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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社__05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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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绿发》
第一章假如有人用枪指着你
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创者绞尽脑汁、荜路褴楼、艰苦经营,好不容易才推津出新,另创天地,但在为人注意之前,别人却老实不客气,占为己用,抄袭剽窃,俨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现,对“师承”却嗤之以鼻,谢都不谢,提亦不提,还惟恐未及时将之杀以灭口,毁尸灭迹。世上有的是这种人,这样子的事。创作界远比商界更多老千。
1、杀时间
对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枪,但哈森这才知道,自己的枪膛里居然是没有子弹的。
子弹给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弹的居然是“自己人”:
骆铃!
“你为什么要害我!?”
挺着枪的哈森愤怒极了。
“我没有害你,”骆铃不忘分辩,“我只是取走你枪膛里的子弹。”
“你为什么要偷走我的子弹!?”
哈森简直是恐惧了。
”我以为你是奸的。”!骆铃是有一点歉意——但那也只不过是一点,她已即时反诘:“——谁叫你的长相像是奸的!”
“你——!”
哈森气得直顿着脚。
但不能发作。他们的对话压低语音(当然没因而也压低火气):“你们在干什么!?”他不发作三美可发作了。
骆铃和哈森喁喁细语但夸张的表情,令他觉得无可忍受;他们之间耳语愈密,三美越觉自己落于下风,甚至是正给出卖。
“你们再说我听不懂或听不见的活。”三美双手持枪。两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枪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关节和肌肉都在抖哆着,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觉得出来,但他生怕他的对手也感觉到这一点,所以他愈发大声(就像要以吆喝来震醒自己的心和胆一样)的叱道:“我就开枪了!”
“只有你会开枪?”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会开枪!?我就没有枪!?”
谁知骆铃居然细声的在他耳边说:“你不是不会开枪,只是不能开枪;你不是没有枪,而是没有子弹。”
哈森怕给三美听到这些话,吓得脸都黄了,瞪了骆铃一眼,狠狠地.只在心里叫苦:这回却是遇上了个疯癫女子!
三美倒是一时给哈森的虎吼吓住了,哈森决意乘胜追击:“三美,你在警署里不是做的好好吗?干什么要做这种事?”
“你快放下枪,我前事不究,这件事上头方面我担待了。你再执迷不悟,可要后悔莫及了!”
“别说我不警告你:警方这次决心要把毛氏企业的犯罪集团一网打尽,绳之于法,你在这时候做这种事,我为你的前程感到可惜!”
“放下你的枪吗!”
“闭你的嘴!”对他上司哈森的劝告,三美反应十分强硬,“我在警署里领多少钱一个月,能让我养妻活儿?我不贪污。就一定是先给内部的人处理掉的牺牲品!告诉你,雷柏明警官也是毛家暗中雇佣的,他是直接指挥我的人呢!我看,戴洪华和那姓陈的,这时候早已死肠穿肚烂了!”
哈森听了,额角渗出杆来,向骆铃瞟了一眼,眼色里满怀担忧。
骆铃只眨了眨眼睛,略显丰润的秀额稍扬了扬,就抿着唇肯定的说:“不,不会的.大肥鸭早有防备,那又姓雷又姓何的才暗算不了他!”
她居然还满怀信心,而且,对她自己和陈剑谁都一样“看好。”
此时此境,哈森真感动得快要哭出来了,也急得快要喊出声来了。
“放下枪吧,”这回到三美的劝道:“我会替你求情,请拿督毛和丹斯里张放你一条生路,你只要也像我这样,为他们服务,穿金戴银买房置田,不少你的!”
“笑话!”哈森知道这时候只有死撑一途,“放下枪!”
“你放下枪!”
“放下枪的是你!”
“你不放枪,我就开枪了!”
“放屁!你开枪我不会开枪!?”
“你……”三美始终不敢开枪,也不敢放下手枪,“你们这样下去,谁也永不了谁,对谁都不好——尤其是你们,长待下去,只有更加不利,谁也杀不了谁!”
哈森当然知道这点。
但他没有办法。
因为他的枪里没有子弹。
——若有子弹,还可以搏一博,或者可以找个下台阶进行谈判。
现在,他手中不只是没有了“皇牌”,根本连牌也没有了,除了要胁对方先放下枪这外,他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保住性命的办法。
岂料,骆铃听了,倒搭了腔:
“你说错了。”
“错了”,三美也很似乎很有兴趣要知道:“我错在哪里?”
“你们两位这样对峙下去,”骆铃饶有兴味的说,“还是可以杀死一样东西的。”
“什么东西?”
三美忍不住问。
哈森也想听听这疯女子指的是什么。
“时间。”
骆铃看来心情怪好的、银铃般笑也起来:“你们在杀死的是时间!”
三美、哈森,两人都为之气结。他们都忍不住瞥向这个刚把话说完的女子,好像她那张美脸忽然变成了一张地图!
骆铃无疑大小姐成了习惯,她无疑很有点天真,但决不笨;她是很有些傻乎乎的,但傻乎乎绝不是真的傻。
是的,天真不是笨,憨直也不是傻;不地,乍看还是难免有些儿笨,有点儿傻的感觉。
就是因为这点“错觉”,使这种让人以为是笨头笨脑的人。反而容易有机可已大可扮猪吃老虎,甚至给吃得连骨头都不必吐。
骆铃说那些话,就是要让三美不放地人眼里——可是,只要看她一眼,看一眼就够了。
三美这一眼看去。便没望向哈森。
她决定要在这时候出手,出手对付三美——只要哈森配合得当,就一定可以解决掉三美;要是解决不了,至少也可以解决掉他手上的枪。
可是她忘了一点:
哈森不是陈剑谁。
哈森也不是她其他的“同党”:牛丽生、史流芳、莫利哀……等任何一人。
哈森跟她本就没有默契。
哈森甚至也不是她的朋友。
哈森可以说是“押解”她来这里:他们是今天才相识的。
哈森虽然当了警官,但养尊处优惯了,他指挥人的机会多,很少有这种“直接搏杀”的行动;他有妻有儿,早已多享乐少运动,也就是说,他根本就配合不了骆铃的行动!
而且骆铃也忘了另一个要害:
三美虽正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那一刹间,视线是没向着哈森,但他的枪口仍向着哈森。
在这种情形下,一见异动——任何异动,过度紧张的持枪人通常都可能作出两种反应:开枪,射向原来的方向(哈森)。一调正枪口,开枪,射向敌人发出异动的方向(骆铃)。
不管是从哪个方向,三美的反应难免都是:开枪。
——一旦开枪,非死即伤。
骆铃可担待得起!?
2、开窗才开枪
骆铃正待出手,但是,一个变故骤然而来,完全打翻了她原来的意向!
她正要出手对付三美,但有人却抢先对付了她!
她的喉咙忽然被人手臂箍实,一把冰冷尖利的事物已贴捺在她的她的颏颊上。
她正要把后面的人摔出去,但腰眼上已一阵刺疼,只听后面的人沉声喝:“别动!”
然后是一声尖呼。
张小愁的骇然尖叫。
从后面遽然箍住骆铃的是张诞。
他乍见骆铃和哈森窜进来、冒了出来,也为之震住,连嘴巴也张开合不拢,活像即里吞了一粒连壳的茶叶蛋。
然后他又看见三美溜了进来,并与哈森拔枪相向、相峙不下。
他很快的便恢复了镇定。
他旁观者清,很快便看得出来:
骆铃正准备袭击三美。
他决不能让这女子得逞;
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绝不能让这秘密泄露出去!
所以他要制止骆铃!
于是,他偷偷而迅速的,接近了骆铃,一手箍着了她,另一只手,拿了把刀子,抵住骆铃的颏额,叫了一声:“别动”,然后向哈森喝了跟三美同样的一句:“放下枪!”
可是,这一来,局势却更形紧张。加上张小愁见其兄抓住了骆铃的一声尖呼,使得三美和哈森,一时更加失魂落魄,举止失措。商人都双手十指紧紧抓住枪扎着马对准对方,颤声哆唇的威吓:“别别别开枪……”“你开开开枪我我也也开开枪……”“你你你小心心点别乱说开枪……”“你先放下你作的枪我才放枪……”两人都不肯先放下枪。
这一闹,两人越发神经紧张。
谁也不敢放弃自己手上的武器:
三美自是不肯弃枪,何况他已占了上风,而且人多势众。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枪。他已身陷重围。枪是他身处汪洋中的唯一浮本。
在这种一触即发的情形下,双方很容易便会“走火”:不,只有一方。
——因为哈森只有枪,没有子弹。
空枪又怎会走火?
这种情势,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个知道这种苦况的,当然是骆铃,也许她还可以想点什么办法,但而今亦给人胁持的。
哈森这越发坚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么“六人帮”、“四人帮”甚至是“一人帮”,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几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来不只是“几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这是,“砰”的一声,门又给憧了开来,四五名大汉,簇拥着一个人(即是前有人为他撞门、后有人替他关门的)走了进来。
这些人一出现,哈森就绝望了。
他完全感到彻底的断绝希望了。
因为进来的那个前呼后拥的中心人物,就是头发梳理得光光滑滑、身著当地宽领多口袋。衫尾不塞人裤头内的“部长装”大老板。
张福顺。
他也来了!
而且是率众而来。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两名彪形大汉,一直掩护在张福顺身前,就算哈森枪里有子弹,而他又意图向张福顺开枪,那一定不可能一枪命中。
只要一枪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团为张福顺身边的保镖,至少有两人是手上有枪的。其中一名状若日本扫财猫(以大黑天菩萨招手姿势)大汉,一进来,枪已指着哈森的额。
何况三美的枪口,正对着哈森。
更何况哈森手上的枪,根本没有子弹。
“你身为警务人员,私闯民宅,我杀了你也不必偿命!”张福顺大刺刺的说,“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这间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还敢顽抗!?真笨得可怜。”
他像判官殿下了判断:“这么笨的人,早就该死了!?
“慢着”哈森硬着头皮恐吓了回去,“警署里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来这里,你敢杀我?你洗净屁股坐一辈子的牢吧!”
“你大我?”
张福顺剔起一条眉毛,左边那只。那道眉弯弯如月,又像黑镰刀。挑得很高。却很稀薄,像偷工减料的“的确凉”。他用短短肥肥的手指和厚厚的掌肉大力的抚平他那油腻腻的中间分界头发;他的发十分好“油水”,大概是那种不必搽蜡油也像楷了蜡油一般油亮的发质,亮得反映了养尊处优的富贵份量,但也揭眉毛一样,十分稀疏。
“你敢大我?”他一旦给激怒,声音更加稀薄尖锐难听,“你以为大我我就不敢杀你?
你忘了三美是‘头家’的‘针’。只要他回去打份报告:说是这位略小姐畏罪潜逃你要逮住她。却死在她枪下,你说这件事谁会追究到我头上来?嗯?何况,那来的七十人?这秘密行动,连你和三美,不出七个人知道,你一旦出了事。他们已背了黑锅,不给上头革职也算还得了神——毛头家只要在上面施一点压,我看你们那几个吃饱了,撑着的同事上司自保得了么?还来管你的死。理我的事!嘿!异想天开!我开枪就像开窗,怕也没怕过,你少忧吧,你是白死定了!我杀了你明儿还保准能到议会开会!”张福顺说着说着,脸上青筋毕现,眼看他就要枪杀他了。
张福顺身边有一名得力助手,一脸奸狡的说:“老板,杀人的事,还是私下进行的好。
人多,今日不说话,他日万一有个什么不忠的,要掩口就十八只手都够不上了。”
张福顺点了点头。他知道这句话是对的。何况这“鱼生”是“头家”派来的。他的“劝告”自己最好还是能听就听,不然,有事自己背,平常事还不打紧,万一天大的祸子自己罩不住,还是得要毛锋出头出面出手的。
何况,他本来就是得听命于毛锋。
更何况,这件本来就是毛锋的事,他犯不着一意狐行,全揽上身。
况且,他也无意要杀警。——现在看来非“灭口”不可,但这种事最好还是交给别人做。
更且,他无意要杀人。他较有兴趣的是活着的骆铃。这漂亮女子正好送羊入虎口。张福顺很喜欢用”虎”来揣想自己、形容自己,因为这样可以使自己更具声势、更有“虎威”。
他喜欢“杀”美丽女子,而不怎么喜欢杀人——当然,这两“杀”字的意思是并不完全相同的:不过都带有暴力的成份。
交媾和杀戮,本来都是人性原始的本能。
更况乎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名声;他能不杀人,还是不杀人较好。
但只要有看得上的女子,能上,他一定上。
时日无多,享乐及时。
——开枪与开窗,要真给他作出选择,他还是会优先选开窗的。
所以,他以一种跟他的外貌甚不相村的“虎威”下令道:“我数一、二、三,你就放下枪,不然——”他不待哈森反应,已开始数:“——”如果你只有一二三声的时间去活,你能做什么?你会做什么?
3、像我这样一条小汉
哈森会做什么?能做什么?
他也不知道。
人生有时遇上紧急关头,根本可能什么也不做,什么都做不了。
哈森虽然是警务人员,但警务人员也不过是人,他也会急,也会慌,更会心乱害怕,遇上紧急关头,也不知如何应付是好。
现在他就是这样子。
他准备一听对方数到第“二”声。就放下枪—一反正。有枪如无。
不过他没有听到张福顺的第“二”声。
反而听到另一个声音数下去:
“二、三、四……”那声音愉快的说,“我多你七声。我准备数到十,你和你的手下走狗还不统统放下枪。我就一枪打爆你的头!”
声音自张福顺背后响起。
张福顺身后的一名“保镖”,忽然“倒戈”用一截事物抵住张福顺背脊,表情十分“戏剧性”、声调充满抑扬顿挫且尖尖锐锐的更正:“不,不是头,我一枪找出你的肺,当然有时候也可以误穿过肝,或在你心脏底部开了窗。”
哈森一时还没弄清楚是谁。骆铃已喜叫出声:“蚊子——死蚊子!”
哈森这才大喜过望:
来的是温文!
来的是温文。
他竟不知在何时已成了张福顺身后的“保镖”,连张福顺都没有发现。
他们现在当然已发现了。
不过发现已迟。
温文已用枪抵住了张福顺的背脊。
他显然已占了上风。
不过,“显然”往往不等于“真的”——温文现在是不是实实在在真的占了上风?
好像是。
因为温文真的用枪抵张福顺的背。
温文手上那把也是真枪。
可是却还有一个重点:
要害——
——温文根本不会用枪。
他从未使过枪。
根本就没有开枪经验。
他就算连真枪也没碰过。
——这枪是不是一扣扳机。就可以射出杀人的子银,还是未扣上保险掣,或到底有没有保险掣、保险掣在哪儿,温文都一概不知。
他原在防火梯间聚精会神的看书,所以没注意到三美一马当先的“攻入”这间走道尽头的“大房子”里。
不过,三美在通过之前,虽然已算是张府“熟客”,但也得向两名把守的大汉招呼一声。
这“招呼一声”,毕竟也惊动了温文,只不过,在他醒觉探视之前,三美已进入了大房。
不过,接着下来,张福顺等一行人匆匆(既气冲冲也兴冲冲亦匆匆忙忙的)登楼而上,温文这回已完全能够及时作出反应了。
他立即悄没声息地紧蹑其后。
张福顺听到三美告密,知道哈森警官等人私潜入内,他可动了怒,马上率领几名保镖和长工,赶上大房来。
他怒冲冲之余,可没察觉身后的手下竟多了一人。
那两名把守张小愁房门的打手也不觉察。主要是因为,他们好好的守在这里,尚且不知道大房潜入了外人,还是从警官三美和老板张福顺一前一后赶上大房,他们才查觉情况不妙。
这时候他们那有闲暇去注意老板身后的人,哪个是生面?就算发现了,也不敢声张。
温文就趁此溜人大房。
除非他能见死不救。
——一入大房,他便知道再回头已不是岸了。
可是他能吗?
于是。他飞快的夺过身边一名保镖手上的枪(那保嫖也没注意到身旁的竟是敌非友,是以猝不及防,骤然失枪)在张福顺未及反应之前,已用枪嘴抵住了那女人的腰,然后取代张老板的“数三声”为“算十声”。
奇怪的是,他心里愈是紧张,说话的语气愈见愉快、镇定,不过,熟人仔细听会,他的声音还是拔高、尖锐了许多。
张福顺忽然受胁,当他醒觉是怎么一回事之时,一连接一连串的起了三个反应:一,大吃一惊,惧。骇伯。
二,接着是马上自惕:自己不能在手下面前表现太软弱。何况,对方虽胁持了他,但他的手下仍包围着来人,来人未必敢对自己下手,自己要保持镇定。
三,但他还是忍不住害怕。谁知道对方会不会发起疯来,手指一扣,自己大好一条富贵命,就此报了销!生死事大,悬于一指,不到他不感到惧怕,也不是说镇定就可以镇定的。
这些年来,他毕竟是养尊处优颐指气使已成了习惯。
所以他问:“好汉,你想怎样?”
“好听,这句话!”温文拍了他的后肩一下,赞道:“像我这样一条好汉,身形虽然小号了一点,但绝对是讲义气、守信用、重情感的。非不到生死关头,我是不愿杀人的——当然,要是有人逼我,那就没办法了,也只好破例了。总之,要是我开枪杀人,则完全是为人所逼的,你们最好记住我的话,待他日法庭判案时,你们好替我作个人证。”
“不逼、不逼、不逼,我们不逼你!”张福顺竭力希望自己能装个镇定从容的语音,但结果更显逼急紧张,“你要什么,尽管开口。你老哥有这个本事,要使的尽拿!”
温文佼佼奸笑不已,却向着骆铃眨了眨眼睛,好不得意。
骆扮也向他眨了眨眼:是那种单走了眼睛,睫毛不在颤动对剪的那种霎限。
这种眨眼法,在美丽女子的身上发生,通常都不称作“眨眼”,而是另有名称,例如:“电人”、“逗人”、“抛媚眼”……诸如此类。
温文给“电”了一“电”,打了一个寒噤,张福顺见一番话下来,后面的歹徒只把枪又挺了挺,抵得他的腰眼刺痛了一下,心中更慌,登时什么“老板”形象都不顾了,只颤声问:“大哥你要什么?尽管开口,钱,我有,在夹万里,我拿给你。”
又说:“你不要钱,古董也可以,我房里暗格有许多值钱的古玩。”
又见温文不响,急说:“不要古董,我有珠宝,钻石也有,好大好大的,你……”发现背上的硬物又往前一抵,吓得三魂七魄全打了交叉,忙道:“股票,股票,我还有股票,好汉饶命哇……”温文还不及应变,且气他自说自话,自己忙着求饶遮掩,不禁目瞪口呆,终于笑了出声来。
“别忙”,温文温文的说,“我不是来打劫的,我只是要把我的朋友救出去。”
“请便,请便,”张福顺这才放了心,“我们本来就没意思要留你的朋友。他们随是都可以走。
温文对这答案似乎还不够满意,“如果他们随时都可以走,为什么又要用枪指着他们?
假如有人用枪指着你,你岂可来去自如?”
张福顺目光闪烁,他觉得这是要好好讲一讲条件的时候了,“我想,我想……只要你放了枪,他们也一定放下枪的。”
温文当然不是笨人,他用枪嘴一戳,叱一声:“你想要我!?”
张福顺顿时又魂飞魄散:没给刀枪胁持过生死的人或许不知,当对方只消一用力就可取你性命的请,那滋味当真惊骇欲绝,不是真正铁镌的天性不怕死的好汉,还真不能在枪口下撑得起背脊来。
——所以别笑人在枪杆子底下屈伏,是绝对不公平的事,因为谁都一样贪生怕死,他们的表现只是正常人的反应。
——因此不要怂恿人去对抗刀枪,或责骂他们不敢反抗强权,除非你自己敢为其先,否则的话,你得要原谅那只是人爱惜自己唯一性命的表现。
4、我去你老板
张福顺几乎哭了出来:“阿哥。我命都都都在你……你手上,哪敢玩你碍…你要什么,我都听你的……”他这几句话一说,只听得两声叹息。
这两声叹息都是从张福顺阵营里发出来的。
一个叹息的人是“鱼生”。
另一个是一马当先掩护张福顺闯入大房的汉子,他眯着眼,冷着脸,壮硕的身形就像一尊铁镌的招财猫。
毫无疑问,“出来跑的”都讲求一种骨气,而张福顺作为他们的“老板”,作为“老大”级的人物,这种乞饶求恕的表现也很令他的手下失望。
温文一见张福顺怕,心中大定。
他只怕对方不怕。
——只要怕死,就不想死,自己便可以死相胁了。最怕的反而是不要命的人!
于是他说:“你要是不想死,就叫他们放下枪再说!”
张福顺急顺其意:“放了枪!”
温文说:“叫他们统统放下枪!”
张福顺说:“你们统统放下枪!”
大家都显得有些迟疑。
“鱼生”忍不住说:“张老板,我们的枪一放,可只他们有枪在手了。”
温文什么都没说,又用枪嘴一抵。
他觉得这枪当刀子倒十分趁手合用。
张福顺又尖叫了起来:“你们再不放下枪,我可马上就死了!快快快,快放下枪!”
其余两名保镖都把枪放下来,却有两人,仍持枪不放。
一个是鱼生。
另一个是三美。
原因很简单:
“鱼生”是直属于毛锋儿子的手下,他可不必遵从张老板的命令。今晚只是毛念行听说警方要派人来探查这儿,特别派他过来这儿落落眼而已。
至于三美,他只是收了“地人企业”的“黑钱”,他诚不愿让哈森、戴洪华等查获罪证而上报,但仍没意思也没必要为张福顺卖命。
所以张福顺这道命令下得很不得人心。
就在这时,有一人说话了。
就是那名像一尊招财猫的彪形大汉。他沉声嘎喉的说:“你们没听到吧?老板叫你们放下枪。”
鱼生说:“他是你的老板,不是我的老板。老石头,你最好弄清楚这一点!何况,我们大少爷就要赶过来了。他来了,有什么事是不能解决的!?”
那给称为“老石头”的猫形的大汉说,“你的头家跟老板是什么交情,万一他因你而有什么闪失,你可承担得起!”
张福顺也呜哇叫嚷了起来,“鱼生,你还不放下抢!我跟毛锋可是二十多年义结兄弟,你敢不听的我话!”
这回轮到三美拉声说,“我们都放下了抢,他们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手上有枪,至少可以争取谈判!我不放!”
那“老石头”忽然一个箭步,一出手,葵扇大的手掌,已打掉了正犹豫不决中的三美手上的枪!
众人都吓了一跳。
“招财猫”老石头这突如其来的举措。使鱼生、温文、哈森、乃至于张福顺,都以为是冲着自己而来,全都吃了一惊。
但老石头打掉的是三美的手枪。
别看他身形硕大,但行动极为迅疾,他出手那么一下,三美就是没避得过去,另者,三美确也莫衷一是,不知该持枪还是弃枪的好,老石头这一击,正好结束了他的不知如何是好!
——哈森和温文都各自在暗中松了口气:着刚才这“招财猫”是攻向自己,可真不知如何开枪是好了!
老石头砸落了三美的枪,转头望鱼生:“你!放下他!”
鱼生脸肌搐动:“我不放!放了在这儿恐怕谁都保不住性命!他可不是我老板!”
“我去你的老板的!”老石头狠狠的骂了起来,“我老板的命要你赔!”
“你老板!”鱼生脸色发青,他其实不是要维护这个还是那个老板的“主权”,主要还是为了要保住自己的命和优势,“我管你老板的!你敢动我,我连你一齐轰了!”
话未说完,忽然“哎呀”一声,一个人竟向他扑压了过来!
鱼生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应付:不知该放枪好,还是不放枪好!
向他扑压过来的人竟是:
张诞!
张诞怎会向他扑过来!?
——由于张诞近日在“他老板”(毛锋)面前立了一个大功,就连一向够狠够狠的鱼生,也不敢一枪打死这个毛锋身前的爱将!
所以他只有退。
他退得快,但忽觉手上一麻,待他醒觉时,手上的枪已遭人夺去!
他的手已没有了枪,却多了三根针。
三支针插入血管而致使他五指一时间全失去了知觉的银针!
张诞当然不是“自愿”向鱼生扑过去的,他是给骆铃一手扳住他持刀的手腕,另一手在挺腰起臀间,就把他挥了出去。
且摔向鱼生。
待鱼生避得开来,张诞站得起来之际,只见他们手上的刀和枪。都已落在笑嘻嘻的骆铃手上。
局面已稳定下来。
张福顺方面的人,手上已没有了枪。
温文望向骆铃,一副久困得摄,老怀畅甚的样子。
他“依赖”的骆铃:
“我们该怎么办?”
骆铃偏头想了想,这么多人,自己只有三个,怕也不好抓,便转首向哈森:“你想怎样?”
哈森毕竟是名警官,他缴了三美给打落地上的枪械,然后游目一转曾见一茶几上的电话:“我先打通电话。”
电话不通。
“断了线。”
局势非常明显:
他们不让哈森报警,不许他调派警方的人来这儿。
他们虽然已制住了这巨宅的主人张福顺,但却仍是困守于此地。
哈森懊恼起来:“快,替我打电话!”
张福顺顺从的说,“快,替他打电话!”
鱼生翻着死鱼般的白眼,问:“打哪儿?”
哈森烦躁的扬着枪,“接到警局去。”
鱼生没好气的说,“电话线断了。”
哈森用枪遥指他,喝道:“你不打,‘家你妈地’不成!”
“家你妈地”是马来话,意思是:找死;哈森一旦情急,虽通晓十四国语言的他,也骂出了自己母语的狠话。
——始终还是自己的母语最是亲切。
鱼生看来挺有胆色似的,立即警告他:“就算你是警官,也不能乱打死人。这儿有的是人证,你总不能都把我们全都杀光。”
哈森狠狠盯了他一眼。
他一言不发。
忽然,“砰”的一响,室里的人全都吃了一大惊、吓了一大跳。
好一会,房里看见哈森手里枪嘴冒出火光的人,才从鱼生脸上痛苦的神色里省觉:中枪的不是自己。
5、房里有风
大家对峙了那么久,终于还是开了枪。
第一枪。
鱼生痛苦的皱起了脸,捂着左臂,看来他本想硬硬撑着,但终于剧烈的痛苦让他屈身踣地不起。
见中枪的是鱼生,大家都放了心,担了心。
担心的是;别看哈森是警务人员,他可是说开枪便开枪的。
放心的是;中枪的不是自己,而且,看来哈森还算也有顾忌,他没有射向鱼生的要害。
连骆铃也吃了一惊。
她没想到哈森真的会开枪。
开枪之后的哈森,也冷静了下来。
刚才他太紧张了。
之前的对峙,他完全是以胆搏胆,手里的枪完全是废的。
现在好不容易才有了一把真枪,他因承受的压力太大,有点神经质起来,电话又打不出去,鱼生又有恃无恐,他便忍不住给他一枪,并“杀鸡敬猴”的说;“我不打死你,打伤你总可以吧——谁叫你们恃械拒捕!”
鱼生因为疼痛,而无法再跟他抗衡。
实际上,中了一枪的他、斗志和剽悍仿佛也同时给一枪打散了。
——有谁不怕死?
本来好好的一个人,怕死是常态,不怕死才是变态,只不过,一些英雄豪杰,面对大关节、大原则和大是大非时,能够宁死不屈、宁殉身而不稍易其旨。这才成了了不起的心态!
至于温文,也给哈森那一枪吓呆了。
要是现在张福顺骤起反抗,一定可以脱身以逃。
只不过,张福顺既没那个本事,而且他也一样给吓傻了,更不敢轻举妄动。
哈森放了一枪,倒是回复了他警官本色,冷峻(至少装得很“酷”的样子)的问:“你们只有两个选择:一,替我拨电话到警局;二,把我们摆在路旁的车子开过来,我们要押着张老板离开这儿。”
他毕竟从事警务工作,训练有素,观形察势,更能明辨进退吉凶:他如今陷在这儿,是说什么都得要硬着头皮掉到底的人,事到如今,自己若有退缩之心,只怕就更没命的希望了。
他知道若自己坚持要报警,只怕这屋的人决不会束手就擒。警方的人赶来,还要一大段时间,这儿全是张福顺和毛氏企业的人,一旦联手发难,尽管手上有枪,也未必能制得住场面。
既然召警局的人来大过冒险,他退求其次,只要押走张福顺,自己等人能安全离去,他日再带警部队来扫荡这“魔窟”好了;岂需急在一时!
由于他开了这一枪,他的要求,已没人敢说“不”不知怎的,这房里总似有风。
有的是一股怪怪的、阴叙叙的、凉飓飓的风。
哈森提出这个要求,谁也不敢答话,只张福顺一味求饶:“车,给你们准备,你们先放了我,好不好?”
哈森紧决的摇着:“放了你,那我们就回不去了!”
张福顺回心一想:那也不打紧。自己虽人押人警署,但他有的是钱、靠山、人材,不怕要坐一辈子的牢不成!所以他吩咐:“好,大家为这位大哥准备好车子——”说到这儿,又怕自己一旦上了车,给人滥用私刑,不觉又迟疑了起来。
哈森已按捺不下来,枪嘴对着张福顺,“快,快,不然,也吃一粒子弹再说!”
那形貌像招财猫的大汉“老石头”说,“好,车子就给你弄妥。你别开枪!”
看来,鱼生倒了下去,张福顺受制,这儿要算这“老石头”能说几句话。
不料鱼生人虽负伤,虽踣于地仍呼声说:“老石头,你真要给这些人载走了张老板。如果他们逼供以致入罪,后果是不是由你自己承担!”
看来,鱼生一脸狡狯,性子却剽悍狠忍。
老石头一时愣祝
这样一来,原来要去把车子开过来的保镖,也一时不敢轻举妄动了。
三美自是最同意鱼生的话。
“不能给他们回警察局,我们房里有人,外头也有人。只要我们不让他们走,看他们敢不敢开枪打杀老板!”
他当然极不愿让哈森这等人活到警署——他们一旦能活着离开张府,那自己的“前程”也就完了。
这样一来,局面就僵持住了。
哈森也真不能向这些人一个一个的开枪——再说,他的枪也没有几发子弹,而且,仇一旦结深了,如糟反扑那就凶险其矣!
这房里似有两股暗流,七八股阴风,一直在游荡、旋转,狂飙不已!
忽然,门开了。
门开得很慎重。
很轻柔。
它先是开了一道缝隙。然后,再敞开多一点。之后,一个人就双手高举、满脸笑容的步了进来。
由于门开得很审慎,显示出要进来的人没有恶意。也因为进入的人一下子表示了没有恶意,使大家都不敢大紧张,谁也没意思要开枪。
进来的人,满脸笑意,带点诡色,神态谦逊自敛,仿佛是个与世无争、与人无尤的人。
但他在这儿、此地的辈分和地位都很高,高得可怕。
他就是毛锋的儿子,同时也是毛氏企业的执行董理:毛念行。
他一出现,大家都舒了口气。
——终于有个“能话事”的人出面了。
他一开门,房里的游风都自敞开的门口泄了出去。
——房里可怕的压力似乎也减轻了一些。
6、今晚我有空
毛念行非常温和(温和的像他根本没有进来,只在外面那门探询)的说:“你们好……我可以进来吗?”
哈森一见毛念行,如获至宝——这时际,最重要的是能有个“说得了话”的人出来主持大局:“JP,你来了没有。这儿的事,他们定都听你的。”
骆铃正瞪着眼睛盯着毛念行,好像正设法想从他脸上看出一朵花来。
毛念行则马上澄清,“不,不,他们只是我的朋友。我就住这儿附近,听说这里有点……发生了些事儿。正好今晚我有空,所以就赶过来瞧瞧……警官,人没事吧?”
哈森情知毛念行正来一招“霸王卸甲”。但这样也好,毛念行“卸膊”,反面说明了不敢明目张胆的与警局为敌,这样就好应付多了。他一上来就跟张福顺这些人“划清界线”,正显示他不想插手些事。
这是好事。
也是好现象。
所以他说:“JP,你在这儿熟,张老板犯了点事,我们要请他回去销案,协助调查。你请人把车子开到门口,只要我们平安来、平安去,案子一销,张老板自然也一样平平安安,这样大家都好。”
“JP”是当地的一种荣衔,毛念行屡次大手笔捐献当地政府建设和慈善机关,早获苏丹作出勋衔。
毛念行估量形势,看了看张福顺求情的眼光,点点头,笑说:“顺叔。你不要怕,哈森警官是个讲理的人,你既奉公守法,去一趟澄清一下也好。老石头,你这就去准备车子吧,我已叫‘三叔’协助你了。
老石头点头,这就出去了。
鱼生一见毛念行来了,便没吭声了。
哈森这才舒了一大口气。
放下心头的大石头。
——既然有毛念行出面,这就好办得多了。
毛念行既是名人之后,又是“毛氏集团”的主脑人之一,生意还是要做下去的,那就不致于太乱来。
只要不太“乱来”。哈森自信凭自己在警方的地位,还可以“罩得妆。
却不料,骆铃尖叫了一声:
“是你!”
她用手戟指毛念行。
原来她到这时才认出来了。
这家伙就是当日向他问过路的人!
骆铃的大呼小叫,令哈森又神经紧张了一下,几乎又失手开了枪。
毛念行却温文的向骆铃点首招呼:
“你好。”
骆铃想起:就是遭这人挑拨离间,以致引起夜探“红毛拿督”的事,并致使跟顾氏父子发生冲突,越想越火,骂道:“你这卑鄙小人!麦基!石坚!姜中平!”
毛念行却皮笑肉不笑的说:“不敢当不敢当。我那有麦基那么英俊,更没有石坚那么脸恶心善,姜中平,他的奸角演得那么好,我甘拜下风哩。”
这回答倒出骆铃意料之外。
原来骆铃是个戏迷。
她刚才一光火,就把香港五六十年代的粤语旧片的一些著名奸戏的奸角名字,都向毛念行“照头淋下。”这些人物,还大都由于平时半夜睡不时看电视括映旧片看来的。每个半夜至晨曦,精力过剩、活力十足的骆铃都为这些戏里的“奸人”咬牙切齿,恨之人骨。而今一见毛念行,忍不住就“加于其身。”
没料的是:
毛念行身在海外,生在异地,对这些香港本土过去的旧演员,却耳熟能详,了如指掌,还攀上了话题,反过来说:“我多说华语。应该比较像魏平澳、姜南、欧威吧。”
骆铃一怔,知道他说的是六七十年代时国语片的歹角,这倒引起她的兴趣来了:“你是现代人,心理又那么变态,还是像任达华、曹查理、单立文多一些。”
毛念哈哈一笑,“又是香港电影的歹生。我不是较似台湾的苗天,大陆的姜文,香港的罗烈……”哈森忍无可忍。喝止道:“你们在谈些什么!?”
温文笑嘻嘻说,“他们在谈电影埃”
“谈电影?”哈森叫了起来,“这时候在谈电影!?”
毛念行笑吟吟的说。“也可以说,我们是过了一招。骆小姐,你对电影很熟啊,我们公司也有意思要开拍一部电影,请香港演员过来主演呢。”
骆铃一听,马上兴趣可来了,“怎么你们这儿,对我们港台电影演员会那么熟悉的?”
这回温文抢着回答:“当然了,你们那儿的电视剧还未播,我们这儿已早一天晚上可租借来看呢。”
骆铃大讶:“怎么会这样子?”
温文说。“竞争嘛。待港澳播映之后,次日一早这儿已有翻版流传了。你们那儿的演员、电影、剧集,我们这儿可比你们还熟呢。这儿的华文报纸,娱乐版通常有一大版一大版的,中日港台的娱乐消息,都无不兼容并蓄,可比你们还熟悉呢?”
“可不是吗,”毛念行也加入谈话,“你问那儿电视台的三流姐仔四流歌星,都来这儿登台演唱。旨在掘金。我们这儿的观众还无任欢迎呢。他们要在港台,可不具备开演唱会的号召力。”
“不过这些哥仔姐仔也太离谱、忘本了些!”温文说来还真忿忿不平,“他们在这儿登台赚真银,那还罢了,但一回到香港,就弹我们这儿什么落后、治安不好、面包生虫、电梯遇鬼、房间没冷气什么的。把我们这里话说威猛鬼庙、大山芭似的!他们在台湾也一样吃香,难怪我有位朋友Donna说:台湾人大多是盲目香港狂!现在大陆也一样。当香港名气界的人真风光!”
骆铃对这话题倒兴趣得紧,“没想到这儿也提供了港台演星一条出路。”
“岂止出路,还是大市场呢!”毛念行说,“香港在这十年间,早已成为除了荷里活之外。制作电影多的地方。不过,在九七之后,香港政权交还中国,形势只怕难以掌握。我们这儿既有市场,便也有意搞电影制作,另起炉灶。”
骆铃问:“所以,你们也搞电影?”
“他们,搞女人才是!生年、每段期间。这儿都有一些专门借拍电影来搞女人,曾开什么庆功宴。一下子连奸了发明星梦的几十个女人!常有这样的事。只是有些通了大,有的没通天。真是乌烟瘴气。惨不忍睹。这儿没有电影王国,一方面是政府约制太甚。一方面就是给这败类搞坏的!”温文说得倒上了火,好像已变成了城市论坛了,说得滔滔不绝。“这儿搞不成,新加坡倒蓄势以待呢!他们正招兵买马,要在九七之后,除了在经济金融上取而代之之外,在电影电视制作上,也要另成一个亚洲地区的文娱重心呢!”
毛念行尴尬的笑笑,不去驳斥他,只向骆铃善意的笑笑说:“你那么漂亮,不拍戏真可惜。”
骆铃马上红了脸,扭捏起来,恢复了女儿态,受宠若惊的说:“我……我……我行吗?”
这三人电影对话,只把哈森和一众在枪口下的人,都听得傻了眼。
——这是什么时候,什么开头,居然谈的是这个!?
7、小姐今天不高兴
他们居然在这节骨眼上谈起影视圈的事,而且还谈得挺融洽的。
谈到末了,毛念行居然还说:“改天请你来试试镜。”
骆铃怀才得遇的欣然道:“我哪行……我……我一定来。”
温文仍发出警告:“别相信他,他会把你连皮带骨吞到肚里去的。”
“我们谈得真好,”毛念行到这儿便“结束”了谈话,“车已经准备好了。”
语音一落。果听敲门声。
门才叩响,一人探首进来。
这人鼠头獐目,油头树脸,却有一双蚕虫眉。很少有人像他眼睛长得那么校而那么小的眼睛却仍分明可见是“四白眼。”
那人瞥了全场一眼,然后向毛念行一鞠躬,说“大少爷,都准备好了。”
毛念行剔起一双眉毛问:“好了?”
那人答:“好了。”
毛念行说:“谢谢你。二叔。”
那二叔也一副担特不起的样子:“哪里,应该的。”
毛念行向哈森等人一伸手,优雅的说:“请吧。”
他进来之后,一下子便打破了僵局,而且逗引起谈电影和演员的话题,使大家的紧张气氛缓和不少,本来握枪的手一直在抖动的(温文)和在拼命用力的(哈森),现都回复了正常。
终于到了可以撤退的时候了。
哈森和温文,合作无间,一左一右,押着垂头丧气的张福顺,往门外撤走。
骆铃一把拖住张小愁的手,就走。
张小愁怔了一怔顺从的跟她走。
张诞急得什么似的,叫了一声:“小愁!”
毛念行洒洒手,仍然保持斯文优雅:
“不好意思。她不可以带走。对不起。”
“为什么不可以带走?”骆铃反问:“我们今晚来这儿就是为了带她走。”
“他哥哥在这儿,”毛念行说,他在抗辩的时候依然能够保持风度,“我相信她哥哥也不会同意带走。”
“她哥哥?她那个变态哥哥!”骆铃瞪着蒙蒙媚媚的眼。手叉着腰、皱着鼻子,分外显出她的界头丰润匀美,“我也相信她已过了法定年龄,她要离开这儿与否,完全可由她自己作决定——何况,警方也要她走一趟,协助调查,可不是吗?哈森!”
哈森本只要离开这房子就好,他可不想节外生枝。
可是事到如今,他也只有一力支持骆铃的话——毕竟他们是一条阵线上伙伴。
他只好点头,扬着手枪,好像是要提醒他的“敌人”;我是有枪的,请注意,我是有枪在手的!
他说:“对,张小姐最好也跟我们一道走。”
毛念行望望骆铃,又看看哈森,再斜瞥了一下张小愁。
张小愁显得有点畏缩。
只听张诞大喊:
“小愁,你不要跟他们走——”
骆铃拖着张小愁就往外就走。
张诞作势要拦。
骆铃粉脸一寒:
“你凭什么不给她走?”
张诞楞了一下,吼道:“她是……她是我妹妹——”“你妹妹?你凭哪点资格当她哥哥?”骆铃每个字都像是在牙缝里迸吐出来的暗器:“你只不过想把他变成一个见不得光的女人罢了!”
张诞气得跨步上前,骆铃一扬手上的刀子,“来吧!今天本小姐不高兴,连你一齐押回警局去!”
毛念行却喝止了他。
“——既然骆小姐一定要带走她,那也无妨。”
“可是——”
张诞显然要抗议。
毛念行横了他一眼。
一向予人谦逊有礼的他,在这一眼里流露了不怒之威,是以使张诞把未说和未完的话全部粉碎在肚子里。
何况还有一个人,正趋近他,并向他古古怪怪的笑了一下。
张诞一见这个人贴近自己,就什么话都说不下去了。
也不敢说了。
这个人当然就是给毛念行唤作“三叔”的猥琐汉。
于是毛念行等目送骆铃(拖着)张小愁、哈森、温文(押着)张福颀,走到大门,入轿车里,五人坐好位子,由哈森开车,引擎发动时,骆铃、温文等居然还“依依不舍”似的在车厢里向石阶上的毛念行、老石头、张诞等人挥手。
毛念行也在微笑、挥手,像在恭送着长官“告老还乡。”
在他身边的三叔,凑近他身边。低声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毛念行又抬走了一爿眉毛:“效果如何?”
三叔笑露上排黄牙:“足以炸成碎片,五个人,交换肠肚,找不到手脚。”
毛念行不动声色的说:“做得好。”
张诞却几乎要哭出来了:“可是小愁她她她……也在里边啊!”
“那有什么办法?”毛念行也微带惋惜的说,“谁叫她自愿跟他们走?”
老石头忍不住说:“你们……这一炸,不是连老板也——”毛念行索性把手一摊:“那有什么?老石头,没了这个小老板,还有‘大事头’啊!你怕什么!我保证你比现在还捞得风生水起!”
然后他又像告解一样地虔诚,细声问二叔:“谁跟着他们的车子!”
三叔即答。
“辜剑。”
“那好,也不枉了我大费唇舌拖宕的苦心,”毛念行这才流露心满意足的样子,“至少教他们保准不留活口。”
第二章风不得光的女人
1、黑色甘蔗
车开动后骆铃和温文都欢呼起来,仿佛是在什么游戏里取得莫大胜利一般。
哈森虽然惊魂甫定,也觉得他们象极了小孩。
小孩的特色是:
做什么事也当作是玩乐。
可是对敌本来就是件凶残而危险的事,用“玩”的方法去处理很容易便会引火烧身。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的情形,之所以能扭转乾坤。反败为胜,反而是温文和骆铃的功劳。
这一点哈森自己是心知肚明的。
先前的情形非常清楚:
张府的人这般紧张,出动刀枪,显然,三宗血案跟张、毛二族必有重大关联,看来陈剑谁、骆铃这些人只替他们背上黑锅而已。
明白了这等“形势”,哈森对骆铃、温文等人也就“客气”多了。
车子在黑夜里直驶出这城镇。
他把车开到公路上以后,觉得危险不大了,就跟温文调换了位置,由温文驾车,温文一坐上驾驶位子,就开了音乐,看着声波高低大小造成的光波,边开车边哼歌,十分自得其乐。哈森则到车后问张福顺:“顾氏爷子、巴闭夫妇、张家两老……这三宗血案,是不是你干的?”
张福顺摇头,薄唇拗成一线,倔强得出了面。
“你说不说!?”
张福顺仍然固执的摇首。
“你不开声?”哈森火了。
“哪轮到他不作声?”骆铃铃儿一般清笑了起来。
忽然,张福顺坐着却忽弹跳了起来,“哎哟吗”了一声,几乎没撞穿了车顶,吓得车速开不逾四十米的温文也几乎转弯翻车。
哈森怔了怔,才见骆铃笑吟吟的,两指间夹了一口针,笑嘻嘻的说:“这他不就开口了吗?才不轮到他不想开声便不开声。”
哈森倒觉得这法子干净利落,张福顺摸着大腿怪叫:“她、她、她!她刺我的大腿!”
“她刺你的大腿?”哈森奇道:“她那么漂亮,你摸她的大腿。大概还有人信;她刺你的大腿——?嘿!”
有人赞她漂亮,骆铃一听高兴起来,对哈森也就有好感了。
张福顺却气急败坏的叫了起来:“她是刺我——是她。是她,你没看见吗?她用针——”只听“哇”的一声,张福顺又整个人弹了起来,要不是他的手铐扣着哈森的手腕,难保不撞飞出车外去了。
“什么!?”
“——她刺我。她又用针……刺我……”“几时?”
“刚刚又一次……先前已一次……”张福顺几乎已哭出来了,“你们……你们没看到吗?”
他越说越伤心,索性撒赖恫吓了起来,“你们是警方的人……怎么可能滥用施刑……我要告你们,我一定会告到你们甩裤!”
“哦?她么?”哈森悠哉游哉的说,“她可不是警方的人,她是嫌犯……何况,”哈森指指自己的额头:“她这儿有点不正常。那是刚才在你家里给吓成这样子的。”
“什么!?”骆铃叫了起来。
张福顺已当哈森是他身溺险海里的一浮木:“你没看见她这样对我吗?身为警务人员,你不能滥用私刑啊!”
“她有用私刑吗?我看没有吧!一个这样娇滴滴的小姐对你用刑?你说了也没人信!”
哈森好暇以整的说,“何况,”他用手指戳戳自己的眼睛:“我这儿也有问题:是在你府上给打成样子的。”
他又补充说:“既然骆小姐给你吓得失常了,而我也给你的保镖保得眼睛几乎失明。你看。我连车也不敢开了……你自己得要小心了。”
张福顺望望笑得十分兴致勃勃的骆铃和翻着白眼的哈森,像见着两只野兽一般,骇然道:“你们!竟串通好来——”“哇呀——”一声,话来说完,他的臀部又挨了一刺。他惨嚎一叠声说:“不要刺我,不许刺我……我要等到我律师来才说话……哎呀!妈碍…别刺别刺……至少也要等到回警署再说好中以——唷,噢噢噢噢……痛死我了……救命啊!求求你们,这女人发疯了!”
哈森悠然道:“我看丹斯里张你还是合作一些的好……你在车里这样闹法,太不安份了,万一造成车祸怎办?太影响驾驶了!这样下来,我迫不得已,只好代表警方来制服你了。”
“喂喂喂,可不是我要这样挣动,是——哎也!我死了我死了我死了——别再这样了,我怕……怕怕怕怕怕了……你要问什么,快问吧,我能说就说——我已快变成马蜂窝了!”
“你说就好。是你自己要说的,”哈森倒挺不乐意的样子,但心里十分感谢骆铃的配合无间,“别到警局又说我们迫你说的。”
然后他拿走了手提录音机,“你要说就说,但前一段先说明是你自己自愿提供的……其实这样对你好多了呢!你跟警方合作,可以减刑呢!”
他这才开了录音机,俟张福顺百般不情愿的说了这几句话之后,他才问:“谁造成顾、张、巴三家连场血案的?”
张福顺咕哝道:“我……我不知道。”
哈森唉了一声。
这时,车子正沿着公路、经过一大片蔗田。
甘蔗干粗叶盛。肥大密茂,蔗皮紧得发黑,竟跟土色近似。
哈森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转首去看那蔗园,“你既然这样强硬,我也帮不了你喽——”说着便“啪”地一声关掉录音机。
这录音机才关,张福顺顿时又惨叫了起来,显然又着了骆铃一记。
然后哈森这才转过头来,故作吃惊的问:“吓?吓!?什么事?”
骆铃吃吃的笑着,一副蛮好玩、很兴奋的样干,像看到自己心爱的洋囡囡复活。
张福顺鬼叫了起来:“这女人都变态的——”话未骂完了,又变成了修嚎。
到最后,只听他在车内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你们问吧……你们问什么我都答。”
哈森一笑,才又“啪”的开了录音机。
“就算不是你干的。可是那三起血案是谁指使的,你可知道!”
“这……”
骆铃的钟又扬了起来。
张福顺又要惨叫。
忽听张小愁恨恨的说,“是毛家的人,他是其中之一的走狗。是他们干的好事!这血海深仇,我是一定要报的。”
张小愁忽尔说话,而且说得这般清醒、忿恨、决绝,全车里的人都为之吃了一惊。
车外所经,仍是无尽的蔗田。
黯夜里。一列列黑紫色的甘蔗,就像一支支指向天的枪杆。
2、红色鸡爪
张小愁的语音,充满了恨意,一点也不似平日忧忧愁愁与世无争的她所说出来的话的,令人不寒而栗。
但她的话却也清醒得可怕。
她没有疯。
一下子,大家的注意力都改而集中在她身上:骆铃哼声:“我就知道,全是姓毛的搞的鬼!”
哈森即问:“你知道这件事的始末?”
骆铃截答:“当然了。你没见毛念行本来定得那个样子,一听我们要把小愁也带出来,他就脸色都变了。因为她一定知道一些他们不想她说出来的事。对他们而言,她就是见不得光的女人。”
哈森马上从张小愁身边发生的事问起:“蔡四幸是毛家的人杀的?”
张小愁还没答,张福顺已喝止警告:“小愁,你活不要乱说。”
骆铃一笑。
露出贝齿。
然后一扬手。
她是富家小姐,手指白皙而美。
指上拈着一根针。
针清亮,银色。
只那么一扬,张福顺一见那针,全身都籁籁抖哆起来,再也不敢吭声。
骆铃仍笑意可以杀死人、眼波足以酿醇酒的呵气呵声跟他说:“我们现在没问你。问你,你才说,知不知道?嗯?”
“知……知道。”
“乖乖的,听话哦?”骆铃这才转过去问张小愁:“他们为什么要杀蔡四幸?”
张小愁拗着唇,寒着睑,雪玉也似的脸容令人心疼。
骆铃原以为她要哭了。
谁知没有。
她不哭,还以一种清醒得令人寒粟的语音说:“他们要杀四幸,至少有三个原因:一,蔡四幸不听他们的话,不为他们所用。二,蔡四幸约你们来就是为了调查他们的罪行。三,毛念行追求我。”
骆铃问:“蔡四幸邀我们来调查毛家罪状的事,毛家怎会晓得的?”
张小愁说:“他不该告诉我。”
骆铃大讶:“是你告诉毛念行的!”
张小愁:“不是。他告诉我的时候,我哥哥也在常”骆铃说:“张诞说的!?你哥哥为何要告诉毛念行?”
小愁:“他要在此地混出点成绩,就一定得要借助毛家的势力。毛念行喜欢我,我不理睬,他就买通哥哥。如果四幸娶了我,哥哥就什么都没有了,还欠他一身的债。所以哥哥一向反对我和四幸往来。”
骆铃大怒:“他就为这一点利益把你和蔡四哥的感情断送了!?
“也把他的性命断送了。”张小愁倒是很平静:“骆小姐,你有本领,也有成就,所以不为意;但对我哥哥而言,能有个靠山可依,那不算是‘一点利益’而已了。”
骆铃默然。
温文即问:“我明白了。难怪毛家的人可以算准你和蔡四兄相会的地方,而且想必也在汽车的引擎里做了手牌。”
张小愁冷哼:“还不止。”
温文随即想起。“他们还在你的手帕上下了药,不然。以四兄的身手,就算遭受伏袭,黑火也决不沾不到他身上。”
哈森“打蛇随根上”,“那他们为什么要杀害你父母——应该是养父养母的吧?”
张小愁:“他们是我们兄妹两人的养父养母,但那也一样,他们养我育我多年,我就待他们是亲父母一样。他们原先不一定是要杀我父母的,那毛家二少爷毛赐是冲着你们来的,但你们都不在。毛赐就喝骂哥哥,骂他为伺让你们住在这儿。哥哥表示:如果不让你们往下来,怕你们对他起疑心,并说明是得过老大毛念行允准的。他们就在屋外对话,后来语言上起了冲突,吵了起来,声音好大,给爸妈听见了,就怒斥哥哥不该害了四幸,太过丧心病狂。哥哥怪毛赐声张此事,即坐上一摩托车赶去毛家,要毛念行来主持公道。哥哥一去,毛赐更上了火说要找枪手候你们回来,一个个杀掉。我父母求他们不要再害人了,毛赐兽性大发,干脆连我爸妈一并杀了。他本来也要杀我,我就装疯,而他的左右手金剑提醒他:我是毛家大少爷还没追到手的女子。杀了只怕毛念行会过不去,毛赐这才没下手。他带车队扬长而退——”骆铃恍然接道:“却不是留下了个枪手匿伏,要杀我们。”
张小愁:“那枪手叫‘表叔’是毛念行身边‘八卦’里八名爱将之一。”
骆铃冷笑:“爱将?却给大肥鸭一刀杀了。”
“啪”的一声,录音机关了,就在骆铃说到“一刀”的时候。
骆铃冲着哈森一笑。
她领会哈森这等做法是为了保护陈剑谁——同时也是向自己示好。
她对这异族警官不免也好感起来。
好感归好感,问题还没问完。
“那天我去你家,你为何不把这些告诉我?”
她有点怨责张小愁对她不尽不实。
张小愁没有回避她的问题:
“我那时只怀疑车子的手帕是哥哥下的手脚,但并未得到证实,四幸已死,我不想也害了哥哥。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为你好——也有你那样的哥哥!”
“说什么他都是我的哥哥。”
张小愁执拗的说。
“那这个东西——”骆铃向张福顺指了指,当尖指上还拎着根针,张福顺顿时又颤了颤:“——到底是不是你的亲戚、监护人?”
张小愁寒着脸说:“亲戚?我们只租他房子。”
哈森横了张福顺一眼。
张福顺的头在衣领里缩了缩——如果他背上有壳,他也一定会毫不犹疑的缩了进去。”
哈森衔尾不舍的问:“那么,顾家父子和巴家夫妇遇害,张小姐可知道内情?这些跟你哥哥可有关联?”
张小愁:“我不大清楚。只不过,哥哥看到报纸,很骇怕,说:怎么闹出那么多条人命……事实上,他那晚后来回家,发现爸妈死了,也很伤心,怒愤……他也恨绝了毛赐,他只是身不由己。”
大家都明白张小愁为她哥哥说话。
大家也不好驳斥。
温文冷哼一声:“这年头,什么坏事都用‘身不自己’这籍口做出来的。”
骆铃也忍不住加了一句:“自己做了又不敢承担,就推出‘身不由己’这句话来搪塞,难怪古龙喝酒喝死了,三毛上吊吊死了,都‘身不由己’嘛。只剩下我们这些凡人没死,活下来活受罪的要承担责任。”
哈森是马来人,对什么古龙、三毛、身不由己的自不甚了解、也没兴趣知道,只把“矛头”转向张福顺:“你为什么要当毛家的走狗?”
张福顺只嘿笑了一声,却见骆铃又扬起了银针,他马上回答了问话:“警官,我是没办法的哪!”
“什么没办法,他强迫你不成!?”
“我公司的资金,大部分都是来自毛氏企业的……警官,这儿的情形你是知道的,我如果不听他们的话,我在这里哪能立足啊!”
骆铃轻蔑的说:“又一个‘身不由己’。”
忽想起什么似的,向张小愁说:“我要问你一句话。”
“问吧。”
“很私人的。”
张小愁略迟疑了一下:“能答的我一定答。”
骆铃欲问又止,“我还是小声的问,你可以不答,但我认为事关重大……”她遂与张小愁交头接耳的说了几句话,张小愁开始睑泛红潮,而后也比蚊子还小声的说了些话,一会儿点头,一阵子摇首。
这时,开车的温文忽搔搔头皮,又纽皱眉头,喃喃地说:“怎么了?红色鸡脚……!?”
他像遇上绝大的鸡脚,苦思不解的。
但没人理会他,更无人去问他什么是“红色鸡脚。”
只听哈森继续逼同张福顺:“据你所知,毛家的人为什么要杀巴氏夫妇和顾氏父子?你别说不知道!”
张福顺苦着脸。
他知道不答的结果。
所以他只有回答:
“顾家的‘红毛拿督’,处处阻着毛氏的财路,加上毛锋的过去背景、所作所为。顾步知道得最是清楚,他当然要除掉顾家父子了。巴闭是顾影的支持者,而他在本地又很有人望,杀了巴氏夫妇可以一劳永逸、嫁祸于人、斩草除根、免除后患。——”说到这里,他又连忙宣称:“我可没做这些案子,都是毛家的人干的!”
哈森却已对这答案相当满意,又“乘胜追问”:“顾影死了没有?”
张福顺望着录音机,不敢答“是”或“不是”。
哈森却微笑的关掉了手提小巧的录音机。
张福顺几乎马上惨嚎了起来——
对他而言,关掉录音机这“动作”无疑是“又要挨针刺”的讯号。
他怕得根本没留意到骆铃正与张小愁喁喁细语,这次还没功夫去理会他。
哈森这举措,使张福顺魂飞魄散,忙道:“我说,我说,你别关掉,别关掉……开,开,请——开……”哈森这才“循其要求”。懒洋洋地开了录音机:“顾影在哪里?”
“毛家。”
“毛家很大,三个儿子都有私宅。住处很多,到底在哪个地点?”
“毛念行是对付他的人。我想……顾影应该是落在他手里。”
“巴闭的太太呢?死了没?”
张福顺摇头。
哈森提醒他:“摇头、点头,都不可以,要回答——你不回答,我就关机了。”
张福顺忙答:“没死没死,毛更舍不得杀她。”
却听温文又在驾驶盘那儿寻思不已,咕哝着说:“红色鸡爪?怎么,这儿有炸药吗?”
骆铃望了望倒后镜,冷冷的说:“什么鸡爪鸭脚的,倒是有人鸡手鸭脚的跟踪我们。大家最好准备着吧。”
哈森回首一看,果见有架轿车衔尾不舍,对看来大肆娇纵的骆铃,顿时重行估量起来了。
由于深夜里极少车辆,后面梢尾不舍的车灯就分外触目了。
3、有味炸药
再仔细看,跟踪的不止是一部轿车,还有两架摩托车,在轿车一前一后,护驶前进。
不过,这三辆车子虽然跟踪得明目张胆,看来没意思要作什么掩饰,但却盯梢盯得十分之远,至少也在一百米开外,不敢贴近。
“既敢露面跟踪,又不敢迫近。”哈森拔出了枪,一副杀敌无算、杀气腾腾的说,“这算什么!”
却听温文又在自言自语,说:“红色鸡爪?怎么又是红色鸡爪?”
他一面说着,还一面把手放在那驾驶盘左侧随着声量放大缩小长高减低的光波器上,喃喃自语不已。
骆铃忍不住问他:“什么红色鸡爪?吵什么吵!”
温文说:“这……我……一时说不清楚,让我慢慢告诉你……”骆铃没好气:“我才不要听。你说什么炸药哇?”
温文说:“这炸药……却又跟红色鸡爪有关……”骆铃能听越不耐烦:“鸡爪跟炸药,能攀上什么关系?他俩结婚啦?订亲了?一同殉情不成!?”
“不是,不是哪——”
温文一急起来,就找不到话头。
哈森哼哼嘿嘿的说:“我们才不怕。”他不知是为恫吓张福顺还是给自己壮胆的向他的“偶像”说:“你还在我们手里。他们才不敢乱来。”
张福顺苦着口脸,说:“那可不一定。他们……可不定讲情面。”
骆铃笑了,幸灾乐祸。
“活该,谁教你跟毛家的人同流合污,现在可是报应!”
温文忽然插口:“……我是一旦闻到了炸药味。脑子里便出现了个形象的,红色的,闪电一亲,就像……像是鸡爪子!”
原来他已找出说话的方式为叙述他自己脑里“炸药”和“鸡爪”的关系。
哈森只觉这个人神经兮兮的,也懒得理睬他。他只顾问向张福顺追问:“我知道毛家的人既私运军人,而且还贩毒……这些跟你都脱不了关系!”
张福顺知道这些罪名,在当地可都是非死刑便是终生监禁,便矢口不认。
“要不是你干的,”哈森给他一条“退路”:“谁做的,你最好指认。我可以把你转作警方的污点证人,可考虑减免刑责。”
骆铃本来有心没心的听着忽想起一事,觉得不妥,拍了拍温文的肩(这可又把正一面驾驶一面思量的温文吓了一跳):“喂,你说说看,炸药和鸡爪到底是怎么回事?”
温文见有人肯听,简直几乎要感激流涕:“是这样的,我……我这个人,有些敏感,有些敏感……”“敏感?”骆铃眉心一撇,“什么敏感?”
“对,就是敏感……”温文尴尬的说,“请你不要嫌弃。”
“你说什么!?”骆铃更是不解,我嫌弃什么!?”
温文这才连忙改换了话锋、回到了主题:“噢,不不。是这样的,我自小有几件事异常……”哈森一听前听不下去了:“喂喂喂,我在审讯,你别来搅就好不好,谁来管你异不异常!”
张小愁忽截着说;”他是有话要说,大家最好能听听。你们没发现吗?他的手,按在车里的录音机上,显示声波的光波长短就不一样了。”
这时候的张小愁,观察入微,语气坚定,思绪清醒,使人刮目相看。
张小愁这一说。大家都留意那荧幕上的光波,果然异常,而且温文的手掌一按上去,光波真的转成了红色鸡爪形。一闪而没,不一会又出现一次,在车中的夜色里份外触目。
并且一再的出现。屡次不爽,找哈森手手上那架录音机也一样。
“那是什么玩意儿?”骆铃可生起了兴趣,“你快说。”
“我天生鼻敏感。”温文仿佛因为自己有这种天生异禀而感到自卑、毅然和不好意思,“没办法。只要车上一有炸药之类的物质,我就会闻到并在脑中就会出现红色鸡爪的构图……”“脑中?”骆铃叫了起来。“慢着,现在可出现在收音机、录音机的光波屏幕上啊!?”
“就是嘛,我也没法控制,”温文语调无奈,“只要有炸药的味道,我脑里就会有红色鸡爪的图形,我只要把手掌贴近电器,就会出现这样的光波,而区也影响了声波呢……不信,你们听他把音乐声量扭大了。
那本来是翻着一首七十年代初的流行曲:“今夜台北没有你”,但温文的手心一贴近开关掣。那首歌立即四分五裂,刺耳难听,就像是爆炸——每个音符约五马分尸毁尸灭迹式的爆炸。
“慢着,”骆铃警省了起来。“你是说,只要一嗅着炸药的味道,你就会有这种异常的反应?”
“是呀……”温文颓丧的说,“我自己也不明白……”骆铃截止他说下去,“也就是说。在这儿附近有炸药了,是不是?”
温文答:“——可以这样说,不过……”骆铃马上问哈森。“这是你的车子?”
哈森即答:“不,警署的。”
骆铃说:“车里藏有炸药?”
哈森悚然:“没有。绝对没有。”
骆铃、张小愁、张福顺、哈森等人都互觑一眼,毛肌悚然。
只有温文还笑嘻嘻的,没意会过来。
在百米之外的轿车内,戴太阳镜、满脸长满疥子、脸颊凹凸不平的杀手辜剑吩咐驾驶者说:“放慢下来,拖远一点,以免波及。”
他摩挲着手中摇控器上的一颗红掣,狞笑起来:“留心看着吧,立刻有好戏;大爆炸可瞧了。”
忽尔,只见前面那部车子突然兜了个大转弯,急促钻蔗林里去。辜剑见势不妙,立即按下了摇控掣上的按钮。
轰的一声,前面那部车突然变成一团火光,然后突然粉碎,连同蔗叶横飞升空,火势蔓延怒烧,一下子便如火龙直卷,波及整片蔗田。
连在两百米之遥的车子,也可以感受到这爆炸所带来的热浪和冲击。
第三章狗屎与垃圾
1、谁比子弹更快!
火光熊熊,一下子就蔓延了整片蔗田,风助火势,火趋风威。一下子烧亮了半壁天,每支甘蔗就像一个个看了火的人,纷纷在挣扎、呻吟、滚塌、崩倒,而终成灰烬。
辜剑用望远镜观察了好一阵子,都是熊熊烈火和折腾在沸腾中的蔗田,除了焚烧时令人惊心的光和热之外。似乎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活的人。
——那也确然,在这样剧烈高温的燃烧下,除了火光火花火焰。那还有什么事物可以生存下去?
不过,辜剑。还是不放心。
他观察了一会,然后把望远镜交给身边一个戴着帽子的大个子。
“你也瞧瞧。”
大个子接下望远镜,看了一会,仍不明白:“瞧什么?他们不全都死了么?”
“应该是……”辜剑却若有所思,“可是,他们在爆炸之前,突然把车开人蔗田,那是什么意思?”
大个儿不解的说:“不管是什么意思,反正他们都已死了,是不?”
“小心驶得万年船。你留这儿,有什么动静,立即接应。”
辜剑和车上另一保镖各翻身坐到那两架摩托车的后座,戴好头盔,并各技出枪来,吩咐:“开过去看看。慢慢的开。一见没死透的,就补送他几枪。”
他是毛家的助手。
——一个好帮手,自然要把事情做得妥妥帖帖,才算成事。
他也是毛锋身边的好杀手。
——一名好杀手既已下杀手,使决不留活口。
问题是:
还有没有活口?
——在这样剧烈的爆炸里,这样可怕的烈火中,有谁人,还能不死?还可以活着?
辜剑坐在摩托后,跟另一部摩托车打从两个不同的方向以V字形往灵场进迫。
火势愈来愈猛烈。
热浪迫人、惊人。车开离火场二十码,辜剑就示意先停下来。
他眯着眼,看了好一会。
除了燃烧时火势太猛,而致发出相当伟人骇人的声音外,并没有发现什么。
蔗田之前,散铺了许多车的碎片,有的还冒着烟,分散在凹凸不平的土坡上。
他看不到什么。
至少没有什么是可疑的。
但他也没发现任何尸首,不管是烧焦了还是残肢,都没有。
于是他扬声问;
“百足,你那儿有什么吗?”
“百足”,是蜈蚣在民间的浑称。辜剑现在叫的当然是人的名字。“百足”就是高足的别名。
高足就是巴闭的两名近身弟子之一,没有高就和高足,巴闭可能还不致败得那么彻底、死得那么惨。
这高氏兄弟原本就给毛念行、毛更等收买了,由于他们做了这等灭绝人性的事,更担心给警方查出真相,所以当毛念行赶到张福顺家对付来查案的警务人员时,这高氏兄弟自然也跟了过来,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插手/出手/下毒手的。
有。
跟踪哈森这部车子,并予以铲除,便是重大任务之一。
高就留下末守在毛念行身边。
高足则跟辜剑一齐去“赶尽杀绝。”
他和辜剑手上都有枪,而且有驾驶摩托车的人在接应,两人都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而且。公路上还有一部车子(史斯和司机)在监视,万一个风吹草动,也可以立即予以反击格杀。
辜剑原也不过只跟高足打个招呼就要走了,显然的,车里那几个知好歹的人,不是炸成碎片,就是早已丧身火海了。
他叫了一声,但没有即时收到回音。
甚至没有回应。
只有火的声音。
醒醒。恐恐。劈身。啪啪。
辜剑又叫了一声。
依然没有回音。
他开始觉得不妥。
他向驾摩托车的骑手打了个手势,叫他小心。
同时,他发现距离他约十五码外,倒下了一部摩托车,他还未及看清楚,已听到背后有人向他叱道:“丢掉枪,举手,一动就要你身上穿洞!”
辜剑企图霍然回身。那声音又警告起来:“别妄动,是你们下毒手在先,我开枪杀你,只算自卫。”
辜剑整个人都绷紧,他指望那摩托骑士能及时醒觉。
但这希望显然落空了。
因为他已瞥见:
一个略为矮小但眉清目秀(给这黑夜冲天大火一映,居然还带点瑰丽!)的男子已潜过那骑士身后,手里拿着什么事物,往骑士大汉后头一劈,那骑士“噢”了一声,应声而倒。
看来,那矮小男子还十分雀跃。
辜剑知道自己等已中了伏。
他把希望转往在那部在远处监视的车上:那儿还有他的伙伴。
——幸好,他没把人全都叫下来搜索敌人骸首。
要是,这回可是一败涂地了。
现在,至少还有寄望。
因为车上的大个子也是非凡人物。
他是毛更三少爷的心腹;
史斯。
——由于他以勇悍、忠心闻名,“企业”里、“集团”中,都称他为“死士”而不名之。
何况史斯手上还有一支火力极强的散弹枪。
史斯不明白辜剑有什么好紧张的。
车子都已炸成碎片,还惹起了一场大火,现在他们要走的就是把车子开走,犯不着还在那儿烤火抵热的。
所以他不甚注意火场的情况。
他甚至接下呢帽打起困儿来:
昨天那一场豪赌真要命,短短一个小时之内他几乎输光了身家又赢回来了三栋房子然后又输清了荷包里一切现款,他妈的,到后来还是那姣婆娘厉害,使他目睹毛更在巴闭家里淫辱甘玲后的旺烈精液,全泄在她身上,到头来只剩下吃了顾影那一拳的肚胆肾脏都一齐吃不消起来,好像全给熬成一杯杯混浊不堪的奶茶。
他在微微恍惚间,忽觉车厢一动,不禁省党起来,猛张眼,推上帽沿,只见在驾驶座上的伙计已把头歪倒在驾驶盘上。
驾驶座左边却出现了一张美艳的脸,还正冲着他笑。
火光在数十码外映出了这张艳脸的轮廓:——这么美……他也想笑笑回报,忽然觉得不妥,正要抬起手上的枪,对方已一枪抵住他的头、说:“你快得过子弹?”
——谁快得过子弹?
于是,大个子史斯、小斧头辜剑、高足,还有三名同党,全都给哈森、骆铃、温文这三人制伏了。
骆铃和张小愁在车子快引爆之前一刻,注意到温文的“特殊感受”。他们立即把车子开进蔗林,并在进入茂密的蔗林慢驶之际立即跳车。
爆炸十分猛烈,但五人仍能死里逃生。
他们知道后面跟着的一部车子和两架摩托车的人。一定会过来视察,所以伏在蔗田边缘上坡洼坑里,首先是骆铃一掌斫晕了张福顺,然后定计:哈森去对付辜剑这两人。
温文负责收拾高足两人。
由骆铃潜去那轿车,解决车的人。
张小愁则留在原地,看着张福顺,防他转醒或溜走。
他们依计行事。
而且果也如计得逞:
意图杀死他们的人。全给他们一一制伏了。
2、够了!
骆铃把大个子史斯和那给他击昏的司机(当然由史斯搀扶着),用枪指吓着,押到火场边上来,与哈森以枪指着的辜剑会集。
全集合,局势就明朗化了:
辜剑一向在毛赐手下做事。
史斯则在毛更身边服务。
毛赐是毛家二少,毛更是三少。
他们刚从毛锋的心腹伙伴张福顺家里出来,就遭受史斯和辜剑的暗算,毛家的人,这口说什么也脱不关系了。
这事情基本上不必再审,已十分分明;毛念行和毛家的人,已不惜公然与警方为敌,杀人灭口。
另个重要也因而十分突显:
张福顺是关键人物——毛家既然要杀他灭口,自然不想他落在警方手里。
至于为何不想他落于警方之手,当然是因为他已知道太多毛家的机密。
这人当然还有张小愁!
哈森、骆铃一个隶属于警方,一个则不是,但这回想法却绝对是一样和一致的:毛家意欲铲除的人,只要保住他们的性命。就是取得胜利的最有力方法。
何况,他们现在还不但有“人证”,还有“人犯”:多了史斯、辜剑这些人。
哈森先和温文打了个招呼:“喂,你那儿解决了没有?”
温文笑吟吟的从火场波及了不了地方行来,拍拍手道:“没有解决不了的,我嘛!一掌一个。”
哈森这才放了心。
他只有一副手铐。还正铸着张福顺,如果要把这几个孔武有力的家伙现场就戴,得多费些周章了。
“是谁叫你们来干这种事的?”
他没马上开着录音机。刚才险死还生的大爆炸里,他依然死抓着这录音机不放。他毕竟是个好警官。
没有人回答。
“你们不答,只怕到了警局,就轮不到你们不答了。你们要是乖乖说了,我可以代为安排,待遇要好上许多。说不过要转为污点证人,可以获得减刑。”
史斯冷哼不理。
那司机显得有些恐惧。
辜剑冷然说:“我们不怕。老板会替我们请律师的。”
哈森开着了录音:
“老板?毛老板,你是说毛老板派你们来的吧?”
辜剑恶毒地盯着他手上那架录音机,凶狠的说:“我没有这样说。”
“你没有说?刚才又提你老板,你老板不是毛锋吗?”
“他是替我们请律师,”辜剑依然抗辩,他知道这个是行差踏错不得的,“可没说是他派我们来的。”
“毛锋没派,毛念行总有吧?”哈森改而旁敲侧击,“毛更呢?毛赐呢?别告诉我们你们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一面说,一面想叫温文找几条绳子,先把这些危险人物捆着再说。
“你的不行!”骆铃又被出了银针,针在火光里闪亮闪亮不已,“让我来问:我再问你们,是不是毛家那干禽兽派你们来杀我们的!?”
问了一次,没人回答。
大家都没把这时髦而美丽的女子瞧在眼里。
骆铃笑了。
贝齿白皙。
跟她的眼自一般雪玉的白。所谓明眸皓齿,大概就是指这种样子。
“我再问一次,你们不说,等着后悔吧!”
辜剑忽然笑了。
哈哈哈……
笑得很猖狂。
他居然向史斯笑着说:
“我后悔,我们在等他们后悔哩!”
史斯也笑了。
张大大口,傻巴巴的笑,像头猩猩。
连那曾给骆铃击晕的司机也笑了。
笑得毫无顾忌。
骆铃心中一凉,连哈森也知不妙。
他们正要迅速回身,但已听人喝道:
“够了,除非你快得过子弹!”
世界轮流转。
这回又到哈森和骆铃受制。
在后面持枪的是高足。
骆铃和哈森都瞪着温文,心里都在咆哮着一个疑问:——你不是说已“解决”了吗?怎么……!?
温文苦着脸,摊摊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来:“我原以为一掌……就劈晕一个……我已照着书本上和电影里的方法做……”他一面分辨还一面比手划脚: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
“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
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打)的。机会来的时候,他得要先准备好。
但显然的,他准备得并不够好。
打架,跟文笔、画功、会活、唱戏……一样,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严格的锻练。
基础是一定要的。如果不勤加练习,根本没有底子,任有天才,也无法发挥。
因此,一些讲究武术实效的武功,就十分注重自由搏击的训练。一个空手道、柔道、合气道、跆拳道的黑带晋段前,一般而言。至少经过逾三、四百次的交手经验。至于中国武术中亦有不少注意实战功效的,例如:咏春、意拳、螳螂、八卦、洪源、太极、擒拿等武术的高手,难免有上千次的“讲手”练习,不管对师父、同门、或打桩、擂台,都有极丰富的经验,乃至在进攻退守间进入完全“自然反应”、“潜能反射”的状态。这才算真正把学得的武艺运用在实战上。
可是这殊不容易。
也谈何容易?
在这么多次自由对打的训练中,自然难免负伤、意外,乃至死亡,有的人也因而失去信心、半途而废,可见能成为真正一名实战高手,的确非要有恒心、毅力、勤奋和天份不可。
故此在西片中常见;某甲向某乙挥出一拳,自己却痛得弯腰抚手,这看来是十分窝囊,但其实却十分写实;盖因如果未曾真正学过武功的,或无充份实战经验者擂人一拳,反折其手,那是十分容易发生的事。
——怎么打人,是讲究技巧的。
没有经验的人连拳头都不会握,擂人一下,只怕痛的是自己,既打的不对,也打在别人不对的地方。可能会不小心要了对方的命,也可能在不意间赔了自己的命呢!
是以,有些没有受过真正武术训练而又好战的家伙。谈到搏战总喜欢洋洋自得的说:“我没学过武功,可是。因为我够狠,所以别人都打不过我。”
其实这观念绝对是错的。
够狠的人不等于能打。绝不等于。够狠的人只能在没有打斗经验或跟他一样未受过武术训练的人才能地发挥“狠”的效用;只靠狠,正如只够勇一样,遇上真正的高手,都包管用不上。
以为自己打架够狠便算能打,那真要打过才知梅,还不如早些梦醒吧。
磨练是重要。在这一点上,宝剑与人材,性质都是一般。
光说不练,到头来仍是经不起考验的。
考验一个汉子,战斗是最好的方式——不管斗智斗力斗手段都一般。
温文就是这样。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从小学二年级起就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同学遭坏蛋男同学欺侮时,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们;他从初中开始已幻想美丽的女老师给外边歹徒欺凌时、他怎样出手相救。他的幻想过程,堪称巨细无遗。如何及时救美、女子目中惊惶但美丽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个子瘦小),以寡敌众(当然他的幻想里当“英雄救美”成功时,也总有一干支持他的朋友们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来瞧不起他的同学对他非常敬羡,从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样大喝一声、出场说话、连环飞腿,都一车揣想好了,并在计算之中。只可惜,只是,这些幻想他确曾先后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铩羽而归、败阵下来,若不讨得个脸青鼻种,已属百中无一的精神上“胜利”了。温文是个聪明人。
由于他太聪明,所以跟许多聪明人一样,都不肯下死功夫。
聪明人懂得躲懒。
——聪明人要是能不懒,能够勤奋,又能专注发挥。加上些好际遇。那绝对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温文发现只要世上有枪炮,练武变成了“费时失事”的玩意儿。对于这一点,他认为清末“义和团”事件已是最后一次“觉醒”,从此已不必再作争议了。
练功夫,不如去学别的一技之长更好。
他有没有学别的“一技之长”,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虽早有“明见”,但却不见得他因而苦练枪法或借机多接触枪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愿意,他自然会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这方面让他大长见识,大有进境。
可是他又讨厌枪械。
他不喜欢。
——对于手指一扣就夺去一条人命的事,他向来都不喜欢。
他认为靠枪和子弹来杀人伤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这种人用这么懒和不好玩方式杀人,既不负责任,又没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习武练功,也不再沾枪械,但却喜欢撩是斗非。这就无疑如同“自讨苦吃”了。
——好比一个不会游泳而又不带任何收生设备的人,见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样,迟早得要溺毙而殁。
不过,温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虽没好好练武,但格斗经验却极其丰富。
他能在这么多次累积的殴斗中保住性命,自然有他一套求生和对敌方法。
那两名打手,围攻温文,见他斯文矮小,一开始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要是一对一。他们还真未必收拾得了反应奇快的温文。
但二对一就不同。
所谓“双拳难以四手”、“寡不敌众”,那绝对是非高手不易解决的难题。
要你只对付一个人,那好办多了,你只要躲开一个人的攻击和向一个人攻击(通常都在你的前方),跟超过一个人问你攻击和你要对付的,情形有极大的分别。
就算你武功很高,但背腹受敌,对方前后左右突击,只怕只有武侠小说里的人物才能幸免于难了。
何况这两名打手,的确是“专业打手”。所谓“专业”,是他们的确受过“打手”的训练和多次“打人”的经验。
而且他们虽然没了枪。
但一个手上有柄巴冷刀。
一个则抄了支铁叉。
——你叫赤空拳的温文如何应付这场面。
看来,温文确是应付不了。
所以他打没两下,左颧已着了一记。
这一下并没有把他打倒,但眼镜却飞到了地上。
这就糟了。
温文是个大近视。
他常年戴惯了眼镜。
——一个常时间戴着眼镜的人,骤然失去了眼镜。对他而言,就不止是失去清晰的视力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连战斗力、反抗本能和自信都一齐“失掉了”。
这一记,简亘就打掉了温文的信心。
眼看巴冷刀和铁叉一齐砸到。温文失心丧魂的大叫了一声:“救我!”
5、恶死
温文大叫“救我”的时候,那两名打手都笑了。
一名挺着个啤酒肚的,只唇角掀了掀,没真的笑出来。
一名有两只又大又黑又深又皱皮眼袋的家比,则哈哈笑了出声。
不管笑出声或没笑出声的,他们在这一刹感觉都是一样:“轻松!”
——一个四眼笨瓜蛋,一旦眼镜给打掉了,居然便开声喊起救命来,可见已毫无战志,而且也“好打有限”了。
要知道,出来“江湖上混的”,不到生死关头,还真耻于开口向人叫“救命”哩!
看来,这小个子真不经打。
找到这样的对手,两人自然感到轻松高兴。
这两名“打手”,名字非常平凡:
一个叫伍永。
一个名霍文。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所以名字也很平凡,在平凡的家庭长大,在平凡的环境里成大,因为太平凡了、他们都想做一些不平凡的事。
对他们这些人而言,不平凡的事,就是口袋里大把钞票:只要手里有的是钞票别人就会看得起他。
为了这个“不平凡的梦”,伍水加了帮会,参加了打劫,也参与了帮会械斗。
结果,惹了大祸。
按照道理,伍水不是死定了,就是得要坐半辈子的牢。
“幸好”,他投靠了毛念行。
有毛念行撑腰,谁都不敢惹(抓)伍永。
于是,他就重获“新生”。
他可不认为他的“新生”是另一种形式的“堕落”,但他却因而对毛合行更死心塌地,效忠尽忠——因为毛念行是他的靠山:靠山一旦倒了,就算他没给砸死,也必给活埋。
毛念行深明这种道理。
所以他特别喜欢收容这类“走投无路”的人。
——因为已经“走投无路”的人,亡命江湖,只有为还要他们那一条命的人卖命。
伍永也是一例。
霍文也是一例。
霍文好赌。
他要不平凡,不是靠本领,而是想凭运从赌台上赢回来。
结果呢?
——结果当然是跟绝大多数这样想法的人下场一模一样:1、输光。
2、借钱,再赌。
3、再输清光,还欠一屁股赌债。
这就“大件事”了:
全世界的“高利贷”(港称“大耳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追债,确有一手。
霍文知道自己再不不钱,就得陈尸荒郊,或尸沉海底。
所以他向毛念行求情。
毛念行就是这些“大耳窿”的“老大”,他们的“本钱”就是从毛念行那儿“拨”出来的。
所以毛念行的话,他们会听。
从此霍文也成了毛念行手下的“大耳窿”之一,他追债还钱,还特别卖力——以致他的“同事”认为他以前给人追债已追得有点“心理变态”之故。
他对无法还钱的人割耳、切指、斩趾、划脸、割舌、乃至杀人全家,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连他身边那些心狠手辣的同党都觉得:“有无必要得那么血腥啊!?”
他却引以为荣。仿佛是为自己报仇雪恨一般。
毛念行也极喜欢用这种人。
目为这种人已得罪全人类,要是不为他卖命就得丢掉性命。
这种人已别无选择。
霍文就是这种人。
结果,伍水和霍文并没有因而“不平凡”的起来,内内外外只得了两个绰号:“狗屎”“垃圾”——狗屎和垃圾。
尽管,两人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高人一等”,威风过人,但在人们心目中,他们只是:“恶死”。
——大家都暗自期待:看他们终有一日,如何“恶”报而“死”哩。
他们希望“不凡”的结果,却变成人人心中的“狗屎”与“垃圾”也许。他们心目中或为认为;能做毛氏企业手下的“狗屎”、“垃圾”,也是堆“较不凡”的“狗屎”及“垃圾”吧!
温文看了一拳。喊了一声:“救我!”
要是你听到有人喊“救命”,你会怎样?
——你可能会去救他,或不去理会,但至少谁都会认为那人正遇上危险、碰上危机。
如果这叫“救我”的人正是你一手造成的呢?
——那自然就是你已占了上风对方正在求救讨烧了。
所以,“狗屎”和“垃圾”都知道自己赢定了。
对方战志已溃。
可是,意料之外的是;温文一面叫“救我”,却突然一反身。一记包打肘撞,打在“狗屎”左太阳穴上!
“狗屎”伍永登时觉得满天星斗,仰身退了七八步,差点没跌了个狗吃屎!
“垃圾”吃了一惊,正要挥动铁叉,温文忽又跪了下去,求饶:“救命!”
——救命!
“垃圾”霍文一呆:
(要我教他的命!?)
他在一愕之际,不意温文往下一趴,双手倏出,抓住他双踝,用力一拉——这次,霍文可跌了个仰八叉。
“通”的一声,他手上的铁叉,还敲在自己额头上。
温文老实不客气的骑了上去,一二三四五六拳,趁“垃圾”一时挣扎不起,他把他打个金乌龟金鱼猪!
他这回是趁“垃圾”踣地未起,要把他打成一堆垃圾,“垃圾”虽一时爬不起来,“狗屎”可定过神来,抡起巴冷刀,向他背后斫来!
“狗屎”可恨绝了这“四眼仔”。
他要一刀斫杀了他。
没料,温文忽然回身。
他对斫来一刀,不闪不避,反而双手一合,对准已糅扑得非常近的“狗屎”,大喝一声:“别动,再动我就开枪了!”
“——枪!”
(怎会有枪?)
——如果是你,在这时际忽然给人用手瞄准喝住,你会怎样?
“狗屎”在这一瞬间,一震。
他不知道对方几时有了枪,可是。这险是不能冒的,如果对方真的有枪,自己再有些微异动,必是自寻死路。
所以他略为一顿。
刀陡止。
至少,他要看清楚“情势”再说。
火光掩映,夜色昏黝,他一时也看不清楚:——这家伙手里究竟有没有枪?
至他看清楚的时候、发现“没有”的时候,一切已迟了。
温文疾移开空手合成的“假枪”,劈手夺过地上呻吟着的“垃圾”手中铁又,一叉刺人“狗屎”的胁里。
幸好,这铁叉顶端是钝的,不是磨锐了的兵器,否则,“狗屎”就得给这一记穿胸而过,立死当堂。
但这一下,也真够“狗屎”受的人。
他痛捂着胸。
痛弯了腰。
温文立时就地一滚。
这一“滚”,刚好“滚”到“狗屎”脚前。一绊,“狗屎”在剧烈的疼痛中,立即站立不稳,轰然倒下。
温文立即骑在他身上。一手抢去他的巴冷刀,一扬刀便架在正欲狼狈挣扎欲起的“垃圾”之脖子上。
这次,温文说:
“你要头就不要动!”
对他而言,他是“出此下策”,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他掉了眼镜,看不清楚,所以只好处处用这种古古怪怪的“近身缠战”之法。
但对“垃圾”而言,只觉得这是极其恐怖的事:因为他从未遇上这样古怪的敌手,也从未见过这等诡异的打法。
这种打法,不要脸,不讲法度,一点不成风,却十分要命!
要他的命!
第四章猪的传人
1、卖命
在“六人帮”这一组人阵容里,论武功绝对是温文最弱,就算连久未与人徒手搏战的哈森,在拳脚功夫上也曾颇有造诣,但在这三个战团里,却是温文最早取得胜利。
他不是打败了敌人而已——他打倒了三个敌手,包括那名给他推入火堆曾抢夺张小愁手上枪的歹徒。
但哈森对上的史斯可没那么便宜。
哈森想仗马来武术的翻身腾动小巧功夫狠辣杀者来引开史斯的注意力,可是史斯显然并不上当。
他孔武有力。
他当然要用对方比力气。
哈森闪躲腾身,时撤一把沙、一颗石子,想避开与史斯正面交锋。
可是,在三五次之后,哈森向他撤了一把泥之际,这“死士”却闭着眼睛向他冲了过来,连腰抱起,死缠不放。
这一来,哈森给这“庞然大物”一抱,就此落尽了下风。
史斯一用力,帽子掉了,赫然出现的是一头绿发。
哈森给史斯箍得透不过气来。
他几挣未脱,只好喘气大叫,决心要激对方先行放手再说:“你放手!”
“去你的!”
“你不放手,我就杀了你!”
“你杀得了我?来啊!!”
“我藏有刀子,拨出来你就一定没命!”
“嘿,我个子大,可不是没脑的!你要是有刀子,还会告诉我?就算有,也断拔不出来!我箍死你!?
哈森听到自己的肌骨一齐呻吟的怪响。
所以他也怪叫起来:
“你先放手再说!”
“死士”龇着牙,就像一头绿发猛兽,道:“放手?我们不是在打架么?”
哈森这回听到自己的骨骼不是在呻吟,而是在惨呼了:“打架——总得要放开手才能打呀!”
“我呸!打架就是打架!我箍住你、箍死你,就是赢了,想骗我放手?你断了气我才放手!”
老实说,哈森真的觉得自己快断气了。
——史斯再不放手,他恐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而且,也快连呼息都停顿下来了!
所以,他挣动得赤脸通红,喘咳不已,嘶声说:“我……你……你不公道!”
“公道?”“死士”狞笑:“公你妈的道!我是中华子弟,龙的传人,打死你就是公道!”
哈森上气不接下气、断了大半截气的说:“你放下我……再说……你这样箍着我……什么龙……连猪都不如……只算是猪的……传人……!”
“什么!?”“死士”非常生气,竟真的放了手,吼道:“你敢侮辱我的民族!?”
他绿发竟然坚指如戟,陡然放手,这一下,反令哈森四肢百骸,周身刺痛,一时酸软无力。根本还不了手。
“死士”却把哈森拦腰掀起,高举过顶,连转四匝,大吼:“你敢说我是猪的传人……我掷死你——!”
正要扔时,忽觉脑门一热。
血,直从他高、宽、隆起的鼻梁淌了下来。
他愣往也。
他扔不下去。
他在迅速凉冷。
他的脚一软。
跪地。
趴下。
倒。
死。
哈森也从这真的变成“死士”的“死士”手中“滚”了下来。
他缓缓的拔出嵌在史斯绿发间的利刃,咕噜着说:“什么传人都一样……谁笨……谁就是猪的传人……”他抹掉鼻孔淌出来的血,却涂得一脸都是:看来,给史斯这一轮猛箍,受伤显然不轻,能活得下来。已属侥幸了。
“我已告诉过你……我是有刀子……”
说着,脚一软,只觉天昏地暗,全身乏力,也趴到地上了。
他虽辛苦,支撑不住,站立不稳,可是并未真的晕过去了。
——许是因为意志力之故吧?
这时候,是晕不得的。
他这才倒地,却听“砰”的一声,一人也倒了下来,一个火烧的焦骸,却正好跟他对在一起!一把斧头。却刚好落在他左耳侧边,直嵌人地,差点还要了他的命!
——给你选择武器;一是绣花针,一是斧头,你选哪一样?
当然是斧头。
——如果你是武术界的一流高手。你会选那一样?
自然也是斧头。
一定是斧头。
绝对是斧头。
——无论是不是高手,都一样。
这不是武侠电影,也不是武侠小说,俗称:“一寸短。一寸险。”绝对是真话,也是真理:有长而实用的武器,不管怎么说,都比短而不实际的武器趁手多了。
不管是不是高手,都一样,除非你拿不走斧头。
有些人所谓的“四两拨千斤”、“以弱胜强”、“以寡击众”,那是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在被迫的情势下。要不然,还是以强胜弱、以众敌寡、大石砸死蟹的好)。不信,你我个大块头和小个子比比看,打位老人家和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打打看,找位女性和大汉拼拼看,找一人跟百多人对对看,就知道什么是空话、废话、不着边际的无聊活了。
借力打力、以虚击卖,谈何容易,非真正高手不能为也。
一般人加入空手道、路拳道、唐手、西洋拳等武术,多能在短期内(例如六个月至一年间)间便训练出比一般人强悍、能打倒敌手的功夫来。
同样如果修习一些讲究基本功夫、武德修养的武术,例如国术中一些较源远流长的武艺:太极、形意拳、咏春拳、翻子鹰爪功、大圣劈桂等拳术,就十分讲求基础功夫,可能修个一年半载,仍不一定能将所学的尽应用于自由搏击中。
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修习传统国术(尤其是注重基本功法的武术)的弟子跟一个“急攻近利”的武术(例如西洋和日、韩的一些考带晋级的武功)的学员相比,同是学了一年,交手比拼,可能前者会不及后者;但长期累月下来,则前者极可能超前,而且还有几个特色,例如:一、因为基本功修练深厚,所以一旦练成,功力不易消退,反之,后者就来得容易去得更易。勤习时太过急于求进,一时壮态甚FIT,只要一旦停练一段时间,可能变成肌肉松弛,风湿骨痛,后患无穷,或从此挺了个啤酒肚,判若两人。
二,国术中讲究阴柔绵长、以柔制刚一脉者,老少咸宜,不像一些运动剧烈的武术,一旦到了年纪,体能退化,已不适合再练,肌骨和心脏都再也受不了这等沉重压力。有些国术,年纪全不成限制,反而是功夫练愈老愈精哩。能够保持健康体魄不消褪。
三,国术练得高明时。真的可以做到以弱胜强、以柔制刚——虽然所有武术(包括需剧烈运动,讲求实战效果的)的练法入门,可能都并不一致,但到最高境界时却是十分相近,这叫殊途同日,也是同途异路。这跟艺术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风格的作品,不同媒体的艺术,技法虽未必一样,但到了至高境男时,竟是亦十分一致的。
骆铃当然没到这种境界了。
她既不是东方不败,也不是绣花大盗,更不是“天衣有缝。”
她可没有本领以一支绣花针去对付斧头。
何况,辜剑的斧头抡起来,十分要命,也十分拼命。
他是个为毛家四父子卖命的人。
他要提跟毛氏作对的人的命。
辜剑的斧头使得十分娴熟,骆铃手上的针,对他而言,那只是绣花的本领。
他冷晒。
他立意要斫杀骆铃。
——对敌对,他故意把骆铃搅上了,是知道史斯太好色,万一搞不好,会因色丧命。所以这女的就由他来解决。
辜剑不好色,所以不会“怜香借玉”,下不了手。
他只好权。
—一好权之外,他只好赌,好酒,另外一个嗜好,竟然是:好杀人!
就因为他有这些嗜好,就是足以使他这辈子都为毛家的人卖命了。
——人,只要有一两个不良嗜好,就够他这辈子忙不完了。
可能也因而这辈子都完了。
更何况是:
好杀人——
——这样的嗜好!
嘿。
因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变成是工作,或者把自己的事业变作娱乐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
——有什么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时以上,甚至十数小时不等,要面对要做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幸运?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还要有幸。可不是吗?
2、笑死
骆铃真的以一支针去对付辜剑的斧头!?
——她怎么招架得了?
骆铃根本不招架。
她抢攻。
——如何以一根针去抢攻手执斧钺的人?
方法,对骆铃而言,十分简单:
她竟把针含在嘴里。
这动作,还是当着敌人(辜剑)面前做的。
这使得身经百战的辜剑十分留意她的樱桃小嘴。
——谁都晓得,没有人会在毫无理由全无利益的情形下,大敌当前之际。把一支针含在嘴里,或吞到肚子里去了。
所以,他在战斗中,颇分心于骆铃那可能夺命的红唇。
不管伊唇一努,还是嘴儿一噘,甚或只是浮现了一丝笑纹,他都提心吊胆,怕遭暗算。
这样一来。他虽然对付的是一个女流之辈,但眼前这“女敌”。好像不保有两只手而是三只一般。
不过,他的留神终究没有白费心机。
骆铃真的“啐”了一声,那针应声而出,射向辜剑眉心。
辜剑及时一低首。
飞针射空。
连辜剑心里也不禁喝了一声:
好彩!
万未料到的是,骆铃一笑,一张口,又自嘴里疾射出一枚白光!
——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针入嘴里的吗!?
——怎么竟会有……!?
辜剑已来不及细想,一惊之际,已下意识的用板斧一格。
“叮”!
针射在斧面上!
反弹。
落地。
这千钧一发、电光石火的一针,竟给辜剑及时格飞。
辜剑正自庆幸,不料,他忙得挡格飞针之时,骆铃已把他一板一扭,整个人离了地,飞进了余烬未熄的火场!
他顾得了飞针,却给骆铃的近身擒拿、揉身柔术掷成了断线纸鸢。
他落身火蔗田里:幸好,火头多已熄,他也给灼得呜哗惨叫,打滚挣扎不已。
要不是骆铃及时把他揪出了火圈,并大力的掷落湿地上,他可能就此葬身上这火神恣肆的余烬里。
他给重重的扔在地上,斧头也脱手飞出,却差点没斫着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
哈森这才知道:
别看这女子一副娇生惯养来儿,好像只会笑会闹,这一番出手,轻描淡写,辜剑人烧得焦头裂额;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个史斯,但也几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个招呼,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胃痛肺痛不久后只怕大肠小肠都得要叫痛了吧!
——这女子,不简单哪!
(难怪陈剑谁要先行放她出来!)
惊喘未定的哈森当真是惊魂未定,却听骆铃“诘”的一笑,还啐了一句:“笑死!”
“笑死!?”
哈森怒道:“我还差点给你的斧头斫死!”
“放心!我计算过力道,至多只斫掉你一只左耳,顶多还在额上留一道疤,像我们的影星吕良伟那样。”骆铃笑嘻嘻的说:“保证斫不死你的。”
“斫不死也准给你吓死了,”哈森犹有余悸:“哪有什么可笑的!”
“我笑的是果然给大肥鸭说对了。”
“大肥鸭?”
哈森只觉四肢酸较,浑身骨痛,什么“大肥鸭”、“小瘦鸡”的,都不如“止痛丸”、“消炎针”、“跌打酒”等名词比较听得进耳。
骆铃却径自说了下去:
“大肥鸭教过我们,武功高强不是一切,打斗要以智慧取胜,还有时机与运气也十分重要。有些小事情、小动作,平时无关轻重,一旦在打斗的时候,却足以决定生死胜负。譬如脚板踩着了尖物,你在一痛失神间,可能已惨败不起;又如头发留得太长,一时垂挂遮目,虽只是瞬息之间,对手只要能把握时机,已足以将你击倒——”哈森奇道:“你告诉我这些什么?你要开馆授徒不成?”
“说下去,”温文却听得兴致勃勃,“大肥鸭的说法。正是我的打法。好打不如擅于制造时机,好功夫不如掩眼法。刚才我留意了:其实这大块头就算硬吃你一针,也死不了。伤也不重。只吐针就能杀人,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罢了,但人总是习惯:别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识便要跳避、闪躲或招架,结果,他格掉的只不过是一口无足轻重的细针,但人却烫像口烧猪似的!”
骆铃这回也奋悦了起来,像遇着了知音,却故意刁难了一句:“算你有见识!但要是我的飞针有毒,他不避岂不找死!?”
“绝对不可能。”温文斩钉截铁的说,“要是淬毒,你会把它含在口里?”
“得了得了。两位威风够了,”哈森只觉全身骨骼直散裂,“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骆铃指了指不远处停泊着的货车:“你有车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来:“你们呢?”
“我们?”骆铃威风凛凛地说,“这正是反击的时候。”
“反击?”哈森怪叫起来,“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区?先到警署?先把这些凶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说?”
“这些琐务,”骆铃不屑地说,“你有手有脚,一人已足够应付。”
“什么!?”哈森这回几乎没尖叫起来,“琐务!?这些人穷凶极恶,何况,我们还受了伤!?”
“那可是你受伤,我没伤。”骆铃连忙澄清,”我如果没料错,毛念行原是企图染指小愁的。我问过小愁,毛念行确对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连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杀之灭口,试想。假使失踪的顾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晓前来暗杀的人失手,这些人还能活过今晚吗?”
哈森愣住了。
他现在才发现他一向以为只娇生惯养的骆铃,原来不但在武斗上骁勇善战,而在斗智上也心细如发。
他已对骆铃刮目相看。
他望向张小愁。
张小愁那美丽的脸容也显现出一种极其坚毅的神色来:“她说的对。我听哥哥说过:他们留住顾影不杀,是想借他找到修练‘绿发’的方法;甘玲也只是个遭淫辱的对象。他们的生存一旦会威胁到毛家争危时。这些丧心病狂的人,杀人决不会手软。”
“正好。”骆铃说,“我打击恶人也决不会手软。”
“手软也好,手硬也好,”哈森苦着脸说。“你们总得要依法行事。”
“等法律来制裁他们?那还不知要害死多少人、要让他们得逞多少时候!”骆铃不屑的笑了起来,“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们所谓要守法的只是一种欺善怕恶的饰词而已!可不是吗?越是集权国家,要打击政敌时,也只是什么遵守‘宪法’、‘国法’、‘法制’来压制,当作生招牌。这玩意儿一亮出来,好像不遵守的全都成了罪犯、叛乱,一如有人拿‘民主’当招牌,也只不过在骨子里行的是你民我主的把戏罢了!”
“你可不能这么说,”哈森这时才挣扎起来,勉强挺着胸膛,说,“我毕竟是警务人员,刚才是被迫自卫,可以原谅,但要我知法犯法,不循法律途径办事,我是绝对不允可的。要知道,许多帮会、堂口、私会党徒,就利用‘私行执法’的名义壮大作恶,要是人人都执行的一套‘家法’、‘帮规’,那国家的法律还要来做什么?社会不是乱作一团?我承认在法律执行制裁罪犯时,有诸多漏洞,欠缺难免,但我在没有更好的法规对,就一定得依循它、遵照它。”
别看他平时“息事宁人”。一副“多作一事少作一事”、“多做多惜,不如不做不错”的样子,而今争持起来,可是十分执拗不屈、坚定不移的。
骆铃斜瞥着他,一副另眼相看的样子。
3、烧夜
“啊哈!”骆铃斜乜着眼打量他。
“什么?”
哈森给骆铃看得浑身不自在。
“什么什么?”
“你别这样看我。”
“哦?警察不能给市民看个清楚的么?”驼铃笑得十分杏靥桃腮的说,“我以为你位居高官,得过且过,没想到你好像还是个守公守法的好警官。”
“你别小看我,”哈森的脸红了一红,幸因天色昏暗、火光掩映才没给人瞧出来,否则,驼铃要笑他老半天方休,“我年少的时候,好勇斗很,也赚警力不足以维持治安、济世助思,所以才老爱出头打不平,也犯过事。年长后得到长辈启导,说我既有心惩恶锄奸,何不索性献身于警队。我这一加了进去,混了些对日,才知道要彻底肃清罪恶。无疑异想天开;若要以恶制恶,只怕永无宁日。我办了几宗大案,火气也磨平了,知道虽有志在做些大事到头来也成不了几件事,所以就只求尽心尽力就好了。我会尽力维护法纪,尽可能不贪污,用尽方法手段来打击罪恶,已是最大心愿了。”
温文在这时候却老气横秋的插口说。“所以说,人的年纪愈大,志气愈歇—要是这样了,我真得要拒绝变老了。”
哈森嗤然:“人哪有你拒绝者就不会老的事?要是可以,你不想死便可以永远不死了。
拒绝长大。其实多跟保持幼稚同义。”
温文伸了伸舌头:“我可不愿当老不死。”他喜欢跟人找碴说笑,但却没意思要与他辩个露筋粗脖的。
哈森游目看了看地上的死伤,“我现在只想早些押这些人回警署,再设法请检察官出控票、搜查令、逮捕令把这班人绳之以法。”
“他们有钱、有律师,法律制裁他们,罚多少?十万?百万?他们有。缓刑?多久?一年?五年?他们早已远走高飞,给他们害死的人尸骨早寒。”骆铃决然的说,“你当你的好警察,我不管,我做我的骆铃。别忘了。我是‘六人帮’的一员。‘六人帮’的人,谁都代表‘不平社’行事的。”
这时候,哈森和骆铃、温文,虽一面对话,但另一方面却并不闲着。
温文先去货车那儿“搜刮”了一趟,找到了支曲尺手枪,和一捆尼龙绳索(大概史斯和辜剑是用它来绑人的吧)。
这就很管用了。
原来,在张小愁手里,正抓着一支烫过但没被烧坏了的手枪。刚才就是她一枪在手,镇住了大局。
不过,一俟哈森解决了史斯,喘定过后,就把张小愁子上的枪,接了过来。
温文把那支在车上寻着的手枪,却交给了骆铃。
也就是说,哈森和骆铃,手上都有一把枪。
温文和哈森,已把狗屎、垃圾、及另一名给灼得重伤匪徒和辜剑,一共四人,捆绑起来,还各去试了试,是否绑紧捆实,才算放了心。
甘蔗林,仍是烧着。只不过,这一头已烧净烧尽了,就烧到那一头了。
公路上,已开始有汽车停了下来,往这儿张望,并逐渐聚合愈多。
人一旦多了,胆子就壮了,已经有人试图往蔗田这儿走来。探个究竟。
火,仍烧着。
夜,也给烧亮。
人呢?——至少,骆铃的斗志仍十分的盛。
哈森对火光中更显飞扬娇丽的华裔女子,不禁生起了一种奇特的感觉:那就像看惯晚霞烧红了半壁天的人,忽然看到真的有一场大人烘红了半天。感受非但强烈得多了,而且还有一种真真实实的刺激。
哈森忽然想到了花地玛。
花地玛是他的妻子。
他以前在溪边洗沙龙时初遇上花地玛,那天停晚,晚霞烫红了西夭,也染红了花地玛的脸。
骆铃的双颊酸红,然而不是花地玛含羞,而是给火光映红或烘红的。
越是因为这种熟念感觉,所以他越不希望骆铃去冒险。
“你真的要去?”
骆铃望了望他手上的枪,嫣然笑道:
“你要阻止?”
哈森扬了扬他手上的枪,苦笑。
骆铃也把玩了一下她手上的枪:“别忘了,我也有枪。”
哈森望了望正好奇而步步为营的试图走近来看个究竟的人们。“你要去,我阻不了你。
这儿已有了围观者。很快救火车便会到,我一旦把他们押回警署落案,定必尽快派人支援你,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毛锋这家人决不是好意的。”
驼铃用枪指了指自己秀慧丰润的鼻子:“我骆铃可也不是好惹的。”
“纵你有三头六臂,”哈森提醒她,“你一个人也决不是他们整个集团的对手。”
“谁说她一个人,”温文抗议,“我也去。”
“你去?”骆铃倒有点意外,然后故意吓他,“很危险的呢!?”
“你也不怕,”温文挺胸,一下子(他自己)感觉似高了三寸半,“我会怕?嘿,嘿!”
“嘿,嘿!”骆铃学着他的语音。“你要不怕死。那也由你。”
其实,骆大小姐心里可乐着呢:有人伴行,最好不过,何况,看来。这小呆瓜也不是完全没有用——看他三拳两脚,边叫救命边打滚的就把三名对手放倒,还真十分好使好用哩!
他芳心窃喜。只谈谈的说。“这儿。由你和小愁把人犯押回去,可应付得来吧?”
她一副“总司令”调度军马沙场秋点兵的样子。
“有民众帮忙,不难解决,”哈森回答,他仍是不知依依不舍还是不大放心,“你们还是不如等大伙来了之后,才一起去……”“等大队来,不但顾影、甘玲早已死到不知中哪里去,只怕我哥哥也险了!”张小愁忽然开腔说话了:“我也一起去。我可不要待在这儿。我再也不要呆在荒野上。”
她这么一说,大家都是一愕,随即省悟:“张小愁曾跟蔡四幸在荒野里逢上“黑火”肆威,吃过大亏。无怪她“见过鬼怕黑”了。
骆铃于是伸手在张小愁娇柔的肩上拍了拍,“你别怕,人越来越多了,待会儿警方大队就来保护你——”张小愁却把身子约略一挣,坚决不疑的说,“不。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你?”
骆铃睁大了眼。
“你!”
哈森张大了口。
“你!?”温文第一个拍手叫好:“好哇!走!”
4、宵夜
“慢着。”骆铃却肃然起来,端视张小愁,问:“你不会武功又不忍伤人,为什么要一齐去?”
张小愁简单地说:“我要报仇。”
“报仇?”
“他们害死了爸妈,污辱了我,杀了四幸!”
“不可以,”哈森高声说。“这是法治国家,不可私仇私了,不可以——”话未说完,已成了咕哝不已。
温文自后掩住了他的,诞着笑腔,向张小愁说:“我们欢迎你去——不过,很危险的噢!”
“我不怕危险。”张小愁轻声但坚定的说。
“你别逞强——”骆铃却为她感到不放心。
在骆铃心目中,总觉得张小愁是个美丽而柔弱的女子,冲锋陷阵,原应是她自己的事,张小愁这样的娇娇女是应该由她来保护才对的。
在小学的时候,骆铃在爱上男老师的同时,也爱着漂亮女同学。
她喜欢看一些清丽可人的女同学慢慢发育成长的胸脯,而她自己。则像是男孩子头,喜欢跟男同学混在一起,男孩子也没把她当女孩子看待。
她不发育则已,一旦“萌芽”,就蓓蕾怒张,鲜花盛放,美得令人窒息,以前的男朋友们(原当她是男孩子)全都不自然了,脸红了谁得对她刮目相看。
然而她却不知自己也是美女,她向来都喜欢欣赏美丽女子,她喜欢盾她们窈窈的身材、自首的皮肤、诱人的红唇、醉人的梨涡……而这些,她都嫌自己没有,却忘了自己所有的。
已足够“杀死人”。
所以较亲近的女友说嬉称她为“女色狼”,有的还在暗地里猜她是“同性恋者”。她可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错——难道女人不可以比男人更加欣赏漂亮的女人吗?女人只有男人可以欣赏么!她可觉得只有女人才真正懂得欣赏女人!
她就是这般欣赏张小愁,时时生出一种要舍身保护她亦不惜的冲动。
她可不认为自己不对。
所以她虽希望张小愁坚强起来,但却不愿见到她冒险。
“我不是逞强,”张小愁说,“我只是一向都不敢去面对而已。以前。我是因为小的时候差点给人侮辱过,而不敢去开放自己。跟群众往来。后来,又有顾影、四幸、毛念行和哥哥保护我,使我更信赖他们,不能独立自主。之后,我弄清楚毛念行的卑劣行为,但四幸已意外身亡,顾影又失踪了,哥哥原来早已投靠了毛氏集团,这使我更加认清:一切都得要靠自己,靠自己救哥哥,靠自己帮四幸报仇。靠自己为养父养母复仇。”
她随即拭去眼角的泪,“四幸死前,奸污了我,我因为这个耻辱,怕有辱他生前的情誉,以致不敢说明实况,又一次不敢面对。但听陈先生和你们的分析:黑火既然可以是假的,德叔和阿蒂亦死不能复生,极有可能那不是四幸干的事。哥哥知道这事之后,表现失常;若不是哥哥应合,四幸的车不会在郊外死火,我的手帕也不致给人下药。这完全是一个布局,连哥哥也怕是给人摆布的,所以我要去面对、去查个水落石出。”
骆铃为之瞠目,嗫嚅道:“……你既然有此决心,我——我支持你!你做对了,你应该从感情的囹圄中挣脱出来。我们女子,若通不过爱情的考验,就跟男人通不过战斗的磨练,下场是一样。”
温文听了直拍手掌:“哗,女中豪杰,你威风。”
骆铃却伸了伸舌头,补充了一句“不过,这话可不是我先说的,是平时大肥鸭一贯挂在嘴边的。小愁,你有这个面对的决心,当然很好,但可不一定要去冒险埃我们大可逮回毛念行三兄弟约你打个三五十巴掌子,可好?”
“不,哥哥安危,我不能袖手不理。”张小愁柔静而坚决的说:“再说,这次的事,他们奸辱了我,杀害了父母,哥哥也难过死了。他说,他为了修练‘蓝牙’,四幸为了追查‘绿发’,落得这样子,实在不值……我怕他会冲动的做出什么事情来……”“蓝牙?绿发?”骆铃疑惑了一下,指指地上的尸首:“——是他们这把头发发!?”
“不是的。”张小愁说,“绿发是一种特殊的晶体,一种罕见的石英。通常我们觅得的针晶、发晶和束晶有极大的放射和磁场转移功能,但多是茶色、橙色、啡色、褐色、赭色或米色、乳色的,且来源多自巴西、南非或中国十一处偏远之地,已十分昂员,列为珍品,而这绿色发晶极为罕有,且有凝聚念力、放大离子的功能……这些,我们到车上再说好不好,现在是救人要紧啊!”
“啊!”
温文就这样应了一声,因为他正听得入港也入了神。
“啊,”骆铃这也就警省了过来,好,我们这就去吧。”
并对哈森甜甜一笑说:“这儿、这些人。就交给你了,等我们来宵夜吧!”
“还宵夜!”哈森苦恼着,额纹全皱成一张沙皮狗的脸了,“过两三个小时就快天亮了。”
“哈,你这就有所不知了。”骆铃欢喜得仿佛是去参加一次愉快的远行,而不是去跟敌人舍死忘生的去拼搏一样。
“咱们‘六人帮’有一个共同特色:都睡得晚,而且喜欢宵夜,少吃早餐。所以,但凡出征、遇险时,都喜欢交待一句:“‘等我回来宵夜吧!’意思就跟:“等我们胜利归来’差不多一样,知未?”
说着,指示温文先过去开动货车,她拖着张小愁的小手,笑说:“欢迎你加入我们为人为己、打抱不平的行列。”
哈森看着风火中的这一对女子,正往围观拢聚过来的人反方向奔去,发襟飞扬,腰身婷婷,十分好看,不禁喃喃自语:“哗,她们当是去野餐露营呢!”
他望着自己日渐渐突挺的小腹,又感到那格斗时遗留下来的伤痛,分外刺骨深明。
稿于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温某,无敌小宝宝,亚其哥,梁胡撒粉、梁淑仪、吴仲更加荣,陈念团、于晴、周湘珏、伍经纬、廖超怡、陈心怡、警察叔叔、何家和万事兴、韦利、陈三旋转、余老铭、孙益叔等,聚于金屋出版《伤心小箭》,大会;公布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武侠天地》;与双灵、心台、汉威及“四大名捕”先聚议于“东宝”,余金名提供今日中国出版社以“台龙”名义盗佣惊艳一枪》;任命孙、詹、心怡小妹妹各出任要务/二十八日:“六人帮”庆祝《箭》出版,于“城市花园酒店”;影展观赏系列告一段落;傻倩慧读完《一怒拔剑》四集,浙江一厂长望与我合办“瑞安图书有限公司”,盛意拳拳,诚心可感,欲写《说英雄·谁是英雄》续传第五部《朝天一棍》系列,查播婆正式从“文盲”转为“书虫”;怡六小时内看罢细读《伤心小箭》四集二遍;有辉函感人;余电传。
校于三月十九日成柏宁顿会员,邹信有倩;家婆破延后返马,太空飞猪首次梦游,张炭、鹿其、淑仪电或电传佳/三十日:汉立师来北推护备至,《箭》销路大捷,悼母图文寄至;麒仔荣仔入电奋斗中;傻猪获批延迟回马;卅一日,接新信用咭,“七大寇”赴BIC俱乐部欣叶御膳阁大宴并开筹办“说英雄大会”会议,湖北文联中鹏股资部来电约出版事宜;四月一日,又一良友从此退出江湖。
后记
侠就是于在所必为
与在所不为中做抉择
侠:就是从“在所不为”与何在所必为”中作抉择。
写“六人帮传奇”,当然并非要宣扬迷信、肯定邪法,而旨在制造异境,刻画实情,扣人心弦,发人深剩007、蝙蝠快、女黑侠、超人式的故事非我所要处理的素材,“六人帮”故事并不集中兴起于超科技秘密武器、世界搜奇、领牌杀手或鬼话连篇破案实录,而在于试炼古代侠者精神,是否能适用于现代,一些奇术诸如气功、术数、五遁、蛊术、符箓,咒语、五行、相学、易理……透过现代智慧与知识的处理与运用,能够产生什么效果与影响?我走的虽然不一定是正咱,但我只要走一条不踩在别人身上但能够达到我目的地的路。
不管我走的是什么路,能够继续前行就是一条路。
向来,“扒逆水”已成习惯。过去十年,武侠潮流(包括电影与写作、出版)全面沉寂,我却足足孜孜的写了10年古代武侠;而今古代背景(当然是十分现代精神)的武侠电影又大行其道,我反而来写现代武侠。真是牛脾气,没办法。
没关系。反正,先走人50步和慢人50步,都一个样子,分别不大,不是你踏着别人的脚步,就是别人踏在你走过的路上;只要看破、放下,使自在了。
以前年少气盛,做事说明为名为利,众皆哗然。而今已不争这个,争朝夕者,只得朝夕。争万年者。终得年迈。我也不争百世,不如逍遥。落得自在,日日快活过神仙。
稿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九日与正文先生上海通电悉各地读者反应良佳/康复/接电洽谈买电影版权事。
校于九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三届温派开侠评议之首轮“改组合议”并交稿《六人帮》第四集合/神像大移奉/与陈勇订约。
附录
轻生一剑知
——为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序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武侠小说。那时候,我仍未曾上学。也就是说,我在还没正式在学校上课念书识字之前,已在看武侠小说。别忘了,我是生长在服中国大陆本土有一段漫长海陆空距离的南洋(东南亚)的一个半岛上,而且,在那半岛(马来西亚——那时还只叫做“马来亚”)的一个相当荒僻的小镇(霹雳州美罗埠)的火车站(俗称美罗埠火车头——离美罗山城约3英哩半,当时只有百数十户人家)的我,能够感受得到中国传统文化、民族色彩熏陶,武侠小说,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媒介,一重大的关键。
之后,我又陆陆续续、断断续续的读了许多武侠小说,年纪稍长之后,转而对纯文学(尤其是现代诗和文学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对武侠小说的要求与鉴赏,也慢慢严格了起来。毕竟是“生有涯”,学海无涯,我不能每一本武侠小说都读遍、每一部都喜欢,所以就私下作了比较。为什么我喜欢?何以我不喜欢,喜欢的我就介绍给大家看,不喜欢的就忘掉它。
由于我在小学期间就办“期刊”,初中时已搞“文社”,到高中毕业前已发展成有十余分社“忝为当时当地”“人口”最多的民间纯文艺社团),办了数十种刊物,所以,也有不少人受我的观念所影响。我在学校里不同的班上也常常“代课——老师没来或告假的时候,我就选讲武侠小说,有时边讲边创,也有老师赏面,干脆邀我“主讲”,他们也三五成群,就在“台下”“听课”,使我的“不自量力”因受鼓励而变本加厉,终于也执笔写武侠小说,把同学的名字(当然我喜欢的就写成忠的、不喜欢就写成奸的)写成了小说内江湖中的武侠人物,起先只在班上传阅,慢慢变成了在香港的“武侠春秋”连载发表。
这段时期,在我内心里也不无疑惑。别忘了,我是在海外成长的华裔,我所受的教育,所遭遇的环境,并不常有机会接触到中国文化传统。我们的教育文凭里,中文决非必语)学程。中学时期,我曾转校到纯马来(即巫文:是当地的国语)学校去念书,说一句华语(或方言),给学校当局“抓到了”还得要罚款或罚站堂呢。我最先接触到的武侠小说,提供了我中国传统文化(文学)的根基(当然个中难免有些偏差),这是不可讳言,也不可抹煞的。它终于推动我走向参与中文文学创作的道路。试想,相距那么遥远的所在。而我只是一个小镇里的一个小兵,因为通过武侠小说。我终于衔接上中国文学博大精深的根。
我坚信我只是其中一个。相信有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在各处各地各个不同的时候。也蒙受过这“武侠文化”甘霖的滋润,乃至成长茁壮,终于血脉连接,发一分热,放一分光。
不过,当时我也同样有摄惑:人人都说武侠小说一味只知暴力,打打杀杀,无知幼稚,虚妄不实,决非文学——怎么大家对“武侠小说”的偏见如此之深,但它的流传又如此之广?致使骂他的人,也忍不住要看她;不肯看他的人,也决果不开她无所不在的影响力(例如:报章连载、电台广播、人们谈论得津津有味……)。既然任何作品(就算是打着“文学”旗号的作品)都有瑰宝与糟粕。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评论家来正视这么多优秀作家写了那么多优秀的作品而影响了那么多优秀读者的这个事实呢?武侠的传统,其来何自?什么是好的武侠小说?什么是不成功的武侠作品?如果她有不良的杂质,我们是否能把她炼得更好?要是她已有优良的品质,为何我们不予以发扬光大?
那时候,武侠小说的精萃已影响了我做人处世的看法。我也尝试去建立一套自己的看法。“侠出自于伟大与同情”、“止戈为武”、“侠是知识分子从坐而言到起而行的指标”、“武者不为侠”、“知行合一、救人于难才是侠?”、“侠是重然诺、守信义、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也相信武侠小说是中国文学里的一种独特类型,而“侠义”亦是中国文化精神中的一种特色。
我深信不止是我,还有我身边的人(由我影响或非由我影响)乃至我不相识的人,都深受这些武侠小说所描述的情节和观念所吸引……”可惜,可是,也可悲的是,一般人仍对她喘之以鼻,认为这类小说不登大雅之堂,甚至把阅读这类小说的人视为低级无聊,好像“看武侠小说”竟是一种“罪行”。大家一面读他,一面骂她,一面笑她,一面侮辱她,却并不愿意花时间去研究她,并歧视她的存在。
那段期间,正从童稚迈入少年的我,也从武侠的阅读者进创作者(包括口头讲述)。那约莫是60代初至末的事,金庸、卧龙生、诸葛青云、金童、金锋等人小说,已逐渐风靡华人世界。在新马亦已开始流行。
我把“绿洲文社”和“天狼星诗社”办至高峰期间,毅然放下一切。赴台进修。由于自己的不甘寂寞,而且确想为中国文学做点事,于是在大学课程的同时。也办文艺社团,大概花了五、六年的光景,成立了“神州诗社”八部六组,办了试创山庄。出版过十几种不同的期刊杂志,也成立过出版社,虽然出版诗刊、文学刊物是我们的理想和指标,但真正嫌钱的,足以维持我(们)生活费的,却是武侠小说的推出——包括《神州奇侠》、《血河车》等作品。
这段期限,我们由草创的六人。在短短三、四年间成了三、四百人以上的阵容。亦可算是当时仍在“戒严”时期的台湾纯民办有组织的文学社团中最具“声势”(许或只是“虚张”)。我因而接触不少年青朋友,当然,年长、年少的都有,而且每年、每月、每天如是。他们来自各个不同的阶层,在完全不同的行业里任事,他们大都爱看武侠小说。不过,他们也认为武侠小说非关文学,只是消遣,只算娱乐,甚至认为我从事武侠方面的创作,是对正统文学的一种“高经叛道”的行为。其中有不少本来对我“颇为看好”的师长,为我“误入歧途”(事实上,我仍保持大量“纯文学”:包括诗、散文、小说、评论的写作)而忧心、惋惜、唏嘘和指责。
说真的,我写武侠小说并非为了生活(在那时候,我正年轻。以当时“形势”——当然也是“虚张”的——我若为糊口,大可不必选择”笔耕”这条路子),而是想寄情和舒展自己多年来的抱负和信念。我也遇上好些志同道合者,他们开始正视武侠小说的特质与成就,也有些颇具慧眼与心得,但他们都“光说不练”,批评的多,理想大高,绝少人真正为“武侠是不是文学?可不可以是文学?能不能成为文学?”恳恳切切、踏踏实实地做些事。
不少大学生,乃至大学教授,甚至诗人、政客、社会名流,都迷上(或曾迷上过)武侠小说,但他们却照样看不起武侠小说,也不正视自己曾有这种“嗜好”。这时期,不少人都在写,但由于她是一种大众消费品,大家只忙着粗制滥造,以致武侠小说多如汗牛充栋,目不暇接。只能算是一种“谋生的工具”,而不是“理想的寄托。”然后认真悉心写好她的人,显得少之又少;杰作巨构,更万中无一。这更促成鄙薄她的人更振振有词,武侠更成为怪力乱神,暴力血腥(有时还加上妄诞变态色情)的代名词。在那年头,尽管古龙已崛起江湖,古龙式的电影辄风行亚洲各地,但她仍给视作“毒草”,“香花”从来不往她头上戴。
70年代初,我和我社里的友人。曾在我们的刊物上,(在74、75年间)召开过座谈会,讨论金庸(当时他的作品仍只能在“地下”传阅,仍未“正式登潮于台湾文坛,那当然是非关作品质素,而是其他敏感的政治因素之故)、古龙的作品,引起热烈也激烈的反应,几乎把我们文社也视作“毒害人心”的“黑道”。我的《四大名捕会京师》、《白衣方振眉》是在台湾最早以纯文学书籍包装、以“武侠文学”名目推出的武侠作品系列(由“长河出版社”约英在76、77年间出版),非常意外的得到好评,销量也好,许是因为在这之前,从没有这样做过,接着,古龙和金庸等的书,都纷纷以这个“以正视听”甚至更加华贵美观的方式推出,从此成了风气。
在这之前,台湾全省有上千家租书店,他们出租的大都是武侠小说。那种装订甚差、设计也不讲究、质素更十分低劣的薄薄小册,甚至连作者版权也从不予尊重,时常张冠李戴,颠三倒四,作品也良莠不齐,盗印翻版,不胜枚举。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有群众支持、消费价值、传统特质、文化菁华的一种文学特殊类型。却受到这样的贬待、歧视和忽略,虽然不知有多少高质素的读者仍为她疯狂入迷。
台湾那时候注重现代文学(正统文学当代化的一种统称)和乡土文学(台湾本土文学)的抗争与对垒,对这种跨越界限、不分阶层的作品根本不予重视。我在歧路与迷途上继续创作和研究武侠小说,惹来不少诽谤号流言。我一直希望有学者从事这方面的批评、整理,甚至期待有人能深入探讨和整理中国“侠”的特质与历史,到最后,我盼望会有有心人出来为武侠说些话,做些事,然而除了一些作家(例如古龙)仍然为我们写些好小说之外,最多只有三数位名士学人,在片章残篇里偶然以高姿势为武侠说了几句“打抱不平”的话之余,我委实得不到什么支援的声音,只有孤军(幸好这种“孤军”在世界各地、海内海外都有呼应)作战到底。
那时候,武侠小说里的一些信念,仍影响了我和我好些朋友;我们相信“侠”是可以存在于现代的。侠不一定要拿刀子、见血光、出人命的。一个仗义执言、知行合一、秉着良心骨气做人作事的律师、教师、商人、警察、学生、记者乃至于屠夫、清道夫都在“行侠”,都是“侠者”。“侠”的定义其可贵性都不在于他武功高不高、武力强不强大,而是在他有没有具备一颗“侠义的心”。而文学不分类别,只要写得好,不管侦探、言情、武侠、神怪,俱可成为伟大的文学经典。武侠写的是极度情境中的人性。凡是为大众接受并可流传广远的作品,必有其深层价值。
那时候,我正从少年步入青年。也从武侠小说的爱好者进入研究者(包括敦促鼓励别人去探究),我在香港武侠世界连载“四大名捕系列”,并已写完了《神州奇侠》故事。那大的是70年代至末的事,古龙在台湾一纸风行,金庸的书在坊间以各种名目流播,台湾武侠各大名家的写作黄金时期,已开到荼靡。
恰好在新派武侠小说第二次高潮全面归于消租时期,我也“迫不得已”离开了我办文艺社团最巅峰(指”得心应手”)的台湾,经过一段岁月在海外流浪流亡之后,终于定居香江。
我说第二次新派武侠小说的巅峰期全面干寂,系指这段时期,武侠小说或任何通过武侠的形式或本质表达的作品、成品和消费品,已失去了焦点,没有了市场,甚至缺少了那原有的一股朝气蓬勃的原创(动)力。可不是吗?以中国功夫打出名堂扬威世界的“武神”李小龙,已在7O年代初期逝世。70年代起,金庸已不写新的武侠作品。不过,他的旧作却在这段期间经苦心删修后正式“登陆”台湾和中国大陆,引起风潮,风靡天下,独领风骚,极受注重,甚至兴起“金学研究”我也为研究他的作品写了几本专书。但他的作品是“推出”而不是写出新的著作来。他不写了,自然是读者和“武侠文坛”的一大损失。可是,其“后遗症”更是“可怕”:在港台文坛,都觉得好的武侠作品都给金庸写光了,再写,谁也写不过他,不如不写了;或是,武侠小说金庸写得最好,看他的,就够了,别的都不用看了;尤甚者根本认为金庸不写了,加上80年代的前段武侠文坛另一大师梁羽生也金盆洗手,而一代怪杰鬼才古龙也醉卧西天、武侠小说已经可以划上句号,余无足观,寿终寝了。
这种观念很有理很有力也很“名正言顺”的摧残的武侠小说可以承先启后的生机。新一代的武侠新秀,根本寂寞无人管,任其自生自灭。人赞金庸作品“空前绝后”:“空前”自是必然的,也是恰当的赞誉,但对一种文类的存在价值而言。“绝后”决非好事,甚至对金庸作品的评价也因而“略减颜色”。后人不一定要(能)超过金庸,但大可写出自己的特色来。有比较才能见出该种文类的恒存价值、不朽成分。假使李白之后,没有杜甫,没有白居易。没有李煜、晏殊、苏轼、黄庭坚,那么,唐诗宋词或许就不见得那么伟大。而李白的天才也难名因而逊色,虽然他们在诗词方面的成就并不见得能超越李白。可是,读武侠小说者难免都有“幕古倾向”,就是金庸作品也常透露出这种观念:上一代或已逝的一代往往比下一代的新锐更强,人格更完美,境界更高尚。这对古代的向往与道回,运作在现实层面上,很容易使会对正在撰写和努力尝试的作家生起漠视和冷待的反应。金庸作品,冠绝同侪,受到尊崇,理所当然,当之无愧;不过,这种现象无疑对武侠小说的发展生机,有所扼杀,恐怕是十分不妙的。
同时,武侠小说市场全面崩败,老一辈武侠前贤,多已辍笔不写,或者,仍在撰写的却写不出当年虎虎生风、凛凛神威来?现代人太忙碌了。报章杂志上的武侠长篇连载,已不适应社会节奏。这非关有没有好作品出现的问题,而且认真创作的武侠作家(不分老幼)根本生存不下去了。就算写得像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白羽、金庸、梁羽生……,这样出色而曾在报刊上连载风靡万千读者的作品,换作这时候在报上逐段刊登,只怕也不复盛况。别忘了,就算当时古龙名声如日中天,作品多为电影电视改编拍摄,但作连载发表时的反应,也远不如上列时期的武侠名家来得哄动,余者可想而知。人们娱乐更多了,花样多,选择也太多了;电影(港台中外都有)、电视(卫星电视有多种多国选择)、琳琅满目各式其式的杂志书报。资讯爆炸、电子游戏机纵横大街小巷……这都是前二代的武侠小说家不必面对的挑战,不需面临的危机。
在香港,这样一个急促节奏快皮应和经济挂帅的大都会里。从事写作(要是没有学院的支持),而又是认真的写作(且又没有兼营的正职),并且是认真的去写作通俗的作品,这是一件非常奢侈也十分冒险同时是相当孤寂的事。
这段时期,许是因为武侠素材的改编“盛极必衰,”致使70年代几10部电影有9部是“武侠片”的趋势,争遽直下,成了一年制作的电影里,居然连一部武侠电影也无,继续苦心悉力去写好这种文类的人愈来愈少,大家继续把注意力集中在武侠一代大宗师金庸身上,加上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的作品已多不为年轻一代所接受,梁羽生锋头为金庸所掩盖,古龙英年早逝,武侠小说潮流于是进入“一枝独秀,全面沉寂”的“冰河时期”。新秀们没受到培养、鼓励,他们既不敢写。也缺乏条件写,没有兴趣去写。
这时候,武侠小说已可以开始在中国大陆出版流传,造成高潮迭起,风靡一时。而且在台湾及香港各地。已展开了“金学研究”对武侠小说一代大师金庸的作品。提出多面性和多角度的金庸开快的精采意见,但都是以趣味性为主。台湾方面,叶洪生专事研究整理中国武侠名著,重新修订推出,确也保存和推动了不少佳作巨构。不过,除了中(象章培恒)、台(如龚鹏程)少数几位学者作家注意到武侠小说在中国文学的地位与特质,写下了为数并不多的(多是对前代或已给认定具有代表性作家的作品)评奖或研究之外,我几乎仍完全找不到在20年前苦苦追问的指引,什么是武侠传统?什么才是好的武侠小说?武侠小说能不能成为文学?“侠”的定义为何?武侠小说在现代能不能继续生存下去?
我在这时候,却似自己撰写的一部武侠小说:《逆水寒》的题名一样,足足“扒”了10年的“逆水”,专事写作。而且以武侠小说为主,并希望能够为“新派武侠小说”之后摸索一条“超新派”的路向。由于这条路向是雨生、多险阻、荆棘清途的,而我不仅个人冒险寻觅,也得要支持勉励好些志同道合的年轻一辈并请同行,所以价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但已箭在弩上,不得不发。
30年来,我仍在期待一本(甚至是大量的)对武侠小说传统、历史、文化取向。精神价值、文学评介作全商的研究比较的专业论著。这时候,大概是80年代初至末的期间,中国大陆的“武侠热潮”方兴未艾,海外侠坛,金庸文学地位已受全面肯定,日丽中天,众星消殒,百家沉寂。
90年代一开始,海内外“侠坛”有两大盛事;一是“武侠电影”的复生。过去的名家作品重新受到注意。争相翻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跟六、七十年代改编武侠名著大为不同,这“改编”简直是“改头换面”,不再是影、视企图透过武侠小说来争取观众、吸收灵感、丰富题材,而却变作了一种反客为主、财大气粗、任意删改、曲解丑化的“牟利工具”或曰:一种“噱头”。故此,武侠热潮星再兴起,便后劲未必有力,而此水亦非前流,与其说这是对武侠作品的重视和尊重。不如说是利用武侠的剩余(甚或是残余)价值。来制造宣传、吸引注意(对电影、电视成品)。此等情形,别说已逝的大家如古龙者已抗议无从,就算使在、独尊的大师如金庸,他的作品也一样给改得面目全非、体无完肤。这“武侠热潮再生”,是悲是喜,是好是坏,那当真是见仁见智了。(况且。这股“武侠热潮”大有“来得快、去得也速”之势。)一是中国大陆对武侠小说出版权的下放和开禁,以致群龙并起,可以自由争相推出武侠作品,不必再受禁制。我们甚至可以读到江苏文艺出版的“武侠天地”等高水准新风格的武侠杂志。这也连带起了“反效果”:由于失去了版权的约制,以致翻版、盗版、伪作、滥作充斥市常造成销量上的“反弹”和伤害。另一个“副作用”却是:正式公开研究、讨论、整理、评介作为中国道俗小说的圭皋:武侠小说的论著,也开始发威;有心人开始可以从事武侠评论方面的著作了。这是可喜的现象,故而,在这进人90年代短短两三年间。有关武侠传统、侠义精神、武侠作品的论介和辑录(包括多本武侠辞典和作家专论)已纷纷面世了。
其中不乏精辟独到、眼光深远、胸襟广博、资料完备的作品,可惜,我们仍在期待一部真正能对中国“侠文化”历史和意义、传统与延续贯通古今、综合分析、惊警动人、重行定位的论著。
直到我认识了曹正文。
直至我认识了曹正文,并知道他正耗时费力,苦心孤诣的撰写“中国侠文化史”。
我生平交游颇多,但能交上曹正文这样的朋友,绝对是我的福气。他的特色和优点,十分之多。我这儿只举出其中四项,让熟知他的朋友共鸣,和论还没有熟悉他的朋友他分享:(一)曹正文是一个学识渊博的才子。要知道有才气的人不一定有素养,而有学问的人不见得也有才情。才情与学识兼具的人并不多见。曹正文绝对是相当罕见也非常杰出的一位。
他是自学成家、苦写成名的作家。在撰写和出版这部:“中国侠文化史”之前,他已推出的作品逾20部。他曾在工厂当过10年工人,当过最操劳的翻砂工、搬运工、磨工,但他在艰苦中不忘进修,终于卓然有成。且看他自25岁起出版迄今的著作书目;从“咏鸟诗话”、“群芳诗话”,到“女性文学与文学女性”,这一类作品属于文学评论面笔的范畴;或从历史小说“唐伯虎落第”、武侠小说“三夺芙蓉剑”、到推理小说“佛岛迷踪”、至文学故事“近代名人暗杀风云录”这些属于多类型的小说创作;抑或是知识小品“米舒博士谈读书”、新闻学论著“旧上海报刊史话”、心理学著作“愿你喜欢我”、乃至于他主编的“中国100名人谈读书”等作品……从他的写作书目,类型之多,题材之宽,学识之博,取角之广,可以说是非才气纵横、笔力淋漓不能臻此。
更且,他的作品从不故弄玄虚、炫耀才学,而他一贯主张写作应以普罗大众读者群的相应为依归,他每一部作品都不是空泛之作。而是紧扣人心,深入发掘资料与题材,以生花之笔力以万钧的从容道来,所以他强调:“任何经得起历史经验的文学作品,必定要雅俗共赏”,又强调:“我不希望自己成为显赫一时而终究湮灭于世的宫廷文学家。而努力做一个以文学作品赢得广大读者喜爱的文学代言人。”
就算他处理一部推理小说,他也试图更为中国的推理小说闯荡摸索(有别于西洋、日本推理小说)出一条自己的路、同时也是中国的路向来。
由此,他对写作的态度,令人起敬。
(二)曹正文不仅是一个学问渊博、才气纵员的作家,同时,他也是一位优秀记者好编辑。
他完全不因人事,只靠真材实料的投稿,进入新闻界与文坛。他先在“文江报”理论部编文史稿,后在“解放日报”文艺部编杂文。81年上海“新民晚报”复刊。他考入当记者,擅写社会新闻,不久便调入副刊部编“夜光杯”副刊,现为该报“读书条”专版之主编。他主编这一副刊。不但办得有声有色,吸引不少书迷和非书迷成了该报或该版“拥护者”。同对罗网了不少海内外好手名家来为他写稿,而他自己也以“米舒博士”之名,主持专栏,为读者回答各种各类十分专业艰辟的文史问题,成为中国大陆最受欢迎的副刊和最具影响力的专栏之一。
他有这样资深的阅历和编采经验,对于创作、评鉴编纂工作,当然有着莫大的帮助。很多人有着深厚的学力从事文史工作,但在经验与眼界、胸襟上,却不足以将才学尽情挥洒,以致有所囿限;接触面广、交游阔而生活层面深刻的他,可不必虞此。
(三)曹正文不只是一位学博才高的作者,他除了也是资深记者与编辑之外,同时对武侠小说的创作和研究,有着极为深沉丰富的知识,以及高瞻远瞩的独到之见。
他曾写过一部“古龙小说艺术谈”,那是中国大陆第一部研究古龙的专书,甚至在海外亦是第一册古龙武侠小说的专论。也就是说。世人都钻研并撰写金庸小说评介之时(他也有另一评赏金庸小说的论著,把金庸小说里的“一零八”将论作者手笑技法,与别不同)。他却“虽千万人吾往矣”,着手埋首苦写古龙小说论述。他这种“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作为一个真正的论评者所必需的眼界、胸襟与胆气,他都—一具备了。
难得的是,他除了是一位对武侠小说和中国侠义文化传统研究经年的人之外,同时也是武侠小说的创作者之一,写过“龙凤双侠”等多部武侠小说。作为一个评论家和资料收集者论武侠小说,可能够客观,但不见得够投入;然而,他兼备创作、评论双角度,可以“出得、人得”左右逢源,时就文学价值下评,对为历史流变定位。时替作家化腐朽为神奇(或者反之)作出激赏、分析;撰写“中国侠文化史”,他当真是在“先天”与“后天”上都能“称职”。
(四)曹正文不独是才学兼具、有深厚编采背景、以及同时是武侠小说的作者、论者,他还是位侠者,是个性情中人。
我跟他相交不久,相知却深。我们自90年通信以来,他二度出国。但因机缘,只见了一面。聚了两次,但这已足够:正文是侠义中人,重情守信,已然肯定。
他在跟我还素昧平生之时,已热情来信,为我联络出版的事。我当时因事烦缠,常还未及为他好好写信,但千忙中的他,仍不以为杵,照样来信恳切相邀,拳拳盛事,凛凛汉风,使我对这个简朴文笔蕴露剑胆琴心的侠客书生,十分好奇、向往。
他为我的书在中国大陆洽谈出版刊载的事,我原想以前请人代洽,多付上部分佣金,正文如此为我奔走费心,且在洽谈过程里时时为我争取应得之利益,又一再不胜其烦将细节、款项、重点、进程电传予我,比身为作者的我,还更维护我的权益,且也比我急切,于是我数度敦请他应收取应得之报酬。但却为他断然拒绝。我再三提出,反而换来他峻然写道:“……佣金一事,兄再也勿提,否则就是瞧不起我们的交情了。比起古代侠者,我所作所为,不值一提……”他的侠心激烈,不止如此。我相信在他笔龙蛇之余,也做了不少为民请命、打抱不平的事,然而他施恩不望报,继续他耿介执著的文侠生涯。
具备以上的特质(还有我许多未及在这篇章里引述的),由曹正文去为“中国侠文化”作传,那是最恰切的事。
我在前文引述了三个时期(恰好上致上有30年)作为一个“武侠人”在三个不同地域的期盼与感触;至于国内“武侠文化”的状况,读者诸君可能比身在海外的我更加深切,我在这儿就不多赘了。
经过多年在侠坛的“闯荡”。我在现阶段仍坚信:侠是知其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为之。
侠即是在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中作抉择。伟大的作品不一定能伟大,但极伟大的作品必然极流行(试想;三国、红楼、水游、西游、金瓶梅……已流传了几百年了)。通俗是美德,媚俗不可取,但通俗不等同干庸俗。文学艺术应乞灵于本土(及传统)的文化,才能生根。新派武侠小说已“新”了超过一甲子,早就不“新”了,更新的(超新派)的武侠若不诞生,武侠小说定必没落。每一个时代必有每一个时代的文学,武侠小说若要推陈出新,就必须要有“时代气息”,“不惜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作战”。写作要有“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的锻炼。
我试图将武侠文学化,文学武侠化。将文学大众化,不是降格,而是提升。写作要有高扬志气,平宽心情。写作有时确要有”非大成即大败”的抱负。小说,要写出感动来;武侠小说,更要写出动感来!如果没有至少一项全新的创意,我便宁可不写。要先属于自己的,才能成为时代的。要有民族色彩,才可能国际化。艺术的层次可能大家看法不一,但到最高境界,无论中外,不分类型,都是极为接近甚至是一致的。运用得好的陈腔滥调,其实就是最深刻的真实,能善用通俗就是一种不俗。作家是作家,创作是第一要义,不必也不须要是个大思想家——当然,成熟的哲思绝对可以加强和加添作品的繁复性和深层意义。这个时候从事武侠创作和论评,难免会有点野渡夫人舟自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心态。写作不止是兴趣,也得要有志趣。这唯利是图、价值混淆的时代,最需要侠者来振奋人心。我坚决相信:侠运能倡国运。独立三边静,轻生一剑知,正是为侠作传写评者的写照。
我一直等有人来为侠作传写史著书:我终于等到了曹正文。
稿于九三年三月九日香港大会堂书展结束。
校于九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安徽文艺出版社《七大寇》版税已汇至深圳/购得绿幽灵《彩翠》、《初遇》及奇石《蓝精灵》/梁电误/淑端FAX/LaFore't及CottonCollention、福临门、怡丰行、水品宫搜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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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草整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