化学使一对男女之间出现性张力,张力越大,两具肉体便越渴望触碰,两颗心灵便越渴望接近。古人因为时代局限,禁锢繁多,一对恋人间的性张力不得不被推到极致,因而不朽的爱情故事只能发生在古代。当代人是不会委屈自己的,一旦性化学开始隐隐生效,他们就赶紧的解除正上涨的可贵的张力。肌肤还未来得及觉醒,又被搁置一边,麻木地沉睡了。性是有了,如同冲进快餐店来了一顿套餐,饱足后你才想起没有品评滋味。又有什么可品评的呢,所有吃套餐的人都有相同的热量,味道也是按配方制配出的,一点偶然也没有。懂得美食的法国人可以把一餐饭吃成三小时,把所有感觉滋味的器官都动员起来,一个细节也不放过地去享受。
我们被约翰·福尔称为没有感觉的一代。性在我们这一代是浪费,是被我们瞎挥霍了。他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中,性是极少的,但性的张力使我们始终在美丽、神秘的性感氛围中。电影中斯特里普扮演的萨拉一出现就那么性感,全身是严严实实的维多利亚式装束,但那露出的一截脖子,一侧腮帮都那么惊人的敏感,充满性的神秘。萨拉最终成了男主人公的情感归宿,他和她之间最初产生的性化学调成了这美味佳酿。然而不是所有点燃激情的性化学都导致那样优美的结局。
性心理学家们的观察大致如下:当代男女间一产生性化学,马上就要减低性张力(这是一代什么压力都不想承受的人),于是性行为发生、结束。一夜情在美国单身社会很普遍,事后延续成几夜情以至婚姻的也有。性化学在性张力消失后如果继续作用于人,那么一场恋爱就会延续下去。延续下去,进入婚姻,也并不说明两人就驶入安全港,可以将爱情进行到底了。在婚姻的第五年至第七年,夫妻之间应该产生一种新的化学,一种源于性,但不完全是性的化学。假如这种新的化学不产生,婚姻便有解体的可能。
我试想所谓的第二种化学是怎样产生的。有些夫妻最初并不是一见钟情(所谓的性化学没有在他们之间发生),但婚后的几十年却宁静甜美。读弗洛伊德传记和达尔文传记时,发现他们都是此类婚姻的例子。李准的电影《李双双》里,也有句名言,说是“先结婚后恋爱”。我猜这些夫妻因婚姻而获得了从容,允许他们去细细体验从心灵到肉体的每一分感觉,一点都不操之过急,不浪费,使性活动不那么功利,让它遵从感觉。因而他们之间便产生了使他们天长地久的第二种化学。
第二种化学的产生过程不那么生物化,我是这样理解的。当两人冲突、怄气时,其中一人定定神,上去轻轻扯扯另一人的胳膊说:“sorry”,这第二种化学便滋生出一点。还有当家里只剩一口牛奶,而两个人的咖啡都需要时,其中一个说:“哦,今天我喜欢黑咖啡。”再有,当两人出席一个party,他兴冲冲地向人讲述什么而没人在意时,她做他唯一的忠实听众。当然,最重要的,是当一个失业时,另一人搂住他的肩膀说:“没关系,有我呢。”
创作谈
我曾经说过,多少美妙故事的产生,是由于我们记忆的不可靠性。记忆筛下什么,滤去什么,是由人的阅历,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变化而决定的。而记忆强调什么,忽略什么,更是一个人价值观、审美观的体现。我读过几本有关旧金山历史的书籍,即使是写同一个事件,由于作者的历史观不同、时代不同、人种不同,读起来竟像不同的事件。同样的人物,五十年前与五十年后写出来的就可能会是正、反面人物的区别。因为五十年中,社会在成长,对于种族、文化的认识在进步,原有的是非好恶也就改变了。
记忆和人的关系更妙。据说人的记忆有下意识的保护机制(弗洛伊德的所谓defensemechanisms),它会替人的记忆做出取舍。所取的,都是有利于人心理健康、精神快乐的记忆,舍去的,自然是创伤性的、不堪回想的记忆。换句话来说,一个对不愉快的事健忘的人,是个相对快乐而心理健康的人。正因为保护机制存在我们的潜意识中,它对于记忆的取舍选择是不为我们知觉的。这就是人类心理学中重大的疑谜。“represion”(抑制现象:把一些不愉快的记忆抑制到彻底忘却程度的现象)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一次我见到一位童年朋友,应该说也是“拖鞋大队”一员,她说她曾经给了我一个大耳光,问我还记不记得。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此生我没挨过什么大耳光,除了父母极偶然地捧错了地方。假如我当众挨一个耳光,按说不可能忘。我偏偏忘得干净彻底。据说我当时大叫我外婆,哭着跑了。据说我当时十岁左右。或许是我潜意识中的保护机制替我把这个不够光彩的细节储进了记忆的黑暗深处,以使我和这个朋友的友情的创伤尽快愈合。因为我的潜意识明白那时的我需要她的友情,任何友情对于十岁的我都是“适者生活”的必须。
假如说弗洛伊德创立的学说在我童年女朋友这儿得到一点验证的话,我应该算是一个保护机制很健全的人,一个生存本能很强的人。我们的民族充满这样的健全人,因而越是创伤累累,越是生机勃勃,健忘带来的宽容让我们积极于重建、新生,“向前看”。因而便有“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于不了了之”的深奥哲学。我们的群体记忆在国内因为政治需要而不可避免地受了影响,而在海外的中国人也没有几个记得当年排华的历史创伤。
《拖鞋大队》和其他此类小说将会集入我的《穗子的故事》。这是以我童年、少年时期一生直接和间接的经历为基础而创作的。我想看看对于一个非常的历史时期,我的记忆能否从群体记忆中独立出来。我的个体记忆又是什么样的。它离传统理解的记忆已相差很远,因为它已大大变形,印象的而绝非实写的。既然记忆不可能客观、不可能准确,印象地表现它似乎更负责任。比如我小说中提到的那个女厕所,里面堆满巨大的石膏像。大部分是残破的。它曾经是我们一群女孩的活动中心,熄了灯之后,白色的头颅、面孔、肢体从黑暗中浮现出来,营造出的恐怖和神秘便是我那段生活的基调。这个空间在我记忆里演变了几十年,或许已不再是它本身,而是一种形势上的存在了。
我若在十几年前写这篇小说,它很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尽管人物事件相同。那时我尚未出国,美国的“性征危机”等概念还未进入我的意识。在美国这样一种给所有东西命名的文化中,想不要概念是不可能的。对《拖鞋大队》中耿获这样的女孩,他们会把她命名为有“性征危机”的人。我讨厌一个社会理性到这种程度,不给人一点蒙昧的快乐。人在缺乏概念时,可以浑然地享受许多东西,比如一些无法界定的情感与关系。但反过来看,也正是美国的“性征危机”概念把我点醒,使我这段记忆复活,也使我看到它的意味。那些曾在我们生活中出现过的女孩,因为千年不遇的“文革”和我们相遇了。我们已失去了对一切大是大非的评判资格,人性中的忠、奸、良、诱在一夜间混淆颠倒,耿获身上的雌雄是非是唯一可由我们来裁决的。我们绝不放过这个裁决权力,无论这裁决手段多么残忍,后果多么两败俱伤。耿获其实是我们的敌人,是在我们落难时对立阶级的一个施舍者,一个优越于我们许多倍的“占领军”的女儿。我们要裁决她的雌雄,在一定意义上是要推翻历史对我们父辈及我们的尊与卑的原判。我们失去了一个珍贵的朋友。尽管这朋友品性高贵,她却从来不肯放下优越,和我们一块儿卑贱到底,卑贱到赤裸裸交代出她的或雌或雄的本色。
我想这个人物的真实名字我的童年朋友一定都还记得,但每人的阅历对记忆的干涉,或许会使她在我们心里活得大相径庭。
我写《老人鱼》
对我来说,记忆是嗅觉的。我童年的早晨都是以浓茶的气味开始的。那是外公和外婆钟爱的一种茶,叫做“瓜片”,是外公的乡亲从六安老家捎来的,年年春天都捎。早晨闻上去是清香的、微苦的,随着渐渐过去的时间茶味结束,转让给檀香的气味。外婆从早到晚都点着檀香,它让我现在想到,外婆或许有很多未了的秘密心愿。外婆是个多病的、命运波折的女人,她口述的中国近代史生动而荒诞,对我的世界观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午间和傍晚的气味在我记忆中最为浓烈:外公烧一个缸瓦灶,用的多半是松柴。烟出去了,松木的香气却留在厨房里,不仅是松木气息,还有米饭上蒸腊货的香味。即便只有一条腊鸭脚,外公也是尽我一人吃的。
记忆也是听觉的。只要我想到外公,马上会想到他桌子上七八个破半导体,抬杠似的一齐说或唱。我还会想到他鞋跟上的铁掌。他在布鞋跟上都钉了这样的铁掌。他希望别人听出他的步子是军人的。有人怕他,他扬扬得意。他在一百米外人们就能听见他了,不仅鞋掌,还有他裤腰带上的几十把钥匙。外公什么都上锁,米柜、柴棚、煤箱、鸡窝都锁。但他的钥匙还是比他的锁多得多。一些钥匙是他曾经当军队司务长时留下的,一些大概是土改时缴获的。外公一生都是地位卑微的人,一大把钥匙或许给他掌权的错觉。外公会从一大把钥匙里抖出一把,打开抽屉,拿出一盒削得很漂亮的铅笔头(全是我丢掉的短铅笔)或一本手工装钉的写字簿(也全是我用的废簿子中的纸钉成),或者,一样民间玩具。在我的不屑和嫌弃中,他始终以这方式给我一些额外的关爱。
当然,我对童年的记忆,更是视觉的。坎尼塞·克拉克(kenncthclark,英国著名艺术历史学者、散文家、评论家)在他的《视象时刻》(momentsofuision)中讲到一种“神性的骚动”,它使一些视觉物体从记忆中脱离,成为强烈的印象。在这里,克拉克区别了记忆和印象:前者为习惯性的储藏,而后者带有一种不可诠释的象征意义和不能马上看透的重要性。克拉克说:“在我们成年后,我们也许不会常常体验这些启示性的时刻,但在我们的童年,它却频频发生。这样的时候是最接近艺术创作者所必需的神性的骚动。”
我童年的夏天,从西窗看出去,是外公种的两棵桑树;往南,有一片茂盛的蓖麻;往北,有几棵红色的月季花。十几只鸡享受着外公的特权,得以在“禁养家禽”的城市有一块租界。我常常坐在窗前,这些景物也就成了我白日梦的固定背景。后来外公失去了特权,鸡群消失了,墙头下出现了一列腌腊鸡腿、鸡翅,常常有两三只野猫在墙头上走来走去。在这个时候,正如克拉克所说:“此类视象时刻化为一些细节,出现时当事人对它们的冲击力尚无意识。”但突然在某一刻,也许很久以后,“这些早已固定在我们记忆中的景物在心灵中再现了。”它们已脱离了它们的自然背景,成了独立的印象,传达着对当事人同样隐晦的深沉意义。作家要写,画家要画,不是因为明白了每个“视象时刻”的隐秘意义,而是知道那意义的存在,却不能完全地懂得它。艺术家对于形象的意义追问,以及那永远似是而非的追问结果,形成了艺术。
昆德拉后期作品的失败,在于他自以为已先有了形象的意义,或者,没形象也可以有意义。
我常觉得“纪实小说”的说法很矛盾。所以我首先要否定我这篇小说是“纪实”的。只是记忆中一些画面和细节自己在存活和演变,我把它们写出来,想看看我是否能寻出它们的意义。
约翰·亨利·纽曼(johnhenrynewman,十八世纪英国著名神学者和哲学家)在写到他在牛津大学生活时,似乎有些突兀地提到一种植物:“……在我大学一年级宿舍的对面,有大丛大丛的金鱼草……”可以想象他曾坐在窗前读书,几百天如一日,对这些寻常小花视若无睹,漫不经意地出神。而在他写到牛津给他的教益、温情、友情时,他却不期地想起了这些白色、紫色的花草。这些花脱离了常规记忆,完成了升华,演变成了某种象征。但这段关于金鱼草的印象又说明什么呢?它不随岁月淡去的意义何在呢?纽曼在写它时,或许并不明白。但我相信,纽曼肯定知道那花的印象中含有他不能解释的意义。
读书与美丽
我有一位朋友叫庄信正,是位著名的翻译家、学者,也是研究詹姆士·乔伊斯的专家。他说过这样一段话(大意):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但对我来说,我宁可把这句话改为“上有天堂,下有书房”。他说在他年少时就想到:反正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他无妨就把它想象成一间书房。
我读到这些话时,为他的纯,以及他与我不谋而合的价值观会心地笑了。我心里对这位忘年友人涌出一股深深的感激。因为在这个价值观飞快变更的年代,我生活的很大成分,仍是独自写作与读书。有时不免对周围忙得头头是道,不读书却也十分充实的人们发声自愧落伍的叹息。而庄先生这一席话,使我认识到,我还是有伴的,并没有落伍得那样彻底。
在易卜生的《彼尔金特》中,有个叫索尔薇格的少女。彼尔金特在恋想她时,总是想到她手持一本用手绢包着的《圣经》的形象。在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特蕾莎留给托马斯的印象,是她手里拿着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两位女性之所以在男主人公彼尔金特和托马斯心里获得了特殊的位置,是她们的书所赋予她们的一层象征意义。我的理解便是读书使她们产生了一种情调,这情调是独立于她们物质形象之外而存在的美丽。易卜生和昆德拉都没有用笔墨来描写这两位女性的容貌,但从他们赋予她们的特定动作——持书来看,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她们美丽的气韵,那是抽象的、象征化了的,因而是超越了具体形态的美丽,不会被衣着或化妆强化或弱化、不会被衰老所剥夺的美丽。这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女性,只要手里揣本书,就会变成特蕾莎或索尔薇格;书在不爱读书的人手里,只是个道具。重要的是,读书这项精神功课,对人潜移默化的感染,使人从世俗的欲望(金钱、物质、外在的美丽等)中解脱出来,之后便产生了一种存在。
我于是感到自己的幸运——能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乳白色的皮沙发上读书;能在读到绝妙的英文句子时,一蹦而起,在橡木地板上踱步。太好的文章如同太好的餐食,是难以消化的,所以得回味、反刍,才能汲取它的营养。
女人总有永别自己美丽外貌的时候。不甘永别的,如伊丽莎白·泰勒之类,就变成了滑稽的角色。时光推移,滑稽都没有了,成了“人定胜天”的当代美容技艺的实验残局,一个绝望地要超越自然局限的丑角。这个例证或许给了我们一点启示:漂亮和美丽是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眼神可以美丽。一副不够标致的面容可以有可爱的神态,一副不完美的身材可以有好看的仪态和举止。这都在于一个灵魂的丰富和坦荡。或许美化灵魂有不少途径,但我想,阅读是其中易走的、不昂贵的、不须求助他人的捷径。
男女超人与“忘年恋”
在芝加哥读学位时,第一门课要求对所学到的作家们进行阐述,主要是对于终生的作品,亦包括他们的传略。我于是迷上了读他们的传记。对比中我发现这些文学泰斗们——无论男女——都具备一些共同的美德和缺陷。比如说,他们都有铁一样的意志、军人般的自我纪律、或多或少的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之所以提到“清教徒”,并不是粗茶淡饭、布衣草履的意思,而指他们对物质的随便态度:有亦可,无亦可。另外,“清教徒”还包括他们对待自己每日具体的艺术创造,就像对待一件宗教功课:只求心灵的付出,不求肉体的获得。
因而我把他们叫成男超人和女超人。比如苏联作家索忍尼辛(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二次大战中主动报名上前线。那时苏联政府给予在校大学生特权,免除他们的兵役。他很快晋升为炮兵军官,却因为在与朋友通信中交流了政治言论而在前线被苏联当局逮捕。他在古拉格群岛的流放岁月中,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坚持文学写作:他完全依赖记忆力背诵与储存他的诗句。因为当时的狱规禁止犯人用纸和笔。他只能在脑子里写作他的长篇叙事诗。他每天写上几行,然后拼命将它们背诵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必须将自己写成的部分默诵一遍,然后再在内心进行新的创作。他的记忆空间逐渐缩小,因而他想出一个方法来帮助自己记忆。他用面包屑捏出了一串教徒用的念珠,由圆形、方形及椭圆形珠子组成。他每默诵一句诗,就数一颗圆珠;每背下十行就数一颗方珠;每一页,就数一颗椭圆珠子。当他出狱时,竟然把一万多行诗——整部长篇叙事诗——存在心里,带出了监狱。
其他的作家虽不像索忍尼辛这样具有如此明显的“超人”素质,但每个人都以他们自己的方式,体现了过人的顽强意志。遗憾的是,我没有足够的篇幅来一一例说。我在这样的“超人素质”中看到,有天赋是幸运的,但是足够的意志来实现天赋,恐怕是更大一种幸运。当然,不幸也是显著的。我发现这些“超人”中的大多数都在情感上未能免俗:在他们成功之后,往往在他们的晚年,总要陷入一场“忘年恋”。也许我这人不算最开明,对于男作家的忘年恋,我尽管失望,但尚能接受;但对于女文豪们,内心就是一个巨大的失望之苦笑了。无论是赛珍珠、安·阮德(aynrand——苏联流亡美国的著名女作家,属少数以非母语写作而获成功的作家之一),还是玛格丽特·杜拉,尽管她们艺术的品格颇高,却在这方面未能免俗。比如赛珍珠,我认为她是具有许多美德,甚至可以称得上高尚的女性,在晚年结识了一位年轻的男舞蹈教员而出现一些与高尚相矛盾的行为。她在50年代末为救助韩国孤儿而建立了基金会,她的文学地位和影响力使她轻易地得到大笔的募捐。而她却让自己的年轻男友来主持基金会的工作,从来不查究他的经济作业。这个舞蹈教员于是便舞弊贪污、弄虚作假,使基金会大失人心。当人们告诫赛珍珠她用人不当时,她却护短,甚至与人反目。另外,如安·阮德,尽管她作品中所有男主角都有她丈夫的影子,至少在形象上,她认为她的丈夫为她提供了男性美的准则(她公开说过了他的身材和面部形象十分合乎她的审美理想,因而她在第一次见他时,便爱上了他,从而开始主动追求他),但是她在成功之后,还是与一位比她年少二十多岁的心理学家恋爱起来。
读到这些部分,我总是想:哎呀,又落了俗套。
有次在读《纽约人》杂志时,读到一位颇有名气的杂文家的见解。他认为著名人物找年少情侣是种庸俗。我想,看来“所见略同”者,并不难找;原来不止我一人如此看重俗与不俗。
最近听到消息(真伪尚待证实):八十岁的索尔·贝娄再度娶妻生子,不由想到名气和成功是否真能使人年华倒流,青春永驻。当然还有种说法:成功能够刺激荷尔蒙。
“挣”来的爱情
在苏联流亡女作家安·阮德(aynrand)的三部影响浩大的小说中,她多次提到女性(抑或男性)渴望爱情,却不懂得真挚、牢实的爱情是该去“挣”的;不“挣”而获得的爱情首先是非分的,其次绝不可能持久。她用这个英文词汇“earn”,即挣,使我生出许多感触。生活中许多实例说明一切失败的婚姻都是因为人们忽略了这个“挣”字;一旦进入婚姻,爱情便似乎有了保险,往后的一切灾祸都该由婚姻这个保险公司来负责或承担损失。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再去继续“挣”得爱情,而把对方已付出的或正付出的爱当成“该着”。
我在国内和国外都碰到过不少男性和女性,天生丽质,聪颖可爱,似在爱情和婚姻上并不顺利。因为他们天生的资本充足,从来不必去挣得爱慕。对于这类男女,似乎整个世界原本就该着他们情分,因而他们开销任何人给予的爱都手脚极大,从无珍视。他们不懂得,一个人在情感生活中只消耗而不储蓄是危险的。有价值有质量的爱情永远要去主动地“挣”得。“挣”的过程,是成长、成熟、纯化的过程,是辛勤和真诚的付出的过程。
这使我想起两年前读的一本书《道德动物》(moralanimal,robertwright),是一本达尔文的进化论心理学著作,其中的主要研究课题便是男性与女性的关系。这本书以达尔文本人的爱情和婚姻作依据,总结出达尔文和他的妻子艾玛的婚姻成功的几个决定因素:一、理化地选择一位具有大量美德的恋爱对象。二、婚前无肉体接触的纯情恋爱。三、达尔文的成功与疾病。艾玛是位相貌平实的女子,因而达尔文在选择她做爱人的时候是务实的,是违逆雄性爱美天性的。婚姻后,达尔文的名望持续上升,但他总是珍视艾玛所给予他的朴素关爱。他认为艾玛是一位能使他勤奋工作又能使他不至于勤奋到忘记人间乐趣的女子。在他们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婚姻中,达尔文不断地“挣”得艾玛的爱情和关怀,艾玛也同样“挣”得达尔文的爱慕和尊敬,艾玛说:“(似乎自嘲地)没有任何东西能像疾病那样把一对男女牢牢系在一起。”她在达尔文二十多年的慢性疾病中,给予他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关爱,使达尔文在辉煌的成功中只对艾玛情有独钟。在达尔文的自传里,他写到:“她(艾玛)是我生命中最大的一份幸运……我常常在想,如此的一个比我优秀得多的女子,怎样就能成为我的妻子。”
由此看来,他们从来都没有停歇“挣”得对方的爱情,他们都不把对方的爱看成“该着”。
达尔文的显赫声望使艾玛的一位姑妈不禁为艾玛捏一把汗。艾玛一向在穿着上缺乏兴趣,所以总是过分朴素甚至落伍于时尚。这位姑妈在一封信中规劝侄女:“……别忽略那些小小修饰,它们使你看上去总是赏心悦目。你的忽略是因为你认为自己的丈夫不在意女性的这些外在细节。其实任何男人都在意这些细节。”
我无法得知艾玛是否把她姑妈的话听进去了,是否在以后的日子里尽力地“赏心悦目”。但从这位姑妈的见解看来,她是相信“挣”这个字眼的;别以为内在地“挣”就够了,外在的,也需要去“挣”的。
在《道德动物》中,有一段是讲著名作家狄更斯的。狄更斯在他刚结婚时把他的妻子称为他自己“更好的那一半”。二十多年后,他的名望招来无数年轻美貌女子的爱慕,他眼中的妻子便是一个“无形无状”的东西了,她营造的“致使范围使于她最亲近的人受罪。”那曾经“更好的一半”在多年后成了“无感觉、怨恨的、怠倦的——近乎无人味的”女子。两个人类文明的巨星——达尔文与狄更斯,有着极端不同的爱情和婚姻经验。当然,这和他们全然不同的个性有大很关系。但可以看出,婚后名望直线上升的狄更斯轻易地就从爱的主体变成了客体,只知开销,不知去“挣”,于是他和妻子凯瑟琳的关系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谁都不去“挣”,但谁都大手大脚挥霍。可以想见,狄更斯该对这场失败的婚姻负主要责任。正如一切成功的男性(抑或成功或绝顶美丽的女性),狄更斯认为爱可以信手拈来,用不着去挣得。他不能有殷实、纯正的爱情,是因为他给爱宠坏了,给不劳而获的恋慕弄得残废了,失去了去“挣”得爱的能力。
《老家旧事》与我
《老家旧事》的作者董冰是作家李准的夫人,从社会关系上说是我的前婆母;从更深广的意义上来说,她永远是我的母亲。但我为她的书作评,并不因为这层不同寻常的关系,而是因为我对这本书的偏爱。书中宣扬的人文精神、女性精神,滋养了我小说中一系列女主人公形象,从《少女小渔》到《扶桑》,再到我刚刚出版的长篇小说《第九个寡妇》中的王葡萄。
我是一九八〇年初以未来儿媳的身份认识李准夫妇的。开始我对这位母亲的温良和缄默印象极深,很快我发现她偶尔以一两句话形容一件事、一个人物,总是形象至极。比如她形容儿时从大门下的缝隙看到军队驻扎过往说”外头腿都满了。”说到一个女亲戚不会过日子,问别人借钱为家里买粮,结果她:“拿上钱到街上买了条洋裙子。”都是些陈年往事,她记住的却是细节之核,这样的细节之核一旦用在人物身上,作家不必再费笔墨去给人物定论了,读者很快自会得出定论。这样的细节,在《老家旧事》中比比皆是,作为一个小说家的我来看,如此开销细节,是不可思议的慷慨。
其实早在80年代中,我就知道我的婆母在写书。并且,我也有幸在这部书的写作过程中跟踪阅读。当时我就认为这是一本奇书。在当时一派慷慨讴歌或激昂控诉的文学语调中,《老家旧事》以朴素、平实、无辜的叙述,道出了一个灾难和死亡多发的故事,却没有控诉,没有说教,没有阶级斗争及人伦善恶一直以来主宰我们思考和感情的公式;它使我感受到人在超越一切社会、政治界定之上的意义。人,这时才是最丰富的,最值得诠释的。不仅如此,我冥冥中感到古希腊大悲剧和这部作品的某种精神贯穿,即人与不可抗力的生存因素的永恒抗争。不可抗力的因素既有身外的,也有与生俱来的。比如人性,它不是阶级的产物,不是善恶的表征;人性是不可抗力的因素。
书中女性人物众多。作者写到自己儿时跟着牲口转圈扫磨时,没有形容一个孩子的对这种枯燥繁重劳动的冤情,也没有她如何不胜其累。她写自己如何渴望玩耍,一边扫磨一边忙中偷闲用笤帚苗和布头扎起小人儿,让它们“走亲戚”。大人们来时,她又怎样把小人儿藏起来。这些段落,远比一个孩子说自己怎样劳累,怎样困倦更打动人。首先是这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如此大度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在接受的前提下,还设法从中汲出甜头,和命运平和相处。这才是中国人最根本的美德。从我这位母亲的一贯态度来看,我想,正是她的平常心,她的处事不惊、宠辱不惊使她自己和她的孩子及丈夫享受她所创造的精神平衡。再有,写到她大哥去世,她笔触拐向一双新棉鞋:大哥很想买一双皮底棉鞋,和母亲商量,母亲不同意,说等他学成手艺再花这笔钱。大哥偷偷将鞋买下来,穿上赢得了全家一致赞赏。母亲让他把鞋包起来,搁在门框上,要他满师后开始工作再穿。而大哥未满师就病故了。大哥死后,母亲把大哥心爱的新棉鞋烧给了大哥。这样的段落也远比直接写一个人年少病逝要令人酸楚。鉴于篇幅,我无法更多举例,但我实在惊讶作者是如何悟到这更妙的、更高级的文学手段的。
我和母亲董冰共同生活了八年,不由自主地向她学豫西方言,在为人行事方面,也受了她的影响。这些影响竟然潜移默化地出现在我的小说中,使一个个具有巨大包容性的女主人公诞生了。我发现自己对这种弱者的强悍、弱者的宽容始终是着迷的、欣赏的。正因为这些大量存在于民间的“弱者”,“强者”们的侵略性与破坏性才得到中和、平衡,强者们弱肉强食的残局才一次次得以修复。应该说我写《第九个寡妇》和读《老家旧事》有关。豫西大地通过李准夫妇把深厚的民间文化营养输送给了我,使我在创造王葡萄这个角色时不至于捉襟见肘,能够比较宽绰地完成《第九个寡妇》这部小说。
“瘾”君子秘经
并不都得吸毒才能过瘾。“瘾”为何物?是一种走火入魔的状态,由灵魂至肉体,以至灵肉无间。会过瘾的人对唯物、唯心之辩会付之一笑。过瘾的那一会儿,你就是个小神仙,无所不能,无我无他,无虚无实。
假如说生命有度:“把心与身的存在状态从低到高排列成度数,那么“瘾”就是一种超乎正常的生命度。懒人求助于酒、毒品、赌博、性,来达到这种生命度。其实他们不知道安全又不碍别人事的方法挺多,但这些方法的假象是受罪。巨大的甜头就在那一点儿苦头后面。比如我酷爱长跑,要的是那终极的舒适,但那舒适得穿越几乎是垂死的状态去获取。
写作之于我,也是一种秘密的过瘾。谁都说啊呀,歇歇吧,写那么苦图什么?过去我和他们见识一样,也认为自己挺悲壮的,整天背对世界,背对许多人间乐事在那里写。现在我发现自己并不是这么回事,其实是在偷着乐。背对世界,把所有杂念排除,把精神凝聚到白热程度,把所有的敏感都唤起来,使感觉丰满到极至。于是乎一些意外的词汇、句子在纸上出来了,它们组成了人物细节、行为,再往前逼自己一步,再越过一点儿不适,就达到了那种极端的舒适,因为自由了,为所欲为了。要说活着,这时的我是活到了淋漓尽致。《纽约客》上曾有一篇文章,讲到60年代美国艺术家们的生活方式,总结是“他们或许活得不长,但都活得很浓烈”。我在每天的写作中,就是图这份浓烈。我试着不写,可是不行,就像没醒透似的。一连多日不写,就是一连多日半打盹儿地过活,新陈代谢都不对了,完全像犯了大烟瘾的人。出去旅行,同行的有丈夫,有时还有其他朋友。我的写作让他们都很头疼,一些计划要根据我的时间表转。他们抱怨,问我几天不写死不死得了。我说不写就是让我身上有一块痒痒,又不让我挠。哪怕早起一两个小时,我也得把过瘾的时间留出来。对我来说,生命一天不达到那个浓度、烈度,没有到达那个敏感度、兴奋点,瘾就没过去,那一天就活得窝囊。
然而能不能过上那把瘾,取决于你认不认真,是否全身心投入。练瑜伽功的打坐,只有彻底投入才能进入佳境、出神入化。而投入的过程,往往不无痛苦。要多大的毅力,多严明的自我纪律,才能勒住意念的缰绳,让它出着你的性子走。半点玩世不恭都不能有,半点消极怠工都会让你前功尽弃。因为那涅槃似的极致快乐就在认真单纯的求索后面,就在那必不可缺的苦头后面。不认真的爱情,我不能从中获得享受。不认真做人,我就会活得不爽透。
就连最不费事的瘾也没那么好过。酒是辣的,烟是呛的,咖啡是苦的。人间极乐之事,无不是苦中作乐。只有孩子一味要吃甜的,大起来,便瞧不上甜了,要酸的、辣的,甚至臭的、苦的。中国人最喜欢的两样东西,茶叶和白酒,难道不是滋味上最复杂、最不惬意的吗?看看人们品茶品酒时的表情,龇牙咧嘴,苦不堪言。喝糖水不痛苦,却也就不过瘾了。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小小地受点儿罪,大大地经历一番刺激,而后灵与肉得到一种升华,一种超饱和状态,就叫过瘾。那和我通过每天长跑、打坐、写小说所过的瘾,本质有什么不同呢?
本质都是要从自己的躯壳里飞出来一会儿,使自己感到这一会儿的生命比原有的要精彩。在这时,你愿意宽谅,与世无争,为了去满足那“瘾”,你不和世人一般见识。你相信他们身不由己,而你有那么个秘密办法,能给自己一刹那的绝对自由。
打坐杂说
打坐。是为了入定。打坐的人很多,但能否入定,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属于一打坐就入定的幸运者。据说这类幸运者天性中得具有几个不幸的素质:轻信、孤僻、一心无法二用。最后这一点,在我身上很明显,简直要了周围人的命。美国人管这种人叫做“不能一边走路一边嚼口香糖的人”。假如我正专注于某事(烧菜、写作、读书、看电视、做白梦)有人请求我或要求我做件什么事,我会马上应承下来,似事后一点印象也没有。这种人专注起来是非常可怕的,眼都发直。可这恰巧是打坐入定的优势。
我最开始学打坐是因为失眠。据说半小时入定顶上四小时睡眠对人精神的滋养,我想这倒也经济合算。我们家当时住在旧金山城对面一个岛上,二楼的三间卧室中间,有一条走廊,走廊上方,一孔天窗又大又亮,把整个房子照得白白的,跟摩门教庙宇似的。我天天就坐在天窗下打坐。据说第一次就找到感觉的人很少,而我就是一个。我的感觉是有一种“空”,灌顶而来,渐渐把精神里所有淤塞冲了出去。当然,你要引进“空”,首先要停止思考,了断所有念头。当代人停止思考是难的近乎不可能。因为脑子被有意义无意义、片段的、残碎的信息塞得非常满、非常脏,如同当代人的肠胃。美国一个杂志发表了一个统计,说当代人脑子每天处理的信息比莎士比亚时代的人要多一千多倍。这就难怪再也出不了莎士比亚了。创作大作品跟打坐入定有相似之处,那就是精神的单纯、沉潜。一旦坐在那个天窗下,闭上眼睛,我首先追逐一个念头去想。管它什么念头,追到底,直到送走。这大概也是一种辩证法,强行停止念头不如顺遂它。送走了这个念头,“空”就来了。“空”是半透明的白色,自我的脑门灌入,把我变成一口井,越来越深,白色是探入深井的光亮,渐渐变成一根虚虚的光柱。肉体的存在在此时显得有点靠不住,让位给了另一种非实体的存在,或是实体与非实体之间的存在。那一道徐徐输进来的“空”晕染开来,混入血液——为了各种欲望而一次次沸腾的红色液体,再向皮肉、脏器进一步渗入。这是一种佳境,能清晰地感到“空”怎样涤荡漂洗着生命的实体和非实体;一股一股的“空”灌入,污浊淤塞被冲了出去,渐渐地,浊流被稀释了,最后,浊流成了清流。“空”仍然不停地灌入,了不得了!它让你空的没了形状,没了分量——原来你身体里,念头是最重的东西。这时候,你飘飘荡荡,随时要腾空而起。
其实我无法形容那感觉有多妙。它可以延续四个多小时。我从地上站起来,两脚踏云地走到马路上,正看见轮渡船带来的一舱一舱下班的人们。他们步履匆匆,形色仓皇,每一双眼睛后面,都是一个塞了比莎士比亚多一千多倍的信息的脑子。我几乎是个隐形的局外人,以我缓慢而深邃的呼吸和缺乏目的的步伐逆着他们走,或绕着他们走。奇怪呀,他们急什么呢?愁什么呢?激动什么呢?高兴什么呢?无非是急着回家吃晚饭看电视,无非是股票跌了或涨了,无非是情人失而复得或得而复失。一切离我都远得滑稽,一切都让我善意地偷着乐,一切在于此时的我看,都不值得在乎。我在一种无人能进入的自我里,享受无知无畏、无忧无虑、心满意足,像是昨天在月亮上才出生的一个人。这个时候,我会想,人其实只需要那么少的一点点,就能满足。而满足就是快乐。
当然,我知道四小时之后,被驱去的信息又会回来,夹带着新的信息,来侵扰我。我的脑子又会很快变得很挤、很脏,处处淤塞,跟四小时前我偷着乐过的人们一样,在乎一切。但我毕竟可以有四小时的满不在乎啊。有时候我写作写得忘乎所以,突然发现自己呼吸很深,常常疼痛的背部舒缓了,偶然出局的脑筋也潜在最深处,万一此刻有人打电话来,我会喑哑失语,侥幸答上话,也是不知今昔何年,我意识到这也是一种入定般的境界。或许通往那个境界不止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