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嗨网首页>书籍在线阅读

朱门

  
选择背景色: 黄橙 洋红 淡粉 水蓝 草绿 白色 选择字体: 宋体 黑体 微软雅黑 楷体 选择字体大小: 恢复默认

朱门-林语堂
林语堂 自序
本书人物纯属虚构,正如所有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多取材自真实生活,只不过他们是组合体。深信没有人会自以为是本书中的某个军阀、冒险家、骗子或浪子的原版。如果某位女士幻想自己认识书中的名媛或宠妾,甚至本身曾有过相同的经历,这倒无所谓。
不过,新疆事变倒是真实的。历史背景中的人物也以真名方式出现,例如:首先率领汉军家眷移民新疆的大政治家左宗棠;一八六四——一八七八年领导“回变”的雅库布贝格;
哈密废王的首相约耳巴司汗;日后被自己的白俄军逐出新疆,在南京受审枪毙的金树仁主席;继金之后成为传奇人物的满洲大将盛世才;曾想建立一个中亚回教帝国,后来于一九三四年尾随喀什噶尔的苏俄领事康士坦丁诺夫一同跨越苏俄边界的汉人回教名将马仲英等等。记载着一九三一——一九三四年间回变的第一手资料,例如,斯文·赫定的《马仲英逃亡记》和吴艾金的《回乱》等书。本书只叙述这次叛乱在一九三三年的部分。
朱门一

李飞坐在茶楼中靠近里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大街和对街的铺子。茶楼的正对面是一间卖绸缎绵丝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着风沙,门上厚重的布帘也垂了下来。右侧是一间羊肉餐馆。夏天时馆子前门是完全敞开的,但是天冷的时候就用隔板和小门将它封起来,上半截装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里面的动静。
狂风从那已被骡车压成沟槽的人行道上刮起尘土。下雨的时候,污水流不进人行道与柏油路之间的水沟,于是把骡车的压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轻风又扬起灰尘,抹得行人一脸的灰。在传统的束缚下,老骡车仍行驶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许是当局严禁他们行驶柏油路吧!也可能是这些骡车夫走了一辈子的泥浆路,习惯了。这条街有四十尺宽。为什么市政府只铺设中间呢?李飞向来爱发问。也许把整个街道铺设起来太昂贵了。也可能是当局认为这些骡车生来就注定该走泥路。箍着铁的大木轮会弄松嵌好的石块,破坏了这条专门行驶汽车和黄包车的道路。这条路像是件进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两三尺的泥土,这座城也脏脏的。他不喜欢这个样子,他向来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东西。
刚才他的心里并非特别在意地想这个问题。他是在古西安城长大的,以它为荣,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现代化。他觉得眼见这座城随着自己的成长而改变是件有趣的事。他记得在念书的时候,曾经为了南北大道装上街灯而兴奋不已。中央公园的设立,几条铺上柏油的道路,橡胶轮胎的黄包车和汽车都曾经令他兴奋过。他看过一些外国人——主要是路德教会的传教士、医生和老师,还有不少穿着西裤和衬衫、长腿的欧洲旅客或工程师,他们的脸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肤色的起源。
他看着这座沉静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犹豫、不情愿地,但又显而易见地改变。西安位于内陆,是中国西北的心脏。他称西安是“中国传统之锚”。这是他的故乡,他爱这里的一切。西安不会温文地转变。人们、风气、政治和衣着的改变都是紊乱的,他就爱这一片纷乱的困惑。
现在他听到乐队在演奏,心中正纳闷。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门口想看个清楚。警察乐队刚过去,后面接着一大排学生,朝“东大街”走去。这条街已经正式改名为“中山路”,以纪念孙中山先生。但是,对当地老百姓来说这条街仍是“东大街”。尽管有一位热心拥护国民党的年轻好事者写信给报社,建议警察该处罚那些把“中山路”说成“东大街”的人们。没用。连警察都继续用“东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飞凝视着街上,那是一幅活动的画面。尘土飞到学生的脸上,太阳也照耀着他们。高举的竹竿上横着白布帆,学生手上拿着的纸旗在风里飞着,上面写有壮观的标语。“支援第十九军!”“全国上下一致团结!”“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这是拥护一九三二年第十九军抗日的示威,结果并没打成。
李飞暗自欢喜,尤其是看到警察乐队。这表示有市政府在后面支持学生的行动,听说在北平警察殴打学生呢!
他走出门外。学生们的脸在阳光下微笑。队伍有些乱,不过并无妨。人们都围着街道看游行,兴奋地谈论着。也有小学生参加。每一队都由校旗引导。有一队男童子军,制服被厚厚的内衣弄得鼓胀起来,大多数的人都被他们的笛子和铜鼓吸引住了。还有一列中学生的队伍里,一个男生敲打着煤油桶,把群众逗笑了。
有一队女师范学院的女学生。大部分穿着冬季长服,但是前面有十二个女生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白领衬衫、黑灯笼裤和布鞋。她们是排球队的。看到她们白白的小腿,几个老妇人连忙用手遮脸。
“羞死人了!这么大的姑娘也不穿长裤!”其中一个说。
男人——店员啦,街上游荡的小伙子啦——一个个都看得呆了。一切都显得混乱——就像近代中国——新旧错综,杂乱不堪。
李飞转身跟在女学生行列的后面。他喜欢这噪声、乐队、学生脸上的阳光、童子军和煤油桶。新的中国正向前迈进,虽然困惑,但是却怀着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车飞驰过东大街时同样的兴奋沸腾。
少女们在格格大笑。几位稍长的女生穿着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队伍后面,当她们随着大家微弱地喊口号时,有点害羞。他也喜欢这点。不过多数的女生都年轻,十七岁到
二十岁之间。她们的短发、笑脸、各种羊毛围巾——深红色居多——看起来好美。狂风不时由后面吹乱她们的头发,打到脸上,风沙滚过街道,吹进了她们的眼睛。有些人用围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们的辫子和卷发看起来像煞了风中的牧草。
李飞是国立《新公报》社的西安特派员。他纯粹是为了兴趣才跟在队伍的后面,而不是因为记者的身份。他觉得一定会有妙事发生。如果游行完全平静地进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迹呢!
警察大队队长热忱地派出管弦队,因为他自己也是拥护抗日的青年。这并非意味着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赞成这项举动,事实上西安是一省的省会,省主席是个半文盲的军阀,他早听说学生将要示威,于是打电话给警察局长,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驱散游行的队伍。
游行的队伍来到了“满洲城”的东南角。因为清朝总督和他的满洲侍卫都住在这里,义和团之乱时,慈禧太后逃出八国联军的重围,曾经到过这里,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李飞看到一条巷口站着约三十人到五十人左右的警察,用长竹竿武装着。警察乐队已经走到弯路前五十码处。一声哨音,警察从各条巷子冲了出来,一边喊着“嗬!嗬!嗬!”一边追赶学生。
李飞向后退了一些,双手在胸前交叉,观看着。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劈啪声和“嗬!嗬!嗬”的吼叫,好像是赶鸭子嘛!
接着发生一场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状的战斗。竹棍打不死人,学生们便英勇地对抗了一番。有些学生抓紧竹棍的尾端不放,展开了一场拔河赛,双方谁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弹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筋斗。很多棍子被弄断,更危险,会把人刮伤流血的。双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脚踢了一会儿。灰尘遮住了双方的视线。大致上学生觉得棒透了,警察就显得荒唐可怜了。
混乱开始的时候,女师范的学生已经走到街角。她们不能前进,又不愿意回头。
现在有几个警察转向她们。
“我们去抓女生!”
“不要。”
“当然要去。我们的任务不就是要阻止示威游行吗?不是挺好玩的吗?”
“我们去赶那批娘子军!”
十一二个年轻人冲向那些女生。“嗬!嗬!嗬!”他们拿着长竹棍前进,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经断裂了。
少女们尖叫着转身逃跑。谁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队丰润雪白的膝盖。
说起来这些警察脱下制服,和其他年轻人没啥两样。也可以说,当他们穿着制服集体行动时,往往会做出单个人穿便衣时不会做的事情。再说,一个优秀警察应该具有追赶任何逃犯的本能。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机会和女大学生说话,更别说为公事追捕她们、抓她们的身体,从她们雪白的手臂上夺下旗帜,和她们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飞热血沸腾,这根本连逞英雄都谈不上。卑鄙懦弱。他冲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脚踢的混战中。
一个年轻警察追着一个排球队员,抱住她的大腿,一块儿跌倒地上。
少女坐起来,发怒地对他吼道:“你不要脸!”
“奉命行事嘛。”边说边笑着站起来,懒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尘。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这可好了!”她起身捡起帽子,挂有校徽的白衬衫肩膀被撕破了。
“别发火,小姐。我们是奉命维持和平与秩序的。帽子还给我。”年轻的警察说道。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绷着脸撅着嘴。
“给我!”
“过来拿呀!”
警察走过去。少女挥舞着帽子,用帽子掴他耳光,随着优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后转身就跑。李飞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横在她面前。警察跑来从后面抱紧她。根本看不见他是否在和她抢帽子。李飞看准了用力把那个人踢倒,少女挣脱了他的纠缠。
李飞若无其事地走开,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警察爬起来,啪的一声戴上帽子,向周围张望,神情很激动。
“是你踢的?”
“没有哇,我干吗要踢你?”
少女们一面尖叫、咒骂、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着脚。他神情激动,显示着雄性野兽肉搏中的原始乐趣。
有位警官旁观。一声哨音,浑身脏兮兮的警员都退回巷子里。
“这些摩登的女大学生妙透了!”一个人说。
“什么时候还会有女学生加入的示威游行,长官?”另外一人问道。
警官看看李飞。
“你在这儿干吗?”
“我是记者。”李飞说着,转身走开。
警官追上他:“你不会把这些都写出来吧?嗯?我们可是奉命制止示威的。”
“可是你们大可不必对女孩子那么粗鲁呀。何况,她们在跑。”
“我向你保证,这只是执行任务。”
警官转身,招手示意其他人跟上来。
混乱结束了。真是一大讽刺,警察乐队又开始演奏了。因为乐队在街上就是要吹奏音乐,正如警察应该追捕逃犯,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女学生不见了。地上散满了刚刚还神气地在阳光下飞舞的纸旗。中国年轻一代的神圣进展,竟落得如此沮丧的下场。还有女性风味哩!到处都有发夹和发带。李飞还看到一小撮头发,必定是哪个女孩头上掉下来的。
他看到一位穿黑棉袍的少女独坐在树下的一张长椅上。头发散落零乱,正用手揉着膝盖。
李飞朝她走过去。
“需要我帮忙吗?”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右边太阳穴上有一抹滑稽的污泥,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黑。
“不用了,谢谢你。”
“受伤了吗?”
“不很严重。”
他看到她耳朵后面有个伤痕,正渗着血。
“流血呢?那儿。”
“不知道什么东西从后面打了我一下,我正在找我的手表。应该就在这附近。”
“只要没被踩碎,应该是不难找。”李飞巡视零乱的现场,踱来踱去,有秩序地把纸片踢开。
“金的吗?”他转向少女。她已经卷起长袍在检查膝盖上的淤伤。她立刻盖住膝盖。
“是的,金壳的。一定是掉在这里。绝不会掉在路上。”
树叶将片片飞舞的碎影投射在光亮的地上。少女站了起来,想要走动。显而易见,膝盖上的淤伤一定很痛。
这地方不大,发亮的东西应该是不难找到。一阵风吹过,把大部分的纸片刮起来旋转。李飞把剩下的碎片堆积起来,仍未看到手表。他慢慢地走向少女。她弯着身,一只手捂着膝盖。他看到摇曳的树影中有个东西在发亮。
“在那边!”手表有一部分被埋在土里。他拿起来,把它靠在耳边。停了。
“真谢谢你!”当他把表递给她,她感激地道谢,跛着走向长椅。她有一张小圆脸,匀称的下巴,苗条而优雅的身材。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
“没关系。”她咬着唇,拂着发丝,想把它弄整齐。
“你的太阳穴上有一块污迹。”
他把自己的手帕拿给她擦污斑。她没能把污斑全部擦掉。
“我帮你擦吧。”他轻轻地用手帕擦她的太阳穴。
“我看起来一定很恐怖。”
“不。你看起来很勇敢。”
她对他笑笑:“刮点伤算不上勇敢。”
他想开个玩笑:“你是为国家流血呀!来,伤口一定要洗干净,包扎好。隔三条街那儿有一家医院,我带你去。”
她眼中现出犹豫的神色,勉强地站了起来。他招来一辆黄包车,扶她坐上去。
“我陪你去,你不能单独去。”
“那么再叫一辆车。”
“不!我宁可走路去。不远嘛!”
李飞告诉车夫拉慢一点,他要用跑陪着她。
“我还没好好地谢你呢,你也还没告诉我贵姓。”
“李。”他说。
她又看看他,不过没继续问下去。
“你呢?”
“我姓杜。”
“我如果知道你的名字,到了医院比较方便。”
“柔安。温柔的柔,安详的安。”她脸红了一下。
她脸色苍白。耳朵后面的伤口痛得很。激动、流血、蓬乱的仪表,使她觉得很不舒服。现在她感到有点冷。她咬紧牙,在风里前进,然而有这次经验也蛮有意思的。李飞走在她身边。被人家看成淑女真好。
她试着找个话题。
“你在这儿出生的?”
“是的,我在这儿长大的。住在北城。”他的声音坚定、自信,有点粗率,他的态度潇洒自在。
“我听得出你的口音。”李飞自从上海回来之后,又开始讲本地的方言。“住”的发音像“十”。
“我也听得出你的口音。”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记者。”
采访、特派员、编辑都算记者,连名编辑也自称记者。
“原来你是作家呀!”
他们来到市立医院的门口。有些受伤的女生脸上、手上缠着绷带走出来,柔安向一位同校同学打招呼。她觉得下车要比上车还困难,伸出一只手要人搀扶。李飞把手伸给她,她慢慢地滑下来。他扶她上台阶。
他们走进候诊室。还有一大堆男女学生等着疗伤。进到屋子里,避开了冷风和尘土,柔安觉得舒服些了。
“恐怕要等很久才轮到我们哟!”说着要她把头靠着椅子后的墙壁。他到挂号台去替她挂号。
“她住哪里?”护士长问道。他想了想写下“女师范”。护士长很多事,爱挑剔。她已经被这突而涌至的大批病人弄得很光火了。
“她的身份证明,拜托。”
“她的伤口就是她的证明。”他不耐烦地说。
护士长抬头看他:“我没时间跟你瞎扯。她父亲的名字、年龄和地址呢?”
李飞没想到挂急诊还跟病者的父亲有关。他勉强按捺住怒气,拿着挂号单走回长椅边。
柔安把头靠着墙,这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年轻人。他中等身高,英挺的姿态。轮廓清晰突出,感性的嘴唇,眼睛闪着一股特殊的光辉。迅捷的动作,举步果决灵敏,还带着一股毫不在乎的味道。一撮任性的头发落在额头上。
四目相交,她垂下眼睑。认识这么一位青年真好。她仍然用他那条沾满血迹的手帕按在头上。
“你看,他们想知道你父亲的名字和你家地址。我可以帮你填写。你住哪里?”
“东城,大夫邸。”李飞的眼睛闪着惊疑。住在西安的人都知道“大夫邸”,是杜恒大夫所建的古老宅寓。“大夫邸”就是“大官的官邸”,“大夫”是她爷爷的官衔哩!李飞一面快速地想着,一面写下地址。他真希望自己救的不是前任市长杜范林的女儿。他离开西安直到一年前才回来,他并不知道杜范林有个女儿。
“你父亲的大名是?”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杜忠……忠心的忠,”她很快地加上一句,看着他的表情。
李飞听说过杜忠是个大学者,杜范林的哥哥。杜忠在民国初年写过些激烈、锐利的文章,以表达他对“君主立宪”的信心,李飞曾经熟读过这些作品。杜忠是保皇党。自从他参加猪尾将军张大帅拥立幼皇复辟的事失败以后,他就没再发表论说,完全脱离了政治圈。虽然有过那一段不幸的际遇,大家却仍尊敬他的诚信忠心,当一个王朝极不受欢迎的时候还如此狂热地拥护它,又是一位大学者。帝制时代,他做过“翰林”,是皇家学术院的大学士,他和梁启超交情很好,但是当梁启超转向拥护共和时,他还固执地效忠那个大势已去的王朝。他是最后才剪掉辫子的人之一。
柔安察觉到李飞在写下她父亲名字时迅速地向她看了一眼。
他拿着卡片去挂号然后走回来。
“你看起来很苍白,真希望能弄到一杯水给你喝。”
她轻松地笑了笑。“医院的候诊室是没有茶水供应的。”她脸又红了。
李飞四处走动,听说有个男生肚皮给戳穿了,要花很多时间,护士都忙得很。
他满面怒容地回到她身边。
“个个都是笨蛋。”他说。
“不是笨,他们必须先医治病重的人。”
“我不是说护士,我是指警察。一些警察领头游行,而另一些却来破坏。这就是西安,什么怪事都有。他们应该砸烂自己的乐队!”他突然高谈阔论。
她大笑,这一笑引发了伤口的疼痛。她猛然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
“没关系,说下去,我喜欢听。”
“还有,如果警察知道大夫邸市长的侄女儿也受了伤,局长一定会亲自向你叔叔道歉呢。市长是你叔叔,对不对?”
她的脸突然紧张了起来。“是的。这也正是我所不希望的。不能让我叔叔知道这件事。”
他向后仰首大笑。
“你不了解他。”她说。
“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想警察也没工夫去清查伤者的名单……他们真不该让你等这么久。”
他又走到医疗室,敲着玻璃门。有个护士走出来。
“这儿有个女孩。她已经等了半个钟头,血还没有止住。你能不能替她想想法子。”
护士抬头看看他含着笑说:“带她过来吧。”
李飞愉快地回来告诉她。他只能待在玻璃门外。当她进去时,回过头来对他笑了笑。
过了几分钟之后,她走出来。脸擦洗过,头发也梳理好了。耳朵后面贴着一块干净的纱布。他看着她那深邃抑郁的眸子。
她伸出手向他道谢。她黑长的睫毛、圆小的脸庞,诱发哀愁的眼神,都令他觉得不该就此分手。
“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应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她说。
“单名一个飞。李飞。”
“飞翔的飞?”
“是的。”
“奇怪!我一直不晓得,你就是那位名记者!”她默默地看了看他。
“别损我了。现在你真的该好好休息。一定饿了吧?”
他看了看手表。“早就过十二点了。经过这么一场混乱,他们该不会等你回去吧?”她虚弱地回答:“不会。”
“午饭时间过了,而且这里离你家还有一大段路。我有这份荣幸请你吃饭吗?”
她欣然接受了,就像面临一次奇遇。
他们来到一家馆子,他叫了壶热茶、饭、鲜鲤鱼汤和葱爆羊肉。
柔安觉得自己复原了。她欣赏他的文笔,却做梦也没想到会遇见他本人。她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内心思想都为她所熟悉的男人身边。
她说:“我想起来了,你有一篇讨论有关磕头的文章。”
“你喜欢吗?”
“我一面读,一面大笑呢!”
他记得自己曾大谈磕头对身体柔软度的价值。他把磕头看做是一种体操。下跪、手臂外弯而后合掌,加上一再地伏倒,使得全身的肌肉都运动了。这和游泳差不多,不过比游泳更妙。有人凭磕头可以找到一份差事,游泳可起不了这么大的作用。他奉劝凡是有志于从政的人都要练习磕头,尤其是可靠的官员更该每天勤练。他还附带地建议女士们把它当做是减肥韵律操。他引用了先圣孔子祖先的名言:“听到皇上下令,第一声则低头,第二声则俯胸,第三声则弯腰。接着贴墙而走,别人也不敢对我无礼。”
“做官的人都该读读这篇文章。”他说。那是一篇轻松、诙谐,具有讽刺意味的文章。
“你怎会替报纸写东西呢?”她的眼睛黑亮,声音充满热诚。
“不知道,人往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那件事……特别是一些对生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其实我是在偶然的机会下进去了。我毕业的时候,刚好有家报馆缺人,我就接受了这份工作。”
“难道你当初志不在写作?”
“也许我曾经想过吧。我真的不知道。接受这份工作只是因为我必须养活自己。”
“现在你喜欢上了这份工作?”
她天真地追问道。
“喜欢。它使我有机会到处旅行,我爱旅行。特别是现在我发现有一位这么漂亮的女孩爱读它,我更喜欢写了。”
她想谢谢他的恭维,但是没说出来。她喜欢他用简单、自然的态度来谈论自己的作品。她又好奇又兴奋,但是不能不克制下来。
“别谈我了。你父亲人呢?”
“他住在三岔驿。”
“那是在哪里?”
“甘肃的南部。我们在那边有一块地。”
他的眼睛表露出对她的心意。李飞不是保皇党——而且恰好相反。然而身为一个作家,他不由自主地被这个知名度极高、又能使读者感受性强烈的学者的女儿所吸引着。
李飞招伙计来结账。她说由她来付钱,但是他坚持要请客,同时准备离开。
“帮个忙好吗?如果你要报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别提到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微颤着。
“为什么?”
“因为我叔叔会生气的。他一向是和市政府站在同一条线上。如果他发现他的侄女儿参加示威对抗警察而见了报,他会不高兴的。”
“难道你回到家,他还会不知道吗?”
“我告诉他全体学生都去了,他就不会怪我。只要我的名字不见报,就没关系。”
李飞听说过这个肥胖、乖僻的前任市长杜范林,他是西安社会的支柱,也是舆论、法治的热心拥护者。“我了解。”李飞体谅地看着她说,“你很好。”他带着倾心的眼神加上一句。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她转过身来投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微笑。她的眼睛好黑好黑。
朱门二
短短的上海战役,丝毫没有惊动到内地,却给西安带来了巨大震撼。首府暂迁到洛阳,大批的政治领袖、常务工作人员、将军们、报社记者,和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大学校长啦、外国政治专家啦、经济学者啦、名学者等等——都蜂拥而至。
几乎每天都有重要人士到达车站,军乐队在月台上奏乐迎接他们。如果来者太重要,那么就会有两组乐队,一组是警察局派的,另一组是省政府派的。从火车入站直到那位重要访客离开月台,特别是当他跨上轿车的那一刻,两组乐队一齐吹响不同的曲子、不同的调子,反正声音愈响,就表示愈热烈的欢迎。
一次全国紧急会议计划在洛阳召开。代表团正考虑建西安为“西都”。因为西安是中国古代的名都,从洛阳坐火车来只要花几个小时而已,大多数的首长都趁机来访参观,乘陇海铁路运行的钢铁车身的“蓝色特快车”。那位不识字的军阀、西安警察局局长、铁路管理局局长,都忙得不可开交。警察穿上崭新的春季制服。街道上的汽车也显著地增加。军队也大幅度地调动。满身灰尘、衣衫褴褛的士兵绑着腿,穿着草鞋,在城里游荡,有些还戴着那种毛茸茸附有耳罩的“满洲帽”。
国际联盟指派李顿代表团来调查“沈阳事变”时,日本正继续对满洲各省进行大肆侵略。而当李顿爵士奔波于日本和上海之间时,废帝溥仪遭挟持,“满洲国”宣布独立。满洲的中国士兵被逐出故乡,越过万里长城到内地来,变成了一支没有根据地的军队。很多人流于西北。有位著名的满洲司令也来了,暂时驻在离西安不远的潼关。戏园、茶楼、饭馆生意都很兴隆,因为有很多男女优伶和女艺人也逃到西安。
***
和柔安吃完午饭,李飞花了二十分钟走到家。他爱散步。虽然他生长在这里,这个城市仍然令他迷惑。从上海回来之后,他开始用成熟的眼光来看它。整座城充满了显眼炫目的色彩,像集市场里村姑们的打扮那样,鲜红、“鸭蛋绿”和深紫色。在西安的街上你可以看到裹小脚的母亲和她们在学校念书、穿笔挺长裙、头发烫卷的女儿们同行。这座城市充满了强烈的对比,有古城墙、骡车和现代汽车,有高大、苍老的北方商人和穿着中山装的年轻忠党爱国志士,有不识字的军阀和无赖的士兵,有骗子和娼妓,有厨房临着路边而前门褪色的老饭馆和现代豪华的“中国旅行饭店”,有骆驼商旅团和堂堂的铁路局竞争,还有裹着紫袍的喇嘛僧,少数因没有马匹可骑而茫然若失的蒙古人和数以千计包着头巾的回教徒,尤其是城西北角处更易见到这些对比。
李飞回到家乡,替那家国立报馆写“西安通讯”,至今已一年了。在此以前,他曾写过一系列的“洛阳通讯”。他的报道很不凡。他向来不喜欢把任何事情写得记录化、统计化,而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他个人的感触。上海的编辑为此抱怨了好多次。有一回,当他寄出一篇文章之后,收到了编辑打来的一份挖苦的电报:“亲爱的李飞,可否请您慷慨地来电告知这段插曲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当事人的全名和籍贯?您的文中只说明事理和起因而已。”令编辑感到意外的是,读者纷纷来信说他们喜欢李飞的文章,说是他的文体和评论中体现出
他个人的感觉,这使得他写的故事独具风格、值得一看。李飞真的塑造出他自己的格调,半认真、半捉弄,往往带有讽刺意味,读者喜欢他的评论意见甚过他对报道的事实。他替自己立了些名气,编辑也就任他写些自己独特的报导。他仍不喜欢当个新闻特派员,他想写小说。他之所以继续干下去,只是为了谋生,况且,毕竟报社的工作是以写作为主。他爱写作,有些作家把小说写得像市政报告,而李飞却喜欢把他的新闻报道写得像小说。虽然这对记者写作的规则而言,是不正当的,非职业性的和不被承认的。但是他喜欢这样。
其实他写过只有两百页的短篇小说,是根据他追随国民党自广东北上讨伐各省军阀的亲身经验。心怀着青年对国民革命的狂热,誓讨军阀、统一全国,他放弃了大学第三年的学业,和许多大学生一样投入这个行列。这本书描写政工人员的口号、独特的仪式和讲演方式,把政工人员变成了人们的笑料。几乎有点像是政工人员的手册似的。当国民党的军队一路打下来收复城池之际,主角却高谈张贴标语的技术,糨糊的制作方法,偏爱选用蓝色的糨糊刷、糨糊罐和扶梯,以及如何在城墙和桥梁上漆上大字;简言之,就是要引人们注意标语。还有些逗趣的段落描写国民党的仪式、行礼、鞠躬,特别是在演讲之后的“鼓掌”。党员会议中的会议事项往往包括了下面几个部分:
1.主席致词
2.观众鼓掌
3.介绍上级指导员
4.观众起立鼓掌欢迎
5.上级指导员致词
6.观众鼓掌
7.主席赞美上级指导员的演说,并称颂孙中山先生
因为老百姓对标语生厌,痛恨看到四处张贴的海报破坏了城市和乡下的景观,所以那部小说大受欢迎,甚至政工人员也暗地观赏。那本书成了北伐时期最好的讽刺文章。
李飞厌烦了革命,回到学校去完成大学学业。他已经稍有名气。他毕业的时候,一位在北伐时认识的朋友把他介绍到《新公报》工作。现在他已经当了三年的特派员,由他自行选择工作的职务和地点,因为他从未重复其他记者的报道。
他家在古城墙的东北角里,是一块比较便宜的地段。屋子后街上有些蔬菜摊子,是由邻近的农人经营的,还有几家肉铺、杂货店,一间回教清真馆和两三家平民小吃店。
房子是用黏土或干砖盖的,有些刷了洋灰,有些没有。蜿蜒街道的那边有个大池塘、邻家的鸭鹅常泡在水中,池塘边长满了浮萍和沼泽植物,他小时候常来这里玩耍。夏天一到,池塘就枯缩一半,他常在烂泥上走,掘取贝壳。把双脚浸泡在凉快的泥浆里,让软泥透过脚趾缝,这股感觉真令他难忘。他爱这个池塘、古城墙以及延伸着墙被沃草覆盖的这幅美景。
他家的房屋比别家的好些,是一幢古老、坚固的红砖房,坐落在寂静的巷子里。他可以闭着眼走过巷子,摸索到家门口。他是在这儿长大,也是在这儿和邻居男孩玩耍,念大学时每次他从上海回来,总是明显地看出这条巷子愈来愈短、愈来愈窄。
大门边有两根红砖柱子,伸出白粉墙。小时候他喜欢闭着眼,沿着墙拿根棍子划。当棍子碰到红砖柱子,就知道到家了。当他母亲叫他去买青菜豆腐,他就这样走,母亲会在门口看着他。他睁开眼,往往会撞进母亲的怀里,母亲总是笑笑,即使他压碎了手中的豆腐,她也不生气。
现在他母亲已届中年,而他也不再闭着眼走回家了。他稳健快速地走上去敲门,通常都是老妈子李妈来开门。小时候,家里请不起女佣。他父亲是个铁路局的员工,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过世了。他母亲洗衣煮饭,一手把两兄弟抚养成人。现在他们请得起佣人了。小时候他说过要送给母亲“一个地球的铜板”。当他第一次把稿子卖给报馆,把三块半稿费换成了一毛、两毛的零钱。他买了个地球仪,在北极的地方穿了个洞,开始存铜板。念大三的时候,地球仪几乎满了,他把它带回家送给母亲。
“妈,这是我送你的一球铜板。”他把球摇得叮当响。母亲笑得脸皱成一团了。长大后他仍继续寻母亲开心,用各种故事来愚弄她,有真有假,她被弄得糊里糊涂,从来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的话。而这种顽皮不羁、真假参半的个性,不知不觉地塑造成他的风格。
有时候是他大嫂端儿来开门。她的身材娇小,声音像银铃般悦耳。端儿是个零售商的女儿,是他母亲做主替哥哥娶过门的。他觉得,这么一个小女人竟生下了三个男娃,简直是不可思议,他哥哥一百八十公分,还比他高出两公分呢。他哥哥李平不常开口,很少让情绪表现在外。他现在是个成功的羊毛皮货商了。他母亲辛辛苦苦地抚养两兄弟长大,让大的能在商场上立足,小的能够完成大学学业,这是他认为女人比男人强的许多原因之一。至少在养育子女方面,父亲根本可有可无。李飞深信自然法则,人类永远无法达成大自然所预定的一切。公鹅无法抚育小鹅,公鸡也是滑稽的父亲。他还相信,即使是个没教养的街头少女,只要她有良好的天赋,不论他是名将或是学者都能获得男人的心,因为自然界从未要求女孩子用文凭去赢得男人呀!
他回到家总是先去看母亲。
“吃过午饭了吗?”虽然他已经二十五岁,她仍然把他当小孩子看待。因为他是幺儿,而且还没成亲。
“是的,我和一个漂亮的小姐一齐吃午饭。”
母亲的眼睛露出阴郁不相信的神色。他又说:“学生和警察发生斗殴。妈,你知道吗?真可笑。警察乐队引导学生游行,却偏又有警察来阻止游行。”
“干吗游行?”
他母亲不识字。他不想作太多的解释,因为那只会弄得她更糊涂。在她窄小的天地里,只有西安和她的亲人。
“我们在上海和日本人打仗。有一部分军队在和日本对抗,有一部分却没有。学生们想要支持那支在对抗敌人的军队。”
“你说你和女孩吃午饭,别又是在骗我的吧?”
“不,妈。很多男女学生都受了伤。有一个女孩受伤被落在后面,我只好帮她的忙。我带她上医院,之后请她和我一块吃饭。”
“是不是个好女孩呀?”母亲真不该用这个字眼,天底下的女孩都应该是好的。
“是的,我想是吧!”
母亲很重视这件事。幺儿成亲她看得比什么都要紧。她不是那种专制的女人,她只是静静地等着。
“你应该多多留意女孩子了。你哥哥已经给我生了三个孙子,而你还不结婚。告诉我,她是谁呀?”
“一个大学生。”
“长得什么样子?”
李飞虽然很会说话,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叫我怎么说呢?她是个很端庄的女孩,漂亮的脸蛋,乌黑的眼睛。”
“你喜欢她吗?”
“喜欢。我看她独自坐在树下揉膝盖,表情有点难过。”
“你会不会再见到她?”
“噢,妈,别催我嘛!我今天早上才认识她。她父亲是位学者,是大夫邸杜市长的亲戚。”
“这我不喜欢。我不认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会成为我们家的好媳妇儿。”她母亲绷着嘴。
“但是她不一样,您还没见过她呢!”
“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你受伤害,记得吗?”
她母亲记得很清楚。他在上海念大学的时候,有个同窗好友叫做蓝如水。他曾经全心地用柔情和理想去爱蓝如水的妹妹。但是蓝如水的父亲是个工厂老板,一心想找个有钱的女婿。女孩对他的印象不错,总是对他微笑,他们也曾约会过几次。然而他一直没有机会。那女孩和一个有钱的少爷定亲了。他尝到了心碎、失眠、绝望的滋味。
那年夏天,他可怜、难过、失魂落魄地回西安。他没告诉任何人,只是单独受折磨。他大嫂看得出来,他母亲也看出来了。
在一个夜晚,全家人都入睡了,他醒着躺在床上。他祈祷那个少爷善待她,使她快乐,祈求老天别让她吃苦。这是他惟一的期望。那样他就感到快乐了。
他听到母亲的床嘎吱作响,然后是划火柴的声音。她的脚步向他接近。手上拿着蜡烛,走过来坐在他的床边。
她温柔地抚摩着他。“孩子,你到底有什么烦恼?”
经她这么抚摩,泪水不禁夺眶而出,他伤心地哭,像小时候那样大哭。自从长大以后,那是他第一次哭。
他把一切告诉母亲。她温柔地只想帮助他。
“你一定要回上海去吗?你可以留在家里,我替你找个好女孩。”
他还是回上海了,表面上忘记了这件事。但是他母亲一直牢记在心里。
“飞儿,你还是小心一点的好。”现在她端详儿子的表情说。
她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说起来她很高兴见他又恋爱了,自从那次失恋之后,他就一直对女孩提不起兴趣。
现在他并不想写稿子。他知道读者想明白刚才的事件,可是他不急着写。他和《新公报》约定每个月至少写六篇稿件,他是按件拿最低的稿费。除非有特殊的事故,他才打电报。他的文章可以依靠其他记者的报道。在他看完当地第二天的晨报,再去找一切的实情、当事人的名字和出事地点了。他把这叫做“记者的骑墙作品”。他提纲挈领地记载事实之后加油添醋,再用空邮寄出稿件,西安每个礼拜只有星期三递送一次航空邮件。现在离星期三还早呢。这次学生示威评述起来真没意思,不过倒是个很精彩的戏本哩!
他可以把一连串这种戏剧写成一本《西安史录》。西安大大小小的事他都知道。很多事情不但他知道,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清楚得不用在报上发表。省主席是个不识字的军阀,身高一百七十八公分,在爬上今天这个地位以前,吃过多少风沙,民国初年有许多人大字认不了几个,却高居省府和中央的要职,他就正是其中之一。有一回他亲自颁布了戒严令,想通过一个哨岗,他因为穿着便服受到哨兵的盘问。
“干你娘的!”他咆哮着。
哨兵又再次盘问:“口令!”
“干你娘!”他又说那句脏话,把哨兵推到一边,当场就把他枪毙了。
所以其他官员也学他。凡是有勇气咒骂他们老娘的,哨兵们都不敢拦阻了。后来连老百姓也依样画葫芦。可怜的哨兵又怎么知道哪个才是穿了便衣的长官呢?
***
想着今天早上认识的那个女孩,他突然有个巧妙的主意,傍晚他就去找蓝如水。蓝如水是个很特殊的人,大约二十八岁。当李飞参加北伐时,蓝如水为了继续他的学业,到巴黎去念艺术去了。回国时他带着满腹的法国菜烹饪技术和法国“油炸苹果”的做法。
说起来,他们个性完全相反。蓝如水像个富家少爷,整天玩照相机、画画,下下棋和逗逗他的金鱼。但是他有一张敏感的脸孔,雪白的皮肤。他对生意和政治都不感兴趣,连只苍蝇也不敢打。回国之后,他深深认为中国的生活方式中一定有某些地方优于别的国家,只不过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李飞却刚好相反,他从来没到过外国,可是他认为中国必需改变才能在现代化的世界中生存。李飞会对军阀的作为感到可笑或者愤怒,但是蓝如水却平淡冰冷,根本没兴趣。虽然对事情看法不同,他们还是最好的朋友。两个人都酷爱旅行。李飞劝蓝如水来古都西安看看。如水本来打算只住几个月,结果快一年了还没走。
李飞招了一辆黄包车直奔东大街。他在接近满洲区的地方下了车,走过几条窄巷,穿过拥挤的人群,才来到如水和一个朋友麻子范文博的屋前。
文博的个儿不高,声音沙哑。有一头浓密、粗硬的头发。虽然有点麻子,不过他的五官匀称,长得不算难看。你若经常看一个朋友的脸,就不会注意他的缺陷了。通常长麻子的人都很能干,但也很顽固,很难打交道。也许他们从小习惯了被人咒骂、愚弄,于是长大后采取攻击的姿势。文博就是老练、世故、对人冷淡嘲弄、对自己充满信心,并且很健谈,他没什么特殊的成就,但交游广阔。他打进了艺术圈、社交名人圈,并且结交了不少朋友。
李飞和他很熟,文博是个单身汉,住着一幢大房子,所以李飞托他招待蓝如水。文博爱交朋友。他对李飞很直爽,常给他坦率的建议,偶尔他也会讽刺地幽人一默。
“怎么啦?”
李飞一进门,文博就问他。
“我想和如水谈谈。”
“为什么不跟我谈谈?如水在睡觉。”
他们的说话声把隔壁的如水弄醒了。他揉着眼走出来,扣好长袍的扣子。粗厚的毛线袜鼓在大布鞋的外面。他放弃西装,走路摇头晃脑地,好像老学究似的。嘴角留有两道短髭,一小撮胡子,加上那锐利、有趣的眼神,更令人们觉得他是个有教养的人,如水从不像文博那么粗率,他用温柔的声音说话。他椭圆形的脸,白白的皮肤以及眼中发出来的温柔高雅,让人一看就认为是个艺术家,也就是一个情绪丰富、不假思索、没记性的人。
他坐在一把罩着黑罩的硬椅上,就在这把椅子上,如水和文博曾经下了几小时的棋直到入夜。
一个男佣走进来倒茶。
“有什么有趣的事吗?”如水问道。
“没有。今天早上我去看学生示威游行,吃了午饭没事做。我想顺道来看看你。”
“他可有特别的事要跟你说,不想让我知道。”文博说。
“我没这么说呀!”
“差不多啦!”
“他们和警察打了起来。很多学生和警察受了伤。他们拿竹棍打。有些女生的衣服都被扯破了。”
“我真恨不得能看看。”文博说。
“别这么没良心。他们是为了上海的战事示威的。”
“不会打很久的。”
“你怎么会这样想的?”
“不可能嘛!别欺骗自己了。没错,日本鬼子是已经被赶到边界。但是他们的海军还没开动呢。我们何不到市集逛逛,在那儿喝杯茶?”
三个人走出来。如水和李飞喜欢走路,文博说什么也不肯劳动双腿。他们乘黄包车来到市集的一间茶馆,找了张桌子坐下来,透过玻璃看着午后的人群。说书的时候还早,屋里客人只有五成满。他们坐在棉垫发硬了的木椅上。前面摆着一张摇晃的方桌,上面放着几碟瓜子、花生、棒果和五香豆腐干。如水叫了些高粱酒和一盘熏鱼,他喜欢在午后浅酌一番。
李飞啜了一口高粱酒,觉得很舒服。他酒量小,必须要慢慢喝才行。
“昨晚你真该来听听崔遏云姑娘说书,她是从北平来的。”文博说。
文博一向爱捧戏子。崔姑娘是个说书的,随着小鼓的节奏叙述着历史轶事。奇怪的是这面鼓叫做“大鼓”。
“小小年纪还真不简单,你真该来听听。她在笛笙楼。”
“她说的是哪段书啊?”
“李香君的故事。”
“那应该不错。”李飞带着兴趣说。
“她怒斥阮大铖强娶李香君,折磨她。说得好极了。”
“你们在女师范有没有熟人?”李飞突然问起。
文博正眼看着他。“是和你记者的身份有关,或者是别的事?”
“也许两者都有。你有没有熟人在那儿?”
“女师范没有。如果你是替报社找新闻,我可以帮你挖到一点资料。”
“别费事了。我和一个女师范的受伤学生吃午饭。”
“不过你是个和尚。我从来不晓得你会对女孩发生兴趣。”
李飞不喜欢他的语气。他本来想和如水谈柔安的事。对文博来说天底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水会了解,也不会拿这事寻他开心。他觉得自己像个天文学者,必需找个人谈谈刚刚发现的一颗彗星。
“她的膝盖受了伤,所以落在队伍后面。我送她上医院,之后又请她吃顿饭。”
“长得怎么样?”如水问道。
“年纪很轻,个子娇小,不过眼睛好黑、好美。她是那种看了一眼就不想失去的女孩子。”
“完了。”文博咋舌说道。
“会不会再遇到她?”如水问道。
“试试看,也许可以。她是前市长杜范林的侄女儿。”
“这下真完了。你根本不会有机会,除非你开工厂、开银行。”
“不过我可以试试呀!”
“是的,你可以去试试。但是我可不鼓励你到这位杜小姐的叔叔家去找她。门房会把你丢出来的。”
李飞感觉出自己目前的处境。他深信,如果柔安能自己做主,一定会给他一个再见的机会。他相信彼此之间有很多话要说。他几乎敢确定,她虽然畏惧叔叔,但是在某些地方,一定有她自己独立的思想。在告诉他别把她的名字登在报纸上时,他看出了在那双灵巧的眼睛后隐藏着的忧虑。
“你见过她父亲杜忠翰林吗?”
“见过,他的书法很有名。当他在碑林观察古代铭文时,我遇过两次。”
“他应该是个很风趣的人,”如水说。
“对。如果你能引经据典,对古代思想表示同情,那么他会和你谈话。很多保皇党都过世了,他可能是最后残余分子的其中之一。”
“难怪他有个这么特别的女儿。”
话题转到柔安父亲的身上。杜忠是个暴躁、难相处,但是很特殊的人。身为儒家信徒,他对已逝的王朝具有莫名的忠诚,对民国毫无好感。虽然他坚持实行帝制,但是袁世凯称帝时,他拒绝为他做事。他认为袁世凯出卖了光绪皇帝,是篡位者。光绪被慈禧太后囚禁时,他和翁同龢、康有为都是保皇党,极力反对孙中山先生领导国民革命。
杜忠有两条信念。一是即使中国革新,也该和日本一样保持帝制。二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是指汽船、枪炮、电气和水管之类的东西。一八九〇年使这成为流行的公式,面对进步的时代,人们没法找到这个结论。没有人能动摇他的这两条信念。
对这种坚决的保皇分子真是一点法子都没有,他宁愿被风暴淹没,也不肯随波逐流。现代乱世促使他对自己的信念深信不疑,他孤独地为目标奋斗,寂寞地支持着艰涩的理想。然而,高耸挺直的老橡树也许会被斧头砍倒,内部却不腐烂。眼见混乱的共和政府、不识字的军阀、不学无术的官员,和受了现代教育却对自己国家的文化历史陌生的半文盲——好比他的亲侄儿祖仁,当然他鄙视这些了。他把这一切归咎于帝制的废止。原因也许不在这儿,可是国民政府的政治分裂使他坚信,中国已经没落了。他单纯地以为日本之所以崛起,是因为他们仍有个天皇,人们心中的忠诚尚未消逝。
晚饭后,他们到笛笙楼去听崔遏云说书。崔姑娘要八点才出场,但是茶馆已经座无虚席了。文博和茶房很熟,茶房特地为他们保留了一张台子。
范文博在这儿仿佛回到家一样,看起来好像城里的混混儿一样。他把毡帽歪着一边戴,直到屋里热得吃不消才脱下来。屋里充满了男男女女的喧嚷声。大家都是来这听这个北平来的说书的。茶房熟练地越过客人的头抛递热毛巾。他们忙着把铜壶里的开水倒进客人的茶杯里,分送瓜子、糖果、五香牛肉干、找零钱、搬凳子,为晚到的客人在新板凳上挤出个位子。没有注意舞台上的动静。杂处的客人里从衣着华丽的妇女到一般的劳工,共聚一堂同享今晚的节目,准备为这位女艺人在完美旋律中的圆润嗓子所动容。
崔姑娘出场了。她前额覆着刘海,体态非常年轻。穿着浅蓝色的衣服。观众热烈地鼓掌,打从丹田发出典型、有力的“哟嗬”声。喝彩声像一串炸裂的爆竹。西安的观众热情又疯狂。崔姑娘熟练地向小鼓走去。她对台下的观众扫视了一下。她带着毫不掩饰的笑容看着观众,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闪亮。然后她收回笑脸,喝了一口桌子上的热茶,之后转向和她一块出场的老头儿。等他调好三弦的音,她敲了三下鼓,观众渐渐安静了下来。她宣布要说的是“空城计”,这是叙述孔明凭智慧以空城计退敌的故事。这个故事早就说过千百遍,可是观众百听不厌。在对白中她扮演各种角色。完美的手势,清晰的声音,抑扬顿挫的语调带给观众意想不到的美感。整段故事都是以显著的韵律道出,由鼓声当节拍。她稍稍地改变了鼓声的节奏,就使得观众兴奋、心动。讲到情绪激昂的篇章时,她会突然大唱一首短短的歌。她的歌声一点都不像她的名字,圆润而不尖锐,有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观众感到心情舒畅,尽情地欣赏这柔美的音韵。
在寂静里,李飞被音乐、歌声、诗句和少女灵巧优美的手势弄得神魄出窍了。今天的遭遇,晚饭时喝的一点酒,这女孩的声音,使他陷入沉思中。他很少让自己沉浸在这么慵懒、舒服的状态中。他只是在欣赏女孩说书的声音,却没把内容听进去。他的魂都飘到柔安的身上去了,想到她低垂的头、她的眼睛——那双深邃、黑亮得令人窒息的眼睛——和她的笑容。当他清醒时,才发现崔姑娘已经打住了。
表演结束后,文博站起来,示意他俩跟他走。他领他们到楼上的一个房间,敲敲门,发现年轻说书的姑娘正在跟老头子说话,原来他正是她爹。文博说,他特地来道贺的,如果姑娘有什么需要,他都会尽力帮忙。他建议姑娘在城里该去些什么地方看看,譬如说“戏剧学校”,那里是专门训练八岁以上的男童成为演员。
“这是你们头一次到西安来吧?”
做父亲的点点头。
“您的女儿真是棒极了,倒是西安亏待了她。”
老人虽有礼,但有些困惑。“我觉得观众对咱们很热情,很捧咱们的场。”
“观众是很好,但是那还不够。她应该要比现在更出名。你们要叫上流人士和大官都来听她表演。也该登个报,如果你们运气好,说不定主席还会请她到官邸表演呢。”文博热情地说。
“谢谢您的好意。我们这样也过得很好。”
“可是只要摸清门路,她应该会在西安造成轰动。这不需花什么钱。只要送几张招待券给一些显赫的人家就行了。茶楼掌柜的会替你们办妥。我开些名单给你们。”
他写下几个地址。杜家是其中之一,只是很简单地写着“东城大夫邸”。
他把那张纸交给老头儿,说道:“请老板去送票,下星期六晚上一定要保留几张好台子。我这位朋友是个记者,我会请他在报上写些东西。”
老头儿和崔姑娘颇为感动。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您呢。”崔姑娘说。她才十七岁,在台下穿得很朴素。她的眼睛很明亮,脸散发着自然的光润。除此之外她就跟干活儿的女孩一样。她这一流的艺人不会装腔作势,也耍不起派头。和有分量的人打交道,是她们职业的一部分。
下了楼梯,李飞问他:“你为什么那么有兴趣捧她?”
“你真是白痴!我在帮你的大忙呀!何况我自己也想见见那位杜小姐。所以我挑了星期六,我希望杜小姐会来。”
朱门三
柔安从学校出来后第二天才回家。她心花怒放,声音也轻快多了。有人说,每个人的生命都相似,只是点缀在生命里的希望和梦想使它有所差异。柔安很任性。因为她空洞、幻然的目光,学校里大家给她取了“观世音”的绰号。谁也不知道“观世音”在幻想什么。
她这次才认识李飞。他对她很好。他似乎不喜欢她的出身,但是他会骄傲且故作屈尊地说:“你很好。”如此而已,不过这已经使她心满意足了。多令人兴奋的经验。她抱着大胆的热情,希望他们还有机会再碰面。
她不费力地掩饰着微跛的动作。她知道绷带是自己勇敢的标记,而当叔叔联想到受伤的起因时,这绷带是绝对不受欢迎的,到家门口时,她故意把红围巾提高一点。
午后严静的阳光照着“大夫邸”高耸的大门。这是一幢六七十年前官邸格局的大宅。横卧在大门上的绿色匾额上写着烫金的“大夫邸”,顶端有“皇恩”两个小字。
这一类大宅都没有供马车停放的空地,现在停着一辆漆黑的派克轿车。面对大门口的是一面一百二十度角的墙。两座石狮子并列在台阶的两侧。在盖有顶的走道途中是门厅。正门的后面,直通往正院,只有在正式宴会时才敞开,平时都是由边门进出。
朱红色的大门最近才漆过一层。那镀金的手扣环在门上闪闪发光。这座大门高约十二尺,宽约十尺。炫耀着建这幢大宅的大官气派。地砖泛着深红色,似乎不是现在铺的,每块是一尺半见方。门厅两侧的门房屋子特别宽敞。令人忆起几十年前,房子是房子,空地是空地的时代。正门上的隔板和边门都漆成黑色。杜范林很留意大门的外观,他要保持这股古典的高贵气派,他指派门房老王保持门环的光泽。虽然有人揶揄说:“那幢房子连那对石狮子都令人唾弃。”可是看到门上的朱红色和金黄色,都会不由自主地羡慕这家人富裕。除了正式场合以外,这大门从不开放,可见它的装饰价值远超过实用价值,但是它确实博得了来访者的敬仰,被认为是这家人社会地位的显著象征。
第一个院子,铺着硕大精致的石板,走上三级台阶就是第一厅堂,这儿是接待客人用的。中央的镶板上挂着一张爷爷的水彩画像。细致的格子窗略泛金黄色和桃红色,可以进而瞥见第二个院子。家具都是雅朴的檀香木打造的,带有圆圆的角和大理石的面。墙上挂着几轴字体不凡的书法。西墙上挂的是柔安的父亲仔细临摹的“翰林”字体。东墙上挂的是光绪年间最后的忠臣之一——也是杜忠的好友——翁同龢题的对联,这副对联约有一尺余高。对联的旁边是一幅马远的巨幅山水画,这可是稀世珍宝呢!
不过,整个古典庄严的气氛被廉价的油画复制品“巴黎之抉择”破坏无遗。画里是三个站在不同角度的裸体女神,前市长的儿子祖仁买回来当摆饰用的。他搬出去住在东城的住宅区。
一座椭圆镀金的穿衣镜框斜立在角落上,是十八世纪闺房里摆的那种。这件进口艺术品叫做西洋镜,被人看成一种时髦高雅的玩意儿。据说平常看不见的妖魔鬼怪,一到镜子前就会现形,所以具有照妖驱妖的双重功用,又能让杜范林在出门办公之前,顾影自怜一番。他习惯在出门前站在镜子前面,撚撚胡须,研究一下他那圆肿、易发胖的脸孔。
世上的事真虚伪。表面上,这家人都活在那位大政治家老祖宗的庇荫下。老祖宗那幅天庭饱满、和颜悦色、蓄留白须的画像正由墙上对子孙微笑呢!然而整个大厅的布置就像它目前的主人一样,刺眼、不调和以及充满了粗俗的自信。与其说这是大政治家、大学者后裔的房子,倒不如说是做咸鱼富商买卖——她叔叔就是——的房子更恰当。
她希望叔叔正在睡午觉。她迅速地穿过第一个院子,来到西边的回廊。春梅听到脚步声,从叔叔房里喊道:“三姑,是你吗?”
春梅本来是婶婶的丫环,因为替前市长生了两个孩子。所以叫柔安“三姑”,她并没有确实的地位。古时候的家庭喜欢把堂兄弟姐妹加起来排行,这样显得人口较旺盛。所以柔安是独生女,也就变成老三了。
柔安到了后院,进了拱门走向西厢,那是她自己住的庭院。这个院落整洁幽静,小径铺着一块块十五尺长的蓝木纹石板,上面放了两个大的金鱼缸,缸里长了厚厚的青苔。横边的两棵梨树光秃秃立在冬阳下。她在门廊徘徊了一会儿,欣赏着盆里的秋海棠。
一回到自己的院子,她就感到孤单。她曾和父母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她是父母的独生女,她对祖父母还有印象。十四岁那年,她母亲过世了,当时他们住在北京。更早以前,她父亲到南方嘉兴出任道台,所以他们住在那儿。
如今一切都变了。母亲过世后,她就一直是孤孤单单的。当时她父亲在上海孙传芳的麾下任职;孙传芳被国民党击溃后,他的财产充了公,于是他远走日本,把女儿送回西安上大学,因为这里是她的老家。飘泊了几年后她父亲回到了“大夫邸”。兄弟俩合不来,杜忠生性倨傲。虽然经济情况不佳,也绝口不提祖产分家之事。他选择了三岔驿祖产附近的一座喇嘛空庙,在那里隐居。
唐妈正在和其他佣人聊天。一听小姐回来了,她急忙走到院子里。唐妈从柔安七岁时带她长大,自从她母亲过世后,她就成为小姐的忠仆和伴侣,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像个母亲般地对待她。她是北平人,和其他佣人不大合得来——只对杜忠一家人忠心——她来自农家,对皇上钦点的“翰林”具有特殊的敬意。结果呢,她对市长一家人的看法就跟柔安一样,柔安有很多秘密只对她一个人说。唐妈有朴实的脸孔、宽厚的肩膀和扭摆的小脚。她对柔安很尽责,随时留心着柔安的饮食、穿着和利益。柔安对她的信赖,不下于对自己父亲的信赖。一年前当父亲还住在这里时,他们三个人就像一个祥和的家庭。
“小姐,你回来啦!”唐妈说。
“唐妈,你看,我在街上和警察打架受了伤,所以才打电话告诉你,说我昨儿个不回来。”柔安摸着脖子上的膏药说。
唐妈拉着一张脸,检视伤痕。柔安将膝上的淤青指给她看,还告诉她打架的详情。
“他们怎么可以这个样子!”唐妈咂着舌说。
她直到替柔安清洗膝部,仔细包扎后,才放下心来。
柔安一拐一拐地上床时,春梅正走进来。
春梅是个二十八岁的少妇,有尖挺的鼻子,高耸的颧骨和灵活的眼睛,从她的衣着看来,谁都会以为她是这家的小姐。她留着短短的烫发,身穿黑缎长裙,衬托出她优美的身段。她精力充沛,常过来找柔安聊天,毕竟柔安是这幢屋子里惟一与她年纪相仿的女人。她跨上台阶,就大声宣布自己的光临:“三姑,真高兴你回来了。我听唐妈说你昨天没回来。”
她看到柔安的脚微跛就说:“怎么,出了什么事?”
“梅姐,您坐,”柔安拍拍床说。她叫她“梅姐”,因她的地位比仆人高,又是市长孩子的母亲。
春梅坐在床边。柔安想了想,说:“梅姐,我想今天晚上吃晚饭时,我和您换位子。不想让叔叔看到这个。”她指了指耳朵后面的纱布。
“怎么会受伤的?”
柔安把事情经过告诉她。
“那简单,你把头发放下来。老头子看不见的。”春梅总是在背后叫杜范林“老头子”。“老头子”比“老爷”亲密些,又不像“老古板”那么不敬。
“他昨天晚上问起你。我告诉他你要留在学校开会。”她对小姐眨了眨眼,接着说,“把手表拿给我。我会派人拿去修理。”
柔安好感激。春梅当家,总是为她做好事,并且替她节省开销。春梅继续说:“你不必谢我。大夫邸的财产不是你爹和你叔叔共有的吗?我想你爹也不必觉得是在花他弟弟的钱。虽然老头子爱发脾气,不过我们这可是在分享祖先的财产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相像的兄弟。就算所有的钱都是你叔叔赚来的,也全是靠那口大湖。俗语说‘抓贼打虎靠血亲。’你爹自尊心很强,我知道,不过他是读书人嘛。家里面一个兄弟做学问,另外一个当商人赚钱,不是挺光荣的吗?”
柔安不好意思向春梅提起那个送她上医院的青年,告诉唐妈倒无所谓。
春梅起身要走说:“我来安排今天晚上吃饭的位子。老头子正在睡觉。我偷空溜过来找你聊聊。现在我得回去了。”
春梅走后,柔安不由得佩服这个美丽又能干的女人,虽然不认识字又只是个丫头,单凭她个人,终于爬上了这个家庭的一席重要地位。
***
过了一个礼拜,柔安的叔叔杜范林饭后正在他自己房里看报。第二个院子的格局和其他屋子一样,中间是客厅,两边是厢房。两厢房各用隔板隔成两间卧室,因为以前盖的房子都很宽敞,深达三十尺。太太的卧室在西厢,老爷的卧室在东厢,春梅和孩子睡老爷后房。
杜太太年届五十,正到达对自己家庭地位感到安全无虑,住得好、用得好,舒服但又寂寞的晚年。她替丈夫生了两个儿子。老大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在三岔驿的大湖里淹死了。后来老二祖仁又出国了。现在他长大成了家,却搬出去住,这是个令她难以接受的事实。她原以为在晚年能有儿孙绕膝。而今除了春梅生的两个儿子之外,屋里听不到小孩子的声音,虽然他们也奉命叫她“婆婆”,叫前市长“公公”,但不是她真正的“孙子”。
年轻的春梅掌管了她的家,在这儿生了根,证明了她干得什么事都不能少她、而且聪明得难以匹敌,这实在伤透了她的心。惟一的好事就是丈夫不再来打扰她了。春梅很尊敬她,愈发使她感到无助。她不读书看报,以前常出去打打麻将,或是邀人来家里摆一桌。但是近来她常犯神经痛,不这么常出门了。没事的时候,她就翻翻箱子,看看自己的东西和丈夫的东西,然后监督一些家事,其实这些春梅都已经弄得有条有理了。她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这个年轻女人的对手。
杜范林在桌灯下的一张广东运来的桃木躺椅上坐着。春梅则坐在后屋里做着女红,不去打扰他。但是他需要任何东西时,她一定唯命是从。他愈来愈少不了春梅,他被她年轻的风韵迷住了。春梅在附近时,他就觉得很轻松舒服。有时候他为自己找借口说,一个男人为公务忙了这么久,应该享有个人的一点娱乐。他觉得自己真有福气,能有春梅伴在身边,他对她的才干和自己的好命感到妙极了。他找不到比她更迷人、更聪明、更有用的妾了。一切都那么自然,虽然破坏了常规,他却觉得很舒服。
他对她喊道:“春梅,你要不要去笛笙楼听个女的唱大鼓?北京来的。我接到四张明晚的招待券。报纸上提过这个女的呢!”
春梅说她很愿意去。“婆婆去不去?”她问道。她知道太太闹神经痛,正躺在床上。
“我想她不会去。”
“我想带三姑和孩子去。”
“你们年轻人去。那个地方孩子去不好,叫祖仁和香华跟你们坐我们家那辆车去。我要他们明晚过来吃饭。打电话说我有事要和祖仁商量。然后你们再一起去看戏。”
她打电话给祖仁的太太香华,香华很高兴,来西安后,她一直觉得无聊极了。
春梅回房后,范林拿出一封大哥刚来的信给她看。
“我大哥真是疯了,莫名其妙地写了这封怒气冲冲的信来。他是气我赚钱。”
“信上怎么说?”春梅把全家发生的大小事情都看成是自己的职责。
“哦,说到我们大湖边的回族邻居。他认为我们该拆掉水闸,好让水流向回人的谷地。”
所有的家事中,春梅最不了解三岔驿的大湖。她只知道他们咸鱼生意全靠那里得来。她从没去过那里。每回杜范林和杜太太去,她都得留在家里照料一切。
杜太太把她留在西安,还有一个理由——祖宗的祠堂在三岔驿。杜太太绝不让春梅参加祭祖,怕她成为家里正规的一分子,那样会产生微妙的问题。年轻聪明的春梅可能凭着是“孙子们”的母亲而压倒她。杜太太连一回合也没赢过这个丫头。
春梅知道老爷每回看到柔安的父亲在信里提到水闸,就冷冷发笑。她知道那道水闸替三岔驿的老百姓带来困扰,也引起他们兄弟俩的不和。
“告诉我咱们那些回族邻居的事吧,柔安她爹怎么说?”现在她说。
杜范林知道春梅在管家方面很能干,可是他从不和她讨论重大的决策。如何对付回人是他要和儿子商量的事,对女人来说,不大易理解,所以他笑笑说道:“别让你这漂亮的头脑为这种事烦恼。”
春梅受了委屈,但是没说什么。
第二天晚上祖仁和香华来吃晚饭。他是个方脸的年轻人,身材短小而精悍。他和时下的先进年轻人一样,穿一件扣着领口的海蓝色哔叽中山装。外衣口袋突出一支金笔。香华很时髦,穿一件紧贴的旗袍,瘦削的脸仔细地抹了胭脂。
祖仁来和他爹谈论生意。他不了解这些年轻女人们为什么对听大鼓这么有兴趣。他从来不爱听音乐,管他是国乐或是西乐。在纽约大学念书的时候,他喜欢到露西剧院看表演。有一回别人带他去卡内基音乐厅听演奏,他在座位上局促不安,感觉像是被迫来听一小时不知道哪一国的讲演,而又不敢提早离席。今晚是因为香华很想去,他才勉强同行,他知道陪太太一块参加晚会是做丈夫的义务。
饭桌上他爹提起大伯的来信,他把信看了一遍。
“都是傻话。我们重视咸鱼的生意。惟一没做的当然是把湖水闸起来。自从我筑起那道水闸,湖里的水位升高了十尺左右。水量一增加呀,每年我们都抓到更多大鱼。现在我们的咸鱼还远销到太原、洛阳呢。生意将继续扩大,而且我们可以尽量地放鱼苗进去。只要不被河水冲走,鱼就会繁殖得愈来愈多。我真不懂大伯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已经要市政府的人在水闸上贴布告,凡是入侵者都要送法严办。几个士兵就够对付人了。”
“我爹就是担心这一点。他说士兵不能阻止战争,倒是会引来战争。他不相信我们可以凭武力去保护这个远在山里头的水闸。”柔安说。
祖仁带着急速、半谦虚的笑容看着堂妹。
“柔安,你爹是个大学者。但是他不懂得做买卖。”
他说得很客气,以免得罪了她。柔安知道水闸是他想出的鬼主意——他回来加入他爹业务之后所想出来的第一个赚钱计划已经发生效用了。她不想和他争辩,只说:“我听爹说过,爷爷就是不依靠武力,才使得三岔驿躲过了一场流血战争。”
春梅专心地听,没有插嘴。香华则一向对丈夫的生意不感兴趣。柔安一心想去听大鼓。在北平的时候,她就很喜欢去听人说书,那些说书的都有一种专门的技艺,把歌曲和音乐揉进故事里去。崔遏云是北平来的。何况,柔安读过一篇文章谈及这个女孩的表演,文章上署名“飞”。一吃完晚饭,大伙儿都准备好到笛笙楼茶馆去。
朱门四
茶楼还是和平常一样喧闹,杂乱空荡的墙,早几年前就该粉刷的斑驳柱子,变了色的桌椅,边上还有一道灰扑扑的废梯。但是在气氛上迥然不同,而且观众之中不乏衣着考究的人士。报上评论都在赞扬这位唱大鼓的艺人。星期六晚上总是比较叫座,有学生、有店员,连市政府和铁路局的职员们也带着全家大小出动。茶楼的生意是空前地卖座。掌柜的看着人们一批批地进来,好几次笑得嘴都合不拢。
李飞三人来得很早,占了中央一张离戏台只三两尺的好台子。座位经过特殊的安排,其他客人看到几张台子柱上“已订”的牌子,都猜到了会有重要人物来。
掌柜的亲自跑来和文博他们打招呼。文博很忙,他认为帮忙就该帮到底。首先他到后台自我介绍一番,想借着安排招待券的机会,看看杜小姐。然后把记者带去见这位唱大鼓的名伶,经过这么一宣传,遏云的声名大噪。茶楼夜夜满座,于是她延长了两个礼拜表演。这件重要新闻的大标题和李顿爵士到达上海的消息一样,用墨色的铅字印出来,而且还更吸引读者。观众里有不少是游客和穿灰色制服的军人。观光客到了西安,观赏崔遏云的表演竟成为必看的节目之一。
李飞紧张极了,他希望能再见到柔安。范文博最先看到杜氏一家人走进来。
“他们来了,小杜和他太太。”
李飞转身张望。走在前头是位梳着高髻的摩登少妇。接着是前市长的儿子,手上拿着手套,一副参加盛大舞会的派头。在后面走着的是穿黑衣的柔安,以及一位比她们都漂亮的少妇。
李飞想起了几年前曾经在上海的一个舞会中见过小杜,祖仁——旁人介绍说是杜恒的孙子——大概比他大四五岁吧。后来他听说小杜出国留学去了。李飞认为祖仁可能不记得他了。
柔安穿了一身简便的旗袍,除了玉耳环之外,再也没佩戴其他手饰。她正忙着愉快地和那位神秘而又美丽的少妇说话。
李飞的心兴奋得怦怦跳。少女脸上那种高雅的安详和快乐的热情交杂的神态,特别吸引着他。他把柔安指给文博看。
“你该谢谢我。”文博得意地说。
“那个和她说话的漂亮女人是谁?”
“从来没见过。”文博认为自己应该对西安的社会圈子了如指掌,答不出来似乎很没面子。
李飞背对着走进来的人。当他们一行走过他身边时,柔安一眼看到他霎时满脸羞红,她仿佛要说话又忍住了,走向前坐在她的座位上。她兴奋地在春梅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离开座位走了过来。李飞立刻站了起来。
“你好吗,李先生?”
她并不想掩饰声音里的快乐。
“很好。你的伤怎么样了?”
就这样,他们像老朋友似的谈着。她打量着他,似乎要确定面前这个她一个礼拜前才认识的男人是活生生的。他的头发向后梳,仍是那顽皮的笑容,仍是那活泼的眼神。
“我猜你会来,收到招待券了?”
柔安眼睛一亮:“是你送的?”
李飞点点头:“我一直想再见到你,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朋友文博认识这里掌柜,于是我们碰碰运气。我本想打电话邀你来,却又不敢。”
他转身介绍他的朋友。文博照例摆了一副庄严的表情,站起来鞠个躬。春梅和香华都回过头来看。祖仁正在看别处,似乎不希望被人打扰。这个从美国回来的留学生,看起来好像和茶楼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似的。
柔安回到她的座位,向他们说明招待券是谁送的。当她瞥向李飞的台子时,并不掩饰隐藏在眼里、嘴里的笑意。
不久其他的台子也客满了。掌柜的走上前向贵客打招呼,然后走到李飞的台子,对文博说:“范老爷,崔姑娘要谢谢您,她请您点一段您爱听的故事。”
文博征求两位朋友的意见,李飞朝柔安点点头:“问问那桌的小姐她要点什么。”
当掌柜的走近柔安,她有点吃惊地挺了挺腰。
“《宇宙锋》。”她大声地说。
这时祖仁注意了一下。他看了看范文博,问柔安那桌的客人是谁。他忘了《宇宙锋》是一出冷门戏。
崔姑娘出场了,她穿了一身袖子长而紧的蓝缎旗袍。她的头发卷成时下最流行的发式。面前摆了一张直径十二吋的小鼓。观众热情地鼓掌喝彩。范文博也随着其他人鼓掌。她爹则穿着褪了色的旧蓝袍,正在将三弦调音。她对贵宾席上的客人看了看,然后宣布故事的名字,并且说明这是客人特别点唱的。
她徐徐地开始,圆润的声音轻易地传遍了整个大厅。《宇宙锋》是在说宇宙界的疯狂,一个女子拒绝被封后的戏剧故事。命老百姓筑万里长城的暴君秦始皇死了,善良的太子因为反对父皇的暴政,正被放逐边疆。于是宰相赵高假传圣旨,拥护始皇淫荡的次子继承王位。为了巩固他在皇帝面前的势力,赵高希望把自己的女儿送进宫里当皇后,这件事皇帝已经答应了。但是赵高的女儿知道老百姓都在暴政的统治下痛苦呻吟,而国家的政权也四分五裂了。她还知道那位善良的太子也已被假圣旨害死了。当皇上亲自下诏娶她为妻,她无法做主拒绝,于是她将计就计,装疯卖傻,使他们的计谋无法得逞。
崔姑娘把她装疯的那段学得惟妙惟肖。她不认父母;她吐着猥亵、淫荡的言语,带着歇斯底里的狂笑。对她而言,世界变得颠倒混乱。上了金殿见到圣上,她疯得更厉害。击鼓声愈来愈快。她说了一大串的激烈言词,辱骂他、嘲笑他。这些话也只有疯子才敢骂。她质问皇上到底是如何处置他哥哥的?他为什么被杀了呢?
有时她温柔婉转,有时她又愤怒地扯紧嗓门儿,皇上怒火膺胸地恐吓说要将她处死。疯女仍然发笑,只是沉迷在自己的幻想中,皇帝相信她是真的疯了,于是决定不立她为后。崔姑娘用歇斯底里的获胜狂笑声结束了这段说书。
每当赵高的女儿冷嘲热讽地辱骂暴君一句,观众就鼓掌一次。崔姑娘伶俐的口舌、动人的语调,完全掌握了台下的情绪。
柔安似乎很受感动,在故事结束时她大声喝彩。她真的是被吸引住了。当观众七嘴八舌地赞美时,她回头看了看李飞。
崔姑娘喝了口茶,坐下来喘着气。台下闹哄哄的时候,她和她爹说了一些话,然后站起来继续说其他的故事。她早已带起了整个场子。观众欣赏她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以及她声音里的感情。光说那一面小鼓在她熟练的敲击下发出来的各种节奏,就够听的了。
李飞并没有专心地听。柔安现在也活泼乱动,不再全神贯注地听了。她笔直地坐在位子上,身体微微地向前倾,好看到他。在这一身简便的黑裙衬托下,雪白的脸上充满了青春的气息。他真希望自己有这份勇气走过去坐在她身边;但是她们的台子没空出座位,何况祖仁又是一脸神气活现的表情。算了。李飞这辈子最讨厌对自负的人多礼,生怕别人误会他。
崔姑娘又结束了一段精彩的表演,台下掌声如雷。跑堂的在场子里来回穿梭,卖些橘子、梨、花生和糖果。茶楼里面很热,柔安摇着白手帕扇凉。台上休息的时间很长,茶楼趁机赚了一笔。祖仁不耐烦了,他拿出香烟,放在镶了金边的烟嘴里,摆了一个适当的角度。
茶楼是公共场所。任何人只要花两毛钱买票,就有权利进来。在遏云表演的这些晚上,称这批人是争先拥挤的群众总比叫“观众”要恰当得多了。这些人包括了三教九流,而且还有很多闲游的败兵夹杂其中,算起来观众的举止已经是很文雅的了。
范文博可不是那种姑息养奸的人。他的保护网广布在茶楼里里外外。虽然屋顶是坚固而又防水,但是总免不了有拳头来坏事。范文博在“河南红枪会”中位居“大叔”,也就是说,在这个联盟组织里是第三号人物。秘密组织渗透到下层社会、戏园子、茶楼、酒馆,那种地方难免发生暴力纠纷,总是仰赖帮会来保护。
李飞向柔安招手,示意他这桌还有些空位。柔安和香华一块儿走过来。李飞和柔安说话
,蓝如水则和香华聊天。
春梅没和柔安她们一起过去,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很难向人介绍。
“杜小姐,和你们坐在一起的漂亮姑娘是谁?”文博问道。
柔安看了看香华,犹疑了一会儿:“她是替我叔叔照顾孙子的保姆。”
如水对香华谈及他在城里参观了一座回教庙宇,那是几世纪前元朝建筑的。他告诉她远在一千年前唐朝的时候回人自中亚来中国的经过。香华从来没进过回教庙宇,因为她丈夫不感兴趣,而她又不敢单身前往。她听得津津有味。
柔安的心思里只有李飞。
“让我看看你的表。”
柔安伸给他看。她的手又白又嫩。“还在走,我拿去修过了。”她愉快地对他笑着说。
“很高兴那时候你把表弄丢了。要不然你跟其他女生回学校,我也不会认识你。这叫做缘分。”
她盯着他的眼睛,低柔地说:“你相信缘分?”
“大概吧。我也不知道,我宁可信其有。命运拉着线,而我们对它却毫不知情,这样比较有意思。主宰命运的神仙真是幽默大师。他喜欢捉弄人,看到一对男女为爱情受折磨,他就开怀畅笑。这才扭动了线,使他们团聚。等到那对男女顺利地订了亲成了婚,他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有时候他也是个愚弄大师。”
李飞的眼光停在她身上。他喜欢刚才她走过来,只简单地说一声“你好吗?”的方式。那时她脸红了起来。他很健谈,她被迷住了。
“告诉我为什么点这段《宇宙锋》。”
“这出戏我曾经看过一次,过后一直忘不了其中的剧情。有些故事我不觉得怎么样,可是当初这出戏好令我感动。”
“我告诉你为什么。这出戏里面有位善良的太子和僭位的险恶王子。赵高的女儿爱上那位善良的太子,这就是为什么她疯了。”
“咦,我也是这么认为哩!别人从没有这种说法。那么她应该是真的疯了。真高兴我们的想法一样。”
“我们两个都对。”两人大笑。柔安很愉快地望其他人。李飞很孩子气。
“我可不可以再和你见面?”他问她。
“嗯?”
“我不敢打电话到你家。”
“你可以打电话说是要找唐妈。”
“你能不能出来和我吃顿晚饭?”
“出来是可以,不过不能吃晚饭。叔叔会找我,我又不想解释。”
祖仁在另一桌很沉不住气。他付了茶钱,丢一块大洋在桌上,然后点点头示意女士们跟他走。
香华还不想走,不理他。他多事地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走吧!”他说。香华恼极了,继续聊天。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闹。一个当兵的喝太多白干酩酊大醉,漏听了遏云的表演,他正用力地向前挤去。
“遏云,遏云,出来!你老子叫你出来!”
观众拍手大吼。
“喂,遏云,出来!”
掌柜的走上前。“她已经唱过两回,累了。”
“她不认得她老子?你看她出不出来。”
这个醉鬼从腰带里掏出一把左轮手枪,向台上开枪。观众惊愕得大声尖叫。
一直在场观看的范文博站了起来,丢了一个眼色给满布在大厅里的“侄儿”们。他扬了扬头说:“把他扔出去。”
这个当兵的伸着颈子瞪着台上看。有一块酷硬的东西自后面敲了他的头。他双膝一软,就瘫在地上了。帮会里的兄弟们拿走他的枪,把他拖了出去。紧张的观众这才松了一口气,开始疏散。有人大叫:“干得好!”
祖仁已经开始向外面走,女士们跟着他。春梅经过时,迅速地朝李飞的两个朋友看了一眼。他们站起来笑着道别。当柔安走过李飞身边时,李飞问她:“怕不怕?”
“还好,幸亏他被撵出去了。”她说。
她离开时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朱门五
杜家人离开的时候,茶馆外面围了一大群人。祖仁很不舒服。他到过国外,也见过比说书更好的娱乐节目。他是纯粹陪太太来的。这里没有通风设备,空气很坏,不加罩的灯,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走出来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这才感到好过些。二月的夜里空气冷冷的。祖仁把车开到门口,让女士们上车。几个乞儿围着他们讨钱。祖仁有点生气。原则上他不赞成向人伸手要钱的乞丐。“别对他们施舍。上车吧,咱们离开这儿。”
香华扣上皮包,坐到前座上,感觉很气馁。柔安和春梅坐在后座。祖仁砰地关上车门,走到另一边,坐在他的位置。围观的人们还站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这辆派克大型名车黑亮又精致的车身。祖仁打开前车灯,按着汽车喇叭。喇叭不是嘟嘟响,而是发出“梭、多、来、咪”四个音符的旋律。引擎先是咳了一会儿,然后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他的汽车又作怪了。他猛然一踩油门,车子晃向旁观的人群,几个小叫花儿都吓得跑开了。
“哦,老天爷。”香华差点叫出来了。
“咱们真不该到这个鬼地方。”
“你这样会撞死人的。”
“我从来没出过事。”
祖仁面带怒容。他觉得跟一个紧张兮兮的女人争执,根本于事无补。前车灯摸索着街道,照亮了几条直直的窄巷,他们开到大街上了。大部分的店铺都打烊了。黑暗中没有人说话,只听到引擎的哼哼声。祖仁停车点了一根烟,香华一言不发地偏头看着他。
“我看不出那有什么好看,既不是唱戏又不是演戏。故事嘛,更多是枯燥乏味。”他说。
“除了你,大家都爱听。”香华说。
“我实在是被迷住了,不管她说什么故事,我都百听不厌。”柔安说。
对祖仁来说,要他喜欢这个他已经回到的都市,一直都是个挑战。他到美国留学,专攻“企业管理”,简言之,他对身边那股懒散、不求效率的调调儿感到很不耐烦。他已经尽全力帮助这里走进现代了。全西安只有他的办事处有一组橄榄绿的铁柜,存放档案的夹子和一张会回转的椅子。不过烦恼也开始了,他必须训练土里土气的职员去习惯使用档案卡。把卡片弄得有系统之后,他这才发现在中国字中竟然没有索引制度,没有一个可以操作现有的资料。他咒骂《康熙字典》,他在这本字典里找不到“为”和“包”这两个字。“为”是猴子的象形字。他又怎么知道这个字的语源呢?“肯”字好像是“月”部。结果他是在“肉”部找到这个字,因为这个字的原意是“著骨肉”。他自觉中国文字应该废除。职员们把他的档案夹弄得一团糟,继续回去做他们旧式的记录本子。
当他想起在纽约大学修会计、大众传播和推广销售等课程,不禁失望得喃喃诉怨。由于没有铺设铁路,他那三岔驿大湖里的咸鱼仍利用驮车、马车和舢板对外运销,他的血液中流着一种杜家人遗传的神秘天性。如果他发觉自己不适应西安,处处格格不入,那么他要西安来适应他。他要开发道路,所以他着手经营水泥工厂。最近他体重大增,仿佛有无穷的精力可用似的。他本来就不想来听大鼓嘛。其实也不是失望,那就跟他原来所想象的差不多——原始,不经修饰,几乎可说是半开化的玩意儿。
他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真该看看纽约露西剧院,那灯光、布景和舞群。一分钟都不用等,连一秒钟都算得好好的。”
一谈到美国,他总是很热烈。只有这时候他才有诚意和信心。
车子里没有人答腔,他不说了。真是对牛弹琴嘛!他觉得好孤寂。
香华没有反应,是因为刚才被弄得很气馁,再说,她多次听丈夫热烈地谈及美国。她没去过那里,根本接不上嘴。只有听的分儿。每次他因西安的某件事而作呕的时候,她心里都作了准备。平常柔安会问他一些美国情形,不过,她现在心不在焉。她正在想李飞,以及他说的缘分,尤其他说命运是位愚弄大师。车子转了好几个弯,在他们家大门停了下来。祖仁让柔安和春梅下了车,然后继续驶回自己的家。
春梅和柔安下了车,她顺道经过传达室看看一切是否正常,然后和门房笑笑道晚安。
门房老王年约五十岁,跟着杜家已经三十年了。他看了看天色说:“梅姐,你们回来得挺早的嘛。”
“是啊,你现在可以锁上大门了。可别忘了西院的边门哦!”
“不会的,梅姐。”
老王眼看着“梅姐”十七岁那年进杜家当小丫头,又眼看她爬上有权势的地位,能干得可以独当一面了。她常常帮他的小忙,替他掩饰一些过失,他感激她,愿意在她手下干活儿。例如前一天晚上他忘记锁上边门。春梅发现了就直接来告诉他,没有向老爷报告。
她和柔安走进第一个院子,唐妈正独坐在那儿等柔安回来。春梅向她们道了声晚安,就走进老爷和太太住的第二个院子。
她先进房去看两个孩子,九岁的祖恩和七岁的祖赐睡得正熟呢。她摘下珠宝首饰、脱下晚礼服,换上棉袍,走进厨房看看佣人有没有依照她交代的,十点钟的时候把药汤端给老爷喝。
杜范林正在太太的房里说着话。春梅进来,向床边走去,问道:“婆婆,您需要些什么?我去泡杯茶来。”
“不用了,现在既然你回来了,你们两个可以走了,想睡了。”彩云说。
春梅的礼貌太周全了,彩云真是一点法子也没有。
春梅年轻有活力,她的脚步从早忙到晚没休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留心处理,她已经成为这幢屋子里发号施令的灵魂人物了。虽然没进过学堂,可是她记得哪些日子该去收租,哪些日子该付款结账。很多地方她像是当家的少奶奶,只不过她还和老爷同榻而眠罢了。她懂得如何应付老爷,怀柔太太,赢得年轻一辈的好感。家里的佣人都怕她,因为没人能瞒得过她,又因为她为人公正,不摆架子,他们也尊敬她。她很愿意亲自当家,而且避免责骂佣人,所以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相反地,太太觉得越来越有必要对佣人严厉,来维护自己的权势。如此一来,佣人们对春梅比对大太太更有好感。春梅的地位很“暧昧”,这不是她本身的错。她对这点也有些不高兴,不过她真的应付得很好。
***
春梅的出头不单靠她本身的条件,也要归功于杜范林狡猾老练的特质。地方上仍公开流传前市长并未纳妾的虚言。如此一来,我们对书中混淆称谓更感困惑,读者一定也很好奇吧!
春梅到杜家那年,只有十七岁。她不但有令人侧目的身材,而且比其他女孩子有头脑。十八岁时她愈发标致艳丽。杜范林关心着公共道德,但却禁不住被这个聪明、貌美的少女给迷住了。他送给她大批的礼物,要她来侍候他,避开那些对他尊敬的众人的眼光,他向她求爱。
在帝制时代,丫头如果替老爷生了孩子,自然就会被纳做偏房。但是杜范林一向是公共道德的拥护者。身为现代先进的市长大人,他曾经对纳妾制度加以抨击哩。现在他不能公开地纳妾,可是他也不想不认自己的亲生骨肉呀。他暗想,要是他从未公开发表反对纳妾的言论该有多好。祖恩一出生落地,他匆匆把春梅许配给园丁,领养了孩子以继承亡故长子的香烟。结果孩子的辈分降了一级,不过他不得不替长子的香火问题设想。于是他要孩子喊他爷爷。他一向想拥有做祖父的地位和尊严。那时他已经四十八岁了。如果祖正还活在世上,娶了一房媳妇,这时候杜范林是早就该当爷爷了。他把春梅安置在他卧室隔壁的后室里,就当做孩子的保姆。园丁一点也不喜欢这样。可是杜范林替自己免去了一场绯闻,立他的孩子为嫡嗣,而且也使自己升了一辈。
过了两年,祖赐跟着出世了,纸包不住火。他给园丁三百大洋,叫他自己另娶妻室。园丁一脚踢开了他的施舍,辞职不干了。“真是不识好歹的家伙,他哪儿还找得到三百块钱?”
妙的是,杜范林每天听到孩子一再地喊他“爷爷”,竟想使自己相信他真是这两个儿子的爷爷。这么一来全乱了,春梅的两个儿子只得叫亲哥哥祖仁“叔叔”,叫柔安“姑姑”。
杜市长非但不受困扰,而且还引以为乐。一连串“姑姑”、“叔叔”、“爷爷”,把这个事实上只包括父子两代的家庭弄得像是三代同堂似的。
“我弟弟打牌都自创规矩。”有一次柔安的爹对她说。
杜范林利用杜恒大夫的名义替儿子命名,也正是显示他的一种天赋。四个儿子的名字第一个都是“祖”字,指的是杜恒大夫。祖正(祖父的正直)、祖仁(祖父的仁慈)、祖恩(祖父的恩惠)、祖赐(祖父的赐予)。
谈到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其实两个都是他自己的‘恩赐’。他生的、他种的,他自己去享有。”柔安她爹说。
春梅是女佣,不过不管你怎么称呼她,她总是个女人。古老传统里,她会被收做偏房,不行穿裙子,只能穿旧长裤。问题二十世纪是二十年代的现代女性突然换下短衣长裙,改穿旗袍了。没有任何传统规定姨太太不能穿旗袍。有一回,春梅开玩笑地说,她很想做一件旗袍穿穿。当时正流行穿旗袍,况且穿上旗袍显得好高雅。杜范林喜欢这个主意,大表赞成。杜太太仍然着短衣长裙。样式稍稍地改变一下——就像军人制服上加一条杠似的——这对杜太太来说,地位上充满了极大的影响。春梅不但变得更漂亮、更时髦,而且也使得正室和半妾半婢的姨太太之间的利益混淆不清了。太太稍稍失势,春梅的权势却很明显地升高了。
刚开始那几年,“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还小的时候,春梅却站在餐桌旁边、服侍老爷太太吃饭。一天春梅为太太裁着衣裳。杜太太为了杜范林到春梅屋里睡觉的次数比进她的房间还多而生气。她喃喃地发着牢骚。那天早上春梅做的每件事都不对劲。她忘记把毛巾换掉,把茶壶放下时,又溅了一桌子的水。她只好去换另外一个茶壶。一切就绪之后,太太又发觉开水还不热、温温的。
“你这小巫婆、丫头、狐狸精,如果你心不甘情不愿,那就不要做好了。你简直忘了自己的出身。当初要不是我收留你,现在你还不知在哪里呢!穷人家的丫头片子!你这个狐狸精盯着男人不放、勾走男人的魂、凭你淫荡的……”太太说。“彩云”是太太的名字(女人的名字常常把人骗住了)。其他话实在不宜记下来。
春梅忍下一切的侮辱,向她赔不是。现在太太正瞪着她看,使她手里的剪刀不觉抖了起来。“多彩的云霞”气炸了。“你这个白痴、笨蛋,前世注定的万代仇家!”
她拿下春梅手里的剪刀,不断地戳刺她的手臂。那夜春梅伏在床上大哭,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求杜范林让她带着两个儿子搬出去住。
第二天午饭,春梅站在她两个稚儿身后,虽然臂上缠着绷带,仍然以女佣身份侍候大家吃饭。
“春梅,坐下来。”老爷说。
春梅吃惊地张大眼睛。
“春梅,这是我的命令。你是我孙子的娘。从今天起,你和祖恩、祖赐坐在一起。”
春梅胆战心惊地坐下来。彩云的眼睛在冒火,她知道这是丈夫在间接责备她的所作所为。
妻和妾之间的另一条界线又抹消了。在老爷嘴中,她是“祖恩的娘”。在太太眼里,她还是“春梅”。祖仁和柔安喊她“梅姐”。在两个孩子心目中,她是他们的“阿姆”,这在方言中意思是“娘”。要是老爷过世了,还非得要上海律师工会或者一流大学里的法学院才能判决春梅究竟算不算杜家合法的一份子。因为她既没迎娶入门,也不姓杜。
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大家好在见惯不怪,接受了这个事实,您就甭去想这么多啦。春梅的伤心复原了,而且过了几年,连手臂上的疤也几乎看不出来了。
女人不知不觉中深受男人的宠爱,就如浪潮的升涨和森林的蔓延一样,细微而不易察觉。春天一到,森林就更接近田野。香华入杜家门之后,春梅不但开始搽胭脂、抹面霜,甚至头发也剪短、烫卷,像是个时髦的女人,当然这一切都博得杜范林的热烈激赏。他觉得十分
得意。社会禁止他宠爱别的女人,他内心感受到一股反抗的胜利喜悦和报复快感。
彩云看着这一切事情的发生。为了报复,她故意雇用一个年轻漂亮的丫头。这个新丫头没做很久。春梅察觉了一切,没让她待下去。
香华第一次到杜家,有点看不惯这种情形。她是个受过大学教育的新时代女性,何况又出身上海的世家,家里的佣人都很有分寸,而现在要她和一个女佣同桌,她觉得是一大侮辱。尤其,香华说话又直言无讳。能够安抚香华,把她争取到自己这条线上,才真正地现出春梅的本事。她跟着孩子们叫香华“二婶”。她坚持要谦逊得像个女佣似的侍候香华。香华一吃完饭,她敏锐的眼睛第一个注意到,立刻起身替她添饭。香华刚到西安的时候,春梅抽空陪她逛街买东西,把最好的商店介绍给她,总是微笑地喊她“二婶”,并且替她拿大包小包的东西。
***
那天晚饭时,春梅由父子二人的谈话和柔安被激怒的表情中,感觉出三岔驿谷地一定发生了严重的事情,引起家人的争吵。她一声不响地听着,因为她对三岔驿一无所知;杜范林也不愿意和她商量。第二天她来找柔安谈这件事。
“老头子收到你爹关于三岔驿水闸的来信,我搞不懂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爹和你叔叔这么一来一往地写信。”
柔安向她解释,又说她爹叫她在放春假时上三岔驿一趟。
“我已经将近一年没见到我爹了,不过他也曾在信上告诉我这件事。你也知道,祖仁打从美国回来后,就筑了那道水闸。回人住在湖的西北谷地里,那块谷地都靠湖水流下来灌溉。水闸一建好,河流的水位就降低了。我爹说,回人田里缺水闸灾荒,谷地里的居民都很反感,怨恨不已呢!”
“我懂了,当然,二叔建水闸是怕鱼群流入河里去。你还记得吧?他住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听他兴奋地说过这件事。他认为这是个了不起的计划哩!”春梅说。
“没筑水闸之前,鱼量还是有很多,根本用不着去截断回人谷地水源。我觉得这么做真刻薄、恶劣、自私。我爹给我的信中说到,水闸会引起很多纠纷。”
春梅试图了解情况:“我想,剥夺邻居的水源实在与我们的家风不合。”
“叔叔怎么说?”
“他说你爹疯了,他自己知道他该怎么做。”
“我听过爹告诉我一些新疆回变的故事。他这么担心,一定有他的理由。你想象不出来那边的情况。大湖以北全都是回人区。那边已经发生过流血事件了。
柔安告诉春梅,她常常听她爹说起当年爷爷如何替三岔驿免除一场暴动叛变的经过。那边一向呈现一个不易处理、易爆发的状况。往往会引发民族间战争和残杀。她也听过很多有关左宗棠把三岔驿产业送给北家先人的好听故事。
柔安的曾祖父是一八六四年至一八七八年间追随左宗棠镇压“回变”的一员部将。大夫杜恒就是从他的手中继承了官职和三岔驿的产业。那时甘肃的回人侵犯西北两省,甚至攻入西安。整个新疆都在闹叛乱,由突厥名将雅库布贝格所领导的。
左宗棠是伟大的军事家,也是了不起的政治家。他是第一位成功地将汉人带入新疆的人。当部队向哈密沙漠西行推进时,他命令士兵种植树木,并且在沙漠边缘开垦了不少田地,作为他们的安全基地和粮食来源。为了传入养蚕事业,他叫士兵的眷属们利用腋窝及胸部挟带蚕卵。据说有些蚕卵在他们未到达新疆时,已经孵化了。士兵还带了柳树苗和弓箭、油布伞去。直到今天,新疆境内通往哈密的路旁的杨柳,还叫做“左公柳”呢。那是个伟大的成就。“回乱”弭平后,柔安的曾祖父得到甘肃南部大夫的荣衔,三岔驿的大湖封给他当私人产业。他死后,儿子杜恒继承他的官职、头衔和那片大湖产业。
虽然左宗棠是个行政人才,但是对土著却毫不留情。他认为千年以来,西北边疆上的突厥、龟兹、准噶尔、多萨克、鞑靼等十二种族产生的周期性大屠杀和宗教暴动问题,惟一解决的方法,只有建立汉人殖民地,强迫蛮人改变宗教,以及接受汉人的生活方式。他杀回僧、毁寺庙。当武力镇压了叛乱后,许多部落被夷平,回人也被征服了,但是都怀恨在心,怨恨不已,所以他一死,叛乱又开始了。
***
三岔驿和西北的其他地方一样,南部的岷山稀稀疏疏地住了些西藏人,盖有一些城堡喇嘛庙,北部在洮河上游的肥沃谷地里住了一支突厥的部落,他们是为了贸易和农业才流散到北边来的。杜恒手下的汉军本来也是动辄以征服者的姿态对付回人。但是,当剥削土著、残杀回人的事件传到他耳朵里,他对手下一概严厉处分。钓鱼就是个问题。回人为了生活,想在湖里钓鱼,杜恒任他们自由地到他的湖里钓鱼。尽管这湖是他私人财产。他没有什么惊人之举,但是他凭着公正待人,终于赢得回人的好感。
一八九五年西宁发生回变,回人为了报复左宗棠手下对回人施加的酷行,而对汉人进行大肆屠杀。回教徒凶性大发,眼望着就要导致毁灭了。据说,无辜牺牲的汉人和回人共高达二十万人之多!叛变眼看就要伸向甘肃南部了。杜恒把回僧“阿亨”叫到他的办公所,把整个局势告诉他之后,带着冷静的表情直直地看着他。回僧微笑着,杜恒拍拍他的背,表示友谊,两个人什么话也没说,整个三岔驿就免掉了一场恐怖的屠杀,而其他地方却无一幸免。
春梅深受感动。“我不懂是什么促使二叔这么敏感、紧张、活跃,他眼中含着冷酷的眼神,脸上的肌肉也总是绷得紧紧的。”
“你也这么觉得?我觉得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倒是很满意。他一定是从美国学到了那种紧张、活跃的态度。他吃饭好快,好像把吃饭也当做成例行公事似的。当然叔叔很高兴他帮着扩展咸鱼生意。”
***
祖仁和香华住在东区的一幢屋子。身为杜恒的孙子,不陪父母在老宅里,在他父亲的眼里实在是不忠、不孝的行为,但是他们也有充分的理由。那幢房子有个紧挨着邻居的小花园,但是这座现代化的花园有白色的粉墙和绿色的百叶窗。最正当的理由就是房子里有个瓷浴缸,浴室里的白瓷砖一直铺到半墙上。祖仁装了个淋浴喷头,幻想自己又回到美国。他总是使劲地擦洗身子。他一丝不挂的身子不很好看,而且他总是溅了一地的水,香华常常被吓着。她不懂,既然有个浴缸,为什么男人连洗澡也不肯安静坐下来。
那天晚上从茶楼回来,香华走进她的房间,脱下衣服,觉得刚才玩得很愉快,又认为今晚的气氛被破坏了。这有点像口渴时,当你正喝着一杯水,却有人抢走了茶杯。你喝了水,但是没全喝、没喝过瘾。祖仁很会赚钱。回国之后,他就接下他爹的生意,凭着远见和他所谓“进取的策略”扩展生意。他眼见着新纪元的来临。中国将会有更多的道路和新的建筑物。这些都需要水泥。他发展得很顺利,很快地就成为西安的杰出青年才俊之一。
祖仁夫妇分房而睡。他走向冰箱,找他那瓶进口的“白马”威士忌。他太太不喝酒。她的舞姿很棒,但是他们已经很久没跳舞了。全西安市连一家高档的舞厅也没有;再加上很少有跳舞的机会。
冰箱常发生故障。停电或嗡嗡作响。一旦他放弃了,却又恢复原状。有时电线短路,西安竟没有一个人会修理。装船运回上海去修理又太贵了。今晚冰块总结不起来。所幸晚上凉快,他可以不加冰块。他喜欢在上床之前喝一杯威士忌苏打。他觉得自己好高贵,牺牲一切回到这里为故乡和祖国效命。不加冰块的威士忌!
“我能进来吗?”他敲敲妻子的房门。他拥有受西方教育人士的所有礼貌。地道的中国丈夫会直接走进去。他总是在太太上车前替她开车门,在街上他也走正确的一边。这是一种习惯,不过似乎没啥差别。香华并不觉得他真正尊重女性。开车门让妻子先上并不表示温柔,那种女人内心所渴望的温柔。香华发现!一个男人在国外留学多年,接受了全套的现代教育,然而他对女人的个性仍然不会有所改观。我们无权要求一个纽约大学的毕业生自动变成一个理想丈夫,穿西装、打领带很自然地会使男人脱离乡下人的粗里粗气。不过香华和许多时髦的人一样,总是对西方教育及出国旅游的好处抱着一种莫名、夸张的观念。
“你去睡吧。我累了。”香华在卧房隔着门说。
“我只是想在上床之前和你谈谈,达令。”这句话是中文,“达令”却是英语。香华的英语会话还马马虎虎过得去。这个字眼怎么啦?它还是那个英语字眼。当祖仁追求她的时候,这个呢称听起来那么温柔、那么美妙——简直涨满了女人的心房;而现在,同样的字眼却变得发霉而枯燥,像走了调的音乐似的。
“你去睡吧。”香华一向对他很直率。说起话来像是结婚两三年的夫妻似的。
祖仁转身走开,觉得比往常更寂寞。
她已经脱下了衣服,放下结髻的长发。因为消瘦,肩胛骨很明显地突出。她的双颊很特别地晕着——并不是她抹上的厚厚胭脂,而充满了温馨。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孔。婚姻对她而言,像是在吃烘了一半的面包似的,一头是松软的,另一边却是生粗的。她对自己的华服和首饰相当自傲。总是对着首饰仔细看个半天,才锁起来,衣服也是小心谨慎地挂在衣橱里。然后她换上饰着软毛的拖鞋,滑入丝被里。她的睡床镶有闪亮的铜柱。她熄灯后,看见丈夫卧室的门下透出一道白光。
那道细细的光线令她无法入睡。她还在为茶楼的枪声感到紧张呢,她听到丈夫在隔壁房里不停地踱着步,自己格格地笑了出来。“活该,要是他在茶楼行为不这么粗野,我会放他进来的。”
丈夫是否仍像从前那样爱着她呢?他似乎少不了她、需要她,而且让她过得舒适。但是任凭他娶哪个女子做合法的妻子,他都会需要她,让她过得很舒适。对祖仁而言,他学的是经济,虽然不懂得情调,不过却是个很好、很规矩的丈夫,和值得尊敬的公民。他们刚结识不久,她就发现自己嫁了一个相当乏味的男人,似乎他的脑袋只朝一个方向发展。他看不出妻子强烈感受的事情。他一心要建立个好家庭,他所谓的好家庭就是住一栋房子,让太太穿美丽的衣裳,客人来的时候做些像样的佳肴。然而他自己却从未在意美味的菜肴。连汤里是否有火腿味,他都吃不出来。这些他根本就不在乎。人的神经就像是底片,有些底片感光好,能捕捉一切色调、音调的细微差别。有些则粗劣简陋。他胃口很好,精力充沛。但是他就是无法欣赏遏云那轻快的旋律和美妙的音色。他听到的只是表达意思的噪声。那个唱大鼓的名伶说的某些话,都是华丽、冗长,故意虚张声势的废话——他感到很不耐烦,他向来对文学敬而远之,甚至还有些害怕。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太太打开皮包,把钱施舍给那些在街头发抖的乞儿。他说过他不赞成乞讨,这会助长人们偷懒怠惰。大寒夜里,往往会有乞丐冻死在路旁。
扎稳根基、受人敬重,这是他私底下的理想。干净、进步和水泥则是他理想中的中国。“中国需要的是水泥,嘿,美国的水泥地都是那么的干净,躺在水泥地上都不会弄脏衣服哩。”他曾向太太说过一千遍。
她是在上海认识他的。那时候他刚从美国回来,带着那股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轻人吸引力。香华已经从学校毕业两年了。虽然他的皮肤粗黑,但是体格倒是蛮健壮,加上衣着完美华挺。从任何一方面看来,他都具有清醒、能干、庄重、严肃、肯上进青年的神采。他为自己吹嘘,而且大谈美国,香华被冲昏了头,嫁给喝过洋水的人是时髦的举动,也是现代社会的上流阶层。香华觉得这个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们在上海快乐地度过了两个月,几乎每两天就到一些闪亮豪华、五光十色的夜总会跳舞。他们和朋友聚聚,到苏州、杭州、无锡旅行,最后才把他们的小家庭安顿在古都西安。
结了婚,女人会发现两个心灵。首先是丈夫的,深藏大男人心里的想法和秘密野心都暴露无遗,不需要像在社交场合中掩盖和隐藏;人类性格里的限制、弱点、偏见、自我主义,以及无知都显露出来了。她通常也会发现她自己的心灵,找到自我,找到自己的命运,以及活下去的目标。第二个发现则要从孩子出生开始。香华已经发现了丈夫的灵魂和个性,却还没有找到她自己的。
她来到西安就迷失自己了——奇异、陌生的西安——在这里,李白、杜甫、杨贵妃曾经住过;在这里,汉武帝建过都,远征突厥;在这里,发生过多少战役,改朝换代,宫殿连烧数月,皇帝的陵墓惨遭掠夺。祖仁没帮上她什么忙。她听说城外有唐朝和汉朝的废墟——“唐宫”和“汉镇”,但是她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丈夫把那里说得一文不值:“没啥好看的,不过是些土丘和村落罢了。”她在大学读过《景教碑》,一千多年前,由远来中国的景教基督徒建立的石碑,就竖在西安城外的一座庙里。她甚至也没见过《景教碑》。其实她丈夫根
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块碑存在。他老是强辩说,他所学的只限于经济嘛!
今晚蓝如水会提到在唐代来西安的基督徒、突厥人和波斯人。蓝如水还跟她站到“波斯关”——唐代波斯人住的特别区。当他说话时,他的热诚感染到她。他说,有一天他和他的朋友救出了六块古代雕刻的画板,那些画板被一个穷人家当做踏板铺在院子里,每天踩来踩去。每个画板上都雕了一个女人的全身像,显然是波斯女人。画里的女人穿着外衣,戴着帽子,脚上穿的是跷起的小鞋。“真不可思议,看起来好像是波斯帽。那几块石板一定是八世纪左右的遗物。”蓝如水说。就在这时候,她丈夫走到她身后,轻轻拍她的肩说:“走吧?咱们回家!”他根本没有考虑到要坐下来,等他们把话说完。他天生就不会替别人着想,即使没有醉兵的出现。假如他坐下来等,他也不会对蓝如水的话感兴趣。
香华看着门缝下的光线,她在床上翻了个身,终于带着那种尝过半生不熟的面包的感觉睡着了。
如果有个甜甜的小宝宝躺在她身边,对她咕噜咕噜地撒娇,她就不会感到空虚了。惟有婴儿的小手能解开心结,打开女性潜能的水闸。没有人解开香华的心结,医生说祖仁不能生育。
朱门六
柔安搭黄包车到火车站附近的“翠香楼”饭馆,心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外面下着雨,黄包车前面紧紧地遮着,只有眼睛上面射进一道光线,好让乘客看到街景。虽然和李飞的约会并没什么不对,不过这样没有人看得见她,心里更舒服些。天色已近黄昏,她是从边门溜出来的。她必须回去吃晚饭。他到学校找过她几次,也打过电话给她,可是从来都没有约她出来过。
这是她第一次正式地和男人约会。车到了饭馆,心跳得更厉害。那天在茶楼李飞对她格外地坦白。她喜欢他说话的态度,仿佛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这就是他。她也喜欢那双大而清晰的眼里那股锐利的眼光。从那篇谈磕头的文章里,就可以看出他的文笔,充满才华和独立精神。她喜欢爱旅行的男人,能对生命一笑置之,这和她见过的所有认真沉着、能干的薪水阶级完全不同。她收过许多年轻人写来的情书,有的她认识,有的她不认识,内容千篇一律,都是自作多情,令她恶心。
她披着红色的羊毛外套,下了黄包车,走进饭馆,努力压抑脸上的兴奋,四处张望。李飞在等候她,立刻走上前帮她脱下外套。
后面的餐室正对着铁路广场,距离火车站五十码。雨已经转成微微的毛毛雨了。旅客和挑夫在月台上来来往往,一辆火车正沿着边轨缓缓前进。虽然只有他们两人独处,但是能看到外面的街景,柔安总觉得比较自在点。
柔安把皮包搁在桌上,望着他。
“你得几点钟回去?”他说。
“七点以前。”
“我好高兴。我可以叫你柔安吗?我不喜欢叫人家小姐。”他慢慢地说道。
“随你。”表面上她实在比李飞还要兴奋。
“那么你喊我的单名吧。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要去趟兰州,想在走以前见你一面。”
柔安露出诧异的眼神。“要去多久?”
“不一定。这次远行是我自己向报馆要求的。我想去见识见识边疆,先探探新疆的情形。我总是对那片陌生的世界充满了幻想。”
“你的心定不下来,是不是?”
“我喜欢旅行,去了解其他民族。喏,咱们来谈个条件,你如果答应再和我见面,十天后我就赶回来。我可以搭飞机回来。报馆会替我付部分的旅费。这就是做记者的好处。我自己可付不起所有的费用。我是个穷光蛋,不像你。”
“我也不是很有钱呀!我爹的财产都被国民政府没收去了。”
“有这样的爹爹,一定很妙。”李飞说。
“我想是吧。我崇拜他。你知道,他是个保皇派。”她的眼睛直直地看着窗外。
李飞叫了两碗汤面。
“是的,我看过他的文章。你一定从你爹那儿学到不少东西。可以说,你出身于‘书香门第’。”
“书香里还夹着咸鱼味哩。你知道我叔叔是‘咸鱼大王’。”
李飞大笑,她喋喋地说:“当然我听我爹说过许多康有为和梁启超的事。你喜欢梁启超的文章吗?”
“还不错。”
“近代作家里你最佩服谁?”
李飞很高兴,也有些吃惊。他早该料到“翰林”的女儿会问这个问题,不过他还得时时提醒自己。她是个爱幻想、睫毛浓密的聪明少女,她竟如此单纯地紧紧吸引着他。
“佳音学派,很可惜这份杂志停刊了。惟有佳音学派把古典的优雅和现代的强劲糅合一体,合乎逻辑的推理。古典风格的缺憾就是讲理不精,往往失之泛论。”他犀利地说。
柔安很惊讶,就像发现了同好。《佳音》杂志很早以前就停刊了。自然没有人效仿,因为如果不是一个十分精通古典文学,同时又彻底受过西方逻辑推理训练的人,根本做不成。《佳音》的主编姓张,是留英研究法律的学生。她只由她爹的嘴里听过“佳音学派”。
“我爹也这么认为。”她说。
这对恋爱中的人而言,是个奇怪的约会。在她来赴约之时,会期待李飞向她示爱。她不会生气的。
外面仍下着毛毛细雨。他们吃完汤面,他说:“想不想走走?我喜欢在雨中散步。”
她犹豫一下。她讨厌被雨淋湿,可是又不想让他失望,于是两个人一块儿走了出来。白昼很短,街灯疏疏落落地排了一串。她把两手插在口袋里,和李飞并肩漫步,迎面飘来一股新鲜泥土的芳香和令人舒服的濛濛雨滴。她发觉他的某些气质。雨中散步似乎能够刺激他的思考。他甚至没想到要去勾挽她的手臂。他看到路边一个个漏水的排水管,想起家里那漏水的水龙头。
“西方的东西总是做得比较耐用。蓝如水不相信西方的文明,我可相信。”
她回答说:“我爹常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仍然相信那套,你觉得怎样?”她急于知道他究竟接纳了多少她爹的看法。她见过他轻松愉快的一面,也见过他深沉严肃的一面。
和所有现代中国人一样,李飞深知中国正遇上优秀的西方文明,不论是在政治、机械、音乐、戏剧及医药方面都比中国优秀。
李飞不像蓝如水,他相信进化,相信该作某些调整。对现代中国而言,“调整”是一个温和的字眼。意味着社会和知识的巨大变动,人们不但面临了新的事物,而且也具有新的观念。最后总是又回到老问题上,中国的毛病出在那里?或者是,中国该如何处理它?
两个年轻人在雨中专心地想着这个重大的问题。
李飞很熟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个对句,光绪维新派最喜欢这个说法。中国学识为本,西洋学识为器。意思是说,当我们把科学的成果用于日常生活上的时候,应该保持中国文化的精髓。稍稍地暗示中国文明是属于精神方面,而西方文明则属于物质方面。我们应该让心灵上仍保持中国化。
“我不信那一套,”李飞回说,“一点也不通嘛。根本和功能是不可分的。你钦佩一个国家,你是佩服她的产物。可是东西是人脑创造出来的,你不能把脑子想出来的东西和脑子分开。总不能说发明收音机的脑袋比制造漏水水龙头的脑袋缺乏灵性吧。这好比一边读孔子的哲学,还一边擦西式肥皂、听收音机、拍发电报一样。哦,我们是主人,而替我们发明电报仪器和肥皂的西方国家是仆人。我们根本是在欺骗自己嘛!个人行得通,一个国家却行不通。不懂得电学,当然发不出电报。光知道用东西,却不知其所以然,实在很悲哀。缺乏机械常识,你连钢索电缆和一根简单的长钢电线都做不出来。”
“所以你认为中国必须改变?”
“这是毫无问题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说水龙头、螺丝钉,甚至绣花针、铁钉。西方的针织、铁钉、螺丝钉和水龙头做得比较好,那是因为有机械理论的根据。一般的家庭主妇才不在乎那根针是外国货还是中国货,她要的只是一根好针。我们无法拒绝去使用它们,我们只能拒绝自己去制造。除非我们已经具有那种发明东西的脑袋,不然我们自己根本造不出
来那些东西。”
“我说不过你,但是我爹相信一件事。他常说,失了魂的国家必然会完蛋的。”
李飞对这次争辩并不陌生,他读过她父亲登在杂志上的讽刺作品。
“这是个错觉。如果国家有灵魂的话,绝不可失掉它。不过我们要搞清楚一件事,用肥皂而不用豆渣的人不见得较缺乏灵性。要说一礼拜才洗一次澡的人比每天洗澡的人更有气质,简直是谬论,根本是假话。”
“但是我们可以一面享受现代的舒适生活,一面保有灵性呀。我爹可能也正是这个意思。他说,我们可以用搪瓷浴缸,只是别忘了我们的人生观。”
“谈到物质上的舒适,我倒不觉得西方有什么值得我们效法的。光说舒适,我支持中国。没有人知道,其实我们很重视物质文明。住大厦公寓,乘坐电梯的西方人以为在享受舒适的生活。他根本不懂什么叫做舒适。住在用不着电梯的平房里不更好吗?别以为西方人懂享受。他打领带、系皮带、吊裤带,把自己勒得透不过气儿,而我们不论在屋里屋外都穿着家居长袍和睡衣。”
“我爹一定很高兴听到你说的这番话。你为什么不写书谈这个问题呢?”
“我也不知道。当一个文盲军阀在咱们头上作威作福,想杀谁就杀谁的时候,谈论文明未免太腐弱了。也许临到我站出来说内心话的时候,我又宁可得罪每一个人。”
他们走近了市政府办公处。天色已经全黑了。他们走了半个多钟头,她的腿很酸。
“现在我得回家了。”她说。
他止步转身面对她,两手还插在口袋里。“真的非走不可吗?”好像他们正坐在客厅里,他是主人似的。
“真的该走了。你什么时候动身?”
“礼拜五的飞机。我下礼拜就会回来。你会让我再和你见面吧?”
她点点头,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那就这么说定喽!”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伸手握别。他那个时候可以吻她,为什么他不吻呢?多奇怪的人啊,她想。但是她为他而感到兴奋。如果他只是跟许多年轻人一样,和女朋友散步时说一些甜言蜜语,那她一定对他失望极了。
***
逐渐进入三月了。早晨的阳光投射在柔安房间的格子窗上。看到摇晃的树影,她知道今天的风很大。刮风的时候,她总是听到挂在正院屋檐下的小铁铃叮当叮当地响着,小时候她多么熟悉这种声响。现在只有如故的铃声,其他人事几乎全变了。俯在枕头上,她可以看见正院弯弯的屋顶和屋顶边上几只青绿色陶土小公鸡。虽然有些假近视,不过她脑海里清晰地映着它们的影子,因为小时候她常常抬头望着屋顶上的那几只小公鸡。
今天一大早她充满了快乐、期待和认真,因为李飞已经回来了,昨天傍晚在电话里说要带她见他的家人。她听见唐妈在走廊上给秋海棠浇水。她叫人把早餐送到房里,一大碗面,带着两个荷包蛋和一片火腿肉。她看着屋外院子前面的那道白墙,她看到风里的两棵大梨树冒出了嫩芽,春天来了。去年春天,就在这座寂寞的院子里看着梨树花开花谢,听着同样的铃声响,她感到寂寞得可怕。然而今天早上看到梨树含着苞,她的心雀跃不已。风很大,她不想再散步了,真高兴李飞在电话里说,他们要在屋里坐坐。
傍晚当她屋里的电话铃一响,她就奔上前去。
“我今天下午刚到。”
“一路上好不好?”
“虽然有点辛苦,但是我很快乐。本来要待久一点,可是我想你。柔安,我想请求你一件事。你愿不愿意来见我娘?”
“我还以为我们是单独见面呢。城南郊外的桃花都开了。为什么我们不到那儿走走?”
“柔安,拜托拜托。”
“是你娘说的?”
“不,是我提出来的。”
她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别去的好,我会紧张的。”
“你别紧张嘛。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好吧。我倒很想看看你家,参观一下你的写作间。”
要到傍晚才和他见面,还有好几个钟头。她只期待能见到他,其他的事就都能忍受。她来到院子,观看梨树上的嫩苞,不再感到孤寂了。她希望李飞的母亲会喜欢她,而且她盼望这个显然是认真的年轻人能走进她的生命里,领她走出这个梨花盛开的时节的白色虚闷空间。唐妈透过窗口看看她,知道她恋爱了。
***
待在兰州短短几天,李飞已经探出回变的来龙去脉了。回变已经打了一年。最近在吐鲁番一带又重新燃起战火,从多方面的报道看来,很可能扩张战势,席卷整个中国新疆。
这回暴动的导火线是一个汉籍小税吏把一个回教女子带回家。回教女子是不能嫁给异教徒的。无法断定这次是两情相悦,还是仗势诱拐。但是哈密一带的回教徒早已心怀不满了。哈密王的大权被剥夺,专制的汉人金主席又开始重新划分土地。在这个伪善的借口下,这个地区的突骑施族——也信奉回教,占全新疆人口的百分之七十——被赶入一片贫瘠的土地上,而他们原来的富庶土地则划分给甘肃来的汉人和从满洲来的难民。回人愤愤地加以反抗。于是原是一场宗教事件竟把怨恨引发成毁灭的烈火。回教女子被中国官吏带走,整个哈密都起来反抗。据说,回教喇嘛判决将中国官吏和那个他们自己族里的女孩双双处死,结果真的照办了。金主席把突骑施族人赶出哈密,他们只好退到吐鲁番平原。突骑施族的大喇嘛约巴汗向汉人回教徒名将马仲英求援,马仲英即刻带领五百名骑兵横越沙漠,前来助阵,和其他回人军队会合,围攻哈密城六个月之久。
马仲英是个传奇性的将领,年仅二十二岁,汉人叫他“小司令”,回教徒叫他“死亡者守护神”。他一路打下来,直逼新疆省省会迪化。后来他受了伤,任性地宣告停战。回到甘肃省西北的肃州,抢夺西卓探险队基地的汽车、轮船、零件和发报机。然而和他保持联系的其他军队仍然继续作战。汉人省主席封锁了新疆边界,传出来的消息不多。
李飞本来要上肃州去见马仲英,这时有五位信奉回教的汉人大将,都姓马,都有亲戚关系。马仲英最年轻、最勇猛、野心也最大,在回人中间颇具盛名。然而肃州距离兰州有四百里,何况又有别的事占去了李飞的心——他答应过柔安,最迟也要在下个礼拜六回去。
一路上风沙滚滚,他坐了五天的车,走过四百多里的路。公共汽车翻山越岭,但是一过平凉气氛不同了。十天前他动身前往兰州的时候,景象仍充满着冬天的灰白。田野里泥土苍白,枝头也光秃秃的。现在他看到各处的麦芽都在萌发,有的已经一尺高了呢!拥挤的巴士越过土丘、田野和许多水渠,他真恨不得能飞回去,向那阔别了十天的女孩奔去。
到了家,他走回那间熟悉的房间。房里有一张他父亲用过的旧书桌,抽屉安有铜制的方形把手。墙上镶了一个没上漆的书架,还有几本纵列的书本排在地上。
晚饭时他对他母亲说:“娘,我可不可带杜小姐回家来看您?”
“谁啊?”
“我跟您提过的那个女孩,市长的侄女儿。我要带她来看您。您会喜欢她的。”
李太太有点难为情,毕竟她是个旧式的妇女。在她那个时代,就算女孩订了婚,也不好意思上男方家去,和未婚夫的母亲见面,那就更甭提了。
“我该怎么做?该怎么称呼人家呢?”
“您就喊她杜小姐好了。什么也别做。只要把她当做我的一位朋友就成了。”
他母亲真的想见见这个合她儿子心意的女孩:“好,这个时髦的年头啊!不过,飞儿,娘很高兴。咱们什么事也不用瞒她。”
“您指的是什么?”
“我是说呀,咱们是穷苦人家。不像她家,咱们大门口可没有石狮子哦。如果她看到咱们家这样,还喜欢你,那她大概是个好女孩。你知道,咱们家可娶不起有钱人家的千金。”
他回到房里,坐下来写一些在兰州的所见所闻。回变和有关回人的所有话题他都感兴趣。他想写一系列的“新疆通讯”。每件事一定都很新鲜。新疆省的疆域有法国、德国合起来那么大,几乎是全中国的四分之一,然而却整个罩在神秘的气氛里。
第二天他没有去探望朋友,怕他们挽留他。他要把整天空下来。
他到巷子口去接柔安。她发现自己被带进一栋朴实牢固的房子。心脏扑通扑通乱跳。她实在不该来这里,她抱着来探险的心情。她在想也许这就是李飞的作风吧:冲动、不落陈套,然而毫无邪念。
大门微开,他推门喊道:“妈,杜小姐来啦!”
柔安看到这个通往屋里的院子,大约十尺二十尺见方。厨房延伸到接近大门,走上两级石阶就是堆放柴火和煤炭的地方。说这是大门,其实是后院。这栋屋子有东厢和西厢两翼,把南边围成一个小院子,正面对邻居屋后的一道墙。
柔安看厨房里一张少妇的脸,和客厅的窗栅后面的几张小孩脸。
李飞掀起厚重的门帘。里面院子的光线射进这个整洁而充满家具的房间。由蓝色的毛毡看来,这在陕西算得上是中等以上的小康人家。李飞注意到,嫂嫂把屋角的桌加盖了一层红色的绒布和一瓶鲜花,不禁露出笑容。
“喏,这就是我们的宅邸。”他笑着说。
三个孩子都站在附近,最小的才三岁。两个较大的,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睁着圆眼好奇地盯着柔安。
李飞向柔安介绍孩子们。他们仍看着客人,开始格格傻笑。
“请坐。”他指着一张垫羊皮镶黑布边的旧藤椅说。
柔安很不自在地坐了下来。她看见一个少妇的身影晃过去,消失在东边厢房。听了半晌低声的交谈,这才见少妇搀着一个中年妇人缓慢地走出来。她的额上系着一条黑发带,中间镶有一块方形的翡翠,耳朵还戴着一列小小的玉耳环。
柔安立刻起身。
“妈!”李飞连忙上前搀她。他出去接柔安之前,他母亲就决定要穿上她那件最好的深蓝色镶有铜扣的长褂。他告诉母亲,这不是很正式的拜访;但是他母亲深受古老的传统礼节教育,对来访的小姐难免要正式点,何况她对她怀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呢!李飞的大嫂端儿,在最后一刻奔进去,看看婆婆脸上的粉擦得匀不匀,足踝上的裙子是不是长度刚刚好。
柔安立身看着眼前的这个画面,愉快而尊贵的母亲由儿子和媳妇搀着走过来。她心中浮起一股暖流。李老太太挺挺地抬着头,看着这个有气质的小姐。柔安脸红了起来,不过她现在很高兴来到这里,看到他的家人,对他更了解几分。她羡慕李飞有个母亲。端儿迅速地看了她一眼。
“我娘。我嫂子。”李飞说。
柔安鞠了个躬,等老太太被搀上座位,这才小心翼翼地坐下来。
“我知道来看您实在很冒昧,可是令郎要我来。”这是柔安生平第一次尽力说客套话,根本不确定自己说错话了没有。
老太太的右耳不太灵光。她转向端儿,端儿把柔安的话重复一遍。
“正好相反,你的光临,是咱们家的荣幸。你可别见怪我们这破旧屋子。”老太太回答。
“娘!柔安!如果你们再说官语,我们根本插不上口。”李飞说。
“你可别见怪我这儿子,他不懂礼貌。我们这房子实在是不配招待像你这样的小姐。”老太太说。
“我娘要替这间陋室道歉呢。”他开玩笑说。
“杜小姐,过来这儿坐,我右耳不太灵光。这样我们才好说话。”老太太指了指她左边的椅子说。
柔安的不安一扫而空。老太太虽然有皱纹,但是容貌仍然秀美,而且眼神清纯、明亮。
柔安不再生畏了,端儿到厨房泡茶,几个孩子本来缠着她,这下全围到奶奶身边了。李飞拿了一张椅子靠近坐。
“我说到哪儿了?”老太太问道。
“娘,您正在说人家到咱们家来是咱们家的荣幸,再回头说这间破旧屋子。”儿子说。
老太太慈爱地看看他,正经地对柔安说:“你可别怪他没礼貌。如果熟一点了,你会知道他心地不坏。”
“他对我很好,我受伤的时候,他帮助过我。”柔安答道。
“是呀,他说他就是这样认识你的。”老太太说得缓慢而清晰。
“李伯母,您有个聪明绝顶的儿子。他名气很大呢!”
“我知道他很聪明,可不晓得他名气大。”
李飞起身到厨房去。
“嫂子,我来帮你忙。告诉我,你觉得她怎么样?”
“她是个态度很诚恳的女孩。不像我想象中那种神气活现的千金小姐。”端儿的爹是开店铺的,而丈夫事业也做得不错,她觉得自己蛮幸运。带三个孩子,又请了一个女佣帮忙,她对理家挺自得其乐。
李飞从砖灶上拿起一块抹布,动手擦一只旧茶壶的边缘,壶盖上有个缺口。他一手托着茶盘进入客厅,缓缓地把茶盘放在桌上,然后开始放茶杯和茶托。
“你该用那只好茶壶嘛!我们家有个新的。”他母亲说。
“这还好嘛,娘。每一只茶壶用久了都会裂的,对不对,柔安?咱们家这只茶壶已经用了十年呢!”
“我不希望客人以为咱们家里连个好茶壶都没有了。”
李飞倒茶。端一杯给柔安,然后又为他母亲端了一杯。
“别生气,娘。旧茶壶也没什么不好嘛!”他低头看母亲,手温柔地搭着她的背。
李飞的侄儿、侄女自然亲切。年纪最大的女孩小英走上前来,靠在柔安的椅子旁,用手指着她的发辫说:“你的头发好漂亮!”
“烫过的。”柔安低头看着小女孩说。
“我喜欢妈妈和你一样头发卷卷的。”小英说。
端儿拿一盘热腾腾的包子出来,李妈端着另一盘走在后面。孩子们向美味的热包子冲了过去。“孩子们!”他们的母亲大声制止,然后把包子端给客人。
“喏,一人一个。”她对孩子说。
“咱们没什么好的东西招待你。”李太太说。
“您不知道现在我有多高兴。”柔安答道。
小英慢慢地咬着包子,她知道只能吃一个。但是三岁的小淘也不管自己嘴巴有多小,两三口就把包子吃完了。柔安还没动包子,小家伙就走过去看着那个包子。
“你没吃嘛。”小淘满眼疑惑。
“走开,小淘,不要贪心。今天晚饭你一定吃不下。”他母亲大喊。
柔安看小淘露出失望的表情,摇摆地走开。
“来,小淘。让他再吃一个好了。”小淘走了回来,肥胖的小手慢慢地伸向柔安给他的包子,满脸得意样。
“这几个孩子真叫我难为情。”端儿说。
“你们家好幸福。”客人回答说。她眼中露出欣羡的神色。她一直渴望的就是这种温馨快乐的小家庭。
现在屋里充满了妇女们的家常话。李太太问起客人的家庭状况,孩子们更增添了热闹的气氛。只有小花立在母亲身边,静静地听大人们谈话。
时间过得很快,柔安站起来说她该走了。
“我可以参观你的房间吗?”她问李飞。
他带她到西厢的大房间,窗户正对着内院。她浏览书桌和地上的一堆书。书桌靠着里侧,窗户旁边。穿过卷起的窗纸,傍晚微暗的光线落在满堆书籍和纸片的书桌上。她看到桌上有一本翻开的《香妃志》。
“你在看新疆的资料。”她顺手在桌面上摸摸,“你还用油灯?”
“小时候用过,现在还很喜欢它。我喜欢闻煤油和臭气的味道,它能激发我的灵感。”
柔安大笑:“你真奇怪。这里很安静。”
“只有小鬼们上了床睡觉,才会安静下来。”
他们走出房间,老太太正在等他们,柔安谢谢他们的招待。“我送你一程。”李飞说。
走出巷子,李飞转过头看着她:“你觉得我娘怎么样?”
“命好,有这么慈祥的母亲。谁都会喜欢这么一位亲切的老太太。”
“我好高兴。我好担心呢!”
“担心什么?”
“我希望在这世上我最关心的两个人能够彼此留下好印象。”
她脸红了。他是这么自然地脱口而出。她在考虑该说什么。“我羡慕你有这样一个家庭。”
“是啊,家就该这么稍微挤一点、吵一点、乱一点。我嫂子也很单纯,但是她很满足。”
“我想象中的家就该像这样。我们家像座坟墓,外面看起来富丽堂皇,里面却是空荡、冷清。”
他们继续走着。夕阳柔化了那一律灰色的巷子和邻居房子。乌鸦在天空盘旋。在荒野开垦的庄稼汉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温和的春风轻拂着他们的双颊,几棵桃树的枝头开满粉红色的花朵,伸出墙头看着他们。
他们走着,李飞谈到他去兰州的经过,以及他很想去边疆看看塞外民族。
“我对他们很感兴趣。”他说。
“如果你想去看他们,你应该到三岔驿去。那儿的湖水很美,附近还有座喇嘛庙。而且你会看到鸡、小狗。在屋顶上走来走去呢!
“听起来真有意思。”他叫了一辆黄包车,送她回家。
他一进屋,母亲就问他:“咱们有没有给自己丢脸哪?”
“没有,娘!您不知道您看起来多美。”
他个子高,而他母亲的个子矮小。他把手放在她的肩上,赞美地俯视她。她甩开他的手说:“嗟!我都是老太婆啦!你真不该拿出那只破茶壶。”
他大笑。屋角传来端儿银铃般的声音:“杜小姐真漂亮。”
李飞高高兴兴地回房去了。
朱门七
遏云从小就继承她爹的衣钵,接受唱戏和说书的训练。戏子、女优、琴师的社会地位都很低。他们和圈内人结婚,生下的孩子就跟父母学戏。艺术家和琴师中,包括了名伶、高水准的戏子和一般卖艺的。子弟如果没有音乐天分,就让他们学拳习武。他们的世界那么小。卖艺的和打拳的人常在路上奔波,被称为“江湖客”。他们的范围只有舞台。骡车,偶尔也
在有钱人家府邸的宴席上露面。“卖身”和“卖艺”之间有个微妙的差别。很难划定这道界线,在做与职业有关的社交中往往会跨越过去,这得全视他们在社会上受尊敬的程度了。女戏子的身体应该是不可侵犯的,当她接纳第一个男人的时候,会开出条件,还要开一个与她的名气相称的筵席来庆祝。
遏云是向她爹和娘学戏的。她娘已经去世了,生前也是个唱戏的。遏云在十三岁就显露出她的才华了。唱大鼓是个比较自由的职业,不靠任何戏班子。遏云的手势灵巧,加上她又有生动、富想象力的表演天分。她告诉范文博,去年春天她离开北京,被日本人赶出来以前,她在沈阳待了几个月。北平也不稳定,她就到了南京。后来上海附近发生战事,她又被迫离开。说起来,她真是个地地道道的难民。
遏云和她爹——熟人都喊他老崔——很感激范文博。范文博自以为是崔遏云的保护人,他觉得能邀朋友去见她,请她吃个宵夜,是件荣幸的事。他说他绝对没打歪主意,这倒是真心话。遏云是个爽朗的女孩,带有一双母鹿般的大眼睛,她单纯无邪地为自己能有今天的成就而高兴。范文博每天晚上都坐在茶馆里那个老位子。他会和蓝如水、李飞再去听戏,蓝如水安静如昔,不过却被她深深吸引住。范文博也好几次单独去看她,回来后,蓝如水一直担心地追着他问,因为他知道文博玩女人的那一套。
“哦,我都老得是够当她老爹了。我只是很得意自己发掘了这个人才。我对她的兴趣只限于她精湛的演技。”范文博说。
虽然范文博说话爱装腔作势,不过他对朋友倒是很够义气。如水相信他。范文博不会对女人抱什么崇高的理想。他常上绿灯户,不过他总是忠言提醒他的朋友:“千万别去惹良家妇女。你若要女人,到处都有。就是别惹良家妇女,这样你才不会有麻烦,因为这些女人将来是要结婚的。这是我的原则。”
范文博还有一个原则,就是“服从自然律”。每回他说他要去“服从自然律”,李飞和如水都知道他要到哪儿,也就不打扰他了。不过,他对遏云则近乎父兄般地,采取保护态度。
那天晚上,醉兵被扔出去以后,范文博带蓝如水追去看遏云父母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行为很高贵。他双手扶在少女的窄小肩膀上。
“你怕不怕?”
“怎么不?”她的语调使人如醉似梦。
老崔倒了两杯茶,递给范文博和蓝如水,他的两手仍在发抖。
然后他又替女儿和自己倒茶。他一面喝着茶,一面斜看着范文博。
“咱们多亏有范老爷在。”老爹对范文博说话,总是避免用“你”字,“茶楼里来了这么多当兵的,难免会发生这种事的,好在范老爷在场。”
遏云没精打采地跌坐在一张长条木椅上,手臂摔到桌上,把头枕在手臂上,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说书是一项很费力的艺术工作。在夏天的晚上,她表演完毕非得换内衣不可。看她表演中带着优雅的姿势和完美的节奏,观众一定以为这一行轻松愉快,因为每一个故事她都说过好几遍了嘛。其实不然。她提紧了神经,五官密切配合着。她必须全神贯注在故事里,而且每一个音节、手势、腔调和鼓声的时间都要算得刚刚好。
蓝如水看着她的头发随着那伏着的背一起一落,白皙的手臂伸在桌上。老爹缓慢地装好长嘴烟斗,把玉滤烟嘴放在唇上,点着后吐着烟雾。
“范老爷,咱们父女多亏了您。我想如果范老爷不嫌弃的话,就收咱们遏云为干女儿吧。”他说。
“遏云,出去吃点东西如何?”她爹说。
遏云慢慢地抽回手臂,抬起头。“怎么?”她睡意浓厚地问道。
“咱们出去吃宵夜。我请范老爷做你的干爹。”
“正好我也想邀你们出去。”范文博说。
“她累了,何不让她睡觉休息一下呢?”蓝如水说。
遏云用手托着下巴,眼神呆然地说:“没关系。”站了起来。
下了楼,走出去的时候看到门口站着两个人。他们是面带善良的百姓,但是长袍的领子和胸口都没扣上扣子。他们走向范文博,握抱他的双手,交换着秘密讯号。
“干得好。这里用不着你们了。”范文博把两张面额一元的钞票交给其中一人。
他们走进附近的一家小馆子,要了一间楼上的雅室。跑堂的认出了遏云,替她掀起门帘;房里的明亮靠天花板垂下的一盏电灯,灯泡上覆着一个普通的白瓷灯罩。房间中央摆了一张盖着白色桌布的方桌,还有三四张硬背坐椅和几张漆黑小几贴着墙壁。
今夜很暖。蓝如水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对着夜色凝望。店小二走上来,替每个人倒了一杯茉莉花茶。
遏云习惯吃宵夜,很快就恢复精神了。范文博坐下研究菜单。偶尔他会征求遏云的意见,快速地写下几道菜名,看看再稍稍修改,然后把菜单交给小二。点了鱼头汤、竹笋炒扁豆、炸鸡翅、鸡油豆豉剁鲈鱼、南京板鸭和咸鱼。叫的酒是天津的五加皮。
“如水,你在那边干嘛?”
蓝如水回过头来。那顶西伯利亚式的波斯毡帽是他回乡途中经过哈尔滨买的,使他看起来比实际上高一点。“没什么。我在看夜幕里的屋顶。”他过来在方桌旁找一个位子坐下来。
蓝如水看着遏云,她两手各持一支筷子,正玩得起劲儿呢。
“那一定让你吃了不少苦头。我听见你在说最后一段书的时候,声音抖了一下。”
“你听出来了?我只好继续把书说完,我还以为观众不会注意到呢?”
老爹又说了:“如果不是范老爷,还真不知道那个醉鬼会闹出什么事来。”
“别担心,我们的弟兄们每天晚上都保护那个地方。”范文博又转向姑娘,“只要我人在城里,你就安全。没有人敢动你一根寒毛。”
遏云感激地看着他:“咱们卖艺的姑娘是不会怕那些街头的混混儿,笑笑看他们,也早就习惯了,当然啦,在北平咱们也有自己人。走江湖的人都是互相尊重。咱们只怕那些公子哥儿。”
她白皙的双手放在桌上。如水用两手叠在其上,表示他要保护她。
“想想你这么年轻的姑娘家居然要在粗汉面前抛头露面的。”
“你如果认识他们,就知道其实他们并不坏,如果你能以拳还拳,就可以自由来去,没有人会阻拦你。他们可是一点都不邪恶。世界这么大。有卖艺人的地方,自然就有花花公子和粗暴的汉子。也许你不喜欢他们满口的大蒜味儿,可是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是出外谋生、追求快乐的人。除非你是乡下来的土包子,或者不懂规矩想压抑他们,不然他们是不会打扰你的。最难缠的是出身官门和富家的浪荡子。”遏云目光跃动地说。
如水笑笑:“你年轻轻的,好像懂得很多嘛!”
“我是在江湖中长大的。咱们吃的是这行饭。我们卖艺的姑娘可以和那些粗鲁的家伙越岭翻山走上一百里,可是叫我们和一个斯文人在一间屋子里待上一夜,那我们就不安全了。”
她说的这番话和她那张稚龄的脸蛋、无邪的圆眼完全不相称。
“你是说你不信任我们?”范文博微笑地说。
“我不是指范老爷和蓝老爷你们二位。你们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如果我怀着有一丝丝这种想法,那真是连一条知恩图报的狗都不如。”她格格地笑着。她懂得如何和高级绅士应对。
范文博赞许地说:“这就对啦,不过也别恭维我。你可敢和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
“敢。”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个斯文人喽?”
她皱眉:“您真会寻人开心。书又读得多,我不能跟您咬文嚼字。我说您是个道道地地的斯文人。”
“你真不害臊,人家姑娘累了一晚上,想要吃顿饭,你偏跟人家耍嘴皮子。”蓝如水对范文博说。
“谢谢您,我不会这么说的。打从咱们来到西安,真多亏遇到你们。一个女孩子家,可能会有更坏的遭遇。如果我们连一个善意的小玩笑都开不起的话,那还不如放弃这一行呢!我只后悔没有像你们一样读那么多书。”遏云说。
“你认得多少字?”
“很难说,应该有几千个字吧!”
“真的?”蓝如水很惊讶。
“咱们要读轶事野史,也要读原文正史。总要认得几个字嘛!过不久你认出了这些个字,就会知道出现的老是那些个字。”
“你会说几篇书?”
“大约有五十篇。”
“你记性一定很好,才记得牢里面的每一行每一页。”
“那是我们的饭碗嘛。我不懂你们读书人怎么会一本接着一本地写书。话都被古代圣贤说完了,你们怎么还有这么多好说的呀?”
范文博正咬着一块南京板鸭。五加皮暖和了他的肠子,美味的鲈鱼抚平了他的舌头,润润的鸡翅濡湿了他的喉咙,他觉得好轻松、好舒服。
老崔又斟了一杯酒。他举杯说:“敬范老爷,刚才说的话我可是认真的哟!遏云,敬你干爹一杯酒。”
遏云啜了一小口,就放下酒杯:“您知道我不会喝酒嘛!真的不会。不是心里不愿意,是舌头不肯听话。如果要我喝茶,我就干三大杯以表敬意。”
“等一等,如果要做范老爷的干女儿,你就应该站起来,行三个鞠躬礼。”她爹说。
她侧走挨近范文博,两手贴着身体,深深鞠了三个躬。
敬完了礼,她走回座位,举起一个茶杯,连续倒了三杯茶,一杯接一杯地喝完:“干爹,我敬您。”然后把空杯子拿给每个人看,高高兴兴坐下来,毫不拘束。
“照规矩遏云应该到您家,让您在她头上放一根红线。”她爹说。
蓝如水斟了一杯酒,起身后简洁地说:“敬遏云!”
姑娘很快地看一眼。
“你应该夸奖我这干女儿。”范文博说。
如水皎洁、灵秀的脸孔在灯光下微微发红:“我没什么话好说。说了又有什么用呢?世上只有一个遏云。你不能把百合花给镀上金吧?”
遏云快乐地对他眨着眼。她真的喜欢这句恭维的话。她在享受着工作上的成就,现在又不必担心安全问题了。
***
蓝如水为遏云的清新活泼、文雅和纯真交织的气质倾倒。在巴黎的时候,他和一位花店送花的女孩同居。那个女孩子继续在花店里工作,他很佩服她的独立性。回到中国以后,时髦的女性令他倒尽胃口。他一直在寻找一位风趣、有灵气,又不依赖男人的女孩。他对一般的社交活动感到厌倦和不适,于是他深居简出。他设法在四周环境中追求美感。他一直认为穷人比较真诚。他所受过的艺术训练使他能够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姑娘身上看到圣洁的本质。如今,他崇拜遏云头部美丽的造型、柔软的身段,所有灵活率真的姿势以及利落的谈吐。她好像他在蒙大马区认识的女孩;在谋生方面她谨慎、独立、乐观,有时候又任性、莽撞,像神话里那个美丽半神半人的少女。他也认为穷人家的女孩很勇敢,因为她们饱尝世故,不畏惧生命,而能和男人处于平等的地位。他看得出来,姑娘对他和他的朋友愉快有礼的背后,却带着骄傲、冷淡的暗示,更是迷惑着他。
有一天,如水和文博带着遏云父女到南部郊区的“杜曲”去赏盛开的桃花。天气很暖和,含着开春的柔和气息。远处的终南山清晰晕蓝,所有通往山脚的乡间都布满了粉红色的花朵,桃树绵延好几里。这整个地区是由于人们纪念大诗人杜甫曾到此一游而驰名。
他们来到距城三里的灞水岸边,大伙儿停下来休息。遏云坐在草地上,双腿弯在一边,她穿的是一件粉红和黑色相间的印花布衣,袖子又长、又窄。阳光辉映着她的发丝,与其说那是黑发倒不如说是蓬松如丝的棕发。
在街头和公共场合中长大,遏云已经和男人处惯了。并不是她没想过范文博和蓝如水都是年轻人,如水又特别殷勤体贴。不过,这并没有使她感到丝毫的不自在。她在台上、台下
都看惯了打情骂俏的那一套,于是默默地把他们归入到富家子弟的那一类,认为他们天生爱和姑娘们调情。她扮着鬼脸,说话又快速又大声,仿佛毫无忌惮,因为她认为蓝如水是和自己不同类型的人。她不过是宽容了这个意料中的小小挑逗罢了。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西安的春天这么美。说起来,打仗还不是挺坏的呢!要不然,我现在可能还在沈阳、北平,或者南京哩!”她以一种圆润富有磁性的声音说话,每一句都显出悦耳、柔婉的韵味。
“那我就不会认识你了。”蓝如水说。
“那就会看上别的女孩啊!”她巧妙地回答他一句。
如水的眼中露出痛苦的表情:“难道说,你一点也不高兴遇到我们?”
遏云开心地冲着他笑。
范文博斜靠着一棵树干说:“嘿,遏云,唱首曲儿给咱们听听。唱首情歌吧!”
遏云看看这两个年轻人。她会唱很多首歌女声的流行歌——肉麻、淫荡、自作多情而且都很下流。
“不,我为你们唱些别的。”她说。
她开始唱一首由老歌改编的歌,歌词是许多诗人填写上去的。老崔拾起一根杖子,在石头上打着节拍。小调的曲名是《行香子》,这是一首短歌,在每一节的最后都是三言的终止句。她的声音低柔,就在字里行间轻哼着伴奏的调子。
有也闲愁、无也闲愁,
有无闲得白头。
花能助喜,酒能忘忧,
多乐则饮,
醉则歌,
倦则眠!
短短横墙,隐隐疏窗,
畔着小小池塘。
高低叠嶂,绿水近旁,
也有些风,
有些月,
有些诗!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送香归客向蓬飘。
昨宵谷水,今夜兰花,
奈云溶溶,
风淡淡,
雨潇潇。
何妨到老,常闲常醉,
任功名生事俱非。
哀顾难强,拙语多迟,
但酒同行,
月同生,
影同嬉。
也爱休憩,也爱清闲,
谢神六教我愚顽。
眼前万事,都不相干,
访好林峦,
好洞府,
好滨山!
野店残冬,绿酒春浓,
念如今此意谁同。
溪光不尽,山翠无穷,
有几枝梅,
几竿竹,
几株松。
水花之居,吾爱吾庐。
石嶙嶙乱砌阶际。
轩窗随意,小巧规模,
却也清幽,
也潇潇,
也心舒!
范文博眯着眼听她唱歌。说不出他是否赞成诗词中的心境,不过他沉浸到诗里的境界去了。他闭上眼,随她低声哼着。她唱完的时候,他还兴致高昂呢!
蓝如水却闭口不语,他完全没料到遏云居然也懂得正规诗人写的诗句。
她的歌声有如乡间的云雀般高唱,树影映在她的脸上,产生出一个完美得令人不敢相信的幻影。他像是着了魔似的。他用一只手肘撑着草地,凝视着她敏巧的唇和如丝的发,很难相信眼前的一切。遏云的身后是一个老渔夫,一动也不动像是一座静观游鱼的雕像,还有几匹壮马在原野中奔跑嬉戏。在这幅背景的配合下,遏云那年轻的身段,比在舞台上显得更匀称、更美丽。
“再为我唱一遍第一节。”她应允后,他就随着她念歌词。
“人类的烦恼,就是乐而不饮,醉而不歌,倦而不眠。你记歌词的本事真好。”他说。
“从小啊,遏云就能把只听过一遍的歌词记熟。”她爹说。
如水对姑娘说:“你可听过苏东坡填的同一首小调?”
“没有。”
“那我把他的《行香子》抄下来给你。”
“用不着写下来,念,试试看。”老爹得意地说。
如水缓慢而清楚地把苏东坡的诗背诵出来。
“你记下来了吗?”他热心问道。
“我想是吧。不过,如果我忘了可别笑我哦。还是再念一遍,比较有把握。”
如水再念一遍,遏云嘴唇一张一合,默默跟着记。
“我记住了。”她开始唱。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
酒斟时、需满十分。
浮名浮利,休苦劳神,
叹隙中驹,
石中火,
梦中身!
她停了一会又唱:
虽抱文章,开口谁亲?
且陶陶乐、尽天真。
几时归去,作个闲人,
对一张琴,
一壶酒,
一溪云。
“了不起!”蓝如水说。
老崔为女儿骄傲。“可惜她生在我们这一行,从来没上过学堂。她只有一个缺点,就是固执!”
遏云不是那种温顺、甜美,满脑子教养的女孩子。
“您怎么这么说呢?爹?我才不固执呢。”
“你们听听她说的。她真是利嘴利舌。”
遏云把舌头伸出来:“我就是靠这根舌头谋生嘛,不是吗?”然后大笑。
她爹看看如水说:“去年在北平,有一个蔡少爷要娶她,她说什么也不肯。”
“哼!爹,别再提那个傻瓜了。”
她爹继续说着:“他每天晚上都来捧场,对她是一往情深,她就是不肯嫁给他。”
“人家当然不肯嘛!”
范文博问道:“为什么不肯呢?”
“我才不喜欢纨袴子弟、公子哥儿呢!毕竟,这是我的终身大事啊!”
“她就是不愿嫁做商人妇。”她爹说。
“您不能怪她,崔先生。”蓝如水说。
“我会这么想,也只因为我是她爹。女儿长大了,哪个父母不关心她们的婚事?甚至替我自己想想,我也希望老了以后有个依靠啊。她不愿意嫁给咱们同行的,也不肯嫁给有钱人家的少爷。您两位待我们这么好,否则我也不会提起这件事。”老爹的目光落在如水的身上。
“爹,我们玩得正开心,您就开始担心我的将来了。我还年轻。如果到了中年我还是个老小姐,那我就会嫁做商人妇,您别担心。”
她从地上站起来,向河边走去。
“别那么悲观。”范文博说。
“回来。咱们正谈得起劲呢!”她爹说。
她回过头来,倚凭着河岸的苗条身材显现出黑影轮廓。
“你们再谈我的婚事,我就回去。”
说着,她慢慢地移着走回来。面颊上有些温和红晕。这时候她看起来就像个小孩子似的。
朱门八
一个礼拜前,有位满洲将军来到西安。他率领一支满洲军,这支军队虽然被日本人赶了出来,落魄溃败,可是对老家满洲倒是忠心不贰,因此也效忠于他的领导。
西安省主席手下只有三万军队,很想和这位满洲将军结盟;所以他欢迎这支撤败的满洲部队来他的管区,西安车站里年轻的将军受到空前的招待,三支乐队此起彼落地吹奏着纷乱嘈杂的欢迎曲。二十多位政府官员在月台上列队迎接他。从沈阳撤出来的时候,这位将军的夫人曾经用好几辆军用车来载运她的珠宝和皮货,这件事实报纸上报道过,史料上也有记载。然而一支大军的统帅还是有他举足轻重的力量,为了顾及现实目的,他进入西安,就像是一个得到空前胜利、凯旋的英雄似的受到重视。
主席亲自到车站迎接贵宾,然后用汽车带他到自己的花园官邸。官邸占地好几亩,居于城北的一个幽静地点,主要是用来招待贵宾的。杨主席本来打算自己住这里,可是他的办公厅在满洲区,而且他常在那里用晚膳,待到深夜。他太太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断定丈夫有意躲避她的监视,于是她宁可住在办公厅的故居,也好就近控制丈夫的一举一动。说起来很难令人相信。这位身材高大、体格魁梧的主席,杀人不眨眼的统帅,竟会在一个女人面前发抖。而且大家都知道他太太曾经当着部下的面叱骂他,他却丝毫不敢违背她的意思。
杨主席想要尽一切可能来招待这位满洲将军,他把自己的私人厨师派到这里来,并且每天早上亲自到花园官邸里请安。有一次将军俨然说道,他住过唐代杨贵妃沐浴的华清池所在地,可是却从未尝过一道传说中杨贵妃吃过的奇怪菜肴。第二天晚上,他看到餐桌上摆了一大碗的清炖驼峰肉。这位满洲客尝了一口说:“真可口,吃起来像是满洲熊掌,没那么油腻,但是略带腥味。你从哪里弄来的驼峰?”
“杀一只骆驼还不简单?只要你喜欢,每天都可以吃呀!”杨主席回答。
年轻将军被这种友谊的表示所感动。他喜欢跳舞,尤其喜欢玩女人,这是出了名的癖好。杨主席并没有忽略这一点。再者,主席自己也找到一个打不倒的借口,可以稍稍躲避太太严厉的监视。官员的太太都认为,能和这位满洲客同桌是一大荣幸。四周都是主席的书记官从官员太太中精挑出来的美人,面前桌上又摆着多汁美馔的驼峰肉。年轻将军频频扬杯,喝得醉烂如泥,口口声声矢志“收复满洲”!
光就这位满洲客本身来说,他是个迷人的青年。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新潮的思想,喜欢骑马、运动,还是个跳舞的好手呢。他任性,但是能干、彬彬有礼,学习能力也强。人人都知道,他在满洲的时候和手下官员的太太们随便惯了。很多官员的太太被这个年轻的独裁者迷住了,心甘情愿任他玩弄。很多丈夫晋升了,只为了舞池里、麻将桌上,或是照闲话的说法,卧床上的一句应允。他一手慷慨地赏赐礼物,另一手则接收奉献礼物。如果他看上了哪个女伶或名媛,只需要请她到家里小住几天就成了。有些女人出来后说,她们不过是玩玩麻将而已,有的则大吹大擂着欢乐时光,也有些人连一句话都不提。
如今杨主席正玩得痛快呢。他很少这么快乐地玩女人。他的头脑太简单,所以重要的决定都必须仰仗太太。他喜欢作战、名驹、美酒和女人。这四项嗜好中有三项被剥夺走了。太太禁止他喝酒,不准他接近年轻的女人,她自己的年纪也快步入中年了。他居住的地方又没有战事发生。他默默地忍受一切的屈辱,听命于妻子。当他在自己的卧室里理头发的时候,四个卫兵手举刺刀从四边墙角对着理发师,当然,也是对着他自己。
“你的意思是说,我连一个理发师也对付不了?”
“你脖子一伸出去,当然无法自卫。我可不愿意冒这个险。”他太太回答说。
他叹了一口气,回想自己还是个班长的时候,盘桓各省,参加过多少战役,还在河边洗过伤口呢。那仿佛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现在剃个头,居然还要四把刺刀指向我!”
他太太会赞成这几天的狂欢,因为这对丈夫的权力颇具重要性。她丈夫如果能和这位满洲司令结成拜把兄弟,那么他就可以借重他的部分军队,增加自己的军力。所以杨太太容忍年轻女人在他的花园官邸进进出出,甚至加以鼓励。杨主席觉得好像是从牢里释放出来似的,尽管发誓要守规矩,但是这和婚前还没当主席的时候一样,要有多自由就有多自由。
主席思索着下一步应该怎样招待客人。
“城里有一个说书的姑娘很漂亮。您想不想听听?”
“如果她真的不错,那就听听吧。”满洲客说。
“她又年轻又漂亮。全西安都为她轰动呢。”
“你怎么知道她漂亮?”杨太太问道。
“他们这么说的嘛。”她丈夫望望四面的人,想找人支持他的撒谎。
“是啊,她很不错。”副官的太太说道。她是将军的熟朋友,她丈夫在满洲军队任职。
“那我们该去听听。她在哪儿表演呀?”
“就在笛笙楼里。不过用不着咱们去。把她叫到这儿来好了。”
“我喜欢去。美国人有句俗话说,宁为骆驼走一里。我倒愿意为一个年轻漂亮的娘们儿走一里呢。”
“真的不用去,将军。”
“那就拿我的名片去,邀她到我的官邸来做客。她只不过是个茶楼上说书的卖艺姑娘。我会派兵去带她来。”
副官的太太笑笑:“将军,我想,这回您又有一张新菜单喽!”她狡猾地格格笑着。
“别胡扯。”将军温和地说道。
主席把副官召来,耳语了几句话,最后用响亮声音的命令:“快去,别让我们等着!你。”那句脏话只骂到一半,并非他想在太太以及客人面前表示懂得社会礼节,而是因为人都有省略常用语的习惯。临时吞回去的脏话比说出来的还有分量。用屏息吞回来来取代咒骂那个副官的“娘”,这可是具有军令般的影响力呢。
我们已经提到过,主席喜欢动不动就骂一句“干你娘!”有一次一位将军应邀来参观他的军队,他特地举行了一次阅兵大典。他邀请客人发号施令。不过他是广东人,用广东方言喊口令,士兵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下令“走。”听起来好像“早。”士兵们以为他要发表一篇爱国的演说,所以都站着不动。杨主席气疯了。
他一脚跨上前去。
“走哇!干你娘!”
这句脏话终于发生效果了,瞧,部队不是在移动了嘛。主席笑着转向客人,居然两人开始聊起来了。
“这只是证明我的部下多精良。”
“好极了!”广东客说。
但是这个部队像是一座机器,士兵们的双脚一动,就像个爬行的电动玩具,非遇到障碍才会停下来。主席只是在向客人炫耀如何发动这部电动玩具。士兵们直挺挺地前进,有如一支朝敌人开去而难敌的罗马方阵,距离省主席和客人说话的地方只有二十尺了。
“真了不起!这么精良的部队!”广东客恭维地说。
“咦,你不叫他们停吗?”
“不,我以为——”
“快叫停呀!”
“你说什么?”
大军只离他们五尺了,像一股大浪冲过来。省主席的面色发红。在他发现一切以前,部队像巨浪般地袭扫他们,把他和他的朋友卷入其中。两位候补军官撞到他,可是他们仍然本着军人本色,紧随着队伍继续前进。
主席的脸色涨红,他回头一看,部队还在他背后继续前进,向二十码外的一条小溪开去。
“就让他们去喝个饱!”他咆哮着。
第一个到达河边的一位中士,因为没有新的命令,他已经走进水深及膝的河里,几位候补军官犹豫不决,在岸上踏着步伐。
省主席双手紧抓头发,大声吼道:
“立正!向后转!你们这些猴崽子!我是叫你们前进,可是叫你们去喝水吗?”
***
遏云刚表演完毕,省主席派来的士兵就到了。她表演完到后台去,三个士兵迎面而来。
“跟我走。”队长说道。
老崔一进去,吓了一跳。
“你不能逮她。她又没做什么坏事。”
“别怕,我是奉命带她到省主席官邸去的。”队长说。
“做什么?”她吼道。
“主席请你到他家去,总不会是坏事——又不是去坐牢。”
他转过来对老崔说:“你是谁?”
“我是她爹,替她弹三弦。我可不可以一块儿去?”
“不行,我们奉命只带你女儿去。走,快点。”
“你不用这么粗鲁,如果省主席要我到他家去唱大鼓,他应该会事先通知我。我怎么知道你是谁?”遏云说。
队长很不耐烦地指指他的徽章,一块镶着红边的方布,上面写着“陕西省政府宪兵队”。
“汽车在等着呢。”
遏云走出去,他爹和几个士兵跟在后面。观众惊讶地看着他们。范文博正好这时候不在
,他的手下人静静地观看这一切。其中有几个人跟到门口,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型的黑色轿车挂着市政府的牌照。她爹想要上车,队长坚决地说:“抱歉,我奉的命令里,没有说要带你去。”
老崔把手里的小鼓和鼓棒交给女儿,望望车里,对他女儿说:“尽量快点回来,我会等着你。”
“别担心,我们会护送你女儿回家。”
汽车很快地发动了,红色的车尾灯在远方消失了。
“她被捕了!”范文博手下的一个兄弟问道。
老崔看着他,那个人很友善地说:“范大叔今天晚上不在这儿。”他用大拇指做了一个暗号,可是老崔看不懂。
“您是范老爷的朋友?”
“是的。看起来大概崔姑娘被请去表演给省主席和那个满洲客看。那是省政府的汽车。”
老崔晃晃头:“从来没听说过,带走一个女孩像抓贼似的!在北平就不会有这种事。”
“您回去吧。我们会报告范大叔。”
老崔转身,抬起那双无力的腿,由门口走回他自己房间。虽然队长和那个弟兄说一些话,但是他仍然感到局促不安。他点着烟斗,尽量地把事情往好的方面去想。他总是在表演完之后吃些点心,于是走到那间他们常去的小馆子。店小二没看到遏云跟他一块来,于是问及她,他茫然含糊地说:“有人请她出去。”可是他觉得很不安心,吃完点心就到自己房里去了。
他干这一行很久了,他知道那些事情。干这一行的女孩子必须忍受。遏云一向很独立,所以他也一直看护着她,他希望有一天她能离开这个圈子,嫁到好人家去。很多卖艺的女子被请到有钱人家里去,被金屋藏娇了。遏云不同,她有自己的主张。才不过两天前,提到她的婚事,蓝如水注视她的时候,那种神情……但是希望不很大,如水是个斯文的读书人,又曾经出国留学,性情独立自主,老崔实在不敢抱太大的希望。所以张开的嘴巴只好又合上了,只好勉强地把遏云的婚事当成一般问题来讨论。遏云在舞台上说过太多缠绵绯恻的故事;然而她却从来没有看上任何一个男人。
他们住在沈阳的时候,这位满洲军阀与女伶、名媛之间的韵事早就家喻户晓了。一想到满洲军阀会做出什么事,以及遏云会做出什么事,就令老崔担心不已。他抽着烟斗望着墙上的钟滴答滴答响,小小的铜摆左右摇摆,跳动的指针显示着时间一分一秒地逝去。一点钟了,他女儿还没有回来,弹动的指针仿佛在嘲笑他似的。太晚了,不好意思去打扰范文博。
焦虑和不安之下,他打了一个盹儿。
第二天早上他被敲门声吵醒了。老崔睡觉时总是把百叶窗合起来,房里很暗,他看不出是什么时辰。
门外有人叫道:“崔大叔,遏云回来了没有?”他听出是范文博的声音。
这么一问,他突然记起了昨夜发生的事。遏云还没有回来!他一面走上去推开百叶窗,一面问道。“是您哪,范老爷?”
开了门,看到范文博一脸的阴霾。
“那么遏云昨晚没有回来喽!飞鞭告诉我,遏云被士兵用汽车载走了。”
老崔匆匆地穿上长袍。他诉说事情的经过,和范文博听到的差不多。如今他了解女儿整夜被留在省主席的官邸里,看起来更困窘、更心烦。
“简直可恶!他们把我女儿看做什么人?妓女呀?”他气得急速地讲,“人家会怎么说呢?叫遏云怎样面对观众呢?”
“当飞鞭告诉我,她被带去哪里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们不会放她回来。”
“架走人家的女儿,难道法律不管了吗?”
“你是更清楚的呀!东三省的将军弄丢了他的地盘,西北地方的女孩子就倒霉了,日本鬼子侵占满洲,满洲军阀为了出这口气,就糟蹋中国女孩子。这是个狗咬狗的世界。”范文博讽刺地说。
范文博的眼珠左右转动着,带着很冷静的声音。
“我可不可以问您一个私人问题,是关于遏云的?”
“当然。她是您的干女儿呀!”
“她是不是一个好女孩——我是说,她有没有过男人?”
“范老爷,您帮过咱们那么多忙。我告诉您实话。别的女孩到了她这个年纪,也许早有了男人。我女儿可不会。她没有上过学堂,书也念得不多。可是就算干我们这一行,女孩子也都很重视贞操的。我们卖艺;我们不卖身。我们是穷人家,可是我们很保守。”
“这么一来更糟了。”范文博说。
“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来问您,遏云她是不是个闺女,以及她对这种事情的态度如何。如果她是个随随便便的女孩,那么她就不会在乎这些。明后天就会回来,也不会觉得多难过。”
范文博表情凝重地正视老爹:“崔大叔,您可听说过这位满洲将军吧?”
老爹垂下眼睛说:“谁没听过呢?过去我们住沈阳呀!”
“您说过遏云个性很倔强。”
“是的。就算什么事也没发生,遏云平平安安地回来,这件事也会被人家说闲话。话一传开去,我们会羞死哟!”
“现在先别谈面子的问题。也许事情还不至于这么糟糕。走,您先下楼去吃一点东西,然后到省主席家去,就说您是遏云的爹,试试打听一些消息。”
楼下的茶馆已经开门了。有几张台子上坐着客人,喝着早茶,吃热包子,用热毛巾擦着脸。
老崔坐黄包车到主席的官邸,大约十点钟的时候回到范文博的家。蓝如水也在。
“打听到什么没有?”
“什么也没有。警卫不让我进去。我告诉他我是谁,并且说我女儿一直没回家。警卫说:‘她在主席家里做客。你担心什么?’我不喜他那副狡猾的笑脸。我想再问些事情,警卫说:‘我劝你滚蛋。这个地方可是你能逗留的吗?’我连一句话也没捎进去给她。”
“警卫也是满洲人吗?”
“不知道。我想是吧。他个子很高,很像我们一般看的满洲兵。”
到了下午消息更不妙了。快一点钟的时候,有一个士兵到茶楼,叫掌柜贴告示,就说唱大鼓的遏云病了,节目要暂停几天。老崔跑去告诉范文博,急得直跺脚。
“范老爷,我担心死了。不知道遏云会做出什么事,被关在那儿,谁也没法和她接近。难道一点王法也没有了吗?就那样架走人家的闺女!”
范文博蹙着眉,看着老爹:“您叹气也没用。至少她还是平安无事。”
“您不了解我这个女儿。为了保全贞操,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一直静静坐着听的蓝如水突然把椅子一推,站起身:“老范,我们必须想出个法子来。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好女孩被采花贼糟蹋。”
“别激动。”范文博说道。
然后又转向老爹。“问题再简单不过,您必须要作个抉择。遏云是我的干女儿,而且我也答应过您,她在西安一定安全。老范绝对不会说话不算话的。我必须把她弄出来,而且我也一定办得到。”
“真的?”
老人的眼眶里充满泪水。
“如果我不把她弄出来,我就不姓范。别担心,大叔,您必须作个抉择。他们不会杀她。她若不从,他们会把她关起来,直到她屈服为止,再不然就是那个畜生强奸了她,然后才放她出来。他不会永远留住她。到那个时候你们什么也别说。人们会谈论这件事,那是当然的,不过过一段时候,这就会被忘得一干二净的。这是一个办法,比较安全平静的办法。不过如果您要我现在就把她弄出来,也行,只是我必须提醒您,这么一来您和您的女儿就一定要即刻离开这座城市。”
“如果您能现在就把她救出来,我什么都肯干。”
范文博站起来,一手按在老爹的肩上:“回家去,什么也别说。茶楼是个公共场所,您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付清账,收拾一些东西,可别说您要走。午夜之后到这儿来接您的女儿,你们两位必须快点出城去,明天就走。”
***
过了半个钟头李飞忽然来访好友,他刚结束旅行回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看范文博坐着,两腿伸在一张椅子上,两手枕在脑后,正在抽烟。而如水坐在另一张椅子上,脸上的神情似乎很激动。
范文博的脸和往常一样微褐色,只是皮下带着血色,尤其长麻子的地方更明显。李飞以前看过他生气,看起来就是这个样子,恼火的时候他那直立的头发更加深了愤怒的印象,两眼只是斜瞪着。然后故意压低声音说话,把一切事情弄得更恐怖。
“坐吧。”文博简短地说。
李飞坐下来,拿出一根香烟,在点燃香烟以前,他看看范文博,又看看蓝如水。“到底怎么回事,这么死气沉沉的?”
“遏云被人架走了。”文博的声音格外冷静。
“架走了,被谁架走的?”
“被那个年轻光头的满洲流氓呀。他被日本鬼子赶出来,于是现在欺负女孩子泄愤。我一定要把遏云救出来。这事真叫人难过。遏云和她爹必须明天就离开这里。”
范文博接着说:“那个满洲人只想蹂躏人家的黄花闺女。我老范可不许这种事发生。咱们西北百姓绝不允许一个东北浪荡子糟蹋我们的女孩子。这事我管定了。”
李飞说:“今天晚上中国旅行社有一个舞会,是为满洲将军开的。”
范文博立刻坐直身子:“真的?你怎么知道的?”
“他们邀请记者参加。”
“我们也去。你能不能替我们弄到门票?”
“可是,你说你今天晚上要去把遏云弄出来。”
范文博站起来:“我倒想去看看这位年轻的将军。”他一面对自己笑,一面搔着头。
李飞说:“我不想去参加舞会,我讨厌那种事情。我敢说一定有演讲。你真的要去?”
“你去替我们弄几张门票,大家都一起去。”范文博在地板上踱着步说。
“我不去,而且我也不懂,你去不去和遏云回来有什么关系?”如水说。
“别担心,她会回来的。我们的运气来了!”
“我宁愿留下来等她。”
“她要到半夜才会回来哦。”
蓝如水面带愁容,而且有些激动。范文博虽然外表粗鲁,对朋友倒是很关切。他点燃一根烟:“我真不了解你。遏云是个好女孩,这点我承认,可是你到过巴黎,看过那么多的漂亮的脸蛋。现在我倒真的替你担心了。怪哉。除了我,好像大家都恋爱了。”
朱门九
西安很少有这么显赫的聚会,所以城里也很少开舞会。所有重要官员和眷属,不论会不会跳舞,都被邀请了。外面停放了各式各类的轿车,身穿黑色制服的警察在街口守着,只准许有门票的人士通过。大厅最多只能容纳两百人,挤得动弹不得了。一个号称有四把小提琴的管弦乐团正在讲台上演奏,台上硬是放置了一张讲桌,顶上挂着大布条,上面有“欢迎×将军!收复东北!”的标语。李飞一看到那张讲桌就发愁了。看样子有人要上台向大家发表爱国的长篇大论了。
底下的人们喧闹不已,似乎很兴奋。省主席和他那位古板的太太也来了。在场的还有警备部队的戴司令,以及西安社交界稍微次要的人物。男士们穿着正式的礼服,长袍外罩马褂。杨主席很突出,饱受风霜的脸和身上的丝袍极不相称。而那位满洲客则和其他年轻男士一样,穿着西式小礼服;短小的身材和一张微棕色的圆脸,头顶上只冒着稀疏的几根毛发。只因为身边围绕着许多美丽的贵妇,大家才注意到他,他挺直地站着,对每人微笑。总是有一撮人群挤到他身边去听他说的每一句话。稍微年轻的男士穿着蓝色中山装,很引人注目。也有几位外国牧师携眷参加,虽然她们原则上不赞成跳舞,不过实在很想一睹满洲将军的庐山真面目。
女士们穿着优雅高贵的丝绸袍。其中不少已趋中年的旧式妇女,她们专程应邀来看看这位显赫的将领。政府首长连子女都带来了。老妇人的头发往后梳,光光滑滑的,在脑后挽了一个髻,然而年轻女人则梳着波浪式卷发。她们之中除了少数的几位经过特别发型精巧做过以外,大部分都是长发披肩。这是西安正流行的发型,不过西安的潮流要比上海晚了两年。
所有会跳舞的新潮太太们都被邀请了。这些少妇衣着入时,可是身份地位不很高,她们之所以被邀请,是因为会跳舞的女人太少了。其中有一个尤物,正在财政部长的身边。听说以前是个歌女,一双明亮的眼睛和那一脸灵巧、高雅的笑容使她轻易地艳冠群芳。算起来她应该是姨太太,因为财政部长有个老妻住在湖南乡下。至少他在西安任职的这些年里,他只有她这么一个妻子,在公开场合里大家都叫她太太或丁夫人,根本无视于妻与妾之间的界线。
李飞看到杜家人都来了,只有杜太太没来。杜市长本来不打算让春梅来,他太太也认为这么一来她的地位会被抢走。不过这是难得的社交活动,春梅坚持要来,甚至不惜考验自己的分量。
出门之前,家里曾发生一场暴风雨。杜市长左右为难。
“我怎么向别人介绍你的身份呢?”他说。
对春梅来说,今晚能够在这西安难得一见的社交活动中出现,意义实在重大。她泪流满面,就是为了表示非达到这个愿望不可。她把身子摔到床上,讲了一大堆的话,使老爷大吃一惊。这似乎是她埋藏在心里的委屈,压抑了很久,现在却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我跟了你十一年,替你生下了两个孩子。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哪家像我们家这个样子!你要替我想想。我这算什么?既不是下女又不算妾!我从来不敢违抗你太太,而且尽量尊重她。别的女人就可以公开露面,只有我不行。我是人,不是鬼!别以为我会让你丢人现眼。连一条狗都可以公开露脸,跟着它主子!难道我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我算得上是你孩子的好母亲,那么我的孩子就该知道他们的亲娘。如果你觉得我没尽到责任,替你丢脸,你讨厌我,明天就可以把我赶出这栋房子。我马上收拾东西,带着孩子离开这里!”
一串话就像急流般奔放出来,还带着滚滚的泪水。
杜范林说:“我没说什么嘛。我对你是绝对满意。可是这次舞会是很正式的。我不能带你去,向别人介绍说这是我的姨太太,你也很清楚原因呀!”
“我是不是你的孩子的娘?人生在世总是要些面子。等我死了,孩子甚至不知道墓碑上该怎样个写法!就算不替我想,你也该想想你的孙子!”她尖锐讽刺地说出最后的两个字。
杜先生既尴尬又发愁。他太太在房里听到这些,急忙走过来。
“简直反了,丫头就是丫头,丫头的脾气,丫头的心机。偏偏挑了这么一个晚上胡闹!”他太太骂道。她的头发刚由一位女发师做好,她朝春梅走去,准备用女拳师的姿态解决她。
杜先生把太太推向门外说:“我来跟她说,你出去。”
但是他太太站在房门外,眼看着另一个女人趴在床上痛哭。她的脸色气得发青。
杜先生坐在床沿,充满耐心地说:“春梅,你要讲理呀。你要替我和这个家想想。不是我不愿意带你去,而是不行。当别人问我你是谁,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个简单,如果你不知道,那今天晚上我就去问省主席,要他替你决定。我要告诉他,如果省主席说我没权利住在你们家,我不会硬要留下来。”春梅说。
“别孩子气了。他们不会让你进去的。”他说。
“哼,不会才怪;我倒要见识见识,是谁敢不放市长的娘进去。”
“你可不是在威胁我,要在这么重要的晚上制造一场街头闹剧吧?”杜范林也发火了。
“不是威胁。我要以母亲的身份,带两个孩子进去。”
这会儿杜范林真的慌了。他可以应付那些狡猾的政客,却无法应付一个哭闹、绝望、果敢的女人。他的语气软化了。
“如果你能告诉我该怎么办,我会高高兴兴地照办。”
“你们男人读了那么多书,还比不上一个没受过教育的女人!”
“你有什么法子嘛?”
“我是不是你孙子的亲娘?”
“当然是啦!”
“那孙子的娘应该叫什么?”
“当然是媳妇喽。”杜范林毫不思索地脱口而出。然后他才懂她的意思。这个突然而来的启示,使他面露惊讶。“好聪明,好大胆的女人!”他自忖道。
“这不是很简单吗?我的墓碑上也可以冠上杜姓啦。”她口吻坚定地说。
过了很久他才感到这个想法带给脑子的整个压力。这个身份多么可敬,再说也不会改变现况,连称呼都不用改。不过他还是觉得自己正被引入一个他宁可避免的情况。
“咦,当然嘛,我亲爱的媳妇!当然。你要为我儿子守寡,我从来没想到这一点。那就一块来吧。我就说你是我的媳妇。”
他拍拍她的大腿,用手捏了几下。站在门外的杜太太,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是愣住了。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位摄影师及时按下快门照下杜市长家居的情形,那一定比客厅里的那幅《巴黎之抉择》还要迷人、精彩。
“我的腿不需要按摩。”春梅坐起身,把他推开。
解决了尴尬的身份问题,顺了春梅的意,使她安静下来之后,杜范林走向太太的房间,却发觉她已经把刻意梳好的头发放了下来,坐在床上。杜太太只是简短地宣布,她被吵得头都快炸了,不去参加舞会。
这种情况之下,杜范林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劝服太太接受现实,还是参加舞会。结果行不通。事到如此,他想干脆全家都别去。可是他又想到,这是个多么重要的场合呀。太太羞辱他,骂他“老不羞”,一气之下,他回春梅房间。
现在她打赢了一场苦战,就起身打扮。眼见到这位美丽女人,太太给他的羞辱全烟消云散了。他笑着走向春梅,低声说:“我的心肝宝贝,你婆婆不去了。”
“我听到了。”春梅继续在脸上抹着粉说。
春梅了解自己的颧骨很高,可是眼尾却是平滑没有皱纹,她知道如何抹胭脂才会使双颊在明眸之下生辉。她在前额梳了几道刘海作陪衬。然后她描出新月般的细眉。青春加上巧饰,使她光艳四射。杜范林很快乐地望着她,早就抛开了打消去意的所有念头。
春梅挑了一件镶黑边的粉红色礼服,更能衬托出她的青春。她对着镜子端详许久,她知道自己绝对不比任何一个女人差,而且她一点也不怕。
当祖仁把车子开来的时候,看到春梅打扮好,要和他们一齐去,着实吓了一跳,香华也愣了一下。他父亲试着以一种开玩笑的口吻向他们解释。
“我早就该想到这一点。毕竟春梅跟任何人一样有权利进出公共场合。我很高兴现在她有合法的地位了。”
香华发现自己凭空多出了一个嫂子。她打从心里佩服春梅的智谋。
如果有人认为,春梅从来没涉足过公开场合,八成会出洋相,那么吓一跳的会是他自己。
她仪态高雅,举止端庄。当她随着香华四处走动的时候,香华向人介绍说这是她的嫂子。杜范林一进大厅,就让女士们自行走动。
祖仁今晚很开心。客人之中有不少是从南京来的。当他爹把他介绍给满洲将军的时候,省主席在一旁夸赞说他是个很有前途的青年呢。他肚子里有一套铺设公路网的计划,当然,他忘不了他的水泥。而且他很希望能够成为“西京”开发委员会中的一位委员。
大厅里冠盖云集。祖仁自傲地看着妻子。三岔驿附近卓尼喇嘛庙的“活佛”也来了,他认识他,而且生意上还有往来呢。这时候,有一个人拍他的肩膀说:“哈啰,派克。”他回过头一看,原来是他在扶轮社认识的一位美国牧师。他们用英语交谈;真的会说英话的人很自然就会凑在一块儿。他们的信念大致上相同,都具有最新的观念。牧师当然赞成中国需要良好的公路和水泥,特别是西北地区。他们谈到几十年来报纸上登载的铁路延展问题。布雷萧牧师对活佛很感兴趣,当祖仁说他认识活佛,他就请求替他引见。
活佛(大大小小的活佛有五百多位)是一位蓄短发的西藏人,头上戴着法帽,身穿紫色道袍,和那双高高的软皮靴很引人注目。布雷萧的中国话还可以。活佛一听说这个美国人是牧师,就很友善又自负地微笑。布雷萧请教了不少的问题,而且以开玩笑的口吻抱怨说,他一直无法收到西藏信徒。
“来试试看嘛,有人试过五十年。我邀请你,如果你能够使我们的同胞改信你们的宗教
,那你可就是破天荒的第一位喽。”活佛笑着说道。
布雷萧坦白地对祖仁说,教会能招到汉人信徒,对回人或西藏佛教徒却毫无办法。
“这就是我喜欢汉人的原因。”布雷萧说。
“汉人不会把宗教看得很严重,西藏人和回人就不一样了。你最好别接受活佛之邀。他是在愚弄你。”祖仁说。
乐队奏起国歌,所有的人都面对讲台立正。站在台上的是杨主席和满洲将军。奏完国歌,他们转身向国父遗像鞠躬,观众也随着敬礼。大部分的观众都站着。因为这里除了墙边的一排座位之外,根本没有椅子。
李飞在公开场合里很腼腆不自在。柔安正被家人围着,所以他没有上前去和她说话。范文博似乎认识在场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他正在和警备部队的戴司令交谈。
避免不了的讲演就要开始了。省主席将要说一篇欢迎满洲将军的介绍辞。李飞希望时间能短一点。他不想再听什么要爱国、爱亲啦,以及人民是“共和国主人”的那老套训词。政府要人的演讲很少超出小学的程度,因为这些官员除了建议大家该如何做以外,也想不出什么好说法。
不过,今晚杨主席可不同。为了全西安和满洲客的利益他急于重温一下他统治的记录。他喜欢猎用“进步”和“民主”之类的时髦名词,甚至引用左派作家常用的“革命阶段”、“群众”等字眼。他最喜欢用“心理学”这一个词。大致上他还没有用字不妥当。不过,今晚他格外地卖力。他谈到已完成的道路的里程、西安妇女的解放、鸦片烟的禁制,姨太太的消灭,还有,大体上全省道德风气良好。说到教育,他说:“十年前,全省只有百分之十五的老百姓认识字,现在是千分之十五了!”他作态地在桌上重重捶了一拳。
他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个字,因为这是最近他听来的新名词。何况“千”比“百”大得多,也动听得多。
有些观众看出了语病,觉得很可笑,然而多数的观众不是没听演讲,就是只听到本省的教育突飞猛进。他们由省主席狂热的态度猜出他的意思。是他那夸张的言词在推动观众。李飞看到站在附近的几个人一脸幽默地低语着。
“你要不要把那句‘千分之十五’的废话写出来?”他问一个报业同行。
那个人大笑:“我想被枪毙啊?”
“照这种进展速度啊,再过十年只剩下万分之十五的人看得懂报纸。到那个时候,干咱们这一行的全都要饿死喽。”
这个笑话在偶然中慢慢地散播出去,几天后全市的人都知道了。不过,当然没有一家报纸把它登出来。
年轻司令官的演讲更沉闷,更陈腔滥调,不过也比较短一些。他的声音不大清楚。他很高兴今天晚上为他设的盛大宴会,谈过省主席和大家之后,突然又高唱起道德经。他熟悉中国的历史,引用不少在国难中忍耐的崇高史料。他用布条上写着的“收复东北”作题目,大大地发挥一番。
“时局越艰苦,我们的决心就越坚定。只要同胞们未丧失伟大传统的道德精神、耐力,愿意吃苦,愿意牺牲,决心挣扎、奋战、忍耐到底,那么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我保证绝对没有搬不动的石头,移不开的高山,所有的艰苦我都能忍受,直到满洲重回祖国怀抱!”
台下响起如雷掌声,乐队又开始演奏,两位演讲者走下讲台。
舞会开始的时候,年纪大的女士们退到墙边的座位,准备观赏她们有些人从来没见过的新玩意儿。省主席的太太当然不会跳舞。满洲将军的书记官特意挑了几位摩登的女子。他指引将军去找财政部长的太太丁夫人,她穿着一件华丽的褐底黑纹丝绒礼服,将军的头虽然微秃,但是蓄着一小撮胡子。他轻而易举地成为舞会中的好手。丁夫人优雅熟练地随着他快步急转。现在舞池里已经有不少对男女翩翩起舞了,有些男士穿礼服,有些则穿长丝袍。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确实不假,不过也不是永远都对。杨主席穿了一身宽松的长丝袍。他最近才刚从家庭舞会里学会跳舞,他像一般初学者一样狂热地跃跃欲试,急切地想时髦一番。他发觉跳舞很简单嘛;只要连续地向左右移动双腿就成了。他说跳舞就像是晚饭后的散步,能帮助消化,又能紧紧搂着漂亮的女人,增添多少乐趣呀。他跳得并不笨拙,只是用户外运动的精神来从事这种新的室内运动罢了。他勇敢地下了舞池,他移动着那双穿黑长靴的大脚,一会儿向前又一会儿向后,只不过一直是在一条直线上。有时候他会撞到别人,
像是在行军似的,不过大家都知道他是省主席嘛。很快地,别的舞客都摸清楚他跳舞的路线,注意看他过来的方向,事先就让出一条路了。结果他像是一部割草机似的,所到之处就扫出了一片空间。他那宽松的长袖包住了他的舞伴,体重也使得他费了相当大的劲儿。他比其他人高出一个头,谁都看得见他,也可以轻易地避开他,尤其是他的头发很特别,留了短短的陆军头,露出上斜的轮廓。他蓄着浓黑的髭胡,加上宽胖的下巴和面颊,结果一张脸变成了一枚倒置的鸡蛋。向后掀起的两扇耳朵,又大又扁的鼻子,仿佛天生就是不让任何东西突出来破坏这张脸蛋似的。尽管如此,他看起来倒还蛮热情、讨人喜欢。厚厚的嘴唇、饱满的双颊、宽宽的塌鼻,都让人觉得他温暖亲切,眼睛微微下垂,而他就是用那双眼睛快乐地窥视脚下的世界。
杜家人远远地坐在大厅的另一头。李飞走过去,发觉柔安正愉快地看人家跳舞。当她看到他的时候,羞得满面通红。
她把他介绍给身旁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少妇的脸上匀称地涂着胭脂和香粉,还有一个小巧俏丽的鼻尖。
“我嫂子,春梅。”她说。
李飞坐下来:“愿不愿意和我跳舞?”
“我不会跳。你喜欢跳舞吗?”
“那得看看是跟谁跳。如果你不跳,那我也不跳。我比较喜欢陪你说话。”
“该怎么跳法?”春梅问道。
李飞说:“我教你好吗?”
春梅刚才一直看别人跳,早就动心了。她站起身,柔软的衣料托出她优美的身材。她那迷人的身段散发着青春美丽的气息。他们在角落上试着跳了几步。春梅今晚好快乐,因为家里的那场胜仗使她觉得自己已经确实跨过一条界线了。像春梅这种天生优雅的女人,跳起舞来真是如鱼得水。她高高地举着一只手,随着节拍前后地移动步伐。他们回到座位上。
春梅对柔安说:“你为什么不学学?没什么啊!”
“我太懒了。”柔安说。她觉得和李飞跳舞一定很快乐,不过应该远离众人的眼光,躲在自己神圣的小天地里才对。
他们看到身材高大的省主席向他们走过来。他刚才看到春梅在角落里练习跳舞,被她那出众的身材深深地吸引住了。他走到她面前,没有鞠躬,只是用一种稚气、不可抗拒的姿势把手臂向她伸去,邀她跳舞。
“你要我跳舞?”春梅问道。
“当然。”他张开那两片厚唇笑着,微笑中流着命令的涟漪。
她站起身来,还没来得及抚平衣裳,就被主席挽了去。柔安很替她担心,可是不久他们看到春梅跳得很不错嘛。
“你是谁?”省主席问道。
“一个乡下姑娘。”春梅很愉快地回答,她知道别人都在盯着她看。
“我也是一个乡下孩子。像咱们这种有远见、有勇气的人都会爬到巅峰的。”
主席的身子老是向她倾去,于是春梅就向后仰,把全身的重量放在对方绕在腰上那只有力的胳臂上。任他带自己跳,她的脚步则快速地配合对方。她天生一副美好的身材,柔软而丰满,几乎要在主席的臂弯里融化了。不久每个人都在打听这个神秘的女子。香华在角落里看到,不由得佩服她这位新“嫂子”的勇气。满洲将军走上去,想要抢舞伴,省主席笑着说:“不行,不行。”看热闹的人见他受挫,都纷纷地笑了起来,这位年轻的司令只好大笑着走开了。
范文博向李飞走过去,看看手表说:“咱们该走了。”
李飞站起来。柔安看到他们严肃的表情,很遗憾一场欢聚就这么被打断了。
他解释说:“文博家里有客人,陪我走一段路吧。”
她慢慢站起来,随他们穿过人潮。
“你明天能否到我家来?我必须见你。一定要来哦,因为我不能上你家去。”他低声说道。
她答应了,走回座位上。而范文博和李飞则默不做声地走出了大厅。
他们二人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遏云的父亲老早就来了,和蓝如水正焦急地等着,可是他女儿却没有出现。
范文博立刻说:“别担心,她会来的。您把东西带来啦?”
老崔指了指沙发上的一个蓝色包袱。
“我带了遏云几件比较好的衣裳。我不能全带出来。”
“您去睡一会儿。她到这里的时候咱们会叫您。”
朱门十
那天晚上,省主席的花园官邸寂静无声。坐落在城北区较偏僻处,四周都筑着泥墙。前门通往房子之间有一条长的磨石路,路的两旁种有果树,后院则有一大片菜园子和盖在大木门旁边的一间马厩。通常到了晚上这个时间,屋里都灯火通明。几辆轿车停放在门口,有卫兵站岗,禁止闲杂人等靠近。
对范文博的手下而言,这根本就是一项简单的任务。文博已经审慎地计划好了。而且当他听说遏云是被关在花园官邸里,而不是满洲区,问题就更简单了。他计划在大家熟睡之后,叫手下爬过那座短土墙,胁迫卫兵说出遏云被关的所在,然后把她救出来。
飞鞭和豹三都是行家,他们不怕卫兵。懂得如何出其不意而且身手敏捷。他们的消遣就是把一个重约四五百磅的石磨举起来,遏云的体重绝不超过一百磅。有事可做,他们就来精神了。经历六百年的“白莲教”岂是闹着玩的。虽然改朝换代,这些囊括了豪放勇士的民间秘密组织都仍然留存,深入低层社会中。因为老百姓需要庇护,所以他们仍能留存,尤其是政府没有能力保护百姓的时候,他们就想法子求自保。如果政府贤明公正,这种秘密组织的数目就锐减,但是,那种拳友互助金兰之交对某些人仍有吸引力。如果政府昏庸无能,秘密组织就如雨后春笋般增多,许多被租赋压得喘不过气的庄稼人也纷纷入会。在宗教教头的领导下,他们形成庞大的力量,甚至威胁到朝廷的安危,“义和团”就是一个例子。在一个长远的传统忠心和严密的阶级规矩之下,他们在年节、除夕时互相偿清债务,好让彼此渡过年关,并且对外地来的会员施助,使他们真正成为四海之内的兄弟,类似的这些情况都派得上用场。他们可以在出远门的时候,把未嫁的闺女托付给值得自己信赖的弟兄,也可以在死前把孤儿寡妇交托给情谊深厚的金兰之交。
范文博听说有一个舞会,而且满洲军阀也将前往,就放心不少。因为他可不愿意在营救遏云的时候伤害任何人。搭救遇云的事他不担心,令他担心的倒是她脱险后会发生什么事。
他派佣人老陆去找飞鞭,在一处他们常常出没的地方老陆找到了他。
“告诉范大叔,我半夜会把遏云送过去。这不是和吃豆腐一样简单吗?”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飞鞭可不敢对这个重大的仪式掉以轻心。他对豹三使了一个眼色,要他跟他走。他们走进一间酒坊,叫了两斤熟牛肉和几块麦饼,匆匆吃完,又打了一坛酒。然后他们到一家香烛铺子,扔下两个铜板,买了一包香。
“豹三,你去找小刘,叫他在莲花池边准备一辆黄包车。我们会经过那条路。要他把黄包车的篷子盖好等我们,不过地上可要点上一根香哦。我们大概在半夜就会到。”
飞鞭回他那幢两间房的屋子。又喝了一些酒,觉得很舒服。不久豹三推门进来说,他已经吩咐过小刘。
每回飞鞭要去冒一次险,他就觉得自己还很有用,他喜欢提起前一次的功绩,包括以前他殴打队长从河南部队逃脱出来的旧事。他脑子里充满了吃狗肉的鲁智深和上景阳冈打虎的武松等英雄人物。他有一次试着吃狗肉,可是才吞了两口就全部又吐出来了。打从那次开始他就更崇拜鲁智深了。传说中智深和尚吃得下一条狗,令他大惑不已,也更令他相信鲁智深是个英雄。
“我们不行。现代人根本不能和古人比。”
过去三个月的日子太平静了。而现在春天到了,城里又有这么多车和观光客。他希望发生一些事情,好让他活动一下筋骨。
“真谢天谢地有这个东北杂种。他如果不架走遏云,这个春天我还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好呢。我现在也不用担心快到端午节了,范大叔总是会记得的。走吧。”
他点了几炷香,走到院子里,把香插在地下。向地上洒了三杯水酒,他和豹三面对着东南上空鞠三个躬,寻找一颗流星——叫做“贼星”的那颗。等了五分钟,才有一颗出现。当一颗闪亮的贼星划过天际,他用手摸着眉毛,心里很高兴。他正和天上的玉皇大帝招手呢。有时候当他双眼接触到南面天空中闪闪的天狗星,不禁好奇智深和尚如果在天上喝醉了,又碰到这只狗,它会遭受什么样的命运呢。
他对这个好兆头很满意,就把香留在地上,和伙伴走回屋里。一想到这次的任务,他就特别高兴。回想到舞台上那位令他仰慕的姑娘,心里就热烘烘的。
“等救遏云出来的时候,由我来背她。”豹三说。
飞鞭觑着他:“你这歪脑筋!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我会自己背她。”
两个准备好了。他们把衣服扎进宽宽的黑布腰带里去,武器藏在腰带内,并且在头上绑了一条黑布。除了不让别人抓他们的头发之外,布条还可以蒙面,也可以用来蒙住敌人的眼睛,有用得很呢。
***
遏云担心了一天一夜。当她跨下汽车的时候,心里一直发抖,因为身边都是卫兵。她知道自己是应邀来表演的,可是心里一直有被拘捕的感觉。她会很有礼貌地表演完毕,然后赶快回家去。
被带进主席家里的时候,她看到一群男女正在吃饭喝酒,屋子里灯火通明。她一进去,所有的目光都移到她身上。
士兵已经放开她的手臂,站在她身后。
“这是杨主席。”
遏云鞠个躬,说道:“主席大人,我被捕了吗?”她扫视席间衣冠华丽的客人,不觉满脸通红。
“当然不是,我是请你今天晚上来表演的。”主席大笑说。
他示意两个卫兵退下去,仆人在远离桌子的地方替遏云端了一把椅子,又倒了一杯茶给她。
很别扭地过了十五分钟,大伙继续吃吃喝喝,没有人理会她。她眼看这种情形,怒火渐渐升起。这又是一个漫长而无休止的宴会。趁着上菜的空档,好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家说笑、划拳、罚酒。她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忽然大家安静下来,然后满洲将军看着她说:“哦,崔遏云也在。我们听她说一段吧。”
别的女孩子也许会觉得,应邀到省主席的家里,为这么重要的客人表演真是一大荣幸。遏云正好相反,她急得要命。她心里只想着快点儿说完一段书,能早点回家去。
幸亏在她说到一半的时候,仆人端来一大盘八宝饭甜点,可见宴会快要结束了。
“来,来,趁热吃。”主席夫人粗哑的大嗓门让她觉得很刺耳。
在座的人个个拿起汤匙,自在地品尝这道菜,几乎没有人在听她说书。
遏云生气地往小鼓上一敲,不唱了。鼓声惊动了在座的人,大家都回过头来。
年轻的司令起身,把她拉到餐桌旁:“你该吃点东西。”
“谢谢,我不饿。”
“坐嘛。”有人替她拉了一把椅子。
“如果你们还要我说一段故事,我就说。不然,我就要回家了。”
满洲将军频频催她坐下,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
“将军要你坐,你就该听话坐下来。”省主席说道。
“我不配。”
“别强辩。”司令强按她坐下。
所有的眼光都落到她身上,她觉得很不是滋味。司令举杯向她敬酒,她只浅啜了一下。司令走近她,高举着酒杯说:“这样可不行。来,干杯。”
“我真的不行,我不习惯陪人家喝酒。”
主席夫人开口了:“将军这可是给你面子哦。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懂规矩、摆臭架子的戏子。”
“请您见谅,我头痛。我能不能回家?”
“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留在这儿。”
这下子遏云可吓慌了。
“里面有一个好房间。你如果想休息,可以进去。”他的手又放在她的肩上。
“遏云如果真累了,应该进去躺躺,将军头也正痛着。两个人都该进去歇歇,头痛自然就会好啦。”副官的妻子说道。
遏云生来脾气就坏:“我是干活儿的女孩,可不像你们这些贵妇人。我的头痛不是陪别人的丈夫睡觉就会好的。”
“臭婊子!好大的胆子!”主席夫人说。
“让我来,你们都不懂得应付女人。来,你去躺一会儿,我的车子会送你回家。”司令柔声对她说。
“那么现在就送我回去,我不要进去躺。”
现在司令的眼神比刚才省主席的卫兵更令她心慌。“我告诉你,你们这些体面的人各有丈夫和太太。为什么就不能放过一个可怜的弱女子?我卖唱,我可不卖身!”
主席站了起来。“将军,我向您道歉。没想到一个在街头卖艺的竟胆敢如此无礼。”
遏云还没来得及弄清事情,卫兵就把她双手抓住,拖她到一间密室。她把门锁好,然后看看房间的布置。一张豪华的外国床,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她怒气未消,等着看事情的发展。
外面的喧闹声并没有停止。
说也奇怪,竟然没有人打扰她,不过她熄灯后静等了几个钟头,怕是睡着了,渐渐地合上眼睡了。
一大早醒来,竟然平安无事,着实令她吃惊。她打开门,看到一个卫兵。她走上前去,对卫兵说她要回家。
“不行。将军还没起来。我想你还不许离开。”
一整天,她都在窥视着窗外,想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处。后窗外她看到一块菜园和马厩,越过花园的短墙,她看到了城墙。阳光洒在城墙上,可见得那是北城墙。由窗子那块窄窄的角落朝西边看去,只见一大片果树林,她搞不清花园是通往何处。
显然司令把她忘掉了,不然就是把她软禁起来,要她考虑考虑。他去了一整天。晚饭时间她听到有人在敲她的房门,她走去开门。司令站在门口。
“你还好吧?你昨天晚上的行为实在很愚蠢。”他说。
“求求您,让我回家好吗?”她哀求道。
“今天晚上我要出去。回来以后我再来和你谈谈。不过你这么小题大作,未免太傻了。”他说话非常彬彬有礼。可是她真恨他的笑脸。
她在房间里用晚餐。过了不久,她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和按喇叭的嘟嘟声。然后汽车都开走了。屋里静得出奇。据她所知,只有一个女佣在她附近,不过厨房亮着灯,里面有声音。
她观察着窗下的果园。她确信门口站有卫兵,不过也许她可以找到其他的路逃出去。朦胧的月色照得花园里鬼影幢幢。她听到马厩附近有脚步声,还看到一个卫兵在木门前面的磨石子路上走来走去。卫兵转身的时候,偶尔还会看见刺刀的光芒呢。
后来厨房的灯也关掉了,她看了一下搁在桌上的手表——十一点。她把灯关掉,静静地躺在床上,假装睡觉了。
“遏云!”女佣从门外叫她。
“我在这里。”
“乖乖上床睡吧!”
“我很好。你也去睡吧。”她听到女佣慢慢走开的脚步声。
偷偷地爬起来。窗口离地约七八尺高,她必须要脱掉鞋子往下跳,才不会弄出太大的声音。就算被逮个正着,充其量也只是再关起来而已。
她朝马厩的方向望去,看着那个卫兵的身影。四周静悄悄的。她提着鞋子,往窗外一跳,啪的一声落在地上。这一跳,把一只鞋子弄丢了。她伏在地上,看四周的动静。好在没有人听到她的声音。眼睛适应了黑暗,她找到那只鞋子,蹑手蹑脚地爬过一片空地,朝果树的那片黑影冲了过去。她脚下枯树枝每响一下,就吓她一跳。草上已沾上露珠,她的足踝都湿了。她向较暗的西边走去,因为那边的树叶比较茂密。走了五十码,她遇到一堵墙。墙高约十尺,她爬不过去。她沿着墙直走,发现墙边有一棵枣椰树向外面伸延,可是树枝太嫩,她不知如何是好。她往马厩看去,只见星光下有一条人影。她也许可以爬上马厩的屋顶,然后往下跳,可是她不敢朝那个方向移动。
她绝望地返身踏着湿湿的草地,走向密林。她再也不能回房去。就当她站在一棵树下,盘算着下一步的时候,听到黑暗中有人低声说:“遏云,你不正是遏云吗?”她发出一声尖叫,全身都紧张了起来。
人影向她冲来。“别出声!”对方说。她还没弄清楚这一切,飞鞭已经从后面把她的嘴掩住:“我们是来救你出去的。是范大叔派我们来的。”
“谁在那边?”一个声音喊道。从树影缝中,他们看见一条人影窜来窜去,手电筒四处乱照。卫兵顺着尖叫的方向朝他们走来。
飞鞭说:“别出声。”他们蹲在树丛里。手电筒的灯光愈来愈近了。飞鞭一腿跪在地上,准备动手。卫兵的手电筒照到遏云的浅蓝色的旗袍。
“出来!”卫兵吼道,同时把哨子放进嘴里。
就在这个时候,一把形状像是磨尖了的切石扁钻的黑色武器射入卫兵的胸膛。他应声倒地,手电筒掉在草地上。
“咱们快离开这儿!前面的卫兵可能已经听到你的叫声了。”
飞鞭把姑娘抱起来,在树影中沿墙飞奔。厨房的灯亮了。
“那边!”飞鞭跑到枣椰树下,把姑娘放下来。他们回头一看,遏云房里的灯也亮的。
“豹三,爬上墙去拉她一把,我来推她上去。”
豹三爬上墙头,飞鞭蹲下来,叫遏云坐在他肩膀上,然后他站起来,直到豹三拉到她。接着飞鞭一跃而上枣椰树,然后跳上墙头。这时已有脚步声自前院冲过来,到处乱跑。
飞鞭在墙上吐了一口痰,这才跳下去,这是祈求好运的习惯,只不过程度颠倒了,现在三个人已经安抵墙外了。
飞鞭定了定神。他总是要搜遍全身,确定没有弄丢任何东西。另外两把扁钻还好端端地藏在腰带里。
紧靠墙外种着一大排树木,再过去则是一片空地,有一条骑车路交叉而过,比地面低三四尺。
“我们安全了,那些浑蛋至少要半个钟头才弄得清我们的方向。我想他们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追赶我们。”飞鞭把姑娘背在背后,准备往下走。
月亮从薄薄的云层中透出来,照亮暗的地面,使他们更容易前进。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有行人。走到城墙下面,飞鞭把姑娘放了下来。他们找来一个可以逃生的阶梯,登上去之后沿着墙爬向北门城塔,在阴影里他们很满意地观看省主席的官邸。他们蹲伏在低墙下,又再爬了一段距离,直到确定没有人看到他们。遏云的双腿兴奋得走不动了。她倚靠着两人的肩膀四肢无力地向前走。他们沿着东墙走了二十分钟之后,来到出口,在这里他们可以不被察觉地溜下去。
他们凭着那根被留做标记的香微弱地发着光亮,他们找到了黄包车,把遏云抱进车子里。然后他们两人把头巾和腰带松下来,走进荒凉的巷子。有一个警察盯着这辆放下车篷的黄包车。
“是我娘。她病了。”飞鞭说。
他们在十二点十分的时候到达范文博的家。
朱门十一
吃过午饭,柔安来找李飞。她穿着一件素色深蓝旗袍,颈子上围着红围巾。她在客厅看到李飞的嫂嫂。
“李飞要我来的。”她解释说。
“是的,他告诉过我。”端儿说完后,起身到里面去。
天气很好,柔安盼望能和李飞共度一个周末下午。她出门的时候心情很烦。似乎啥事儿都不对劲。午饭的时候婶婶没有出来,叔叔一言不发地吃饭,而当老爷心情不好的时候,春梅也静下来,忙着招呼孩子。有一会工夫,他们谈到昨晚的舞会,以及他们遇到的人。可是老爷阴霾的情绪笼罩住整个餐桌,柔安很庆幸能逃出那幢房子。
她坐在李家的客厅里,心里忐忑不安。她由李飞和范文博中途匆匆离开舞会的神情看来,觉得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很好奇,想问问他。没等多久李飞出来了,热情地握住她的手,可是脸上露着沉重的表情。
“我们可以一块儿出去。”她说。
“是的。”他的反应并不如平常那么热烈。
她端详他的脸说:“你知不知道,有个人被杀了,警察正在搜每一幢房子?唐妈说,城门都有警察看守着呢!”
“这是真的。”她看着他凝重的表情。
“他们会不会搜你家?”他问道。
“他们不敢。”
“你敢不敢把人藏在你住的院子里?”
他看了她一会儿,说道:“不,我这么问实在是太傻了。我不愿把你也扯进去。”
“你的处境很危险?”她立刻问道。
“是我的朋友有了麻烦。”
“把事情说清楚些。你可以相信我,我会尽全力帮忙的。”
他把事情说了出来。“这事关一个女孩子的贞节。我们一定要想办法帮助她。”他下了一个结论。
柔安听完这件事,着实吓了一跳。她埋首沉思。
“事情是不是在我们参加舞会的时候发生的?可是范文博不也在舞会里吗?”
“那是他安排好的。他不必亲自动手。舞会后我去他家,真的见到遏云了。如果他们搜范文博的房子,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他们如果抓到遏云,那你也会被牵连进去?”
这时候,蓝如水神情激动地进来,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把李飞拉到一边去低声说话。
“杜小姐不碍事。事情她都知道了。”李飞说。
“他们挨家挨户地搜人。她爹今天一大早就离开了。文博要我来看看,遏云到这里来安不安全。他们今天不会来搜这一带。我们必须把她藏在安全的地方。”蓝如水说。
“这里也一样危险。”李飞说。
柔安立刻开口说:“你们如果想把她弄出城,我倒有个建议。虽然冒一点险,不过我想应该行得通。”
“怎么做?”
“我叔叔的座车啊!警方认识车牌号码。他们不会拦车的。”
“可是柔安,你弄得到车子吗?你要负很大的责任呢!”
“我可以。那辆车可是头一次被派上好的用场。不过必须找个人开车。”
“只要你愿意冒这个险,那么我来开车。”
柔安关切地望他一眼。她咬紧下唇,毅然决然地拿起电话,拨给香华。
“谁开车呢?”香华问。
“李飞。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单独和他出去走走。”
“那么就叫他来吧!”
柔安挂掉电话,呼吸很沉重。
“哦,我撒了一个谎。”她微笑着说。
柔安的举动很令李飞和蓝如水吃惊。她看起来不过是个不切实际、在公共场合害羞、文静,又爱幻想的富家千金。他们没想到她居然有勇气采取行动。一旦柔安知道李飞有困难了,她便毫不迟疑地去做她该做的事情。
“万一我们被抓怎么办?”李飞问道。
“我想不会吧,坐那辆车绝不会被抓的。全西安只有两辆派克汽车,一辆是警察局长的,另一辆就是我们的。我认得祖光庵的尼姑,我叔叔是那座尼姑庵的大施主。我们可以把遏云藏到那里去。就假装是要结伴到北郊玩吧。”柔安说道。
“走,咱们得快一点。你们俩去取车,我回去接遏云。”蓝如水说。
李飞说:“遏云扮做我嫂嫂,我还要带小侄儿们一块去。柔安说得对,我相信我们能混得过去。”
蓝如水到范文博家的时候,文博穿着一件外衣,正懒洋洋地坐着假装在看报纸,其实他是在留心警察的动静。当如水把他们打算用前任市长的座车载遏云出城的计划向他低声说明的时候,他立刻坐起身来。
“真没想到杜小姐能帮这个大忙。我实在不愿意把她扯进去,可是也没其他法子了。”
范文博马上去告诉遏云,她乔装成佣人躲在范家。眼中露出对生命危机的恐惧。她已经剪掉额上的刘海,要求一个女佣替她在脑后装一个假髻。
“别那个样子,把气发出来吧。想想那些浑蛋,想想他们对付你的手段,你就不会害怕了。”范文博说。
不久漂亮的派克汽车已停在门外,柔安和李飞坐在车内。他们默默地上了车。汽车来到李飞家接小家伙们,然后直向北门驶去。李飞和蓝如水坐在前面,而遏云和柔安带着两个小的坐在后面。大侄女儿小英则很显眼地坐在前面。
“你现在是我嫂嫂。”李飞对遏云说。她的脸色发白,嘴唇不停地颤抖。
“别担心。这辆车和警察局长的座车一样的。我们就跟他们说,我们还要去上爷爷的坟。”柔安握着她的手说道。
北城门口有两三个穿着深绿色制服,戴着镶红带的帽子,和六七个穿黑色制服,打白绑腿的宪兵与警察。他们盘问着经过城门的百姓,还搜视每辆放下篷子的黄包车。
柔安悄悄把一张名片塞给李飞低声说:“这是祖仁的名片。按喇叭就好了,别停车。如果他们拦车子,再把名片递给警察看。”
李飞猛按喇叭的时候,千头万绪很快地闪过脑海。
“带着微笑逗逗孩子玩。”柔安低声地对遏云说。
一个警察走上来敬了一个礼。
李飞对他瞧也不瞧一眼,就把祖仁的名片递过去,只管轻松地和蓝如水聊天。警察笑一笑,就示意车子往前走。
“这些是在干吗呀?”李飞问道。
“有一个人被杀了,我们是奉命搜查出城的人。再见,杜先生。桃花正盛开哩。”
那个警察头根本没有往车子里瞧,他喊其他人别挡住去路。李飞又按了几下喇叭,汽车大大方方地驶出城去。
遏云满手冷汗,把小淘抱得紧紧的。车子走了一段距离后,她松陷在座位上,长叹了一口气。
“我说过我们会通过的嘛。”柔安欢喜地说。
李飞回过头问她:“你不怕?”
柔安答道:“一点点而已。不过这胜利算很大嘛。回去以前,我们应该摘很多花放在车子里带回去。”
蓝如水大笑:“回去的时候,随便他们爱怎么搜就怎么搜。我们把事情告诉老范,他一定会大笑一场。”
汽车疾驶了约三里远,地势向西北隆起,看得到一座小山,山顶附近有杉木林。柔安指着那片树林对李飞说:“我们家的祖坟就在那里。祖光庵坐落在山脚。”
“现在怎么办呢?”蓝如水问她。
“我们到庵里去。尼姑们都认识我,让我来跟她们说。遏云留在庵里,最安全不过了。避过了这个风头,你们再想办法来带她,安排她们父女团聚。”
车子驶过尼姑庵的外门,朝山坡走一段距离,就停在庙门口。大伙儿走下车,蓝如水赶忙上前扶遏云,她一跨出车门,差一点瘫倒在地上。
“你现在没有危险了。”如水安慰她说。
春阳照射着她的脸。她眼下有一层黑圈,忧郁地回头俯视着西安城。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脱离险境了。
“没有人会到这里来搜捕你。”柔安说。
李飞看着柔安。她也匆匆地瞥他一眼。“你真勇敢。”
“我们上去吧。”柔安用这句话回答他。
李飞叫两个小的侄儿跟随他,柔安牵着小英的手,如水则搀扶着遏云爬上台阶。这一群看起来真的很像是游春郊的旅客。
他们登上一道石阶。这道石阶是由尼姑庵侧面通往一个古老石坛。四处一片死寂。尼姑庵的外殿是个小小的方形建筑物。
遏云坐在前殿的石阶上,两手抱着头,茫然不知所措。她心里的恐惧还没有消逝。
大家坐在外面等候着,柔安则走进后殿。后面有一扇木栅门,门上挂着“佛门净地,闲人勿入”的告示。
李飞看到里侧有一排房间,由一道走廊与寺殿相连。
“这里只有两个尼姑,你们待在这儿,我进去和她们说。”柔安说。
孩子们在院子里玩,李飞出去陪他们。遏云立在菩萨前说,她要烧香许一个愿。神龛前摆了几包香。她拿起一包,把香点燃后,插在大香炉里。然后她跪在神龛前的草蒲上,默祷感敬神明,并求神保佑她和她父亲,在地上磕了一个头之后才站起身。
蓝如水站在一边,看着这个娇小柔弱的姑娘站起来。
“我许了一个愿,如果能平安无事,而且爹和我能够团聚,我会回来还愿的。”遏云说。
“遏云,如果你要我带你去见你爹,我会的。你在这儿好好休息几天,等到他们不再抓
捕你的时候,我会很乐意陪你去的。”如水的声音很温柔,带着微微的颤抖。
遏云一想到她爹,就满眶热泪。她含着泪水笑笑。
“谢谢你。是应该有个人陪我去才好。”她说。
他们听到殿后有脚步声传来,柔安和一位穿灰袍戴黑法帽的老尼姑走了出来。
“我已经和姑姑说好,让遏云在这里躲几天。”
老尼姑看了看遏云,然后握着她的手说:“可怜的孩子。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你?你在这里会很安全的。你是善良的女孩,菩萨会保佑你的。”
她的眼睛转向其他人:“不过你们不要来看她,免得引起注意。她需要在这待多久都没关系。没有人会到这儿来,只要你们不声张出去,就不会有人知道的。”
蓝如水把遏云包衣服的小布包递给尼姑。
遏云看了看如水说道:“既然你们远道而来,就请多待一会儿吧。”她年纪轻,又一直在父亲身边,现在就要和他们分手,孤单地被留下来,心里感到很难过。
尼姑奉上茶水,大家都觉得顺利地完成了一项任务。小英斜靠在柔安身上坐着。
“这是个很奇特的郊游,柔安。老实说,我没想到你竟敢冒险。”李飞说。
“这话怎么说?”
“因为平常你好文静。”
柔安没有答腔。
李飞问老尼姑:“告诉我们你出家剃度的经过。”
他们一边喝茶、嗑瓜子,一听尼姑道出她的身世。“我是河南人,宣统元年河南不是闹了一次大饥荒吗?我丈夫被抓去当兵,从此就一点音讯也没有了。我和婆婆带着刚满周岁的孩子过活。土地都干裂了,连一根草也没留下。能搬家的都搬到河边去了,留下来的就只好啃树皮吃草根了。最后树皮草根也吃光了,连烧一杯开水的柴火都找不到,我的奶水没有了。婆婆对我说:‘媳妇,你带我孩子离开这个地方吧!’她又老又病,走不动了。我怀里抱着幼儿,随着难民边走边乞讨食物。我们听说西安有粮食,所以就到西边来。愈来愈多庄稼人跟我们走。我抱紧孩子,以沉重的步伐前进。孩子好几天没有东西吃,他静静地躺着,再也没有醒过来。最后我发觉他已经死了。我不敢把他丢弃在路边或埋掉,怕被饥民看到。所以我没说什么,带着他走,晚上也把他抱在怀里,生怕有人趁我睡觉的时候把他抢走。我昏沉沉地走着。第二天,在灰蒙蒙的尘土里我看到一座寺庙,就走过去。这时我全身无力,就失去知觉了。一个好心的和尚把我救了起来。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庙里的地板上,和尚喂我喝米汤,于是我渐渐恢复神智。我把孩子埋葬在庙后面,和尚好心收留我,我就替他捡拾柴火。后来他和我谈起这座庙宇,于是我就来削发修行。我到这儿已经二十三年了。
尼姑的辛酸悲剧和她那冷静、温和的口吻竟如此地不相称,仿佛她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似的。
“那您在这快乐吗?”李飞问。
老尼姑微笑:“我很满足。”
遏云专心入迷地听着尼姑的遭遇,一时忘记了自己的烦恼。她缓缓地说道:“如果不是为了我爹,当个尼姑,对我来说是一种平静、安详的生活。”
“不,孩子,你还年轻。你还有一辈子要过。我不鼓励年轻女孩子出家。你应该嫁个好丈夫,活着侍奉你年老的父亲。要紧的是行善事,种善因。你看着好了——那个害你的坏人来世会投胎变狗变驴,供你驱使。”老尼姑说。
大伙都笑着起身告辞。蓝如水掏出十块钱给尼姑,说道:“请好好照顾她。”
遏云难过地送他们走到石坛边。她想走出庙门,大伙儿请她留步。她目送着汽车开下,通过外门,这才转身进去。
回城的路上,李飞很困惑地驾驶着。在舞会上柔安那么文静,不爱跳舞,她还说:“不在乎被冷落一旁。”然而她却做出别的女孩不敢做的事情。这是他第一次看出这个文静的女孩具有一种不凡的特质。“正和她爹一样。”他暗思道。
朱门十二
夜色里火车开进了咸阳。月台上旅客并不多。蓝如水在微暗的夜光下提着一只大皮箱和一个包袱。身边的姑娘穿着粗蓝布的棉袄,一副村姑的打扮。头发挽成一个髻,并且用一条头巾围着脸缘和颈子。她的粗布衣裳和肩上那条挂着照相机的皮带非常不相称。
从尼姑庵到车站,这一路上惊险极了。下午的时候他们就乘骡车出发了。乡村风景很好,可是车子前头和两侧都盖得紧紧的。遏云觉得好像是被逐出乡似的,一直惴惴不安。
骡车在泥路上颠颠抖抖。她突然领悟到,如水一直待她很好。在四个时辰的旅途中,她开始看出了蓝如水和范文博的不同处。文博是以父兄的态度来保护她。她看到如水脸上有一股特别的柔情,而且对她说话时声音也格外温柔。蓝如水坐在她身边,而她那双清澈的杏眼透过布幕向外窥视。她意识到一段恋情就要开始了。可是他的条件比她高出那么多,她打量自己一番。她觉得,蓝如水只不过又是一个富家少爷,发觉要征服女孩的芳心是件容易的事,可能他还认识不少女人呢。他不是她要的那一类型男人,她要小心,不可轻易地就把芳心交给了他,免得自己将来后悔莫及。
“遏云,自从到乡下的那天起,我就一直在想念着你。你了解我的心意吧?”他说。
“我知道,可是这只是个错觉。”
他表示抗议。
“你看到的是站在台上的我,就以为你喜欢我。我告诉你,这是个错觉。你太富诗意了。况且我也没有权力欺骗你。你不了解我。”她说。
“我了解你。我该怎样做才能使你明白呢?”
“我是干活儿的女孩,我不像杜小姐那样进过学堂。我曾经在街头和男孩子打架,跟他们一块儿在泥巴里打滚。”
“这样子很好哇!也许你认为我家很有钱,又受过教育——你对我有成见。”
他看着她那满脸的傲然。
“可能是吧。贫富一向合不来的。我只求嫁人之后提菜篮、上市场、弄饭吃……听了这些你可别生气哦。你帮助我脱险,我却说这些话。”她的声音缓和了下来。
他拿出一根香烟,默默地吐着烟雾。
“你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你不喜欢彬彬有礼的男人。”
“真的不喜欢。”
他不由得笑了起来:“唉,好吧,我承认这是我的一项缺点。可是我爹有钱,这也算是我的错吗?”
她由眼角瞥了他一眼,知道他在恼火了。
“你们都是好人,别以为我不知道感激。”
八点的时候他们在车站下骡车。要九点钟才有火车,于是如水带她走进一家饭馆。他们之间的谈话刺激了他。他在上海和巴黎认识不少女人——漂亮、世故,又有成就——坦白地说,他对这些已经厌烦了。他根本不喜欢政治、商业和赚钱的事,所以上流社会的矫揉造作也令他生厌。他一直在追求生命的清新和真实。遏云的纯真无邪和独立精神深深吸引他。
那天在郊外的时候,他猛然发现到她的聪明智慧和那还没有被抹杀的清新。当她的身影和乡间的景色:树丛、马群融合在一块的时候,真是好得出奇。他觉得自己居然和她如此相同。如今在这昏暗的餐厅里,她这么靠近他坐着谈话,她仿佛更使他着迷。
遏云把他唤回现实的意义中来。
“你在西安做些什么?”她问道。
“我喜欢画画和照相。我有很多嗜好呢!”
“你一定也有一点野心吧?”
“我没有野心。”蓝如水温和的声音更强调了他说的话。
“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还以为你很严肃,不像一般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只知道吃喝、玩女人。”
“那现在呢?”
“我不知道。”
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你要我做什么呢?”
“你可以找一份差事儿呀。我就是干活儿长大的。我无法想象一个男人没有工作,不做一点事会是什么样子。”
“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是真正有用的,一种是母亲,另一种是庄稼人。母亲养孩子,庄稼人种粮食,他们是在生产。其他的人都是靠别人生产的东西生活。政府官员煞有介事地办公,其实是在剥削老百姓。他们坐在办公室签公文,禁止老百姓做这个、做那个,这就叫做一天的工作了。写文章的人偷取以前人的思想、句子,把那些当做是自己的创作。教书的人偷取别人的学识,出卖给年幼无知的孩子。做买卖的人也在拼命地偷。他们只能从别人身上赚取金钱,他们不会生产。生命就像是彼此在接收脏衣服似的,你洗我的,我洗你的,我们居然叫这个是谋生。喏,一个会打铜片造水壶的人还使我尊敬三分呢。那就把这个也凑上去,三种啦。母亲、庄稼人和技工。我把自己当做一个技工。至少我还生产照片啊!”
“凭你的学问,你可以做一番救国的事业啊!”遏云天真地说。
“太多人想救国了。每个人都在插手,各人有各人的问题,就想趁机把自己拉起来。所以每个人都在救国。”
当他们上了车,找到座位坐下来的时候,看到一队五十多名士兵到了月台,身穿着灰色的脏制服,背着背包和步枪吵闹喧嚷地攀上车子。从帽子上毛绒绒的耳罩看来,他们是满洲兵,一群没有军事基地的流动部队。他们的样子很像难民,手上的步枪就是他们惟一的财产。他们之中好像没有队长领队,全都在狼狈地往车上挤。
“妈的!火车是国家的,卖票的家伙竟然还要国军买票坐车!”其实,买卖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制度了。
“我给他奉票,他还不要。”奉票是声名狼藉、一文不值的满洲纸币。
这群喧闹、狂嚣的部队,完全掩盖了其他乘客。蓝如水听说他们要到西北的新疆。据说政府要把土地拨给满洲难民,他们有一位将领叫盛世才,在那边可是个重要人物呢。
由于车上出现士兵,遏云紧靠着蓝如水坐。车顶的灯光很暗,她尽量坐在阴影里。她不在乎蓝如水用手环着她的腰,用脸颊摩擦她的头发。车厢里只有士兵的说话声。
“你想那些军人会不会认出我?”她低声说。
“不会的。”蓝如水向她保证。
她晚餐吃得很饱,再也忍不住了,她说:“我必须起来一下子。”走道上都是士兵。她起来扯扯棉袄和头巾,用力地挤过人群。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眼前这位姑娘的身上。
“对不起,借个光。”遏云一边向前挤去,一边说着标准的北方话请别人让路。有些士兵笑着让开。而当她擦挤过一个人的身边时,那个人对她咧嘴狞笑,还说些猥亵的话。她转身赏了他一个耳光。
“你不认识你老娘啊!”她咒骂道。
那个士兵大笑。“好!有一位这么年轻漂亮的老娘也不赖。”
遏云走进洗手间。士兵都兴高采烈地等着她走过身边回座。她对那些军人的态度引起如水的兴趣,可是他又有点替她担心。
“她不是长得跟那个说书的很像?”有一个人说道。
“你喝醉了。”
“喏,脸和眼睛都很像哩。”
“我说你是真醉啦?”
遏云在里面待了很久,她希望回座位时候不必再挤半天。当她一走出来,那个挨巴掌的士兵就大喊道:“让路给我漂亮的老娘。”令她吃惊的是,大家居然真的让路了。
“喂,你去过奉天?”
“怎么?”她一面走一面回答说。
“那跟咱们一样是难民喽。”
“她口音跟咱们一样呢!”
“听女人说乡音,真舒服。”
回到座位,挨近蓝如水坐下,又把自己隐藏在灯影里,她不觉脸红起来。
“你真会对付男人。”他低声说道。
“是啊!”她甩甩头笑笑。
不久吵闹声平静下来,他们听到前面的军人在谈论他们奉天的老家。夜色愈来愈深,他们也安静多了。有些人蹲坐在地板上睡觉。车厢里很拥挤,充满了大蒜味和打鼾声。遏云把
头枕靠着如水的肩膀,随着车轮规律的铿铿声音跌入梦乡熟睡。
到达宝鸡,他们发现所有的客店都满了。因为涌来一大堆由海岸边逃来的难民。经过几番波折,他们才在一家土土的三流客栈里找到一个房间。客栈掌柜的要求他们付高价,因为屋里有一个大炕,可以睡四五个人。这里是蓝如水找得到的唯一住处,他只好无条件答应了。
到了晚上,“绅士”的问题又出来了。遏云不得不脱掉衣服,其实只是脱掉棉袄而已。蓝如水也把他的外衣脱了。
“你不是说,你不信任和一个绅士共室吗?”
“可是我信任一个真正的绅士。”
“你可以信任我。”
“好吧,管它信不信任,告诉你,我的裤带可是系得很紧哟。男人不在乎,我们女孩子可是很重视自己的贞操。”
“你不必害怕。”
她把灯关掉,在黑暗中脱衣服。
“晚安!”她滑入棉被里说。
“晚安!”
遏云并没有立刻睡觉。她听到蓝如水在翻来覆去。
“如水!”她在黑暗中温柔地喊道。
“什么事?”
“如果我告诉爹说我们同床而眠,他怎么想?”
“我也不知道。我倒怀疑如果我告诉文博和李飞,不知道他们会怎么说。他们一定以为我在骗人。”
过了一会儿,蓝如水说:“我好冷。”
“如果你肯守信用,我就让你躺过来些——六寸。”
如水挨近一点。
“现在暖和一点没有?”遏云低声说。
“嗯。只是靠近你的身子才好。”
“在男人的眼里,所有的女孩不都是一样。”
“对文博来说,是一样。对我,可不一样。”
“我还不是和其他女孩子一样。”
“不,你不同。”
“现在别说话,我们该睡了。”
她在黑夜里微笑,满心快乐地转身背对着他。他觉得自己正处于一个被屈辱的状态里,可是他被遏云的纯真深深吸引着。她真的入睡了。他感到这是对他自己的一大恭维,自觉举止高贵。然后他也跌进甜蜜的梦乡了。
寂静的深夜里遏云感到胸前拥着一只手。她轻轻地把它抬起来。如水很快就熟睡了。她在他的手上静静地吻了一下,然后才把他的手移开。
朱门十三
西安的局面惹火了城里的百姓,大家都对满洲将军印象恶劣。本来戏院的生意很好,因为许多演员不甘上海附近的扰乱,都到西北来。然而遏云突然失踪,她的表演也中断了,警
察挨户搜查百姓的房子,引起了许多谣言。第三天,全西安都知道她曾被关在省主席的官邸里。所有的人都很气愤。这根本就是丑闻嘛。谣言纷起。有些人猜测遏云已经被谋杀了,毫无疑问,这位说书的姑娘和她爹不是逃走,就是躲起来了。其他的女伶看到遏云的遭遇,也都纷纷走避。另一家茶楼也取消节目了。后来又有两家戏园子由于卖艺的姑娘走出城而关门,这使得西安的戏迷十分气愤。
店铺老板也都不喜欢满洲的纸币。有些士兵拿一张毫无价值的满洲一元币买一包香烟,然后要求找回九毛钱。老板除了白白送了一包烟,还被迫交出有货币值的九毛钱。有些铺子拒绝这种买卖,于是就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几家报馆提到这种情况,呼吁“满洲当局”注意。有一家晚报《新闻报》指出禁止满洲兵入城,军队有责任养士兵,以及要付给他们当地的钞票,满洲兵的行为太恶劣了,这些情况应该想办法解决。
省主席把他那在警察局当局长的小舅子找来,对他大吼:“我不能忍受这种侮辱,渐渐地连我睡在自己家里都不安全了。我听说戏园子关门了。去叫他们照常开放。别光站在那儿呀!说话啊!”
“主席,您这真叫我为难。没有演戏的人,我不能强迫戏园子开门啊!”受压迫的小舅子说道。
局长跑去见主席的太太,说明自己的困境。
“虽然我不是菩萨,不过人们有困难都来找我。别担心,戏园子会再开门的。将军已经在这儿两个礼拜了,他要回潼关我也不在乎。我自己都受够了。等他一离开,卖艺的姑娘们会自动回来的。”他姐姐说。
两天后,将军真的离开西安了。遏云的这件事太吸引人们。
他一回去潼关,女伶们又登台表演;另外托辞“生病”的女演员也突然康复了,戏院恢复了正常。
李飞的感触和当地的其他人一样。这种情况虽然带有一点滑稽性,可是他把这整段插曲看做是本城的一大污辱。他认识公开批评满洲兵那家晚报的杨编辑。正因为那家报馆大胆地揭发坏事情的勇气,所以很受读者欢迎。编辑可以运用暗示、间接法,以及印刷的技巧来表达意见,而又不会触犯当局。舞会的第二天,《新闻报》把省主席、将军的演讲和崔遏云的失踪,挨家挨户搜索都报道在一起。当“天味楼”一关门,报纸上就登出黑色铅印的标题:“又一家戏院关门了。”这个“又”字可以抵过长篇社论。杨主席非常不高兴,他认为这家报馆“反政府”。
“只要把过去两礼拜发生的事件一天天刊出来,就够热闹了,就从将军光临的那天开始。”李飞说。
“你怎么不写呢?我会把它登出来。喏,我把这全部的资料都交给你,让事实去说明一切。”杨编辑说。
现在李飞坐在桌前,看着烟圈飘进大油灯罩里,懒洋洋地消散。他不是写东西,只是在整理脑海中混乱的印象和思绪。遏云恐怖的遭遇,和他亲身帮助她逃走的情景,使他脑子沉甸甸的。他见过也听过许多地方上及中央的政府的情形。报界同仁也交换过一些从未上过报纸的军阀许多事情。这些军阀和将领似乎一直很忙。这简直就像一幅活动的人物布景,他们的动机有好有坏,有的人是垂涎政权,也有的人是贪求私欲,更有的人是在变动的乱世里奋斗求生存。杨主席是坏人吗?李飞不以为然。他充其量不过是个胆小鬼罢了,虽然高居一省主席,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爬上来的。
李飞和蓝如水有很多共同点,对政府和政治方面的态度差不多。不过蓝如水早就对政治失去兴趣了,而李飞却由于本性和职业,不能抱着完全超然的态度。
他有许多所谓“知识分子”的朋友。他们大多是在国内专攻政治学。他曾经用三百字写过《知识分子小传》,由于他完全是在说真话,所以得到广泛的赞赏。这一种知识分子学成后回国,热心于新的理想,于是开始着手写一些学术性、政治性的文章,批评这项或那项政府措施,以夸示自己的所学。他在一大堆中的某一所大学里担任政治学教授。只要是他批评政府够尖酸刻薄——总是有很多事够他批评——他就会被看成是有资格从政的名士,也就是说,有资格处理一般人所不知所措的复杂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因为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员看不出其中的关联性的。换句话说,他是适合于统治阶级,签份文件就能命令别人做事,而自己不用动手。他会辞掉教授的职位而“入阁”。一旦他“进去”,他的观点又不同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是三十岁至三十五岁的人了,结了婚,有两个孩子,在南京也拥有一栋房子。他激赏官僚制度中极复杂的特性。他发现人置身于政府中是“真的做不了什么事”,外人不明白决策中牵涉的人情及个人因素,所以要批评政府是很简单的,其实外人一味地空谈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实在是没什么用处。不过他的收入丰硕,家里雇用了好几位下女。如果他仍然充满野心,不自足,很活跃,那么他就继续穿西装,如果已经“登峰造极”,那么他就改穿舒适的长袍,手里摇着一根拐杖。他不再公开写文章,而转做私下讨论和委员会说明,而这些说明都是在阐述一件事为什么“行不通”和“不能假”。几年后他会死去。但是他自以为了解的那些极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别人仍然不了解,还是流于无解。这就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典型生命。
李飞一向抱着超然的态度,冷眼旁观这个病态、迷惑、或悲或喜的人生万花筒。但是遏云的不幸遭遇如当头棒喝,让他不寻常地激动起来。就正因为他认识遏云,所以无法仅仅是对这件事发生兴趣。他生气,一气就不能写东西。他生气这种事还会不断地发生。而新闻报界却还没有人哼一声。他太清楚杨主席和警察局长了,他知道他们为什么做出这种事来。他记起了明朝末年李香君被俘的故事,基本的状况并没有改。现代仍有许多和明末乱世差不多的“宦官孝子”。
他凝视着手上拿着的一根小螺丝钉,回忆起他和柔安的谈话。
他把螺丝钉扔进笔筒内。那只象征着西方文明的小螺丝钉虽然被丢入笔筒中,却仿佛还困扰着他。
然后他坐下来,写一篇以《记西北光复》为题的文章。
“欢迎名角名伶回到西安。”一开头他就这么说。“东北受挫,西北也深受影响,这表示中国是统一的。让我们看看过去两周来的事变。”
他列出事变的时间。
“三月十八日。有位东北要人来访。
“三月二十七日。女伶崔遏云应邀至主席家,从此失踪。
“三月二十八日。当局为这位要人开了一个盛大的舞会,当晚笛笙楼节目暂停。
“三月二十九日。市警逐户搜索,目标可能是崔遏云,因为她的失踪一直令人莫名其妙。
“三月三十日。搜索继续。女伶姚富云(牡丹)取消合约而离城,春明楼被迫暂停演出。
“三月三十一日。女伶傅春桂告病,又一家戏院关门。
“四月一日。事端丛生。传说一犯人和崔遏云失踪案有关,已被捕枪决。要人参观教育机构,发表演说。东大街出现小暴动,一群士兵阻拦东北将军,要求发饷。
“四月二日。东北将军游终南山。
“四月三日。要人离开西安。
“四月七日。女伶姚富云恢复演出,春明楼再度开放。
“四月八日。女伶傅春桂感冒康复。天味楼重开,崔遏云仍未出现,不过西安人又恢复往日的生气。”
就现况来说,这是一篇无伤大雅的讽刺,能满足读者,却没有公开批评当局。主编也是西安人,看文章里每一件事都已是家喻户晓的,也就高高兴兴地发出来了。
这篇短文引起相当的注意。可资助谈的话题,人人悦读。因此没听过姚富云和傅春佳唱戏的,也纷纷去戏院观赏。
李飞周末没看到柔安,因为她着了凉,躺在床上。下个星期六就可以见到她。蓝如水和遏云已经远走高飞了。
似乎暌违好久好久,他打电话过去,知道她感冒全好了。
“柔安,好久不见,文博想找时间请你吃饭,谢谢你对他们的协助。”
“不用了。”
“你不喜欢文博?”
“不是的。他会给你惹麻烦。”
“他一直很感激你,你为他们冒了一次大险。”
“任何女孩都会这么做的,如果……”
“如果什么?”
“没什么。我真不希望你惹上麻烦,不过蓝先生真是好人。”
“如水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柔安,求你和我见个面,可以吗?”
柔安没料到李飞的朋友已经把她当做女英雄。不过她很高兴李飞再约她。
“好啊!”
他们到了范家,文博热烈招呼柔安。他很少这么心存感激。
“杜小姐,”他说,“我一直没机会谢你。那天多亏了你,否则她真会被警察抓去。”
“你可以把她藏在大皮箱里嘛!”柔安开玩笑说。
“是啊!可是不能藏好多天。别小看你自己。我真欠了你一大笔人情债哩。你抽烟吗?”
柔安接过烟。李飞一面点火一面说:“我不知道你会。”
“偶尔抽抽。”柔安说。
“我喜欢抽烟的女孩儿。”
“为什么?”
“她肺里也会有一大堆坏空气,彼此更合得来。”
柔安以前没有在别人面前抽过。抽烟使她觉得很轻松,更舒服。她立刻说:“我在家里抽。”
“你叔叔赞成?”
“不。男人抽烟,却不赞成女人抽。岂不是很不公平?”
文博很激赏她这种平静的语气。“你觉得男人对女人不公道?”
“我认为如此。”
“这是女人的错,”李飞说,“只因为男人不赞成,她们就不敢做。”
“这很自然嘛。你又不是女人。”
李飞大笑:“男人是不喜欢看女人吐烟圈。你和女人说话,她对你的脸吐烟圈,你就觉得她和你平等。男人最怕这一点。”
“原来这才是关键。”
“嗯。抽烟的男人头顶有一圈光轮。身体自然舒展。如果女人一直吐烟圈,她就赢得了男士的尊重。如果她把烟吞下去,男人就可以小看她了。”
柔安对着他的脸吐出一道长长的烟雾。李飞边咳边笑:“你瞧,你现在获得我百分之百敬意。”
“你现在才发现哪!”范文博望着少女意趣盎然地说。
柔安高兴地望着层层烟雾。“烟真是一种懒散的东西,”她说,“你看它卷得多美,飘得多美。我常常坐在床上抽烟,看它飘浮,溶化,就和思绪一样。”
李飞听得入神。“你一定想得很多,也常常做梦。”
“我一个人在家的时间太多了,常常无所事事,累了,就躺在床上,找本小说,望着烟雾发呆。它优哉游哉,就像思想漫无目的地飘来飘去。一会儿就消失得无踪无影,像小说里说的一样,一切都不见了。还有比这更完美的事儿吗?”
“杜小姐,”范文博说,“我们该庆祝庆祝,陪我们吃饭如何?你也喝酒吗?”
“一点点。”她柔声地说。
饭店里,范文博举杯敬柔安说:“我欠你的情。如果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别忘了我是你的朋友,也是李飞的朋友。”
李飞又递一根烟给柔安,替她点上。
“尽情吐烟圈吧!”他说。
“如果有什么想法,别让它消逝,”范文博说,“我们可以善加利用。”
柔安缓缓地吐了一口烟。李飞也调皮地吐了一口,两股烟混在一起,冉冉升空。
“我的思绪碰上了你的,这是心灵的会合。”
她伸手挥开烟雾。“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你真是反复无常。”他说。
“不,我们只是傻气罢了。”她回答说,“我可以把一切思想用一元一盎司的代价卖出去。告诉我,如水是不是爱上遏云?”
“谁知道?”文博说,“如水是一个怪人,他太重情感。我想是遏云跌入困境后,他才迷上她的。”
吃过饭,李飞取了份晚报来看。他那篇西北光复的文章就在上面。
“看什么?”柔安发现他专心看报,就问他。
“我写了一篇文章。”他递给她,她读着读着,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地消失。
“你喜欢吗?”
“不!为什么你要写呢?”
“我没说什么呀。我只写了些我认为有趣的事实。”
她一脸愁容:“也许不安全。你嘲笑满洲将军,主席会不高兴的。”
范文博接过报纸读,柔安直瞪着他,不耐烦地问:“你认为怎样?”
“编辑敢登,大概是觉得没问题吧。”
柔安对李飞说:“如果你事先征求我的意见,我不会同意你发表。谁知道当局会怎么做呢?”
李飞大失所望,他原以为她会喜欢的。她一言不发,晚宴不欢而散。
李飞替她叫了一辆黄包车,径自回家。
朱门十四
第二天李飞收到上海《新公报》拍来的电报。要他去兰州,可能的话,甚至到更边远的地方。社方很满意他的报道,对新疆也很感兴趣。主编特别要他追访汉人名将马仲英的生涯计划和野心。新疆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几十年来不但是种族冲突的所在,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也是列强外交协商的主题。中国对它的掌握向来不稳。居民百分之七十是维吾尔和其他回族部落,世居数百年。他们对中国臣服与否,常视中国朝代盛衰而定。因此这种政治真空的情态,吸引了外力的觊觎。苏俄的势力一天天滋长。英国希望它能保持这种半独立的缓冲状态。日本因为俄国成为蒙古背部的威胁。也就是说,新疆素来如一团迷雾,一向被中国遗忘,只是最近苏俄的扩张和马仲英的开垦,眼看它即将成为一个横跨中亚的回教帝国,却使新疆成为大家注意的焦点。还有,满洲的败兵退守在那儿,也造成了新的问题,因为它很可能破坏局势。
李飞一直想到这陌生的新疆世界探险。他认为自己应该离开西安一阵子。西安像一位好熟好熟的老友,新疆却是新交,西安像一出家庭剧,有悲有喜,但是在新疆他可以见识真正的大场面,比方种族、宗教的大冲突。而且,他还想追访满洲兵的行踪。与柔安初识,真不愿和她分开。但是他感觉彼此相当投缘——至少他确信自己的——暂别绝不会带来什么改变。
他收到如水的信。说他和遏云一切顺利,正打算去天水和她父亲会合。然后带他们去兰州,遏云在那儿比较安全。字里行间,可以感觉到他对遇云愈来愈认真,有心作长远的打算。
李飞挂电话给柔安,说他决定去新疆,她吓了一跳。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去多久?”
“几个月而已。”
“什么时候走?”
“可能明天。”
“拜托,飞,今晚我不能出来,明天可以,六点才能,春假期间我打算到三岔驿去看父亲,希望你也去。”
“好哇。明天见。”
***
第二天四点钟,飞鞭到范文博家。有大情况出现,飞鞭向来很兴奋。他头上缠着黑布,两只大眼闪闪发光,面上的肌肉扯得紧紧的。
“范大叔,我亲眼看见几个兵跑进新闻报办公室,抓了一个人,用手铐带走了,听说是主编。”
范文博拉长了脸:“你亲眼看到的?”
“我刚好路过。一大堆人围在那儿。士兵抓着一个人出来,我想可能是你的朋友,所以来告诉你。”
“谁说是主编?”
“街上的人都这么说哪。他带着黑边眼镜,脸色像白粉似的。士兵把大家赶走,然后把报社封了。你有没有事要我做?”
范文博沉思了好一会儿说:“没有,不过你留在家里,我大概会找你。”
范文博立刻挂电话给李飞。
“赶快离开。姓杨的被抓,报馆也被封了,尽快来这儿,别冒险。”
报馆被封,主编被枪毙,也不是第一回了。“哦!”他自忖道。匆匆走出房间,和母亲话别。
“妈,也许会有警察来找我,就说我去洛阳两天,警察有没有来,你可以挂电话到范家告诉我。”
母亲敦厚的脸上呈现惊慌的神色:“儿子,发生了什么事?”
“现在来不及解释了。我不能挂电话回来,妈,我大概要离开一段时间,不过别替我担心。”
他握紧母亲的手,依依不舍地放下。
巷子里很静,他跑过后巷,叫了辆黄包车,来到范文博家。
范文博迅速地看了他一眼。
“飞鞭看到姓杨的上了手铐被带走。你最好尽快离城,到天水找如水好了。”
“我不能就这么走,我想见柔安。”
“搭下班车,愈快愈好。”
打了个电话给柔安,说明大概。
“我必须马上离开,可是我要先见你,一定要。一定要。”
柔安愣了好久。她听到他绝望的声音:“没时间了,柔安,我能不能来你家?没见到你,我不走,还剩一两个钟头。”
“你到西侧边门,我在那边接你。”
李飞在柔安家附近下车,走了过去,他以前没来过“大夫邸”,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边门。
柔安站在门口,他一走近,她就低声说:“进来吧。”
深邃的目光充满焦急和柔情,她悄悄关上门。才发觉李飞的手臂环住了她,一转身,迎着他热情的注视。仿佛花朵面对太阳展颜,双唇自然地贴合在一起,这是他们的初吻。她旁若无人地抱紧他,睁开眼,低低地说:“往里走,我带路。”
粉颊上一片酡红。
“我搭七点的车走。”
柔安甩甩头,无可奈何地表示接受。“那么还有一个多钟头。”
“一定是那篇文章惹的祸。”
“现在操心也没用了。你必须离开这里,才安全。”说完,捏捏他的手。
夕阳照在院子里,六角形的院门通向大院,沿着她婶婶的房墙道走廊,可以进入旁边的拱门。
柔安屏息张望,看大厅没人,溜了进去,示意他跟过来,一进入婶婶房墙的阴影中,就不怕有人看见。
走到自己的小院,柔安加快脚步,唐妈站在廊上。
“到这里就没人会知道了。”
唐妈随着入客厅。
“唐妈,这是李先生。”然后转向李飞:“她就像我亲生母亲一样,你不用担心。”
唐妈行了礼,用眼睛打量这位小姐常提到的年轻人。
柔安面色已缓和下来:“我看过你家了,你还没看过我家呢。这栋房子是祖父盖的。”
李飞打量着这间屋子。敞开的厅门内就是她父亲的房间,可以看见不少的书籍和一座旧式的橱柜。对面是柔安的卧房,一扇绣帘挂在门口。
“唐妈,你到院子里看看有没有人来。”
唐妈出去后,她说:“你想该怎么办呢?”
“我不喜欢急急地逃走,不过我本来就计划去兰州。”视线落在她身上,知道分开太难了。“柔安,”他说,“不会很久的。我知道一切都不会久。也许很难,不过我知道一定可以回到你身边。”
“我不能拦你,不过新疆太远,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呢?”
他傍着她坐下来,“柔安,时间不多了。我会想你,我们可以通信,你要常来信,再大的变化都不能拆散我们。”
他抓紧了她的手,一面担心行李怎么拿。四月的白昼加长了,梨树的长影斜映在屋外的石板上。
“柔安,替我打电话给文博好吗?看看母亲有没有消息来,如果她挂来电话,让她把我的行李送到文博那儿。”
还没有消息。他们屏息坐待。
“我走后,请去看看我母亲,你可以把她的情况告诉我,因为她不识字。她单纯而真诚,会爱你若己出的。我告诉过她,我爱你有多深。”
柔安盯着他看,却恍恍惚惚,好像在听,又好像没听进去。最后才说:“飞,我有个大要求,下周我要去见父亲,你能不能来三岔驿住几天?好不好?”
他的眼又亮了起来:“当然好哇!我可以到山上等你,走以前,我们若能共度几天,那真太好了。”
“我很希望你能见见我父亲。”
电话响了,李飞冲过去,是文博打来的。“飞,你母亲捎来口信,几个士兵到你家抓你……不,你母亲吓坏了。是你嫂子挂电话来。她们告诉士兵,说你去洛阳了。士兵搜了屋子。……我想他们不会再怎么样了,算你运气好……行李,你嫂子送到我家来了。我去车站买票,我的人会保护那个地方。万一有什么不对,他们会警告你。”
李飞挂上电话,深深吸了一口气。“士兵真的来了,”他草草地说,“幸好我逃开了。”
柔安听了,脊骨都凉了,对着手帕暗泣。
“别烦,”李飞想安慰她,“她们告诉士兵,我不在城里,已经没事了。”
抬起一双泪眼,她说:“他们如果抓到你,我宁愿死掉。”
“我该把那篇文章给你看,你一定会阻止我发表。”
“不怪你。可是如果你不能回西安来,我就离开西安。是不是你永远不能回来了?”
“一年以后,主席就会忘得一干二净。”
“一年!那我怎么办?”
他定睛地看着她:“文博也许可以帮忙,不然你父亲或你叔叔也可以替我说几句话。记住,有任何情况发生,文博和家旭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以去请教他们。我会请文博照顾你。”
唐妈进来点灯。李飞看看表,起身告辞。
“我陪你一道去。”
“不用。”
“你先走,我远远地跟着,看你平安离开。”
她要唐妈到院子里,看看走廊有没有人。李飞轻吻柔安说:“别忘了去三岔驿。”她没应声,不情愿松开他的手。
“别管我。你先走,我可以看见你,你却看不见我。”
暮色苍茫,李飞悄悄溜出走廊,进入前院,唐妈正在等他。
“唐妈,好好照顾小姐,”他说,“我大概要离开一阵子。”
“放心吧。她就像我亲生的女儿。”
到了车站,看见范文博带着行李,天黑了,几盏吊灯在拥挤的月台上映出几道黄光。
“我大概要离开一阵子,文博,请你多照顾柔安。我要她有困难就来找你。行吗?”
“只要她需要帮忙,我一定尽力。”
接过行李,跨上月台。李飞回头张望,晓得柔安在某个暗处正注视他。举起手,挥别夜色。火车快开时,他好像看见有条白手帕在亮处挥舞,若隐若现。他站在踏板上,直到开出车站,才找一个空位坐下来。火车愈开愈快,向着夜空发出阵阵刺耳的长鸣。他站起来把行李放在货架上。然后坐下整理一切思绪。他摸着面孔,手指插进发里。这种举止好像枪林弹雨闯出来的人,摸摸自己的头颅是不是完好如初。他笑了笑,点了一根烟,车厢内的乘客稀稀落落的。他知道自己安全了,却不知小杨会有什么结果。然后又想起匆忙告别母亲,又到柔安家秘密约会的经过。在混乱的情景中,还有一片温馨的香甜——他们的初吻,她的声音,她惊惧的明眸,她听到士兵搜家时的啜泣,尤其她还提出两人到三岔驿的计划。这种热情已压倒了被追捕而逃跑的心情。她经过不少困险,他确信她还肯冒更多的困险。这份感情像火焰,强烈地烧灼他。宛如夜空下的一盏灯,深白、空灵、微妙、平和,却又精致璀璨。
火车绕着渭河,驶进咸阳站。他逐渐清楚,自己已离开西安,不知哪一天才能回去。而他关爱的每一个人都在那儿。内心一阵绞痛。他永是西安的一部分,西安已经在他心田里生了根。西安有时像个酗酒的老太婆,不肯丢下酒杯,却把医生踢出门外。他喜欢它的稚嫩、它的紊乱、新面孔和旧风情的混合,喜欢陵寝、废宫和半掩的石碑、荒凉的古庙,喜欢它的电话、电灯和此刻疾驶的火车。离城使他难过,但是并不伤心。他在心里低声说:“再见,西安,我会再见到你!”然后他笑了。
范文博走出车站,看见柔安转身不断拭泪。他上前说:“杜小姐,我不知道你在这儿,如果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希望你来找我。”
他替她叫了辆黄包车。
她没赶上晚饭,好多次没在家用饭,叔叔也注意到了。
“她上哪儿去了?”他问唐妈。
“到车站送个朋友,很快回来。”
开饭时,杜范林转向妻子,用长辈的口吻说:“堂堂一个大闺女家像怀春的母狗一样跑来跑去,成何体统?她到底在搞什么?”
“毕竟已经二十二岁了。”彩云说,“也难怪她会对男人感兴趣。”
杜范林一脸阴霾:“这不可以。我对她父亲有责任,而且咱家的名誉也要顾。等她父亲回来,我要他赶快把女儿嫁出去。我提过银行家陈经理的公子,可是她说什么也不答应。”
“反正不是自己女儿,随她去吧!”做婶婶的说。
春梅一旁静听。“可能是在恋爱。”她笑笑说。
“你怎么知道的?”
“那天在舞会上,她和李先生说话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香华说,前几个礼拜她借过车和他出去。”
彩云说:“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也可以少操一点心。现在女婿也不好找啊!唐妈,你还知道些什么?”
唐妈一直站在门口,一面等柔安回来,一面听大家说话。
“我什么都不知道。小姐在外头的情形我完全不清楚。”
柔安走进屋来,一脸通红,室内的话题突然中断。
“你去哪儿了?”叔叔一口严厉的语气。
“到车站送朋友。”她发觉大家的眼光都落在她身上,只有春梅脸上有一丝笑容。她几乎镇定不下来,脑海一片紊乱,她真希望不必吃晚饭,马上回房休息。虽然先擦过眼睛,脸上也搽了粉,激动过的神色仍然看得出。她理理头发,急忙坐下。彩云瞧见她眼睛肿肿的。
“咦,哭过了?”
“我们是好朋友,”柔安即刻回答,除了唐妈,她决定不让其他人知道这个秘密,“她提前度假去了。”
春梅插进一句话,使大家都松下心来。
“火车站常有动人的场面。前几天我看到一对母子在车站分别,那个老太太哭得真够瞧的了。”
电话响了,是香华找柔安。她刚听说那家晚报被封锁,主编被抓。她读过李飞那篇文章。柔安尽量平静地听着。香华直接问起李飞,她马上回答:“没听到什么消息。我想一定平安吧?”
柔安回到餐桌,大家问她电话内容。她心里忍不住快意,李飞逃脱了。
“《新闻报》的主编被抓,报社也查封了。”
“为什么?”春梅问道。
杜范林说:“一定是为了前天发出的那篇文章。”
话题转到女伶私奔和回城的经过。
“不知崔遏云怎么样了,”春梅说,“她一直没有再出现。可是,那个主编会有什么下场呢?”
“会被枪毙,”杜范林只吐了一句,好像这事顶自然不过。柔安打了一个冷战。“作者也会。”
“你认为他该枪毙?”柔安快速地看了叔叔一眼,极力遮掩心中的情绪。
“我倒没这么说。不过他会被枪毙的,你知道主席的作风。这是他自己不好。年轻人喜欢教长辈怎么管政府。明天你们瞧吧,除非有人替主编求情,否则他头上少不了挨上几颗枪子儿。”
“本来是主席不对嘛!我们谁不希望地方妇女平安?”彩云说,“谁喜欢自己的女儿被绑呢!那个满洲人一来,城里就像鸡笼里闯进只狐狸似的。这个主编本意是不错的。你应该替他求情的。”
“明天看报再说吧!”叔叔敷衍地说。
柔安已经亲眼看见李飞逃离祸难,很开心。叔叔认为李飞会被枪毙,字字都刺耳。她不了解李飞逃得多么惊险。心里只想,只要他能脱险,任何牺牲都值得了。
一回到房间,她就体力难济。她看到一个小时前李飞还坐过的椅子。然后想起他母亲一定很焦急。她打电话过去,告诉她自己亲眼看见他平安上车。“李太太,您儿子平安。我下星期还有机会看到他,可以替你带口信去。我走前会来看你。”
做完这件事,心好过多了,和唐妈畅谈好久,才上床去睡。脑子里激动得乱哄哄的。今天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他也是第一次上她家。情绪、印象、恐惧、爱情、日后的计划一一涌进她年轻的脑海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三岔驿之行,她可以单独陪他一个礼拜,珍贵的一个星期,然后他就要远行了。
她对自己说,她要开开心心的,把一切烦恼抛开,那么日后他在新疆就可以回忆这难忘的七天了,以后她叔叔也许会听到些风声,可是她不在乎。这世上她所关心的事物并不多,而她确实关心与李飞的情爱。他们上喇嘛庙,李飞会见到她父亲。父亲会不会喜欢李飞呢?他们有没有时间订婚?
第二天,报上登出《新闻报》被封,主编杨少河被杀的消息。立即枪毙,震惊了很多人。主席这么快采取行动,一定有特殊的理由。平常主编入狱,一般人都期待有人出面说情:在保证他日后“悔悟”及改变论调的条件下放出来。官方报纸所以发出这条新闻的原因是:第一,杨少河已经被证实是“反政府”、“不尊重当局”;第二,战乱时期,杨少河传播谣言,扰乱人心,动摇人民对政府的信念。
官方的罪名可不是主席提出来的。他只是下令枪毙杨少河。起初读李飞短文时,他还相当开心,觉得挺有意思。吃饭的时候对妻子提起,她一读,脸色立即大变。
“你一定要阻止这件事,大家是在捉弄你。”
“被他们开开玩笑又何妨呢?”主席平心静气地说。
“你以为将军会喜欢吗?如果这次不阻止这类的事,你还想当他的拜把兄弟?!”
“那我该怎么做?”
“身为主席,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做!你真是老了!只有采取强硬的手段,将军才会相信你的诚意。”
当晚把人犯找来,他双手被铐,吓得打抖。“你登那篇胡言,是什么意思?”
“我登的是实情,大人。那些事谁不知道?”
“谁叫你登实情?报纸没别的事干啦?你管你的报社,我管我的政府。现在你居然想教我怎么管政府!”
“我怎敢,大人。”
“你敢的。来呀!你坐我的位子。我的烦恼够多了。”他站起来,一双手摸着大脸,“来呀!坐在那儿。看你喜欢不。我让你当主席。”
“大人,我道歉……我冒犯了大人。”
主席凑近杨少河,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原来你不敢啊!你不敢坐那个位子。我让位给你,你为什么不敢要?”
“主席,我无意对政府表示不恭。我们的妇女太不安全了……”
“少教训我。我做什么我自己知道!”主席的狞笑突然消失了,把头朝后一仰,对副官大叫着说:“把他拖出去枪毙!”然后跌回椅子上,发出狂笑。
朱门十五
奥撒塔克峰的积雪已经融化,三岔驿湖水大增。李飞只身前来三岔驿杜宅,发现只有一对仆人住在那儿。他告诉仆人,他是柔安请来的,为打算上喇嘛庙去看他们的老爷子。并且杜小姐自己也要来。
三岔湖位居甘肃南部的岷山东麓,湖水一平如镜,南面有巨大的岩石斜向湖边,而其他三面则是一连串长形低秃的红土丘陵。一条河川由湖面向西北流去,进入起伏的谷地,和旧洮州相连接,以前杜恒曾经在洮州设立官府。三岔驿的杜家大宅隐蔽在南边的幽径里,四周都是山岩,坐落在半里高的陡坡上。屋后有一片丛林,可通往陡坡另一面的沼泽地。除了深涧旁的一条小径之外,根本无法进入大湖的东面,况且位于溪水北流入洮河的岷山山脚下,整个大湖就像是一块隐秘的绿宝石,几乎没有人知道。散居在这里的居民大部分是回人,这儿可以说是洮州以北回人区的南限。岷山山区则住着羌族、猡猡的土著,以及从南边移民来的西藏人。在杜大夫的那个时代他喜欢到这个美丽的别墅来度假,这栋别墅是个漂亮、不花钱又没人要的玩具。这块地根本毫无价值,因为汉人都不愿意居住在这个离省东部热闹区域那么遥远的荒山野地。自从柔安的叔叔靠发展咸鱼事业,把这个毫无价值的玩具变成杜家的财源,于是一个繁荣的渔村就建立起来了。这个渔村和北岸三里外的回人村落成了这个区域惟一的人烟。
李飞站立在这栋古宅的走廊上,心中充满了奇特的感觉。这是一栋石砌的平房,这里面刷上了石灰,中间是一间长形的客厅,两端尽头是厢房。大脊梁横在天花板上。屋里的墙上挂着一幅左宗棠戴武官帽、穿战服、着缎靴的画像。他那一张圆圆的脸上挂着庄严的表情,留着一撮胡子,手指甲少说也有两寸长。高大的橱柜及巨额的家具都把那个时代的风采表露无遗。
由石板长廊往下望大湖,可以看到一条蜿蜒的小径,在常年失修的荆棘杂草中若隐若现。底下的渔村挂着一长列的砖房,岸边还停泊着许多渔船,沿着堤防紧列。烟囱上晒挂着深棕色的渔网。几个村童在村子后面的小路上玩耍。渔妇都在长排房屋的东边清洗早上捕回来的鱼儿。一排杨柳在曲折的东岸旁扭动着淡绿金黄的细腰,现在湖岸已被棕色岩石的阴影遮盖住了。岩石比湖面要高出三百多尺呢。山岩的绿树丛中生长一颗硕大的青果树,散开的树叶像是一把撑开的阳伞。湖水把左岸旁的踏脚石给淹没了一大半。一片山脊伸向水边,另外一侧围绕着回人村庄,形成一片松树林,鹭鸶筑巢的岬湾。微风拂过阳光下的丛林,连在屋里都听得到松涛声响。在南岸附近的水湾处,湖水在崖壁之下显出深绿色泽,而在湖面渐宽处,水色又化成蓝紫色,因为和对岸的红土丘陵相互映照之下产生的景象。周围的山上都显得绿意盎然,愈靠近东山的丛林,颜色就愈深,零落的白杨树、梣木和枫树都随着草地上鲜红的草毒迎风摇曳。在这片土地上没有围上篱笆,因为杜恒大夫不喜欢这个主意,他认为只要是眼睛能够越过湖面看到的整个土地,全都是他的财产。
李飞徘徊在午后的走廊上,不断地向东边的山峰望去。柔安应该是打从那个方向来,他自己也是从那边来的。
“小姐如果早些从天水出发的话,这时候也该到了,他们通常都是这个时候到的呀!”阿三说。
他走下斜坡,沿着渔村后面的乡路漫步,然后又转到距离屋宅约两公里外的青果树那条山路。他走到一株树下等待着。山的另一面是一片荒野的谷地,山溪旁则有一片树林。他可以看到柔安从远方走来。
不久,他看见树林附近有一个红色的人影移动。他确定那是柔安。她骑乘着一匹黑色骡子,有个男人则走在骡子旁。等他认出那红色毛衣及娇小的少女身影,于是拼命叫唤挥手,而对方也挥手作答。他的心怦跳不已。开始向她跑过去,竟然能在这块荒凉的谷地中遇到她,真是美得像做梦。他觉得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们紧紧地拴在一块儿。柔安的胆子真大!
“柔安!柔安!”在相距五十码处,他呼喊道。
经过费力的骑骡旅程,她满脸通红,发丝也一迸一迸地飞扬起来。他眼见骡子停下来。柔安轻快地自马鞍跳下,快步地向他飞奔过来。在他尚未搞清楚的时候,她已经把脸埋入他的胸膛,站在一旁微笑的骡夫有点难为情,可是柔安仰着脸,眼睛充满着喜悦地看他说:“总算见到你了,飞!”
他拥抱着她一会儿。“柔安!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你没有想到我会遵守诺言?”
“我知道你会。只是我不敢奢望——不敢相信——”然后他松了一口气说,“不管怎么说,你总算来了。这一切简直就像是在做梦。”
她转个身,走在他的身旁,骡夫也在后头跟着。
“你见到了我母亲?”他问道。
“是呀。我还替她带了个包袱给你。飞,我有好多话要告诉你。可是不知从何说起。”
“别说啦。有你在身边,真是太棒了。你不知我多快活。”
他们手拉手爬上山脊。在山顶上休息了一会儿。柔安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是精神显得很充沛。骡夫从后头跟上来,拍拍骡子的侧腹,催它前进。
“你先走吧,”李飞对骡夫说。骡夫就牵着缰绳,慢慢地带牲口下坡了。这时柔安感觉李飞的手臂环抱着她,便把头倚靠在他肩上,胸部上下起伏着。她觉得李飞的气息紧贴着她。
他带她坐在树阴里的一块石头上。强劲的山风不断吹来,柔安俯身凝视下面的大湖。悬崖下的湖水已经是一片深绿色,轻风一吹,湖面掀起了阵阵涟漪。在他们右侧的西北方有个水闸,在断崖下若隐若现,水闸下方有一道宽阔的河床直通溪谷。
柔安静静地,低头看看自己的双脚。
“你在想什么?”
“想你出奔的经过。”她抓起一把细砂,而让它慢慢由指缝中落下去。
“你不会替我担心吧?”他用手紧握住她的小手。她把身子靠向他。
“在这世界上你是我最珍贵的宝贝,”他悄悄地说着,热烈地拥吻她。她双目紧闭,嘴唇微张。当他抚摸她的小耳垂时,她才睁开眼睛呢喃道:“飞,你安全吗?”
“是的,我当然安全了。”
她挺直身子,头发披散在两肩上。“你听到了杨少河被枪毙的消息吗?”
“是的。我在天水的报纸上看到了。”
“你自信能照顾自己?”
“是的。你呢?”
“不必为我担心。你不了解女人,对吗?”
“也许我不了解。”
柔安站起来,拉拉弄皱的毛衣。
经过一个很陡的下坡路。然后路就渐渐平坦了。“我父亲病了。”她说,“我们明天必须上山去看他。”
她直往前走,比李飞慢半尺左右。和风吹过日晒后的草地,带来了桃树和松树的芳香。一群村民和孩子们听到他们来了,就走到路上看他们。柔安一一地向大家打招呼。
“我小时候常来这里抓螯虾。”她说,“有一个回教徒的小男孩,大我一岁。我们常去浅水滩。他是个游泳好手,当我在钓鱼时,他就到水里玩耍,一丝不挂地在石头上跳来跳去。只要鱼一吃饵,我总是叫他帮忙,他就跃入水中,游向船边,帮我解下鱼钩,再钩一条鱼饵上去。现在再也看不到蛋子在附近逗留了。每次我来到三岔驿,我总是想起小时候和蛋子游玩的时光。”
“蛋子。这名字好怪。”
“他是个回教徒的小孩。当一个名叫白狼的乱贼首领一路烧杀掳掠时,他的父母被杀。那时他只有六岁。我父亲在洮州发现他,把他带到这儿。他不会说汉话。他所学的第一个字就是‘蛋’字,他很高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念。就这样‘蛋’变成了他的名字。”
***
柔安轻快地走上通往门廊的花径。古旧的花钵摆在墙边,里面却是空空的。一颗巨大的木兰树长在近篱笆门口,叶色深,还有棕色的花苞。花园里杂草丛生,显得非常荒芜。
“现在没有人来住了。”柔安几近辩解地说,“这花园没有适当地照顾。”
阿三的太太达嫂站在门廊上。“小姐,你回来了。”
“是的,我整整一年没来了。”她很快活地对这妇人说,“你已见过李先生了。我们已经订婚了。”妇人盯着李飞瘦瘦的身影半晌说:“小姐,为什么李先生没告诉我?”这时他只向柔安眨眨眼,并没表现难为情。
“飞,进来吧。”她说,像一个骄傲的女主人。拿出一些钱,叫阿三付给骡夫。等阿三出门,他太太也下厨去后,柔安把行李打开,取出李飞母亲托她带的包袱。
“在这里。”她说着,面部充满了完成一件重要的家务的喜悦而眉飞色舞。
“你为什么那样介绍我呢?”李飞大声说。
“别出声。”她屏住气息,“你会明白的。”
达嫂端来一盆水,放在墙边大的旧橡木桌上。
柔安一面洗脸,一面继续说话,就像个快乐的女主人迎接一个贵客似的。她把着左宗棠的画像,而问李飞喜不喜欢钓鱼,有没有看到顶上祖父的房间。她走到挂在侧墙的椭圆形镜前,一面搽粉一面说:“来,我带你参观这栋房子。”
她打开朝前的东厢,里头有个玄关,可以眺望湖东的景色。正下方是一片长满梣木和灌木的山坡。她指着孤零零的青果树说:
“我们称它作哨兵。月亮就从那边升起。我来的时候,常常在这间房睡。”
她兴致勃勃地靠在阳台。
“我真希望你会喜欢这地方,因为我喜欢这里。你可以来这里写作。我会静静地坐在你身边,不打扰你。你将写出优雅的作品,我也就别无所求了。
“你一定会对我厌腻的。”他开玩笑说。
柔安用手掩住他的嘴:“不许你这样说。”
“你真的什么都不要就会心满意足了?”
“对啦!我还要我父亲来陪我们。”
达嫂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小姐,姑爷,面煮好了。”
佣人们称呼他姑爷,使他觉得很窘。他惨兮兮地望着柔安,柔安却忍不住爆出一阵大笑声。
他们就这样在三岔驿开始了短暂而快乐的逗留。两人在那儿,柔安享受着眼前的欢乐,把所有的烦恼忘得一干二净。他们要相聚个几天,她希望这几天将是永难忘怀的日子。她跟着他寸步不离,不使他离开她的视线一步,尽量讨他的欢心。她狠下心不去顾虑他即将来临的远别。
“要不要下去看看渔村?”
“你骑了一整天骡子,想必累了。”
“不,我不累。”仿佛这几天她拥有用不完的充沛精力。
他们手拉手走向河边。
“你明白为什么我要说你是我的未婚夫吧?我们将在这儿待几天,这样会比较方便。”
“我明白。”他说着,心头却为她的大胆而诧异。他们从没谈论过订婚或结婚的问题。但是他知道他们彼此对这问题均不表异议。她技巧地向佣人们撒了谎。她一定希望佣人们把他们当做未婚夫妻看待。
远方的夕阳正照射在北岸的红土丘上。
“我以前常打赤脚到这条巷子。”她倚靠着他说。
“赤脚?”
“是的,他们把我打扮成个男孩子。我父亲想要个男孩。明天我们一定要去看我父亲。我们春假再过几天就结束了。”
“柔安,我们也得在天水待一天。我在那里见过如水和遏云。他们打算到兰州和她父亲同住。”
他们走向岸边,渔妇们正在补网。渔夫们正抽着烟斗。北方远处升起了层层白雾。
他们沿着湖边漫步,看到一长排砖房,屋顶上有通风口,鱼干就存在那儿。柔安告诉他,渔夫们在黎明时就出去捕鱼,约在早餐时刻才回来。于是太太们就出来洗鱼,先把鱼鳞和内脏留起来灌溉菜园,然后经过淹、熏的过程,就把鱼挂在岸边草地的长绳上。等到露水滴进肉内,新鲜的空气和太阳又把它吹晒干后,整条鱼就变硬而略带棕色。难怪三岔驿鱼干那么好吃,原来内里有阳光、空气和露水的味道。
暮色渐浓。当乌鸦在空中盘旋,鸳鸯也飞回石岩上方的松林中歇息时,村民看到两个影子,一男一女,相互搂着腰,慢慢地走向古宅前的空地。村民们都知道他们是对恋人。
达嫂煮了一条鲜美的鲈鱼,两人在油灯下吃饭,真高兴自己远离尘世的喧嚣。
饭后他们坐在门廊上。过了一会儿,柔安说:“在我这边,月色看得比较清楚。”
当他们再走进屋里,桌子已收拾好了,达嫂问他们:“有热水了,姑爷和小姐是现在洗脚还是待会儿再洗?”
柔安知道山里的人都很早睡,达嫂急着做完一天的工作,西北人上床之前,照例要先洗脚。
“我们现在洗吧!”她说。
柔安洗过脚,对达嫂说:“把茶端到我房间来。我们还不想睡。我不用你再招呼了,你可以锁门走了。”
达嫂端茶进来说:“小姐,你如果明天要去看你父亲,也该早点儿睡。”
“没关系。李先生和我还有话要说。姑爷洗好没有?”
“洗好了,正在换衣服。”
柔安进房,听到隔壁李飞的脚步声。不久他来到客室,换了一身新长袍。
“明天我穿这件衣服去看你父亲,你觉得合适吗?”
她仔细打量他说:“我父亲很挑剔,是个守旧的人。你必须坐得直直的,跟他讲话不能垂头丧气,也不能跷起二郎腿。他习惯用举止态度来判断人。”
“我会紧张呀!”
“没有必要。”她高兴地瞥了他一眼,“你现在穿起来干吗?”
“我以为我们还要谈一会儿。”
“那就进我房间来吧。我已经叫达嫂锁门了。你若要喝茶,那边有。”
夜色宁静,只有草地上小虫吱吱叫。柔安在窗边摆了两把低椅子。她倒了一杯茶给他说:“要不要毯子盖脚?”
“不必了,谢谢。奇怪,山风使我昏昏欲睡。”
“你如果累了,我们明天再谈。”
“别管我。你也需要休息嘛。来,坐在我身边。”
柔安直挺挺坐着,眼睛望着他。“太美了——这里真安详、真宁静——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仿佛在梦境似的。”他抓住她的小手,她把两人的手都搁在她膝上。
虫鸣声更响了,夜风的香味吹入房间里。过了一会儿李飞的眼皮开始下垂,头也斜向一边。柔安没有动。她恨不得屏住气息。灯光映出他突出的轮廓。她太高兴了,忍不住热泪盈眶。她没有伸手去擦,怕把他吵醒,只觉得泪珠一滴滴地流在脸颊上。后来她发觉他的手松开了,就把小手抽回来,悄悄站起来,把油灯关小。然后拿出一条毯子,盖在他腿上。她静静坐着看他,心里既骄傲又满足。
七分满的月渐渐爬上岩顶,山谷沐浴在银色的月光下。她发觉李飞的下巴和敏锐的唇部实在太美了。她再度起身,把灯关掉,又悄悄坐下去。一不小心,脚碰到李飞,他醒了。
“咦,我睡着啦!”他抬头看看月亮,问她,“我睡了多久?”
“十分钟左右。”
“只有十分钟?我却做了一个很长的美梦。”
“梦到什么?”
“我忘了。只记得很快乐。”
“你要喝茶吗?”
“我去拿。原来我睡着的时候,你替我盖上毯子!”
他站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又递一杯给她。然后把椅子拖到她身边,两个人坐了一会,静静地欣赏月色。他们听到夜行动物的叫声,接着大地又归于宁静。
李飞觉得有点冷,就把毯子盖在她身上,又用手搂着她,她也舒舒服服挨在他胸口。
“我现在想起刚才的梦了,”他说,“我和你漫步在花朵遍地的山坡上。你摘了几片花瓣,放进嘴里。我叫你别这样,你大笑,把花吃下去。然后我也学你,两个人笑个不停。我们的小孩……”
“小孩?”
“是的,我们的小孩,大概两岁左右,胖胖的小腿在草地上跺跺走着。我去追他,把他带回来,拿花瓣给他吃。你生气了,我们吵了一架。然后你抱起小孩,把花瓣从他嘴里挖出来。我们又和好如初。”
“是男孩?”
“嗯。”
“你知道我认识的人谁最快乐?”
“我。”
“我不是说我们自己,你猜嘛。我们俩都认识的一个人。”
李飞脑海中泛出一个个人影。没有一个称得上快乐。
“我猜不出来。我不知道。”
“我告诉你吧,是端儿,她心满意足。她有一个好丈夫,几个乖孩子,又有那么好的婆婆。”
“也许你说得不错。我却从来没想到这些。”
“女人最希望的就是有一个像她那样的家。香华很不快乐。我见过不少婚姻,简直吓坏了。爱情真是美妙的东西。”
“是啊,爱情真美妙。”
“飞,我们永不吵架,永不变心。你要我怎么样,我就顺你的意思。告诉我,恋爱中的男人有什么感觉?”
“总觉得她所做的一切都对,他只想要她。然后想保护她,不让她受任何伤害。我对你就有这种感觉。很怕你遇到什么不幸。我走了,你会好好照顾自己吧?”
她拂拂脸上的头发,开怀大笑。“只要拥有你,我什么都撑得住。我只怕失去你。女人一恋爱,就是踩上雪也不会发抖。”
她的面孔半掩在阴影里。他把她颤动的小身子搂过来,觉得暖暖的。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这位少女爱他有多深。这是他首次发现女人心灵的奥秘。他再过几天就要走了。这就是三岔驿别庄的意义,也是她邀他相聚,又把他说成未婚夫的理由。他的手臂紧紧搂住她。过了一会儿,他静下来,心中充满了远别的沉痛……
***
柔安醒来,亮丽的阳光正射入她的房间,在地上映出零乱的影子,她直起身,看看阳台窗口的丙张座椅。手搁在脑后,努力思索回味着。唇中泛起一丝微笑。她是不是知道会有这么回事?她渴望这样吗?她不知该做何感想。她只是随着内心的希望。她邀他来,只是希望和他共度几个美妙的日子。在爱情的感召下,她全心奉献了自己,她并不后悔。她听听隔壁的动静。悄然无声。轻轻拍墙壁,也没有回音。
她起床要了水壶和脸盆。
“李先生起来没有?”
“姑爷起得很早,现在花园里散步。”
“姑爷”这个名词,她觉得好顺耳。
她匆匆梳洗,穿上一条棉裤,她知道去喇嘛庙的途中一定很冷。对着一面破旧的镜子,她看见自己眼神发亮,在唇边抹了淡红色,又选了一对珊瑚耳环戴上,希望他会喜欢。她想到香华和她的同学们,自觉很幸运。今天她要带李飞去见她父亲,她以他为荣。李飞举止稳重,目光炯炯有神。他一开口说话,总叫她有点茫然。她觉得,全西安市没有一个青年的头脑比得上他。她回头看到小几上的半杯冷茶。屋外的河岸已经挤满捕鱼归来的渔夫。她几乎有点奇怪,他们的生活一如往昔,晚上照着他们恋爱的那颗“哨兵”也似乎无动于衷。
听到敲门声,连忙打开。李飞穿着厚厚的蓝袍站在门外。他把手搁在她肩上,想要吻她。她对他眨眨眼,赶快看看站在他身后端早餐来的达嫂。她把门打开说:“来看看渔船入港吧!”他们越过甬道上的椅子,来到阳台上。她指着河岸,他却打断了她,在她额上匆匆一吻。她觉得这一下很像新郎的晨吻,心里好高兴。
他们吃过稀饭,准备十点钟动身。柔安在头上围了一条羊毛围巾。
阿三雇来的两匹西藏小马已经在花园里等候了。西藏马夫头戴尖帽,身穿羊皮袄、软皮靴。羊皮白天当袄子穿,晚上当毯子盖,腰部系得紧紧的,只穿一肩,一边的袖子长达膝部,另一只手臂和肩膀却露出来。他们身材中等,面孔又黑又结实,和四川人长得很像。
天气晴朗,朵朵白云懒散地堆在天空里。他们爬上东边山脊,转向南面奥撒塔克峰的方向。二十里路要经过三道隘口,途中有密林,也有草原。在一大片没有人烟的山区,他们偶尔也看到西藏人营地和闲逛吃草的长毛黑牦牛。第二道和第三道隘口之间有一个惊险的峡谷,狂风正由峡谷呼啸而过,在断崖边发出咝咝的响声。野禽很多,藏人的宗教是不许猎鸟的。他们杀牦牛来吃或者使用皮革,都要先祈求它的灵魂平安。这些高山里没有汉人。西藏人则是一百年前来的,都是为了宗教而逃出扎什伦布区。所有部落宁愿北迁,也不肯放弃固有的信仰。他们属于红族或者“未改革”的教派,一切都由喇嘛来统治。
他们稍歇了一会,才爬上第三道隘口。马夫牵马到一条山洞去喝水,自己则拿出烟筒来抽烟。李飞选了一块近水的岩石,他和柔安背石而坐。
“喜不喜欢我的耳环?”
“戴在你耳上真迷人。”
“我今天特别戴给你看的。我要记住此行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时间太短促了。星期一我就要回去。你会喜欢那座喇嘛庙的,不过我们只能待一天,后天就得回来。”
他仰望蓝天和四周。身后有一片丛林,被他们刚刚走过的峡谷遮住了。光秃秃的岩峰向南横在日光下。除了那两个西藏马夫,四周就只有他们两人。
“你父亲若反对我,你怎么办?”李飞问道。
她立刻回答说:“我知道他会赞成的。我是他的女儿,他不能眼看着我心碎呀。他会的,不过他是老人家,又生病了。飞,我求求你,为了我请不要违背他的意思。他很不容易欣赏这一代的年轻人。他甚至不屑和祖仁说一句话。你很聪明,但是我们都还年轻。我们可以多听少说。”
李飞看出她眼中的焦虑。“他这么难侍候?”
“不,但是我们的观念不一样。我只是担心。毕竟他也算一个大学者,值得我们敬重。”
“那就别担心了。我答应。”
“还有一样。他喜欢守古礼的男人。我希望他接纳你,所以才告诉你这些。”
马夫说:“大家该走了。你们若想在天黑前到达那儿,我们得赶快动身。”
李飞伸手扶她上马,自己也跳上马鞍。在这样的山区,距离根本看不出来。等他们到达最后一道隘口的顶端,已经五点了。
李飞看到这么壮观,这么纯厚的美景,不觉心神恍惚,仿佛面对一种崭新、奇特、人类想象不到的东西。他们位于海拔一万一千尺的高峰。奥撒塔克山头在阳光下闪烁蓝白色光芒,山腰则被朵朵白云覆盖着。远处的西方地平线露出一层层蓝绿的山脉,那就是岷山了。但是最迷人的则是喇嘛庙本身,白白的大厦像森林般耸出来,又像王冠立在小丘上,和山坡斑驳的碧绿、深棕形成强烈的对比。整座山谷,就像一片迷离的梦境。仿佛大地刚由造物主手中摆下来,还没有被人手破坏、接触过。耀眼的喇嘛白殿,比谷底的小桥高出五百尺左右,是附近惟一的建筑物,不但没有破坏四周的自然美,反倒像人类精神的颂歌,四处绝壁的献礼。金色的庙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李飞觉得自己到了文明的尽头,迷失在荒无人烟的石峰群里,却看到西藏部落心血的结晶。他听人说北方的甘邦和拉卜楞有金神像和金顶庙宇,却没想到会在这儿看见。
朱门十六
杜忠叫女儿来,他知道她一定会来的。
命运和环境把他送到岷山深处的丁喀尔工巴庙来隐居。他不肯对自己、对别人、甚至对女儿承认,这是自我放逐,是为了抗议他在西安和自己家里所见到的情景,对一切表示不满。他的确喜欢这座喇嘛庙,自成局面,遗世独立。他常写信告诉柔安,他是多么的喜欢山谷的宁静优美,以及喇嘛僧的生活。年届五十五,又经过波折多变的一生,当过大清学院的一分子,嘉兴的地方官,孙传芳的高级顾问,可以说“对政治厌倦”了。孙氏被国民军打败,他逃到日本一年,对日本人敬爱皇帝的作风非常感动,他们虽力求现代化,对过去却有一股怀念的精神。当时他把柔安交给她叔叔教养。一年半后,风险过去了,他回到中国,住在北京,游遍热河和整个长城区,又在山西待了几个月,读遍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还研究古雕刻、石碑和书板。
倦游归来,在西安住了一年左右。他一向沉默寡言,专心研究,和女儿住在一起,不顾与弟弟讨论生意。他还是家中的长者,吃饭时仍然坐首位,他宁可把俗务交由弟弟掌管,彼此没有别的话可谈。他对地方和中央政治都怀着一笑置之的态度,自觉是退休的官员,对下一代的闹剧没有什么好感,总觉得他们无药可救。他不参加社交活动,不久地方要人都知道他要永久告别政坛了,也就不再打扰他了。
他看不惯范林经商的态度,但却不说半句话。他最痛心的是家里的情形。当然,他看不起祖仁,虽然他接受了西方教育,却连一封中文信都写不好。也不只祖仁一个。杜忠对他谈论古典作品,简直是对牛弹琴。就他来说,大夫的第三代已经变成文盲了。“大夫邸”第三院他父亲的藏书室已经布满了尘土。
现在他只关心自己的女儿,她是他惟一的希望和安慰。他们父女之间有一种独特的情感。他把一切传给她,教她书法的奥妙,陪她读唐诗,告诉她五十年前伟人的轶事,像曾国藩啦,张之洞啦,左宗棠和李鸿章啦,这些人的故事深深迷住了柔安。
前年夏天他曾经约一个年轻人到西安。小刘是他在孙传芳手下当官时认识的,他把他当做女婿的人选,因为小刘的古文造诣非常出色。他鼓励他到西安,虽没说要去见他女儿。小刘也心照不宣。但是小刘娇生惯养,从小受母亲的娇宠,连夏天也穿上毛衣,穿长袍。小时候他只要打一声喷嚏,母亲就给他加一件衣服,第二声又加一件,第三声又加一件,结果他摇摇晃晃,走都走不稳。九月一来,他母亲就把他房间的窗户封得死死的。柔安只看他一眼,便知道自己绝不会嫁他,甚至不肯看父亲的面子。后来小刘回上海,事情也就过去了。
去年秋天杜忠来到三岔驿。后来参观喇嘛庙,竟一见钟情。冬天他没有回去。当然三岔驿和丁喀尔工巴庙之间的峡谷被雪封住也是原因之一。干爽的空气,雪峰群中的山谷,博学和安详的气氛,使他觉得这是一个理想的隐居地。
丁喀尔工巴庙是寺院,也是大学,正在训练一千八百位年轻的喇嘛,有正规的课程,也有学位。他能和这些博学僧侣讨论佛理和玄学,中国其他地方的和尚很少有这样的修养。他们大多只会烧香念佛。这里的学生都须经过严格的推理和玄学训练,有些专攻医药,有些专攻西藏或中国历法。除此之外,还有特殊的体育训练包括十一月晚上在阳台上站几个钟头。
他真想再看到他的女儿。她长得很快,和自己的骨肉谈天,总觉得心意深契。只要来喇嘛庙一次,她会喜欢的。而且,她今年夏天就毕业了,他心里盘算着未来的计划。有一天早晨他突然昏倒,自觉来日无多,忙写信叫她来。
***
马夫牵马走下山路。柔安说,下马步行可能舒服些。此刻寒风刺骨,夹着阵阵松香。小路穿过松林,笔直通向横切山谷的小溪。吊桥的另一端有一排石级街道,沿着密密的白平房斜向坡顶。庙宇的墙垣高五十尺,长两百尺,四边都是尖塔,由斜斜的地面高耸数百尺。一排宽石阶通向一个大平坛,边缘有石台,默祷旗插在上面,随风飘扬。
他们付过马资,进入庙宇的内院,问一个负责接待的和尚,三岔驿来的杜先生在哪里。
“你是杜先生的女儿吗?”和尚问她,“他要我们招呼你。”
柔安的父亲在这儿受到学者的礼遇,也被视做喇嘛首领的贵宾。
“他是不是病得很重?”柔安用焦急的口吻问。
“不,不见得。来吧,我带路。”这个和尚虽然是藏人,却说得一口流畅的汉语,他被选为接待人,这是原因之一。庙内传来僧侣祈祷的嗡嗡声。
庙院有一道侧门,通入一间两层楼的里屋,阳台向着铺石的院子。柔安心一直跳,口干,胸中充满复杂的情绪。她觉得有一点罪过,竟让父亲一个人住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他病情如何?是不是苍老了?
僧侣领他们爬上一道褪了色、有屋顶的楼梯。柔安停下来看看李飞,用手拢好他额上一撮散落的头发。
僧人掀起一块蓝布帘,说杜小姐来了。木窗关着,桌上摆了一盏银灯。李飞看到一个白衣老人坐在床上,正在抽一管白铜木烟。灯光映出白发和垂胸的白须。杜忠把铜烟管放在桌上,眼睛向他们这边露出炯炯的光芒。李飞退后一步,柔安冲向床前。
杜忠伸手把她拉过去,用低沉、愉快的声音说:“柔安,真高兴你来了。”
柔安咬咬下唇,强忍欲落的泪水:“爸爸,你好吗?”
“很好。前几天出了一点小事,我们待会儿再谈。我已经一年没看到你了。”
他的眼睛转向暗处伫立的陌生人。柔安马上说:“爸爸,这是李飞先生。他一直想认识你。”
杜忠诧异地端详这年轻人好一会儿。他猜一定是女儿的密友。他喜欢那双浓眉下清晰的目光和坦率的眼神。
李飞想起柔安的吩咐,就上前鞠了一个躬。他尽量注重礼节,给对方良好的印象。他用自信的口吻说出一段客套话。
“我早就想听听您的教诲,可惜一直没有这份荣幸。承蒙令爱带我来见您。”
“坐吧,”杜忠意外听到多年没听见的优雅辞令,便和颜悦色地说。李飞用“令爱”来称呼柔安,显得自然而庄重,不让人觉得太随便或太轻浮。
老人家和年轻人接着寒暄了几句。杜忠看出女儿和这位青年说话,眼中充满柔情。老人家谈兴正浓,思想也很活跃。他额上青筋暴露,眉毛边、眼皮上显现出深深的皱纹。他精神饱满,血色红润,看不出有什么病容。
他转向女儿说:“你们俩走了一天,一定累了。看过你们的房间没有?”
柔安和李飞转身离去。走到门口,父亲叫住她说:“叫厨师做一点菜,热几两米酒。送到楼上饭厅去。安顿好了,就来找我。我要和你谈谈。”
柔安十分钟就回来了。她父亲穿着她所熟悉的深蓝宽袖缎袍,坐在椅子上,脚上还是那双两层隆线的旧式布底鞋。
她看看房里的陈设。这是本楼的上房之一。木头地板上铺着厚厚的旧毯。墙上挂一副丝底圣像,名叫“唐卡”,以工笔绘出佛教传奇的故事。角落里有一个铜制火盆和一个大铜壶。小茶几镶着精雕的画板,上面放一个大嘴的西藏茶壶,和几只细雕的银茶杯。好多件长袍挂在墙上。门边的竹椅上有几件脏衣服。上斜的窗框旁立着一张长桌,砚台、毛笔筒和两件干净的衣服就放在上面。柔安看了很难过。凭女人的利眼,她看出他父亲的白内衣领子、袖子都发黄了,和他以前由山西回家的时候差不多。唐妈洗了两三次,领口才恢复原来的白色。
“你在这里过得很舒服?谁侍候你?”柔安问道。
“我过得很舒服。我有一个佣人。等你住熟了,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好地方,不像三岔驿老屋那样寂寞。庙里总有事进行着。”
“你整天干什么?”
“读书、散步哇。我教几位僧侣读汉文。这边也有汉人。上个月我应喇嘛首领的要求,抄了一份金刚波罗蜜经给他。这种工作很舒服。”
她打开春梅送的一包中药。老人仔细看了看,用灯光照了照人参,说是上等货。
“他们上元节送的一包,还没用完哩。”
柔安眼中现出忧虑。“只有三片,不过二三两。没有人替你炖吗?”
“太麻烦了。我切一小片,含在口里。这样也不错啊!”
“你写信说病了。我好担心。”
“我现在好了。有天起床,突然晕倒。老杜发现我倒在地板上,才把我扶上床。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我想是年纪大的关系。我一点知觉都没有。”
“我想你在这边得不到适当的照顾。爸,求求你回家吧。你应该看医生。家里有唐妈替你炖药,照顾你的起居。”
她说了不少家里的情形,又说:“你不要讨厌春梅。我来之前,她和我谈了不少话。她只想到我们杜家的利益。现在是她当家。叔叔决定给她一个儿媳妇的名分。”
“我一点也不讨厌她。很高兴她有了正式的名分。一开始就是我弟弟的错。她对你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她很担心,祖仁无子,我们家人丁又不旺盛,你和叔叔年纪都这么大了,风水会轮转的。”
他眼中现出诧异的眼神:“真没想到她看得这么远。她说得不错。”
“你这话什么意思,爸爸?”
“看看我弟弟的作为。你祖父在三岔驿留下了好名声,光荣的名声。现在你叔叔建水闸,切断了山谷的水源。如果我不设法阻止,老天会惩罚我们杜家的。我惭愧得简直无地自容。我们接下你祖父的遗产,大湖和城中的一大笔产业。但是我弟弟不明白,真正的遗产是好名声,是人民对杜家的尊崇和敬意。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知道事情总要发生,天理永远存在。我在这边比较舒服,不必看我弟弟的嘴脸。”
父亲停下来,摸摸胡子。柔安察觉到他的目光,就正眼看他。他说:“谈谈这位陪你来的李先生吧。他是不是某一种政客?”
柔安脸色突然严肃起来:“不,他是替报社写稿的作家。人很聪明,名气也不小。”
她小脸涨得通红,唇边也泛起了微笑。
“你认识他多久了?”
“两个月左右。”她低下头,眼中漾起一缕柔情,又抬头颤声说,“爸爸,我了解他,也爱上他。我约他来这里,就是要你见见他。他开头难免害羞,等你认识他,就会喜欢他了。”
“他很有礼貌。古文学的修养如何?”
“还可以。但是,爸爸,现在的年轻人绝对比不上你。他很聪明,学得也很快。可是他不敢来见你,因为你是大学者嘛。”
父亲看她激动的表情说:“好,我们再看吧。”
***
喇嘛庙的黄昏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寂静、荒凉。小鸟的晚唱,乌鸦的嘎啼,老鹰盘桓的尖叫,与僧侣念佛的钟鼓声融合在一起。庙坛上传来嗡嗡的人声,低长的螺角和木鱼声,反映出晚祷的气氛。
喇嘛庙好似一座小城。俗人区是给香客和嘉宾用的,里面有不少男女,凉台的木板也不断传出过客的脚步声。
晚餐时柔安愉快地坐在一张小方桌旁,父亲在她旁边,李飞坐在她对面。她已经脱下长袍,穿一件深紫色的外衣和黑色的棉裤。她看见父亲给李飞倒了一杯酒,李飞毕恭毕敬地站起来,用双手去接。她从来没看过李飞这样拘谨。
吃完饭,她说:“爸爸,我今年夏天就毕业了。我要你来参加典礼。李飞要远行呢。”
“去哪里?”父亲马上问道。
年轻人回答说:“去新疆。报社要我去,我自己也真的想去。”
柔安说:“他今夏不能回西安。他这次是逃出来的。”她大略把杨主编被抓去枪毙的事情说了一遍,李飞又补上遏云被扣、逃脱的经过。
杜忠摇摇头,眼睛炯炯有神。
“我写那篇文章也许鲁莽了一点,”李飞说,“不过总该有人说句话呀。”
“你做得对。我很高兴你不是国民党。”
“当然不是。”李飞生气勃勃地说,“我是不搞政治的。”
“或许我们的看法差不多。到我房间来谈。”杜忠把椅子推开,站起来,一面摸胡子,一面充满兴趣打量这位年轻人。
“你什么时候走?”大家走出餐厅,他问道。
“我回程先去兰州。然后再到肃州去见马仲英将军。”
回到房里,杜忠叫李飞坐下,自己拿着一杆水烟,坐在一把低椅子上。仆人送来毛巾和茶水。柔安坐在床上,手臂搭着床板。
灯光映出杜忠的白发,他正抽着烟。看到老人家把冒烟的纸卷吹燃,点上烟管,真是一大享受。管底的水咕咕响,他吐出一股蓝烟,似乎很满意。他一边谈话,一边继续点烟、抽烟,每装一次抽一两口。
“柔安说,你是颇有名气的作家哩。”他对李飞说,“你写哪一类的文章?”
“我在报上写白话文。”他看见老人眼中的神采黯淡,马上又说,“不过一个人若要写好白话文,非精通古文不可。”
“最重要的是深厚的文学根底和古代伟人的想法。你读古诗吧?”
“我读诗消遣,但不是写诗。”
“或许你看过我替主席衙门所写的对句。就挂在接待室里。”老人眼睛突然一亮,似乎在享受一个好玩的秘密。
“我见过。我记得是杜甫的两句诗。看过的人都欣赏您那一手好字呢。”
“你看法如何?”他脸上充满神秘,“你记得内容吧?”
柔安很紧张。
“嗯,我记得。”他念出那两句诗:
松悲天水冷,
沙乱雪山清。
“这两句充分描写出西北塞外寒地的风光。天水和雪山对得好极了。”
杜忠很满意,柔安也露出轻松的笑容。父亲说:“杜甫这首诗是送一位郭中丞来这儿当节度使,当时本区战祸连连,胡人又烧杀掳掠。我写那副对句是有作用的。你猜得出我的意思吗?”
“猜不出来,老伯。”李飞说。
老人又抽一口烟说:“不,我想你猜不出来,也没有人猜得出来。我可不存心奉承谁。主席本人当然不懂。他的宾客和国民党的青年也看不出隐藏的意思,所以没出问题。如果他们知道,他们早就会拿下来了。”
李飞想了一会儿,专心地回忆全诗的内容,突然他想起后面有两句,意思大白,不觉格格笑起来。
“你看出我的意思了吧?”老人家微笑说。
“是什么?”柔安莫名其妙,但是很高兴。
李飞歇了一口气说:
废邑狐狸语,
空村虎豹争。
“杨主席若发现这两行诗的隐喻,不气疯才怪呢?”“虎豹”显然是指军阀和那批贪官污吏。
“你必须保守秘密,让他们把这副对联挂在客堂上让主席得意洋洋。”
“杨主席和我向来没什么交情。等他发现了,连您都不待在西安罗,杜老伯。”
杜忠很高兴有人能和他谈杜甫的作品,就开始吟诵古诗,沉迷在另一世界里。
“杜甫在天水府附近待过一段时间。”他说。然后他吟出下列的诗句:
黄河北岸海西军,
椎鼓鸣钟天下闻。
铁马常鸣不知数,
胡人高鼻动成群。
万里流沙道,
西征过北门。
但添新战骨,
不返旧征魂。
“当时维吾尔族进入甘肃和陕西,和唐室联盟,战后很多人就住下来了。所以今天本省才有那么多回人。”
老人谈得极投趣,李飞恭敬听着。柔安以李飞为荣,很高兴他得到学者老爹的器重。
“可惜你马上要走了,”她父亲说,“我真想和你多谈谈。你会去很久吗?”
“我不知道。我有任务在身,而且要等西安的风险过后,才能回家。杨主席的脾气其实还不错。也许您或柔安的叔父能替我说说情。”
“我知道。主席夫人比她丈夫精明多了。其实她在统治陕西政府。你避开一段时间,我想我能设法让你平安回来。至于回教的问题嘛,你不必走那么远。也许变乱会传到三岔驿。”
“咦,您觉得会出事。”
“我们汉人对回人一向不公平。他们一直忍受政治的压迫。一旦掀起变乱,回变的号角一响,就会像大火,蔓延不息。我看过冷血的大屠杀,无辜百姓、妇孺,都不能幸免。我年轻时候曾见过西宁的变乱。尸体堆积如山,路边、门槛,到处可见。一堆血淋淋的人体与焦骨;有些是被杀死的,有些是饿死的。肥了野狗,饱了兀鹰,整个山谷充满了死尸腐肉的臭气。空无一物的城镇,倒塌的烟囱,和杜甫诗里写的一模一样。我父亲一手拯救了这个地区,才没有发生民族仇杀的大悲剧。你们现在该去看看回人的山谷,如果暴风雨从那边吹起,你们也不会吃惊的。”
柔安突然想起幼年的玩伴,就说:“爸爸,蛋子呢?他离开村庄了吗?”
“他离开我们,回他族人那边去了。我在回人村里见过他,他还问起你呢。他现在好大了。”
“他为什么要走呢?”
“你知道你叔叔的作为。先是不准回人在湖边钓鱼,害得他们的渔夫失业。有些人抛妻别子离家走掉了。我听他们的首领阿扎尔说起他们的遭遇。有两兄弟,哥哥马卡苏太老了,不能改行,只好自杀,留下寡妇密兹拉。她日夜酗酒,全靠弟弟阿魁·卡力奉养寡妇和孤儿。然后,你堂兄祖仁又在回人山谷的源头建了一个大水闸。这不是我们家该有的行为。我们毁灭邻居,来堆积自己的财富。你叔叔没有回我的信。我只好回去找他谈。我还是一家之长,不能因为我们想多赚几文钱,就让整个回教山谷陷入绝境。柔安,你记得你祖父,也记得他在世的时候,回人和我们多么亲爱。你应该亲自下谷地看看,看那边现在怎么样了。我们老一辈的去世后,你会和祖仁分享产业,我不希望你遭受家庭行为的报应。回人不可能永远忍耐下去。回变就是这些原因掀起的,剥夺他们的土地,断了他们的生机,还想逼人家改变生活方式。我们在回人村还有几个朋友,阿扎尔、海杰兹和老一辈记得大夫的人。海杰兹本人也是被迫失业的渔夫。我们小时候时常在一起钓鱼,在岸边烤来吃。海杰兹没有变。但是大部分回人都充满了怨恨。”
她父亲又转向李飞。“对了,”他说,“海杰兹有一个儿子,名叫哈金,现在是马仲英将军麾下的中校。你如果去看马将军,海杰兹可以给你一封介绍信,也许有点用。”
柔安说:“爸爸,没有你做伴,我不敢去回人村,不过我很想见见你的朋友。你何不跟我们去呢?我们可以在湖上共度几天。”
“我说不定要去。你们走了一天,该上床休息了。我想你们该早点起来看日出的礼拜。保证你们永远忘不了。”
李飞起身告辞,柔安说:“我还要和爸爸说几句话。”
李飞告别离去,她问道:“爸爸,你觉得他如何?”
“我想他是一个好青年。”
她不禁热泪盈眶。“我知道他会来提亲,希望你能赞成。”
“恭喜你,柔安。我故意用那首诗来考考他,你知道的。”
“我希望你有一个谈得来的女婿。我们可以快快乐乐地住在一起。”
“你能为老爸爸着想,真是乖女儿。”老人抓起女儿的手,轻轻拍几下。
除了人参,她也带了一包银耳来。“我先炖银耳,你喝了再睡。”女儿说。她起身打开桌上的小包,四处找糖。实在找不到了,就来敲李飞的房门。“请你下楼弄些糖来。我替爹炖银耳汤。”
李飞下楼,拿了半碗糖来,然后搂住她亲吻。她只轻轻碰他的唇一下说:“我要走了。等我安顿父亲睡后,再来找你。”
她回到父亲房间,开始用水泡银耳,铜盆里边有烧红的木炭。她从篮中再拿出几块,丢进火里,蹲在地上扇火,又把水壶放回铜盆上。
“太晚了,你该睡了。”父亲说。
“我不困,等你喝完汤再走。你先躺在床上。”
她起身帮父亲脱下长袍,放在床边的椅子上。顺手摸摸口袋,拿出一条脏手帕。她把手帕放在门边椅子上,和那堆脏衣服搁在一起。
“你干净的衣服放在哪里?”
父亲指着一个橱柜。于净的内衣放在顶架上,和一卷卷纸张并列着。她只好踮起脚尖来拿。她拿出一条干净的手绢,放入他的长袍口袋里。老人躺在床上看女儿,笑笑说:“柔安,你在身边真好。”
她坐在父亲床上,一面留心银耳熟了没,一面拿出烟来抽。
“你今年夏天毕业,有什么打算?”
“你若回家,我就跟你学古诗,够我忙一整天了。爸爸,你袜子有破洞,长袍的下扣也松了。”
“你长大了,真像你母亲。李飞娶到你,是他的福气。”
“你觉得我会变成他的好太太吗?”
“你会的。男人身边需要女人。”
“我明白了。自从妈去世后,你一直东飘西荡,像托钵僧似的。”
汤在火上慢慢沸腾,发出咕嘟声。父亲拍拍她的手说:“已经熟了。”
“再炖十五分钟才行。你根本不懂,对不对?”
“大概吧。”
“谁替你补衣服?”
“市集上有几个女人,替所有的僧侣补衣服。”
银耳汤好了,她端离火边,把汤倒进大茶杯,看父亲喝下去。他伸手要第二杯,她再盛给他。
“和我们在家一样,是不是?”
“是啊。现在你该去睡了。”
就和以前在家一样,她把床帘拉拢,向父亲道了声晚安,才告退。然后熄了灯,走出门,把房门关好。
“你去了好几个钟头。”她轻轻打开李飞的房门,走向床边,李飞说。她弯身给他一个热吻。他把她的秀发挨在他脸上。
“你不累吗?”他喘气说。
“就是再累我也能感受到你的爱情。”她低声说。
“他睡了?”
“嗯。”她微笑说。
“那就熄灯吧。”
“我要赶快回房休息。别忘了我们要看日出的礼拜。”
朱门十七
第二天,他们下山到三岔驿。杜忠带女儿去探望山谷。回人村大约有三百居民,沿山谷排列,位在大湖西北角,直逼湖岸的高大松林脊,把回人村和三岔驿杜宅分开来。土地向北渐渐倾斜,布满了燕麦田和农舍,中间是一条宽广多岩的河床。河岸两边,草地沿山丘绵亘,长满优美的白杨,最后和远处嶙峋的蓝峰融合在一起。在这里大湖的视界更广,可以看见北面的乡村。大湖南北长三里,但是这边离东面的远山约有五里左右,环绕着山脊的南端。三岔驿杜宅被石岬围在宽宽的大湖水隈上。风景由杜宅往下看很壮观,由回人这边望去,却显得优雅而迷人,高地、低地、树林,变化多端,小溪末端也朦朦胧胧的,地平线上有层层蓝峰,沿着山的矮丘望去常常是这种景观。
小村在平地上呈弧形排列,山边布满柿子、板栗和枫树,遮挡了北风的侵袭。这地方曾是良好的渔场和牧地。可以说是回人在洮河谷的最前哨,直逼岷山山麓。回教人口的中心是邻近青海和甘肃西部的河州。居民有些是一千年前定居的维吾尔和其他胡兵的后裔,有些则是最近搬来的,几百年来陆陆续续由新疆迁入本区。这个小村居民属于一个突厥族的部落,由褪色的灰寺庙、上釉的绿黄尖塔和圆顶看来,他们是一百多年前搬到这儿的。房屋是泥土墙和扁屋顶,几条街都是东西向,通往一个有喷泉的方场,老回庙就在那儿。
今天方场上挤满了高谈阔论的男人。男人们身着突厥装,绣花的便帽后翘,棉袍及膝,中间有纽扣和束带。男人说话,衣衫褴褛、打赤脚的小孩则在一旁静听着。一群群身穿印花棉布和灯笼裤的女人站在街角和通道上,头上盖着长长的白布面纱。少妇少女仍遵循故乡塔里木盆地的维吾尔传统,面孔半遮,却露出漂亮的棕色大眼睛。杜忠说,这些女人都是跳舞好手,很多人还会弹六弦琴、唱突厥歌呢。库车和喀什噶尔一带的女子都以美貌著称。在甘肃南部的这个前哨地,他们还保留了古代的信仰和风俗,他们和甘肃的大部分汉人回教徒不一样,仍然固守突厥的语言和习俗。
女人远远躲开方场的男人,对一切事情却和他们一样关心。这一阵骚乱是他们的“阿光訇”——村里回僧领袖——引起的,他宣布年轻的汉人回教司令马仲英正为他的回教军队召集一万人马。消息是从北面的洮州传来的。村里年轻力壮的男子可以到洮州报到。回僧阿扎尔是一个长脸的矮个子,鼻子高挺,胡须半白,穿了一身回僧的白袍,正被一大堆讯问者围在中间。他谈起新疆的战事、哈密的被围,以及突厥族直接牵涉的吐鲁番战局,还有新疆金主席对该区回族居民的残酷手段。马将军目前在新疆边界附近的肃州,正要召兵去救他们,
汉人回教徒为了信仰也和他们站在同一条线上,选派新兵、运送战马大多由回僧来办。他是宗教领袖,也是内政首领。
大家谈得入神,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杜忠他们的来临。不过,穿汉装的人影马上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尤其是蓝丝袍外罩深红毛衣、头上又围着丝巾的汉族少女更是引人注目。
杜忠走向阿扎尔,希望对方看到他。李飞和柔安则东张西望,不明白为什么乱哄哄的。
一个宽肩、胡子花白的五十岁男子走过来,拍拍杜忠的背部。
杜忠回头一看,原来是他童年的好友。
“你来这边干什么?”海杰兹说着,古铜色的宽脸露出友善的笑容。
“我带我女儿和一个朋友来看看你们村庄,同时和阿扎尔谈谈。”
海杰兹的大嗓门和大笑声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不少人回头张望。阿扎尔看到杜忠,忙撇下讯问者,挤到他身边来。他双手搁在胸上,对汉族学者行了一个回礼,摸摸胡子说:“撒冷!”很多村民都知道这位汉族学者是杜恒大夫的少爷,也是大湖的主人。
“怎么回事?”杜忠问他。
阿扎尔大概说了一遍。此刻年轻人都解散了,围在旁边,低声说话,暗中品头论足。女人看到衣着考究的汉族少女,也走近来了。杜忠介绍他的女儿和李飞。有几个女人开始唧唧喳喳的,有一个眼睛水汪汪的四十来岁胖女人,身穿油腻腻的黑外套,双手叉腰,说话声比谁都来得大。李飞和柔安听不懂她的话,但是看得出她一副生气的样子。她的声音又粗又快,短短的手指指向阿扎尔,阿扎尔回了几句话,想安慰她。他们在这个节骨眼出现,似乎给村人增添了不少麻烦。年轻人闷声站着,只看见黑黑的眼珠子。喷泉边的少女睁大了眼睛看柔安,有些人为胖女人的话而发笑。
访客不知道阿扎尔正在谈吐鲁番的回村被汉兵烧杀毁灭的经过,民众正怒火中烧。战争爆发了,敌方就是汉人。他们到回人村,来的真不是时候。在村民眼中,这三个访客就是汉人压力活生生的代表,战争就是迫害造成的呀。
胖女人得不到回僧满意的答复,就直接找柔安,神经兮兮,指手画脚。她拉她的手臂,问她一句话,柔安根本听不懂,柔安被整惨了。李飞只好用力把胖女人的手臂抓下来。
“不许这样,蜜兹拉!他们是我的朋友。”海杰兹大叫说。
“她刚才说什么?”李飞问道。
“她说,你们既然不准我们进入你们的地方,你们又为什么要来我们这里?”
这时候,一个年轻人挤出人潮,他又瘦又壮,眼睛深深的,留一撇小胡子,头上戴着皮帽。他冲入内圈,一看是青梅竹马的少女,眼睛马上一亮。
“咦,柔安!”他用汉语说。
“哦,蛋子!”柔安也大叫。
蛋子手搭在她肩上,神采焕发,俯视她包着紫围巾的白脸。
“我来看你。”她看着他的英俊身材。
蛋子转身,手按在胸上,对她父亲行了一个礼。
“你一定要来我家,杜先生。我只能请一顿便饭,不过我好久没看到柔安了。”
“我已经约杜先生到我家了。”海杰兹说。他转身向年轻人说:“你何不一起来呢!”
一伙人浩浩荡荡向前走,杜忠、海杰兹和阿扎尔在前面,柔安、李飞和蛋子殿后,后面还跟了一大群闲逛、赤脚的儿童。一个戴白纱的少女不安地由方场角落偷看他们。蛋子向她挥手说:“米丽姆,我要去海杰兹家。告诉你母亲,吃完饭我就回田里去。”
少女隔着密密的睫毛,凝视他身旁的汉族女子。
海杰兹的家在村庄外围,离河岸五十码左右,这是村里最好的房子之一。和所有回人住宅一样,有一个林木参差的花园。沙漠居民对树木的喜好还没有消失,树木就象征水源和蔽荫。想象中所描绘的回教天堂就是一个充满果园、葡萄园和清溪的地方,水源永不匮乏。海杰兹的花园比别人大,他说他被迫放弃渔业,就改行当园丁了。他儿子阿尔·哈金混得不错
,所以他才能添置财产,造了一栋四五个大房间的住宅。房屋面对大湖,中间隔一大片空旷、未垦、黄栌丛生的土地。屋里可看见河边的红土丘,只有大枫树偶尔遮断了视线,喜鹊在枫树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客厅铺有地毯,有躺椅,墙上还挂了花毯。马仲英骑马的照片挂在最醒目的地方。李飞仔细端详这位俊秀的小将军,听说他只有二十二岁哩。
客人坐定后,两个小男孩端出葡萄干、栗子和马奶来。快活的祖父介绍孙子们和访客认识。
“告诉你妈有多少人吃午饭。”他对大男孩说。台雅用手指算了算人数,就陪三岁的弟弟阿里进去了。
杜忠低声叫女儿吃栗子,喝马奶,因为不吃是不礼貌的。
阿扎尔谈起他的任务,眼神充满悲哀。“本村月内要派出二十位壮丁。多数人都离不开农庄和田地。有些人会自愿参加。我只好等等看。本村有不少青年早就离开了。我们尽力避免战争,不过战争既然来了,又是马仲英的号召,我们都愿意支持他。本区到目前还没有参战,不过他们连老弱妇孺都不肯放过,未免太绝了。哈密王的宫殿已经遭劫,片瓦不留。听说他的次子正在吐鲁番沙漠附近带兵打仗哩。”
杜忠很想和阿扎尔谈谈近在眼前的问题。他上次来就看出水闸一建,河床就会干涸,村里的情况变得很糟,四处都陷入贫瘠。也许有人会说,要避免鱼儿流入河里,水闸非建不可。但是山谷下的农民生计完全受到了影响。回僧曾以到漳县去,抗议对方的行为,可是县长置之不理。大湖明明是杜家的产业,杜家的势力太大,他们可得罪不起。杜范林靠咸鱼赚了不少钱,他非常满意。一切都是祖仁的效率在作祟,若要把鱼关在湖里,就应该围起来。法律上杜家也有权这样做。祖仁觉得,能捕多少就捕多少——水闸没建,鱼儿也很多——赚一点钱,让其他的鱼溜走,未免太浪费,太中国作风了。由科学企管的立场来说,这样不能把生意发展到最高限度,不够“积极”,不适合大规模的发展。
至于山谷回人的心情,祖仁另有一套看法。香华第一次到三岔驿,被她丈夫宣告来临的方式吓昏了。他带一把猎枪到湖边。夜晚登上山脊,他先开一枪,枪声传得好远,四周就像受伤的动物,发出尖锐的哀鸣。然后又开了第二枪、第三枪。香华觉得一点也不神气,她不喜欢男人开枪炫耀或取乐。
“你这是干什么?”
“每次我来大湖都这样,好让那些回教狗知道我来了。”
祖仁没兴趣、也没胆量踏入回人的地盘。他沾沾自喜,以为他们是未受教育、未开化的野蛮人。却压根没想到人心有一条法则,以牙还牙,以枪还抢,当然他的银行或商业课程也没有教过这一门。
柔安还为方才的那一幕而难过。
“那个胖女人是谁?”她问海杰兹。
“她叫密兹拉。”海杰兹慢慢转动眼睛说,“她天生是个大嗓门。她吓着你了?”
“说实在的,她好像恨不得杀了我似的。”
“别把她放在心上。不过你要了解,她丈夫一失去渔人的工作,第二年就自杀了。马卡苏太老,改行不容易,整天闷在家里不做事。有一天他去大湖,划船到湖心,就跳水自杀了。两天找不到他的尸体。他弟弟阿魁去洮州养马,尽量奉养寡妇和侄儿。她也做些零工,替人补衣服,帮忙下田。一个月总有两三回,她从村里失踪,带回来满身的酒味。”
马卡苏是四五年前死的,不过在小村子里,什么事都被人看得很严重。海杰兹的儿子在马仲英军中当中校,不时寄钱回来。他没有什么烦恼,现在和儿媳妇、孙子住在一块儿。他把一切精力用来种菜、修果树,傍晚就弹六弦琴消遣。
“别把她放在心上,”他又说,“你看,你那位好叔叔不让我们靠近湖边,好几个家庭都破裂了。卡得家的两兄弟中,哈山出走,下落不明,听说他从军战死了;索拉巴目前住在
河洲,不时寄钱回来奉养母亲和妹妹米丽姆。”
现在阿扎尔正对杜忠说话呢:“不,大湖的一切几年来都不太乐观。上次你来,说要想办法拆掉水闸。你跟你弟弟谈过没有?”
“我整个冬天都住在丁喀尔工巴寺。最近我写信给弟弟,但是他没有回信。其实,我就是来找你谈这件事的。我想我弟弟不会听我的。我要再去看水闸一眼。”
海杰兹说,花园里可以看见水闸的情形,大家都走出户外。由篱笆望去,可以看见下面优美的大湖。一百码多,热水流到水闸边,潺潺穿过圆石堆,化成一股细流。水闸建得很巧妙。一根根水泥柱间隔排列,再堆上一大篮一大篮的圆石,把水面提高十尺左右。旧河床很平,圆石缝中渗出的湖水流过石堆,在中间聚成一条水道,再流一百码左右,河床就转向西北。远处的流水绕过一串串河滩和湍流,在东西两岸间弯曲前进。河床中间有一块块小屿上面呈现出零落的翠色。鱼儿逃不出水闸,流下来的水量也减到原来的十分之一,因为湖水不能顺原来的出口流下,就形成各条出路,流到大湖的对岸。
杜忠默默穿过篱笆,向水闸走去,大家也跟在他后面,五分钟就到了。他们一走近,漏水的哗哗声听得更清楚。圆石坝就在他们头上二十尺的地方,点缀着斑驳的青台。圆石很小,用七八尺见方的竹条大篓装起来。圆石倒在竹篓中,形成一个整体,成为好几吨重的大石块。这是旧式的筑堤法,水道对准西北方,修理的时候拆装都很方便。
蛋子陪柔安和李飞走下来。柔安对蛋子说:“你记不记得我们常赤脚到浅水去抓蝲蛄?”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汉族女子,毫不掩藏他的敬爱。她笑得好开心。“我不知道你一直住在这儿。上次我来,向阿三问起你。他也不知道。你从来不去我们那边?”
蛋子低头看地下:“不,你也知道原因嘛!”
“蛋子,我想你一定恨我们。”
蛋子挺了挺胸膛。他偏头看她说:“山谷的情况和我们小时候不同了。我始终记得你和你的父母。他们对我真好。但是水闸一建,我们族人当然很气愤。恐怕旱灾一来。我们只好去拆水闸了。这不能怪你父亲,但是我们都恨你叔叔和小杜。”
蛋子走到水闸顶端,站在一堆堆圆石上,笑着俯视大家。
“当心掉下去!”柔安叫道。蛋子大笑不已。
杜忠呆立在一旁,显然有心事。附近有一个棚子,一只旧船的船骸半伸出棚外,躺在沙地上。海杰兹那张古铜色的面孔在阳光下发亮,他转身对杜忠说:
“那就是我们的旧船。夏天我偶尔出来躺一个晚上。你知道,当过渔人,便永远是渔夫本色。我躺在船板上,盖着毯子,闻闻湖水的鱼腥味。半夜睁眼看星星,呼吸些湖上的新鲜空气,对灵魂有帮助哩。”
杜忠看了他的老友一眼。海杰兹的话使他觉得很惭愧。“你什么时候放弃打鱼的?”
“大概四五年前吧。你弟弟说,这是你们家的湖,我不能在里面捕鱼,我就不捕了。起先这有人偷偷出来,大都在晚上。等你侄儿回来——我们都叫他小杜——他便派出武装的巡逻队,下令射击我们出去的船只。你可以偶尔偷捕一次,但是不能每天冒着生命的危险哪。所以我们把船拖进来,随它们在岸上枯朽。”
“你的船还能下水吗?”
“我想可以吧。不过还要再装索具。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意思是说,你愿不愿意再下水?大湖是我弟弟的,也是我的。我的老朋友说要钓鱼,谁敢阻止他?这件事根本不对,我要找我弟弟理论一番。”
海杰兹马上精神一振。眼中泛出几道童稚的光芒。
“你不会害我被你侄儿射杀吧?”
“我会说清楚。”
虽然这句话很像是杜忠一时的奇想,他脸色却很沉重,语气毫不带有玩笑的意味。他知道大湖产业的问题一定会在家里造成裂痕,他弟弟不会轻易让步的。阿扎尔和海杰兹也明白这一点。
他们上了斜坡,向海家走来,年轻人跟在后面。柔安问蛋子:“你现在做什么?”
“我替索拉巴看马。”
“喜不喜欢马?”
“我喜欢。马匹就像婴儿。不会说话,但是你拍他们,他们就用鼻子闻你,表示亲近,大眼睛盯着你看,虽然不会说话,却像和你说。”
蛋子指指绿草低地上的几个小红点,眼睛一亮:“就是嘛。有时候我牵马到河洲去卖。他们知道后就大吼、踢地,张着白眼看你,用鼻子摩擦你,想叫你不要离开他们。”
“方场上和你说话的女孩子是谁?”
“是索拉巴的妹妹米丽姆。”他的脸色突然正经起来,伸手折了一根树枝,“我想我会去从军。马上就要走了,也许再过一周或十天就去。”
大伙儿回到屋里时,午餐已经摆好了。一碟碟栗子和甜糕放在矮几上。每一张矮几还有一碟冒烟的烤羊片,和腌肉、大葱、羊肝一起串在小铁针上。
柔安看见一个少妇的背影走进去。海家媳妇奴莎姨弄好午餐后,赶快去换衣服,她知道杜先生是大湖的主人,他女儿也来了。
过了几分钟,奴莎姨端一碗热腾腾的加味饭出来。她把大碗放在矮几上,微笑招呼客人,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是奴莎。”海杰兹用得意的眼光看看媳妇说。
奴莎姨穿着绿绸衫、白丝灯笼裤,看起来美极了。一条白纱面巾由头顶垂到肩上。她是和阗人,十几岁向东迁徙。阿尔·哈金在河州认识她,把她娶回来当太太。她不像汉族女子那么害羞,头仰得高高的,用深棕色的眼睛看了柔安一眼。她匆匆做手势叫客人坐下来。自己也坐在长椅上,与柔安为邻。她在河州学过汉语,能够应付普通的谈话,不过异族口音很浓,老是抓不准国字的腔调。
“我们来不及杀一只羊请你父亲。这是我临时准备的。”
加味饭是回人的一道大菜。名叫“巴哩”,把米饭和咖哩粉、羊肉一起炒,再配上葱花、胡萝卜,洒上酱油就成了。
阿扎尔谈起战争的问题,李飞洗耳恭听。马仲英是回人的救主。战争已经打了一年,照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的说法,也就是“一九三一到一九三四年使新疆变成荒漠的血淋淋大战”。阿扎尔的话直刺入柔安的耳朵里。马仲英最近被封为中国军队的司令,但他是汉人回教徒的领袖,他要站在回人的一边,对抗汉人主席的军队。在遥远的边疆,情况很复杂。回人是为土地而战,对抗当地的汉人主席,与中国内地的政局毫不相干。
杜忠默默吃饭,一句话也不说,让海杰兹和阿扎尔去谈,心里却想着自己的问题。他专程来研究地方的情势,看看有没有办法解决。刚刚站在水闸下,他已经看出水闸很好拆。他知道自己此时此刻若叫人拆掉水闸,他弟弟会气疯了。可是他也知道,要范林赞成他的观点,根本不可能。一切在他,就看他做不做而已。
他突然问阿扎尔:“饭后你能不能找二十几个人来?”
“你要做什么?”
杜忠说得很干脆,语气却很坚决:“我要拆水闸。”
大家马上静下来,所有眼光都集中到他身上。
“我该对你们有个交代。以后水闸再也不会为几条鱼而截断水源了。我知道总有一天要拆的,由我来拆总比你们拆好。”
阿扎尔的眼睛出现惊喜的光芒。他一直想谈这个问题,却没想到杜忠这么快,这么干脆就决定了。他心里如释重负,自言自语说:“感谢阿拉。”然后大叫说:“你决定啦?”
“这不是很简单吗?找二十几个人,我相信一个钟头就能弄好。”
大家都很激动,议论纷纷。海杰兹说:“听到这个消息,全村都会出动。不过先要警告下游的人。你要人,我随时给你找来。”
五岁的台雅兴奋得跳来跳去。“我去告诉大家。什么时候?”他急躁地拉拉祖父的衣角。
“大家都在吃饭。我们给他们一个钟头的时间。蛋子,你骑马去警告低地的农民。”
蛋子满眼喜色。他走出屋外,解马,套上马鞍。大伙儿看他向索拉巴家疾驰而去。
“我吹号来通知全村。”阿扎尔说。
塔楼号角一吹,方场马上站满了人潮。阿扎尔说明杜大爷的决定。听众无不欢喜欲狂。
“拆水闸喽!拆水闸喽!”这句话挨家挨户传了出去,不久全村男女老幼都走出屋子,挤向河边。
蛋子由谷地回来,看到一大群人在河边走动,还有一群人围在海杰兹家门口。
阿扎尔负责。志愿者太多了。
他挑了二十几个人,分别带铁锹、镰刀、耙子和长杆。他把人员分成两路,蛋子带一队,海杰兹带一队。阿扎尔陪海杰兹和杜忠站在门阶上,人潮更密了。
看到男男女女的表情,杜忠感到无限快慰。阴沉的眼光消失了,大家都禁不住热血沸腾。有些女人强忍住泪水。阿扎尔介绍杜忠,大家都欢呼鼓掌。两个站在台阶附近的青年开始敲铜鼓,恨不得敲破才过瘾。年纪大的人两手抚胸。对杜忠行礼,他也鞠躬作答。
阿扎尔在发号施令:“蛋子,你那一队到对岸去,海杰兹他们在这边。分散开来,不要冲,也不要扰在一块儿。由中间挖一个裂口,再回向两边拆。等大家就绪,我会敲三次鼓,第三声你就开动。别乐昏了头。”
一行人列队到河床,然后爬上堤岸,群众站得远远的,静观静望。
他们来到水闸中间。海杰兹高大的身材特别醒目。鼓声一响,大家就散开,各就各位。第三声一响,中间有人开始用镰刀和铁锹砍竹条,竹条一松,其他的人就用耙子和长杆把圆石撬出来。
第一批石堆滚下水闸,群众欢呼了一声。石堆接二连三松垮倒塌。水位到了,中间也有了缺口,湖水开始奔流而下。大伙儿一面欢呼,一面用竹竿和耙子帮助水势冲垮石堆。现在一股水流奔向下面的河床。
工作人员退出中间的裂口,开始折两旁的石堆。大家看湖水涌成一道银白的溪流,他们的田地和牲口都可以活命了,很多人拍手大叫,也有人满脸庄重的表情。
杜忠和柔安、李飞站在一旁。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这些农夫居然忍了这么久,”他说,“真高兴终于解决了。”
裂口不断加大,水的流速和水量也增加了,冲过大大小小的岩石,发出如雷的吼声。大水横流,到处形成小池和小溪。河床注满了。湖面和底下的河床相差七八尺。大湖周长十五里左右,水位下降得很慢。裂口一个个形成,水流就愈来愈大,扫过破闸,冒出白浪,溅湿了堤岸上工作人员。鱼儿在下面的溪流里跳跃。湖水带着泡沫,搅动了河床的灰土,水色又黄又浊,但是在农民眼中,这是几年来所见最美的画面。由河岸棕灰色的痕迹,还看得出旧日的水位。小河像一只饿得皮包骨的动物,突然又长出肉来,恢复了生命。几只乌龟无视于眼前的变化,正在水面上漂游,高高兴兴探查崭新的风光。村狗也兴奋得狂吠乱跑。
一个钟头过得真快。现在只剩水泥柱像骸骨般立在那儿,水流径自流过去。河水像春潮般奔向下面的谷地。
大功告成,人马开始走下来。对岸的人必须绕远路,到小溪下游再过河。海杰兹回来了,用一条黑布巾擦面孔和头发,以满足的神情看着小河。幸好没有什么意外。男男女女满心喜悦走回家,杜忠和女儿、李飞一道走,完成了一件大事,他心里很高兴。
回到门廊上,海杰兹眺望北方。“河流要恢复原有的水位,还要好几个钟头呢。”他说,“明天早上,我要站在这儿,看河水流过村庄,和以前一样。简直像梦中的旧景又重现了。你明天一定要来看哟。”
他们打算回家,蛋子奔来了。杜忠看看他以前收养的孤儿:“蛋子,看你长大,又过得不错,我真高兴。”
蛋子笑得很开心:“谢谢你,杜先生。要不是你,我不会活到今天。”
他们向海杰兹一家道别,随阿扎尔和蛋子走出来。到了方场,阿扎尔千谢万谢,转身离
去。一路上村民纷纷向他们微笑。蛋子陪他们走到岸边峭壁底,三个人就乘船到三岔驿杜宅。
蛋子站在岸边,向他们挥手,小船终于消失在远处。
朱门十八
第二天他们再过来。夜里河水已涨满旧河床,几乎溢到草地上。听说几头猪在沼地里挖树根,被水淹死了,此外并没有其他的事故发生。现在河中的小鱼半淹在水中。水位达到正常的高度,很平稳地弯曲前进,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有几个男人和少年手拿着钓竿,站在岸上。女人在门口看河水潺潺流过,恢复了旧日的景观。一夜之间连谷底的风光也不同了。农夫都出来挖渠,把水引入自己的菜园。
杜忠很快乐。他的作为很正确,他根本不去考虑弟弟必然会有的反对态度。
那是村里的大日子,也是柔安回家上学的头一天。阿扎尔拿了半只羊到海杰兹家来庆祝,很多村民也杀鸡送来,表示感激。蛋子和柔安坐在枫树下聊天。
海杰兹听说李飞要到北方去看马仲英,就写了一封介绍信给在马将军麾下做事的儿子阿尔·哈金。海杰兹在信里提到了村里的一切,叫他尽量帮助李先生。
***
今天是他们在三岔驿的最后一夜。第二天李飞和柔安要去天水,然后李飞上兰州,柔安则回西安去。
晚饭后,在三岔驿杜宅,达嫂收好碗筷,三个人坐在桌边。杜忠拿出烟杆。他看见柔安向李飞眨眨眼,李飞的脸色顿时严肃起来。
“杜老伯,我这次要去很远。我有幸认识令爱,如果您同意,我想和贵府联姻。您知道,我家并不富有,我也配不上爱柔安这样出色的女子,不过我希望能得到您的允许。”
李飞的话很拘谨,但是很自然,不如他预料中那么紧张,因为柔安已经告诉他,她父亲会赞成的。
杜忠看看他,又看看女儿含笑的脸庞,眼里露出喜悦。“李飞,我只有这一个女儿,我选女婿一直很慎重。不过,我相信我们能够处得很愉快。我女儿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她喜欢你,我看得出来。”
柔安眼中现出自豪和得意的神情。李飞在桌底捏捏她的手说:“但愿我能配得上她。”
“谢谢你,爸爸。”柔安说,“我好高兴哦。”
“恭喜你们俩。”父亲说,“柔安,我想你选的是一个好青年,我从此放心了。”他转向李飞,“既然你要和我们家联姻,有些事我必须和你谈谈。”说完眼睛看着他们两人。
“祖先留下一堆遗产给我们两兄弟。柔安自然会继承一半的产业。我们没有分,因为我一直流浪在外,我弟弟当家。迟早会有冲突,财产只好分开来。我不能永远和你们共同生活,希望你们了解这边的情况。你们也许以为,我拆水闸是一时的兴致。其实我是继承先人的作风,还有一个沉重的理由。这间湖滨别墅如果四周都是敌人,住起来就不安全了。我尽量使我们和回人和平相处。我走后,你们要记住我的话。任何家族若违反了人心的法则,就不可能繁荣下去。我希望我女儿和杜家都有一份好前程。我也希望回人住得快快乐乐,杜家不出卖祖先的传统。只要我们和邻居和平相处,我就不怕什么了。”
“我会牢记您的话。”李飞说,“但是我认为,你和叔叔该把大湖的问题好好谈一下。”
杜忠吐出一口蓝烟。“我最近要回西安一趟。还有一件事,我没有儿子,没有人继承我的香火。我请求你,看在柔安是我独生女的分上,让她的第一个儿子姓杜,接我的香火。”
“没问题。”柔安和李飞同声说。
杜忠靠在椅背上,松了一口气:“那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可以反笑我弟弟。祖仁无子,虽然聪明一世,他连春梅都比不上,她还有点常识呢。柔安,我劝你和春梅好好相处。杜家的未来就看你们两个女人了。如果你们俩尽力维持杜家的传统,杜家还有一点希望。”
“咦,你觉得祖仁会有什么遭遇?”
“我想下场一定不会好。他满脸杀气。”
柔安吓了一跳:“爸爸,你真的相信面相学?”
“我相信。他一脸横肉,目光凶残。眼神会透露出一个人的心理。残暴的人必定暴死。十年后,你们定想起我的话。等我弟弟去世,继承他的香火的一定是春梅母子。”
那天晚上杜忠写了一封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所做的一切,并说明自己马上要回家商讨家庭大事。他现在要回喇嘛庙去,等柔安毕业的那一段时间,他再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匆匆用饭,准备动身。柔安一身准备远行的打扮。
“把围巾拿下来,”父亲说,“我们上去拜拜祖先的牌位。如果李飞一起来,在牌位前鞠个躬,我就当你们已经订婚了。”他打量年轻人说:“你长袍外面能不能加一件马褂?”
李飞说,他不知道会有这么正式的场合,所以没带马褂来。
“没关系。”父亲说,“心诚就好了。”
他率先登上祖庙的台阶。他停在门口,满脸肃穆,看大家的衣服有没有穿好。李飞看到灵牌用金字雕着她祖父祖母的官衔和名字。两人看见社忠在灰尘沾满的供桌上点两根蜡烛,不自觉低声交谈了一句,默默跨进庙内。杜忠要他们站在他后边,柔安居右,李飞居左。
他们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过了一会,杜忠慢慢站起身,年轻人也跟着站起来。他把手搁在准女婿的肩上,露出微笑。“我们现在是快乐的小家庭了。等你从新疆回来,我们就办喜事。”他满足地摸摸胡子。
三人走出门廊,柔安脸上充满了一片喜悦。她再度用紫围巾包住头发。她原以为和父亲分别,她会大哭一场。幸好他答应回家了。李飞扶她上马,自己也跨上马鞍。父亲站在雾中的木莲树下,眼神稍微有点悲哀,面孔倒露出微笑。
他们走的时候,篱笆上还有露珠。早晨的阳光由薄云顶射下来。湖面和岸边有层濛雾,岩石仿佛由海中浮出来似的。草地上,露珠儿闪闪发光,使草色更青,金凤花更黄,比阳光还要灿烂。渔夫的炊烟袅袅升起,懒洋洋挂在天空。但是山顶的瞭崖和树影立在天空下,倒显得又清晰,又明朗。
十分钟后,他们登上青果树下的东脊。回头看三岔驿祖屋,虽然不清楚,但他们都知道老父正在东边门廊上看他们,他们就挥手告别。
杜忠站在门廊上,目送两条人影消失在山脊背面,心里很满足。
***
这对恋人骑马到漳县,要搭车去天水。但是他们到那儿,早班车已经走了,要等下午三点的班车。他们在一家客店吃饭,天空突然暗下来,倾盆大雨打在屋顶上,雨丝也由店口和窗户飘进来。他们坐在硬板凳上,面对空空的餐桌。
现在他们又单独在一起了,柔安只想到他们两个人。三岔驿别庄共处,与父亲见面的兴奋已经过去。她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李飞远行的时刻日益逼近了,这是他们相聚的最后一天。她也隐约为将来的命运而心情沉重,女孩子订婚那天难免有这样的心情。她的女性本能超过了理智。她父亲头一天晚上所谈的家族前程问题留在她心里。她想象自己未来的婚礼;至于什么时候,她也说不出来。全心献身给李飞,她并不后悔,她已经像一个成熟的妇人,整个未来和自己所爱的男人息息相关。她的眼珠更黑了,仿佛看得见,也觉得出生命的奥妙,不分时空,永无休止,许多女人也曾有过这样的感觉。
“你在想什么?”李飞又问了声,紧紧抓住她的小手。
她用手指捏住李飞的指头说:“没什么。”
他们看看窗外。水滴沿窗框流下来,不过阵雨已经停了。为了占两个好位子,他们到车站,在露天的湿泥地上排队等候。车子一来,里面的乘客一下车,李飞和柔安就上去。运气还不错,找到两个中间的位子。车厢都站满了人。前后要走两个钟头。柔安昏沉欲睡,就把头靠在李飞肩上,也不管其他乘客做何感想。颠簸、转弯和换挡的声音一再把她吵醒。
李飞用手搂住她肩膀,心里只有一个感觉,他相信就是再走遍天涯海角,也找不到像柔安这样的女孩。他也想着离别和他的新疆之旅,不过他倒不担心。他向来习惯把挫折一笑置之,漠视危险,怀着天生的乐观论,用智慧解决一切问题。
天水是甘肃交通中心,由渭河沿岸的五个古镇所构成,是一座古堡林立的落后都市。兰州的羊毛和皮货,西安的茶叶和纺织品,都从打这儿转运。居民大都是汉人,也有不少回族
商旅来到这儿。房屋密密麻麻的,有些建在旧城墙里,甚至盖住了城墙。
为了安全起见,李飞和柔安在城内的一家旅馆化名投宿。天水有很多西安来的旅客,他不希望败露了行踪。他们要了两个面水相邻的房间。可以看见回族妇女在河边洗衣服。不久就下起毛毛雨来。雨滴弄皱了河面,船夫纷纷用竹垫遮盖船身。李飞和柔安把脸贴在窗户上,凝视渐起的暮色。
“我们出去洗一个热水澡好吗?”李飞问她,“回教浴池都很干净。可以暖暖身子。”
“随你吧,”柔安好像没有自己的主见似的,“不过外面下雨哩。”
“我们向旅社借一把伞。附近一定有澡堂,然后我们找一家好馆子吃饭。”
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有特别的用意,这是相聚的最后一晚了。
他们下楼向柜台借了一把油纸伞,伙计告诉他们三条街外有一家好浴室,还说明如何走。李飞一手拿伞,一手搂着她肩部,两人在碎石街上踏水前行,借着店铺的灯光,避免踏入水坑里。
一走进彩色瓷砖和雕花地板的回教浴室,就有个女人把柔安领到女子部去。柔安从来没上过公共澡堂,觉得很新鲜、很有意思。他们出来在走廊碰面,她精神舒爽,已经恢复了元气,满脸焕发青春的光彩,忧郁的眼神一扫而空。
李飞撑开伞,让她走进来。
“你居然赏那个人一张五元的钞票!”她说,“他还以为你疯了哩。”
“真的?”李飞心不在焉,“没关系。求福嘛。今天晚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会带来好运。”
斜斜的细雨打湿了长袍的下摆,雨点滴滴轻脆地敲在油纸伞上,但是他们在伞下觉得很舒服、很温暖。店铺都已经打烊了,只有香烟店和小吃店还开着。偶尔有一两辆密封的黄包车驶过去,赤脚的车夫慢慢在湿淋淋的街上涉水前进。
一家老饭店厨房的前灯吸引了他们。婼菜、烤肉、生肉、盐水鸡都挂在大钩上,一盘盘烤肉和猪脚也摆在门边。炊具和深铁锅咔咔相碰,热汤嗞嗞滚着,加上热乎乎的蒸气,使他们饥肠辘辘,胃口大开。厨子围一件油腻腻的黑围裙,大声叫他们“请进!”门口的泥地黏糊糊的,不过厨房的空气很温暖。
他们穿过走道,进入内屋,六七个房间对面而立。座位全满了,只剩下最后一间。门上挂着脏脏的灰布帘子,偶尔可以看见里面的客人。
跑堂掀起最后一间的门帘,让他们进去。房间只用灰绿色的夹板隔开来,隔壁的客人大声喝酒喧闹,他们倒不在乎。地板是大旧瓦铺的,屋里又干又暖和。
柔安说:“我好饿,我要吃点东西。不过我们要叫几道特别的菜。这餐饭算我替你饯行,我来会钞。”
李飞坐下来写菜单——蒜爆龟肉、酥炸鸭肫、鸡肉卷、炸青豆和“纸包鸡”。跑堂特别介绍他们的“九转柔肠”,他说是预先炸好、隔夜风干的猪肠,丢入热油中,加上原汁煮成的。
绍兴酒送来了。柔安喝了一口酒,李飞说:“你记不记得我们在火车站对面的餐厅第一次共同吃饭,当时我们还不太熟?那次也下雨。”
“那是第二次。”柔安纠正他。
“哦,对哟,我忘了。”李飞抓起她的手指尖,低头轻吻。
跑堂端了一大碗肥肠进来。一段一段打成结,在油汤里漂舞,又脆又肥又软,每一节刚好一大口,入口即化,只感到满颊生津,好吃极了。
“很好吃,”李飞说,“但是不应该取这么感伤的名字。”“柔肠”一语在抒情诗中用得很多,描写恋人伤别的情绪。柔安看着一段段肠子,似乎正象征她错综复杂的心情。
“这名字不错,”她说,“带有诗意又感伤。”她用筷子夹了一段猪肠给他,“你走了,请记住我的思想情绪就像这些柔肠,纠结寸断。”
“为了将来重逢的一刻,我会好好活着。”李飞说,“我连戒指都没有给你,但是我会写信给母亲,要家人正式交换信物。你一定要去看我母亲。”
“我会的。不过我怎么和你通信呢?”
“我还不知道。新疆在八百里外,又和中国其他各省孤立隔绝。不过邮件可以透过欧亚航线送进来。兰州和迪化间,一星期有一次班机。我当然会写信通知你。”
“反正我会看你在新公报所写的文章。”
“要通过检查才行。我知道,邮检很严格。”
“你想去多久?”
“不一定。新疆省东西绵亘千里,自成一个世界。”
她停了一会说:“如果情势好,说不定我会去陪你哩。我们的孩子也许会在新疆出世。”
“我们的孩子?”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想过。她瞥了他一眼,想不通为什么这么意外,然后又把眼睛转开了。
“我们还不打算生孩子吧?”
“不。”她没有再说什么。
父爱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母爱却是与生俱来的。孩子问题飘过他脑海,但是并没有深入他的内心,他只说:“我们若能在那神奇的异乡共度一年,真是太好了。听说气候不错,有美丽的葡萄和瓜果。大家都以为那是荒漠,其实不见得。有些地方,土著还在河里淘出金沙。大部分富有的家庭都藏有几斤金子。所以老听人说,甘邦和拉卜楞的喇嘛都有金屋顶。可见那是一个富足的地方。”
柔安为他眼中的热劲而微笑。不错,新疆是一个富足、神奇的地方。李飞听到,读到的消息都是真的。但是他天生富理想,以为新疆人整天吃甜蜜多汁的葡萄,所有的沙子都是亮晶晶的黄金。虽然他知道甘肃边界和哈密之间有大戈壁沙漠,却不晓得沙丘遍地,寸草不生,只有蜥蜴存在,还有咸沼泽、流湖、废城、飞沙走石和干焦的谷地。但是男人往往会被未知的一切所吸引。柔安了解李飞魂不守舍的精神。由他的作品中,从第一天见面他活跃的表情中,她就看出来了。虽然她饱受摩登教育,她倒有一份古老的情怀,知道女人的本分就是看家、等候、服从和坚忍。
“那边的女人也很漂亮,”李飞抽象地说,“乾隆帝的香妃就来自喀什噶尔附近的一个城镇。”香妃是一个回族首领的太太。据说她的肌肤有一种汉人所不知的香味。她丈夫战败被杀,乾隆帝把她带到北平,她却忘不了自己的故乡。皇帝在她宫外建了一个回人村,想减轻她的乡愁。但是她宁愿守贞而死。
柔安的眼皮颤动了一下。“她真有异香?”
“我想回族妇女有一股浓烈的体味,和汉家女子不同。”
“我想,那味道和某些汉族女人的狐臭差不多。你喜欢狐臭吗?我可不喜欢。”
“别破坏我的幻想嘛。”他说。他根本没想到,这是女性恐慌的表现。他一心热衷于新疆。
“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李白也是来自新疆。”
“不!李白家是这儿人,我们现在待的地方。”
“那是他的祖先。李白说不定有回人的血统哩。他出生前一百年,他曾祖父被流放到中亚的碎叶城,在塔喇木兰河流域(古名吹河或碎叶川,译注),远在新疆省外,靠近阿富汗。碎叶城目前属于苏俄境内的托克马克辖区。他们家三代都住在那儿。李白是公元七百年在那儿出生的,五岁才随父亲逃回中国。我相信他母亲是回人,因为他父亲和祖父都在那儿成家立业。这些事实全记在官方的传记里。”
“难怪他具有放荡不羁的精神。混血儿一般比较聪明。”
“也许吧。不过,有人说他回四川才改姓李的。”
他们就这样边吃边谈。出门的时候,雨已停歇,街道上亮起黯淡的灯光。
回到旅社,时钟正指向九点。柔安很懊恼,她无时无刻不在计算相聚的时光。第二天一早,她就要乘船去宝鸡。
晚上无星无月。西山谷吹来的湿风打在河面上,屋顶呼呼作响,窗户也摇摇晃晃的。他们不时被窗框上的雨声吵醒。
柔安又伤心又虚软。她对李飞依依难舍,她明白将来她必须独自承担离别的滋味,就算父亲回来、唐妈作伴也无法弥补那份空虚。惟有伟大爱情的回忆,才能产生那份力量。
天刚破晓,她就起身点蜡烛。外面还笼罩在模糊光线中,一切都显出朦胧的阴影和依稀的形状。远山的树林像黑黑的土块,只有天空现出浅灰色,可见气候不太晴朗。李飞还睡得很熟。她开始整理简单的行囊。六点钟她叫醒李飞,按铃要了热水和早饭。
再过一个钟头左右,他们就要下去搭船了。她希望李飞看她高高兴兴的,就一直讲话,帮他弄东西。吃完饭,两个人坐了几分钟。所有旧话又重提一遍:李飞该保重,常来信;柔安该找事情消遣,去看他母亲,把他家里的情况告诉他……
“你若需要人帮忙,记住文博和如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在,他们乐意帮你做任何事情。”
门房来拿柔安的行李。李飞陪她到河岸。天已经大亮了。阴阴沉沉,幸好还不冷,风也停了。上了帆船,李飞看着她找了一个好座位,可以沿路躺躺,其他乘客陆续上来,船马上要开了。他走下梯板,站在岸边,船夫正在解缆。柔安微笑站在船头。然后突然转身,船没开就进舱去,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流泪。
李飞怀着沉重的心情,一个人默默走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