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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小说集(港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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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小说集(港台篇)-合集
黄碧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127;”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 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127;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 carter。&127;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127;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

  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 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而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整天我都很呆。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她会不会想我?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之行之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那人递我他的手帕,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我也不禁把嫌弃他的心减了几分。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好事。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大的疑心。”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西。”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就在那明灯之下。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感情关系。何以世皆不容我。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有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谁知道她快乐,她忧伤?谁与她争那小小的风光?谁是她心所爱,心所患?

  我很想去看她。就一眼。

  我急奔上楼,之行锁了门,但我有钥匙。她睡了胸脯一起一伏,依旧丰满。小别数星期,她没有瘦,也没有憔悴。我细看,她的脚甲仍旧剪得整齐,寇丹好好的,艳红如常。她床上多了几只布娃娃,此时她手抱小白兔,熟睡如婴。何等安好。我走了她仍然生活得很好。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夜央三时,一样有人熟睡有人清醒。隔壁有谁,还在敲打字机呢,做着功课做着俗世的荣辱。我忽然流泪如注。我喉里卡卡在响:有人要扼杀我呢,来人是谁:我扼着自己的喉咙,想今夜星落必如雨。之行枉我一番心意了。

  我的泪滴在之行的脸上,我捏得自己满面通红,只拼命呼吸。之行突然惊醒,紧紧攀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之行把我抱在怀中,我嗅着她的凤仙味,安然睡去。隐约听到楼下有汽车喇叭声,管他呢,那人已完成他在我一生的价值,自此与我无干。眼前只有之行。

  之行捧着我的脸,说:“你太傻了。” 我没有答腔,只想睡,明天必有太阳。

  自此之行又见好了些,晚上我们做功课做得晚,她总替我冲人参茶。之行一向读书很懒散,何以竟一转脾性。我只是隐隐觉得,之行不比从前,连香水也变样,用的是“鸦片”。我觉得窒息。

  之行又夜出。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地游走。楼下有宝蓝色的小跑车等她。回来她总是双颊通红,还给我买了暖的汤圆,但我觉食不下咽,那糯沙汤圆,不经放,一放就硬了,不能入口。翌晨我对着几只发硬的汤圆,不知所措。之行总不在,四年级了哇,她总共才修十一分。

  圣诞假期,我预备回家过一夜。之行收拾收拾,我问她回家住多久,她摇头说笑:“我要到北京。”

  我停着,良久不语。我和之行去过日本玩,约了下一次目的地是北京。那是去年圣诞的事了。 我静静掩面,说:“之行之行,你记得....."

  她捉开我双手,看我的眼:“我记得。但那是从前的事了。这次是我的机会,你得为你的将来打算,不见得我就要庸碌一生。”她吻我的额,便去了。

  我一人跌坐在半空的房间,我以为可以就此坐上一生。我伏在地上,发觉地毡脏了。这还是我和之行在中环跑了一个下午买的,她坚持要伊朗地毡,但我嫌不设实际,主张买印度货。结果折中买了比利时地毡。我们抱着地毡吃荷兰菜,之行叫了一打大生蚝,我们的钱都花清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这个圣诞我整天耽在图书馆,恹恹度日。我在翻周刊,忽然见一个又肥又黄的胖子,戴着很惹眼的雪镜,我正骇然,赫然发觉此人身旁正是之行!我掩上杂志,若无其事地去饭堂吃饭,坐的竟是我与之行第一次坐的位置。我一阵晕眩,险些流出泪来。咬咬牙,回到图书馆,竟心无旁骛地做功课。

  之行回来的时候,我正伏在书桌上睡觉,桌上张着登载之行照片的杂志。我没有望之行,之行也没有动静,坐着,吸一口烟。然后她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去泡一杯清茶给她喝。她紧紧捉着我的手,我轻轻地抚她的发。

  我没有再问,她自此也没有再提此事。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再夜出,在房中认认真真地练习仪态,脸孔仰来抑去,甚有得色。

  毕业在即,我也收敛了我的所谓烟视媚行,毕竟一不是交际花,二不是舞女,烟视媚行不能当饭吃。我申请了研究院的学位,希望将来在学术界谋一席位。老实说,要谋一个什么知识分子的职业也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像我一块无聊的料子包装包装也行了,于是我埋首做西方现代哲学的课,这最容易混,老师不懂我也不懂,我那篇论文大家可以看得相视而笑,好歹做出来了,大家真的如释重负,皆大欢喜。

  我和之行的关系就此冷淡下来。她比往日更动人美丽,考试一样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听班上同学说,她和某老师有恋情。又有人告诉我,她在某杂志当摄影模特儿。为什么旁人都比我更清楚之行呢?我和之行时日已无多,我希望和之行租一层房子,她继续她的公众事业,我继续读书。我希望和之行养一只猫,拥有一块伊朗手织地毡。夜半的时候我和之行可以一起吃温暖柔软的糯沙汤圆。我对生命的要求很简朴。

  想着我便买了一束花回房,我想和之行聚一聚。下午的女生宿舍非常安静。

  我们的房门挂了一条领带,我拿着一束太阳菊,立在门口不知进退。之行行的是英式的老规矩,那是说,我们房中有男客了。这怎可以?那是我和之行的地方呀,他们甚至会在我床上做爱,还要我洗床单。这样我一生都不可能再睡那床了,我常觉得男子的精液是最胡混的东西,比洗洁清、鼻涕、痰等等更令人恶心。之行你怎么可以这样呢?

  对面房间那宿生会会长正好回来,问我:“怎的?忘了带锁匙,要不要替你开?” "不用了。”我急急说,掏出锁匙来。

  之行和一个男人,果真在我的床上,正在翻滚入港。我量觉手中的太阳菊摇摇欲堕,就怕这花瓣会散了一地。之行还在半闭双眼,不为所动,倒是那男的停了动作,也不懂遮掩。此人一脸疙瘩,蓬发,有三十上下年纪。我直视他:“先生,这是女生宿舍,请你穿好衣服。”之行斜看着他,说:“别理她。”我把一地的衣裳掷向这双男女,喝道:“快穿衣服!我不和动物谈话。”

  那男的果真赶紧穿衣,之行翻身吸烟,舒一口气,不言语。我拾起地下散落的避孕袋,跟他说:“先生,还你,请你放庄重些。”

  "......对不起。”他忙不迭地把避孕袋塞进裤袋,我替他开门。我说:“先生,我和之行的关系不比常人,请你尊重我们,不要来这个。”他一时间没有表情,停了好一会,才怵然一惊,低呼:“你们!变态!”

  我一把刮他的脸,砰上门。

  之行灼灼望我,一面泛红,香烟快烧到她手指了,她还一动不动地看我。我靠着门,也是一动不动。时间是什么呢,当一切都毁坏殆尽,我们还要计算什么时间。我不知我们僵持了多久,只是她的烟也灭了。冬色甚隆。

  天色暗了,夜沉沉。 之行忽然轻轻一笑,随而流下两滴泪。 我说:“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和从前一样。”

  她说:“不一样了。不一样了。你太天真了。你将来必败在我手下。” 我掩面:“我没有要和你争呀,为何你要四出讨便宜。”

  她说:“他可以帮我,上杂志, 或许成为一个isabella rossellini,你可以吗?”

  我说:“你何苦要在男人身上讨好处,我们又不是妓女。” 她答:“你没有在男人身上讨过便宜吗?在这方面读过书与没有读书没有分别。”

  我缓缓跌坐。我想起一些人,与我吃早餐,与我吃晚餐,与我吃酒的人。想起那一个人,因为他在我醉洒的时候有一块手帕,我险些托以终生。

  每人都有每人的弱点。

  "我饿了。”之行起来,裸着身,随便抓一件衣服,跟我说:“借一借,我要出去。”我让开,她的脚步挞挞远去。太阳菊在黑暗中静静枯萎,我闭上眼,忽然明白什么叫“身外物”。从今事事都是身外物。

  这天晚上我睡得早,翌晨醒来见之行抱着兔,熟睡如婴。我留下字条,说我晚上在饭堂等她吃饭,便出去上课。我没有想到她会来。

  我坐在近落地门的桌子等她,冬日之暮垂落如死。之行走来,一把长发半束起,毛衣长裤,披着围巾,带着明蓝彩石耳环。她见到我,轻轻笑,我发觉她已长大成一个女人,连笑容也很有分寸。可见得这些书也没有白读。

  我们点了菜,喝一点啤酒。之行吃得很少,但喝得很多,饭未吃完已是双颊泛红。我们讲起了教社会学的老师,他猝然被校方劝喻提早退休,二人额手称庆,大家齐齐干杯。她说她得了一张模特儿合约。我们都说好。我告诉她我了写好了论文大纲,又申请了去英国的奖学金,而且约见了,大家都很高兴,笑得一团,我有点打酒颤,之行给我披她的围巾。风很大,我紧紧地贴着之行,说:“冷。”她便搂着我,一直在校园走。夜很碧蓝,极美,我说:“让我们毕业后搬去一个这样的地方。你出外工作,我在家做功课。”她静一下,然后说:“怕你不安于室。”我笑:“我安于室的呀,你看我这样瘦,有条件不安于室吗?”她又按一下胸口,说:“这样,我怕我不安于室呢。”

  大家静了好一阵,之行忽然紧紧地拥我一下,我为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她放开我,便说:“晚了,你快到图书馆收拾吧,我先回了。”

  我扬一扬手,转身便去。她给我挥手说再见,我骂她发神经,又不是生死离别,我头也不回地去了。

  回到宿舍,在大厦碰到宿生会会长,见到我,如释重负地拉我:“舍监找你。”我说先放下书嘛,急什么。她说是急事,死拖活拉地推我。

  我在舍监家的沙发坐下,手中无聊,翻看《突破》,有读者问:“明心,我很烦,不知应该怎办,他离开了我...."舍监给我泡了一杯极热的乌龙茶,她是台湾人,操一口极重鼻音的广东话。我双手捂着杯,待她开口。

  电视开着,光有画面没有声音,舍监的脸一光一暗,一蓝一白,很可怕。她在光影中耽了一阵,才一字一句地说:“我接到投诉,说你和许之行有不正常的关系。”

  乌龙茶极滚热,灼痛了我的舌尖。我扬起脸看她,不知怎的,我微微地挂一个笑。

  "大学生不但要有知识,还得品格高尚──”

  "我不觉得这是低下的事情,许多男女比我们更低下。”我看准她的眼。她没有避开,也望着我。

  "你们这样──是不正常的,这有碍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之所以维系而成一个稳定的制度,全赖自然的人类关系...."断断续续的我听不清她的话,我便不再看她,自顾自翻《突破》。明心答:“玲,你这样破坏人家的感情是不对的,但全能的神会原谅你...."我吓得忙不迭把《突破》阖上。我怔怔地看没有声音的电视。过了很久很久,我低声说:“为什么要将你们的道德标准加诸我们身上呢,我们又没有妨碍别人。”我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只是自己的声音那么低幽,好象有谁在我耳边说这些话,我便警觉地四处张望,但没有人。

  "舍监。”我放下茶杯,说:“只要之行不离开我,我就不离开她。”说完我便径自离去,开门。

  "不过,她今天下午已经答应我迁出宿舍,我亦答应了不将此事公开。我只不过循例征询你吧。”她远远地说。我立在门口,我推着门柄,触手生凉。“谢谢。”我说。我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轻轻掩上房门而去。

  我不知道我怎样挣扎回房,那楼梯好长好长的,这是不是雅各的天梯,通往真理之路。我举步艰难,四肢竟像撕碎一般,每一下移动都刺痛我双眼。我掩目,罢了,我自此便盲掉,从今不得见光。

  房间没锁,走廊有人,我便挺起背,咬牙而进。好之行,一个下午竟收拾得干干净净,只在我床上放了一双簇新艳红的绣花鞋,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一翻看,她买错了,是32b。我笑了,自家儿说:“是32a,之行,32a,我瘦嘛!”

  她走后我也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幽暗的小屋。我的生活尤其幽暗,近视益发加深。戴着不合度数的有框眼镜,成天在课室与图书馆间跌跌撞撞。我开始只穿蓝紫与黑。戒了烟。只喝白开水及素食。人家失恋呼天抢地,我只是觉得再平静没有,心如宋明山水,夜来在暗夜里听昆曲,时常踩着自己细碎的脚步声,寂寞如影。抱着我自己,说:“我还有这个。”咬着唇,道:“不要流泪。不要埋怨。”我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凡事都有迹可寻。她也有她的难处。

  我后来在一份杂志的封面见到了她。丰满的唇与微笑。我却没有掀开杂志。她不过是千万个美丽女子之一,与我认识的之行不一样。后来我在学校的毕业典礼上见到她,学士袍飞扬,她在阳光里微笑,远远地看过来,用手遮住了阳光。太远了,看不清她的笑容有没有改变。我只站着不动,抱着我自己。她身边有一个男子,看来很面熟,仔细一想,原来是那些在杂志上看见的人。之行有她的选择。她离开我,是我不够好之故。但我记得的之行....我们是不言好坏的.....

  ....我记得她的旗袍,绣花鞋,她抄我的笔记时那种不甘不驯之气,她轻轻按自己的胸口时的笑靥,她躺在床上看亦舒的懒相。我记得我冷的时候她给我围巾暖我,我得意的时候她用硬币掷我,我冷漠的时候她拉紧我的手说“赔了夫人又折兵”。我记得我记得,我替她束过发,剪过脚甲,为她买了一束太阳菊。我记得我曾热泪盈眶,卡卡地捏自己的喉咙,她便捉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何必如此。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严歌苓:魔旦
从图片册里的照片上,我完全辨不出阿玫的性别。图片册是60年代印的,集的照片是从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移民。阿玫属于30年代唐人街的显赫人物,当时是16岁。棕色调的黑白照片上,阿玫模糊得只剩了些特点:眼睛奇大,嘴巴奇小,下额从两颊刹不住地往下尖,成了张美女漫画。阿玫身后,睡莲苑所有的生旦净末丑都在,更不清楚,当时的镜头焦距是对准阿玫一人的。照片下面有一行英文评说,大意是:看这个小美人儿,能相信她是个男孩吗?

  我问看守展览馆的老人:“这是个名角儿吗?”老人说:“阿玫吗?”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阿玫名字的时刻。

  有了名字好多了,我不必混乱于英文的“她”和“他”之间。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学英文晚的人,比如晚过20岁的,常在讲“她”和“他”时不用心,“他”和“她”随心所欲地颠倒,让听众很吃苦。

  老人叫温约翰。这名字写在他胸前别的小白牌子上。温约翰说像阿玫这样的奇物,唐人街历史上有过三个。因为前面两个都让戏班子时来运转,所以才会千难万险地找来个阿玫。阿玫这样的人是存在的,并且一定都长得大同小异,也有相仿的心智、性情,只不过要多少年才能出一个阿玫。老人问我怎么会突然想起来翻找阿玫。我说,是你告诉我有关阿玫;我迈进这个展览馆时一点也不知道来找什么。老人有了种上当的微笑。

  展览馆有一个大客厅的尺寸,还有两截走廊,两个拐角,都做展厅用,排着图片和实物。整个空间的拼凑使丰富的阴影更加浓重。它的门比街道矮一层,是那种租金最低廉的公寓改建的。看见“中国移民历史展览馆”的招牌时,要么你错过它的入口,要么你就像落进了陷阱一样落了进来。错过它的人是绝大多数,我就是一脚踩虚落进来的。后来来多了,才觉出阶梯的存在;阶梯是那样陡地一拐,把你认为是下水道出口的地方拐入了展览厅。

  阿玫登上旧金山码头时12岁,只有三年戏龄,手向外一伸,根根指头的功夫都到了。看了阿玫的兰花指,别人的就没法看了。阿玫穿一身白竹布长衫,让移民局的人丝毫不怀疑他同整船的中国农夫毫无关系。移民局长官说话时手势很大,阿玫两只乌黑的大眼睛就跟着他的手转。对于中国戏剧中的“远眼”,移民局长官是不懂的。他觉得这个眼神美丽的孩子有点可疑。他想阿玫必是个女孩,扮男装是因为女孩极难入境。“排华法案”排的主要是女人。没有女人的一族人好办,生不了根的。

  阿玫不懂一个字却被说话的人深深吸引。他跟随人动作表情的眼睛出神之极,让人感到他是懂的,是更深的一种会意和体谅。这是一切美好误会的最初始。阿玫不肯脱光衣服,三个高大个头的洋妇人把阿玫哄着吓着,认为这孩子是懂装不懂。阿玫磨到了最后也是没让她们把衣服给剥光。后来阿祥来了。阿祥是戏班的领班,他一看见阿玫就愣了;阿玫明明是三十年又来走一遭的阿陆。阿祥很有手腕,当然让阿玫不损一根纤毫地出了移民局检查站。他拍胸脯担保阿攻不是女的,是女的他阿祥头一个退货。他这样担保时移民局长官们使着一种眉眼笑起来,好像恍然大悟的样子。中国有几千年的太监传统,对于中国人的性别,他们给予例外地理解。

  12岁的阿攻很快成了照片上的样子:腰缠得两个虎口上去会指头碰指头;眉毛也拔齐了,只有一线细的影子;嘴巴抿上已够小,涂了色就成了一粒鲜艳欲滴的红豆。

  我在街心广场向人们打听阿玫。早晨这里有70岁左右的老人拉琴吊嗓子。这些老人都很热心地告诉我,他们并没听说过阿玫,而和祥戏院是知道的。和祥戏院改过几次名,但模样基本还是阿玫那年头的。温约翰却坚持说70岁以上的人没有不知道阿玫的。那时中国人没几样好东西,除了茶、大烟,就是阿玫。早先的赌和窑姐倒是好东西,都给禁了,怎么会不记得阿玫呢?老人温约翰有些着急,为阿玫冤枉,觉得我从头次进了展览馆就没说过实话。他说:“再说阿玫闹了那么大一场事!”

  我问:“什么事呢?”

  他不吱声地挥着陈列柜玻璃上的灰尘。掸帚是化纤兽毛做的,摩擦中起着细小的静电。他把掸帚小心拿到门外,在空中用力挥打。似乎这是种有益的运动,他一直重复这样的动作。我说可以用袖珍吸尘器处理掸帚上的灰尘。他说当然可以。我想我们俩之间肯定有一个人在讲废话。

  闭馆的时间到了,我从下水道冒出来,对下面霉兮兮的暖和依依不舍。上面是旧金山的冬天,雾在下午四点就从海上过来了,只有唐人街的雾不厚,街两边的铺子门脸挨门脸,密集的人群破坏了雾的沉积。

  华盛顿街口有个小食铺,简陋得无以复加,里面客人却不少。我猜它120年前就这样简陋。阿玫的前辈俊美无比的阿三那夜戏完之后在这里吃宵夜。就是几次唐人街大扫荡中的一次。食铺老板来同阿三打招呼,说阿三你还不回去,一会乱到这里就走不通了!阿三付了账把辫子住头上一缠,长袍一角掖在腰上。他走出铺子不久就碰上了人群。人群举着火把,顺路点了一些他们看不上眼的食摊、房屋、旗幡一样垂吊在楼上的广告,等等。还有,晾在公共视野中的衣服、裹脚条子、尿片,店家招牌上拼错了的英文字母,都要拿火去点。

  阿三给追到一个垃圾场。追他的三十多个美国汉子都很熟悉阿三。他们叫喊要到阿三两腿之间去摸一摸,证实了就好。阿三是男孩?这太让他们觉得好笑了。阿三已没路可逃,等死那样等着他们上来。他们就把垃圾场包围起来。阿三突然发现垃圾场是以一棵树为中心而形成的,一棵白杨,直而高,立在垃圾峰峦正中。阿三在一条带毛的臂膀伸向他时一窜就上了树干。那个人摸到他光滑阴凉的赤脚,一阵心颤,让那脚溜出了掌心。

  阿三爬到了谁也够不着他的树梢。轻盈的阿三仅让树梢添了些扭摆,没有折断的意思。三十多个人就那样仰着脸和阿三谈判,说他们只想证实,仙女一般的阿三是不是中国佬玩的一个噱头。阿三在这场谈判中一直沉默。远处一点又一点的火在阿三的高度看是连成一片的。三十多个老少汉子七嘴八舌地对阿三说,他们全着了阿三的魔,阿三要真像戏班子广告上说的那样,是个男孩,他们会彻底倾倒,绝不继续麻烦阿三,调头撤退。

  阿三像被说服了,一点点滑到大树杈上。这里他可以站直身体。阿三把长袍内的裤带一松,裤子降落到树下,他岔开腿雄赳赳朝等待答案的面孔撒了泡尿。阿三撒尿的态度和姿势不仅是男孩的,而且是乡下到处捣蛋、惹祸的野男孩的。三十多个汉子不但不守诺,心情更激动了。

  我现在当然认识到,旧金山是同性恋大本营,阿三的麻烦在证实他性别后才正式开始。

  60年之后阿玫听说了前辈阿三的惨剧。阿玫的大黑眼珠凉阴阴地盯着领班阿祥。阿祥把阿三的结局已高度戏剧化了。就是通常意念上的“民族仇恨”——一族人和另一族人之间莫名其妙的敌意,在这样戏剧化的重复转述中渐渐变成了不可推翻的历史。阿玫记住了那个结局:前辈阿三坚贞地不肯从树上下来,人们便半带玩笑地点燃了垃圾。白杨树成了一柄巨大的火炬。阿三整个地着起来,从树上坠落到一片火海里,闪闪发光地翻蜷。听到此处,阿玫身上一阵疼痛。

  阿玫在旧金山落了户,开始上台唱戏了。他先是唱一些边角的角色,但他的样子,一招一式实在太出众了。领班阿祥也顾不上等他嗓子完成变音再委派主角给他。这是为什么阿玫后来的嗓音总有些尴尬,在真嗓和假嗓的门坎上。好在一个人注定要出名,什么瑕疵都挡不住。观众听阿玫上来两句唱得有点别扭,有点人不人兽不兽的怪腔,很快就习惯了。似乎某类特殊的辛辣味道,只要一适应它就再离不开它。阿玫对于人们,无论白人还是中国人,有近似“瘾”的功效。阿玫在14岁就有了阿三和阿陆16岁才得到的头衔:“金山第一旦”。

  老人温约翰说,其实是“关山第一旦”。当年的华人把此地称为“关山”,而不是“金山”,粤语的发音把“关”与“金”混淆了。我遗憾念误的“金山”今天登堂入室成了正宗名字。“关山”其实把那时离乡背井的被迫心情,那种自我流放的苍凉感体现出来了。

  现在我不再是无所用心地来打听阿玫的事情。最初我来到这个荒僻的展览馆是为寻找1870年一位中医的蛛丝马迹。直觉告诉我,阿玫或许是更奥妙的一个故事。每个星期我有一个下午的空闲,就搭一小时的车到唐人街边缘的这个展览馆来。展览馆从来就只有温约翰一个人。有时他不跟我客气,坐在那里睡午觉,我便翻阅一些不允许复印的资料图片。我希望翻到阿玫另一些相片。

  从展览馆所在的那条街穿进一条小路,便到达唐人街的腹地。这里的人多半是旅游者。再遥远地来,马上就变得像中国一样随随便便,步子是边走边瞧的,交通法则也有了大大的弹性。和祥剧院是阿玫当年红起来的地方。我离开它后往西走,上一截坡再往回看,仍是没有形容它的欲望。没有阿玫,这是个平庸的地方。

  阿玫就是在我站的这个位置上看见了常常打他埋伏的那个人。奥古斯特是个犹太人和意大利人的后裔,第一次看阿玫唱的《雷峰塔》,大概在他56岁的那年夏天。奥古斯特在教堂里供一份职,同时私授音乐课。他在遇上阿玫前过着平静的生活,并有个他极少向人谈起的家庭。人们印象里的奥古斯特个子不高,脸上皱纹密布,一笑就是那个辛酸的笑容。阿玫从饭馆、商店、学校走出来后,在五六步以外回头,便看见了奥古斯特。有次他对阿玫笑了一下。阿玫觉得这个秃顶男人样子不恶,主要那对自卑的眼睛,引起了阿玫的兴趣。那是冥冥中知道自己天性中致命弱点的人的自卑。阿玫当时是在上学的路上。这一点他和他的前辈们不同,他非常想做个银行职员,就像午间到唐人街来吃饭的那些戴礼帽、扎领带的男人们。不知凭了什么,阿玫认为做个名戏子前景不妙。因此他暗中补习中学课程,打算将来能进入会计职业学校。

  奥古斯特老老实实告诉阿玫,他所以设埋伏是因为阿玫和30年前的阿陆非常相像。阿陆是不明不白消失的,消失时阿陆19岁。阿玫替阿陆欣慰:30年后还有如此深厚的一份缅怀。为此阿玫就让奥古斯特送了他一程。在离校门不远的地方,阿玫突然问奥古斯特:你和阿陆谈过话吗?奥古斯特说没有。阿玫说:谢谢你送我。奥古斯特看着中国男孩两汪水似的眼睛说:这是本人的荣幸。

  关于阿陆,完全是没有记载的。我不知老人温约翰的“据说”是根据什么。“据说”是永远自由、浪漫、无责可负。据说阿陆在暗地里展开了一场极惨烈的恋爱。为什么说它是“暗地”,因为阿陆知道这恋爱仅次于犯罪。从阿陆走红到他消失,仅仅三年零四个月。温约翰把时间的零头都咬得很死。让他看守这个展览馆真是物竞天择。他对许多有记载无记载的事都有头头是道的说法。

  阿玫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我的想象中。他的优雅与其说是他的天性不如说是一种巧合——他与生俱来的气质碰巧符合人们理想中的雅致。他绝不会做出那种事来:爬上树,朝下面人群哗哗哗地撒一泡尿。同样的局势换了阿玫,他就直接让他们烧死。阿玫有不少女性的优点,比如很爱惜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当他知道奥古斯特对他的认识有一定出入,就千方百计向奥古斯特心目中理想的阿玫去靠拢。奥古斯特说,你长得这样美,但并不以此洋洋自得。阿玫马上就把心里的那点得意更深地掩藏起来。奥古斯特说:你喝茶不像其他中国人,把茶叶吐回茶杯里。阿玫于是更小心地吞下茶叶。阿玫像不少女性一样懂道理:美好的形象是必须吃些苦头,做些牺牲才能换取的。

  这个时候奥古斯特正和阿玫坐在电影院里,等着下一场电影的开场。两场电影之间的音乐陈旧而遥远,像场内浑浊的黄色灯光一样,为你预备着心情。阿玫在这半年的每个星期六下午,总是由奥古斯特请客来看电影。奥古斯特看电影总是一连看两遍,这样他在第一场电影中感到的要死要活,在紧接的第二场结束后心情会平息许多。他总是用指尖轻轻拍一拍阿玫的手背,问他:你介意我们再看一遍吗?阿玫便说并不介意。他最初认为奥古斯特不愿承认自己的贪占便宜的心理,两场电影付一场的钱。后来他发现这个56岁的男人真的有毛病,真的能为电影里的死死活活痛不欲生。到了奥古斯特这个岁数还对逢场做戏的事如此看不透,阿玫觉得是很倒霉的。阿玫自己是戏梦人生,要他再去为别人的戏动心,他一颗心是不够用的。阿玫迷恋电影,恰因为它不是真的。

  我还想象过台上的阿玫。两条欲神欲仙的水袖带起惊鸿般的圆场,眼睛不是美在它们本身,而是美在它们瞬息万变的神采。他的眼睛从全场扫过,马上会抓住对面昏暗中的另一双眼睛。日子久了,阿玫不看也知道那是奥古斯特的眼睛。以奥古斯特的逻辑,他来看阿玫唱戏,是为了让自己看透阿玫。和看电影一个道理,重复看它便渐渐退到了局外,便破除了它的魔咒。然而奥古斯特对舞台上幻化成无数个美丽女子的阿玫,一直被困在意外中。再再重复,再再意外。

  这或许是奥古斯特30年前看阿陆的感受。因为阿陆的生命完全没留任何印痕,我想试试拿阿玫来重演阿陆。

  一天晚上阿玫下了台来,打算卸装,一股突如其来的血从鼻腔奔流而出。阿玫用一只手捂鼻子,血却从指缝狂溢。他想呼救,但灌进嘴里的血要淹死他似的,连喘息也艰难起来。他抓住铜面盆,鲜红的激流落在盆底,发出柔和的敲击声。他主要是怕毁了身上的白衣白裙,这套行头花去他一个半月的工资。铜盆里的血上涨到半指深浅时,门开了,奥古斯特出现在门口。他极少到阿攻的化妆间来,他把这个看成教养。阿玫一手端着盆,另一只手正慌乱地解脱戏服。奥古斯特在阿玫半溶解的视觉中是个幽灵般的影子。

  奥古斯特抱着阿玫,在散发着鱼腥的唐人街上东跑西跑地截出租汽车,一身都是阿玫的血,看去极像他刚杀了这美丽的戏子。这样血淋淋的两个人很快招来了警车。警车把他们送进了急救室。一小时后奥古斯特抱着阿玫走出医院。阿玫体重也轻了似的,绵软地贴着奥古斯特。有洁癖的奥古斯特在荤腥的鲜血气味中阵阵作呕。他在医院附近找到个客栈,把阿玫在床上摆好,开始清洗阿玫和自己身上冷冰冰的血。阿玫在昏睡和昏迷之间,头脸还是杜十娘,两颊各有两片校形桃红,上端一对叶形黑色是美女面谱上的眼睛。极其对称的桃红、黑色中间劈出一道粉白,它在下端扩展成一个三角形,三角的中心,便是那一粒红豆的嘴唇。奥古斯特惋惜那红豆在揩血时给揩去了,不然这张以夸张起始以省略终止的怪诞美貌便完整了。奥古斯特从来没有这份距离和时间上的充分允许,来看脂粉表层和脂粉之下的双重阿玫。


  我边想边说地把六岁时的感受告诉了温约翰。老人不知是否在听我这段并不重要的插嘴。他不太相信我这个年纪的人对古装戏会有任何体验,哪怕是像我这样不着边际的体验。和祥剧院偶尔串通一些人,凑一台古装戏,或者从大陆轰轰烈烈请来个戏班子,观众里绝对没有我这年龄的,老人说。他站起身,从我眼前消失了一会,回来时手里有张枯黄的报纸。他指着上面一张照相馆的肖像照片说:这是离开戏台之前的阿玫。它是一张照相馆的广告,并没有说明这个留分头,穿西装的年轻男子是谁。老人说:“照了这张相片之后,阿玫就不再唱戏了。”

  早晨阿玫醒来,见奥古斯特伏在惟一的桌上沉睡。消耗的黄蜡烛流淌成无数根细小的钟乳石,垂挂在蜡台四周。阿玫突然对此情此景感到扑面的熟悉。它一定发生过的,发生在阿陆身上。阿玫认为,阿陆一定通过什么方式让他看到了这场景。阿玫同时感觉周身肌肤有种异样的敏感,仿佛是一场伤害使它发生了彻头彻尾地蜕变。或许是阿陆给了他这层毛骨悚然地苏醒:这肌肤不再是原封不动的阿玫的肌肤了。阿陆通过什么让阿玫感知到这一切,阿玫不得而知。但他知道这肯定是一次重现,因为他知道下一步将会发生什么。果然,事情继续沿着阿攻的预知往下排演——一只红蜘蛛在顺着一根看不见的丝上下爬动,隔壁的门“嗵”的一声之后,便响起一对墨西哥男女欢快的拌嘴……然后,就该是奥古斯特醒来的时刻。一点不错,奥古斯特在墨西哥男女的热烈对话中醒来。他醒来的动作使蜡烛最后的火焰刺向空中,然后缩回,熄灭。一切按曾经发生过的在发生,次序丝毫不乱。阿玫尤其觉得这时的奥古斯特眼熟极了:那挣扎于清醒和梦境之间的眼神。阿玫认为,这番挣扎主要是奥古斯特不愿看见那个附在阿玫身上的阿陆。

  从这个夜晚之后,有一种秘密的质感出现在阿玫和奥古斯特的交往中。这秘密大概是阿陆,大概是有关阿陆失踪的秘密。这秘密实在是非常秘密的,两人时常会突然陷入深深的无语,陷入茫茫的心事重重,却无法猜测它。似乎也因为这层秘密,阿玫变了。他不再像从前那样谢绝奥古斯特的礼物。他17岁生日时,奥古斯特送了一个玛瑙戒指给他,他不需任何哄劝便收了下来。之后他迫不及待地等着午餐结束,等待奥古斯特告辞,他好去首饰店鉴定戒指的真伪。首饰店的店主却说很少见到这样好的玛瑙,色泽好,金子的成色也足,式样尤其英俊。

  从局外人看来,阿玫有了个赤胆忠心的戏迷。名角总免不了一些鬼迷心窍般的戏迷请吃请喝,赠穿赠戴。前辈阿三也有几件不错的首饰是不用问来由的。然而人们并没有看出一种危险的感情笼罩着两人的交往。连爱上了阿玫的芬芬,都丝毫感觉不出奥古斯特与阿玫间的情谊将进入殊死阶段。

  芬芬是个20岁的年轻女人。她从来不肯讲自己属于哪个具体的阔佬。阿玫这点知识是有的:芬芬是那种叫做“外室”的女人。她有一个暖洋洋的丰满身体,脸圆圆的,含羞或发嗲时下巴向脖颈挤去,便出来并不难看的小小双下巴。芬芬认识阿玫,是通过奥古斯特。奥古斯特在十月初的一个下午问阿玫愿不愿意陪他去给一个女人上钢琴课。阿玫便随奥古斯特来到一座有六个公寓的楼房前。正是“印第安夏天”(在美国西部,九月底至十月有一段气温相当高的时日,美国人称它为“印第安夏天”。),他们一路上坡,到芬芬见到他们时,两人的脸都有一层汗和红晕,出现了一种生物在夏天特有的生命力。阿玫一路上听奥古斯特讲芬芬的乏趣和庸俗,当他看见穿蓝、白水手裙留齐耳短发的芬芬时,意外得连笑也不会了。

  奥古斯特很快就后悔了。芬芬隔着他和阿玫用中国话谈笑,两人的交情在几分钟之内就成熟;接着就有了些放肆,奥古斯特虽不懂他们的话,却懂得两人表情和语调里的放肆。他甚至嗅到芬芬身体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膻气,是雌性绽放时的气息。她那一个钟头的钢琴课全是荒废,弹错的指法或音符都是她咯咯笑的理由。笑的同时她必定扭头去看阿玫一眼,看他是否完全懂得了她这一笑中藏的台词。她不断把手心在裙摆上揩,抱怨天太热手直是出汗。要不就去理头发扯裙子,浑身无一处是老实舒坦的。课后芬芬更明目张胆地用中国话和阿玫交谈,不只是谈,已是在狎昵地微微抬杠了。奥古斯特一个字也不懂,但他们一顶一撞的那份快活,他是懂的。人不必懂鸟兽的语言也能懂它们进入了求偶状态。

  芬芬说她去打电话叫些点心来饮茶。奥古斯特马上谢绝了,说他还有下一家等他去上课。芬芬便指着阿玫说:阿玫没事;阿玫你说你没事,对吧?奥古斯特看看去留不定的阿玫说:他晚上要上台的,戏前他一定要睡一小觉、养养嗓子的。芬芬说:阿玫的嗓子还用养?阿玫你是哑巴也一样有人来看你戏的!奥古斯特只好独自走了。芬芬连礼貌都不讲究了;她一向送奥古斯特到门口,这天原地一个鞠躬,早早就把送行完成在客厅中央。

  奥古斯特并不走远,在街口找了个甜食铺坐进去。他知道这场求偶会发展得很迅猛;这是一切动物的天性,他俩也对此无法。

  太阳颜色变深的时候,阿玫出来了,脸上的笑还没有完全扩散。从奥古斯特的角度看去,这是个整洁秀雅的东方男孩,一点暇疵都容不下。而他明白,破绽已经有了。他走上去拦住阿玫,完全确定那些钮扣、鞋带都被打开又重新系拢。一只原先不够服帖的衬衫领角,现在完全归了位。什么都经了女人的手,什么都给收拾妥了。

  阿玫对突然出现的奥古斯特毫无心理准备,脸上血色一褪而尽。阿玫说:我以为你去上课了!奥古斯特脸上的辛酸微笑,此刻在阿玫看来有一丝狰狞。

  你不知道有多危险吗?奥古斯特压低的嗓音漏气似地咝咝作响。

  阿玫瞪着清亮的眼睛。他此刻的无辜奥古斯特认为是做戏。他说,阿玫,我以为你早知道芬芬是谁。一个大得谁也看不见的人物在养着这个女人。谁同她有染,谁是在找死。你懂了吗?

  他的话阿玫是听进去了,至少他认为阿玫听进去了。他眼仍是瞪着,里面的光芒渐渐熄下去。奥古斯特心想,这就对了。他才17岁,还没有活够哩。其实阿玫是在把穿蓝白相间海员裙、梳一排幼稚刘海的芬芬同奥古斯特说的隐在暗中的大人物联想到一块。联想一再失败。

  分手时奥古斯特要阿玫答应他,自此以后不再见芬芬。阿玫点点头,脸上是孩子在接受逼迫时的委屈。这样的乖巧与无助,使奥古斯特深凹的眼里漂浮起一层泪。

  我想我知道了一点有关阿陆的结局。其实世间事物也都有一道道微积分潜藏其中,多么复杂难解,只要你不懈地演算,排除重重误差,逻辑最终领你到达结局。因此,我只是从各种访谈、资料查阅中搜集阿陆的数据。逐渐接近答案:阿陆基本是虚构的。

  谁会虚构一个阿陆呢?我突然想到,有时人在对另一个人产生不可解释的迷恋时,就把这人想成似曾相识。自欺欺人久了,坚信便建树起来。

  老人温约翰从这个下午的第二次午睡中醒来,问我的翻阅可有成果。我的手掌被旧书陈报的霉菌和灰尘腐蚀得毛毛糙糙,也同它们一样陈旧落渣。我把刚才的想法告诉了老人。他受不了“虚构”这个词。他说阿陆绝对是有的,因为奥古斯特对阿玫说过带凶险预兆的话:你不要落个阿陆的下场。

  我默想一会,问他:“你是不是说,奥古斯特在30年前因为妒嫉而杀害了阿陆?”

  老人愤怒了,说:“奥古斯特从来没杀过人。他那样一个温和的人,天生的软弱。倒并不是因为软弱;奥古斯特看不起凶杀、暴力,他认为那是不可饶恕的粗鄙。若不能征服一颗心,就去制服一具肉体吗?奥古斯特轻蔑这类人。”老人忽然获得了一副绝好的口才。

  是被我激出来的。我说,奥古斯特非常非常嫉恨芬芬。老人温约翰说,这是明摆着的。他原以为他送阿玫去急救室的夜晚,阿玫就归他占有了。他对阿玫所有的需求都给予满足,包括阿玫每月定期给父母寄的一笔钱。这笔钱数目不是大得唬人,但奥古斯特也得为此多授十多次钢琴课,或熬夜翻译些宗教文献。后来他发现阿玫并没有把钱寄回故国,因为他根本没有等他赡养的父母。这些奥古斯特都没有动过阿玫的气。连阿玫每月索走的这笔钱究竟做了什么用途都没有过问。近两年中,他几乎忘了自己有个家庭,阿玫让他对他那父亲和丈夫的庄严角色严重渎职。他心甘情愿把自己天性中的要害暴露给阿玫,随阿玫掌握它,触痛它。他不止一次想到离家出走,认为那是他诚实的惟一出路。

  我能设想阿玫和芬芬突如其来的恋爱对于奥古斯特是怎样的毁灭性打击。他在第二个礼拜来到芬芬的居处,看到圆形红木小餐桌上有两摊扑克牌,面对面;茶几上有两小垛瓜子壳和两杯剩茶。其实他不需这些物证的,直觉更准确地告诉他,阿玫不仅来过此地,而且他的离去和奥古斯特的到达几乎重叠。空气和光线中都有阿玫,还有芬芬身体散发的那股以甜酸为主的生物气味,也证实阿玫不久前的莅临。

  以后的每次授课,奥古斯特都能凭空确定阿玫越来越长的滞留,越来越大胆的亲热举动,越来越恋恋不舍的离别。他甚至看到阿玫美丽的眼神留在了芬芬身上,使芬芬持续地绽放,毫无保留,毫无羞耻地大大绽放。她那据说是唐代美人的身体在彻底绽放时发出的气味使奥古斯特胃部涌动。他不得不与她同坐一张琴凳,因而他一再压住阵阵干呕。他什么也没教,她什么也没学——都是为了阿玫。

  五月的一天,奥古斯特照常来看阿玫做戏。照常,阿玫每出新戏,他都穿上一身隆重的黑色,坚硬的衬衫领使头颅不可能产生任何轻浮和灵活的动作。戏完毕,观众也散尽,他沿过道朝舞台方向走,手杖和脚步在糖果纸、瓜子壳上发出林间漫步般的声响。地上还有一滩滩暗红的槟榔汁,灰白的痰渍。若没有阿玫,这是个多么不诗意的肮脏地方。

  这时一个男人走来,一个中国男人。他问:先生你还不走吗?我们要扫场子了。

  奥古斯特说他在等人。

  那人说:等阿玫吗?

  是的。

  那人犹豫了一阵,像是把英文先在嘴里摆好。他说,阿玫惹了祸,班主不准他同任何人来往,一下戏就给班主带走了。

  阿玫惹了祸?阿玫惹了什么祸?奥古斯特此刻的语音不再是一向的那样静悄悄了。

  那人说:我是扫地的。我只知阿玫惹了祸。

  奥古斯特双手拄在手杖上想,果不出所料,那个玩赏芬芬的大人物开始对阿玫下手了。他又想,离家出走的时机终于成熟,他要带阿玫远远离开。

  第二天,阿玫正在化妆间描脸,奥古斯特门也不敲就进来了,嘴里喃喃两声“对不起”。到了奥古斯特失去绅土风度的时候,阿玫明白这个垂暮正在逼近的男人要孤注一掷了。阿玫精心地画着已成他招牌的红豆小嘴,一面听奥古斯特控诉他的无信无义,他的卑鄙下作,竟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偷情。

  阿玫完成了最后一笔,可以顶嘴了。他从走样的镜子里看着奥古斯特白得发灰的脸上,鼻尖是红的。那发自内脏的抖颤已浮现到眉宇、眼球、两颊,以及头发完全脱落而形成一块正常皮肉的头顶。

  17岁的美丽男孩转过一张符号化了的美女面孔。他问:看我——像不像阿陆?

  奥古斯特看着男与女之间的这个美丽的小怪物,无言。阿玫从这无言中看懂了,他完全把他看成了阿陆。阿玫一直只知道阿陆有个很坏的秘密下场,但这一刻他从奥古斯特眼里看见他已非常接近那下场的秘密了。

  阿玫一只一只地往头上插珠钗、绢花,佩上耳环。阿玫有一对标准的女性耳朵,茸茸的耳垂上两个眼儿。然后他叫来一盆热水,将两只手泡进去。五分钟后拿出来,包在湿热的毛巾中将手指朝手背方向弯去。手像无骨那样柔韧。阿玫的柔韧性是无极限的,浑身都有这种无限的柔韧。然后他又玩了另一套。他人向后仰去,仰向地面,直到两只手抓住了脚腕。他的身体在奥古斯特眼前成了一个残酷的美丽拱形。奥古斯特不敢再看下去,这纤细如幼竹般的身体已不再属于人类,它幻化成了不可思议的图案。阿玫恢复原形时说:我已经知道阿陆的下场了。

  我偶然去卡斯特罗街。那是男同性恋者的圣地。奇怪的是,那里有一家女性服饰店,里面的所有服饰你不会在其他地方看到,别致极了,带有20年代或30年代女性服饰的神秘韵味。店员的化妆和发式也少见,至少你不会在金融区的上下班女人身上看见如此装扮。加上店内格局和有些邪味的灯光,每件衣服都有种阴险的美丽。我混在同性恋人口之中,当然只为了进入这个店家。路上有个露天咖啡馆,我放慢脚步,看同性恋人们怎样社交。碰巧就看见一个中年男人在和一个男青年默默注视。两人的目光隔着好几桌人碰在了一起。那样温情似水的美丽目光能使发射这目光的眼睛变得异常美丽。因此,我认为这两个正在眉目传情的男性都有着无比美丽的眼睛。

  第二个礼拜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老人温约翰。他微微一笑。我说,等我买了东西原路返回,又路过那个咖啡馆,你猜怎么着?老人又微微一笑。我说,他和他已经坐到一块去了。

  老人说:“我一点也不惊讶。”

  奥古斯特再也找不着阿玫化在浓妆里的眼睛时,他就什么都明白了。他说,阿玫,我知道你爱上了芬芬。阿玫说:没有!他说:你和她做爱了。阿玫的脸在一层粉黛下显出厌烦。阿玫说:随你怎么说吧。

  沉闷了片刻,奥古斯特说:我不能看着你去送命。

  阿玫不作声,往手上扑奶白色的粉。

  这一刹那,奥古斯特做了决定:离家出走。要么带阿玫一同走,要么在阿玫面前把自己结束掉。

  就在他铁了心的时候,阿玫抬起脸,眼睛又找到了眼睛。眼睛同眼睛厮磨了一会,阿玫说,芬芬很命苦,芬芬把她吃的苦头都讲给我听了。奥古斯特看着阿玫黑而透彻的眼珠抽搐着疼痛。阿玫又说:她很可怜,不是吗?奥古斯特忍了一会,忍不住了,说:那我呢?阿玫表示惊讶——你不是有自由吗?东南西北对你不都是敞开的吗?他的目光摆脱了奥古斯特的目光,说:芬芬什么都不属于自己,她的美丽也是给别人派用场的,这你都知道。奥古斯特沉默下来。

  阿祥来催场了。奥古斯特把自己带薰衣草香味的洁白手帕递给阿玫,让他擦掉为暗娼芬芬流在两腮上的泪。他以一种祖父的关爱语气说:你知道阿陆的下场就好。

  那之后的两个礼拜,奥古斯特和阿玫都心照不宣,一字不提芬芬。但奥古斯特明白事情绝对没有完。事情的根在黑暗里伸向四面八方。他静悄悄却十分急促地做着离家出走的准备。处理日记,处理多年来收藏的一堆秘密信物。他同时还在起草两封很长的信,说服妻子和母亲,他多么不情愿伤害她们。并要说服她们,把他的消失当做死亡来对待。死亡不应牵涉到一个人的道义、良知,因此接受他的死亡是方便她们,于她们有利。

  一切大致就绪了,他在11月初的这个傍晚来到阿玫的住处。阿玫住在一个腌卤店的阁楼上,进门就是床,出门就是楼梯。阿玫人却不在,留了个字条,说他去海边了,在海边等他。阿玫这晚不唱戏。

  奥古斯特赶到阿玫说的那个海边,却看见芬芬等在那里。按说芬芬是不被允许独自来到这么远的地方的。海边肯定远远逾越了芬芬那看不见的牢狱之墙。芬芬穿一身醒目的橙红旗袍,短发收拢在一个极大的假发髻里。芬芬鲜艳醒目,可以去做航标了。芬芬告诉他:阿玫去买便当了,他们三人将在海滩上吃晚餐。这样的时分在海滩上野餐,奥古斯特感到非常蹊跷。最令他吃惊的还不止于此:芬芬主动给了他一个结实无比的拥抱之后,一只胳膊就留在他的臂弯里。芬芬的肢体贴着他,如同绷带贴着伤口,动或不动都是那种不适的敏感。他很快发现,自己竟与芬芬手挽手在进进退退的海水边散起步来。芬芬不时怨着风大天冷,肉乎乎暖洋洋地贴在他身上。奥古斯特看清她旗袍边沿的图案是细小晶莹的珠子拼出的。他纳闷芬芬怎么把如此盛装穿到海边来了。

  半小时后,奥古斯特和芬芬走回来。他突然发现沙滩上除了他和芬芬的足迹之外,有了第三个人的足迹,但绝不是阿玫的足迹。奥古斯特能够识别阿玫留下的任何形式的踪影。奥古斯特迅速地思考,事情究竟怎样了。天已经很暗了,海变得凶残起来。奥古斯特断定,第三个人一定在附近。

  就在这时,芬芬说:你知道阿陆的故事吗?

  她身体更加一团肉地贴上来。她见他在假装没听见。

  芬芬说:阿玫说,只有你知道,什么原因世上就没有阿陆这个人了?

  奥古斯特想,阿玫不是说他弄清阿陆的下场了吗?谁在撒谎?撒这个谎是什么意思呢?他对芬芬说,等阿玫来了我再讲。阿陆的故事若好好讲,应该是很曲折的。

  一直到海完全成了黑色,阿玫都没来。奥古斯特把芬芬送到公寓门口。芬芬说她最怕这个时间独自上楼梯,他只好送她上了三层楼。芬芬用钥匙打开门,门开得只够她把自己揉进去。奥古斯特怀疑里面有个人。他说他又饿又渴,能否进去喝杯水。芬芬笑着道歉:太晚了,改天好吗?奥古斯特下楼时心里的疑团解开了:芬芬房里绝对有个人。

  奥古斯特的尸首是第二天清晨四点被发现的。匕首是从背后来的,刺得很利落,因此奥古斯特的面部表情相当宁静,连密布的皱纹也平展许多。这个地段离唐人街不远,却是个高尚住宅区,清一色的白种人。一年前有个男人带一个姑娘来租房,房东太太一见姑娘是中国人,马上说她无房出租。后来房东太太把房租涨了一倍,让那个叫芬芬的中国姑娘住了进来。据说这个高尚住宅区在奥古斯特发生不幸之前,有56年的绝对太平无事。

  我想,怪不得阿陆的故事没人知道,惟一知道它的人死了。

  我问老人温约翰:“阿玫呢?”

  老人说:“阿玫唱戏唱到他从会计学校毕业,真的就混入了穿西服打领带的金融区人群。”

  老人很狡猾,他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我不得不挑破了。我说:“按说芬芬的主子应该对阿玫下手,因为芬芬真正的姘头是阿玫。”

  老人说:“你怎么知道是芬芬的主子?也许是阿玫的主子呢?”他老谋深算地看我一会,又说:“你还是没跟上。”

  “没跟上”在英文中是说“没弄懂”。

  我看看表,早已过了闭馆时间。我赶忙请老人给我办借书手续。温约翰却不慌不忙,一笔一画在借书表格里填写。我留意到他的手。这是双被长久珍重的手,和他整个形象不同龄。我说:能让我再看一眼阿玫那张照片吗?老人一愣,说:我给你看过他那张半身照?我说当然。他说:我怎么会把它给你看呢?……

  我终于为阿陆想出了合理的结局。他和一位富有的白种姑娘恋爱了。这犯王法的爱情发展到难解难分的一天,私奔便成了惟一的出路。白种姑娘才15岁,身上怀着19岁的阿陆的胎儿。两个年轻人完全沉迷在这恋爱的悲剧因素和叛逆感中。在很远很远的一个海滩上,出现了一具风华正茂的尸体。那个地方离旧金山有九十多里,极偏僻,因此唐人街没有一个人知道阿陆被杀害的事。唐人街的人只当是从来没有一个阿陆。遭了谋害的阿陆,被马车载到九十多里外的海滩,再被抛弃。凶手是白种姑娘的父亲雇来的。但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凶手是暗恋(或许明恋)阿陆的一个(亦可能多个)白种男子。这个结局我怎样努力都难以使它圆满。它总有不少漏洞。

  一天下午,我在唐人街碰到一个十六七岁的东方男孩子,他从我身边一擦而过。我突然觉得他似曾相识。我转身跟上他,叫住他,问他可知道某某食铺的方位。他指给我方向。纯正的英语,嗓音十分清秀。

  我远远看见他消失于地面之下。那是他拐进了“华人移民历史展览馆”。

  后来我机关算尽,结识了这个男孩。他姓温,他的爷爷曾是唐人区的著名粤剧花旦。直到现在,他的爷爷偶然还会在港口广场吊嗓。
三毛:守护的天使
耶诞节前几日,邻居的孩子拿了一个硬纸做成的天使来送我。

  “这是假的,世界上没有天使,只好用纸做。”汤米把手臂扳住我的短木门,在花园外跟我谈话。

  “其实,天使这种东西是有的,我就有两个。”我对孩子夹夹眼睛认真的说。

  “在哪里?”汤米疑惑好奇的仰起头来问我。

  “现在是看不见了,如果你早认识我几年,我还跟他们住在一起呢!”我拉拉孩子的头发。

  “在哪里?他们现在在哪里?”汤米热烈的追问着。“在那边,那颗星的下面住着他们。”

  “真的,你没骗我?”

  “真的。”

  “如果是天使,你怎么会离开他们呢?我看还是骗人的。”“那时候我不知道,不明白,不觉得这两个天使在守护着我,连夜间也不合眼的守护着呢!”

  “哪有跟天使在一起过日子还不知不觉的人?”“太多了,大部分都像我一样的不晓得哪!”

  “都是小孩子吗?天使为什么要守着小孩呢?”“因为上帝分小孩子给天使们之前,先悄悄的把天使的心装到孩子身上去了,孩子还没分到,天使们一听到他们孩子心跳的声音,都感动得哭了起来。”

  “天使是悲伤的吗?你说他们哭着?”

  “他们常常流泪的,因为太爱他们守护着的孩子,所以往往流了一生的眼泪,流着泪还不能擦啊,因为翅磅要护着孩子。即使是一秒钟也舍不得放下来找手帕,怕孩子吹了风淋了雨要生病。”

  “你胡说的,哪有那么笨的天使。”汤米听得笑了起来,很开心的把自己挂在木栅上晃来晃去。

  “有一天,被守护着的孩子总算长大了,孩子对天使说——要走了。又对天使们说——请你们不要跟着来,这是很讨人嫌的。”

  “天使怎么说?”汤米问着。

  “天使吗?彼此对望了一眼,什么都不说,他们把身边最好最珍贵的东西都给了要走的孩子,这孩子把包袱一背,头也不回的走了。”

  “天使关上门哭着是吧?”

  “天使们那里来得及哭,他们连忙飞到高一点的地方去看孩子,孩子越走越快,越走越远,天使们都老了,还是挣扎着拚命向上飞,想再看孩子最后一眼。孩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渐渐的小黑点也看不到了,这时候,两个天使才慢慢的飞回家去,关上门,熄了灯,在黑暗中静静的流下泪来。”“小孩到哪里去了?”汤米问。

  “去哪里都不要紧,可怜的是两个老天使,他们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心,翅膀下没有了要他们庇护的东西,终于可以休息休息了。可是撑了那么久的翅膀,已经僵了,硬了,再也放不下来了。”

  “走掉的孩子呢?难道真不想念守护他的天使吗?”“啊!刮风、下雨的时候,他自然会想到有翅膀的好处,也会想念得哭一阵呢!”

  “你是说,那个孩子只想念翅膀的好处,并不真想念那两个天使本身啊?”

  为着汤米的这句问话,我呆住了好久好久,捏着他做的纸天使,望着黄昏的海面说不出话来。

  “后来也会真想天使的。”我慢慢的说。

  “什么时候?”

  “当孩子知道。他永远回不去了的那一天开始,他会日日夜夜的想念着老天使们了啊!”

  “为什么回不去了?”

  “因为离家的孩子,突然在一个早晨醒来,发现自己也长了翅膀,自己也正在变成天使了。”

  “有了翅膀还不好,可以飞回去了!”

  “这种守望的天使是不会飞的,他们的翅膀是用来遮风蔽雨的,不会飞了。”

  “翅膀下面是什么?新天使的工作是不是不一样啊?”“一样的,翅膀下面是一个小房子,是家,是新来的小孩。是爱,也是眼泪。”

  “做这种天使很苦!”汤米严肃的下了结论。

  “是很苦,可是他们以为这是最最幸福的工作。”汤米动也不动的盯住我,又问:“你说,你真的有两个这样的天使?”

  “真的。”我对他肯定的点点头。

  “你为什么不去跟他们在一起?”

  “我以前说过,这种天使们,要回不去了,一个人的眼睛才亮了,发觉原来他们是天使,以前是不知道的啊!”“不懂你在说什么!”汤米耸耸肩。

  “你有一天大了就会懂,现在不可能让你知道的。哦,你的爸爸妈妈有没有——?”

  汤米突然打断了我的话,他大声的说:“我爸爸白天在银行上班,晚上在学校教书,从来不在家,不跟我们玩;我妈妈一天到晚在洗衣煮饭扫地,又总是在骂我们这些小孩,我的爸爸妈妈一点意思也没有。”

  说到这儿,汤米的母亲站在远远的家门。高呼着:“汤米,回来吃晚饭,你在哪里?”

  “你看,噜不噜苏,一天到晚找我吃饭,吃饭,讨厌透了。”汤米从木栅门上跳下来,对我点点头,往家的方向跑去,嘴里说着:“如果我也有你所说的那两个天使就好了,我是不会有这种好运气的。”

  汤米,你现在不知道,你将来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李碧华:懒鱼馋灯
黄安的妻子不是人。

  这是黄安的寡母,“她”的婆婆,在米已成炊之后方才知晓的。

  她的名儿唤银婴。

  银婴最初入门,决计不是这副情状。

  当初,她一身细皮白肉,敏感多泪,仿似水造。上身轻软,下身袅娜,摆动时多姿多彩。还有一双美丽的圆眼珠,璨璨闪光。男人见到这样的素白佳人,莫不垂涎欲滴。

  银婴是一尾鱼。

  自从她跟了黄安,作归家娘,以报不啖之恩后,他确曾迷恋过好一阵子。一尾银鱼,简直是鱼水之欢。

  银婴渐渐入世了。再绝色的美女,一旦无后顾之忧,养尊处优起来,肯定一“发”不可收拾:发胖。

  你看她,整个都滚圆肥满,白肉中几乎滴下油脂。脸儿红彤彤粉团似的,俏丽依旧,但不再轻盈了。

  记得那日初遇——才四更时分,曙色尚朦胧,官士们已经开始上早朝,马蹄达达响过京城。不久,敲着木雨,念着梵经的和尚,也上街“报晓”。

  早市热闹起来。

  店铺都打开了大门,等待做买卖。

  京城繁华而规模,单是各式各样的店铺,已叫人眼花缭乱。有卖头巾的,腰带的,绒线的,有卖字画的,裱褙的,有卖丹砂熟药的,生药的,眼药的,当然少不了吃食。

  熬肉,海鲜,蜜饯,馒头……都有。

  黄安是这儿比较独特的一家。

  他和寡母赖以维生的是一手好鱼艺。他们不卖活泼的生鲜,而是各种加工鱼食制品,远近驰名。

  那鱼酱,以好鱼破缕切丝去骨,和以调料,藏瓮子中,泥密封,勿漏气。日暴后熟了,再加好酒解之,非常美味。他们也把鱼贩捎来的小鱼腌制作(鱼乍),或风干。

  一尾尾风鱼尾朝上头朝下,挂满在铺前,不失为城中景致。

  ——其实黄安最会吃。

  他认为最美味可口的是活鱼切片生吃。只有魂断归西,难以久搁的鱼才作种种加工。用火,用料,用技术,不过因着它最好吃的阶段过去了。
  黄安懂鱼。他娘亲一向以此为荣。

  “黄安哥你早!”阿顺有捎来两大桶的鱼了。“一焚香,借点神力,幸一网半满。”

  他检视鱼料。除了惯见的以外,有个木盆子,盛着一尾鲜蹦活跳,一身晶亮闪光的银鱼,无限焦灼地摇头摆尾。但困囿在一个网中。

  “这是什么名堂的怪鱼?”

  “不是怪鱼,是好比鱼。黄安哥,特地捎来与你。看,白肉,上品呀!”

  对,好吃的鱼是白身,通透。刮鳞去脏后,一刀分飞,再切成薄片,蘸酱油活吃——吃时它妩媚的嘴唇犹在一张一合……

  黄安谢过阿顺。

  银鱼更加烦躁。尾巴一拧,企图溅起水花,但使不出力气。黄安端起木盆子到店铺后进的厨房中,笑道:“让你在人间多呆一阵,晚上我……”

  银鱼用大眼睛瞪他一下。

  当晚,黄安把它提起,仔细欣赏,它拼进力气扭动,挣扎下地,现出原形来。

  她不想他吃了她,惟有施展浑身解数,要吃定他了。

  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他慌乱地放下屠刀,反引颈以待。

  然后黄安娶了她……

  “起来!”他推推这太阳晒得满房,却连身子也懒得转动的妻:“店铺客人多,快出去帮忙。”

  日子久了,黄安对她的懒惰忍无可忍。

  银婴的眼珠子圆瞪着,即使她睡着了,也从不阖上——如此一来,没有人发觉她仍沉醉在梦乡里。

  婆婆也不满:“门不开,店不守,油瓶推倒了也不扶!”

  老人家的话日益难听“”这么好吃懒做的妻,白养活她一年。你看你看,连皱眉也懒得费劲。“除了吃,银婴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她不沾店铺中同胞的尸体。最爱吃饼。香炸酥甜的糖饼,薄撒椒盐的炊饼,还有烧饼,蒸饼,和肉陷儿包子。又嗜甜,用生蜜调制的乌梅汤,桂花糖。甜得整个人都腻掉了。

  镇日施朱敷白,打扮俊眉俏眼的,丰满得惹黄安的嫌。

  当初爱她,是图她活泼娇俏。

  但,那么懒!家当早晚被她吃光。人家的媳妇料理店务,晚上还挑灯纺织呢。

  娘亲怂恿儿子:“横竖来历不明,说是鱼,不如休了她,放逐到水边便了。也算对得起她,要不终有一日她把你也给吃掉!”

  想想也是,鱼的肚子填不饱。

  银婴不知道背地有阴谋。

  她天真无邪,胸无大城府。

  说真的倒没有不是之处。河海天然,都是天生天养。几时听过鱼要做工为稻梁谋?还不是张口就吃?

  化作人身,一时之间改不了习性。对比而言,人类非常不幸,得花尽心思力气,换来两餐一宿。稍具名利之心,更加处身战场刀剑阵,尔虞我诈,你死我活。

  银婴一生至大成就,是把自己供养得白白胖胖。生命苦短,欢娱有限,理应多作享乐,放开怀抱,方不枉来世上一趟。

  她翘着胖屁股一扭一扭的,又掏蜜李子吃了。吃完到市集看百戏。

  有算卦先生路过,他们都是会写字读书的人,唱道:“精通周易,善辨六壬。观天文明地理。决吉凶段祸福。”

  一见银婴,啧啧称奇:“时也,命也,运也。这位娘子,是福相,寿命忒长……”

  黄安一听,她长命,我折福!深恐此乃无底深潭。

  还是娘亲说得对。一日,引领她至水边,情至义尽道:“银婴,你来自江湖,便回江湖去吧。我等比较营役自苦,高攀不起。添你一口,以为多双手做工,可惜见不到实际用处。”

  银婴淌下滚圆的泪珠:“我不是陪你睡了?——”

  休妻的男人还是休妻。

  他顺势一推,她跌身水中。噗通——一夜夫妻百夜恩。但黄安只觉功德圆满。互不拖欠。

  他回家去了。

  过了几天,阿顺又送鱼料来。他掂起其一。

  “看,有尾胖鱼!体态迟钝,泳术荒疏,痴呆不懂逃生。信手一捞,即可擒获。原来已遭浪击,昏死过去。”

  黄安认得这懒得逃生的银婴。

  它比当时所见更肥美更笨重,一身是脂肪。咦?也不是全无用处呀。

  他把其脂膏刮下,炼为油,正好用来燃灯。

  ——不过这是一盏怪异的灯。

  黄安的友人咸表诧异,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

  是这样的:每当家中请客,造饮食,或亲友喜庆,送上婚嫁礼饼甜食时,这灯馋了,照得分外光明灿烂,芳心跃动。

  每当三更作酱作脍,清洗衣物,或婆婆踩动机杵织布时,它不乐意,便懒洋洋,一灯如豆,昏黯不明。

  好逸恶劳,死性不改。只愿永生永世懒下去……
刘以鬯:打错了


  电话铃响的时候,陈熙躺在床上看天花板。电话是吴丽嫦打来的。吴丽嫦约他到“利舞台”去看五点半那一场的电影。他的情绪顿时振奋起来,以敏捷的动作剃

  须、梳头、更换衣服。更换衣服时,嘘嘘地用口哨吹奏“勇敢的中国人”。换好衣服,站在衣柜前端详镜子里的自己,觉得有必要买一件名厂的运动衫了。他爱丽嫦,丽嫦也爱他。只要找到工作,就可以到婚姻注册处去登记。他刚从美国回来,虽已拿到学位,找工作,仍须依靠运气。运气好,很快就可以找到;运气不好,可能还要等一个时期。他已寄出七八封应征信,这几天应有回耷。正因为这样,这几天他老是呆在家里等那些机构的职员打电话来,非必要,不出街。不过,丽嫦打电话来约他去看电影,他是一定要去的。现在已是四点五十分,必须尽快赶去“利舞台”。迟到,丽嫦会生气。于是,大踏步走去拉开大门,拉开铁闸,走到外边,转过身来,关上大门,关上铁闸,搭电梯,下楼,走出大厦,怀着轻松的心情朝巴士站走去。刚走到巴士站,一辆巴士疾驰而来。巴士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冲向巴士站,撞倒陈熙和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女童后,将他们辗成肉酱。

  二

  电话铃响的时候,陈熙躺在床上看天花板。电话是吴丽嫦打来的。吴丽嫦约他到“利舞台”去看五点半那一场的电影。他的情绪顿时振奋起来,以敏捷的动作剃须、梳头、更换衣服。更换衣服时,嘘嘘地用口哨吹奏“勇敢的中国人”。换好衣服,站在衣柜前端详镜子里的自己,觉得有必要买一件名厂的运动衫了。他爱丽嫦,

  丽嫦也爱他。只要找到工作,就可以到婚姻注册处去登记。他刚从美国回来,虽已拿到学位,找工作,仍须依靠运气。运气好,很快就可以找到;运气不好,可能还

  要等一个时期。他已寄出七八封应征信,这几天应有回音。正因为这样,这几天他老是呆在家里等那些机构的职员打电话来,非必要,不出街。不过,丽嫦打电话来约他去看电影,他是一定要去的。现在已是四点五十分,必须尽快赶去“利舞台”。迟到,丽嫦会生气。于是,大踏步走去拉开大门……

  电话铃又响。

  以为是什么机构的职员打来的,掉转身,疾步走去接听。

  听筒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请大伯听电话。”

  “谁?

  “大伯。

  “没有这个人。”

  “大伯母在不在?”

  “你要打的电话号码是……”

  “一……九七五……”

  “你想打去九龙?”

  “是的。”

  “打错了!这里是港岛!”

  愤然将听筒掷在电话机上,大踏步走去拉开铁闸,走到外边,转过身来,关上大门,关上铁闸,搭电梯,下楼,走出大厦,怀着轻松的心情朝巴士站走去。走到距离巴士站不足五十码的地方,意外地见到一辆疾驰而来的巴士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冲向巴士站,撞倒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女童后,将他们辗成肉酱。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作

  是日报载太古城巴士站发生死亡车祸
黄丽群:卜算子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起码在他身体坏了之后,他们的每一天是这样开始的:伯起得早,他起得晚,但不会太晚;闹钟醒来,冲澡,仔细地刷牙,他看牙医是不太容易的;在镜子检查自己,看起来没事,量体温,看起来没事。今天看起来,没事。

  那时伯也差不多提早餐进家门。固定两碗咸粥、两杯清清的温豆浆。伯多加一份蛋饼,他多加一包药。两人边吃边看新闻。时间差不多,伯先下楼,他擦擦嘴,关电视清垃圾随后跟去。

  伯已经很习惯有他在一边帮手。接预约电话,一天只开放早上两个小时,时间过了线就要拔掉,否则没完没了;备录音机,装上给客人带回家慢慢听的录音带。挂前几号的陆续到了,问生辰八字,录在朱红笺纸上,送进伯的书房。回头端茶过来,顺势引客入内。

  今早进来是一对男女,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都戴眼镜,男子衬衫西装裤系皮带,女子双颊多肉,穿一件带萤光彩色的花洋装罩着短袖针织洞洞小外套,很世俗的类型,风景区里“麻烦帮我们拍一张照片好吗?”的类型。要结婚了,奉命来合八字与择日。男子上下望他一眼,对他不是太以为然的样子,他笑一笑,很习惯了,看看两人生日,比他小几岁。伯把一切瞒得很好,伯说自己一个人年纪大了,孩子是回来照顾他的,孝顺呢,邻里夸他,真是好孩子呢。

  伯论命时会关上门。他坐在外面,读报纸,接电话,上网,打一杯五谷汤喝。透天厝的一楼,粉光实心水泥墙四白落地,从外看来,若不说,也就是最寻常的乡间人家,谁知道里面有那些人心与天机。大晴天,太阳穿进铝门窗菱格,在冷津津老磨石子地上筛出一段一段光块,有时他就趁着没人躺在那块光上,闭着眼睛听,饮水机的马达声,电脑主机的风扇声,门外的大马路有车子哗哗开过,这些车子一部一部都十分明白自己要往哪里去,热闹而荒废。

  本来不会是这样。其实伯从前最不喜欢他对此一营生好奇,也几乎不提他的命理,只说过:“你就是注定要念书,好好念书,你只要好好念书就后福无穷。”也确实他怎么念、怎么考、怎么好,高中开始独自上台北,一路当第一志愿里的中等生,逢年过节周末回家,伯娘没有一次不是冬暖夏凉熬好糯米粥又炒一锅麻油鸡汤等他前脚进家门后脚就有吃,典型的好命子。

  除此另还知道的唯一一件相关:伯虽然是爸,但不能叫爸。命里刑克过重。老方法应该过给别人养,然而伯孤枝一根,无兄无弟,晚来结出一子,最后折衷,不喊爸妈就好。他倒没怀疑自己是抱来的,镜子里头老照片上,三口人的相貌完全是算术,一加一等于二,自小到大无改。伯又说,刚学话的时候,一直教啊,小孩子这东西真是奇怪,他就是要叫爸叫妈,教好久才学会,要叫伯,还有伯娘,你说小孩子这东西是不是真奇怪。

  这段小事也是后来回伯这里生活才听他讲起的了。他没想过有一天会回到这里生活。他已不记得也没算过的几年前,伯娘患肺腺癌,胸腔打开来一看,无处下手,又原封不动缝上,六个月不到就没了,出殡结束那天,下午回到家,两个男人在屋厅里分头累倒,无话枯坐光阴,彼此连看一下灵堂上挂的伯娘照片都是分别偷望,怕被对方发现。

  “要不要不然我多住几天再回台北。”最后他问。“不用。”伯回答。然后沉默。他以为伯睡着了,忽又冒出:“不用。你不是说学生快要期末考事情很多。”

  灾中之灾。回台北没多久,追一袋血追到他身上。对方在电话那端像老式拨盘电话线一样自我圈绕──我们知道,你一定莫名其妙,这么突然,很不能接受,但是,还是要请你来一趟,检查看看,也不一定──讲来讲去不知重点。他那时受昔日指导教授保荐回锅当兼任讲师,小小的学术香菇,一边孵菌孢一边改破铜烂铁卷子改得恶向胆边生:“你到底讲什么讲半天我听不懂啦!”开口骂过,那端忽然条理起来。

  “是要请问,你之前出车祸输过血,对吗?当时那位捐血人,那位捐血人,最近验出罹患后天免疫不全症候群──嗯,就是一般俗称的──(不用讲,我知道那是什么。他打断。)──我们必须,必须请你来验血。”

  又得再往前追,想起来了,是更早的事,原来早就被算计在里面了。那是所谓“老兵八字轻”的退伍前,他收假前车撞电线杆,骨盆裂开,内脏出血,看过现场的个个都说他命大。伯跟伯娘赶到时,他正在手术麻醉后的后遗症,吐到肠子打结,但心里知道没事了,看着伯脸色发白,伯娘两手紧攒如石,他小小声说笑:“你现在总该跟我讲一下我的命到底是怎样了吧,他们每个都在说我命多大多大,我都不知道到底有多大。”伯说:“很大,很大,等你伤好回家我慢慢跟你讲。真的很大。”

  当然伯终究还是没跟他讲过什么。他也不在意,不是信或不信的问题,无关而已。顺利考上硕士,顺利毕业,顺利获一跳板小学术职,顺利通过留学考试准备申请出国,未来百般费用伯已经帮他立好一个美金帐户在那里。典型的小康知足,典型的一帆风顺,典型的好命子。禄命是无关的事。

  只没想过如此,灾中之灾。那时讲的命大命小都变笑话,证实感染,基因比对确认是那次输血的结果,没有发病,亦无人能预测何时会发病,仍被判断应当治疗。吃药,呕吐,腹泻、无食欲,体重暴落,万事废弃。辞职,断人际,拒绝一切支持系统,躲在台北近郊靠山一顶楼加盖日日霉睡。唯一只告诉伯自己搬家了,其余怎么解释?跟谁解释?谁给他解释?没有解释。

  哪晓得伯不知冒出什么灵感,忽然找上台北,伯问清楚,伯没有哭,他哭了。你不要靠近,你不要靠近,我流眼泪又流汗这里都是病毒。你当我没知识啊,伯一巴掌打在他捂脸压泪的手背上,你当我乡下人啊,你以为我不知道这样也不会怎样啊?谁知道啦,不要冒险啦。

  “现在我没有什么冒不冒险了啦!”

  伯带了他回家。从此每天每天,伯起得早,他起得晚,但不会太晚,两碗咸粥、两杯温豆浆。伯多加一份蛋饼,他多加一包药。时间失去弹性与线性,不必多久,就好像一辈子如此永远都如此。

  后来领到一笔救济金,两百万,像伯一样的卖命钱,伯论一个八字,多年就是两千块,他算算等于一千条。伯说你用,去用,尽量用,花光光,爱买什么买什么。他没讲话。那时屋内秩序陌生,都不知这个那个收在哪,背地里翻箱倒柜,找伯的存摺跟帐号,要汇过去,结果拉出一牛皮纸袋,啪啪啪啪,好戏剧化,落下几包厚信封,晕出一阵檀木薰香(是伯还伯娘呢,拿香包跟这些东西放一起做什么呢)。细看原来是当时申请几个国外学校的答覆函,当时为免遗失,他统统填的老家地址。打开来,一封一封都是录取通知。

  ●

  到底是谁照顾谁,大概还是伯照顾他多一点,早餐伯买回来,两顿也由伯料理,不脱蒸煮的白肉鸡蛋青菜五榖,他营养必须有十二分的秩序。本来还要他饮鸡精,腥得离谱,最后改成三天蒸一碗鸡汁,去跟附近一个有半山野放农场的主人买土鸡。他很讶异这些事情伯是怎么学会?“你伯娘那时候嘛。”伯淡淡说。

  至于他的医生,就总是一种可怕的乐观口吻,每次回诊必加一句:“别担心,活着就有希望。”其滑稽态度简直像类戏剧里演的医生。他控制着没回话:我之所以忍耐持续配合治疗,不是因为“活着就有希望”,只是病毒浓度控制愈低、发病时间愈晚,对我伯的危险愈小。老人家除了血压高些,身体结实得让人烦恼,我不是想带病延年,是烦恼伯他无子捧斗送终。

  跟伯在家空下来的时候,虽然没什么一定要说,但也不能老是什么都不说,于是伯有时,就会忽然半空做声。今天挂早上十一点的那对情侣,你有没有印象。有啊,怎样,他们来合婚喔。嗯,所以说合婚最麻烦,那个一看会有问题,可是两个人下个月就请吃酒你要怎么跟他讲。你是怎么看出来有问题,我觉得还好啊,很登对啊。登对归登对,男生三十二岁到四十一岁不好,很不好,大限夫妻宫双忌夹忌引动铃昌陀武格──讲了你也不懂,不讲啦。你好好笑,讲半天又说我不懂,不然你教我看啊,你又不教我。唉,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不算啦。

  就都也不是尴尬、但也绝不自然地无话了。

  倒是那之后,渐渐伯会拣些情势简单或特异的命造跟他说说,斗数子平,混着拉杂讲,星曜格局四化神煞喜忌,他信耳听久,听出半成一成,忍不住跟伯要自己的出生时辰排盘细参,伯也说过,每个学禄命术者都得先从自己身上起步推敲徵验,但伯不答就是不答。

  “没有时辰,以后你就不会想去问,防你将来上当。”

  “上什么当?”

  “谈男命先千后隆,谈女命先隆后千。”

  “什么东西啊?”

  伯嘿嘿笑两声:“江湖诀。隆就是捧你,说你好啊发啊。千就是吓你,讲这里有破格、那里有冲煞……还有,我讲给你听──言不可多,言多必败;千不可极,千极必隆;小人宜以正直义气隆他,万无一失;君子当以诚谨俭让临之,百次皆──”他觉得伯摇头晃脑顾左右而言他,有点恼怒:“那你到底有没有看过我的命。”

  “我当然算过你的命。”

  “我要讲的不是这个意思──”

  伯打断,“我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有差别吗?”

  “当然有差别,”他说,“当然有差别!你一辈子看那么多命,你到现在还是每天看那么多命,那么多人上门叫你老师、问你那么多问题,结果你连你儿子这辈子就这样毁掉、你连你儿子这辈子一场空都看不出来──”最后几句,声音拉扯到说不下去,破裂了。他长久出力维持的平静终于破裂了,他以为他真的很平静。

  “很晚了,睡觉吧。”

  “所以你也是拿那个什么隆什么千在骗人,拿那个骗人骗了一辈子。你怕我将来上当,你说你怕我上当,如果有将来上当也可以上当有什么不可以。你就是骗人才会害我变这样子。”

  “睡觉吧。”伯大声地,不是怒不是急只是打断他,“我很累了,你不累吗?我要睡觉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伯背过身上楼,顺手把厅里的灯光给拨灭。

  他坐在那里恍惚,一时觉得可以把世界坐成末日,但其实不行,末日都是自己的。墙上一面夜光钟,数字与指针绿幽幽慢慢亮出来,那也只能自己亮着,照不见什么。十一点四十七分。

  他起身回去自己房间,他还是必须睡,他最晚最晚必须在午夜前入睡,他是不能熬夜的。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伯起得早,他起得晚,但不会太晚,闹钟醒来,冲澡,在镜子检查自己,看起来没事,量体温,看起来没事。今天看起来没事。那时伯也差不多提早餐进家门。固定两碗咸粥、两杯清清的温豆浆。伯多加一份三明治,他多加一包药。

  他说:“我吃好了。”“好。”“我出门了。”“好。”“我帮你把茶泡好在桌上。”“好。等一下好像会下雨,你要带伞。”“车上有伞。我走了。”

  雨一直没有下来。

  “你想过报复吗?你想报复谁吗?你可以谈谈,没有关系。”

  医院安排的心理师永远在问他这件事,但是他一直没有回答。那是一名四十出头的矮妇人,男式头发,小型的黑脸,扁唇方腮。他坐在那里看她,心中永远在想另一件事:对不起,我可以睡一下吗?我可以在这里睡一下吗?请你继续做你的事或说你的话,不用管我,我真的很想睡一下。

  不是为了逃避,是真的进门就好困,那温度,那沙发,那空气,都是与他完全无关的干燥的一切,让他好松弛。他想这该算是她的成功或不成功?“最近,我跟我父亲吵了一架……”总是得找话说的,“不过,也不算吵架,我父亲没有说什么,我自己其实也没有说什么,但是我很恼怒,然后他就自顾自去睡觉了。”

  “你们吵架的原因是什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很小的事。”

  “可以谈谈吗?”

  “就……也没什么,我只是忽然对我父亲很生气,我好像故意说了一些话……算不算伤害我也不知道……总之不是好话。”

  “你应该为这些愤怒找一个出口,”她说,“谘商的目的就是要帮你消化那些无法处理的情绪,可是你有没有发现,你说得很少,你应该试着说说看,你应该告诉我。”

  “我不知道该告诉你什么。”

  “例如,你心里没有任何报复的念头吗?你难道不恨那个捐血的人吗?他有可能不是故意的,但也有可能是故意的,你不恨他吗?”

  他知道她真的很好奇,面对灭亡的人都知道旁观者有多好奇,就像每个鬼都知道活人多么爱看灵异节目。“其实,真的没有。我是说真的。”他也一直想不通为什么竟从没想过要恨那个病血者。“如果你非要问我恨谁,想要报复谁,我想大概是当兵时几个同梯吧。”

  “同梯?”

  “嗯。”

  入伍一阵子,被发现一脸好人家小孩童子鸡相,几个人再再情义怂恿,要带他去“品茶”,一开始他真的以为是喝茶,直到其中一个说:“找老点的啦,可以不戴套喔。”恍然大悟。才说不太好吧不习惯这种事。“喝过就习惯了,没喝过茶不要跟我说你是男人啦,还是你喜欢纯情一点,不然介绍你很正的鱼妹妹,超正的。”援交个体户交易叫“吃鱼”,他推辞了。

  “我常常想到他们。”

  “你跟那群人还有联络吗?”

  摇摇头:“没有。不过有听说带头那个,现在开了一间家具行吧,在台北,五股那里,日子过得还不错,赚了一点钱……后来也结婚,有小孩了。”

  “如果现在碰到他们,你觉得你会有什么反应?”

  “……我想想……”他抬头看她,笑起来:“我想把他们拿童军绳结成一串,绑在卡车后面,拖到省道旁边烧死。”

  她点点头,停顿一下,又点点头。“很好啊,很好。今天你有很大的进步。”她抽出一张便条纸,写几个字,想一想,又写几个字,推到他面前。

  “我觉得你应该可以读读这几本书。我不会一开始就推荐给我的个案这些,但是,或许你现在读了会有一些不同的感受。”

  他看一眼,抽出夹在双腿之间的右手,伸食指轻轻推回去:“我都读过了。”

  “你都读过了?”

  “一开始就读过了。”

  “那要不要谈谈看你的想法?有没有带给你什么启发?”

  “启发。你觉得……”他忽然发现自己仍在笑,“你为什么觉得……一整个村子的人生病生到灭村这种事会给我启发。你刚刚说启发吗?”

  “或许你还没有准备好。”她把面前的纸条拈起,嚓嚓,撕成两片、四片、八片,掷进垃圾桶。其中一屑太轻,飘在地上,她弯下腰拾了又扔,顺手将那金属篓子往墙角匡啷一声推齐。“我知道这样讲可能很残忍,但是你真的应该正面思考,你知道有多少人,你知道外面,世界上,有多少人,他们完全没有资源,也没有支持系统,他们被排拒在社会跟家庭之外,有些人还有非常紧迫的经济压力,可是找不到工作,你应该来参加我们的团体谘商──”

  “你相信算命吗?”他问。

  “算命?”

  “对算命。”

  “大概……一半一半。”

  “你知道,”他直身正座,“我父亲是命理师,在地方上很有名,很多人来找他,请他帮小孩子取名字什么的,还有那些要选举的。可是他从来没有跟我讲过我的事情,从来没有。你说如果是你,你会不会觉得很好笑?你说你会不会这样觉得。”

  “我觉得,我觉得你今天很有进步。你应该正面思考。”她把桌上的纸档案夹子阖起来,又点点头:“对了,像现在这样保持笑容也是很好的,你真的有进步。”

  ●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伯起得早,他起得晚,但不会太晚,闹钟醒来,冲澡,仔细地刷牙,在镜子检查自己,看起来没事,量体温,看起来没事。今天看起来,没事。

  伯提早餐进家门。固定两碗咸粥、两杯清清的温豆浆。伯多加一个饭团,他多加一包药。两人边吃边看新闻。时间差不多,伯先下楼,他擦擦嘴,关电视清垃圾,随后跟去。

  伯看见他,指指电话:“以后听到要挑剖腹时辰的,都不要接。以后不挑了。”

  伯娘走前,他觉得只有别人会死;死了,是天堂鸟或地狱图,也不必关心。后来他们给伯娘化冥财,烧纸扎,一落落金天银地,红男绿女,几乎接近喜气,又有一只小小仿真名牌手袋,他拈起来,与伯娘日常爱用者纤毫无差,差点破涕为笑了,对一旁当时的女友与伯说:“我死了以后,你们一定要记得烧金纸给我,我好想知道这到底能不能真的收到。”

  女友脸上变色:“你胡说八道什么!你怎么在你伯面前这样子讲话!你有毛病啊!”伯在烟那一头回答:“要烧也是你给我烧,我也想知道到底能不能收到啊。”伯拿铁叉把炉里的厚灰拨松往里推,“要不然你看这个小包包,跟你妈的真包包价钱没有差多少啊!”

  再后来他常揣测,一旦把他拿掉,伯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早早起床,梳洗换衣,出门买一碗咸粥、一杯温豆浆,加一份蛋饼。当然,不可能这么简单,做人又不是做算术。据说人弥留之际,一生关键场景将在脑内闪过,这说法几乎是所有没死过的人都相信了,他有时想想,想不出自己有哪些瞬间值得再演一次。

  他问:“为什么?”

  “不知道。”不知从哪儿伯抽出一叠粉红纸,啪一声落在书桌玻璃板上:“这些全是没生到的,我帮产妇择日都挑三个时辰,家里人跟医生自己去商量。好啦,大家看定啦,刀也排好啦,孩子偏偏就提早自然产出来了。你说提早一天两天,三个小时五个小时,也就算了,提早二十分钟,三十分钟,没有意思。”

  伯嘿嘿笑:“最可笑的是什么,最可笑的是,一个妇产科医师娘,四十岁,人工终于做到一个小男孩,包一个十万块的红包,千交代万交代,要悍哦,这个小孩要够悍哦,有好几个堂兄弟姊妹,不悍不行哦。结果时辰不到,孩子就出来了,她老公亲自帮她接生,夫妻俩硬憋憋两个半小时,憋不住,刚刚好差一刻,十五分钟。他们来问我这个八字怎么样。看都不用看。怎么可能好。”

  伯说:“天不给你,你硬要,祂就不但叫你拿不到,还要让你受罪的。”

  “嗯。”

  伯说:“以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就可以。人生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嗯。”他在电话旁的桌历纸台上信手写下“不接剖腹择日”。

  趋吉避凶,知命造运,妻财子禄,穷通寿夭,人张开眼到处都是大事,可是他觉得,那些再艰难,也难不过人身前后五孔七窍。他记得几次在伯娘病房里外,跟伯两人怎样地计较她饮食,怎样为了几西西上下的排泄忽阴忽晴,觉得日子一切,不过都是伯娘屎尿。伯有一绿色本子,详细记录伯娘病后每天吃喝多少,拉撒如何;医嘱用药等等,反而从不提起。

  有时他怀疑伯是不是也这样写他。

  伯娘走的那日,本子上写了一百五十西西梨子汁,是他早上喂的。伯娘喝完了,精神一般般,不算太好,也不算坏,看了看电视新闻说想睡一下,她每天都是早上吃些果汁与粥,然后睡一下的。他坐在病床前啃另外一个梨子,吃完洗过手回来,才发现伯娘睡容十分奇怪。

  回光返照,常听说的、人临行前各种神异情状,甚至几句交代或者成谶的语言,伯娘都没有。他以为七七四十九天,两人总能梦过一次吧,也没有。反而是那时,两老都还没见过的女友,在另个城市给他电话:“……我好像梦见你妈妈。”

  女友说,伯娘着嫩黄色套装,颈上短短系一条粉彩草花方巾,站在傍晚闹区的马路边上,梦中伯娘向女友抱怨,她的东西都没有地方放,女孩低头一看,果然许多随身小物落在地上。

  他跟伯说这件事,两人赶紧拿了伯娘生前爱用什项,包括一只名牌手袋,请人照样糊成纸扎,否则,没有理由远方女友会知道伯娘最后穿什么的。他问伯娘梦里看起来如何?女孩想了想:“胖胖的。”他听了,眼泪一直流,伯娘病前,确实是丰肥的妇人,可是纳棺前为她换衣服,身体都吃不住布料,空落落的,伯说:“看起来很苦命。”他听了觉得头昏,心里想都到这个时候苦命好命有什么差别呢,但还是去找来别针,想将裙腰缩起,看上去就有精神,葬仪社的人劝告:“不好呢。火化的时候,别针那个塑胶头会熔掉,到时候一截尖尖的针留在师母骨灰里,万一跟着入瓮,先人不安,对家运很不好喔。”

  伯终究偷偷地把伯娘的衫裙都紧得十分称身。伯一边说,这说得没有错,千万记得,到时候要统统挑掉,他一边算总共用了几根大头针。后来却真的,大家细细爬梳,仍没找齐,不知是烧化了,还是落在炉里,“对家运很不好喔”。有时他想,或许真有残留一些,一直在那只坚玉坛底刺痛着伯娘吧。

  为了那梦,女孩赶到他家帮忙。伯娘是孤女,伯是几代单传子,讣闻上只有孝子跟杖期夫,从前他考试,亲属关系表就背不起来,现在最多有邻里,与几个特别熟的老客人,场面再漂亮布置满堂再贵的大爪黄白菊与蝴蝶兰,他仍然觉得是身后萧条,她来了,感觉好很多,而人身后诸多眉角,她识规识矩,令他十分诧异。

  那时他们交往不到一年,实在不久,许多事还来不及交换。一个晚上,伯已睡了,她洗澡从客房出来,敲敲他房门,两人半累半精神,躺在床上说话,女孩慢慢告诉他,她父亲从前在中菜馆子做大厨,日子还可以,家族里一个姑婆,找他合伙开港式茶楼,三层楼,宫灯彩檐金漆红地毯,都是假的,但担保与文件上她父亲的名字,都是真的。那时她与妹妹都很小,她们偷听父母深夜争执语气,听见每到“债”字就咬牙,以为是骂人的话,两人吵起架来会大喊:“你还债!”“你才还债!”

  “我爸回去给人请,当厨师,半夜再跑计程车,太累了,到死前都不知道身体发生什么事,倒下来马上没心跳呼吸,死亡证明上写多重器官衰竭,其实就是累死的。我妈继续养小孩还钱,门牙坏了拔掉也装不起假牙,最便宜要两、三万块呢,张开嘴黑黑的一个洞,”女孩说,“听起来没什么,可是你不知道那样子在都市里生活,有多突兀多为难,所以后来她不爱笑,也不爱讲话。她长期要吃安眠药才能睡,有一天我们早上去上课,她到下午都没去上班,警察跟她的同事通知我们回家,说她安眠药吃过量了。”

  “最困难的时候早就过去了,我自己大学快要毕业,我妹也刚上大一,债还有一些,不多,而且我们两个人都在打工赚钱,实在没有理由自杀;可是,她拿了那么多年的安眠药,怎么可能忽然犯这种错呢……我们都想不通。所以你说,我为什么会懂这些,就是自己从头到尾办一次。不可能忘记的。”

  “我没有想到过,”他很惊讶,“我们都以为你是那种,那种家庭美满的女生。”

  “你不觉得跟别人讲这种事情很廉价吗,把伤口里的肉拨开来给全世界赚眼泪讨摸摸,很廉价,而且没有基本尊严,你听,我这样讲给你听,是不是跟电视或报纸上那些大家看一看叹一叹气聊一聊的新闻没有什么差别?”她背身面墙,蜷身做睡眠姿势:“大部分的人没有经历过这些,他们都用一种意淫的方式在感动,干嘛给他们看戏,要不是你现在也跟我一样了,我才不告诉你。”

  跟她一样了。所以他一直怀疑灾难真的不是随机的,而是像她的家族遗传或像他的传染性,一旦遇过一次就有后续成群结队地来拜访。他后来痛苦地要她赶紧去检查,赶紧去,虽然他们为了避孕一直有保护措施……她马上就对他尖叫,她尖叫说你搞什么,所以你搞了这么久失踪吗?你为什么现在才跟我说,你搞什么你,你不要过来,你很恶劣……他真心觉得她倒霉,所幸她没有事,她说还好没事,但是光为了等检验结果出来的那一个礼拜我就应该杀了你。他说对,你应该杀了我,我也很希望你杀了我,可是你知道吗,我现在真的不能死。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伯起得早,他起得晚,但不会太晚;闹钟醒来,冲澡,仔细地刷牙,在镜子检查自己,看起来没事,量体温,看起来没事。今天看起来,没事。

  伯提早餐进家门。固定两碗咸粥、两杯清清的温豆浆。伯多加一份烧饼。

  “你最近吃得好像比较少,你有变瘦吗。”伯说。

  “没有啊,大概天气太热了。”

  也是十分奇怪,他们没有讨论过应该怎么生活,病情后事,绝口不谈,可就如此顺势地安顿。亲与子真是多少奥秘,彼此精神里彷佛有密契的丝脚可以牵一发动全身。伯做饭,伯赚钱,不动刀剪的他洗衣打扫,他特别喜欢清洁,多次把双手双脚浸在稀释消毒水里,皮肤红灼裂痛,安慰地倒掉,换一桶,开始拖地。有一回他在自己房间浴缸里加了洗衣漂白水,浸在里面,又腥又利,黏膜都蚀伤了,医生严重警告。

  鸡尾酒药物微调过几次,与身体接近言和,副作用不重,虽然人还是偏瘦,气色衰微些,看上去也只是一个弱质的年轻人;若早上见他就着清水吞一把药,还以为是吃维他命。医生常告诉他,要当做得了慢性疾患,像洗肾或吃血压药心脏病药,带病延年:“高血压心脏病肾衰竭,如果不好好控制,也都是很致命人会突然走掉的病啊,你知不知道一年有多少人脑血管破裂死掉,而且你看洗肾比你还痛苦还不自由。”他想你这算是在安慰我吗。

  他吃下药。他的豆浆只喝了一半。

  “你已经有好一阵子早上豆浆都没有喝完。”

  “真的吗。”他说,“我没有注意。”

  “你是不是不喜欢喝豆浆,还是喝腻了。”伯说:“喝腻了对不对,喝腻了吧。”

  “应该是喔,大概真的是喝腻了。”他说,“我们每天都喝豆浆。”

  “那明天喝米浆吗。”

  “好啊。”

  “你吃饭也变少了,是不是白水煮的吃太久吃腻。”

  “有一点。”

  许多次想与伯谈,扒开来谈到底。他毕竟报废了,是把名字寄存在活人这里的鬼,伯不能这样当做无事,不能当做他每天早上真是在吃维他命。可是他该怎么启动话题,要说,伯,我有一些文件放在衣橱左边上面数下来第三个抽屉里;还是说,伯,你也该想想,我万一先走了你一个人行吗;或者说,伯,我希望你找一个老伴,最起码我们该养一只狗,我不是一直说应该养只狗吗,车棚那么大,养两只都可以。

  “你伯娘走前讲了一个食谱,教我怎么炒麻油鸡,我写在那个绿本子里,你把本子找出来给我,我们明天来吃麻油鸡。”

  “伯娘干嘛教你麻油鸡,她又不能吃那些。”

  “她说你爱吃。外面味道不对,她有秘方的。”伯说,“她就是怕你以后吃不到。”

  他喉际起伏,又点点头。

  “你出生的时间是早上十点三十七分,你伯娘总是说你真乖真好,你看,她前晚还睡了一个饱觉,起来早餐正要吃,八点就忽然说肚子好痛,我们赶快叫车到医院。那天太阳亮的,热闹的,满世界看起来跟镀金一样,不到两个小时你就出来了,我问你伯娘痛不痛,她说,”伯笑起来,鱼尾纹拖得深深到两眼水底,“她说,当然痛,可是好像也没有人家说的那么痛,一下子那么快生出来,真丢脸,像母鸡下蛋似的。我说那你难道能憋着吗,不能憋的。”

  “告诉你了,”伯继续说,“十点三十七分,你就去参吧,我看你每天在那个电脑网路上看那些教人家算命,没有时辰你怎么看。”

  “子丑寅卯辰巳,”他弯一二三四五六手指,“巳时。”

  “对,巳时,参不透再来问我。”

  “你不是都不要跟我说这个。”

  伯停了半晌,“说说也好。说说没什么。每天也没什么事,我来教你一点,将来……末流营生也还是一种技艺,哪天伯不在了,你在这地方也能活,不是说你没用,只是伯知道,出去外面,你这样很不容易……”

  乡间的时晴天,快云争逐过日,他看着光线在墙上挂的一幅字上忽明忽灭。“醉者乘车坠不伤全得于天也”。多年前,一个老书家写来赠伯,他进进出出从小看到大,从不经心,只有病后一次,他坐在那里,空松地无意识地望它,忽然想这到底在说什么呢,起来google一下,才晓得原是一首古词最后两句(可是作者他忘了,要知道得再查一次),调寄卜算子。他想一想,七窍风凉,周身毛竖,这岂不是讲开了他与伯一生的机关。

  “好,”他说,把豆浆慢慢喝掉,他有点反胃,还是喝掉了,“我明天从医院回来就讲给我听好吗,明天下午四点才有一个客人。今天我们排得很满,没有时间了。”

  “对啊,今天没有时间了。”

  ●

  明天当然也是一个每天同样的开始:伯起得早,他起得晚,但不会太晚,闹钟醒来,冲澡,仔细地刷牙,在镜子检查自己,看起来没事,量体温,看起来没事。今天看起来,没事。

  夏天早晨走进厅里,茶几上两碗咸粥、两杯稠稠的淡褐色的温米浆。他随手翻着桌上邮件。“我要去医院了喔,中午就回来。”报纸。“实在不是很想去。”电话帐单。“每次都要找话说。”房屋广告。“我想我停掉算了。”水费。“人家说命理师就是以前农业社会的心理医生,你要教我,我可以自己来治自己。”伯说,“好啊。”

  走出门那一刻,日光太好了,已经几个礼拜没有下雨,他想到伯说的镀金的世界,眼睛有些畏涩;他忽然想到很多琐碎的事,想到今天有些东西,或许可以谈谈。

  也是有不曾想到的,例如他左脚踏出,不会想到几小时后右脚踏回,就觉得奇怪,伯没有在书房,上楼看见伯还坐在藤椅上,电视遥控在扶手上,伯的手盖在遥控上,电视空频道杂讯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他说:“伯你在看什么啊。”话一说出口他就知道了。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他还以为伯在转台还是在准备放动物频道全套dvd。伯爱看动物频道,伯有一次说他看人看得好累,每天看这么多人,他想看动物,他就去买给伯。伯也好喜欢看。

  沙沙沙沙沙沙,脑子里都是这个声音。他知道了。如果人弥留之际会见走马灯,他想,如果真的会,那他将来一定再见这一幕。他曾经听人耻笑死亡,看过连死亡一角都没见过的人表现出潇洒,他完全不知道那到底有什么好笑,也不懂现在自己该如何潇洒。他心里有一个声音说,说你现在在干什么,你每天吞那么多药、喝那些难喝得要死的草泥巴生机汤,不就是为了让你能看伯入土、而不是伯得要给你盖棺吗。你应该坐下,不要出声,想像伯已经或即将得到一个答案,你很清楚这是个好的收场。这声音说的都没错,他知道。

  有一次,电视谈话性节目讨论迷茫度日的年轻人,说他们混吃等死,他那时觉得这四字,之于他真是太贴切了,混,吃,等死。努力混日子,好好地尽量地吃,等伯死,殓成一瓮,捧在怀里,入莲座,化金银,伯终于要知道他到底收不收得到纸钱了。出生时伯已经失去他一次,还好最后不必再送走这个独生子。他今天好欢喜成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但伯的这一天已经结束了。无常往往最平常。他捏捏伯的头,又捏捏伯的脚,他的伯,今年七十有一,会有各种原因,但是他不关心,那些是新闻纸上记事细节,他人的谈资,说伯千算万算算不到自己,谁会知道这是喜剧。他跪在那里,不是为了要跪或该跪,而是因为腿没有力气。桌上的早餐被他掀翻在地,汤水温热未冷,痒痒浸泡双脚。他心想命运对他一家,总算手下留情,他想叫一声爸,可是一辈子,二、三十年,没有叫过,口齿不听使唤。他轻轻抱住伯的膝盖,伯的膝盖轻轻偏过一旁,现在的他,终于不担心眼泪沾到伯的身体。

  (第六届林荣三文学奖.短篇小说二奖)
李碧华:樱桃青衣
唐,天宝初年,玄宗“开元之治”盛世已过。皇上宠爱杨妃,重用外戚奸臣,政治日趋腐败。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坐大随时发动叛变。

  世局纷乱,仍有渴想当官的人。

  范阳有位书生,卢姓,家境贫寒,长相普通,娶妻子庸。自小饱读诗书,只望在乡众眼中出人头地。

  他到京都应举,连年不第,又无颜回家,流落在外,生活日渐窘迫。

  但除了科举考试,卢生再没有其他心愿。所有书生的唯一出路,便是当个一官半职,光耀门楣。

  这天黄昏,卢生骑着驴游行,百无聊赖,想到前路茫茫,今年不知能否跻身仕途,抑或名落 孙山,又再重复考不完的试,强度干涩的人生?

  前面有一寺庙,和尚在向善信开讲,听经的僧徒很多,卢生也坐到席前。

  “呵----欠----”他有点困倦。什么也没有得到过,又如何看破放下呢?这些道理真难悟。

  迷糊地,算了算了,不如回去。

  至寺庙门口,看见一位穿着青蓝粗布衣裳的婢女,她携着一篮樱桃,在台阶下坐着。

  “相公,你可尝尝这樱桃?”

  樱桃又红又艳,香甜多汁,卢生与青衣吃得很开怀,是他近年来最自在舒适的一个黄昏。

  卢生问:

  “请问姐姐芳名?”

  “你唤我樱桃吧。”

  “樱桃姐姐是哪家婢女?”

  “我家娘子姓卢----”

  他有点诧异:

  “真的?可巧我也姓卢呀!”

  “是吗?”樱桃道:“娘子嫁到崔家。现在丈夫去世了,居住在城中。”

  “我听爹爹说过,有个亲戚也远嫁在此,不过失去音讯。好似住在天津桥一带----”

  “我们便是住水南坊那边的!”

  大家印证一下,原来崔氏夫人竟是卢生的堂姑呢。

  樱桃笑:

  “岂有姑姑同在一个都城,侄子也不去造访问候?”

  夜色侵入,卢生跟随这青衣过天津桥,进入水南坊。这处别有天地,宅门高大,甚是气派。卢生立在门下,倒有点惭愧。

  青衣先进去通报。不一会,出来了四名男子。二人穿红,二人穿绿,形貌俊美。卢生更加局促。

  “我们都是你姑姑的儿子,大家应是表兄弟了。”

  他们相见欢谈,自我介绍----一位任户部郎中、一位任郑州司马、一位任河南功曹、一位任大常博士。皆有功名,且居高位。卢生又羡又妒。人生在世,不过是名利前程与美妻,但自己沾不上边。

  “请随我们到北堂拜见娘亲吧。”

  姑姑年约六十多,穿紫色衣裳。她言辞高朗,十分威严。卢生有点畏惧,还不敢仰视。姑姑询问了他家里外的事特别熟悉氏族情况。

  姑姑又问:

  “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卢生一怔。

  “喜欢樱桃吗?”

  他实在有点心动。她年纪轻轻,又聪明伶俐,还长的娇俏迷人。

  但她只是个婢女啊。

  姑姑好似洞悉他的心事。

  “我有一外甥女,姓郑,父母早已故世,孤单一人,由我妹妹抚养,长的甚有容色,也很贤淑。我就为你筹划一下婚姻大事。你同意吧?”

  卢生家中早有糟糠。他不提。哪能反对这好安排?

  姑姑微笑:“比樱桃好上十倍呐。”

  他马上改变了目标,拜谢不已。

  姑姑二话不说即遣人去迎接郑氏小姐。

  卢生心如鹿撞,一如少年。坐立不安伫候美人。这种恋慕前未曾有。

  不一会,郑氏一家来了,乘坐车马甚是考究。她们查看历书,选择良辰吉日:“后日大吉,就在那天成亲好了!”

  卢生正待开口,姑姑道:

  “聘礼、财物、函信、礼席等等,侄儿莫忧愁,我统统给你准备处置。你在城中有什么亲朋戚友,都抄下姓名和住址,好让我们发喜帖。”

  卢生又听话,共写了三十余家,并且把在台省及府县官员也报上了。第二天发了帖。当天晚上举行婚礼,交拜天地。姑姑主持盛事,奢侈繁华地不似人间。

  翌日拜席,大会都城的贵客都赏光。拜席完毕,卢生和新娘子进入一个院子中,院中安置了屏风、帷幕、新床、被褥……都是罕见的珍异之物。

  偷看妻子,年纪大约十四五,清丽得天仙一样,不食人间烟火 ,卢生见了,不胜欢喜,忘了家乡眷属。

  转眼之间,又到秋试的时候。

  姑姑对他说:

  “礼部侍郎与我有亲戚关系,你去考试他必定尽全力来帮助你的,无须担心。”

  果然,春天登第,再应宏词科考试。姑姑又道:

  “吏部侍郎与我儿子,你的表弟为同级官员,他们交情融洽,为你进一言,你必回取得高第。”

  榜子一颁,卢生又登甲科,授秘书郎的官职。姑姑一力安排:

  “河南尹是我的堂外甥,让他上奏授你东都畿辅县尉官职吧。”

  过了几个月,皇上下诏敕令卢生为王屋县尉。之后,一直扶摇直上----进京迁为监察、转为殿中、拜为吏部员外郎、判南曹铨毕、再任郎中之职。

  三年内,他在吏部、兵部、礼部……都当上侍郎,还掌握了选拔官吏的势力,位及人臣,操升贬权,众皆巴结,他乐享逢迎,以贿款多少分配官职高低。

  他从没怀疑过,姑姑何以有此大能大力,点石成金。

  也没思前想后,检讨一下自己的实力、际遇和良知。

  荣华富贵,名利权势,令卢生飘飘欲仙。

  不经不觉,二十年过去了。

  卢生有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女们的婚事,仕途的策划,他也一一办妥。内外孙子十人,一家热闹。

  一日,家丁通报:

  “老爷----”

  “什么事?”

  “外面----”

  “吞吞吐吐的,是有稀客临门吗?”

  “有一蓬头垢面妇人求见?”

  卢生错愕:

  “……?”

  家丁也不好回话。有点大舌头:

  “说是老爷在范阳的原配,很挂念夫君……并特来报告老人家饥荒中的死讯……”

  妻子、父母、家乡----

  卢生才猛然省得自己出身。

  那不可告人的,早已抛诸脑后的故旧。他的本来面目。

  如何取舍?

  如何打发?

  此时----

  忽见朝廷官差,人马浩荡而至。原来因贪赃枉法,并富甲一方,令高层存疑,龙颜不悦,必有忠贞分子为皇上设想,奏上一本。

  眼见将成阶下囚,性命不保,九族株连。他决定逃亡。

  在后门如丧家之犬般夹着尾巴溜掉。

  咦,前面有一寺庙,好生眼熟。

  寺庙内,和尚也向善信开讲,座无虚席。卢生内近走上大殿,礼拜佛像,忽然昏醉过去。身畔有营营人语,摇晃着:

  “施主怎么了?”

  和尚在喊他:

  “你醒来吧!”

  他醒了。

  只见自己身穿白布衫,憔悴如故。哪有前呼后拥的官员、俯首听命的下属?哪有豪宅华衣美妻和绕膝的儿孙?岁月亦未老去。

  他迷惑的在大殿上徘徊了一阵,慢慢离开。

  牵驴的小童拿着帽子站在大门外,急道:

  “人和驴都饿了,相公为什么久久不出来?”

  卢生问:

  “现在什么时候了?”

  “天快黑了。”

  卢生用力摇摇头,正待骑上驴背。

  他出了寺门,竟见仍坐着那位青衣,她仍携一篮樱桃,甜艳如前。这会儿,她告诉身畔分尝的一位青年书生:

  “你唤我樱桃吧。”

  “樱桃姐姐是哪家婢女?”

  “我家娘子姓谢----”

  “真的?可巧我也姓谢呀。”

  “是吗?……”

  “……”

  卢生叹息着骑驴远去:

  “人世间的荣华富贵,荣辱得失,恩怨爱恨,不过如此。”

  (改编自宋《太平广记》卷二百八十一,一个小小的梦。)
白先勇:孤恋花
从前每天我和娟娟在五月花下了班,总是两个人一块儿回家的。有时候夏天夜晚,我们便叫一辆三轮车,慢慢荡回我们金华街那间小公寓去。现在不同了,现在我常常一个人先回去,在家里弄好消夜,等着娟娟,有时候一等便等到天亮。

  金华街这间小公寓是我花了一生的积蓄买下来的。从前在上海万春楼的时候,我曾经攒过几文钱,我比五宝她们资格都老,五宝还是我一手带出头的;可是一场难逃下来,什么都光了,只剩下一对翡翠镯子,却还一直戴在手上。那对翠镯,是五宝的遗物,经过多少风险,我都没肯脱下来。

  到五月花去,并不是出于我的心愿。初来台湾,我原搭着俞大傀头他们几个黑道中的人,一并跑单帮。哪晓得在基隆码头接连了几次事故,俞大傀头自己一点老本搞干不算,连我的首饰也统统赔了进去。俞大傀头最后还要来剥我手上那对翠镯,我抓起一把长剪刀便指着他喝道:你敢碰一碰我手上这对东西!他朝我脸上吐了一泡口水,下狠劲啐道:婊子!婊子!做了一辈子的生意浪,我就是听不得这两个字,男人嘴里骂出来的,愈更龌龊。

  酒家的生意并不好做,五月花的老板看中了我资格老,善应付,又会点子京戏,才专派我去侍候那些从大陆来的老爷们,唱几段戏给他们听。有时候碰见从前上海的老客人,他们还只管叫我云芳老六。有一次撞见卢根荣卢九,他一看见我便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

  “阿六,你怎么又落到这种地方来了?”

  我对他笑着答道:

  “九爷,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其实凭我一个外省人,在五月花和那起小查某混在一块儿,这些年能够攒下一笔钱,就算我本事大得很了。后来我泥着我们老板,终究捞到一个经理职位,看管那些女孩儿。五月花的女经理只有我和胡阿花两个人,其余都是些流氓头。我倒并不在乎,我是在男人堆子里混出来的,我和他们拼惯了。客人们都称我做“总司令”,他们说海陆空的大将——像丽君、心梅——我手下都占齐了。当经理,只有拿干薪,那些小查某的皮肉钱,我又不忍多刮,手头比从前紧多了,最后我把外面放账的钱,一并提了回来,算了又算,数了又数,终于把手腕上那对翡翠镯子也卸了下来,才拼凑着买下了金华街这幢小公寓。我买这栋公寓,完全是为了娟娟。

  娟娟原来是老鼠仔手下的人,在五月花的日子很浅,平常打过几个照面,我也并未十分在意。其实五月花那些女孩儿擦胭抹粉打扮起来,个个看着都差不多,一年多以前,那个冬天的晚上,我到三楼三一三去查番。一推门进去,却瞥见娟娟站在那里唱台湾小调。手里一桌有半桌是日本狎客,他们正在和丽君、心梅那几个红酒女搂腰的搂腰,摸奶的摸奶,喧闹得了不得。一房子的烟,一房子的酒气和男人臭,谁也没在认真听娟娟唱。娟娟立在房间的一角,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缎子旗袍,披着件小白褂子,一头垂肩的长发,腰肢扎得还有一捻。她背后围着三个乐师,为首的是那个林三郎,眨巴着他那一双烂得快要瞎了的眼睛,拉起他那架十分破旧,十分凄哑的手风琴,在替娟娟伴奏。娟娟是在唱那支《孤恋花》。她歪着头,仰起面,闭上眼睛,眉头蹙得紧紧的,头发统统跌到了一边肩上去,用着细颤颤的声音在唱,也不知是在唱给谁听:


  月斜西月斜西真情思君君不知——

  青春枞谁人爱变成落叶相思栽——


  这首小调,是林三郎自己谱的曲。他在日据时代,是个小有名气的乐师,自己会写歌。他们说,他爱上了一个蓬莱阁叫白玉楼的酒女,那个酒女发羊病疯跌到淡水河里淹死了,他就为她写下了这首《孤恋花》。他抱着他那架磨得油黄的手风琴,眨着他那双愈烂愈红的眼睛,天天奏,天天拉,我在五月花里,不知听过多少酒女唱过这支歌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一声声,竟好像是在诉冤似的。不知怎的,看着娟娟那副形相,我突然想起五宝来。其实娟娟和五宝长得并不十分像,五宝要比娟娟端秀些,可是五宝唱起戏来,也是那一种悲苦的神情。从前我们一道出堂差,总爱配一出《再生缘》,我唱孟丽君,五宝唱苏映雪,她也是爱那样把双眉头蹙成一堆,一段二黄,满腔的怨情都给唱尽了似的。她们两个人都是三角脸,短下巴,高高的颧骨,眼塘子微微下坑,两个人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

  娟娟一唱完,便让一个矮胖秃头的日本狎客拦腰揪走了,他把她揿在膝盖上,先灌了她一盅酒,灌完又替她斟,直推着她跟邻座一个客人斗酒。娟娟并不推拒,举起酒杯,又咕嘟咕嘟一口气饮尽了。喝完她用手背揩去嘴角边淌流下来的酒汁,然后望着那个客人笑了一下。我看见她那苍白的小三角脸上浮起来的那一抹笑容,竟比哭泣还要凄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容易让客人摆布的酒女。像我手下的丽君,心梅,灌她们一盅酒,那得要看押狎的本事。可是娟娟却让那几个日本人穿梭一般,来回的猛灌,她不拒绝,连声也不吭,喝完一杯,咂咂嘴,便对他们凄苦的笑一下。一番当下来,娟娟总灌了七八杯绍兴酒下去,脸都有点泛青了。她临走时,立起身来,还对那几个灌她酒的狎客点着头说了声对不起,脸上又浮起她那个十分僵硬、十分凄凉的笑容来。

  那天晚上,我收拾妥当,临离开时,走进三楼的洗手间去,一开门,却赫然看见娟娟在里头,醉倒在地上,朝天卧着。她一脸发了灰,一件黑缎子旗袍上,斑斑点点,洒满了酒汁。洗面缸的龙头开了没关,水溢到地上来,浸得娟娟一头长发湿淋淋的。我赶忙把她扶了起来,脱下自己的大衣裹在她身上。那晚,我便把娟娟带回到我的寓所里去,那时我还一个人住在宁波西街。

  我替娟娟换洗了一番,服侍她睡到我床上去,她却一直昏醉不醒,两个肩膀犹自冷得打哆嗦。我拿出一条厚棉被来,盖到她身上,将被头拉起,塞到她的下巴底下,盖得严严的。我突然发觉,我有好多年没有做这种动作了。从前五宝同我睡一房的时候,半夜里我常常起来替她盖被。五宝只有两杯酒量,出外陪酒,跑回来常常醉得人事不知。睡觉的时候,酒性一燥,便把被窝踢得精光。我总是拿条被单把她紧紧的裹起来。有时候她让华三那个老龟公打伤了,晚上睡不安,我一夜还得起来好几次,我一劝她,她就从被窝里伸出她的膀子来,摔到我脸上,冷笑道:

  “这是命,阿姐。”

  她那雪白的胳臂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那杆烟枪子烙的。我看她痛得厉害,总是躺在她身边,替她揉搓着,陪她到大天亮。我摸了摸娟娟的额头,冰凉的,一直在冒冷汗,娟娟真的醉狠了,翻腾了一夜,睡得非常不安稳。

  第二天,蒙蒙亮的时候,娟娟就醒了过来。她的脸色很难看,睁着一双炯炯的眸子,她说她的头痛得裂开了。我起来熬了一碗红糖姜汤,拿到床边去喂她。她坐起身来,我替她披上了一件棉袄。她喝了一半便不喝了,俯下头去,两手拼命在搓揉她的太阳穴,她的长头发披挂到前面来,把她的脸遮住了。半晌,她突然低着头说道:

  “我又梦见我妈了。”娟娟说话的声音很奇怪,空空洞洞,不带尾音的。

  “她在哪里?”我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

  “不知道,”她抬起头来,摇动着一头长发,“也许还在我们苏澳乡下——她是一个疯子。”

  “哦——”我伸出手去。替她拭去额上冒出来一颗一颗的冷汗珠子。我发觉娟娟的眼睛也非常奇特,又深又黑,发怔的时候,目光还是那么惊慌,一双眸子好像两只黑蝌蚪,一径在乱窜着。

  “我爸用根铁链子套在她的颈脖上,把她锁在猪栏里。小时候,我一直不知道她是我妈妈,我爸从来不告诉我。也不准我走近她。我去喂猪的时候,常看见附近的小孩子拿石头去砸她,一砸中,她就张起两只手爪,磨着牙齿吼起来。那些小孩子笑了,我也跟着笑——”娟娟说着嘿嘿的干笑了几声,她那短短苍白的三角脸微微扭曲着:“有一天,你看——”

  她拉开了衣领,指着她咽喉的下端,有一条手指粗,像蚯蚓般鲜亮的红疤,横在那里。

  “有一天,我阿姨来了,她带我到猪栏边,边哭边说道:‘伊就是你阿母呵!’那天晚上,我偷偷拿了一碗菜饭,爬进猪栏里去,递给我妈,我妈接过饭去,瞅了我半天,咧开嘴笑了。我走过去,用手去摸她的脸,我一碰到她,她突然惨叫了起来,把饭碗砸到地上,伸出她的手爪子,一把将我捞住,我还没叫出声音来,她的牙齿已经咬到我喉咙上来了——”

  娟娟说着又干笑了起来,两只黑蝌蚪似的眸子在迸跳着。我搂住她的肩膀,用手抚摩着她颈子上那条疤痕,我突然觉得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滑溜溜的,蠕动了起来一般。

  从前我和五宝两人许下一个心愿:日后攒够了钱,我们买一栋房子住在一块儿,成一个家,我们还说去赎一个小清倌人回来养。五宝是人牙贩子从扬州乡下拐出来的,卖到万春楼,才十四岁,穿了一身花布棉袄棉裤,裤脚扎得紧紧的,剪着一个娃娃头,头上就夹着只铜蝴蝶,我问她:

  “你的娘呢,五宝?”

  “我没得娘。”她笑道。

  “寿头,”我骂她,“你没得娘?谁生你出来的?”

  “不记得了。”她甩动着一头短发,笑嘻嘻的咧开嘴。我把她兜入怀里,揪住她的腮,亲了她两下,从那时起,我便对她生出了一股母性的疼怜来。

  “娟娟,这便是我们的家了。”

  我和娟娟搬进我们金华街那栋小公寓时,我搂住她的肩膀对她说道。五宝死得早,我们那桩心愿一直没能实现,漂泊了半辈子,碰到娟娟,我才又起了成家的念头。一向懒散惯了,洗衣烧饭的家务事是搞不来的,不过我总觉得娟娟体弱,不准她多操劳,天天她睡到下午,我也不忍去叫醒她。尤其是她在外陪宿了回来,一身憔悴,我对她格外的怜惜。我知道,男人上了床,什么下流的事都干得出来。有一次,一个老杀胚用双手死揿住我的颈子,揿得我差不多噎了气,气呼呼的问我:你为什么不喘气?你为什么不喘气?五宝点大蜡烛的那晚,梳拢她的是一个军人,壮得像只大牯牛,第二大早上,五宝爬到我床上,滚进我怀里,眼睛哭出了血来。她那双小小的奶子上,青青红红尽是牙齿印。

  “是谁开你的苞的,娟娟。”有一天,娟娟陪宿回来,起身得特别晚,我替她梳头,问她道。

  “我爸。”娟娟答道。

  我站在她身后,双手一直蓖着她那一头长发,没有做声。

  “我爸一喝醉了就跑到我房中来,”娟娟嘴里叼着根香烟,满面倦容,“那时我才十五岁,头一晚,害怕,我咬他。他揪起我的头在床上磕了几下,磕得我昏昏沉沉的,什么事都不知道了。以后每次他都从宜兰带点胭脂口红回来,哄着我陪他——”娟娟嘿嘿的干笑了两声,她嘴上叼着那根香烟,一上一下的抖动着。

  “我有了肚子,我爸便天大把我抓到大门口,当着隔壁邻舍的人,指到我脸上骂:‘偷人!偷人!’我摸着我那鼓鼓的肚子,害怕得哭了起来。我爸弄了一撮苦药,塞到我嘴里,那晚,我屙下了一滩血块来——”娟娟说着又笑了起来。她那张小三角脸,扭曲得眉眼不分。我轻轻的摩着她那瘦棱棱的背脊,我觉得好像在抚弄着一只让人丢到垃圾堆上,奄奄一息的小病猫一般。

  娟娟穿戴好,我们便一块儿走了出去,到五月花去上班,走在街上,我看见她那一头长发在晚风里乱飞起来,她那一捻细腰左右摇曳得随时都会断折一般,街头迎面一个大落日,从染缸里滚出来似的,染得她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我暗暗感到,娟娟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这个摇曳着的单薄身子到底载着多少的罪孽呢?

  娟娟经常一夜不归,是最近的事情。有一天晚上,一个闷热的六月天,我躺在床上,等着娟娟,一夜也没有合过眼,望着窗外渐渐发了白,背上都睡湿了。娟娟早上七八点才回来,左摇右摆,好像还在醉酒似的,一脸倦得发了白,她勾画过的眉毛和眼眶,都让汗水溶化了,散开成两个大黑套,好像眉毛眼睛都烂掉了。她走进房来,一声不响踢落了一双高跟鞋,挣扎着脱去了旗袍,身子便往床上一倒,闭上眼睛,一动也不动了。我坐到她身边,替她卸去奶罩,她那两只奶头给咬破了,肿了起来,像两枚熟烂了的牛血李,在淌着粘液。我仔细一看,她的颈脖子上也有一转淤青的牙齿印,衬得她喉头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愈更鲜明了,我拿起她的手臂来,赫然发觉她的手弯上一排四五个青黑的针孔。

  “娟娟!”我叫道。

  “柯老雄——”娟娟闭着眼睛,微弱的答道。说着,偏过头,便昏睡过去了。

  我守在娟娟身旁,前夜在五月花的事情,猛的又兜上了心头来。那晚柯老雄来到五月花,我派过丽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还遭他骂了几句“干伊娘”,偏偏他却看上了娟娟。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他是跑单帮的,聚赌吸毒,无所不来,是个有名的黑窝主。那时他出手大,要过几个酒女,有一个叫凤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个月,便暴毙了。我们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说,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敛迹了几年。这次回来,看着愈更剽悍了。娟娟当番的时分,他已喝到了七八成,伙着一帮赌徒,个个嘴里都不干不净的吆喝着,柯老雄脱去了上衣,光着两只赤黑的粗膀子,胳肢窝下露出大丛黑毛来,他的裤头带也松开了,裤上的拉链,掉下了一半。他剃着个小平头,一只偌大的头颅后脑刮得青光光的,顶上却耸着一撮根根倒竖猪鬃似的硬发。他的脑后见腮,两片牙巴骨,像鲤鱼腮,往外撑张,一对猪眼睛,眼泡子肿起,满布着血丝,乌黑的厚嘴唇,翻翘着,闪着一口金牙齿,一头的汗,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他,我已经闻到一阵带鱼腥的狐臭了。

  娟娟走到他眼前,他翻起对猪眼睛,下狠劲朝娟娟身上打量了一下,陡地伸出了他那赤黑的粗膀子,一把捉住娟娟的手,便往怀里猛一带,露出他一嘴的金牙嘻笑了起来。娟娟脚下一滑,便跌坐到他大腿上去了,他那赤黑的粗膀子将娟娟的细腰夹得紧紧的,先灌了她一杯酒,她还没喝完,他却又把酒杯抢了去咂嘴舔唇的把剩酒喝光,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颈脖上嗅了一轮,一双手在她胸上摩挲起来。忽然间,他把娟娟一只手臂往外拿开,伸出舌头便在她腋下舔了几下,娟娟禁不住尖笑起来,两脚拼命蹬踢,柯老雄扣住她紧紧不放,抓住她的手,便往她腹下摸去。

  “你怕不怕?”

  他涎着脸,问道。一桌子的狎客都笑出了怪声来,娟娟拼命挣扎,她那把细腰,夹在柯老雄粗黑的膀弯里,扭得折成了两截。我看见她苍白脸上那双黑蝌蚪似的眼珠子,惊惶得跳了出来。

  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招来这个魔头。自从她让柯老雄缠上以后,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他到五月花去找她,她便乖乖的让他带出去,一去回来,全身便是七痨五伤,两只膀子上尽扎着针孔子。我狠狠的劝阻她,告诉她这种黑道中人物的厉害,娟娟总是怔怔的瞅着我,恍恍惚惚的。

  “懂不懂,娟娟?”我有时候发了急,揪住她的肩膀死摇她几下,喝问她,她才摇摇头,凄凉的笑一下,十分无奈的说道:

  “没法子哟,总司令——”

  说完她一丝不挂只兜着个奶罩便坐到窗台上去,佝起背,缩起一只脚,拿着瓶紫红的寇丹涂起她的脚趾甲来,嘴里还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哼着《思想起》、《三声无奈》,一些凄酸的哭调。她的声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妇哭丧一般,哼不了几句,她便用叠草纸捍一下鼻涕,她已经渐渐的染上了吗啡瘾了。

  有一次,柯老雄带娟娟去开旅馆,娟娟让警察逮了去,当她是野鸡。我花了许多钱,才把娟娟从牢里赎了出来。从那次起,我要娟娟把柯老雄带回家里来,我想至少在我眼底看着,柯老雄还不敢对娟娟逞凶,我总害怕,有一天娟娟的命会丧在那个阎王的手里。我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

  每次他们回来,我便让到厨房里去,我看不得柯老雄那一口金牙,看见他,我便想起华三,华三一打五宝,便龇起一嘴巴金牙齿喝骂:打杀你这个臭婊子!我在厨房里,替娟娟熬着当归鸡做消夜,总是竖起耳朵在听:听柯老雄的淫笑,他的叱喝,听娟娟那一声声病猫似的哀吟,一直到柯老雄离开,我才预备好洗澡水,到房中去看娟娟,有一次我进去,娟娟坐在床上,赤裸裸的,手里擎着一叠一百元的新钞票,数过来,数过去,重头又数,好像小孩子在玩公仔图一般。我走近她,看见她那苍白的小三角脸上,嘴角边粘着一枚指甲大殷红的于血块。

  七月十五,中元节这天,终于发生了事故。

  那晚柯老雄把娟娟带出去,到三重镇去吃拜拜,我回家比平日早些,买了元宝蜡烛,做了四色奠菜,到厨房后头的天台上,去祭五宝。那晚热得人发昏,天好像让火烧过了一般,一个大月亮也是泛红的。我在天台上烧完几串元宝,已经熏出了一头汗来,两腮都发烧了,平时不觉得,算了一算,五宝竟死了十五年了。我一想起她,总还像是眼前的事情,她倒毙在华三的烟榻上,嘴巴糊满了鸦片膏子,眼睛瞪得老大,那副凄厉的样子,我一闭眼便看见了。五宝口口声声都对我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

  差不多半夜里,柯老雄才夹着娟娟回来,他们两人都喝得七颠八倒了。柯老雄一脸紫涨,一进门,一行吐口水,一行咒着:干伊娘!干伊娘!把娟娟脚不沾地的便拖进了房中去。我坐在厨房里,好像火烧心一般,心神怎么也定不下来。柯老雄的吆喝声分外的粗暴,间或还有厮打的声音。突然我想起了五宝自杀前的那一幕来:五宝跌坐在华三房中,华三揪住她的头,像推磨似的在打转子,手上一根铜烟枪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我看见她的两只手在空中乱抓乱捞,她拼命的喊了一声:阿姐——我使足了力气,两拳打在窗上,窗玻璃把我的手割出了血来——声穿耳的惨叫,我惊跳了起来,抓起案上一把菜刀,便往房中跑去。一冲开门,赫然看见娟娟赤条条的骑在柯老雄的身上,柯老雄倒卧在地板上,也是赤精大条的。娟娟双手举着一只黑铁熨斗,向着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咚,咚,咚,一下紧接一下。娟娟一头的长发都飞张了起来,她的嘴已张得老大,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豆腐渣似的灰白脑浆洒得一地,那片裂开的天灵盖上,还粘着他那一撮猪鬃似的硬发,他那两根赤黑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娟娟那两只青白的奶子,七上八下的甩动着,溅满了斑斑点点的鲜血。她那瘦白的身子,骑在柯老雄壮硕的赤黑尸体上,突然好像暴涨了几倍似的。我感到一阵头晕,手里的菜刀跌落到地板上。

  娟娟的案子没有开庭,因为她完全疯掉了。他们把她押到新竹海边一个疯人院去。我申请了两个多月,他们才准我去探望她,林三郎跟我做伴去的。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

  我们在新竹疯人院里看到了娟娟,她们给她上了手铐,说她会咬人。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发尾子齐着耳根翘了起来,看着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她穿了一件灰布袍子,领子开得低低的,喉咙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完全露了出来。她不认识我们了,我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笑了一下,她那张小小的三角脸,显得愈更苍白消瘦,可是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我们坐了一阵子,没有什么话说,我把一篮苹果留了下来,林三郎也买了两盒掬水轩的饼干给娟娟。两个男护士把娟娟架了进去,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放她出来了。

  我和林三郎走出疯人院,已是黄昏,海风把路上的沙刮了起来,让落日映得黄濛濛的。去乘公共汽车,要走一大段路,林三郎走得很慢,他的眼睛差不多完全瞎掉了。他戴着一副眼镜,拄着一根拐杖,我扶着他的手臂,两个人在那条漫长的黄泥路上一步一步的行着。路上没有人,两旁一片连着一片稻田。秋收过了。干裂的田里竖着一丛丛枯残的稻梗子。走了半天,我突然觉得有点寂寞起来,我对林三郎说:

  “三郎,唱你那支《孤恋花》来听。”

  “好的,总司令。”

  林三郎清了一清喉咙,尖起他的假嗓子,学着那些酒家女,细细的哼起他那首《孤恋花》来:


  青春枞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一九七○年《现代文学》第四十期
黄碧云:无爱纪
“我在渐暗下来的房子想着你。但你已经不在了。我还爱你么?”

  “在这难以安身的年代,岂敢奢言爱。”

  “如果你还收到信,你会读我的信吗?我写的时候,总是觉得你不会读我的信。读我的信的,一定另有其人,一个陌生的女子,我不知道她是谁。她拿起信笺的时候,字可能已经化成尘埃了。过去的终成过去,没有比成灰的信纸更为实在。”

  “我梦见有个人在河边等我。我说:怎么你在?但那个人我不认识。那个人不是你。我想我不会再见到你了。见着你,我也认不得。你的面目是那么模糊。”

  女子的字迹很工整有力,署名是“绦绿”。信笺都已经发黄而且霉烂。字看不大清楚了,写的时候应该很清楚,但时间无声侵蚀终成过去无所谓热烈。这是最底的一封信。日子是“一九六四年八月十八日”。那年我出生,楚楚想。她出生的时候女子绦绿就给她父亲写信。信笺开了又再折,折痕多次不同,毛毛细细如心之张合。每次读的时候父亲的心情都有点不一样吧?九月那落红季节我便出生了,父亲收到这封信时,我在暖暖的子宫内都快要张开眼睛,小鱼一样的小手小脚在胎盘游弋,张大口预备呼吸极为刺激痛楚的空气:我生。我生是个无人知晓的秘密,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如何得生。生是多么神秘楚楚生影影时只是觉得暗:犹如打开;医生说你打开。楚楚打开黑暗之门,她父亲无声走入黑暗之中。林游忧死时没有跟她说甚么话,只说:你回去吧,你不必陪在这里等我。每次楚楚去医院看她父亲游忧都不好意思,老说你要上班你受人二分四,你快点走吧。楚楚告了两个星期假天天去医院陪她父亲,医生说是时候了你们也不要太伤心,人总会有一次,我们会尽量减轻他的痛苦。游忧已经不能起床了,一天就是一天,一天比一天睡得低一点,一天比一天少话,渐离渐远,他一天比一天吃得更少,他已经不需要食物了,并且再也不需要空气,更加不需要女儿或妻,楚楚或晚雪。而到了生命的末了,甚至不需要,私密。他双腿张得开开的,医院病人不穿内衣裤,楚楚可以看到她父亲的下体,小鸭蛋似的睾丸上盖着一丛散零零的黑毛;神秘的生不过是一只黑鸭蛋和一茶匙奶白大头虫。楚楚可以嗅到她父亲的臭。她忍着呼吸说,爸你现怎么样?游忧微微转过头去不再看她,说,好臭。他知道她嗅到他的臭。

  楚楚折上了信笺,毛毛细细就有了新的折痕。父亲对她真是好总是带她去饮茶,只带她不带她母晚雪,叫一碗凤爪排骨饭自己吃饱,让楚楚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楚楚,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阿爸出了粮,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她问阿爸出了粮是不是有好多钱?阿爸出了粮阿爸是吃皇家粮的小职员,没有很多钱但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楚楚喜欢的有虾饺、糯米鸡、马拉糕。生活的丰盛如果我感到喜悦不过是有个人跟我说,我所赚的不多只能是那么多,但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楚楚还是流下泪来。虾饺、糯米鸡、马拉糕热腾腾的蒸着香,记忆之中虾饺、糯米鸡、马拉糕总是有竹叶香,香可醉人。她在渐暗的房子想念。但想念的已经不在。--我还爱你么?女子绦绿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她写的;无人知晓;在尘埃之中焚毁。楚楚吹了吹将一盒旧信收到衣柜里面去。

  游忧死了以后律师才告知楚楚他立了一个秘密信托,遗给她一间房子,在大角嘴,及保险箱的锁匙,保险箱内有美国债券,香港几支蓝筹股股票,十枚金币,和一盒信。楚楚从来不知道她父亲游忧除了在土瓜湾的老房子以后还有物业。她不知道她父亲为甚么要留给她房子而不是给她母亲;而且还是一个秘密信托。一直到他死他都没有提这件事情,或许他知道他的律师是个尽责的律师,一定会将他要留给她的交到她手上。她拿了房子的屋契去做转名手续,又拿了钥匙危危的去找,不知道她父亲会留给她怎样的房子。房子在枫树街一幢旧楼的三楼,楼下是老人院和经营性买卖的公寓,沟渠有死老鼠噬尸有猫。单位门口有熏黑的土地神位,还奉着香香油是新添的。楚楚按了门铃。有人在住锁大概已经换了。按了按无人应听楚楚有点疑惑。她将锁匙插进去没想到可以转开,而且打开门,有人,坐在窗前一张旧藤椅里影子旧旧小小,好象是昨日遗下的影子。对不起。我想请问……

  有人,坐在窗前一张旧藤椅里,影子旧旧小小。有人,坐在一张破旧太师椅上,脚脉肿起是蓝的。有人,一共三个,三个女子九重影子同长着一张脸。对不起。我想请问……这是……游忧……的……楚楚问。

  “我们三姊妹。呵三姊妹都九十岁了。我们九十岁了八十五岁那一天太乙说我们还不死的了,我们一道吧,三姊妹同年同月同日生,一张脸孔三个人分。太初说三姊妹脐带连脐带连做鬼都有身无头,一个头三个人分。我最大所以叫太一,九十岁了八十五岁那一天我说我做人做够了,我不做了,我做鬼。做鬼就三只鬼,三只香炉三炷香,做人就说是三姊妹,你给老公打时又不是一个人挨痛,你生仔又不是一个人喊救命,你无钱无儿无女一样要去睡街。我说太初枉你一世生儿育女,死到临头还不是你自己一个丢在老人院。我说太乙你成世做牛做马,到老时你睡进棺材都要你自己担幡买水,自己烧自己自己散骨灰。

  我说太一做大强出头,老公死时仔又死,你强出头捱来捱去都不死,不如就三姊妹不人不鬼的住在一堆当野葬岗。租一间姑婆屋有个靓仔租屋给我们住说我们死了就搬,不要阴魂不散。九十岁了我说太乙你洗碗洗到八十五岁你还洗不够,九十岁了我说太初儿女是泼出去的水,当自己屙蛋好了,九十岁了我八十五岁就将我医馆关了,我不做了连功夫都不打了,有甚么好打我徒弟来求我,我说我不认你了打功夫打一世打到七痨八伤,医得人医不得自己,嘿嘿。姑娘仔你来做甚么我们今个月已经入银行交租了,不要烦你快点走。”

  楚楚以为自己见到了三个女巫。我来……我来……收房子。她说。三个老女子呱呱像蛙的笑起来。你收房子。太一站起来原来好高,那么老的人还那么高,高楚楚半个头一手抓着她好象提起一个西瓜。快了快了,太乙笑说。我们还不死不过快了快了。不死怎样搬,太初窣窣的笑着楚楚以为有蛇。靓仔说的,靓仔是不是你阿爸,你靓仔阿爸说的:死了就搬,不要阴魂不散。太一凑上来,三个老女子围着楚楚一圈转一圈还是三张一模一样的脸孔,蔷薇你的名字叫蔷薇我也曾爱过当我以为蔷薇就是蔷薇但其实并不。你还是走吧,姑娘仔,租我们会准时交租的,直到我们死为止。

  我不是姑娘仔了,楚楚迸了一句。离开房子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望上去三楼,没开灯。只有楼下的老人院和经营性买卖的公寓,开着惨白和血红的光管。楚楚想将房子收回卖掉,再连同父亲留给她一笔小钱,可以买一间新房子给自己,给自己过新生活;她从来未曾真正离开影影、米记,虽然他们已经离开她。过新生活;甚至不去上班?迟到五分钟不用一边跑一边穿鞋子,她快四十岁了又无一技之长,只会点小会计又没有考过专业试,失了业难道去求影影或米记。到了这样的年纪她绝不可以指望遇到一个甚么人改变她的命运。她的一生就明明可知的了。或许因为这样,她父亲想留给她一份礼物,这份礼份可大可小,用着点给女儿母亲一点运气不好买股票输着点,就用完了等于从来未曾有过;但如果她想,她可以开一间小店卖点甚么无用的东西,她可以离开香港,买一间小屋子过其后的日子;如果美丽自信起来可以谈一次恋爱吧?她是个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女子,跟她父亲她母亲一样,整个家成天都好静,有时母亲会开一下电视,有点声,有点人气。

  只有影影和她阿爸米记就成天吵。楚楚结了婚以后好象开了窍,开的是耳朵原来和一个陌生人生活可以有这么多陌生的声音,喝一罐汽水可以喝得尼加拉瓜瀑布那么响,报纸一叠飞起砰的弹开一桌面的饼屑,影影哭完米记喊这样喊那样,奶瓶在那里尿片用完了没有,影影长大着点厕所米记用完影影用,水声地底涌上来似的哇啦啦,而楼下永远装修,不是五楼便是七楼,七楼装修完五楼又搬了又装修。楚楚结了婚生孩子以后就一直睡不着,也不好讲床上的事情。影影上大学后搬去宿舍就真是静,米记也没有甚么理由再留在家索性搬到了李红那头住,影影放假回来他就回来,一家人一样一桌子菜吃饭看电视过日子。她得回她应得的静默楚楚就一个人过日子。如果就这样一生她都可以。没有甚么事情发生,也没有条件令甚么事情发生。譬如曾经听说橙花盛开时有血,四月的时候成熟芳香饱满。她一生人都未见过橙树。如果有这一笔小钱,可以去一下西班牙见一见血橙树。但她舍不得要用这好多钱呵?她明白她父亲为甚么要留给她这些礼物。他知道她连买纸巾都舍不得,可以一直非常老气的用手帕。房子她一直要收回来卖掉。她下决心一定要赶走那三个老女子。

  房子是她与她父亲的秘密,好象是一个协议了:我所有的不多,但你喜欢怎样用就怎样用。那房子和那三个老女子她不能说,跟谁都不能说。背负着秘密她一定背叛了甚么。她非常忧心胆怯,好象身上扬着臭骚狐或下体的腥味,或者聪明邪灵已经附着她肉体,她无可逃避只能目睹真实的侵蚀。她沉静着就这样背叛了她身边的、她以为她所爱的晚雪和影影,母与女与母与女。她不说。黑暗之门打开,她爸走进黑影里面,然后招她。她父亲游忧也一生承受着女子绦绿,他到死都没有说;信是寄到房屋署那里去的,他一生都没有转过别的工作。沉默里面可以包容那么多;几乎是爱,而他默默承受。楚楚无法明白,到底爱艰难些,还是承受爱艰难些。

  * * * *

  在办公室一天就像水从头上倒泼下来,一下子就到了脚。影影和米记走了以后,楚楚的脚步就慢了许多,再也不用滚水烫似的赶着走,赶着换一条松松的师奶裤去巿场买菜。一个人有时吃有时不吃,吃一个方便面就可以,生活仿佛就从容了许多,时间都过得慢了,手表的指针缓缓转动,日头缓缓落下,深蓝的地球缓缓在太空转动,地缓缓沉落,浮岛缓缓长出水面。楚楚慢慢的加减着,发票单据一张一张的夹进档案,将桌子抹干净再去茶水间倒一杯茶喝完了才走。办公室的人都走了,连她老板都走了,她最喜欢一个人在办公室的时光。摸摸停停一个无人的空间,没有人要问她甚么,也无人回答,这个没有言语的世界才是她的。在这个静默世界如同在子宫浮游,她才感到自由。她每天关上办公室的门,蹲下“得”的上锁,她的心就“得”的给锁上了,回到家总会有电话,影影随时可以回来叫声“妈,有甚么吃的?”或“妈,我的游泳衣哪里去了?”她总要答应,米记时常都回来打个转,不时还会招呼同事玩玩小麻将。

  楚楚也没说甚么怎样都是一场夫妻,他们从来没有离过婚。影影总叫她你好好的了断,不要再让着阿爸;楚楚就咿咿哦哦的答应,米记没说要离婚她也不想离,又不是那些女强人离甚么婚。那个家她一个人住,但其实又不是她一个人;她心里总是若有所失,或许是因为失的不够多。毕竟这是个不完全的世界,没有一件事情是完完全全真真正正的,连破裂都不曾完全。楚楚只能拖着蜘蛛网莲藕丝,一担泥淖一身淌水,胡里胡涂稀稀烂烂的生活着,不能说好,其实也不坏。

  楚楚好远还是看到了米记,一阵眼热,也不是甚么只是因为熟悉,毕竟同床共被那么多年了,生影影的时候他也曾不睡不吃的陪着她,在浮动的人影之中楚楚还是认出了他,只有他的影子是实在的。

  时间停顿……我们也曾靠近……如果我们闭上眼睛……也可以相信之间并没有悬崖……燕子飞翔……剪开了灰色的浮桥他像从前一样“喂喂”的叫她,四十多岁了,还是那时候小伙子的神情,老像不堪强光的眯着眼睛看东西,只是脸胖了点;身上还是医院的气味虽然他已经转了去私人化验所,一样当化验技术师;还是穿那件她大减价时替他买的浅蓝色衬衣,打三折,她一买买了三件,他已经搬走了好几年了还穿着这罗兰的牛津纺衬衣;一切都那么熟悉和一样,人所能改变的是那么小。

  就像还没有生影影的那些年头,米记有时都会等她下班,也这样“喂喂”的叫她,说不如今天出去吃晚饭,去吃点甚么?那时候他们刚贷款供房子,每一分钱都看得很紧,也不容易外出吃一顿饭。这样一过过了二十年,他和她其实还是在原来的地方,走得并不远,多了一个十七岁上大学的女儿,一间房子留给影影的,他多了一个女子在身边,她的父亲离开了。

  事情也并不多,当时觉得很大的事情,过后就轻若雪,转眼成云雾,不复记忆了。连他多了李红这件事好象也不是甚么事,都可以都可有可无。楚楚想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如果让她明白了甚么,竟然就是可有可无。这时她心头一霎:忽然明白,母亲说死了都不要和阿爸合葬的意思。不是不爱更无所谓厌恨,只是可有可无并且已经够了。

  影影老骂她,阿爸抛弃你你还对他那么好,你真没用。影影还年轻,影影不明白;楚楚扬手拨了拨发--影影不明白生之醙酸的气味,隔宿酒一样恹闷但并非不可忍受,也就忍受下来了,到后来甚至不觉得在忍受。楚楚不觉得她在纵容米记,两个人的事情都半世人了千连万连,不是抛弃不抛弃、有感情没感情可以说得明白。即使像影影着她那么决绝,从此不见不闻过去不想不提,过去的日子还是浅浅的在她生命里有凹痕,毕竟那就是她所曾经有过的日子,怎样的秘密无人得知,她还是清清楚楚的知道。米记曾经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她无法抹平。

  她对她生命里的痕迹,不一定是伤痕但让她的生命变得粗糙与沉静的,她都有怜惜之心因为她也曾何其细嫩,虽然她已经记不得细嫩的具体内容,只是一种感觉,每一件事情都来得太强:光太光,热太热,难堪的无论她怎样转脸,她还是非常难堪。细嫩生活,离她已经非常远了。到如今世界离她一个光年远,谁跟她说一句话她老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老爸死了她就告诉自己说老爸死了,不觉得特别伤心,只是皮肤一点一点的拆裂,一边走路一边头屑一样跌了一地,她知道她走着走着,皮肤掉光只是光嫩嫩的一个人,那时候刺痛才触着她。

  有个女子时常打电话到家来找米记,她都没问过,一样叫他听电话。她想只要他不太过分,她也就只眼开只眼闭,夫妻这回事也像做戏,做一场戏给别人看自己也凑兴看着,从喜宴开始就是做戏,过年过节回他阿爸阿妈家又回自己阿爸阿妈家,每次都跑两台吃的菜几乎一样,都是冬菇发菜蚝豉,白切鸡,蒸石斑,一样说好吃好吃吃完又抢着入厨房洗碗才是好媳妇还不是做戏。当初结婚时没想过原来是做戏。这场戏她可以做得下去,只是米记做着做着分了心。

  一次不知是否和李红吵架,一直在电话缠着不放,在房间里讲到午夜两点,楚楚在客厅瞌睡着,每次断续醒来,都听到米记还在电话说着话。她累极了想回床睡,第二天还要上班的,正是月尾特别忙。她推开了门,听到米记在电话说:唉你也要想想我的难处……她第一次气了上头,可能太眼困了,就说:讲电话讲到夜半两点,不如过去睡好了,起码大家都可以睡。

  话说出去了楚楚方醒了。米记拿着电话继续纠缠着:已经很晚了不如我们明天再谈好不好?一边哄着电话里的一边又退出房间来让楚楚进去睡。楚楚一栽栽在床上空空的没想甚么,就睡了。一醒来已经是八时三十分吓得楚楚走火逃生一样跳进裙子高跟鞋里去上班。一上班甚么都记不得对着计算机两眼昏花,一转眼双眼刺痛流泪已经是快七时了,怕赶不及上街巿买菜了只好去超级巿场补一补,她储好后备档案去洗手间洗把脸时才想起,米记不知怎样了,挂个电话给他,没开手机,家里又只得影影在听电话。她想今晚只得她俩就不用赶弄饭,到楼下茶餐厅吃碗面算了。

  楚楚没想到这些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但发生了还不是一样上班下班,可能还要帮他收拾行李,离家出走。楚楚想着不禁对着镜子笑了起来。唉,都是做戏,连离家出走都是。回到家见到米记在那里看电视,见她两手空空的,问她:怎么没买菜?今天晚上出去吃了?这件事情就好象完了,不过米记就开始不回家过夜,反正大家都好象明白接受了,不那么难受不需要再拉扯挣扎。米记可能觉得自己负了她,对楚楚更尽心尽意,回来都买楚楚喜欢吃的小点心,结婚周年纪念他还纪念,买钻石戒指给她。楚楚不大好这些石头,但搁在那里亮晶晶都是好的,更何况可以抵钱的心里都定当些。毕竟也不是年轻女子了,如果她要有一份礼物,她希望有一份可以抵钱的礼物,而不是花呀衣服呀那些无用的东西。

  米记离开以后还不时会找她,出去吃一顿餐,就像时间还没有过去,她还在赶上夜校学会计,他还在药行当职员晚上赶去理工学院上化验课,两个人都赶得两眼昏花,星期三晚上大家都不用上课就出来吃一顿饭,没甚么就对着米记讲话比较多,楚楚听着都是好的,如果能够一起看一场电影在电影院里搂搂抱抱也是好。亦仅止于搂搂抱抱而已,从来没有人叮嘱过楚楚做女儿要怎样怎样,但楚楚知道结婚之前只能是这么多,结婚以后再说。米记在电影院里碰过她的乳房,她一推推开就好象逼婚,让米记知道:除非结婚,不然不可以。米记仿佛听到了,再去看电影都没有碰她,静了一段日子,一样找她一样天天打电话给她,周末的时候去吃自助餐一样手拖手,但只碰她的手。

  她的手与她的乳之间有时间与空间,可以让米记慢慢想。有时在地车人挤的时候楚楚护着胸,楚楚从来不穿无袖衣服也不穿领口大过三寸的衣服,但即使如此人挤的时候还会有人挤着她的乳,人没有那么多的时候就会有人盯着她的胸口看,楚楚热热的觉得真是奇妙,圆圆鼓鼓的可以有这么大的魅力,米记甚至要赔上一生的承诺。米记在一架行走着的的士后座看着她,淡蓝衣裙里微微起伏的线条无人风景我也曾想过问天求索问天何以承……地何以托……此生悠悠忽忽终何以索……我也曾想日不经老月不经汐溯……流星留连片刻石头断裂终腐之身,岂可轻言爱岂也曾想过执子之手承子之身……随子之影……以我血为子之醉饮……我灵为子之亡魂一生之悠长为汝之一瞬也曾想生之细密无光筛谷只留瞉糟糠隔夜馊酸终必成蚀……也明知心旧如故衣陈烂如泥日日倦容相对岂能朝朝明丽嘉好也说只影无双多木不成森此生只有一纵是两身共卧奇身难成偶所以虽然我也曾想过长久种种……不可终日……在夜尽之前曾有圆舞、密语、低眉、浅笑、静默、秋凉直至地尽将我们风干……人潮卷没谁也不曾埋葬谁……无所谓杀……然而我们隔土静听犹记起细弱之身曾经有所承诺有所欠缺。

  米记执着楚楚的手,淡黄的街灯一影一影的掠过,仿若浮生惊梦。一反平日的多言,过了一盏又一盏红绿灯,楚楚快要到家了,米记无话只缓缓有力的握着她的手。在她家之前最后一盏红绿灯,米记方说,我们结婚好不好?

  楚楚想他不说你嫁给我好不好,而说我们结婚好不好,就像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底落了定,只欠在她同意不同意。如果他说“你嫁给我好不好”,楚楚或许就会答“我考虑一下”并且她会认真考虑。

  但米记这样说她便答不上来。到了司机说是不是在这里下车,她答:“好。”便急急开门下了车,留米记在车里付钱。等车开走了,楚楚还像有谁留在车上不胜分别似的,呆呆的望着远去的出租车。米记也不催她,站在灯影里面等她,看着她的脸怎样掠着讶异与惊怯,如云映月。楚楚抬头觉得一阵凉一阵亮,今夜有月,半圆不缺。她看着纸月亮如何剪破了天,留下一小环淡淡的光晕,如果珍珠有眼泪,必如今夜的月,温柔不热。

  楚楚突然心里非常酸楚,或许温柔令她酸楚了。你上来吧,她说,你上来跟我妈说一说。就这样可能大家都没想清楚,结婚这回事都是因为没想清楚才会做,大家轻易许下了一生的承诺,并且为了无法完成承诺而歉疚终生。都是因为那晚的月亮,或者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如果他不问“是不是在这里下”她或者就不会说好。但既然发生她的身体与意愿已经不再是她的了。在那个手与乳房之间的小小空间,越过了就赔上半生,赔上半生的不光是楚楚米记也一样,婚姻这回事不是拔河没有说一个赢一个输,绳子断开两个人都跌到头破血流,说不好连手臂拔掉。

  楚楚从来没有怨过米记,她不知道甚么是爱只知道日子过后只有疲倦,已经没有力气去怨恨了。所以她见到他,每一次两个人都开始老了又不能偕白头,她还是一阵一阵,说不出是喜悦还是怜惜,可能是日子与心的重量吧,所有的重量就令她无法说得清楚,老像想哭但哭甚么呢,她已经一无所求。她跟米记说怎么了今天,发了薪水还是嬴了麻将了,来找我吃饭?米记双手搓了搓,说,没甚么,就来找你吃饭。楚楚说,昨天我煮了鸡汤,我昨夜在我妈处睡,没回去影影也没回家,今天晚上上我家喝汤吧。想了想楚楚有点不放心又问:就你一个?没叫麻将脚吧?

  两个人就挤地车回家,挤着挤着就分开了但还有两个站,楚楚也没找米记,米记也没费劲挤到她身边,反正他们会在同一个地车站下车,到时候就见到了。楚楚想起,结婚后也不知甚么时候,可能是影影出生以后,他们开始不再拖手了,有甚么好拖,反正都会见到,朝见晚见还要挤一张床,挤同一个厕所互相习惯对方粪便的气味。

  星期日去饮茶,接着不是米记父母便是楚楚父母,楚楚早一点十时左右就上酒楼等位,等到差不多了就打电话叫他们出发,来到也是一人一份报或周刊,各有各在看,不时问吃甚么。总之不吵不闹就叫做幸福;反而影影出生之后,楚楚和米记两个人就合作紧密了很多,影影打一个乞嗤两夫妻都在开高峰会似的商量应该怎样做,怪不得很多夫妻都要生孩子,不生孩子就会渐渐分开。等孩子长大了离开,两个人之间突然多了很多空间,再也没有共同的事业,好象支柱被取了去,庙宇不得不倒下,再撑也是强撑。从脸对脸到背对背,都是同台吃饭,同床而睡;只是各人有各人的心思。楚楚深知物先腐后虫生,所以米记遇到李红恋得火热她一点都不奇怪,她只是有点羡慕他还有这点激烈;她老早已经心如死灰了。

  列车到了在车门前就见到米记,见到她傻傻的向她一笑;她也微微的报以一笑并且她完全不知觉就伸手拖着他,好象拖着一个儿子。米记还在她的生活里,她的心里,不过已经是一个儿子。远离感性不知是生活给她的福惠还是咒诅,但是感性决定远离她而不是她要远离感性,她别无选择只让生活将她化成灰烬。更何况当初楚楚也不是那么激烈的一个人,要焚木也不过从浅褐黯黯的碳成深灰,从不燃烧。米记也乖孩子一样拖着她,手暖暖小小的犹带一点药水气味。这时楚楚才感觉到手,曾经熟悉但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她一惊便放开了他。米记也没再碰她,他们已经过了追追逐逐、互相猜度的骚动期,没有甚么事情不是理所当然的了。

  * * * *

  “我去找你那天,是四月二十五日。我将那天的日历纸撕了下来,连同你写给我那张,上面有着你的姓名地址的纸条,夹在小红书里面。--我所能有的,只是那么多。我连你一张照片都没有--我不是你的情人,虽然我给你写着极为缠绵的信。”

  “我不是你的情人。虽然我们曾经那么亲密接近,互相了解身体。”

  “这件事情,对你来说与对我来说,是不一样吧,对我来说是那么重,对你来说,或许很轻吧。真奇怪同样的一件事,你和我共同的一件事情,在你生命里与在我生命里的位罝与重量,可以是那么的不同。”

  “那天晚上还没有发生。我跟你说着话,就像已经认识你很久,甚么事情都可以跟你说,你就是我的医生一样听着我。我记得你在黑暗里的眼睛,看着我。我就想做个女子真是好,有你这样殷殷的看着我。我看着你的双手,幼幼的长着半月指甲。我想如果我可以替你剪指甲该多好。我看着你的短发,怎样干干净净的在耳后。我看着你的唇,微厚的,人说唇厚的人重情欲。你会是个重声色的男子吗?你的唇会不会吻上我的?我听着你叫我的名字,王绦绿,我就想,你会不会在我耳畔叫我的名字?”

  “后来一切都发生了,但又跟当初想象的不一样。”

  “如果我们没有接近过,我会不会不会陷得那么深?”

  “不能说你骗了我。我很清楚发生甚么事,并且感受。但感觉是那么的短暂,无从追记。绦绿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也曾想过忘怀。可否以意志来忘怀?我会忘记你吗?或者忘怀不是忘记,而是记起想起你的时候,已经无关重要了。再见到你也不会惊动,不见也不挂念。”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当你不再收到我的信时……”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作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绦绿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

  “你说:我怕我会伤害你。在你说这句话的这一刻,我知道你一定会伤害我,而你亦知道所以你说你怕。我们好象拿着糟糕剧本的坏演员,明知结局的破烂还在那里很吃力的将戏演好。有个烂导演流里氓气的教戏:‘我怕我会伤害你’的意思是:我不爱你,请你离开。于是你将我推开。那真是一场非常丑恶的戏。”

  “我回到招待所全身发抖,已经是十一月天气已经很冷,煤炉已经熄了没热水,但我还是颠颠的去洗了一个澡。我一定要洗一个澡,无论有多冷。冷水泼在身上我抽一口凉气,这时候我告诉我自己:是真的,他推开了我。”

  “是真的。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但你不爱我。只有爱人才能明白喜欢与爱的分别吧。我想我明白。但明白没有用。我真是傻。”

  “他们都说我是个聪明女子。我后来才明白聪明误的意思。只有自恃聪明灵敏的人才斗牛似的往狂牛的双角冲,还可以力斗几个回合,但毕竟不是斗牛士,终给撞个肚破肠流。聪明人轻率,自取灭亡。只有愚拙人小心翼翼,唯恐害人害己,时常不敢,心存敬惧,因而终得着安稳。我没有办法,我从小便很聪明,我父亲常说,像你这样聪明的一个人……唉。”

  “从今我会学得愚拙一些,因而得智能;不爱之慧。绦绿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一日”

  小学五年级楚楚第一次考了个四十三,全班四十五人。她是由一年级的十二名一直跌下去。老师说女同学都这样,愈大愈差,脑筋不行,男的就会愈来愈好。楚楚想自己不是男生不必那么好;但考个四十三还是有点难交代。她没有拿成绩表给游忧或晚雪签,自己冒着游忧的签名签了回去,给班主任那个痘皮的朱老师发现了,就请了游忧去见。游忧告了假下午去见,见完在教员室门外坐了一个多小时,等楚楚放学。楚楚从班房可以看到父亲在教员室门口等,身上那套旧灰西装远看分外灰。下课铃响了她不敢收拾,坐在座位上看她父亲怎样互握双手站起来。她站在窗前贴着呵气,在雾气上写着自己的名字“林楚楚”。雾气散了就不见了她父亲。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收拾书包,班房只剩下她一个。

  她抬头见到她父亲在课室门口等她。楚楚背着书包,提着塑料水壶,站着没动,全身都是书本与胶水壶的气味,她就哇的一声哭起来。游忧也没动,站在班房门口有点犹疑。楚楚哭着哭愈难过愈哭,也不知哭了多久就哭不出来,只在那里抽噎。此时游忧才走过来拉她,替她提了水壶与书包,然后将她一抱入怀。游忧的胸膛是那么暖,灰西装绉绉的好象一个窝,脸刺刺的有胡子的痕迹贴着她的脸,楚楚给抱着又哭了起来。游忧轻轻的拍她的背,哄着她不哭,不哭,不要紧,考第四十三就第四十三,我都这样跟校长说,聪明没有用。真的楚楚你听爸爸说,有点笨日子才会过得好。

  楚楚想爸爸真是好,愈抱着不肯放了,小嘴在她父亲耳边说:爸爸我长大了我仍要在你身边,你一样要抱着我。游忧笑,这怎可以你大个女我就不可以抱你了。为甚么不,楚楚愈发缠着,整个身体和她父亲的扭着,小小的刚微涨的乳贴着她父亲的胸膛。好了好了,游忧涨红着脸微微推开她,说都是我纵惯了你。

  楚楚忽然想父亲可能那时候会想起王绦绿。正如她所说他会时常想起她,虽然他不爱她。想起了王绦绿就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像王绦绿那样碰个焦头烂额,不愿意女儿像她一样冒险。王绦绿的乳会不会像她的,一样贴着游忧的胸膛。他们身体接近的时候,会有话吗?她会不会说,不让你走,要你时常抱着我。而游忧会默默的轻细但坚定的,推开她。

  游忧教她愚拙与胆怯。晚上你不要出去,外面很多坏人。楚楚到出外做事,那年她十八岁。那年她才第一次自己晚上出去,虽然仍然十时前回家,但她十八岁了才知道有午夜场看;她第一次听到有凌晨一时十五分开场的子夜场简直震惊。游忧教她:读书不要读那么好,读书读太好了人家不会喜欢你;而女儿家早晚都要嫁人的。晚雪在旁默默的看着,也不多话,只是楚楚第一年会考只有两科及格时晚雪就说,看来也要找个补习老师。补习老师来了两个月就不教了,说要到欧洲旅行,换了一个他的同学。第二个补习老师后来对晚雪说,那个补习老师不是去了旅行,而是给楚楚气死了,她根本无心向学,而且蠢,她也不教了,赚这少许钱赚得太伤神,楚楚没得教的了,不如早点嫁人吧。结果楚楚连第二次会考都没有考,就嫁了。

  这样说来,隐隐造就她的命运的,不是游忧而是楚楚从不知道她存在的王绦绿。游忧以为他不爱她,他推开她就可以了断。但不,绦绿已经好象火山尘一样盖没了他,只是他不知晓。她像病毒一样在他身体里面潜伏,他的不爱亦无从抵挡,只因为在某一时刻,他无法抵挡肉体的诱惑,让她乘虚而入。

  楚楚紧紧的抱着自己。她要好好的管着自己的身体。
李碧华:鸡蛋中的银指环
凌晨一时五十三分,电话响了。甄慧这几天失眠,心神不定。唉,如果他在身边就好了。马上拎起听筒。那头问:“睡了?”

  “没。等你回话。”

  “不要等了--”

  “你大声点。病了吗?声音好含糊,没神没气的。”

  “晤。感冒。”

  “说'不要等'是什么意思?”

  “现在不能答你。刮风了,小心门户--”

  此时门铃响了。

  “等一等。”甄慧来不及穿上拖鞋,赤足跳到大门。以为是他故意给她惊喜。从防盗门一瞧,楞住,是好朋友夜访。衣衫也是湿了。寒风透入。

  “咦,乐乐是你呀?”

  便向电话道:“有人来了,待会再谈。我打电话给你。”

  那头显然已听到她招呼来客。急了:“听我说,不要--”

  但甄慧忙收线。因她见潘乐乐的情状,什么也不必问。

  她脸青鼻肿,眼角还一片淤黑。手脚有些血痕。雨很大,湿得黏肉的白衣把她的苦难彰显得更瞩目。

  甄慧知道她被打了。

  “他又打你了。”

  潘乐乐的脖子上有捏过的指印,夹杂红、绿、黑三种颜色。她平静地,缓缓地进来。

  “程鲁也太过分了!"甄慧让她躺好在沙发上:"只有你才忍他。”

  又道:

  “你还要忍到什么时候?你身边的朋友也看不顺眼,不肯帮你了,真不争气。”

  “幸好我有你。”她苦笑:“我来问你借只鸡蛋。”

  潘乐乐抹头发擦药酒的当儿,那只鸡蛋也煮熟了。甄慧剥了壳,正要用一块手绢包裹,潘乐乐说:“慢着--”

  那时大概是六九、七零年,文革后几年。他为此被小组班把银戒指用力"拔"下来,似乎指头也浮肿了。她破开了鸡蛋,将指环塞进去,再捏好。蛋白有道看不分明的裂痕。

  甄慧包了鸡蛋,在她眼角的淤伤部分,滚来滚去,轻轻按摩。眼睛敏感不能搓药酒,只得用这古老的方法散淤。

  “烫吗?”

  “不烫。”她说:“我自己来。用力点,可以快点好。--我希望早日恢复原貌。太难看了,人家会笑的。”

  潘乐乐强调:“我怕陌生人问我。”

  “你要出门吗?”

  她没答。

  甄慧趁这空档,回房给男朋友打个电话。看来这个晚上也得报销。

  但玲响了十多下,没人接。奇怪,刚才明明是他自由而放心地打过来,而且又下着大雨,他会到哪儿去呢?

  再打一次。足足二十多下,仍是没人接。厅中的潘乐乐忽然扬声喊她。她带着疑团出去。不能丢下这个不速之客。

  “这回真的完了,我再也不回去。永远不会跟他一起的了!”她问:“你认为我这样做对吗?”

  甄慧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俩是在同一天认识程鲁的。--正确而言,是同一秒钟。

  五年前,她俩还是设计系的同学。那天,来了一位客席的艺术家,他代油画课一个月。程鲁是山东维枋人,八十年代初移居香港。他有才华,没什么名利。穿黑衣。

  “我不算很'老',”他木然地介绍自己:“我的名字'鲁',是山东的意思。--你们知道维枋吗?它是一个不大发达的、你们瞧不上眼的小城市,却是著名的'风筝城'。每年四月一日,我们举行风筝节。”

  他冷冷地教大家欣赏风筝:金鱼、蝴蝶、兀鹰、螃蟹、肥和瘦的沙燕--。最长的蜈蚣,像天空中一串项链:最小的,是手心一只青鸟。

  有人问他有没有做过风筝?做过,在小学时。做着玩的。是一只黑色的风筝。他说:“在白色中飘着,黑色最美。晴天时,乌云是它的心事。”

  长扇了几个耳光。后来写检讨交代。原来小学生也要写检讨。

  大家在三个星期后交设计功课。

  班上大概有三四位女生,都对高大的他"有感觉"。

  侦知他住在南丫岛一间小村屋。

  甄慧对潘乐乐说心事:

  “不知他有没有女朋友?”

  潘乐乐笑:

  “六九年念小学,你算算他都三四十岁了。老婆孩子一大堆。”

  “不,男生上过他家,说他家好乱--肯定没有女人收拾。而且,他爱画哭泣的裸女--”

  “甄慧,你有恋父狂。”

  “我准备买一套性感迷魂的哩士胸围内裤--”

  “哼,香港女孩谁肯跟一个又穷、又老土、又黑口黑面的变态艺术家”

  --潘乐乐很阴险,口不对心。

  她悄悄地跑到南丫岛去--。没有一个同学,包括她的好朋友甄慧,知道她已成了程鲁的"风筝"。

  风筝有硬翅的、软翅的、硬拍子的、软拍子的--,分类很精细。潘乐乐,哼!肯定是立体软片那种。

  直至一天,潘乐乐给她看照片。是南丫岛一些怪石:不文石、手指石、猩猩头、机械人石、苦面人石--。她站在苦面人石下笑着。她说:

  “程鲁掌机的,摄影技术多好!连石头也会哭--”

  甄慧那时恨她先斩后奏。又恨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激越地响了,像比平日更急促。她跑到房中分机接听。

  “我打电话给你没人接--”

  “小心听着!”那头一字一顿地命令她:“马上送走潘乐乐!--马上!”

  “你搞什么鬼?程鲁,”甄慧压低嗓子:“不是答应我和平摊牌吗?把她打成这样,我更歉疚-”

  “夜了,你--马上--送走潘乐乐!”程鲁也压低嗓子:“把门锁好--”

  “咔!”,厅中有人截断了电话。它呜--呜--呜长鸣。

  甄慧出到厅中,冷冷地瞅着潘乐乐:

  “你为什么偷听我的电话?”

  她一点也不动气:

  “你偷了我的男人,--我偷听一个电话算得上什么呢?”

  甄慧无言以对。

  但她又不甘心。她说:

  “当初--”

  一见潘乐乐,这些年来,她也吃了不少苦头,--是自己先爱上他?抑或她?很难说得清楚。虽然每一件事,总有先来后到。潘乐乐为了自己的快乐,捷足先登。在情场欲海中,哪有"预告"?

  甄慧后悔当初给她"提示",反促成了她胆子大。

  到底意难平。

  毕业之后,她俩仍是好朋友。甄慧在一间广告公司美术部上班,潘乐乐当了程鲁的助手,若他有作品个展、联展、她便忙了。--她并没有一份安定的正职,因为他兼职"盯梢"。

  “我怕风筝的线断。又怕你爱上另一只风筝。”

  程鲁并不太珍惜送上门来的少女。

  他不如意时,喝醉了,便拳打脚踢。--但不如意的日子多。

  “你是不是有被虐狂?”甄慧这样斥责她时,心中有一丝凉意。

  不过后来她知道了,那天,潘乐乐在南丫岛他的家,他的跟前,用放风筝的玻璃线来"勒腕",比割腕凄厉,不可能一刀痛快,而是一下一下的,由浅至深,如丝的血痕转瞬班驳,像不成形的网。玻璃线勒在人的皮肤上,不够利,不过很疼。

  程鲁感动了,在水龙头下帮她冲洗碎屑。那个晚上,潘乐乐在左腕一阵阵痛楚中,得享她在他身体下,最激烈的高潮。--自此,她大概便患上被虐狂。

  日子过去了。她挨揍,总在床上得到安慰。渐渐,她以为"快乐"是这样的。她迷恋他较深,摇身变成一个极优秀的发泄对象,追寻性爱的最快感。

  艺术家不缺女人。虽然穷。

  当她发现他又有了另一个女人,愤怒地缠住他扭打、激发他的兽性。一个从小便挨揍的男人,到了最后,吻上她淌着血的嘴唇--。

  “但这一回,”潘乐乐说:“我想通了。女人总是希望男人给你加些什么,或减些什么。到她倦了,极其舒服的痛苦便是放弃。--我弃权了。”

  她又道:

  “知道是你,我也好过一点,--肥水不流别人田。”

  甄慧见她拎着鸡蛋在眼角滚动着,有点不忍:“对不起。”

  “别这样,”她微笑:“不打上一架,我还不知道是你呢。你看,我真笨。你们也有好些日子了吧?我真笨!”

  “蛋冷了。换一个吧?”甄慧岔开话题。

  “不用了。你看,我的淤伤 好了些,不黑了?”

  她把鸡蛋深处那只银指环取出来。奇怪,银指环反而发黑了。

  “这古方果然有效。”潘乐乐反复掂量着:“而且,蛋的心也发黑了。”

  甄慧说:

  “做个冷敷,化妆时盖点遮暇膏,上粉重些,根本看不出淤伤。”

  “那就安心了。”她站起来:“我会离开香港。不再伤心。真的。缘尽就是这样。”

  “你带了证件吗?钱够用吗?--无论怎样,你同我保持联络。”

  “你帮我最后一个忙:把这指环交给他。”

  “你可以寄给他,双挂号,一定收到。”

  “不,”潘乐乐坚决:“我托你'亲手'交给他。我走以后,你代我办,好吗?有始有终。我把他交给你了。”

  甄慧迟疑。潘乐乐不由她拒绝:

  “你是我的好朋友。祝福你们!”

  然后她回头。嘴角挂着微笑,很宽心:

  “雨很大。借我一把伞上路。

  甄慧在窗前,见她撑了红色的雨伞,遮住大半身子,走下斜坡。渐行渐远。忽地一阵感动。”

  她再打电话给程鲁。刚刚还同他通话,但铃声长响。发生了什么事?

  “铃--铃--铃--铃--铃--铃--”

  由中环到南丫岛榕树湾的大船,最早那班是清晨六时三十分。--最晚,是十一时三十分。她问票务处:

  “夜船不是一点钟吗?近日有神功戏,都开得很晚。”

  “神功戏是人家租船载戏迷的。而且昨晚神功戏取消了。而且--”

  “什么?”

  “临时改悬八号风球,下午四时之后已停船。你没留意吧。”

  大船到了。甄慧没时间追问,便上船去。她竟没关心天气。三号风球和八号风球,分别太大了。

  她觉得空气变得诡异。雨洒下,像一千根细针,一齐穿向她的身心。

  船开得太慢了。半小时有多,才肯泊岸。她飞跑--。

  跑呀跑--

  但小村屋前远远已围着一些人。有人撑伞,有人为了看热闹,情愿被雨淋湿了身。都掩鼻。

  雨中传来阵阵恶臭。是腐肉的味道。

  救护人员拦着路。

  抬出两个金属箱子。--两个!

  警察封锁了现场。

  他们搬出了一个铁盆,一些炭火,一些酒瓶--。

  好事的邻居七嘴巴舌:

  “他们经常吵架打架,我也不为意。”

  “怎么最近流行封屋烧炭自杀呢?”

  “男人是醉鬼,死得不明不白了。”

  “两条尸已经发胀,还流出黑水--”

  “这两三天飚风嘛,没人发现。如果好天就更臭了。”

  “全身都发黑吗?”

  甄慧脸色刷白双腿一软,"当啷"一响,那个发黑的银指环,那个吸尽了淤血的遗物,一直滚向黑箱车。寻找它的男主人。

  --我要你"亲自"到来,送他一程。你得到的,不过是晴天的一块乌云,一只永远飞不起的风筝。

  泡在黑水中了潘乐乐微笑了--。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虹影:神秘女子
那个地方女人天生是舞者:用手指,用腰肢,用眼睛。

  一

  一个女人在——

  不用说,她在跳舞。那个地方女人天生是舞者:用手指,用腰肢,用眼睛。

  二十七八年前,她开始跳舞时,并不在长江边上。现在不想跳了,却想到那个地方去。她像是被偷走了魂魄,眼神呆滞,盯着江水的湍急处看。这是一个薄雾的早晨,周围旅客都消失了,世界都消失了,只有她若隐若现的身影,脖子上围着一根长长的白绒线围巾。

  祖母坐在饭桌上说起陈年往事,像数碗里的稀饭粒,故事偶然停下,是因为要纠正孙女拿筷子的姿势:“不要拿筷子太靠上!那样你会远离这个家。”她听从祖母的话,趁着祖母讲故事入神,她的手就偷偷移到筷子上端。

  祖母断断续续地回忆:曾祖母聪明过人,在众多小妾之中,本来曾祖父独宠她一人,后来嘛,也像其他女人一样,不受专宠了。她天未亮就起床,装束好后,就在丈夫入寝的房门前如轻风走过。他醒来的第一刻,听到流水声花鸟声,走到窗前一看,是她在弹琴。夜晚明月高悬,孤寂之中她点烛飞针走线,专心地绣丹凤朝阳图,为了他生日,想使他感动,又学会跳蝶儿舞,叫厨娘研制美味,请花匠种植奇花异树。她这一生呀,都在挖空心思讨丈夫的好,想再次能够独占他的心。

  等到明白事与愿违,男人越拉越远,她气疯了,索性放了一把火把整个院子烧了。那场火烧了整整一夜,谁也救不了,家就这样败了。

  “那结果呢?”她忍不住问。

  祖母叹气:“谁也没有再见过她,有人说她溺水而死,有人说她上吊了。”

  祖母瞧瞧她的脸,说她不仅模样长得像曾祖母,连脾性也像,比如从小到大都怕闻厨房的烟味儿,甚至发展到害怕的程度。无奈之中,祖母请来道士做法,最后,道士留了一尊灶神爷,叫她日日跪拜。

  所以,她从小就跟神呀上帝呀有缘。

  你听这个女人讲这些事,觉得比听戏本子还带劲。她乘乌篷船,你搭了一艘货船,你和她一前一后到岸上。山民扛着她的箱子,你拿着自己的背包,前头有两个本地汉子,扛着从县城买的百货用品。山坡陡峭,爬一段,她停一段,你早就在她的视野之中。她最后干脆站在半山腰,看着你满脸是汗地上石梯。你开始旅行时第一个与你相遇的女人,她觉得应该是她。那时她脚上是一双红鞋,梳着两根长辫子。“二十岁了,还没有一个人吻过我。该嘲笑我了吧。”她对你说了这句话,你抱住她。她推开你,朝后退,慢慢地朝门口走去,突然她转过头来,手一扬,为你跳起了舞。澜沧江上游女子的舞,曲线特别夸张,专显细腰丰乳。她边跳边唱,民歌调子,你听不懂,却发现一旦进入就难跃出,你着魔似的注视她不嫌夸张的扭动。那个早春二月的下午,她把自己交给你,你无法拒绝这上天的礼物,觉得愧对她。

  很好的阳光,如同当年一样。她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感觉天光可以照清人五脏六腑。成年之后,她并不像祖母所言,惧怕什么烟味,那种曾经害怕的感觉早已忘记。若怕,她就怕你突然出现,虽然她想你日夜就在面前。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可能,她才必须要作这次旅行。

  山外有山,山下是水,水连着水。她想看清自己的真实想法:“我是值得继续活下去或是应该结束生命?”

  她哭着告诉你她的身世:没有一个人需要她,家人没赶她走,她也想走得远远的,远到她看不见过去。

  她那么多话,从下午到晚上,又从深夜到凌晨鸡叫,即便你进入她,她也没有停止。那一天你和她的对话,几乎是所有女孩儿变成一个成熟女人都会说的话,你最爱听,却又最怕听。

  你决定离开那刻,她沉默了,抬头看微光上了窗户,天几乎在她注视下变亮。果然,碎石铺的小街上已有人声。她突然转过口气,说:“我不留你了,这就送你上路。”

  松开你的手时,她又说:“很嫉妒,前面有个地点等着你。”

  你穿上衣服,离开床,走到镜子前,用手理理头发。镜子里映出窗外的树,覆盖了雪。这恐怕是这个冬天最后一场雪了。“雪把窗子变成无数的花朵,花朵谢了,还会再开。可一个人的爱却没这么幸运。”

  如此回答,你和她都心里一惊。这很不像你一贯行事。说实话,你的脸与四十岁的年龄不吻合,倒像五十多。她一向喜欢年纪大一些的人。你的脚印从木门前的雪中踩出一条路来,虽然雪还在下,那脚印一直留在那儿。直到今天,她重回小镇,就是想在旧地,和你对话,就一个问题,虽然这个问题晚了这么些年:“你是否改写了她的一生?”等等,还有半个问题,也许根本不算个问题,“你是否记得我说过的这句话:‘你一直在写女人,但是你的心思并不在女人身上?’”

  “我是个处女。”她故意一本正经地说。

  “我并非一个处女收集狂。”你一边抚摸她一边说。

  “我听许多人说,你就是这么一个坏人。”

  “再说你也不屑做处女,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你亲吻着她的头发。

  她又说:“除我将来的丈夫外,我还会有像你一样的情人。”

  “到底多少?”你感兴趣了。

  她笑了:“一个军团。”

  那是在一个便宜旅馆,也是那个乡镇唯一的客栈,更像一个简陋的家,墙上有一张张你的画,全是她的身体。你住了三天,每日你在她身上留下一个符号,并且画了下来,她看看,就用饭粒粘上,往墙上一贴。

  “任何人看了那些符号,都会不可救药地爱上你。”你走过一棵老树,回望她,喃喃自语。

  可她听见了,她走进房门,第一件事就是,扯下墙上的所有画。她拿着画片,到雪地上,划根火柴烧掉。她倒掉热水瓶里的水,脱掉衣服,擦洗身体,不想让符咒起一点作用。

  二

  你不时会想起她,哪怕是多年以后,半个地球之外。那是另一个女人,完全不同的女人。这个女人穿着长长的大衣,头戴黑色贝雷帽,看起来比你还高。她已经过了青春年华,但是她的背影依然那么风姿绰约。掉光树叶的梧桐树,相互衬托出这个地中海不常有的寒冷。她乘火车到法国南部。凛冽的风刮在身上,使她的脸微微发红,这个下午,日落之前,到达可爱的普鲁旺斯。

  她是从波兰来的,在奥斯威辛时,她还是一个婴儿。一个犹太女人,生来就是受尽折磨。因为受尽折磨,反而显出一种气定神闲的风韵。你记不起来她的名字,她告诉你时,你眼睛在看她的脸,没有留神她说的话:好像是叫苏姗娜或莎宾娜,反正是一个什么娜。她不管你在想什么,把手套取下,便把话直接扔过来:“今晚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你微笑了,女人这么直截了当,非常少见,但是极其可爱。突然你有点伤感,因为她长得不像一个西方女子,而有点像从前一个什么女人,当然是在中国。你客气地说:“我来找你。”

  “不,我到你的房间来,我喜欢到别人的房间。”她说完,就走掉了。

  旅馆外的风有点凉,你也是今晚火车到达南部,没准儿与那个胆大的女人同一趟火车。来南方,仿佛就是为了这场艳遇,你摇摇头,走上有些斜坡的小街,那儿有家咖啡馆,香味浓烈。你决定先喝一杯,再吃点东西,便去会场。好久没一个人轻松地坐在陌生人中间,静静地待着。

  墙上挂满各式画,其中有幅画,是个穿旗袍的东方女子,旧上海,错了,画下面有行字,提醒你这是电影明星广告。那个女人老家也在长春一带,皮肤白皙,头发生得好。她躺在床边,右手用一把剥水果的小刀,事实上她剥了一个大甜橙,将每一瓣橙摆成一个方形。看着皮从刀尖上掉下地板,脸转向天花板,右手往下一用劲,左手腕被她割破。刀子一进去就没有拔出来,血一点一点流尽,浸透在床下的橙子上,顺着地板的缝往下渗,爱恨皆像生命结束时那一刻虚无,空气轻浮。她紧闭的嘴唇苍白,眼睛里光散尽。这现实就是一把刀,她想爱你一生。她割腕前与你大吵,要你和她结婚,还要你与她一起结束生命。

  “如果婚姻可以改变可怕的现实,那么我愿意与你结婚。”你说完摇摇头,决定从她的生活中走掉。事实上,那时你已经受到有关部门的警告,勒令你从这城市消失,否则你这个人就会消失,而不仅仅是你的声音。

  差不多二十七年前,二十七年来,你宁愿天天都在田里种地瓜和玉米,进入田边洞穴睡觉,不再想其他任何事。事与愿违,你却成了一个作家,即便是不在意身外之事,可是身外之事却要在意你。她手缝的枕头套子,上面的蓝靛花,这么多年了,总晃动在你眼前,甚至她的呼吸,就像这杯咖啡冒出的热气,撩着脸颊,有点痒,有点心暖。

  这个晚上的演讲很平淡,你,还有三个女人,在台上谈生活和写作。写作使你成为一个听见来自世界尽头声音的人,想想也是,不管是当年还是现在,他们要消除的是你的声音,你的声音比你的生命更让他们害怕。

  那个爱你的女人如今葬在何处?你很想从这空谈艺术的台上走下来,到她的坟边坐一会儿,说一下你的心事。你很想握着她的手,抚摸那一道存于你心里的刀伤。

  台上的三个女人,一个在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自由创作,身体写作;一个在说如何在法国用法语写作成功,不管什么潮流,她都混得开。

  当晚,那个从奥斯威辛来的女人果然进了你的房间,她像一只猫,钻进你被窝。你搂住她,是由于她来自那种地狱似的地方,你一改平日的冰冷,目光变得温情脉脉。可十五分钟过去,你仍是对她没有欲望。她摸摸你,轻轻嘘一口气:“这样就好,就这样躺着最好。”她懂得安慰,声音里听不出来她的失望。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外月光微弱,可看见附近教堂的尖顶。你像对一个老朋友一样,对她讲起这晚上的演讲,说你很后悔来这里,没有必要讲话。

  她说她当时在下面,她把你的手拿到唇边,轻轻吻了吻,说:“无语就是呼喊。”

  其实她习惯逗弄异性同性,这个世界有什么可以让人忘掉国家施加给个人的灾难,唯有做爱。她很小就这么认为,一旦开始身体力行,便收不住。她简单向你说她的经历,波兰犹太人,一大家子就她们母女俩死里逃生。战争结束后,母亲在镇上小小的邮局上班,她上完学后,在一家诊所当护士。但是母亲日夜无法摆脱在集中营的日子,“只要做爱,在一个男人的身体里,装入一些我身上的负荷,就行了。”母亲这么告诉她时,声调带着疯狂。母亲总是带一些陌生男人回家,他们大多是她的顾客。当她一开始感到母亲的痛苦,母亲的痛苦就减轻了许多。命运如此有理由让她承继了母亲的说法,而且在母亲过世之后,她从未梦见母亲,相反,总是梦到母亲说集中营,一件件事就如同亲历,应该是这样的,她的胎教就是集中营,就是那种难闻的烟味。母亲死了,就算母亲活着,那个不安的魂也会一样附在她的身上。

  她坐了起来,慢慢脱衣服,声音有点怪。你好奇地拧亮床头灯。她倒很大方,没有改变动作,仿佛有意让你看,也喜欢被你看。乳罩摘掉后,她的乳房,她的脖子,早在许多年前,就不像一个少妇了,岁月在她身上拿走很多东西,不过,她的眼睛依然明亮。

  “因为我没有言语,你最后才决定来这儿了。”你把她没说完的话点出来。通常如此:语言胜过行动的人,真要行动,却是要下一番决心。

  她笑了,伸手去关灯,“是的,亲爱的。”

  一夜情通常是惊天动地的。可那一夜,你和她如爱人,她的温柔缓解了你内心绷紧的神经。第二天,你坐火车回到巴黎,叫出租回到半山坡的公寓时,你终于想起,她到底叫什么名字,而且你不止一次遇到她。如果这是个错觉,当然更好。火车轰隆,摇篮般使你沉入梦中。真是的,好久没有这么一个安宁的睡眠了。

  三

  你忽然发现,就在你的对座,她静静地看着你。一个小皮箱放在座位上端行李架上。你不相信,再打一回瞌睡,睁开眼,发现她也睡着了。那就不可能是假定、错觉、幻想,想象中的女人不可能如此旁若无人地睡着。

  你站起来,一个人经过车厢过道,那过道是一个舞台,布置得很逼真。在中学读书时,你喜欢作文,也喜欢画画。你爬上学校后面的小山,那儿有座破庙,你看到她蹲在地上在倒塌的石头上刻字。她写得一手好字,这给你很深的印象。

  后来她变成一个热爱你小说的读者,与你通信一年年持续。她告诉你:有一天,她读到一本回忆录。那是上个世纪20年代,在巴黎,有家咖啡馆,有人把一个女婴留在桌子上,抽身离开,一去不复返。

  她觉得那个孩子就是她。如果是她,多好,因为你就在巴黎,你就会把她拾走,带她离开,并且回到你的家里。

  现在这通信结果来了,她和你终于见面了,而且约在这趟列车上见面,故事就是如此巧。她睁开眼睛,你也睁开眼睛。

  所以,现在你们正在往巴黎去。正往那家咖啡馆去。

  你已经过了一生中最好的年华,看什么风景都一样,可是对面这个女子,仍然让你心不安。好像你的回信是这样的:当年那个婴儿在咖啡馆得到了上帝的照顾。西边三圣者,中间是阿弥陀佛,左边是观世音,右边是大势至,如同小时候她在庙里看到的情景。你问她:“陌生的旅行者,你是否能否把我们带向净土?”

  黑夜第一次这么柔和,这么有节奏,你朝她靠近,你的手伸进她的衣服,说:“你的胸脯长得这么高,我原以为是假的。”于是她走进你的家,让你剥光她的衣服。

  你止住了幻想,她不会走进你的家。错了,现在是你走进她的家,把你的身体安置在她的身体中。

  火车别停下,地平线的边,就是死亡的边。穿着制服的检票员来了,他一个位置一个包厢地看,很敬业的样子,隔壁房舱响起法语,软软的,甜甜的:“就只喝咖啡,其余什么也不需要。”还没有人敲你们车厢的门,你已经醒了过来。你知道不管下一个梦什么时候来,你再也见不到她了。

  “为什么要等待?”

  这声音模糊。一个女人在峭崖上,从那些悬着石棺的山间小道走过来。她天天都在等一个男人。男人走了,再也没有任何消息。“那么,不必等待。”这个念头占领她的思想。雨天的山里路很滑。男人把她的日记交给了组织,因为她有了情人。“你要见证背叛?这并不是背叛。”

  你笑了,说:“你在写小说吗?”

  “雨水有种天然的激素,让人情意绵绵。”她这么回答你。

  你双手合十,然后将雨伞收起来,朝她走近。

  那天,你清心寡欲,与她坐在一棵大树下。四周的雨水滴落下来,这个喧嚣无比的世界突然显出安静的面目。世界并不是一直这样,因为人把世界弄成一个非世界,让人害怕世界。你手上已有斑点,白发增多。她,还是三十年前那么娇小秀气,连声音都没变,说话的方式完全男子气十足。

  她跑到山脚,走向街心,说谁都在指点世界,谁都想当上帝。你跟着她信步游荡,没有目的。所谓目的,不也如此,放个狮子出去,狮子吃饱了却不会回头。而你在哪里?

  她回头,不见你,只有夜雨零星地飘着。她原地转圈,随手指一方向,只要坚持走下去,就能见到你。

  “只要心诚,我们果然就能相遇。”你不由得感叹。

  雨水大起来,她走到雨水中,她笑了,你第一次看见她笑。一个女人的笑竟然是这样的美,你突然发现脸上湿得厉害,弄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本来你已经决定消失,实在忍不住,从街角里走出来,走向她,双手捧起她的脸,热烈地亲吻她。

  四

  你坐在椅上打盹这一刻,她走到幕布旁,取掉修女的面具,还原成本身,一个街头流浪女。她走到你跟前,提起你脚边的皮箱,回身往台上走。皮箱很沉重,又旧又脏。

  “里面到底是什么呀?总不会是性欲。”

  “或许是一颗头颅,也或许只是一封绝情信。”

  “说清楚点,行不行?”

  “行,你可以叫这里面的东西叫做正义,或者良心。”

  “太麻烦,会弄得每个人性冷淡。”

  “要不,怎么办?亲爱的。”

  “能不能扔了?起码,今夜别打开。今夜可以变得单纯一些。”

  “有个国家的人,脑袋里就少这个东西。佛让我急着送去。”

  演出已经开始很久。她在长江上游那个叫乌衣镇的地方与你邂逅,现在在台上,她正在勾引一个长得很像你的人,如果给她一个名字,叫朱花婆好了。名字不好听。可她就是那个你忘不掉的女医生,生得美丽而且神秘。在中场休息之后,她变成诱惑男子的妖女。你和她在舞会上认识。后来你才知道,她做过县图书馆女管理员,也做过夜夜读小说的中学生。她在茫茫人群中认出你,把你带进她孤独的心里。就像你和友人在江南水乡度过的那个长夜,三人一起躺在船舱里时,不能碰的她,反而给你最美好的梦想。

  你在台下观看,你的记忆加入了演出。你悄悄地离座,像是出去方便一下,没有惊扰一起观看的人。你绕道到了后台,你让导演离开,你决定自己亲自导。这是一本几乎占了整个舞台的书,她和一个人在书上做爱。

  音乐呢,我们最熟悉的音乐呢?不是这种,也不是那种,就是那种集体大合唱,就是这种可以用音乐蒙上伪装的什么玩意,如此这种可怕的声音才能逼真,才能重现过去,在那三十年前,四十年前,甚至更长。

  翻过一页,又是一个女人,再翻过一页,又是一个男人。一切像魔术,生活就是魔术,艺术是什么?艺术能模仿生活吗?

  书与台上的男女在火焰之中。书成了灰烬,人成了白骨。

  几乎在同时,台上盛开了一朵莲花,又一朵莲花,有白有红。木鱼声响起来,莲花继续在盛开。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说,“我们在火车上遇见时,你只看窗外。”

  你讲完故事,在她整齐的发髻里,挑出一根细细的白发,她笑着说:“故事催人老,一日等于七千二百个白昼。”

  很多年后,你离开了这个国家,漂流世界,到处见到的只是陌生人。而这个女人还是天天站在长江边上,面朝日出背对日落,一次一次地跟踪你而来。为了通得过边境,为了不得罪异国人各有千秋的唯一上帝,她变成各种身份的女人,各有自己的故事。

  好吧,从那个叫苏珊娜或莎宾娜的女人那儿重新出发。艺术远远比时间、比声音迅速,穿过海洋沙漠、连绵的群山,她问:“你为什么在每本书每个戏里写女人?”

  “因为我在寻找一座神秘之山。”

  “那座山到底在哪里?”

  其实她也知道,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

  “那你是在想我,想那个还是处女的我?”

  “我想你,不错。但是为什么你总是出现在我身边,为什么你的忠诚,给了我一个人。”

  “我的灵魂属于很多人,我的身体却只给你。”

  难道她说的不是反话?故意来戏弄你,给你枯燥无味的生活添一点儿苦涩味。她提起简单的行李,下了火车;她走在路上,坐上船,往下游驶去。

  她在离开你的那一天时,就开始了这旅行,如今你和她都无法停下来,她就是会再次见到你。你这才明白:她的话可能真是对的。

  这个你是你,也可以不是你,但是她肯定是她,所有的她都是她。

  冬天雪一会儿下,一会儿停,全是一片白色。狗在白色中奔跑,脚印串成一线。狗成为一个小黑点。远远的一排灰暗房子,在刺眼的雪上,自然地进入你的回忆里。你走到桌子前,手指在电脑键盘上敲下:

  一个女人在——
龙应台:火警
在这一栋二十二层高的大楼住了三年,没有认识大楼里一个人。一层两户,共四十四户人家。如果把每一户人家放进一个独门独户篱笆围绕的屋子里去,四十四户是个颇具规模的村子了。人们每天进出村庄,路过彼此的桑麻柴门一定少不了驻足的寒暄和关切。把四十四户人家像四十四个货柜箱一样一层一层堆叠成大楼,每一个货柜门都是关闭的,就形成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现代。作息时间不同,连在电梯里遇见的机会都不很大。我始终有“云深不知处”的感觉。

我的对门,一开门就会看见。可是三年了,不曾在门前撞见过人。我只认得他的门,门前一尊秦俑,庄严地立在一张刷鞋的地毡上,守着一个放雨伞的大陶罐。椰汁炖肉的香气从厨房那扇门弥漫出来,在楼梯间回荡,像一种秘密的泄漏,泄漏这儿其实有生活。

我的楼上,想必住着一个胖子,因为他的脚步很重,从屋子这一头走到那一头,我感觉到他的体重。胖子显然养了一条狗,狗在运动,从房间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带爪的蹄子“刷刷”抓着地板的声音像传真一样清晰;蹄声轻俏,想必是体型较小的狗──“可是,”安德烈说,“会不会是一只体型较大的老鼠呢?”

胖子还养了一个孩子,孩子在屋里拍球,球碰地的声音,有一下没一下的,一会儿它彭彭彭滚往角落,小脚扑扑扑追过去。有一天,声音全换了,我知道,原来的人家搬走了,新居民进来了。啊,我连搬家卡车都没见到,也没听见大军撤离的声音。

唯一常见的,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身材修长,总是穿着合身的丝质连衣裙,有点年轻女孩的感觉。我发现她不会讲广东话,开口竟然是我所熟悉的闽南语。于是进出大门时,我们会以闽南语招呼彼此。八十八岁的她,孤单地在庭前散步,脚步怯怯地,好像怕惊扰了别人。她从这一头的相思树走到那一头的柚子树,然后折回来,走到相思树,又回头走往柚子树。上午九点我匆匆出门,看见她在相思树下,黄昏时从大学回来,看见她在柚子树下。她的眼睛,有点忧郁,有点寂寞,可是带着淡淡的衿持;黄昏迟迟的阳光照着她灰白的头发。

庭院里,每周四会停着一辆卡车,一停就是整个下午。车后的门打开,一节小小的梯子让你爬进车肚,车肚里头是个小杂货蔬果店皮蛋、洋葱、香蕉、蔬菜、泡面……老头穿着短裤汗衫,坐在一张矮凳上看报。蔬菜的种类还不少,鸡蛋也是新鲜的。他本来是薄扶林种地的,卡车里卖的还是他自己的地上长出来的蔬菜。

有一天,火警铃声大作。是测试吧?我们继续读书,可是铃声坚持不停,震耳欲聋。安德烈从书房出来,我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决定按规定逃生。放下手中书本,抓起手机,我们沿着楼梯往下走。楼梯间脚步声杂沓,到了庭院里,已经有十来个人聚集,往上张望,想看出哪儿冒黑烟。消防车在五分钟内已经到达,消防人员全副武装进入大楼。

第一次,我看见这栋大楼的居民,果然华洋杂处。大家开始七嘴八舌彼此比较:火警时,你带了什么东西夺门而出?有人把正在看的报纸拿在手上,有人抓了钱包,有人说:“下次一定要把手提电脑抱着走,里面多少东西啊。”另一个就说:“可是,如果不是真的火灾,你抱着电脑下来,多好笑啊。”一个金头发的女人,扬扬手里的塑胶袋,说:“这个袋子,我永远放在门边,里头有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博士证书,还有一百美金。”众人正为她的智慧惊叹不已,消防人员走了出来,说,“没事没事,误触警铃啦。”
李碧华:相士
“大上海”旅社虽唤“大”上海,可规模不算太大,而且在这十里洋场,名为“大上海”的旅社在广东路四马路(福州路)一带已有两家。好些食肆、旗袍店、理发厅……甚至彩票公司,也自诩“大上海”。

这家旅社建于民国十三年,已十年有多,不新不旧,可它地区好,男女来宾都爱来此开房间,图方便,每回光顾,服务员都垂着眼木着脸,识相不多言。

生意好着呢。比那些高级“饭店”欧化酒店还胜一筹。

他们的客人并非靠外埠旅客,反而海上一班“写意朋友”消遣娱乐,呼朋引类,偎红倚翠的阳台,实在不需要张扬——“写意”为上。

柜台的服务员瞅着一位戴着墨镜一头摩登烫发的高大女子离去。她叩“218”的门,进去约莫三四个小时了。他从眼角余光目送,知是上门的时髦烟花女子。他会心地不管闲事,只看一下客人名单,“218”是位唤于哲的旅客,多是假名儿,谁会查证?来自武汉乡巴佬,一身黑衣,出手也算阔绰,开房间时给过他小费。

上海滩乃纸醉金迷之花都。妓院分好几等,最高级的是“书寓”,其次是“长三”,下面还有“么二”、“花烟间”、“淌排”、“咸肉”。外来旅客,哪有闲情和时间与“先生”和“倌人”周旋?都召来短聚。

服务员认得这背影,道是“女相士”上门论相算命拆字——烟花女子名目五花八门,近日流行这个。进屋关上门,还不是一样的买卖营生?

只见“女相士”袅袅离开,带点阴阳怪气。他笑了笑,有人喜欢高头大马丰满腿长的,有人专挑娇小玲珑小鸟依人,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女子随那一阵“双妹”花露水的香气远去。做完生意仍刻意装扮添香,看来“相士”赶下场了。

——她并非赶下场会瘟生,装作气定神闲,其实墨镜中透出一丝紧张,直至远离旅社,走到轧闹猛的南京路一带,方吁一口气。

先到“老大房”买了大包熏鱼,加瓶黄酒。人人都说上海老店的熏鱼“透味”,柜台横边竖立一块金字朱漆的木牌。既来一趟,怎能错过?

之后上了单辫无轨电车,不管啥站,上了再说。任从电车行驶,目的是胡走乱荡不辨行踪。失笑:“土包子少见多怪,没坐过大都会的电车,还避免携带铜钱金属,以防触电危险。”

下电车后,找到一家旅社,开个房间先住下,登记名字是“菱青相士”。店方心照不宣。夜了,此刻买不到宁波或者福州的船票,还是先休息一下明日安排吧。

来到上海,本来以为手上有点钱,快活一阵子再找出路。谁知出事了,不得不走。

是一条人命!

“大上海”旅社的清洁女工在午间为“218”打扫卫生和更换开水壶时,一直没人应门:

“徐先生,在困觉么?徐先生——”

昨天给递上热毛巾,他小费不吝啬,女工怎肯放过侍候机会?而且心知客人昨儿晚上召来女相士相聚,得收拾一下吧——

再叩门,仍无反应。

不对劲!

服务员加入叫门阵营。没人应。终于开锁……一众脸色煞白,床上躺着一个尸体。

根据登记资料和旅社中人的供词,警方只能循这个方向侦查:——

床上躺着的尸体,男性,脸容被划花,颈上有捏过的瘀痕,此乃致命原因。外来旅客身世不详。开房间时用“于哲”名字,只道住三五天,未定。行李有被搜掠痕迹,钱财贵重物品皆不见,箱子上的名字,与登记名字不一样:“徐康”。

死者是徐康,凶嫌应是一度进房共聚之女子,身形高?、浓妆、烫发、戴墨镜、拎手提包。离去时甚从容,故未引起怀疑。上海滩烟花女子如过江之鲫,据统计,民国十年租界里有妓女六万多,到民国二十年,已超过十二万。

警察问:

“你所见之女相士朝哪个方向走去?”

服务员缩缩势势道:

“从四马路朝南京路那头,可没特别留意。转眼就消失了。”

“以前见过她吗?”

“好像见过,又好像没见过——她都戴墨镜,样子看不清楚。”

“有什么特征?”

“气质谈不上高雅,可体形却健美。”

“仔细说说穿的什么衣服?”

“改良旗袍,水红水红绸子,硬领头吧?别了个别针,珍珠,是珍珠吧?高跟鞋,当然,穿了特显高……”

人人都以为妓女杀了嫖客,然后劫财逃亡。

人人都以为死者是来历难以查探刻意隐瞒身份的过客,真名徐康。

人人都知道,上海滩头天天死人。这又是一桩悬案。破不了,但无人追究,亲朋戚友想不到他在异乡出事,根本没人可通知。

旅社方面,当然三缄其口,只字不提,以免影响生意。

任何一位老板,打开大门,当然希望客似云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业务竞争大,妓女多有黑帮流氓作后盾,服务员话多了,老板不悦。

不过到底是命案,翌日成了报章头条。

——打开报章细看头条的,就是徐康本人。卸下旗袍,脱去高跟鞋,妈的!多累!

他已身在从上海开往福州的客轮上,吃着熏鱼喝着黄酒了。船已启锚,船体缓缓漂离码头,顺流而下。

三天前,他才从武汉乘搭客轮来这著名的冒险家乐园,背一条人命逃亡。谁知今日又得避走南方。将计就计也罢,徐康改名罗端,是个男子名字,那女气的“菱青相士”,随着退房间,换装束,已成过气。

而死在“大上海”218号房间的男人,究竟是谁?

徐康(一度改名于哲,再改名罗端,日后或另有新名字,天晓得)三天前自武汉上了这客轮,缓缓驶向上海。沿途是长江美景,很多乘客都走上甲板,悠闲地迎风赏山赏水——只徐康没那个心情。

一身黑衣的他,刚刚做了大买卖,说“买卖”,其实不花本钱铤而走险。他吊在一个银楼商人后头,原本摸了底,知道当日在银行提取了一笔钱,跟到僻静处抢劫就走。

虽已是民国廿多年,文明进步,可社会仍贫富悬殊,武汉仍是穷困城市。像徐康之流,得不到民国政府好处,都靠“自力更生”。之前,他已下手多趟,每有斩获,可以花上一段日子。钱花光了,再物色对象。

他用刀子抵住商人脖子,抢了公文包包便跑,谁料苦主极力挣扎反抗。

“找死!”

徐康见事急,吐口唾液给他一刀,抹在脖子上,很快不吱一声不支倒地,血冒涌而出,还带泡泡。

既已出人命,他当然逃亡。

认定了上海滩。这冒险家乐园对他而言,“冒险家”言之尚早,可逍遥法外先到“乐园”见识一下。怀里揣着巨款,胆子就壮。暂避风头享受一下。

基于本能,徐康站在稍为远离人群的地方,四下打量,以免成为通缉犯也不自知。眼睛像是浏览长江景色,亦不遗漏甲板上各人一举一动。一切没有异样,看来他是逃出生天了,真好运!

客轮泊了码头,徐康确定自己完全没事了。

先朝上海最繁华的地方走,饱餐一顿。咦,看到小姑娘在兜售。

“这是什么!”

“先生,买一条『江南票』吧,看你红光满面,一定会中奖。恭喜先生发大财!”

“奖金有多少?”

“头奖有三万哪先生。”

小姑娘见他有意,又推销:

“除了『江南票』,还有『大利票』,还有『陕西奖劵』,还有『娱乐票』,还有『大好彩』……”

原来上海滩头彩票名目如此茂盛,博彩的人亦寄予厚望,祈一票独得。徐康一忖:“初来宝地,也买个彩头图个吉利,说不定运气好再捞一笔横财。”当下掏钱买了几条,放口袋中。又问:

“附近有啥旅社好下脚?”

小姑娘手一指:

“福州路,我们唤四马路那头有家『大上海』,就在南京路后面。方便。”

正往后面走,忽然有一物件拦在徐康跟前。

一瞅,是把折扇。

持扇的是个貌不惊人的老头,问:

“无毡无扇,神仙难变。先生是外地来的?买一把折扇么?”

“莫名其妙,谁要买扇?”

“买把扇,搧走黑气迎红光。”

又作势端详一下:

“先生,恕我直言,身上有点腥味,印堂有朵乌云,想必需要冲冲喜添点彩,对吧?”

徐康不动声色,只微笑:

“江湖术士!”

其实心内忐忑,莫非是个“生神仙”?

“先生请瞧——”

一打开,扇面有画,涂着彩色,是幅“牛女双星会”的石印版画。牛郎织女横隔天河,眉目传情,意境一般而已。

正欲掉头他去。

老头忙缠住:

“先生——请仔细瞧瞧。”

手一晃,画面变了。

竟是“妖精打架”。什么牛女双星?都脱得光光的,神秘尽露,香艳之至。叫看的人血脉沸腾,心痒难熬。

老头刷的一下把折扇合上,递给他一张传单,笑道:

“先生若下榻『大上海』旅社,可以拨打德律风,请相士给先生看个相,指点迷津。”

这是张桃林纸红墨印刷的单张,有“莺莺相士”艳影,还有字:

“诸君欲问前程,

相士随传随到。”

并有宣传句子:

“慧质兰心,善观手相面相,奥妙神奇,挽回造化,保君得意!”

哦,徐康会心,不过是拉皮条的。虚惊一场。

瞧这“莺莺相士”摩登装扮,古老营生——他把传单搁口袋,迭在彩票之间。

色心已起。

一开了房间,依循指示,只消一通德律风打过去,相士便姗姗而来,移玉就教了。

论相算命拆字,本来是行走江湖生意,秘诀在鉴貌辨色套取口风,然后给予模棱两可之指点。“断人祸福前程”?恐百不得一。

而这些“女相士”,刊登广告印发传单,以“相术神奇”来包装,挂羊头卖狗肉——不,是卖“咸肉”。好,我就迎你一顿“妙论”,“就地正法”才是本意。

做案的人神经绷紧,来个上海娇娘给舒服一下,过把瘾消消火,“保君得意”?领教领教。

直等得有点不耐烦,馋了,咋还不来?

“笃——笃——笃——”

叩门声,轻轻悄悄的三下。

打开房门。

来了位妖娆女郎,熨了水波浪式发型,微微晃动,一身水红绸子旗袍,戴了墨镜。看不透心神和表情。嘴上口红亮丽,她嗓音有点沉,充满挑逗的魅力,叫人心猿意马。

莺莺道:

“218的先生,小妹给你看相来了。”

徐康色迷迷迎入。他万万想不到,为了这个人,不得不离开刚抵埗的上海滩。

世事难料……

徐康把莺莺相士迎进房内。虽以“女相士”挂羊头卖狗肉,可她也有点行走江湖的伎俩。

隔着墨镜端详一阵:

“先生,先送你几句。”

“说吧。”

“依小妹看,先生面相属金,金克木,伐木割草也靠金属工具,纸张彩票是先生囊中物。说不定发财了。”

徐康一笑:

“相士倒有两下子。”

“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

“那我前程如何?”

“先生,记好了: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五行都是相生相克的。”

莺莺挨近乎,压低嗓子:

“相金先惠,格外留神。”

徐康从口袋中掏出一迭钞票,抽出数张。她眼前一亮,不动声色。果然是瘟生肥肉。

此时叩门声响了。

“先生要不要叫几样酒菜助兴呀?”

莺莺径自打开门缝,道:

“不用了,别打扰了。”

当她打发清洁女工同时,把刚刚巧妙地自桌上顺手牵羊取得的手表,偷偷塞给她。

女相士回过头来,一笑:

“给你看个全相。火克金哪,金再硬,也顶不住熊熊烈火——”

“啰嗦!”

徐康没什么耐性,就上前扳倒,把她的旗袍扯开剥下。

“老子只想快活,来,看你的全相——”

话还未了,一把刀子迅即抵住他的脖子。划了道浅浅的口子警告。

徐康一怔。

“把钱全部拿出来,别使诈,快!我有接应。”

徐康知着了道儿。看来这些什么女相士都伙同党羽,让他上钩。他也不动声色,装作取钱。心忖:

“太岁头上动土!老子也是刀头舐血,岂容你得逞?”

身子一矮,转头夺刀,用力一打一劈,莺莺应声失手。这几下子,竟把她的假发墨镜一并打下地,嘴角渗着血丝。“她”是“他”——男人假装的女相士!难怪胆子粗身手好。差点让他制服了。徐康当然不是省油的灯,二人扭打起来,纠缠间推倒在床,他使劲掐着相士脖子不放,良久,对方瘫软乏力,手一垂,一命呜呼了。

把他掐死在床。二人皆一动不动。

徐康喘了好几口大气。忽地用力一踢尸体。明明想过过瘾打打炮,来了个“人兔子”,恶心!谁知还出了命案,怎么办?再一踢,他脚上的高跟鞋也掉了,好大的脚,好大的鞋——

寻思如何善后。

第一个想法是“逃”。

不,有办法——

“不如趁机干掉『自己』。”

他打量一下床上这尚未僵冷的女服男尸。一条是人命,两条也是人命,灵机一触,不如妙用一下,让他做了“自己”,自己做了“她”。前一宗命案可以转嫁,身份和线索便石沉大海了。

马上把“莺莺相士”一身衣物与自己交换,戴好假发、墨镜,打开手提包,咦?化妆品一应俱全,还有花露水。生平第一次涂上口红,朝镜子展个媚笑,受不了!可为了逃出生天,重新做人,勉为其难吧。

他把钱全带走,故意留下箱子,在纸条信件上又留下“徐康”原名。

从此以后,“徐康”死了,他人间蒸发,改名换姓又一条好汉。

正欲离去,不忘取过刀子。在相士脸上划上好几刀,血肉模糊五官不辨,完全没有破绽。

扭扭腰肢,搔首弄姿,从大堂柜台服务员眼皮子底下,施施然扬长而去。

没有人怀疑。

上海滩真是个龙蛇混杂无法无天大都会。作为过客,改名“罗端”的他只懊恼享受的日子不多,刚到又得走了。“福州路”呆不得,反而朝“福州”奔去。时也命也。

相士曾道:“……水克火,火克金。”——他不是被克的金,他是克火的水,他的名字徐“康”里头就带水。

当警察上门查案时,他已上了客轮,自水路逃之夭夭。

这是个永不捅破之谜。

警察给各人录取口供。本是循例行事——有破绽!

“你再说一遍,是如何发现尸体的?”

清洁女工故意嗫嚅:

“那天给递上热毛巾,他小费不吝啬,心知客人晚上曾召来女相士相聚,我是打扫卫生的,什么也不知道,只想:得收拾一下吧……我就敲218的门,一直没人应门。我问:『徐先生,在困觉么?徐先生——』后来他们开了锁,才发现——”

“慢着,你敲门时说什么?”

“哪有?我只是问,徐先生——”

警察狠狠盯住清洁女工:

“他登记时用的名字是『于哲』,你怎么称他『徐先生』?”

她目瞪口呆——哪个地方露馅了?

对了!那手表。

“莺莺相士”偷了手表,塞给她。瞅了一下,手表底部刻了“徐康”名字,所以她下意识喊“徐先生”,与登记的“于先生”不符。

“你老老实实招来,否则关进看守所,审讯刑求,吃不了兜着走!”

招了,清洁女工是同伙。

还有那兜售彩票的小姑娘,还有那貌不惊人的卖扇老头(他才是头儿),都是讨生活的一帮人。看中了荷包肿胀的客人,顺势引进旅社。或暗偷或明劫,全脱不了关系,旅社中有没有暗桩也难说。为捞点油水吧了,事情闹大了,谁也没好处。

但关乎人命,“涉嫌”者一干人等全被逮了。一再认尸,最后竟发现死者是莺莺!原来嫖客才是凶手!

死了一同伙,算了,天涯海角如何报仇雪恨?赶明儿再找些个一起做买卖。上海滩头天天有人来,有人去;有人生,有人死……

有人作案,有人逍遥法外……

能吃遍好菜,尝尽美酒,豪花大钱才是真理。

房间清理好,洒点花露水,香喷喷。夏天有电扇,冬天有水汀,洗浴洗脸有冷热龙头,上下有电梯,大便有欧美坐厕,小便有新式尿兜,接谈有德律风……开房间的,拉勒篮里就是菜,来者皆是客,享受片刻欢娱,又各自上路了,谁理会来龙去脉?谁知床上死过人?

“先生,开房间么?这边请!218——”(完)
吴念真:可爱的冤仇人
我很讨厌那个警察。从外表就开始讨厌起。

  秃头、凸肚、还有……狐臭。他的制服从来没有平整过,而且不是少了扣子就是绽了缝;有一次我妈好心地要他脱下来帮他补,他竟然大剌剌地就穿着已然发黄而且到处是破洞的内衣,腆着肚皮和一堆矿工在树下喝起太白酒配三文鱼。

  听大人说他和主管不合,所以不但老是升不上去,而且分配的管区就是我们那个派出所要走一个小时山路才到得了的小村落。

  他没有太太,据说是在基隆河边淘煤炭时不幸淹死了;不过,有个女儿低我两个年级,她应该像妈妈吧,因为没她爸爸那么胖,而且长得还算好看。

  这个女儿经常是我们那边的人送他礼物的好借口,比如春末夏初我妈会到隔壁村落挖竹笋,看到他就会给他一袋,说:“炒一炒,给你女儿带便当。”

  过年全村偷杀猪,那种没盖税印的肉,我父亲甚至都会明目张胆地给他一大块,然后一本正经地跟他说:“这块‘死猪仔肉’,带回去给你女儿补一补。”

  父亲这辈子最大的缺点就是好赌。每年至少总有一次妈妈会因赌博这件事和父亲吵到离家出走,不是呛声要“断缘断念”去当尼姑就是要去台北帮佣“自己赚自己吃”,而最后通常都是我循着她蓄意透露给别人的口讯,去不同的地方求她回来。

  有一次我受不了,把这样的事写在日记上,老师跟我说可以写一封检举信给派出所,要他们去抓赌;老师特别交代说:“要写真实姓名和地址,不然警察不理你。”

  不知道是老师太单纯还是我太蠢,我真的认真地写了信,趁派出所的服务台没人的时候往上头一摆然后快跑逃开。

  两三天后一个周末下课回到家,看到那个警察正开心地跟父亲以及其他叔叔伯伯在树下喝酒聊天,他一看到我就说:“应该是他写的吧,没想到小小的个头文笔却那么好!”

  他竟然把我那封检举信拿给半个村子的人观赏!

  我被父亲吊起来狠狠地打,叔叔伯伯还在一旁加油添醋地说:“这么小就学会当抓耙子,该打!”

  最后拦阻父亲并且帮我解下绳子的虽然也是他,但,从那时候开始到我离家到台北工作的那段时间里,我再也没正眼看过他一次。

  再看到他是将近二十年之后的事。

  那时父亲因矽肺经常住院,有一天我去医院探视,才打开病房的门就闻到一股浓烈而熟悉的狐臭味,不用说就知道坐在父亲床边的那个老人是谁了。

  他笑着问我说:“还认得我吗?”

  我心里想说:“要忘掉你还真难咧!”

  他得意地跟我说:“刚刚我还跟你多桑讲,我眼光真的不错,小时候就看出你文笔好,你看,现在不但在报纸写文章,还‘写电影’写到这么出名。”

  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父亲的告别式。那时一个台风天,跟大多数的人一样,他全身湿透;不过比较特别的是,他还没拈香就先走到我的面前,嘴唇颤动了好久才哽咽地说:“要孝顺你妈妈哦,你爸爸跟我说过,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你妈妈……”

  不知道是现场线香的味道太过浓烈还是怎样,虽然靠我那么近,近到可以清晰地看见泪水顺着他深深的法令纹流到下巴的我,却没闻到他身上有任何让人不舒服的异味。

  几个月前去一个大学演讲,结束的时候一个孩子过来问我说认不认识xxx?说那个人是他的外祖父,就是当年害我被父亲吊起来打的那个警察。

  他说外祖父常放《多桑》的dvd给人家看,然后跟人家说:那个警察就是我啦!那个吴念真记得我哦!

  他说他外祖父死了,两年前的冬天。

  说出殡的前一晚,他们把《多桑》的dvd在他的灵前又放了一遍,因为外祖父曾经说电影里的那些矿工都是他的至交,“万一那一天……他们一定会来帮我带路,跟我作伴。”
李碧华:潮州巷——吃卤水鹅的女人
电视台的美食节目要来访问,揭开我家那一大桶四十七岁的卤汁之谜。

  我家的卤水鹅,十分有名。人人都说我们拥有全港最鲜美但高龄的陈卤。

  那是一大桶半人高,浸淫过数十万只鹅,乌黑泛亮香浓无比的卤汁。面层铺着一块薄薄的油布似的,保护那四十七年的岁月。它天天不断吸收鹅肉精髓,循环再生,天天比昨日更鲜更浓更香,煮了又煮,卤了又卤,熬了又熬,从未更换改变。这是一大桶「心血」。

  卤汁是祖父传给我爸,然后现在归我妈所有。

  美食节目主持人在正式拍摄前先来对讲稿,同我妈妈彩排一下。

  「陈柳卿女士,谢谢你接受我们的访问——」

  「不。」妈妈说:「还是称我谢太吧。」

  「但你不是说已与先生分开,才独立当家的?」主持人道:「其实我们也重点介绍你是地道美食「潮州巷」中唯一的女当家呀。」

  「还是称谢太吧,」她说:「我们还没有正式离婚。」

  「哦没所谓。」主持人很圆滑:「卤汁之谜同婚姻问题没有什么关连,我们可以集中在秘方上。」

  「「秘方」倒是谈不上,不过每家店号一定有他们的特色,说破了砸饭碗了。」她笑:「能说的都说了,客人觉得好吃,我们最开心。」

  我们用的全是家乡材料,有肉桂皮、川椒、八角、小茴香、丁香、豆蔻、沙姜、老酱油、鱼露、冰糖、蒜头、五花楠肉汁、调味料……,再加大量高梁酒,薪火不绝。每次卤鹅,鹅吸收了卤汁之余,又不断渗出自身的精华来交换,或许付出更多,成全了陈卤。

  妈妈透露:「卤水材料一定要重,还要舍得。三天就捞起扔掉,更新一次。——材料倒是不可以久留。」

  是的,永恒的,只是液体。越陈旧越珍贵。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妈妈接受采访时,其实我们已经离开了「潮州巷」。因为九七年五月底,土地发展局正式收回该小巷重建。

  从此,美食天堂小巷风情:乱窜的火舌、霸道的香味、粗俗的吃相、痛快的享受,都因此清拆,化作一堆泥尘。——就像从没存在过一样。

  我们后来在上环找到了理想的地点,开了一间地铺,继续做卤水鹅的生意。

  这盘生意,由妈妈一手一脚支撑大局,自我七岁那年起……。

                 

                 

  七岁那年发生什么大事呢?

  ——我爸爸离家,一去不回。

  他遗弃了我们母女,也舍一大桶卤汁不顾。整条「潮州巷」都知道他在大陆包二奶。保守的街坊同业,虽同行如敌国,但同情我们居多。

  他走后,妈妈很沉默,只关门大睡了三天,谁都不见不理,然后爬起床,不再伤心,不流一滴眼泪,咬牙出来主理业务。——虽只是大排档小店子,但千头万绪,自己得拿主意。

  而爸爸好狠心,从此音讯不通。

  我是很崇拜爸爸的。——如同我妈妈一般崇拜他。

  在我印象中(七岁已经很懂事了),爸爸虽是粗人,不算高大,但身材健硕,长得英挺,他胸前还纹了黑鹰。

  他不是我同学的爸爸那样,拿公事包上班一族。他的工资时间不定,即是硕,二十四小时都很忙。

  我们的卤水鹅人人吃着都赞不绝口。每逢过年过节,非得预定。平日挤在巷子的客人,坐满店内外,桌子椅子乱碰,人人一身油烟热汗,做到午夜也不能收炉。

  最初,爸爸每天清晨到街市挑拣两个月大七八斤重的肥鹅,大概四十至五十只。……后来,他间中会上大陆入货,说是更便宜,鹅也肥实滑嫩些。……

  他上去次数多了。据说他在汕头那边,另外有了女人。——别人说他「包二奶」,凭良心说,我爸爸那么有男人味,女人都自动投诚。附近好些街坊妇女就特别爱看他操刀斩鹅。还嗲他:「阿养,多给我一袋卤汁。」

  「好」,他笑:「长卖长有!」

  爸爸的名字不好听,是典型的泥土气息。他唤「谢养」,取「天生天养」。但也真是天意,他无病痛,胸膛宽大。斩鹅时又快又准,连黑鹰纹身也油汪汪地展翅预飞。

  孔武有力的大男人生就一张孩儿笑脸。女人不免发挥母性。对于同姓来向自己男人搭讪,我妈再不高兴,也没多话,反而我很讨厌那些丑八怪。想捉一只蟑螂放进去吓唬他们。

  妈妈其实也长得漂亮。她从前时大丸百货公司的售货员,追求的人很多。但她骄傲、执着、有主见。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她只是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才遇上我爸爸的。

  当她还是一个少女,某次她去游泳,没到中途忽然抽经,几乎溺毙。同行的女同事气力不足,幸得杀出个强壮的男人把她托上岸去。不但救了她,还同她按摩小腿,近半个小时。

  他手势熟练,依循肌理,轻重有度。看不出粗莽的大男人可以如此节制,完全时长期处理肉类的心得。

  「怎么也想不到他时卖卤水鹅的。」妈妈回忆到:「大家都不相识,你毕竟非礼我老半天!」

  他笑:「我时你的救命恩人,你不过时我手上一只鹅。」

  她大了他十几下。也许有三十下。自己的手疼了,他也没发应。

  她说:「谁都不嫁。只爱谢养。」

  外婆像天下所有的慈母一样,看得远,想得多。她不很赞成。只是没有办法,米已成炊。

  大概时怀了我以后,便跟了他。

  跟他,时她的主。失去他,自力更生,也是她的主意。——由此可见,我妈妈是个不平凡的女人。

  如果她不是遇上命中克星,泥足深陷,无力自拔,她的故事当不止于此。

  只是她吃过他的卤水鹅一次,以后,一生,都得吃她的卤水鹅了。我也是。

                 

                 

  爸爸是潮州人,大男人主义,他结交什么人,同谁来往,都不跟女人商议。但夫妻恩爱。后来,我知他练功夫,习神打——据说是一种请了神灵附身,便可护体,刀枪不入的武术。……还有些什么呢?我却不知道了。

  我们住在店子附近的旧楼,三楼连天台。这种老房子是木楼梯的,灯很暗,但胜在地方大,楼底高。又方便下楼做生意。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

  天台是爸爸的秘密。

  因为他的练功房便是天台搭建的小房间。练功夫很吵,常吆喝,所以有隔音设备。每当他举重,或做大动作,便出来天台;如果习神打,便关上门拜神念咒。——他的层次有多高,有多神,我们女人一点都补清楚。

  只知他有一次为了保持功力,甚至增强,每十天半个月,都「请师公上身」练刀。

  有一次,我听见他骂妈妈,语气从未如此愤怒:「我叫了你不要随便进去!」

  「练功房好脏,又有汗臭味,我同你清洁洗地吧。」妈反驳。

  「我自己会打理。女人不要胡来!」

  他暴喝:「你听着,没问准我不能乱动,尤其是师公神坛,——万一你身体不干净,月经来时,就坏事了。」

  又道:「还毒过黑狗血!」听来煞气多大,多诡秘。

  而且,原来阳刚的爸爸,也有忌讳。

  从此妈妈不再过问他的“嗜好”。

  我们店子请了两个人。但妈妈也得亲力亲为,她也清洁、洗刷、搬桌椅、下厨、招呼……,总之老板娘是打杂。什么都来,都摸熟门径,连巨大的鹅都得斩得头头是道,肢解十分成功。到了最后,爸爸是少不了她的助力,这也是女人的“心计”吧。不知道谁吃定谁了。

  不过工人都在月底支薪水,他们付出劳力,换取工资,这是合情合理的。只有我妈:「我有什么好处?——我的薪水只是一个男人。」

  她又白他一眼?

  「晚上还得伴睡。」

  我妈以为她终生便是活在“潮州巷”,当上群鹅之首。

                 

                 

  爸爸忽地有了一个女婴,没有“经验”,十分新鲜,把我当洋娃娃。或另一个小妈妈。

  他用粗壮的手抱我,亲我,用胡子来刺我。洗澡时又爱搔我痒,水溅得一屋都是。——到我稍大,三岁时,妈妈不准它帮我洗澡。

  他涎着脸:「怕什么?女儿根本时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只是“自摸”。」

  妈妈用洗澡水泼他。我加入战圈。

  有时他喝了酒,有酒气,用一张臭嘴来烘我。长大后,我也能喝一点,不易醉,一定是儿时他的熏陶。想不到三岁稚童的记忆那么深沉。

  妈妈也会扯开他。

  他当天发誓来讨好:「别小器,吃女儿的醋!——我谢养,不会对陈柳卿变心!」

  「万一变心了呢?」

  「——万一变心,你最好自动走路!」

  又是啪啪啪一阵乱打。妈妈的手总是在他的“那个部位”。

  也许是我最早记得男女间的事,便是在一个晚上,天气闷热,我被枕上的汗潮醒。但还没完全醒过来。迷糊中……

  爸爸和妈妈没有穿衣服,而薄被子溜下床边。床也发汗了。

  爸爸在她身上起伏耸动。像一个屠夫。妈妈极不情愿,闭目皱眉,低吟:「好疼!怎么还要来——」

  又求他:「你轻点。……好像是有了孩子!」

  爸爸呼吸沉浊。狞笑:「女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哪按捺得住?刚才没有看真,我——就当提早去探——」

  还没说完,妈疼极惨然喊道:「不好了不好了,你出来出来——」

  发生什么事?

  后来,阿哦偶尔听见妈妈不知同谁讲电话,压低声线,状至憔悴。多半是外婆:「血崩似的,保不住——」

  又说:「我拿他没办法——」

  又说:「以后还想生啊……」

  又说:「他倒掌掴了自己几下,但又怎么样呢。没有同他说,不说了——」

  有点发愁,很快,抖擞精神到店里去。

  虽然有了我,我知道爸爸还是想要一个儿子。潮州人家重男轻女。不过他待我,算是“爱屋及乌”吧。

  他俩都要做生意,便托邻居一个念六年级的姐姐周静仪每天随便带我上学放学。回家后我会自动做好功课才到店子去。

  我明白念书好。

  如果我一直读上去,我跳出大油大酱烘炉猛火的巷子机会就大些了。——即使我崇拜爸爸,可我不愿做另一个妈妈。尤其是见过外面知识和科技的世界。今天我回想自己的宏愿,没有后悔。

  因为,爸爸亦非一个好丈夫。

  每当妈妈念到他之狂妄、变心,把心思力气花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时,她恼之入骨,必须饱餐一顿,狠狠地啃肉吮髓,以消心头之恨。“吃”,才是最好的治疗。另一方面,她一意栽培我成才,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

                 

                 

  我念书的成绩中上。

  我是在没有爸爸,而妈妈又豁出去展开本事把孩子带大的情况下,考上了大学,修工商管理系。

  在大学时我住宿舍,毕业后在外头租住一个房间,方便上下班。渐渐,我已经不能适应旧楼的生涯,——还有那长期丢空发出怪味的无声无息的天台练功房,我已有很多年没上过天台去。

  爸爸没跑掉之前,我也不敢上去,后来,当然更没意思。

  不过,我仍在每个星期六或日回家吃饭。有时同妈妈在家吃,有时在新开的店里。我们仍然享受美味的,令人齿颊留香的卤水鹅。——吃一生也不会厌!

  而客人也赞赏我们的产品。

  以前在邻档的九叔,曾不得不竖起大拇指:「阿养的老婆好本事,奇怪,做得比以前还好吃呢。味道一流。阿养竟然拣个大陆妹,是他不识宝!」

  妈妈当时正手持一根大胶喉,用水冲洗油腻的桌椅和地面。她浅笑一下:「九叔你不要笑我了。人跑了追不回来。幸好他丢下一个摊子,否则我们母女不知要不要喝西北风。月明也没钱上大学啦!」

  她又冷冷地说:「他的东西我一直都没动过,看他是否真的永远不回来!」

  九叔他们也是夫妻档。九婶更站在女人一边了:「这种男人不回来就算了。你生意做得好,千万不要白白给他,以免那狐狸精得益!」

  「我也是这样想。」妈强调:「他不回来找我,我就不离婚,一天都是谢太。——他若要离,一定要找我的。其实我也不希望他回来,日子一样的过。」

  她的表情很矛盾。——她究竟要不要再见谢养?不过,一切看来还是“被动”的。

  问题不是她要不要他,而是他不要她。

  大家见妇道人家那么坚毅,基于一点江湖意气,也很同情,没有什么人来欺负,——间中打点一些茶钱,请人家饱餐一顿,拧几只鹅走,也是有的。

  妈妈越来越有“男子”气概。我佩服她能吃苦能忍耐。她的脖子也越来越长,像一条历尽沧桑百味入侵的鹅头。

  她是会家子,最爱啃鹅头,因为它最入味,且外柔内刚,虽那么幼嫩,却支撑了厚实的肉体。当鹅一只只挂在架子上时,也靠它令它们姿态美妙。这片新店,真是毕生心血。

  「妈,我走了,明天得上班。」

  她把我送出门,目光随着我一直至老远。我回头还看得见她。

  她会老土地叮咛:「小心车子。早起早睡,有空回家。」

  她在我身上寻找爸爸的影子。

  但他是不回家的人。

                 

                 

  我转了新工。

  这份新工是当女秘书。

  这同我念的科目风马牛不相及。——也是我最不想干的工作。

  近半年来经济低迷,市道不好,很多应届的大学也找不到工作。我有两三年工作经验,成绩也不错,情况不致糟到“饥不择食”。

  我是在见过老板,唐卓旋律师之后,才决定推掉另一份的。我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

  ——唐卓旋“本来”是我老板。

  后来不是了。

  当我上班不到一个星期,一个女人打电话来办公室。

  我问:「小姐贵姓?」

  「杨。」

  「杨小姐是哪间公司的?有什么事找唐先生?可否留电话待他开会喉覆你?」

  我礼貌地尽本分,可她却被惹恼了:「你不知我是谁吗?」

  又不耐烦:「你说是杨小姐他马上来听!」

  她一定觉得女秘书是世上最可恶的中间人。比她更了解男朋友的档期、行踪、有空没空、见谁不见谁……甚至有眼不识泰山!女秘书还掌握电话能否直驳他房间的大权。一句“开会”,她便得挂线。

  她才不把我放在眼内。

  唐律师得悉,忙不迭接了电话,赔尽不是。他还吩咐我:「以后毋需对杨小姐公事公办了。」

  杨小姐不但向男人发了一顿脾气,还用很冷的语气对我说:「你知道我是谁了,以后不用太罗嗦。」

  「是。」

  我忍下来。记住了。

  我认得她的声音。知道她的性格。也开始了解她有什么缺点男人受不了。

  唐律师着我代定晚饭餐桌餐单,都是些高贵但又清淡的菜式,例如当造的白露荀。

  杨莹是吃素的。

  她喜欢简单的食物,受不了油腻。她认为人要保持敏锐、警觉、冷静,便不能把“毒素”带到身上去。她的原则性很强。

  唐卓旋说:「她认定今时今日的动物都活得不开心,还担惊受怕,被屠宰前又又因惶恐而产生毒素,血肉变质。人们吃得香,其实里头是“死气”。」

  因为相信吃肉对人没有益处,反而令身体受罪,容易疲倦,消化时又耗尽能量,重油多糖味浓,不是饮食之道。云云。

  「你呢?」我问唐卓旋:「你爱吃肉吗?」

  「我无所谓,较常吃白肉,不过素菜若新鲜又真的很可口。也许我习惯了女朋友的口味。」

  唐律师笑:「上庭前保持敏锐清醒时很重要的。」

  我说:「我知道了。」

                 

                 

  有一天,他忽地嘱咐我用他的名义代送花上杨莹家。我照做了。他强调要白色的百合。

  没发应。也没电话来。他打去只是录音。手机又没开启。我“乐不可支”。

  第二天,第三天……。再送花。

  送到第七天,他说:「明天不再送了。」

  我说:「我知道了。」

  又过了几天,他问我?

  「星期日约了一些同学出海,不想改期,你有空一起去吗?」

  我预先研究了一下他们的航行路线。

  若是往西贡的东北面,大鹏湾一带,赤洲、弓洲、塔门洲,都面临太平洋,可以钓鱼。我还知道该处有石斑、黄脚饔、赤鱼饔……等渔产。建议大家钓鱼。——而且杨莹又不去,她在,大家避免杀生,没加这节目。

  同行虽如敌国,但出海便放宽了心。

  我们准备了钓竿鱼丝,还有鲜虾和青虫做饵。还加上“诱饵粉”,味道更加吸引。

  只要肯来,便有机会上钩。

  游艇出海那天,一行八人。清晨七时半集合,本是天朗气清,谁知到了下午,忽现阴云,还风高浪急。

  船身抛来抛去,起伏不定,钓鱼的铺排和兴致也没有了。

  「本来还好有野心,钓到的鱼太小,马上放生,留个机会给后人。」

  在西贡钓鱼,通常把较大的鱼拧上岸,交给成行成市的酒楼代为烹调上桌。但今天没有什么好东西,无法享受自己的成果。

  我连忙负荆请罪:「各位如不嫌远,我请客,请来我家小店尝尝天下第一美食。」

  一听是“上环”!有人已情愿在西贡码头赤海鲜算了。我才不在乎他们。

  「老板给我一点面子——」我盯着目标,我的大鱼。看,我已出动“诱饵粉”:「你又住港岛,横竖得驾车回家。他们不去是他们没口福。」

                 

                 

  他疑惑:「你家开店吗?」

  又问:「是什么“天下第一美食”?你并非势必要说,但你现在的话,将来便是呈堂证供。话太满对自己不利。」

  「保证你连舌头也吞掉!」

  我知道他意动。——他今天约我出海便是他的错着了。以后,你又怎可能光吃白肉?

  「你根本没吃过好东西。」我取笑:「你是我老板我也得这样说。」

  「别老板前老板后。」他笑:「我不知你也是老板。」

  在西贡至上环的车程中,我告诉他,我和妈妈的奋斗史。他把手绢递给我抹掉泪水。

  一看,手绢?

  当今之世还有男人用手绢吗?

  ——“循环再用”,多么环保。

  我们是层次不同实质一样的同志。

  我收起那手绢:「弄脏了,不还你了。」

  望着前面的车子。人家见了黄灯也冲。他停下来。

  「随便,不还没关系,我有很多。」

  我说:「以为二三十年代的人才用手绢。」

  「我鼻敏感,受不了一般纸巾的毛屑。」

  太细致了,我有点吃力。

  但我还是如实告诉他,我们的故事。——不能在律师跟前说谎,日后圆谎更吃力,他们记性好。

  我——不——说——谎。

  我斜睨他一下?

  「我们比较“老百姓”,最羡慕人娇生惯养。真的,从来没试过……」有点感慨。

  我们虽然是女人,但并不依赖,也不会随便耍小性子,因为独立谋生是讲求人缘的。

  但我们也是女人,明白做一个男人背后的女人很快乐,如果爱他,一定尊重他,可惜男人总是对女人不起。——我们没人家幸福就是了。他用力搂搂我肩膀。

  不要紧,我们有卤水鹅。

  果然,卤水鹅“征服”了他的胃。

                 

                 

  他一坐下,妈妈待如上宾。

  先斩一碟鹅片。驾轻就熟。

  挑一只最饱满的鹅,卤水泡浸得金黄晶莹,泛着油光,可以照人。用手一摸鹅胸,刀背轻弹,亲切地拍拍它的身子,放在砧板上,望中一剖,破膛后还有卤汁漏出,也不管了,已熟的鹅,摊冷了些才好挥刀起肉,去骨。嚓嚓嚓。飞快切成薄片,排列整齐,舀一勺陈卤,汁一见肉缝便钻,转瞬间,黑甜已侵占鹅肉,更添颜色。远远闻得香味。再随谁拈一把芫荽香菜伴碟……

  「妈,再来一碟带骨的。加鹅颈。」

  净肉有净肉的好吃,但人家是食髓知味,骨头也有骨头的可口。

  接着,厨房炒了一碟白菜仔、一碟鹅肠鹅红、沙爹牛肉、蠔烙卤水豆腐(当然用卤鹅的汁)、冻蟹、胡椒猪肠猪肚汤……,还以柠檬蒸乌头来作出海钓鱼失败的补偿。——以上,都不过是地道的家乡菜,是卤水鹅的配角。鹅的香、鲜、甜、甘、嫩、滑……,和一种“肉欲”的性感,一种乌黑到了尽头的光辉灿烂,是的,他投降了。着魔一样。

  唐卓旋在冷气开发的小店,吃得大汗淋漓,生死一线,痛快地灌了四碗潮州粥。

  以打理鼓掌作为这顿晚饭的句号。

  我道:「我吃自家的卤水鹅大的,吃过着黑汁,根本瞧不起外头的次货。」

  妈妈满意的看着他:「清明前后,鹅最肥美,这卤汁也特别香。」

  「是吗?为什么是清明前后那?」他问。

  「是季节性吧,」我说,「任何动物总有一个特定的日子是状态最好的。人也一样啦。」

  「对对,也许是这样。」妈一个劲地说:「其实我卖了十多二十年的鹅,只有经验,没有理论。」

  「伯母菜厉害呢。白手起家,不简单。」

  有男人赞美她,妈妈流露久违的笑意。她是真正的开心。因为是男人的关系吧。

                 

                 

  我把这意思悄悄告诉唐卓旋,他笑,又问:「说她不简单,其实又很简单。」

  是的。她原本就很简单。——没有一个女人情愿复杂。正如没有一个女人是真正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呢爸爸唤“谢养”,照说他不可能给你改一个“谢月明”的名字。」他问:「是不是在月明之夜有值得纪念之事?」

  「不是。」

  「有月亮的晚上才有你?所以谢谢它?」

  「哪会如此诗意?」我故意道:「——不过因为这两个字笔划简单。」

  他抬头望月。又故意:「月亮好圆!」

  「唐卓旋你比我爸爸更没有诗意!」

  唐卓旋后来又介绍了一些写食经的朋友来,以为是宣传,谁知人家早在写“潮州巷”的时候,已大力推荐。我们还上过电视。——他真笨!一个精明的律师若没有足够的八卦,不知坊间发生过什么有趣事儿,他也就不过是活在象牙塔中的素食者。

  他祖父生日那天,我们送了二十只卤水鹅去。亲友大喜。口碑載道。

  我的出身不提,但作为远近驰名食店东主的女儿,又受过工商管理的教育(虽然在鹅身上完全用不着),是唐律师的得力助手,我是一个十分登样的准女友。

  我知道,是卤水鹅的安排。是天意。

  日子过去。

  我对他的工作、工余生活、起居、喜怒哀乐,都了如指掌。

  他手上又一单离婚官司在打,来客是名女人,他为她争取到极佳的补偿,赡养费数字惊人。

  过程中,牵涉的文件足足有七大箱,我用一辆手推车盛載,像照顾婴儿般处理。——因为这官司律师费也是个惊人数字。

  法官宣判那天,我累得要去按摩。

  他用老板的表情,男友的语气:「开公费,开公费。」

  我笑:「还得开公费去日本泡温泉:治神经痛、关节炎,更年期提早降临!」

  也有比较棘手的是:一宗争产的案件。一个男人死后,不知如何,冒出一个同他熬尽甘苦的“妾侍”,带同儿子,和一份有两名律师见证的遗嘱,同元配争夺家产。

  元配老太太念佛,不知所措。

  大儿子是一间车行的股东之一,与唐卓旋相熟,托他急谋对策。

  律师在伤脑筋。无法拒绝。

  我最落力了。我怎容忍小老婆出来打倒大老婆呢?——这是一个难得的“情意结”。

  虽然另一个女人是付出了她的青春血泪和机会。

  我咬牙切齿地说:「唐律师,对不起,我有偏见,——我是对人不对事。」

  他没好气。权威地木着一张脸:「所以我是律师,你不是。」又嘱:「去定七点半的戏票,让我逃避一下。」

  太好了。

  电影当然由我挑拣。——我知道他喜欢什么片种。

                 

                 

  他喜欢那些“荡气回肠”的专门欺哄无知男女的爱情片。例如“铁达尼号”。奇怪。

  散场后,我们去喝咖啡。咖啡加了白兰地酒。所以人好像很清醒又有点醉。

  我说:「在那么紧逼的生死关头,最想说的话都不知从何说起了。」

  他还没自那光影骗局中回过来:「从前的男女,比较向往殉情,一起化蝶,但现代最有力的爱情,是成全一方,让他坚强活下去,活得更好。——着不是牺牲,这是栽培。」

  「男人比女人更做得到吗?」

  「当然。」他道:「如果我真正爱上一个人,我马上立一张“平安纸”——」

  “平安纸”是“遗嘱”的轻松化包装,不过交代的都是身后事。今时今日流行立“平安纸”是因为人人身边相识或补相识的人,毫无预兆的便失去了。

  我最清楚了。

  「你自说自话,你的遗嘱谁帮你执行?」

  「我在文件外加指示,同行便在我“告别”后处理啦——」

  「这种事常“不告而别”的呀。」

  「放心,既是“平安纸”,自有专人跟进你是否平安。」

  「咦?——你担心什么?」

  我没有看他。

  我的目光投在街角的一盏路灯。凄然:「不,我只担心自己。——如果妈妈去了,我没有资产,没有牵挂的人,没有继承者……,你看,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平安纸”的。」

  生命的悲哀是:连“平安纸”也是空白迷茫的。

  我站起来:「我们离开香港——」

  「什么?」

  我说:「是的——到九龙。驾车上飞鹅山兜兜风吧?看你这表情!」

  在飞鹅山,甜甜暖暖的黑幕笼罩下来,我们在车子上很热烈地拥吻。

  我把他的裤子拉开。

  我坐到他的身上去。

  他像一只仍穿着上衣的兽……。

  性爱应该像动物:——没有道德、礼节、退让可言。

  把外衣扔到地面、挂到衣架,男女都是一样的。甚至毋须把衣服全脱掉,情欲是“下等”的比较快乐。肉,往往带血的最好吃!

  ——这是上一代给我的教化?抑或他们把我带坏了?

  我带坏了一个上等人。

  ……

  是的,日子如此过去。

                 

                 

  一天,我又接到一个电话。

  我问:「小姐贵姓?那间公司?又什么事可以留话——」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平淡而有礼貌地说:「唐先生在开会。他不听任何电话。」

  「岂有此理,什么意思?我会叫他把你辞掉。」

  「他早把我辞掉了。」我微笑,发出一下轻悄的声音:「我下个月是唐太。」

  ——我仍然帮他接电话。当一个权威的通传,过滤一切。大势已去了。

  我不知你是谁!

  我已经不需要知道了杨——小——姐。

  结婚前两天。

  妈妈要送我特别的嫁妆。

  我说:「都是新派人,还办什么“嫁妆”?」

  她非要送我一小桶四十七岁的卤汁。

  「这是家传之宝,祖父传给你爸爸三十念,我也经营了十七年。」

  「妈,」我声音带着感动:「我不要。想吃自己会回来吃。同他一齐来。」

  我不肯带过去。

  虽然爸爸走了,可我不是。我不会走,我会伴她一生。

  「你拿着。做好东西给男人吃。——它给你撑腰。」

  「我不要——」

  她急了:「你一定得要——你爸爸在里头。」

  我安慰她?

  「我明白,这桶卤汁一直没有变过,没有换过。有他的心血,也有你的心血。」

  「不,」她正色地。一字一顿:「你爸爸——在——里——头!」

                 

  我望定她。

  她的心事从来没写在脸上。她那么坚决,不准我违背,莫非她要告诉我一些什么?

  「月明,记得有一年,我同爸爸吵得很厉害吗?」

  是的,那一年。

  我正在写penmanship,串英文生字,预备明天默书。我见妈妈把一封信扔到爸爸脸上。

  我们对他“包二奶”的丑事都知道了,早一阵,妈妈查她的回乡证,又发觉他常自银行提款,基于女人的敏感,确实是“开二厂”。

  妈妈也曾哭过闹过,他一时也收敛些。但不就又按捺不住,反去得更勤。每次都提回来十几只鹅作幌子。

  妈妈没同他撕破脸皮,直至偷偷搜出这封“情书”。

  说是“情书”,实在是“求情书”。——那个女人,唤黄凤兰。她在汕头,原来生了一个男孩,建邦,已有一岁。

  后来我看到那封信,委婉写着:「谢养哥,建邦已有一岁大,在这里住不下去。求你早日帮我们搞好单程证,母子有个投靠。不求名分,只给我们一个房间,养大邦邦,养哥你一向要男孩,现已有香灯继后,一个已够。儿子不能长久受邻里取笑。我又听说香港读书好些,有英文学……」

  爸爸不答。

  妈妈气得双目通红,声音颤抖:「你要把狐狸精带来香港吗?住到我们家吗?分给她半张床吗?」

  她用所有的力气拧起所有物件往他身上砸:「这个贱人甘心做小的,我会由她做吗?你心中还有没有我们母女?——由我在一天她也没资格,这贱人——」

  「不要吵了!」爸爸咆哮:「你吵什么?你有资格吗?你也没有注册!」

  妈妈大吃一惊。

  如一盘冰水把她凝成雪人。

  她完全没有想过,基本上,她也没有名分,没有婚书,没有保障。她同其他女人一样,求得一间房,半张床,如此而已。

  ——她没有心理准备,自己的下场好不过黄凤兰。而我,我比一岁的谢建邦还次一级,因为他是“香灯”。

  虽然我才七岁,也晓得发抖。我没见过大人吵得那么凶。遍体生寒。

  妈妈忽然冲进厨房,用火水淋满一身。她要自焚。正想点火柴——我大哭大叫。爸爸连忙把她抱出来,用水泼向她,冲个干净。他说:「算了算了,我不要她了!」

  那晚事情闹得大,不消一天,所有街坊都自“潮州巷”中把这悲剧传扬开去,几乎整个上环都知道。

                 

  我们以为他断了。他如常打牌、饮酒、开铺、游冬泳、买鹅、添卤、练功、神打……

  他如常上大陆看他的妻儿。

  刺鼻的火水味道几天不散。——但后来也散了。

  妈妈遭遇到前所未有茫无头绪的威胁。

  她不但瘦了,也干了。

  但她如常存操作,有一天过一天。每次她把卤汁中的渣滓和旧材料捞起,狠狠扔掉,那神情,就像把那个女人扔掉一样。——可是,她连那个女人长相如何也不清楚。她此生都未见过她,但她却来抢她的男人。她用一个儿子来打倒她。

  她有唯一的筹码,自己没有。

  扔掉了黄凤兰,难道就再没有李凤兰、陈凤兰了吗?

  妈妈一天比一天沉默了。

  在最沉默的一个晚上,左邻右舍都听到她爆发歇斯底里的哭喊:「你走!你走了别回来!我们母女没有你一样过日子!你走吧!」

  说得清楚明确。惊天动地。

  最后还有一下大力关门的巨响。

  爸爸走了,一直没有回来过。

  「——爸爸没有走。」妈妈神情有些怪异:「他死了!」

  我的脸发青。

  「那晚他练神打,请“师公”上身后,拿刀自斩,胸三刀,腹三刀,背三刀,头三刀……,斩完后,刀刀见血。」

  他的功力不是很深厚吗?每次练完神打,他裸着上身只有几道白痕,丝毫无损。——但那晚,他不行了……。

  妈妈憋在心底十七年的秘密,一定忍得很幸苦。

  她没有救他。没有报警。

  因为她知道自己救不了。他流尽了血。……

  以后的事我并不清楚。

  在我记忆中,我被爸爸夺门而出,妈妈哭闹不停的喧嚣吓坏了,慌乱中,那一下“呯!”的巨响更令我目瞪口呆,发不出声音。因为,我们是彻底的失去了他!

                 

                 

  第二天,妈妈叫我跟外婆住几日。她说:「我不会死。我还要把女儿带大。」

  外婆每天打几通电话回家,妈妈都要接听。她需要一些时间来平复心情,收拾残局。还有,重新掌厨,开铺做生意。

  是的,她只关门大睡了三天,谁见都不理,包括我。然后爬起床,不再伤心,不流一滴眼泪,咬牙出来主理业务。

  那是她很累,累得像生过一场重病……。

  但她坚持得好狠。

  原来请来的两个工人,她不满意,非但不加薪,且借故辞掉,另外聘请。纵是生手,到底是“自己人”。——小店似换过一层皮。而她,不死也得蜕层皮。

  此刻,她明确地告诉我:「你爸爸——在——里——头÷1」

  我猜得出这三天,她如何拼尽力气,克服恐惧,自困在外界听不到任何声息的练功房中,刀起刀落,刀起刀落。把爸爸一件一件一件……的,彻夜分批搬进那一大桶卤汁中。

  他雄健的鲜血,她阴柔的鲜血,混在一起,再用慢火煎熬,冒起一个又一个的泡沫与黑汁融为一体。随着岁月过去,越来越陈,越来越香。

  也因为这样,我家的卤水鹅,比任何一家都好吃,都无法抗拒,都一试上瘾,摆脱不了。只有它,伸出一只魔掌,揪住所以人的胃。——也只有这样,我们永远拥有爸爸。

  任他跑到天涯海角,都在里头,翻不出五指山。传到下一代,再下一代……。

  莫名其妙地,我由一阵兴奋,也有一阵恶心。我没有呕吐,只是干嚎了几下。奇怪,我竟然是这样长大的。

  我提一提眼前这小桶陪嫁的卤汁,它特别地重,特别珍贵。

  经此一役,妈妈已原谅了爸爸。他在冥冥中赎了罪。

                 

                 

  「你竟然不觉得意外?」妈妈阴晴不定:「你不怪责妈妈?」

  怎会呢?

  我一点也不意外。

  一点也不。

  妈妈,我此生也不会让呢知道:在事情发生的前一个晚上……

  我看见了——妈妈,我看见你悄悄上了天台,悄悄打开练功房的门,取出一块用过的染了大片腥红的卫生巾,你把经血抹在刀上,抹得仔细、均匀。刀口刀背都不遗漏。当年,我不明白你在做什么。现在,我才得悉为什么连最毒的黑狗血的不怕的爸爸,他的刀破了封。他的刀把自己斩死。

  ——当然是他自斩。以妈妈你一小女人,哪有这能力?

  我不明白。但我记得。

  妈妈,人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你有,我也有。不要紧,除了它在午夜发出不解的哀鸣,世上没有人揭的开四十七岁的卤汁之谜。电视台的美食节目主持人太天真了。

  我们是深谋远虑旗鼓相当的母女。同病相怜,为势所逼,——也不知被男人,抑或被女人所逼,我们永远同一阵线。

  因为我们流着相同的血。

  吃着同样的肉。

  「妈妈,」我拥抱她:「你放心,我会过得好好的,我不会让男人有机会欺负我。」

  她点点头,仍然没有泪水。

  「这样就好。」

  她把那小桶卤汁传到我手中,叮嘱:「小心,不要泼泻了。不够还有。」

  ——在那一刻,我知道,她仍是深深爱着爸爸的。

  她不过用腥甜、阴沉而凶猛的恨来掩饰吧……。
吴念真:圆满
他父亲在乡下当了一辈子的医生,一直到七十五岁才慢慢退休。

  退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健保之后,村里的人不管大小病都宁愿跑去邻近的大医院挤,加上人口外移以及老病人逐渐凋零。

  母亲常开玩笑说父亲现在的病人只剩下他自己,病症是自闭、不出门、不讲话,唯一的活动是自己跟自己下围棋。

  从小他父亲就期待孩子们至少有一个人可以当医生,但三个小孩都让他失望:弟弟从小学钢琴,不过后来也没变成演奏家,现在是录音室老板,每天听别人演奏。

  妹妹念传播,当过一阵子电视记者,和企业家第二代结婚,然后离婚,用赡养费经营了一家双语幼稚园。

  父亲曾经抱怨说,都是他这个长子坏榜样,高中分组的时候不管父亲怎么威胁利诱,他还是坚持念文科,之后进报社,职位起起落落,直到现在看着报业飘飘摇摇。

  母亲曾经跟他们说,其实父亲最常抱怨的理由是:这三个小孩所做的事都“对咱庄头没帮助”。

  不过,几十年过去,那样的抱怨倒是慢慢地少了,更意外的是,当他的儿子竟然选择医科并且高分考上时,父亲不但没有惊喜,反而淡淡地说:“傻孩子,这个时代才选这款艰苦头路”。

  除夕那天,母亲口中“三个台北分公司”的三家人陆续在黄昏之前回到老家。妹妹、两个儿媳妇加上几个孙女几乎把厨房挤爆,她们全在那儿凑手脚,一边听母亲讲之前和父亲搭邮轮去阿拉斯加旅行的见闻。弟弟则在客厅帮那台老钢琴调音,丁丁冬冬地,那是他每年过年回家固定的仪式,其他几个半大不小的男生则歪在老沙发和祖父的看诊椅上看漫画、玩电动。

  父亲仿佛跟家人完全搭不上边似的在二楼阳台搬弄他的兰花。他隔着纱门看着父亲已然苍老的身影,他的背都驼了,连步子也迈不开。

  当他把威士忌递给父亲要他休息一下时,父亲只是笑眯眯地接过杯子。他跟父亲说大儿子得值班,初一晚上才会回来跟他拜年,父亲也只是说:“住院医师……若苦役咧,大大小小事情做不完……”隔了好久才又问说:“回来时……高速公路有没塞车?”

  “没呢。”他说。

  然后两个人就都沉默地望向过去是一望无际的稻田,而今却四处耸立起别墅型农舍的田野。

  暮色逐渐笼罩,他不经意地转头看向父亲时,没想到父亲也正好转过头来,静静地啜了一口酒之后仿佛很努力地在找话题,最后终于问说:“回来时……高速公路有没塞车?”

  “没呢。”他依然这么回答他。

  团圆饭后发红包,孙子们发现阿公留给医生哥哥的红包是他们的两倍厚,大家起哄说阿公偏心,已经五六杯水割威士忌下肚,整个脸红通通的父亲笑笑地说:“哥哥当医生最辛苦啊,他是在顾别人呢,啊你们都只需要顾好自己就好。”

  父亲习惯睡前泡澡,那时候所有人都挤在二楼的和室陪阿嬷聊天、捡红点,泡完澡的父亲忽然笑眯眯地拉开纸门说:“你们累了就先去睡,等贺正的时间到了,我才叫你们。”

  所有人忽然安静下来,因为父亲的表情好像还有话要讲,等了好久好久之后他才有点腼腆地说:“看大家这么快乐,阿公也好快乐。”

  他说:那是父亲这辈子最感性,却也是最后的一句话。

  当他们听到贺正的鞭炮声已经远远近近响成一片,而父亲竟然还没有上楼叫他们时,才发现父亲舒服地斜躺在沙发上永远地睡着了。

  他的表情好像带着微笑,电视没关,nhk交响乐正在演奏的正是父亲往昔结束看诊之后,习惯配着一小杯威士忌眯着眼睛听的乐曲,韦瓦第的《四季》。
朱天文:柴师傅
很久很久以前,当时只有三十来岁的柴明仪曾经想过,年老的时候定居在四季如春的昆明是不错的。如果他不是等待那个年龄可以做他孙子的女孩,像料峭春寒里等待一树颤抖泣开的杏花,他不会知道

  已经四十年过去。是的,四十年过去了,他枯细然而柔劲修白极其敏锐的手指触摸到女孩凉软的胸乳时,肚底抽起一丝凌厉颤动。

  女孩可能不来了罢,她住在必须横越过台北盆地沙漠的彼端,芝山岩雨路,换两趟联营公车,两趟都是回肠九转蹒跚绵长的车程。每天过午以后洗街车像一只恐龙从门前沙沙经过,前座腹底喷出半天高的飞瀑,浇熄蒸烟腾砂。盆地大沙漠,可不是,一刻就雨过无痕,施工中的陆桥虎虎生灰,立时掩天铺地又起了沙子。到处都在动工程,似乎柴明仪搬到哪里,哪里就开始盖房子,挖马路,筑地下道,埋水管,架天桥。超过他半生还多一点的年月日在这块沙漠里竟渡过了,是的,等待女孩像等待一块绿洲。

  柴师父,电话中女孩跟他约订时间总喊他柴师父,敲门进来每每抱歉说师父在睡午觉啊。清泉流淌的声音呢,深深涓涓从他悍然乾闭的记忆之田、感觉之田流出。年久以来的视而不见,听而未闻,他才忽然发现他每日黄昏用白色塑胶扁壶装水到阳台上浇花草,那盆一年烂开到头的海棠,红是红得这样蛮,永远不休息的红,叫人吃一惊。啊,吃惊都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

  柴明仪服膺儿子们的孝心打盆地东北搬来西南后,来他这里求治病的人眼看像地瓜藤牵拉蔓延多去。坤卦曰、东北丧朋,西南得朋,同类而行,终获喜庆。他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他们早在三千年前已预言了他今天的光景。每周有一个星期六下午他到遥远的三重市,有一个星期二的晚上到啤酒屋丛生的安和路,罩件米白功夫衫,记得的话提一根桃木杖用来斥吓恶犬。星期一庭院深深连续剧过后,景兴小学的章老师来,四十腰五十肩,章老师肩膀硬得像两块乌心木,给他运劲一捏痛得歪惨叫,泪落披纷。星期四中午小陈来,年纪还轻有一个啤酒肚子,那块肝已报废像块锈铁。五十分钟治疗过程,小陈躺上大甲蓆木床即刻呼呼打起鼾,醒来仍赶回台塑上班,在堂前塑胶玻璃奉献箱投进一个红包。奉献箱涌出油厚的甜香,现在的红包纸都掺香料,热烈扑上他脸非常刺激。

  是的,这是一个荒蛮刺激的地方。柴明仪的各路朋友许多都回去又回来了,老彭一人决定留下跟侄子家们住在老家。儿子已替他向旅行社要了一张红十字会申请单登记探亲,香港的信徒们盼他过海去授法。台北居大不易,但他现下在高传真电视机前看猪哥亮餐厅秀也听得懂会呵呵笑了。儿子来楼上拷带子,昨天午夜场才上的限制级院线片,今天就拿到盗录带转录。萤光幕上两条裸虫演出妖精打架,阿婉跟阿丽各据茶几一角做算术,写ㄅㄆㄇㄈ,他很不悦地叫儿子消掉画面,阿丽望他一眼好像古代稀有动物遗骸出土,仍低下头继续写作业。孙儿们看了太多土曜剧场,好说日本人还准露两点,国产品小场面

  。

  儿子俩比他们本省籍的娘更像本省人,都娶了本省籍的媳妇,连孙女儿一伙常常把他忘记,讲着他们亲爱的语言。当年柴明仪从铄金烈阳照耀下的高雄港登陆,瘴热尘烟里一把遮去半边天空的野花红树,后来他知道那是凤凰木,给他一个震撼极的下马威。植物都霸气怒生,连扶桑围篱做成了人家也是不驯,碗公大的花冶红的,桃色杂血丝的,亮黄的,七戳八叉挞邋伸出,横目相视。即使到了今天他去安和路替钟小姐家人看治,啤酒屋霓虹招牌投影下的热带莽林中,奇花妍草异色,形如他第一次看到孔硕无比的香蕉,和头颅似的滚满了狰狞狼牙钉的凤梨,样样欺他生,摆出夸张的脸色。

  等待女孩像等待知悦的乡音。儿子们孝顺,用三夹板权且隔开客厅,前半给他设佛堂,一长列玻璃铁柜的经卷,又占用了部份本已十分狭小的客厅,他耿耿在心。佛堂两盏长明灯像大湖草苺发着亮,高挂两联师尊传世的真言,师尊画像居中,酷似旧俄大文豪杜斯妥也夫斯基。

  柴明仪搬来这里两个月时,儿子把隔壁一栋两层买下修建,招牌重新换过,用喷漆写的字母MTV有如霹雳舞者癫狂起舞。装潢好他去看过,简陋的水泥楼梯改装成隧道,入口处借日光看出铺了令人色盲的水红色布毡。走上楼梯暗不见登程,爬了几阶才摸索站起,两壁原来钉有一溜萤光漆涂鸭的金属镜,暧昧吐光。坑道橙橙紫紫,凹折凸伸通往一间间窟窿,仅够置放矮几,双人沙发,和一架二十六寸萤

  光幕。

  生意做大了,许多阿兵哥常常来。附近有一所军营依傍山坡而筑,营区背后渐已低于路平面丈许深,面对五支公车线经过的通衢大道。经常见士兵赤膊端铝盆出来盥沐洗衣,军绿汗衫纷杂晾在旷地绳上,从气窗可见睡上铺的兵们猫起身子活动,隆冬运气好还能看到长池台边在杀狗。兵们咧嘴笑着,仰望女人走过高崖伸展台,一览无遗,最近似乎才终于拨出一笔经费,盖了这堵杀风景的灰墙遮蔽。远方山棱被剃了头,袒现黄土高原,高地一0七竖起魁峨的环筒大楼,站牌改叫什么训练中心,倒更像一座核武太空城。

  附近专科学校学生也爱来,电影票差不多的钱饶一杯果汁可乐,热门带子还得排队等房间。他看报纸才知道除了MTV还做别的事情,新规定房间门不许下锁,门上必须凿一窗孔,尺寸以可看见沙发为准。律法的归律法,营生的归营生。客厅狭窄,墨钢角架隔成八层到空中,一层一台录影机,顶层安置祖先牌位。日日他站在凳子上面捻香,勤拂拭,媳妇也会爬上椅子换新鲜水果。半夜他总要醒来两次,穿越客厅对角线去厕所,一家人在看牛肉秀,他喝斥孙子们,明天要上学这么晚还不睡!阿婉说早就放暑假啦。冷气机隆隆在抽转着,他的斗室从来连电扇也不需要,正在前进的世界将他远远抛在后面。

  等待女孩像等待青春复活。祖先们高居屋中一角,神人同在,凯撒的不归凯撒,上帝的不归上帝。他位登仙籍,心在清凉净土,何如穿在女孩脚上雪白的爱迪达休闲鞋令他心湖骚动起来。他看着女孩打开铅笔盒,多么巧致可口的铅笔盒啊,宝蓝马赛克涂着糖霜的透明涩感,七个彩虹小人儿错落穿戴七种颜色欢乐的奔跃。女孩拿出笔在他桌上的册簿登记了名字,一笔一划不苟且像阿丽刚学写字,针笔出来

  童儿体的美工字,横横竖竖宛如一叠火柴棒。

  女孩旧历年间随父母去北海道看雪认识杨太太的。杨太太是他行过仪式所收的徒弟,法喜以为女,六十几岁女人看来不到五十。偶尔他去杨太太家吃饭,漆白的家具勾勒着淡金花边,幽凉飘浮杨太太走动时的脂粉香,杨太太女儿小贞跟法国女老师在蛋白色贝壳灯下念法文。小贞的新客户法国人,从前靠一架电话做亚麻进口,跑两条街借朋友公司的电传机传真,后来杨太太资助买一台传真机跟佛堂摆在一个房间兼做了办公室,就更不愿意跑出门了。小贞皙白的皮肤对一切中央空调系统,和盆地空气里过多的含尘量敏感。

  杨太太在观光雪国途中,善心为前仆后继伤风倒下的旅友们排驱脏气,灌注能源,名声传播,回国后求治的电话应接不暇。那天他心血来潮去杨太太家吃饭,遇见女孩陪姊姊带着咳嗽不止的侄儿来看杨太太。有缘,有缘,杨太太喜得直嚷,师父亲自出马。

  杨太太给每人冲了一杯阿华田。女孩姊姊说,现在的小孩子难带极了,动不动就感冒气喘,西药越用越重吓死人,换了中医有的好了,有的也没用,家长们互相交流任何新得来的秘方,改变床柜的位置

  ,吊风铃,安镜子,门楣悬红丝绳,一半相信一半猜疑的。

  小男孩拆合着精密支解的塑胶圣战士,哄了放下玩具很乖坐板凳上接受疗治。叫女孩小阿姨,说像在荡秋千呢,很多烟从身上跑出去。

  女孩惊奇的告诉姐姐,郤不见烟,许多东西大人眼睛是看不见的。那是寒气,杨太太含笑说。

  女孩每天早晨醒来打喷嚏,白鲸喷泉,房屋摇撼,对温差和灰尘敏感,或突如其来不知敏感源的一场掏肝扒肺的喷嚏。七百度近视配戴隐形眼镜,居然瞒过了他,内双眼皮抹一点点吊梢,看人的时候很直截坦白。女孩郤说她的喷嚏是眼睛对肮脏空气敏感,未来台北市的空气只会更坏,不会变好,所以这种空气污染并发症是无药可救的。

  但女孩仍是来了他这里,地方实在太小了。儿子上来转拷带子,萤光幕上惨澹澹荒窟野地,一群人披毛戴角争霸战,二十一世纪的太空星际并不比山顶洞人时代进步,画面一跳闪出暴力色情,真是非常对不起人家。为客人把门窗关上打开冷气,不会儿祖先台上刚点的香已迷成大雾,女孩连连打起喷嚏来,便又关掉冷气,还是古老的大同电扇好。他总不明白,以前一人住的那里多大,佛堂清敞,也比这里靠近市区一些,可就是门庭稀落,独善其身。何如此地,神魔同昌共荣,人人任意而行。

  梦中他闻见泡面的热香,醒来炎阳滚灰晒着他,不息止的车阵尖声驶过卷起轰轰落尘。阳台围罩铁栅栏安放多种盆栽,三、五天要帮植物洗一次澡恢复本来面目。经常他在长沙发盹一晌,夏天铺上木珠子编成的凉垫,合成皮沙发汗闷闷淌出化学元素酸味。醒坐片刻,立秋了,怪不得还未睡饱太阳已泼晒进来,影子跨过铝门槛斜斜倚向佛堂前。孙儿俩在吃生力面,看日本少年队歌舞,怕吵他电视没开声音,这样也能看。漫漫暑假,一家子完全颠倒着昼夜过,自己竟也中饭没吃睡醒了一觉,心生无限悲凉。

  他坐光鲜的店里泡茶喝。看见架上凸出不整齐的录影带便走过去抚平,发现到上集在那头下集在这头,也会把它们团圆做一处。儿子让他在店中间墙顶钉一副大大的佛字,复印半世纪前师尊墨宝,师尊平生不立文字,这是唯一。挨佛字悬一横幅隶书,会写字的善男录一段经言奉赠给他,裱工极为得意。东边墙顶挂蒋经国像,西边李登辉,多年来他一直是忠诚党员,起死回生挽救过一位大老的糖尿病是他莫大功德。昨天帮一名痼疮妇人赶病,驱出来见一只拳头大的孽畜,闹了许多年,他并不打杀,好言将它化解了放生离去。女孩来时在播放猪哥亮访问费玉清,三两顾客守电视机前傻笑,来修理楼墙渗水的水电工,看得一时半会也走不开了。他对女孩说费玉清顶会学人唱歌,学刘文正最像,满好。

  女孩做饰物设计,告诉他顶好市场那边有一家店给她一个专柜卖她的作品,很开心。女孩犯荨麻疹,笑嘻嘻说这是富贵命,银首饰都不能戴,马上发红肿痒,只有纯金不怕。那是第六趟疗治完上洗手间出来,脸上突然晕起斑驳红印很快湮开,红得辣醉,浸入眼底也红了,才知是荨麻疹。洗脸的时候常常忘记,下手稍重就报应不爽变成这副吓人的样子,历史太久远了,成为身体一部份,认命自然。柴明仪起了战心,意欲跟陈年老疾斗法。

  男人精华在丹田,女人在乳。他看过一位女会计,做学生的恶补时代背书包把肩膀压坏,每周单日晚上来医,看了三个月总也不好,令他十分沮丧,忽一刻临机触动请让医乳,瘪瘪像饺子皮,看了几次渐渐发起来,元气充满,歪斜的两肩也平了。他心里琢磨,研究发展,犯头晕的邓太太一日忙不迭的告诉他,洗澡时发现妊娠纹全不见啦,老师不但医病还美容呢。热烈请求依习法,一海票闺中密友巴巴随邓太太来看,闹着要入教。一阵兴头旋风刮刮便散,倒是邓太太有事没事就来看,屡屡提起拜师学医的话颇叫他烦恼。年老了,常时想到延续衣钵,这趟去香港也许有人。两年前徒弟冒冒失失给不认识人拉去治病,想必重病家属四处乱投医吃了坏东西,郤说是徒弟给的一帖符药下去就死了,烂缠官司至今未了。

  等待女孩像等待有缘师徒。第七趟看完他说给女孩一些神水,回家可加开水喝,到厨房找一只空的可口可乐瓶子,水龙头底下刷刷冲洗时,女孩客气走来接过去做。炉上一壶水倒进钢杯里,至佛堂前往水里划了符咒回来灌入瓶中,女孩亦接了去做。水太烫,宝特瓶烫弯了腰瘪进一块歪歪靠着墙站,腾出装腊肠的塑胶提袋,套起来了才走。

  第八趟他请女孩解开背后的胸扣,女孩没有穿因为荨麻疹对扣钩也敏感。飞宽的矿黑棉罩衫,一边永远掉落肩头,裸露皙清锁骨,和里面一件祖母绿无袖衬恤的两条肩带。他手伸进衣里摸触到女孩凉软的胸乳,猛然想起三十七年春天刚刚开始他往北来到多雨的基隆市,乍见高地上伸出石墙盛开的一树白花在煤烟冷雨里缤纷自落。八重樱,后来他才知那是从前日本人开的艺伎馆,光复后改成市府招待所。

  第九趟他且帮女孩看眼睛,立志要减轻女孩的七百度近视。女孩小学六年级检查出近视两百五十度和一点点散光,隔两星期去那玉眼科验光,回来再吃药打针,如此一年。钢琴弹到给爱丽丝,最流利悦耳的,弹来弹去这一条怎么也不肯再弹上去了。他端详女孩脸,白了,发光呢,在女孩额头上亲一下。

  水雾里都是煤烟的港城,春天日式房屋旁开出浅红山樱,漉漉不会飘扬,落在煤苔滑黑的石上地上,怵目惊心。他从岛上南部来到这里找一个叫张荣升的人,几年前他们在上海认识,张荣升连考了四次话剧团没上,他才去第一次倒考上,张荣升去了基隆开杂货店。话剧团解散他来投靠表叔,没找到,岛上只知道一人叫张荣升。一家一家杂货铺去问,等船回去了罢,郤在现在高架桥从空中跨过去的巨梁底下那条街,找到张荣升的店铺,两人抱在一起。他搬来阁楼分一块地铺睡,白天去码头蹲站。店是跟别人合伙的,张荣升不会嫌弃,别人可跟他非亲非故,黄苍苍亮着舱灯的深圳轮和四川轮总是晚上十点到岸。慢慢他看出苗头,搬运行李的工人地盘他不敢抢,捡那些价钱没谈成的仓皇船客,漏网之鱼揽到旁边,热络把行李扛上肩搬到火车站前面,随您给,三万四万七万的都有。行李工人都戴一顶红檐鸭舌帽,他弄一顶灰灰的戴得很低遮着脸,遇见熟人怕不好意思。旅人劳顿,陌生的国土,忽听见他带着乡音的国语像是遇见救命恩人,这样他也可以赚钱买点什么的割两斤猪肉带回店里了。知道他会写字,有人找去饭馆记账,结识了许多人头。管柜抬的是老板小老婆,挡财路视他为眼中钉,于是朋友拉他合伙开食堂就去了,叫一分利包子铺。开在海港大楼对面一排木造房子其中之一,屋背后运煤火车川流不息

  。

  女孩跟他说谢谢师父,师父再见,登登登跑下楼梯。蝙飞黑衫罩到膝盖,棉白窄裤管贴贴裹到小腿肚,空脚穿一双僧黑球鞋,掉落的肩头露出米袋白T恤,他吃惊想着亵衣原来是可以穿到外面来的。女孩肩挂一个足以把她自己给装进袋里的超大布袋子,其实里面只有一些碎纸张,钱包,宝蓝铅笔盒罢。半程搭联营公车,半程换计程车,穿越盆地大沙漠实在辽远,就这样走掉了很久很久没有再来过。

  山峦似泼墨,峦顶坐落要塞司令部,终年虚无缥缈。山上下来的军官发给他一张线民证,派他就近监视一家咖啡馆,有本小簿子记录常去喝咖啡的人。船员们下船到一分利吃面,把水货寄放他这里谁谁来拿,往后跟这些来取物的海关稽查员和军官熟识了,索性要他把货直接销了拿现钱,分他两成。烟酒玻璃丝袜化妆品,藏在木制送面箱里,骑脚踏车提着去送饭菜运回住处。自己也跟船员买货,钱赚起来真可观,换成一粒粒金元宝埋在克宁奶粉罐子里。做大的,他把满满一罐子去投资了一批药材,渔船回来被缉私队盯住全部沉入了海底。他每天像看见深蓝海底一堆甸甸元宝幽怨吐露金光,离开了这个居住两年终朝湿雨的港口。

  他照登记簿上的号码打了一通电话到女孩家,女孩母亲说去比利时大姐家了,下个月回来。秋天快要过去老黄太阳已照上佛堂,金色劫灰滚滚浮起又滚滚沉下。不久之后柴明仪也许能够到四季如春的昆明定居,他可怜的乡愁啊,是雨中的八重樱,和那些老是长在公厕四周戳出坚挺花蕊的野红扶桑。

  女孩来呢不来?儿子他们娘黑白放大照片挨挂门侧,低低陪侍在祖先们的下壁,死的,活的,神鬼,拥挤占据着同样的空间与时间。洗街车迤逦而来,腥风先起,肃杀尘埃而去。

  一九八八.三.廿四.写完

  一九八八.四.五.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