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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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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温柔_艾米
第 1 节
从汉城飞往旧金山的旅途中播放“fatalattraction”,carol不知道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就很fatal。
刚开始播放的时候,她还兴致勃勃地看着。看了一段,就发现好像是看过的,剧情很熟悉,只不过以前看的是中文,而现在放的是英文版的。中文版片名好像翻译成。
很久以前看的了,不太明白为什么片名叫。光看这个片名,carol以为故事的主角一定是年轻漂亮,吸引力大得不可招架,不然怎么算得上“致命”呢?
等到看了电影,却发现片中的男女主人公似乎都没有太多吸引力,都是中年人了,也不算英俊漂亮。故事也很老套,写一个有家室的中年男人,在妻子和孩子不在家的时候,与另一个刚认识的女人有了一夜情。当然他只是逢场作戏,妻子回来后,他就自然而然地准备忘了这事,回到妻子身边继续做好丈夫。但那个一夜情的女人却认真起来,她一再地找这个男人,纠缠不休,用怀孕和自杀相威胁,甚至绑架了男人的女儿作人质。最后似乎是以这个女人被警方逮捕而收尾。
那时看了那部片子,就觉得“致命”还算得上,可是吸引力是远远不够。不是吸引力“致命”,而是那个被人始乱终弃的女人“致命”。那个女人不肯把一夜情在一夜之间就结束掉,她把一夜情当作了一生情。如果说致命,这就是很多女人致命的弱点。
carol是跟妈妈一起看的那部电影,看完后,妈妈很有感触,说有些女人就是这样,甘当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家庭,世界上很多美好的婚姻和家庭就是被这样的女人毁掉了的。这部电影拍得不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象这样的女人,就该受到惩罚。
carol不想跟妈妈辩论,她知道妈妈为什么痛恨这样的女人,但她有自己的见解。为什么要责怪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只不过是动了真情,你能责怪一个动了真情的女人吗?要责怪的是那个男人,他不负责任的逢场作戏,激起了一个渴求爱情的女人的爱,而他根本没想过爱她,只是换个口味,在妻子不在家的时候偷一口嘴。carol很不满意电影的编剧把那个女人处理得象个神经失常的女疯子,似乎有意要把责任推倒她身上,而替那个男人开脱。
后来不知在哪里学到一个词:womanscorned,大意是说一个被男人scorned的女人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挽回面子,即使是毁人毁己也在所不辞。
她觉得片子里那个疯狂复仇的女人就是这样一个人,那个男人scorned了那个女人,把她当作一个可以随时弃之的敝履,想发泄的时候就发泄了,发泄过后就不要了。那个女人是个职业妇女,是个有自尊心的人,既然她不是在逢场作戏,她当然不希望对方是在逢场作戏。carol觉得自己能理解她,很同情她,不过不赞成她那种不管不顾的报复方法,因为实践证明她把自己陪了进去,为了这样一个男人,值得吗?
当然carol也想不出比那个女人更好的办法,如果能惩罚了那个男人又不违犯法律,那就最好了。carol不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做什么,她比较肯定的是自己不会让自己堕落到这种地步。她并不是说跟一个已婚男人有恋情就是堕落,现在的社会早已不这样评价人了。她所说的堕落,其实就是痴傻,那样痴情地爱一个明明不爱她、却又逢场作戏享用她肉体的男人,不是痴傻又是什么?
carol取下耳机,闭上眼睛,不想再看这部影片,因为看了会很难受,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从血缘关系上讲应该称呼为“父亲”而从感情上讲她一直叫他“那个男人”的人。
“那个男人”在carol很小的时候就跟妈妈离婚了,原因是他在外地教书的时候,跟他的一个叫珍的学生有了暧昧关系,他对carol的妈妈说,珍怀孕了,如果我不跟她结婚,她可能会告我,或者会去死。离婚办得很平和,carol基本上不知道,因为生活好像没什么变化。“那个男人”一直就在外地一个师范学校教书,是个很小的县城。carol一直跟妈妈住在省会,“那个男人”隔几个星期回来一次,回来后妈妈就好像没什么心思陪carol玩了,总叫她自己去玩,而妈妈就陪着爸爸呆在卧室里。
离婚后母女两还是住在省城,不同的是,“那个男人”不再隔几个星期回来一次了。对carol来说,他不回来更好,妈妈就整个是她的。
如果不是班上一个叫王林的男孩多嘴,carol可能早把“那个男人”忘了,甚至都不会有“那个男人”这个称呼。但是有一天,王林很神秘地对她说:
“你知不知道?你爸爸是流氓,他诱奸了一个女学生,把她肚子搞大了,只好跟你妈妈离婚娶那个学生。我爸说了,这叫先奸后娶。”
第 2 节
carol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到放学回家的,总之她没有哭,也没有去向老师报告,而是象没听见一样,一点反应也没给那个王林,因为她知道很多时候,别人说你什么,都是希望把你惹恼,你越恼,他越开心。如果你不理他,他会觉得无趣,反而懒得再惹你了。
她有一种直觉,就是王林说的这种事,是大家都感兴趣的,如果她向老师汇报,可能老师都会大感兴趣,使劲打听。就算王林说的是不实之词,等老师拿到班上左一调查右一调查,然后让王林在班上当众赔礼道歉,作个检查什么的,那就闹得满城风雨了。是事实也好,不是事实也好,大家肯定都会觉得她是流氓的女儿。
carol就那样一声不啃,一直忍到回家。见了妈妈,carol再也忍不住了:
“我爸爸在哪?为什么别人说他是流氓?”她勉为其难地把王林的话学说了一遍。虽然她还不太懂“诱奸”这样沉重如法律用语的词,但跟“流氓”和“把肚子搞大”这样通俗易懂的词放在一起,不懂也心领神会了。
她以为妈妈会暴跳如雷,痛骂那个胡说八道的王林,但妈妈只是脸色惨白地问:
“谁说的?”
“王林。”
听说了王林的名字,妈妈想了一会说:“王林可能是你爸爸以前的同事王正刚的儿子,我不知道他在你们学校,我想办法跟你转个学校吧。”
“我爸爸真是流氓?”
“当然不是,是那个女学生自己对你爸爸投怀送抱,”妈妈解释说,“其实那个女学生也不是小孩了,算不上诱奸。如果真是诱奸,你爸爸早该进监狱了。那个女学生自己也是老师,是去你爸爸学校进修的,都是成年人了。但在这种事情上,男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女人只能引诱男人,不能强迫男人做那种事。现在说了你也不懂,你长大了会懂的。”
“我长大也不要懂他这种人。他不要我们了,你还替他说话?”
“他不是不要我们,只是一时失足。男人嘛,有几个能坐怀不乱?一旦乱了,就没法收拾了。”妈妈说着,眼圈就红了,说到后来,就只有一句话,“你长大了就会懂的。你爸爸也是个可怜的人,他一直想来看你,可是那个女人不让。”
carol也不再说什么。她虽然小小年纪,却很同情妈妈,感觉妈妈在这件事情上认识非常糊涂,糊涂到连她这个中学生都不如。她对“那个男人”只有仇恨,她的理论很简单明了,如果“那个男人”是爱我和妈妈的,他就不会爱“那个女人”;如果他爱了“那个女人”,那他就不爱我和妈妈。为什么妈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看不见呢?总说什么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如果长大了就痴傻得连“那个男人”都不恨了,那还不如不长大。长大是为了越来越懂道理,不是为了越来越糊涂。
“你不用为我转学了,”carol说,“马上就中考了,我相信我会考进一中,而那个王林肯定考不进。”
果不其然,carol顺利考进重点中学市一中,而王林就不知道考到那个边角废料的学校去了。
但carol却无法将王林这个名字从记忆中抹去,她恨这个人,因为是他将她本来平静无波的生活打乱了,把她推到一个残酷的事实面前。没有父亲,她还能勇敢地面对,也没有多少人在她面前提起这事,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单亲家庭也不少见。但有一个诱奸女学生的父亲,就太沉重了,远远不是一个中学生能够承受的。
carol尽力昂起头做人,她在她的丰富的想像当中把整个故事重写一遍:她的父亲是个慈爱的男人,他在遥远的地方教书,他爱她们母女俩。很多的女学生都向他表达爱情,因为他高大英俊,风度翩翩,但他不为所动。
这些编织出来的故事是那样真实,那样有说服力,carol有时都分不清到底哪是事实,哪是编出来的了。不过身边没有父亲是个无法掩盖的事实,连最富于想像的carol都看得见,所以她只好再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力,继续编下去:父亲不幸得了癌症,他与癌症苦苦搏斗,最终敌不过强大的癌症病患,逝世了。carol把父亲逝世的情节想像得活龙活现,有几次眼泪都忍不住流了下来。
高中的几年,carol差不多没再为“那个男人”生气受苦,但突然有一天,班主任把她找去,担心地说:“听别人反应你跟几个男生过从甚密,我很为你担心,你可不要走你父亲的老路啊!”
“我父亲的老路?”carol惊讶地问,“我父亲什么老路?”
班主任面有难色地端详了她一会,迟迟疑疑地说:“就是不要同时玩弄几个男生的感情,这是不道德的,也是危险的。”
第 3 节
carol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个“诱奸”,一个“先奸后娶”,现在再加上一个“玩弄”,这些肮脏、污浊的词不论谁说出来,都象是尖刀在玻璃上猛划一样,声音刺耳,听听都觉得耳朵生疼,现在居然都跟自己连在一起了。
看来“那个男人”的阴影并没有因为自己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摆脱了王林那个饶舌小人就烟消云散。“那个男人”的故事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有了续集了,续集已经毫不客气地把她囊括其中,甚至让她做了主角。
人们看问题是多么地简单划一,社会学的问题往往用遗传学就轻易地打发掉了。她是“那个男人”的女儿,那她肯定得了他的遗传。他那些风流细胞,在他身上就体现为有妇之夫诱奸女生,到了她的身上就成了高中女生同时玩弄几个男生的感情。
有其父必有其女?哪怕这个父与这个女离得远远的?哪怕这个女恨这个父几乎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
其实跟男生的所谓来往,无非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一下题目,有时打打球,中午吃饭的时候,可能会有某个男生帮忙打一下饭,从家里带菜来了会分享一下,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
如果别的女生这样跟几个男生交往,大家的推理是:既然是跟好几个男生交往,那就不是在谈恋爱,因为爱情是排他的。但如果是她呢?就不同了,就是同时玩弄几个男生的感情。为什么?
答案不是明摆着的吗?就因为“那个男人”。
carol因此惧怕她的班主任,但她觉得罪魁祸首是“那个男人”。做班主任的,谁不是这样婆婆妈妈?她们年轻的时候,正是提倡“晚婚晚恋”的时代,二十七、八岁才谈恋爱是正常的事,而且是值得提倡的。现在看到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居然谈起恋爱,不知道是嫉妒还是羡慕,是担心还是多心,总想把那些爱情扼杀在萌芽状态,抬出来的理由都大得吓人:影响前途啊,成功率几近零啊,上当受骗啊,啊啊啊啊,恨不得大家都像她们那时候一样,活到二十多岁了,还不知道爱情为何物。
也许这样说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能老师们只是怕高中生的恋爱影响了高考成绩。carol不相信恋爱影响成绩的说法,她相信真正的爱情是对人的生活工作学习有促进的,而不是毁灭性的。爱情如果不能促进生活和学习,那还叫爱情吗?她真想以自己做个例子,证明爱情和学习是可以两不误的,她要边谈恋爱边读书,非得把清华北大考上了不可。不过她没有这样做,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有爱上谁,假装着爱是不会对生活学习有促进作用的。
她下决心跟所有男生“划清界限”,一个也不理了,不过她尽可能做得自然一些,把不理弄得象是没机会理。有几个男生还试图象往常一样找她说话,但看她似乎忙得没空理他们,也就慢慢知难而退了。只有那个叫峰的,好像没法适应这种冷淡,总是以询问的眼光看着她,仿佛在问:出了什么事?我什么地方得罪你了?
峰找她说过几次话,也想在一起讨论作业,有时还邀请她一起去打球,但她都拒绝了。她看见每次她拒绝他的邀请的时候,他的脸上虽然还挂着笑容,但他的眼睛里会划过一道深深的失望和忧伤。他会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一言不发,两只眼睛里象是有无数个问号。他的嘴唇半开着,但没有声音发出来,好像害怕语言会连这一刻的对视也剥夺了一样。
她从来没有想到,男孩的忧伤,可以这样地打动她的心。她看到他难过,她心里也很难受,她常常会感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冲动,想对他说:你不要难过,其实我很想跟你交往,我很孤独,我想有个朋友,同性的也好,异性的也好,只要别人不会误解议论就行。
但她只是微笑着,什么也没说。
高考结束后,carol以全省理科状元的身份被b大录取,她的照片和简介上了市报和省报。她觉得现在跟男生交往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因为已经毕业了,不再是高中生了,不再怕影响高考了,没有哪个班主任能管得了了。但那些男生好像仍然记得她的冷淡,没有谁单独来找她。大家聚在一起吃饭告别的时候,也只说些“你是我们班的骄傲”,“早就知道你会考上b大的”,“你前途无量”之类的话。
“那个男人”提出要在carol去上大学前来见见她,妈妈征询她的意见,carol只淡淡地说:“我不想见他,他毁了我一生的幸福。”
“不要轻易说一生,”妈妈低声说,“一个人的幸福靠自己争取,别人是不能毁掉你的幸福的。”
“他没毁掉你的幸福吗?”
“我有你,我很幸福。”
“如果他当时把我也带走了呢?你还说别人没法毁掉你的幸福?”
carol看见妈妈眼里闪过一丝极度的恐惧,好像与女儿的生离死别就在眼前一样:“那不同,你是我的命。一个人可以没有幸福,但不能没有命。成成,你答应我,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要毁掉自己,不要离开我。”
carol叹口气,大彻大悟地安慰妈妈说:“你放心,经历过这一切,现在还有什么能毁掉我?”
第 4 节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可能是一个最特殊的暑假。突然一下,不用再看书学习了,几年来绷得紧紧的弦一下子放松了,无所事事得令人难受。刚开始还为分数啊录取啊什么的发愁,等到录取通知书拿到手了,看了多遍,的确是被b大录取了,心里突然一下空空洞洞起来。那时候才发现心里装满了一个人,好像以前是硬性地把他塞进了心里的一个角落,关了门,上了锁,不让有关他的思绪有一丝逃逸。现在这把锁一下子被砸开了,峰的形像便充溢了整个心胸。
carol知道峰被j大录取了,是省里的一所非重点院校,就在本市。她希望峰会来跟她联系,她有很多话想对他说,但峰一直没有跟她联系。有很多次,她都想给峰打个电话,约他出去走走,但老是鼓不起这个勇气,毕竟有些事女孩是不好太主动的。最后在一个同学的庆祝宴会上,她遇到了峰,刚想上去跟他说话,就看到一个女孩为他端来一杯饮料,递到他手里,然后很自然地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到一个沙发前坐了下来。
那个女孩看见carol,开心地跟她打招呼:“嗨,b大的高才生,你不认识我吧?可我们都认识你,你是我们学校的光荣。我叫静。”
carol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走过去。
静说:“这是峰,你应该认识的,他以前在你们班。”
carol故作轻松地笑着:“哇,你们——,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没被你们班主任抓住狠批一顿?”
静甜蜜地笑着:“我们班主任才不管这些呢,她知道管也是管不住的。”静说着话,眼睛却时不时地回过去看峰,“从高三上就开始了,他那时候因为失恋,萎靡不振,成绩垮得很厉害,从你们一班被贬到我们五班。嘿嘿,你没看见他那样子,好像地球就要停转了一样,他那忧郁的眼神杀伤了多少女孩啊……”静格格地笑着,很开心。
carol看了看峰,他跟她对望了一下,很快把眼神转到一边去,低声说:“太夸张了,我没说过我失恋啊,我只说我暗恋一个女孩,可她突然不理我了。你这样说,让她听到,还以为我造谣说她曾经是我的女朋友呢……”
那次聚会之后,carol一直想找个机会跟峰谈一谈,但她不知道现在还能谈什么,谈了又会是什么结果。
也许是夏季里的气候特别引起躁动不安,也许闲暇无事助长了寂寞思念的疯长,这一份淡淡的忧伤竟变得越来越难以忍受。carol回想那一切,不由自主地对“那个男人”又加深了几分痛恨。如果不是他,班主任怎么会找她谈那番话?如果不是那番话,自己又怎么会跟所有男孩绝交?如果不跟所有男孩绝交,峰怎么会黯然神伤,成绩滑坡?现在他落到这步田地,进了这样一个不配他才华的学校,而自己也眼睁睁地看着他成了别人的男朋友,不都是“那个男人”的过错吗?
到b大之后,再没有人提起过“那个男人”和他的那些丑事,所以她基本上忘了自己生活中还曾有过这么一个人。直到有一天,她从系里回到寝室,惊异地发现“那个男人”坐在她寝室里等她。虽然这么多年没见面,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反而是他,在听到同寝室的小丽说了:“这就是你要找的成成”之后,还难以置信地打量了她好一阵才说:“成成,你长大了!”
她不知道他跟小丽说了些什么,平时大家谈起来,她都是说父亲生癌死掉了,她很不希望他现在来戳穿她的谎言。她对他说:“你到外面等我一下,我换个衣服,我们出去走走。”
“那个男人”乖乖地站起来,走到外面去了。小丽笑着悄声问她:“这人是谁呀?”
carol知道“那个男人”没有暴露身份,觉得松了口气:“一个亲戚。”
“还以为是你的干爸爸呢,”小丽笑着说,“正在想,成成什么时候也赶起这潮流来了?别人找干爸爸是看钱的,成成找干爸爸是看貌的。你这个亲戚看样子不象大款,不过年轻时一定很帅。眼睛里那份天生的忧郁,就是现在都还能迷倒人。”
“你迷倒了?”carol淡淡地说。
“如果知道只是你的亲戚,肯定义无反顾地被他迷倒了。”
“如果你知道他是教音乐的,会弹钢琴拉提琴呢?”
小丽“哇”了一声:“那肯定前赴后继地被他迷倒了。”
carol磨磨蹭蹭了一会才出去,她来到走廊上,看见“那个男人”还老老实实地在那等着,于是没好气地说:“走吧。”
“那个男人”跟在她后面,说:“你吃饭了没有?我带你去找个餐馆吃饭吧。”
她不置可否,问:“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问完,她就知道答案了,肯定是妈妈告诉他的。于是她不等他回答又问:“你找我干什么?”
“那个男人”解嘲地苦笑了一下说:“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恨我。我想来看看你,在我——死之前。”他说得很平静,以致她以为他这个“死”是用的什么比喻意,比如精神上的死,感情上的死之类。但她看看他消瘦的脸庞,有点意识到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死。
“你怎么啦?”
“我生了癌。”
carol觉得头脑里什么地方有一道强光一闪,仿佛上天在昭示什么,但她情急之中抓不住那道光或那光所昭示的东西,只诧异地看着他,无意识地重复道:“你生了癌?这不可能。”
第 5 节
“癌”象一个神秘可怖的阴影劈头盖脸地笼罩下来,carol感到自己的头脑变成了一个暗室,到处是一片人为的漆黑,只在正前方有一个亮得刺眼的银幕,象某个侦破电影里的情节,某个警探打开投影机,喀嚓喀嚓地切换slides,银幕上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镜头,耳边却是一个冷漠的声音在介绍案情。
slide1:
班主任张老师。高考成绩出来后,张老师就病倒了,听说是高血压中风,抢救后捡回一条命,但落下个半身不遂。有人说是因为她听说自己班在整个市属学校中考得最好,上线的最多,平均分最高,一高兴一激动就中风了。很多人都摇头,说张老师这个人太好强了,知道自己血压高,就应该心平气和,无悲无喜。升学率和生命,那个重要?
张老师的学生都很感谢张老师,说不出应该感谢她什么,虽说个个老师都是兢兢业业地教书的,但不是个个老师都教到中风的地步的,所以中风这个事实无形中就使人觉得她值得感谢,至少没有功劳有苦恼吧?
在功劳和苦恼面前,人们更易于被苦恼感动。功劳使人产生嫉妒,苦恼使人产生同情。同情是一种利人利己的情绪,被同情的人因之感到自己被理解了,不孤独了;同情别人的人因之感到自己的优势和幸运:还好,我的情况比他好一点。
张老师的事迹被市报和省报登在头版头条,carol作为全省理科状元,自然在报导里也一再被提到。报社记者来采访carol的时候,问来问去,carol都不知道他们想听什么,还是妈妈帮忙答了一下,说张老师教学有方,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能力,云云。妈妈自己是老师,当然知道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所以妈妈的话很得记者赏识,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到报上去了。
同学们为了让张老师能参加告别会,都把告别会举行到张老师家去。carol和妈妈临走前也去跟张老师告别,看着张老师歪斜的面孔,想到她身体有病还坚持跟学生上课,carol很感动,再想到老师这后半生就要这样躺在床上度过,她觉得鼻子发酸,说了声保重就躲了出去。
slide2:
上大二的时候,carol暑假回到家,突然有一天,一个初中的同学找到她家来,问她愿不愿意参加王林的追悼会,如果不想出席的话,可不可以捐点款。
“追悼会?”carol难以置信地问,“什么意思?”
“追悼会的意思就是一个会……”那个同学显然是把b大的学生当书虫了,尴尬地想对追悼会做个简洁的解释,“一个追悼的会,这个——,追悼就是——,你连追悼会也不懂?”
“我是说,王林他怎么啦?”
“他出了车祸,车祸就是——,算了,这么跟你说吧——”
carol不知道那个同学说了些什么,只努力地眨眼,想弄明白这个坐在自己对面、沉痛而又生动地讲述着那起车祸的人,是真正坐在那里,还是自己幻视出来的。她知道自己有很丰富的想像能力,丰富到可以幻视幻听的地步。是不是自己心底里恨王林,就想像出这么一个复仇的故事?但是王林的名字早就忘到脑后去。莫非并没有真正忘掉?
在王林的追悼会上,carol听人们一个个沉痛地追述过去的那些事情,很怕有人叫她也站起来说两句,她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她敢向上天起誓,她早就不恨他了,即使是恨的时候,也绝对没有咒过他死,最多只想过要永远逃避他,免得他提“那个男人”的事。即使是中考那种小事,她也没咒过他考砸,她只是知道他会考砸,因为他一贯成绩不好,他不考砸,就没人会考砸了。
slide3:
跳回到现实来了。
既然他跟自己同坐在一家僻静的餐馆里的一个僻静的小桌前,就不应该叫他“那个男人”,应该叫他“这个男人”了。
“这个男人”在carol的想像当中一直是跟癌症密不可分的,她想像他因癌去世,所以不能跟她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也许谎言重复千遍仍不会变成事实,但想像重复千遍,就能产生跟真实一样的效果。父亲生癌去世的故事,被她在想像中重复了无数遍,所以她对同学说父亲生癌去世的故事时,就很真实很生动。说到情深之处,往往流下真诚的眼泪。但她内心深处仍然知道,那都是自己编出来哄自己哄同学的。
而今天,就在刚才,“这个男人”亲口说:我生了癌。
她想起读过的一篇文章,说有研究表明,人的意识至少可以分成四个层次:意识(明意识),潜意识(下意识),无意识,超意识。
意识当然是不用解释,因为太简单,简单到越解释越糊涂的地步。潜意识也是耳熟能详的字眼。“无意识”并不是说没意识,而是荣格谈到的“集体无意识”,是一些非遗传却先天存在于一个民族一个文化中的那些东西,总之是玄乎着啦。至于这超意识嘛,据说是一种可以作用于自己和他人的willpower,superwillpower。
那文章还举了很多例子,连中国的气功也当例子举了出来。什么是气?你看不见,摸不着,但中国人就可以隔你八丈远,运气把你打倒。当然气功只是一种不太super的willpower,只能在近距离范围内起作用。
文章说,这种超意识可以表现为先知先觉,就是可以预见将要发生的事;也可以表现为后知后觉,就是可以描述很久以前发生的、自己绝对不可能经历过的事;还可以表现为聚集能量,操纵宇宙间的某些不可解释的力量,使自己的期望愿望化作现实。
carol惊恐地看着“这个男人”,惴惴不安地想,难道我有这种超意识?我的超意识使“这个男人”患上了癌症?可我并没有期望张老师生病或者王林车祸啊!难道冥冥之中,有一个多事而又糊涂的神祗,在揣摩我的心思,然后不跟我核对一下他的揣摩对不对,就胡乱下手了?
第 6 节
“想吃点什么?”他问。
“随便。”carol心不在焉地说,她还没有从刚才的惊怵中恢复过来,一直在竭力回忆辨证唯物主义的精髓,告诫自己世界上没有什么“超意识”,意识是以物质的形势存在的,中风是物质的,车祸是物质的,癌症是物质的,不可能由谁的意志来操纵。
他仿佛没有觉察什么,开心地一笑,很浓的眉毛向两边鬓角飞去:“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放暑假的时候,总是我们俩去买早点。我们问妈妈早点吃什么,她就说‘随便’,我知道她爱吃炸酱面,就总给她买炸酱面,结果你以为炸酱面就是‘随便’,所以每次我们去买早点,你就对服务员说:我妈妈要吃‘随便’。”
carol也想起那些遥远的事情。他记得那么清楚,讲起来的时候,开心而又得意,如数家珍。在一旁等着点菜的餐馆女服务员也跟着笑起来,微笑着看他,似乎一点也不着急,耐心地听他讲。
“请给我们来个红烧田鸡,滑藕片,蒜蓉西洋菜,再加一个清蒸全鱼。”他仰起脸,微笑着对女服务员说。
女服务员很殷勤地点头,记下菜名,不时地瞟他一眼,记完了,拿过菜谱,有点撒娇地说:“不需要这个了吧?那我拿走了,可别后悔啊。”
carol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轻轻摇了摇头,真是无可救药了。他像所有知道自己有魅力的人一样,抑制不住地要随时施展一下自己的魅力,也许并没有什么狼子野心,只是想测试一下自己的魅力还管不管用。一旦有人被他的魅力魅惑,心里头就很有成就感。
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爱放电。放电的人,为自己能电倒观众而兴奋;被电的人,享受那种微麻而不致命的感觉,这是一种心照不宣、两相情愿的游戏。放电的人,并没有指望电翻几个,当作胜利果实扛回去;被电的人,也无意被他电翻,成为他掌中的玩物。一切都是不经意的,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有他的妻子,可能会象贫电地区的人民一样,痛恨他浪费宝贵的电力资源,但她拿不出任何实质性的指控来。他什么也没做,他放的电,你没法收集起来呈堂供证。
她记起小时候跟他出去吃早点,从来不用排队,那些女服务员都喜欢跟他说说话,开开玩笑,说着说着就把他要的东西准备停当了。她小小年纪,就觉得那些人对他笑得特别甜,顺带也把她殷勤一下。但如果是跟妈妈去那家餐馆呢,就没有这种待遇了。
carol觉得自己从小就高于这种把戏,五、六岁的时候,还不知道“卖弄”这个词,就常常觉得他爱卖弄。有时在人多的地方,比如在车站等车,或者在公园散步,他会教她五线谱或者练习发声。他给她讲那些比她年纪高深的知识,引得过路人停下观望倾听,围着他的人越多,他讲得越带劲。她能感觉到他已经不是在讲给她听,而是在讲给那些围观的人听。
也许就是因为他,carol一直都能一眼看透男人的卖弄。她冷眼旁观那些看上去很成熟很高深的人,看他们像孩子一样在人前卖弄,常常有一种自己很老了的感觉。
他似乎没觉察自己的女儿在居高临下地评判他,微笑着对她说,“这些都是你最爱吃的。以前我们经常自己出去抓青蛙,我带着你和妈妈,晚上到水田边,用手电一照,青蛙就不动了,乖乖让抓。你很大胆,敢抓青蛙,胖胖的小手,一抓一个准。你妈妈就不敢,我们俩总是用青蛙吓唬她。”
他这些话,听上去象是从一个遥远的地方传过来的,有一种既真实又不真实的感觉。carol记起的确是抓过青蛙,好像现在还能感觉到青蛙那滑腻的皮肤,不过现在已经有了恶心的感觉,因为她很不喜欢那种手感。她想起那应该是她六岁之前的事,一个人能记得六岁之前的事吗?也许只是她这些年来的想像?或者是现在听了他的话,大脑临时编造出来的?
“你的嗓子很好,”他还在继续讲,一边把青蛙腿切下来放在她盘子里,那是她最爱吃的部分。然后他很熟练地挑掉鱼刺,把一大块鱼肉也放到她盘子里。
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改换了话题,也许刚才她沉入自己的思绪中去了。他很骄傲地告诉她:“那时你才五岁,就在我们学校的大礼堂里对着上千的观众唱里的插曲。音起得很高,但你不费劲就唱上去了。你还记得不记得?”他说着,就轻声哼起来:
“一整夜,北风吹,北风吹柯山,
柯山上的奴隶们,饥寒伴雪眠。
无数的眼泪凝成红晶珠,
项上的铁链刺骨寒。
奴隶们盼望,盼望冬夜短,
奴隶主盼夜长,夜长好安眠。
爹盼红军常流泪,
我盼红军眼望穿,
多少眼泪洒柯山,
阿哥,你何时才把好音传。”
他的嗓音浑厚,而且很懂如何运用共鸣,所以即便是低声哼唱,也有一种很专业的意味。
carol听着,记起了这支歌的旋律和歌词,每个字都记得。她相信五岁时的演唱确实发生过,因为这首歌应该是老而又老的歌了,如果不是他教过她唱,她不可能从任何地方听到这首歌或者学到这首歌。
“你手指长,指肚很有力,是弹钢琴的好材料,可惜你后来就没接着弹下去,不然……”他遗憾地说,分明是一直跟妈妈有联系,知道她的一切。
她记起小时候到他的学校去,在琴房里他教她弹钢琴,弹过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她还记得他教他弹音阶时,怎样把大拇指从食指和中指下“偷渡”过去,那可能是她最早接触“偷渡”这个词。
这些零零星星的记忆,象一些小星星一样在记忆深处闪烁,使她的心有了一点温暖的感觉。应该说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很幸福很快乐的。他会弹琴会唱歌会画画,也很会逗孩子玩。他对孩子很耐心,carol从不记得他对她发过脾气。他甚至会用缝纫机做衣服,他给她做过很多花裙子。他也会做饭洗衣侍弄花草,修理家里的电器小五金。妈妈到现在一遇到家里什么需要修理,都会情不自禁地说:要是你爸爸在这,早就把它修好了。
他是那种可以使你的生活很幸福的人,当然,这样的人,也可以使你的生活很痛苦。总而言之,这样的人,除非他不走进你的生活,如果走进了,那你的生活不是大喜,便是大悲。你对他,可能会恨之极,可能会爱之极,没有中间道路可走。
而最不可能的,便是遗忘。
第 7 节
他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从衣袋里取出一个皮夹子,从里面掏出一张折叠着的白纸,可能因为年代久远,白纸已经有点发黄。他小心翼翼地展开了,放在她面前。
carol看了看,是几节五线谱,上面有很稚气的几个字“致亲爱的爸爸”。
他笑眯眯地看着她,问:“不记得了?这是你的大作,是你写的乐曲。你最喜欢画那些豆芽瓣瓣,长长短短地画很多,画好了,就告诉我:爸爸,我又写了一个乐曲,你在钢琴上弹给我听。”
“这几个字也是我写的?”carol好奇地问,他说的画“豆芽瓣瓣”的事她还有点印象,但写字的事记不太清了。
“也是你写的,是妈妈在纸上写好了,你照着描的。我们把你的什么都保存着,准备等你长大了,成名了,好写回忆录。这张是我问你妈妈要来的,一直放在我身边。”
carol看他又小心翼翼把那张纸原样折回,放进皮夹子,觉得鼻子有点酸,装着漫不经心地问:“你——那个病,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以前就有前列腺肥大,后来就转成癌了。”
她有点欣赏他这种态度,她不喜欢怕苦怕死、自我怜悯的男人。她觉得男人就应该是那种侠骨柔肠的,没有侠骨,就只剩下娘娘腔,但没有柔肠,就成了杀人的机器。看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在爱情面前柔肠寸断,那才是最感人的。
“我妈妈知不知道?”她问完,看见他吃惊地扬起眉毛。
“我怎么会告诉她?”他放下筷子,搓着两手,很担心地问,“你不会告诉她吧?你知道的,她是个爱着急的人,有一点事就会睡不好,睡不好就偏头疼。可是这些事,着急也是于事无补的——”
她打断他:“我不会告诉她的,”然后脱口说,“你还是很爱妈妈的,是吧?”
他脸上是一脸的“那还用说”的神情:“我也很爱你,只是你不让我——”
“那你为什么要跟——那个——秀珍……”她觉得很难启齿,但这是萦绕在心中多年想问的问题,此时不问,更待何时?
她看见他张口结舌,说不上话来,手动了好几下,似乎要做个手势,但最后只是说:“有些事,很难说出个道理来,我只能说,我一直是爱你和你妈妈的,真的,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些年,你不愿意见我,我想你们都快想疯了。如果你想念过一个你知道在哪里却无法见面的人,你会理解我的,不过我不希望你体会这种想念。我今天去找你,就做好了被你赶走的准备。”他自嘲地笑笑,很感激地望着她。
她觉得他说话很能打动人,连她这样固执地恨了他这么多年的人,都快要被他说迷糊了。她也比较理解为什么妈妈和那个秀珍会爱上他,或者说她一直都能理解为什么她们会爱他。她不理解的是他为什么会同时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她觉得她在这一点上是跟传统中国女人不同的,是跟妈妈不同的。妈妈是死心塌地爱他,即使是在他背叛了她之后,也只责怪那个秀珍。秀珍肯定也是责怪妈妈,两个女人互相责怪。只有她知道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把妈妈和秀珍卷入这场悲剧加闹剧的这个男人。
“你的意思是你跟秀珍只是——逢场作戏?真的象妈妈说的那样,是秀珍对你投怀送抱?”
他皱了皱眉,仿佛被某几个词刺伤了一样:“我没有这样说。我不是个逢场作戏的人。你妈妈也不该那样说秀珍。”
“那么你是爱秀珍的?”carol觉得自己的声音不由自主地提高了,赶紧压了下来。
“我——,我想是的。”
“你到底爱谁呢?”carol终于忍不住发火了,“你总不能两个都爱吧?你不知道爱情是排他的吗?你这样玩弄两个女人的感情,你不知道这是不道德的吗?你不知道你这样会毁了很多人吗?”
“我们不谈这行不行?”他恳求说,“我真的不希望你生气。几个孩子当中,我最担心的就是你,因为你最敏感,最执着,最——最激烈,我怕你会因为这种激烈的感情——”
“几个孩子当中?你有几个孩子?”
“有——四个。”
carol目瞪口呆:“你,你有四个孩子?你跟那个什么秀珍——”她知道这不是正确的答案,不过她希望是。
“我跟你妈妈结婚之前还结过一次婚。你妈妈没告诉你?”他小心地说,仿佛后悔提到这事,但carol的眼神很严厉,他不得不接着说下去,“那次婚姻有两个孩子。”
“你是不是还没跟你那个妻子离婚,就跟我妈妈——?”她希望他跳起来反驳,但他没有啃声,她颤抖着,愤然问道,“那么我是你们这种丑恶关系的结果?或者你们就是因为我才结婚的?你们那时为什么不把我打掉?打掉了,我就不用在这个世界上受苦了!”
“成成,你不要这样,你知道我和你妈妈都是把你当掌上明珠的,我。“
她觉得肺都要气炸了,她做了个手势,叫他不要再说下去了。没什么可说的了,很多乱无头绪的事情都有了头绪。妈妈是他的学生,他们在他离婚之前就好上了,然后学校把他贬到小县城去了。他在那里故技重演,又跟秀珍好上了。这还只是以婚姻告终的,天知道他还有过多少一夜情两夜情的风流韵事。刚才差一点就把他当作一个一时失足的男人原谅了,却原来是一个惯犯。
她拿了一张餐巾纸放到他面前,冷冷地说:“拜托,请把你所有的婚生非婚生的子女名字都写下来,女的不用写了,只写男的,最好描绘一下他们的长相,免得以后我不小心爱上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第 8 节
carol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怒气冲冲地离开那家餐馆的了,只觉得吃下去的东西正在一阵阵翻上来,胸腔发闷,似乎不尖叫几声肺就真的会炸掉。她觉得“那个男人”好像跟着追了出来,但可能被服务员叫回去付帐了。她没有回头去看他到底有没有追来,她也不管路上有多少车水马龙,她只想尽快离开那个地方,逃离犯罪现场的罪犯也不可能跑得比她更快。
回到寝室就蒙头大睡,幸好同寝室的人都不在,如果那时候有人多嘴多舌地问她几句,她肯定要没头没脑地痛骂她们一顿。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好像她表达伤心的方式跟一般女孩非常不同。别人伤心的时候会痛哭流涕,再不济也会抽泣流泪,而她呢?伤心的时候倒象是生气,生那个使她伤心的人的气,她只想大喊大叫,砸碎点什么,伤害谁一下。当然她没这样做过,不过那都是因为考虑形像考虑影响考虑后果,如果一个人在伤心时做的事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她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
在床上躺了很久,觉得怒气慢慢下去了,也有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愤怒。“那个男人”结过两次婚还是三次婚,有什么区别吗?本来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结两次婚还是三次婚只是个量的区别,并不是质的区别。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在她看来,就是说当人们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常常会抓紧死前的那一点宝贵的时间,去请求别人的宽恕。为什么将死的人会希望别人宽恕呢?其实宽恕不宽恕已经没有什么区别,宽恕他,他也是要死的;不宽恕他,他还是要死的。但人们仍然孜孜以求地去寻求原谅和宽恕,也许只是为了不把这一生的罪过带到下一生去,也许只是一个未了的心愿,想在死前了结一下。
死,仿佛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调解人,很多一生一世未能化解的矛盾,在死神将临时都能迎刃而解。将死的人,其言也善;人们对待将死的人,其心也善。平时不能容忍的,临死都能容忍了;多年来不能调和的,临死都能调和了。
她刚听他说生了癌的时候,还以为他是抓紧死前的时机来向她忏悔一下自己当年的过失的。在死亡面前,如果他能亲口对她说他错了,他不该跟那个秀珍搅在一起,那她也许会原谅他。
但他根本没有这个忏悔的心,他只在诉说他是多么爱她和她妈妈,但又说出他也是爱秀珍的,好像他是一个情圣,洒向人间都是爱,而她则冤枉了他这么多年一样。他临死都不肯承认自己的背叛,他对自己的背叛讲不出个理由来,他没法自圆其说,他支支吾吾,好像对谁都是真爱。这怎么可能呢?真是天方夜谭,你当我是小孩子?
从那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carol都不明白为什么这次见面伤害她这么深,她只觉得生气、愤怒、绝望、痛苦,但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因为发现他是结了三次婚而不是两次?
一直到妈妈打电话来的时候,carol才发现自己在为什么生气。她是在生妈妈的气。
“那个男人”的不忠,背叛,离弃,已经是历史了,是一段她背负了很久的历史了,背负了这么久,已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已经感觉不到历史的沉重了,因为在这段历史中,她只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冤有头,债有主,有个恨的靶子,狠狠地痛恨他,多少伤心痛苦都找到了一个源头,都有了一个发泄的对象。但她的妈妈,她这么多年来敬重挚爱的妈妈,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插足的第三者,这令她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
妈妈是一个聪明智慧的人,唯一显得智商低的一件事,就是对“那个男人”的迷恋,她从来就不肯说“那个男人”的半个“不”字,总是说是那个珍的问题,肯定是珍勾引了“那个男人”,对他投怀送抱。而他的错误,就是那个除柳下惠以外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他没能做到坐怀不乱。现在柳下惠已经被划到傻子或者性无能的范围内去了,那他的错误就不成其为错误了。相反,他坐怀而乱,一坐就乱,正好证明他不是傻子,也不是性无能。
虽然知道没有母亲的插足,就不会有自己的生命,carol仍然怒气难消。我要这个生命干什么?他们不负责任地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我宁愿没有这条生命。他们就象那些廉价小说或者肥皂剧里的人物一样,一时的冲动,就苟合了,然后男的听说女的怀孕了,大惊失色,责令女的去把孩子做掉,而女的死也不肯,就这样勉勉强强地结了婚。这样的婚姻基础,当然经不起一个新的第三者的插足。
她可以肯定是“那个男人”引诱了妈妈。他是师范大学的音乐教师,而妈妈是他的学生。女学生极易被年轻有为的男教师迷倒,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真理。而他在讲台上的风头和魅力,carol闭着眼都能想像得出来,更不用说那些琴房里手把手的指导,钢琴小提琴之间如泣如诉的合奏,还有他那天生的略带忧郁的眼睛。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学生爱上一个风度翩翩的大学音乐教师,实在是太好理解了。问题是这个大学教师,身为有妇之夫,就应该跟这些未婚的女学生拉开一段距离,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们:我是有家室的人。
她可以肯定“那个男人”没有这样做,相反,他肯定隐瞒了他的已婚事实,任由他的魅力去魅惑那些在爱情上天真无知的女生,守株待兔一般地看着她们落网。她现在明白为什么妈妈从来没提过“那个男人”的前一次婚姻,怎么能提呢?没有那次婚姻,妈妈只是一个不幸的女人,丈夫背叛了她,仅此而已。现在那一次婚姻暴露出来,妈妈就不再是一个白壁无瑕的女人了,恰恰相反,她成了一个以害人开始、以被害告终的既可悲又可恨的女人。
妈妈在电话里跟她讲了几句,就听出她情绪很不稳定,一再追问,carol只懒懒地说:“没什么,跟那个男人见过面,他把什么都告诉我了。”
“他告诉你什么?”妈妈惊异地问,“我们没什么瞒着你的。”
“他有四个孩子,你没瞒着我?”
她听得出妈妈有点支吾了:“那也不算瞒着,只是跟你没什么关系。”
carol不忍心对妈妈发脾气,只淡淡地说:“跟我没关系?你不怕有朝一日我不明就里,爱上了我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妈妈一下子噎住了:“那——,那怎么可能呢?你——,他们——”
“我曾经认为你是一个受害者,但实际上你不是,你拆散了他跟他前妻,而你的家又被那个秀珍拆散。你们之间的恩恩怨怨我真的是没有发言权,但你们在做这些的时候,想过你们的孩子没有?可能你们觉得是我拆散了他的第一次婚姻,我的到来使他不得不娶你,他是奉女成婚。而那个秀珍的孩子,又拆散了你跟那个他的婚姻。你们肯定在心里恨极了我们这些不速之客。”
第 9 节
“成成,你怎么会这么想?”妈妈在电话里哭起来,“你知道的,你是我的生命,我为了你,什么都可以牺牲。”
妈妈说不下去了,哭了一阵,两人都挂了电话。
carol觉得妈妈说话有点象港台那些悲情片的台词,很煽情,很动人,但答非所问。那些港台片的人说话,是绝对不肯把误会什么的一下澄清的,澄清了就没故事了,所以都是答非所问。如果问的是:“你究竟有没有杀死我妈妈?”那回答就可能是:“你知道我一直都是爱你的!”要等到问话人一剑刺中了答话人的心脏,答话人才会在咽气之前说:“我没有杀死你妈妈。”
carol想,我说的是我生命的起源只是一场偷情的结果,妈妈说的是生命起源之后是怎样被珍惜的,完全是两码事。
也许无论是谁,在他/她的一生中,都曾有过一段时间,竭力要追寻探索自己生命的起源。我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是必然?还是偶然?是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制造了我这个生命?我到这个世界上来,有什么使命吗?抑或只是一个错误?
也许人们认为一个生命的起源,常常就注定了这个人一生的道路和他/她在这个世界的作用与地位。传说孔子是父母野合而造出来的,耶稣的生命起源更加不合常情,他的母亲是无性而孕。为什么人们要在伟人的出生上下这些功夫?不就是要告诉大家,伟人从生命形成的那一刻起,就是不寻常的吗?如果记载耶稣是在第三人民医院出生的,他的言行就不再有神圣的意味了。
carol记得小的时候,经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
“是从垃圾堆捡来的。”妈妈笑眯眯地说,“有一天哪,我去倒垃圾,看见一个小包裹,里面包着一个小孩,我就把它捡回来了。那就是你。”
也许妈妈说这话,只是在讲很多妈妈都对她们的儿女讲过的故事,只是为了避免触及性的话题。但carol是认真地听到心里去了的,她放声大哭,哭得很伤心,也许那是她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生命原来是这样地不被人珍惜。
妈妈自然是吓坏了,百般解释,说刚才是骗你的,怎么会是从垃圾堆捡来的呢?这么可爱的小宝宝,谁舍得丢掉呢?你是妈妈生出来的。
“从哪里生出来的呢?”carol好奇地问。
妈妈无奈,只好把小腹上剖腹产的刀口给她看。
“那我又是怎么跑到你肚子里去的呢?这个口口这么小,我怎么进得去呢?”carol说着,就把头放到那个刀口上去比。
妈妈就温柔地笑了,仿佛回忆起什么甜蜜的往事:“你跑进去的时候是很小很小的,象一滴水,比一滴水还小。其实你以前有一半是住在爸爸身体里的,另一半住在妈妈身体里,爸爸和妈妈结婚了,你的两半就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你。”
其他的妈妈就不肯讲了,只是温柔地笑,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有很长一段时间,carol都竭力回忆自己还是两半时的情景,回忆自己一半住在爸爸身体里,一半住在妈妈身体里的情景,她想不起来了,但她想,一个人的身体分成两半,住在两个人的身体里,那该是多么伤心的事,这两半一定非常想念对方。她很感谢爸爸妈妈的结婚,不然自己这两半就不能合在一起。
现在看来自己的生命并不是父母结婚的成果,而是他们两人偷情的苦果。她一想到“那个男人”恶狠狠地命令妈妈去把她打掉的情景,就觉得自己到这个世界上来,一开始就是不受欢迎的。
后来妈妈写来一封信,很长,把她跟“那个男人”相识相恋的经过都写了下来。妈妈说那不是你想像的勾引或者引诱,那是两颗心的碰撞吸引。你爸爸是个很有家庭观念的人,他一直是尽力克制自己的,后来是我装病才把他约出来,我对他说我爱他,我从后面抱住他的腰……
我知道,告诉你这些,你会觉得我是一个坏女人,是个贱女人。但我那样做,只是因为爱他,爱到想跟他生个孩子的地步。我没有指望他跟我结婚,我知道他有两个孩子,是一对双胞胎,非常可爱的一对男孩,长得跟他一样英俊。他经常带他们到学校来玩,他为他们骄傲,他把他们展示给我们看。
因为爱你爸爸,我连他的两个孩子都爱,我经常带他的两个孩子玩。我也想有这样一个孩子,最好也是双胞胎,最好是一男一女,看着我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就会像看着你爸爸在我身边一天天长大一样,他就永远跟我在一起了。
你恨我,瞧不起我,我都不怪你,但你不要认为自己是一场不负责任的风流韵事的结晶。你是我天天盼望,夜夜祈祷来的,当我知道有了你的时候,我喜极而泣,从那时起,你就是我的一切。
我有了你之后也没有告诉他,我不敢奢望他会为我离婚,我也不希望他离婚,因为我知道他很爱他的孩子。但后来肚子慢慢现形了,瞒不过他了。他知道后,很激动,他说他希望是个女儿,长得像我一样。他想跟我在一起,他不想让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我不知道他跟他前妻说了什么,总之,她同意离婚,也不要他付抚养费,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探视他那两个孩子。这是她前妻可以想得出的最能折磨他的方法了,但他为了你,接受了这个条件,我们在你出生之前结了婚。
这件事,当然在学校造成很大影响,学校过问这事的时候,他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因为他怕学校把我分到乡下去。他是教师,他是男人,他说是他的责任,就没人会多问了。他被贬到那个师范学校去了,但他不希望我也跟去,他说孩子的户口是跟着妈妈的,我留在省城,对孩子的生活教育都有好处。也许我应该跟过去,跟他在一起,那个珍就没有可乘之机了。
我无意为你爸爸辩解,或者为我辩解,我也不想说只要是出于爱情的事都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我并不能原谅你爸爸跟那个珍的事。我只想说,你是爱情的结晶,是我祈祷盼望来的,我这一生,唯一的希望就是你生活得幸福。
你可以瞧不起我,你应该瞧不起我,我没有什么为自己辩白的。我只想你从我的故事中吸取教训:一个已婚男人,不论他多么优秀,都不要对他多看一眼。爱上已婚男人的后果,是苦涩不堪的。
也许更重要的教训是不要对一个男人投怀送抱,即使他是一个像你爸爸一样、不会因此瞧不起你的男人。要知道,没有哪个男人能坐怀不乱,除非他从心底里憎恨这个女人、鄙视这个女人。当一个女人的手搂住他的腰,她的胸擦在他背上,她的眼里充满了崇拜与渴望的时候,他所有的理智都土崩瓦解了,他产生了要满足她拯救她的英雄气概,他屈从于他的情欲,他做了他清醒时不会做不敢做的事。如果他是个责任心很强的人,他可能会咬牙承担这个责任,但他心里可能会后悔抱怨。如果他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他吃完了,抹抹嘴走掉,日后还要对人吹嘘他的百战百胜,而你则成了一个贱女人。
所以我从来不记恨你的父亲,如果他当时一把推开了我,也许我就没有勇气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了。
第 10 节
俗话说“一步踏错步步错”,carol觉得这话真是太真理了。她踏错的这一步,就是选错了航空公司。结果从北京开始就晚点,等到了汉城,她就没赶上原定的航班。航空公司的人态度倒是很好,给了她两个选择:或者坐今天飞往旧金山的航班,可以早一天到达,只比原定时间晚五小时左右。或者在汉城住一晚,坐明天飞往洛杉矶的航班,那她的connection将是同样的时间,她仍将在早上五点多到达终点b城机场,只不过晚一天而已。如果在汉城住一晚,可以给她一个免费晚餐,还可以给她一个临时签证,这样她可以在汉城玩一玩。
carol原定的航班是飞洛杉矶的,如果等明天飞洛杉矶,也未尝不可,还可以看看汉城的夜景。但她想到c大那边会有人接机,觉得还是应该尽快赶到那边去,就选择了转坐今天飞旧金山的飞机。虽然比原定时间晚5小时左右,但那个接机的jason说过,他还要接一个10点多到达的女孩,正好比原航班晚五小时左右,应该不算耽误他。
哪里知道,到了旧金山机场,因为中转时间安排得太短了,等她办好入关手续,她那班飞机已经在二十分钟前起飞了。这b城似乎还挺繁忙,接下来的航班,几乎都满座,费了挺大劲,才给她在一个航班上找到座位,不过离原定的到达时间已经晚了15个小时。那位jason同学肯定是不会在机场傻等她了。
俗话又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踏错这一步可以说是她好色的结果。在北京一签到证,就有众多的航空公司代理人围上来鼓吹他们公司的经济实惠方便快捷。carol本想乘西北航空公司的飞机直飞底特律,然后从底特律转机到b城,不到二十小时就可到达目的地。她跟那个推销机票的女孩差不多都谈成了,不知怎么突然一调头,就看到那个有五分象裴勇俊的韩亚公司代理人,再被他温柔一笑,就糊里糊涂地抛弃了西北,跟定了韩亚,路上要多出8个小时左右,票价还不见得便宜。
看来色字头上的这把刀,是杀人不见血的,完全是一个愿杀,一个愿挨。人家那位50%裴勇俊可没有出卖色相的意思,笑是笑得温柔,但骨子里还是公事公办的,票定好了,别人也没多说一句话,转头就温柔其他potential的顾客去了。说不定一发现carol是打定主意买他的票了,温柔的笑就取掉了,如果对每一个顾客都一笑到底,那脸上的肌肉还不酸疼?那他这位裴勇俊就要变成“八两金”了。
carol承认自己好色。“好色”早已不是男人的专利,在“好色”面前人人平等,甚至是女生比男生更平等。男生还生怕别人说他好色,但女生只管大大咧咧地号称自己“好色”。你没听好多女生一口一个“偶是重色轻友的嘛”,“偶见色忘友”。
carol跟她同寝室的三个女孩一起,并称b大b系“四大色妹”,美其名曰“四色同堂”。山东来的沈雁自称“色狼”,因为她不仅好色,而且胆大,见到“男色可餐”的男生,就不管不顾地盯着看,直到把那男生盯得须脸羞红为止,而她自己则哈哈笑着,肆无忌惮地评价:8错8错,羞色可餐。
杭州来的小丽,则被她们几个命名为“色鬼”,说她见到美男帅哥,多是鬼鬼祟祟地偷看几眼,仿佛行得不正,视得不端。“色狼”就经常训她:怕个什么?他长那个样,就是要人看的,看他是瞧得起他。
北京的赵玲玲不喜欢“色狼”“色鬼”这种直统统的称呼,说是“俗,忒俗”,如果硬要给自己一个带色字的雅号,也得叫个“色仙”什么的。
几个人公认carol对男色最有欣赏鉴别能力,好色而守德,象宋玉里的秦章华大夫,大家就送她一美名“色大夫”。
四大色妹的共同之处就是称自己“好色”不“好淫”。
把“好色”跟“好淫”分开来看,绝对不是这四位色妹妹的新发明,古代人都知道的啦。战国时的宋玉就写过一篇,全名叫
第 11 节
carol办好了转机的事,计算了一下时间,决定给jason打个电话,告诉他飞机晚点的事。她估计他早上五点没接到她,会等到十点,接到另一个女孩后,就会开车回去了。如果他愿意再跑一趟,那真是感激不尽;如果他不愿跑了,她也不怪他。
她试了一下电话,才发现从这里打到c城是长途,只好又去换了一大堆quarter,按照指示,塞进去不少,总算拨通了,可惜没人接。她想,没人接电话,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也许jason仍在机场等她,也许他出去办事去了。她现在已经不太希望jason在机场等她了,因为麻烦一个人在机场等十几个小时,也太不好意思了,怎么样才报答得了?总不能真的象平时开玩笑说的一样:无以回报,以身相许吧?
对这个叫jason的人,她一直心存感激,因为他是第一个自告奋勇答应来接她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在不知道她是男是女的情况下就同意来接她的人。
这次决定到c城的c大读书,对carol来说,其实是有点不得以而求其次。她还接到另一个大学的录取通知,算是全美top20里的,但那个学校没给她奖学金,只免掉了部分学费。本来妈妈说哪怕是倾家荡产、借债拉息也要送她上那个学校,但她听别人说没奖学金签证就比较危险,不如先到给了她全额奖学金的c大,等来了美国,再跳槽不迟。虽然她感觉这样有点对不住c大,但似乎也没更好的办法,只好昧着良心利用一下c大了。
决定了来c大,订了机票,就开始跟c大的中国学生会联系,看看有没有人能去机场接她,因为她从c大的网页上了解到c城离最近的b城机场还有两小时左右的车程。
c大中国学生会有自己的bbs,其中有一个栏目就是专门供大家找房买车、联系接机送机事宜的。那学生会主席在“新生天地”一栏中一本正经地介绍说,以往接新生的事,都是学生会包办,常常有拉郎陪和乱点鸳鸯谱的事情发生,而且一众兄弟也颇有微词,说学生会干部利用职权,将年轻貌美的新生安排给自己去接。主席说,众所周知,学生会干部是一年一换的,所以此前一应以权谋私指控,都与本主席无关。今年本主席宣布实行自由婚配,双向选择,新生自己在这个板块刊登求偶信,推销自己。如果十天之内仍未推销出去的,本主席负责安排接机。
carol看了这个安排,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主席大人似乎是把油滑当幽默了,不过既然有个地方联系接机事宜,而且又只有这个地方,似乎只好配合一下主席的油滑,在bbs上打一个推销自己的广告。
不知什么原因,她的广告打了几天之后,只收到一个email,就是那个jason写来的。他说他刚好那天要去接一个人,可以顺便也把她接回来,不过另一个人是10点多钟到,那就意味着你得在机场陪着等五个小时,而且我的车小,可能装不下你们两人的四个大箱子,我得另想办法。请你继续物色更合适的对象,如果没找到再启用我这个backup。
carol想,看来人人都在配合主席的油滑,这个jason是不是把我当作一个陪嫁丫头,接新娘的时候就顺便把我也拉回来了?虽然有点当电灯泡的感觉,她还是立即给他回了一个email,感谢了他一番,老实不客气地把他当backup放那里了。
她回头把自己的广告审视了一番,估计是自己的名字听上去不象女孩,才会有这么低的收视率。她本不想这样恶意揣摩c大的中国男生,但看见跟她同时打广告的女新生都很快就在bbs里声明:“已经有人接机,请勿再发电邮”,而自己竟无人问津,不得不把每种可能都考虑进去。
于是她改写了自己的广告,把颇为中性的“李竟成,b大xx专业硕士”改成“李竟成,女,25,b大xx专业硕士”。就加了这两个字,回音就多起来了。她的广告下面跟贴也多起来,因为不用id,大家畅所欲言:
“李小姐几级恐龙?”
“既然能上b大,嘿嘿”
“强烈要求上照片解惑!”
“b大硕士,怎么肯到俺们这个破校来?”
“b大美眉,消受不起”
“b大恐龙,午夜惊魂”
carol看了,觉得好笑,看来b大女生在人们心目中的形像非恐龙莫属。什么谬论!难道才貌真是誓不两立?美女就一定胸大无脑?才女就一定貌若无盐?她一赌气,就把自己的一张小照贴到了bbs里。
这一贴不打紧,刚开始象是一颗炸弹扔下去了却没爆炸,安静了一会,没人反应。过了一会,似乎炸弹爆炸了,人人都反应过来了,跟贴象楼梯一样蜿蜒下去,不得不转页了。相信照片是她的,就惊叹的惊叹,贬低的贬低;不相信是她的,高呼“不要上当,这样的妹妹只能上地市级大专院校”,“讨厌弄虚作假”。一时间,讨论方向转到地市级大学与重点院校孰优孰劣上去,过一会,又七转八转,转到东北人究竟是不是活雷锋上去了。
email也多了起来,要来接机的,要做个朋友的,打听b大某某某的,请她从中国带东西的,应有尽有。
她流览那些email和跟贴,觉得有点自贬身份,怎么沦落到靠上照片推销自己的地步?都怪那个自作聪明的学生会主席,把个联系接机搞得象征婚一样。虽然知道这不是征婚,被这样一搞,也有点当成征婚做起来。没人愿意来接机就像是没人愿意娶自己一样,对那几个老早就有人接机的新生,居然生出一些醋意。她自嘲地想,人哪,真是环境的奴隶,到了哪山就真只能唱哪山的歌。我这种争强好胜的性格迟早毁了我。
她拿着那些“求婚人”的姓名,到c大网上搜寻了一把,很多都被她搜寻了出来,原来c大专门有个学生网页索引,从那里你可以找到所有学生的网页——如果他有网页的话。有些人放了照片,有些没有。她看了一下,似乎没看到一个入眼的。即使不算丑的,也绝对算不上帅。想到这些人是在看了她照片之后才来跟她联系的,她是又高兴又气恼。高兴的是自己的照片还能倾倒一大群,恼的是这些人真的把接新生当成相亲了。
听说大多数男生都是很讲究实际的,出击之前都会在心里把敌我双方衡量一番,知己知彼嘛,不然岂不是白战?那这些人看了我的照片,决定出击,一定是认为稳操胜券的啰?或者只是广种博收?
她决定还是请那个jason来接她,因为他不是在看到她照片后才答应来接她的。她登了照片后他也没发个email请求把backup的身份升级一下。她觉得他可能根本没再上bbs,没看到她的照片。她不太愿意相信jason同学看到了她的照片,却没有一点反应。
她跟jason发了个email,再次感谢他一番,说还是希望你来接机,我不在乎在机场等五小时,就是害得你要去借车,不好意思。
她把自己的到达时间详细地写了一下,也把自己的特征说了一下,这样便于他接机时辨认:
“i-m1.64meterstallandiwearmyhairlong.canyoutellmewhatyoulooklikesoicanrecognizeyouattheairport?"
jason的回信只有一句话:
“iwearmyhairthin.”
第 12 节
carol看了jason的email,忍不住想笑,这个jason同学还有点幽默哈?她猜他这句话背后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他其实是满头黑发,carol愿意把那想像成浓密而又柔顺,略带卷曲的那种,那是她最喜欢的。那么他因为对自己的头发有绝对的自信,所以才敢开这样一个玩笑。另一种可能就是他的头发的确是thin,知道隐瞒也是隐瞒不过去的,干脆自己先砸自己一把。人就是这样,有什么缺陷,如果你自己率先拿出来开玩笑,毫不留情地讽刺挖苦,别人反而不好意思再嘲笑你了。这也算是以功为守吧。
不过他这样一说,大大地激起了她的好奇心,搞得她想在网上查查有没有这位jason同学的玉照,证实一下他的头发到底是thin还是不thin。但他只给了她一个英文名,无从查起。她一面嘲笑自己把接机搞得象征婚,一面又厚着脸皮发了个email问他中文名字叫什么,撒个谎,说我妈妈听说我连你的名字都不只知道,有点担心,怕我办事不牢,到时候没人接机。
jason似乎没看出什么破绽,马上把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给了她,说你妈妈的担心可以理解,虽然我是男的,我出来时我妈还担心我搭顺风车被人掳走了呢。这是我家的电话号码,如果你妈妈不放心,可以打这个电话落实一下。
carol有点惭愧,别人这么心底无私天地宽,自己却在那里查他的根底,好像有点恩将仇报了一样。不过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马上到网上去查这位“jiangcheng”君。两个字的中文名,变成了英文,就有点弄不清究竟哪个是姓,那个是名了。不过就两个字,怎么样的排列组合也就两个可能:jiangcheng或者chengjiang。
她在c大学生网页上搜寻了一下,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这位成江先生。他的网页上不仅有头像,还有全身照,看来的确是个很坦荡的人。他看上去相貌平平,头发的确是有点thin,已经有了秃顶的趋势,不过面相和善,看上去不恶心,大约有一米七左右,典型的学生型,各个大学都有成千个“成江”,太多,太没有特色,以致于你分不清谁是谁。
她无心读他那些网页,觉得莫明其妙地有点失落感。我这是怎么啦?真的在征婚哪?不就是个接机的人吗?能把自己从机场接回来就行了,难道一个帅哥去接就能插上翅膀飞回来了?
每每发现自己这种严重的以貌取人的倾向,她就会冒出一种担心,我这是不是得了妈妈的遗传,把外表看得这么重?她记起自己好像从小就是这样的。上幼儿园的时候,就曾因为旁边坐的小朋友牙齿外翻跑去找幼儿园阿姨,说他长这么丑,我不要跟他坐一起。结果座位没换成,还落下一个笑话,因为那个阿姨跟妈妈很熟,一下就讲给妈妈听了。这事一直到她上大学了,还被那个阿姨拿出来讲,说成成从幼儿园起就在物色丈夫。
到底该不该以貌取人,是她和同寝室的几个色妹妹经常谈论的话题。那时因为小丽的建议,她们已经把“色”字从各自的雅号中去掉了。
小丽说:“我们别这么‘色’‘色’地叫自己了,让男生听到了,肯定以为我们不正派,谁还敢理我们?”
“色仙”赵玲玲说:“男生理不理我们,我倒无所谓,如果他们以号取人,也只说明他们没眼光。不过我也觉得这样叫太粗俗太没含蓄美了。”
“色狼”说:“我觉得这样叫挺爽的。女性被男性轻薄了这么些年,现在该我们轻薄他们一把了。”
carol建议说:“既然大家都是‘色’,色也就是default了,default的东西是不用加标志的。象‘教授’这个词,defualt就是男的,所以不用说‘男教授’,只有到教授不是男的的时候,才加个标志,叫做‘女教授’。我看我们就不用这个‘色’字了吧,就留后面的字加上各人的名就行了。”
几个人琢磨了一下,觉得还行,“雁狼”,“玲仙”,“成大夫”都没意见,只有“丽鬼”不太开心,“厉鬼”呀?反正有了这个鬼字,怎么样都不好听,所以坚决不从:“你们叫我小丽吧,不然我不跟你们做朋友了。”
关于以貌取人的讨论常常是以这样一个问题开始的:如果有两个男生,一个长相丑陋,但心地善良,所谓“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类的;另一个仪表堂堂,但是不温柔,且花心,你会嫁给谁?
小丽多半是选择前者,但脸上的表情却象吃了苍蝇一样:“不是说‘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的’吗?也许多看看,看惯了,就不觉得他丑了?如果嫁那个帅的,以后他把我抛弃了怎么办?还活不活呀?”
“雁狼”是以貌取人鹰派人物:“抛弃了又怎么样?至少跟帅哥风流过了,也好过跟一个丑陋的家伙在一起一辈子。你想想看,一个又矮又丑的男人,趴在你身上为所欲为,流着口水啃你,你那日子还怎么过啊?他丑,当然不抛弃你,抛弃了你,他还能找到谁呀?他的忠诚是被迫的,你懂不懂呀?”
“玲仙”一般都有超人的见解,而且说出来也是慢条斯理:“我呢,当然是要选择帅哥的。一个人的外在美是可以看得见的,也就是可以把握的。一个人的内在美呢,就难以把握了。你以为他内在美,你怎么知道他不是装出来哄你的呢?你看看有多少男生,追求一个女生时,殷勤周到,关怀备至,一旦结了婚,他马上变成了另一个人。帅哥至少不能在结婚后立马变成个丑哥吧?”
“就是就是,”“雁狼”附和说,“除非他被火烧伤了。”
“再说,培养帅哥的内在美比培养一个丑哥的外在美要容易得多。”“玲仙”说,“一个一米八的帅哥,如果对你有感情,如果感情深到了一定的地步,他会变得忠实于你的;而一个一米七的丑哥,不论他怎样爱你,他也不能把他的身高提升到一米八。更何况丑哥也可以不忠实的。现在是一个背叛的年代,离婚率可以高达50%,婚外恋又如此盛行,所以人人都有被人背叛的可能。如果反正是要被人背叛的,那还不如被一个帅哥背叛,至少背叛的层次要高一些吧?如果一个丑陋不堪的丈夫都背叛了你,那真的不要活了。”
大家一致要求“成大夫”发表总结性讲话,恰好“成大夫”在这个问题上最迷惑:“我不知道我该选谁,也许这个命题就不对,为什么外在内在只能二者必居其一呢?男生不能既有外在美,又有内在美吗?”
“雁狼”说:“切,你别做梦了,你看看我们b大这些男生,外在美的都没几个,更不用说外在内在都美的了。”
小丽说:“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我觉得说得很精辟,说现在的男人,有貌的无才,有才的无貌,才貌双全的花心,不花心的阳萎。”
“这话可要得罪天下男生了,”“玲仙”笑着说,“我猜男生可能会把这句改改,用来骂女生:有貌的无才,有才的无貌,才貌双全的花心,不花心的性冷淡。”
第 13 节
carol老老实实地坐在29号登机口附近,生怕自己一走开就会误了飞机。刚才看着登记卡,在心里换算了好一会,才明白自己在飞机上会一下子丢掉好几个小时。在中国时她没有这种时差概念,可能是因为国内没有时区的划分,东到上海,西到乌鲁木齐,大家都是一个时区。
她将要乘坐的这次航班,如果不晚点的话,应该是美国东部时间晚上九点多到b城。九点多啊,天肯定全黑了。没人接机,怎么样才能安全地到100英里以外的c城去呢?
在c大bbs上“招亲”的时候,遇到过一个b大毕业的男生,叫钱波,他向她介绍过机场到c城的shuttlebus。钱波很诚恳地说,本来应该去机场接你这位校友,但你到得太早,我得半夜三点就起床去接你,还是你自己坐tristar的bus过来吧。到了c城,可以给我打个电话,我去bus站接你。你可以在这个网站查到bus的班次、始发和到站时间。
她到他给的那个网站查过,把时间抄了下来,以防万一,看来这次是用得上了。bus最早的一班是早上七点半从机场出发,最晚的一班是晚上七点半从机场出发。今天当然是没法乘bus到c城去了,只能在机场呆一晚上,明天一早坐第一班车。不知道可不可以在机场呆一晚上?会不会象国内有些地方一样,半夜三更警察会跑来把没票的人象赶盲流一样赶出去?要是给赶出去,那就糟了。
听说b城犯罪率很高,枪击案,强奸案都是美国首曲一指的。carol想像着自己被赶出机场,拖着两个大箱子,在街上流浪的情景,心里很紧张。遭枪击似乎还不那么可怕,一枪毙命,虽然可惜,但死得干脆。如果遇到一个强奸犯,那就惨了。做个女孩真不好,白白地多一重担心和害怕。如果是男的,现在走在街上,顶多也就怕被人劫财。如果遇到劫财的,拱手奉上所有的美钞就是了,也许不至于送命。但如果是女的,就不仅怕被人劫财,还怕被人劫色。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学校有个女孩被人强暴了,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老师学生都在讲那事,都讲得神神秘秘的。没人告诉carol细节,只影影绰绰地听说“全都是血”。她从那时起,就特别害怕被强暴,虽然不知道强暴是怎么回事,但“全都是血”这一句,已经够吓人的了。后来那个小女孩就没再到学校来上课,听说是转走了,因为在这个学校呆不下去了。这件事给carol的印象就是被强暴是很可怕很羞耻的事,而且是要流血的,很可能会死人的。
后来偷偷跟几个女伴议论这事,有一个说:“强暴都不懂?就是强奸呀,就是一个男的,把你肚子破开了,当然要流很多血的。”
还有一个说:“被人强奸了,就会生小娃娃的,很丑的呀。”
那时carol没插上话,因为她什么也不懂,但妈妈从那件事发生后,仿佛时时刻刻都在为她担心,生怕女儿离开自己视线一分钟,使她觉得强奸一定是一个女孩一生中可能遭受的最可怕的事情。后来又从这里那里地读到过一些故事,好像女的为了逃避被强暴的命运,是死都不怕的。
记得有一次,班上一个男生欺负她,他在他自己的课桌上途了墨水,然后把桌子向前挤,只给她留很小一个地盘,她不小心靠在他的课桌上,刚穿的一件新衬衫就被墨水染上一大道黑印。两个人大吵一场,那个男孩不停地骂“我x你”,她不知道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既然他用来骂她,她也如法炮制,回骂一句“我x你!”那时就听得围观的人哈哈大笑,后来老师讲给她妈妈听后,妈妈也嘱咐她:“你一个女孩家,再不要说这话了。”
她非常不服气:“他骂我,为什么我就不能骂他?”
妈妈觉得跟她讲不明白,只说:“你是个女孩,你那样骂他,还是你吃亏。”
她忿忿不平:这就怪了,他骂我,是我吃亏,我骂他,还是我吃亏,这世界还讲不讲理啊?
到现在她仍然认为她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为什么男孩可以用“我x你”来骂人,女孩就不行?这一个x字,不就是发生性关系的意思吗?性关系是要男女两人才能发生的,难道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一发生,就是女人吃了亏?这只说明人们在思想深处认为男女发生性的关系,是男人在x女人,而女人则是被x的。这样的事可以用来骂人,说明大家在内心深处认为女人在性关系中是受侮辱的一方。
“雁狼”也遇到过一件类似的事,她在一个聊天室里跟一个id为“采花贼”的人发生了争执,那人一口一个“我靠”地找她麻烦,“雁狼”也不示弱,也反“靠”回去。
那边嘻嘻笑着传来一句:“等着你来靠我。”
“雁狼”恶狠狠地骂道:“你去死吧!”
“采花贼”仍旧乐哈哈地回道:“死不足惜,只求妹妹将我先奸后杀。”
“雁狼”回到寝室,讲起来时还义愤填膺:“tmd,男人怎么回事?女的宁死不受辱,男的居然要求先奸后杀,变态!”
“玲仙”说:“观念问题,纯粹是个观念问题。如果女性不把发生性关系当作是受辱,就不会宁死不受辱了。现在流行的一句话:被强暴的时候,如果反抗不起作用,还不如闭着眼享受。”
“玲仙”一下子受到寝室几个人的围攻。“雁狼”捶胸顿足地叹道:“看你平时一直是个有脑筋的人,怎么会说出这么糊涂的话?你以为强奸犯是在那里为你服务,带你上高潮啊?很多都是极其凶残的,不打得你鼻青脸肿,昏迷不醒,他不过瘾。”
小丽说:“可能他怕你泄露出去,会杀了你的。”
carol也加上一句:“如果他有艾滋病呢?”
“算了算了,”“玲仙”让步了,“我不过是引用一句流行的话,你们怎么对待强奸犯,是你们的事,我是不会傻呼呼地硬性反抗的,惹恼了他,真的把我杀了怎么办?杀了也没人为我立贞节牌坊。反正我现在也不是处级干部了,多一次,少一次,没什么太大区别。只请求他用套子,别搞上一身病。”
“雁狼”狠狠地说:“我才不会束手待毙呢,我打不过他,咬也要把他那玩意咬下来。”
于是大家热烈讨论起来,怎么样才能有机会咬到他那玩意呢?
小丽说:“我就装做一个服从的样子,说愿意为他kj,乘他不注意,就一口咬下它来。不过那玩意放嘴里也太恶心了。”
“玲仙”吃吃笑着说:“一看就知道你们是没咬过那玩意的。你以为他那玩意是条黄瓜呀?干巴脆崩的,一口就咬下来?那可是肉做的,又是筋又是皮的,哪能一口咬下来?如果一口咬不掉,那你肯定是难逃一死了。”
最后四个人决定报名参加跆拳道训练班,加强自身防护能力。
第 14 节
那时四个人轰轰烈烈地报名去学跆拳道,准备练一身功夫,不仅保护自己不受强暴,而且除暴安良,让那些流氓强奸犯闻风丧胆。当时连口号和江湖美称都想好了。口号是“以色制暴”,美称就是“惩花贼”。结果没练几天就一个个开溜了,因为吃不起那份苦,也看不到功夫练成的那一天。象那样练下去,可能要连上七、八个班才能打倒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型男人,至于打倒满身横肉的强奸犯,那不知要交多少报名费。最主要的是那个教练长得也不咋的,不能激起大家的色心,练得没劲,就心照不宣地半途而废了。
大家决定还是从自己做起,从防范做起,不一个人摸黑走夜路,不跟陌生男人搭讪,出外吃东西小心谨慎,参加聚会饮料杯不离自己的手,等等,总之就是不给居心不良的人任何可乘之机。
carol那时还是个“处级干部”,特别担心遇到强奸犯。“玲仙”的话好像有一种邪门的魔力,明知道不对,却一下子深入你的脑海,让你全盘接受。“玲仙”说她不是处级干部了,所以不怕被强奸,多一次,少一次,没什么区别。反过来说,就是处级干部应该特别保护自己不被强暴,什么原因呢?当然是一旦被人强暴,就不再是处级干部了,在男朋友或丈夫眼里就贬值了。
她愤然想到,如果被人强暴了,还谈得上什么男朋友或者丈夫?中国那些男人,满脑筋是封建思想,自己的女朋友或者妻子遭遇了那样的不幸,他还会要她?他没有勇气去找那个施暴者报仇拼命,他只会把气出在不幸的受害者身上。在中国这种地方,一个女孩一旦遭遇了那样的不幸,就算是完蛋了,没有男人会爱你了,好像你不是受害者,而是万恶淫为首的娼妇一样。所以自古以来中国女人宁可死也不愿受辱,因为你不宁可死,得到的下场也跟死差不多,说不定比死还糟糕。
她记得妈妈有个同学叫萍,人生得很漂亮,下乡的时候跟妈妈在一个生产队。后来萍被生产队的队长强暴了,萍告了队长一状,上面派人下来调查时,那个队长死活不认帐,说是萍自己想招工回城,勾引了他。队长的老婆居然出面为丈夫说话,说男人女人一对一,哪有什么强奸?都是两厢情愿的。只要这个女人不想被那个男人放倒,他能上得了她?
队长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长得黑蛮蛮的,她示范性地站在队里那个土台子上,挑战在座的男人:我现在就站在这里,你们谁上来试试,单挑,看你们能不能讲蛮力把我放倒。就算你能把我放倒,我也要闹得你那小老鼠进不了洞。
台下一片哗然。也不知是在场的男人都身小力亏,还是他们的小老鼠抵死不愿进那个母老虎的洞,抑或是本来就不想为难队长,反正没一个人肯上去放倒那个母夜叉一样的队长娘子,那案子也就不了了之。结果萍倒成了一个骚女人,队里人都说她勾引队长,想拉革命干部下水。搞到最后,还是队长求情才没处分她。那以后当然是招工没有她的份,男朋友也离开了她。
恢复高考后,萍考上了大学,终于离开了那个地方,但那件事可说是影响了她的一生,她一直没结婚,毕业后主动要求分到很远的一个地方去了,很少回家乡。有时回来,会来看妈妈,两个人会坐在阳台上聊少女时代的梦想,聊生命中的男人,偶尔也会聊到上山下乡那会儿的事。carol总听她说,如果不是觉得他们两条命都不值我一条命,我早就把他跟他老婆杀了。
妈妈就总是摇头叹息:哎,身为女人,要多受好多苦啊!
那时carol总是很怕萍阿姨,她对妈妈说:“萍阿姨好凶啊,她是不是坏人?为什么她老说要杀人呢?”
妈妈就苦笑一下说:“她不是坏人,有时好人也会想杀人的,因为他们受了冤屈,没地方可以申诉。”
以carol现在的理解能力,当然觉得萍太冤枉了。强暴并不是一定要讲蛮力制服受害者的,施暴的人可以利用手中的武器,手中的权力,掌握的隐私等等威胁受害人使之屈服。什么是强奸?只要是违背对方意志的性行为都是强奸。不过萍的年代,法制是不健全的,萍在那样的情况下,肯定是有冤无处申。
carol知道美国虽然讲法制,女性同样会受到冤枉。她看过一些报导,都是有关女性被强暴被性骚扰,告上法庭,法庭居然说是女人自己穿得太暴露,有意勾引男人犯罪。意思是说男人在勾引面前无法自控,这是他的动物天性使然,所以如果你不想被男人强暴,就不要穿得太暴露,就不要在他面前招摇,否则出了事就是你的责任。
还有人居然说女人其实是愿意被强奸的,说很多女人都幻想过被一个强有力的男人压在身下,被他绑着手,被他肆意抽插,说很多女人都从这种幻想中得到极大满足,所以几乎每个女人都在心里盼望过被强奸。在性关系上太礼貌、太谨慎的男人,女人常常并不喜欢。
她想,这简直是瞎说。也许女人对她自己所爱的人,会希望他多一些雄性的野性,但一个她不爱的人违背她的意志来掠夺她的肉体,她怎么会欢迎呢?那是对她人格的一种侮辱。绑不绑着手,动作凶猛不凶猛不是关键,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爱好,关键是那是不是她希望她愿意的。同样是男女性器官的接触,是自己愿意的就是做爱,不是自己愿意的,哪怕来自于自己的丈夫,也是强奸。现在不是有婚内强奸一说吗?
想到自己马上就要飞往一个犯罪之都,carol觉得好害怕,好孤独。不知道呆会到了b城,可不可以找个旅馆什么的住一晚上。在哪里才能找到旅馆呢?找到了又怎么到旅馆去呢?你怎么知道那个开出租车的家伙不会把你一拉拉到野外去,在那里对你为所欲为呢?
就算运气好,遇到一个善良的出租车司机,把你安全地送到旅馆去了,但你又怎么知道那旅馆不是孙二娘那样的客栈呢?也许不卖人肉包子,但卖人肉三明治,做人肉生意,还是有可能的吧?而且旅馆里那么许多的房间,隔音设备又好,出点什么事鬼都不知道。
真烦人哪,到了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连喊救命都要用别人的语言。这里没有强奸犯,只有rapist,你得对他大喊“no,no,no!”如果他要杀你,你还得用英语喊“help!help!”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想起这几句英语。
她还知道美国是允许私人拥有枪支的,所以感觉就像大街上人人都背着一杆猎枪,或者裤兜里插着一把手枪,无缘无故就掏出来对人射击。
她看过的一些美国电影小说,都给她一个印象,就是美国犯罪分子是一群不可理喻的疯子。他们的犯罪动机已经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犯罪动机。象什么抢钱啊,偷东西啊,报仇啊,都已经过时了。美国的罪犯,大多是心理上有毛病的人,杀人没什么理由,就是想杀,而且一杀就停不住手,不杀到某个数字不罢休。他们杀了人,被抓住了,也没什么,因为律师会证明他们是精神病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说,千里迢迢跑到美国来,却死在这样一个疯子手里,那划算吗?
美国的rapists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强奸犯,动机不一样,手段也不一样。他们的动机已不再是满足兽欲,仅仅是为了满足兽欲的人,满足了就走掉了。但美国的rapists,似乎都是虐待狂,不残忍不过瘾。跟他们语言又不通,想劝说他们不要犯罪都办不到。也许跟他说“我有艾滋病”,他会吓得不敢有进一步行动了?但是如果他要杀了艾滋病人为民除害呢?被强暴和被杀死,究竟孰轻孰重?也许两者都逃不掉?
carol正在这样胡思乱想着,突然从广播里听到几个字“fromchina”,她望了望四周,好像除了她,没有一个是中国人或者亚洲人,于是她专心地听起来。听了一遍,她觉得好像是在叫一个“进城来”或者“人参奶”或者“妊娠奶”的中国人到服务台去一下。她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谁,取这么怪的名字?
隔了一会,广播里又开始重复,又听到“fromchina”这一句,忽然一下,象什么人点拨了她一样,她意识到是在叫她,一定是老美不知道怎么发这个“li”,发成了“lai”。“进城来”就是“竟成李”,也就是“李竟成”。她走过去,指着自己登机卡上的名字问:“areyoucallingthisperson?”航空公司的assistant看了看名字,点点头,然后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英语。她努力听着,但只捕捉到几个字,其中有jason这个名字.
她只好“ibegyourpardon"了好几次,那个assistant很耐心地重复了几遍,她终于听明白了,jason说他已经知道她的航班晚了点,叫她不要着急,不管她多晚到,他都会在机场等她的。他知道她会乘坐7674航班,他会在7674航班领取行李的地方等她。
她觉得心里一热,泪水涌进眼眶。
第 15 节
当carol登上7674航班的时候,已不再觉得是在飞向一个陌生、黑暗而危机四伏的罪恶之都,相反,她觉得自己正飞向一个灯火通明的候机大厅,在7674航班领取行李的地方,站着那个jason,正在向她微笑。b城一下子成了一个安全温暖的地方,因为有一个人会等她,他的车会载着她驶向c城,那里有她已经联系好的住处,带家具的,她一去就可以铺好床铺,安安稳稳地睡一觉。
她的心,一下子从乌云密布变得云开日朗。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这个jason。他不仅从早上五点就在机场等她,而且查到她的航班,又而且想办法通知她,以免她着急。这岂止是温柔?简直就是体贴了。你只要把“体贴”两个汉字琢磨一下,就会发现体贴是一种比温柔还亲密的温柔。
如果说jason没看见她发在bbs上的照片,或者说看见了但一点也没被她打动,做这些完全出于一般的乐于助人,那她就真的要把名字倒着写了。现在还有毫无私心的活雷锋吗?更何况是在女生供不应求的海外?又更何况他是一个未婚的男生?
她的心情很矛盾,一方面,她希望jason这么热情主动是因为对她有好感,那使她有一种骄傲和自豪的感觉,她希望是她的照片打动了他,让他心甘情愿在机场等十几个小时,这说明她是很有魅力的。但她又有点害怕他有这种想法,如果他有这个想法,而自己却要拒绝他,好像良心上有点过不去一样。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口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她这是得了人家的帮助——心软。
她不禁问自己,如果他有这种想法,我会拒绝他吗?
可以说他这番关心真的有点打动了她,她还从来没遇到过一个男孩,对她这么关心照顾,可能那是因为她接触的男孩年纪都不太大,不懂得关心照顾女生。在很多时候,都要她告诉他们她想要什么。但等她告诉了他们,她又觉得没意思了。如果他们不知道她心里在盼望什么,非得她教他们怎样做,那还有什么意思?爱是心心相印,爱是心有灵犀,连对方在想什么都猜不出来,又怎么谈得上爱呢?
这个jason给她的感觉是很成熟,说话办事很踏实,让人放心。他想办法通知她这件事,尤其使她感动,因为一个活雷锋也许会老老实实地在机场等着不走开,但只有一个理解她这种女孩子的心思的人,才会想到尽快让她知道有人在机场等她,免得她胡思乱想,担惊受怕。不要说一个男生,就连她这个女生,这个方才还在担心遇到强暴的女生,现在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会那样担心害怕了。
但jason想到了,理解了,他的心真细。也许一个女生一生能有这么个成熟踏实心眼细腻的人照顾是件很幸福的事。
她知道自己现在体会到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被称为“情境爱”的感情,是不能作数的,因为现在孤身一人在国外,人生地不熟,有一点点关怀,都可能被放大。“情境爱”这个说法是她在英文版的上看来的,因为引起了她的共鸣,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那篇文章说,有一种感情叫做“情境爱”,就是英文里面的situationallove。这种爱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爱,而是相对意义上的爱。这种爱,是在某一个特定情境中产生出来的,换成任何一个别的情境都不会产生。但情境可以成为过去时,情境爱因而也会随着这个情境的消失而消失。
当一个人处于孤独寂寞之中的时候,任何一点关心和照顾都可以被放大成爱情,你会对那个关心照顾你的人产生依恋情绪,你会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关心照顾你的人。但一旦你摆托了孤独寂寞,你会感到惊讶,不明白当时怎么会爱上那样的一个人。
当一个人生活在一个狭小的环境中的时候,常常会通过比较,产生出一个爱的对象。也许总共就五个异性,当你第一眼看见他们的时候,你觉得一个都不可爱。但在那个狭小的环境中,你接触到的就是那五个异性,于是你不知不觉地进行比较,最后就比出一个最可爱的人选。你会爱上这个人,因为他是几个人中最优秀的人。但等到你进入了一个更大的天地,这种因比较而产生出来的“优秀”人选就不再优秀了。
那篇文章说,不会随情境消失的爱是穿越时空的爱(lovethattranscendstimeandspace).那样相爱的两个人,不会因为时间空间的阻隔就改变或停止对对方的爱,因为那是两个灵魂的互相吸引,是对对方最本质的东西的认同和欣赏。
也许一个人在她/他的一生中永远也不会遇到穿越时空的爱,但一个人可以有多次情境爱。有很多人陷入困境,就是因为情境爱使他们结下了某种固定的长期的关系,而当情境改变的时候,他们的心开始疏离,但受社会制约的关系却不能一下就解散。
她回想起自己的情感旅程,似乎每一段时间,或者说每一个情境,她都曾经爱过一个什么人,也许那些感情不能称之为爱,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爱幻想的女孩常做的白日梦。
她不知道其他女孩情窦初开是什么时候,也许要跟情窦初开下个定义才好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情窦初开就是说会想到爱情,会对某个男生感兴趣,会想跟他在一起,那么她应该是在小学就情窦初开了。
那时候,她常常想到爱情的事,不过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谈恋爱,只是在心底暗暗对某个人感兴趣。她很小就爱一个人躺在床上做白日梦,想像自己和某个男生的浪漫情事,当然那时知识有限,所谓浪漫情事,也就是穿上白色的婚纱,举行婚礼,很美很浪漫的那种。她觉得爱情就是婚礼,爱谁就跟谁举行婚礼。婚礼举行完了干什么,不关她的事,不在她白日梦的细节当中。
她举行婚礼的对象大多是自己班上的同学,眼光从来没有超出过自己的班。有时她会对好几个男生有好感,那时她就把他们挨个请到自己的白日梦中来,跟他们一个个举行婚礼,感觉哪个最好就把哪个留下,其他的就慢慢遗忘了。但她从来没有在实际生活中跟那个男孩多说一句话,她只留心观察他们,好把他们的一举一动用到自己的白日梦中去。奇怪的是,她白日梦中的白马王子也不来打搅她。她不知道他做不做白日梦,她不知道他的白日梦中的新娘是不是她。
但或早或迟,这些白马王子会跑来向她表白,说还在小学或中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而他们说的那段时间,几乎都是她在白日梦中与他们举行婚礼的时间,那就是说,其实他们两人当时都是喜欢对方的。她往往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为什么这些人当初没有来向我表白呢?如果他们当初就表白了,会怎么样呢?他们选择的表白时间,都不多不少正是她进入了另一个情境,在白日梦里跟另一个男孩举行婚礼的时间。她对昔日的白日梦情人,只好说声对不起。这在她,是一种时过境迁、往事不再的感慨,在那些男孩,则是他们感情受挫的痛苦。
有一年暑假,她去乡下舅舅家玩。在那里她遇到了自己的表弟,比她小不到一岁。呆在乡下,没什么朋友,自然而然地,表弟就成了她白日梦男主角。她觉得他长得很秀气斯文,对她非常好,总是带着她到处玩。暑假快完了,她得回省城了,她对表弟恋恋不舍,热切地邀请表弟上她家玩几天。但一回到自己的家,有了很多玩伴,尤其是回到了熟悉的家园,表弟一下子显得好土好傻,口音也难听了,说话也烦人了,总之是很后悔把表弟带到城里来,她几乎不想理他了。表弟玩了两天,就怏怏地回去了。
她不知道这次被jason打动,是不是situationallove,她只觉得这是一个带有“但是”的打动。jason人是很好的,但是,长相只能说是不丑,可是不丑离帅是有十万八千里的,在一个女孩心里引起的骚动也是很不同的。对一个长相一般的男生,她想像自己今后跟他在一起的情景时,多半是两人面对面地坐在桌前吃饭;但对一个帅哥,她想像他们今后在一起的情景时,都是他张开双臂,而她则扑向他的怀抱。对前者,是一种举案齐眉式的感情;对后者,则是飞蛾扑火一般的激情。
难道这世间就不可能两全齐美吗?不能有一个男生,人又帅,心又好?如果这个jason能高那么五、六公分,生一头浓密的黑发,长得帅帅的,那就好了。可惜!
她想,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让她走一条与妈妈完全不同的路?妈妈以貌取人,结果落得个被抛弃的下场,我还是吸取教训,从今以后,不看外表,以心取人。
不过想到自己以后只能跟相貌平平的人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她心里充满了“舍生取义”的悲壮感。
第 16 节
carol下了飞机,按照jason在email里告诉过她的方法,沿着ticketing/baggageclaiming的箭头走。b城机场甚至比旧金山机场更大更气派,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显得那么礼貌,那么正派,让你感觉不到已经是夜晚,更感觉不到这是美国的犯罪之都。她拖着她的小行李箱,背着手提电脑和一个小包,一边走一边想像呆会见到jason会是什么情景。
在7674航班领取行李的转盘附近,她一眼就认出了他,虽然相貌记不大清了,但他是那个转盘附近唯一的中国人,只能是他了。他站在离转盘较远的地方,仿佛不是在等着拿行李,而是在等人。他戴着眼镜,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牛仔裤,虽说不上帅,但也不难看。
她觉得他正在朝她这边望,便对他微微一笑。他也微笑了一下,但好像并没认出她来,马上又把视线转到了她身后别的旅客身上。她想,看来他真的没看见我放在bbs上的照片,仅仅是个活雷锋而已。想到自己在飞机上自作多情地想入非非,感觉有点脸红,但又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如果他帮我是没有一点私心的,那更好,因为他的长相实在算不上帅。她定了定神,稳步向他走去。
离那个jason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她听见身旁有人叫她:
“carol?”
是个很动听的男声,那是一种从心底里发出来的声音,而不是从口腔里发出来的声音。长这么大,她只听到过两个男人有这样的声音,一个就是“那个男人”,他天生一付好嗓子,而且练过声,连说话都象是从丹田里运出来的气;另一个是她大学的英语老师,他的声音动听只是在上听力课的时候,从耳机里传来时,很动人。不从耳机里传来,那种动人心魄的音质就没有了。但身边这个人的轻声呼唤,使她感到一种颤抖,她转过头,看见一个年轻男人在向她微笑,她拿不准他是不是中国人,好像夹杂着西班牙或者什么血统。她不相信他是在叫她,叫carol的人肯定是很多的。她想回过头,继续往前走,但忍不住又想多看一眼。
“李竟成?”这次他用的是中文。
她呆望着他,他会讲中文。“你是——?”她结结巴巴地问。
“我是jason。”他微笑着说,她注意到他上唇留着胡子,下唇下面有一点胡子,而下巴上也有胡子。她曾经很讨厌留胡子的男生,但这胡子留在这个人脸上,却有意想不到的功能,使他的笑看上去半隐半现,使他的唇看上去红润性感,使他的牙看上去洁白无瑕。这一抹胡子使她想到里面的白瑞德,有一种“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那种坏。
他是jason?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许我真的有“超意识”?心想事成?刚才一路想着jason要是能帅个两三分就好了,这会真的冒出一个帅jason。也许是自己希望太强烈,结果产生了幻觉?但这个人何止帅个两三分?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人,只觉得帅不能表达她的感觉。
帅哥给她的是一种喧嚣嘈杂的感觉,好像帅哥自己在放电,他的粉丝在欢呼。帅哥高叫:我电!粉丝惊呼:我倒!帅哥为自己能放电洋洋得意,粉丝们被电翻还心甘情愿,一切都是喧哗与骚动。
但这个人只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对她微笑,使她感到身边的一切人和事都隐退了,只剩下他和她,四目相对地站在候机大厅里,象一个早期默片中的镜头,象一个重复做了多遍的梦,象一个等了千百年的约定。她不断地对自己说:戒色戒色,保持镇定。不这样告诫自己,她觉得她的灵魂就会从她的躯壳里飞出去,径直向他飘去,一直飘到他怀里去。
“你是jason?”她不相信地问,然后指着刚才那个“jason”,“那他是谁?”
他朝她指的方向看了一下,摇摇头:“我不知道,要不要我过去帮你问一下?”
她听出他话里的调侃意味,红着脸说:“不用不用,应该是搞错了,可他刚才还对我微笑呢。”
“是不是你先对他微笑啊?”他继续调侃着,见她脸更红了,便解释说,“跟你开玩笑,别介意。这里人都很友好的,不认识的人也会点个头,笑一笑。不信你看。”他说着,就对一个从身边走过的美国人微笑着,打个招呼:“hi!”她听见那个美国人也说了声“hi!”。
她仍然不能相信他就是jason:“可是你说你wearyourhairthin的呢!”
“那你是说还不够thin?”他摸了摸头发,无声地笑着,“以后继续努力,争取getthinnerandthinner.”
她看见他修长的手指从他浓密而微卷的黑发中穿过,心想这双手应该是弄音乐的,钢琴,提琴,或者吉它,绝不会一样也不弄。
“我看到过你的网页,有照片,不是这样——”她本想说“不是这样帅的”,但没好意思说出口。
“我是个网盲,没网页,你把谁的网页栽到我头上了?”他笑着,掏出一个证件样的东西,递给她,“来,这是我的学生证,你验一下,不然你是不肯跟我走的。”
她接过来,仔细打量,刚才她不敢盯着他的人看,但她借这个机会,看一眼学生证,再看一眼他的脸,仿佛完全是公事公办,在核对他是不是jason。她看到他的眉毛浓浓的,眼珠象小孩的那样大而黑,不象一般成年人,眼珠已经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小变黄。他的鼻梁很高,鼻子挺拔。她不管不顾地细细地看,他就一直微笑着,接受她的审查。
学生证做工还是精巧的,只是那照像技术,实在是不敢恭维,整个人脸都泛红,象剥了皮的兔子,血淋淋的感觉。她忍不住问:“c大怎么这样的水平?这相片照得——”
“这种是$10块一证的,你愿意交$15,可以照一张泛黄的。”jason笑嘻嘻地说,“大家称这种是bbqspareribs,那种黄的叫currybeef。你没吃过这边美国式的中餐,不知道这两个名称的妙处。”
她还真不知道这两个名称的妙处,不过意思她是明白的。她再仔细检查他的学生证,发现上面没有出生年月,也没有住址,就一个名字和一串号码。她看到学生证上的姓名是“jiang,cheng”,那他是姓江而不是姓成了。网上查到的那个真的不是他,那个叫成江。
“你叫江城?武汉是被称为江城的吧?你是武汉人?”她问。
“我不是武汉人,不是城市的城,是成功的成。没什么重大原因,只是我父母一个姓江,一个姓成,两个人都要用上自己的名字,相持不下,就都用上了。”他边说边把她的行李放在一个推车上,问,“现在可以跟我走了吧?”
“真的不好意思,让你在机场等这么久,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了。”
“那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用优异的成绩向我汇报吧。”他把她手中的小提箱也放到车上,自己背上她的手提电脑,只给她留了一个小手提包。然后一改诙谐的语气,以一种令她骨头发酥的温柔语调问:“你饿不饿?如果饿的话,我就带你到那边去吃麦当劳;如果不饿的话,我就带你到唐人餐馆吃中国餐,大概得开半小时。你刚来,可能不太习惯吃美国餐,但你还能坚持半小时吗?”
她很喜欢听他说“我带你”“我带你”,给她一种很亲切的感觉,被宠爱的感觉。她仰起头,望着他,柔顺地说:“我不饿,你想吃什么我就跟你去吃什么。”
“那我们去吃中国餐吧。”
他推着车,带着她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他很高,步幅很大,她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他注意到这一点,就放慢了脚步,跟她并排走。
“你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她忍不住问。
“哪有那么傻?”他笑着说,“五点多那班没接到你,我等到十点多,接到了另一个,打听到你要晚上九点多才到,就先送那个回去了。不好意思让他陪着在机场等。”
她觉得他说话的口气好像他自己在机场等是天经地义的一样,心里很高兴,没头没脑地想,也许他把另一个女孩先送回去,是想单独跟我在一起。
“那个女孩是从哪里来的?”她问。
“哪个女孩?”他好像被她突如其来的问题搞迷惑了。
“就是你今天上午接的那个呀。”
“噢,那不是个女孩,是女孩的爸爸,是个访问学者。”他歪着头看她,笑着说,“为什么你觉得是女孩?我只说过我还要接另一个人,我并没说是女的。”
“那你可真是个活雷锋。”她说这话的时候,连自己都觉得口气有点怨尤的意味。
“大家都一样。刚来的时候,别人也帮过我的。也许明年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开着车来接新生了。”
第 17 节
在b城的“喜相逢”中餐馆吃饭的时候,carol一直想着要由她来付帐。她想,jason等那么长时间,又跑这么远,这顿饭应该由我来付。她看别的桌上吃得差不多了,waiter就会拿来一个长方型的小黑盘子,里面放着一个单子,顾客就放下钱或者信用卡,等waiter来拿走。她想,这大概就是付帐的方式,她一直在等着waiter拿小黑盘子来。可是一直到吃完了,jason站起来说我们走吧,还没看见小黑盘子。
“我们还没付帐呢。”她说。
“我刚才已经到前台付过了。”
她想起他是走到前台去了一会,回来时带着几根牙签,她以为他是去拿牙签了。“你全付了?”她好奇地问,“不是说美国人都aa制吗?”
他笑起来:“你是美国人?还是我是美国人?”说着,他带她向餐馆外走,“美国人也不是每次都aa制的。我是老派中国人,不喜欢godutch,宁愿几个人争着付帐打得鼻青脸肿,就喜欢那种哥们气氛。不过我不跟女孩打。”
从前台经过的时候,收银的小姐跟他说话,他们交谈了几句,好像是广东话,她一句也没听懂。她记起他刚才跟waiter也是说广东话,有点神秘的感觉。如果有人当她的面用一种她听不懂的语言交谈,她就觉得别人在议论她或者在密谋怎么整她一下。
“你是广东人?”她问。
“不是,在餐馆打工时学了几句。”他为她拉着弹簧门,开玩笑地用广东话说了一句,“你行(hang)先。”
街上看不见什么行人,只有车辆hang来hang去。她想起有关b城的传说,问:“听说b城犯罪率很高,是个犯罪之都?”
“是有这个说法,不过我还没犯过罪,也没遇到过犯罪,这可能象离婚率一样,总听说50%离婚率,但身边也没见几个离婚的。”他为她开了车门,见她一付担心的样子,安慰说,“不用担心,开车一般没什么事。”
他发动了车,她想着他刚才的举动和说的话,突然觉得有些疑问,不由得问,“你怎么知道我坐7674的呢?”
“在服务台打听的。航空公司一般是不对外人透露乘客情况的,不过我给他们看了证件,又施了点苦肉计,说你第一次出国,人生地不熟,会很害怕,如果你不知道有人接你,你会哭的。如果你一个人自己走到外面去,出了事谁负责?我告诉他们说,你们不告诉我她的航班可以,只请你们想办法告诉李小姐有人接她,叫她在取行李的地方等,不要乱跑。他们也挺有人情味,不光通知了你,也把你的航班告诉了我。你一路上是不是提心吊胆,胡思乱想?”
她想到自己的那些胡思乱想,有点尴尬地说:“是有点胡思乱想,你怎么知道?”
“你们女孩嘛,心思都挂在脸上,谁都看得出来,只你们自己觉得隐藏得很好。”
她很心慌,他是不是在说已经看出了我对他一见钟情?还是说他看出我在怀疑他?他对女孩的心思好像是了如指掌呢,是不是经历过很多女孩,阅人无数?像他这样的人,肯定有大把女孩喜欢。
汽车沿着63号高速公路向c城行驶。carol按jason的安排,坐在后排座位上,他说这是c大的规矩,新生都是坐后排的。公路两旁没有路灯,只有汽车的前灯照亮着路面。车里在放一首古典吉它曲,很优美。
“真好听,是什么乐曲?”她问。
“。”
她一下就记住了这个名字,她有一种预感,这首乐曲将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首。为什么,她说不清楚,只是有这种预感。她坐在车里,恍然如在梦中。这是真的吗?在异国他乡迷茫的夜色中,一个帅得令她心旷神怡的男生,开着车,带着她在一首温柔的梦幻乐曲声中行进。好像什么都不缺了,就缺点真实感。
真实感很快就来了,她感到腹中隐隐作痛,一会就有水波流动的感觉。她想,糟了,要拉肚子了。她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没按时吃饭,或者肚子受了凉,就会肚子痛,而且会拉肚子。她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个怪毛病。一个女孩,如果有个心口疼的毛病,象西施一样,也算是个点缀,使人显得更柔弱更可爱。可她偏偏是个拉肚子的毛病,可以说要多丢人有多丢人。也许拉肚子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拉肚子还常常伴着重度皮肤过敏。医生说其实皮肤过敏才是源,是因为皮肤过敏太严重,以致于内脏上面也出了疹子,这样才会引起拉肚子。
她曾经找医生看过很多次,但都不能根治,只能是控制一下当时的症状。医生说她属于过敏体质,天生比一般人更容易过敏,治疗的办法只能是找到过敏源,想办法远离过敏源。她应该第一注意按时进餐,第二不要让胃部受凉。刚才在中餐馆吃饭时,就觉得有点不舒服,但没想到这么快就变得这么厉害了,她以为坚持一个多小时到c城是没问题的。
现在她感到真是比死还难受,在一个她一见钟情的男生面前闹肚子,还谈什么风度,什么优雅?待会不光要一趟趟上厕所,身上还会出现大块小块的风疹团,说不定连眼皮嘴唇上都是,肿胀难看。她不好意思告诉他这些,只想能够忍过去,化险为夷。这路上不象有厕所的样子,难不成就在路边树林里解决?
她又有点担心,因为有时过敏太厉害,会嗓音发哑,呼吸困难,医生说那是因为喉头也有了风疹团,水肿了,让她特别注意,一定要尽快就医,因为搞不好可以影响吞咽和呼吸,可以致命的。
她不知道这次会严重到什么地步,好像风疹块还不多,但肚子里实在是难受。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惩罚她,让她在她一心想留下好印象的人面前出丑?她在座位上辗转反侧,用手捂住胃部,只想汽车能够一步到达c城。
“你不舒服吧?”他看着反光镜,问,“要不要上医院?”
她尴尬到了极点,不知他是怎么看出她不舒服的。她哼了一声:“没什么,就是胃不舒服。”刚说完,就听到肚子里咕噜了一阵,她想他一定听见了。她没办法控制肚子发出的这种声音,只恨不得地下裂开一条缝她可以钻进去。
“别急,前边有个加油站。”他安慰说,好像油门踩得更大了。
她不明白加油站跟肚子痛有什么关系,她也顾不上问他,只一心一意地跟自己的肚子作斗争,不让它发出那种令她无地自容的声音。汽车在一个加油站停了下来,他下了车,走到后面她坐的那边,拉开车门,说:“来,跟我来。”她不知道他要她干什么,只好捂着肚子下了车。他把她带到加油站的小卖部里,指了指一个门,说:“那是个洗手间。我在外面等你,不用慌。”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什么都看出来了,什么都知道,他知道她现在急需用厕所。她又羞又恼,但又很感激他,因为如果现在不用,就不知道会出什么洋相了。她不知道自己在洗手间呆了多久,直到肚子里面那种流水一样的感觉没有了,才从里面出来。他不在小卖部里,她突然一阵恐慌:他扔下我走了!
她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就为了她那两个箱子和一个手提电脑?刚才是不是他叫餐馆的人在她吃的东西里做了手脚,她才拉肚子的?
她慌张地冲到外面,看见他站在外面抽烟。她放了心,站在那里悄悄地看了他一会,觉得他抽烟的样子很帅,吸烟的时候微微眯缝着眼睛,连抖烟灰的动作都很潇洒。
她坐回自己的座位,他从前边座椅上取下一件茄克样的衣服,说:“你躺一会吧,用这件衣服护着你的胃,可能会好一点。”他就着外面的灯光,细细地打量了她一会,问,“你没事吧?不要强忍着,不行就告诉我,我送你去医院。”
“我没事,”她无力地说,“太不好意思了,我——”
“没什么,我以前也经常皮肤过敏拉肚子的,跟你症状差不多。”他说着走回驾驶座,发动了车。
“我可能是胃部受了凉,或者饿过了头。”她解释说。
“都怪我,我们应该在机场吃麦当劳的。”
“不怪你,我当时并不觉得饿。你也爱皮肤过敏拉肚子?”她问,觉得他很懂她的心,知道她会为这事尴尬,所以把自己也贬到同一级别,这样她就不会羞愧了,有什么好羞愧的?你拉肚子,我拉肚子,大家彼此彼此。
“以前在国内时有一段时间经常无缘无故地皮肤过敏,厉害的时候连内脏上都有风疹团,就会拉肚子。医生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有的医生说是因为有犯罪感。”
她没有啃声,“犯罪感”几个字引起了她的遐想。他刚才说过“不过我还没有犯过罪”,现在又说他有“犯罪感”,他是不是在想犯罪?想犯什么罪呢?难道他想对我犯罪?她望着车窗外黑呼呼一片,心想,如果他现在想犯罪,他可以很容易地就把我拉到一个什么地方去。她尽力想像他凶恶残暴的样子,但实在想像不出来。她想,可能他即便是犯罪,也会是温柔的,带点羞怯的,可能会搂着我,从脖子上一路吻下去,他的胡子一定会扎得人痒痒的。
她暗中偷笑了一下,应该是我在想犯罪吧。看他刚才那个惧怕,只敢让我坐后面,是怕我侵犯他吧?女色魔是怎样炼成的?是在帅哥的羞涩中炼成的。听说男色魔会因为受害女性的奋力挣扎而性欲高涨,看来女色魔会因为帅哥小心地保护自己而色胆包天。真可谓敌弱我强,敌退我进,敌疲我扰,敌住我行。她在心里rap了一把:女色魔,象弹簧,你弱她就强。
她不明白当时寝室里几个人取色名的时候,为什么漏掉了“色魔”这个词,反而给她一个不伦不类的“色大夫”。她想像自己是一个女色魔,专门袭击那些帅哥。怎么袭击呢?爆头?掐脖子?把帅哥给掐晕了,还有什么用?成死蛇烂鳝了,白忙一场。难怪色魔都是男的。男色魔讲武力就可以得逞,女色魔还得要受害人配合才行,所以历来只有男色魔,女妖精。说什么男女平等,在色魔面前,男女永远都不可能平等。
她躲在他的茄克下面,暖暖的,觉得胃部舒服多了。她就那样躺着,悄悄地看他,她只能看见他的侧面,她觉得他的后脑勺从侧面看有一道很好看的弧线,而且他从侧面看上去比从正面看年轻,也许是因为正面能看到他的眼睛。她拿不准他的那种眼神,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好像是一种忧郁,但又不象“那个男人”的忧郁。从“那个男人”的眼里,你似乎能读出一个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故事,但他的眼里不是那种忧郁。她想说他的眼神有点苍凉,但又觉得苍凉太过分了。说不清,总而言之,他的眼神给他的年龄加了十岁左右,所以从侧面看,他就显得很年轻,甚至有点象个大男孩。
第 18 节
深夜,汽车在声中驶进c城。空旷的小城静谧而安宁,街道两边的商店都关着门但亮着灯。汽车开上一条林荫道,两旁有一盏盏圆形的路灯,黄黄的,发着柔和的光。
“只要看到这种圆形的路灯,你就知道到了c大了。”jason告诉她,“先到我住的地方去拿点东西,再送你到你的住处去。”
carol觉得心猛地一跳,finally,狐狸尾巴露出来了。看来他还是有计划的,只不过是比较君子一点的计划罢了。她觉得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好像一点不怕他一样。
来到一幢三层楼的红砖墙房子前,他停了车,让她在车里等着,自己上楼去了。过了一会,他拿了些什么东西下来,放在前面座椅上,发动了汽车,解释说:“拿了个电开水壶,你胃不舒服,可以烧点热水喝。刚来美国的人,不习惯喝冷水,不过,过一段时间后,就不习惯喝热水了。我现在不是冰冻的水喝着不过瘾。”
carol的住处在一条叫eastview的小路上,不是学校的房子,但在校车线上。jason找到她的住处,把车开进门前的driveway,为她拉开车门,说:“到了,eastview26号。”
按了一会门铃,一个男生把门打开了:“哇,想不到你到这么晚,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我是冯超,你的二房东。嘿嘿。”
冯超是半年前来的,先跟别人挤了半年,后来就从房东turner先生手里租了这幢房子的一层,是两个卧室,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因为要租就得把这一层全租了,他一个人又住不了这么多,就在网上打了广告,把一间卧室租给了carol。两间卧室是独立的,所以算不上roommate,自称二房东。
carol想,也许冯超单看的时候还是可以的,大约有一米七四,白白净净的,戴着眼镜,有点文弱书生的样子。但跟jason放在一起,就显得很幼稚,不成熟,没有男人味。他跑出去两趟,每趟都只拿着一两个小件行李,而那两个大箱子,就都留给了jason。
jason把东西都搬进来了后,就到厨房烧开水去了。冯超带carol到各个地方去看看,也把大门和房间的钥匙给她,一边问她晚点的原因和经过。
很快,jason就把开水壶拿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杯子,他倒了些开水在杯子里,让它凉,然后拿出一张电话卡,对冯超说:“你那边有电话吧?是无线的吗?如果是,就拿过来让carol给她家打个电话吧,她妈妈一定等急了。”
冯超应了一声,忙不迭地跑到自己房间拿来了电话。jason教了一下carol怎么用电话卡,等carol把电话打通了,他对冯超说:“我把她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就告辞了。carol想送他出去,他做了个手势,意思是叫她接着打电话,不要送。
她站在窗前,看jason走出大门,钻进车里,发动了车,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觉得心里有点怅然若失,嘴里在跟妈妈说话,但有点心不在焉。她把一路上的经过讲给妈妈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讲了些什么,就听见自己不断地提到jason,感觉好像有另一个carol,站在旁边指指点点地说:你完蛋了,你被他迷住了。
冯超还等在旁边,说要把洗衣机、信箱什么的show给她看一下,以后好洗衣、拿信,但她已经没有什么心思听这些了。
“时间不早了,我好累,想早点睡觉。”她说。
“好,我把洗澡间show给你看一下,你洗个澡好休息。”
她洗了个澡,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但睡不着,可能是时差没倒过来,就躺在那里想心思,她想起以前在寝室里几个人经常议论究竟什么样的男人才算帅。
小丽的帅哥模子就是国内的当红男星刘烨,她喜欢他那种质朴、纯真、酷酷的样子。
“雁狼”一听小丽色迷迷地谈刘烨,就一定要极具讽刺意味地干笑几声:“嘿嘿,那也叫帅?整个一土哩巴唧,他也就演演乡巴佬还凑合,我从来不看他的电影。不是您老人家提他,我都不知道他那名字念‘ye’,也就一‘刘华’,名字虽然跟刘德华只一字之差,可那长相和风度就差之千里了。”
小丽笑得岔了气:“我的老妈,还以为你的帅哥有多么高明呢,原来也就是一个过气老男星,你知不知道刘德华多高?才一米七啊!连你都比他高。“
“雁狼”气得要撕小丽的嘴:“谁说他才一米七?你——”
“玲仙”就出来打圆场:“算了算了,为了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老男人,值得吗?照我说呢,‘刘华’也好,刘德华也好,都算不上帅。中国男人嘛,轮廓不分明,鼻子眼睛海拔都差不多,再怎么帅,也就那样了。就跟那谁描述的一样,黄色的面孔,汗滋滋的,看上去象快要融化的蜡。说实话,中国男星我没一个看得上的。”
“哇,你崇洋媚外到了极点了。”另外三个人都叫起来。
“崇洋媚外的帽子我可不戴,”“玲仙”高傲地说,“崇洋媚外呢,就是对外国的东西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崇拜,可我并不是崇拜所有的外国男星,我这叫实事求是。我有我的标准,我看得上的呢,并不是哪个男星,而是小肯尼迪,j.f.kennedyjr.”
说到小肯尼迪,“玲仙”不得不拿出她心爱的收藏给几位色妹妹来个启蒙,因为那时大家对小肯尼迪还没有什么感性认识。启蒙的结果,就是大家一致认为小肯尼迪的确长得帅,不仅帅,还有王者风度,毕竟是美国前总统的儿子嘛。但那是人家西方式的帅,你怎么能用西方的尺码来要求衡量咱中国人呢?难道你以后嫁给一个西方人?
“我呢,肯定是要嫁西方人的,”“玲仙”很有把握地说,“东西方混血儿是最漂亮的了。你看人家费翔,李嘉欣什么的,都是混血儿。”
以前carol在这种时候总是拿不出自己的帅哥模式来,不是她不想跟大家切磋交流,实在是她心中没有一个鲜明固定的帅哥形像。她对男色的鉴赏能力,不是从精于挑选自己的偶像上表现出来的,而是从擅于挑别人偶像的毛病上面表现出来的。那些毛病,她不说,大家都不觉得,她一说,大家就都看出来了,而且一看出来就不可更改了。
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对帅哥这么挑剔。听人说家里有帅父帅兄的女孩,往往对男生长相比较挑剔,因为她们从小跟帅男生活在一起,对帅的感知力、承受力都比较高,就像湖南妹子不怕辣一样,从小吃辣,吃点江南人认为辣得不得了的菜,肯定是感觉不到辣的。她倒不觉得“那个男人”有多帅,她知道有些女人认为他帅,但她不觉得,也可能是因为她跟他关系不同,也可能是因为那时她还很小,也可能是因为她一直恨他。
但她觉得她这么容易看出男人的毛病,很可能是因为“那个男人”的原因,使她有意无意地爱挑男人的毛病。像他的爱卖弄才华,她很小年纪就可以看出来。她评价一个男人的帅,往往是跟他的才华和人品联系起来的,一旦发现他没才华,或者人品不好,她看他就再也不帅了。
如果现在再跟寝室里的色姐妹们讨论什么样的人算帅,她肯定要把jason端出来了。在她眼里,刘烨太土,刘德华太矮,小肯尼迪太傻,听说小肯尼迪考律师资格考了三次没考上,报纸把他贬得一塌糊涂。
想了一会,突然想起jason那件茄克还在她这里,刚才他走的时候忘了给他。她想,天气很暖和,用不着盖被子,今夜我就盖这件茄克睡觉。她爬起来,拿起那件茄克,放到鼻子下面去嗅,嗅了一会,她注意到茄克背上有一行字:
mybabymadetotheprincipal-shonorroll.cms
她不懂这行字的意思,不过美国人是一群稀奇古怪的人,他们可以在衣服上印任何字。她记得在网上看到过一个美国妇女,在大选的时候,穿着一件t恤,上面画着一个女性的外生殖器,夸张的阴毛,森森然,t恤上面写着:
theonlybushilikeismyown.
她很花了一点精力才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服了那个美国女人,服了她的大胆,也服了她的幽默。
她不知道这件茄克上又在表达什么幽默,黑色的还是黄色的,但她肯定是一种幽默。听说美国人把幽默感看得很重要,似乎一个人没幽默感就跟没智慧一样。
她躺在床上,盖上那件茄克,闭上眼睛,很快就沉入一个深远而甜蜜的梦乡。
第 19 节
第二天从早上八点一直到下午三点,carol都是跟着冯超到处跑,办各种各样的手续,申请ssn号码,到学校sevis上登记,买医疗保险,到系里报到,等等。冯超人勤腿勤嘴勤,一边带着她到处跑,一边添油加醋地向她介绍各种道听途说的信息,美国的风土人情,学校的球赛季节,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每届新生中最漂亮的妹妹,等等,只要是他知道的,他都毫不吝惜地pass给她。
各种信息中,她感兴趣的只有这最后一条,她好奇地问:“那今年新生中谁是最漂亮的?”
“要等到国庆中秋晚会了才揭晓,”冯超很老练地说,“因为晚会上新生都会露面,那时才评得出谁是最漂亮的。不过都是男生私下议论,不是公开选举的。听说到了那天晚上,这里所有中国男生都会跑去看美眉,结婚没结婚的都一样,听说有些结了婚的男生赶紧把结婚戒指取了,好骗妹妹。你到时注意一下,看那些男生无名指上有没有戴过戒指留下的痕迹。”
她听着,好像全听进去了,又好像一句也没听进去,只随便想了一下,jason戴没戴结婚戒指?她想不起来了,不过她觉得他肯定没戴,如果戴了,她肯定一下就注意到了。不过中国男人有几个戴结婚戒指的?
她就这样跟着冯超这里跑那里跑,心里老盼望着办完事了好回到自己那间小屋去,好去过精神生活。她觉得她的生活可以分成两大部分:物质的与精神的,真的与幻的,外在的与内在的,动的与静的,昼的与夜的,脑的与心的。
白天在外面学习工作,与人交往,吃饭穿衣,这一切都是物质的生活,她的脑参与了,但她的心并没参与。她学习成绩一向都很好,也不觉得费了特别大的劲,使她觉得无论什么学校,其实都是考进去的那一下难,一旦考进去了,很少有读不出来的。所以她的注意力好像永远都在“考进去”上。上高中的时候,就是在为考进b大努力。等到真的进了b大了,她的目标又变成了考b大的研究生。考上研究生了,又是为出国做准备。似乎永远都是人在一个地方,眼睛望着另一个地方。
现在她不知道她的眼睛应该望向哪里。原来想的是只在c大呆半年,然后转到d大,已经跟d大那边联系好了,那边同意将入学时间推迟半年。但这会她突然有一种不想离开c大的感觉。她想,现在还早,等一段时间再说吧。
白天的这种生活她能胜任,跟朋友们也处得不错,但她总觉得她真正的生活是在晚上。当她回到家里,吃了饭,完成了物质生活的任务之后,她躺在床上,任自己的想像力肆意张扬,任自己的思绪漫无边际地延伸。只有在那时候,她才在过一种精神的生活,她的心才投入了进去,她才感到自己是真正活着,活得有质量。
有时她觉得自己象一头牛,白天吃了许多草,只是为了储存在胃里,供晚上有空的时候慢慢反刍。晚上躺在床上,她把白天的经历拿出来,加入自己的幻想,一点一点地消化。白天实现不了的愿望在夜晚的遐想中实现了,真的世界里实现不了的愿望在幻的世界里实现了。
所以她在外面办事的时候,常常有点心不在焉,不过因为有脑在那里照顾着,这种心不在焉只表现为丢三拉四,找不到这了,找不到那了,但还没到学习上粗枝大叶的地步。
下午三点,冯超到系里开会去了,她就一个人呆在家里,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了一会。不管她怎么控制,她都会想起jason,猜测他现在在干什么。她觉得jason是真的把她交给冯超了,他可能不会再来帮她了,她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他。不过现在还有几件东西把她跟jason联系在一起,他的电话卡,他的电水壶,他的茄克。她想,这几样东西,我要一样一样地还,不能一下全还了,那样我就至少可以再跟他见三次面。
冯超开完会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多钟了。一回来就到carol房间里来,看她吃饭了没有。知道她还没吃,就拿来一包快餐面给她:“你现在还没买米买面,这个你煮了吃吧,我在系里吃过了,今天迎新会,系里有pizza吃。你课注好了没有?”
“我才注了九个学分,可是做ra一定要注12个,现在还没想好注什么课,系里只剩下corecourses了,但我不想一下注四门corecourses,想注个简单的,不然会太忙了。”
冯超建议说:“那就注我们系的课吧,你注我的课,我保证你拿a。”
“你们系的课?你不是电脑系的吗?”她好奇地问,“我怎么能修你们系的课,我又不是学电脑的。”
“这门课是对外系开的,叫webprogramming,很简单,就是做做网页。我可以帮你。”
carol想了想说:“算了吧,我还是老老实实注我们自己系的课,你们系的课,毕业时又不算,转走时又不能带走,修了干什么。”说完,很崇拜地问,“你一定很了不起,不然怎么要你上讲台?我们都是跟老师做ta,ra,根本不上讲台。”
冯超搔搔头,坦白说:“其实我也是ta,批改作业,辅导一下,不过我手里有30%的assignment的分。我还可以帮你做project。如果你注这门课,我就可以跟你一起上课了。”
“你也要上课?”
“系里要求的,ta都要坐在课堂上听,烦死了,不过教课的是江成,就是接你飞机的jason,我想他不会逼着我坐教室里听课的。”
carol正要离开,听到这一句,又返了回来:“这课是jason教?他是你们系的?”
“对呀,我跟他做ta,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其实我也不是不能教,webprogramming,学电脑的谁不能教?我还是科班出身,听说他是半路出家,他以前学文科学英语的。不过他正好占了这点优势,他英语口语好,所以系里让他上讲台。我们系三分之二是中国人,但上讲台的,只有他一个,老印倒有三个。老印那种英语,也叫好?”说着,就大着舌头学了一句,“丹克呆ver,你知道是啥?drunkdriver,嘻嘻。”
冯超还在摆他们系的龙门阵,但她已经听不进去了,她想,我要注这门课,那样我就可以一个星期三天,每天一小时,名正言顺地坐在教室里,盯着jason看,他也不能说半个不字。而且学了webprogramming,不是可以做出漂亮的网页吗?冯超一定会帮我忙的。唯一的问题就是这课学了不算学分不能带走,但现在好像管不了这么多了。
她打断冯超的话:“谢谢你的面,我以后买了还你。我回房去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连上网,login到学校注册系统上去,找到电脑系开的课,找到jason教的webprogramming,但她发现已经注满了。她手足无措地跑到冯超的房间,问:“课注满了,怎么办?”
“什么课注满了?”
“jason的课。”
冯超欣喜地问:“你决定注了?没关系,我听说任课教师都有权力加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去的。你跟江成发个email,叫他把你加进去,不过你得找个强有力的理由。你现在还没有ssn,你要把你的学生号给他,他才能把你加进去。”
她跑回房间,给jaosn发了一个email,说了一大通学webprogramming的理由,恨不得说不学webprogramming,自己的命就保不住了。她焦急地等他的回音。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终于等到了他的回信,他说没问题,我已经把你加进去了,你到网上去注册吧。
她注了册,核对了几遍,的确是注进去了,才松了一口气,发现肚子好饿啊,就欢天喜地地到厨房去煮面。一边煮,一边哼着歌,心想,现在我成了他的学生了,他成了我的老师了,多奇妙啊。正在愁以后没机会见他了,现在机会来了,一个星期三小时,我可以盯着他看,合理合法的,名正言顺的,正大光明的,不管不顾的盯着他看,看饱,看够,看厌,看烦,看腻。嘻嘻,我肯定不会看腻的。我叫他什么呢?江老师?江成?还是jason?
她在心里“江老师,江老师”地叫了几遍,老有一个奇怪的感觉,好像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事正在发生。
第 20 节
carol的校友钱波请她吃了一次饭,算是尽地主之谊。她从国内给他带了一些茶叶和真丝围巾,听说这边比较喜欢这些东西。
到了钱波家,她就明白为什么钱波虽然是校友,却没有去接机了。钱波已经有一个女朋友,叫丁爱琪,学经济的,两人已经同居了。他肯定不会早上三点从女友温暖的肉体旁离开,跑到100英里外的机场去接她了。这个推理好像从反面证明jason是没有女朋友的,使她有点开心。
她把带来的礼物拿出来给钱波,爱琪接过去,看了看,有点呲之以鼻地说:“也不知道国内是从哪里得到的信息,总以为我们在美国会喜欢这些东西,”说着,把礼物塞回她手里,“你拿着吧,我们用不着。”
carol觉得很尴尬,把礼物拿回来也不好,不拿回来也不好。还是另一个来做客的人打了个圆场,对爱琪说:“收下吧,别人一片心意,你自己不用,拿去送美国人也挺好的,很多老美都喜欢这些东西。”爱琪听了,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carol很感激这个解围的人,就跟她攀谈起来。原来她叫孙惠伦,是爱琪的同学,应该有三十多岁了,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正在屋子里跑来跑去,使她不时地得交待他:“多多,别瞎跑,看跑出汗来,感冒了又会喘的。”
一个“喘”字好像就能镇住那小孩,多多不乱跑了。不过小孩子记不长,他老实一会,又跑起来了。孙惠伦只好一边跟carol说话,一边去抓儿子,让他安静一会。
carol见她比自己大不少,不知道该怎么叫她。孙惠伦说:“瞎起了个英文名,叫sally,凑合着叫吧。”
sally见carol是新生,马上向她推荐起自己准备租出去的一间房子来,说她住的是学校的marriedhousing,是两居室的,只有带小孩的人才能住。她跟儿子住了那间大的,还有间小的,想租给别人,因为她离了婚,前夫在国内,付的抚养费很少,她一个人的奖学金不多,房租就用了一半,想找个人share一下。再说她儿子还小,只能跟她住在一起,那间小房就完全空着。
carol看着多多,心想,孩子这样跑来跑去,跟她住一起还怎么学习?于是说:“我已经找到了住处,而且签了半年的合同,现在没法搬出去。”
“那你帮我在你们新生中打听一下,看有没有人感兴趣。”sally说,“学校的房子虽然不算太新,但房租比较便宜,电话电视宽带上网都包在房租里面了,比你们住在外面合算。”
carol答应帮她问问其他新生,又关切地问:“你一个人带个孩子,还要读博士,一定挺累的吧?”
“累倒还好,因为多多白天都在学校。就是怕他生病,他有个哮喘的毛病,喘起来就很严重,常常是半夜三更得送医院,我又不会开车,幸亏隔壁的jason是我老乡,肯帮忙,经常是深更半夜把他叫起来往医院跑。”
carol一楞,问:“jason住在你隔壁?哪个jason?中文名是不是叫江成?”
“是呀,你认识他?”
“是他把我从机场接回来的。”carol急忙对sally说,“你说的出租房子的事,先别租给别人了,我回去跟我二房东谈谈,看能不能把我的房退了,如果能,就搬你那边去。”
sally高兴地说:“好啊,我给你留着。很多人都怕小孩吵,其实我们多多一点不吵。我也挺注意的,不让他吵。你要是搬我那去,我还可以教你做饭,帮你做饭。”
正谈着,钱波走过来跟carol说话,没说两句,爱琪就把他叫去切西瓜去了。carol觉得爱琪在防范她,一见到钱波过来跟她说话,就插进来,把钱波叫去干这干那。可能是女生的天性,自己喜欢一个男生,就觉得普天下女生都会喜欢这个男生,都在觊觎她的宝贝。carol心想,钱波算什么?虽然个子高大,但相貌平平,头发又thin,而且已经有了发胖的趋势,还值得这样提防我?
她突然想到,如果jason是我男朋友,我会不会这样防范别的女孩?他会不会象接我那样去接别的女孩?她觉得他会,因为他好像就是那样的人,活雷锋。她很俏皮地在心里说,可人家雷锋矮呀,眼睛小呀,人不帅呀,人家怎么帮人也就帮成个标兵模范什么的,不会帮出一个暗恋的来呀。你jason没那个qualification,凭什么也要做活雷锋呢?你又帅又殷勤地帮一个女孩,她能不动情吗?你哪里是在帮人?你简直是在制造动乱。
她想,如果他是我的男朋友,我要跟他约法三章,不准他去机场接女孩,只能接男的,但是现在男人跟男人交往也不安全呢,搞不好成了同性恋。那就干脆不准他去机场接人,要接也得我坐在旁边。然后她乐滋滋地想,这好像进一步从反面证明他没女朋友,不然那天去接机的就不止他一人了。
第二天,她拿出他那件茄克,想把它洗一下。她用这茄克的时候算是在生病的,不洗一下就还他不大好。就一件衣服,不值得用洗衣机,她就手洗了一下,先挂在洗澡间的莲蓬头上,过了一会,水滴干了,就拿到外面阳台上挂了起来。
下午,房东turner先生下班回来,看见了挂在阳台上的衣服,就来敲她的门,问那衣服是不是她挂在那里的。
她点点头,不知道洗件衣服怎么会劳烦房东大人光临寒舍。
临走之前,turner先生见她面红耳赤、无地自容的样子,想缓和一下气氛,便说,我也有一件这样的衣服,是我儿子学校发给优等生家长的奖励,我初一看,还以为是我那件呢。他指着cms三个字,告诉她这是collinsmiddlescholl的起首字母,他儿子以前就在这个中学读书,不过现在已经上高中了。
carol觉得手脚发凉,她指着衣服上那行字,小声问:whatdoesthismean?
turner先生解释了一下,她终于明白了那行字的意思,没什么幽默在里面,最平直的一句话:“我的孩子评上全校优等生了”,直译就是“我的孩子上了校长的光荣榜了”。
她追问:“onlyparentswears——wear——thiskindofjacket——jackets?
“notallparents,”turner先生骄傲地说,“onlythosewhosekidsmadetotheprincipal-shonorroll.”
她愣在那里,不记得turner先生还说了些什么,又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了,她只看见那行字,仿佛变得越来越大,触目惊心:
mybabymadetotheprincipal-shonorroll.cms
这么说jason是有孩子的,而且已经上中学了。难怪他那么懂得女生心理,过来人嘛。她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他看上去不象一个孩子上中学的人哪。不错,有些男人看上去很年轻,但一个上中学的孩子,怎么也得有十几岁了吧?那他多大?四十了?她回想他的外貌,觉得很难说,也许他真的有四十了,如果光看他的眼睛,你说他有四十也可以。
她又想起他是sally的邻居,住在marriedhousing,那是带孩子的学生才能住的。当时听到这个没注意,因为住在marriedhoursing不等于就married了。如果她搬进sally的apt,那她不也住在marriedhousing吗?
但是有了这件茄克,事情就很清楚了,他是married了的,而且有孩子,所以他那天一个人上楼去拿东西,而没有请她也上去。
她很生气,他怎么能这样呢?隐瞒这么重要的实情,结婚戒指也没戴一个,这不是骗人吗?应该制订一条法律,硬性规定所有结了婚的男人在他们的衣服上佩戴一个m字母,或者叫他们在胸前挂一个牌子,上书“已婚”,最好是在他们脸上刻一个大大的“有妇之夫”,让所有傻呼呼的女孩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不available的。
想了一会,又觉得他没错误,他没隐瞒什么,这件衣服就放在车里,他还拿来给她盖在身上,就说明他没想隐瞒。她不可能一见他就问他结婚没有,他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吆喝“我是结了婚的”。是她自己,把未婚当成了default,不问青红皂白就一头栽了进去。
她觉得这事非得问问他本人不可,不然死也不愿相信他是结了婚而且有个上中学的孩子的人。但她不知道怎么问他,想了半天,想出一个点子。她给他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你的茄克还在我这里,你什么时候来拿?是你的,还是别人的?如果是你的,放一放没什么,如果是别人的,是不是要尽快还给别人?
jason在电话里“噢”了一声,说:“没事,是我的茄克,先放你那里吧,用不着专门跑一趟,等什么时候我有事过来时,再来拿。”
carol怏怏地挂了电话,没希望了,茄克是他的,他自己已经亲口承认了。
第 21 节
carol老是觉得这件茄克应该有个什么故事,可以解释掉jason是已婚这个事实。他不可能是一个已婚男人,怎么可能呢?难道帅一点的男人就只能是别人的?难道懂得关心照顾人的男生就一定是已婚的?有没有可能是别人的茄克,送给他穿的?不过这个理由好像很牵强附会,谁会把自己孩子挣来的光荣送人呢?再说jason也不会穿别人的旧衣服呀。
那就退一步,假设他是结了婚的,但他可能离婚了,或者妻子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孩子。她觉得猜他妻子去世了有点不大好(愿他妻子在天之灵安息),但有孩子不等于有妻子,这一点是说得过去的吧?如果是那样,那他还是available的。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居然连一个带孩子的鳏夫都能降格相从,不由得叹道:成成,怎么沦落到这步田地!
刚感叹一下,马上又想,不过他不是一般的鳏夫,他是一个又帅又温柔的鳏夫,所以还是值得的。不管怎么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亲眼看到他有妻子孩子,我不能相信jaosn是个有家室的人,不要搞出冤假错案,我党的政策是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要重事实,重证据。
星期五的晚上,jason打电话来,问carol明天要不要跟他的车去wal-mart买东西,说那是个超市,吃的穿的用的都能买到。如果去的话,他早上十点开车到她住处来接她。他还说,你问问冯超要不要一起去。
carol赶快回答说:“我去。”想了一下,觉得把冯超拉上可以壮壮我方的气势,又大包大揽地加一句,“冯超也去。”她有把握冯超肯定会去,一是他没车,也需要有人载他去shopping,而是他听说她去,他肯定会去。
她想,明天他妻子孩子会不会也一起去啊?如果也去,那看着他们一家亲亲热热多难受。但她又忍不住想看看他妻子是什么样的,看看到底什么样的女人能拥有这样的男人。完全是在下意识里,她有一种希望,希望他的妻子很老很丑了。她也搞不清这样希望有什么用,难道希望他抛弃他的妻子来爱我?如果他能抛弃又丑又老的妻子,那等我老了,他不一样可以抛弃我?
星期六早上,carol很早就醒了,可以说昨晚一夜都睡得不踏实,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梦。起来后,就吃点早餐,然后开始打扮,一边打扮一边想,他妻子肯定是那种有成熟风韵的女人,一是年纪到了成熟的阶段,毕竟是一个中学生的妈妈了嘛,但愿她已经熟透了,熟烂了;二来jason肯定喜欢成熟的女人,因为他自己就很成熟,不毛躁。不过,按性格互补的说法,他应该喜欢天真烂漫的小女孩。
她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穿成什么样子的,是成熟一点,跟他妻子拼成熟呢,还是穿得青春一点来显得他妻子人老珠黄呢?想来想去都拿不定主意,最后想烦了,破罐子破摔,管他呢,反正他都已经结婚了,打扮成什么样子都是白搭。我就是我,比输了比赢了,她都是她的妻子,而我只能是我。
快到十点的时候,她听见汽车开进driveway的声音,从窗口向外望去,看见jason和一个十多岁的女孩下了车。她觉得自己象泄了气的皮球。真的是有个上中学的孩子,没戏了,现在就看他妻子还在不在人世了。
她和冯超都迎出去,jason给他们介绍说:这是sarawithouth。这是carol。这是chao.
冯超更正说:“别叫chao,听上去象ciao一样,叫我simon吧,”然后又好奇地问那小女孩,“你为什么叫sarawithouth?”
sara撒娇地擂了jason一拳,跳到一边去了。jason解释说,sara小时候,一说自己的名字,别人就问她withorwithouth?把她问烦了,所以每次自我介绍就自己加上一个尾巴:“i-msara,withouth.”
carol问:“她会讲中文吗?”
“她听得懂,但不肯讲。小孩子就是这样,她生活的那个环境都是讲英语,她如果讲中文就不合群,所以不肯讲中文。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走吧。”
坐进车里,carol问坐在前排的sara:“你妈妈呢?她怎么不来?”
“she-sindc.”
carol有点没听明白,jason笑着解释说:“她妈妈是个忙人,到华盛顿开会去了。”
sara抗议说:“whydidyousaymymomisblind?”
jason笑起来,解释说:“这个忙不是blind,是busy.”然后讲起sara的一个典故,说她因为不认识汉字,所以分不清一些同音的字,喜欢乱用。有一次送她去一个教堂,只有她知道路,所以一路上都是问她怎么走,她总是说followyournose,大家都不懂,最后才搞明白她说的是“笔直走”。
carol看到jason这样如数家珍地讲sara的故事,突然想起了妈妈和“那个男人”,她记得他们也是这样的,总是很骄傲地向别人讲她的一些区区小事,有时连她自己都听厌了。也许在父母眼里,自己的小孩是世界上最可爱最聪明的,自己小孩的一点一滴都是具有历史意义世界意义的,都值得大书特书,大讲特讲,也不管听的人感不感兴趣,想不想听。
她看到jason这样爱他的女儿,就想他一定也是很爱他妻子的。听人说一个男人如果还爱他的孩子,那他就或多或少还爱着他的妻子。没有妻子,哪来的孩子?而且两个人造出孩子,等孩子出生,养孩子长大的情景永远都会留在夫妻两人的记忆里,是两个人永远的共同话题。“你还记得不记得呀,儿子小的时候……”“你还记得不记得呀,我怀女儿的时候……”
sara并不是很像jason,但很漂亮,有点象国内的某个影星,可见他妻子也是很漂亮的了。
到了wal-mart,sara就去推了一辆车,交给爸爸,然后自己爬进车里坐着,让他推。carol看见jason好脾气地笑笑,摇摇头,无奈地说:“没办法,惯坏了。你们自己推辆车吧,她有个同学过生日,我们要去那边买点礼物,你们先去买东西,待会我们在门厅里碰面。”
carol看见他们父女俩说着笑着走远了,情绪很低落。冯超已经推来了一辆购物车,见她呆呆地望着那两父女,建议说:“你也坐车里,我来推你。”
她被他的话惊醒,定了定神,无精打采地说:“算了吧,一把年纪了,还作精作怪?”
“这是美国,怕什么?在美国这种地方,无论你有多怪,你都可以找到比你更怪的人。”
她没再说什么,只抓过购物车,仿佛找个支撑的东西一样撑住自己免得倒下,然后漫无目的地跟着冯超走。冯超象小孩一样,蹦蹦跳跳,有时还倒退着走路,好跟她说话,显得很高兴。她知道他愿意跟她在一起,也很感激他,甚至想,听人说忘掉一桩爱情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陷入一场新的爱情,也许我应该开始爱冯超,那样我就可以忘掉jason了。
她很伤感地想,一切都摆在面前了,jason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他的妻子肯定很能干,到首都开会去了。他的女儿肯定很聪明,因为是全校优等生。他去机场接我,只是帮帮新生,跟他去接那个访问学者没有两样。她心里涌起一种熟悉的痛感,就像她小时候听妈妈说她是从垃圾箱里捡来时感受的痛一样。
回到家,她蒙头睡了一觉,觉得好点了,就把新买的电话安上,给妈妈打个电话。母女俩聊了一会,她央告说:“妈妈,讲讲你跟他的事。”
她听见妈妈在电话里楞了一会,说:“我跟谁的事?我跟你爸爸的事?成成,你想听什么?我都跟你讲过了。”
“就讲讲他是怎么爱上你的吧。”
妈妈迟疑了一会,小心地问:“成成,你没爱上一个有妇之夫吧?”
第 22 节
“你在说些什么呀!我怎么会爱上有妇之夫呢?”carol硬着嘴说,“才来了几天?人都没认清楚,哪里就谈得上爱?”
“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妈妈说,“有妇之夫不要碰,但合适的、未婚的还是应该考虑的,女孩子在你这个年纪不抓紧,以后就更难碰到合适的了。到了二十七、八岁,年龄上相当的男孩就只是一些被人挑剩的了,要不就是离过婚的。那个江成怎么样?我觉得他这个人还不错,他多大了,学什么专业的?”
carol想,妈妈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也就是听我在电话里讲了一下他接机的事,就觉得他不错了,这样的丈母娘,也太容易讨好了吧?“别提他了,他女儿都上中学了。”她没好气地说。
“噢,是这样。”妈妈有好一会没说话,“成成,对这种人,一定要敬而远之,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跟他有任何接触。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只要不见到这个人,过一段就忘了。”
carol生气地说:“我又没说我喜欢他,什么忘掉不忘掉,听你那口气,好像我已经不能自拔了一样。”
妈妈小心地说:“不是说你不能自拔,是提个醒,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有主见,你不会像我那时一样,被你爸爸的外表迷惑了。我只是想说,现在这个时候最关键了,走对走错就是这一步。”
她想,妈妈凭什么把jason跟“那个男人”相提并论呢?jason并不是个只有外在美的人,他内在也很美的,他那么乐于助人,对人那么关怀备至,对女儿那么宠爱,绝对不是“那个男人”那样的花花公子。但想到他不是花花公子,又觉得很绝望。如果他是花花公子,那还有点希望,既然他不是,那他就永远只能是别人的老公了。
两人沉默了片刻,carol问:“你说他那时一直是克制自己的,你怎么知道他对你是有感情,只是克制着自己呢?”
“成成,你——,你这是——,”妈妈担心地说,“你说没陷进去,可你——”
“算了,随便问问,不方便讲就算了吧。”
跟妈妈打了电话,心里也没轻松多少,反而一再地想,妈妈那时怎么知道“那个男人”对她是有感情的呢?她怎么看出来的呢?她怎么那么有把握,只要从后面抱住他,他就一定会动情呢?我对jason就没这种把握,看他那样子,即使从后面抱住他,他也会说几句开玩笑的话,然后巧妙地逃掉,我总不能讲蛮力把他按倒吧?
她想,jason对我到底有没有一点意思?他这个人,太深,看不出来。他帮人的时候,很细心,很周到,很温柔,但他帮完了,离去得也很干脆,很决绝。不像她以前遇到过的男生,对你没意思,就不帮你,帮你的,就多多少少有点意思。她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男生对她有没有意思,只要从他们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的表情,她就能估摸出个八、九不离十。有意思的人,眼里会有火化一跳,哪怕是转瞬即逝,她也能捕捉到。有意思的人,也会在离去的时候有一些留恋,或者留下一点什么伏笔,以便下一次再见,这个她也能感觉到。对她有意思的人,或早或迟都会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证实了她当时的猜测。
但她觉得jason这样的人,有意思没意思都不会让你轻易把握到。他有意思,可能会装扮得象没意思一样;他没意思,也可以显得有意思一样。总而言之,他猜得透你,你猜不透他。
她不知道该不该把jason那门课drop掉。也许妈妈是对的,最好的办法是从此不见他,但她又有点舍不得。从此以后就不见他了?那日子怎么过?切,他就那么厉害?上上他的课,我就不能自拔了?那么多上他课的人呢?难道都陷进去不能自拔啦?我就不信这个邪,又不是没迷恋过人,还不都一个个getover了吗?我偏要去上他的课,我相信我有这个自控能力。迷恋这种事,逃避是没有用的,越逃越陷得深,只有迎头痛击,正面交火,才有出路,不是getunderhim就是getoverhim,都是出路。
她想,我得先吃付解药垫垫底,让我来爱上冯超。他对我不错,人也不难看,一旦爱上冯超了,jason就好对付了。说做就做,她开始把注意力放到冯超身上,对他的殷勤做出一些反应。
冯超有点受宠若惊,搞不懂到底是哪根筋一下子扭顺了,或者是哪股道岔一下子搬对了,怎么突然一下就得宠了。但他懂得抓住机会,所以提议两个人合着开火,每周轮换做饭,这样可以交流技术,每人也可以少做几次饭。她答应了,结果发现冯超做饭的水平比她低多了。她是妈妈从小就注意培养的,而冯超是出了国才学做饭的。冯超只会做四个菜:番茄炒鸡蛋,鸡蛋炒番茄,鸡蛋番茄羹,番茄鸡蛋汤。
她吃了几次,实在吃不下冯超做的饭菜了,就改为冯超做所有非技术性的活,她只管掌勺。她觉得也很合算,因为洗菜切菜洗碗等等,都是非技术性的活路。她指挥冯超把什么都准备好了,自己就上去叮呤咣当地炒两下,吃完把碗一丢,该冯超去洗了。
冯超好像脾气挺好,她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干得不好,就嘻嘻笑着听她指教。
一个星期三天,她跟冯超一起坐校车去上jason的课。上课时间比较早,是早上八点,七点多就得出发。学生都不爱上太早的课,有时校车上就她跟冯超两人。但有一次,校车从marriedhousing过的时候,jason和他妻子也上了那辆车。jason看见她和冯超,就对他妻子说:“这就是我跟你讲过的carol和冯超,就是那天跟sara一起去wal-mart的。carol中文名叫李竟成,厉害吧?”
不等他把他妻子介绍给他们,他妻子就说:“厉害厉害,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想搞定就能搞定’。”然后拍拍carol的肩,“别生气,我这人爱开玩笑。我是sara的妈妈,静秋,我姓静,安静的静,叫秋,秋天的秋。姓静的人不多,强调一下,免得你们心里嘀咕,这人没个姓的?”
carol觉得静秋很健谈,很洒脱,说话也很风趣。一路上,基本是静秋在跟他们讲话,而jason只是坐在那里听,似乎很欣赏妻子的口才。
静秋生得很漂亮,sara跟她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看不出静秋到底多大年纪了,但看上去比jason大很多,看来女人真是不经老。
到了教室,冯超总是坐在carol旁边。她会很隐蔽地看看jason,看他有没有因为她跟冯超这么接近而有一丝嫉妒的神情。但他的眼睛好像不轻易透露他的心思,她看不出来。
教室里人人一台电脑,为了不挡住大家看黑板,都是放在有玻璃桌面的桌子里面,所以上课时,每个人都是埋着头,把人弯成个直角,趴在桌面,好像在偷偷摸摸地盯着脚下,又象在啃桌面一样。如果不知道的人从教室门前经过,只会看见jason站在前面,而学生们都弓腰驼背地对他顶礼膜拜。
要把webprogramming这门课学好,还是不容易的。做网页的基本技术就那些,但做出来好不好看、实用不实用就需要很多programming以外的知识了,跟一个人的审美能力、文字和图画表达能力等等都有关系。
他的介绍很精彩,很引人入胜,经他一介绍,大家对那个题目就有了浓厚的兴趣,很多人下去之后就自己去做进一步的research。carol对visualliteracy特别感兴趣,自己找了很多文章来看,准备这学期的presentation就讲这个。
每节课有五十分钟,carol原以为可以坐在下面,盯他五十分钟,结果却发现简直没多少时间盯,因为很多时候都要动手做,时间有限,除非你做得特别快,不然你也只能是盯着你自己的桌面。大家练习的时候,jason和冯超就在教室里四处走动,看有没有人提问。carol也想提几个问,好让jason走到她身边来给她讲,但提得太简单又怕他瞧不起,提太难又不一定想得出来,而且常常是刚一举手,冯超就冲过来了。
她只希望jason多一点讲的时候,少一点练的时候,那样的话,她就可以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看他的嘴唇在胡子的掩映下一动一动,看他的喉结一上一下,看他长长的手指握着颜色笔在白板上写字或者画示意图。她也喜欢他用powerpointslides讲课,因为他会把slides放在网上,就不用记笔记,可以一门心思地盯着他看。她不知道他有没有觉察到她在盯着他看,她不知道他的脸被她盯疼了没有,反正从他的表情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她觉得他虽然穿衣服不讲究,但穿什么都很帅。世界上有几种人,有的人跟衣装好像有不共戴天之仇,穿什么糟蹋什么,你看到他会想:“这样好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可惜了这身衣裳”;有的人靠衣装,穿好的就人模狗样,穿差的就形像猥琐,你看到他会说:“今天看上去还像个人样”;有的人跟衣装相得益彰,好马配好鞍,人给衣装添几分色,衣装给人添几分色,你看到会说:“这身衣服配你正好”;有的人会把再糟糕的衣装穿出名牌的品味,你看到他,不会注意他的衣装,你只看到他,因为他的衣装跟他相比,已不再重要。
她觉得jason就是这最后一种人,他穿得很一般,好像从来不过问牌子的事,但他是那种衣以人传的类型。你一般不会去注意他穿了什么,你只注意到他的人。但你如果特别地去看他的穿着,你会惊讶,那样一件衣服,怎么可以被他穿得那么帅呢?
上了几个星期的课,carol发现自己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自控能力,或者说过低地估计了jason的魅力。上他的课象吸毒一样,上得越多越戒不掉,以前只是好他的色,贪他的温柔细腻,现在还加上爱他的才华,搞得一天不见到jason就很难受了。
第 23 节
离中秋国庆晚会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冯超跑来问carol:“你参不参加国庆晚会?现在买门票是$2块一张,晚会那天在门口买就是$5块一张了。”
她想起他说过男生会在下面评价新生谁最漂亮的话,有点不敢去。评不上最漂亮的,好像自尊心有点受打击一样。不去,那你们评谁都不关我的事,别人会说carol没评上是因为那天没去。她很坚决地说:“算了,我不去,挺忙的。”
“哪里有那么忙?”冯超笑嘻嘻地说,“你不去,可就评不上最漂亮的美眉了。”
“我无所谓,你们男生搞这些事真无聊。”
“应该说是男生无聊了才搞这些事,”冯超仍然笑着,不动声色地加了一句,“jason可是要去的,到时候不要后悔,怪我没告诉你。”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去不去关我什么事?”她扬起眉毛,有点生气地说,随后又问,“你怎么知道他会去?”
“他是我们学生会准备拍卖的王子之一,我怎么不知道?听说去年他为学生会赚了不少钱,本来每个王子自己可以得20%的,但他全都交给学生会了,大概是觉得卖身的钱不干净。你没看到去年学生会做的那个广告,简直就像是说当红妓女某某某登台献艺一样。”冯超说完,嘿嘿笑起来。
“你是学生会的干部?你才来几天?也就比我早来半年。”
冯超有点得意地说:“这你就有所不知了。c大中国学生会干部全部都是第一年新生,一年一换,老生谁还干这事?都是新来的才这么冲冲的。不过当学生会干部对以后写简历找工作有好处,美国很重视社会活动、志愿工作、组织能力的。建议你今年冬天也参加竞——”
她打断他的话:“你说jason要被拍卖,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一点也没听说?”
“可能你不在我们学生会的mailinglist上面,没收到我们发的email,我马上forward一个给你。”
她仔细读了一下冯超传给她的email,知道他没骗她,jason的确是学生会将要在晚会上拍卖的王子之一。她不知道那算不算拍卖,email里面说的是‘bidforprince’,应该是“竟投”。学生会选了三个王子,没公主,大约是为了鼓动女生参加,反正男生都会去的,不用美色诱惑。这三个王子分别是华尔滋王子,狐步舞王子和拉丁舞王子。
她没想到jason会是拉丁舞王子,他平时那么沉静稳重,说他是狐步舞王子她还相信,但拉丁舞王子?好像完全是两种风格。不过既然学生会推举出来的,而且去年还赚了大钱的,应该是有依据的。她竭力想像jason跳拉丁舞的样子,还是想像不出他有热烈狂放的一面。
bidforprince的过程是这样的,舞会开始前,向大家介绍这三位王子,然后想竟投的人可以去拿一个红包,里面有一张印好的表格,你填上王子的名字,你自己的名字,当然不要忘了把钱放进去,cashonly,然后交上去。竟投完了,会当场打开那些小红包,对某一个王子投标高的前六人可以跟那个王子跳舞,投得最高的可以跳三个舞,投第二高的跳两个舞,其他的跳一个舞。你可以竟投几位王子,但时间安排该你们自己去搞好。学生会将轮流播放各种舞曲,三位王子在空档里是自由的,可以陪任何人跳,但当他自己那类舞曲响起时,他只能陪投中了他的人跳,且按竟投数目的高低排序,投得最高的最先跳。
carol这次没觉得学生会把肉麻当幽默,反而看到了一线希望。如果帅哥是可以用钱搞定的,那似乎还不是世界上最难办的事。不就是钱吗?我多出些钱,就可以跟他跳舞。如果爱情也可以用钱搞定就好了,那我一定想办法多挣些钱,然后想买谁就买谁。可惜真正的爱情是没法用钱买来的。
她觉得jason这样的人,如果不是为学生会筹集资金,是肯定不会参加这样的竟投的。怎么静秋会让他参加这种竟投呢?她想不通,不过她觉得能做他妻子的人,必有过人之处,也许气量大就是这个过人之处。她想,如果是我,肯定不让他参加。搞什么呀,象出卖色相一样。而且那些色狼一样的女孩,有了这个名正言顺的机会,还不往他怀里乱钻,搞得他舞场乱性,假戏真做?
学生会这招也厉害,比拍卖还厉害,拍卖再怎么水涨船高,也只有那个出最高价的真正付钱,而这种竟投简直就是买彩票,人人抱着中奖的希望去买,最后大大小小的钱都进了卖彩票的腰包。
她决定参加这个晚会,而且要多带些钱,一定要把jason投到手,至少跟他跳一个舞。她想到自己不会跳拉丁舞,赶快在网上找了一些资料,有video,图片,文字说明等等,自己一个人先熟悉一下,免得到时候在jason面前丢丑。
晚会那天,她跟冯超一起坐校车去了会场,去得比较早,因为冯超得帮忙布置会场,她也跟着忙活,不过心里老在等着拉丁舞王子到场。一直等到九点钟,别的活动都搞完了,聚餐也搞完了,她才看见jason匆匆忙忙地跑来,刚到就被扯到后台化妆去了。
等到三位王子上台的时候,她看见他穿了一件袖子比较宽松的白衬衫,可能是比较轻的料子,有点飘飘的感觉,下面是一条比较紧身的黑裤子,看上去真有点跳拉丁舞的架式。华尔滋王子穿了件燕尾服,狐步舞王子则穿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也不知学生会从哪里搞来的这些东西。
开始竟投前,她看见那个女主持人走到三个王子面前,替华尔滋和狐步舞整整领结。走到拉丁舞王子面前,却把他的衬衣钮扣一下拉开了好几颗,露出他结实的胸脯,下面响起一片口哨声加上女孩的尖叫声。jason不好意思地把衬衣拉拉拢,但没扣回去,胸前亮着一个深深的v字,女主持人指着他,威胁他说,你要是扣上,我就把你全脱光了。下面又是一阵口哨声加尖叫声。她看见jason苦笑着,无奈地摇摇头,但没说什么。她想,跟这些个女色魔比起来,我真是小魔见大魔。
女主持人介绍了一下各位王子,大家就开始竟投。carol也跑去拿了一个红包,掏出里面的表格,填上jason和自己的名字。最低竟投价是$10,她翻了10倍,放进$100,然后把红包交了上去。
一片闹腾之后,公布竟投结果了。华尔滋王子被一个美眉以$75块投中最高标,包了他三支舞,凡投$50以上的都有一次机会与他共舞。狐步舞王子被人以$100块投去三支舞,凡投$50以上的都有机会与他共舞一曲。carol以为自己至少可以与jason共舞一到两曲了,殊不知她连榜都没上,$100算是捐赠给学生会了。
拉丁舞王子jason被人以$500元投走,凡投$200以上的有机会跟他共舞一曲。投$500的是一个哥伦比亚女孩,当场站起来大吹口哨,大扭屁股。台下一片哗然,很多人喊“搞什么名堂,她连中国人都不是,怎么让她投走了?丧权辱国!”“还我中国大好河山!”“反对割让东三省!”
学生会解释说,大家可能没注意到,我们的广告上就说了,这个晚会欢迎各国朋友参加,以增进交流。那位哥伦比亚女孩也站起来,咬文嚼字地用中文大声说:“我现在不是中国人,但我要炸中国人,等我炸了中国人,就是中国人了。”
全体被她炸晕了,不知道这个女拉登何时与中国结下了梁子,她的逻辑好像也不对,她把中国人都炸了,就成了中国人了?过了一会,回过神来,又全体大笑,掌声口哨声一片,有人喊:“炸我,炸我,我不怕炸!”有人叫:“赚了赚了,我们中国赚了个洋媳妇。”
舞会开始了,先放华尔滋,carol看见立即就有人上来请jason跳舞,他跟那个女孩旋进舞池,淹没在人群里。她知道他现在是自由身,可以跟任何人跳,她想,我待会也请他跳一个,不过估计很难抢到那样的机会。她找了个地方坐下,不准备跟任何别的人跳舞,免得误了看jason跳舞。有几个男生上来请她,她都谢绝了。冯超跑过来,问她为什么不跳,说你不跳舞,躲在这个角落里,男生怎么看得见你呢?不要待会被他们评漏了。
“评漏了就评漏了,有什么了不起?”她无精打采地说,“本来就对你们那些无聊的东西不感兴趣。”
“是不是没投中拉丁舞王子不高兴?”冯超笑着问,“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钱下得太少了吧?”
“你也不告诉我一下去年的情况,我怎么知道该投多少?”
“我告诉你也没用,因为我也不知道今年行情如何。去年一个王子要陪15个人跳舞,总共20支,今年因为jason说他很忙,才减少到陪六个人跳。可能陪的人越少,竟投价就越——”
“你忙你的去吧,别管我,我想自己清静一会。”
冯超在她旁边坐下,安慰说:“其实生活就像这场舞会,popular的王子总是有很多人竟投的,下了注,不等于就投得中。所以还是不要盯着太popular的王子吧。你看我,就没有被投走的风险。”
“你说得不完全对,”她反驳说,“在舞会里,popular王子可以跟很多人跳舞,满足很多人的愿望。但在生活里,他只能跟一个人跳,其他的人都是白交钱的。不过竟投结果揭晓之前,每个人都有希望,每个人都想试试,这是人类永不可更改的天性,因为你不竟投,你就永远都没有投中的希望。”
第 24 节
拉丁舞王子跟哥伦比亚女孩的共舞确实精彩,很多人都拿起照相机和摄像机对着他俩拍。carol有点后悔没带相机来,不然可以拍下精彩一幕,以后慢慢欣赏。她想,jason这么会跳拉丁舞,是不是带有拉丁血统?他的帅,不是“那个男人”那种文雅的帅,而是带点粗犷的帅,有点斗牛士的味道。
哥伦比亚女孩的衣着也的确出“色”,火红的strapless衣裙,上身的形状象极一个bra,好像随时都有滑下去的危险,让人欢喜让人忧。裙子部分开着很多岔,可以说就是好几块长长短短的丝质织物挂在腰件,转动的时候,块块都向外飞去,黑色的底裤一览无余。虽然她可能是穿了肉色连袜裤的,但对男士视觉的冲击不亚于真空上阵。
carol听旁边几个人在肆无忌惮地谈论哥伦比亚女孩,看来她不是第一次造访中国学生会组织的晚会了。
“上次也是她投中拉丁舞王子的,这家伙怎么这么有钱?”
“哥伦比亚的,你想想看,保不住是大毒枭的女儿啦。嘿嘿,被大毒枭的女儿盯上,拉丁舞王子到时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啊。”
那几个人的话题很快转到哥伦比亚到底是盛产毒枭还是盛产世界小姐上去了。carol也全神贯注地看起jason来。
当他跳chacha的时候,她简直认不出他来了。在课堂上和平时的生活中,他是那么沉静稳重,他的笑是静静的,他说话也从来不高声大嗓,走路也很沉稳。但跳起chacha来,好像他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仿佛那些把他拴牢在人世间和地面上的东西都被音乐震碎脱落了,他的灵魂自由而奔放,他的舞步热烈而青春,他笔直修长的腿灵活地穿梭,他的黑发随着舞步飘动,有一缕老是掉到他额前,使她想跑上去帮他拨开。
她觉得只有看到过他跳拉丁舞之后,才可以因为比较,感觉出他平时是有心思的。当他不是在看你的时候,他的眼神总有一点遥远的意味,仿佛他在看着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看见了身边的人看不见的东西。当他看着你的时候,他可以看好长一段时间而不眨眼,但他又不是盯着你,他好像不是看着你身上的任何地方,而是在试图读懂你的心。
她想,他的家庭生活是不是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不然他平时也会象今天这样热情奔放,忘乎所以。是不是他跟他妻子关系不好?希望如此,但好像又不大可能,因为他谈到静秋或者听她说话的时候,眼神都是很温柔很赞赏的。
她没来由地想,是不是他生理上有什么问题?那倒有点可能。跟妻子关系是很好,因为妻子不计较,但他作为一个男人,免不了在心理上有自卑感负疚感。她同情地想,其实这有什么要紧呢?男人把这事看得太重要了。现代社会,就算你没那部件,你也可以有别的东西别的办法满足你的妻子嘛。不过男人自己可能就没有满足的感觉了。
她突然觉得自己心里涌起一股同情与怜爱,很想抱着他,对他说,真的不用为这事自卑,女人不是只爱这个的。不管你能力如何,甚至不管你有没有那部件,你都值得女人爱的,至少我会爱你。
正在胡思乱想,她看见jason朝她走了过来,她的心一下子慌乱起来,不知道他来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脸上衣服上有没有什么不得体的地方。难道他听见我心里说的话了?我又没说他什么坏话,只是叫他不要自卑。他越走越近,路上有几个人在跟他说话,还有人请他跳舞,但他没去,仍然向她走来。她想,完了,又想太多,想出幻觉来了,这不可能是真的,他不可能在百忙之中注意到我。
她使劲眨眼,想把幻觉摆脱掉,但jason已经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了。
他微笑着问:“怎么不跳舞?一个人坐在这里,很落寞的样子。”
“不想跳,”她小声说,“你怎么不跳了?”
“跳累了,休息一下,完全是体力劳动。”他笑了笑,说,“你坐这里,我去找点饮料来喝。你喜欢喝什么?”
“我无所谓,喝什么都可以。”她说着站起来,“我也跟你一起去吧。”
“现在喝冷水喝热水?胃不疼了吧?”
她说:“不疼了,我早就开始喝冷水了,烧水麻烦,再说系里学校里也没热水喝,总不能在外面不喝水吧。噢,忘了把那个电水壶还给你了。”
“那个电水壶不用还了,我用不着,你以后可以把它送给你从机场接回来的新生。”
饮料放在门边,在大厅的另一边。他们试图到那里去找饮料喝,但发现根本不可能,人太多,挤了好一会,还才走了一小半。jason建议说:“算了,等走到,下个曲子说不定开始了,我又要为我的买主服务了。我们跳这支曲子吧,说不定还可以从舞场中穿到对面去喝饮料。”
她欣喜地点点头。好像还没注意,就已经跟他跳起来了,是个慢四,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交际上,你也在讲话,我也在讲话,很嘈杂。
她发现他跳得不错,带人带得很老练,她几乎不用想什么,只要跟着他走就行了。她自嘲地说:“我还专门照网上说的,练了一下chacha,哪知道今天没投中你。”
“你投了多少?”
“$100,太少了,连跳一支舞都不够,我没想到你卖那么贵。”
他笑得头向后仰了一下,然后低下头看着她说:“其实并不是我值那么多,而是竟投的人都有好胜心理,要把别的人压下去。我们来跳chacha吧,不然你不白练了?”
“可是这音乐——”
“别管音乐,我们数节奏就行。网上怎么教你的,我们就怎么跳。”
于是他们两人不管慢四的音乐,自顾自地跳起chacha来。carol告诉他,网上教她的基本节奏是slow,slow,quick-quickslow,但因为chacha的舞步是从第二拍起步的,所以更好的方法是数two,three,four-andone,two,three,four-andone或者rock,rock,side-closeside,rock,rock,side-closeside.
他赞赏地说:“你真聪明,从网上就学会跳chacha了。那我们就数rock,rock,side-closeside吧。”
他们两人就这样地跳着,她能嗅到他身上的气味,感受到他身体的热度,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她觉得自己整个人好像都快融化了一样,而那种融化的感觉是那样美好,她希望这个曲子永远不要终结,就这样一直跳下去。但舞曲终止了,jason对她说:“很抱歉,没喝成水,你自己想办法去找点水喝吧。我要去找我的买主跳舞去了。卖了身的人,没有自由。”
她觉得确实是有点口干,就慢慢挤慢慢绕,终于挤到门边放饮料的地方,她给自己倒了一杯可乐,也给jason倒了一杯,拿在手里,想等他跳完就给他喝,他跳了这么半天,肯定很口渴了。
一曲终了,她看见jason走出大厅,在往大门那边走,她急忙在后面叫道:“jason,jason。”
他听见叫声,停住脚,转过身。她不顾手中有饮料,飞快地跑过去:“你要到哪里去?”
“我跟六个买主都跳过了,可以回去了。”
“给你可乐,”她把手中的饮料递给他,“我也回去,我跟你的车回去。”
他接过饮料:“谢谢你,你不玩了?还早呢,他们不闹到两三点不会散场。”
“我不想玩了,我坐你的车回去吧。”
他看了她一会,说:“那好吧,你跟谁一起来的?应该去告诉他一下吧?不然待会他到处找你。”
“你等一下,我去跟冯超讲一下。”她转身向大厅里跑,跑了两步,又回过头叮嘱他,“你在这等我啊,不要跑了,我去跟他讲一下就回来。”她看见他点头了,才放心地向大厅跑去。
她找到冯超,气喘吁吁地说:“我跟别人的车回去了,你不用找我。”说完,也不管冯超还在跟她说话,就转身跑掉了。
jason还站在老地方等她,见她跑得脸红红的,就笑着说:“不用跑那么快,又不是救火。我答应在这里等你,就会等的。”
第 25 节
carol坐在jason的车里,很慌乱,不知道自己这样追着要跟他一起走,他会作何感想。现在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追着跟他一起走了,只是那时看见他要走,心一慌,就情不自禁地追上来了。
jason发动车之前,问她:“真的要走?不再玩会儿了?明天星期六,今天睡晚点也没什么。你要是担心太晚了没校车,我待会可以来接你跟冯超。”
“不玩了,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看你跳舞。你走了,就不好玩了。你怎么也不玩了?”
“这都是你们小孩子喜欢的东西,我这把年纪了,还玩什么?”
她抓住机会,追问他:“你到底多大一把年纪了?”
他转过头看看她,笑着说:“你说呢?”
“可能四十岁左右吧。”
他开心地笑起来,笑了一会才说:“我看上去这么年轻?你这个小丫头还挺会说话呢,你的高帽子又少了一顶了吧?”
她诚恳地说:“真的,我这不是给你戴高帽子。说老实话,如果不是你有个上中学的女儿,我可能要猜你才三十多一点。”
“上中学的女儿?你是说sara?”他笑得更开心了。
“你笑什么?我说错什么了吗?sara不是你的女儿?”她满怀希望地问。
“谁说不是我的女儿?谁说不是,我跟谁急。”
她赶快解释说:“我没说她不是你女儿,我是说——”本来她想说我希望她不是你女儿,但忍住没说出口。
他似乎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下去,发动了车。开了一会,他问:“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不要搞得象上次那样饿过了头,皮肤过敏。”
“我不饿,”她赶快解释说,“我刚才聚餐的时候吃了东西的,就是很渴,刚喝了一杯可乐还是渴。”
“那我带你去吃冰激凌吧。”他的话使她又想起他在机场接她的那天,他也是这样温柔地说“我带你”“我带你”的。
“好啊,哪里有卖冰激凌的地方?”
“前边就有个卖冰激凌的地方,种类很多,sara很喜欢吃那里的vanilla冰激凌。”
听他提到sara,她又觉得心一沉,可能他在把我当女儿看待,难道他没注意到我已经很成熟了吗?
走进那家冰激凌店之前,她故意走在他后面,趁他不注意,把连衣裙上的腰带紧了一把,以便更突出一下丰乳细腰。不过,令她尴尬的是,她想起身上没钱了,$100都竟投拉丁舞王子了。他让她点一个,说:“我请你,你投了那么多钱在我身上,我应该回报一下。”
她想了想,点了个vanilla的,他付了钱,两个人又回到车里。她问:“你下学期教什么课?还教这个吗?”
“我下学期不教课了,做ra。”
她很失望,他下学期不教课了,那怎么办?下学期不就见不到他了吗?她胡思乱想着,冰激凌还才吃了一点,就到了她的住处了。他停了车,走到她那边,拉开车门。她不肯出来,问他:“你喝不喝咖啡?我有咖啡壶,我可以为你煮一杯咖啡。”
他摇摇头说:“我是个老土,不喝咖啡,也不喝茶,只喝水。”
“那就进去喝点水?”
他又摇摇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我那上中学的女儿一个人在家,很担心她。你早点休息吧。”
“你wife呢?”
“她不是blind吗?”他说完,轻声笑起来。
她觉得这话一点也不好笑,这段时间,因为都是一些旁证,她一直存着一点希望,希望他是没家室的,是自己在疑神疑鬼,但他今晚把她这最后一个希望也打破了。她很失望地钻出汽车,站在那里,望着他,舍不得让他走,但又想不出什么办法留住他。
他突然对她说:“把手伸过来。”
她心一跳,以为他会抓住她的手,猛地一拉,把她拉到他怀里去。她按捺着,伸过一只手去,感到他把一个小纸卷放在她手里。他说:“这是你投的$100,我向学生会要回来了。你刚来,缺钱用,而且你转到d大那边没有奖学金,也用得上这钱。你要实在是用不着,就寄回去给你妈妈用,她一个人养活你不容易,以后不要把钱用在这些无名堂上面了。噢,对了,你知不知道?你圣诞节放假可以回国去看你妈妈,你的签证应该有两次进出,半年有效,你不用再签证就可以回来。你早点订票,订晚了会很贵的。”
“你圣诞节回不回国?”她急切地问。
“我不回国,我全家都移民加拿大了,国内没什么人了,我会回加拿大去过圣诞节。我们三个人都回去。好了,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吧。”
说完,他对她挥挥手,走到驾驶室那边,钻进车里,把车倒出driveway。carol手里拿着那$100,耳边还响着“我们三个人都回去”,脑筋好像一下子转不过来,眼睁睁地看着他开着车消失在黑夜里。
等冯超回来后,carol就问他:“你们学生会还兴把竟投的钱又还给没投中的人?”
冯超不解地说:“哪有那么好的事?投不中就退钱,那我们还筹集什么资金?”
她知道那$100肯定是jason自己的钱,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也不明白他怎么知道她要转d大,而且没有奖学金,他又怎么知道她是妈妈一个人养活呢?还有,他怎么知道她的签证到圣诞节还有效呢?
她想了好一会,想不明白。c大有谁对我这么了解呢?莫非是钱波?钱波也只知道她转学的事,因为是校友,她跟他谈过这事,还是他先提起来的。他说他自己曾准备转学,但延误了一年,那边学校把他的入学资格取消了。他建议她尽早转,免得落得他那样的下场。
至于妈妈一个人养活她,就不知道是谁告诉jason的了,钱波也不可能知道。可能是冯超,因为她跟冯超讲过她父亲得癌症去世了。
签证的事,估计只是他推测的。
躺在床上,她想起转学的事,一想到转到那边就见不到jason了,就觉得心里好难受。呆在这里,虽然不能跟他发展什么关系,但至少还可以经常看见他,如果转到d大,就意味着这一生都可能见不到他了,一生哪,真的令人害怕,还是不转了吧。
然后她想到圣诞节的事,他好像特意强调他要回加拿大,而且是三个人一起回去,是不是他看出她的心思,想让她死心?她有点生气,心想,谁管你回不回加拿大?你回去不回去关我什么事?别太把自己当根葱。
过了一会,她又想,算了,还是买张票回国过圣诞节吧,jason不在这里了,圣诞节肯定是很无聊的。如果他在这里,我就把他全家请来吃饭,算是我还他一个情,因为他去机场接了我的,那样我可以让他看看我是很能干的,不光会读书,还会做饭。如果我请他全家吃了饭,说不定他的妻子又会请我吃饭,我们就这样请来请去,还可以见不少次面。
既然他圣诞节不在这里,我呆在这里也没意思了。还是买张票回国去过圣诞节吧。也许回国去玩一段时间,就把他给忘记了。
第 26 节
carol订好了回国的机票,离启程日期还有十多天的时候,她就开始找能够送她去机场的人。她希望jason可以去送他,这差不多是她想回国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她想,如果请他帮忙,他是不会拒绝的,因为他是活雷锋嘛。也许我请他进来喝杯咖啡他会拒绝,活雷锋是拒腐蚀,永不沾的。但请他送飞机,他就不好拒绝了,活雷锋难道能见困难不帮?
冯超已经买了车,jason教了他几次,就带他去把车牌考上了。但冯超还只在town里开过,没去过机场,有点发怵,说如果有哪个会开车的、去过机场的人坐在旁边,我就敢开了。冯超说,你给jason打个电话,看他愿不愿意坐在旁边,如果他愿意,我就可以送你去机场了。只要跑过一次,我就敢跑第二次了,以后接你送你就包在我身上了。
她听他这样说,越发觉得他象个小孩了,连个机场都不敢开,还谈得上什么男子汉大豆腐。算了算了,你还是不要学会开机场吧,那样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请jason送我接我。
她给jason打了个电话,问他可不可以送她去机场。jason问了一下时间,抱歉地说:“哎呀,刚好我那几天会在ca那边开会,不能去送你。不过我想静秋可以去送你,她那几天应该已经考完了。我待会跟她说一下,应该没问题。”
她一听他说不能去送,就很泄气,觉得他好像在故意躲着她一样。现在他还说叫他妻子去送,她简直要哭了,这算什么呀?你不送,难道还不够吗?还要叫你老婆送我,好让我真真切切地认识到你是有老婆的人吗?还是要让她在我面前炫耀一下她是你的老婆?
“谢谢你,不过还是算了吧,我请冯超送我吧。”她竭力平静地说。
“冯超刚买车,”他不放心地说,“他没去过机场,最好还是不要依赖他去送,到机场要转走几条highway,他路不熟,如果走错了,会误你飞机的。他可能也没开过高速,那更危险。你知道我们这里考车是很随便的,在考场里转转,上localhighway跑跑就过了,但实际上很多人拿了驾照很久都不敢开去机场。静秋经常去机场接人送人,她路熟,车也开得好,让她去送吧。”
她知道他说得对,但她就是不想让静秋去送她,她觉得跟静秋坐在一个车上肯定是很尴尬的。后来静秋自己打电话来了,她真是好口才,七说八说,就把carol说服了。静秋说可以叫上冯超,这样他可以认认路,熟悉一下,她可以让冯超开车,她只坐在旁边帮忙看路。冯超很喜欢这个主意,力劝carol答应下来。carol没法,只好答应了。
静秋后来专门到carol家来了一次,托carol带一点东西回去给她国内的一个朋友。她给了carol一个小包裹和一个小巧玲珑的摄像机,说:“这个摄像机你可以带在你提包里,海关问起来,你就说是自己用的,听说这样就不用打海关税。这个小包里面是一个电动剃须刀,一个打火机和一根皮带,是带给我一个朋友的,十二月十六号是他生日,这是我给他的生日礼物。我给你个电话号码,你回去后给他打个电话,他会去你那里拿。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就邮寄回去。”
carol说:“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帮你带回去,你现在邮寄已经赶不上他生日了。”她收下东西,好奇地看了一下那个电话号码和静秋朋友的名字,应该是个男人,叫路伟。
她多了个心眼,问,“我跟他打电话说这事方不方便?不要让他妻子误解。”
“没事,他没妻子,他很久以前就离婚了。”
送走静秋,她越想越觉得这里面好像有鬼,感觉简直象是要她参与贩毒一样。她看到那个小包没封口,就忍不住打开看了一下,的确是那三样东西。她想起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的,说女人送给情人的最好的三件礼物就是剃须刀、打火机和皮带。她不知道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但这种说法显然被静秋接受并且运用到实践中去了。
静秋在国内有个情人?jason真是亏了。静秋虽然漂亮,但看上去比jason大很多,现在又有这么一个秘密,真的替jason不值。她拿不准要不要把这事告诉jason,她很想告诉他,也许他知道了这些,就不会再爱他妻子了。但她又觉得这样好像很mean一样。她真佩服静秋胆子大,居然让她来带这些东西,难道不怕她去告诉jason?也许他早就知道?那就有点好解释为什么有时候他看上去好像有心思了。
送她去机场的那一天,是冯超开车,静秋坐在旁边,帮他指点一下在什么地方转什么公路,从哪里下高速公路等等,很顺利地就开到了机场。等把车在hourlyparking停好后,冯超才擦了一把汗,不好意思地说,背上都汗湿了。
静秋说她就在车里坐着等,让冯超送carol进去。carol知道静秋是想给冯超一个机会单独跟她在一起,但她觉得这样做很孩子气,这有什么用?送她进机场就能让她爱上他?
她走进机场,就想起她刚来的时候,jason在取行李的转盘前接她的情景。她想起他站在那里,微笑着说:“我是jason。”那是她一生中听到过的最美丽动听的话了。可是现在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开着他的会,身边换了这个冯超,一切都变了,机场不再美好了,接机送机不再美好了,生活变得使人烦躁,仅此而已。
回到中国,她就给路伟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他,让他有空来拿东西。路伟可能已经从静秋的电话里或者email里知道这事了,所以没多问,只说第二天过来拿。
路伟看上去年纪跟静秋比较相当,颇有风度,年轻时一定是个帅哥,但跟jason比还是差不少,或者说是两个类型的。路伟是学者型帅哥,而jason呢,就不好说了,反正比路伟符合现代女孩对帅男的要求,也比路伟高。路伟可能有一米七五,但jason至少有一米七八,而且路伟基本上没什么肌肉,显然是不上健身房的人。她不明白静秋为什么放着个年轻而又帅气的jason不好好爱,却要红杏出墙,爱这个远在天边的男人。也许家草不如野草香?还是近草不如远草香?
路伟没有刻意打听静秋的情况,但看得出,当她讲到静秋和sara的事时,他满脸都是柔情蜜意,笑得很温柔很沉醉,使得她不知不觉地想多讲一点有关那两母女的事情,好让这个痴情汉子多沉醉一会。
实在找不出什么可讲的了,她就问:“你们有多久没见面了?”
“噢,快十年没见面了。”他仿佛从沉思中被惊醒一样,有点梦幻地说,“我们上个世纪分别,到现在,已经整整一个世纪了。”
她觉得他应该是一个诗人,他的身型,他的想法,看问题的角度,以及表达的方式似乎都是诗,但他却说他是经济学博士,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她有点吃惊,一个中年男人,在公司工作,却能单身一人生活近十年,真的让人难以相信。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痴情地爱他的情人?特别是当他的情人是跟丈夫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她想不明白,只能说是爱情了。
凡是客观的、物质的原因不能解释的东西,只好用爱情来解释了。如果连爱情都没法解释了,那只好说是疯狂了。实际上爱情与疯狂又有多大区别呢?在当事人看来是爱情的东西,在旁观者看来就是疯狂。
路伟请她带一本书给静秋,是他刚出版的经济学方面的著作。他笑了笑说:“她肯定没兴趣看这本书,只是以前答应过她,凡是印有我名字的书都要给她一本。”
当他说“以前答应过”的时候,她不禁想到他说的“有一个世纪没见面了”的话,感觉到一种“地老天荒”式的信守诺言和“海枯石烂”式的忠贞不渝的爱情。
路伟不肯留下来吃饭,反而要请carol和她妈妈去外面餐馆吃。最后是盛情难却,三个人到餐馆吃了一顿饭。回来后,妈妈在carol面前对路伟赞不绝口,说他成熟,有气质。
carol决定给jason写个email,把这事告诉他,因为她能感觉到静秋和路伟是真心相爱的,她相信如果jason知道了,会自动退出,成全他们两个。他们三个人给她的印象都是很诚实很为他人着想的,也许现在只是因为jason不知道,而静秋又不想伤害他,才搞成这样一个三角。她认真地反省了一下,觉得自己绝对没有谋私利的企图,绝对不是为了把jason和静秋拆散了好让自己有机可乘,所以觉得汇报一下问心无愧。
jason接到她的email后很快就回了一个,说谢谢你的关心,他们的事我知道。小丫头,你还是别管这些闲事了吧,好好陪陪妈妈,到处玩一玩,开开心心地过个圣诞节。
她看到他这样说,觉得没招可支了,他太忠厚了,烂忠厚,忠厚是无用的别名。她有点气恼地想,你戴绿帽子的人尚且不急,我急个什么?
第 27 节
carol知道这个圣诞节假期会过得很无聊,因为国内那时候还没放假,老朋友老同学都在上班,谁会陪她玩?但她没想到会这么无聊。主要是因为心里放不下jason,就觉得身边的一切都没意思。
她每天都在想到jason,真的是一颗心都跟他去了。她过的不是自己的生活,过的完全是jason的生活。她在网上查c大到多伦多的开车线路,因为静秋说过他们住在多伦多,也说过会开车回去,一天开到,不用在路上住宿。开车比买三个人的机票便宜,而且把车开回去,在加拿大逗留期间就有车开了。
到了jason他们一家启程的那天,她日以作夜,夜以作日,从晚上七点起就一直在网上查看路线和天气,她发现沿途个个地方都下雪,不禁为他担心,下那么大的雪,怎么开车呀?会不会有危险啊?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了,网上也没见报导连环撞车事故,她估计他们已经平安到家了,才舍得下网去睡觉,感觉自己比他们开了一天车还累。
她想像jason在加拿大的家,但想不出具体的样子,只能想像出多伦多白雪皑皑,圣诞树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小装饰物,圣诞老人穿着镶白毛边的红衣服,背着大口袋挨家挨户送礼物。她想,jason家的圣诞节晚餐一定是很丰盛很热闹的,她渴望着能坐在那个晚宴上,坐在jason旁边,而他会殷勤地为她夹菜加饮料。平安夜他会温柔地与她做爱,新年夜,他们会相拥着等待新的一年的到来。想到这一幕幕,她真是羡慕死静秋了。
她又想到那个路伟,也许他也跟她一样,在羡慕jason,因为jason有机会坐在静秋的身边,享受圣诞大餐、等待新年到来。她不知命运女神为什么不能把这个座次重新排排,让静秋跟路伟在一起,让她跟jason在一起,那不是正好吗?她估计3/4的人不会有意见,只不知jason喜欢不喜欢这个idea。
圣诞节前,carol到e市沈雁那里玩了两天,沈雁是四个色友中唯一一个留在国内的。
赵玲玲去了美东北一个很好的学校,不回来过圣诞节。玲玲在email里面说已经交了一个白人男友,很帅,虽然比小肯尼迪差一点,但也挺不错的,有几个人比得上小肯尼迪呢?可惜的是小肯尼迪已经作古了,不然一定要把他泡到手。
carol觉得玲玲才当得起“竟成”这个名字,有志者事竟成,用静秋的现代汉语来说,就是“想搞定就能搞定”。玲玲说过她要嫁西方人,现在就差不多搞定了。想到这里,carol有点感谢父母不知道静秋的现代汉语,不然她的名字就更难听了。
小丽去了ca的一个大学,还没有男朋友,可能那边学生中没有象刘烨的。carol跟小丽的联系比较多,因为两个人都需要闺中好友稀释一下闺中寂寞。carol经常在email里跟她谈jason,谈得太多,小丽警告说:再不能谈了,再谈我就要跑过来抢他了。我不管他结婚没结婚,抢得过来就抢。现在是什么年代?第三者差不多已经成了“胜利者”的同义词了。你一生中不当一两次第三者,如何体现你的魅力与本事?
她没想到小丽会说出这样的话,小丽一向是四个色姐妹中最胆小最保守的一个,连看帅哥都是鬼鬼祟祟的,现在怎么搞得象武则天一样?莫非ca那边闹男人慌?真个是狗急跳墙,人急上床?
本来沈雁也联系好了美国的学校的,但她那时堕入了情网,对方是个有六分象刘德华的帅哥,在e市一个中学教体育,虽然学历比沈雁低一个级别,但长相却高好几个级别。沈雁为了她的帅哥,放弃了出国,进了e市的一所大学教书。
为这个事,三个色友都狂骂沈雁一通,她们采用车轮战术,三个人一个一个地上去劝说她,从妇女自身的解放到帅哥伤身的道理,从武则天到江青到戴安娜到李银河,什么人都搬出来了,什么道理都给她讲了,真个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惊天地,泣鬼神。
但沈雁不为所动,坚定地说:“我就是要嫁帅哥,为了帅哥,我什么都可以牺牲。我这可不是为我自己着想,再帅的哥,你天天看他,也就不觉得他帅了。我这是为了我的后代着想,我不想让我的儿女今后也像我一样,为自己相貌平平伤心。很多人羡慕我考上b大,但他们不知道我真的愿意用我的b大学历换一个秀丽的容貌。像我这样脸盘大,眼睛小的女孩,不找个帅哥改良一下品种,就是对下一代的犯罪。同学,人不能光想着自己,也要想到下一代。”
最后沈雁反而把她们三个教训了个心惊肉跳:“你们现在也不小了,还跑到国外去读博士,等你们把博士读出来,个个都是快三十的人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还顶着个博士学位,谁要你们?嗯?你们说说,谁要你们?”
三个未来博士面面相覷,答不上话来,一个个象做了贼似的心虚。
沈雁为她们三个分析了一下婚姻市场走向:“男博士吧,只想找小于等于硕士的mm。听说国外的博士后也就是个扛长工的,根本不是什么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动物,他们敢要女博士吗?你们没看到现在婚姻市场上最困难的就是你们这些女博士和那些又穷又丑的男人吗?被人挑来挑去挑剩下的就是这两类人了。就算那些个又穷又丑的男人不嫌弃你们女博士,可他那么穷那么丑,你看得上吗?白天你们要挣钱养家糊口,晚上还要躺在那样的男人身下任他蹂躏,你们不觉得委曲吗?”
小丽也担心地说:“真的,我听说国外的男生都宁愿回国来找年轻漂亮没学历的女孩,而不愿意找身边的女博士,我们这样去美国读——”
玲玲说:“所以我说要嫁西方人,只有中国的男人才会在学历比自己高的女人面前自卑,西方男人不信那一套。”
于是大家探讨起为什么中国男人会惧怕学历比自己高的女人,不过最后也没探讨出个名堂来,只能猜测是女人的高学历会使男人阳萎,但为什么会使男人阳萎呢?究竟是高学历会发出一种射线,使男性发生器质性阳萎,还是高学历的女人性欲普遍超强,使男性发生精神性阳萎,就没人知道了。最后每个人把这种没自信心的男人大骂一通了事。
carol去沈雁那里玩了两天,就发现沈雁放弃出国放弃得值。那帅哥不仅帅,还挺忠心耿耿的,不象以前大家估计的那样,过几天就会水性杨花,红杏出墙。carol偷偷开了个玩笑:“想不到你的帅哥竟然是个烈女节妇型的。”
沈雁马上嘘一声说:“别乱开玩笑,他不喜欢我这样嘻嘻哈哈乱说。再不要叫我‘雁狼’‘色狼’了,不要把我的小乖吓跑了。”
晚上两个人睡在沈雁那硕大的双人床上讲体己话时,沈雁大大咧咧地说她跟男朋友早就同居了,而且是她主动。如果不是她主动,男朋友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天,因为男朋友的“那个”比一般人小,很惭愧,不敢在她面前露丑。不过男朋友口技手技都不错,所以不影响鱼水之欢,每次都能让她进入极乐世界。
沈雁讲的一些个细节把carol听得心潮澎湃,心旌摇荡,不由得想到jason,莫不是他的“那个”也很小,才会容忍妻子红杏出墙的?不知道他口技手技又如何?看他那双手,修长的手指,那不生来就是白天抚琴晚上抚妻的吗?琴可以在那样的手指头下发出优雅的乐音,女人可以在那样的手指头下发出忘情的呻吟。她不敢想像他的口技,因为那样一想,就会如烈火烧身,情不自禁,要在沈雁面前出丑了。
不知道为什么静秋却会不满足于那样的一双手,那样的一张嘴?也许不管口技手技如何,女人还是更喜欢那一技?到底是那一技更正统、所以女性更容易接受,还是那一技的确比别的技更令人销魂?她想这只有等体验过jason的三技之后才能作出判断。
那一夜,她一直怂恿沈雁讲那些闺房乐趣,沈雁也不忌口,有什么讲什么,如果她那60%刘德华男友知道自己的女友把什么都讲给外人听了,肯定要立马把沈雁给休了。不过哪个男人都不敢担保自己的女友或者情人没把那些细节讲给别人听。男人只能祈祷自己武器够精,功夫够强,不然就很可能成了女友以及女友的女友们的笑料了。如果武器精良,功夫高超,也无非是女友极其女友的女友们的催情剂。
两人讲到很晚,一直讲到沈雁实在困得不行了,率先进入了梦乡。她听见沈雁发出轻微的鼾声,知道沈雁的确睡着了,她也困困地睡去。
睡梦当中,她又回到了那个舞会,在跟拉丁舞王子跳舞。她从他胸前那个深深的v字看进去,能看到他结实的胸脯和部分腹肌,他的衬衣随着舞步抖动,时不时地飞向两边,露出他的两点,使她恨不得凑上去吮它一吮。他腰胯的运动轻巧而又调皮,使他看上去好像腰部是用弹簧做成的,想摆多远就摆多远,想扭多快就扭多快。他胯部的每一送一收一扭一摆一推一转,在她看来都极富挑逗性,分明是在暗示他做爱的时候,动作会是多么狂放热烈,节奏会是多么灵活多变,频率会是多么收放自如,深浅会是多么恰到好处。
而她自己穿的是哥伦比亚女孩那样的strapless裙子,黑色的底裤小小的,好像老是勒着那个地方,很不舒服,总觉得要把它撕开了才能透气一样。
忽地一下,又站在她门前的driveway上了,jason对她说:“把手伸过来”。她伸出一只手给他,他握住,猛地一拉,就把她拉到他怀里去了。她手里的冰激凌洒了两个人一身,他一点一点地舔食起来。她又感觉到那种融化的快意,她把胸脯紧紧地顶在他身上,把整个人紧紧地贴在他身上,她能感觉到他的那个地方起了反应,正硬硬地顶着她。不小呢,好大。
她调皮地抬起头,望着他说:“你说你是网盲的呢?”她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句话,但觉得好像是一种很暧昧的玩笑,不管怎样,jason很害羞地笑了笑,埋下头,吻在她脖子上。一阵快感传遍全身,她向后仰去,她的strapless的衣裙滑了下去,两个小宝贝跑了出来。
他有力的手臂搂住她的腰,拉向他自己,使她的上身更向后倒去,他借势吻在她的两粒樱桃上,那种感觉太强烈,象触了电一样,使她不由得呻吟起来。然后她感觉到jason的手伸进了她的裙底,她在最后失去理智之前,小声叫道:“到车里去吧,别让过路人看见。”但他不听,顽强地把他修长的手指伸进她的小裤裤里,她感到一种极度的快感,猛地醒了过来。
她惊出一身汗来,身边沈雁仍然在发出轻微的鼾声,她略微放了一下心,发现自己浑身酸软,那个地方还残留着刚才在梦中感受到的那种快感。她感到脸红心跳,心想,我刚才做了一个色梦,但那个梦是多么美好啊!如果没醒来就好了,那jason肯定不是光展示一下手技了。
她拉过一个枕头,抱在怀里,想像那是抱着jason,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心里对他说着最疯狂最色情的情话,想像他一再吻着她的那些敏感部位,想像他的那个部位跟她的如胶似漆地结合在一起,而他则如跳chacha一般地运动着腰胯。她配合着他,紧紧夹了一下两腿,又感到那种快感,没有梦中那么强烈,但感觉是差不多的。她快乐得留下了眼泪,心里悄悄地说:jason,感谢你,又让我上了一次天堂。
那一夜,她一次又一次地被他送上天堂,只到她精疲力竭,昏昏睡去为止。
第 28 节
carol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假期里去拜访那个秀珍。妈妈想去给“那个男人”扫墓,但那个男人的坟墓就在秀珍老家的后山上,要去就得由秀珍带着去。本来“那个男人”火化后妈妈想要一些骨灰的,但秀珍不同意,说如果把他的骨灰分开来了,他就永世不得超渡了,不过她答应妈妈可以随时去扫墓祭奠。
carol原本是不想去的,但听说可以见到秀珍,又引发了她的好奇心,想看看把“那个男人”从妈妈和她身边夺走的女人到底有几个头几个臂。
坐汽车到了那个小县城,又坐了一个小时的船,才来到秀珍的老家。carol看见了一个风韵尤存的半老徐娘。她很客观地在心里把秀珍跟妈妈做了一番比较,说实话比不出个高低来。两人是不同的类型,一个是大家闺秀,另一个是小家碧玉,可以想见两人年轻时都是很不错的,不然“那个男人”也不会抛妻别子地跟这两个女人结婚了。
她感觉妈妈和秀珍有点象国共两党,内战的时候,两人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等到抗日的时候,两党又不记前嫌,携手合作。
秀珍带着carol和妈妈到后山“那个男人”的坟上去上了香,献了花圈,烧了冥纸。妈妈还特地用纸做了提琴钢琴什么的,在“那个男人”坟上烧了。秀珍则备了很多酒菜,供在“那个男人”坟上。妈妈叫carol也上柱香,她哼了一声,没动,妈妈也没勉强。
秀珍试着规劝了一句:“你给他烧个香,叩个头,也是为你好,他的在天之灵可以保佑你……”
“算了吧,”carol抢白说,“你们还不如剪几个女人烧给他,免得他在那边寂寞。”
一句话把两个女人吓得一哆嗦。秀珍赶快咕咕哝哝地叫“那个男人”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不要因为成成说了这话就不保佑她了。
从后山回来,carol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生,看上去既象“那个男人”,又有不同之处。她猜他可能是秀珍跟“那个男人”的孩子,也就是自己同父异母兄弟中最小的那个。果然,秀珍介绍说:“这是我儿子,居成。阿成,叫李阿姨。”
居成有点害羞地叫了一声“李阿姨”,就很自来熟地对carol说:“你是竟成姐姐吧?我看到过你很多照片。”
carol听他开口叫她姐姐,觉得头皮一麻,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把我也搅和进来了。但居成确实算得上帅哥一名,红唇白齿,脸颊也是粉红的,连眼皮都有点粉红一样,但脸部轮廓以及身材又十分有男人型,是“那个男人”与秀珍的完美结合。
她想起有一种说法,就是私生子往往是很漂亮的,因为他们的父母能冲动到做出私生子的地步,一来是因为双方都有极大的魅力,二来两个人在情欲高潮时做出来的孩子,比那种正当夫妻关系中按时交公粮做出来的孩子更具备父母双方的优良因子。未婚先孕的孩子,从技术上讲就是私生子了。
秀珍很自豪地介绍说,居成在省城里念重点大学,今天特意赶回来的。然后又对居成说:“你看你竟成姐姐多有出息,在美国念大学,你也要好好读书,争取以后也到美国去。”
居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那有竟成姐姐那么聪明,她上的是b大呢。”说着,就跟carol谈起美国大学的事来,似乎很想到美国去念书。carol觉得现在自己已经不太讨厌这个弟弟了。他人生得帅,嗓音也很好听,那种害羞的神情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可爱之处。她跟他走到他的卧室去,听他拉提琴,心里有点遗憾地想,如果不是“那个男人”跟妈妈离了婚,我可能也是钢琴好手了。
他拉的是马思聪的,说这是爸爸最喜欢的乐曲了。
她记起小时候经常听“那个男人”拉这首乐曲,即使是她小小年纪,也能感受到乐曲里那种忧伤的情调。她记得“那个男人”经常在清晨拉琴,多半都是她醒了但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的时候。她那时很喜欢闭着眼睛装睡,等他拉完了琴,就会走过来,坐在她床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嗯,今天有个人还没醒,我一个人去逛街啦。”
她就会从被子里跳出来,用两只小手箍住他的脖子,挂在他脖子上,让他带着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直到她的手酸软了才肯下来。
居成有“那个男人”那样的修长手指,拉琴的姿势也一模一样,不招摇,表情如沉思一般,看得出是“那个男人”一手调教出来的。她记得“那个男人”还唱过,她那时不懂歌词的意思,但记得“那个男人”唱完,常常是泪光莹莹。
她问居成:“你会唱吗?”
居成有点害羞地说:“唱不好,你想听吗?你给我伴奏,我唱你听。”
carol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不会拉提琴,我什么乐器都不会。”
“听爸爸说你很小就开始学钢琴,他说你很有音乐天分,嗓子也很好。”
“是吗?”她有点不快地说,“不过后来我就没再学了。”
居成看出她的不快,改变了话题:“我唱给你听吧,唱不好,你别笑话。”他清了清嗓子,小声唱道:
当那杜鹃啼遍,
声声正添乡怨,
更那堪江水呜咽,
暖丽南国多情的孩子啊。
当那红花开遍,
瓣瓣是啼痕渲染,
尽都已随春归去,
流浪儿啊你还在嘉陵江边徘徊。
那边就是你可爱的故乡,
就是有水鸟翱翔的地方,
那边白云映红荔村前,
孩子你为什么不回家?
为什么不回家?
他唱得很动听,注入了很多感情,仿佛有满怀离愁别绪。她想,他小小年纪,而且就在跟前的省城念书,懂个什么离愁别绪?完全是天生就有这种感伤情怀。这个家伙会跟“那个男人”一样,不知要祸害多少女孩了。她装做漫不经心地问:“有没有女朋友啊?”
她看见居成脸红了一红,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她:“你说一个人怎么样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喜欢一个人?”
她想起有人说过的,男人判断自己喜欢不喜欢一个女孩,很简单,只要看自己遇到那个女孩时的反应就行了,年轻时就看自己的人硬不硬,年老时就看自己的心软不软。但很显然她不能这样对居成说话,所以只含含糊糊地说:“你看看自己是不是老想见到她,跟她在一起你就很高兴,不跟她在一起就很失落,那就是喜欢她了。”
居成想了想说:“那我就真不知道我喜欢谁了,因为我好像对好几个女孩都有这样的感觉。”
她吃惊地看着他,莫非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这个帅帅的小伙,这个能拉一手好琴,能唱一口好歌的大男孩同时喜欢着好几个女孩。
“那你怎么办?”她有点生硬地问,“你总不能同时找几个女朋友吧?”
居成轻松地一笑:“我现在一个也没找,有时我用你的照片吓唬那些女孩,说这就是我的女朋友。她们有的自愧莫如,就逃跑了。”他说着,就找出一些影集,“你看,我从小就知道你,我有你每个时期的照片。不过你肯定不知道我。”
她看到大大小小很多影集,里面除了居成和他爸爸妈妈的照片外,也有她从小到大每个时期的照片,每张后面都有“那个男人”工工整整写下的“成成摄于某年某月某日于某地”的字样。
妈妈见她看到了那些照片,心虚地解释说:“都是你爸爸向我要的,他老向我要你的照片。我心软,不愿像他的前妻那样不让他得知他儿子的消息,有很多夜晚,你爸爸都会从梦中流着泪醒来,因为他梦见了他的那对双生儿子,我不想让他为了想念你伤心,所以他一要照片我就给他。”
那天晚上,carol跟妈妈睡在一屋,秀珍专门为她们铺了新床单,换了新枕套。睡在一个陌生的屋子里,空中是陌生的气味,窗外是陌生的风声,山后是陌生的坟墓,carol感到一种陌生的愁绪,仿佛听到“那个男人”就在这屋子里什么地方拉一样。她突然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思乡之情。但她不是思念省城的家,而是思念远在加拿大的jason和他那陌生的家。她从心底呼唤他,jason,你在哪里,你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我在这遥远的地方思念着你?
思念的感觉是那样强烈,她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一下就飞到他身边去。不能跟他同床共枕,至少可以倚在他的窗台边,看他熟睡。
她想,“那个男人”特别爱,可能是因为他思念他从前的那些家,思念那些他曾经爱过或者仍在爱着的女人以及她们的孩子。他的眼里常常有泪光,是因为他想念那些女人和孩子,但却不能跟她们在一起。他爱眼前的女人和孩子,他也爱那些他抛弃了的女人和孩子,但他永远只能跟其中的一部分在一起。他在这个世界上行走,把他的温柔洒向路途上遇到的女人,她们被他的外貌和温柔所迷惑,飞蛾扑火一般地投向他,他一一接受了,却把他的女人孩子弄到一个尴尬痛苦的境地。他自己也在这种尴尬境地中经受离别的痛苦,真是害人又害己。
她又想到jason,他在很多地方跟“那个男人”相似,他帅,他有才华,他温柔,但他似乎很能控制自己,不会接受飞身扑来的蛾们。但他同样给他身边的女人带来痛苦,那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痛苦,爱极不可得的痛苦。
真不知哪种痛苦更痛苦。
第 29 节
carol在这个假期里,还意想不到地拜访了另一个人,就是她的外婆。这是她有生一来第一次见外婆。妈妈对她说,外婆老了,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我们去看看她吧,然后妈妈把外婆的故事讲给她听。
原来外婆出生于一个大地主家庭,很小就许给了邻村一个大地主的儿子,但外婆却爱上了在她家扛长工的外公,因为小伙子长得帅,用外婆的话说就是长得“四楞四正的”。外婆用了一点小姑娘的心计,就把外公的心勾走了。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使两人在一起,他们就商量逃走,跟军队跑掉。
至于跟哪个军队跑掉,就全看逃跑那天是哪家军队驻守在村里了。
外婆的家乡是所谓拉锯战的地方,今天是共产党的军队掌权,过两天他们又撤走了,变成国民党的军队控制。再过两天,国民党又被赶走了,共产党的人又回来了。所以那里的老百姓都备着两种旗子两付面孔,早上起床先观风向,看看村头挂着谁的旗子,才好决定自己当天该着红还是着白。激烈投靠某一方的,都做了官,随后也都被砍了头。
看来完全是命运的安排,外公外婆逃跑的那天,村里驻扎的是共产党的军队,所以两个人就都成了共产党的人,爱情故事就变成了一个革命故事。解放后,外公在部队里当个不大不小的官,外婆却离开部队,到地方上当干部去了。外公派驻那里,外婆就跟着调到哪里。
妈妈是他们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女儿,是他们的掌上明珠。文化革命的时候,外公一下子被打倒,一下子被扶起来,像翻烧饼一样,烤了个二面黄。妈妈也跟着一下走运,一下挨骂,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了。赶巧的是,妈妈下乡后,外公突然又走了一段时间的运,可能是因为邓小平又上台了一段时间,搞了一段时间的资本主义“回潮”。外公抓住这个机会,谋了一下私利,把妈妈从乡下弄到省城的师范大学读书去了。
不过这个决定让妈妈和外公外婆都伤心了一辈子。对妈妈来说,这样进的大学,使她成了一名工农兵大学生,这就像被卖进了窑子一样,一日为娼,终生为娼。虽然她成绩不错,相信自己以后参加高考也定能考上,但既然你是工农兵大学生,你就永远是工农兵大学生了,日后怎么样地进修,你也摘不掉这个帽子。
对于外公外婆来说,把妈妈送进那个师范大学,就等于是把自己的女儿送到了“那个男人”的虎口之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一个有妇之夫弄大了肚子,然后又嫁给了那个花花公子,那个始乱终弃的混蛋。
父母的反对没能动摇妈妈要嫁“那个男人”的决心,在父母要她选择是要父母还是要“那个男人”的时候,妈妈选择了“那个男人”,所以妈妈再也没回过父母的家。妈妈跟“那个男人”离婚后,外公外婆一再地邀请妈妈回去团聚,但妈妈始终没回去过。一直到外公去世了,“那个男人”也因癌症去世了,外婆也病倒了,妈妈才开始去看自己的妈妈。讲起两代人的青春爱情故事,两个女人都唏嘘不已。
carol是第一次见外婆,但外婆可不是第一次见外孙女,外婆以前经常到carol就读的幼儿园和学校外面等着看她一眼。不过这次是两人第一次面对面地“见面”,也是第一次交谈。外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幸好成成不是男的,不然又不知要祸害多少女孩了。”
carol不同意外婆的说法,反驳说:“女孩怎么啦?女孩不一样可以祸害很多男生吗?”
外婆喜欢她这种豪气,呵呵地笑了。外婆说:“孩子,你不懂,男人爱一个女人,不论爱到什么程度,如果发现得不到,他就会转而去爱别的女人,即使不爱,他也能娶别的女人,慢慢就忘了他爱的那个女人。但女人不同,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就是一生的事,她的心就都给了他。她或者跟他结合被他毁掉,或者不能跟他结合,还是被他毁掉。你看看你妈妈,你外婆,不都是这样吗?有些女人风平浪静地过了一生,那是因为她没遇到她的克星,她也就没体验过那种如痴如狂的爱,很难说是幸还是不幸。”
“你被外公毁掉了吗?”carol好奇地问。
外婆笑而不答,老半天才说:“那就看你怎么理解毁掉了。”
carol很佩服外婆,虽然年纪大了,又有这样那样的病,但脑子一点不糊涂,而且一颗心一点也不老,跟她有很多谈得来的地方。
一家三代女人聚集在一起,讲些女人爱讲的话题,carol心里却老是转着一个念头,看来这个家庭的女性对帅哥都特别缺乏免疫力,而且为了得到帅哥,都是不管不顾的。外婆的不管不顾,误打误撞地成就了一个革命故事。妈妈的不管不顾,写下了那个时代为人不耻的第三者故事。不知道我的不管不顾又会写成一个什么故事?
外婆一个地主小姐爱上一个小长工,算是挑战了门第阶级观念。妈妈一个黄花闺女爱上一个有妇之夫,算是挑战了婚姻家庭观念。我爱jason,挑战了什么?命运不会让我完完全全重复一下妈妈的故事,再挑战一次婚姻家庭观念吧?这样看待三代女人的命运,她脑子里闪现出一个离奇的想法,会不会jason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难道命运要我挑战人伦亲情?那好像是不能挑战的吧?
她很快把这个想法赶走了,因为妈妈说过,她跟“那个男人”好上的时候,他的那对双生儿子才几岁,那也就是说他们只比她大几岁,但jason如果有四十岁,就比她大十五岁。如果他更大一点,那就更不可能了。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那个男人”在那对双生子之前还有儿子,那jason就有可能是她的兄弟。这样一想,她就有点不寒而栗了,现在社会上这么多人搞婚外恋,一夜情,包二奶,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这些人恋爱结婚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地面临着乱伦的危险。
她生气地想,男人才是祸水,至少是随身带着一包祸水,到处乱洒,可以弄得不同的女人同时怀上他的孩子,这在女人方面是基本不可能的。建议以后那些个风流男人要么使用避孕套,根本不要让他那些小蝌蚪跑到女人身体里去,要么就keep一下记录,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处与某女交媾了,有了孩子,姓甚名谁,长相如何。这样他的后代就可以怀揣这个记录本,随时核对自己交往的异性朋友是不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从外婆那里回来后,妈妈告诉carol,说外婆给了我们一些钱,这下你转到d大我不用借钱了,外婆给的钱足够你在d大读一年书了,相信到第二年你就能拿到奖学金了。如果还拿不到,可以再问外婆要。
carol不敢说她已经没准备转d大了,只想哼哼哈哈地应付过去。但妈妈一眼就看出了问题,问她:“你下学期会转到d大去的,对吧?”
“我不想转了。”她知道瞒是瞒不过去的,到了下学期,妈妈就知道她究竟在哪里了。
“为什么?”妈妈扬起眉毛,惊讶地问,“为什么不转了?”
“我怕你没那么多钱供我。”
妈妈一反平日的温和,厉声说:“钱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只管给我把书读好,你不光是在为你一个人读书,你也是在为我读,我一辈子背着个工农兵大学生的臭名,洗都洗不掉,所以我要你读很多的书,能都多少读多少,能读什么好学校就读什么好学校,为我争光。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呢?”
她反驳说:“我还不是担心你一个人供我读书太累嘛。”
妈妈一针见血地说:“这不是真正的理由,你出国前也知道我一个人供你的,但你那时是坚决地要去d大的,现在肯定是因为那个江成。”
她目瞪口呆,不明白妈妈的嗅觉怎么这么灵敏,隔着大洲大洋的,却比她身边的人还要嗅得准。
“谁说是为他?我这样说过吗?”她顶撞道。
“还用你说?你每次打电话都是jason不离口,第一天就被他迷倒了。你讲到他的时候,那个陶醉的口气,完全是不打自招。你还一再打听我跟你爸爸的事,你当我听不出来?我和你爸爸的事跟这不同,我们是真正的感情。”
她愤然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这就不是真正的感情呢?”
妈妈答不上来,只生气地说:“这个江成也太阴险了,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答应得好好的,背地里却在下暗功夫,只怪我太相信他了。他到现在还缠着你不放?”
她感到血突然涌上脸庞,头也嗡嗡作响:“什么?你跟他打电话了?你说了些什么?你在哪里弄到他的电话号码的?”
“电话号码是你自己记下来了丢在家里的。我只是奉劝他做个好父亲好丈夫,不要对未婚女孩乱献殷勤。”
carol指着妈妈,半天说不出话来,好一会才说:“江成什么也没做,他只不过是个活雷锋。他到机场接我,他也到机场接别的人,他肯帮助人,难道做错了吗?你这样教训他,不是等于告诉他我对他有意思吗?”
第 30 节
接下来的两天,carol都不愿跟妈妈说话。她不明白妈妈怎么可以做出这么愚蠢的事。且不说她自己也是爱过一个有妇之夫的,就算是江成勾引了我,你这样打电话去又有什么用?真心要勾引你女儿的人,绝不会因为你在万水千山之外打个电话就收手了。无心勾引你女儿的人,你也不用打这个电话。现在这样一搞,不等于告诉jason我在爱他吗?他会不会以为我在妈妈面前说是他勾引了我的?
她实在忍不住了,决定把一切都对jason说出来,他能原谅就原谅,能理解就理解,不能原谅不能理解也没办法了,谁叫妈妈做这么荒唐的事呢?而且让他知道我的一片痴情也好,至少可以试探一下他的反应。
于是她跟jason发了一个email,一封几百字的email,她写了差不多一整天,字斟句酌,既不想显得太痴情,又不想显得太无所谓。最后她决定承认自己刚来就对他动心了,所以经常对妈妈谈到他,致使妈妈误会了,希望他不要见怪。
她发了email,又觉得好像还有些句子写得不好一样,恨不得抓回来重写。但已经发出去了,驷马难追了,只好厚着脸皮等jason的回信。
jason很快就回了个email,说你不要为这事怪你妈妈,她是为你好。她说的话也提醒了我,我以后会特别注意这一点。有没有为这事跟妈妈闹矛盾呀?如果有,赶快和好吧。
她把他的email读了很多遍,想像这段话如果是他当面对她说出来的,他的声音会是怎样的,他的表情会是怎样的。一定是象哄小孩一样的口气吧?他对她的感情没有作任何评价,既没说谢谢你对我一见钟情,也没说请你打消这个念头吧,更没说我也是喜欢你的呀。carol怀疑自己到底写没写那句话。她从“发件箱”里捞出那封信,见上面清清楚楚写了她第一眼见到他就动了心,但他好像没看见这句一样。
除开这一点,他的回信是很令她感动的,他是多么宽宏大量啊,被人这样冤枉,也没发脾气抱怨,而是真心实意地劝她理解妈妈。至于他对她表的情没作反应,她相信是因为他目前的身份不允许他作出反应。
象每次母女闹矛盾一样,妈妈率先来找她说话,向她作检查,说自己不该背着她去给江成打电话,还说自己不了解情况,冤枉了江成,如果她不反对,妈妈可以给他打个电话解释一下,赔礼道歉也行。
carol说:“不用了,我已经给他写过email,他没生气。”
她把jason的email念给妈妈听,妈妈叹口气说:“这个江成还真是个好人,很通情达理,很能替他人着想。有没有他的照片?”
“我怎么会有他的照片?”她想了想,说,“不过学生会的网站上说不定会有。”她到c大中国学生会的网站上搜寻了一下,果然有,有那天舞会的照片。她把江成指给妈妈看。
妈妈看了一会说:“是很不错,看上去挺年轻的,很难相信他的女儿都上中学了。”
“这是因为他在跳舞,平时看上去比这个老成。”
妈妈叹口气说:“他为人不错,长相又很出色,按你说的,也很有才华,不怪你迷恋他。他跟他妻子关系怎么样?”
她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他跟他妻子关系不好,你就同意我去插一脚?你放心,我有你这个前车之鉴,我一定不会跟一个有妇之夫搅在一起。看看你最后得到了什么?被人插上一脚,落得个孤家寡人。不管花多大代价,我都会把他从我心里赶出去,哪怕是马上跟一个我不喜欢的人结婚也在所不惜。”
妈妈担心地说:“你这都是赌气的话,跟一个你不喜欢的人结婚就能把他从你心中赶走了?那只能是把事情搞糟,一个结没打开,又结下另一个结。先集中精力好好读书,以后找份好工作。一个女人,经济上不能自立,就永远谈不上获得真正的爱情。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迷恋就放弃了自己的前途。回去后再跟d大那边联系一下,看能不能转过去。转了学,对忘记他也有帮助。”
她答应着,但心里知道自己没请求d大那边继续延长入学期限,肯定早就没戏了。
她知道这次jason是不会再到机场来接她的了,因为他要“特别注意这一点”。还好冯超说他已经能单独开去机场了,说他在假期中自己一人跑去机场好几次,把路完全摸熟了。
冯超整个假期都在跟她通email,从把她送到机场那天开始,就至少每天给她一个e。有时候短短的,有时候长长的,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是把当天做过的事写写,或者从网上copy一点东西给她。她也简简单单地回几句,有时太无聊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写很长的e给他,罗罗唆唆地发牢骚,说怪话。冯超总是开她的玩笑,说成了她的出气筒。
她每次打开电邮信箱查e,总是希望能看到jason的来信,但大多数时候都是看到冯超的来信。只有几次,因为她写了e给jason,他才回她一个e。他回信很及时,但都是一个回合就下地了。她也不好再继续写给他,但她老盼望着哪一天,她突然看到一封jason的信,诉说他对她的想念,虽然她知道那比天方夜谭还天方夜谭,但每次开信箱仍然忍不住会那样盼望。
回到c大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给jason家打电话,让静秋过来拿东西。但电话铃一响,就被jason接了。她一听是jason,就慌了,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路伟托她给静秋带了礼物过来,于是支支吾吾地说:“你wife不在?不在我就待会再打吧。”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她想了好一会,不知道自己这样慌慌张张地挂电话会不会引起jason疑心。虽然他很大方地说他知道静秋和路伟的事,但那不都是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丈夫嘴硬说的话吗?如果这次他拿到了静秋跟路伟关系的真凭实据,不知道要闹出多大矛盾。她倒实在想不出jason闹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估计也就是冷冷地叫静秋滚出去。但她是坚决不做这个报恶信的恶人的,他们两口子的事等他们自己去搞定。
到了晚上十点多了,她想,这下静秋应该在家了吧,于是又试着打了一次电话,又被jason接住了。这次,不等她发言,jason就说:“carol,是不是给静秋带东西回来了?我过来拿方便不方便?不方便我就告诉她,叫她过来拿。”
她故作镇定地说:“没带东西,只是想谢谢她那天送我。”
“好,那我转告她。你圣诞节过得好吧?”
“很好。你呢?”
“我也是。你妈妈还好吧?”
“她也挺好的。”她想了想说,“我妈妈本来要打电话向你赔礼道歉的,但我把你的email念她听了,说你没生气,她说你这个人很通情达理,很能替他人着想。”
他开玩笑说:“wow,这比你给我戴的高帽子高多了。”随后又说,“只要你没跟你妈妈闹矛盾就好。那你转d大的事搞好了没有?”
“呃——,正在办。”
“抓紧办,不要让你妈妈失望。听得出来,在她心目中,你比她的生命还重要,她为了你,什么都可以牺牲。母爱真是伟大啊。”
“我知道。”她喃喃地说,心想,你这么理解我妈妈,是不是对我妈妈有意思啊?你把我妈妈夸得一朵花似的,我妈妈把你夸得一朵花似的,两朵小红花,还挺般配的哈?
过了一会,静秋打电话来说她马上过来拿东西。十分钟后静秋就到了,她给carol带了很多菜来,说我做了一些菜,给你一些,免得你刚回来就要自己做菜。鱼是jason做的,他做鱼比我做得好,九毛五一磅的鱼都可以做得鲜美可口。这鱼没什么刺,sara特别喜欢吃,看看你喜欢不喜欢吃。
carol听说是jason做的鱼,赶快说:“喜欢喜欢,肯定喜欢,你帮我谢谢他。也谢谢你。”
静秋笑嘻嘻地问carol:“我跟路伟的事,你有没有及时向jason同志汇报啊?”
carol被她问个正着,嗫嗫嚅嚅地说:“我——呃,说了一下。不过路伟带给你的礼物我没——”
静秋开怀地笑着,说:“没事,没事,向他汇报没关系,不过其他领导同志那里就不用汇报了。请你替我保密,好不好,littlegirl?”
“我保证不告诉任何人。”她说着,把路伟托她带的东西拿出来给静秋。
静秋迫不及待地打开那本书,抚摸着封面上路伟的名字,很柔情地说:“他又出了一本书了,不知道天天写到什么时候才睡觉。”然后抬起头,问carol,“他是不是老了?”
“没有,他一点也不老。”carol把自己见到的路伟一点一滴地描绘给静秋听,因为她看得出静秋象路伟一样,只要是对方的消息,哪怕是芝麻大一点的细节,都是渴望听到的。
她一边讲着,一边观察静秋,看到静秋就像一个女版的路伟,贪婪地听她讲述有关路伟的一切,脸上是一派柔情蜜意。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静秋:“你们有很久没见面了吧?”
静秋的回答跟她预计的一样,完全是echo路伟:
“我们上个世纪分别,到现在,已经整整一个世纪了。”
第 31 节
新的一年,新的一学期,在carol看来,完全是无聊加无味。没有jason的课可以修了,周末买菜也都是冯超出车了,学生会也不开晚会了,上学期使她飘飘欲仙的几件事一件都没有了。
她的物质世界里已经没有jason了,她见不到他,听不到他,他仿佛已经完完全全退到她的精神世界里去了。现在能做的就是躺在床上,“反刍”上学期的那些日子,从jason接机开始,每一个场景,每一个细节都反反复复想上很多遍,他说了什么,他是怎样说的,说完他又是怎样笑的,一点一滴,都烂熟于心。她想,如果我把这份心思花在记单词上,恐怕一本韦氏辞典都倒背如流了。
她常常有一种感慨,也许命运就是用这样的办法让我们理解那些我们最亲近但又最不理解的人的。比如妈妈,我曾经是那样瞧不起她的“情商”,觉得她爱上“那个男人”是她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我曾经自豪地认为自己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但命运让我碰到一个jason,于是我开始重复妈妈犯过的错误,并从这种重复中理解妈妈。应该说还不止理解,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体会”或者“感受”。理解只需要大脑参与,但体会和感受是要整个身心都参与的。
她现在可以很容易地感受到妈妈当年是怎样迷恋“那个男人”的,妈妈一定像她现在一样,明知这样是没有好结果的,还是忍不住要飞蛾扑火一般地投向他的怀抱。她甚至羡慕妈妈比她运气好,因为“那个男人”没有把自己拴在他前妻的裤腰带上、目不斜视。他斜视了,为妈妈动了心,虽然克制了一下,但最终把持不住自己,跟飞身扑来的蛾拥作一团,双双烧死于爱火之中。
她想,妈妈以前说的第一个教训是不准确的。妈妈说“一个已婚男人,不论他多么优秀,都不要对他多看一眼。爱上已婚男人的后果,是苦涩不堪的”。但妈妈多看了一眼,就得到了他,这跟那些传统的爱上已婚男人的故事是大相径庭的。那种故事通常是一个未婚的女孩,偏偏爱上一个已婚的男人,那男人贪恋女孩年轻的肉体,跟她有了不正当的关系,女孩全心全意地爱上了那个已婚男人,而那个男人由于种种原因却不愿离婚,最后这个女孩要么心甘情愿做二奶,要么就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开他。
她觉得妈妈的不幸并不是因为爱上已婚男人造成的,而是爱上一个意志不坚定的男人造成的。一个意志不坚定的男人,不管你遇到他时他是不是已婚,他都有可能被其他人诱惑。“那个男人”太容易受到诱惑,所以才会有那个秀珍的故事。但她发现这样一想,就想进死胡同里去了。如果“那个男人”不容易受到诱惑,他就不会被妈妈诱惑;如果他容易被诱惑,那他就有可能被妈妈以外的女人诱惑。
把这个道理用在jason身上也一样,如果jason能被她诱惑,那他以后就有可能被别的女孩诱惑;如果他是一个经得起诱惑的人,他就不会被她诱惑。
她异想天开地问自己,难道我就不能做一个“诱惑终结者”?让jason被我诱惑,但从此以后就不再被别的女孩诱惑了?让诱惑起于我,终于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从这种意义上讲,秀珍不就是一个“诱惑终结者”吗?“那个男人”在跟她结婚后似乎就没再闹出什么风流韵事,至少没再结婚。也许是因为“那个男人”老了,也许是因为秀珍一直守在旁边,盯得紧紧的,也许是因为那个小县城再没谁能诱惑“那个男人”了。
她想,做jason的“诱惑终结者”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是怎样才能做“诱惑者”?他好像很忠实于他的家庭,他又老躲着我,我也不能闯上门去诱惑他,因为那样的话,只会给他一个很坏的印象,变成诱而不惑。更糟糕的是,他还年轻,他比“那个男人”帅,他又在美国,不是在那个小县城里,就算得到他了,又怎样才能保证他不被别人诱惑呢?这个任务起头难,坚持难,想善始善终是难上加难。
她现在非常理解那些吸毒上瘾的人,你以为他们不知道吸毒的危害吗?你以为他们不想戒掉吗?当然想,决心也一定是下了一次又一次,但毒瘾一上来,所有的决心都化为乌有,除非有什么解药可以与之抗衡。
以前曾经想过用冯超做付解药,看来冯超这幅解药只是一杯水,水喝下去,没解掉毒,反而使毒在体内扩散开来,惹下了额外的麻烦。爱情可不是由你说了算的,爱情有它自己的小脑瓜,它有它自己的主见,它不爱谁的时候,你打死它都没用。现在可好了,她没能因为冯超忘掉jason,反而把冯超也陪进去了。冯超已经毫无疑问地陷了进去,把她当成了女朋友,每天陪得紧紧的。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
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解药可以解得了jason这毒?她想应该是有的,所谓一物降一物,有一个jason,就必然有一个anti-jason。只不知道这位anti-jason在什么地方,如何才能找得到他。而且她知道但凡解药,必然也是剧毒的,不以毒攻毒是解不了毒的。所以很有可能解了一毒,却染上另一毒;或者更不幸,一毒未解,还染上另一毒。最后两毒并发,死路一条。
她审视她认识的人,好像没有一个具有anti-jason的功效,正当她几乎绝望的时候,她看到了一线希望。但这个anti-jason既不存在于她的物质世界里,又不是存在于她的精神世界里,而是存在于一个半物质半精神,非物质非精神,超物质超精神的世界里,那就是网络世界。
开学不久,carol发现lab里那个从中国来的王洁心特爱用靠窗的那台电脑,每次洁心一来就占了那台电脑。刚开始她以为是因为那台电脑新,速度快,有天晚上洁心不在,她就用了一下,发现并不比别的电脑快,令她非常好奇,忍不住找个机会问了洁心。洁心告诉她是因为那台电脑上装有中文软件,可以看中文写中文,洁心住的地方不能上网,所以要抢lab里这台电脑。
就这个原因?她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抢占那台电脑。自从来到美国后,她就基本上是用英文读写,平时跟中国同学说话可以用中文,但上课、讨论、写作业、做presentation都是用英文。在lab里面的时候,如果在场的有非中国学生,哪怕你是跟中国同学讲话,你也要讲英文,不然有人会告你歧视minority,因为她那个lab里的学生大多是中国人。
lab里的电脑是大家共用的,基本上都没有中文软件,学生也没有权力安装任何软件,所以她早就习惯于没中文的lab了。现在看见洁心在那台电脑上看中文,觉得很新奇,问她在看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这么兢兢业业地抢这台电脑。
洁心见lab没人,就指着电脑让她看。原来洁心上的是一个叫的中文网站,她正在看一篇题目为的长篇连载,是一个叫“楚天”的人写的。洁心指着一段话叫她看,说:“这段话完全是对我说的,我差不多都能背下来了。”说完,就真的背了起来:
“原来以为结了婚了,就有了一个二人世界,就有一个人同自己朝夕相伴,卿卿我我,快乐无穷。哪里知道结了婚,反而觉得更孤独了。以前的孤独,是独翔于天空的鸟的孤独,没有陪伴,但可以自由自在的飞翔;现在的孤独,是困在沙滩上的鱼的孤独,身后是海,但已无法退回;面前是山,攀上也是死路一条;左右望去,除了沙滩,还是沙滩。”
她想,看来洁心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难怪她老是一个人呆在lab里面。她自己被另一段吸引了:
“追求是要追到死打烂缠的地步才算追出了境界的,当然这个死打烂缠不好听,有‘纠缠’的味道,换做‘爱我所爱,无怨无悔’对追求者来说比较公平一点,对被追求者来说也显得高雅一点。但其实质是一样的,用什么词只是反映说话人对你的追求持什么态度。说你是痴心不改的,是喜欢你死打烂缠的人;说你死打烂缠的,是不喜欢你痴心不改的人。”
她心一惊,觉得这段话好像是专为她写的一样。她被这段话吸引了,赶紧抄下了网址,等晚上回到家再慢慢看。
晚上吃完饭,做完作业,她就找到那个网站,仔细研究了一下,发现是以小说连载为主,也有其他体裁的,只要注个册,就可以在那里发贴子,也可以在别人的贴子后面跟贴。她流览了一会,就被那种热闹的气氛吸引了。一个贴子出来,立即就有很多人跟贴,捧的捧,砸的砸,吆喝的吆喝,搞笑的搞笑,看得她目不暇接。
她成了的常客,每天都上那个网站去逛几趟,不过她真正感兴趣的是和它的作者楚天,从id后面的记号来看,楚天是一个男的。她觉得这个楚天至少有四十多岁了,因为他对人情世故婚姻爱情都有一些很旁观的看法,说得也很中肯,有些道理她似乎也懂,但还没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经他说出来,感到很有共鸣。
不知是什么原因,她一读楚天的东西,脑子里就浮现出路伟的形像。那些人生感悟,那种宽厚深情,那些格言诗歌一般的语言,好像只有路伟才写得出来。
第 32 节
每天一集,使她每天都有所盼望,有所期待。楚天上贴很准时,都是当天上午就上了,周末也不例外,所以她的盼望和期待不会落空。有时她觉得楚天象一个很体贴的情人,知道会有人等他,就记得准时出现。
楚天写的故事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但心理描写非常细腻,属于心路历程一类。他写一些看似平凡的事件和细节,却触及很多生活的哲理,使她反复咀嚼,记忆深刻。有些人生哲理,是用插科打诨的方式说出来的,但微笑之余,又使她对人生有更深的理解。
写的是一个来美国做访问学者的女人柳青的故事,到目前一集为止,柳青还在飞往美国的飞机上,回忆她过去十多年的生活。十多年前的她,还很年轻,刚大学毕业,憧憬着美好浪漫的生活,但她的丈夫郑平是个大大咧咧,不注意妻子感受的人,把婚姻爱情等同于性和过日子,很少花时间跟新婚妻子呆在一起,却总是在外面打麻将。被扔在家里的柳青对爱情婚姻很失望,觉得婚后的日子比婚前更孤独。
故事里有关柳青和郑平新婚初期性生活的描写,也使人忍俊不禁。郑平不懂浪漫调情,总是单刀直入,结果柳青毫无准备,干燥不堪,两个人试了多次都不和谐,柳青从做爱中只感到痛苦。最后两人找出一本照本宣科地实践,但这种做学问式的放法自然未能奏效。
这篇贴出来后,有一些人跟贴表示不相信会有这么傻的人,但洁心相信,她对carol说:“看这一段,我真的怀疑楚天就是我那呆在国内的丈夫,因为这些细节,除了我们家没那本以外,其他的跟我自己的经历一模一样,不过肯定不是我丈夫写的,他没这份文采,他也肯定不愿意把自己写成这样一个不懂怜香惜玉的人。”
“楚天应该不是写他自己的经历吧?”carol说,“你看他描写柳青的心理,写得那么细腻逼真,一个不懂怜香惜玉的人肯定不能把女性的心理写得这么传神。我有时觉得楚天是个女的。”
洁心说:“但他写的男性也很传神。他写的这个郑平是我们60年代的人,你们这一代人幸运一些,现在21世纪了,性书性学满天飞,男人也从中学了不少,都知道讨好女人了,即使是自私的男人,也会想方设法让女人动情,让女人满足,因为不能让女人满足已经成了男人没用的代名词。”
carol听了这话,没有啃声,她也觉得楚天写得很真实,但她不同意洁心的话。哪怕是到了21世纪了,世界上仍然是有那么一些男人,在性爱方面是很愚昧自私的,也许这跟出生在那个年代无关。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出生在70年代,但比起郑平,似乎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只把有性爱关系的男人称为“生命中的男人”的话,那么carol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就是她的那位英语老师,叫董浩。董老师人生得不丑,但也算不上帅。他迷人的地方是他的声音。当他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时,有一种意想不到的磁力,使班上过半的女孩着了迷,都爱缠着他问问题,就为了多从耳机里听他的声音。
carol听力不错,很快就引起了董老师的注意。有一次,听了一篇短文,董老师开始问问题。问到carol的时候,她答不上来,因为她刚才没注意听,于是她说了一声“sorry”。未曾想,那个答案恰好就是“sorry”,所以董老师照例很赞赏地说:“verygood!”。班上有些学生就笑了起来,董老师搞了半天都没明白大家在笑什么。
下了课,董老师专门让carol留一下,问她刚才大家笑什么。carol把实情告诉了他,他也很开心地笑了,说:“主要是对你印象太好了。”两人四目对望,似乎传了不少情。
董老师开始邀请carol周末一起去公园的英语角练听力口语,carol也没拒绝,甚至有一种自豪感,因为她知道班上还有不少女孩巴望着董老师来邀请她们去英语角。身为老师,站在讲台上,知道一些学生不知道的东西,掌握着给学生打分的权力,是很容易成为学生讨好爱慕的对象的。
一来二去,两人的来往越来越频繁,不知怎么地,就有了拉手拥抱的关系。carol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这位董老师,她觉得她是爱的,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是开心的。但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不觉得痛苦。那时她还不知道真正相爱的人,分开见不到的时候是会痛苦的,所以以为自己是爱他的。
董老师开始邀请她去他的宿舍玩,本来她没想到要很快跟他有性关系的,她虽然不是个老封建,一定要把处女的贞操保持到结婚那天,但她也不愿意随随便便就把处女的贞操丢掉了,最主要的是她还没有感到这种冲动。结果董老师也有里面郑平那样的毛病,就是冲动几次还不能如愿的话,他那话儿就会疼痛起来,所以每次carol告辞的时候,董老师都是疼得站不起身来送她。
她看他那样痛苦,而且他说都是为了她,她不禁感到一种骄傲和自豪。你看,我就这样坐在这里,或者碰碰他,就可以让他那玩意起立致敬,一站再站,一直站到他疼痛为止。看他那样痛苦不堪,她也动了恻隐之心,再加上一点好奇,终于有一天,她答应了他的要求,晚上没有回到宿舍里去。
他手忙脚乱地把她拉向床边,手忙脚乱地脱她的衣服,他是那样手忙脚乱,使得她头脑异常冷静,好像本来属于她的那一点慌乱都被他征用了一样,他一个人慌乱着两个人的慌乱,她只好一个人镇静着两个人的镇静。忙乱之中他爬到她身上,把他那早已血脉膨胀的小弟弟对着她那地方就是一阵乱冲乱突,然后她听见他慌慌张张地问:“进去了没有?进去了没有?”
她有点哭笑不得,这是不是太滑稽了?进去没进去你自己不知道?还用问我?不过反过来一想,也好,这说明他是个初哥,没上过战场,没见过大阵仗。她正想告诉他“没有”,就感觉一股热热的东西喷在她两腿间,她知道他已经竣工了。
她早就听说过有些男人初次上阵会壮志未酬身先死,所以她也没有责怪他的意思,这正好说明他很激动,总比麻木不仁好。而且她还根本没有动情,没有任何欲望,只是因为看他痛苦想解救他一把。所以他速战速决也好,打持久战也好,对她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她见他拿了一条浴巾样的东西,拭擦他那个地方,擦一下,抖一下,似乎还有未尽的余波,而他不想白白放过。
他好像根本没心思管她,她只好懒懒地爬起来,到洗手间去清洗自己。她发现两腿间是一片滑腻腻的东西,不由得感到有点恶心。她抓过一条毛巾,浸上水,想擦一擦,结果觉得毛巾也是滑腻腻的,恶心得赶快把毛巾挂了回去,扯下一大堆卫生纸,一阵猛擦猛洗,总算洗掉了那种滑腻腻的感觉。
她穿好了衣服要回去,但他不放她走,说不要走,过一会我还可以再来。她被他紧紧搂住,又发现时间也太晚了,就留了下来。睡到半夜,他的鼾声搅得她无法睡好,就推推他,想让他侧身睡,听说侧身睡鼾声会小一点。
他醒了过来,立即又来了神,搂着她要onemoretime。这次他没有一触即发,但也是费了好大劲才把位置摆好,当他很得意地抽动起来的时候,carol却疼得冷汗直冒。她想起一些小说中描绘的女孩的初夜,都是“带着痛楚的快感”,她坚持着,希望痛楚马上会带来快感,但似乎痛楚越来越厉害,而快感却遥遥无期。最后她忍不住了,连声叫他“快停下,快停下,我疼得受不了了。”但他已经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不管不顾,一阵猛冲,泄了,软了,趴下了。
她流着泪,把他从身上推开,跑进洗手间,用冷水清洗自己。冰冷的水似乎起到了镇痛的作用,她洗了很久,一直到那个地方不再痛得钻心为止。洗的时候,她没见到血迹,回到床上,她也没见到血迹。她想,大概我以前运动或者骑车的时候把处女膜弄破了,如果他要为此怀疑什么的话,那就跟他拜拜了。
他并没有问她这事,因为他已经睡着了。
她躺在他身边,听他一阵高过一阵的鼾声,感觉身边睡的这个人跟平时在课堂上看到的那个人,完全是两回事。看来一个站着的他和一个躺着的他,绝对不只是一个阿拉伯数字“1”和中国字“一”的区别,差不多就是天壤之别了。她倒不后悔跟他做了这事,你不做,你怎么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第二天早上,她很早就起来了,收拾了一下自己,就悄悄地离开了他的家。她决定再也不理他了,不为什么,就是觉得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性爱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有什么意思?除了痛苦还是痛苦,再加一点滑稽和恶心。
第 33 节
但董老师好像着了魔一样,不停地来找她,约她去他那里,他抄英语诗给她,录英语歌曲给她,打电话找她,写信给她,诉说他是多么想念她。他上课的时候魂不守舍,总是出错,很多时间是在盯着她看。他的人愈见消瘦,眼睛布满血丝,好像夜不能寐一样。在他这种强劲的攻势下,她又心软了,毕竟他是爱我的,而且我们还才试了那么两次,也许以后就越来越好了。
她又回到他那间屋子里去,在那里过夜,他的技术似乎在不断提高,或者说他的激动在不断地降低,他再不会还没入港就抛锚了。但她总是那么干燥,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跟他在一起时没什么激动的感觉,她对他的拥抱接吻没有渴求,反而越来越觉得他的嘴里有一股味道,他的头上有很多头皮屑,他的手指又粗又短,连他的那个东西都是形像丑陋,面目狰狞。总而言之,是一切都不合她心意。
而他又总是那么急于求成,她还没出现反应,他就在攻城了。几次下来,她越来越没兴趣。到最后,每次做完,她那个地方都是又红又肿,又痒又麻,有时连走路都不方便。
她责怪他:“你一点warmingup都没有。”
他也不快地说:“怎么没有呢?今天不是带你去外面吃饭,还看过电影了?是你自己有问题,我以前的几个女朋友都不是你这样的。”
她忘了为他以前有过“几个女朋友”吃醋,反而追问:“那她们是怎样的呢?”她想,如果别人都不是这样的,那就是她的问题了。
“她们都很——watery的呀,这是你们女性的特点嘛,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
她被他说得羞愧难当,如果不是想到他很可能是为了推卸责任在撒谎,她简直要挖个坑把脸藏到里面去了。
她把这事对寝室的几个色姐妹说了,沈雁呵呵笑着说:“你再不自己主动坦白你跟董生的事,我就要拷问你了。这一向就想问你呢,都是被玲玲管着不让问。你看你看,不依靠群众的智慧办不成大事了吧?”然后很严肃地说,“你这是精液过敏,知道不?很危险的呢,搞得不好可以致命的。”
她一听“过敏”二字就害怕,恐惧地问:“你听谁说的?”
“书上看来的,有的女性会对某个男人的精液过敏,症状就是你说的,又疼又痒。不过不碍事,戴套子就行了。问题是以后想要小孩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
carol听她说是从书上看来的,就懒得听她的了,说:“你别跟我掉书袋,你只如实地告诉我,你是不是这样的。”
“我当然不是啦,我是水淹七军的嘛。”
carol不知道她是在说真话还是开玩笑,转而问另外两个。小丽说:“我——呃,还行,好像没这种问题。”
沈雁抬杠说:“我看你是根本没试过,跟着瞎起哄。”
眼看两个人要把话题扯到别处去,carol赶快制止她俩:“算了,别扯远了。”然后她问玲玲,“你是权威,你说呢?是不是我有问题?”
玲玲安慰说:“你不用问这个问那个了,这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就是水漫金山型的,有没有warmingup,都是watery。有的人就是个撒哈拉沙漠——”她见carol脸上暗了下去,就解释说,“不过你不用烦恼,你遇到你心爱的哥哥,你就会从撒哈拉沙漠变成——嘿嘿,即使不水漫金山,也是一片绿洲了。”
carol觉得玲玲说得有道理,可能还是因为自己并不爱董老师。于是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对他说:“我们还是分开吧,我觉得我并不爱你。”
他仿佛被人打了一耳光一样,浑身一震,坚定地说:“你在撒谎,如果你不爱我,为什么你会跟我上床。”
她被这个“上床”刺得一激凌,原来在你看来我们做的事就是个“上床”?她懒懒地说:“那是因为跟你上——床——之前我以为我是爱你的。”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在床上表现不令你满意?我——”
她知道他又要把以前的“几个女朋友”搬出来证明他床上功夫高强了,赶快打个暂停的手势:“好了,好了,不用把你那几个虚拟语气搬出来了,我知道你跟我是第一次,我也是,虽然没见到落红,但我可以向党发誓,我跟你是第一次。我们不要谈这些技术性的问题了,好不好?”
“那你总要说出个原因来嘛?”他沮丧地说,“总不能说吹就吹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不能接受她已经给的理由,一定要她再“说出个原因”来。她只好再说一遍:“原因就是我不爱你。”
“你在撒谎,如果你不爱我——”
她看他又要绕回到起点上去了,感到头疼欲裂,抢过话头说:“那我为什么要跟你上床?我已经跟你说过了,那是因为上床之前我不知道我不爱你,你到底要问多少遍?”
她看见他脸色阴沉下去,满脸是痛苦而又不解的表情。他咕咕哝哝地说:“我觉得你这不是理由,难道你不跟人上床就不知道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她无话可说,想起赵玲玲说过的一句话:“吹一个哥哥比泡一个哥哥难十倍。”那时她总以为是赵玲玲在那里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现在看来是确有其事。当你对一个哥哥说你爱他的时候,他不会去问为什么,他全盘接受了。但当你对他说你不爱他的时候,他却难以接受,一定要你拿出十个八个理由来说服他。
这好像跟女孩的作风完全相反。当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我爱你”的时候,女孩往往不敢相信,她要他说出令她信服的理由来。“你为什么会爱我呢?”“你爱我哪一点呢?”他今天说了他的理由,她今天笑了,满意了,但她明天又会拿出来问,一直到把这个男孩问烦了,烦得不爱她了为止。那时她就开始问他另一个问题:“为什么你现在不爱我了呢?”
在分手这个问题上,男女的做法倒是非常一致,被甩的一方总是要苦思苦想,苦追苦问:“为什么你现在不爱我了呢?到底是我哪一点做得不好呢?”也许他们这样问的目的是想说:“你告诉我,你告诉我,我知道了,我会改的。”
其实,不爱不用理由,不爱了,就是不爱了,问出个为什么也无济于事,而且问的结果往往是逼着对方说出一些伤人的话来,到最后是问的人被伤得太重,重到满心怨恨了,才不再发问。所以分手总是要搞到两败俱伤、翻脸无情才分得了的。
等他再问她为什么不爱他的时候,她就口无遮拦地乱说了一气,真的理由假的理由,想到什么说什么,一直说到他叫她“滚出去”为止。她如释重负地“滚”了出去,再也不去想她和他的事了。
那一学期,她的英语得了个85,那是她若干年来第一个低于90的成绩。但她没有去找他理论,她在心里说:我们两清了。
她想到她对jason的那种感觉,觉得赵玲玲的话是对的。我不是永远的撒哈拉沙漠,在jason面前,我是一片绿洲,我是一条小溪,因为我爱他,爱是小溪的源头,爱是绿洲下面的水层。
她想,里面的柳青,一定也是这样的,她也不是水漫金山型的,但等她遇到她真心爱慕的人,她会变成一块绿洲,一条小溪。
她想跟个贴,表达一下自己的支持和鼓励,但她知道现在跟个贴在那集后面已经没用了,因为作者一般不会跑回去看以前贴子的跟贴。不过提供一个网友互相交流的工具,叫做“耳边语”,注了册的网友可以通过“耳边语”给彼此发信件。
她注册了一个id,叫做“冷眼”,取冷眼旁观的意思。她知道自己算不上冷眼旁观,但她觉得楚天说故事的口气是一个旁观者的口气,而旁观者看到的世界比较全面客观,她很欣赏,也很敬佩,她也想这样旁观地看世界看人生。
她没把自己跟董浩的故事直接写下来,但她写了一点感受,再加几句鼓励欣赏的话,用“耳边语”发给了楚天。她知道楚天有很多粉丝,肯定没时间和精力来回答她,她只想让他知道他写的东西对她的帮助有多大。出乎意料的是,楚天很快就给她回了“耳边语”,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感谢她的鼓励和信任,但这是她欣赏崇拜的作者给她回的“耳边语”,她仍然高兴了很久。
她决定把她自己的另一段经历写给他,因为那一直是她心头的一个重负,但又没人可以诉说。她觉得楚天就像一个专门为人排忧解难的人一样,凡是不好意思开口对亲戚朋友讲的隐秘都可以对他讲,因为他写的东西表明他能够理解你,而且跟他之间隔着一个网,他看不见我,我看不见他,说错了也不担心被他看见脸红,了不起把那个id废了,换一个id,又是一条好汉!
第 34 节
那是她跟峰的一段故事。自从高考后的那个暑假亲眼看见峰有了女朋友后,她就以为两个人的故事已经彻底结束了。在b大读了几年本科,虽然年年寒暑假她都回家过,也拜访一些同学,但好像从来没有跟峰遭遇过。
没想到读研究生的时候,有一年夏天,她在b市一家公司做夏季工,却遇到了峰。那是在公司一个小头目的生日晚宴上,她也被邀请了,生平第一次去了一家很豪华的酒店,小头目请了十来个人,点了一个包间,carol还被安置坐在那个小头目的身边。席间,她出去上趟洗手间,正准备回到包间去,却听得有人在叫她:“李竟成,竟成!”
她回过头,看见一个瘦高的男生,很时髦的那种,拿着手机,似乎正在跟人通话,她认出他是峰,不由得惊喜地叫道:“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那个晚上,他们两个人双双逃离了自己的晚宴,他开着车,把她带到一个她说不上名字的湖边。他们坐在湖边的柳树下,两个人坐得很近,她能嗅到他身上的烟味,某种香水味,可能还有酒味。她有点迷醉,小声问:“那个静呢?”
“哪个静?”峰仿佛一个心不在焉看连载已经看到第五十集的人,突然被人问起第一集的情节一样,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就是你的那个女朋友静,高考那年的暑假——”
“噢,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你们女生记忆力真好。”
“为什么跟她分手了?”
峰冥思苦想了很久,说:“真的不记得了。谁还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肯定是有什么原因的,但不记得是什么原因了。”
她觉得峰变了很多,但她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好事还是坏事。两人谈了一会,她知道峰大学还没毕业就开始办公司,因为那个“破学校”,读不读都无所谓。他父亲在省里市里还有些关系,所以公司办得还算红火。最近在b市打点业务,呆了一个月左右,明天就回去了。今天跟几个生意上有来往的人出来吃饭,碰巧遇见了她,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看到你就想起了我青涩的初恋,”峰有点怀旧地说,“那时候真是纯洁啊!喜欢你,但不敢说,看见你就像看见了女王一样,恭恭敬敬,目不斜视。”
“那现在呢?”她好奇地问。
“现在?还是很喜欢你,不过不仅把你当女王,也把你当女人看待了,女王也是女人,对不对。你成熟了很多。”他瞟了她一眼,她觉得他那眼神很难定义,似乎是盯着她的胸脯,又似乎是盯着别的什么地方,有点象挑逗,但又象是买卖人在看货估价一样。
她还没想明白,他已经抱住了她。她没有试图挣脱,觉得自己好像一直就是喜欢他的,而且他刚才也说了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好像有点青梅竹马的感觉,至少两个人还有过一个共同的“那时候”,比那些后来偶尔碰到的人多一点亲切感。
他抱了一会,就很霸道地把一只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面,轻轻地揉捏她的乳房。她觉得这好像太放肆了,才第一次,让他抱了就已经太快了,现在还这样。她挣扎着要把他的手从衣服里拉出来,但他不让,一只手紧紧地搂着她,另一只手就赖在她衣服里揉她摸她,最后还把力量都集中到乳头上去了。
他嘻嘻笑着说:“你们女孩子最喜欢这个了,不是吗?虽然嘴里说不要不要,心里是很想要的,对不对?我这样摸,你应该是很舒服的吧?”
她被他这种腔调惊呆了,他怎么变成这样?完全是一付调戏良家妇女的小流氓腔调。她又挣扎了一阵,仍然挣脱不了他,而自己在他的搂抱抚摸下,倒是真的有点软绵绵的感觉了,也就随他去了。
他摸了一会,就得寸进尺地把手伸向她的裙底,她用两只手抓住他的手,不让他得逞。两个人就像扳手腕一样僵持不下。
他一边跟她扳手腕,一边仍然笑嘻嘻地说:“读高中的时候,看过一本曾经被认为黄得不得了的小说,叫,在我们父母那个年代是手抄本,但我看的时候,已经是打印的版本了。也是在一个湖边,故事里的那个少女,被她男朋友摸得春水泛滥,湿得稀里哗啦。我高中时代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那样摸你,一直摸到那个骄傲矜持的你求我跟你做爱为止。我在心里想像了很多遍,每次都把自己想得情欲高涨,打手枪了结。你没想到那时的我,竟然会有那么肮脏的想法吧?其实高中男生普遍都有遗精手淫史了,只是你们女孩不知道罢了。”
“你今天喝多了,”她厉声说,“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别这样,”他继续着他的未竟事业,不羞不恼地说,“我是想为你服务,也想实现我少男时代的梦想。我一直都是喜欢你的,把你当女王的,现在你既是我的女王,又是一个女人,我用为女人服务的方式为女王服务,女王还不肯赏脸吗?”
她奋力推开他:“如果你真是喜欢我的,那就请你尊重我,我说不要就是不要。你不要再打什么主意了。”
他悻悻地松开手,仿佛不解地问:“我打什么主意?我真的只是想让你爽一下,你以为我自己有什么企图吗?我什么企图都没有,不信你可以检查一下。”他硬性地拉过她的手,放在他那个部位,她惊异地发现他没撒谎,那个地方的确是软绵绵的,水波一般,波澜不惊。
“你——?”她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说什么好。
“没什么,我没什么不正常的,不是gay,也不是你没魅力,只是我玩太多了,没有超强的刺激不会有反应了。”他似乎有点垂头丧气地说,“在生意场上混,自己又没什么约束,什么都干。不过你放心,我没有染上过病,在这方面我还是很注意的。只是a片看得太多了,上过的女人太多了,被那些鸡们调教得太出色了,稍稍一点刺激已经不能激发我了。这也算人生一大悲哀吧。”
她象听天方夜谭一样,惊讶得嘴都合不上。
“我好喜欢你这样清纯天真的女孩,真的,”他有几分诚恳地说,“看到你,我就想到我也曾经是个清纯的男孩,不知道怎么几年之间,我就成了这个样子。可能再玩几年,我对女人就彻底失去兴趣了,那时我就去死了吧。”
“你不能这样下去,你应该——”她试图劝说他,但她也不知道他应该怎样。
“如果我那时考上b大就好了,”他有几分憧憬地说,“那我就会跟你在一个学校,我就会好好读书,现在可能也跟你一样,念研究生了。那样的话,我会是一个很好的人,追你,做你的男朋友,一生爱你,一生只有你一个女人。可惜我那时成绩一下子就垮了——”
她想起他成绩垮下去的原因,很抱歉地说:“是我那时太偏激了,听班主任说怕我走我父亲的老路,同时玩弄几个男生的感情,我就一刀切了。”
“不,还是我自己没有毅力和勇气,人人都有可能失恋,但不是人人都自暴自弃的。”
她看他那样遗憾又自责,不禁涌起一股怜爱,伸出手,抱住他:“也许现在还不晚?也许——”
他象个孩子一样把头埋在她怀里,很久才说:“现在是来不及了,我怎么样努力,也赶不上你了,我们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我已经没法离开我现在的生活去过你那种生活了。我也不希望你离开你那种生活来过我这种生活——”
她不知道对他说什么,只是在心里痛恨“那个男人”,觉得是因为他才毁了峰,也毁了他们之间可能有的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的。
他看着她说:“刚才在酒店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居然又有了很久以前才有过的那种冲动,那种只凭视觉和意念就能激起的冲动,这是很久很久没有过的了。可能每个男人都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光凭视觉听觉意念就能激起冲动,然后就得靠触觉才行,再然后就要靠很强的刺激,或者——伟哥,滥交滥玩的坏处就是未老先衰,未老心衰,心衰了,就没兴趣了。”他拉过她的手,放到他那个部位,她感到一种不太坚硬的勃起。“你看,它对你还是有反应的,心还没有完全衰掉……”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没有把手抽走,而是仍然放在那里,他一直望着她,她感到那个地方变得越来越硬。她不禁想,他是不是在用这段演说来勾引我?
“到我车里来。”他说,拉着她的手往他停车的地方走。
第 35 节
她感到一种危险,理智告诉她应该逃跑,但她好像喝醉了一样,迷迷糊糊地跟着他走到他车跟前。他把座位向后拉了很多,然后坐进去,示意她坐在他两腿间,他从后面抱住她,说:“别怕,只是让你听一首歌。刘德华的,很老很旧的歌了,刘德华国语也不标准,但我太喜欢那里面的词了,完全是我生活的写照,所以我百听不厌。”
他打开音响,车里响起刘德华的:
“寻寻觅觅,在无声无息中消逝,总是找不到回忆找不到曾被遗忘的真实
一生一世的过去,你一点一滴的遗弃,痛苦痛悲痛心痛恨痛失去你
也许分开不容易,也许相亲相爱不可以,痛苦痛悲痛心痛恨痛失自己
情深缘浅不得意,你我也知道去珍惜,只好等在来生里再踏上彼此故事的开始
生生世世,在无穷无尽的梦里,偶而翻起了日记翻起了你我之间的故事
一段一段的回忆,回忆已经没有意义,痛苦痛悲痛心痛恨痛失去你
也许分开不容易,也许相亲相爱不可以,痛苦痛悲痛心痛恨痛失自己
情深缘浅不得意,你我也知道去珍惜,只好等在来生里再踏上彼此故事的开始”
他让反反复复地放了很多遍,跟着唱了好几遍,总是把“你一点一滴的遗弃”换成“我一点一滴的遗弃”,然后他把头埋在她背上,沉默良久,她只觉得背上热乎乎的,不知道他是不是哭了。
“我们到湖边去吧,车里太闷了。”他说,带着她又回到湖边坐下。
“你困不困?”他问,“困的话,我就抱着你睡一会。我不想回到我的酒店房间里去,就想跟你在这里坐一夜。今生永远也不会有机会这样在一起了。”
她说:“为什么这样说?你知道我学校,以后你可以来找我。”
他笑了笑说:“我也想那样,但是——,如果你知道我有多坏,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那一夜,他们就在那湖边相拥而坐,他讲了一些他自己的事,但看得出,他把太不能入耳的东西都省掉了。他要她把她这几年在b大的学生生活都讲给他听,一点一滴,都讲。不论她说到学校的哪栋楼哪个湖,他都知道,都要打断她问一下:“是不是湖西面的那栋红色的大楼?”“是不是化学系边上的那个小花圃?”
“你怎么对b大这么熟悉?”她好奇地问,简直怀疑他这些年就是在b大读书。
他笑着说:“因为b大是我的梦中校园呀,下一辈子我会去那里读书的,你也要再读b大,听到没有?不过你要是想换个学校也行,但你一定要早点告诉我,免得错过。”他听她说她想出国,叹口气说,“那就越来越远了。灵魂要不要签证?”
他这样谈到下一辈子谈到灵魂的时候,她有点怕,不知道他在转什么念头。他把她抱在怀里,象抱一个小孩子一样:“你明天还要上班吧?那你睡一会吧,我不会侵犯你的。”
她笑了笑,没啃声。
“我只想吻你一下,”他用手沿着她的嘴唇描绘着轮廓,说:“我从来没有吻过任何一个女人的嘴,我没有跟任何人接过吻,我跟她们做,但我不吻她们,所以我的嘴是干净的,是我身上唯一一个干净的地方,可能内心深处是把这个部位留给你的,知道会有这一天——”他说着,吻在她嘴上,用舌头轻轻挑开她的唇和齿,把他的舌头伸进她嘴里尽情地横扫,尽情地吮吸。她有点眩晕,有点不知所措,只是由着他吻她,感觉他好像要把她的内脏和灵魂全都吸空一样。
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激动,好像很想他有进一步行动。她想起他刚才说的他那少男的梦想,就是想让她亲口恳求他跟她做爱,于是她抓住一个机会,喘息着说:“你要是想的话,我们回车里去——”
他微笑了一下:“谢谢你,你圆了我少男时代的梦,终于亲口说了这句话,不过,”他摇了摇头,“这就够了。我是一个很肮脏的人,还是让这个世界剩下一个没被玷污的女孩吧,留给你一个纯洁的记忆,也留给我一个纯洁的记忆。”然后他小声唱道:
“情深缘浅不得意,你我也知道去珍惜,还是等在来生里再踏上彼此故事的开始。”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见过他。他没有留给她电话号码,也没有跟她联系。他知道她的学校,如果他想找她,他一定能找到她。她不知道他在哪里,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她担心他那天是有意去那家酒店,专门跟她告别的。
她的心还很年轻,生活也很繁忙,不至于总是担心他,但有时候想起他,她会有一种深深的歉疚,一种在强大的命运面前无力抗争的无助感。她很想帮他,让他脱离那种生活,但他已经变得太陌生了,他讲的他这几年的生活,使她有一种惧怕和厌恶感。有一段时间,她甚至担心峰会有艾滋病什么的,她听说艾滋病是可以通过接吻传播的。虽然她觉得这样怀疑他不好,但她还是跑到医院检查了一下,发现没事才放了心。她很担心峰,像他那样生活,即使不染上艾滋病,恐怕也不会活太久。
她知道中国现在有很多男人都是过着峰那样的生活,而且为此骄傲,一边做着违法的买卖,一边尽情玩弄女人,一心想着的就是这一生能玩多少女人就玩多少女人,向人吹嘘的就是自己又上了某某某,总共上了多少多少人。
她把这个故事源源本本地写下来,用“耳边语”发给楚天,希望他能把峰的故事写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警醒他们,不要害人害己。不知为什么,在楚天面前,她一点也不为自己的隐秘的思想或感情害羞,她觉得他能理解她,他会耐心地倾听,善意地开解,象一个父亲兄长,象一个良师益友。
她也简单地写了一点“那个男人”的事,因为她认为峰之所以有今天,是“那个男人”造成的。如果没有“那个男人”的风流韵事,就不会有班主任的说教。没有班主任的说教,她就不会断然不理峰,那么峰的成绩就不会滑坡,他就会考上一个很好的学校,成为一个好人。她告诉楚天,说峰的事是她心上的一个重负,想到他,她就觉得是自己间接地毁了一个人。
过了一天,她收到楚天的回信:
“被你和峰的故事深深感动了。你的文笔很好,故事也很动人,我不可能写得比你更好了,因为这是你亲身的经历。你可以把人物名字换一下,把这个故事贴出去。一定会有很多人爱看这个故事,并从中吸取教训。如果能联系到峰,可以先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你不要太自责,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你所做的应该说是最好的决定,即使没有班主任说的那些话,高中阶段还是应该以学习为主的。如果你们那时就开始谈恋爱,可能不光不能挽救峰,还会把你也贴进去了。不要老是为这件事内疚,因为内疚已经不能改变什么,只会给你自己造成精神负担。任何一种情感,一旦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都是危险的,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峰说得对,人人都可能失恋,但不是人人都自暴自弃的,人应该对自己负责。面对他人的过失,社会的不公,命运的打击,我们不应该用毁坏我们自己的生活来报复、来回击,因为自暴自弃不能解决问题,也不能报复命运或者给我们带来痛苦的人。也许最好的报复是更好地生活,生活得更好。
想起一个笑话,有一个祖父责打孙子。祖父的儿子,也就是孙子的父亲看见了,不知怎样惩罚自己的父亲,于是抓起棍棒,猛敲自己的头,恨恨地说:你打我的儿子,我就打你的儿子。
可能我们在很多时候就象这个用棍棒打自己头的儿子。”
她看了他的回信,特别是那个笑话,开心地笑了,她觉得他说得很对,自暴自弃不能报复伤害我们的人,只能是毁掉自己。内疚于事无补,只能是加重自己的思想负担。她想起他说的有关情感的那句话:
“任何一种情感,一旦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都是危险的,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这句话象警钟一样在她耳边敲响。她想,我对jason的感情,可以说是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了,我得想办法自拔,不然的话,会毁了我自己的。不过当她这样想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现在好像已经不那么眷恋jason了。很多时间和精力都用到上网看,跟贴,写“耳边语”,与洁心讨论楚天和他的小说上来了。她警觉地想,我是不是又迷上楚天了?会不会搞得一毒未解,又中一毒?
这一段时间,她几乎没怎么见到jason,只有两次,在理科图书馆碰见过他。她因为每天都想第一个看到楚天的小说,坐上沙发,而洁心又总是在用那台电脑,她就跑到理科图书馆去,那里有一台电脑上装着中文软件。她是偶尔发现的,自从发现后,她就总是跑去用那台电脑。有时已经有人在用了,如果是男生,她就妩媚地对他一笑,请求跟他换一台,一般都能成功。如果是女生,情况就复杂一些,别人不吃她那一笑。她只好低三下四请求跟别人换一下,别人一般是会跟她换的,有的也免不了象看神经病一样地看她一眼。
有一天早上她去的时候,发现那台电脑又被人占了,她正想上一个妩媚的微笑,却发现那人不是别人,正是jason,她不好意思献上那个假惺惺的笑,很尴尬地僵在那里。他看见是她,对她说:“你好,这么早?”见她没走也没说话,只怔怔地望着他,就笑着问,“怎么啦?象见到鬼一样。”
“噢,我——本来想跟你换台电脑,但是。”
“你想用这台?行,没问题,我马上logoff。”他说着,就退出来,把位置让给了她。
她很感激地对他一笑,坐在他让出来的位置前,马上打开,开始看之前,先望了一眼jason远去的背影,不知为什么,觉得很羞愧,好像在背着自己的男朋友跟别的男生鬼混一样。
第 36 节
另一次遇到jason也是在理科图书馆。那天早上,快到楚天上贴的时间了,她才有空,所以飞一般地跑到理科图书馆去抢那台有中文软件的电脑,还没走到那台电脑前,就看见了jason,坐在靠墙的一个桌子跟前,在用他自己的laptop。她知道图书馆有wireless网,学生可以带上自己的电脑在那里上网。但她的电脑比较重,而且她的无线网卡好像有点问题,总是用着用着就会断掉,很烦人,所以她一般懒得带去。
她走过去跟他打个招呼:“morning!”
他好像正在专心致志地干什么,听到她的问候,吃了一惊,但马上就镇定下来,笑着问他:“怎么,又要去抢电脑?”说完他向那台电脑的方向望了一下,说,“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别去赶走人家了,你等一下,我把我的电脑给你用。我可以去外面抽支烟。”
她很高兴地点点头,站在旁边等。他很快退出来,把座位让给她,说:“你用guest账号可以进去,不用密码。”
她迫不及待地login,找到ie,来到。
已经进入了上半部分的高潮,楚天在写一段爱情故事,虽然他自己说他是个“爱盲”“情盲”,吆喝着要请人来写这段,但等他真的写起来,却写得非常动人,有个网友评价说是“语调平淡,但极为缠绵”。这是楚天说故事的特点,他仿佛只是淡淡讲来,但人物一个个呼之欲出,跃然纸上。
爱情故事发生在柳青和她隔壁住的一位帅哥之间,帅哥名叫辛明。虽然作者没有正面描写这位帅哥的长相,但通过柳青的视线,carol看到一个高大英俊的帅哥,会用小提琴拉哀婉的乐曲,非常的温柔细腻,善解人意,而且用情深而专。人帅,心善,情专,这基本上是carol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形像,所以她对这段故事特别喜爱,常常是一集要连读好几遍,有时还回过头去读前面读过的。
读着辛明,她眼前浮现的却是路伟,胡子刮得光光的,下巴泛青,风度翩翩,善解人意。楚天说过,这段爱情故事基本是真实的,早在十年前,柳青的一个学生就写过这个故事,发表在国内某杂志上。辛明比柳青大一轮,按那样推算,故事发生时,辛明是三十多岁,到现在,辛明应该快五十岁了,跟路伟的年龄很相似。她想,很可能静秋就是柳青的原型,而路伟则是辛明的原型,但她觉得jason不象是郑平的原型。
carol知道这样猜测很好笑,不过看故事的人看得太投入,就难免会抓些自己身边的人对号入座,或者就自己跳进座位里去了。
她喜欢看两类故事,一类是她从未见过、听过、经历过的人和事,她喜欢那种新奇感,而且能增长知识和见识。另一类是跟她自己的经历、好恶、看法相似的故事,她会产生一种认同感,觉得特别亲切,原来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跟我有相同的感受和心情啊。
新奇感和认同感,这是她看小说的两大动力。
她看就是因为有一种认同感,柳青的很多心思和体验都是她的心思和体验。憧憬缠绵悱恻的爱情,喜欢英俊潇洒温柔深情的男生,这正是她和柳青的共同之处。所以柳青的那些喜怒哀乐,她都能体会。刚好柳青对辛明的那份爱,又象极了她对jason的爱,不同的是柳青是已婚的,而辛明未婚。那种可望不可及的痛苦,就像是楚天问过她的心情后才一点一滴地写下来的一样。
今天这一集,写到辛明要从柳青隔壁搬走了,临走前他送给柳青一支笔和一盘磁带,作为对柳青送他被套和枕巾的回礼。磁带上面有他自己创作并演奏的。等他走后,柳青看到那支笔上刻着“随缘”二字。她听着,感觉到这是辛明在委婉地告诉她,他们两人之间没有缘分,所以叫她随缘,不要强求。柳青很难过,但她不怪辛明,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已婚身份使他不能爱她。
紧跟着的一段文字很美,carol读着,眼泪涌了上来:
“她听着‘海的女儿’,觉得自己轻轻地飞起来了,飞出自家的窗口,飞过月光如水的校园,飞到他的家,轻轻地落在他的窗台上,隔著玻璃,看他熟睡的脸。她能看见他静静地躺在床上,睡得很安详,一只臂膀向外伸著,仿佛在等待他心爱的女人来躺在他臂弯里。她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做他臂弯里的那个女人了,就满足于这样悄悄地守候在他的窗口,没有语言,没有动作,甚至也没有眼泪,就这样静静地、不倦地看他熟睡,一直到皎洁的月光慢慢退去,第一抹曙光悄悄来临……”
她想到自己也曾有很多夜晚,就像柳青一样,乘着幻想的翅膀,飞向jason,伫立在他的窗台边,看他熟睡,此情此景,真的象是楚天为她写的一样。她忍不住自己的眼泪,急忙拔下插头,抱着电脑向那排单间阅读室跑去。
这是一些四平米左右的小房间,供特别需要安静的学生在里面看书用的,有一个桌子和一把椅子,刚好供一个人使用。carol进了其中一间,把门关上,又把这集看了一遍,深深地感受到柳青当时的心情。自己心爱的人搬走了,爱情也成了泡沫。那是怎样的一种痛!
她觉得楚天一定是在什么地方,悄悄地观察她,才会这样清楚细腻地描绘出这一切。也许他是飞翔在天空的天使?看到她为爱情这样受苦,特地写出来让她明白这世界上有人能体会她的心情的?
她知道,最可能的解释是,楚天写的是他认识的某个女孩,跟她一样,这样痴傻地爱着一个可望不可及的男人,就像“海的女儿”,怀着一腔无法言说的爱,默默的,悄悄地爱着那个注定要娶别的人、注定要让她化成泡沫永世不得复生的人。其实古往今来,古今中外,该有多少痴情的女孩经受过同样的痛苦!
她边看边流眼泪,没有注意到jason已经找来了,站在门边,从门上的玻璃窗看着她。过了一会,他敲敲门,推开一道缝,递给她一些tissue。
她很不好意思地把他让进来,他关切地问:“怎么啦?”
她用他给的tissue擦一把鼻涕眼泪,自嘲地笑了笑说:“没什么,看小说看得太投入了。”
“看书掉眼泪,替古人担忧?什么小说,看得你这么伤心?”
她指指电脑屏幕说:“,不过你不要真的以为没故事,其实是很有故事的,特别是这段爱情故事,看得好多网友都爱上里面的男主人公辛明了,其实是爱上作者楚天了,都说写得出辛明的人比辛明更辛明。”
他怜惜地看着她,担心地说:“你没听说过,‘故事故事,是假的不是真的’?你看别人的故事都这么伤心,那要是自己的故事,怎么办?”
“就是因为联系到自己,才会这么伤心嘛,”她看了他一眼,觉得他肯定不知道她在说谁,于是怨尤地说,“可惜的是男主人公可能一点都不知道女主人公的这份情,你们男生都是一些傻呆呆的家伙,别人女生为你们流泪,你们一点都不知道。”
“wow,一杆子扫落一船的人。都怪这个什么辛明,连累了所有男生。说,你想怎么处置他,我帮你把他处置了。”
她破涕为笑,嗔道:“你刚才还说‘故事故事,是假的不是真的’,辛明只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你怎么处置他?你把他从故事里揪出来暴打一顿?”她想他可能根本没看过这篇小说,不然他就不会想到要“处置”辛明这么好的人了,她问,“你看过这篇小说没有?”
“我早就过了看爱情小说的年龄了。”
她嘲笑地说:“你们男生可能从来就没有看爱情小说的年龄,你们只看武打小说。你们只关心那些远在天边、远在古代的事情,近在眼前的反而看不见。”
“远在天边的事跟我们没有直接关系,关心一下,凑个热闹,无伤大雅。眼前的事,如果无能为力,只好视而不见。你今天没课?”
她看看表,说:“完了,我上课要迟到了。谢谢你的电脑,我上课去了。对不起,让你到处找我。”
那天上课的时候,她还在想着小说的事。上半部快完了,楚天说写完上半部他得去“砍两个月柴”,然后再来写下半部。她听到这个消息,很难受,就像当时听说jason下学期不教课了一样,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没有的日子怎么熬得过。后来她发了“耳边语”给楚天,问他这两个月还会不会查“耳边语”,他说会,她才觉得好过了一点,因为她至少可以跟他通通“耳边语”,知道他在哪里,不至于象断了线的风筝,要飘走两个月,还不知会不会真的飘回来。
她想起在网上看到过,楚天尚未结婚,是七十年代出生的人,那他最多也就35岁,比jason年轻。她觉得象楚天这样的人,应该比jason更细腻,因为他对女性的心理这样了解,应该用不着别人点醒,就能看出女孩心思,属于心有灵犀一点通那一类的。
jason在这方面就比较差一些,他对人的温柔和关心只限于表面,只限于实际生活中的需要,而不是感情精神上的需要。需要帮忙的,他就去帮,但他帮的时候,却没有感觉到别人对他产生了依恋和爱慕,可能他根本没注意到被帮的人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性别的。
她觉得应该把注意力放到楚天身上,因为他不象jason,是个有妇之夫,至少爱楚天不会有犯罪感,而且他比jason更关注人们的心灵和精神,应该可以做soulmate。只不知他长得帅不帅,他自己在网上说自己“形像猥琐不堪”,有个网友在网上问他要照片,他回说“只找到几张猥琐的,还没到不堪的地步,努力ing”,几乎把她笑晕了。
但她不相信他真的长得“猥琐不堪”,都说文如其人,一个写得出那么优美动人的文字的人,不可能是形像猥琐不堪的。如果楚天长得象jason这么帅就好了。她转而又想,算了算了,还是不要长这么帅吧,楚天的文采与智慧,加上jason的外貌与温柔,那我还活不活?
第 37 节
一天傍晚,carol正在忙活一个作业,突然听到有人在按门铃。她有点不耐烦地想,是谁?在这个时候跑来,我的作业明天就due了,现在还没弄完。
她打开大门,发现是sara和一个美国男孩。sara介绍说那个男孩叫nick,是她的朋友。两个人手里都提着一个大塑料袋。
“carol,we-erraisingfundforourorchestratrip.seeifyou-dliketobuysomething.”sara说着,就拿出一件t恤,放下手中的塑料袋,两手抖开那件t恤,放在自己身上比划,又放到carol身上比划,“cool,right?”
经sara解释,carol才知道他们在搞fundraising,就是推销一些学校滞留下来的校服t恤什么的,也推销某些厂家请他们学校帮忙推销的商品,为他们乐队的春季出游筹集资金。她问了一下,发现价格都不菲。一盒20粒的巧克力要卖$7块多钱,一件t恤要卖$12块钱,一个couponbook要卖$10块钱。
sara竭力向她推荐几件t恤,说她穿着要多cool有多cool。carol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每件上面都印着字,象什么“proudmom”,“prouddad”,“mybabymadetotheprincipal-shonorroll”等等。
她推辞说:“这个我用不上,这样的t恤我怎么穿?”
sara瞪大眼,问:“youdon-tknowhowtoputiton?letmeshowyou.”
carol知道她又理解错了,赶快解释说:“不是我不知道怎么把它穿身上去,而是这不适合我穿。你看,这上面印着爸爸妈妈什么的,我穿着象什么呢?我又不是谁的爸爸妈妈,我穿了别人要笑话的。”
sara说:“whowilllaughatyou?nobodycaresaboutthewordsonat-shirt.jasonwearsthiskindoft-shirtsallthetime.nobodyeverlaughedathim,i-msure.”
“可jason是你爸爸呀,他当然可以穿这样的t-shirt。”
sara睁圆了眼望着她:“what?jasonismydad?areyoucrazyorwhat?”然后又嘻嘻笑着告诉nick:“shethoughtjason-smydad.”
不等carol回过神,sara指着她说:“youdimwit!jason-sjustover30,howcanhehavea14-yearolddaughterlikeme?”
nick似乎一直在想什么,听到这句就很胸有成竹地说:“ithinkhecan.amalecanmakeafemalepregnantassoonashecanejaculate.andboysbegintoejaculateat9or10,ithink.atleastihadmyfirstwheniwas10.soifjasonhadhisat10,hecouldhavemadeababy20yearsago.”
carol不知道这个ejaculate是什么意思,但在这个上下文里面也猜出个八、九不离十,心想美国小孩也真是性知识丰富,而且又敢说。她懒得管他们究竟什么时候开始ejaculate的,她只想着一件事:sara不是jason的孩子!
“那你爸爸是谁?”她问了,又觉得有点唐突,不过估计sara听不出来,她改口问,“你爸爸在哪?”
sara说在f州的g市。
“jason结婚了吗?”她急切地问。
“idon-tthinkso.”
“那他有女朋友吗?”她又问。
“idon-tthinkso.”sara得意地说,“youknowwhat,he-swaitingformetogrowup.”说完,回到她关心的话题,“doyouwanttobuyanything?theyareallgoodstuff。”
carol只觉得心情愉快,人都象要飘起来了一样。她连声说:“我买,我当然要买!”她一口气买了两件t恤,一件上面印着prouddad,另一件上面是mybabymadetotheprincipal-shonorroll.她也不知道买了这干嘛,就算没有这几个字,她也不可能穿这两件t恤,都大垮垮的。
sara还想向她推销巧克力,她突然想起了什么,拉着sara来到冯超的房门口,把冯超叫出来,让他也买点什么。“他们在fundraising,你也帮帮忙,买点什么吧!”
冯超把那些东西看了一下,搔搔头,犹豫着说:“我买什么呢?我不需要t恤,又不爱吃巧克力,couponbook也用不上。”他看了一眼carol,发现她满脸都是急切的表情,马上改口说,“对对对,我买盒巧克力吧。算我送你的。”说着,就掏钱出来付帐,而且马上就把那盒巧克力送给了carol。她接过去,就从里面拿出几粒,请在场的各位吃了。
做完了这些,carol似乎还意犹未尽,总觉得这点东西不能表达她对sara带来这个好消息的感激之情,于是又自告奋勇地说:“我带你们去我的同学那里,我要他们买,他们肯定会买的。”
她带着sara和nick跑到离得近的同学家,连哄带逼地让系里几个男生买了几盒巧克力,还有一个有家的同学买了一本cooponbook。她一下就帮sara推销了八样东西,sara和nick高兴得不得了,她自己也象一下子进入了天堂一样,不知道今天星期几,也忘记了明天还有作业due。
等他们回到她的住处,已经天黑了,她不放心让两个孩子自己走去坐校车,就提议陪他们到校车站。sara说,不用了,我借你的电话用一下,给jason打个电话,他会来接我们的,因为nick不住在校内,我们还得送他回去。
sara开玩笑说:“mymomisblindagain.”
sara打了电话,说jason马上就来,最多十分钟,几个人坐着等他开车过来。carol不知道呆会应该跟他说什么,这么久了,都是把他当sara的爸爸来对待的,现在突然发现他不是sara的爸爸,不光未婚,可能连女朋友都没有,她觉得自己好像高兴得糊里糊涂了一样,生怕自己呆会控制不住扑到他怀里去。
也许就那么几分钟,但carol觉得等了好长好长时间,桌子上的钟似乎都没走了,她不知道望了多少次钟,才听见有车开进driveway的声音。她不等jason按门铃,就跑过去开了门,望着他一个劲地笑。他好像也注意到她今天的反常,微笑着问她:“什么事这么高兴?”
“没什么事,我帮他们卖掉了八样东西。”
“真的?那可得好好谢谢你了,”jason也很开心地笑着说,“他们没逼着你买吧?sara一心要推销,有时就耍赖,不买不让你吃饭,或者不买不让你干活。”他仍然在讲sara的典故,但这次在carol听来,就不是父母吹子女了,而是一个和蔼的叔叔在讲一个侄女辈的趣事。
“没有没有,他们没逼我,都是我自己想买的,需要的。”她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什么,“我买了两件t恤,不过都挺大的,给你穿吧。”
他笑了起来:“还说没逼着你买,这不买下了没用的东西了吧?”他对sara做了个要敲她头的样子,sara不怕,反而跳过来要擂他一拳。他灵活地躲开了,对carol说,“把你那两件t恤衫拿来给我吧,我可以穿,你留着没用,我把钱付给你。”然后又笑着警告sara,“以后别逼着人买东西。”
sara和carol两个人同时申辩起来,一个说她没逼着人买东西,另一个说她是心甘情愿要买的。最后jason只好捂住耳朵,笑着说:“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耳朵都被你们吵聋了。”
carol把两件t恤都给了jason,但坚决不肯收钱。jason坚持了一会,见她一定不肯收,只好说:“那这样吧,以后我买点什么送给你。”
等他们都走了,她还觉得激动不已,恨不得挨家挨户地去宣传一下这个喜讯。她跑到冯超屋子里,兴奋地对他说:“你知道不知道呀,sara不是jason的女儿!”
冯超无动于衷地看着她,耸耸肩:“so?”
“jason也没结婚!”
冯超说:“噢,看你那表情,我还以为你中了megamillion头奖呢。”
她看他完全没有一点吃惊的样子,似乎明白了什么:“你早就知道?”
“这是什么国家机密么?”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生气地说。
“你又没问我,我怎么知道你消息这么闭塞呢?这种事,就像中国的万里长城一样,suppose是人人都知道的。”
她看出来跟冯超分享这个喜讯是个大大的错误,赶快回到自己房间,给妈妈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喜讯。妈妈也很高兴,笑着说:“你这个鬼丫头,看把你高兴的,这下更不肯转到d大去了吧?”
“我先知先觉吧?”她自吹自擂地说,“我早就知道他不是sara的父亲。”
妈妈也说:“我那时就纳闷,怎么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会有这么大的女儿呢?我看了他的照片就告诉你这一点了,可你还不相信。”
两母女象两个“三年早知道”一样,你一个“我早知道”,我一个“我早就说了”地讲了半天电话,一直到carol想起作业的事:“哎呀,我不能跟你讲电话了,我还有作业要交。”
第 38 节
第二天吃晚饭的时候,carol忍不住又扯到jason身上去了,她说:“你们都知道jason是单身?怎么就我不知道?”
冯超咽下嘴里的饭,慢条斯理地说:“你不知道,可以问呀。如果你不愿意不耻下问,你可以不耻上问呀,问jason本人不就行了?一句话就解决的问题,又不是什么巨型project,至于要花大半年才搞出来?”
冯超的话提醒了她,她想起她其实是问过jason的,就是坐他车从舞会回来的那一天,但他说sara是他的女儿,不仅如此,他还告诉她说圣诞节他们三人开车回加拿大。妈妈打电话责怪他,叫他做个好丈夫好父亲的时候,他也没有声明说他其实是单身。他好像是故意让她认为他有家室。连静秋都好像被买通了,也playalong,没有揭穿他的谎话。如果不是sara来她家fundraising,真不知他准备瞒她瞒到什么时候。
她百思不得其解,他为什么要给我这样一个错误的印象呢?刚开始带着sara一起买菜可能不是有意的,但后来说sara是他女儿就是有意的了。是不是因为妈妈给他打了那个电话?他怕拖了我的后腿,搞得我不愿转学?她想到这里,觉得心里豁然开朗,一定是这个原因。妈妈一定是在电话里说了转d大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所以他决定成全我,当我误以为sara是他女儿的时候,他就顺水推舟地承认sara是他女儿了。
这样一想,她就更爱他了。他是多么为我着想啊!宁可撒谎也要顾及我的前途,撒谎可是要遭雷打的呀。jason,你这个大傻瓜,d大c大不是一样的吗?你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天堂。就算你骗得我转了学,一旦我知道你是单身,我还是会跑回来的。
高兴的心情没持续多久,她又开始难受了。她原以为把jason打回了单身,一切就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了,结果却发现事情远不是这么简单。jason仍然是遥遥不可及的,她不知道怎样才能接近他。她倒并不在乎谁追谁,如果她知道他的心思,她去追他也未尝不可。但她一点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他。他从来不找机会来接近她,他的表情也看不出他是不是对她另眼相待。如果说上学期是为了让她转到d大去,现在她已经转不了了,他还是没来接近她,那不就说明他没那个意思吗?
她想这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之间并没有多少接触,虽然修了他一学期课,但那都是师生关系,一个在上面讲,另一个在下面听,他没法深入了解她这个人。只有两人经常接触,才有机会让他了解她。
怎么样才能跟他多接触呢?百无头绪之中她想起jason的那个邻居sally。那天在钱波那里聚会的时候,她还叫sally把房子给她留着的,后来因为以为jason是有家室的,也就没兴趣搬到sally那里去了,结果就连通知都没通知人家,也不知道sally有没有把房间租出去。
她想,过了这么久了,sally肯定把房间租出去了,而且sally肯定还等了她一段,可她没回音,sally一定在心里责怪过她。她知道这事是她的错,因为当时她刚来,电话号码还没列在学校的电话本上,连钱波当时都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sally肯定没法找到她。但她应该联系一下sally的,她可以很容易地从学校电话本上找到sally的电话号码。
这件事做得真是失策,如果那时给sally打了电话,说不定早就知道jason是单身的了,因为sally是他邻居,又是老乡,当然知道他结没结婚。如果那时打了电话,也早就搬过去了,那就跟jason一墙之隔了,说不定连他在那边走路的声音都听得见,而且就有很多理由去接近他了,比如去他那边借个油盐还个扫把什么的,不都是理由吗?
她在学校电话本上很容易就找到了sally的电话号码,但她有点犹豫,不知道呆会sally问起她为什么那时一点消息都没有了,那她怎么答?她想了半天,决定说个谎,就说是因为不知道电话号码,因为真实的理由实在是没法说出来。
sally听到是她,似乎没有不高兴的意思。两人随便聊了一会,carol就试探着问:“你那间小房租出去了吗?”
那边sally似乎很不好意思地说:“真是对不起,我等了你一段时间,看你没再提起,就把房间租给别人了,我主要是——”
carol打断她的话,诚恳地说:“不怪你,怪我自己没及时跟你联系。谢谢你。”她挂了电话,觉得很失落,好像有人把jason拐走了一样。
她从电话本上还发现了sally的地址,她记了下来,是r栋205,她好奇地查了一下jason的电话号码和地址,却没有找到。但有了sally的地址就够了,她就知道jason住哪儿了。
吃过晚饭,她就像鬼使神差一样,拿了本书,就坐校车在marriedhousing那一站下了车。然后装做路过的样子,向r栋走去。r栋前边是一个很大的停车场,有不少小孩子在那里玩,不时的能看到中国人进进出出。老早听人说marriedhousing象个中国城,住着不少中国人,大概美国人如果没结婚就爱住在校内的单身宿舍里,结了婚的就有了自己的房子,不用住marriedhousing了。其他国家来的有了孩子还在读书的人好像越来越少了。
carol想了一下,不想让人看见她在r栋那里转悠,免得遇见熟人,会问她在那里干什么。她绕到r栋后面去,先侦察一下地形。r栋后面是一个小草坪,草坪过去是一个小树林,林子里有一条铁路,从铁轨的样子来看,似乎还在使用。草坪上有一个象小房子一样的建筑,但没顶子,拉着一些铁丝,看上去象个晾晒衣服的地方。她想,不是说衣服都要烘干的吗?后来她想,可能这是楼房的后面,没人看得见,晾晒一下衣服没事。
她不知道jason是住在206还是204,只知道他是205的邻居。她拿着那本书,在晾晒衣服的地方停了下来,那矮矮的红砖墙正好可以档住她不被人看见,但她可以看到斜对面的204,205和206。如果r栋的住户从窗子向外望,他们不会看见她。如果r栋再高一点,楼上的人可能看得见她,但r栋只有三层楼。
她在草坪上坐了下来,摊开书,好像在看书一样,但她实际上是在观察204和206,看到底哪间是jason的。她想,如果现在有人看见她这个样子,一定会觉得奇怪。春天刚来临,她就已经坐在户外看书了。好在很少有人到r栋后面来,只有少数几个小孩子偶尔会追追打打地跑过来一下,但很快又离开了。
现在似乎正是r栋的人吃晚饭的时候,好几家都飘出一股做饭的味道,有的象中国的,有的象印度的,有的象韩国的。
空气中也弥漫着声音,不知道是什么声音,就觉得有点嘈杂。carol坐了一会,还是没弄清哪间是jason的,正在怅惘,突然听到一阵吉它乐曲声,是,她聆听着,竭力捕捉声音的来源,最后她断定是来自206。jason一定是住在206。
她倾听着,回想起他从机场接她回来的情景,也是这首吉它曲,但那时他就跟她坐在一辆车里,他就在她身边,她可以看见他,如果她够勇敢,她甚至可以触摸到他。现在她只能听到琴声,却看不见他。
她听了一会,觉得乐曲不象是从录音机里放出来的,有时在中途会有打断的地方,好像是一个人在弹奏这首曲子。她倾听着,是的,是一个人在弹这首曲子,肯定是jason,也许他那天一路放那首曲子就是边开车边在心里跟着弹奏那首曲子。
她曾经在网上搜寻过这首乐曲,download到自己的电脑上,常常是一边做作业一边让那音乐响着,象是背景音乐一样。那个乐曲总把她带回到他接她的那一天。那个情景在她脑海中温习了那么多遍,可能是永远不可磨灭的了。
夕阳西下,天色渐渐暗了,r栋的窗子都亮起了灯光。carol坐在r栋后面的草坪上,听jason弹那首,远远的什么地方,有小火车开过的声音,暂时淹没了吉它声。但过一会,小火车越走越远了,吉它声又能听见了。
这已经成了她每天的功课,只要不下雨,她就会拿着一本书,坐校车到marriedhousing,然后悄悄地走到r栋后面,在那个晾晒衣服的地方坐下,静静地听jason弹。有时他也弹别的曲子,但很多时候都是弹这一首,好像这是他的最爱,或者他正在练这首。他多半是在大家吃饭的时候弹,可能那是比较嘈杂吵闹的时间,弹一弹不会打搅别人。
她从网上看到这首乐曲是要用一种叫做“轮指”的方法来弹的,她想像着jason长长的手指轮换着,灵活地拨动某一根弦,优美而又有点感伤的音乐就从他的窗口飘出来,飘过绿色的草坪,飘过微暗的暮色,一直飘到她心里。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时候,她的心里就涌起一种莫名的感伤,不是为她自己,也不是为某一个具体的人具体的事,而是为生活本身。她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首诗,她不记得这首诗的作者、题目或主题了,只记得有这么几句:
“如果在爱中只有痛苦,那为什么要爱呢?
你要求他的心,只因为你已将心给他,
那该是多么痴傻……”
她想也许应该说,只要是在爱中,就一定有痛苦,不管是哪种痛苦,要想爱而不受苦几乎是不可能的。古往今来,该有多少人爱过,痛过。该有多少女孩,就像她这样,躲在自己心上人的屋外,听他的琴声,却没法走近他,对他诉说心中的爱情。就像那个“海的女儿”一样,只能怀着满腔不能言说的爱,看自己心爱的王子跟别的女孩结婚。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感到自己象一个苍老的旅人,缓缓行走在古老而又美丽的阿尔罕布拉宫的断垣残壁之中,抚今追昔,感慨万千,千百代人爱的痛苦,爱的缺憾,从她眼前一一掠过,她的耳边就响起楚天的话:
“生活中人人都希望有完美的爱,完美的结局,但爱常常是有缺憾的。爱的缺憾美,是文学作品中永恒的主题。大部分歌咏爱情的诗歌小说,写的都是爱的缺憾美。写爱上一个人,却不知道这个人爱不爱自己,或者知道自己的爱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相爱了,就写见面之前的等待之苦,分手之后的相思之苦。相爱而不能结合,被社会被生死相隔,更是有数不清的诗词歌赋为之慨叹歌咏。
爱的缺憾美:当事人心中永远的痛,小说家笔下永远的爱。”
jason的音乐,楚天的文字,初春的微风,傍晚的月光,构成一幅感伤动人的画面,传达一种苍凉悠远的意境,催她泪下。她无声地、尽情地任泪水流淌,为爱的创痛,为爱的缺憾美,为你,为我,为她,为他,为所有为爱受苦的人……
(注:文中所引楚天“语录”出自黄颜,特此致谢)
第 39 节
三月的一天,sally打来一个电话,告诉carol她的roommate搬走了,问carol还愿意不愿意搬她那里去。carol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回答“愿意”。她完全没去想自己这边是有租房合同的,她只怕sally把那个房间又租给了别人。
sally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过有件事我要先给你说清楚,免得你以后觉得我骗了你。我那个roommate要搬走,是因为有两个夜晚,多多都喘上了,没办法,只好送医院。然后又半夜三更地跑回来。我roommate觉轻,她给这样吵醒几趟,就再也睡不着了。刚好第二天她有考试,搞得她没考好。所以她要搬走,我也没话可说。你可要想清楚了,我不想影响你学习。”
carol斩钉截铁地说:“没问题,我觉沉,一般吵不醒我,即使吵醒了,我也很快能睡着。”这倒是实情。
sally那边听得出也很高兴,马上就约她过去看看房间,说我这什么都有,床是现成的,电脑桌也有,椅子什么的也有,我还有全套炊具,你过来只需要把你的箱子搬来就行了。
carol听了很高兴,马上坐校车到sally那边去看房间。路上她一直在想,不知道jason住哪边?是大间还是小间?希望他是住的小间,那样我就跟他住在同一边,如果我把床放在他放床的那个位置,那我们差不多是头挨头地睡觉的啦,只不过隔着一堵墙。
carol看了看房间,还挺好的,收拾得干干净净,虽然没地毯,但地上有合成地板一样的东西,看上去也不错。小房间靠着r栋的后面,对着那个草坪,她知道jason一定是住的小房间了。她好开心,恨不得马上就搬进来。
sally告诉她:“因为我带孩子,又住的是大间,我多出$100块钱。我这个人不爱占人便宜,不象隔壁jason的那个roommate,住大间,但房租却跟jason平分,这完全没道理嘛。jason这人好欺负,换了我——”
carol现在不在乎房租公平不公平,她一心只想早日搬进来,就问:“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来。”
“你现在想搬进来都行,反正从搬进来的那天开始算房租,不多收你一天,你看好不好?”
“要不要签合同?”她随便问了一下,其实她并不关心这个。
“不用了吧。你要真的嫌多多吵,你什么时候想搬走就什么时候搬走吧。学校是不让把房间租给别人的,我们这也是私下交易,你最好不要告诉太多的人。”
“我不会的。”
carol坐车回去的时候,才想起冯超那边还没谈呢,不知道二房东让不让她搬,她刚来时因为想着转d大,就只跟他签了半年的合同,后来没转d大,本来应该续签,但那时两个人已经很熟了,也就没有签书面合同,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再住半年。但既然是君子协定,大家就应该象个君子,不能因为没签书面合同就赖帐吧?
到了这个时候,她才想到这话很难开口。不说冯超一直那么殷勤地跟着她,两个人又一起开伙,就算是没有这一层,中途退租也是不行的吧?如果她退了租,而他又找不到人合住,那怎么办?最后她横下一条心,了不起我每个月仍然付他房租就是了,也没几个月了,还有三个月,合同就到期了。
她回到家,冯超还没从学校回来。她破天荒地自己做准备工作,洗菜淘米,把饭做上,又拿出一些鱼呀,虾呀,鸡呀,肉呀什么的,用微波炉解了冻,一样一样地做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这算什么,是想贿赂一下冯超好解除合同呢,还是在准备一个告别宴会,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
冯超回来时,她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他看见她做了这么多菜,又不等他来做准备工作,好像觉出了什么,问她:“今天怎么啦?请了客人?是不是你的生日?如果是,那赶快放下,让我来做,寿星老休息。”
她有点尴尬地说:“不是我的生日,是我要搬走了,搬到学校的房子里去,那边方便一些。”她知道自己在撒谎,因为她现在住的地方也在校车线上。冯超也不是不知道学校的房子在哪里。
“你想搬到哪一栋?”
“r栋,205。”
冯超沉默了一会,小声问:“是不是jason住的那栋?”
“是的,在他隔壁。”她说出了这些,觉得心里轻松多了,好像已经做了必死的准备,现在要杀要剐由你了。她想,不错,是签了合同,但合同上说的也就是损失一个月的房租,并没说不能搬走呀,我愿意出剩下三个月的房租,你还能把我怎么样?
冯超笑了一下,在她看来好像笑得有点惨一样,他说:“只怪我这个名字起得不好,ciao,拜拜。”
“ciao是拜拜的意思,我都不知道呢。”她故作轻松地说,希望他把话题扯到别处去。
“实际上ciao是意大利语,意思是i-myourslave,见面或者告别都可以用,不过好像用在告别上更多。”
她没想到冯超还这么博学多才,连意大利语都知道,赶快夸他一句:“哇,你懂这么多!”
冯超看着她,有一会没开口,然后说,“也许搬到那边也没什么用,像我一样,住在你对面,又有什么用?”
她想了一会,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她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她没想到他什么都看出来了,她老觉得冯超是个小孩,没有烦恼,没有忧愁。她根本没仔细想过他的感受,好像他还没成熟到为爱受苦的地步一样。
“不是你想的那样——”她想解释一下。
但冯超做了个手势,意思是不必说下去了。然后他说:“你搬走吧,不用管合同的事了,我可以再去找一个人合住。”他见她瞪着眼,不解地看他,便说,“你以为我是小孩,什么都不懂?我比你大六岁呢,我怎么会不懂?”他开玩笑地说,“等这边合同满了,我也搬r栋去,跟踪追击,把r栋挤翻,嘿嘿。”
他看她没有响应他的笑,也笑不出来了,轻声问:“你想什么时候搬走?”
“今天就搬,行不行?”她试探地问,这种尴尬场面越快结束越好。
“哪天都行,我会把这个月剩的房租退给你。”
“不用不用,”她赶快说,“你没罚我款,就不错了,这个月房租你收着吧,不用退我了。”
晚饭吃得没精打采,大多数菜都没吃动,两个人随便吃了几口,就都放了筷子,冯超仍象平时一样,抢着去收拾碗筷。她想了想,决定给jason打了个电话,问他可不可以帮她搬一下家,她实在不好意思叫冯超帮她搬家,感觉有点象一个妻子要搬到情人那里去,却叫丈夫送她一样。但jason那边没人接电话,她又想,可以叫钱波帮个忙,不过平时跟钱波接触不多,现在要帮忙就想到人家了,好像不大好一样。
看来只好请冯超帮忙了,她正在犹犹豫豫地不好开口,冯超自己跑过来了,说:“我已经把厨房用具给你装好了,锅子什么的你带去,只把你那个围裙留给我,我挺喜欢的,以后就是我自己扎着那围裙自己炒菜了。”感叹了一阵,又问,“你这边收拾得怎么样了?我来帮你吧。”
她不敢看他,只低着头说:“锅子什么的不用带,sally那边都有,你留着用吧。我自己来收拾,你去休息一下,你待会用车帮我搬一下就行了。”
冯超嘻嘻笑着说:“算我嫁姑娘还不行吗?”
她没什么东西,就两个大箱子,来的时候带来的。她把东西又塞回箱子,塞不进去的就用洗衣服的筐子装上。挂着的衣服干脆就不装,待会直接连衣架一起放到车上去,到了那边再挂起来。
两个人把东西搬到冯超车里,一车就把东西全搬过去了。冯超和sally帮她把东西搬到205她房间里放好,看看没什么事了,冯超说:“差不多了,我回去了。以后你要用车记得给我打电话。sally,你也一样啊,要带儿子上游乐场什么的,我可以用车送你们去,说不定我比多多还爱上游乐场呢。”
carol送他下楼,来到他车跟前,她见他一声不啃,担心地问:“你没事吧?”
冯超说:“我没事,只是担心你。”
“担心我什么?”她不解地问。
“只是一种感觉,觉得你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就像我在你心目中的位置一样。你没有感觉到我的存在,可能他也没感觉到你的存在。也许我们自己也没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因为我们的心被一个人占满了。”
她楞在那里,突然想到,冯超原来这么富有哲理富有诗意,莫非他就是楚天?
第 40 节
搬到r栋后,有好些天,carol都没有看到jason进出206,她忍不住问了一下sally,sally说jason到南边的一个大学去办事了,他跟那边有个合作项目,还在附近的大学里有一两个interview,好像还有一个conference,可能要到二十号左右才回来。
二十号正好是个星期天,她没去学校,守在家里等jason回来。一直等到下午,还没见jason回来,正在烦闷,静秋打了个电话过来,她问是不是找sally。
静秋说:“正好是找你。我们sara下星期天过生日,她星期五晚上请小朋友来我家玩,我星期六晚上在chinastar请几个朋友吃饭,sally和多多两个聚会都会参加,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参加,参加两个或者一个都可以。”
carol想到jason跟静秋和sara的关系好像非同一般,如果sara过生日,他不可能不去,于是马上说:“我参加星期六那个吧。”
“好,那我叫jason到时候用车带你和sally他们去,他知道地方。”
那一个星期,她都在焦急地盼望着星期六的到来。一个有jason参加的聚会!她仔细挑选着赴宴的衣服,挑来挑去,都觉得不合适,想跑到mall里去买一套,又不好意思叫冯超开车送她去。虽然冯超说了以后用车就找他,有两次她也的确是叫他带她去wal-mart买东西,但这次买衣服是为了穿给jason看,怎么好叫冯超出车呢?
刚好sally说她也想到mall里去一下,给sara买点生日礼物,sally说我们可以坐citybus去,一小时一趟,这边要走一点路才到车站,但就我们两个大人,没问题。于是两个人抽了一个没课的下午,一起坐citybus到mall里去。
在mall里逛了半天,只买了给sara的礼物,但carol什么衣服也没买到,不是价钱太贵,就是样式不好,她发现美国这边的衣服还不如国内的时髦。sally手很紧,稍微贵一点的衣服就劝carol别买了,说这种衣服上课又不能穿,买了只能压箱底,算了吧,搞得carol也不好再坚持。
不过这一趟还是有收获的,就是听sally讲了不少有关jason的事。sally跟jason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乡,因为她家是在jason读研究生时所在的j市,而不是他出生的k市。sally说静秋跟jason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乡,他们两家一直是邻居,后来两家先后移民加拿大,在那边又成了邻居。
静秋比jason大17岁,她上高中的时候,jason才出生。静秋跟jason的妈妈关系很好,所以jason小的时候,静秋抱了他很多,算得上是看着他长大的。静秋有一次开jason玩笑,说你小时候我不知帮你擦过多少次屁股,说得jason恨不得钻到地下去,只好苦笑着说:“难怪老话说‘做官莫从家门过’,家门前站的尽是你们这些揭老底的人。”
静秋叫jason别不好意思,然后就揭了她自己一个老底,说她自己也有丢人现眼的时候。有一次,静秋带着四、五岁的jason到河边去放纸船玩,走到路上,静秋要上厕所了,但又没带手纸,只好把jason的纸船拆了两个当手纸了。后来不管去哪里,小jason都记得为静秋带几张手纸。你看他从小就很懂得殷勤女人吧?
静秋没下过农村,18岁就顶职当上了小学教师。jason四、五岁的时候,她就经常带他到她学校玩,有时她要上课,就把他放在自己的教室里,坐在最前排。
jason从小就喜欢上学,他小小年纪,坐在教室里,可以老老实实地一坐一节课,不吵不闹。那时候,静秋教小学一年纪,有一次上课的时候,她提了一个问题,学生都答不上来,但jason举起了小手。静秋以为他在模仿别人举手,就没理他,结果他一直举着手,一直到静秋叫他起来答问题。小家伙答得头头是道,把静秋乐得合不拢嘴,回去后就跟jason的父母建议让他跟班上课。父母虽然觉得上学太早对孩子不好,但jason自己愿意上学,就答应了,于是静秋的班上就多了一个在籍学生。
后来静秋又调到一个中学,然后调到高中,再然后到一个师专进修了两年,就考上了l大的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做了教师。很巧的是,jason也考进了l大的英语专业念本科,静秋又成了他的老师。那时静秋已经结了婚,有了sara,刚好jason比sara也大17岁,他抱过sara很多,算得上是看着她长大的。
carol听sally讲这些,心里头却想着自己曾经把jason和静秋当成夫妻,忍不住地好笑。sally问她笑什么,她如实说:“我以前以为静秋是jason的妻子。”
sally也忍不住笑:“你那是什么眼睛?静秋比他大那么多,你看不出来?如果在旧社会,静秋都可以做他妈妈了。”然后又说,“可能是因为jason对孩子都很好,容易被别人当成孩子的父亲。我们家多多也挺喜欢他的,有时他带多多在外面玩,别人都以为他是多多的父亲。”
carol想,jason以后有了孩子,那孩子一定很幸福,他肯定是个好父亲,他对别人的孩子都这么好,更何况他自己的孩子?
sally说:“谁要是嫁了jason这样的丈夫,那就享福了,他不光人长得帅,难得的是心眼又好,又能干,你不知道,他菜做得可好呢。”
“我知道,我吃过他做的鱼。那他有没有女朋友?”
“就我所知是没有的。”
“他这么好,怎么会找不到女朋友呢?”
sally沉默了一会,叹口气说:“哎,他吧,并不是找不到女朋友,愿意嫁他的女孩是很多的,但他总是——,说实话,我挺为他着急的。一个男生,老这样一个人过,不是个事,迟早得憋出毛病来。”
“他是不是——呃——gay?”
“你说同性恋?”sally笑起来,“现在只要是没女朋友的,都逃不脱这个帽子。他肯定不是gay,以前在中国的时候,他有过女朋友的,就是后来——受了点打击,就变成这样了,好像根本打不起精神来找女朋友一样。”
carol好奇地问:“受了什么打击?被他女朋友甩了?”
sally支支吾吾地不肯说了:“这个,我真不好说了,反正是件不愉快的事。”
星期六晚上六点左右,jason开车把sally、多多和carol一起载到chinastar,是个以自助餐为主的中餐馆,有几间包间可以唱卡拉ok,静秋包了一间。除了carol认识的这几个人外,静秋还请了几个carol不认识的人,席间大家互相介绍了一下,carol让大家叫她英文名,因为她觉得她中文名太不象女孩名了。
她感觉只有她一个人是新人,其他的人彼此之间都很熟,可能经常在一起聚会。她只对女客感兴趣,而且只对没结婚没男朋友的女客感兴趣,因为她们每一个人都象是jason的女朋友,或者说都有可能成为jason的女朋友,就都是她的潜在的竞争者。
那三个没结婚的女客一个叫艾米,一个叫方兴,另一个叫唐小琳。唐小琳带着男朋友,carol就懒得注意她了,只注意另外两个。艾米和方兴两个人似乎都跟jason很熟,三句话不对就要拧jason的耳朵,所以jason席间一直都在躲避被拧耳朵的命运。
大家互相认识了一下,就自己拿盘子取食物去了。拿了食物回到包间,愿意唱卡拉ok的就自行上去唱两句,不唱的就埋头苦干。唱了一会,大家就发现那卡拉ok机还能自动给唱歌的人打分,不过打分的方式好像是谁的声音越大,分数就越高,把大家乐得不行,一个个上去大吼大叫一番。一个人吼分数不够,就两个人一起吼。
carol一直在暗暗观察jason,就像没看见过他吃饭似的。有时他抬起头,就会发现她在看他,他会对她微笑一下,问她要不要加点饮料或者去拿点什么,她盯他被他发现,觉得很不好意思,赶快埋下头去吃自己盘子里的东西。
她看得出来,这个艾米和方兴都挺喜欢jason,说是拧耳朵,其实就是想亲近一下jason,在他身上挨一下,擦一下。jason的表现还令她满意,因为他老是躲她们,有时躲得连盘子里的东西都撒掉到地上去了。
她觉得这场面很好玩,跟男的调戏女的不同。男人调戏女孩,她看了会很生气,但看到两个女孩大胆地逗弄一个男生,而那个被逗的男生又老是躲避,就看得她很开心。看来真是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的可以吃女的豆腐,女的也可以吃男的豆腐。所以男女肌肤相接,谁吃亏谁不吃亏,完全是看当事人怎么想。她看jason象个小姑娘一样四处躲避那两个女色狼,觉得他很可爱。
这两个女孩都长得不错,艾米比较瘦高一些,象大都市来的女孩。方兴个子小一点,有点象江南美女小丽。不知道她们认识jason多久了,有没有男朋友,也不知道jason对她们两个中的哪一个更感兴趣。
她实在看不出jason究竟喜欢谁。他很殷勤地帮艾米和方兴拿螃蟹腿,因为螃蟹腿很走俏,一端出来就被抢光了,刚好jaosn去拿菜的时候碰到餐馆的人在上螃蟹腿,他自己不吃,但帮她们两个拿了很多。他也帮carol加饮料什么的,见她喜欢吃一种双色蛋糕的巧克力那一边,就拿几块来,用刀切下黄色的那边,把巧克力的一边给她。他对几个小孩子他也时常照顾着,不停地为多多剥虾。她想,他可能就是这样的人,献殷勤是他的天性,不是他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
这样的聚会很容易把真正的主角给忽视了,因为全是大人,只有sara和多多两个小孩,两个人年龄相差又很远,玩不到一起。大人们都在你讲我说,没注意到sara吃了一点,就跑到一边去了。carol看见jason走到sara身边去,跟她说话,可能怕冷落了sara,然后他叫大家安静一下,说我们欢迎小寿星唱个歌好不好?
大家都鼓掌欢迎,sara也不推辞,但把点歌本拿过来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她想唱的歌,她要唱avrillavigne的歌,或者hillaryduff的歌,但中餐馆的点歌本上哪里会有那样的歌?sara扔了点歌本,嚷嚷着:“thisplacesucks.jasonsucks.”
jason连声笑着问:“嗨,嗨,怎么把我也牵扯进去了?我又不是餐馆的老板。”
sara指着他说:“whotoldyoutoshaveyourself?nowyoudon-tlooklikej.d.anymore.idon-twantyoutowaitformetogrowupnow.”
艾米带头大笑起来,carol没听明白,只好问身边的唐小琳。唐小琳边笑边告诉她说:“sara说jason刮了胡子,不象j.d.了,她不要他等她长大了,就是说不要他做她男朋友了。”
“j.d.是谁?”她好奇地问。
“你连j.d.都不知道?”唐小琳惊讶地说,“就是johnnydepp呀,是个moviestar,我的偶像,jason很像他,有些照片可以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有一次,我做了一个j.d.的网页,把jason的照片混在当中,放到网页上,过了一段时间,有好些个j.d.的粉丝都把jason的照片当j.d.的放到他们网页上去了。现在我就是告诉他们那不是j.d.,他们都不会相信了。嘿嘿,不愧是学大众传媒的吧?想让谬误流传就能让谬误流传。”
她想起好像楚天也开玩笑说过,“长得帅不帅我不知道,就是老有人说我长得象johnnydepp。”于是她对唐小琳说:“我知道一个人,别人也说他长得象johnnydepp。”
唐小琳笑着说:“那不奇怪,因为johnnydepp被称为千面人,他的扮相各种各样。你说的那个人,要看他象johnnydepp的哪个扮相。jason像j.d.在ninthgate里面的扮相,你那个朋友说不定是像他在piratesofthecaribbean里面的扮相。哈哈,那就完全不同了。”
第 41 节
虽然住在jason隔壁了,但carol并没有多少机会跟他在一起。他好像很忙,而她又没什么借口去找他,两个人又都有roommate,所以常常是要到了周末才有机会跟他在一起呆一会。周末的时候他会用车带多多和sally去学校的运动中心游泳,那里只在周末才对学生家属开放。sally说jason老劝她买车,说有孩子的人没车不方便,但sally总是信心不足,觉得自己肯定学不会开车,所以只好麻烦jason。
carol现在才明白jason常说的“我带你”是什么意思,根本不是她所理解的象父兄或情人一样地带你去哪里,而是用车载你去哪里的意思,因为不管谁让他出车,他都是说“我带你”“我带你”的。
jason载多多他们去运动中心的时候,也问carol去不去,那还用问,她肯定要去,所以他们四个人就一起去。到了那里,sally带多多去游泳,也就是去泡泡水,因为他们两个都不会游。jason就去健身房健身,或者去打打乒乓球羽毛球什么的,然后再到游泳池游泳。最后大家各自到男女洗澡间冲澡,干干净净回家。
carol以前也跟同学来过运动中心,对这里不陌生。她在国内时就学会游泳了,游得不好,但几个基本姿势都会。她不想让jason知道她会游泳,她想让jason教她游,那样他就得扶着她,托着她。两个人穿得少少的,在水里肌肤相亲,小说里头很多男女都是教游泳教成情人的。
学校运动中心有好几个游泳池,设备比较好,州里很多比赛都是在这里举行,不过周末开放的一般是那个50米的泳池,两头水不太深,可以站在水里,但中间就比较深一些,脚够不着底。carol先去了一下健身房,见很多人在那里健身,她不大会用那些健身器材,又不好意思站在那里看jason,只好先到游泳池来。她下了水,也不游,就一直在游泳池里玩水等jason。
过了一会,她看见艾米和方兴也来了,两个人跟她和sally打过招呼,就各占一条泳道游了起来,看上去两个人都会游,而且姿势比她正规。她觉得她们两个人这时出现在这里,绝不可能是巧合,肯定是知道jason会来,才选了这个时候跑来的。
好像等了一百年一样,jason才到游泳池来,她几乎认不出他来了,因为她是第一次看到不穿衣服的他,当然衣服在这里指的是上半身穿的那东西,下面还是穿了的,是一条紧身有弹力的游泳裤,不过挺长的,不是那种象三角裤的游泳裤。他头上戴了游泳帽,把头发全都埋进去了,还戴了深蓝色镜片的goggles,他走到她左边的泳道,但如果不是他跟她打招呼,她根本看不出是他。
她很喜欢看他这个样子,觉得他虽然很有肌肉,但层次分明,详略得当,不象那些职业游泳选手,情节臃肿,堆砌辞藻,搞得头跟身子比例失调,所以游泳选手看上去都象乌龟一样,头小小的,背却大大的。jason只是一些精当的肌肉,倒三角的背部很有看头。可惜的是他前胸后背上都有一些长条的疤痕样的东西,可能时间比较长了,颜色已经跟皮肤颜色差不多了,但仍然看得出来,好像谁用鞭子抽打过他留下来的一样,平白无故地给他添了一点黑社会的风采。
jason走到游泳池旁,活动了一下,就象那些专业比赛的人一样,头朝下,嗖地跳进水里,很快就游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她看见他游到五十米的尽头,就象那些游泳比赛的人一样在水下转个头,游了回来。她很佩服,因为她不会那样转头。他游回到这边尽头,又那样一转身,游过去了。他就这样不停歇地游过来游过去,过一会换一个姿势。
她想他可能有个什么既定目标,这会可能在记数,不好打搅他,就一直看他游,觉得他好像有使不完的劲一样。她自己以前也游过,能不歇气地从这边游到那边就不错了,像他这样游这么多个来回,她早就累死了。不知道为什么,看他这样游泳,她就想,他好有耐力啊,他做起爱来,肯定是马拉松对付你,那还不把你爱得死去活来?她觉得自己好像很热燥一样,赶快往自己脸上胸上浇了几把水。
等他游够了,就爬上岸去了。她看他要走的样子,就着急地叫他:“jason,你能不能教我游?”
“你不会游?”他很吃惊地说,“我以为你会游呢。”
“我不会游,你教我吧。”
他走到她那条泳道,跳下水,对她说:“真不会游?一点也不会游?那先从憋气学起吧。你憋住气,把头埋到水里,能憋多久憋多久。”
她无可奈何地照办,心想今天完蛋了,他要是叫我憋一晚上的气那怎么办?她决定给他憋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于是猛吸一口气,把头埋进水里,一直憋得小脸发青了才抬起头来,喘着气,得意地看着他,心想看你还有什么招可支。
“憋得够长了吧?”她喘息着说,“不用再练憋气了吧?教我游泳吧。”
他跑去找了一块泡沫的游泳板,让她抱在手里学两腿打水,说:“抱好了,把腿绷直了打打水。”
她看他完全没有扶着她托着她教她游泳的意思,连碰都不敢碰她,没好气地说:“算了,你这个破老师,不要你教了。”就自顾自地游走了。
隔壁道上的艾米和方兴哈哈大笑:“jason,你被人涮了!”
jason也跟着笑,说:“总是上你们这些小丫头的当。”但carol觉得他其实是心如明镜,揣着明白装糊涂。
艾米笑着说:“jason,你这癞蛤蟆不用再健身了,你的目的达到了,你已经改写了那个成语了,现在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天鹅想吃癞蛤蟆肉了!”
“噢,我说呢,原来是癞蛤蟆误闯天鹅湖,”他笑着对她俩说:“你们再玩会,我们癞蛤蟆爬得慢,爬先一步。”然后对sally和carol说一声,“我先出去,在外面等你们。别让多多游太久,当心感冒。”就率先离开了游泳池。
艾米和方兴从泳道的标志绳下面钻过来,来到carol的那条泳道。艾米说:“阴谋没有得逞吧?”
“什么阴谋?”carol硬着头皮说。
“别装正经了,这都是我们玩过的小伎俩了。他不会上当的,不如我们几个人联合起来,把他绑架了,想怎么整他就怎么整他,好不好?”
“怎么整他?我没想过要整他。”
方兴说:“算了,艾米,别把carol带坏了,还是等她自己慢慢去摸索成功的概率吧。”
艾米不听她劝,很严肃地问carol:“你是不是爱上他了?”见carol红了脸但不说话,艾米又说,“小妹妹,我是好心劝你,趁早别做那个梦了,免得把自己搞得心碎了无痕。”
“他是不是gay?”carol大着胆子问。
“嘿嘿嘿嘿,”艾米和方兴两个人都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知道你要这样问的。他不是gay,如果他是gay,他会不敢碰你吗?gay们你还不知道?他们就是抱着你,都不会有事的。不过jason比gay还难弄,他患有一种病,叫‘重症爱无力’综合症。注意啊,我说‘重症爱无力’,我没说‘重症性无能’。”
方兴说:“算了,你别吓唬小妹妹了,说不定他那‘重症爱无力’综合症到了这个小妹妹这里就给治好了。”
艾米撇撇嘴说:“你算了吧,我从十八岁就认识他,到现在快十年了,我不比你了解他?”
“哼,还好意思说,立案十年,追踪万里,从中国到美国,都没能把他绳之以法,让他到现在还逍遥法外,你也真够呛。”
艾米笑骂道:“说人前,落人后,落到后来无药救。你这么能干,又教了他一学期统计课,怎么也搞不定他?如果是我,站在这么有利的位置上,早把他灭了,只要把他叫到你的办公室,问他从不从,不从就给他一个f,让他的straighta一垮到底。”
“早知这样,我把位置让给你,你灭给我看。”方兴开始用水乱浇艾米,两个人在水里笑闹打架去了。
carol没心思再玩了,对sally说:“我们洗了澡回去吧,不要让jason等久了。”但多多赖着不肯走,她只好陪着再等一会。转头看时,艾米和方兴早已不在泳池里了。
在洗澡间冲澡的时候,carol问隔壁的sally:“这个艾米和方兴究竟是两个什么人?好像跟jason很熟一样,艾米还说她认识jason快十年了。”
sally说:“方兴我不是太了解,但艾米我还比较熟悉,因为我在j大读过书,艾米的父母都是那里的教授,她父亲还挺有名气的,jason是她父亲的硕士研究生。艾米是他们的独生女,掌上明珠。小姑娘肯定是从jason做她父亲研究生时就开始喜欢他了。这两个丫头都挺不错的,艾米是统计硕士,方兴是统计博士,都是还没毕业就把工作找好了。统计专业这段时间还比较好找工作,不像我们这个专业,还不知道工作在哪方,读得都没精神了。”
“艾米人也长得挺好的,又追了近十年了,jason为什么不答应呢?”
sally含含糊糊地说:“那我就不知道了。爱情这东西,有时真是说不清楚的。”
carol不解地说:“艾米还说方兴教过jason一学期。”
“噢,jason也有个统计硕士学位。统计加电脑,很不错的,他两个专业都找到工作了,有统计方面的joboffer,也有电脑方面的,不过他还没决定去哪里。”
她觉得心一沉,赶快问:“jason要毕业了?那他不是拿上就要离开c大了?”
“嗯,差不多了吧,他倒不一定离开c大,因为c大的mis系那边给了他一个faculty的offer。”
她在心里希望他就留在c大,不要到别处去了,不然她就见不到他了。
她想了想,又问:“照说方兴跟艾米应该是情敌,怎么她俩看上去倒挺友谊的?”
“你们小姑娘的事,我真的搞不懂。我们那时候没有这么大胆放肆,不要说这样嘻嘻哈哈地调戏男生,跟男生在游泳池碰上都要捂着胸跑掉。”
等她们收拾停当走出运动中心,看见jason站在那里抽烟。sally抱歉地说:“多多不肯走,只好多呆了一会,把你等得不耐烦了吧?”
“没有,只把头发等干了,还没等白,”他笑着说完,又担心地说,“我就怕游太久了,多多会感冒。”
第 42 节
从运动中心回到家里,不知为什么,carol眼前老是浮动着jason游泳的身影,她仿佛还能看见他两臂交替一起一落地游着自由式,或者两臂同时一起一落地游着蝶泳。她几乎能感觉到他身上肌肉的质感,富有弹性。她很想抚摸一下他身上的那些疤痕,问问他是怎么回事,肯定每道伤疤都是一个故事。
她想起刚才在泳池里,他走到她那条泳道跟前,准备跳进水里,而她站在池子里向上望他时,她看见了他腿上的汗毛。以前也看见过别的男性的体毛,但那只给她一种不舒服的难堪的感觉,但jason腿上的汗毛却给她一种很奇怪的性感,使她不可遏制地联想到当那两条腿擦着她的身体时会是什么感觉。
那天晚上,她没什么心思学习,对自己说,算了,今天周末,就算放一个晚上的假吧,休息一下,明天再加倍用功。她就放任自流地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想到她第一眼看到jason时的感觉,想到她以为他是有妇之夫时的痛苦,想到她每次看见他时那种甜蜜而惊慌的心情,想到今天在泳池里看到他“裸体”时的那种隐秘的颤栗。她有点震惊于自己对jason的这种感觉,好像不是好女孩应该有的一样。
她想到曾描写过柳青对不同男人的不同感觉:
“以前就觉得世界上只有两种男人,一种是他碰你一下,你就恨不得冲十遍澡,甚至把他碰过的那块挖掉;另一种是如果他碰你,你不会反感,因为他是你的男朋友或者丈夫,他碰你是合理合法、天经地义的;现在看来还有第三种男人,就是你看到他,明知你不该碰他,他也不敢碰你,但你就是渴望被他抱在怀里……”
她觉得柳青说的三种感觉还不全面,应该还有第四种感觉,那就是她现在体会到的那种感觉。
一个穿着衣服的jason给她一种帅感,她喜欢看他,看他的一举一动,觉得他一举手一投足都很帅,很舒展,很优雅,很从容不迫。那样看他的时候,她有一种希望他伸出双臂、把她温柔地搂在怀里的冲动,她觉得那应该是一种很美很惬意的享受。但一个不穿衣服的jason给她的是一种性感,一种咄咄逼人的性感。今天在泳池里,她看见了他除泳裤遮住部分以外的每一块肌肉,每一个部位,即使是遮住的部位,也只是被泳裤遮住了颜色,形状还是不能完全遮住的。
她突然明白有些小说里写到过的那种女性对一个男性躯体的渴慕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以前读到那样的描写的时候,只觉得是对女主人公爱慕男主人公的另一种说法,但现在她体会到那不是通常所说的情感上的思念,而是真正的身体上的渴望,仿佛希望他使劲地搂她抱她,把她骨头揉碎了才解恨一样。
她觉得这种感觉应该说是人类最原始也最富有生命力的感觉。羞耻感和道德观是有时代性社会性的,但人类异性间性的吸引则是随着人类的诞生就诞生了的,也必将随着人类的存在而存在。如果哪一天这种异性间的吸引不存在了,人类的性活动就不再是人性的,而变成社会性的、机械性的了,或者说人类就不会繁衍更新,也就消亡了。
男性感觉到性的冲动,享受性的乐趣,没有人会说半个不字,除非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满足他的性冲动。但如果一个女性感受到性的冲动,享受性的乐趣,就会有人骂她“贱”,骂她“不正经”,有时连她自己都会有羞耻感,这也太不公平了吧?难道那些对丈夫毫无“性趣”,仅仅是屡行做妻子义务的女人才不贱、才是正经的?也许从社会的角度看她们是正经的,但从人性的角度看,她们是受难的一方、被迫奉献的一方,即使不说是不正常的,至少也是不人道的。
她决定不为自己的这种感觉感到羞耻,相反,她要为自己庆幸。如果一个女性一生没有对任何一个男人产生这种感觉,只能说是一种缺憾,是先天不足,后天不幸。她想到她对董浩和峰的感觉,再想到自己现在对jason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个不问对象胡乱动情的人。跟董浩在一起,可以说是历尽苦难,毫无性欲;跟峰在一起,可以说是加以开发,尚能动情;而跟jason在一起,则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她觉得这也并不是个年龄的问题,不是因为她以前在沉睡而现在觉醒了,因为她不止一次地看到过冯超只穿短裤的样子,但她并没有任何渴慕的感觉,只不过是看见了一个光身,两条光腿,仅此而已。
她不知道jason看到泳池里那些脱去了平日包裹的女性躯体会有什么感觉,如果他不是gay,那他应该也是有感觉的。她今天穿的是一件背上开口很低的泳衣,虽然不是比基尼式的,但也把身体刻画得玲珑浮突。jason曾经跟她在一个泳道呆过,难道会视而不见?会不会他现在也躺在床上胡思乱想?艾米说了,“如果他是gay,他会不敢碰你吗?”,那说明他躲着不碰她,是因为他不敢碰,他为什么不敢碰呢?当然是因为一碰就要起反应。
她想,男生应该更容易起生理上的反应,一对男女拥抱接吻,当女生还在感受精神上的甜蜜时,男生往往已经雄纠纠,气昂昂,准备跨过鸭绿江赴朝参战了。也许jason现在正在……?
她鬼使神差地给jason打了个电话,问他想不想去开车兜兜风。他很抱歉地说他今晚没空,有个project马上要due,他正在debug一段code。她很失望地挂了电话,觉得好像被他打了一耳光一样,似乎他已经看透了她的心思,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差不多就等于是投怀送抱而被他一掌推开了。
听说男生在没有女朋友或妻子的时候,隔三差五的,都是边看美女图像边打手枪。她想jason也肯定是这样,既然他没女朋友,日常需求自然是自力更生了。现在说不定正在对着美女照“debug”他自己呢。想到这里,她心里有说不出的遗憾,这是为什么?你为什么宁可浪费子弹,而不把它用在战场上呢?你要是早点结婚,说不定已经造出好几个小jason了,完全是浪费宝贵的资源能源,该当何罪!
她知道有很多男生,有时不一定是因为爱情,仅仅是因为生理上的渴求,也会找个女朋友渡难关。她想起柳青爱辛明,情之深,爱之切,爱到想为辛明渡难关的地步,即使只是他“池满则溢”的对象,也心甘情愿。她想,我当然也愿意那样帮jason,但现在好像不仅仅是帮他,是连自己也一起帮了,或者竟然是想他帮她。她在心底对他说,虽然你是电脑博士,但有些code,可能我来帮你debug会比你自己debug效果更好。
后来她慢慢沉入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她恍恍惚惚地听见了jason的说话声,她想,我是不是又要做色梦了?但她又听见了sally的说话声,心想可能不是梦吧,她努力挣扎着醒过来,真的不是梦,是jason在客厅里说话:“找件衣服把他包一下。”
她赶紧跳下床,跑到客厅,看见jason抱着多多,在往门边走,她问:“怎么啦?”
“多多有点喘,得送医院。你把门关好,回去睡吧。”他边说边向外跑,很快就消失在门外了。
sally拿着一个手提包,从卧室跑出来,匆匆地说:“对不起,把你吵醒了。”也跟着跑出去了。
她什么也顾不得了,抓了一件外衣就跟着跑出去,反手把门带上,跌跌撞撞地下了楼,边跑边喊:“等等我,我也去!”
她从来没见过jason这样野蛮地开车,不管红灯绿灯,一路直闯,好在半夜没什么车,但肯定被路口的自动摄像给摄下来了。有两个路口有别的车在前边挡住,只得停下等红灯,她听见他从牙齿缝里骂道:“damnit!”
sally抱着多多,嘤嘤地哭。多多的呼吸声象拉风箱一样,短促而又吃力,嘶嘶拉拉的,好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她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焦急地看着多多,看到一条小生命正在拼命地挣扎,想要维持体内所需的氧气,她恨不得帮他吸进几口,在心里说:你使劲啊,使劲地吸气啊,你不吸进氧气,怎么能活下去呢?但她听见多多的喉咙或者肺部好像被什么堵塞了一样,只剩下一条很细很细的缝,而且随时都有完全堵上的可能。
到了医院,多多进了急救室,他们三个人在外面走廊上等候。sally不肯坐下,要站在急救室门边,急切地向每一个进来出去的医生护士打听多多的情况。carol看着jason,觉得他神情焦虑,脸色苍白,医院里空调打得很低,但他额头上仍有汗珠,她真担心他也病了。她走到他身边,轻声问:“你没事吧?”
jason说:“我没事。走过去,握住她的手,什么也不用说。”
她赶紧走到sally身边,握住sally的手,sally感激地看了她一眼,紧紧地握着,两眼紧盯着急救室的玻璃门,虽然从那里什么也看不见。
等多多从急救室出来的时候,已经象个没事人一样了,呼吸平稳了,笑嘻嘻的,简直叫人以为刚才是做了一个噩梦。
回家的路上,sally一再检讨自己,说不该让多多游那么长时间泳,又说不该不买车,搞得每次麻烦jason。
jason说:“你不要这样想。我劝你买车,只是说平时带多多上上麦当劳什么的方便一些。遇到这样的事,即使是买了车,你也还是叫我吧。如果万一我不在家,就叫静秋吧,她开了很多年的车,人也比较冷静,比你新手开车要保险一些。以后买保险买个cover多一些的,贵一点,但对孩子有好处。”
回到家,jason把多多抱上楼,放在床上,对sally说:“你把药方给我,我现在去把药拿回来吧,我知道有个24小时开门的药房,但不在我们刚才回来的路上。”
“你也累了,还是明天去拿吧。”sally不好意思地说。
“我没事,明天我要去s州,下星期在那边有个interview。我今天把药拿回来,免得你明天又要找人帮忙。”
sally把药方给了jason,carol说:“我也跟你去。”她怕他不让她去,赶快向门外走。jason跟了上来,但没叫她回去,两个人一起下了楼,来到他车前。他为她开了车门,看她坐了进去,他手扶在车门上,对她说:“今天要谢谢你,你帮了很大忙。youareakindgirl!”
她没说什么,因为她有点惭愧,她那时跟着跑去,是因为想跟他在一起。她想,他说她帮了很大忙,可能是指她握着sally的手,而那是他不好做的,所以说她帮了很大忙。她感觉到一种做了好事之后的喜悦,原来帮人的感觉是这么好啊,难怪jason老帮人。
在药房等配药的时候,她问:“怎么今天你车里没放?”
“噢,sara前天坐车时,换成了她爱听的cd。”
“你前一段时间一直在练,这段时间怎么不练了?”
他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前一段时间在练?”
“因为我那时每天坐在r栋后面的草坪上听你弹吉它。”她坦率地说,“听到你的音乐,我就想到的作者楚天有关爱的缺憾美的论述,常常莫名其妙地就流下泪来。你那时肯定不知道,有一个人会傻乎乎地在冷风中坐在你窗外听你弹琴。”
他转过头望着她,她也勇敢地望着他,一点不退缩她的视线。她发现他的眼神很奇怪,既不是听到人示爱时的得意欣喜,也不是被人强加一份爱的厌恶烦恼,说不清是什么,有点像刚才在医院急症室外面等候时的那种眼光,好像是一种担忧,一种痛苦,甚至是一种悲怆。
他看了她一会,转过头去说:“我有一个女朋友。”
她不明白他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而且是在这种时候,于是生气地说:“你有一个女朋友关我什么事?”
他被她这样顶撞一句,好像很尴尬,犹豫了一会说:“不关你什么事,只是拿出来吹吹,虚荣心嘛。”
她更生气了,不管不顾地说:“这有什么好吹的?你有一个女朋友怎么啦?以前你骗我说你有妻子女儿的时候,我也照爱不误,现在还不要说只是一个女朋友,更不要说只是一个虚拟语气!”
他看着她,脸上是一种痛楚的表情,就像有人在用刀划他的心一样。好一会,才无可奈何地说:“只怪以前喊‘狼来了’喊多了,现在真的狼来了,你也不相信了。”
(文中所引原文及故事出自黄颜,特此致谢)
第 43 节
sally这次下决心要买车了,她对carol说:“再不买不行了,以后jason毕业走了,静秋也毕业走了,我真不好意思老叫别的人出车。如果我现在开始学车,等到他们走的时候,大概也开得差不多了。”
sally的话也提醒了carol,她想,我也应该买车了,如果jason毕业去了别的州,我就可以开车去看他。如果我不会开车,连去机场都很麻烦,那就等于跟他隔在两个世界了。现在可以趁他还在这里,让他教我开车。
她来美国大半年了,奖学金也存了一些,妈妈把外婆给的钱也让她带了一些过来,本来准备转到d大后用来做生活费和部分学费的,但既然没转,钱也就放在那里。这些钱用来买一辆二手车是多剩有余了。
她跟妈妈打了个电话,说想买个车,顺便把没车的痛苦夸张地描述了一下。妈妈听了很理解,对买车本身没意见,只是叫她开车一定一定要小心,下雨不要开,觉没睡好不要开,车多的地方不要去,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等等,凡是一个不懂开车的人想得到的都说了,说话的口气好像恨不得叫她天天拖着车走就好了。
她想,做妈妈的就是这样,老以为自己的孩子什么都傻呼呼的想不到,都得由做母亲的唠唠叨叨地交待。等我做了妈妈,千万记得不要这么罗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最近经常想到做妈妈的事,而且一想到就仿佛看见一个象极了jason的小男孩在她身边跑来跑去,跑得满脸是汗,而她对小男孩说:“去,叫你爸爸回来吃饭。”小男孩就奶声奶气地叫:“爸爸,妈妈叫你回来吃饭!”然后jason就从外面回来了,问:“老婆,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呀?”再然后就一家三口坐在桌前吃饭。想到这一幕,她就觉得那样的生活真甜蜜呀,很朴实无华甚至庸俗,但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都因为有jason而变得很甜蜜。
妈妈现在每次电话都要问到jason,好像比她还急一样,生怕她不够上心,把这么好的人放跑了,搞得她有点不敢跟妈妈打电话了,心总有点亏,似乎是没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不好意思向党汇报。
不过让她放心的是jason那里似乎从来没有女孩来访,连艾米和方兴都没看见来过。他大多数时候都是呆在家里,他的车一直停在门前。他说有女朋友肯定是骗她的,但她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这样骗她。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有什么难言之隐,怕连累了她,只好躲避。她想,时间会让他认识到无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她都是爱他的。
她和sally两个人按jason告诉她们的方法,先在一个网站搜寻“preowned”车的情况,然后查kelleybluebook,对照那上面标的价,看看卖主开的价公平不公平,然后选几家,打电话过去,约好看车试车的时间,再请jason,静秋或者冯超带着她们过去看车。中意的话,就开到附近的修车行请人做个buyercheck,如果check了没什么大事,就拍板了。
carol跟自己定的价格范围宽一些,所以很快就买到一辆四年新的车,跟jason那辆一样的颜色。sally随后也买了一辆六年新的车。
买到车后,两个人一门心思就是学开车,逮住谁就叫谁教她们。冯超也被拉了几回壮丁,但冯超爱叨叨,一点不对就大惊小怪地批人,结果只有sally可以忍受,carol忍受不了他的叨叨,请他教了两次就不要他教了。她本来就希望jason来教他,只是因为他有时不在家,在家又很忙,才请冯超教,现在他这么烦人,干脆不请他教了。
冯超见她生气了,就解释说:“你没听说有的夫妻之间教车的,教到后来都离婚了?说明教车就是这样的嘛,师傅不严格是对徒弟不负责任。你这么任性,我真不敢让你开车,不要出什么事。”
她生气地抢白他:“你尽说破口话,我如果开车出了事,就是你咒的。”说了,她又很后悔。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冯超这么凶,谁给我这个权力对他这么凶?难道他对我有好感就要这么凶他吗?如果这个理论成立,那jason应该对我很凶了。
她又忍耐着,让冯超教了她几次。看得出来,冯超是尽力注意不要叨叨她,但可能是太担心她了,总是不知不觉地又叨叨起来了。搞到最后,每次冯超教她开车,都把她叨烦了,所以教了车,冯超还要来向她陪不是,哄着她下次再让他教。
她也请jason教过她两次,但她觉得jason不叨叨,他坐在旁边,不怎么说话,让她自己开,关键地方讲两句,大多数时候都是说“开得好,很直”“这个弯转得好”“这车pa得俏皮”,听得她心花怒放,信心十足。她想,这是不是因为“亲者严,疏者宽”?冯超把我当很亲近的人,所以特别担心特别严格,而jason只把我当一个学车的人,所以就比较不在乎?
等她请静秋教过两次后,就改变了这个想法,因为静秋也象jason一样,鼓励为主,讲东西讲得很清楚很简洁,讲了,就行了,以练习为主,不叨叨。她想,也许静秋跟jason天生就是当老师的料子,他们两人都知道讲精讲透,深入浅出,示范要领,鼓励为主,而不是控制不住地碎嘴叨叨。
从教车的事情来看,冯超不可能是楚天,因为楚天至少是jason和静秋这个级别的,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明智,事情做得有分寸,说话说得有道理,不仅用心良好,而且实现用心的方式也是理智而效率高的。不明智的关心和爱,有时不是一种幸福,反而是一种负担,就像那头熊,为了替主人赶走脸上的蚊子,一巴掌把主人拍死了。
考上驾照后,carol就想开车到远一点的地方去跑跑,至少上上限速65英哩的高速公路,她现在只在限速40的公路上跑过,那也叫高速?她最怵的就是换道,好像总看不清要换的道上有没有车一样。最后她跟sally请了jason和冯超两个人帮忙,准备她们一人开一辆车,而他们俩一人跟一辆车,开到三、四十英里外的一个outletmall里去。为安全期间,sally连多多都没带,托付给静秋了。
jason说:“冯超,你跟carol的车,我跟sally的。”
冯超说:“还是你跟carol的车吧,她脾气大,我招架不住,看人家sally多好,车又开得好,又没脾气。”
她很生气地说:“什么意思呀?把我当个排球推来推去?你们谁也不用跟我车,我自己开。”说着,就钻进车里,把车发动了。
jason紧赶两步,也钻进车里,笑着说:“wow,好大脾气,如果汽车不烧汽油烧气愤,那你就大发了。不要开赌气车啊,我的命很值钱,你陪不起的。”
她扑哧一笑:“有什么陪不起?大不了殉情。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来个同年同月同日死也不错嘛。”
“乱说,打嘴!”他开玩笑说,“今天上高速,说这种话?如果我奶奶在这里,肯定给你一个耳刮子。我就不跟你计较了。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她特意穿了她学车时一贯穿的那双鞋,因为她换双鞋,就有点找不到踩煞车和踩油门的感觉了。开车时,她也只能坐得笔直,连腰都不敢弯一下,更不能放音乐,也不敢跟jason讲话,只能全神贯注。等开到那个mall里,背上都汗湿了,而且很酸痛,那时她才比较理解冯超第一次开机场的感受。
几个人在mall里逛了逛,似乎没什么可买,主要是没准备买什么,只是想练练开高速。不过mall里正在搞有奖销售,好些个店子联合起来的,买足二十块钱东西就可以凭收据当场到一个箱子里去抽奖,抽出来的奖券号码如果跟公布的号码一致,就中奖了。头奖是一辆小汽车,牌子不咋的,但总是一辆新车。其他的奖有hd电视什么的,都摆在那里,很吸引人。
冯超马上对那辆车产生了兴趣,张罗着去买东西了。carol和sally也动了心,就二十块钱,说不定就抽到一辆汽车,那还不试试?
jason对carol说,你上次送给我两件t恤,我说好要送你一点东西的,因为不知道你需要什么,一直没送,现在你选好了我来付钱。
选了一会,才发现没什么东西可买,都不是紧要的东西,不然也不拿来搞有奖销售了。最后sally选了一辆自行车,说大是大了一点,但等几年多多就可以骑。冯超买了一个吸尘器,说现在用的是房东的,以后搬了家用得上。carol选了一套刀具,她喜欢琳琅满目的东西,有用没用不打紧,关键是要好看,要能看花她的眼,看花她的心,花到她不用去想那东西的实用价值。那套刀具就不知实用不实用,但刀把刀身都做工考究,看得她爱不释手。就是贵了点,要四十多块钱。
jason看她爱不释手的样子,就抢着为她付了钱,说:“看样子你是真喜欢,买了吧。如果我奶奶在这里,肯定不让我送刀给你,怕不吉利。你用刀时小心一点啊,别搞得我后悔终生。”
carol说:“你放心,这刀我哪里舍得用?肯定是当个摆设,装饰一下我的小玻璃柜子。”
三个人都去抽奖,还抽了好几次,但什么也没抽到,让人怀疑中将号码根本就不在箱子里的奖券上面,但大家没有真凭实据,只好瞎猜猜算了。几个人都自我安慰说,没抽到就没抽到,反正这些东西迟早是要买的。
然后去一家pizza点店吃午饭,席间,carol把买的刀具拿出来看。每把都有一个硬纸套子套着,她一把一把拿出来,猜猜是干什么用的,这把是切蔬菜的,带着锯齿的可能是切面包的,还有削水果的,切火腿的,等等。但有一把小刀,两面有刃,刀刃刀尖都很锋利的样子,大家都猜不出是干什么的。
冯超开玩笑地说:“可能是杀人的吧。”
carol说:“这么小的刀杀人?能杀得死人?”
“怎么杀不死?”冯超老练地说,“如果一刀割在颈动脉上,保证致命。”
“颈动脉在哪里?谁有那么准?”carol笑着说,“还不如说是用来自杀的吧?”说着,就放到自己手腕上比划起来。
正比划着,突然听到jason一声断喝:“carol!”
她停住手,抬眼看看他,发现他脸色铁青,眼睛里不知是惧怕还是恼怒的神情,直楞楞地盯着她,吓得她呆在那里,不知道自己怎么冒犯了他。
突然间,jason隔着桌子伸过手来,大力抓住她的手腕,把刀夺走了。
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他这样,手腕都被他抓疼了,她委屈得眼泪直流。几个人都楞在那里,面面相腼,最后sally走到jason那边,从他手里拿过刀,小声说:“你干什么呀?看把carol吓的。她不过是开个玩笑……”
jason不依不饶地说:“什么玩笑不好开,开这种玩笑?万一失手了怎么办?我去把这套刀具退掉。”
冯超说:“退掉不太可能了吧?奖都抽过了,还让退?”
sally把刀放回硬纸套子里,还给carol,说:“不退了不退了,退是退不掉的了,留着自己用吧,反正也需要刀具的。”然后象哄小孩一样对大家说,“好了好了,东西也买了,午饭也吃了,该回去了。”她拍拍jason,说,“放心吧,都是大人了,不会有事的。”
carol被jason这样一吓,完全没有心思开车了,对他说:“你开回去算了。我现在开肯定要出事的。”
jason一声不吭地开车,开了很长一会都没说话。carol也不敢说话,有时偷偷看他一眼,觉得他沉默不说话的时候真的让她很害怕,深不可测,不知他在想什么。她想,以后千万要摸清楚哪些事情是他不喜欢的,不然惹毛了他,给你一个不啃声,急都可以把你急死。
良久,她听他说:“carol,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她小心地问,“你直说出来,我以后也好注意。”
“没什么,我怕看你们小孩子玩刀子,我晕血,晕刀,你们拿着刀比比划划的,我的腿就发软。”
“可我不是小孩子呀,你怎么老把我当小孩呢?”她抱怨说,“我都二十五了,还小吗?”
他没接她的岔,只说:“回去记得把刀放在一个多多够不着的地方,不要让小孩子摸一把在手里,弄出什么事来。”
第 44 节
四月中旬的一个傍晚,sally跑到carol的房间来,神情严肃地说:“你跟我到窗子跟前来一下。”
她跟着sally来到窗前,sally指指r栋后面的那片树林,说:“我看到jason往那边树林走过去了,你去跟着他,但是不要打扰他,只是跟着就行了。那个林子里有一条铁路,这个时候可能会有火车开过。你如果看到火车来了,就想办法叫jason让到路轨外面去,他现在有点——心不在焉,我怕他会出事。我现在走不开,只好麻烦你了。”
“他怎么啦?”carol焦急地问,“出了什么事?”
“其实也没什么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今天是他一个朋友的忌日,他跟那个朋友的妈妈通过电话,可能会想起往事,心情不好。你跟着他就行了,林子里还有一个湖,他如果走得离湖太近了,就叫他一下。如果他没事就不必让他知道你在跟着他。”
carol听说只是一个朋友的忌日,松了口气,估计jason不会有什么问题。他是个很成熟的人,不象是那种要追随死者而去的极端主义者,而且要追随也应该早就追随了,不会等到事过境迁,才突然想起要追随。可能只是心情不好,出去散散步。
这个跟踪任务使她又兴奋又激动,这不是跟神秘小说一样刺激么?一个神思恍惚的帅哥,一片幽静隐秘的树林,一条古老陈旧的铁路,还有一个深不可测的大湖,这一切,有点危险,有点怪异,有点浪漫,甚至有点性感。她连拖鞋都来不及换,就撒丫子追了出去。
她看见jason在树林边的一个树桩上坐下,在抽烟,她离得远远的,免得惊动了他。如果把他惊醒了,他转身回到自己卧室里,那这次跟踪就搞不成了。很等了一会,才看见他站起身。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继续往林子里走去,她也悄悄地跟了进去。
她看他走在铁路的两条路轨中间,低着头,仿佛在数一根根的枕木一样。暮色之中,他的身影仿佛一幅油画,从背景中顽强地突出来,散发出一种成熟男人的诱惑,使她几乎跑上去,挽住他的手臂,跟他并肩前行。还好,她还记得sally交待的话,没有跑上去惊醒他。
她想,如果现在开来一辆火车就好了,我就不提前叫他,免得他自己躲到铁路外去了。我就等到火车开近了,再冲上前去,奋不顾身地把他扑出铁路,两个人一起滚落到路基下面。那是多么惊险而又浪漫啊!
她不记得有多少影片中有这个镜头了,一般都是等啊等啊,等到火车开得很近了,等到几乎来不及了,英雄才跳出来,冲上前去,把路轨上的那个人扑出路面。接下来的镜头,一定是两人惊魂未定,但相视一笑,千种心思,万种情怀,都在这对视中传达给对方了。危难之中见真情,惊魂未定诉衷肠,接下去的故事都是浪漫不堪的。
奇怪的是,走了好一会,都没有一辆火车开过来。以前坐在r栋后面听他弹吉它的时候,动不动就有火车开过,搞得她听不清琴声。现在想它来辆火车,它却不来了。有一两次,她都听见火车汽笛声了,结果等了半天也没见火车来,可能是盼望心切,产生幻听了。她想,可不可以在没有火车的情况下,直接把他扑出铁轨去算了?但她很快否定了这个做法,怕他骂她神经病。
铁路慢慢变成了一段铁路桥,桥两边有护栏。她不知道桥下的河水有多深,但可以看出桥是高高地架着的,如果从桥上跳下去,不摔死也会摔个半死。她想,如果他现在走近桥栏杆,那就真的危险了,把他扑出路轨容易,把他从护栏边拉回来就比较难,因为“扑”这个动作带有冲过去的动量,再加上自身的重量,可以比较成功地完成。但跑上去把他从护栏那里拽回来,就麻烦多了,搞不好反而把他推下去了,或者两个人都掉下去了。
还好他没有走近护栏,而是一直往前走去。她跟着他,走下铁轨,来到一片林中空地上。现在是考验她跟踪技术的时候了,因为四周没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她找到一棵小树,但遮不住她的人,只好像征性地躲在树后。
她看见他在草地上坐下,开始抽烟。等了好一会,也没见他向湖边走去,心想,看来他是不会跳湖了,拯救他的希望再一次落空,只有等往回走的时候,看能不能碰上一列火车了,不然这次跟踪就无功而返了。
正在神思瞎想,她听见他叫她:“carol,过来坐会吧,站在那里不累?”
她想,他是不是在诈我出来?但他又说了一次,而且是对她那个方向说的,她想那棵跟她胳膊一样粗细的小树看来是遮不住她的,只好从树后钻出来,走到他身边坐下。
“是sally叫你来的?”他把烟灭掉,眯缝着眼问。
她点点头。他轻声笑了一下说:“她误会了。我只是来看看这个林子,我在写一点东西,会用上。”
“你们学电脑的写东西还需要写到树林子?”她好奇地问。
他笑了起来,说:“学电脑的就不能写树林子了?我说不定可以写个game,就叫咧。”
“那你这个game怎么玩?一个躲一个追?”
“一个职业逃犯与一个业余侦探?呵呵,好主意!”
她笑起来:“只听说过职业杀手,哪里有职业逃犯?”她正想问他那个朋友的事,却看见他手臂上有大片大片的红丘疹,担心地问:“你皮肤过敏呀?是不是饿过头了?或者胃部受凉了?”
“不是,”他笑笑说,“可能是有犯罪感,”想了想又说,“其实说犯罪感不准确,应该是内疚感。走吧,我们回去吧。”
那天晚上从林子里回来后,她照例上网到去看看楚天有没有上什么新贴,也看看他有没有给她回“耳边语”。当她打开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楚天已经开始贴的下半部分了。今天才四月十八日,离他自己定的五月八日还有二十天,她不知他为什么提前开始第二部分,但她很开心,因为从现在开始,她又可以每天看了。
这一段时间,她一直在跟楚天通“耳边语”,有时讲讲码字的事,有时谈谈里的人物,有时写两句废话,总之是不想断掉跟他的“耳边语”,象放风筝的孩子一样,时不时地拉拉线,免得一不小心,风筝飞走了还不知道。
她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就是每天都得去逛几趟,看看楚天有没有写什么,也查查“耳边语”。有时给他写了“耳边语”,隔一天还没收到他的回信,就会很焦急地盼望,或者怀疑自己上次有什么话写得不好,让他生气了。有时两三天了还没回信,她就忍不住要写信去问一下了:“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是不是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遇到这种情况,楚天总是会很快回一封信,说没回信只是因为忙,我怎么会生你气呢?是不是你们女孩比较爱生气,所以怀疑我们男人也爱生气呀?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生气的,因为我不生任何人的气。
她看了他的信,就放心了,觉得自己那些担心真是多余。但下次他没及时回信,她又会这样猜。
她很担心自己,因为她发现自己对楚天和jason都很在意,一天看不见jason,她会心情郁闷,寝食不安;一天不去看楚天,她也会心情郁闷,寝食不安。她想,也许命运在用这种方法让我理解“那个男人”?让我亲身体会到,同时真诚地爱两个人,是可能的?但是同时爱两个人对不对呢?应该是不对的,所以有很沉重的思想负担,老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女孩。
她决定跟楚天谈谈这件事,她不好探讨自己,因为那样一来,就把jason和楚天都扯出来,她只把自己父母的故事大致写了一下,特别是秀珍那一段,然后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你觉得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imean,真诚的爱?”
楚天回了一个比较长的“耳边语”:
“你说的这个‘可以’,再我看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可能’,另一种是‘允许’或‘应该’。
先说‘可能’。一个人究竟可不可能同时爱两个人,而且都是真爱?我想是可能的。从你所讲的你父母的故事来看,我相信你父亲对你妈妈和秀珍的爱都是真诚的。我猜你可能也真诚地爱着两个人,所以才会问这个问题。
一个人同时爱上两个人,有可能是因为这两个人是互补的,一个人身上有的东西另一个人身上没有,那么这个人就有可能爱上了a身上的这一点,b身上的那一点。;另一个解释是,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爱的是一类人,只要是那一类的,他都有可能爱上,究竟爱上了这一类人中的哪一个,就看时机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缘分。如果一个人同时发现两个人都具有他喜欢的那类特点,他就有可能两个都爱,无法取舍。
再说‘应该’。一个人应该不应该同时爱两个人呢?其实感情是不太听从应该不应该的指挥的。理智告诉人不应该的事,感情却使人特别想去做它。所以如果你在心里爱着两个人,不必感到羞愧或内疚,存在于你心底的感情,是没有谁能够判它任何罪的。
最后就是如何对待这两份情的问题了。你父母的故事告诉我,一个人“可能”爱上两个人,并不等于两份情都能付诸实践。一个人的行为受到社会、道德、法律的制约,不可能想怎样就怎样。所以当个人的感情与这些约束相冲突的时候,往往是个人的感情成为牺牲品。不管这个牺牲对当事人来说合理不合理,人道不人道,我们都应该想到那些会被我们的行为波及到的人,比如孩子。
你妈妈是一个富有大智慧的人,当她发现你父亲有了珍时,她非常勇敢地离开了他,这是最明智的举动,所以说她是有她的原则的,她不能容忍不忠和背叛。但她没有化爱情为仇恨,去否定自己的过去或者去憎恨你的父亲,她尽力去理解你父亲,相信这是由于他人性的弱点造成的,他没有认真地考虑他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什么影响,他的爱不明智。
人们在一份真诚的爱慕和崇拜面前,很难做到完全不动心。你父亲动了心,而且付诸实施,所以他不得不承担这种动心带来的后果。你妈妈理解他但不原谅他,所以我觉得她很聪明很勇敢。不原谅,是因为自己有自己做人的原则,既然他已经有了外遇,她就不会再接受他;理解他,是为了不纠缠于一个木已成舟的事实,以便过好自己的生活。她没有象一般的离婚妇女那样教会自己的孩子痛恨那个父亲,她自己担当起父亲母亲的双重责任,把你培养成了一个出色的女孩。你应该为你妈妈感到骄傲。
对于你的父亲,如果你把他当一个普通的男人,而不是当父亲和楷模来看待,你可能也会理解他。理解你父亲是为了不让自己的生活因他的过失而毁掉,因为怀着一腔怨愤是很难过好自己的生活的。
当然,理解不是原谅:)”
她看了他的来信,觉得自己第一次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理解但不原谅”,他说得真好,妈妈正是这么做的,我也应该这么做。
她想问他一个私人的问题,虽然有点过分,但她忍不住还是发给了他:
“如果你处在我父亲的境地,你会怎么办?不愿答或者不方便答就算了:)”
他很快回了她一信:
“应该感谢你的故事,使我很深刻很生动地看到我们个人的决定是怎样深远地影响着我们周围的人,尤其是我们的孩子。所以如果我处在他那样的境地,我会用你的故事告诫自己,不要重蹈你父亲的覆辙,因为那只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痛苦。”
第 45 节
carol没想到里的帅哥辛明在下半部分一开始就被写下场去了,他只是在每年的新年和生日的时候跟柳青写一张明信片。不过她的失望很快被一个新帅哥steven的上场冲淡了,这个帅哥更不得了,出场式是一套潇洒的太极拳,打得她眼花缭乱,有位叫“雨之影”的网友惊呼:“steven帅呆了!简直象霍元甲一样。”
楚天的粉丝纷纷倒戈,忘了辛明,开始迷这位steven同学。carol现在倒不迷恋故事里的人物了,因为码得出steven的人比steven还steven,不如直接迷楚天算了。
越往后看,carol越觉得steven象jason,steven只有三十多岁,不可能是路伟,而且他说话做事打球教书,都象jason。steven的车里也放着jason经常放的音乐,他开的车颜色跟jason的一样。steven跟jason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有丧妻之痛,他的妻子两年前因卵巢癌去世了,而steven一直在怀念逝去的妻子,没有再娶。
有一集居然写到了那片小树林和林中的铁路,河上的铁路桥,以及林中的那片空地。steven为妻子扫墓归来,心情抑郁,柳青去安慰他,他们两人就是沿着一条铁路走到一片林中空地上去的。她想,莫非jason就是楚天?他那天去看那片林子就是为了写的这个情节?
她以这样的眼光来看jason,就觉得越看越象楚天。他的名字叫“江成”,虽然是成功的成,但听上去就象“江城”一样,江城武汉不就是昔日的楚地吗?楚天与江城,楚国的一天一地,正好是一对。
除此之外,楚天在网上开玩笑说老有人说他象johnnydepp,这边sara和唐小琳也说jason象johnnydepp,所以楚天应该就是jason。
但她很快就把这个结论推翻了。第一,楚天是个网盲+机盲,这不光是因为他自己在网上说自己是网盲,jason也说过他是网盲,自己说自己是什么,不一定就真是,现在的人都爱搞笑,据说现在是个搞笑的年代,而搞笑又以嘲弄自己为主,因为嘲弄自己比较安全,不会得罪人。
但楚天在网上问的一些问题着实盲得可以,比如怎样改密码呀,怎样做链接呀,等等,这种问题都不可能是jason这个电脑博士问得出来的。更何况听冯超说过,jason的研究方向是internetsecurity,做的项目是美国国防部funded,冯超自己正在力争能请动jason的导师做他的导师。一个搞internetsecurity的人会不知道怎么做链接?你不要吓我。
当然象楚天这样爱开玩笑的人,完全可以开这种玩笑,但有些事不可能是玩笑。有好几次,她亲眼看见jason在r栋旁边的网球场上跟人打球,但楚天却在网上回贴,她对这一点有百分百的把握,因为她自己就坐在走廊尽头,腿上摆着laptop,用wireless上网,一边看jason打球,一边看楚天的回贴。她抬头看看jason在网球场上奔跑,低头看看楚天的回贴一个一个蹦出来。还有一次,她知道jason在飞机上,但楚天也在发贴跟贴。
楚天请别人代发是有可能的,他写好了,叫别人帮忙贴一下,只要他给了那个人密码,那个人就可以帮他发。但回贴就绝对不可能了,主要是因为楚天的回贴有他个人的独特风格,是不是他回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楚天非常善于写那种oneliner,相当于“一句话幽默”,他的回贴一般不超过回贴题目所允许的长度,回贴没有body,所有的内容都在题目里,看上去一目了然。他的回贴有时风趣幽默,有时油滑搞笑,有时富于哲理,有时浪漫多情。有很多人爱读他的回贴胜过他的小说,他的回贴基本上成了他的dna,别人是无法伪造模仿的。
既然如此,那么当jason在楼下网球场打球的时候,回贴的就不可能是他,也就是说,楚天另有一人。楚天和jason两个人都出生在七十年代,两个人都长得象jd,如果他们不是同一个人,那就很可能是兄弟,或者竟是——
twins!
这个想法把她吓坏了,她开始严肃认真地调查这事。她打了个电话给妈妈,问她能不能找到父亲那对双生儿子的下落,为了迫使妈妈认真仔细地查找,她告诉妈妈说她非常非常爱jason,但jason很可能是她的同父异母兄弟,这事不赶快弄清楚不行,她再陷深一点,就难以自拔了。说完,又在心里嘲弄了一下自己,切,再陷深一点,你以为你陷得还不够深?好像你现在就能自拔一样!
“可是我跟他们一点联系也没有啊,”妈妈为难地说,“你爸爸去世之后,我还专门去找过他的第一个妻子,想请她来参加追悼会,但没找到。”
carol带哄带吓地说:“我不管,你要帮我去找,不然的话,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然后又问,“你总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多大年龄吧?”
妈妈想了一会说:“他们大约比你大六岁,现在应该是31岁左右,记得一个叫定成,一个叫必成,当时是跟你爸爸姓的,姓李,他们的妈妈姓王,不知道她后来为他们改名字了没有。”
“王定成,王必成,”carol在心里念叨了一下,心想,好老土的名字,怎么能跟“江成”和“楚天”比?她发现她跟她三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名字里都有一个“成”,而且前三个的名字基本上是一个意思,都是“能搞定”的意思,只不知这“居成”是什么典故。
“为什么我们的名字都带着个‘成’?”
妈妈说:“是因为按你爸爸那边的派,到你们这一代,就是‘成’字派,所以都有个成字。”
carol想,那对双胞胎兄弟肯定改了名,而且改了姓了,因为他们的妈妈那么厉害,不让父亲去看他们一眼,她还会让两个儿子姓他的姓?用他那边的派?carol自己的情况比较特殊,父母都姓李,所以不存在一个改姓的问题。
“我估计我那对双生哥哥都把名字改过了,”她失望地说,“这下更难找了。我的名字没改过吧?”
“没有,我跟你爸爸都姓李,用不着改,而且我也挺喜欢你这名字的。”
“有志者事竟成,不象女孩的名字,不过我也挺喜欢的,”carol说,“你不知道我们这里一个叫静秋的是怎么说的,她说我这名字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想搞定就能搞定’,幸好你不知道这个,不然你要叫我‘李搞定’了。”说完,兀自笑了起来。
妈妈也跟着笑了一会,然后说:“其实给你起名字的时候并不是用的这个意思,而是‘竟然成功了’的意思,因为我那时根本没想到我还有机会跟你爸爸结婚的,我是准备一个人把你养大的。”
carol吃了一惊,原来是这样,幸好妈妈没早告诉她。这些年,考b大,办出国,都是用自己的名字鼓励自己、鞭策自己:有志者事竟成,你不要辜负了你的名字,因为你的名字里寄托着妈妈的希望。如果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妈妈在绝处逢生之后的感慨,恐怕没有这么大的动力了。她现在比较理解“居成”这个名是怎么回事了,大概秀珍也是准备自己一人把孩子抚养长大的,哪知“居然”成功地跟父亲结了婚。
她被这两个女人的痴爱+蠢爱+傻爱+愚爱感动了,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傻的女人!爱一个人爱到了不求婚姻,不求长相厮守,只想跟他有个孩子的地步。不过她把自己对jason的那种痴爱想了一下,觉得自己也好不到哪去。如果jason肯和她一起生个孩子,那她不管他会不会跟她结婚,她都是愿意的。
现在她比妈妈那时还惨,连跟jason有个孩子的希望都没有。她在心里骂他一句:你这个傻呼呼的,干嘛那么拘泥于形式?叫你出去兜个风都不敢,宁可躲在卧室里debug,莫非你就是里说的那种人,觉得自我debug比男女互相debug还美妙?
等待妈妈那边调查结果的同时,她在这边也展开了全面调查。她给楚天写了一个“耳边语”,问他的生日,问他有没有一个孪生兄弟,她说我这不是打听你的隐私,而是在寻找我同父异母的一对孪生哥哥。不知为什么,她觉得楚天比较好对付一些,她敢问他这个问题,但她不敢问jason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楚天是隔着一个网的,也可能在楚天那里还没碰过壁,而且楚天也不象是个会骗人的人。
jason这边就有点不同了,她有种担心,怕如果她问他是不是她的哥哥,他会顺水推舟地说:“是呀,我就是你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呀。”她想,他既然能顺水推舟地说他是sara的父亲,那他为什么不能顺水推舟地说是她哥哥?
她一想到jason曾经对她撒谎说是sara的父亲,她就越发相信jason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jason肯定是知道她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说不定还把她和妈妈当作抢走了他父亲的罪魁祸首。这就比较好解释为什么他老是躲避她的爱情,还撒谎说他有女朋友。她住在他隔壁,他有没有女朋友难道她不知道?不要说一个女朋友,象那个谁说的,凡是女性的、阴性的、母的,都没看见到他家来。
她有点不明白为什么jason要这样遮遮掩掩,故弄玄虚,如果是同父异母的哥哥,直接说出来不就得了?何必故意瞒着不告诉她,让她越陷越深呢?难道非得要搞得乱伦了再说出来,然后哭哭啼啼地去自杀,死心塌地地搞成一部港台片?如果他知道他们是兄妹,直接说出来,大家做个好兄妹,以前的爱恋变成兄妹情,岂不是皆大欢喜?
她仔细考察了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够坚强,受得住这个打击。如果一旦发现他们俩是她的哥哥,她不会悲痛欲绝,相反,她会如释重负,用不着为爱了两个人烦恼了,用不着为爱极不可得烦恼了,虽然可能以后永远也不会遇到象这两个哥哥一样帅的小伙了,但有两个这么帅的哥哥不也很好吗?你遇到一个帅哥,但你不能担保他是你的;你有两个帅哥哥,虽然与帅哥只是一字之差,但就有了本质的不同,他们到死都是你的哥哥。
过了一天,楚天回了一个“耳边语”,说他是74年6月14日生的,并说:“就我所知,我没有孪生兄弟。我只有一个哥哥,比我大很多。我父母也没有离婚再婚史,他们感情很好,应该不会有非婚子女。
年龄的事,请替我保密,现在网友都说我说话象一个五十岁的人,不要把我的形像毁坏了:)”
她惊讶极了,楚天还不到31岁?光看他写的东西,真的以为他五十岁了。再怎么也有三十五左右了,没想到他才三十岁。他那颗心,怎么可以在三十年中成熟得这么厉害?他怎么可以在三十年中对人生有这么深刻的理解?莫非他一天到晚都在想人生的大道理?
她决定向sally打听一下jason的年龄,sally应该知道个大概数目。结果sally知道的比她估计的要多得多,不光是大概数目,还知道jason的生日,因为去年他的生日庆祝,还是sally主持召集的。
sally的回答几乎使她的心停止了跳动:
jason的生日是74年6月14日!
第 46 节
谢天谢地,妈妈在国内找到了她那对双生哥哥的下落。那两个哥哥已经改姓母姓,但没改名,一个叫王定成,一个叫王必成,一个在北京工作,另一个在深圳工作。妈妈还把两个哥哥的照片传了过来,说你“大妈”其实是个好人,我把你的担心一说,她就把两个儿子的情况告诉了我,还给了我他们两人的照片,叫我告诉你不用担心,美国的那两个人肯定不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你“大妈”知书识礼,我跟她很谈得来,我们已经约好下星期一起到秀珍那里去给你爸爸上坟。
carol听了这个消息,居然有一点点失望,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好像内心深处是盼望jason和楚天是她的哥哥一样。也许是哥哥事情就容易了,一下子从两个“泥坑”里拔脚出来,以后再“干干净净”地重新做人。现在既然他俩不是亲哥哥,那就还是陷在“泥坑”里,一是要决定究竟爱谁,二是要争取至少得到一个人的爱,这两个任务没哪个是简单的。
她仔细研究了一下两个哥哥的照片,显然是父亲的翻版,只不过是modified翻版,可能融进了“大妈”的特点。她惊异于造物主的英明伟大,怎么可以把一个人的特点如此顽固地饼印在另一个人的脸上?这两个哥哥算得上帅,但跟jason的帅是不同的。她觉得父亲和哥哥的帅都是柔美性的帅,而jason的帅是阳刚形的帅,男人气更浓一些。似乎前者是拉提琴的人应有的帅,而后者是弹吉它的人应有的帅。到底是他们的长相使他们选择了不同的乐器,还是演奏不同的乐器是他们有了不同的气质,她就不知道了。
她为妈妈高兴,妈妈的麻烦已经一劳永逸地过去了,三个女人成了好朋友。这事刚一听,觉得很奇怪很滑稽,仔细想想也挺正常的。从前三个人关系不好,是因为有一个男人把他们隔开了,现在这个隔开她们的男人已经走了,大家还有什么好彼此怨恨的呢?你看,连“你大妈”都用上了,听上去象旧社会三妻四妾时的称呼一样。她估计如果真是旧社会,或者政府允许三妻四妾,这三个女人会心甘情愿地分享那个男人。
然后她生出一个奇思怪想,她问她自己,如果现在我只能跟另一个女孩分享jason,我会不会愿意?她十分惊恐地发现,自己心里居然是愿意的,因为那总比完全得不到他要好。她想,我真的是爱痴爱狂了。
同父异母兄妹的疑惑消除了,她又开始绞尽脑汁猜测楚天和jason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不过这个疑问无意当中被解答了。
楚天贴完了之后,一个id为“折翼天使”的网友上了一个贴子,引用了楚天关于爱的缺憾美的那一段文,配上的背景音乐,并插了一张楚天的照片。照片看上去有点象jason,但是侧面的,而且象是多年以前的,不象johnnydepp,倒象一位叫思月的女写手在一个搞笑贴子里说的那样,象是“johnnydepp的中国表弟”。
光凭这一点,她无法断定楚天就是jason。她正犹豫着该找个什么借口去问jason,借口自己找上门来了。jason给她打了个电话,说过一会艾米和方兴要过来吃饭,想请你也一起过来吃,你有没有空?
她想,这叫什么话?什么有空没空?你请吃饭,我还管有没有空?有空,要吃;没空,制造一个空出来也要吃。她挺干脆地答:“有空。我现在过来跟你帮忙吧。”不等他答话,她就挂了电话,免得他客套,不让她现在就去。
她换上一件无袖紧身的短衫,很能突出中心思想的那种,一条不到膝盖的短裙,露出匀称的两腿,算是铺垫,再把头发梳理得前后贯通,首尾呼应,就跑去敲jason的门。
他开了门,打量了她一眼,夸奖说:“哇,今天穿得这么精神?”
但这不是她想要听到的评价,有点象逗小孩,而不是被电晕了的人的口气,心想,看来风格不对他的路,好比是一个爱看诗歌的人,我却给他上了一贴议论文。也许他更喜欢裙裾飘飘,娥娜多姿的那种?现在真是恨不得跑回去换一件。
他系着个花围裙,正在厨房忙活,说冰箱里有些饮料,你自己拿。她打开冰箱,拿了一罐桔子水,边喝边看他做菜。他刀工不错,一边跟她说话,手下一边嚓嚓嚓地切胡萝卜丝,说切出来的比刨出来的有脆劲,你呆会尝尝我做的凉拌三丝,是用粉丝、海带丝和胡萝卜丝做的,色香味俱全,包你吃个老来想。
她很积极地问:“还准备做些什么?我来帮忙。”
“没什么菜,都是几个你们喜欢吃的家常菜。”他数给她听,“糖醋带鱼,是方兴的最爱;椒盐排骨,是艾米喜欢的;清蒸龙利鱼,是为你准备的,知道你喜欢吃鱼但又不爱吐刺,这鱼刺少,几乎没刺。还跟你们一人准备了一份带回去的,不过你带去的鱼我没蒸,现在蒸了明天就不好吃了,我把佐料给你包好了,呆会我教你怎么蒸鱼。很简单的,一看就会。”
“哇,你想得真周到!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鱼不爱吐刺?我什么时候告诉你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要你告诉还算本事?”他笑着说,“你吃鱼的时候,有一点刺你就不耐烦地连刺带鱼肉全吐出来了。”
她没想到他这么善于观察,从心底服了他了。“我帮你做点什么呢?”
“你帮我处理这些虾吧,你用牙签把这些虾背上的那根黑东西挑掉,来,就像这样。”他示范了一下,就让她自己做去了。
她一边挑虾,一边看他做菜,样子很老练的,安排得井井有条,四个炉头有三个在用着,但他并不显得手忙脚乱,桌子上已经摆了一些冷盘,她赞赏地说:“你真不简单,什么都会。”
“什么都会?除了做饭,我还会什么?”
她抓住机会,摆出胸中有个竹扫帚的架势,说,“写小说呀,你不就是那个在贴的楚天吗?江城对楚天,id选得不错哈。”
她估计他要做出一付清白无辜的样子说他不是楚天,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很爽快地就承认了:“现在才知道,还是早就知道了?”
他真是楚天!这么容易就让她诈出来了,搞得她心有不甘,还没过足大侦探的瘾呢。记得某本小说的某位大侦探说过:“大力张扬一个秘密,是为了掩盖另一个秘密。”他承认得这么爽快,莫非他不是楚天?
他笑着问:“你不是那个老砸我砖的mm吧?”
“我怎么会砸你砖?”她急切地解释说,“我顶你都来不及,还砸你砖?有人说你半个不字,我都要穿上马甲跟她们吵架。不过说你不字的人很少。”
他呵呵笑着说:“原来是你在那里给我惹事生非?你穿马甲跟人吵架,别人还以为是我呢。怎么不敢用真id呢?”
“我不想让你看到我跟人吵架嘛,知道你不喜欢跟人吵架,但我没你那么好的修养,我是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的,s也要s个痛快。”她见他没生气,胆子也大了起来,“我的真id是用来跟你写耳边语的,我不想毁坏我在你心目中的形像。你猜不猜得出我的id是什么?”
“我猜不出。”
但她看见他那样微笑,知道他一定猜出来了,忍不住擂他一拳,他躲闪不及,被她打中,只好笑着说:“怎么把艾米她们的武功学来了?”
她得意地笑着,叽叽喳喳地讲她是怎样穿着马甲跟人吵架的,她又是怎样担心楚天跟jason是一对双胞胎的,她妈妈又是怎样找到王必成王定成两兄弟的,等等等等。她一刻不停地讲,他就一直微笑地听。最后她想起什么,问他:“怎么有时我看你在外面打网球,而楚天却在网上回贴呢?”
他笑着说:“可能我有分身术?”
“别开玩笑了,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我不弄清楚会茶饭不思的。”
还没等他回答,艾米和方兴到了,看上去都是打扮过了的,是一种精心装扮出的漫不经心。
艾米看见carol也在,对方兴说:“jason雇了保镖了,他现在越来越知道江湖险恶了,时时刻刻有人在打他的主意,要夺他贞操。以前是不单独跟我见面,现在发展到不双独跟我们两人见面,以后可能会发展到只在阅兵式的时候见见mm们了。”然后拉过carol,挽着她的手,嘻笑着对jason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是我们这一夥的呢?说不定就是我安插在你这里的卧底。”
“你是说线人吧?”jason笑着说。笑过了,才对艾米说,“来,你来给这位小mm线人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在楼下打网球的时候,楚天却在网上回贴。”
艾米只笑而不答,方兴插嘴说:“还不都是这位人称‘小楚天’的丫头在捣鬼。”
“我才不当什么‘小楚天’呢,我就是我,坚决不做小。如果jason愿意让我纳他为妾,做‘小艾米’,我没意见。”艾米说完,几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jason告诉carol,有时是艾米在回贴。艾米是文学博士,专门研究文笔文风的,善于模仿,艾米的父亲是他读硕士研究生时的导师,他跟艾米写东西其实都有点像她父亲。
“你是文学博士啊?你就是楚天在网上提到过的‘英美文学mm’?”carol吃惊地说,“我听sally说你是统计硕士呢。”
艾米说:“both,学文学不好找工作,所以我同时念了统计硕士。”
jason介绍说:“她们俩最近都找到工作了,这不,逼着我为她们备酒庆贺。”
艾米说:“嗨,怎么光是为我们呢?这不也是为你庆贺吗?一庆你找到工作,二庆你小说完成,三庆你发表paper,四——”艾米仿佛想起什么,问,“你还准备去p大试讲啊?就留c大算了,我都申请读c大统计系的博士了,你要是跑p大去,那就真的不够意思了。”
jason问:“你真的申请读博士了?一个博士还不够,还要再读一个?工作都找到了,还读什么呢?”
“你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方兴说,“她这不是因为你要留在c大mis系吗?”然后又对艾米说,“我说叫你别退ca那边的工作吧,如果你退了,在这里读博士,而他却跑到别的州去工作了,看你怎么办。”
carol看见jason停下手中的活,看着艾米,眼睛里又是那种她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的神情,象同情,象担心,象痛苦,又象悲怆。
艾米不在乎地说:“怎么?象看到鬼一样,这很出乎你意料之外吗?你认识我十年,还不知道我的德性吗?”
“别读博士了,到ca那边工作去吧,”jason低声说,“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最终会到哪里去。”
艾米呵呵一笑:“jason兄,你就别自作多情了吧,我爱上哪上哪,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听方兴的话?等着杀只猫过年吧。”说着,挺哥们地上去拍拍他的肩,“兄弟,你就是这点毛病,老以为别人在爱你,爱得死去活来,老以为别人得不到你的爱,就会寻死觅活。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说出来吓死你,2005年了!到了这个年头,相信字典里有爱情这两个字的都是珍禽异兽了,哪里还有人为了爱情抛头胪,洒热血?”
carol看见jason脸上既是尴尬,又是疑惑,显然是被艾米绕晕了。
艾米不再嘻笑,挺严肃地说:“你别听那些个粉丝在耳边语里面瞎嚷嚷,真让她们为爱去死,保证一个个抱头鼠窜。我帮你写了个贴子,叫,把ruth的事写进去了,你呆会看看,修改一下发在吧。我估计我这个贴子一贴,就没谁拿死来吓唬你了。”
一番话说得人人噤声。好一会,carol壮着胆子问了一句:“ruth是谁?”
jason嘘了一声,说:“听,别说话。”几个人都张着耳朵听,但carol不知道他叫她们听什么,只听到有小孩尖利的哭声。突然,她看见jason把手里的切菜刀往砧板上一丢,生气地说:“106又在打老婆。”然后围裙也没脱,就跑出门去了。
艾米操起jason丢下的刀,一路追了出去。
第 47 节
方兴命令carol:“你等在这里,如果我从楼下叫你,你就打911报警,说106在打老婆,wifebattery,记住了?”
carol被方兴定在那里,急得要命,她很担心jason,怕他去劝架时被人误伤。她想,如果要报警,楼下不也有电话吗?想到这里,就很理直气壮地往楼下跑去,心想如果jason有什么危险,我还可以奋不顾身地冲上去挡一挡。
在106门口,她惊讶地看见跟她同一个lab的洁心抱着个女孩站在那里,头发散乱,惊慌失措,嘴唇发肿,还有血迹。小女孩躲在妈妈怀里,还在抽搭。她一点不知道洁心就住在她楼下,她只知道洁心在丈夫和女儿签到证后,就搬到了marriedhousing了,但搬到那一栋哪一间,她没问过。
她刚想上去问洁心怎么回事,看到jason从106走出来,对艾米说:“你用车把jessica送医院去一下吧,我在这里看着点。”
洁心连声说:“不用不用,我自己擦点药就行了,去了医院也是擦那些药,还要付$20co-pay。”
jason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你家里有没有药?没有就上我那里去吧。艾米,你带她们到楼上去,我洗手间镜子后面的小柜子有些药。”说完,又走回106。
艾米一手提着菜刀,另一手就去扶洁心,洁心连声说:“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行。”然后一行人都上楼去了。
carol没有跟去,反而凑到106去看个究竟。她看见一个男人坐在桌边,满脸愤怒,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应该说那个男人长得不丑,五官甚至算得上帅,但此刻的表情很让人不敢恭维,尤其是知道他打老婆,他看上去就丑陋不堪了。真是帅由心生,心不帅的人,五官再怎么长也是帅不起来的。
“我自己的女儿,我骂不得?骂两句她就要唠唠叨叨。”那个男人气呼呼地说。
“在这里打骂小孩子是犯法的,打老婆也是犯法的,”jason说,“如果报警,可以抓你的。这两次都是因为jessica不让报警,我才没有报,你如果不痛改前非,下次我不管jessica说什么,都会报警的。贝贝那么小,又那么听话,你怎么舍得骂她?”
“小孩子,骂两句有什么?我们从小就是这样被骂大的。打是亲,骂是爱——”
jason叹口气说:“你看看你那深恶痛绝的样子,哪里象是爱?贝贝看见,肯定觉得你不喜欢她,她人小,可是很懂事,她会伤心的。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一定要骂她呢?大人有什么不顺心的事,不要拿小孩子出气。男人有什么不顺心的事,不要拿女人出气。”
不知这句话触动了那个男人的哪根心弦,carol见他痛哭流涕起来,诉说他怎样辞了国内的工作,跟着老婆到这个破地方来,钱没有钱,房没有房,在餐馆打厨房工,手被切伤烫伤了好多次,还天天被老板骂。不打工吧,吃没有吃的,穿没有穿的,买包烟都要看老婆的脸色。
jason安慰他说:“你赶快学车,会开车了可以送餐,比做厨房轻松,而且可以到b城去打工,那边餐馆多,老板脾气也会好一些。c城餐馆少,想打工的人多,老板就特别挑剔。不过不管你在外面受什么气,都不要拿自己的妻子女儿出气,你是男人,应该宠她们保护她们,怎么能欺负弱者呢?”说完,就站起身,“上楼到我那里去吃饭吧,趁机会跟她们娘俩赔礼道歉。”
那个男人不肯去吃饭,说想一个人呆一会。jason看看他差不多平静下来了,就对carol说:“那我们上去吧。”
carol紧跟在jason后面上了楼,回到206,艾米已经为洁心洗过伤口,涂了药,洁心也梳理过头发,基本上平静下来了。
jason招呼大家吃饭,叫洁心和贝贝留下来一起吃,几个人围着一张大桌子坐下,菜很丰盛,但心情显然是被刚才这一幕搅黄了,有点沉重。洁心说:“对不起啊,把你们的聚会也搅和了。”
carol忍不住问:“你怎么找这么个丈夫?又不能读书,又不能吃苦,还这么凶,看上他哪一点了?”
洁心不好意思地讲起她丈夫的事,原来她丈夫刘大为以前是她学生,洁心在q大教书的时候,刘大为去上那里的自学考试辅导班,认识了教辅导班的洁心。大为追求她的时候,温柔得不得了,人又长得帅,她那时爱他爱得不行。
拿了结婚证,还没举行婚礼,大为就开始显出他真实的性格。原来他的温柔是有对象性的、有阶段性的,只是用来征服洁心的,温柔外表下掩藏的实际上是自卑加自傲。他脾气暴躁,疑心重,老觉得洁心瞧不起他的自学学历,老怀疑洁心给他戴了绿帽子,两个人经常发生矛盾。洁心一度想取消婚礼,结果大为威胁说如果取消就杀她全家。洁心害怕了,又被大为七哄八哄,就觉得大为威胁她还是因为爱她、舍不得她,而且家里人也说客人都请好了,取消婚礼大家脸上都没光,所以勉强举行了婚礼。
结了婚,大为彻底取下了温柔的面具,凶相毕露,动不动就大吼大叫,有时还动手。但每次闹过之后,大为都是痛哭流涕地赔礼道歉,保证下次再不犯了,然后是下次的下次,下次的下次。他们的婚姻走进了一个令人恐惧的死胡同,大为是既不好好待洁心,也不放手让她走。他说这一生就认定洁心了,要生一块儿生,要死一块儿死。
有了女儿后,大为就像抓住了一个人质一样,动辄以带走女儿杀死女儿相要挟,使洁心不敢提离婚的事。洁心出国后,很想只把女儿办出来,所以跟大为商量先把女儿办出来,说你来了这里也只能到餐馆打工,而打工那份苦那份气你肯定受不了。但大为不肯,说你把女儿接到美国去了,你还会要我?要出国两人一起出,要么就都不出去。洁心知道大为根本没有好好照顾女儿,经常打骂孩子,所以急着把女儿办出来,只好连大为也一起办出来了。
但大为底子差,也不想读书,根本没法考过托福、gre什么的了。洁心劝他干脆回国去,他不肯,说回去没工作没老婆没面子。大为原来想的是来美国后就靠赌博为生的,他听别人说纽约有一些华人老头老太的,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就是靠大西洋城的赌场为生,因为那家赌场会给每个去赌场的人发张$50的礼券,本来是鼓励大家去赌的,但这些老头老太就把这$50礼券换成钱,付了来去的汽车费,吃了一日三餐,剩下的钱用来付房租。他们天天都去赌场,赌场的人也认识他们了,但是把他们没办法。大为说凭他的赌技,他肯定能每天赚个几十百把的。
到了这里,大为才发现赌场还离着十万八千里,而且他也不懂美国的赌法,他只会打麻将。洁心叫他就呆在家里,她的奖学金也够三个人吃饭了,但大为呆了一段时间,觉得没意思,就去一家餐馆打工。大为哪里受过这种苦这种气?在餐馆不敢发老板脾气,回来就发老婆孩子的脾气。
carol很为洁心不平:“也许我不该说这话,不过象这样的丈夫,留着他干什么?还不如离婚算了。”
“离了婚,他就没有合法身份呆在这里了,那他肯定要拼个鱼死网破,如果他把我女儿带走了,我一辈子都难找到她了。”
方兴说:“他没钱没身份,能带着你女儿跑哪里去?”
“就因为如此,所以我才特别怕,如果他只是想把我女儿抢走,如果他能让我女儿过上好生活,也许我还可以忍受,但他走投无路的时候,肯定会跟我女儿一起同归于尽……”
艾米建议说:“你不如带着你女儿躲到别的州去。”说完了,又觉得不实际,“不过你是国际学生,也不是说到哪里就能去哪里的。对了,你可以办加拿大移民,办的时候别告诉他,办好了再神不要知鬼不觉地走掉。他没加拿大签证,就是知道了也奈何你不得。”
洁心犹豫了一下说:“是在考虑这事,不过还有很多细节——”
jason说:“你们别问太多了,吃饭吧。”
carol吃了两口,又忍不住说:“他打你,你就报警啊。你怎么能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打你呢?”
洁心难过地说:“听说报警也不顶用,关几天又放回来,可能变本加厉——”
jason插嘴说:“你不敢离婚不敢报警其实是助长了他的凶狠,他觉得打你一下也没人能管得着。对这样的人,不能太软弱,当然也要尽量避免跟他发生正面冲突。有矛盾,尽量稳住她,想办法躲到安全地方去再说,实在躲不掉,就大声喊吧,大家听到了才好去帮你。”
艾米说:“洁心隔壁左右的那两家,都是中国人,都怕惹麻烦,也不帮忙劝解一下,或者报报警,说怕洁心的丈夫知道了报复,把他们家的小孩子拐走了。如果是老美,肯定早就打电话报警了。美国人不过问别人私事,但在这种时刻,他们还是能拔刀相助的。反而是我们中国人,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隔壁打翻天他们也不管。”
艾米说着,突然惊叫一声:“jason,你的手在流血!”大家一看,果不其然,是有一道长长的血痕,但已经凝住了。
“可能是被他抓伤了。”jason说着,用tissue擦了擦手背。
艾米拿来碘酒什么的,说:“擦点药吧,当心得破伤风,狂犬病。”说完,又对洁心说,“对不起啊,这样说你husband,不过看他今天那样子,真的象狂犬——”她见洁心很尴尬的样子,就转个话头说,“jason,你这几天不要让手见生水,我每天来帮你洗澡吧。”说得jason只有无可奈何地笑。
洁心说:“jason真是个好人,我刚来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又担心留在中国的女儿,真是度日如年,都是jason开车带我去wife-sgroup,mother-sgroup参加她们的讨论,才使心情开朗了许多。以前因为大为的原因,总觉得长得帅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但你们看看jason,不是人又帅,心又好吗?你们几个小姑娘可要抓紧了——”
艾米开玩笑说:“抓紧干什么?你刚才不是说了,你们家大为那时也是又帅又温柔,后来怎么样?不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吗?等jason结了婚,保不住也是一头中山狼。”
方兴反驳说:“你瞎说。我姥姥经常说‘不看朋友待我,只看朋友待人’,jason不是只温柔他追的人,他是天生的护花使者,温柔是他的中间名,只要是女的受难,他都会去帮帮的。但如果是女的打男的,我怀疑他会在一边看戏不怕台高。”
jason笑着说:“那你们女的打几个男的试试,看我帮谁。”
艾米伸手去打jason,被他一把抓住手腕,说:“早就防着你这一手了。”说完,松开手,“抓疼了吧?对不起,我这是正当防卫。”
carol得意地说:“我刚才打他一拳,他就没防住。”
“你那是出其不意嘛,我哪里知道这么老实的小妹妹也会打人呢?”
艾米突然严肃地说,“jason,你没听说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刚才刀都没拔,就跑去助人。这是不对头的,当心没助到别人,还把自己陪进去了。”
jason开她玩笑:“你们没看见艾米刚才的样子,提着一把菜刀,连我都有点怕,生怕她砍红了眼——”
艾米嗔怪说:“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提着刀跑下去,还不是为了你?还笑别人!”
方兴说:“你提把菜刀,其实是很危险的,如果jiessica的丈夫把刀夺去了怎么办?那不等于为他送了武器吗?我不提刀,但如果有人要伤害jason,我肯定冲上去为他挡了。”
carol连声说:“我也是。”
jason打个暂停的手势,说:“拜托,拜托,别搅和了,我不会有事的,倒是你们这些丫头叫人担心,提的提刀,挡的挡刀,完全是跟我添麻烦,搞得我要多保护几个人。你们没看见电影里面都是这样的?本来局面已经控制住了的,一个女孩跑出来,鸡喊鸭叫的,结果被凶手抓住当了人质,反而弄出麻烦来。以后有这种事,你们躲远点。”
第 48 节
第二天,carol一早就上了网,守着看那篇有关ruth的贴子,一直过中午了,才看到了那篇。楚天叙述的口气一如既往的平淡,但故事本身的震撼力却因为这平淡的叙述愈显震撼,仿佛一张强忍眼泪的脸比一张泪流满面的脸更显痛苦一样。
她完全可以理解ruth那种绝望的心情,因为她的心里也常常充满了绝望。她想,jason现在肯定很难过,因为这个贴会使他想起那段可怕的往事,她想去他那边陪陪他,安慰他一下,于是就走到206,敲了敲门。
艾米和方兴都在,jason在电脑上写什么,抬起头跟她打了个招呼。艾米说:“我们去carol那边吧。”然后对jason说,“别太累了,好好休息一下。”
她带她们俩来到自己的卧室,刚坐下,方兴就说:“艾米,我觉得jason不应该把ruth的事贴出去,都是你搞的,要他贴。如果别人知道他这个痛指甲,那还不时时来捏一捏?”
艾米不同意:“你刚好说错了,贴这篇正好是告诉大家捏痛指甲是没用的,因为ruth即使是把生命都陪上了,她也没得到jason的爱,他只是内疚,但那不是爱。”
方兴辩不过艾米,只好不提这事,转而说:“我以为你写了他身上那些伤痕怎么来的,原来你没写?”
“我写了,但他把那部分删掉了,可能他觉得那跟贴子的主题没什么关系,他只想呼吁大家珍惜生命,没必要扯到中国的法制不健全上去。”
carol小心地问:“那些伤痕到底是怎么来的?”
艾米说:“是那些审他的人打的。”
carol觉得自己的心抽紧了:“怎么可以这样?难道不讲事实不重证据的吗?”
艾米撇撇嘴:“讲什么事实?完全是滥用职权。有些人一旦知道自己违法了不会被抓住受惩罚,就会肆无忌惮地违法。二次大战的时候,有很多人抢劫虐杀犹太人,那些人当中有很多都还只是青少年,平时跟犹太人之间无冤无仇,为什么会那么疯狂地对待犹太人?很简单,就因为那样干了不会受到惩罚。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也一样,红卫兵打砸抢,有些人是因为愚忠,以为那样是在革命,但有很多人根本就是想过过为非作歹不被惩罚的瘾。”
“是不是ruth家的人叫他们那样干的?”方兴猜测说。
“应该不是,ruth的父母都是本分人。是那些所谓执法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折磨一下别人,享受残酷的乐趣。”艾米说着,眼圈红了,“幸好ruth的父母找到了那些日记,而且交了出去,不然——”
“艾米,别想那些事了——”方兴安慰说。
“有些事情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是它永远都在那里,你没法回避。”艾米说,“jason从里面出来后,住在我家,如果你们看到过他当时的样子,肯定永远都不会忘记……”
carol想像着jason那时的样子,他身上肯定有很多新伤旧伤,他的胡子肯定很久没刮,头发也很长很乱,神情麻木,就像是到地狱去了一趟一样。她按捺不住问道:“怎么不告那些人呢?”
艾米说:“他父母要上告,但他劝他们算了,说他不想再提这件事了。后来我父母告了那些人一状,折腾了很久之后,有几个人受了一点很轻的处罚,说他们是方式方法不当,但用心是好的,疾恶如仇嘛。tmd,即便那些人没有险恶的用心,至少也是法盲。他们不是在证实一个人有罪之前就假定一个人是无辜的,刚好相反,他们是在证实一个人没罪之前就假定他是有罪的。这样的人执法,还有什么法制可言。”
方兴理解地点点头:“有过这种经历,难怪他难以忘怀——”
“实际上,肉体的痛苦并没给他多大影响。有很多次,他一个人站在阳台上,望着很远的地方发愣不说话,我走到他跟前,问他是不是伤口疼,他说不是,他说他们打他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疼,他只想到ruth割她的手腕的时候一定很疼,她看到她的鲜血流出来的时候,一定是绝望而又贪恋人生的。她在切下那一刀之前,曾经到处找他,说明她其实是不想死的。但她没有找到他……
他总是问‘为什么我一点都没觉察到呢?’我问他,你觉察到了又能怎样?他说,我可以救她呀,我可以劝她不要走那条路呀,既然她说她是爱我的,那她肯定会听我的话呀。可是我什么也没看出来,她来告诉我她的决定的时候,我以为她在开玩笑,我还对她说‘你前脚走,我后脚跟’,她是不是把我这句话听真了?
他妈妈看到他身上的伤,抱着他哭。他说,‘我只是皮肉上的一点伤,很快就会好起来,可是想想ruth的妈妈,她永远失去了女儿,不知道有多伤心’。jason的妈妈不愿再见到ruth的妈妈,也不让jason再见到ruth的父母,但他后来还是去了ruth家,ruth的妈妈把ruth的日记什么的都给了他,因为都是为他写的。我不明白办案的人为什么会把日记退还给ruth的父母,我宁愿他们留下存档,永远不要让jason看到。”
“你看过ruth的日记吗?”carol问。
艾米摇摇头:“没有。但我知道ruth是个很痴情的女孩,她比他大四、五岁,当时已经二十六、七了,为此很自卑,不敢直接对他表白,老是揣摩他的心思,以开玩笑的方式试探他,得不到她想要的答案就伤心,以为有点希望就开心。她对爱情的理解太悲观太狭隘,觉得一生当中就只可以有一次爱,而这一次就一定要天长地久,如果活着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就只有靠死亡来做到。
jason说过,里面那段柳青听想像自己飞到辛明窗前的描写就是出自ruth的日记。她那时候常常坐在她自己的房间里听他弹,每次听都会流下眼泪。她也常常在夜晚站在阳台上,从他的窗口看他睡觉。jason说他读了这些,有很长时间夜晚都睡不好,老觉得ruth站在窗口,所以他晚上总是拉开窗帘,怕她看不见他不肯回去睡觉。”
carol听到这里,感到背上发凉,她几乎能触摸到ruth心中的那份暗恋,那种无望的爱,那种可望不可及的距离,那种即使今天得到也不知能保持多久的担忧,沉甸甸的,压在ruth心上,也压在她自己心上。她想,我现在是因为还没有完全绝望,不然的话,真不知会做出什么。
方兴叹了口气说:“我看ruth已经有点走火入魔了,可能精神上本来就不大正常。”
carol的“大侦探情结”冒了头:“有可能ruth得了绝症,知道自己治不好了,所以用这个办法——”
“想到上去了吧?”艾米摇摇头说,“别瞎猜了,解剖过尸体的,没有任何事情,一具‘健康女性尸体,处女膜完好无损’。这也是我最痛恨那些人的地方,刚开始是怀疑他让ruth怀了孕又抛弃了她,但解剖结果早就出来了,他们仍然不放他出来,又怀疑是他杀了ruth,总之就是不肯承认当初抓错了人。”
“jason从那以后就——不敢接近女孩子啦?”carol好奇地问。
艾米苦笑了一下说:“也不完全是。怕女孩伤心可能是他与生俱来的脾性。你们记不记得有个叫思月的女写手曾经写过一个搞笑系列,其中有一篇是写楚天的,叫,她虽然没跟楚天见过面,也不了解他的过去,但她就凭他在网上写的东西,就捉摸出了他性格中的这一面,可见他真是文如其人。思月的贴子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可是mm太多了,爱不过来,楚天只有一个心,就天天往地上狠狠的摔,摔碎了捡起来,,见个mm就给点碎片,看见哪个mm哭了,心也疼了,可是看到弄哭mm的那个mm委屈的样子,心里也不免疼一下。最后把自己圈进mm堆了,莫名其妙的就成了mm知己’”.
carol追问艾米:“你没施展苦肉计弄他一块心的碎片?”
“当然有。但jason一直都是相信爱情只能有时间上的继起,不能有空间上的并存的,所以他不会把心摔碎了分人,他不会在同一时间里有几个女朋友,如果他是个搞多角恋的人,就不会有这么多女孩喜欢他了。女孩不是瞎子,没谁会爱一个花花公子。jason的致命伤是心软,如果有女孩对他施苦肉计,他就为她担心,不忍心拒绝,但他又不能同时爱几个,所以就选择一个也不要,觉得那样就对得起所有的人了。
我那时还不到二十岁,而他只比我大三岁,我还在读本科,他已经研究生快毕业了。他是我父亲最得意的研究生,我父亲说他才华横溢,思维缜密,博览群书,卓而不骄,加上他英语很好,而且能借助辞典读俄语和日语原文,所以一定会在比较文学界崭露头角。我妈妈是搞英语的,对他的英语功底很赞赏,说他听说读写译样样都不错。你想,本来他就长得帅,又会拉提琴弹吉它,舞也跳得很好,已经很引人注目了,再加上父母这样的夸奖,我还不头重脚轻地掉了进去?
但他那时候肯定没注意到我,因为我在他眼里只是个小女孩。所以我每个星期都逼着我父母请他来我家,让他辅导我英语,帮我练口语。他来了,我就缠着他不放,让他带我去看电影,去公园,去跳舞,反正是逮住一次就尽情使用。然后我们就成了恋人。”
方兴笑起来:“肯定是你勾引了他。你这个色迷迷的家伙,能放过——”
“嘿嘿,说不上勾引,但眼泪是流了一些的,安眠药是经常放在身边的。他刚开始没想过做我的男朋友,因为我父亲是他导师,他觉得很别扭。但他经不起我哭,伤心伤意地哭了几次,他就就范了。我觉得他是真心爱我的,因为以前那些追他的都是比他大好几岁的姐姐,都是宠他的,只有我是比他小的,他可以放心地宠我,而他天生就是喜欢宠女孩的。”
carol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好像是替艾米高兴,也好像是替自己难过,或者竟是替jason松了口气,毕竟他还是能象正常人一样有女朋友的。她犹犹豫豫地问:“那你们,有没有——”
艾米摆出“这有什么不好问”的神情,有点得意地说:“当然有过。有时我们躲在我的卧室里,而我爸爸妈妈就在外面客厅里,很刺激。还有时,他呆在我卧室里过夜,第二天才悄悄溜走。有时我妈妈买了早点回来,我就跑出去拿很多到卧室来两个人吃。我怀疑我妈妈知道他在那里,但因为喜欢他,就不说破。
我也到他住的地方去找他,有时两个人呆在他卧室里很久不出来。ruth肯定看出来了,也许这也是她绝望的一个原因,但我不会象jason那样感到内疚,因为这不是我的错,谁叫她不敢大胆追求呢?
jason在床上跟在床下一样温柔,刚开始他有一点害羞,放不开,但他害羞的样子很让人销魂……后来他慢慢放开了,他激情奔放的时候像他跳拉丁舞一样狂放热烈……我告诉你们,如果一个男生在做爱的时候也很为女孩着想,那他就是真温柔了……那时我们都不到结婚年龄,不然我们肯定结婚了。”
“那你们后来——”
“出了ruth的事后,他就变了,好像再也打不起精神来爱一个人一样。以前他只是怕伤了那些对他表白爱情的女孩,出了ruth的事后,连那些没有当面表白的女孩,他也要担心了,老是想着会不会有谁在暗恋他,而他因为不知道,没有及早开解,使她走上绝路。实际上,象ruth这样的女孩是万中无一的,一个人一生遇到一次,就已经是奇遇了,那里会有第二次?”
carol说,“他自己说过:任何一种情感,如果过分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都是危险的,都有可能是致命的。可他这不是内疚得太过分了吗?”
“你没听说过,医者不自医嘛。劝别人容易,自己做到就难了。”方兴问,“你们就是为这分手的?”
“他后来去了南边,走之前我就知道他不会再回来了。他说他对不起我,对不起我的父母,但他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任何人的地方去,彻底地忘掉过去。”
carol问:“那你就一直这样等着他?”
“也说不上等着他,因为我知道他已经是damagedgoods了,他看到我,很难不想起那段往事,所以我也不再抱任何希望。我交过几个男朋友,但怎么说呢?可能已经getover他了,但还没有over到能getunder别的男生的地步,还需要一点时间。你们可能以为我是因为他在c大才追来的,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只是一种巧合。他来c大是因为这里的比较文学专业很不错,而我来c大的原因跟大多数到c大来的人一样,很简单,因为c大给了全额奖学金。”
方兴说:“如果不是你闯到c大来,我可能已经把他俘虏了。不过这样看来,他真正爱过的还是你。”
“谁也不知道他真正爱过的是谁,从很早起,就有一些女孩围着他,使他只有功夫思考该怎样respond才不会伤了任何一个女孩的心,而没有时间体会他自己究竟爱谁。用他的话说,如果只有一个人,他会爱她,跟她幸福地生活,但如果有不止一个人爱他,他就只能谁也不选了,因为他怕选了这个,会让那个伤心。谁都不选,谁都不伤心。但有时mm们不会让他谁都不选,总会逼他表态,被逼急了,他就逃跑了。所以我说他是一个职业逃犯。”
carol想起了什么,问艾米:“哎,那个在网上贴他照片的‘折翼天使’是不是你?”
“不是,怎么啦?”
“她怎么会有jason的照片呢?他曾经对我说他有一个女朋友,会不会是‘折翼天使’?”
方兴说:“应该不是,你看不出照片上那人不是jason?如果是她女朋友,他会给一张别人的照片给她?”
艾米分析说:“照片很可能是‘折翼天使’从别的地方弄来的,也许她是楚天的粉丝,不希望别的mm爱上楚天,所以贴个jd的中国表弟吓唬吓唬人。哪知道贴出去后,有不少人说照片上的人很帅,所以她很快把照片撤了。”
carol想到艾米的故事,想到那些粉丝,担心地想,jason会不会又要逃跑了?
(note:ruth的故事参见黄颜发于原创的,此处不再赘述。
文中所引原文出自心星,特此致谢)
第 49 节
carol的担心很快就变成了现实。六月的一天,冯超专门找上门来告诉她,说jason要回国去工作了。冯超是从他系里的一个叫钟建的博士生那里得知的,因为mis系通知钟建,说因为jason要回中国,原来给jason的那个job给了钟建了。冯超说,我问过jason,他承认了。
carol一听就慌了,撇下冯超就到隔壁去找jason,想说服他。他开了门,堵在门口跟她说话,没有让她进去的意思。她刚一开劝,他就说他很忙,而且不想跟任何人讨论回国的事,他开玩笑说:“连我父母打电话来劝说我,都被我三言两语挂了电话,你不会是我奶奶吧?”
她怏怏地回到家,又叫sally去劝jason。sally说:“我已经试过了,没用。ruth的父亲前不久中风,瘫痪在床了。老两口都是快七十的人了,没个儿女在身边,也是挺惨的。六月十九日是ruth的生日,她妈妈跟jason通电话时肯定把这事告诉了他,所以jason突然决定要回国。”
carol又去找静秋,说:“jason跟你谈得来,你劝他别回国吧。ruth又不是他老婆,为什么要他回去照顾她父母?他寄钱让他们去请人照顾不行吗?他留在美国还可以赚更多的钱,寄更多的钱。”
静秋说:“他也没说回国是为了照顾ruth的父母,就我所知,ruth的父母住在j市,他要去的是t市的一所大学,并不在一个城市。你说他跟我谈得来,那时因为我相信他的决定是有道理的,如果我跑去劝他,他肯定就跟我谈不来了。你们也别去劝他了吧,他是个大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carol急得要命,恨不得哭,正想要不要叫艾米出面劝劝jason,艾米跟她打电话来了,说请她去参加一个“三国四方会议”,讨论有关jason回国事宜。
到了艾米那里,才知道所谓“三国”就是艾米,方兴,唐小琳,现在加上她,就“四方”了。这四个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竞争对手,但碰到一个象jason这样的竞争对象,就没什么可竞争的了,所以大家好像都没有什么敌意,反正谁也没打败谁,与其说是情敌,还不如说是情友,至少说明大家审爱观是一致的。
方兴说:“我们得想个办法留住jason,他那样的人,在中国目前这种情况下,是很难过得顺心的。他不会搞关系,又不会巴结领导,没后台,没关系网,他能适应那种环境吗?我看他回去真是找死,要不了三天就会后悔,而那时他已经回不来了。”
唐小琳想了想说:“留住他,很简单,你们每人凑点钱给我买房子,买了房子就好办了。”其他三个人都问:“为什么?”
“那我们就可以把他杀了,埋在我家后院里呀?现在我没后院,杀了他埋哪儿?”
几个人都哭笑不得,说我们在说正经的,你尽开玩笑。唐小琳说:“那你们说有什么办法?”
艾米说:“这么帅的gg,一刀杀死太可惜了,应该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如我们把他绑架了,关起来,好酒好饭养着他,我们每天轮流摧残他,一直到这个‘温柔公害’被我们折磨致死,既是为民除害,也解了我们身心两方面的恨。”
几个人又异口同声地嚷嚷:“你也就会乱开玩笑,还是说点正经的吧。”
艾米分析说:“ruth的父亲中风只是最后一根稻草,他肯定早就在准备回国了,因为上次我问他会不会留c大时,他就说过‘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到哪里去’。我看他是老毛病又犯了,我说过他是职业逃犯的嘛。”
“这就是你们的不是了,”唐小琳指指点点地说,“知道他是这样的人,还这么成群结队地恋他,不是明摆着把他赶跑吗?你看我,身先士卒,找个男朋友,牺牲自己,成全你们。如果你们三个当中有两个像我这么高风亮节,他早就结了婚,儿子都会打酱油了。他只有等到only一个人恋他了,他才能安下心来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方兴没好气地说:“还好意思说,男朋友换了几届了,还没搞定,过两天就来骚扰一下jason。你比我们还糟糕,我们试过一次就罢休了,你试了不知多少次了。”
唐小琳硬着嘴说:“我那不是抓不到真正的johnny,抓个jason来顶替吗?我又没说要嫁给他,他至于那么古板吗?什么年代了?在一起happy一下还要拿爱情婚姻来垫底?我就不信灭不了他。”
艾米没接岔,很干脆地说:“那这样吧,我们都把退堂鼓打响一点,让carol一个人去把他搞定。唐小琳一直就有男朋友,我和方兴找个机会告诉他我们也有了男朋友了,那他就知道我们三个人都getoverhim了。现在就看carol的了,只剩你一个了,还留不住他,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carol急了:“你们怎么可以这样说呢?我——”。她从内心深处希望自己能留得住jason,但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
第二天,她躺在床上,想来想去,想了很多套方法,都没有什么用,现在用什么借口去看他或者约他出来,他都会推脱。她甚至想到拍两张自己的裸体照,用email传给他。但她很快就否定了,那没用的,最多让他自己debug自己一下。
她就一直躺在床上胡思乱想,连午饭都忘了吃,一直到胃里有点不舒服了,才想起来,再不吃饭就会皮肤过敏了。想到皮肤过敏,她灵机一动,干脆不吃饭,饿着,再饿一会,就会真的过敏了,那时再叫jason来送我去医院,我做晕倒状,他就得抱着我,一旦把他勾进温柔乡了,他还会舍得回国?
说干就干,但一直饿到下午三点了,身上还没出现多少风疹团,胃里也没到火烧火燎的地步,她想,这真是出了鬼了。平时稍稍一饿过头,风疹团就风起云涌地冒出来了,上吐下泄不亦乐乎,有时喉头都水肿了。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养着这过敏这么多年了,现在用得上它的时候,它偏偏不来了。她想,再不能等了,再等一会sally回来了,煮包方便面给我,那我的计划就真的泡了汤了。于是她给jason打了个电话,奄奄一息地说:“jason,我——过——过敏很厉害,你——”。
她听到他说:“我马上过来。”她赶紧跑去把门虚掩了,又找出钱包、医疗卡,放在身边,想了想,又把上衣钮扣松开几颗,仿佛喉头喘不过气时扯开的一样,这样就让两个小宝贝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说还休地在那里探头探脑。然后躺在床上,闭上眼,等jason来“发现”她人事不省。她在心里说,千万不要叫救护车,就用你的车送我,最好是看到两个小宝贝后兽性大发,乘人之危,医院也不送了……
她听见有人敲门,知道是jason来了,但她躺着不动,能动的话,还能赚得他抱她下去?她知道自己不算太重,担抱下楼还是有点累的,如果他抱得太累的话,她就做挣扎状,做踉踉跄跄状,自己走下去算了。
jason敲了两下门,没人应,知道情况紧急,也不做君子了,推开门就直闯进来,进了carol的卧室,摇摇她,问:“carol,怎么啦?”
她指指自己的喉头,嗓音嘶哑地说:“过——敏——,很——难受……”然后就无力地闭上眼睛。她感到jason抱起了她,往外面走,她不敢睁眼,任凭他抱着她下楼,她第一次躺在他怀里,心里又激动又紧张。她感觉到他下楼后有点喘气,可能自己太重了点,也可能他现在很着急,她想到他这样看重她的生命,这样心疼她,就很感动,又想到自己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骗来片刻的亲近,又很伤感,不知不觉地眼泪就涌了上来,止都止不住。
“carol,别怕,不会有事的,”她听见他有点喘息地说,“我们马上就到医院去。”她听到他这样轻声温柔地安慰她,眼泪更多了,如果每一颗都是断了线的珍珠,那她就大发了。她感到他已经把她抱到车跟前了,把她放了下来,一只手搂着她,让她靠在他身上,另一只手开了车门,把她抱进去,调整好座椅,为她系上安全带,顺手把她松开的几颗钮扣扣上了。她有点欣喜,心想他既然为我扣钮扣,说明他注意到那里了。现在只是因为救人要紧,他不能心猿意马。她恨不得对他说,不用那么急,做完爱再送医院也来得及的。
因为是下午,路上有不少车辆,他没敢开太快。carol希望他就这样慢慢开,开一辈子不到医院都没问题。她担心呆会到了医院,如果医生不问青红皂白地就割开她的气管帮她疏通疏通,那就糟糕了。如果医生发现她是在装病,告诉了jason,那也糟糕了,他肯定会从此把她当作一个撒谎的人来看待。她有点后悔撒了这个谎,但现在更正也来不及了。好在皮肤过敏是个谁也说不清原因的事,她以前也有过‘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式的发作,有时满身满脸都是风疹块,等跑到医院,又全都不见了,连show给医生看一下都不可能了。
还好,医院这一关没露馅,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什么也没诊断出来。可能医生也是见多识广的人,看见过这种转瞬即逝的皮肤过敏。不知医生们对她的“husband”讲了什么,但jason看上去也没起疑心,见她安然无恙,也很高兴,问她想吃什么,她说想吃麦当劳,他就带她去吃了麦当劳,又为她买了一些零食,两个人就开车回来了。现在不好意思叫他把她抱上楼了,不过她还是做弱不禁风状,赚得他扶着她上了楼。
回到她的卧室,他扶她躺到床上,把几袋零食放在她床头的一个桌子上,对她说:“以后饿了,如果饭还没做好,就先吃点零食吧,不要把自己饿成这样。你们女孩不是爱吃零食吗?不要怕长胖,身体要紧。你好好休息,我过去了。”
她着急了,这不什么都没办成吗?勾引的勾字还没写出一撇,他就这么过去了?一急,就口不择言地说:“你先别走,我有话跟你说。”他站在她床边,等她说话。她指指一把椅子,说,“你坐下,不是三言两语说得完的。”
他笑了,说:“怎么?准备搞讲座呀?您老人家身子骨好利索了?”说着,就把椅子搬过来,在她床边坐下,摆出一付洗耳恭听的架势。
现在她才想起她实际上没什么话说,或者说她想说的话有点说不出口,但她知道如果她没话说,他坐一下就会告辞,只好硬着头皮说:“我老人家其实过敏并没有那么厉害。”见他只笑着不说话,就索性摊开了说,“而且我老人家是故意不吃饭的,想饿得过敏。”
“我知道。”
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睁大眼睛望着他:“你知道还送我去医院?”
他看着她,好一会才说:“你过敏是个事实嘛,当然要送你上医院,而且你饿那么久,饿得那么难受,不就是为了这吗?”
她只傻傻地望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他现在过来抱住她,她一定要用拳头狠狠擂他的胸脯,骂他,你这个坏蛋,你知道为什么不说,害得我做那些丑恶表演?
但他没动,只柔声说,“carol,你不要这样,我不值得你这样的。”
他一声“carol”叫得她心都发颤了,痴痴地问:“为什么?”
“我——象艾米说的那样,是damagedgoods,说性格扭曲也不过分……我现在一点都不ready,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要什么,我需要一点时间,”他很快又解释说,“我不是叫你等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意思是什么了。”
“你是不是怕艾米她们难受伤心?”她急切地说,“她们都退出了,真的,她们说已经getover你了,我现在是唯一一个想getunder你的人了,所以你不必担心这个担心那个了。”
他象看个小孩一样看了她一会,笑了,说:“你真是个孩子。我跟你说过的,我有女朋友,而且我要回国去了。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忘了这事的。好好休息吧,明天我在c城tech那边还要教课,要去准备一下。”他说着,就站了起来。
就在他转身离去的那一刻,carol好像被人推了一掌一样,从床上跳起来,追上他,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把身体紧紧地贴在他背上。她感到他浑身一震,人仿佛僵硬了一样。过了片刻,他开始掰她的手,一边掰,一边轻声说:“carol,松开手,我会把你的手弄疼的。”
她十指交叉地合着两手,搂在他腰上,紧紧的,心想,你就是把我手指掰断了我也不放。他掰不开,停止了无谓的努力,默默地站在那里。她感到他有点抖,呼吸也不太平稳了,她想他肯定是起了反应了。于是她抽出一只手,慢慢地向下探去,她触到了他的那个部位,像她想的那样,已经变硬了。她干脆用手握住,轻轻地抚弄起来。
她忘了现在她的两手已经分开了,所以被他轻易掰开,他把她牵到椅子跟前,让她坐下,说:“carol,不要这样,你告诉过我,你妈妈说过,男人在这种时候,是很容易做他清醒的时候不会做不敢做的事的,但是等他清醒了——”
她生气地嚷道:“你还记得我妈妈的话?那你记不记得我妈妈还说过没有哪个男人能坐怀不乱,除非他从心底里憎恨这个女人、鄙视这个女人。你憎恨我鄙视我?那你就滚出去!”
他解释说:“你不要这样乱猜,坐怀不动可能是因为憎恨和鄙视,但坐怀不乱只是因为尊重你,爱——护你。动而不乱,是完全可以——”
她用一种连她自己都觉得惨不忍闻的声音说:“jason,我只想要你给我一个baby,真的,我不会缠着你的——”
“那又是为什么?你只要想想你自己这些年对你父亲的憎恨,你就不会——”
她绝望地叫道:“滚出去!滚出去!”
他叹了口气,说:“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她倒在床上,想哭,但是没眼泪,想叫,但叫不出声。脑筋一片混乱,象有无数个人同时在里面大喊大叫一样。她捂住耳朵,还是可以听见那些声音。她开始大声哭泣,想以闹制闹,把那些声音压下去。
电话铃响了,她知道是jason打来的,如果他对她说:“刚才是我不好,你现在过来吧。”那她就立即跑到他那里去,什么也不说,只叫他爱死她,就这一次也行。但当她拿起电话的时候,她听见他很关切地问:“youok?”她砰地挂上了电话。
她走到厨房里,找来一个凳子,踩在上面,打开抽油烟机上方的那个柜子,从里面拿出那套刀具,挑出那把说不出用途的小刀
第 50 节
carol换上了一袭白色的长裙,她想这可能是他喜欢的,飘逸梦幻,洁白无瑕,而且红色的鲜血洒落在白色的长裙上,一定是很美很浪漫的。她想像他抱着她逐渐冰冷的身体,痛不欲生地呼唤她,吻她,那该是多么富有诗意啊!一条命换来他的拥吻还有一生一世的怀念,也很值得呀。不知为什么,她没有想像他风驰电掣地送她上医院的情景,那个那个,好像不够动人心弦。死,使爱凝固;上医院,使爱防腐?
她握着那把小刀,向206走去,幸运的是,jason的门没关,她知道他现在肯定是一个人在家,因为他的roommate把老婆办来陪读,早在六月初就搬走了。她发现自己没穿鞋,光着脚走在地上,一点声音都没有。她想,应该弄出点声响,不要象个幽灵一样吓着了他。
她推开他卧室的门,看见他正坐在电脑前用功,可能是真正的在debug。她就站在那里看他。好一会,他才抬起头,微笑着说:“你好点了?”
她靠在门框上,幽幽地说:“我要走了,我连方法都想好了。”然后她举起手中的刀,等他上来制止他。
但他没动,反而冷冷地说:“你这是干什么?我早就说过了,死只能使已有的爱凝固,不会在没爱的地方生出爱来。爱是有生命的,不是用死亡可以换来的。”
她把刀搁在手腕上,静静地说:“我不是要用死来换得你的爱情,我只是不再存什么希望,生无所恋,不如一死了之。”
“你如果这样固执,这样不为自己的父母亲人着想,我也没办法,”他仍然是无动于衷地说,“你自己看着办吧。”
她右手用了一下劲,左手腕感到一种冰凉,但没有痛感,真奇怪,切腕一点都不痛?切了还是没切?她低头看看手腕,有一道长长的血印,应该是切了,现在只等鲜血流尽了。她抬起头,跟他四目相对,他眼里又是那种悲怆的神情,但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她生气了,怎么回事?你的心是铁打的?还是你故意用这种办法教育我?她怒气冲冲地向他走过去,想要在他脸上划一刀,让他破相,那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女孩爱他了,只有她还会一如既往地爱他。
她手起刀落,他好像闪了一下,那一刀似乎miss了target。她看见鲜血从他脖子上喷涌而出,她慌了,完了,我切在他颈动脉上了!原来颈动脉这么好找?她丢了刀,想跑上去帮他捂住伤口,但他自己捂住了,声音嘶哑地说:“你快离开这里!跑得越远越好,不要对任何人说是你干的。快跑吧,我要叫救护车了!”
她想他真是温柔啊,自己的命危在旦夕,还记得保护她这个致他于死命的人,如果他死去,也是死在他自己的温柔上了。她忍不住哭着喊道:“jason,我爱你,我不是想杀——”
“我知道,如果你爱我,那你快离开这里吧!”
她觉得他眼里的神情是不容反驳的,于是慌慌张张地跑出去,坐进自己车里,漫无目的地开起来。她的车象失去了重量一样,飞升到街道上空,在行人头上飘浮,飘浮,她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但在死亡的羽翼下她还在想,jason怎么样了?救护车来了吗?他没事吧?他会不会因为想等她逃远了再叫救护车而延误了时间?如果他还迂腐到要写一封遗书来洗刷她,那就更糟糕了。血流得太多,大脑缺氧,会造成脑死亡的。
突然,她被一阵尖利的警车声惊醒了。是床头的闹钟在响,又做了一个噩梦,而且跟前几天做的梦大同小异。她记起自己现在是在u州开会,已经开了4天了,今天是最后一天。闹钟是旅馆的,不知谁定在早上六点闹,她不会调,一直没管它。
本来这次会议应该是洁心来的,因为那篇入选的paper,洁心是第一作者,她是第二作者,但洁心的女儿贝贝放暑假了,走不开,所以就轮到她。她们两个申请研究生院那边的会务费时都晚了一点,没拿到钱,这次是由导师出资的,而导师只愿付一个人的会议费用,说有个人在会上present那篇paper就行了,用不着兴师动众,老少三代都上场。为了省钱,她连飞机票都没买,是自己开车过来的。
她来美国快一年了,还是第一次参加会议,前几天一直在准备presentpaper,千锤百炼她的英语口语,还要准备别人提问,最好把每个可能提到的问题都准备一下,希望至少要比bush总统答记者问强一点。昨天下午终于present过了,效果还不错,但准备的问题没一个人提,白准备了。
presentation一忙完,她就开始想念jason了。她已经不怪他了,只怪自己那时求胜心切,头脑发热,孤注一掷,不择手段。还好是在jason面前,他不会笑她,也不会对人讲。她觉得他的的确确是坐怀不乱,而不是坐怀不动。他被她抱住,也是很冲动的。但她犯了一个战术性错误,如果她的手不乱动,他就掰不开她的手,老那样抱着,到最后他就会把持不住,由动而乱,压抑了这么久的火山爆发了,那可能就不是一般的“动乱”了。
当然,我们不应过高地估计自己,过底地估计敌人,他也有可能把持得住自己。想必这样“陷害”过他的也不仅仅是她一人,如果他能陷落,可能早就陷落了。他是个很负责的人,一旦“陷落”,肯定就会完全缴械投降,娶了那个攻下他这座城池的将军。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把父母的故事写给他,搞得他三思而停。她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剁掉,如果没把那故事写给他,现在说不定已经做出一个小jason了。
这几天做了很多噩梦,老是跟jason有关,可能是因为他不在眼前,就很牵挂他。前几次噩梦醒来,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还好,是个梦。但今天有点不同,醒来了,还是觉得胸中发闷,心很痛。她担心地想,是不是jason真的有什么事?
她想到她的那种超意识,心里越发紧张了,会不会有哪位多事而又愚蠢的神祗,误读了我的梦,以为我是想杀死jason的,就慌忙火气地付诸实践了?她想到高中班主任的中风,想到王林的车祸,想到父亲的癌症,越想越怕,越想越觉得jason要出事了,于是不管还才早上六点多,就给jason打了个电话。
没人接!jason出事了!她不知道他会出什么事,但如果他没事,他现在应该正在家里睡觉,这么早,他会去哪里呢?她又连续拨了三次jason的电话,每次都没人接。她转手跟sally打个电话,sally也不在家。
她又给艾米,方兴,静秋等人打电话,她们都不在!有那么一刻,她几乎以为这些人都是她自己想像出来的,不然怎么会在一个清晨全都失踪了呢?难道现实的生活一下子就科了幻了?
她竭力冷静下来,进行推理。能把这些人连起来的,只有jason,所以一定是jason出事了,她们都跑去看他了,或者她们都去送机了?可是jason的机票是八月份的呀,难道他提前回国了?
她决定给冯超打个电话,就算病急乱投医,死马当作活马医。冯超也不在!这真是出了鬼了。看来不光是jason出了问题,整个c大可能都出了问题了。会不会是一个太空飞来的巨石砸中了c大,就她一个人死里逃生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努力想搞清这些人和事究竟是真实存在的,还是她想像出来的。
不知过了多久,她想起冯超有手机,于是往他手机里打了个电话。冯超听见是她,声音就显得很担心,说:“jason没事呀,你安心开会吧。”
她坚定地说:“冯超,你不要骗我,肯定是jason出了什么事了,现在这么早,他却不在家,艾米她们也都不在家,你也不在家。你不告诉我,我心里不安,更容易出事——”
冯超叹了口气说:“你说的也是,不告诉你,你成天乱猜,更容易出事。那就告诉你吧,jason他是出了点事,但不严重。你们楼下106那家打老婆的时候,jason下去劝解,受了点轻伤,真的,不严重——”
“伤在哪里?”
“在——呃——,脖子上。”
伤在脖子上还会是轻伤?carol哇地一声哭起来:“都是我害了他了!他在哪里,我要去看他。”她哭泣着,找了一张纸,写下了jason在b城一家医院的地址,顾不得冯超还在交待她开车小心,就扔了电话,把东西胡乱塞进小旅行箱,直奔自己停在饭店后面的汽车。
六个多小时的路,她开了八个多小时,路上晕头晕脑的,走错了好几次,都是问了不少人才转回正道。她从早上开始到现在粒米未进,但她顾不上这些了,只想早一点看到jason。
冯超站在医院门口等她,见到她的车就迎上来,帮她pa了车,但不让她进去,说:“我先跟你说一下他的情况,你好有个思想准备,不要在里面大哭起来,让他父母更伤心。我当时不在那里,也是听说的。那天本来局面已经控制住了,在等警车到来,jason上楼去拿药,两个邻居帮忙看着jessica的丈夫。就在警车快到了的时候,jessica的丈夫挣脱了看守他的人,抓了一把刀,要去砍那个用手机帮忙报警的阿尔巴尼亚妇女。jason赶过去挡了一下,也抓住了jessica的丈夫,那个妇女没事,但jason受了伤。他——”
“死了?”
“没有,不过医生说他失血过多,大脑曾一度缺氧,有可能——成——植物人——”
carol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冯超抱住她,一迭声地说:“别哭别哭,你哭这么大声,怎么能让你进去看他?”
carol捂住嘴,憋着不哭出声,靠在冯超手臂上走进医院。“三国”都在,静秋也在,还有几个男生,和一个警察模样的人。大家看见了她,全都是愕然的神情,好像她是个炸弹,大家都不敢碰一样。最后静秋迎上来,噙着泪说:“carol,他——”
就像炸弹被引爆了一样,她大声哭起来:“我要进去看他,你们让我进去看他——是我害了他,这样的梦我做了很多次了,都是我的超意识害了他,我——,如果我不去开会也就没这事了,洁心就会去开会了,他就——”
jason的父母从病房里走出来,他妈妈拉着carol的手问:“你是成成?我们江成小名也叫成成。”说着就抽泣起来。他爸爸对静秋说,“你陪她进去看成成吧。”
她走进病房,看见了他,静静地躺在那里,脖子上戴着个护颈一样的东西。他的脸色很苍白,但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了一样。她在他床边的椅子上坐下,用手轻轻碰了碰他的脸,能感觉到体温,他还活着。她看了看静秋,无声地请求说:“可不可以让我单独跟他呆一会?”静秋点点头,说:“当心不要把他身上插的那些管子弄掉了。”然后就离开了病房。
她从他身上覆盖的单子下面找到他那只没连着任何管子的手,轻轻握着,她能感觉到他的体温,还有脉搏的跳动,她希望他突然睁开眼,笑着对她说:“跟你开玩笑的,你当真了?”然后他跳起来,把她拉到病床上去,两个人躲在床单下面做爱。但他只是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如果不是还有一点体温,如果不是心电图的屏幕显示他的心还在跳动,她真的以为他已经死去了。
她握着他的手,开始对他说话:“jason,我知道你能听见我,你能看见我,你只是不能睁开眼,不能张嘴说话。你不用说话,你就这样听我说。我在一个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报导,有一个小男孩因为车祸,成了植物人。他的妈妈每天都陪着他,跟他说话,讲各种各样的东西给他听。你猜怎么着?很多年后,那个小男孩醒过来了,母爱救了他!我也要这样天天陪着你,握着你的手,讲各种各样的事情给你听。有一天,你也会醒过来的。你相不相信?”
她觉得他的表情好像是说他听见了她的话,而且相信她的话。她理理他的胡子,微笑着说:“你的胡子又长出来了,sara又会要你等她长大了。我第一天看到你,就爱上了你,爱上了你的胡子,爱上了你的一切。也许等你醒来的那一天,你已经不记得过去发生的事了。那也挺好呀,你就会忘了ruth,忘了那些痛苦的过去,忘了自己是一个职业逃犯,你就会爱上一个人,跟她结婚,跟她白头到老。你会跟她生很多很多小jason,你会活很多很多年,因为你已经跟死神打过交道了,死神不能把你怎么样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病房里坐了多久,说了多少话,她就一直那样坐着,说着,从他给她写email答应到机场接她说起,一点一点地,象写回忆录一样,一直说到现在。她觉得他都能听见,都能理解,她相信如果她每天这样陪着他,跟他讲话,他的脑子就会一直受到外界刺激,就会处于活着的状态,总有一天,他会彻底醒来。
她相信爱情能创造奇迹,如果不能,那还叫爱情吗?
尾声
carol要到加拿大去了,她已经被约克大学录取攻读博士,拿到了去加拿大的签证,她同时还申请了多伦多大学,但她那个专业在多大只有秋季入学,而她等不及了,所以决定先去约克,半年后再转多大。
jason的父母早已将jason接回加拿大去了,他的父亲是医生,在家里为他布置了一个专门的病房,他妈妈成了他的专职护士。carol这半年一直在谋求去加拿大的途径,办移民太慢了点,她先申请去加拿大读书,然后读书期间再办移民,以后就呆在加拿大,把妈妈也接来。
这半年,她每天都给jason打电话,jason的父母似乎已经默认了她这种做法,每次听到是她,就跟她聊两句,然后就把电话放在jason耳边,对他说:“成成,美国的成成打电话来了。”她就絮絮叨叨地跟他讲各种各样的事。讲完了,再跟jason的父母聊一会jason,然后挂电话。
她把自己去加拿大读书的事也告诉了jason的父母,刚开始他们不太赞成,但见她主意已定,没人能改变,也就由她去了,只说欢迎她上他们家去看jason,还把家里的地址告诉了她,叫她这个寒假先到他们家住下,再慢慢在约克大学附近找房子。
她跟妈妈也讲了这一切,妈妈哭了很多次,为她,为jason,但妈妈没有阻拦她,只是对她说,希望jason有一天会醒来,希望你的名字能帮上你,使这样的奇迹“竟然成为可能”。
她决定开车去加拿大,那样就可以把车带过去,而且也方便搬东西。冯超一定要送carol到美加边境,说两个人互相换着开车要好一些,尤其是现在又在下雪,她一个人开这么远的路他不放心。
carol去问了静秋,象这样下雪能不能开到加拿大去。静秋说没问题,雪下得小的时候,路上会撒盐融雪,如果地上的雪太厚了,会有铲雪车。不过一定要记得买能够防冻的洗玻璃水,不然车窗玻璃会被雪水弄得象毛玻璃一样。静秋今年会晚一点回加拿大,她许诺说一回去就接carol去她家玩。
carol和冯超小心翼翼地开了一整天,到了连接美加的lewiston-queenston界桥,他们要在这里分别了,冯超呆会坐出租车去buffalo机场,carol自己开剩下的路程,那边只有两个小时的路了。本来carol想把冯超送到机场去,但冯超不肯,说怕她迷路,而且说他要送到实在不能再送的地方才回去。现在到了界桥了,他没加拿大签证,就是到了实在不能送的地方了。
他们把车停在美方的dutyfree店子外面,冯超陪carol进去为jason买了一条555的香烟,因为她听jason讲过,说每个人可以带一条烟一瓶酒过境,不光是dutyfree,而且价格比外面便宜,他每次从那里过,都会买一条555的烟。她想,以后就把烟放在他鼻子下,让他过过烟瘾,但她要限制他一天只能闻一支烟。
然后他们回到车里,carol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过境了,你也早点去机场吧。
“好,”冯超说着,但没有动身,告诉她说,“我也申请了多大的电脑博士学位,不过多大还不太好进呢,好在我有backup措施,申请了多伦多以及附近的四所大学,所以我下学期一定能到加拿大来念书。”
她摇摇头,劝他:“你别转去加拿大了吧,我——,我会一辈子这样守着他的,真的,你——”
冯超叹口气,轻声说:“我知道。youfollowyourheart。ifollowmine。”
她望着他,心里是无言的惆怅和痛苦,她想,也许她现在的眼神就像jason每次听她表白爱情时的眼神一样,是担心,是痛苦,是悲怆,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回报这份爱,又没有办法说服他放弃这份爱,眼看他象扑火的飞蛾,却没法阻止他。
她自己是飞蛾又是火,两种滋味都品尝过了。她想,飞蛾扑火,在外人眼里是愚蠢可笑的,但对飞蛾来说,也许是它最本能的追求。向往明亮的火焰是它与生俱来的憧憬,它有火不扑,会成为它终生的遗憾。
对火来说,它的发热发亮也是它与生俱来的特性,它并没有想到用自己的热和光去诱惑飞蛾。但火不发光发热,就不成其为火了。只是命运的巧合,让火与蛾在某时某地碰上了,其结果就只能是飞蛾扑火。
飞蛾扑火,究竟是蛾更痛苦,还是火更痛苦?蛾扑向它向往的光明,顷刻间被化作灰烬,应该是没有什么痛苦的,有的只是对光明的憧憬追求和与火合二为一的瞬间辉煌。但对火来说,如果它的良心还没有被虚荣心完全掩盖,可能会比蛾更痛苦,无意当中致蛾于死地的内疚与忏悔将长久地折磨它。
不论做火还是做蛾,都是自己没法改变的。她不再试图劝说冯超放弃转学加拿大的决定,也许她的劝说会更深地伤害他。
她跟冯超说了再见,冯超钻出车去,要看她过了桥再去叫出租车。她发动了车,开上lewiston界桥。入关的手续很简单,感觉加拿大比美国友好多了,海关的人对她说:“欢迎你来加拿大”,那口气就像是欢迎她回家一样。
她知道再过两小时左右,她就会到达多伦多北面的richmondhill,那里有她每时每刻都在思念的人——jason,她会跟他在一起过一个白色的圣诞节,她会跟他一起迎接2006年的到来,以后她会跟他一起迎接每一年的到来。从今以后,她每天都能看见他,不管她从哪里回来,他都会在那里等着她。想到这些,她就有一种幸福得快要窒息的感觉。
雪花静静飘洒,世界一片银色。carol稳稳地握着方向盘,在吉它演奏的声中,向她心中的天堂驶去……
(全文完)
小说结局TXT 温柔的背后
很抱歉,昨天一天没空上贴回贴,使一些读者着急了。爱坛的sadness问:“whyyouaresoquietafteryougiveussuchasadending?isthistrue?”,原创的“我爱黄颜”和“小若”等也表达了对黄颜的担心,70坛的晓风残月“但愿悲伤都是编出来的”,还有“只有一点点”等网友发qqh表达了同样的关心和担心。
感谢大家跟读温柔,而且读得这么投入,感觉不写几句有点不平民爱了。
本来想写一篇作为编后记,但思到二思半的时候,就决定还是不写的好,因为贴出来后,反而是更多的人不相信黄颜是码出来的了。这说明大家都具备大侦探的头脑,知道“大声张扬一个秘密,是为了掩盖另一个秘密”,而且“大声说出来的都是假的,真实情况是藏起来不说的那部分”。
这也反映出说话人的信誉很糟糕,说话说到没人相信了,看你还有什么脸再说。如果在生意场上混到这地步,估计离破产就不远了。好在飞星只是在网上码字,有没有信誉问题不大,说话没人相信反而为自己赢得了彻底的言论自由,不光有地方说话,还可以胡说八道而不怕别人当真。
所以我就来废几句话,瞎几句说,姑妄言之,姑妄听之。还是那句话,飞星信奉的是“做人要搞笑”,你把飞星当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当回事。
飞星是个集体id,代表着四个人,即文中的“三国四方”。唐小琳因为忙,没有能写出分给她的那部分,是由艾米代笔的。艾米即某些人痛恨的这个利嘴飞星,或者叫“英美文学妹妹”,简称emm。上贴回贴的多半是艾米,砸人反砸的也是艾米,全文也由艾米过目并篡改后再贴出,目的是避免前后风格不一致,结果是全都搞成了艾米腔。
冤有头,债有主,要恨就很emm,不要把其他几个连累了。不过艾米可以很自信地说,虽被称为“利嘴”,其实并没有跟人吵过架,最多只在网上进行过对话,讨论,辩论,还没有到吵架的地步,更没有骂过人说过脏话。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写这个故事,最主要的目的是娱己娱人。
先说娱己。
“码字是最好的升华”,不论多么难受悲伤的事,一旦你可以把它码出来了,就说明你与它拉开一段距离了。carol小妹妹距离拉得还不够大,所以码起字来仍然泪水涟涟,但比码字之前的状态已经好了许多倍了。相信她再把自己的故事看几遍,就能笑对这段历史了。
码字的过程也是一个分析总结归纳提高的过程,有些想法和感觉,模糊地存在于心中,码出来了,就变得清晰可见了。人是用语言来思维的,能清楚地说出来了,就说明思想上搞清楚了。为了能清楚地码出来,就得不断地思维,一直思维到能变成字的地步,也算帮助了理清头绪。
码字的过程是娱己,那么贴在坛子里就是娱人了。
飞星码字,没有什么崇高远大的理想和目标,也就是搏targetreader一笑,也搏大家一笑而已。大家看了,笑了,打发了一点时间,磨了一点洋工,也就很够了,没想过让大家通过这个故事领悟一个什么人生大道理,分析一个什么生活的大现象。目的是entertaining而不是enlightening。
所以我的态度一向就是:你想看,就看一下,不想看,就不看,千万不要强看,不要当文学作品来看,也不要当作文学作品来评论。我读了这些年的文学,最恨的就是为了写学期论文硬着头皮读那些自己完全不想读的东西。而不管什么东西,一旦规定我读完了要写评论,我就恨死那东西了。读了这些年,差不多都读出了暴力倾向,很想把布置作业的教授或者写小说的作家及评论家痛打一顿。
取名,主要是因为jason受伤致命,是因为他对女性的那份温柔:他是在劝架的时候受伤的,而他下楼去劝架,当然是出于对被打女性的温柔。如果你认为题目还可以有别的理解,也未尝不可。有人建议改题目,现在当然是来不及了。
是从carol的角度来写的,所以除了carol,写其他的人一概不涉及心理活动。有人问到底jason有没有一个秘密女朋友?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当然有人要说,我就是想看看jason到底是怎么想的,你连jasond的心理活动都不知道,你还写个什么呢?作为作者,你应该对每个人物都知道都了解,不都是你编出来的吗?
这就是你有所不知了。码字的肯定有很多东西不知道,她没有义务也没有本事解释世界,她码出来,你看了,你愿意解释你解释。如果码字的一定要在那里自以为是地解释世界,那她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你就要小心了,因为她很可能会凭着一管秃笔一条长舌,在那里胡乱解释一通,误导你。所以我只码what和how,我不回答why,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why,如果我知道,我早就把jason搞定了。
有时两件事前后发生,很可能会使人认为这两件事之间有因果关系,但谁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比如carol认为她具有的“超意识”,很可能只是一些巧合,所以我码字,只把事情码出来,而不想分析某些事件之间究竟有没有因果关系。温柔绝对不是在宣扬“龙生龙,凤生凤”的观点,因为文中只有carol的父母有一点故事,但其他几个女孩跟carol的爱法没有什么不同。
据说人类的一个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历史情结”,也就是总在试图解释历史。一代一代的人,不光舍不得忘记历史,而且都在试图以自己的方式解释为什么某个历史事件会发生。“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忘了这话是谁说的了(已经背叛了?汗),也许这话用在人类的大历史上,是有道理的,但对某些个人的历史,有时可能忘记了更好。总在试图解释历史,一定要弄清当时为什么会发生某件事,并且让这种历史情结主宰自己对现在的生活和将来的生活的决策,是很令人悲哀的,因为你的解释很可能是不正确的,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正确的,也可能不适用于新形势下的新生活了。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观点是jason自己的观点,而他自己正好是背负着一段过去的历史,用自己对那段历史的解释来影响自己今天的决策。我们每个人都认为,他只要大胆地选择一个人,其他人就会抛弃了他,走自己的路了。但他认为当年的jane也是知道他有女朋友的,而她仍然走了那条路,所以他还是一个也不选择最好。
可能是医者不自医,也可能他的做法是最好的,我也不想解释历史,尤其不想解释别人的历史。所以只是尽可能忠实地描写一个jason,他是好是坏,由大家评说。jason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温柔也没有试图把他写得完美,温柔中的jason是一个carol眼中的jason。
正如有的网友指出的那样,jason做的事只是一个有良知的男人都会做的事。他对carol也一直是采取回避政策的,最初答应去机场接她时,他还不知道她是女孩,他帮她的那些忙,也只是最一般的忙,而一旦他发现carol对他“有点意思”,他就开始了更积极的回避。
如果说jason吸引carol的是因为他的帅,那么网友并没有见过楚天,仍然有一些女孩被他吸引,进而喜欢上他,就不好解释了。jason逃避的,并不仅仅是他身边的人,因为他身边只有carol一个人还在热恋他,别的人早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谈过恋爱了。
jason究竟帅不帅,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温柔避免正面描写人物的外貌,因为一个人无论有多帅,一笔一划地写出来,就反而不帅了。所以网上贴出的任何照片,都不是jason的,最多是美国johnny的或者是johnny的中国表弟的。
温柔描绘的世界,是carol看见、听见、感受的世界,肯定是不完整不全面的。carol也不是女孩的典范,大家不用为carol的意见看法所左右,她认为帅的,你不用认为帅;她爱的,你不用爱。
除此之外,凡是与carol的故事不相关的事和人,就没花时间多写。有人问到静秋的故事,问可不可以加几个结局,把静秋写一写。静秋是个很有故事的人,但温柔篇幅有限,只能写那些与carol的故事有关的部分。
虽然温柔是以搞笑为目的,但读者中也有很多读得很投入很动情的,有的想到了自己相似的经历,有的为jason担心,有的为carol担心,还有的同情艾米,说艾米心中有痛却不能大声叫,bighug一下。这些都使飞星份外感动,所以在这里把飞星及jason的现状交代一下,算是感谢这些读者的关心和爱护。
“拆散一对有情人的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俩结婚”,驱散一腔单相思的最好的办法是让她得到那个人。正如小五姐指出的那样,jason的魅力来自于他的unavailability。因为没得到他,所以都还有点兴趣。如果把他娶回去供在家里,保不住就要开始吵吵闹闹了,温柔就要变成平凡事了。
jason自己也知道“一枪打下来的鹰,也比不上一只漏了网的兔子更让猎人上心”,所以飞星对他的谆谆教诲就是:回国后,要努力与广大女同胞打成一片,见女就追,见人就上,死打烂缠,多角恋爱,未婚先孕,始乱终弃……等等,等等,切记,切记。如果他能照此办理,要不了多久,他就是死乞白赖,也没人恋他了。
至于这四个飞星呢,艾米和唐小琳是早就getoverjason了,已经在他眼皮子底下谈过几次恋爱了。方兴跟jason同年,比较成熟理智,所以也早就恶梦醒来是清晨了。只有carol年龄比较小一点(也小不了多少啦),感染史比较短一点,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才能痊愈。不过大家都不是情圣,也没准备死后立贞节牌坊,都相信应该给爱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第n+1次机会
时间是治愈一切伤痛的良药,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所有的痛苦都将成为过去,所有的伤心都将成为历史。
故事除了结局,基本都是真实的,连生日年龄等都照实写来,因为写事实比较容易,编造很容易前言不搭后语。既然飞星说话已经说到了没人相信的地步,就没什么好回避的了。我越说是事实,你越觉得是编的。
结局当然是瞎编的。真实的结局是,carol的确试图切腕,但事后她自己想不起为什么要那样做,她并没想到死,不然她就不会跑到jason面前去切了。她也不想让他再体验一次jane的悲剧,但她的确拿着刀跑到jason的apt去了。所以她自己也搞不懂自己了,我们就更搞不懂了。jason救下了她,伤了他自己的手,缝了几针。应carol要求,这一节不写进温柔,但可以在这里说说,警醒其他有类似愚念的小姑娘。
在文中所写的使jason成为植物人的那次事件中,jason并没有被砍中脖子,他抓住了大为握刀的手(他说这归功于我们经常打他,他防偷袭已经防出经验来了),没有受伤,只是把他手上缝过针的伤口弄裂了,但无伤大雅,去医院再缝缝就没事了。他有段时间不能打球,但澡是他自己洗的,我对天发誓,我没帮他洗。
(辨别真假jason,请认准右手腕上伤疤)
把jason写成植物人,有三个原因。第一,应一些读者的要求,一定要给温柔一个acceptable结局,给carol一个她deserve的男朋友,没别的人比jason更合适了,所以给了她。第二,编的这个结局还是很有可能的,这次没发生,不等于下次不发生,所以算是提醒一下jason,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不要忘了保护自己。第三,把他写得半死不活,固定在北美,也更象一个closure,以后就不用管他了。如果写他回了中国,那就成了一个悬念,搞得人牵牵挂挂。爱坛有读者要求了,千万不要把结局搞成悬念,不然她们放不下心来,所以飞星保了证,要写到活见人,死见尸的地步。
本来是要把jason写死掉的,但有网友提醒了一下,说jason的奶奶可能会认为这样不吉利,心星同学也写了qqh叫不要把jason写死,因为写死jason是心星开的头,她已经后悔了。相信jason对此不会介意,只要mm们开心,你就是真的把他杀死了,他也不会有意见,更何况只是笔头杀杀?相信他也不会让他的奶奶看见温柔。
再一次感谢大家跟读温柔。
反套黄颜一句结束本贴:
黄颜:故事完,生活未完,谢谢关注故事,请继续关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