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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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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三部曲

作者(美)保羅.奧斯特 文敏 譯
出版社浙江文藝

內容簡介
《玻璃城》、《幽靈》、《鎖閉的房間》被稱為紐約三部曲。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偵探小說,奧斯特通過營造哥特式的緊張氣氛,設置一個又一個懸念來誘使讀者與之一起踏上追尋身份和存在意義的心靈之旅。

圖書簡介
  2007年最值得期待的作家——保羅.奧斯特村上春樹:能見識保羅.奧斯特是我此生的榮幸他關于現代紐約的小說給偉大的美國傳統帶來了極其重要的活力。——《星期日泰晤士報》 作品被翻譯成29種文字,全球銷量達600萬冊《紐約三部曲》:最震撼的作品!!《幻影書》:最完美的作品!!《在地圖結束的地方》:最動人的作品!!《孤獨及其所創造的》:最睿智的作品!!雖然中國讀者對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這個名字還不熟悉,但在美國,乃至歐洲,奧斯特早已是大師級的暢銷書作家。他的作品被翻譯成29種文字。法國的新聞界稱贊他是美國最偉大的作家之一;在德國,出租車司機也能在街上認出他來,向他索要簽名;在英國,他的代表作《紐約三部曲》在一個星期內就被搶購一空。美國的出版商以40萬美元的高價求購他的新書的出版權。許多廣告商也試圖借助他的名氣來提高商品的吸引力。若說一下我個人感想,我看了這部小說,覺得很有些親切,那是一種突如其來的生理性親切感,就好像在聽六十年代初比爾.埃文思和喬治.拉塞爾等人的紐約派新感覺爵士樂。我所以這樣覺得,想必是因為奧斯塔作品的根本部分含有豐富的音樂性。行文簡潔明快,極具音色和律動感。比之美國最近的“新現實主義”年輕作家,奧斯塔這個人一看就知其桀驁不馴。 村上春樹(《新潮》1989年11月號)[內容介紹] 《紐約三部曲》是美國當代最受矚目的作家保羅?奧斯特倍受國際贊譽的代表作。奧斯特透過三個獨特的故事結合成一本充滿驚奇趣味又令人深思的小說,更帶領讀者體驗了一場心靈拓展的冒險之旅!◎ 玻璃城深更半夜,一個陌生電話打到偵探小說作家奎恩家里,這讓他陷入了比任何偵探小說都更為撲逆迷離的案情之中。◎ 幽靈布魯,老偵探布朗的高徒,受雇于懷特去監視布萊克。蹲守在橘子街布萊克住宅對面的房子里,布魯從自己的窗口隔街眺望對面窗子里那個人。◎ 鎖閉的房間一封不期而至的信,告訴“我”——范肖的童年好友,范肖失蹤了,留下妻兒和一堆非同尋常的手稿,按照范肖以前的意愿,“我”被要求處理這些手稿。起初一切很順利,范肖大量的手稿得以出版,獲得出乎意料的好評,與此同時,“我”愛上了范肖漂亮的妻子,和她結婚,做了范肖兒子的父親。然而。。。。。。 [獲獎記錄] 1990年,奧斯特由于在藝術和文學創作方面的突出成就,獲美國藝術和文學學會頒發的莫頓?扎布爾獎。1991年,以《命運之音》獲美國福克納小說獎的提名,并引起電影界人士的興趣,該作被改編成電影劇本搬上了銀幕。1992年,他獲得法國最佳外國小說獎。1995年,奧斯特任編劇、著名華裔導演王穎執導的電影《煙》,獲柏林電影節銀熊獎和最佳編劇獎。1996年,他獲得美國約翰?克林頓文學杰出貢獻獎。2001年,《紐約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玻璃之城》獲得埃德加最佳推理小說獎提名。2002年,《幻影書》被《紐約時報》評為最佳小說,并獲得該年度的原創小說獎。2006年,保羅?奧斯特獲阿斯圖里亞斯王子文學獎,奧斯特是第四位獲得此獎的英語作家,此前三位是英國女作家多麗絲萊辛,美國劇作家阿瑟米勒和女作家蘇珊桑塔格。

作者簡介
  擁有猶太血統的保羅.奧斯特多才多藝,集小說家、詩人、劇作家、譯者、電影導演等多重身份于一身。1947年,他出生于美國新澤西州紐瓦克市的一個中產階級家庭。15歲時,他開始對寫作產生了濃厚的興趣。1969年,奧斯特獲得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英語和比較文學學士學位。接著,他主修文藝復興時期文學,并于1970年獲得碩士學位。大學畢業后,奧斯特前往法國追尋他的作家夢。四年的留居生活使他接觸到了當時流行于歐洲大陸的后現代理論,存在主義的哲學觀念也開始影響他的創作思維。回到美國后,奧斯特發表了自己的詩集,并翻譯了許多法國著名詩人的作品。1982年,他翻譯并編輯出版了《藍登20世紀法國詩歌選集》。同時,他開始為《紐約書評》、《評論》、《哈波斯月刊》等大型雜志撰寫評論。也是在這一年,《孤獨及其所創造的》發表。這部匯集了作者對父親、家庭歷史和自我身份的回顧和思考的傳記體小說很快就吸引了讀者和評論界對奧斯特的關注。1986年,他的中篇小說集《紐約三部曲》出版,立即為他贏得了國際聲譽。不僅一般讀者對這部新型的偵探小說好評如潮,就連向來將偵探小說視為通俗讀物的嚴肅評論家也對它贊不絕口。不久,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聘請奧斯特為學生開設寫作和翻譯課程。保羅?奧斯特是一個多產作家。迄今為止,他總共發表了十三部小說、五部傳記、兩本詩集,以及大量的書評和影評文章。《紐約三部曲》與《幻影書》、《孤獨及其所創造的》、《月宮》、《命運之音》、《海怪》、《在地圖結束的地方》等被評論界公認為他的經典之作。村上春樹盛贊“奧斯特作品的根本部分含有豐富的音樂性,極具音色和律動感”。可以說,保羅.奧斯特的每一部小說都精彩絕倫,顯現出驚人的原創力。他的作品在西方和中國港臺地區相當叫座。保羅?奧斯特現居紐約布魯克林區。

本書目錄
玻璃城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幽靈
鎖閉的房間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譯后記

玻璃城

第一章

事情是從一個打錯了的電話開始的,在那個死寂的夜裡電話鈴響了三次,电话那頭要找的人不是他。過了很久,他能够思索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時,得出的結論是,一切都不是眞實的,除了偶然性。但這是很久以後的想法了。一開始,還盡僅只是那件事情和由此産生的結果。不管它也許會有别的穜穜可能,還是所有的事情都已經被預先注定了的( 從那陌生人嘴裡吐出第一個字開始) ,這都不必細究。問題在於這件事本身,而且不管後來的一切是否意味着甚麼,那都不是這件事本身所要告訴你的。

至于奎恩本人,几乎不需要我们在他身上费多少事。他是谁,从哪儿来,他做
过些甚麼,都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儿。比方说,我们知道他三十五歲。我們知道他
结过婚,也曾为人父,然而他的妻子、儿子都死了。我們也知道他寫過書。更確切
的说法是,写过悬疑小说。那些作品是用威廉姆·威尔逊的筆名寫的,他差不多以
一年一本的速度出版那些书,赚来的钱够他在紐約一處小小的公寓房裡將就度日。
他每年通常要花上五六个月的工夫写小说,剩下的時間就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大量阅读,光顾画展,还去看电影。夏天,他在電視上看棒球比赛。冬天,他去
看歌剧。不过,他最喜欢的事情是散步。幾乎每天都要出去溜达一圈,不管刮风下
雨晴热寒暑都这样,从他的公寓出發,信步穿入市廛——从来都不是有目标地出行,
只是让那两条腿把自己带到甚麼地方就是甚麼地方。

纽约是一个永远不缺新鲜花样的地方,一个无穷无尽的迷宫,不管他走出多远,
不管他走人了如指掌的邻街地带还是其他甚麼街区,總會給他帶來迷失的感覚。迷
失,不仅是摸不清这个城市,而且也找不到他自己了。他每一次散步出去,都会觉
得他把自己撇在身后了,一边走一边就把自己丢在了街上,因为把感知能力降至仅
仅是一双眼睛的视觉,这就逃避了思考的义务,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他得到一种
内心的平静,一种祛邪安神的虚空。外面的这个世界,他四周的,他前面的,一直
处于变化之中,他的目光不可能长时间地停留在任何一样东西上面。

重要的是他在走动,一步一步地迈出去,只不过是把自己的躯体向前挪移的动
作而已。漫无目标的游荡使得所有的步履变得意义等同,而并非是要把他送往什么
地方去。在最享受的漫步时刻,他会有一种不知身置何处的感受。这种感受,最后
就成了他所期望的情形:身处乌有之乡。纽约就是他在自己周围垒起来的一个乌有
之乡,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想离开这儿了。

过去,奎恩也曾颇有抱负。作为一个年轻人,他已经出版过几本诗集,写过一
些剧本和评论文章,也搞过几部长篇译著。但是,相当突然地,他放弃了这一切。
他跟自己那些朋友说,他不想再回去和过去的自己交往,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以
威廉姆·威尔逊的名字发表作品。

那个著书立说的奎恩已经不存在了,儘管從許多方面来説奎恩還存在着,但他
已不再为任何人而存在,除了他自己。

他還是繼續寫作,因爲他覚得這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事情。悬疑小说似乎是某种
合乎情理的解决办法。他幾乎不用費甚麼腦筋就能編造出人家所需要的故事框架,
而且写得不错,一般来说,人家似乎觉得他写这类小说没怎么费劲,只有他自己不
这么想。因为他没把自己视为自己作品的作者,他也不觉得自己该对那些作品负责,
所以在他内心就觉得没有必要去维护那些作品。威廉姆·威尔逊,这不过是一个臆
造出来的名字,而他出生时的名字却是奎恩,他现在过着一种独往独来而不受约束
的生活。他以自尊自敬的态度对待自己,有时甚至还有点孤芳白赏,可他从不因此
而相信他和威廉姆·威尔逊就是同一个人了。

就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想从自己的笔名后面现身而出。他有一个代理人,但他
们从不碰面。他们的接触来往只限于信件,出于这种考虑,奎恩在邮局租用了一个
编号信箱。和出版商的交往也照此办理,对方支付给奎恩的所有费用,稿酬和版税,
一概通过代理人。所以,以威廉姆·威尔逊名字出版的书中都没有作者照片或简介。
威廉姆·威尔逊的名字从不出现在任何作家的名录中,他也从不接受任何采访,他
收到的所有信件都通过代理人的秘书答复。可以说,任何人都不知道奎恩的秘密。
一开始,朋友们听说他放棄了寫作,總是问他靠甚麼过活。他对他们的回答都是一
个口径:他从他妻子那兒繼承了一筆信托基金。

可事实上他妻子根本就没钱。实情是,他也不再有甚麼朋友了。

已经五年多了,他不再像过去那样过度思念亡子,不过也只是在最近,他才把
妻子的照片从墙上拿掉。每到某个时候,有那么一会儿,他会突然感受到以前曾有
过的那种感觉,犹似怀抱一个三岁婴孩——但其实他并不真的这么想,甚至也不仅
仅只是一种回忆。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肉身的感受,是留在他身上的过去时光的印
记,他没法掌控这种感觉,现在这种感觉开始少起来了,从许多方面来看,似乎事
情已经因他而发生了很多变化。他不再盼着死亡。但同时,他也不能说是活得很开
心。好在他至少不再怨天尤人了。他活着,这个实实在在的事实开始一点一点地迷
住了他——好像他竭力要比自己活得长久似的,好像不知是怎么回事,他在过着一
种死后的生活似的。如今,他睡觉时不再亮着灯了,而目.好几个月来他都不记得
自己做過甚麼夢。

这是在夜里,奎恩躺在床上抽烟,听着冷雨敲窗。他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停
下来,不知道早上能不能出去或远或近地走上一阵。一本《马可·波罗游记》摊开
在枕边。自从两星期前完成了最新一本威廉姆·威尔逊的小说,他一直闲晃着。他
书中的叙述者,那个私家侦探马克斯·沃克,解开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连环罪案,主
角经历了许多挫折,有过几次死里逃生,奎恩都似乎觉得被他的探案经历折腾得精
疲力竭。

这些年来,沃克已经变得越来越像奎恩了。鉴于威廉姆·威尔逊一直为他保持
着一个富有魅力的形象,沃克的形象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在这三重自我的三重奏中,
威廉姆·威尔逊似乎担当的是某个口技表演者的角色,而奎恩自己则越来越像个傀
儡和假人,沃克呢,则是那个最后表明意图的生动活泼的声音。如果威尔逊是一个
幻觉,他便是为了证明其他二者的存在而存在。如果威尔逊是不存在的,他便是奎
恩把自己渡向沃克的一座实实在在的桥梁。而且,沃克正一点一点地成了奎恩生命
的一个呈现形式,成了他精神上的兄弟,孤境中的同伴。

奎恩拿起《马可·波罗游记》,又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所以吾人之所征引,
所见者著明所见,所闻者著明所闻,庶使本书确实,毫无虚伪,有聆是书或读是书
者,应信其真。”正当奎恩沉思着这些句子的意义,把那些言之凿凿的保证印在脑
子里时,电话铃响了。很久以后,当他重新把当时的情景构想起来时,他记起那会
儿朝钟上瞟了一眼,已过十二点了。他还纳闷怎么这时候会有人给他打电话。他以
为这种时候听到的多半是坏消息。他从床上爬起,光着身子走到电话机旁,在第二
声铃响过后拿起听筒。

“哪一位? ”

电话里却是长时间的停顿,有一刻奎恩还以为电话那头已经挂了。

这时,一个像是来自遥远之域他从未听到过的声音响起来了。那声音呆板木讷,
却充满感情,像耳语那般低微,但又清晰可辨,而且他都听不出那声音是男人还是
女人。

“喂? ”声音说。

“你是谁? ”奎恩问。

“喂? ”那声音又说。

“我在听,”奎恩说,“你是谁? ”

“是保羅.奧斯特嗎? ”声音问,“我要跟保羅.奧斯特先生说话。”

“这儿没有叫这名字的人。”

“保羅.奧斯特。奥斯特侦探事务所的。”

“对不起,”奎恩说,“你肯定打错了。”

“这件事非常急迫。”那声音说。

“我對此無能爲力,”奎恩説,“這兒没有保羅.奧斯特。”

“你不明白,”那声音说,“已經没有時間了。”

“那么我建議你打别的電話,這兒不是偵探事務所。”

奎恩挂断了电话。站在冰凉的地上,他朝下看着自己的脚,膝盖,软塌塌的阴
茎。有那么一瞬问,他有些后悔自己對來電者态度生硬了。

没准儿会是一桩有趣的事儿哩,他想,倒是不妨跟他周旋一会儿。也许,他能
在那案子里边发现些什么——甚至,也可能会在某些方面给人家提供一些帮助。
“我得学着站在那儿也能让脑筋转起来。”他对自己说。

奎恩也像大多数人一样,对杀人越货的门道几乎一无所知。他从未谋害过什么
人,也从未偷过什么东西,而且干那种事儿的人他一个也不认得。他有生以来没进
过警察局,从来没跟私家侦探打过照面,也从未跟罪犯说过话。他所有这方面的知
识,都来自书本、电影和报纸。不过,他从来不觉得这是自己写作的障碍。对于自
己写的那些故事,他感兴趣的不是那些故事与尘世众生的关系,而是那些故事与其
他故事之間的關係。甚至在成为威廉姆·威尔逊之前,奎恩就已经在为读者提供悬
疑小说了。他知道大部分东西都写得很糟,而且大多经不起最最马虎的推敲,但这
种形式却一如既往地吸引着他,说来还很少有他不愿读的悬疑小说,连最糟糕透顶
的他都看。尽管他对其他读物有着相当严肃的品位,甚至到了十分挑剔的地步,而
换了悬疑小说,他几乎可以说是来者不拒。当情绪上来时,那类小说他可以毫无困
难地一气读完十本或十二本。这是他内心一个饥渴的洞壑,需要用特殊的食物来填
塞,他得一气不歇地往里填塞,直到完全餍足。

他喜爱那类朽,是因为它们那种贯通全局的、简练的文字感觉。好的悬疑小说
里什么都不会浪费,没有一个句子、一个单词是没有意义的。即便看上去没有意义,
也会有着某种潜在的意义——总的来说也是一回事。书中的世界栩栩如生地展开,
被各种可能性、各种秘密和互相抵牾的状况搅得翻腾不息。由于一切尽在预言和陈
述之中,甚至最细微最琐碎的事儿,只要是与故事结局有关,都不可能被忽视。每
一件事都是一个基本的动作要素,书的中心内容在所有那些事情的相互作用下向前
推进。而那个中心,其实无处不在,直到全书结穴之前没法画成一个圆。

侦探就是一个观察和聆听的角色,他在思索中蹬过物体和事件的沼泽,把所有
的线索拼凑到一起,借此找出真相。在这番工夫中,作者和侦探的角色时常是一种
互换关系。读者通过侦探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历经细节的诸般发展变化,就像是
头一回碰到似的。他慢慢开始了解自己周围发生的事情,好像这些蛛丝马迹都会向
他揭橥真相,好像由于他的专心致志,现在终于弄明白了,这些线索也开始呈现了
某种含义,而并非仅仅是一个存在的事实了。此即所谓“私眼”。这个词语对于奎
恩来说具有三重含义。并非仅是一个字母“i ”表示的“调查者”,而应该是一个
大写字母表里的“I ”,它是埋在自我呼吸的躯体中小小的生命蓓蕾。同时,它也
是作者实际上的眼睛,是他自己向外看这个世界,是要求这个世界向他揭橥真相的
眼睛。五年来,奎恩一直生活在这种双关语的夹缝中。

当然,他很早以前就不再把自己当做一个真实的存在了。如果说现在他就生活
在这个世界中,那也是通过他想象中的人物马克斯·沃克来实现的,而且只是稍纵
即逝的片断。可是,他的侦探必须是真实的,这类作品本质上就是这么要求的。如
果奎恩允许他自己消逝,退缩到一个陌生而与世隔绝的地方去生活,沃克似乎也可
以继续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奎恩的痕迹消逝得越多,沃克在这世上的存在就越持
久,由于奎恩总是有脱离自身躯壳的感觉,所以,在他所熟悉的任何地方,当他碰
巧发现了自己时,却总是看见沃克变得越来越主动,越来越快嘴快舌。正是这种导
致奎恩产生某种问题的状态,沃克却视作理所当然,他淡定而冷漠地走过那些具有
伤害性的冒险历程,而这种经历,不会不给他的创造者留下印记。这并不意味着奎
恩真的想要成为沃克,或至少要像他,但是这却一再证明他在写书时假装自己就是
沃克,他知道假如可以选择的话,他内心里是希望成为沃克的,尽管只是在意识中。

那天晚上,最后昏昏沉沉将要入睡时,奎恩试着想象沃克会对电话中的陌生人
说些什么。在梦里( 他后来忘了这个梦) ,他发现自己独处一室,拿着一把手枪射
向空白的墙壁。

第二天晚上,奎恩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他还以为这桩偶然发生的事情已经过
去了,没想到陌生人的电话还会再来。当时他正在卫生间里,坐在马桶上用力排便,
这时电话铃响了,比前一天晚上略迟一些,大慨是一点差十分或是差十二分的光景。
奎恩正坐在逼仄的卫生间里,一边“办事”一边阅渎摊在膝盖上的《马可·波罗游
记》,看到作者在中同的旅行——从北京到厦门的那一章。电话铃声带着明显的恼
怒。马上去接电话意味着只能不擦干净就跑过去,他可不愿意这副样子穿过房间。
可如果他以正常速度结束眼下这事儿,那就没法及时接上这个电话。除了这个原因,
奎恩还觉得自己似乎不大情愿挪动。电话这玩意儿他并不很喜欢,他曾不止一次想
过要撤掉电话。他最最不喜欢的就是电话的专制强横。不仅总是违反他的意愿来打
扰他,还不可避免地要让自己屈从于它。这一次,他决定不理睬它。但在第三下铃
声响过后,他的肠道排空了。在第四下铃声响起时,他拉上裤子,离开了卫生间,
不紧不慢地穿过屋子。在第六下铃声响起时,他拿起了听筒,但电话那头没有人。
打电话的人挂断了。

第三天晚上,他心里有了准备。他摊开手脚躺在床上,翻阅着《体育新闻》,
一边等着陌生人的第三次电话。当他一阵阵地感到忐忑不安时,便站起来在房间里
走来走去。他放上一张唱片——海顿的歌剧以mondo della Luna( 《月亮的世界》
)——从开始一直听到结束。他等了又等。两点三十分时,他决定不等了,要睡觉了。

接下来的一天晚上,他又在等电话,那天晚上也是一样。正当他觉得自己的揣
想完全没道理,想放弃时,电话铃声又响起来了。这是五月十九日。他记得这个日
子是因为这是他父母的结婚纪念日——或者应该说本来该是一个纪念日,如果他父
母还活着的话——母亲曾告诉他,她是在婚礼之夜怀上他的。这件事一直对他很有
吸引力——因为居然能够精确地知道他存在的第一时刻——多年以后,他曾私下里
在这个日子庆祝过自己的生日。这一次的电话铃声还比前两次来得早一些——还没
到十一点——他伸手去拿话筒时,还以为是别人打来的。

“喂? ”他说。

又是一样,电话那头一阵沉默。奎恩马上明白了就是那个陌生人。

“喂? ”他又喊了一声,“有什么事吗? ”

“是的,”对方终于出声了。同样机械的悄语声,同样焦急的声调,“是的,
事情很紧急。没有时间可耽搁了。”

“你需要什么帮助? ”

“说话,马上。马上说话。说呀。”

“你想跟谁说话? ”

“就是那个人。奥斯特。那人自己说他是保羅.奧斯特。”

这一次奎恩没有犹豫。他知道他要做什么,既然时机来临,他做就是了。

“我就是,”他说,“我就是保羅.奧斯特。”

“啊,终于,我终于找到你了。”他听出话音中的如释重负感,似乎突然间,
切切实实的平静降临了。

“没错,”奎恩说,“你终于找到了。”他停顿一下,以便让对方明白他的意
思,更是为了让他自己明白,同时让别人也能明白。“你有什么事吗? ”

“我需要你的帮助。”声音说,“这事儿很危险。他们说你在这方面最在行。”

“那要看你说的是什么事儿。”

“我说的是死亡。我说的是死亡和凶杀。”

“那我可帮不上了,”奎恩说,“我不会去干杀人的勾当。”

“不是的,”声音急躁不耐地说,“我的意思正好相反。”

“有人要杀你? ”

“是的,要杀我。是这么回事。我就要被杀掉了。”

“你想要我保护你? ”

“保护我,是的。还要找出那个想要杀死我的人。”

“你不知道是谁? ”

“我知道,是的,當然知道!但我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你能跟我说具体点吗? ”

“现在不行。電話裡不行。这事情非常危险。你必须得过来。”

“明天怎么样? ”

“好,就明天。明天早一点,早上吧。”

“十点钟? ”

“好。十点钟。”那声音报了一个东六十九街的地址,“别忘了,奥斯特先生。
你一定要来。”

“别担心,”奎恩说,“我会来的。”

第二章

第二天早上,奎恩早早醒了,这是几个星期来他醒得最早的一次。

他一边喝着咖啡,往面包上涂着黄油,一边看着报纸上的棒球赛比分( 大都会
队又输了,二比一,他们第九局犯傻了) ,心想这种犯傻的事儿不会发生在即将出
门赴约的他身上。说到这个措辞——他的约会——倒让他觉得有点怪怪的。这不是
他的约会,是保羅.奧斯特的。再说对方那人是谁他都不知道。

不过,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他觉得自己正在出色地模仿着一个就要出门的人。
他把桌上的早餐盘碟清理掉,把报纸丢到沙发上,走进卫生问,淋浴刮脸,裹着两
条浴巾走进卧室,打开衣橱,挑出今天要穿的衣服。他觉得自己比较倾向夹克衫配
领带的穿着。自从妻子和儿子的葬礼后他就不大愿意打领带了,而且也记不起自己
是不是还有领带。倒是有的,挂在凌乱的大衣橱里。他不想穿白衬衫,因为太正式
了,他挑了一件灰红相间的衬衫,配以灰领带。他有点神思恍惚地穿好衣服。

直到伸手攥住门把手,他才开始对自己要做的事情犯嘀咕了。

“我这像是要出门,”他对自己说,“如果我是要出门,究竟是去哪儿呢? ”
一小时后,在第七十街和第五大道的交叉口,当他从搭乘的四路公交车上下来时,
还是没能答出这个问题。这儿一边是公园,早晨的阳光下显出深深浅浅的绿意;另
一边是弗里克陈列馆,白色的简酷式样,就像是一座废弃的房子改作了停尸所。他
把弗美尔那幅《士兵和微笑的小女孩》在脑子里过了一下,试图回忆起那女孩脸上
的表情,她两手拢在杯子上的确切部位,还有那个看不见脸的男人的红色背影。他
在记忆里朝油画中墙上那幅青灰色地图和阳光射入的窗子瞥了一眼,那仿佛就是他
此际置身其间的阳光。他一路走去,穿过街道,向东走去。到麦迪逊大道时他往右
拐向南走到一个路口,再左拐,看到了他要去的地方。“我好像到了。”他对自己
说。他在那幢房子前站下,停留一会儿。很快想了想,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他
感到相当平静,好像一切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当他拉开那扇进
入门厅的外门时,他给了自己最后一个建议:“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他说,
“我得一直睁着眼睛。”

来开房门的是一个女人。出于某些原因,奎恩没料到会是个女的。

事情发生得太快了点。他还没把一个女人出现在自己面前这个事实给接受下来,
心里还没来得及把她描绘成一个印象,她已经开口向他说话,并促使他作出回应了。
这一来,实际上就在第一眼见到她时,他就落败了,就已经落到自己身后了。过后,
等他有时间对这事儿作出反思时,也许会费力地拼凑起他如何遭遇一个女人的种种
事实。当然,那得开动记忆,回想起那些事情,他知道,回忆总是倾向搅乱所要回
忆的事情。其结果是,他根本不可能确信任何事情。

那女人三十出头,也许有三十五岁;完美的中等身材;给人一种大大咧咧或者
是耽于感官享受的印象——那要取决于你怎么看了;黑头发、黑眼睛,那双眼睛很
快显露出一种独立不羁的神色同时又带有几分朦胧的诱惑。她穿一身黑衣服,涂着
鲜红的唇膏。

“奥斯特先生? ”试探性的微笑;像是询问似的脑袋向前倾侧。

“没错,”奎恩说,“保罗·奥斯特。”

“我叫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女人说,“彼得的妻子。他从八点钟就开始等
你了。”

“约定的时间是十点钟。”奎恩说着瞄了一眼手表。正好十点。

“他都快急疯了。”女人解释说,“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子。他简直等不及了。”

她为奎恩开了门。他穿过门口走进里边时,感到自己一片茫然,好像大脑猝然
一下短路了。他应该把自己所见到的细节牢牢记住,可是这一刻他却无法胜任此事。
渐次向他展现的寓所内景好像有点模糊。

他意识到这是好大一套房子,像是有五六个房间,家具富丽堂皇,陈设着林林
总总的艺术品和银器,墙上挂着精致的绘画。但也就是这样了。

不过是一个大体的印象——尽管他人就在那儿,用自己的眼睛看见了所有的一
切。

他发现自己独自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他回忆起,是斯蒂尔曼太太请他在那儿
等一会儿,她去喊她丈夫。他说不准究竟等了多长时间。

肯定不会超过一两分钟。从窗口射进来的光线看,这会儿似乎应该是中午时分
了。但这不可能啊,手表上的时问不是这回事儿。那位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太太的
香水味儿在他四周萦绕不散,他开始想象她不穿衣服的样子。然后,他想起马克斯
·沃克如果在这儿的话会怎么来着。他决定点一支烟。他朝室内喷了一口烟雾。看
着烟雾从自己嘴里喷出又飘散开去,这让他感觉很好,而且香烟点燃的那一刻,新
的定义也呈现出来了。

他听到有人在他身后走进房间的声音。奎恩从沙发上站起转过身去,以为看见
的会是斯蒂尔曼太太,但却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全身穿白,恍若一个淡金色头发的
孩子。第一眼的印象极其诡异,奎恩恍然以为那是他自己死去的儿子。当时,这念
头陡然闪现,又陡然消失。

彼得·斯蒂尔曼走进房间,在奎恩对面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坐下。

他走向座位时一言不发,看到在场的奎恩也不搭理。他从一处挪到另一处的动
作似乎须付出全部的注意力,好像不去想着他正在做的动作就会使自己的身子僵住
了似的。奎恩还从未见过这般举止的人,而他马上意识到这就是电话里那个人。这
具躯体的动作跟他的声音一样:机械而不规则地在快与慢之间转换着。僵硬而富有
表现力,像是失去控制的运作,似乎不受意志掌控似的。在奎恩看来,斯蒂尔曼似
乎长久不用自己的躯体了,所有的功能都得重新操练,因而身躯动作成了一种有意
识的进程,每一个动作都变成一个个潜在动作的分解,这便失去了流畅性和主动性。
看着他的动作,就像是看着断了线的牵线木偶。

彼得·斯蒂尔曼一身白色。白色的衬衫,领口那儿敞开着;白色的裤子、白色
的鞋子和白色的袜子。这些衬着他苍白的皮肤、稀薄的淡亚麻色头发,使他整个像
是透明人,似乎都能透过他脸上的皮肤看见蓝色的血管。那种蓝色就跟他那双眸子
一样地蓝:一种似乎就要融人云天的蔚蓝色。面对这样一个人,奎恩什么话也说不
出来。斯蒂尔曼的出现似乎就是沉默的请求。

斯蒂尔曼慢慢坐下来,最后才把注意力转向奎恩。他们两人眼睛接触时,奎恩
突然觉得斯蒂尔曼已经消失不见了。他看着坐在对面的他,但同时却又觉得他不在
那儿。在奎恩的感觉中,斯蒂尔曼兴许是个盲人。但其实不是,这是不可能的。这
人正看着他,甚至在研究着他,那张脸上如果不是已经显露认出他的神色,他的凝
视还会带有更多的含义,而绝对不是茫然无所视的眼神。奎恩不知该怎么办。他呆
呆地坐在那儿,回看着斯蒂尔曼。过了很长的一刻。

“不会弄错的,请相信,”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这没错。不是这样的。谢谢
你。”他停顿片刻,“我是彼得·斯蒂尔曼。我得说这是出于我个人的意愿。是的。
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不,当然不是。我自己的想法根本不是这样。可一点办法也
没有。没有,对此一点办法也没有。不,不,不会再有什么办法了。

“你坐在这儿想:这个和我说话的是什么人呢? 这些出自他嘴里的语词是什么
意思呢? 我将向你一一道来。要不我就不告诉你。是,还是不是。我的想法根本不
应该是这样。我这样说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但我会尝试一下。是,还是不是。我
想试着跟你说说,尽管我脑子里要弄清楚这事情很困难。谢谢。

“我的名字叫彼得·斯蒂尔曼。也许你听说过我,不过更大的可能是没听说过。
没关系。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我想不起来了。对不起。但这没什么
关系。就是说,不必再提了。

“这就是所谓的说话。我相信这是个词语。当词语一从嘴里冒出来,它就飞进
了空气中,只存活了一会儿,然后就没了。奇怪,是不是? 对此我自己没什么意见。
没有,还是没有。但你总归得需要一些词语。

有一大堆词语,好几百万吧,我想。没准只有三个或是四个。请原谅。

但我今天做得很好。比平时都要好得多。如果我能够把你需要的词语都给你,
那将会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谢谢你。该向你作一百万次道谢。

“从前有一个母亲,还有一个父亲。我一个都记不得了。他们说:母亲死了。
他们是谁我不能说。请原谅。但这是他们说的。

“那就没有母亲了。哈哈。现在这就是我的笑声,我肚子里冒出的一串莫名其
妙的咒语。哈哈哈。大父亲说:这没什么关系。对我来说。这就是说,对他来说。
大父亲的大肌肉,一个劲儿地鼓起来,鼓起来,鼓起来。现在没问题,请相信。

“我说的这些都是他们说的,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个可怜的彼得·斯
蒂尔曼,是那个没有记忆的男孩。呜呜。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就是一个傻子。请
原谅。他们说,他们说。但可怜的小彼得·斯蒂尔曼说什么? 什么也没有,什么也
没有。再也不会说什么了。

“就是这样。黑暗,非常黑暗。黑得就像是非常的黑。他们说:这是那问屋子。
好像我说起过。我是说那种黑暗。谢谢。

“黑暗,黑暗。他们说了九年。甚至没有一扇窗子。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
还有那种鼓起来鼓起来鼓起来的大肌肉。那一堆堆屎。那许许多多小鸡鸡的湖沼。
晕了。请原谅。麻木了,光着身子。

对不起。再也没有了。

“当时很黑暗。我告诉你。黑屋子有食物,是的,许多食物搁在安静的黑屋子
里。他用手抓来吃。对不起。我是说那是彼得干的。还有,如果我是彼得,那就更
好了。这就是说,那就更糟糕了。对不起。

我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谢谢。

“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他是个小可怜儿。他自己的词儿只有很少的几个。
而且当时他没有说什么话,当时没人说话。当时没有,没有,没有。不会再有了。

“请原谅我,奥斯特先生。我看得出我让你感到悲伤了。没问题,请相信。我
的名字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是赛德先生。你叫
什么,奥斯特先生? 没准你是真的赛德先生,我谁也不是。

“呜呜。对不起。这就是我的哭泣和哀号。呜呜,哭吧哭吧。彼得先生在那屋
子里做了什么? 没人说得出。有人什么也不说。至于我,我想彼得不能思想。他眨
眼睛了吗? 他喝什么了吗? 他发出臭味了吗? 哈哈哈。请原谅。有时候我真的很滑
稽。

“咔啦咔啦,在下下钻出碎屑。噼噼啪,噼噼啪,一塌糊涂。木术的声音,吵
吵娘娘,嚼嚼妈妈。呀,呀,呀。对不起。这几个词只有我自己能懂。

“下回吧,下回吧,下回吧。他们这样说。这事儿太长了,没法在彼得的脑子
里好好安顿下来。再也塞不进了。不,不,不。他们说有人发现了我。我不记得了。
不,我不记得他们打开门光线照进来时发生的事了。不,不,不。关于这个我什么
也不能说。再也不能说了。

“很长时间我一直戴着黑眼镜。我十二岁。或者是他们这么说的。我待在医院
里。逐渐地逐渐地,他们教我成为彼得·斯蒂尔曼。

他们说:你是彼得·斯蒂尔曼。谢谢,我说。是,是,是,谢谢你们,谢谢你
们。我说。

“彼得是个娃娃。他们必须教他一切事情。怎么走路,你知道。

怎么吃。怎么在马桶上放屁屁和拉屎屎。那不坏。有时候我还咬它一口,它们
不会发出轰隆、轰隆、轰隆的声音。后来,我甚至都可以不用脱下衣服了。

“彼得是个好男孩。但很难教他怎么说话。他的嘴巴不大灵光。

当然,他脑子里什么也没有。咩,咩,咩,他就会这么说。还有哒,哒,哒。
还有哇,哇,哇。对不起。这样过了好多年又好多年。现在他们对彼得说:你这就
可以走了,我们没什么可以给你的了。彼得·斯蒂尔曼,你是个人了,他们说。相
信医生们的话是不错的。谢谢。非常感谢。

“我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是彼得·拉比特。
在冬天,我是怀特先生,到了夏天,我是格林先生。

你喜欢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说这些是出于我自己愿意。咔啦咔啦,在下下。
这很精彩,不是吗? 我一直都是像现在这样把词儿粘在一起。

这不可能有什么用处。它们只是从我的嘴巴里出来了。它们是不能被翻译的。

“问吧问吧,没什么用的。但我会告诉你的。我不想叫你太悲伤,奥斯特先生。
你有这样一张脸。你让我想起某种这样的脸,或是一张苦巴巴的脸——我不知道是
哪一种。那么,你的眼睛看着我。就这样,就这样。我可看不见你的眼睛。这很好。
谢谢。

“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原因。没问题,请相信。你在嘀咕所有这一切的真实性。
就是说,那个父亲。那可怕的父亲对他的小可怜儿彼得做了所有这些事情。别的你
都确信无疑。他们把他带到暗处。把他锁在里面,把他留在那儿。哈哈哈。对不起。
有时候我是很滑稽的。

“十三年,他们说。这也许是个很长的时间。可我对时间毫无知觉。每一天对
我都是新的。我是在早上醒来时出生的,一天之内长大起来,晚上睡觉时我就死去
了。这不是我的错。我今天做得很好。我比以前做得好多了。

“父亲离开十三年了。他的名字也是彼得·斯蒂尔曼。很古怪,是吧? 这两个
人的名字是一样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实的名字。但我觉得他不是我。我们两个
都是彼得·斯蒂尔曼。但彼得·斯蒂尔曼不是我真实的姓名。所以也许我不是彼得
·斯蒂尔曼。所以也许我根本不是彼得·斯蒂尔曼。

“十三年,我说。或者是他们说的。这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时间的。但他们
是这样告诉我的。明天是十三年终结的日子。这挺糟糕。尽管他们说这不糟糕。我
不该记得这事儿。可我不时地就会想起来,不管我怎么说。

“他会来的。这就是说,这个父亲会来。而且他想要杀了我。谢谢。但我不想
这样。不,不。再也不这么想了。彼得现在活着。是的。

所有这些并没有在他脑子里,但他仍然活着。而且这就有意思了,是不是? 肯
定是的。哈哈哈。

“我现在基本上是个诗人。每天我坐在房间里写一首诗。我自己凑了所有的词
句,就像我住在黑屋子里那样。我开始想起那些事了,这是为了假装我又回到了黑
屋子里。我是唯一懂得那些词语的人。他们没法翻译出来。这些诗让我声名大噪。
干得好。呀,呀,呀。多美的诗歌。美得全世界都为之哭泣。

“过后我也许会改行做点别的。在成为一个诗人之后。迟早我会捣鼓出一些词
语来的,你看吧。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那么多的词儿。

那么当时我是在哪儿呢? 我想我以后会愿意当一个消防队员。然后再去做个医
生。这没什么区别。最后我想做一个走钢丝的人。当我老了以后,而且最后学会了
怎么像别人那样走路,那时我会在钢丝上跳舞,人们会大吃一惊,甚至小孩子都会
大吃一惊。这就是我喜欢做的事儿。

在钢丝上跳舞直到死去。

“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就像你看见的,我是一个富有
的人。我不需要担忧什么。不,不。不是这么回事。这是肯定的。父亲是富有的,
而小彼得在被锁进黑屋子后得到了他所有的钱。哈哈哈。请原谅我的笑声。有时候
我是很滑稽的。

“我是最后一个斯蒂尔曼。那是一个大家族,或者就像他们说的。

在波士顿老城,你也许能听说些什么。我是最后一个斯蒂尔曼。再没有别的了。
我是所有斯蒂尔曼的终结,最后的传人。这就更好了,我想。现在所有的斯蒂尔曼
都终结了,这没什么遗憾的。每个人都要死的,这没什么不好。

“父亲也许并不真是个坏人。至少我现在可以这么说。他有一颗大脑袋。大得
就像很大一样,那就是说得在这儿占好大一块地方。那么多的想法在他那么大的脑
袋里。但可怜的彼得,难道他不是吗? 而且实在是陷入了可怕的困境。彼得他既看
不见什么又不能说话,他不能想事儿也不能做事儿。彼得他不能。不,什么都不能。

“我对那些事儿一概不知。我也不能理解。我妻子是那个向我通风报信的人。
她说我知道这些很重要,尽管我不理解。但即便这样我也不理解。为了能够了解,
你必须要理解。难道不是这样吗? 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的真实姓名不是彼得·斯
蒂尔曼。而且也许我不是。

我的真实名字是彼得·乌有先生。谢谢。那么你是怎么想的呢? “所以,我得
告诉你关于我父亲的事情。这是个挺有趣的故事,尽管我不理解。我能够把这事儿
告诉你是因为我知道这些词句。这是有点意思的,是不是? 琢磨着这些词,我是说,
有时候我真是太为自己感到骄傲了! 请原谅。这是我妻子说的。她说父亲在谈论上
帝。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好玩的词。当你把这词倒过来念时,那就是狗了。而狗是太
不像上帝了,是不是? 汪,汪。哇,哇。这是狗的话。我觉得这些话是美丽的。太
漂亮也太真实了就像是我造出来的词句。

“管那些干吗。我说我的。父亲在扯上帝。如果上帝有自己的语言他想要弄明
白。别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只是告诉你我知道那些词儿。父亲觉得,一个孩子如
果什么人也不照面的话没准会说那种语言。

但那儿有什么孩子? 啊,现在你开始明白了。你不必相信他。当然,彼得知道
一些人们的用语。这可能没什么用处。但父亲觉得彼得可能会忘了那些词。过了一
会儿了。这就是那儿有那么多轰隆隆、轰隆隆的声音的缘故。每次彼得说了一个词,
他父亲就会轰他。最后,彼得学会了什么都不说。呀,呀,呀。谢谢。

“彼得把话都留在自己心里。长年累月地攒在那儿。那儿一片黑暗,小彼得独
自一人,而且那些话在他脑子里吵闹个不休,跟他厮守一处。这就是他的嘴巴不能
很好地说话的缘故。可怜的彼得。呜呜。这就是他的眼泪。这小男孩永远也不可能
长大。

“彼得现在可以像别人那样说话了。但他脑子里还有别的词儿。

那是上帝的语言。而且没有别人能说出这种语言。他们不能翻译出来。这就是
彼得为什么生活得离上帝那么近的缘故。这就是为什么他能成为一个有名的诗人的
缘故。

“如今,我样样都心满意足。我可以做任何我喜欢的事情。在任何时候,任何
地方。我甚至还有个妻子。你在这儿能见着的。我在这之前提到过她。也许你都已
经见过她了。她挺漂亮,是吗? 她的名字叫弗吉妮亚。这不是她的真实姓名。但这
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就是这样。

“每当我提出要求,我妻子就会给我找个女孩来。她们都是妓女。

我把自己的鸡巴插进她们身子里面,她们就呜哇乱叫。来过很多妓女。

哈哈。她们上这儿来,我就操她们。操起来真是爽啊。弗吉妮亚给她们发钱。
每个人都兴高采烈。这可一点没错。哈哈。

“可怜的弗吉妮亚,她不喜欢操。那就是说,她不喜欢和我操。也许她喜欢跟
别人来这一套。谁知道? 我对这事儿一无所知。那也没什么关系。不过,你对弗吉
妮亚好一点,也许她会让你操她。这会让我很开心。看在你的分上。谢谢。

“如此说来,事情还真是一大堆。我试着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

我知道所有的这些事儿都不在我脑子里。并且这是真的,是的,我说这些是出
于我自己的意愿,有时候我只能扯着嗓子尖叫,再尖叫。什么理由也没有。好像做
事必须要有理由似的。可我明白,或者说其他任何人也都明白,根本不是为了什么。
而且,有很多时候我什么也不说,好几天,好几天,直到最后。什么事也没有,没
有,没有。我忘了怎么把词从自己嘴巴里吐出来。对我来说要挪动身子都很难。是
啊,是啊。甚至看东西也很难。这就是当我成为赛德先生的时候。

“我仍然喜欢住在黑暗中。至少是有些时候。这使我感觉良好,我想。在黑暗
中我说上帝的语言,没人可以听得见我。别生气,拜托。

我忍不住这样说。

“最最好的东西,是空气。是的。一点一点地适应了,我学会了住在里面。那
空气和光线,是的,那光线也照在所有的东西上,并且让我的眼睛能够看得见。空
气和光,是最好的东西。请原谅。空气和光线,是的。当天气不错时,我喜欢敞开
窗子坐着。有时候我朝外面看去,可以望见下面的东西。街道和街上的人,狗和汽
车,对面砖瓦搭建的建筑物。我有时候也会闭上眼睛坐在那儿,凉风吹在我脸上,
空气中的光线,围绕在我身边,而又不能为我所见,这世界整个都是红色的,一个
美丽的红色世界在我眼睛里面,太阳照耀着我和我的眼睛。

“说真的我很少外出。外出对我来说很难,而且我也并非总是让人放心。有时
候我会发出尖叫。请别对我生气。我是忍不住才那样的。弗吉妮亚说我必须学着怎
样在公众场所举止得体。但有时候我真管不住自己,尖叫就那么一下子冲出我的身
子。

“可我真的很喜欢去公园。那儿有树,还有空气和光线。那儿一切都很好,是
不是? 是的。渐渐地,我在自己里面越来越好了。我可以感受到这一点。甚至威斯
格雷德斯基医生也这么说。我知道我仍然是个木偶男孩。那是不可能有什么用处的。
不,不。不会再这样的。但有时候我至少已经真正长成大人了。

“至于现在,我仍然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

我不能说明天我会是谁。每一天都是新的,而且每一天我都会重生。

我在任何地方都看到希望,甚至在黑暗中,当我死的时候,我也许会成为上帝。

“还有更多的话要说。但我觉得我不会说出来。不,今天不能再说了。现在我
嘴巴已经疲累了,而且我觉得该是我走的时候了。当然,我对时间总是一无所知,
但这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非常感谢你。

我知道你会救我一命的,奥斯特先生。我指望着你。你能理解生命只是一种长
久的持续。这房间里其他每一样东西都跟黑暗联系在一起,跟上帝的语言和尖叫在
一起。我是这儿的空气,是光影中的一件美丽之物。也许你会记得这个。我是彼得
·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非常感谢。”

第三章

演说结束了。他讲了多长时间奎恩也说不清。因为他最后一个词的话音落下时,
自己才意识到他俩都坐在黑暗中了。显然,他讲了一整天。在斯蒂尔曼滔滔不绝那
当儿,太阳还照在房间里,只是奎恩并无察觉。现在他感受到了那种黑暗和沉默,
刚才的话音还在脑子里嗡嗡地转悠。几分钟过去了。奎恩心想也许该他来几句了,
但他还有点踌躇不定。他都能听到对面彼得·斯蒂尔曼那个位置上沉重的鼻息在房
间里回荡。除此,再没有别的声音了。奎恩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他想过几种可能
性,可是,随即又逐个地从脑子里剔除掉了。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接下来会发
生什么。

忽而,穿着长丝袜的双腿在房间里走动的响声打破了沉寂。电灯开关响起金属
音质的咔嗒一声,突然,房间里充满了光亮。奎恩的眼睛随之转向了光源,在那儿,
一个身影站在靠近桌灯的彼得·斯蒂尔曼的左侧,他见是弗吉妮亚·斯蒂尔曼。那
年轻人的眼睛直逼逼地盯着前方,就像是睁着眼睛在睡觉。斯蒂尔曼太太弯下身子,
胳膊搂着彼得的肩膀,凑到他耳边柔声说。

“现在得走了,彼得,”她说,“萨维德拉太太在等着呢。”

彼得抬起头来看着她,露出微笑。“我充满了希望。”他说。

弗吉妮亚·斯蒂尔曼温柔地吻一下丈夫的脸颊。“跟奥斯特先生说再见吧。”
她说。

彼得站起来。或者说,他开始了那个悲悯的过程,令人心惊胆战地慢慢掣动自
己的身子,离开座椅,挪动两脚。每一步都是一种机械的重复动作,看着那么别扭,
肢体伸开又缩回,还伴随着一阵阵突发性的晕厥,嘴里咕哝着什么,那些话奎恩完
全无法理解。

最后,彼得站直了身子。他以一种大功告成的神态站在座椅前,打量着奎恩的
眼睛。这时候他笑了,毫无自我意识地咧开了嘴巴。

“再见。”他说。

“再见,彼得。”奎恩说。

彼得痉挛似的挥一下手,然后慢慢转身走出房间。他蹒跚地拖着脚步,先抬起
右腿,然后是左腿,他两条腿像是拴了锁链似的。房间那头,有个中年女人,身穿
白色护士装站在光线映亮的门口。奎恩估计她就是萨维德拉太太。他的眼睛一直跟
着彼得·斯蒂尔曼,直到这年轻人从门口消失。

弗吉妮亚·斯蒂尔曼朝奎恩这儿走来,坐进她丈夫刚才坐过的座位。

“我本来应该让你省下这些时间,”她说,“可我觉得让你亲眼看到这些可能
对你来说更有帮助。”

“我理解。”奎恩说。

“不,我觉得你不能理解。”这女人痛苦地说,“我觉得任何人都不能理解。”

李恩明智地微笑一下,告诉自己要更投入些。“不管我是真的理解还是不理解,”
他说,“也许这都关系不大。你们雇用我来做这个工作,我越早下手事情越容易解
决。就我一点点凑拢的印象来看,这个案子非常紧迫。我没有必要来表明我对彼得
或是你所忍受的痛苦的理解。重要的是我想帮助你们。我觉得你应该完全接受这一
事实的严酷性。”

此刻,他的语气变得温和起来了。似乎什么东西在暗示他应该保持这种正确的
语调,而且,这当儿一阵骤然而至的快感遍袭全身,像是一下子突破了自己内心的
某种界限。

“没错。”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是呀,你说得很对。”

女人停了一下,深深地吸了口气,又停一下,好像在脑子里预演着她要说的话。
奎恩注意到她两手紧紧抓住座椅的扶手。

“我知道,”她说,“彼得所说的大部分都很混乱——特别是你第一次听他这
么说。我站在隔壁房间里听了他对你说的话。你肯定认为彼得说的都不是什么真事
儿。换个角度来说,这会让人以为彼得在撒谎。”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相信他说的某些事情,而不必理会另外一些说法? ”

“我正是这个意思。”

“你的性生活方式,或者说是干脆没那档子事儿,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斯蒂尔
曼太太。”奎恩说,“尽管彼得说的也许是真话,那也没多大关系。在我的工作中,
必须对每一个细节都加以注意,如果不学着怀疑某些判断,就永远也达不到目的。
我已习惯于听到人们的秘密了,而且总是能把嘴巴封得紧紧的。如果某件事情对案
情侦破没有什么用处,我一般是不会在意它的。”

斯蒂尔曼太太脸刷地红了,“我只是要你知道彼得说的并不是事实。”

奎恩耸了耸肩,掏出香烟点上一支,“你这么说,或是他那么说,”

他说,“那都不重要。我感兴趣的是彼得先生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

照我看来那些事情倒是真的,如果真是那样,我想听听你对那些事情的说法。”

“是的,真是那回事儿。”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紧攥着扶手的手指松弛下来,
把右手抵在下颏上。沉思着。好像在搜寻着某种不容置疑的坦诚的语态。“彼得有
一种孩子似的叙述方式。但他说的那些事儿都是真的。”

“告诉我有关他父亲的事儿。你认为有关联的任何事情。”

“彼得的父亲来自波士顿的斯蒂尔曼家族。我肯定你听说过这个家族。在十九
世纪,这个家族出过几任州长、圣公会主教、驻外大使,还有一位哈佛大学校长。
同时,这个家族在纺织业、货运业,还有天晓得其他什么行当都挣了大钱。那些细
节都是无关紧要的。提起这些只是帮助你了解一些他的家庭背景。

“彼得的父亲上了哈佛,就像这个家族中的每一个人一样。他在哲学、宗教和
其他各个方面的研究都很有天分。他写过一些阐述十六至十七世纪新大陆神学理论
的论文,当时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宗教系任职。不久,他就和彼得的母亲结婚了。我
对她了解不多。从我见过的照片上看,她长得相当漂亮,但很赢弱——有点儿像彼
得,就是那种浅色的蓝眼睛和雪白的皮肤。彼得出生后的最初几年,他们家住在河
滨路的一所大房子里。斯蒂尔曼的学术生涯非常成功。他把自己的论文重新改写了
一下,变成了一本论著——真的写得很不错——于是在他三十四五岁时拿到了正教
授的头衔。彼得的母亲这时去世了。关于她的死亡,每一件事都很不清楚。斯蒂尔
曼说她是睡眠中窒息的,但有证据表明她死于自杀。因为她有时会过量服用药片,
但当然什么都没得到证实。甚至有传言说是他杀了她。但那只是谣传,而且也没来
由。

整个事情一直都被捂着没有声张。

“彼得当时只有两岁,是一个完全正常的小孩。妻子死后,斯蒂尔曼显然对他
就不怎么关心了。他雇了一个护士来照顾儿子,接下来的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一
直是那位护士在全职照顾彼得。可是,后来真是非常突然地,斯蒂尔曼把她给解雇
了。我忘了她的名字——是芭伯尔小姐吧,我想一一不过她在法庭上作证时说过这
事儿。好像是有一天,斯蒂尔曼回到家里跟她说自己将全力来照管彼得。他已经向
哥伦比亚大学递交了辞呈,他对学校说他要离开学校把全部的时间都给儿子。当然,
也考虑到钱的问题。校方也没反对,因为别人在这事上帮不了什么忙。

“从那以后,他差不多就消失了似的。还是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他基本不外
出。没人知道出了什么事儿。我想,也许他开始相信他自己写的书上的那些牵强的
宗教理论了。他把彼得锁在一个房间里,窗子全都封上,就那样把他关了九年。你
倒想一下,奥斯特先生。九年。

一个人的童年完全是在黑暗中度过,与世隔绝,没人跟他接触,除了偶尔被暴
打一顿。我就是和这种实验的结果生活在一起,我可以告诉你这种损毁真是极度恐
怖凶残。你今天看见的还是彼得最好的状态。为了让他康复足足花了十三年的时间,
如果我再让别人伤害他的话,我就完了。”

斯蒂尔曼太太屏住了呼吸。奎恩觉得她似乎已经到了某种临界点,再多说一个
字都会使她越过这道界限。现在他必须说话了,或者说必须把扯开去的交谈从他这
儿兜回来。

“彼得最后是怎么被发现的? ”他问。

女人身上那种紧张感释放出来了。她沉重地吸了口气,定睛看着奎恩的眼睛。

“那是一把火。”她说。

“是偶然失火还是有人故意纵火? ”

“没人知道。”

“你的看法呢? ”

“我想是斯蒂尔曼先生在他书房里惹的祸。他所有的研究资料都在那儿,我觉
得是他到头来发现自己的工作失败了。我不是说他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但即便是
照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也知道自己是失败了。我想,他最后已经到了对自己产生厌
恶的某种极点,所以决定一把火烧掉所有的文件。但火烧得失控了,房子的大部分
都被烧掉了。幸运的是,彼得的房间在走廊的另一头,消防队员及时把他救出来了。”

“然后呢? ”

“折腾了几个月,所有的东西都清理出来了。斯蒂尔曼的文件全都烧毁了,也
就是说没有什么确凿可信的证据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彼得的运气,因为他
被关在房间里,那些可怕的木板挡住了窗子,警察最后把这些情况都核到一起,斯
蒂尔曼被送上了法庭。”

“法庭是怎么判决的? ”

“斯蒂尔曼被判精神错乱,他被关到医院去了。”

“彼得呢? ”

“也被送进了医院。他一直住院治疗,直到两年前才出来。”

“你是在那儿遇上他的? ”

“是的,在医院里。”

“怎么回事? ”

“我是他的语言治疗师。在五年时间里,我每天为彼得工作。”

“我无意刺探什么隐私。但这怎么会导致了一桩婚姻呢? ”

“很复杂。”

“你介意告诉我吗? ”

“并不十分介意。但我觉得你不可能理解。”

“说吧,这是唯一能让我理解它的途径。”

“那就简单点说吧。这是让彼得能离开医院过更正常的生活的最好方式。”

“你设法做他的合法监护人? ”

“这是个很复杂的程序。再说,彼得也不再是未成年人了。”

“对你来说,这是不是很有一种自我满足感? ”

“并不确切。我以前结过一次婚——那是灾难性的。我不想再重蹈覆辙。至少,
和彼得在一起使我的生活有了一种目标感。”

“是不是斯蒂尔曼已被释放了? ”

“明天。他明天晚上就到中央车站了。”

“你觉得他会追踪彼得。只是一种预感,还是你有某种证据? ”

“两者都有那么一点。两年前,他们就打算让斯蒂尔曼先生出来了。但他给彼
得写了封信,我把那封信给警察看过,于是他们就不放他出来了。”

“那是一封什么样的信? ”

“很疯狂的信。他把彼得叫做魔鬼男孩,而且还说总有一天要清算的。”

“你还保留着这封信吗? ”

“没有了,两年前我把这封信交给警察了。”

“有复印件吗? ”

“对不起,你觉得这很重要? ”

“可能吧。”

“如果是这么回事,我会想办法去弄一份来的。”

“我估计从那以后就再没有来信了。”

“再没来信了。所以他们现在觉得斯蒂尔曼先生应该被放出来了。不管怎么样,
这是官方的看法,我没办法阻止他们。但我觉得,这仅仅只是斯蒂尔曼先生吸取了
教训,他意识到写那样的信和发出那样的威胁会让自己一直被关在里面。”

“所以你们很担心。”

“是这样。”

“可你不知道斯蒂尔曼的确切计划是什么。”

“没错。”

“你要我做什么? ”

“我要你密切注视他的动向。我要你找出他打算做的事情。我要你让他远离彼
得。”

“换句话说,就是跟踪他。”

“我想是的。”

“我想你应该明白,我不能阻止斯蒂尔曼先生到这幢房子里来。

我所能做的是对你们发出警告。而且我还可能和他一起来这儿。”

“我明白。只要有某种保护措施就好。”

“很好。你要我多长时间和你接触一次? ”

“我要你每天都向我通报情况。比方说每天晚上十点或十一点给我打电话。”

“没问题。”

“还有别的问题吗? ”

“还有几个问题。我很好奇的是,比方说我得问一下,你是怎么知道斯蒂尔曼
明天晚上抵达中央车站的? ”

“我通过一些办法得到的情报,奥斯特先生。因为我不能拿这事情冒险,给他
留下任何可乘之机。而且如果不是从斯蒂尔曼到达的那一刻起就被盯上的话,他会
轻而易举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

“他坐哪一趟火车? ”

“六点四十一分,从波基普西出发的列车。”

“我想你会有斯蒂尔曼的照片吧? ”

“当然。”

“还有一个关于彼得的问题。我想知道你究竟为什么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把事
情瞒住他难道不是更好吗? ”

“我是想要瞒住他的。但彼得碰巧在另一条电话线上听到了他父亲要被放出来
的消息。我对此无能为力。彼得也许会相当固执,而且我已经明白别对他撒谎是最
好的办法。”

“最后一个问题。谁向你提起我的? ”

“是萨维德拉太太的丈夫,迈克尔。他以前是个警察,也干过侦探。他发现你
是这个城里干这类事情的顶尖高手。”

“我受宠若惊。”

“从我见到你的一刻起,奥斯特先生,我相信我们是找对人了。”

奎恩适时站起身来。终于可以把腿脚伸展一下了。事情进展得不错,比他预料
的要好,可不巧他的脑袋这会儿痛了起来,身体也因兴奋而变得酸痛不已,这是好
几年都没有的事了。如果再这么下去,他肯定不让自己去沾手这事情了。

“我的费用是每天一百元外加所需开销。”他说,“如果你能预先支付一些,
那将可以证明我是为你工作的——作为确认我们私人侦探和雇主之间的关系。这也
是确保我们之间的一切都会在最严格的信用状态下进行。”

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笑笑,好像触动了她自己的某个隐秘的话柄,又像是对他
的最后一句话理解为可能带有的双重含义。就像接下来的那几天、那几星期发生的
事情一样,奎恩总是弄不懂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你觉得应该是多少? ”她问。

“多少没什么关系。还是由你来定吧。”

“五百? ”

“这已经够多了。”

“好。我去拿支票簿。”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站起身,又朝奎恩微笑一下。
“我还得去拿一张彼得父亲的照片。我想我知道在哪儿。”

奎恩谢过她,说自己就在这儿等着。看着她离开房间时,他发现自己又在想象
着她不穿衣服裸体时会是什么样子。他搞不清楚究竟是她引起他的幻想,还是他自
己的意识又一次想蓄意破坏自己的心境。他决定推迟自己的冥思苦想,过后再来研
究这个题目。

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回到房问里来,对他说,“这是支票。我想我没开错吧。”

是的,是的,奎恩检视着支票时想,每件事儿都是最棒的。他很为自己的聪明
而感到高兴。这张支票,当然,是开给保罗·奥斯特的,也就是说,奎恩不可能为
一个没有执照的冒名顶替的私家侦探去负什么责任。这也再次提醒他明白他应该把
自己摆在一个明确的位置上。事实上他永远也不可能麻烦自己去把这张支票兑现。
他明白,甚至就在当时,他就明白自己这样做不是为了钱。他把支票塞进夹克衫的
胸袋里。

“我很抱歉没有时间更近的照片了。”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这张照片是
二十多年前的。但我恐怕找不出更近的了。”

奎恩看着照片中斯蒂尔曼的脸,希望有某种突然的灵光一现,某种茅塞顿开的
大彻大悟以助他了解这个人。但这照片上什么意思也没有。仅仅是一个男人的照片
而已。他琢磨了好一阵,得出结论这只不过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

“我回家后再仔细看看。”他说着就把照片放进了放支票的那个口袋里,“需
要花点时间把它描绘到脑子里,我确信我明天能够在车站认出他来。”

“希望如此,”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这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就指望你了。”

“别担心,”奎恩说,“我还没让任何人失望过。”

她和他一起走到门口。有几秒钟,两人都陷入了沉默,不知道是再说些什么,
还是应该就此道别。在这短短的间隙里,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突然伸出胳膊搂住奎
恩的肩膀,用自己的嘴唇去寻找奎恩的嘴唇,激情地吻了他,把她的舌头深深地伸
进他的嘴里。奎恩猝不及防中几乎没法享受这样的热吻。

等他终于缓过气来,斯蒂尔曼太太伸直双臂揽着他说,“这只是为了证明彼得
说的不是真话。所以你相信我是非常重要的。”

“我相信你。”奎恩说,“即便我不相信你,也没什么要紧的。”

“我只是要你知道我能做什么。”

“我想我已经很知道了。”

她用两只手握着他的右手,吻了这只手。“谢谢,奥斯特先生。我真的觉得你
是有办法的。”

他答应她明天晚上给她电话,然后他发现自己出了门,搭乘电梯下去,离开了
这座房子。他到街上,已经过了半夜了。
第四章

诸如彼得·斯蒂尔曼一类的案子,奎恩以前曾有耳闻。那要追溯到早先不同于
现在的一段生活,还是他自己的儿子出生不久,他写过一本关于阿维龙野男孩的书
的评论,而且当时还对这一题目做过一些研究。在他尚能捕捉到的记忆中,关于这
一类实验最早见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著作:公元前七世纪的埃及法老萨姆
提克把两个婴孩隔离开来,命令服侍他们的仆人决不可在他们面前发出一个音节。

据希罗多德( 那个声名狼藉得难以让人信赖的编年史家) 所称,那两个孩子学
着说话——他们第一个发出的单词音是弗里吉亚语的“面包”。在中世纪,神圣罗
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曾重复过这种实验,希望能借由同样的方式来发现人类真正
的“自然语言”,但孩子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说出任何语言就死了。最后,在这无疑
是一种愚弄人的把戏中,十六世纪的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宣称苏格兰的孩子在同
样的隔绝状态下最后说出了“纯正的希伯来语”。

可是,并不仅仅是那种怪人和理论狂人才对这一题目感兴趣。甚至像蒙田这样
神智正常而具有怀疑精神的人也曾悉心研究过这个题目,在他最重要的文章《为雷
蒙·塞蓬德辩护》里,他写道:“我们相信,一个孩子若出生在荒野之中,远离人
间交往( 虽然这样的事很难验证) ,还是有某种语言表达他的意思;大自然把这个
能力给了其他许多动物而不给人,这是不可相信的……但是荒野中成长的孩子会说
什么样的语言这就难说了。靠猜测则没有多大意义。”

除了这类实验,还有一些特殊的隔离事件——孩子在森林里迷了路,水手被撂
在了孤岛上,孩子们被狼抚养长大——这与虐待成性的狠心父母把孩子用链子拴在
床上,在卫生间里揍他们,出于他们自己疯狂本性而折磨孩子的情况相似——奎恩
曾广泛地浏览过许多描述这类故事的文学作品。那个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赛尔柯
克( 他被当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人物原型) 在智利一个与世隔绝的荒岛上独自生
活了四年,根据那个在一七。八年把他救出荒岛的船长的说法,“他已经基本忘记
了怎么使用人类的语言,以至于我们没法和他沟通”。这事儿过了不到二十年,汉
诺威的彼得,一个大约十四岁的野孩子,被人发现孤零零地踯躅在德国一个叫哈梅
林的小镇外面,他被送到英格兰宫廷受到乔治一世的特别保护。斯威夫特和笛福都
曾有机会见过他,笛福在一七二六年发表的小册子《自然描绘》中对这次经历有过
叙述。彼得从来没学过说话,几个月后,他被送往乡村,他在那儿活到七十岁,对
性、金钱,以及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一概没有兴趣。然后就是那个维克多的事件,
那个阿维龙的野男孩,他在一八O o 年被人发现。在伊塔德医生耐心而谨慎的照料
下,维克多学会了一些初步的语言,但他的进展不会超过一般程度的小孩。比维克
多的情况好一些的是加斯帕·豪瑟尔,他于一八二八年的某个下午出现在纽伦堡,
穿一身古里古怪的衣服,几乎不能发出一个有意义的音节。他能写自己的名字,在
其他任何方面却完全像是个婴儿。他被当地人收养,并被委托给一位教师,他能一
连数日都坐在地板上摆弄玩具马,只吃面包喝白水。不过加斯帕的智能却是有所进
展。他后来成为一个出色的马术师,甚至还有洁癖,尤其喜爱红白二色,而且他记
忆超常,最擅长记人名和辨识人的面孔。但他仍然喜欢待在室内,回避光线,而且,
就像汉诺威的彼得一样,他对性和金钱都毫无兴趣。他的过去逐渐拽回到脑子里了,
他能够回忆起自己曾常年待在一问黑屋子的地板上,由一个从不跟他说话也从不让
他看见的人递送食物。这一切透露出去不久后,加斯帕就在公园里不知被什么人拿
匕首给捅死了。

这些故事是奎恩多年前给自己搜集的。这个关于孩子的题目在他看来充满了太
多的苦楚,特别是那些曾遭受极大痛苦和虐待的孩子,在他们还没长大成人之前就
已死去。如果斯蒂尔曼也是那种用匕首杀人的家伙,他现在回来要在那个被他毁了
一生的男孩身上为自己复仇了,那么奎恩便要阻止他的行动。他知道他不能让自己
的孩子起死回生,但至少可以阻止另一个孩子的死亡。他突然觉得这是有可能的—
—站在街上时,那个浮现在他面前的念头如同一个噩梦。他想到了那装着他儿子小
小的尸身的棺材,想到葬礼那天,还有棺材入土的场景。这就是隔绝,他对自己说。
这就是沉寂。或许这也帮不上什么,但他的儿子,名字也叫彼得。
第五章

在第七十二街和麦迪逊大道的路口,他挥手叫下了一辆出租车。

汽车喀嚓喀嚓地穿过公园向西城驶去,奎恩看着车窗外面,心想不知道当彼得
·斯蒂尔曼走进阳光和空气时看到的是不是同样的树。他不知道彼得是否看到过此
刻他眼里同样的景物,或者那在他眼里是不是另一个世界。如果一棵树不是树,他
不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

出租车把他送到他家门口时,奎恩觉得自己饿了。打从今天早饭后,他还什么
都没吃过。这很奇怪,他想,在斯蒂尔曼的家里,时间怎么会过得那么快。如果他
的计算是正确的,那么他在那儿足足待了十四个小时。但在他心里,却觉得好像最
多只是待了三四个小时。对这么离谱的事情他只能耸耸肩,对自己说,“我得学着
时不时地看一下表。”

他又折回第一百。七街,在百老汇那儿向左拐,朝上城方向走去,他想找一家
合适的餐馆吃饭。他今天晚上不会对一家小酒吧感兴趣——在昏暗的灯光下就餐,
满耳是醉意恍惚的唠叨——虽说他平时也许并不讨厌这样。穿过第一百一十二街时,
他看见“顶点餐馆”还开着,就决定进去。那是个明亮而沉闷的地方,一面墙上摆
了很长一溜女孩看的杂志,有一处场地是卖文具的,另一处是卖报纸的,有几张桌
子是专门留给老主顾的,一排贴塑面板的柜台连着可旋转的座凳。柜台后面是一个
高个子的波多黎各人,戴着高耸的白色厨师帽。他的活儿就是制作食物,大部分是
嵌软骨的汉堡肉饼,那些味同嚼蜡的三明治是用发蔫的番茄和莴苣做的,还有奶昔、
奶油煎蛋和小圆面包什么的。他右边.现金收款机的后面,就是店老板本人,这小
个子男人一头鬈发,前额文着一个集中营的号码。他照管雪茄、烟斗和香烟那一摊。
他无精打采地坐在那儿,看着第二天早上出版的《每日新闻》晚问版。

这会儿餐馆里几乎没有什么人。里边的餐桌旁坐着两个穿着褴褛的老人,一个
很胖,另一个很瘦,专心致志地在研究着赛马消息。两个喝空了的咖啡杯搁在他俩
之间。前面,一个学生面朝着摆放杂志的墙壁,捧着一本杂志细细打量着那上面光
身子的女人相片。奎恩坐在柜台前,要了一个汉堡和一杯咖啡。柜台厨师马上转过
身去开始动手。

他扭过头来对奎恩说:“你看了今天晚上的比赛吗,先生? ”

“我没看上。有什么有趣的消息吗? ”

“你看有吗? ”

几年来,奎恩一直和这个他不知道姓名的人这样聊天。最初有一次,当他坐进
这家餐馆时,他们聊起了棒球,而现在,奎恩每次进来,他们都继续聊这个话题。
冬天,他们就聊生意,聊一些预言式的行情,或者回忆某些事情。他们两人都是大
都会队的拥趸,这种无望的热情成了联结他们的纽带。

柜台厨师摇了摇头,“两击之前把球击出界外了,肯曼单独击了个无人在垒的
本垒打。”他说,“砰,砰。都快打到月亮上去了。琼斯投了一次球,好像不赖。
这时候是二比一,第九局的后半局匹兹堡队在第二和第三垒,有个家伙出局了,这
一来大都会队派上了替补叫阿伦下场。

他打满了全场。大都会队在本垒封杀,或者说是双杀,如果这球是击向中间的
话。派纳上了,这卑劣的东西耍了个花招,击了个地滚球,那球操他妈的就从肯曼
两腿间穿过去了。那两家伙得分了,就这样啦。拜拜了纽约。”

“戴夫·肯曼是狗屎。”奎恩说,一口咬进汉堡里。

“可他把福斯特看得挺紧。”柜台厨师说。

“福斯特过气了,别看早先挺火。一个獐头鼠目脑子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奎恩仔细地嚼着食物,感受着舌头上的骨渣,“他们应该用快件把他送回辛辛那提。”

“没错,”柜台厨师说,“可他们打得还是挺硬朗的。不管怎么说,比去年要
好。”

“我不知道。”奎恩说着又咬了一口汉堡,“理论上看着是不错,可实际上他
们有什么用呀? 斯蒂恩斯总是受伤。他们的二垒和游击手只是小联盟的队员,而且
布鲁克斯总是没法把心思放在比赛上。摩凯是不错,可他太粗野了,再说他们甚至
都没法决定上哪一个好。当然,还有拉斯蒂也不错,可他太胖了,跑不起来。至于
说到投球,那就别提了。你我明天都能上希叶体育场去当个顶尖高手呢。”

“也许我得让你当主教练,”柜台厨师说,“你可以告诉那帮操蛋的家伙在哪
儿下场。”

“你说得一点没错。”奎恩说。

吃完东西,奎恩向文具架那儿踱去。这儿进了一大批新的笔记本,堆在一起非
常引人注目,蓝的绿的红的黄的,摆放得赏心悦目。他拿起一本,翻开来看见那种
行距收紧的格线正是自己喜欢的。奎恩所有的东西都用圆珠笔书写,只是最后的誊
写稿才用打字机,所以他总是在搜寻精良的螺旋芯活页笔记本。既然现在已接手斯
蒂尔曼的案子,他觉得照例应使用一个新笔记本,那也许便于随时随处记录下自己
的想法,自己所见所闻和各种问题。这样,也许就不至于漫无头绪。

他把那堆笔记本看了一遍,想挑一本。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选哪一种好,所以突
然对搁在货架底部那些红色笔记本产生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他抽出本子细细看
着,捻着大拇指小心翼翼地翻了几页。他对自己为什么产生那样的冲动也很茫然。
这是标准的一百页的八点五乘十一英寸的笔记本。但似乎这本子对他有着某种特别
的意义——好像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命运就是记录来自他笔端的字句。奎恩被自
己这种心血来潮几乎弄得尴尬起来,赶快把这红色笔记本夹在胳膊下向收银台走去,
买了它。

一小时又一刻钟后,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奎恩从口袋里掏出斯蒂尔曼的照片和
支票,小心地搁在桌上。他把桌面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清理掉了——划过的火
柴、烟蒂、纷乱的烟灰、用过的圆珠笔芯、几个硬币、一些票根、信手涂抹的字条、
一块脏手帕——他把红色笔记本摆在桌子中问。然后,拉上屋里所有的窗帘,脱光
衣服,坐在桌前。以前他还不曾这么做过,但不知怎么回事,这会儿他似乎就喜欢
裸着身子。

他坐了二三十秒的工夫,试图一动不动,什么也不做( 除了呼吸) 。随后打开
红色笔记本。他抽出圆珠笔,在第一页写下自己名字的首字母D Q(丹尼尔·奎恩) 。
五年来这是第一次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笔记本上。他停下来思忖了一下,觉得这事儿
似乎扯不上什么关系,于是就不再想了。他翻动着本子,时而琢磨起那些空白的页
面,心想不知自己是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然后,他把笔尖抵住页面顶端,在红
色的笔记本上写下第一篇文字。

斯蒂尔曼的脸。或者:斯蒂尔曼二十年前的容貌。没法断定明天出现的这张脸
是否与照片上相像。但这是肯定的,即这不是一张疯子的脸。抑或,那不是一个合
乎情理的描述? 在我看来,至少,这张脸如果不是相当令人愉悦,至少也算亲和友
善。嘴唇周围甚至有某种温柔的迹象。更别说那双蓝眼睛,简直是柔情似水。

他当时已见头发稀薄,也许现在已经没有头发了,如果有也变灰了,或是变得
更白了。他有一种古怪的亲昵劲儿:这是沉思默想型的人,毫无疑问易于激动、紧
张,他也许是个结巴,竭力要遏止从自己嘴里滔滔不绝涌出来的话。

小彼得。我有必要去想象吗? 或者说我能不加怀疑地接受他的说法吗? 那种黑
暗。想象一下我自己在那黑房子里,尖声叫喊着。我不愿意。我也不想理解这样的
事情。是什么样的结局? 这完全不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这是个事实,是发生在这
世上的某件事情,而且这就是我可能要去做的一件工作,一件小事情,再说我同意
去做了。如果一切顺利,那甚至会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我并没有被雇用去理解什么——只要去做就是了。这是一份新工作。把这事情
放在心上,不惜一切代价。

还有,爱伦·坡小说里的杜宾是怎么说的? “对手的智力与分析者的推理能力
相当。”但此处涉及的是老斯蒂尔曼。这个问题就更棘手了。

至于弗吉妮亚,我感到很受窘,并不只是因为那个吻,那也许有某种理由可以
解释;也不是因为彼得说过的关于她的事情,那也并不重要。她的婚姻? 也许是吧。
那是彻头彻尾的不和谐。她这样做是为了钱吗? 还是以某种方式在跟斯蒂尔曼勾结
?那样的话一切都要另当别论。但同时,这完全没有道理。她为什么要雇用我?为了
证明她显而易见的好意? 也许吧。但是那也太复杂了点。而且:为什么我感觉她是
不可信任的? 斯蒂尔曼的脸,再一次出现。回想以前片刻之间我跟他打过一回照面。
也许是许多年之前我在隔壁见到过他——在他被捕前。

回忆一下穿别人的衣服是什么感觉。以此为开始,我想,想象一下我必须这样
做。回忆一下过去,十八年、二十年前,当我没有钱时,也许是朋友把他的衣服给
了我。比如上大学时J 的一件旧外套。那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我钻进了他的皮肤里。
这也许是一个开始。

然后,最重要的是:记住我是谁。记住我应该成为谁。我觉得这不是什么游戏。
另一方面,没有什么事情是清楚明了的。例如:你是谁? 如果你认为你知道这事情,
为什么你一直在撒谎呢? 我对此没有答案。所有我能够说的是:听我说。我的名字
是保罗·奥斯特。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

第六章

第二天上午,奎恩泡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阅读斯蒂尔曼的著作。

他到得很早,开门后第一个进去,大理石门厅的宁静使他感觉安谧、舒适,像
是进入了某个神秘的忘乡。向柜台后面瞌睡未醒的馆员飞快地亮一下他的校友卡,
过去从书架那儿检索到自己要找的书,转到三楼,在吸烟室宽大的绿色皮沙发上坐
下来。五月明亮的阳光充满诱惑地从窗外探进来,召唤他去室外漫无边际地游逛,
但奎恩抵挡住了这个诱惑。他把椅子转了一下,背对窗口,打开了书本。

《花园与塔楼:新大陆的早期图景》分为几乎相等的两部分,“天堂的迷思”
和“巴别塔的迷思”。第一部分集中阐述探险者的发现,从哥伦布说到雷利。这是
斯蒂尔曼的论点,即第一批看见美国的人相信他们幸运地发现了天堂,一个人间的
伊甸园。例如,在哥伦布的第三次航行中,他写道:“因为我相信人间天堂就在这
里,这里没有人的踪迹,而上帝刚刚离去。”谈到这块土地上的人,殉教士彼得罗
早在一五。五年写道:“他们似乎生活在一个金色的世界,这世界许多古时候的作
家曾大量描述过,这里的人们生活得简朴而纯真,没有法律的强制,没有争执吵闹,
没有法官审判或诽谤中伤,他们只对大自然心满意足。”抑或如同那位永远在场的
蒙田在半个多世纪前写到的:“在我看来,我们在这些国家所看到的真实情景,不
仅超越了诗人所描绘的所有关于黄金时代的图景( 所有这些诗人们的构想都代表了
当时人类的幸福向往) ,而且它们本身就体现了哲学的观念和意向。”根据斯蒂尔
曼的观点,从一开始,新大陆的发现就是乌托邦理想的快速冲动,它赋予人类生活
以完美的希望——从托马斯·莫尔一五一六年的著作到若干年后杰罗尼莫·德·门
迪埃塔的预言,美国成了理论上的理想国,一个真正的上帝之城。

然而,人们对此也有截然相反的观点。有人将印第安人视为人类堕落前那种纯
朴自然的生活的代表,可也有人把他们看做野兽,或如人形魔鬼。加勒比海地区食
人生蕃的发现照例也是这套说法。西班牙人曾以此证明,他们为了自己的商贸利益
而对当地土著的无情剥夺乃事出有因。毕竟,在你真正具有人的意识之前,你自己
的行为举止上也不会把对方当做一个人来对待。直到一五三七年,在教皇保罗三世
的诏书中,印第安人才被宣布为是具有灵魂的真正的人类。可是,这些争议仍延续
了数百年,在洛克和卢梭关于“高贵的野蛮人”的争论——在对印第安人的杀戮中,
在“只有死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的阴魂不灭的理论中,这种争议达到了
顶点——而正是这样的争论奠定了独立的美国的民主理论基础。

书的第二部分开始对人类的堕落作出一种新的审视。这部分内容很大程度上基
于弥尔顿的理论和他在《失乐园》中的描述——站在正统的清教徒理论立场——斯
蒂尔曼宣称我们所知晓的人类生命和生活是自堕落以后开始的。倘若伊甸园里没有
恶魔,也就不存在任何美善了。正如弥尔顿自己在《论出版自由》一书中所说:
“在亚当尝的那个苹果的皮上,善与恶的体验就像连在一起的一对孪生子跳进世界
里来了。”在这段话边上,斯蒂尔曼的旁注做得非常缜密。他注意到所有那些双关
语的文字游戏的可能性,他注出“体验”(taste) 这个词与拉丁词“sapere' ’之
间的关联,这个词既是“体验”,也有“品尝”的意思,所以它就包含了与那棵知
识之树的潜意识中的参照:这苹果的来源,它的味道把知识带进了世界,这里说的
是对好与坏的分辨。斯蒂尔曼还详细讲述了“连在一起”(cleave)这个词的似是而
非之处,它既有“连在一起”的意思,又可作“分开两半”来讲,于是其中就体现
了两个相等而又对立的意义,也体现了斯蒂尔曼在弥尔顿著作中发现的语言特点。

例如在《失乐园》中,每个关键词都有两重含义——一个是堕落前,一个是堕
落后。为了阐述自己的观点,斯蒂尔曼逐个地讨论了那些词——“邪恶的”、“狡
诈的”、“美味的”——并且他还注明了这几个词在人类堕落前尚无道德内涵时的
使用方式,以及在堕落后被邪恶的知识所屏蔽而变得模棱两可的用法。亚当在伊甸
园里的一项工作是发明语言,给每个生物每样东西命名。在那种纯真无邪的状态下,
他的舌头对于这个世界是一个迅速而直观的反应。他的用词并非仅仅用来附加在他
所见到的事物上,那些词揭示了事物的本质,使它们具有了语义上的生命。一件事
物和它的名字是可以互换的。但人类堕落后,它们已不再是这样的了,名与物割裂
开来了;词语退化为某种随心所欲的符号的集合;而语言曾是上帝意旨的传达者。
所以,伊甸园的故事,不仅记录了人类的堕落,而且记录了语言的堕落。

在圣经《创世记》的后半部还有一个关于语言的故事。根据斯蒂尔曼的说法,
“巴别塔”那一幕恰恰是发生在伊甸园里的故事的重现——只是扩充了一下,把人
类所有的重要意义都概括进去了。考虑到这个故事在书中的位置,也就凸显了它所
具有的特殊意义:《创世记》的第十一章,是继前面九章,再隔了一段经文后的一
章。是《圣经》有关史前记载的最后一个事件。从那以后,旧约圣经就是专门讲述
犹太人的编年史。换句话说,巴别塔是世界真实开端前的最后一幅图景。

斯蒂尔曼的诠释一连好几页。他开始摆出一种俯瞰历史的架势,以林林总总的
圣贤戒条来评注这个故事,对围绕着这个故事的大量的误读作了详尽阐述,最后以
《出埃及记》( 犹太教拉比不与合法问题相关的阐述摘要) 中那些传说故事的冗长
编目结束了自己的这段诠释。

斯蒂尔曼写道,通常认为,巴别塔建于创世后一千九百九十六年,在大洪水发
生将近三百四十年以后,“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上帝的惩罚是对这种欲望的
回应,可是在《创世记》更早的章节中出现过与这一旨意的相悖之处:“你们要生
养众多,遍布全地并掌管一切。”通过对巴别塔的毁灭,上帝惩处了人类以恪守他
的戒命。还有另一种对巴别塔的解读,则把它视为对上帝的挑战。宁录,是整个世
界的第一个统治者,他被指定为巴别塔的建筑师:巴别塔是象征他的力量的圣地。
这是普罗米修斯式的见解,这种观点是以这样两句话为基点的:一句是“它的顶部
将通到天庭”,还有就是“让我们给它一个名字吧”。塔的建设煽起了人类高于一
切的痴迷热情,最后弄得比生命本身还要重要。砖石变得比人更为宝贵。女性劳动
力甚至都不能为生养孩子而歇工;她们把新生儿生在围裙里,一边还在继续干活。
显然,三种不同的人参与了建塔工程:想住进天堂的人,想挑起与上帝争战的人,
还有就是想要崇拜偶像的人。但他们却同时携手打拼——“而且全地都以同一种语
言说话,用同一种说话方式”——人类合作的潜力使上帝震怒。“于是上帝说,看
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语言;以后他们想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的了。”
这话是上帝把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时那番话的有意识的回声:“看哪,那人已经
和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耶
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对于这个故事,另一种解读仅将它作为解释不同
人科和语种差异的说法。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是从挪亚和他的子孙而来,文化上的
巨大差异该作如何解释呢? 另外,对这个故事还有一种相似的解读,那是何以存在
异教徒和偶像崇拜的一种说法——即在这个故事发生之前,所有的人都是一神论者。
至于塔本身,故事中说它的三分之一沉到地底下去了,三分之一被火烧毁了,还有
三分之一留在地上。

上帝用两种方式攻击它,是为了向人们证明,毁灭来自神的惩罚,而不是出自
偶然。其实,仅是留在地上的残塔也相当高耸,以至遥望那顶部的棕榈树都不比一
只蚱蜢更大。也有一种说法是,人们得走上三天才能走出塔身投映在地上的阴影。
最后——斯蒂尔曼思忖着这个长度时,心想——无论是谁看着巴别塔的遗迹,都可
能想忘记他所知道的事情。

奎恩说不上所有这一切是否都与新大陆有关。但这时一个新的章节开始了,斯
蒂尔曼突然讨论起亨利·达克的人生经历,那是波士顿的一个牧师。他一六四九年
出生于伦敦( 查理一世②上断头台的那一天) ,一六七五年来到美国,一六九一年
死于麻省剑桥的一场大火。

据斯蒂尔曼所述,亨利·达克年轻时被约翰·弥尔顿聘为秘书——从一六六九
年一直做到诗人去世五年之后。对奎恩来说这倒是个新闻,因为他好像记得在什么
地方见过记载,那双目失明的弥尔顿是由他的女儿来记录自己的口述的。他看到这
里的说法是,达克是一个热情洋溢的清教徒,一个神学生,他全身心地追随弥尔顿,
并为他工作。

某晚,在和他心中的偶像一次小聚后,他被邀在下一周去拜访弥尔顿。

这就导致了接下来的拜访,后来弥尔顿就开始委托达克处理各种杂事:记录口
述,引领他在伦敦走街穿巷,为他诵读古籍。在一六七二年达克写给住在波士顿的
姐姐的一封信中,他提到他和弥尔顿之间关于巴别塔问题的一番精彩的长谈。当时
弥尔顿已过世,达克在孤独中也很郁闷。六个月后,他发现英格兰如同荒漠一般,
对他而言这简直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地方,于是决定移民到美国。他于一六七五年夏
天抵达波士顿。

对于他在新大陆的最初情形,人们所知甚少。斯蒂尔曼估计他可能搬往西部去
了,进入那个未开拓的区域搜寻什么机会,但没有凿实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观点。另
一方面,达克的著作中明明白白地提到印第安人习俗的若干知识,这使斯蒂尔曼推
导出达克有可能在其中的一个部落待过一阵。除了这种猜测,关于达克没有任何公
开的信息,直到一六八二年,他的名字列入波士顿的结婚登记公告,新娘是路茜·
费茨。

两年后,他成为城市郊区一个清教徒小圣公会的首脑。这对夫妇生育了好几个
孩子,但所有的孩子几乎都在婴儿时就夭折了。只有一个叫约翰的儿子活了下来,
他生于一六八六年。但在一六九一年,据报道说这男孩偶然从二楼窗口坠落身亡。
仅过了一个月,整幢房子都着了火。

达克和他妻子也都死了。

如果不是有了这样一桩工作——一本一六九。年公开出版发行的名为《新巴别
塔》的小册子,亨利·达克本来会悄然隐没在美国早年的岁月中。根据斯蒂尔曼的
说法,这本六十页的小册子是对当时的新大陆最具幻想的阐述。如果达克不是在这
本小册子出版后那么快就撒手人寰,毫无疑问其影响还会更大。因为,大部分小册
子已在那场让达克葬身其问的大火中焚毁了。斯蒂尔曼自己也只找到一本——一个
偶然的机会,在剑桥家里的阁楼上发现的。经过数年辛勤研究,他断定这本小册子
是存世孤本。

《新巴别塔》以一种弥尔顿式的大胆狂放的散文笔法写成,描述了在美国建立
天堂的情景。与其他论述这个题目的作者不同之处在于,达克没有假设天堂是一个
可被人发现的地方。书中没有那种指引人们寻找天堂的地图,也没有指点人们如何
靠近这人间天堂之岸的导航线路。相反,他认为天堂是人自身内在固有的存在:是
一种理念的超越——也许某一天会在自己身边即时地被创造出来。而乌托邦完全是
乌有之乡——甚至,如达克解释,那只是一个“说法”而已。人类倘若真要在哪儿
找到这梦想之境,唯一的途径是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建立它。

达克把巴别塔的故事作为一个预言来读,在此基础上得出自己的结论。他很大
程度上吸收了弥尔顿对人类堕落的解读,他追随他的导师把语言的作用置于特别重
要的地位。但他比诗人迈向更远的一步。

如果人类的堕落也带来了语言的堕落,那么人类的堕落能予避免的假设是否就
不成立了? 那么试图通过避免语言堕落而逆转这一影响是否也不符合逻辑? 那么努
力重建人类在伊甸园里的语言是否也成了不可能? 如果人类尚可学习那种最原始的
纯真无邪的语言,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他是否就能在自己身上重新发现那个纯
真无邪的国度呢? 达克的说法是,我们只消以基督为例,就能理解那种情形了。因
为基督不是人类——抑或非血肉之躯? ——而且,基督不说这种人类堕落后的语言
?在弥尔顿的《失乐园》里,撒旦满嘴是“双重意义的蛊惑之词”,而基督呢,“行
为与他的言辞一致,他的言辞/对于他伟大的心来说正是言为心声,他的心/蕴含
着美善、智慧、公义的完美形态”。上帝并非“现在就发布他活的神谕/传到世间
以告知他最后的意志/并从此将其活的真理之灵植根世间/在虔诚人的心中,一个
内在的神谕/让我知道所有的必不可少的真理? ”而且,作为教条来理解的话,虽
然我们还是为原罪所苦,但信仰却向我们保证,天主借着基督的救赎行为,赐予我
们宽恕和救恩。所以,达克声称,人类确实可能借助纯真无邪的最原始的语言来发
现自身内在的真理,完整而无损的真理。

回到巴别塔的故事,达克于此详尽阐述了他的计划,并宣称他描述的这番前景
望之可即。他引用《创世记》第十一章第二节——“他们从东边迁移过来的时候,
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达克称这段经文证明了人类的生存与文
明进程由东向西的运动。因为这座巴别塔城——或巴比伦——坐落于美索不达米亚,
离犹太人的地盘很远的东面。如果巴别塔位于某个地方的西面,那个地方就是伊甸
园,是人类最初的栖身之处。人类的责任就是要把自己遍布整个大地——响应上帝
关于“生养众多……遍布全地”的命令——那就不可避免地要向西迁移。而在所有
基督教世界里还有什么地方——达克问——比美国更西边呢? 于是乎,英国人向新
大陆的迁徙,就可能被视为对一个远古戒命的承兑。美国是这个进程的最后一站。
一旦这块大陆人口饱和,人类命运的转折点也就到了。巴别塔的建造成为一种障碍
——因为人必须遍布全地——就必须被毁灭。当那一刻再次到来——即整个大地上
的人都说一种语言发一种语音。如果这一刻到来,天堂也就不会太远了。

就因为巴别塔建于大洪水的三百四十年后,所以,达克的预言是:在五月花号
抵达普利茅茨港的三百四十年以后,神的戒命就会成为现实。当然这是指清教徒,
上帝的新选民,他们手里掌握着人类的命运。

他们与犹太人不同( 他们因拒绝接受上帝的儿子而在上帝面前失宠) ,这些英
国移民将在天地最后交汇之前写出历史的最后篇章。如同挪亚在他的方舟中一样,
他们将航渡洪水滔滔的大洋去实施他们的神圣--使命。

三百四十年,根据达克的推算,意味着到一九六。年,第一批移民的工作就将
完成。重要的是,为真正的事业打下的基础:建造新的巴别塔。达克写道:他已看
见波士顿城中令人鼓舞的迹象了,就是那儿,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如此繁忙,主要
的建筑材料是砖块——而这正是《创世记》第十一章第三节所描述的,是巴别塔特
定的建筑材料。到一九六。年,他满怀信心地宣称,新的巴别塔将耸立起来,它将
令人鼓舞地通向天庭。它是人类精神复苏的象征。历史将会倒过来写。堕落的将会
高升,破碎的将会完整。一旦事功完成,这座塔将能容纳新大陆所有的居民。这是
一座为每一个人建造的房子,而且,一旦他进入这所房子,他就会把一切旧日的知
识扔诸脑后。在四十个昼夜之后,他将显出新人之相,说着上帝的语言,准备进入
第二个天堂,永世长存的天堂。

这就是斯蒂尔曼对亨利·达克小册子的大意归纳,小册子写于一六九。年十二
月二十六日,那一年正是五月花号登陆七十周年。

奎恩发出一声叹息,合上书本。阅览室里空无一人。他身子向前倾去,把脑袋
搁在手掌上,闭上眼睛。“1960! ”他出声地念道。他试图召唤出亨利。达克的形
象,却什么也没有。在他脑海中,看见的只是大火,燃烧的书本蹿起的火焰。这当
儿,他信马由缰任凭思绪驰骋,突然想起,一九六。年,正是斯蒂尔曼把自己儿子
关起来的那一年。

他打开红色笔记本端放在膝盖上。正当他想要写点儿什么,却觉得该有的都有
了。他合上红色笔记本,从座椅上起身,到前台把斯蒂尔曼的书归还。在楼梯下面
点燃一支香烟,他离开图书馆,走进五月的午后阳光里。
第七章

他提前到达中央车站。斯蒂尔曼的火车要六点四十一分才到,但奎恩想留点时
间研究一下这地方的地形,以确保斯蒂尔曼不会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他从地铁出
来时正好四点半。车站里已经挤满了高峰时段的人流了。他费力地穿过迎面而来的
人群,穿过好几道门,寻找能够藏身的楼梯问、未标明的出口处、昏暗的旮旯。最
后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如果打定主意要在这儿隐身遁迹,不用费太大力气就能做
到。

他寄希望于斯蒂尔曼不知道自己在这儿被人盯上了。如果情况真是那样,而斯
蒂尔曼真想竭力躲避他的话,那就意味着弗吉妮亚得为这事儿负责。因为没有别人
知道。让他唯觉心安的是,万一事有不妥,他还有另一方案可行。如果斯蒂尔曼没
有出现,奎恩将直奔六十九街,把他所知道的直接向弗吉妮亚说明。

他在车站晃悠时,想起自己本来是什么人。因为要扮演保罗·奥斯特,他不得
不开始学着做这个人,这事儿倒并非完全让人不爽。虽说他仍然有着跟原来一样的
躯壳,一样的意识,一样的思维,但他觉得不知怎么的自己好像脱胎换骨了,好像
不必再背负原来的心灵重负。以一个简单的智力游戏,一个小小的命名上的变幻手
法,他觉得自己难以言述地变得轻松和自由多了。同时,他知道所有的一切全是幻
觉。可是,这里面却有着某种确凿无疑的安慰。他并没有真正失却自我;他只是在
假装着什么人,而且只要他愿意,他随时能够变回到奎恩。事实上,只是现在他的
目的是要当保罗·奥斯特——这个目的对他而言变得越来越重要了——作为对这种
冒名顶替行为的道德辩护,作为对维护自己这番谎言的开脱。因为在他的意识中,
把自己想象为保罗·奥斯特已成为在这世上仗义行善的同义词了。

他在车站晃了一圈,这时好像是躯体内的保罗·奥斯特在等着斯蒂尔曼的出现。
他朝上看了看车站大厅巨大穹顶上的天花板,研究起那上面星汉灿烂的壁画来了。
明亮的灯泡装饰着那些星星和勾勒出天庭的线条。奎恩还从来没能把那些星星和它
们的名字联系到一起。当他还是个孩子时,曾在夜空下一连几小时点数着那些针尖
大小的簇簇繁星,熊星座、金牛宫座、人马座……可是根本没法数得清,这还让他
觉得自己挺傻帽的,在他的大脑里似乎就有一个盲点。他不知道幼时的奥斯特是否
比他当年更聪明。

向车站东侧望去,大部分墙面被柯达胶卷绚丽得不像人间的彩色广告占去了。
广告画面上是新英格兰某个渔村的一条小街,也许是楠塔基特岛。春日灿烂的阳光
照射在鹅卵石上,屋前的窗格映出一排美丽的鲜花。小街尽头是大海,蓝色的海水
卷起白色浪花。奎恩想起很久以前和妻子一起去楠塔基特岛的情景,那时她才怀孕
一个月,他的儿子在她腹内只有杏仁般大小。他觉得现在回想这事儿未免太痛苦了,
于是他试图跳过脑子里形成的那幅画面。“通过奥斯特的眼睛去看,”

他对自己说,“别去想其他事儿。”他再把注意力转到柯达照片上,释然地发
现自己的思绪已转到鲸鱼那儿了,转到了上个世纪从楠塔基特岛出发的探险之旅,
转到一本翻开的书页上——那是麦尔维尔的《白鲸记》。在飘忽的思绪中,他想到
了曾在书上读到过麦尔维尔最后几年的情形——那个在纽约海关工作的沉默寡言的
老人,已经没有一个读者,所有的人都忘了他。这时,突然,他非常清晰而确切地
看到了巴特比的窗子和出现在他面前的空空荡荡的砖墙。

有人在他胳膊上拍了一下,奎恩转身去找拍他的人,看见一个默不作声的小个
子男人,抓起一支红绿笔杆的圆珠笔给他。笔上夹着一张小小的白纸签,一面写着
:“这是为捐助聋哑人的义卖。不拘多少钱都可以。谢谢你的好意。”纸签另一面
是图示的手语字母表——学着对你的朋友们说话——二十六个字母上面标着各种手
势。奎恩掏了口袋递给那男人一美元。这聋哑人匆忙地点一下头就离开了,在奎恩
手里留下那支圆珠笔。

这时已经过了五点。奎恩心想换个地方自己也许不至于那么触景生情,于是就
到候车室去。那地方总是乱糟糟的,到处都是垃圾,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在这儿安营
扎寨,可这会儿正值高峰时刻,里边全被拎着手提箱拿着报纸杂志的男人女人占满
了。奎恩很难找到坐的地方。在搜寻了两三分钟后,他终于发现长凳尽头有一个座
位,他把身子挤进一个穿蓝西装的男人和一个胖胖的年轻女人中间。那男人正读着
《纽约时报》的体育版,奎恩眼睛瞟过去看到昨晚大都会队失利的报道。那男人把
报纸慢慢地转向他时,他费力地看到了文章的第三段或是第四段,那男人白了他一
眼,把报纸刷地收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奎恩把注意力转到右边那姑娘身上,想看看
这个方向是否有什么可借光阅读的东西。奎恩猜测她大约二十岁。她脸颊左侧有几
颗面疮,被粉红的化妆粉底遮得不那么显眼了,嘴里嚼着一块口香糖。她在看一本
平装本的书,封面挺吓人的,奎恩微微向右侧过身子瞟见了书名。完全出乎他的意
料,这是他自己写的一本书——用威廉姆·威尔逊笔名写的《自杀紧逼》,是马克
斯·沃克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奎恩时常想到过这样的情形:那是突然发生的,与自
己的一个读者偶然相遇产生的愉悦。他甚至想象也许接着还会有一番对话:他,当
陌生人赞扬起他的书时温文尔雅地表现出羞怯的神态,然后,又很不情愿而又谦逊
万分地在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一边说道“既然你坚持要这样”。但眼前这情形
实实在在地发生了,他却感到相当失望,甚至有点愤怒。他不喜欢坐在边上的这位
姑娘,再说他带了好大劲儿写出的篇章在她手里只是随意地翻阅过去,这样子也冒
犯了他。他几乎冲动得想将她手里的书一把夺过来,拿着书本一路冲出车站。

他又看了看她的脸,试图听出从她脑子里默读的声音,在她目光扫过书页时盯
着她的眼睛看。他肯定是看得太狠了,以致她过了一会儿面带愠意地转向他说:
“你有什么问题吗,先生? ”

奎恩尴尬地笑笑,“没什么,”他说,“我只是在想,你是不是喜欢这本书? ”

这姑娘耸耸肩,“我看过比这好的书,也看过比这更差的。”

奎恩马上想放弃对话了,但他躯体内却来了一股什么劲儿,坚持要他说下去。
还没等他起身离开,这话已经从他嘴里冲了出来,“你觉得这本书来劲吗? ”

姑娘又耸耸肩,叽咕叽咕地嚼着口香糖,“有那么点儿。有些地方那侦探让人
感到惊慌失措了。”

“他是个聪明的侦探吗? ”

“是的,他挺聪明的。可他说得太多了。”

“你喜欢动作性强的? ”

“我想是吧。”

“如果你不喜欢这书,为什么还要看呢? ”

“我不知道,”姑娘再一次耸了耸肩,“消磨时间呗,我想。再说,那也花不
了多少时间。不过是一本书嘛。”

他想告诉她自己是谁,但这时他意识到这也没什么意思。他对这个姑娘不抱什
么希望。五年来,关于威廉姆·威尔逊身份的秘密他一直守口如瓶,现在他也不想
泄底,更别提对一个白痴似的陌生人了。这仍是一种痛苦,他仍然拼命要吞下自己
的骄傲。他没有朝这女孩脸来上一拳,而是突然站起身来走开了。

六点三十分,他把自己摆在二十四号门道前的位置上。火车应该是准时到达,
从他占据出口正前方的有利地形来看,奎恩相信自己完全可以看见斯蒂尔曼。他从
口袋里拿出照片又仔细研究了一下,特别留意了他的眼睛。他想起曾在某处看到过
一篇文章说眼睛是一个人脸上永不改变的部位。从孩提时一直到老年,眼睛始终是
一个模样,要分辨一个人的容貌须仔细研究他的眼睛,理论上说,从照片上一个男
孩的眼睛就可以辨认出他老年时的眼睛。奎恩有点怀疑这个说法,但他只有这种方
式可以继续自己的工作,这是能与现在那个人发生联系的唯一纽带。但是,斯蒂尔
曼的面容对他而言仍是一片空白。

火车驶入车站,奎恩随之感到全身进发出一阵喧闹:紊乱而亢奋的喧嚣似乎连
着脉搏一起跳动,闹闹哄哄地一下一下地泵送着他的血液。

他脑子里霎时问充满了彼得·斯蒂尔曼的声音,好像是一堆胡言乱语在脑子里
回来蹿动,撞击着颅壁。他告诉自己要保持镇静。但这没用。

尽管他已料到自己在这一刻会紧张起来,但他还是过于亢奋了。

车上的旅客一拥而出,坡道上挤满了人,朝他这边走来,那乱哄哄的人潮霎时
到了跟前。奎恩神经质地拍打着大腿右侧口袋里的红色笔记本,踮着脚,眼睛朝人
群里逡巡着。人群很快裹住了他。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大孩子和小孩子,有钱人
和穷人,黑男人和白女人,白男人和黑女人,亚裔人和阿拉伯人,棕色衣服和灰衣
服蓝衣服绿衣服的男人,白衣服黄衣服粉红衣服的女人,穿运动鞋的孩子,穿普通
鞋子的孩子,穿牛仔靴的孩子,胖子和瘦子,高个子和矮个子,每个人都跟别人不
一样,每个人都确凿无疑地是他自己。奎恩看着他们所有的人,牢牢地把身子固定
在原地,好像他整个人的存在都被放逐到眼睛里去了。每一次一个上年纪的人过来
时,都会被自己提醒说这就是斯蒂尔曼。他们来了又走开,总是让他陷入失望,但
在每一张老人的脸上,他似乎都能发现真正的斯蒂尔曼似乎总会出现的某种预言,
而且他很快就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个新面孔上,好像这些老人就是一种预示,他们
累积着斯蒂尔曼即将到来的信息。有那么一刻,奎恩想道:“这就是所谓的侦探工
作了。”可除此之外,他什么想法也没有了。他观望着。在移动的人流中一动不动
——就这么站在那儿张望着。

大约走掉一半左右的乘客时,奎恩一眼发现了斯蒂尔曼。跟照片上比对,这张
脸似乎不会有错了。不,并非如奎恩所想象的,他没有秃头。他的头发全白了,乱
糟糟地覆在头顶上,这儿耸起一簇,那儿冒出一绺。他个子很高,很瘦,毫无疑问
已是年逾六旬,背有点儿驼。他一身穿着与季节不符,长长的棕色外套显得很不顺
眼,他慢吞吞地拖着脚步走着。他脸上的表情似乎是平静的,介于茫然和沉思之间。
他没有顾望自己四周,似乎那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他只有一件行李,一个早先算是
挺漂亮的手提皮箱,但如今已破裂了只能用皮带捆扎住。当他走下月台时,有一两
次,他把手提箱搁在地上歇歇气。他似乎是被人流裹挟着向前挪动,吃不准该是跟
着人群走呢,还是让别人从自己身边过去。

奎恩退后几步,不停地左右挪动身子,根据观察的情形决定自己站的位置。同
时,他得拉开一些距离,免得斯蒂尔曼觉出自己被人跟踪。

斯蒂尔曼快要走到车站大门口时,再一次放下行李停住了。那一刻,奎恩的目
光扫向斯蒂尔曼的右边,他察看了周围那些人,一再肯定自己绝对不会搞错。当时
的情形完全难以解释。就在斯蒂尔曼身后,在他右肩后面,另一个男人停了下来,
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着了香烟。他那张脸和斯蒂尔曼的脸恰似一对双胞胎。有
一刻奎恩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是从斯蒂尔曼身上投射的某种电磁现象。但完全不
是那回事儿,这另一个斯蒂尔曼在走着,呼吸着,眨巴着眼睛;他的动作完全不同
于第一个斯蒂尔曼。这第二个斯蒂尔曼身上有一种成功富足的气派。他穿一身名贵
的蓝色西装;皮鞋闪闪发亮;一头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而且他眼里流露着一种世
事洞明的神色。他,也只有一件行李:一只优雅的黑色手提箱,尺寸和另一个斯蒂
尔曼手里的完全一样。

奎恩惊呆了。面对这情形——显然不是什么阴差阳错,他一下子有点束手无策。
不管他做出什么选择——他总得做出个选择——都可能是武断的,是一种无可奈何
的将就之策。不确定性将始终如影随形地一直跟着他。此刻,这两个斯蒂尔曼又开
始向前走了。第一个转向右边,第二个转向左边。奎恩这时候真希望有分身术帮忙,
把自己一劈两半同时奔向两个方向。“你得做点什么,”他对自己说,q 陕做点什
么呀,你这白痴。”

不知怎么想的,他向左边追去,去跟踪第二个斯蒂尔曼。走了十来步,他停住
了。好像有什么声音在提醒他说,他对自己的这一决定会后悔的。此举完全是为了
出气,因为第二个斯蒂尔曼的出现混淆了目标,他的冲动是为惩罚第二个斯蒂尔曼。
他转过身看见第一个斯蒂尔曼拖着脚步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肯定他才是自己要找的
那个人。这人衣着褴褛,跟周围的一切是那么格格不入——他无疑就是那个疯子斯
蒂尔曼。奎恩深深吸了口气,又从震颤的胸膛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吸了口气。现在
没法相信这一点:不是这个,根本就不是。他去跟随那第一个斯蒂尔曼,放慢脚步
合上老人的步子,跟着他进了地铁。

这时将近七点了,四周人流渐稀。虽说斯蒂尔曼看着像是一副懵里懵懂的样子,
可他对自己要去哪里却很清楚。这位教授径自走下通向地铁的台阶,在下面的售票
亭里付钱买了票,安然地在站台上等候时代广场方向的往返巴士。奎恩开始不再担
心被他注意到了。他根本不看任何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尽管他就站在他
面前,而斯蒂尔曼是不是能看得见他却大可怀疑。

他们搭乘往返巴士往西走,穿过四十二街车站阴湿寒冷的通道,然后再下一层
台阶,转到IRT 车站。七八分钟后,他们上了百老汇快车,车子晃晃悠悠地往上城
方向驶过两个间距老长的快车站,在第九十六街下了车。他们慢慢地爬上最后一段
台阶,斯蒂尔曼好几次撂下行李歇气,从街角出来,他们走进靛蓝的夜色中。斯蒂
尔曼丝毫没有犹豫,也没有停下来辨认一下方向,径直朝百老汇大道东面那条街走
去。

几分钟后,儿戏般地,奎恩异想天开地判定斯蒂尔曼是朝他在一百。七街的住
宅方向行进。可是,还没等他沉溺于那种惊愕的想象中,斯蒂尔曼在第九十九街的
拐角处停下了,等红灯转到绿灯,便穿过马路走到百老汇大道另一边去了。在不到
下一个街口的地方有一家专为流浪汉提供住宿的廉价旅馆,奎恩时常路过那家旅馆
门口,那是醉鬼和流浪汉们盘桓的地方。他惊讶地瞧见斯蒂尔曼推门进了旅馆前厅。
不知怎么想的,他原以为这老人会找一个比这儿舒适的住处。然而,奎恩却从玻璃
门外看见教授径直走向柜台,毋庸置疑是在住宿登记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随后拎
起行李消失在电梯里,他这才意识到斯蒂尔曼是要住在这儿了。

奎恩在外面等了两个小时,沿着街面来来回回地踱步,心想斯蒂尔曼也许会出
来就近找一家咖啡馆吃饭。但那老人却没有出现,最后奎恩决定去睡觉了。他在街
角的付费电话亭里给弗吉妮亚打了电话,把所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她作了汇报,
然后就朝第一百。七街自己家里走去。
第八章

第二天早上,奎恩坐在百老汇大道和第九十九街的交通岛中央的长椅上——后
来的许多个早上也是如此。他总是早早地来了,从不迟于七点钟,坐在那儿喝着外
卖咖啡,吃一个黄油面包卷,膝上摊一张扣开的报纸,眼睛盯着那家旅馆的玻璃门。
八点光景,斯蒂尔曼出来了,总是穿着那件长长的棕色外套,带着一个老大的旧式
手提包。一连两个星期都是如此,没有变化。老人总是在邻近的几条街上转悠,慢
慢地向前挪着步子,有时他的脚步只是一种摆动次数的叠加,停下,启动,再停下,
好像每一步跨出去之前都要根据行走距离和步履摆动总的次数来掂量如何保持步伐
匀整。以这样的方式走路对奎恩来说相当困难。

他习惯于轻快而有弹性的脚步,这样一步一停地循环往复开始让他变得过度紧
张,好像自己身体的节奏都被瓦解了。他就是龟兔赛跑中的那只野兔,不得不一再
提醒自己退后一些。

斯蒂尔曼这种走路的方式让奎恩大惑不解。当然,这一切他都以自己的眼睛全
程跟进,所有这些事情他都尽可能详尽地记在了红色笔记本里。可是,他却说不上
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斯蒂尔曼似乎从来没有特意要去什么地方,他似乎也不知
道自己身置何处。然而,好像是经过精确设计似的,他总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打
转,活动范围北至第一百一十街,南到第七十二街,西面是河滨公园,东面就到阿
姆斯特朗大道为止了。不管怎么随意地游动,他的路线似乎总是如此——他每一天
的活动日程都不一样——斯蒂尔曼从不越过这些“边界”。这种精确性让奎恩非常
困惑,而在其他方面,斯蒂尔曼又似乎显得茫无目标。

斯蒂尔曼走路时从不抬头,两眼永远盯着人行道,好像在找什么东西。确实,
他总是不时地停下来,弯腰从地上捡起什么玩意儿,细细打量一番,在手里翻过来
翻过去。这让奎恩联想到考古学家检视着史前废墟的一块什么残片。有时,对着手
里的东西凝眸睇视一番之后,斯蒂尔曼会把那玩意儿朝后一扔,丢在人行道上。不
过,更常见的情形是,他打开手提包把那样东西小心地搁进里面。然后手伸进外套
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色笔记本——跟奎恩的本子很像,但小一些——神情专注地写
上一两分钟。写完后,他把笔记本塞回口袋,拎起包,继续走他的路。

就奎恩所知,斯蒂尔曼收集的都是一些毫无价值的东西。无非是一些破烂,被
人丢弃的废物,零零碎碎的垃圾。几天过去了,奎恩记录下来的那些收集品是:一
把破损的折叠伞,一个简陋的橡皮娃娃,一只黑手套,一个破灯泡底部,几张印刷
品( 浸过水的杂志和撕破的报纸) ,一张破照片,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机械部件,还
有另外一些乱七八糟的他也说不上是什么的破烂玩意儿。事实上,斯蒂尔曼的这种
拾荒行动倒是激起了奎恩的好奇心,但他只能在一旁观察,把所见所闻记在红色笔
记本上,呆头呆脑地徘徊在事物的表面。有时,想到斯蒂尔曼也有一个红色笔记本,
这使他很高兴,好像这就形成了他俩之间的某种秘密联系。奎恩揣想,斯蒂尔曼的
红色笔记本上是否写下了在他心中累积多时的那些问题的答案,他开始谋划要从老
人那儿把这本子偷来。不过,现在还不到走这一步的时机。

除了上街捡东西,斯蒂尔曼似乎别的什么事儿都不干。每当到时间了,他就停
下来找地方吃饭。有时撞上了什么人,他会嗫嚅地开口道歉。有一次,他过马路时,
还差点让一辆汽车撞了。斯蒂尔曼没跟任何人交谈过,也没有进过任何一家商店,
没有露过笑脸。他似乎既不快乐也不悲哀。有那么两次,他捡到的玩意儿个头太大,
于是半路上就折回旅馆。然后几分钟后又出现了,手里拎着那个空的提包。大多数
日子里,他至少要在河滨公园待上几个小时,机械地沿着碎石铺筑的人行道走着,
有时还用手杖披开枝条走进灌木丛里。他不会因为要找的那些东西窝在草丛里就弃
之不顾。石块啦,树叶树枝啦,诸如此类的玩意儿都会进了他的手提包里。有一次,
奎恩看到,他甚至弯下身子去观察一堆干狗粪,小心翼翼地嗅着,还收了起来。有
时,斯蒂尔曼也在公园里歇一会儿。下午,通常是午饭后,他会坐在长椅上对着哈
德逊河发呆。

有一次,一个暖洋洋的下午,奎恩瞧见他趴在草地上睡着了。夜幕降临时,斯
蒂尔曼通常在九十七街和百老汇路口的阿波罗咖啡馆吃饭。然后回旅馆去过夜。他
一次也没有试图接触他的儿子。从弗吉妮亚那儿也证实了这一点,奎恩每天晚上回
家后都给她打电话。

基本情况陷入了停滞状态。渐渐地,奎恩开始觉得自己和起初的目标切断了联
系,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在从事一项有意义的工作。当然,也有可能斯蒂尔曼是在掐
算着时机,想在出手之前把大家都弄得身心俱疲。不过,他知道这番假设还有待进
一步观察,其实奎恩自己也觉得不太有这种可能性。到目前为止,他把自己的活儿
干得不错,一直谨慎地和这老人保持着距离,将自己隐没在街头的人流中,既不引
起他的注意,也没有采取过分的措施使自己置身其外。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斯蒂尔
曼有可能始终明白自己被人跟踪了——甚至事先就知道了——而他只是不想自找麻
烦去发现某个特定的跟踪者。如果被跟踪是肯定的,找出谁在跟踪又有什么意义?
一个跟踪者,一旦被曝光,总是会有另一个替代者的。

情况果真如此对奎恩来说不啻是一个安慰,他乐意相信这种判断,尽管这番推
理毫无根据。斯蒂尔曼也许知道他在做什么,也许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他不知道自
己在做什么,那么奎恩的行动就等于失去了目标,是在浪费时间。所以,他更愿意
相信自己所有的步骤都有其实际的针对性。如果这种探究绕不开斯蒂尔曼的专业学
识,奎恩也愿意把那套学问作为一种信条接受下来,至少这段时间是这样。

然而,在他跟踪这老人的过程中,问题仍然是如何让自己的思维保持全神贯注。
奎恩习惯于无所事事的闲逛。在这个城里的漫步远足教会了他理解内在与外在的联
结关系。他可以把无目标的行动作为调转内在与外在关系的关窍,在感觉最好的日
子里,他能够把外界的什么东西摄人体内,成为内心的主宰。让客体之物浸润自身,
把自我驱出自身,他成功地抑制了自己时而出现的绝望心境。如此说来,漫步,应
该是一种无意识的举动。但问题是,只要跟随着斯蒂尔曼就没法自在地逛悠。斯蒂
尔曼的漫步,就像盲人似的从一个地方蹒跚地挪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奎恩来说是
一种完全不同于漫步的行动。因为这只能被迫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方的一举一动,即
使接下来什么事也没有。他的思绪时不时地会飘忽开去,而对方脚步挪动之后又须
及时跟上。这意味着他时常会冒险地加快自己的步子,从后面冲撞到斯蒂尔曼身上,
为了避免捅出这种纰漏,他想出调适脚步的几种不同办法。首先是告诫自己他不再
是丹尼尔·奎恩了。现在他是保罗·奥斯特,每走一步他都得力图使自己在这个框
架内做得更自如一些。奥斯特对他而言不仅是一个名字,更是一个没有内涵的躯壳。
要成为奥斯特,即意味着要成为一个没有本性的生命,一个没有思想的人。问题是,
如果他不再拥有那些思想资源,如果他已经无法唤起自己内在的生命,对他而言那
就不可能再找回自己的位置了。作为奥斯特,他不可能唤起任何记忆或是恐惧,任
何梦想或是欢乐,因为所有这一切,都已归于奥斯特,对他来说都已成了一片空白。
到头来他只消保持自己的一具躯壳,只是为了把这事情做下去两眼朝外观察就是了。
为了使自己的目光能够锁定斯蒂尔曼,他必须训练自己在意识上不能有一丁点的分
心走神——这是他唯一允许自己存有的思想。

一两天下来,这方法还稍有成效,可是弄到后来,即便是奥斯特也被这单调的
行动搞得郁闷乏味起来。奎恩意识到他需要在多方面控制好自我,在执行这项任务
时,随之出现的那些细枝末节也都不能放过。

最后,是红色笔记本帮了他的忙。他并不只是草草地记下一些偶发事况的说明,
在最初的几天里,他决定记录下斯蒂尔曼那些琐琐碎碎的细节,借以推断对方的意
图。他用那支从聋哑人那儿得来的圆珠笔,不辞辛劳地做他的功课。不仅记下斯蒂
尔曼的一举一动,还描述他收进提包或是丢弃的每一样物品,还记下所有事情发生
时的准确时间,而且他还细心地关注着斯蒂尔曼常规活动日程以外的偏移现象,记
下他经过的每一条街道,他拐过的每一个街角,甚至每一个停顿。除了这些让他忙
碌不停的观察,红色笔记本也使奎恩的脚步放慢了许多。这下不会发生撞上斯蒂尔
曼的危险了。相反,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跟上他,确保他不会消失。毕竟,走路和书
写是彼此冲突而很难同时兼顾的动作。如果在过去的五年中,奎恩平时只能是做这
件事,或是做那件事,现在他得学着同时做这两件事了。一开始,他犯了许多错误。
尤其困难的是视线离开页面书写,他经常发现自己写偏了,页面上方出现两行甚至
三行字迹叠在一起的情形,弄得乱七八糟难以辨认。可是,看着本子写字,就意味
着必须停下脚步,这就有可能把斯蒂尔曼跟丢。折腾了一段时间,他觉得关键是姿
势问题。他试着把本子擎在迎面四十五度角的位置上书写,但他发现左腕擎不了多
久就撑不住了。后来,他试着把笔记本正对着脸部,眼睛从本子上方露出,就像是
某个基尔罗伊真人现身,但这被证明并不管用。接下来,他把右臂折起,将笔记本
贴在肘弯以上几英寸处,用左手撑住笔记本背面。但这一来他写字那只手就弄得很
紧张,而且几乎没法写下半页。最后,他决定把笔记本架在左侧髋部,这倒更像是
画家端颜料板的样子。这是一大改进,这样拿本子的方式不会带来紧张感,执行另
一项职责时捏笔的右手也不受妨碍。虽然这种方式也有缺点,但这似乎是长途跟踪
时最舒服的姿势了。对于奎恩来说,这一招可让他几乎同时把注意力分配在观察斯
蒂尔曼和书写这两件事情上,朝上瞟一眼是一桩事,低下头可做另一桩事,看和写
似乎成了一气呵成的连贯动作。右手捏着聋哑人的笔,左髋上架着红色笔记本,奎
恩就这样一路跟踪斯蒂尔曼又过了九天。

他每晚与弗吉妮亚的通话都很简短。虽然接吻的记忆仍然鲜明地留在奎恩的脑
海中,但事情不再有任何罗曼蒂克的发展。最初,奎恩曾期待过会发生点什么。在
如此诱人的开端后,他确信最终会将斯蒂尔曼太太搂在自己怀里。但他的雇主很快
退缩到照章办事的面具后面去了,而一次也没有表示过想与他单独相处的热情。也
许奎恩被自己的希望误导了,就像把马克斯·沃克和他自己的角色给搞混了,而马
克斯·沃克却是从来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失手的。或者,也许这只是奎恩有些敏感地
觉出缺少亲情的孤独了。很长时间来都没有一具温暖的躯体躺在自己身边了。事实
上,他在见到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的那一刻就开始有了强烈的性冲动——远在她亲
吻他之前。她现在疏离的态度使他不再想象她赤身裸体的样子。每天晚上,色情淫
荡的画面都会掠过奎恩的脑子,虽然他们现在看似已是相当疏远,但他们仍还有着
某种令人愉悦的消遣。很久以后,也就是当一切都为时已晚,他意识到自己心灵深
处滋生过想要表现骑士风度的希冀,即以漂亮的手法解决这个案子,迅疾而不留后
患地把彼得·斯蒂尔曼从危急中解救出来,这样,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赢得斯蒂尔
曼太太对他的青睐。当然,这是一个错误。但是在奎恩从头到尾犯过的所有错误中,
这个错误也不见得比别的更糟。

这是他开始接手这案子的第十三天。那天晚上,奎恩回到家里情绪非常低沉。
他有些灰心丧气,打算放弃了。这场游戏他一直在跟自己玩,却似乎没有什么实质
意义可言。斯蒂尔曼是个疯狂的老人,早已忘了自己的儿子。他就算一直跟踪到他
死去,也未必会有什么事情。

奎恩拎起电话拨了斯蒂尔曼家的号码。

“我打算停止了,”他对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就我所观察的情形,他对
彼得没有任何危险。”

“这正是他想达到的目的,”这女人这样回答,“你不知道他有多聪明,多么
有耐心。”

“他肯定有耐心,但我不是。我想你在浪费自己的钱。而我在浪费我的时间。”

“你肯定他没有看见你吗? 这情形可是有很大不同。”

“我不能拿我的生命来打赌,但确确实实,我可以肯定他没看见我。”

“那么你想说什么? ”

“我想说的是,你们没什么可担心的。至少目前是这样。假如过后有什么事情
发生,可以跟我联系。我会在麻烦露头的第一时间赶来。”

一阵停顿后,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也许你是对的。”接着,又一个停顿,
“但我只需要再有一点儿保证。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能达成某种妥协。”

“那要看你怎么考虑。”

“是这样。再盯几天。要确保没有危险。”

“有一个条件,”奎恩说,“你得让我以自己的方式行事。不再加以限制。我
必须能自由地与他交谈,向他提问,以摸清底细。”

“那不太冒险了吗? ”

“你不必担心。我不会暴露我们之间的联络。他甚至都不可能猜出我是谁,我
想干什么。”

“你怎么控制这一点? ”

“这是我的事情。我自有锦囊妙计。你必须相信我。”

“好吧。我会关注事情的发展。我不希望造成什么伤害。”

“很好。我需要几天的时间,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事情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奥斯特先生? ”

“嗯? ”

“我非常非常感谢你。彼得在过去的两星期里情况也很好,我知道这都是因为
你。他一直在谈论你。你好像是……我不知怎么说……

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英雄。”

“那么,斯蒂尔曼太太的感觉如何呢? ”

“对她也是一样。”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也许某一天她会允许我向她表示我的心意。”

“万事皆有可能,奥斯特先生。你应该记住这一点。”

“我会的。我这不是开玩笑。”

奎恩吃一顿简单的晚饭,炒鸡蛋和煎吐司片,喝了一瓶啤酒,随后就把红色笔
记本摊在桌上。他记录这些东西已有多日,用他那飘忽的笔迹,挨挨挤挤地写了一
页又一页,但他还没有心思整个读一遍自己所写的东西。既然结局似乎已经可以看
得到了,他觉得也许可以试着看一下了。

大部分页面都难以辨认,尤其是前面几节。他费力地破译那些字句,心想看来
似乎不值花这么大力气对付这事儿。“在街上捡起一支铅笔,凝视着,犹豫着,塞
进提包……在便利店买了三明治……坐在公园长椅上翻看着红色笔记本。”这些句
子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什么价值。

所有一切在于方法问题。如果目标是想了解斯蒂尔曼,以求事先就能够预料他
下一步将如何行事,那么奎恩做得并不成功。他上手调查这事儿,只是基于一些有
限的事实:斯蒂尔曼的履历和他的专业背景,他对儿子的囚禁,他的被捕以及住院
治疗,他那本古怪的学术论著( 据信写作时尚处精神不正常期) ,以及更为重要的,
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他现在又企图来戕害他儿子的断言。然而,所有这些过去的
事况跟眼下的情形似乎都扯不上关系。奎恩内心幡然醒悟。在他以往的想象中,出
色的侦探工作的关键是密切注视细节。了解得越是翔实准确,办案就越成功。这其
中的含义是:人类的行为举止是可以被解读的,从举手投足到某些习惯行为,乃至
缄默的克制,最终总能从那无限个表面现象上找出某种关联,理出某种头绪,寻绎
某种动机来源。然而,在费力地捕捉到所有这些表面印象之后,奎恩却觉得自己并
不比当初第一次跟上斯蒂尔曼时更了解他。他过着斯蒂尔曼的生活,踏着他的步子,
随着他的目光观察这个世界。而现在唯一能让他感觉到的是此人之深不可测。他并
没有缩小自己和斯蒂尔曼之间的距离,他曾看着这老人从自己面前溜走,甚至就在
自己眼皮子底下。

并非出于他胸有成竹的什么想法,奎恩把红色笔记本翻到空白页,画了一幅斯
蒂尔曼步履所及的这片区域的袖珍地图。

然后,仔细地审阅他的笔记,开始用笔追循斯蒂尔曼一天之内的行动路线——
根据他第一天对这老人漫游做的全部的完整记录,其结果如下:奎恩被斯蒂尔曼这
一圈足迹的边界模样给惊呆了,他一次也没有进入中心地带。这幅图看上去像是印
象里中西部哪个州的地图。除了从百老汇以北十一个街区那个出发点,这幅图接近
一个矩形,那些连续不断的曲线表示斯蒂尔曼在河滨公园沿河而行的路线。从另一
方面说,拿纽约街道四分结构的大框架来看,它也有可能是一个“零”,或是字母
“0 ”。

奎恩继续看接下来一天的记录,想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形。结果却完全不一样。

这幅图形使奎恩想到了一只鸟,一只觅食的鸟,在空中振翅翱翔。

片刻之后,他觉得这种解读似乎显得过于牵强和不自然。这只鸟消失了,取而
代之的仅是两个抽象的图形,联结两个图形的是斯蒂尔曼向西走过第八十三街时拉
出的一道不起眼的桥接线路。

奎恩停顿片刻,思忖着手里所做的事儿。他这是毫无意义的涂鸦吗? 他这是像
白痴似的消磨一个晚上吗? 还是试图在发现什么? 不管是何种回答,他意识到,都
不靠谱。如果他只是打发时间,何必选择这样一种劳劳碌碌的方式呢? 是因为他太
困惑了以至于不再能鼓起勇气去思考了吗? 从另一方面说,如果这不只是一种自娱
自乐,那么他实际上是在做什么呢? 看起来他似乎是在寻找某种迹象。他从斯蒂尔
曼混沌莫辨的行动中搜索着一丝合榫的感觉。这只意味着一件事:他对斯蒂尔曼行
动的随意性依然心存怀疑。他想从中找出某种意义,不管那有多么晦涩难解。从事
情本身来说,那种意义不必去理睬。因为那意味着奎恩允许自己对眼前的事实视而
不见,况且就他所知,一个侦探如此行事可能是最糟的。

但他还是决定继续把这事情做下去,现在还不太晚,不到十一点钟,找出真相
来不会有什么坏处。结果这第三幅地图和前面两幅毫无相似之处。

接下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如果把那些波形曲线从公园图形中剔除,奎恩可
以肯定地说自己面前是一个字母“E ”。假设第一个图形确实是代表了字母“O ”,
那么可以合理地推断出那个鸟翼状图形是字母“w ”。顺理成章地,字母0 一w —
E拼成了一个单词,但奎恩不准备就此得出结论。他是从第五天才开始详细记录斯蒂
尔曼行程的,要确认前面四天是什么字母只能靠推测了。他后悔没有一开始就着手
记录,他知道前面四天的秘密是不可复原的。但也许他可以根据出现过的字母往前
推算。推到头,也许直觉会告诉他开头的字母是什么。

接下来一天,图形似乎成了一个代表字母“R ”的形状。与其他几幅图相比,
它显得十分复杂,公园那块地方画出了那许多不规则的线条,彼此近似而像是过分
修饰。奎恩仍坚持客观地看待图形外廓,试图撇开那种心理预期,一上来就把它视
为字母表上的字母。他必须承认没有什么东西是确凿无疑的:这很有可能是无目的
的行走。也许,他这就像是小孩子那样从天上变幻的云朵里寻索图画。但是……这
巧合也太令人震惊了。如果一幅地图像是一个字母,甚至哪怕是两个字母,他也许
会把这视为无意义的偶然而置之脑后。但是,四幅地图形成的一排字母却远非巧合
可以解释了。

再下来的一天,图形上给了他一个有点偏斜的“0 ”字,像是一个甜面圈,一
侧撞在另一组张突着三四个锯齿的参差不齐的线条上。然后出现了一个小小的“F ”,
一侧带着洛可可风格惯常具有的涡状纹饰。

这以后是一个“B ”,看上去像是两个随意摞在一起的盒子,边角被精心打磨
过了。继而是一个站立不稳的字母“A ”,有点像是一把梯子,每一边都有几个梯
阶。最后,是第二字母“B ”:不稳定地偏向一个甩出去的尖齿上,像是一个倾覆
的金字塔。

奎恩抄下这些字母,然后排列起来:0wER()FBAB。不停地摆弄了一刻钟之后,
又把它们打乱拆开,重新排列,他回到最初的次序,把它们按以下顺序写出来:0wER
0F BAB,这样摆弄下来竟是如此怪异,这真让他提心吊胆,几乎让他陷入失望。可
是,还没等他把前面错失的四天所有可能出现的字母补上,答案似乎就有了:THE
T0 WlER 0F BA —BEI .——巴别塔。

奎恩的思绪马上飘向《阿瑟·戈登·皮姆的故事》①的结尾部分,那个内墙裂
缝里发现的奇异圣符——字母楔入泥穴之中,好像它们想要说出某种不能被人理解
的事情。但紧接着他的第二意念告诉他,这似乎不太贴切。想来斯蒂尔曼不会把他
的信息留在任何地方。而实情是,他是挪动自己的脚步书写出这些字母,但它们并
没有被写下来。这就像是一幅你用指头描绘在空气中的画。你一边画,它一边就消
失了。

没有完成的作品,没有踪迹可循。

但是,这幅画确实是存在的——并非存在于绘出线条的街道上,而在奎恩的红
色笔记本里。他不知道斯蒂尔曼是不是每天晚上坐在他的房间里谋划着第二天的行
动,抑或是临时决定如何行走。这一点不得而知。他也想过,不知这种笔法的意图
是否在斯蒂尔曼脑子里思虑过。

这只是一种自我暗示,还是有意给什么人留下的信号? 但最最起码,奎恩可以
作出这样一个结论:斯蒂尔曼没有忘记亨利·达克。

奎恩没有慌神。他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思绪,试着想象最糟糕的可能性。看到了
最糟糕的,也许事情倒不会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糟了。他索性把想到的事情开列如下
:第一,斯蒂尔曼确实在谋划加害彼得的事情。备注:无论发生什么反正都是这个
前提。第二,斯蒂尔曼已经知道自己被跟踪了,而且知道他的行踪可能被记录下来,
知道他的信息可能已被解读。备注:这不会改变一个基本事实——彼得须被保护起
来。

第三,斯蒂尔曼比先前料想的更加危险。备注:这并不意味着他能侥幸得手。

这样搞下来确实有点用处。但那些字母依然困扰着奎恩。这整个事情的陈述真
是太拐弯抹角,太邪门了,以至他不想接受这种解释。接着,疑惑又来了,像是得
到了什么指令似的,他脑子里回响着嘲弄的讪笑,还有吵吵闹闹的歌声。他想象过
整个事情。那些字母根本不是什么字母。他发现它们仅仅是他想要发现它们。而且,
即便是那些图形组成了字母,也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罢了。斯蒂尔曼对此根本没做
过什么。这整个事情都是出于偶然,他让自己给涮了一把。

他决定上床睡觉去,已经睡着了,却又醒过来,在红色笔记本上写了半个钟头,
又回到床上。入睡前最后一个想法是,他也许还有两天时间,因为斯蒂尔曼还没有
完成他要表达的信息。最后还剩下两个字母——“E ”和“L ”。奎恩意识涣散了。
他游向某个飘散零碎的幻想之邦,这地方尽是无词之物和无物之词。接着,最后在
睡意昏昏的挣扎中,他告诉自己,“EL”就是古希伯来语“上帝”的意思。

在梦中( 他后来忘记了那个梦) ,他发现自己在儿时镇上的垃圾场里,细细筛
滤着那座垃圾山。
第九章

和斯蒂尔曼的第一次交谈是在河畔公园。那是下午时分,公园里到处是周末来
骑自行车、遛狗和玩耍的孩子。斯蒂尔曼独自坐在一张长椅上,眼睛茫无所视地看
着周围,那个红色小笔记本搁在膝盖上。四处都很明亮,那无垠的光线似乎是从眼
里捕捉到的每一样东西上辐射出来,在头顶上,在树叶摇曳的枝权间,微风一阵阵
吹来,刺啦刺啦地动情地摇晃着叶片,起起伏伏就像波浪似的。

奎恩谨细地擘画过他的行动。他假装不去注意斯蒂尔曼,在长椅上他一旁坐下,
双臂抱在胸前,也跟那老人一样朝同一方向凝望远处。

两人都没说话。他后来算过,这段时问大约持续了十五分钟或是二十分钟。然
后,他毫无预兆地把脑袋转向老人,直截了当而神情固执地将目光锁定老人皱纹密
布的面部一侧。奎恩把全副精力集中在自己的眼神里,好像要用这力量在斯蒂尔曼
脑袋上灼出一个洞来。这凝视持续了五分钟。

最后,斯蒂尔曼向他转过脸。文雅的男高音嗓子惊讶地开口说话了,“对不起,
我不能跟你说话。”

“我什么也没说。”奎恩说。

“没错,”斯蒂尔曼坚持说,“但你得理解,我的习惯是不跟陌生人说话。”

“我再说一遍,”奎恩说,“我什么话也没有说。”

“是的,我听见你刚才说的了。可是,难道你没兴趣知道我为什么不能跟陌生
人说话吗? ”

“恐怕没有。”

“说得好。我能看出你是一个有理性的人。”

奎恩耸耸肩,没有作答。此刻他整个儿摆出一副冷漠的架势。

斯蒂尔曼莞尔一笑,向奎恩侧过身子,用一种同谋者的口气对他说,“我想我
们可以一起做点事情。”

“那还得看是什么事儿。”一个长久的停顿之后,奎恩回答说。

斯蒂尔曼大笑起来——短促地,发出“哈”的声音——然后接着说,“我并不
是不喜欢陌生人。我只是宁愿不跟任何一个不作自我介绍的人说话。为了开始我们
的交谈,我得知道你的姓名。”

“那么,某人一旦把他的姓名告诉你,他就不再是陌生人了。”

“没错。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跟陌生人说话的缘故。”

奎恩对此已有所准备,他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不想让自己被对方摸透。因为在
技术层面上他是保罗·奥斯特,而这个名字是他需要加以保护的。其他任何名字,
甚至真名,都可能成为一种伪托,是可以让他躲在那后面享以安全的屏障。

“既是这样,”他说,“我很高兴悉听尊便。我的名字叫奎恩。”

“啊,”斯蒂尔曼漫应着,点头答话,“奎恩。”

“是的,奎恩。Q —U —I —N —N 。”

“我知道怎么拼,是的,是的,我明白。奎恩,唔。是的,很有意思,奎恩。
一个最能引起共鸣的名字,和TwIN( 双子座) 押韵,是不是? ”

“是这样,押韵。”

“也和sIN(罪恶) 押韵,如果我没弄错的话。”

“你没弄错。”

“还有IN,是一个N ,INN ,是两个N 。是不是这样? ”

“一点没错。”

“嗯。非常有意思。我想到了许多和这个词押韵的例子。这个QuINN ,这……
作为事物本质的……QuINTEssENcE( 精华) 。比方说,QuICK(快) 。还有QuILL(羽
茎) ,还有QuIRK(怪癖) 。唔。还和GRIN( 露齿而笑) 押韵。更别提KlN(亲属) 了,
唔。非常有意思。还有wIN(赢得) ,还有FIN(鳍) ,还有DIN(喧嚣) ,还有PIN(大
头针) ,还有rrJN( 罐) ,还有BIN(箱柜) 。唔,甚至还跟DJINN(神灵) 押韵。晤,
如果你说得没错,还有BEEN(BE 的过去分词/存在) 押韵。是的,非常有意思。我
非常喜欢你的名字,奎恩先生。它一不留神同时拐向好几个不同的方向。”

“是的,我自己也时常注意到这一点。”

“大多数人不会留意这类事情。他们觉得字词就是石头,是一种不可更改的没
有生命的物体,像是不会改变的单细胞生物。”

“石头也可以改变的。石头会被风化。它们会被销蚀的。也可能被撞碎。你可
以把它们砸成碎片,或是砾石,或是弄成尘土。”

“确实如此。我得说你是一个有理性的人,奎恩先生。如果你知道曾有多少人
对我产生过误解就好了。我的工作为此而大受挫折,遭受到重创。”

“你的工作? ”

“是的,我的工作。我的计划,我的调查,我的实验。”

“嗯? ”

“是的。可尽管有这些挫折,我却没有灰心。比方说现在,我正从事一件我所
做过的最重要的工作。如果一切顺利,我相信我将掌握一系列重大发现的钥匙。”

“钥匙? ”

“是的。那把钥匙将开启某些禁闭之门。”

“嗬! ’’“当然,目前我尚处于收集数据的阶段,收集,可以这么说,那是
证据。然后我就该梳理那些发现了。那是一项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你绝对想象不到
有多么困难——尤其是我这把年纪了。”

“我能想象。”

“是啊。有许多事情要做,时不我待呀。每天早上天一亮我就起床。不管什么
天气我都到户外去,不断地行动,两腿不停地走动,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
这可把我累坏了,你可以相信这一点。”

“可这是值得的。”

“在真理面前,没有什么牺牲是不值得的。”

“说得是。”

“你看,没有人理解我所理解的事情。我是第一个。我是唯一的一个。这给我
带来了很大的责任负担。”

“世界担在你肩上。”

“是的,恕我直言是这样。就是这个世界,或者说这个留给我们的世界。”

“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么糟糕。”

“就这么糟糕。也许更糟。”

“啊。”

“你看,先生,这个世界裂成了一块块碎片。而我的工作是再把那些碎片拼凑
到一起,找回它的原样。”

“你已经有那么点意思显出来了。”

“我知道。但我只是在寻找一种本能和天性。是一个人自身所能体现的良好天
性。如果我能打下这个基础,其自身修复的其他工作就可以跟上了。这里重要的是
一种假设,就是那个理论起点。不幸的是,没有别人能承担此任。”

“你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吗? ”

“大幅度的进展。事实上,我觉得眼下我已处在重大突破的边缘了。”

“听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这让我感到安慰,是的。一切都是因为我太聪明了,我脑子清浏透明。”

“我一点也不怀疑。”

“你看,我已经明白了对我自己进行限制的必要。一小块地域内的考察,足以
导出推论的结果。”

“这是那个假设的假设,恕我这么说。”

“是的,没错。这是本能的本能,一种操作方法。你看,这个世界裂成了碎片,
先生。我们不仅丢失了目标感,为什么还丢失了我们用以交谈的语言呢? 语言毫无
疑问属于精神层面,但它们在物质世界里自有其对等的事物。我那光彩夺目的理论
一直将自身限制在物质层面,限制在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上面。我的目标很高,
但我现在的工作却是在日常范围内展开。这就是我经常被误解的原因。不过不管怎
么样,我已经学会了不去理会所有这一切东西。”

“一个令人敬重的回应。”

“唯一的回应。只有这样才配得上我这样的精神境界。你看,先生,我正处于
发明一种新的语言的过程中。在这样一种工作中,我不能被别人那些愚蠢的念头所
干扰。不管什么情况下,这种疾病的所有症状我都得试图去治愈。”

“一种新的语言? ”

“是的。一种最终会说出我们必须说出的话的语言。我们的语言已经不再对应
这个世界了。当事物是完整的时候,我们自信地感觉到我们的言词可以表达它们。
但是,渐渐地,这些事物变得不完整了,零零碎碎地散开了,溃散成一片混沌。可
我们的言词却还是保留着原样没变。它们已经不适合表达它们本身的新的实体了。
因此,我们每次想道出我们眼中之物,一出口就走样了,我们用语言表述的每一样
事物都是被扭曲的。这使得每一样事物都造成了混乱。但是言词这玩意儿,就像你
自己所能理解的,是可以改变的。问题在于怎样来证明它。

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的工作力求以最简单的方式来阐引言语的可能性——简单
得甚至一个孩子都能领会我说的事情。想一下一个词所对应的一个事物——比方说
‘雨伞’。当我说‘雨伞’这个词时,你脑子里就能浮现这个物件。你看见一个竖
着杆子的、上面一圈金属轮辐上覆着雨布的东西,它张开时能用来挡雨,保护你不
受雨淋。这最后一个细节很重要。雨伞不仅是一样物件,它也是一件具有某种功能
的东西——换句话说,它表达了人的意志。当你停下来,这样想一想,每一样东西
其实都和雨伞相似,其中都有功能的体现。一支铅笔可以写字,一双鞋可以穿着,
一辆汽车是用来驾驶的。瞧,这就是我的问题。当一样东西不再行使它的功能,那
会怎么样呢? 它还是那样东西吗? 或者是否变成了另一样东西了? 当你把伞布从雨
伞上扯下来,这雨伞还是一把雨伞吗? 你撑开伞骨,把它撑在头顶,走到外面,走
到雨中,你就会全身淋湿。你还是把这个物件称作雨伞吗? 总的来说,人们一直以
来就是这么说话的。充其量,人们会说这把伞坏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严重的错
误,是我们一切麻烦的根源。由于它不再行使那种功能了,这把雨伞停止已经作为
一把雨伞了。也许它还类似一把雨伞,但现在它已变成了另一样东西。然而,这个
词,却一成不变。所以说,它其实已不再表达这个事物了。这是不确切的,这是错
误的;它掩盖了本该被揭示的真相。进而说来,如果我们甚至都不能命名一件普通
的、每天都拿在手里的物件,怎么还能期望把那些真正令人关注的事情说出来呢?
除非我们能够开始体现我们所使用的言词在变化中的观念,否则我们将一直陷于迷
失状态中。”

“那么你的工作是? ”

“我的工作很简单。我必须来纽约,因为这儿遍地都是遗弃物,这是最卑贱可
怜的地方。整一个破裂的世界,混乱是普遍现象。你一睁眼就能看见。那些颓丧的
人,那些破碎的事物,那些四分五裂的心智。

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垃圾堆。但这绝对合乎我的意图。我发现那些街市是无穷无
尽的物质资料来源,是取之不尽的毁弃物质的大仓库。每天,我带着手提包出去,
收集到的物质都值得研究一番。我收集的样品已有几百件了——从切削的到砸碎的,
从凹陷的到尖凸的,从碾成齑粉的到沤成烂泥的。”

“你找这些玩意儿做什么? ”

“我给它们命名。”

“命名? ”

“我发明新的词语,能与它们相匹配的名字。”

“啊。现在我明白了。可你打算怎么做呢? 你怎么知道你发明的词是正确的呢
?”

“我从不犯错误。这是我天分上的一种机能。”

“你能给我一个例证吗? ”

“我发明的词? ”

“是啊。”

“对不起,这不可能。这是我的秘密,你明白吗? 一旦我出版了我的著作,你
和这世上其他的人都会知道了。但现在,我只能守住这个秘密。”

“保密级的。”

“没错。这是最高机密。”

“我很遗憾。”

“你不应该太失望。等我把研究的结果整理好,不会耽搁太久。

然后,就有伟大的事情发生了。这将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

第二次会面是在翌日早上九点以后。那是星期天,斯蒂尔曼从旅馆出来比平时
晚了一个小时。他走过两个路口,进了平时吃早餐的“五月花”咖啡馆,坐到后面
一个角落的卡座里。奎恩,这次变得更大胆了,跟着这老人进了餐馆,坐进同一个
卡座,就坐在他对面。有那么一两分钟时间,斯蒂尔曼似乎都没注意到他的存在。
稍后,他才从菜单上抬起头来,带着一种莫测高深的眼神研究着奎恩的面孔。他显
然没有认出这就是前一天见过的人。

“我认识你吗? ”他问。

“我想不会。”奎恩说,“我叫亨利- 达克。”

“哦,”斯蒂尔曼点点头,“一个开创某个基本理念的人。我喜欢他那一套。”

“我可不是在灌木丛里兜圈子①的人。”奎恩说。

“灌木丛? 那会是什么样的灌木丛? ”

“当然是燃烧的灌木丛啊。”

“哦,是的,燃烧的灌木丛。当然啦。”斯蒂尔曼看着奎恩的脸——这会儿看
得更仔细了,但似乎还带着某种迷惑。“对不起,”他说,“可我不记得你的名字
了。我记得你刚才告诉过我,可我现在好像想不起了。”

“亨利·达克。”

“是了,是了。现在我想起来了。亨利·达克。”斯蒂尔曼停顿了好长时间,
然后摇摇头,“很不幸的是,这不可能,先生。”

“为什么不可能? ”

“因为没有亨利·达克。”

“嗯,也许我是另一个亨利·达克。作为那个不存在的亨利.达克的对立面。”

“唔,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倒是真的,有时候两个人彼此会有同样的
名字。很有可能你的名字是亨利·达克。但你不是那个亨利·达克。”

“他是你的朋友吗? ”

斯蒂尔曼大笑起来,好像这是一个特别发噱的笑话。“并不是这么回事,”他
说,“你要知道,从来没有过那样一个亨利·达克,那是我臆造出来的。他是一个
发明。”

“不会吧。”奎恩装作不相信的样子。

“是的,那是一个我曾写在书中的人物。一个虚构的角色。”

“我觉得很难接受。”

“所有的人都很难接受。我骗了所有的人。”

“这太令人惊讶了。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

“我需要他,你知道。我有一个确定的理论,而那在当时却显得太危险也太有
争议了。于是,我佯称这些理论出自另外的某个人。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你怎么想到把这人的名字定为亨利·达克? ”

“这是个好名字,难道你不这么想? 我非常喜欢这个名字。充满了神秘感,而
同时又很恰当。它于我的意图非常符合,它具有一种秘密的含义。”

“是黑暗的意象? ”

“不,不。没那么直截了当。是它的首字母,H 和D 。这非常重要。”

“怎么讲? ”

“你难道不想猜猜吗? ”

“我不想。”

“噢,猜猜看吧。猜三次。如果你猜不到,我会告诉你的。”

奎恩停顿一下,试图尽最大的努力来猜测。“H 和D ,”他问,“踞亨利·戴
维有关? 譬如亨利·戴维·梭罗? ”

“门也没摸着。”

“只是H .D .怎么样,简单些? 是指诗人希尔达·杜利特尔? ”

“更不对了。”

“好吧。再猜一次。H_D .H ……还有D ……再过一会儿……只要再一会儿…
…啊……是了,我猜出来了。H 是那个哭泣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而D 代表那个
大笑的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赫拉克和特和德谟克利特……辩证的两极。”

“好聪明的回答。”

“我说对了吗? ”

“没有,当然没有。不过,一个聪明的回答也相当于答对了。”

“你不能说我没试过吧。”

“当然不会。这就是我要把正确的答案作为奖赏告诉你的原因。

因为你试过了。你准备好了吗? ”

“好了。”

“在亨利·达克的名字中,首字母H 和D 来自汉普蒂·邓普蒂。”

“谁? ”

“汉普蒂·邓普蒂。你知道我的意思,那个蛋。”

“是《汉普蒂·邓普蒂蹲在墙上》那首歌里的蛋形人吗? ”

“正确。”

“我不明白。”

“汉普蒂·邓普蒂:人类状态最纯真的具体表现。仔细听好,先生。蛋是什么
?是还未出生时的状态。这是个悖论,是不是?即汉普蒂·邓普蒂如果没有生出来的
话,他怎么能够活在世上呢? 然而,他活着——毫无疑问。我们知道他活着是因为
他会说话。更进一步来看,他是一位语言哲学家。‘当我使用一个词时,汉普蒂·
邓普蒂说,他用的是一种不屑的语调,这就意味着我选择了这个意思——既不多也
不少。爱丽丝说,问题在于,你是否可以使词具有许多不同的意义。汉普蒂·邓普
蒂说,问题在于,哪一个是占主导地位的——这就是症结所在。”’“刘易斯·卡
罗尔。”

“《镜中世界》的第六章。”

“有意思。”

“远不止有意思呢,先生。这是关键性的。仔细听好了,也许你会学到些什么。
在他跟爱丽丝的零星交谈中,汉普蒂·邓普蒂勾画了人类希望的未来,并且给了我
们获得拯救的线索:成为我们说话的词语的主人,使语言回应我们的需求。汉普蒂
·邓普蒂是一个先知,一个道出这个世界尚未准备就绪的真相的人。”

“一个人? ”

“对不起,这是一时口误。我的意思是蛋。但这个口误是具有启示性的,正好
以此证明我的观点。因为所有的人,就说话的方式而言.都是蛋。我们存在着,但
我们尚未完成我们的使命。我们完全是潜在的,是一个尚未抵达之物的例证。因为
人是堕落的生物:我们从《创世记》知道这一点。汉普蒂- 邓普蒂也是一个堕落的
生物。他从那墙上坠落了,没有人可以把他再拼凑回去了——还有他的国王,他的
马,他的人。但这正是我们所有的人必须努力去做的事。这是我们作为人类的责任
:把蛋再拼凑回去。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先生,都是汉普蒂·邓普蒂。帮助他就是
帮助我们自己。”

“一番富有说服力的辩白。”

“在这番话里找不到一点瑕疵。”

“没有裂缝的蛋。”

“正是。”

“而同时,这也就是亨利·达克的来由。”

“是的。但还不止这样。事实上还有另外一个蛋。”

“不止一个? ”

“老天啊,是的。有无数的蛋。但我特别在意的只有那著名的一个。这可能是
所有蛋里最著名的一个了。”

“你开始让我感到迷惑了。”

“我说的是哥伦布的蛋。”

“哦,是的。当然啦。”

“你知道那个故事? ”

“谁都知道。”

“挺迷人的,不是么? 当面对如何把蛋竖起的问题时,他只是动r 一下手,轻
轻把蛋壳底部敲碎,弄出一个稳定的平面用以支撑蛋的站立。”

“那挺管用。”

“当然管用。哥伦布是一个天才。他搜寻天堂,发现了新世界。

可要使那儿成为一个天堂,仍是为时不晚。”

“确实。”

“我承认事情还没有做得太好。但还是有希望的。美国人从来没有丧失过他们
发现新世界的欲望。你还记得一九六九年发生的事情吗? ”

“我记得那时有许多事儿。你说的是哪一件? ”

“人在月球上行走。想想这档子事情吧,亲爱的先生。人在月球上行走! ”

“是的,我记得。据总统说,那是创世以来最伟大的事件。”

“他说对了。在人们那些谈论中这是唯一有智慧的说法。你估计月球是什么样
子的? ”

“我不知道。”

“来吧,来吧,再猜想一下。”

“哦,是啊,现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承认了,相似之处并非那么完美。但说真的,就某种词汇而言这完全是真
的,特别是在晴朗的夜晚,月亮非常像一个蛋。”

“是的,非常像。”

这时,一个女侍者端来了斯蒂尔曼的早餐,摆放在他面前的桌上。

老人的眼睛深有意味地看着食物。有礼貌地用右手举起餐刀,他敲碎了半熟的
鸡蛋壳,一边说,“就你看到的而言,先生,我干得滴水不漏。”

第三次会见是在同一天的晚些时候。中午稍过,阳光像薄雾似的笼罩在砖石和
树叶上,影子拉长了。斯蒂尔曼又回到了河畔公园。这次是在公园边上,贴着第八
十四街那处岩层碴蹭的小丘,那地方被人称为汤姆高地。在同一地点,一八四三年
和一八四四年的夏天,埃德加·爱伦·坡长时间地凝视着哈德逊河。奎恩知道这些
是因为他的工作需要了解这些事情。结果,他自己倒是经常来这儿坐坐。

这会儿,他对自己要去做的事情有些怯意。他围着岩丘转了两三圈,就是引不
起斯蒂尔曼的注意。于是索性坐到这老人身边,跟他打了个招呼。令人难以置信的
是,斯蒂尔曼竟然没认出他来。这是奎恩第三次作自我介绍了,奎恩每次都像是成
了另一个人。他拿不准这是不是个好兆头。如果斯蒂尔曼是假装的,那他就是这个
世界上无与伦比的演员。因为每次奎恩出现时,都有些惹人注目的举动。而斯蒂尔
曼那时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斯蒂尔曼确实没有认出他,
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难道他所看见的人都不能真正进入他的眼里? 老人问他是谁。

“我叫彼得·斯蒂尔曼。”奎恩说。

“噢,跟我同名。”斯蒂尔曼回答,“我叫彼得·斯蒂尔曼。”

“我是另一个彼得·斯蒂尔曼。”奎恩说。

“哦,你是说我儿子。是啊,那倒有可能。乍一看你是有点像他。

当然,彼得是金发,而你是黑发。不是亨利·达克,但头发倒很达克。

当然,人是会变的,不是么? 一分钟前是这样,过了一分钟又变了个样儿。”

“没错。”

“我一直在记挂你,彼得。好多次我自己想到,‘不知道彼得怎么样了。”’
“我现在好多了,谢谢。”

“很高兴听到这样的话。曾有人跟我说你已经死了。这消息让我很悲伤。”

“没有哇。我都完全康复了。”

“看得出来。好极了。瞧你说话也挺溜的。”

“现在,所有的词语都能脱口而出。甚至能说大多数人都感到头疼的词。我什
么都能说。”

“我为你感到骄傲,彼得。”

“一切都应归功于你。”

“孩子是最好的祝福。我总是这样说。是无与伦比的福祉。”

“你说得没错。”

“至于我自己,我有时过得好,有时过得不好。当日子过得不好,我就回想过
去那些好时光。记忆是伟大的祝福,彼得。那仅次于死亡。”

“这毫无疑问。”

“当然,我们也只能生活在当下。比如,我现在是在纽约。明天,我可能去了
别的地方,你看,我走过许多地方。今天在这儿,明天就离开了。这是我的工作的
一部分。”

“这挺来劲的。”

“是的。我也感到挺来劲的。我的脑子从未停止思索。”

“这挺不错的。”

“这些年日子过得不容易,确实如此。可我们必须为此谢天谢地。

岁月催人老,却也给了我们这些日日夜夜。我们死后,总会有人来接替我们的
位置。”

“我们都老了。”

“当你变老时,也许儿子就成了你的慰藉。”

“我想正是这样。”

“你会像我一样幸运。记住,彼得,孩子是最好的祝福。”

“我不会忘记的。”

“还要记住,你别把所有的鸡蛋都搁在一个篮子里。孵化之前,不要去数你的
小鸡。”

“小会的。我等事到临头才出手。”

“最后一条,决不要说出你心里认为不真实的事情。”

“我不会的。”

“撒谎是不好的。使你遗憾的是你的出生。不能降生是一种诅咒。你是在受诅
之外的时间出生的。而当你生活在时间之外,就没确什么日日夜夜了。你甚至都不
会有死亡的机会。”

“我明白。”

“谎言可能永远不会破灭。甚至真理也并不都是真理。我是一个父亲,我知道
这些。想想我们的国父的事儿吧。他砍倒了樱桃树,便跟他父亲坦白了:‘我不能
说谎。’不久后,他把一枚硬币扔到河对面去了。这两个故事是美国历史上至关重
要的事件。乔治.华盛顿砍倒了樱桃树,再就是他把钱远远扔开了。你能理解吗?
他在告诉我们一个基本的真理。那就是,钱不能让树长起来。这是使我们国家走向
强盛的要义,彼得。而今,乔治·华盛顿的头像印在每张一美元纸币上。从这里面
可以吸取所有重要的教益。”

“我同意你的看法。”

“当然,不幸的是树被砍倒了。这棵树是生命之树,它能使我们免于死亡毁灭。
现在我们张开双臂拥抱死亡,尤其是我们已垂垂老矣。

但我们的国父知道自己的责任所在。他不能另出一策。这就是那句箴言的意思
——‘生活是一碗樱桃。’假如那棵树继续生长着,我们就有可能获得永恒的生命。”

“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脑子里有许多这样的思想。我从来不会停止思索。你一直都是一个聪明的
孩子,彼得,我很高兴你能理解。”

“我将追随你的思想。”

“一个父亲总会把他所知道的教给自己的儿子。这样.知识耕会世代相传,我
们就会越来越聪明。”

“我不会忘记你教给我的。”

“现在我可以幸福地去死了,彼得。”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

“但你一定不能忘记我说的一切。”

“我不会的,父亲。我向你保证。”

第二天早上,奎恩按通常的时间等候在旅馆对面。到头来天气变了。晴朗了两
周之后,纽约终于下起了毛毛细雨,满街都是湿漉漉的汽车轮胎碾过马路的声音。
奎恩在长凳上坐了一个钟头,撑着一把黑伞,心想斯蒂尔曼随时都可能出现。他一
边等,一边享用面包圈和咖啡,读着大都会队星期天比赛失利的报道,但那老人还
是不见踪影。耐心点,他对自己说,开始盯着报纸上其他新闻看起来。四十分钟过
去了。他已经读到财经新闻,就要看到有关公司并购的分析文章了,这时雨突然下
大了。他不情愿地从长凳上站起来,走到正对旅馆门口的对面街上。

他穿着湿冷的鞋,站了一个半小时。斯蒂尔曼病了? 他想。奎恩试着想象他躺
在床上的情景,高烧的汗水湿透了身子。也许这老人在夜里死去了,他的尸体还没
被人发现。也许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了,他告诉自己。

今天是关键的一天,奎恩为此作了精心策划。现在他的算盘全落空了。他为自
己没能把这种意外情形考虑在内而懊丧不已。

可他仍在犹豫。他站在雨伞底下,看着小小的雨珠滑落下来。到十一点光景,
他开始重作打算。半小时后,他穿过街道,沿着人行道走了四十步,走进斯蒂尔曼
下榻的旅馆。这地方散发着蟑螂和烟蒂的臭味。门厅里有几个无处可去的住客,摊
手摊脚地坐在橘黄色的塑料椅子上。这地方似乎除了恶臭就没别的了。

一个卷着袖子的大个子黑人坐在柜台后面。他一手撑着脑袋,另一只手飞快地
翻动着一份小报,几乎没有停下来瞄一眼报纸上的文字。

他似乎对自己身边的一切都烦透了。

“我想给你们的一个客人留个口信。”奎恩说。

那人慢慢地抬起头看看他,他的表情是希望奎恩立马消失。

“我想给你们的一个客人留个口信。”奎恩又说。

“这儿没有客人,”那人说,“我们管他们叫房客。”

“那就是你们的一个房客吧。我想留一个口信。”

“那是谁呢,伙计? ”

“斯蒂尔曼。彼得·斯蒂尔曼。”

那人假装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说,“没有。记不起有这个名字的人。”

“你们难道没有登记簿吗? ”

“有啊,我们有登记簿。但那是保密的。”

“保密? 你在说什么? ”

“我说的是登记簿,伙计。老板把它锁进保险柜里了。”

“我想你能有办法打开吧。”

“对不起。只有老板能开。”

奎恩叹了口气,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五美元的票子。他把钱放在柜台上,那
只手仍压在钱上面。

“我希望你这儿正好有登记簿的副本,有吗? ”他问。

“也许吧,”那人说,“我得去办公室瞧瞧。”

那人拎起报纸——报纸摊开在柜台上,报纸下面就是登记簿。

“运气来了。”奎恩说着手从票子上挪开了。

“是啊,今儿好像该我走运了。”那人应道,从柜台上把票子抹过去,捏着边
角抖了抖,塞进自己口袋。“你朋友的名字叫什么,再说一遍? ”

“斯蒂尔曼。一个白头发老人。”

“一个穿外套的先生? ”

“没错。”

“我们叫他教授。”

“就是他。你有他的房间号码吗? 大约两星期前入住。”

旅馆职员打开登记簿,翻动着,指头顺着名字和数字往下滑移,“斯蒂尔曼,”
他说,“三。三房间。他不再住这儿了。”

“什么? ”

“他离开了。”

“你在说什么? ”

“听好,伙计。我跟你说的都是这儿的明白话。斯蒂尔曼昨天晚上结账走人了。
他走了。”

“这是我听到过的最离谱的事情了。”

“我可不管是怎么回事。这是明摆着的。”

“他留下转信的地址了吗? ”

“你开什么玩笑? ”

“他什么时候离开的? ”

“那得问路易,他昨晚值班。他晚上八点来上班。”

“我可以看一下房间吗? ”

“对不起。那个房间今天早上我已租出去了。那家伙还在睡觉。”

“他长什么样儿? ”

“五美元你就想问这么多问题? ”

“算了吧。”奎恩绝望地挥挥手,“没什么了。”

他在倾盆大雨中回到自己的寓所,虽然打着伞,可还是全身湿透了。这“功能”
可真够好的,他对自己说。这言词可真够有意思的。他讨厌地把伞扔在起居室地上。
脱下夹克衫挂到墙上。水滴得到处都是。

他打电话给弗吉妮亚,因为太尴尬,都顾不上想别的事情了。在她答话的那一
刻,他几乎要挂断电话了。

“我找不到他了。”他说。

“你肯定吗? ”

“他昨天晚上结账离开旅馆了。我不知道他这会儿在什么地方。”

“我很害怕,保罗。”

“你那儿是否有他的消息? ”

“我说不准。我想好像是,但我不能肯定。”

“这是什么意思? ”

“彼得今天早上接了个电话,当时我正在卫生问里。他没告诉我打电话的是谁。
他走进自己房问,拉上窗帘,什么话也不肯说。”

“可他以前也这样。”

“是的,这就是我不敢肯定的原因。问题是他不这样已有好长时间了。”

“听起来不妙。”

“这正是我担心的。”

“别担心。我有几个主意。我这就出动。”

“我怎么跟你联系? ”

“我会每隔两个钟头给你一次电话,不管我在哪儿。”

“你能保证吗? ”

“是的,我保证。”

“我真是怕极了,我挺不住了。”

“这都是我的错。我犯了个愚蠢的错误,真是非常抱歉。”

“不,不是你的错。没人能够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盯住一个人。这是不可能的。
你得钻进他内心才行。”

“这就是我所苦恼的。我以为我会成功。”

“现在还不太晚,是不是? ”

“是啊。时间还宽裕。我不想让你太担忧。”

“我尽量放松。”

“好的。我会跟你保持联系的。”

“每隔两小时? ”

“每隔两小时。”

他在这番对话巾煞费苦心地把握着分寸。面对种种烦心的事儿,他还是让弗吉
妮亚平静下来了。他觉得这有点难以置信,可她似乎仍然信任他。这当然无助于解
决事情,而实情是,他得对她撒谎。他根本没有什么主意,一点想法都没有。
第十章

斯蒂尔曼走了。这老人已经成为这个城市的一部分。他是一个班点,一个标点
符号,绵延无尽的砖墙上的一块砖头。在自己今后的日子里,奎恩每天都会走过这
些街道,却仍然没法找到他。每一桩事情都可归结为偶然的机遇,一种数字和概率
的梦魇。在这件事情上,没有提示,没有线索,没有活动踪迹。

奎恩的意识又回到这事情的起因。他的工作应是保护彼得,而不是跟踪斯蒂尔
曼。跟踪是简单的一招,对将要发生的事情的一种防范措施。通过对斯蒂尔曼的跟
踪观察,他也许可以摸到对方对于彼得的意图。他跟踪这个老人有两个星期。那么,
他就此得出了什么结论呢?

没有多少。斯蒂尔曼的举止是猜测不透的。

当然,他们还可以采用某种极端的措施。他可建议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安装一
个不登录在号码簿上的电话。这也许能消除电话骚扰的可能,至少能暂时对付一阵。
如果不成,她和彼得可以搬走。他们可以离开这一地段,甚至离开这个城市。再不
行,他们还可以换一个新的身份,以完全不同的名字继续生活。

这最后的念头提醒了他至关重要的一点。他意识到,直到现在,他还一直没有
认真查询过自己被雇用这桩事儿。事情来得太快了,他当时是以保罗·奥斯特的名
字把这事儿给应承下来的。一旦钻进这个名字里,他就没再去考虑保罗·奥斯特那
头的事情了。如果说那人确如斯蒂尔曼夫妇认定的那样是一个好侦探,没准倒可以
放心地让他来帮助自己了。奎恩完全可以把这事和盘托出,奥斯特会原谅他的,那
样他们将一起来解救彼得·斯蒂尔曼。

他在黄页号码簿里查询了奥斯特侦探事务所。没有这个用户。但在普通号码簿
里,他却发现了这个名字。就在曼哈顿有一个保罗·奥斯特,住在河畔路——离奎
恩自己家不远。没有注明那是一家侦探事务所,但这不能说明什么。也许这保罗·
奥斯特的活儿太多了,以至不需要弄到黄页上去招揽生意。奎恩拎起电话打算拨这
个号码时,却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这个谈话实在太重要,不能在电话里说。他
不想冒着被三言两语打发掉的危险。既然这个奥斯特没有事务所,那就说明他是在
家里办公的。奎恩要赶到那儿跟他面对面地交谈。

这会儿雨停了,但天还是阴沉沉的,在遥遥的西边天际,奎恩看见云层中透出
了一道亮光。走在河畔街头,他恍然明白自己不必再跟踪斯蒂尔曼了。这感觉就像
是丢失了自己的一半。两个星期来,他和那个老人一直被一根无形的绳索牵在一起。
不管斯蒂尔曼做什么,他也照做;不管斯蒂尔曼去哪儿,他也跟着去哪儿。他的身
体现在甚至都不习惯于这种新的自由了,因而在走过最初几个路口时,他会照着老
习惯拖着脚步慢吞吞地走。符咒解除了,但他的躯体还不知道。

奥斯特那幢房子位于一百一十六街和一百一十九街那个长长的街区中段,就在
河畔教堂和格兰特墓的南面。这地方被照料得井井有条,那些抛光的门把手和明净
的玻璃窗,奎恩一瞥之下就觉出一种中产阶级的持重气派。奥斯特的寓所在第十一
层,奎恩按了门口的蜂鸣器,等待着对讲装置里传出的话音。可是蜂鸣器没有传来
问话声门就打开了。奎恩推开门,进了门厅,乘电梯上第十一楼。

有个男人拉开寓所房门。这是个三十五六岁的高个子,肤色较深,穿着皱巴巴
的衣服,总有两天没刮胡子了。他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问捏着一支卸去笔套的自来
水笔,好像刚才还在写什么东西。看到一个陌生人站在自己面前这人似乎颇感惊讶。

“你是? ”他试探地问。

奎恩尽可能拿出一副恭谦的语调说,“你是不是在等另一个人? ”

“事实上,我在等我的妻子。所以我没在对讲机里问是谁就开了门。”

“对不起打扰你了。”奎恩向他道歉,“可我想找保罗·奥斯特先生。”

“我是保罗·奥斯特。”那人说。

“我不知道是否可以和你谈谈,很重要的事情。”

“你得先告诉我是什么事。”

“我自己也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奎恩向奥斯特作出极度诚恳的表情,“这
事儿恐怕非常复杂,非常复杂。”

“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

“对不起,当然可以。奎恩。”

“奎恩什么? ”

“丹尼尔·奎恩。”

这名字似乎给了奥斯特某种触动,他出神地停顿了一下,好像在记忆中搜寻着,
“奎恩,”他喃喃自语道,“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名字。”他沉默了一会儿,
搜肠刮肚地向记忆深处找寻答案,“你不是个诗人吗,啊? ”

“我以前是,”奎恩说,“但我现在已长久不写诗了。”

“你是不是几年前出过一本书,我想书名是叫《未竞之业》。一本蓝封面的小
书。”

“是的,是我写的。”

“我挺喜欢那本书。我一直希望看到你更多的作品。事实上,我甚至在猜想你
究竟出了什么事了。”

“我算是还在这儿吧。”

奥斯特把门又拉开一些,做手势要奎恩进去。这房子里边让人感到很舒适:格
局有点古怪,有几条长长的过道,四处随意堆放着书籍,墙上挂着几幅奎恩不知出
自谁人手笔的画作,地板上扔着一些孩子的玩具——一辆红色卡车,一个棕色的狗
熊,一个绿色的太空怪兽。奥斯特领他进了起居室,指指一把磨损了的装饰精美的
椅子请他坐下,自己到厨房里拿来啤酒,他拿了两瓶,搁在一个充作咖啡桌的板条
箱上,然后坐在奎恩对面。

“你有什么文学题材想聊聊,是吗? ”奥斯特问他。

“不是,”奎恩说,“我倒希望是这样。可这事儿跟文学毫不相干。”

“那是什么呢? ”

奎恩停顿一下,茫然地环视一下房间,试着扯开话题,“我感到自己犯了一个
可怕的错误。我来这儿找保罗·奥斯特,是找一佗私家侦探。”

“怎么回事? ”奥斯特笑了,这笑声中什么意味都有一些。奎恩意识到自己这
样说是有些唐突。他像是来寻找“坐牛酋长”——就算要找那酋长也没什么区别。

“是私家侦探。”他轻声重复道。

“我想你找的是另一个保罗·奥斯特。”

“你是电话号码簿上唯一叫这个名字的? ”

“也许吧,”奥斯特说,“可我不是侦探。”

“那你是做什么的? ”

“我是作家。”

“作家? ”奎恩说出这个词儿心里有点悲凉。

“对不起,”奥斯特说,“可我偏巧就是个作家:”

“如果是这样,那就没希望了。整桩事儿就是一个噩梦。”

“我一点都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奎恩告诉了他。他从头说起,一五一十地,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详述了一遍。
自从斯蒂尔曼一早失踪后,这压力就一直搁在他心上,现在川流不息似的从他嘴里
倾泻而出。他说了那个寻找保罗.奥斯特的电话,他莫名其妙地接下了这个案子,
他与彼得·斯蒂尔曼的会面,他和弗吉妮亚的谈话,他阅读斯蒂尔曼的书,他从中
央车站开始跟踪斯蒂尔曼,斯蒂尔曼的每日漫步。那个毯制手提包,那些破烂玩意
儿,那些可以拼凑成字母的令人不安的地图,还有他和斯蒂尔曼的谈话,斯蒂尔曼
离开旅馆不知所踪。说到最后,他问,“你觉得我是不是疯了? ”

“没有,”奥斯特说,他一直用心地听着奎恩声音单调的叙述,“如果我处在
你的位置,我也会这样做的。”

这话对于奎恩是莫大的安慰,好像到最后,这已不是他独自承受的负荷了。他
真想把奥斯特搂在怀里宣告他会做他一辈子的朋友。

“你瞧,”奎恩说,“这故事不是我编造出来的,我甚至还能拿出证据来。”
他从皮夹里掏出两星期前弗吉妮亚开出的那张五百美元支票。

他递给奥斯特,“这其实是开给你的。”

奥斯特仔细地查看了支票,点点头,“看上去这完全是一张可兑付的支票。”

“那么,这就归你了,”奎恩说,“我请你收下它。”

“我不会接受这张支票。”

“可这对我没用。”奎恩环视一下房间,做了个含糊的手势,“给你自己再买
几本书吧。或是给你孩子买点玩具。”

“这是你赚来的钱。你应该自己收下。”奥斯特停了一会儿,“想来我得替你
去处理一件事。因为这张支票名义上是开给我的,我去取出现金给你。我明天早上
去银行,把支票打到我户头上,兑现后把钱给你。”

奎恩没说什么。

“行吗? ”奥斯特问,“你同意吗? ”

“好吧。”奎恩最后说,“我们看看接下去还会发生什么事儿吧。”

奥斯特把支票搁在咖啡桌上,似乎表明这事儿尚未了结。然后,他身子靠回沙
发椅背,正视着奎恩的眼睛,“除这支票之外还会有更多的问题,”他说,“我的
名字被搅进这事情里边,我压根儿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你的电话最近是不是出过什么麻烦。有时会有串线现象的。有人拨
你的电话号码,即便他拨对了,接电话那头也有可能不是你。”

“没错。我以前碰到过这种情况。可就算我的电话出问题了,那也不能解释事
情的症结所在。那只能解释为什么我的电话会跑到你那儿,但没法解释他们究竟为
什么要找我? ”

“你能想到有什么人跟这事儿会有瓜葛? ”

“我从来没听说过那个斯蒂尔曼。”

“也许有人跟你搞恶作剧。”

“我跟那号人没有任何交往。”

“也许你根本不知道呢。”

“可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玩笑。这是活生生的人,有鼻子有眼的事情。”

“是的,”奎恩沉默良久,说,“我明白这一点。”

话都说到头了,该说的他们都说了。在最要命的一点上他们没法说什么:他们
根本不了解人家不按常理出牌的想法。奎恩意识到他该告辞了。他在这儿待了将近
一个小时,快要到他给弗吉妮亚·斯蒂尔曼打电话的时间了。不过,他还不太愿意
离开,椅子很舒服,啤酒也有点儿上头了。这个奥斯特是他这么长时间以来遇到过
的最有才智的人了,他还读过奎恩以前的书,还挺喜欢他的作品,还曾期待他写得
更多? 尽管谈到的种种事情都让人烦心,但想到这一点奎恩还是不能不感到高兴。

他们坐在那儿一时间谁也没说话。最后,奥斯特轻轻地耸耸肩,这表明他觉得
眼前这情形确实有些尴尬。他起身说道,“我得自己去打理午饭,弄两个人的饭也
不至于太麻烦。”

奎恩犹豫着。奥斯特好像在揣测着他的心思——推敲着他更愿意怎么样——留
下来吃一点,还是找个借口再坐一会儿。“我真的该走了。”他说,“不过吃点也
好,谢谢你了。稍稍补充点食物不会有什么坏处。”

“火腿煎蛋怎么样? ”

“那当然好。”

奥斯特到厨房去准备午饭了。奎恩本该表示一下愿意帮一手的意思,但他不想
动弹?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像块石头。一些零零星星的意念飘忽而至,他闭上眼睛。
过去,这样一来有时会让他感到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但这一次,奎恩觉得没有什么
能够比他脑海深处的东西更有吸引力。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儿扎下了,生了根了。
继而,冥冥之中,他听到一种声音,一阵歌咏,反反复复唱着同样的歌词:“你不
能不打破蛋壳做煎蛋。”他睁开眼睛,想让这些歌词驻留脑海。

有面包和黄油,又拿来了啤酒,摆上刀叉、盐和胡椒瓶,还有餐巾纸,煎蛋每
人两个,摊在白色盘子里。奎恩稀里呼噜地吃着,好像一眨眼就把食物打发到肚子
里去了。吃完后,他竭力使自己镇静下来? 眼泪莫名其妙地在他眼眶里打转,一开
口说话声音也颤抖起来,但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为了表明自己不是那种过分自我的
人,亦非不在意他人,他询问起奥斯特写作上的事儿。提到这一茬奥斯特似乎不想
多说,但最后还是勉强承认自己在写一本评沦集。手头正在做的题日是关于《章占
诃德》的。

“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奎恩说。

“是啊,我也是。那是独一无二的巨著。”

奎恩问到他的文章。

“我想你也许可以称之为玄思性那一路的,冈为我并不能证明什么。事实上,
所有的一切都带有调侃嘲谑的意味。一种想象的文本,我猜你也许会这么说。”

“基本要点是什么? ”

“大部分与那本书的作者身份有关。,谁写的,怎么写的? ”

“这问题有争议吗? ”

“当然没有。但我想说的是这本书里塞万提斯的叙述,一种他昕虚拟的叙述形
式。”

“啊。”

“这很简单。塞万提斯,如果你还记得,他用了不少篇幅要让读者相信他不是
作者。他说,这本书是一个叫西德·阿迈特·贝嫩赫里的阿拉伯人:写的一。塞万
提斯述说自己某一天如何在托莱多的市场上偶尔发现了这本书的手稿。他雇用了一
个人给他翻译成西班牙文,过晤他以自己的名义编印的就是这个译本。事实上,他
甚至都不能保汪翻译是否准确。”

“向且他还说,”李恩补充道,“只有那个西德·阿迈特·贝嫩赫里的本子是
《堂吉诃德》真本,而其他都是赝本,都是一帮冒名顶替的家伙写的。他花了很大
力气来证明书中的事情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确实。因为这个本子对虚卞勾者的滋生毕竟具有一种杀伤力。他不可能在这
上面花许多想象的工夫,他能么? 他必须声称这是真本。”

“还有,我总是怀疑塞万提斯对旧时那些传奇故事特别着迷。那里边除非有你
喜欢的哪一点,否则你不可能如此狂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堂吉诃德只是他自己
的一个替身。”

“我同意你的看法。要勾勒出一个作家的肖像,还有什么能比刻画一个沉溺于
书本中的形象更好的方法呢? ”

“确实如此。”

“不管怎么说,自从这个本子被人奉为真本之后,随之而来的那些传奇就只好
自称是亲临现场的描绘了。可是,西德·阿迈特·贝嫩赫里,那个公认的作者,却
从未现身。每次声称他会出现的场面却一次都没到场。所以,我的问题是:谁是这
个西德·阿迈特·贝嫩赫里? ”

“是啊,我明白你提出的问题了。”

“我这篇论文提出的命题是,事实上他是四个不同角色的混合体。

桑丘‘潘沙是整个过程的见证人。没有别人能顶这个缺——因为在堂吉诃德的
冒险历程中唯有他陪伴左右。但桑丘不识字也不会写。所以,他不可能是作者。而
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知道桑丘具有很高的语言天赋。尽管他的说辞错误百出可笑
之极,但你看书中他可以兜来兜去地跟任何人搭腔。在我看来,这故事很有可能是
由他口述,而由别人——也就是,理发师或是神甫给记录下来,那人是堂吉诃德的
好友。

他们把这故事处理成颇为得体的书面形式——用西班牙语——转过来又把手稿
交给参孙·卡拉斯科——那个来自萨拉曼卡的学士,继而由他译成阿拉伯文。塞万
提斯发现了这个译本,又把它回译成两班牙文,后来就以《堂吉诃德历险记》为书
名出版了。”

“可是,桑丘和其他那些人何必这么大费周折呢? ”

“为了治愈堂吉诃德的疯病。他们想要拯救自己的朋友。记住,他们一开始就
烧了他那些骑士小说,却一点效果也没有。那个‘苦脸骑士’痴心不改。后来,有
一次,他们所有的人都出来化装成各种角色——扮成中邪的女子,扮成镜中骑士,
扮成白月骑士——为了诱使堂吉诃德回到家里。最后,他们确实成功了。这本书只
是他们的一个策略。主要是举起一面镜子映照堂吉诃德的疯相,记录他的每一件荒
唐事和愚蠢可笑的幻觉,以使他最终能够从中看到他自己,看到自己的种种荒谬之
举。”

“我喜欢这个分析。”

“是的。但说到底这还是一种曲解。堂吉诃德,以我的观点来看,并不是真正
的疯子。他只是假装如此。事实上,整个事情是他自己编排的。记住:整本书里堂
吉诃德对于子孙后裔的事情一直都十分在意。

他念念不忘的是,自己的整个冒险经历是否准确无误地记载下来了。

这就暗示了他这方面的知性;他事先就知道了这段历史的存在。再说除了堂吉
诃德亲自挑选的桑丘·潘沙,还有别的什么人能这样忠心耿耿地服务于这个目的?
出于同一目的,他还选定了其他三个预定要上场的角色。是堂吉诃德策划的这个贝
嫩赫里四重奏。他不仅挑选了作者,或许正是他自己把阿拉伯文手稿回译成西班牙
文的。这事情上我们不该忽略了他。因为他是一个如此善于伪装矫饰的人,把自己
皮肤弄黑,穿上摩尔人的衣服对他来说应该不是一桩难事。我喜欢想象托莱卡市场
那一幕的场景。塞万提斯被堂吉诃德雇去解读堂吉诃德自己的故事。这是一件非常
奇妙的事儿。”

“可你还是没解释为什么像堂吉诃德这样一个人要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去精心
布设这么一个套子。”

“这是整件事情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在我看来,堂吉诃德是在做一个实验。他
想试一下他的伙伴们是不是会轻易上当受骗。他在想,是不是有这种可能,就像施
行魔法似的,面对这个世界以绝对坚信不移的口吻漫天撒谎大放厥词? 把风车说成
是骑士,把理发师的脸盆作为头盔,把木偶视为真人,这样行吗? 他有可能让别人
甚至在自己不相信的情况下也认同他的说法吗? 换句话说,如果他能给人们带来乐
子的话,他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容忍他的亵渎神明? 答案是清清楚楚的,不是么?
可以在任何程度上容忍他。证据就在于我们都看过这本书了。

它依然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乐趣。而且,这就是所有的人最终想要从这本书里得
到的——令人发噱。”

奥斯特靠回沙发椅,带着某种嘲示的快意微笑着,点了一支香烟。

此人显然对自已的这套说法很欣赏,可正是这种自得的神态让奎恩心里觉得有
点不爽。似乎这就是所谓别有深意的笑容,所谓卖关子的笑话,所谓不知所云的打
趣。奎恩想要说些什么来回应奥斯特的理论,可他没能得到这个机会。正当他张嘴
要说时,前¨传来一阵钥匙开门的咔嗒声,门开了,又砰地关上,发出一连串的响
声。奥斯特循声扬起面庞? 他从椅子上起来,向奎恩说一声抱歉,快步向门边走去。

奎恩听见过道里传来一阵笑声,先是一个女人,再又是一个孩子——一个比一
个响亮,一声接一声像是放枪放炮——然后是奥斯特低音十足的笑声。孩子在说:
“爸爸,看我找到了什么! ”接着是女人的声音,解释说这是扔在大街上的,看上
去还挺不错,干吗不捡起来呢。

一眨眼,孩子飞跑过来,冲进起居室时,他一眼看见了奎恩,马上站住不动了。
这是个五六岁的金发男孩。

“你好。”奎恩说.这孩子,马上变得腼腆起来,含含糊糊地问了声好:他左
手举着一个红颜色的玩意儿,奎恩看不清那是什么东西。奎恩问那男孩那是什么.
“这是溜溜球。”他回答说,伸出手来给他看,“我在街上捡来的。”

“能玩吗? ”

男孩像演哑剧似的夸张地耸耸肩,“我不知道。西莉不会弄,我没试过。”

奎恩问能不能让他试一下。男孩走过来把玩具递到他于里。在端量着这个溜溜
球时,他都能听见男孩在他身边的呼吸声,他在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这个溜溜球
是塑料做的,跟他早年玩过的几个差不多,好像只是做得更精致些,一个太空时代
的人造制品。奎恩拽一下绕在中指的拉线末端的绳圈,试着玩一下。溜溜球发出长
笛般的声音,拖着哨音往下滑落,随之里面发出一闪一闪的亮光。男孩喘起了大气,
但接着那个溜溜球就停住不动了,在拉线那头晃荡着。

“一位伟大的哲学家说过,”全恩小声嘟囔道,“上与下,其实是用同样的方
式。”

“但你没能让它再上来,”男孩说,“它只会往下坠。”

“那你就得再试试。”

奎恩把线重新绕上线轴.正想再试一次,奥斯特和他的妻子进来了。他抬起头,
先看见了那女人。只是短短的一瞥,他就知道给自己添堵了。她身材颀长,金发碧
眼,漂亮得真可塌艳光叫射,她往那儿一站,身旁的一切都变得黯然失色。这对奎
恩来说真有些受不了? 他觉得奥斯特就像是拿他失去的东西来奚落他似的,对此他
只有嫉妒和怨愤,一种撕盯裂胆的自艾白怨从心底油然而生。是的,他也想有这样
一个妻子和这样一个孩子,整天坐拥书城而高谈阔沦,身边是溜溜球、火腿煎蛋和
一来水笔,他向自己暗暗祈祷,赶快从这股情绪中解脱出来。

奥斯特看着他手里的溜溜球说,“我看你们已经认识了,丹尼尔。”

他对男孩说,“这是丹尼尔。”随后转向奎恩,带着同样调侃的口气说,“丹
尼尔,这是丹尼尔。”

男孩猛然大笑起来,说,“大家都是丹尼尔。”

“那倒是,”奎恩说,“我是你,而你是我。”

“转过来又转回去! ”男孩大声喊道,突然张开双臂,在屋里像陀螺似的转起
圈来。

“这位,”他转向女人,“是我妻子西莉。”

这位太太闪露微笑,说她很高兴见到奎恩这话时显得真是那个意思似的,一边
向他伸出手。他和她握了手,觉出她真是出奇的瘦骨伶仃,一边问她这名字是不是
挪威人。

“很少有人知道这点。”她说。

“你是从挪威来的吗? ”

“转过一下,”她说,“先是到明尼苏达州的诺斯菲尔德。”她发出朗朗笑声,
奎恩感到自己有些撑不住了。

“我知道这样说可能太仓促了,”奥斯特说,“但如果你时间还宽裕的话,何
不跟我们一起用晚餐呢? ”

“哦,”奎恩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那真是太好了。但我真的要走了。这
已经太晚了。”

最后他勉为其难地向这一家人告辞,向奥斯特的妻子微笑一下,向那男孩挥手
道别,“再见,丹尼尔。”他说着向门口走去。

男孩从房问那头看着他,又笑了,“再见,我自己! ”他说。

奥斯特陪他走到门口。他说,“我把支票兑现后马上给你打电话。

你的电话登在号码簿上吗? ”

“是的,”奎恩说,“那上面只有一个奎恩。”

“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奥斯特说,“尽管打电话来。

我很乐意相助。”

奥斯特伸出手要和他握手,奎恩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拿着那个溜溜球。他把它塞
到奥斯特手里,轻轻拍拍他的肩膀,离开了。

第十一章

奎恩现在毫无头绪。他什么都没逮着,什么也不知道,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知
道。不仅转回了最初的起点,他现在更处于起点之前的位置上,就眼下的状况而言,
回到起点之前比他能够想象的任何结局都要糟糕。

他手表上的时间显示将近六点了。奎恩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家去,每过一个路口
都加快了步子。当他走到自己家那条街上时,竞跑了起来。今儿是六月二日,他告
诉自己。他试图回忆起什么东西? 这是纽约,明天是六月三日。如果一切都顺顺当
当,接下来应该是六月四日。

然而,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凿可信的。

从他给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电话后到现在已过了好长时间了,他心里犹豫着要
不要把这事儿做下去。不理她行吗? 这一桩桩事情都扔到一边去行吗? 行的,他对
自己说,这没什么不可以。他可以忘了这个案子,回到他的日常生活中去,再写他
一本书。如果愿意他还叮以去旅行,甚至出国去待一阵。比方说,可以去巴黎。是
啊,这倒可以考虑。

当然,任何地方都能去,他想,任何地方都是地方。

他坐在起居室里打量着几面墙壁。记得这些墙面曾是一片雪白,可现在蒙上了
一层奇怪的暗黄色阴翳。也许有一天它们还将进而变得肮脏污浊,变成灰色,甚至
成了褐色,就像搁置过久的水果似的。一堵墙面由白变黄,由黄变灰,他对自己说。
涂料销蚀了,这个城市被废气和烟炱侵蚀着,致使泥灰剥落。变了,反正还得变。

他抽了一支烟,又抽了一支,接着又抽了一支。他瞧着自己两只手,见手脏了,
便起身去洗。在盥洗间里,当水流泻入脸盆时,他决定刮一下胡子。他往脸上抹了
须泡,取出干净的刀片,开始剐胡子。出于某种原因,他发现在镜子里瞅着自己有
些别扭,所以一直避免往镜子里打量自己的眼睛。你老了,他对自己说,你变成一
个老家伙了。完事了,他走进回房,吃了一碗玉米片,又抽了一支烟。

这会儿是七点钟。他又在犹豫着要不要给弗吉妮亚·斯蒂尔曼打电话。当他脑
子里还在盘旋着这个问题时,他发现自己不再有什么主见了。一会儿,他发觉要打
电话的想法占上风,过一会儿又觉得不打电话的主意占了上风。折腾到最后,还是
出于礼节性的考虑替他作了决定。不跟她打一声招呼就溜之大吉,这不大公平。这
么一想,打电话的事情绝对是可以接受的。他说服自己,只要你把自己的打算跟人
家说清楚,那就没什么关系。然后,你想做什么就自随其便了。

但是,电话占线。他等了五分钟再拨。还是忙音。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奎恩
只是不停地拨电话和等着拨电话,可结果总是一样。最后拨打接线生那儿询问电话
是否出了故障。他被告知这样的查询要支付三十美分。随后电话线路里传来一阵噼
噼啪啪的声音,拨号声混合着更多的杂音。奎恩试图想象着那个接线生的模样。这
时有个女人的声音插进来:这个号码线路正忙着。

奎恩不知道该怎么想。这里面有太多的可能性,他甚至搞不清这番猜测该从哪
儿开始。斯蒂尔曼? 电话没搁好? 还是别的什么人在捣鬼? 他打开电视看了大都会
队头两局的比赛。然后再拨电话。同样的结果? 在第三局前半局,圣路易斯队自由
上垒得分,一个偷垒,一个内场击出,一个内野出局,还有一个高飞牺牲打。大都
会队在这一轮后半局里有威尔逊的二垒安打和扬格布拉德的一垒安打。奎恩发现自
己其实一点都不在意。一个啤酒广告上来了,他关掉了声音。第二十次拨打弗吉妮
亚。斯蒂尔曼的电话,于是第二十次得到同样的结果。在第四局前半局里圣路易斯
队拿到五分了,李恩干脆把画而也关掉。他瞥见自己的红色笔记本,于是坐到桌边,
情绪稳定地写了两个小时。他不想再看一遍自己写下的东西。随后,他又拨打弗吉
妮亚·斯蒂尔曼的电话,听到的又是忙音信号。他砰的一声把话筒重重地砸在塑料
叉簧上。当他试着再拨电话时,连拨号音都听不到了。他起身走进厨房,又做了一
碗玉米片。然后就上床了。

在梦中( 他后来忘记了这个梦) ,他发现自己走过百老汇大道,手里抱着奥斯
特的儿子。

奎恩第二天便迈开了双脚。他起得很早,八点刚过就起床了,都没有停下来想
想他要去什么地方。如此一来,这天他目睹了以前自己从未曾留意到的许多事情。

每隔二十分钟,他就跑进电话亭子里给弗吉妮亚·斯蒂尔曼打电话。从昨天晚
上开始就在折腾这事儿,而现在是今天了。但奎恩一直觉得忙音自是意料之中,这
事儿已不再叫他烦心了。忙音已成为他步幅频率的对位声部了,像是满城纷纷扬扬
的噪音中一个有节律地发出声响的节拍器。每次他在电话里听到那忙音( 永远不会
转入有人说话的可能,就像是心脏的持续跳动) ,这个想法都会给他以安慰。弗吉
妮亚和彼得·斯蒂尔曼现在与他隔绝了。但他可以抚慰自己良心的是,他一直在努
力尝试。不管他们把他带人了怎样的幽暗之中,他都没有抛弃他们。

他走过百老汇,走到第七十二街,转向东面的中央公园西区,然后顺着公园走
到第五十九街,走过r 哥伦布雕像。他在这儿又一次拐向东边,沿着中央公园南区
一直走到麦迪逊大道,然后折向右边,沿着闹市区走到中央车站。这样随意地转了
几个路口后,他又往南走了几英里,沿着第二十三街来到百老汇和第五大道的交叉
处,停下来看了一下熨斗大厦,来回想了一下路程,向西拐弯一直走到第七大道,
他在这儿左转,往闹市区走了一阵。在谢里丹广场他又转向东面,溜溜达达走过威
佛利广场,穿过第六大道,继续向华盛顿广场走去。他穿过拱门,挤过人群向南走
去,那儿一个杂耍艺人在拽紧拉在灯柱和树枝间的绳索,他停下脚步看了几眼。转
而他从东面的角上离开了这个小公园,穿过植着片片绿草坪的大学区,在休斯敦街
转向右边。在西百老汇,他又拐了个弯,这一次是向左,一直走到运河街,稍微有
点儿偏斜地拐向右边,他穿过一个袖珍公园,转到凡瑞克街,走过六号门口,他曾
在这儿住过,然后他又向南走去,再次走过西百老汇,这条街和凡瑞克街相通,从
西百老汇来到了世贸中心大楼,走进其中一座塔楼的大堂,他在那儿给弗吉妮亚。
斯蒂尔曼打了第三十个电话。奎恩决定吃点东西,他走进底楼的一家快餐店,一边
在红色笔记本上写着,一边悠闲地吃着三明治。

吃完后,他又向东走去,逛到金融区狭窄的街道上,然后掉头往南,向草地滚
木球场走去,他在那儿看到水面上海鸥集翔,在正午的阳光下晃悠着翅膀。有那么
一会儿,他真想搭乘渡轮去斯丹顿岛,可转念一想还是继续往北走去。在富尔顿街,
他右拐顺着东百老汇大道朝东北方向走去,这条路引领他穿过乌烟瘴气的曼哈顿下
城东区,接着进入唐人街。

在那儿他又转入包厘街,那条路带他一直走到第十四街。随之又拐向左边,穿
过联合广场,继续往上城方向走到公园大街南面。到第二十三街,他转身向北。走
过几个路口后,他又向右转,走过一个路口拐向东面,然后顺着第三大道走了一会
儿,在第三十二街他转向右边,来到第二大道,再向左,又朝北走过三个路口,然
后他最后一次右拐,从那儿走到第一大道。他顺着这条街一直穿过七个路口来到联
合国大厦,决定短暂地休息一下。他坐在广场的石凳上深深吸了口气,在阳光里慵
懒地闭上眼睛。然后,他打开红色笔记本,从口袋里掏出哑巴给他的笔,在新的一
页上开始写了起来。。

自从买了这红色笔记本后,这是他第一次记录当天与斯蒂尔曼的案子无关的事
况。他所关注的是一路走来的所见所闻。他没有停下来思索一下他正在写的东两,
也没有掂量一下他这种不合常情的行为可能意味着什么。他只是急不可耐地要把这
些事儿记录下来,赶在自己忘却之前把它们形诸笔墨。

今天,真是前所未有:乞丐,穷汉,购物袋女士,流浪汉和醉鬼,满街都是。
这些人里边,从一时拮据的到一贫如洗的都有。不管你拐到哪个方向,都有他们的
身影,不论在高尚社区还是贫民窟。

有些乞丐还摆出一副倨傲的样子。给我钱,他们似乎就这么嚷嚷,我很快就会
回到你们中间来的,像我这样每日外出打拼,很快就会杀回来的。另一些家伙呢,
对自己漂泊的余生则完全放弃了希望。他们躺在人行道上,一旁搁着有檐或无檐的
帽子,要不就是一只盒子,甚至都不肯抬眼看看过路人,都不想动弹一下,有人给
他们扔几枚硬币他们也懒得道谢。自然,仍然有人还在为挣钱而劳碌:兜售铅笔的
盲人,为你的汽车擦挡风玻璃的酒鬼。有的靠讲故事,通常是他们自己身世的传奇,
借此报答施主的善心——即便扯上三言两语。

有的人还真是有些天赋。比如说,今天有一个黑人老头,一边跳踢踏舞一边用
香烟变戏法——还挺有风度的,显然以前是个杂耍演员,他穿一身紫色套装,绿衬
衫,系一根黄领带,嘴角上挂着一种近似追忆往昔的舞台式的微笑。还有那些人行
道上的粉笔艺术家和音乐家们:吹奏萨克斯管的、演奏电吉他的、拉小提琴的。有
时,你甚至会撞上一个奇人,就像我今天遇到的一个:一个吹单簧管的,看不出什
么年纪,因为戴着帽子看不清他的脸,双腿交叉坐在人行道上,像个耍蛇人似的。
两只忙来忙去的猴子在他前面,一只拿小手鼓,另一只捧着大鼓。一只猴子摇起小
手鼓,另一只猴子就敲起那而大鼓,敲出准确的节奏,真是神奇古怪而不可思议,
那人则用手里的乐器即兴地演奏,不断发出微妙而多变的指令,他的身体前后机械
地摇摆,精神十足地配合着猴子的节奏。他快乐活泼地发挥他的天赋,轻快的节奏,
回环往复的小阶音调,好像完全沉浸在与他的伙伴一同献艺的快乐之中,封闭在自
己所创造的小天地里,他甚至都没抬头朝上看一眼。他们演了又演,从头到尾都是
那一套,我在那儿待了好长时间,听得时间越久,就越是难以离去。

走进音乐之中,在你寻声而往的那种回环往复的轻快节奏中:也许那儿是你最
终的归宿。

当然,乞丐和艺人只是流浪者人群中的一小部分。他们是其中的贵族,是堕落
阶层的精英。更多的人则是无所事事,无处可去。许多人可谓醉汉——但这个名称
对于他们的整个堕落状态而言并不恰当。他们只是绝望的行尸走肉,衣衫褴褛,满
脸淤痕。他们拖着两腿在街上行走就像是戴着镣铐。他们睡在门洞里,白天一步一
挪地像傻瓜似的晃来晃去,最后倒毙在人行道上——似乎你只要留意一下,每时每
刻都能看见他们。有些人饿死了,还有的死于衣衫单薄,还有一些会被人鞭笞、火
烧或是折磨。

因为他们的灵魂已经丢失在那个特定的地狱里了,所以有些人被锁定在疯狂的
躯壳里——不能走出这个世界( 这世界就在他们躯体之外) 。尽管他们看起来是在
那儿,可他们不能算是置身当下的情景之中。比如这个人,他拿着一个鼓槌样的玩
意儿,在人行道上胡乱敲击,他走路时,身子难看地俯向街面,砰砰砰地砸着水泥
路面。也许他以为自己正在做一桩挺重要的工作。也许他在想,如果他不这样做的
话,整个城市就得土崩瓦解,月亮也该脱离轨道撞向地球。有些人在对着自己说话,
有的喃喃自语,有的尖声喊叫,有的在诅咒,有的在悲号,有的在对自己述说什么
故事,就像在跟别人说话似的。我今天碰上的那家伙,像一堆垃圾似的坐在中央车
站门口,人们从他身边川流不息地经过.他用惊人的语调高喊道:“第三海军陆战
队……吃蜜蜂……蜜蜂从我嘴里飞出来了。”还有一个女人在对另一个看不见的同
伴喊着:“我不这么做又能怎么样! 我他妈的就不这么做! ”

女人们拎着她们的购物袋,男人们挟着他们的纸板盒,带着他们的家当从一个
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没完没了地搬场,好像他们要去的地方非常重要。有个家伙
全身裹着美国国旗。有个女人脸上戴着万圣节面具。有个男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外套,
脚上的鞋子用破布扎着,手里擎一个衣架,上面竟是一件熨得十分挺括的白衬衫—
—外面还套着干洗店的塑料袋。还有个男人,穿着职业套装却打赤脚,头上戴一具
橄榄球护盔。还有一个女人,衣服上这儿那儿都缀满了总统竞选的徽章。还有个家
伙,他把手捂在脸上走路,歇斯底里地哭喊着,一遍遍地说:“不,不,不。他死
了,他没有死。不,不,不。他死了,他没有死。”

波德莱尔:Il me semble que je serais toujours bien la 0ie ne suispas
也就是说:在我看来似乎是,在一个我不在的地方,我才有欢乐。

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在我不在的地方我才是我自己。或者,还可以不顾一
切地这么说:那是在这世上以外的任何地方。

夜幕临近。奎恩合上红色笔记本,把笔搁回口袋里。他想思考一下自己所写的
东西,但发现做不到。他周围的空气是那么清新宜人,简直沁人心脾,好像不再属
于这个城市。他从长凳上站起来,伸展一下四肢,走到电话亭里,他又给弗吉妮亚
·斯蒂尔曼打了个电话。然后,他去吃晚饭。

在餐厅里,他意识到自己必须对一些事情作出决定。还没等他打定主意,回应
就来了,清晰透彻地摆在他脑子里。这个忙音,他现在明白了,并不是一种随机现
象。这是一种信号,是告诉他,他还不能切断与这个案子的联系,即使他想这样做
也不行。在这之前,他照规矩一再试图跟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取得联系,但这事儿
命中注定不成。奎恩停下来考虑一下。这个“命中注定”真的是他要用的词吗? 这
似乎是一个生硬的老派词儿。不过,他更深入地探究下去,却发现这正是自己想要
表达的意思。或者说,如果不算很确切,那也比他想到的任何词汇更为接近那个意
思了。“命中注定”是确曾有过的感知,也是行将来临之事。这是一个类似“天”
那种词儿,比如说“天在下雨”那句话里的“天”,或者“天晚了”那种用法。奎
恩还从未这样意识到这个单词的语义指向呢。这类词儿都有一种泛化的指向;譬如
“国家”的词性就含有土地的意思,占据了世界上的一块空间。他找不出任何比这
更为确切的定义了。可是,也许他并不是真的在寻找什么定义。

那么,这就是命运了,不管怎么想,不管他想要什么不同的结局,他对此已无
能为力。他对这个命题说过“是”,而现在,他无力再说“是”

了。这意味着唯有这一条路:他必须把这事情做完。没有第二个答案。

或者这样,或者那样。就是这样了,不管他喜欢还是不喜欢。

接下斯蒂尔曼这案子显然是个错误。也许,从前纽约是有过一个私家侦探叫这
名字。彼得那个护士的丈夫也许是个雇来的警察——所以不是什么年轻人。奥斯特
无疑是当今最有名望的侦探,所以,当他想到要找一个侦探,自然就想到了他。在
查看电话号码簿时,他只发现一个奥斯特,想来就是他了。于是他就把这个号码给
了斯蒂尔曼夫妇。

这时,发生了第二个错误,因为号码簿上的姓名也颇混乱,不知怎么一来他的
号码和奥斯特的给搞混了。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可能发生。于是他接到了那个电话—
—注定就是一个找错人的电话。这样一想,所有的事情都说得通了。

第一个问题仍然存在。如果他无法和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取得联系——如果,
他深信如此,他就不想再跟她联系了——他到底该怎么做呢? 他的工作是保护彼得,
确保没人能对他造成伤害。只要他做了该做的事儿,弗吉妮亚对他的工作怎么想重
要吗? 照理说,实施计划的人应该和他的客户保持紧密联系。这是马克斯·沃克的
一贯原则。但足,这真有必要吗? 只要奎恩在做他自己的事情,联系或是不联系又
有什么相干! 如果有什么误解的话,一旦案子破解什么事都能得到澄清。

他得把事情做下去,但就他内心的愿望来说,他不想再给弗吉妮亚‘斯蒂尔曼
打电话了。不管怎么说,他可以把那个谜一样的忙音扔到一边去。从现在开始,什
么都拦不住他了。斯蒂尔曼想在奎恩不知情的情况下靠近彼得,没门。

奎恩付清账单,把一支带薄荷味的牙签含进嘴里,又开始上路了,他没有走得
太远。顺着这条路,他走到一处花旗银行的二十四小时营业厅前,进去用自动出纳
机查了一下自己的收支账目。他的账户上还有三百四十九美元。他取出三百美元,
把现金塞进口袋里,继续朝下城方向走去。在五十七街,他朝左拐,向公园大道走
去。走到那儿他又拐向右边,继续向北走到六十九街,他从这儿转向斯蒂尔曼的街
区。那幢房子就跟他第一天看见时一个模样。他朝那儿瞟了一眼,看看公寓里面有
否透出了灯光,但他记不起他们家是哪几扇窗子了。整条街上阒无声息。没有驶过
的车子,没有往来的行人。奎恩走到马路对面,在条狭窄的小巷里找了一处观察点,
他准备晚上就在这儿蹲守。
第十二章

过去很久了。想确切知道有多久是不可能的。总有几个星期吧,但甚至也许是
几个月。作者可不喜欢这样掰着指头来计算时间。鉴于掌握的信息有限,对那些不
能被确证的事实他宁愿按下不表。既然这个故事完全基于事实,作者深感自己的责
任是不能让叙述笔墨超逾可被证实的范围,故不惜作出某种牺牲以抵拒任何臆造的
危险。甚至那个红色笔记本,其中详细记述了迄今为止奎恩的亲身经历,也大可存
疑。我们不能据此推定在这一期间奎恩都遭遇了哪些事情,因为正是在故事的这个
节骨眼上,奎恩一开始就失去了对此事的掌控。

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那条小巷里。一开始他很不舒服,后来才慢慢习惯,这是
一处很便于隐匿的观察点。从这儿他能看到所有进出斯蒂尔曼那幢房子的人。没人
逃得过他的眼睛。一开始,他很奇怪怎么看不到弗吉妮亚·斯蒂尔曼,也看不到彼
得。可是却不断地有送货人进进出出,最终他才意识到,这些送货上门的服务是使
他们不至于因缺日常必需品而走出这幢房子。什么东西都得送上门。到头来奎恩终
于想明白了,他们也蛰伏在那儿,在他们的公寓里等待着案情的终结。

渐渐地,李恩适应了他的新生活。他得去面对一连串的问题,好在一个一个都
解决了。首当其冲的一条,是吃的。因为需要最大限度地保持监视状态,所以他只
能须臾不离地守在这儿。让他烦扰的是在他离开那会儿工夫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会
弄得他苦思苦想,他得尽量把这风险降至最低。他在哪儿见过这样一个说法,凌晨
二点半至四点半这段时问,大多数人都在熟睡之中。从概率上说,这段时间最不可
能发牛什么事情,于是李恩选择这个时间去购物。列克星顿大道北面不远处有一家
通宵营业的便利店,每天凌晨三点半,奎恩就迈着急促的脚步走到那儿( 既作为一
种锻炼,也可节省时间) 采购此后二十四小时内他所需要的一切。算下来他要买的
东西并不多——随着时间推移,他需要的东西还越来越少。因为奎恩懂得解决身体
所需的养料并非就得一个劲儿地吃。一顿饭只要在肚子里垫个底将就着接上下一顿
就行了。食物本身从来不能解决食物的问题;它只会推迟片刻让你感受到那个较真
的问题。所以说,最大的危险是吃得太多。如果他吃下去的东西超量了,下一顿他
的胃口就会增大,那就得用更多的食物去满足它。经过连续不断的自我观察,渐渐
他能够逆转这一进程了。他的目标是尽司能只吃极少量的食物,用这种方式来驱除
自己的饥饿感。若是修炼到最高境界,他也许能完全进入零点状态,但在现在的情
况下他不想玩得太过分。以其心愿来说,他宁可把完全的禁食作为意识中的一种理
想,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至善境界。他不想把自己饿死,所以他每天都提醒自己进
食——他只想能自由地思考真正让自己牵肠挂肚的那此事情。此时此刻,那桩案子
在他脑子里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幸运的是,这个想法与其他那些志存高远的目标
不谋而合:尽可能把那三百美兀多花一些时日。不用说,在这段时间里奎恩将会减
轻许多体重。

他的第二个问题是睡眠。他不可能总是醒着不睡觉,而且事情也.还没有真到
了那种地步。因此,他强迫自己作出一定让步。也和吃饭一样,奎恩觉得他可以逐
渐适应比以前少的睡眠。他通常一般要睡六小时至0 八小时,而现在,他决定把睡
眠时间限于三四个小时。要适应这种睡眠时间是困难的,但更为棘手的是如何在保
证睡眠的同时又不放松警戒。显然,他不能一连睡上三四个小时。这得冒很大的风
险。从理论上说,在保持监视的前提下,最有效地安排睡眠时间是每隔五六分钟睡
上三十秒钟。这样也许能够把情况的概率降至为零。但他意识到这对于身体来说是
不可能做到的。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倒也不妨用这种不可能的目标作为一种模式,
来训练自己学会短暂地打个盹,使自己总是介于清醒与昏寐之间。这需要长时间的
磨练,要有极强的自制力和注意力,因为实验时间持续愈久,他的精力会愈加衰竭。
一开始,他试着每隔四十五分钟睡一会儿,后来,渐渐减至三十分钟。到最后,他
居然能够掌握着每隔十五分钟打一小盹了。他试着借助附近的教堂来帮助自己,教
堂的钟每十五分钟——也就是一刻钟敲一下,每敲两下就是半个小时,三下就是三
刻钟,四下就是一个小时,随着这数字精确的一声声钟点调适着自己的生物钟。奎
恩就在钟声的节奏中睁眼闭眼,弄到最后他得想办法别让这钟声跟自己的脉搏搞混
了才好。从午夜开始,他进入了自己的例行程序,十二点的钟声敲过后合眼睡觉。

十五分钟后自会醒来,钟敲第二下,半小时后,他再睡觉,在钟敲三下时再醒
来。到三点三十分时,他起身去买吃的,回来时是四点,然后再睡。

他来的这段时问很少做梦。梦来的时候也很奇怪:就在那种稍纵即逝的一瞥之
际——他的手,他的鞋,他身边的砖墙。累得要死的时候连这瞬息的梦幻也没了。

第三个问题是怎样藏身,但这个问题比前面两个容易解决。幸运的是,天气一
直挺暖和,这是晚春向初夏过渡的时节,会有一点小雨。

时不时还会下起阵雨,有一两次还下了倾盆大雨,夹着电闪雷鸣,但所有这一
切都不算太糟,所以奎恩从未停止过对自己幸运的感恩。在这条小巷后面有一个充
作垃圾箱的大金属筒,每当夜晚下起雨来,奎恩就爬进里面去避雨。那里面,气味
非常浓烈,而且那味儿还钻进了衣服里面,一连好几天都挥之不去,但奎恩宁愿这
样,他可不想冒险让自己感冒病倒。幸运的是,那筒上的盖子已扭曲变形,根本盖
不严。在一处角上,有一个六英寸到八英寸长的豁口,奎恩正好可以透过那个豁口
呼吸空气——他可以把鼻子伸出洞El。他弯着身子,膝盖顶在筒盖上,背脊贴在筒
壁上,他觉得自己也不见得怎么不舒服。

在晴朗的夜里,他就睡在垃圾筒下面,头部安放在一个有利的位置——一睁开
眼就能看见斯蒂尔曼家的前门。至于放空膀胱的问题,他经常是到巷子远处的角落
里,在垃圾简后面,背对着大街解决的。肠子排空也是个问题,解决这事儿他得爬
进垃圾简里以确保私密。这儿挨着金属筒还有好几个塑料垃圾简,每一个垃圾筒里,
奎恩都能找到足够的废报纸把自己揩擦干净,只有一次,情急之下,他只好从红色
笔记本上撕下一页来解决问题。至于梳洗和刮脸,奎恩已学会省去这两桩事儿也能
生活。

在那段时问里,他是怎么让自己一直隐伏在那儿还是一个谜。可似乎没人发现
他,他也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毫无疑问,他学会了在垃圾工人到来之前就离开巷
子了。还有大楼的看门人,他每天晚上都要来倒垃圾,也从未见过他。可以肯定地
说,谁也没有见到过奎恩,他像是消失在城市的砖墙里了。

料理家务和世俗交往无疑是日常生活的要点。但从许多方面来说,无论如何,
奎恩都要把时间掌握在自己手里。因为他不想任何人见到自己,他尽可能有条不紊
地避开任何人? 他不去看望他们,不去跟他们拉扯什么,甚至也不想到他们。奎恩
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在过去的五年里,事实上,他主动地寻求这种
生活方式。可只是现在,自从生活在这条巷子里以后,他才真正理解独处的真实内
涵。除了自己,他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但在这段时间里,他在那处地方发现的所
有事情中,有一点是他毫不怀疑的:他正在堕落。但他不理解的是:既然已在堕落
之中,他怎么能够知道自己是在堕落呢? 难道能够同时既在天上又在地下吗? 这似
乎不大说得通。

他一连好几个小时抬头看天。从他的位置,楔人垃圾简和墙壁之问的小巷深处,
还能观察到一些别的东西,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开始从头顶上的世界找到乐趣。
据他所见,最主要的是,天空从来都不是静止不动的c 甚至在无云的日子里,看起
来似乎处处都是蓝色,但还是不断显现微小的变幻。从天清日朗到彤云密布那种渐
渐滋扰的搅动,飞机、飞鸟和飞舞的纸片一闪而过的白色,一幅幅云层变幻的画面,
奎恩许多个下午都在研究这些现象,试图弄明白它们的走向,看自己是否能预测它
们的趋势。他开始熟悉卷云、积云、层云、光晕和所有这些天象的各种组合,观测
每一种现象的变化周期,估算天卒在云层影响下会出现怎样的情形。云层,也是天
空颜色发生变化的因素,它有很大的色系范围,从黑色到白色,其中是无级过渡的
各种灰度。这些都必须加以了解、估量和分析。在这之上,是阳光随时用彩笔绘出
的景象,一天之内某些时辰它与云层的互动催生了变幻。这多样化的光谱非常宽广,
其变化结果取决于大气层温度的差异、天空中云层的种类、这一时刻太阳的角度等
等。由于这一切所产生的红色和粉红色是奎恩非常喜欢的天色,至于那些紫色、朱
红色、橘黄色、淡紫色、金色和羽毛状的柿子色,都在天上停留不久,很快就会消
失,不是融入其他色彩,就是随着夜色来临而消退。几乎总是风儿来催动这些变化。
在他蹲守的小巷里,奎恩几乎感觉不到风。但观测天空云层受风力影响发生的变化,
他可以测出风的强度和所挟带的气流的性质。一次又一次,所有的天气现象都从他
头顶上飘过了,从阳光灿烂到狂风暴雨,从沉沉阴霾到晴空万里。还有从黎明到黄
昏,再到正午的转变,还有从向晚到深夜。甚至在漆黑一片的夜里,天空也并非静
止不变。云层从漆黑的夜空飘过,月亮永远是以不同的形状出现,风继续在吹。有
时候甚至会有一颗星星缀入奎恩头上那一方天空,当他抬头时,他会瞧一眼它是不
是还在那儿,或者看它是不是很久以前尚未燃烧殆尽的星星。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斯蒂尔曼没露面。最后奎恩的钱花光了。因为这段
时问里他一直在为这一时刻的到来而磨练自己,到最后,他真的是把存款的用度计
算到分厘不差。没有一个硬币不是一开始就打入必要的预算之内;没有一分钱的花
销不是一开始就左一下右一下来来回回地反复掂量。可是,即便最精打细算的算计
也省不下不可避免的开销。

到了八月中旬的某一天,奎恩发现自己再也没法坚持下去了。作者煞费苦心地
经过一番谨细调查才得以确证这一时间段。具体日子很难说,最早是七月下旬,也
有可能迟至九月上旬,因为有关这事儿的一切调查都要为不可避免的误差留出余地。
但是,就他所能掌握的情况来看——细心斟酌所有证据并剔除那些显而易见的悖谬
之处,作者认为以下叙述的事情应该是在八月份,发生在那个月的十二日至二十五
日之间的某一天。

奎恩几乎一无所有了——只剩下不到一美元的几个硬币。在离家的这段日子,
他是有几笔款子打进来了。这事儿很简单,只消到邮局里查一下他的信箱,从那儿
取出支票,然后拿支票去银行兑现。如果一切顺利,他在几小时内就能回到东六十
九街。那样,我们就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不得不离开那个观察点时内心的痛苦。

剩下的钱都不够他坐公交车的。这是数周以来的第一次,他又开始步行了。重
新开始使用两条腿的感觉很怪,他僵直地从一处移到下一处,前后甩动着胳膊,感
觉路面仿佛粘在他的鞋底上。这会儿他走在六十九街的西面,向右拐人麦迪逊大道,
然后开始向北走去。他的两条腿软绵绵的,觉得脑袋也像是飘浮在空中。他只得不
时停下来喘口气,有一回,一个趔趄差点让他摔倒,他赶紧扶住了灯柱。他发现如
果尽量把步子迈得小一些,用一种慢吞吞的步子向前蠕动,感觉会好一些。这样他
能保存一点体力走过那些街角,他每一步抬脚前后和上下路肩的时候,都小心地平
衡一下自己的身体。

在八十四街,他走到一家商店门前停了一会儿。那儿有一面镜子,这是他自守
夜以来第一次瞧见自己的尊容。这下他倒不再害怕面对自己的形象了。实话说,这
事儿根本就没搁在他心上。他过于投入自己的差事而顾不上想到自己,好像他的仪
容问题已经不存在了。这时,他在商店镜子里看到自己,既没有惊诧也没有失望。
他对此毫无感觉,因为事实上他压根儿都没有认出这是他自己。他以为在镜子里看
见了一个陌生人呢,所以一见之下就马上扭头去看是什么人。但他身旁没有别人。
然后,他又转过来更细心地察看镜子里的人。他一个部位一个部位地仔细辨认着眼
前这张面孔,慢慢地注意到这个人和他自己有着某种相似之处。是的,这似乎更像
是奎恩。可即便是现在,他也并不感到难受。他外表改变如此之大,以至他情不自
禁地迷上了这模样。他变成了一个流浪汉,衣服脏得都看不出什么颜色了,皱巴巴
地裹在身上。脸上长满浓密的胡子,上面沾满灰尘。他头发老长,都打成卷儿了,
一簇簇地耷拉在耳后,鬈曲的发梢快要挂到肩上了。他发现自己就像是鲁滨逊·克
鲁斯,没有人比他更像了,自己竟然如此迅速地变成了这模样真让他很惊讶。这也
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成了别人。他试图回忆起以前的自己,却发
现很难做到。他看着这个新奎恩,耸了耸肩。这真的没什么关系。他以前是一个样
子,现在成了另一副样子。不算更好也没有更糟。不一样了,仅此而已。

他继续往上城方向走了几个路口,然后拐向左边,穿过第五大道,沿着中央公
园的外墙走。他在九十六街走进中央公园,觉得自己走在青草和树丛问十分惬意。
暮夏的绿地开始呈现枯萎的迹象,地面上这儿那儿都显出一些褐色斑块,还有露土
的地方。但头顶的树林还是绿叶满枝,光影穿过树桠在奎恩身上婆娑起舞。这是接
近中午时分,离下午的炎热还有几个小时。

穿过公园时,奎恩迫切地感到想要歇下来。这儿没有街道,没有城市的街区来
标示他行进的路线,突然问他似乎觉得自己已走了几个小时了。对他来说,走到公
园的另一边似乎还得一步一挪地走上一两天。

他义走了几分钟,但两条腿还是撑不下去了。离他不远处有一棵橡树,奎恩朝
那儿走过去,就像宿酲未醒的酒鬼向床铺摸过去似的。他把红色笔记本当做枕头,
在橡树北边草坡上放倒身子就睡着了。这是他几个月来第一次未中断的睡眠,他一
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

手表显示的时间是九点三十分,他蜷缩着身子在想自己浪费了多少时间。奎恩
起身,向西大步而去,奇怪的是他感到自己的精力又回来了,但一边却为浪费了时
间而责骂自己。他已经撇开了任何慰藉。不管他现在怎么做,他都会觉得出手已迟。
他可以为此奔走一百年,但他还是在这事情结束之前赶到了。

他从九十六街出来,继续向西,在哥伦布大道一处拐角他看见一个电话亭,这
倒突然让他想起奥斯特和那五百美元的支票。也许眼下他可以用这笔钱来省下时间。
他可以直接去找奥斯特,把现金揣进口袋,这样就免得去跑邮局和银行了。但奥斯
特手里有现金吗? 如果没有,那么他们还得安排在奥斯特开户的银行见面。

奎恩进了电话亭,从口袋里掏出剩下的几个小钱:有两个一角的,一个二十五
美分的,总共八枚硬币。他拨了问讯台要了号码,把他的一角硬币从退币槽取回,
然后又塞回去,拨了号码。奥斯特在第三声铃响过后拿起了电话。

“我是奎恩。”奎恩说。

他听到对方一阵抱怨,“你究竟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奥斯特的声音听上去很
恼怒,“我打你的电话总有一千次了。”

“我忙着呢。忙那桩案子。”

“什么案子? ”

“那桩案子,斯蒂尔曼的案子,记得吗? ”

“当然记得。”

“这就是我打电话给你的原因。我现在要取钱了。那五百美元。”

“什么钱? ”

“那张支票,记得吗? 我给你的支票。开的是保罗·奥斯特的名字。”

“我当然记得。可那上边没有钱。这就是我打电话找你的原因。”

“你没有权利用这钱,”奎恩叫喊起来,冷不丁把自己也吓一跳,“那钱是我
的。”

“我没用它。那支票被退回了。”

“我不相信。”

“你可以来我这儿,看看银行来的那封信,如果你想看的话。还搁在我桌子上
呢。那张支票是无效的。”

“这太荒唐了。”

“是的,是荒唐。可是现在没法拿它去取钱。”

“问题是行动还在进行。我现在需要钱把这案子搞下去。”

“可是已经没有什么案子了。都结束了。”

“你在说什么? ”

“跟你说的是一回事。斯蒂尔曼的案子。”

“但你说‘都结束了’是什么意思? 我还在忙活着呢。”

“我简直不能相信。”

“别这么神神叨叨的了。我真是一点都不明白你说的意思。”

“我不相信你不知道这事儿。你到底在什么地方? 难道你没看报纸吗? ”

“报纸? 该死的,你说什么呀。我哪有工夫看什么报纸。”

对方一阵沉默,有一刻奎恩以为谈话已经结束,他一直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
这会儿打起精神才发现手里还拿着话筒。

“斯蒂尔曼从布鲁克林大桥上跳下去了,”奥斯特说,“早在两个半月前他就
自杀了。”

“你撒谎。”

“都登在报纸上呢。你自己去看吧。”

奎恩什么也没说。

“就是你那个斯蒂尔曼,”奥斯特继续说,“那人曾是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他
们说他还没落到水面在半空中就死了。”

“还有彼得呢? 彼得怎么样? ”

“我不知道。”

“有什么知情者吗? ”

“说不上来。你最好自己去打探。”

“好吧,我会的。”奎恩说。

说到这儿,也没跟奥斯特说再见,他就挂断了电话。他掏出另一枚硬币给弗吉
妮亚·斯蒂尔曼打电话。他仍然记得那个号码。

一个自动答录的声音把这个号码向他重述一遍,随之宣称无法接通。那声音一
直重复着这个信息,后来线路就断了。

奎恩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最初的一瞬间,他好像什么感觉都没有了,整个
事情似乎只是一切相加归零而已。他决定稍后再考虑这事儿。过后有的是时间,他
想。现在,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回家。他要回到自己的公寓里去,脱下衣服,坐进
热水浴缸里。然后浏览一下近期的杂志,放几张唱片,料理一些家务事儿。然后,
他也许才能让思路回到这上边来。

他走回一百。七街。房门钥匙还在他口袋里,当他打开前门上了三段楼梯走进
自己的寓所时,几乎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事情这就了结了。.每一样事情都起了
变化。这儿似乎完全成了另一个地方,奎恩觉得自己像是走错了房子。他回到门厅,
查看了一下门口的号码。不,他没弄错。这是他的公寓;是用他自己的钥匙打开房
门的。他回到房间里,查看室内的东西。家具重新布置过了。在他摆放桌子的地方
现在是一把椅子。墙上挂上了几幅新的画,一块新地毯铺在地板上。他的桌子呢?
他找了一圈却没找到。他再细心地端视一下家具,发现那不是他的。自他最后一次
待过后,这寓所里的东西全都被搬走了。他的桌子不见了,他的书不见了,他死去
的孩子的图画也不见了。他走进起居室,再到卧室。他的床也不见了,他的衣橱也
不见了。他打开衣橱上层抽屉:里面杂乱地叠放着一些女人内衣什么的:紧身内裤、
胸罩、衬裙。下面一个抽屉里是几件女式运动衫。奎恩不想再看了。靠近床头的桌
子上,相框里的照片是一个面容粗犷的金发小伙。另一张照片上也是同一个年轻人,
在雪地上扬起笑脸,他胳膊搂着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孩。她,也在微笑。两人身后是
滑雪场坡道,一个男人把两根滑雪橇扛在肩上,头上天空湛蓝。

奎恩回到起居室,坐到椅子上。他见烟灰缸里有半支沾了口红的香烟。他拿来
点着了,吸了起来。然后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发现有一些橘子汁和一个面包。他
喝了橘子汁,切了三片面包吃了,然后回到起居室,又坐在椅子上。十五分钟后,
他听到有脚步声走上楼梯,一阵嘁哩咔嚓的钥匙开门声,照片里那个姑娘走了进来。
她穿着白色护士装,手里拎着便利店的棕色购物袋。她一看见奎恩,手里的袋子就
掉到地上,大声尖叫起来。或者是先大声尖叫,然后扔下袋子。确切情况奎恩永远
也不得而知。袋子掉在地板上摔裂了,牛奶往地毯上汩汩淌出一条白色小径。

奎恩站起身,举手做了个安静的姿势,随即告诉她别害怕。他不会伤害她的。
他唯一想知道她怎么会住在他的公寓里。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钥匙擎在空中,好像
以此证明自己没有什么恶意。他花了好一阵工夫来说服她,最后她惊恐失措的神情
总算平静下来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开始信任他了,或是不再害怕了。她扶着打开的门扇,随时
准备着一有麻烦就撒腿而去。奎恩和她保持着距离,不想使事情变得更糟。他嘴里
不停地说着话,解释了又解释,说她是住在他的公寓里了。她对此显然一个字也不
相信,听他说话显然只是为了应付他,毫无疑问巴望他说完了赶快走人。

“我在这儿住了有一个月了,”她说,“这是我的公寓。我签了一年的租赁合
同。”

“可是,我怎么会有钥匙呢? ”奎恩第七次还是第八次提出这个问题了,“难
道这还不能够让你相信吗? ”

“你能有几百种方法拿到这把钥匙。”

“难道你租这套房子时,他们没说这儿有人住吗? ”

“他们说那是个作家。可他失踪了,几个月没付房租了。”

“那就是我! ”奎恩喊道,“我就是那个作家! ”

这姑娘冷冰冰地瞅着他笑了起来,“作家? 这可是我听到过的最好笑的事情了。
瞧你这样儿,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邋遢的。”

“我最近遇到些困难,”奎恩嗫嚅道,带着解释的口气,“但这是暂时的。”

“房东跟我说他很高兴能够甩掉你。他不喜欢那种不上班的房客。那些人暖气
用得太多,而且房子里的设备也损坏得厉害。”

“你知道我的东西上哪儿去了? ”

“什么东西? ”

“我的书,我的家具,我的手稿。”

“我不知道。也许让他们卖掉了。或者是扔到别的地方去了。我搬进来之前,
这里全都清理干净了。”

奎恩深深叹了口气。他是走投无路了。他此刻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
最终向他抖开了真相。什么都没留下。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他问。

“坦白说,我不在乎。”姑娘说,“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我只要你离开
这里。如果你不走,我就要叫警察了,你会被抓起来的。”

这都无关紧要。他不能在这天剩下的时问里一直站在那儿和这姑娘争个不休,
再说他也不可能要回自己的公寓了。它丢了,他走了,什么都没有了。他结结巴巴
的说话声几乎让人听不见,他在为自己占用了她的时间在向她道歉,然后从她身边
逾门而去。
第十三章

现在随便发生什么事情他都无所谓了,奎恩来到六十九街前门没用钥匙就开了
门,自然也不觉得奇怪。当他上了九楼,顺着过道走到斯蒂尔曼家门口时,眼见房
门大开也没有大惊小怪。看到里面四壁空空更是一丁点儿都不奇怪了。这地方搬得
一干二净,所有的房间都空空如也。每个房间都一个样儿:木头地板,四堵白墙。
这些都没给奎恩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他累坏了,唯一想到的事情是闭上自己的眼
睛。

他走到里边的一个房间,这逼仄的小屋只是十英尺长六英尺宽。

透过一扇带铁丝网格的窗子可以望见天井,但看上去这是所有房间中最暗的一
间。这房间里还有一道门,通向一个带盥洗室而没有窗子的小卧室。奎恩把红色笔
记本放在地板上,从口袋里掏出那支聋哑人的笔,丢到红色笔记本上。然后解下手
表塞进口袋。他把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脱下,打开窗子,一件一件扔进天井:先是扔
右脚的鞋,再是左脚的鞋;然后一只袜子,再一只袜子;再是衬衫,内裤,长裤。
他没有看着那些玩意儿是不是掉下去了,也没去看是不是还晾在那儿。然后,他关
上窗子,躺在地板中央,睡着了。

他醒来时房间里一片漆黑。奎恩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了——是这天的晚上还是
第二天的晚上。可能是傍晚,他想。还没到夜里。也许只是室内的黑暗,外面,窗
外,还是阳光明亮哩。他犹豫着是否爬起来到窗口去看一下,但想想还是决定算了。
如果现在不是夜里,他想,那么过一会儿黑夜自然会来的。这是肯定的,不管他是
否去窗口那儿张望,答案都是同样的。另一方面,如果这会儿确是纽约的夜晚,那
么阳光’‘定在其他地方闪耀着,比方说,在中国,那儿准是正午时分,稻农们正
在揩拭额头上的汗水。夜晚和白天正好是相对的概念;它们并不意味着绝对的状态。
在任何时刻,两者都是同时登场。我们之所以不知道这回事,那是因为我们不可能
同时置身两处。

奎恩也想过起来到另一个房间去,可马上就意识到待在这儿实在也挺快活。他
选择了一个舒适的地儿,他发觉自己喜欢睁着眼睛仰卧在地上,看着天空——或者
总归是天空那块地方,过去总能看见的。他现在只缺一样东西,那就是天空。他意
识到在户外度过那些日日夜夜之后,他希望头顶上有天空。可他现在是在室内,不
管他选择哪一个房间,天空都是被遮蔽的,即使目力所及的最远之处也看不到天空。

他想,他不妨待在这儿直到待不下去为止。盥洗槽里有水可以解渴,能让他存
活一段时间。最终,他会觉得饿了要吃东西。但一直以来他为减少进食已做过不少
努力,所以他知道饥饿来临的时刻还须几天才会到来。他决定不去想这事儿,直到
他不得不想。没有理由为这事情担忧,他想,不必为这种无关紧要的事儿自寻烦恼。

他试图回想自己在这段经历之前的生活。要唤起这种回忆相当困难,因为,如
今那些事情似乎离他很远。他记得先前以威廉姆·威尔逊的笔名写的那些书。好陌
生啊,他想,他是玩过那些名堂,可现在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做。从内心说,
他意识到马克斯·沃克已经死了。他在经办下一个案子时死于某处,奎恩对此一点
都不觉得遗憾。

现在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无关紧要。他想起自己的写字台,他曾在那上面写过
无数的文字。他回想那个曾是他的出版代理人的什么人,发觉自己压根儿记不起他
的名字来了。那么多事情如今都已娴消云散,要同忆起来真是太困难了。奎恩试着
回想大都会队的阵容,一个位置一个位置地搜寻,但他脑子里开始恍惚起来。,那
个中场,他记得是莫凯威尔逊,一个很有前途的年轻选于,他的真实姓名是威廉姆
’威尔逊。

无疑地,那里面有些事情肯定挺有意思。奎恩追逐着这个念头想了一阵,但后
来也拉倒了。两个威廉姆·威尔逊互相抵消掉了,就这么回事。奎恩在心里向他们
挥手道别。大都会队在最后一次赛事中将再次崩溃,没人会难过的。

下一次醒来时,太阳照进了房间。他身边地板上摆着一只盛食物的托盘,盘子
里热气腾腾的像是烤牛肉便当。奎恩安之若素地领受了这一施与。既不感到诧异也
没觉得不妥。是的,他对自己说,最大的可能是这份食物本来就是留在这儿给我的。
这食物怎么会跑到这儿,或者为什么要搁在这儿,他一点也不好奇。这事儿甚至都
不能引发他离开这个房间去公寓别处瞧个明白。他倒是凑近些,细细地端视着盘中
食物,发现除了两大块烤牛肉外,还有七颗小小的烤土豆,一些芦笋,一个新鲜面
包卷,一点沙拉,一罐红酒,还有作为甜点的一块三角奶酪和一个梨。还有一方雪
白的餐巾纸,工艺精良的金属餐具。奎恩吃了食物——或者说吃了一半,那已是他
最大的胃口了。

吃完后,他开始在红色笔记本上写东西,一直写到黑暗重新回到房问。天花板
中央有一盏不起眼的灯具,门边就是开关,但奎恩都不曾想过要使用这盏灯。过不
了多久,他又睡着了。醒来时,阳光照进了房间,身边地板上又出现了盛食物的托
盘。他尽量吞咽下食物,然后又在红色笔记本上埋首书写。

这段时间里,他多半写的是有关斯蒂尔曼案子的一些边际性问题。

比如,奎恩奇怪的是,为什么自己居然懒得去查阅一下刊登斯蒂尔曼一九六九
年被捕消息的报纸。他在想,是不是他把这个问题跟同一年的登月事件联系在一起
了。他问自己,为什么要相信奥斯特所说斯蒂尔曼已经死了。他试着从“蛋”这个
词儿引出一些联想,写下这一类语句,如“一个好蛋”,“他脸上的蛋”,“放下
一个蛋”,“弄得像两个蛋似的”。他想知道,如果他当时跟踪第二个斯蒂尔曼,
而不是跟第一个走的话,结果会怎样。他问自己为什么克里斯托弗——那个旅行者
的保护圣徒——一九六九年被教皇保罗取消了圣徒封号,那正是登月旅行的同一年。
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堂吉诃德不写一部他所喜欢的书——而不是那些
冒险故事。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名字和堂吉诃德名字是同一个首字母。他在考虑
着那个搬进他房间的姑娘和中央车站那个阅读他小说的姑娘是不是同一个人。他想
不通,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在他没能联系上她以后是不是另外雇用了一一个侦探。
他问他自己,为什么他相信了奥斯特所说支票被打回了。他想到了彼得·斯蒂尔曼,
不知道他是不是曾睡过他现在睡的房间里。他不知道这个案子是真的结束了,还是
自己已经不能再为这事儿忙活下去了。他不知道自己一生走过的足迹会绘成什么样
的地图,拼成什么样的字形。

天一黑,奎恩就睡,天一亮,他就吃,然后在红色笔记本上写东西。

他根本不知道每次间隔的时间有多长,因为他已不再去计数日夜小时了。但似
乎对他来说,黑暗渐渐地多于白昼了,尽管一醒来就有阳光,但阳光变得越来越黯
淡,越来越短促,几乎是飞逝而去。最初,他把这归结于季节性变化。昼夜平分点
已经过去了,也许冬至就要到了。但就算是冬天已经来了,这个昼夜过程照理应该
开始逆转了呀。奎恩注意到黑暗已在严重地发噬白昼的时间。对他来说,似乎吃东
西和在红色笔记本上写字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最后,这段时间似乎已减至儿分钟。
比方说,一次,他刚吃完东西,往红色笔记本上只写了三行字,天就黑了。接下来
又是白天,他的时间只够写两行字。他开始不吃饭了,以便有时问能往红色笔记本
上写字,只是实在支撑不下去时才吃东西。

但时问继续在缩减,只够他吞噬一两口食物,黑夜就降临了。他没有想过要用
电灯,因为他很久以前就忘记了那儿有灯。

这一阵黑暗与日俱增,而红色笔记本上的文字却渐而稀少。慢慢地,奎恩写到
了尽头。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意识到自己写下的文字越多,时间就过去得越久,
就越使他几乎难以下笔。他开始认真斟酌字句,尽可能以最俭省的方式把他想表达
的东西清晰地表达出来。他后悔一开始在红色笔记本上浪费了那么多纸页,事实上
他对自己在斯蒂尔曼案子上不厌其烦地花费那么多笔墨感到犯不着了。现在这案子
已经被他扔诸脑后,他不再让自己为这事儿烦心了。那曾是他生命中引向彼岸的桥
梁,现在他已经过来了,桥的意义也就不再存在。奎恩对自己也越来越不在意。他
写星辰,写地球,写他对人类的祈盼。他感到自己的语言已经切断了与自己的联系,
现在它们已经成了大干世界的一部分,非常真实而明确,就像石头、湖沼,或是花
朵。它们不再跟他有任何关系了。他想起自己出生的那一瞬间,如何被轻轻地从母
亲子宫里娩出。他想起这世上的无限善意和所有那些他曾爱过的人。现在他一切都
无所谓了,除了所有这一切的妙意。他想把这种感触接着写下去,但令人痛苦的是
他知道这不可能。然而,他试着鼓起勇气来面对这个红色笔记本的收尾部分。他不
知道自己能否扔开笔写,不知道能否代之以口述,用自己的声音填入蒙昧的暗夜,
让言语渗入空气,逾墙而去,遍及市廛,即便光明不再重临。

红色笔记本上最后一句话是:“当红色笔记本上无处可写时,那将会发生什么
呢? ”

至此,这个故事变得朦咙不清。所有的线索都断了,在最后那句话之后发生了
什么事情永远不会为人所知。冒险猜测一下都显得愚不可及。

二月间,我从非洲旅行归来,一到纽约几小时后就下起了大雪。那天晚上,我
打电话给我的朋友奥斯特,他催我尽快去他那儿。他的声音是如此急切,在我听来
是一种不可推却的意思,这使我不敢拒绝他的邀请,尽管当时我累得要命。

在他的寓所里,奥斯特向我说起他所知甚少的那个李恩,随后开始陈述他偶然
被牵涉进去的这桩离奇案子。这事情弄得他心神不宁,他说,要我给他出个主意。
听他说完,我不禁为他如此冷漠对待奎恩而感到生气。我责备他没有为一个显然陷
于困境的人去做些什么。

奥斯特似乎听进了我的话。事实上,他说,这就是他求我过来的原因。他一直
有一种负疚感,需要卸去这个心理包袱。他说我是他唯一可信赖的人。

几个月来,他一直在设法寻找奎恩,却一无所获。奎恩不再住在自己的公寓里
了,所有与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取得联络的尝试也都失败了。当时,我建议是否去
斯蒂尔曼的寓所瞧瞧。不知怎么想的,我有一种直觉,那是奎恩最后的去处。

我们穿上外套,走到外面,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东六十九街。雪已下了一个小时,
路很难走了。我们走进那幢房子时还差点在门口滑倒,跟一个正要进门的住户撞到
一起。我们上了楼,找到以前曾是斯蒂尔曼家那套房间。门没锁。我们小心翼翼地
走进去,眼前是一间间空荡荡的屋子。里面的一个小房间——也和别的屋子一样干
干净净,一本红色的笔记本摊在地上。奥斯特捡起来,匆匆翻了一下,说这就是奎
恩的。随即递过来让我留着它。他说这整个事情让他非常难受,他害怕手边留着这
东西。我说那就我来保管吧,直到他自己打算想看了,但他摇摇头,跟我说他再也
不想看到这个本子。然后,我们就离开那儿,走入飞雪之中。整个城市已是一片雪
白,雪还下个不停,好像永远也停不下来了。

至于奎恩,我现在不可能知道他会在什么地方。我尽可能仔细地照着这红色笔
记本来叙述,如果这个故事有任何走样的地方,责任自然在我。有几处地方文本解
读尤为困难,我只能尽最大努力去还原其意,并避免去做任何强作解人的阐释。当
然,这红色笔记本只是半个故事,任何一个敏感的读者都会理解这一点。至于奥斯
特,我相信他的行为表现从头到尾都比较拙劣。如果我们的交情就此告吹,他才是
该受到责备的人。至于我,我的目标依然在奎恩身上。他将与我同在。不管他遁迹
何处,我都为他祈福。

(1981--1982)

幽灵

1

最先出现的是布鲁。再是怀特、布莱克相继登场,事情开始之前还有个布朗。
布朗把布鲁领进门槛,布朗教会了他办事的诀窍,布朗老去之后,他就接上手了。
事情就是这么开始的。地点是纽约,一切按顺序交代,二者一项都不会改变。布鲁
每天都在事务所,坐在他的办公桌前,等待着什么事儿发生。因为很长时间无所事
事,那个名叫怀特的人一进门,事情就开始了。

这桩案子相当简单。怀特叫布鲁去跟踪一个名叫布莱克的人,必要时就得须臾
不离地跟着。在给布朗跑腿时,布鲁没少搭手那些盯梢的差事,这一次似乎也没什
么不同,也许比他以前的活儿多半还容易些。

布鲁需要工作,所以他听从怀特的吩咐,没有提出太多的问题。他估计这是一
桩与婚姻有关的案子,那怀特是个好吃醋的丈夫。怀特并未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
他只是要求每周提交一份报告,他交代,把报告寄往某某号码的邮政信箱,并用多
少长多少宽的纸张照原样复制一份。支票将每周按时寄给布鲁。然后,怀特把布莱
克的住处告诉了布鲁,还有他的容貌特征等等。布鲁问怀特认为这事儿得持续多长
时问,怀特说他也不知道。只消按时把报告寄来就是了,他说,到时候等我进一步
通知。

平心而论,布鲁觉出这事儿有点古怪。但要说这当儿他已心生疑窦倒是扯远了。
当然,他不会不留意怀特身上某些地方。比方说,他那把黑胡子,还有两道浓密的
眉毛。再是皮肤,看上去异乎寻常地自,就像擦了粉似的。布鲁对化装术可不是外
行,要看穿一个人的伪装没什么困难。布朗是他的老师,毕竟,人在江湖时曾是这
一行里的顶尖高手。所以布鲁开始觉得他弄错了,这案子根本与婚姻无关。但他没
想更多,因为怀特还在跟他说话,布鲁只得集中精神接着他的话头。

那儿都安排好了,怀特说。那是一套小户型的公寓房,正对着马路对面布莱克
的家。我已经租下了,你今天就可以搬过去。房租付到案子结束为止。

好主意,布鲁说着从怀特手里接过了钥匙。这就省得跑来跑去了。

一点不错,怀特附和道,捋了捋他的胡子。

事情就这么定了。布鲁接下了这份差事,他们为此握了握手。为了表示自己的
诚意,怀特甚至先付了布鲁十张五十美元的票子。

于是这就切入正题。出场的是年轻的布鲁和一个名叫怀特的人——显然这人不
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人。但这没关系,怀特走后布鲁对自己说。我肯定他有他这
么做的理由。况且,这不是我的问题。

我唯一需要操心的是把自己的事儿做好。

这是一九四七年二月三日。当然,布鲁根本不会知道,这个案子会持续数年之
久。但现在做事不像过去那么误打误撞,这事情的神秘色彩也跟以后可能发生的任
何事情差不多。但现在的情况并不比过去更明朗,它的神秘性也与未来可能发生的
任何事情相当。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就是这样:一次走一步,说一句话,然后是下
一步。这里面有某些必然之事布鲁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可能知晓。因为信息是慢慢地
显露出来的,每当它到来时,总会以沉重的个人牺牲作为代价。

怀特离开了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布鲁拎起电话打给未来的布鲁太太。我就要
去潜伏了,他告诉自己的爱人。如果我有一段时间不跟你联系,别担心,我会一直
惦着你的。

布鲁从搁架上拿下一个灰色小背包,往里面塞进一把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
一个双简望远镜、一本笔记本和几样必备工具。然后,整理了办公桌,把文件纸张
堆码整齐,锁上事务所的门,便直奔怀特给他租下的房子。地址并不重要。但为了
叙说方便我们还是提示一下吧,是在布鲁克林高地。一条安静而车流很少的街道,
离大桥不远——想来就是橘子街了。一八五五年沃尔特·惠特曼就是在这条街上用
手持送受话器将《草叶集》初版的诗稿传送出去,也许亨利·沃特·比彻站在红砖
教堂讲道坛上大声疾呼废奴就在这儿。这可是一个有特色的地儿。

寓所在一幢四层楼的褐色砖石建筑的三楼。布鲁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查看家具设
施,很高兴这儿设施齐全,他这儿每样东西都是新的:床、桌子、椅子、地毯、亚
麻布窗帘、厨房用具……每样东西。壁橱里挂着成套的衣服,布鲁心想不知这些衣
服是不是专为他置办的,穿上身试了试,发现正合适。这不能说是我所见过的最大
的住所,他对自己说,从房间这头到那头几步就跨过来了,可这里真够温馨的,够
温馨的。

他走到外面,穿过街道,走进对面的楼房里。在入口处,他从一排信箱中搜寻
布莱克的,找到了:布莱克——三楼,好极了。一转身,他回到自己房间,开始着
手办事了。

他拨开窗帘,向对面望过去,瞧见街对面布莱克就在自己屋子里,坐在桌边。
在某种程度上布鲁可以把对方的一举一动观察得清清楚楚,他估计布莱克是在写作。
透过双筒望远镜他可以断定是这么回事。

但望远镜的功能还不足以让他看清对方写下的东西,尽管是能看到纸上的字迹,
布鲁却没法辨认出那上面写的是什么。他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就是布莱克正用一
支红色自来水笔在笔记本上书写。布鲁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写下:二月三日,下午三
点,布莱克在桌上写东西。

偶尔,布莱克会停下手里的写作朝窗外凝眸睇视。这时,布鲁以为他正在朝他
这边看过来,急忙避开。但进而观察之下,他意识到那只不过是一种茫然出神的模
样,与其说是看,不如说是在思索,是在打量那些看不见的东西,而并非用目光搜
索什么。布莱克每隔一会儿要从椅子上站起来消失在房间后面的什么地方,布鲁估
计那是一处墙角,或是洗手间,但他从不离开很长时间,总是很快就回到桌边。这
样来来回回地持续了几小时,布鲁一点也摸不透他在干什么。六点钟时,他在自己
的笔记本上写下了第二句话:他这样持续了几个小时。

这并没有使布鲁感觉厌烦,倒是让他来了一股非得弄明白不可的执拗劲儿。看
不清布莱克写的东西,到目前为止几乎还都是一张白纸。

也许他是个疯子,布鲁想,正在密谋炸毁整个世界。也许他在书写什么秘密配
方。可是,布鲁马上为自己这种孩子气的想法感到羞赧。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他
对自己说,还得再过段时间才能下断语呢。

他脑子里的念头从一件小事转到另一件,最后拴在未来的布鲁太太身上。他们
本来计划今天晚上要出去的,他想起,如果不是怀特今天出现在事务所,带来这桩
新案子的话,他这会儿就跟她在一起了。先是到第三十九街那家中国餐馆,他们在
那儿别扭地跟筷子较劲儿,在桌子底下拉着对方的手,饭后去看派拉蒙公司两片连
映的夜场电影。在短短的一瞬,他脑子里浮现出她清晰的脸庞( 低眉垂眼地笑着,
佯作羞涩模样) ,他意识到自己其实更愿和她在一起,而不是坐在这小屋子里鼓捣
着天知道要鼓捣多久的差事。他想给她打个电话聊聊,犹豫了一下,决定不打了。
他不想显得挺脆弱的样子。要是她知道了他有多需要她,他就该失去自己的优势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男人总得更坚强一些。

此刻,布莱克把桌上写作的一摊东西收拾掉了,摆上了晚饭。他坐在那儿慢慢
地嚼着食物,用他那副出神的模样凝视着窗外。看见那边的食物,布鲁意识到自己
也饿了,于是去厨房搜寻有什么可吃的东西。

他找来了一听罐头炖肉,用白面包蘸着肉卤吃上了。吃完后,他抱着一丝希望
想看看布莱克是否会出去走走,瞧见布莱克在房间里突然作出一阵手舞足蹈的动作
时他感到这事儿有门了。可是什么也没发生。十五分钟过去了,布莱克又坐回到桌
旁,这次是看一本书。旁边有一盏灯,布鲁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布莱克的脸了。布鲁
估计布莱克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上下也就相差一两岁吧。那就是说,他也是靠近三
十的人了,要不就是三十出头。他发现布莱克那张脸挺讨人喜欢的,跟他平日见到
的那些成千上万的面孔相比,倒也说不上有什么特别之处。这让布鲁感到有点扫兴,
因为他内心隐匿的想法中很希望布莱克是个疯子。

布鲁透过双筒望远镜看见布莱克阅读的那书的名字,《瓦尔登湖》,作者是亨
利·戴维·梭罗。布鲁从没听说过这本书,他细心地把这一点记在笔记本上。

这个晚上剩下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布莱克在看书,布鲁则在看他看书。随着
时间推移,布鲁越来越扫兴了。他不习惯像现在这样蜷缩起来隐匿在暗处,这会使
他的神经越发感到紧张。他喜欢跑跑颠颠,从一个场子赶到另一个场子,手里总是
忙活着什么事情。我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那类侦探,每当老板派给他一个尤其需
要长时间守候一处的差事,他就会这样对布朗说。给我那种能有地方下手的案子吧。

现在,他是自己的老板了,这是他自己找来的活儿:一桩无事可做的案子。除
了盯着那人看书写字外就没别的可做的了。布鲁现在唯一可做的是揣摸布莱克脑子
里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猜猜他在想些什么,这是一桩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布鲁
让自己的意识一点一点地溜回旧日的记忆中了。他想到了和布朗联手办理的一些案
子,尽情回味他们大获全胜的喜悦。比如说,那回瑞德曼的案子,他们揪出了一个
盗用二十五万美元的银行出纳。那回布鲁佯装一个赛马狂,诱使瑞德曼和他一起下
赌。银行流失的现金后来都追回了,那家伙受到了应得的惩罚。至于格雷的案子,
那就更带劲了。格雷失踪了一年多,他的妻子打算申报他已经死亡。布鲁摸遍了所
有的常规渠道也一无所获。然而有一天,他正打算提交最后的报告时,却在一家酒
吧里撞上了格雷,那儿离他妻子的住处只有两个街区,但这个格雷却根本不可能变
回原来的自己了。

格雷的名字现在改成了格林,尽管本人矢口否认自己是格雷,但布鲁知道这就
是格雷,因为他揣着这人的照片转悠了三个月了,早已把他那张面孔牢牢地印在心
里。原来是这人得了健忘症。布鲁把格雷带回到他妻子那儿,这人还是自称格林,
看见那女人倒是立马就爱上了她,几天后就向她求婚。于是格雷太太成了格林太太,
她两次嫁了同一个人,因为格雷根本记不起以前的事了——还固执地拒绝承认他是
健忘症——但这并不妨碍他现在舒舒服服地享受自己的生活,格林仍在离家两个街
区的那家酒吧当差。他说他喜欢调制饮料,喜欢和那些来酒吧的人们交谈,他不可
能想象自己会去做别的什么事儿。他宣称自己生来就是做酒吧招待的,他在婚礼上
向布朗和布鲁这样宣称,他们谁会去反对一个人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呢? 这些都是
过去的好时光啊,布鲁对自己说,这时他隔街望见布莱克关掉自己房间里的灯。那
桩案子整个儿充满了奇怪的扭曲和荒诞的巧合。好吧,不是每个案子都能这么令人
兴奋的,你得在糟糕的情况下采取正确措施。

布鲁,向来是个乐天派,第二天早上醒来心情就好了。外面,白雪覆盖在平静
的街道上,所有的景象都变成白皑皑的一片。观察着布莱克在窗边桌旁吃完早饭,
又读了几页《瓦尔登湖》,布鲁看着他折身转进房间后面,再又回到窗前往身上穿
大衣。这时是早上八点刚过一会儿。布鲁伸手戴上自己的帽子和手套,穿上靴子,
匆忙问胡乱地把这些玩意儿穿戴起来,不到一分钟就下了楼跟在布莱克后面。这是
一个无风的早晨,四周平静得能让他听到雪花飘落在树枝上的声音。周围一个人也
没有,布莱克的鞋子在雪白的人行道上踩出一声声有节奏的脚步声。布鲁跟着他的
脚印转过路口,看见布莱克在那条街上慢慢溜达,好像在享受着雪天的愉悦。他不
像是一个打算逃跑的人,布鲁这样想着,便也相应地放慢了自己的脚步。走过两条
街后,布莱克走进一家门面不大的便利店,在里边盘桓了十到十二分钟,然后捧着
两个装得满满当当的购物纸袋出来了。他没有留意到站在街对面一处门道里的布鲁,
朝橘子街方向往回走。这是为了防备暴风雪来临贮存的物品,布鲁对自己说。布鲁
决定冒一把险不去跟踪布莱克,自己也跟布莱克一样拐进了便利店。除非这是个诱
饵,他想,布莱克打算丢下买来的这些东西溜之大吉,但可以肯定他是走在回家的
路上。于是布鲁也为自己采购了一些东西,还在隔壁一家店里买了报纸和几本杂志,
然后回到了橘子街。果不其然,布莱克已经坐在窗前桌子旁,在前一天见过的那个
笔记本上写东西了。

由于降雪影响了视线,布鲁观测布莱克房间里的情形有些困难。

就是双筒望远镜也帮不了多少忙。这天天气一直阴沉沉的,透过纷纷扬扬的雪
花看过去,布莱克只是一个影子。布鲁放弃了长时间的守望,坐下来翻看报纸、杂
志。他是《侦探纪实》的忠实读者,从来不肯错过一期。现在,既然有大把的时间,
他就可以把最新一期从头到尾全部读完,甚至停下来浏览那些小块的补白启事和最
后几页上的广告。他钻入犯罪团伙和密探的专题报道中津津有味地阅读着,有一篇
小文章使布鲁感触至深,甚至看完杂志后,他还忍不住在那儿继续思索。那是二十
五年前,在费城郊外一片树林里,有人发现一个小男孩被谋杀了。尽管警察立即上
手调查这桩案子,却一点线索也没有。不仅没有犯罪嫌疑人,而且还无法辨识那男
孩的身份。他是谁,是什么地方的人,为什么他会出现在那儿——所有这些问题一
直没有答案。最后,这案子只好存档。如果不是那个曾在这男孩的验尸报告上签字
的验尸官,这案子可能就彻底被人遗忘了。那个验尸官的名字叫戈尔德,他对这桩
谋杀案非常痴迷。在那孩子被埋葬前,他给孩子的面部做了遗容面模,从那以后就
致力于破解这起神秘谋杀案。二十年过去了,他到了退休年纪,离开了工作职位,
可以全身心地投入这案子中了。可是事情未能获得什么进展。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距离谋杀案的破解并没有比起初更往前走近一步。这篇发表在《侦探纪实》杂志上
的文章说,他现在愿意悬赏两千美元征求任何有关小男孩的信息。文章附有作者手
举那个带有纹理经过修整的遗容面模的照片。这带着恳求意味的形象在他眼里看来
太诡异了,以致布鲁惊恐地把自己的眼睛赶快转开去。戈尔德现在老了,怕自己等
不及破解这桩案子了。布鲁对此深为感动。如果有可能,他愿放下手头的一切去帮
助戈尔德。像这样的人太少了,他想。

如果那男孩是戈尔德的儿子,那也可以理解:复仇嘛,一个纯粹而简单的理由,
任何人都能理解。当然,对他来说这男孩完全是个陌生人,所以他来做这事情不会
掺杂任何个人因素,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

想到此,布鲁心头凛然一颤。戈尔德拒绝接受这个事实,即在这个世界上,一
个杀害了这男孩的凶手可以不受惩罚而逍遥法外,即使那凶手现已过世,他也愿意
牺牲自己的生活和幸福去匡扶正义。布鲁把小男孩的事儿细想一通,试着想象事情
的真实经过,试着去感受那男孩必然有过的感受,然后脑子里渐渐浮现出一个念头
:凶手必定是父母二人中的一个。如其不然,小男孩的失踪肯定会有人去报警。这
就使事情变得更糟了,布鲁想,当他的念头转到这儿时不禁感到恶心起来,他现在
完全理解了戈尔德所有的感受,他意识到二十五年前他也是个小男孩,倘若那男孩
还活着的话也该有布鲁这年纪了。这有可能就是我,布鲁想。

我可能就是那个小男孩。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就把那张照片从杂志上
剪下来用大头针钉在自己床头上方的墙面上。
2

这就是最初几天的经过。布鲁守望着布莱克,那儿几乎没发生什么事情。布莱
克写作,阅读,吃饭,在附近短暂地溜达一圈,似乎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布鲁。布鲁
呢,试着不去自寻烦扰。他估计现在布莱克是低调地隐蔽着自己,一等时机成熟就
会出手。因为布鲁只是一个人,所以他意识到那种持续的警戒状态他可没法做到。
毕竟你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盯着一个人。你还得有时间睡觉,吃饭,洗漱,等等。
如果怀特要对布莱克实行全天候监控,那他就得雇用两三个人,而不是一个人。布
鲁只是单枪匹马,他不可能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但是,尽管这么告诉自己,他可还是有些担心。因为如果布莱克必须受到监视,
那么他就必须是每日每夜每时每刻都处于监控之中。任何不能保持连续性的监视都
算不上是监视。无须给他太多的机会,布鲁推断,一不留神整个事态就会出现变化。
一个瞬间疏忽——朝旁瞥上一眼,挠挠脑袋,打个哈欠——转眼之际,布莱克就会
溜开去干他早已计划好了的罪恶勾当。而且,每天都会有上百甚至上千个这样的时
刻。布鲁觉得这倒是个麻烦事儿,不管这问题在他脑子里转多少遍,依然找不出一
个稳妥之计。说来这还不是他唯一的麻烦事儿呢。

直到现在,布鲁还不曾有片刻工夫能安稳落座,这份袖手于旁的新差事真让他
觉得若有所失。他生平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儿,毫无头绪,也毫无把握,根本
看不出这一刻与下一刻有什么区别。他从来没有把这个世界往自己脑子里搁那么长
时间,虽说他一向明白世界就在那儿,却无法从量数上去把握它,因而自己更无以
探测其中那些暗昧不明的东西。他浮光掠影地对自己所能记忆的那些事物梳理了一
遍,将注意力置于事物表层有助于获得循序渐进的感知,从第一点人手,方能往下
评估,在这个世界里他总是能够获得许多乐趣,从来不向存在之物索取更多的东西。
而今,它们依然如故,生动地留下时光的印记,明明白白地向他旱示它们的本相,
它们就那样不会是别的样子,以至他从来不用在它们面前踌躇不前,或是再看上第
二眼。现在,猝然之际,原来的世界从他眼前挪走了,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观察,只
有那个名叫布莱克的家伙模糊不清的身影,他发现自己在绞尽脑汁地想事儿——他
以前可从来没这习惯,而这种状况,也开始让他备感烦扰。如果思索也许会让一个
词超出它本来的意义,一个更普通些的单词,举例说“思索”

(speculation) ,可能就不会离它本来所标示的意义更远。“思索”,是从拉
丁词speculatus来的,意思是探明、辨出、观察,联想到单词“反射镜”

(speculum),词义跟镜子有关,或是照镜子。由于隔着一条街侦察布莱克,对
布鲁来说就像是在照镜子,而并非只是窥视他者,他发现他也在观察自己。现在,
他的生活节奏突然减速了,倒使自己能够看清以前甩脱他注意力的一些事情。比方
说,日光的轨迹每天在室内移动的情形,某时某刻太阳必定会将积雪反射到房间天
花板的一处远角。比方说,他的心跳,他的呼吸声,他眼睛的眨动——布鲁现在对
这些细微小事都能产生意识了,他越是想摆脱这些意识,可是这些东西在他脑子里
越是像荒谬的言词似的翻来覆去地重复着。他知道这不会跟他玩真的,但一点一点
地,这些言词似乎显示出某种意义来了。

关于布莱克,关于怀特,关于他被雇来从事的这项工作,布鲁现在开始提前进
行某种推测了。这会儿他发现编故事也许是自有其乐趣所在,并非只是为了打发时
间。他想,怀特和布莱克没准儿是兄弟,其中牵涉到一大笔归属未明的钱财——比
方说,是一笔遗产,或是某种共同投资。怀特也许是想证明布莱克的不称职,他想
自己来操纵那个机构.控制家族财产。而布莱克呢,也相当聪明,不会轻易上当,
于是他躲起来,等局面缓过来再说。另一个推论是,布鲁猜测怀特和布莱克是对手,
两人为同一目标而争竞——比方说,是求解科学上的一个什么问题——怀特之所以
要监视布莱克,是要确认他没有超过自己..还有一个猜想是,怀特是一个FBI 或
者某个外国问谍机关叛离的特工,在用自己的方式从事某种不被上司认可的边缘性
活动。他雇用布鲁来为自己工作,这样既能探悉布莱克的秘密同时又不妨碍自己的
日常活动。一天又一天,这样的故事越扯越多,有时候布鲁会在先前编织的故事里
再添油加醋地补缀其细节,而有时候他又开始在那儿编织新的故事。比如,蓄意谋
杀之类,以及为一笔巨额赎金而实施的绑架计划。日子一天天过去,布鲁意识到他
可以把这样的故事没完没了地编下去。因为布莱克不过是一个空白,是编织物上的
一个孔眼,而一个故事可以填补这个孔眼,就像能填补任何别的窟窿一样。

不管怎么样,布鲁倒没有玩弄技巧以辞害意,他知道跟任何别出心裁的东西相
比,他当然更喜欢一个真实的故事。当然,在最初阶段,他也明白这是唤起自己坚
忍毅力的办法。他一点一点地向内心挖掘,随着时间推移,他对自己这状况慢慢觉
得满意起来了,对于这事情要长时间搞下去也有了一种顺从的心态。

不幸的是,对未来的布鲁太太的思念却时时扰乱他渐趋平静的内心。布鲁从未
像现在这样想念她,但他也隐约感到以后恐怕不会再有同样的情况了。这种情感出
自他眼下无处倾诉的境况。然而,每当未来的布鲁太太在他脑子里浮现,他被某种
恐慌攫住时,只要把自己的思想囿于布莱克和布莱克的房间,锁定自己的工作状态,
他就会感到相当满足了。有时候,他突然从镇定转为苦恼,觉得自己像是正往某个
黑暗的洞穴似的地方坠落下去,不知如何能脱身而出。几乎每一天他心里都会萌生
要给她打电话的冲动,心想也许要等到真实接触的一刻才会打破这个符咒。但日子
一天天过去,他仍旧没打电话。这也成了困扰他的一个问题,他想不起自己一生中
是否有过这种时刻——如此不想去做一桩他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我在
变,他对自己说。

一点一点地在变。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我了。这个解释至少在一段时问内打消了
他的疑惑,但到头来只留给他比以前更为陌生的感觉。随着时间推移,不在脑子里
想象未来布鲁太太的画面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特别是在夜里,房间里一片黑暗,
他睁大眼睛仰面躺在床上,一个部位一个部位地构拟着她的身体,从她的脚开始,
继而是脚踝,顺着小腿往上到大腿,再到大腿根,从她的肚子摸到乳房,随后在那
片柔软的部位惬意地徜徉一番,再摸到她的屁股,往上摸便是她的背部,最后搂着
她的脖子,绕到她前面,瞧见那张微笑的脸庞。这会儿她在干什么呢? 有时他会这
样问自己。她对这一切会怎么想呢? 可他永远也不可能得出一个满意的结论。如果
说,他能编出许多故事来和那些与布莱克相关的事实匹配,那么所有跟未来的布鲁
太太有关的便只是缄默、困惑和空虚。

到了该提交第一份报告的时候了。对于写这类文章布鲁可谓轻车熟路,这种事
情根本就难不倒他。他的方法是坚持在表面事实上做文章,在描述事实过程中似乎
每一个单词都确切对应着所发生的事情,对于疑难之处不作进一步探讨。单词对他
来说都是透明的,像是一扇隔在他与这个世界之间的大玻璃窗,到目前为止,这玻
璃窗还没有阻碍他的视线,而且像是不存在似的。噢,有那么几个时刻,那窗玻璃
上像是沾厂一点污迹,于是布鲁就得这儿那儿地揩拭一阵,可是一旦他发现了合适
的词汇,一切便迎刃而解。根据事先写在笔记本上的记录撰写报告,筛选可用的资
料,从而更新自己的记忆,在中肯的评语下面画出重点记号,他试图借此把这些东
西整合成一份总体意思连贯、文体紧凑、要点清晰的报告。到目前为止,他写过的
每一份报告都是行动多于阐述。例如:目标从哥伦布广场走到卡内基音乐厅。没有
相关的天气描述,不提交通状况,也不去暗示目标可能在想些什么。这种报告被框
定在一个基于已知事实和可被证实的事实范围之内,凡超出这个范围的一概不予提
及。

但是,面对布莱克一一案的实际情形,布鲁意识到自己已面临难以下笔的困窘。
情况当然都记在那笔记本上,而问题是当他把自己记下的那些东西从头到尾看过来,
却失望地发现其中很少记述具体细节。看上去,好像都是他自己的言词,而不是那
些能让整个事情清清楚楚呈现于世的基本事实,这就派不上用处了。这是布鲁以前
所未遇到过的麻烦。他的目光穿过街道瞥见对面的布莱克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布
莱克的目光,有那么一刻也透过窗子朝外眺望,这使布鲁突然想到不能按老一套程
序来办这件事。追踪线索,走街穿巷,常规调查——所有这些都不管用了。然而,
当他想象着该用什么办法来取代老的一套时,却是一头雾水。在这一点上,布鲁只
能猜测这桩案子“不是什么”。要说这个案子“是什么”那他可完全办不到。

布鲁把打字机摆上桌面,搜肠刮肚地开始遣词造句,试图让自己把全副精神都
盯在这事情上面。他想,这份过去一周的实录也许可以把自己炮制的各种关于布莱
克的故事也囊括进去。因为实在没别的东西可写进报告,那些虚构的离题发挥至少
可以给已经发生的事情增加点亮色。但布鲁马上责备起自己来了,他意识到自己编
造的那些故事其实跟布莱克毫不相干。毕竟,这不是我自己的人生传奇,他想。我
写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自己。

但那念头偏是像一个驱之不去的诱惑在那儿隐隐作祟,布鲁须不时地约束着自
己,竭力摒弃那念头。他从头开始,一步一步梳理这案子。决定一切按照事实准确
的要求来写,他在报告中煞费苦心地守住那个老框框,细抠每一个细节,尽量做到
准确再准确,这一来折腾了好几个钟头才把报告搞定。他从头至尾又看了一遍,不
得不承认每一桩事情都表述得准确无误。可是,接下来为什么感觉又不对了呢,自
己写的东西怎么又让他烦心了呢? 他对自己说:发生过的事情并非真的发生过。他
写报告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第一次发现词语并不一定管用,它们有可能把自
己所表述的事物弄得暗昧不明。布鲁环视房间,定睛打量各种物件,一样一样看过
来。他看见台灯,对自己说,台灯。

他看见床,对自己说,床。他看见笔记本,对自己说,笔记本。不可能把台灯
叫做床,他想,也不可能把床叫做台灯。是的,这些词儿贴贴实实天衣无缝地拢住
了它们所代表的那样东西,也道出布鲁此刻想说的意思,他感到极为满意,好像自
己刚刚证明了世界的存在。随后,他把目光抛向街对面布莱克的窗子。现在那儿就
像一个黑窟窿,布莱克在睡觉。这就是问题所在,布鲁对自己说,试图给自己找回
一点信心。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他在那儿,他却不可能看见他。即便我看见他在那
儿,而光线也已逝去。

他把报告塞入信封,贴封好就出去了,走到街角那,把信封扔进一个邮筒里。
我也许不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他对自己说,可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我尽力了。

其后,雪开始融化了。第二天早上,阳光明媚,成群成簇的麻雀在树枝上叽叽
喳喳,布鲁听到令人心怡的滴水声,融化的雪水从屋檐上、树枝上、街灯柱上滴下
来。突然问,春天似乎不那么遥远了。再过几个星期,他对自己说,每天都会有这
样的早晨了。

布莱克出去溜达了,在这样的好天气里他比平时走出去更远,布鲁对于又能四
处走动布鲁感到一阵轻松,当布莱克脚下的路- 在向前延伸的时候,布鲁但愿这段
行程最好能没完没了地持续下去,直到他有机会解开那个纽结。不妨这般想象,此
人一向是步行活动的发烧友,在清晨的空气中一路迈动两腿真让他心旷神怡。当他
们穿过布鲁克林高地狭窄的街道时,布鲁欣喜地发现布莱克离他家的距离仍在不断
拉长。然而,转眼之间他心情又突然黯淡下来。布莱克开始攀上通向布鲁克林大桥
的台阶了,这会儿布鲁脑子里冒出来的念头是他想去跳河。这事儿可发生过,他提
醒自己。一个人来到桥上,透过风和云层向这个世界投去最后一瞥,然后纵身跃入
水中,砸到水面的一瞬全身骨头都会被震碎,尸体自是四分五裂。布鲁揪心地想着
这一幕,告诫自己保持警觉。倘有发生什么事情的征兆,他决定,要跳出旁观者的
中间立场上前干预。因为他不想布莱克去死——至少还没到这一步。

布鲁徒步走过布鲁克林大桥已是多年以前的事儿。最后的一次是和他父亲一起
走的,那时他还是个孩子,那一天的记忆此刻1ii 到了布鲁脑子里。他可以看见自
己牵着父亲的手,走在他身边,耳中听见来来往往的汽车从脚下钢铁桥面上疾驶而
过,他还记得他跟父亲说这噪音像是一大群蜜蜂在嗡嗡直叫。他左边是自由女神像,
右边是曼哈顿,在早晨的阳光下那些建筑显得如此高大,简直像是虚构的场景。他
父亲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向布鲁讲述所有那些标志性建筑和摩天大楼的故事,
乃至许许多多的细节——建筑师,建造日期,以及政治上的考量——布鲁克林大桥
何以成为当时全美最高的建筑。老人出生在布鲁克林大桥落成那一年,于是这事情
总是在布鲁脑子里产生联想,好像大桥就是他父亲的纪念碑。他很喜欢那天他和老
布鲁一起回家时走过( 此刻他正走过) 桥面木板人行道时听到的那些故事,因为某
种原因,他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约翰·罗布林,大桥的设计师,刚做完设计没几
天,就让码头桩和渡船挤了脚,不到三个星期就死于坏疽症。他并不是非得送命,
布鲁的父亲说,可他唯一肯接受的诊治是水疗,可那被证明是无效的,这让布鲁大
为震惊,罗布林自己一生在水面上架桥好让人们不必涉水过河,居然却会相信唯一
有效的医疗方法是把自己浸在水里。约翰‘罗布林死后,他的儿子华盛顿接手成了
总工程师,那又是另外一个离奇的故事了。华盛顿·罗布林当时只有三十一岁,除
了在国内战争期间设计过一些木桥外,没有什么建筑经验,而事实证明他比他父亲
更有成就。可是,在布鲁克林大桥开始建造不久,在一场火灾中他困在水下沉箱里
长达几小时,出来时就得了严重的沉箱减压病,这是因氮气泡聚积在血液中造成的
一种折磨人的病症。那场灾祸几乎要了他的命,后来他成了残疾人,不能再走出他
和妻子在布鲁克林高地那座房子的顶层卧室。那些年华盛顿·罗布林每天只能坐在
那儿,透过望远镜观看布鲁克林大桥的施工进展,每天早上,他妻子把他的旨意精
心绘成彩图带过去,那是为了让那些不懂英语的外国工人能够看懂下一步的工序。
令人惊讶的是,整座大桥竟完完全全地装在他的脑子里:他把每一个部件都记下了
——包括那些最细小的钢栓和石头构件,虽然华盛顿·罗布林从未踏上过大桥,可
整座大桥就像是铺展在他脑子里,仿佛多年以后,大桥最终跟他的身躯连为一体了。

布鲁一边想着这些一边从河上走过去,他看着前头的布莱克,想起他父亲和自
己童年时在格雷夫森德的事儿。那老人是个警察,后来在七十七分局当了侦探,本
来应该生活得不错——布鲁心想——如果不是为了卢索·凯斯,还有那颗一九二七
年射穿父亲头颅的子弹。二十年前的事了,他对自己说,一想到时问去得那么快真
把自己吓了一跳,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天堂,如果真有,不知自己死后能不能再
见到父亲。他想起这个星期从那些没完没了的杂志里看到的一个故事,那本杂志名
叫《非虚构奇闻》,不知怎么搞的这会儿随着别的思绪一起在他脑子里浮现出来。
他回想起,那是在法国阿尔卑斯山的某个地方,二十年前或是二十五年前某人滑雪
时失踪了,被雪崩给吞没了,但人们从未找见他的尸体。他的儿子,当时还是小男
孩,长大后也成了一名滑雪爱好者。某一天他去滑雪,地点离他父亲失踪的地方不
远——当然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一点。自他父亲死后,数十年间那儿的冰层一点一点
发生持续不断的位移,现在的地形已完全不是当年那个样子了。孤零零地走在山里,
距离有人烟的地方数英里之遥,偶然间这儿子发现冰层里有一具躯体——一个死人,
完好如初,好像随时都可能活过来似的。不用说,这年轻人便停下去察看那具尸体,
当他俯身朝向那具尸体的面部时,本能而惊恐地觉得好像看到的是自己的脸。他吓
得发抖,文章是这样描述的:他凑近些仔细地察看那具尸体,因为尸体裹在冰层里,
像是隔了一层厚玻璃,他揭开冰层,看见的是他父亲。这死者依然很年轻,甚至比
这现在的儿子还年轻。这里面有着某种令人敬畏的意味,布鲁暗忖,想想一个人会
比自己的父亲长得更老真是太不可思议太恐怖了,以至当他读到这篇文章时竭力忍
住眼泪。现在,当他快要走完大桥时,同样的情感又回到心头,他真希望上帝让父
亲还活着,活着走过河面,给他讲那些故事。突然问他明白了自己的想法,他奇怪
自己怎么会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为什么所有这些念头老是缠绵不去。所有生出的这
些事儿,他想,何以弄出这些让他感到受窘的事儿,原因就是你无人可以倾诉。

3

走到桥那头时,发现把布莱克想错了。他今天不会自杀,不会从大桥上跳下去。
不会纵身跃入未知之境。走在前面的这个人,像别人一样神情自若地迈动脚步,从
桥头逐级而下,贴着市政厅的环行道一路走去,接着朝北沿中央大街走过法院和其
他一些市政机构,一步也没有放慢,继续沿唐人街前行,很快穿过了唐人街。这样
的漫游一连持续了几小时,在这种情况下布鲁根本搞不懂布莱克要去什么地方,有
什么目的。他似乎更像是为呼吸户外新鲜空气,纯粹是为了走路的乐趣而走路,而
且随着路程的延续,布鲁不得不第一次对自己承认,他有那么点儿喜欢上布莱克了。

有一阵布莱克进了一家书店,布鲁也跟了进去。布莱克在那儿大约待了半个小
时,慢条斯理地挑选了一堆书,而布鲁呢,没事可做,也浏览起书来,这当儿他还
得小心遮掩着脸别让布莱克瞧见。布莱克朝他投过来一瞥,他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却还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那眼神中有某种意味,布鲁对自己说,但就他所观察的
情形而言,对方没想就此提醒自己注意,就是说也拿不准是否真有什么意味。

过了一会儿,布鲁偶然发现一本亨利·戴维·梭罗的《瓦尔登湖》。他翻翻书
页,惊讶地发现出版商的姓氏是布莱克:“沃尔特.J .布莱克有限公司出版,版
权所有,一九四二。”布鲁倏然被这巧合弄得神经兮兮,心想这本书里也许藏有对
他有用的某种启示,某种灵光一瑚的寓意很可能会给这事情带来转机。可是接下来,
脑子再一转,他就不这么想了。这是一个最平常不过的姓氏,他对自己说——而且,
他知道布莱克的名字不是沃尔特。也许是一位亲属,他又想,或者干脆是他父亲呢。
这最后一个猜想在他脑子里转了又转,布鲁决定买下这本书。

如果说他看不见布莱克所写的东西,那么这至少可以让他看见他在看的东西。
一脚远距离射门,他对自己说,但天晓得这里边是否能给出解读此人行为的某种暗
示。

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布莱克付了书款,布鲁也付了自己的书款,再接着走。
布鲁一直留意着对方显露的行事风格,这一路上搜寻着点点滴滴的线索,以便能让
自己摸到布莱克的底牌。可是布鲁实在太诚实了,都不会哄骗自己,他知道到目前
为止,这一切既不合辙也没有逻辑可据以推测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有那么一阵,他
对这事情都有些泄气了。实际上,当他进而叩问自己内心时,意识到自己对眼前的
一切总体上还是颇有信心的。两眼一抹黑也有它的好处,他发现,不知道下一步会
发生什么会有一种令人激动的期待。这使你一直保持警觉,他想,这没什么坏处,
难道不是吗? 始终让头脑保持行动的清醒状态,留意一切细节,随时准备应对任何
情况。

这样想了一会儿,之后布鲁终于又拓展了新的思路,而这时案情也第一次出现
了某种转机。布莱克在中城一处街角拐了个弯,在那个街区走到一半,犹豫了一会
儿,好像在寻找地址,他后退几步,又朝前走,几秒钟后,他进了一家餐馆。布鲁
跟着他进去了,这当儿也没多想.毕竟是午饭时问了,大家都得吃饭,但是布莱克
的迟疑没有逃过他的眼睛,因为这表明他以前似乎没来过这儿,他念头一转马上想
到布莱克是不是在这儿跟人有约。餐馆里面比较昏暗,相当拥挤,成堆成堆的人围
在前面的吧台旁,一片说话声加之刀叉磕在盘子里的叮当声。这餐馆似乎挺贵的,
布鲁想,墙上装饰着木制护壁板,餐桌上都是雪白的台布,他决定尽可能把自己的
消费控制在最低限度。餐桌还有空位,布鲁找到一处位置,既能瞧见布莱克的一举
一动又不至冒冒失失地靠得太近,觉得这是个好兆头。布莱克竖起手指表示要两份
餐具,三四分钟后,一个女人进门来,朝布莱克桌边走来时,他脸上绽开了笑容,
那女人落座前吻了布莱克的脸颊。这女的长得不赖,布鲁想。就他的品位来看,略
嫌瘦了些,但总的说不难看。接着又想:现在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

不幸的是,那女人背朝布鲁,整个用餐过程中都没法让他看见她的脸。他坐在
那儿吃着汉堡牛肉饼时,心想他最初的直觉也许是对的,归根结底这是一桩与婚姻
有关的案子。布鲁已经想象着下一份报告该写点什么了,费心思索可用于描述眼下
情景的词语给了他很大的快感。

鉴于案子里又多出了一个人,他明白自己得作出某种决定了,比方说:他是应
该继续跟踪布莱克,还是把注意力转到那女人身上呢? 这有可能使破案工作进展更
快些,但同时也有可能让布莱克趁机开溜,或许这更有可能。换句话说,与这个女
人的会面是一种障眼法呢,还是一桩实在的事儿? 这是案情的一部分呢,抑或不是
?这是必然出现的情况呢,还是偶然现象?布鲁把这些问题考量了一会儿,得出的结
论是现在下结论还太早。是的,有可能是一回事,他对自己说,但也有可能是另一
回事。

饭吃到一半,事情却似乎变糟了。布鲁看见布莱克一脸惨然的样子,还没等他
弄明白怎么回事,看来那女人已经哭上了。至少从她身体姿势的突然变化上他就能
猜到什么:她肩膀耷拉下来了,脑袋向前倾俯,脸埋在两只手中,后背一阵阵地战
栗。也有可能是一阵大笑,布鲁分析道,但为什么布莱克的脸色那么糟糕呢? 看上
去现在这情形似乎是由他惹起的。过了一会儿,那女人把脸从布莱克那儿转开,布
鲁瞥一眼她的侧影:毫无疑问是眼泪,他想,看着她用餐巾纸轻拭眼睛时,还能瞧
见她脸颊上有湿润的睫毛膏在一闪一闪。她突然站起身,向女用盥洗间方向走去。
布鲁又一次毫无遮拦地看见了布莱克,看见他脸上忧戚的表情,他几乎有点对他感
到一种歉疚之意。布莱克朝布鲁的方向扫了一眼,但显然他什么都没看见,接下来,
他几乎立刻把脸埋在了两只手里。布鲁试图猜测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就是猜不出。
看起来这两人的关系好像是玩完了,他想,感觉像是有什么事情终结了。但是,也
有可能不过是闹了点小别扭。

女人回到桌边看上去好些了,接下来两个人坐在那儿有几分钟一句话也不说,
食物也一口没动。布莱克叹了一两声,眼睛转向远处,终于喊人买单。布鲁也同样
结了账,跟着这两人走出了餐馆。他注意到布莱克把手搭在她肘部,但也可能只是
一种习惯动作,他告诉自己,很可能什么意思也没有。他们默不作声地沿着街道走
着,在街角处,布莱克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他替女的拉开车门,在她坐进去之前,
在她脸颊上轻轻触摸了一下。她报以一个带点儿勇气的微笑,但他们仍然一句话也
没有。然后,她坐进后排座位,布莱克关上车门,出租车开走了。

布莱克转悠了几分钟,在一家旅行社的橱窗前停留了一会儿,浏览一份怀特山
的广告招贴,然后自己也打上出租车走了。布鲁很幸运地在几秒钟之后也打上了另
一辆出租车。他告诉司机跟着布莱克的出租车。然后背靠座位坐下,两辆黄色的出
租车慢慢穿过车水马龙的繁华商业区,驶过布鲁克林大桥,最后抵达橘子街。布鲁
让出租车费给吓了一跳,随即又责怪自己没有去跟踪那女人。他本来就知道布莱克
要回家的。

他走进自己楼里,发现邮箱里有他的一封信,情绪一下子就好了。

这只有一种可能,他告诉自己,果不其然,他一边上楼一边拆开信封,那里面
就是:第一张支票,寄付的金额正是怀特说定的数目。但他觉得有点困惑的是,付
款的方式居然是匿名的。为什么不是怀特的个人支票呢? 这让布鲁认定怀特准是一
个叛离的特工,在支付款项时也想做得不露痕迹不留记录。他摘下帽子脱下外套,
摊开手脚躺在床上,意识到对于没有收到对报告的评价自己有点小小的失望。想想
他费了多大力气才把那份东西弄得像回事儿,本该给他一些鼓励之辞。可是钱都付
了,这表明怀特并无不满之处。但是——缄默总归不是一种积极的回应,不管它是
什么意思。如果他就是这个风格,布鲁对自己说,那我得学着适应它才好。

一天天过去,事情又周而复始地回到了最平淡无奇的日常套路。

布莱克写字,阅读,去附近的商店买东西,去邮局,偶尔出外溜达一圈。

那女人再没有出现,布莱克也未走出过曼哈顿。布鲁开始设想有一天他会收到
一封信,告诉他案件已经结束了。那女人走了,他分析道,这就可能是事情的终结。
但是并没有发生他所预期的事情。布鲁对于餐馆那一幕一丝不苟的描述也没有得到
怀特专门的回应,一周接一周支票总会按时寄到。为了爱付出太多了,布鲁对自己
说。那女人的出现毫无意义。她只是一个插曲。

在最初阶段,布鲁的内心状况可以最大程度地描述为一种举棋不定和左右抵牾。
有那么几个片刻,他感觉能与布莱克完全协调一致,自然而然就能与另一颗心息息
相通。以至他会预测布莱克想要干什么了,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待在室内,什么时候
要离开,他只需问问自己就可以了。甚至整日整日地这样透过窗子观察布莱克跟他
在街上转悠都没让他厌烦起来。偶尔,他也会自己出去溜达一下,但心里非常清楚
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内,布莱克不会挪动位置。他怎么会知道的,这对他来说仍是
一个谜,可事实上他从来没出过错,当这种感觉抓住他时,他就会超越一切怀疑和
犹豫。另一方面,也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

有些时候,他会感到完全远离布莱克,整个儿与他隔绝开了,这种十足而彻底
的隔绝会让他产生出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孤独包围着他,把他关在里面,随之
而来的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比恐怖更可怕的感觉。

这使他非常迷惑,他总想尽快地从这种状态转入另一种状态,于是长时间来,
他就在这两种极端的状态中来回折腾,不知道哪一种是真实的,哪一种是虚假的。

持续了一段特别困难的日子后,他想起了昔日的交情。他坐下来给布朗写一封
详尽的信,把案情一五一十地说给他听,请求他给予指教。布朗退休后去佛罗里达
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钓鱼,布鲁知道要过很久才能得到他的回答。但自从寄
出那封信后,他还是开始盼望着很快得到回信,这期盼渐渐进入了一种痴迷状态。
每天早上,邮差到来前的一小时,他就一动不动地站在窗前,直到邮差从街角转过
来,进入他的视线,再将布朗回信的希望化为泡影。他想从回信中得到什么其实也
说不清楚。布鲁甚至没有向布朗提出什么问题,但这事儿肯定举足轻重,那些充满
睿智而石破天惊的言词准能把自己带入曾生活过的那片天地。

一天天过去,一周周过去,布朗那儿没有信来,布鲁的失望渐渐变成了痛苦和
荒谬的绝望。但是,这与他最终收到回信时的感觉相比还算不了什么。布朗的信来
了,可他甚至没有提及布鲁信中所说的案子。

收到你来信很高兴,信的开头这样说,很高兴知道你工作得很努力。听起来好
像是一桩怪有趣的案子。当然,很难说我不怀念这一切。我在这儿的生活过得不错
——每天早早起来去钓鱼,花些时间和妻子待在一起,看看书,在太阳底下睡觉,
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唯一不理解的是我为什么不在几年前就搬到这里来。

诸如此类的废话写了好几页,一句也没有提及布鲁的困惑和焦虑。

布鲁感到自己被这曾像父亲一样的人抛弃了,看完信他感到一阵彻底的空虚,
整个人都被掏空了。我只有靠自己了,他想,再也没有能让我求助的人了。这般沮
丧和自怜自怨持续了几个小时,其间有一两次布鲁还萌生了弃世轻生的念头。但他
最终还是从忧伤中挣扎出来了。毕竟总的来说布鲁属于那种敦实稳重的性格,很少
有这种情绪低落的时刻,因而就算他觉得满世界都是污泥浊水,我们谁能为此而责
备他呢? 到了晚餐时分,他甚至已看到光明的一面了。也许这就是他最大的天分:
并非说从来不会绝望,而是从来不会长时间地绝望。说到底这也许是一桩好事,他
对自己说。也许单打独斗要比依赖他人更好。布鲁想了一会儿拿定主意,事情恐怕
就这样了。他不再是一个学徒了。在他之上不会再有一个师傅了。我是我自己的人,
他对自己说。我是我自己的人,除了自己,再没有别人能替我负责了。

这事儿慢慢唤起了一个新的念头,他发现自己找到联系未来的布鲁太太的勇气
了。他拎起话筒拨了她的号码,可是那边没人接。这有点让人扫兴,可是他那股勇
气未减。找个时间再打吧,他说。过会儿再打。

日子一天天打发过去。布鲁再度跟上了布莱克的节奏,也许还比以前更合拍了。
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了自己内在的某种悖论。他感觉和布莱克越是处于近距离状
态,就会越少地想到他。换句话说,他越是深陷其问,自己就越自由。他钻入那片
泥沼,并非麻烦缠身,倒是一种金蝉脱壳。因为只有当布莱克似乎要从他身边溜走,
他才不得不出去找寻,而这得泡上时间和精力,别提有多费劲了。然而,感觉中他
与布莱克形影不离的那些时刻,他甚至可以过上一种悠然自在的生活。- 起先他还
不敢让自己如此冒险,可后来他甚至把这种状态看做是自己的胜利,几乎是一种大
胆的壮举。比方说,到外面去,沿着这个街区来回溜达。即便如此小打小闹,也会
使他充满幸福感,在怡人的春风里徜徉橘子街头,他真替自己高兴过上了多年来没
有过的好日子。从街上一眼望到底便是那条河,那儿有港口,有曼哈顿的天际线和
大桥。布鲁觉得眼前的一切简直美不胜收,在某些日子用,他甚至允许自己在长椅
上小憩片刻,看着来往的船只。橘子街的另一头有一座教堂,有时布鲁会去那儿青
草丛生的小墓园里坐上一会儿,默默端视着亨利.沃特.比彻的青铜雕像。两个奴
隶抱着比彻的腿,像是在乞求他帮帮他们,让他们最终能获得自由,后面的砖墙上
还有一尊亚伯拉罕.林肯的陶瓷浮雕。布鲁情不自禁地被这些雕像所感动,每次来
到这个墓地,脑子里总是充满了正人君子的崇高念头。

渐渐地,他开始更加大胆地撇开布莱克出去游逛了。这是一九四七年,这一年
杰基鲁宾逊加盟道奇队,布鲁密切关注着他的发展,想起教堂墓地,他明白那里边
还有比棒球更深厚的东西。五月一个晴朗的星期二下午,他决定出一趟远门去埃贝
兹球场,至于把布莱克留在橘子街的家里,像往常一样趴在桌上用钢笔往纸上写东
西,他觉得丝毫没有担心的必要,确信自己回来时一切仍跟原来一样。他搭乘地铁
去那儿,车厢里挨挨挤挤的都是人,有一阵他觉得自己的肺部都要被挤爆了。当他
在球场上坐下来时,简直被环绕四周鲜艳夺目的色彩给惊呆了:绿色的草坪,褐色
的场地,白色的球,头顶上蓝色的天空。每一样东西都跟别的截然不同,一样样分
割得很清楚,那些简单的几何造型给布鲁留下富于力感的印象。进入比赛,他发现
自己很难把目光从鲁宾逊身上挪开,他始终被那人黝黑的面孔吸引着,他想,他必
须付出极大的勇气才能完成他的动作,如此独自面对那么多陌生人,而其中半数人
还巴不得他倒下。比赛进行中,布鲁发现每当鲁宾逊拿球时自己就会欢呼雀跃,当
第三局这黑人抬起脚偷垒成功,当第七局他在左场击中全垒打强那个球,他兴奋得
猛拍坐在旁边那人的后背。道奇队在第九局以牺牲腾空球结束比赛。布鲁裹在人群
中慢慢走出球场,从人堆里挤出去往回走,布莱克居然没在他脑子里闪现过一次。

不过球赛只是个开始。在某些夜晚,当布鲁拿准了布莱克不会到别处去转悠,
他就会溜出去,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两杯啤酒,有时也享受一下和酒吧侍者交谈的
乐趣,那侍者名叫瑞德①,他和格林——很早以前格雷一案中那位酒吧侍者——出
奇地相像。那儿还有一个穿得乱七八糟的妓女,名叫范蕾特,有一两回布鲁喝得烂
醉就被拖到街角那儿她的住所去了。他知道她挺喜欢他,因为她从来没让他付钱,
但他也明白这事儿与爱情一点关系也没有。她叫他甜心,她的肌肤柔软丰满,但哪
回她如果喝得太多的话,就会哭个没完,这时布鲁就得安慰她,而他私下里也在嘀
咕犯得着这么给自己找麻烦吗。但他对未来的布鲁太太并无任何负疚感,因为在他
和范蕾特的这种交往中,把自己比作战争期间在另一个国家作战的士兵。每个人都
需要一点儿安慰的,尤其是当他有可能明天就挂掉时,再说嘛,他不是石头做的人,
他对自己说。
4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布鲁走过这家酒吧,再走过几个路E1去一家电影院。夏
天就要来了,他的小屋里经常弥漫着溽热蒸人的气息,坐在清凉的影院里看场电影
能让自己感觉爽多了。布鲁喜欢看电影,不仅因为电影里讲述的那些故事和那些漂
亮女人,而且那暗幽幽的影院本身就比较吸引他,坐在黑暗中看着屏幕,就像是闭
上眼睛让脑子里闪过自己的想象。至于什么片子他有点无所谓,不论是喜剧还是正
剧,或者说,不论黑白短片还是彩色大片都无所谓,但他对侦探片有一种特别的嗜
好,因为那里边跟自己有某种天然联系,他总是更容易被那类故事情节抓住。这段
时间里,他看了好几部这类影片,都很喜欢。其中有《湖上艳尸》、《堕落天使》、
《逃狱雪冤》、《灵与欲》、《骑粉红马》、《绝望》,等等。但对布鲁来说,有
一部更特别一些,他非常喜欢那部影片,以至第二天晚上又去看了一场。

那部电影叫《漩涡之外》,演员罗伯特·米彻姆⑧扮演一个私家侦探,此人试
图用一个假名在一个小镇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他有个女友,名叫安妮的乡下甜妞,
还雇了一个名叫吉米的聋哑男孩,照料一处加油站,这孩子对他忠心耿耿。可是过
去的事情不肯放过米彻姆,而他对此却几乎无能为力。几年前,他受雇去寻找简·
格瑞尔,那女人是匪徒柯克。道格拉斯的情妇,可是当他找到她时,两人却坠人情
网,双双远走高飞过起了隐秘的同居生活。一桩事引出了另一桩事——她窃走了钱,
还杀了人——米彻姆终于幡然醒悟离开了格瑞尔,因为他终究明白了她败坏到何等
地步。现在,他被道格拉斯和格瑞尔威胁去干一件犯罪勾当,事情本身只不过是一
个幌子,可他一旦发觉正在谋划的事情,才明白他们的计划是把以前那桩凶杀案栽
到他身上。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展开了,米彻姆竭力使自己从这陷阱中挣脱出来。
在那关键时刻,他回到自己曾待过的小镇上,告诉安妮他是无辜的,一再向她表明
自己对她的爱。但已经太晚了,米彻姆知道这一点。到了最后,他设法使道格拉斯
相信那桩凶杀案是格瑞尔自己干的,但就在这时候,格瑞尔走进房间,平静地掏出
枪,杀了道格拉斯。她告诉米彻姆,他们属于彼此,而他,命中注定要经历所有这
一切。他们说好一起逃离这个国家,但当格瑞尔去拿她的手提包时,米彻姆拎起电
话报了警。他们坐进汽车,开车走了,然而很快遇上了警察设置的路障。格瑞尔,
发现自己被出卖了,从包里抽出枪来射向米彻姆。警察朝汽车开火,格瑞尔也被击
毙了。这以后,是最后一个场景——第二天早上,镜头拉回布里奇波特这个小镇。
吉米坐在加油站外面的长凳上,安妮走过来坐在他旁边。告诉我一件事,吉米,她
说,我知道了这件事:他是打算和她一起逃走吗? 那男孩思忖片刻,决定自己的回
答介于真实与善意之间。是保留他朋友的好名声重要呢,还是不伤害这姑娘更重要
?所有这些念头只在一瞬间闪过。他端视着姑娘的眼睛,点了点头,好像在说是的,
他毕竟是爱上过格瑞尔的。安妮拍拍吉米的手臂谢了他,然后转身去找她的前男友,
一个规规矩矩的本地警察,他一直都瞧不起米彻姆。吉米抬头看了看加油站的招牌,
那上面有米彻姆的名字,向他的名字致以一个朋友的敬礼,然后转身上路了。他是
唯一知道真相的人,他永远也不会道出真相。

接下来的几天,布鲁在脑子里把这部电影反复过了几遍。这是一件好事,他想,
故事结束于一个聋哑男孩。这个秘密就被埋葬了,而米彻姆一直都是个外来者,至
死都是。他的野心非常简单:在一个普通的美国小镇上成为一个普通公民,娶一个
邻家女孩,过着平静的生活。真奇怪,布鲁想,米彻姆为自己选的新名字叫杰夫·
贝雷。这名字跟他去年和未来的布鲁太太一起看过的一部电影里的人物很相近——
乔治.贝雷,是由全盛时期的詹姆斯·斯图尔特扮演的;那也是一个美国小镇的故
事,但角度正好相反:一个总是不得志的人,一辈子都在试图逃脱平庸。但最后他
明白了自己的生活才是最理想的,他一直都在做正确的事。毫无疑问,米彻姆扮演
的贝雷想做的正是斯图尔特扮演的贝雷。但从他这方面来说,他的名字是一个错误,
一个希望的产物。他真实的名字是马克汉姆——或者,如布鲁对自己出声地念出来
那样,是“他自己的标志”——这就是全部症结所在。他已经被过去贴上了标记了,
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什么都帮不了他。布鲁想,发生了的事情,就会永远存在下
去,什么都不可能改变它,不可能变成别的事情。布鲁开始苦苦思索这个念头,因
为他在其中看见了某种警示,一种出于他自身的信息,尽管他竭力想推开这个念头,
但这阴暗的念头就是随身附影地跟着他。

于是,有_ 天晚上,布鲁转向他买的那本《瓦尔登湖》。是时候了,他对自己
说,如果他现在不作这番努力,他知道自己就永远也不会去读它了。可是读这本书
不是一桩轻松的事儿,当布鲁开始阅读时,他感到像是走入一个背道而驰的世界。
涉过泥沼和荆棘,跨过幽谷和峭壁,他感到像是一个囚徒在进行一场被迫的行军,
唯一的念头就是逃离。他被梭罗的言词弄得不胜其烦,发现自己很难全神贯注地读
下去。一个个章节看过去,看到最后,他意识到自己什么都没看进去。为什么会有
人愿意离群索居地待在森林里呢? 所有这一切关于种豆子,却又不喝咖啡不吃肉的
事情说的是什么呢? 为什么要插进大段关于鸟类的描写呢? 布鲁以为会了解到一个
故事,或者至少像故事那样的东西,但这本书通篇都是一些废话,没完没了言之无
物的长篇大论。

不过,要责怪他可能也不公平。布鲁除了报纸、杂志,也就是孩提时读过一些
冒险故事,此外还从未读过这么厚厚的东西。据说那些博览群书的读者,甚至读《
瓦尔登湖》也有障碍,不止爱默生一个人在日记上抱怨读梭罗的东西让自己心焦神
虑。值得称赞的是,布鲁没有放弃。第二天他又捧起这本书,第二章似乎比第一章
容易啃下去。在第三章,他碰到一个句子似乎就是对他说的——书本是细心斟酌、
默默耕耘中写作的,阅读也当如是②——于是他突然明白了看书的诀窍在于细嚼慢
咽,这可比他以前从字里行间匆匆扫过的阅读慢多了。这个理解在某种程度上帮了
他的忙,某些章节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了:开头一章关于服装的事儿,后来又是红蚂
蚁和黑蚂蚁之间的战争,还有关于工作的辩论。但布鲁还是觉得读这书太痛苦了,
虽说他勉强承认梭罗也许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蠢,他开始怨恨布莱克,因为是他把
他带人了这种苦役。他现在不知道的是,在他强使自己耐下性子来读这本书的整个
过程中,他的整个生活可能都要开始改变了,他得一点一点地去对自己的境况作出
完整的理解——也就是说,布莱克的事儿,怀特的事儿,这案子的事儿,跟他相关
的每一桩事儿。但生活中失去的与得到的是相当的,故事不会老是停留在可能发生
过的事情上。布鲁厌恶地把书扔到一边,穿上外套( 现在已是秋天了) ,出门去呼
吸新鲜空气。他几乎没有意识到这就要开始结束了。因为好像还有事情要发生似的,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儿,就不可能再跟以前一样了。

他走到曼哈顿,比以前任何一次离开布莱克都要逛得远,把心里的怨气发泄在
走路上,想通过折磨身体使心境平静下来。他一路北行,陪伴他的只有自己的思绪,
不再自找麻烦地给自己添事儿。在东二十六街上,他左脚上的鞋带松开了,这事儿
也真巧,正当他蹲下身子弯下膝头系紧鞋带时,头上的亮光被人遮住了。他抬起脸,
一眼看到的不是别人竟是未来的布鲁太太。她正走在街上,一双手臂挽着右边那男
人的胳膊,布鲁从没见过那人。她带着一脸粲然的笑容,正专注于身边正在对她说
话的男人。有好几分钟布鲁完全慌乱失措,不知是该再埋下脑袋遮掩自己的脸,还
是应站起来和这女人打招呼——像是门扇砰的一下关上了,这信号突然而明确——
他知道这女人再也不会成为自己的妻子了。他稳住神儿,既不遮遮掩掩也不起身去
打招呼——先是低着头,然后再现身让她认出自己,可这时发现她过于专注同伴的
谈话根本没看见他,他们走到离他不到六英尺的地方,布鲁便倏然从人行道上站起,
就像是她面前一下蹿出什么鬼魂似的,前未来的布鲁太太看清了这个鬼魂是谁,小
声地抽了口冷气。布鲁叫了她的名字,这声音在他自己听来都很古怪,她呆若木鸡
地站住了。她脸上明摆着一见之下的惊愕——接下来,她的表情突然变为一种愤怒。

你! 她对他说。你! 他还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她就挣脱同伴的手臂,挥动拳
头捶击布鲁的胸膛,一边疯狂地冲着他尖叫,一桩桩地数落着他的罪状。布鲁能做
的只是一遍遍地喊着她的名字,似乎绝望地分辨眼前这攻击自己的野兽是否他曾爱
过的那个女人。他完全束手无策,捶击还在继续,他开始喜欢起这种捶击了,把每
一下捶击都看做是对自己行为的惩罚。但是另一个男人很快出来阻止了,虽说布鲁
很想抬手把他挡开,可是一时的错愕使自己没有反应过来,还没等他脑子转过来,
那男人就把哭哭啼啼的前未来的布鲁太太拽开了。布鲁沿着马路走到街角那儿就往
回拐了,这一幕宣告结束。

这短短的一幕,突如其来而伤害极大,把布鲁内心彻底翻腾了一遍。当他镇定
下来准备回去时,意识到他已经把自己的生活给丢开了。

这不是他的错,他对自己说,他想责怪她却知道自己没法去怪她。也许她认识
的他整个儿就死了,他怎么能够反对她想找回自己生活的权利呢? 布鲁觉出眼里噙
满了泪水,但与其说他感到悲哀,不如说他为自己如此愚蠢而感到愤怒。他失去了
他原本应该有机会得到的幸福生活,如果不是这案子,这桩恋情就不可能真的走到
尽头。

布鲁回到橘子街的房间里,躺在床上,权衡着各种可行方案。最后,他转脸朝
向墙壁时,一眼瞥见那张费城验尸官的照片,那是戈尔德。

他想起那桩悬案令人悲哀的空白点,那孩子没名没姓地躺在坟墓里,他思忖着
小男孩的遗容面模时,脑子里开始转起了一个念头。也许有几种方法能够接近布莱
克,他想,不必泄露自己的身份就可以做到。上帝知道必须采取行动了。必须有所
动作,方案可能就在行动中——也许同时会出现两三种方案。别再心有旁骛了,他
告诉自己。是将这一页翻过去的时候了。

照约定过了明天就该提交下一份报告了,于是他坐下来照日程安排先写报告以
便及时付邮。前几个月,他的报告都写得极其含} 昆,只是一两个段落就交代完毕,
除了一些基本事实就没有别的了,而这一次他决定不按老规矩来。因而,他在报告
最后插入一行语焉不详的说明,作为一种测验,试图诱出一直保持缄默的怀特透出
一些口风,他写道:布莱克似乎病了,恐怕就要死了。然后他将报告封讫,对自己
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此后两天,布鲁一大早就赶紧跑到布鲁克林邮局,那个城堡似的巨大建筑从曼
哈顿大桥上就能一眼望见。布鲁所有的报告寄送地址都是那个一千零一号邮政信箱,
他向那儿走去,佯作偶然路过,不经意地走过那儿,不引人注目地朝信箱投递口瞥
上一眼,看看自己那份报告是否已经送到。就在那儿,或者说至少里面是有一封信
——仅有一只白色信封成四十五度角斜躺在窄窄的信箱里——布鲁没有理由怀疑这
就是自己那封信。他于是开始绕着那个地方慢慢兜圈子,打算留在这儿等候怀特或
是其他替怀特工作的人出现,他两眼盯住那整面墙都是信箱的那一边,那儿每个信
箱都有自己的密码锁,每个信箱里面都有不同的秘密。人们来了又走了,打开信箱,
关上信箱,布鲁一直在绕着圈子踱步,时不时在哪儿停一下,然后又接着走。这儿
的一切在他看来似乎都是褐色的,好像秋日的肃杀气象也渗入厂邮局营业厅,这地
方散发出一股挺好闻的雪茄烟味。几小时后,他觉得肚子饿了,可他不想听从肚子
的命令放弃在这儿的监守,他告诉自己如果现在不监守,那他就永远不会监守了。
布鲁看着每一个走近邮政信箱的人,集中注意力盯紧每一个走近一千零一号信箱的
人,他知道,如果不是怀特亲自来取报告,那就可能会是任何什么人——一个老妇
人,一个小孩子,那肯定不会是他想当然地认定的哪一个人。然而,什么可能性都
落空了,因为这个邮箱压根儿就没人来碰,尽管布鲁一转眼又盯上了下一个走近那
儿的人,想象着那人是否有可能跟怀特或是布莱克联系到一起,他或是她在这个案
子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等等,他不得不把他们一个又一个地从脑子里打发出去,
他们从哪个鬼地方来,还把他们打发回哪儿。

刚过中午,这时邮局里开始变得拥塞了——许多人趁着午餐时问急急忙忙拥入
邮局来办事,他们买邮票,办理这样那样的业务——这时门口进来一个戴着面具的
人。布鲁没在第一时间发现他,因为同时拥进来的人太多了,但这人从人群里出来
径直向那些编号邮箱走去,布鲁终于瞧见了那个面具——孩子们在万圣节佩戴的面
具,橡胶制品,做成前额被砍出豁口鲜血淌到眉毛和利齿上的狰狞的厉鬼形象。这
人身上其他部分完全正常( 灰色斜纹外套,脖子上围着红围巾) ,布鲁第一个反应
是这面具后面的人是怀特。这人走向一千零一号信箱,这就更让他确信是怀特了。
同时,布鲁又觉得这个人好像不是真的在那儿,尽管他知道自己正盯着他,但这更
像是他自己的错觉。在这一点上,当然,布鲁弄错了,这戴面具的家伙一直走过大
理石地面,布鲁看见许多人指着他大笑——但这样更好还是更糟他说不上来。这面
具人走到一千零一号信箱旁,转动暗码锁,左一下右一下地拨弄了几下,信箱开了。
就布鲁眼中所见,毫无疑问这就是他要等的人,于是他朝他那儿走去,心里并不确
定自己要怎么做,但潜意识中毫无疑问是想拽住他,把那面具从他脸上扯下来。但
这人太机灵了,信封一揣入口袋马上就锁好信箱,他朝大厅里匆匆扫视一圈,看见
了正向他走过来的布鲁,便拔腿开溜,飞快地朝门口跑。布鲁一路追上去,心想能
从后面逮住他把他扭住,可当时门口那儿人群混乱,等他跑出门口,戴面具的人已
经噌噌噌地跑下台阶上了人行道,跑上大街了。布鲁继续追赶,甚至觉得自己都快
追上了,但那人跑到一处转弯路口,一辆公交车正巧要从站上驶出,于是他很方便
地跳上了车,布鲁失望地晃着身子,喘着粗气像个傻瓜似的站在那儿。

两天后,布鲁又收到邮件里附来的支票,这回终于有了怀特的信息。信上说,
别再闹着玩了。虽说只是片言只语,而布鲁高兴的是终于打破了怀特那堵沉默的墙
壁了。.但他不清楚的是,这话是针对他上一次的报告呢,还是指邮局里发生的事
情。琢磨了一阵之后,他依然决定我行我素。不管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个案子的关
键还是得靠行动。他必须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去打穿那些迷障,这儿捅一下,那儿捅
一下,把那个谜一样的东西一点点捅破,让整个结构变得不稳,直到某一天整个千
疮百孔的大厦轰然倒塌。

接下去的几个星期,布鲁又到邮局去过几次,希望能再碰上怀特。

但什么情况也没出现。每次他到了那儿,要么是报告已被取走,要么是怀特还
没露面。事实上邮局每天二十四小时营业,布鲁几乎没有可能全天候守候在那儿。
怀特也长了个心眼了,不至于再犯同样的错误。

他取信之前只消等在一边,等到布鲁走开他拿了信就走人,除非布鲁愿意一辈
子守在那儿,否则他就没办法阻止怀特暗中行事。

整个事情远远超出了布鲁当初的想象。到现在几乎一年过去了,他也曾考虑过
自身的基本自由问题。不管是好是坏,他总是在干自己的差事,盯住布莱克把调查
工作做在前头,静候打开局面的时机,试着去把那些谜团捅开,但所有这一切并没
有消解他心里的一个疑虑,那就是他背后有什么事情一直在进行。现在,自从与面
具人相遇事件发生后,进一步的障碍也接踵而至,布鲁不知道该怎么想了。他真的
有一种似是而非的念头,即他也被人监视,在他监视布莱克的同时,他也被人以同
样的方式监视着。如果是这么回事,那么他就不再是自由的了。

从一开始他就是被挤在中间的人,前面受挫,后面有人盯着。实在是够奇怪的,
这念头让他想起《瓦尔登湖》里的一些句子,他从自己笔记本里查找原话是怎么说
的,他很肯定自己曾摘录下来了。我们并非身处我们所在的地方,他找到了,是记
在别的地方。由于我们天生的弱点,当我们想象着一件事情时,便会把自己投入其
中,于是两件事情就凑到一起了,要摆脱这种境况就变得加倍地困难。这话对布鲁
来说正切中要害,虽然一开始他感到有些不寒而栗,可想想现在要做什么对自己来
说也许不算太晚。
5

总而言之,真正的问题在于识别问题本身的性质。从一开头梳理,是谁给他更
大的威胁? 是怀特还是布莱克? 怀特一直信守诺言:支票每周按时寄到,布鲁知道,
如果现在要转而跟他作对,那就有点不识好歹了。但也正是怀特让这个案子运作起
来——把布鲁推进一个空房间,然后关上灯,锁上门。自那以后,布鲁就一直在黑
暗中摸索着,那电灯开关在哪儿始终摸索不到,他便成了这案子本身的囚徒。这一
切都干得很漂亮,但怀特为什么要这么干呢? 布鲁再度遇上这个问题,想不下去了。
他脑子里叫停了,他不能想得比这更深一步了。

再拿布莱克来说,直到现在他就是整个案子,看起来所有的麻烦都是因他而起。
但是,如果怀特真正想对付的是布鲁而不是布莱克,那布莱克也许跟这事儿没什么
纠葛,也许他只是一个没有恶意的旁观者。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布莱克就占了布鲁还以为是自己一直占据的位置,而布鲁
就成了布莱克那一角色。某些迹象似乎可证明这一点。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有可
能布莱克和怀特是一伙的,他们有一个对付布鲁的阴谋。

如果是这样,他们要对他干什么呢? 说到底也没什么可怕的——至少从任何绝
对意义上说。他们让布鲁陷入什么也不能做的困局,让他无法活动无法工作,把他
的个人生活降低至几乎没有生活。是的,布鲁对自己说,感觉像是这么回事:就像
是万事皆空。他感觉像是一个被谴罚的人,只能待在房间里捧着一本书来消磨余生。
这真是够奇怪的——最好的状态也只是半死不活,只能通过词语来看这个世界,只
能通过别人的生活来生活。但如果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那倒也不至于太坏。他也许
会被故事吸引进去,于是乎,他就会一点一点地忘了自己。

问题是这本书什么也不能提供给他。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行动——什么
也没有,只有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写着一本书。就是这么回事了,布鲁陡然醒悟,他
不想揣度其余的事情了。可是怎么脱身呢? 怎样才能从这个房间里破壁而去呢? —
—只要他待在这儿,这本书就一直会写下去。

至于布莱克,他就是这本书的所谓的作者,布鲁不再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了。
很可能真是这么一个人——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房间里写作? 布鲁随着他的足迹
各处转悠,跟踪他去过最偏僻的角落,盯得那么辛苦,似乎连眼珠子都嵌在他身上
了。即使在他离开房间时,布莱克也从未去过任何地方,从未有过更多的活动:无
非是去便利店购物,有时去理发,看一场电影,诸如此类。但大多数情形他只是在
街上转悠,眼里无非是那些街头即景,市井剪影,即便这样的行动也只是偶尔的率
兴所至。有时目光盯在那些建筑物上边——他伸长脖子朝那些屋顶瞟一眼,端视着
那些门道,两手摩挲着那些石头墙面。然后,会有一两个星期,他的关注点转向城
市雕塑,或是河面上的船,或是街上的广告牌。不会比这更多了,不跟别人交谈一
句话,不跟任何人见面,除了现在说来已是很久以前一个眼睛老是流泪的给他送午
餐的女人。从某种感觉上说,布鲁觉得自己知悉布莱克的每一桩事情:他买的是什
么肥皂,他看的是什么报纸,他穿的是什么衣服,每一样他都如实地记录在笔记本
上。他掌握了一千桩事实,但所有这些事情都只能说明他什么都不知道。因为这些
事实也许什么意义也没有。这些不能证明被指认的那个布莱克确有其人。

因此,布鲁开始怀疑布莱克就是一个诡计,也是怀特雇来的人,怀特每周给他
开薪就是让他专门坐在房间里什么也不干。也许他只是装着在那儿写作——一页接
一页地写:比方说,也许只是挨个儿抄写电话号码簿上的名字,或是按字母顺序抄
写词典上的单词,或是抄写《瓦尔登湖》。或者也许都不是在书写文字,只是信手
涂鸦,随着笔尖点划开去,攒起一堆鬼画符似的毫无意义的东西。也许怀特才是那
真正的作者——布莱克只不过是他的替身,一个傀儡,一个没有自身内涵的演员。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随着这念头推想开去,布鲁相信唯一合乎逻辑的解释是布莱克
并非一个人,而是几个人。两个,三个,或是四个长得相像的人扮演布莱克这一角
色来蒙骗布鲁,每一个都在规定时间进入角色,完成一段表演后再退回自己舒适的
家庭生活。但是,布鲁这个思忖良久的想法实在太诡异了。数月之后,最终他对自
己大声喊道:我喘不上气了。这就玩完了。我要死了。

这是一九四八年的仲夏。最终鼓起了行动的勇气,布鲁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化
装用具,琢磨着要换一个新的身份。在几个可采用的方案中筛选后,他决定扮成他
小时候在自家门口见过的一个老乞丐——名叫杰米·罗斯的本地人——便用流浪汉
的衣服把自己装扮起来:破烂不堪的呢外套,鞋子则用细绳绑扎着( 免得鞋面和鞋
帮脱开) ,一个褪色的毯制提包里塞入了全部家当,然后是最后一项化装,戴上松
垂的白胡子和长长的白发。这最后的细节使他看上去像是圣经《旧约》里的先知。
布鲁装扮的杰米·罗斯不是自作聪明地弄成一个病病恹恹的穷汉,而是处于社会边
缘的一个贫困的圣人。这也许有点过分,却也不至于玩砸了:他向周围这个世界显
露出一种毫不在意的淡漠神情,毕竟曾经沧海,如今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为之动容
了。

布鲁把自己打理好,选了一个合适的位置穿过马路,捡起一块放大镜玻璃碎片
塞进自己口袋,然后开始浏览从垃圾简里捞出的一张皱巴巴的旧报纸。两小时后,
布莱克出现了,走下他家房子的台阶,朝布鲁这边走来。布莱克没注意到这个流浪
汉——也许是一头扎在自己的心思里,也可能是故意不去看他——当他走近时,布
鲁用讨好的声音向他打招呼。

给几个小钱吧,先生? 布莱克停住脚步,朝着发出声音的蓬头垢面的家伙瞥过
来,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危险,渐渐露出随和的笑容。然后他手伸进自己口袋,摸出
一枚硬币,搁到布鲁手里。

给,他说。

上帝保佑你,布鲁说。

谢谢,布莱克回应道,似乎触动了什么情绪。

别担心,布鲁说,上帝保佑一切。

这话像是又给了布莱克一番安慰,他向布鲁做了个脱帽致意的手势,接着走自
己的路。

第二天下午,布鲁还是那身流浪汉的装扮,在老地方等着布莱克。

他决定,既然已取得布莱克的信任,这回就要把谈话拉长一些,只是这个问题
不由他掌握,要等布莱克自己表现出想多聊一会儿才有机会。

这会儿天有些晚了,尚未黑下来,却也不能算是下午了,薄暮时分日影渐移,
夕照把砖墙映照得红彤彤的。布莱克和流浪汉热切地打过招呼,又给了他一个硬币,
随后犹豫了片刻,好像不知该怎么说下去,然后开口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长
得很像沃尔特- 惠特曼? 沃尔特是谁? 布鲁回答,牢记着要扮演自己的角色。

沃尔特·惠特曼,一个著名诗人。

没有,布鲁说,我说不上是不是认识他。

你不可能认识他,布莱克说,他早死了。可你确实跟他很像。

哦,你知道他们是怎么说的,布鲁说,每个人在某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活魂灵。
怎么见得我就不可能是个死人呢。

真有意思,布莱克接着说,沃尔特·惠特曼就在这条街上住过。他就在这儿把
自己的第一本书交付出版,离我们现在站的地方不远。

你不是在说,布鲁说着,沉思地摇摇头。就因为这个才让你停下来想了想,是
吗? 说到惠特曼有一些离奇的故事,布莱克说着,一边朝布鲁做了个手势让他坐到
他们身后房子台阶上,布莱克也跟着坐下,突然问,他们两人一同沉浸在夏日的夕
阳下,像是一对老朋友聊着这样那样的事儿。

是的,布莱克说,坐下的一瞬间有些舒适的倦怠感,一些非常稀奇古怪的故事。
比方说,惠特曼的大脑。惠特曼一辈子都迷恋骨相学——你知道,研究颅骨上隆起
的部分①。这在当时特别流行。

我倒是从来没听说过这码事,布鲁回答。

哦,这没关系,布莱克说,主要是惠特曼对人的大脑和颅骨非常有兴趣——认
为这能告诉你与一个人性格品行有关的一切。不管怎么样,大约五十年前或是六十
年前,当惠特曼躺在新泽西的什么地方快要死去时,同意自己死后人们可以解剖他。

他死了怎么还能表示同意呢? 啊,说得好。但我不能说这话说对了。当他同意
这事情时他还活着。他只是要人们知道他不介意人家在他死后把自己剖开来。你也
许可以把这叫做临终意愿。

极好的遗言。

没错。许多人认为他是个天才,你瞧,他们想看看他大脑里找出的是什么东西
能使他这么聪明。所以,在他死后,一个医生取走了惠特曼的大脑——从他的脑子
里挖出来一一送到美国人体测量学会去称重量。

像一棵大花椰菜,布鲁插嘴说。

真的,像一大棵灰色的蔬菜。但这才是故事有趣的地方了。这个大脑送抵实验
室后,正当他们想解剖它,一个助手把它碰到了地板上。

摔碎了吗? 当然碎了。脑子没那么坚硬,你知道。碎得四分五裂,就是那样。

这个美国最伟大的诗人的大脑这就只好被扫成一堆扔进垃圾筒里了。

布鲁,始终记得要表现出伪装的人格,好几次爆发出喘着粗气的大笑——模仿
着那个有怪癖的老人的笑声。布莱克也笑着,两人之间的气氛如此融洽,没人会觉
得他们不是长期的密友。

想想可怜的沃尔特吧,躺在坟墓里真有点悲哀,布莱克说。孤单单的,还没了
大脑。

就像个稻草人,布鲁说。

确实如此,布莱克说,就像是奥茨国①里的稻草人。

又是一阵大笑之后,布莱克说:然后故事就说到梭罗去拜访惠特曼这一节了。
这也挺逗的。

他也是个诗人? 不完全是。但同样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他一个人孤零零地
住在树林里。

噢,没错,布鲁说,他不想把自己的无知做得太过分。有人跟我说起过他。他
非常喜欢大自然。你说的就是他吗? 就是他,布莱克回答,亨利·戴维·梭罗。他
从麻省来这儿住了一段时间,打电话给布鲁克林的惠特曼。但在前一天,他就来过
橘子街了。

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普利茅茨教堂。他想听亨利·沃特·比彻的布道。

好地方,布鲁说,一边想到他曾在那儿度过愉快时光的小墓园。我自己也喜欢
去那儿。

许多伟人去过那儿,布莱克说,亚伯拉罕·林肯、查尔斯.狄更斯——他们都
在这条街上走过,都去过那座教堂。

鬼魂。

是啊,我们四周环绕着鬼魂。

故事后来呢? 非常简单。梭罗和布隆森·阿尔科特,他的一个朋友,来到玛特
尔大街惠特曼的住所,沃尔特的母亲把他们带到小阁楼上的卧室里,沃尔特和他的
弱智弟弟埃迪住在那儿。一切都挺顺利。他们握了手,互相寒暄一番。但是,接着
他们坐下来谈论对生活的看法时,梭罗和阿尔科特注意到房间当中地板上搁着一个
尿液满满的夜壶。沃尔特大抵是那种性情豪爽之辈,不会留意这类事儿,而那两个
新英格兰人却发现自己很难面对一罐排泄物谈话。于是只好下楼到客厅去继续他们
的谈话。我注意到,这是一个很小的细节。但是当两个伟大作家会面时,历史就产
生了,那些直截了当呈示的事实弥足珍贵。你看,那个夜壶,不知怎么的就使我联
想到那个摔到地板上的大脑。你停下来往这里面想想,这里面有着某种形式上的相
似之处。我是说那些隆起的东西和带卷儿的东西。这其中肯定有某种联系。大脑和
肠子,都是人体之内的东西。我们总是谈起试图探索一个作家的内在之物,从而更
好地理解他的作品。可是你真要这么去做,你会发现那里面并没有很多内容——至
少不比你看到的任何一个普通人更多。

你似乎对这些事儿知道得很多,布鲁说。他对布莱克的谈话内容开始有点摸不
着头脑了。

这是我的癖好,布莱克说,我喜欢了解作家是怎么生活的,特别是美国作家。
这可以帮助我理解一些事情。

我明白,布鲁说。他其实什么都不明白,因为他发现自己对布莱克说的每一个
字的理解,都在一点点地少下去。

就拿霍桑来说吧,布莱克说,他是梭罗的一个好朋友,也许是美国历史上第一
个真正的作家。他从大学毕业后,回到塞勒姆,他母亲在那儿有一所房子。他把自
己关在屋子里,十二年闭门不出。

他在里面干什么? 他写故事。

6

就那样吗? 他就是写作? 写作是一件孤独的事情。需要你付出整个一生。在某
种程度上,一个作家是没有自己的生活的。就算他人在那儿,其实他并非真的在那
儿。

又一个幽灵。

没错。

听起来挺神奇的。是的。但霍桑写下过伟大的故事,你知道,我们现在仍在读
他的故事,虽说过去一百多年了。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威克菲尔德的人想和
他妻子开一个玩笑。他跟她说要外出几天去办理什么事儿,可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
市,只是拐过街角找了一处房子租下,就住在那儿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儿。他也说
不上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但他还是这样做了。三四天过去了,他还不打算回家,这
就在租来的房子里又住下去了. 过去了几个星期,又过去了几个月。一天,威克菲
尔德走到自己家那条街上,看见自己家里布置成办丧事的样子,那是他自己的葬礼,
他妻子成了寡妇。几年过去了。他时常会在街市上遇到自己的妻子。有一次在相当
拥挤的人群中,他还硬是从她一旁擦身而过,她竟没认出他来。又是几年过去了,
二十多年后,威克菲尔德成了一个老人。一个秋季的雨夜里,他走过空空荡荡的街
道,正巧路过他的老房子,便从窗口瞟了进去。看见壁炉里燃着温暖的炉火,便想
到了自己:如果我这会儿待在里面的话该有多快活,坐在壁炉旁边一把温馨的椅子
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站在雨中。于是,他没有多想一下,就走上台阶敲了敲房门。

然后呢? 就那样了,故事就那样结束了。最后我们看见的是房门打开,威克菲
尔德带着狡黠的微笑走进门去。

他怎么跟他妻子说,我们就不知道啦? 是啊,这就结束了。无须再多说一个字。
他又进了家门,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余生恩爱倍加,双双白头到老。

这会儿天色已暗,夜幕很快就会降临。西面还有一抹最后的粉红色,但这一天
已经快结束了。布莱克看了看天色,知道该走了,他站起身向布鲁伸出手。

跟你聊天真好,他说,我都不知道我们在这儿坐了这么久了。

是我的荣幸,布鲁说,谈话结束让他感到一阵轻松,因为他知道再撑下去胡子
就要脱落了,幸而大热天里他脸上沁出的汗水才把胡子粘在那儿。

我叫布莱克,布莱克说着握了握布鲁的手。

我叫杰米,布鲁说,杰米·罗斯。

我会一直记得我们这次难得的谈话,杰米,布莱克说。

我也会的,布鲁说,你给我留下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

上帝保佑你,杰米·罗斯,布莱克说。

上帝保佑你,先生,布鲁说。·他们最后一次握了手,然后分道扬镳,各自揣
着自己的想法。

当晚,布鲁稍后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拿定主意最好还是趁早把杰米·罗斯扔到
一边去,摆脱这身份。这老流浪汉上场是有其意图的,可是玩不到点子上就不聪明
了。

布鲁很高兴能与布莱克有了第一次接触,但这次邂逅并不完全符合他想要的效
果,总的来说他的感觉多少有些心烦意乱。尽管谈话毫不涉及案子本身,但布鲁不
由觉得布莱克所有的言谈实际上皆有所指——跟他打哑谜似的,可以说,好像试图
要告诉布鲁什么事儿,却又不敢明明白白地说出来。是的,布莱克的神态远不只是
友善,几乎可以说是令人愉悦,但布鲁仍然不能排除此人也许一上来就识破了他的
可能性。如果是这样的话,布莱克肯定就是一个同谋者——要不然干吗来跟布鲁扮
演的这人瞎聊? 当然不是出于他的孤独。假设布莱克真以为那是一个街头老人,那
也不可能是出于孤独。说到这一点,不得不让人想到,他生活中每一个步骤恰恰都
是为保持孤独而安排的,如果说他是为了逃离孤独的巨大痛苦而主动与人搭汕,那
是荒谬的。如果害怕孤独,他不会有这个迟来的晤谈,不会在避开与世人的一切接
触一年多以后再作出逃离孤独的努力。如果说布莱克最终决定打破自己与外界隔绝
的日常生活,那为什么要从这儿开始呢——跟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在街头闲聊? 不,
布莱克知道他是在和布鲁谈话。如果他知道这一点,那么他就知道布鲁是什么人。
布鲁对自己说:这家伙知根知底。

到了写下一份报告的时间了,布鲁无奈地面对一个两难困境。至于是否可以跟
布莱克接触,怀特从来没作过交代。布鲁的活儿只是监视他,不需要做过头,也不
能偷工减料,他不知道现在他是不是坏了怀特的规矩。如果他把这回的谈话写进报
告,怀特也许会跟他急眼。可是反过来说,如果他不写进去,倘若布莱克和怀特确
是一伙的,那么怀特马上就会知道布鲁是在撒谎。布鲁苦苦思索了很长时间,而到
头来还是没找到解决的办法。他困住了,要么这样要么那样,他明白只能如此。最
后,他决定这事儿略过不提,那仅仅出于一个原因,即仍还抱有一丝的希望,希望
自己的猜测错了,怀特和布莱克不是一伙的。但这小小的乐观念头后来很快就化为
泡影。报告送出三天后,每周给他寄送支票的邮件来了,里面还有一张便条,上面
写着:你为什么撒谎? 这时布鲁已经不再存有任何怀疑的阴影了。从这一刻起,他
就开始生活在明知自己正要溺毙的那种状态之中。

第二天晚上他跟着布莱克坐地铁去了曼哈顿,他就穿一身平日的衣服,不再遮
遮掩掩的了。布莱克在时代广场下了车,迎着明亮的街灯在喧哗的马路上转悠着,
从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挤过去。布鲁,盯紧了他,似乎自己的生路就取决于眼下的行
动,不远不近地隔着三四步跟在他后面。九点钟,布莱克走进阿耳冈昆大饭店的大
堂,布鲁跟着他进去。成群的人在里面转来转去,空余的桌子不多,于是当布莱克
在一处幽暗的角落坐下时,布鲁的机会就来了,这便让他很自然地上前彬彬有礼地
询问能否与他共用一张桌子。布莱克没有反对,淡然地朝布鲁耸了耸肩,布鲁便在
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有几分钟,彼此间什么话也没说,等着有人来为他们点单,
同时看着那些身着夏裙的女人从他们身边过往,呼吸着她们留在空气中的各种香水
味儿,布鲁并不急着进入下一步,他有足够的时间让事情顺其自然地推进。当侍者
终于过来询问他们要喝点什么时,布莱克点了一杯加冰块的“黑白天使”,而布鲁
不得不将此视为一个有趣的暗示——游戏即将开场,布莱克肆无忌惮的做派始终令
人惊讶,他那种粗糙手法,他那种让人迷惑不解的直来直去。

好像是较上劲了,布鲁也要了同样的饮品。点单时,他直视着布莱克的眼睛,
而布莱克丝毫没有显露任何表情,回视布鲁的目光一副坦然样儿,那双不动声色的
眼睛像是在告诉他这后面一无秘密可言,不管布鲁怎么逼视,都无法看出一点名堂。

不管怎么说这一招打破了僵局,随后他们扯起了不同品牌苏格兰威士忌的妙处。
值得高兴的是,一个话题自然引出了另一个话题,他们坐在那儿又说到纽约夏季带
来的诸多不便,说到这家饭店的装潢风格,说到阿耳冈昆印第安人——很早以前,
这座城市还是一片树林和草地时他们就住在这儿了,布鲁慢慢把话题引向他今晚打
算要扮演的角色,他要充当一个名叫斯诺的乐呵呵的吹牛大王,号称是在威斯康星
州的堪诺萨做人寿保险推销员。先别提这一茬,他告诉自己,因为他明白一上来就
自报家门完全不合常理,即便照他想来布莱克也心知肚明。玩一下捉迷藏,他说,
要把捉迷藏玩到底。

他们喝完了第一杯,又要了一杯,接着再要了一杯,他们的谈话显得很从容,
从保险精算表格一直聊到各行各业的人生经历,布莱克漏出一句话把谈话引向了另
一个方面。

我估计我不大可能进入你的客户名录,他说。

噢? 布鲁说,此话怎么说? 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是私家侦探,布莱克直截了当
就挑明了,说这话时他一脸冷静,完全是泰然自若的神情,须臾之间,布鲁心里涌
起一股冲动,真想把饮料泼到他脸上,他简直给惹恼了,被此人撩拨得怒不可遏。

真的吗? 他叫喊起来,但一眨眼又恢复了理智,装出一种乡巴佬的好奇心。一
个私家侦探,想想看吧,一个活生生的侦探,我要把这事儿告诉我妻子的话她会怎
么想啊。我在纽约和一个私家侦探一起喝过一杯。她根本都不会相信。

我想说的是,布莱克相当唐突地说,我料想我的寿命不会很长,至少根据你们
的理赔数据统计是这样。

也许是吧,布鲁怒气又上来了。可想想也挺来劲的! 生活质量更胜于寿命长短,
你知道。有一半的美国人想提前十年退休去干你那一行,去侦破案件,施展你的聪
明才智,顺带玩玩女人,让那些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上帝啊,还可以说出许多
好处来。

这全是虚幻的,布莱克说,真正的侦探工作相当枯燥乏味。

哦,每样工作都有它庸常的一面,布鲁说,可是在你的案子里,你经历过的所
有那些艰苦的工作里边至少总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儿吧。

有时候是这样,有时候不是。可大部分时候没什么乐子。就拿我现在的一件案
子来说。我搞了一年多了,没有比这更叫人厌烦的了。

有时候,我腻歪得真想发疯。

怎么会? 哦,你不妨自己想象一下。我这活儿是监视某人,就我所知,这人也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再就是每周要提交一份有关他的报告。就这样,盯住那个人,
然后把看到的事情写下来。没有比这更倒霉的差事了。

这事儿讨厌在什么地方? 他什么事也不做,就这样待着。他只是整天坐在房间
里,要不就是写东西,简直要逼得你发疯。

也许他在引你上钩,你知道,在突然采取行动之前先给你催眠。

开始我也这么想。但现在我敢肯定接下去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永远不会。
我凭本能就能感觉到这一点。

那太糟了,布鲁同情地说,也许你该退出这桩案子。

我考虑过。我考虑过的,也许我应该干脆离开这一行去干别的。

还有别的工作可做的。也许可以去卖保险,或者去马戏团找份差事。

我从没想到会有这么糟糕的事儿,布鲁说着摇摇头。但请你告诉我,为什么这
会儿不看住你要监视的人了? 难道你不需要时时盯住他吗? 这就是问题所在,布莱
克回答,我甚至再也不必那么费心费力了。

我已经把他观察了那么长时间,以至我了解他超过了对自己的了解。

我所有要做的事情就是琢磨他,我知道他也是一样,我知道他在在哪儿,我知
道每一个细节。以至我闭上眼睛也能看到他。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 在家里。跟往常一样。坐在房间里写东西。

他在写什么? 我说不清,但我有个合乎逻辑的推测,我想他是在写他自己的事
儿。那是他的生平自述。这是唯一可能的答案。再没有其他更合适的答案了。

为什么搞得那么神秘呢? 我不知道,布莱克说。这声音第一次泄露了他的情绪,
从他不经意的言语中能捕捉到这一点。

那么,所有的。_ ‘切都归结到一个问题,是不是? 布鲁问。他现在已经把斯
诺给忘了,直逼逼地看着布莱克的眼睛。他知道你在监视他,还是不知道? 布莱克
把目光挪开,不能再和布鲁对视了,他突然用颤抖的声音说:他当然知道。这就是
症结所在,不是么? 他已经知道了,否则没有别的可以解释。

为什么? 因为他需要我,布莱克说话时还是把眼睛转开了。他需要我的眼睛看
着他。他需要我见证他还活着。

布鲁看见一行泪水从布莱克脸颊上淌落下来,可还没等他说什么,还没等他发
挥自己的本垒优势,布莱克就匆匆起身,说声抱歉,说他得去打个电话。布鲁在那
儿坐了十到十五分钟,而他明知自己压根儿是在浪费时间。布莱克不会回来了。谈
话结束了,不管他在这儿坐多长时间,今晚不会再有什么事儿。

布鲁付了账,然后回到布鲁克林。当他回到橘子街时,抬头朝布莱克的窗子看
了一眼,那儿一片漆黑。不管怎么样,布鲁说,他很快就得回来。我们还没完呢。
这个派对才刚刚开始。香槟酒才刚刚打开,我们等着瞧吧。

回到屋里,布鲁踱来踱去,试图拿出下一步的计划。在他面前,布莱克最后似
乎犯了个错误,但这一点他还不是很肯定。因为弄得他有些恼火,布鲁还是不能对
今天所有那些试探性的意图置之不理,布莱克在向他发出挑战了,在牵着他的鼻子
走,也就是说,逼着他朝着他计划好的什么方向前进。

不过,他还是打破了某种瓶颈,自从这案子开始以来,这是第一次他不再处于
止步不前的境地。按说,布鲁应该为自己这个小小的胜利庆祝一下才是,但他今晚
却没法为自己感到高兴。他最大的感觉莫过于悲哀,他觉得自己的热情被耗尽了,
他觉得这个世界令人沮丧。不管怎么说,这事儿最终让他失望透顶,他发现这事很
难从他个人身上搬开了,他非常明白无论怎样对自己解释这桩案子,他都成了其中
的一个组件。他走到窗前,目光越过街道,看见布莱克房间的灯这会儿亮起来了。

7

他躺在床上想:再见,怀特先生。你根本不是真实的存在,是不是? 从来没有
一个叫做怀特的人。然后又是一番感慨:可怜的布莱克。可怜的灵魂。可怜的被毁
了的无名氏。再接下来,当他的眼皮变得沉重起来,睡意开始漫过全身时,他感到
非常奇怪的是每样事情都有自己的颜色。我们所目睹的每样事情,我们所接触的每
样事情——这世上每样事情都有自己的颜色。他竭力挣扎着再醒一会儿,开始罗列
起名单来了。就拿蓝色来说吧,以他的名字为例,有蓝鸟和蓝背鸟,还有蓝鹭。

矢车菊和玉黍螺也是蓝色的。还有纽约正午的天色。有蓝莓和蔓越橘,还有太
平洋。有蓝魔,也有蓝绶带陪审团和蓝血。有蓝调音乐。

有我老爸的蓝警服。有蓝色法规和色情电影。还有我的眼睛的颜色和我的名字。
他停一下,有那么多的蓝色的名堂,突然让他感到困惑起来,于是又想到白色。有
海鸥,他说,有燕鸥、鹳,还有美冠鹦鹉。有这房间的墙壁和床上的床单,有铃兰、
康乃馨,还有雏菊花瓣。还有休战的白旗和中国人的丧事。还有母亲的乳汁和男人
的精液。还有我的牙齿。还有我的眼白。还有白椴树白松树白蚂蚁。有总统的白宫
和白枯病。无伤大雅的谎言和白热化。接着,他毫不迟疑地转入黑色,从黑名册开
始,接下来是黑市,还有黑手党。笼罩着纽约的夜色,他说。

还有芝加哥黑袜队。还有黑莓和黑乌鸦,有黑灯瞎火还有污点,黑色星期二和
黑死病。还有黑信( 敲诈勒索) 。还有我的头发。还有笔尖里流出的黑墨水。还有
盲人眼里的这个世界。最后,他玩累了这个游戏,思绪开始飘忽起来,他对自己说,
这是没边没际的。他睡着了,梦见了很早以前发生的事情,然后半夜里他突然醒来,
又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考虑着下一步该怎么做。

早晨来了,布鲁又开始忙着化装。这回扮成富勒刷具公司的推销员,这是他以
前玩过的一桩把戏,接下来两小时内,他耐心地把自己弄成一个秃头,再粘上小胡
子,在眼圈和嘴唇周围做上老年人的皱纹,他坐在小镜子前就像从前旅行演出的杂
耍演员似的摆弄起来。十一点刚过,他收拾好自己的刷具箱,穿过马路来到布莱克
房前。溜门撬锁对布鲁来说是小孩子的小把戏,只消几秒钟就搞定,当他走进过道
时,不由得感到一阵久违了的激动。不会有什么危险,走上布莱克那一层楼梯时他
提示自己。这次探访只是想瞧一下他屋子里面有些什么,探明情况以利于今后的行
动。当然,这一刻布鲁还有点压抑不住的兴奋。

因为这不仅是探查一个房间,他知道——想想自己就在那里面,站在四堵墙之
间,和布莱克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从现在开始,他想,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将影响
到其他每一件事情。门一打开,此后布莱克就永远与他同处一室了。

他敲了几下,门开了,倏然间失去了任何距离,这一事况和他对这事儿的反应
几乎同时出现。布莱克在家,站在门口,右手捏着一支脱去笔帽的钢笔,好像这会
儿正在工作,但从那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正等着布鲁,一副逆来顺受的架势,似乎
什么都不在乎了。

布鲁一上来就忙不迭地兜售各种刷子,指指他的刷具箱道声歉,请求允许他进
来,这一切都在一瞬间里显示了他操练了上千遍的推销员的快嘴快舌。布莱克温和
地请他进来,说他也许有兴趣瞧瞧他的牙刷,而布鲁迈着脚步进来,依然喋喋不休
地推销那些发刷和衣刷,他只想拿这些东西滔滔不绝地说事儿,借此腾出脑子和眼
睛来观察这个房间;观察那些能观察到的东西,一样样记在心里,这就要把布莱克
的注意力引开去。

这房间跟他想象的差不多,也许更简朴一些。比方说,墙上什么也没有,这让
他有点诧异,他总以为这儿会挂上一两幅画,有某些形象的东西打破眼前这种单调,
也许是一幅风景画,也许是布莱克曾爱过的什么人。布鲁对于布莱克室内会挂什么
画一直有着好奇的揣测,心想那也许会是一条有用的线索,可是等他看清楚了,才
知道墙上根本什么也没有,他明白了他本来早该明白的事儿。除了这一茬,还有一
些情形与他原来的揣测也有些出入。这修道士斗室似的房间倒与他想象的一样:房
间很小,墙角那儿是一张整洁的床,另一处墙角是一个小厨房,所有的东西都一尘
不染,一点面包屑都见不到。另外,房间中间对着窗,那儿有一张木桌和一把直背
椅。桌上摆着铅笔、钢笔、打字机。室内有一个衣柜,一个床头柜,一盏灯。靠北
墙还有一个书柜,可是里面只有寥寥可数的几本书:《瓦尔登湖》、《草叶集》、
《重讲一遍的故事》,还有别的几种。没有电话,没有收音机,没有杂志。桌上是
码齐的一叠叠纸张:有空白的,有带字的,有些是打字的,有些是手写的。足有几
百页,也许是几千页。但你不能把这叫做生活,布鲁想。你甚至不能把这归为任何
一类事情。这不是人住的地儿,你所来到的是世界末日。

他们一起把牙刷看了一遍,布莱克最后挑了一把红色的。这时他们开始端量起
各种式样的衣刷,布鲁一边拿自己的衣服做着示范,一边说,像你这么一位衣着整
洁的先生,我想你会觉得衣刷是绝对必要的。

但布莱克说他一向习惯不用衣刷来打理衣服。不过呢,他也许要考虑添置一把
发刷,于是他们就在箱子里找寻发刷的样品,谈论起各种尺寸和式样,以及不同的
制刷鬃毛,等等。当然,布鲁已经达到了真正的目的,但他还是把这全套活儿从头
到尾地做下来,尽量把事情做得地道些,虽说这也无关紧要。见布莱克付了刷子钱,
布鲁还是忍不住又说了几句。你似乎是个作家,他说,一边指指桌子,布莱克说是
的,就是干这个的,他是个作家。

好像在写一本挺厚的书,布鲁说。

是的,布莱克说,我写了好几年了。

你快写完了吧? 快要完了,布莱克斟酌着字眼说,但有时候很难知道自己进行
到哪一步了,我想我快完工了,可我意识到漏了一些重要的东西,所以只能重新回
到开头部分。不过也是,我梦想着完工的那一天。那一天快到了,也许。

我希望能有机会读到这本书,布鲁说。

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布莱克说,但首先,我得写完这本书。我甚至都不知道
我能不能活到那一天。

哦,这我们可永远也无法知道,是不是? 布鲁说,很有哲理地点点头。今天我
们活着,明天我们会死去。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有那一天。

非常正确,布莱克说,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有那一天。

他们这会儿走到门口了,布鲁想借题发挥来几句空泛的议论。扮小丑玩是挺逗
乐的,他知道,而同时心里又有一种想作弄布莱克的冲动,想证明没有什么事情能
逃过他的眼睛——布鲁想让布莱克明白,从本质上讲他和他一样聪明,他每一步都
能跟上他。但布鲁克制了这种冲动,管住了自己的舌头,拿出推销员的礼貌向布莱
克点头道谢,然后退了出去。富勒刷具公司的推销员这就谢幕了,不到一个钟头,
他就把那些玩意儿全都扔进装有杰米·罗斯剩余道具的那只破袋子里了。布鲁知道
今后什么伪装都不需要了。下一步的探访是不可避免的,唯一要考虑的是选择一个
恰当时机。

然而,过了三个夜晚,当他终于得到机会了,布鲁却意识到自己害怕起来了。
布莱克在九点钟时出门了,走上街头,消失在街角。布鲁虽说知道这是一个信号,
布莱克简直就是在呼吁他采取行动,他也感觉到这可能是一个天赐良机,现在,在
这可以采取行动的时刻,还没等他鼓起勇气,相信自己有能力搞定一切,他就陷入
新的自我怀疑的折磨之中了。为什么对布莱克他突然有了一种信任感? 到底是什么
鬼迷心窍让他以为他俩现在站到一边了? 这是怎么发生的——对布莱克的再度召唤,
他在想,自己为什么竟会如此顺从? 随后,从郁闷中摆脱出来,他又开始考虑是否
有另一种可能。他是否会一走了之? 如果他厌倦了这个游戏,扬长而去,从整个事
情中脱身了,那该怎么办? 他把这可能性思量过来,真是大伤脑筋,转而渐渐地他
身子开始颤抖起来,沉浸在悲喜交加之中,就像一个奴隶跌跌撞撞地奔向自由的前
景。他想象着自己在别处的情形,远远地离开这儿,徜徉在林海深处,大摇大摆地
扛着一把斧头。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生活,最终他还是他自己。他可以从头开始生活,
不惜离乡背井,去做一个拓荒者,做一个新世界的移民,去创建自己的生活。可这
就是他所能想到的最深远的境地了。因为一旦他穿行在乌有之乡的树林里,他马上
会感到布莱克也在那儿,藏在哪棵树后面,蹑手蹑脚地爬过灌木丛,等到布鲁躺下
闭上眼睛,就鬼鬼祟祟地上来压到他身上,割断他的喉咙。这事情会一再地出现,
布鲁想。如果他现在不加倍提防布莱克,那么这事儿就永远不会有个了断。这就是
古人所说的命数,天底下英雄也都须听命于此。没有选择,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那就是注定要发生的——没有选择。布鲁不情愿地承认了这一点。他努力挣扎过,
他反抗过,他从内心里越来越对此感到厌恶。

但这正是因为他对此早已了然于心,想反抗是因为已经接受了;想说“不”,
是因为已经说了“是”。所以,布鲁渐渐转过这个弯子来了,最后只有顺应事情的
必然规律,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但这并不是说他了无惧意。从这一刻起,只有一
个词可以形容布鲁的心境,那就是害怕。

他浪费了许多宝贵时间,现在得赶快上街,焦躁地想着还不至于太晚吧。布莱
克还没有一去不返,谁知道他是不是藏在街角拐弯的地方,等在那儿伺机扑来? 布
鲁奔上布莱克那幢楼房的台阶,笨手笨脚地撬开前门的锁头,扭头朝后看一眼,然
后走上通向布莱克那一层的楼梯。

第二把锁比前面那把多费了些力气,虽然按理说应该更简单,甚至对于一个最
生涩的新手也是一桩容易的活儿。这番笨拙的功夫提醒布鲁他已失去了白控能力,
只能让自己尽最大努力去做了;可即便他知道这一点,也几乎无能为力,只求两手
别再那么哆哆嗦嗦了。可这一来事情却变得更糟了,他踏进布莱克房门的那一瞬间,
心头一下子感到黑压压的,好像夜色压进他躯体之中,以压顶之势从头顶灌下来,
同时头部似乎却也往上浮升,里面充满了气体,好像跟他的躯体剥离开来向上飘浮
而去。他又往房间里踏进一步,随之两眼一片漆黑,像个死人似的栽倒在地板上。

手表在他摔倒时停了,苏醒时他不知道自己昏厥了多长时间。带着最初的模糊
印象,他重新找回来这儿之前的知觉,也许过了好久,他一眼看到敞开的窗口,窗
帘在旁边飘拂着,黑影奇怪地移到了天花板上,还以为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回到
了孩提时期,在炎热的夏夜辗转难眠,他想象着倘是竖起耳朵,不知是否能听见隔
壁房间父母的低声絮语。但这般幻觉只持续了片刻。他开始感到头痛,胃里一阵搅
动的恶心,接着他看清了自己是在哪儿,又重新体验到刚踏入房间那一刻的恐慌。
他两腿颤抖着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两步,一边对自己说不能待在这儿,他得
走,是的,马上走。他抓住了门把手,可突然问,他想起了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
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打亮了,转圈照遍整个房间,看到布莱克桌边一叠码得整整
齐齐的文稿。没等多想,布鲁就伸出另一只手挟起那叠文稿,他对自己说这没什么
关系,这还只是第一步,随即向门口走去。

穿过马路回到自己的房间,布鲁给自己斟上一杯白兰地,坐在床上,告诉自己
要镇静。他一口接一口喝光白兰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他惊恐不安的心情慢慢平息下来,也抛开了那种偷鸡摸狗的耻辱感。

他搞砸了,他告诉自己,总体来说是这样。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力
不从心,这个想法使他大为震惊——把自己视为一个失败者,意识到自己终究是个
胆小鬼。

他掏出偷来的文稿,心想能让自己的思绪转移开去。结果这一来只让问题更复
杂了,拿起这玩意儿一看,他发现原来那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就是他自己写的那些
监视报告。它们全在这儿,一份挨着一份,每周的记述一份不差,白纸黑字一目了
然,可那上面什么意义也没有,等于什么也没说,就像这案子本身那样缄默不语。
布鲁一见是这玩意儿就痛苦地嚷叫起来,仿佛自己全身坠入深深的黑暗之中,接着
面对自己发现的这些东西,发出了笑声,开始是轻微的笑,后来一声比一声响,直
笑得喘不过气来,差不多就哽住了,好像要把自己整个儿给抹掉似的。

他把那些稿纸紧紧攥在手里,抛向天花板,看着飞散的纸页落下来撒满一地,
那些令人伤心伤肺的纸页。

不能肯定布鲁是否真的从那个夜晚的事况中恢复过来了。就算他能恢复到以前
的模样,也必须注意到这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这段时间里,他不刮胡子,也不换衣
服,甚至都懒得从房间里朝外面瞥一眼。又到了该写下一份报告的时间了,他都懒
得理会这事儿。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说,一边踢了踢地板上那些旧的报告,再写
这些报告我就真他妈的不是人了。

大多数情形下,他既不是躺在床上也并非在屋里走来走去。他端量着自这案子
开始以来钉在墙上的各种图片,一幅幅地研究着,对着一幅图片尽可能要琢磨出什
么意思,然后转向下一幅。这是那个费城验尸官戈尔德拿着那小男孩的遗容面模的
图片。这是大雪覆盖的山区景象,图片右上角,夹进了那个法国滑雪者的头像,他
的脸部搁在一个小框里。这是布鲁克林大桥的图片,桥旁是罗布林父子俩。这是布
鲁的父亲,一身警服的他正从纽约市长杰米·沃克手中接过奖章。还有另一张布鲁
父亲的照片,那上面他穿着便衣,是他和布鲁母亲结婚头几年拍的,他搂着布鲁母
亲的肩膀,两人表情灿烂地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

这是一张布朗搂着布鲁肩膀的照片,摄于布鲁成为他的搭档那一天。

那张照片的下面是杰基·鲁宾逊正滑进二垒的图片。旁边是沃尔特.惠特曼的
形象。最后,这位诗人左侧,是从一份电影杂志上剪下来的罗伯特。米彻姆的剧照
:枪扛在肩上,看上去好像这个世界正打算向他投降。没有前未来布鲁太太的照片,
但每次当布鲁巡视他这小小的照片集锦时,目光也会停留在墙上某个空白角落,假
装她也在那儿。

布鲁有好几天都懒得向窗外望出去。他把自己封闭得那么彻底.就像是布莱克
已经不存在似的。这是布鲁一个人的戏剧,如果说布莱克也有同感,那就像是他已
演完了自己的角色,说完了他的台词,退出了舞台。由于布鲁这会儿不能接受布莱
克的存在,所以只能否认他能存在。自从探查过布莱克的房间还在那儿独自待过之
后,可以说,他已经到过布莱克隐居的私人圣所了,他无法对那一刻的黑暗作出反
应,除非以他自身的孤独替代进去。进入布莱克的领地,同样就是进入了他自己,
而一旦进入了,他就不能设想再置身别处了。但这恰好表明了布莱克之所在,尽管
布鲁并不知道这一点。

8

一天下午,像是出于偶然,布鲁走到比前几天都要靠近窗口的地方,正好停在
窗前,然后就像是过去工作时那样,他拉开窗帘朝外面望去。一眼看见的就是布莱
克——不是在他自己的房间里,而是站在街对面他那座房子的台阶上,抬头打量着
布鲁的窗子。他想结束这一切了? 布鲁猜想。这就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 布鲁从房
间后面找出双筒望远镜又回到窗前。他把望远镜对准布莱克脸部,把那张脸研究了
几分钟,从一个部位转到另一个部位,眼睛、嘴唇、鼻子,等等。把五官拆开,又
拼拢。他被布莱克脸上的悲哀打动了,这抬眼凝望他的目光里似乎全无希望,他情
不自禁地,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这形象给吸引了,布鲁感到自己越来越同情
他了,街对面那个被遗弃的形象惹起他一阵怜悯的冲动。他真希望自己不要这样,
他希望自己能有勇气举枪对准布莱克,一枪射穿他的脑袋。他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击
中了自己,布鲁想,他在倒地之前已经一脚迈进了天堂。但是,一旦把这一闪而过
的场景逐出意识,他就开始退缩了。不,他意识到,这根本不是他想做的。如果不
是这样,那么——是什么呢? 他依然在自己内心温情的潮涌中挣扎着,他对自己说,
他要抛开一腔孤愤,他想彼此相安无事,这股温情渐渐淹没了他,以至事实上他在
那儿站了好几分钟思忖着有什么办法能帮帮布莱克,是否有这可能伸出友善之手去
拉他一把。这有可能使局势出现反败为胜的大逆转,布鲁想,这能使他在整个事情
中占据优势。干吗不呢? 为什么不来个出人意料呢? 去敲开门,抹去所有的故事—
—这事儿也并不比别的事情更荒谬。

事实上,布鲁内心所有的好斗情绪都给掏空了。他不再属意于此。而且,就外
表看,布莱克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了。只消瞧他那样儿,布鲁对自己说。他是世界上
最悲哀的生物了。然而,说这话的同一瞬间,他明白这也在说他自己。

布莱克离开台阶好一阵了,大概早已转身进屋,布鲁还凝视着那个空白之处。
离黄昏还有一两个小时,他终于从窗口转过身,看看自己搞得一团糟的房间,花了
一个小时把东西都收拾好——洗了碗碟,铺了床,拍打拍打衣服,从地板上把那些
旧日的报告收拾掉。然后钻进浴室,花了好长时问冲了淋浴,刮了胡子,新换了一
身衣服,专门为此挑选了一套蓝衣服。他现在看上去跟以前迥然不同,突然问不可
逆转地改变了自己。他不再害怕,不再发抖了。他只是显得镇定自若,对自己要去
做的事有一种心安理得的感觉。

夜幕刚降临一会儿,他最后一次在镜前整了整领带,然后离开房间,走到外面,
穿过马路,走进布莱克的楼里。他知道布莱克在那儿,因为他房间里那盏小灯亮着,
当他走上楼梯时试着想象向他说出自己脑子里那些念头,他脸上会是什么表情。他
敲了敲门,听到里面传来布莱克的声音:门开着,进来。

很难确切地说布鲁预计会碰上什么情况——当然是指所有的事情,不是指这一
次,不是他踏进房间这一刻所面临的情形。布莱克在里边,坐在床上,又戴上了面
具,就是布鲁在邮局见过的那个面具,他右手举着一把枪,一把点三八的左轮手枪,
足以在近距离内把一个人打开了花,这把枪正对着布鲁。布鲁停下脚步,什么也没
说。要言归于好难着呢,他想,要扭转局面还麻烦着呢。

在椅子上坐下来,布鲁,布莱克说,一边用枪指着木桌旁的椅子。

布鲁没得选择,只好坐下——现在正面朝布莱克,但要扑向他那儿却太远了,
在这个位置上要对付一把枪很难。

我一直在等着你,布莱克说,我很高兴你终于来了。

我考虑了很久,布鲁回答。

你感到惊讶吗? 并不真是那样。至少对你不觉得大惊小怪。也许对我自己吧—
—那也只是因为我实在太蠢。你瞧,今晚我是带着友谊来这儿的。

你当然是这样啦,布莱克说,声音带点儿嘲讽。当然我们是朋友啦。我们从一
开始就是朋友,不是么?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如果这就是你对待朋友的方式,布鲁说,那我倒有幸不是你的敌人。

非常有趣。

没错,我就是让人感到有趣的人,我造访的时候,你总是能够开怀大笑。

还有这个面具——你难道不想问问我这面具的事儿吗? 我不想刨根问底。如果
你喜欢戴着那个玩意儿,那也不关我的事。

但你不得不面对它,不是么? 何必提出你已知道答案的问题呢? 可这很怪异,
是不是? 当然很怪异。

瞧着挺可怕的。

是的,挺可怕。

很好,我喜欢你,布鲁。我一直就明白你就是那个适合我的人。一个最了解我
的人。

如果你别再把枪挥来挥去,说不定我对你也会有同样的感觉。

我很抱歉,我不能。现在已经太晚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再需要你了,布鲁。

你知道,要摆脱我没那么容易。你把我带进来了,现在你还得跟我玩下去。

不,布鲁,你错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别再来这套鬼话了。

已经结束了。整个事情玩完了。再没什么可以玩下去的了。

什么时候结束的? 现在。此时此刻。

你神经错乱了。

不,布鲁。我脑子清醒得很,我完全是清醒理智的,太理智了。这种理智耗尽
了我,现在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可你知道这一点,布鲁,你比任何人都清楚。

那你干吗不扣动扳机呢? 当我准备好了,我会的。

这就把我的尸体留在地板上一走了之? 想得倒妙。

噢,不,布鲁。你不理解。我们两人得待在一块儿,我们一直都这样。

可你忘了一些事情了,是不是? 忘了什么? 你得把整个故事告诉我。难道就这
样结束了? 你把真相告诉我,然后我们说再见。

你已经知道了,布鲁。难道你还不理解吗? 这故事你已了然于心。

那你一开始何必自找麻烦来这一套呢? 别提蠢问题。

那么我呢——我在这里面是干什么的? 给你找乐的滑稽小丑? 不,布鲁,我从
一开始就需要你。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话,我不可能做这些。

为什么需要我? 提示我想到应该去做什么。每回我抬起头来,看见你在那儿,
盯着我,跟着我,总是在视距之内,用你的目光直入我身心。你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布鲁,我把你变成了我的终结。你是一个恒定的参照物,给内在的一切赋予了外部
形态。

而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已写下你的自杀手记,这就该结束了。

的确如此。

你是个傻瓜。你他妈的,倒霉的傻瓜。

我知道就那么傻。却也不比别的人更傻。你打算就坐在这儿告诉我你比我更聪
明吗? 至少我知道我一直在做什么,布鲁。我有事情做,而且也做完了。但你却无
处可去,布鲁。你从第一天起就不知所向。

为什么你不扣动扳机呢,你这狗娘养的? 布鲁说着突然站起身,这当儿已是怒
火填膺,布莱克竟敢杀了他。你为什么不朝我开枪,趁此结束一切? 布鲁朝布莱克
那边迈出一步,子弹没射到,他又朝前走了一步。接着又是一步,冲着这面具人尖
声叫喊着要他开枪,不在乎自己是死是活了。猝然问,他扑到他身上。他毫不犹豫
地打掉布莱克手里的枪,揪住他的衣领,猛拽他的脚。布莱克试图反抗,想从布鲁
手里挣脱出去,但布鲁比他强壮有力,而且由于愤怒更变得力大无比,好像完全变
了一个人,这时第一阵猛拳就连续砸向布莱克脸部、腹股沟和腹部,此人已是毫无
还手之力,很快就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可这并未阻止布鲁的继续攻击,他抬脚猛踢
失去知觉的布莱克,揪起他的身子,把他脑袋往地板--上磕去,往他身上一拳一拳
地击打着。最后,布鲁怒气渐消,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他说不准布莱克是死
是活。他从布莱克脸上扯掉面具,把耳朵凑到他嘴上,听着布莱克的呼吸。似乎尚
有些微喘息,但他说不准那喘息声是布莱克的还是他自己的。如果现在他还活着,
布鲁想,那也活不长了。如果他死了,那就让他去死吧。

布鲁起身一看,身上的衣服全都揉烂了,他把布莱克的手稿从桌上一页页收拾
起来。这花了几分钟时间。他把所有的手稿都拿上,到墙角那儿关了灯,离开房间,
这时甚至都懒得朝布莱克看上最后一眼。

当布鲁过街回到自己房间时,已经过了午夜。他把手稿搁在桌子上,走进浴室,
把手上的血迹清洗干净。然后换了一身衣服,给自己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往桌
上布莱克的书稿上一屁股坐下。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在他把这事情弄明白之前他们
就要来了,然后他妈的就该付出代价了。可他还是得先把手上这事情做了。

他从头读起,从头到尾看下来,整个故事一个字都没漏过。他读完时,天已破
晓,房间开始明亮起来。他听见鸟在歌唱,他听见街上行人脚步纷至沓来,他听见
汽车碾过布鲁克林大桥。布莱克是对的,他对自己说。所有的事情都装在我心里了。

然而,故事还没有完。还剩下最后的片断,在布鲁离开房间之前故事还不能画
上句号。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就是这样: 一刻不多,一刻不少。布鲁从椅子上站
起来,戴上帽子,走出房门,这才是故事的结尾。

此后他去了哪儿并不重要。我们必须记住,所有这些事情发生在三十多年前,
那都能回溯到我们的童年时期。所以,任何情形皆有可能。我自己宁愿认为他已远
走高飞,当日早晨坐上驶往西部的列车开始了他的新生活。甚至也有可能,美国都
不是他的人生终点。在我隐秘的梦境里,我喜欢想象布鲁登上了一艘邮轮去了中国。
就让他去中国吧,或者,我们就别管他去了哪儿了。而现在布鲁从椅子上站起来,
戴上帽子,走出房门。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1983)

鎖閉的房間

第一章

我似乎感到范肖总是在那儿。他所到之处,一切都成了我人生的机缘,少了他,我就几乎弄不清我是谁。我们在学会说话之前就认识了,那时还是裹着尿布在草地里爬来爬去的小娃娃,我们七岁时勾过手指发誓要像亲兄弟一样相伴终生。现在,当我想起自己童年时,眼里就浮现出范肖的模样。他与我同在,他能为我分忧解难,无论什么时候看见他就像看见了我自己。
但这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们长大了,自然分道扬镳,各奔东西。这一点都不奇怪,我想。我们各自的人生道路推引我们前行,这可没法控制,几乎没有什么事儿能把我们再扯到一起。我们只能一同趋近死亡,死亡是每天都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

七年前的那个十一月,我接到一个名叫苏菲·范肖的女人来信。

“你不认识我,”信里一开头是这样说的,“写信向你通报这个突如其来的坏消息,先要请你原谅。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太多的选择。”原来她就是范肖的妻子。她知道我和她的丈夫是一起成长的伙伴,她还知道我住在纽约,因为她看过我发表在杂志上的许多文章。

信里第二段作了详细解释,完全是直来直去的笔墨,没有任何虚文套语。范肖失踪了,她写道,她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六个月之前。从那以后竟一直杳无音信,也没有丝毫线索能猜测他去了哪儿。警察也没法找寻,她雇了私家侦探找他,结果也是一场空。什么情况都不能确证,而似乎那些情况都只是在陈述情况本身:范肖八成是死了;盼着他会回来只能是空抱幻想。根据所有这些事实,她觉得有些重要的事儿需要和我商量一下,她不知道我是否愿意和她见个面。

这封信在我心里引起一连串小小的震动。一时间要考虑的信息也太多了;事情的种种影响推来拉去地把我拽往不同的方向。蓦然间,范肖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但是他的名字一被提起,人又马上消失了。他结了婚,住在纽约——除此,我对他一无所知。出于自私的考虑,我感到受伤的是他都懒得来跟我联系。一个电话,一张明信片,一起喝一杯回忆一下过去的时光——这都不难做到。但我自己也有同样的过错。我知道范肖母亲的住处,如果我想找他,只消找她问一下就行。事实上我把范肖放弃了。从我们各奔东西的那一刻开始,在我心里他的生活就停止了,对我而言他属于过去而非当下。他是萦绕我身心的一个游魂,一个史前的虚构之物,一样不再真实的东西。我尝试着回忆自己最后一次见他的情形,脑子里总是一片模糊。我的意识徜徉了几分钟,然后中断了一会儿,突然停下了,停留在他父亲死去的那一天。我们当时是高中生,应该不会超过十七岁。

我打电话给苏菲?范肖,告诉她我很高兴在她方便的时候和她见面。我们约了第二天,听上去她挺感激的,尽管我向她解释我一向没有范肖的消息,也想不出他会去什么地方。

她住在切尔西切尔西(Chelsea),纽约曼哈顿上城西区的一处地名。——译注一幢红砖出租公寓,那是一幢老式的无电梯建筑,楼道阴暗,墙上呈露剥落的油漆。我爬上五楼她住的那一层,耳朵里一路都是从上面传来的收音机声、争吵声和厕所马桶抽水声。我气喘吁吁地停下,上去敲敲门。门上窥孔里有眼睛在朝外看,随后门锁嘁哩咔啦地转动起来,苏菲?范肖出现在我面前,左臂里抱着一个婴儿。她微笑着请我进去,那小娃娃揪着她的褐发。她轻轻地把脑袋偏开,用两只手抱起孩子,把他的脸转向我。这是本,她说,范肖的儿子,三个半月大了。我装着挺喜欢这孩子的样子,他舞动着小手,嘴角下的涎水鼓着白沫,但我对他的母亲更感兴趣。范肖真够幸运的。这女人非常漂亮,长着一双有灵气的黑眼睛,眼神里有一种几乎难以让人接近的镇定。她身材纤瘦,中等个儿,举止沉稳,这使她显得既性感又富于理性,像是内心深处对自己面临的这个世界时刻持有一份警觉。没有一个男人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把这样一个女人丢下不管——特别是当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在我看来这一点不言而喻。甚至还没迈进房门时,我就明白范肖想必已不在人世。

这是一套带四个房间的车厢式公寓单元车厢式公寓单元(railroad flat),房间成一线排列,朝过道开门,类似火车软卧车厢的格局。——译注,地方不大,装修马虎,一个房间留作书房和工作间,另一间是起居室,最后两间做卧室。这地方安排得井井有条,细部看去却是破败窳陋,总的说来让人觉得不舒服。如果不是有什么别的原因,那么这就证明范肖没有把时间花在挣钱上。当然,我并不是一个轻视贫贱的人。我自己的住处甚至比这儿还阴暗狭窄,我知道每个月为房租而发愁是什么滋味。

苏菲?范肖让我坐到椅子上,给我弄了一杯咖啡,然后自己在一张破旧的蓝沙发上坐下。她把孩子抱在膝盖上,跟我讲述范肖失踪的事情。
他们是三年前在纽约遇上的。不到一个月他们就住到一起了,不到一年他们就结了婚。范肖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男人,她说,但是她爱他,而从他对她的态度来看也从未有过不爱她的暗示。他们在一起过得很幸福;他曾眼巴巴地盼着孩子出世;他俩之间没有恶感。四月的一天,他告诉她下午要去新泽西看他母亲,此后他就一去不回。那天晚上苏菲稍后打电话给她婆婆,这才知道范肖根本没去母亲家。在这之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儿,但苏菲决定等事情有了眉目再说。她不想成为那种丈夫一不见踪影就惊慌失措的妻子,她知道范肖比大多数男人都更需要自由活动的空间。她甚至决定他回家后不向他提任何问题。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最后她还是去找了警察。她期待警察能帮帮她,但他们并没有多么在意她的问题。如果这里有证据表明是一起犯罪活动,他们还能插上手,像这样的事情他们多半无能为力。毕竟,每天都有那些做丈夫的甩了妻儿的,而他们大多数人又不想被人发现。警察按常规作了询问,这就没事了,然后建议她去雇请私家侦探。她婆婆给她支付了私家侦探的费用,于是找了个名叫奎恩的人。奎恩为这案子东跑西颠折腾了五六个星期,可最后也只好退出,不想再赚她们的钱了。他告诉苏菲,范肖看样子还是在国内,至于是死还是活他就说不上了。奎恩不是那种冒牌货。苏菲觉得他很有同情心,是真的想帮她,当他最后那天来见她时,她意识到没有理由能反驳他的结论。这一来就无路可走了。如果范肖真是决定要离开她,他不会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偷偷溜走。不敢面对现实,回避令人难堪的质询,这不像是他的风格。这样看来,他的失踪只有一种解释:他遭到了某种可怕的伤害。

苏菲仍然期盼着事情会出现峰回路转的一刻。她曾在哪儿读到过有关健忘症的报道,有一阵子这简直就成了她绝望中的一点希望:想到范肖蹒跚地徘徊在什么地方,不知道自己是谁,失去了真实生活却依然活着,也许某一时刻又处在回归自我的边缘。又是几个星期过去了,最后已临近产期。离孩子出生不到一个月了——这意味着孩子随时有可能出生——于是这未出生的孩子渐渐攫住了她的心思,好像她内心没有更多的空间能留给范肖了。她用这样的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心情——她内心不再有空位子了——然后,她接着说这也许意味着不管怎样她对范肖感到愤怒了,恨他就这样遗弃了她,尽管这也许不是他的错。这个说法以其冷酷而坦诚的意味让我大为震惊。我还从未听人这样表露过自己的情感——如此严厉无情,那样毫不顾及人们惯常持有的厚道之心——当我现在把这些写下来时,我意识到甚至在第一天我就跌入地穴中了,我跌落到以前从未经临之处。

一天早上,苏菲继续说,她折腾了一夜醒来后明白范肖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恍然大悟,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不会再有疑问了。她那时候哭了,哭了一个星期,为范肖哀悼,就像他已经死了。当不再流泪时,她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懊丧。范肖已经给了她几年了,她想这就够了。现在要考虑孩子的事情,其他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知道这听上去有点夸张——而事实上,她依然生活在这些感触之中,这些事儿影响她生活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我问了她一连串问题,她平静而从容地回答了我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好像竭力避免使自己的任何回答带上感情色彩。例如,他们是怎么生活的,范肖从事什么职业,从我最后一次跟他见面后这些年来他都有过哪些事情。孩子开始在沙发上哭闹起来,苏菲不住嘴地说着话,一边就解怀给孩子喂奶,先是一个乳房,接着换另一个。

第一次遇见范肖时她压根儿想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她说。她知道他读了两年大学就中途辍学了,又设法缓期服兵役,后来在一艘轮船上干了一阵。是一艘油轮吧,她想,或许是货船。那以后,他在法国待了几年——先是巴黎,后来在法国南部替人看守农庄。但所有这些过程她差不多只是一些隐隐约约的印象,因为范肖对过去的事情从不多说。他们最初相遇的时候,范肖回到美国才不过八个月或是十个月光景。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互相擦出了爱火——在一个星期六下午,那是一个湿漉漉的雨天,他俩站在曼哈顿一家书店里,透过窗子等着外面的雨停下。这就是他们的开始,从那天起直到范肖失踪,他们一直相守在一起。

范肖从未有过固定的职业,她说,从没干过称得上是职业的正经工作。他对赚钱不怎么在意,而且他尽量不去考虑钱的事儿。在遇上苏菲之前那几年,他什么事儿都做过——在商船上干过一段,在货栈里也干过,还做过私人教师,守着桌子替人代笔写东西,还有油漆房子,为搬家公司扛家具——可是每份活儿都是临时的,一旦挣到够花几个月的钱,他就辞职不做了。在和苏菲一同生活时,范肖根本就没有工作。她在一家私立学校教音乐,她的薪水能够支撑他们两人的开销。当然,他们得算计着花钱,可他们的餐桌上总还不缺食物,他俩对此也都心满意足。

我没有打断她的叙说。这对我似乎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些往事只不过是个开头,是渐渐演变为正事之前的铺垫。不管范肖是怎么生活的,都和那些打零工的活儿没有多大关系。我立即就知道了这一点,在事情被说出来之前就明白了。毕竟我们谈论的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范肖,他的过去并非遥远得让我想不起他是谁。

苏菲笑了笑,看出我的思绪都跑在她前头了,我知道她能明白这一点。我觉得她也料到我能明白这些,而我的表情只不过是证实了这种预料,打消了她可能在期待我来这儿之前的种种疑虑。我了解那些她没讲到的事儿,这就给我带来了听她叙说的便利。
“他一直在从事写作,”我说,“他成了一个作家,是吗?”

苏菲点点头。正是这样。或者某种意义上是这样,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使我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我从未听说过他这样一位作家。如果范肖是一个作家,那我肯定会在什么地方见过他的名字。了解这类事情就是我的工作,而看来范肖未必是有意躲在人群里避开我的注意。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找不到愿意出版其作品的出版商。这似乎是唯一可以解释得通的理由。

不,苏菲说,事情比这要复杂得多。他从来没打算出版自己的作品。最初,他还很年轻时,由于过于胆怯而没有向外投寄,那时觉得自己的作品还不够好。但后来,当他变得越来越自信时,却发现自己宁愿隐身不出。寻找出版商会让他分心走神,他对她说,每当谈及这个话题,他就说宁愿把时间花在写作本身上。苏菲为他这种毫不在乎的淡泊而担忧,可是每当她拿这事儿催问他,他总是朝她耸耸肩说:别着急,迟早他会把这些作品都撒出去。

有一两次,她都想自己去操办这事儿,把他的手稿拿给出版商去看看,但她从来没有迈出这一步。他们的婚姻中有一些规则是不能打破的,不管他如何执迷不悟,她都不能替他去做抉择,只能顺着他。作品的数量很大,她说,有时坐在卫生间里只消想起那些东西就会让她发疯,但范肖值得她付出这份忠诚,她尽最大努力保持缄默。

有一天,大约他失踪前的三四个月,范肖走到她面前做了个保证的手势。他对她说的是,他将在一年内处理这事儿,为证明他能做到这一点,他告诉她,如果他由于任何原因而不能兑现自己的诺言,她可以把所有的手稿都交给我,由我全权处理。我是他的作品的监护人,他说,可以由我来决定如何处置那些作品。如果我认为它们值得出版,他将听从我的裁决。而且,倘若这期间万一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可以立即把手稿交给我,由我去安排处理。如果这些作品偏巧可以赚钱的话,我可以从中抽取百分之二十五的版税。但如果我觉得那些作品不值得出版,那么我可以把它们交还苏菲,由她来烧毁,一页不剩全烧了。

这样的声明吓了她一大跳,苏菲说,她见范肖如此郑重其事而几乎冲他失声大笑。这整个的一幕完全不像是他的性格,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到自她怀孕后还没为她做过什么事儿。也许是要当父亲了,这使他冷静地想到要担负起一些责任;也许是他太想证明自己的善良用意而有些夸大其辞了。不管是什么原因,她看到他终于改变想法觉得很高兴。随着孕期渐长,她甚至开始幻想有朝一日范肖大获成功,她希望能辞去工作,不必再为经济压力而在外打拼,她要回家专心带孩子。当然,后来一切都乱套了,由于沉浸在他失踪的痛苦折磨中,范肖的作品很快被她置于脑后。过后,当那阵混乱开始平静下来,她又不想履行他的嘱托了——因为害怕再看见与他有关的那些不祥之物。但最终她还是屈服了,她知道范肖的话应该得到尊重。这就是她为什么要给我写信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和她坐在一起的原因。

就我而言,真不知该作何反应。这个要求令我猝不及防,有一两分钟我只是呆坐在那儿,脑子里在斟酌着塞给我的这桩非同小可的差事。等到我能开口说话时,我说范肖没有必要非得选择我来担当这项工作。我有十多年没见他了,听说他还记得我这几乎让我大为吃惊。我怎么能当得起如此重任呢——去担当一个人的评判者,说这个人的一生过得值不值?苏菲试着向我解释这一切。范肖虽然一直没跟我联系,照她说,却经常在她面前提起我的名字,每次提到我的名字,都说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是他真正的朋友。他曾设法收集我的著述,几乎买了有我文章的每一本杂志,有时甚至把其中的片断大声念给她听。他羡慕我的成就,苏菲说。他以我为骄傲,他觉得我有能耐去从事某种了不起的事业。

所有这些夸奖的言辞令人好不自在。苏菲的声音感情色彩如此强烈,以至我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范肖是在通过她的嗓音从自己嘴里说出这些事儿。我承认被奉承得挺舒服,在这样的情境之中,产生这样的感觉也相当自然。接下来的工夫却让我有些犯窘,事实上,我对自己并没有这样高的评价。我是写过相当不少的评论文章,那没说错,但我没觉得这也可以成为大肆宣扬的理由,并没有为此感到特别自豪。其实那在我看来不啻是一份苦力活。起初我倒是对此抱有很大希望,心想我会成为一个小说家,最终能写出那种让人感动也能改变人生的作品。但随着时间推移,我一点点地意识到那种事情是不会发生了。我内心没有这样一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我告诫自己放弃那个梦想。针对各种问题和现象写我的评论文章倒是更简单有效的途径。通过矻矻用心的写作,靠着一篇篇文章的稳步积累,我多少能够以此为生——而且,不管值不值,看见自己的名字不断地刊登出来还是有其乐趣的。我明白比这糟糕得多的情况也并非没有可能。我还不到三十岁,算是有了一点名气。我以诗评和小说评论起家,现在几乎哪方面的评论都能拿得起来,活儿也干得令人信服。电影、戏剧、艺展、音乐会、图书,甚至评论橄榄球比赛——没想到他们真会请我来写,而我也真干了。天底下把我视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才俊,一个正处上升阶段的新锐评论家,但我自己内心却感到老了,一切都耗尽了。迄今为止,我写的那些玩意儿不过是一些什么都不值的碎屑而已。太多的尘土,一阵微风都能把它们吹散。

所以,范肖的赞誉给我带来了复杂的心绪。一方面,我知道他是弄错了。另一方面(这就是事情的晦涩之处),我又愿意相信他是对的。我想:是不是有可能我对自己一向过于严苛了呢?而一旦想到这一点,我就晕头转向了。一旦有了给自己补偿的机会,谁不会欣然接受呢——人的意志能够坚强到足以抵制那种希冀吗?这念头在我心里来回摆动,以至有一天我都能用自己的眼睛来重新估量它,经过这么多年音讯阻绝之后,我突然感到对范肖的友情又一下迸发出来了。

这就是当时的经过。我十分受用地接收了一个不在场的人的过分夸奖,对那一刻的软弱我默认了。我将很高兴拜读他的作品,我说,也会尽一切努力提供我的帮助。苏菲笑笑——是出于高兴还是失望,这我就难说了——随即从沙发上起身,把孩子抱到隔壁房间里。她站到一个高大的橡木橱柜前,拽一下柜门,随着铰链的转动门扇开了。你来看,她招呼道。搁架上那些满满当当的盒子,那些活页夹,那些文件夹和笔记本——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我记得自己有些局促不安地大笑起来,勉强开了几句玩笑。接下来,所有的难题就是我们要商量怎样妥当地把这些手稿搬出房间送到我那儿去,最后,我们决定装进两个大号衣箱。装箱折腾了大半个小时,总算把每一样东西都塞进去了。很显然,我说,我得花点时间从头到尾仔细审读这些资料。苏菲叫我不用着急,一边表示给我添了这些负担要向我道歉。我说我能理解,她不可能拒绝范肖的要求。整个事情都充满了戏剧性,而同时又有几分令人讨厌的成分,几乎有些滑稽可笑。这美丽的苏菲动作麻利地把孩子搁到地板上,给我一个表示感谢的长时间的拥抱,然后吻了我的脸颊。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她要哭了,但那一刻过去了,她没有流泪。然后,我拖着两只大箱子一步一挪地下了楼梯,走到街上。两只箱子加在一起,差不多就是一个人的重量。

第二章

真实情况远不像我原先想象的那么简单。我爱范肖,他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这都是事实,况且我所说的一切都不可能去消解我和他的关系。但那只是早年的情形,在我努力回忆那些事情的真实状况时,如今可以看出我对范肖仍有所保留,我或多或少也总是在跟他较着劲儿。尤其当年龄渐长,我不觉得待在他身边能有完全自在的感觉。如果我用“妒忌”这个词太过分的话,那么可以把这称之为“猜忌”,一种似乎觉得范肖比我更出色的隐秘情愫。那时我对所有这一切还都懵然不察,而且也没有什么具体事儿能让我挑出来说说。他这个人天性就比别人优秀的感觉至今在我心里盘桓,他尚在人世的希望之火在我心里仍未熄灭,这也表明一个更真实的他决非我所想象的那个人。

最初阶段,他的影响已经相当明显了。这种影响甚至在些许小事上都能看出来。如果范肖把他的皮带扣扣在裤子侧面,那么我也会把自己的皮带扣移到同样的位置。如果范肖在运动场上穿黑色运动鞋,那么下回母亲带我到鞋店时我也得要买一双黑色运动鞋。如果范肖带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到学校来,当晚我也就在家里读起《鲁滨逊漂流记》了。我不是唯一这样仿效他的人,但也许是最起劲的一个,最心甘情愿地接受他笼罩在我们身上的影响力。范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具有这种影响力,毫无疑问这恰是他一直持有这种影响力的原因。他对自己的知名度并不在意,安安稳稳地做自己的事,从来不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去操纵他人。他也不跟我们这些人疯疯闹闹;他从不搞恶作剧;他从来不卷入学生和教师的冲突;但没有人会以这些来诋毁他。范肖和我们迥然不同,却又跟大家在一起,我们之间有了什么纠纷常去找他做仲裁,他是我们指望的一个公正的会止制忿争的人。他身上有着某种魅力,以至你总是希望他在你身边,好像你只能生活在他的光环之内受到他的庇护。他总是对你产生着影响,但同时,他又是难以接近的。你会觉得他内心有一个隐秘的内核,那个隐藏得很好的神秘中枢你可没法洞悉。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他的效仿就是分享他的秘密,但这也可以理解为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他。

我说的是我们最早的童年时期——大约五六岁至七岁的时候。如今那些事情大多记不得了,我知道即便记忆也会出错。当然,我不想不负责任地说自己内心还保持着当初的氛围,在某种程度上我能感觉到当时的感觉,可我怀疑这感觉也会说谎。不管范肖最终怎样,在我的感觉中,其开端就是回归。他很快就找到了自己,在我们开始上学时他就定义了自己的人格形态。范肖有自己的面目,可是我们其他这些人则都是一些没有形质的东西,还处于某种阵痛之中,不断地吵吵嚷嚷,没头没脑地从一个阶段混到下一个阶段。我的意思不是说他发育很快——他看起来并不比他实际年龄更大——可他在长大成人之前就已经是他自己了。出于种种原因,他从来不必像我们其他人一样经历成长的剧变。他的戏剧具有不同的规则——更内在,毫无疑问也更严峻——但是完全没有别人生活中那种造成停顿效果的突然变化。
有件小事给我留下特别鲜明的印象。一年级或者是二年级时,范肖和我被邀参加一个同学的生日派对,那意味着我说的是我们最初的那一阶段,我可以一五一十地讲述这件事情。那是一个春天的星期六下午,我们和另一个男孩前去赴约,那是一个名叫丹尼斯?沃尔顿的小伙伴。丹尼斯的生活经历比我们所有的人都艰难得多:一个酗酒成性的母亲,一个过度操劳的父亲,还有一大堆兄弟姐妹。我去过他家两三次——那是一处废弃的楼房,黑黢黢的老大一片——我还记得当时被他母亲吓了一跳,在我看来她就像是仙女故事里的女巫。她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总是待在澡盆里,苍白的脸上满是可怕的皱纹,时不时探出脑袋朝孩子们尖吼几声。在去派对的路上,范肖和我适时整理了一下要送给过生日那个男孩的礼物,用彩纸和缎带把它捆扎起来。可是,丹尼斯却两手空空,感觉很不好。我还记得自己试图拿一些空话来安慰他:没关系,没人会在乎的,到时候乱糟糟的全都搞糊涂了。但丹尼斯却很在乎,范肖马上就理解了他的心情。他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礼物递给他。拿着,他说,拿上吧——等会儿我告诉他们我的礼物忘在家里了。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丹尼斯可能会怨恨这样的表示,他会觉得从范肖的同情中感受到某种屈辱。但我错了。他犹豫了一下,试着接受这命运的突然改变,接着他点了点头,好像对范肖的举动表示谢意。如此善解人意的举动并不是一种施舍行为,正因为如此丹尼斯才能够在没有受辱的感觉下接受了那件礼物。事情就这样解决了。这是一个神奇的片断,是即兴发挥与一贯信念的完美结合,我不知道除了范肖,还有谁能做到这一点。

派对结束后,我和范肖一起去了他家。他的母亲在家,待在厨房里,她问起生日派对的情形,过生日那男孩是否喜欢她为他买来的礼物。还没等范肖说什么,我便脱口而出把他做的事情说了。我可不想给他添乱,可要我把这事儿憋在心里不说是不可能的。范肖的行动给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天地:人们进入另一个人的感情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且可以把别人的感情承担得如此彻底,以至自己都不再重要了。这是我见证的第一个真正的道德行为,相比之下,其他事儿都不值一提了。但范肖母亲对此却不感兴趣。是的,她说,这是一桩善良而慷慨的行为,但也是错误的。买这礼物花了她的钱,就这样把它送给了别人等于范肖从她这儿偷了钱。到头来,范肖自己没带礼物就去出席人家生日派对,这是很失礼的事情——也很扫她的面子,因为她要对他的行为负责。范肖默默听着母亲的话,没说一个字。她说完后,他还是不吱声,她问他是否听明白了。是的,他说,他明白了。事情也许可以就此结束,但在一阵停顿之后,范肖说他还是觉得自己做的没错。她怎么想都没关系:下回他还会同样这么做。事态由此起了一点变化。范肖太太对他的顶撞感到恼怒,但范肖仍坚持自己的看法,在她一迭声的叱责中一点不肯让步。最后,他受罚回自己房间去,而我被告知赶快离开他们家。我被他母亲的不公正态度惊呆了,当时我还想替他辩解几句,范肖挥手叫我离开。他不再顶撞了,宁愿沉默地接受惩罚,退入自己房间里了。

整个事情纯粹是范肖式的:不由自主的善举,对自身行为的坚定信念,以及不屑替自己辩解的缄默,几乎是不在意事情的后果。不管他的行为多么不平常,你总会觉得他自己对此的态度都是疏离的。诸如此类的事儿还多着呢,他这种品质有时候使我对他有点儿敬而远之。我与范肖的关系曾如此密切,我非常仰慕他,拼命想要向他看齐——但是,在某一时刻,突然会让我感到他是疏离我的,他生活于自己内心这种状态永远不会成为我所需要的生活方式。我想要太多的东西,我有太多的欲望,我对于生活的要求也太直截了当,这使我不可能达到他那种淡泊之境。对我来说重要的是要有上佳表现,我给人留下雄心勃勃的印象:一连串的好分数,在校队里获得首字母标志首字母标志(letter),授予学校校名首字母标志是美国大学里奖励校队优秀运动员的惯例。——译注荣誉,每个星期都能得到学校颁发的奖励。范肖对这一切都很淡漠,待在自己的位置上一点也不显山露水,一点也不在意那些事儿。如果他成绩好,那也是他不经意间做到了那份儿上,没有什么奋斗,没做多少努力,他所做的事情里面没有利害关系。这种状态令人生怯,为此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认识到这对范肖是一桩好事,对我却未必。

当然,我不想夸大其辞。总而言之,如果说范肖和我的关系有什么与众不同的话,我记忆中我俩的大部分童年时期可以说充满了一种友情的痴迷。我们两家是门挨门的邻居,两家的后院之间没有隔栏,连成了好大一片地方,其间有草坪、砾石和沙地,就像是一家子的地儿。我们的母亲堪称密友,我们的父亲是网球搭档,我俩也都没有兄弟:这真是最理想的状态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往的障碍。我们两人出生日期相差不到一个星期,婴幼时期一同在后院玩耍,四肢着地在草坪里爬来爬去,撕扯花瓣什么的,我们是在同一天学会直起身子用脚走路。(有照片为证。)后来,我们又一起在后院学着玩棒球和橄榄球。我们一起搭建城堡,玩各种游戏,在后院里创造自己的世界,再往后,我们一同在镇上漫游,骑自行车出去消磨一整个下午,没完没了地聊天。我想,对我来说,不可能像了解范肖那样去了解任何人了。我母亲还记得我们彼此曾是那么依恋对方,大概是六岁那年,我们还问她男人跟男人是不是也可以结婚。我们想长大以后也生活在一起,除了结婚是不是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范肖想当宇航员,我想当兽医。我们曾想象在乡下有一幢大房子——那儿的夜幕要足够黑,黑得能让人看见所有的星星,而且不会没有大量的动物来让我们照管。

回首往事之际,我发现范肖天生就该是一个作家。看来他内心的沉重几乎有一种表达的需求。甚至在小学里,他就开始写起短篇故事来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十岁或是十一岁以后就想当一个作家了。当然,一开始,似乎没人在意这事儿。坡和斯蒂文森是他的偶像,由此也形成了一种惯常的套路,尽是一些孩子气的卖弄噱头。“一天夜里,那是公元一七五一年,我穿过可怖的暴风雪向我祖先的老屋走去,这时,我突然看见一个鬼魂的影子站在雪地里。”诸如此类的文字,堆砌着过度夸张的辞藻和铺张造作的情节。六年级时,我记得,范肖写过一篇长达十五页的侦探小说,每天放学后老师让他在班里部分同学面前把他的小说朗读十分钟。我们都为范肖感到骄傲,都为他引人入胜的朗读,故事里那些活灵活现的人物所惊叹。那故事如今我已想不?来了,可我记得里边还颇为复杂,似乎是以一对双胞胎的身份混淆来勾串情节的。

然而,范肖不是那种书呆子气的孩子。他对各项游戏和运动都很在行,在我们中间是鹤立鸡群的核心人物,使我们都麇集在他身边。从前那些日子里,我记得似乎没有一项运动他不擅长,没有一项运动别人能超过他。他是最出色的棒球手,学什么都是最快的,在所有男孩中长相也是最好的。所有这一切优势,或许任何一项都足以给他带来某种特殊地位——而所有这些长处集于一身更使他显得像一个超人,这孩子连上帝都会为之慨叹。可是特别奇怪,他仍然和我们混在一起。范肖并非少年天才,也不是神童;他没有特殊的天赋使其在同龄孩子中显得卓尔不群。他完全是一个普通正常的孩子——只是更优秀一些,如果可能的话,让他自身更协调地发展,他会比我们其他孩子有一个更为完美的正常状态。

我知道,范肖内心不是那种大胆鲁莽的性格。但是有好几次他果敢地身赴险境,着实让我大为惊讶。在表面的克制之下,似乎有一种更深层的邪门意识:策励自己去经受考验,从事冒险活动,试图在走钢丝中找到平衡。作为一个男孩,他尤其喜欢在建筑工地上玩耍,在梯子和脚手架上爬上爬下,在令人晕眩的吊车上走跳板,下面是沙袋和泥浆。我在后院玩耍时看着范肖在玩这种高空表演绝技,拼命打手势叫他别玩了,但我从来都不敢喊出声儿——真想马上逃开,却又怕他摔下来。随着年岁渐长,那些冒险冲动变得更有目标了。范肖曾对我说起“体验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得让你自己得到磨练,他说,要去见识那些闻所未闻的事儿——这就是他想要的,年龄越大这种欲望越是强烈。那回,我们大约十五岁光景,他劝我和他一起去纽约过周末——在街上瞎逛,在宾州车站的长椅上睡觉,和流浪汉搭讪,试试我们能多长时间不吃东西。记得星期六早上七点,我们在中央公园喝醉了酒,往草地上吐得一塌糊涂。对范肖来说,这是一项基础日程——能予证明自己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而对我来说可就惨了,并非心甘情愿地陷身一种痛苦境地。可我仍然跟着他走,那是鬼迷心窍的见证,跟他一同探险却又置身一旁,就像那个骑驴扈从的少年桑丘,看着朋友在与自己决斗。

那次周末流浪一两个月之后,范肖带我去了纽约一家妓院(是他的一个朋友安排的),我们在那儿丧失了童贞。我记得那是在曼哈顿上西区一幢临河的褐砂石公寓里——那儿一边是厨房厨房(kitchenette),这里指安置在房间一角的西式厨房。——译注,一边是暗黢黢的卧室,一道薄薄的帘子把两边隔开。屋里有两个黑女人,那胖的年纪大一些,另一个则年轻漂亮。我们两人都不要那个年纪大的,那就必须决定谁先上。如果我记得没错,我们到走廊上去掷了一回硬币,自然是范肖赢,两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和那个胖女人一起坐在厨房这边了。她叫我蜜糖儿,一直提醒我她也可以做这事儿,以为没准我会改变主意。我太紧张了,什么也干不了,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随后就坐在那儿,听着范肖在房间那头发出紧张而急促的喘息。我只能想着一件事:等会儿我的阴茎就要进入范肖正在进入的地方了。接下来就轮到我了,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那女孩叫什么名字。她是我头一回见到的活生生的光身子的女人,她对自己赤身裸体的样子挺随意的,所以如果不是被范肖的鞋子扰得心烦意乱,我没准也能挺快活——透过帘子的缝隙,我瞥见那边的地板,那双鞋子在厨房那侧的光线下闪闪发亮,好像从他身上分离开来了。那女孩非常柔媚,尽量耐心地帮我,可是折腾了好长时间,到最后我还是没能得到真正的快感。事后,范肖和我走到外面的薄暮之中,我对自己的尝试没什么可说的,而范肖,却似乎相当满意,这番经历好像更加坚定了他体验生活的心意。我当时便意识到范肖对这事儿比我要饥渴得多。

我们在郊外一直过着闭塞的生活。纽约离我们那儿只有二十英里之遥,但对于我们的草坪和木屋组成的小世界来说,那儿不啻是中国一般遥远的地方。十三四岁时,范肖在内心深处成了那种自我放逐的角色,表面上似乎依然保持着恭顺得体的举止,实际上却把自己从周围的事物中隔离开来了,对那些迫不得已的人生规程表示了一种鄙视态度。当然,他并没有去惹是生非或是反叛什么,他只是在退缩。他在孩提时期受到了那么多的关注,时时处于中心位置,而到了我们上高中时,他几乎像是消失不见了,固执地从聚光灯下退居边缘。我知道当时他正在认真地从事写作(虽说到了十六岁他就再也不把自己的作品给别人看了),但是在我看来,他的写作与其说是一种动机,不如视为一种症候。比如说,我们大学二年级时,范肖是我们班上唯一的学校棒球队成员。他极为出色地玩了几个星期后,突然,没有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就退出了棒球队。我记得曾听他说起过一件事:那天训练结束后他走进教练办公室,交回他的队服。教练刚冲完淋浴,范肖进屋时他正全身赤裸地站在办公桌旁,嘴里叼着香烟,脑袋上扣着棒?帽。范肖笑嘻嘻地描述了当时的情形,着意强调那个荒唐场面,添油加醋地叙说教练的矮胖身躯和身上的各个细部,房间里亮着灯,灰色水泥地面上滴了一摊水——但也仅此而已,那些描述,那一连串的言词,都撇清了范肖自己陷身其中的可能。我对他的退出感到失望,而范肖却从不解释他这样做的真正原因,只是说棒球让他觉得乏味了。

就像许多有天赋的人一样,当范肖感到事情容易上手了就不会再有满足感了。他早年就掌握了所有需要掌握的东西,对他来说,自然要转向别的地方去寻找更具挑战性的事情。作为小镇上的一个中学生,他的生活本身就受限制,于是向自己内心寻找另一片天地便不是奇怪的事情,说来也很正常。但是他的情况还不止于此,我相信还另有缘由。其时,范肖的家庭无疑发生了重大变故,那些事儿不提一下显然不妥。是否由此导致了根本性的变化那是另一回事,但我倾向于认为每件事都是有关联的。说到归齐,每个生命都只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的总和,可谓一次次歧路抉择的编年史——那一次次偶然,那些随机发生的事件,本身并不意味着什么,因为它们缺乏自身的目的性。

范肖十六岁时,发现父亲得了癌症。有一年半的时间,他看着他父亲在死亡的阴影中煎熬,那段时间里他们的家庭慢慢地分崩离析。范肖的母亲也许受打击最大。她一直强忍着保持自己的体面,忙着寻医问药,筹划家庭开支,试图维持一个正常的家。在充满康复希望的乐观情绪和完全崩溃的绝望心境这两极之间,她总是一阵一阵地来回摇摆。据范肖说,她从来不能直面不可避免的真实事况。她知道事情就要发生,可她没有力量来承认已经知晓的事实,随着时间推移,她似乎开始屏住呼吸过日子。她的举止越来越怪僻:整夜狂热地清理屋子,害怕独自留在屋里(还伴随着突然莫名其妙的离家出走),还有一系列想象出来的病痛(过敏、高血压、晕眩)。到头来,她又对各种各样的奇思怪想来了兴致——占星术,精神感应,还有那些扯到鬼魂的云遮雾罩的巫师谵言——最后,她一谈论起人体腐烂的话题,那一刻不停的絮烦简直不能忍受。

范肖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她坚持要他来分担家庭重担——这显得整个家的痛苦好像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似的。范肖不得不在家里做出坚强的表现;不仅照顾自己,还得照顾他的妹妹,当时她只有十二岁。可这又带出了其他一连串问题——因为艾伦是一个难以照料的孩子,性格很不稳定,当父母由于疾病而忽视她时,她就变得事事都得依赖范肖了。他成了她的老爸老妈了,成了她的睿智而安适的靠山。范肖理解她对他的这种依赖是不健康的,可他也无可奈何,生怕对她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我记得我母亲是如何谈论那“可怜的简”(范肖太太),以及这整件事情对那个“娃娃”是多么可怕。但我知道在某种意义上,是范肖承受了最大的压力。只是他从不表现出来而已。

至于范肖的父亲,我可说不出什么有根有据的事儿。对我而言,他是一个密码,一个抽象意义上的仁慈而沉默寡言的人,我从来都没有很好地了解过他。由于我父亲常常去他们家,特别是周末,所以我就很少能见到范肖的父亲。他是一个有点名气的律师,有那么一个时期曾有过从政的抱负——但因遭受一连串挫折而最终作罢。他经常工作到很晚,他的车子往往晚上八九点钟后才驶入车道,星期六和星期天也会在办公室里待上一阵。我怀疑他是不是了解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似乎对孩子没什么感情,好像完全丧失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的记忆。范肖先生完全是老成持重之辈,完完全全沉浸在成年人世界的严肃事务中,以至按我的想象他也许会把我们都视作另一个世界的生物。

他死的时候还不到五十岁。在他生命最后的六个月里,医生已完全放弃了救治他的希望,他躺在自家简陋的卧室里,透过窗子眺视后院,偶尔看看书,服几片止痛药,然后昏睡过去。范肖的空余时间大部分是和他父亲一起度过的,虽然我只能推测他们家里的情形,但我猜测这场疾病改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至少,我知道他是如何艰难度日,他经常是放学回来就和他待在一起,使自己成为父亲身边不可缺少的人,以极大的毅力专心致志地照顾他。这样的经历对范肖来说是严酷的,虽然看上去似乎他还对付得不错,在他这样小小年纪,唯有鼓起勇气才是唯一出路,这对他真是太残酷了。有时候我都在怀疑他是否能熬过去。

这里我只想提到一件事。在最后阶段——相当晚期了,当时没人预料范肖的父亲还能活上几天——范肖和我放学后开车出去了,几分钟后,开始下起小雪。我们漫无目的地转悠着,在附近镇上兜着圈子,也没留意我们到了什么地方。离家十英里至十五英里的地方,我们见到一处公墓;大门偏巧敞开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我们就把车子开进去了。过了一会儿,我们停下车,下来走走。我们看着墓碑上的铭文,猜测着每一个死者生前是什么样儿,后来沉默了,又走了一段路,再接着聊,再又沉默。这时雪下大了,地上变成白皑皑的一片。墓园中间有一处新挖的墓穴,范肖和我停在墓穴边上朝下张望。我还记得当时有多么肃静,世俗世界似乎远远离开了我们。我们两个好长时间都没有开口说话,后来范肖说他想看看底下是什么样子。于是我紧紧拽着他的手,把他放到墓穴下面去。当他脚掌触到地面时,抬头朝我似笑非笑地回看一眼,然后躺下身子,假装是个死人。那情景在我看来完全就像真的一样:我低头看范肖,他抬头望天,雪花飘落在他脸上,他拼命眨动眼睛。

搭乘晦暗不明的记忆列车,思想一下回到了我们很小的时候——那是四五岁光景。范肖的父母买来了什么新玩意儿,好像是一台电视,有好几个月,范肖一直把那只包装用的硬纸板箱搁在自己房间里。往常他总是很慷慨地让我玩他的玩具,但那纸板箱却不许我碰。那是他的秘密所在,他告诉我,当他坐进里面,把箱子封住时,他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想变成什么就能变成什么。可是倘若让别人进过他的纸板箱,它那种魔力就会完全消失。我相信他说的话,从来不逼他让我也玩一下,虽然这让我挺伤心。我们经常在他房间里玩,一起默不作声地排兵布阵,或是在那儿涂涂画画,玩着玩着,范肖突然间宣告他要钻进箱子里去了。我总是忍住诱惑继续玩自己的,却是再也没有心思了。没有什么能比范肖在箱子里的情形更吸引我的了,在那绝望的几分钟里我总是试图想象着他正经历的冒险故事。但我从来都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因为他从里边出来之后,谈论这事儿也同样有违他的原则。

雪中,他躺在敞开的墓穴里跟那情形很相似。范肖独自躺在下面,转动着自己的思绪,此时此刻天地之间只有他自己,虽说我也在场,但事情对我来说完全是阻绝的,就像我根本不在那儿似的。我理解这是范肖在想象他父亲死亡的方式。而这又是一次纯粹的偶然:那儿正好有一个挖开的墓穴,而范肖感到它是在召唤自己。有人这样说,“故事”的发生仅仅是因为能够讲述它们的人在场。也许,同样可以说,“体验”也只是存在于人们的当下经验之中。当然这一点很难理解,我完全不能肯定是否如此。我站在那儿等着范肖上来,揣想着他的思路,试图须臾之间窥测他所预见的事物。随后,我扭头朝向冬日阴霾的天幕——四处惟余莽莽,纷披而落的雪花朝我自顶而踵洒下。

我们走回停车的地方,这时天色已暗。我们趔趔趄趄地穿过墓地,再也没说一句话。积雪已有几英寸厚了,还在继续加厚,越积越厚,好像永远不会停止。我们走到那儿,钻进车里,可是完全出人意料,车子竟动弹不了。后轮陷进了一处浅坑,我们费了老大的劲儿也无济于事。我们使劲地推,而轮子只是糟糕地原地打转,发出无奈的噪声。半小时过去了,我们只好放弃,不情愿地决定把车子扔在那儿。我们站在暴风雪中等候过来的顺路车,两个小时后总算回到家里。这时我们才知道范肖的父亲下午去世了。

第三章

过了几天后,我才鼓起勇气去打开那两只衣箱。我把手头正写着的一篇文章写
完,去看了几场电影,又接受了几个通常会拒绝的约稿。

但这些安排糊弄不了我自己。我过于在乎自己阅读之后的反应了,而又不想面
对失望的可能。在我的意识中,对范肖的作品作出毁灭性的裁决就跟亲手杀了他没
有区别。我被赋予了某种注销的权力,偷偷地去开棺焚尸。处在这样一种位置上让
人难以承受,我不想卷入其中。

只要我不去打开那箱子,我就于心无愧。可是另一方面,我却有过承诺,我知
道自己不能永远这样延宕下去。就在这种时刻( 我催促自己,打算这就着手处理) ,
新的恐惧却又攫住了我。我发现,如果我不愿让范肖的作品看上去很糟,同时也就
会产生一种不希望他的作品看起来很棒的愿望。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很难解释的情感。
毫无疑问,那是过去的竞争心态在起作用,不想在范肖的光芒下使自己显得过于卑
微——这就有一种左右为难的感觉。我已经答应了人家。一旦打开箱子,我就成为
范肖的代言人了——我就得替他说话,不管喜欢与否。两种可能性都让我害怕。发
出死亡的宣判已经够糟的了,可是替一个死人说话似乎也不见得更好。一连好几天,
我都在这两种惧怕中来回摇摆,拿不定哪一种情形更糟。最后,不用说,我还是打
开了箱子。然而,我当时那么做也许与其说是为了范肖,不如说是为着苏菲。我想
再见到她,这事情越早上手,就越是有理由早点给她打电话。

我不打算在这里作任何具体讨论。现在,几乎谁都知道范肖的作品。他的书已
被人阅读并在人们谈论之中,还有许多报道和相关的研究文章,那些作品已为公众
所有。如果还有什么可说的,那也只是用一两个小时来厘清我个人的情感完全与此
无关。看重文字,注重笔墨根底,相信作品的力量——这些考量都凌越一切之上,
与之相比,生活本身就显得无足轻重了。我不想强调这个重要性以示自我庆幸,或
是让本人此举显得更有眼光。我是第一个发现其作品的人,但除此之外我看不出自
己和别人有什么不同。如果范肖的作品并不是那么好,我的角色可能就不一样了—
—那样我会显得举足轻重,也许,对整个事情会起到某种决定性作用。但事已如此,
我不过成了一个隐形工具而已。

这事儿已经发生了,除非你否认它与自己有关,除非是我假装不曾打开过箱子,
而事情还在继续发展,横扫面前的一切障碍,带着自身的惯性向前推进。

我花了一周的时间来整理、编排这些资料,把那些完成的作品从草稿中找出,
按文体类别和写作日期将那些原稿一一归档。最早的作品是一首诗,可以追溯到一
九六三年( 范肖当时十六岁) ,最后一部作品写于一九七六年( 距范肖失踪只有一
个月) 。共计一百多首诗歌,三部小说( 其中两个短篇,一部长篇) ,还有五部独
幕剧脚本——写在那十三个笔记本上的,还包括大量的未完成的文字片断、速写和
札记,还有范肖阅读时写下的读书笔记,以及关于今后写作计划的若干想法。没有
信件,没有日记,没有一处涉及范肖私人生活。当然,这一点在我意料之中。一个
想要遁世的人,不会不考虑要确保自己的行迹不露马脚。

但是,我也想过这些材料中或许会有提到我的地方——哪怕只有一封信有所示
意,或是哪个笔记本里提出我作为他的遗稿管理人,那也好啊。可是一个字都没有。
范肖这就一股脑儿地扔给了我。

我给苏菲的电话中安排在第二天晚餐见面。由于我建议去一家时尚人物经常光
顾的法式餐厅( 这是超出我消费水准的邀请) ,我想她能够从这一安排中猜出我对
范肖作品的看法。我倒并不想作出庆典的表示,我自己还是少说为好。我想每桩事
情应该有它自身的发展步骤——不必拼命力挺,更不必仓促表态。我对范肖的作品
已经相当有把握了,但我生怕对苏菲来说这事儿太突然了。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
怎么做,很有可能一开始就让一个愚蠢的失误给毁了。苏菲和我现在是拴在一起的,
不管她是否明白这一点——如果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能作为合伙人一起推出范肖的作
品就好了。但我想要的不只是这个,我希望苏菲也有同样的要求。我压抑着自己热
切的心情,告诫自己谨慎行事,提醒自己须事事考虑周详。

她身穿黑色真丝裙装,配着小小的银耳环,把头发披到后面,恰到好处地显露
出颈部线条。走进餐厅她一眼就见到我坐在吧台那儿,给了我一个热情的微笑,这
笑容里还带有一种共谋意味,又像是在告诉我她知道自己有多么漂亮,而同时又在
嘀咕着这稀奇古怪的场面——似乎在琢磨着什么,却又分明意识到这一瞬间产生的
那种匪夷所思的暗示。我告诉她,她可真是光艳照人,她几乎是带着嗔怪的口吻回
答说,这还是本出生后她第一次晚问外出——所以想弄得“别致一些”。寒暄之后,
我示意入座,一边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当我们在桌边( 白桌布,银餐具,一只细长
的花瓶搁在我俩中间,里面插着红色郁金香) 各自位置上坐下后,迎着她第二次展
露的微笑,我开始说到了范肖。

她对我提到的一切情况似乎丝毫不觉意外。这对她来说已经不是新闻了,事实
上她已经猜到了,而我所说的这些只不过证实了她一直以来就了解的事实而已。尤
其让人奇怪的是,这事情似乎并没有使她特别兴奋。她那种神色惕然的表情让我颇
感困惑,有那么几分钟时间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随后,过了一会儿,我才开始明
白她的感觉跟我很不一样。范肖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我明白她本来应该有很好的
理由对强加于她的这份责任大加抱怨。由于要出版范肖的作品,由于要献身于一个
不再存在于她生活中的那个人的事业,她只好被迫生活在过去,无论她想要对自己
的未来作任何打算,都会受制于她必须扮演的那一个角色:一个名正言顺的寡妇,
一个过世作家的缪斯女神,一个悲剧故事凄婉动人的女主人公。没人愿意被编织到
一部小说里,即便这小说是真实的也不好玩。苏菲才二十六岁。她太年轻,生活中
也该另有所爱,她也太聪明,不会不想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生活。事实上,她爱过
范肖这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范肖死了,到时候也该把他撇在脑后了。

所有这一切都没有太多可说的,但感情是明摆在那里的,不可能无动于衷地把
它忽略过去。鉴于我是一个性格拘谨保守的人,奇怪的是我本该会是那个单相思的
人,但我知道倘若不因势利导主动开口,这事儿就永远别指望了。

“你不必牵涉太多精力,”我说,“事情每一步我们都会一起商量,但应该说
不至于占用你太多时间。如果你愿意都让我来拍板,我想那也不会太坏。”

“当然,我可把事情都交给你了。”她说,“我对这所有的事儿都摸不着门。
如果让我自己来做,五分钟之内就会乱套。”

“重要的是,要明白我们处于同一方。”我说,“最后结果如何,我估计要取
决于你是否信任我。”

“我相信你。”她说。

“我还没有任何能让你信任的理由。”我说,“不管怎么说,还没有呢。”

“我知道。可我还是信任你。”

“就这样了? ”

“是的,就这样。”

她又朝我微笑一下,在晚餐的剩余时间里,我们都不再谈及范肖的作品。我在
盘算着要从哪些细节人手去商洽此事——最初的步骤怎样安排才是最佳方式,哪些
出版商会感兴趣,应该去找哪些人,等等——但这些似乎都已成了无关紧要的事儿。
苏菲对于不用再为此费心感到相当满意,既然我已再三保证她不用管这事儿,她顽
皮的天性又逐渐复苏了。经历了如此艰难的几个月,她终于有机会把那事儿暂时撂
下了,我可以确定她完全沉浸在这毫无挂碍的愉悦之中:这餐馆,这食物,我们周
围人们的欢声笑语,此刻她置身于这欢乐之中而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她想要痛快
地享受所有这一切,难道我能够不陪伴她吗? 我那天晚上状态极佳。苏菲调动着我
的情绪,不一会儿我已是兴致盎然。我说笑话,讲故事,用银餐具变小戏法。这女
人是如此美丽,我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我想看她大笑,看她脸上对我说的话
会有什么反应,我观察着她的眼睛,琢磨她的一颦一笑。上帝知道我都玩出了什么
荒唐可笑的花样,但是我尽量使自己显得超然一些,将自己的真实动机藏于表演性
的魅力攻势之中。这恰是困难之处。我知道苏菲很孤独,她需要慰藉,需要一具温
暖的身躯躺在自己身边——但露水鸳鸯可不是我寻求的目标,而且,如果我动作太
快,也许事情马上就会急转直下。在最初阶段,范肖依然与我们相伴,他是无言的
纽带,是把我们拉到一起的无形的力量。还需要一段时问他才会完全消失,在这之
前,我愿意等待。

所有这一切引发出一种微妙的紧张感。那晚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即兴话题
都开始沾上些许情色意味。言语不只是用言辞来表达,而是插人了某种心照不宣的
挑逗性代号,话题老是围绕着说出的话兜来兜去。只要我们避开那个正题,这符咒
就不会被打破。我们彼此自然而然地调侃起来,由于各自都不愿意放弃猜谜,这种
玩笑就变得更有魅力了。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同时又假装自己不知道。于是,
我向苏菲的求爱开始了——慢慢地,高雅地,从最小的细节开始,一点一点地增量。

晚餐之后,我们在十二月下旬的暗夜中一起走了二十分钟,随后在闹市区的一
家酒吧喝了几杯。我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而这只是提示了自己内心的骚动。苏菲
说了一阵她在明尼苏达老家的事儿,说起她的三个妹妹,说起八年前她怎样来到纽
约,还有她的音乐,她教学上的事儿,她打算明年秋天回老家去——这一来更是确
定了我们言谈中的诙谐情调,每一句话都是可以大笑一阵的理由。这样的情形还可
能继续下去,但考虑到替苏菲代管孩子的人该下班了,所以我们最终在午夜时分结
束了这场夜游。我陪着她来到公寓门口,最后使这个夜晚达到更完美的地步。

“谢谢你,医生。”苏菲说,“手术非常成功。”

“我的病人总是能活过来的,”我说,“这是笑气的作用。我只是旋开了阀门,
这样他们就慢慢地好起来了。”

“笑气也许会让人上瘾。”

“这是最重要的。病人应该时常回来复诊——有时候,一个星期要做两三次治
疗。你觉得我买下的公园大道的房子和法国的避暑别墅怎么样? ”

“那么你还有一个隐秘的动机了。”

“当然,我为贪欲所驱使。”

“你的生意必定蒸蒸日上。”

“那是啊。可我现在多多少少处于退休状态了。这些天来只对付一个病人——
我还不敢肯定她是不是愿意回来复诊。”

“她会回来的,”苏菲羞赧地回答,脸上带着我所见过的最灿烂的笑意,“你
可以这样预期。”

“很高兴听到这话,”我说,“我会让我的秘书打电话给她预约下一次就诊的
时间。”

“越早越好。这是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你不能浪费时间。”

“这是最好的建议。我会记得去订购新的笑气。”

“快去订购,医生,我真的感觉到我需要这个。”

我们又一次互相微笑,然后我展开双臂给她一个长时间的拥抱,在她嘴唇上迅
速吻一下,然后尽快走下了台阶。

我直接回家了,但我知道这会儿根本睡不着,便在电视机前坐了两个小时,看
了一部马可·波罗的传记片。最后睡过去时是四点钟光景,电视上正在重播《阴阳
魔界》。

我的第一个行动是去找斯图尔特·格林,一家大出版社的编辑。

我和他不算很熟,但我们在一个镇上长大,他的弟弟罗杰是我和范肖的同学。
我估计斯图尔特可能还会记得范肖,从他这儿人手似乎比较稳妥。这几年里,我曾
在各种场合遇见过斯图尔特,差不多见过三四次,他总是显得挺友好,喜欢谈论那
些过去的好时光( 他这样称呼童年时代) ,而且总是向我保证下次见到罗杰时一定
转致我的问候。我不知道对斯图尔特能寄予多大希望,不过当我打电话给他时,他
似乎很高兴。我们安排了这个星期的一个下午在他办公室里碰面。

他好像想了一会儿才记起范肖的名字。他似乎对这名字深有印象,他说,可就
是想不起从哪儿知道这名字的。我帮他梳理了一下记忆,提到罗杰和他的朋友们,
他这才突然回忆起来了。“是的,是的,当然啦,”他说,“范肖。那个很特别的
男孩。罗杰曾坚持说这人长大后会成为总统。”就是此人,我说。然后,我说到了
他的事情。

斯图尔特很有几分一本正经的架势,一身斜纹呢外套打领带的哈佛式装束,虽
说骨子里还有些公司白领的味道,但在出版界他被视为饱学之士。如今他算是干得
挺不错了——三十来岁就已是高级编辑,一个地位稳固而有责任感的业内新锐人士
——毫无疑问他正处于蹿升期。我说这些只是要证明他这人并非轻易就会被我讲述
的故事所打动。他这人几乎没有什么浪漫气质,基本上是一个谨慎有度,做事有条
不紊的人——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对此有兴趣,在我继续往下说的时候,他甚至似乎
都有点兴奋起来了。

当然,他一点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范肖的书稿打动不了他,对他来说也很
简单,把稿子退回去就是了。退稿就是他工作的要则,他根本不必多加考虑。从另
一方面来说,如果范肖真是我说的那路作家,出版他的作品只会给斯图尔特带来更
好的名声。他将从中分享发现一个未被认识的美国作家的荣誉,能靠这个名声吃上
好几年。

我把范肖的小说原稿递给他。最后,我说,要么都拿去要么什么也别拿——那
些诗歌,那些戏剧,还有另外两部小说——当然这些都是范肖的主要作品,而且照
理说应该是第一流的。当然,我着重谈到了《乌有之乡》。斯图尔特说他喜欢这书
名,但是当他要求我复述一下书里的内容时,我说我还是不说为好,我觉得让他自
己去发现那里边的妙处可能会更好。他朝我耸了耸眉毛( 这一手可能是他在牛津读
书时学来的) ,好像是说我不该和他玩什么花样。我没有玩花样,我把能说的尽量
都说了。我只是不想强迫他认同我的看法。这书本身就可以说明一切,我看不出有
什么理由要剥夺他冷静地进入阅读的乐趣: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谁牵着他
的手去引导他。

他过了三个星期才给我回音。不算是好消息也不是坏消息,但似乎有希望了。
这儿有不少编辑都对这本书表示了赞许,斯图尔特说,但是最后定夺之前,他们还
要看看别的东西。我已经估计到这个局面了——某种肯定的审慎,小心谨慎避免冒
险——于是我告诉斯图尔特我会在第二天下午把其他那些手稿交给他。

“这是一部很奇特的作品,”他指着他桌子上《乌有之乡》的打印稿说,“完
全不是你们所说的那种典型的小说,你知道。也没法归人你们所说的哪种套路。接
下来怎么处理它我们还定不下来,但如果我们要出版的话,肯定会有一定风险。”

“我知道,”我说,“可是这一点也最让人来劲。”

“真正的遗憾是范肖他人不在。我希望能够跟他合作。这书里有些地方需要改
动,我想,某些段落要删节。删改一下可能会使这本书显得更奇特。”

“这只是编辑的自负。”我说,“看原稿不是一桩轻松的活儿,而你也不想用
红笔划得一塌糊涂。事实上,你现在不满意的那部分没准后来你又觉得这样写大有
道理,到时候你会很高兴自己当初没去改它。”

“让时间来说话吧。”斯图尔特说,并不打算让步,“当然,这是没有问题的,”
他继续说,“这家伙挺能写的,这没有问题。我在两个多星期前看了这本书,从那
以后我就一直想着这本书,我没法把它从脑子里驱散出去。它总是会回到我脑子里
来,不知什么时候就来了。从淋浴间里出来时,走在街上时,晚上躺在床上时——
每当我不是有意识地想什么事情时它就来了。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经常发生的,你知
道。你干这个工作总要看许多书稿,那些东西都会在脑子里搅成一团,把这部跟那
部搞混了。但范肖的书却截然不同。那里面有某种非常强烈的意味,而最奇怪的是
我甚至说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这也许是真正的考验,”我说,“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我身上。这本书刺激
了大脑的某个部位,让你无法摆脱它:”

“别的东西怎么样? ”

“都一样,”我说,“你不可能不去想它。”

斯图尔特摇摇头,我第一次瞧见他流露真诚的表情。尽管这只是稍纵即逝的一
瞬,但在这一瞬间,他那种自负的心境突然消失了,我发现自己几乎喜欢上他了。

“我想我们也许该做点事情了。”他说,“如果你的话真没说错,那么我确实
认为我们该做点事情了。”

我们设想的就像事情最终的结果那样,甚至超过了斯图尔特预先的想象,当月
下旬《乌有之乡》就被出版社接受了,其他作品也一样。

我这边的事情是要提前完工,争取足够的时间来编辑那些诗歌。我找过一些导
演,看他们对范肖的戏剧是否有兴趣。这些事情最终也都敲定了,有三部独幕剧安
排在商业区的小剧院里上演——大约在《乌有之乡》出版六个星期之后。同时,我
说服了过去常为他们写稿的一份大型杂志的编辑让我为范肖写一篇评论。结果我写
成了一篇超长的文章,还真有点不同凡响,当时我都觉得那是我最棒的文字。那篇
文章安排在《乌有之乡》出版两个月后发表——突然间,每件事情似乎都在齐头并
进。

我承认我被所有这一切给吸引住了。一件事情接着就会引出另一件事情,在我
把这一切弄明白之前,一个小型产业就开始运作起来了。

事情进入了癫狂状态,我想。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工程师,揿一下按钮,推
一下操纵杆,从阀门室钻到配电问,这儿调整一个部件,那儿动脑筋改进一个什么
装置,听着那些设备嗡嗡地运转,嘎嚓嘎嚓,咕隆咕隆,不禁忘却了所有的一切,
只留下自己折腾出来的一阵喧嚣。我就是一个发明了伟大的魔法机器的科学狂人,
喷出的烟雾越多,产生的噪声越大,我就越开心。

也许这都不可避免,也许我是需要有点异想天开的劲儿以便更好地迈出下一步。
考虑到我在这事情上产生的疲惫感需要得到纾解,也许对我来说把范肖的成功视为
自己的成功也很有必要。我偶然问发现了个中原因,那是因为这件事情证明了我的
想法,让我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我越是为着范肖而完全消除了自己的野心,我的
自我就越是得以彰显。这并不是借口;这只是对所发生的事情的客观陈述。后见之
明告诉我,我是在自找麻烦,但在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更重要的是,即便我已
明白这些,我怀疑那也不可能改变什么。

隐伏于深处的欲望是继续与苏菲接触。随着时间推移,事情变得越来越自然了,
我每星期给她打三四次电话,午饭时去看她,下午顺便陪她带着本在附近街区散步。
我把她介绍给斯图尔特·格林,安排她与剧院导演会面,帮她找来律师处理合同事
宜和其他法律问题。苏菲以自己的方式来应付这类事务,这些会晤在她眼里与其说
是一桩生意,不如说是一种社交活动,她清楚地向所有的人表明,我是最后拍板的
那个人。我感觉到她肯定不认为自己欠着范肖什么,不管他的作品怎样,她都与之
保持着一定距离。当然,钱让她很开心,可她从来都没有真正把这些收入与范肖的
作品联系在一起。这是不期而遇的礼物,是天上掉下的大馅饼,就是这样。苏菲一
开始就从纷纭复沓的事物中看清了一切。她理解这种情势下固有的荒谬意味,况且
她没有太多的贪欲之心,没有追名逐利的冲动,所以她也从来不会昏头。

我紧紧地追着她。不用说我的动机一眼就能看穿,但也许这样更好。苏菲知道
我爱上了她,事实上我并没有向她猛扑过去,我不想以死乞白赖的求爱来获得她的
感情,也许这更向她表明我在这事情上态度比其他方面更为郑重。可我不能永远等
下去。判断力自然是有用的,但过于依赖它却会坏事。当我意识到我们互相间始终
没有那种磕磕碰碰的事儿,时机到来了,我们之间的事情早已注定。如今想起那一
时刻,我会忍不住用传统的爱情语言来描绘它。我想用“灼热”、“沸腾”、“障
碍消融在不可抵挡的激情之中”这类字眼来作比喻。我知道这些言辞也许听起来过
分夸张,但最终我相信这是正确的。我的一切都改变了,以前从来不理解的话语突
然间有了意义。这不啻是启示录,当我终于有时间来领会这些话语时,我奇怪自己
竟会不知道这么简单的道理而生活了这么久。我不打算像谈论知识一样过多地谈论
欲望,两个人发现可以从他们的欲望中创造出更为茁壮有力的东西,那是单独一人
无法创造的。这个道理改变了我,我想,而且确实使我的感觉更趋人性目的。我一
旦属于了苏菲,就开始感觉到自己似乎也属于其他所有的人。我在这世上的真实位
置,结果就是超越自身的所在,如果那儿就在我的内心,却也无法定位。这是自我
和非自我之间一个小小的通道,我生命中第一次看见这乌有之境就是世界真正的中
心。

事情发生在我三十岁生日那天。这时我认识苏菲已有三个月了,她坚持当晚要
为我庆贺生日。起初我想推托,因为从未在意过生日的事儿,但最终是苏菲的意愿
赢了。她为我买来一本昂贵的插图本《白鲸记》,带我去一家高档餐厅用餐,然后
带我去大都会剧院看歌剧《鲍里斯·戈都诺夫》。只有这一次,我听任自己跟她走,
不再试图事后估量自己的幸福,不再试图占自己的上风或是以策略压制自己的感情。

也许我已感觉到苏菲身上新出现了一种大胆坦率的态度;也许她如此行事正是
向我表明自己已作出了某种决定,如果我们中间有人后退的话那也为时已晚。不管
事情怎么样,这天晚上,一切都改变了,这时我们想做的事已经不再有问题了。我
们回到她家是十一点钟,苏菲给昏昏欲睡的临时保姆付了钱,然后我们踮着脚尖走
进本的房间,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看着他在婴儿床上熟睡的样子。我确切地记得我们
两人什么都没有说,只能听见一个微弱的声音,那是本发出的咝咝的呼吸声。我们
在床栏上俯下身子,凝视着他小小的身廓——他肚子朝下趴在床上,两条腿蜷在下
面,屁股翘着,两三个小手指伸进嘴里。这样好像持续了很长时间,但我又怀疑是
不是只有一两分钟。接着,没有任何预兆,我俩同时直起身子,朝对方倾俯,开始
接吻。事后,我很难描述当时的情形。这样的事儿很难诉之于语言,因为太微妙了,
事实上,要试着把它表达出来似乎也不得要领。如果要说的话,那就是我们互相倒
向对方,我们的动作是那样干脆、猛烈,以至任何力量都不能拦住我们。我不得不
又一次使用比喻。但这一次也许扯不到点子上。因为不管我能不能表达出来都不会
改变所发生的事情的真实性。这真实性就是,从未有过这样的吻,我怀疑我这一辈
子都不可能有这样的吻了。

第四章

这天晚上我就睡到了苏菲的床上,从那以后,我离不开这儿了。我白天回到自
己的住处去工作,但每天晚上都到苏菲这儿。我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员——为晚餐采
购食物,替本换尿布,清理垃圾什么的。我这辈子还从未与他人如此亲密地生活在
一起。几个月过去了,一直让我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像这样过日子我发觉自己居然
还真有一手。我和苏菲就像是与生俱来的伴儿,我感到自己越来越能干了,感到她
使我变得比以前更有出息了。范肖就这样把我们撮合到一起也真是不可思议。如果
不是由于他的失踪,这一切都不可能发生。我欠了他的人情债,可是除了我为他的
事儿出把力,没有别的回报之途。

我的文章发表了,看来是达到了我期待的效果。斯图尔特·格林电话里说这是
一次“强势出击”——从这个说法上我可以断定,他现在对接受这部作品不再犯嘀
咕了。这篇文章引起人们对这本书的普遍关注,范肖似乎不再是出版界的风险了。
《鸟有之乡》已经问世,各种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叫好,有些文章更是吹得出格。
这情势正是大家所期望的。这是每一个作家都梦寐以求的神话,我承认连我自己都
有点惊诧。这样的事情不能指望会发生在现实世界。出书后仅是几个星期,这一版
的销售额就大大超过预期指标。第二个印次马上开机了,报纸和杂志都投放了广告,
接着平装本出版公司也买了版权,将于第二年再版。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是一本完
全按商业标准衡量的畅销书,或是苏菲凭借这本书而成了百万富婆,只是考虑到范
肖作品的严肃性和阅读障碍,考虑到公众的流行口味不同于这类作品,如此火爆的
销售形势已是超乎我们所能想象的成功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故事到此该结束了。那年轻的天才作家去世了,而他的著作
却流传于世,他的名字将在今后的岁月里被人记住。他童年时的朋友搭救了那年轻
美丽的遗孀,从今以后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似乎还有什么东西被遮蔽着,
掀开帷幕如果后边什么都没有,那就只能谢幕了。但结果那一切还只是开头。到目
前为止,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只是一个楔子,是我进入故事正题之前针对每一个线索
写下的掠影式的概要。如果要说的不比这更多,那就真是没戏了——没有故事是不
可能驱使我动笔的。只有黑暗赋予的力量才能让人向这世界敞开心扉,而每当我想
到所发生的那些事情,就置身于黑暗之中。如果说勇气是陈述这一切的必要条件,
那么我也明白叙写这一切正是我唯一的逃遁机会。但是我怀疑是否还有机会,即使
我勉力道出真相我是否真的能够脱身而去。故事没有毁灭就没有什么意义,只能没
完没了地扯下去,对此可以作出这样一种解读,即你只能在自己扮演的角色退场之
前死去。我的唯一希望是有一个我想要的退出机制,这样我或许可以打破黑暗。我
将这个希望定义为勇气,但是否因此而可能抱有希望,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大约在那几部戏剧公演三个星期后,我像往常一样在苏菲的寓所过夜,早上我
去上城自己的住所处理一些事务。我记得好像要去完成一篇短文,扯上四五个散文
集的综述文章——是那种挺没劲的大杂烩式的评论——这事儿让我很难集中精神。
我的思绪从那些书上游离开去,每隔五分钟,就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
走去。前一天,我从斯图尔特·格林那儿听到一个奇怪的说法,我忍不住总要去想
它。

据斯图尔特说,人们议论事实上并没有范肖这个人。这个传闻说是我虚构了他,
设了一个谜局,而且我还把这事情照实写进自己的书里了。

对此,我第一反应是一阵大笑,一边用俏皮话回答说莎士比亚那些剧作也没有
一部是他自己写的。但既然我已想到这层意思,就不知道听到这种传闻自己是应该
感到受辱还是受宠若惊? 人们不相信我说的是真话吗? 为什么我要不辞辛苦去创建
一个完整的作品体系,而又不愿为此得到赞誉呢? 再说——人们真的认为我确实能
够写出像《乌有之乡》这样的作品吗? 我意识到范肖的手稿全部出版之后,我完全
有可能以他的名义另行炮制一两本书——我自己来写,以他的名义发表。

当然,我不打算这样做,只是意识到这事儿昭示了某种奇特而怪异的念头:一
个作家把自己的名字印在书的封面上意味着什么,为什么有些作家选择隐身于某个
假名的背后,且不说那位作家是否真的过着埋名隐姓的遁世生活。用别的名字发表
作品也许会让我喜欢,这念头让我自己吃惊——为自己创建一个虚构身份——我不
知道为什么觉得这个想法特有吸引力。一个想法把我引向另一个想法,在这个问题
上折腾到精疲力竭,我发现大半个上午都消磨过去了。

大约到十一点半——这是开邮箱的时间——通常这个时候我会乘电梯下去看一
下我的邮箱。对我来说这是一天之内最扣人心弦的时刻,我发现自己总是不能镇定
自若地去看信箱。总会有带来好消息的希望等在那儿——一张不期而至的支票,一
份提供某个机会的邀请函,一封没准能改变我的生活的信件——时至如今这种心理
预期成了很大一块心病,弄得我都几乎不敢遽然拉开邮箱。这是我的一个隐秘空间,
尚能把我与这个世界连接起来的一处栖息地,这黑黢黢的魔盒里总有风起云生的能
量。

那天只有一封信。那是一只未标明发信人的白信封,盖着纽约邮戳,没有回信
地址。上面的笔迹我很陌生( 我的名字和地址用印刷体大写字母书写) ,我甚至猜
不出这是哪儿寄来的。我在电梯里就打开了信封——这时正在往九楼去的途中,而
整个世界向我压顶而来。

“别因为我写信给你而生气,”信一开始这样写道,“冒着引起你心力衰竭的
危险,我想送给你一个人最终的心声——谢谢你所做的一切,我知道你是可以托付
所请的人选,而事情的结果甚至比我想象的更好。

你做得不可能再好了,我欠你太多的人情。苏菲和孩子将会得到很好的照顾,
正因为如此,我才能问心无愧地生活。

“我不想在这儿向你解释我的行为,虽然我给你写了这封信,但还是想让你就
当我已经死了一样。这才是最最重要的,一定不能告诉任何人你从我这里得到了消
息。我不想被发现,透露这事情只会带来麻烦,而不会有什么好处。最要紧的是,
什么都不能告诉苏菲。让她和我离婚吧,然后,尽快跟她结婚。我相信你会这样做
的——我会为你祝福。孩子需要一个父亲,而你是我唯一期待的人选。

“请你理解,我并非失去了理智。我作出的决定不可避免且也是必要的,虽然
有人会为此痛苦,但我的离去是我所做过的最好的也是最仁慈的事情。

“在我失踪七年之后的那一天,将是我弃世之日。我已经作了自我判决,不会
再听取任何诉求。

“我请求你不要来找我。我不想被发现,而我似乎有权以我认为合适的方式度
过自己的余生。我不喜欢采用威胁的手段——但我别无选择,只能给你这个警告:
如果出于某种际遇终于让你发现了我的行踪,那我只能杀了你。

“我很高兴自己的作品能引起人们那么大的兴趣。我从来都不敢对这样的情形
有过一丁半点的奢望。但现在所有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了。写书属于另一种生活,现
在来思考这件事我内心已静如止水。我永远不会提出任何金钱上的要求——我很高
兴把这一切留给你和苏菲。写书对我来说是长期以来折磨自己的疾病,现在我总算
康复了。

“至于别的,我保证不会再来打扰你了。你现在跟我没关系了,我祝你长命百
岁生活幸福。每件事情都像现在这样真是太好了。你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你继续做
你自己。至于我,那就另当别论了。祝我好运吧。”

结尾没有签名,随后的一两个小时里,我试图说服自己这不过是一个恶作剧。
如果是范肖的信,为什么他不签上自己的名字呢? 我坚持把这一点作为恶作剧的凭
据,拼命寻找理由来否认眼前的事实。但这种乐观并没有持续多久,我一点一点地
迫使自己面对现实。这里把签名给漏了可能会有许多理由,而我越是思索下去,越
是觉得这封信的的确确就是范肖的真迹。一个搞恶作剧的可能会把某种特殊标记作
为署名,但真正写这封信的人不会想得那么多:只有那种不想玩花招的人过于自持
才会出现如此明显的遗漏。而且,信的末尾有这样一句话:“……继续做你自己。
至于我,那就另当别论了。”难道这不是意味着范肖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吗? 毫无
疑问,他现在生活在他者的名下——且不说他过得怎样——不管他生活在何处。纽
约的邮戳是某种线索,也许,只能说明这是一个障眼法,给我一个错误的信息来遮
蔽他的行踪。范肖向来处事谨慎。我把这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逐字逐句推敲着,
试图找到一处突破口,从字里行间窥出一些蛛丝马迹——可是毫无结果。我试着追
根刨底。但最后只能放弃,把信塞进写字台抽屉里,只好承认自己完全晕头转向了,
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还不曾发生过。

最使我烦恼的,我想,是我自己的愚蠢。现在来回顾这整个过程,我看出一开
始就向我摆明了所有的事实——从我第一次与苏菲见面时。多年来范肖一部作品也
没有出版,那时他嘱咐妻子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怎么处理( 与我联系,让我负责
出版他的作品) ,然后就一走了之。所有的一切都一目了然。此人想远走高飞,他
走了。就是在某一天起来后从他怀孕的妻子身边走开了,正是由于她相信他,因为
她难以想象他竟会这样做,她别无选择只能认为他已经死了。苏菲就这样哄骗自己,
可是处于这样的境况,很难看出她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我却不能这样来为自己开
释。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事情作过通盘考虑。对我来说,和她在一起倒是正中下
怀,便欣然接受她对事实的误读,随后就根本不再去想它了。有人还因为比这更小
的糗事挨枪子呢。

几天过去了。我所有的直觉告诉我应该相信苏菲,把这封信的事情告诉她,但
我还是做不到。我太害怕了,对她的反应实在难以把握。

我执拗地对自己说,保持沉默是保护她的唯一途径。要是知道范肖离她而去对
她有什么好处呢? 她会为发生的事情而责备自己,而我不希望看到她受这样的伤害。
然而,这高尚的沉默的背后,还有着另一种沉默——担心和忧虑。范肖还活着——
如果我让苏菲知道这一点,这事实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影响呢? 想到苏菲可能会要他
回来,这可让我受不了,我没有勇气冒这番风险去发现真相。这也许是我所有的行
为中最大的失败。但当时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于是我就按照范肖要求去做——不是
为了他,而是为我自己。我把秘密锁在心底,学会管住自己的舌头。

又过了一阵,我向苏菲求婚了。我们在这之前谈过这事儿,但这一次我不再只
是说说而已,我清楚地向她表明我是认真的。我意识到这一来真是把我的性格( 缺
乏幽默感,执著而不善变通) 表露无遗,但我顾不了这些。状况不稳定很难过日子,
我感到必须及时把问题就地解决。当然,苏菲觉察到我的这种变化,可她并不知道
事情的真实原因,她把这理解为一种激情进发——有点神经质的反应,一个感情过
热的男人,气喘吁吁地追着他最想要的东西( 这倒也没错) 。好的,她说,她愿意
嫁给我。难道我真认为她会拒绝我吗? “还有,我要收养本,”我说,“让他跟我
姓。他长大后把我看做父亲,这很重要。”

苏菲回答说她不可能有别的选择。这是使事情看上去合乎情理的唯一方式——
对我们三人都是这样。

“我想尽快进行,”我接着说,“越快越好。在纽约,你不能不遵守离婚一年
的期限——那太长了。我不能忍受等那么长的时间。可还有其他地方呢。阿拉巴马、
内华达、墨西哥,上帝知道那些地方。我们可以去度假,等到我们回来时,你就可
以不受限制地嫁给我了。”

苏菲说她喜欢这种方式——“不受限制地嫁给我”。如果这意味着要去某个地
方待上一阵,她会去的,她说,她会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

“毕竟,”我说,“如今他走了一年多了,几乎有一年半了。过了七年就可以
正式宣布一个人的死亡了。事情已经发生了,生活还得继续。

只要想想:我们彼此相识几乎有一年了。”

“更确切地说,”苏菲回答,“你在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一次走进这
个家门,再过八天就整整一年了。”

“你记得真清楚。”

“当然记得清楚。这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天。”

我们坐飞机去阿拉巴马的伯明翰,是十一月二十七日走的,十二月的第一个星
期回到纽约。那个月十一日,我们在市政厅结了婚,事后我们和二十来个朋友一起
喝得酩酊大醉。我们那天晚上住在纽约最豪华的广场酒店,第二天早上叫了客房早
餐服务,那天晚些时候,我们带着本一起飞往明尼苏达。十八日,苏菲的父母在他
们家里为我们举行了婚宴,二十四日晚上,我们欢度了挪威圣诞节。两天后,苏菲
和我离开那个冰雪之地,到百慕大去玩了一个半星期,然后回明尼苏达来带本。

我们计划回到纽约后尽快找一处新的住房。飞机起飞后大约过了一小时,在飞
越宾夕法尼亚西部某个地方时,本把尿撒到了我腿上。当我把裤子上那块湿漉漉的
地方指给他看时,他大笑起来,拍着两只小手,然后,直视着我的眼睛,第一次叫
了我爸爸。

第五章

我一头扎进了当下。几个月过去了,渐渐地我似乎觉得自己挺过来了。这是一
种在隐匿的生活,但苏菲和本一直和我在一起,而这是我真正需要的。只要我记住
别去追查那封信,危险就不会降落到我们身上。

我们在二月份搬到了河滨街的一幢公寓里。在搬家和随后安顿的过程中,我们
忙乱地度过了仲春,我几乎没有机会去想到范肖。如果说那封信还没有彻底从我脑
子里消失,那也不再有什么威胁了。我现在安安稳稳地和苏菲待在一起,我想没有
什么力量能够把我们分开——甚至范肖也不能,甚至范肖亲自现身也做不到。或者
可以说,每当我想起这件事,这样的信念就会出现在脑海中。我现在明白我是多么
愚蠢地在哄骗自己,而我直到很久以后才能知道真相。就定义而言,思想是你意识
到的东西。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停止去想范肖的事儿,那几个月里,他日日夜夜
都在我内心蛰伏着,只是当时我没有察觉。如果你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思索,理论上
是不是可以说你是在思索呢? 也许,我是魂灵附身了甚至都还显得如此镇定——问
题是事情没有任何征兆,没有迹象告诉我正在发生什么事情。

现在,我全副心思都在日常生活上面。几乎没有察觉我的写作比以前少了。每
天早上我不必起来就去工作,自从苏菲和本在这套房子里与我一起生活之后,要找
个借口避开写字台并非难事。我的工作安排越来越懈怠了。不再是每天九点整就准
时开工,有时候我一直挨到十一点或是十一点半才到自己的小房问去。另外,苏菲
就在家里,对我也是一个持续的诱惑。本白天还是要小睡一两次,在他睡觉的那段
安静时间里,我很难不想到她的身体。我们做爱越来越频繁。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
苏菲对这事儿和我一样饥渴,春光泄泄的室内,进而成了随时发生性爱的领地。底
下的世界翻腾到外面来了。每个房间都留下了自己的记忆,每个角落都在召唤着各
色相异的瞬息,即便在平静的日常生活里也能发现性爱的踪影,比如说,地毯上一
块特别的斑痕,或者某扇门门口那块地方,确切说都不再是原来那样东西了,而是
成了某科感觉,成了我们性生活的一种回声。我们陷入了情欲悖论。我们彼世间的
需求不知餍足,越是得到了满足,要求也就越多。

时不时地,苏菲会说起要找工作的事儿,但是我俩都不觉得那是一桩紧迫的事
儿。我们的钱足以维持生活,甚至还可以攒下一点来。范肖的下一本书《奇迹》,
已进入出版流程,根据合同拿到的预付款比上次的《乌有之乡》还多。根据斯图尔
特和我的安排,他的诗集将在《奇迹》出版六个月以后推出,然后出版范肖最早写
成的那本小说《眩晕》,再以后是所有的剧作。《乌有之乡》的版税三月份就来了,
随着支票一张接一张到来,所有的经济问题一扫而光。就像其他正在进行的种种事
情一样,这在我也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在过去的八九年里,我的生活一直是在艰难
中仓促对付,手忙脚乱地一篇接一篇炮制那些毫无价值的文章,当我回想起一两个
月前的情形时,我想自己真是够幸运的。烦恼已根植于我内心,融入血液成了一部
分血细胞,我几乎不知道不用操心支付煤气账单的日子是什么滋味。现在,从我搬
出自己的房子后,我第一次意识到不用再为这些事情操心了。一天早上,当我坐在
写字台前苦苦思索着一篇文章结尾,搜肠刮肚地寻找词句时,渐渐意识到我这会儿
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了,我可以放弃这样的生活重新开始。我不必再写那路文章了。
我可以把写作的目标转到其他方面,去做那些我一直想做的事情。这是拯救自己的
机会,我想,除非我是个傻瓜才不去抓住这个机会呢。

又过了几个星期,我每天早上走进自己的小房间里.但什么都做不成。从理论
上说,我觉得自己是有灵气的,每当我不工作的时候,脑子里就会充满想法。可是
一旦坐下来,铺上稿纸,我那些想法似乎就消失不见了。我一提起笔,语言就死了。
我开始了计划中的一些写作项目,但没有一篇是有把握的,一个接一个地把它们撇
开了。我为自己不能继续工作而寻找可以解释的理由。那倒不成问题,很快我就把
全部原因都罗列出来了:婚姻生活带来的调整,当父亲的责任,新的写作间还不太
适应( 似乎太局促了) ,扣着截稿期限写作的旧习惯,苏菲的胴体,突然飞来的横
财——所有的一切。就这样耗了几天,我甚至冒出了写一部侦探小说的好玩念头,
可是当我搭起了情节框架,却发现所有的细节都无法自圆其说。我由着自己的思绪
漫无目标地跑起了野马,希望说服自己无所事事正是集中精力的证明,正是要做成
某种事情的征兆。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只做成了一件事,就是从书上抄录了几段文字。其中
有一段是斯宾诺莎的,我把那段话贴在墙上:“当他做梦时,他不想写作,当他不
能做梦时,他就想写作了;当他梦到自己想要写作时,他没有能力梦到自己不想写
作了。”

本来我有可能以自己的方式走出这个低谷期。这是永久性的状态还是临时性的
情绪不稳,我还难以确定。我内心的感觉是我有那么一度完全找不到方向了,内心
绝望地进行着自我挣扎,但我不认为这就意味着自己的状况已陷入绝境。在我身上
发生了许多事情,我的生活正在经历很大的改变,而现在要说出这些变化会导致什
么结果还为时过早。这时候,完全出乎意料的是,一个解决的方案自己出现了。如
果说“解决方案”这个说法过于堂皇,我可以把它称之为“折中方案”。不管那是
怎么回事,我都几乎不加抵制地接受下来了。对我来说这时候到了一个非常脆弱的
阶段,我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这是我犯下的第二个致命错误,紧跟在第一个
错误之后。

一天,斯图尔特同我一起在他位于上城东区的写字楼附近吃午饭。

餐桌上那当儿,他又带来了有关范肖的传闻。我第一次看出这回他真是起了疑
心。这个话题太吸引他了,使他简直没法绕开它。他一脸狡黠的讪笑,好像在跟我
密谋什么事儿似的,但是我开始怀疑他是想用这架势引诱我向他透露一切。我兜着
圈子耍了他一阵,然后对这游戏觉得厌烦了,就说解释这个问题的最简单的方法是
写一本范肖的传记。

我说这话时带着一副真率的神情( 作为一种合乎情理的建议,并非要暗示什么
),但斯图尔特竟异常兴奋,觉得这点子太棒了。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说开了:当然,
当然,范肖之谜的解释,当然,百分之百的清楚,最后出来一个真实的故事。几分
钟内,他把整个事情都想好了。让我来写这本书。在范肖所有的作品出版之后,我
想花多长时间来写都可以——两年,三年,不管多长时间。这将会是一本非常奇特
的书,斯图尔特说,一本堪与范肖自己的作品媲美的书,当然他对我很有信心,他
知道我能胜任这项工作。我没把这个建议当一回事儿,只看做是一个玩笑。但斯图
尔特是认真的,他不让我闪到一边去。考虑一下吧,他说,然后再告诉我你的决定。
我继续跟他打哈哈,但出于礼貌我只能告诉他我会考虑的。我们商定到月底给他最
后的答复。

晚上我和苏菲商量这事儿,但因为我不能坦诚地跟她实话实说,这场谈话对我
来说实在没多大意思。

“这由你自己决定,”她说,“如果你想写的话,那就写好了。”

“这不会让你感到烦心? ”

“不,至少我不这么想。我已经想过这事儿了,迟早会有一本写他的书。如果
注定会有这样一本书,那么你写总比别人写要好些。”

“我不能不写到你和范肖那一段。也许会有点不自在的感觉。”

“有那么几页就够了。只要你来写,我就一点也不担心。”

“应该是这样,”我嗫嚅道,不知道怎么说下去,“难题在于,我拿不准,我是否要这样把自己扯进范肖的事情里。也许现在该让他淡出我们的视线了。”

“由你决定吧。但事实上,你来写这本书肯定要比别人写好。你这本传记不必全都照实写,你知道。你不妨写一些比较有趣的事儿。”

“比如说? ”

“我说不上,或许有什么比较个性化的写法,更引人入胜的东西。

你俩之间友情的故事。其中落在你自己身上的笔墨也可以跟他一样多嘛。”

“也许吧。至少这也是个主意。可是我不大理解,你对这事儿好像挺不在乎似的? ”

“因为我已经嫁给了你,当然我爱你,这就是原因。你想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支持的。毕竟,我不是瞎子。我知道你一直在为自己的写作而苦恼,有时候我感到自己好像也有一份责任似的。也许这事情可以让你重新起步。”

我心里算计到苏菲会替我拿主意,自以为她会反对,自以为这事儿我们谈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会提起了。可是结果恰恰相反。我把自己逼到了死角里,突然让我泄了气。晃悠了几天之后,我给斯图尔持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答应写这本书。这又给我带来了一顿免费午餐,此后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

书中的事实并不是什么问题。范肖应该撒手人寰,否则这本书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不仅要把那封信撇一边去,而且还得装着从来没有那回事儿。我的构思还没有一个基本框架。对我来说一开始就清楚的是,我陷入了自欺欺人的泥淖中。这本书将
是一部虚构的作品。虽然以种种事实为基础,但事实上除了谎言什么都没有。我签出版合同,事后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签了出卖自己灵魂的合同。

我反复琢磨了几个星期,寻思着怎么开头。每一个生命都是费解的——我一直
这样告诉自己。不管有多少材料,不管有多少细节,其本质的东西是不可言述的。
不管说他出生在这儿还是出生在那儿,他做了这事儿还是做了那事儿,他娶了这女
人生了这些孩子,他活着,他死了,不管是他留下了那些著作,或是打过仗,还是
造了那些桥——这都不可能告诉我们太多的东西。我们都想听故事,而且我们以年
幼时同样的方式来听故事。我们想象着那些故事就在言语之中,我们把自己代人故
事里的人物,假装我们能够理解他——因为我们能够理解自己。

这是一种欺骗。也许,人生在世只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有时甚至我们自己是谁
也变得模糊不清了,到头来我们无法自我确证,只要我们活下去,我们对自己的认
识就会变得越来越晦涩难解,越来越意识到我们自己的荒谬离谱。没有人能越过这
道界限抵达彼岸——只是一个简单的理由,没有人能够抵达他自己。

我回想起八年前自己经历的某些事情,那是一九七。年六月。那阵子经济拮据,
快到夏天了,我看不到自己有什么前景,便在哈莱姆找了一份人口调查员的临时工
作。我们这些人大约二十个一组,作为社会调查特别分队受雇去调查那些没有用邮
寄方式回答问卷的人。我们在阿波罗剧院对面一处积满尘垢的仓库二楼接受了几天
训练,掌握了各种复杂的表格和人口调查员的基本条例,然后就背着红、白、蓝色
的专用背包去附近街区挨家敲门,找人做问卷,把数据带回来。我去的第一个地方
聚集了多家公司总部。门拉开一道缝,一个脑袋探出来( 我看见他身后那个毫无装
饰的房间里有许多人在长条桌上处理文件) ,他们对我彬彬有礼地提出的问题丝毫
不感兴趣。这个开头似乎给我的工作定下了调子。在一问公寓房子里,我听一个两
眼半瞎的女人叙说其祖先的黑奴身世。扯了二十分钟总算进入正式提问,结果这才
终于明白我不是黑人,她嘎嘎大笑起来。她心里一直犯嘀咕,因为我的口音有点不
对劲儿,这让她很难相信我说的事情。这是第一次有白人走进她的家。在另一套房
子里,我找上的那户人家有十一口人,他们没有一个年纪大于二十二岁。但通常这
种人没有一个愿意跟你聊的。

他们真是这样,不想跟我说话也不让我进去。夏天来了,马路上变得溽暑蒸人
——只有纽约是这样的天气。我想赶早把事情做了,跌跌撞撞地从这家走到那家,
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从月亮上来的人。最后我跟管事的那个人谈了( 一个打真丝领
带戴蓝宝石戒指、能说会道的黑人) ,向他解释了我遇到的问题。这时我才真正明
白自己该做的是什么。他是按自己团队每个成员完成任务情况去领钱的。我们的调
查做得越多,他口袋里的钱就越多。“我不会告诉你该怎么做,”他说,“不过在
我看来,如果你能找对人了,感觉就不会那么糟。”

“那就该放弃啦? ”我问道。

“从另一方面来说,”他很富有哲理地说,“政府想要完成这些表格,他们拿
到的表格越多,感觉就越好。我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小伙儿,我也知道你没法让二加
二等于五。你去敲一扇门,那门不开,可那并不等于里面没人。你可以运用自己的
想象力,我的朋友。毕竟,我们可不想让政府扫兴,不是么? ”

从那以后,这份活计就变得容易多了,但这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工作了。我的
社会调查变成了案头工作,由调查者摇身一变成了创造者。

每过一两天,我就去办公室领出一大叠新表格,交上我做完的表格,当然现在
我可以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干这些活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创造出了多少人——肯定
有好几百,也许有好几千。我坐在房间里,风扇吹在脸上,凉凉的毛巾搭在脖子上,
手脚麻利地填写着答卷。我编造着人口多的大家庭——有六个、八个:十个孩子—
—洋洋得意地编造那些奇怪而复杂的家庭关系网,采用所有可能的组合方案:父母,
子女,堂( 表) 兄弟姐妹,叔伯,舅舅,七姑八姨,祖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同
父异母或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乃至男友或女友。所有这一切让我玩得最开心的,
是编造名字。我还得不时地约束自己胡编乱造的冲动——那些带着强烈喜剧意味的
字眼、那些双关语、那些脏字——但多数情况下我会满足于把自己约束在真名实姓
的范围内。当我的想象力给调动起来时,我会求助于某个系列的机械排列:如颜色
(布朗、怀特、格林、格瑞、布鲁),如总统的名字( 华盛顿、亚当斯、杰弗逊、菲
尔莫尔、皮尔斯) ,如小说中的人物( 费恩、史塔巴克、狄姆斯代尔、巴德) 。我
喜欢把人名和天空联系在一起( 奥维尔·莱特、阿米莉亚.埃尔哈特) ,还想到哑
剧演员( 基顿、兰登、劳埃德) ,还有一大串棒球名人( 基勒伯鲁、曼特尔、梅斯
),还有音乐家(舒伯特、艾甫斯⑥、阿姆斯特朗) 。偶尔,我也会挖掘出一些远房
亲戚或是学校里的朋友的名字,有一次,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颠倒过来用上去。

这完全是一种孩子气的把戏,但我干这事儿没有一点不安。这些事情也很难去
核对。那管事的不会在乎这个;那些实际上只存活在表格地址栏里的人也不在乎这
个( 他们不想被打扰,尤其不想被一个探听他们个人信息的白小子来打扰) ;况且
政府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它不知道的事情不会坏它什么事儿,再说它自己肯定
已经在坏自己的事了。我甚至发展到出于政治考量而尤其喜欢编造大家庭:贫穷人
口越多,政府就越是有可能感到有责任在这方面多投入资金。这是以美国式花样玩
出来的死魂灵故事,我的良心非常清白。

这是事情的一个层面。从心里说,这也是我的快乐生涯。它给了我一种怦然甩
出一个个无中生有的名字的乐趣,去臆造那些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人的生活。这和编
故事的做法并不完全一样,这里有着某种更为庄严宏大的意味,某种更为令人不安
的东西。每个人都知道故事是编出来的。不管它们如何影响我们诱使我们入彀,我
们都知道它不是真的——即便它们透露的真相比我们从别处得知的东西更为重要,
也不会让人完全信服。作为故事写手的对应面,我却把自己的想象直接运用于现实
世界,在我看来,这一来他们似乎能以真实的方式来影响这个真实的世界,最后他
们似乎就是真实存在的人了。没有一个作家能做到这一点。

当我坐在桌前叙写范肖的人生时,所有这些往事都回到我脑海里来了。那时,
我释放出上千个臆想的魂灵。现在,事隔八年之后,我要来编造一个活生生的人再
把他送进坟墓。我是这场讽刺意味十足的葬礼上的主祭者和主事牧师,我的职事是
说一些得体的言辞,说出每个人都想听的话。这两次的行为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是镜中形象的一物两面。但这不能让我聊以自慰。第一个骗局是个玩笑,不啻是一
个年轻人的胡闹,而这第二个骗局却是动真格的,是令人忐忑不安的阴暗之事。毕
竟,我是在挖掘坟墓,有时候,我常常怀疑是否在挖掘自己的坟墓。

人生毫无道理可言,我辩称道。一个人活着,然后他死了,其间的经历都没有
什么道理可讲。我想起拉雪荷的故事,他是最早来美洲的法国探险队的一名士兵。
一五六二年,让·里保把一部分探险队员留在罗亚尔港( 靠近南卡罗莱纳州的希尔
顿海德岛) ,由一个名叫阿尔伯特·德’皮埃拉的人负责,那是一个滥施淫威的疯
子。“他亲手吊死了一个他不喜欢的鼓手,”弗朗西斯·帕克曼写道,“并把一个
名叫拉雪荷的士兵流放到一座孤岛上,离堡垒有三里格之遥,把他撇在那儿要活活
饿死他。”阿尔伯特最后被手下起义的士兵给干掉了。那奄奄一息的拉雪荷从孤岛
上被救出来了。也许有人会以为拉雪荷现在总算平安了,在经受了那么可怕的磨难
后,此后他不会再有灾祸了。但事情根本没有那么简单,从来都是祸不单行,坏运
气从来都是不受什么限制的,每一刻都有可能重新降临到我们头上,我们必须像前
一刻那样提防着一个下勾拳袭来。事情坏在定居的时候,他们没有能力对付茫茫荒
野,饥饿和思乡病蔓延开来。他们用几件凑合的工具,想尽办法建造了一艘名叫
“鲁滨逊之舟”的帆船搭载他们返回法国。在大西洋上,又一场灾祸降临了:海上
一点风都没有,食物和淡水都耗尽了。这些人开始吃自己的鞋子和皮上衣,在绝望
之下有的只能以海水果腹,连着有人死去。随后就不可避免地开始了人吃人。“他
们抽签决定谁死,”帕克曼写道,“这命运落到了拉雪荷头上,这个曾被阿尔伯特
扔在荒岛上差点饿死的人又横遭厄运。他们杀了他,贪婪地把他的尸身分成一块块。

这场骇人听闻的人肉筵使他们一直维持到望见陆地的那一刻,这时,据说他们
在极度兴奋中,不再把握自己的船舵了,由它顺流漂浮。一艘英国小型三桅船撞上
了他们,撞坏了他们整个船舷,这艘就要散架的船随即靠上了岸边,那些活囚被带
到了伊丽莎白女王面前。”

我只是把拉雪荷作为一个例子。这就是命运的走势,他的命并不见得特别奇特
——也许比起许多人还显得平淡些呢。至少他走的是一条直线,这类情况本身还挺
少见,甚至要算是上苍赐福的结果。就一般情况而言,生活似乎总是一下子从这边
转向那边,总是推推搡搡磕磕碰碰地蠕动着。一个人朝着一个方向行进,中途转向,
突然熄火,再滑移开去,又重新发动。没有什么能预先知悉的事情,懵然间我们所
到之处竟与初衷大相径庭。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大一时,每天去教室时都走过洛伦
佐·达·彭特的那座半身雕像。我模模糊糊知道他是莫扎特的歌剧脚本作者,但后
来我才知道他也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位意大利语教授。这件事与那件事似乎并不
相干,所以我决定探个究竟,好奇地想弄明白这人怎么会有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
结果发现,达·彭特曾经历过五六种不同的生活。他一七四九年出生时名叫艾玛奴
勒·科利尼亚诺,是一个犹太皮货商人的儿子。母亲去世后,他父亲又娶了一个天
主教徒,并让自己和孩子们都去接受洗礼。年轻的艾玛奴勒早早地显示出日后作为
一名学者的潜质,他十四岁时,切那达主教( 达·彭特阁下) 把这男孩置于自己的
庇护之下,为他支付了所有日后作为神职人员的教育费用。根据当时的风俗,他改
从自己恩主的姓氏。达·彭特在一七七三年获得牧师职位,成为一名神学院教师,
兴味盎然地研习拉丁文、意大利语和法国文学。他加入了启蒙运动追随者的行列,
这时与一位威尼斯贵妇过从甚密,他们秘密生下一个孩子。一七七六年,他在特雷
维索神学院发起一场公开辩论,提出“文明进程是否使人类更加幸福”的问题。因
为这公开冒犯了教会戒律,他被迫离职——先是到了威尼斯,后来到了戈里齐亚,
再又是德累斯顿,在那儿他开始了自己作为剧作家的新生活。一七八二年,他带着
一封介绍信去维也纳找萨利埃里,最后被聘为“宫廷戏剧诗人”,他在这个职位上
干了将近十年。在这期间,他遇上了莫扎特,与他合作了三部歌剧,从而使他的名
字成为不朽。可是在一七九0 年,利奥波德二世由于土耳其战争在维也纳削减音乐
活动,达·彭特失去了这个职位。他到了的里雅斯特,爱上一位名叫南茜·格瑞哈
尔或者是克瑞哈尔( 这个名字至今仍有争议) 的英国妇女。他们两人一起到了巴黎,
然后又到伦敦,他们在那儿生活了十三年。那些年达·彭特跟音乐的关系不大,仅
为一些不知名的作曲家写过少量剧本。一八。五年,他和南茜移民到美国,在那儿
度过他人生最后的三十三年,曾有一度,他先后在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当过店主。
八十九岁那年,他死了——是第一个埋葬在新大陆的意大利人。一点一点地,他生
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改变了。从年轻时衣冠楚楚的奶油小生、女士们的爱宠,到沉浸
于教会与宫廷阴谋的机会主义者,再又成为纽约的普通公民,而到了一八。五年,
从哪一方面看来他都像是走到了世界尽头。从此人所有的经历来看:他是一个勤奋
工作的教授,一个尽责的丈夫,四个孩子的父亲。当他的一个孩子夭折时,据说他
悲痛欲绝,一年都没走出过自己家门,这也就是说,到最后,每一个生命无论怎么
说都是别人所不能替代的。实际上也就是这个意思:人生不可解悟。

我并不想对任何事情都喋喋不休一番。然而,命由天定,生命的嬗变过程实在高深莫测,似乎只有等一个人死了才能对他盖棺论定。除了死亡,别无人生幸福与否的仲裁者( 梭伦语) ,这是我们唯一可以衡量人生的天平。我曾认识一个流浪汉,他说起话来就像一出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演员,一个失魂落魄者,一个中年酗酒者,他脸上有一块疤,衣服褴褛不堪,他在街上睡觉,不断从我手里讨钱,但他曾是麦迪逊大街一家艺术画廊的老板。还有一个我认识的家伙,曾被认为是全美国最有前途的年轻小说家。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从他父亲那儿继承了一万五千美元的遗产,于是就站在纽约街角向路人分发百元大钞。他向我解释说这是摧毁美国经济体制的全盘计划。想想那些发生过的事情吧。想想那些生命是怎样被扯成碎片的。就以高夫和华莱来说吧,他们两人是那些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法官中的一分子,王政复辟后便跑到康涅狄格,在一处地窖里度过余生。还有温切斯特夫人,那位来复枪制造商的寡妇,她害怕那些被她丈夫的来复枪戕害的鬼魂前来索命——便不停地扩建自己的住宅,打造出一个曲径通幽、格局复杂的巨大迷宫,这样每天晚上她可以在不同的房间里就寝以躲避那些鬼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九O 六年旧金山大地震时,她躲在其中的一个房间里差点饿死,因为仆人们找不到她了。还有那个苏俄文艺批评家M .M .巴赫金。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入侵苏俄时,他把自己的一部手稿拿来卷烟抽,那是他花了几年工夫写成的一部研究德国小说的著作,厚厚的一本书呢。他把手稿一张一张扯下来卷烟,每天抽烟用去几张,直到全部用光。这些都是真人真事。它们却犹如寓言,或许,其教益所在恰恰因为它们是真实的存在。

在范肖的作品里,对诸如此类的故事显示出某种偏爱。尤其在他的笔记中,有些轶事一再被提起,因为出现的几率太高,越接近笔记的最后部分提到的次数越多——这让人怀疑范肖是不是在借助这些故事来解读自己。最后那些故事中的一则( 记于一九七六年二月,他失踪前的两个月) 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我看过彼得‘弗洛钦的一本书,”范肖写道,“那著名的北极圈探险者描写自己陷于格陵兰岛的大风雪中。孤独中,给养日渐告罄,他决定给自己搭建一个爱斯基摩人的拱顶小屋以躲避暴风雪。许多天过去了。他最害怕的是遭受狼群的攻击——因为听到狼群在他小屋的拱顶上发出饥饿的嗥叫——他须不时出去扯响嗓子唱歌来吓退它们。但狂风一直刮个不停,不管他唱得多么响,能够听见的只是风声。
可是,如果说还有什么问题更要命的话,那就是他的拱顶小屋越来越成问题了。因为弗洛钦开始注意到,这逼仄的藏身之处的一圈墙壁日益向他逼近。由于外部特殊的气候,他呼出的气息一点一点都冻在墙上了,随着他日夜呼吸,墙壁变得越来越厚,拱顶小屋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最后,都几乎容不下他的身躯了。这当然是一桩可怕的事儿,想想吧,就是你自己的呼吸形成了一口冰棺材,可在我心里还有比这更刺激的,比如说,爱伦’坡的小说《陷阱与钟摆》,在那个案子里,那侦探就是造成自己毁灭的那人,更进一步说,毁灭他的手段正是他赖以求生之途。一个人不呼吸肯定活不成,但与此同时,如果他一直呼吸下去他也难以存活。奇怪的是,我记不起弗洛钦最后是怎么逃离绝境的。但不必说,他是逃出升天了。那书名如果我没记错,是《北极历险记》。已绝版多年了。”

第六章

这一年( 一九七八年) 六月,苏菲、本和我一起去新泽西去看望范肖的母亲。
我的父母已不再是她的邻居了( 他们退休后去了佛罗里达) ,我有多年没有回去了。
作为本的祖母,范肖太太一直和我们保持着联系,但我们之间的这种亲情关系有点
问题。她对苏菲有一股潜在的敌意,似乎暗自把范肖的失踪归咎于她,这种怨怼时
不时会从她不经意的话语里流露出来。苏菲和我经常借种种理由邀请她和我们一起
吃饭,但她很少接受我们的邀请,有时候来了,一入座总是坐立不安地微笑,扯着
尖厉的嗓门哇啦哇啦地说开了,假模假式地夸着宝宝,再又是不三不四地恭维苏菲,
说她是一个多么幸运的女孩,然后就早早告辞,谈话谈到一半总是突然想起她在别
处另有所约。当然,这也很难怪她。

她生活一直不顺,现在基本上更是没什么指望了。她的丈夫死了;女儿经历了
长时期精神病折磨,眼下住在疗养院里,靠镇静剂维持正常起居;儿子则消失了。
她在五十岁上仍是个美人( 以我男性的眼光,她算是我见过的最迷人的女人) ,身
边一直不乏盘根错节的风流韵事( 那些求爱者像走马灯似的来来往往) ,她在纽约
大肆购物,还迷上了高尔夫球。范肖的文学成就使她很吃惊,但转过神来,她也欣
然认为自己当然有资格生育一个天才。当我在电话里对她说起要给范肖写传记的事
儿,她似乎非常乐于帮忙。她有许多信件、照片和文件,她说,我想看什么她就让
我看什么。

我们是上午十点光景到的,一开始气氛有些别扭,在厨房里喝过一杯咖啡,又
长聊了一番天气之后,我们到楼上范肖以前住的房间去。范肖太太给我准备的资料
相当完备,所有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摞在范肖用过的桌子上。我被那么多的材料惊
呆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谢过她的热心相助——而事实上我挺害怕的,看着这一
沓沓的材料简直有一种被淹没的感觉。过了一会儿,范肖太太下楼陪苏菲和本到后
院去了( 那天挺暖和,阳光灿烂) ,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我记得朝窗口望出去时,
正好瞥见裹着连身尿片的本摇摇晃晃地穿过草地,一只知更鸟掠过头顶时吓了他一
跳,他用手指着它。我敲敲窗子,苏菲转过脑袋朝上看,我向她挥挥手。她闪露微
笑,给了我一个飞吻,然后和范肖太太一起转到花坛那儿去了。

我在书桌后面坐下来。坐在这个房间里是一件挺可怕的事儿,我不知道我能待
多久。范肖的棒球手套搁在书架上,里面塞了一个棒球;书架上下几层全是他孩童
时期读过的书;我背后是床,床上还是我记忆中的蓝白相间的被子。这是切切实实
的证据,是过去世界的遗存之物。

我走进了我自己往昔的博物馆,我在那儿看到的东西几乎压垮了我。

在一堆资料里,有范肖的出生证明,范肖学校里的成绩报告单,范肖的幼童军
徽章,范肖的高中文凭。另一堆都是照片。一本范肖还是婴孩时的照相集;一本是
范肖和他妹妹的影集;一本是家庭影集( 范肖两岁时在他父亲怀里露着笑脸,范肖
和艾伦在后院搂着他们的母亲,范肖和他的表兄弟表姐妹们) 。然后是一些零散的
照片——塞在文件夹里,夹在信封里,还有散置在小盒子里的:不少是范肖和我的
合影( 游泳,捉迷藏,骑自行车,在院子里做怪相;我父亲和我们的合影,就站在
他身后;我们留着短发的合影,穿着宽松的牛仔裤,身后是几辆老爷车:一辆帕卡
德,一辆迪索托,一辆木板车厢的福特客货两用车) 。

还有班级的照片、小组的照片、野营时的照片。赛跑和学校运动会的照片。在
独木舟上的照片、参加拔河比赛的照片。这时,翻到最后,有几幅最近这些年的照
片: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范肖。他坐在哈佛校园里;在埃索公司油轮的甲板上;范肖
在巴黎,在一个石砌喷泉前的留影。最后,是范肖和苏菲的一幅合影——范肖看上
去一脸沧桑,有些阴沉;而苏菲却显得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只是有些神思恍惚的
样子,就像精神无法集中似的。我深深吸了口气,然后,突然间,我哭了起来,我
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会哭,只是在最后一刻,突然感到泪水从内心深处涌了出来—
—我一个劲儿地抽泣,把脸埋在手里呜咽不止。

照片右边的一只盒子里全是信件,至少有上百封,从八岁开始( 那是孩子稚拙
的笔迹,满是铅笔印儿和橡皮的擦痕) ,直到七十年代早期。有些是从大学里写来
的,有些是从船上写来的,有些寄自法国。大部分是寄给艾伦的,许多信都写得很
长。我立刻明白这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信件,毫无疑问比这房问里其他所有的东西都
更有价值——但我没有心思坐在那儿阅读。我坐了十分钟或是十五分钟,便下楼去
找她们。

范肖太太不想把原件拿出去,但她不反对把这些信件翻拍下来。

她甚至愿意亲自来做这事儿,但我告诉她不必麻烦了:改天我会再来,我会好
好处理这些信件的。

我们在户外用餐,就在院子里。本咬一口三明治就跑进花丛里,然后再回来咬
一口,再跑过去,他是整个就餐场景中的主角。下午两点光景,我们准备回家了。
范肖太太开车送我们到车站,跟我们三人吻别,这一回她可比以前流露更多的情感。
长途巴士驶出五分钟后,本在我膝盖上睡着了,苏菲握住我的手。

“今天不太顺心,是吗? ”她问。

“差不多是最糟的一天了。”我说。

“想想要跟那样一个女人扯上四个钟头可真够受的。我们到那儿时,我都不知
道说什么好。”

“她也许很不喜欢我们。”

“不,我倒不这么想。” .“可至少有这层意思。”

“单独上那儿会很尴尬是吗? ”

“是的。”

“你在重新考虑这事儿吗? ”

“恐怕是的。”

“我不会怪你的。这整个事情都显得太怪异了。”

“我需要再通盘考虑一下。现在,我开始想我是不是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四天后,范肖太太打来电话说她要到欧洲去一个月,也许现在来关照一下我们
的事业( 这是她的原话) 是一个好主意。我原来已经打算让这事拖着再说了,可还
没等我想出一个得体的借口推托时,我已经听到自己答应下星期一到她那儿去了。
苏菲就不再陪我一起去了,我也不想让她改变主意。我们两人都觉得一家人去过那
儿就足够了。

简·范肖到公共汽车站来接我,她满面笑容亲热地跟我打了招呼。

从我钻进她车里那一刻起,我就感到这回的情形跟以往都很不一样。

她对自己的外表着意作了一番整饰( 白裤子,红色丝质上衣,裸露着晒黑的没
有皱纹的脖颈) ,很难不让人觉得这是在引诱我去打量她,承认她仍是一个美人的
事实。更有甚者:她声音里含含糊糊地渐而滋生着某种调门,那里面含有一种我们
是老朋友,由于过去的老关系而相当熟稔的意味——碰巧能有独自造访的机会,这
一来我们倒可以自由自在地聊一聊了。我觉得所有这一切都挺令人反感,只是不得
不开口勉强应付几句。

“你现在可是有个小家庭了,我的孩子。”当我们在红灯前停下时,她转过头
来对我说。

“是啊,”我说,“是有了个小家庭。”

“当然,宝宝挺可爱。真是个小心肝。可也有点儿撒野,是不是? ”

“他还只有两岁呢。这个岁数的孩子大多都挺顽皮的。”

“当然,可我觉得苏菲没怎么管教他。她好像总是把孩子当做玩具似的,不知
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我不反对一家子开开心心,可是定一点必要的规矩没什么
坏处。”

“苏菲做事也并不出格,”我说,“一个活泼的女人注定是一个活泼的母亲。
就我所知,本也没有什么唧唧歪歪的。”

沉默了一阵,这当儿车子又动了,沿着宽阔的商业大道向前行驶,简·范肖又
说:“她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幸运地找到了自己的立脚点。

挺幸运地找到了像你这样的男人。”

“我倒总是从反面来想这个问题。”我说。

“你不必这么谦虚。”

“我没想谦虚。我知道我在说什么。到目前为止,我似乎占尽了所有的运气。”

说到这儿她笑了笑——意味深长地闪露了一下,想当然地把我看做一个傻瓜,
却不知怎么的偏偏意识到这一点,我可不会跟她开诚布公地讲心里话。几分钟后我
们到了她家门口,她似乎抛开了一开始的策略。这时候不再提起苏菲和本了,换成
一副充满关爱的面孔,不停地跟我说她多么感谢我来写范肖,她以为这番鼓励真会
产生什么影响似的——那种极端的认同,不仅是对这本书,而且对我这个人。然后
把她的车钥匙递给我,告诉我离这儿最近的一家经营复制业务的图片社怎么走。她
说,等我回来时,午餐就准备好了。

翻拍那些信件花了两个多小时,等我回到她家已经将近一点钟了。

午餐真是准备好了,看上去挺铺张的一顿饭:芦笋、鲑鱼冷盘、奶酪、白葡萄
酒,还有全套的餐具。都在餐厅的桌上摆放好了,配以鲜花和显然是最高档的杯盘。
我脸上肯定显示出惊讶的神色了。

“我想庆祝一下,”范肖太太说,“你不知道我看到你来这儿有多么开心。所
有的往事都回来了。好像那些倒霉事儿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似的。”

我有点怀疑在我翻拍照片那工夫,她已喝过酒了。虽说她言语举止仍有节制,
但声音里无疑带上了某种让人起腻的意味,那颤抖的话音里流溢着前所未有过的热
情。我们在桌边坐下时,我提醒自己对这情况要留神。酒不断泻入杯中,我见她只
顾喝酒却很少吃菜,只是偶尔吃点东西,最后完全不吃了,我开始为最坏的状况作
好准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过我的父母和两个妹妹后,谈话转入了她一个人的独自。

“真是奇怪,”她说,“人生真是奇怪。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你根本不知道接
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儿。嘿,瞧你,住在隔壁那小男孩。你就是那鞋上沾着泥巴在这
屋里跑进跑出的小男孩——现在,长成一个大男人了。你是我孙子的父亲,你意识
到这一点了吗? 你娶了我的儿媳妇。

如果十年前有人告诉我以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会笑歪的。这就是你最终从
生活学到的东西:多么不可思议啊。你简直跟不上事情的变化。你甚至都无法想象。

“你知道么,你甚至看起来长得都像他。你们两个一直都很像——像一对兄弟,
几乎像是双胞胎。我记得你们小时候,我有时远远地看过去都会把你们搞混了。简
直分不清哪个是我自己的儿子。

“我知道你很喜欢他,很敬重他。可是让我来告诉你一些事儿吧,我亲爱的。
他甚至都赶不上你敬慕的那个男孩的一半。他内心很冷。

他那颗心完全是死的,我不知道他爱过什么人——他根本没爱过,甚至一生都
没爱过一个人。有时看着你和你母亲在后院里——你跑到她面前,伸出胳膊抱住她
的脖子,让她吻你——就在那儿,那就像是当面做给我看的,我从中看到在我自己
儿子身上看不到的一切。他从来不让我碰他,你知道。四五岁以后,每次我一挨近
他,他就蜷起身子。你可以想象这给一个女人带来什么感受——她自己的儿子厌恶
她? 我年轻时过得不好,他出生时我甚至还不到二十岁。想想竟那样讨人嫌你是什
么滋味。

“我不想说他有多么坏。他是一个人格分裂的人,一个不顾父母亲情的孩子。
我说什么都没法影响他。他父亲也没辙。他拒绝从我们这儿接受任何东西。罗伯特
再三尝试,可他从来都没法接近这孩子。

可是你不能因为一个人没有感情而惩罚他,是不是? 你不能因为他是你的孩子
而强迫他爱你。

“当然,还有艾伦。可怜的艾伦,受尽了折磨。他对她很好,我们都知道这个。
可似乎有点好过头了,最后对她并没有好的结果。他给她洗了脑,使她非常依赖他,
以至于后来她凡是有什么事情要求助于我们,事先都要考虑再三。他是理解她、给
她建议、帮她解决问题的那个人。罗伯特和我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家长罢了。只要跟
孩子有关的事儿,我们就几乎像不存在似的。艾伦非常信任她哥哥,以至于最后把
自己的灵魂也交给了他。我不想说他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可我却得承受这样的后
果。这女孩已经二十七岁了,而她的行为举止却还像是十四岁的孩子——这还是她
表现正常的时候呢。她脑子完全混乱了,内心惊慌失措。一天她觉得我要害她,第
二天,她给我打了三十个电话。

三十个啊。你甚至都不能想象那是怎么一个情形。

“艾伦是他为什么从来不出版任何作品的根源,你知道。他在哈佛读到第二年
就辍学也是由于她的原因。当初,他写诗寄回来,每隔几星期就寄回来一沓手稿。
你知道那些诗是怎么回事。几乎都没法理解。当然,激情澎湃,充满了豪言壮语和
训诫之辞,却又相当晦涩难解,你没准都能把它看做是用密码写的。艾伦会一连几
个钟头在那上面琢磨,好像她就靠这个活下去似的,那些诗对她来说就像是什么神
秘的信息,是直接写给她的神谕。我说不上这事情上他那些玩意儿起了多大作用。
你看,她哥哥不在家了,那些诗是他唯一留给她的东西。这可怜的孩子。她当时只
有十五岁,可是已经开始精神错乱了。她会直愣愣地盯着那些诗稿读来读去,直到
纸张变得皱巴巴脏兮兮的,不管走到哪儿她都带着那些诗稿。到她的状态完全不行
的时候,她会在公交车上走到那完全陌生的人跟前,把那些诗稿硬塞到人家手里,
‘读读这些诗歌吧,’她这么说,‘这能够拯救你的生命。’“最后,当然,她就
彻底崩溃了。有一天在超市里,她从我身边跑开去了,还没等我明白是怎么回事,
她就把货架上那些大罐的苹果汁都捅下来了,一个个砸到了地上,她的样子极度恍
惚失神,站在一地碎玻璃中问,脚踝淌着血,苹果汁流了一地。真是可怕极了。她
完全疯了,三个男人才拽住她把她带走了。

“我并不是说这事情要完全归咎于她哥哥。但那些该死的诗歌肯定对她没什么
好处,他也合适不合适地责备了自己。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想出版自己的作品了。
他去医院看艾伦,我想这是他难以承受的——看见她那个样子,整个失魂落魄的样
子,完全疯了——冲着他尖叫,咒骂他不想见他。你知道,这完全是精神分裂症的
症状,他受不了这个。于是他发誓不出版自己的作品了。这也是某种忏悔,我想,
他这辈子都会坚持这一点的,是不是? 他以非常固执而残酷的方式坚持自己的做法,
直到最后。

“那以后大约过了两个月,我收到他一封信说要辍学了。他不是征询我的意见,只是告诉我他已经离校了。亲爱的母亲,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所有的言辞都写得很得体也很感人。我离开了学校,因为想帮你减轻经济压力。因为现在艾伦的情况,她的巨额医疗费用,还有可恨的一、二、三,等等,等等。

“我气得要命。一个像他那样的男孩竟然毫无道理地抛弃了自己的学业。这简直是无理取闹,可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他已经离开了。

他在哈佛的一个朋友的父亲在船运公司有点关系——我估计他是海员工会的人或是扯得上关系的人——他通过那人搞到海员证。这时他的信才寄到我手里,他在得克萨斯城的什么地方,事情就是这样。后来我有五年多没见到他。

“他大概每月会寄给艾伦一封信或是一张明信片,但从来都没有回信地址。巴黎,法国南部,上帝知道什么地方,但他一定不让我们和他联系。我觉得这种做法可不地道。这是懦弱的,卑劣的。别问我为什么会保留那些信。我真后悔没有烧了它。我本该那样做的。把所有的信件全都烧掉。”

她就这样说了一个多钟头,言辞里渐渐充满了痛苦,在某种程度上倒也显出思
维清晰的状态,可是接下来,又喝了一杯酒之后,那些话又渐渐失去了内在联系而
变得支离破碎了。她的嗓音有一种催眠的味道。她就这样一个劲儿地说下去,我觉
得什么都不能触动我。这是一种免疫的感觉,是对她嘴里的言语的一种抵御。我几
乎都没留意她在说什么。我的思绪飘浮在她的声音里面,我被这声音包围着,勉力
支撑着自己不被吞噬,随着话语音节漂流着,随着波浪起起伏伏。下午的光线穿过
窗子移到桌上,闪闪熠熠地落在调味瓶上,落在融化的黄油和绿色的酒瓶上,屋子
里每样东西都静静地反射着阳光,我恍惚以为坐在那儿的并非我自己的躯体。我在
融化,我对自己说,瞧这碟子里正在软化的黄油,有那么一两个瞬间我甚至觉得自
己不应该再待下去了,我不能让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弄得自己神思恍惚,可是直到最
后,我也没挪动一下,好像也做不了什么。

我对后来发生的事情没法找什么借口。醉酒根本只是一种症状,完全不能成为理由,况且我意识到试图为自己辩护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然而,至少这儿有一种解释的可能。我现在相当确定,这事情的发生既有过去
的影子也有即时的因素,如今事过境迁之后,我觉得挺奇怪的是,早年的情愫怎么
偏在那天下午逮住了我。当我坐在那儿听着范肖太太说话时,很难不想起自己还是
个小男孩时眼里所见的情形,一旦这心念开始启动,我发觉自己蓦地一下把尘封已
久的景象翻出来了。那个镜头带着极强的视觉冲击力扑面而来:那是八月的一个下
午,当时我十三岁或是十四岁,正透过我家卧室的窗子眺望隔壁的院子,恰好看见
范肖太太穿着两截式的红色泳衣走出来,她悠然解下上面半截,背朝日光扑在草地
躺椅上。这一切来得非常突然。我站在自家窗前正想入非非来着,这当儿,毫无防
备地,一个艳丽的女人闯进了我的视野,身子几乎赤裸着,对就在跟前的我浑然不
觉,就像我对她施了魔法似的。这幅画面在我脑子里萦绕很长时间,在我青少年时
代,这一幕时时闪过:那是小男孩的性冲动,午夜的绮梦闪回。现在这女人显然是
在挑逗我,我倒几乎不知道怎么办了。一方面,我觉得这场景特别怪异,另一方面,
这好像也自然而然,甚至还合乎逻辑,我意识到如果不使出浑身解数进行抵御,这
事情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了。

毫无疑问,她让我对她产生了同情。她对范肖的回忆是那么苦恼,充满了真正
痛苦的印记,以至于我渐渐地对她疏于防范,落入了她的圈套。但我现在还琢磨不
透的是,她这事儿多大程度上是有意为之。是她早有预谋,还是事情自然而然就发
生了? 她絮絮叨叨的言诉意在消除我的警惕,还是一时冲动地触发了真情实感? 我
怀疑她对我讲述的范肖那些事儿的真实性,不管怎么说她自己是当真的,可这还不
足以说服我——即便一个孩子也知道真理也能用于心术不端的目的。更重要的是,
这里还有一个动机问题。在事情过去将近六年之后,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要说是
我有多少魅力让她难以抵挡,那也太离谱了,而且我也不愿这样来糊弄自己。这里
面有一种更深刻、更险恶的因素。最近我才开始猜测她是否没有意识到我对范肖的
恨意其实和她一样强烈。

也许,她觉得这是能将我们拴到一起的一种默契,也许是这类结盟关系只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确证,非得违情越俗不可。跟我发生性关系就像是占有范肖一样——占有她自己的儿子——而在这黑暗的罪愆中,她再次拥有了他——而这只是为了毁灭他。真是可怕的报复。倘若如此,我也不能很受用地把自己称作她的受害者。如果是另一回事,那我跟她就是共犯。

她开始哭泣后事情就发生了——她最后说得筋疲力尽,话也说得颠三倒四,终于放声痛哭。靠着酒劲儿,情绪也上来了,我站起来,走到她的位置上,伸出双臂用抚慰的姿势搂住她。这一来我们越过了那道门槛。这种接触就足以激起性欲的回应,这是对另外的身体、对另外的拥抱的不由自主的回想,片刻之后我们相拥而吻,然后没过一会儿,我们就上楼赤身裸体地上了她的床。

虽说我带有几分醉意,却也不至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我当时甚至一点儿负疚感也没有。这一刻会结束的,我对自己说,没人会受到伤害。这对我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对苏菲也没什么影响。然而,事情发生那当儿,我才知道远非自己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事实上我喜欢操范肖的母亲——但这并非寻欢作乐。我只是着迷地投入其间,在我的生活中,第一次发现自己干这事儿内心毫无柔情。我只是出于恨意地干着,把这事儿变成了一桩暴力行为,我只是在碾压着这个女人,好像要把她碾成粉末似的。我闯入了自身的邪恶之门,正是进入此地,我这才知道这事情比什么都要可怕:这种性的欲望也可能是杀人的欲望,这可能是一个男人选择死更甚于生的时刻。这女人要我蹂躏她,我做了,而我发现自己沉浸于残忍的欢愉之中。但即便是在当时,我也知道我只是找了一具替身,而她不过是一个镜像,我通过她来攻击范肖。当我第二次进入她时——我俩浑身都是热汗涔涔,喘得像是梦魇中的怪物——我最后明白了这事儿。我要杀了范肖。我要范肖去死,我要了结此事。我要把他追踪到底并干掉他。

我把她留在床上熟睡,自己溜出房间,到楼下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半小时后我坐在去纽约的长途巴士上。在港务局终点站,我走进男卫生间,洗了手洗了脸,然后坐地铁到曼哈顿上城。走进家门时苏菲正把晚饭摆上餐桌。

第七章

最坏的情况出现了。有太多的事情要瞒着苏菲,我几乎不能向她坦露什么。我变得紧张易怒,孤寂冷漠,整天把自己关在写作问里,只想独自待着。很长一段时间里,苏菲以我意想不到的耐心容忍着,但最后她也承受不下去了,夏天过去一半的时候我们开始争吵,互相指责,为了毫无意义的事情闹个没完。一天,我走进家里,发现她在床上哭泣,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已处在毁灭的边缘了。

在苏菲看来,问题出在要写的这本书上。如果我停止这份写作,那么生活就会
变得正常起来。她认为,我一直都太紧张了。接下这个项目是个错误,劝我不必固
执己见不承认这一点。当然,她是对的,但我却从事情的另一面来反驳她:这本书
我已受托于人,我都签下合同了,这时候撒手不干是怯懦的表现。我没有告诉她的
是我不再有任何写作意向了。现在对我来说,写书只是帮我顺藤摸瓜去接近范肖而
已,舍此之外都不在本书的计划之中。这事儿已是另有私衷,跟写作实在毫无关系。
为这部传记所做的一切调查,我从他的经历中挖掘出来的一切事实,这些似乎应该
属于写作的一切工作——所有这一切,恰恰是我要用来找寻他的手段。可怜的苏菲。
她对我的行事意图一无所知——因为我嘴上说的跟我实际着手的事情并无二致。我
在把一个人的生活经历拼凑起来。我采集各种信息,收集相关的姓名、地址、日期,
制作一份反映其生平事略的年表。我何以非要这么做,这一点至今仍让我感到困惑。
每一件事情都可以简化归结到一种冲动:找到范肖,和他对话,最后一次与他直面
相觌。但我可能永远也没法想象比这更进一步的事情,永远不可能想象我期望的那
个最后相遇之后的情形。范肖在信上说他会杀了我,但这个威胁吓不倒我。我知道
我必须找到他——直到找到他之前决不罢手。这是已知的第一准则,这个信念有点
神秘兮兮,我承认这一点,只是懒得去多想。

说到底,我想自己并不是真的想杀死他。谋杀的幻象和范肖太太一起在我脑子
里闪现,但没有持续多大一会儿,至少没有停留在意识层面。时不时会有一些零零
星星的镜头在我脑子里闪过——我扭住范肖,刺中了他,开枪击中他的心脏——但
多年来,在我心里也有别人像这样被干掉了,只是我没有太多留意到他们。奇怪的
也许不是我想干掉范肖,而是有时我会想象是他要求我去杀了他。这样的情形只是
出现过一两次——是在神志极为清晰的时刻出现的——我可以确信这才是他写那封
信的真实意图。范肖在等我行动。他挑选我来做他的刽子手,他知道他大可放心地
让我来完成这份跑腿的差事。可这恰好不是我想做的。范肖的力量颓然瓦解,无须
任其摆布。

关键是我要向他证明我不在乎——最根本的一点是:把他看做一个死人,尽管他还活着。但在我向范肖证明之前,我得先向自己证明,事实上,我需要去证实的正是我依然相当在乎的证据。这就不足以让我听任事情顺势发展。我得使它们来个大变动,将事情引入对决的绝境。因为我仍在怀疑自己,我需要去铤而走险,在最大的危险来临之前考验自己。干掉范肖也许毫无意义。关键是要找到活着的他——然后,把他甩了。

写给艾伦的信都很有用。这些信不像那些充满玄思却毫无细节的笔记,一封封
都写得具体入微。我感到范肖竭力要使妹妹开心,他叙说各种有趣的事儿给她找乐
子,所以这里面涉及人际交往的笔墨也远远超过其他文稿。比如,这里经常提到的
人名——大学里的朋友,船上的同事,还有他在法国认识的人。如果信封上没有回
信地址,那么信中会提及许多地名:贝敦、科珀斯克里斯蒂、查尔斯顿、巴吞鲁日、
坦帕,乃至巴黎周边的一些地名,还有法国南部的一个村庄①。这些信息足够让我
迈出第一步了,我关在房间里花了几个星期列出了路线图,人名与地名、地名与时
间、时间与人名,都逐一对应起来,按范肖活动路线画出地图和日程表,按字母顺
序检索一个个地址。我像猎人那样搜寻着一个个足印,哪怕是最不起眼的线索,只
要能对我有用就决不放过。我的假设是范肖在其活动路线中肯定会在什么地方有过
闪失——肯定会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在他过去的经历中,肯定会有人见过他。
这种想法还不能确证是否有效,但这是我着手调查的唯一路径。

大学期间的信件有几分枯燥,却充满诚挚的语调——列述他看过的书,和朋友们的讨论,对宿舍生活的描述——但这些信是在艾伦发病之前写的,他们之间还是那么亲密,而这种直率的语调在后面的信里就不见了。如写到在船上的生活,范肖就很少说到他自己——除非他觉得适合作为趣闻轶事来讲述。我们看见他在新环境里跟人相处得很融洽。他跟一位从路易斯安那来的油泵工在休息室里打牌( 还赢了他) ,在岸上的各种下等酒吧里跟人玩台球( 也都赢了) ,随之又解释说这只是侥幸得手:“我是因为作好了充分准备才没有丢脸,在我似乎已经是超常发挥了,我想,是一阵肾上腺素的冲击吧。”他还描述了在轮机室加班的劳作,“一百四十度②啊,你真难以相信——我鞋子里浸透了汗水,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踩在水里似的。”还有在得克萨斯的贝敦拔牙的经历,那回碰上一个喝得烂醉的牙医,“血流得到处都是,牙根的残茬在那个窟窿里塞了有一个星期。”范肖总是从一个职位换到另一个职位,始终是一个没有资历的新手。每次船回到自己的港口,船员们离船回家,于是就有另外的人来填补他们的空缺,如果这些新来乍到的伙计先挑了范肖这种人的差事而不是那些空缺,这小子( 他是这么自称的) 就该被人挤到别处去了。所以范肖总是不停地换岗,总是做一个普通海员( 刮船底和油漆甲板) ,做勤杂工( 拖洗船舱地板,铺床,清洗厕所) ,在餐厅值勤( 给人端送食物,刷盘子) 。最后一份活计最累人,却也最有趣,因为船上的生活主要就是一餐接一餐循环往复地吃:由于单调乏味的生活养成了船上人的好胃口,大家从这一顿吃到下一顿,他们对饮食的讲究程度令人吃惊( 这帮肥塌塌的粗人对食物的挑剔堪比十八世纪的法国公爵)。但是,范肖一开始接手这活儿就从一个老手那儿得到了很管用的忠告:“甭管什么人叫骂都别理睬,”那人说,“要是哪个家伙抱怨饭菜不好,叫他别吃就是了。要是他还抱怨个没完,就当没听见,下一道菜最后一个给他上。如果这样还不行,你告诉他下回就把冰水灌进他的汤里。更好的办法是,告诉他你就把尿撒进汤里。你得让他清楚谁是这儿管事儿的。”

我们看到,那次在哈特勒斯角经过一夜风暴折腾后,第二天早上范肖是怎么伺候船长那顿早餐的:范肖斟上葡萄汁,端上炒鸡蛋,往盘子里摆了烤面包,盘子包在锡纸里,然后再用毛巾裹上,但愿走到通往驾驶台的舰桥上时这盘子别刮进水里了( 因为风还在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猛刮) 。范肖爬上舷梯,刚跨上第一步,突然一阵风暴袭来,刮得他脚尖打转——这股强劲的风力从盘子底下吹过来,把他两条胳膊向上拽起,一直扯过头顶,当时那架势就像是擎着一架原始的飞行器,这股力量把他直往水里掀去。范肖使出吃奶的劲儿才端住盘子,最后好不容易把它扳回来稳稳地端在胸口,盘子倒是奇迹般的没有滑落,然后他继续费力地一步步往上攀去,走在舰桥那块地方,在四周呼啸的狂风中他像是一个不起眼的侏儒,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才走到舰桥那头,走进驾驶室,瞧见胖胖的船长正站在舵轮后面,报告说:“船长,你的早餐来了。”那舵手转过脑袋像辨认什么似的只朝他极快地瞟了一眼,心不在焉地说:“谢谢,小伙子,就搁在桌上吧。”

但范肖讲述的事情并不是每一件都那么有趣。他提到一次斗殴事件( 没有具体描述) ,事情似乎很影响他的情绪,那是他在岸上从头到尾目睹的几个丑陋场景之一。是在坦帕的酒吧里攻击黑人的情形:一群喝醉了酒的家伙合伙对付一个黑人老头——那黑人老头带着一面大幅的美国国旗走进来——想兜售那面旗帜——这时第一个醉鬼上前去扯开旗帜,说那上面的星星少了几颗——“这旗是假货”——黑人老头不承认是假货,可几乎是哀求的口气了,这一来其他几个醉鬼就骂骂咧咧地上来帮腔——后来,那老人被推出门外,倒在人行道上,那些醉鬼还点头叫好,扯了一通民主才能保障世界安全什么的就把这事儿打发过去了。“我感到耻辱,”范肖写道,“我对自己置身于那种地方感到羞愧。”

但总的来说,这些信件基本上都是比较诙谐的语气( “叫我雷德本∥’,有一封信是这样开头的) ,看到最后让人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范肖竭力想要向他自己证明什么事情。这船不过是一个契机,是一个他者的仲裁,以测试自己应对那些未知事物的能力。最初的情形不管如何,生存下去就是成功。他起步的条件对自己也许并非有利——哈佛教育,中产家庭背景——到头来他却把这些都转化成自己的优势,而他的低调行事最终使自己在船员们眼里成了智者,不再是“小子”,而是“教授”,成了船上仲裁纷争的权威( 谁是第二十三届美国总统,佛罗里达的人口是多少,谁是一九四七年巨人队左路的外野手,这都要找他来评判) ,而且大家经常向他咨询一些颇费脑筋的事情。船员们请他帮着填写那些官方印发的表格( 税务报表、保险问卷、事故报告) ,甚至有人还请他代写家信( 其中一个叫奥蒂斯·斯玛特的家伙,他替他写过十七封情书,寄给住在路易斯安那州迪多的女朋友苏·安妮) 。关键不在于范肖成了众人瞩目的中心,而是他怎么挤进去的,怎么为自己打下了地盘。毕竟,真正的考验是要成为和他人一样的人。一旦做到这一点,他就不必再把自己的异质性作为一个问题了。他自由了——不仅摆脱了别人,而且也摆脱了他自己。最终可以证实的一点是,我想,离开那艘船时,他没有向一个人道别。一天夜里,他在查尔斯顿结束了这一切,从船长那儿把工钱结了,然后就消失了。两星期后,他到了巴黎。

接下来,两个月里音讯全无,到第三个月,没有信,只有一张明信片。草草地写了几句,明信片背面是那些常见的旅游景点:圣心教堂,埃菲尔铁塔,巴黎裁判所附属监狱①。当通信恢复后,写来的也都是零零碎碎的,没有什么重要事情。我们知道这时范肖已沉迷于写作了( 大量早期的诗歌,《眩晕》最初的草稿写于这个时候) ,但信中没有提及他的生活状态。这些信让人感到他处于挣扎与矛盾中,摇摆于他自己对艾伦的把握不定,既不想失去与艾伦的联系,又不能确定该对她说到什么份上。( 事实上,这些信多半不是艾伦在看,信寄到新泽西家里,当然是范肖太太先拆阅了,这些信她得先过滤一遍而不是直接拿给女儿——艾伦多半都没看到,只看到一小部分。我想,范肖也许知道这情况,至少能猜到。于是事情变得更为复杂了——因为后来那些信其实根本不是写给艾伦的了。艾伦最后只不过成了一个工具而已,是范肖经由她和母亲发生联系的中介。这让她很愤怒。因为即使是在对她说话,他也装出忽视她的样子。) 大约有一年光景,来信基本上集中在某些特别的话题上( 描绘巴黎的见闻、建筑、街道什么的) ,事无巨细地一一列述其所见所闻,然而范肖却几乎不提及他自己。接下来,这时候我们渐渐开始看到他的一些熟人了,渐渐被那些奇闻轶事所吸引——但,这些故事仍然显得断断续续,缺乏上下文联系,那些描述看上去有一种飘飘忽忽的轻灵感。例如,我们眼前出现了一位名叫伊万.维斯纳格拉迪斯基的俄罗斯老作曲家,现年将近八十岁了——穷困潦倒,是个鳏夫,独自住在小姐街一处破败不堪的房子里。“我觉得此人比任何人都要了不起。”范肖断言。接下来就没有一个字说到两人之间的友情,不再提及他们有过什么交谈。笔锋一转,却大谈房间里一架四分音钢琴,因有多排琴键钢琴显得体量很大( 这是五十年前在布拉格为维斯纳格拉迪斯基定做的,是欧洲仅有的三架四分音钢琴中的一架) ,写到这儿并没有进一步讲述老作曲家的职业生涯,故事却转到范肖如何送给老头一台冰箱的话题上边。“上个月,我搬到别处去了,”范肖写道,“因为这儿有一台新的冰箱,我决定把原来那台冰箱作为礼物送给老伊万。就像巴黎的许多人一样,他从来没用过冰箱——多年来他一直把自己的食物储存在厨房的一个小壁橱里。他对这份馈赠似乎相当高兴,我想方设法才把冰箱弄到他家里——我请人开来卡车帮忙送过去,一起抬上楼。伊万把这台机器的到来看做是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像个孩子似的一直唠叨个没完——可后来他又开始担起心来,我看得出,好像有点儿沮丧,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陌生的家伙。‘这玩意儿好像太大了。’他老是这么说,我们把冰箱抬到合适的位置上,插上电源,机器启动了——‘声音怎么那么吵了。’我一再向他保证他会慢慢习惯的,并告诉他这个现代化设备的一切好处,有了这个东西,他的生活将会得到极大改善。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个布道者:无所不知的上帝,要向他宣示真正的宗教,以救赎这个石器时代人的生命。接下来一周左右时间里,伊万几乎每天都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这冰箱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多大幸福,向我描述所有他新买来储存在家里的食物。接着就开始坏事了。‘我想它可能坏了。’有一天他对我说,声音显得非常懊丧。最上面那个冷冻室显然积满了冰霜,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它去掉,他用锤子去敲,砰砰砰地不仅敲掉了冰,还把壁内的线圈也给砸坏了。‘我亲爱的朋友,’他说,‘我非常抱歉。’我告诉他不必烦恼——我会找个修理工来修好的。电话那头停顿良久。‘哦,’他最后说,‘我想这样也许更好。那些噪声,你知道,弄得人都没法集中精神了。我跟那个小壁橱都一起生活那么久了,我觉得还是它更靠得住。我亲爱的朋友,别生气。恐怕像我这样一个老头子已经没什么可以改善的了。你在生活中找到了某种重要东西,可要改变已经太晚了。”’另外那些信也是这一路的,提到一堆人名,也间接地提到各种各样的职业。我估计范肖在船上挣的钱大约够他开销一年光景,同时他得尽可能精打细算地过日子。有一个时期,他似乎翻译了一系列艺术类著作;还有一段时间,有证据表明他像是在给几个中学生教英语;有一个夏天他日夜轮番兼差,夜里在一个墓地当看守人,白天又在《纽约时报》驻巴黎办事处当总机接线生( 如果没别的原因,那表明他的法语开始变得流利了) ;然后进入了一个有点离奇古怪的阶段,其间他隔三岔五地去给一个电影制片人打工——修改电影脚本、翻译资料、草拟剧本梗概。虽说范肖对自己的工作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涉及具体细节的自述,但我相信,他在那部《乌有之乡》里所描写的某些事情也许可以追溯到自己最后这段经历( 第七章中蒙太格的家;第三十章关于弗莱德的梦) 。“此人有一些很奇怪的事儿,”范肖写道( 那封信中他说起这个电影制片人) ,“跟他有财务来往的那些有钱人几乎都跟犯罪沾边( 那些人出手凶狠,嘴上又会蒙人) ,另一面,他倒是挺善待那些时运不济的倒霉蛋。人们背了他的债,很少被追讨或是弄到法庭上——只消为他干点活就能抵消债务了。比如说,他那个司机,是个穷困潦倒的侯爵,开一辆白色奔驰车到处跑。还有一个老男爵,除了复印文件什么也不用干。每次我去他那幢房子里交稿,总有几个新来的男侍站在墙角,一些衰朽的贵族躲在帷幔后面,过去举止优雅的金融家也成了给他送信的仆人。这儿什么都不会糟蹋。上个月,原先住在六楼女仆房间的一位前导演自杀了,我取下他那件外套——后来就一直穿在身上。那件外套几乎拖到我的脚踝,穿着看似一个间谍。”

至于范肖的私人生活,那就只能追寻到一点点最模糊不清的线索。偶然说起一次晚宴聚会场面,对一个画家工作室的描绘,有一两次不经意地提到一个叫安妮的名字——但他们是什么性质的关系却让人一头雾水。

不管怎么说,这些都是我用得着的东西。借此展开必要的查访,四出下手把该打听的都打听过来,我估计自己最终也能把那些人给找到。

除了去爱尔兰那三个星期的旅行( 他去了都柏林、科克、利默里克、斯莱戈) ,
通常范肖总是要在一个地方待上好长时间。《眩晕》最后一稿是他到巴黎的第二年
完成的;《奇迹》写于第三年,其间还写了四五十首短诗。所有这一切很容易得出
这样的结论——范肖在这期间养成了定期写作的习惯。他离开巴黎回国的确切时间
尚未弄清,但我相信那应该是一九七。年六月至九月之间的某个日子。这段时间来
信渐渐变少了,甚至笔记本上也只是草草记下他正在阅读的书籍( 雷利的《世界史
》和关于卡韦萨·德巴卡①的《历险记》) 。但是,那次他在乡问别墅待下来后,
倒是相当详尽地记述了他是怎么去那儿的。那些细节本身并不重要,但非常关键的
一件事情浮现了出来:在法国,范肖没有隐藏他是一个作家的事实。他的朋友都知
道他是干什么的,如果有什么秘密的话,那也只是对他的家庭而言。以他的情形来
看,这回肯定是一个闪失——在所有这些信件中仅有这一次他泄露了自己的踪迹。

“戴德蒙那两口子是我在巴黎认识的一对美国夫妇,”他写道,“明年不能去
他们的乡间别墅做客了( 他们要去日本) 。因为那地方曾让小偷光顾过一两次,所
以他们不想让那房子空着——于是给了我一份去看管房子的差事。不仅免房租,我
还可以使用他们的汽车,而且还能拿点薪水( 如果我省着点花就够用了) 。这是一
个意外的运气。他们说宁愿付我薪水让我在这房子里写作一年,也不愿意租给一个
陌生人。”也许这不过是透出小小的一点亮光,可我偶然在信里看到这一段时,精
神大为振奋。范肖即刻就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如果这种事情发生过一次,就没有
理由不会再次发生。

就拿写作这事儿来说,在乡间居住时他的文字量大大超过其他时候。到这时候,
范肖的眼睛开始变得令人难以置信地敏锐,你可以感觉到他心里有源源不断的新词
汇,在他所观察的与所描述的之间,好像距离已经大大缩小,两种动作几乎成了一
种同步姿态,合而为一,不可分割。范肖沉醉于乡间的景色,经常不断回到田野上,
没完没了地观赏,没完没了地记录大自然的变化。他在这些事物面前表现出前所未
有的耐心,那些信中和笔记本上描述大自然的段落犹如我以前读过的那些绚丽多彩
的篇章。他居住的那座石头房子( 墙壁有两英尺厚) 建于法国大革命那个年代:一
边是一个小葡萄园,另一边是羊群吃草的牧场:屋后有一片树林( 那儿有喜鹊、白
嘴鸦,还有野猪) ,房子前面,穿过那条路是一道悬崖,那后边有一处村庄( 村里
只有四十来号人) 。悬崖上,一座倾圮的教堂遮蔽在灌木和树荫之中,那曾是圣殿
骑士团的领地。金雀花,百里香,矮栎树,红土地,白陶土,整一个米斯特拉尔的
世界——范肖在那儿住了一年多,这地方似乎一点一点地改变了他,把他打磨得更
深沉了。我想这事情不至于要扯到宗教或是神秘主义那些话题上去( 那些术语在我
看来毫无意义) ,但从所有这些证据来看,这整个期间范肖似乎处于一种孤独状态,
很少能见到别的人,甚至很少开口说话。这种苦行僧似的生活在磨练他。离群索居
成了进入自身的通道,一种发现之旅。虽然当时他还很年轻,但我相信这标志着他
开始成为一个成熟的作家了。从那以后,他的作品不只是有前途的——已经威熟了,
且富有成就,这一点他自己决不会弄错。从一连串写于乡间的诗歌开始( 《地基》
),然后进入戏剧和小说《乌有之乡》(这些都写于纽约) ,范肖达到了全盛状态。
我曾从那些字里行间找寻疯狂的痕迹,找寻那些最终自相矛盾的思想——但那里面
找不出一丝这样的迹象。范肖无疑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但从所有的表象来看,
他仍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当他一九七二年秋天回到美国时,他似乎完全能够控制
自己。

我最初的答案来自范肖在哈佛的旧识。“传记”这个词似乎给我开通了许多门
径,我在约见大多数人时都没遇到什么麻烦。我见到了他大一时期的室友;我还拜
访了他的一些朋友;我找到他曾约会过的两三个拉德克利夫学院②的女孩子。但并
没有得到更多的新材料。所有我见过的人中间,只有一个人提供的情况有点意思。
那人就是保罗·希夫,就是他的父亲介绍范肖去油轮打工的。希夫现在是韦斯特切
斯特县的儿科医生,我们在他的办公室里聊到很晚。我喜欢他所表现出来的真诚(
此人短小精悍,头发稀薄,眼神坚定,带着深沉的共鸣声) ,他滔滔不绝地说着,
不必提示他说什么。范肖曾是他生活中一个重要伙伴,他非常怀念他们的友谊。
“我是一个用功的男孩,”他说,“我很努力,听话,没有太多的想象力。范肖却
不像我们这些人这样被哈佛的种种规矩所束缚,我想我对那些东西可不敢不当回事
儿。他比我们所有的人都要博学——他比我们知道更多的诗人、哲学家、小说家—
—但学校那一套似乎让他很厌倦。他不在乎成绩,缺课很多,似乎很有自己的一套。
一年级时,我们经常在过道里碰见,出于某种原因,他把我选作他的朋友。从那以
后,我一直就跟在他后边。范肖对每件事情都有许多想法,我觉得我从他那儿学到
的要比从任何课堂上学到的都要多。这是英雄崇拜的时髦案例,我想是这样的——
但是范肖帮助了我。我不会忘记这一点。他是教我独立思考、做出自我选择的人。

如果不是他,我可能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医生。我转到了医学院预科,是因为他劝告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对此仍是感激不尽。

“我们读到二年级的半当腰上,范肖告诉我他要退学。这消息并没有让我大吃
一惊,坎布里奇②对范肖来说不是一个合适的地方,我知道他一直很不安分,一直
蠢蠢欲动想要走人。我跟我父亲说了这事儿,他和海员工会有些关系,便为范肖在
船上找了个工作。整个安排非常周密,范肖很快办妥了所有的证明,几个星期后就
离开了。他走后,我只接到过没几封信——东南西北寄来的一些明信片,嗨,你好
吗? 诸如此类的话。这并没有让我不开心,我很高兴能为他做些事情。但后来,所
有的好感都成了对我的迎头痛击。大约四年前的一天,我在市区走过第五大道时,
偶然间撞见了范肖,就在那条街上。看见他我真是高兴坏了,简直是又惊又喜,可
他甚至连话都不肯和我说。好像他压根儿忘记了我这个人。他的态度非常生硬非常
粗鲁。我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硬塞到他手里。他答应会来电话,当然啦根本就没打
过。我可以告诉你,这对我伤害很大。这狗娘养的,我对自己说,他以为他是谁啊
?他甚至都没告诉我他在干什么——避开了我的问话就匆匆走开了。大学时代那么多
的回忆啊,我想,那么深的友谊。我的嘴巴苦涩得要命。去年,我妻子买了他的一
本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我知道这很孩子气,但我根本没心思去打开那本书去看
看。还在书架上呢,积满了灰尘。很奇怪,是不是? 每个人都说那是一部杰作,可
我甚至都不想去看一眼。”

这是我得到的最明晰的说法。油轮上的海员们也说到一些事儿,但基本上没有
我用得上的。以奥蒂斯·斯玛特为例,就是范肖代他写情书那家伙。我在巴吞鲁日
和他通上电话后,他就一个劲儿地细说那些情书的事儿,甚至还背诵了范肖编的一
些词句( “我亲爱的光芒闪烁的小脚趾”,“我的扁南瓜女人”,“我那迷得七颠
八倒的淘气包”等等) ,一边说一边笑。最该死的是,他说,那名叫苏·安妮的女
人就在跟他鱼雁往来的那段时间,一直在跟别人鬼混,当他返乡那天她却对他宣布
说她已嫁人了。“就那么回事啦,”斯玛特又说,“我是去年回家偶然在路上碰见
苏·安妮的,那会儿她好像胖得就有三百磅了。看上去整一个肥嘟嘟的卡通女人—
—穿着箍得紧紧的橘黄裤子在街上大摇大摆地走,一大堆半大小子跟在她后边起哄。
我见了这样子就大笑起来,真是这么回事——想想那些信上怎么写的吧。范肖那小
子真是把我玩惨了。他给我编的那些甜言蜜语,笑得我像只猴子似的直打滚。这事
情可真是太糟糕了。你不喜欢听这么年轻的小伙就让人操了屁眼吧。”

杰弗瑞·布朗,现在是休斯敦一家餐馆的大厨,曾在船上做厨师助手。他记忆
中的范肖是一个对他相当友善的白人船员。“那可真不容易,”布朗说,“那艘船
上尽是一些红脖梗①,他们都像我这样一张嘴就唾沫横飞。但范肖不管别人怎么想
就是跟我好。我们到了贝敦,那地方也就像这儿一样,我们一起上岸喝酒泡妞什么
的。我比范肖更熟悉那些城市,我告诉他,要是想跟我一起去,我们就不能上那些
水手光顾的酒吧。我知道那种地方不是我该去的,我可不想惹麻烦。没问题,范肖
说,我们不去那些黑道地盘,没事儿。大多数时候,船上的日子过得挺平静——没
有什么我对付不了的。可是突然来了个刁钻的家伙,他在船上只待了几个星期。那
家伙名叫卡特伯斯,不知道你信不信,他叫罗伊。卡特伯斯。是个加油工,一个呆
头呆脑的白鬼子,最后让轮机长给炒了,因为发现他压根儿不懂机器。他那加油工
的执照是骗来的——如果你想让船爆炸就请这家伙留在那儿好了。这卡特伯斯是个
笨蛋,又贱又笨。他手指关节上文了字——右手四个指头各文一个字母:L 一0 一
V—E;左手再文四个:H —A —T —E 。你一见这种疯疯癫癫的玩意儿真想离它远
远的。这家伙有一次跟范肖吹牛说他曾在星期六晚上回亚拉巴马老家度周末——坐
在两州交界的坡道上,朝汽车开枪射击。这家伙还挺逗的吧,不管你叫他什么吧。
那时他一只眼睛就有点毛病,老是充满血丝看不清东西。可他还要吹个没完。那回
好像是见了一块碎玻璃,他就又吹上了。那是在塞尔马,他说,他还朝马丁·路德
·金扔过瓶子。我没告诉你这卡特伯斯可不是我的哥们。

他可总在我面前晃悠,一边叨叨咕咕,自己一边还在那儿点头,但我压根儿就不搭理他。这样闹了一阵。那会儿他又跟范肖去搭腔,那嗓门实在太大,范肖不能不注意了。他停下手里的活儿,转向卡特伯斯,问:‘你在说什么? ’那卡特伯斯嘴上还死硬,说什么‘我心里在嘀咕你跟这黑鬼什么时候结婚呢,甜心’。嗬,范肖说话从来都是和和气气的一副斯文样儿,像个真正的绅士,不知道你明白我的意思不,所以我压根儿没想到会有那样的结果。简直就像是在电视上看到的镜头一样,这范肖突然成了一头野兽。突然他就发起火来了,我是说他勃然大怒,像是要发疯了。他一把揪起卡特伯斯的衬衫把他顶到墙上,始终把他抵在那儿不松手,嘴里呼出的气儿直往他脸上喷。‘不准再说这种话,’范肖说着,眼睛里冒出火来了,‘不准再说这样的话,不然我就杀了你。’该死的,不管你相不相信,他就是这么说的。他真会杀了那家伙的,卡特伯斯心知肚明,‘开个玩笑嘛,’他说,‘不过是个小玩笑。’事情就这样了结——快得不得了。整个事情不超过一眨眼的工夫。两天后,卡特伯斯给炒掉了。也算是他走运吧。要是他再待下去,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我听到的许多说法都是这一类的——不管是来信,电话里交谈,还是面对面的访晤。这样又搞了几个月,手里的材料每一天都在增多,简直是以几何级数在增加,衍生出越来越多的交际网,一连串的交互关系最后竟成了自行伸展的活体。这是一个渴望无限膨胀的有机体,到头来我看没有什么能阻止它扩张成世界本身。一个人的生活触及另一个人的生活,然后再依次跟其他人的生活发生联系,很快这种链接就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无穷无尽的关联。我听说过路易斯安那州一个小镇上的胖女人;我听说了一个精神错乱的手指上文了字母的名字狗屁不通的种族主义者。我知道了许多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人,而每一个人都曾与范肖的生活有关。那当然也好,也许,你可以说这许多材料证明了我已达到了某种成功。毕竟,我是一个侦探,我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要搜寻的线索。眼前成千上万乱哄哄的信息,会把你引入成千上万条虚妄的小径,而我必须找出一条能够引领我直抵目标的路径。到目前为止,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我还没有找到有效的线索。他们没有谁在几年后见过范肖或是有他的消息,在他们告诉我的每一件事情上我都有几分拿不准的地方,在开始向他们进行调查的时候,我只能假定他们所说的都是真话。

归根结底,我想,是方法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已掌握了范肖人生经历中的每一步。所有这些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突破性的启示,这跟我久已熟悉的范肖别无二致。或者不妨换个说法:这个我已了解的范肖并不是我要寻找的那个范肖。肯定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一种断裂,他的人生轨迹突然出现了不可理喻的断裂——我从各种不同的访谈对象那儿得到的回答都不能说明这个问题。说到归齐,他们那些说法只不过在证实已发生的事情也许不可能发生。范肖如何友善啦,范肖如何残忍啦——那些陈年旧事我早已烂熟于心。我要找寻的是某种非常另类的东西,甚至我都不可能想象的情形:完全不合逻辑的荒谬之举,完全出轨出位的事情,从范肖失踪前的每一件事情中去搜寻任何越情违俗的踪迹。我一直试图跃入那个未知之境,可是每一次落脚,发现自己仍是落在本乡本土,四周都是我最熟悉的事物。

我走得越远,可能性就越是收窄了。这也许不是坏事,只是我说不上来。如果
没有遗漏什么,那么我知道,每失败一次,我就减少了一处目标。几个月过去了,我都不愿意承认有那么长时间了。从二月到三月,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寻找奎恩,就是曾为苏菲工作过的那个私家侦探。这事儿够怪的,他一点踪影都没有。他好像不在这一行里混了——不在纽约,也不在其他任何地方。有一阵我查验了一些无主尸体的报告,问过一些在市政停尸所干活的人,还试图找过他的家人——但一无所获。最后我真想另外雇用一个私家侦探去找他,但想想还是拉倒了。眼下这一个失踪者已经够我忙乎了,我想。后来,我把所有可能的手段都一点一点地用尽了。到了四月中旬,我只好走出最后一步。

我把工作停了几天,期望着会有好运气,但什么也没有。于是在二十一日早上,
我终于走进一家旅行社,订了一张去巴黎的机票。

我预定星期五离家启程。星期二,苏菲和我一起去买电唱机。她的一个妹妹要搬来纽约,我们想把自己那台旧的电唱机作为礼物送给她。要换一台电唱机的想法议而未决地折腾了好几个月,这回总算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可以买一台新的了。我们星期二去了商业街,买了东西,然后搬上出租车就弄回家了。我们把新机子搁在原来老机子的位置上,把老机子塞进新机子的包装盒里。我们觉得这是一个聪明办法。凯伦预计五月份来纽约,眼下我们得把这玩意儿搁到什么地方。

这时我们碰到了一个问题。

就像纽约所有的公寓楼一样,房间里能搁东西的地方实在有限,我们好像已经把所有的角落都塞得满满当当了。卧室里那个壁橱也许还能有点指望,但里边地上早已堆满纸盒——三个一排,两两相叠,横着堆了四排——上边搁架也没有空地方了。这些纸箱里装的都是范肖的物品( 衣服、书和其他一些零碎东西) ,这些东西从我们搬进来就一直搁在那儿。当苏菲清理她的旧房间时,我俩都不知该怎么处理这些东西才好。我们不想让自己的新生活被困在对范肖的回忆中,可是把这些玩意儿扔掉似乎又不妥。这些纸盒找地方藏起来就算是一种折中办法,后来我们似乎压根儿就把这些东西给忘了。它们成了家庭景观的一部分——就像是起居室地毯下开裂的地板,就像是我们床头对面墙上的裂纹——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就出现在那儿的东西。现在,苏菲打开壁橱门朝里面一看,她的心情陡然大变。

“够了! ”她说着,蹲倒在壁橱前。她一把推开挂在那些纸盒上方的衣服,哗地拨开衣架,沮丧地整理着窝成一团的衣物。这阵猝然的爆发,似乎是冲她自己而不是朝我而来的。

“什么够了? ”我问。我站在床那一头,看着她的背脊。

“所有这一切,”她说着两手还在衣服堆里扒拉着,“范肖和他那些盒子。”

“这些东西你打算怎么处理? ”我坐到床上,等她回答,但她什么也没说,“你想怎么处理这些东西,苏菲? ”我又问。

她转过身面对我,我看见她眼睛里噙着泪花。“如果这壁橱不能用的话那要它干吗? ”她问道。她的声音在颤抖,有点失控了,“我是说他已经死了,不是吗? 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我们还要留着这些东西……这所有的一切”——她做着手势在找词儿——“垃圾。这就像是跟一具尸体生活在一起。”

“你想怎么处理,我们今天就打电话叫救世军来好了。”我说。

“现在就打电话。趁我们还没有改变主意。”

“我会打的。不过,我们先得把盒子打开来,整理一下里面的东西。”

“不,我什么都不想要,所有的东西得马上清理出去。”

“衣服可以这么处理,”我说,“可那些书籍我想留一下。我一直想列出一个书单,我还得看看那些书上的批注。给我半个钟头就行了。”

苏菲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你什么都不明白,是不是? ”她说。这时候站起来,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孩童般的眼泪,直刷刷地从她脸颊上淌下来,她好像没有意识到似的,“我没法再和你对话了。你好像没听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我尽最大努力来理解,苏菲。”

“不,你没有。你以为你是这样,可其实没有。你难道没看清吗? 你在让他起死回生。”

“我在写书啊。就是这个原因——你知道的——所有的原因就是这本书。可如果我不认真对待这事儿,怎么能够完成呢? ”

“你已经做得太过了。我知道的,我能感觉到。如果我们两个想要继续下去,他就得是个死人。难道你不明白吗? 就算他活着,他也得死在一边。”

“你在说什么呀? 他当然是死了。”

“好像已经不是这么回事了,如果你再这么弄下去的话。”

“可你也赞成我做这事儿的。是你要我写这本书的。”

“那是一百年前的事儿了,亲爱的。我太害怕会失去你了。真要这样,我可受不了。”

“事情就快结束了,我保证。这趟旅行是最后一步了。”

“然后呢? ”

“我们会看得见结果的。我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直到结果出现才知道。”

“这正是我担心的。”

“你可以和我一起去。”

“去巴黎? ”

“去巴黎,我们三个一起去。”

“我不想这样。现在还不到这份上。你自己去吧。至少,如果你回来的话,那就是因为你想要回来。”

“你说‘如果’是什么意思? ”

“就是这意思。‘如果’,就是‘如果你回来的话’。”

“这你可以放心。”

“但我还是不能放心。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我就要失去你了。”

“别这么说,苏菲。”

“我忍不住要这样说。你已经走得太远了。我有时在想,我会眼睁睁地看着你从我眼皮底下消失。”

“胡思乱想。”

“你错了。我们已经走到头了,亲爱的,你甚至都不知道吧。你就要消失了,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第八章

在巴黎,有些情形在我看来变得更奇怪了。这儿的天空似乎比纽约更显真切,更加变幻莫测。我发现自己被这种变化深深吸引住了,头一两天,我时常在观察天空——坐在旅馆的房间里,琢磨着云层,预测天象变化。这儿的云层带有北方的特点,那些梦幻般的云朵一直变来变去,一会儿麇集在苍茫的大山上,匆匆落下一阵雨点,然后飘散开去,一会儿又麇集一处,徐徐掠过太阳,折射出变幻不定的光线。巴黎的天空有其自身的法则,它们跟底下的城市并无多大关系。如果说那些建筑物是如此密密匝匝,傍地而生,稳如磐石,那么天空就显得廓大而无所定形,受制于纷纷扰扰的变化。第一个星期,我觉得好像完全让这终日遽变的景象摆布着。这是一个旧大陆的城市,跟纽约一无相似之处——纽约天气变化不大而街上总是闹闹哄哄,云层呆板无趣而建筑物却触目惊心。我被置换了,突然间真有些不知身处何地之感。我觉得自己紧绷的神经放松了,至少有一个钟头我都忘了自己来巴黎是干什么来着。

我的法语不怎么好也不算太烂。我能听懂别人说的活,但自己开口就有点困难,有时候,甚至当我转着脑筋想说最简单的单词时,也没法开口。这还是让我获得了几分快感,我相信——对语言的体验就像是采集声音,抠住了语义表层却抓不住内在的含义——结果就把我封闭在自己的思维之中。为了搞懂人家说的意思,我得暗暗地先把每个单词翻译成英文,这就意味着当我听明白的时候,我理解的东西是有距离的——那是一种事倍功半的效果。一些细微的差别,一些潜意识中的联系,一些言外之意——对我来说都会有所损耗。最后,很可能是这样的情况:那些话里每一个细微之处都让我放过去了。

可我还是有所进展。我花了几天时问进行调查,一旦我找到了第一个,其他人也就接踵而至。当然,也有不少失望的事儿。维斯纳格拉迪斯基死了。范肖教过英语的学生我没找到一个。那个雇用范肖的《纽约时报》办事处的女士离开了,已有好几年没在那儿工作了。这样的事情都在意料之中,但我把它们看得很严重,我知道甚至是最小的罅隙都有可能是致命的。这些对我来说都成了空格,画面上的空白,不管我在其他地方填得多满,疑问将一直存在,这就意味着我的工作将永远不能真正画上句号。

我和戴德蒙夫妇谈过,找那位艺术图书出版商谈过( 范肖曾为他工作) ,找那个名叫安妮的女人谈过( 原来她是他的一个女友) ,也跟那个电影制片人谈过。“都是一些打零工的活儿。”他用带俄语腔的英语对我说,“他干的就是这些。翻译、脚本梗概、为我妻子代笔写些小文章。他是个聪明的男孩,可是太犟了。非常精通文学,不知道你是否明白我的意思。我想给他个演戏的机会——甚至给他支付学习费用,我们将开拍的一部影片中安排了击剑和骑马的场面。我喜欢他的模样,我想我们可以专门为他设计一些镜头。可他没兴趣。我还有别的鸡蛋要煎,他说。就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关系。那部电影要赚好几百万呢,我会在乎一个男孩愿不愿演吗? ”

我到这儿来是有事要办,可是坐在这男人的公寓里( 位于亨利马丹大道一幢几乎称得上宏伟的建筑) ,等他每次接完一个电话才能说出下一句话时,我突然意识到我不需要再听他说什么了。现在只有一个问题对我至关重要,而此人显然不能回答我这个问题。如果待下去听他说,我也许会得到更多的细节,更多相关的情节,但那不过又是一堆无用的笔记而已。我一直佯称要写一本书,这幌子打的时间也太长了点,由此渐渐忽略了我的目标。够了,我对自己说,有意识重复着苏菲的话,这已经够了,这当儿我起身告辞了。

现在没人在盯着我。我不必像在家里那样装门面了,不必给自己弄出那些忙不完的工作来糊弄苏菲了。猜谜游戏结束了。现在我终于可以把这子虚乌有的传记撇到一边去。过河走回我住的旅馆只是十分钟光景,我感受到几个月来从未有过的愉快。事情变得非常简单,最后归结为如此明晰的单一问题。但是,此刻当我沉浸在这种想法之中,我却意识到这情形事实上有多么糟糕。我现在已经走到头了,可我还没法找到他。由于我一直在找寻,这一盲点还从来没有被揭示过。眼下没有人来引路,没有线索,简直无迹可寻。范肖被埋在了什么地方,他的整个生活都和他一起埋葬了。除非他想被人发现,否则我就不可能有一丁点儿机会。

然而,我还在朝前推进,试图把事情做到最后一步,做到山穷水尽为止,抓住最后几次访谈机会不顾一切地挖掘下去,在见过每一个要约见的人之前决不歇手。我得给苏菲打电话了。一天,我甚至都已经到了邮局,在那儿等候给我接通境外线路,但我没打这个电话,言语一直都帮不了我,我害怕在电话里会变得不知所措。说到底,我想对她说什么呢? 后来我给她寄了一张印有劳莱与哈迪照片的明信片。我在那背面写道:“真正的婚姻从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讲。看看背面这一对吧。

足以证明任何情形都有可能,难道不是吗? 也许我们应该回归老派的婚姻价值观了。至少,记得在我回来之前把壁橱清理好。拥抱本。”

我在第二天下午见到了安妮·米肖,我们约在圣日耳曼大街的拉鲁盖咖啡馆见面,我进去时,她好像有点吃惊。她跟我说到的范肖那些事儿都无关紧要:谁吻了准,在什么地方吻的,谁说了什么,等等。接下来同样的话题又扯了一会儿。但我得说,一开始她误以为我是范肖是因为觉得我俩有点像。只是一瞬间的事,她一说出来,事情也就过去了。当然,以前也有人说过我们两人长得挺像,可从来没有像这样引起我内心的震荡,也没像这样导致直接的冲击。肯定是我脸上有所反应,因为她很快就向我道歉了( 好像她做错了什么事儿) ,在后来那两三个小时的谈话中,她又几次回到这个话题上——有一次她甚至自相矛盾地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把你给认错了。其实你看上去并不很像他。

肯定是因为你们都是美国人的缘故。”

可是,我总觉得心神不安,不禁有些心惊肉跳。有什么怪异的事情就要发生,我再也不能控制这一切了。我心里天都塌了——这一点确确实实;仿佛地面都在颤抖。我发现自己坐立不安,一举一动都变得困难了。从一个瞬息进入另一个瞬息,我似乎只想置身于另一个空间,忘却自己身处何地。思维停止在太初之时,我不断这样告诉自己。然而,自我偏是与生俱来,我回答自己,这世界同样也是思维的起点。问题是我已不能够给出正确的甄别了。“这”永远不可能是“那”。苹果不会成为橘子,桃子不是李子。你从语言上就能作出分辨,这你就知道了,就像由你自己的本能感觉到的一样。但是,我对每一件事情都有了同样的体验。我不再有饥渴之感,我不再可能让自己得到饱足了。

至于戴德蒙夫妇,那就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范肖不可能找到比他们更合适的赞助人了。我在巴黎见过的所有那些人,这对夫妇是最友善最仁慈的。他们请我去他们家喝一杯,还留我在那儿吃晚饭,那会儿当我们吃到第二道菜时,他俩竭力劝我去看看他们在瓦尔的别墅,就是范肖住过的地方,不必匆匆逛一趟就回来,他们说,因为他们自己八月份之前不会去那儿。对于范肖和他的创作来说,那儿都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戴德蒙先生说,毫无疑问,如果我能亲眼去看一下的话,对我要写的书将是大有裨益。我不可能不同意他说的,我的话刚一出口,戴德蒙太太马上就拎起电话,用她那精确而优雅的法语作好了安排。

在巴黎我已经没有什么事儿了,于是我坐上了翌日下午的火车。

对我来说,寻踪的线索就到头了,我走向湮没的南行之旅。不管我心里存着什么幻想( 范肖重返法国的些许可能;他又故地重游找寻藏身之处的无厘头想法) ,等我到了那儿一切希望都烟消云散了。房子是空的,没有住人的迹象。第二天,我察看了楼上的房间,我偶然见到范肖写在墙上的一首短诗——当然,我早已经知道这首诗了,落款的日期是一九七二年八月。他再没有回来过。我甚至觉得就连这么想一下都显得挺蠢。

事情还是要往好的方面去做,我花了几天时间在那儿找人聊天,找附近的农民,找村里的居民和小镇周边的人们。我把范肖的照片拿给他们看,装作是他的兄弟,其实倒像是一个走投无路的私家侦探,手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小丑。有些人还记得他,有些不记得了,还有些吃不准。那都没什么区别。我发现南方口音的法语简直没法听懂( 带那种卷舌的小舌音和鼻化音的结尾) ,我几乎连一个字都听不懂。我见过的所有那些人中间,只有一个人在范肖走后和他有过联系。那是跟他走得最近的一个邻居——一个佃户,就住在这条路下去一英里开外。

这是一个瘦小的男人,四十光景,身上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脏。他那房子阴冷潮湿,是一幢摇摇欲坠的十七世纪的建筑,看来他是单身一人住在那儿,只有那条为他寻找地下块菌的狗和一把猎枪陪着他。他显然为自己曾是范肖的朋友感到自豪,为了证明他们的关系之铁,他给我看了范肖回美国后寄来的一顶白色牛仔帽。没有理由不相信他的话。这顶帽子原来的包装盒还在,显然还从来没戴过。他说他留着这顶帽子打算在合适的场合戴,接下来就扯开了让我头痛不已的政治性的长篇大论。革命就要来了,他说,革命一来,他就要去买一匹白马和一挺机关枪,戴上他的帽子,冲到镇上的主街,把所有战时跟德国人合作过的店主都拽出来。就像在美国一样,他说。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不着边际地跟我扯了一大通什么牛仔和印第安人的妄言。可这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儿了,我插话说,试图让他长话短说。不,不,他坚持说,如今还是这样。难道我不知道第五大道开火的事儿吗? 难道我没听说过阿帕切人的事儿吗? 这简直是鸡同鸭讲。我只得以自己的无知作借口摆脱他,我告诉他我就住在这附近。

我在那座别墅里待了几天。我的打算是只要有可能,就什么都不做。我累坏了,我想在回巴黎前有机会重新思考一下。有一两天,我漫步穿过田野,走到树林那儿,坐在户外阳光下阅读译成法文的美国侦探小说。这本该是一种极好的将息:滞留在一个无处可去的去处,任凭思绪随意飘荡。可是这一切并非真的有效。这幢房子里并没有我的地盘,到了第三天,我发现自己不能再单独待在那儿了,我永远不可能单独待在这地方。范肖在这儿,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没法做到不去想他,我简直无处可逃。这是意想不到的,恼人啊。既然我已经不想找他了,我就觉得自己就像是那个被找到的人了,不是我在寻找范肖,事实上是我一直在逃离他。我自己策划的这个寻踪之旅——这部虚妄的传记,没完没了的迂回绕行——恰恰就是企图把他远远地挡开,尽可能让他离我越远越好的一种计谋。如果我能说服自己我是在找他,那么就有必要跟踪他到过的其他地方——那些遥不可及的远方,那些我有生之年无法抵达的彼岸。可我一直都弄错了。范肖恰恰就在我这儿,他一开始就在。从他第一封信送达的那一刻,我一直费力地想象他的情形,想弄明白他本该怎么行事——但我的意识中总是呈现一片空白。至多也只是一种穷尽了想象力的想象:一间锁闭的屋子。在这一层面上展示的是:范肖独居一室,处于神秘的幽禁中——也许还活着,也许还有气息,正做着上帝才知道的梦。这屋子,我现在发现,就在我自己的脑壳之中。

从那以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回到巴黎,但我发现自己在那儿已无所事事。我不想重晤我已经见过的那些人,又没有勇气回纽约。

我变得百无聊赖,成了不会动弹的物件,我一点一点地丢失了自己。如果我还能够对这段时间说出些什么,那也只是因为还有一些可靠的书面证明能帮我想起点什么。譬如,我护照上面的签证印章,我的飞机票,我的旅馆账单,等等。这些东西向我表明,我在巴黎逗留一个多月了。但这完全不同于记忆,尽管我知道这一点,但还是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我看着事情的发生,我在不同地方与自己的各种形象邂逅,但都是隔着一段距离,就像是在看别人。这些感觉完全不像是记忆,它们总是固守在自身以内;是我没有感觉无法触知的另外的所在,和任何必须与我有关的事情都无关。我丢失了生命中的几个月,直至现在,我也很难坦诚地吐露那些让自己内心充满羞愧的事情。

一个月是一段不短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垮掉。那些日子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断,无法连缀到一起。我看见自己一天夜里喝醉了酒倒在大街上,站起身子,拖着脚步趔趔趄趄地朝一根灯柱走去,然后吐得鞋子上一塌糊涂。我看见自己坐在影剧院里,灯亮了,我看着周围的人群,却再也想不起刚才看过的是什么片子。我看见自己晚上游荡在圣丹尼斯街上,随便找了个妓女和她睡觉,我脑子里火爆地闪动着各种躯体,裸露的乳房没完没了,裸露的大腿,裸露的屁股。

我看见自己的阴茎在被舔吸着,我看见自己在床上和两个拥吻的姑娘在一起,我看见一个身躯巨硕的黑女人伸开两腿坐在浴盆里洗涤下部。

我不能说这些都不是真事,不能说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只是没法解释。我把自己的脑髓操出了颅壳,把自己灌醉在另一个世界里。

但如果这样做是为了删除范肖,那我的胡闹算是成功了。他走了——我也随之
而去。

然而,在我心里结局很清楚。我可没有忘记它,我很幸运地保留了许多东西。整个故事就这样一路下来到了结穴之处,如果当初脑子里没有这个结局,我就不可能着手写这本书。以前的两本书也是这么把握的,《玻璃城》和《幽灵》。这三个故事说到底是一回事儿,但每一个故事都表达了我对每一阶段行将发生之事的感知。我不会宣称自己已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我只是暗示某一时刻的到来——此时此刻我再也不怕自己去面对什么事情了。如果除此而外还有什么别的说道,那也只是因为我没有其他选择,只能接受那些安排,只能接受自己被驱使的命运。但这也并非意味着那说法有多么重要。我长期以来努力挣扎着要告别那些事情,这努力挣扎才是真正重要的事儿。这个故事并非在言述之中;它是挣扎的记录。

一天夜里,我发现自己待在皮嘉尔广场近旁的一家酒吧里。“发现”这个词是我想要这么用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了那儿,一点都想不起怎么进了那地方。那是这一带众所周知的宰人黑店中的一家:里边坐着六个或是八个姑娘,我可能就坐在一张桌子那儿,和其中的一个姑娘坐在一起,买了一瓶贵得吓人的香槟酒,这时候如果你有那个意思,那就可能谈妥一个价码,然后到隔壁旅馆里去开房。我在这场景中似乎是这样开始的:我跟那个姑娘坐在桌旁,侍者送来了插在冰桶里的香槟。那姑娘是塔希提岛的波西米亚人,我记得,她模样很漂亮:顶多十九或是二十光景,身材娇小,穿着白色网眼裙,没有穿内衣,横竖交错的网眼绷在她光滑的棕色肌肤上。这效果简直春意诱人。

我记得她圆圆的乳房在钻石状的网眼中暴露无遗,她柔滑的脖子让人难以抵挡,这时我俯身去吻她。她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我,可我坚持叫她法雅薇。我跟她说她是从泰比族放逐出来的,而我就是赫尔曼·麦尔维尔,一个美国水手,不远万里从纽约跑来拯救她。她对我说的这些完全是一头雾水,但她一直保持着微笑,毫无疑问她觉得我挺疯的,她听我唾沫横飞结结巴巴地说着法语,一直保持泰然自若的神态,我大笑时她也大笑,让我随意吻她任何部位。

我们坐在一处僻静角落,从我的位置望出去,整个室内一览无遗。

人们进来又出去,有人朝里边探一下脑袋又离去了,有的站在吧台边喝了一杯就走人,醉眼朦胧中看见有一两个人走向一张桌边。大约十五分钟后,一个年轻人走进来了,显然这是个美国人。我看他有点心神不定的样子,好像以前从未来过这种地方,但他的法语好得让人惊讶,他用流利的法语在吧台要了一杯威士忌,便和旁边一个姑娘攀谈起来,这时我看出他是有意要坐一会儿了。我从自己这狭小的角落里打量他,一边伸手在法雅薇大腿上不停地抚摸,依偎在她脸上亲吻着,但他在那儿坐久了,我就愈觉困惑。他个子挺高,运动员似的身量,亚麻色头发,举止大方,有点孩子气。我猜他年龄在二十六七岁上下——也许,是研究生,要不就是在巴黎的美国公司的年轻律师。我以前从未见过此人,但他身上有着我很熟悉的某种东西,让我无法弃之不顾的某种东西:一道电光石火,鬼使神差地让我逮住了什么。我试图从他身上想起一些名字,把他挪到往昔的岁月,从人际关系缠绕的线团中找出一点头绪——可是毫无结果。他什么人都不是,我对自己说,最后只得放弃。

这时,出乎意料地,在一连串搅在一起的推测中,我又扯进了一个名字结束了这番思索:如果他什么人都不是,那么一定是范肖。我为自己这个取乐的想法笑出声了。总是留意着我的法雅薇也跟着笑了。我知道再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了,但我还是一再嚷嚷:范肖。继而又重复念道:范肖。然后,还是不停地喊着这个名字,越喊越开心。这名字每一次从我嘴里出去,跟着就爆发出一阵大笑。这声音让我陶醉了;我一个劲儿地这样说着笑着把嗓子都弄哑了,法雅薇继而被我弄糊涂了。她也许以为我在谈及某种性习俗,用她不理解的事儿拿她开涮,但我一再这么嚷嚷就渐渐让这个词丧失了它的意义,她开始觉得听上去有点像是恐吓了。我看着对面那人,一再喊着范肖。我这般快感无以名状。我为自己这一派虚妄的断言狂喜不已,庆贺自己刚刚重新获得了新的权柄。

我是一个超凡人圣的炼金术士,可以随心所欲地去改变世界。这人是范肖是因为我说他是范肖,这就是他是的一切理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我甚至没有停下来想一想,我在法雅薇耳边轻声说道我马上就回来,从她美妙的怀抱抽身而出,从容地走向吧台边那个假范肖。我模仿着最地道的牛津腔,说:“嘿,老朋友,真是太好了。我们又见面了。”

他转过来,谨慎地看着我。脸上挂着的笑容慢慢消逝了,终于蹙起了眉头,“我认识你吗? ”他最后问道。

“当然认识啦,”我兴高采烈地大声叫嚷着,“你跟前这人名叫麦尔维尔。赫尔曼·麦尔维尔。也许你看过我的书。”

他不知道怎么对付我才好,是把我看做一个喝多了的醉鬼呢,还是一个危险的精神病人,困惑的表情显露在他脸上。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满意的困惑,我太享受这种感觉了。

“嗯,”他终于说话了,挤出一丝微笑,“我也许看过一两本。”

“其中有一本是写鲸鱼的,就是啦。”

“是啊,是写鲸鱼的。”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我说着兴奋地点着头,然后抱住他的肩膀,“那么,范肖,”我说,“什么风把你吹到巴黎来了? ”

困惑又回到他脸上,“对不起,”他说,“我没听说过这名字。”

“范肖。”

“范肖? ”

“范肖。范——肖。”

“哦! ,’他松了口气,咧嘴笑了,突然又恢复了镇定,“这就是问题所在了。你把我跟别人给搞混了。我的名字不叫范肖。我叫斯蒂尔曼。

彼得·斯蒂尔曼。”

“没问题。”我回答说,又稍稍搂紧他的肩膀,“如果你想把自己叫做斯蒂尔曼,我看也不错。说到底,名字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我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你是范肖。你进来那工夫我就知道了,‘这就是那个该死的老家伙,’我说,‘不知道他上这地方来干吗? ”’这时他开始对我失去耐心了。他把我的胳膊从肩膀上挪开,身子往后一缩,“够了,”他说,“你弄错了,我们别再绕下去了,我不想再跟你说话了。”

“太迟了,”我说,“你的秘密暴露了,我的朋友。你现在瞒不过我了。”

“别再烦我了,”他说着第一次露出恼怒的神色,“我不想跟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说话。别来烦我了,不然你会有麻烦的。”

酒吧里其他那些人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但两人之间的紧张气氛已相当明显,我感到自己正在众人目光注视中,可以感受到周围那种躁动不安的情绪。突然,斯蒂尔曼似乎有些惊慌。他朝吧台后面一个女人瞟了一眼,忧虑地看看自己身旁的女孩,这时一阵冲动之下决定这就走人。他把我往边上推开,便蹿向门口。本来他要走就让他走算了,但我不。我已经兴奋起来了,不想就这么把自己的激情浪费掉。我回到法雅薇的桌旁,掏出几百法郎往桌上一搁。她假装生气地撅起了嘴。

“这是我兄弟,”我说,“他有点疯癫。我得去找他。”于是,她伸手拿过钱,我朝她抛了个飞吻,绕过桌边,匆匆而去。

斯蒂尔曼在街上飞快地走着,就在我前面二三十码远处。我跟在他后面,怕被发现不敢太靠前,但也不能让他走出我的视线。他不时地回头看一眼,好像估计到我会跟在他身后,但我觉得直到我们走出这一带之前他没看见我,我们离开了人群喧闹之处,穿过塞纳河右岸僻静而幽暗的中心地带。这个遭遇使他大受惊吓,他这会儿活像是在逃命。

当然,这也不难理解。我就是我们都避之不及的那个威胁:从隐蔽处蹿出来挑衅的陌生人,从我们身后捅来的刀子,飞驶而来一头撞死我们的汽车。他逃离的选择可没错,但他的恐惧却在煽惑我的情绪,驱使我盯着他一路紧追不舍,像一只疯狗似的不依不饶。我可没什么打算,没想过要做什么,但我毫不犹豫地跟着他,明白自己整个生命都维系于此。

这里要强调的是我这会儿是完全清醒的——没有摇晃,没有醉意,我脑子绝对清醒。我意识到自己这行为荒唐、乖戾。斯蒂尔曼不是范肖——我知道。他是一个随意选中的目标,他绝对无辜而茫然无措。

而正是事情的这一点使我激动得浑身发颤——它的随机性,完全令人晕眩的变化。这毫无道理可言,而正因为如此,这便成了最合乎情理的事情。

这当儿街上唯一的声音就是我们的脚步声。斯蒂尔曼又回过头来,终于看见了我。他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在小跑。我在后面追喊:“范肖! ”接着又喊:“太迟了。我知道你是谁了,范肖。”这时候,跑到了另一条街上:“都结束了,范肖。你再也跑不掉了。”斯蒂尔曼一声不吭,甚至懒得转过身来,如果再这样叫喊,只会使我减慢步速。我不再冲他嚷嚷了,只是紧紧跟着他。我不知道我们跑了多久,似乎有几个钟头。他比我年轻,比我强壮,我差点就跟不上他,几乎跑不动了。我迫使自己跑过一条黑黢黢的街道,忍住恶心感觉,挺过了疲劳极点,还是盯着他狂追,不让自己停下。离我追上他还有很长一段路,远没有到达自己觉得快要追上他的地步,我感到自己就像灵魂出窍了。我想不起还能用什么别的方式来表达这种感觉。我都找不到自己在哪儿了。生命的感觉从我身子里滴漏殆尽,那儿只剩下一种不可思议的欣快感,一剂甜美的毒药渗透了我的血液,一股幽幽渺渺的气息真的来了。这是我死亡的时刻,我对自己说,我这就要死了。然而,这一瞬间工夫,我赶上了斯蒂尔曼,从背后扭住了他。我们一起摔倒在人行道上,两人都被撞得哼哼唧唧。我已使尽了身上全部力气,一边急促地喘息,一边护着自己,虚弱得简直不能动弹。这时一句话也没有。几秒钟之后,我们在人行道上扭作一团,他终于挣脱了我的拽扯,这时我已束手无策。他开始用拳头狠狠捶我,用鞋尖踢我,拳打脚踢地把我整个儿痛扁一顿。我记得自己拼命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我记得浑身疼痛难忍之下终于晕厥过去,那种伤痛我可永远不愿再去尝试一下。好在这一阵痛扁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我再也想不起别的情形了。斯蒂尔曼几乎把我撕成了碎片,他刚一结束,我就昏死过去了。我还记得自己在人行道上苏醒过来了,很惊讶仍然是晚上,但只是夜色已深。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

此后的三天,我躺在旅馆床上不能动弹,身上痛得那么厉害并不出人意料,却也没有严重到致命的地步。我意识到这一点,已是第二天或是第三天了。在某一时刻,我躺在床上,看着百叶窗合上的叶片,明白自己终于活过来了。活着的感觉很奇怪,几乎有些不可思议。我一根手指给掰断了;两边太阳穴划开了口子;甚至呼吸起来都痛。但不知怎么的竞没伤着要害之处。我还活着,我越想越不理解。这似乎不太可能,我就这样被放过了。

夜里,晚些时候,我给苏菲发了一封电报告诉她我要回家了。

第九章

现在,我已接近结局了。剩下的只是一件事,但这要以后才发生,那事情尚在
三年之后。在这期间,还有许多麻烦事儿,许多戏剧性变化,但我觉得那都不是我
想要说的故事。我回到纽约后,苏菲和我分居了将近一年。她已对我心灰意冷,而
最终我经历了数月窘态百出的煎熬总算又把她弄回身边。用此时此刻( 一九八四年
五月) 的观点来看,只有那一件事情是值得重视的。相比之下,我生活中其他那些
事情只不过是捎带一过。

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本的弟弟出生了。我们给他取名保罗,为了纪念苏
菲的祖父。几个月后( 七月份) 我们搬到哈得逊河对岸,在布鲁克林一幢褐砂石公
寓租下顶上的两个楼层。九月,本上幼儿园了。

我们全家去明尼苏达度圣诞节。我们回家时,保罗已经自己能走路了。

本,渐渐能够照顾底下那个了,他说弟弟的成长全是他的功劳。

至于范肖,苏菲和我再也不说起他了。这是我们心照不宣的默契,我们越是不
提他,就越表明彼此间的忠诚。我把斯图尔特·格林预付的稿酬退回去了,正式停
止了那部传记的写作,那以后我们只有一次提到过他。就是我们决定重新生活在一
起的那一天,我们以严谨、务实的措辞商量了与他有关的一些事情。范肖的小说和
剧本仍在给我们带来不菲的收益。苏菲说,如果我们还想维系这个婚姻,毫无疑问
我们得靠自己去挣钱。我同意她的意见。我们去找别的赚钱门路,把那些版税作为
托管资产留给本——以及随后的保罗。最后,我们决定雇用一个书稿代理人管理范
肖作品的版权事务:受理剧本演出,涉及作品重印的谈判,处理各种合同事宜,诸
如此类。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该做的事情我们都做了。如果范肖还有力量毁
灭我们,那也只是因为我们自甘受戮,自作孽而不可活。这就是我从来都不愿跟苏
菲说起真相的原因——并非由于害怕什么,而是因为真相已经不重要了。我们的力
量就是我们的沉默,我无意打破这种沉默。

可是,我知道这个故事并没有完。我在巴黎最后那一个月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
而我也逐渐相信会是这样。接下来事情的发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对我来说那似乎
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再否认它了,不能再自欺欺人地哄骗自己说我已经摆脱了范肖,
我试图让自己作好准备,以待任何事情来临。我相信,正是聚于这“任何事情”上
的势能,使得这个故事难以言述。因为当任何事情都来了——恰好也就是言辞无能
为力的时刻。在这个层面上,范肖已是无法规避——同样在这一层面上,他却无迹
可寻。我学会了接受这一点。我学会了与他共存( 就像与我自己内心的死念共存) 。
范肖他自己并没有死——但他就像是死了,他的功能便是在我思维中作为死亡的修
辞而存在。如果不是因为我在巴黎的崩溃,我根本不可能理解这一点。我没有死在
那儿,可那已经非常接近了,就在那一时刻,也许是有那么几个瞬间,我体验到死
亡的意味,我目睹自己的死亡。这种与死神邂逅的阴影是无法祛除的。一旦有过这
事儿,就一直会有;你将与此共度余生。

那封信在一九八二年春天早早地来了。这回盖的是波士顿的邮戳,语气比上次
更为简明扼要,更带有一种紧迫意味。“不能再拖下去了,”信上说,“必须跟你
谈一谈。请来波士顿哥伦布广场九号,时间四月一日。事情都在这儿了结,我保证。”

要找个借口去波士顿,我只剩下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琢磨过来,这倒比不去
还要困难。虽然我坚持不让苏菲知道任何实情( 感觉这是我能为她做的最起码的事
情) ,可不知怎么一来又不敢扯出别的谎话来——虽然这是必需的。两三天里没有
任何进展,最后只能编出一个蹩脚的谎话说是要去哈佛图书馆查阅资料。我甚至都
想不起假设要查什么资料。我想,就说自己要写一篇什么文章,而就怕其中出什么
差错。重要的是别惹苏菲反对。好吧,她说,你早点去吧,如此而已。我心里知道
她有些犯嘀咕,但也只是一种感觉,没有必要去作什么猜测。

从苏菲的话里听来,我宁可相信她没有藏着什么。

我订了四月一日的早班火车。我出发的那个早上,保罗五点钟之前就醒了一会
儿,爬上床和我们睡到一起。过了一个钟头,我强迫自己醒来,蹑手蹑脚地走出房
间,在房门口站了一会儿,透过朦胧的光线打量着苏菲和孩子——两人伸展着四肢
安然自适地躺在那儿,他们是我的归属。本在楼下的厨房里,已经穿上衣服,一边
吃香蕉一边画画。我给我们两个炒了一些鸡蛋,告诉他我要坐火车去波士顿。他想
知道波士顿在什么地方。

“离这儿大概两百英里的地方。”我说。

“像太空那么远吗? ”

“如果你直接上那儿的话,就近多了。”

“我想你应该到月球上去。火箭飞船比火车更好。”

“我会坐飞船回来的。他们星期五有波士顿到月球的航班。我到了那儿就去订
个座位。”

“好啊。那你就可以告诉我月球是什么样儿了。”

“如果我找到了月亮石,我会给你带来的。”

“那保罗呢? ”

“也给他一块。”

“那就不用了。”

“怎么啦? ”

“我不想要月亮石。保罗会把石头搁进嘴里,那会把他噎住的。”

“那你要什么呢? ”

“一头大象。”

“太空里没有大象。”

“我知道,可是你不是去太空啊。”

“是的。”

“我敢说波士顿一定有大象。”

“也许你说得没错。你想要一头粉红色的大象还是一头白色的呢? ”

“要灰色的大象。一头大大的胖胖的皱褶很多的大象。”

“没问题。这可是最容易找到的。你想把它包起来装在盒子里,还是我牵着皮带把它拉回家来呢? ”

“我想你该骑回家来。你坐在大象上,头上戴着王冠,就像一个国王。”

“是什么国王呢? ”

“是小男孩们的国王。”

“那我得有一个王后了? ”

“当然,妈咪就是王后。她会喜欢的。也许我们该把她叫醒来告诉她。”

“别这样。我还是回家给她一个惊喜更好些。”

“好主意。她肯定不会相信的,等她看见才知道呢。”

“是啊。我们不要让她失望。万一我找不到大象呢? ”

“噢,你找得到的,爸爸。别担心。”

“你怎么会那么肯定呢? ”

“因为你是国王。一个国王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一路上都在下雨,火车到达普罗维登斯时甚至有点要下雪的迹象。

在波士顿,我给自己买了一把雨伞。因为要步行走上两三英里。大雨将至的天色下街道阴沉沉的,我走到南城时,几乎没看见什么人:一个醉鬼,一群半大孩子,一个打电话的男人,两三条流浪的野狗。哥伦布广场是一处由十幢或是十二幢房子组成的街区,面朝一个与主干道相分割的鹅卵石安全岛。九号是这一带最破旧的一幢房子——跟旁边其他房子一样,也是四层的楼房,但墙体已见倾圮,门道里用几块木板支撑着,砖砌的外墙也是破烂不堪。然而,这房子还是给人一种庄重、坚实的感觉,墙缝里依然流露着十九世纪的优雅。我想象着里面宽敞的房间和高耸的天花板,还有舒适的凸肚窗,石膏装饰线条。可我没法看见里边的任何东西,因为我根本进不了前厅。

门上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金属铃锤,中间有一个鼓凸的手柄,这时我扳动那个手柄,发出一种听上去像是干呕的声音——好像裹着什么东西,那声音传不远。我等着,但什么动静也没有。我又扳了一下,没人来应门。我试着用手推门,原来门没锁——门推开了,我犹豫了一下.进去了。前厅是空空荡荡。我右边是楼梯,桃花心木的扶栏和原木阶梯;左边是一道合上的双开门,里面准该是客厅;前面还有一道门,也关着,也许通往厨房。我想了想,决定上楼去,正要上去时,听到双开门后面有动静了——隐隐传来一阵轻叩,跟着是一阵我无法判断的声音。

我从楼梯那儿转过身瞧着那道门,等着声音再度响起。什么也没有。

沉默许久。这时,几乎像是一声叹息似的,一个声音再度响起:“来这边。”声音说。

我朝那门走去,耳朵贴在双开门的中缝上,“是你吗,范肖? ”

“别用这个名字,”那声音说,这回更清晰了,“我不许你用这个名字。”这发出声音的口腔就在门ia正对我耳朵的中缝后面。我们只隔着一道门,我们贴得这么近,以至我感到那些话好像就直灌入我脑袋里了。这像是辨听一个人的心脏在胸膛里跳动,像是在检查一个人的脉搏。他不说话了,我能感觉到透过门缝呼出的气息。

“让我进去,”我说,“打开门,让我进去。”

“我不能开门,”那声音回答,“我们只能这样谈话。”

我拽住门把手,气急败坏地摇晃着门扇,“开门,”我喊道,“把门打开,不然我就把门砸了。”

“不行,”声音说,“这门一直是锁闭的。”直到这会儿我才能肯定里面是范肖。我还怕是一个冒名顶替的呢,可我太熟悉这声音了,不可能是别人。“我站在这儿拿着枪,”他说,“正对着你。你要是破门而入,我就开枪。”

“我不相信。”

“听好了。”他说,我听见他从门边走开去,过了一会儿传出一声枪响,接着听见石膏掉在地板上的声音。我想透过门缝窥视里面,希望能瞥一眼里面的情形,但这门缝太窄了,我只能看见一道光隙,一丝灰线。

这当儿,那嘴巴又贴回来了,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好吧,”我说,“你有枪。但如果你不想让我看见你,我怎么知道你是你说的那个人呢。”

“我没说过我是谁。”

“让我换个说法。我怎么知道我没弄错人呢? ”

“你只能相信我。”

“到了这个末日,‘相信’是你最不应该相信的事儿。”

“我会告诉你我就是你要找的人。这就可以了。你没来错地方,你也没找错人。”

“我还以为你想见我呢。这可是你在信上说的。”

“我说的是我想跟你谈话,这是有区别的。”

“没有必要这么抠字眼嘛。”

“我只是提醒你我是怎么写的。”

“别把我逼得太狠了,范肖。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走出这个圈套。”

我听见里面突然吸了口气,随之一只手疯狂地捶门,“别叫范肖! ”

他喊道,“别叫范肖——别再这么叫了! ”

我沉默了一会儿,不想再惹他发作。那嘴巴离开了缝隙,我想象着自己似乎听到屋里什么地方传来的呻吟——是呻吟还是抽泣,我说不上来。我站在那儿等着,接下来可不知道说什么好。终于,那嘴巴又回来了,一阵长长的静默之后,范肖说,“你还在吗? ”

“在呀。”

“请原谅,我本来不想一开始就这样。”

“我只是想请你记住,”我说,“我来这儿是因为你要求我来。”

“我知道。我很感谢你这样做。”

“如果能向我解释一下你叫我来的原因,也许还像回事儿。”

“等一会儿。我现在还不想说这个。”

“那还有什么? ”

“别的事情。那些已经发生的事儿。”

“我在听着。”

“因为我不想让你恨我。你能理解吗? ”

“我不恨你。曾经一度我是恨过,但现在都已过去了。”

“你知道,今天是我最后的日子。所以我必须要弄清楚。”

“你一直就待在这地方? ”

“我大约两年前来这儿的,我想。”

“在这之前呢? ”

“这儿那儿到处走。那家伙跟着我,我必须不断挪地方。这倒给了我旅行的感觉,一种真正的体验。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本来的计划是一直待在一个地方不动,让时间来揭示一切。”

“你是说奎恩? ”

“是的。那个私家侦探。”

“他找到你了吗? ”

“两次。一次在纽约。后来是在南方。”

“为什么他要撒谎? ”

“因为我威胁他要杀了他。他知道,如果有人发现了我,他会有什么结果。”

“他失踪了,你知道。一点踪影都没有。”

“他在某个地方。这不重要。”

“你是怎么摆脱他的? ”

“我每一件事情上都跟他兜圈子。他以为他在跟踪我,而事实上是我在跟踪他。当然,他在纽约发现了我,在路上,却让我溜了——就从他胳膊肘里挣脱的。后来,这就像在玩一场游戏了。我让他去找,每到一处都给他留下一点线索,这就使得他不可能不来找我。但我一直都在观察他,到时候我会让他高兴一阵,然后他就一头钻入我的陷阱里了。”

“挺聪明嘛。”

“不。这很愚蠢。但我没有别的选择。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得让他给拽回去——这会被人当做疯子。我讨厌自己这套把戏。说到底,他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我对他心存歉意。怜悯心让我讨厌,特别是当我发现自己还有这点感情时。”

“后来呢? ”

“那会儿我还不能肯定我的计谋真正开始运作了。我以为奎恩又盯上了。于是我继续不停地挪地方,甚至当我不想动弹的时候也得开路。这样大概耗去了一年光景。”

“你去了哪儿? ”

“南方,西南部。我想待在暖和点的地方。我一直是徒步旅行,你知道,就是露宿野外那种旅行,总是找人烟稀少的地方转悠。这是一个i 艮大的国家.你知道。一点不错,大得让人犯迷糊。有段时间,我在沙漠里大概待了两个月。后来,又在亚利桑那的霍皮人保留地边界上的棚屋里住过。印第安人在接受我待在那儿之前还开过一个部落会议。”

“这都是你编出来的。”

“我没要求你相信我。我在给你讲整个过程,就这样。随你怎么去想。”

“然后呢? ”

“我到了新墨西哥州的什么地方。有一天,我走进一家路边餐馆去要点儿吃的,有人在柜台上落下一张报纸。我捡起来看了。这才知道我的书出版了。”

“你感到惊奇吗? ”

“这不是我想采用的说法。”

“那怎么说呢? ”

“我不知道。愤怒,我想是的。还有些心烦意乱。”

“我不理解。”

“愤怒,是因为那些书全是垃圾。”

“作家从来都不知道怎么评判自己的作品。”

“不,那些书是垃圾,相信我。我写的所有的东西都是垃圾。”

“那你为什么不毁了那些东西? ”

“我太依恋那些东西了。但那也不能说明什么。一个娃娃也会依恋自己的大便,没人对此大惊小怪。这完全是他自己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要让苏菲把这些作品拿给我看? ”

“只是安抚她。这一点你早已知道了。你很早以前就猜到了。这是我的一个借口。我真正的意图是为她找一个新的丈夫。”

“那你做成了。”

“必须成功。我没有去找别的人,你知道。”

“留下那些手稿是怎么回事呢? ”

“我以为你会全都扔掉的。我从来没想过还会有人真把它当回事儿。”

“看到自己的书出版了,那你怎么样呢? ”

“我回到纽约。有一件荒唐的事儿要做,但我有点失控了,没有再想想清楚。那本书曾让我陷入了困境,你明白的,而我必须再次想办法摆脱它。这回书一出版,我就不可能回头了。”

“我以为你死了。”

“你应该这么认为。如果没有别的什么事情,那么就证明了奎恩已经不是一个麻烦了。可是那些新的问题却更棘手。就是那时候我给你写了那封信。”

“那就是你恶毒的一招。”

“我对你感到气愤。我想让你去受受罪,也去经历一下我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但把信扔进邮筒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

“太迟了。”

“是的,太迟了。”

“你在纽约待了多长时间? ”

“我说不准。六个月到八个月吧,我想。”

“你怎么过日子? 你哪儿来的钱维持生计? ”

“我偷东西。”

“为什么你不说实话? ”

“我在尽量吐露真言。我正在把每一件可以告诉你的事情都抖搂出来。”

“你在纽约还干了些什么? ”

“我观察你。观察你和苏菲还有孩子。有时我甚至就在你们家外面露宿。大概有两三个星期吧,也许是一个月。我跟着你走到你去的每一个地方。有一两次,我甚至在街上撞上了你,直盯着你的眼睛。但你根本没注意到。你没认出我的样子真是太奇怪了。”

“所有这一切都是你编出来的。”

“现在我再也不能那样看你了。”

“谁也不会变得太多。”

“我想我变得不可辨认了。可这对你来说是一件幸运的事儿。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话,我会杀了你的。整个那一段待在纽约的时间里,我心里充满了杀人的念头。充满了坏念头。我差不多就到了某种恐怖的份上。”

“是什么阻止了你? ”

“我找到了离开的勇气。”

“你可真高尚。”

“我没有在为自己辩护。我只是在告诉你事实。”

“后来呢? ”

“我又上船走了。我还保留着自己的海员证,我受雇于一个希腊货主。那是一段挺恶心的生活,从头到尾都令人厌恶。但我是自作自受;这正是我要的。那艘船去过世界各地——印度、日本,世界上所有的国家。我一次都没下过船。每回到了一个港口,我就躲进自己的舱房里,把自己锁起来。我这样过了两年,万事不闻不问,什么也不做,活得就像一个死人。”

“就在我想为你写传记那段时间里。”

“你在做这事情? ”

“看起来好像是这样。”

“一个大错误。”

“不用你来告诉我。我自己已经明白了。”

“一天,船开进了波士顿。我决定下船了。我积攒了许多钱,远不止买这幢房子的钱。此后我就一直住在这儿。”

“你这一向用的是什么名字? ”

“亨利’达克。但没人知道我是谁。我从不外出。有个女人每星期来两次,给我带来需要的东西,但我从不见她。我把纸条给她留在楼梯脚下,还有该付她的钱。这是简单有效的安排。你是两年来第一个和我说话的人。”

“你是否想过你是在走火入魔? ”

“我知道在你看来是这样——可我不是,相信我。我甚至不想浪费气力来谈论这个话题。我对自己的要求完全不同于他人。”

“这幢房子一个人住也太大了点吧? ”

“大得太多了。从住进来的那天起我就没有上过二楼。”

“那你买它干什么? ”

“价钱便宜得简直像是白送。而且我喜欢这条街的名字。对我很有吸引力。”

“哥伦布广场? ”

“是啊。”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这似乎是个好兆头。回到了美国——接着就发现一条以哥伦布命够的街道。这里面有某种内在的逻辑。”

“那你打算就在这里死了? ”

“没错。”

“你第一封信上说是七年。你还有一年时间啊。”

“我已经向自己证明过了。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我累了,我够了.”

“你把我叫到这儿来,心想我能阻止你是吗? ”

“不,完全不是。我没指望你做任何事情。”

“那你想干什么? ”

“我有一些东西要给你。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还欠你一个解释。至少得试着跟你说说。我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把所有的一切全写在纸上了。”

“我还以为你完全放弃写作了。”

“那是不一样的。这跟我过去的写作经历完全没有关系。”

“你写的东西呢? ”

“在你身后。在楼梯下面储藏问的地板上,一本红色的笔记本。”

我转身过去,打开储藏间的门,拾起那本红色笔记本。这是一本两百页的标准活页笔记本。我飞快地翻了一下,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同样熟悉的笔迹,同样的黑墨水,同样细小的字母。我站起身回到两扇门的缝隙处。

“现在怎么样? ”我问。

“拿回家去,好好看看。”

“如果我不看呢? ”

“那就留给孩子吧。他长大后也许会想看的。”

“我认为你没有权利向他提这样的要求。”

“他是我的儿子。”

“不,他不是。他是我的。”

“我不和你争。那你就自己看吧。不管怎么说这是为你写的。”

“苏菲呢? ”

“不,你绝不能告诉她。”

“这一点我可从来都不明白。”

“苏菲? ”

“你怎么可以这样离开她。她对你做过什么了? ”

“什么也没有。不是她的错。你现在肯定也明白了。就因为我无意再像别人那样生活下去了。”

“你说的‘生活’是什么意思? ”

“所有的都写在笔记本里了。不管我自己怎么跟你说明,都只会歪曲真相。”

“还有别的事情吗? ”

“没了。我想没有了。我们也许这就走到头了。”

“我不相信你有胆子开枪打死我。如果我现在破门而入,你不会向我开枪的。”

“别这么冒险。你只会枉送性命。”

“我会从你手里夺过枪来。我会把你揍得不省人事。”

“没有意义了。我已经死了。我在几个小时前就服过毒药了。”

“我不相信。”

“你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你从来都蒙在鼓里。”

“我会喊来警察。他们会把门砸开,把你送进医院。”

“只要门上有一点动静——子弹就会穿过我的脑袋。你不可能得逞的。”

“死就那么诱人? ”

“我有这个念头已经好久了,这是我接下来唯一要做的事情。”

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范肖把我耗得精疲力竭,当我听着他从门缝里透过来的呼吸时,我感到自己身上的生命也像给吸出去了。

“你是个傻瓜,”我说,再也想不起除此还能说什么了,“你是个傻瓜,你只配去死。”接着,软弱和愚蠢压垮了我,我开始像个孩子似的拼命地捶打和摇晃着门,气急败坏地叫喊着,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你最好现在就走,”范肖说,“这样拖延时间毫无必要。”

“我不想走,”我说,“我们还得再谈谈。”

“不,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都结束了。拿上笔记本回纽约去吧。

这是我对你所有的要求了。”

我浑身无力,觉得自己马上要瘫倒了。我扶着门把手撑着自己,脑袋里一片昏暗,我强打起精神以免自己一下子晕过去。后来那一阵,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发现自己出了门,站在房子前面,一手拿着雨伞,另一只手拿着红色笔记本。雨已经停了,但天气还挺阴冷,我觉得连肺里都是那么阴冷潮湿。我看着一辆大卡车隆隆驶过,我一直盯着红色的尾灯直到看不见为止。当我抬起头来,发现已经是晚上了。我离开这幢房子,呆板地拖着脚步,一步一步地挪动着,都想不起自己要去什么地方。我觉得自己摔倒过一两次。有一阵,我记得我等在一个街角,想叫上一辆出租车,但没有一辆停下来。几分钟后,雨伞从我手中滑落到了水坑里,我懒得去捡起来。

我到达南站时已经过七点钟。十五分钟前,开往纽约的一班火车刚刚驶出,下一班要等到八点三十分。我坐在木制长椅上,把红色笔记本搁在膝头。车站里进来几个晚到的月票乘客;一个勤杂工攥着拖把慢慢地拖过大理石地面;我听见有人在我身后谈论着红袜队的赛况。

经过十分钟翻江倒海的思想折腾,我终于打开了笔记本。我稳住心思看了将近一个小时,看到后面再翻回前面比较着,试图抓住范肖所要表述的意念。如果我对读过的东西什么都说不出,那就是因为我基本上没弄懂。所有那些词句我都非常熟悉,然而,它们凑到一起却又显得非常怪异,好像它们最终是在互相消解。我想不出能用其他说法来表达这种感觉。每一句话都抹去了前面那一句,每一段文字都使下面的文字段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然而,奇怪的是,这本笔记本留给我的感觉又极为清晰明了。好像范肖早已知道他最后的作品必定要颠覆我对此昕抱有的每一个期待。这不是一个对事情有所觉悔的人写下的文字。

他借着提出问题来回答问题,所以,每一个问题都是悬而未决,言而未尽,再又从头开始。从读到第一个字开始我就迷失在里面了,随后我只是摸索着往下读,在黑暗中踉跄而行,这本来是为我写的东西却让我两眼抹黑。然而,在迷惑的深处,我卻又感觸到某穜太固执的意志和过于追求完美之念,似乎到头来他唯一想要的就是失敗——及至到了丢弃自我的地步。可是,也有可能是我错了。我那会儿几乎不在閱讀狀態,我的判斷可能會有偏差。我人在那儿,用自己的眼睛看着那些文字,可是我發現自己很難相信我的表述。

我提前幾分鐘走出車站,走向路軌那兒。雨又開始下了,我看見自己面前的呵出的氣息,從嘴裡一出去就成了一團團的霧氣。一張接一張,我從筆記本上撕下紙頁,握在手里揉成團,丢進站臺上的垃圾筒裡。
撕到最最後一頁時,火車進站了。

(1984)

帕慕克之后最重要的作家

保羅.奥斯特浑身贴满了标签,从存在主义、象征主义、“穿胶靴的卡夫卡”到“后现代”,各种各样的說法都有。我没读到他的作品之前,先在几个英文网站上见到诸如此类的评述文字,感觉像是走入了艾丽丝的“迷思”(myth)之境,迷惑之中更是充满了好奇。所以,当曹洁女士打電話来约译他的成名作《紐約三部曲》时,我便兴趣盎然地接了下来。后来才知道,那还只是“迷思”的第一步,随着一步步翻译下去,就渐渐被书里那些搞怪的花样弄得晕头转向了,有时还真有几分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一边往電脑上打字,脑子里一边就得不停地对付那些不时扑闪而来的意象和隐喻,甚至长时间停顿下来细细推敲。奥斯特笔下的词语实在不怎么安分,许多细节似有所指又似为闲笔,词与词的关联都要字斟句酌地去梳理。就像蹲守在小巷里的侦探小说家奎恩总是久久地凝视着头上的一方天空——根据云层和光线的变化估测天气走向,我则老半天地对着怪怪的一个句子发愣,翻来覆去地琢磨着词语中所暗示的叙述意图。

从叙事角度来看,保羅.奥斯特这本书里三个故事都套用了偵探小說的外壳,即某人受雇于人,去跟踪、监视或是找寻另一个人,最终发现了什麼,等等。这很老套,好像走进了爱伦.坡的莫格街。可是在这个总的行动序列中,奥斯特的主人公所面对的并非一桩通常意义上的罪案,随着调查一点点推衍开去,情节很快就发生了畸变与扩展,叙述的重心也从所谓的案情转移到施动者自身境遇上来。其实,奥斯特真正关心的是施动者自身何以陷入困境,以至怎样丢失了自我。

有趣的是施动者的被动性——奥斯特首先要告诉我们,他们是一种被动的存在。书中的那些主人公一开始就被人耍了,因为有某种丝丝入扣的逻辑一直牵引着他们,使他们在迷雾中锲而不舍地走向窘迫之境。奥斯特的生存梦魇产生于幻想与真实的接触之中,对主人公来说信以为真即是一种心理救治,也许这就是存在主义哲学大师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所谈论的“自欺”(mauvaise foi)状态。譬如,在《玻璃城》里,寫偵探小說的奎恩接到一个打错的電話,将错就错地揽上了私家偵探的活儿,随后就不断给自己设置稀奇古怪的悬念,终于将自己编织到那种不由自主的行动规程之中。接下来《幽靈》那篇里,主人公布鲁算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开业侦探,却一直在用想象填补事实的空白,虽说也曾对雇用自己的怀特产生过疑问,可脑筋却在另一头转悠,从婚姻纠葛、遗产纷争一直猜测到绑架、谋杀乃至FBI特工出轨犯事。同样是一个走火入魔的疏离过程,这一圈兜过来眼前已是非得搏命的局面。最后的《鎖閉的房間》,一明一暗的两个主人公都是作家,一者成了另一者的替身,此人开始还浑然不觉,后来却陷入追踪调查的救赎之旅。可是这个“我”永远磕磕绊绊地跟在人家后头,一步步做下去只能印证自己总是被范肖操控的事实。

在这里,偵探小說的外壳只是布设悬念而已,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刻并没有真正揭示事情的真相。三个故事的结尾很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最终的发现只是颠覆了窥视者、调查者(乃至读者)对此抱有的每一个期待。我们知道,嚴肅作家借用偵探小說的套路并不少见,像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死亡与指南针》,像罗布-格里耶的《橡皮》,都玩过这一手。但是保罗.奥斯特跟别人不同,他的叙述抱有一种虚无化的目标,因而这偵探小說的框架到时候就解体了,也就是结尾没有结果,故事撇开了一个起承转合、首尾接续的过程。就像萨特所说“现象的存在”不能还原為“存在的现象”,于是顺理成章地产生了某种错位。

这样看来很有些玄思的特点。奥斯特的叙事一方面喜欢遮遮掩掩,一方面却是漫不经意的粗线条。有时会卖个破绽,或是用一些不对茬口的细节以昭示什麼。在整个叙述过程中,他几乎是见缝插针地表现事物“不可穷尽性”的无限可能,对许多情境故意不作进一步交代。在《玻璃城》里,奎恩给弗吉妮亚打電話為何总是打不通,他再去东六十九街居然已是人去楼空,那斯蒂尔曼夫妇干吗要避着他呢?而在《幽靈》里,关于布鲁克林大桥的联想,还有一再提起的费城小男孩的案子,有什麼暗示吗?还有与布莱克在餐馆里会面的女人又是怎麼回事?这类情形在《鎖閉的房間》里似乎少了些,但所有涉及范肖的动机与行为的细节也都让人莫辨一是。所有这一切,作者一概不予解释,或者说干脆给出了无数个答案:也许事情会有某种合理的解释,也许根本就没有。

正如《鎖閉的房間》第七章所说“我走得越远,可能性就越是收窄了”,每一个行动都面临多个选项,保羅.奥斯特的故事隐含着一种“分岔”的艺术理念。在中央车站,老斯蒂尔曼一个变成了两个;在橘子街,布莱克就是怀特,怀特又是布莱克(有分岔就有交互)。在布鲁的回忆与想象中,每一次思忖都把他带往不同的方向?当“我”找那些船员调查时,范肖那一连串的人际交互关系就几乎完整地展现了这种扩展模式。这让人想起博尔赫斯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表现的那种无限衍生的意象。

不过,奥斯特这方面的兴趣倒是更多地投注于命名与身份,在人物的对应关系(twin)上大做文章。比如《玻璃城》里,他把一个人物掰成了好几个,主人公奎恩一方面用威廉姆.威尔逊的笔名来寫偵探小說,一方面又想象着自己就是小說中的偵探沃克,而与奎恩相对应的则有一个故事里的保羅.奥斯特,那也是个作家。说来,奎恩那个笔名威廉姆.威尔逊也大有来历,那是爱伦.坡小说《威廉姆.威尔逊》里两个长相酷似而如同随身附影的同名者。不幸的是,在爱伦.坡那儿作为叙述者的威廉姆.威尔逊跟另一个威廉姆.威尔逊最终难免一番死掐,这倒可以联想到《幽灵》里互为表里的布鲁和布莱克。而在《鎖閉的房間》里,“我”作为范肖的影子,二者同样处于这种对立而对应的范畴。

保羅.奥斯特显然想把自己弄成一个多元的人物,作者、叙述者、主人公、主人公筆下的人物,甚至还有读者——作为元故事的红色筆記本的读者。这差不多就是惠特曼在《草叶集》里采用的三位一体的人称手法,只是他这儿比惠特曼玩得更花哨。然而,最具混淆性的是,这种身份置换有时故意扯乱了主客体关系,比如《玻璃城》就留下了一个谁是叙述者的疑问。该篇第十二章开头自谓“作者”的第三人称出来说话了,但是到了结尾部分又出现了“尽可能仔细地照着这红色筆記本来叙述”这个故事的“我”,这两处的虚构作者显然不是同一者,我不知道这里是否可以代入小说中的哪个人物或是保羅.奥斯特自己,这种故意混淆的手法很像是带有小说叙述学上所谓“僭述”(métalepse)的意图。

在《玻璃城》第十章里,保羅.奥斯特提供了一个颇有启示的例子。那是書中的保羅.奥斯特,他向造访的奎恩说起自己在写一篇考辨《唐吉訶德》作者的文章,疑点来自塞万提斯在《唐吉訶德》第一部第九章关于该書作者的游戏之笔。塞万提斯的说法是在托莱多市场上发现了一部阿拉伯文手稿,他找人翻译过来给出版了,就像中国许多旧小说伪托“古本”行世的道理,塞万提斯则佯称一个名叫阿迈特.贝嫩赫里的阿拉伯人写了这本《唐吉訶德》。可是,凭空塞进来一个虚构作者,實際上楔入了一个叙述层,这便成了叙述学关注的一个典例。法国学者热拉尔.热奈特在《叙事话语》(Discours du récit,1972)的“语态”一章里就拿这个例子来阐释“二度叙事”的奥妙。然而,书中的保羅.奥斯特觉得这里面还大有搞头,他的思路很大胆,干脆把《唐吉訶德》的虚构作者说成是真實作者。自然不是那个阿拉伯的贝嫩赫里,他先把虚构作者坐实为書中的人物——是唐吉訶德要为自己作传,他授意桑丘口述,由理发师或是神甫记录下来,再由别人译成阿拉伯文,那就是塞万提斯据以回译成西班牙文的所谓贝嫩赫里的原稿。这就是说,是唐吉訶德自己策划了这个“贝嫩赫里四重奏”。这一来事情掉了个儿,塞万提斯倒成了虚构作者了。照保羅.奥斯特的说法,塞万提斯只是“被唐吉訶德雇来解读唐吉訶德自己的事儿”。这是不是很夸张?但作者这种智力游戏确实玩得炉火纯青。

很难说当年在法国寻梦的保羅.奥斯特是否读过热奈特的著作,但热奈特书中倒是明确提到《唐吉訶德》的例子直接引自博尔赫斯的阐发。博尔赫斯很早就注意到这种书中之书、戏中之戏的奥妙了,一九三九年他在小说《唐吉訶德的作者皮埃尔.梅纳尔》里就借助了塞万提斯这一手法,后来又在《唐吉訶德的部分魔术》(《探讨别集》,1952)一文中更为详细地讨论了这种写实手法中的“诗意的想象”。毫无疑问,如果分析一下《紐約三部曲》的文本间涉特点,保羅.奥斯特背后的确不难见到博尔赫斯的身影。当然,保羅.奥斯特的互文手法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种迂回策略。在《幽灵》那篇里,看到布莱克向化装成流浪汉的布鲁讲述霍桑《威克菲尔德》的故事,不能不让人想到也很可能是从博尔赫斯那儿趸来的灵感。你别说这儿没博尔赫斯什么事儿(一个美国作家难道不熟悉霍桑?),其实这篇小说恰是博尔赫斯在一九四九年的一次文学讲演(《纳撒尼尔.霍桑》)中用以分析“自我放逐”的心理案例。博尔赫斯概述原著的文字在行文方式上跟布莱克的讲述相当接近(甚至更详尽些),其中还特别提到美国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所谓“蛰居的寓意”。就像博尔赫斯所说,谜的解释有千千万万,布莱克之所以向布鲁讲述威克菲尔德离家出走的故事,按译者愚拙之见,似乎在暗示他们各自抛弃了自己的女人——为了进入另一种生活。在博尔赫斯笔下,霍桑那种足不出户的“自我囚禁”的生活方式被提炼成一个古怪而残酷的意象,这又很容易让人想起范肖那个锁闭的房间。

保羅.奥斯特的叙述风格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博尔赫斯那种形而上学的特点,同样是从精神與現實的错位中探讨人的生存境况,那种玄思匡辨之中同样充满了玩味的意趣。不同的是,他这儿更少了一些現實的情感承载——本来博尔赫斯已是手脚麻利地翻越了現實的樊篱,他则干脆从一旁扬长而去。读着这样的小说,脑子里总有一幅神秘而虚融的画面,我感觉到,过于超越的意图使得这部《紐約三部曲》显得过于空灵。这有点像是某种哲学的游戏攻略,无论怎么具有内在的活力,也很难切入现实的迷宫。书中尽管谜团不少,可是每个故事的主线都显得单薄,人物不多,场景也很简单。也许是词语和意象的多义性弥补了叙事的缺失,使得它并不缺少美学上的豐富性,而那些因为语焉不详而显得扑朔迷离的情节似乎也恰好印证了事物的不确定性。我们只能说,人对自我的认知,对语言的认知,都是有限的。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寓言小说,有着卡夫卡、博尔赫斯的智慧风貌。

从某种意义上说,《紐約三部曲》也是一部具有谈艺录性质的作品,这三个故事可以说是刻画了作家的隐秘心理。奥斯特拿作家来说事儿,自然兼有对叙事艺术本体的探讨。这里还以各种方式提到一些并非作为虚构人物的作家:除塞万提斯,提到了爱默生、霍桑、爱伦.坡、梭罗、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人,那都是美国十九世纪中期的文学巨匠。还各有一处提到法国的波德莱尔和米斯特拉尔。书中没有提及任何二十世纪作家,当然也没有出现博尔赫斯的名字。以前,博尔赫斯注意到霍桑就尽量避着同时代的作家——“我们同时代的人和我们总是太相似了,在古代作家中更容易找到新意。”话是这么说,但在我看来,奥斯特好像是故意绕开博尔赫斯的高宅大院。这里忽然想到一个有趣的对比,我在翻译斯蒂芬.金的《三张牌》(《黑暗塔》Ⅱ)时遇到的作家名字比这更多,可几乎没有一个是文学史上有名的人物,一个个尽是美国当代通俗小说家(辞典上压根没有他们的条目,只能在互联网上去查询)。斯蒂芬.金非但不避俗,反倒故意炫耀他那帮哥们似的。相比之下,保羅.奥斯特的趣味确乎有些远离尘嚣,也似乎有点“装”。

在我譯过的十四部著作(其中九部是小说)中,不能说奥斯特的东西最难,但我觉得他是我遇到的最难捉摸的作家,而且他那种具有独特的逻辑意味的语句对于中文表达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挑战。以前在翻译库切作品时,对付《等待野蛮人》中那些复杂的意象曾让我头痛不已,而《男孩》中那些丰富的用典,还有南非荷兰语和板球知识之类,说来也颇费周折。可是,库切的文字毕竟干净、平实。即便喜欢制造悬疑的斯蒂芬.金,也并不在词语本身大做文章。奥斯特则不同,他好像每句话都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后边再提起又是另一个说法,这种风格如果推至极致,就成了范肖在那本红色笔记本上写下的东西——“每一句话都抹去了前面那一句,每一段文字都使下面的文字段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可想而知,对付这样的文字很难找到一种应付裕如的感觉。倒是博尔赫斯的一个说法让我稍感心安,他在翻译惠特曼《草叶集》的序言中讲到,一次看了莎剧《麦克白》的演出,无论是对白的译文,还是演员表演和舞台布景都很差劲,但尽管如此,“当我离开剧场来到大街上时,依然唏嘘不已。”他说那是莎士比亚打下了基础。他谦虚地表示,即便自己译得不好,那毕竟是惠特曼的底子。这里,我也不妨鹦鹉学舌地来上一句:保羅.奥斯特总归是保羅.奥斯特。

感谢本书责任编辑柳明晔女士和郑幼幼女士悉心指教。

文敏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