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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剪刀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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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剪刀奔跑_奥古斯丁·巴勒斯
译者序(代前言)
拿着剪刀奔跑——它是一种暗示,一种象征。
它更是一种比喻,一种典型的、美国式的比喻,潜台词就是:你痛苦吗?你孤独吗?那就不要犹豫了,你该甩开膀子,手舞剪刀,一路狂奔。你要极力发泄(不管伤了谁),尽兴方休!
所有的孤独者,内心渴望发泄而又怯于发泄。而勇敢的孤独者,就应手握剪刀,不停地跑啊跑;就应头也不抬,两腋生风,又吼又叫,双目充血,形同猛兽!此时,任何人都不可贸然阻拦,不然,他们就可能挨上一剪刀,以至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而处于疯狂状态的持剪人,他们只想发泄,所以即便伤了人(或不慎为剪刀自伤),也照样无知无觉、不管不顾,兀自挥舞剪刀一路狂奔!他们要在奔跑中找到出路,他们要剪断一切压抑和束缚的天罗地网,要走出孤独和痛苦,走向欢畅和自由,获得凤凰涅磐式的新生!
本书的一系列人物就是这样的持剪人。他们经受着不同形式的孤独和彷徨,不同程度的失落和迷惘,他们当中,有疯疯癫癫、言行怪异的心理医生,他的稀奇古怪的家人和病人;有充满幻想狂的”双性恋”女诗人,终日酗酒、郁郁寡欢的名牌大学教授;有寄居在别人家里的恋童癖患者,喜食狗粮、刻板守旧的中年女人;还有为了金钱和所谓爱情,宁可和大龄网球运动员同居的豆蔻少女;有把父亲当成上帝、不折不扣的女独身主义者,还有本书的主人公——一个渴望自由,却不得不经受各种考验的普通男孩……所有这些人物,几乎都有一个共性:因情感孤独而渴望理解,因生活压抑而幻想自由,因前途晦暗而向往光明。
作者以辛辣、讽刺、诙谐的笔触,展示出美国家庭生活色彩斑斓的画卷,故事情节生动、滑稽、怪诞而令人惊异,让读者跟随主人公一道,体验到人生最快乐和最忧伤的极致状态。作者巴勒斯堪称美国当今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之一,他的《拿着剪刀奔跑》一书,是美国时下最受欢迎的记忆文学读本,文学界和各大媒体对其好评如潮,被纽约时报评为”2002年十大畅销书”,评论家们不吝赞美之词:“不管读到哪一页,《拿着剪刀奔跑》都让你从心灵深处渴望大笑,或者使你感到恐惧、惊讶……它诙谐而幽默,它通过一个孩子的眼睛,详细而真实地描述了一些出轨的成年男女的所作所为。”
其实,出轨的又何止是成年男女,正值青春期的男孩和女孩同样离经叛道,他们拒绝循规蹈矩,鄙视一切繁文缛节,他们崇尚个性,追求自由,渴望无拘无束,活得洒脱率真。他们奉行的人生信条就是:你如果感觉压抑和孤独,一定不要憋在心里,不然只会毁掉你的一生。你应该冲出牢笼,尽情发泄,这才是排解压抑、摆脱孤独的良药。也许你会因过度发泄而声音嘶哑、筋疲力尽、瘫倒在地,但与此同时,在凄冷与黑暗的隧道里,一束温暖而光明的阳光,却悄悄地照射进来……
一个人不管花多大代价,都要尽早摆脱情感和灵魂的孤独状态,这是本书的核心主题,巴勒斯旨在通过这部”梦魇般使人恐惧的自传文学”(《出版人周刊》),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不断变化、令人窒息的工业化世界里,不管是你、是我还是他,我们同病相怜,我们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快乐,却也经受着从未有过的迷惘和孤独。从本质上说,我们莫不是是形形色色的持剪人,在弱肉强食的钢铁丛林里,似乎没有别的选择,唯有硬着头皮,敢闯敢拼,持剪奔跑,以寻找到最终的出路!
而那把明晃晃地的剪刀,始终在半空中忽左忽右、忽上忽下的舞动,而且刀刃锋利,寒光闪烁,冷气逼人!
拿着剪刀奔跑(1)
我妈妈站在浴室的镜子前,扭动着腰肢。她盯着自己在镜子里的形象,让笑容慢慢地浮在脸上,有些矜持,有些造作,有些异样。她的嘴唇涂得红彤彤的,似乎散发出隐秘而香甜的气息。这么一来,她还真有点儿大明星的气质,譬如像简·纳塔这样的演员,像迪皮特·杜这样的老牌歌手什么的,总之就是那一类人。不少人说起,她长得挺像年轻时候的女演员劳伦·贝考尔,尤其是眼睛。
我打量起她的脚,它们隐藏在那双漆革做的红色高跟鞋里。她在家里时一向穿拖鞋,所以这会儿看上去,那双脚似乎不属于她,像是别的女人的脚,让我看了很不习惯,这是她整装待发的信号。我有些不安和慌乱,仿佛即将被她遗弃,至少眼下如此。
我不想她离开,我是害怕孤独。我感觉自己像是刚刚降生,浑身还湿乎乎的,小小的脐带连在她的身上。我渴望她的陪伴,她却伸出手来,想把脐带扯断,我难过极了。
我走到浴室跟前,站到妈妈身边,想尽可能和她多呆一会儿。她可能要去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吧?我猜测。她也可能是去布拉德利—菲尔德国际机场。我喜欢那个机场,喜欢喷气式飞机燃料的味道,它曾经载着我们飞向南方,去看望我的爷爷奶奶。
我的思绪被我妈妈打断了。
“把灯关了。”她边说边向楼上走去。她迈开步子时,衣服发出嗖嗖的摩擦声,一阵奇怪的气味跟着进入我的鼻腔,似乎有几分甜兮兮的,又仿佛是某种化学药品的味道。这又让我难过起来,因为在她将要离家出门时,这种气味就会不失时机地出现。
“好,我知道了。”我说。放在柳条洗衣篮旁边的去湿器,发出橙色的光亮,像一双眼睛似地盯着我,我也不禁回头看着它。它让我感到恐惧,不过妈妈在这里,我就不觉得紧张了。不过她这时行走如风,她穿过整个房间的大半个地板,走近那个墙角的壁炉,即将转过那里,拾级上楼,那我就不得不独自留在黑漆漆的浴室附近,让去湿器的那双眼睛盯着我,多吓人啊,所以我开始奔跑了。我去追赶我妈妈,我确信有什么东西跟在后面,向我扑过来,而且就要抓住我了!我从妈妈的身边经过,快步跑上楼梯,手足并用地爬啊爬,拼着小命地冲啊冲,我冲在了最前面,冲到了楼梯顶部,以俯视的姿态回头看着妈妈。
她爬楼梯时放慢步子,提起裙摆。她仿佛故意这样做,似乎是在提醒我,什么叫优雅,什么叫风度。瞧她的姿态,活像一个女演员,正缓步走上红地毯,走到领奖台上,接受电影艺术科学院为她颁发的奥斯卡金像奖呢!此时我妈妈的眼睛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在我的眼前绽放。她提醒我:“你上楼梯的样子,像极了克里姆。”
克里姆是我们养的狗,我们都很喜欢它,它是我和妈妈的私有财产。我在其他某些方面也很像克里姆,譬如说,这条金黄色的小猎犬,只要一声令下,就会马上把猎物衔给妈妈,这让妈妈非常满意。
妈妈看着我,我也看着她,脸上笑眯眯地,完全是一副讨好的表情。
我的孤独感太强烈了,我还是不想她离开家。
“我回家之前,你可以睡个好觉,”她告诉我,“祝你晚安,我们明早见。”
“你要去哪儿呀?”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次数,简直多如牛毛。
妈妈去北安普敦参加朗诵会了。她是个未来的大诗人,我期待着妈妈成为明星,她也有这样的奢望,比如,她也许可以成为像莫德那样的电视电视节目主持人。
我爸爸则把另一种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他是个酗酒成性的人,他还是麻省理工大学的数学系教授。他患有牛皮癣,牛皮癣覆盖了全身,使他看上去挺像一条鲭鱼,一条可以直立行走、穿着粗花呢衣服的鲭鱼。而且,他的热情,他的慈爱,他的友善也是显而易见的——就跟石化木一样。
“您能陪我玩一会儿跳棋吗?”我带着哭腔哀求。他坐在厨房的餐桌前,一边批改卷子,一边喝着一大杯伏特加。他此时是判官的角色,我知道,有些学生肯定要在他的笔下倒霉了。
“不行,儿子,我有很多工作要做。”
“过一会儿你能陪我玩吗?”
我爸爸头也不抬,眼睛盯着卷子,手握红色的钢笔,在空白的地方打出分数。“不行,儿子,我不能陪你玩!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要做的工作很多,我现在就很累了,我的膝盖也难受起来了。”
我和爸爸唯一一块儿做的事情,就是把垃圾送到外面的垃圾场。“奥古斯丁,”他会在楼下的地下室招呼我,“你要是能把垃圾全部装到车上,我就开车带你去垃圾场。”
我的情绪戒指掉到地上,我踩到上面,险些滑倒。我迅速冲向楼下的地下室。他穿着一件黑红相间、有方格图案的工作服,正把两个绿色塑料袋扛到肩上。“你要检查一下,看袋子顶部是不是扎紧了,”他警告我,“你不想袋口破裂,垃圾撒得满地都是,对不对?要把这么多垃圾从地板上收拾干净,那可是一场噩梦啊!”
我拽起一个垃圾袋,拖过地板,挪向门口。
“哎呀儿子,你别拖着那个袋子,你会把袋子底磨破的,垃圾会掉得到处都是,我不是提醒过你吗?”
“你说的是让我把顶部扎紧。”我争辩说。
“没错,我是那么说的,可这还用我格外提醒你吗——你不能拖着垃圾袋在地板上走。”
他说的不对,我看过电视上播过的这种“强力垃圾袋”的广告。“它不会破的,”我反驳了爸爸,继续拖着垃圾袋。
“听着,奥古斯丁,你得把垃圾袋扛起来。你要是不听话,不扛起袋子的话,我是不会带你去垃圾场的。”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把袋子扛到肩上,送到门外的小货车上。接着我返回地下室,去扛起下一个垃圾袋。我们让垃圾积攒了好几个礼拜,所以通常至少有二十个垃圾袋需要运走。
小货车终于装满了,我钻进车里,坐到前排座位上,身体挤在爸爸和一个垃圾袋之间。存放了很久的牛奶盒子、鸡蛋壳以及废弃的烟灰缸发出的发霉的味道,让我兴奋不已,我爸爸也很喜欢这种气味:“我相当爱闻这种味道。”当我们驱车驶向六英里以外的公共垃圾场时,爸爸忍不住补充说,“和垃圾堆住在一起,我一点儿也不介意。”
到了垃圾场,我就可以把垃圾袋随意地拽下来,在地面上随意地拖着前进,然后把它们随意地抛下去。
我们开车回家时,途经一座回收站。人们把各种各样的垃圾留在这里:破损的童车,生锈的电炉,不再需要的玩具小屋。
“我把它带回去可以吗?”我看中了一张铬合金的咖啡桌,桌面有些龟裂,还镶嵌着被烟熏黑的玻璃。我想收留它,就开始央求爸爸。
“不行,这里的东西,你一样也不能带回家。你不知道这些垃圾都是哪里来的。”
“可它们还是好好的呀!”我知道,只要我在咖啡桌上摆满杂志,就可以挡住那些裂缝,就像我在一位大夫的办公室见到的情形。而且,只要我用windex牌清洗剂擦上三个钟头,桌子就会光洁如新,肮脏的痕迹就会消失。
“不行,儿子。听着,你别再碰那些脏乎乎的东西了,马上回到车里。还有,别再拿手指碰你的脸,你的手指上全是咖啡桌上的细菌。”
我的情绪戒指变成了黑色。“我为什么不能把这张桌子带回去?为什么?”
爸爸叹了口气,有些恼火。“我都跟你说过了,”他咬牙切齿地说,“我们不知道这些脏东西都是谁扔的,它们来历不明。我们刚刚把垃圾从家里拿出来,不需要再把更多的垃圾带进家里。”
我沉重地倚靠在没有上锁的车门上,心情沮丧极了。我有一个隐秘的期待,就是车门突然会在高速公路上飞出去,而我也跟着从车上滚落下去,滚到高速公路上,一辆满载着洋葱的barstow牌大卡车恰好经过,它的轮胎把我小小的躯体压得粉碎——那样一来,我爸爸就会感到懊悔,因为他没有让我把那张咖啡桌带回家。
我爸爸和我妈妈的婚姻是不幸的,他们彼此憎恶对方,也憎恶他们共同创建的生活。他们整天没事找事地吵架,真是叫人无法理解。
“你是个白痴,你是个暴君。”妈妈的声音从沙发上传来,她两条腿交错着,上半截身体压在腿上,“你这不得好死的杂种,你整天不想别的,就等着看我有朝一日割脉自杀。”她无意识地把她的钩针编织的内衣的穗子在手指上缠来缠去。
爸爸的脸通红通红的,就像是猴子的屁股,他把奎宁水倒进酒杯里。“戴尔德拉,拜托,你安静点儿!你这是歇斯底里,完全是歇斯底里!”因为他是一位教授,所以习惯于重复他的话。
妈妈从沙发上站起来,慢慢地走在白色的长绒地毯上,好像是在摄影棚里表演一段情感独白。“我歇斯底里?”她声音低沉而平静地,“你认为这是歇斯底里?”她夸张地大笑起来,把脑袋向后一扬。“啊,你这可怜的杂种,你枉为男人。”她站到爸爸身边,后背倚在柚木书架上。“你的心一直处于压抑的状态。所以,你错把创造性的激情当成歇斯底里。难道你没有意识到吗,这,就是你一步步把我逼上死路的原因。”她闭上眼睛,神情悲怆,这是她喜欢的歌剧演员伊迪丝·皮尔芙常有的表情。
爸爸忙不迭地从妈妈身边走开。他把杯子举到嘴边,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因为他整晚都在喝酒,他的话语多少有些含糊不清了。“没人要把你逼上死路,戴尔德拉,一切都是你自己一手造成的。”
战火最终从隔壁房间烧到了厨房。那里给他们提供了更好的照明设备,还有方便使用的形形色色的武器。
“看看你那张该死的破脸,”妈妈说,“这种脸只有比你年纪大一倍的男人才会有,哼,三十七岁的年纪,脸长得跟八十岁的老头没分别。”
这时爸爸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他能够想到的让全家恢复平静的唯一方式,就是让妈妈停止呼吸。
“快把你该死的爪子从我身上拿走!”妈妈尖声喊叫,拼命地挪开爸爸的两只手,它们正掐在她的脖子上。
“闭上你的臭嘴,母狗。”爸爸咬着牙说。
我听见声音,冲进厨房。我穿着绣着史奴比图案的睡衣站在门口。“住手!”我喊叫起来,“赶快住手!”
趁醉醺醺的爸爸一愣神,妈妈奋力推开了他,迫使他转了个圈儿,身体跌向厨房的柜台。他的脑袋撞到了洗碗机上,身体突然矮了下去,躺到厨房地板上,一动不动,一小股鲜血顺着他的耳朵流下来,我确信他是死了。
“他不动了。”我说着话,开始靠近他。
“这个没骨气的杂种,他又在玩他那套可怜的唬人的把戏罢了。”她用她鲜红的脚趾碰碰爸爸不中用的膝盖。“起来,诺曼,你会把奥古斯丁吓坏的,别再恶作剧了!”
爸爸终于坐了起来,头倚到洗碗机上。
我发现爸爸居然还活着,开始为妈妈担心了:“请不要伤害她,”我说,“请你不要伤害她。”爸爸冷漠的性格让我害怕。他一向面无表情,这和taster牌咖啡盒子上那个男人平静的表情不是一回事。我再次把身体挪近爸爸:“请你不要伤害她!”
“你爸爸不会杀我的,”妈妈说着话,打开了电炉的灶眼,从烟盒里拽出一支摩尔香烟,身体前倾,把它在渐渐发红的金属线圈上点燃。“他会以他可怕的压迫性的手段继续控制我,让我感到窒息,然后等我割开自己的喉咙。”
“闭上你这张臭嘴,戴尔德拉。”爸爸说。他神情疲惫,醉得不成样子。
妈妈朝他冷笑一声,一团烟雾从鼻孔里喷出来。“等你掉进地狱那一天,我就会闭上嘴。”
我惊恐万状:“你是要割喉咙吗?”
她笑了起来,向我伸出双臂:“不,当然不是,这不过是个比喻。”她在我的头顶亲了一下,挠了几下我的后背:“凌晨一点了,你该睡觉去了,明天还得上学呢。”
后来,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了芬奇大夫。
当我的家庭气氛由单纯的彼此憎恨,转化为潜在的谋杀血案的时候,我的父母不得不寻求心理大夫的帮助,芬奇大夫由此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他可太像圣诞老人了。他有一头茂密的白发,嘴巴上有一圈浓密而滑稽的灰白的胡须,白色的眉毛就如牙刷刷毛一样厚重。不过,他不是穿着有白色皮毛的鲜红的袍子,而是穿着褐色的涤纶裤子和领尖钉着纽扣的短袖白衬衣。不过有时候,他真的会戴上圣诞老人的帽子。
每个星期六,我都会坐着褐色的道奇·阿斯彭牌小货车,和我的父母去北安普顿市芬奇大夫的诊所。我们一声不吭地坐在车里,偶尔我妈妈会发表意见,说是有粪便一样的味道,从我父亲的耳朵里释放出来。有时候,爸爸提醒妈妈,说她是一个可恶的婊子,除此以外,他们一句话也不说。
治疗持续一年多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爸爸妈妈的关系越来越糟,而不是有所好转。我爸爸愈发充满敌意而且疏远,他喜欢呆在地下室里,似乎只对放在那里的棱角粗糙的金属物着迷,而我妈妈却越来越像一个疯子。
我说她像个疯子,不是说她喜欢把厨房的墙壁涂成深红色,这不算什么事儿。她喜欢时不时地打开煤气炉,默默地看着火苗发呆;她喜欢把牙膏当三明治咽下肚子,说她自己是唯一的上帝,这些使我相信,她在发疯的道路上越跑越远。以前,她可以站在阳台上,点燃柠檬味道的蜡烛,但起码,她不会把蜡烛吃下去——如今,这样的情形一去不返了。
每周一次的治疗也结束了——如今,我妈妈风雨无阻,几乎每天都得到芬奇大夫那里看病。
我父母的离婚是爆炸性的,因为他们所有的关系全部炸得粉碎,留下了一个干净而平坦的区域,我可以看见地平线了。我爸爸妈妈之间的斗争结束了,因为他们不再讲话,家里的紧张气氛消失了,因为没有所谓家庭了,“家庭”这张画布干净如初,不再有任何痕迹。
现在,我妈妈和我得自力更生了,我们的遭遇,我们的处境,类似于电影《艾莉丝不再归来》,或是我喜欢的电视剧《光辉岁月》。
我们搬进了阿默斯特市的一家新公寓,我妈妈的心情或许会更好一些。我可能进入一所新的小学,然后上初中,然后上高中,然后考进普林斯顿大学,将来成为一名大夫,没准儿一不小心,成为我一向推崇的某些电视喜剧节目的明星。
那么我们的狗,克里姆怎么办呢?它拒绝搬家。我们带着它一起去阿默斯特,可它一路小跑,回到原来的老房子那里。那里的新住户信誓旦旦地说,他们会照顾好克里姆的,所以,和我们一样,克里姆也会过上新生活。
洗衣服还是得加上织物柔软剂,早餐还是少不了金枪鱼沙拉白面包,家长教师联谊会还是要定期召开,所谓的新生活,其实还是老样子。
芬奇大夫将身体倚靠在那张藤条转椅上,两只手交错地放在脑后,我妈妈坐在他对面的双人沙发上,而我坐在他们之间的扶手椅上。
我今年十二岁,但我感觉我很成熟,至少有十四岁了。我父母离婚一年多了,我妈妈经常来看大夫。她不单每天来,甚至每次要好几个小时,如果她没有亲自登门求援,也要在电话里接受治疗。有时候——就像现在这样——我会陪绑似地参与他们的治疗。她感觉应该让大夫和我彼此熟悉很重要,芬奇大夫或许可以帮助我解决在学校里的麻烦。麻烦在于我拒绝上学,而她无力控制我的一举一动。我认为,我没有年龄相仿的朋友让她不安。实际上,我什么年纪的朋友也没有。
“我的情感,我的精神,确实到了相当成熟的地步,”芬奇大夫感叹地说,他的目光有几分滑稽的意味,“可我始终是一个人,一个男人。我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男人。”
我妈妈把一股烟雾吹过头顶。“你纯粹是个狗娘养的。”她说。她使用一种揶揄和调侃的口吻,和她平时的语气形成鲜明的对照。譬如,每当她对我说:“快走吧,我们去商店买点儿什么吧”,我的上帝,她的声音可真讨厌。
大夫嘿嘿笑了起来,他的脸唰地红了。
“也许你说得对,”他继续说,“男人都是狗娘养的,所以嘛,你就是个狗娘养的孩子了。”他笑着看看我。
他又说:“你是一条母狗。”这是他对我妈妈说的话。
“我是世界上个头最大的母狗。”我妈妈说。咖啡桌上放着一盆“青锁龙”(一种植物),她把烟头在花盆的泥土里掐灭。
“这么想就对了,这才是健康的心态。”大夫说,“身为女人,你本来就是一条母狗。”
我妈妈的表情有些骄傲,她略微扬起下巴:“大夫,如果做母狗是健康的,那我就是地球上最健康的母狗女人了。”
芬奇大夫爆发出一阵大笑,还不停地拍打着大腿。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好笑的。不过在我看来,说我妈妈是一只母狗……唉,差不多也就是这么回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与其说她是一个诗人,不如说她是个变态,她不属于正常人,或许该归入沙门细菌那一类吧?
“你真的在那里……做那个吗?”我问大夫。我把话题从“妈妈与母狗的关系”上,转移到我和芬奇大夫之前的谈话上面,我指的是办公室后面那个房间。
芬奇大夫笑着对我说:“当然,我已经说过,我是一个男人,我有自己的需要。”
我试图理解他的话的含义。“那,你果真把那个房间当作……那你通常是在什么时间?是给病人看病的时候吗?”
大夫又笑了起来:“在我给病人看病的时候,也可能在我看完病之后。有时候,如果一个病人特别疲劳,我就会暂时离开,进到那个房间里。”他从他椅子前那个低矮的、镶着玻璃的藤条桌子上拿起一张《纽约时报》,“今天早晨,我一直在阅读一个女人的故事,是个了不起的女人。说实在的,她太成熟了,发育得太好了……我指的是精神层面。照理来说,她是那种应该做我老婆的女人。”他的脸微微有些发红,他调整了一下腰带的环扣,“所以,阅读她的消息,对我的里比多(心理学术语,指性本能背后的一种潜在力量)的影响非同小可。你们到这里的五分钟之前,我正在欣赏她在报纸上的照片。不管怎样,你们两个离开之后,我需要让自己释放一下。”
想到肥胖的芬奇大夫丢开病人不管,独自到后面的房间里自慰,眼睛还盯着杂志上裸体女人的图片,可真是叫人恶心,呸,呸,呸!
“你想跟我旅行一趟吗?”他问。
“到哪里啊?”我问。
我妈妈咳嗽了几声。
“当然是我的自慰室了!”他骄傲地大声说。
我不禁转了转眼珠。我的确是那种喜欢旅行的人,可要是这种旅行也能让我兴奋,那我真是有些病态。而且几个月以前,他的女儿霍普已经带我看了那个房间。不过表面上,我必须装作从没进过那里。“好吧,那我就跟你旅行一次吧。”
打开那个房间的门,却让我们感到惊奇:霍普离开了接待员的岗位,正躺在房间里那只沙发上睡大觉呢!
“这是怎么回事?”芬奇咆哮起来。“霍普!”他大声说。
霍普被惊醒了:“我的天,干什么呀?爸爸!你把我的魂儿都吓出来了!”门口的光芒让她有些睁不开眼,她用力地眨了眨眼。“啊上帝,你们是怎么啦?”
大夫显得异常震怒:“你没有权利到这里来,这是我的自慰室。而且你居然还用我的毯子!”他指着那条绣着彩色花纹的毛毯,他的女儿正把毯子裹在身上。
毯子用钩针编织而成,边缘的流苏杂乱地纠结在一起。
“爸爸,我刚刚打了个盹而已。”
“这不是你睡觉的地方。”他大声训斥。
妈妈转过身,想要离开。“我想去喝一杯新鲜的桔子汁。”
“等一下,戴尔德拉。”芬奇大夫说。
妈妈皱起眉头:“干嘛呀?”
“你说说看,她的行为为什么是错误的?”他问妈妈。
拿着剪刀奔跑(2)
妈妈把烟塞到嘴里:“我真不知道。”
霍普在沙发上坐了起来。
“回答我,戴尔德拉,”大夫以命令的口吻说,“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她偷偷潜入我的房间,侵占我的私人领地,这是雀占鸠巢的可恶行为吗?”
妈妈想了一会儿,说:“是啊,我能理解你的意思,没人喜欢自己的地方被人占据,而且,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让别人弄乱自己的东西,确实令人烦恼和厌恶。”
“那么,你拿这些话来质问她!”大夫命令道。
我转过身来,不想卷入这件事情。
“可是,我……”
“戴尔德拉,大点儿声,告诉她你的感觉!”
妈妈看了看霍普,似乎是想说:我应该怎么办呢?我真没有选择啊。接着她说:“我认为……嗯……你这样做是不合适的,你不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就擅自闯入……嗯……你父亲的房间。”
“这不关你的事,戴尔德拉。”霍普回敬了一句,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愤怒的光芒。
我妈妈又拿起香烟,吸了一口。她再次要求离开:“我真的认为我该走了,我很想去喝一杯桔子汁。”
大夫抓住了她的胳膊。“等一等,戴尔德拉,你就容许她这样对你说话?上帝啊,戴尔德拉,难道你是她的下人吗?”
我妈妈飞快地转过身:“我当然不是霍普的下人,芬奇。这根本不关我的事,她说得对。这是你和你女儿之间的问题。”
“臭狗屎!”芬奇大夫大喊起来:“你这完全是该死的逃避!”
“这当然不是逃避。”我妈妈辩解说。她把烟头扔到地板上,用凉鞋的大拇指部位把它踩灭。“我不想卷入这种事情。”她用手弹去黑毛衣圆翻领上几根细小的绒毛——那些绒毛其实是她的主观臆想,其实并不存在。
霍普说:“爸爸,你太过分了,你还是让戴尔德拉离开这里吧,这是你和我之间的事。”
“你——”芬奇大夫指着霍普,“马上给我滚出去,离开这里!”
霍普吓了一跳,身体后仰,瘫坐到沙发上。
“你怎么认为,年轻人?”大夫看着我。
“我认为你们全都是疯子。”我说。
“好,有个性。”他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转向霍普:“赶快回去接电话,泡一杯新鲜的咖啡,做你该做的事,你该是负责任的女人。别以为你是我的女儿,就可以凌驾在我之上,一整天都在睡觉,像什么话?”
霍普从沙发上下来了:“跟我来吧,奥古斯丁。”她把我带到了接待室。
“这都是怎么回事啊?”我问。霍普坐在她的接待台前,我则坐在窗台前,看着窗外,看着八层楼下面来来往往的车流。
“我爸爸只是想帮助你的妈妈,”霍普说,“其实他不是真的生我的气。”
“可是看上去,他就是在生你的气啊!”
“不是的,他只是想帮助你的妈妈,”霍普解释说,“他要让她与她的愤怒接触。你的妈妈压抑愤怒太久,所以才会生病。”
我们的小货车行驶在佩里大街上。我妈妈和芬奇大夫约好今天见面,地点就在他的家里。霍普对我说过,到她家做客,一定不会后悔。“你会认识有趣的人,也会碰上好玩的事。”我终于能看到芬奇大夫的府邸了,对我来说,即使是光顾大明星琼·的私人住宅,也不会比这次拜访更令人激动——我要拜访的,乃是一位美国医生的住所。
今天我穿戴整齐,一条灰色的裤子,裤线压得非常齐整,一件整洁的白色T恤,外边套了一件海军蓝罩衫。我通常出席大场合才会这么打扮。而且,在出门前的最后一刻,我戴上了一个镀金的id手镯,上面镌刻着我的姓氏和生日。
街道两侧是整齐的房屋,一座比一座气宇轩昂。门前的篱笆修剪得整整齐齐,复式结构的壁炉烟囱拔地而起,高大的正门涂着闪光的黑色油漆,门前的街道都有篱笆点缀,大有新英格兰金融街的气派,豪门林立,气势逼人。“真是太棒了,”我啧啧赞叹说,“我将来也要当一名大夫。”
我们的车开向右上方,我看见了一座孤立的房屋。它不像其他房屋那样是白色的、纯洁无暇,这个房子是粉红色的,看上去有些矮小而卑微。从远处看,它显得孤零零地,和它的邻居比起来,它实在有些另类。“肯定不是这里,对吗?”我小心地问。
我妈妈转动方向盘,把车开进了路边。“就是这里。”她说。
“不可能!”我怀疑地大声说。
“就是这里,奥古斯丁。”她熄灭了发动机,把钥匙扔进坤包里。
“等一下,”我非常吃惊:“这……不可能啊!”
“这就是芬奇大夫的家。”她斩钉截铁地说。
我们下了车,我把手遮在眼睛上方,试图挡住直射的阳光,开始打量这座房子。粉红色的油漆正在剥落,裸露出木头的纹理和形状。所有的窗户都没有百叶窗,而是覆盖着厚厚的塑料,这样,外面的人就无法看见里面的景象。还有那块草坪——至少曾经是草坪吧——其实只不过是一块硬邦邦的泥地,一眼看上去,像是被很多人践踏的交通要道。那个紧靠房屋的一角,停在路边的有些变形的汽车,是一辆破旧的、灰色的别克—兰鸟,车前的毂盖都不见了。
我妈妈穿过那片肮脏的地段,径直走到前院,而我紧紧跟在后面。她摁动门铃,门铃发出一种奇怪的电流声,简直是震耳欲聋。我可以想象有根导线穿过墙壁,然后产生火花,发出了这种声音,这让人想起从远处听到的一种电锯声。
没有人开门。不过我听得出,有人在房间里面跑动,脚步声很清晰。还有按动钢琴键发出的声音,接着是一声沉重的撞击,听得人心惊肉跳。
她再次按下门铃,把手放在上面,没有松开。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了,一个有些驼背的人出现了。这是一个中年女人,她纽结而凌乱的头发有些灰不溜丢的,甚至可以说是紫色的。她手里拿着一个电动瓶起子,电线很长,一直拖到地上。
“您好,戴尔德拉,”驼背女人说,“请进来。”她转过身,把瓶起子在空中挥了一下,示意我们走进房间。她的身体可真像是“拐杖糖果”,只不过没有红色的条纹包装而已。她的身体前倾,脑袋垂向地面,这让我想象一架飞机突然坠地之前,有的乘客受到惊吓,必然会采取这种躬身缩颈的姿势。
我妈妈说:“谢谢您,阿格尼丝。”她朝屋里走进去。
我跟在后面。这个女人的形象,让我想起电影《家庭会战》中,伊迪丝·邦克饰演的主人公,只是她的姿势非常难看。
“你好,”驼背对我说,“你一定是奥古斯丁吧。我读对了你的名字吗?是不是奥——古——斯——丁,我的发音正确吗?”
“正确,”我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姿态回答,“很高兴认识您。”
“我是芬奇大夫的妻子。你们两个来到这里,就像来到家里一样,千万不要客气。我现在就去叫大夫过来。”她转过身,沿着通向二楼楼梯的狭窄、阴暗的走廊走去。
房子的味道太可怕了,就像湿漉漉的狗身上发出的气味。还有别的什么味道,难道是煮熟的鸡蛋吗?而且房间实在太乱了,我站着的长长的地毯,绒毛磨光,露出了织纹,出现了破洞,而失踪的部分似乎就隐藏在木地板底下面。我在妈妈的身边绕来绕去,右边的布局尤其吸引住了我,那里有高高的窗户,有一只个头很大的壁炉,而旁边的大沙发已经翻倒在地。我绕过沙发,向对面的房间看去,那里也是一团糟,零乱地堆放着衣服、报纸,还有一只彩色的塑料救生圈。
“没有哪个大夫会住在这里。”我悄声地对妈妈说。
“嘘——”她压低了嗓音,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你要表现得规矩一些。”
我低头看了看熨烫过的涤纶裤子,我看到它粘上了一些毛发。膝盖处有一根奇怪的动物的毛,我把它揪下来丢掉,看着它飘落到地板上。我看着地板,看到了更多的毛发,到处都是!它们散落在地毯上,还结成了一个个厚实的小球,分布在靠近墙边的角落处。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污秽的地方,住在这里的人令人震惊。一个美国医生竟然会住在这个鬼地方,真是难以想象啊!
“我……我还是在汽车里等你吧。”我说。
“你不能在汽车里等我,那至少需要好几个小时,而且那样的话,你也太没礼貌了。你得呆在这里,和大夫家里的孩子好好相处。”
妈妈去见芬奇大夫了。过了一会儿,两个邋遢的女孩顺着走廊走过来,她们都有一头长长的、因为油腻腻而显得光滑的头发,穿着脏兮兮的衣服。一个是维基,另一个是纳塔莉,以前我在大夫的办公室里见过她们。纳塔莉比我大一岁,她十三岁。维基十四岁。纳塔莉还不错,人很正常,维基则有些另类,她甚至不住在家里,纳塔莉告诉过我,说维基现在和一群嬉皮士住在一起。
“你穿得可真气派,”维基干笑着说,“难道是去教堂吗?”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真是恨她。她穿的牛仔服看上去花里胡哨的,似乎把彩虹的所有颜色全绣到里面了,而膝盖上还缀着一块假树叶。
“快跟我们来玩吧。”维基说,“我们会让你有事做的。”
接着,她们拽着我跑开了。
纳塔莉拿起沙发上的一个食品袋,取出一夸脱左右的烤马铃薯片,把它们塞进嘴里,声音响亮地咀嚼起来,大把的碎屑掉到她的条纹短裤上。她用手绢擦了擦裸露的膝盖。“吃起来真麻烦。妈的,我讨厌查尔斯·纳尔逊·雷里,他以为他是谁啊?”她打开电视,看了一眼,不屑一顾地说。电视正在播放征婚类节目《好男好女》,查尔斯·纳尔逊·雷里是特约嘉宾,一个电影演员。
“他什么都不是,顶多是狗屎。”维基插了一句。
我盯着屏幕,把一只手放到头顶。在手掌的抚摸下,我能感受到我的头发多么光滑,这让我很舒服。我喜欢看《好男好女》这个电视节目,“我们就看这个吧。”我建议说。
维基从沙发扶手里掏出一大块粘稠物,把它用力甩到地板上。“呸,这个东西真恶心!”她们的猫弗洛伊德见状,立刻从书架里跳下来,扑向地板上那堆粘稠物。
纳塔莉把食品袋举到嘴边,倒置过来,把剩下的马铃薯片倒进嘴里。她又敲了敲食品袋底部,发出了小鼓一样的声音。接着,她把袋子扔给了弗洛伊德。
弗洛伊德飞快地扑过去,两只爪子紧紧地抓住它。
维基呵呵呵地笑了起来。
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还记得有一次,在芬奇大夫的办公室里,她们竟然打开窗户,把好几条沙丁鱼扔到下面的街道上,砸到行人的头上。她们也要把咖啡罐扔出窗外,好在霍普及时阻止了她们。
更让我吃惊的事情是我妈妈决定把我留在芬奇大夫的家里,为期一周,而她则在芬奇大夫的安排下住进汽车旅馆,原因是我爸爸有可能会伤害我们,确切地说是谋杀。妈妈相信芬奇大夫是唯一能保护我们的人。
一周的时间,待在这样一个奇怪的家庭里,我不敢想象!我竭力想改变妈妈的想法,可都是徒劳。她毫不犹豫地留下我,离开了。
我听着墙上的挂钟发出的微弱的声音:一秒钟、一分钟、一个小时……有那么一刹那,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幻象:我拿起挂在门帘横杆上的电动刀,手起刀落,喀嚓、喀嚓。可怜我的妈妈,她所有的手指头,齐刷刷地,全被我切了下来。
第二天下午,我看到了住在芬奇大夫家的病人——乔兰妮。她像狼一样在这栋房子里嚎叫,霍普告诉我她是个典型的有强迫症的精神病人,她在大夫家住了两年了,从来没有下过楼。难道我是和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人同住一所房子吗?紧跟着我意识到,其实我早就和一个精神病人、一个疯子同住一所房子了,那个人就是我妈妈。
再有五天半,我妈妈就会来接我了。我想她应该不会撒谎,她顶多让我在这里住上一周。她和大夫离开时,她对我说过,我得和他们一家人住上一段时间,因此我想我实际住在这里的时间,恐怕不止一周。或许是今天住在这里,而明天要住在别的地方呢!或者一连住上几个星期也未可知。我可以感觉到,对我妈妈来说,即使和我单独相处一天,都是越来越困难的事,而我爸爸同样不想和我在一起。他在树林深处的一处住宅下面,给他自己找到了一处鼹鼠式的地下公寓。自从他们离婚之后,我仅仅去过那里一次。
有那么几秒钟,我突然觉得无边的寂寞笼罩了我,我感到如此孤独。我就像家里的一个毛绒玩具。其它毛绒玩具都被我塞到柜橱里的隔架上(我考虑到我年岁不小了,不想每天厮守那些它们),每天亲亲热热,而它则掉在墙壁和柜橱的夹缝间,孤零零地与黑暗为伴,我也始终懒得把它取出来。
随后,一种更加可怕的想法进入了我的脑海:要是乔兰妮计划在这里顶多再住一周呢?别的人各忙各的,到时候,偌大而陌生的空间里只剩下我一个,那我该如何是好?我简直不愿多想了。
我不再拼命地咬自己的嘴唇和舌头了。我眼睛直勾勾地向前看去,有些呆滞,有些茫然,有些失神。上帝呀,要是我被他们合伙欺骗了怎么办?要是我住在这里的时间,其实不是一周,而是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那我该怎么办呢?
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我告诉自己。不要神经兮兮的,不过是一个礼拜罢了。
忽然,我听见厨房发出了一种撞击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良久,这使我微笑起来。我很想知道,那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又出现了怎样的骚乱?厨房是否比以前更加混乱不堪?在某种程度上,这个家庭里的混乱景象,是一种难得的调剂,它们至少可以让我忽略一个事实——我的父母似乎都不想要我了。我要是让自己过多地想这件事,就无法保证我能够挺过去,所以我屏住呼吸,凝神倾听,期待着听到更多的声音。可惜,那边又寂然无声,风平浪静了。
我低头看了看我的裤子。我注意到了一处不太美观的污迹,这是一处油渍,恐怕它再也洗不掉了。我耸耸肩,站起身来,向厨房那边跑过去,我非得看一看,就在刚才,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小规模灾难。
一周过去了,我妈妈把我从大夫家里接了回去。她迟到了一天。当时,我并没听到令人激动的敲门声,没有享受到一双手臂拥抱我的温暖,没有体验到令我窒息的亲吻。她只是把灰色小货车停在房子旁边,坐在车里等着我。我不知道她在这里等了多久,我只是看到一辆车停在前面。我注意到那是妈妈,所以飞快地跑了出去。
“你终于来了!”我大声喊道。我从房子里跃出,光着脚板跑出去。我跑过了肮脏的前院,跑到街道边上。小货车的窗玻璃一直紧紧关闭。
她的眼睛继续盯着前方,尽管我用了老半天时间,使劲敲打车窗玻璃。
小货车的尾气,不停地喷溅到马路牙子上。它看上去脏兮兮的,而且疲劳不堪,发动机的轰鸣有气无力,仿佛随时都会从车里掉出,掉到马路上,一命呜呼。
我再次敲打着车窗,我妈妈终于眨眨眼睛,扭过头看着我。她把车窗慢慢地摇下来,把她的脑袋探了出来:“你想去阿默斯特吗?你不想带上自己的东西吗?”她的话语冷冰冰的。
我转身跑回去。我注意到房门敞开着。我想这没什么关系,会有人把它关上的。我也不在乎自己赤着脚,不管怎么说,在阿默斯特的公寓那里,我的鞋可多呢。我从小货车车前绕过,跑到了副驾驶的座位上,忙不迭地爬了上去。
“你们到哪里去了?结果怎么样?发生了什么事?”当我妈妈开车离开芬奇大夫的家,驶向阿默斯特的时候,我连珠炮似地向她提问问题。
她没有回答我任何问题,眼睛只是盯着前方。不过,她的注意力不是前面的道路,她也没有看小货车的后视镜,没有点上她喜爱的摩尔香烟。那么,她为什么那么沉默,她在想什么呢?
她终于回来接我了,就像她对我保证过的那样。
可是,这些天来,她究竟去了哪里?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和芬奇大夫一家人接触得越多,就越发感觉到自己的变化,而且速度惊人。我像是一包速溶咖啡,而他们就像是热水。
我不再穿双面针织的裤子了,我穿上了维基的一条陈旧的牛仔裤,是纳塔莉在衣服烘干机旁边的一大堆东西里找到的。我不再尝试各种涂料,让头发变得光滑和平整,相反,我任由它看上去有些弯曲和凌乱。“你这样看上去更好些。”纳塔莉说,“你真的很像blondie乐队的那个敲鼓手,很潇洒。”只是几个月的时间,我却感觉像是长大了两岁,我喜欢这种改变。这个家里有如此大的自由度,人人都是那样宽容而随和。他们对待我的态度,根本不像是对待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
不过,他们一家人越是大度和宽容,我就越是担心,对于我内心深处的隐秘,他们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不知从哪一天起,我开始怀疑自己有同性恋倾向。我疑心自己是同性恋,是因为我很少和女孩子交往,对她们避之唯恐不及,相反,某些气质潇洒而身材性感的男孩子,反倒让我心生恋慕之情。我在日记上写下所有的感受,几乎字字句句都是他们的影子,我起初觉得惶恐和迷惑,慢慢地也就处之泰然了,坚信自己此生在爱情上,是注定与女人无缘了。
有一回,我在圣弗朗西斯科看了全球最大的同性恋游行,真是大开眼界。当天集市大街被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的,我兴奋地在人群中间钻来钻去。来自全国各地的同性恋沿着大街进行各种表演,有的女人打扮成男人模样,也有的男人打扮成女人模样。他们的扮相惟妙惟肖,乍一看很难看出破绽来。他们不断地向人群抛洒纸片、徽章、项链什么的。那些五颜六色的项链,是男女同性恋们的标志性装饰,很多人经常戴着。我在“抢”了两条项链,并且挂在脖子上之后,就乐颠颠地加入了游行队伍,由此“注册”成为同性恋的一员。记得当时游行持续乐三个小时,同性恋们很兴奋,而观众们似乎更兴奋,虽然我想不出他们为什么也兴奋。在队伍当中,有人还高举着“上帝也是同性恋”的牌子,有些议员为了竞选市长,也来参加了游行。
当然,尽管我本人从不认为这件事是错的,有人却在电视上反复讲述,说同性恋者是多么病态,多么可怕。我指的是那个著名的电视主持人安妮塔·布赖恩特。我觉得她的想法太偏激,太武断,太没有品位。我对她也就没有任何好感了。我不能确信大夫一家人怎么想,部分是因为他们是天主教徒,而对我来说,天主教徒通常的生活态度保守而严谨。我担心身为同性恋者,会使他们感到晴天霹雳,很快忍无可忍,从此对我敬而远之。
但是,我把这件事告诉霍普的时候,她居然说:“太棒了!”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一天夜里,我们在她家附近一边散步,一边聊天。我犹豫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才怯生生地透漏了这个秘密。“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她脱口而出。她扭过头,微笑着看着我。
“是吗?”我大吃一惊。难道我身上散发出某种同性恋者的味道吗?还是我对清洁过度乃至不正常的迷恋,给了她强烈的暗示呢?身为同性恋是一码事,可看上去就像是同性恋,则完全是另一码事了。
“我的干哥哥尼尔,他也是个同性恋。”霍普说。她停下来,用手抚摸着路边的一只猫。
“真的吗?”就是说,芬奇大夫家里还有一个同性恋?
“是的,尼尔·布克曼。他过去是爸爸的一个病人,现在他是爸爸的干儿子。”
“他有多大?”我很好奇,或许他和我差不多大,或许比我大一岁吧?
“三十三岁。”霍普说。
呵呵,这么大的人也能收养!“他住在哪里?”
“是这样,”我们继续走路,霍普解释说,“他曾经住在贮藏室,不过因为爸爸没给他提供更像样的房间,所以他一气之下,几个月前搬走了。他和一个离了婚的女人住在一起。贮藏室的房间还保留着,在某种程度上,就像是他的一个临时寓所。”
我的心脏激烈地跳动起来,简直快得不能再快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芬奇大夫家里还有一个同性恋,而且他刚刚搬了出去。
“他经常到这里来。要是你愿意,我可以打电话给他。你们两个或许能相处得很好,我觉得你们彼此会喜欢对方的。”
除了在圣弗朗西斯科的那次游行,我过去从未亲眼见过真正的、活生生的同性恋。我通常只是在电视上见到过。我想知道,同性恋的脑门上,是不是写着“同性恋”的字样。
一个星期以后,霍普打电话告诉我,说布克曼会在下午过来。我立刻从阿默斯特的公寓出发,坐公共汽车赶了过去。
拿着剪刀奔跑(3)
阿格尼丝坐在电视房的沙发上,正在吃着一大袋普里纳宠物公司生产的犬类食品。看见我走进客厅,她微笑着说:“你不用觉得奇怪。这东西不像看上去那么难吃。味道真的是很棒。你要不要来一块?”
“不了,不了,谢谢。”我说。
她说:“唉,你真不知道你错过了什么。”她随即把一块灰色的犬粮抛起嘴里。
“她是对的。犬粮的味道非常棒。”我的身后传来低沉的声音。
我扭过头,看见了一个又高又瘦的小伙子,他有一头黑色的短发,下巴蓄着黑色的胡须。他的眼睛是褐色的,看上去充满善意。“你好,还记得我吗?上帝,上一次我见到你,你才有这么高。”他把手放到腰部比量着。
“嗨!”我故作轻松地打着招呼,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会过于激动。“我也好像想起你了,有一点点吧。好像……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到过我家。”
“是的,你说对了,我是去拜访你的妈妈。”
“就是嘛。”我说。我把手揣进口袋里,好让自己更自然、更随意。
“霍普说你想见见我,我感到很荣幸,觉得自己跟个名人似的。”他微笑着说。
“是的,是这么回事。你知道,我现在整天都呆在这里,我想认识每一个人。”
他的眼睛闪烁了一下,他的和善的微笑消失了:“你是住在这里吗?你在这里有一个房间,对吗?”
我记得贮藏室的事,记得芬奇大夫让他住在贮藏室,而不是一个像样的房间。我马上改口说:“啊,是这样,我的意思是说,我经常来这里玩。我在这里没有什么房间,什么也没有。”
他的表情轻松了:“嗯,”他说,“我知道了。”
霍普走进客厅,把手放到布克曼的肩膀上:“你好,大哥,”她说,“我看你们两个挺投缘的。”
“那是当然呃,”布克曼说,“你的手别压得这么重,老天爷,我不是一条狗。”
“好吧,可怜的孩子,”霍普把手放下了,“我都忘了你是多么虚弱。”
“霍普回来了吗?”阿格尼丝的声音从电视房里传来,“告诉她,她还欠我四块钱没还呢。”
“我在这里呢,你可以亲自告诉我的。”
“啊,啊,好吧,”阿格尼丝的舌头有些打结,“真的是你啊?我是说,我好像听见你的声音了。你还欠我四块钱。”
霍普把头探进电视房:“我知道我欠你的钱。我会还你的——神圣的奶牛。我的天,你是在吃狗食吗?”
“为什么每个人都这样小题大做,不过就是普通的粗粮而已。”
“啊,妈妈,”霍普做着鬼脸,“这种食物不干净,是给狗吃的东西。”
“它的味道好极了,叫人流哈喇子。”布克曼调皮地添了舔嘴唇。
霍普转过身:“别告诉我你也吃过啊。”
“我吃过一点点,你也应该尝一尝。”
“不管怎样,我是不会吃狗食的。”
阿格尼丝说:“行了行了,你这个大惊小怪的孩子,你总怕尝试新鲜事物。在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就不敢尝试陌生的东西。”
“我并不害怕尝试新事物。”霍普说,“我不过是拒绝吃狗食罢了,这是我的底线。”
“我也不想吃。”我说。
布克曼把手放到我的肩上,我的整个身体像触电一样,不禁抽搐了一下。他说:“尝尝吧,没事的。”
我忽然振奋起来:“要是她敢尝,我就敢尝。”
霍普看看我,眼珠转了转:“各位老大,太感谢了,好像只有我是个胆小鬼。好吧,我吃给你们看。把那个袋子给我。”
阿格尼丝把袋子举起来,霍普和我把手伸进去,一人拿了一块,接着,我们互相看了看对方,同时把它们放到嘴里。
真是好吃。松脆,香甜,口感舒适。我立刻意识到,这小小的颗粒吃得久了,肯定让人难以割舍。“味道真的不错呀。”我说。
“看,我说得没错吧?”布克曼得意地说。
“我早就告诉过你们的嘛,你们现在怎么想?要是味道不好,我怎么还会吃呢?”阿格尼丝抓起一大把狗食,把它们放进嘴里,声音响亮地咀嚼着,又扭过脑袋,把她的注意力转移到一部肥皂剧上。
“好了,我得走了,”霍普说,“爸爸要我在办公室里接电话,我还得整理那些保险报单。我们随后见吧。”
“好,回头见。”布克曼说。
霍普打开前门,准备离开。“拜拜,奥古斯丁,玩得高兴点儿。”
“好,拜拜。”
霍普离开后,布克曼说:“奥古斯丁,你想和我出去散步吗?”
我们进入市中心,到了史密斯大学校园,然后我们走得更远,走到了郊区附近的库利基尔斯医院。在整个路上,我都忍不住向他讲述自己的一切。我感到我们有太多的共同点:我们都是同性恋,我们都住在芬奇大夫家利,都没有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还有,在这个女人充斥的家庭里,除了芬奇大夫以外,我们是硕果仅存的男人。不过,有件事我还是不能告诉他。我告诉他的是别的事情,诸如我的父母如何吵架,吵得多么凶猛;我讲述他们的离婚事件,讲述我妈妈如何变得越来越奇怪,如何经常找芬奇大夫看病。还有,我大部分时间住在这里,是因为她已无暇照料我。
“有一个疯狂的妈妈真是够呛,”她说,“我妈妈也不能照顾我,爸爸也是如此。”
“是啊,我爸爸也是。他从来就不管我。我妈妈只是忙得她自己的写作。我想,她可能是在处理一系列棘手的事情,更需要集中精力。”
“所以,你就被抛在了一边,对吗?”
“没错。”
“是这样,”他说,“我明白了。所以,你现在就住在这里,住在更加疯狂的芬奇大夫的家里。”
“疯狂?你认为芬奇大夫疯狂?”
“某种程度上是这样。我想,他是一个天才。我知道,是他救了我的命。”他突然说,“他是第一个人——我告诉他,我是一个同性恋。”
“真的吗?”我问。他最终说了这件事。在此之前,我还一直好奇呢,怀疑霍普是不是错了。布克曼看上去很正常,完全是那种常见的男人。他没有戴耳环,说起话来也不不娘娘腔,他穿着灰色的皮鞋,蓝色的涤纶裤子,他的脸上没有任何异常,哪里像是同性恋呢?
“我也是。”我说。
“什么?”布克曼惊奇地问,他在马路上停下来。
“我是个同性恋。”
现在轮到他大吃已惊。他张大了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眼睛也瞪圆了。“什么?你是认真的吗?”
“是的,”我说,我觉得有些尴尬,“我以为你知道呢,我以为霍普告诉过你呢。”
“神圣的上帝之母玛丽亚,”他说,“她果真是妙不可言啊!”
“什么?”
“没什么,你是说,你是一个同性恋?”他又问了一遍。
“是的。”我回答。
我们继续走着,不过他又停了下来:“你敢肯定,你是一个同性恋吗?我的意思是,你觉得自己是同性恋有多长时间?”
我对他说,我一出生就是同性恋。
“这就肯定没错了,你是同性恋。”他高兴地笑了起来。
我们沿着街道散步,经过一个关闭的商店门口,在那里,他对我说:“我想让你知道,任何时候,只要你想聊天,我都会来找你。我的意思是,不管白天还是夜晚,你可以和我谈任何事——不管是刚才这件事,还是别的什么事。”
我看了看他的脸。我想,他看上去真的很帅气,在路灯的红色光芒的照耀下,他的确气质非凡。“谢谢。”我说。
“你也不要有什么担心,”布克曼信誓旦旦地说,“我绝对不会利用你的。”
“好。”我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了一盒万宝路。
“你抽烟?”
“是的。”我承认。这是我从纳塔莉那里学来的,而且养成了习惯。一开始,我很担心芬奇大夫或者阿格尼丝会很生气,不允许我在他们家里吸烟,不过他们并不在乎。他们只是提醒我,不要把整个房间烧掉了。
布克曼从口袋里取出一只打火机,帮我点着了烟。
“谢谢。”我说。抽烟,成了我非常热衷的事,不管何时何地,好像它能随时给我安慰似的,难怪我的父母经常抽烟呢,我想。现在,我不但习惯于用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去擦拭我的珠宝手势,或者动辄用梳子梳头——直至我的头皮伤痕累累,而且,我现在每隔几分钟,就要点上一根烟,抽完了,就扔到脚下踩灭。如今我成了一个老烟鬼,只不过很少自己去买烟罢了。
“和你聊天,我真是高兴。”我们回到家门口时,布克曼对我说。
“谢谢,我也一样。”我说。
“谢谢你。”他微笑着说,眼睛似乎有些湿润。
布克曼离开了。他开着一辆破损的汽车走了,而我坐到了电视房的沙发上。我感觉到难言的兴奋,甚至有些陶醉,似乎喝了一大瓶烧酒似的。我看到了阿格尼丝掉在双人沙发上的一块圆形的狗食碎片,我没有任何犹豫,拿起来扔进嘴里。我不再害怕尝试任何新事物了。
拿着剪刀奔跑(4)
“嗨,奥古斯丁。”霍普说,她是一个小时后回来的。
我仍旧坐在沙发上出神,“嗨。”我模糊地回答。
“你在干嘛?”
我眼睛盯着电视屏幕。“没什么,我刚和布克曼从外面散步回来。”
她扭头望了望,“是吗,太好了,我正想和他谈点儿事。他在哪里呢?”
“哦,他离开了。”我说。
“见鬼,你觉得我现在跑出去追他,能不能追上呢?”
“追不上。”我说,“他大概一个小时以前就走了。”
她坐到沙发上。“真该死,”她说,“我想问问他,这个星期五他能不能替我在爸爸的办公室值班,我想去阿默斯特看我的朋友维维安。”接着,她把手伸进绣着彩虹图案的帆布坤包里,从里面取出一本小开本、白色封皮的圣经。
“你和我一起做圣经占卜,好吗?”
“好。”我说。
芬奇大夫一家人都喜欢做“圣经占卜”。这就像是问“水晶魔术球”(一种代替抓阄或投币的球装玩具,通过它随机显示的答案,使用者可以决定谁该得什么或该做什么)一个问题,只不过这一次你是在问“上帝”。具体方式就是一个人把手放到圣经上,而另一个人思考该向上帝请教的某个问题,比如,“我可以把头发剪短一点儿吗?”接着,那个手放到圣经上的人打开圣经,随意地翻到任何一页,而提问问题的人把手指放到这页的任何位置,手指停留处所显示的文字,就是上帝给他的回答。芬奇大夫热衷于做这种“圣经占卜”,认为这是和上帝沟通的一种直接的方式,他的大多数病人都做过这种占卜。不过,没有任何人做得像霍普这样频繁。
我手捧圣经,而她闭上了眼睛。“准备好了吗?我问。
她睁开了眼睛:“好了。”
我打开了圣经。
她的手指落下来,放到了一个词语“清醒”上。
“啊,我的上帝,”她说,“这真是难以置信。”
“你刚才问的什么?”
“我问的是,我错过了和布克曼见面,是不是意味着我不该去看我的朋友维维安,这是不是一个暗示?”
“所以呢?”
“呵呵,所以嘛,”霍普说,“我该清醒一下了。上帝对我说,要是我去看望维维安,我就会打扰她的。维维安上一月得了感冒,而且她七十四岁了,所以她可能需要更多的睡眠。要是星期五到她那里去,我就可能把她吵醒。”
我点了点头。她抬头看着天花板,“谢谢你,上帝。”她虔诚地说。
霍普和上帝是好朋友,甚至是铁哥们。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宗教仪式无关,与传统信仰无关。这是某种更为亲近、更为随意的关系。
霍普上周曾开汽车载着我到城里购物,我们在桑顿广场前面寻找停车的地方。当一辆红色的维加小汽车离开一处残疾人专用的停车位时,霍普高声喊道:“太好啦!”
“你不应该停在这里。”我提醒他。汽车里散发出甜兮兮的,就像是有些人的胳肢窝的气味,我长时间坐在里面,难免感到恶心,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她不该占残疾人的车位。
“这个位置就是为我准备的。”她说。
我们下了车。她打开后备箱,从里面取出她绣着彩虹图案的坤包。除此以外,她每次出门,还带着一个带有“公共广播系统”字样的背包,外加一个塑料购物袋。“帮我把后备箱关紧。”她对我说。
我使劲关上了后备箱。不过我看不出这有多大意义,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扒手没什么可偷的。他们会对放在里面的东西感兴趣吗——一个纪念父亲节的小徽章,一大把气球,一把蓝色的塑料梳子,它通常放在仪表板上。对了,后备箱里还有一卷卫生纸,一瓶止痛药。
霍普把手伸进包里,掏出了一台电子闹钟。“你有一角钱吗?”
我把手伸到口袋里,首先摸到的是瘦骨嶙峋的屁股,我感到骨头有些扎手。我拿出了一角钱。“给。”我把它递给霍普。
随后,我注意到这里没有停车计时器。“霍普,这里没有计时器。”
“我知道。”她弯下腰,把钱放在汽车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一点小意思,给上帝的。我想感谢上帝,他帮了我的忙。”
在桑顿广场附近的食品店里,霍普迟迟不能决定该买金枪鱼三明治,还是火鸡三明治,尽管身后还有很多人在排队等待。她掏出了那本白色的圣经,开始占卜。这次她只能自己搞定了,因为她时间不允许,她很着急。“收获,”她说,“我的手指放到了‘收获’这个词上。”她想了一会儿,说:“难道火鸡不是用粮食喂大的吗?我想肯定是啊,这和‘收获’的意思很接近。”然后,她微笑地看着站在柜台后面,看上去多少有些羞愤的姑娘:“我还是要火鸡三明治,不过五谷杂粮要多放一些。”
这个家庭老搞这种圣经占卜,起初也让我有些羞愤。不过,就像对待其它事情一样,我很快就适应了。
接着,我自己也做这种试验了,而且让我越来越着迷,这一点儿也不奇怪。我会提问上帝:“我该去买动力铁轨乐队新出的唱片吗?”我打开圣经,把手放到“饥饿”这个词上面。我由此知道这张唱片是狗屎唱片,我应该把钱省下来。多么简单,多么有效,就像是把一本书翻过来,看看封底,就找到了答案。
或者说,这就像不懂事的孩子遇到问题,只须向父母中任何一位请教,老练的父母总会给出答案。
弗恩·斯图尔特是一个牧师的妻子,是我妈妈亲密的朋友。她的脸上有着苍白的笑容,她的笑容很近,距离她端的那盘果仁巧克力小方饼只有几英寸远——这种小方饼是她特地为我准备的美食。她和家人住在一所温暖而舒适的房子里。她的房子坐落在一个青草覆盖的小山顶上,旁边生长着一大片高大的白桦树,白桦树的枝条俯视着琉璃瓦镶嵌的屋顶。
身为牧师的妻子,弗恩可谓出类拔萃。她和我妈妈一起到商店购买餐巾环(套餐巾用的小器具),喜欢讨论当代诗歌,参观当地的博物馆。她有一头修长的褐色头发,留着漂亮的刘海儿,有时候,她还把头发用黑色天鹅绒发卡别到脑后。她讲话时带有轻微的英格兰口音,不过,我听说她是在加利福尼亚的瓦克维勒长大的,后来和全家人冬季里滑着雪橇,一路搬到了斯托市。她和丈夫是很有品位的中产阶级,他们穿戴讲究,喜欢订购peterman和bean服装公司的商品名录手册,了解最新上市的服装资讯。弗恩经常穿着talbot品牌的鹿皮高跟鞋,脖子上戴着一个小型金质十字架。
弗恩说起话来,很少带脏字,不过,她倒是常说废话。
我父母离婚以后,我妈妈和我一时间无处安居。房子被卖掉了,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搬到弗恩那里之前,我们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是弗恩收留了我们。
她安排我们住在她家对街的一处地下公寓。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公寓里用铅框固定的玻璃窗,紫铜材料的下水管道,宽大的橡木地板。有那么几个月,我经常住在这个小小的公寓里,而其它时间,我就住在芬奇大夫家里,就是浴室旁边的那个房间,这是霍普特地为我收拾出来的。
许多个夜晚,妈妈和我在弗恩家里吃饭。她的家人非常和气,让我感觉受宠若惊。说真的,他们似乎等待了一整天,迫不及待地等着我们晚上出现。
她的四个孩子都是白皮肤,有一脸可爱的微笑,像太妃奶糖一样让人倍感甜蜜。而女孩子们的脸颊上,都有两个小酒窝儿。我感觉他们永远都那么神清气爽,仿佛刚刚洗完热水澡出来似的。
当弗恩端着一个瓷碗,把蒸煮过的花椰菜和亲手制作的奶酪沙司放到桌上的时候,他的儿子会用叉子戳起一根菜叶,首先放到我的盘子里。“就算是你不喜欢吃蔬菜,你会喜欢我妈妈做的法国口味的凉菜。”他冲我眨眨眼睛。
他的姐姐会故意拍一下他的肩膀:“不幸啊,丹尼尔,只要妈妈愿意,她还会让我们喜欢上利马豆呢。”
桌子周围的所有人都会笑起来,然后,大家双手合十,向上帝祷告和祈福。
对我来说,这些人就如我见过的一家动物园里的动物。他们是那样让人感到新奇,我从没见过像他们这样的人。我不能确定是否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还是仅仅生活在他们中间,写写关于他们的日记,或者和他们一起照相。
可以确定的是,弗恩不像我妈妈,她永远不会把圣诞树从阳台上扔出去,或者顶多为她的孩子做那种玉米淀粉的生日蛋糕,就算万事大吉了。而且我还确信,她永远不可能像我那样,能把香烟头就着牡蛎三明治一起吞到肚子里。
我的大脑下部的某个区域告诉我,弗恩一家人才是正常的人,而我又何须人也呢?我更像是芬奇大夫家的一员;我不像弗恩一家人中的任何一个。
很难设想外形俊美、穿着规矩的丹尼尔,会坐在芬奇大夫家的电视房里,指着家里的狗哈哈大笑,因为小普比尔正躺在客厅的地板上,嘴里咯咯地笑着,他的短裤褪到下面,任由那条狗有滋有味地舔着他的小鸡鸡。很难设想丹尼尔见到这样的情景,顶多不过是耸耸肩,便转身回到电视房里——这种事情在芬奇大夫家里司空见惯。
我妈妈终于找到了适合我们居住的地方。地点在艾米莉·迪更森街道上,是一所很大的老式住宅的一半,距弗恩家不过几英里远。我妈妈很喜欢我们的新居,因为当年艾米莉·迪更森就住在街道对面。“同为诗人,我和她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们都选择了这里。在我人生的这个阶段,住在这里对我再适合不过了。”她得意洋洋地说。而我喜欢这里离北安普顿,离芬奇大夫的家很近,现在,我妈妈不必经常开车送我,我可以做公共汽车过去。另外,我喜欢这个新居的理由是,这所住宅似乎没有我的位置——我的私人“房间”连门都没有,因为它只是个小小的角落罢了,这意味着我不必花更多的时间和妈妈在一起了。
芬奇大夫已经告诉我,一定把他的家当成我的家。我可以在任何时候登门,只要我愿意。“你只要敲敲门,阿格尼丝就会从床上爬起来,为你打开家门。”我知道,霍普其实非常想让我到她家里,纳塔莉也是如此。她现在住在匹兹菲尔德,和她的合法监护人住在一起,但她经常回北安普顿。而且她也说过,要是我到那里去,她就会马上赶回来。
起初,纳塔莉有个监护人让我感到奇怪,因为她已经有了一个父亲。不过芬奇大夫认为,人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父母,所以纳塔莉十三岁时,选择了父亲的一个病人作为她的监护人。他的名字叫特伦斯·马克斯韦尔,年龄四十二岁,家庭很富有。因此,纳塔莉和她的监护人住在一起,她还有监护人出钱,上了一所私立学校。维基则和一群嬉皮士厮混,在美国各地到处旅行。每隔六个月左右,维基就会借中途停车的机会,回到北安普顿的家里一趟。
我由此感觉,一个家庭的成员应当经常流动,而我也不必过于依附于任何人,任何住所。在某种意义上,我感觉自己像个冒险者,而这恰恰迎合了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强烈的渴望。
唯一的问题就是上学。我刚到十三岁,在阿默斯特教会学校上7年级。当初上小学对我来说是一场噩梦,因为在三年级时我曾留级两次。后来,在我父母离婚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阿默斯特,我转到了一所新的小学。可这没有什么效果,现在我的情况似乎比以前更糟。
从进入校门的第一天,我遭到氯气味道的袭击的那一刻起,我就预感到,我不会在这所学校里呆上多长时间。氯气的味道是从游泳池飘来的,而一座游泳池的存在,意味着这所学校要强制学生学习游泳,也意味着讨厌游泳的我不仅要穿上泳装,还要当着其他人的面,浑身冷湿地把衣服脱得精光,再把干衣服换上。
另一个问题就是审美感受。对我来说,这所学校面积庞大的灰色平房,看上去就像是一家肉类食品加工厂,或者只是为一些毛绒玩具制作塑料眼睛。这种建筑风格让人每天看了泄气,我可不想整天呆在这样的地方。从另一方面说,附近的阿默斯特电影院我倒是经常光顾。它甚至还有吸烟区呢。我也喜欢汉普郡商场的“棋王”服装店,那里出售挺括的衬衫,还有一种漂亮的白色西裤,裤线异常清晰,叫人爱不释手。
不过,和一个真正的大问题相比,这些好处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我一来到学校,就要被那些正常的美国孩子所包围。他们有好几百人,在各个房间里聚集着,移动着,就像是芬奇大夫厨房里的蟑螂一样——当然,我对那些蟑螂已经不那么在意了。
我和这些孩子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的妈妈会把蜡烛那么大的胡萝卜切成碎片,一口一口地吃下去,而我妈妈能把整只蜡烛咽到肚子里。还有,他们在十点钟准时上床睡觉,而我呢?凌晨三点钟以后,我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在芬奇大夫家里住的时间越长,越是能够体会到,这个学校多么浪费我的时间。对于那里的孩子们来说,它徒有虚名,它不过是个干涸的蓄水池,没有更宏大、更长远的规划或者想法。而且,纳塔莉也说过,即使她不得不去上公立学校而不是私立学校,她也不会上这种教会学校。
大夫一家人让我懂得,一个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规则。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任何成年人都无权按照他们的想法,替你安排一切。
所以,我每个月只会到那里上一天学,有时候一连两天都去。剩下的二十八天,我做属于我自己的事情。我通常做的事,就是写日记,看电影,或者阅读斯蒂芬·金的小说。我保持足够的警惕,不让自己连续旷课三十天,因为那样的话,到了年终,学校当局就会公布一份“核心鉴定”,我担心鉴定的结果,就是把我送进少年犯管教所。
我的技巧,就是经常到年级大教室应付课前点名,接着就抽身而退。我这样做,势必使学校的记录产生虚假和混乱。唉,谁让它漏洞百出,总是可以让我钻空子呢?另外,我没有任何朋友,也不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更使我难以被人注意,成为众矢之的。
一天下午,我很早就放学回家了。我在大教室露面,顺利应付完点名之后,就从那所工厂里悄悄溜了出来。这是晴朗的一天,当时我口袋里有七美元。我一直想到电影院去,看看那里正在播映的德国影片,所以我向迪更森街道方向走去,我想从妈妈那里再要五块钱。
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弗恩和妈妈。弗恩的脸朝下,趴在妈妈的两条腿之间。
我妈妈四肢伸开,躺在沙发上,眼睛紧紧地闭着。弗恩的脑袋左右摆动,就像一条狗正舔一块肉骨头。她们两个都一丝不挂;我妈妈的蓝色睡衣搭在沙发的把手上,弗恩的罩衫和裙子堆放在地板上。
一开始,妈妈没有注意到我,不过弗恩睁开眼睛,把头转向门口方向,她的嘴仍放在妈妈身上。她一眼就看到了我。就在那短短的一刻,从她的目光里,我看到了一种真正的恐惧。
我感到恶心,我想呕吐,我震惊得无法自制。我转身离开。当我走出大门时,我听见弗恩在后面高声尖叫,就像是一种大型动物,喊叫声完全是从胸腔发出的。
我的妈妈也尖叫起来:“弗恩!弗恩!没事的!”
我走到外面的门廊上,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感到自己有些麻木和迟钝,我咧开嘴巴,似乎是哭,又似乎是笑。街道很安静,两边都是二层楼房,篱笆修建得齐齐整整,私人车道一尘不染,还有一只猫在嗷呜地大叫。所有的人都在关紧的门后做着一切事情。我回头看着那座黄色墙壁的房子,绿色的百叶窗,停在车道上的灰色小货车。你真是无法想象这一切!
好像紧紧过了几秒钟,我听见门打开了,我感到有双手放到我的肩上,使我转过身去。弗恩站在那里。她穿上了衣服,不过没有系上扣子。她的头发有些凌乱,她哭泣着,她的双颊汗涔涔的,她试图把我拉到怀里,拥抱我,亲吻我的脸颊,我的额头,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想挣脱,我不想让她的嘴碰我。
随后,她跑动起来,她穿过草坪,跑到她的汽车跟前。由于羞愧,她的头低垂下去,就像是在避雨一样。她把手提包紧紧压在胸口上。
我想到了她的儿子,穿戴讲究而整洁的丹尼尔。我想到了晚饭时,丹尼尔把一篮子面包交给我的情景:“我妈妈做的面包特别好吃,来吧,吃一块吧。”
我回到屋里时,见我妈妈光着身子,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抽着一支摩尔烟。她的乳房大得吓人,像面口袋一样垂下来,耷拉在膝盖上。她粗重地呼吸着,把烟杆放到嘴唇上,狠命地吸着,就像是婴儿在吃奶一样。我想不到居然有人那样做——像弗恩那样——对她做那种事情。上帝,我要崩溃了!
“我希望你更喜欢呆在学校里,”我妈妈说,“虽然我知道,上学是一件枯燥的事,你更愿意同我在一起。你能把我的睡衣拿给我吗?”
她轻松的态度让我恼火。她从不关心别人,她只关心她自己。我把她的睡衣从长沙发的靠背上扯下来,用力扔给她,险些碰上她的摩尔烟。
“留点儿神,奥古斯丁!我手上拿着烟呢,烧着了怎么办?”她瞪了我一眼,样子很生气,“别这样好不好?你要是为刚才的事恼火,可以把想法说出来。”
“我真不理解你。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结巴了,“你和她在一起……多久了?”
我妈妈把她睡衣套到头上,然后站起来,顺着身体套下去。“哦,很早以前,我就爱上了她。几个月之前,我们有了身体上的接触。”
“是在我们住在她家隔壁的时候吗?”
“奥古斯丁,这些是我私生活的细节,”他的食指和中指夹住烟杆,大拇指顶到太阳穴上,仿佛若有所思,“这是我和弗恩之间的事。”我妈妈说起话来,永远像是在接受《女性与家庭》杂志的采访,她就跟个名人似的。
真相大白了。几个月以来,弗恩和妈妈已经是恋人了。原来我妈妈是一个同性恋。我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说同性恋可能是基因遗传。或许我也是从她那里继承过来的。我很担心我还从那里继承了什么。我到了三十五岁,是不是也会变疯,变成精神病呢?
她走进了厨房,我跟在后面。我看着她把一勺咖啡倒进杯子里,又加上了一些热水。
“不管怎么样,我很为你担心,”她朝水杯吹着气,接着喝了一大口,“我担心你,还有你的学业。”
“可我不想再忍受那个地方了!”我说,“芬奇大夫经常说,如果一个人到了十三岁,你就不能够限制他做什么事情。到了十三岁,他就是自由的了。”
“是的,我知道他说过。”我妈妈说,“但是法律规定,你必须上学。”
“行了,去他娘的法律。”我点上了她的一支香烟。
“你最好不要抽我的烟。你自己不是有一盒烟吗——尽管我不希望你学抽烟。”
“哼,我非抽不可。”
“是,我知道。我刚刚说过,我只是不希望你抽烟。”
“好吧。”我说,我想把烟头掐灭。
“别,别把它弄灭。我来抽。”她把烟抢过来。她接着说:“好,我知道我不能强迫你去上学。我不能强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在这样的时刻,她怎能指望我去想上学的事呢?而且,要是我真的呆在学校——那才见鬼呢,你可以想象我会错过什么!弗恩女士,牧师的妻子,她不只是彻头彻尾的同性恋,而且是我妈妈的情人!
“她的家人知道吗?”
“不知道!”妈妈直截了当地说。她转向我,表情严肃:“她的丈夫,她的孩子,他们都不知道我们之间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她说这话的语气,似乎相当担心我会马上跑出去,跑到弗恩家里,大声宣布:“各位,你们猜猜看,你们猜猜看,趁着厨房的面包还没烤熟,你们的妈妈在卧室里干什么呀?”
这时,房间内的光线多了起来,仿佛一架照相机的镜头盖打开,长镜头伸出来,聚焦到她的脸上。我的耳畔响起一曲曼妙的音乐,袅袅地弥漫在整个房间里。我妈妈站在刚刚打开的窗户前面,她的睡衣浸润在阳光里,她的身体形成了一道高大的剪影。
拿着剪刀奔跑(5)
“我整个一生都处在压抑的状态。我整个一生都在辛苦地工作,争取与这种压抑的状态做殊死的搏斗。当我住在佐治亚州的开罗市,当时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我有一个黑人保姆,她的名字叫艾尔莎。她住在城市另一端的一个小屋子里,小屋子非常寒酸。”她的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只香烟,含到嘴里,动作优雅地将它点着。她把一团烟雾喷到空气中。“那时候,黑人都被叫做黑鬼。我知道‘黑鬼’这个字眼很肮脏。这个字眼有蔑视,有仇恨。我知道,人人都喜欢用它来描述黑人,可是我也知道,艾尔莎不是黑鬼。”她顿了顿,直视我的眼睛:“你知道吗,那样形容黑人是错误的。”她走到房间对面,脸冲着墙壁:“我花了一生的时间,才发现我其实是个艺术家,”她的脸转向我,“我也发现,我是一个女人,一个有着特殊需要的女人。当时,我妈妈却压抑我的需要,迫使我义无反顾,始终不渝地同她对我的压迫斗争。我要斗争的还有你爸爸,他也把我压抑得半死不活。在我的人生当中,我如今第一次感觉,我完全可以找回失去的自我。”
与其让我在这里听这些废话,还不如让我听一个老师说:南希的零钱可以买六个苹果,每个苹果四十五分钱,那么请问,在南希的口袋里,一共有多少个两角五分辅币?
“所以,奥古斯丁,我希望你支持我和弗恩的关系,因为在我人生的这个阶段,我不需要,我也不会接受任何牙龈。我已经花了好多年时间,用我整个人生来反抗这种压抑,我希望我用不着和你再搏斗一番。”她长长地吐了口气,闭上了眼睛,她的脑袋深沉地垂下去,下巴落到了胸口处。
看起来,我真该为她鼓掌才是,不过我没有那样做。
我说:“好吧,我我不介意,我不会干涉你们的。你可以给我五块钱吗?”
她露出了笑容:“希望我有五块钱给你。没问题宝贝儿,要是真有的话,我一定给你。去,把我的钱包拿来,让我好好看一下。”
这是个阳光灿烂的周六下午。这一天,天空中零星漂浮着几朵纤细的白云,这一天的确是外出游行的好日子。霍普和我把一些气球吹胀,用彩带系起来。芬奇大夫穿着短裤和拖鞋,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嘴里随意哼唱着歌曲:“梦想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爸爸——”霍普喊道。
“战斗在不可忍受的——”
“爸爸!我想知道,你想让我们把气球系到你的帽子上,还是你的雨伞上。”
芬奇大夫走进了房间。“我想让气球砌到所有的东西上。今天是快乐的日子,到处都应该有气球。”
霍普满脸笑容。“好的。”
我吹起一只黄色的气球,交给了霍普。霍普在气球上系上一条红色的丝带,把丝带系在大夫那顶褐色皮帽的帽箍上。
“我们应该给他的帽子多系一些粉红色气球,”霍普说,“爸爸喜欢粉红色。”
最终,我们吹了大约六十多只气球,把它们系到大夫的帽子上,雨伞上,系到大夫长长的黑色羊毛外衣的扣子上。他想穿着这件衣服参加游行,尽管天气很热。我们还把气球系到自己的腰间,甚至把两只气球系到阿格尼丝的胸前,一左一右,一边系着一只。
“我不想就这样走到人群中间,”阿格尼丝抱怨说,“再给我一些气球,我得系到别的部位。我可不想光系着这两只,像什么样子!”
大夫远远就听到了阿格尼丝的抱怨,他走进房间。他现在穿上了外衣。“不,阿格尼丝,”他大声说,“你就应该这样系着气球出门。你是一家之母,是伟大的哺乳者,这就是气球的象征意义。”
“行了,尽是胡说八道。”阿格尼丝说,“我才不买账呢。”
“我说过,你只能系两只气球。它们是你的乳房鸟。”
“乳房鸟?太好玩了,爸爸,我喜欢这个叫法。”
“真的喜欢?”大夫动了动眉毛,“那么,你也应该在胸前系上两只气球。”
半小时以后,芬奇大夫走出家门,衣服上系满了气球。他把缀满气球的太阳伞高高地举过头顶。系着粉红色丝带的粉红色气球,从他的帽子上飘落下来。
霍普和我跟在后面,大约有几步远。我们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全世界的父亲联合起来!今天是全世界父亲们的节日!我身上也挂满了气球,有的系在我的裤带上。霍普只有两只气球,胸口处各系一只。
霍普的姐姐安妮跟在我们后面,还有她的儿子普比尔。安妮很恼火,她觉得参加这样的游行,是上了芬奇大夫的当。她拒绝系上“乳房鸟”,只在手里拿着一只气球。而普比尔却不含糊,六七只气球系在脚踝上,他小小的身体仿佛从地面上升起来似的。
再往后面就是纳塔莉。她也同意系上“乳房鸟”,不过她坚持戴太阳镜,还有一顶大帽子,这样的话,她的熟人就不容易在街道上认出她。
我妈妈走在队伍的末尾。她看上去十分紧张,而且心神不定。她右手握着一只白色的小气球,左手夹着摩尔香烟。她和我们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一来,她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女人,偶然出来散步,又偶然拣到一只白色的小气球,就随意地拿在手里。我不知道她是为参与这样的游行队伍感到羞耻,还是她的精神病即将发作,需要芬奇大夫为她实施治疗。
“我今天感觉不太舒服,”她此前曾对我说,“我正在写一首新诗,写得很辛苦,让我心力交瘁。”
我们这只队伍沿着佩里大街前进,穿过了霍利尔广场,到达了主街,又进入市中心。
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芬奇大夫用红色的卡祖笛(一种玩具笛子),一路吹着意大利歌曲《来自天涯的男人》。
见到他的样子,路边的孩子们高兴地尖叫起来,而大夫就会停下来,嘴里“嗨,嗨,嗨”地打招呼,还把一张张油印的宣传单交给他们的父母,上面写着:“你们——情感不成熟的父亲,对于孩子和社会是一种灾难。”落款是:理学士芬奇,医学博士。
孩子的父母礼貌地微笑着,看上去有些烦躁和懊恼。当我们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就争先恐后地把宣传单扔进垃圾桶。我看到不止一位母亲认真检查孩子的手,确保他们的手指上没戴着小徽章一类的东西。
对我来说,芬奇大夫组织的这种游行,实在是叫人羞愤透顶,无以复加,以至于我都无所谓了。类似这样的极端的观念和行为,我已经能够处之泰然了。
“请协助我爸爸教育全美国所有的父亲,”我们经过围观的人群时,霍普情绪饱满、慷慨激昂地呼喊着,“请加入‘全世界父亲协会’。只要我们团结在一起,我们就能够治理好这个社会。”
我们曾偶然经过五、六个史密斯大学新生的身边。他们倚靠在一座建筑物旁边,当我们的队伍经过时,他们窃窃私语,咯咯咯地讪笑起来。
“你们这些年轻的女孩们,天真的小姐们,你们当中,有多少人有一位强壮、成熟而亢奋的父亲?你们当中,有谁想见识一下我的睾丸呀?”大夫大声问,表情有些顽皮,有些滑稽。
女大学生们的微笑立刻消失了,我看到她们眼睛里流露出几丝恐惧。毫无疑问,尽管她们曾领受过各种提醒和警告,但这种情形还是让她们防不胜防。
接下来,芬奇大夫嘴里吹着口哨,带领我们继续前进。
有那么一两次,我们被警察在路上拦住。不过,当芬奇大夫向他们出示了驾驶执照,证明他是医学博士时,我们就获得允许继续前进。这不能不让我感到惊奇,似乎只要是医疗系统的人,你就可以摆脱麻烦,一路红灯。
我妈妈落在后面了。她曾站在一家书店橱窗前浏览。她还停下脚步,进了一家鞋店,试穿了一双凉鞋。
“你出了什么事吗?”我问她。
“我和弗恩的关系现在很僵。我喜欢她,可她太虚伪、太做作,瞻前顾后,装腔作势。她有时候真让我头疼。弗恩是个传统的那种女人。”
“唉,想不到她原来是个臭婊子。”我说。
“行了,别这么说她。”我妈妈语气沉重地说,“这也是她丈夫埃德的原因,他根本不支持弗恩和我的关系,这就给她带来了额外的压力。她拒绝放弃他的家庭。可是,她的家庭成员年龄都不小了,都能照顾好自己。我的意思是,最小的女儿也和你的年龄差不多。”
“我知道了,戴尔德拉。我希望你把这个事情解决好。”我妈妈告诉过我,尽量别管她叫妈妈,而是叫她的名字。她更希望把我们想成是朋友,而不是母亲和儿子的关系。这样的关系更健康,也更成熟——她告诉我。
“谢谢你,”她说,“我也希望如此。”接着,她的神情愉快起来,“我是否告诉过你,我有一首诗歌被《美国人》杂志选用了?”
芬奇大夫一家人的生活,并不只是游行。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一边听最新流行的歌曲《女人的夏天》,一边慢条斯理地梳理发型。我刚刚用kms牌洗发水洗了头。我突然听到了有人争吵,声音很弱,很模糊。它来自于其他房间,我不禁竖起了耳朵。我尽量忽略歌曲中的“越来越快的脚步,带我去向何方”,飞快地辨别出个别争吵字眼。
“傻×!”这是纳塔莉的声音。
紧跟着,“操她妈的傻×!”这是霍普的回应。
我立刻把唱针从唱盘上取下,走出了房间。我在过道里蹑手蹑脚地潜行,隐藏在她们的房间外面。欣赏别人吵架乃至打斗,可比听《女人的夏天》过瘾多了,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的,我的脸上露出坏笑。
吵架是“六十七街”的本质和核心。如果说我们是酿造葡萄酒的葡萄园,那么,吵架就是含有而难得的佳酿。
“不,霍普。这和你无关。您老是认为,他妈的什么事都和你有关,为什么?因为你太可怜了,你活得太不痛快了!”
“闭嘴吧,纳塔莉。你为什么这么具有攻击性?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为什么你这么恨我?”
纳塔莉恶狠狠地大笑起来:“你这是扯烂污,泼脏水,是纯粹的自我转移。是你恨我,不是我恨你,可你却不承认,你这个被压抑的婊子。”
“我何必不恨你,纳塔莉?”霍普恼恨地大声说。
“少跟我来自我克制这一套!”纳塔莉立刻反击。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在心理学方面的词汇暴风骤雨般地暴涨起来,除了自我转移、自我克制,我还知道了自我压抑、主动进攻,被动防御、神经质、抑郁药、镇静剂什么的。
除了互相称呼对方的大名——比如婊子、妓女以外,芬奇大夫家里的人还以他们强烈的求知欲,迅速吸收了弗洛伊德关于个体心理发展的划分理论,把它们收藏到辱骂对方的词库中。
“你还太嫩,还处在口腔期,你永远也到不了肛门期。你最大的希望,就是到达肛门期,可你没戏了!你是个不成熟的、性冷淡的老处女!”纳塔莉高声尖叫。
“别这样为难我,”霍普说,“别把所有的愤怒都转移到我身上。”
“你的逃避战术根本不会奏效,”纳塔莉提醒她,“我不会让你从我这里溜走。你不是对我有仇恨吗?那你就必须面对我的质问!想躲?做梦!”
我看看附近那台大钢琴,我回想起过去更加快乐的时光。就在上一周,芬奇大夫的一个病人——她名字叫休,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为我们弹轻音乐作为伴奏,而纳塔莉、霍普和我站在钢琴旁边歌唱:“我们的家园在哪里?那是一块最美丽的土地……”只要我们愿意,休会长时间为我们弹奏,前提是我们不可以叫她的名字。她坚持让我们叫她“芬奇博士”。
“你需要和爸爸谈一谈,纳塔莉。你肯定是哪儿出了问题。我告诉你这一点,是因为你是我的妹妹,我爱你。你需要找爸爸看病,先在我这儿预约一下吧。”
我听见纳塔莉用力跺脚的声音。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很担心她会绕着楼梯拐进客厅,因为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就在她们房间的侧面。要是她看见我,知道我在窃听,我就倒霉了。谢天谢地,她的脚步声很响,不过不是进入客厅,而是把她的姐姐扭倒在沙发上。
“好啊,婊子,你快说啊!”
“你放开我,”霍普说。我听见她呼吸很困难,纳塔莉可是个高大而强壮的女孩。
“快承认吧!”
“纳塔莉,快起来,我喘不过气了。”
“那你就去死吧。”
接着是一阵安静,然后是霍普挤压着嗓子,好容易发出的声音:“好啦,好啦,我恨你。现在你高兴了吧?”
“呸——”纳塔莉吐出了一口恶气似的,“妈的!”她咚咚咚地跺着脚走出房间,走到楼梯上,“狗屎!”她站在楼梯口喊道:“你在情感上永远也长不大,永远!”
霍普大声说:“纳塔莉,我会想办法给你弄个限制法令,把你看管起来。你现在失控了,我一定会那样做的。”
纳塔莉砰地关上了房门。
吵架结束了。
如果总分是十分的话,这场恶战充其量只能打四分。或许是四分半。十分意味着警察的卷入,或者有人需要被送进精神病院。问题在于,在芬奇大夫家里,争吵一旦发生,其他人都不参与,而我偶然发现的一个有趣的规律是:人数越多,吵架就越激烈。
通常说来,起初只有两个人为小事而争论,譬如他们为选择哪个电视频道而争执不下,随即第三个人进入房间,看见两个人在电视机前又吵又叫,他们决定让第三个人发表意见,而且要采取明确的立场。就这样,稍有不慎,别的人就不幸被卷入其中。
在芬奇大夫家里,最精彩的吵架,往往有五个或五个以上的人参与。不过最后,争执都会结束,喧闹都会平息,那就是芬奇大夫的出面。譬如,吵架者会给医生打电话,或者集体涌进他的办公室。这是一群充满敌意和杀气的家伙,他们首先驱逐芬奇大夫正在看的病人,有人会解释说,这是“家庭危机”。而那些病人,不管他们有潜在的自杀倾向,还是患有多重人格分裂,都会被转移到接待室,喝上一杯牛奶或果茶。与此同时,芬奇大夫扮演判官的角色,尽快解决家人的争端。
芬奇大夫坚信,愤怒是大脑疾病的根源。他还认为,除非愤怒得以释放,不然就会毁掉一个人。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家里经常发生吵架事件。由于吵架的规模和强度微不足道,所以他不但鼓励大家唱歌、跳舞、跳绳,还要学会发泄。
愤怒就像我们每天吃的汉堡包,它的结构复杂,内容丰富,比如有内省性愤怒、压抑性愤怒、误导性愤怒,还有愤怒的行为,愤怒的言语。如果人们不能恰当而及时地排解愤怒,他们就会健康受损,甚至很容易走向死亡。
所以,我们经常朝对方喊叫,这就像是一场比赛,而奖品就是大脑的健康。芬奇大夫经常说:“霍普最近表现不错,她经常表达有益健康的愤怒。我敢保证,她正在告别肛门期,正在进入情感发展的下一个阶段——生殖期。”这时,大家都挺恨她,不只因为她走起路来矜持而得意,而且不知不觉地,她居然在情感成熟方面遥遥领先了。
尽管芬奇大夫善于趾高气扬地发泄愤怒,而且,他的男中音时而深沉,时而高亢,能够有效阻止大家冲着他大喊大叫,但有时候,大夫本人也会成为别人“健康的发泄”的靶子。通常说来,这个人就是他的妻子阿格尼丝。
芬奇大夫和阿格尼丝结婚以来,似乎过去了好几百年。当初,阿格尼丝遇见芬奇时,后者还是个年轻的医学院的学生,外形潇洒、前途光明。阿格尼丝则是个富有魅力的传统型姑娘,信奉天主教。想必她当初嫁给芬奇大夫,是一时糊涂,缺乏远见。恐怕她当初怎么也想不到,芬奇大夫会把家庭鼓捣成如此局面。
阿格尼丝让我想到了一辆老式卡迪拉克,它由于轻率而掉进偏僻的深沟,司机已经咽了气,它只能不停地呻吟和挣扎,却永远无法爬到地面上。纵使地位显赫,也无济于事。通常说来,阿格尼丝只是躲在幕后,要么一言不发,要么随声附和,要么无休止地扫地或看电视。她不是那种显山露水的类型,似乎无声无息地,永远躲在舞台的角落里。
所以,要是碰上她发起火来,肯定是令人激动的幸事。而且,她的火气通常直指芬奇大夫。
原因是芬奇大夫有自己的情妇。实际上,大夫有三个情妇。大夫喜欢公开宣布:“阿格尼丝只是我的法律意义上的妻子,而在情感和精神上,我们并没有结合在一起。”
阿格尼丝对此似乎不大介意,除非大夫胆敢当着她的面说这句话。或者说,大夫说这句话的时候,赶上他最宠爱的情妇——杰拉尔丁·佩恩小姐在场。
杰拉尔丁·佩恩小姐是个高大的女人,打个比方说,在女人当中,她就相当于一辆奔驰汽车。在我看来,她大约有六英尺高,肩膀宽阔,脸盘很大。当她进入房间时,小姐这个词是不会进入我的脑海的。
大夫爱她,崇拜她,把她视为缪斯女神,十多年来一直如此。他和杰拉尔丁一起旅行,不停地更换汽车旅馆。他们的爱情不是秘密。我们经常会开玩笑:“你能想象杰拉尔丁压在他身上的情景吗?她会把大夫压扁的!”
杰拉尔丁很少到六十七街来,除非是借着节假日或者特殊事件的掩护。阿格尼丝的表情很是冷淡,不过礼数周到。她从来不会忘记,自己才是大夫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既是首任又是首席,无可取代。
不过杰拉尔丁离开以后,阿格尼丝的吼叫声就会穿墙而出。
“我根本不在乎?笑话!”她的声音从紧闭的卧室房门里传出来。接着,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摔到墙上,“我是你的妻子,你不能对我这样!”
芬奇大夫总是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他说阿格尼丝的愤怒完全是歇斯底里。他的脸开始变红,他的眼睛流出泪水,有时候,他索性让别人进入房间,观察他的妻子歇斯底里的愤怒状态。“霍普!他大声喊道,“快来看啊,你妈妈正在歇斯底里地发作呢,值得一看!”
阿格尼丝继续喊叫,不管是否有人出现在门口,探头张望。她似乎陶醉于又哭又笑的状态,而接下来,出于某种原因,她渐渐安静下来。有人指出,她看上去是何等神志不清,因为她居然把床头桌高高地举到头上。最后,她彻底恢复了平静,并且和大家一起笑起来。
让我久久地为之着迷的一种现象是:她总是不声不响,不卑不亢,保持着作为大夫的妻子应有的尊严。她提到丈夫时,总是说“芬奇大夫”。她的嘴唇总是涂着口红,哪怕在和芬奇吵架过后,把抛到天花板上的火鸡残体清洗干净,她也忘不了略施粉黛,红唇如血,而且一贯如此。
芬奇大夫也可能对妻子大发脾气。他会随心所欲地吼叫,而阿格尼丝完全置之不理。大夫站在她的跟前,穿着肥大的短裤,黑色的短袜,黑色的皮鞋,挥舞着拳头大喊大叫。阿格尼丝尽量避开他,走到壁炉前,那里摆着在圣母玛利亚前做弥撒用的蜡烛。她握着指甲刀,一边修剪蜡烛的烛心,一边哼唱着咏叹调。
有时候,吵架会产生一种节日般喜庆的感觉。
杰夫,他是大夫唯一的亲生儿子,住在波士顿。他和马萨诸塞州那些古怪的家庭成员保持着足够的距离。不过即便如此,一旦他回到父母这里,大夫家里所有的人,以及许多病人都会齐聚这里——普比尔的妈妈安妮,芬奇大夫的大女儿凯特,维基有时也会赶来。还有霍普、纳塔莉,还有我妈妈,有时候,参加者当中还包括大夫的“结拜兄长”——基默尔神父,以及神父的“干女儿”维多利亚。
要是炉子上正在烘烤一条猪腿,或在蒸煮一只火鸡,那么通常用不了多久,这些动物的肢体就会飞向天空。
“没错,那是因为你觉得,你他妈的对我们太好了,对我们挺够意思了。”这是纳塔莉的大嗓门。
“冷静点儿,纳塔莉。我在波士顿那边很忙,我有工作要做呀。”
霍普也试图让杰夫感到内疚。“起码没事回来看看爸爸,也不至于把你折磨死吧?你也不像是住在加利福尼亚啊。”
“就是嘛,”安妮也很同意,“我是个有儿子的单身母亲。你是想说你比我还忙吗?就算你真的忙,你也可以……”
拿着剪刀奔跑(6)
阿格尼丝压抑了很久的仇恨,像一条死鱼那样浮上水面:“哼,波士顿的牛人,我倒是还能够想起你当年的样子,那时你还个五岁的孩子,整天缠着我要吃爆米花。”
对于我们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来说,旁观芬奇一家人争吵,就像看一部色情电影一样令人心痒难耐。它使得我们急于在自家里如法炮制,一试身手。
“哼,没错,你就是个该死的劣等母亲。”当天晚上回去,我或许会这样冲着妈妈喊叫。
“那么你呢?你是个自私透顶的混帐儿子!”
即使芬奇大夫不是坐在扶手椅上,竭力为大家的表现鼓掌的话,他也会不失时机地大声怂恿。“太棒了孩子们,就要这样发泄你们的愤怒,”他的嗓音盖过了屋子里的噪音,“发泄出来,发泄出来,都发泄出来!”
我有一个亲哥哥,年龄比我大七岁,有了他我的生活才变得完整。我始终怀疑,他的人生是不健全的,缺少某些本质的东西。他不必经常去电影院,就可以保持活力,而且不管什么时候,当我试图告诉他,我将来要创建一座美容帝国时,他总是建议我最好做一个管道工。我哥哥——特罗伊,不像家里的其他任何人。他不像我妈妈那样,经常陷入疯狂的状态,也不像我爸爸那样,总挂着一张比油漆马路还要阴暗十倍的脸。
而他也无法理解,我为何重视所有与众不同的事物,或者是闪闪放光的东西。
有的人认为我哥哥是个天才。有一点确定无疑:他能够给电冰箱那么大的计算机安装程序,当时他才有十二岁。到了十五岁那年夏天,他就能从a到z,逐条地阅读大百科辞典。不过,我不认为他是什么天才。我觉得他的人生缺少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明星素质。
“听我的好吗,让我帮你把胡子剪掉,你看上去就会更帅,就像大明星里梅杰斯。”我手里挥舞着剪刀对他说。
“呃?”他嘟哝着说,“那人是谁?”
我哥哥和别人沟通,通常只用这一种方式,就是低声嘟哝,或者鼻子里“哼”地一声,表示不屑。你可以想象,这或许是来自于某位远祖的恶习。
如果在饭店里就餐,招待员把菜单拿给我们时,他会从正在阅读的技术手册上抬起头,几乎是不假思索,声音响亮地说:“我要一块肉饼,还有五杯冰镇茶水。”事实上,他说出这句话时,服务员小姐刚刚走到桌子跟前,还没来得及说:“您好——”
我妈妈把我哥哥这种相当粗鲁的个性,归结为我爸爸低劣的教育所致。“可怜的特罗伊,”我妈妈说,“都是他那个该死的狗娘养的爸爸,让他的心破碎了,害得他简直不会像正常人那样说话了。”
我哥哥会看看我,嘟哝着说:“我看上去,真的那么糟糕吗?”
我说:“嗯,反正你不是太精明。”
对我来说,他倒不是特别令人沮丧。他似乎没有任何情感,有的只是恶作剧和幽默感,却要把他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以牺牲别人的感受为代价。
有一次,他深更半夜给我爸爸打电话,告诉他我被抓起来了,因为我喝了酒,在北安普顿大街上到处游荡,需要从监狱里保释出来。我爸爸很是震惊,不过也不觉得有多奇怪。等他穿了衣服,拿上钱包以后,我哥哥又把电话打过来,告诉我爸爸这是个恶作剧。“特罗伊,以后别再开这种玩笑了!”我哥哥嘿嘿地笑着回答说:“好吧,以后不这样了。”
十六岁的时候,他从我们住在利弗雷德市的家里搬了出去,所以,他从来没有和芬奇大夫家里的人打过交道。他见过他们,认为他们全是疯子。他也认为我们的父母是疯子,而且尽可能地远离他们。他为kiss摇滚乐队设计电子吉他,因此我对他有着某种敬畏之情。
有一次,他还让我作为乐队歌迷的一员,和他们一起随队旅行。他们在纽约的拿骚体育馆表演,而我哥哥不仅为我全程买单,他还开着一辆白色加长型轿车,特地到机场接我。
我可以坐在舞台附近,看着乐队抓紧排练。我看见了他们没有化妆的样子,还看见乐队主唱保尔·斯坦利在打手提电话,他的手机足有半自动突击步枪那么大。
在此期间,基恩·西蒙斯曾走到我跟前,开玩笑地说:“你好,小家伙,想看我不穿衣服的样子吗?”
我诚恳地告诉他:“是的。”
他笑了起来,脱下了牛仔服,这样他就可以换上表演服了。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直到他向我做出一个滑稽的表情,然后走到舞台的麦克风前面。
有时候,我哥哥会驾车到六十七街接我。有一次,他开来了新款的福特汽车。我坐在褐色的天鹅绒座位上,他告诉说:“这辆汽车的音效是四声道,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当我摇头说不知道的时候,他就把一大堆冗长的技术术语兜售给我,告诉我四声道音效背后的科学原理。确切地说,他完全是从声音工程学的角度向我做出解释,然后他问我:“你现在明白了吗?”当我再次摇摇头,表示不理解时,他只好耸耸肩,说:“唉,或许你的脑袋就是不太够用啊!”
他不是故意损我。我确切地了解这一点。在他看来,可能我一出生就有些弱智,所以我就很难理解那些在他看来,完全是再简单不过的理论。
芬奇大夫曾经多次努力,试图让我哥哥接受治疗,但无济于事。我哥哥顶多是有礼貌地坐在大夫的办公室里,粗大的胳膊搭在沙发后面。他嘟哝着说:“我不理解,为什么我需要接受治疗,我又不吃沙子。”当大夫向我哥哥指出,家庭冲突会影响到家里每个成员的时候,我哥哥还是嘟哝着说:“不,我很正常。”
因此可以做出假设:我哥哥的脑子出了大问题,治都治不了了,我怀疑他可能有严重的性格缺陷。
我知道,事实可能更加糟糕。我哥哥从出生起,就没有兴趣,也没有欲望成为正常人。“你不能就这样出现在公共场合。”我说,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看到,他穿的鹅黄色的羊毛裤提得很高,几乎到了他的乳头附近,而他上身那件黄绿色的马球衬衫却短得可怜,只有正常衬衫的三分之一。
“呵呵,我这样穿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它们多合适我啊。”
我哥哥真是令人失望。对于流行文化,对于审美趣味,对于人情世故,他绝对是个门外汉,没有概念,也没有感觉。如果你问他女影星戴博拉·瓦格妮是谁,他会回答说:“她是不是芬奇大夫家里的另一个变态?”可如果你让他解释粒子加速器的工作原理,他会滔滔不绝地讲上好几个钟头,他甚至可以用他的技术铅笔,当场为你画一幅线路图。
这让我痛心疾首。
“你知道吗,强烈的光线会伤害你的眼睛,”我说,“要是你把遮阳镜片去掉的话。”我是说他的近视镜上方三英寸厚的黑色遮阳镜片。
“呵呵,那东西是个累赘,还是简单些比较好。我喜欢现在这种效果。”我哥哥说,“近视镜就是近视镜。”
我哥哥有着别具一格的爱憎。通常说来,他喜欢上什么东西,就会疯狂地喜欢下去,喜欢到饱受伤害为止,然后才有所提防,提高警惕。在他邂逅的所有生物中,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不管是猎犬还是精神病医生,哥哥都一视同仁。举凡能够影响他的人,大都有着发达的头脑,高明的把戏,或者能为他提供一大堆美食,惟其如此,才会赢得他的欢心。要是我哥哥觉得他认识的人毫无价值,他会对对方完全置之不理,就像他对待大夫一家人以及我父母的态度那样。
他没有什么情感和社会关系的束缚,这让我妒忌得要命。我时常苦恼于自己受制于乌七八糟的人际关系,而我哥哥却摆脱了令人苦恼不堪的社交负担。
不知为什么,他非常喜欢火车。他会开着他的汽车追赶火车,一追就是几个小时,而且沿着轨道与火车并排行驶。不管前面是否有通畅的道路,他始终追赶不懈。“紧紧咬住!”他对他的汽车大声吼叫,他雄狮一样的嗓门,简直可以盖过汽车轮子碾轧在碎石路上发出的轰鸣。“我们一定可以跟上它,不被火车甩掉!”
我哥哥也喜欢汽车,他喜欢把汽车部件拆卸下来,然后又把它们组装到一起。一般来说,这倒是蛮有趣,不过有时却领当别论——那是在我们都还小的时候,他喜欢在起居室的地毯上摆弄这件事。
“我的天,特罗伊。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把童车拆得七零八落,而且是在起居室的地毯上,你不可以这样的。”
“呵呵,”他嘟哝着说,“为什么不可以?”
对他来说,一张地毯实在不算什么,充其量只是个工作平台,而且,它的白色质地具有显著的优点——有了它做背景,发动机黑色的、油腻腻的细小部件,就很容易找到了。
我经常想念我哥哥,动辄就想见见他。我希望他来接我,把我带到别的地方,可当他真的来接我,并且把我带走时,我很快就感到厌倦了。在公路与铁路交接的十字路口处,我盯着货运列车末节车厢的红色信号灯,盯得心烦气躁,我的胃开始咕咕地叫,而我哥哥也变得沉默少言。他顶多是说:“看,货车拉得东西真多。”
“我就想过一种特好的生活,你知道吗?”我说。我透过鸭舌遮阳帽的镜片,审视自己的发型。
“你想说什么?”
“你知道,我希望受人关注,我可不想一无所成。”
“呵呵,”他嘟哝着说:“那你可以做一个管道工,人们总是会注意他们的。”
因为我哥哥不需要父母的陪伴,所以和我不同,他不会因为父母的存在而倍感折磨。“我可以和他们在一起,也可以离开他们。”他经常这样说。
有时候,我会大声嚷嚷:“我恨该死的爸爸,他不给我钱买吃的,也不给我打电话。他不想和我一起做任何事。我真想用一把切肉刀戳进他的肚子!”听了我的话,我哥哥面无表情、直截了当地说,“是的,他这个人一钱不值。”
在我整个一生中,我哥哥一直是我信赖的人,尽管我们之间似乎根本没有共同点。可我知道,他是我可以依赖的可靠的亲人,他像数学公式一样可靠。
许多年以后,他被诊断出患有轻微的自闭症,学名是阿斯伯格斯综合症。这就可以解释他为何那样痴迷于汽车,还有他独一无二的讲话方式,他愣头愣脑的个性,同时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大脑似乎处于痴呆状态,却有着相当发达的智商;这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缺少兴趣,不愿和我彻夜讨论《铿锵三人行》之类的肥皂剧。
有时我很想知道,要是我的父母能带他去看医生,而不是坚持认为他天生性格冷酷,在情感方面具有某种缺陷——要是那样的话,我哥哥的人生是否会变得更舒服、更快乐呢?
不过,我也会提醒自己,我的父母的为人太过挑剔,在选择大夫方面尤其如此。弄不好,被他们误了哥哥的终生也未可知。
想到这些,我就情不自禁地为哥哥感到庆幸,因为表面上看,他的确遭到了忽视和冷落,实际上,他却不自觉地得到了保护。
很长一段时间一来,尼尔和我过从甚密。我们一起聊天、吃饭,或者光顾电影院。有时候,我们踏着夜色归来,他会拉着我的手走路。这是我们之间最亲密的举动了。之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是我讨厌男人对我过分亲近,肌肤之亲非我所愿。我崇尚“精神恋爱”,柏拉图式的爱情,仅此而已。正因如此,尼尔经常挖苦我是“伪同性恋”,甚至根本就是逢场作戏。不,连逢场作戏也没有,这是他的看法。
有一次,他试图拥抱我,甚至把脑袋顶在我的脑门上,我感受到了他嘴里喷出的热气,就像我妈妈洗衣篮里那只吹风机一样。我感到难以忍受,极想呕吐。我奋力推开他,破口大骂:“妈的你疯了!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有毛病的是你吧?你是同性恋,呃?你是狗屁同性恋!”他的脸胀得通红,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如果你再敢这样,我就对你不客气。我还会报警你信不信?还有,要是你以后还这么对我,以后我们就别再来往了,我说话算话。”
我的口气非常坚决,我本以为他会拂袖而去,可他却屈服了下来,开始向我陪不是,说他一定改邪归正,下不为例,我也就原谅了他。不管怎么说,既然在情欲方面我对女人毫无兴趣,反对男人极有好感,那就说明我终究是个同性恋。我拒绝接受尼尔的亲昵,恐怕只是我年龄还小,在心理上难以承受某些行为罢了。
可是,一周后的一天,他再次对我不敬了,把他的许诺丢到了九霄云外。
那天我到了他的家里,他给我看了他过去的照片。他小时候的确非常可爱,长得眉清目秀,“就像个可爱的天使,肯定是人见人爱喽。”我半是认真、半是开玩笑地恭维他。
或许这句恭维给了他勇气,他再次抱住我,试图亲吻我。我的身体被他压到床板上,我挣扎着,照片散落到地板上。
坚硬的床板硌得我差点叫出来,我抽出一只胳膊,用力给了他一记耳光,“啪!”
我起初不敢抬头看他,我的手掌似乎都被打痛了。
“你!你这个小畜生,小混蛋,你可真下得了手!”
我抬起头。他捂着脸怒视着我,嘴唇有些发抖。
他的眼神让我有些怕,我怕他报复我,我几乎屏住了呼吸。
“你出手真狠啊,我的头像要裂开了。我恨你!”
这句话让我感到别扭,同时又觉得轻松起来,我知道他不会对我怎样,我吐了一口气,又恢复了正常的呼吸。
“对不起,我的手也很痛,我是不自觉的。我不是故意要那样的,可是你知道……我真的不能接受。”
他再次靠近我,他的脸离我的脸很近,几乎是零距离,我们鼻子对着鼻子,眼睛对着眼睛。
他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说:“现在,你还以为你是个同性恋吗?胡扯,狗屁,屎!”
我还是躺靠在床板上,我眨眨眼睛,说:“这不关你的事,小子!”
他把我拽起来,让我坐到床上。他叹了一口气:“算了,是我不好,忘了今天的事吧。他握住了我的手,“你的手……没事吧。”
这话可真滑稽啊!不过我却有些感动,我微笑着摇摇头,没有回答。这时,我看到他长满胡须的嘴角也出现了笑容。
他站了起来,不自觉地用手摸了一下右侧的脸,那是挨了我巴掌的一侧。
我问:“还疼吗?是我不好,对不起。”
他苦笑了一下,弯下腰,开始捡起地板上的照片。“你看过这张没有?”他举起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他二十多岁的样子,浑身晒得黝黑,正在公园里荡秋千。秋千荡得很高,仿佛要从画面上跃出,而他深邃的眼睛似乎专注地盯着我。
“你在哪里照的?”
“纽约。”他说,一切又恢复了正常。我们开始讨论其它的照片,他好像不再生我的气了。
他站起来:“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摸出一盒香烟。他的后背冲着我。通过薄薄的背心,他结实而隆起的脊柱显露无疑。要是我猛地冲过去——我认为,我可以把我的两只手戳进他的身体!我也可以对准他的脊柱伸拳猛击,或许我可以打碎它,或者让它断成两截;要么破碎,要么断裂。
我感到我的脸上热辣辣的。
我真的有些恨他,恨他违背我的意志,欲行不轨。
他转过身:“想抽烟吗?”
“好。”
“给你。”他把那盒烟扔给我。
我从里面取出了一支,夹到我的嘴唇间。他带着打火机走过来,帮我点上。
我狠狠地吸了一口,香烟刺激了我的肺部,不过我觉得很舒服。我让烟雾从鼻孔里喷泄出来,就像一位电影明星似的。
我有些迷茫,有些心痛。我感到自己身陷迷宫,我穿过无数道门,进入无数个房间,却永远无法离开那里。
尼尔打开了衣橱的拉门。我一眼就看到一大堆衣服和衣架,挂衣竿一侧的钩子上挂着一台照相机。他拿出照相机,对准我准备拍照。
我抹了一下发型,挺直了身体,随着“喀嚓”一声,闪光灯闪烁了一下。
他又盯了我一会儿,叹了口气:“我们走吧。”
我们走到楼下。住在他隔壁的那个姑娘坐在沙发上,一边吸烟一边看电视,烟头扔得满地都是。直觉告诉我,他和她有暧昧关系,不过眼下出现了危机。“你好,亲爱的,”她对我说,“你多大了?像是有十七岁了。”
“十三岁。”我告诉她。
她很胖,她胖得足以使我相信,她一直都这样胖,而且将永远胖下去。当她把香烟举到嘴边时,我看到她的手指肮脏而粗糙,而且被她咬得千疮百孔。她的头发凌乱不堪,披散到肩膀上,颜色焦黄,就像枯草。她脖子上戴着一只精致的链子,上面挂着一个很小的镀金十字架。相对于十字架而言,她的身体太过庞大了。
“想喝啤酒吗?”她问。
我摇摇头。她给我的感觉,是那种和很多男人有过不寻常关系的女人。我很想问问她,被男人亲吻究竟是什么感觉。
尼尔说:“我一会儿就回来。我得把他送回家。”
“顺便给我多买几盒烟回来。”她说着话,开始咳嗽起来。她又吸了一口烟,把脸转向电视机。
他拿起桌子上的一串钥匙,手指上沾满了桌子上的饼干碎屑,他的手指飞快地抖了抖。他把钥匙扔到半空中,又潇洒地接住了。“准备好了吗?”
我当然准备好了,我想。
我们走到外面,夜色黑暗。我可以感受到呼吸的声音,所以我屏气敛声。我想把它们憋在肚子里,不想再有任何暴露。今天晚上,我的精神乃至身体的一部分,似乎已经飞散到空气中,它们不再属于我了。
他为我打开了乘客座位的车门,仿佛我是个姑娘。突然,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姑娘,我为此感到羞辱;车门并没有上锁。
他走到驾驶员那一侧,跳上去,开动了发动机。
座位冰凉冰凉的,我的两只腿不停地蹭着,我的手垫到大腿下面。我回头看看他的住所,门上的窗户玻璃,隐约地投射出暗红色的光芒,和另一个房间里电视屏幕的蓝光混合在一起。其它的窗户是黑的,房子本身也是黑的。白天,它可能是灰色的或是棕色的,而在夜里,它一定是黑的。房子周围没有草坪,在本应是草坪的地方,只有垃圾和碎石。
“你还为今晚的事不高兴吗?”他问我。他的车驶到了高速公路上。
我说:“都过去了,没什么。”
“那就好。我希望我没有伤害你。”他扭过脸看着我,“因为我永远不想强迫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
我点点头。
“不过我想告诉你,也许,你真的不属于……同性恋。你是在骗你自己,你也骗了我。”
“也许吧,我不知道。”我叹了口气。我不想说话,我也很难说出什么话。即使我有话想说,我也会保持沉默。我只想冷静地思考,思考我的过去、我的现在和我的未来。
剩下的一段路我们没再说话。我眼前的车窗结了一场雾,外面漆黑一片,使我感到在汽车外面,其实没有世界存在,唯有汽车的轰鸣声,在我的耳边响起,在我的脑海里盘旋。
拿着剪刀奔跑(7)
当我走进客厅时,发现霍普还没有睡,她在电视机房里看电视。她跪坐在长沙发上,腿压在她身体下面。见我回来了,她打招呼说:“嗨!”
“嗨,霍普。”
“你和他相处得怎样?”
我笑了笑:“还不错吧。他给我看了他的照片。”
霍普伸开了腿,把手放到脑后挠了挠。“哦,是吗?很好啊,你们聊什么了?”
我走进电视房,电视频道在快速地变换。为什么她把频道换来换去的?为什么总有人喜欢这样看电视?“呃,我们什么都聊。”我想起我和尼尔的冲突,很担心我的表情露出迹象,被聪明的霍普窥见。
“你好像不太高兴。你们没吵架吧?”
她的腿伸在她的宠物猫祖祖毛茸茸的身下。当她蠕动着脚趾时,似乎在祖祖的身体下面,还趴着一个小动物。沙发纹理已经暴露出来,由于长时间摩擦,沙发表面光滑而油亮。
我坐下来,看着电视屏幕。我很想吸一支烟,不过就在这里吸,我和她一定都很别扭;吸烟还是我的一个秘密,纳塔莉也吸烟,不过她可比我勇敢。如果阿格尼丝或者霍普或者芬奇大夫因为吸烟而批评她,她就会告诉他们闭嘴。但我觉得自己终归是客人,我受制于自己的礼貌,所以不能和纳塔莉一样放肆。我终于开口说:“看到尼尔在纽约照的那些照片,我觉得新鲜。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到纽约闯一闯。”
“我相信有一天,你会住到纽约的。”霍普说,她扭过脸看着我。
“是吗,你真的这么想?”
“嗯,是的,我相信。”她从沙发旁的桌子上拿起那本圣经,把它放到膝盖上。“这件事你想问问上帝吗?”
我耸耸肩:“好吧,或许可以。”
她把沙发上的垫子放到身边,倚靠在上面:“现在我们来做圣经占卜。”
我的身体挪过去。
“闭上你的眼睛。”她告诉我。
我闭上眼睛,脑海里想着怎样表达我的问题。“好了,”我说,“我将来会不会住到纽约?”
她把圣经捧在手里,随意打开了一页。“好了。”她说。
我把手指放到那一页上,睁开了眼睛。
她低下头,看看我碰到了什么字。“力量。”她读到。
我身体往后倚靠了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她开始阅读周围的词句,试图了解上下文的意思。“我想,它的意思是说,你能够住到那里。不过在此之前,你还需要有很多力量。你需要知道你是谁。我想,上帝给了你乐观的预言。”
“真的吗?”
“我敢肯定。我认为上帝的意思是说,你现在正经历艰难的成长时期,而你一旦顺利度过这段时期,你就会有足够的力量,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不知为什么,我这时感觉好多了。我喜欢听霍普自如地和上帝交谈,就像好哥儿们一样。我喜欢她,因为她似乎真的能够预测未来。
祖祖在她的身下酣睡,不停地打着呼噜,就像粗重而疲劳的叹气。
霍普打了个哈欠:“我也困了,祖祖,”她把圣经放回到桌子的灯下,然后把灯关上了。“我们要去睡觉了。”
“好,”我说,“我也是。”
霍普把小猫抱出了房间。
我坐在那里,茫然地盯着电视屏幕。我的眼前又出现了尼尔的形象,我似乎能嗅到尼尔身上热烘烘的味道,那种味道在我的鼻孔下面弥漫,我想我应该去洗洗脸,最好洗个热水澡。
我拿起遥控器,电视屏幕开始迅速地变换。我闭上了眼睛,却见尼尔的脑袋再次向我探过来。我觉得一阵恶心,真的很想呕吐。
那张桌子就在教室中央,所有的女孩都围坐在她的旁边,她的身前和身后,每个人都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她们把各自写好的字条折起来递给她。她打开字条,快速地看了看,咯咯地笑着,又把字条传给别的人。我经常看见她身子前倾,在别人耳边低语着什么,我确信那一定很有趣,譬如,“放学以后,我们要给希瑟一个惊喜——带她去电影院,今天是她的生日。”
她有一头乌黑色的卷发,上面装饰着好几把毛绒绒的梳子。我坐在教室里,望着那些梳子,很想用手碰一碰。我想手感一定很好,就像去摸一头绵羊。不过它们要比绵羊轻得多,或许就像棉花糖一样轻。不过我知道,要是我真的伸出手,越过我们之间的两张课桌,胆敢去碰她的头,她一定会尖叫起来。她是学校里皮肤最白的女孩,尽管她其实是黑人血统。
她是电影演员比尔·科斯伯的女儿,我因此很讨厌她。
“真是好漂亮啊!”当她的朋友为讨好她,送给她一个蓝色的smurf牌钥匙链时,她总是语气夸张地这样感叹。有时候她更是要命,“金星,是爱的女神。”她会大声回答希腊神话课上的问题,回答得准确无误,字正腔圆,就跟她的演员爸爸一个德性。她白净而开朗的微笑,足足占据了她那张脸的三人之一。
这个女孩拥有人生中该有的一切,而我却不是,大多数人都不是,所以我妒忌得牙根发痒。她头脑聪明,口吃伶俐,性格乐观,颇有人缘。她来自条件最好的家庭,她从不一连两天穿同样的衣服。而且我肯定,她不会像我那样变态和没出息,去和年龄比她大一倍的男人交往。
我和她之间,必须有人离开。
“我真不知该拿你怎么办,你让我发疯啊!”我妈妈说,她尽兴地啃咬大拇指甲。
“哼,反正我不打算再去那所学校了,那里不适合我,我也永远不会适应那里。我一定得从那里离开,一定!”
“可你必须上学,直到你十六岁为止,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不想去,我不能在那个鬼地方再呆三年。”我大声喊叫,“上帝,我死了算了,我应该自杀!”我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
我妈妈问:“自杀?你不是开玩笑吧?”
“你怎么会认为我是开玩笑呢?”或许我真应该杀掉自己,这样问题就解决了。这或许是我唯一的出路。
她停止了敲击键盘,用手去抓她的涂改液。“我现在没有精力去解决你的问题,你现在头脑不清,简直到了可怕的地步。”
我整夜抽烟,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想到第二天要继续上学,我心里充满了恐惧感。我的大脑里翻江倒海,我权衡和比较了无数种选择,而最终的目标非常简单:尽快离开学校,永远不再回去。
妈妈正在创作的激情中,她认为她在创作一首极其重要的诗歌。“它的长度大约有五十页,我完全相信,它可以使我成为著名的女人。”她的嘴角蹦出这句疯话时,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叼着她的摩尔香烟。
“我才不管什么该死的诗歌。我现在很痛苦,你必须帮我想办法。”
她也发火了:“告诉你吧,我现在非常在乎这首该死的诗歌——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把全部精力都用到创作中了!我一生都在辛苦地工作,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创作能被别人认可。”
“哼,那么我呢,我怎么办?”我咆哮着说。我真想把她的打字机推到地板上,我痛恨那玩意儿,我也痛恨她。我渴望像科斯伯家族的人那样活着。
“你是一个成年人了,”她说,“你都十三岁了,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力,而我现在有自己的需要。我的写作对我很重要,我希望它对你也很重要。”
不知为什么,她一贯以她的创作为中心,什么都得听她的安排,她可真有办法。
“我不是你的崇拜者。”我大声喊道。在电影《可爱妈妈》中,克里斯蒂娜就是这样对她母亲说话的,我知道我妈妈还没看过这部片子,所以她听到这句话,一定感觉很意外,也很新鲜。
“告诉你,眼下,”她说,“我也不是你的崇拜者。”她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敲打键盘。
我拔掉打字机的插头,让它停止了工作。
“混蛋!奥古斯丁,你想干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现在需要的是支持,不是你的捣乱。”
我告诉她闭嘴,然后跺着脚走出房间,坐在门廊的台阶上生闷气。过了一会儿,她出现了。“芬奇大夫想和你在电话里谈一谈。”她的声音冷静而镇定,就像专业接待员似的。
“可以。”我说。其实我也很担心:与我妈妈对抗可能惹来麻烦。芬奇大夫提醒过我,如果我把妈妈逼迫得太厉害,她的精神病就可能再次发作,让他在妈妈身上付出的努力毁于一旦。
“你好。”
“你好,奥古斯丁,我听说你不想上学。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居然谈起我自己的事情。
我告诉他,我现在多么痛苦,多么可怜,我感到自己不适应那个学校的环境。我饱受压抑,觉得自己深陷囹圄。我只想离开那里,这样我就可以随时去看电影,或者专心写写日记。
他一直听我发泄着不满,很少插言,只是偶尔说“嗯,嗯”,或是“我明白。”我话音刚落,他说:“可是强制教育法规定,十六岁以前你必须上学。”
“我知道,可我做不到。”我说,我简直快疯了,他必须帮助我。
“好吧,”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我可以想象,此时他的身体靠到椅背上,用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按摩他的头皮。“我可以帮助你离开学校一段时间,而唯一的出路,或者说方法,就是有自杀的动机。要是你试图自杀,我就可以帮你正大光明地离开学校。”
“您……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要是你有自杀的企图,我就可以向学校当局解释,说你的精神状况不佳,无法继续上学,你需要集中治疗。我不知道他们会批准多少时间,或许是一个月吧,也许是两个月,三个月。”
“啊,那么……”我有些晕了,“这,究竟要怎么样呢?我的意思是说,我必须做点儿什么吧?你不是说,我得割脉或别的什么吧?”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这只是假装自杀。一个花招而已。”
“哦。”我如释重负。
“不过,你必须得被送进精神病院。大体说来,就是在你出事以后,你可怜的妈妈必须找到你。”他压低了声音,笑呵呵地对我说,他显然被自己戏剧化的安排感染了,“然后,她会开车送你去医院,而你必须在那里呆上……比如说,大约两个星期,以便接受观察和治疗。”
我告诉他,我不觉得住在精神病院里有什么乐趣,它和学校一样让我难以忍受,不过前者也许稍好些吧?
“这就像是短期度假,”他接着说,“你的冒险精神哪里去了?”
听起来倒还不错,尽管不能自由地去看电影,或者去找尼尔聊天,总比呆在学校里强。芬奇大夫说得对,这将是一次冒险。
“好,我们就这么定了吧。”
“现在我得同你妈妈说几句。”他说。
妈妈挂上电话以后,说:“现在,大夫正往我们这里。”她看上去挺高兴,我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原因。我可以同她分开一阵子,这样,家里就不会有人告诉她:“不要再听那首该死的歌曲了!你已经连续播放了五十遍。”她也不再需要捍卫她的饮食权利了,她可以像过去那样,总是把芥菜三明治的糕饼部分扔掉,光是把她认为是精华的中间部分吃掉。所以看上去,对于我们俩而言,芬奇大夫的方案得以实施,绝对是理想的结果。
我走到楼上,进入我很少光顾的房间。我向窗外看去,凝视着街道。我想起了科斯伯家的那个小婊子。她肯定不需要像我这样,需要在一所精神病院和小学七年级之间做出选择。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她那样轻松自在呢?我对自己说:我想要的一切,就是过正常的生活。可这是事情的本质吗?我无法肯定。不管怎样,厌学和辍学让我快乐,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让我着迷。我被未知的一切吸引,我甚至感到庆幸,因为我想到妈妈的生活原本也那样混乱。我是否已陷入某种危机而不可自拔呢?我的手指沿着窗台滑来滑去。“我要过正常的生活,正常的,正常的,正常的。”我对自己说。
上学固然让我痛苦,但在我的生活中,其实有很多有意思的事,它们可以让我心满意足。且不说一般的娱乐活动,单就和尼尔聊天而言,我就觉得乐趣无穷。尼尔没有固定工作,他有时会顶替外出办事的霍普,在大夫的办公室里担任接待员,所以,他大多数时间都是空闲的,而我离开学校后,就可以和他在一起聊天,吃饭,看电影,打电子游戏。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好吗?我为什么还不满足呢?
那次挨了我一记耳光以后,他不再试图用身体侵袭我。他说他会耐心地等上几年,等我长大成人,等我主动向他示好,我对他的说法不置一词。
有一天,他说:“上次都是我的错,我真的很抱歉。”他的眼泪流了下来。
“没什么,反正都过去了。”我反复提醒他,他的眼泪并没有打动我,看他那副德性,反而让我心生厌恶。要是力气足够大,我甚至想把他一脚踢开,不过,考虑到我很孤独,我更需要他的陪伴,后者占了上风。
是的,我很孤独,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是尼尔给了我足够的关注。我们可以长时间散步,谈论一切事情,比如,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教会学校的那些修女多么可恶;他甚至还教给我怎样和女人接吻,当然,我似乎对此兴趣不大。
当我坐在学校教室里的时候,我的身边全是那些言语和行为相当正常的孩子,可我和他们却格格不入,这终归让人头痛。我所想到的,就是尽快离开这个地方,我要么去看电影,要么找布克曼·尼尔聊天,诸如此类。我怎么可能硬着头皮坐在这里,听话地把一只蝴蝶的翅膀固定到一个实验盘上,或者绞尽脑汁,去背诵那些怪模怪样的介词短语呢?
除了纳塔莉和霍普,尼尔是唯一关心我的人。就连我妈妈也没给过我足够的关心,除非我为她双手捧起打字机长长的墨带,免得它拖到地上,或者站在电唱机旁边,因为她需要我把唱针放回一首歌曲的起始位置。除此以外,我对她毫无用处可言。
我爸爸呢?这个吝啬鬼,他甚至不接我打给他的受话人付费电话。
当我将窗台的一块油漆揭下来的时候,我看见一辆不熟悉的小货车停在门前。发动机熄灭了,没有人走下去。我观察了几分钟,直到副驾驶座位上的车窗玻璃落下来,一个粉红色的氢气球飘出来,徐徐地升到半空中。我很好奇:他是从哪里弄到的氢气球?这种气球他是不是还有好多?
芬奇大夫摁响了我们家的门铃。
我妈妈把我喊到了楼下。芬奇大夫握住我的手:“你有很强的独立精神,年轻人。”
妈妈说:“他当然独立了。”他问我。
“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什么?”
他清了清喉咙,两只手搓了搓。“我们要驾车做一次小小的旅行。我们必须从一位朋友那里拿来一点儿东西,来完成我们的计划。我们可以在车里谈谈我们的计划。”
我妈妈眼睛一直盯着她的打字机,似乎打字机正在拼命地召唤她。我知道,哪怕同打字机分开几分钟,都让她十分难受。
“你需要和我们一起去。”大夫说。
我妈妈看上去很吃惊,张了张嘴巴,没有说出话来,仿佛她被诊断患了一种疾病,而这种疾病足以使她迅速失语。她踌躇了一下,终于开口说:“好吧,不过,我得去拿我的包。”
芬奇大夫开车,我妈妈坐在驾驶员旁边的座位上,而我坐在后座上。我的脑袋靠着车窗,隐隐地为我的承诺感到忧虑。天晓得大夫要怎样对待我,处理好我的事情?我们刚刚离开阿默斯特,驶上高速公路,我妈妈就打开她的坤包,寻找什么东西。
她把一些打印纸张拿出来,摊到膝盖上。她咳嗽了几声,对大夫说:“你想听一听我最近创作的新诗吗?”
芬奇大夫说:“那当然,戴尔德拉,要是你愿意读的话。”
“我可以吸烟吗?”我妈妈把一只摩尔烟夹在嘴唇之间,拿起打火机,准备打火。
“随便。”
“谢谢!”她的语调近乎轻浮。
在随后的半个钟头力,我被迫聆听了一次强行兜售的诗歌。她阅读时嗓音流畅,标准的南方口音,字眼清晰,情绪激昂。我知道她一定希望有个麦克风,系在她的衣服领子上,或者有一部照相机,锁定她的面部表情。
我不禁感到愤懑,这辆车原本要送我到精神病院,我妈妈却把它当成了文人聚集的格林威治咖啡馆,人们聚集在那里,听她滔滔不绝地进行诗歌朗诵。
小货车驶到乡下一个农家的门口,周围都是牧场。大夫把车开进半圆形石子铺就的车道上,停了下来。他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我。“你要保证,”他说,“你永远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件事。”
我把汗津津的手掌在茄克衫上擦了擦,表示同意,尽管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要是你说出去,我的营业执照就会被吊销的。”他说。
他到底想做什么?为什么我们来这个农户家呢?我有些不安,又有些好奇。我想立刻知道下文,但我确信自己不该多问什么,我只有等待,等待随后的事情。
我妈妈整理好她的诗稿,放回包里。她看着窗外。“啊,一所好可爱的房子,”她说,“还有,瞧那边的老式谷仓,多漂亮啊!”
“我马上就回来,”大夫说,“你们两个就坐在车里,不要离开。”
他下车离开后,妈妈说:“行了,你倒是给自己找到了冒险的机会。”她摇下了车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好干净,好清新。它让我想起了我的佐治亚州时代,那时候你妈妈还是个小姑娘。”接着,她从烟盒里取出一支摩尔烟,点上了。
芬奇大夫离开了半个小时左右。当他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小纸袋。他钻进汽车,启动了发动机。我以为他会把车开到高速路上,谁料他只是转了一个弯,还是停在私人车道上。随后,他把纸袋交给我。
我拿起纸袋,见里面包着一品脱jackdaniel烧酒。
接着,他把手伸进茄克衫的口袋里,拿出一个药瓶,拧开了瓶盖,把一些小药丸倒进他的手掌心。“我想让你吃下三粒药丸,”他说,“就着那瓶波旁威士忌酒,把它们咽下肚去。”
我尽量掩饰着自己的慌乱。其实,我可以经常从大夫那里免费获得药品和酒精,现在,我却必须当着我妈妈和他的面,在汽车里把它们吞下肚子,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让我感觉很别扭。我很想把这些东西留到以后再用,譬如我可以等待机会,带着它们和纳塔莉一道出行,在史密斯大学四处转悠,再找个没人的角落,让我们好好晕糊上一回。算了吧,以后再说吧。
我把药丸放进嘴里,喝了几口酒,把它们灌进了腹腔。一开始,我的嗓子就像滑过了一道火线,随即,一种罕有的温暖而舒适的感觉,迅速融遍了我的全身。在此之前,我只体验过啤酒和葡萄酒带来的快感,而这种感觉显然要好得多。
芬奇大夫再次提醒我:“现在,你需要向我保证:你不会对任何人透露今天的事。这个故事的全部,就是你要自杀,幸亏你妈妈发现得及时,迅速把你送到了医院。你明白了吗?”
我点点头:“这就是说,我不需要去上学了,对吗?”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如此。”他说。
“那就好……”我一头歪倒到座位上。
我醒来了。一个黄发的女人满脸汗水,正把什么东西塞进我的嗓子里。
她是个护士。她的话证实了这一点。她对我说:“我是护士。你是在医院里。我们必须把这些药丸从你的胃里弄出来。其实你不是真的想死,对吗?”
我当然不想死,我只想去睡觉。可当我闭上眼睛时,她却再次抓住我的胳膊,继续握住那个蜡烛似的东西,在我的嗓子眼儿里搅来搅去。我好想呕吐啊,我都眼泪汪汪的了,而她却不管不顾,试图清除我胃里的东西。
我终于睡着了。
我再次醒来了。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床头空空的,不再有人让我受罪了。房间里有一扇窗户,不过我睁不开眼睛,因为眼皮很重,很沉,似乎光线是有重量的,压迫着我的眼睛。
“嗨!”床边有人冲我打招呼,声音很近。
“你醒了吗?”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朝声音的方向扭过头,竟一眼看到了一个裸体男人,他一丝不挂,盘腿坐在床上,戴着一顶尖尖的绿颜色帽子,我简直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拿着剪刀奔跑(8)
“我是凯文。”他说。
此时,房间的大部分已经进入眼帘。头顶上是闪烁的荧光灯,对面摆着金属衣架,窗户上竖着铁栅栏。我意识到,我不是在做梦。我试图坐起来,可胸口就跟压了块大石头似的,使我无法动弹。
带着尖顶帽子的裸体人跳下床,慢慢地靠近我,站在我的旁边。
我不知道他有什么企图,惊慌地用眼睛盯着他,等着他的下一个动作。
“你想自杀是不是?”他问。他拼命地揉着肚皮。
这时我似乎明白过来了,我一定是在疯人院里。我模糊地记得,我被这里的大夫洗了胃。
洗胃这种事,以前在我身上发生过,当时我是六岁。我吞下了圣诞树上的一个圣诞老人,它是用蜡做的,我被人送到了斯普林菲尔德的医院。在我的人生中,这是我第二次洗胃,而且,这次又是个长得像圣诞老人的家伙让我进了医院,接受小规模的治疗。
“你想喝水吗?”他问。
我点点头。
他离开了我的床边,走到门口,冲着走廊高喊:“这个新来的孩子醒了,他想喝水。”
过了一会儿,一个护士出现了,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一只小小的纸杯。
“你感觉怎样?”她粗鲁地问。
“我觉得很疲惫。”
“这不奇怪,”她说,“你吃了半瓶安定丸(一种镇静安眠药),喝了一品脱烧酒,不疲惫才是怪事。”她的态度看上去充满敌意。她把那只装着温水的杯子递给我。
我一口就喝进肚子里去了,水的味道就像是铁锈似的——呸!
我问:“我是在哪里呀?”
她说:“首先,你还活着。”她把一个血压袖缠在我的胳膊上,一点一点地打气。“当然啦,我想对你来说,这是个坏消息。不过也有好消息,因为你是在我们密墨里奥医院接受治疗,在这里,你可以享受到一流的服务。”她对那个叫凯文的裸体人说:“还有你,你把帽子摘了,穿上衣服。”
这个护士离开之后,凯文穿上了病号服。他靠近我,说:“你知道吗,这些护士和大夫,他们全是疯子。”
他见我紧紧盯着那顶绿色的帽子——那帽子仍旧戴在他的头上,就笑嘻嘻地把帽子摘下来。“他们为一个老疯子刚刚举行了小型生日宴会,好像那是她的第一百万零一岁生日,那老家伙好像也是个护士。哼,谁管他们呢!”
我现在能够坐起来了,尽管我的头晕脑胀。“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疯人院。”他说着话,还做了个疯子的嘴脸。
我想出去散步,让头脑清醒一下。我需要新鲜的空气。“你是怎么出来的?这有什么地方可以散步吗?”
他笑嘻嘻地说:“你出不去了!这是封闭病房,上着锁呢,我的孩子。”
至少这不是大教室啊,我想。
凯文告诉我,他被关在这里,是因为他曾经试图自杀。
我问他:“真的吗?”他点点头。
“为什么?”
“因为生活让我无法忍受,”他说,“我的父母逼着我上我根本不想去的学校,还逼着我娶一个我根本不想娶的女人,似乎我的整个人生都被他们安排好了,而我只有十九岁。我真他妈的厌倦了这些,我厌倦了一切,你知道吗?他妈的!”
“你真的希望自己死掉吗?”我问他。
他想了想这个问题:“现在还不想死。”
他问我:“你呢?”
我忽然产生了强烈的内疚感,因为他看上去很坦诚,而我却不能对他说实话,尽管我很想说实话。我说:“上学,我厌恶上学。”
“你上几年级,是八年级吧?”
“七年级。我在三年级留过级。”
“哦,这不算太糟糕。小学嘛,不算太坏。”
我想告诉他那个完美的女孩,那个完美到让我呕吐的科斯伯家女孩,可突然之间,这似乎不能构成我被关在这个疯人院的全部理由。我想告诉他关于布克曼·尼尔,关于我和他之间奇特的交往。我想告诉他,我妈妈处于发疯的边缘,而我不得不从早到晚地为她担心。我还想说:“是这样的,我到这所医院来呢,和你们不一样,我仅仅是为了度假。”可我不能告诉他,我为什么来到这里——这必须成为秘密。
在随后的几天里,我继续活在谎言之中,我小心翼翼地坚守着我的秘密。在接受集体疗法(一种精神治疗法,指同一病症的病人由医生带领,在组内相互诉说自己的苦恼和问题)中,我必须交代我自杀的原因。我尽最大的可能信口开河:“我痛恨我的生活。”我咬牙切齿地说,我还告诉他们:“我只是想让一切结束,一了百了。”我努力回忆看过的所有电视剧的台词。我还把自己想象成电影《爱无止境》中的马丁·休伊特,他因为失恋而烧掉了布鲁克·希尔蒂的房子。我看上去真不像是性情过度压抑和忧郁,以至于被关在这所疯人院封闭的房间里,相反,看我的架势,我倒像是个电影演员,我成功饰演了一部影片里的某个角色,正要走上台前,准备领取埃米奖呢!
我在医院里呆得郁闷,不禁想念起尼尔了。他现在忙什么呢?要是知道我出了这样的大事,他会不会屁颠屁颠地跑来看我呢?
我回忆起和他相处的日子,我们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
记得半个月前,我最终向妈妈坦白了我们的交往之后,她居然显得兴奋异常:“我非常非常喜欢那个小伙子,”她若有所思地说,“他一直很支持我,包括我的写作。”
“那就是说,你不排斥我和他交往,对吗?”我好奇地问。
“听着,奥古斯丁,”她说,“我不想你重复我曾经的痛苦。我的意思是说,当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我经受过何等可怕的压抑!因为我知道——”她点燃了一支摩尔香烟,“重新找回自己,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我要告诉你的是,有时候,我真希望当年的我,能有个像我这样的母亲。你很幸运,因为我为你付出得太多太多,尤其是情感方面。我理解你的选择,这使我感到很幸福,你明白吗?”
我说:“太好了!这件事没有让你为难,我很高兴。毕竟,对于我和他来说,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他现在很迷恋我。”
“是吗?这是你所希望的,对吗?”
“嗯,是的。”
“既然如此,我完全支持你们的关系。”
她的反应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这太出乎我的预料了。我原本担心一旦如实相告,她会变本加厉地报复我——我的意思是,她会彻底绝望,视我为彻头彻尾的逆子,所以,我马上就能听见一系列的声音:盘子摔在地上,房门砰地关闭,窗户玻璃被砸得粉碎。想不到,结果什么事也没有。我原以为对她讲了这件事,那么从今天起,我就得饥一顿饱一顿,经常饿着肚子上床睡觉了。
“你和尼尔的关系,你和芬奇大夫说起过吗?”妈妈问。
“是的,他知道。”我说。
“那他是怎么说的?”
“嗯,他……我不知道。我想他觉得无所谓。当然,他认为我不这样做更好些。不过,他没打算阻止我什么。他说过,我应该告诉你,看看你是怎么想的。”
“对,”她从裤子上扯下了一根毛发,“他态度宽容,而且很支持你,这让我很高兴。”
在准备告诉大夫我和尼尔的交往时,我特地通过霍普做了预约,因为我认为这是件大事,我应该在正式场合告诉他,而不是在我汇报情况时,他穿着内衣坐在电视机前,一边眯缝着眼睛看电视,一边咬着一只老母鸡的大腿。当时,我走进他的办公室时,他热情地说:“来吧年轻人,坐下来,告诉我你有什么问题。”
坐在他的办公室里,坐在专门接待精神病患者的沙发上,本身就让人感觉很怪异,而且还要被一大堆精神治疗器械和药品所包围,我感到自己真像是个病人。“尼尔和我是朋友,我指的是那种朋友。”我脱口而出。
“是男朋友?”他重复了一句。
“是的。一开始是普通朋友,不过,现在我们的关系很特别,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你们有身体上的接触吗?我是说生理上的关系。”他的声音听上去非常职业。
我摇摇头,又补充说:“不过,我们经常手拉着手走路,他还曾经拥抱过我。”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必须告诉你,年轻人,我的女儿纳塔莉够让我很头疼的了,没想到你和布克曼·尼尔又……”他的语气有些难过。
“我知道,”我说,“对不起。”
“一个年轻人和比他大很多的人有暧昧关系,我并不认为是错误的,不过,我真的担心你的选择。”
担心?他是说尼尔,他的干儿子吗?“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是这样,”他表情严肃地说,“布克曼不可靠,他有很多问题,非常非常严重的问题。”
“或许吧,可他看上去很正常啊。”
“我不是说你不能见他。就像你说的,你们的感情已经很深了。以往的经验告诉我,要是一个年轻人满脑子想着一件事情,那么,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阻止他。不过,我希望你能让我随时了解情况,要是你觉得事情不妙,我希望你马上告诉我。”
我觉得,我好像刚刚买了一辆二手福特汽车,而销售员才想到提醒我:只要我在停车场不要用力踩刹车,汽车基本上就不会爆炸,不过最好还是留点神,把眼睛睁大些,注意是不是有冒烟的迹象。
我说:“好吧,我会记住你的话。可是,他现在真的很正常,我们的关系也很好。”
“是吗?那我就很高兴。”他说,然后他把轮椅转了个圈,从后面的书架上拿下了一个瓶子。“你想来几粒药丸吗?”他问。
“这是什么?我看着那个白色的瓶子,好奇地问。
“让我看一看,”他说着话,把眼镜拉到鼻梁上,仔细地阅读标签。“我刚刚从邮递员那接到的,所以还不能确定……啊,就是它,没错。这是一种良性抗忧郁药,吃了它,能让你感觉更平静。”
我耸耸肩:“好啊,那就给我吧。”
他把瓶子交给我,我把它放到外衣口袋里,和我的香烟放在一起。
现在,我妈妈抬头看看我,微笑起来。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满脸微笑,似乎她是为我而自豪,或为别的什么事而骄傲。
“你现在是个独立的年轻人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有你这样的儿子,我很骄傲。”
“谢谢。”我说,我看着我的牛仔裤上,摸着膝盖处那个窟窿眼儿。
“你想听听我最近写的诗吗?我只写完了第一部分,写得有些质朴,但这是我的心灵之旅,和我创作性的潜意识融为一体。我认为它对你一定有帮助,因为作为自由而理性的年轻人,你也开始了心灵的旅行。”
除了我妈妈、芬奇大夫和霍普,似乎有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我和尼尔的秘密,其中就包括阿格尼丝。就在最近的一天下午,她走进电视房,目睹了我和尼尔迄今为止最亲密的接触。
当时,我的头枕在尼尔的膝盖上,尼尔的手放在我的头上,轻轻地抚摸着。
她惊叫起来:“你们是怎么回事?”
尼尔告诉她:“不要大惊小怪,也别打扰我们!”
阿格尼丝生气极了,乃至于有些发抖。当她离开房间时,我们两个人同时站了起来,似乎都有些尴尬。
我在医院里呆了两个星期。我离开后,芬奇大夫给学校当局打了电话,向他们做了详细的解释。他说我自杀未遂,需要辍学六个月,接受他的专门监督和治疗。
芬奇大夫的方法似乎很奏效,因为学校果然不再打电话过问这件事了。
在我回家后的第三天,我妈妈走进了家门,来到厨房粒,看到我一边抽烟,一边用她的铁锅烹制一根熏猪腿。
“最近你总是在芬奇大夫家里住。”她说。
“嗯、嗯,”我含糊地回应。我觉得我无须提醒她,正是她本人的原因,才迫使我寄人舍下,一味在别人家里晃悠。
“我认为,让你和那么多人交往是好事。”
这倒是真的,我想。我的确喜欢芬奇一家人,喜欢与他们接触。他们中总有人不喜欢睡觉,总有人想方设法寻找快乐。
“为了创作诗歌,我耗尽了所有的情感,现在筋疲力尽。为了找到真正的自我,我一直同我自己较量,我想打赢这场战争,从此一劳永逸。”
“没错,我理解你。”我回答说。我用刀叉把熏猪腿切成小块儿。
“还有,我和弗恩的关系很紧张,我被她折磨得很沮丧。”
“你能把那个纸巾递给我吗?”
“所以,让我做你得母亲,做你需要的那种母亲太艰难了。”她把一沓纸巾递给我。
“嗯。”
“所以,在和大夫讨论了这个问题以后,我们都感觉到,这才是最好的选择。”她话音刚落,就在我眼前亮出了一份文件。
“这是什么?”
“这可是好消息——芬奇大夫同意做你的合法监护人。”
我浑身一震!我看着她:“我的什么?”
“对于你而言,这肯定是最好的选择。芬奇大夫和他全家人能给你必要的关心。而且,他本人非常愿意这样做。”她把手放到我的胳膊上,“大夫非常喜欢你,他认为你其实对生活充满激情。他当时对我说:‘奥古斯丁有强烈的自我意识。他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成就伟大的人生梦想。’”
“所以,简单地说,你想把我转让给你的精神病医生。”我说。
“不是转让,”我妈妈语气温柔地说:“我只是为你负责,做我该做的事,这件事对你最有好处,当然对我们都好。我非常非常爱你,而且,我以后仍旧是你的母亲,你也始终是我的儿子。”
不久以后,随着一系列文件签署完毕,芬奇大夫的身份变了,不只是我母亲的精神病医生了。
他成了我的养父。
拿着剪刀奔跑(9)
厨房的天花板太低了,让人感觉压抑,压抑得有些窒息。它仿佛成了我们人生不幸的根源。“我厌倦了。”纳塔莉说。
“什么?”我问。我很想知道。她是不是指天花板,是否和我有同样的感觉。
“我的人生。”她相当平静地回答。听她的语气,可不像一般青春期的孩子,即便后者痛恨生活,即便生活让他们感到压抑,因而需要不同的生活,他们的表达方式,也是另外的感觉。但纳塔莉的语气却过分平静,让人感觉她的经历,她的成熟度,远远超出她十五岁的年龄。
通常说来,似乎只有年纪更大的成年人,才会有这样的措辞和语气,而事实上,他们更可能缄口不言。
我吐出了一口气,把万宝路香烟的烟雾喷到空气中,一团模糊的烟雾在房间里逶迤移动,它似乎飘到了天花板上,还碰上了上面的蛀虫和灯泡。我们安静地坐在房间里,似乎都在倾听什么声音。
窗外很黑。由于我的位置同窗户的角度的关系,我无法看清自己的影像。在窗户上,我看到的只是厨房其它部分,这使我感到自己像个吸血鬼,没人能看见我的本来面目,而我伺机在房间里作恶。
“你为什么厌倦你的生活。”我问。其实我是知道答案的,答案一定是那个叫特伦斯·马克斯韦尔的男人。
“唉。”她的声音平静而飘忽,就像一首歌曲开端的哼唱。“特伦斯。”她叹着气说,双肩跟着沉下去。
我想,果然不出我的所料。
去年,纳塔莉和特伦斯吹了——我借用主流社会流行的说法。此后我才知道他们完整的故事,真实的关系。我了解到,特伦斯四十一岁,以前是个半职业化的网球运动员,也是芬奇大夫的病人。我也慢慢知道他选择精神治疗的原因:他酗酒的妈妈突遭不幸,被烧死在安乐椅上,因为她喝醉了酒,酒瓶子倒在地上,她又随手扔下了点燃的香烟。噢,他们还是情人呢——特伦斯和他的妈妈。根据纳塔莉的说法,特伦斯永远无法接受一个事实,就是尽管他的网球技术很出色,却始终无法达到职业运动员的水准,而他的妈妈是唯一能够安慰他的人。
当芬奇大夫发现特伦斯是个百万富翁时,他想方设法把他们撮合到一起:一个是他不听话的女儿,一个是头脑简单,喜欢闲逛,就连冬天都经常穿着网球短裤的百万富翁。
特伦斯和纳塔莉从见面后的第一周,就成了卿卿我我的恋人。前者四十一岁,后者只有十三岁。之后不久,纳塔莉就搬进了特伦斯家里。
特伦斯成了纳塔莉的合法监护人。他们是父女关系,每个人都深信不疑,至少看起来,他们就像父亲和女儿。
除了芬奇大夫本人。只有他知道他们是恋人,他也很清楚,以十三岁这样的年纪,一个人是自由的。
不过,当特伦斯给纳塔莉留下了发青的眼圈,当十六岁的纳塔莉哭泣着跑回家的时候,人们开始提问各种问题,于是过去所有的疑团——纳塔莉的鼻青脸肿,她的酗酒,她和特伦斯无休止的争吵,特伦斯动辄给她的掌掴,以及对她使用的污言秽语——终于水落石出了。
在家人的压力下,纳塔莉终于提出了起诉。
纳塔莉和特伦斯对簿公堂。
特伦斯输了。
纳塔莉赢了。可是,她到底赢了什么呢?除了民事诉讼案的七万五千美元(而且直接落入了芬奇大夫的腰包),纳塔莉赢了什么呢?她从此不会再遭受虐待了,所以,她赢了自由,我想。
“我想念他,”她说。她用指尖儿从桌子边缘抠下一块块木皮,把它们弹到地板上,又用手把衣服上的碎屑拍打干净。“我知道,这样说很恶心,可是,我真的爱他。”
“我知道。”
“我非常想他,”她说,“有时候分外强烈。我想知道,现在他在做什么?”
我知道,她是在缅怀过去的生活,过去的生活包括:bang&olufson公司生产的高保真音响,1965年酿造的罗特希尔德葡萄酒,桔黄色的saab牌汽车,价格昂贵的马丁牌吉他。而她却似乎全然忘记了,她曾经是特伦斯脏兮兮的小玩物。
“你可真脏啊,”特伦斯曾经对她说:“脏得要命。瞧瞧你这双恶心的脚,你连袜子都不穿。你就不能把它们洗干净吗?”
但是,她却说她爱特伦斯,我相信她的话。我知道其中的道理。爱一个不值得爱的人,因为对方拥有你梦想的一切,因为被人关注总比被人忽视好得多。
正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有时候割断自己的脉搏,慢慢地流血死去,或许可以让人心满意足。在色彩灰暗的一天,早晨八点和中午没有分别,没有什么事发生,也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情,而你在水池里清洗玻璃杯。它突然破碎了,偶然划破了你的皮肤,你心悸地见到了鲜红的颜色,这是当天最亮的颜色,它如此激动人心,还伴着汩汩的声音——这是你的血在流淌。有时候,这倒是一件好事,至少你知道,你还活着。
我就是这样想问题的,或许这和我在幸福大街电影院看的那些外国影片有关。我经常不去上学,也不在我的笔记本上描绘各种人物脸谱,或者在棒球场的角落处弯腰吸食大麻,我喜欢去看莉娜·沃特穆勒主演的法国黑白影片。记得在一片影片当中,有一对表兄妹陷入疯狂的爱情,之后一个哭泣的小丑出场了,他使得纯洁而高尚的爱情成了一场仇杀,主人公们同时用匕首刺向对方腹部——这象征着爱情的单纯和天真只是一种幻象。这些情感怪异(或许相当糟糕)的影片,却对我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事实上,世界上的确存在怪异的情感,就像特伦斯和纳塔莉,就像我和尼尔,就像我妈妈和弗恩。
也许正因为这样,才把我和纳塔莉联系在一起。我们都住在病态的家庭里,都有过疯狂的经历,都领受过变态而丑陋的恋情。
要是说有差别的话——我们主要的差别,就是这是她的家,她的住所,而我只在这里借住而已。
我甚至不知道,我们俩谁更占优势。
我的烟抽完了,就点燃了另一支。她说:“把烟盒递给我。”我照她的话做了,把烟盒推到桌子对面,烟盒的玻璃纸还粘着很多烟屑。
我们的生活如此无聊,以至于无事可做的我们,都注意到了烟盒的玻璃纸上的碎屑。纳塔莉的指甲很长,所以她把碎屑捏下来,或逐个地弹到地板上,不厌其烦。
我用掉了最后一根火柴。
她伸出两根手指,作为一种暗示。我显然知道她需要什么。我把烟放到她的指缝之间,她用烟头点燃了她自己的烟。接着,她把烟吸到肺里,眼睛注视着我,那意思似乎是想对我说:“谢谢你,因为知道我需要什么。谢谢你,因为你没有让我站起来,走到炉子那里把烟点上。”
要是她在炉子上点烟,那么她的头发就可能着火,以前就发生过这种事。有一次,为了点烟,她的刘海儿被炉火燎着了,至少有一半儿不见了。当时,她的头低下去,靠近蓝色的火焰。她把香烟探向前,用力吸着气,腮帮子一伸一缩,一团烟雾腾空而起。接着,她的前额的头发烧着了!她一连后退了好几步,还哈哈大笑起来。她用手拍打着脑门,香烟扔到地板上。“啊,该死的头发上,我的上帝!”可她还是在笑,这是歇斯底里。这一天有了分水岭:在她的头发着火之前,在她的头发点燃之后,而后者似乎更好些,因为它有内容,有色彩。不过,前者同样不可或缺,因为有了开始才有结果。
“我厌倦了我的生活。”她又说了一遍。
“我讨厌天花板。”我说。
天花板太低了,尤其是相对于整个厨房而言;相对于这所古旧的维多利亚式的房子,天花板低矮的高度更是一种败笔。而且它凹凸不平,就像上了年纪的胖女人的大腿和臀部,到处都是脂肪团。
“天花板太旧了。”纳塔莉说,似乎是暗示我应该谅解它的缺陷。
“它实在是叫人压抑。”
黄色的灯光以黄色的墙壁为背景,黄色的墙壁以破旧的木地板为背景,木地板本身又是黄色和灰色组成的混合色,厨房的整体色调难以让人振奋,而是让人窒息。一张黄色的大网劈头盖脸地覆盖下来,叫人无可逃避……
“那么,我们把它拆掉好了。”纳塔莉向周围看了看,突然对我说。
“拆掉什么?”
“我们把天花板拆下来。”
我对这个想法忍不住嗤嗤发笑:“说得真轻巧,那我们在原来的位置放什么呢?”
这时,似乎一股清新的空气吹进了纳塔莉的头脑里,因为她猛然间容光焕发:“我们把天花板打掉,直通屋顶好了,这样,厨房就有了一个教堂式的天花板。”
我把烟在一个盘子里掐灭。“你认为这行得通吗?”我问。显然,从外面看去,屋顶非常高,而且是尖顶,想必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那么,在低矮的天花板和高高的屋顶之间,究竟有什么呢?
就这样,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开工了。时间是在半夜以后,纳塔莉和我用石块用力敲打天花板。石块是我们是从后院拣来的,它们和阿格尼丝扔掉的花盆以及厨房用具堆在一起。我们站在天花板下面,把石头高高地举过头顶。我们使劲地砸,天花板大块大块地掉落下来。全是毛茸茸的大块。
“这是掺了马毛的灰浆做的,”纳塔莉说,“现在这种材料已经不用了。”
随后的几个钟头,我们一句话不说,只是忙于捣毁低矮的天花板。我们把石头高高地挥舞石块,石灰像雨点般地掉落到我们身上,于是我们不停地眨眼睛。我们不需要梯子,因为天花板实在太低了,很容易够到。为了清理更高的椽木之间的填塞物,我们把各种铁锅和小石块抛掷上去。呼吸溅落的灰尘真是快事;我们大口地咳嗽,不停地吐到地板上。我们低头看自己的手,它们覆盖上了白花花的一层。相对于平淡的生活而言,这真是一次不寻常的经历。
前一分钟,我们还坐在矮趴趴的厨房桌子旁边,感叹我们的生活毫无色彩可言,而后一分钟和地,我们便采用各种沉甸甸的投射物,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放”一种建筑式样。这是难得的、纯粹的自由。尽管厨房里弥漫着呛人的味道,但这点小麻烦微不足道。
把整个天花板卸下来,没花太长的时间。只要用石块猛地一砸,轰然一声,天花板就屈服了,它不是小块小块地掉落,而是大面积的迅速掉落。那些隔热和绝缘材料要么自动坍塌,要么被我们沾满灰尘的手扯拽下来。那些材料都像塞满了毛发似的。实际上,整个天花板似乎全是由有机材料构筑而成:马的鬃毛,人的头发,骨头碎块。天花板就如某种木乃伊般干瘪而变异的生物。
到了凌晨,我们的膝盖深陷在垃圾堆里。厨房的桌子、电冰箱顶上、炉子上、水池里——所有的物品,全被石块瓦砾覆盖住了。
家里的其他成员必然大感惊奇!可想而知,当他们早晨醒来,睡眼惺松地走进厨房,想喝一杯水或者是橘子汁的时候,他们的表情该是何等惊讶啊!
“霍普一定会死掉的!”纳塔莉说,“还有爸爸,他看了这样的情景,绝对会疯掉。这样,他就会被迫给我们钱,要求我们把垃圾清理干净。”
“真是太棒了!”我兴奋地想到,我们可以用搭建干墙(一种不抹石灰而盖以板壁的墙)的现金去麦当劳,去喝啤酒,而且,看到每个人脸上惊恐的神色,怎能不令人感到开心呢?
总之,我们就是这样想的。
早晨,像往常一样,芬奇大夫穿着内衣下了楼;像往常一样,他来到厨房,走到冰箱那里,想喝一杯桔子汁。但是,和平常不同的是,他不得不跨越成堆的垃圾,才能到达冰箱跟前。还有更不寻常的情形——早晨七点钟,纳塔莉和我不仅是清醒的,而且相当忙碌。不过,大夫似乎并未露出惊讶的表情。
“早上好。”他的嗓音非常低沉,这是早晨才有的声音。
“好,爸爸。”纳塔莉说。
“您好。”我说。
“你们两个实施的是大工程啊。”大夫以轻松地口吻说,似乎纳塔莉和我野心勃勃地加工一件带流苏花边的衣服,而且刚进行到中间,有幸得到他的首肯,仅此而已。
“你觉得怎么样?”纳塔莉问。她正挥动阿格尼丝的烫衣板损坏的支架,把厨房和仓库连接处上方的石灰块敲打下来。
“我觉得,这里真是乱得不能再乱了。”芬奇大夫说。他拿着瓶装的桔子汁走到碗碟橱跟前,把一个玻璃杯放在上面。在把桔子汁倒进杯子之前,他仔细看了看杯子里是否有什么昆虫一类的活物。
“就这些吗?”纳塔莉显然有些失望,她早已做好准备,要和父亲进行一番言语较量,不但要捍卫拆卸天花板的正义性,还要将修缮资金如愿地弄到手才行。
“呃,还有呢,”芬奇大夫说,“我不管你们怎么折腾,也不管你们想折腾到什么程度,你们都应该像大人那样,把厨房打扫干净。”
纳塔莉说:“我们需要一些钱,才能把事情做好。我们要给厨房装上崭新的教堂式的天花板,所以我们需要钱。”
芬奇大夫想知道是多少钱,当时的财政状况有些紧张,因为两个病人中断了治疗。
“几百块钱。”
“几百块钱!”他吼叫起来。现在,他把空杯子放到垒成小山的盘子、盆子、空牛奶盒子上,它们在水池里放了整整一周。
纳塔莉亮出了“乖女儿”的法宝:“求求你啦,爸爸,你一定会喜欢新厨房的,不是吗?难道你就舍不得给你最小的女儿、你最喜爱的女儿、也是你最漂亮的女儿——纳塔莉两百块钱吗?”她嘟起嘴巴,顽皮地眨着眼睛。
她的杀伤力太强了,而且一向奏效。
大夫果然答应给我们修缮资金,然后上楼穿衣服去了。纳塔莉把桌子下边的椅子拉出来,拂去上面的灰尘,一屁股坐了上去。
我们脏兮兮的,而且累得半死,不过并不觉得乏味。
“不错不错,好爽好爽!”纳塔莉说,似乎我们刚有过那种事似的。
“就是嘛。那我们现在做什么呢?”
我们需要解决混乱的局面。天花板本身和其它隔热、绝缘材料堆在地板上,足足有三英尺高。我们得花上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把它们清理干净。事实上,我们卸下天花板需要多少时间,把它们清理掉就需要多少时间。
纳塔莉揭下了膝盖上的一块痂,露出了一处面积不大的鲜红的伤口。“我们把垃圾搬运出去,扔到仓库后面就可以了。”
“什么时候?”
“过一会儿再说。”
“那我们现在做什么?”
“先去睡一觉。”
大约是在当天下午四点钟,我醒过来了,摇摇晃晃地走出房间,经过客厅,进入厨房。阿格尼丝在水龙头下洗盘子,用围裙把它擦干,放进柜橱里。然后,她快步穿过垃圾堆,走到冰箱跟前。她打开冰箱门,弯下身子,仔细辨认那些开胃食品的标签。“在我们这个家里,这种东西从来就搁不住。”她大声问,“谁把开胃食品吃掉了?”
我记不起来曾在冰箱里见过这些美味佳肴。“或许是霍普吃了吧?”
“都是那个霍普,”她说,“她应该比谁都清楚。”桌子上堆积着盘子,她的手提包放在最上面。她把手提包拎在手里:“我现在到商店去买一瓶新的,要是谁需要干净的盘子,就到柜橱里找,里面有一个干净的盘子。”她穿过厨房后门,离开了。
我走到楼上,来到纳塔莉的房门口,用力敲门:“醒醒,醒醒,醒醒。”
她打开门,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袍。“现在几点了呀?”她打了个哈欠。
“挺晚的了。”
“厨房的情况怎么样?”
“阿格尼丝洗好了一个盘子。”我说。
纳塔莉又打了一个哈欠:“啊——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哪儿跟哪儿呀?”
“我想我们该去干活了。”我说。
“好吧。”她转过身,两只手按住胸口处的睡袍,弯下腰,在地板上成堆的衣服中间找她的连衣裙。她每天穿同样的连衣裙,鲜红的颜色,上面绣着金色的羽毛。这是她自己缝上去的,因为洗过很多次,连衣裙的边沿已经开线了。让我好奇的是,我不知她用的什么方法——她不需要事先把睡袍脱掉,就能把连衣裙,还有黑色的短背心统统穿起来。
时候不早了,我们用余下的时间,把垃圾从厨房里运出去,堆到仓库的后面。我们统共来回跑了几十趟。不过,到当晚八九点钟时,厨房里的垃圾全都清理干净了。
“我们把盘子洗一洗吧。”纳塔莉建议说。
就这样,我们两人形成了一道生产线:她洗盘子,我负责擦干。厨房里曾经的混乱局面,迫使那些蟑螂惊慌万状,全部退回到墙壁深处的缝隙里,所以,纳塔莉见不到它们,也就无须惊叫了。
当我们结束工作时,就踌躇满志地站在干净如新的厨房里。纳塔莉开始评价屋顶的状况:“咳,现在厨房里好像更加黑暗了,你感觉到了吗?这真是奇怪。”
她说得对。尽管我们的头上不再悬着低矮的天花板,可是,黑漆漆的屋顶似乎更加让人压抑。
我们需要敷设一个天窗。
纳塔莉往办公室给父亲打电话,寻求财政支援。芬奇大夫说,他会给我们一百块钱。纳塔莉说,一百块钱不够,我们至少需要一百五十块钱。软磨硬蹭了半天,大夫终于打赢给我们一百二十五块钱。
“这样吧,我们用一百块钱安装天窗,”纳塔莉说,“剩下的钱我们拿去喝啤酒。”
听起来是个很棒的主意。“可是,你肯定用一百美元,我们就能买一扇窗户吗?”我问。
“我们根本不需要买窗户,”她笑嘻嘻地说,“我们可以把食品室的窗户卸下来使用。我们把食品室窗户用木条封起来就是了,没有人会注意的。”
几天以来,我们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执着劲头,努力完善我们的工程。把窗户从食品室转移到厨房是一项挑战。当初在给食品室安装窗户的时候,其精确度和坚固性叫人惊奇。不过,我们使用了一把斧子,就基本上解决了问题。斧子是在仓库里找到的,我们还找来了一把锤子和一块石头。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就能把窗户完整地卸下来,而墙壁上留下了一个大洞,通风效果出奇地好,要是不钉上木条的话,走进布满灰尘的食品室,呼吸就更顺畅了。
不过,比起拆卸食品室的窗户,更为困难的工作,就是在屋顶凿开一个大洞,用来安装天窗。
“你不要以为这有多么困难。”纳塔莉说,她正用一把电锯去凿屋顶的木瓦。
我们坐在屋顶上,太阳在天空高高地悬挂,我们两个大汗淋漓。我用电吹风给我的头发做型,头发全部倒向脑后,成了很酷的“大披头”。我说服了纳塔莉,开始修理她的头发。我用面团把她的头发固定成型,全部堆到头顶部位,用一个铝箔紧紧地固定住。她很快开始抱怨起来。
“我的头顶真他妈的热死了。”
“就快好了,”我说,“你最好不要去想它。太阳可以让你的头发把颜色吃进去。”我们选择的是红色。
“这个该死的铝箔让我疯掉了。”铝箔从她的额头处滑下来,她立刻推了回去。
“现在,你可以把它摘掉了。”我说。
她把铝箔从头上摘下来,揉成一个球,从屋顶上扔下去。她长长的头发跟着落下来,就像一块蛋糕一样,整块儿垂到她的肩膀上。随着电锯的震动,它们就像一块厚垫子,不停地动来动去。
最终,我们在房顶上的椽木之间,凿开了一个理想的大洞。
“嗨,阿格尼丝!”我把手从洞口伸进去,朝厨房里面挥动着。
“天啊,那是什么?”她抬起头来,惊诧莫名。
纳塔莉把脸探进洞口:“您能不能到商店去,给我们弄些吃的?”
阿格尼丝问:“你们想要吃什么?”
“我也不知道,随便什么吧。”
“你们两个最好把它修好,”阿格尼丝说,“我们可不能住在有个大缝子的房子里。”
她说得不对。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因为我们的测量很粗略,精确度不够,所以,从食品室拿来的窗户不太吻合房顶的洞口。我们用钉子把窗户钉起来,使用一些碎木头堵住缝隙,后来又盖上了一些石棉瓦。
拿着剪刀奔跑(10)
尽管如此,还是有个裂缝,大约有七英寸半,在房顶和窗户顶端之间。这个数字是精确的,因为它是我们唯一测量过的。
在一年八个月的时间里,雨水通过这个缝隙,掉落到一个坛子里。这个坛子几乎终年放在厨房的桌子上。剩下的四个月,这个坛子用来收集天空飘落的雪花。到了节假日,我们戴上绒线帽和手套,在厨房里筹备丰盛的晚宴。
尽管天窗有些粗糙,但是,它的确使厨房亮堂堂的,经常充满阳光。
“我真的很喜欢这里,”霍普说,她把积满雨水的毯子倒进水池内,“虽然麻烦点儿,也是值得的。”
芬奇大夫也同意她的说法:“是天窗给厨房带来了幽默感。”
阿格尼丝却不太乐意:“这是一场灾难。”她嘟哝着。当然,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她曾经把钱包丢在厨房的桌子上,而且恰好是在雨水落下的地方。
凯特可不像芬奇大夫家族的成员。她身材苗条,为人精明,喜欢听劳拉·奈罗的歌剧,还有古典爵士乐。她经常和帅气的黑人青年约会。她的公寓干净整洁,铺着东方地毯,挂着非洲的生殖崇拜图片。她把女儿布伦达送进了一所芭蕾舞学校。尽管她和丈夫离婚了,她还是保留着丈夫的姓。即便如此,相对于芬奇大夫家里的其他人而言,她也算得上最忠诚的成员之一。
不过,其他人却不这么认为。“势利小人罢了。”他们老是这样评价凯特。不过我却很敬畏她。有时候,我甚至感到兴奋,因为凯特允许我清洗她的汽车,或者帮她把(防雨雪寒风的)外层车窗卸下来。
当她回到六十七街的时候,我会换穿戴一新,就跟出门约会似的。我尽可能地让自己富有魅力,举止得体,彬彬有礼。有她在,我可以对家里其他成员视而不见。
我对她的敬畏,来自于一个事实——她恰好拥有我在生活中最渴望的一切。她是一个职业美容专家,或者确切地说——我可以使用我所憎恨的名称,就是发型师。
凯特计划将来有一天,她可以拥有自己的美容店,我觉得这是我们关系的纽带,因为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办我自己的连锁店,拥有我自己的头发护理系列产品,想让这些产品在市场销售上形成垄断局面。我坚信,市场上现有的护发产品对发根伤害太大。我不知道怎样使我的产品减少伤害性,不过我有一些自以为成熟的包装理念,可以给消费者一种无害的印象。
凯特慷慨地把她过去的美容学校的教材送给了我。这是一本硬皮图书,醒目的标题印刷在粉红色的封面上,还使用了炫目的字体:《美容手册》。书里是一些黑白线条的图画,解释了美容学校的学员在获得实习执照之前,必须掌握的许多程序。它的内容可谓一应俱全,从如何用发夹夹住发卷,直到波浪式发型新鲜出炉,讲解得非常清楚。我决心在上美容学校之前,先把这些内容统统掌握。我不能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对是否能从美容学校顺利毕业没有把握,所以我最好的选择,就是把《美容手册》的内容钻研透彻,当然,某些美容方法如今已不再使用,或者说,它们甚至是不合法的,例如“冷烫发”,就是把铁丝系到头发上,把头发用水浸湿,再让铁丝产生导电。
与头发打交道,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我想到的最适合自己的职业。现在,成为一个医生对我来说,似乎是不大可能实现的空想了。而且,我的年龄太大,几乎不可能实现做一个脱口秀主持人的愿望。还有,尽管我每天花好几个小时,在日记本上写下我的见闻和感受(因为我觉得,要是每天不能写上起码四个小时的日记,我甚至可能难以活下去)可是,当一个作家的念头,从未进入过我的脑海。我妈妈是一个作家,可她也是一个疯子,而那些读其诗作的人,也只不过是她主持的家庭写作班上那些性格压抑的女人,或者是她在电话里通话的朋友。好多年前,她出版了一本诗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诗集问世了。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不能像她那样活着,既没有金钱,也没有名气。我渴望崇拜者的来信,我还想拥有贵重的手表。“我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男性朋友,”我对自己说,“只要我能创办和vidalsassoon齐名的美容连锁店。”我甚至想到,我将来可能选择一个漂亮的发型男模,与他一生相守,直至寿终正寝。
我要想成为世界级的美容师,就必须为此做准备。我使劲浑身解数,哄骗芬奇大夫家里的成员,还有芬奇大夫的几个病人,允许我为他们理发。事实上,我确有很多招数,让他们乖乖地坐到椅子上,等候我的处理。
不过,有一个问题,我始终没有机会解决,就是手指冷烫法。
尽管我尝试过许多次,都难以成功地用手指把卷发弄直,哪怕只是略微减少头发的弯曲程度。
“美容学校那边,真的要求你学习这个吗?这种手指冷烫法,他们测验过你吗?”我问凯特。
“是的,是这样。想进美容学校,必须学习手指冷烫法。”凯特笑着说,“我也知道,这种方法已经过时了,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几乎不再有人使用它了。不过,美容学校还是要求学员掌握这种方法,尽管它是冷门。而且,遗憾的是,这本介绍了冷烫法的《美容手册》,其实还是三十年以前写的呢。”
我担心由于我的手指太大,所以无法掌握手指冷烫技术,我也担心我缺少必要的能力,永远无法把手指拧成需要的形状。
这件事表面上微不足道,却似乎在暗示我:这可能使我的理想归于破灭,而我经常陷入这种念头不能自拔。在半夜时分,所有的人睡着了,没有人打扰我了,我就躺在床上写日记,情绪激动地记录下这些感受,直到手指麻木为止,而我也因情感过度疲惫慢慢进入梦乡。
记得一天夜里,我的心情格外难受。手指冷烫这件事,对于我的刺激越来越厉害,尤其是在我请教了弗恩的朋友朱利安·克里斯托弗之后。在阿默斯特市,他拥有一家叫“好心情”的理发美容店。他告诉我的信息和凯特说的一样,就是我必须掌握手指冷烫技术,才有资格获得美容学校颁发的实习执照。所以,在那个酷热的夏夜里,我失眠了。芬奇大夫家里所有电风扇都被别人使用了,所以,我只好使用阿尔伯托牌vo5型焗油发膏,对我的头发进行加工。我用saran透明塑料兜帽把头发包起来,然后躺在床上,试图把我焦虑的心情写下来,使之得以释放。
早晨三点钟,我还是无法入睡。我担心手指冷烫迟早会毁掉我的前途。要是我不能把这件该死的事解决,他们就根本不会让我毕业,若是不能毕业,就意味着我拿不到证书,没有证书,就意味着我实现不了开创理发帝国的梦想。我问过凯特,她说到时候,美容学校的监考员就站在你的对面,看着你完成手指冷烫的全过程。对我而言,这将是个大问题。即使我获得允许,可以在大夫家中任何人的头发上进行手指冷烫,我成功的机会也是接近于零。那么,让我置身在一个考试的环境中,还有一个监考员在眼皮子底下,随时对我的表现做出裁判,那我就彻底死定了。我讨厌被别人裁判。我痛恨一切学校,也不想参加任何考试,所以以上两点原因组合在一起,就宣判了我的死刑。我感觉自己的命运到了尽头。我觉得将来兴许时来运转,在阿默斯特那家叫”湖南酒楼”的中国餐厅做侍者的助手,那么或许某一天,我真的可以毕业,成为职业洗盘子的人,我也必然更加苦闷:上帝,我怎么沦落到这般田地?这一切究竟是怎样发生的?
那么,我何妨做些准备,争取上大学呢?我十四岁了,我应该和我爸爸坐到厨房的桌子前,说:“爸爸,我考普林斯顿大学吧,那里有一流的棒球队,我根本不在乎我的爷爷上了哈佛大学。难道我就不可以按自己的想法选择吗?就像歌星辛纳特那样。”可是眼下,我却躺在一张破旧的双人床上,床单上还有什么人的尿渍,不过肯定不是我的。我一直住在妈妈的心理大夫的家里,每天吃芝麻糖之类的玩意儿当早餐。就在今天早晨,芬奇大夫进到浴室里,他每天早晨五点就会洗澡,简直像是个精神变态。不过他根本不知道,普比尔把在超市上赢来的小鱼放进了浴缸。就这样,当芬奇大夫走进浴室,看见浴缸装满水的时候,他还以为是阿格尼丝突然决定做个好妻子,替他把浴缸放满了水呢。他爬进了寒冷刺骨的浴缸,水里大约有二十五条小鱼在游动,我不能设想他与多少条擦肩而过,然而,整个家中都听得见他的嚎叫。
为什么我的生活越来越令人沮丧呢?一直以来,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啊,上帝,我刚刚听见,门外传来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我希望那不是连环杀手。自从我看了电影《诸圣日前夕》以后,我总是神经兮兮的,老担心连环杀手突然出现。芬奇大夫的任何病人,都可能是潜在的杀手,尤其是那个在北安普顿市开”蓝色月光”饭馆的女人。我只要看着她,就会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看上去很喜欢吃小孩,不然的话她也不会那样胖。她总是显得非常饥饿,令人手足无措。她为人热情而友好,而这恰恰是以儿童为目标的连环杀手惯常的伪装。
这时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敲门声过后,是手指甲有节奏地击打木头房门的声音,是尼尔。
“进来。”
他打开门,走进我的房间。”嗨!小家伙。”他坐到我的床上,靠近我的脑袋。
“别,你别这样!坐到我脚底下去,或者最好坐到地板上。”我告诉他。
他耸耸肩,眼睛温柔起来。”我今晚心情很不好,亲爱的,别这么冷酷,对我好一点儿,可以吗?”
我沉默不语,他过分亲昵的态度让我很不适应。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知道吗,小乖乖,不管何时何地,我老是想着你,好像我的生活中就没别的了,我的生活是个舞台,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只有舞台中央亮着一盏灯,那就是你。”
他把我和舞台或者灯光联系在一起,这使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可我还是对他亲昵的举动不以为然,所以我不假思索地说:“是吗?那你太不幸了,因为我可不是那样想你的。我认为你是个可怜虫,你让我恶心。”
最近我很喜欢使用”恶心”这个词,或许这是受了纳塔莉的影响,她描述一切让她反感的东西时,嘴里会蹦出数以万计的脏话,我在脑子里记住了不少,所以,类似”恶心”这样的词汇,也被收进我贫乏的词汇库里。
尼尔哭了起来!他弯下身子,他的手捂住脸。他捧起的手掌像个杯子,似乎是在喝小溪的流水。
我很吃惊,我没想到他这么脆弱,亏他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却跟个娘们似的,我对他的惺惺作态嗤之以鼻。
“好吧,你哭吧!你就是个可怜虫!你活该受罪受折磨!你是个糟糕的失败者!你让我瞧不起你。”
我希望我的话、我的声音听上去冷酷无情。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脸色非常难看,眼皮垂下,目光忧郁,就像是一条受到伤害的猎犬。就在这一刹那,我觉得我掌握了伤害他的艺术。我觉得很受用。我从未想过,我这么小,却可以轻易地控制一个大我一倍的男人的情感。所以,我非但没有同情和怜悯,正相反,我渴望将自己的控制力发挥到极致,这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当然我很自私,我从未想过为什么要这样做,从未想过我这样做是错误的。我只是喜欢控制他的感觉,这让我感到强大而有力。
不过,他显然是受到了打击,仅仅是片刻之间,他眼神里的忧郁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愤怒。”你是个魔鬼,”他说,”你是个该死的魔鬼!你根本不像十四岁的孩子,你没有天真和单纯。你不让我靠近你,还说什么你是同性恋,你有资格当同性恋吗?你是个该死的虐待狂!你对待别人的方式,”他狠狠地吐了一口,”实在是他妈的恶心!我真不能相信,你居然还有脸活在世上!”
我笑了起来:“好啊,你继续说啊!你这可怜的失败者!把你所有的愤怒都说出来吧,别憋在心里,那样你就会生病的。你这个没长大的孩子,还有别的话要说吗?”我眯缝着眼睛盯住他,希望我看上去像是在威胁:“你敢动我一根毫毛,我马上就会报警,你就会因为强奸被逮捕。那么你的下半生就报废了,因为你会在铁窗后面慢慢腐烂。”
接下来,我给了他致命一击!
“现在,你赶快从这里滚出去!”
他转过身,什么话也没说,孤独地离开了。
我听着他沿着楼梯走下去,我确信他真的离开了,然后我躺到床上,拿出日记本。
他刚刚离开。他来到这里,是想实现他的愿望——一种公山羊、野豹子一样本能的愿望。和过去一样,他还是没有得逞,因为我坚决地拒绝了他。每当他试图靠近我,他的身体的味道都让我呕吐。他总想强迫我做什么,这使我格外痛恨他。我痛恨他难以自持。虽然我们之间有过亲密的接触,可我不喜欢那种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的人对有些事津津乐道,乐此不疲。如果这就是作为同性恋的代价,我是一点儿也不喜欢。我更想做一个理发师,而人们通常认为这是同性恋的事。他们完全不了解我的想法,我想把我的事业做大做强,这也是当今最时髦的说法。斯普林菲尔德有一家美容店,那儿有个娘娘腔的男同性恋,上帝,要是我也像他那样无聊透顶,整天为那些上年纪的女人理发或者按摩,那我还不如宰了自己!要是沦落成那种德性,我今天晚上就宰了自己,一分钟也不会等待。
写到这里,一种痛苦而恶心的感觉渐渐袭来,我又想到了手指冷烫的事。或许我应该用一头假发进行实习。我可以用我的零钱去买个便宜的假发,这样,我就不必去央求大夫一家人,借他们的头发一用了。似乎还有别的什么让我心神不宁……啊,我想起来了,尼尔离开的时候,他的眼睛里似乎有某种奇怪的东西,让我感到很害怕。我想,和”蓝色月光”的女老板相比,他更可能是个连环杀手。他极有可能对我下毒手。要是他刚才有一把切肉刀,他就会刺向我的身体!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的举动该让我多么恐惧啊!有时候,我怀疑自己真是不了解他。当然我也不知道,我有时为什么那样憎恨他。或许他是个过分软弱而可怜的人,而且,在他身上还有某种我不喜欢的东西,从一开始那种东西就存在。我经常想起两年前的情形,那天晚上,我对他说我是同性恋,他非常高兴:“当同性恋是一件好事,我会是你的朋友。”不久以后,他就想和我过分亲近,这让我产生了反感。所以,有时候我一见他就生气,似乎他欠了我什么似的。我不知道,我是否该把我的情绪同大夫交流一下。他总是说,如果你不把愤怒释放出来,它迟早会毁掉你。今天晚上,我确实以恶劣的态度,试图把我的愤怒发泄出去,不过这未必奏效,或许我该冲他大声咆哮。今天晚上,我还告诉他胆敢胡来,我马上就会报警。我觉得这招儿挺管用的,他一定是有点儿害怕了,他的眼神正常了许多,甚至有一些无奈和气馁,之后他就离开了。呵呵,这样子才好呢,我终于有了对付他的招法了。
当然,我永远不会那样做,我不会真的去报警,假如他读了这篇日记,他就会知道我那是吓唬他。我以后不会再用这种办法对付他了,所以我把这种办法藏起来才好。向上帝发誓,我现在最牵挂的是上美容学校的事,这件事把我折磨得好累好累。我如今还好好地活着,可真是个奇迹,我居然没有自杀,可真是匪夷所思。不过,我的身体里,似乎有某种东西不断活动着,我想它和明烫、和未来有关。它存在于我的身体里,一旦它气势汹汹,好像一切都会改变。对了,今天晚上,我还知道一件事,就是阿尔伯托牌焗油膏的效果的确不错。
阅读粪便
世间就是有些奇怪的事,它们不是文学作品杜撰的故事,也不是影视剧虚构的情节,而是真真切切地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想想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事物违背你的意志,让你陷入窘境,使你尴尬、有伤、痛苦乃至气愤,你不但不与之较量到底,反而渐渐产生了爱慕之心,眷恋之情,好像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指被劫持人质对劫持者讨好、合作、宽容或为其开脱的种种表现)或是别的什么名称,可以描述这种奇异的情形。可以打开比方说,刚刚入伍的你接受射击训练,手中的机枪哒哒哒地响个不停,它产生的后坐力急促而断续,让你的肩膀疼痛不已,可你非但没有感觉到痛苦,反而产生了无比享受的快感。
也许这就可以解释:那天早晨,为什么我没觉得害怕,只是把印着歌星帕特·本纳塔的衬衫捂住鼻子,以阻挡那些奇闻的气味,我还目不转睛,好奇地盯着马桶里的东西。
霍普显然被打动了,泪水几乎夺眶而出:“啊,上帝,真是难以置信!”她的手捂在脸上,她透过指缝喃喃自语。
纳塔莉也站在卫生间里,身体靠在墙上,胳膊抱在胸前。她两年后打算去上史密斯大学,而对于未来的史密斯大学的姑娘家来说,这种景象还是不见为妙。
“看见了吗?”芬奇大夫指着他留在马桶里的粪便,大声问:“注意这一团大便的尺寸!”
霍普弯下身子,离大便更近一些,就好像站在珠宝店陈列柜前,认真审视她的订婚戒指似的。
我的目光越过了她的肩膀。
阿格尼丝顺着过道快步走来:“你们在那里大惊小怪地做什么?为什么你们都聚集在卫生间里?”她的肩膀用力挤进来,她急切地想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在盯着马桶。她的嘴张得大大的,”那是什么?”
芬奇大夫的脸红彤彤的,因为他兴奋起来了。”看见了吗?看见这团东西的尖端了吗?它的尖端刚刚露出水面,而且垂直向上,多么有穿透力!”
“是的爸爸,我看见了!它刚好穿过水面,用您以前的话说,这叫一柱擎天,对吗爸爸?”霍普说,她不愧是芬奇大夫的好女儿。
“没错!”大夫大声赞许,”完全正确,这就是一柱擎天!”他挺直身体,”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阿格尼丝走到他的身边,扯拉着他的胳膊:“大夫,拜托了,”她劝说丈夫,”你冷静点儿!”
“阿格尼丝,去把铲子拿来。”大夫下达了命令。
“大夫,你还是冷静点儿吧!”阿格尼丝更加用力地拽了拽他。
他把胳膊猛拉出来,把阿格尼藷推出卫生间,”快,去拿铲子来!”他大声吼叫。
阿格尼丝快步离开。
“爸爸,告诉我们吧,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霍普问。
纳塔莉和我互相看了看,然后又扭过头去,我们知道,要是我们忍不住捧腹大笑,芬奇大夫就会大声呵斥我们。
“这就是说,我们的经济状况正在好转。就是这个意思,没别的!我是说,事情正向好的方向发展,因为这团大便在马桶里冒了尖儿,而且直接指向天空,指向上帝。”
霍普高兴地大叫,就跟买彩票中了百万巨奖似的,她一边叫,一边拍着手,还亲吻了芬奇大夫的面颊。
“好,好,”大夫说,”这才是我的女儿。”他看了看我和纳塔莉,”你们能否看出来,这件事有多么重要吗?上帝是个非常幽默的人。他是宇宙间最滑稽的人,这就是他的表达方式——他想告诉我们,从现在开始,我们的情况完全不同了,我们会一帆风顺的。”
我既羞辱又着迷。纳塔莉用手蒙住脸,嘴里嘟哝着什么。
阿格尼丝带着铲子返回的时候,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芬奇大夫就一把夺过来,交给霍普:“我希望你能小心地把它从水里铲起来,然后拿到外边晾干。要放到野餐桌上,放在太阳光下面。”
霍普毫不犹豫地拿起铲子,准备动手。
“好啦,我们该出去了。”纳塔莉说。
“别走,我们等等看。”我抓住她的胳膊。
“我可不想看我姐姐把我爸爸的粪便从马桶里铲出去,然后拿到外边去晒干。”纳塔莉笑嘻嘻地说。
芬奇大夫也大笑起来,说:“这就是为什么她——霍普才是我最好的女儿。”
“听见了吗,纳塔莉?”霍普故意气她的妹妹,还伸出了舌头。
“祝你好运,霍普,爸爸的最爱!赶快铲啊你!”
我耐心地看着霍普小心翼翼,把那团像蛇一样盘起来的粪便从马桶里铲起来,慢慢地提升到马桶上方,铲子和粪便不断往下滴水。粪便端坐在铲子上,俨然像是盘中餐,像是芬奇家里常见的某种食物,我一时想不起名字来。我感到好奇,不知道大夫的话是否准确。如果上帝果真是个喜剧大师,而他借此暗示我们的处境正在改善,那可实在是个好消息,这确让人欣慰。或许从今天起,我就该考虑上美容学校的事了。
拿着剪刀奔跑(11)
霍普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经过客厅,小心地运送她那贵重的货物。祖祖听见响动,站在客厅中央,摇着尾巴,舔着掉落到地板上的水滴。”纳塔莉,奥古斯丁,你们有一个人赶快去开门!”霍普大声喊道,她绕过走廊上悬挂的衣架,转了个弯,进入厨房。
我跑到前面,替她打开厨房的后门。
“谢谢。”
纳塔莉和我站到后门门口,看着霍普擎着铲子穿过草坪,小心地把粪便放到干裂的野餐桌上。
“我们家的人真是他妈的疯掉了!”纳塔莉说,”我还能考上史密斯大学吗?”
“你会考上的。”我对她说,尽管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有机会。她不改变她的姓氏,不经过一次彻底的洗脑,我想她八成儿希望不大。
“我要是考不上,至少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纳塔莉说。
“这个家里发生的事,邻居知道了会怎么想,你能想象吗?”
纳塔莉冷笑着说:“哼,他们会把我爸爸送进疯人院,把整个房子烧成灰烬,就像电影《怪物》里演的那样。”
我望向这个小区的所有家庭。其它房屋同样是维多利亚式的建筑,不过人家的窗户都挂着精美的网织窗帘,门前都栽种着修剪整齐的花木,时令鲜花正在开放。而我们这里只有塑料郁金香,插在肮脏的泥土中间,花朵倒是终年开放,却从未引来蜜蜂,另外,我们的窗户只是挂着粗布窗帘,上面绣着的图案俗不可耐。我甚至想到,说不定某个邻居恰恰是史密斯大学招生办公室的人员,这会儿正透过窗帘,望着这里发生的一切呢!
纳塔莉心不在焉地用手指抚弄着一绺红色的头发。
我突然想到,把她的脸涂成银灰色或者亮白色,她的样子就会更酷。”你的脸应该漂白。”我说。
“呃?”
“要是你的脸再白点儿,你会更好看的,这会使你的大眼睛格外突出。”
她耸耸肩:“漂白?挺麻烦的,还是以后再说吧。”她有些无精打采。
霍普站在野餐桌前,用铲子轻轻地推推粪便,使粪便保持直立,尖端指向天空。
阿格尼丝一声不吭地在起居室里扫地,她对压力的最初反应一贯如此。她经常在半夜里哗啦、哗啦地扫来扫去,从走廊的地毯扫到起居室的地毯,最后还要清洗客厅的墙壁。所以深更半夜时,大家时常被扫地的声音惊醒,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人人愤慨,不过阿格尼丝奇怪的举动,也并非毫无意义。经她一番折腾,地毯上的毛发越来越少,食物碎屑和剪下的脚趾甲,也堆到了某个角落。
“你赶快停止吧!”纳塔莉喊叫着。
“少管闲事!”阿格尼丝大声回敬,继续扫地。她的身体沉重地倚在扫帚上。假如没有扫帚,我真怀疑她能否保持站姿;我想她会一屁股坐到地板上,就像一堆衣服似地。
芬奇大夫走进房间,把手在衬衫下襟上擦干,向外面看去。”非常好!”他满意地给出评价,然后冲霍普喊道:“干得好!”
霍普转过身来,满面红光。
大夫说:“你们两个等着瞧,从现在开始,我们肯定一帆风顺。这是来自上帝的信号。”
“你能给我们二十块钱吗?”纳塔莉伸出一只手。
大夫从口袋里摸出钱包:“我只有十块钱。”
纳塔莉接过钱,拉起我的胳膊:“走,我们出去遛弯儿吧。”
事情果真出现了转机,第一个标志是一只冷冻火鸡。这是霍普从一个无线广播电台那里赢得的奖项,因为她第一个打电话,正确地猜出帕特·布恩的一首歌曲。不过火鸡的个头太大了,冰箱里甚至装不下,霍普决定把它丢在浴缸里结冻。家里只有两个浴室,她把火鸡放在楼下有淋浴设备的那个浴室。我们在楼下淋浴的时候,任凭火鸡躺在脚下。从保险公司那里,芬奇大夫意外得到了一千美元的补偿,他视之为无庸置疑的信号,即他的那团粪便,确系来自上帝的指令,是他与上帝之间沟通的结果。
由此导致的后果不堪设想:他开始认真审视每一次大便。而且,考虑到上帝可能通过我们中任何人进行交流,所以,在我们用水把粪便冲走之前,他非得检查我们的粪便不可。
“没门儿!”纳塔莉坚决拒绝。她在冲洗马桶,尽管她爸爸不间断地狠敲浴室的门。
“好吧,爸爸!”霍普说。她朝空气中拼命喷洒空气清新剂。
大夫看过霍普的一系列粪便,甚至还给了阿格尼丝一次机会(他认为他妻子的粪便品位太低),最终做出结论:只有他的粪便,才是来自上帝的口信,所以每天早晨,他都会把霍普喊进卫生间,把他的粪便铲起,放到外面的野餐桌上,和其它粪便放在一起,景象相当壮观。
他认为只有把粪便放在一起,才可以就大家的未来给出完整的图景,明确的答案。
我有可能进入美容学校并且顺利毕业吗?答案就是那些孤立的、细小的粪便。”啪,啪,啪,这就是我当时排便时的声音,这是剪刀剪东西的声音,干脆而利索,所以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大夫笑眯眯地说。
国内税收署会不会因为我们长期欠税,将来会没收我们的房子?”我今天早晨腹泻,这团稀屎意味着他们把档案材料搞乱了,所以房子还是我们的。”
霍普的命运怎么样?她将来会结婚吗?”看到粪便里的谷子了吗?将来她会结婚的,而且会嫁给一个农民。”
大夫把这些结论写到纸上,印上了所有粪便的示意图,旁边是相应的解说文字,由此成就了一篇论文。大夫把文章放进他自行印刷的《每月业务通讯》,寄给名下所有的精神病人。
那个夏季连续好几个星期,我们不必干任何事情,不必举行任何活动,不必做出任何决定——除非芬奇大夫的十二指肠发出相应的指令。
“在家庭以外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让我兴奋,”芬奇大夫对阿格尼丝说,”也就是说,一切尽在我的掌握。”他指着卫生间的马桶,洋洋得意地说。
不过,当大夫发生便秘的时候,情况发生了显着的变化。”我一天半没有正常大便了,”他坐在电视前的沙发上,满脸焦虑,”我真的没有把握。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大夫不幸的便秘事件,驱使霍普立刻进入房间,开始了无数次的圣经占卜。你告诉我,我爸爸什么时候可以正常大便呢?国内税收署会不会没收我们的房子?还会有更多的病人停止治疗吗?你是否不再通过卫生间同父亲对话了?
对于我和纳塔莉而言,似乎家里每个人都喝了肮脏的水,所以精神发育迟缓,唯独我们保持清醒状态。不过,我们没把他们的想法和举动当成是精神错乱,我们只是认为这一切滑稽而可笑。”你能相信,我的父亲持有美国最权威大学的医学证书吗?”
“要是他能当医生,”我说,”我就可以去上美容学校了。”
虽然饱受压力,我对于美容学校的向往却更加强烈,我更加勤奋地写日记,天天坚持;写日记是唯一让我感到满足的事。我可以逃进纸张里,逃进文字里,逃进文字之间的空隙里——哪怕我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训练我的签名。
“为什么你不当作家呢?”一天下午,纳塔莉说,”我敢和你打赌,你将来必定是个风趣的作家。”
我写的日记并不风趣,它们是悲剧。”我不想当作家,”我毫不犹豫地说,”你看看我妈妈吧。”
纳塔莉笑了起来:“可是,不是所有的作家,都像你妈妈那样疯颠颠的。”
“没错。可是,假如我继承了写作的基因,我也肯定继承了她的疯子基因。”
“嗯,我只是隐约地觉得,给别人……剪头发,是不会让你快乐的。”
这话让我听了恼火。”我不是要去剪头。我是要开一个美容帝国,你不理解我的规划,”我说,”你没理解我原来的想法。”
“我还是觉得,你迟早会讨厌这种工作的。整天站在那里,把手指插在别人脏乎乎的头发中间,还动来动去的……真要命!”
我没打算把手指插入别人的头发中间。我想坐在一张玻璃桌后面,批准美容产品的包装设计。美容帝国是我唯一的出路。我喜欢有一种美容产品的电视广告:“只有您漂亮了,我们才会心安理得。”这完全表达了我的理想,那就是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遗憾的是,到了第三天,芬奇大夫仍旧饱受便秘的折磨。他通知他的妻子给他吃灌肠剂。灌肠剂的效果很灵验,可是大夫认为,他的大便一直处于封闭和压缩状态,接着被冷水破坏得一塌糊涂,所以,他就无法”阅读”大便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判断。”我害怕我的肠子被冷水突然一激,”当我们坐在起居室的时候,他沉痛地宣布,”就意味着上帝已经决定,他不再用这种方式和我沟通了!”
霍普倍受打击,简直要发狂了。
这时候,大夫最大的女儿凯特走进房间,最近她难得露一次面。见大家聚在一起,她很惊奇:“你们都坐在这里干什么?”
她身上散发出香水的味道,脸上涂的化妆品完美无暇。
纳塔莉窃笑:“请坐,凯特,你错过了好玩的东西。”
凯特笑了:“是吗?我错过了什么?”她用手帕擦净椅子的表面,坐在椅子的边缘。
芬奇大夫向他的大女儿解释了过去几天的事,并建议带她到那张野餐桌跟前,让凯特亲眼看到来自上帝的指令。
凯特砰地关上车门,飞快地逃离后,纳塔莉将身体靠近我:“你真应该把这一切都写下来。”
我说:“即使我写下来,也没人会相信。”
“说得对,”纳塔莉说,”也许彻底忘掉更好。”
把粘痰吐向观众
尽管纳塔莉和我都不具备演奏钢琴的能力,我们却有能力让别人为我们演奏,这样,我们就可以引吭高歌了。芬奇大夫的三个病人弹得非常出色,甚至跟得上我们放在他们面前的活页乐谱。在这三个人当中,卡伦的表现最好,她好像永远不知疲倦。我不知道,这种素质是她与生俱来的,还是因为大剂量地吞服了大夫的药方。她会欣然为我们演奏《无边的爱》这样的乐曲,在连续弹上五遍之后,流畅地过渡到令人振奋的《有一个地方》。
当她抱怨手指感觉酸痛时,纳塔莉会及时拿来snickers巧克力,或者从口袋里掏出一点儿大麻,放到她的裙子前面,这可以让她继续演奏下去。不过有时候,由于持续地在钢琴键上工作了一个半小时,卡伦会变得非常固执。在这种情况下,纳塔莉会动用另一种贿赂手段。”您知道,”她的方法颇具诱惑力,”我会打电话给爸爸,请他今天下午给您看病。我敢保证,他会给您看的,”她停顿了一下,”只要我求他的话。”用这种方法,纳塔莉起码可以再让卡伦演奏一首混合曲。
我们的目标,就是成为国际知名的演唱组合,至少要有《桃子的味道》或《老船长坦尼勒》这样的歌曲问世。要是没有哪个病人为我们弹钢琴,我们就在楼上纳塔莉的房间自行练习。我们跟着斯蒂维·尼克丝的唱片演唱。问题在于,她的歌词有时很难听懂,纳塔莉还把唱片套上的小段说明文字弄丢了。这时候,我就会躺在地板上,我的头挨近扬声器,纳塔莉站在唱机跟前,手指放在唱针上。
“等一下,我没听出来,把这部分再放一遍。”我的笔飞快地在纸上划着,以便跟上进度。”她唱的是白色的格纸还是白色的鸽子?”
纳塔莉把唱针放到唱片上,让它再次歌唱起来:“你再听一遍吧。”
连续听了好几遍,我总算听懂了,”他妈的,我刚刚写下来一点儿,又跟不上了。”
我以可疑的精确性,纪录下我们心爱的歌曲的歌词,就会一遍一遍地演唱。我们站在纳塔莉的衣柜镜子前;镜子中的我们张大嘴巴,放声歌唱。
“我的胳膊太胖了。”纳塔莉抱怨说。她把充当话筒的烫头钳举到嘴边,加上胳膊本身的厚度和重量,举了一会儿,就有些受不住了。
“这样吧,我们可以使用话筒支架,”我说,”不必把话筒从架子上拿下来。”
纳塔莉把烫发钳扔到床上:“说得对,好主意啊!”
有时候,我们会把电扇搬到楼上,在呼呼的风声中,我们的衣服飘舞起来,头发飞散开来,我们感觉就像斯蒂维·尼克丝本人一样,神秘的身影出现在舞台的角落处,再慢慢走到舞台中央,有如鬼影憧憧。这种特殊的效果令我们喜爱。”我希望我像尼克丝那样,手里提着毛毡材料的手提包,一边走一边唱。”她鸟羽似的头发被风吹到了脑后。
我们对于艺术的痴迷不可阻挡!
“你们两个快停下来吧,我要睡觉!”有时候,霍普半夜里大声抱怨。当然,这只会让我们把音响开得更大。
有一次,我们在楼下的房间里排练,一个邻居穿过草坪,轻轻地敲打窗户,提醒我们安静一点儿。纳塔莉把裙子提起来,把隐秘部位露出来,紧贴在窗玻璃上,同时伸出右手的中指。
我们太投入了!我们确信自己有非凡的才华。我们目前只需要所谓的”受制听众”(指心理上被动接受广告宣传等的一群人)。
那么,除了北安普顿州立医院那些永久居留的病人,还有比他们更适合做我们的”受制听众”的人吗?
“我想,这是个不错的主意。”芬奇大夫说。
“你认为,他们会给我们机会吗?”纳塔莉问。想到可能拥有真正的听众,纳塔莉激动得脸都红了,一些小小的疙瘩也出现在额头上,迫使她疯狂地抓挠自己的脸。
“我想,有两个有才华的年轻表演者给他们提供服务,而且是免费的,他们会非常激动。”
我们想让大夫给我们更多的鼓励,不过电视的力量太强大了,他不停地打着盹,终于睡过去了。
“或许我们真的可以做到呢!”纳塔莉的眼神流露出期待和自信。
“我完全同意。没准儿还可以见报呢!你知道怎样写新闻稿吗?”
小疙瘩跑到了她的胳膊上,她一个劲儿地挠着。”不知道。不过霍普知道怎么写。”
“我承认,这不是百老汇,不过毕竟是一个起点。”
我们的下一步计划,就是同医院的娱乐部经理取得联系。这似乎比我们想象的困难,因为北安普顿州立医院没有娱乐部经理这种职位,我们见到的有关人士,只不过是接待台附近一个神情阴郁的胖女人,我们提出请求的时候,她无助而茫然地望着我们。
“恐怕我不太理解你们说的事情。”她说。
纳塔莉吐出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显得缺乏耐心。”我告诉过您,我是史密斯大学的学生,他是阿默斯特大学的学生,我们都是音乐系的学生,我们想为你们的病人表演,作为一种特别的奉献。”
“嗯嗯,”这个女人怀疑地说,”请等一下,我看看能否找到什么人。”她扫了一眼桌子上用透明胶带粘在电话旁的一张纸,上面全是人名和电话号码。她按号码拨了一个电话分机,把脑袋从我们这里挪开,对着听筒低语了几句。
“别担心,”纳塔莉说,”就算结果很糟,我们也有机会。我可以让爸爸给这里的什么人打电话,他认识这里的人。”
芬奇大夫认识这里的人,原因是他全家人过去曾在医院附近住过,后来他才开办了自己的诊所。纳塔莉对于家庭的最初记忆,就是从这个到处都是精神病人的医院开始的。实际上,她的父亲一直有个梦想,梦想将来可以拥有他自己的精神病医院,但这并没有成为现实,于是他退而求其次,做了他认为值得做的事情。他任凭他的房子处于年久失修的状态,然后邀请他的病人住在家里。所以,我也很想搞清一件事:大夫的孩子们在精神病院附近长大成人,是否是一个个神经兮兮的原因所在。
“过一会儿,就会有人来见你们。你们想不想……”她想提出什么建议,可能是想给我们每人端来一杯水吧,不过临时改变了她的想法。
“谢谢。”纳塔莉说。
我们离开接待台,站在大门旁边。在门口附近等待是正确的选择,这样万一有什么不测,我们可以随时夺门而逃,我们毕竟不知道,刚才电话线的另一端,是什么人在接听电话。
过了几分钟,一个肩宽体阔的护士走来了。她走路的姿势颇像一个驯马师,她大臂很粗,肌肉结实,似乎把好几块法国面包移植到了皮肤下面。”你们好,我叫多丽丝,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纳塔莉重复了刚才的谎言,说我们是史密斯大学和阿默斯特大学音乐系的学生,作为课程的一部分,我们想在医院里为病人演唱。
多丽丝的最初反应非常实在:“可是,我们这里没有礼堂。”
纳塔莉说:“这没关系,我们可以在病房里演唱。”
纳塔莉反应机智,让我很高兴。
“我们也没有钢琴。”多丽丝说。
我们迅速看了看这座破旧建筑的接待室,很容易做出结论:钢琴并不是他们唯一缺乏的物品,这里是否有自来水都值得怀疑,病人充其量可以享受(不入水的)海绵擦身浴,仅此而已。
纳塔莉清清喉咙,微笑着回答:“没关系,我们可以清唱。”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歌曲。”多丽丝说。
“这不是歌曲,这是一个专业术语,意思是说我们可以不用乐器伴奏,就用我们的嗓子干唱。”
多丽丝的手叉在腰上,脑袋歪向一边:“让我理清一下头绪,嗯,你们想到这里来为病人演唱,你们不需要任何音乐器材,而且只有你们两个人,你们只是唱歌。”
我们点点头。
“是免费的吗?”
我们再次点点头。
多丽丝又考虑了一会儿,显然有什么问题让她困惑。”那么——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是啊,连我自己也搞不清为什么。
“因为这是一次对我们有益的训练,”纳塔莉不假思索地回答,”在正式参加现场演出之前,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实践。”
多丽丝笑了起来:“我不知道你们打算参加什么样的现场演出,不过你们想过来演唱,我看没有什不可以的。”
我们兴奋无比地离开医院,感觉就像刚参加完电视节目《今日秀》的录制似的。我们沿着医院附近的一座小山往下走,纳塔莉说:“我们会把他们镇住的,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天籁之音。”
“上帝啊,我们到底应该唱什么呢?”我问。
“这倒是个问题。”
我在脑海迅速回顾了我们的现有曲目。布兰迪的《玻璃心》这首歌曲,可能会让某些病人想入非非;《终点》很好听,不过需要打击乐器的伴奏才能唱出效果来,另外,这首歌曲节奏太强烈,有可能刺激病人的神经,从而引发骚乱,那样麻烦可就大了。那么《西部故事》这张唱片中的《有一个地方》怎么样呢?好像也不太合适,这首歌会让病人意识到,他们原来住错了地方,应该集体出逃。
“《你点亮了我的生活》怎么样?”纳塔莉提出建议。
哇!她的想法令人惊奇,”你不是开玩笑吧?”我问。
“为什么是开玩笑?”
这首歌曲需要有高八度的音域,”你认为我们能唱上去吗?”
纳塔莉自信地说:“完全可以。”
就这样,我们决定现场演唱《你点亮了我的生活》。我们的听众是一群”受制听众”,他们来自医院,是正在接受强化治疗的精神病人。
我们一周后来到那所医院,多丽丝把我们带到一个封闭的病房区,进到一个面积宽阔的房间。房间的窗户装上了铁栅,里面的桌椅板凳也牢牢固定,就是台风来了也会巍然不动。
有几个病人按照自己的愿望自行落座;另外一些人被带子固定在椅子上,或由三个监护人看护。房间里约有二十五个精神病人,想不到突然之间,就在这个房间里,我见到了人世间最忧郁、最具悲剧性的灵魂,真是大开眼界。
刹那间,所有的舞台恐惧全部消失了,我感到放松,完全像是在家里。
多丽丝做了最大的努力,为我们设置了一种独特的”舞台”,就是把所有的轮椅和椅子摆成半圆形,纳塔莉和我站在半圆形舞台的中间。我开始扫视所有的形象,所有的面孔:他们的脑袋耷拉到肩膀上;嘴半张或大开着,嘴角不断流下口水;眼球在眼窝里滚来滚去,舌头长长地伸出来,到了让人害怕的程度。有一两个病人在椅子上不停地摇来摇去,就像不倒翁似的。还有几个病人样子很凶,流露出强烈的敌意。
“全是他妈的屎货!”一个丑陋的老家伙恨恨地说,还吐了一口唾沫。不过我不用害怕,因为有一个监护人看护着他。显而易见,他的眼神不像其他人那样茫然无助,而是杀气腾腾,我多少有些担心,怕这个老家伙突然发作。
“不!不!不!”一个女人不停地唠叨,她的脸上长满细毛,这是我见过的毛发最密的面孔,我以前只是在狗的身上见过,甚至她的额头都是毛茸茸的,就跟类人猿一样。
他们会允许这些病人使用镜子吗?这些大脑不正常的人,是否都被注射了大剂量的头发生长激素呢?
纳塔莉清清嗓子。
我看了看她,我们彼此点点头。到时候了!
一开始,我们的嗓音有些颤抖,因为我们有些紧张,毕竟第一次在活生生的观众面前演出,紧张的情形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唱到第二段时,我们就能完全融入歌曲中了。纳塔莉的歌喉的确美妙,高亢的声音回荡在充满小孔的天花板上,堪称余音绕梁。我闭上眼睛,情不自禁地想象着一束聚光灯聚焦在脸上,让我笼罩在它的光芒中。我想象着戴着贵重耳环的观众们鸦雀无声,专注地倾听我们演唱,还不时掏出手绢,擦擦湿漉漉的眼角。
这就是为什么有人用力吧唧嘴的时候,我们听起来是那样刺耳,那样令人震惊。
“什么狗操的玩意儿!”正是那个可恨的老男人。我现在看清了,这个家伙没有一颗牙齿,他狠狠地咳嗽了几嗓子,制造出一大口粘痰,”噗”地吐向我们。
因为我们的距离太近,他吐到了我们的身上,还溅到了脸上!
恶心透了!
我们做出了唯一可能的反应,至少纳塔莉如此。
她也朝他吐了一口痰。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