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嗨网首页>书籍在线阅读

宋会要辑稿_2

  作者:清  徐松
选择背景色: 黄橙 洋红 淡粉 水蓝 草绿 白色 选择字体: 宋体 黑体 微软雅黑 楷体 选择字体大小: 恢复默认

七年十二月二日,诏通义郡夫人李氏、同安郡夫人张氏并进封婕妤。本位亲属官吏推恩有差。
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诏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合分事、嘉国夫人王从诚特授嘉国惠淑夫人,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合分事成国夫人刘从惠特授成国柔穆夫人。
四月十六日,诏寿圣齐明广慈太上皇后殿内人姜氏特转咸宁郡夫人。
七月三日,诏随龙荣国夫人张氏特转荣国婉靓夫人。
十年八月二日,诏婕妤李氏赠贵妃。八日上遗表,乞亲属并官吏依故崇国夫人周氏遗表例。从之。
九月十五日,诏:「恭奉太上皇后圣旨,齐安郡夫人李氏侍奉太上皇帝,日久有劳,特封才人。」亲属推恩有差。
十月八日,诏婕妤张氏进封婉容。亲属并本位官吏推恩有差。
闰十一月十五日,诏直笔司字朱氏转宜春郡夫人,赐名从谦,知尚书内省事。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寿圣齐明广慈太上皇后殿内人平

乐郡夫人王氏封成国夫人,咸安郡夫人郭氏封荣国夫人,徐氏封信安郡夫人,黄氏封咸宁郡夫人,巩氏封和义郡夫人。
十一年正月八日,诏德寿宫内人孙氏封高平郡夫人,蔡氏封缙云郡夫人,王氏封顺政郡夫人,张氏封南平郡夫人,张氏封齐安郡夫人。
二月三日,诏随龙荣国婉靓夫人张氏特转荣国婉靓柔惠夫人。
二十四日,诏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合分事、崇国夫人房从柔特转崇国和惠夫人。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转崇国和惠懿敏贤肃夫人。
九月二十八日,诏内人关氏转南平郡夫人,王氏转永阳郡夫人。
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诏新平郡夫人陈氏特与封美人原「人」前有「夫」字,当为衍文。。十四年三月一日进封婉容,亲属并官吏推恩有差。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主管大内公事、信国夫人吴从善除兼提举十合分事、知尚书内省事。十四年六月六日,转信国顺懿夫人,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转信国顺懿贤惠夫人。
同日,诏咸安郡夫人王从顺除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转宁国夫人,直笔司字朱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永嘉郡夫人,赐名从礼。
十三年正月十九日,诏德寿宫内人红霞帔李氏转安定郡夫人。
三月二日,诏内人盛氏特封南阳郡夫人,黄氏封平原郡夫人。
十四年正月二十日,诏嘉国夫人谢氏转嘉国淑惠夫人,永嘉郡夫人刘氏转崇国夫人。


八日,诏知尚书内省事、宜春郡夫人朱从谦除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转润国夫人;直笔司字陈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顺政郡夫人,赐名从信。
五月二十一日,诏德寿宫顺政郡夫人王氏特封才人。亲属推恩有差。
十五年八月一日,诏皇太后殿内人成国夫人王氏转成国靓穆夫人。
十六年二月一日,诏司字吴氏转缙云郡夫人。以上《孝宗会要》。
淳熙十六年五月十八日,诏红霞帔张氏进封婉仪。
六月十七日,诏知尚书内省事、永嘉郡夫人朱从礼除主管大内公事,转和国夫人;典字直笔冯巧巧除知尚书内省事,转齐安郡夫人,赐名从顺。
十一月二十一日,臣僚言:「淳熙十四年九月十九日指挥,国、郡夫人各减代手分充主管文字一名,合省减人数且令依旧,候离司或事故更不作关。近郑夫人、冯夫人位各差主管文字并代手分充主管文字及手分三人,缘逐位各已承降指挥,蒙朝廷给降付身了当,不敢申请裁损。窃虑日后更有国、郡夫人指例,从旧差破三人,难以阻遏,乞检会已降裁减代手分充主管文字一名施行。」诏令照应已降裁减指挥,将增置人并罢。
绍熙元年二月十五日,诏成国靓穆夫人王氏特授成国靓穆柔正夫人,信安郡夫人徐氏特授信国夫人,邝氏特授清河郡夫人,方氏特授安化郡夫人授,原误作「按」,据上下文改。,高氏特授彭原郡夫人。
三十日,诏重华宫内人

梁氏封新安郡夫人。
三月十日,诏寿成殿内人崇国夫人刘氏封崇国柔惠夫人,刘氏特封感义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十二日,诏宫人潘氏封新兴郡夫人,朱氏、赵氏并与〔支〕破宫字请给。
五月二十三日,诏重华宫内人宋氏特与封高平郡夫人。
八月十二日,诏寿成殿内人张氏特与转永嘉郡夫人。
九月二十三日,诏重华宫内人傅氏特封信安郡夫人,吴氏特封新安郡夫人,韩氏特封齐安郡夫人,吴氏特封咸安郡夫人。
同日,诏至尊寿皇圣帝随龙人吴氏、郭氏并封淑人。
十二月十五日,诏寿皇圣帝随龙人信安郡夫人胡氏特与依宫人禄格支破诸般请给。
二年正月十二日,诏重华宫内人朱氏特与封缙云郡夫人。
四月二十八日,诏随龙内人张氏封高平郡夫人,依禄格支破请给。三月改封永嘉郡夫人
二十一日,诏重华宫内人张氏特与破典字,依禄式则例支破诸般请给。
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诏张氏可特封郡夫人,请给特与依宫人禄式支破。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大内女道吴仲修特与补左街鉴义。
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诏宫人符氏与转永宁郡夫人,李氏与转通义郡夫人。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诏同安郡夫人武氏进封才人。
三月十二日,诏宫人张氏与封同安郡夫人。以上《光宗会要》。
庆元元年正月七日,诏宫人刘氏特封国夫人,袁氏、钱氏

特封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二年二月十四日,诏寿康宫内人锺氏、朱氏并特封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三月十五日,诏宫人王氏特封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七月二十一日,诏随龙信国淑明慈懿夫人袁氏特转信国淑明慈懿端靖夫人,温国柔惠庄顺夫人成氏特转温国柔惠庄顺雍穆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三年四月袁氏封信国淑明慈懿端靖柔嘉婉肃夫人,成氏加封温国柔惠庄顺雍穆和懿英淑夫人。
八月十三日,诏知尚书内省事、平乐郡夫人杨从慧除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转崇国夫人;直笔尚字卫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感义郡夫人,赐名从正。
三年二月十二日,诏宫人刘氏特封郡夫人,新安郡夫人张氏特转国夫人。
三月二十八日,诏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阁分事润国和顺夫人朱从谦特转润国和顺端肃夫人;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阁分事、和国夫人朱从礼特转和国顺懿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月六日,诏寿康宫宜春郡夫人宋氏、新兴郡夫人潘氏并特转国夫人,宫字陶氏特转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诏寿康宫小殿直孙氏特转齐安郡夫人,于氏特转新定郡夫人,吴氏特转感义郡夫人,请给等并依禄式支破。
十二月十二

日,诏寿康宫随龙信安郡夫人陶氏特转和国夫人,宫字赵氏特封宁国夫人,依禄格支破诸般请给。
十三日,诏寿慈皇太后殿内人崇国柔惠夫人刘氏特转崇国柔惠端肃夫人,感义郡夫人刘氏特转信国夫人,宫字俞氏特封新安郡夫人,朱氏特封齐安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宫人刘氏特封荥阳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五月十三日,诏婕妤杨氏进封婉仪。
同日,诏宫人李氏特封新安郡夫人。是月改封新定郡夫人,六年二月改封和国夫人。
八月二十六日,诏寿康宫内人安国夫人锺氏特转安国柔嘉恭懿夫人,冉氏特封新安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月二十一日,诏寿康宫宫人尚字张氏特封清河郡夫人,尚字周氏特封高平郡夫人,尚字马氏特封安化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十二月二日,诏寿康宫内人红霞帔孙氏特转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六年二月十三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宫人永宁郡夫人符氏进封婕妤。」
二十日,诏宫人齐安郡夫人王氏特封吉国夫人,通义郡夫人曹氏特封荣国夫人,司字李氏特封通义郡夫人,典字潘氏特封通化郡夫人,曹氏特封永嘉郡夫人,黄氏特封顺政郡夫人,红霞帔周氏特封新兴郡夫人,

宫人骆氏特封宜春郡夫人,周氏特封和义郡夫人,童氏特封缙云郡夫人。
四月一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宫人感义郡夫人吴氏特封美人。」
五月二十三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才人武氏进封婉容。」
七月七日,诏宫人曹氏特封和政郡夫人,红霞帔俞氏特转咸宁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月二十七日,诏宫人掌字贾氏、红霞帔李氏并转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嘉泰元年三月九日,诏宫人通义郡夫人李氏特转成国夫人,红霞帔王氏特封新定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二年六月十三日,诏知内库新安郡夫人魏从正特与转和国夫人,请给等并依禄式则例支破。
三年三月三日,诏美人曹氏进封婕妤,高平郡夫人阎氏封美人。
四月二十七日,诏皇后合荣国夫人曹氏与升两字国夫人升:原作「陛」,误,今改。,咸宁郡夫人俞氏、新兴郡夫人周氏、宜春郡夫人骆氏、和义郡夫人周氏、司字李氏、典字蔡氏各特与升转国夫人,典字徐氏、红霞帔邓氏、董氏、张氏各特与升转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请给。
同日,诏崇国夫人韩氏可升两国夫人。
嘉定元年正月十四日,诏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合分事惠国庄顺夫人冯从顺与转四字,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崇国夫人杨从慧除兼提举十合分事、与转两

字,知尚书内省事、咸义郡夫人卫从正除主管大内公事、与转国夫人,直笔尚字何氏知尚书内省事、与转郡夫人,赐名从谨。
五年八月十五日,诏宫人杨氏除知内库、转信安郡夫人,赐名从简;包氏与转红霞帔,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年闰七月三日,诏知尚书内省事、咸宁郡夫人王从义除主管大内公事、转润国夫人;直笔尚字吕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永嘉郡夫人,赐名从智;直笔司字王氏与转尚字;宝案典字张氏与转司字;书省红霞帔李氏、冯氏并与转掌字;听宣王氏、吴氏未出请受官身王氏、张氏、内藏库识字王氏并与转紫霞帔,未出请受官身杨氏、张氏、史氏并与转听宣,宝合紫霞帔张氏、管殿紫霞帔王氏、未出请受官身田氏并与转红霞帔。并依禄式支破请给。
十年九月十二日,诏宫人吴氏可封新安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请给。
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诏知尚书内省事、新安郡夫人何从谨除主管大内公事、转吉国夫人,直笔尚字王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宜春郡夫人,赐名从信,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十五年三月十五日,诏宫人吴氏可特与封咸宁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十六年正月七日,诏宫人红霞帔杨氏特与封咸安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以上《宁宗会要》。《大典》卷二万四千二百八十八。(以上黄锦君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一 宗学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一

宗学
【宋会要】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以世雄、仲爰之言,四月九日诏复置宗学。初,元佑六年,宗室令铄尝乞建宗学。及毕工,以赐蔡确家。至是,令铄之父知大宗正事世雄及同知大宗正事仲爰言:「愿诏有司,复以初旨。」复以初旨:本书《帝系》五之一四「以」作「依」。故有是诏。
崇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宰臣蔡京札子奏乞所在诸宫置学,添教授。逐宫各置大小二学,宗子、世符二学(颂)[须]添置教授二员,量立考选法,月书季考,取其文艺可称、不戾规矩者,注于籍。在外住而愿入宫学者外住:本书《帝系》五之一七作「外任」。,听依熙宁诏书、元符试法,量试推恩。其学制从本司参定。愿入太学(集)[律]学者律学:原作「集学」,据《帝系》五之一七改。,亦听。应宗子年十岁以上入小学,二十以上入大学,年不及而愿入者听从便。若无故应入学而不入,或应听读而不听读者,罚俸一月。再犯,勒住朝参。三犯,移自(下)[讼]斋自讼斋:原作「自下斋」,据本书本门一之一三改。。即两人不入学,本宫本位尊长罚俸半月。三人以上并犯者罚一月,十人以上罚两月。重者申宗正司,奏取敕裁。
二十九日,臣僚上言:「窃观宗子既以三舍考校德行艺文高下优平之法,即与内外庠序事体一同。缘本司长贰并系宗室,臣僚欲乞诸宫学别以儒臣专提举学事,或选宗正寺长贰,专以学事隶之。庶使上下相维,几察异论,官师无苟简之弊,以称陛下敦叙教养甚盛之举。」诏诸宫学差宗正寺长贰提举。《玉海》置院别都,增学宫邸。
崇宁以知宗、同知宗兼领学事。
三年五

月,置睦亲宅、北宅、广亲宅大学、小学各一员。广亲、北宅、睦亲、西宅、周王,宫、大学兼领小学各二员。五年,改称「某王宫〔宗〕子博士位〔国〕子博士之上宗子博士、国子博士:原文「宗」、「国」皆作空格,兹据下文绍兴五年条「宫学博士后来宗子博士,位序立班在国子博士之上」一段用例及《宋史》卷一六五,随文补「宗」、「国」二字。。
靖康之乱,宗学遂废,诸宫博士共十三员,立三舍法。《事类合壁》:宋朝胄监之外,复立宗学。始创于神宗,至崇、观而大备。中更祸乱,宗学遂废。南渡草创,为屋数楹,暂寓临安之睦亲宅。更化之后,以罗仲舒、范楷奏请,有旨迁睦亲宅于他所,而尽拓故基以为学焉。
大观元年十一月,承议郎、充睦亲宅宗子博士勾祖武札子:「伏见宗学,昨已蒙朝廷增复博士员缺。然一学规矩,责在正、录举行。今止以宗(学)[子]为之,其学生类皆同宫见属,纠正申举之际,未免或有牵制。欲乞凡当宫学生及一百以上处,并依大学、辟雍法,差命官正、录各一员。仍以宗子正、录副之。」从之。
十一月八日,南京外宗正司状:「承崇宁四年十月十四日敕:内外宫学正、录阙,并从朝廷差命官。续承崇宁五年二月四日敕:内外宫学正、录,可依旧条差补;所有差命官指挥,更不施行。」
二年三月戊午,两官仲緎唐突言:「宫学无官,宗子三经」公试不中,乞特与升补内舍。「有诏放罪,而大宗正司执政当行故也。
八月三十日,诏曰:「先王宾兴万民与教国子之制,比尝考之,其义不同。大司徒以六德教万民,而师氏之教国子则三德;以三行教万民,而于国子则三行而已。详于训士,而略于治亲。所教之道殊,

亲亲之恩异故也。崇宁教养宗子法,虽未究尽,然异于天下之士者,亲亲之恩有在乎是。今虽尝仿辟雍、大学修立制度,可参酌轻重,降于内外学法,使易以跋及,乐于劝向,以示惇宗亲厚之意」。《宋史长编》:九月己未,御笔:「宗室升贡试,或不中,自今许入国子学。」初,学制局议遣归本学,止以为庶士。既得辟雍,不可薄于宗亲。故有是诏。
三年三月十六日,朝散郎、礼部尚书郑允中奏:「乞同宗子中,上舍第而文行有称者,为宗子学官。庶几郎从其类,易以表率。」从之。
九月二十九日,御宝批:「知大宗正、同知大宗正事官既为属籍之长,兼见领管勾宗子学事,可并依宗正寺少卿例,诣学提按,及签书本学职事。」
四年八月乙酉,诏:「宗子升补上舍,系比旧日宗室应举之人〔得〕解,其赴贡士举试得解:原无「得」字,苗书梅等《宋会要辑稿 崇儒》(河南大学出版社二○○一年九月。下称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补。今从之。,系比省试。今不经殿试,便分三等命官,缘熙、丰未有此法可依,贡士已降指挥,并留俟殿试。其上中等人,遇唱名取旨。」
闰八月甲寅,工部尚书李图南上《宗子大小学敕令格式》二十二册,诏付礼部颁降。
政和二年四月庚戌,礼部言:「大观三年,贡士并宗子上舍,与进士同释褐,就琼林苑赐宴。今合取旨。」诏宴就辟雍,仍用雅乐,差知举蔡疑押宴。
四年,小学生近一千人,分十斋。十二月,颁《小学条制》。立三舍法。
五年五月,试小学生,优等四人,赐上舍童子出身。政和学制,宗正卿总治宗子大小学之政令,少卿贰之。

重和元年十一月九日,臣僚言:「诸宫学官承前弊,不暇升堂,则例皆传送口义,令诸斋抄录,以为文具而已。余事废弛,不言可知。欲乞严赐诫 ,诏令大宗正司检察措置。今看详,宗子学官不升堂讲书,合从违令笞(土)[士]科罪。今承朝旨,称有废慢,重寘以法。欲宗子学博士应讲书不集众升堂者,增从杖八十科罪。」从之。
宣和二年八月五日,中书奏:「元丰法,在京小学,止有就傅、初筮两斋,无直学等。」于是罢二舍教谕,选太学生为之。
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增置西南外宗院教授。
高宗绍兴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知大宗正丞谢伋言:「臣尝读《真宗皇帝实录》,咸平间,使辅臣选醇儒,授南北宅将军以经义。其后,常遴择名德之士以充其官。比年以来,选用寖轻,至或久阙正员。簿书期会之吏,得以摄事,使宗室何视以为模范哉 其大小学教官,欲望明诏三省遴择儒臣,以专训导。」诏各选一员。
四年,始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员。隆兴省其一。
五年四月七日,同知大宗正事士禚言:「检准尚书省札子,知大宗正事仲琮申请数内一项,诸宫自来差教授官一十三员,记室一员。即今全阙。今先乞差大学教授二人,小学教授二人。伏望差注,其人从请给,并依在京法。」有旨依,仍令吏部讨论条具,申尚书省。本部将绍兴重修格检揭,即无宗子大、小学教授注格,按牍。取到大宗正司状:「宫学教授,后来改为

宗子博士,序位立班在国子博士之上。请给人从视大学博士。契勘在京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今欲依大宗正司供到事理施行。」从之。
二十九日,秉义郎赵公智言:「赵不(见)[凡]先系从义郎赵不凡:原文作「赵不见」,据下文及《宋史》卷二四七《赵士禚传》改。,宗学内舍生,有中等校定作免解人数,有旨特与换授宣义郎。公智先系宗学外舍,升补内舍。若比大学罢三舍恩例,合得免解。至依赵不凡例至:疑误。,换授文资。」诏赵公智特换授左承奉郎。
六月七日,礼部言:「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钱观复奏,乞复置宫学。送礼部,与所属曹部同共勘当,申尚书省。今据国子监状,祖宗朝凡宗室事,大宗正司治之。玉牒之类,宗正寺掌之。政和学制书:宗正卿总治宗子大、小学之政令而掌之,少卿贰卿之职事。崇宁以来,知大宗正司、同知大宗正事,兼领主管提按签书学事。今来宫学所隶宗正司与宗正寺,即本监难以指定。欲乞取会逐处指定施行。勘会诸宫教授,自嘉佑以来设置,仍立讲书课试规罚之法。累经兵火,元立一司条法,已是散失。见今国子监有政和学制,内该载宗学法令,有简便可行于今者。欲就国子监关借,抄录奉行。所有宗学一司条法,欲乞搜访,以备采择。合行事目,条画遵守。」从之。
七月六日,太常寺言:「大宗正司关称,已修盖大、小学了当。本寺欲乞今后每遇太庙别庙大祀,所差宗室充献言行事,前三日致斋,欲依本司条法,于学舍致斋内前一日于本庙

致斋。欲乞申明行下。」从之。
八月十九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钱观复等言:「今具本学条画事件:
一、宗子昔分为六宅,凡宅又各有学,学皆有官。今行在惟有睦亲宅一处,专以居南班官。其子弟之系外官者无几,所余外官无宅,散在民居邸店者不可胜数。欲尽令入学,则睦亲宅见在散居五间,除教官二员,各得直舍屋一间外,余讲堂三间,更无斋舍可以容处。欲各就宗子所在,讲说训导,非特与民间混杂,所居褊隘,又散漫不一,难以遍诣。欲乞就睦亲宅附近踏逐空闲地基,增广学舍,令应干到行在宗子,皆得入学,庶使内外宗子均被教养。
一、契勘国朝自嘉佑三年诏诸宫置教授,治平元年添置讲书及课试规罚之法,其制未备。至崇宁、大观间,诸宫各置博士十三员,立为三舍,升补与贡士一体,其法甚详。令创复宫学,止是行在及绍兴府南班宫邸,各置教授二员。嘉佑、治平讲书课试规罚之法,已经兵火,无有(生)[存]者。今乞删修见今合行条制付本学,以凭遵守施行。
一、宗学法,合轮讲书。今来宫学大学生人数至少,年格虽及,而经书全未通诵,尚须点授。若遽以大经义讲说,则义难开晓,恐成躐等。欲乞且讲《论》《孟》,可使易晓。候至稍通经旨,仍旧大、小经轮讲,庶以渐进,不为文具。其小学生日逐点授,或作诗对。所有大学生,年虽应格,学未成就,亦乞且依小学例,点授功课。其有学业

稍通,自依大学法。」并从之。
十二年七月,时因有宗子犯法,己卯己卯:《中兴小纪》卷三○作「乙卯」。,上谓宰执曰:「见宗学教官,今日率宗子讲书,作功课,庶使用心,不为恶事。」
十月己亥,上谓宰执曰:「今后宗子,许(令)[于]所在入学于:原作「令」,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改「于」,今从。,令与寒士同处。仍别作斋,庶尽变积习,异时文行有可取也。」
十三年六月十九日,西外宗正司言:「据宗学教授李若虎申,敦宗院宗学教授与诸州教授事体一同,所有就任磨勘及荐举等事,乞依诸州教授条例施行。」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诏:「西外敦宗院宗学教授,许礼部、国子监长、贰依诸州教授体例,通行荐举。」
九月二日,同知大宗正事士太言:「臣仰惟朝廷崇建大学,教养多士,升黜之法备具,甚盛典也。而宗子亦蒙遴选师儒,置学教导。其间秀俊,虽可取之人,若未旌别,或不能自达。欲望许令宗学教官,如宗子有文艺可称,行已修洁者,保明以闻。乞量材升擢,或赐召试,其文理优长者,特与补授文资。庶几人人知劝,将见异材间出,以副圣主乐育之意。」上曰:「若令保举,恐其间有人情。可令保明申尚书省,取旨引试,庶得实才也。」
十二月五日,礼部言:「知南外宗正事士謜保明到宗子学谕李轸在学实及二年,委是文艺卓然,众所推誉。乞与免解。」诏免文解一次。
二十七日,礼部言:「昨在京日,有宫学教养在京睦亲等宅,宗室在外,就西南两外宗学教养,每遇科场,不以已未有官,并听赴国子监、

转运司请解。及无官,非袒免亲,许赴国子监取应。本部契勘,除内外宗室,须应举取应,自合遵依见行条法指挥外,昨在京日宗子学法,系行三舍。后于绍兴五年六月内,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所有见在学教养宗子,许依进士科举法取应。未出官者,亦许入学听读,实及一年,方许参选出官。愿就举者,听。」从之。
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户、礼部言:「准同知大宗正事士页奏:乞应行朝在外居住有官无官宗子,愿入学者,并许令赴宫学。仍依州学例,每日量给饮食。契勘今来应有官无官宗子,并许入学。切虑本学难以辩验指实。欲乞遇有入学宗子,须先经由大宗正司陈乞,令本司审实保明,开具年甲、三代、宫院,报宗正寺,行下官学,照会收管。兼契勘在京宗子,分隶六学教养。大小生员,各有立定人额。今欲置大、小学职事人各五人,大学生五十人,小学生四十人,通一百人为额。仍将入学宗子,并依州学例,日给饮食。内在京六学宗子学制有学规、斋规,并小学规,并系增损大学之制。今来合行申严,遵守施行。」并从之。
十一月一日,礼部言:「诸王宫大、小学,祖宗朝睦亲等宅宗子学,旧制〔置〕教授置:原脱。依下文「依旧制差正、录」例补。。崇宁四年,改为博士。绍兴五年,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教导诸宫院宗子。宫学教授与宗子博士所掌事体一同,见今遵守。今来乞复正、录,按政和学制书所载,宗子学正、录以尊卑序差,即得尊而不任事

者,听以次选。本学欲乞候修学舍就绪日,依旧制差置正、录。本部欲依所乞。」从之。
先是,赵不溢乞复置宗学博士、正、录,于是礼部看详,从其请也。《文献通考》:十四年,建于临安,学生以百员为额。大学生五十人,小学生四十人,职事各五人。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在学者皆南宫北宅子孙。若亲贤宅近属,则别选馆职以教授焉。
礼文之盛,诚阙典也。欲望睿旨,应行在宗子,每遇春秋释奠,并令散斋致斋,就太学〔倍〕〔陪〕位。所有诸路宗子,随其寄遇郡邑,亦令与此盛礼。庶几养成天校,益见秀杰。岂小补哉!」从之。 十五年八月六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陈孝恭言:「臣切观陛下肇新大学,教养之法,莫不备举。每岁春秋上丁释奠,自大学以至郡邑,笾豆簠簋之陈,登降楫逊之节,威仪孔昭,神明顾享。儒者荣观,莫此为甚。然臣切谓陛下亲睦九族,建宗子学,置教授官,而每岁宗子不获与上丁释奠之列,以
十六年六月八日,诏:「宗子不()人,与免文解一次。」以西外宗正司言「在学二年,文艺卓然,众所推誉」故也。
十七年七月十日,诏「宗子子涣特与免文解一次」,以西外宗正司言其「在学日久,文艺为众所推」故也。
二十年五月七日,诏「宗子学谕公回特与免文解一次」,以知南外宗正事士浯言「公迥在学,实及二年,文艺卓然,众所推誉」故也。
二十六年六月十六日,通判泉州黄祖舜言:「仰惟国家,祖功宗

德,子孙炽昌,怀负才能,固不乏人。然不加之训导,则虽有忠如朱虚、贤如河间、德行如东平,将无以自见矣。臣窃见仁宗皇帝朝,以吴充为吴王宫教授,方正清谨,名重一时。尝于宗司辟除听事,施设讲席,教导有方。秩满,作《宗室六箴》以献。当时命录赐南北宫,缙绅荣之。今西外、南外敦宗院,虽有教授,未尝讲说,宗子无课程之规,徒事虚文,无益治道。臣愚欲乞自今以往,谨择教官,以经明行修之士充选。间日讲说,课习程试如大学之制。岁终,以诸生程文真卷缴申礼部,下太学司业博士看详。词理优长者,与免文解;文学超异者,特与推恩。教授训导有功,亦乞量加褒擢。以此激劝,庶有成 ,仰副陛下惇忠睦族之意。」从之。
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陈棠言:「睦亲宅南班官及其子弟讲解传授,旧制具存。向缘创复之初,有司建请,以未能通经,乞且讲《论》《孟》。至今逾二十年,唯讲此二书、周而复始,学官夫于申明,无有以六经讲授者。况今学校科举,正以经术为先。而宗学讲经,自有成法,特未举而行之耳。欲望令有司检会宗学法,将大、小经仍旧讲。」从之。
陛下偃武修文,崇儒重道。学 八月四日,宗正丞吴景戚言:「伏(检)[校]之设校:原作「检」。依下文文义改。, 于幅员。惟是宫学兴复,既已历年,止有敝屋数间,萧然环堵,释菜无殿,讲说无堂,逼近通衢,又无廊庑,师儒斋几,卑隘浅陋。生徒诵读游息之地,抑又

可知。岂有仙源流衍,英材众多,傅经肄业之所,乃苟简如此邪 迩者学官尝有陈请,事下有司,行移会(间)[问],犹未营造。意者官司财用有限,力未能及。欲望捐内府之钱,建立黉舍,以幸宗室。乞于(令)[今]宫学之侧,令临安府计置,度量修盖。」从之。
三十年,孝宗为建王。时光宗与庄文魏王就傅,以王十(明)[朋]兼小学教授。
孝宗干道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知西外宗正事赵子英言:「西外敦宗院宗学生公诜等状,乞依南外宗学已得指挥,于宗子月给将仕郎绫纸内,取拨一道,变转价钱,专充宗学钱粮。乞下福州依例施行。」从之。
淳熙元年六月十五日,西外宗正司言:「训武郎主管台州崇道观赵不麈,因子姓搔扰市户,强取民财,奉旨不麈、善诱送西外,善评,汝资送南外宗学教导。今据宗学教授陶敏功申,不麈年六十六,见患风疾,窃虑医药饮食之类不便,别(教)[致]不测。欲乞许令自便」。从之。
三年九月二日,知南外宗正司赵不敌言:「乞依西外宗司公使库岁给钱数,每次给降不理选限将仕郎绫纸二道,下泉州转变见钱三千贯文省付本司,充三岁公使。仍自今年为始。」从之。
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西、南两外司宗子,元犯凶暴杀人至死,永锁闭拘管之人,遇恩赦别行取旨外,其不带《永》字,已经展年人,量元犯(经)[轻]重,如已经赦,合行放免者,与放免。」从判太宗正事嗣濮王士輵请也。
十二月十九日,南外

宗正司言:「本司昨缘住罢卖酒,公使匮乏,无可支遣。乞依西外宗正司例,岁给度牒。」诏户、礼部于泉州合起发钱内支拨三千贯,其度牒更不给降。
五年闰六月五日,诏:「大宗正司诸宫院医官,特令更添置小方脉一员,共三员,宿直祗应。」干道五年八月十三日,同知大宗正事士籛言:「元差宿直医官三员,近降指挥减罢,止差小方脉一员。乞依绍兴府大宗正行司例,更存留大方脉一员。」至是本司复请添置,故有是命。
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新除右監門衛大將軍忠州防禦使權知大宗正事不(息)[ 癸]言忠州:《宋史》卷二四七作「惠州」。不息:上引作「不 癸」, 適《水心文集》卷二六《趙公行狀》亦作「不 癸」。:「蒙恩特换南班,有司创置,合陈请事件:
一、不息系外官换授南班,格法不同。所有请给支赐,乞依累政宗官已得指挥,依旧法全给。
一、西南外宗司皆有公使钱物,唯大宗正司日前多是三公、使相知判,各人自有岁赐公使等物,不曾陈乞。今不息系庶官换授,若不陈请,窃虑陪费不赀。
一、在法,遥郡防御使,不该差破书表客司,抱笏殿侍,盖为南班依官序差破。今来不息系管宗司职事,并趁赴朝参,难以无人使令。乞逐色各特差一名。
一、不息已系转至朝奉大夫,今年初遇大礼,合该奏荐子孙一名。乞依前宗官令已得指挥,于文资内安排。」
招并从之。内公使钱,缘不息官系遥郡支给,令户部每岁特支钱五百贯。候转官至应给日住支。
七年,英国公未就传,大理正王尚之乞选儒臣

为东宫小学教授,上令讨论典故。正月二十六日,以正字杨畅兼皇太子宫小学教授。
四月十五日,右领军卫将军陈龟年以伴读皇孙《孝经》《论语》终篇,迁秩。
八年七月十七日,知宗正事不(息)[ 癸]言:「宗室犯罪,未至拘管,乞于诸王宫学置自讼斋,使之循省。」赵雄等奏:「若附太学自讼斋,规矩见成,不劳措置。」上曰:「不若只(今)[令]宗司自盖造。」
十年五月三日,诏增置小学教授一员,以何澹、郑锷同兼。
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澹及罗(黠)[点]兼皇孙平(赐)[阳]郡王府教授罗点:原文作「罗黠」,《宋史》卷三九三作「罗点」。又:「阳」,原作「赐」,据《宋史》卷三七《宁宗纪》一改。」
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权知大宗正事不黯言:「乞将西、南两外敦宗院及诸郡县主宗室、宗女、宗妇,合得孤遗钱米,委本路提刑常切觉察,遇有积压不支去处,严催督,庶假监司之势,宗室获免饥寒。如有提刑党庇,遵奉不虔,亦乞施行。」诏令户部检坐见行条法指挥,申严约束,毋致违戾。
十五日,诏大宗正司减后行二人、巡视亲事一人、衣粮亲事官一人、步军司差到看管兵士二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六年二月一日,诏敦宗院改为睦宗院。
八月二十九日,知大宗正事不黯言:「西、南两外司官属,只有宗教一员系选人,无许举改官之制。乞特降指挥,许每岁发改官状一纸举宗教。」从之。
绍熙二年二月十四日,大宗正司言:「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嗣秀王伯圭奏:本位南班宗室,合与不合

主管事 」诏特依所乞,令就行主管。
六月二十二日,诏皇伯太保嗣秀王伯圭除判大宗正事。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宰执进呈礼部、国子监看详到王奭乞选择宗属附大学教养等事,上曰:「祖宗别设宗学之意,所以优待宗子,自是难令衮同在太学。」先是,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王奭言:「宗庠之设,凡事具文,有名无实。欲量立数十员之额,于宗属中择其年少而未仕,与夫有官而年未及参选(若)[苦]贫而(顾)[愿]自奋于学者,依国子生附太学例,于大学辟一斋以处之。就于公厨日添钱粮养赡月书季考之类,皆可责办。」学官令尽用太学规程,礼部、国子监看详:「今若移宫院之学于上庠,又以学官业宗子规矩,即与祖宗旧法不同。且如崇宁元年指挥,罚俸勒住朝参等事,皆非用太学规程。兼宫学教授既有专职,难以更贵学官兼领。进呈之次,故圣谕如此。
(崇宁)庆元六年十月七日「庆元」前:原有「崇宁」二字,眉批又注云:「崇宁二字去」,故兹删除。,诏:「西、南外宗司官,岁举教授改官,许逐司每任内互举一次。」以知南外宗正不戒、知西外宗正公迥言:「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敕节文:外宗官,许岁发改官状一纸,与本司教授。照得二宗司官教授宗司:原作「司宋」,据上文乙正。,皆以三年为任。初一年可发一纸,至第二、第三年,见在教授,不可再发。又别无可举之官,乞各将任内合发宗学教授举状,两司只就岁发未尽之数,通融互举。」故有是命。
嘉泰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将潜邸府改充开元宫,并

大宗正司。却将大宗正司改作百官廨宇。
开禧七年七年:原书眉批:「案,开禧止三年,此七年误。」。八月癸卯,复建宗学,置博士、谕各一人,弟子员百人。
嘉定七年五月二十四日,都省言:「本朝典故,在京旧有宗学,西南两外宗司,亦各建学。渡江以来,西南两外宗司置学如旧,而行在宗学尚未修复。」诏三省条具以闻。
八月二十六日,诏临安府踏逐空闲地,建宗学。其学置六斋,生员以一百人为额。遇补试年分,申请补入,隶祭酒司业,置宗学博士、宗学谕各一员,前廊职事四员。每斋长、谕各一员。其合行事,令国子监长、贰条具申尚书省。
八年四月五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危稹言:「窃惟宫庠乃国家亲睦教养之地,伏自绍兴复置以来,因陋就弊,阙典甚多。尝阅按牍,检会嘉定七年二月二十五日都省札子,范择能申请:『乞将本学殿堂后睦亲宅空闲位子壹所,量加修葺,展入宫学,以充讲堂斋舍。』已札下临安府,差官相视地段,打量画成图本,检计工费外,欲乞检照临安府已申事理,早赐施行。」诏今封桩库支拨官会三千贯,付临安府,委官同官学计置,如法修盖。
九年十二月五日,尚书省札子:「勘会昨已降指挥,兴复宗学,令隶祭酒司业。今来已将诸王宫学重行建造,合与改作宗学。仍参照国朝典故,宗学旧隶宗正寺,合议施行。」诏将诸王宫学改作宗学,仍隶宗正寺施行。同日,诏将诸王宫学改作宗学,仍照国朝典故改隶宗

正寺。《文献通考》:改教授为博士,又置宗学谕一员,并隶宗正寺,在太常博士之下。谕在国子正之上,俸给赏典,依国子博士及正体例。于是宗室疏远者,皆得就学,而彬彬可观矣。旋有旨复存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
十年正月十四日,诏宗学博士班序在太常博士之下,宗学谕班序在国子正之上。其请给人从赏典等,并依国子博士及国子正体例施行。
三月十九日,宗正寺言:「宗学合行事件:
一、本学生员,照得期日已迫,恐妨补试。今欲且照已降指挥,将应曾得解宗子,附国学补试后场引试。所有合取员额,候引试讫,具终场人数申乞,取放施行。其合格人,依太学例,帘试讫妆供外,有阙额未补之数,合候后次补试,申取指挥。
一、放待补,今欲于逐举解发人数之外,亦与量放待补。每百人取一十五人为率,逐处给帖,前来妆试。若人数不及,照数取放。
一、外舍生,太学每岁二十人校定一人。今欲以一十五人校定一人,零分亦校定一人。
一、私试太学,每一十人取一人为合格,零分亦取一人。今欲以八人取一人,零分同。
一、公试太学,通榜二十人取三人,内鹃二等约三十五人取一人。今欲以五人取一人,内第二等以二十五人取一人。如有外舍校定,方许随榜据阙升补。以未有校定,依太学追补法。如追补不及格,理作校定用。
一、内舍生,太学每一十人校定一人,零亦校一人。

今欲以七人校定一人,余分同。上舍试年分,十分为优;非上舍试年,(入)[八]分为优八分:原作「入分」,据上文改。;余平等,次年奏名。若未有校定,不该升补者,以所得分数,岁终理为校定。
一、上舍试,太学间岁一试,每一十人取三人,分优、平二等。约一十二三人取一人,入优等。武学三岁一试,每三人取一。今宗学人数不多,欲以三年一放舍试,亦与三人取一人。内舍须及一十人,方放优等一人。
一、解试满年外舍生,太学约一十三人取三人。照得宗子赴监试系七人取三人,今欲以宗学满年生,依监试例,七人取三人。
一、两优,今欲以两入优等人,许赴殿试。除宗室舍得升甲外,视科甲高下补官,仍特与堂除教官差遣外,有中等、下等上舍,亦与依守年法赴廷试,并随科甲高下补授。宗室自有升甲升名体例,更不用攀用太学上舍恩数。将来生员增多,内舍及二十人以上,所有两优恩例,却申取指挥。
一、每月私试差官,今照监学训,合差宗博、宗谕充考校官,宗寺长、贰轮充监试外,有封弥誊录官,合委本寺丞、簿轮充。缘本寺簿时暂兼宗学谕,若令封弥誊录,委有相妨。今欲将封弥对读以丞充摄外,其剩录,权差本学监门使臣兼监。所有逐官,从例合破添给食钱。本学卷子数少,欲照监学官例,权从半支给。其使臣,本学量行支破,候成次序,别差宗谕。其丞、簿,却照监学例施行。
一、补试差官。今照得太武学补试本学,

除留正、录一员在外主行规矩外,余官尽行入院考校。今来本学只有博士及宗谕共二员,并合入院。照得初放补试卷子必多,窃虑考校不办,欲就院内共考校。及封弥、对读、誊录官,亦乞就差监试帘外官。
一、每月私试及公试、补试,纳到试卷,照得卷子兼合用印。所有木龊印、条印,乞照国子监例,径行雕造外,所有试卷,并封弥,誊录印记,行下所属铸造。
一、斋舍讲堂,合行命名。今欲权作四斋为额,从本学官撰拟,作「立爱」、「贵仁」、「大雅」、「信厚」,堂名作「明伦」。
一、职事。今欲通置学正、学录各一人,仍兼直学、学谕。各月给三千,每(廓)[廊]斋长、斋谕各一人,月给各一千。照得宗学建立之始,方行收补生员,所有大小职事,本学即未有校定分数可差。候补试开牓后,权于三名前选差属行稍高者充长、谕,权兼前廊。仍候岁终校定,及将来私试第一人、公试三名前,从本学正行差补。一、吏额。今欲差置职级、手分、楷书、正、录司各一名,共以五名为额。除本学见管二名元额,与理年递趱,余三名欲于他处官司且权行踏逐,抽差能书写、谙知行遣人补充。仍照寺监体例讫递迁。所有各人请给,欲照宗正寺见帮勘胥史资次等鹃。内职级依本寺正胥史例,手分依正胥佐例,贴书楷书并依权贴书例,正、录司依国子监正、录司例,请给支破外,其职级年劳解发恩例,取自朝廷指挥,送敕令所修定施行。
一、诸色等人,照得本学已立学舍,所有官钱物、书籍、柴米等,合差置专知官一人,于刑部差副尉充,立界更替。库子一名,同共掌管;攒司一名,并要能书写攒筭。内攒库仍各召保职,委有行止无过犯,库子须要有家产抵当人。公厨并供学官厨子共二名,饭局抬盘子一名,茶酒司一名。两廊四斋,共且置正斋仆二人,贴斋四人,甲头一人。逐人合支月给钱等,并乞照监学,请月给则例支破。
一、监门、监厨、巡防军兵等,(合)[今]欲临安府差指挥一员,(先)[充]监门兼监厨,及于本府差拨将兵一十人,充巡防看管,半年更替。差二人充把门子。
一、逐月私试并以后公试、补试等,今欲照监学例,且招置书铺二名。遇试,投纳试卷及充誊录。
一、每月私试,合差誊录人。今照两学例,就差本学书铺外,仍于吏部差书铺五名。试日卷子多寡,却令本学募人。
一、在学生员,合日破羊菜柴米等,今欲照两学三舍生体例支破。
一、养士钱米,今宗学兴复之初,支费未有定数,生员未有校定。上舍、内舍欲且五十人为额升供,依外舍生例支破。及学官每月私试考校,并顾仆杂支审粮等钱内有从半支给外,一年约度共费四千五百余贯文,米二百五十余石。乞下户部相度,于放补试日,行所属作料次逐旋支拨桩管。本学置历收附,斟酌多寡,具数申宗正寺关支。委本寺丞点对,送学官差库照数支拨。仍每月开具日支钱米申

寺,候岁终,赍赤历帐状千照赴寺验数,照对消豁讫,具申朝廷,别行支降施行。
一、照得已降指挥,宗学仍隶宗正寺施行。所有本学应干合行事件,并乞照礼部、国子监、太武学体例施行。」并从之。
二十七日,国子监言:「承左右司牒到提辖行在权货务都茶场赵汝伋有亲子崇巩、亲侄崇揆、崇总,并临安府保明申到通判临安军府事赵汝适有亲子崇缜、崇徇,监行在榷货务都茶场赵师固亲子布允,并乞赴本监补试。照得前举(识)[职]事厘务官牒到宗子(赵)[赴]国子生补试,缘未立宗学,本监已行收试了当。今有宗学,见行开补。所有宗子月书季考等,并照太武学体例施行,亦合有在朝职事厘务官牒试宗子国子补试项目。缘昨来宗学失于申明上件项目,是致逐官牒到宗子赴国子补试,本监难以收试,申取指挥施行。」宗正寺看详:「补试宗子,照得在朝职事厘务官,如系宗室,自合牒宗学收补。」诏送宗正寺照应收试施行。
二十八日,宗学博士危稹言:「本学元系诸王宫大、小学,已降指挥改为宗学。其生员见行补入,所有昨来诸王宫学,承大宗正司训遣到听读生员内未曾请解人,委曾在学听读,系转入大小功课簿生员,通约不过一二十人,亦当念其向学之心。欲与许赴今来补试。」从之。
四月二十日,宗学补试所言:「宗学生补试,检照已降指挥,应举取应曾得解并在朝职事厘务官,牒

试宗子,附国子试后场引试。所有合取员额,候引试讫,具约场人数,申取指挥施行。今来已引试经义、诗赋一场,据封弥所申,终场人数共五百二(卷)[人]五百二人:原作「五百二卷」,据下文改。,乞指挥取放人数。」诏通放三十名。
二十四日,宗学博士危稹言:「昨备申终场人数,去后恭被省札,通放三十人。以终场五百二人论之,其数诚为稀少,难为取放稍多。特宗子解试例是七人取三人,省试则七人取一人,其选取之路本宽。今国家加恩皇族,又置宗庠,使由舍选以入,可谓隆厚。而制必稍优,以示劝厉。不敢比类解省试陈乞,止乞十人取一人,增放五十人,庶几上副朝廷建立宗学之初意。」诏更增一十名,以四十名取放。
朝廷所以兴复宗学之意,本以加恩皇族,宜有优异,以示激劝,缘宗子进取之涂素宽,难以太学舍法律之。况太学虽约一千四百人为额,而住学者多止三百余人。其外舍校定约七十人,则是名曰二十 二十八日,宗正寺言:「宗学博士危稹、主簿兼宗学谕钱抚札子,本学自补试放牓二日后,即行帘引,于四月三十日升供,可预沾季者,止有一十三人。五日后,虽间有参学人,即不在沾季之数。今来合引私试,方议区处,告假求去者日有其人。扣所以然,皆云人数既少,又多孤经,月试限以八人取一人,则一日纔可取二人。外舍限以十五人校定一人,则一岁纔可校人一。其选既艰,无以为铢积寸累之地。窃

人校一人,实则四人以校一人。故本学向来条具,乞用武学舍法,每月私试,与每岁外舍校定,皆欲以一十人取三人。比之太学虽若稍优,然宗子皆是实在学者。太学以实住学者四人以上校一人,本学以实在学者三人以上校一人,其所增初不为多。若依今来所乞,以见沾季人计之,岁终外舍校定亦不过四人而已。乞照武学舍法,取放私试及校定人数。俯念立学之初,宗子在学数少,特与照武学例放行。候将来补满一百人元额,却行别议规制。
一、本学补试,节次承降指挥,取放四十人。今来已有生员共一十三名,帘试参学了当。内一(右)[名]为患出假外,见供一十二名私试,承已降指挥,八人取一人,零分同。今生员止有一十二名,若照上项分数,只合取二名,无以示立学劝勉之意。照得武学私试,十人取三人。今来若照武学例取放,亦止该取四名。本学校定,承已降指挥,一十五人校一人,见今(往)[住]学生员共一十三人,若照上项校定人数,尚未该校定一人。照得武学外舍生例,十人校定三人,零分亦校一人。今来若照武学例,并筭零分,亦止该校四人。更合取自指挥。本寺照得宗学建立之初,参学生员尚少,若不权从所申,则无以示劝诱之意。」诏权依宗正寺所申,候将来取放生员及额日,却依元降指挥施行。
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宗正寺言:「宗学申,本学公试,已降指挥,照武学例,附

太学公试场引试。所有试院合支公使支供等钱,并杂物油酒等,今比拟下项:一、公使吃食等钱,今欲比附武学公试合支则例。一、宗正寺长、贰入院升补并将带人吏,今欲比附国子监长、贰入院升补并将带人吏则例。一、院内主行文字人吏二名食钱犒设等,并就差诸色祗应人合得引试犒设,今欲比附国子窠手分贴司并武学引试祗应等人合得则例。一、应于合用纸札、朱紫、柴炭、油酒杂物之类,并乞从诸司官比拟,条具数目,支拨施行。」从之。
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宗正寺言:「宗学职级年劳解发恩例,照得国子监人例年满格法,系补职级及五年,通入仕及三年,解发赴吏部补官。今来宗学与国子监事体一同,所有人吏年劳试补比换等事。乞依国子监见行格法体例施行。」从之。
京官司欲照六曹寺监此名疑有脱误。,一体施行。从之。
十二年八月三日,臣僚言:「大宗正司专纠合宗盟之职,所宜望实素着,乃能观听具孚。今以嗣秀王兼总,深为允当。乞今后除授知宗,须择老成更练之人,庶几肃示表仪,同归信厚,尤称陛下强宗之意。」从之。详见《宗室杂录》。
十四年三月八日,类试宗学公试所言:「宗学兴复之初,补中生员四十人,公试取放,每十人取放四人。嘉定十一年公试终场三十二人,申明朝廷,令第二等取一人,第三等取放二人,余九人并作四等。嘉定十二年公试终场二十六

人,再行申明,于第二等、第三等内各增放一名。十三年公试十六人,亦依十二年例取放。今来公试五十二人,所乞第二等、第三等,各行增添取放,兼照诸经多寡不齐,通融混取。」诏:「宗学公试与于第二、第三等内更添放一名,余并作第四等取放。仍将诸经通融混取。」
四月一日,从事郎行宗学谕范楷札子奏:「臣备数宗庠,职在训谕。兹遇陛下加惠同姓,增广黉宇,经始不日,幸已落成。桥门显敞,堂庑深邃,规模鼎新,群日增焕。甚盛举也!然学馆虽盛,而教养之事犹未尽备。臣不容不冒昧言之。臣闻五学之建,上亲为首;同姓之蕃,近属尤亲。国家始立宫学,所以训诸王之近属;继创宗庠,所以徕四方之宗亲。因其初意而增崇之,非固欲使新间旧、疏踰戚也。今睦亲之宅,广为学宫;教授之官,转为博谕。曩之宫学,一变而为宗庠矣。由试而入者则预教养,而前日近属之亲尝列为弟(干)[子]员者,反不获周旋于其中。一遇讲说,仅得旅进退于馆下,寄一食于公庖而已。虽有勤敏嗜学者,思欲登名于籍,有不可得,甚非国家亲亲之始意也。又况学校之广十倍于前,而养士尚仍其旧。区宇宏大,弦诵寂寥,亦非所以崇教化、肃观瞻也。曩者中兴,初建太学,每岁二补。其后,岁一补。又其后,始三岁一补,着为定式。盖创建方新,招徕贵广,理所当然。今必拘三岁而一试,复限以已请举之人,员额不宽,来者宜少。夫亲者

既不获与,疏者又未尽来,虽儒馆之新,恐直为观美耳。欲望圣慈,俾前隶宫学诸生,并特许附公、私试。其公、私试皆中选者,即与正补。宗学生凡隶宗盟者,仍于今岁特与放补一次,不以请举为限。因复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以广训迪。俾诸王近属之子孙,年十五以下者,亦许试小学生。如是,则远近宗属,皆相勉以兴于学。以厚人伦,以睦同姓,顾不韪欤 臣不胜拳拳。」
后批送部勘当,申尚书省。本部连送国子监勘当:「今据本监申送,众官聚议,今据宣教郎国子博士许应龙等状申,令聚议,开具申礼部,备申都省,取自朝廷指挥施行。一、范宗谕奏札乞将前隶宫学诸生并特与附公、私试,及诸王宫子孙年十五岁以下者亦许试小学生,仍复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今聚议,照得宫学旧有教授,所以训诸王之近属。今宫学改为宗(祥)[庠],教授转为博谕,四方之宗亲由试而入者,皆预教养,而近属反不获预,申请委实允当。今欲乞复置教授一员,以广训迪。仍(今)[令]旧籍宫学诸生,并特附公、私试。如两试皆中,与补宗学生员。十五岁以下,亦许试小学生。庶几亲 宗属、长幼子孙,皆被作成之赐。一、奏札内又乞特放宗学补试事,今聚议,证得宗学昨来只与已发举人就补,所以来试者寡。虽两次取放,仅得九十名,自今在学不满三十人。今来学舍增创,十倍于前,合广招徕之路。欲从所陈,证太学

初建体例,特与放补一次。不以已请举为限,于今秋附试场,排日引试。仍乞先期行下诸路州军,晓示施行。本监所据众官聚议申到事理,备录在前。今勘当,欲从众官聚议申到事,备申都省,取自朝廷指挥施行。」诏从礼部勘当到事理施行,札付宗学。
七月十四日,宗学言:「(大)[太]学体例,有医官二名,以为坐斋诸生缓急疗治之备。今来宗学规模增广,生员众多,虽收太医免解生邵良臣一名,未曾申明请给,是致本人未专奉职。今照得太学有医官二名,分番宿直。每名除本监月支审粮钱五贯文外,有合药等钱,系属左藏库帮支。昨收太医免解生邵良臣,每月亦于本学支给审粮钱五贯文。所有合药钱,乞下所属帮收。」从之。
八月十三日,都省言:「仍复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照得枢密院编修官正除,特与命词给告。今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亦合一体施行。」诏今后正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特与命词给告。
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都省勘会行在大宗正司,近朝廷科降钱物,鼎新修盖,已一切圆备,合义指挥。诏令知宗宗丞,自今后照百司例,每日入局,不许在内居止,亦不许转借与人充解。
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诏将宗学上舍与注教官差遣,仍在太学曾升补内舍人之次注书。先是,臣僚言:「国家中兴,文风尤盛。故虽麟趾之公子,亦皆亹亹学问,博古通今,英材辈出。陛下首建宗学,置

儒师之官,严书考之法,甚盛举也。故近者宗子繇宗学而出官者,援舍选之例,得为教官,诚是也。而宗子之在殿试科甲而为教官者,亦绝无而仅有。臣谓天族贵胄,非寒素之士。师资之间,诚意不接,则责善之道,或致相夷。故宗子之在舍选者,宜证殿试前名,优与差遣。其州郡教官,并不得差宗室。」既而都省送国子监看详,国子博士胡刚中等聚议:「宗室殿试第一甲人许注教授,系自干道年着令分明。宗学生由舍选而注教官,则始自近年复建宗学之后。比因臣僚奏请,今宗子在舍选者,宜证殿试前名,优与差遣,不许注授教官。都省批谓殿试第二至第五人,及太学两忧释褐人,并补文林郎、从事郎注职官。自第六召以下除教官外,止注判司簿尉。若别议优与差遣,窃虑阶官资序,有碍铨法。窃详都省所批,见得事理分明。臣僚优异之说,若与注职官,委碍铨法。若不许授教官,止令退而注判司簿尉,则非惟无以称优异之说,而殿试甲科、宗学舍选,却恐遂成虚文。」故有是命。
六月三日,臣僚言:「臣闻上之开设学校,贵乎教养之两尽;下之讲明学问,贵乎师生之相资。师生日亲,则教养无愧矣。臣读《学记》曰:『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遂尊然后士知敬其学。』三代之学,所以淑人心,粹化原者,亦惟范模之功是赖。仰惟国家设成均以风四方,创建宗学为我宋亿万斯年之计,猗欤休

哉!士生斯时,鱼跃鸢飞,抑何幸邪!谓宜(告山)[涵]养作成,光明 伟,追《棫朴》官人之盛,衍《丰水》数世之仁。超迈前古可也。而臣拳拳愚忠,有愿为(升)[陛]下告者。臣起自诸生,粗识学校事体。有司成以总其纲,列官师以任其职。月有私试,必公心去取,使营求者不得以行其私。旬有堂课,必详与批抹,而传斋者亦足以示其劝。点请生员,以扣击其所得;所复问难,以考验其所蕴。朝夕接密,而师生举无隐情。闻见既广,则器识自充。异日致君泽民之业,实基于此。今乃不然。臣不欲悉数其故,长贰有兼(识)[职],间不入局,则学官足纔及直舍,而旋即命驾矣。不闻延见佳士,尚何考德问业之可望 还舍既不许接见生员,自应质疑辩惑之无因。规矩昭揭,固非所以绳善类也。不肃则踰者无所忌惮。出假者节,盖欲其一意肄业也。不检者乃肆行而自贻伊戚。试有得失,各安其分可也。彼黜者乃诬谤喧传,至于下有司究问。此何等士风,而见于有道之世耶 负陛下教养之恩多矣。今之宗室非不备,饩廪非不丰 识治者谓有养而无教。是诚可咎耳。昔韩愈晨入太学,招诸生而诲之。视此,宁无愧乎 臣受恩思报,有见辄言。事有关于风化之大者,尤当不避仇怨。欲望圣慈下臣此章,以示三学,使知以天子学校为念,以诸生讲明学问为急。勿 私情,一洗旧习,丕变士风,不胜斯文之幸!」诏从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一 太学

太学
【宋会要】

建隆三年六月,以(右)[左]谏议大夫崔颂判监事左:原作「右」。《长编》卷二、《群书考索》后集卷二六作「左」,据改。赐之。 ,始聚生徒讲学。帝诏中使以酒
开宝八年,国子监上言:「生徒旧数七十人,先奉诏,令分习五经。内有系籍而不至者,又有住京进士诸科,常赴讲席。缘监生元有定数,欲以在监习业之人,补充生徒。」诏令元系籍而听习不阙,得(千)[予]秋赋。系籍而不至者,听于本贯请。其未入于籍而听习者,或有冠裳之族不居乡里,令补监生之阙。宋初,增修国子监学舍,周显德二年,以天福普利禅院建国子监。修饰先圣、十哲像,画七十二贤及先儒二十一人像于东西廊之板壁。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国子祭酒邢昺言:「欲望自(令)[今]补荫出身人,将来差遣,并须先于国学听书二年。候满日,本学牒送审官院,依条试验,方与差遣。」诏国子监:「如内有年及二十五以上,愿就差遣者,试习经书。或有讲学,据其所业,考试闻奏。」
庆历二年闰九月,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王洙言:「庠序之设,教化所先。自项学徒,未愻师业。国子监每科场诏下,许品官子弟投保官家状,量试艺业,给牒充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学生。多或至千余人,即随秋试,召保取解。及科场罢日,则生徒散归,讲官倚席。若此,但为游士寄应之所,殊无国子肄习之法。居常讲筵,无一二十人听读者。以圣朝经籍道崇,儒雅日盛,岂兹学校弗着彝规 必若稽于唐汉,率之令典,则虑改作为重,尚难丕革。诚能少加程约,亦将有所招来。况之前日,渐可驯致。欲望自今应国子监,每遇科场敕下,授纳取解家状日已前,须实曾附本监听学满五百日者,许投状。令本授业学官取文簿勘会诣实,依例召京朝官委保,方得取应。每十人之中与解三人。其未系监生欲求试补者,亦不限时月。每有一二十人投状,即逐旋量试艺业收补。只令在监听学,簿管姓召。仍每日讲筵,应系听读生徒,并于本监授业官前亲书到历。如遇私故出入,或疾告归宁,并于判监官处具状乞假。候回日,于名簿开记请假日数。若满一周年已上不来参假者,除落名籍。大率数年一遇科场,若听学五百日者,许取文解,在其间游息之日多矣。然于学校之版、齿位之叙,必众于今日也。愿下学官参议施行。」诏国子监详定以闻。本监请:「自今去经试补学生去:疑误。,并依起请,听读满五百日,方许取解。已得国学文解,省试下者,止听读一百日,许再请解。并十人与解三人。所有逐日听读,亲书到历,如有请假,托人代书,其不到及代书人,实殿三举,仍落名籍。学官故纵者,科违制之罪。律学即日一仍旧制。释奠先圣,学官帅生员陪位,近岁多不遵行。自今每遇释

奠,见在监听读生员,并须陪位。学徒 居,宜较文艺,以激进修。自今后每月两次轮差学官两员出题目,量加考试,第其优劣。唐置六学,皆品官子弟充员。其庶人子弟,亦有四门学。今国学除七品已上子孙许召保官试补外,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孙,例不收补。自来虽有此条贯,每遇科场,多有冒称品官子孙,难以详别,致容假妄,或兴讼诉。自今欲依仿唐制,立四门学,以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孙补充学生。不唯渐革偷薄,亦以示国家育材之广也。附监生徒听读已久,须正系生员名籍。自今每岁一补试,差学官锁宿对弥,精加考校,取文理相通者,具名闻奏,给牒收补。内不合格者,且令理日,依旧听读。后次与试。若三试不中者,便不在试补之限。」从之。
三年十一月一日,诏:「国子监、太学、天下州县学生径,更不立听读日限。进制兴学校,选儒士,充教授,咸有课试之法。」而谏官余靖极言其非便。故有是命「三年十一月」至「故有是命」:原为眉批,末有「加五年正月条上」,兹据移入。。
五年正月十二日,有司上言:锡庆院不可废。诏三司别择地,乃以马军都虞候公字为太学。
皇佑三年七月四日,诏太学设官,当以教导为职。此岁增以房宇,赐之土田,许置内舍生二石名。如闻未能充数,令宜以百人为限「皇佑三年」至「百人为限」,原为眉批,末注,加熙宁元年条上」,兹据移入。」
熙宁元年正月,谏官縢中、刘庠并言:「庆历中,太学内舍生二百员,并官给日食。近年每人只月支钱三百文添厨,其余自备,比旧所费殊寡。即今补试诸生一百五十人,方拨四五十人入学,足二百员数,余试中未入学者尚百余人。远方孤寒,待次多日,却归乡里,奔驰道路。今太学斋舍空闲甚多,欲乞增置生员一百人,作三百数。况本监岁收租课,足以供赡。」又谏官吴申言:「今太学生徒以二百人为限,其数啬狭。远方之士,逾年待次。伏乞学生不限员数,庶使向儒日盛,流化天下」。诏申庠再参定。申等言:「欲于内舍生二百人外,增一百员,名外舍生。逐旋补试,且令入斋听读,仍不给官中贴厨钱。候内舍生有阙,即将外舍生拨填。如此,则有广朝廷育材之意,亦不违先降学制。」从之。《山堂考索》:五月, 臣准诏议学校贡举,多欲变改旧法。独殿中丞直史馆判官诰院苏轼奏曰:「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才,朝廷无责实之政。则公卿侍从常虑无人,况学校贡举乎 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矣。臣愿陛下明敕有司,试之以法言,取之以实学。通经术者,虽朴(下)[不]废;鞘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追)[近]正。庶几忠实之士,不至蹈衰季之风。则天下幸甚。」上得轼议,喜曰:「吾固疑此,得轼议,释然矣。」知制诰宋敏求因转对上言:「州县有学舍而无学官,四方之士,轻去乡里者,以求师也。请州置学官,三岁一下务。得士三百人,今请二百人试诗赋论策,糊名通考之如旧。其百人,请如赦文,令(则)[州]郡论荐,转运使审核之。太学生则委判国子监官,御试随其所学而试之。学有师,故士不轻去乡里;随其所学而试之,则文辞、经艺、行实之人,皆无遗也。」其后官不数变易,太学建三舍,命举人以官,州置学官,三路

取百人,多敏求发之也。《玉海》:旧制,试补监生六百人,五月增为九百人。
四年十月十七日,中书门下言:「近制增广大学,益置生员。除主判官外,直讲以十员为额,每二员共讲一经。委中书选差,或主判官奏举,以三年为任。选人到监,五年与转京官。或教导有方、职事不修者,并委主判官闻奏,当议升黜。其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生员为外舍,不限员;自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以百员。内舍以二百员为限。其生员各治一经,从所讲之官讲授。主判官直讲,逐月考试,到优等举业,并申纳中书。学正、学录、学谕,仍于上舍内,逐经选二员充。如学行卓然尤异者,委主判及直讲保明闻奏,中书考察,取旨除官。其有职事者,授官讫,仍旧管勾。候直讲、教授有阙,次第选充。其主判、直讲、职事生员,并等第增添支食钱。」从之。
二十八日,诏殿中丞宋靖国、赞善大夫吕嘉问,相度锡庆院,建太学。从御史知杂邓绾所请也。绾言:「国子监粗容春秋释奠,斋庖之室,不足以容诸生。至于太学,即未尝营建,止是假锡庆院西北隅廊屋数十间,逼窄湫隘。又官司未尝葺治。今大新学制,学者闻风,坌然毕集,恐不足以容。乞特赐锡庆院为太学。」故命相其地建之。《文献通考》:生员纔三百人「生员」前:《文献通考》卷四二有:「四年,侍御史邓绾言:国家治平百余年,虽有国子监,仅容释奠斋庖,而生员一尢所容。至于太学,未尝营建,止假锡庆院廊庑数十间」,下乃接「生员纔三百人」云云。当补,方为完整。,请以锡庆院为太学。仍修武成王庙为右学。上以拟三皇四代胶、庠、序、学东西左右之制,下则可复于汉唐生员学舍之盛,乃诏尽以锡庆院及朝集院西庑建讲书堂四。诸生斋舍、官掌事者真庐略具,而太学楝宇始谨,足用议学校贡举。初,苏颂子嘉在太学,颜复尝策问王莽、后周变法事,嘉极论为非,在优等。苏液密写以示曾布,曰:「此辈唱和,非毁时政。」布大怒,责张琥曰:「君为谏官判监,岂容学官与生徒非毁时政而不弹劾。」遂以告安石。安石大怒,遂逐诸学官,以李定、常秩问判监,选用学官,非执政所喜者不与。陆佃、黎宗孟、叶涛、曾肇、沈季良与选。季良,安石妹婿;涛,其侄婿;佃,门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斋授口义,旦至学讲之,无一语出己。其(没)[设]三舍,皆欲引用其党耳。

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诏:「太学养士,权于临安府〔学〕措置,增展学:原无。苗校据《系年要隶》卷一四七、《宋史全文》卷二一上补。,其格法令礼部讨论」。先是,屡有臣僚言宜复太学,以养育人材。上以戎事未暇,至是,乃有是命。
十二月十二日,诏太学养士,权以三百人为额。礼部讨论,国子监养士,国初取补国子三百人为额。庆历三年,仍立四门学,以士庶子弟为生员。嘉佑三年,以四百五十人为额。七年,增一百五十人。庆历五年,为太学。皇佑三年,许置内舍二百人。熙宁元年,以四方士人盛集京师,遂以九百人为额。四年,以一百员为上舍。至元丰以来,养士以二千六百人为额。上舍一百人,内舍三百人,外舍二千人,国子二百人。昨来行在监学,止以元随从车驾三十六人为学生,故有是命。同日,又诏行在监学,置祭酒、司业各一员,太学博士三员,正、录各一员。
十三年正月癸卯,以岳飞第为国子监太学,前洋街。堂一曰崇化,淳熙十六年二月,改今名。斋十有二。「禔身」至「时中」。高阅拟斋名,在二月乙酉。旧太学七十七斋。
二月己卯二月己卯:《群书考索》后集卷二八同。《建炎要录》卷一四八作「二月庚申」。,国子司业高闶言:「陛下复兴太学,凡养士取士之法,当取圣裁。」上曰:「自有祖宗成法。」闶曰:「有庆历、元丰、绍圣、崇宁法,有司未知适从。若出于圣裁,则行之乃久。」闶又奏:「旧太学、辟雍皆有御书,今亦乞建阁,以藏御书。仍愿

特洒宸翰,加惠多士。」
时诏太学额外补中之人,许令待阙,候见阙日,与参长假人对拨。至科场年,许赴监,依不满年人例取应。二月二十二日,诏:「补太学生,以诸路住本贯学满一年、三试中选、不曾犯第三等以上罚,游学者同。或虽不住学,而曾经发解,委有士行之人,教授委保,申州给公据,赴国子监补试。其(令)[今]秋四方士人来就补试,恐有已到行朝,或见在路。其间有不曾住本贯学之人,难以阻回。权将执到本贯公据人,许补一次。」从国子司业高闶请也。
同日,国子司业高闶言:「今参合条具太学课试及科场事件如后:第一场,元丰法,绍兴、元佑、大观同。本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今太学之法,正以经义为主欲依旧。第二场,元佑法赋一首,今欲以诗赋。第三场,绍圣法论一首、策一道。今欲以子史论一首,并时务策一道为三场,如公试法。」诏从之。
同日,国子司业高闶言:「契勘太学补试,依元丰法,合试经义一场。宣和法同。今为士人多习诗赋,(解)[鲜]通经义,难以纯用经义收补。其旧习经义士人,或不习诗赋,又难以纯试诗赋。窃见仁宗皇帝朝,判国子监胡瑗所补监生,只试论一首。(令)[今]秋补欲权依此例,且试论一道。系是经义士人素所安习,庶几均一。自绍兴十四年(秦)[春]补,并依元丰法。伏望睿断,以幸学者。自(令)[今]日始,永为定式。」诏从之。
二十七日,国子司业高闶言:「在京太学,讲堂及诸斋名。并系

神宗皇帝所赐。今来崇复国学,已兴修一堂,欲以敦化。并在京太学斋名七十有七,今来已兴修一十二斋,欲拟《禔身》、《服膺》、《守约》、《习是》、《允蹈》、《存心》、《持志》、《养正》、《诚意》、《率履》、《循理》、《时中》。从之。
三月三日,国子司业高闶言:「臣闻先王谨庠序之教,必先申以孝悌之义。国学旧法,或犯不孝不悌,固不在入学之限,而在学九年,不归省侍者,则斥而出之。徽宗皇帝慨念九年之远,非所以敦其养亲之心,特降御笔,立为三年之限。匿而不陈,仍重其(今)[令]。其法藏于有司,今尚存也。自罢舍法之后,专用旧制,而此法遂不复行。今国学落成有日,骏惠前烈,以章孝治,此其时也。愿诏有司,复立三年之限。」从之。
四月五日,诏大学补试及私试,并用誊录。从左迪功郎张保大请也。
六月十二日,知临安府王 言:「根括到本府城外居民冒占白地钱,月得二千八百余贯。欲充太学养士之费。若以三百人为额,除假故外,可以足用。」从之。
十九日,宰(职)[执]进呈差太学官文字,上曰:「初复太学,师儒之任,尤当遴选。须得心术正者为之讲明经旨,开谕后进。一有邪说,学者从而化之,为害非细。卿等切宜重择。」
二十一日,诏差礼部侍郎兼权直学士院王(尝)[赏]撰《兴建太学记》。知临安府王 有请撰记,下国子监勘会。国朝太祖皇帝重建国学,系翰林学(十)[士]陶谷撰记。徽宗皇帝御制《辟雍记》,系翰林学士薛昴撰序。及重修监学,翰林冯

熙载撰记,故有是命。
太学课试法太学课试法:《群书考索》后集卷二八、《建炎要录》卷一四八系于绍兴十三年二月己卯。,国子司业高闶言:「最先经术。」上曰:「经不易通。士习学诗赋已久,遽能使之通经乎 」闶曰:「先王设太学之意,惟讲经术而已。」上曰:「近侍读官程瑀亦论经术。」闶曰:「国初犹循唐制,用诗赋。神宗始以经术造士,逐罢诗赋,又虑不足以尽人材,乃设词学一科,试以杂文。」上曰:「诗赋亦杂文也。」闶曰:「取士以经义为主,不过三场,后加诗赋为四场,不能无碍。盖太学之法,旬有课,月一周之;(日)[月]有试,季一周之。若加一场,则课试之法遂紊。自元佑以来,虽增为四场,终不可行者,盖以此也。今欲经义第一,诗赋第二,论、策各一,第三。上可之。
庚辰,闶具分三场,乞永为定式。时闶又请时闶又请:本部一之三四、《建炎要录》卷一四八系于绍兴十三年三月三日。:「在学人,定三年归省之限。」诏可。上曰:「旧有九年之法,徽庙方改作三年,岂有士人九年而不省其亲者乎 」
七月壬申,时国学新成,补试生员,四方来者甚众,几六千人。丙子揭榜,取徐骧等三百人。
九月戊辰,知建昌军李长民言:「军兴以来,学政中辍,(令)[今]和议既成,儒风复振。郡邑长、贰,宜兼学事,以示偃武修文之意。」诏从之。
十月乙丑,侍御史(季)[李]文会论新除国子监丞石安庆轻儇无行。丁酉,上曰:「太学风化之本,使此人充监官,何以取重于士人 」诏即罢之。
十一月戊午,时上所写六经与《论语》、《孟子》之书,皆毕。桧请刊石于国子监,仍颁墨本,赐路州学。诏可。
十二月辛卯,新知永州熊彦诗上言,欲依嘉

佑、治平故事,补中监学生,命补给绫纸命(祠)[词]。诏从之。
十二月十七日,诏太学养士添二百人,令国子监措置,增展斋舍。先是,权以三百人为额。至是,删定官制,及有请,从之。
癸巳,上谓宰执曰:「学校者,人材所自出。人才须素养。太宗置三馆养天下之士,至仁庙,人才辈出为用。」秦桧曰:「国朝崇儒重道,变故以来,士人虽陷虏者,往往能守节。乃教育之效也。」上曰:「然。五代之季,学校不修,故无名节。今日若不兴学校,将来安得人才可用耶」


绍兴三十一年五月二日,诏太学、国子正、录兼讲。以臣僚请置六经博士,故有是命。
六月,诏太学博士、正、录各减一员。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十一月二日,诏:「馆职学官,祖宗设此储养人材,亦欲待方来之秀,不可定员。」以殿中侍御史张震言:「臣前日尝奏陈复置正、录,以待宰执所荐之人。是将复开冗官之源,且立法不信,无以示天下。蒙陛下开纳,以谓其源不可不塞,圣意固已定矣。今已数日,而未施行。所除高遹,亦不复改命。则是必有以为不然者。冗官之减不减,不过一正、录而已,未为大费。而臣之所惜者,朝廷命令,朝行夕改,无以取信于天下。且当时国子监所减者正、录二员,太学博士一员,书库官一员,武学谕一员。今日正、录复置,则持是说以求进者源源而来。上之人既无以制之,则将尽为之复此员阙而后已。出令如此,其何以示天下乎 臣愿陛下无轻为一士而变已行之法,使人皆知上有所必守,则亦不敢徼求于法之外矣。」故有是命,余依奏。


隆兴元年二月二十三日,礼部言:「伏见已降指挥,应省试年分,于二三日间,许行开补。今岁未合补试,缘赴省试下第之人,已皆留此待试。有旨令礼部取见有无阙额,申尚书省,特与开补一次。本部续下国子监勘会,太学外舍生一千人为额,自今额足,即一尢见缺。欲乞将在学免解在假一百余人开补一次。候逐人参假日有阙,依次拨填施行。」从之。
六月二十九日,诏罢太学补试。每遇有试年分,本学刷具见阙人数,以诸州解发举人赴省试下者,随缺额多少拨(人)[入]。如阙多,则以逐州解额十分为率拨二分。阙少,则以逐州解额十分为率拨一分之类。临时斟酌,并从逐州解榜上名拨入。上名已过省,更不拨下名。其合拨人不愿入学者,听。不许以次人充填。其合升拨之人,并赴帘前试讫,注籍为太学生。先是,礼部侍郎黄中等言:「看详到百官应诏封事言,太学就补试者,每次不下数千人,多不(田)[申]本贯,保明给据。故其间或有隐忧匿服,不孝不悌,得罪于乡党闾里之人,有司无由知之。使其中选为太学生,岂不有玷士类 欲望行下州县补试之法,其补中本贯州学,从上拨入正额。给食者,(往)[住]学一年,堂试三次合格,不犯第三等已上罚,教官保明申州给据,方许赴太学补试。又士庶封事言,宜罢太学春试,而以州郡应举终场人数裁为定额。令州学每岁月书季考,取其秀者若干人,而贡之于太学。」都省送部,下国子监看详。本监契勘:「太学补试,虽有绍兴三十一年指挥,今(今)来臣僚条具弊事,令赴试之人,须管住本贯州学一年,私试三入等、不犯第三等以上罚,委教授保明申州,本州岛保明给据,前来赴试。其州郡往往卤莽,多不照应原降指挥次第保明,止是随壮给据壮:疑误。,泛称于贡举条例并无违碍。如此之类,十有四五。本监临时难以却回,再行保明,不免申取朝廷指挥,先次收试,然后勘会。其间或有隐忧匿服、曾犯刑责、得罪于乡党闾里者,无从稽考。又就试万余人,恃众喧呼,至有不请据,不纳卷,不引保,平白入场,称云失试卷,一面就帘前请准备试卷。或就前后两场赴试之人,不遵士检,亦无忌惮,理宜更革。」故有是命,皆本监请也。《文献通考》:始,三戚一补太学。遇覃恩,无免解法。帝始创行之。自是为例。省额增数十人。
干道元年三月七日,诏太学依旧补试,更不拨入省试下人。礼部言:「契勘太学收补外舍旧法,并系补试,取文理通者为合格。缘隆兴元年六月内一时指挥,依士庶封事,罢太学补试,以诸州解发举人赴省试下者随缺额多少拨入。是致陈兴宗等陈乞依旧法补试,国子监指定。若永罢补试,止拨省试下进士,即四方未

曾得解士人,更无可以入学之望,难以杜绝士人词讼。欲乞遵隆兴元年三月七日指挥,候省试了毕日开补。仍乞以本学在籍过省人数为额取放,立为定制。」故有是命。
二年二月八日,诏复置太学正、武学谕各一员。
二月,(时)[特]诏下省并曾请举赴补人,以太学过省阙额收补,额外勿增。在朝清要官期亲,许牒子弟作(侍)[待]补国子,别号考校,如太学生。遇有期亲任清要官,更有国子生不预校定外补及差职事,惟得赴公试、私试,科举则混试焉。旧公、私试皆学官主之,自淳熙后,公试仍锁院,降敕差官,学官不预。太学补弟子员故例,每三岁科举后,朝廷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取合格者补入之,谓之混补。淳熙后,朝议以就试者多,欲为之限制,乃立待补之法。诸路漕司及州军,皆以解试终场人数为准。每百人而取六人,许赴补试。率以开院后十日揭榜。然远方士人,多不就试,则为他人取其公据代之,冒滥滋甚。庆元中,遂罢之。嘉泰二年,复行混补。就试者至三万七千余人,分六场,十八日引试云。
三年,黄伦以两优释褐。自绍兴建学至是,始有两优。用崇宁恩例,授承务郎国子录。《朝野杂记》:旧制,太学上舍生积枝已优,而舍试又入优等者,就化原堂释褐,号释褐状元。例补承事郎。太学正、录。淳熙初,郑鉴自明由此选,不四年而为著作郎,补郡。自明数言事,上甚善,久而稍厌之。六年,刘纯叟尧夫复以解褐除国子正。时王仲行为兵部尚书,奏言:「今两优释褐,初授京秩,即授学官,视状元、制科恩数过之,事理不当。乞先与外任。」时知滁州张商卿亦言:「令中上舍为学官,不数年便可作监司、郡守,狱讼财赋,非所素习,岂能保其不谬 乞先注职官。」上然之。十月丙申,诏兴殿试第二人恩例。
四年正月十一日,诏:「太学生黄伦升补上等上舍,特与补左承务郎,除太学录。」国子监言:「兴复太学已来,未有行过上等上舍事例。」至是,特有是命。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郑鉴亦如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复置太学录一员,以敕赐同进士出身魏棪之为左迪功郎填阙,仍令有司给赐袍笏。
五年五月十四日,诏「太学补试,七人取放一名,零数更取一名。」以国子监公补试所言:「太学补试已行引试终场,内除国子生己有取放人数明文,所有太学生终场共五百五十八人。据太学具到今年已授官出学人阙额一百三十三人。照得在法,太学补试,以省试年分许行补试。仍将太学过省阙额补填取放,即不得额外别立增添名数。今来本所即未敢擅便据阙取放,合取自朝廷指挥。」故有是命。
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诏:「太学生员见有阙额,(时)[特]与放行。今来秋补一次,仍不得以得解人为限,并依干道二年以前指

挥体例施行,其武学增作一百人为额。今后太学阙二百人,武学阙三十人,取旨试补。」
七年正月九日,礼部国子监言:「勘会绍兴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已降指挥,补试中选学生,下所属给降素白绫纸付监,依仿祖宗制度,赞词书填给付。照得自复兴太学,补中学生出给绫纸,其替词有『复兴太学』四字。今来已是兴复日久,所有词语,欲乞朝廷敷奏,许令本监重别撰赞词,书填给付施行。」从之。
九年三月二日,起居郎留正言:「太学特文,四方视以为法。而士风厚薄,人材盛衰,皆可概见于此。国家取士,三场各有体制,故中选者谓之合格。数年以来,有司去取以意,士人志于得而已,程文多不中度。故议论肤浅,而以怪语相高。对策全无记问,而以浮辞求胜。大抵策尤卑弱,每刊行公、私等试文字,不足以传示四方。臣恐天下士子以谓朝廷好尚如此,随风而从,不读史书,见闻浅陋,人材风俗,所系实重。今次太学见引公试,望诏主司精加考校,诗赋取合律,经义求得体,论策以记问该博、议论渊源者,寘之上游。庶几传布四方,士子知所适从。于时政亦有所补。」从之。
九月二十一日,国子监上舍试所状:「勘会太学上舍试取人,依条通取不得过三分。人材不足,则阙之。今来干道九年太学上舍试,就试终场六十六人,依条每十人取三人,共取一十九人。外有二人六分有零,系少六分有零,取不及二十人。本所未敢便行将零分取放一名。」诏零分许取一名。
淳熙元年七月二十六日,诏太学置射圃。先是,知道州楼源言:「乞依旧法,许太学诸生遇旬假日,过武学习射。」礼部国子监看详:「太学生员数多,欲早晚习射。以武学射圃狭,兼太学生过武学,与告假人混杂,乞就太学自置射圃。」从之。
八月十二日,国子司业戴几先言「乞将太学私试习经义、文理优长,数外取放。」诏令礼部勘当以闻。既而礼部言:「太学格,每月私试,取人以十分为率,所取不得过一分。至岁终,外合校定,依条每十人取一人。系将每月私试合格积累分数,从上依分数名次校定。今来几先乞将二《礼》《春秋》文理优长之人,优加取放。即与岁终校定人数并无增加。止缘三经逐月就试人数,每经不过数人。若不稍加优异,窃恐习者愈少,渐致废绝。今指定,欲将二《礼》《春秋》,于考校日,如有文理优长,于合取分数量行取放;如无优长,止依元法。」从之。
二年二月八日,诏「太学养士钱,令临安府于系省钱内,每月贴支三百贯,应副支遣。」以司业薛元鼎言「缘节次补试,增展员额,复兴武学,目今匮乏」,故有是命。又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司业王速言:「目今有趁赴省试、公试住学生员,行食人数众多,支用不足。」诏每遇省试年分,令临安府于系省钱内,每月

贴支六百四十贯,应副一季。
六月四日,诏:「太学补试,今次士人倍多,将考铨试官于所降敕后,并带『兼考太学补试经义、诗赋』,仍添差三员。
七月八日,诏:「国子监试官等,各有亲戚、乡人赴补,将卷别作一行排定坐次。应帘内试官并不得干预帘外职事。如违令,本院长官觉察以闻。其今次太学补试,应考试官,本宗亲戚试中之人,并未得参学。候将来有国子试日,重行收试。」于是祭洒萧之敏自劾,诏放罪。
九月十九日,礼部侍郎赵雄言:「近日太学补试进士、多至万六千人,场屋殆不能容,理宜裁节。今欲依仿绍兴三十一年旧令,诸州教官,岁取本州岛士人住学最久,试中最多者,从上保明。仍别立定额。本州岛解额一名处,听保明五人赴补试;解额十名处,听保明五十人,至一百人止。州学保明申州,州申监,监申礼部。过数者,教官、守、贰坐之。人数不足者,听阙。其有驰鹜他州,要求保明者,依贡举冒乡贡条法科罪。」从之。
十二月十七日,太上皇帝庆寿赦应绍(熙)[兴]三十二年以前补中太学国子生,见年七十以上人,可令礼部保明以闻,特与补迪功郎。内舍、上舍生父母年七十以上,外舍生父母年八十以上,并与初品官,妇人与封号。已经官封者,父与转一官资,母与冠帔。令经所属自陈保奏。」
三年四月三日,礼部国子监言:「大小职事「大小职事」前:依下文十年十二月三十日「礼部国子监言」有「太学」二字。,该遇庆寿赦,参酌推恩人:内舍生永免文解。绍兴三十二年以前升补、已有升甲升等、占射差遣恩例人二名,候将来到部日,与循一资。贺表首名内舍生有平等校定人一名,与永免文解。内舍生永免文解,有平等校定人一名,侯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与升甲。上舍生免省,合该升甲人七名,侯将来殿试到部日,与占射差遣一次。内舍生永免文解,并上舍试中年等人一名,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与升甲。外舍生永免文解人一名,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与升甲。上舍生免解,将来合该升甲人三名,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到部日,与占射差遣一次。内舍生永免文解,有平等校定人二名,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与升甲。内舍生永免文解人三名,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与升甲。内舍生有平等校定人二名,与永免文解人四名,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与升甲。不系免解人二十四名,与免文解一次。学生并赐束帛。」诏并依拟定。内鲁秉礼、汪南金并特与免省,更不循资。潘贸已补官,更不与免解恩例。鲁秉礼、汪南金系举人,学录潘贸系外舍生,年七十八。
十一月十二日,南郊赦:「国学进士,先请后免,或先免后请,可并与免将来文解一次。六年赦同。
四年二月七日,诏:「两学敝甚,可与修葺。令南库支二万缗,委知临安府赵磻老修葺。其规模狭陋去处,令随宜展拓,务要如法,毋

致灭裂。」
二月十一日,诏:「太学文宣王像,并从祀一十二位,令重行塑绘。所有旧像,权迁于首善阁下。」
五月十五日,诏:「太学选差职事,依条长贰学官,以三舍生次第选补。即才行为众所知,听不次选。」既而国子监言:「淳熙二年四月三日已降指挥,将三舍生合差职事人,铨次科别,立定差格。前廊职事,先差中等上舍,上等释褐出官。次差下等上舍,次差内舍优等校定人,次差内舍平等校定人。诸斋长谕,先差上舍内舍,次差公试解试。谓本监解。第一人,次差外舍校定第一人,次差补试私试第一人,次差公试,解试外舍。校定、补试、私试上三名人。各须有行艺,均以升补及中榜先后高下为序,应格多者为上。内有曾经犯罚人,各在本等之下。本监窃详近降指挥,选差大小职事,既称各须有行艺,即不专用资格。于见行学令所载『才行为众所知,听不次选』正条,初无冲改。其前廊职事,尤当以行艺服众为先。今参照资格,于上舍、内舍通选行艺为众所推人充,庶几人法两得。」从之。
二十四日,诏就太学建造光尧太上皇帝御书石经阁。其见在石经《周易》、《毛诗》、《尚书》、《春秋左氏传》、《论语》、《孟子》外,尚有太上皇帝御书《礼记 中庸》、《大学》、《学记》、《儒行》、《经解》、五篇,不系太学石经之数。搜访旧章,重行模勒,以补《礼经》之阙。从知熙安府赵磻老请也。
八月十三日,礼部考试官施师点等申:「男括等各赴太学上舍试,委有妨碍。本部欲候别试院开院了毕,别行差官锁院引试」。从之。
十一月二十七日,礼部国子监言:「每遇科举年分,诸州依解额取定合格人赴省试外,乞将其余解发不到试卷,纽计终场人数,每一百人取三人,零分不及三十亦取一人,名曰待补大学生。考试院具姓名,申本州岛置籍。俟太学开补,本州岛给据,申国子监,赴补试一次。其以前曾实得解到省试下人,愿就补者,召保官一员。当年得解赴省人,只照元发解公据赴补。」从之。先是,监察御史潘纬言:「太学比年补试,繁冗太甚,中选者类多假手。欲自今秋科举为始,诸州依解额,取定合格试卷外,仍取备卷,作待补太学生。即于经义诗赋论策内,有两场或一场文理优长者,并行存留,许赴补一次。其实曾得解人每补,听试。」礼部国子监看详来上,故从其请。至淳熙十年八月九日,诏:「自今诸州解试终场人,以百人取六人充待补。」
淳熙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诏:「诸路州军曾实请解之人,令礼部参(诏)[照]贡籍,仍各缴元省试下公据,许赴补试一次。」
六月十三日,诏:「太学补试大院有合避亲之人,并送别院收试。若别试所有避亲孤经发回大院收试之人,止避所避之官,互送别位,依公精加考校。」
八月三日,诏:内舍校定优等,不以有无上舍试年分,并以十分为率。」先是,闰六

月二十三日,臣僚言:「国家以科举取士,内舍、上舍生两优,则月书季考,积累之久,行艺特异,众所推许,有人则取,无人则阙。盖十有余年,而不得一者。今也不然,两优则以岁额为定,纔五六分,便为优选。今乞两优校定十分以上,方得与选,无人听阙。」诏令礼部监学看详,礼部国子监言:「太学见行校定条令,本无立定分数。今乞将内舍校定,若遇上舍试年,优等以十分为率;如非上舍试年,优等以八分为率。已上不及分数,则阙之。仍乞将每岁所校人数,依条例以住学年月及上舍公、私试、孟仲季入等高下相压。若遇上舍试年,优等及十分,如非工舍试年,优等及八分,从上取两名作优等,余并入平等。庶几得中。」
十月一日,诏:「太学生年七十已上,该庆寿赦已补官人,虞拟、潘贸、季嘉言、何上民,并特差岳庙一次。」
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诏国子监上舍试,零分取一名。
十月九日,诏:「太学两优释褐之人,与依状元体例,先与外任一次,然后授以职事官。」以给事中王希昌言:「天子临轩,策天下之士,取其尤异者一人曰状元。舍法选举,有司考校,取其两优者一人曰释褐。状元虽一命得京官,必出而为签判。而释褐之人,一命亦得京官,即入为学官。又贤良判入三等,方任京官、签判;入四等者,止得选入幕官。而宏辞中选者,亦不过止得选人教授。今两优之人,即以京官而为学官;释褐之人,方其未中也,固尝以学官为师矣。一旦中选,则与先生并列。方其未中也,固尝以学录、学谕为师矣;一旦中选,则向之为师者反在北面弟子之列。事之不当,莫甚于此。」故有是命。
十一日,诏「自今上舍试中两优之人,与依殿试第二名恩例。」既而知滁州张商卿言:进士之第一人也,必取之以签判,盖欲其先历州县。今上舍试中两优者,则便释褐,命之京秩,处以学官。不数年,便可为监司、郡守,狱讼财赋,非所素习,岂能保其不谬 乞自今上舍两优之人,依殿试三名前体例,且与资次,注授幕职官一次。候任满日,方与学官差遣。庶使入仕之初,稍更民事。」故有是命。
七年七月九日,诏:「自今国学程文,依旧法从国子监长,贰看详,可传示学者,方许雕印。」从臣僚请也。
九年八月四日,诏:「国子生今举(法)[发]解,依前降指挥,并送别院收试。」先是,二年七月十一日,诏:「自今国子生解试,并别院收试。其合避亲嫌官,不得差充别院考试官。」
九月十三日,明堂赦:「国子监干道八年省试下进士,实理十二年,可并与免文解。」
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太上皇后庆寿赦:「太学内舍上舍生,祖父母、父母年七十已上,外舍生年八十已上,并与封初品官,妇人与封号。已经官封者,祖父,父转一官资,祖母、母与冠帔。令经所属自陈保奏。」淳熙十三年庆寿赦

同。三十日,礼部国子监言:「太学大小职事,该遇庆寿赦,参酌推恩人:上舍免省四名,赴唱名日,已有升甲恩例。候将来到部日,与占射差遣一次。内舍生永免解三人,即无恩例。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与升甲。上舍生永免解一名,已有升甲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更与依格升名。内舍生今举得解一名,即无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与升甲。内舍生前举免解,今举还试二名,并无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与升甲。上舍生未该免解一名,系升补未及一年。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已有升甲恩例此句前:疑有脱文。,与免文解。内舍生永免文解八名。外舍生永免文解二名,并无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与升甲。内舍生今举得解,见陈乞升补上舍填阙一名,已有升甲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更与依格升名。内舍生今举得解九名,内舍生今举还试一名,并无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与升甲,上舍生系升补未及一年,未免免省此句疑有误。,今举不该免解一名,已有升甲恩例,欲与免文解。内舍生未该免解一十四名,外舍生未该免解四名,并无恩例,并与免文解一次。内三名陈乞该遇覃恩日升补内舍,及在外学四年已上,各承放行。今次省试,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与依格升名。学生五百八十四人,各倍赐束帛。」诏并依拟定。
十一年五月一日,国子监言:「太学国子生二百六十八人阙额。」诏许依淳熙八年体例补试。
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国子祭酒颜师鲁言:「太学内舍生旧例岁校十人,于十人之中,以三人为优。其后臣僚有请,以优校之士,间有六七分而得者,似为稍易。遂乞以十分为率,从上止校二名。分数既高,士之铢积寸累,偶应其格者,比之往年固艰,又从而损元额之一,不亦甚乎 且太学岁校三优,率亦间岁再试,视其中否,尚有守年者。今欲依旧与校优等三人,仍以十分为率。如不及,则阙之。庶(知)[几]士知所劝庶知:「知」疑为「几」字,盖涉下而误。。上曰:「既限十分为率,不必更减一名。可依奏。」
十二月十一日,诏:「太学上等上舍生易祓、颜棫(名)[各]特补文林郎,与职官差遣。」
十三年五月一日,诏:「太学外舍生应诜等十一人,年七十以上,并依庆寿赦,特与补迪功郎。」
八月四日,臣僚言:「向来太学解试,不差学官,岂不曰月书季考、习熟其文,虽去取之间未必容私,而众多之口易以兴(榜)[谤]。目今科场差官在复在复:疑误。,乞复依旧例,免差学官。」从之。
十一月二十三日,臣僚言:「近岁时创待补之法,州郡后秀,罗网无遗。惟是引试之期,常以六月,暑气隆炽,奔走道涂,多有暍死。省闱报罢之士,又以试期尚远,力不能待。且旧来太学补试用春秋二季,众皆便之。因干道八年再放补试,始用六月,循习为例。今倘仍旧止(旧)[就]三月引

试,则省闱报罢者,一尢留滞匮乏之忧。天气和平,无触冒炎暑之患。贡院见成夹截,可以就用。虽与殿试同月,缘补试系学官自行考校,与殿试不相妨碍。所有铨试,却俟殿试唱名毕。」从之。
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礼部言:「国学免解进士季元有、国学进士卢献臣等所陈,欲依每举放行省该。所该庆恩,乞理作升(申)[甲]。缘昨来节次放行免解赴省,并系承朝廷特降指挥放行。」诏礼部将干道八年至淳熙十一年已令赴省试人,并(时)[特]令再赴今来省试一次。其庆典免解,俟过试,特许作升甲收使。既而四月五日,礼部国子监言:「元有暨钱震臣、李履、孙琰先庆典免解公据,赴部投纳试卷了当。欲将正月二十二日指挥放行免解公据换给升甲。」奉旨候过省日,许作升甲收使。
十五年五月十四日,臣僚言:「窃见太学礼义之所,教化所自出。诸生渐磨其间,正宜勉励术业,重惜名检,以为保国荣亲之举。近闻有冒同宗之服制,肆非所之燕游,若内舍生何寅者,死于非命,岂不负明时之教养 欲望戒敕太学师(孺)[儒]之官师孺:疑为「师儒」之误,盖用《周礼》「联师儒」之义。,谨生员之教,振举学规,勿容非礼之动;传播四方,有玷京师首善之化。」从之。
七月二十三日,国子祭酒何澹言:「窃惟太学兴建之初,月书季考,未甚严密。逮至绍兴二十七年,因本监长、贰申请,始建指挥,每月私试,并依贡举条制,锁院考校,仍不得过十数日。内监试官引试终场毕,先次出院,候考校毕,入院发榜。自后每月率以为常。窃谓既依贡举条例锁院考校,不应监试之官却乃先次出院。只缘在法,监试取摘试卷详定,不预考校,所以相承如此。再详法意,盖谓承平,学校养士额多,就试人众,为长、贰者难以遍阅试卷。今来每月私试多不过三百人以上,长、贰依贡举条例锁院考校,亦自不难。兼又临期入院发榜,一时所见,或未详尽。今乞向去私试,如遇就试人多,即长、贰同共在内,更不先出。如遇就试人少,即长、贰先发榜一日入院,明日折号,庶几可以子细看阅。」从之。
十六年二月一日,礼部言:「太学堂名,上一字犯皇太子名,合行回避。乞改作崇化堂。从之。
是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澹言:「窃见朝廷以舍法取士,太学公试,乃外舍士子升进之阶,利害不细。常年则与铨试同在太院锁院,每遇省试年分,则铨试多在中夏。日子太迟,于是附试于省试之后,而就大院别委官以考之。所委官(官)往往以省试为重,以公试为轻。又其披阅省试文卷之余,精力各以疲惫,日子又复迫(捉)[促],未免卤莽,以求毕事。缘此,前后士子多不惬服。欲望今后省试年分,所有太学公试,令赴别院收试。庶几考官专精,升黜惟允。契勘省试别院卷子不多,例是先期开院。今若就考公试,实不相妨。又来春大院免解赴

省之人,异于常年,重以考校公试,力愈不给,必致两有所害。移附别院,尤为允当。」从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一 光宗

光宗
【宋会要】
绍熙元年正月十七日,宰执进呈何澹乞放行太学参长假人免解,留正等奏:「太学连两举,该恩免解,遂无科举,其侥幸不可言。今参长假人,多系赦后,又欲尽行免解,攀援冒滥,何时而已己」!上曰:「诚多侥幸。卿等更参酌,其间有可以放行者与放行,不可者即已。岂容一例放行也 」
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礼部侍郎倪思言:「国家开设太学,所以网罗天下之材。三岁一补,所以收拾科举之遗。自淳熙四年议者厌就试者之多,乃创为待补之说。盖欲以限节其来。来者既少,而取人之额如旧,中选之人得以侥幸。两浙、福建解额既窄,住学亦便,士子愿一试而不可得,则必巧为经营。远方之州,解额自宽,于补试无甚利害。纵或得之,住学亦非所便,虽中待补,第为虚名。于是有货卖文帖,改移乡贯,变易父祖之弊。近时臣僚屡有以为言者。可见此弊,人皆知之,不可以不革也。臣以为不若自今举罢去待补,只循旧制,每三岁放混试一次,以广其来。所取之额,初不增加,庶几不绝士子进取之望。而择之既精,得人必多。如臣言可采,更乞命侍从、台谏、学官集议施行。又臣契勘向者就补试者至以万计,缘贡院狭窄,若作一场,则不能容,若分作前后场,则必有两次就试之弊。臣窃见近者临安府转运司各建立贡院,若以经义、诗赋分作两处,同日引试,则无向者之患。」诏令集议。既而侍御史林大中、右正言胡(琢)[珣]、监察御史何异、曾三复言:「国家开设太学,本以混试招延士类。混试既弊,遂行待补。然关防之不密,考校之不精,抑又不能无弊。此议臣所以有放行混试之请。若以待补之弊尚多,遗才所宜放行混试,但来者既众,恐有喧哄蹂践之患。今若令有司措置,保其无他,即与权住今年诸州所取待补,然亦未宜径罢也。如明年场屋果无喧哄蹂践,则自放省试年分,即与放行。倘有未便,则待补既未尝罢,只就其间更加措置,便关防之密,考校之精,未为不善也。今若径罢待补,万一明年混试,致有 虞,而后举又复待补,恐非朝廷更制立事之体。」又吏部尚书赵汝愚、翰林学士李巘、权兵部尚书罗点、户部侍郎马大同、给事中尤袤、中书舍人黄裳、权工部侍郎谢申甫、起居郎楼钥、起居舍人张叔椿言:「窃惟待补之法,其弊已多,因仍岁时,弊将益甚。今欲易之混试,固足取快一时。然多士沓来,以数万计,非惟有司重有劳费,日力有限,较阅难精,亦恐道路奔冲,不无寒署之患;场屋湫塞,更多蹂践之虞。彼此相形,

得失居半。盖有根本之论。稍(始)[师]始古而言《文献通考》卷四二上「始」字作「师」,今从。。夫三代乡举里选之法,虽世远事异,不可遽复,然有教育作成之意,本诸天地,而合乎人情者,则虽百世不能改也。惟我国家,内自京师,外及郡县,皆置学校。庆历以后,文物彬彬,几与三代同风矣。逮至崇、观,创行舍法,所在养士,诚得党庠遂序之遗意。故一时学者,粗知防检,非冠带不敢行于道路,遇乡曲之长上及学校之职事,则敛容而避之。其风俗亦诚美矣。然其失也,在于专习新义,崇尚老庄,废黜《春秋》,绝灭史学。又罢去科举,使寒畯之士,舍此无以为进身之路。事理俱碍,旋行废革。此亦非舍法之罪,其时弊则然也。中兴以来,投戈讲艺,行都重建太学,诸郡复行贡举。士生斯时,可谓幸矣。然浮伪之风胜,忠信之俗微。有司颇以为病者,亦由州县之间,士之荣辱进退,皆不由乎学校。至论德行道艺,则惟取决于糊名,苟为雕篆之文,无复进修之志。其视庠序,有同传舍;视师儒,几若路人。月书季考,尽为文具,殊失朝廷教养之意。汝愚等拟远稽欲古制,近酌时宜,不烦朝廷建官,不劳有司增费,惟重教官之选,假守,贰之权,仿舍法以育才,因大比而贡士。考终场之数,定所贡之员,期以次年,试于太学,庶几士修实行,不事虚文,渐复淳风,仰 大化。有三舍之利,而无三舍之害,其法颇为近古。如蒙朝廷采录,所有诸州教养课试升贡之法,乞下有司详议施行。然科举事严,试期甫迩,其今岁待补试,欲乞且与依旧放行一次。」从之。《文献通考》:时朱熹门人或问三舍法如何,熹曰:「欠去根头理会。若太学无非望之恩,又于乡举额窄处增之,则人自安乡里矣。」《朱子语续录》:先生曰:「太学舍法坏人多,龟山尝立论。高抑崇曾见龟山太学初与,召为司业,善类颇属望。到彼,一切放倒,三舍法却在渠手中成,莫负了龟山否 」王子合曰:「闻那时只是取法于一旧老。」史浩曰:「秦会之是旧太学中人,想是据他向日所见行了。」先生曰:「高公不哈与承当。高公大率不立,五峰尝有书责他。」《文献通考》:朱子《学校贡举私议》曰:「学校必选实有道德之人,使为学官,以来实学之士。裁减解额(合)[舍]选谬滥之恩,以塞利诱之涂。盖古之太学主于教人,而因以取士,故士之来者,为义而不为利。且以本朝之事言之,如李荐所记元佑侍讲吕希哲之言曰,仁宗之时,太学之法宽简,国子先生必求天下贤士,真可谓人师者。就其中又择其尤贤者,如胡翼之之徒,使专教导规矩之事。故当是时,天下之士,不远万里,来就师之。其游太学者,端为道艺,称弟子者中心悦而诚服之。盖犹有古法之遗意也。熙宁以来,此法浸坏,所谓大学者,但为声利之场;而掌其教事者,不过取其善为科举之文,而尝得隽于场屋者

耳。士之有志于义理者,既无求于学,其奔趋辐凑而来者,不过为解额之滥、舍选之私而已。师生相视,漠然如行路之人;间相与言,亦未尝开之以德行道艺之实,而月书季考者,又秪以促其嗜利苟得、冒昧无耻之心,殊非国家之所以立学教人之本意也。欲革其弊,莫若一遵仁皇之制,择师之有道德、可为人师者,以为学官,而久其任,使之讲明道艺,以教训其学者。而又痛减解额之滥,以还诸州;罢去舍选之法,而使为之师者考察诸州所解德行之士与诸州之贤者,而特命以官。则太学之教不为虚设。而彼怀利干进之流,自无所为而至矣。如此,则待补之法固可罢去,而混补者又必使与诸州科举同日引试,则彼有乡举之可望者,自不复来,而不患其纷冗矣。至于取人之数,则又严为之额,而许其补中之人,从上几分时赴省试,则其舍乡举而来赴补者,亦不为甚失职矣。其计会监试、漕试、附试之类,亦当痛减分数,严立告赏,以绝其冒滥。其诸州教官,亦以德行人充,而责以教导之实,则州县之学,亦稍知义理之教,而不但为科举之学矣。」
绍熙四年四月二日,礼部言:「国子监申,(玉)[王]松年等一十七人,并系试中上等小学生,欲将逐人照绍兴元年郑榗等比类诸州待补试中名额放行,今来补试一次。」从之。
四日,诏令临安府学生,依绍熙元年已放行人数,许赴太学补试一次。从府学生应辅等请也。
五年正月一日,庆寿赦:「太学、武学曾预拜表大小职事,临安府学正、录,并依淳熙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已得指挥推恩人姓名,开具应得恩数闻奏。学生并有官学生,各倍赐束帛,小学生、府学生各赐束帛。
【宋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一 宁宗

宁宗
庆元元年四月九日,权吏部尚书兼侍读兼直学士院兼实录院修撰楼钥等奏:「准庆元元年正月二十五日敕节文,臣僚上言,议覆太学混补,以示初政之优恩。又谓待补之法,行之稍久,冒滥之弊,不可不革。今岁适当大比,乞令两省侍从台谏集议施行。诏赴钥等详审。臣僚乞用礼部贡院之外,以临安府转运司两贡院添处之,请因其说,更加措置。礼部贡院通别试所,约容一万五六千人。临安府转运司两贡院,约可分授万人。今欲以诗赋人尽于礼部贡院引试,经义人临时约度人数,径分两处收试。仍各差监察御史一员监试,职事二员出题。才候试毕,封弥官即将真卷每一百轴作一封,仍取御史印押。其出题官及帘外封弥监门等官,径自出院,御史亲押上件已封卷子,并赴礼部贡院封弥所,就令日下各卷弥封打号,发过誊录所,一处誊录混考。御史候封弥所交收卷子尽绝讫,即自

出院。如此,则题目俱出于一,而同日三处引试,亦免重迭之弊。俟来年省试毕日施行。兼照得自来补试,止系监学官考校。今试卷倍多,合从朝廷添差职事官以下,同共考试。其今年发解科场,更不取待补人,即合预先行下诸路转运司,遍牒州军照应施行。」贴子称:「旧法,赴太学补试士人,并令经本贯出给公据。今来放行补试,亦合行下,照旧法给据施行。」诏从集议到事理施行。
三年三年:《文献通考》卷四二作「二年」。,以国子生员多伪滥,制自今职事官期亲、厘务官子孙,乃得补试。凡监学生皆给绫牒,若告谒在外,遇科举,则试于漕司。
嘉定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承议郎国子博士徐自明札子奏学校舍法事,数内至肄业胶庠者:「自外舍有月校,而公试入等者,曰内舍。自内舍有月校,而舍试入等者,曰上舍,有定序也。然曩年省试,系在孟春之中,故大廷唱第,多在孟夏之月。近省试既无仲春,故廷唱展在仲夏。所以孟夏之月,虽已中春官,而未经廷对者,犹未出学住膳。而当年公试新中内舍者,或未有阙可填,则不得以占三季之考,行内舍之食。其妨进取而碍月书,学者常患苦之。不惟是也,一岁之中,校优者三,而校平者已常。预平校者,或再中平校,止用其前者之一足矣。而间有顽忍不予者,或未肯与豁除,必待授以逊状。是二者至有相邀以利,相讦以讼,启纷争而丧廉隅者,风俗至不美也。今欲于省试之年,其已中春官者,遇入孟夏下旬,即乞预行住膳。使以次升补者,不妨占季行食;而内舍已满百三十人之数,即不得于四月分先期借食。又于每岁之中,有再中平校者,亦乞先与豁除,使下名得以序进,庶几廉逊之风行,乖争之俗熄,不至坏学者之心术,而启学校之纷纭。臣所谓严升舍之选者,此也。如臣言可采,乞行下国子监看详施行。」后批送国子监看详,限十日申尚书省。本监寻送博士正录看详。今据宣教郎太学博士陈贵谊等申,数内至于舍法二弊:「诸生已中春官,而未经廷对者,当于四月下旬预先住膳;所有特奏名,候省试开院日,行下诸斋根刷。如愿就特奏名试,亦乞依此施行。其前已中平校,而复有平校者,当于当年校定人数,即与豁除。其详已备见于札子所陈,参之物论,皆谓允协人情。亦乞行下本监施行。贵谊等今聚议申监,乞备申朝廷施行。本部今看详,欲从博士正录看详到事理施行。伏乞朝廷指挥施行。」诏从国子监看详到事理施行。(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在京小学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在京小学
据宣和二年八月五日指挥,在京小学并依元丰法。其起创月日,检未获。
徽宗大观三年四月八日,知枢密院郑居中等言:「修立到小学敕令格式申明,一时指挥,乞冠以『大观重修』为名,付礼部颁降。」诏:「第一卷内,小学能通经为文者,为上等;既不犯罚,又五次合格,令更不赴本贯县学试补。在学半年,升本学外舍生。」
政和四年二月三日,中书省言:「小学生见近一千人,入学者尚未已。今来只有贡士教谕十人,今欲分为十斋。小学教谕,增与月俸,给钱两贯,不许受束修。」从之。据《实录》,宣和元年七月,有范致厚自国子小学录为校书郎,未见初置小学录旨挥。
十二月四日,大司成刘嗣明等言:「近降《小学条制》:小学生八岁能诵一大经,日书字二百,补小学内舍下等。诵二经,一大一小,书字三百,补小学内舍上等。十岁加一大经,字一百,补小学上舍下等。十二岁以上,又加一大经,字二百,补上舍上等。即年未及而能书诵及等者,随所及等补。今欲季一试,申监定日。欲每一大经挑三十通,小经挑二十通,及七分已上者,为合格。近降《三舍法》,诸学生能文而书诵不及等,博士引试,考其文理稍通,与补内舍上等;优者补上舍下等。今欲试本经义各一道,丞封弥,博士考校通否,申监升补。《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职事人(小)[少]长每教谕斋集正斋计同。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集正同。」从之。
五年五年:本书选举九之一五、九之二五作「四年」。,五月二十日二十日:本书崇儒二之二八、选举九之一五、九之二五、《玉海》卷一一二作「二十二日」。,大司成冯熙载言:「试小学生,合格、优等四人。」诏:「曹芬、骆庭芝赐同上舍出身。金时泽、李徽赐童子出身。并赴将来廷试。」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诏小学上舍上等,特许赴来年公试。如合格,与补大学外舍。
八月五日,中书省言:「七月十九日圣旨,在京小学,近岁增立三舍,其有害乡举里选。奉旨,可并依《元丰法》。契勘元丰末,在京小学,止有就(传)[傅]、初筮两斋,差教谕一员,即无立定官吏,并直学等。今承指挥,小学既罢三舍,即无讲解考选直学医官等。依《元丰法》,自合更不差置。乞置小学生两斋,于大学生内选差二人充教谕。其俸给依元丰旧制。诏依,今后小学生数多,令本监相度,增拨斋舍。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郡县学政和学规

郡县学政和学规
【宋会要】

端拱二年五月三十日,康州言:「愿给《九经》书,以教部民之肄业者,从之。」
至道二年七月六日,赐嵩山书院额及印本《九经》书疏。从本道转运使之请也。
真宗咸平四年六月,诏诸路郡县有学校聚徒讲诵之所,赐《九经》书一部。
景德三年十一月,以真定府三传平归一为本府助教,仍令常切讲授。
大中祥符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诏应天府新建书院,以府民曹诚为本府助教。国初有戚同文者,通五经业,高尚不仕,聚徒教授,常百余人。故工部侍郎许骧、侍御史宗度、度支 外郎郭承范、董循、右谏议大夫陈象舆、屯田郎中王砺、太常博士(漆)[滕]涉皆其门人滕:原作「漆」,据《宋史》卷四五七《戚同文传》改。。同文卒后,无能继其业者。同文有子二人,维为职方员外郎,纶为龙(圆)[图]阁待制。至是,诚出家财,即(国)[同]文旧居,建学舍百五十间,聚书千五百余卷,愿以学舍入官。令同文孙奉礼郎(爵)[舜]宾主之舜:原作「爵」,据《宋史》卷四五七改。,召明经艺者讲习。本府以闻,故有是命。并赐院额,仍令本府职事官提举。
三年二月,赐英州文宣王庙板本《九经》。《宋大事记讲义》云:祥府二年二月,许曲阜先圣庙文学赐应天府书院额,州郡置学始此。
天禧四年二月,以密州莒县马耆山、讲《九经》书杨光辅为国子四门助教,赐绢二十疋,委州长吏常切存问。光辅居山,聚徒讲学三十余年,时年七十余。知州王博文上言,而有是命。
七月十四日,

以富顺监神龟山人李见为国子太学助教,依旧讲诵。委本监常加安抚。
干兴元年十一月,翰林侍讲学士孙奭言:「昨知兖州,以邹鲁之旧封,有周孔之遗化,辄于本州岛文宣王庙内修建学舍四十余区,受纳生徒,俾(隶)[肄]所业。自后听读不下数百人,臣以己俸养赡。今臣罢任,必恐学徒离散。伏见密州马耆山、讲书杨光辅学业精通,堪为师范。先授太学助教,昨经覃恩,未曾迁秩。乞特转一官,差充兖州讲书。仍望给赐职田十顷,冀学校不废。」从之。《纪纂渊海》云:「本朝国初,未建州学。干兴元年,兖州守臣孙奭私建学舍,聚生徒。余镇未置学也。
仁宗天圣六年九月,御史中丞晏殊言:「应天府旧有 赐书院,诸生阙于师资。伏见部授贺州富川县主簿王洙素有文行,(其)[具]明经术,欲就举留,令带所授官充应天府书院说书」。从之。
十二月,诏免应天府书院地基税钱。
八月,江阴军言:「重修至圣文宣王庙,颇有举人习业,旧无《九经》书,欲乞支赐。」从之。
宝元元年,诏许颍州立学,特从知州户部侍郎蔡齐之请也。自明道、景佑间累诏州郡立学,赐田给书,学校相继而兴。近制,惟藩镇立学,颍为支郡,齐以为〔请〕而特许之,故有是命。又蔡齐请立学时,大郡始有学,而小郡犹未置也。庆历诏诸路州府军监各令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于是州郡不置学者鲜矣。
庆历三年五月,诏:「近制,旧举人

听读一百日,新人三百日,方许取解。今天下建学,而未尽有讲说教授之人。其旧举人且与免听读,新人于听读限内,以故给假,而逼秋试,补日不足者与除之。其州军学未成,听至后试赴场为始。」按,本条选举一五之一二、长编一四七均系入四年。
十月十九日,臣僚上言:「自古取士之术,皆本学校。太平以来,学校兴矣,未尝设官典教,以重其任。今使士角科举一日之长,岂如素养士于天下也 」诏:「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府军监应有学处,并须拣选有文行学官讲说,不得因循废罢。」《玉海》云:庆历州县学,国朝自嵩阳、庐阜、岳麓、睢阳各有师徒,锡之经传。
四年三月,诏诸路州府军监,除旧有学外,余并各令立学。如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若州县未能顿备,即且就文宣王庙或系官屋宇,仍委转运司及长吏于幕职州县官内荐教授,以三年为一任。若文学官可差,即令本处举人众举有德行艺业者充。候及三年,无私过,本处具教授人数并本人履业事状以闻,当议特与推恩。内有因本学应举及第人多处,亦与等鹃酬赏。如任满,本处举留者,亦听。其学规,宜令国子监详定其制颁行。如僻远小郡,举人不多,难为立学处,仰转运司相度闻奏。其州军监初入学人,须有到省举人二人委保是本乡人,或寄居已久,无不孝不悌踰滥之行,及不曾犯刑责,或曾经罚赎而情理不重者,方得入学。
五年三月,诏:「天下见有官学州县,自今只许本土

人听习。若游学在外者,皆勒归本贯。其所在官吏,仍不得以州学公用为名,科率钱物。令转运司常察举之。」
熙宁四年三月五日,诏诸路转运司:「应朝廷选差学官,州军发田十顷充学粮。元有田不及者益之,多者听如故。凡在学有职事,于学粮内优定请给。」
六月,诏中书门下:五路举人最多州军,除河南府青州见有举辟学官,余并增选为逐州教授。
六年三月,诏诸路学(官)并委中书门下选差京朝官选人或举〔人〕充。
元丰元年正月十七日,诏自今学官非公宴不得豫妓乐会。从(之)[知]永兴军吕公孺请也。
十一月十五日,诏:「未差教授州军,令本学主管官共选有学行举人充教授,学粮依旧以赡生徒。」时河北转运司请以无教授处学粮增助有处给用,下国子监相度,而有是命。
二年七月十七日,诏诸路转运司相度当置学官州军以闻。
六年七月十三日,国子司业朱服言:「诸州学或不置教授,乞委长吏选现任官兼充。先以名上礼部,从本监体验可为教授,即依所乞。其逐州旧补差教授,悉乞放罢。」既而礼部言:「乞今本监具如何体验外官学行堪充教授,及杜绝 私请托旧弊,然后立法。见为教授人,候有新官令罢。」从之。
九月二十四日,诏岁于蜀州拨州学钱二百千、导江县百千,与成都府赡生员。其见管田,增给为十顷。从知成都府吕大防请也。
七年三月九日,诏(请)[诸]知州选在任

官为州学教授者,送国子监审察,令兼管。
十一月十九日,尚书礼部乞诸州不置学官处,委转运司选官及生员多可置教授,申本部,下国子监审察。从之。
元佑元年十月十二日,诏齐、卢、宿、常、虔、颍、同、怀州,各置教授一员。
三年三年:长编卷四一○在二年。五月十八日,诏澶州置教授一员,从本州岛请也。
六月十四日,知河阳李清臣言:河阳乞置教授一员。从之。
七月八日,诏内外学官,选年三十以上历任人充。四年,以举荐颇众,诏须命举乃得奏上。
七年四月十二日,吏部言:「欲应奏举职官,知县、县令,依常调本资序系判司簿尉人差充;诸州教授,愿满四考者听。」从之。
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诏诸州元无县学处,辄创修。及旧学舍损坏,许令人户出备钱物修整者,各杖一百。以尚书省言外路多违法科率造学故也。
绍圣元年三月四日,诏(令)[今]后内外学官,选进士出身及经明行修人充。
九月二十六日,监察御史黄庆基言:「立学限以一年考察无玷,方许应举。其间行艺为乡闾推,考察最优者,自可保明,遣置太学。方今州郡未有学官处,可量士人多寡而增置之。或委长吏选择郡官之有学问者兼领。庶几庠序之教遍于天下,以增光盛世之治功,非小补也。」诏送国子监。
十月二日,左司谏翟思言:「乞修立诸州学舍。」诏送国子监。
二年正月九日,诏诸州学不置教授处,合选官兼充者,并选本州岛见任官

经义进士出身及经义兼诗赋出身者。
元符元年七月十日,诏学官岁一试。详见国子监绍圣元年。
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诸州学生,依太学三舍法,限当年十二月到京,随太学补试。诸州贡上舍生到京,并权充外舍生食。诸路各选监司一员提举学校,仍知通专一管勾。诸州试内舍、上舍,并监司选差有出身官一员,与教官同考试。仍封弥誊录合用条贯,令于国子监取索行下。其外州不可行者,(此)[比]类条具,申尚书省。」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十月十八日,唐州言:「乞专置教官一员。」从之。
建中靖国元年十月七日,臣僚言:「无出身人充内外学官者,别与合入差遣。」从之。详见国子监。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以睦州进士王升为寿州司户参军,充湖州州学教授。以尚书左丞陆佃荐其孝行文学,故有是命。
崇宁元年八月二十二日,宰臣蔡京等言:「乞罢开封府解额,除量留五十人,充开封府土著人取应外,余并改充天下贡士之数。诸州军额,各取三分之一,添充贡士额。乞天下并置学养士。郡小或应举人少,则令三二州学者聚学于一州置学。州并差教授,先置一员一员:《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作「二员」。。在学生员及百人已上,申乞添置,不拘资序,并许选差。应元佑以来教授条制,更不施行行:原在下句「应」字下,误倒。依文例乙正。。应行应。本路常平户绝田土物业,契勘养士合用数拨充。如不足,以诸色系官田宅物业补足。请以太学三舍校试法,删立颁降。升

补为上舍生者,听每二年贡入太学二年:《群书考索》后集卷二八、《宋史》卷一五七作「三年」。,随太学上舍试,仍别为号。若试中上等,补充太学上舍中等;试中中等者,补充下等;试中下等者,补内舍。余为外舍生。虽不入等及科举遗逸而学行为乡里所服,委知州、通判、监司依贡士法贡入,委祭酒、司业、博士询考得实,当议量材录用。每路自朝廷选监司二人提举,知通令佐仍每十日一诣学,监司一岁巡遍所部州学。凡贡士,自教授考选,推择申州,知州、通判审察,监司覆按,监司、知州、通判连书闻奏,随奏遣赴太学。若所贡非其人,或应举而不贡,一等依律科罪。若贡士到太学,试中上等及考选升舍人多,即等第立法推赏。请天下诸县皆置学,令佐掌之。学置长、谕各一人,并支俸禄。并职事人,相度随宜量置。除倚郭县不置外,有不置教授处,其州学听置,仍只依县学法。以知州、通判主之。及于本县委令佐擘画地利,及不系省杂收钱内桩充费用。诸学生在县学一年,学长、学谕考选行艺,报令、佐审实申州,知、通验实,教授试其文艺,以入州学。不置教授州依此。应州县学生,若外舍在学实及二年,五犯规矩,两犯第三等已上罚,并五试不中第三等,而文艺无可取之实、行能无可教之资,立出学之法。则在学者不敢不勉,在外者有阙可试。既屏之出学,却许入县学。又三犯规矩,犯第三等已上罚,并五试不中第三等,则屏之出学。若犯杖已上罪,终身

不齿,永不得入州县学。历在外官子弟亲戚,法不合在本处取应者,许随处入学。即不得升补与贡。在学通及一年,不犯第二等已上罚,给公据,许赴太学取应。国子监解名,知州、通判、教授选补职事不当,并依贡士法降二等坐之。请除见行书(吏)[史]外,应邪说异书,悉不许教授。」从之。
八月二十二日,宰臣蔡京等言:「乞州县学并置小学,十岁已上皆听入学。小学教谕,仍量给俸料。」从之。
二年正月四日,臣僚言:「诸路教授自外任移者,除依条通理考任月日外,许就任升改。其教导有方、贡试如法者,仍听保明再任。内广南教授应升改者,减王举主一人。诸州教授合破接送人,承务郎已上,依转运司管勾文字,选人依管勾帐司,令住家州军限三日差拨,逐州交替。其当直人,承务郎已上十二人,选人十人,仍各差节级二名。」从之。
二十七日,权发遣郑州王迭等言:「本州岛县学已经画措置,授之成法。今彩尽到图子赍呈。」诏王迭转官直秘阁,通判、签判官转一官。
二月二十九日,臣僚言:「乞(乞)诏有司,每遇有制书手诏告词,并同赏功罚罪事迹,录付进奏院印本,送太学并诸州军,揭示诸生。」从之。
四月十日,朝请郎刘泾言:「教搜合用荐举关开升与夫改官,宜立法,各少损其数。仍许自卿、监、祭酒、司业、尚书、侍郎而上,岁举三五人。」提举京西北路常平等事张元弼札子:「诸路教授,如合关升改官,乞于吏部常格

裁减举荐员数之半。如训导有方,绩 可见,即特与不用举主。」侍郎左选勘会诸州教授在外已有监司知郡,在京已有国子监长贰岁举改官。昨又准朝旨,国子监添举改官八员外,诏提举学事司,每路教授及十人已上者,添举改官三人;十人已下者二人,不及五人一名。不许举他官。若能训导学生,试中太学上舍等,人数及八分者,依太学博士、正、录法改官。」
十四日,涟水军使兼知楚州涟水县钱景允乞依例买扑醋坊,拨充军学应干支费。诏令本路提举常平司勘会,如不公公使库买扑上「公」字:疑误。,即依所申。余路依此。
五月六日,宰臣蔡京等言,修立成诸路州县学敕令格式,并一时指挥,诏镂板颁行。
三年正月十七日,诏诸路增养县学第子员。大县五十人,中县四十人,小县三十人。
十一月十七日,诏曰:「神考(赏)[尝]议以三舍取士,而罢州郡科举之令。其法始于畿甸,而未及行于郡国。其诏天下,除将来科场如故事外,并罢州郡发解及省试法。其取士,并繇学校升贡。」
十二月二日,诏:「访闻州有武臣知州,县有无出身人知县,考选校试,不能深原法意。应县学许本州岛教授抽摘点检施行。其知州、通判,凡学之事,悉已干预,唯不得参考去取文艺。教授之官,主行教事,当在学事官之上。提举学事官,宜在常平官之上,与提刑叙官。教授承务郎以上,本州岛在签判上,选人在本州岛职官之上。」
四年

八月二十八日,诏:「陕西新造之郡,犹用蕃字,可置蕃学,选通蕃语、识文字人为之教授。训以经典,译以文字,或因其所尚,令诵佛书,渐变其俗。」
五年三月五日,诏:「诸州教授,双员处减一员。余远小及养士不多去处并罢,令有出身官一员兼领。勘会诸州教授员阙,并依堂(余)[除]人。元丰年以前差置州军,并依旧。其后来差置去处,如在学生员自来满百人以上,学粮可以赡足,各差一员。余依已降指挥。所有双员处,即将先到任人减罢一员。令诸路兼领学事监司,限半月,各具本路合存减去处并职位姓召,申尚书省。」
十二月二十三日,学制局言:「小学虽有置历诵经,随其长少,设为程课之制,仍依太学生例,量破饮食。尚虑推行不一,未能仰副德意之厚。今取会太学小学见行规矩约束,参酌修立到州县小学课试等法。」诏小学皆隶太学,州合令教授,县合令学长总其事,不可别为一学。兼学长与县学长名同,可改为小长。
大观元年十一月九日,郑宗奏:「乞以地里远近,生徒众寡,量其难易劳佚,旌别教官。」上批:「水土恶弱州军,承务郎以上与转一官;三千里外,承务郎以上可减一年磨勘。选人占射一次。其广南东西不及四千里者,依四千里法。」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开封府学博士郁师醇言:「检会御笔:『自今应于乡村城市教导童稚,令经州县自陈,赴所在学试义一道。文理不背义理者,听之。』

虑有假名代笔诈冒之人,欲乞依大观学令初入学生结保之法,仍乞试日依补试法,差官封弥试卷,送考校官。」从之。诸路依此。
三十日,前摄贺州州学教授曾鼎旦言:「切见广州蕃学渐已就绪,欲乞朝廷择南州之纯秀、练习土俗者,付以训导之职,磨以岁月之久,将见诸蕃之遣子弟,仰承乐育者,相望于五服之南矣。诏曾鼎旦充广州蕃学教授。其应合行事件,并依也「也」字及下文:疑有脱误。。伏望揭臣此疏,以示朝堂,出臣此疏以谕下。」诏榜朝堂。
七月二十一日,诏:「阅前日宾兴之数,较其试中多寡,惟常州为众。其知州、教授,特与转一官。」
八月十五日,辟廱言:「诸州岁升试,若于仲月内(拨)[发]榜出,即妨四季入学。自合于正月上旬内锁院,仍于当月内先次放岁升试牓。今看详,若知、通先次入院折岁升试牓,与试官相见,即于公试及试上舍未申号间,不无妨嫌。昨来开封府岁升试附贡士,举院系从本院一面先次发榜。」诏依开封府例。
九月十八日,诏:「比闻诸路州学有阁藏书,皆以经史为名。方今崇八行以迪多士,尊六经以黜百家,史何足言 应已置阁处,可赐名曰《稽古》。
十一月二日,诏:「郡守监司,各按所部,有违法害民、旷职失守者,悉以名闻。苟附下庇奸、畏避不言者,当遣使按察,罪不汝贷!」同日,诏:「在京百司,近在首善之地,比数废职,分命督按,各置以法。而郡守监司,耳目所寄,远在四方万里之外,守公奉

法,其能无盭乎 设官分职,法全令(其)[具],吏堕不虔,荒失诏命,使元元之民,或被其害。夙夜以念,时予之辜。其令天下郡守监司,各按治所部,违法害民,旷职失守,营私废公,徇流俗而无享上之心者,悉以名闻。苟附下庇奸,畏避不言,当间遣使者,分路按察、罪不汝贷。夫政自内治,化自近格。惟尔万邦,各袛乃事,罚及尔身,不可悔也。」
十一月八日,魏宪言:「诸路学费房廊,止是科差剩员一名收掠,其间侵欺盗用,失陷官钱。欲乞学房廊多处,许依州县法,召募库子一名,专行收纳;其或少处,亦乞权令本州岛库子兼管。」诏不限钱多寡,并置一名。多者仍置专副主管。
十一日,臣僚上言:「窃惟陛下制礼善俗,立教兴行,道化之所鼓舞,试意之所熏浃。所宜四方风动,而比屋可封也。然而忠厚之俗未底于旷然大同者,臣窃究其由矣。盖为守宰者,唯讼狱是亲,至于教化,则逡巡不任其事。监司所至,未有迪教法,察风俗者。是岂《周官》『掌父道王德意志虑与四壮使臣咨诹咨询』之意乎 以夫监司、郡守、县令数多苟且,不知职业之可为,此所以民俗治 未能仰称陛下政教之美也。臣愚,欲望圣慈时降睿旨,命有司类次诏书律令可以训民者为一书,与昏冠之礼先后颁焉。州县委试者,或先期请假,或临时托疾,欲乞明立条法。应赴岁升试而三不赴者,除籍。」从之。
三年二月三日,宣德郎邢之迪言:「乞今后教授

差出,因病在假,其本州岛时暂权官不得预差职事。」从之。
十六日,提举黔南路学事戴安仁言:「所管多是新创州郡,内县城寨新民教授系经略司举辟。令来既有提举学事,其新民教授,欲乞一就提举学事司奏辟命官或贡士摄官有学行人充。新民学生就学,其间亦有秀异。今欲乞立劝沮之法,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为能诵《孝经》、《论语》、《孟子》及一经略通义理者,特与推恩。中等为能诵《孝经》、《论语》、《孟子》者,与赐帛及给冠带。下等为能诵《孝经》、《论语》或《孟子》者,给与纸笔砚墨之费。」从之。
二十一日,奉议郎李庠言:「沿边州县,素少士人,补试或不及三人者,许与在学生为保。」从之。其人少处依此。
三年四月八日,知枢密院郑居中等言:「修立到小学敕令格式申明,一时指挥。乞冠以『大观重修』为名,付礼部颁降。」诏:「第一卷内,小学能通经为文者为上等;既不犯罚,又五次合格,令更不赴本贯县学试补;在学半年,升本学外舍生。」
四月二十二日,奉议郎李庠言:「形势官户,有以田宅入官中卖,请托州县,因缘为奸。欲乞将形势官户等,不许中卖在官赡学田宅。」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诏:「泉州州学全然不成次第,本路提举学事、知州、转运、判官,各特降一官。其学舍,令本州岛疾速修盖。」
四年四月十四日,新权提举淮西路学事叶杞奏:「教授乃朝廷选除其教导有方、贡试如法,知、通、提举,职当审实,保奏

再任;学生但合退听,岂可陈状举留 殊无朋比之嫌。欲乞今后州学教授,如委可再任,并本州岛准学法施行。诸生不得辄牵众陈状,举留教授。」诏依。
八月十二日,诏县学并州县小学,更不给食,愿陪厨者听。同日诏:「三舍之法,初颁四方,深恐有司奉行违戾。故学生三百人已上,命置教官二员。今行之既久,已见就绪。所在学生及五百人已上,许置教授二员;其不及五十(八)[人]者,不置。以本州岛在任有出身官兼领,阙即知、通于本州岛在任官内选曾在太学、辟廱及得解与贡、经行可称之人,申学事司审察权差。所有合减罢官,依崇宁五年三月五日所降指挥施行。」同日诏:「贡士被贡日,许长吏集合州官燕犒,破赡学钱,乃无限定之数,往广有支用,实于养士有妨。可令今后许于公使钱内量支。」
十七日,诏:「比降教授指挥,内『不及五十人者不置』一节,可改『五十』字作『八十』字。」
九月二十日,吏部尚书刘拯言:「近降朝旨,三舍在学生及五百人已上,许置教授二员。其不及八十人者,不置。窃详学生实在者常少,系学籍者常多。其『在学』字谓实在学者,谓但系学籍者,皆是未有明文。欲乞明降指挥,仍立限下诸路提举学事司,契勘实数,开具申奏付部,差注施行。」诏可。委诸路提举学事司以元降教授省员指挥到学日,见系学籍人数,限半月(中)[申]尚书吏部,依已降指挥差注,立为定额。
十月二十一日,开封

府尹盛章言:「朝廷创建开封府学,教养多士,未及三年,数多增培。今岁贡之初,人材应选,升考精审,亦由师儒得人,训导有方。窃缘王畿首善天下,理宜优异。具学官,欲乞特加奖劝。」诏:「开封府学博士惠柔民、孙璘并除太学博士。」
政和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县学并州县小学生,更不给食。县学长、谕、教谕、直学,系州学选差,内(合)[舍]外舍生充,自合依条给食。县学钱粮官,罢月给食钱。」
二月二十七日,大司成张邦昌、辟廱司业魏宪、耿南仲言:「诸州教授阙,许学事司选本州岛或本路见任有出身官,权理为在任月日,依正官法荐举。窃见其间有时暂差权,便行荐举,却致有妨荐举正官教导终任之人。欲望今后诸路差权教授,在任实及半年已上,委是教导有方,即许依正官法施行。」从之。
五月七日,诏诸州教授依元丰旧制选试,朝廷除授。
元丰七年立法;试学官上等注博士,下等注正录,愿就教授者听。
九月二十八日,诏:「访闻比来学事司取拨过户绝田产顷亩不少,遂致常平钱本寖以阙少,有害饮散。可令诸路学事司,取大观四年初诏,诸州以前三年赡学支费过实数内,取支费钱谷最多一年为准,仍增加五分,以备养士外,余剩田舍,尽数拨还元管系官司。」
十一月六日,臣僚言:「窃观大观四年初诏诸州教授学生不及五十人者不置,继又诏以八十人为率。虽熙、丰旧置教授,州郡不

拘此令,他官兼摄者已百余州矣。愿(知)[如]初诏,学生五十人,许置教授一员;请给之费,以学事司钱充。不过添官数十,而师专其职,人得其师,考察升贡得其人。」又臣僚言:「议者以省费为言,不及八十人处不置教授,以见任官兼权,恐非熙宁专置之意。以为州添一教授,所费不多,况料钱自合出运司,而供给自合出州郡。惟京官有添支,选人有驿券,不过十数千耳。近降政和元年七月敕,以赡学余钱拨还常平田业之直,则学事钱粮不侵运司之费,又不占常平之业,自为一司,可以充足。欲乞将不满八十人处复置教授。」诏依大观四年八月十二日指挥,以在学生人数及五十人已上,复置一员;其八月十七日指挥,更不施行。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臣僚言:「乞自今学官,每十人取一。」从之。详见国子监。
三月二十九日,诏不该置教授州军,选差兼权官在职及一年已上,无遗阙者,许依正教授法考课。
五月十六日,户部侍郎胡师文等言:「诸州教授,于学法唯许差佗州考试,而不置教授有出身官兼领处,近日有差推(掬)[鞠]公事之类。欲乞教授见系兼领,依正教授法。」从之。
《大诏令》:政和二年五月丁卯,新提举秦凤等路学(士)[事]许多言许多:《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七作「许毂」。:「大观新修诸路州县学敕令,颁行六年于兹,诸路申明,上烦训谕放告者放:《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七作「教」。,不可悉数。乞诏有司,特加看详,择其可否,使人易晓。又乞以屏斥林伯达责降蔡嶷等事镂板,

布之天下。」并从之。
八月十一日,臣僚言:「师儒之官,陛下参以选格,皆自朝廷除授。独试学官之法,尚未闻罢去。伏望特赐罢去试选之法,悉取于学校。」从之。详见国子监。
九月七日,给事中俞 言:「窃虑学校方兴之际,监司州县不知朝廷本意,专为育(大)[人]材,有务为丰腆饮食,其弊至于以实直时佑移为市价;务为假借学生,其弊至于犯法害教,多至讼庭,或戾知佐,或侵良民,而不敢问;务为从事外饰,则有枉用钱粮之费;务为申请遗利,则有与民争利之过。惟申明条令,密赐戒告密:疑误。,乃可杜绝其源。」诏札与提举学事司。
二十五日,给事中俞 言:「学生祖父母、父母老病,或无兼侍,许归宿者。若实在斋者二十人,即乞不得过五人,十人即乞不得过三人,三人以上不得过一名。」诏诸学生满五人听一名出宿,五人以上二人,每十人加二人。又言:「教授谒禁等法,可谓详备,盖欲诸生执经问难,请见无时,循循诱人,贵得成材,以为时用。而诸州教授,有或多务出入,罕在学校,至如过客到发,亦与郡官同讲将迎之礼。愿申明条令,违者必罚。」从之。
十月二日,诏诸赡学田业,免纳二税。
二十二日,尚书省检会给事中俞 奏:「今县令佐御带管勾,专切捡察学事。欲乞注拟有出身人,令专管学事,常留在县,不得州郡及诸司差出。不充师长人,更不管学事,御内仍不带。」
十一月六日,怀德军言:「军学补试到

合格学生一十五人,委(士)[是]士人渐多,难以并附镇戎军教养。所有教授,亦乞差注。」诏除差教授别作施行外,余依。
十七日,国子司业苏(某)[烨]言:「乞下诸路提举学事司,索州县养士之余,除量存留外,各据所余之数,旋还常平旧拨产业之价。又其余促州县置买物业,择其尤者,优与推赏。」从之。
三年正月十八日,敕令所删定官李嘉言:「教授入学,堕而弗虔,有未尝升堂者,往往止托逐经学谕撰成口义,传之诸斋,抄录上簿而已,未尝亲措一辞于其间。至于本斋轮流覆讲,则亦未尝过而问焉。欲乞委知、通觉察点检,有似此者觉察,申提举司,按实以闻。」从之。
二月十三日,臣僚言:「学生虽已经公试,其仲月私试,亦合并引三场。」从之。
二十五日,辟廱看详:「诸路州军,有校定内舍止有一人处,既难以分为三等校定,今相度,欲考察及十五分,为下等校定。」从之。
三月十八日,臣僚言:「诸州教授任满赏格,有轻于本州岛曹掾官处,理当依曹掾官法推赏。」从之。
闰四月三日,礼部言:「翰林医学充驻泊之人,系理为任,即是有官品之人。欲比附外任官条制,令随侍子弟等入邻州学,为随行亲。」从之。
四日,诏八行添置诸州教授。
御制学法,诸士以八行中选,为诸生之首选,充职事长、谕。其已命官之人,窃虑亦合先差。估望以八行应格人为教官选首。」从之。 七日,太学博士陆德先言:「伏
五月二十日,

诏:「诸路已拨良田赡学,提举学事司更不拨还常平价钱。」
六月十一日,尚书省言:「诸县令、佐,差有出身一人。缘见任令、佐以三年为任,伺候差注,乃在三年之外。学校不可缓,欲令转运、提举司契勘诸县官,对移上、内舍发科人,随资序到任二年以下充令、佐。于学事司钱内支食钱三贯。如不足,吏部注人替。满两考人,其被替人理一任,减一考改官。」从之。
六月十三日,诏:「诸路教授,尚多阙员,旷职废事非便。令尚书省置籍,每季左右司 刷半年以上阙,从本省榜示,许合格人投状指射。左右司勘会合格人,具名呈禀讫,送中书省。限二日差充。以曾试中或曾经两任教授人,次充教授一年以上,次曾充两学正录,次曾充两学大职事半年以上,次曾充两学长谕,次曾为贡首,次曾在公试十人名内,于格内中二事以上者,为合格。即无中格人,愿就者,但一中格,听选。无一事中格人者,以曾补内舍人选充。即非上舍登科,不在选限,以中格多者为上。同者,以格内一事先后为上。俱同者,具名禀宰(丞)[臣],选一名。尚书省吏房那拨手分二名,专一注行;左右司增置手分二名,贴书二名,专一行遣。」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政和学规

政和学规
政和三年六月庚申,尚书省言:「学校养士,以待天下贤能,可以作人材,敦士行,兴教化。自县学升之州,自州升之辟雍,自辟雍升之太学,然后命官。则县学为升贡之本。今天下令佐令:原缺,据下文「令佐」补。,吏部注授,多非

其人。俗吏则以学为不急,不加察治,纵其犯法。庸吏则废法学奸,漫不加省,有罪不治。以故学生近来在学,(欧)[殴]斗争讼,至或杀人。盖令佐不加治训,州县不切举察,提举官失于提按,以致如此。不惟士失其行,亦官废其职。今具下项:
一、州县学生有犯,在学杖以下从学规,徒以上若在外有犯,并依法断罪。
一、州县学生有犯,教授、令、佐、职事人不纠举,与同罪。知、通失按,减一等。提举官又减一等。若故纵,并加二等。欲令转运、提举司契勘诸县官对移上内舍登科人,随资序到任二年以下,充令、佐。于学事司钱内支食钱三贯。如不足,吏部注人替。满两考人,其被替人理一任,减一考(政)[改]官。」
诏依。
七月五日,濠州州学教授陈汤求言:「监宫观岳庙之人,其间有在本贯居住,其随侍子弟,自合入本贯学,不当却入邻州学。」从之。
十一月,新差提举河东路常平等事毕仲愈言:「学田户兼佃职田,于是水旱减放,每在学校,丰穰厚利,常归令、佐。乞应学田佃户,不得令兼佃职田。」从之。
十五日,假将仕郎李雨状:「自兴三舍,预籍升补。昨被本路劝籴军储,补前件名目,缘此使(雨)[两]引去学校。伏望许令进纳人元系上舍升补者,听依荫补人入学听下「听」字:疑有误。。」从之。《玉海》:政和三年九月,诏诸州每岁燕贡士于学,因讲射礼。
十一月,中书省言:「检会政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广西路提举学事司申,五月十六日圣旨,乡举里选

三代所以宾兴贤能,以善养人者也。今学校之兴,教养之令具矣。后来寖失本旨,至参以科举。罢废县学,给粮之法,害令惑众者非一。可并依大观三年四月以前指挥。其后降指挥,更不施行。本司已牒诸州,依旧取拨以前应有拘收到户绝田宅,并隶本司于行于行:疑为「施行」之误。。诸路学已足者,若不罢取拨户绝田舍,有害常平法。」诏罢取拨户绝等田充学费,诸路依此。
四年正〔月〕二十六日,礼部言:「将仕郎前阶州将利县尉丁兴宗,乞比附宫观差遣人,入学读书等事。寻取到辟廱状,欲令入学。」从之。更有似此之人,并依此。
二月十二日,诏:「今后逐县令、佐,有贡士出身人内,从上差一员兼县学教谕,仍月给食钱七贯。其管勾在学职事,依教授法。」
二月三日,中书省言:「小学生见近一千人,入学者尚未已。今来只有贡士教谕十人,今欲分为十斋。小学教谕,增与月俸,给钱两贯,不许受束修。」从之。据《实录》,宣和元年七月,有范致厚自国子小学录为校书郎,未见初置小学录旨挥。
三月二日,诏〔诸路〕应小学生及百人处诸路:原缺,《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六补。,并添差教谕一员。因开封府雍丘县申请,故有是命。
四月十五日,新知颍昌军事崔直躬言:「县学文士不满一季,武士不满半年,皆不与试。县学并以孟月试补,而引试常在下旬,考授预选,入学又须累日。岁升乃以正月上旬锁院,缘此,秋试武士,科试文士,到来春试补入州学,多有日数不足,遂

又次年方与试升补。乞诏有司,使县学试补,须于孟月上旬了毕。到来岁岁升之日,生员在县学月日得足,庶使天下寒俊,一 不至滞留。」从之。
五月三日,新提举广东路常平等事柳忞言:「乞今后州县文移,系干学校者,并因公牒,不得依前止行帖引。」从之。
政和四年二月十四日,臣僚言:「乞应元符末上书邪等人,虽在未入仕以前,不差教授官及充考试官。」从之「二月」至「以之」:原在「五月」条与「五月二十二日」条之间,今依时序调整。。
五月,罢支食钱。
五月二十二日,尚书省言:「小学生为无考选升补之法,故外任官随行亲应入小学者,许入任所州县小学。大观续降指挥,称依随行亲条违法意。」诏删去。
六月二十五日,礼部言:「新差杨州司户高公粹,乞外州军小学生并置功课簿籍。国子监状:检承小学令,诸学并分上、中、下三等,能通经为文者,为上;日诵本经二百字、《论语》或《孟子》一百字以上,为中;若本经一百字《论语》或《孟子》五十字者,为下。仍置历书之。欲依本官所请。」从之。
六月,尚书省言:「自合依令作有官国子生。」诏三年七月十五日旨挥更不施行。
政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辟廱申明:『乞将当年牓上名次通比,从一高者相压。』已可其请,仍以在学月日先之,所以优其久被教养者。欲乞颁降诸路州学,并依此施行。」从之。 七月二日,新差提举京西北路学事辛炳言:「伏
十三日,新差提举荆湖北路学事徐行可奏:「乞立法,令诸州钱粮官,须逐日入

学支收官物,庶不致亏失。」从之。
八月九日,诏:「学校以善养人,设师儒,建黉宇,备 羞,教天下士。十有二年,道日益明,士日益众,庶几于古。而养士之额尚循前数,有司拘以定额,士游学校,不被教养于学者,尚多有之,则野有遗材矣。诸路学校,及百人以上者,三分增一分;百人以下者,增一分之半。即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路,学生数少者仰提举学事司具可与不可增及所增数闻奏。」按:《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七、《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七载此诏于「五年八月十日」。
二十七日,新差提举广南西路学事洪拟言:「编户之间,有预学籍者,其父兄尽以辞诉之事付之,校争锥刀之末,而不知以为耻。欲望特降睿旨,应州县学,非为户首,而辄诉本户事者,官司不得受理,仍坐以谤詈争讼之罚。」从之。
二十三日,臣僚言:「迩者,大学小学教谕受赇,并以赃论。州县学职事违法受赇,乞依大学小学教谕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江南西路提举学事司言:「吉州州学,依额养士七百九十二人,即日见在学生计六百三十四人,委是在学人数至多。除见任教授二员外,依大观元年七月十七日敕条指挥,更合添置教授一员。」从之。
九月十五日,左司员外郎蔡靖言:「建州额养文士一千三百二十八人,依条合差教授二员为额。乞差三员。」诏依。又言:「检会近降指挥,八行出身官,许添差诸州教授。及续承敕,八行应格人为教官选首。缘见选教授格内,并无该载八行之人,未审逐次

指挥合如何施行 」诏今后从中书省差。
十七日,新河北路转运判官张孝纯言:「古者诸侯贡士,天子必试之于射宫。凡燕飨之际,未尝不用射也。国家恢崇学校,又学置射圃俾士人旬休讲射,特未闻用射于燕飨之际。欲望诏诸路州郡,每岁燕贡士于学,因讲射礼。」从之。
十八日,诏养士五百人已上处,守令并堂除。
十月七日,永兴军等路提举学事司言:「乞差定边军教授。」又广西提举学事司奏举额外摄官周元充平州文材堡教授,填复置阙。取到吏部状,准敕节文,新创置州军管下县寨新民教授,合从本司奏举。诏定边军许差教授一员,余依。
二十九日,吏部言:「齐州状,州学先差到小使臣一员,管勾钱粮什物,并部辖诸色人应干在学烟火等。后来随教授指挥减罢。今来本学生员数多,官物浩瀚,虽依大观学制,于倚郭县令佐内差委钱粮官,系是兼管,难以日逐躬亲赴学应副。乞下吏部,依旧差注。」从之。仍诏诸路依此。
九月十一日,权发遣泉州郑南言:「窃观州县小学额,大州止五十人,其下三万户县四十人,其下止于五人,恐从学者众,额有定员。欲乞委学事司,或人材多、户口众处,增广旧额,量添教谕员数。」诏令诸路学事司相度闻奏。后梓州增十五人,共六十五人。温州增三十人,共七十人。
迩者立小学三舍之法,固宜推而广 十一月二十一日,国子博士李迈言:「伏

之,使州郡小学遵仿新令,分为三舍,庶几内外均一。」从之。
十一月二十日,利州(降)[路]提举学事司言:「州县学所管祭器及节镇州府祭服,自合供应本学释奠使用。窃虑诸州俯所管器服,将来损坏,关借本学祭器等使用。乞申明行下诸路,今后州县学器服,乞依私借陈设什物出学条断罪。」从之。
二十六日,诏:「荫补入官人,随处入所在州学。仍别为斋,公私试附州学生,别作号考校。岁终校定,不通作在学人数。余并依国子生法。若请特给假,通计及三日已上,不理为在学月日。候及年,本州岛给公据,参部日照使。年未及十五人,愿入学者,听。曾犯第三等已上罚之人,自犯罚后,别理一年。如入学后,故犯第一等规矩情重者,教授申州,取勘施行。」
十一月十二日,诏随行亲合入邻州学,所随亲非替移已移者,不许再移。
十二月十七日,诏内舍生降充外舍之人,额外给食。候有外舍阙日,即先次拨填。
十二月四日,尚书省言:「大观新格,诸州县小学职事人,小长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诸小学,八岁以上听入。若在家、在公有违犯,违谓违父母尊长之训,犯谓犯盗窃伪滥之类,皆迹状者。若不孝不悌,不在入学之限。即年十五者,与上等课试。年未及而愿与者,听。食料各减县学之半。愿与额外入学者,听,不给食。州教授县学长总之,训导较试,教谕掌之。看详校试,诸州当委教授,亦兼校试。其国子

小学生上舍等能文,试太学内舍。诸路亦合比附,与州县外舍生同试内舍。其国子小学生试程文,即附孟月引试。缘诸州学生私试系仲月,今小学生除季试书诵者,定日引试,其试程文,当随州学私试月附试。其诸路封弥官,自可一就管勾,仍别为号。八岁以上诵经书等第,及挑经通数、升补等级,并同在京小学法。今诸路小学生应升补上、内舍,及季试合格,当申知、通引试。能文学生,每季附本学私试,别设一所,不得与太学交互。上舍等为文优异者,其名及所试程文,申提举学事司审察讫,保明奏贡入太学。仍每岁州不得过一人。如无,听阙。」从之。
十二月四日,大司成刘嗣明等言:「近降小学条制,小学八岁能诵一大经,日书字二百,补小学内舍下等。诵二经,一大一小,书字三百,补小学生内舍上等。十岁加一大经,字一百,补小学上舍下等。十二以上,文加一大经,字二百,补上舍上等。即年未及,而能书诵及等者,随所及等补。今欲季一试,申监定日。欲每一大经挑三十通,小经挑二十通,及七分已上者,为合格。近降三舍法,诸学生能文而书诵不及等,博士引试,考其文理稍通,与补内舍上等,优者补上舍下等。今欲试本经义各一道,丞封弥,博士考校通否,申监升补。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职事人小长每教谕斋集正斋计同。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集正同。从之。
五年三月十五〔日〕日:原缺,依例补。,

诏:「外任(官)[宫]观岳庙官,随行亲入所居州学者,并依随行亲法。」
五月二十二日,大司成冯熙载言:「试小学生,合格优等四人。」诏:「曹芬骆、庭芝赐同上舍出身;金时泽、李徽赐童子出身。并赴将来廷试。」
七月九日,臣僚言:「乞应见任教授,不得为人撰书启简牍乐语之类。庶几日力有余,办举职事,以副陛下责任师儒之意。」从之。
九月五日,大司成刘嗣明言:「宗室见任不厘务官,愿入学者,听。其考选校定升补之类,依国子生条例施行。」从之。
六日,开封府尹盛章言:「大观元年三月五日,元降圣旨:开封府博士序位立班请给等,依太学博士法。所有到任后关升改官,亦合依太学、博士法。」诏府学、博士改官,依辟廱正录法。
十月八日,假将仕郎程崧进状:「昨入建昌军学,升补内舍,后因进纳,补充将仕郎。后来依荫补人例入学,公私试艺入等。乞依荫补人推赏。」吏部勘会,进纳人即无许依荫补人入学试中等第推恩朝旨。诏弃毁补授文字,依永不得入学。
十一月十五日,辟廱言:「乞今后应县学生三经赴岁升,而不预升入州学者,依三不赴条例除籍。」从之。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诏州郡学舍随所添人数增修,以学事司钱充支用。
六月五日,诏应州县系籍学生,不许身自佃赁系官田产及开坊场,如违,依辄请佃学田业法。
八月十五日十五日:《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七作「十六日」。,诏令提举学事司:「自今有人材拔俗者,不待考选校定之

数,具实状以闻。朕将不次而用之。」
九月十四日,提举江南西路学事郑滋乞「今后诸州已参定上舍贡士,后却见得系贡人,不该升贡,不得用下名人填额,亦以其阙,次年补贡。庶使学生无所侥求,杜绝词讼纷争之弊。」从之。
七年七月四日,成都府路提举常平司言:「本路州县居养院,有孤贫小儿,内有可教导之人。欲令小学听读。逐人衣服襕椁,欲乞于本司常平头子钱内支给置造。仍乞与免入斋公用。」从之。余路依此。
八月十五〔日〕日:原缺,据文例补。,臣僚言:「近以国子有官人于法责在学一年,方许参选。近来往往身不在学,但将告假月日通理成数,有失法意。」诏自今特给假,仍补填。在京委太学,在外委本州岛当职官保明,关申吏部。
九月十七日,给事中毛支言毛支:本书食货三八之一四有「毛友」,未知同一人否 :「乞应补试入学之人并如州学帘试县学生,应预岁升试,止免身丁。」从之。
十一月十四日,提举京畿学蔡佃言:「诸州每年秋季依学法燕犒贡士,遂州支使钱数不多,别作名目,费用过当。乞量立钱数。」(诲)[诏]每分不得过三贯,余费不得过三十贯。
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诏诸州教授,兼用元丰法,仍止试一经。详见国子监七月十二日。前提举利州路学事李处逊奏:「乞应系籍学生,不许为本州岛县及本路见任官门客。庶几书考升选之公,无所侥幸。」诏申明行下,如违,以违制论。
八月七日,诏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今后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
闰九

月十一日,诏:「昨立八行,以取老成行能之士。已经考察,又令赴殿试,虽登科,却不得与诸生讲学,于预职事。其政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并八月七日指挥,更不施行。」
十月二日,中书省言:「初登科人,去学校未久,理合除内外学官。」诏:「今后初登科人,许除内外学〔宫〕,次历州县一任。其见任未历州县人,依此。」
重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秦凤等路提举学事司言:「改震武城为军,已盖修学舍。乞依积石军例,差置教授一员。」从之。
宣和元年四月,新泉州教授罗复上书,乞舍选登第人,必先历州县。诏依,候一任还,方与教授。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诏:「县学给食,及州县小学或武学、医学八行贡士给券,并罢见免身丁措借,依官户法者,依元丰进士法施行。」
七月一日,诏:「诸路教授,除见系左右司依格选拟八行人,自令后不许添差。应依元丰法,许堂除者,自依旧例。」
(七月)二十九日,诏小学生上舍上等,特许赴来年公试。如合格,与补大学外舍。
八月二十五日,大司成黄齐言随行亲移籍入学。从之。详见国子监。
〔九月〕五日九月:原缺,依上下文补。,中书省言:「七月十九日圣旨:在京小学,近岁增立三舍法,有害乡举里选本□乞可并依元丰法。契勘元丰时,在京小学止有就(传)[傅]、初筮两斋,差教谕一员,即无立定官吏并直学等。今承指挥,小学既罢三舍,即无讲解、考选、直学、医官等。依元丰法,自合更不差置。乞置小学生两斋,于太

学生内选差二人充教谕。其俸给依元丰旧制。」诏依。今后如学生数多,令本监相度,增拨斋舍。
三年二月二十日,诏罢天下三舍。太学以三舍考选,开封府及诸路以科举取士,州县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官及养士去处,并依元丰旧制。
三月十五日,左右司言:「奉圣旨,诸路州县学,并依元丰旧法。所有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官去处,未审合与不合从本司选拟。」诏:「教授应法并差注,并依元丰条例。其〔政〕和三年六月十三日政和:原无「政」字,据上下文意补。『令左右司刷阙许人指射』指挥,更不施行。」
四月十日,诏诸路见任官带管勾学事,并罢。
二月十四日二月十四日:该条依时应在『二月二十日』条前。,都省言:「诸路教授见任官,若系未行三舍以前旧制窠阙,合依旧外,余并合减罢。」从之。
六月十日,中书省言:「勘会未行三舍以前,旧赡学田产房廊等,自(舍)[合]依旧赡学外,其行三舍后来应平添置到数,自合拘收。」从之。
二十六日,中书省言:「饶州申,有三舍旧在学学生,其间愿在学听读之人,未审合与不合比附辟廱人愿入太学事理施行 契勘今年二月二十日指挥,诸路内舍上等校定人,愿入太学者,免补。今来本州岛学系籍学生,欲令免补入学。未曾系籍学生,合依元丰旧制,以春秋补试。」从之。
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知拱州 着言:「本州岛已于崇宁四年修建到州学一区,差教授二员,养士五百余人。宣和三年二月二十日圣旨,诸路以科举取士,并依元丰法。窃惟本

州崇宁四年创置建盖,元丰所无。今虽罢四辅,而近在畿甸。又学舍具存,独无一士子肄业其间。伏望取邻近州府养士之数,立为定额,置教授一员。标拨系官产业,以为粮食之用。」从之。仍依应天府立额,仍支降告敕三道付 着修葺学舍。
五年九月二十九日,鄜延路经略使薛嗣昌言:「延安府自罢三舍之后,不置学官。伏望许置教授一员。」从之。
十月二十九日,臣僚言:「窃见迩来外路守臣申陈,乞添置教授。若元丰所未尝有,而辄乞添置,臣恐他州援引,陈请不已。望特诏诸路,各务依禀近降诏令,不得妄有建(昌)白」诏延安府置教授指挥,更不施行。
靖康元年正月十八日,诏诸路赡学户(皆)绝田产,令归常平司。
五月十日,左谏议大夫冯解澥言:「愿诏有司,训饬学校,布告中外:凡考校去取,不得专主元佑之学,亦不得专主王氏之学。或传注,或己说,惟其说之当理而已。」从之。详见国子监。
高宗建炎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诏:「今后赡学钱粮,并从户部置籍拘催。诸路提刑司收桩,敢有隐漏不实,并依供报无额钱物隐漏法断罪。」
绍兴三年四月三日,尚书省(日)[言]:「明州教授系新置阙,依建炎三年六月二十日指挥,合行减罢。」缘本州岛士人稍众,诏特许存留。
十日,诏:「建炎二年六月内,复置教授处共四十三州四十三州:《通考》卷四六同;同书卷六三及《宋史》卷一六七均作『四十二州』。,至建炎三年六月内并罢,任满更

不差人。今将建炎二年复置教授窠阙,并行存留。」从给事中黄叔(教)[敖]之请也。
七月九日,诏:「特奏名第一等、赐进士及同进士出身四人除教官指挥,更不施行。」以臣僚言侥幸也。
(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诏:「康彦文系于宣和七年秋试中学官第一人,吏部供,合在殿试第一甲之上,可免铨试。今后曾试中学官、注授教授窠阙之人,依此施行。」
十二月十五日,诏将淮西州县教授并行减罢。令逐州有出身官兼。
五年正月二十五日,诏罢试学官科,今后应干教授员阙,并从朝廷选差。臣僚言:「国家有试学官之科,又近年以来,将教授阙尽归吏部差注。欲为人师,而先纳所业求有司,以幸中程度。又校计格法,以争得之,甚非建学校立师儒之本意。」故有是命。马端临《通考》:建炎初,复教官试。绍兴中,议者谓欲为人师,而自纳所业于有司,以幸中度。乃诏罢其试,而教授自朝廷选差。已而复之。凡有出身,许应先具经义、诗试各三首,赴礼部,乃下省闱,分两场试之。而取其文理优长者,不限其数。初任为诸州教官,繇是为两学之选。
八月十四日,诏:「江阴军置教官一员,量拨官田数顷,以赡生徒。」从(之)[知]事王棠之请也。
六年三月三日,诏:「南剑州沙县赠谏议大夫陈瓘祠堂,许依福州州学陈襄等例,遇春秋释奠就祭。」从给事中张致远之请也。
十月三日,诏遂宁府增置教官一员,从本府士民之请也。


七年三月十九日,知临安府吕颐浩奏:「前任潭州,将安抚司收到各项官钱五千贯文支与州学,充修盖屋舍之费用。」诏行下,委知潭州刘洪道于今年秋冬间,渐次修盖,以处生徒。从之此句疑衍。。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诸州教授除代不得过二 。以御史中丞常同之请也。
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普州许置教官一员,从本州岛士民之请。
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学,委守臣修葺,具次第申尚书省。」王应麟《玉海》:绍兴十二年,诏诸州守臣修学。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七日,诏并置教授。十八年七月九日,贾直清请立县学,教授于乡。嘉佑中,福之周希孟、(杨)[扬]之孙侔、颍之常秩,元佑中,杭之吴师仁、虢之尹材、襄之田述古、邠之苏 、徐之陈师道,绍圣则眉之家素,元符则楚之徐积,绍兴则建之明宪,干道则遂宁之雍山,兴化之林彖,皆以文行,命为本州岛学官。胡瑗主湖州学,庆历中,有司请下湖州取其法,以为太学法。
五月十二日,诏:「无教官州军,令吏部开具,申尚书省选差。」
九月十三日,诏:「江州城南甘棠湖一所,每年菱鱼之利,及郡庠前地上岳飞造到房廊三十八间,每日收赁屋钱一贯四百三十文,拨充本州岛养士,久远支用。仍委通判拘收。」从本州岛请也。
十三年三月十五日,类试所状:「契勘今来本所引试教官共一十六员,考校到第一场经义五号,文理优长;其第二场诗赋,并无合入

等者。欲望朝廷详酌,据今春所试程文,许依祖宗旧制,只以经义优长者收取一次。」诏依。
闰四月七日,诏:「诸路监司并州县官,随侍本宗有服并亲女及姊妹之夫子,免补试,许入所在学听读。若所随官替移,即许移籍通理。」
九日,国子司业高闶奏:「诸路郡学,有养士额窄,艰于供赡。欲委守倅教授随宜措置,量增员额。若已补中在额外,并许先系学籍。其有营私养亲,难久住学之人,只令趁赴奠谒课试;有疾故,听免,与理为在学月日。」从之。
十四日,诏置归州教授一员。
二十七日,诏诸州军,并各差置教授。其礼部长贰正所系所隶,理合依崇宁、大观格法,许按〔劾〕体量及岁举改官。从国子司业高闶之请也。
五月十三日,诏置楚州州学教授一员。
六月三日,国子司业高闶等言:「在京例,应诸州教授到罢,并报本监置籍揭贴。欲乞指挥都进奏院,诸州教授见任并待阙员数,监置籍揭贴。仍每月具有无替移到罢供报。」从之。仍令敕令所立为着令。
四日,宰执进呈临安府府学宗子学生师闵、师颜进状,论教授鲍同不法事,上曰:「朕不喜此事,乃是论师长,恐长告讦之风。可将宗子押送宗正司,令拘管。为教授者,须先正己,然后可以率人。若自为不法,岂能服人 鲍同令临安府体充。充:疑误。。如果有上件事,亦当黜责。」
八月十九日,宰执进呈左朝散大夫宋宙奏,乞尽复教官。上曰:「教授须逐州置。昨绍兴十

二年,已有指挥,恐是川路远未到,更令契勘。仍须是择通经心术正者为之。若教官非其人,士人心术一坏,再整理费力。切宜遴选。」
十月十六日,宰执进呈西外宗正司保明到拘管宗子赵善时年满,放逐便事,上曰:「今后宗子,可许入所在学,令与寒士同处。只别作斋舍,仍差士人作长谕。庶几尽变积习,将来文行俱有可取。宜令礼部措置。」
十一月十七日,诏诸州军将旧赡学钱粮拨还养士。令监司常切觉察,不得辄将他用。仍令逐州军各开其养士并见摽拨钱粮数目,申尚书省。以知信州刘子翼言「学粮至微,无以资给。」故也。
十四年二月六日,诏:「靖州置新民学,学生三十人为额。令附州学教养,仍令教授兼行训导。其籍没见出卖杨秀章田土,令本路转运司量度摽拨,应副赡学。」从本州岛请也。
三月二日,国子监言:「昨行大观法,诸路监司亲戚,许入邻路近便州军学。州军并倚郭县官亲戚,许入邻州学。外县官亲戚,许入本州岛学听读。缘上件大观法,昨因兵火,散失不存。虽申降到绍兴十三年闰四月七日指挥:『监司并州县官,随侍本宗有服亲并亲女及姊妹之夫,免补试,入见任路分州军学听读。』窃虑妨嫌。望将诸路监司州县官亲戚,若应得前项服属者,依大观法免补入学听读施行。」从之。
十月三日,诏:「昨降指挥:『令诸州军将旧赡学钱粮,拨还养士,委监司常切觉察,不得辄将它用。』

可令诸州守臣限一月摽拨定,委提举官检察开具奉行加意并 慢去处职位姓名,申尚书省,取旨赏罚。」
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诏:「试诸州教授,自来春为始,除第二场,仍旧诗赋。其第一场,于六经中临时取二经,各出两题,试以讲解,不拘义式,以贯穿该赡为合格。」从国子监丞文浩之请也。
十一月六日,诏:「二广诸郡,于见任有出身官,差兼教授。如无,差特奏名补官人。又无,即申提举学事官,于邻州对换兼差。」知浔州杜天举言:「自来止差士官充教谕,而士官止系本路两举之人,未足为后进模范。」上曰:「天举所陈事,颇有条理。却曾留心士大夫所言,有益于事,不可不行。」故有是命。
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诏「万安昌化吉阳军,许依琼州例,各置教谕一 。」从琼管安抚徐念道之请也。
五月四日,诏:「诸路提举学事,委转运司有出身官一 兼领。如本司官俱无出身,即委从上一员。」以礼部有请故也。
八月六日,诏:「广(内)[南]诸郡,见阙教官去处,令于本州岛并倚郭县内,差见任有出身官兼充。如无,即于特奏名补官人内,选差未昏耄有术业之人。又无,即选差摄官术业行义众所推服者充教谕。如已供职,后来见任官内却有出身之人,其摄官教谕,即令罢去。」从臣僚之请也。
十八年七月九日,江南西路转运判官贾直清奏:「请立县学,于县官内选有出身人兼领教导。」上因宣谕曰:「州县选官教

导,乃治化本原,将来三年科举亦有人材,以备采择。可令礼部检坐旧法,参酌措置,申尚书省。」
八月八日,礼部寻下国子监参酌措置,欲比附旧(去)[法],县学委知、通于令、佐内选有出身官一员,兼领教导职事。及诸州军如未差教授去处,即令本路提举学事司于本州岛有出身官选差一 兼领。若州县官俱无出身,止令本学长、谕专主教导,却令知州、县令觉察点检。从之。
闰八月二十一日,诏:「珍州教授任满,许依本州岛幕职官例推赏。」从本州岛备申教授蔡霆之请也。
十九年十月十六日,诏添置光化军教授一员。从守臣范洁之请也。
二十年六月二十日,诏置梅州教授一员。从本路转运判官李利用之请也。
二十一年九月一日,大理寺主簿丁仲景奏:「远方赡学公田,多为形势侵占请佃。望诏有司,申严行下诸路提举官,常切觉察。如有似此去处,并令根究。」上曰:「缘住卖度牒,常住多有绝产。其令户部一就措置,拨充赡学支用。」
本部言:「欲令诸路州军取见确实,报提举学事司,置籍拘管。并僧道违法擅置庵院,若无敕额,其所置田产屋宇,亦有绝产,合依前项已措置到事理施行。」诏依此。马端临《通考》:朱子《崇安县学田记》曰:「予惟三代盛时,自家以达天子、诸侯之国,莫不有学。而自天子之元子,以至于士庶人之子,莫不入焉。则其士之廪于学宫者,宜数十倍于今日。而考之礼典,未有言其

费出之所自者。岂当时为士者之家,各已受田,而其入学也有时,故得以自食其食,而不仰给于县官也欤 至汉元、成间,乃谓孔子布衣,养徒三千,而增学官弟子,至不复限以员数。其后遂以用度不足,无以给之,而至于罢。夫谓三千人者聚食于孔子之家,则已妄矣。然养士之需,至于以天下之力奉之而不足,则亦岂可不谓难哉!盖自周衰,田不井授,人无常产,而为士者尤厄于贫,反不得与为农工商者齿。上之人乃欲聚而教之,则彼又安能终岁裹饭而学于我 是以其费虽多,而或取之经常之外,势固有不得已也。」
二十二年三月十二日,诏「潼川府郪县界(闪)[闲]生田地一百四十二亩,拨赐府学,永充养士。」(后)[从]守臣沈该之请也。
二十四年七月三日,诏:「赡学钱粮,于学中自置帑廪,委教官检察。」从大理评事俞长吉之请也。
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太平州芜湖县,合拘收何汝贤违法(祖)[租]佃圩田一十六顷八十五亩,拨充本州岛养士。」
二十六年五月七日,诏:「诸路州军教授,并不许差兼它职。令提举学事司常切遵守。」从知郢州路采之请也。
八月九日,建康府上元县丞汪贲奏:「臣闻有学校必有法度,有法度然后教官、士子咸知所以遵守。今州县学校,徒有其名,而主管学事之官,徒带虚衔。良(田)[由]学法未曾颁降,以凭遵守故也。掌仪置于释奠之时也,而职事之中,间有掌仪一员者;司正置

于乡饮酒之时也,而职事之中,间有司正一员者。或职事多于生员,或月俸倍于常制,或生徒系籍而斋无几案,或早晚破食而学无厨灶,或贫士托为聚徒之所、闲官指为寄居之地,而州县漫不加省。望诏有司,将元丰、崇宁以来并见行举法纂集颁降,俾州教授、县教谕及主管学事官常切遵守,以励诸生。仍委监司出巡,兼行按察。」从之。
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诸州军教授,选人任满,许依本处幕职官推口口口口口口口口赏「赏」前:原本有六个缺空,似有缺文,而眉批有「渭请按:『推赏连文,中间并不阙字。』」。其京朝官,依选人已得指挥。」此后,苗校从本书选举一七之一至四移来『绍兴三十二年』条至『绍熙五年』条,可参阅。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乡学

乡学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六月,以江州白鹿洞主明起为蔡州褒信县主簿,赐陈裕三传出身。起、裕并以讲学为业,太宗闻之,故有是命,所以劝儒业,荣乡校。
(贞)[真]宗咸平四年三月二十日,知泽州供备库副使李允则奏:「岳麓山书院修广舍宇,有书生六十余人听诵。乞下国子监,降释音文疏史记篇韵,庶兴学校,以厚民风。」从之。
祥符四年十一月,益州申,永康军进士李畋明经术,聚徒教授,士行可称。诏发遣赴阙,授试秘书省校书郎,仍赐装钱三十千,还归乡校讲说。《文献通考》:祥府八年,赐潭州岳麓书院额。始,开宝中,郡守朱洞首度基创宇,以待(田)[四]方学者。李允则来为州,请于朝,乞以书藏。方是时,山长周式以行义着。八年,召见便殿,拜国子主簿,使归教授。诏赐书院名,增赐中秘书。右宋兴之初,天下四书院建置之本末如此。此外,则又有西京嵩阳书院,赐额于至道二年。江宁府茅山书院,赐田于天圣二年。嵩阳、茅山,后来无闻,独四书院之名著。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盖州县之学,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乡党之学,贤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规后随,皆务兴起。后来所至,书院尤多,而其田土之锡,教养之规,往往过于州县学。盖皆欲仿四书院云。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知江宁府光禄卿王随言:「处士侯遗于茅山营葺书院,教授生徒,积十余年,自营粮食。望于茅山斋粮剩数,就庄田内量给三顷,充书院赡用。」从之。
三年十一月,枢密直学士知应天府李及言:「本府书院甚有学徒,自建都以来,文物尤盛。欲望量于发解进士元额之外,乞添解三人。」从之。
景佑三年九月十五日,西京留守言:重修大室嵩阳书院,乞降 额。 以「嵩阳书院」为额。(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书学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书学
【宋会要】
徽宗崇宁三年六月十一日,都省言:「窃以书用于世,先王为之立学以教之,设官以达之,置使以谕之。盖一道德,谨(守)[家]法,以同天下之习。世衰道微,官失学废,人自为学,习尚非一,体画各异,殆非所谓书同文之意。今未有校试劝(尚)[赏]之法,欲仿先王置学设官之制,考选简(牧)[拔],使人自奋所身于图画工技。朝廷图绘神像,与书一体,令附书学,为之校试约束。谨修成《书画学敕令格式》一部,冠以『崇宁国子监』为名。」从之。
五年四月十二日四月:苗校:『《宋史》卷二○、《长编拾补》卷二六、《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均作「正月」。』,诏:「书、画、筭、医四学并罢,更不修盖。其官私宅舍屋宇,并依旧修盖给还。已到官据资任,与先次差遣。人吏归元来去处。系召募到者,放停。其书画学,于国〔子〕监擗报屋宇(克)[充]。每学置博士各〔一〕员「各」下:原脱一字。依苗校『据《玉海》卷一一二、《长编拾补》卷二六补。』,生员各以三十为额。其合行事件,令国子监条画,申尚书省。」
宣和六年八月十四日八月:苗校:『《长编拾补》卷四八、《宋史》卷二二、《群书考索 后集》均作「正月」。』,诏:「书艺置提举措置书艺所,生徒五百人为额,篆正法锺鼎,小篆法李斯,隶法锺繇、蔡邕,真法欧、虞、褚、薛,草法王羲之、颜、柳、徐、李。有兼经义举人及贵游子弟,又分士流、杂流为二。以尚书主客员外郎杜从古、大宗正丞徐竞、编修《汴都志》米友仁,并为措置管勾官。」先是,王黼进唐告三道,虞世南书《狄仁杰告》、

颜真卿书《颜允南母兰陵郡太夫人张氏告》及《徐浩封赠告》进呈,上曰:「朕欲仿习前代书法告命,使能者书之,不愧前代。」时书学已罢,故特置是局。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算学

算学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六月二十八日,看详编修国子监太学条制所状:「准朝旨,同共看详修立国子监太学条例,及续准指挥,国、律、武学条贯令一就修立外,检准官制格子,国子、太学、武学、律学、筭学五学之政令。今取到国子监合千人状,称本监自官制奉行后来,检坐上件格子,申乞修置筭学。准朝旨,踏逐到武学东大街北,其地堪修筭学。乞令工部下所属检计修造。奉圣旨依。今看详上件筭学已准朝旨盖造,即未曾兴工。其试选学官,未有人应格。切虑将来建学之后,养士设科,徒有烦费,实于国事无补。令欲乞赐详酌寝罢。」诏罢修建。
徽宗崇宁六月十一日「徽宗崇宁」四字:原本无。原稿此条标「宋会要 算学」,题下批:「《大典》附崇宁三年之后。」又眉批:「渭清按:『六月十一日,即前之书学门徽宗崇宁三年六月十一日。』」又下文所述神宗「将建」算学,因「元佑异议」未果。「方今绍述圣绪」,宜「推而行之」云,又谓学规宣命以「崇宁国子监筭学敕令格式」,俱是徽宗崇宁时事。以是知此「六月十一日」为徽宗崇宁三年事,因据补此四字。,都省札子:「切以筭数之学,其传人矣。《周官》大司徒以(卿)[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则周之盛时,所不废也。历代以来,(囚)[因]革不同,其法具(官)在。神宗皇帝追复三代,修立法令,将建学焉。属元佑异议,遂不及行。方今绍述圣绪,小大之政,靡不修举,则筭学之设,实始先志。推而行之,宜在今日。今将《元丰筭学条制》重加删润,修成(刺)[敕]令,并对修看详一部,以

《崇宁国子监筭学敕令格式》为名,乞赐施行。」从之。都省上《崇宁国子监筭学书画学 令格式》,诏:「颁行之,只如此书可也。」
【宋会要】
〔大观〕三年三月十八日大观:原稿作「□□」。按该条原拟题「宋会要 算学」,题下批「此附崇宁五年后」,眉批:「疑是大观。渭清按:是大观三年。《宋史 礼志 吉礼八》『文宣王庙下有载』。」又洪迈《容斋随笔》亦载为「大观中」事。因据补「大观」二字。,礼部状:「据太常寺申,筭学以文宣王为先师,其配享从祀,合依太学、辟雍例,于殿上设兖、邹、荆三国公为配享,及十哲为从祀外,有自来著名筭数之人,即绘画于两廊。本寺据修盖筭学骆询等申,契勘合塑画神象,除大殿上先师、三公、十哲,可以依太学等处体例施行,有两廊绘画从祀人等,即未审有官人合装着是何服色冠带,无官人如何画造。本寺今契勘到绘画,从祀人内,有系孔子庙廷从祀,已追封官爵,漠中迭校尉刘向追封彭城伯等;及旧有公侯爵人,汉留侯张良等;并有官无封爵人风后等;不见官爵无官封人大桡等。契勘筭学文宣王并三公、十哲所服,合依太学体例外,其余乞从朝廷加赐五等之爵,然后随所封,以定其所服之服。」从之。
十一月七日,太常寺〔奏〕:「奉诏,天文筭学,合奉安先师,并配飨从祀绘像,未合典礼。可否礼官考古稽否:疑误。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二八改为『令』字,当是。礼,讲究以闻者。臣等窃详黄帝获宝鼎,迎日推策,举风后、力牧、常(先)[仪]、大鸿以治民,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死生之说,又使大桡造甲子,隶首作筭数,容成综之,所以考定气象,建五行,察发敛,起消息,正闰余,其精

粗显微,无不该极。今筭学所习天文、历、筭、三式法筭四科,其术皆本于(皇)[黄]帝。臣等稽之载籍,合之典礼,谓尊黄帝为先师,而以其当时之臣风后、力牧、大鸿、大桡、隶首、容成、臾区、常仪为配飨,又以后世精于数术者,定其世次,分绘两序,以为从祀。今具下项:风后、力牧、大鸿、大桡、隶首、容成、臾区、常仪,已上八人,今欲拟配飨商巫咸、周箕子、周商高、周荣方、晋史苏、秦卜徒父、晋卜偃、鲁梓慎、晋史赵、鲁卜楚丘、郑 灶、赵史墨、齐甘德、魏石申、汉留侯张良、汉丞相张苍、汉司马季主、汉太史丞邓平、汉方士唐都、汉洛下闳、汉鲜于妄人、汉大司农耿寿昌、汉太子太傅夏侯胜、汉魏郡太守京房、汉谏议大夫翼奉、汉骑都尉李寻、汉严君平、汉中垒校尉刘向、汉侍中贾逵、后汉尚书张衡、后汉尚书郎周兴嗣、后汉北海人郎觊、后汉平原人襄楷、后汉尚书单扬、后汉光禄大夫樊英、后汉谷城门侯刘洪、后汉左中郎将蔡邕、后汉大司农郑康成、魏刘徽、魏少府丞管辂、吴太史赵达、晋征南大将军当阳侯杜预、晋尚书郎郭璞、晋天水人姜岌、张丘建、夏侯阳、宋御史中丞何(丞)[承]天、宋长水校尉祖冲之、后魏侍中崔浩、后魏太常卿高允、后魏筭学、博士商绍、北齐丞相仓曹参军信都芳、北齐散骑侍郎宋景业、北齐开府田曹记室许遵、后周甄鸾、隋卢太翼、隋太府(十)[寺]卿萧吉、隋上仪同临孝恭、隋散骑侍郎张胄元、隋太史丞

耿询、隋太学博士刘焯、隋太学博士刘炫、唐太史令传仁均、唐筭历博士王孝通、唐太史令李淳风、唐太史令瞿昙罗、唐内供奉王希明、唐左拾遗李鼎祚、唐太子少詹事边冈、周枢密使王朴,已上七十人,今欲拟从祀。容斋洪氏《随笔》:大观中,置筭学,如庠序之制。中书舍人张邦昌定其名:风后、大桡、隶首、容成、箕子、商高、常仪、鬼臾区、巫咸九人,封公。史苏、卜徒父、卜偃、梓(贞)[慎]卜、楚丘、史赵、史墨、 灶、荣芳、甘德、石申、鲜于妄人、耿寿昌、夏侯胜、京房、翼奉、李寻、张衡、周兴(嗣)、单扬、樊英、郭璞、何承天、宋景业、萧吉、临孝恭、张恭、张曾元、王朴二十八人,封伯。邓平、刘洪、管辂、赵达、祖冲之、殷绍、信都芳、许遵、耿询、刘炫、传仁均、王孝通、瞿昙罗、李淳风、王希明、李鼎祚、边冈、郎觊、襄楷二十人,封子。司马季主、洛下闳、严君平、刘徽、姜岌、张立建、夏侯阳、甄鸾、卢大翼九人,封男。考其所条具,固有于传记无闻者,而高下等差,殊为乖谬。如司马季主、严君平,止于男爵。鲜于妄人、洛下闳,同定《太初历》,而妄人封伯,下闳封男,尤可笑也。十一月,又改以黄帝为先师。
【宋会要】
四年三月二日四年三月二日:原稿题下批「与上条接。」而上条谓「在崇宁五年后」,似谓此条亦崇宁中事,按时事核之,此条亦大观四年事。,诏:「筭学生并入太史局,学官及人吏等并罢。有合条画事,并具奏听事。」
政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大司成刘嗣明奏:「承前筭学内舍筭学生武仲宣进状,

旧筭学见今空闲,舍屋具存,别无官司拘占。相度欲乞依旧为筭学。」从之。 昨于去年三上封章,乞留筭学等。奉圣旨令国子监依元丰六年九月十六日指挥施行。本监申,伏元丰□检未获。
六月二十八日,筭学奏:「承朝旨,复置筭学。今检会崇宁国子监筭学条令,乞下诸路提举学事司行下诸州县等,诸命官入学,投纳家状,差使以下许服襕缴。仍呈验历任或出身文学缴纳在官司者听先入,仍勘会。诸命官,未入。在入限诸命官及未出官人若殿侍,谓非诸军补授者。欲入律学或筭学者,听入诸试,以通、粗并计,两粗当一通。《筭义问》以所对优长,通及三分为合格。诸学生本科所习外,占一小经,遇太学私试,间月一赴。欲占大经者,听补试命官公试同。《九章》义三道《筭问》二道。筭学命官公试,一入上等,转一官。殿侍、差使、借差同,已下减年试准此。幕职、州县官循两资,未入官选人、知、令、录仍占射差遣一次。内文学免召(外)[升]朝〔官〕及运司保明,注合入官。三入中等,循一资。使臣即减二年磨勘。愿占射差遣者,听。殿侍指射合入本等差遣,愿候借差已上收使者,听。未入官选人,占射差遣一次。文学免召升朝官及运司保明,注合入官。五入下等,占射差遣。使臣即减一年磨勘。未入官选人,不依名次注官。殿侍候补借差已上,听收使。内文学免召,(升)朝官及运司保明,注合入官。筭学升补上舍上等通任郎、

上舍中等登仕郎、上舍下等将仕郎学生,习《九章》、《周髀》义及《筭问》。谓假令疑数。兼通《海(坞)[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筭法。私试,孟月:季月同。《九章》(仪)[义]二道《周髀》义一道,《筭问》二道。仲月《周髀》义二道,《九章》义一道,《筭问》一道。升补上内舍,第一场《九章》义三道,第二场《周髀》义三道,第三场《筭问》五道。」从之。
六年四月十九日,诏:「通仕郎武仲宣,自大观初兴复筭学后来,注释考正见行筭经一百八十九卷,特与循一资。」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诏:「筭学元丰中虽存有司之请,未尝兴建。又所议置官,不过传授二员。今张官置吏,考选而任使之,大略与两学同,即失先帝本旨;赐第之后,不复责以所学,何取于教养 可并罢。官吏依省罢法。应文籍钱物,令国子监拘收。」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律学

律学
【宋会要】
熙宁三年九月己亥,始用断案律义试法官。判大理寺臣〔崔〕台符等考试。掌教刑名之学,隶于国子监。
熙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熙宁六年:原底本缺,校者于行间补「熙宁七年」,眉批云:「四字原缺,据《通考》补」。并引「《通考》,熙宁七年四月,设律学教授四员。」又本条原有「宋会要 律学」小题,题下有校者批曰:「附:《通考》『六年置教授四员』至『五事』至『三事』后,当为熙宁六年。」眉批有:「渭清按:『《通考 学校》、《玉海》卷一百十二熙宁律学』。《宋史 选举志三》、《本纪》神宗二,置律学并在熙宁六年。」是知原作「熙宁七年」乃「六年」之误,兹据改。,诏于国子监置律学,差教授四员。
四月二日,诏:「律学士授、诸般请给、当直人等,并就国子监直讲。应(本)[命]官举人,并许入学。内举人仍召命官二人,委保行止。其试中学生,依国子监等第给食。所要屋宇。令将作监相度修擗。其课试条约及应合节次施行事件,并委本监详定。」
二十四日,

国子监进定条约事件:「初入律学命官举人,并于本监投纳家状。内举人更纳保状,召命官二人,委保行止。勘会诣实,方许入学听读。委本监主判官同教授补试,取通数多者充生员。仍令各于家状内,指定乞习律令,或断案,或习大义兼断案。补试人试前于监、丞、主簿厅投纳试卷连家状,共享纸一十张、草纸五张连粘,卷头用印。至试日,于监、丞、主簿处收纳,封弥卷首。补试日,依条赍所习刑名文字赴试。内习断案人,试案一道,每道刑名五件至七件。习律令大义人,试大义五道五道:苗校:『《长编》卷二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编年备要》卷一九均作「三道」。』,委主判官同教授依考试刑法官格式考校。生员初入学,且令赴学听读。补中者,给食,其余听读人就本学食者,依太学例,令陪厨钱。愿自备饮食者,亦听。仍立学正、学录各一员,于试中选充,依太学例给俸。其官举人,各为一斋,每斋立斋长、谕各一员。虽未试中,亦给食。每月公试一次,习断案者,试断案一道,刑名如补试例。习律令大义者,试律令义三道。私试一次一次:苗校『据《宋史》卷一五七、《长编》卷二四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通考》卷四二学校改』为『三次』。,每次试案一道,刑名三件至五件,律令义二道。每日讲律一授,遇试日,其主掌敕书及检用条例,乞于诸路及百司将来试中吏人内,指差两人充。其本学诸杂文字,乞于审刑院、刑部大理寺指名差手分二人行遣。本学合要刑统编敕律令格式及应系刑法文字,并乞于合属去处取索。今后应系续降条贯,并乞降一本付律学。一、今来教授生员学食钱及

供给,并在学储,支费浩大。窃虑太学所管钱粮不足,欲乞更赐钱万贯,依例于开封府检校库出(自)自:疑误。,以助支用。」诏审刑院、大理寺手分约条不得抽差,特且权差。(今)[令]本监策射诸路州军有行止谙会刑召吏人,依试形名人吏条试充用。续降条贯,仰刑部凡遇承受,于当日内关部,余并依所定施行。
【宋会要】
六月三日,国子监言:「律学除以假在外,遇直讲,并须回避。及上元、寒食、冬至、元日,给假在客一日。分为三番,并以昏鼓还舍,不得宿外。公试怀挟,于律学不行外,其系犯降舍殿试者,并罚钱五百。余依太学规矩施行。内命官充生员,愿出宿者,听。每日讲 前日晚食还舍, 后归。
律学生同进士出身王 七月二十三日,国子监言:「奉诏立律学正,窃(曰)[白]旧通经艺,已有渊源,初习刑名,复明指意。本监虽以补充律学,正缘白见于守选,未有俸给,难以居学。欲乞令流内铨特与免试,注合入官,支与实俸。仍理为资考,充学正。其当直剩 ,并给食。欲将本监剩 内破四人,及依监主簿例给食。」并从之。仍(令)[今]后命官充在学职掌者,并准例。
七年七月二日,律学教授李昭远等言:「本学生 习试断案,并合用熙宁新编 。其间 意或有疑难,须至往审刑院、大理寺商议。窃见开封府法曹三司检法官,并许大理寺商议公事。今

来本学如有疑难刑名,欲乞往审刑院大理寺商议。」从之。
八月二十二日,国子监言:「太学见有管勾规矩官一 ,今来律学生渐多,见今阙官管勾规矩。乞从本监就律学教授内,选一员兼管勾本学规矩。仍依大学例给食。」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中书门下言:「刑书看详此句疑有误。,律学教授、国子监直讲差遣同。直讲以三年为一任,选人到监一年,通计历任,及五(年)考,即与转官,更不用举主。其律学教授资序,欲并依直讲条例施行。所有通理前任日月,自依条制。」从之。
【宋会要】
元丰二年四月十三日,以新科明法及第王壬为律学教授。
八年四月十七日八年:苗校『据《长编》卷三三四、《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宋史》卷一五七改』为『六年』。,国子监司业朱服言:「相度入律学命官,公试律义断案,考中第一人,许依吏部试法与注官。其太学生,或精于律义断案,就律学公试中第一,与比私试第二等注籍。」从之。
哲宗元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诏省律学博士一员,命官学生不给食。
绍圣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诏律学博士依元丰条,置二员。
元符二年闰九月四日,国子司业刘逵言:「朝廷立三学,置博士教导,事体均一。欲乞今后律学博士阙,从朝廷选通知法律人充。」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七日,详定所奏:「续修到《律学敕令格式》,看详并净条,冠以『绍圣』为名。」
政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臣僚言:「访闻律

学官员,(郡)[群]居终日,惟务博奕,不供课试,相习衩袒,嬉游市肆,昼则不告而多出,夜则留门俟归,假历门簿,徒为虚设。愿戒饬所隶官司,举行学(观)[规]。」诏:「今后律学博士、学正,可依不理寺官格除授外,仍不许用恩例陈乞及无出身之人。学门启闭,视太学法。学生所犯,依规罚;再犯者,罚讫,取印历,或补授文字批书出官,到部理。」(遗阙)遗阙:不词,当系此外原有阙遗,抄者批「遗阙」二字以示。。《长编纪事》:六年六月丁卯,户部尚书兼详定一司敕令孟昌龄等奏:「今参照熙宁旧法,修成《国子监律学敕令格式》一百卷,乞以『政和重修』为名颁降。」从之。
【宋会要】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诏律学官替成资。(阙)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医学

医学
徽宗崇宁二年九月十五日,讲议司奏:「昨奉圣旨,令议医学。臣等窃考熙宁追遹三代,遂诏(与)[兴]建太医局,教养生员,分治三学诸军疾病,为惠甚博。然未及推行天下,继述其事,正在今日。所有医工,未有奖进之法。盖其流品不高,士人所耻,故无高识清流习尚其事。今欲别置医学,教养上医。切考熙宁、元丰置局,以隶太常寺。今既别兴医学,教养上医,难以更隶太常寺。欲比三学,隶于国子监。仿三学之制,欲(制)[置]博士四员「四员」前: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三二、《宋史》卷一五七补「正、录各」三字。。分科教导,纠行规矩。欲立上舍四十人,内舍六十人,外舍二百人,逐斋长、谕各一人。(令)[今]参酌修定,设三科,通十三事,教诸生一

十人。通习大小方、脉,一风科「通习」以下九字:苗校据《宋史》卷一五七、《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校改为:『一、方脉科,通习大小方、脉、风产。』以下校改同此。,一针科,通习大针炙、口齿、咽喉、眼耳。一疡科。通习疮肿、伤折、金疮书禁。其试补考察,仿太学立法。
一、三科各习七书:《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大小)《〔千金〕方》。内方脉科兼习王氏《脉经》、张仲景《伤寒论》。针科兼习黄帝三部《针炙经》、《龙本论》。疡科兼习《黄帝三部针灾经》、《千金翼方》。
一、考试三场:第一场三经大义五道,方脉科,《素问》、《难经》、《伤寒论》。〔针〕、疡科,《素问》、《难经》、《三部针炙经》。第二场,(诸)[方脉]科:脉证大义(三)[二]道,运气大义二道。针、疡科:小经大义三道,谓《病源》、《龙本论》、《千金翼方》。运气大义二道。第三场,假令病法三道。
一、补试一场:大义三道,内运气一道。假令病法一道。
一、曾犯刑责经决人,不得补试。私试三场,季一周之。公试二场,第一场三经大义三道。方脉科,脉证大义二道。针疡科,小经大义二道。第二场,假令病法二道,运气大义一道。公私试分上、中、下三等,以外舍生私试三入上等,或公私试三入等,或试各一入上等,不犯第二等已上罚,而试在中等已上,及无考察而试在上等者,补内舍。若阙多,就试人少,即以就试人为率,所取不得过三分之一。仍先取有考察,或皆无考察,即以考试名次为先后。
一、试上舍,分优平二等,以内舍生私试三入上等,或公私试各一入上等,不犯学规,而试在优等者,补上舍。(郎)[即]试在平等,而医治入上等者,依试入优等法。若阙多,就试人少,即以就试

人为率,所取不得过三分之一。仍先取医治,次程文。若均,即以考试名次为先后。
一、上舍生私试,五入上等,不犯学规,而医治比校入中等以上者,本学保明推恩。
一、五学生谓太学、武学、律学、筭学、艺学。疾病,本处关到置籍,轮差上舍、内舍生医治。用本监医人医治者,听。各给印历,书其所诊疾状,经本学官押,实时书簿给付。候愈或失,逐处限当日阙报本学销簿。仍批书于历,岁中比校。分上中下三等,十全为上,十失一为中,十失二为下。若入上等内舍生试上舍,虽平等,听升补。及上舍但一入上等,听保明推恩。若入中、下等,如该考察,方得升补,或保明推恩。全愈不及七分,降舍;失及五分,屏出学。宜视诸学赐出身,以待清流,庶有激励。今欲试补考察充上舍生,赐医学出身。除七等选人,阶官依格注授差遣,上舍生高出伦辈之人,选充尚药局医师以次医职。上等从事郎,除医学博士、正、录;中等登仕郎,除医学正、录,或外州大藩医学教授;下等将仕郎,除诸州军医学教授。医之治病,必在于药。今之所用,皆取于市廛,据凭铺户,真伪难分。今来太医局欲依《唐典》,近城置药园种莳。其医学生员,亦当(诸)〔诣〕园,辨识诸乐。人吏专库、厨子剩 之类,并量事差置。欲仿三学例,立额召募。」诏:「览所修格,目条析周尽,意义显明,宜令遵守施行。」
【宋会要】

政和元年八月二十六日,臣僚言:「伏见诸路郡守许补医学博士、助教,明着格令。京府、上中州,各一人;下州一人,选本州岛医生,以次选补。仍许依禄,令供本州岛医职。岂容额外补授,滥纡命服,以散居他郡 臣体访诸路州军不遵条格,名以守阙为名,或酬私家医药之劳,或徇亲知非法之请,违法补授,不可胜数。况贡举条制,有官锁试,而医学博士、助教与焉。若与贡附试辟雍,如入中、上等,乃有升二等差遣及免省之优命,岂容医学博士、助教旋求补牒,妄希仕进,以败坏学制,检会下项元符格,置医学博士、助教,京府及上中等州,医学博士、助教各一人;下州医学博士一人。医生人数,京府、节镇一十人,余州七人。试所习方书,试义十道。元符令:诸州医学博士、助教阙、于本州岛县医生内,选术优 者人充;无其人,选能者比试,虽非医生,听补。诏令诸州军,遵依条格施行。仍令提举学事司常切觉察。点检得钤辖司自大观元年已来,前后知州补过医助教丘仁杰、李德赡、陈居、熊安、刘明、万处仁等六人,充钤辖司助教名目,皆依条随曹官参集,受公使库供给。检会从初并无专一条格许令补授,又无条格不许补授。有此疑虑。乞今有司契勘,立法施行。」从之。其江西钤辖司补(遇)[过]医助教丘仁杰等,并改正。
三年闰四月九日,敕:「建学之初,务欲广得儒医。窃见诸州有在学内外舍生,素通医术,令诸州教

授、知、通保明,申提举学〔事〕司,具姓名闻奏,下本处,尽依贡士法律,遣赴本学,就私试三场。如中选,元外舍生即补内舍,内舍理为中等校定。其学生执公据入学日,即关公厨破本等食。」诏并依贡法。其前降指挥,更不施行。
【宋会要】
九月二十七日,尚书省〔奏〕:「依元格注官:上等从事郎,中等(将)[登]仕郎,〔下等将仕郎〕下等将仕郎:原阙,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及本书崇儒三之一一补。。初任注在京自来合破医官去处,一任理为诸州军曹掾资任。除有许举荐数外,令医学司业各举改官二 。兼元得指挥,俾通籍仕版,治官政,掌医事。况学生多是两学移籍,并得解与贡之人,其三舍之法,并依两学体例。今来除初任差遣外,未有明降指挥。窃恐吏部将来尚依崇宁格,只注医官三等差遣。(令)[今]欲乞医学上舍出身人,初任自依近降朝旨注格(格)[注]在京医职外格格: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改为『新授』。,其后并依两学上舍出身人,赴吏部注合入差遣,用清其选,而革伎术之弊。庶使学者益知磨励,而得异能之士。」从之。
十月十七日,礼部奏,检会政和三年七月四日 ,知洪州充江南西路兵马钤辖吴居厚奏,检会「检会」下:疑有脱文。。
【宋会要】
四年八月四日,尚书省言:「勘会诸州内、外舍通医术学生已降指挥,许津遣贡赴太医学,与在京学生同试。即未曾立定试补舍额,及试不中却还本贯之文。今乞立条:诸州贡到通医术内、外舍生,附太医学补试。如试中,

各依元舍额注籍;若或试下,还本贯旧舍额。」从之。
五年正月十八日,提举入内医官编类《政和圣济经》曹孝忠等奏:「尚书札子,勘会太医学依仿两学措置贡士法并钱粮,具状申尚书省。本学除具下(顷)[项]:
一、诸路贡士,与本学内舍同试上舍,三岁(其)[共]取下项合格人数,升补上舍,以(下)[上]、中等一百人为额。上等阙,于中等补;中等阙,以下等升补,并附文士引见释褐。下等不该升补人,贡士补内舍,元内舍与理考察。贡士不中选,听还本学外舍。第一年,上等一十人,中等二十人,下等三十人。第二年,上等一十人,中等二十人,下等三十人。第三年,谓大比,上等一十五人,中等二十五人,下等四十人。
一、诸路贡士,同本学内舍就试上舍,若不满二百人,即每十人取二人合格。零数及三人,听取一人。以合格人十分为率,一分六厘为上等,二分四厘为中等,五分为下等,余分从多数。谓三等各有余分,就三余分中等,从数多之等取一人。若两等余分,各从其等,而共理取一人者,听从优。
一、契勘医学上舍推恩,依格上等从事郎,中等登仕郎,下等将仕郎。依旧在学满三季日,不犯学规第二等以上罚者,发遣赴吏部,依两学上舍法,注受差遣。
一、乞两学于朝廷封(椿)[桩]钱内,支拨本钱十万贯,付开封府检校库,依两学法抵当。据每年收息数,以十分为率,将五分充本学支用。
一、乞于抽买石炭场岁给石炭三万秤。
一、

乞将两浙路州县学费,目今见在及自今后逐年余剩钱物粮斛,计数(椿)[桩]留七分,祇备本路支用外,三分限春季内差因便纲船一起附带,赴学送纳。仍委本路学事司管勾文字官计置,催督津遣。见今本学支费钱粮,并乞依元降指挥,日于国子监支拨。候将来两浙路支拨到今来所乞钱粮日,本学足用,即报国子监(支拨:候将来两浙路支拨到今来所乞钱粮日,于本学足用,即报国子监)住支「住支」前:「支拨」至「国子监」二十八字,盖涉上文衍。。」从之。
曹孝思等奏曹孝思: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三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五、《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所载,以下均为曹孝思所奏。』故『思』当为『忠』字之误。:「承尚书省札子云云,本学今参详,条具下项:
一、乞诸州县并置医学,各于学内别为斋教养,隶于州县学,开封隶府学。
一、乞县学补试,以文理稍通,并取及一季谓上三月。不犯学规第二等罚者,令(左)[佐]保明申州学,赴岁升试,合格人补外舍。
一、应公私试合格分数,并月引试,分月关书。考选、校定、升降舍、除籍、规矩、讲解、假告、给依、差补职事及应干事件,并依诸州县学法;公私试并附州学公私试院。
一、出题考校,县委令、佐,州军委教授。仍逐路提举学事司选差本州岛见任官通医术能文者一 ,开封府选开、祥两县官,兼权医学教授。并依正教授条法。
一、应曾系州学生,及曾得解人,依条格合赴补试者,与免县学试。法行之初,恐士人兼习医术者未广,难以逐州立额,欲乞每路量立逐岁贡额。今(此)[比]仿诸州县学格内文士三年所贡人数,十分中以一分五厘人数,创立诸路医学贡〔额〕,分为三年。内

岁供不及五人处,添作五人,并不近州军类试不得过三上『不』:疑误。。附州学公试院此句疑有脱文。,其所取合格并升补分数仍通取。
一、医学教授,讲一经,谓《素问》、《难经》。其讲义,逐月付县。学生分三科:兼治五经内一经。方脉科,通习大小方脉、风产。针科,通习针炙、口齿、咽喉、眼目。疡科。通习疮肿、伤折、金镞、书禁。
一、三科学生,各习七书。方脉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王氏脉经》、张仲景《伤寒论》。针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黄帝三部针炙经》、《龙本论》。疡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黄帝三部针炙经》、《千金翼方》。
一、诸州县学及提举学事司试法,县学补试《素问》义一道,《难经》义一道,运(气)[ ]义一道,假令病法一道,儒经义一道。谓五经内治一经。州学岁升试,依县学补试道数。私试,孟月,《素问》、《难经》义三道,儒经义二道。仲月,运 义一道,处方义一道。季月,假令病法三道。公试二场,第一场,《素问》、《难经》义二道,运(气)[ ]义一道,儒经义二道。第二场,处方义一道,假令病法二道。学事司所在州,试上舍三场,第一场《素问》、《难经》义三道,儒经义二道。第二场运(气)[ ]义一道,处方义二道。第三场,假令病法三道。
一、出题,儒经《素问》、《难经》,并于本经内出;运(气)[ ]义,于《素问》内出。临时指问五运六气、司天在泉、太过不及、平气之纪,上〔下〕加临、(时问)[治淫]胜(复)[腹]、所掌病疾上下加临治淫胜腹:原作「上加临时问胜复」,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补、改。下文『设』改『证』、『岁』改『 』、『都』改『部』,并同。,随岁所宜,如何调治。或设问病(设)[证],于今运

(岁)[ ]如何理疗。处方义,于所习经方内出。假令病法,方脉科,于《千金翼》、《外台圣惠方》治杂病门中出。针科,于《三(都)[部〕针〔炙]经》、《千金翼》、《外台圣惠方》、《龙本论》治杂病及口齿咽喉眼目门中出。疡科,于《三部针炙经》、《千金翼》、《外台圣惠方》治疮疡门中出。
一、医学应合干行事,本路提举学事司、州知、通、博士、教授、县令(左)[佐]、学长,并通管。
一、本学贡士法初行,窃恐天下州县未能一一谙晓奉行,兼所出题目,或有异同。欲乞逐路并置医学教谕一员,以今来本学上舍出身人差充。仍从提举学事司差往点对。
一、路、州、县医学事,其请给人从叙位,并依本路州教授除医学〔管〕勾。」从之。
【宋会要】
太医学奏:「据河北西等路提举学事司申,契勘州学教授月给食钱五贯文,今来逐州兼权医学教授,事体一同,别无月给食钱。今相度,欲乞比正教授例,量行裁定,月给食钱三贯文。」从之。
六月二十四日,岳州奏:「承朝旨,州县并置医学,遂专切委用教授措置。据教授申,县学补试,除已有教谕处,自合教谕出题考校,如未有上(上)舍出身人处,即合有出身人管勾学事,令、佐试补。州司已实时分门定夺,行下诸县遵守去讫。」诏:「医学选试,如无通医术文臣,许于本处医长、医职、医工内选差一员,同州县有出身官出题考校。如阙医长等,即选(大)〔本〕处

有出身管勾学事官管勾。」
八月二十日,礼部奏:「太医学申:(一)已承朝旨,许诸路州县次第升贡学生。本学契勘,自政和五年方有入学之人,政和六年岁升赴学,充外舍,积累校定。政和七年公试,升补内舍此下脱文,误置于本卷八年十月七日条后,当调整。。
【宋会要】
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礼部奏:「修立到诸太医学上舍推恩人,于所任州兼医学教授,仍令医职于医 外置。若任县官者,准此。至通直(即)[郎]罢医职。」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礼部尚书许光凝奏:「臣等契勘崇宁三年立法,本部岁许诸州军置医学处,见任官通医术能文者一员,兼权医学教授。其荐举改官,并依正教授条法。臣等窃详医学教授每州一员,其荐举改官既依正教授法,虑合抵正教授荐举员数。」从之。
七月戊子,太医学奏:「乞本学三舍生依太学、辟雍、国子监法,隶属礼部。」从之。
八月十日,臣僚言:「伏观朝廷兴建医学,教养士类,使习儒术者通《黄素》,明诊疗,而施于疾病,谓之儒医,甚大惠也。暨锡命后,人才既成,(执贝)[宜]试其能。又元降指挥,便合赴评评:苗校:「评字疑是试字。」,注授诸州曹掾、簿尉,而于诊疗略无所预。虽有成才,莫获试用,而朝廷亦无以核诊疗之实。昨降指挥,有初任注在京医官住程去处差遣一次,则似之矣。又旋即冲罢,臣实未谕。若谓欲清其选,则既锡之名第,又加之品秩,且得为州县亲民之官,视两学无异,其选固已矣此句疑有脱误。。至

于诊疗疾病,乃设学求才之本指。而命官之后,终不良之良:疑误。,岂朝廷循名责实之意哉 伏望特诏有司,今后太医学生已行推恩,即于诊疗之际,量行试用,校其全失,以为参部注官久近之期。则学生未入仕者,知其必用,不待考察,而自知勉励于诊疗。庶使医学平昔所养,皆有所用。」诏令尚书省立法。
七月三十日,太医学奏:「契勘先承朝旨,本学生既依三舍法,其应缘事务,并依太学、辟雍、国子监条法施行。内事有不同者,从本学逐旋条具,申尚书省。今切见太学、辟廱、国子监所行三舍生等事,尽隶礼部。即今太医三舍生事务,只依伎术隶属祠部。所有选试注授工济等职事隶祠部外,其两学、诸路学法若有增损条文,礼部既系所隶,自可誊报在学遵守,参照行遣。贵免所行三舍学法不致抵牾。」从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举太医学奏:「据太医学录郑绩札子,契勘太医学旧法内一项,学生所习,有方脉,有针科,〔有疡科〕有疡科:原缺,据本书所称医学『三科』例补。。每遇试日,即于《素问》、《难经》及方书内三科出题为问。今习大经外,又兼《素问》、《难经》、方书,诸般科目,并在其间。其分科之文、显属虚设。乞于学生家状内,删去方脉、针、疡等科字,却添入某经、《素问》、《难经》、方书字」。从之。
八年十月七日,尚书省言:「勘会太医学上舍出身人,自来改官不依贡士上舍,只作余人。缘本学升补校定、释褐殿试等,并已依两学法,所有改官,理合比附有出身人施行。」诏申

明行下八年明行下八年:此句至下政和六年闰正月四日条系错简,当接前政和五年八月二十日条下,参前校记。,赴学事司类试,升补上舍,秋季贡发。政和九年春,赴太医学。即候五年,纔有该贡之人,窃恐迟缓。今相度,欲乞权降一时指挥,候至政和九年试补升贡,并依本法施行。所贵早得应先之人,该预升贡。并政和九年只乞就本县投状,县保明申州,依县学补试条法,试补入州学,充外舍等。勘合太医学所乞,系是将五年中次第公、私试升补校定,于一岁中并行升贡。窃虑考选无素,兼恐未应前降『依仿两学贡士』指挥。本部今勘当,难议施行。」诏令太学比仿崇宁年辟廱贡士权行指挥,将可以施行事条具申尚书省。
九月八日九月八日:苗校:「按《长编拾补》卷四一系此诏在政和五年九月甲戌。」,诏诸州医学博士并改作医博士。
十六日十六日:苗校:「《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此条系在政和五年九月。」,礼部奏:「契勘诸路医学,每年合贡及该推恩人数,今纽计下项:诸路医学三年合贡人数共七百三十三人。第一年二百三十九人,第二年二百三十九人,第三年二百五十五人;合该推恩人数,第一年三十人,第二年三十人,第三年四十人。又契勘下项:
一、旧进士并诸科解额并五路剩额,及国子监开封府解额,共四千八百九十二人。内一百三十人充武士贡额,二十四人充贡孝悌特起之士,四千七百三十八人立为见今诸路贡额。
一、旧额进士五百六十人,诸科四十人。
一、见今贡士,三年推恩额六百人。太医学供到状,契勘诸路升贡医士,系每年春以一路医学内舍赴学事司所在州类试上舍,以合格三等对校

定三等参定等第,奏贡赴太医学,与本学内舍同(舍依试,依额升贡,赴太医学,与本学内舍同)试,依额取推恩之人。其试入等不该推恩人,补内舍。不入等人,并补外舍。
一、未贡到人年分,即且依政和五年正月二十七日指挥施行,余并依见行条法。
一、候将来诸路通医士人渐多,即令本路学事司申取朝廷指挥。
一、如有未尽事件,仰太医学条具,申尚书省。」诏依拟定推恩,以十五人为额,仍先次施行。
十二月二十九日,福建路提举学事司奏:「承 ,契勘诸路医学每年合贡及该推恩人数,诏令尚书省别行措置。切缘本路八州军,昨蒙拨到开封府及五路二项解额共一百九十七人,充文贡士额。系逐州分三岁入贡,每州所拨人数不等。今来桩留一分,充医士贡额,即合随州将所拨到开封府及五路二(顷)[项]解额内桩留一分。其间至有零数,不及十人,未审有无,亦桩留一名。兼文士贡额,分三年入贡。政和(年)[五]年系第一年,已贡过一年人数;政和六年系第二年,未曾入贡。其桩留一分医士贡额,合从文士三岁贡额内豁除。又缘医学生政和六年方赴州学岁升充外舍,政和七年上舍,其贡额系比仿诸州学格内文士三年所贡人数,十分中以一分五厘人数创立诸路医学贡额,分为三年,贡额并不侵占文士。贡额有本学上舍推恩人额,第一年、第二年各三十人,第三年四十人,并不在文武

士推恩额内。」七月七日,诏令尚书省别行措置。尚书省勘会:「诸路文贡士系三年共取旧省额推恩人数,及诸路贡额系以旧解额人数立定。今来太医学于创立百人推恩,其数太优。兼法行之初,窃虑诸路少得通医士人升贡,其所立贡额亦多,理合裁定。今措置下(顷)[项]:
一、诸路贡额,依下项人数,以昨来拨充贡额内桩留一分人数充。府畿十五人,京东东路五人,京东西路五人,京西北路五人,河北东路三人,河北西路(回)[四]人,河东路三人,永兴军路二人,秦凤路二人,江南东路四人,江南西路四人,淮南东路四人,淮南西路四人,荆湖北路三人,两浙路六人,福建路六人,广南东路三人,广南西路三人,成都府路三人,利州路三人,梓州路三人,夔州路三人。
一、推恩额十人。一、殿试前一年,依武士法,以诸州内舍生有校定人赴本路提举学事司所在州公试。七年,赴公试,升补内舍。其政和七年系殿试前一年,本年系合类试上舍年分。当年医学生方就公试升补,却未有合赴试上舍之人,亦未审有无,便从今年桩留一分医士贡额。乞降指挥遵守。」尚书省勘会:「医士贡额,系以昨拨充文士贡额内桩留一分武士贡额人数充,即不合于文士贡额除豁。今来福建提举学〔事〕司所申除豁文士贡额,显未允当。其上件贡额,候将来有合贡医士年分,方合用额升贡。今既未有合贡之人,即合依旧存留。窃虑诸

路更有疑惑去处。」诏令礼部疾速申明,遍牒行下。仍关太医学照会。
六年闰正月四日,太医学奏:「契勘本学博士,乃专解传授诸生,任为师儒,皆朝廷所选。然天下州军,以医隶职而为郡将所差补者,亦曰医学博士。欲乞依仿诸州医士之称以易之,庶有辨别。」祠部检会 ,诸州医学博士并改「医博士。」又取到太医学状:「今来虽有改为『医博士』指挥,缘尚与本学博士称呼相犯,即未有许改博士字指挥。」诏改诸州「医博士」为「职医」。
太医学教养多士升贡,合选任学官,恩数悉视两学,略无少异。乃若训导之官,独未推掌。而无出身之人,十居其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臣僚言:「伏(上)[五]。伏望依诸学教导官,于有出身人内选除。其见任博士、正、录、学谕无出身官,并乞别与一等差遣。」从之。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诏罢在京医筭学。
二十九日,诏:「太医学俟殿试人,特许赴来年特奏名试。」
二年七月己未,诏曰:「先帝董正治官,太医局置丞、教授,立学生员额,成宪具存。今医局之外,复建医学,既违元丰旧制;舍选之法,本示教养,今又医学生赐第之后,尽官州县,不复责以医术,平昔考选,遂成虚文。(任)[在]京医学,可并罢;应医学三舍生,旧系内外学籍,愿入学者,上内舍并特令于见医学舍额上降一舍。外舍许通理医学校定入学。令礼部国子监限五日条具闻奏。」
二十七日,礼部国子监奏:「准 节文,在京医学可

并罢;应医学三舍生,旧系内外学籍,愿入学者,上内舍(持)[特]令于见医学舍额上降一舍,外舍许通理医学校定入学。内舍降充外舍之人,比之元系外舍人,却无较定者,许通理。」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画学

画学
【宋会要】
大观元年二月四日,国子监修立到画学补试外舍,于本贯出给保明公据照验,或召命官一员委保诣实,投纳家状试卷,听收试等条,并系创业,冲改旧条。从之。先是,崇宁五年九月三日,大司成薛昂言:「书画学止系置籍,注人年甲乡贯三代。入学条三年条:疑误。,经大比,定夺等第,方分三舍。昨来两学各以二(顷)[项]为额,今来止各以三十人为额。近本监条画,以五(千)[十]人为上舍,十人为内舍,其外舍止各十五人。而旧法元无补试,乞愿入学者逐季附太学补试院,以所习书画文义量行校试,取合格者补充外舍生,仍依武学法破食。所有量行校试,乞令国子监详酌立法。」至是始上:
一、画学,令诸补试外舍,于本贯出给保明公据照验,或召命官(官)一员委保诣实,投纳家状试卷,称说士流、杂流,听收试。限试前五日(生)[收]接。诸补试外舍,士流各试本经义二道;或《论语》《孟子》义。杂流各诵小经三道。各及三十字已上,或读律三板,附太学孟月私试院引试。次日,本学量试画,间略设色。诸补试外舍,士流试到经义卷,仍附太学私试,封弥誊录,送本学考校,限五

日毕。其试到士流画卷封印,长、贰同定高下。诸补试外舍,取文理通者为(舍)[合]格;俱通者,以所习画定高下。每二人取一人,余分亦取一人。本学官不 额,赴监试(厅)参定,注籍出榜。诸补试中外舍,候入学讫,本学(其)[具]姓名关太学公厨给食,依武学法。诸补试发榜、议题引试及画官吏秪应人食钱等,并依武学条例。给诸试画日应用作物等,监库排辨。
十七日,诏:「书画学(论)[谕]、学正、学录、学直各置一名。筭学已隶秘书省,医学可令复置。其合行事件,并依崇宁四年十二月已前指挥施行。」崇宁四年指挥,检未获。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武学

武学
【宋会要】

〔天圣七年〕天圣七年: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长编》卷一○七、《宋史》卷九补。,因唐之制,置武举。应三班院使人、文武子弟实有军谋武艺,许诣兵部投牒取应。先报军机策论三卷,每卷三道,召人保委。主判官先详所业,视人才,验行止,先试步射一石弓力、〔马射七斗弓力〕马射七斗弓力:原阙,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补。。问策一道,合格,即引见召试。
【宋会要】
掌教授兵法、书学以朝官已上判学「掌教授」句:有错简,当在「诏置武学于武城王庙」句后。。庆历三年五月庆历:原作「□□」,原校批曰:「查《玉海》系庆历。」兹据补。,诏置武学于武城王庙,以太常丞阮逸为教授。
八月八月:苗校据《长编》卷一四一、《玉海》一一二补「戊午」二字。,罢武学,改教授太(当)[常]丞阮逸兼国子监丞。其有愿习兵书者,(详)[许]于本监听读。
【宋会要】
皇佑中,尝罢是科。言事者以「文武并用,废一不可,宜复此科。分为三等:上等:取其学识深远、策对优绝;次等:取其策对优长、骑射兼有;下等:取(有)[其]击(剌)[刺]抛射、翘杰魁俊。量能而官,因材而任。委以巡警之司、县尉之职。观其提一旅之众,佐一司之重,能激(厉)[励]士卒,剪灭盗贼,然后(取)[从]而取之,岂不利于国家乎 岂有不胜于卒伍而为之乎 惟陛下复之无疑。」嘉佑八年,枢密院奏,以为:「文武二选,不可阙一。与其任用不学之人,临时不知应变,不若素习韬略之士,缓急驱策,可以折冲。况今朝廷所用人,稍用称声者,多由武举而得。则此举不可废罢明矣。」

熙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七月:苗校:「《玉海》卷一一二、《治迹统类》卷一二、《长编》卷二三四、《群书治要 后集》卷二九及本书选举一七之一二等均作『六月』。」,枢密院言:「古者出师,受成于学,文武弛张,其道一也。将帅之任,民命是司,长养其材,安得无(索)[素] 洪惟仁祖,尝建武学。横议中辍,有识悼之。国家承平,及此闲暇,臣等欲乞复(制)[置]武学,以广教育,以追成先朝之志。」诏:「于武成王庙置学,选太武官知兵者充教授。凡使臣未参班,并门荫草泽人,并许召京朝官两员保任。仍先试验人材、弓马,应武举格者,方许入学,给常膳,习诸家兵法。教授官纂次历代用兵成败次第及前世士大夫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肄习。在学及三年,则具艺业,保明考试,以等第班行安排。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凡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白身试中,与往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三年无遗阙,与亲民或巡检。如至大使臣,历任中无赃罪杖以上及私罪情理重大者,两省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司)[同]罪保举堪将领者同:原作「司」,依苗校据本书选举一七之一二改。,并与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学徒试中,并家状内开坐于某人下受学来。任用有劳 ,教授官并优与旌奖。如不勤其职,致学徒废堕,亦等第行罚。仍差韩缜判武学,郭固同判。赐钱万缗充食本。」
【宋会要】
熙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武学言:试密州司法参军蔡硕边策一道,词理稍优。诏除杨等职官武学教授。
【宋会要】

熙宁八年十月十三日,武学言:「上舍生员曹安国昨不预荐名,契勘本人未建学已应武举,两试秘阁中选,兼久充职掌,委实材略可用。欲乞将来依得解人例,赴秘阁再试。」后之。
【宋会要】
元丰元年四月二十五日,诏:「经任大小使臣无赃私罪,听召保官二人量试验,充武学外舍生。
在学一年在学一年:苗校据《长编》卷二八九、《长编纪事末本》卷七四补「六月癸丑诏武学上舍生」十字,则此下别为一事。,不犯第二等过,委主判同学官保明免解。从上毋过二人。内于贡举法自应免解,及该免解,后又在学二年以上,无殿罚,免阁试。」
三年六月十八日,武学上新 令格式,诏行之。
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诏武学博士蔡硕罢博士,专 修军器什物法度,(的)[仍]支旧任(铁)[职]钱仍、职:原作「的」、「铁」,误。依苗校据《长编》卷三三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四改。。先是,监察御史王(相)[桓]奏:「近武学补上、内舍生,其博士蔡硕以修军器法制权罢职事。乞权差官考试。」按硕自元丰四年以兼编修,除本学直日外。余悉不复总领,已一年有余。且博士职专教导,而硕一月之间,诣学者不过七八。硕知力不能兼,当辞其一,而乃利其俸入,不自祈免者,盖恃兄确为宰相,而人莫(不)敢议故也。如此,何以示天下 故有是命。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四日,国子监言:「武学上舍生刘贯公试弓马、策义,累入优等。比科场策艺俱优之人,自

为异等。乞详酌施行。」诏刘贯(时)[特]与三班差使,候武学谕有阙与差。
【宋会要】
七月二十九日,诏武学上舍生补〔中〕及一年中:原无,依苗校据《长编》卷三八三补。又「一年」下,苗校据上书补「公试弓马策议皆入优等,不曾犯五等罚,令明奏闻,量材录用,仍每年不得过一名」三十三字。,(今)[令]看详国子监太学条制所立法。
绍圣四年十一月五日,诏武学博士自今中书省选差,从三省请也。
【宋会要】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七日,详定所续修到《武学敕令格式》,看详,冠以「绍圣」为名。从之。
【宋会要】
十一月十七日十一月十七日:苗校据《玉海》卷一一二补「大观二年」,则此十一月非建中靖国元年事。,学制局言:「奉御笔,武学三人取一名为上舍生。虽多,以百人为额,分三十人为上等,七十人为中等,其余为下等。看详诸路武士入贡到阙,类聚试上舍,合格者对本路元贡等应补上等者释褐,中等者赴殿试,下等者补武学内舍,不合格者为外舍,系是四等。今上、中二等依前御笔分数,其余若并为下等,又缘有不合格人,(舍)[合]降充外舍。今欲乞除上、中等依前御笔外,将其余人以十分为率,内取合格者三分为等,补入武学内舍,余不合格者为外舍(者)。」从之。
【宋会要】
四年八月十二日,诏:「武学监厨,旧系国子监公厨官兼管,司计系生员。崇宁四年专差使臣,所管职事不多。其

监厨,可依旧令国子监公厨官兼管,司计依旧差生员。」
【宋会要】
政和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元年:原缺「元」字,依苗校据本书选举一七之二三补。,大司成张邦昌等言:「准《大观重修武学令》,诸贡士以年终集于武学,次年春试,应补上等者取旨释褐,中等俟殿试。契勘文士上等留太学俟殿试,其武士上等,欲依文士上等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二年三月五日二年: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长编拾补》卷三二,改为「三年」,当是。,诏:「武学博士依太学博士法,朝廷差人。」大观四年归吏部,至是复堂除。
六月八日,诏武学、〔州县〕外舍生称「武选士」州县:依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三二、《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补。,内舍生称「武俊士。」
十七日,武学博士孙宗鉴言:「武士马射射亲之格,上垛、中贴皆有第等分数苗校此句下,据《长编》卷三二、《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补「而中的独为阙文,则贴广三尺二寸,而的又十之一,其工拙不同明甚」二十七字。,一中贴已比两上垛,〔乞〕以一中的比两中贴。」乞:原缺,依苗校补。下同。从之。
十月七日,尚书省言:「检会大观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学制局,「局」下:疑有脱文。,武士充贡入上等,次年春试又入上等,系两上人,合作上舍上等推恩。若两上人不足三十人之数,即依文士法,据阙增作中等。」从之。
【宋会要】
宣和二年十月二日,尚书省言:「武学依仿元丰法令,礼部同国子监、武学集议条画。契勘州县武学已罢,即别无武士升贡之法。内外愿入在京武学人,〔乞〕依元丰法试补入学。举试人旧制系与武学外舍人类试,取一百人,同上、内舍生发解。缘科举已罢,不当循旧发解。今比仿新旧法令,尚书省于大比试前一年一年:苗校:《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长编拾补》卷四二作「二年」。,春季检举,降敕下

兵部,依元丰法奏举。其被举人,限当年冬季到阙,与免补试入学,充外舍生。依与校定人此句疑有误。,赴次年公试。举试人将来到阙,并入在京武学人,并由学校升选。其考选升补推恩,并依大观武学法。已上并候过将来大比试施行。武士该贡人,已降指挥,特许贡发,特赴来年大比试。」从之。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十八日,诏武学替成资(阙)。
【宋会要】
(元丰)[绍兴十六年]三月一日绍兴十六年:原稿无年。原校旁批「元丰」二字。眉批曰:「案:元丰恐误,据《玉海》为绍兴十六年。」今据改。,诏令临安府修建武学。先是,上宣谕宰执曰:「近有士人陈献利害,多以修建武为言。文武之道,不可偏废,祖宗自有典故。令有司讨论以闻。」故有是命。四月二日,宰执进呈临安府踏逐到造武学去处。上曰:「旧日武士按试弓马,全不如法。可令有司讨论。若弓马习熟,仍稍知书,则不负教养。」
十九日,宰执进呈兵部讨论到《武士弓马及试选去留格》,寻下国子监,具到旧法,并殿前司省托子弟所格法,权行参照拟定。初补入学,步射弓九。今欲依子弟所第四等格,步(躬)[射]弓一石。公私试,若步骑射不中,不许试程文。第一等,国子监法一硕三,子弟所格一硕五,暗压二。(令)[今]欲作一硕五。第二等,国子监法一硕二,子弟所格一硕三,暗压一。今欲作一硕三。第三等,国子监法一硕一,子弟所格一硕二,暗压二。今欲作一硕二。第四等,国子监法一硕,子弟所格一硕,暗压二。今欲作一硕。第

五等,国子监法九,子弟所格无。今欲作九,并不暗压。」上可其奏。因宣谕曰:「国家设武选,所系非轻。今诸将子弟皆耻习弓马,求换文资。数年之后,将无人习武矣。岂可不劝诱之 」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已降指挥,复(与)[兴]武学,理宜一新。所有旧在武学之人,已经昨来罢学等第推恩了当,难以复还旧籍。依复兴太学文士入学体例,并令试补入学。」从国子司业陈诚之之请也。
二十六年四月八日,执政进呈(于)[次]次:原作「于」,依苗校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二改。,上曰:「昨因诣景灵宫朝献,见武学屋舍颓弊,亦全一尢士人,向宣谕宰,臣虽舍宇略曾修葺,至于养士,元未尝措置。文武一道,今太学养士已见就绪,而武学几废,恐有遗材。祖宗以来,武学养士,自有成法,可令礼、兵部疾速措置,条具以闻。」沈该等曰:「陛下崇尚学校,兼隆文武。其留神如此!臣等敢不奉行 」
二十二日,诏:「武学生上舍十五人,内舍二十五人,外舍四十人为额。其外舍使臣至下班祗应,不得过十人。」礼、兵部讨论,旧教养额共二百人,上舍生不得过三十人,内舍生七十人,外舍生一百人,使臣下班祗应不得过三十人。故有是命。同日,诏:「武学博士、学谕各置一员,内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人充。其学谕差武举人。」同日,诏:「武学置学正〔一〕员兼学录一:原脱,据上下文例补。,掌仪一员兼司书。直学一员兼司计。」同日,诏:「武学置六斋,每斋差置长、谕各一人。」同日,诏:「武学补外舍生,类聚五人以上,附私

试,仍别为号。先试步射一硕弓,如不合格,不许试程文。既无私试可附,候及十人以上者,听试以步射、程文,合格者,约五人取一人。」同日,诏:「将来武士补入,拨斋参入之后,依文士例。令长、谕具名次等申堂,博士帘试七书义一道。」
七月二十四日,诏:「武学生元降指挥,以八十人为额。缘所立外舍生额太窄,其外舍生元系四十人,可添作七十人;内舍生二十五人,可减作二十人;上舍生十五人,可减作一十人。通以一百人为额。」从兵部、国子监请也。
二十七年二月八日,诏武学补中生员,依太学生例给绫纸赞词。
【宋会要】
刘才邵曰「刘才邵」条:原无年月,原校:「隆兴无。」又眉批:「案,刘系高宗时工部侍郎」,才邵北宋宣和中进士及第,高宗时为工部侍郎,卒于绍兴二十八年。此奏即在宋高宗时。:「臣闻文所以致治,武所以定功。二者相须,阙一不可。故上之人选材以为用,下之人因时以有为。虽不一致,然会其大要,不过文与武而已。自昔盛时,莫不并用而不偏废。至唐,设为武举,其校试选举之法,可谓详矣。然不闻兴学,是养之无其素,安得为尽善哉 必也养之有其素,则武勇之士,蕴奇谋,负绝艺者,莫不有以成其才,争挟所(张)[长],以趋功名。用才之际,岂患其乏乎 国朝规摹,远出前古,设科置学,既两得之。逮兹圣时,恢隆至治,祗率祖宗之成宪,兴崇学校之教法,文化之美,郁郁乎此隆于周。乃者复建庙学,教养武士,用三舍之法以升迁之,待之可谓至矣!多士家被教养作成之赐,莫

不思自策励,以仰称德泽。而可用之才,将辈出矣。于是兼收而无遗,岂不盛哉!」
【宋会要】
干道二年二月八日,诏复置太学正、武学谕各一员。
四年二月十四日,诏武学放行公试一次。如有应格,(内设)[合该]升补内舍人此句疑有误。按下文,「内设」疑当作「合该」。,即候有阙日,依名次填拨。先是,兵部言:「国子监申,据武学外舍生邹(翊)[诩]等状,本学每年开公试一次。目今内舍二十名额已满,内舍林镛等已系优等校定。今年八月上舍试,合该升补。敕令格式兼行不同者,从本学法。国子监、太学令:诸请长候,已填阙而参假者,候有阙拨入。又承干道二年五月十四日已降指挥节文,当年补试,额外取放。如有拨填(下)[不]尽人数,候有阙,依名次对拨施行。照得上项并系无缺,先次取放,(假)[候]有阙填拨。今来武学内舍既有定额,其邹诩等所乞先试公试,候内舍有阙日拨填,既非额外增取,依(放)[仿]太学外舍补试待阙,委无妨碍。兼本学每年十二月月各有试,内公试系当一月月试之数,其月书季考等,排月参考。今若不行申请,乞与先试,放行公试,即一年之内,常阙一试。又每年三月一日书簿,无可抄转,委系阙碍。兼学校教养士人,除科举外,惟每月私试,用以激励。今若无公试可为升补内舍之阶,即外舍私试校定并为无用,无以诱劝。兼今年系上舍试年分,及来年系省试年分,必有升

补上舍及过省人数。若先次取放,不过待阙半年以上,必有阙额可拨。欲乞依今来邹诩等所乞,放行公试一次。如有应格,合该升补内舍人,即候有阙日,依名次拨填施行。」故有是命。
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诏:「武学补试,依太学条法,仍将在外奏举得解到省试下人补试。临期比较合格人数,取放施行。」兵部言:「臣僚(曰)札子:乞放行武备,仍乞将去年武学发解人数与四方待试士子同试,如太学补例。据国子监(甲)[申],契勘干道二年武学补试,依已降旨挥,将过省阙额十七人,许行补试了当。今据武学申,有过省外舍生计八人,合行作阙收使。」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重修贡举 二十七日,诏:「武学补试,令兵部将曾比试中人,与曾得解人衮同补试。」先是,进士王材等状:「伏(今)[令],武举补试,并不曾该载。昨来司业申请,绍兴初建立武学,少有士人就试,所以权将下省人填阙。今来就补试人甚众,在学生徒有待阙者。乞令武举下省人与待补生同试。比闻武举下省人径就赴(干)[朝]廷,陈请拨入学。且文武二学,事体一同。岂武学无补,而太学有补 太学既以下省人及旧举人方许就试,而武学特以下省人径拨入学,理实未当。又况祖宗法,武学补试,本待外舍人。至揭榜(曰)[日],先将外舍生尽拨入学,方许旧举人参。而旧举人亦不许就私试争校定,未有只拨旧举〔人〕,不许外人补试之理。且太学补试,士人泛滥,动以万

数。朝廷欲革其弊,遂许下省,与旧举人应试。若(或)[武]举士人仅有数百,非文举之比,自合与旧举人一例收试。若恐太滥,则已前曾比试中人,自弓马、程文,凡二中选,可与旧举人同试。」故有是命。
一十八日,诏:「武学升补内舍,每年公试一次。其外舍有校定人,中参考榜上等者,只以弓马、程文相称榜为正,据阙升补。即住学曾满三季以上,不与校定,而参考入上等者,候满一年,私试四入等,及不犯三等以上罚;或有校定,而参考在中、下等,候再试参考入中等,听〔升补上舍生〕升补上舍生:原缺,依苗校据《宋史》卷一五七及本书崇儒三之四○补。。」以国子司业程大昌有请,下本学勘会,而博士刘敦义等参酌来上也。又诏:「武学公试,并依比太学上舍法,不以马步射亲,并许通计五等。」国子司业程大昌有请,下本学看详,而博士刘敦义等言:「武学外舍生赴公试,元降指挥,除射亲许试五等弓外,步射马射止许试第三等以下弓。其已上两等弓力,即无法试。设使试人于三项设法俱中极等,方得十一分。其或稍有差(趺)[跌],便成不及十分。切恐分数太窄,程文虽入优等。及至参考弓马之时,分数难以对入优等,即升补内舍绝难,无以诱进在学之人。」故有是命。同日,诏:「兵部请解移籍人,自今后不以曾未上待阙簿,并不许拨入武学。」亦以国子司业程大昌有请,下本学看详,而博士刘敦义等言:「勘会昨来初兴武学,生员尚少,遂许兵部曾请解人充补,移籍入学。今来兴学日久,逐次补中生员,尚

自无阙拨填。欲乞武学只许曾经补试中人与前曾参入学籍,破食后请长假人两项对拨外,所有兵部请解〔移〕籍人,不许拨入。」故有是命。
五月二日,兵部言:「国子监申,武学公试已降指挥,依干道四年并前后己得指挥,许附太学补试,同吏部铨试一处锁院引场试。所有合差考试官一员,就用吏部铨试已差官外,于武学官及武学有出身官内,止合差一员,充武学公试考校官(官)。合于锁院日降敕,宣押入院。」从之。
十日诏:「武学许行补试,所有差办人物,及应于合用公使钱杂费之类,并依干道二年补试及前后已得指挥施行。」
六月二十七日,诏:「武学补试中蔡镐等已下人已下人:原作「已人下。」据文义乙。武学敕令格式,与太学兼行。切见太学每遇补中学生,尽给绫纸。震等未蒙申请给付,乞依太学生例申给。」国子监勘会,依已降指挥合给绫纸。故有是命。 ,所属给降素白绫纸八道付监,依例书填给付。」先是,武学正高震等状:「伏
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诏:「太学生员见有阙额,特与放行今来秋补一次。仍不以得解人为限,并依干道二年以前指挥体例施行。其武学增作一百人为额。今后太学阙二百人,武学阙三十人,取旨试补。」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诏:「武学上舍试,取放优等一名。今后若及十人以上,方合取放。」以武学博士言:「内舍校定,太学则六名放优等二人,〔十〕名则通放三名。惟武学则八名止放一名。又上舍亦合放优等,

乃以内舍校定人少之故,上舍未尝取及十人,因亦不放优等。皆非所以为激励多士之道。欲乞增置武学员额及添放优等。」得旨送国子监看详,本监申:「本官所请上舍试与放优等一名。照得在法,试上舍,以就试人每三人取合格者一人。不及三人,亦取一名。人才不及则阙之。所取人十分为率,上等一分,中等二分,下等七分。缘武学上舍试依上条系十人以上,合取放优等一名。其内舍生,元额止二十人赴上舍试,取到六人合格,即系不及十人以上分数,(舍生元额止二十人赴上舍试取到六人合格即系不及十人以上分数)不合取放优等「不合取放」前:「舍生元额」至「以上分数」二十八字,原校以笔画去,乃为衍文。。今来内舍生虽以二十六人为额,取八人,亦系不及十人之数。」故有是命。
【宋会要】
淳熙元年正月二十八日,诏:「武学外舍生,有校定公试合格,用程大昌所请五等弓马法,与程文五等相参,入上中等者,即与据阙升补;入下等者,候将来再试入等,依名次据阙升补。其忝入上中等,当年无阙升补不到之人,候将来再试入等,亦与依名次据阙升补。」先是,武学博士樊仁远言:「武学生以一百三十人为额,自绍兴二十七年国子祭酒杨椿申请,以外舍生岁终预校定,次年公试合格,不分等弟,尽行据阙升补,遂至每榜升补少至七八人,多至十四五人。至干道五年,国子司业

程大昌病其滥进者多,申请以外舍生赴公试,有校定人入上等者,听补入;中下等者,候将来再试入中等者,听补。又立格(大)[太]严,两年公试,仅升补一名。至干道七年,国子祭酒芮烨乞依旧行杨(桩)[椿]所立之法,当年补至十五人,复有滥进之弊。乞将前后申请斟酌中制,别立升补校定法。」故有是命。
二月二十日,诏:「武学内舍生,如曾犯第二等、第三等规罚,止碍当年选考行艺及当年升补。若系上舍试年分,不曾犯第三等以上罚,即与升补。」以兵部勘当,从武学学生之请,比付太学法。
二十四日,兵部、国子监言:「武学生郑突等,乞依干道四年内舍无阙,先将上(名)[舍]名阙放行公试升补。候上舍发榜日拨填。照得干道四年武学即无内舍阙额,承指挥,借阙放行公试,共升补过一十人。今来内舍亦无阙额,乞依例借已成优等校定人三人,及将来有校定人试中升补上舍退下内舍阙额二名,通借五名放行今年公试,遇阙升补。」从之。
【宋会要】
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太上皇帝庆寿赦:「应绍兴三十二年以前补中武学生,见年七十以上人,可令礼、兵部保明以闻,特与补承信郎。内舍、上舍生父母年七十以上,外舍生父母年八十以上,并与初品官,妇人与封号。已经官封者,(入)[父]与转一官资,母与冠帔。令经所属自陈保奏。」
先是先是:苗校据本书崇儒一之四一所载,以为下文三年即为淳熙三年,与上条不相接,遂删去「先是」二字。当是。,

三年四月三日,礼部国子监言:「武学大小职事,该遇庆寿赦,参酌推恩(入)[人]:大职事三名,并与(承兑)[永免]解试上舍免省人一名,候将来殿试唱名到部日,与占射差遣一次。小职事十一人,并与将来解试一次。学生各赐束帛。」诏并依拟定。
四年二月十一日,诏武学武成王神像并两廊从祀,令重行塑绘。其旧像,权迁后殿四廊。详见褒崇先圣。」
七月十八日,诏:「自今武学博士,武学谕,并(与)[于]武举出身人内选差。」
五年五月七日,诏:「礼部国子监量立武学国子员额,依太学国子例,收补武臣亲属教育。如文臣亲属愿就武学国子补试者,听。」先是,臣僚奏:「来岁省试后,太学、武学例有补试。欲量立武学、国子员数,收补武臣亲属。」诏令兵部看详。既而条具来上,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诏:「武学博士改官,依太学博士条施行。」先是,武学博士樊扩言:「在法,国子博士及京官、太学博士在职一年以上,减磨勘二年。至干道元年六月初十日所降指挥,于『太学』字下添入『武学』二字,则是武学博士事体一同。今来选入太学博士,通历任四考,在职一年,改合入官;而武学博士,通历任却用五考,在职又须及二年。且武学博士立班、序位、官品、请给,并与太学博士一同,初无京官选人之别。而尚左侍左,立法自相抵捂。今来武学谕既已依太学正、录在职一年,通历任五考,改合入官,修入淳熙侍左司勋格,今只乞依武学谕已降

指挥,在职一年,通历任五考,用礼部国子监长、贰举主贰员,改合入官。」故有是命。
七月三日,诏:「太学内舍,既以十分方预优较,武学内舍,亦以十分方入上等。无人,则阙。」从礼部侍郎齐庆胄请也。
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武学博士、学谕,并于武举出身人内选差,比类文臣条格推赏。仍下敕令所司删修。」继而武学博士孔异、武学谕蔡镐言:「已降旨,武学博士、武学谕,并于武举出身人内选差,其赏格未尝删修异等。见任博士、学谕各及一年以上,亦合照京官武学博士推赏。兼武谕杂压在(人)国子、太学正之下,国子、太学录之上。亦合照京官任正、录条格、一体施行。」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诏:「武学国子生补试,有阙额七人,就试终场九人。依指挥,每十人取三人,合取二人外,零分,更取一名,共取三名。」
十年十二月三十日,礼部国子监言:「武学大小〔职〕事该遇庆寿赦参酌推恩人:上舍生免省人二名,已有减二年磨勘恩例,候将来殿试唱名到部日,与占射差遣一次。上舍生免解人一名,已有减二年磨勘恩例。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更与减一年磨勘。内舍生永免解人一名,内舍生今举得解人二名,外舍生永免解人一名,即无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各与减一年磨勘。内舍生未该免解人五名,即无恩例,欲并与免解一次。学生五十九人,各倍赐束帛。」诏并依拟定。
十三年四月八日,诏:

「武学生年七十以上柯箕,特与补承信郎。免省上舍生潘子震、周应迪、蔡纮,依太学免省上舍生释褐恩数,并特与补承节郎。内愿赴淳熙十四年殿试者,听。守年免省上舍〔生〕郑觉,与径〔赴〕淳熙十四年殿试,永免解内舍生陈昌龄,中等校定方公辅、黄士卿,并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各与减二年磨勘。永免解外舍生沈仲刚等,并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各与减一年磨勘。」以该庆寿恩,依兵部拟故也。祖父母、父母封(叔)[叙]见「太学」
十六年二月一日,礼部言:「武学堂名上一字,犯皇太子名,合行回避。乞改作『立武堂。』」从之。
二月一日,诏:「武学『教阅堂』改为『立武堂』。」
【宋会要】
绍熙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澹言:「窃见武学教导之职,有博士,有谕。复置之初,两员皆差文臣。近年以来,两员皆差武臣。议者以谓,莫若一文一武之为当。盖见今诸生较艺,一场弓马,一场文字。习于(文)[武]者,察其弓马之优劣;习于文者,审其文字之精粗。固有武举全才之人,文字弓马皆能服众,人无异议者。然不常而得也。中间固有不值其人,而徒以充数,亦以弓马绝伦而得之者,出题乖谬,所出论题至云『赵国充可为忠言』,岂不贻笑士类 况武臣而为博士者,多得州麾而去,则其选亦焉可不重哉。欲望今后武学官阙,如是武举之

中有全材者,不妨并置。万一阙出而未有其人,则莫若一文一武以相济。庶几可以为择人,而无冗滥员数之患。」从之。
四年正月二十六日,诏:「武学放行公试一次,候将来(舍)过省有阙日,依名次拨填施行。」从阅礼斋学生徐习之请也。(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勘书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勘书
【宋会要】
宋朝三馆书,直馆官校对。太祖、太宗朝收诸伪国图籍实馆阁,亦或召京朝官校对,皆题名卷末。
太宗淳化五年七月,诏选官分校《史记》前、后《汉书》。崇文院检讨兼秘阁校理杜镐、秘阁校理舒雅、吴淑、直秘阁潘慎修校《史记》,朱昂再校。直昭文馆陈充、史馆检讨(院)[阮]思道、直昭文馆尹少连、直史馆赵况、直集贤院赵安仁、直史馆孙〔何〕校前后《汉书》。既毕,遣内侍裴愈赍本就杭州镂板。咸平〔中〕,真宗谓宰臣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闻当时校勘未精,当再刊正。」乃命直史馆陈尧佐、周起,直集贤院孙仅、丁逊覆校《史记》。寻而尧佐出知寿州,起任三司判官。又以直集贤院任随领之。
景德元年正月,校毕。篇末并录差(务)[误]文字五卷同进。诏赐帛有差。又命直秘阁刁衎、直史馆晁迥与丁逊覆校前、后《汉书》版本。迥知制诰,又以直史馆陈彭年同其事。
景德二年七月衎等上言:「《汉书》历代名贤竞为注释,其得失相 ,至有章句不同,名氏交错。除无可考据外,博访 书, 观诸本,校定凡三百四十九,签正三千余字,录为六卷以进。」即赐器币有差。今之行者,止是淳化中定本。后虽再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
真宗咸平二年闰三月,诏三馆写四部书一本来上,当置禁中太清楼,以便观览。崇文院言:

「先准诏写四部书一本,以备藏于太清楼。今未校者,仅二万卷。」真宗曰:「如龙图阁所藏书,朕尝阅览,其间尚多讹舛。大凡雠校尤须精至,可特诏委流内铨于常选人中,择历任无过知书者,以名闻。」又命吏部侍郎陈恕、知制诰杨亿同试诗论各一首于银台司,第其优劣。得前大名府馆陶尉、刘筠,前陈州宛丘尉慎镛,前均州郧(卿)[乡]尉沈京,前寿州安丰令张正符,前蔡州上蔡尉张遵,前光州固始尉聂震等六人。又诏有司推择,再得四人,亦命恕等考试。得前舒州桐城簿王昱凡七人。并令于崇文院校勘,给本官俸料,太官供膳。张正符者,未卒业而死。
三年十月,诏选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以直秘阁黄夷简、钱惟演,直史馆刘蒙叟,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直集贤院宋 ,秘阁校理戚纶校《三国志》。又命镐、纶与史馆检讨董元亨,直史馆刘锴详校。直昭文馆许衮、陈充校《晋书》,黄夷简续预焉,而镐、纶、锴详校如前。直昭文馆安德裕、勾中正,直集贤院范贻孙,直史馆(而)[王]希逸〔校《唐书》〕王希逸校唐书:原无「校唐书」三字。又「王希逸」:原作「而希逸」,史一尢其姓。考《宋史》卷二六八《王显传》,谓王显之子希逸「好学,尤熟唐史」,则「而希逸」当为「王希逸」之误。而下之缺文,当与《唐书》有关。又考前既云「诏选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上文既有校《三国志》、《晋书》之事,而独缺《唐书》无人校勘。依例当有所属,因据补。。五年校毕,送国子监镂板。校勘官赐银帛有差。锴时赐绯鱼。初,诏校《晋书》,或谓两晋事多鄙恶,不可流行者。帝以语宰臣,毕士安对曰:「恶以戒世,善以劝后。善恶之事,《春秋》备载。」帝然之。故命刊刻。惟《唐书》以浅谬疏略,且将命官别修,故不令刊板。
六年四月,诏选官校勘《道德经》。命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秘阁校理戚纶,直史

馆刘锴同校勘。其年六月毕,并《释文》一卷,送国子监刊板。
景德元年三月,直秘阁黄夷简上校勘新写御书,凡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二卷。赐束帛缗钱有差。以校勘官刘(均)[筠]等六人并为大理评事、秘阁校理。先是,缮写御书及雠校,并高班内品刘崇超专掌其事。至是,特迁内侍高品。
二年二月,国子监直讲孙奭言:「诸子之书,《老》、《庄》称首。其道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逍遥无为,养生济物,皆圣人南面之术也。故先儒论撰,以次诸经。唐陆德明撰《经典释文》三十卷,内《老子释文》一卷《庄子释文》三卷。今诸经及《老子释文》共二十七卷,并已雕(即)[印]颁行。唯阙《庄子释文》三卷。欲望雕印,冀备一家之学。又《庄子》注本,前后甚多,率皆一曲之才,妄窜奇说。唯郭象所注,特会庄生之旨,亦请依《道德经》例,差官校定雕印。」诏可。仍命奭与龙图阁待制杜镐等,同校定刻板。镐等以《庄子序》非郭象之文,因(册)[删]去之。真宗(当)[尝]出序文,谓宰臣曰:「观其文理可尚,但传写讹舛耳。」乃命翰林学士李宗谔、杨亿,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等,别加雠校,冠于首篇。
四年八月,诏三馆、秘阁、直馆、校理分校《文苑英华》、李善《文选》,摹印颁行。《文苑英华》以前所编次未精,遂令文臣择古贤文章,重加编录,芟繁补阙换易之,卷数如旧。又令工部侍郎张秉、给事中薛映、龙图阁待制戚纶、陈彭年〔覆〕校之。李善《文选》校勘毕,先令刻板,又命官覆勘。未几,

宫城火,二书皆烬。至天圣中,监三馆书藉刘崇超上言:「李善《文选》援引该赡,典故分明,欲集国子监官校定净本,送三馆雕印。」从之。天圣七年十一月板成,又命直讲黄鉴、公孙觉校对焉。
十一月,诏以新定《韵略》送国子监,镂板颁行。先以举人所用(印)[韵]多有舛异,乃诏殿中丞丘雍复位《切韵》。时龙图阁待制陈彭年上言:「南省考试举人,未有定格。」又命翰林学士晁迥、龙图待制戚纶、直史馆崔遵度、姜屿、与彭年同详定条格,刻于《韵略》之末。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又令详定诸州发解条例附之。
大中祥符四年三月,诏:「崇文院校勘到《列子冲虚真经》,仍(如)[加]『至德』之号」。时真宗祀汾阴、朝陵,回至中牟县,幸列子(劝)[观],因访所著书,命直史馆路振、崔遵度、直集贤院石中立校勘。至五年校毕。镂板颁行。
五年十月,诏国子监校勘《孟子》。直讲马龟符、冯元、说〔书〕吴易直同校勘。判国子监龙图阁待制吴奭、都虞员外郎王勉覆校;内侍刘崇超领其事。奭等言:「《孟子》旧有张(鉴)[镒]、丁公着二家撰录,文理舛互。今采众家之善,削去异端,仍依《经典释文》,刊《音义》二卷。」是年四月以进。诏两制与丁谓看详,乞送本监镂板。
六年九月,翰林学士陈彭年、集贤校理吴锐、直集贤院丘雍上《准诏新校定玉篇》三十卷,请雕印颁行。诏令两制官详定改更之事。至天禧四年七月,刻板成,赐雍金紫。
八年十二月,诏枢密使王钦若都大

提举抄写校勘三馆秘阁书籍;翰林学士陈彭年副之。又令吏部铨选幕职、州县官有文学者,赴三馆秘阁校勘书籍。初,馆阁书籍以其夏延火,多复阙略,故命购本抄写。因命(户)[吏]部取常选人状,先试判三节,每节百五十字以上,仍择可者,又送学士院试诗赋论,命入馆校勘。凡三年,改京朝官,亦有特命校勘者。京官校勘若三年,皆奏授校理。大理评事晁宗悫改官及校勘皆三年,遂令先转官,俟转官后又一年,与校理。校勘官遂皆四年授校理,自宗悫始也。时彭年又起请以直馆校理及吏部试中选人分为校勘官。又令翰林学士晁迥。利瓦伊、王曾、钱惟演,知制诰盛度、陈知微于馆阁京朝官中,各举服勤文学者一人,为覆校勘官。迥等遂以集贤校理宋绶、直集贤院孙奭、直集贤院麻温直,集贤校理晏殊、崇文院检讨冯元充选。凡校勘官校毕,送覆校勘官覆校勘毕,送主判馆阁官点检详校。复于两制择官一二人,充覆点检官。俟主判馆阁官点检详校讫,复加点检。皆有程课,以考其勤惰焉。
天禧四年四月,利州转运使李(昉)[防]请雕印《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付诸道劝农司提与劝课。诏令馆阁校勘,镂板颁行。
干兴元年十一月,仁宗即位,未改元。判国子监孙奭言:「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盖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始因亡逸,终遂补全。其于舆服、职官,足以备前史之阙。乞令校勘,雕印颁行。」

从之。命本监直讲马龟符、王式、贾昌朝、黄鉴、张维翰、公孙觉,崇文院检诗王崇道为校勘。奭洎龙图阁直学士冯元详校。天圣二年,送本监镂板。
仁宗天圣二年六月,诏直史馆张观,集贤校理王质、晁宗悫、李淑,秘阁校理陈诂,馆阁校勘彭乘,国子监直讲公孙觉,校勘《南北史》、《隋书》,及令知制诰宋绶,龙图阁待制刘烨提举之。绶等请就崇文内院校勘,成,复徙外馆。又奏国子监直讲黄鉴预其事。《隋书》,有诏刻板,内出板样示之。三年十月版成,四年十二月,《南北史》校毕以献,各赐器币有差。《南北史》,大中祥符中秘阁校理刘筠常请刻板未成。又有《天和殿御览》四十卷,干兴初,令侍读学士利瓦伊、晏殊取《册府元龟》,撮善美之事为之。至是成,亦令刻板,命秘阁校理陈诂校勘。
三年六月,诏馆阁校勘官,直昭文馆陈从(义)[易]降直史馆,集贤校理聂冠卿、李昭遘并落职,坐校勘太清楼书舛互故也。初,写馆阁书,诏借太清楼本。既成复还,多有污损,遂令留为三馆(本)[正]本,别写送太清楼。是岁,功毕上之,及览《十代兴亡论》,差谬尤甚,遂有是命。自余校勘官,第赐金帛。
四年十月十二日,翰林医官副官赵拱等上准诏校定《黄帝内经素问》、《巢氏病源》、《难经》,诏差集贤校理晁宗悫、王举正、石居简、李淑、李昭遘,依校勘在馆书籍例,均分看详校勘。
十一月,翰林侍读学士判国子监孙奭言:「诸科举人,惟明法一科律

文及疏未有印本,是致举人难得真本习读。乞令校定,镂板颁行。」从之。命本监直讲杨安国、赵希言、王圭、公孙觉、宋祁、杨中和校勘,判监孙奭、冯元详校,至七年十二月毕。
七年四月,孙奭言:「准诏校定律文及疏,缘律、疏与《刑统》不同,盖本疏依律生文,《刑统》参用后敕,虽尽引疏义,颇有增损。今既校为定本,须依元疏为正。其《刑统》内衍文者减省,阙文者添益,要以遵用旧书,与《刑统》兼行。又旧本多用俗字,寖为讹谬,亦已详改。至于前代国讳,并复旧字。圣朝庙讳,则空缺如式。又虑字从正体,读者未详,乃作《律文音义》一卷。其文义不同,即加训解。乞下崇文院雕印,与律文并行之。」
景佑四年十月十七日四年十月十七日:本书选举三之一八系在五年正月八日。,翰林学士李淑言:「切见近日发解进士,多取别书小说、古人文集,或移合经注,以为题目,竞务新奥。朝廷从学取士,本欲兴崇风教,返使后进习尚异端,非所谓化成之义也。况(孝)[考]较进士,但观词艺优劣,不必嫌避正书。其经典子书之内,有《国语》、《荀子》、《文中子》,儒学所崇,与六经通贯。先朝以来,尝于此出题,只是国序未有印本。欲望取上件三书,差官校勘刻板,撰定音义,付国子监施行。」诏可。
嘉佑四年二月,置馆阁编定书籍官,以秘阁校理蔡(杭)[抗]、陈襄,集贤校理苏颂,馆阁校(理)[勘]陈绎,分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书而编定之。初,右正言吴及言:「祖(宋)[宗]更五代之弊,设文馆以待四方之士,而卿相率繇此

进,故号令风采,不减唐汉。近(古)[年]用内臣监馆阁书库,借出书籍,亡失已多。又简编脱落,书史补写不精,非国家崇向儒生之意。请选馆职三两人,分馆阁人吏编写书籍。其私借出与借之者,并以法坐之。仍请重访所遗之书。」因命(杭)[抗]等,令不兼他局,二年一出之。
六月,又益置编校官,每馆二员,给(太)[本]官食公使十千。及二年者,选人京官除馆阁校勘,朝官除校理。
六年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秘阁所藏兵书。先是,四馆置官编校书籍,而兵书与天文为秘书,独不预。大()[臣]有言固晓知兵法,乃命就秘阁编校,抄成黄本一百七十二册。固初以选换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以编书毕,迁内藏库副使、路分都监。
十二月,三馆、秘阁上写黄本书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补白本书(一)[二]千九百五十四卷。
二十二日,遣中使诏中书枢(秘)[密]院,合三馆、秘阁官属四十一人,赐晏,以嘉其勤。先是,白本书岁久多蠹,又多散失。即置官校正补写,易以黄纸,以绝蠹败,至是上之。其编校官:昭文馆职方员外郎孟恂、大理评事赵彦若、史馆集贤校理窦卞、太平州司法 军曾巩、集贤院国子监直讲钱藻、秘阁馆阁校勘孙洙、国子监直讲孙思恭。校定小学,太常博士张次立。自置局以来,历差太常博士陈洙、太子中允王陶、国子博士傅卞、都官员外郎龚鼎臣、国子监说书郑穆、屯田员外郎王猎、宣州太平县令孙觉、屯田员外

郎丁宝臣、杨州司理 军沈括、宣州泾县主簿林布、国子监直讲顾临、秘阁校理李常、史馆校勘王存、著作(左)[佐]郎吕惠卿、知睦州寿昌县事梁焘、崇文院校书王安国,亦造补四馆之职,至熙宁中罢局。
七年三月,诏参知政事〔欧阳修〕提举三馆秘阁写校书籍欧阳修:原缺,依苗校据《长编》卷一九六、《玉海》卷五二补。。
六月,秘阁上补写御览书籍。先是,判阁(殴)[欧]阳修言:「秘阁初为太宗藏书之府,并以黄绫装之,谓之太清本。后因宣取入内,多留禁中,而书颇不完。请降旧本,令补写之。」遂诏龙图、天章、宝文阁、太清楼管勾内臣检所阙书录本,于门下省誊写。至是上之。赐判阁范镇及管勾补写官银绢有差。
十二月,诏以所写黄本书一万六百五十九卷,黄本印书四千七百三十四卷,悉送昭文馆。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国子监。以校勘功毕,明年遂罢局。(以上《国朝会要》)
【干道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八月六日, 知政事赵抃进新校《汉书》印本五十册,及陈绎所著是正文字七卷,赐绎银绢有差。
元丰三年四月一日,诏校定《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镂板行之。
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国子司业朱服言:「承诏校定《孙子》、《吴子》、《司马(兵)法》、《卫公问对》、《三略》、《六韬》,诸家所注《孙子》,互有得失,未能去取。他书虽有注解,浅陋无足采者。臣(诸)[谓]宜去注行本书,以待学者之自得。」诏《孙子》止用魏武帝注,余不用注。《卫公问对》者,出阮逸家,盖逸依仿杜氏所载靖兵法为之,非靖成书也。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九日,宰臣司马光言:「秘书省校书郎黄廷坚,好学有文,欲令与范祖禹及男康,同校定《资治通鉴》。」并从之。
徽宗大观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大司成(非)[分]委国子监分委:原作「非委」,误。依苗校据《文献通考》卷一七四改。、太学、辟雍等官校本监书籍,候毕,令礼部覆校。
政和七年八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言:「庄、列、亢桑、文子,皆著书以传后世,有唐号为经,并列藏室。宋朝始加《庄》、《列》『南华』、『冲虚』之号,以其书入国子学。而《亢桑子》、《文子》未闻颁行。乞取其书,于秘书省精加雠定,列于国子学之籍,与《庄》、《列》并行。」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宣和殿大学士宝箓宫使蔡攸言:「窃考《内经》所载,皆道德性命之理,五行造化之

妙。唐有王冰者,尝以意辄有增损,故所传失真。本朝命儒臣校正,然与异同之说俱无所去取,错乱失次,学者疑惑,莫知折中。今建学,俾专肄业,亲洒宸翰,作为一经。伏望特命儒臣精加刊正,断自圣学,择其中而行之。」诏依奏,送礼制局。
五月十三日,太师鲁国公蔡京言:「奉诏,礼制局选建官吏,校正《内经》。其详定、详义、承授官自合兼领外,合置检讨、检阅、参议官。其理任请给,并依礼制局校讨官,仍许兼领。」诏太医学司业刘植、李庶、通元冲妙先生张虚白充参详官;大素处士赵壬、明堂颁朔皇甫自牧、黄次公、迪功郎龚璧、从事郎王尚充检讨官;上舍及第宋乔年、助教宋炳充检阅官。后又诏刑部尚书薛嗣昌充同详定官。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诏曰:「朕阅《内经》,考建天地,把握阴阳,其理至矣!然相生相 ,相刑相制,周流六虚,变动不居,非常理(非常理)所能究者,唯《天元玉册》尽之。可令颁政府与校正所,以《内经》考其常,以《玉册》极其变。庶几财成其化,辅相其宜,以诏天下后世。」
二十八日,提举成都府路学事翟栖筠言:「窃惟字形书画,纤悉〔委〕曲,咸有不易之体。世之学者,知究其义,而至于形画,则或略而不讲。从俗就简,转易偏傍,传习既殊,渐失本真。如期朔之类从肉,胜服之类从舟,丹青之类从丹,靡不有辨,而今书者乃一之。若此者不可胜举,故幼学之士,终年诵书,徒识字之近似,而不知

字之正形,甚可孍也!臣窃见国子监有唐人张参、唐玄度所撰《五经文字》及《九经字样》,所以辨证书名,颇有依据。然其法本取蔡邕石经、许氏《说文》而邕等之学,顾有未尽。如『是』从日而从曰,『昏』从氏而从民,谬戾者甚众。愿诏儒臣,重加修定,去其讹谬,存其至当,分次部类,号为《新定五经字样》,颁之庠序。」从之。
宣和初,提举秘书省官建言,置补完御前书籍所于秘书省,稍访天下之书,以资校对。以(待)[侍]从官十人为参详官,余官为校勘官。又进士以白衣充检阅者数人,及年皆命以官。
四年四月十八日,诏:「三馆图书之富,而历岁滋久,简编脱落,字画讹舛,较其卷(秩)[帙],尚多逸遗。甚非所以示崇儒右文之意。乃命建局,以补完校正文籍〔为〕名,设官综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仍俾提举秘书省官兼领其事。凡所资用,悉出内帑,毋费有司。庶成一代之典。」
六年四月七日,诏殿中监察行户部侍郎王义叔并兼校正御前文集。
九月十九日,诏减罢校正御前文籍官吏,校勘官、校正官、对读官,各减一年磨勘。内吕画进书,已减三年磨勘,并今来减年恩例,与转一官。任况进书,已减一年磨勘。并今来减罢恩例,许赴将来殿试。使臣专副,依省员法施行。中书省请并补完校正御前文籍,并归秘书省,只用馆职校勘少监充校勘官,校书郎正字充初校正官,丞、郎著作佐郎充覆校正官

详定官十员,管勾一员,并依旧。对读官于校正,对读官内通留十员,其余合留人数,取押绫纸等使臣四人,点检文字一人,手分五人,楷书六人,专副二人,对筭二人,通引官二人,库子、库司八人,兵士五十人。和雇人据合用数逐旋和雇。」从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手诏:「唐开元中,以《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声不协韵,遂改『颇』为『陂』,诬伪汨真。可(卜)[下]国子监、秘书省,复从旧文,以『陂』为『颇』,使学者诵习,不失箕子之言。」
(十)[七]年九月十八日七年:原作「十年」,眉批曰:「宣和止七年,十年疑有误。」因据改。秘书省校(书省校)书郎卫肤敏转一官,以校正所进书故也。(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四日,秘书少监王昴言:「本省承节次降下御府书籍四百九十二种,今又有曾也家藏书二千六百七十八卷,未经校正。欲依故例,将降到书籍,分定经、史、子、集四库,拨充秘阁,专人各行主管,置进帐、副帐、门牌、库经一(分)[本],仍分官日校二十一板,于卷尾亲书『臣某校讫』字。置课程,每月结押,旬申本省照会。遇入伏传宣主校,内有损坏脱落,大段错谬,不堪批凿者,许将别本参考,重行补写。所有造帐簿纸,并装背物料等,及校书朱红、雌黄、纸札、笔,欲从本省遇合用报户部,下左藏库支供。」诏可。其后,逐旋以馆职雠校到书籍,本省缴进焉。
七月(七月)十三日,诏:「昨曾统所进《神宗皇帝实录》,脱落不同,又九卷不载旧史。付史馆再加研考,仍专令胡珵、李弥正等校勘。」
二十

七年八月十五日,昭庆军永宣致仕王继先上《重加校定大观证类本草》:书,诏令秘书省官修润汔,付国子监刑行。初,以《本草》之书经注异同,治说讹舛,令继先辟御医张考直、柴源、高绍功检阅校勘。继先言,今之为书,自嘉佑补注一千八十二种,唐慎微续添八种。唐本余七种,食疗余八种,海药馆余(十一)[一十]六种,新分条三十五种,陈藏器四百八十八种,本经外草本类九十八种。绍兴新添六种,通前合一千七百四十八种,以为定数。乃至旁搜方书,钩探经典,续历世之或阙,释古今之重疑,目曰《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其卷目品类并校定序说,依前三十二卷,及新添《释音》一卷,于是秘书省官修润,共成五册。并元本三十二卷,通三十八册上焉。(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秘书省状:「勘会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其太祖一朝,已蒙降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以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送本省校勘,藏之秘阁。」有旨依。
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秘书省修写太祖、太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皇帝《实录》,精加雠校,逐旋进呈。(以上《干道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求〔遗〕书 藏书

求〔遗〕书求遗书:原缺「遗」字,依苗校据《永乐大典》卷一七四二事目补。藏书
【宋会要】

太祖干德元年,平荆南,诏有司尽收高氏图籍,以实三馆。国初,三馆书裁数柜,计万(三)[二]千余卷二千:原作「三千」。依苗校,据《文献通考》卷一七四、《玉海》卷五二、《治迹统类》卷三、本书职官十八之四九改。。
三年九月,命右(舍)[拾]遗孙逢吉往西川取伪蜀法物、图书、经籍、印篆赴阙。至四年五月,逢吉以伪蜀图书、法物来上。其法物不中度,悉命毁之;图书付史馆。
四年闰八月,诏讲亡书,凡进书者,先令史馆点捡,须是馆中所阙,即与收纳。仍送翰林学士院引试,验问吏理,堪任职官者,官得具名以闻。是岁,三礼涉弼、三传彭翰彭翰:《长编》卷七、《文献通考》卷一七四、《治迹统类》卷二均作「干」。、学究朱载,皆应诏献书,总千二百二十八卷。命分置馆阁,赐弼等科名。
开宝九年,江南平,命太子洗马吕龟祥( )[就]金陵,籍其图书,得二万余卷,送史馆。伪国皆聚典籍,惟吴、蜀为多,而江左颇精,亦多修述。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诏诸州搜访先贤笔迹、图书以献。荆湖献晋张芝草书及唐韩干画马三本,潭州石熙载献唐明皇所书《道林寺王乔观碑》,袁州王澣献宋之问所书《龙鸣寺碑》,升州献晋王羲之、王献之、桓温(二)[凡]十八家石版书迹凡:原作「二」,依苗校据《玉海》卷四三、本书崇儒四之二七改。,韶州献唐相张九龄画像及《文集》九卷。
四年五月,太原平,命左赞善大夫雷德源入城点检书籍图画。
六年十二月,诏开封府及诸道转运 下(营)[管]内州县,搜访锺繇墨迹,听于所在进纳,优给缗贯偿之。并下御史台,告谕文武臣僚,如

有收者,亦令进纳。是岁是岁:苗校:「据《玉海》卷四五作『七年正月己未』。」,镇国军节度使钱惟(演)[治]以锺繇、王羲之、唐明皇墨迹凡七轴献钱惟治:原作「钱惟演」,依苗校据《玉海》卷四五、《宋史》卷四八○本传改。。
八年,秘书监钱昱又献锺繇、羲之墨迹八轴,并优诏荅之。
八年十月,越州以王羲之画像并其石砚来献。
九年正月,诏曰:「国家勤求古道,启迪化源,国典朝章,咸从振举;遗编坠简,宜在询求。致治之先,无以加此。宜令三馆所有书籍,以《开元四部书目》比校,据见阙者,特行搜访。仍具录所少书,于待漏院榜示中外。若臣僚之家有三馆阙书,许上之。及三百卷以上者,其进书人送学士院引验人才书判,试问公理。如堪任职官者,与一子出身;或不亲儒墨者,即与安排。如不及三百卷者,据卷帙多少,优给金帛。如不愿纳官者,借本缮写毕,却以付之。」先是,太宗谓侍臣曰:「夫教化之本、治乱之原,苟非书籍,何以取法 今三馆贮书数虽不少,比之开元,则遗逸尚多,宜广求访。」乃下诏焉。
雍熙二年三月,殿直潘昭庆以褚遂良、(殴)[欧]阳询、虞世南墨迹三(十)本来献。
淳化四年四月,诏以所购募先贤墨迹为《历代帝王名臣法帖》十卷,赐近臣。
五年四月, 知政事苏易简言:「故知制诰赵邻几留心史学,以《新唐书》纪传及近朝史书多有漏略,遂寻访自唐以及近代将相名贤事迹,及家状、行状甚多。虽美志不就,而遗槁尚在。望遣直〔史〕馆钱熙暂往宋州,询问邻(家)[几]家人,寻检奏御。」从之。熙还,得邻几所撰《补会昌己后日历》二十六

卷、《文集》三十四卷,所著《鲰子》一卷、《六帝年略》一卷、《史氏懋官志》五卷,及宅书又五十余卷来上,皆邻几涂窜笔削之迹也。诏本郡以钱十万赐其家。
至道元年六月十日,命内品监秘阁三馆书籍裴愈(叶)[乘]传往江南、两浙诸州购募图籍。愿送官者,优给其直;不愿者,就所在差能书(史)[吏]缮写,以旧本还之。仍赍御书石本,所在分赐之。愈还,凡购得古书六十余卷,名画四十五轴,古琴九,王羲之、贝灵该、怀素等墨迹共八本,藏于秘阁。
真宗咸平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曰:「国家设广内、石渠之宇,访羽陵、汲冢之书,法汉氏之前规,购求虽至,验开元之旧目,亡逸尚多。庶坠简以毕臻,更出金而示赏,式广献书之路,且开与进之门。应中外士庶,有收得三馆所少书籍,每纳到一卷,给千钱。仰判馆看详,委是所少之书,及卷帙别无违碍收纳。其所进书,如及三百卷已上,量材试问,与出身酬奖。或不亲儒墨,即与安排。宜令史馆抄出所少书籍名目,于待漏院张挂,及遣牒诸路转运司遣:疑误。,严行告示。」时直集贤院李建中上表,以所写太清楼群书恐有谬滥,乞更选择。直宗因阅书目,见亡书尚多,特有是命。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荥)[荣]王宫火,延燔崇文院秘阁,于皇城外别建外院,重写书籍。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提举管勾。彭年请募人以书籍鬻于官者,验真本酬其直,与顾笔工佣等。五百卷以上,优其赐。或艺能可采

者,别奏候旨。于是献书者十九人,悉赐出身,及补三班。得万七百五十四卷万七百五十四卷:苗校:「《长编》卷八五作『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四卷』。」。
九月七日,以故国子祭酒知容州母守素男克勤为奉职。克勤表进《文选》、《六帖》、《初学记》印板。枢密使王钦若闻其事故也。
天禧元年八月,提举勘书籍所言:「学究刘溥、(候)[侯]惟哲献太清楼无本书各五百卷,请依前诏甄录。」从之。
十二月,王钦若言:「进纳书籍,元敕以五百卷为数,许与安排。后来进纳并多,书籍繁杂,续更以太清楼所少者五百卷为数,往往伪立名目,妄分卷帙,多是近代人文字,难以分别。今欲别具条贯,精访书籍。」从之。
二年五月,长乐郡主献家藏书八百卷,赐钱三十万。以书藏秘阁。
五年六月,景德寺僧溥清献其祖库部员外郎陈鄂所撰《四库韵对》九十八卷印板,诏赐钱十万,度行者一人。
仁宗景佑元年七月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张观等言:「看详馆阁书籍内古书或缺少三五卷,便成不全部帙。欲据见少卷数晓示,许人诣馆投纳。」从之。
谬重复,并从删去。朕听政之暇,无废览观。然以今秘府所藏,比唐开元旧录,遗逸尚多。宜开购赏之科,以广献书之路。应中外士庶之家,并许上馆阁所阙书。每卷支绢一疋, 嘉佑五年八月,诏曰:「国家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建隆之初,三馆聚书,仅纔万卷。祖宗平定列国,先收图籍,亦尝分遣使人,屡下诏令,访募异本,补缉渐至。景佑中,尝诏儒臣校定篇目,

及五百卷,特与文(武)资内安排。」先是,谏官吴及乞降三馆秘阁书目,付诸郡长吏,于所部求访遗书。故降是诏。
六年八月,诏三馆、秘阁校宋、齐、梁、陈、后魏、后周、北齐七史,书有不完者,访求之。
十二月,诏两制看详天下所上应募之书,择其可取者,付编校官覆校,写充定本。编校官常以一员专管勾定本。(以上《国朝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四日,诏两淛、成都府路有民间镂板奇书,令漕司取索,送秘书省。
大观四年五月七日,秘书监何志同言:「汉着《七略》,凡为书三万三千九百卷。隋所藏至三十七万卷,唐开元间(入)[八]万九千六百卷。庆历间尝命儒臣集四库为籍,名之曰《崇文总目》,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庆历距今未远也,按籍而求之,十纔六七,号为全本者,不过二万余卷。而脱简断编,亡散(门)[阙]逸之数浸多。谓宜及今有所搜采,视庆历旧录,有未备者,颁其名数于天下,选文学博雅之士求访。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借传写,或官给笔札,即其家传之。就加校定,上之策府。」从之。
政和二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赵存诚言:「诸州取访遗书,乞委监官总领,庶天下之书,悉归秘府。」从之。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诏:「朕惟太宗皇帝底定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记求亡逸。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寖久,有司翫习,多致散缺。私室所閟,世或不传。可令郡县谕旨访求,许士民以家藏书所在

自陈,不以卷(秩)[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举秘书省以闻,听旨递进。可备收录,当优与支赐。或有所秘未见之书,有足观采,即命以官,议以崇奖。其书录毕给还。若率先奉行,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令礼部疾速遍牒施行。」
五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言:「奉旨搜访士民家藏书籍,悉上送官,参校有无,募工缮写,藏之御府。近荥州助教张颐进五百四卷,开封府进士李东进六百卷,与三馆秘阁参校,内张颐二百二十一卷,李东一百六十二卷,委系阙遗,乞加褒赏。」诏张颐赐进士出身,李东补迪功郎。
七年四月九日,提举秘书省言:「取索到王阐、〔张宿〕等家藏书张宿:原缺,依苗校「据《通考》卷一七四及本条下文补」。,与三馆秘阁见管帐目比对到所无书六百五十八部、一千五十一册轴,计二千四百一十七卷,及集秘书省官校勘得并系善本。看详逐人家藏书籍,比前后所进书数稍多。」诏王阐补承务郎,张宿补迪功郎。(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十日,上谕辅臣及吴说写大字,张守曰:「臣昨闻圣训,欲就苏迟宣取苏轼书。迟近将到数轴,未敢投进。」上曰:「可令进来(试)[轼]书无非正论,言皆有益。朕不独取其字画之工而已。」
绍兴元年三月十八日,进士何克忠上《太祖皇帝实录》四册,《国朝宝训》一十二册,《名臣列传》二册,《国朝会要》三册。诏:「何克忠所献书,内《会要》虽系节本,当文籍残缺之际,首先投进,可特与补下州文学。其

书付秘书省,仍令录本进入。」
六月十六日,故右金吾卫上将军张楙妻镇国夫人王氏,以亡夫家藏六朝《实录》、《会要》、《国史志》等书计二百二十二册来上。诏令礼部降度牒十道付张楙家,其书付秘书省。
七月二十四日,处州缙云县若澳巡检唐开上王珪《重修国朝会要》三百卷,诏再与转一官。其书降付秘书省。仍令本省录本进入。
九月十三日,将仕郎黄蒙上《太祖皇帝(五)[实]录》五十卷、《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真宗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仁宗皇帝实录》二百卷、《英宗皇帝实录》三十卷、《天圣南郊卤簿册记》一十册。诏送秘书省。既而赐蒙空名度牒五道,不受,乞白身补官恩例。诏与循一资。
十一月八日,太常少卿赵子(画)[昼]等言:「本寺见阙陈祥道《理书》、《开元礼》、《义镜》、《礼义》,罗礼《粹通典》、《开宝通礼》、《三礼图》、《郊庙奉祀礼文》、《国朝会要》王珪、章得象编。《六典礼阁新编》续编附。政和、宣和续编《太常因革礼》、《大观礼书》、并看详。《六家谥法》、《政和续编会要》、《开元礼百问》、《太常新礼》、《江都集礼》、《曲台礼》、《宗藩庆系录》、《开元礼义纂》、《五礼精义》。切虑臣僚之家有誊写本,许令投进。乞依昨进《会要》体例推恩。」从之。
二年二月二日,诏:「御前图籍,以累经迁徙,散亡殆尽。访闻平江府贺铸家所藏,见行货之于道涂。可委守臣尽数收买,秘书省送纳。」已而将仕郎贺廪以所藏书籍五千卷上之,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廪仍令吏部先次注

合入近便差遣。
三月四日,故太常少卿曾也男温夫以家藏累朝典籍二千余卷来上,诏并送秘书监收管。温夫与补将仕郎。
七月一日,太平州芜湖县进士韦许上家藏太宗皇帝御书并书籍,诏特补迪功郎。
十月九日,右司(监)[谏]刘棐言:「臣少尝游蜀,见眉州进〔士〕杜谔萃八十余家《春秋》之说,而又自立说以断之。愿诏宣抚处置使司上其书各十部,留之禁中,颁之经筵。赐秘书省国子监等处。」诏札与张浚,如有本,令津发前来。
十一月二十三日,秘书少监洪炎言:「福州故相余深、泉州故相赵梃之,家藏国史实录善本。严州前执政薛昂,收书亦广。太平州芜湖县僧寺寄收蔡京书籍,望下逐州,谕令来上,优加恩赉。内有蔡京寄书,乞令本路转运司差官前去根取。」从之。
三年正月十二日,诏曰:「湖州管下故执政林摅家有道君皇帝御书,太祖以来国史、实录、国朝会要等书,及历代经、史、子、集书(集)[籍]全备。开元寺有仁宗皇帝御书一大匣,道场山天圣、报本二寺各有祖宗御书。令本州岛守臣,劝诱献纳。」
二月六日,臣僚言:「切知韩琦家书有《二府忠义》百卷,所谓嘉谋嘉猷,皆在于是。而世不传,独琦之孙梠有之。乞诏梠取索真本,付秘书省誊录投进。候录毕,却行给还本家。」从之。
四月二十一日,右司员外郎刘岑言:「切惟祖宗创业之初,开三馆以储未见之书。艰难以来,兵火百变,文书之厄,莫甚

今日。虽三馆之制具在,而向来之书画亡。乞诏四方求遗书,以实三馆。果得异书,且应时用,则酬以厚赏。」从之。
五月一日,承奉郎林俨上家藏道君皇帝御书承奉郎:苗校据《中兴圣政》卷一三、《建炎要录》卷六五补「左」字。、御画、御笔札答共七轴,并祖宗实录、国朝会要、国史等,及古文文籍二千一百二十二卷。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俨仍令吏部先次与合入近便差遣。
七月六日,秘书少监曾统等言:「伏闻前任本省官洪楫,有神宗皇帝朱墨本《实录》、神宗、哲宗两朝国史、哲宗《实录》、国朝典章、故事文字,望取索名件,官给纸札,借本缮写各一部。仍选差官校对,赴本省收藏。」从之。
十月二十三日,知静江府许中上《政和重修国朝会要》一部,《政和修定谥法》一部,《宣和重修卤簿记》一部。诏《国朝会要》送中书门下省,准备检照,《谥法》并《卤(部国)[簿]记》并送秘书省。
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赴居郎常同言:「渡江以来,始命搜访典记、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得于搢绅士庶之家,残缺之余,补缉仅足,良亦艰矣。然今三馆、秘阁、尚书、佛庐签轴苟简,藏贮不精。且宅都未定,有迁徙之虑,闾阎相比,有延烧之虞。一旦守护不谨,则累朝盛典,又复散落矣。臣愚谓宜少给笔札之费,别录副贰之书,藏之名山道观、僧寺,依收掌御书例,量赐拨放,以酬守护之劳。庶使国朝之书,永久常存,不至散缺。」诏比搜访到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令史馆各抄录二本。一本进入,一本付秘书

省。
五年闰二月十二日,诏史馆、秘书省:「四库书籍未备,令下诸路州县学,及民间见收藏官书,并(开)[刊]到书板,不以经、史、子、集、小说异(时)[书],仍具目录一本,申纳秘书省。」
三月十九日,承节郎毛刚中上仁宗皇帝康定中于(殿)[观]文殿所纂《鉴古图记》一十卷,诏特转一官。
五月三日,诏令婺州取索故直龙图阁赵明诚家藏《哲宗皇帝实录》缴进。
七月二十八日,僧宝月上《李卫公必胜集》、《兵钤》、《水镜》、《武略要义》、《管子》、《青田记》、《墨子》、《鬼谷子》、《风云论》曹武祖《新书》、诸葛亮《玉局通关秘诀》、郭元振《安边策》、《六宾集》、《平胡策》、论天地、龙虎、风云、鸟水、六花、八阵等营图阵图凡三十九种,诏宝月特补下州文学。初,枢(秘)[密]院言:「其僧宝月,乃国初功臣史珪之后,自来传习家藏古(令)[今]兵书。当国家艰难之时,不吝所有,尽出投献,其志可嘉,仍能通晓意义。」故有是命。
九月四日,大理评事诸葛行仁献《册府元龟》等书凡万一千五百一十五卷,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
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史馆见阙元佑七年十一月至(二十)[十二]月、元佑八年一全年实录文字,应臣僚士庶有收藏者,许赴史馆送纳。其先到者,与转一官。如不愿转官,或白身人,与恩泽一资。仍并与升擢差(遗)[遣]。」从史馆修撰范冲请也。
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李弥(孙)[逊]缴王问改正审量追官不当状。先是,宣和间,于王问取书万卷,补问承务郎。吏部以近有诸葛行

仁进书,止补迪功郎为不伦,追问两官。问(欣)[诉]之,得旨改正。上因谓宰臣曰:「搜访书籍,自亦美事。朕遭多难,方右武之时,故行仁之赏,不得不薄。太上皇朝承平无事,留意坟典,因人献书,而授一京官,亦不为过也。然既有论驳,可止镌一官。」
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平江府吴江县进士李德光上《真宗皇帝语录》及五帝功臣绘像图,共二册,诏送史馆。
五月四日,史馆言:「见阙神宗正史地理而下十三志,及哲宗一朝纪、志、列传全书。窃见中原初复,东京及诸州旧史必有存者。望委留司,于国史院秘书省等处检寻上件正史。如无正本,但有副本净草,或部秩不全,并差人津发前来。仍乞下臣僚之家,搜访投进,降付本馆,优与推恩。」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王鉌言:「窃见国朝会要备载祖宗以来良法美意,凡故事之损益,职官之因革,与夫礼乐之文,赏罚之章,宪物容典,纤细毕具,粲然一王之法,永贻万世之传。今朝廷讨论故事,未尝不遵用此书。比经兵火之余,公私所藏,类皆散逸。深虑岁月既久,寝成湮坠。望诏秘书省,令访求善本,精加雠校。」从之。
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诏福州故相余深家有收藏监书,可委万庭实说谕投进,据所进取旨推恩。
十三年闰四月一日,诏沈嘉猷进监本《春秋三传》,可令户部倍赐束帛。
三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吴说上殿札子,理会搜求书籍,云湖、台之间,

寄居士大夫家多有之。缘无立定恩赏,人家不肯将出。卿等可令捡会太宗朝搜访遗书推赏之制,依仿立定。」
十二月,诏绍兴府陆寘家藏书甚多,令本府取(睦)[目]录缴申秘书省,据现阙数,许本家投进。仍委帅臣关借,誊写缴奏。陆寘子孙散居它州,令守臣依此施行。
二十五日,权发遣盱眙军向子(固)言:「比降旨,令秘书省以《唐艺文志》乃《崇文总目》,据所阙者,榜之捡鼓院,许外路臣庶以所藏上项之书投献。尚恐远方不知所阙名籍,难于搜访抄录。望下本省,以《唐艺文志》及《崇文总目》应所阙之书,注阙字于其下,镂板降付诸州军,照应搜访。」从之。
七月九日,内降诏曰:「国家用武开基,右文致治,自削平于僭伪,悉收籍其图书。列圣相承,明诏屡下。广行访募,法汉氏之前规;精校遗亡,按开元之旧目。大辟献书之路,明张立赏〔之〕科。简编用出于四方,卷秩遂充于三馆。藏书之盛,视古为多。艰难以来,散夫无在。朕虽处干戈之际,不忘典籍之求。每令下于再三,十不得其四五。今幸臻于休息,宜益广于搜寻。夫监司总一路之权,郡守寄千里之重。各谕所部,悉上送官。苟多献于遗编,当优加于褒赏。故兹诏示,想宜知悉。」先是,上谓辅臣曰:「向累降指挥,搜访遗书,至今未有到者。朕观国朝初承五代之后,文籍散缺,太宗皇帝留意于此。及得李煜、孟昶两处图籍,一时号称足备。又诏天下访求先贤墨迹,当

时升州等处,以羲、献而下十八人书迹及锺繇书《急就章》为献。南渡以来,祖宗御府旧藏,举皆散失。计士庶之家应有存者,可委诸路转运司,遍下逐州县寻访。如有投献,并令具名实封附递以闻。其所纳过,当义分等给赏。或命以官,或酬以帛。」至是降诏行下。
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谕辅臣曰:「秘府书籍尚少,宜广求访。」秦桧曰:「陛下崇儒尚文,是宜四方翕然向化。」上曰:「崇儒尚文,治世急务。」李文会曰:「若非干戈偃息,此事亦未(是)[易]举也。」
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诏左朝奉郎知建州李德昭以家藏南齐褚渊墨迹一轴来上,赐银绢一百疋两。
九月二十一日,秘书省言:「明州进士陈晹投献书籍七百五十六卷,并是本省合用之数。」诏与永免文解。
十月二日,普州安岳县进士秦真卿上家藏书明皇赐近臣古史三节,墨迹一轴,诏真卿与免文解一次。仍令本州岛支赐(锡)[钱]一千贯。
十一月三日,秘书省言:「忠训郎张棆投献书籍五十一种张棆:《建炎要录》卷一五四作「张抡」。,并系本省见阙数目。」奉诏与转一官。
闰十一月七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奉诏下诸路搜访遗书,(乃)[及]先贤墨迹图画。如愿径赴秘阁投献者,并许从本所保明,依故事推赏。不愿投献者,令所在州军借本,专委见任官一员,依本(下)所定下册样字体传写。候岁终,据已传录申发到,取卷秩最多、缮写如法,及最灭裂处,取旨赏罚。及臣僚藏书之家,仍乞从本所说谕,置

历逐旋关借,令所在州军差人如法送秘书省,候抄录毕给还。如遇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看详,如实系阙书并卷秩全备者,方许计数推赏。今(错)[措]陛下比岁以来屡下求书之令,然州县施行,未称上旨。盖州县以谓文籍之事,固非刑政所急,秘书之缴,初无赏罚之权,是以得而慢之。臣以谓宜以求书之政令,命以专行,施于四方,皆知有重。臣一意总核,则一卷之书,必有受其功者。搜裒以献,当不敢后。」上谕辅臣曰:「可令秦 专领其事。私家所收书,亦甚爱惜,宜立赏以劝之。」至是, 条且行下。 置,欲行下逐路专委转运司,逐州军专委知、通广行搜访。仍每季具见行抄录名件申所。」并从之。先是,秘书省正字王曮言:「恭
十六年七月十八日,诏:「明州奉化县陈泰初投进神宗皇帝、哲宗皇帝御集,共一百一十八册,与转一官。」上因〔谕〕辅臣曰:「书籍尚未备,宜有以劝诱之。可令秦 措置,(定)[立]定赏格,镂板行下。」既而提举秘书省比拟赏格,如投献到晋、唐墨迹真本者,取旨优异推恩。秘阁阙书善本,及二千卷者,有官人与转官,士人与永免文解,或免解。不及二千(石)[卷]以上者,比类增(灭)[减]推赏。如愿给者,总计工墨纸札,优与支给。诸路监司守臣求访到晋、唐(到)真迹及善本书籍,应得上件赏格者,比类推赏。其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校对,如委是善本,方许收留。
八月四日,诏:「闻四〔川〕藏书甚多四川:原缺「川」字。据本书崇儒四之三一淳熙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阎苍舒奏「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知其时四川地区为朝廷秘阁收书注目之重点。因补「川」字。又苗校据《建炎要录》卷一五五改为「西蜀」,亦通。」,宜委逐

路帅臣恪意搜访。仍令提举秘书省,每月检举催促。」
二十九年二十九年:本条应在二十五年条后。,诏:「昨降指挥,求访书籍,至令投献尚少。盖监司郡守视为不急,奉行灭裂,可检举申严行下。」
十月十二日,上因谕辅臣曰:「秘府求访书籍,近日来者稍多,前日所立赏格,宜更加劝诱,庶几继有来者。」
十九日,诏右文林郎贺廪献碑刻二百七十三本,与堂除差遣。
二(干)[十]五年二十五年:本条应移十八年后。,诏右迪功郎陈友迪投进(书)[所]藏书籍,特差监潭州南岳庙。
十一月二十五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眉州进士苏藻献《苏元老文集》二十五册、柳公权等书画三轴。又彭州进士王偃献蔡襄、未芾书、黄筌、孙知微等画,共一十五轴,望赐推恩。」诏与永免文解。
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宗室秉义郎不 角以家藏米芾临王羲之《破羌帖》来上,诏与优便遣。
十一月八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右迪功郎前严州建德县主簿钱云骙家首(必)[先]关借到阙书二千九百九十余卷,望量与推恩,以劝来者」。诏与循一资。
十八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进士武杰献李邕《披云帖》,已缴进。」诏与免文解一次。
三月一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左迪功郎新(城)[成]都府司理参军郭师心献唐褚遂良临《黄〔庭〕经》一轴,已缴进。乞推恩。」诏与循一资。(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七年正月十日正月十日:该条,本书职官一八之五八至五九系于七年二月十一日。,国史院言:「本院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神宗皇帝昨在京所修正史帝纪、志、传等,并《四朝圣旨》

御笔及应干诏旨等文字。本院获降到指挥,许令投进。昨据资州助教杨志发缴进元佑宰臣吕大防家所藏神宗皇帝、哲宗皇帝两朝御笔,元佑皇太后遗诏,已蒙朝廷将杨志发特补荣州文学出官了当,委是优异。本院窃虑诸路州县臣僚士庶之家,有收得上件四朝文字,不知杨志发推恩因依,未肯投献。乞朝廷(等)[特]降指挥下礼部等:疑误。据文义改。,将杨〔志〕发推恩事(礼)[体]镂板,遍下诸路州军,专委知、通多出文榜晓谕搜访,许令投献,优与推恩。如文字详备者,亦乞将知、通推恩施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二日,中书舍人兼(司)[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赵雄等言:「本院见修《四朝国史》,缘岁月深远,文字散逸,首尾考证甚难。今闻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乐于收书,勤于考古。尝纂《丁未录》,卷秩浩澣,起治平之末,迄靖康之元。其间议论更革,往往编年,该载殆备。乞给札传写。如见得此书果可以稽考四朝未尽事迹,即乞从本院保明,量加旌擢。不唯有助大典,亦足为学者之劝。」诏依。其合用纸札,令临安府应付。(以上《干道会要》)
淳熙三年五月九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李焘言:「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名臣墓志、行状、奏议、著述等文字照使。今询问得吏部侍郎徐度有自着《国纪》一百余卷,其子行简见在湖州寄居。乞下所属,给札抄录赴院,以备参照。」从之。
良言:「严州近 十一月二十四日,参知政事龚

刊《资治通鉴纪事》一书,乃袁枢所编。其书有补治道。或取以赐东宫,增益见闻。」诏本州岛印十部,仍以(卿)[印]本先次来上。
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侍郎阎苍舒言:「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皆是边防利害、修城制度、军器法式、专司法令,不可悉数,皆三馆所当有。臣在蜀时,见《泸州军器 模》一书,最为详备。乞下秘书省,录见有书目,送四川制置司,参对四路州军官书目录。如有所(关)[阙],即令本司抄写,赴秘书省收藏。」从之。
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秘书郎莫叔光言:「国家崇建馆阁,文治最盛。太上皇帝再造区夏,绍兴之初,已下借书分校之令。至十三年,诏求遗书。十六年,又定献书推赏之格。图籍于是备矣。然至今又四十年,承平滋久,四方之人,益以典籍为重。凡搢绅家,世所藏善本,监司郡守搜访得之,往往锓板,以为官书。乞诏诸路监司守臣,各以本路本郡书目解发至秘书省,听本省以《中兴馆阁书目》点对。如有未收之书,即移文本处取索,庶广秘府之储。」诏秘书省,将未发书籍径自关取。
十五年七月十一日,实录院言:「奉旨编集高宗皇帝御(制)[制],今来合要臣僚士庶之家并僧道等处被受或收藏高宗皇帝御笔手诏,及诗颂、杂文、注解经义等文字照使。内行在从本院取索抄录,其临安府并诸州军,欲乞令逐路转运司,严切遍下所管州军县镇等处搜访,借本抄录。仍出赏,募人投献。如稍

多者,从本县保明,优与推恩。」从之。(以上《孝宗会要》)
抚州刊行《祖宗官制旧典》一书,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吏部尚书兼侍读颜师鲁言:「臣顷者伏(吕)[品]式制度,粲然明备,诚当今之龟鉴,万世之法程。臣试摭一二,为陛下言之。太师之官,旷世不拜,使相节度,非勋贤不除。禁从例必先考其履历,始以选授。省府之任,寔为繁剧之地,尤加推择;馆阁之职,皆须荐进,未有不由召试而入藩府监司,先理资序;未有超躐数等而除正郎。员外则有三行之异,官虽未分左右,而出身清浊,于此可辨。京官选人,则有勋阶之转,人材欲其谙练,故仕进新旧,于此别焉。至于衔带阁职,拘以员数,管军立格,尤为至严。横行诸司,使带遥郡者,边功优异,始得落为正任。内臣任都知久次者,方带留后观察,未尝辄以正任承宣使予之。若此之类,未易 举。皆所以别其(留)[流]品,而限其名秩也。故当时人知要官显职,不可以妄求;高爵厚禄,不容于幸得,各安义命,以修职业。而奔兢之门塞,躁进之俗销矣。今朝廷官制,行之既久,固未易遽改。然祖宗立法之意,周思熟虑,至严且密,备见此书,深为有关时政。望下抚州,宣取一帙,置之禁庭。万机之暇,特赐亲览。庶几仰体成规,熟知旧典。除授之际,抑扬高下,皆有据依,而无侥(渝)[踰]之失。」从之。(以上《光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
【宋朝会要】
太平兴国七年九月,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学士扈蒙、直学士院徐铉、中书舍人宋白、知制诰贾黄中、吕蒙正、李至、司封员外郎李穆、库部员外郎杨徽之、监察御史李范、秘书丞杨砺、著作佐郎吴淑、吕文仲、胡汀、著作佐郎直史馆战贻庆、国子监丞杜镐、将作监丞舒雅,阅前代文集,撮其精要,以类分之,为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书成,号曰《文苑英华》。昉、蒙、蒙正、至穆、范、砺、淑、文仲、汀、贻庆、镐、雅继领他任,续命翰林学士苏易简、中书舍人王佑、知制诰范杲、宋湜与、宋白等共成之。帝览之,称善,降诏褒谕。以书付史馆,赐器(弊)[币]各有差。《崇文总目》原稿眉批:「自此下皆非会要,宜销。」谨按,辑稿体例,有引相关文献以补会要者,宣留参考。今改大字为小字夹注,以示区别。:《文苑英华》一千卷,宋白等奉诏撰。采前世诸儒杂着之文。李焘《续通鉴长编》:太宗以诸家文集其数实繁,虽各擅所长,亦榛芜相间,乃命翰林学士宋白等,精加铨择,以类(偏)[编]次为《文苑英华》一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壬寅上之,诏书褒答。(熊克《九朝通略》并川本小类书所载,并取诸此。名世《姓氏辨证》,元有战姓,后汉初战兢为谏大夫,今修书官战贻庆,殆其后欤 《国史》并《会要》,并作战,惟惇)[淳]太宗皇帝丁时太平,以文化成天下。既得诸国图籍,聚名士 熙馆阁官以稀姓为疑,偶失稽考,既修《中兴馆阁书目》,乃改为戴贻庆,误矣。今有忠训郎〔周必大《文苑英华序》〕:战迪、两任汀州差遣,见居于汀。『臣伏(丁)[于]朝,诏修三大书,曰《太平御览》,曰《册府元龟》,曰《文苑英华》,各一千卷。』今二书闽、蜀已刊,惟《文苑英华》,士大夫家绝无,而仅

有。盖所集止唐文章,如南北朝,间存一二,是时印本绝少,虽韩、柳、元、白之文,尚未甚传。其它如陈子昂、张说、九龄、李翱等诸名士文集,世尤罕见。故修书官于宗元、居易、权德舆、李商隐、顾云、罗隐辈,或全卷收入。当真宗朝,姚铉铨择十一,号《唐文粹》,由简故精,所以盛行。近岁唐文摹印浸多,不假《英华》而传,况卷秩浩繁,人力难及,其不行于世则宜。臣事孝宗皇帝,间闻圣谕,欲刻江钿《文海》。臣奏其去取差谬,不足观。帝乃诏馆职裒集《宋朝文鉴》,臣因及《英华》,虽秘阁有本,然舛误不可读。俄闻传旨取入,遂经乙览。时御前置校正书籍一二十员,皆书生稍习文墨者,月给餐钱,满数岁,补进武校尉。既得此为课程,往往妄加涂注,缮写装饰,付之秘阁,后世将遂为定本。臣过计,有三不可:国初,文籍虽写本,然雠校颇精。后来浅学改易,浸失本指。今乃尽以印本易旧书,是非相乱,一也。凡庙讳未祧,止当阙笔,而校正者,于赋中以商易殷,以洪易弘,或值押韵,全韵随之。至于唐讳及本朝讳,存改不定,二也。元阙一句或数句,或颇用古诏,乃以不知为知,擅自增损。使前代遗文幸存者,转增庇颣。三也。顷尝属荆帅范仲艺、均倅丁介,稍加校正。晚幸退休, 求别本,与士友详议,疑则阙之,凡经、史、子、集传注、《通典》、《通鉴》及《艺文类聚》、《初学记》,下至乐府、释老、小说之类,无不参用。惟是元修书时,历年颇多,非出一手,丛脞

重复,首尾衡决。一诗或析为二,二诗或合为一。姓氏差互,先后颠倒,不可胜计。其间赋多用『员来』,非读《秦誓正义》,安知今之『云』字乃『员』之省文 以『尧韭』对『舜荣』荣:《文苑英华》前序作「英」。,〔非读〕(服)《本草注》,安知其为菖蒲 又如切瑳之瑳、驰驱之驱、挂帆之帆、僊装之装,《广韵》各有侧音,而流浴改切瑳为效课,以驻易驱,以席易帆,以仗易装。今皆(止)[正]之,详注逐篇之下,不复 举。始雕于嘉泰改元春,至四年秋讫工。盖欲流传斯世,广熙陵右文之盛,彰阜陵好善之优,成老臣发端之志。深惧来者,莫知其由,故列兴国至雍熙成书岁月,而述证误本末如此。阙疑尚多,谨俟来哲。七月七日,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公、食邑一万伍千六百户、食实封伍千八百户臣周必大谨记。」
【文苑英华】
目录:
赋:天象一(天十首);天象二(日九首);天象三(日十首);天象四(日十一首);天象五(日十首);天象六(月十首);天象七(月十首);天象八(星十首);天象九(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一(云十首);天象十二(云十首);天象十三(风十首);天象十四(雨十首);天象十五(露九首);天象十六(露、霜、雪共九首);天象十七(雷、雹、霞、雾、虹,共十首);天象十八(天仪、大衍,共五首);天象十九(律管九首);天象二十(气象、空、光明、骄阳,共十首)。岁时一(春、元日,共五首);岁时二(春令、中和节、春傩麦秋、七夕,共八首);岁时三(七夕、秋、冬大傩、岁,共九首);岁时四(寒、四,时、闰、漏共九首)。地类一(地土、地图、土牛,共九首);地类二(土、风、麈泥,共六首);地类三(山四首);地类四(山九首);地类五(山十首);地类六(山九首);地类七(石十二首)。水一(水十首);水二(水、水镜、水轮、曲水,共十首);水三(海、河、渭,共十一首);水四(潭、池、

共十首);水五(泉、湍水、泻沟,共九首);水六(沤、潢污、尺波、溺,共六首);水七(水九首);水八(水十一首);水九(井十首)。帝德一(二首,表附);帝德二(九首)。京都(西都、东都,共二首)。邑居一(城阙共九首);邑居二(桥、堤、市,共十首)。宫室一(明堂、宫共十一首);宫室二(殿二首);宫室三(象魏、楼,共八首);宫室四(台八首);宫室五(台九首);宫室六(台阁、厦、柱、础、阶、堂,共九首)。苑囿、朝会(共九首)。禋祀一(郊、大礼,共四首,表附);禋祀二(郊十首);禋祀三(九首);禋祀四(十首)。行幸一(七首);行幸二(九首)。讽谕(四首)。儒学一(十首);儒学二(十首);儒学三(十首)。军旅一(十一首);军旅二(十一首);军旅三(十首)。治道一(九首);治道二(十首);治道三(十首)。耕藉(田,农附九首)。乐一(筝、錞、琵琶、笙、箫、埙,共六首);乐二(箜篌、笛罄、匏、乐器,共十首);乐三(观乐、听乐、乐,共十首);乐四(十首);乐五(十一首);乐六(十首);乐七(琴九首);乐八(丝竹、声歌,共八首);乐九(舞十首)。锺鼓(十首);杂伎一(九首);杂伎二(八首)。饮食(九首)。符瑞一(十一首);符瑞二(十四首);符瑞三(十一首);符瑞四(十首);符瑞五(十一首);符瑞六(十一首)。人事一(九首);人事二(六首);人事三(六首);人事四(十首);人事五(十首);人事六(梦,九首);人事七(妇人,九首)。志一(四首);志二(七首);志三(二首)。射博奕(十二首)。工艺(九首)。器用一(鼎、剑,共十首);器用二(剑九首);器用三(衡、量、度、金柅,共十首);器用四(镜十首);器用五(书架、书轴、书袋、笔、砚,共十首);器用六(歌器、扑满,共十首);器用七((扇、如意、鹿)[麈]尾、剪刀、瓢,共十三首);器用八(九首);器用九(十首)。服章一(玉,九首);服章二(玉、象环、印、笏、冠,共十一首);服章三(衣、表、履、舄,共十一首)。图画(十首)。宝一(玉十首);宝二(玉十一首);宝三(珠十首);宝四(金十首);宝五(五首)。丝帛一(五首);丝帛二(十首)。舟车一(车十一首);舟车二(舟八首)。

薪火(十一首);畋渔(十一首)。道释(十首)。纪行(二首)。游览一(五首);游览二(八首)。哀伤一(三首);哀伤二(八首)。鸟兽一(兽十首);鸟兽二(兽十首);鸟兽三(兽十首);鸟兽四(兽十首);鸟兽五(鸟十二首);鸟兽六(鸟九首,表附);鸟兽七(鸟十二首);鸟兽八(鸟十一首)。虫鱼一(十一首);虫鱼二(十二首);虫鱼三(九首);虫鱼四(十四首)。草木一(木七首);草木二(木十一首);草木三(木十二首);草木四(竹九首);草木五(十首);草木六(五首);草木七(九首);草木八(十首)。
诗:天部一(日、月,共六十四首);天部二(月、星,共七十一首);天部三(雨七十七首);天部四(雪五十六首);天部五(雪、晴、霁,共五十八首);天部六(风、云、霜、露、雾、烟、霞、天河、虹蜺,共六十八首);天部七(元日、春、人日、上元、寒食、上已、夏、端午、伏日,共八十八首);天部八(秋、七夕、九日、冬、除夜,共八十八首)。地部一(山五十六首);地部二(山四十九首);地部三(山洞、峡石,共五十九首);地部四(海、江、潮,共六十一首);地部五(河湖、潭、水泉,共五十七首);地部六(泉、瀑布杂题,曲江、昆明、温汤,共六十七首);地部七(池游泛,共六十三首);地部八(池杂题,溪游泛,溪杂题,共六十五首)。帝德(六十首)。应制一((锡)宴、酺宴,共五十二首);应制二(侍宴七十二首);应制三(巡幸五十七首);应制四(巡幸、扈从,共五十七首);应制五(岁时六十七首);应制六(七夕、九日、雨、喜晴、雪,共六十三首);应制七(宫、台、宅,共四十三首);应制八(殿、楼、阁、亭园、幸宅,共七十首);应制九(昆明池、兴度池、降庆池、公主林亭、送公主,共七十四首);应制十(送饯四十三首);应制十一(寺院、宫观,共六十五首)。应令。应教(六十一首)。省试一(州、府试附,四十六首);省试二(州府试附,四十九首);省试三(州府试附,四十七首);省试四(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五(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六(州府试附,四十七首);省试七(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八(州府试附,四十五首);省试九(州府试附,四十六首);省试十(州府试附,四十七首)。朝省一(趋朝、寓直,六十

四首);朝省二(寓直五十八首)。乐府一(五十四十首);乐府二(六十九首);乐府三(五十四首);乐府四(四十八首);乐府五(四十四首);乐府六(六十六首);乐府七(六十首);乐府八(四十六首);乐府九(三十六首);乐府十(六十三首);乐府十一(五十七首);乐府十二(四十二首);乐府十三(八十九首);乐府十四(四十七首);乐府十五(五十六首);乐府十六(四十首);乐府十七(七十一首);乐府十八(五十二首);乐府十九(四十七首);乐府二十(四十四首)。音乐一(乐、琴、筝、笙、琵琶、箜篌、箫、笛、杂乐,共七十六首);音乐二(歌、舞、歌妓,共七十二首)。人事一(宴集六十七首);人事二(宴集六十八首);人事三(宴集五十六首);人事四(宿会七十五首);人事五((逄)[逢]遇六十八首)。释门一(五十首);释门二(六十五首);释门三(五十九首);释门四(七十首);释门五(六十五首);释门六(六十九首)。道门一(仙五十八首);道门二(宫观六十四首);道门三(宫观、送赠道人,共五十九首);道门四(送赠道人、送宫人入道,共六十四首)。隐逸一(征君、居士、处士,共六十二首);隐逸二(处士、山人,共六十六首);隐逸三(山人、隐士,共七十五首)。寺院一(塔附,四十四首);寺院二(塔附,四十九首);寺院三(塔附,六十一首);寺院四(塔附,六十五首);寺院五(塔附,五十六首);寺院六(塔附,六十七首);寺院七(塔附,六十九首)。詶和一(三十七首);詶和二(四十一首);詶和三(四十四首);詶和四(五十九首);詶和五(四十八首);詶和六(六十七首);詶和七(五十五首)。寄赠一(三十首);寄赠二(三十首);寄赠三(二十九首);寄赠四(四十五首);寄赠五(三十一首);寄赠六(四十一首);寄赠七(四十九首);寄赠八(四十九首);寄赠九(五十一首);寄赠十(四十九首);寄赠十一(四十五首);寄赠十二(四十一首);寄赠十三(五十一首);寄赠十四(五十二首);寄赠十五(八十二首);寄赠十六(五十七首);寄赠十七(六十二首);寄赠十八(八十三首);寄赠十九(六十六首)。送行一(六十三首);送行二(六十三首);送行三(五十九首);送行

四(五十首);送行五(四十九首);送行六(六十九首);送行七(六十二首);送行八(六十首);送行九(六十二首);送行十(七十首);送行十一(六十四首);送行十二(五十六首);送行十三(六十八首);送行十四(七十八首);送行十五(七十一首);送行十六(五十七首);送行十七(六十首);送行十八(六十二首);送行十九(送人省觐七十六首);送行二十(歌附,赋物,送人,五十六首)。留别一(六十首);留别二(五十七首);留别三(七十七首)。行迈一(六十一首);行迈二(四十六首);行迈三(五十三首);行迈四(六十二首);行迈五(六十二首);行迈六(七十四首);行迈七(十二首);行迈八(奉使五十首);行迈九(奉使、馆驿,共六十四首);行迈十(馆驿八十首)。军旅一(讲阅、征(代)[伐]、边(寒)[塞]共七十六首);军旅二(边将六十四首)。悲悼一(追述三十七首);悲悼二(哭人三十八首);悲悼三(哭人六十一首);悲悼四(哭人六十二首);悲悼五(哭人、哭僧道、哭伎、送葬,共七十一首);悲悼六(坟墓五十五首);悲悼七(第宅五十九首);悲悼八(怀古四十八首);悲悼九(遗迹四十八首);悲悼十(挽歌八十六首)。居处一(宫苑、殿楼,共五十一首);居处二(楼七十一首);居处三(楼台共六十九首);居处四(阁台共六十三首);居处五(亭七十三首);居处六(亭六十九首);居处七(园斋八十五首);居处八(别业、村墅,共六十四首);居处九(村墅、山庄、田家,共六十四首)。郊祀(宿斋、祠庙,共六十四首)。花木一(牡丹、桃、杏、紫微,共五十三首);花木二(花七十五首);花木三(花、柳,共七十七首);花木四(松、 、桂、桧、桐、槐,共五十七首);花木五(竹、笋,共五十四首);花木六(果实、木藤,共六十八首);花木七(药、茶、兰、萱草、苔、苇、萍、枸杞、杂咏、木叶,共五十七首)。禽兽一(禽七十七首);禽兽二(禽、虫,共八十三首);禽兽三(虫、兽、鱼、龟,共六十七首)。
歌行:天。四时(共二十七首)。僊道(二十二首)。纪功征戍(共十四首)。音乐上(十九首);音乐下(二十三首)酒(十八首);草木(二十首)。书(十三首)。图书(十六首)。杂赠(十四首)。送别(十七首)。山石、

隐逸、佛寺(共二十二首)。楼台、宫阁、园亭、(经)[松]竹(共二十九首)。兽(十五首)。禽(十五首)。愁怨(十八首);服用(十八首)。博戏(十二首);杂歌上(三首);杂歌中(十二首);杂歌下(十七首)。
杂文:问答一(七契、七励,共十六首);问答二(七召、答蜀父老问,共九首);问答三(五首)。骚一(五悲文、吊屈辞,共八首);骚二(释疾文、祝疠文,共四首);骚三(十三首);骚四(七首);骚五(十首)。帝道(四首)。明道(三首)。杂说一(八首);杂说二(释(办)[辩]共十三首);杂说三(十一首)。辩论一(八首);辩论二(十七首);辨论三(五首);辩论四(十四首);辩论五(五首)。赠送(三首);箴诫(十三首)。谏(剌)[刺]杂说(三首)。纪述一(四首);纪述二(七首);纪述三。辩论(共十一首)。讽谕一(九首);讽谕二(九首)。论事(五首)。杂制作(三十八首)。征伐杂制作(共十六首)。识行杂制作(共九首)。纪事杂制作(共九首)。
中书制诰:北省一(侍中、中书令、门下侍郎、左右常侍,共二十七首);北省二(给事中、谏议,共三十三首);北省三(中书舍人、知制诰,共三十一首);北省四(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补阙,左右拾遗、通事舍人,共三十首)。翰苑(二十一首)。南省一(左右仆射、左右丞,共二十三首);南省二(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共二十首);南省三(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侍郎,共十七首);南省四(兵部侍郎、户部侍郎、刑部侍郎、礼部侍郎、工部侍郎,共二十首);南省五(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六(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七(员外郎三十二首);南省八(员外郎,共三十三首)。宪台一(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共二十七首);宪台二(御史、知杂御史,共二十六首);宪台三(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共三十三首)。卿寺一(太常卿、宗正卿、光禄卿、卫尉卿,共二十三首);卿寺二(太仆卿、大理卿、鸿胪卿,卿太府卿,共二十五首);卿寺三(少卿,三十首)。诸监(少监,十九首)。馆殿(监官,附史馆修撰、校理、太常博士、秘书郎、著作郎、祭酒、司业、共三十一首)。环卫一(上将军、大将军,共二十四首);环卫二(将军,三十八首)。东宫官一(三太、三少、宾客、詹事,共二十六

首);东宫官二(庶子、中允、司义、谕德、赞善、洗马、舍人,共三十七首)。王府(二十七首)。京府一(京兆尹、河南尹、京府少尹、次府少尹,共二十八首);京府二(县令,三十五首)。诸使一(观察十六首);诸使二(防御十四首、团练八首)。郡牧一(刺史二十九首);郡牧二(刺史二十一首)。幕府一(副使、判官、记室、支使、推官,共二十七首);幕府二(幕职,共制二十三首)。上佐(长史、别驾、司马,共三十八首)。邑宰(簿,尉附,共三十五首)。封爵(封公、封侯、封伯、封子男爵,共二十二首)。加阶、开府、特进(共二十七首)。内官(内侍省,内谒者监局丞令,内官加恩共二十九首)。命妇(国夫人、太夫人、郡夫人、郡君、大君、县君、共二十四首)。
翰林制诏:赦书一(登极四首);赦书二(改元五首);赦书三(尊号四首);赦书四(尊号二首);赦书五(禋祀六首);赦书六(禋祀六首);赦书七(禋祀二首);赦书八(禋祀一首);赦书九(禋祀一首);赦书十(禋祀一首);赦书十一(禋祀一首);赦书十二(平乱五首);赦书十三(立太子六首);赦书十四(杂赦八首)。德音一(宣慰四首,放减十首);德音二(赈恤七首);德音三(赈恤六首);德音四(招抚五首);德音五(征伐五首);德音六(诛罪五首);德音七(杂德音十一首);德音八(杂德音七首)。册文一(皇帝即位六首,尊号四首);册文二(皇太子二十一首);册文三(诸王二十首);册文四(诸王十八首);册文五(皇后四首,公主九首,公主制七首);册文六(九锡六首)。制书一(命相二十五首);制书二(命相十七首);制书三(命相十七首);制书四(都元帅、副元帅、都统、招讨、异姓王,共七首)。制书五(节镇十四首);制书六(节镇十三首);制书七(节镇二十首(首)二十二首:原作「二十首首」,令按《文苑英华》卷四五四,该目下实二十二首,因据改。);制书八(节镇十四首);制书九(节镇二十三首);制书十(节镇十六首);制书十一(节镇十六首)。诏 一(命将、赐将士书,共九首);诏 二(朝集使十三首);诏 三(巡抚、宣抚、宣慰、巡察共十四首);诏 四(巡幸、搜贤、籍田、劝农,共十六首);诏 五(改革、兴复,共五首);诏 六(废置、条理共十一首);诏 七(戒励职官,戒

励风俗,禁制,共十九首)。批答一(答上尊号,答贺赦,答贺德音,共二十二首);批答二(答驾破贼,答贺表,答谢表,共二十七首)。蕃书一(回(体)[鹘],突厥,党项,共十三首);蕃书二(吐蕃十一首);蕃书三(吐蕃黠 斯,纥扢斯、南诏,共十三首);蕃书四(骠国,新罗,渤海,溪,契丹突骑施,护密,诸国,共二十六首)。铁券、青词、孍文(共十八首);策门、贤良、秀才(共十五道)。进士(十九道);进士、明经(共二十二道);进士、明经(共二十八道)。文苑、元经(共四道)。将相(八道)。宁邦、经国、长才(共九道)。方正、沈谋(共五道)。方正文苑(共七道)。方正(七道);方正(四道)。雅丽(二道);雅丽(四道)。直言(一道)。体用(二道);体用(二道);体用、直言(共二道)。直言(二道)直言、茂才(共二道);直言(一道);直言(一道)。帝王(十道);任官(十二道)。政化(十一道)。礼乐(五道)。刑法上(五道);刑法下(十道);平农商(八道)。历运、灾祥(共七道)。泉货、边塞(共十二道)。求贤、文学、射御(共十道)。判、干象、律历(二十三道)。岁时(十九道)。岁时雨雪傩(十九道)。水旱灾荒(二十一道)。礼乐(二十六道)。乐(十九道)师学(十六道)。勤学、堕教、师殁、直讲(共十六道)。教授文书(二十一道)。书数、师学、射、投(壸)、围棋(共二十七道)。射御(三十一道)。选举(三十道)。礼贤(二十七道)。祭祀一(天地、岳、渎,共十九道);祭祀二(山川、百神、宗庙,共十七道);祭祀三(封君、诸候、大夫,共十九道);祭祀四(杂祭祀二十八道)。丧礼上(二十七道)。丧礼下(二十六道)刑狱(二十八道)。田农(二十二道);田农(二十四道);田农(二十二道);田农(二十道)。田税、沟渠(共二十八道)。堤堰、沟渠、陂防(共二十三道);户贯、帐籍(共二十三道)。商贾(十八道);商贾、佣赁(共十七道)。封建、拜命、请命、职官(共二十一道)。为政(十五道)。县令(十六道)。县命、曹官、

小吏(共十九道)。继嗣、封袭(共二十三道);袭封孝感(共十八道);孝感(十七道)。畋猎(十七道)。卤簿、刻漏、印鉴、枕钧(共十三道)。军合上(十九道);军合下(十九道)。衣冠、扇、食、酒器、炭、槁、瓦(共十八道)。国城、官宅、墙井(共三十二道)。关门、道路(共三十一道)。钱帛、玉璧、果木(共二十三道);鸟兽(二十四道)。易卜、疾病、占相、妖言、巫梦(共二十三道)。杂判(三十七道)。双关上(十二道);双关中(十二道);双关下(十二道)。
表:贺登极、贺郊礼(共十六首);上尊号一(十二首);上尊号二(十五首)。封禅明堂(共十首)。后妃、太子(共十八首)。贺赦一(十六首);贺赦二(十七首);贺赦三(十一首)。贺祥瑞一(二十七首);贺祥瑞二(二十三首);贺祥瑞三(二十二首)。贺祥瑞四(十四首);贺祥瑞五(十六首)。贺捷一(十六首);贺捷二(十八首);贺捷三(十四首)。杂贺一(十五首);杂贺二(十四首)。迁祔、慰贺(二十一首)。宰相让官一(十五首);宰相让官二(十六首);宰相让官三(十一首);宰相让官四(十六首)。节察(剌)[刺]史让官(十七首)。文官让官(二十首)。藩王让官(杂让附,二十一首)。让起复(二十四首)。辞官一(十二首);辞官二(二十一首)。宰相杂谢一(十八首);宰相杂谢二(十七首)。藩镇谢官一(十六首);藩镇谢官二(十九首);藩镇谢官三(十七首);藩镇谢官四(十二首)。公卿杂谢一(十七首);公卿杂谢二(十六首);公卿杂谢三(二十一首)。谢亲属加官(二十三首)。谢文章(十二首);谢春冬衣(禄廪附,二十六首)。谢茶药(果子、彩帛附,二十三首)。节朔谢物(宴赐附,二十二首);节朔谢物(二十四首)。谢追赠官丧葬(二十六首)。谢诏 慰问(二十一首)。请听政(十八首)。请劝进及村岳行幸(十一首)。陈情一(十四首);陈情二(自叙附,九首)。请致仕一(十首);

请致仕二(谢附,十三首)。太子、公主上请(僧请附,十四首)。请朝观(十八首)。杂上请一(十三首);杂上请二(十七首);杂上请三(十九首)。进文章一(十七首);进文章二(十一首)。举荐(七首)。进祥瑞(十八首)。杂进奉、上礼食(共二十首)。边防一(八首);边防二(十首);边防三(屯田、仓牧附,十一首)。刑法一(九首);刑法二(十首);刑法三(十三首)。谏畋猎游宴(十三首)。谏营造(寺观、佛像、都邑,共六首)。上封事(六首)。杂谏论一(十一首);杂谏论二(十三首);杂谏论三(十三首)。遗表(七首)。笺(九首)。
状:谢恩一(十二首);谢恩二(二十二首);谢恩三(二十二首);谢恩四(十八首);谢恩五(二十三首);谢恩六(二十七首);谢恩七(二十首)。贺上(十一首);贺中(十三首);贺下(十七首)。荐举上(一十四首)荐举下(十三首)。进贡上(二十五首);进贡中(二十五首);进贡下(十五首)。杂奏状(二十一首)。陈情(十五首)。
檄:檄一(七首);檄二(六首)。露布一(四首);露布二(四首)。弹文(六首)。移文(八首)
启:谏诤(十一首)。劝学、荐士、贺官(杂贺附,共十四首)。谢官(十九首)。谢辟署(十九首)。谢赐赉杂谢(共二十六首);谢文序和诗(八首);上文章上(八首);上文章下(十七首)。投知一(九首);投知二(七首);投知三(九首);投知四(十首);投知五(十七首);投知六(十四首);投知七(十五首)。杂启上(十七首);杂启下(十六首)。
书:太子诸王(十三首)。宰相上(二首);宰相中(七首);宰相下、北省(共七首);省上(十二首);省下(七首)。节度上((剌)[刺]史附,四首);节度下((剌)[刺]史附,八首)。幕职上(二首);幕职下(二首)。州县(二首);刑法上(三首);刑法下(四首)。谏诤上(五首);谏诤下(六首)。赠答上(十三首);赠答中(五首);赠答下

(十二首)。文章上(四首);文章中(十二首);文章下(七首)。边防上(七首);边防中(五首);边防下(七首)。劝谕上(四首);劝谕下(四首)。宗亲上(七首);宗亲下(四首)。交友上(五首);交友下(三首)。道释(隐逸附,九首)。荐举上(铨选附,十首);荐举下(一首)。经史(十首)。迁谴上(七首);迁谴中(八首);迁谴下(二首)。杂书(六首)。
疏:封建、行幸、边防书籍(共十三首)。直谏(九首)。选举(五首)。刑法(八首)。货殖上(三首);货殖下(一首)。水旱杂疏(共八首)。
序:文集一(三首);文集二(四首);文集三(八首);文集四(六首);文集五(八首);文集六(七首);文集七(七首);文集八(二首);文集九(九首)。游宴一(二十首);游宴二(十九首);游宴三(二十一首);游宴四(十六首)。诗集一(九首);诗集二(八首);诗集三(九首)。诗序一(二十一首);诗序二(十六首);诗序三(十八首)。饯送一(十六首);饯送二(二十二首);饯送三(二十六首);饯送四(十九首);饯送五(二十四首);饯送六(二十六首);饯送七(二十四首);饯送八(二十三首);饯送九(十九首);饯送十(十三首);饯送十一(二十二首);饯送十二(二十四首);饯送十三(十七首);饯送十四(二十一首);饯送十五(十五首);饯送十六(十四首)。赠别(共十八首)。杂序一(九首);杂序二(八首);杂序三(十三首);杂序四(八首)。
论:天道(共十首)。阴阳(七首)。封建(七首)文(九首)。武(八首)。贤臣(十一首)。臣道(十一首);政理(七首)。
释:食货(共七首);兄弟、宾友(四首)。刑赏(六首)。医卜相时令(共十首)。兴亡上(三首);兴亡中(六首);兴亡下(八首)。史论一(六首);史论二(十四首);史论三(八首);史论四(十首);杂论上(十首);杂论中(八首);杂论下(

十三首)。
议:封禅、郊祀、庙乐(共九首)。明堂(十首)。宗庙(十一首)。祭祀(十首)。选举(十首)。冠冕、经籍(共六首)。丧服(七首)。刑法(八首)。货食、边防(共八首);杂议(十一首)。连珠、喻对(共五十八首)。
颂:帝德上(四首);帝德中(四首);帝德下(十五首)。颂德上(六首);颂德下(二十五首);宫阙上(九成宫一首);宫阙下(三首);杂颂上(二首);杂颂下(七首)。
赞:帝德、圣贤(共四十九首)。佛像上(二十首);佛像中(道像附,二十二首);佛像下(七首)。写真(二十五首)。图画杂赞(共三十一首)。
铭:纪德(三首)。塔庙上(画像附七首);塔庙下(八首)。山川(十七首)。楼观、关防、桥梁(共十四首)。器用(十七首)。杂铭(十三首)。
箴:杂箴(共二十三首)。
传:传一(三首);传二(六首);传三(六首);传四(七首);传五(十三首)。
记:宫殿(一首)。厅壁一(中书、翰林,共六首);厅壁二(尚书省、御史台,共九首);厅壁三(寺、监、府、署,共七首);厅壁四(藩镇、州郡上,共八首);厅壁五(州郡中,七首);厅壁六(州郡下、监军、使院、幕职上,共八首);厅壁七(幕职下,州上佐、州官上,共八首);厅壁八(州官下、县令上,共十一首);厅壁九(县令下、丞、簿、尉上,共十首);厅壁十(簿尉下,宴(响)[飨],共八首)。公署上(七首);公署(四首);馆驿、楼上(共九首);楼下、阁上(共九首)。城(四首)。城门、水门、斗门、桥、井(共九首)。河渠(五首)。祠庙上(八首);祠庙下(七首)。祈祷(二首)。学校校讲论文章(共十首)。释氏一(寺院上,共七首);释氏二(〔寺〕院下、佛像上共九首);释氏三(佛像下、经上,共十首);释氏四(经下、塔、石柱、石阶,共八首);释氏五(幢、方丈、西轩、僧,共八首)。观尊像(童子,共七首)。宴游一(宴游、溪谷、丘、园、圃,共十四首);宴游二(亭上,九首);宴游三(亭中,十首);宴游四(亭下,十一首);宴游五(居处、堂上,八首);宴游六(堂下,泉、瀑、池上,共八首);宴游七(池下、竹、山石,共八首)。纪事上(六首);纪事下

(六首)。刻候、歌乐、图尽(共十首)。灾祥、质疑、寓言(共八首)。杂记(七首)。
谥哀册:谥册(四首)。哀册上(四首);哀册下(七首)。后妃上(七首);后妃下(七首)。太子(八首)。
谥议:谥议上(十八首);谥议下(十二首)。
诔:诔一(四首);诔二(五首)。
碑:封禅(一首)。儒一(二首);儒二(六首);儒三(三首)。道一(二首);道二(三首)。释一(三首);释二(三首);释三(二首);释四(二首);释五(二首);释六(三首);释七(四首);释八(二首);释九(四首);释十(四首);释十一(四首);释十二(三首);释十三(三首);释十四(四首);释十五(四首);释十六(三首);释十七(五首);释十八(五首);释十九(四首)。德政一(四首);德政二(二首)。纪功一(三首);纪二(平淮西,二首)。隐居、孝善(共四首)。遗爱(三首)。台(一首)。陵庙(四首)。祠堂(二首)。祠庙一(五首);祠庙二(三首)。家庙一(三首);家庙二(三首);家庙三(三首)。将相一(二首);将相二(三首);将相三(二首);将相四(三首);将相五(二首);将相六(二首);将相七(三首)。王爵一(二首);王爵二(三首);王爵三(三首)。职官一(北省三首);职官二(北省、翰林,共五首);职官三(南省一四首);职官四(南省二三首);职官五(南省三三首);职官六(南省四四首);职官七(寺、监五首);职官八(东宫官一三首);职官九(东宫官二三首);职官十(东宫官三三首);职官十一(王府三首);职官十二(诸将军一二首);职官十三(诸将军二三首);职官十四(诸将军三三首);职官十五(诸将军四三首);职官十六(诸将军五四首);职官十七(诸将军六三首);职官十八(诸将军、将校,五首);职官十九(都督一二首);职官二十(都督二二首);职官二十一(都督三五首);职官二十二(节度一二首);职官

二十三(节度二三首);职官二十四(节度三二首);职官二十五(节察防团使副四首);职官二十六(留守、少尹共三首);职官二十七((剌)[刺]史一三首);职官二十八((剌)[刺]史二四首);职官二十九((剌)[刺]史三四首);职官三十((剌)[刺]史四四首);职官三十一((剌)[刺]史五三首);职官三十二((剌)[刺]史六四首);职官三十三(长史一二首);职官三十四(长史、二司马,共六首);职官三十五(别驾、判官,共三首);职官三十六(州官三首);职官三十七(县令一二首);职官三十八(县令二,丞、尉附,共四首)。宦官上(五首);宦官下(二首)。妇人上(六首);妇人下(四首)。
志:皇亲(八首);宰相一(四首);宰相二(二首);宰相三(二首)。职官一(六首);职官二(五首);职官三(七首);职官四(六首);职官五(四首);职官六(七首);职官七(四首);职官八(京官附,七首);职官九(六首);职官十(四首);职官十一(六首);职官十二(五首);职官十三(六首);职官十四(五首);职官十五(六首);职官十六(四首);职官十七(五首);职官十八(七首);职官十九(八首);职官二十(五首);职官二十一(五首);职官二十二(十二首)。杂一(七首);杂二(十二首)。妇人一(十首);妇人二(八首);妇人三(八首);妇人四(八首);妇人五(八首);妇人六(八首);妇人七(六首)。墓表(七首)。
行状:行状一(三首);行状二(三首);行状三(三首);行状四(二首);行状五(三首);行状六(五首);行状七(四首)。
祭文:交旧一(十三首);交旧二(十一首);交旧三(十二首);交旧四(十首);交旧五(十五首);交旧六(十二首);交旧七(七首);交旧八(八首);交旧九(十三首);交旧十(十三首);交旧十一(十一首);交旧十二(八首);交旧十三(四首)。亲族一(十一首);亲族二(九首);

亲族三(七首);亲族四(十五首);神祠一(祭、禜、禡、褐、十七首);神祠二(祈祷十三首);神祠三(报赛十九首)。古圣贤(十三首)。哀吊上(十三首);哀吊下(九首)。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校勘经籍

校勘经籍
【宋会要】

淳熙四年十月五日,诏临安府校正开雕《圣宋文海》,专委秘书郎吕祖) ([谦]。既而祖谦言:「《文海》元是书坊一时刊行,去取未精。名贤高文大册,尚多遗落。今乞一就增损,仍断自中兴以前铨次,庶几可以行远。」从之。
六年二月八日,诏:「秘书郎吕祖谦编次《文海》采取精详,观其用意,有益治道。可除直秘阁,添差浙东安抚司参议官。」祖谦以病丐祠,故宠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献书升秩

献书升秩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八月,以乡贡进士孟瑜为光州固始县主簿。瑜长沙人,尝着《野史》三十卷。石熙载在湖南时,瑜尝出入门下,颇见厚。至是来献,其所著书,熙载以言,而有是命。
雍熙三年正月,著作佐郎乐史献所著书《贡举事》二十卷、《登科记》三十(二)卷、《题解》二十卷、《唐登科文选》五十卷、《唐孝悌录》十五卷、续五卷、《续卓异〔记〕》三卷。太宗嘉(定)[之],以史为著作郎,直史馆。
淳化三年七月,翰林承旨苏易简献故著作郎直史馆罗处约平生所著文十卷,号《东观集》。易简与处约俱蜀人,少相友善。哀其死也,收拾遗草上之。诏藏史馆。
至道元年五月十九日,同州冯翊县民李元真诣阙献《养蚕经》一卷,有司以非前代名贤所撰,不敢以闻。帝遽索观之,怜其不忘本业,留书禁中。赐元真钱一万。
二年四月,知长州乐史献《总仙集》三十七卷,并《目录》四卷。帝宣示宰臣等,称其从政之余,能有諲述,诏付史馆。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该条内容与上下文不协,原眉批:「咸平二年条,可归召试除职。」,比部员外郎刁衎献《本说》十卷,召试学士院,授秘阁校理。
三年四月,直昭文馆勾中正上石本大小篆、八分三体书《孝经》。真宗召至便殿坐,问其直馆凡几岁。中正言:「太平兴国二年自潞州录事召入,太宗擢寘馆殿」。帝又问所书《孝经》几许时方毕,曰:「凡十年。」遂赐金紫。藏其

书于秘阁。仍命别进三本送三馆。
八月二十四日,又赐中正诏书曰:「汝志在儒书,精通字学。得史籀之旧法,见蔡邕之古文。深穷旨归,老益遒健。省阅之外,嘉孍尤多。」
八月十八日,翰林学士承旨宋白言:「看详烂柯山人蔡望所进《新注阴符经》,难于施行,乞付史馆。」从之。望特授中岳庙主簿。
四年正月,武胜军节度使知河南府李至表上故史馆编修杨文举所注尹玉羽《春秋字源赋》,诏以赋送秘阁,赐文举子宁同学究出身。
十二月,工部侍郎致仕朱昂上《资理论》三卷,诏付史馆,仍令写本留中。
六年五月,知广州(陵)[凌]策献《海外诸蕃地里图》。
八月,太仆少卿直秘阁钱惟演上《咸平圣政录》二卷。
景德元年五月,直昭文馆宋惟翰献新注扬雄《太玄经》十卷,诏付史馆。
二(十)[年]十一月,二年:原作「二十」,眉批:「渭清按:『二十』是二年之误」。因据改南郊卤簿使王钦若上《卤簿记》三卷,诏奖之,《记》付史馆。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怀安军鹿鸣山人黄敏为本军助教。敏通经术,尝注《九经余义》四百九十篇。转运使滕涉以其书上进,帝令学士晁迥等看详,迥等言:「所著撰甚有可采。」故特有是命。
九年九月六日,大理寺丞郭昭度上其父翰林侍读学士贽集三十卷,诏赐名《文懿集》,仍付史馆。贽谥文懿,因以名集。
天禧二年七月十八日,富顺监言:「本监神龟山人李见撰《易枢》十卷。」诏附递以闻。
五年五月,太常博士郑向表进所撰《五代开皇纪》三十卷,及《天

禧圣德颂》一首,求试。诏令与优便任使。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十七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御史中丞刘筠、知制诰钱易、龙图阁(侍)[待]制縢涉、刘烨、知杂蔡齐表上徐州文学刘颜集《辅弼(召)[名]对》并目录四十一卷,诏颜与家便簿、尉,仍谕宰臣等以所进书甚有可采,见令录本,以备观览。
九月十六日,中书门下言:「将作监致仕胡(但)[旦]先撰《汉春秋》一百卷,久未进纳。」诏令本州岛附递进纳,候(致)[至]取旨。
二年二月,州以旦书上进,诏授秘书监致仕,仍命一子为京寺主簿。
二年六月,故司空致仕赠中书令张齐贤妻临淮郡夫人柴氏上齐贤《文集》,仍言孙男子奭进士登第,历官两任,乞为末品京官。诏与奉礼郎。
五年二月,知宁州杨及上《重修五代史》。仁宗曰:「五代乱离,事多浅近。」宰臣王曾等曰:「五代安危之迹,本末昭然,其余可为鉴诫,而不足师法。」帝深以为然。
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玉海》卷四七作「二十一日辛卯」。,秘书监致仕胡旦上《演圣通论》七十二卷、《五代史略》四十三卷、《将帅要略》五十三卷,乞给赐钱米,充纸札之费,仍乞男彤赐一名目。诏襄州旧俸外,月特给米麦各三石,彤与文资官。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王沿上《春秋集传》(五十)[十五]卷。帝嘉其好学,降诏奖谕。仍加直昭文馆。
十月十三日,知制诰丁度上《春牛经序》,诏编修院令司天监再看详,写录以闻。编修院言:「与司天监王立等看详修定,乞改名《土牛

经》,送崇文院镂板颁行。」从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都官员外郎充崇政殿说书兼国子监直讲贾昌朝上言:「撰到《春秋要论》五册,如堪圣览,乞付臣点句及音切字,乞进纳。」诏昌朝令舍人院试。
宝元二年二月一日,太常丞詹庠上《君臣龟鉴》六十卷。诏书奖谕,仍令审官院与先次差遣。
康定元年三月十八日,太子中允阮逸上《锺律制议》并图三卷,诏送秘阁。
七月五日,集贤校理李昭遘上《太宗晋邸圣制》三卷、《永熙政范》二卷。降诏褒谕。
九月四日,翰林学士晁宗悫等上大理评事苏舜宾集《献纳大典》一百卷。翰林学士王尧臣等上前渭州军事推官魏庭坚撰《四夷龟鉴》三十卷。殿中丞充武胜军院伴读王琥献《平戎万略》。大理寺丞王缜上《少阳佳范》十卷。诏舜宾、庭坚候得替与试,琥、缜降诏奖谕,书并送史馆。
十二月十七日,翰林学士王尧臣上通判滑州秘书丞蔡亶撰《通志论》十三篇,「备言攻守之策,如其可采,乞于陕西缘边任使。」诏知干州。
二年二月十日,右班殿直阁门祗候濠州都监赵珣上所撰《聚米图》,诏(询)[珣]赴阙。
八月,诏臣僚子孙进纳家集,须得尽以编录。如或分次重迭投进,苟求恩泽者,仰中书勘会以闻,必行朝典。
庆历五年闰五月闰五月:《长编》卷一五六本年作「六月」。,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上泽州进士刘羲叟注释司马迁《天官书》及着《洪范灾异》,召试舍人院,命以为试大理评事。
六年七月九日,参

知政事宋庠上所撰《纪年通谱》。庠取十七代正史,并百家杂说,凡正伪年号成一书,诏送史馆。
八年三月,中书言臣僚子孙将父祖文集编进,陈乞恩泽,多是亡殁多年,狂妄侥求。诏今后丞、郎并龙图阁直学以上,薨卒五年内,如有家集,并许亲的子孙投进,当议送两制看详。如文章典雅,为众所推,即具闻奏,特与依例施行。其文集仍(乞)[付]馆阁。
皇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大理评事孙坦进《周易析蕴》十卷。帝赏其(勒)[勤]博,命任回与试馆职。
十二月十二月:苗校:《长编》卷一七一本年、《群书考索 后集》卷一六作「十月」。,观文殿学士丁度等上前后《汉书节义》赐名曰《前史精要》。
四年二月,宗室右屯卫大将军克继上《广夏竦所集古文韵》六卷。帝谓辅臣曰:「宗室中向学者鲜,独克继孜孜于字学,宜降诏奖谕,仍以其书送秘阁。」
五月二日,以太常丞致仕代渊为祠部员外郎致仕,以臣僚上其所著《周易旨要》二十卷,而帝嘉其高尚,故特宠之。
五年六月,皇侄右神武大将军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奖谕。
七月,蕲州判官李虚一上《溉漕新书》四十卷,诏送河渠司,以备检阅。其书盖记古今河渠事。虚一特循一资。
闰七月二十五日,以益州布衣章为本州岛助教,以田况上其所撰扬雄《太玄经发隐》三篇,特录之。
十一月,管勾司天监公事周琮上《军中占》三卷,诏送秘阁。
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学士王洙上《周礼器图》。先是,洙讲《周礼》,帝因命画车服、冠冕、笾豆、簠簋之

制及图,成而上之。
十二月十八日,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宋咸上所著《周易》十卷,下两制看详。翰林学士杨察等乞送馆阁,仍加褒谕。从之。
二十七日,睦州团练使宗谔上纂历代宗属事迹六卷,名曰《太平盘维录》。降诏奖谕。
三年正月三年正月:苗校:《长编》卷一七八系于至和二年正月庚辰。,定州乡贡进士赵肃上《兵民总论》十卷。诏免将来文解省试,虽不合格,令贡院特以名闻。
九月,诏臣僚进家集,自(令)[今]量与支赐,更不推恩。
。今偶录其事,纂成三册。并北庭建国而来僭位之人子孙图一本。」诏许进入,仍转官移通判陈州。 嘉佑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通判黄州赵至忠言:「陷蕃年深,异类之种,皆耳目所
五月十六日,国子博士寇諲进祖准文集一十卷,诏以准曾任宰相,文集特送馆阁,諲赐银绢各五十疋两。
十一月二十七日,屯田郎中宋咸上所注《论语》。司封员外郎吴秘上所注《(大元)[太玄]经》及《音义》。集贤校理(河)[何]涉上所著《治道中术》三十篇。并降敕奖谕,书送秘阁。
三年闰十二月,皇侄右千牛卫奖军克頠上《周礼乐图》降 奖谕。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权广南西路转运使宋咸上所注《杨子》及《孔丛子》,赐三品服。
七月十七日,赐故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何涉子前永兴军临潼县主簿,(接)[给]钱百千。以果州上涉所撰《春秋本旨》五卷,及判河州府文彦传奏「乞赐涉赠官,仍优录其子孙」故也。
八月,殿中丞致仕龙昌期上所注《周易》、《论语》、《孝经》、《道德》、《阴符经》,诏赐五品服,绢百疋。即而翰林学士(殴)[欧]阳修等以为异端害道,不可以推奖,乃夺所赐服而罢遣之。
五年五月五年五月:苗校:「《长编》卷一八五嘉佑二年四月辛未条小注作『六年五月』。」,国子博士赵至忠献《契丹蕃汉兵马机密事》十册,并《契丹出猎图》,诏赐银绢一百疋两。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尚书驾部员外郎、通判保州路纶献其父振所纂《九国志》五十卷,诏付史馆。振在真宗时知制诰,所谓「九国」者,吴杨行密、南唐李升、前蜀王建、后蜀孟知祥、闽王潮、(东)[北]汉刘崇、南汉刘隐、楚马(商)[殷]、西楚〔高〕季兴、吴越钱(璆)[镠]。行密等当五代时,分据州县以自立,其实十人,而振以为九国者,以前、后蜀同一国名也。(以上《国朝会要》)
【续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州鄞县草茅王上篆书《正宗要略》三卷,命为御书院祗候。
五年八月十一日,诏颍州令欧阳修家上修所撰《五代史》。
六年九月三日,虞部郎中赵至忠上虏廷伪主宗族、蕃汉仪制、文物宪章、命将出师、攻城野战次第,兵众户口、州城钱粟都数,四至邻国、远近地里、山河古迹等,共十一册,并戎主阅习武艺,于四季出猎射虎等图,各二副,外有戎主登位仪制图、拜木叶山图,并入国人使宴图。诏赐绢三百疋。
八年七月四日,右谏议大夫沈立进《都水记》二百卷、《名山记》一百卷。降诏奖谕。
九年正月十三日,宣(宗)[徽]北院使王拱辰上《平蛮杂议》十篇,诏送安南招讨使。
八月八日,诏宰臣王安石,令具故男雱所注《孟子》入进。
元丰元年闰正月十二日,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上所注《司马穰苴兵法》三卷。诏送武学看详。其后,武学言义有可采,诏璋候武学教授有阙,试兵机时务策一道取裁。
五月二十三日,前守化州文学赵世卿进《安南边说》五篇,及自陈安南战棹司差使有功。诏世卿与正官,注荆湖南路主簿。
三年五月十五日三年五月十五日:苗校:《玉海》卷六一、《长编》卷二九八作:元丰二年,五月十四日辛巳。,太子少师致仕赵 上所集《谏林》,上批:「可降诏奖谕,庶以劝为学老而无斁者。」
六年五月四日,舒州防御使克敦进父保

静军节度使萧国公承干文集十卷。诏:「承干父子,世以艺文儒学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与能之义,宜有宠褒。可加赠安定郡王,克敦降诏奖谕。」
哲宗元佑四年六月十八日,吏部侍郎范百禄进所撰《诗传补〔注〕》二十卷。诏以其书送秘书省。
五年十一月一日,给事中范祖禹言:「太祖时,以聂崇义所撰《三礼图》画于国子监讲堂。伏见太常博士陈祥道专意礼学,所进《礼书》一百五十卷,比之聂从义图,尤为精密。乞送学士院及两制或经筵,看详如何施行,请付太常寺,与聂从义图 用。」诏送两制看详以闻。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兼权秘书监王钦臣言:「高丽献到书内有《黄帝针经》,篇(秩)[帙]俱存,不可不宣布海内,使学者诵习。」依所请。同日,翰林侍读学士、国史院修撰范祖禹言:「太常博士陈祥道《注解仪〔礼〕》三十二卷,精详博洽,非诸儒所及。乞下两制看详,并所进礼图付太常,以备礼官讨论。」从之。
绍圣二年正月十七日,国子司业龚原等言:「故相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尚书洪范传》,解释九畴之义,本末详备。乞雕印颁行,以便学者。」从之。
三月九日,龚原言:「赠太傅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其子雱所撰《论语》、《孟子义〔乞〕》,取所进本雕印颁行。」诏令国子监录本进纳。
五月二十八日,国子监看详,尚书左仆射章惇奏兴化军处士张弼所著《易义》,可备采录。诏张弼与葆光处士,其《易义》送秘书省。
十一月

八日,龚原请下王安石家取所进《字说》雕印,以便学者传习。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二十九日,礼部言:「知怀安军雍黄中言『乞将本军金堂县前任雅州严道县令谢湜所撰《周易义》十二卷、《春秋义》二十四卷、《总义》三卷,投进。』本部勘会今来所乞事,缘元符令文系于元佑敕内删去『诗赋杂文(字)[书]札』六字。看详意义已明。近来尚有申乞投进之人。欲乞申明行下,如有进献诗赋杂文书札之人,在外即令所在州军自陈,委本处知、通;在〔内〕即经礼部,委国子监长、贰取索看详。如实可采,即行保明进纳。」从之。
大观四年正月九日,登仕郎新授守潭州长沙县丞朱克明言:「伏见许氏《说文》,其间字画形声,多与王文公《字说》相戾。辄于许氏《说文》部中,撮其尤乖义理者,凡四百余字,名《字括》。」诏克明除书学谕。
政和元年四月十七日,详定《九域图志》何志同等奏,送到新汉州教授陈坤臣所进《郡国人物志》一部,合一百五十卷。送编修《九(阅)[域]志》所看详。据编修官陆修等状:「看详所进《郡国人物志》,包括诸史,上下千载间,文婉而事详,因成一书,可藏诸馆阁。缘汉、晋郡国之境与今不同,人物往往不合,窃虑不须编入《九域志》。」诏依奏,其书送秘书省。陈坤臣与改合入官。
七年二月十一日,诏:「唐耜进《字说集解》三十册,极有功力,有助学者。与知州差遣。其《字说集解》令国子监传示学生。」
宣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诏朝请郎、直秘阁管勾江州太平观林虚直龙图阁,以所进文集可采,故有是命。
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诏新知虢州安泳进《周易解义》,特赐进士出身。
钦宗靖康元年六月六日,诏朝请郎知(杨)[扬]州叶焕于政和八年曾进《继明集论》,言嫡长建储之意,兼闻其人明爽有词学,可召赴阙,量才擢用。焕先于宣和四年四(日)[月]上《继明集论》总六十五卷。时焕权发遣兴元府,以狂妄犯分,送吏部,与监当。至是召用。(以上《续国朝会要》)
【中兴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二日,诏令婺州州于进士李季处,取索所献编次传习异书。选见任官一员,官给纸札誊写。即令所委官,同李季点对,申送前来。内李季日给食钱一贯。
七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谢克家等言:「伏见故翰林学士范祖禹所著《唐鉴》,既已进及《仁皇训典》、《帝(书)[学]》二书,有益治道,可备睿览。今祖禹之子前宗正少卿冲,寓居衢州,望下本州岛,给以笔札,令冲勘读投进。」从之。
绍兴元年六月三日,诏明州慈溪县丞诸葛行言上家藏《国朝典训》等书,特补行言兄行仁将仕郎。初,行言先以其书投献,与转两官。而行言自陈:「此书皆系父兄(自)[历]年(褒)[裒]集,乞将转官恩改授兄行仁一官,庶几得以自安。」特从其请。
七月七日,监行左都进奏院章效上(殴)[欧]阳修纂《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诏降付太常寺,仍令秘书省逐旋借本,校勘抄录,藏于本省。
九月十九日,秘书少监程俱上所编《麟台故事》五卷,诏送秘书省。
二十一日,进呈次,富直柔曰:「近张冲等进《太(乞)[乙]光照辩误归正论》十首,送赵公竑看详。」上曰:「其书可用否 」秦桧曰:「臣素不习其书。」上曰:「朕从来不好问占卜术数,此皆无益于治要。当修人事,以承天命耳。」直柔曰:「人主造命,固不当问命。」上曰:「极是。」
三年六月九日,大理卿李与权言:「尝历考

典籍,凡圣贤所以立言垂训,与夫往昔君臣刻意庶狱之事,断章取义,类聚条分,凡三百事,列十门,总为一书,名曰《士师龟总》,写成五册。望赐宣取。」诏令与权别录副本,缴申尚书省。
四年九月六日,诏:「史馆校勘邓名世以所著《春秋〔四〕谱》六卷、《辨论谱说》十篇、《古今姓氏书辨证》(十四)[四十]卷来上,赐进士出身。」
五年四月一日,诏:「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胡安国,经筵旧臣,令以所著《春秋传》纂述成书进入,以称朕崇儒重道之意。」十年三月,书成来上,降诏奖谕。既而(摧)[推]恩,除宝文阁直学士,仍赐银绢三百匹两。
六月三日,起居郎兼侍讲朱震言:「故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到)[致]仕杨时,学有渊源,行无瑕玷,尝着《三经义辨》,有益于学。(日)者许令本家进入,诏旨方颁,时已沦谢,恐此书遂致散落,诚为可惜。望下南剑州取索,抄录投进。」从之。至绍兴十年,时子适止以父解《中庸篇》及《论语义》来上,与适升等差遣。
七月八日,衢州进士毛邦彦献《春秋正义》,诏赐绢三十匹。
六年二月六日,诏迪功郎林儵以纂述《易》书来上,特循两资,与堂除差遣。
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上靖康间编修到《奉迎录》,诏送史馆。
五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林虡以先臣希元丰中所修《宝训》副本(善)[缮]写来上,诏送史馆。
二十四日,成忠郎李沇以高祖文易所编《皇

宋大典》三卷来上,诏其书送秘书省,李沇与转一官。
八月三日八月三日:《玉海》卷六二作「五年四月庚午」。,中书门下省言:「右中奉大夫,直宝文阁曾纡男右通直郎惇,亲赍祖布所著《三朝正论》(直)[真]迹投进,已送史馆。缘曾纡身故,诏惇与转一官,仍令户部支赐银绢一百匹两。
六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详文旦《春秋要义》,及校正崔岩上祖先子方著述《春秋经解》,乞与推恩。」诏文旦转一官,岩补上州文学。
十九日,诏:「前国学生冯邦杰所进《注孙子》,文详意备,实见用心。可赐绢二十疋。」
九月二十七日,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兼侍(请)[讲]陈与义言:「看详进士何畴进《孙子解》全备,见其用心,粗可观览。又成忠郎徐衡进《诸葛武侯书》,观其文理,恐是后人附托,非亮之书。或可存之,以备广览。」诏何畴、徐衡并令户部赐束帛。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林保所献《中兴龟鉴》颇有可采,可特赐紫章服,其书令进入。
七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徽猷阁待制邵(溥)[博]上先臣伯温所著《辨诬》,诏送史馆。
闰十月三日,诏江浚明献《阵图策》,颇有可采,赐绢十疋。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右迪功郎李时雨上《玉垒忠书》,文采议论,俱有可采,可循一资一资:《建炎要录》卷一一七该年作「二资」。。
八月二十三日八月:前文已叙至十一月,此夏出「八月」顺序有错落。,夔州州学教授李昌言,请献所撰《要览》,见在本任,诏令本州岛取索,实封以进。
四月十五日八年:原一尢。按上文叙七年事,下文叙九年事,皆在有文唯此两年之间四月、五月、六月三条,一尢系年。疑脱,兹据上下文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详布衣王悱《孝

经解义》,推广孝弟,言有可采。」诏赐绢三十疋。
五月六日,诏布衣柴宗愈上《(忠)[中]兴圣统》,博采传记,次序详明,其言有补。与兑文解一次。
六月五日,知简州李授之上所著《易解》,诏送秘书省。授之与除直秘阁。
九年正月一日,诏左朝奉郎新差通判阆州勾龙庭实编类《春秋三传》,至《十七史》,共二十部,令临安府给纸札,缮写以进。
十五日,右承事郎主管台州崇道观王铚以编集哲宗皇帝元佑八年补录及《七朝国史》来上,诏特转一官。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殴)[欧]阳安永上祖宗《龟鉴》,令户部赐束帛,仍令秘书省录本进入。
七月一日,左奉议郎试中书舍人王鉌言:「左朝请大夫邓合献《稽古武备集》,看详所献文字,援引该贯,备见用心。」诏()[合]与升等差遣。
十月十六日,枢秘都承旨周聿言:「泉州进士王文献注解《司马车巂》二万余言,用心精专,颇有文理。其间时有舛误。」诏文献特与免解一次。
十二月十日,国子监言:「国学永免解进士程全一进《孝经解》,发明经意,有足观采。」诏与差充太学职事。
十一年六月十五日,诏抚州布衣吴曾进《春秋左氏传发挥》等书,据立议证此句疑当作「据证立议」。,多有可观。特与补右迪功郎。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布衣林独秀所进《孝经指解释义》虽不尽明,而文理稍通。令户部倍赐束帛。
十二年十二月二日,诏进士董自任所上《春秋总鉴》,委有可采,与永免文解,差充太学职事。其

书送秘书省,录本进入。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秘书省言:「看详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王普所进先臣宾讲《论语口义》,议论纯正,有补治道。」诏送史馆。
闰四月二十一日,进士蔡直方撰到《椒通览》二册,与永免文解。
五月十一日,中书后省言:「看详左迪功郎何(补)] [上《中兴龟鉴》,学术通明,议论纯粹。观其所陈,有补治道。」诏与转一官。
八月二十三日,诏湖南路安抚司 议官王铚上《太(元)[玄]经解义》等,令户部赐银三百两。其后又进祖宗《八朝圣孝通纪》,《论语》,转一官。
九月十八日,衢州布衣柴翼〔益〕上《春秋尊王聚断》。上谓辅臣曰:「柴翼所进《春秋》,止是编成门类,后立说甚无意思。朕以为大率说经,不可远三纲五常之道。若好立异,便须穿凿,不足道也。」
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左朝奉郎知荣州杨朴进《礼部韵括遗》,诏转一官。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诏贵州文学刘翔所进《易解》,通达经旨,与教授差遣。
十六年三月八日,上谓辅臣曰:「(进)[近]日郑邦哲投进《左氏韵类》,却曾留心,宜薄有以旌赏之。」诏邦哲与转一官。
二十二日,处州学生耿世南以编类徽宗朝诏诰、宰执以下词章来上,赐绢二十疋。
四月十七日,左奉议郎郭伸上所著《易解》,上因宣谕辅臣曰:「《易》象深微,极难穷究。近时学者皆蹈袭前人之说,大率须有自得之学,仍不穿凿,始可谓之通经。郭伸议论亦粗通,可略加旌劝。」于是

诏伸与转一官。
七月四日,饶州进士董凌上编集徽宗皇帝御笔手诏两册,赐绢二十匹。
八月二十四日,左奉议郎守监察御史王镃以编述《戚里元龟》来上,诏与转一官。
九月六日,秘书省国子监言:「抚州布衣吴澥进《宇内辨》、《历代疆域志》各十卷,《寡见论》、《责实论》各二卷。《谨始论》五卷。又抚州布衣吴沆进《易璇玑》、《三坟训义》各三卷,《群经正论》四卷。文(里)[理]皆有可采。」内《易璇玑》犯仁宗皇帝旧名,诏吴沆为犯庙讳,吴澥与永免文解。
十七年四月十七日,上谓秦桧曰:「近览迪功郎吴适所进《大衍图》,辨证《易》中差误,可令秘书省看详。如委有可采,卿更询审其人,当处以庠序之职。」
十八年二月十七日,权给事中韦寿成言:「看详福州进士陈梦协进《十七史蒙求》,文理可采。」上宣谕曰:「所进《蒙求》,昨日降出,可令有司加赐束帛,以为奖劝。」
二十五年十月二日,右朝请郎张永年以故父阁文集来上,诏永年除直秘阁。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故左朝散大夫洪兴祖男蒧以父兴祖先尝编纂《徽宗皇帝御集》七十二卷上之,已降付史馆。未蒙推恩。诏兴祖特赠直敷文阁。
九月,秘书省同学官看详兴化军免解进士彭与上所撰《周易义解》一十册,《神授易图》四册,《太极歌》一册,《易证诗》一册,《(义)[羲]文图》贰轴。潜心象数,多所发明。训释卦爻,辞义淹贯。诏与补上州文学,仍特许免解、令赴省试。
二十九年七月

十七日,国史院言:「知成都府双流县李焘申:「有《皇朝公卿百官表》一百一十二卷,内九十卷系私自编纂,乞下所属给笔札,雇工抄录。欲从朝廷下本路漕司,借本抄录赴院,以备 照。」从之。
三十年三月七日,免解进士宋大明上《周易解》,给事中王晞亮看详,文理简当,极有可采。诏大明该今次特奏名殿试,候唱名日与升等。(以上《中兴会要》)
【干道会要】

孝宗隆兴二年十月三日,右朝请郎直龙图阁、权发遣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朱夏卿状:「先父观文殿大学士左光禄大夫致仕胜非手录《渡江》、《复辟(事)事迹》各一帙,乞令本家(善)[缮]写投进。」诏从之。
干道二年六月四日,诏尚书兵部员外郎张行成,以疾丐外,兼进《易》可采,除直徽猷阁、知潼川府。
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给札付左朝散郎李焘,抄录所著《续资治通鉴》太宗已后文字。四川制置汪应辰札子:「切见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乞)[迄]元符,悉已成书。于实录、正史之外,凡传记小说,采摭殆尽。考其异同,定其疑谬,精密切当,皆有依据。其太祖一朝编年,已经投进,蒙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已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发送秘书省校勘,藏之秘阁。」故诏从之。
四年五月一日,诏尚书礼部员外郎李焘进《续资冶通鉴长编》一百八卷,纂述有劳,特转两官。先是,(寿)[焘]奏得旨,依敷文阁直学士汪应辰奏,取所著《(绩)[续]通鉴长编》,自建(炎)[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校勘,藏于秘阁。焘面奉圣旨,令投进。今先写成五朝事迹,起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闰三月,计一百八(十)年,共一百八卷。宰执进呈,故有是命。
六年三月二日,诏:「降下《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七十六册,并《资治通鉴》

一册,付秘书省,令依《通鉴》纸样及字样大小缮写《续通鉴长编》一部,仍将李焘衔位于卷首,依司马光衔位书写,限日(近)进纳。」
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故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王梁材孙卫卿进崇宁以来手诏一十六册,并编录诏旨宽恤文字七册,与免解一次。
十二月三日,诏右修职郎、处州龙泉县丞方拟录进徽宗皇帝御笔手诏等六十三项,与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从国史院请也。
八年六月二日,诏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所录到《丁未录》一百册,计二百卷,淹贯该博,用功甚多。特转右承事郎。
九年闰正月二十三日,敷文阁直学、左通直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胡铨言:「昨奉圣训,令臣所解诸经,可缮写进来。今先次缮写到《周易》、《周礼》、《礼记》、《春秋》四经解,未敢擅便投进。」诏令投进。
二月二日,故尚书刑部侍郎程振孙、饶州乡贡进士邵进故祖存日闻见抄写崇宁以来诏旨等文字,誊录成二十册,并御制御书,通计一百一十三件,诏与补下州文学。(以上《干道会要》)
【孝宗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明州进士沈忞上《海东三国史记》五十卷。诏与免文解一次,仍赐银绢一百匹两。其书付秘阁。
三年正月二十日,监临安府粮料院钱阅上父周材所著《毛诗解》一部。(候诏)[诏候],任满日,与堂除差遣一次。
五月十六日,知资州冯震上其父轓建炎初被(梦)[蒙]太上皇帝御笔一轴梦:疑是「蒙」字之误。,诏付国史日历所。
十月八日,通判潭州潘焘进(褒)[裒]集到祖宗以来因革法令,并《修法枢要》,诏与转一官。
四年七月九日,权刑部侍郎程(太)[大]昌上所著《禹贡论》五十二篇,《后论》八篇,诏付秘阁。
五年六月九日,军器少监张珖上所著《论语(舍遣)[拾遗]》二十篇,诏付秘阁。
六年八月八日,新知池州王日休上所撰《九兵总要》三百四十卷,诏与转一官,添差沿海制置司 议官。先是,日休投进《九兵总要》二十卷,降付中书后省。国史院看详可采,令宁国府给札录写,以书来上。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七日,知剑州王章上《圣朝赦令德音》一部。诏送秘阁自建隆开国止崇宁五年。
八月五日,知阆州吕凝之上《易》书四十卷,上谓辅臣曰:「卿等更细看其书如何。」周必大奏曰:「此雍之学,蜀人张行成尝推衍之。干道中,陛下曾召行成为兵部郎官,凝之必讲学于行成。」上曰:「行成所著颇略。」必大奏曰:「凝之能逐年配以卦爻,所以加密。」上曰:「可与寺监丞差遣。」
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知潭州林栗奏所著《春秋经传集解》,乞下所属给笔札,缮写投进。从之。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进春《秋经传集解》三十二卷,诏特转一官,其书付秘书省。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知潭州林栗进《周易经传集解》三十二卷、《系辞》上下二卷,《文言》、《说卦》、《序杂》本文共为一卷,《河图》、《洛书》、《八卦九畴》、《(太)[大]衍总会图》、《六十四卦立成图》、《大衍揲蓍解》共为一卷,总三十六册。诏付秘书,令学士院降敕书奖谕。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十一年:上文已出十一年,此则当与上十一年内容合并。,知台州熊克进《九朝通略》六十册六十册:苗校:「《玉海》卷四七《淳熙九朝通略》条作『一百六十八卷,一百册』。《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著录『《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诏特转一官,其书付秘书省。
十二年二月一日十二年:上文已出十二年,此则当与之合并。,迪功郎任清叟进曾祖伯两所撰《春秋绎圣传》,诏付秘书省。
十月二十一日,权发遣江阴军胡介进父世将措画川峡边防战守钱粮奏议三十卷,诏付史馆。
十三年正月一日,知福州赵汝愚言:「臣尝备数三馆,获观秘府四库所藏,及累朝史氏所载忠臣良士便宜奏章,论议明切,私窃忻慕。收拾编缀,殆千余卷。因事为目,以类分次去其复重与不合者,犹余数百卷,厘为百余门。始自建隆,迄于靖康,推寻岁月,粗见本末。欲更于其间,择其至精至要尤切于治道者,每缮写成十卷,即作十次投进。伏望时于间〔闲〕燕深赐考详,庶因药石之规,能致涓麈之益。」从之。其书一百五十卷、目录五卷。
三月五日,宰执进呈郑大中进父建德所著《汉规》。上曰:「建德虽甚能文,议论可采,可付秘书省。大中与免文解。」
八月二十六日,诏新知龙州王称所进《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计四十册,目录一册,付国

史院。即而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翰林学士兼侍讲兼修国史洪迈奏:「国家史册,虽本于金柜石室之藏,然天下遗文轶事,散落人间,实赖山林博洽之(氏)[士]广记备言,上送有司,以为汗青之助。臣比承乏四朝史院,翫岁引日,仅能奏篇。既蒙圣恩,裒进崇秩,于此有人焉,尝施功绪,卓然成劳,敢以姓名,冒(开)[关]宸扆。龚敦颐者,和州布衣也。其曾祖原昔为泰陵实录院官,故其家藏书故其家藏书:下文疑有脱漏。。念元佑党籍诸臣及建中上书(雅)[邪]等人,表表名节,经崇宁禁锢,靖康流离,子孙不能尽存,平生施为漫不可考,故慨然属意,访求阙遗,遂成《列传谱述》一百卷。凡名在两籍者三百九人,而书于编者三百五人,其不可得而详者四人而已。王称之父赏在绍兴中亦为实录修撰,称承其绪余,刻意史学,断自太祖,至于钦宗,上下九朝,为《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其非国史所载,而得之于旁搜者,居十之一。皆信而有证,可以据依。臣之成书,实于二者有赖。敦颐举进士不第,今为不理选限登仕郎。称今以承议郎差知龙州。欲望鉴二人铅椠这勤,特加甄录,以为学士大夫之劝。」诏王称除直秘阁,龚敦颐特补与上州文学。
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朱佺进伯父长文所著《春秋通志》十一册,诏付秘书省。
十五年三月八日,右谏义大夫谢谔进编集《孝史》五十卷,并《序》及目录,共一十一册。诏付秘书省。
七月二十

五日,中书后省言:「看详郑钧所进《钦天要略》,编次有伦,其间评论切于事理,委有可采。」诏郑钧循文林郎,与近关教授差遣。钧任从政郎,前明州州学教授。采摭祖宗钦天事实,(褒)[裒]类为书,名曰《钦天要略》,总十有二门,析为二十五卷,上之。
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傅史浩进《尚书讲议》二十二卷。诏付秘书省。(以上《孝宗会要》)
【光宗会要】

绍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显谟阁学士、通议大夫韩彦直上《水心镜》一百六十七卷,诏彦直与转两官,其书宣付史馆。(以上《光宗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宋会要】

景佑元年五月六日,殿中丞杨中和言:「念臣《九经》第一名及第。今差知温州平阳县,夙专讲诵,政事非长。欲乞依旧在监说书。」诏充国子监说书。
嘉佑六年九月十三日,赐大名府国子监讲书进士马章绢十匹、米麦各十硕。(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制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制
【宋会要】
真宗天禧四年十一月壬戌,诏从丁谓等请,作天章阁眉批:「按《方域》内亦有天章阁,南宋建置也。」,奉安御集。十一月,中书言:「圣制已约分部帙,望命内臣规度禁中严净之所,别创殿阁缄藏。」从之。又出御制七百二十二卷,付之宰相。十二月,辅臣以御书、御制共二卷进呈,皆帝亲笔及亲作草本。诏藏御集阁以天章为名。
十二月己巳兴工,五年三月戊戌阁成。五年二月,修天章阁功毕。庚子,有司具两街僧道威仪,教坊作乐,奉御书自玉清昭应宫安于天章阁。
四月,召近臣、馆阁、三司、京府官观御书、御集于阁下,遂宴于 玉殿。时辅臣集御制三百卷,又取至道元年四月讫大中祥符岁中书、枢密院时(正)[政]记、史馆日历、起居注善美之事,录为《圣政经》,凡百五十卷。并命工镂板。又以御书石本为九十编,命中使岑守素等主其事。至是毕功焉。五年四月,诏以御书石本为九十编,藏天章阁。阁在真宗时未尝建官,至仁宗天圣八年十月初置待〔制〕,命范讽、鞠咏充职。景佑四年增置侍讲,以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等为之。庆历七年,又置学士、直学士。仁宗于干兴元年八月辛亥赐辅臣先帝《御集》三百卷、《释奠文集》一部、《清景殿诗》二卷、《三惑论》并《欹器论》、《天童经》各一册、《圣政经略》一百五十卷
【宋会要】
真宗宴后苑,作《钓鱼诗》赐吕蒙正。
【宋会要】

(真宗宴后苑,作《钓鱼诗》赐吕蒙正该条眉批:「重复」。。)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孝宗御制

孝宗御制
【宋会要】
淳熙元年六月,召上天竺寺僧若讷讲《法华经》,在御批问荅,类成一书。诏以《大乘妙法莲华经释义》为名。
九月十八日,幸玉津园宴射,赋七言诗赐宰臣曾怀以下,预宴臣僚赓和以进。
二年五月十日,御制诗一首,赐新进士詹骙以下。详见进士。
三年六月一日,御制诗书扇,赐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观张子仁。
四年二月一日,御制《改幸学诏》,赐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周必大。
三月一日,御制《妙堂诗》,赐淮东提举吴琚。
十月一日,御制诗一篇,赐少保史浩。以浩潜藩旧学,赐宴内苑,乃命宿于玉堂。翌日,有诗来上,因俯同其韵,复以赐之。
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御制《秋日幸秘阁观图书宴群臣》近体诗一首,赐右丞相史浩以下。 臣咸皆赓和也。
六年六月四日,御制诗赐明州观察使提举万寿观张子仁。
宸翰,不胜战栗。」上曰:「此论欲戒饬臣下趋事赴功而已。岂为卿等耶 迩来年谷屡丰,雨晹时若,中外晏然,皆卿等赞襄之力。」雄等奏:「孔子有言:『迅雷风烈必变。』夫迅雷不为孔子设明矣,而孔子所以必变者,敬天之威故也。陛下训 十一月一日,宰臣赵雄等奏:「欲就堂中,请侍从宣示御制文字。」上曰:「甚好。」雄等奏:「前日恭

教如此,何啻迅雷 臣等及中外小大之臣,无不震惧。」先是,上着论数百言,欲革取士用人之弊,论及诛赏,宣示从臣,故有此奏。
七年五月一日,御制《狠石铭跋》,赐右丞相赵雄等。
八年八月十一日,御制诗赐丞相史浩。以浩屡上丐归之请,留之不可,于其行也,锡燕以赐之。
十年二月十一日,御注《(图)[圆]觉经》一部,赐径山能仁禅寺僧宝印。淳熙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一部二卷,赐(上)[天]竺僧若(纳)[讷]慧持。
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御制《送行诗》赐太保史浩。
十一月一日,宰执奏事谢赐《太上稽山诗》石刻,上曰:「《太上诗》规模宏大,所以赐卿者,正欲仰体太上之意,如『属意种、蠡臣』之句。」
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寔录院依典故编高宗皇帝御制。详(此)[见]国史院。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光宗御制

光宗御制
【宋会要】
淳熙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御赞《顶相》一轴,赐左右街僧若讷。
绍熙元年四月二日,诏高宗《芝草赞》、隆兴御制《芝草诗》、寿皇《芝草赞》、诏熙御制《芝草诗》,共四本,宣付史馆。
五月十五日,赐闻喜宴于礼部贡院。是日,赐新及第进士余复以下御制诗一首。
三年十二月二日,御制、御书《至尊寿皇圣帝圣政序》。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赐闻喜宴于礼部贡院。是日,赐新及第进士陈亮以下御制诗一首。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书

御书
【宋会要】

淳化四年,内出(分)[八]分书《千字文》,赐宰臣、枢密使已下各一轴。
五年十〔一〕月,赐近臣飞白书各一轴,别赐参知政事寇准飞白草书十八轴。先是,宰臣吕蒙正等皆以赐得,时准出使在外,至是始及焉。
至道元年,〔六月〕六月:原无,依苗校据《玉海》卷三三及《长编》卷三八补。,太宗草书经史故事三十纸,诏翰林侍读吕文仲一一读之,因遣刻石,以数百本,并列秘阁官吏姓名,付内侍裴愈,令于江东名山福地道宫〔佛〕庙各藏一本。或高逸不仕,敦朴有行,为州里所称者,亦分赐之。
二年六月,出飞白书二十轴,赐宰相吕端等人五轴。又以四十轴藏于秘阁。字皆方圆数尺,端等相率诣便殿称谢。帝谓之曰:「飞白依小草,书体与隶〔体〕不同。朕君临天下,复何事于笔砚,但中心好之,不能轻弃,岁月既久,遂尽其法。然小草书字学难究,飞白笔势罕工。朕习此书,使不废绝耳。」
三年六月,真宗谓宰臣曰:「先帝多能,尤于笔法精妙,尽得诸家之体。所有御笔墨迹,遍赐天下名山胜境,用垂不朽。」
真宗大中(详)[祥]符二年十一月,真宗以太宗镂文红管供御笔十有二管,分赐宰臣王旦以下。因谓旦等曰:「先帝听政之暇,常以观书及攻笔法为意,每见诸家字体精妙,无不学者,学之必成。」旦等言:「先帝笔法神气英异,非人臣所及。如侍书王着有名于时,然望先帝甚远。」帝曰:「王着于侍书待诏中,亦无其比焉。」知节言:「先帝奕鸉甚

妙,但圣人泛涉游艺,必至精绝,然终非所好。」帝曰:「先帝亦着鸉格势。朕顷在宫中侍先帝,尝见学锺繇书,或自夙兴,常手不释卷。」
五年十一月,内出太宗御集及御书法帖,总三百三十六卷三百三十六卷:苗校:《长编》卷七九作「三百六十卷」。,示辅臣。曰:「太宗嗜〔学〕,实由天纵太宗嗜:「嗜」前,疑脱一字。,属思(授)[援]翰,心极精妙。朕孜孜寻访,殆无遗者。四方以朕购求,所纳者甚众。然或因先朝赐其家宝藏,即复付之。」王旦曰:「以文章化人成俗,(青)[实]自太宗始也。五代以来笔札无体,锺、王之法几乎绝矣。太宗在南宫,留意翰墨,断行片简,传之于外,则争求之,实为楷法。自是学者,书体丕变。实圣教所致。」帝曰:「太宗所用笔,亦与人间不同。」顾向敏中、丁谓曰:「卿等未尝见。」咸再拜陈乞。翌(曰)[日],命赐之,人一双。太宗御草《孝经》一卷,刻石在秘阁。赞后法帖十二卷、小字法帖一卷、古诗一卷、仿锺繇书一卷、草书笔法一卷、草书故事簇子七轴、草书杂时簇子十七轴、草书 字簇子一轴、草书《急就(草)[章]》一卷、草书《千字文》一卷、颠草书一卷、八分书故事一卷、八分《千字文》一卷、飞白书簇子二轴、着飞白书杂诗二轴、飞白书大字簇子二轴、帝字一轴、佛字四体书一卷、五体书一卷、三般大字簇子一轴,已上刻石在御书院。墨迹杂书四千八百九十四卷册、八百七十八卷八百七十八卷:此前疑有脱文。、御制四千一十六卷册、古诗故事、药方墨迹杂书簇子一千六百七十一卷、墨迹杂书扇百三十六柄、刻石杂书八百一十八卷、御制七百

九十三卷、古诗故事刻石杂书簇子四百五十二轴,已上分藏于龙图阁、太清楼、秘阁、御书院及内中。御制御书《逍遥咏》十一卷、《缘识》五卷、《秘阁铨》三十卷、《秘藏诠禅枢要》三卷、《莲花心经回文倡颂》三十卷、《心轮图》一轴、注《金刚经》宣演一部,已上并印本,随《大藏经》颁行。副本百三十三部,总千九百四十四卷,并印本。文集中录出歌诗文赋别行三百七十六卷,并印本。刻石杂书三百四十七轴,刻石杂书簇子七百五十三轴,已上赐天下名山寺观,并中外臣僚,及兖州至圣文宣王庙。
天禧五年二月,召辅臣观御书于龙图阁。四月,诏以御书石本为九十编,藏天章阁。
干兴元年三月,仁宗遣内侍至中书,赐御书飞白字一轴。仁宗因至真宗灵位之侧,阅视有飞白书笔,其笔以木皮为之,遂取试书数字。帝素亦未尝攻此书,偶兹阅试,而笔力(遇)[遒]健,有(知)[如]夙习。寻命置其书于真宗灵御前,以申哀慕,及分赐执政近臣。是后书法(盗)[益]精,屡赐近臣。
仁宗天圣三年四月,遣内侍以御书飞白书(各)一十轴,赐宰〔臣〕宸翰(犹)[遒]逸,笔势有法,飞白书尤为精妙。至是,命工模刻以赐之。
四年五月端午,遣内侍赐中书枢蜜院御书飞白扇子各一合。
五年九月,慈孝寺真宗御容殿成,帝亲飞白书额曰「崇真殿」,宣示宰臣等。
宝元二年十一月二日,遣内侍就(转)[辅]臣第,赐御飞白书各一轴。次日,面谢,再拜讫。宰臣等奏

曰:「陛下万机之烦,翰墨不倦,神笔奇奥,旷古未(常)[尝]有。」帝曰:「听政之暇,无所用心,特以此为乐尔。」
康定元年六月八日,内侍省押班赵永德上真宗御制、御书碑铭歌诗三十三轴,诏领恩州(剌)[刺]史。永德在先朝,尝管勾御药院也。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以〕飞白书文词字赐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李淑。淑出〔守〕许州,为《飞白(状)宝章记》,摹石州廨。
庆历二年正月,大相国寺新修宝奎殿,摹太宗御书寺额于石。帝飞白题之,命宰臣吕夷简撰记,章得象篆额,枢密使晏殊撰御飞白书记。初,帝谓辅臣曰:「昨构一小殿禁中,而有司不谕朕意,过为华丽,然不欲毁其成功。今大相国寺方构殿,藏太宗亲书寺额,可迁致之。」因言:「朕内寝多以黄布为茵褥。」宰相吕夷简等对曰:「陛下孝以奉先,俭以率下。虽圣人之盛德,孰加乎此!」帝曰:「此(遇)[偶]与卿等言及之,非欲闻于外,恐其近名耳。」
佞,察小忠,鉴 四年三月,帝御迩英阁,出亲书十有三轴,凡三十五事:遵祖宗之训,奉真考之业,念祖宗艰难,思真宗爱民,守信义,不巧诈,亲硕学,精六艺,慎言语,待耆老,崇静退,求忠直,惧贵骄,保勇将,尚儒术,议释老,重良臣,广视听,功无迹,戒喜怒,明巧媚,杜希旨,从民欲,慎满盈,伤暴露,哀鳏寡,访屠钓,构远图,绝朋比,斥(近)[迎]合,罪己为民,损躬抚军,求善使过。
五年十二月,以宝相佛阁为慈尊阁,飞白书榜赐之。凤翔府上清、太平宫,五

台山真容院、宝章阁,并州舍利阁,奉先资福院、观音殿、妙法院、正觉殿,洎景灵宫等处,神御殿榜,皆帝飞白。每赐,即先召侍臣观焉。
六年八月,赐宰臣贾昌朝洎从臣御飞白书,人一幅。
七年八月,御崇政〔殿〕,召近臣观御书真宗皇帝加谥位版。初,帝跪设位版讫,再拜泣涕久之。又观新作郊庙祭器。
八年九月,御延和殿,召辅臣观御书。
皇佑元年二月二日,广济军都监李惟贤进二圣御书一轴,诏移曹州兵马都监。
三月十五日,飞白书「天性」字赐端明殿学士李淑。时帝以御书赐近臣,淑方侍养,遣使就第赐之。
九月,(迢)[召]近臣宗室及台谏官、三司、开封府推判官、武臣(剌)[刺]史以上,赴迎阳门,观先朝御书。是月,新篆「明堂」二字,飞白「明堂之门」四字,诏词以藏宗正寺。
三年五月,召辅臣、馆阁、台谏官,观书于御书院。
至和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故知明州慈溪县王利用妻张氏进先帝御书飞白一轴,乞男度一名目。诏王度与下班殿侍、三班差使。奏纳先帝御书者多矣,不过赐以金帛,今以优命,非常制也。
二年五月,诏开封府自今有模刻御书字鬻卖者,重坐之。
嘉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驸马都尉李玮进飞白四字,帝书二十五字,赐之宠之。
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帝御迎阳门,宣宰臣以下,观御书妙法正览殿牌额。次赴天章阁观御书,复出三圣御容以示群臣。
五年十月,诏自今臣僚之

家,毋得陈乞御篆神道碑额。
六年三月,御崇正殿,召辅臣观御书「兖州至圣文宣王庙」榜。
七年十二月,幸龙图天章阁,召辅臣至待制、三司副使已上,及台谏官、皇子、宗室、驸马都尉、管军,观三圣御书。又幸宝文阁,亲为飞白书。
英宗嘉佑八年,(未改元。)十二月,诏以仁宗御书藏宝文阁,命翰林学士王珪撰记,立石。
治平元年十二月,英宗召辅臣观御篆「孝严殿」额于迎阳门,御篆神道碑额。太宗御制赵普碑文并书,又篆其额。
皇佑中,王子融自河中府还,以唐明皇所题裴耀卿碑额上进,仁宗遂赐其兄曾碑曰「旌贤」。自后勋戚之家,多赐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书赐勋戚

御书赐勋戚
仁宗:旌贤(故相王曾)、旌忠(故相莱国公寇准)旧学(故相晏殊)、旌功(故枢密使曹利用)、怀忠(故相吕夷简)、旌忠、勋德(故枢密使张耆)、显功(赠(大)[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李继隆)、纯孝(观文殿学士张观)、褒贤(赠礼部尚书范仲淹)、褒亲(献穆大长公主)、儒贤(观文殿学士高若讷)、崇儒(观文殿学士丁度)、清忠(故枢密使王德用)、思贤(故相刘沆)、旌忠、元勋(故枢密使狄青)、褒忠(故相陈执中)、全德元老(故相王旦)、亲贤(陇西郡王李用和)(教)忠积庆(宰相文彦博父洎)、显功(鲁国忠武公李继隆)、遗直(故相李迪)、旌劳(故相程琳)、英宗:大儒元老(故相贾昌朝)、忠规德范(故相宋庠)。
神宗元丰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御崇(正)[政]殿,宣宰臣已下至中书舍人、观察使以上,观景灵宫御书十一殿榜。
六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文彦伓言:「仁宗皇帝赐臣御书,以卷轴甚大,私家难以宝藏。遂送功德院宝胜禅院安置。因建阁奉安,愈为精严。每年乞特赐拨放童行一人。」从之。
哲宗元佑二年九月十五日,赐宰臣、执政、经筵官宴于东宫。上亲书唐人诗分赐之。(详之经筵门)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御迩英阁,宰臣、执政、讲读、记注官,各赐御书诗一首。上亲书姓名于其后。(详见经筵门)
六年三月一日,御迩英阁,宰臣吕大防奏曰:「仁宗所书三十六事,禁中有否 」上曰:「有」。大防请令图写置坐隅,以备亲览。从之。
车驾临幸辟廱,亲书手诏,面赐国子司业吴絪等。乞下有司模勒刊石,颁赐诸路州学。」从之。 徽宗崇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宰臣蔡京等言:「伏
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书省检会应颁降天下御笔手诏摹本,已刊石讫,诏并用金填,不得摹打,违者以违制论。
大观元年八月十七日,资政殿学士、中太一宫使、兼侍读郑居中言:「近蒙赐臣御笔八行八刑书,欲望许以所赐模写于石,立之宫学,次及太学、辟廱、天下郡邑,与石经比。」从之。
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尚书户部侍郎蔡居厚等言:「比从近臣之请,凡御笔手诏,刊印成策,半岁一颁。然内外之事,总于六曹,六曹之司二十有四,逐司颁降,各有先后,而日月不次,检照寔难。欲乞(命)[今]后六曹及诸处被受御笔手诏,实时关刑部,别策编次,专责官吏,分上下半年,雕印颁

行。」即从之。
政和元年三月一日,议礼局乞以御书《政和新修五礼序》,摹勒立石于太常寺。从之。
三年三月十六日,大司成刘嗣明言:「检会去年五月九日 节文,所赐莫俦等御笔 书,许令辟廱摹写刊石,颁之四方,申命词臣撰次本末,刊于 书之下。近准降下郑居中撰到记文,乞差官书写并题盖。」诏差中书侍郎刘正夫。
是年,郑居中再知枢密院,赐第建阁,藏宸翰。上书其榜曰「勋贤承训。」
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御〔书〕「摛文堂」榜赐学士院。以学士强渊明迁承旨,上为增广直庐,书榜宠之。
七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毕仲愈言:「奉御笔,近闻金耀门文字库有祖宗潜藩亲书庙讳奏牍,洎元丰内批诏旨,皆得于尘坏之间。恭阅数四残楮断幅,随手纷纷,怆然于怀。可委官编次,集类来上,札付臣〔僚〕编次。乞下书艺局,应副工匠物料,委近侍总领,置局计会,编类指画,表背进呈。」诏令秘书省应副,更不置局。
九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言:「伏闻国子监、辟廱已挂御书『大成殿』牌,乞许尚书、学士、侍郎、给舍、(侍)[待]制、两省同诣两学赡仰,仍分作两日。」从之。
宣和二年四月四日,姚古言:「自叨窃帅阃,并先兄雄累帅熙河,皆蒙降到宸翰不少,已于私家创造高阁宝藏。乞逄赐阁名。」奉御笔赐名「褒勋之阁」。
十六日,兵部侍郎蔡庄言:「先臣墓道,先蒙赐题碑首,近日大臣及从官被受御书,例皆建阁。伏望锡

之美名」。依故相何执中、刘正夫家已得旨挥,诏许建阁,仍以「褒忠显功」为名。
八月二十日,御笔:「门下侍郎白时中于寿春府私第修建御书阁毕工,可赐御书『醇儒之阁。』」
十二〔月〕一日,新知福州少傅、镇(西)[江]军节度使余深言:「奉御笔,以臣私第建御书阁,蒙降赐御书『贤弼亮功之阁』牌一面。缘臣私第建阁,系在福州。今欲乞依白时中私第御书阁例,差破使臣。其潜火兵士,止乞差一十五人。」从之。
三年正月十七日,诏差开州防御使徐位押赐唐州方城县范致虚所建神霄玉清炼真宫殿阁门室御书牌额,共一十五轴。
八月二十四日,赐梁子美私第御书牌阁额为「耆英之阁。」
四年三月五日,驾幸秘书省,太宰王黼 其事,乞宣付秘书。其略曰:「銮辂幸秘书省,诏宰辅从臣暨馆阁之士观书于秘阁,俾恭阅祖宗谟训,崇宁以来御书。复召辅臣侍从及秘书少监至提举官听事,宣示御书《千文》、十体书《洛神赋》、行草近诗,并御尽。即恩许分赉,臣蒙恩独赐匹纸金花《千文》一轴、御书二十二轴。上亲出建隆真迹诗帖数幅,于是群臣始识艺祖书。又出太宗、真宗、仁宗翰墨,至神考书《孟子章句》,上曰:「此先帝在藩邸时所作也。」上色蹙然。」
五年正月十七日,大司乐毕完言:「为装成神宗皇帝御笔石本二轴投进,乞宣付秘阁收藏。」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赐太傅王黼私第御书「载赓堂」、「膏露堂」、「移山堂」、

「宠光亭」、「老山亭」、「荣观斋」、「四友斋」、「隐庵」九牌。
崇儒 ~ 御书神道碑额 实录有,止称「赐神道碑额」,而不言御书者。别载「丧\华\\葬\

御书神道碑额实录有,止称「赐神道碑额」,而不言御书者。别载「丧(华)[葬]门。

神宗:两朝顾命定策元勋(赠尚书令韩琦),忠勤懿戚(赠侍郎向经),决策定难显忠基庆(卫王高琼),克难敏功锺庆(康王高继勋),两朝顾命定策亚勋(赠太师中书令曾公亮。初,赐「两朝顾命赞策勋德」,后诏改之)。
哲宗:显忠尚德(赠太师富弼),忠清粹德(赠太师温国公司马光)。
徽宗:旌忠(赠镇童)[潼]军节度使赵隆,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臣(赠太师。《徽宗实录》止云「赐碑额曰『元丰受遗定策宰臣』,蔡额)[确]之墓。确本传所载,又有「殊勋」二字。乃其子渭请御书,因而赐之。
钦宗:张商英(靖康元年九月,工部员外郎李士观乞诏词臣撰商英神道碑、诏:「依奏,碑额朕当亲书。」实录不载额名,亦不载赐御书月日)
高宗建炎元年九月十七日元年:《玉海》卷三四作「二年」。,上书《资治通鉴》第四册,赐黄巘善(称)。翌日,巘善称谢,奏曰:「昨晚锡与执政同观,皆言陛下笔力益妙于昔,盖圣学日新之盛。」上曰:「朕退朝,省览章奏罢,多游意翰墨,不以为倦。」又曰:「近将《孟子》论(语)治道处「论」下:原有「语」,一似所写有《孟子》、《论语》二书。而下文则仅称「今陛下写《孟子》王道政教之言」;又说:「朕每日温阅《孟子》五卷爱其文词简明知要,所以信手多书于屏」云云,都表明所书仅《孟子》一书,故知此「论」下之「语」字为衍文,兹删去之。,手写于绢屏,积之遂多。佗日回銮,亦留屏于此。」巘善曰:「昔人几杖盘孟,皆铭识之,以自警发。今陛下写《孟子》王道政教之言在屏障间,亦古人自警发之意。」上曰:「朕每日温阅《孟子》五卷,爱其文词简明知要,所以信手多书于屏。」汪伯彦曰:「陛下留神此书,取其宜于今者力行之,天下幸甚。」
二十二日,内出亲书座右素屏《旅獒》一篇、《大有》、《大畜》二卦,与《孟子》之言七章,凡十扇。遣中使宣示宰执。翌日,黄巘善等称谢,奏曰:「陛下于《书》取『谨德昭德』之规,于《易》记《大有》畜贤之〔义〕义:原作「盖」,当系涉下文而混淆。。盖曰正心诚意,以齐

家治国者在德;立政造事,以致君泽民者在贤。所摭孟轲当年之格言,皆切本朝今日之急务。屏帏之内,圣贤满前,因知心术之接在兹,非以字画之妙为贵。臣等愧衮职之非宜,幸圣学之多进。」有旨勿拜,潜善等皆再拜。
四年八月八日,上手写《郭子仪传》付范宗尹,呼诸将示之。时韩世忠以进官到堂,上知世忠洎诸将不亲文墨,故执政因而谕之。
绍兴元年三月二十五日,宰执奏拟柯赐上所藏道君皇帝赐(扎)[札]欲给还此句疑有误。。上曰:「此上皇御书,当须藏置内阁,不当降出。」
四月九日,以经筵,上亲书扇赐讲读官。
九月十一日,进士黄朝美上仁宗皇帝御书「明堂」牌碑本二轴,诏送秘书省藏之。
二年七月一日,进士韦许上太宗皇帝御书,补迪功郎,兼进书籍,特有是命。
。」上曰:「朕瞻仰古先圣王之治,以为规戒。」秦桧曰:「以此见圣学不废。」 八月十六日,上出所写《孝经》、《诗》、《书》篇章,遣中使宣示宰执。翌日,进呈毕,吕颐浩等奏:「蒙宣示御书,仰窥圣意,若稽于古。臣等不胜欣
陛下躬洒宸翰,亲裁睿诏,命有司摹黄庭坚所书《太宗皇帝戒石铭》,勒诸坚 ,拓为墨本, 赐郡县守令。伏闻近命五使廉按诸路,臣以谓与其驰驿而颁,孰若付之五使,赍行而赐之,仍使州县誊本,揭诸通衢。」诏依,令五使附行赍赐,其余州县,令礼部颁降。碑石于尚书省龛立。 十月二十七日,臣僚言:「伏
三年正月十一日,诏

恤刑手诏,委尚书左右司刻石颁降天下。其亲(扎)[札]候刻石(子)[了]毕,付大理寺置之治事厅。既而命枢密都承旨赵子(画)[昼]篆额,以《绍兴恤刑手诏》为目。其后以碑刻赐侍从及寺官,人各一本。
五月十三日,将仕郎谢慥上仁宗皇帝御书飞白一轴,诏赐银绢二十匹两。
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诏韩世忠私第御书阁以「懋功」为名,从其请也。
八月三日,处州进士王杨缴进太宗皇帝御书诗二轴,计一十篇。诏令户部支赐绢二十匹。
九日,秦鲁国大长公主上家藏仁宗皇帝在东宫时真宗皇帝所赐御制亲书《元良述》一轴,诏送史馆秘书省。
二十五日,赐故相韩忠彦御书神道碑额曰「世济厚德之碑。」

五年四月七日,上亲书《无逸篇》为图,设于讲殿之壁。先是,范冲轮对,论仁宗皇帝建迩英阁,尝命儒臣蔡襄等写《尚书 无逸篇》,并《孝经 天子》、《孝治》、《圣治》、《广要道》四章,为二图,列于左右。元佑初,先臣祖禹为侍讲,乞检寻二图,如仁宗故事。哲宗皇帝从之。愿陛下修祖宗故事,躬写《无逸篇》,为图设于讲殿。」至是,上乃书之。
九月二十日,赐赵鼎御书《尚书》一部。翌日,鼎称谢,上曰:「《尚书》所载君臣相戒 之言,所以赐卿,乃欲共由此道,以成治功。」六年十月,摹勒上石,鼎乞安于私第。
九月,赐新及第汪应辰以下御书石刻《中庸篇》。廷试毕,赐御书自此始。其后以《周官》或《儒行》、《大学》、《 陶谟》及《学记》、《经解》等篇,皆就闻

喜宴日赐之。举故事也。
十月三日,上书《车功》诗,赐宰臣赵鼎等。翌日,宣谕曰:「朕观《鸿鴈》、《车攻》,乃宣王中兴之诗,当与卿等夙夜勉励,修政事,攘夷狄。」鼎曰:「陛下游戏翰墨之间,亦不忘恢复。臣等敢不自勉!」
六年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上家藏道君皇帝御笔真迹,诏送史馆。
十一月二十五日,故翰林侍读学士王洙孙男楚老上庆历皇佑御(扎)[札]手诏飞白等,赐银绢各一百匹两。楚老兼进四朝御容,故有是赐。
二十八日,赐成都府府学御书「大成之殿」四字,揭于宣圣殿额。先是,成都府府学教授范仲殳言:「府学大成殿建于东汉初平中,制度简扑,气象雄浑。汉人以大隶记其修筑岁月,刻于东楹。至于今,九百四十三年矣。盖天下栋宇之古,无过于此。臣愿陛下万机之闲,因御翰墨,作『大成之殿』四字,揭之殿额,以着(升)[陛]下(腃)[眷]蜀之意。」至是,从之,仍带赐本学。
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枢密使秦桧言:「乞以赐臣御书《羊(佑)[祜]列传》付有司刊石,以墨本颁诸宰执、大将、侍从。」上谦逊再三,赵鼎等奏:「陛下笔法精诣,实宜传之天下后世,以幸学者。」从之。
十二月十一日,上宣谕辅臣曰:「刘光世喜书,前日来乞朕所临《兰亭帖》,亦以一本赐之。」因论书法甚详,遂及法帖,曰:「其间甚有可议,如古帝王帖中,有汉章帝《千文》,《千文》是梁周兴嗣所作,何缘章帝书之 举此一事,其它可知。岂不误后世学者!」
九年

二月十二日,诏绍兴府天章寺祖宗御书,令守臣取进。先是,建炎四年,(王困)[巡]幸江(淅)[浙],御书凡五百五十轴卷,悉留越州。至是,驻驆临安,降诏取焉。
同日,诏兴化军进士蔡珌上太宗皇帝御书,可赐(来)[束]帛。
此御书,收而藏之。至是还朝,投进。 四月二十三日,亲从额外指挥使王琪进太宗皇帝御书一百件,仁宗皇帝御书飞白五件,徽宗皇帝御书三件,「德成之宫」大字牌文一本。诏令进入。先是,琪诈陷虏庭时,在京于北军处
六月十三日,宰臣秦桧乞以上所赐御书真草《孝经》刻之金石,以布宣德意。上曰:「十八章,世人以为童蒙之书,不知圣人精微之学(不)出乎此也。朕宫中无事,因学草圣,遂以赐卿,岂足传后 」桧请至再三,乃从之。
十年五月十六日,御书《中庸扁》,赐秦桧,乞刊石分赐墨本。从之。
十一年二月二日,诏:「余深被遇徽宗皇帝,擢任宰辅,当时所赐御笔,许令本家投进。」从深男日章请也。
六月二十四日,诏万安军,于蔡攸家收取徽宗皇帝御笔立皇太子诏,叙宣和末策立渊圣皇帝事,因及罪已奏天密表投进宣付史馆实录院编类,送敷文阁藏之。从吉阳军使杨雍请也。
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衢州学生赵缶上家藏徽宗皇帝御书一纸,诏〔锡〕绢十匹。
十月二十二日,右承议郎、直龙图阁张茂上〔言〕,政和中徽宗皇帝御书《上清大洞真经》一部,赐先臣商英,乞赐宣取。诏令尚书省取进。

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诏亲书经史,令户部尚书张澄,将行在见有墨本先次计置,颁降施行。先是,湖州守臣秦(□)[梓]言:「祖宗御书赐在州郡,虽经兵火,多获(实)[宝]存。乞将前后御书经史,颁诸泮宫,使士子得以师承,咸仰崇儒设教之德意。」故有是命。
二月,内出御书《左氏春秋》及《史记》列传于秘书省,宣示馆职。观阅毕,少监秦 以下〔皆作〕诗以进皆作:原无。据《玉海》卷三四及文义补。。
是年六月,内出御书《周易》。
十四年正月,出御书《尚书》。
十月,出御书《毛诗》。
十六年六月,又出御书《春秋左传》,皆就本省宣示馆职,观阅毕,并作诗以进。上又书《论语》、《孟子》,皆刊石立于太学首善阁、及大成殿后三礼堂之廊庑。
七月,赐御书宣圣殿及门榜,并曰「大成」,御书阁曰「首善」。先是,修建太(同)[学]、国子监请依徽宗故事,乞赐宣圣殿及御书阁名榜。内御书阁,徽宗赐曰「求贤」,上改今名。至是,殿、阁告成,赐之。用钧容乐迎至学安挂。
九月四日,上谕辅臣曰:「洪兴祖欲进碑刻,此安用学 书只是看笔法精神,若不善刻者,字画皆失真。朕收得王献之《洛神赋》墨迹六行,置之几案间,日阅十数次,颇觉书有所得。近又写《尚书》一部,已终篇矣。学写字,不如便写经书,不惟可以学字,又得经书不忘。」已而降付秦桧,奏曰:「寻常诸生,终年未曾写得一部经书。欲宣示从官,不惟观陛下书法之妙,又令知圣学不倦也。」上曰:「朕宫中无所嗜好,唯学字观书,所得甚多,可以

养神。兼日闻所未闻,其乐无涯。」既而《尚书》委知临安府张澄刊石,仍颁诸路州学。
十四年六月十四日,上书《干卦》赐龙图阁学士、知宣州秦梓;又以湖州昨刊诸臣所书《易》十碑赐梓,令于私第御书堂一处安置。从梓请也。
七月二十二日,左宣教郎、守殿中侍御史汪勃言:「窃观陛下万机之余,亲写《孝经》,近颁之诸郡,皆止奉安于泮水。虽卿大夫,多有不获藏蓄为恨,而况于庶人乎 乞令诸郡募工摹刻,自郡达县,自县达(卿)[乡],皆使家藏而户晓。庶几普天之下,风俗旷然而大变。」诏令诸州刊石,赐见任官,并系学籍诸生。
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邵武军进士吴行成进徽宗皇帝御书吴融《晓赋》一轴,诏令户部支赐绢十匹。
十月三日,上遣中使赐(大)[太]师秦桧第御书阁榜曰「一德格天之阁」,仍就赐御筵。
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处州学士耿世南进徽宗皇帝御笔亲帖三轴,赐绢二十匹。
四月十四日,修武郎张燕上太祖皇帝御书一卷,赐绢十匹。
六月五日,饶州乐平县进士马孝友上仁宗皇帝飞白「风水」二字,赐绢十匹。
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御书太师秦桧像赞,藏于秘阁。
二十年三月二十八日,赐太师秦桧父敏学御书神道碑额曰「清德启庆之碑。」
二十五年十一月五日,赐故太师秦桧御书神道碑额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之碑。」
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七日,上书玉牒殿并殿门及

祖宗属籍堂榜,令揭于殿堂之额。以新建殿堂毕,从玉牒所请也。
十二月二十八日,新知池州贵池县陆沇上宝藏哲宗皇帝赐故外祖翰林学士顾临御书《即事诗》一轴,诏送秘阁。
二十七年四月,御试,上曰:「指陈时〔事〕切直者「时」下:疑脱「事」字。,令寘之上列。」因亲书以赐编排官吏部侍郎李琳等。宰臣沈该请刻石颁诸臣僚,诏可。
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处州缙云县进士朱逢辰缴进仁宗皇帝御书,诏令户部倍赐束帛。
戒谕,崇尚清白,禁止赂遗诏书亲 七月二十四日,尚书右仆射汤思退等言:「近恭(北)[札],上曰:「朕自少时,留心翰墨,至今不倦,然(乞)[迄] 思退请以御书刊石,颁中外臣僚。」诏可。 不能臻其要妙。在唐惟太宗好二王书,当时士大夫翕然相尚。如欧、虞、褚、薛,皆有可观。朕有旧藏文皇数帖,其间有好谦自牧,上畏天,下畏群臣等语。不惟字画可喜,其用心实可为后世矜式。」思退曰:「陛下天纵多能,精于艺学,过文皇远甚。当与本朝太宗皇帝俪美齐驱,岂前代帝王所能髣
三十年,〔五月辛巳〕五月辛巳:原无。苗校据《玉海》卷三四、《建炎要录》卷一八五补。,上以「玉堂」二字亲洒宸翰〔赐翰〕苑。知制诰周麟之言:「欲以御书依典故就都堂宣示宰执,许本院摹勒上石,俟石刻成日,于秘书省曝书会宣示馆阁官,并以石本分赐。」诏可。
孝宗隆兴元年十月十四日,诏金山寺御书御制诗令刊石,将碑本投进。从两淅运使朱夏卿之请也。
干道元年二月三日,赐(大)[太]傅宁远军节度使和义郡王

杨存中第御书阁榜曰「风云庆会之阁。」
三年二月,赐故赠太师陈康伯御书神道碑额曰「旌忠显德之碑。」
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御书《戒诏》赐宰臣虞允文等。
八月二十八日,御书汉议郎崔实《政论》赐宰臣虞允文等。
七年正月八日,御书郭熙《秋山平远诗》赐宰臣虞允文等。是日,宰执进呈毕,上宣谕曰:「朕无他嗜好,或得暇,惟书字为娱尔。」允文等奏曰:「允文等外日对罢,顾见石墀上陛下草圣,笔力天纵,有飞动之状。」上曰:「戏书,不足观。朕近写得一轴。」因顾内侍取示允文等,乃郭熙《秋山平远诗》,因以赐允文。且顾梁克家曰:「俟别写赐卿。」上又曰:「太上真草皆极古今之妙,来日与卿等」。允文等顿首谢。
十一日,遣中使赐左丞相虞允文《养生论》、右丞相克家《长笛赋》,皆太上真书。又赐克家御草书《古柏行》一轴。是日,宰执进呈,上宣谕曰:「前日过德寿宫,侍宴太上,饮酒(权)[欢]甚,宫中熙熙,和而有礼。本朝家法,前世所不及也。已与卿等觅得御书,俟请宝来,即赐卿等。」已而,遂有是赐。
二月,御书孙绰《游天台山赋》,赐容州观使干办皇城司夏执中。
六月,御书上天竺灵应观音寺并殿碑。
九月二十一日,故少宰观文殿学士吴敏,孙楠进钦宗皇帝御书一百轴,特与补将仕郎。
十月二十二日,诏右迪功郎刘愈进钦宗皇帝御书二轴,与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
八年二月六日,御书:「尚书左右仆射,可依

汉制改作左右丞相,学士院降诏。」
八日,御书赐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周必大:「比来一二大臣同心辅(正)[政],夙夜匪懈,渐革苟且之风,以副综核之意,深可嘉尚。今因除授,宜示褒典。虞允文可特授正奉大夫、(右)[左]丞相。」
四月二十一日,赐新进士御〔书〕《益稷篇》(上与宰执虞允文等论写此篇赐进士之意,详见进士门。)
七月十二日,诏朝请大夫毛奎孙劝进钦宗皇帝御书十轴,与免文解一次。同日,诏故端明殿学士、赠少保、亲侄孙毛勒进钦宗皇帝御书一百轴「少保」下:疑脱人名。,特与补上州文学。
八月一日,赐故太师和王杨存中御书神道碑额曰「安民定功翊运忠德之碑。」
九年二月二日,诏故中书侍郎陈过庭孙进士述进钦宗御书十四轴,端明殿学士张深曾孙伯成进三朝御书十三轴,并续进钦宗皇帝诏旨一轴,各与免文解一次。同日,诏故刑部侍郎程振孙饶州乡贡进士邵进靖康御笔八十八轴。又宣和间为钦宗皇帝东宫舍人(曰)[日],赐亲书《玉〔不〕琢不成器赋》、杜甫《喜雨诗》各一轴,及政和间颁降石刻御笔手诏等三册,与补下州文学。
四月二十八日,御书《荔枝赋》,赐阁门宣赞舍人张延年。
淳熙元年五月一日,御书唐元稹《牡丹花诗》扇,赐临安府通判吴琚。
六月一日,御书刘禹锡诗赐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观张子仁。
二年三月四日,宰臣叶衡奏谢:「昨日蒙遣中使宣示太上皇帝宸翰十轴,并御制跋语,得旨令臣阅毕,

可饮 酒,以庆荣遇。仍宣示执政、侍从、台谏,以其书省以其书省:疑有缺文。。翼日拜谢讫,乞勒石,率预观臣僚奉表称谢。」从之。上曰:「当以此表转于德寿宫。」 。臣欲就都省具 酒,与执政而下共侈非常之赐。」上曰:「甚好。」 知事龚茂良、李彦颖同奏曰:「太上皇帝宸翰刻石赐郡国者,臣等固尝得窥,此十轴藏在御府,群臣无繇见者。今遂获拜观,不胜千载荣遇。」上曰:「太上皇帝于翰墨间,盖是天纵,非寻常学力所能到。如锺、王辈不足道。」「臣等与侍从、台谏、两省官环立展视,莫不骇心动目,即所未
三年九月十五日,太上皇帝御书白居易《大巧若拙赋》,赐干办皇城司夏势中。
十一月一日,御书杜牧《战论》,赐皇太子。同日,御书诗赐皇太子嗣濮王士輵、永阳郡王居广各一轴。
四年二月十七日,诏「知临安府赵磻老就太学建阁,奉安太上皇帝御书石经,碑石可置之阁下,墨本于阁上,以『光尧〔御书〕石经之阁』为名。朕当亲写。」参知政事龚茂良等言:「自古帝王未有亲书诸经及传至数千万言者,不惟宸章奎画,照耀万世,其所以崇儒重道者,可谓至矣。陛下圣孝,又欲亲书题额,以增斯文之重。天下幸甚!」上曰:「太上于字画盖出天纵,朕尝谓锺繇字最工,犹带隶体。如太上宸翰,冠绝古今。」
五月二十四日,知临安府赵磻老言:「得旨,就太学建造光尧太上皇帝御书石经阁,将欲就绪。其见在石经《周易》、《毛诗》、《尚书》、《春秋左氏传》、《论

语》、《孟子》外,尚有太上皇帝御书《礼记 中庸》、《(太)[大]学》、《学记》、《儒行》、《经解》五篇,不在太学石经之数。今搜访得旧本,重行模勒,欲补《礼经》之阙。」从之。
淳熙十六年四月七日,故太师秦申王府进纳高宗皇帝御书二轴,诏送实录院。
五月三日,御书「归隐」二字赐天竺弥陀福兴院。
九月十八日,御书「弥陀(兴福)[福兴]之院」六字,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绍(兴)[熙]元年正月四日绍熙:原文作「绍兴」。上文载淳熙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御书赐若讷。若讷显系宗朝人(光宗以孝宗十六年二月即位,次年乃改元绍熙),不得为高宗朝人。据上文改。苗校则移置绍兴元年之首。,御书偈颂一首,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七月九日,御书四季草书扇面四轴,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二年正月五日,御书草书胜常帖,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录贤

录贤
【宋会要】

仁宗嘉佑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三司使张方平等言:「故国子监直讲孙复著述《春秋》之说四十余年,并抄录到所撰《春秋尊王发微》二部。复惟一子大年,欲望特赐甄录。」诏孙复尝在迩英阁讲书,今又进到《春秋尊王发微》,其男大年特补郊社斋郎。后太常博士胡瑗卒常:原作「宰」,下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条作「学」。按《宋史》瑗本传,瑗系以太常博士致仕,据改。,近臣共援此例,官其一子。
神宗熙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右正言、直集贤院常秩言:「昨召对,蒙问及臣友王回之为人,又被旨进其文编。窃以先(生)[王]之法善善以及子孙,故士者世禄。下逮汉、魏,管宁之徒一时之笃行,被召不至,而犹得拜子为郎。况回未及进用而不幸,有子汾,宜加甄录。」诏以汾补郊社斋郎。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六日,诏录故监察御史王回一子为(为)[郊]庙斋郎,以从臣王觌、曾肇、丰稷、张舜民、贾易、岑象求、上官均等列奏:「回有学术行义,尝因邹浩得罪。自蒙昭雪,擢为御史,不数日而殒。家贫无归,愿加优恤。」故有是命。
高宗绍兴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赵普佐命之勋,犹汉萧何。今子孙流落,所宜悯恤。令诸州郡博加寻访,如法敦遣赴行在,量才录用。」
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应曾任宰臣、执政官及节度使,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如有子孙,许于所在州军投状,委长吏以下勘验

诣实,保明闻奏,当议量才录用。若系国朝以来勋臣,虽不曾任前件官,亦依此施行。
三十一年,(赦):「国朝勋臣后嗣,无人食禄,录用子孙,许召升朝官三员保明陈乞。内有全去失勋臣元授告敕等干照,若实系勋臣之家,可令更召监察御史以上,管军、知阁、御带、监司、郡守二员委保勋臣元任官职去失来历因依,如无伪冒,特与推恩。」三十一年:该条当在绍兴年之末尾,编者误窜于此。
十月二十六日,唐故尚书右丞相张九龄十二代孙进士昭:「乞依(赦)书,应曾任宰臣、执政官,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子孙,许量才录用。念祖九龄之后,并无人食禄,见今有祖九龄中书令告一道、明皇御书一道,并朝廷两次用九龄勋臣之荫录用高祖瑛、曾祖锡出身告二道、及宗枝图一本投进。」诏昭特补中州文学。其张九龄告令尚书省给付本家。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赵鼎奏:「契勘洪州昨有试〔将〕作监主簿潘兴嗣,自幼得官,高蹈不仕。朝廷察其高行,常除差遣,抗志不就。嘉佑间,宰相韩琦等奏,乞加拔擢,凡所旌宠,每至辄辞。至元符三年,尚书右丞黄履又引孙侔、王回等例,乞录其后,遂官其孙淳,授太庙斋郎,调南康军星子县尉。蔡京用事,言者观望,谓淳与陈瓘有连,每至京师,必馆于瓘家,实预论议;又与曾布有乡曲之旧,故(履)[屡]因缘论荐,遂降指挥追夺,士论冤之。三十余年,今兴嗣与淳皆卒,唯有孙涛,亦复垂老。乞给还

所夺官资与之,以为廉退自守之劝。」诏潘涛特与补右迪功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唐颜真卿之后颜邵补右修职郎、颜卓补右迪功郎,并特命词给告。初,温州发遣颜真卿远孙颜邵、颜卓赍真卿所自书告身,赴行在投进。上曰:「人皆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太山,在处死为难耳。真卿在唐死节,可谓得所处矣。况今艰难之际,欲臣下尽节,其颜邵等可量与推恩,以为忠义之劝。况仁祖时曾召颜似贤赴阙,亦尝命之以官。自有故事。」故有是命。
六年二月六日,诏元佑石刻党人葛茂宗男辅国,与补惠州文学。
五月二十四日,给事中朱震言:「本朝西(路)[洛]程颢、程颐以传道为己任,学者负笈抠衣,亲承其教。散之四方,或隐或见,莫能尽纪。其高弟曰谢良佐,曰(扬)[杨]时,曰游酢。时晚遇靖康、建炎之间,致位通显,诸子世禄。酢仕至监察御史,出典州郡,亦有二子仕宦。独良佐终于监竹木务,名在党籍,着于石刻,终身不遇。虽以朝奉郎致仕奏补其子克已入官,后逢巨贼于德安府,举家被害。今止有一子克念,流落台州,贫窭一身,朝夕不给。窃见党籍诸人及上书得罪、身后无人食禄者,朝廷皆宠之以官。良佐之贤,亲传道学,举世莫知,又遭禁锢而死,诸子衰替,最为不幸。乞依党人及上书人例,特官其子克念,使奉良佐之祀。」诏谢克念特与补右迪功郎。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州言:「故太学博士、天章阁待

制、侍讲胡瑗,以儒学被遇仁宗朝。今其家论替,别无子孙,唯有胡涤服习儒业,乡闾推重。欲望仰追仁祖待瑗之意,矜念胡涤已系免解进士,特褒录,以为天下学者之劝。」诏胡涤特与补下州文学。
十二月五日,唐太师鲁国公颜真卿远孙颜师与言:「昨蒙朝廷下温州搜访颜氏之后,臣系嫡长,特以病患,缘本州岛催督,且令弟卓赍远祖诰 赴朝廷,蒙拘收,就补迪功郎,未几身故。今先臣之后,依旧布衣,不继世禄。乞将弟所得名目,改正与臣被受,庶几仰副国家兴灭继绝、不泯世禄之意。」诏颜师与可特与补右迪功郎。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曰:「赐处士号」。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曰:「赐处士号」。
【宋会要】

干道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翰林学士许光凝奏:「昨守邓州,伏见宣教郎致仕王襄经术登科,年未六十,毅然请老,退归田园,事孀嫂如其母,养孤甥若已子。乡党后进,教诲成就者,不知几人;邻里贫民,吉凶赒恤者,不知几家。伏望采察施行。」诏王襄赐处士。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赐临江军玉笥山人朱旦「善济处士。」旦善医术,召至京师访问,故赐。
【宋会要】
干道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诏峡州长阳县隐逸郭雍,特赐「冲晦处士。」以湖北帅臣张孝祥等言:「雍名臣之后。父忠孝师伊川程颐,尽得其学。雍推原本意,着《易》、《中庸》之书十余万言。隐于峡州长阳县山中,安贫乐道,行义高洁。乞赐褒擢。」故有是命。
【宋会要】
嘉佑二年六月七日,赐绛州草泽韩退「安逸处士。」退居稷山,翰林学士承旨孙抃等言韩退有行义,故赐号。
【宋会要】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九日,永兴、秦凤两路察访司言:「虢州卢氏县有退安处士刘易户下役钱,未敢依品官例减半均纳。」诏依七品官例。
【宋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兴化军处士(良)[张]弼,(诏)[赐]与「葆光处士」,以左仆射(张)[章]惇奏其所著《易义》可采故也。
【宋会要】
徽宗大观元年闰十月六日,诏睦州清溪县主簿张舟光羊茹切特赐「正素处士」,与一子初品官。以两浙路转运提刑司(奉)[奏]:「举初以郊社斋郎应进士举及第,缘家无兼侍,不忍远去父母,遂不出官,孝行着闻。元丰五年,父朝郎次道告老于朝「朝」下:疑脱一字。,举子錞例合受恩,乃以叔祖子侄无在任者,遂请以官命其曾孙,宗党无不推服。元佑初,朝廷除命,并辞不受。一时士人,愈高其节。崇宁四年身亡,有子未录,家益贫窘,乞赐谥号。」故有是命。
【宋会要】
宣和六年十月十四日,诏今后处士更不令披度道士为小师,所有天宁节回赐恩泽,并罢。
十二月二十二日原书眉批曰:「此条似有脱佚。」,诏「丹华处士」刘知常不出有(司)[时],自炼丹金,造神霄宝轮四百九枚,所以州人列其性识高明、行义修洁、勤苦该博、通晓典故、精于属文,为诸生师表。而前辈诸公,常所钦重。乞加召用,故有是命按,此节年时顺序有误。。
【宋会要】
政和三年三月三十日,诏濮州王老志赐「安泊处士。」

(宣和)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宣和三十二年:原稿于「宣和」下有旁批,以示校补之意。又眉批云:「宣和止七年,此三十二年误。」据《建炎要录》卷一九九,应为「绍兴」之误,当移置绍兴年间末尾。,诏:「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寄资武义大夫邝询为久病,可将见任官特与换白云处士,赐名守宁,仍命词给告。」
【宋会要】
政和十一年十月十日政和十一年:政和仅八年,疑此处有误。,诏虔州赣县免解进士李珙赐号「养素处士」。
【宋会要】
绍兴五年十一月七日,中书舍人朱震言:「朝廷近以陈得一改造《统元新历》一十七卷,赐号『通微处士』,与一子下州文学。窃见本朝熙宁间,如翰林待诏之类,皆命之辞。得一历学专精,通贯古今,运策之妙,不愧前人。欲望给告命辞,以为韦布之光」从之。
【宋会要】
绍兴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温州平阳县敦遣到道氏俞居一,道学通博,特补「通元处士。」
【宋会要】
高宗绍兴三年六月二日高宗绍兴三年:本条应在前绍兴五年条之上。,诏婺州东阳县进士张志行,赐号「冲素处士。」以(淅)[浙]东福建路宣谕朱异奏「志行力学有行,乡里推服。(常)[尝]应举宣和中」此处疑有脱文。。知州刘安上、转运使詹度等列奏其「甘贫守道,不求闻达,杜门穷经,虽老不倦。」故也。
【宋会要】

干道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诏邛州隐逸刘浩,特赐「冲隐处士。」四川宣抚制置使司状:「据邛州申,以本州岛乡官刘环等状言,浩自壮岁,弃儒慕道,专以符箓济活为心,庵舍静(谥)[谧],纤毫无取于人,济活之功甚多。其祈晴祷两,果有应验。」故有是命。
【宋会要】
干道七年,百姓王庆年九十,赐「耆德处士。」此据政和七年五月高邮军奏状此至本条末疑有舛误。,不得其时。加六字处士,特依例许封赠父母,依例月给(乳)药钱。
【宋会要】
干道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诏润州丹阳县东太一宫道士居宗惠,特赠「虚静处士」,给告,速行给降。仍下江宁府润州量行应副葬地,并官给事毕应副过事件闻奏。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赐先生号

赐先生号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六年三月十六日,虞部员外郎史温之祖虚白进赐「冲静先生」。虚白有高节,善为文。五代乱离,隐居山岩。江南李氏累以禄秩诱之,介然不屈。至是,以家集来上,特有追褒。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二日,泰山隐士秦辨(说)[赐]号「贞素先生」。辨自言百三十岁,帝召至京与语,多言五代事,亦无他术,但能服食致长年,故赐号,放还山。
【宋会要】
大中祥符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华山隐士郑隐赐号「(正)[贞]晦先生」(正字本音同仁宗讳)。隐自言始以经术为业,遇道士,传辟粟炼气之法,修习颇验,遂居华山之王刀岩,二十余年,冬夏常衣皮裘。帝祀汾阴,召对行宫,作诗赐之,加赉茶药、束帛。固辞不受。
【宋会要】
徽宗崇宁四年六月,诏信州龙虎山上清观汉天师三十代孙张继先,特赐号「虚靖先生」。
【宋会要】
大观元年二月二十九日,诏凤翔府于仙姑,特(受)[授]「靖真冲妙先生。」
【宋会要】
(致)[至]和元年八月十二日,赐信州贵溪县龙虎山上清观张嗣宗为「冲静先生」。
【宋会要】
(致)[至]和元年十月十日,赐处州祥符宫道士洞渊大师李

思聪为「玄妙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诏左街道录观妙元明冲真虚台大师徐知常,可特授「通虚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诏茅山元符万宁宫法箓道士笪静之,特赠「冲隐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三年十月一日,诏(元)[玄]观法师程若清,可特授「宝录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通直郎、管句埭州玉清韩君丈人观、兼注解《圣济经》所编修道史检讨官刘拣奏:「伏蒙圣慈宣谕,授臣『守静先生』,陛下所以待高尚有道之士。如臣学术无取,昧于大道,兼臣见有家属,(宗)[踪]迹同俗,若忝冒『先生』之号,恐未允(心)议心:疑误。,上负陛下盛时清净之化。所有告命,乞赐追号『虚靖先生乞赐追号虚靖先生:此句文字疑有脱误。此处本为追还「守静先生」赐号之奏,何以辞一「先生」之号,复更求一「先生」之号 且「虚靖先生」之号乃徽宗崇宁四年以赐张继先者,以处何能复乞此号 。』」
【宋会要】
宣和七年二月三日,诏丹华广范崇真处士刘知常,除「金庭辅教先生。」续诏知常特授「金庭辅教元明先生」,视中大夫。
【宋会要】

宣和七年六月十九日,诏通妙处士刘厚,特补「通妙真应先生」,及与封赠父母一次,仍视中奉大夫。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姓氏赐名赐第

姓氏赐名赐第
【宋会要】

赵抃自钱塘请老归,加太子太保致仕,居高斋。东南名士,多从之游。卒谥清献。哲宗命苏轼为碑,赐名「爱直」。韩琦尝称抃「真世人标表」云。子屼、 月或、从子峋、从孙霈、亿。屼字景仁,擢进士第,再擢御史。论事忠鲠,清修有行义,能世其家,终太仆少卿。」 月或少登进士第,从胡瑗学,有文名。早夭,终监西京粮料院。峋字孟远。抃任以官,调德顺法曹。元符末,应诏上书,言章惇、蔡(抃)[卞]托绍述以陷忠良,蔡京朋比奸邪,用之终必误国。崇宁初,京相,考此书,将峋勒停,羁管处州。建炎赠朝奉郎。霈字公时,中上舍第。绍兴间,为右司谏,乞令有司具一岁钱谷之数,以节浮费,上称其极关治体,迁谏议大夫。晋贰吏部,兼侍讲,祠守苏、秀卒。卒,其孙芹终永守。忆,历郡守、监司,以才称。司颖,熙宁三年,诸路长吏应诏敦遣行义之士,送舍人院试论,来者仅三千人,颖入优等,赐进士出身。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置守坟

置守坟
【宋会要】

开宝三年十月五日,诏前代帝王已创兴祠庙,修葺园陵,仍据事迹高卑,各置守陵庙户外,其功臣烈士,今定名德高者二十三人,各置守坟三户,孙膑、陈平、韩信、周亚夫、长孙无忌、魏征、李绩、尉迟敬德、浑、瑊墓十,并破损;公孙杵臼、乐毅、晏婴、曹参、卫青、霍去病、霍光、刘备、诸葛亮、关羽、张飞、段秀实墓十二,并不破损。功名次者八人,各置两户。赵简子、孟尝君、唐俭、高士廉、岑文本、马周墓六,并破损;赵奢、丙吉墓二,不破损。功名又次者三人,常禁樵采,不得侵耕。慕容德、裴寂、元稹墓,并不破损。其尝经开毁者,仰逐处给官钱,备置棺椁,如法修崇。太常礼院,各随朝廷及逐人官品、当时制度,下少府监,择好罗锦修置礼衣,给付诸州长吏,选日致祭掩闭。仍令所司定仪注以闻。所置守坟户,并以侧近中等以下户充,二税外,免诸色差役。庙宇常须洒扫,无致摧圮;坟陇林木,常禁侵伐,无林木者,常令栽植。委逐县检校,每岁终,具有无破损申州。

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先贤丘坟,不得樵采。
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十八日,祀汾阴(赦)书:「应车驾经由州县,有建隆以来佐命及有勋劳、公主、将相坟墓在其境内者,委逐处差官致祭。如有孝子坟冢,量禁樵采。」奉祀路中亦依此制。
景佑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陕西州军

应有前代名臣坟墓碑碣、林木,不得损(怀)[坏]。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尧陵

尧陵
【宋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河东路

河东路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九日,知濮州韩铎言:「尧陵在本州岛雷泽县东谷林山,陵南有尧母庆都灵台庙,历代碑记具存。县北有樊侯仲山甫墓,傍有大碑断缺仆地,不可辨。前有石室,高寻广丈,制度精密,如成都文翁之石室。唐(剌)[刺]史赵冬曦祭文刻于石碑。望 本州岛春秋致祭尧陵,置守陵三五户;樊侯墓取仲姓者二户,免其租,俾奉洒扫。」诏太常礼院详定。礼院言:「干德诏书,祠尧于郓州,本处但有庙,即陵在濮州谷林。望依礼例,给守陵五户。仲山甫别有史策证据,难议施行。」从之。守陵仍差第四等以下户。
元丰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礼部言:「郓州陶唐氏庙岁祭,当移于濮州雷泽县陵庙祭享。」从之。先是,知濮州范子谅奏请祀尧于濮州,而太常亦言濮州尧陵所在,宜如子谅所奏。故有是诏。(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三月十一日,讲筵所言:「旧例,初御经筵讲读经史,先具奏请点定。」诏讲《论语》,读《资治通鉴》。
四月七日,诏讲读官:「故事,端午谢节料毕罢讲筵,至八月再开。可勿罢。」上谓宰执曰:「朕以寡昧,适兹艰难。政事之余,与卿等 语,知学先王之道为有益。方且夙夜孜孜于经史,今若讲筵暂缀,则朕诵读既多,有疑无质,徒(废)[费]日力。此事合如何 」黄潜善等奏:「讲筵愿如圣意勿罢。」故有是命。
四年八月四日,诏经筵日,令侍从官一员具前代及本朝故事关涉治体者一两事进入。从参知政事谢克家请也。
十三日,资政殿大学士王绹言:「蒙恩除侍读,依旧制,每年二月八日取旨,择日开讲。目今讲筵所人吏未到,有失举行。」诏候防秋日取旨。时边事未宁,将有事于亲征也。
绍兴元年正月十三日,讲筵所言:「近依旧制,春讲于二月上旬择日,奉旨差定讲读官开讲。今已差秦桧兼侍读,汪藻、胡交修并兼侍讲。自来讲读官并不限员,欲依令开讲。除旦、望假故系择只日讲筵,仍乞令(大)[太]史局选日。」从之。
二月三日,诏越州只今差拨人匠将带合用料物,赴行宫门外东阙庭,擗截东壁二间,充讲筵所、御览书籍库、讲筵官直舍、人吏司房等。
四月九日,内

出御书扇赐侍读王绹、胡直孺、侍讲汪藻、胡交修、候延庆各一柄。
二年七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苗校:《建炎要录》卷五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七月甲戌(七月十六日)」。,上谓辅臣曰:「儒臣讲读,若其说不明,则如梦中语耳。何以启迪朕意 将来开讲,欲令胡安国兼读《春秋》,随事解释,不必作义。朕将欲咨询。昔英宗皇帝时,司马光为讲筵官,有请乞诘问,若知则进献其说,不知则退而讨论。此于帝学,最为有补。」
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三日:苗校:本书职官六之五九作「十月二十九日」,《建炎要录》卷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十一月辛酉(十一月四日)」。,诏讲筵所:「今后住讲日,令讲读官依讲筵日分,除假、故、旦、望,隔日轮官接续供进《春秋口义》一授,开讲日依旧。所有日进故事,仍令侍从官依先降旨挥,与讲读官、翰林学士、两省官共进,却遇开讲权免。」又诏:「六月十二日,并权免供进」。
十二月五日,新知江阴军赵祥之言:「请以讲筵官兼读史书。」上曰:「朕观六经,皆论王道;如史书,多杂霸道。其间议论,又载一时(押)[捭]阖辩士游说。」朱胜非曰:「《春秋》虽鲁史,实尊王黜霸。」上又曰:「孔子作经,经之祖;左氏作传,史之祖也。」
三年四月九日,户部尚书兼侍读黄叔敖言:「今后开讲日分,遇圣节开启罢散日,乞权住讲筵。」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左司谏唐辉言:「讲筵所书写人莫允中经进书,与换进义副尉,特不作非泛补授,乞行追改。」上曰:「此讲筵所奏御宝批也。既有例,当依例施行。」席益(日)[曰]:「此事固有前比,当如圣旨。然副尉而烦谏官论执,且乞赐允。」上卒从辉奏。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诏遇开讲筵,令殿前司依旧制差过茶殿侍一十人过

茶祗应。
十月七日,诏:「讲读官进讲义、从官进故事权罢。候过防秋日,依旧供进。其讲筵所应掌书籍,令祗应御书使臣等,先次管押,于稳便州县安顿。其请给船夫等,令所在应副。仍仰常切差人防护,无令散失。」时淮海有警,将有事于亲征,从臣僚请也。
五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臣僚言:「仰惟陛下复开经筵,宜依仿仁宗时,于经筵中读三朝宝训。仍令侍读之官如李淑所请,先取论政体听断,更益以谨灾祥、省费用数卷进读。则内修之道尽矣。次取议武备、制军旅、论边防、抚夷狄数卷进读,则外攘之策举矣。事要理切,既有以开广圣志,兴利除弊,庶足以拯济阽危。帝王之学,莫大于此。」从之。已而御前降《三朝宝训》一部,付讲筵所,令录讫却行进纳。仍就所录正本进读,更不立义。
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诏依建炎四年指挥,权罢讲,候过防秋,依旧开讲,仍进故事。先是,左司谏陈公辅言:「扈驾从官员数不多,又当道路之间,讲读故事,皆所未暇。」故有是诏。
七年七月三日,讲筵所言:「本所今来已到行在,所有今年秋讲一节,准令合至八月上旬择日取旨外,其供进故事,欲乞令讲筵所依开讲日分,除休假、旦、望,隔日依旧轮官供进。」从之。
八月九日,诏仲秋开讲,用八月二十三日。时礼部侍郎陈公辅言:「窃观陛下自闻道君太上皇帝、宁德皇后凶讣,哀毁过制。虽从 臣所请,以日易月,而退朝宫中,实行三年

之丧。恐间日下临讲筵,有防退朝居丧之制。乞自后讲日,止令讲读官供进口义,更不亲临。」继而吏部尚书孙近、刑部尚书胡交修、翰林学士朱震奏:「近闻陈公辅言乞罢开讲筵,臣等论之,本朝真宗以至道三年三月即位,改咸平,则在谅闇之中也。是年正月,访明达经义者,参知政事李至以崔颐正为对。翌日,召颐(下)[正]讲《尚书》于广福殿。又于苑中说《尚书 大禹谟》。自是(月)[日],令赴御药院侍对,说《尚书》至十卷。二年,置翰林侍讲学士,命(刑)[邢]昺讲《左氏春秋》,亦在三年之制。」又给事中胡世将亦言:「神宗皇帝治平初治平初:疑「初」为「末」字。治平为英宗年号。英宗以治平四年卒,神宗即位。神宗于当年即令儒臣进口义。,同知(陈)[谏]院傅卞请开经筵,诏候祔庙毕取旨。按祖宗旧制,即无供进口义典故。乞更令侍从讨论故事以闻。」而公辅又上章辩论,必欲遂其说。于是右正言李谊奏:「窃考之《诗》,成王访洛之初, 臣进戒之始,其言曰『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真宗皇帝即位之初,亦尝命臣下讲书于内殿。及英宗皇帝初(师)大宝初嗣大宝:原「嗣」作「师」。按《建炎要录》卷二五作「嗣服之始」。「师」盖「嗣」之音近而误。,司马光首以开讲筵为言者三。夫立纪纲、设制度,在人主,莫如周之成王、本朝之章圣;识道理、严礼法,人臣莫如司马光。而三年之丧,皆欲不废夫学。以是天子之孝,在于安国家、定社稷,其于先生之道,不可一日而忘也。臣质之礼典,论之人情,以谓三年之制,听备乐,悦备色,享备味。则有所不可。至于闻先王之正道、监祖宗之成训,亦何不可之有 乞断自圣志,依旧间日御迩英,讲至道,庶

几聪明不蔽,以阐大猷。」至是,〔公〕辅之请寝焉。
九月一日,内出《无逸篇》四轴,付讲筵所,遇讲日安挂。
十月,诏仍开讲筵。
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讲筵所言:「昨进讲《论语》终篇,据忠翊郎、讲筵祗应御书、兼修纂迩英殿记注袁汝楫乞依经筵旧制,讲读经书,每遇终篇,例蒙推恩,其官吏等各转两官资,白身人补大将,及于皇城司赐御筵,袛应御书使臣等赴座。缘推恩旧例昨因渡江而失不存,欲望特赐睿旨,比旧例〔降〕等推恩施行。」诏讲筵所官吏各转一官,内白身补进义副尉,装界作赐钱三十贯。
九月二十八日,诏每遇讲筵,宣赐讲官等吃食。内有食素员数,将已定荤料,令御厨变造宣赐。
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主管讲筵所言:「三月二十五日开讲筵,是日系转员诸班直等赐宣,后殿视事毕,御射殿再引,与开讲日相妨。」诏引转员毕,再座御经筵。
四月五日四月五日:《玉海》卷二七、本书职官六之六○俱作「四月九日」。,赐侍读吴表臣、苏符新茶。
十四年二月五日,讲筵所言:「车驾幸太学,御敦化堂听讲。至日进讲经书,乞依旧制,其正经只用印本签贴,起立进读毕,以次奉设缮写讲义进讲。于卷首略题篇目,更不书正文,令供检文字以下入殿听旨宣取。」从之。
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诏:「赐讲读说书修注官寒食、端午、冬至节料,观文殿大学士以上钱一佰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以上钱一佰贯、酒八瓶,待制以上〔钱〕五十贯、酒六瓶,未系两制钱三十贯、酒四瓶。

着为令。」
十六年三月十九日,诏进讲《孟子》终篇,依《论语》例推恩。先是,绍兴初开讲,至是进讲终篇。翌日,上特遣中使赐讲官段拂鞍马、牙笏、金砚、水瓶、笔墨等。越三日,赐讲读官御筵于皇城司,遣中使宣(劝)[ ]第赐香茶。侍读秦(僖)[ ]等翌日上表称谢。
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诏讲筵所可依在京日,于资善堂内置局,候春讲毕,令临安府相度更修。
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诏进讲《尚书》终篇,讲读官以下,可依《孟子》终篇例推恩。内人吏无资可转人,候有官日收使。愿换支赐者,听。先是,绍兴八年三月开讲,至是进讲终篇。是日,特诏宰执听讲进读毕,太师秦桧以下称贺。上悦甚,以玉带、笏、简、金鞍勒、亲御调习名马,遣中使就桧第赐之。仍第赐侍读秦 、签书枢密院事史才、侍讲魏师逊、说书郑仲熊、修注官杨迥金带、牙简、鞍马。桧等皆上表以谢。越二日,赐宰执洎讲读、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用教坊乐;遣中使第赐香茶。主管讲筵所、讲筵阁官吏免御筵,赐食有差该名疑有讹误。既而讲读官以下作诗以进。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诏进讲《周易》终篇,讲读官以下并转官推恩有差。是日,进讲终篇,特召宰执听讲毕,太师秦桧以下称贺。上甚悦,以犀带、牙简、金鞍勒、良马、银绢,命内侍就桧第赐之。仍第赐侍读秦 、签书枢密院事郑仲熊、侍讲董德元、王 、修注官林一飞金带、牙简、鞍马、银绢有差。内王 加赐金鱼及砚、匣。

越二日,赐御筵于秘书省,遣中使第赐香茶。秦桧等各上表称谢。
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左大中大夫、守御史中丞汤鹏举言:「方今于祁寒隆暑,暂罢讲筵,许近臣进故事。是欲令禁从少竭愚忠, 补国论,当进入以备乙夜之观。近来讲筵所胥吏,辄违旧制,取索副本,称讲筵要用,自绍兴十三年为始,臣窃疑之。是必怀奸之人,自为朋党,惟恐臣下献忠,违背其意,故令胥吏取索。今后臣下奏陈故事,不许讲筵所取索副本,只就令通进司进入。庶几臣下得以输忠。」从之。
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终篇,可依《周易》终篇例推恩。先是,绍兴五年闰二月讲读,至是终篇。是日,侍读王师心顿首称贺,上赐师心牙简、金鞍勒、良马、象管、端砚、檀香匣、复右殿墨、象牙粘版、压纸、金砚、水瓶。越二日,赐讲读并修注官以下御筵于皇城司,用化成殿乐,仍遣中使第赐香茶。师心等上表称谢。
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起居舍人洪遵言:「恭惟陛下延见儒臣,紬绎经史,惟以讲学为务。但左右二史,袭沿近例,旋进旋退,于嘉言善行,缺无所纪述,不足以称圣天子隆儒效古之意。望载笔之臣,应经筵中侍臣升绌、封章进对、燕会、赐与、讲读问答,断自今年八月秋讲为始,悉行编录。以《迩英记注》为名。仍敕讲读官已后奏对之间,面得天语,实时以实具执,无得隐漏。庶几一代盛典,大书特书,与《(日)[时]政记》、《日

历》、《起居注》相为表里,有以考信。」从之。
九月二十六日,左朝散郎、守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洪遵言:「窃见春秋二讲,每于双日,先期书历,经筵官讲读毕,许留身奏事。修注官虽与佥书,未尝有奏事者,不应别为二体。」诏自今后,许依讲读官奏事。
二十九年三月四日,讲筵所言:「罢讲日,令合进故事官写副本,同进卷实封赴本所,排日编之记注。近以臣寮言,不许本所排日,本只令通进司投进本:疑误。,遂使迩英记注有阙编录。乞降旨依旧。」从之。
【宋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讲筵所言:「见今排办今年秋讲。检准令,皇帝初御经筵,合具奏请,点定讲读经史。」有旨讲《尚书》、《周礼》,读《三朝宝训》。
九月四日,诏:「朕仰稽祖宗故事,开讲其日,可召辅臣观讲。」
七月,上初御讲筵,翰林学士承旨洪遵进读《三朝宝训》,给事中金安节、礼部侍郎黄中讲《周礼》,权工部侍郎张阐讲《尚书》。先是,讲筵所被官用二月十五日开讲被官:疑误。,上以谓日分稍远,(时)[特]用是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罢讲。故例,开讲,赐宰执御厨食各二十味,执政各十五味,经筵官各十味,讲读、说书、修注官每遇讲筵日,赐食一合、法酒各二升;及遇寒食、端午、冬至节,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以上,赐钱一百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以上,一百贯、酒八瓶;待制以上,五十贯、酒六瓶;未系两制三十贯、酒四瓶。年例,春季取赐茶、墨;自隆兴元年,止赐茶,不赐墨。
十月二十六日,诏讲筵见讲《周礼》、《尚书》,令分篇进讲。以兵部侍郎兼侍讲周葵言:「臣伏见讲筵见讲《周礼》系礼部侍郎黄中,给事中金安节同讲。《尚书》系权工部侍郎张阐与臣同讲。故事,每两员同讲一经,人各一(授)[篇],上下相接,不分卷秩、篇章。窃缘孟轲以后,圣道不

传,经义渊深,后学未易窥测。虽有见行传注,所说不同。讲筵群臣,未免各随所见,临时去取。有一篇之文,经意未终,两人同讲,互相抵牾。他日修成《迩英殿记注》,同为一篇,而先后是非如此,委未允当。臣初侍讲筵,即曾面奏上项事理,许臣等各讲一经,至今未蒙处分。欲望特降指挥,各讲是何经文。万一必欲先了此二经,亦愿敕讲筵臣寮见讲《周礼》者,一员起自天官,一员起自夏官。讲《尚书》者,一员起自《尧》、《舜》,一员起自《洪范》,庶几篇目相远,抵牾不多。」故有是命。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诏学士院官、经筵官,自今月七日,每日通轮二员宿直于学士院。
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已降指挥,学士院官、经筵官自今月七日每日通轮二员宿直于学士院。所有轮当宿直官,如每月二日合赴德寿宫起居等,缘和宁门阻隔,难以趁赴;并遇其余假日,合取旨施行。」有旨:「每月二日,合赴德寿宫起居。圣节开启满散、国忌行香前一日,及旬假、节假,并与免宿。
干道元年四月四日,诏讲筵所,将来大金报问使人到阙,权住讲筵,候朝辞毕依旧。
二年十月五日,上御讲筵,先遣中使谕讲读官,赐茶罢,可同班奏事。是日,权礼部尚书周执羔、侍读给事中王曮、中书舍人梁克家、权兵部侍郎陈岩肖、侍讲起居郎陈良(佑)[佑]侍立,讲罢赐茶。上命讲读官稍前,上曰:「朕虽无大过,岂无小失 卿等不闻有所规谏,恐思虑有所未

至,赖卿等补益。」执羔等奏:「陛下圣明,事无过举。」上曰:「卿等若只备位,非所望于卿等。」克家奏:「容臣等退思,苟有阙失,敢不尽言」
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诏进讲《礼记》官,择诸篇至要切者进讲。以中书舍人梁克家言:「臣闻六经皆圣人阐道,以诏后世,而《易》为之原,《书》、《诗》次之,《春秋》《周礼》又次之。《礼记》则出汉儒杂记,虽其间所载道德、性命、礼乐、刑政、制度文为委曲纤悉,虽然毕备,然皆诸儒纂辑成书,非全经也。臣昨者蒙恩待罪经筵,是时讲官颇多,以最后至,因讲《礼记》,首尾两年,遇有缺员,不敢改他经。而臣今所讲《曲礼》,类多闺门、乡党、扫洒、应对、饮食、衣履之末,诚不足以开广聪明, 助治道。臣实惧焉。欲乞今后令经筵官随其员数多寡,分经进讲。以《易》、《诗》、《书》、《春秋》、《周礼》、《礼记》为序。谓如讲官三员,即讲、《易》、《书》、《诗》,四员即讲《易》、《书》、《诗》、《春秋》是也。遇有六员,合讲《礼记》,即乞除《丧礼》十三篇不讲外,余篇中有不须讲者,亦节讲,如元佑中范祖禹申请故事,或许择诸篇最要切者,如《王制》、《学记》、《中庸》、《大学》之类,先次进讲。庶几有补圣德万分之一。」诏从之。
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先降指挥,经筵官日轮二员学士院宿直,自今可止轮一员,以后遵依,永为定制。详见翰林学士门。
淳熙元年十二月一日,诏:「经筵旧例,三经进呈《迩英记注》,例蒙推恩,有官资人各转一(员)[官],内无资可转人并应不愿转官资人,并依绍兴二十四年已进记注推恩例,比换支赐。」从

侍读赵雄请也。
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讲筵所言:「今来秋讲,准令,大礼习仪前五日权住。今太常寺十月六日阅乐,合于二十七日权住。」诏展至十一月五日住讲。
七年四月十一日,诏:「《宝训》进读岁久,尚有十二册。今每读必多,至重午前可以彻章。侔彻章日,令丞相赵雄等皆赴经筵。」
二十六日,诏:「将来进读《三朝宝训》终篇日,赐宰执、侍读、说书、修注官御〔筵〕内主管讲筵所官以下,依绍兴二十三年例免赐。令主管赐御筵诸司,依等第列赐。
五月四日,诏侍读史浩、周必大候讲读毕,同班留身奏事。上曰:「进读《三朝宝训》几时终篇 祖宗谟训,日尽一卷,亦未为多。虽双日(亦)[及]休假,亦当(时)[特]坐。」浩曰:「臣等敢不(奏)[奉]诏 」自是,每讲读率漏下十刻。
同日,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彻章,真宗皇帝正说藏在秘阁,宜以进读。」
十一日,诏:「进读《三朝宝训》终篇,赐宰执、经筵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道山堂,及牙简、金带、砚、匣、涂金鞍马、香茶。侍读、侍讲、说书并特与转一官,修注官各特与减三年磨勘,本所官吏依绍兴二十七年例推恩。」翌日,赴坐官有诗来上,诏宣付史馆。
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八年:苗校考证此条「当在淳熙十一年十月十日或稍后」。,诏丞相赵雄等赴经筵,听读《正说》终篇,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兼侍读史浩,吏部尚书、兼侍读王希吕,户部侍郎、兼侍讲盖经,侍御史、兼侍读黄洽,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崔敦诗,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木待问,起居舍人宇文价言:「淳

陛下尝因讲《泰卦》之九二,玉音有曰:『君子以其类进而为善,小人以其类进而为恶。未有无助者也。』讲《萃》之上六,玉音有曰:『盛极则衰,乱极生治。』三复圣言,皆以深得《大易》之旨。若此之类,不一而足。是以见之事业,措之天下,皆《易》之用也。近者又蒙宣谕 熙七年夏五月乙卯,经筵《三朝宝训》彻章,臣等上奏,请继读何书。翌日有旨,真宗皇帝《正说》藏在秘阁,宜以进读。经史及祖宗谟训已屡终篇,缉熙光明,愈久不倦。惟《易》一经,实为六艺之原,致治之成法也。乃辛丑岁九月甲申,得旨,令侍讲、说书专讲是经。每遇进讲,玉音发扬,随义折衷,圣言宏奥,固已载之《记注》,以诏万世。臣等窃谓《易》之为书,广大悉备,然其大旨,不过推原阴阳消长之理,以明治乱兴衰,以辨君子、小人而已。伏(曰)[日]讲两卦,今遇彻章,臣等庆幸之余,不胜拳拳归美之意。乞宣付史馆。」从之。
十月十三日按,苗校考订,此条当在淳熙十一年。,宰执进呈讲筵所《周易》终篇,官吏推恩。上曰:「转官依淳熙八年例。」王淮等奏:「吏部人白身者,多以前三名。」上曰:「如何得多 可从下减却,只是优与犒设。」又曰:「陆贽《奏议》又将终篇。」淮等奏:「陛下圣学高明,而讲筵如此留意,可以为后世法。」
十一月一日,诏:「经筵进讲《周易》终篇,侍读、侍讲、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是日,侍读张大经、侍讲宇文价、萧燧、王蔺、葛邲、起居郎陈居仁、舍人李巘上表,以进讲《周易》终篇,赐御筵及简、带、鞍马、香茶,各撰成

谢恩诗上进。诏宣付史馆。
(于是)九月秋讲此句前后疑有脱误。,「臣浩尝读《正心篇》,论黄帝无为而天下治,上曰:『所谓无为者,岂燕安无所事之谓乎 』臣浩又读《刚继篇》,论汉武帝知郭解能使将军,为言其家不贫。上曰:『武帝于此,可谓洞照事情。』臣浩又读《大中篇》,论为政之道本乎大中。上曰:『勿浑浑而浊,勿察察而明,即此理也。』臣等侧闻至言,咸极钦孍。窃以久而必怠者,中主之常情;新而不已者,上圣之盛德。自昔人主临御日久,非内惑声色,则外事畋游,其蔽则至于溺浮图、求神仙。今陛下天纵聪明,日跻睿智,爰自即位,今二十年,方且孳孳典训,愈久愈厉。岁时甫浃,篇帙再周,诚经席之所未见。求之往圣,则帝王之汲汲、孔子之皇皇,不是过也。乞付史馆。」从之。
五月四日,诏进读真宗皇帝《正说》终篇,赐宰执、经筵、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道山堂,及牙简、金带、砚匣、涂金鞍马、香茶。侍读、侍讲、说书、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本所官吏依淳熙七年例推恩。翌日,赴坐官有诗来上,诏宣付史馆。
七月四日,诏经筵进读陆贽《奏议》。九月十日,诏侍读、说书通共进讲《周易》一经。
十一年九月九日,诏侍读、侍讲见今进讲《周易》,将欲终篇,可自开讲日每讲两卦。
十月十日,礼部尚书、兼侍读张大经等奏:「恭惟陛下稽古典学,万机之暇,亲御经筵讲该句疑有脱误。。」
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诏见进读陆贽《奏议》,可自后讲每讲进读半册,作六讲终篇。
五月

淳熙八年四月甲戌经筵,读真宗皇帝《正说》终篇。六月壬申有旨宣谕:『陆贽《奏议》可与不可进读 』王希吕等言:『贽论谏数十百篇,皆本仁义。元佑中,苏轼等乞缮写进呈,置之座右。将来开讲,如令进读,实有补于治道。』七月丙子,制曰可,且令日读五版。九年四月辛亥,诏讲读官同班奏事,上曰:『朕每见陆贽论德宗事,未尝不寒心。正恐未免有德宗之失,卿等可各条具阙失来上。』侍读芮 一日,侍读萧燧、侍讲宇文价、葛邲、蒋继周、洪迈、赴居郎李巘、舍人吴燠言:「恭(辉)[辉]奏:『陛下推诚待下,可谓曲尽其至。』侍讲黄洽言:『德宗猜忌刻薄,《唐书》一赞尽之矣。』上曰:『德宗强明,不肯推诚待下。虽更奉天离乱,终不悔悟。当彼难艰之时,所宜与贽朝夕论义,犹恐不济。而每事但遣左右宣旨,罕尝面谕,岂能深究利害 此所以知德宗之不振也。』侍讲崔敦诗言:『德宗于军旅间,亦多是中人传旨,实情安得上达。』上曰:『德宗欲以此济其猜忌刻薄。』辉又奏:『圣言及此,社稷之福。』于是合辞奏言:『臣等敢不仰遵圣训,愿竭愚忠!』十三年三月癸卯,开讲,时《奏议》犹有三帙,凡三万五千余字。有旨谕讲读官,令自后每读以半帙为率。四月庚戌,臣燧读贽《论度支令折税市草事状》,臣燧言:『自古聚敛之臣,务为欺诞以衒能,未有不先纷更制度者。』上曰:『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耳。』庚申,臣燧读贽所论裴延龄书,上曰:『贽论延龄奸恶,反复曲

折如此。延龄可谓至小人!』臣燧言:『延龄之奸最甚,世所罕有。』又有旨,特以十八日、二十二日御讲(延)[筵],臣燧又读贽所论裴延龄书,读毕,臣燧言:『君子未尝不欲去小人,然常为小人所胜。如萧望之为恭、显所胜,张九龄为李林甫所胜,裴度为皇甫镈所胜。』上曰:『皇甫镈亦延龄之徒也。』惟臣等以庸琐之材,幸得备员华光,日侍左右,仰惟陛下以天纵典学,缉熙光明,一话一言,皆足以贻诸万世。尧舜之圣,不过如是。岂唐德宗所当同日而语 然宸心惕惕,每虑或蹈其失,以为寒心。夫德宗亲闻贽言,而弃之如土梗,陛下进诵贽语,而宝之如元龟。至以退朝之后,倾听数千言而不为倦厌,又特于双日躬御迩英,盖故事所未有。圣愚相去,何止高天之与下地也!臣等不胜大愿,乞宣付史馆,以彰着陛下不矜不伐、执古御今之意。」从之。
是日,宰执进呈,上曰:「昨与添入数语。」王淮等奏:「此真可为万世法程。」上曰:「德宗不明,不能压服臣下,故当时藩镇,敢尔妄作。」
五月六日,诏:「经筵进读陆贽《奏议》终篇,侍读、侍讲、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本所官装界作依淳熙八年例推恩,其人吏依例不得过一十六人。内白身人与补进武副尉,仍不得过二名。余不该推恩五人,各支犒设钱五十贯。」
十三日,侍读萧燧、侍讲宇文价、洪迈、葛邲、蒋继周、起居郎李巘、舍人吴燠上表,以进读陆贽《奏议》终篇,赐御筵及砚、金匣、笔格、鞍马、香

茶、笔墨,各撰成谢恩诗上进,诏宣付史馆。
六月十三日,新知建宁府程大昌朝辞奏:「窃见讲殿进读陆贽《奏议》,两日而彻一卷,异代谏语,亦蒙采录,古无前比。然臣愿有献。唐人以谏名世者,贽外,更有魏(证)[征]率皆主本仁义,而能发达事情。贽之所事者德宗,故其仁义为空言,(证)[征]之所事者太宗,故其仁义为实效。贽语如医家之脉书,阁于不试,则无效可考;(证)[征]书如良医,诊疗皆效,则其方药悉可循用也。乞宣取魏(证)[征]《谏录》,接续览观,则(失)[夫]德宗之所从失,与夫太宗之所从得,皆昭昭如白黑矣。」诏缮写进入。
淳熙十六年二月十三日,诏讲筵所,依令用此月中旬,择日开讲。
十四日,诏:「朕仰稽祖宗故事,开讲日可诏辅臣观讲。」
十八日,讲筵所言:「皇帝初御经筵,合具奏,请点定讲读经史。」诏读《尚书》,读《三朝宝训》,接续东宫所讲《尚书》。
五月十四日,讲筵所言:「见进读《三朝宝训》,今准指挥,合进读《资治通鉴》,即未审与《三朝宝训》相兼或相间进读 」诏《宝训》与《通鉴》间日进读。
【宋会要】

光宗绍熙元年十月十二日,讲筵所言:「经筵见今进讲《尚书》将欲终篇。」诏再讲《春秋》。
二十五日,权吏部尚书、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郑侨等言:「臣等仰惟皇帝陛下,以天纵上圣之资,承寿皇亲传之统,道同舜禹,稽古为先。乃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登大宝位甫涞日,命诹辰开经筵,续东宫所讲《尚书》。是月二十三日,御迩英初讲,用祖宗故事,召辅臣与观。自是只日,率以为常。间遇休假,亦特命讲。始自《无逸》,顾问咨访,玉音折衷,动与理会。讲《立政》,上曰:『《立政》一篇,大抵以用人为本。』胡晋臣言:『信任则不以小人参之。』上曰:『任则勿疑。』讲《君陈》『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上曰:『此乃万世人臣之龟鉴。后之人臣,多是沽名。』讲《君牙》『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上曰:『文王功业甚大,武王又能承之,可谓授受一道。』讲《冏命》『侍御仆从,罔匪正人』,上曰:『文武之圣,犹先辨邪正,则邪正诚不可(可)以不辨。』余端礼言:『古者人主,左右必择贤士大夫,不专用近习。』上曰:『左右近习能移人之性。』又曰:『士大夫进见有时,若左右近习,则朝夕亲近,所以能移人之性。』又曰:『邪正混淆,尤当深察。』讲《吕刑》,〔上曰:『《吕刑》〕一书,非有意于用刑,盖欲使人知畏而不敢犯。』绍熙元年十月二十五日终篇。

臣等窃惟《尚书》一经,帝王轨范,陛下养德储闱,进讲是书,已至于再;临御未几,亟诏侍臣续业金华,遂究五十八篇之旨。臣尝于经筵奏事,蒙宣谕曰:『夫人幼而学之,壮而行之。朕在东宫时,每与诸儒讲论经理,至今颇得学力。乃知此事不可一日废。』臣等闻之,赞美一词。窃谓经曰『学于古训乃有获』,又曰:『念终始典于学』,陛下于此,可谓尊其所闻,行其所知矣。臣等不胜庆幸。乞宣付史馆。」从之。
十一月七日,诏进讲《尚书》终篇,宰执、侍读、侍讲、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本所官吏装界作依淳熙八年例推恩,其人吏依例不得过一十六人。内白身人与补进武副尉,仍不得过二名。余不该推恩五人,各支犒设钱五十贯文。诸色祗应人一十七人,支犒设一次。
三年九月十六日,讲筵所言:「今来秋讲,据太史局申,宜用九月二十五日。」从之。先是,吏部尚书、兼侍读郑侨言:「二月开讲,止于重午,八月复开,止于冬至,着为定令。自时厥后,定令虽存,间以事妨,亦有春讲用三月,秋讲用九月,则渐失祖宗之旨。窃谓将来秋讲,自会庆重明节,北使到阙前后日分,皆有相妨。加以今岁初郊,习仪前五日,例是辍讲。若自八月开经筵,日数已是希少,设用九月,则愈少矣。乞诏有司,择日于八月上旬,则御迩英,庶几日分稍宽,可以仰副陛下从容访道、终始典学之意。」
【宋会要】

《高宗皇帝圣政》、《孝宗皇帝圣政》二书,皆是两朝七十年间大政事,藏诸金匮。不惟盛德大业、醲化懿纲,一一所训式,而纪载明白,事理较然,观阅之闲,易于着心而入耳,固不侍讲理而后明也。欲望陛下以高宗、孝宗宫中读书定课为法,而 宁宗庆元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臣寮奏:「恭闻高宗皇帝谕宰臣赵鼎曰:『朕居宫禁中,自有日课,早阅章疏,午后读《春秋》、《史记》,夜读《尚书》。率以三 罢。』孝宗皇帝谕讲官周操曰:『朕在宫中,并无他用心,只是看经史耳。』大哉,皇祖之训!学有缉熙于光明,所谓贻孙谋而燕翼子者,盖必由于学也。仰惟陛下践祚之初,未遑他务,首开经幄,添置讲员,增益诸经,早晚两讲,不以崇高富贵为乐,而以盛德日新为念。臣去岁八月二日面奏讲学札子,陛下慨然垂听,出示讲官。越三日,宣召徽臣,玉音谕以悉行所奏。中外交贺,咸仰陛下念学之笃,根于至诚。盖二帝三王之用心,上继高宗、孝宗圣学之盛也。仰惟陛下日御经筵,固有定式,惟是暇日与退朝之际,皆是清间之燕,宫中庶务,必不上关圣怀。当此暇隙之时,稍思日课之学,如高宗、孝宗之训,定课式于禁中,庶几既有外朝讲读之勤,又有内廷课学之益。恭

复以《圣政》之书专为宫中课程之学,下秘书省缮写两朝《圣政》二书,留寘日所御殿,日阅数条,以为定式。详其施置之美意,法其政事之修明,熟味细观,再三紬绎,积日累月,不踰定课,则两朝《圣政》之书,尽毕观览,良法美意,皆在陛下胸中。出而见诸政治者,将自合而无间矣。此其事不劳,其道易行,而其 必至者也。臣拳拳爱君,愿 圣学,惟陛下财幸。」诏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权工部侍郎兼知临安府钱象祖言:「仰惟国家圣圣相承,莫不锐情经术,博考古今,参稽洽要。逮高宗皇帝当艰难再造之日,亦不忌贻训,常诏侍从官遇住讲日,轮进故事,俾从臣时得以前代及本朝之事有关治体者,述录以闻。虽汉世祖之投戈讲艺、息马论道,不是过也。恭惟陛下以天纵之资,留意圣学,粤自龙飞九五而来。益加圣心,崇尚儒臣,访求治道,日御经筵,靡间寒暑。虽于旧制罢讲之时,犹日讲不辍。缉熙光明之盛,度越前古。惟是侍臣所进故事,以绍兴之制,系于住讲日,依讲筵日分,以次轮进。今讲筵既无住讲日分,有司遂未举行。窃谓所进故事,皆摘取切近时务、足以观省者,以为规益。或以古语而明令,或以往事而申鉴,非徒为多闻也,讵可废而不举哉 欲望圣慈特降睿旨,自今虽非住讲日分,亦令侍从官从旧制轮进,庶几古先之成续、列圣之良规,时得以彻闻聪听。不惟有以副

升下博询广问、孜孜不倦之意,而且俾侍从之臣咸得输忠效美,以罄爱君忧国万一之诚。实非虚文,不为小补。」诏从之。
十月十七日,太中大夫、试吏部尚书、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叶翥,中奉大夫、权兵部尚书、兼侍读张叔椿,通奉大夫、御史中丞、兼侍读何澹,太中大夫、守尚书户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侍讲袁说友,朝议大夫、新除刑部侍郎、兼侍讲黄艾,朝奉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讲李沐,朝请郎、试国子祭酒、兼权兵部侍郎、兼侍讲杨大车巂去,朝散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黼,朝奉大夫、行右正言、兼侍讲刘德秀言:「内侍王德(兼)[谦]白札子,得旨宣谕侍读、侍讲等,自今后晚讲,各要讲解义理,引古证今,庶不为文具。若只读过,恐无益于事。请具知委回奏。翥等除已遵依圣旨外,尝于十一日早讲毕,同班面奏讫,乞宣付史馆。」诏从之。
十二月七日,诏:「自今已后,如遇开讲,只日,早一讲,晚两讲,一读;双日,止晚讲,两读、两讲。如将来遇垂拱殿坐,双只日并晚讲,免早讲。不系开讲之时,除假、故外,并特晚讲,依旧两读、两讲。
庆元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通义大夫、权礼部尚书、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黄由札子奏:「臣恭惟陛下天资(浚)[睿]明,圣意冲澹,肃御经殿,朝夕讲说。虽祁寒盛暑,亹亹忘倦。此尧之日行其道、汤之日新厥德、成王之日就于学也。比者,讲官进讲之次,尝颂仁祖圣语,以(剌)[刺]诗乱世之事为监戒,

讲读敷演,未尝讳避。陛下恪遵成宪,即赐允俞。至今臣子得以肆言无忌,而陛下每每倾听不厌。臣以谫薄,备数进读《资治通鉴》,自接续汉宣帝之后,至世祖建武之十二年。每同读官,得以管见援引敷奏,不敢缄默。然臣窃观《通鉴》正本计二百九十四卷,所记兴君谊辟与中才庸主之事, 有可法,亦有可戒。今进读节本,类多芟摭,为进士科举计。其间急政要务,关于君子小人进退用舍之际、天下国家安危理乱之机者,或阙不载,甚非所以广聪明而示龟鉴也。宣帝五凤三年,张敞请明饬郡国挟诈伪;元帝竟宁元年,候应奏罢边备设置戍卒;成帝河平二年,胡三老等讼王尊之冤,以指(纔)[谗]贼之罪;哀帝建平二年,扬雄等论鼓妖之异,以明听失之象。凡此等事,或切于吏治,或熟于边防,或系于国是,或兆于天变。考之节本,一切遗轶。甚至当时阉寺小人恃权挟术以误人家国者,乃复略焉。宣帝本汉英主,弘恭、石显信任非才,自是基祸于后。至元帝时,大为欺罔。有如宫门不可夜开,自有着令,显恐左右间已,取一信以为验,辄先自白请,使诏吏开门,故投夜还,称诏开门。入后,虽有上书告显,而颛命矫诏之奏遂不得行。是托信以济其诈也。而元帝不之悟,由是奸谋阴计,诡秘百端,小夫憸人,党友交结,于时民间,有『牢邪石邪,五鹿客(夜)[邪]』之歌。此在《通鉴》中最为要切,可以为后世戒者,而节本不载。

臣自去冬进读,殆及半岁,其泛然无益,不足勒乙览者,既不敢有所删削;至关系治体,可以为规警者,复不敢有所增益。以陛下讲学日勤,顺考古道,而臣悠悠岁月,塞责目前,读得不读失,读存不读亡,或尽如本朝赵抃之论,岂不负陛下细旃之意哉!陛下始初践祚,深以宗社大计为重,如王德谦之积奸稔恶、怙势邀宠,殆与弘恭、石显无异。陛下奋发英断,窜投远方,天下竦然,咸服陛下之刚明。而臣遭遇最蚤,窃窥陛下识度昭晰,其于小人情状,灼见有素,固不待罪衅满盈而后知也。盖臣甲寅之夏,执经潜邸,同列或在告,或丐外,独臣朝夕得侍陛下左右。时孝宗圣躬违豫、太上亦以疾不得以时问安。宰辅寡谋,仓皇无策。臣尝罄竭愚虑,谓孝宗诒谋燕翼,垂诸子孙,休戚一体,太上以疾未出,陛下即孝宗之长孙,盍谓于太上躬往省侍。于是具札闻奏,得前旨诏,陛下即日过宫。(奏)[诏]下之时,臣犹在讲席未退,陛下欣喜踊跃,更衣趣驾。而王德谦时为都监,辄为间言,妄立异说,执留省札久之,谓当审奏,抑陛下不得前。臣正色力争,德谦坚持不下。臣又得省札,乃太上亲旨。子持父命,亟当钦承。德谦何见,敢迩稽违!陛下天日熙烛,怒其言为非,而以臣言为是,断自圣意,随即登车。仍令臣留邸,以问安之回。德谦迫不获已,勉强从往,而愤怒偃蹇,形于色辞。盖其无君无亲之心、大奸大恶之态,固已发露于此矣。陛下祗见孝宗,赐坐移时,告语慰藉,不一而足。自是

日往省问,率以为常。向使陛下明断不果,德谦之言或入,则孝宗爱孙之怀、太上命子之意,与陛下事两宫之孝诚,讵能彰着于天下后世哉!是事始末,惟陛下实能轸记,而廷臣所未知,国史所未载。臣隐而不言则有罪,故臣因论进读《资治通鉴》,辄并及之。臣窃谓德谦之奸欺,甚于弘恭、石显,而陛下之明断,非元帝所能及。继今进读,止用节本,而汉、唐间所以贻祸于此曹者,不获彻闻。则是奸邪之谋,不惟可以取信于当时,而亦可以肆欺于后世,臣实惧焉。臣闻神宗制《通鉴》序文,有曰:『荒坠颠危,可见前车之失;乱贼奸宄,厥有履霜之渐。』欲乞诏许读官径将《通鉴》正本择其要切,反复进读。凡自昔君子小人进退用舍之际,天下国家安危理乱之机,该载日月,具以时闻。间有泛然无益于治体者,则削去之。仍乞下臣札子,宣付史馆,登记潜邸省侍孝宗始末,使千万世知陛下之孝德不可及,小人之奸谋不可欺。实宗庙生灵之福也。」诏从之。
嘉泰元年十一月三日,朝请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权礼部尚书、兼给事中、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费士寅,中奉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陈宗召,新授中大夫、试尚书兵部侍郎、兼侍讲赵介,太中大夫、中书舍人、兼侍讲万锺,朝请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林采,朝散大夫、行右正言、兼侍讲施康年札子奏:「臣等恭惟皇

朝家法,以亲近儒臣讲论经义,商较古今,为求治之本。列圣相承,所守一道。典学之勤,盖汉、唐贤君所莫能及。然考之故实,皆二日一开经筵,率用双日一读一讲。惟仁宗皇帝自干兴后,只日亦或讲说,而亦未以为常也。皇帝陛下至诚天纵,好学不倦,自登宝位,双日只日,咸御经筵,两读两讲,《宝训》、《通鉴》、《诗》、《书》、《礼记》、《春秋》、《语》、《孟》,分日更进,率以为常。每当讲读,凝神审听,诸儒之说,间有理到词达,足以发明微旨,默契圣心者,必首肯意受,喜见天颜。或诵说之多,至漏移十数刻,亦未尝有倦色。盖自昔帝王好学之诚笃不厌,未有如今日之盛者也。《孟子》一书,自绍熙五年八月十七日,诏续潜邸所讲之章,至今年十一月三日讲彻。臣等窃惟孟子之道,大抵先义后利,教民孝悌力田,使之不饥不寒,为王道之本。此二帝三王所以君天下者。而当时之君,乃以其说为迂阔。又以距杨、墨,放淫辞,使邪说者不得作,以着孔子之道为已任,此禹、周公、孔子三圣人所以善天下者。而当时之人,乃以其说为好(辨)[辩],则其不遇亦已甚矣!今陛下于千载之后,乃好其道,讲明其书,举其言而措之天下,崇俭约,省徭役,捐帑廪,以厚民力;辟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正人心,一政一事,无非取诸其书。然则孟子之言,虽不用于战国之君,而见用于陛下;孟子之道,虽不行于当时,而实行于今日也。臣等陋学谀闻,充员讲读,式际

休嘉,不胜庆幸。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开禧元年正月二十三日,朝请郎、试兵部尚书兼侍读张泽,中大夫、权礼部尚书、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萧逵,太中大夫、守吏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直学士院、兼侍读颜棫,朝请大夫、试中书舍人、兼侍讲陆峻,朝散大夫、权尚书刑部侍郎、兼侍讲、兼中书舍人杨炳,朝奉大夫、侍御史、兼侍讲林行可札子奏:「臣等近于十二月十三日恭侍经幄,因奏陈民间望雪甚久,陛下精祷通天,加之前日颁诏改元,推行宽大之泽,百姓 舞,和气感召,瑞雪应期,速若桴鼓。更愿陛下益加兢业,畏天爱民,茂宗社无穷之福。臣等又奏,陛下当隆冬雪寒之时,不辍讲诵,仰见圣学无倦,盛德日新。臣等一介寒儒,获际休明,实千载难逢之会。皆蒙陛下嘉纳。臣等拳拳愚衷,欲望圣慈特降睿旨,下臣等所奏宣付史馆,昭示将来。臣等不胜幸甚。」诏从之。
嘉定元年三月十一日,资政殿大学士、中大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赵彦逾,通奉大夫、守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兼修国史、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楼钥,宝谟阁学士、太中大夫、充湖北京西宣抚使、兼侍读宇文绍节,中大夫、权兵部尚书、兼修国史、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倪思,朝奉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修玉牒官、兼侍讲章良能,朝散大夫、试中书舍人、兼侍讲蔡幼学,朝奉

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叶时,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畴若,宣教郎、试起居郎、充奉使通谢使许奕,朝议大夫、起居舍人、兼太子侍讲陈希点札子奏:「臣等仰惟皇帝陛下,锐情经术,退朝暇豫,再御迩英,隆冬祁寒,曾弗少怠。多闻建事之效,固已度越前王矣。迨兹更化,又令权寝他经,专一以《诗》进说,尤见圣心急于究闻三百五篇大义。温颜访逮,命之坐讲。章句虽多,垂听不倦,遂卒金华之业。宣召宰辅,同豫荣观,甚休甚盛。臣等猥以未学,获备讲读之职,无所发明,积怀愧惧。窃惟三代而下,人主号为尊尚儒术,莫如汉之武帝、唐之太宗。武帝表章六经,然好大喜功,失于多欲。太宗严访儒生,然内多 德,人得以议。诚未有如陛下,始终惟一,笃学而力行者也。夫《诗》之美(剌)[刺],关系治忽,文、武王业之所由兴,幽、厉主业之所由替,与夫持盈拨乱,治内治外之规模,不可为后世法。陛下深明六艺,夫岂效经生学士,区区于多识鸟兽草木之名 盖欲本之修身、刑之齐家,极于美教化、移风俗,是以施为注措,莫不有得于《诗》。敬畏天戒,则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也。遵守成宪,则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也。《下武》继文,于以尽其孝。《行苇》忠厚,于以广其仁。夙夜敬止,于以致其勤。奉养有节,于以示其俭。不谏亦入,则从善为甚速。见晛曰消,则去邪为甚易。戒政多如雨,则威福自已。惩巧言如流,则听断惟精。险诐私

谒,不行于宫庭,《关雎》之美着焉。振振信厚,皆显于公族,《麟趾》之化行焉。诛鉏元凶,所以惩尹氏之专于秉国;登进耆旧,所以藉老成之重于典刑。《棫朴》能官,而髦士休宜;《菁莪》乐育,而英才并出。至若有常立武,而得卫中国之道;不陨厥问,而得御夷狄之术。劳来还定,而鳏寡不失其所。叙情闵劳,而将士咸乐为用。凡此大政数十,虽陛下天资高明,动与理合,然实稽古典学之力也。盖《诗》进讲,始于陛下登极之初,绍(兴)[熙]盛美,若不能备述始末,登载简策,传示万世,则为有罪。谨具札子奏闻,伏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五年甲寅八月,终于嘉定改元戊辰三月。日就月将,缉熙光明,陛下既得之矣。维天之命,于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纯亦不已,抑臣等愿陛下加之意焉。臣等遭逢明时,亲
嘉定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朝议大夫、权礼部尚书、兼侍读章颍,朝散郎、试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读许奕,朝议大夫、试尚书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侍读蔡幼学,朝奉大夫,侍御史、兼侍讲陈晦,朝请大夫、行左司谏、兼侍讲刘 ,承义郎、右正言、兼侍讲黄中,朝奉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太子右谕德曾从龙,承议郎、起居舍人、兼权直学士院留元刚札子奏:「臣等仰惟陛下天纵之圣,冠于百王,日新之德,光于四表。自履大位,虽万几之繁,日亲听断,然犹逊志于学,祁寒盛暑,不废讲读。固尝下

明诏,增讲员,训辞丁宁,务求多闻之益。前乎此,未有晚讲,自陛下始行之;前乎此,未有坐讲,自陛下始行之。书之国史,为法来世。每御殿(惟)[帷],诹诸经,以究治忽之原;访诸史,以(凿)[鉴]得失之迹。因古验今,形于天语。辞简理到,臣下叹服。至于法先王、由旧则,业业乎累圣之重规。向者进读《三朝宝训》既终,继以《两朝宝训》。其后终篇,有司以他书为请,诏读《高宗皇帝圣政》。至于嘉泰三年之四月,凡六年而后六十卷之书毕陈于冕旒之前。仰惟高宗皇帝圣学高明,神武震耀,中天立极,再造王室,枢机阖辟之运,与天地同其功,殆非常情之所能窥测。三十六年之治,利泽施四方,仁风翔海表,天下固已颂而歌舞之。而明明之庙谟,赳赳之雄断,料敌制胜之方,保大定功之略,大纲小纪,详法略则,规天条地之绩,声金振玉之妙,略见于此书。陛下临政愿治,动循丕矩,对扬休烈,观省不忘。其与商宗之鉴成宪、周王之酌祖道,盖异世而同符。臣等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嘉定五年九月十四日,中大夫、新除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俞烈,朝请郎、试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兼侍读范之柔,承议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徐宏,朝奉郎、左司谏、兼侍讲郑昭先,朝奉郎、右正言、兼侍讲董居谊,朝请大夫、试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兼侍立修注官刘爚,朝散大夫

、守太常少卿、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立修注官刘弥正札子奏:「臣等仰惟陛下绍隆圣祚,祗遹先猷,稽古用贤,谨守一道。不迩声色,不事观游,而政机余暇,日延儒臣,讲论经理,进读史事,凝神静听,间形商榷,敷畅经旨,曾无倦容。此虽舜之好问、禹之拜言、汤之又日新、成王之光明缉熙,不是过也。惟昔三圣,成《易》一经,羲画、文重,具三才变通之体;周情、孔思,扶百世纲常之宗。岂浅知之可窥,俟上圣之复起。惟我皇家,列圣相承,右文尊经,以为家法。考之故实,皆二日一开经筵,率用双日一读一讲。独仁宗皇帝于庆历二年进讲《周易》,而自干兴以后,(双)[只]日亦或讲说,未以为常也。陛下睿谋天纵,圣德日新,猷训是承,专法仁祖,取《易》一书,昼诵夜思。复延经生,诵说紬绎。盖昉于嘉泰改元之冬,迄今十有二载。宸衷惕厉,锐情经术。日讲二卦,虚心正守,端拱以听,昼漏下或十余刻,不懈盆壮。讲官敷绎,有契圣心,间形褒拂,以示激厉。臣等至愚,仰窥圣运,垂衣拱手,间发英断,则《干》之时行也;圣化聿新,崇俊去邪,则《丰》之日中也;清心寡欲,行不踰矩,则《大壮》之非礼勿履;发政施仁,与民休息,则《无妄》之对时育物;不绝邻好,益严边备,则得《师》之中吉;垂意臬事,不惮详覆,则得《贲》之无敢折狱。天造神断,雷厉风飞,无非《大易》之妙用。而犹日开经闱,欣闻讲绎,有若饥渴。昔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圣人

穷而在下,以明道传后为己责。遂穷日力,不惮讲席。今陛下贵为天子,日亲万几,而听断之隙,有似于孔圣之穷经析义。圣王相去千有余岁,而尊经乐道,若合符节。臣等末学谀,闻充员讲读,获际休嘉。臣等不胜大愿,欲望圣慈宣付吏馆。」诏从之。
嘉定七年十月十三日,朝议大夫、权刑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范之柔,朝奉郎、试中书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读石宗万,朝奉大夫、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应武,朝请郎、右正言、兼侍讲黄序,朝议大夫、试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兼权工部侍郎徐应龙,朝议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读、兼权礼部侍郎李,朝散郎、守起居舍人、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直学士院、兼太常少卿真德秀札子奏:「臣等伏读《两朝宝训》,仁宗皇帝命丁度等讲《春秋》终篇,圣语有曰:『《春秋》所述,皆前世治乱,敢不鉴戒』 仰见祖宗学于古训,施于政理,于《春秋》一经,尤所加意。恭惟陛下以天纵之资,茂日新之德,恪遵家法,勤御经帷。比年以来,荐彻篇帙。今麟史告备,载举盛仪。窃惟周辙既东,疆国分列,治世之经莫举,尊王之旨不明。此书一立,惩劝善恶,扶植名分,岂惟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 其所以建民极而正人心者,虽数千百年犹赖之。是宜渊衷洞究、玉音涣发,深有取于明君臣之义。猗欤盛

哉!前圣述作之心,异世同符。先朝宪章之美,重规迭矩。窃尝敬考岁月,接续龙潜研精之素,起于绍熙五年之仲秋,从容燕闲,务学之勤,迄于嘉定七年之良月。紬绎之久,则所得益闳;体察之深,则所施不紊。运量酬酢,左右逢原。君道之所以昭明,治功之所以超越者,不在兹乎 臣等猥以非才,备员讲读,获际休嘉,不胜庆幸。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嘉定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朝散郎、试兵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石宗万,朝请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读应武,中大夫、权吏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徐应龙,朝奉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序,朝散郎、试秘书监、兼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袁燮,朝议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枢密副都承旨赵汝述,朝议大夫、军器监、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检正、兼侍立修注官聂子述言:「仰惟陛下宸衷渊靖,趋向纯一,留神典学,延纳儒绅。自登宝位,行历二纪,就将缉熙,久而弥笃。粤从双日只日,咸御经筵;晚讲坐讲,创为定制。至于凝虑审听,喜见天颜,商榷大义,玉音涣发,前后见于史臣之登载者,固不止于屡书特书而已也。远而帝王之经藉,近而祖宗之家法,以次讲读,兼举无遗。自《三朝宝训》终篇三:原作「二」,据本卷前嘉定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奏改。,而轲书继之;自《(二)朝宝训》终篇,而鲁语

继之。嘉定以来,《诗》首告备,而《高宗圣政》随竟宝帙。《易》既卒业,而《孝宗圣政》载毕瑶篇。若《春秋》说事,则又近在甲戌之良月也。越丙子季春,《书》复以彻章告。夫尊经盛典也,而史不绝书;彻章旷仪也,而靡岁不举。凡斯文之所以起兴,群目之所以动荡,声诗之所以声美,耀简册而传方来者,实汉、唐以来之所未有也。以至燕衎之私,屡见于石渠之庐;匪颁之式,迭至于迩臣之室。尤为熙朝之盛事,猗欤休哉!臣等窃惟《尚书》一经,实为人主轨范,尧、舜、禹、汤、文、武之行事,如指诸掌。陛下研精覃思,有年于兹,固已举坦明之制,合前后之揆矣。迩者讲官得旨,灼趱敷奏黼扆之前,圣语有云:『典谟训告之书,朕留意已久。尧言宣布,一词称赞。』窃谓陛下游神艺圃,潜心圣域,诚非分章摘句,泥纸上之言,事口耳之末也。盖尝蠡测管窥,仰观圣运,如精一之旨,传之尧舜,俭勤之德,无间大禹。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则与汤之检身者无二道。谨庶狱而无游畋,建皇极而无偏党,则与文武之忧勤者无两心。岂非平时留意之久,其效遂至是乎 臣等闻伊尹之告太甲曰:『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传说之告高宗曰:『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惟陛下谨终始如,自强不息,则高明光大,悠久无疆,将与天地同其德矣。臣等不胜大愿,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太中大夫、守尚书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侍

读徐应龙,朝奉大夫、新除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袁燮,朝请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读黄序,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李楠,朝奉郎、右正言、兼侍讲刘棠,中奉大夫、行起居郎、兼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工部侍郎聂子述,朝散郎、行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太子侍读宣缯言:「仰惟皇帝陛下,天资冲澹,惟性高明。日御讲筵,就学不倦。经籍奥义,以次咨访,罔有逸遗。自庆元戊午,至嘉定丙子,凡十彻章。虽商高宗典于终始,周成王学有缉熙,殆不是过。猗欤懿哉!甚盛德也。厥今《通鉴》进读,复告讫篇,非汲汲皇皇,畴尧臻此!緬惟是書之作,昉我英宗,命司馬光論次於中祕,起周威烈,下竟五代,研精極慮,窮竭日力,久迺克就,卷帙曠分,綱目井列,不但 擷故實而已,蓋將便清燕之觀,示元龜之鑒也。裕陵钦承先志,宠以序文,谓『天人相与之际,休咎庶证之原,威福盛美之本,规摹利害之效,良将之方略,循吏之教条,于是悉备。』显谟大训,炳若日星。诏燕后人,永永无斁。陛下笃意此书,肆命劝诵,其闻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或关宸听,有悟圣心,涣(法)[发]玉音,动与理会。前后侍臣之言,钦聆敬孍,不一而足。维庆元乙卯二月,实始启帙,除东西魏、陈、隋及五季渎乱之事,有旨不读,自余纪载,弗怠幡阅。逮嘉定戊寅季春,遂底终篇。

陛下稽古之懋、典学之勤,可谓同符祖宗,有光帝王矣。昔唐开元中,日选耆儒侍读,以质史籍疑义,然而锐始怠终,徒文亡实。秉史笔者,犹且特书,以为美谈。矧陛下历览前代兴亡理乱之故,尊所闻,行所知,首末惟一,顾可不登之汗简,以诏万世 欲望睿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十二年五月十三日,通议大夫、权刑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徐应龙,朝散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表燮,朝请郎、新除右谏议大夫、兼侍讲李楠,朝奉郎、新除殿中侍御史、兼侍讲盛章,朝请郎、新除右正言、兼侍讲胡卫,朝散郎、试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柴中行,朝奉郎、新除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扬汝明,朝奉郎、新除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李安行言:「仰惟陛下,天纵之圣,议挹弗居,日就之功,缉熙不已。粤自临御以来,锐情经术,垂意史传。凡三五帝王学聚问辨之方,暨历代兴(忘)[亡]理乱之迹,亦既洞究其颠末,而深造其渊微矣。比岁记注之臣,欲以上 聪明,复取先朝讲官范祖禹所进《帝学》一编,续以五宗之懿,厘为十卷,仰尘乙览。顷因《资治通鉴》彻章,有旨以是进读。圣心亹亹,咨阅靡殆。乃嘉定乙卯仲夏,实竟其帙。自非陛下典学之诚,有加无已,畴克臻此 钦惟元佑更化,作新之治,符靖始初,清明之

政,无非皇皇汲汲之所繇致。高宗、孝宗若稽于古,高明光大之效,尤极其盛。今观三圣学问之精微,诸儒讲说之本末,是书所载,炳如日星。臣等进读之次,陛下穆垂天听,莫不心领意会,抑亦尊所闻而行所知矣,岂但虚文而已哉!昔傅说之告商高宗曰『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又继之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陛下学于古训矣,而复以五宗之家学为法,是则监于成宪之谓也。视商之贤王,真可齐休匹美。逮兹彻卷,固宜纪诸汗简,以侈万世之传。臣等劝诵罔功,迭睹盛事,不胜庆幸。欲望睿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太中大夫、试工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叶时,朝请郎、试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读盛章,朝奉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杨汝明,朝请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张攀,朝请郎、左司谏、兼侍讲张次贤,朝请郎、右正言、兼侍讲龙盖卿,朝请郎、守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杜孝严,朝奉大夫、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权直舍人院程珌言:「窃谓圣学无倦,固治道之所当先。皇祖有训,尤圣学之不可后。商宗学于甘盘,其永无愆,必监先王成宪。成王学有缉熙,其养天下,必酌先祖之道。盖近承家法,皆易知而易行。视泛稽于古昔,又不侔也。仰惟皇帝陛下,德冠百王,绍休列

圣,聪明本于天纵,兢业着于日行。垂精艺文,笃意学问,万几之暇,惟求多闻;一日之间,至勤再讲。诹经读史,尊道崇儒,博考前代或得或失之原;以为今日可戒可法之鉴。自复大宝,逮今二十八年,日月就将,一诚不斁。至于仰绳祖武,率由旧章,凡典之昭垂,益加意于省览。初读《五朝宝训》,继以《高宗皇帝圣政》,又继以《孝宗皇帝圣政》,皆已终篇。惓惓圣心,复欲参稽高宗皇帝之《宝训》,及诏攸司,自嘉定六年十(二)[一]月三日进读。阅八年,而七十卷之书篇帙毕陈,亦已尽经睿览。(逮)[建]炎、绍兴之圣治,条贯统纪,皆备见其始终。尊闻行知,实为大训,信无负高宗皇帝贻谋燕翼、启佑后王之意矣。臣等窃观高宗皇帝以神武之资,履艰厄之运,身济大业,光启中兴。仁足以兼覆夷夏,明足以洞烛忠邪,勇足以成戡定之功,刚(则)[定]以大自强之德。宵衣旰食,三十六年,立政用人之要,料敌制胜之谋,裕民足国之方,御外理内之策,大纲小纪,详法略则,炳如日星,皆聚于《宝训》一书。陛下以圣继圣,骏惠先猷,不但观省之克勤,每思尊奉而唯谨。重熙累洽,根本于兹。商宗监成宪而永无愆,成王酌祖道以养天下,讵容专美于古先 臣等猥以 庸,充员讲读,复有际遇,何补圣明。惟知归美报上,出于诚实,不容自默,用敢奏闻。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观赏观赏:眉批有:「帝系、」「帝治观赏」字样。

观赏观赏:眉批有:「帝系、」「帝治观赏」字样。
【宋会要】

太宗至道三年九月四日,御滋福殿,召辅臣观《西鄙地图》,历指山川堡壁,曰:「朕已令屯兵于内地州郡,而简其闲冗,冀以省费,而息关辅之民也。」先是,命左藏库使杨允恭、崇仪副使窦神宝、合门祗候李允则,乘傅(传)视山川郡县形胜,以图上焉。
真宗咸平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御龙图阁,召辅臣观太宗皇帝草、行、飞白、篆籀、八分书,及阅古今〔名〕画;移御崇和殿,阅张去华所著《元元论》及《国田图》。帝曰:「经国之道,必以养民务穑为先。朕常冀边鄙稍宁,兵革粗息,则可以力行其事,富庶吾民矣。」
六年十月三日,(对)辅臣于龙图阁,观种放《山居图》。放别业在终南山,聚徒讲学,性嗜酒,常种秫自酿,林泉之景,颇为幽胜。时帝遣使携画工图之而观焉。
景德元年十二月五日,召辅臣于龙图阁。观契丹礼物,国母所致御衣缀珠银貂鼠裘、细锦刻丝透背合线、御绫罗绮纱縠御样,皆百匹,金银饰箱缄之;果实、杂礝、腊肉凡百品,贮于栋棂器;水精鞍勒、新罗酒、青白盐。国主所致戎器宾铁刀,鸷禽曰海东青。又太祖、太宗朝契丹所上衣物,尽在禁中,至是,亦发笥宣示。自是,遣使契丹所持礼物,皆召辅臣临观,着为例。
四年二月十四日,车马驾驻西京,召宗室、辅臣游内苑,御西北小亭,观寒林石。登东楼,望老君祠。
二十日,幸内园,登砌台,召亲王、辅臣、吏部尚

书张齐贤、刑部尚书温仲舒、寇准等,赐座。因阅台西婆罗石,观东亭御制御书《朝拜诸陵因幸西京记》。
之兴感,命有司设龛护覆之。至是,启而观焉。 二十三日,召辅臣于内东门,观太祖弹凡壁。初,开宝九年,太祖幸西都,因行郊礼,常戏弹于门之北壁,其迹三在焉。帝
大中祥符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对)辅臣于崇政殿之西庑,内出太宗圣制歌诗、御书故事,皆有以鉴戒者,示王旦等曰:「此先帝朱才人所藏,近者上进,自言至道初许度为道士,以永熙晏驾而止。昨祥符初,再有陈请,已为修观处之。」又出安王元杰歌诗真草行书,帝曰:「安王好学,有天然性格,生平著述尤多。王薨,皆已亡逸。朕惜其乐善勤古,而世不及知,购求所得,悉以编次,因纪序纪之上「纪」字疑误。,仍付史馆。」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召辅臣于崇政殿北廊观中使任文庆于茅山郭真人池中所获龙,体长二寸许,鳞极细,腹如玳瑁,置手中,仰覆无惧。帝作《观龙歌》,复送茅山池中。又出楚王笔札,圣制记及赐山人秦辩、道人刘元诗,因看《金液诀歌》示之。
九月十一日,(对)辅臣于龙图阁,观《宫中迎奉天书图》二,一绘天书出宫,一绘入宫。又绘帝行大礼毕入宫之仪。
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编联祥瑞所上祀汾阴、后土坛、〔朝觐坛〕、亲奠西岳庙三图,及祥瑞图百四十八,置龙图阁下。召宗室、辅臣、两制、尚书丞郎、两省给谏、三司副使、刺史已上观之。


年三月四日,召宗室观书于玉宸殿。
十月十四日,召辅臣至龙图阁,观圣祖天尊大帝宸篇、圣翰、药金、药银、功德什器、钱宝、花珠等物,及《降临内记真纪》书名疑有误。。
十一月二十三日,召近臣观书于龙图阁,秘书监杨亿、知杂御史吕夷简预焉。帝作七言诗五首,分赐辅臣、宗室、两制、诸帅、待制等,命儒臣即席皆赋。
十二月十一日,召辅臣至崇德殿,观新制真圣宝册、衮服、仙衣等。又至崇政殿,观玉皇法从道具物。
袍,命辅臣临观焉。 二十五日,权三司使马元方等诣崇政殿,上新作天书、金辂、帝服、
天禧二年四月四日,召近臣及馆阁、三司、京府、谏官、御史诣宜圣殿,朝拜太宗圣容。又至龙图阁,观书及圣制赞颂石本。时升王未出合,始预座,令从臣赋《龙图阁观书》、《宜圣殿赏花诗》各一首。是日,先赐食于殿门。
十一月十三日,召近臣观书于太清楼。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召宗室、近臣、馆阁、三司、谏官、御史官、法官两制官诣真游殿,观豫设,赐御制《圣祖降临记》人一匣。
九月二十三日,召近臣观书崇政殿。
十月十八日,召辅臣于后苑,观滑州所献鹿、河阴县所献龙卵。
四年十一月十日,召辅臣、两制丞郎、给谏、三司副使、御史知杂、直龙图阁赴龙图阁观书,赐食承明殿门。
十二月二十三日,(对)辅臣洎王钦若于承明殿,示以御制文章数轴,及粉片戈销金纸,赐中宫诗什手书等。
仁宗天圣七年十月十

二日,皇帝听彻《尚书》,召辅臣、侍读、侍讲、翰林学士、三司使副、知制诰、待制、宗室诸司使副已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上太清楼观书,宴于楼下。
八年六月六日,召近臣元真殿烧香,水心殿赐茶,赴天章阁观书,看瑞粟。退赴御制御书殿看御书,分赐宰臣已下。
九年闰十月二十四日,召近臣太清楼观书,御召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预。
景佑二年十月八日,召近臣后苑亲稼殿赏稻,赐酒三行,遂宴射太清楼。
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御化成殿,以芝草生于殿楹,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宗室刺史以上,观帝作《芝草》五言诗,赐王随以下。随等拜谢,召座赐茶。翌日,各为诗赋以献。
五年八月十五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观察使以下,观新制南郊仪仗法物于宣德门内。
宝元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召辅臣后苑翠芳亭观稻,赏枨实,命座赐茶。康定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庆历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六年九月十八日,八年八月七日,皇佑元年九月九日,二年十月十六日,五年九月十八日,嘉佑三年十一月六日,又观。
庆历三年九月三日,召辅臣天章阁,朝拜太祖、太宗御容,及观瑞物。既而面问御边策,移刻罢。
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召宗室及侍读、侍讲观枨实,遂宴后苑。
五年九月九日,召辅臣、两制、修起居注、宗室、(剌)[刺]史以上,后苑观稻赏枨,宴太清楼,命赋诗。
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召辅臣崇政殿观

祭器。是曰传诏,须观已,再座延和殿,始起居。
八年九月四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御书。
十一月四日,召辅臣、两制崇政殿观祭器。
皇佑元年二月十七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馆阁官、宗室(剌)[刺]史已上,崇政殿朝拜三圣御容。即退,命赐茶酒。
五月十五日,召近臣后苑宝歧殿观刈麦。帝曰:「朕新创此殿,不欲植花卉为游玩之所。民以粒食为先,而岁种麦于此,庶(和)[知]穑事之不易也。」至和元年五月二日,嘉佑四年五月一日,又观。
七月二十五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宗室,赴沈德妃位,朝拜三圣御容。
八月三日,召辅臣后苑观粟。至和元年七月二十七日,三年八月二日,嘉佑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又观。
六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浑仪图》。
十一月一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修起居注、宗室大将军已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迎阳门观三朝宝字,并三朝训鉴图,延和殿命座赐茶。
二年九月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宗室、台谏官、三司、开封府推官、管军臣僚,崇政殿观大乐。
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宗室观察使以上、管军臣僚、三司、开封府推判官,迎阳门观三圣御书,并唐明皇《山水图》。
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三司开封府推判官,后苑观双竹。
五月十八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崇政殿观御书。
五年六月七日,召辅臣

紫宸殿观大乐。
七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群牧判官,后苑观瑞莲。
九月十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推判官、详定官、宗室正任(剌)[刺]史已上、管军臣僚,崇政殿观大乐。
十月二十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崇政殿观宝册。
至和二年二月十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宗室观察使已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迎阳门观御飞白书上清太平宫牌。
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推判官、管军臣僚,后苑观瑞莲。
嘉佑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御崇政殿,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推判官,观交州进异兽,赐食于殿门。
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观天章阁御书。
英宗治平元年十二月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修起居注、三司副使、宗室大将军已上、管军臣僚赴迎阳门,观御书景灵宫孝严殿牌。
神宗熙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召辅臣、从官,迎阳门观御书景灵宫英德殿牌,如治平元年例。
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御亲稼殿,召辅臣观粟,命座赐茶。三年八月十三日,五年闰七月二十一日,六年八月十四日,八年八月十二日,九月十六日,十年八月十二日,又观。
三年四月十九日,御集英殿,召辅臣观岐国长公主房卧,命座赐茶。
五月

六日,御亲稼殿,召辅臣观麦,命座赐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七年五月十三日,八年闰四月二十一日,九年五月十五日,又观。
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修起居注、三司副使、宗室(剌)[刺]史已上、管军臣僚,化成殿观芝草,赐食崇政殿门外。
十月十九日,召辅臣后苑观稻,命座赐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七年九月五日,八年八月十一日,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又观。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浑仪,命座赐茶。
九年三月十三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韩国大长公主房卧。
十一月二十七日,御景福殿,召辅臣观鲁国大长公主房卧。
元丰元年五月七日,召辅臣后苑观麦。二年五月三日,五年五月十三日,六年五月十六日,七年五月一日,又观。
二年八月六日,召辅臣后苑观谷。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又观。
十月二日,召辅臣后苑观稻。六年十月二日,又观。
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朝献景灵宫,至天元殿观芝草。
哲宗元佑二年十月一日,观稻于后苑。
三年八月十四日,召辅臣观谷于后苑。五年八月八日,六年八月十六日。七年八月四日,又观。
四年正月十三日,诏讲筵官许依秘书省职事官例,观新乐。从崇殿说书颜复请也。
七年八月八日,召辅臣观稻于后苑。绍圣元年八月十七日,又观。
绍圣元年闰四月二十七日,召辅臣观麦

于后苑。绍圣三年五月四日,三年五月九日,又观。
高宗绍兴十四年七月二十七,幸秘书省,召群臣观累朝御书、御制、晋唐书画、三代古器。
十六年十月二日,御射殿,召辅臣观新制郊庙礼器。侍从正任(剌)[刺]史以上,与管军、侍从、台谏、南班、宗室、卿监、两省官、礼官、馆阁,皆立班,命作朝会乐,次作宫架乐,合赴座官,宣坐赐茶。
哲宗绍(兴)[圣]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权礼部侍郎范镗等言:「刈麦观稼,系同一时,今车驾观麦,乞候礼毕,移幸稻池彩殿以观稼。」诏可。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却贡却贡:原书眉批云:「帝系」,「帝治却贡」。

却贡却贡:原书眉批云:「帝系」,「帝治却贡」。
【宋会要】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十三日,荆南节度使高继冲籍伶官一百四十二人来献,悉分赐大臣。
太宗端拱元年二月九日,诏诸道、州、军,诸色人今后不得以珍禽异兽来充贡奉。
十一月十四日,故秦国王钱俶子惟浚等,进金万五千两,锦绮透背绫罗纱縠衣着三万匹,钱万五千贯,

通犀牯犀玉带一百八十条,牯犀四十株,象牙十三株,丁香三百斤,此行眉批有「博具器」三字。象笏二百,马二十疋,金玉玛瑙鞍勒副之,金玉、珠翠、首饰、乐器皿什物各数千计,橐十头,牛五十头,驴一百头,车十乘。
十五日,俶夫人余氏又进牯犀一十株,通犀带十八条,赭玉带四条,水精佛象十二事,金三万五千两,银十万两。女乐十人,帝不纳,各赐锦彩三十段,遣还之。《宋鉴》太宗:夏州赵保忠献鹘,号海东青,上曰:「朕久罢游畋,无事此也。保忠时出捕猎,今当还赐之。」淳化三年十月壬子,府州观察折御卿贡白花鹰,上令对其使放之,仍诏御卿勿复以珍禽异兽来献。
真宗咸平五年十月十四日,知来州齐化基献白鹰。帝曰:「珍禽异兽,何所用也 」命还之,给来使缗钱。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十三日,濮州举人郭邮等四百六十二人以车驾东巡,进粟豆二千石,草四万围。帝曰:「邮等意虽可嘉,然纳之即诸路尽以为贡,益成烦扰。可优给其直,仍谕京东州军民不得复然。」
九月二十一日,西京诸州民王延卿等,以车驾东封,各以香药银器来贡。诏特令引对,赐酒食。所贡之物,酬其直以遣之。
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知梓州崔端献白鹤一。帝以地还劳人,赐牙吏缗钱遣之。仍令诸州,依前诏不得以珍禽异兽为献。
六年八月十八日,诏奉祀一路诸色人不得以技巧雕绘宝装物来献。《长编》:景德三年五月辛酉,抚州献白鸟,诏还给其道里之费。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丙寅,韶州献婆果,后以道远还之。九年九月戊午,申禁诸路贡瑞物。时辽献白免,荆门军献绿毛龟故也。交州进驯犀,上曰:「此犀远来,深遘物性。朕将还之。」交州尚牧献白御马一疋,上曰:「无名进贡,何所用 」亟还之。
仁宗天

圣四年四月五日,职方 外郎、知宁州杨及,以干元节遣使献绣佛。帝曰:「此妄人也。民安政举,乃守臣之职,焉用此为 」令邸吏谕还之。《长编》是年却川陕献织绣。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太子右赞善大夫陈世修献白乌,赐帛五十匹,以鸟还之。
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诏还坤成臣僚所进金酒器。
元符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永兴军王环进玉器,诏还之。
高宗绍兴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宰执进呈藤州守臣侯彭老进本州岛卖盐宽剩钱一万贯买到金一百六十六两、银一千八百两。上曰:「朕意此必刻剥民财,以为盐息。就使贡是盐息宽剩,自当归之有司。」徐俯曰:「广西盐息固有宽剩,自不当进献。」上曰:「不归之有司,而守臣独御进献,盖求媚朝廷,可降一官放罢。」先是,彭老上章进献,上亲批其奏付三省:「可特降一官,以惩妄作。所进物退还。」至是覆奏讫行出,遂并罢其任。
四年三月八日,三省、枢密院进呈抚州献刻观音像,极精工。上曰:「朕平日未尝佞物,然亦不敢加訾。顾饰像设以祈福,流俗之事,非朕心也。」宰臣朱胜非曰:「抚州又

收得玉坛,刻成龙文,恐是御府旧物,未敢进呈。」上曰:「此尤无谓也。异时茶司窃市马之直,质易贝货,以充玩好,是举山泽之利,而投之无用之地耳。朕甚悼之。其观音像、王 ,可皆勿受。」同日,抚州临川县布衣宁子思进状:「以白银木刻成大悲一堂,与襄阳大悲真相不差毫发,体挂缨络,手中法器悉皆镇动。望特赐宣取。」诏:「自今奇巧技艺之物,并不许投进。其宁子思所进物像,更不宣取。今后更有似此进状之人,令登闻检院不得收接,仍令逐院出榜晓谕。」
十二月十七日,宰执进呈沿江诸将奏报文字,上曰:「韩世忠近以鲟鱼鲊来进,朕戒之曰:『朕艰难之际,不厌菲食。卿当立功报朕,至于进贡口味,非爱君之实也。』已却之。」
十四年五月六日,宰执进呈饶州姜楼等献钱十万贯,以助国用。上曰:「国用有常,日不至阙。若用不节,所入虽多,亦有不足之患。可令给还。」
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上谓辅臣曰:「近日大将入觐,有以宝

货鞍马为献者,马固不可阙,余皆却而不受。盖虑以进奉为名,公肆掊刻,有害军政。」
《孝宗中兴圣政》:干道五年九月丙寅,起居郎林机论「诸郡守臣欲郡计办集,而不恤县道之匮乏,致使横敛及民。」上曰:「甚不体朕宽恤之意。且如税赋大重,朕欲除减,但有所未及,当次第为之。」机又奏曰:「诸处有羡余之献,皆移东易西,以求恩幸。愿陛下察之。」上曰:「所言甚当。今日之财赋,岂得有余 今后若有献,朕当却之。」
关报广南提举官廖颙札子:广州都盐仓有积下不尽盐本银,计实十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四贯文,桩积在库,别无支遣。又点检得本路诸州府逐年拘催常平诸色窠名钱物内,有现在宽剩五万贯,欲行起发,少助朝廷经费。奉圣旨依,并令赴南库送纳者。臣切谓陛下即位以来,屡却羡余之献,故近年监司州郡稍知遵守。此盛德之事,书之吏册,足以为万世法。而小人急于自进,不能革心,时以一二尝试。朝廷只缘干道七年提举官章潭献二十万贯,以此特转一官,不及期年,擢为广西运判。廖颙实继其后,故到官未几,便为此举,其为愚弄朝廷,莫此为甚!访闻此钱并系盐本钱,潭到任时,尚有三四十万缗,是前官累政差问,不敢妄用,潭取其半以献。今颙所献止十一万缗,已是竭潭所余无几。颙年岁间必须别得差遣而去,后人何以为继 异时 九年三月己巳,侍御史苏峤奏:「伏

课额不登,谁将任其咎者 今淮南、浙西,其事已自可见。兼此钱本是朝廷钱物,桩在州郡者,岂必献之内帑然后为富 所谓移东库实西库,何以异此!欲望特降睿旨,却而不受。即以此钱付之本司,依旧充盐本钱。常平宽剩钱,亦乞桩留本路,为水早赈贷之备。使四方之人,知陛下捐利子民之意。」诏从之。
史臣曰:「羡余之弊,上欺人主,下蠹生民,非难知者,而小人屡敢以是为进,岂非谓利之可动人欤 《记》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孟轲曰:『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陆贽曰:『理天下者,以义为本,以利为末。以人为本,以财为末。』诚知义利之说明于上,则奸罔之徒何自乘间耶 寿皇谕臣僚损利之请,却桩积宽剩之献而不受,所以正君德、清化原、惊吏治者至矣!」
淳熙五年四月辛未,知绍兴府张津奏:「本府支用已是宽裕,尚有剩钱四十万贯,起发应副御前臣赏支用。」诏令绍兴府将张津所献钱为人户(贷)[代]纳今年知买身丁之半。仍令本府印给文榜,遍下诸县乡村晓谕,通(谕)知人户,今年已多纳折帛钱在官,与理充来年应输之数。务要实惠均济,即不得因而重迭,别作名色搔扰。如稍有违戾,许人户径诣尚书省陈诉。
史臣曰:「干道五年,臣僚尝言:『诸州所献羡余,类皆移易以觊恩幸。』圣训有曰:「今日财赋,安得有余 自今若有此献,朕当却之。』至是,张津犹以羡余四

十万缗来,则寿皇圣帝却而不受,复俾为民代输。以其所敛之民者,还以畀民,岂惟所取予而示之好恶,其所以警厉臣工,风动中外者,亦宏矣。臣故特着于篇。」
淳熙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宰臣赵雄等奏:「光州复置中渡榷场官,御前恐有曾经在榷场干事之人,可以差充监官,庶可检,察禁物,不令过界。」上曰:「御前自来不曾差人在淮上买物,如淮白北果之属,毫发不曾买,宫中并无。唯遇太上皇帝赐来,则有之。向来刘度守盱贻,尝献淮白,却而不受。近蒙太上皇帝赐得数尾,每进膳,即食一小段,可食半月,记得元居实知盱眙军,初之任日,朕虑其在任辄献北物,再三戒敕,令供责文状,不得买物以献。其状留尚书省,卿等可取观之。」
宁宗开禧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庆元府言:「真里富国进献瑞象一头,象牙二株,犀角十株。」诏令(度)[庆]元府以礼馆待,发遣回归,仍责委纲首说谕本官,所遣官海道远涉,今后免行入贡。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宋会要】
干德四年四月十七日,诏光州罢贡鹰鹞,其养鹰户并放归农。《宋长编》:知光化军张全操上言:「三司令:诸处场院主吏,有羡余粟及万石、刍五万束以上者,上其名,请行赏典。此苟非倍加民(祖)[租]私减军食,亦何以致之 宜追寝其事,勿复颁行。除官所定耗外,严加止绝。「宋长编」至此:原为正文,大字。眉批:「宋长编起至止绝一段,应小旁注。」今依之敢为小五号。
开宝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三司:「凡经度上供物,非郡国土地所生者,无得抑致。」
四年正月十四日,诏罢襄州岁贡鱼腊。《长编》:五年,诏罢荆襄道贡鱼腊。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三月一日,诏江南诸州岁贡干蜂,伤生挠民,宜罢之。
雍熙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诏:「先是,郊祀、干明节,及国家大庆,州郡多遣官入贡。自今罢之。」《宋鉴》:至道三年六月,帝谓宰相曰:「诸州多以祥瑞之物来献,此甚无益。但令稼穑丰稔,且得贤臣,乃为现状瑞也。」辛丑,诏天下勿献珍禽奇兽及诸瑞物。
难得之物,宜充贡。本州岛遂以为献。上怒,黜愈崖州,仍绝其贡。是岁,又减罢剑、陇、夔州贡。 真宗井《宋鉴》:咸平二年,内侍裴愈因事至交州,谓龙花
咸平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民有自眉州来贡奉者,帝曰:「巴庸遐远,可念其劳,即诏禁止。」
景德四年闰五月二日,诏:「任土贡输,虽存旧典,经途遐邈,亦念重劳。特用(特)推恩,俾从蠲省。三司所定剑、陇等三十九州岛、军所贡土物。并与减(于)[放]。夔、贺等二十七州军,悉罢所贡。每岁正旦,止令具表以

闻。诸州长吏,不得以土贡为名,因缘配率,务于便民,以称朕意。」《宣城志》:是年,诏宣州岁贡细笔、竹簟、望春茶,可罢之。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诸州军每岁进茶,并宜停废。先是,诸路贡新茶者三十余州,越数千里,有岁中再三至者。帝悯其劳扰,罢之。
二年六月十九日,诏罢邕、宜等州岁贡药箭。
六年七月五日,诏皇族岁时进献皆无用之物,徒成冗废。自今(际)[除]天庆、天贶、先天、降圣四节进供养物外,余悉罢。相王元墦等奉表(穮)〔恳〕请,仍旧不许。
仁宗井《长编》:天圣元年七月己丑,罢广东岁进异花。诏罢夔州玳瑁、紫贝等贡。
天圣五年三月九日,琼州奏:「近准诏,不许生取玳瑁,以供器玩。其常年土贡玳瑁、族 皮、紫螺,未敢依例取采。」帝曰:「此皆非切须之物,仍劳率远民,杀害生命。自今并权住进奉。」
六年正月十四日,诏川峡诸州军,自来织造功德进奉之处,今后并罢。先是,帝宣谕,西川每岁织〔造〕功德进奉造:原稿圈除,考上文「织造」连词,不得删弃。,甚费机巧,宜令止绝。宰臣等奏,不作无益害有益,止之甚便。乃下是诏。
五月十六日,枢密副使姜遵言:「永兴军咸阳县民元守亮,恃豪夸里中,岁进酥梨,朝廷优给酬之,望罢所献。」从之。是日,诏温州、鼎州、广州每年贡柑子,并糖密煎果子,无得以贡为名赴京。时宰相王曾等奏:「温州等处濒海近山,路险而远,赉送劳费」。故罢之。《训典》,是年罢永兴咸阳民元守亮家岁贡梨。
宝元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详定所言:「自来臣僚家,但经赐冠帔,例得进奉,甚费回赐之物。乞除现任、前任执政、使相、节度,见任管军臣僚妻,乞依旧例,并许进奉。女并男妇、亡故管军臣僚妻,其余文武臣僚,不该上件官,并自来妻女、新妇有冠帔得入内者,并乞减罢。」诏皇城司,应臣僚家并命妇自来已曾进奉干元节者,并许依旧。其十月一日及非次进奉,自来未曾进奉人,今后并依减省。国戚、家女,并见任、前任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及内人妻、行人等,令入内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依减定施行。
十二月十七日,以益、(粹)[梓]、利、夔路饥,罢皇子生进奉物。《长编》:庆历七年,上封者言:「诸路转运司广要出剩,求媚于上,以民输赋税,已是大半之赋,又令加耗,谓之润官。臣恐诸路转运使尚有似此无名刻削。陛下阅其奏,自或有横加收敛,名为出剽,乞赐出贬,使民知陛下之意。」上览之曰:「古称聚敛之臣过于盗贼,今如此掊敛,与朕结怨于民也。」亟下诏止绝之。
《皇佑宝训》:元年,罢广州岁贡密果。
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诸岁贡茶果饮食之物,系灾伤州军,并令止绝。
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罢广州岁贡密果子。已在道者,留所至州军公用。其余牙校兵力,即遣还之。
治平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神宗即位未改元眉批云:「神宗即位句,应旁注。」)手诏曰:「四方入贡,虽云古礼,考之禹制,亦未有若兹之繁也。今则一郡岁有三四而至者,言念道路之勤,疲瘵亦多矣。至

闻主押衙校,有破业终身不能偿者,良可矜悯。耗蠹民物,莫不由斯。又所贡之物,辄多食类,虽阙之亦无害也。《书》不云乎:『不作无益害有益』,非此谓耶 朕甚不取。今后并可令罢。」所罢贡物,西京:樱桃八百棵,紫樱桃三十斤,又内园司十六斤笋,两次共九百条,紫姜一百斤。河阳:玉版鲊二百罐。襄州:红姜蘘荷一百罐。郓州:阿胶一斤。大名府:鹅梨一千颗,棠梨二千颗。成德军:栗子一十五石。太原府:葡萄三次共一百三十罗,榛子仁二十袋,林檎钱五十袋。潞州:葡萄一百罗,人参一十五简。晋州:葡萄一百五十斤。泽州:人参一十八简。永兴军:新笋一百斤。陕州:凤栖梨一千颗。同州:石饼三百枚,崱桲两次二千颗,梨一千颗。邠州:桃条一百五十斤,剪刀二十具,火筋二双。虢州:麝香五脐。淮南等路发运司:海盐一千二伯斤。(杨)[扬]州:新茶一银合,藏姜五十罐。寿州:新茶芽一十斤。舒州:新茶一银合。光州:新茶四十斤。楚州:糟藏淮白鱼三百斤。通州:海味截脐五百个,子一百,海一百个,红虾五百个,臑子二十斤,春子一斤。蕲州:乌蛇一十条。高邮军:立羲茈粉五十斤。荆南府:药橘子一万颗,新法药橘五千颗。鄂州:雨前茶二百斤。鼎州;柑子一万颗。池州:九华山石菖蒲一银合。处州:白沙糖七百斤。宣州:花木瓜三百枚。广德军:先春茶六十六两三钱。建昌军:银珠稻米一十石。成都州:色样糖、捻糖各一百

斤。梓州:曾青一十两,空青一十两。涪州:干荔枝二万颗。苏州:熏橘一万五千颗。杭州:盐、瓜、姜。湖州:柑子一千颗。睦州:麦门冬煎。广州:金橘一万颗,椰子一百个。漳州:山姜花一万朵。泉州:山姜花三千朵,橄榄子上色一万颗,次三万颗。《镇江志》:神宗朝,王岩叟奏:「臣伏以陛下即政之初,宜示俭薄,为天下先。臣窃知四方贡献,其有非国朝旧例,出于继增而创起者,所在不能无扰。如空州之花绫、祁州之花絁,臣所见而知之者。婺州之细花罗,润州之花罗,臣所闻而知之者。臣见闻所不及,若此类必多。伏望诏皆停贡,庶成俭(扑)[朴]之风,以隆盛德。」
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七日,诏诸州军每岁土贡,除旧进数外,近年添进者罢之。
徽宗大观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军,见贡六尚局供奉物,多不急之用,兼闻栋选科配,劳民费财。可令殿中省并提举六尚局同共相度具的确合用名色外,余停贡。即而殿中省同共相度的确合用对象斤数,并合停贡名色(不)[下]项:一,减数十二项。西京:蜜六百斤,减作五百斤。青州:颗枣十万颗,减作五万颗。越州:白梅二百斤,减作一百斤。辰州:颗块光明辰砂十斤,减作五斤;芙蓉辰砂一斤四两减作一斤。沅州:朱砂四十斤,减作三十斤。宜州:朱砂五十斤,减作三十斤。嘉州:太黑附子十斤,减作五斤,内藏库桩留。江宁府:生白瓜子罗三百疋,减作二百疋。京西转运司:御炉木炭四千秤,

减作二千秤。河东转运司:白毡五十领,减作三十领,各长八尺,阔四(寸)(尺)。真定府:明花天净纱共四百疋,减作素直纱二百疋。
停贡六项:登州:石决明三十斤。福州:鲨鱼三十斤。(庶)广州此句疑误。:赤鱼三十斤。宣州:拣蜂儿二十斤。婺州:天净纱三百匹。抚州:莲花纱二百匹。诏依。
十一月十日,中书、尚书省言:「奉诏比诸路州郡岁贡殿中省六尚局供奉之物,多有不急,劳民搔下,罢四百四十余名,所存纔什一二。乞下刑部镂版,遍牒施行。」从之。
宣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诏:「近命有司考不急之务,无名之费,特加裁定,允协厥中。然化自内始,政由身率,乃克有济。仰惟熙宁诏书,首罢四方岁贡,明训具在,祗若先猷,蔽自朕躬,理宜损益。应殿中省六尚局诸路贡物,可止依今来裁定施行:尚食局,京畿转运司:御麦二万石,减五千石;茴香二十斤,减十斤;汜水白波辇运司:柴三十六万斤,减二十万斤。卫州共城县: 米二百石,减一百石。平江府:箭子 米一百五十石,减五十石;橘皮三十斤,减二十斤。滑州:英粉三百斤,减一百斤。(决)[洪]一百斤,减八十斤;蜜五百斤,减四百斤。西京:三乡镇椒一百斤,减七十斤。孟州:梁谷五十石,减一十石。寿州:隔 光米一十石,减五石。沧州:虾蜛五十斤,减三十斤。渭州:莳罗五十斤,减三十斤。温州:干姜五十斤,减三十斤。荆南:笃芹子五十斤,减四十斤。阳武:林白小豆三石,减一石。 州:红

颍州:白脂麻三石,减一石。广州:胡椒五十斤,减二十斤。尚仓局司珍,尉氏县:栗三千五百斤,减二千斤。建州:火前石乳龙茶一百斤,减五十斤。明州、泉州:松子共五百斤,减三百斤。越州:白梅三百斤,减一百斤。福州:荔枝台万颗,减五千颗;圆荔枝一万颗,减五千颗。广州:糖霜一百斤,减五十斤。京西:胡桃五千颗,减四千颗。尚药,琼州:笺香二千斤,减一千斤。广州:檀香二千斤,减一千斤;肉豆蔻仁一百斤,减五十斤;零陵:香五十斤,减二十斤;舶上茴香一千斤,减五百斤;没药四斤,减三斤;没石子三斤,减二斤。兖州:香墨二斤,减一斤。供奉库:西京槐花五百斤,减三百斤。尚食局:吉州沙糖六百斤,池州糟姜三百斤,真州糟姜三百斤,襄州荀一百斤,永兴军冬笋一百斤,开德府白蕈五十斤,台州金簟三十斤,镇江府笋叶三十斤,北京杏仁五斗,宿州无荑一十斤,福州鹿角菜二十斤,紫菜二十斤,广州石耒曷一十斤,辽州官桂一十斤,化州高良姜一十斤,中山府兹瓦中样矮足里拨盘龙汤盏一十只,河中府干柿二百斤,辽州榛子二石。尚药局:广州丁香母一十斤,补骨脂二斤。辰州:芙蓉砂一斤。雄州:人参一百五十斤,白附子一十斤。温州:干姜二十斤。江宁府:陈橘皮二十斤,露蜂房五斤。潞州:赤石脂一十斤。陕州:白胶香二斤,瓜蒌根一十斤。冀州:生地黄四十斤。兖州:伏神一十斤,松脂一斤,赤箭二斤。三门白波辇运司:寒水石十斤。邢州:京三棱六

斤。商州:腻粉三斤,枳壳二斤。单州:免丝子五斤,紫草五斤。归州:厚朴一十斤。南剑州:土茴香一十斤。澧州:香附子一十斤。开封县:龙脑薄荷一十斤。祥符县:龙脑、薄荷一十斤。颍昌府:苍术五斤,苁蓉五斤。代州:石膏五斤,五味子三斤。越州:牵年六斤,麦冬三斤。江州:白梅三斤。〔贴黄〕贴黄:疑衍一「贴」字,「黄」字连下文「州」字,即黄州也。:州:白强蚕五斤。北京:干山药二斤,鹅梨五十颗。真定府:地骨皮五斤。河间府:元参三斤。卫州:槁木五斤,葳灵仙一斤。汝州:枳实二斤。京西路转运司:槐白皮二斤。金州:黄蘗二斤。南京:药薄荷五斤,脱蚕蛾一斤。永兴军:甘菊花三斤。成州:秦皮三斤。泽州:桔梗四斤,芍药四斤,黄芩二斤,苦参三斤。晋州:白矾二斤。海州:山茱萸二斤。镇江府:丹参二斤。荆门军:蛇退一斤。衡州:大括蒌二十个。宜州:生豆蔻二斤,草豆蔻五斤。雷州:高良姜二斤。郁林州:缩砂六斤,蓬莪戍二斤。昌化军:高良姜三斤。尚衣局:镇江府:花罗一百匹。梓州:青丝绫六十匹。南京:轻薄金条纱三十匹。供奉库:兴仁府:白脂府三百石。安州:红花五百斤,并罢贡。」
钦宗靖康元年八月十九日,诏:「六尚局既罢,其格内岁贡品物,(万)数极多,尚为民害,非祖宗旧法,可并除之。」《维阳志》:是年,以度支员外(员)郎李知几言:「扬州进贡第二限糟姜赴六尚供奉库,今六尚局已废,所进非祖宗朝贡额,乞止绝。诸路如有似此果木口味之类,非祖宗元额,乞降指挥,更不起发。」上从之,诏限三日开具合

发之额并今来住罢数目申省。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诏诸路常供之物,内有时新口味果实之类,所在因缘供奉,数外取索,多归公库,更相馈送,搔扰为甚。仰礼部措置,除缘天地宗庙陵寝荐献所须外,余并罢贡。
三年四月八日,(赦):应诸路上供木炭、油蜡、干姜、秦艽之类,有困民力,非急用之物,并行住罢。
十一月三日,德音:「应天下土贡,如金银、匹帛,以供宗庙祭享之费用,以赡内外官兵之请给,不可阙者,合依格起发外,其余土贡,如药材、海错,若邠州火筋,襄阳府漆器,象州藤合,扬州照子之类,一切罢贡。」
绍兴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户部言:「先准敕,诸路军土贡物色,权免投进。候边事宁息日依旧。所有绍兴三年正月合供进土物,诏权免。」同日,诏楚州土贡纻布一十匹,特与蠲免。
三年十月六日,诏扬州岁贡白苎布二十匹,更免一年。《文献通考》:四年,先是,和州言:「本州岛残破之余,乞蠲免大礼银绢。」户部奏准半年。中书舍人王居正言:「生辰及大礼进贡,乃臣子飨上之诚,初非朝廷取于百姓。若民力无所从出,合预降诏,曲加慰谕,止其进奉。则君臣恩礼两尽。既不能然,至使州县自乞,盖已非是,矧又不许,臣切以为过矣!望特与蠲免,仍诏户部,淮南诸郡如合行除放,不须令本处再三申请。庶使恩意自出朝廷,人知感悦。」乃诏淮南州军进奉大礼银绢并蠲之。
五年六月十六日,诏住罢福

清县观音院尼岁织土贡及进奉花蕉布二百余疋。
六年正月八日,诏光州土贡葛布一十匹,收复之初,无可出(辨)[办],与免五年。
七年六月十六日,诏吉州有未起发建炎四年分土贡葛苎布等,见下荆湖南路转运使,究治催发。可依(处)、抚州、临江、兴国军例,特与除放。
《长编》:二十一年十二月辛巳进呈,御笔批下安丰军,鲊白鱼不欲以口腹劳人,令自今后罢进。上曰:「去年已降指挥,罢温州柑橘、福建贡荔枝,独鲊淮白未罢。此皆祖宗岁供之物,朕恐劳百姓,所以再降指挥。
《圣政》:二十三年十二月丁酉,上曰:「舶司及都大茶马司,诸处进贡珍珠文犀等,此物何所用 当批出禁止。」
二十五年七月十二日,上宣谕辅臣曰:「诸州贡物,朕恐官吏并缘劳民,皆已住罢。独福建贡茶,祖宗旧制,故未欲遽罢。」
十二月七日,诏:「安丰军依旧例进鲊白鱼,朕不欲口腹劳人,可行下本军,自今后免进。」
二十四日,上谓辅臣曰:「近日两浙、闽、广市舶司及四川茶马司诸处收买进贡真珠文犀等,此物何所用 当批出禁止。」魏良臣等奏曰:「陛下勤俭,不贵珠玉,恭承圣训,降旨行下。
二十六年二月三日,执政进呈内藏库申绍兴府自绍兴十九年已后署欠岁贡小绫署:疑误。。上曰:「闻小绫民间织造亦费力,已令折钱。可自二十三年已前,并与放。」
七月二十七日,诏临安府岁贡御服绫二百疋,自二十六年以后,特与放免。
闰十月八日,

诏:「廉州岁贡珠子,虽系祖宗旧制,闻取之颇艰,致伤人命,朕甚悯之。自今可特罢贡。其籍定蜑丁,并放逐便。」翌〔日〕,上谕辅臣曰:「朕尝(独)[读]《太祖实录》,见刘鋹进珠子、马鞍,太祖询问因知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蜑丁数千人,死者亦不少。朕以谓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艰得,致(伤)人命,朕甚悯之。兼官司搔扰,因缘为奸。遂特命罢贡,以为一方无穷之利。」宰臣沈该曰:「臣等仰见陛下不贵异物,推仁民爱物之德,及于遐远。其所用心,与尧舜异世而同符也。」
十二月二十一日,吏部 外郎续觱面对,觱言:「果州黄柑,广(案)[安]紫梨,涪陵荔子,遂宁糖水,合阳细茗,洋州香枨,左绵耿梨,抛科掊敛,动以千数,文移督促,过于税租。村瞳穷甿,所产既竭,不免转市旁求。一果之直,率数百金;一夫之费,至十余千。其间又虆笼妆奁,争(奸)[妍]巧,谀悦当路,幸掩己私。弊俗相承、民不堪命。望严赐诫敕,自 (自)今四川监司,尚敢狃于旧态,重寘典宪。」上曰:「不知何用此物 」觱奏曰:「多以更相馈送,殊以为扰。」上曰:「如廉州采珠,朕亦无用,惧伤人命,立诏禁止。」觱曰:「如监司,岂可不上体圣意。」上曰:「当严行禁止。」于是诏四川置制司,常切觉察,仍令御史台采访弹劾。
二十七年二月十一日,上谓辅臣曰:「王会知平江府,有钱三十余万贯,以羡余为名,未曾起发。闻近日已侵使大半。今既罢进羡余,不知其钱何用 卿等可问,若当时系正名收簇,即合起发。万

一是巧作名目,掊刻取便,将窠名尽行除去,盖恐取之不已,百生难堪。此亦宽恤一事,宜速理会。」
五月八日,宰执进呈四川便民事,上曰:「蜀中制造锦绣帟幕,以充岁贡,闻十岁女子皆拘在官(剌)[刺]绣。自朕即位以来,不欲土木被文绣,首为罢去,蜀人便之。兼后来节次科敷,多所蠲减。想今民力稍宽矣。」宰臣沈该曰:「四川之民,自此丰足。皆圣恩所及。」
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南郊(赦):「淮南酒淮白,已住罢进贡。访闻州县应干所产果实口味等物,见任官及监司守臣互相馈送,劳民害物,理合禁止。如今后尚(取)[敢]依前科扰,其馈送及收受之人,并计赃科罪,许人户越诉。州县,令监司按劾;监司、帅臣,委御史台觉察弹奏。」
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诏:「安丰军旧例土贡葛布,淮东诸州土贡白苎布,并与免一年。」时以金人侵扰之后,民力不苏故也。是年,孝宗即位未改元。
六月十三日,登极(赦):「应诸路出产时新口味果实之类,所在州郡,因缘贡奉,烦扰道上,疲费过所此句疑有误。,至于数外取索,多归公库,更相馈遗,习以成风。或假贡奉为名,渔夺民利。果实则封闭园林,海错则张夺商贩,至于禽兽昆虫、珍味之属,则抑配人户。致使所在居民,以土产之物为苦。不唯因口腹之故,广害物命,亦使斯民冒犯险阻,或至丧失躯命。岂不甚痛!太上皇帝已赏降诏禁约,窃虑岁久,未能遵奉。自今仰州军条其土产合贡之物

申尚书省,下礼部参酌,天地、宗庙、陵寝合用荐献,及德寿宫甘旨之奉,当议指挥,止许长吏修贡外,其余一切并罢。如州县奉行灭裂,因缘多取,当以违制论。」时诸州军所贡,依制岁上户部者,绍兴府越绫十匹、轻葺纱三匹,明州绫十匹,衢州、处州绵各百两,婺州(各)春罗三十匹、绵百两,临安府绫三十匹,镇江府绫、罗各十匹,平江府葛布三十匹,秀州绫、常州白平纱、苎布各十匹,胡〔州〕白苎匾布二十匹,严州白苎布十匹、绢二十匹,建康府罗二十匹,饶州麸金十两,太平州暗花纱、徽州、宁国苎布各十匹,隆兴府葛布三十匹,赣州布二十匹,吉州葛布、袁州、筠州苎布、临江军、建昌军绢各十匹,抚州葛布,扬州苎布各二十匹,滁州银二十两,盱眙军绢十匹、神林基丝十两,楚州苎布折银三十两,泰州隔织折银二十两(租)桑丝二十两租:疑误。,庐州纱、绢各十匹,以银三十七两四钱二分四厘代之,黄州苎布十匹,舒州银五十两,无为军、濠州绢折银各二十五两,和州苎布(綀)[练]布各十匹,蕲州贡布(拆)[折]银七十七两,安丰军、光州葛布、(葛)各十匹,建宁府练布五十匹,兴化军葛布、泉州蕉布、葛布各十匹,绵各百两,邵武军布、荆南府绫并布各十匹,荆门军布折银十两六钱三分,复州苎布、汉阳军赀布、岳州、归州纻布、德安府布各十匹,鄂州银三十两,靖州金二两,班紬、白绢各二匹,常德府白纻布并纻布、练布三色折银四十

五两,澧州绫折银三十两,信阳军苎布折银十两,潭州葛布三十匹,永州布十匹,衡州(虆)[麸]金五两、纻布十匹,柳州、道州苎布各十匹,桂阳军银五十两,邵州金二两、银十两,泉州葛布并武冈军、英州布各十匹,潮州蕉布五匹,新州银十两,韶州绢十匹,肇庆府代绢银二十两,南恩州、封州银各十两,连州白苎布、夔州绢各十匹,开州绢五匹,万州、忠州(虆)[麸]金各三两,达州鉴紬五匹,涪州、恭州、南平军绢各一匹,梁山军绵百两,叙州葛布一匹,潼州府盘雕熟白绫五匹、涛头水波纹绫五匹,并常贡物,遂宁府常贡、土贡樗蒲绫各十匹,果州生白绫十匹,昌州土贡麸金三两、常贡绢十匹,渠州生白大绫五匹,泸州金五两,怀安军紬十匹,富顺监金十两,嘉州(麸)[垔 ]金三两,蜀州军丝罗十匹,常贡罗四匹,彭州罗十匹,石泉军金一两,雅州、眉州麸金各五两,永康军绢十匹,成都府花罗六疋、绶带锦三匹、高纻布十匹,绵州苎布十匹、绫五匹,汉州苎布、邛州苎布、邛州丝布各十匹,简州锦紬二十匹、(虆)[麸]金五两,襄阳府纱、郢州白纻布、光化军白素金条纱各十匹,随州银七十七两,房州纻布五〔匹〕,金州(虆)[麸]金二两,洋州隔织五匹。常贡隔织三匹,利州麸金五两、岗铁十斤,兴元府烟脂十斤、红花五十斤,阆州莲绫十匹,龙州(虆)[麸]金三两,巴州线紬五匹,蓬州黄纻绫十匹、绵紬、白绫各五匹,西和州甘草十斤,静江府银五十两,容州、昭州银各十两,邕州银三十两,梧州银十五两,数内五两常贡,充白石英。藤州、贵州、浔州、柳州、贺州、横州、宜州、廉州、琼州、昌州银各十两,宾州、化州、高州、万

安军银各五两,融州、象州金三两,郁林州银十五两:五两本州岛,十两认发旧白州。
二十六日,江南东路安抚使张浚奏:「准登极(赦),合依例进贡。今来两淮残破,及新复州军人民凋弊,府库匮乏,乞止(今)[令]奉表,与免进贡。」从之。
隆兴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宰执奏:「有司近进年节银,陛下批出:自今节序并免进。可谓甚盛德事!臣等今相盛礼,乞免大农金缯之赐,以承节俭之化。」
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四州宣抚使岁进胡羊,路远劳民,可令住罢。《维扬志》:三年(赦)文罢扬州岁贡纻布二十匹。以孝宗登极(赦),条具州军土产贡物,天地祖宗荐献及德寿甘旨外,并罢。故扬州纻布罢贡。
光宗绍熙五年七月七日,登极(赦):「应诸路帅臣、监司、郡守,许依例进贡推恩。内郡守系权官者,免进贡。其表附递以闻。应监司、郡守及在外侍从官以上,许上表陈贺,余毋得受。」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存先代后原书眉批有:「帝系」、「帝治存先代后」等字。

存先代后原书眉批有:「帝系」、「帝治存先代后」等字。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四日,诏曰:「封二王之后,备三恪之宾,所以示子传孙、兴灭继绝。夏商之居杞、宋,周郁之启介酅,古先哲王,实用兹道。矧予凉德,历试前朝,虽周德下衰,勉从于禅让;而虞在位此句疑脱一字。,岂忘于烝尝。其封周帝为郑王,以奉周嗣。正朔服色,一如旧制。务遵典礼,称朕意焉。」又尊帝太后为周太后,并迁于西宫。所司供给,务令丰厚。
五日,诏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高阳而宗尧,祀不止于本朝,义必尊于有德。着于祭法,朕甚慕焉。矧惟眇躬,逮事周室,讴歌狱讼,虽归新造之邦;庙貌园陵,岂忘旧君之礼。其周朝嵩、庆二陵,及六(朝)[庙],宜令有司以时差官,朝拜祭享,永为定式。仍命周宗正卿郭 行礼。」
二十九日,有司请迁周六庙于西京。
五月,庙成,遣光禄少卿郭 奉迁神主入庙。
七月二十七日,遣工部侍郎艾颖拜嵩、庆二陵。
八月四日,遣光禄少卿郭 享周庙。
干德六年八月,诏于周太祖、世宗陵寝侧,各设庙宇,塑像,命右赞善大夫王硕管勾修盖。
开宝六年三月一日,房州上言:「周郑王殂,太常礼院请辍朝参。」
七日,诏宜辍朝十日,素服发哀于便殿。命知制诰扈蒙撰陵名,张澹定谥。三陵总管窦思俨择陵地。澹按《谥法》让德奉上曰恭,请谥曰周恭皇帝。蒙请名陵曰顺陵。并从之。
十月二日,太常礼院上言:是月四日,葬周恭帝于顺陵,准汉隐帝例,合辍其日朝参。诏特辍四月五日朝参。
太宗雍熙四年八月十二日,命勾当嵩陵内品吴禄荣,以十八日朝拜嵩、庆、懿三陵。自建隆元年后,每岁差官朝拜。「今检详前代并无此礼,惟开宝通礼,先代帝王春秋二时州长史摄三献官祭享。其周三陵,合准通礼故事。自「今检详」至「故事」:似为奏文,唯前缺言主,疑为太常礼院文,蒙上文省。」从之。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太常礼院言:「周嵩、庆二陵各设庙像外,其世宗影帐,历代并无故事,伏请停废。懿陵即世宗宣懿皇后陵,不当更立庙宇。顺陵有恭帝木主殿,昨议赴西京祔庙,续命置于下宫。窃以《春秋》之义,国君即位未踰年者,不应别序昭穆。又唐高宗太子薨,追谥孝恭皇帝,神主驸太庙。大历十四年,有司言『孝恭皇帝尊非正统,不列昭穆。今庙废主存,请毁之。』遂瘗主于庙地。今周恭帝即位半年,是时年裁七岁,葬以王礼,止设三虞,望依孝恭皇帝故事,瘗主庙地。」从之。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朝陵德音:「周朝嵩、懿陵庙,委官吏以官物修葺致祭。」
二月三日,诏吏部尚书张齐贤致祭周六庙祝文特进书。
大常礼院言:「留司选二月十五日,遣官仲享周六庙。今奉敕,时祭亦在其日。今请以十五日先行时祭,别择吉辰行仲飨礼。」从之。
二十七日,诏曰:「朕俯从众欲,来省民风,暂临西洛之都,首访前朝之庙。特陈明祀,用达虔诚。

然而丰洁牲牷,既申于荐享,缮完栋宇,尤在于精严。其神主每遇祠祭,方得出石室,祭毕,即如法安置。庙宇特加修葺,不得别藏官物,务在精严,副朕意焉。」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内侍季知信自嵩、庆陵回,言周世宗影殿陈设损坏,及无供物,乃遣内侍白崇庆制造周三陵供物赉送。崇庆言春秋祭拜及逐月合用物,令本州岛支送;其香茶,乞自京以时供给。从之。
仁宗天圣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录晋肃袒孙内殿承制合门祗候石保庆子介为三班奉职。
四年九月十六日,周后故虢州防御使柴贵孙元亨,自言世宗侄孙,今家绝禄仕,有母贫甚,乞赐禄叙。帝曰:「如其非伪,可寘之班行。」乃录为三班借职。
六年六月四日,录贵子肃为三班奉职。帝曰:「世宗开鹢土宇,本为国家。其末裔不同他等,当加收恤。」
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录周世宗从子、故太子少傅柴守礼孙咏为三班奉职。
九年二月十二日,录贵孙吉为三班奉职。
明道二年六月十三日,录贵孙熙为三班奉职。
十二月十三日,诏修河南府周六庙,郑州周太祖、世宗庙,以省钱量加修饰,仍令太常礼院详定周恭帝塑像、依冠制度以闻。议具先代陵庙。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南郊(赦):「唐李氏、梁朱氏、后唐李氐、晋石氏、汉刘氏、周郭氏、柴氏宗支子孙未仕者,委所在求访,及许自陈,特与甄叙。已有官者,与迁官。」《仁皇训典》:景佑二年冬至,祀(圆)[圜]丘(赦)书节文:「唐李氏、梁朱氏、后唐李氏、晋石氏、汉刘氏、周郭氏、柴氏宗属子孙未仕者,特与甄叙。已有官者,与迁官。两浙钱氏、泉州陈氏、伪蜀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马氏、荆州高氏、广南刘氏、河东刘氏子孙未仕者,择其近属一人,特录用之。」
三年二月二日,编排录用所言:「前朝之后,内后唐李氏缘庄宗、明宗本是二族,合依周朝郭、柴二族例,各与甄叙。又后唐李氏,有因赐姓附入宗籍者。欲除本宗嫡亲外,更不甄叙。」从之。
四年六月五日,录唐李氏之后,曰石、曰汝弼、曰明、曰继宗、曰寿、曰舜臣、曰祥、曰尚、曰敢,并为三班借职。曰沂,为试将作监主簿。周柴氏之后,曰博、曰励、曰济、曰永拱,为三班奉职。晋石氏之后,右侍禁介为左侍禁、世昌为三班借职。
十六日,录唐李氏之后干易等十一人并为三班借职,等五十三人为遂州助教,琮等五人免将来文解,竦等三十七人免州县徭役;周柴氏后三班奉职熙为右班殿直,曰愈、曰若拙、曰上善,并为三班奉职,余发为许州长史,织为□州助教,贻廓等十一人免州县徭役,仍各赐钱一万。
庆历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录周世宗曾侄孙柴揆为三班奉职。
皇佑二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录周后柴贵曾孙日宣为三班奉职。
至和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录周后柴守礼

曾孙若讷为三班奉职。
嘉佑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录周世宗从孙柴雨革为三班奉职。
四年四月九日,诏曰:「先王推绍天之序,尚尊贤之义,褒其后嗣,宾以殊礼。岂非圣人稽古报功之大典哉!国家受命之元,继周而王,虽民灵欣戴,历数允集,而虞宾将逊,德美丕显。顷者推命本始,褒及支庶。每遇南郊,许奉白身一名充班行,恩则厚矣,而义则未称。将上采姚姒之旧,略循周汉之典,详其世嫡,优以公爵,异其仕进之路,申以土田之锡。俾庙寝有奉,享祀不辍,庶几乎《春秋》通三统、厚先代之制矣。宜令有司取柴谱系,于诸房中推最长一人,令岁时亲奉周室祀事。如白身,即与京主簿;如为班行者,即比类换文资。仍对崇义公,与河南府郑州合入差遣。给公田十顷,专管勾陵庙。应缘祭享,礼料所须,皆从官给。如至知州资序,即别典差遣。却取以次近亲,令袭爵授官,永为定式。」先是,著作佐郎何鬲言:「窃闻朝廷以皇嗣未立,而祠高禖。夫求神贶者远而难测,修人事者近而可必。昔舜受尧天下,而尧子丹朱为国宾;禹受舜天下,而舜子商均亦为国宾。故《书》曰:『虞宾在位,群后德让。』汤放桀,其事不载;武王伐纣,未及下车,封五帝之后,命夏为杞,绍商于宋。武庚作乱诛之,而命微子启以代商后。故《书》曰:『惟稽古崇德象贤,统承先王,修其礼物,作宾于王家。』《周颂》亦有『来见祖庙之诗』,曰:『有客有客,亦白其马。』其『来助祭』之诗曰:『我客戾至,亦有斯(客)[容]。』以《诗》《书》论之,示天子不敢以臣也。孔子作《春秋》,正月、二月、三月皆书《王》,何休说曰:『正月,周正月。二月,商正月。三月,夏正月。盖王者必尊先圣,通三统,所以自立于天下也。』及秦灭六国、夷二周,不有师法,故先圣神灵委于草莽,子孙困于编户。至汉初定天下,未遑制作。及武帝东巡过洛,考其后,得周子南君,封百里之地,以奉祭祀。至成帝时,久无继嗣,梅福进言曰:『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亡也。宜封孔子之后,以奉成汤祀。』帝乃封孔吉及周承休侯,皆为公。不幸遭赵后之祸,使福之言遂为空文。惜哉!魏文帝封后汉协为山阳县公,戴天子旌旗,位在侯王上。宋武封晋恭帝为零陵王,行晋正朔服也。隋封周靖介国公,亦依晋、宋故事。迨唐武德初,封隋为酅公,亦行隋正朔服色。至(正)[贞]观诏曰:『二王之后,礼数宜崇。今寝庙不修,饔饩多阙,非所以恭国宾也。宜(今)[令]营立国官、置庙宇。』又天宝中,封魏孝文十代孙元伯明为韩国公,以备三恪。然考其前代,虽昏明不同,其意亦不绝前烈,延及苗裔。周、汉、唐所以长久,而秦所以二世而亡,以魏、晋、宋、隋区区之主,独不敢废,况盛世乎 国家有天下,以圣继圣,遗纲坠纪,靡不补缉。至于裂数里草莽之地,访前代孤弱之嗣,乃独遗焉。抑有司讲求之未至也 今

皇嗣(来)[未]立,臣窃危之。奈何绝人之世、灭人之祀,而妨继嗣之福也 本朝受周天下,而近代之盛,莫如唐。自梁以下,皆不足以崇袭。臣愿考求唐、周之苗裔,以备二王之后,授以爵命,封县立庙,世世承袭,永为国宾。」下太常礼院议,而言曰:「按唐(正)[贞]观二年诏,二王后置国官、立庙宇;开元二年 ,二王后每年四时享庙牲及祭器,并官给,主客司四时省问,子孙准同王三品荫。隋后岁给绢三百疋、粟三百石,周后岁给绢二百疋、粟二百石。又十五年 ,二王后为宾者,会赐并同京官正三品。本朝因周六庙,春秋遣官祭享,及修饰陵寝。至于唐之子孙,亦屡推恩,寘之仕籍。今鬲上言,乞访周、唐苗裔,以备二王之后。臣等按礼,尊贤不过二代,以其近己而易法,故周以杞、宋,唐以介、酅是也。今推次本朝之前二代,即当立汉与周后。又缘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继绝,兼取其明德可法。五代草创,载祀不永文章制度,一无可考。如上取唐室,又世数已远,于经不合。惟周则我朝受禅之所自,义不可废。且今之制度,与古不周,难以遽行。若参酌中制,宜访求周之子孙,如孔子后衍圣公之比,授一京官,爵以公号,使专奉庙享,岁时存问,赐之粟帛牲器以祭。每遇时祀,并从官给,其庙宇亦加严饰。如此,则上不失先王尊德继绝之义,度之于今,简而易行。」故降是诏。
八月,太常礼院言:「定到内殿崇班相州兵马都监柴咏,于柴氏诸房最长。」诏换殿中丞,封崇义公,签书奉宁军节度判官事。
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录周世宗后柴元信为三班借职。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诏太常礼院:「比封柴氏后为崇义公,以奉周祀。其六庙在西京,而岁时祭享,无器服之数。今其有司,以三品服一、四品服二,及所当用祭器给之。」
治平四年九月十七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录周世宗侄曾孙柴贻廓为三班奉职。以上即位推恩也。
熙宁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南郊(赦):「唐李氏、周郭氏、柴氏,有亲的诸孙,谱系分明,见在民籍,仍自来别无过恶者,许于所在官司自陈。仰州府当职官考验不虚,更召命官一人结除名保识,具录闻奏,当议特加录用。」乃以唐高祖道王房下李杲为三班借职,太宗濮王房下李德臣为均州长史,睿宗宁王房下孛养年为京兆府长史,纪王房下李余庆、太郑王房下李忱,各赐钱三十千。又分上等赐钱二十千,次等十千,沾及者余百人。柴氏延贵房下柴迥为三班借职,柴(衷)[衮]为长史。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周后柴氏与二名借职、三名长史,唐后李氏与一名借职、二名长史。
五年正月二十三日,比部员外郎分司西京崇义公柴咏守本官致仕,诏崇义公于柴氏诸房中,推最长一名以闻。
二月十七日,供备库副使、曹州兵马都监柴愈言:「

叔咏致仕,愈是诸房中最长近亲,乞依例换文资袭封。」送太常礼院详定,太常礼院言:「取到柴氏谱系,定得咏堂侄愈于诸房以为最长。检会令文,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孙承嫡者传袭如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孙以下准此。无后者国除。若身亡之后,嫡子已经命袭,未袭间犯除名者,听以次承袭。据此,则始封之时,须推诸房最长;即封之后,自合世嫡相传。今来参详,欲取柴咏嫡长子孙一名承袭崇义公封爵,庶得不违着令,协于典礼。」诏依所定,勘会保明合承袭人以闻。
九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柴咏长子已亡,有嫡孙夷简,依人合当承袭人:疑误。。咏状称夷简作过,乞以次子西头供奉官若讷承袭。本院保明未得。」诏以若讷为卫尉寺丞、封崇义公、佥书河南府判官厅公事。
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崇义公柴若讷、柴咏状称,若讷有嫡长男务简,系嫡孙,合依礼令承袭。太常礼院勘会,柴务简系白身,见居父若讷服内。合候服阕日,除官承袭。
七月,咏卒,务简承祖咏重服。至九年四月二日,若讷妻赵氏状:「男务简所持祖父及父两重丧服,未委合于将来是何月日服阕 」太常礼院看详:「崇义公柴咏致仕,嫡子若拙早亡,嫡孙夷简以罪废,朝廷遂立嫡子同母弟若讷,袭封崇义公。昨若讷卒,已准朝旨,令若讷嫡子务简候服阕日袭封。今咏卒,有庶子若水、若经等。其务简虽非嫡孙,缘已系传袭封爵之人,合比附嫡孙承重,以后丧二十七月满日服除,依先降指挥施行。」从之。
十年五月十七日,诏郑州长史柴衮令流内铨与(汪)[注]远处簿尉。(褒叙)[衮系]周世宗之侄元孙,昨日授命,已及十年,乞注一正官故也。
元丰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河东提举保甲司言:「唐高祖后徐王宗子李諲等状,乞依唐氏之后干州李有方例,免保甲。」从之。
十有七日,开封府言:「周柴氏之后,乞自今诸房子孙,令具生年月日注籍。」从之。
哲宗绍圣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吏部言:「柴氏之后,自元佑七年南郊,先取无官之族,推恩其最长者,诸族毕已官。后值郊庙恩,据今十一位,次第从长官之。」诏可。
政和八年闰九月二十七日,(徽宗即位未改元)尚书省言:「柴岐奏,伏念臣系周世宗之后六世亲侄孙,本族累蒙异恩,褒其后嗣,例沾仕进之路。惟臣本房,三世无人食禄相继。伏望圣慈矜悯,与臣推恩,庶使孤遗,得赖寸禄。」诏:「昔我艺祖,受禅于周。嘉佑中,择柴氏旁枝一名,封崇义公。义者谓不当封周。然禅国者周,而二恪之封不及,礼盖未尽。除崇义公依旧外,择柴氏最长见在者,以其祖父为周恭帝后,以其孙世世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与知县请给,以示继绝之仁,为国二恪,永为定

制。」
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明堂(赦):「夫圣人所以兴灭国、继绝世者,咸使其宗庙不绝血食也。如唐李氏、后汉刘氏、后周郭氏、柴氏子孙存者,并各与一班行名目,仍许于所在自陈,保明闻奏。」已而得周世宗孙柴孝广、唐太郑王〔房〕下李烨(适)[嫡]长孙寘,上谓辅臣曰:「继绝举废,此最好事。唐太宗初定天下,使访隋后子孙,载美前史。可依(赦)并补承信郎。」
五年四月九日,吏部言:「太常寺看详到承节郎柴叔夏,系周世宗亲元孙。本家自嘉佑四年曾祖咏始封崇义公,袭封至堂兄恪,因金人全家被害,并无继嗣之人。今叔夏合该承袭,相继主祭。录白宗枝图,并无隔蓦诈冒。」诏柴叔夏特与换迪功郎,袭封崇义公,与衢州合入遣。即而援故事,乞换京官。吏部谓选人与公爵未称,寻诏特换右(丞)[承]奉郎。
十一月十九日,诏不理选限登仁郎柴安逸,特许理选限。以袭封崇义公柴叔夏言,安逸乃周后,引(赦)推恩故也。
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吏部定到武德郎监潭州南岳庙柴有,乞承袭陵庙推恩。据袭封崇义公柴叔夏保明:「先有弟四房从义郎柴莘,于绍兴八年准告换授右宣义郎,监周陵庙事,因疾身故。其世袭恩例系永法,至今未曾陈乞。其房叔柴存系鹃八房下,目今系江南见在诸房最长,亦系柴莘之叔。依得诏旨,合该换官,承袭继绝故周恭之后,即无隔蓦重迭违碍。」从之。
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右宣义郎袭封崇义公柴叔夏,特添差衢州西安县丞,不厘务。任满,更不差人。
嘉佑四年诏,如至知州资序,即别与差遣。却取以次近亲,合袭爵受官承替,永为定式。乞令次男国器受官,主奉烝尝,与臣一别处差遣。」诏依。柴国器特补右承务郎,袭封崇义公。 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三日,衢州言:「袭封崇义公柴叔夏状,系周世宗孙,专一主祭祀事,今已关升知州资序。恭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新差充荆湖南路安抚司参议官柴叔夏言,系周世宗五世亲孙,见待两政三年关。望特改一近阙合入差遣。诏改差江南东路安抚司参义官,替陈政由到任成资阙。
孝宗皇帝隆兴元年六月九日,吏部言:「监周陵庙柴太有亡,其袭封崇义公柴国器,保明到保义郎柴安宅,系以次最长,合该换官,承袭填阙。」从之。
干道二年八月一日,诏以右承事郎柴国器,系承袭周庙祭祀人,添差权通判衢州,不厘务。五年,添差权通判婺州,不厘务如例。已上《干道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三日,诏宣教郎柴国器,改差两浙东路安抚司参议官。先是,国器添差权通判平江府,仍厘务。臣僚言:「已降指挥,虽宗室戚里添差,亦不许厘务。今国器乃周世宗六世孙,袭封崇义公,已累任添差,正以此故,少加优异,与宗室戚里恩例一等。今与

之添差,诚未为过。但许之厘务,则有碍见行指挥,乞不厘务。」故有是命。
八年十月十六日,诏宣教郎柴国器,添差通判严州,仍厘务。十四年正月,添差通判衢州,仍厘务。
十五年七月十八日,诏忠训郎柴安实,特授宣义郎,监周陵庙。以衢州奏安实系周世宗之后最长故也。
崇儒 ~ 录诸国后原书题上眉批云:「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录诸国后原书题上眉批云:「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二十六日,东封(赦)应吴越忠懿王近亲未食禄者,特与叙用。泉州陈氏近亲未食禄者,分析闻奏。伪蜀孟氏、吴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河东刘氏亲嫡子孙未食禄者,特与甄叙。
仁宗明道二年六月十三日,诏录南平王高季兴、吴王李煜、楚王孟昶、彭城郡王刘继元、南越王刘鋹嫡子或孙一人官,愿文资,与簿尉,班行与三班奉职。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南郊(赦):两浙钱氏、泉州陈氏、西川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刘氏、河东刘氏子孙未仕者,于所在投状,择其近亲一人,特录用之。钱俶: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供备库使守让领荣州刺史;景佑四年六月,录其从孙曜为三班借职。李煜:干兴元年九月,录其从孙宗庆为三班借职。天圣元年三月,又录其从孙宗谅;明道二年九月,录其侄仲文,并为三班奉职。景初四年六月,又录其侄仲舒为三班借职。孟昶:大中祥符二年九月,录其孙元恭为三班借职;天圣二年四月,录其孙故屯田郎中隆悦子朴。明道二年九月,又录其曾孙责,并为三班奉职。景佑四年,又录其孙隆敬为三班供职。刘鋹: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西头供奉官守素为东头阁门祗候,右侍禁守道为西头供奉官。明道二年九月,又录其孙翊昌为三班奉职。景佑四年六月,又录其后仲宣为三班借职。刘继元:天禧元年七月,录其孙克昌为三班奉职,国昌为三班借职。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右屯卫将军守节为右武卫将军;嘉佑五年正月,录其曾孙允为三班借职。马商:景佑四年六月,录其后应肇为三班借职。高季兴:天圣七年六月,录其曾孙焘为江陵府枝江县尉;景佑四年六月,又录其后济为三班借职。
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二十一日,三省言:「明堂(赦)文,欲兴继前国无后者,特与官其子孙,使宗庙血食,内两浙钱氏未有该载。」诏两浙钱氏特与访寻嫡长子孙推恩。
二年十月七日,御笔批出:「起居舍人王洋,因面奏不急之务,可特降一官。」于是宰执进呈,上曰:「朕虚己求言,务济时病。如夷狄盗贼,又朝廷阙失等事,今日可言者非一,洋姑应诏旨,岂朕所以望臣下之意 至如钱氏纳土,子孙世受国恩。其余在五季一时割据,类(背)[皆]盗贼,非若

古帝王之后。洋欲封其后,是奖贼也!洋言无取,与降一官。若后来献言之人有补治道,朕当旌赏,庶使臣下得以尽言无隐。」
崇儒 ~ 出宫人原书该题上眉批,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出宫人原书该题上眉批,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宋会要】

太祖开宝五年五月十六日,以久雨,帝谓宰相曰:「霖雨成灾,得非阙政使之然耶 朕恐宫掖中有所幽闭。」令编籍后宫,得二百八十余人,谕以愿归者以情言。其应命者五十余人,各赐以白金惟帐,遣还其家。赵普等咸称万岁。
太宗淳化四年七月二十四日,雍邱县尉武程上疏,愿减后宫嫔嫱。帝谓宰相曰:「程 远小臣,不知宫中事尔。内庭给使不过三百,皆有掌执,不可去者。朕视妻妾如脱屣耳,恨未能离世绝俗,追踪羡门王乔。宁能学秦皇、汉武,作离宫别馆,取良家子女以充其中,贻万代讥议 卿等固合知之。」李昉等奏,曰:「臣等家人朔望朝集禁中,备见宫闱简俭之事。武程 贱妄言,宜加黜削。」帝曰:「朕岂恶其言 但念其不知尔。」终不加罪。
至道三年五月十九日,帝谓宰臣曰:「宫中嫔御,颇多幽闭可悯,朕已令择给事岁深者出之。」吕端等曰:「陛下践祚之初,首行兹令,实哲王之懿范也!」
真宗景德九年二月十三日,帝谓侍臣曰:「宫人掌事者,朕常恐其多。然所掌皆不可阙。其解音律者,非皇太后诞辰及节序外,经时未尝施用。近令籍在宫及私身人,唯留高年者,余悉定其名氏,谕令出宫。昨日晓谕,皆号泣愿给侍宫庭,至有推托不去者。」李沉等奏曰:「陛下焦劳万机,退朝未尝宴乐,中外所知。宫闱之人,蒙至仁抚育,不忍违离左右。」帝曰:「

朕念其深处宫闱,俾其遂性,而坚不愿去。有一宫人,年七十余,有二女子,其年长者留之,少者令出,号泣无已。朕谕以访求良家,方令属聘,再三遣之始去。」
大中祥符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曰:「掖庭之中,名职素定,各司其事,咸率旧规。肆予纂承,无所增益。八月之算,废而不行;九御之列,阙而未备。虑尚违于物性,颇用轸于朕怀。比因余闲,特从临问。式遂其意,以洽至仁。其宫人一百二十人,宜令入内内侍省优与资给遣放,令从便。」
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宫人百八十四人,令入内内侍省放出掖庭,优与资给,听其从便。
仁宗明道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放出宫人二百人。时帝宣示宰臣吕夷简曰:「昨出却内人不少,并令聘嫁,免至幽怨。」夷简云:「此乃陛下盛美之事。自前放出宫人甚多,比来时物稍贵,只恐出外不易。」
景佑元年八月十五日,诏曰:「曩者母后临朝,而臣僚戚属,多进女口入宫,并于遂便。」
宝元二年四月五日,帝谓辅臣曰:「近出宫人百余,令从良,免幽闭深宫,亦可减禁中浮费。」对曰:「此乃陛下盛德之事,其利甚博。」帝曰:「近有人邀军驾,进双生二子,言年可十五已来,各有姿色。寻不受,遣去,亦不问罪。」对曰:「前代帝王尚多采纳,陛下却而不受,又复矜容,足彰圣德。」
庆历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宫人一百五十余人。
嘉佑四年七月十四日,出宫人二百三十六人。
英宗治平元年四

月十七日,出宫人一百三十五人。闰五月十五日,内出尼女冠九十六人归本寺观,愿嫁者听之。皆先因事得入,遂留内内寺观不出者内内:疑有误字。。仍命内东门,自今称被召者勿内,而执奏之。
三年七月十八日,放出宫人一百八十人。
神宗熙宁六年十一月一日,殿直张荣垂拱殿起居,唐突自陈:因勒停罢俸,有女卖在禁中。诏贷其罪,令内东门还其女。以上《国朝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十一月,出宫人九十一人。
四年五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元符二年四月,出宫人一十一人。
三年九月,出宫人六十九人。
徽宗崇宁元年正月,出宫人七十六人。
三年四月,出宫人六十二人。
大观二年正月,出宫人七十七人。
三年正月,出宫人三十二人。
二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四年,出宫人四百八十六人,诏以监嫁遣放内人所为名。初,干当内东门司杨日言:监嫁放出宫人于广福妙法两院,因有所请,故有是诏。
政和九年,出宫人八十人。
二年,出宫人三百八十三人。
三年,出宫人二百七十九人。
四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五年,出宫人五十人。
六年,出宫人六百人。
七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八年,出宫人一百七十八人。庄季裕《鸡助编》:渊圣皇帝以星变责躬诏曰:「常膳百品,十减其七;放减宫女,凡六千余人。」则道君朝,盖以万计也。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十四日,诏:「朕以凉昧,荐历险难。深为不德。天未悔祸,是以仓卒南渡,驻于江浙。念国势之易削,慨宗社之仅存。虽政事宜有改更,在朕躬尤

当省惧。自今以往,尤当益务为勤畏俭约,修德立教,庶几上当天心,转祸为福;下慰人意,易危为安。所有应缘供奉禁省事,专属朕身者,如仪物之饰、膳羞之奉,仰有司痛行裁损,必遵菲薄。其后宫有职事掌管人不可减放外,其余悉行减放,各听从便。仰三省行下,体朕至诚之意。」
绍兴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曰:「邦计匮乏,苟有一毫可以节者,亦当行之。朕宫人仅给使令,然昨日亦搜(柬)[拣]三十出之。」赵鼎等言:「节省之道,始于宫庭。此陛下之盛德也。」
三十一年六月六日,出宫人三百一十九人。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诏:「朕适当多事之时,务从俭省。在内宫人虽不多,今更减放三十余人出外。」是日,宰执进呈御笔减放宫人。宰臣陈康伯奏曰:「此盛德之事。在外减省,见今条具上卿此句疑有误。,类聚进呈。」故有是诏。
干(德)[道]三年闰七月,诏典字王氏等八十九人,并放逐便。」以上《干道会要》。
内批吴才人令逐便,仰见陛下圣虑高远,《书》称成汤不迩声色,亦不过此。」上曰:「此慈福之孙,乃朕姑行。前日是太上皇后遽然送来,亦不曾子细商量。只得姑留数日。」镗等奏言:「外间亦知非出圣意,亦知别留一合分,不曾宠辛。」镗与 庆元五年五月十三日,诏:「才人吴氏,可令归家逐便。本位内人,元破红霞帔等请受二十五分,并日下住支。本位官并发归合属去处,官告并宣令内东门司毁抹。」翌日,宰臣京镗等奏:「昨日恭

谢深甫、何澹、许及之同奏曰:「尤见陛下盛德,前古圣王之所不可及。」上曰:「又与钱三万贯办奁具,出外嫁人。」镗等奏曰:「臣不胜赞叹!」以上《宁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灵应真人:原无,据本书下文体例补。
【宋会要】
邛州灵应真人:白鹤山卢舍那院神仙张四郎,干道元年八月封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应真人

冲应真人
婺州金华县赤松山宝积观初、平二仙,淳熙十六年五月封冲应真人、养素真人。明州象山县陶正白真人,淳熙十六年十一月封冲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妙真人

冲妙真人
合州赤水县龙多山至道观冯盖罗,淳熙元年九月封冲妙真人;绍熙四年七月,加封冲妙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定应大师

大师
定应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八年六月,诏南安岩均庆禅院开山和尚特加封号曰定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胜力大师

胜力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九年九月,诏通惠示相大师特加赐今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明妙应大师

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含山县天宁慧宗禅寺慈济定明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元年十月,加「法护」二字。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宋会要】
大洪山崇宁保寿禅院应感慈忍灵济大师真足,光尧皇帝绍兴三年二月,特封圆通应感慈忍灵济大师,以知州李道言灵迹同大洪山神故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宋会要】
宁国府宣城县寿昌寺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六年,加普慈妙应大师。以祈祷灵应,本路诸司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宋会要】
灵泉县长松山嘉福寺应感灵悟惠济大师,绍兴七年八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宋会要】
邵武县神济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妙应」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人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宋会要】

同安县鹿苑寺佛应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普济」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人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法威大师,绍兴二十五年八月,加「慈济」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中请也。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加封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惠大师

普惠大师
【宋会要】
抚州府宜黄县白土院饶氏菩萨,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封普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真教寺灵感通济大师,干道二年六月,加封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济大师

慈济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阳宠山寿圣寺白鹿大师,干道三年四月,赐额号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宋会要】
西和州长道县骨谷镇广福院静应慈济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八月,加赐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应威济大师

灵应威济大师
【宋会要】
汀州南安岩寿圣院威济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八月,加灵应威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感慈灵济大师

感慈灵济大师
【宋会要】

城北广教院感慈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十月,加封感慈灵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应大师

慈应大师
【宋会要】
资教禅院僧令珪,寿皇圣帝干道八年三月,(对)[封]慈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应大师

慈应大师
【宋会要】
简州东安护国天王禅院头陀圣师施智通,干道九年十一月,赐号慧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宋会要】
遂宁府小溪广利禅寺圆觉慧应慈感大师,淳熙十六年九月,加封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宋会要】
汉州什邡县慧剑禅寺真慧妙应大师,绍熙四年六月,加封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宋会要】
建康府蒋山太平兴国禅寺通林真觉慈应大师,绍熙四年八月,加封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昭应广惠慈济善利大师

昭应广惠慈济善利大师
【宋会要】
安溪县清水岩昭应广惠慈济大师,嘉定三年四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悟大师

灵悟大师
【宋会要】

临安府富阳县灵岩山灵岩大师,嘉定四年十一月,封灵悟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润大师

慈润大师
【宋会要】
犍为县华严山宝乘禅院戈头陀尊者,嘉定五年八月,封慈润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济妙应圆照大师

济妙应圆照大师
【宋会要】
邵武县道人山瑞云庵神济妙应大师,嘉定六年闰七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妙德慈慧通应大师

妙德慈慧通应大师
【宋会要】
临邛县胜因院妙德慈慧大师,嘉定七年九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禅师 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禅师

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宋会要】

太平禅师院唐僧正觉慈应禅师,隆兴元年八月,加赐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禅师杂录

大师禅师杂录
【宋会要】

仁宗嘉佑七年十二月,杭州灵隐沙门契嵩上《传法正宗记》,诏入《藏教》,仍赐号明教大师。
大观元年闰十月二十六日,诏明州育王寺掌管仁宗御容僧行可,赐师号、度牒各二道,用为酬奖。或愿(师将)[将师]号换紫衣,亦听。

宣和元年二月四日,诏:「天下见住持长老,可委逐州军守臣取索姓名,并赐师号,如有师号者,添两字。」
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与剃度为僧,充僧职,与师号,管干教门公事,法名善因。

建炎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福建路转运司言:「建州崇安县管下新丰乡昊屯里瑞严禅院有开山扣水和尚,俗姓翁,名藻,凡遇水旱,祈求辄应,乞赐塔额、师号。」诏以慧应塔为额。六年,加法威大师,从转运司请也。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四日,诏以昭慈献烈皇太后歹赞宫修奉香火,泰宁寺更与度僧一名,本寺知事僧并赐紫衣,内住持人仍赐二字师号。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神武后军统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岳飞言:「臣驻军江州,请到禅僧惠海住持江州庐山东林禅寺。本僧禅学精通,戒行孤洁,欲望特与一佛心禅师师号。」从之。
隆兴元年八

月二十八日,诏临安府径山能仁禅院大慧禅师宗杲赐号普觉禅师,塔以「宝光」为额。先是,上尝赐宗杲御书「妙喜庵」以及御制赞诵杲:原作「果」,据上文改。下同。,宗杲死,其徒了贤等请以宗杲所居妙喜庵奉御书于阁上,臣乞赐师号、塔额,故有是命。
二年三月十三日,诏平江府吴江县洞庭包山显庆禅院慈受普照大师怀深追号慈受禅师,赐塔以「普明」为额。以其徒法骏等言:「师住持名山三十余载,行业显著,道路推重。」故有是命。
干道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召径山住持僧蕴闻对选德殿。上问佛法,蕴闻以所学对。上曰:「三教,一也,但门户不同。」又一岁再造,宣问合旨,赐钱三千缗,号慧日禅师。
淳熙二年五月二十日,诏前住潭州大沩山密印禅寺传祖沙门守惠塔院可特赐,「妙明」为额。

八月九日,诏邛州南津胜因院杨乐和尚特封妙德大法法:疑当作「师」。。十年九月二十二日,加妙德慈慧大师。皆以祈求有感,从本路漕臣奏请故也。
淳熙五年二月四日,诏崇报功德院住持僧崇粹赐号圆悟禅师。以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赵伯圭言:「见住持、先臣秀王崇报功德院僧崇粹道行清高,衲子归乡,住本院已一十年,山门整肃,香火精虔,院去先王坟茔不远,乞特赐一禅号。」从之。

淳熙十三年五月八日,诏雅州名山县蒙顶山智炬院甘露大师特赐普惠大师。以祈祷感应,从本州岛请也。
十七日,诏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慧应塔妙应法威慈济大师赐妙应法

威慈济普照大师。以两旸祈祷感应,从本府请也。
十四年十二月,诏怀安军云顶山惠应塔妙慧大师加封妙慧慈应大师。以雨旸祈祷感应,从本军请也。
绍熙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住持景德灵隐禅寺僧蕴衷特与赐佛慧禅师。
九月二十七日,诏径山兴圣万寿禅寺僧宝印赐号慈辩大师,塔名「智光」。
【宋会要】

绍熙五年正月一日,庆寿赦:「僧尼、道士、女冠年八十以上,并与紫衣;已紫衣者,与师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僧道官

僧道官
【宋会要】

景德二年,御便殿引对诸寺院主首,询行业优长者次补左右街僧官。先是,道官上令功德使选定迁补,所置或非其人,多致谤议,故帝亲阅试焉。

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诏:「诸州僧、道依资转至僧道正者,每年承天节前,具所管僧、道及寺观,分析为僧、道正已来年月岁数、名行、有无过犯,开坐以闻。」
三年闰二月,命知制诰利瓦伊、直史馆路振、直集贤院祁暐宿于中书,出经论题考试左右街僧官而迁序焉。

八年七月,诏:「今后诸州、军、监僧道正有阙,委知州、通判于见管僧道内从上选择。若是上名人不任勾当,即以次拣选有名行经业及无过犯、为众所推、堪任勾当者,申转运司体量诣实,令本州岛军差补勾当讫奏,候及五周年,依先降指挥施行。」
天圣八年正月,以僧道官阙,诏开封府选试僧,具名以闻。

五月,开府封言:「勘会左右街僧正、僧录管干教门公事,其副僧录、讲经论首座、鉴义,并不管干教门公事。」诏今后左右街副僧录,并同管干教门公事。
僧官每年遇圣节,许令进功德疏,自僧录至鉴义十人,各蒙赐特敕,祠部度一名系帐行者。缘道、释二教遭圣辰,祗应修崇,事体相类,唯道门人数最少,乞依僧官体例。"」从 嘉佑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开封府言:「左街道录陈惟几等状:"窃

之。

崇宁元年五月四日,诏:「僧道官免试超越职名补额外守阙鉴义之类,自今虽奉特旨冲改旧条等指挥,令省子细契勘,具有碍是何条法闻奏,更不施行。」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一日,诏:「前右街额外守阙鉴义宝月大法师训,系考试敕补僧官,昨缘与慈孝寺整会常住地主,勒令还俗,已于宣和元年八月内复宝月大师,依旧为僧,自差充主管昭慈献烈皇太后梓宫前道场,并无遗阙,可特与依旧充右街额外守阙鉴义。」

五年正月十五日,诏左鉴义德信特补右街副僧录,主管教门公事,令承替思彦住持(图)[圆]觉院,依旧崇奉太上本命香火。

三十年七月六日,中书诏中书诏:疑有脱误。:皇后功德院住持天竺时思荐福寺慈授法灯大师子琳,特与补右街鉴义。

干道元年七月二十五日,诏:凡以雨旸,祈祷观音必获感应,上天竺住持僧若讷特补右街僧录。
十月六日,诏:天竺时思荐福寺系寿皇太上皇后功德寺,住僧右街鉴义子琳特补右街僧录,监寺僧利宗特补右街鉴义。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披度普度度牒附

披度普度度牒附
【宋会要】

凡僧道童行,每三年一造帐上祠部,以五月三十日至京师,童行念经百经或读五百纸,长发念七十纸或读三百纸合格,每诞圣节,州府差本州岛判官、录事参军于长吏厅试验之。国初,两京、诸州僧尼六万七千四百三人,岁度千人,平诸国后,籍数弥广,江、浙、福建尤多。至天禧五年,道士万九千六百六人,女冠七百三十一人:东京道士、女冠共九百五十九人,京东五百六十人,京西三百九十七人,河北三百六十四人,河东二百二十九人,陕西四百六十七人,淮南六百九十一人,江南三千五百五十七人,两浙二千五百四十七人,荆湖千七百一十六人,福建五百六十九人,川峡四千六百五十三人川峡:原作「州陕」,按《宋史 地理志》是时益、梓、利、夔称「川峡四路」,据改。,广南三千七十九人;僧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五人,尼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九人:东京僧尼共二万二千九百四十一人,京东万八千一百五十九人,京西万八千二百一十九人,河北三万九千三十七人,河东万六千八百三十二人,陕西万六千一百三十四人,淮南万五千八百五十九人,江南五万四千三百一十六人,两浙二千二百二十人,荆湖二万二千五百三十九人,福建七万一千八十人,川峡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一人峡:原作「陕」,据前校记改。,广南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九人。《山堂考索》:天禧二年八月,诏普度道士、女冠、僧尼,凡度二十六万二千九百余人。「山堂索」至「九百余人」一段文字,原在后文「淳化二年」条后,今据原眉批移入于此。
景佑元年,道士万九千五百三十八人,女冠五百八十八人,僧三十八

万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二人。

庆历二年,道士万九千六百八十人,女冠五百二人,僧三十四万八千一百八人,尼四万八千四百一十七人。

熙宁元年,道士万八千七百四十六人,女冠六百三十八人,僧二十二万七百六十一人,尼三万四千三十七人。

十年,道士万八千五百一十三人,女冠七百八人,僧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尼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二人。

太祖开宝六年四月,诏:「自今诸路据僧帐见管数目,七十人至百三十人,每年放一人,至百七八十人放两人;如六十已下,据见在数积累年岁,候及前件分数,依例放一人。」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二月太平兴国元年二月:疑误。,户部郎中侯陟言:「沙弥童行剃度文牒,每道纳钱百缗,自今望令罢纳,委〔逐〕处据名申奏,于祠部给牒送逐处。」诏祠部实封下本州岛,令长吏与本州岛判官给付。

七年九月,诏曰:「朕方隆教法,用福邦家。眷言求度之人,颇限有司之制。俾申素欲,式表殊恩。应先系帐沙弥长发未剃度者,并特许剃度许:原作「于」,据《长编》卷二三改。,祠部即给牒。今后不得为例,不得将不系帐人夹带充数,犯者当行决配。」
雍熙二年十月,诏:「天下应系读经二年、所供帐有名者,并许剃度。僧、尼自今须读经及三百纸,差官考试,所业精熟,方许系籍。」

淳化二年十月,诏:「五台诸寺院今后每至承天节,依例更不试经,特许剃度行者五十人,内二十人与真容院,余依等第轮次

均分诸寺院。」《山堂考索》:二年,诏自今经业精熟者,方许系籍。

熙宁八年,在京僧九千七百三人,诸州军僧一十九万三千七百九十九人。十年,僧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还俗

还俗
【宋会要】

至道元年六月,诏:「江南、两浙、福建僧尼,今后以见在僧数,每三百人放一人,仍依原敕比试念读经纸,合格者方得以闻。不如此式而辄奏者,知州、通判、职官并除(若)[名],干系人吏、三纲主首、本犯人决配。僧尼死及还俗者,祠部画时追毁讫,缴送祠部。应衷私剃度及买伪滥文书为僧者,所在官司点检,许人陈告,犯者刺面,决配牢城,尼即决还俗。」先是,僧尼读经止以三百纸为限,而无念诵者,是岁,太宗阅泉州僧籍已度数万余籍,未度者犹四千余,始定此制。明年,又诏淮南、川陕路并依此制。《绣锦万花谷》:建隆初,诏佛寺已废,不得再兴。开宝中,令僧尼百人许岁度一人。至道初,又令二百人岁度一人。先是,

泉州奏僧尼未度(未)[者]四千人,已度万数,天子惊骇,曰:「今一夫耕十人食,天下安得不重困 」故立此制。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台州天台山有五十四所寺院,行者每遇承天节,与度二十人。
二十四日,诏越州天章寺,每年承天节度行者五人。

十二月,诏嘉州峨嵋山白水普光王寺上下共六处寺院,每年承天节与度五人。

真宗咸平二年三月,福州言:「两浙伪命首僧二千九十四人,准诏:试经合格者给公凭为僧,不者还俗。欲望更不比试,止勘会见在数给公凭,仍旧为僧。」从之。
三年四月,诏西京白马寺两院每年承天节时,逐院度行者一人。

四年四月,诏:「在京并府略外县僧、尼、道士、女冠下行者、童子、长发等,今后实年十岁,取逐处纲维、寺主结罪委保,委是正身,方得系帐,仍须定法名申官,不得将小名供报。尼年十五,僧年十八,方许剃度受戒;道士、女冠即依旧例,十八许

受戒。不得交互礼师,擅移院舍。如本师身亡,或移居院宇,即仰逐时申官,候改正帐籍,方得回礼师。迁移居处,所有转念经纸数、卷数,一准久例施行,更不增减。」

五年十月,诏:「天下有窃买祠部牒冒为僧者,限一月隶军籍陈首,释其罪,违者论如律,少壮者隶军藉。」

六年五月,诏:「僧人等或命无出家文字及受业处簿籍、主首法眷保明买得祠部者,限一月内自首。自首者放罪,任便归俗。或出限不自首者,依法断(违)[遣],仍勒还俗。如内有自来曾作凶恶过犯者,即配军。」

景德元年闰九月,诏:「河北州军监,今后有北界过来僧人,先取问往止乡县有无亲的骨肉,及召本州岛公人二人保明结罪文状后,仰长吏已下当面试验经业。如稍精通,仰具奏闻,当议给与祠部,依旧为僧;其不过经业者,即令还俗,分付本家。如无亲的骨肉者,押来赴阙。」

二年九月,诏:「福建寺院今年正月一日已前,循伪命例依僧尼真影出家童行僧」;原作「增」,据《长编》卷六一改。,许仍依旧附帐试经业外,今后出家者,并须礼见存僧尼为师。」先是,知兴化军文钧言:「本军系帐童行五千七百八十八人,内一千三百五人皆依僧影出家,如违犯,则本师照证。」故条约之。又诏:「河北缘边诸州军寨,今后应是先落北界来归僧人,取问如不愿出家者,其随身公凭并僧(依)[衣],遂处纳下,文字缴连纳省,僧衣本处收附,愿为僧者,并许披挂,将带归乡。仍令本属州军呈

乞试验经业,兼令州军勘会。如经半年后不到者,更不得试验为僧,其随身文字、僧衣,即并纳官。内有试经业不精通,如志愿为僧者,召公人二人结罪保明以闻。余依景德元年闰九月诏命指挥。」
十二月,诏嘉州大像凌云寺,每年承天节与度行者一人。
三年十一月,诏曰:「老氏立言,实宗于众妙;能仁垂教,盖诱于 迷。用广化枢,式资善利。应天下僧、尼、道士、系帐童行,各于元额十人外更放一人。其寺观院舍及僧、道、童行不及十人者,每院特放一人,并取系帐年深从上者,更不试经业。」

四年正月,诏:「两畿及孟、郑州僧、尼、道士、系帐童行,五人内特放一人五人:原作「五行」,据《长编》卷六五改。,住房僧道不及五人者,(遂)[逐]院(持)[特]放一人。」
二月,诏西京右街崇德院每年特与度行者三人。
□月,诏并州惠明寺舍利塔主启麟,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五人。

七月,诏:「西京永昌禅院,今后逐年许剃度行者五人,仍勘会的实系帐月日编排,并逐年依上名下次剃度,不得蓦越,候度到行者并旧管僧人共五十人为额,更不在此。若今后额内有阙,逐年遇承天节,实时剃度行者充填,不得过五人,兼依例逐年具帐通计人数以闻,不得将本院差出及游礼诸处僧人便为阙额。」
十一月,诏涟水军僧澄因大师赐紫守坚,今后每年承天节,特与度不拘系帐行者一人。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诏:「嘉州凌云寺,每年承天节更特度行者一人,

仍令本州岛勘会,委是本寺行者,方得给付。」

十月,东封毕,诏:「兖州诸寺度童行各十人,院各五人,宫观披戴各十人,汾阴、亳州亦如之。至朝坛陪位者,各度弟子一人。」
十一月,诏郓州三学僧院,逐年度行者三人。

十二月,以东封礼毕,诏:「天下僧尼、童行除合放数外,见系帐童行每百人试验经业,特度二人;不及百人处亦与二人;道士弟子在宫观,与一人披戴。」

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曰:「朕拜祝膺符,升坛展礼,遂行庆赐,仰答神休。爰均雷雨之恩,普及缁黄之众。冀因善利,永福苍黔。应两京、诸路州府军监僧尼除准敕度人数外,逐处系帐童行每百人试验经业精熟者更度两人,不满百人处亦如之,道士每宫观特度一人人:原阙,据文意补。。」

三月,诏嘉州白水普贤寺、黑水华藏寺、中峰干明寺三寺,每年各度行者三人。

五月,诏右街福田院对换得景德寺大悲院,仍依诸院例,每年试放行者一人。
七月,知开封府李浚言:「请京城寺院宫舍僧继主首者,无得以童行系籍。」从之。
八月,诏舒州天柱山三祖干明寺,逐年承天节特度行者三人。
九月,以吴国长公主出家,诏天下僧尼、道士系帐童行,每寺观十人内度一人,不及十人及住房各礼师者,亦度一人,取系帐童(深)[行]上名者,更不试经业。

十月,诏天下寺观曾赐得太宗御书处,自今除承天节比试额定数外承:原脱,按下文天禧二年五月条及同书职官一三之一八,僧道比试经业在承天节,据补。,于见在童行外,从上名特度一人。
十二

月,诏扬州建隆寺,每年承天寺特与度行者一人。

三年正月,诏:遇天庆节,天下宫观道士系帐童行,每十人特放一人,不及十人者亦放一人,其住房礼师各别童行不及十人者,亦放一人,更不试经业。
五月,诏怀安军云顶山大中祥符寺,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三人。
七月,诏瀛州感圣阁院系帐旧管行者,每年承天节特与从上各度二人,顺安军静云寺经阁院系帐童行者,每二年承天节特与从上名度一人,并不试经业。
四年五月,诏福州雪峰山崇圣禅院,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五人。

五年十二月,诏(谭)[潭]州衡岳善果庵住持内品僧守德下行者,特与二年度一人。

六年二月,诏:「自今诸寺院童行,令所在官吏试经业,责主首僧保明行止,乃得剃度。如试验不公及保明失实者试:原作「是」,据《长编》卷八○改。,并寘深罪。」先是,岁放童行皆游堕不逞之民逞:原作「呈」,据《长编》卷八○改。,靡习经戒,至有为寇盗以犯刑者甚众,故条约之。
四月,诏定州开元寺讲经论修塔功德主演法大师赐紫希古,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一人。
六月,诏开宝寺灵感塔福圣禅院主绍宠宠:原作「龙」,据下文改。、知塔沙门守愿,除逐年依例拨放七人外,每年承天节绍宠特与度行得五人,守愿特与度行者一人。
九月,诏泗州僧正文秘,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一人。

七年十月,诏:「兖州延寿寺十九院之中,今后于逐院内从上名轮系帐行者一人,专切看管所贮御书经阁,

候一年别无遗阙,特与剃度。」

天禧元年,诏:「道士、童行不由课试而披戴者,自今(五)[后]五年内不得离宫观;特赐师号紫衣者,三年内不得妄托假告。出求省亲者,须计程给假。」
八月十五日,诏升州蒋山太平兴国寺岁度行者二人,给米百石。

二年三月,诏:「祖父母、父母在别无子息侍养,及刑责奸细恶党山林亡命贼徒负罪潜窜,及曾在军带瑕痕嗜,并不得出家。寺观容受者,本人及师主、三纲知事僧尼、邻房同住并科罪。有能陈告收捉者,以本犯人衣钵充(实)[赏]。其志愿出家者,并取祖父母、父母处分;已孤者,取问同居尊长处分,其师主须得听许文字,方得容受。童行、长发候祠部,方许剃发为沙弥。如私剃者,勒还俗,本师主徒二年,三纲知事僧尼杖八十,并勒还俗。」时大理评事张师锡上言:「民有出家为僧者,父母皆羸老无依,丐食他所。」故条约焉。

五月,诏:「应今年闰四月终以前在京住房僧及五年以上者,各与弟子一人系帐,俟至来年承天节,依例试验经业,后不得为例。」
三年八月三日,赦书:「天下僧尼、道士、女冠见系帐童行,并与普度。」
二十八日,命尚书右丞林特、右谏议大夫兼太子右庶子张士逊提举祠部普度文牒。先是,诸州童行披剃祠部,胥吏纳赂启幸幸:原作「俸」,据下文改。,有若市价,或十年不得文牒者,故命特等立限发遣。特等言:「旧例移牒诸州取索籍名,今请止以祠部见管天禧三年帐

出给文字,权于馆阁或经诸司抽差八人赴祠部,并手填写发遣,驲递付逐州。至日,长吏以名(以名)籍参验。其遁亡还俗者,咸毁讫以闻。仍令诸州先谕寺观,勿得敛钱行用,州县惊举惊:疑当作「检」。,犯者断讫以闻。又旧童行帐所作弊,楷改通注,小有差误,即不给祠部,从前启此幸门,邀纳贿赂。今欲勘会,止是小有错谩,非涉诈伪伪:原作「为」,据文意改。,即以空名祠部下本州岛,委知州、通判勘会诣实,填名给付讫奏。仍令祠部置簿(杪)[抄]上,印押拘管,候了日勾销。」从之。士逊为枢密,又令知制诰宋绶终其事,凡度二十六万二千九百四十人,道士七千八十一人,女冠八十九人,僧二十三万一百二十七人,尼万五千六百四十三人。
十月,河北缘边安抚使刘承宗言:「僧人有从北走来者,自今望令勘会,如不系两地供输人,及近里州军因虏到北界为僧来,即(今)[令]结罪保明,委无虚诳,试经申奏,给与祠部。」从之。时边民有私度为僧,隐于村院,妄称自北界走来,给祠部牒者,故条约之。

十一月,诏:「三京及诸路州军委知州军、通判等,据今来普度僧尼,催促逐处并与开坛受戒。如本处元无戒坛,即发遣就近邻有处受戒。候毕,具逐州县人数单名开坐入急递以闻。仍仰祠部便出给戒牒,空留受戒州军名目,候到,本州岛军书填,仍依发放祠部例放:原脱,按同书职官一三之一八、一九云:「今后每年发放祠部」,「自来祠部承例发放」,据改。,于提举发遣普度祠部所送纳勘会遣:原作「递」;勘:原作「堪」,均据下文及文意改。,入递赴本州岛军。」
四年四月,提举发遣普度祠部所言:「尚书

祠部印下白本祠部并封皮,系慎镛阶衔系书发遣,本官丁母忧,祠部承例用木押字龊子发遣。其白〔本〕祠部并封皮万数不少,并系三月终已前印下,今来已是三司并手书填,若更候新判官员自新着字,伏恐积压住滞。欲乞委新判祠部冯元于慎镛官位下面用镛木押字龊子发遣。」从之。
六月,开封府言:「去年准 ,并令普度,即日别无系帐数。案太平兴国七年普度,后至八年供申,重行 帐试经 :疑当作「编」。,将来承天节望依此例。」从之。
闰十二月,玉清昭应宫副使、工部尚书兼太子詹事林特言:「提举发遣普度祠部了毕,其普度戒牒若再令祠部书填印押,必恐展转延迟。今欲只从当所将天禧二年奏帐并逐处今来缴回承领普度祠部内,引据见在实给过祠部人数、寺院名额、法名,便书填戒牒用印,并写内引,不以远近先后,实封发往逐处给散。所有合支用钱物,各依天禧三年十一月 ,并从官给。仍乞催从管于天禧五年承天节前受戒,给付戒牒讫,仍具帐供报勾销文簿。如有受得普度祠部未得受戒牒日前事故、归俗、身死,其戒牒并祠部仰知州军、通判躬亲勘会毁抹,大书因依,具状封回,赴本所送纳。」从之。

五年三月,诏:「自今在京寺院房廊住持僧及五年已上,委实不是自外暂来者,令本寺三纲、主首及僧司结罪保明,每人许判状系行者一人,候至承天节,依例试经。」先是,枢密

直学士李浚言:「在京诸寺院多有外来僧人,于寺院主首处伪作借钱借房文字,冒称住房僧人,以图收系童行入帐。请自今应外来僧尼,并不得收系童行。」诏从其请。至是,僧徒上言,故降条约。
仁宗天圣二年二月,以真宗大祥,诏在京寺观等第特度童行,其经行幸及所过,亦特剃度:玉清昭应宫七人,景灵宫、会灵宫、会灵观各五人,祥元观三人,开宝寺塔下一人宝:原脱,按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一○,开宝寺真宗祥符六年临幸,赐塔名灵感,据补。、寺众一人,相国寺知殿一人、寺众一人,太平兴国寺、天清寺、景德寺、显宁寺、显净寺、显圣寺、报恩寺、启圣院、定力院、实相院、观音院、天寿院、皇建院、普净院、洪福院、普安院、等觉院、奉先资福院、鸿禧院、长庆院、护国院、广福院、光教院、干明寺、崇夏寺、崇真资圣院、妙觉院、上清宫、太一宫、建隆观、寿宁观、同真观、太和宫、崇真观各二人,法济观、龙华院、英惠院、南法济院(龙华院、英惠院、南法济院)、西报恩寺、香积院、智度院、万寿院、禅惠院、永宁院、广济院、净福院、寿宁院、东普济院、惠圣院、惠济院、积庆院、福圣院、延祥院、灵芝院、普济院、广济院、惠安院、报恩院、报恩院、兴教院、福田院、崇福院、受厘院、仁和院、多庆院、崇因院、广惠院、妙法院、卫王公主院、惠民院、开圣院、净惠院、旌孝院、崇国院、报国院、承天院各一人;其曾经行幸处,西京及永安县,南京、兖州及奉符县、亳州及卫、真符、天雄军、澶州、河中府、庆成军逐路,各度二人;行幸曾经过处,开封府、濮州、

郓州、郑州、华州、同州、孟州、滑州、陕府,各度一人。
十二月,尚书右丞、集贤院学士马亮言:「天下僧徒数十万,多游堕凶顽隐迹为僧,结为盗贼,污辱教门。欲望今后除额定数剃度外,非时更不放度,及常年聚试之际,先委僧司看验保识,如行止不明,身有雕刺及曾犯刑宪者,并不得试经。仍于逐年试帐前牓此条贯。」从之。

三年四月,开封府以干元节,请放寺观童行千三百六十二人。诏僧礼念经四卷已上、读八卷已上,尼、道士、女冠礼念三卷已上、读七卷已上者,为格试。

四年正月,开封府以长宁节,请放试到僧、尼、道士、女冠、童行,及诸禅院拨放者三百八十九人,止放三百人。宰臣王曾等言:「剃度太多,皆堕农游手之人,无益政化。」张知白曰:「臣任枢密日,尝断劫盗,有一火之中全是僧徒者。」仁宗曰:「自今切宜渐加澄革,勿使滥也。」
剃度僧尼,崇奉法教,其中修行者少,违犯者多,盖由为师者务收徒弟,官中无法以革其弊也。乞自今欲出家者,须父母骨肉舍施,委本院保明行止,申所属州军长吏呈验,仍须亲知三二人委保无过犯,委是尊亲听许,即官给公凭,然后得收名入帐。试经日,更勘会实有公据,即得就试。其实无骨肉者,亦召三二人保明,出给公凭,方得收充行者。」 五年九月,枢密直学士李及言:「伏
七年八月,知道州陈覃言:「臣自到任后,据降僧道童行祠部,内道童二十五人。

按本州岛四县所管道士计七百六十九人,放二十五人,又按先降敕命,僧道每百人放行者一人,以此披度,是元无定数条约。欲乞自今依僧尼例,每道士百人放一人,仍添续经纸数,与僧童条同等,庶勤经业,兼免烦费。」下荆湖南转运使详度以闻。转运言:「潭州管道士二百九十人,本州岛试道童二十二人,除五人不合格及门引不到外,试到合格十七人。当司相度,若将道士每百人依僧尼例放一人,即潭州每岁合放三人,所有不及百人道士州(吴)[与]放一人,如此,又放人全少,宫观阙人焚修。乞下祠部定夺,据州郡大小道士数目,酌中额定逐年合放人数降下,经久遵守。」诏令荆湖南、北路,今后道士每百人放童行二人,不及百人放一人。

八年三月,诏:「应男子愿出家为僧道者,限年二十已上,方得为童行。若祖父母、父母在,须别有亲兄弟侍养,方得出家。其先经还俗,或曾犯刑责负罪逃亡,及景迹凶恶、身有文刺者,并不得出家。若系帐童行犯刑责者,亦勒还俗。寺观故违容受者,人及师主、三纲、知事、邻房同住僧道并行勘断,本师虽会赦,仍勒还俗。官司常行觉察,许人陈告,以犯人衣钵、资财给赏,不过五十千。女子限年十五以上,方得出家;虽年幼,其尊长骨肉肯舍出家者亦听。」

四月,诏:「五台山每年特敕度童行五十人,并收掌御书放度行者一人。代州自来差量试经业,自今后更不差

官,只委本官司(正)[止]量试经业,具人数保明申州,缴连闻奏,下尚书(词)[祠]部依旧例给度牒。」

至和元年二月,诏:「干元节度僧尼,自今两浙、江南、福建、淮南、益、梓、利、夔等路,率限僧百人度一人,尼五十人度一人;京师及他路,僧尼率五十人度一人;道士、女冠不以路分,率二十人度一人。」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十七日,诏寿圣节所赐师号、紫衣、祠部以二百道为限。旧例圣节所赐三百道赐:原脱,据《长编》卷二○○补。,而贵妃、修仪、公主别有陈乞不在其数,至是,帝以谓圣节州郡已度僧尼、道士,而别赐之数可减,遂减为二百道,而贵妃、修仪、公主岁例所得者,皆在其内,更不别乞。以上《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定应见任两府、亲王、长公主、入内都知押班许陈乞守坟等寺额,许于十年内依见在例,仍两经圣节与度行者一名。

八年六月十六日,诏增河南府超化寺岁度僧二人「岁」下原衍一「增」字,据《长编》卷二六五删。,赐紫衣一人。以上批「寺乃释迦佛舍利所在,于畿内最为灵迹,近两祷雨近、雨:原无,据《长编》卷二六五补。,随获嘉应,闻岁止度僧一人,颇阙人修奉」故也。

九年十月十七日,诏赐开宝(等)[寺]福圣禅院师号,赐紫衣共十人,及度行者十人,其主首僧智满特授右街守阙鉴义,别与度弟子一名,赐紫衣一名,仍令自今本院逐年随御书牌拨放行者三人。以增修庆寿崇因(合)[阁]毕功,车驾临幸推恩也。

自熙宁八年至十年,祠部共给过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度牒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五

道:八年九千一百八道,九年八千三百六十四道,十年九千三百九十三道。拨放计九百五十九道:同天节一百五十五道,太皇太后生辰一百道,皇太后生辰五十道,皇后生辰二十五道,韩、汾、冀三大长公主,陈、蜀蜀:原作「独」,据《宋史》卷二四八《魏国大长公主传》考改。、卫三长公主生日各十五道,及遇同天节,并各得五道,系御前奏乞随同天节例差降出德妃、贤妃生日各三道,魏国安人、保佑夫人张氏生日三道,婕妤生日二道,淑寿、延禧两公主生日各四道,婉仪、才人、充容生日各二道,皇子、永国公生日各四道,同天节在京并外州军寺院宫观于内东门进奉功德疏回赐计二百七十八道。

元丰元年四月二十一日,河州请慈济院依太原府例太:原作「大」,据《长编》卷二八九改。,二年度僧一人,从之。
七月九日,诏故西天译经三藏试鸿胪卿日称译:原作「绎」,据《长编》卷二九○改。,依法护例遗恩度七人,慧辩院岁增度僧一人辩:原作「办」,据《长编》卷二九○改。。

二年十月十七日,诏在京宫观寺院童子年四十、长发童行年三十五以上子:原作「行」;五:原脱,均据《长编》卷三○○改补。、三帐及十年者,度为尼、道士,令御药院于启圣院作大会,以度牒授之。以太皇太后不豫故也。
六年八月一日,诏崇信军节度使任泽赐坟寺为旌孝禅院,岁度僧二人、紫衣或师号一人。以泽仙游夫人母弟也。
十二月二十九日,太师潞国公致仕文彦博言:「仁宗皇帝赐臣御书,以卷轴甚大,私家难宝藏,遂送功德院宝胜禅院安置,因建阁奉安,愈为精严,每年乞特赐拨放童行一人。」从之。
七年正月十四

日,诏贤妃邢氏于奉先资福院侧修佛寺,赐名多庆禅院,岁度僧一人、紫衣或师号一人。
二月十日,礼部言:「诚州净化寺、怀化寺乞岁度僧二人。」从之。

四月十二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融口石门溪洞新路侧创僧寺,乞给度牒僧五道,岁度僧一人。」从之。

十七日,荆路相度公事所言荆路:疑当作「荆湖南路。」:「邵州莳竹县感化寺乞许度僧。」诏三年度一人。

五月十一日,诏皇后父、祖坟寺左街资福禅寺,可除每年拨放外,遇同天节,度僧二人、紫衣一人。
七月十六日,诏雍王颢乳母孙氏葬报先禅院,每岁同天节度僧一人。

八年哲宗已即位,未改元。二月十九日,诏:「太皇太后七月十六日生辰为坤成节,三京、诸州比试,拨放童行。今年以大行皇帝梓宫在殡,依干兴元年干元节故事,惟开封府度僧道,余权罢。其开封府比兴龙节与度三之一,来年已后,四京、诸州军府比试拨放,每二年与一名者,四遇坤成节与一名;三年与一名者,六遇坤成节与一名。

哲宗元佑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开封府言:「将来坤成节已在从吉后,请依长宁节故事,度僧道共三百人为额。」从之。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日,诏以皇太后久不豫,普度在京僧尼。
崇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新知真定府吕嘉问奏问:原作「闻」,据《北宋经抚年表》卷二改。:「天下建崇宁禅院,遇天宁节度僧、赐紫衣,所以崇佛乘,祝圣算,功德甚大。切谓诸路极有真迹、福地、(蓝伽)[伽蓝],并未有拨度恩泽

承续洒扫者,欲乞汝州香山慈寿禅寺、襄州福圣院并改赐天宁观音禅院名额,每遇天宁节,拨放紫衣恩泽各一名。」从之。
大观元年闰十月二十六日,诏明州育王山寺掌管仁宗御容僧行可赐师号、度牒各二道,用为酬奖,或愿将师号换紫衣亦听。

二年五月二日,诏:「道门近添试经拨放年额,数内女冠试经旧额人数甚微,天下之大,只度三十三人,可通旧数增作七十人为额,内在京畿三十人,诸路四十人,亦仰礼部依道士例均拨。」
政和三年九月十四日,蔡攸奏:「醴泉观咸通殿佑圣真武灵应真君位牌,乃陛下宸翰题写殿额,亦仁宗皇〔帝〕御书,乞每岁遇天宁节,许本殿披戴道士及紫衣师号各一名。」从之。

五年八月十日,礼部言:「湖州申:慈感院灵感观音圣像,四方祈求,或岁有水旱、疾(役)[疫]:飞蝗,州县祈祷感应,乞依熙宁七年杭州上天竺灵感观音院体例,每遇圣节,特与拨放童行一名。」诏每二年特与拨放一名。

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诏:「已降诏为德士,所有寺院拨放试经进疏度牒,并改作披戴,为德士。」
二月七日,(太)[大]宗正司言:「宗子公述愿舍俗披戴八道。」从之。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天庆节试经拨放道童住罢。
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兴剃度为僧,充僧职,与师号,管干教门公事,法名善因。
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提举道录院奏:「奉诏:天宁节进疏

道官,自金坛郎以上,各人所得特赐度牒,许回授诸路宫观道童,内道录院官并带贴职人至大夫以下愿度在京宫观道童者,并听。」
七年八月八日,诏度牒、紫衣、师号上展限二年,限满并行,仍旧给降。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应内外拨放试经特旨等度牒、紫衣、师号,并仍旧给降。」以上《续宋会要》。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应寺院宫观有隔下拨放,并许于所属自陈,保明申礼部,限三日给降。其今岁干龙节合拨放去处,虽不曾投进功德疏,特与依例拨放。试经者兴额外添数一次,合就试一百人以下添一名,一百人已上两人,三百人以上三人。」同日,赦:「应暴露遗骸,许所在寺院埋瘗,每及一百人,令所属勘验申礼部,给度牒一道。」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德音同。绍兴二年四月十一日德音:及二百人,给度牒一道。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德音同,仍许愿换紫衣者听。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礼部言:「诸州军每遇圣节,宫观道童试经依元丰法,《政和令》合念《道德》等经四十纸为合格,即无念过《御解真经》。诏依元丰法。

十一月二十二日,赦:「勘会州县曾经金人或 寇经由去处,暴露遗(骇)[骸],令所在州县委官监督收瘗,仍召募寺观童行专管收瘗。内命官量给钱,于寺院内如法瘗埋,每及二百人,给度牒一道。如僧道愿主管,准此。愿请紫衣或师号者,计价比折度牒支给。
三年六月二十七

日,诏:「行下东京礼部及诸路转运使,应寺院宫观童行试经拨放及该遇圣节恩例等,并权住,条法全备日,申取朝廷指挥。」
绍兴元年三月四日,诏赐参知政事秦桧坟寺,每岁圣节拨放童行一名,以「移忠报慈禅院」为额。从桧请也。
六月二十四日,诏以昭慈献烈皇太后殡宫修奉香火,泰宁寺更与度僧一名,本寺知事僧并赐紫衣,内住持人仍赐二字师号。

九月十八日,明堂赦:「应诸军将校战没,在法:母、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孙愿为女冠或尼者,所属具奏。虑其间有未及之人,官司以未应条法,不许披戴披剃。许所在州军如有上件人年虽未及五十,亦许具奏。」四年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十三年十一月八日南郊赦并同。
三年九月七日,陕西诸路都统制兼宣抚处置司都统制吴玠母刘氏坟寺乞赐名额,诏以报功显亲院为额,仍岁给度牒一道。

八月,诏:「凤翔府和尚原中兴寺,每岁许拨放童行一名外,仍令宝鸡县特拨赐官田五顷。」从吴玠请也。

六年四月九日,尚书省言:「近年僧徒猥多,寺院填溢,冗滥奸蠹,其势日甚。诸州每年经试,其就试者率不过三四十人,经业往往不通,州郡姑息,惟务足额,盖给降度牒,许人进纳。官中旧价百二十贯,民间止卖三十千,稍能营图,便行披剃,谁肯勤苦试经 显见此科亦是虚设。」诏权住三分之一诏: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一○○补。。
十月七日,诏:「新法绫纸度牒,除抚给使用

外,其余今后更不给降。应童行试经并权住三年,仍自今年为始。其已前年分未给之数,亦令住给。」
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延寿教院安厝故张贤妃灵柩,可岁度僧一人。

十三年六月八日,三省言:「寿星寺乞每年拨放,有碍昨降权住指挥。」上曰:「既有指挥权住,且休放行。朕观昔人有恶释氏者,欲非毁其教,绝灭其徒;有喜释氏者,即崇尚其教,信奉其徒,二者皆不得其中。朕于释氏,但不使其大盛耳。献言之人有欲多卖度牒以资国用者,朕以为不然。一度牒所得不过一二百千,而一人为僧,则一夫不耕,其所失岂止一度牒之利 若住拨放,十数年之后,其徒当自少矣。」

二十七年八月十八日,礼部言:「勘会诸路州军有换不尽新法空名度牒、紫衣、师号,并纳到换给旧度牒等,自绍兴十年五月内承指挥:"住行换给,将新、旧度牒等并令缴申赴部。"自降上件指挥以来,尚有全未开具,及虽有申到见在数目,未行申缴去处,窃虑存留在外,别生奸弊。欲行下逐路运司,遍下所部州军,尽数缴申赴部。」诏依,仍限一月。先是,宰相进呈诸州有给换不尽僧道度牒,乞令尽数缴纳尚书礼部。上曰:「前日贺允中上殿,朕问即今僧道之数。允中言:道士止有万人,僧有二十万。朕见士大夫奉佛,其间议论多有及度牒者,朕谓目今田业多荒业:原作「菜」,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七改。,不耕而食者犹有二十万人,若更给卖度牒,是驱农为僧。且

一夫受田百亩,一夫为僧僧: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七补。,即百亩之田不耕矣。佛法自东汉明帝时流入中国,前代以来,非不禁绝,然终不可废也。朕亦非有意绝之,所以不禁度牒者不:据文意似当作「严」。,正恐僧徒多则不耕者众耳。」沈该等奏曰:「陛下宵旰图治,尤以农事为先,天下幸甚。」
十二月十五日,礼部侍郎贺允中言:「近来僧道身死、还俗、避罪逃亡,寺观主首并州军过限并不缴申度牒,及州县人吏卖亡僧度牒,与僧行洗改、重行书填。欲遍下州县遵依现行条限缴申。若州县、寺观主首有违条限,依法断罪,主首仍还俗。许诸色人陈告,比依告获私自披剃或私度人为僧道条格支偿。如人吏将亡僧度牒私自披剃,及私度人若伪冒者,告赏依前项格法倍之。其童行告获,已有指挥许给度牒披剃外,缘改易书填唯是一般僧道深知弊幸,如能告获,欲支赏钱一百贯。兼僧道供帐及判凭行游及每年纳免丁钱,并令赍执度牒赴所属州验,如当职官能用心验获者,欲依验获伪印法推赏。仍令逐路转运司每岁取索帐状,照递年人数点磨身死及还俗、避罪逃亡之人。有不申缴,即根究依法施行。」从之。

二十九年十二月一日,诏:「应僧尼、道士、女冠年八十已上,并与紫衣,已有紫衣者,与师号。经所属自陈,勘会诣实,保明奏闻。」

三十一年十二月,赦:「应僧尼、道士、女冠受到(今)[金]国度牒,并经所属陈乞,换乞换给换乞:文意不通,疑当作「验讫」。。」
三十二年三月六日,诏显仁

皇后崇先显孝功德院住持左街鉴义僧广因下童行图照、圆与二人,特与剃度。以上《中兴会要》。

寿皇圣帝干道元年正月一日,南郊赦书:「僧道身死若还俗,其度牒、紫衣、师号往往不行缴纳,冒法承代。在法:赦后三十日不改正者,复罪如初,并若降指挥应未曾缴纳,却与童行冒法披剃披戴之人,限一月自首改正,并与免罪。切虑因所立日限太窄,及避罪未能尽行出首,自今赦到日,除依法限三十日外,更与展限一月,许令首纳,免罪改正。限满不首,因事彰露,复罪如初。」三年十一月六日、六年十一月六日南郊赦书,并同此例。
六月六日,诏以上天竺观音院祈祷感应,赐空名度僧牒二道。
二十一日,诏湖州马墩镇行者祝道诚赐度牒,并给紫衣剃度。以刑部侍郎方滋言:「先任两浙漕臣,被旨收瘗运河遗(骇)[骸],道诚出力亡劬,收葬千二百六十有余,勤实可取。」故有是命。

八年二月三日,诏赐建康府正觉禅院僧普立童行彭普海度牒一道。以管干皇兄元懿太子道歹赞所香火已及三年,援旧旨有言也。
五月二十八日,知饶州王秬言:「奉诏赈济饥民,僧绍禧、行者智修煮粥供赡,计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五人;僧法传、行者法聚煮粥供赡,计三万八千五百六十一人。」诏绍禧、法传各赐紫衣,行者智修、法聚各赐度牒披剃。
九年闰正月十八日,诏昭慈永佑陵泰宁寺每岁度僧一

人。绍兴初,以本寺焚修殡宫〔香〕火,诏度僧二人,后罢度牒,本寺因不复有请。至是自言,事下礼部,乃引绍兴七年「应臣僚恩例,许本院执奏」指挥,持之不决。本寺复言系崇奉陵寝之所,岂臣僚恩例事体可比 特有是命。
三月十五日,诏叙州男子郭惠全给赐度牒一道披剃。(为)以本州岛言:「惠全自少出家,母死,负土成坟,孝节感着。」故有是命。以上《中兴会要》。

景德三年八月,诸王府侍讲孙奭转对,请减修寺度僧。真宗曰:「道、释二门释:原脱,据《长编》卷六三补。,有助世教,人或偏见,往往毁誉,假使僧道辈时有不检,安可即废也 」

崇宁二年十月九日,诏:「崇宁寺观,并依十方住持,其披剃并紫衣,自崇宁二年天宁节为始。如未有童行,即仰所差主管僧道保的手下童行披剃。崇宁三年以后,即依此施行。」
大观二年十月三十日,诏:「大相国寺慧林禅院住持长老元正坐化,赐绢三百疋、钱三百贯,赐寂照之塔,看塔人间岁度僧一名。」
【宋会要】
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特旨:还俗僧道许自陈,与依旧为僧道,令本州岛出给公据。」
绍兴二十一年正月十一日,上因还俗僧圆觉、宗杲撰造圣旨,偈妙喜禅,皆菑祥谤讟之语,诞谩无理,鼓惑军民,此最害事,宜严行禁止。
【宋会要】

干道元年四月四日,诏:「僧道年六十以上并笃废残疾之人,并比附民丁放纳免丁钱,自干道元年为始。仍令州县榜谕。」
嘉泰三年拾壹月拾壹日,南郊赦文:「在法:僧道年六十以上及笃废残疾人,本身丁钱听免。访闻州军却将依法合放免人仍旧催纳,深可怜悯,兼近年给降度牒、披剃至多,若尽实根括入帐,从实起发,于额

自无拖欠。可令州军今后并仰照应前项合免丁钱条法放免,却从实根括新披剃僧道,依等则送纳,不得过有多收。仍令提刑司常切觉察,毋致违戾。自后明堂大礼赦亦如之。(本卷郭声波点校)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坛受戒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坛受戒
【宋会要】
凡童行得度为沙弥者,每岁遇诞圣节,开坛受戒。坛上设十座,释律僧首十阇梨说三百六十戒,授讫,祠部给牒赐之。东京于太平兴国寺置坛,大中祥符三年赐名奉先甘露戒坛。后慈孝建大乘戒坛。诸州各置坛,听从地便往受。东京四,青、郓、徐、登。京西六,河南、许、襄襄:原作「兖」,据《宋史 地理志》考改。、随、颍、郢。河北三,大名、真定、沧沧:原作「仓」,据《宋史 地理志》考改。。河东五,并、潞、晋、绛、汾。淮南九,(杨)[扬]、庐、寿、楚、泗、通、泰、舒、蕲。江南十四,江宁、宣、歙、池、江、太平、饶、信、洪、抚、处、吉、筠、袁。两浙十五,杭、苏、明、越、湖、润润:原作「闰」,据《宋史 地理志》考改。、常、秀、睦、温、台、衢、婺、处、江阴。荆湖六,潭、衡、永、郴、全、道。福建三,福、泉、漳。川陕七。益、绵、汉、眉、彭、邛、陵。

太祖开宝五年二月,诏曰:「男女有别,着在礼经;僧尼无间,实紊教法。自今尼有合度者,只许于本寺起坛受戒,令尼大德主之。其尼院公院公事,大者送所在长吏鞫断,小者委逐寺三纲区分,无得与僧司更相统摄。如违,重寘其罪。僧徒本教,不许习他义,自今无得习天文、地理、阴阳之学。」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八月,诏:「自今后诸处申请祠部戒牒,当职官交付本处进奏知后官讫知:原作「如」,据下文改。,具限以闻。知后官等获时,如法封角,递赴本处讫,具状申报。兼下诸路转运司及本属转运司、州、府、军、监遍行逐处,委长吏实时勾集给付讫,分析申奏。」先是,州市吏为募人,以缗钱市取,赍以至外郡,卖得善价,即付与之,故命条约。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诏祠部戒牒并破官物书写,旧纳官钱悉除之。
二年七月,赐升州崇圣寺戒坛名曰承天甘露。是州僧德

明年八十,习律,为临坛大德五十年,长讲经纶,江左僧众皆其受戒也。所习律藏旧百三十卷,德明删补为十三卷,每为人讲说,三年一周。真宗召至,屡对便殿,求赐坛名故也。
天禧三年二月,知越州高绅言:「当州僧尼既受戒,还家即受父母拜礼。伏以为臣为子,忠孝之道居先;在家出俗,怙恃之情匪异。苟乖斯道,是曰乱伦。且子于父母,恩报皆一,在儒书则曰昊天罔极,在释教则曰恩重莫报,安可用小加大,使卑逾尊 盖瓯越之民僧俗相半,溺于信奉,忘序尊卑。切见唐太宗(正)[贞]观五年尝禁僧尼受父母拜,方今鸿化风行,革除侥幸,望敕特行戒止,奏有违者,重决罚。」从之。
十一月,尚书右丞林特言:「请(今)[令]诸路普度僧尼处开坛受戒,如本处无戒坛,即就邻州有戒坛处,祠部即出戒牒给付。」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二日,诏:「坤成节,依降 命令开封度僧外,诸州军有戒坛处,依在京开坛与沙弥受戒。」

光尧皇帝建炎四年七月二十日,中书门下省言:「已披剃、披戴僧尼、道士自来该遇天申节,预前依例合行受戒,天宁节未有指挥。」诏自今后天宁节与依例开坛受戒,上祝道君皇帝圣寿。

绍兴二年闰四月二十四日,详定一司 令所言:「今参酌绍兴法,拟修下条:"诸未受戒僧尼遇圣节,执度牒僧司验讫,本州岛出戒牒,并以度牒六念连粘用印,仍于度牒内注给戒牒年月日,印押给讫,申尚书礼

部。诸僧道岁当供帐,官司前期取度牒验讫,听供帐。候申帐到州,州委职官一员取度牒对帐验寔,申发所属。其行游在外者,所在官司于度牒后连纸批书所给公凭。"右并入《绍兴道释令》,以绍兴二年二月十八日尚书省批状详定。冲改本条不行。"诸僧尼遇开坛受戒及供僧道帐,若度牒有伪冒,失于验认,并帐不寔,经历官司杖一百,所供官减一等。"右入《绍兴诈伪 》,以绍兴二年二月十八日尚书省批状详定。系创立。」诏仍先以施行。先是,吉州天宁节开坛受戒,有僧伪作度牒,守臣徐宇有请,故至是立法。

绍兴三十二年寿皇圣帝已即位,未改年。八月二十四日,礼部言:「新制斥卖度牒,已批剃、披戴僧尼、女冠除遇天申节受戒外,未有条式。乞遇会庆节,依例逐州开坛受戒,令都进奏院遍下诸路州军(于)[施]行。」从之。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道士受戒

道士受戒

徽宗宣和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天下州府道士受戒,并就神霄玉清万寿宫殿下坛上,在京道士只就在京神霄玉清万寿宫。」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笔受译经

笔受译经
【宋会要】

太平兴国七年六月,译经,诏梵学僧笔受缀文。七月,诏左右街义学僧详定。十二月,选梵学沙门一人为笔受,义学沙门十人为证义,其后以惟净为梵学笔受惟:原作「推」,据下文改。,自此其始也。
《谈苑》曰:译经常以梵僧,后令惟净同译经,梵学笔受二人,译经缀文二人,证义八人。唐世翻译有笔受官,以朝臣为之,佛佗多罗之译《圆觉经》也,房融为笔受是矣。皇朝太宗始用梵学僧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兴化院

兴化院
【宋会要】

袁州兴化禅院,元符二年八月八日礼部言;「绍圣三年二月,袁州木平山兴化禅院西南出红光,有石塔七层,高十五丈,上有巨室压顶。」诏赐塔额曰「会庆」。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功德院

功德院
【宋会要】
淳熙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干办皇城司谢澄该遇皇后受册,许赐功德院,乞将镇江府丹徒惠王坟所皇后阁自行修盖到僧庵二所,乞以「显亲胜果寺」为额,从之。

又庆元三年五月四日,诏:「应臣僚已请到守坟功德院,其家子孙并不得占据屋宇居止,干预常住钱谷出入,及差使人夫等。如违,许守僧经台省陈诉。其自盖造及置到田产者非。」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传法院

传法院
【宋会要】
传法院旧曰译经院,太祖干德三年十二月,沧州僧道圆诣西域还,表献贝叶梵经四十二夹。道圆晋天福中往,在涂十二年,住天竺六年,还经于阗,与其使偕至。太祖召问所历山川道里,赐紫衣、器(币)[币],馆于京寺。
四年三月,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请游西域取经,各赐钱三万遣之。自是往取经者颇众。咸平六年知开府陈恕言:「此辈多学问生疏,受业年浅,状貌庸恶,且自汉入蕃,经由国土不少,见之必生鄙慢。望令僧录司试问经业堪令去者,送府覆验。」真宗曰:「恕早曾乞废译经院,然三教之兴,其来已久,然代言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论可也。此奏宜可之。」

开宝七年,知鄜州王龟从表上中天竺摩伽陀国僧法天、河中府梵学僧法进所译《圣无量寿》《尊胜》二经、《七佛赞》,诏法天等赴阙,召见慰劳,赐紫衣。法天姓剎地利, 通三藏,与其兄达理摩荦义多、西印度僧尼啰、南印度僧尼没驮计哩帝等四人同造中国,惟法天与其兄得达,余皆没于路。法天携梵经至鄜州,偶河中梵学僧法进其详经义其:据文意疑当作「与」。,始出。已上经,法进执笔回缀,龟从润色之。法天求诣五台,礼文殊,遂 游江、浙、岭表、巴蜀,许之。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三月,开宝寺僧继从等自西天回,献所得梵夹经等,诏赐继从等紫衣。自是每献者多诏赐方袍焉。

五年,北天竺迦湿弥罗国僧天息灾、乌填曩国僧施护至京曩:原脱,据同书蕃夷四之八九、《长编》卷二三补。,诏赐紫衣,又令天息灾等与法天阅旧献梵夹。太宗崇尚释教,又以梵僧晓二方言,遂有意于翻译焉。是年,诏中使郑守钧就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钧:原作「约」,据《长编》卷二三改。同书道释二之一二作「均」。。中设译经堂,其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正义堂,译经僧以次分设堂室。至七年六月院成,召天息灾等三人入院,赐天息灾号明教大师,法天号传教大师,施护号传教大师,令以所赍梵本各译一经上

进。诏梵学僧法进、常谨、清沼等笔受缀文,又命光禄卿汤悦汤:原作「杨」,据《长编》卷二三改。实饮食二时供养,礼拜旋绕,请祈民佑,以殄魔障,僧罗日二时虔祷。译 、兵部员外郎张洎润色,殿直刘素为都监。悦等言:「天息灾等所述自古译经仪式,将欲翻经于本院,建立道场。施护请于东堂面西粉布圣坛,坛开四门,梵僧四,各主其一,持秘密 七昼夜。又设木坛作圣贤位,布圣贤字轮,目曰大法曼挐,众迎请圣贤阏伽沐浴,香花灯涂、(曰)[日],第一译主当面正坐,前梵学。其左第二证梵义梵僧,与译主评量梵义。第三证梵文梵僧,听译主高读梵本,以验差误。其右第四梵学僧,观梵夹梵:原作「焚」,据前后文改。,当听译主宣赞读书,为隶字。第五梵学僧笔受,第六梵学僧删缀成文文:原作「人」,据上文改。,第七证义僧参详向义,第八字梵学僧刊定字,第九润文官,于僧众南别设位,参详润色。译僧每日沐浴,严洁三衣,坐具威仪整肃。凡入法筵,依位而坐,不得紊乱。翻译应须受用,悉从官给。译之日,别设斋席。译文有与御名庙讳同者,前代不避,于礼未允,若变文避讳,虑妨经义,今欲依国学九经书御名回避,讳但阙点画。」诏御名不避,余悉从之。
七月十二日,天息灾上新译《圣佛母经》,法天上《吉祥持世经》,施护上《如来庄严经》,各一卷。诏左街选京城仪学僧百人详定。左右街僧录神曜与诸义学僧以为译场久废,传演至难,迭兴诤难,天息灾等即持梵本先翻义,以华(华)文证之,众僧乃服。诏入藏,刻板流行。

十四日,帝临幸,召译僧坐,慰谕,给卧具、幕、绘彩、什器等物,悉度其院童行十人为僧,增修佛殿经藏。自是尽取禁中所藏梵央,令天息灾等视《藏录》所未载者翻译之。

十二月,诏选梵学沙门一人为笔受,义学沙门十人为证义,又赐《大藏经》以备撰阅。自是每岁再三献新经,后每诞圣节、五月一日即献经,皆召坐,赐缗帛,以其经付藏。
八年十月,天息灾等言:「臣窃以教法未流,历朝翻译,宣传佛语,并在梵僧,而方域遐阻,或梵僧不至,则译场废绝。望令两街选童子五十人,令习梵字学。」从之,命高品王文寿集京城童行五百人,选得惟净等十人引见便坐,诏送院受学。惟净者,吴王李煜弟从镒之子弟:原作「第」;镒:的作「鉴」,均据《新五代史》卷六二、陆游《南唐书》卷三考改。,性颖悟,口授梵章,即晓其义, 识西域字,岁余,度为僧,手写梵经以献。自后依法贤授学,为梵学笔受,赐紫衣,号光梵大师。大中祥符后,令同译经,为试光禄卿。
是年,诏改译经院为传法院,又置印经院。
雍熙元年九月,诏自今新译经论,并刊板摹印,以广流布。
二年,帝览所译经,诏宰相曰:「译经辞义圆好,天息灾等三人及此地数僧皆深通梵学,得翻传之体。」遂诏天息灾、法天、施护并朝散大夫、试鸿胪少卿。又诏译经月给酥酪钱有差。法贤,年十二依本国密林寺达声明学,从父兄施护亦出家,法贤语之曰:「古

圣贤师皆译梵从华,而作佛事。」即相与从北天竺国(诸)[诣]中国,至炖煌,其王固留不遣数月,因弃锡杖缾盂,惟持梵夹以至,仍号明教大师。三年十月戊午,御制《新译三藏圣教序》以冠经首,令刊石御书院。真庙祗遹先训真庙祗遹先训:此句疑有错简,当移于下句「咸平二年」后。参后文「真宗咸平二年」条。,雍熙四年,诏改名法贤,累加试光禄卿、朝奉大夫。咸平二年,继作《圣教序》赐之。咸平三年八月卒,谥慧辩。法天,初名达理摩荦义多,后改今名,累试鸿胪卿、朝奉大夫,转光禄卿,咸平四年五月卒,谥玄觉。施护,十五依帝释宫寺僧悲贤学五天真草及师子、于阗、三佛齐、阇婆文字,累加试鸿胪卿、朝奉大夫,又试光禄卿。祥符三年九月,天竺僧觉称献《赞圣序》称:原脱,据同书《道释》二之八补。。六年八月,参政赵安仁等纂集新经并所降制,诏赐名《祥符法宝箓》,丁亥,御制赐。八年闰六月甲辰,出太宗御制《妙觉集》五卷,付院入藏。天禧二年正月卒,谥明悟。后又有法护者,与法贤同国人,依中天竺摩伽陀国坚固铠宫寺,解八转音,年二十五至京师,赐方袍。景德三年,诏参证梵文,号传梵大师,累试光禄卿。法进者,学梵书,达梵义,博究教典,缀文婉约,得古经格致,今翻(释)[译]仪范自其着定也。其年,诏:「应西天僧有精通梵语可助翻演者,悉馆于传法院。」自是梵僧至者,悉召见,赐以紫服、束帛,华僧自西域还者亦如之。又自天息灾言:「闻陕西诸州颇有僧俗收藏梵夹,望降诏购放放:疑当作「访」。,以资翻译。」从之。
是年当是雍熙三年。,义学沙门知则上新译《无量寿经疏》,赐号演教大师。其后献新经者,僧司集义学僧详定入藏。十月,帝作《新译三藏圣教序》赐译僧,仍令应新译经逐部之首皆载之,又令刊石御书院。

淳化四年五月,诏:「西面缘边及黎、阶、秦、广州,应梵僧自天竺来及中国僧游天竺还者,所赍梵经并先具奏闻,仍封题进上。」
五年,诏所译经写二本,一编入大藏,一藏本院。是年,于阗僧吉祥献《大乘秘藏经》二卷,诏法贤等定其真伪。法贤等言;「吉祥所献经是于阗书体,经题是《大乘方便门》,三摩题经,且非《大乘秘藏经》也。其经中文义无请问人,及听法徒众非法印次第,前后六十五处文义不正,互相乖戾,非是梵文正本。」帝召见法贤等及吉祥,谕之,曰:「使邪伪得行,非所以崇正法也。宜令两街集义学沙门,将吉祥所献经搜检前后经本对众焚弃。」从之。
至道元年,沙州曹延禄乞赐新译经,给之。

真宗咸平二年,真宗以继作《圣教序》赐传法院。帝曰:「法贤多上表章,乞制序引,属谅阴之内,不欲措意。(禅)[禫]服已除,近方构思,乞时赐也乞时赐也:此句当有夺误。。」初刻石御书院,法贤等累表求降付院,与太宗《圣教序》对,三年九月始得请,备威仪迎导以归,令于便殿安置。又有僧可升献《注解序》,对便殿,赐束帛。
景德元年,天竺译经三藏法护入贡梵经,真宗召见便殿,恩赐甚厚,馆于译经院。天圣末,注辇国贡金叶(文)[天]

竺字,诏令翻译之。法护姓憍尸迦氏,婆罗门之族,累号普明慈觉传梵大师,嘉佑三年卒,谥曰演教大师,盖寿九十余。
二年九月,车驾幸传法院。

大中祥符三年九月,中天竺僧觉称献《赞圣颂》,令惟净译之。觉称请还,诏造金襕袈裟置本国金刚坐,及赐装钱茶药,觉称复作颂为谢,帝嘉之。
六年八月,译经润文兵部侍郎赵安仁言:「准诏编修藏经表,乞赐名题制序。」诏以《大中祥符法宝录》为名,御制序给之。录凡二十一卷,惟净写译,证义启冲、修静、证殊、文一、重珣、简长同编次,内侍李知和勾当。安仁又请以太宗及皇帝圣制编次《东土圣贤集》,既成,赐诏褒(饰)[饬],加金帛,秘书监杨亿常预编修,亦(如)[加]赉焉。
八年闰六月,内出太宗皇帝御制《妙觉集》五卷付传法院,编入《大藏》。

天禧元年四月,诏曰:「金仙垂教,实利于含生;具叶誊文,是资于传译。苟师承之或异,必邪正以相参。既失精详,寖成讹谬。而况荤血之祀,颇渎于真乘;厌诅之词,万乖于妙理。方增崇尚,特示发明。其新译《频那夜迦经》四卷,不得编入藏目。今传法院似此经文,无得翻译。」时中书阅此经词意与经教戾,乃令传法院详之,且请不附藏目,故有是诏。

三年九月,起居舍人吕夷简言:「故御史中丞赵安仁尝刻《圆觉道场礼忏禅观法》印板,望送传法院附入经藏。」从之。
三年二月,译经三藏法护等请降御注四(年)[十]二章《遗教经》,传写入藏,从之。
四年二月,秘演等请以圣制《述释典文章笺注》附大藏,诏可。是年,以宰臣丁谓兼充译经使。润文官常一员,天禧中以翰林学士晁迥、利瓦伊同润文,始置润文二员,丁谓罢使后,亦不常置。天圣三年又以宰相王钦若为之,自后首相继领,然降麻不入衔。又以参政、枢密为润文,其事浸重。每生辰,必进新经。前两日,二府皆集以观翻译,谓之开堂。庆历三年,吕夷简罢相,以司徒为使致仕,既章得象代之既;原作「即」,据文意改。,自是降麻入衔。
仁宗天圣四年,润文官翰林学士夏竦与僧众上新译经章义七十卷,是书大中祥符九年诏惟净撰,(今)[令]润文官赵安仁、杨亿刊定,至是始毕。是年,惟净言:「藏乘名录类例尤多,(令)[今]所流进凡有三录,僧智升撰即《开元录》,圆升撰《正元录》,圆照《(绩)[续]正元录》,今请将皇朝经总成一录。」诏惟净合三录,令续译《经律论》、《西方东土圣贤集传》,为之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八年,润文官夏竦、王(晓)[曙]上大藏经《名礼忏经》十卷。初,五台山沙门崇庆撰进,今竦等详定颁行。

景佑二年九月,帝作《景佑天竺字源序》赐译经院。是书即三藏法护、惟净以华、梵对参为之,凡七卷。
十月,刑部尚书夏竦上《奉诏撰传法院译经碑铭》,诏本院刊石。
三年十二月,译经使吕夷简、润文宋绶言:「准诏续修《法宝录》,请依旧体御制序。」序曰:「自兴国壬午,距今乙亥五十四

载,其贡献并内出梵经无虑一千四百二十八夹,译成经论凡五百六十四卷,译者释文、释华梵、对传、句读。辩佉楼之笔,简韦佗之辞。云云。」诏刊于石,赐名,诏以《景佑新修法宝录》为名。是录即自大中祥符四年以后至景佑三年,惟净与法众并预编纂。

宝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传法院言:「建立译经碑铭工毕。」诏官吏恩赉有差。
庆历三年十月,赐传法院、寺务司钱岁五百千。
五年正月,命宰臣章得象撰《御制传法院译经碑后记》。
三月二十二日,以传法院新建御书《西竺声原字母碑》殿为干华殿。
皇佑四年正月八日,参知政事高若讷进枢密使,诏仍兼同译经润文。
至和元年十二月八日,赐传法院译经三藏大师法护为普明慈觉传梵大师。法护,西天僧,有戒行,特以六字师号赐之。
神宗熙宁四年三月,废印经院。

元丰元年七月九日,诏故西天译经三藏试鸿胪卿日称赐谥曰阐教,仍依法护例遗恩度僧七人,慧(辨)[辩]院岁增度僧一人。
十月三日,参知政事元绛参定传法院新编《法宝箓》。先是,译经僧日称死,同译经僧慧询等皆不能继,乞罢译场。乃诏令在院习学,续修宝元以后《法宝箓》,候有通达义理梵僧,依旧翻译,而降因有是命而降因有:语义重复,当衍二字。。
二年六月十一日,参知政事蔡确参定编修传法院《法宝箓》。

三年十月九日,详定官制所言:「译经僧官有授试光禄鸿胪卿、少卿者,今除散阶已罢外,其带少卿官名实有妨碍。欲乞以授试卿者改赐译经三藏大法师,试少卿者改赐译经三藏法师,其师号及请俸之类并依旧。」诏试卿者改赐六字法师,试少卿者四字,并冠「译经三藏」,余依旧。

五年七月八日,诏译经润文使、同译经润文并罢,自今令礼部尚书领之,废译经使司印。
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传法院智觉言:「本院原系东京右街太平兴国寺传法院,自(诏)[绍]兴初间,僧众随从车驾至此,兴建佛殿寺宇,乞赐"太平兴国传法寺"为额。」从之。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应天院

应天院
【宋会要】

西京应天禅院,即太宗诞生之地。景德四年二月,真宗每幸每:疑当作「临」。,诏建院,设太祖神御,如启圣制度。吏部尚书张齐贤、翰林学士晁迥、入内都知石知显择地。(天)[大]中祥符元年,又命翰林学士李宗谔与河南府王化基覆视。二年,赐名。祀汾阴回,幸院焚香,又命礼宾副使贾文寿同修。天禧元年成,凡九百九十一区,令洪州僧智新住持。寺旁有骁胜军营,寺僧常请为马,真宗曰:「颇闻太祖生于此营,今营有二冈,殆是乎 」二年,又令增院常住钱日三千,每朔望,士庶瞻礼焚香。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崇恩延福院

崇恩延福院
【宋会要】

淳熙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嗣濮王士歆言:「乞将临安府在城蒲桥修盖庵舍一所,以"崇恩延福院"为额。」从之。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永宁崇福院

永宁崇福院
【宋会要】
绍熙元年六月十四日,诏:「故贵妃张氏坟所修盖屋宇,可特充本家功德院,仍赐"永宁崇福院"为额,差僧法云住持。日后阙人,从甲乙选请有戒行人焚修香火。」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奉先资福院

奉先资福院
【宋会要】

奉先资福院,即安陵卜定,干德二年改卜。五月,诏就陵域置院,设宣祖、昭宪太后铜像。太平兴国二年,命圆觉大师守篆主之。真宗每行幸大礼,必诣院。又秦国夫人刘氏、孙贵妃、吴昭容、代国公、曹国长公主悉葬院侧。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百福院

百福院
【宋会要】

建康府崇恩百福院,即建康府江宁县百福院。绍兴三十年七月十三日,诏依左中大夫、知建康府王纶所乞,充本家坟寺,赐是额。以纶前系同知枢密院故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普安院

普安院
【宋会要】

普安禅院,周显德中建,建隆初赐额,昭宪太后建佛殿。端拱二年,遣内侍郑守均部兵卒以重建,又造法华千佛、地藏不动尊佛阁,凡六百三十八区。初,元德太后攒宫在此院,及改,上又别起殿塑元德真容,亦守篆住持。守篆,五台僧,跣足游京城,结庵此院,卒,赐谥明悟塔,曰正慧。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惠安院

惠安院

婺州惠安禅院,绍兴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右朝奉大夫、直秘阁、主管台州崇道观吕用中言:「父好问昨为尚书右丞,除资政殿大学士,累赠太师,今葬婺州武义县惠安院之侧,乞充功德院。」赐是额。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普明院

普明院
【宋会要】

淳熙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诏秀王坟庵在湖州府乌程县,以「普明禅院」为额。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资圣院

资圣院
【宋会要】

资圣院,一在新并州城内。天禧五年,真宗以祖宗皆尝亲征,为阵亡将士追福,得(袖)[神]虎三部落二营地,遣内侍杨守信造,凡七百二十区,天圣初成,赐名,给田园,太祖、太宗忌日,皆就建道场。一在隆安坊坊:原作「场」,据下文改。。初,太宗第七女陈国长公主幼不茹荤,许出家,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制,进封吴国,号报慈正觉大师,赐紫,名清裕。九月,出居是院,以教坊乐、释门威仪导送。前一日,车驾临视。初在建初坊,后以迫隘,徙城西隆安坊。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十方寺

十方寺
【宋会要】

绍熙元年五月四日,真秘阁张镃言:「乞以临安府艮山门里所居屋舍为十方禅寺,仍舍镇江府本家庄田六千三百余亩,供赡僧徒。」礼部、太常寺拟「庆寿慈云禅寺」为额,从之。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僊林寺

僊林寺
指挥,僧宗满特补右街僧录。命下之日,外议藉藉,咸谓宗满乃么庸释耳,安能上动冕旒,护降中旨 意有与之为地者。若非左右之近习,则必肺腑之懿亲也。陛下与之,固不害于为治,至于重烦内降,三省施行,给舍读书,乃为一缁黄之流委曲若此,人其谓何 臣观国朝僧职有阙,命两街各选一人,较艺而补。今日僧官充创都城,未闻有清修之士可以厌服众望者,安得较艺而补哉 近日有女冠季贞咏干犯天听,补左街鉴义,中书缴奏,随即寝命。未及两日,忽有宗满希求僧录,可谓无忌惮之甚矣。欲乞寝罢。」故有是命。 庆元四年三月十七日,诏:「仙林住持慈恩宗教赐紫真教大师宗满,已降"特补右街僧录,主管教门公事,仍旧住持"指挥更不施行。」臣僚言:「伏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宝仁王寺

开宝仁王寺
【宋会要】

绍熙四年三月四日,诏开宝仁王寺特与蠲免借官员指占。从住持僧文坦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上天竺灵感观音寺

上天竺灵感观音寺

嘉定五年二月二十九日,诏令两浙转运司取索上天竺灵感观音教寺并径山兴圣万寿禅寺砧基契照究,见着实有无隐寄别人产业,仍截自今降指挥日为限。如日后如有增置田产,并不在蠲免之数不:原无,据文意补。,其两寺得免和买役钱之额,令所隶官司各与消豁,不得暗于其它人户产上均摊。如违,许被害人户越诉。兼虑其它寺观不体朝廷以两寺系祈祷去处及有元降指挥,援例陈乞,源源不已,重为民困。今后如有似此之类,并令给、舍缴驳,户部执奏,不得放行。」先是,临安府言:「上天竺灵感观音教寺进状,乞下临安、嘉兴、平江府照绍兴二十四年已降指挥,将本寺和买役钱、保正役次及科敷并与蠲。」既得旨依,而径山兴圣万寿禅寺援以为请,亦复从之。臣僚言,谓所降指挥但泛然蠲免,初无限则,其弊必至隐寄外人田产,积久不已,所免愈多,则他人受害愈重。故有是诏。

十二年正月四日,诏令封桩库于见桩管度牒内支拨一十道,付上天竺寺变卖价钱,专充修造殿宇使用。以住持僧善月言:「本寺系是朝廷祈祷去处,殿宇经涉年深,多有摧损,今重行修换,乞矜轸给赐。」故有是诏。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东山太平禅寺

东山太平禅寺
【宋会要】

嘉定三年十一月一日,诏怀安军复建东山太平禅寺。以本州岛乡官士庶言祈祷感应,从其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天台东教寺

天台东教寺
【宋会要】

庆元三年十二月十四日,诏上天竺灵感观音寺为系祈祷去处,今永作天台教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寄居僧寺

寄居僧寺
【宋会要】

光宗绍熙〔□年〕四月十三日,礼部言:「僧道经朝省陈祠,乞将寄居寺观官员士人起离。内有无力盖屋居住之人,深可怜悯。」诏与展五年。(本卷郭声波点校)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一 郊祀仪注 职事

宋会要辑稿 礼一

郊祀仪注
职事
亲郊,其五使已载别门,余执事官谓都大主管、排连、提〔点〕、(黔)[钤]辖,捧日奉宸队法驾卤簿、仪仗兵队(斡)[干]办、排连,法驾卤 、仪仗兵队都大提举、主管,并一行应奉兼主监散赏给,都大主管大内公事,行宫使,辇辂前编排、引驾臣寮,及御营四面巡检、青城内至郊坛巡检、城里都巡检使,金玉辂前后经略、提点、编排,捧日奉宸兵队执仪仗等。比旧书虽名称略异,而所差官亦以武臣、内侍充,与元丰官制之前颇同,更不重见。
干德六年十一月四日,诏:「行事官令太常礼院以诸道前资宾幕、州县(京)官、黄衣、诸司守选人充,仍须以逐人出身、历任文书,准 格分明磨勘,委无违碍,引验正身,方得差补。如数内曾有殿犯及除(除)名、免官、勒停人,未经恩洗雪者,不在差补之限。有已取到文解选人,不得更赴行事。」
开宝九年二月,诏:「南郊诸司寺监准例合差行事(宫)[官],宜令逐州点检,除先受(西)[四]川、广南官不赴任,应自前准 起遣不赴阙者,并曾经引见拣落及不与官人等,并不得差补。如行事毕后参选日,铨曹磨勘,却有违碍,其元差补官吏勘罪奏裁。」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十月十日,诏:「应诸司奉郊祀行事官等,并以前资官吏、

部黄衣选人充。曾犯除名及免所居官,得任未经恩宥人等,并无得差补。」
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诏:「自今奉郊庙行事文武官,致斋日并须洗沐、澣濯衣服,务于虔肃。违者以不恭论,令御史台纠察。」
淳化元年正月,判宗正寺赵昂言:「宗(朝)[庙](祀)[祠]祭差摄行事官多辄称疾不赴,飨祭之时,员多通摄。欲望自今如实患者,具名以闻,遣使(司)[同]医官验视,如涉虚诳,请行降黜。」诏从之,仍令监(察)[祭]使常切告谕。
三年八月十六日,中书门下言:「昊天四祭、太庙五飨望依旧以宰臣摄太尉行事。自余大祀并差给舍已上摄,中小祠诸司四品以下摄。」从之。
真宗咸平二年二月,诏:「自今祠祭行事官遇急速差遣,即听申〔中〕书门下,委实疾患,监祭使牒医官院看验,依淳化元年诏书施行。内有主判带职者,无得托故陈状,如有规避,令御史台、太常寺纠察以(间)[闻]。」
景德二年九月三日,诏:「南郊行事官并须依坛上下等级官资次第定差,不得差老幼疾患者。礼有不肃,命御史台觉察弹奏。」
十一月六日,诏京官年未十五,愿赴南郊陪位者并听。时秘书省正字晏殊上章,愿观大礼,帝怜其意,许之,因有是诏。
景德三年八月二日,命知枢密院事陈尧叟为祀汾阴经度制置使、权判河中府,翰林学士李宗谔副之,仍权同知府事。河北转运使李士衡、三司盐铁副使林特计度(度)粮草、提举京西陕西转运司事;枢密直学士

戚纶、昭宣使刘承珪计度发运。纶知杭州,以龙图阁待制王晓代。客省使曹利用、西京左藏库使张景宗、供备库使蓝继宗相度行宫道路;内供奉官李怀 、殿头郝昭信句当修造及省厨;内供奉官史崇贵、高品赵履信同管行宫桥梁道路:并取陈尧叟等指挥,仍迭入奏事。
二十四日,上封事者言:「〔南〕郊,兵部及诸寺监、太常礼院差前资幕职州县官并在京百司人吏行事,无定员数,多是身不在京,许人投状,创给公验减选。欲望自今先定合用员数申中书,以无违碍官差,并须亲赴行事,方得出给公验;如违,委御史台、礼院觉举以闻。」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又置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都巡检三人,同巡检三人,栏前收后巡检三人,车驾左右厢巡检四人,都大提点排顿三人,整肃行在禁卫一人,编排导驾官二人,东京旧城内都巡检使一人、同巡检使一人,新城内都(内)巡检使二人,旧城内都同巡检、钤辖三人,新城内巡检二人,管(内)[勾]皇城大内公事一人,同管勾大内公事一人,大内(西)[四]面巡检四人。并以合门、诸司使副、管军枢密承旨、内侍押班、都知充。
四年正月十三日,详定所上从至(睢)[脽]上及奉祀官从人数:入内内侍省都知二人、内臣五人,内侍省都知一人、内臣五人,合门使一人,通事舍人二人,带御器械二人,亲王内臣一人、知客一人,中书门下(臣)直省官、枢密院知客、押衙各一人。幕次所

留从人:亲王、(书)枢密院四人,三司使、学士、尚书丞郎、上将军、观察使已上三人,给谏、知制诰、龙图阁待制、大卿监、三司副使、知杂御史、大将军、枢密都承旨、防、团、刺史、合门使已上二人,余并一人。仍不得至坛下。升坛职掌人数:中书省十人舁册,门下省二人捧宝,太常寺六人捧俎,二十二人登歌,礼院三人引赞行事,少府监三人供祭玉、酒爵,光禄寺二人酌酒过俎,司天监二人设神位,太府寺一人供币,将作监一人掌香火。从之。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四日,殿中侍御史崔宪言:「近差行事官,或初登仕路,或久在外官,不习祠祭礼仪。望自今并先赴斋宫习仪。」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诏:「群臣有期丧未满,余服未卒哭者,不得预祭。敢有隐匿,遇赦不原。」自是大祀皆用此制。
五年九月三日,诏:「大礼、朝会,据《仪制》,京官并赴陪位。自今不至者,令御史弹奏。」
六年三月六日,诏:「应祠祀行事官,并须早入致斋。遇大礼,行事官并午前集朝堂。」先是飨先蚕,太祝冯绶致斋后至,为监祭使所纠,故申明之。
七年二月八〔日〕,诏:「行事官、诸司职掌奉祀,行事懈慢者,委御史台纠察,重加其罪,遇赦不原。」
八月二十七日,诏:「斋郎、室长每年预五大飨,行事无遗阙,放一选;一年内全不到者,殿一选;预一两次者,勤,守本出身选。仍给历,于岁给具逐人行事度数闻奏,定为永式。」
八年七月二十七日,中书门下言:「旧制,祀昊天

上帝及飨太庙,并宰臣、参知政事摄事。近岁多遣他官,虑乖严重,自今望依旧制。」从之。
十月九日,太常礼院言:「诸祠祀献官数少,虑亏恭恪。冬至祀昊〔天〕上帝,旧司天监一员,今请添分献官一员。夏至祭皇地祇,旧司天监一员,今请添分献官一员。 百神,旧司天监二员,今请添分献官二员。准礼,兼祝史、斋郎助奠。」从之。
天禧元年正月七日,有司言:「冬至祀圜丘,旧命献官十四员。伏缘神位甚多,未尽恭恪,望量增七员。雩祀大飨并增一员,夏至、方丘、 祭百神并增二员。」从之。
四年闰十二月,太常寺言:「管太祝、奉礼,除授差遣及年小、在外,止有十一员,四季祠祭共使百二十余员。」诏令本寺牒御史台,取索秘书郎至寺、监主簿官位姓名,以十七岁以上堪差摄祗应者,与见在寺太祝、奉礼,共三十人为额。自今差摄行事官,应奉及五年无遗阙公过者,牒送审官院磨勘引见。内有遗阙,曾因祀事犯私罪一两次已上,即更差摄行事一年,亦送审官院。
仁宗景佑二年二月十五日,诏:「每岁大祠,故事以宰臣摄事者,自今以参知政事、尚书丞郎、学士奉祠。」
八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南郊坛第一龛五方帝、大明、神州地祇、天皇(太常)[大帝]、北极,并只差司天监、保章正等官行礼。五帝以下皆属尊神,官秩苟卑,飨接非称。今参详,坛第一龛欲差少卿监或正郎充献官,每位各一员。其第二、第三龛并差员外

郎以下,每龛一员。神位多处,量加员数。如官阙,即差已次官。内壝外众星,并乞量位数,差京官与保章正等官分拜。」诏可。
康定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诏:「南郊行事,鸿胪寺、礼宾院蕃客并于宣德门、景灵宫门外及南郊坛立班,不赴太庙。」
庆历七年八月九日,集贤校理、同知礼院邵必言:「准敕,郊礼行事除有父母服不得入太庙、奉慈庙,其景灵宫、南郊坛即听入。臣窃以南郊、太庙俱为重祀,奉承之意无容异礼。今居父母丧者既不得入太庙,而得与郊祀,郊愈为重,能无妨乎 如闻今非与祀之官,但缘祀事阙职,有父母服者虽不入神门行礼,然皆得至斋宫,其南郊虽至坛所亦无禁止。吉凶相渎,莫此为甚!且常祀行事官,出入尚先期清道,不得见诸凶秽,今天子亲祠郊庙,而返容丧者执从其间,尤所不可。臣欲乞今后郊、庙行礼,应臣僚有居父母丧而被起者,并不许赴。若以庆泽之行,例须沾锡,亦在朝廷恩旨所及尔,不必屈礼而回容也。」诏礼官定议以(间)[闻]。太常礼院言:「郊祀大礼,国之重事,百司联职,仅取济集。若居丧被起之官悉不豫事,则或有妨阙。但不以惨麤之容接于祭次,则亦可行。按太常新礼:自今宗室及文武百官有遭丧被起及卒哭,赴朝参者,遇大朝会,听不入。若缘郊祀大礼,惟不入宗庙外,其郊坛、景灵宫得权从吉服陪位,或差摄行事,着祭服无嫌。伏缘今来遭丧被起者悉

有职事,难以尽废。欲今后大祭祀,应有父母丧被起者,依旧不得入宗庙外,其郊坛所听权从吉服,行本职事,唯不得入壝门,庶协礼意,又不废官守。」诏可。
神宗熙宁三年十一月八日,诏应系祠祭合差分献官,只令审官东院准例差摄。
五年正月十九日,诏自今奉祠太庙,命宗室使相以上摄事。先是,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言:「伏见《着令》:郊庙(太祖)[大礼]常以宰臣摄太尉,受誓戒,致斋,动经累日,中书政事多所废滞。祭祀之礼,于古则专以宗伯治神,于唐则宰相之外兼用尚书、嗣王、郡王,下至三品以上职事官通摄。而本朝亲行大礼,亚献、终献亦有以亲王及宗室近亲摄事者。方陛下讲修百度,政府大臣翊赞万机,而又使之奉郊庙、四时献享之礼,实恐淹废事务。欲乞明诏有司,凡四时献享、郊庙大祀,专使宗室近亲兼使相者摄上公行事。」故有是诏。
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每岁昊天四祭,差两省以上官摄司徒行事。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侍御史周尹言:「今后宗室使相已上赴太庙大祠行事者,不得临时托疾避免;如违,请委大宗正司勘劾取旨。如使相已上员数不多,祠事差摄频数,即乞自节使已上相兼差摄。」从之。
元丰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先王事祖考,致其力,而又致天下之力,所以尽诚孝也。《周

礼》大宗伯职:『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以(比)[此]见当祀必躬亲之,盖致其力也。《礼记》曰:『武王奠牧室』牧室:原作「收室」,据《礼记》原文改。,『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骏奔走。』又曰:『有事于太庙,群昭群穆咸在。』此致天下力也。后世苟简,有侍祠而无助祭,故沈约谓侍祠非旧典,言其无所事也。本朝亲祠郊庙,执事之官皆一切临时取充位而已,宗室及陪祠官则无预于职事,异于用力忘劳、同事神明之意。伏请亲祀南郊,荐彻笾豆簠簋俎馔,以朝臣充;太庙以宗(庙)室遥郡刺史已上充。」从之,仍令审官东院、大宗正司选差无过犯堪执〔事〕之人。
是日,又言:「《唐六典》:中书侍郎掌贰令之职,凡临轩册命大臣,令为之使,则持册书以授之。若自内册,则以册书授使者。」又曰:「汉置中书掌密诏,《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掌书王命,盖中书之任也。古者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故命内史读册。《洛诰》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释者曰:褒德赏功,必于祭日,示不敢专也。读册告神谓之祝。逸〔祝〕册者,使史逸读册书也。《周礼 内史》:『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册命之。』《祭统》所谓『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郡右执册命之』是也。然则古者褒德赏功于太庙,乃命内史读册。开宝礼及郊庙、明堂仪注,告神之册而使中书侍郎读之,殊为舛误。盖赞词接神者莫如祝,故《郊特牲》

曰:『祝,将命也。』《周礼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仪礼 少牢馈食礼》记说室中阴厌飨神之节云:『主人西面,祝在左,主人再拜稽首。祝〔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主人又再拜稽首。』此则读册之任也。《开元礼》郊庙、明堂读祝并命太祝,最为近古。伏请郊庙明堂读册改命太祝。」从之,仍差史官摄。
八月十五日,大宗正司言:「奉诏:亲祠南郊,荐彻笾豆簠簋俎馔,以朝臣充;太庙以宗室遥郡刺史以上充。今勘会,宗室自郡王、使相以下至遥郡刺史,数等官位,欲自遥郡防御使以下至遥郡刺史以上选充。」从之。二十七日,诏有司摄事依旧于尚书省受誓。
十一月按此条,《长编》卷三一七系于元丰四年十月甲子(十一日),此文疑有脱误。,又言:「礼文所详定到:祭前一日,司尊彝〔帅〕其属以法陈祭器于堂东,仆射、礼部尚书视涤濯告洁。祭之旦,光禄卿帅其属取笾豆簠簋实之,礼部尚书帅其属荐笾豆簠簋,户部、兵部、工部尚书荐三牲之腥俎,又荐熟俎。毕,礼部尚书彻笾豆。及亲祀太庙以宫闱令,圜丘以郊社令扫除。」从之。又言:「皇帝亲祠,供〔奉〕官并差命官、选人。乞下太常寺于投状愿行事官内选差,如关报所属差,仍令于习仪前半月,每日赴太常寺教习朝拜。」从之。
十二月,又言:「奉诏:五方岳镇海渎共为一坛,系中祠,以五时迎气日祭之。旧例,中(词)[祠],审官东院差行事官等。(迄)[乞]今后逐次〔依〕例牒审官东院差摄。」从之。

四年四月十三日,诏:「亲祠(比)[北]郊,依南郊仪;如不亲祠,上公摄事。仰太常礼院条具以闻。」
十月二十一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亲祠仪注:皇帝至罍洗,侍中跪取匜沃水,又侍中跪取盘承水,皇帝搢圭盥手。门下侍郎跪取巾于篚以进以:原作「兴」,据《长编》卷三一八改。。谨按《周礼》:小臣,上士四人,大祭祀沃王盥;御仆,下士十有二人,大祭祀相盥而登。郑氏注云:相盥者,谓奉盘授巾。则是周以上士沃盥、下士相盥也。唐开元中施恭本驳奏:旧封禅礼八条,其略以谓盥手洗爵,人君将致洁而尊神,故使小臣为之。今侍中,大臣也,而沃盥于人君;太祝,小臣也,乃诏祝于天神,非礼也。今侍中名则吉官,非复汉魏执虎子之班,汉礼侍中行之则可,今以侍中为之,非也。门下侍郎在汉与侍中俱领门下众事,郊庙则一人执盖,临轩朝会则一人执麾。其官给事于黄闼之内,故曰黄门侍郎。今之所受,皆是执政官,非昔执麾盖之任,而使之进巾,是又循名而不察其实也。伏请亲祠,以御药院内臣一员沃盥,一员授巾。」从之。
二十七日,又言:「古者神民不杂,礼刑易制,治礼之官常得以治礼,事神之官常得以事神。故《周官》,王与后不亲祭事,则宗伯摄。自汉以来,官不得其职,太尉掌郊祀亚献掌:原作「常」,据《长编》卷三一九改。,光禄掌三献。太尉掌兵,今则为三公;光禄本掌宫殿门户,皆非祠官之任。伏请祠祭,应摄太尉并以礼部尚书充。如正官阙,则南北郊以中书臣僚摄,太庙以

宗室摄。其余及亚献,太常卿并以太常礼院主判官摄;其光禄卿并罢终献,仍以太常卿行礼。又博士之官掌赞相祭祀,本朝始有监礼之名,今若俾之摄行祠事,正合古意。缘已有御史监祭,合罢监礼。」诏:「自今南北郊,差执政官为初献,礼部尚书、侍郎为亚献,太常卿少为终献。诸祠祭,礼部尚书、侍郎、太常卿为初献,太常少卿、礼部、祠部郎中、员外郎为亚献,太常博士为终献。宗庙,亲王宗室使相、节度使为初献,宗室正任已上为亚献、终献。已上如阙,即递差以次官充。仍罢监礼。」
是日,又言:「《周官》太史之职:正岁年以序事,颁告朔于邦国。自汉以来,皆以司天时日星灾祥之事。至唐改为司天台,职任如旧,惟置诸生掌布诸坛神位。本朝大中祥符中,增司天监为二员,分献昊天上帝坛第一陔五方帝以下九位。自后又命他官摄司天监行事。夫日官既非习礼事神之司,又假其官名以行礼,殆非礼意。伏请应以司天监分献者改差礼官。」从之。
七月按下条「十月十三日」,据《长编》卷三四○,乃元丰六年,则此七月疑亦是元丰六年七月。以下数条年代均错乱。,秘书少监孙觉言:「今后遇阙监祭,令预牒太常博士;如有妨阙,即申尚书吏部差曾任台谏并馆职清资官;又阙,差知州资序人。其太祝并差进士出身人。」从之。
〔元丰六年〕十月十三日,南郊礼仪使言:将来南郊行礼,当差行事官。诏更不用试差摄试:原作「式」,据《长编》卷三四○改。,止以见任两省、御史并六曹侍郎、

待制以上,仍不限员数。今后准此。其仪仗内六引,开封牧令阙牧:原作「收」,据《长编》卷三四○改。,差知府、知县;太常卿阙,差少卿;司徒阙,差户部尚书,又阙,差侍郎;御史大夫阙,差中丞;兵部尚书阙,差侍郎「差」下原衍「中丞兵部尚书阙差」八字,据《长编》卷三四○删。。其僚佐即依条差官。
七年十月七年:按下文「又言」一条,本书《礼》一之三一及《长编》卷三一七均系于元丰四年十月,则此「七年」当为「四年」之误。,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唐六典》:大朝会、大祭祀,则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以为出入之节。舆驾还宫,则请解严,告礼成也。窃详侍中之职,掌出纳帝命,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总焉。唐以来谓之真宰相,非复秦之丞相史。《通典》曰:「秦为侍(才)[中],本丞相史。」汉魏掌御物之任。而使之奏中严外办及请解严,殊不应礼。《周官》:小宗伯『大祭祀告时于王,告备于王』;肆师肆师:原作「隶师」,据《周礼 春官宗伯》改。下同。,『凡祭祀礼成,则告事毕』。小宗伯,春官之贰,则今礼部侍郎之比;肆师,春官之属,则今礼部郎中之比也。伏请奏中严外办以礼部侍郎,解严以礼部郎中掌之。」又言:「《周礼》大宰之职:祀五帝之日祀:原作「此」,据《周礼》改。,『赞玉币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又小宰之职:『凡祭祀,赞玉币爵之事。凡受爵之事,凡受币之事。』国朝郊庙、明堂礼,以郊社令设玉币,太祝取玉币以授侍中,进皇帝;门下侍郎取爵进皇帝。奠、爵皆未合礼。伏请郊庙、明堂,命吏部尚书一员奉玉币,吏部侍郎一员奉爵,以次从皇帝至神坐前。左仆射阙则右仆射。以玉币进皇帝,奠于地。及酌献,尚书左丞阙则右丞。以爵授仆射,进爵皇帝。酌献讫,侍郎受爵以赞饮福及焚燎外受:原脱,据《长编》卷三一七补。,宗庙仍尚

书设玉几。」从之。
十二月二日,尚书礼部言:「太官令遇祠祭行礼,合先以常服升坛殿陈设毕,改服本品祭服,同奉礼、太祝立于 罍之次。」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六月十六日,中书省言:「向者祠官、御史每奉祠已事之日,虽城内,例各归休,更不赴朝谒等。所以祭日前三刻设位,具笾豆;祭前一刻,监祭点阅毕,然后行事。与夫辨色而朝,二者不可得而兼也。昨因御史杨畏申请,自后城内祠事毕,仍赴起居,拜表行香,赴燕入局。由此,恭君事神之道常略其一:欲辨色而朝,则须中夜而起,先时而祭,是恭于君而略于神也;欲祭前三刻奉祀,则辨色之趋固不逮矣。夫斋心一意以奉祠祀,犹恐未尽其至诚,今怵迫从事,忧其不逮,恐非以斋戒之道。欲应今后城内祠事毕,行事官并免赴起居、拜表行香、赴燕,止令入局。所贵恭事之心,情文两尽。」从之。
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本寺《祀仪》:祀天地、宗庙,登歌节奏,协律郎举麾,其余大中小祠并不与。窃以诸坛祠祀,歌词、乐器之类与夫节奏,务要整齐,协律郎若不与祭,无由检察。自来同日数祭,阙行事官,并申尚书吏部差待次官充摄。欲乞今后祠祭用乐处,若不与享祀天地、宗庙同日,其祠祭阙官,即轮协律郎充摄,因使审听乐曲;余阙,即申吏部差官。」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

二日,太常寺言:「本朝因唐之旧,以御史为监(察)[祭],使轮知;太常礼院官监礼。近年以博士为献官,遂罢监礼,惟御史专视祀事。然御史多阙员,博士虽可权摄监祭,又或不赴,遂以他官摄事,无所督察。乞每祠以博士监礼如故。」从之。崇宁三年,复专以御史监祭,遂罢监礼。
八年正月十九日,诏:「应大祠,差礼部尚书、侍郎、太常卿为初献,已受誓戒而有故不赴,若礼部郎官为亚献,自可摄初献外,余官即令本祭内官高者通摄。谓如职事郎官奉俎,而博士或吏部差到官为亚献,即令奉俎职事官摄初献之类。」
元符元年六月,太常寺言:「请光禄寺官今后每遇祠祭,已受誓戒后,及中小祠散斋日分,其约束事体并从《祀仪》禁止。郊社今亦乞依此。」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七日,太常寺言:「诸祀天地,宰臣、执政官已受誓戒,有故不赴,以本祭内职事官高者摄。亚献以礼部尚书、侍郎;有故或阙,(伏)[依]次轮差五曹长贰;又阙,即轮给舍、谏议。终献官以太常卿、少,礼、祠部郎官;有故或阙,即差比司官比:疑误。;又阙,依次轮差五曹郎官。其奉俎,以户部、工部长贰;有故或阙,即户、兵、工部通差;又阙,以逐部郎官摄。应行事官虽本职独员,并不许免。内六曹官,如遇本曹四部止有一员者,听免,仍申本曹,关吏部。」从之。
大观元年二月六日,监察御史王亶言:「伏 神宗皇帝称情立文,着为一代成宪,祠祭格令,所委行事官以大中小祠定其职位。

今捧俎官,有用户、兵、工部郎官以上;至于献官或阙,则吏部所差多是班秩在郎官之下。轻重先后,情文不称,望下有司讲究。」于是太常寺言:「请自今行事官依格差,及递差以次官外,若阙初献,听报秘书省,以长贰充。亚献、终献礼官阙,以太常丞;阙,以秘书丞以下充;又阙,本省直报尚书吏部,仍报太常寺。监祭御史阙,听轮博士;又阙,报尚书吏部。其吏部差官摄初献,光禄卿、少以朝奉大夫以上充;户部、兵部、工部郎官、监察御史亚献以朝奉郎以上;内监察御史以亲民人充。终献礼官以通直郎以上。仍着为令。」从之。
政和二年四月二十日,诏:「祀为国之大事,苟失其仪,何以享神 比闻祠祀,类多简惰,执事之人代名者十有七八。加之容止全无庄肃,牲牢不依祀料,失严奉神祇祖考之意。自今大祠,御前不时差官诣祠检察,不如礼令,具实以闻;尚敢弗虔,重置于法。」
三年五月十五日,臣僚言:「奉祠之官,祗赴祠事,多于受誓点馔之后方至。盖是吏部所差外官摄行,既无人从,又太常寺赞者不肯前期指说,缘此后时,遂至阙误。」诏自今差在京厘务官。
四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祠事监祭差监察御史;不足,以太常博士;又不足,则吏部差官,不谙纠察之职。今后太常博士阙,乞轮六曹郎官或秘书省官充摄监祭。」从之。
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冬祀大礼使司言:「太庙行礼,樽罍酌酒,十室止差宗室一员,往来

交错,不至肃静。及奏奉神主并礼毕(奏)[奉]纳,自来止差太常寺吏人御前躬奏,殊失严奉之体。」诏:酌酒每室差一员,奉纳神主等改差侍从官一员,令本寺吏人引赞。
八年正月二十四日,内出手诏:「古者祭必择士,所以致其恭且严者如此。今太常岁祠,因仍旧例,差吏部(侍)[待]次官摄事,老疾罢癃,谩不简择,非致恭之意也。自今轮差宗学及书局官,吏部差官并罢。」
宣和七年八月五日,中书省言:「勘会冬祀、夏祭大礼,依例诏致仕、宫观、前宰臣、执政官赴阙陪位。」前宰臣、提举西京嵩山(嵩)[崇]福宫余深,前执政大名尹徐处仁、河南尹王襄、提举西京嵩山(嵩)[崇]福宫薛昂、提举(毫)[亳]州明道宫范致虚,诏并令赴阙陪位。
高宗绍兴八年十二月七日,前同知大宗正事、安定郡王令广言:「恭 诏书,太祖皇帝之后择属近而行尊者,列土而王,常令从献于郊庙,世世勿绝。巨忝冒袭封,缘衰老多病,拜跪艰难,如遇大礼,乞免从献,止乞陪位。」从之。
绍兴十三年八月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除荐笾豆官更不差官外,其荐牛、羊、豕俎官更不逐室差官,系差南班宗室三员诣诸室荐牛、羊、豕俎行事。其笾豆簠簋先次设置,更不差官荐奠。内依(议)[仪]合彻笾豆,系荐牛俎官兼彻笾豆行事。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绍兴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礼

部、太常寺言:「今来郊祀大礼并朝献景灵宫、朝飨太庙,合差赞者一百二十四人;并同日分祭太社、太稷,合差赞者八人;并同日分命九宫贵神,合差赞者七人。共合用赞者一百三十九人。所有今来郊祀大礼,除见管赞者二十五人外,其余见阙赞者一百一十四人。今措置于下项去处差借:正名贴司已上不居父母服制之人,于大礼前四十日当官封臂,保明正身,发遣赴太常寺教习。吏部七司三十五人,户部五司三十五人,兵部四司一十五人,太府、司农寺、国子监、官告院各五人,军器、将作监、大宗正司各三人。」诏依。自后仿此。
二十六日,吏部言:「将来郊祀大礼,据太常寺状,今来景灵宫、诸殿、太庙、别庙、圆坛、分诣九宫贵神、社稷,合差捧执笾豆簠簋执事等官一百余员,兵部又差仪仗,内合用摄殿中侍御史二十四员,共及一百三十员,并令本部差拨。窃缘尚书左选在部官员数不多,今相度,欲乞候将来差官日,如京朝官阙少,即差选人或大小使臣。若不足,更于临安府并管下县镇见任及寄居待阙文武官内那差,候事毕日归还本处。如又无官可差,仍乞于三省行首司已参堂官内差拨。其所差官并不许辞避。所有在部承务郎以上并大小使臣及参堂官,乞自今年九月一日权住给假出外,并选人亦不许归乡指射。如巳授差遣官,除见阙合赴任官外,余不许朝辞。」诏除临安府并管下

见任寄居待阙、参堂官准备朝廷差拨外,余〔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荐香灯官一十一员,系令大宗正司依自来例差南班宗室充。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合差荐香灯官,欲乞依礼例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二十八日,礼部、太常寺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并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前一日朝飨太庙,所差行事官系太常寺具行事官窠目申中书省差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所差行事官欲乞依礼例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具下项:一、将来郊祀大礼,坛上正配四位,合差捧执笾豆俎官二十四员、举鼎官一十六员。欲乞依礼例,从太常寺具窠目申吏部差官,并前一月趁赴习仪。一、将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依仪合差捧俎官六十六员。今欲乞依礼例,于所差圆坛捧执笾豆等官四十员、并圆坛奉礼郎一员,就充太庙捧俎官行事外,见阙一十六员,乞从太常寺申吏部差官。一、在京遇冬祀大礼,随所差分献官员数,合差奉礼郎一员,并龛壝木爵官一员,并系吏部差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除第一龛合差奉礼郎一十员,乞依例令吏部差官,前一月趁赴教习外,所有其余合差奉礼郎并龛壝木爵官,乞从逐次明堂礼例更不差官,令执事人充代。一、将来郊祀大礼,合差供亚、终献匏爵及盥洗、拭爵巾官,并分诣别庙

九宫贵神、太社、太稷、较门奉礼郎等官,乞从本寺具窠目申吏部差官施行。」诏依。
九月二十日,内侍省言:「据点班申:契勘将来郊祀大礼,本省依令格,合差使臣共七十九员。虽随宜裁减,并依例送入内省差人外,其余窠目又令兼并主管,每员不下三两处,尚合使三十一员。缘即今本省止有使臣三人,寄班祗候一十二人,委是差拨不足。伏望敷奏,于吏部见任得替、寄居、待阙、已未到部、日前曾任寄班祗候、大小使臣内踏逐指差一十员;如不足,于小使臣内指差。不许辞避,并前一月到省,与使臣寄班衮同排备干办,应奉郊祀大礼事务。差遣事毕无遗阙,发遣归部。」诏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依(议)[仪],设七祀并配飨功臣位于殿下。昨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祀七祀并配飨功臣,合差献官二员,系朝廷降 差官,其七祀太祝一员系吏部差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欲乞依礼例差官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四日四日:疑是「同日」之误。,礼部、太常寺言:「今具下项:一、自来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合差举册官四员,系南班宗室充。昨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举册官当时所差宗室员数不足,止就差明堂举册文臣四员通衮行事。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举册官欲乞依礼例施行。一、将来郊祀大礼,神位系七百七十一位。今来除正配四位外,有从祀

神位七百六十七位,依礼例合差分献官一百员。乞从太常寺具窠目申中书省差官。」诏依。后皆仿此。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国朝故事,大中祥符五年详定所言:恭谢玉皇礼例,应(郡)[群]官并应奉人如有期周以上服,及自余服制未经卒哭,不得升殿预(视)[祀]事。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应(郡)[群]官并应奉人如有服制,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自后仿此。至隆兴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检准绍兴三十一年八月十五日权礼部侍郎金安节等言:『检会大中祥符五年恭谢玉皇大帝,详定所言:群官有期以上服及余服未卒哭,不得升殿预祀事。从之。又检会天圣五年礼院奏:乞今后依准唐贞元诏书,百官有私丧期以下、缌以上公除者,听赴宗庙之祭。诏可。契勘大中祥符指挥既称余服,即该缌麻以上,其缌麻之服三月而除,限以卒哭,于理未尽。所有今来明堂大礼及朝献景灵(官)[宫]、朝飨太庙,行事、执事、应奉官,并乞依天圣五年典故施行。』契勘今来郊祀大礼及朝献景灵宫、朝飨太庙,行事、执事、应奉官并乞依天圣五年典故及已降指挥施行。」诏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具下项: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进币爵酒官兼进瓒。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欲依礼例施行。一、自来大礼并前二日朝献景灵宫,依仪合差刑部尚书实镬水,刑部侍郎增沃镬水。内前一日朝飨太庙,系差南班宗室充实镬水、增沃镬水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欲乞依礼例,(其)[具]窠目申中书省差官。」诏依。后皆仿此。
十三日原有眉批:「此下三条移前。」按:当移至《礼》一之一九「九月二十日」条之前。,吏部言:「据兵部关到,差仪仗、监门并太常寺彻残烛及赍香、仪鸾司三顿部役小使臣。除依条将见在部合着短使人差拨外,缘即目合着短使人止有三二十员,不住据诸官司报到差检

视面并管押川陕告敕、祠部度牒等官文字。今准尚书左选关到:将来太常寺等处关申差官日,如京朝官阙少,即差选人或大小使臣。其诸门管钥使臣亦未曾差拨及缓急事故之人。今相度,如无官司关报到差官文字到部,除依条先差合着短使人外;如不足,将见在部待次住程人并从下差拨。其所差官,若授住程差遣付身,又以过满及官司踏逐指差等不许辞免,并候过将来大礼依旧。今后如每遇大礼,乞依此施行。」诏依。
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自来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俟皇帝诣圣祖天尊大帝位行礼毕,合差侍从官诣神御殿分诣行礼。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欲乞差侍从官三员,内一员诣中殿祖宗诸帝神御前行礼,二员诣元天大圣后并诸后神御前行礼。」诏依。后皆仿此。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其所差南班宗室,如内有见在绍兴府官,指挥大宗正司令逐官于正习仪前十日到行在。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其所差南班宗室,如内有见在绍兴府官,欲乞依上件指挥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二十三日,枢密院言:「入内内侍省申:『准御宝批下本省奏,据点班申:契勘昨明堂大礼,除相兼窠目外,实使臣五十五人。即日外务并见祗候使臣,除年小外,见管一十八人;并近借到在外差遣等使臣六人,通共止有二十四人。若依明堂大礼窠目差人,尚

阙三十一人。缘今来郊祀大礼,比之明堂大礼,增添窠目、人数未定,今欲乞所借使臣并不许占留。数内合差供祠执事使臣,乞依绍兴十年例止差八人,宫闱令止差六人。内除就差太庙干办官二人外,余合贴差四人。或更有添差人数,从散祗候相度差拨。」诏依。
十月十日,太常寺言:「勘会今来郊祀大礼,已降指挥,所差行事官令太常寺具窠目申中书省差官。所有郊祀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前一日朝飨太庙,合差亚献、终献各一员。」诏:亚献差安德军节度使、知大宗正事士;终献,扬州观察使、同知大宗正事士士;疑是「士大二」。。绍兴十六年至二十八年亚献:普安郡王。干道元年:邓王 。三年、六年:庆王恺。九年、淳熙三年:皇太子惇。绍兴十六年至二十八年终献:恩平郡王璩。内二十二年,知大宗正事士街。干道元年:庆王恺。三年、六年:恭王惇。九年、淳熙三年:少保、岳阳军节度使、永阳郡王居广。
二十六日,尚书省言:「吏部差到待次官充郊祀大礼执事官等,其习仪、宿斋依已降指挥支破吃食折羊钱,入历批请。缘内有不曾将到请受文历,及未有文历之人,有妨批勘;兼无当直人从,理宜措置。」诏:「令临安府,每员各支折食钱十贯文,系省钱内支拨。仍令本府日下于见管将兵或厢军内,每员差拨兵士二人随逐祗应。」后皆仿此。
二十八日,礼部、太常寺言:「据修武郎程宗亮等八十五员状:『各蒙吏部发遣前来太常寺,充捧执笾豆簠簋等官,系赴圆坛、太庙、景灵宫行事。缘各系是在部官,即无轿马,窃虑临时趁赴不前。欲乞备申朝廷,下所属,

权行各关借马一匹、兵士二人。』今契勘,伏乞朝廷指挥,于殿前司权行每员差借马一匹,鞍辔全,并控马兵士二人;及乞支破逐官每员到幕次 号二道。」诏依。后仿此。
绍兴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诏:「郊祀大礼应行事、执事官等,务在严肃,如有懈怠不恭,令合门取旨,送御史台。」自是每遇亲郊,并降此诏。
绍兴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监赡军东酒库杜钦云、临安府录事参军马亮,以郊祀行事失仪,各降一官。为御史所劾也。


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三日,礼部侍郎周方崇言:「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夏日至祭皇地祇、季〔秋〕祀上帝、冬日至祀昊天上帝,皆严配以祖宗,缛典祲容,与亲祠等。是以《政和新礼》,初献之官必以执政。顷权臣惮于斋戒,凡此五祀,但遣侍从,循习既久,遂为故事。冬日至与高禖之祠既已分命宰臣,独上辛、夏秋四祀未还旧制。望申诏有司,自来岁始,以宰执将事。」诏依祖宗典故。
绍兴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监察御史任古等言:「郊祀大礼圜坛行事一「一」字疑衍或误。,皇帝第三次升坛时,其枢密都承旨陈正同不赴前导。」诏罚铜十斤。
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冬日至祀昊天上帝系大祀,数内差初献一员,以宰执充。于受誓戒以后散斋内,有告庙、奉谥册宝、奉慰。窃虑宰执职事相妨,若依旧例差侍从官充摄初献行事,即无妨碍。」从之。时奉上显仁皇后谥册故也。
三十年三月十三日,御史台检法官、摄监察御史张阐言:「三月九日出火祀大辰,监察行事,有吏部差右宣教郎、摄太官令施兴祖饮酒至醉,衩袒监视宰杀,喧闹不肃。」诏(时)[特]降一官,仍依冲替人例。
七月二十六日,礼部员外郎洪迈言:「每岁大祀五十五,中祀四,小祀十四。自献官之外,必用奉礼授币、太(祀)[祝]筴祝、太官令酌酒。而大祠又有兵、工部官、光禄卿丞、太社令。至于

天地、高禖、感生帝,□用执政将礼。设八佾之舞,锺磬备乐,则又〔有〕太常卿、丞,宫架、登歌两协律郎。岁所差官,亡虑数百。比年以来,(为)[惟]兵、工捧俎以本部长贰官行事,而光禄卿、丞时以太常摄领,其它率于两铨在选者取之。除受誓、散斋外,当于祠所致斋二日。南至郊坛,西至惠照院,北至九宫坛,皆与城市隔绝,士大夫逆旅相去或至数十里,一遇行事,则告(敕)[饬]囊橐,预谋寄寓。州县远人不闲俎豆仪范,梗野不中法式,既忧且惧,岂复有斋栗之心交于神明 望今后祠祭,令礼部具合差官关报吏部,许于寺监簿、编修、删定、学官、宫教授、六曹架阁、六院厘务官内轮行差摄。」吏、礼部、太常寺看详:「欲依本官所乞事理,每岁中,大、中、小祀令太常寺具合差官窠目申礼部,备关吏部,籍定轮差职位,下太常寺照会。如遇差官不足,令吏部帖京局厘务官充摄行事,并不许辞避。」从之。
干道三年闰七月七日,宰执以礼官定郊庙祠祭事进呈,上曰:「访闻致斋处多饮酒喧笑者,可令监察御史须俟祠祭一切了毕,方许退。」先是,月行近心大星,宰执次日奏对,上忧惧天戒,形于玉色,因言:「近时祭祀全不严肃,何以感格天地 可令礼官条具措置约束。」既而进呈,乃有是命。
干道四年九月十一日,臣僚言:「国家每岁祀天地并高

禖,以宰执为初献,余大祀以侍从、卿、监为之。自绍兴三十一年冬祀,宰执以职事有妨,后并差侍从官行礼,余大祀或以馆职代之。今年雩祀虽已差宰臣为初献,立夏、立秋祀太一差中书舍人,然未能尽如旧制。乞自今祭祀并依礼仪差官。」从之。
六年十月二日,嗣濮王士輵言:「今来郊祀日近,缘年踰七十,筋力稍退,乞免差行事,止令陪位。」从之。九年亦依所请免差。
七年十一月六日,士輵言:「濮安懿王神主神貌在绍兴府光孝寺奉安,每年四仲享差三献官,依格以子侄为亚、终献。旧系绍兴府行司差南班官权充,今行司已并归行在宗司,乞每遇四仲飨月,就差本位子侄或绍兴府见任寄居待阙宗室,以长幼次序,许牒绍兴府权差行事。」从之。
十月十六日十月:疑是十一月或十二月。臣僚言:「比岁有司差行事官,或临期称疾,则令以次官通摄,漫无检束。淳化中臣僚有请,应祀事称疾者,遣使同医官验视虚伪,即行降黜。乞诏有司申严法禁,庶几郊(视)[祀]每岁,小大协恭」。从之。
光宗绍熙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诏郊祀大礼差郑兴裔、李裕文、萧夺里懒、李孝友充都大主管大内公事,赵师夔、杨皓、邓从训、夏执中、萧鹧巴、张子仁、谢渊充行宫使。翌日,诏韦璞差充郊祀大礼主管大内公事。
二十八日,诏:郊祀大礼,车驾自太庙诣青城,辂上执绥官差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

兼权吏部尚书李巘。
宁宗庆元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诏:郊祀大礼,霍汝翼、甘昺、李孝纯、李孝友、张卓充行宫使,潘师稷充都大主管大内公事,郭扬充辇辂前编排引驾臣僚及御营四面巡检。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一 郊祀仪注 飨献

郊祀仪注
飨献

太祖干德元年十一月,祀南郊,以皇弟开封尹匡义为亚献,兴元尹光美为终献。
开宝六年十一月七日,诏以开封尹匡义、兴元尹光美充郊庙亚献、三献。
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中书门下言:「四月四日有事于南郊,请其日升坛奠玉币讫,不降坛,便奠爵及读册文。」诏依。
太宗至道二年正月十日,亲郊,以皇太子为郊庙亚献,越王元份为终献。及次斋宫,礼仪使宋白言:「伏详仪注:朝飨太庙,皇帝先诣罍洗,奠瓒;祀昊天上帝,即未诣罍洗,先奠玉币。先后之际,恐为未允。请先诣罍洗,后奠玉币。」帝遽召宰相问:「前代祀上帝,未诣罍洗而先奠玉币,于礼可乎 」吕端等对曰:「王者亲执玉帛以事上帝。玉帛者,接神之物也,于礼尤宜蠲洁。若沃盥而后奠献,亦足以表虔洁之意。」白曰:「如允所陈,止一次升坛。」帝 然改容而言曰:「朕亲行郊祀,盖为苍生祈福。若变礼为允,固当依卿所奏;如合遵旧典,虽百次登降,亦不以为劳。」端等言:「礼官所陈,得礼之中。」遂从白议。
咸平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礼仪使言:「南郊亲祀,旧仪先升坛奠玉币讫,降坛方诣罍洗,再升坛行礼。至道二年先诣罍洗,后奠玉币,即是一时新礼。」诏如旧仪。
五年十一月一日,诏南郊引驾,中书、枢密院行在西,余并依

官次。
十一日,亲郊前三日,帝斋于干元殿,尚食进素膳。以雍王元份为郊庙亚献,兖王元杰为终献。
天(佑)[禧]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奉天书升坛,合祭天地,以皇太子为郊庙亚献,通王元俨为终献。礼毕,皇太子贺于殿上,文武百官贺于庭中。
天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亲郊,皇兄、亳州观察使、乐安郡公惟正摄左武卫上将军、祁国公,为郊庙亚献;齐州防御使允升摄左领军卫上将军、莱国公,为终献。故事:献官摄上将军、国公,自是事如仪。
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亲郊,以乐安郡公惟正为郊庙亚献,皇兄、颍州防御使允宁为终献。
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亲郊,保信军节度(使)观察留后惟正为郊庙亚献,同州观察使允宁为终献。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合祭天地于圆丘,以安化军节度(使)观察留后允让为郊庙亚献,贝州观察使允弼为终献。
宝元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亲郊,以(迎)[宁]江军节度使、濮安懿王为郊庙亚献,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允弼为终献。
庆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亲郊,以宁江军节度使允让为郊庙亚献,安化〔军〕节度(使)观察留后允弼为终献。
四年十一月,亲郊,以宁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汝南郡王允让为郊庙亚献,武康军节度使、北海郡王允弼为终献。
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亲郊,以汝南

郡王允让为郊庙亚献,北海郡王允弼为终献。
皇佑五年十一月四日,亲郊,以汝南郡王允让为郊庙亚献,北海郡王允弼为终献。
英宗治平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亲郊,皇子颍王为郊庙亚献,皇兄泾州观察使、舒国公从式为终献。初命东平郡王允弼为三献,辞以疾,改差襄阳郡王允良,又以疾辞,故命从式。故事,亲祠,皇帝将就位,祠官皆回班向帝,须就位乃复。侍臣跪读册,致御名则兴。至是,始诏以专奉祠事云。
神宗熙宁元年十一月,合祭天地于南郊,以皇弟、泰宁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岐王颢为郊庙亚献,皇伯、彰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濮国公宗朴为终献。
七年九月四日,诏岐王颢为南郊亚献,嘉王頵为终献。
十一月,以岐王颢为郊庙亚献,嘉王頵为终献。
十年九月四日,诏岐王颢为南郊亚献,嘉王頵为终献。
十一月二十七日,亲郊,以岐王颢为郊庙亚献,嘉王頵为终献。
元丰元年十一月五日,详定礼文所言:「臣等看详南郊仪注:分献之官于内壝东门之外,公卿之后,重行西向,北上立。皇帝至位,再拜,并随拜。降神乐止,又随拜。皇帝将奠配帝之币,礼生各引分献官奉玉币升坛,奠于上下诸神之位讫,各引复位。初献、亚献将升坛,礼生分引诸位献官

俱诣罍洗,各由其陛。酌奠讫,俱还位。今则献官在外不拜,不盥手,先期升坛,就位而立;礼生更不赞升降之节,唯赞上香、捧币、奠爵而已。伏乞自今分献官行事并如仪注。」
元丰四年十月十一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又言:「《周礼》太宰之职:『祀五帝之日,赞玉币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又小宰之职:『凡祭祀,赞玉币爵之事,凡受币之事,凡受爵之事。』国朝郊庙、明堂礼以郊社令设玉币,太祝取玉币以授侍中,进皇帝。门下侍郎取爵进皇帝。奠、爵皆未合礼。伏请郊庙、明堂令吏部尚书一员奉玉币,吏部侍郎一员奉爵,以次从皇帝至神坐前。左仆射阙即右仆射。以玉币进皇帝,奠于地。及酌献,尚书左丞阙则右丞。以爵受仆射,进爵皇帝。酌献讫,侍郎受币受爵以赞饮福及焚燎。外,宗庙仍尚书设玉几。」从之。
〔元丰〕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礼部言:「亲祠南郊旧仪:皇帝进诣昊天上帝神座前,奠玉币讫,还位,又再升坛进熟。一献礼毕,即饮福受胙。昨被旨:候亚献、终献礼成,然后饮福。则皇帝须再拜升坛。欲乞俟终献复位,皇帝于坛下,当午陛前北向饮福。乞于仪注内修正。」又言:「《周礼》,凡祭祀,王出入则奏《王夏》,明入庙门已用乐矣。今既移祼在作

乐之前,皇帝诣罍洗奏《干安曲》,则入景灵宫门及南郊壝门,亦当奏《干安曲》,庶合古制。」从之。
同日,诏:亲祀南郊,候三献毕升坛饮福。以尚书礼部言:「太常寺状:『亲祀南郊旧仪:皇帝进诣昊天上帝神座前,奠玉币讫,还位,又再升坛进熟。一献礼毕,即饮福受胙。』诏候亚献、终献礼成然后饮福。已修入仪注。缘(此)[比]旧仪添此饮福陟降一节,今亲祀南郊仪内,候终献礼毕饮福,须(臾)[再]升坛。欲乞终献复位,皇帝于坛下,当午陛前北向饮福。乞于仪注内修正。」并太常少卿叶均等言:「皇帝冬至祀圜丘,内皇帝诣饮福位一节,依礼文所申请,朝旨:并候亚献、终献行礼毕后,皇帝饮福受胙。今看详:自来祭祀即无初献已毕,尚犹立待亚献行礼之仪。今来皇帝既已一献,更须退俟于何处 欲乞且依旧仪,皇帝酌献毕,即饮福,降坛就位如常仪。其景灵宫太庙亦当依此。」帝意在虔恭,故有是诏。
十月十八日,太常博士何洵直言:「郊祀不陈宝瑞,恐未应礼。乞于冬至祀圜丘仪增入所司陈异宝及嘉瑞等于乐架之北东西。」诏从之。
哲宗元佑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皇叔祖、感德军节度使宗景为亚献,皇伯祖、安定郡王世准为终献。


元符元年八月六日,三省言:「南郊请依元丰三年,俟终献礼毕,皇帝再升饮福。仍着为定例。」从之。
十月十七日,以皇弟端王佶为亚献,莘王(俟)[俣]为终献。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后南郊大礼,乞令献官、祝官、赞者并立于逐龛陛之下。」从之。先是南郊大礼,郊坛分献官、祝官、赞者并立于小次之后,去龛陛稍远,外坛行事,迫于坛上礼毕,奔走不逮,不能尽虔恭之礼,故有是诏。
〔政和〕四年五月十二日按元符无四年,据《宋史》卷二一《徽宗纪》,此乃政和四年事,据补年号。此条应移后。,皇帝亲祭地于方泽,以皇弟燕王(侯)[俣],亚献,越王戚为终献。前期,皇帝散斋二日于别殿,致斋七日于内殿,一日于斋宫。旧仪,侍从官设次青城内,余就草场。今听于青城附近官舍设次,日给食钱,更不具食。祭前一日,奏告太祖皇帝室。殿中监设大次于外壝西门之内道北,南向;小次于第二成子阶之西,东向。设皇帝褥位于小次前,东向。设文武侍臣次于大次前,陪祀、行事官宗室及有司次于外壝南门之外;设馔幔于内壝东西门之外。开瘗坎于坛子阶之北壬地。光禄牵牲诣祀所。大晟陈登歌之乐于坛上稍北,南向;设宫架于坛北内壝之外;立舞表于酇缀之间。祭前一日,太史设皇地祇位于坛上南方,北向,席以槁秸;太祖皇帝位于坛上西方,东向,席以蒲越;神州地祇位于第二成午阶,席以槁秸;五官神、岳镇海渎各以其方设位于第二成,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各以其方设位于坛下内壝之内,皆席以莞,内向。奉礼郎、

礼直官设皇帝位版于第二成子阶之西,东向;饮福位于坛上皇地祇神位东北,南向;望瘗位于瘗坎之南,北向;设爟火于望瘗位之西,北向。司尊彝帅其属设玉、币篚于酌尊所。次设笾豆()[簠]簋之位:正、配位皆左十有一笾,右十有一豆,俱为三行。俎一在笾前,二在豆右,为二重;登一,在笾豆间;血盘一,在登之前;簠一、簋一、在笾豆外,簠在左,簋在右。又设尊罍之位,每位太尊三,着尊二,牺尊、象尊、壶尊、山尊各一。尊皆有罍,以东为上,尊南罍北。又设篚一于第二成子阶之侧,实以盘、匜、巾、爵。坫二于正、配位尊罍之次。又设内侍供奉皇帝盥帨位于皇帝版位之前。又设象尊二、壶尊二,在坛下子阶之西,俱南向东上,皆加杓(旲巾),并实水。又设第二成从祀,每位皆左十笾、右十豆,俱为三行。俎二,在笾、豆前;登一、盘一,神州地祇、五官神用。在笾豆间;簠一、簋一,在笾、豆外,簠在左,簋在右;爵一,置于俎上。内壝神位每位皆左二笾、右二豆;俎一,在神位前,爵一次之;簠一、簋一,在爵之前,簠在左,簋在右;登一,在笾、豆之间。又设尊罍之位:二成每方各牺尊二、山尊二;坛下每方设蜃尊二、散尊二,在神位之左。蜃尊、散尊外,余皆有罍副之。凡尊、罍皆加杓(旲巾)。又设正、配位笾、豆、簠、簋、俎、斗、鼎各一于馔幔之内。太府卿、少府监帅其属陈玉、币于篚,皇地祇玉以黄琮,币以黄。配帝币亦如之。神州地祇玉以两圭,有邸,币以黑。五行、五官、五方、岳镇

海渎诸神,币各从其方色。礼神之玉各置于神位前,瘗玉加于币。先是郊祀,尊彝笾豆簠簋之类习用前代,无所考正。上远稽三代,作郊庙禋祀之器,至是举而用之,灿然大备。手诏具亲祀圜坛门。前期一日,尚辇奉御进舆于垂拱殿,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以出,称警跸如常仪。乘黄令进玉辂于宣德门外,左辅奏请降舆升辂,至斋宫明禋殿前,回辂南向。左辅奏请降辂乘舆,入斋殿,侍卫如常仪。祭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至大次。礼仪使等分立大次前,有司奏请行事。皇帝服衮冕以出,礼仪使等前导。至中壝门外,殿中监跪进大圭,皇帝执以入,宫架《仪安之乐》作。至午阶,乐止,登歌乐作。至第二成版位,东向立,乐止。礼仪使奏请:「有司谨具,请行事。」宫架作《宁安之乐》、《广生储佑之舞》,八成,止,皇帝再拜。礼仪使奏请搢大圭,盥手,登歌乐作。帨手讫,执大圭至坛,乐止,登歌,《嘉安之乐》作。殿中监进镇圭,皇帝搢大圭,执镇圭,诣皇地祇神位前,南向跪,奠镇圭于缫藉,执大圭,俛伏,兴,搢圭。礼仪使奏请受玉币。奠讫,俛伏,兴,再拜,乐止,《恭安〔之〕乐》作。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奠圭、币如前仪。礼仪使前导皇帝还版位,登歌,乐作。至位,东向立,乐止。礼部、户部尚书以下奉馔俎,宫架《丰安之乐》作。奉奠讫,乐止,皇帝再诣罍洗,搢大圭,盥手,登歌,乐作。帨手、洗爵、拭爵讫,执大圭至坛上,乐止,登歌,《光安之乐》作。诣皇地祇神位前,搢大圭,跪,执爵祭酒。三奠爵讫,执圭,俛伏,兴,乐止。

太祝读册,皇帝再拜讫,登歌,《英安之乐》作。诣太祖皇帝神位前,如前仪。皇帝还版位,登歌,乐作;至位,乐止。皇帝还小次,登歌,乐作。殿中监跪受大圭,帘降,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宫架《文安之乐》作。舞者立定,乐止。亚献,盥帨讫,作《隆安之乐》、《厚载凝福之舞》。礼毕,乐止。终献行礼如前仪。皇帝诣饮福位,登歌,乐作;至位,乐止,《禧安之乐》作。皇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抟黍豆。既奠,再受爵饮福。讫,奠爵,执圭,俛伏,兴,再拜,乐止,皇帝还版位如前仪。礼部、户部尚书撤俎豆,登歌,《成安之乐》作;卒撤,乐止,礼部尚书等降复位。礼直(宫)[官]曰「赐胙」,行事、陪祀官再拜,宫架《宁安之乐》作,一成,止。皇帝诣望瘗位,登歌,乐作。降自子阶,乐作,宫架乐作。至位,北向立,乐止。礼直官曰「可瘗」,举爟火,瘗半坎。礼仪使跪奏礼毕,宫架乐作。皇帝出中壝门,殿中监受大圭。皇帝至大次,乐止。有司奏「解严」。皇帝常服,乘大辇还斋宫,鼓吹振作。皇帝升御座,百官称贺。皇帝降座,鸣鞭,殿上侍立官以次退,所司放仗还内,如常仪。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月十七日,诏南郊以皇弟卫王(俟)[俣]为亚献,蔡王似为终献。崇宁三年亲祀同。
大观四年十一月三日冬至,祀天于圜坛,以皇弟燕王(侯)[俣]为亚献,赵王戚为终献。
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帝

躬上神宗皇帝、哲宗皇帝徽号册宝于太庙。越翌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皇弟燕王(俟)[俣]为亚献、越王戚为终献。
六年十一月八日,朝献景灵宫。九日,朝享太庙。翌日,祀昊天上帝于圜坛,皇弟燕王(俟)[俣]为亚献,越王戚为终献。

高宗绍兴二年,太常寺每岁常祀,夏日(致)[至]祭皇地祇,系于行在钱湖门外惠照院望祭,斋宫设位行礼,以太祖皇帝配。三献官依(议)[仪],初献系差宰执,亚献礼部尚书、侍郎;有故或阙,次轮别曹长贰,次给舍、谏议。终献太常少卿、礼部郎官;有故或阙,差北司官,次轮别曹郎官。


孝宗干道元年正月一日,亲郊,以皇子邓(土)[王] 为亚献,恭王惇为终献天头原批:「此当入祀接祀感生帝后。」。
六年十一月六日,亲郊,以皇子庆王恺为亚献,恭王惇为终献。
九年十月九日,亲郊,以皇太子为亚献,皇兄永阳郡王〔居广〕为终献。
淳熙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亲郊于圜坛,以皇太子惇为亚献,永阳郡王居广为终献。
十二年九月十四日,诏:亲郊,以皇太子惇为亚献,嗣濮王士歆为终献;别庙以恩平郡王璩为初献,(荣)[荥〕阳〔郡]王伯圭为亚献,昭庆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士岘为终献。同日,诏:亲郊,皇(帝)[孙]安庆军节度使、平阳郡王扩令陪祠。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郊祀坛殿大小次

宋会要辑稿 礼二

郊祀坛殿大小次
圣朝自太祖以来,每行郊礼,皆营构青城幄殿,即《周礼》之大次也。又于东壝门外设更衣殿,即《周礼》之小次也。
哲宗元佑九年正月,诏重修黑坛斋宫。
绍圣三年五月三日,工部侍郎王宗望等言:「瑞圣园宴殿偏在南北隅,逼近街道,不唯将来陈列仪卫喧坌,兼辂出入由历正门,难以迂曲。其殿庭西廊外至园墙(上)[止]阔四十步,若修盖望祭殿,委是窄狭。今比类南郊青城,拟移近东,充斋殿,直本园南北门修盖。」从之。六月乙酉,诏立北郊斋宫于瑞圣园。
六月二十七日,权尚书礼部侍郎黄裳等言:「臣等相视北郊瑞圣园,与南郊青城皆方三百步,若以瑞圣园为帷宫,最是近便。其宴殿可以为斋宫,即殿之西北为望祭殿,以备阴雨。」诏入内内侍省选差使臣与工部同绘图闻奏。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管干修盖北郊帷宫所言:「元诏别立望祭殿,今来帷宫之东见建登成殿,可以充望祭之所。乞下礼官审议。」礼部、太常寺言:「登成殿系车驾观谷游幸之处,若遇亲祠北郊,权充望祭所,恐非朝廷专为祠神之意。」诏候将来礼毕,令有司申请。
元符元年六月,将作监言:「被诏修建南郊青城斋宫,今已绘图进禀。缘大礼日逼,望且先次修建寝殿等,余候礼毕兴修。宫外城围亦预计工力。」从

之。十一日工毕,凡为屋九百一十三间。
帝幸瑞圣园观新城北郊斋宫按此事在元符元年正月甲戌,见《长编》卷四九四。。故事,郊宫悉设以幕帟,其费不赀,上命缮营,不日而成。三岁一郊,次舍之费,缣帛三十余万,工又倍之。易以屋室,一劳永逸,所省多矣。
徽宗崇(庆)[宁]二年六月八日,试给事中、详定编修大礼 令邓洵仁等言:「昨修建南北郊斋宿宫殿,南郊曰斋宫,北郊曰帷宫。事体如一而名称不同,今欲并称斋宫。」
十五日,编修大礼 令所言:「将来北郊若依南郊例,百官并宿青城,窃恐盛夏幕次逼窄。今有废草场地,与青城及方丘相近,请宰(执)[相]、亲王、使相、执(正)[政]、侍从官、六曹尚书、侍郎并设次青城内,余就草场设次。」从之。
政和四年四月十九日,诏:「夏祭斋宫,大内门曰广禋,东偏门曰东秩,西偏门曰西平,正东门曰含光含:原作「合」,据《宋史》卷一○○《礼志》改。,正西门曰咸亨,正北门曰至顺,南门里大殿门曰厚德大殿门:原脱「门」,据《宋史》卷一○○《礼志》补。,东曰左景华,西曰右景华。正殿曰厚德,便殿曰受福、曰坤珍、曰道光,亭曰承休。」
【中兴礼书】
高宗绍兴二年二月五日,太常少卿程瑀等言:「已降指挥,令临安府于城外东南巳地踏逐祀天去处。本府见踏逐城外东南妙觉院屋四间,城内天宁观屋二间。今相视得妙觉院屋系面东,兼出城遥远,不可用。城外东南别无寺院,若令创行修建,有碍近降权住修造指挥;若止就城内天宁观望祭,又近降指挥合于城外东南

望祭。今来合取自朝廷指挥。」诏权于天宁观望祭。
六年正月十五日,礼部言:「准都省批下太常少卿何悫(寻)[等]札子:『近准省札,勘会圆丘、方泽、社稷之祭见于临安府天庆观,小屋三楹,卑陋湫隘,军民杂居,喧怒杂乱,深属不便,札付〔本〕寺同临安府于城内外空闲去处别行踏逐,申尚书省。今同共踏逐到城外惠照院见今空闲,堪充望祭斋宫。其屋宇与见今斋宫间数颇同。除廊门屋三间欲还寺僧依旧居止,及别援屋两间安顿佛像外,其余堪充斋宫屋宇去处合行修葺,擗截门窗篱壁之类。乞下临安府施行,更合取自朝廷指挥。』后批送礼部,本部相度,欲依所乞施行。」诏依。
十三年正月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准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节文,来岁大礼乞用南郊冬祀之仪,庶几坛陛日时克符象类,上应祖宗之故事,远合古昔之彝典。诏令礼部、太常寺讨论礼制,申尚书省。今讨论:国朝礼制,圜坛在国之东南,坛之侧建青城斋宫,以备车驾出郊宿斋。今欲令临安府详前项礼制,于行宫东南城外,先次踏逐可以修建圜坛并青城斋宫去处,申(处)[取]朝廷指挥,候降下,逐旋讨论其余合行礼制。」诏依讨论到事理施行。
二月十四日,诏:将来郊祀斋宫更不修盖,止令计置幕殿。
三月八日,权礼部侍郎王赏等言:「检会在京青城宫殿,大内门曰泰禋,东偏门曰承和,西偏门曰迎禧,正东门曰祥曦,

正西门曰景耀,后门曰拱极,大殿门曰端诚,大殿曰端诚,便殿曰熙成。所有将来郊祀大礼,如车驾前一日赴青城宿斋,欲乞令仪鸾司同临安府预先于已踏逐地步内,体仿前项青城制度,随宜绞缚。所有行事、执事、陪祀官宿斋幕次,亦乞令临安府同仪鸾司预先踏逐侧近寺院,贴占钉设排(辨)[办]。」诏依,令随宜绞缚,不得侈大。三月十九日,诏令有司遵守施行,仍不得建造瓦屋。
同日,王赏等又言:「勘会将来郊祀大礼,依礼例合修盖望祭殿。契勘在京圜坛、望祭殿系五间,周围重廊等。今欲乞从太常寺具合用间例,画图报临安府预先修盖施行。」诏并令绞缚幕屋。
同日,王赏等又言:「勘会国朝礼例,每遇冬祀大礼,依仪,皇帝宿斋三日,内一日于大庆殿,一日于太庙,一日于青城。所(以)[有]将来郊祀大礼宿斋,未审依前项礼仪,唯复依绍兴十年明堂大礼礼例,并于前殿宿斋 」诏依祖宗礼例施行,不得创造斋殿。
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少保、保成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等札子:『踏逐到龙华寺西空地一段,东西长二百二十步,南北长一百八十步,修筑圆坛。除坛及内壝丈尺依制度使用地步九十步外,其中壝、外壝欲乞随地之宜,用二十五步,分作两壝,外有四十步。若依前项地步修筑,车辂、仪仗、禁卫可以排列。所有龙华寺侧近地步修青城并望祭殿,委是圆备。』小帖子开说圆坛丈尺系冬祀大礼

昊天上帝坛。缘将来行郊祀大礼系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并从祀共七百七十一位。诏依,寻令合干人打量合用丈尺相视。今来圆坛依仿旧制及郊祀所设神位,铺设祭器、登歌乐架、酒尊、前导路,及皇帝饮福位等,共合用第一成纵横七丈,第二成纵广一十二丈,第三成纵广一十七丈,第四成纵广二十二丈。分一十二陛,每陛七十二级。三壝,第一壝去坛二十五步,中壝去第一壝一十二步半,外壝去中壝一十二步半。并燎坛之制,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尺,三出陛,在坛内二十步丙地修建。今契勘,所建圆坛并燎坛即未审合令是何官司管认修建 」诏令临安府同殿前司修建。用七月二十三日庚时兴工,至十月二十二日毕工。《宋会要》:其后毕工,监修官属并转一官,选人比类施行。
六月十二日,权礼部侍郎王赏等言:「勘会将来郊祀大礼,已降指挥,前一日于太庙宿斋。缘今来太庙止有大次瓦屋五小间外,未曾建置斋殿。若行申明,就大次后修盖养斋殿,有碍近降不得创建斋殿指挥;若不申明,又恐将来车驾至太庙,未有宿斋殿宇。伏望更赐取旨施行。」诏令仪鸾司绞缚幕次。
十三日,皇城司言:「知临安府王 札子照会:『将来郊祀大礼,所有青城斋宫合用绞缚物料,系本府应办。即未见得的实合起盖屋宇间架、深阔丈尺数目、及皇城四壁地步去处。欲望札下禁卫所、皇城司等处,将合起斋宫屋宇间架、丈尺数目

并皇城四壁分明标迁地步,关报仪鸾司,同本府前去检计实用物料,以凭预行计置施行。』本司随宜相度到下项:一、熙成殿前东西两廊各设廊屋五间,殿后贮廊并两廊各设三间,及后拥舍并系充十合分事务等。一、端诚殿并端诚殿门系受贺殿宇,所有殿前合设班位,本司即不见得立班员数,窃虑至时妨阙,乞下合门等处相度施行。一、端诚殿门外东西壁附近寝殿虑致喧闹,并合擗截,不通过往。并端诚殿门外合设宫门,及宫门外合设皇城门。其面南门内中道门系御路,东西两偏门放行事百官等并应奉人入出。其周围并系皇城,即不见得皇城内置局、应奉官司及宿斋臣僚幕次,本司即难以标迁广阔丈尺,乞下所属相度施行。一、皇城里合差亲事官摆铺,除擗截不通过往更不差人外,合设二十铺,每铺六人,各合用自方八尺铺屋一间,并乞以本司兵幕充。」诏依。
七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今来郊祀大礼,依(议)[仪]设小次于坛午阶下之东,西向。乞令仪鸾司依礼例绞缚,钉设排办。」诏依。后皆仿此。
八月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依(议)[仪]设小次于圆坛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合设大次,欲乞令仪鸾司同临安府预行计置,绞缚钉设。」诏依。后皆仿此。
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郊祀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欲乞依在京礼例,就斋殿设大次。乞下仪鸾

司预先相度,前期钉设排办。」诏依。后皆仿此。
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今续条具到事件下项:一、勘会将来郊祀大礼,依仪于坛之东南修筑燎坛,于坛之西北开撅瘗坎。今来除燎坛已降指挥令殿前司、临安府修筑外,所有瘗坎亦乞令殿前司、临安府计会,一就开撅。一、勘会将来郊祀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依仪于殿之东南修筑燎坛,乞依自来大礼例,令修内司计会,随地之宜修筑。」诏依。
二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已降指挥,令临安府同殿前司修筑圆坛,并令仪鸾司、临安府绞缚青城并望祭斋宫。今欲乞候逐处修筑绞缚了日,从礼部依自来大礼例,定日同太常寺官将带礼直官等及应奉官司,诣逐处按视。」诏依。
二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今来所建圆坛并壝墙、燎坛,并合用红灰泥饰。及十二阶陛并望祭殿内合用十二时立牌各一十二面,共二十四面,下马牌六面。其牌欲乞行下文思院计会,太常寺指说制造。所有合用红灰,令修建官司一就计料泥饰施行。」札付工部施行。
九月十七日,尚书省言:「勘会将来郊祀大礼,太庙斋居逼近庙室,致有喧杂。」诏令礼部、太常寺同临安府相度地步增展。上曰:「太庙窄隘,宿斋处与神御殿逼近,人迹喧杂,行礼不肃。可令展套地步,添盖宿斋处所。若要规模宏壮似旧日则不可,至于崇奉之意,须当依旧也。」
二十一日,礼部侍郎王赏等言:「已降指挥:太庙斋居逼近庙室,致有喧杂,令礼部、太常寺同

临安府相度地步增展。寻相度到太庙斋厅后隔墙南省仓内有敖四间,及傍有空地。若拆去敖屋,其地南北九丈、东西一十丈,可以将见今绞缚斋厅移那向后,兼北墙与别庙后墙一齐。」诏依。
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状:「勘会昨在京日,圆坛并望祭斋宫,省记得依条例合差宫、坛户各六人,岁终打并,扫洒照管,除治草莽。系下开封县差取,更不支破请给,止与免户下科配差使,专一在坛祗应。兼契勘今来圆坛应奉将来郊祀大礼毕,其岁终常祀、非泛奏告并合赴圆坛行礼,务要清洁。今相度,不敢依在京条例差破坛户,止乞令临安府责委钱塘县巡检司差人兵一十人,专一在坛照管打并,除治草莽,每季一替。如坛壝有不测倒塌去处,即令临安府差人□□修筑□饰施行。」札下临安府依所申。
十月九日,礼部、太常寺言:「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依例合自棂星门绞缚露屋曲尺,接至大次前贮廊;及大次上彩结鸱,并乞下仪鸾司同临安府依例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十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修立郊礼仪注:前祀三日,仪鸾司帅其属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小次于午阶之东,西向。又设文武侍臣次于大次前,随地之宜;行事、陪祠官、宗室及有司次于外壝东门之外。设东方、南方客使次于文官之后,西方、北方客使次于武官之后。设馔幔于内壝东门之外,随地之宜。」
绍兴十四年八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望祭殿并端诚

殿两廊等,临安府并行去拆了当。将来十一月冬至祀昊天上帝,若遍行设从祀神位,其望祭殿却合修盖。今检准绍兴元年二月五日 节文,每岁祀祭天地,止乞设正、配位,诏依。勘会将来冬至祀昊天上帝,依仪合于圆坛设正、配位行事。所有从祀神位,缘望祭殿并斋宫未曾修盖,欲乞权依绍兴元年二月五日指挥施行。」诏依。
十五年五月十四日,诏祀天去处令临安府措置,务要严洁。
十六年三月十一日,诏圜坛令临安府相度增葺。
六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将来车驾前一日赴青城,合用斋殿等,绍兴十三年并系临安府及(鸾仪)[仪鸾]司承指挥绞缚排办了当。数内,望祭殿当时系太常寺具合用间数,画图报临安府绞缚幕屋。所有今来大礼合用望祭殿,乞依十三年(体)[礼]例,令太常寺具合用间数,画图报临安府如法绞缚幕屋。其青(殿)[城]斋殿等,亦乞依例令临安府同仪鸾司绞缚施行。」诏就斋殿后量造瓦屋,余并绞缚幕屋。
十九年五月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太庙奉安所申:乞修盖将来大礼斋殿等。寻委太常寺主簿林大鼐相视得初献厅后元搭盖斋殿地步。其斋殿若遇大礼,旋行绞缚,其木植、甃砖、物料等所用浩瀚。今来若行修盖,别无妨碍,贵得永久应奉车驾宿斋严洁,免致逐番费扰。今欲依本官相视到事理,并斋殿两壁合用屋宇,乞下两浙转运〔司〕修盖。」诏依。


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大社令韩彦直公文:『乞每月遍诣诸坛壝、斋宫检视,遇有修整去处,本局申太常寺,报临安府修整施行。』今省记,在京大社令每月诣诸坛壝、斋宫检视,如有修整去处,申太常寺,报将作监行下所属修整。窃虑见今将作监别无所辖修造去处,兼即今应修饰坛壝等并系临安府应副,今来欲乞依例下临安府修饰施行。」诏依。
十九年八月十九日,礼部言:「臣僚上言:『臣近差祠皇地祇。窃见斋宫在城外惠照院,殿宇卑陋,廊庑湫隘,祭器、乐舞之类皆随宜安顿,省牲视馔之处殆不容周旋,仍迫近营寨,諠哗弗蠲,甚非国家严恭事神之意。臣窃按在京祠事,郊外各有坛壝斋宫。今恐未能悉如旧制,亦合于城外宽敞去处别创(见)[建]斋宫,所贵严洁,不致亵慢。况孟夏雩祀、季秋时飨皆系祭祀上帝,以配祖宗,岂宜因陋就简,一切阔略 伏望令有司措置施行。』诏令礼部、太常寺同临安府措置。本府申:『相度得惠照寺望祭斋宫,见今行路与营寨一处通行。欲于西向筑墙截断,于南向河内填筑土桥一道,通彻旧斋宫门出入。所有殿宇,今欲去拆搀檐,及两廊脱换损烂去处重行修整,取令明爽。及于西壁创建斋宫一所,厅屋五间,挟屋七间,两廊屋十八间,充行事宿斋、省牲视馔幕次。所有营寨墙屋迫近,欲乞朝廷札付殿前司行下本军,量行展入一丈,免致喧哗。』外,今措置

下项:一、见今望祭殿东西廊,系准备值雨行事,往来升降;及东廊系巡牲点馔,并入就位,升降立班;其西廊依旧充大乐礼器库。一、欲乞将今来创建宿斋屋,东廊从南第一间盖贮廊,通接斋宫,西廊作角子门通过。其常日乞令大社封锁望祭殿门,其钥匙赍纳太常寺官收掌,遇行事,令合干人请钥匙开门,放令祗应人铺设。一、初献厅后更行修盖龟头屋,充聚厅、习读祝文位次。」诏依。
二十五年十月,太常寺言:「大礼所用幕次系临安府应副排办,乞专委知府提调。」从之。
孝宗隆兴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礼部、太常寺言:「准正月一日诏:『今岁冬至日当郊见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仪物、诸军赏给依旧制外,其乘舆服御及中外支费并从省约。仍条具以闻。』今条具下项:一、勘会今来大礼,朝献景灵宫合用燎坛,并朝飨太庙、别庙殿室内合用神帐、法物、祭器、神厨什物名件、门戟,并小次及七祀配飨功臣位次等,并圆坛龛陛壝墙,燎坛、望祭斋殿、大小次册幄、神厨什物等,并系祀神仪物。欲乞依逐次大礼体例,关报临安府等处修饰绞缚,排办施行外,其端诚殿并青城及待班屋等,乞令兵部同临安府等处照应今降省约指挥,条具申请施行。一、太庙、别庙廊庑、神厨、斋殿、斋坊屋宇,依逐次大礼例,系两浙转运司、临安府检计修饰。今来太庙、别庙殿宇欲乞依例修饰外,所有斋殿并

其余屋宇亦合省约,乞差官检计,量行修饰施行。」后皆仿此。
干道三年二月十一日,权发遣临安府王炎札子:「今月初一日内殿奏事,面奉圣旨宣谕:『今岁郊礼,务欲节省。如寝斋在易安斋,相去稍远,更不欲去,只端诚殿后旋安排一寝殿,可以省造露屋之类。』炎已奏恭领圣旨外,缘本府见今计置合行事件,欲望朝廷特赐覆奏行下,以凭恭依施行。」诏依已得指挥。
五年九月十一日,太常少卿林栗、丞陈损、博士龚滂、主簿冯促夷言:「窃惟祀帝于郊,在国之南,就阳位也。古今议礼者(惟)[虽]差参不齐,然就阳之义未之有改。伏见国家举行典礼,岁中祀上帝者四:春祈、夏雩、秋飨、冬报。其二在南郊圆坛,其二在城西惠照院望祭斋宫。盖缘在京日,孟夏大雩别建雩坛于郊丘之左;季秋大飨,有司设事就南郊斋宫端诚殿。今来行在未建雩坛及端诚殿,遂权就城西望祭斋宫,然于就阳之义,因天事天,无所依据。谨按唐武德、贞观、开元,国朝开宝、兴国、祥符之间,孟夏大雩、季秋大飨皆即南郊圆丘行事。皇佑二年始即大庆殿为明堂,躬行严配之礼,至每岁有司设事,仍寓圆丘。元丰五年,始建雩坛于郊丘之左,前此皆在圆丘。欲望朝廷详酌,除三岁亲祠自有典故外,其有司摄事岁中四祭,并即圆坛,以遵旧制。」诏依。
二十七日,权礼部侍郎郑闻、员外郎范成大等言:「近准录黄林栗等札子:为季秋祀上帝,

乞于郊丘行事,得旨已依所乞。然尚有当议者,盖国初沿袭唐制,一岁四祭昊天上帝于郊丘,谓祈谷、大雩、飨明堂、祀圆丘也。唯是明堂当从屋祭,因循未正。至元佑六年,太常博士赵叡建言:本朝亲飨之礼,自明道以来即大庆殿以为明堂,盖得圣人之意;至于有司摄事之所,乃尚寓于圆丘。窃见南郊斋宫有望祭殿,其间屋宇颇宽,乞将来季秋大飨明堂,有司摄事只就南郊斋宫行礼。至元符元年,又寓于斋宫端诚殿。以此考之,盖既曰明堂,当从屋祭故也。前日寓祭于城西惠照斋宫,以方位为非是,今既改就南郊,于礼为合。但明堂当从屋祭,不当在坛。臣等窃见今郊丘之隅有净明寺,每祠事遇雨,望祭于此。欲乞遇明堂亲飨,则遵依绍兴三十一年已行典礼;如常岁有司摄事,则当依元佑臣僚所陈,权寓净明寺行礼,庶合明堂之义。」诏依。
【中兴礼书】
淳熙十二年八月五日,郊祀大礼提点一行事务所言:「皇孙进封平阳郡王,趁赴起居等与宗室正任同幕次。今来郊祀大礼,除景灵宫幕次从已降指挥外,所有太庙、青城宿斋幕次乞施行。」诏令别行排办。
二十五日,御史台言:「勘会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至日圆坛行礼,所有皇太子、皇孙平阳郡王合用幕次:皇太子前二日太庙宿斋,今贴占斋殿前西壁四间;前一日

圆坛宿斋,今贴占龙华寺。皇孙平阳郡王前二日太庙宿斋,今贴占斋殿前皇太子幕次南壁四间;前一日圆坛宿斋,今贴占龙华寺东廊当屋三间。」诏依。
十月二十六日,权发遣临安府张均札子奏:「伏见圆坛墙垣,当郊之岁旋复营葺,熙事告成,又姑置而不问。青城熙成一殿固所素有,门禁不肃,几若通衢。臣以为莫若俟今来礼成后,将郊坛墙垣、熙成殿宇严其扃鐍,非时擅启,从本府量差使臣军兵巡守,守臣逐时检察。伏乞特降指挥施行。」诏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郊祀位次

郊祀位次
仁宗庆历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诏免诸蕃太庙陪位,其宣德门、景灵宫门外及南郊坛立班如故。
二十日,亲郊,诏:「郊坛黄道褥改用绯绢。奠币登献毕,朕更不就小次,并卷去帘幛,以表恭事天地之意。」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合祭天地于圜丘,始至坛下,诏:「太常大乐六变,无擅减节。不御小次,彻黄道,以尽恭肃之意。」旧制,郊礼,黄道褥铺至一级,其第一级接以绯(辱)[褥]至神位,至是尽令彻去。
神宗熙宁元年十一月十八日昧爽,合祭天地于圆丘。帝至壝门,却御盖,登坛,撤黄道褥,不御小次。命侍祠官勿回班,以罄寅恭报本之意。
四年二月十八日,诏圆坛无用地衣。
【中兴礼书】
绍兴十三年八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绍兴十年

明堂大礼,并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前一日朝飨太庙,行礼黄罗拜褥并饮福黄罗褥,承指挥并改用绯。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并朝献景灵宫、朝飨太庙,行礼应合设皇帝拜褥,未审依旧例用黄,唯复依绍兴十年礼例用绯 」诏依绍兴十年例施行。后皆仿此。
十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大礼令》:读册官读册,至御名勿兴;坛殿上下彻去黄道裀褥;入坛殿门不张盖;百官不得回班;御燎从物伞扇更不入坛殿;行礼前卫士不起居呼万岁。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并朝献景灵宫、朝飨太庙,欲乞并依上件令文。」诏依。后皆仿此。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三年十月,礼部、太常寺修立郊祀大礼仪注:前祀一日,奉礼郎、礼直官设皇帝位版于坛下小次前,西向;饮福位于坛上午阶之西,北向;望燎位于柴坛之北,南向;望瘗位于坎之南,北向。赞者设亚献、终献位于小次之南稍东,西向。大礼使、左仆射又于其南;行事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尚书、吏部、礼部、刑部侍郎、光禄卿、读册举册官、光禄丞位于大礼使之东;光禄丞稍却。奉礼郎、太祝、郊(祀)[社]、太官令位于小次之东北:俱西向北上。监察御史位二:一于坛下午阶之西南,一于子阶西北。协律郎二:一于坛上乐(虚)[虡]西北,一于宫架西北,俱东向。押乐太常丞于登歌(虚)[虡]北,押乐太常卿于宫架北,良酝令于

酌尊所,俱北向。又设陪祀文武官位于执事官之南;诸方客使在文官之南,随其方国。光禄陈牲于东壝门外,西向;祝史各位于牲后。太常设省牲位于牲西。大礼使左仆射在南,北向西上;分献官位于其后。行事吏部、礼部、户部、刑部尚书、吏部、礼部、刑部侍郎、押乐太常卿、光禄卿、读册举册官、押乐太常丞、光禄丞、奉礼、协律郎、太祝、郊社、太官令在北,南向西上。凡设太常丞以下位皆稍却。监察御史在吏部尚书之西,异位稍却。光禄陈礼馔于东壝门外道北,南向;太常设省馔位版于礼馔之南。大礼使、左仆射在南,北向西上;分献官位于其后。监察御史二,俱在西,东向北上。行事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尚书、吏部、礼部刑部侍郎、押乐太常卿、光禄卿、读册举册官、押乐太常丞、光禄丞、奉礼、协律郎、太祝、郊社、太官令在东,西向北上。设进盘匜帨巾内侍位于皇帝版位之后,分左右。奉盘者(向北)〔北向〕,奉匜及执巾者南向。祀日丑前五刻,太常设大礼使已下行事、执事官揖位于卯阶之东、内壝外,如省牲位。行事升坛、饮福、望燎、望瘗。升陛立向同唐礼,详见总仪。
孝宗(兴隆)[隆兴]二年正月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准已降旨,条具约省事。如南郊皇帝位版、亚终献及公卿位版、腰舆帕匣,例合修制者,止添黄罗夹帕一,公卿位版七十番衮用,余止量行雅饰。」从之。自后遇郊并依此条具。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郊祀奏告

郊祀奏告
【中兴礼书】

郊祀奏告。绍兴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准御札,今年冬至日有事于南郊,合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宫观。据太史局申,宜用六月二十七日壬子吉。今参酌到合行事件:一、合用御封降真香二十合,天地二合,宗庙十二合,社稷二合,天庆观一合,报恩光孝观三合。乞下入内内侍省请降付太常寺。一、合用祝文一十六首,天地二首,宗庙一十二首,社稷二首。青词二通,天庆观一通,报恩光孝观一通。并述以今年冬至日有事于南郊,合祭天地奏告之意。乞下学士院修撰书写,进书讫,降付太常寺。内懿节皇后祝文一首更不进请。一、合用币帛二十段,苍五、黄一、白十二、皁一注文总计为十九段,与正文「二十段」不合,疑有误。。各长一丈八尺小尺,下太府寺,行下左藏东库支供赴太常寺。一、奏告天地、社稷合用神位版并铺设学生,下太史局排办差拨。前一日赴惠照院斋宫祗应。一、奏告天地合差奏告官一员,前一日赴惠照院斋宫致斋。依礼例,降 差宰执。一、奏告太社、太稷合差奏告官一员,前一日赴惠照院斋宫致斋。天庆观合差奏告官一员,前一日赴本观致斋。报恩光孝观合差奏告官一员,缘本观别无屋宇,欲乞前一日于明庆寺宿斋,至日赴本观行事。依礼例,并降 差侍从官。一、奏告(官)宗庙合差奏告官一员,前一日赴太庙致斋。依礼例,降 差南班宗室。一、奏告逐处各差光禄卿、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并各前一日绝早赴祠所致斋。内太祝差文人有出身人充。乞从太常寺请官,及具员

数申吏部差官。一、奏告天地、宗庙、社稷,每位各合用酒二升,鹿脯一段,每段重四两。鹿臡二合半,真蜡烛三条,每条重四两。缩酒茅一束。其天庆观、报恩光孝观每位各合用酒二升,鹅梨五颗,阙,以时果代。法酱二合半,真蜡烛三条。每条重四两。及逐处合用香炉、匙合、炭火、神席、燎草、籸盆,并下临安府排办。」诏依。十六年用六月二十四日。十九年用七月九日。二十年用七月十日。二十五年用七月二日。二十八年用六月二十一日。隆(庆)[兴]二年先用六月二十五日,续准指挥,以来年正阳之月、雩祀之辰,恭见上帝于圆丘,再用十一月二十三日;又准诏改用献岁上辛,又用十二月十四日。干道三年用六月十六日。六年用六月十九日。九年用六月十四日。淳熙三年用六月十五日。其所差光禄卿、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及排办香币、青词、祝文、礼料、酒脯等,并如绍兴十三年之制。
七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奉告诸陵宜用七月九日甲子。乞依礼例,权于法惠寺设位,奏告行礼。今具合行事件下项:一、奏告诸陵合用表文二十八通,并昭慈圣献皇后攒宫表文一通,永佑陵攒宫表文二通,懿节皇后攒宫祝文一首。并述以今年冬至日有事于南郊,合祭天地奏告之意。并下学士院修撰书写,进书讫,降付太常寺。所有攒宫表文、祝文,乞令学士院一面降付入内内侍省,令所差赍香人一就赍降前去攒宫司。内懿节皇后祝文更不进书。一、合用御封降真香,内诸陵二十八合,昭慈圣献皇后攒宫一合,永佑陵攒宫三合。乞下入内内侍省请降付太常寺。所有攒宫合用香,乞依例差人降付攒宫司。内懿节皇后香更不进请。一、奏告诸陵合差奏告官二员,乞依例降 差南班宗

室;并合差太祝三员,以文臣有出人充,并前一日赴法惠寺致斋。所有每位合用供养茶、酒、果、蜡烛、燎草等,下临安府排办。一、奏告昭慈圣献皇后攒宫并永佑陵攒宫,乞候香祝到日,令绍兴府一面选日差官,及排办供养茶、酒、果、蜡烛等。」诏依。十六年用六月二十九日。十九年用七月十八日,改于惠照院斋宫设位。二十二年用七月十九日。二十五年用七月十一日。二十八年用六月二十四日。隆兴二年用(用)六月二十九日,续准指挥,以来年正阳之月、雩祀之辰,恭见上帝,再用十一月二十四日;又准诏改用献岁上辛,又用十二月十五日。是年添祭告安穆皇后攒宫。干道三年用六月十九日。六年用六月二十四日,是年添祭告安恭皇后攒宫。九年用六月二十二日。淳(宁)[熙]三年用六月二十一日。其降香、表、祝文奏告昭慈圣献皇后攒宫、永佑陵攒宫,并如绍兴十三年之制。
二十二日,礼部言:「准都省批送下入内内侍省申:大礼前豫告宫观礼毕,各作道场一昼夜等。后批送部看详,寻下太常寺看详,(钦)[欲]依绍兴十年体例,于大礼前降香于行在天庆观,设道场一昼夜罢散。并礼毕,亦降香于天庆观,设道场一昼夜罢散。」诏依。绍兴十六年至淳熙三年郊祀,降香预告宫观,于天庆观作道场,并礼毕设道场,并如绍兴十三年之制。
八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今来郊祀大礼,御札降祭告五岳、四海、四渎。其路通去处,欲依绍兴十年明堂大礼例,赍降香祝前去逐处祭告;所有道路未通去处,亦乞依礼例于行在设位祭告。今具合行事件下项:一、道路未通去处,系兖州东岳天齐仁圣帝、华州西岳金天顺圣帝、定州北岳安天元圣帝、河南府中岳中天崇圣帝、莱州东海助顺渊圣广德王、河中府西海通圣

广润王、孟州北海冲圣广泽王、唐州东渎大淮长源王、河中府西渎大河显圣灵源王、孟州北渎大济清源王。所有设位祭告日辰,据太史局申,宜用八月八日壬辰吉。其应合差官、排办香祝、币帛、礼料等,依礼例从太常寺开具,关报所属差官,及排办于望祭斋宫设位行礼。一、路通去处,系潭州南岳司天昭圣帝、广州南海洪圣广利昭顺威显王、益州南渎大江广源王。各合用御封降真香一合,乞令入内内侍省请降。各合用祝文一首,并述以今年冬至日有事于南郊祭告之意。乞令学士院修撰书写,进书讫,并降付太常寺,同礼料、牒,给付所差使臣赍降前去。各合用币帛、礼料、酒脯、差官等,乞从本寺开具,牒报逐州军照会排办。及申吏部,各差小使臣一员赴太常寺请领香祝,并礼料、牒前去逐州军交割。及下临安府,各差兵士一名 擎香祝役使。所有合用祭告日辰,乞侯香祝到日,令遂州军一面择日排办祭告。」诏依。其路未通去处,十六年用七月十六日,改于望祭斋宫设位。十九年用七月十九日。二十二年用七月二十三日。二十五年用七月十四日。二十八年用七月一日。隆兴二年用七月二日,续准指挥,以来年正阳之月、雩祀之辰,恭见上帝于圜丘,再用十一月二十四日;又准诏改用献岁上辛,又用十二月十五日。干道二年用六月二十二日。六年用六月二十七日。九年用六月二十四日。其路通去处,依条例赍降香祝前去逐处祭告。隆兴二年唐州亦系路通去处,降香祝前去祭告东渎大淮长源王。自后告谢东渎,止于行在设位。
九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郊祀大礼,前二日奏告太祖皇帝、太宗皇帝配侑,今具合行事件下项:一、合用御封降真

香二合,乞下入内内侍省请降付太常寺。一、合用祝文二首,并述以今年冬至日有事于南郊,前二日奏告。乞下学士院修撰书写进书讫,降付太常寺。一、每位合用鹿脯一段,重六两。鹿臡五合,真蜡烛三条,每条重四两。法酒四升,并合用缩酒茅、藉祭器席、拜褥,并行事官幕次等,乞下临安府排办,及仪鸾司同共钉设。」诏依。绍兴十六年至淳熙三年郊祀前二日奏告,合用香祝等,并如十三年之制。
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准御札,今年十一月十四日谒欸于南郊。契勘昨绍兴十六年郊祀大礼,依礼例合奏告在京宫观,当时奏告天庆观、报恩光孝观。昨绍兴十八年修盖太一宫,系在京宫观。所有今来御札降,即合依在京例,奏告太一宫十神、太一十位。」诏依。
隆兴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太常寺言:「郊祀大礼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宫观,其日依礼例,皇帝前后殿不视事。」诏依。凡遇奏告天地等,差宰执行礼日,并前后殿不视事。
十一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昨准御札,今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谒欸于南郊,已依逐次大礼奏告五岳、四海、四渎等了当。续准指挥,以来年正阳之月雩祀之辰,恭见上帝于圆丘。所有祭告外路岳、镇、海、渎香祝,止乞依见今岁中常祀礼例,付进奏院入递前去逐处。」诏依。旧制,郊祀告谢南方岳、镇、海、渎,依吏部各差小使臣一员赍降香祝前去逐州行礼,是年冬至郊祀改作雩祀,续又改上辛,差官不及,遂有此请。自后因以为例。
干道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太常少卿林栗等言:「伏见国家驻跸东南,东海、南海实在封域之内。

检照国朝祀仪,立春祭东海于莱州,立夏祭南海于广州。其西海、北〔海〕远在夷貊,独即方州行二时望祭之礼。自渡江以后,唯南海广利王庙岁时降御书祝文,令广州行礼,如东海之祠。但以莱州隔绝,不曾令沿海官司致祭。栗等谨按:东海祠,隋祭于会稽县界,唐祭于莱州界。本朝沿唐制,莱州立祠。元丰元年,建庙于明州定海县,加封渊圣助顺之后,则东海之祠本朝累加崇奉,皆在明州,不必泥于莱州矣。欲乞自今后立春及大礼告谢,依见今广州祭南海礼例,关报所属请降香祝,下明州排办,差官行礼。」诏依。自后仿此。
奏告天地、宗庙、太社、太稷仪注:
前二日,仪鸾司设行事、执事官次于祠所。前一日质明,行事、执事官赴祠所清斋,集告官斋所肄仪,太祝习读祝文,及礼馔香币讫,俱还斋所。
告日前三刻,礼直官、赞者、诸司职掌各服其服。太常设神位席。天地、社稷席以槁秸,余以莞。太庙、别庙宫闱令入殿开室,帅其属扫除,于神幄内铺筵,南向设几筵上,如常仪。太史设神位版于坛上北方,南向。社稷位南方,北向。太常陈玉、币于神位之左,玉加于币上,置诸篚;太庙、别庙及祠庙用币。祝版于神位之右,置于坫;香炉并合置于案上。以御封香。次设祭器,皆藉以席。光禄实之,每位各左一笾,实以鹿脯。右一豆。实以鹿臡。牺尊一,置于坫,加勺、羃,在坛之东南隅,北向。实以祠祭酒。社稷设于西北隅,南向。太庙、别庙于本室前楹间,祠庙于堂上前楹间,俱北向。太常设烛于神位前。洗二〔于〕卯阶之东,北向。太庙、别庙于东阶下,直东溜;祠庙于东阶之东。并盥洗在东,爵

洗在西。罍在洗东,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实以巾,若洗爵之篚,则又实以爵,加坫。执罍、篚者位于其后。设燎柴于坛之东南,北向。地祇开瘗坎于子阶之北,社稷于子阶之西北,太庙、别庙于西阶之东,俱南向。设望燎位于其北,告官在北,南向;设望瘗位,则于瘗坎之南,告官在南,北向。奉礼郎、太祝在其后,西上。设告官席位于卯阶之东,西向;太庙、别庙于东阶之东,西向,祠庙准此。社稷于北墉下,南向。光禄卿席位于午阶之南,北向;太庙、别庙于殿庭之南,北向;社稷于坛之北,南向。唯天地、太庙、别庙、社稷设光禄卿位。奉礼郎、太祝、太官令位于其东,北向西上。太庙、别庙、祠庙准此。社稷于坛之北,南向西上,在光禄卿后。又设奉礼郎、太祝位于坛上之东,西向北上;社稷奉礼郎、太祝位稷坛上,东向南上;太庙、别庙于殿上之东,西向北上,祠庙准此。太官令于酒尊所,北向。社稷南向。
告日未明,太(常)[官]令帅其属实馔具毕,赞者引光禄卿入就位。凡告官,行事礼直官引;余官赞者引。赞者曰「再拜」,光禄卿再拜;升自卯阶,太庙、别庙升自西阶,祠庙升自东阶。凡行事、执事官升降阶准此。点礼馔毕,退还斋所。余官各服祭服。次引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席位,次引告官入就位。太庙、别庙告官既就位,祠祭官于殿上赞奉神主。宫闱令入室,搢笏,于佑室内奉神主诣神幄内,于几后启匮,设于座,以白罗巾覆之。别庙以青罗巾覆之。执笏退,复执事位。祠祭官于殿上赞奉神主讫。礼直官稍前,赞:「有司谨具,请行事。」赞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次引奉礼郎、太祝、太官令俱升,就位立定。次引告官诣盥洗位,北向立,社稷南向。以下诣盥洗、爵洗位准此。搢笏,盥手,帨手,执笏,升诣神位前,搢笏,跪,三上香。祠庙搢笏上香乃跪。次引奉礼郎搢笏,西向跪,社稷东向。执事者以玉、币授奉礼郎。奉礼郎捧玉、币授告官讫,执笏,兴,

诣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告官,告官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俛伏,兴,少立。若太庙、别庙,则祭酒讫,告官出室户外立。次引太祝诣神位前,东向,若太庙、别庙,则太祝于室户外东向,社稷则西向。搢笏,跪读祝文讫,执笏,兴,复位。若诣太庙次室,则太祝、告官行礼并如上仪。告官再拜,复位。次引告官诣望燎位,地祇、社稷诣望瘗位。太庙、别庙俟祠祭官于上赞奉神主入佑室,引宫闱令搢笏,捧匮至于神座,纳神主于匮,捧匮入佑室讫,诣望瘗位。有司各诣神位前,取币、祝版置于燎柴。地祇、社庙、别庙、祠庙置于瘗次。次引奉礼郎、太祝降(谊)[诣]望燎位立定,礼直官曰「可燎」瘗则曰「可瘗」。火燎半柴。瘗则寘土,半坎。礼(真)[直]官赞礼毕,引告官以下退。太庙、别庙宫闱令阖户以降,太常藏祝版于匮。
奏告宫观仪注:
前二日,仪鸾司设行事、执事官次于宫观。前一日质明,行事、执事官赴本宫观清斋,集告官斋所肄仪。太祝习读青词、祝文。礼馔香币讫,俱还斋所。
告日前三刻,礼直官、赞者、诸司职掌各服其服。太常设币篚于神位之左,青词、祝文于神位之右,香炉合并置于案上。以御封香。次设祭器,皆藉以席,每位各左一笾,实以时果。右一豆。实以法酱。着尊一,置于坫,加勺、羃,在殿上前楹间,北向。实以祠祭酒。太常设烛于神位前。洗二于东阶之东,北向。盥洗在东,爵洗在西。罍在洗东,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实以巾,若爵洗之篚,则又寔以爵,加坫。执罍(匪)[篚]者位于其后。设燎柴于殿庭东南隅,北向。设望燎位于其北,告官在北,南向;奉礼郎、太祝在其后,西上。又设告官席位于殿下东阶之东,西向;奉礼郎、太祝、太官令位于殿庭,北向,

西上。又设奉礼郎、太祝位于殿上之东,西向,北上;太官令于酒尊所,北向。
告日未明,告官以下并常服以俟。赞者引奉礼郎、太祝、太官令诣殿庭,各就席位。礼直官引告官就位。凡告官,行事礼直官引,余官赞者引。礼直官稍前,赞:「有司谨具,请行事。」赞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次引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升殿,就位立定。次引告官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升自东阶,诣神位前,搢笏,三上香,跪。次引奉礼郎搢笏,西向,跪。执事者以币授奉礼郎,奉礼郎奉币授告官讫,执笏,兴,复位。告官受币,奠讫,执笏,俛伏,兴,再拜讫,复位。若诣以次神位,则奉礼郎、告官行礼并如上仪。少顷,引告官再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搢笏,洗爵,拭爵,以授执事者,执笏,诣酒尊所,西向立。执事者以爵授告官,告官搢笏,跪。执爵、执尊者举羃,太官令酌酒。告官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兴,诣神位前,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告官,告官执爵,三祭酒,奠爵,天庆观、(执)[报]恩光孝观三进酒。执笏,俛伏,兴,少立。次引太祝诣神位前,东向,搢笏,跪,读青祠、祝文讫,执笏,兴,复位。告官再拜,复位。若诣以次神位,则太祝、告官行礼并如上仪。少顷,引告官诣望燎位,有司各诣神位前,取词币置于燎柴。次引奉礼郎、太祝诣望燎位立定,礼直官赞曰「可燎」,火燎半柴。礼直官赞礼毕,引告官以下退。
外路告谢祠庙仪:排办事件:币帛一,长一丈八尺小尺,各随方色;祠祭法酒二升;鹿脯一段,重四两;鹿臡二合半,阙,以羊肉酱代;真蜡烛三条,每条重四两;上香木炭二斤;燎草一束;祭器,

如阙,以常器代;祭服,阙,以常服行事。献官一员,以知州充,如阙,差以次官;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各一员,以文臣充,内太祝以有出〔身〕人充。
本州岛侯降到御书祝版、御香,择日祭告。凡祭告报谢之仪准此。前二日,设行事、执事官次于祠所。前一日质明,行事、执事官赴祠所清斋,官给馔物,不饮酒茹荤,荤谓辛菜。唯祭告事得行,其余悉禁。礼生引奉礼郎以下集告官斋所肄仪,太祝习读祝文。礼馔香币讫,俱还斋所。
告日前三刻,有司陈币篚于神位之左,币以方色。祝版于神位之右,置于坫,香炉并合置于案上。以御封香。次设祭器,皆藉以席,每位各左一笾、实以鹿脯。右一豆。实以鹿臡。牺尊一,加勺、羃,在殿上前楹间,北向。实以酒。设烛于神位前。洗二在东阶之东,北向。盥洗在东,爵洗在西。罍在洗东,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实以巾,若洗爵之篚,即又实以爵。执罍篚者位于其后。开瘗坎于殿庭西阶之东,方深取足容物。设望瘗位于其南。告官在南,北向;奉礼郎、太祝在其后,西上。设告官席位于东阶之东,西向;奉礼郎、太祝、太官令位于庭中,北向西上。又设奉礼郎、太祝位于殿上之东,西向北上;太官令于酒尊所,北向。
告日未明,太官令率其属实馔具毕,礼生引告官升自东阶,凡行事、执事官升降皆自东阶。点礼馔毕,退,各服祭服。次〔引〕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位,次引告官入就位。礼生赞:「有司谨具,请行事。」礼生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次引奉礼郎、太祝、太官令俱升,就位立定。次引告官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升,诣神位前,搢笏,

三上香,乃跪。次引奉礼郎西向,搢笏,跪,奉币授告官讫,执笏,兴,复位。告官授币,奠讫,执笏,俛伏,兴,再拜,降,复位。少顷,引告官再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北向立,洗爵,拭爵,以授执事者,执笏,升,诣尊所,(向西)[西向]立。执事者以爵授告官,告官搢笏,跪,执爵执尊者举羃,太官令酌酒。告官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兴,诣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告官,告官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俛伏,兴,少立。次引太祝诣神位前,东向,搢笏,跪,读祝文讫,执笏,兴,复位。告官再拜,降,复位。次引告官诣望瘗位,有司各诣神位前,取祝版、币置于坎。次引奉礼郎、太祝降诣望瘗位立定。礼生曰「可瘗」,以火焚半。寘土半坎。礼生赞「礼毕」,引告官以下退。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郊祀陈八宝

郊祀陈八宝
【中兴礼书】
绍兴十三年闰四月三日,工部言:「依奉圣旨制造车辂宝舆,合要见在宝数照应造作。寻申朝廷,下门下后省,契勘得九宝盝腰舆并沿宝法物系禁中收掌,自有内符宝局官吏掌管;其习仪虚〔盝〕、腰舆、行马、香案、宝案、席褥、绦帕、烛笼并〔帕〕袋、案衣,系外符宝郎掌管。今本省既不掌行实,不见得宝数,遂再会到礼部,见在宝数缘系禁中收掌,即无文字见得,若不申朝廷,乞敷奏请降见在宝数,无由照应制造。」诏系八宝。
七月十八日,起居郎、兼权给事中郑朴言:「契勘已降指挥,将来郊祀八宝导驾,应

奉行礼。今来门下后省见准兵部会问八宝行列次序、前连后次、一行人数、执着、服色等图本。除一行人数、执着、服色已回报外,本省今省(既)[记]得在京(曰)[日]八宝名称、行列次序、前连后次图本下项。」诏依,临期进匣请降。左一镇国神宝,右二受命之宝,左三皇帝之宝,右四天子之宝,左五皇帝信宝,右六天子信宝,左七皇帝行宝,右八天子行宝。前连济旗,后次方伞。
十九日,礼部言:「门下后省申:将来郊祀大礼,奏请宝出及守视应奉行礼,合差内外符宝郎等。送部看详。寻下太常寺看详下项:一、在京(曰)[日]奏请宝出,合差内外符宝郎守视八宝,应奉行礼。昨降指挥,内外符宝郎并罢。今来郊祀大礼,合差内外符宝郎。今看详,欲依本省所申,前期申朝廷指挥,差官权摄。一、将来郊祀,皇帝宿斋并应行礼处,诸顿并合设宝幄,安设八宝腰舆、香案,乞下仪鸾司相度,至时钉设。其(宝符郎)[符宝郎]守视八宝幕次,于宝幄侧近钉设。今看详,欲依所乞。一、今来八宝合差奉宝次供辇官共二百二十六人,今欲乞令御辇院,于次供辇官内差拨曾经宝下应奉惯熟人员二人,节级八人,长行每宝止差四人,余数于下都辇官内贴差。其(授)[援]卫、传喝、亲从官人员已下共一百人,亦乞令皇城使于应奉惯人内差拨。仍乞令逐处前两月发遣赴后省阅习。今看详,欲依所乞。一、今来见制造八宝习仪虚盝、腰舆、行马、香案、烛笼、席褥、帕袋、案衣等物,数目浩瀚。昨在京日,上件法物系于右掖门外御

廊上置宝堂五间安顿,门首挂金字额牌,雕「宝堂」二字。专差皂院子二人、剩员四人看管。今欲乞令临安府于三省侧近标拨修盖,仍依旧例造牌一面。今看详:所乞修盖宝堂、差人看管,缘即今行在郊祀行礼,比之在京不同,欲乞俟今来郊祀大礼毕,权令本省将前项法物交割,付文思院收掌。又礼部、太常寺状:「契勘后省乞于三省侧近修盖宝堂,今再看详:其沿宝法物,大礼前未有顿放去处,欲令后省措置,于本省内权行安置,候将来礼毕,交付文思院。」一、引宝、香案、宝案职掌共八人,今乞将本省令史、守当官各一名充引宝职掌,其引香、宝职掌之人即于本省诸案人吏内差充,如不足,乞从本省于中书(省后)[后省]指名抽差。今看详,欲依所乞。」诏依。
九月十四日,礼部言:「门下后省具到八宝合行事件,送部看详,申尚书省。本部下太常寺看详到下项:一、在京日请降进纳八宝等文字系用外符宝郎之印,昨缘符宝郎废罢,今乞用本省见行使之印。今看详,欲依所乞。一、在京遇大礼日,车驾诣景灵宫、太庙、青城行礼,八宝并引宝烛笼、行马,内青城入坛,余处入殿,于宫架之侧随宜安设。其香案并引香案烛笼、席褥、油帕袋并止入殿。援卫、传喝、亲从止至殿门,候行礼毕,宝出,援卫不入坛殿。今欲并依旧例施行。所有引宝职掌、奉宝并人员节级及打行马、执擎引宝烛笼辇官,并合给入出坛殿 号。引香案职掌、 香案并执擎引香案烛笼、席褥、油帕袋、法物等辇官,并合给黄方号。援卫、

传喝、亲从人员已下并合给黄长号。欲乞临期从本省据所差人数、职次、姓名,移文所属支给。今看详,欲依所乞。一、引宝职掌在京日入坛殿,往来安设八宝,招引起止,照管一行事务,并许穿班越禁。今欲将引宝职掌并许依旧例施行。今看详,欲依所乞。」诏依。
十月十四日,礼部状:「准都省批下门下后省申:『勘会今来郊祀大礼,习景灵宫、太庙、圆坛仪日,八宝下祗应人并合服着常服,除援卫、亲从各有头帽、紫衫服着外,其奉宝、执法物等辇官据御辇院差到近二百人,并系殿前司军兵充代辇官,即无头帽、衫色。窃见礼部捧册等职掌乞用衫帻习仪,已降指挥了当,今欲乞将所差辇官逐次习仪日,并止服已造介帻、绯衫习仪。』送部看详。寻下太常寺看详,欲依所乞事理施行。」札付礼部,依看详到行下本省照会。内引宝职掌二人,后省申:在京日服乌皮介帻,(降)[绛]公服方心曲领,革带,大带,袜履,执笏。
十七日,门下后省、太常寺言:「勘会今来郊祀大礼,八宝导驾,诣景灵宫、太庙、圆坛行礼,依仪合于坛殿内宫架东西安设。及奏请皇帝宿斋日,八宝合陈于大庆殿上。今来地步比旧不同,逐处随宜相度下项:一、奏请皇帝宿斋日,八宝合陈于大庆殿上御榻前,分东西安设,符宝郎等守视在侧,俟奏请宿斋毕,奉宝归幄。所有将来奏请皇帝宿斋日,欲将八宝权于殿下分东西随宜安设,符宝郎等守视在侧,奉宝辇官权约在后,以俟奏

请皇帝致斋毕,(奏宝郎)[奉宝]出行宫北门,宿于宝幄。宝幄已承指挥将都亭驿充。一、景灵宫殿内地步隘窄,欲至日八宝导驾至景灵宫,于殿外宫架西南随宜安设,符宝郎等守视在侧,奉宝辇官权约在后,俟皇帝行礼将毕,奉宝导驾,以次诣太庙。一、太庙殿内除安设宫架、二舞外,今欲将八宝至日于殿内宫架之东西两壁随宜安设,符宝郎等守视在侧。其奉宝辇官人数颇多,欲权约出南神门,俟皇帝行礼毕归斋殿,却行招引辇官入南神门,奉宝归幄,以俟导驾诣青城。一、圆坛,至日八宝自青城导驾诣圆坛内,于午阶之南、宫架之侧随宜安设,符宝郎等守视在侧,奉宝辇官权约在后,俟皇帝行礼将毕,奉宝前导还青城。俟皇帝受贺将毕,前导还内,仍依仪自东壝门入出。一、将来如遇雨雪,内圆坛皇帝望祭行礼依旧例更不安设宫架、八宝外,其奏请皇帝宿斋日,欲于殿下东西两廊上随宜安设。景灵宫、太庙止将逐宝已造到油绢夹帕盖搭。其符宝郎等许令随宜主班守视。」诏依。
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门下后省言:「勘会将来郊祀大礼,八宝导驾诣景灵宫、太庙、圆坛行礼,依仪合于宫架东西安设。今乞于前期从本省差人,及关报太常寺差使臣、礼直官一两名,同诣逐处相视,随宜申请施行。」诏依。后并仿此。
十月十四日,门下后省、太常寺言:「今来相视到太庙、圆坛有合申请事件下项:一、

太庙内东西地步比十三年增展稍宽,今欲将八宝至日依仪于宫架东西随地之宜安设。如遇雨雪,那移于廊上随宜安设。一、太庙、圆坛宫架东西地步虽可以随宜安设八宝,缘行礼将毕,八宝却合前导,内圆坛中壝并太庙八宝导驾行路侵碍立班官及二舞,欲乞至时量行随宜趱那,许八宝趁赴前导。其奏请皇帝宿斋并景灵宫等处安设行礼,并依十三年已得指挥体例施行。」诏依。后仿此。
二十二年八月十一日,门下后省言:「勘会将来郊祀大礼,皇帝宿斋前一日,请降八宝出外归宝幄。所有宝幄并符宝郎幕次等,昨十三年系将都亭驿充,十六〔年〕以后系于天庆观巷内空闲府第。今欲乞依十六年体例,令仪鸾司、临安府钉设排办。」诏依。
隆兴二年三月三日,礼部言:「门下后省申,为大礼八宝更不排办事,送部看详。寻下太常寺看详:八宝系乘舆仪卫,不系事神仪物,乞依昨明堂大礼体例,更不排办。欲依本省所申事理施行。」诏依。干道三年、六年并仿此。
干道九年七月十八日,门下后省言:「契勘本省每遇郊祀大礼,合排办八宝。昨自干道元年已后,大礼更不排办。今检照干道六(礼)[年]五辂已行应奉了当,所有将来郊祀大礼排设八宝导驾,合与不合依绍兴二十八年以前体例排办,更合取自朝廷指挥。」诏依例排办。淳熙三年仿此。
淳熙十二年六月十五日,门下后省言:「将来郊祀大礼排设八宝导驾行礼,未审合与不

合依淳熙三年郊祀大礼体例排办 」诏依例排办。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郊祀卤簿

郊祀卤簿

〔太祖干德元年〕八月庚辰朔按:据《长编》卷四,此是干德元年事。,内出御札,以十一月十六日甲子有事南郊。十一月辛酉,十三日宿斋崇元殿。壬戌,服通天冠、绛纱袍,执镇圭,乘玉辂,卤簿前导,赴太庙宿斋。癸亥,十五日服衮冕,执圭,飨四室。是夕阴翳,及夜分开霁。质明,乘玉辂赴南郊,合祭天地于员丘。礼毕,有司奏还宫当乘金辂,帝曰:「朕欲乘辇,可乎 」侍臣对无背于礼,乃乘辇还。
真宗咸平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礼仪使言:「皇帝自朝元门(出)[乘]玉辂出干元门,至太庙门,礼毕,回(伏)[仗]至南熏门,入干元门。四处并左右金吾仗,与合门对鸾驾前勘箭。请编入仪注施行。」从之。
景德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命殿前指挥使曹灿、都虞候郑诚提点捧日奉宸队及卤簿仪仗使卫,马军副都旨挥使张旻编排卤簿仪仗,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安玉、步军都军头朱显编排捧日奉宸队,步军都军头王栾、郑荣编排仪仗军士。
十一月十六日,诏:「将来出西京,经丽景、金耀门、平头门,改乘小辇,其金玉辂、大辇并由城外过。」初,有司言:至西京,具銮驾仪仗,皇帝乘大辇,而城门卑,欲高广之。帝虑劳人,故有是诏。
十二月三日,礼仪使王钦若言:汾阴路应车驾经由,前三日坊市禁止丧事。从之。陈尧叟等言:硖石程路

多山险,少居舍。诏俟至新安日,驾前军先赴张茅,驾后军马上石壕,令御前忠佐鹿信、韩琼于驾前。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定天书仪仗为一千六百人,初止千人,东封涂中分法驾仪仗,以申崇奉。还至含芳园,以仗卫简省,遂令益数。至是始为定式。赐诸司奉祀职掌装钱衣服。
二十二日,详定所言:「车驾经西京,合用仪仗,其留司太仆寺见管车辂法物,望令先次修饬。又朝觐坛仗卫,请令诸司比御殿例,于法驾内量取戟槊旗旛等陈设。其陪位举人,以曾经省试者充。」并从之。
十年十年:原有眉批:「当是熙宁。」,诏:「南郊行礼乘旧玉辂,还内乘大辇。其新玉辂更不随行。今后准此。」
元丰元年七月二十三日,礼院言:「按仪注,亲祠,皇帝所过之门皆勘箭契。自熙宁四年始罢勘箭,而犹存勘契之礼。若车驾入太庙、皇城、京城门,卤簿前仗已从门入,而天子将至,则复闭中门,稽留玉辂。窃详此礼于众人则通之,于至尊则限之,非所以为顺也。所有太庙及宣德、朱雀、南熏门勘契伏请不行。明堂文德殿门亦乞准此。」从之。
哲宗绍圣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权尚书礼部侍郎黄裳等言:「南郊用大驾卤簿仪仗二万六十一人,明堂夆享用法驾计一万八千八十八人。今亲祀北郊,备物则当用大驾;如以盛暑之月稍减烦文,即依明堂礼用法驾

卤簿,照依南郊用大驾卤簿。」
徽宗政和四年正月二十四日,礼制局言:「夏祭用法驾合乘玉辂,前降去乘大辇指挥,乞赐裁酌。」诏乘玉辂。
二十七日,夏祭大礼使言:「亲郊诏乘玉辂,缘方盛暑,其大安辇亦乞按习,以备供进。」从之。
三月十三日,诏斋宫至方坛往回并乘大辇。
三月二十九日,手诏:「夏祭前一日,备辇辂于宣德门听旨,如值雨,乘逍遥辇。」
五月九日,龙图阁学士、兼侍读蔡攸奏:「有旨令臣夏祭升辂执绥,若御大辇,乞骑从于玉辂之后。」从之。
十日,乘大辇还斋宫,解严放仗,常服还内。
六年,言者谓:「亲祠天地,皆乘玉辂以赴斋宫。自斋宫至坛正当祀事之时,九乘大辇疑非礼意。」下诏讨论。七月五日,礼制局言:「请造大辂,如玉辂之制,唯不饰以玉。所驾之马,其数如之,唯繁缨一就,以称尚质之义。仍建大旗,十有二旒,龙章日月,以协象天之义。至礼毕还斋宫,则御大辇,于礼无嫌。」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七日,礼制局言:「昨讨论大驾六引,开封令、开封牧乘墨车,兵部尚书、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御史大夫乘夏缦。已经冬祀陈设讫,所有驾士衣服尚循旧六引之制,宜行改正。况天子五辂,驾士之服各随其辂之色,则六引驾士之服当亦如之。请墨车驾士衣皁,夏缦驾士衣皁质、绣五色团花,于礼为称。」从之。
【续会要】

淳熙三年十月八日,诏:郊祀干辨排连法驾卤簿仪仗兵队,可更差王明一员。《续会要》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郊祀冕辂冠服

郊祀冕辂冠服

太祖干德元年十一月,大祀南郊。十三日,宿(齐)[斋]于崇元殿。翌日,服通天冠、绛纱袍,执镇圭,乘玉辂,由明德门赴太庙。朝享礼毕,乘辂赴〔南〕郊,斋于帷宫。十六日,冕服,执圭,合祭天地于圜丘。
〔元丰六年〕十一月五日元丰六年:据《长编》补。,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帝服靴袍,乘辇至大次。有司请行礼,帝服大裘,被衮冕以出,至坛中壝门外。殿中监进大圭,帝执以入。
绍圣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权尚书礼部尚书黄裳等言:「南郊朝祭服皆以罗绫为之,今北郊盛暑之月,难用袷服。谨按《月令》,孟夏初衣暑服,孟冬始裘。朝依冕制度改用单衣朝依冕制度:疑当作「请依冕服制度」。。」从之。又言:「天圣《衣服令》:群臣朝服亦用绛纱单衣、白纱中单之制。即将来北郊朝祭服宜用纱为单衣。」诏令通天冠、绛纱袍,虑当暑月令行裁制以上二句当有脱误。,令入内内侍省选差使臣一员同有司详定奏闻。其朝祭服并用单纱。
〔政和三年〕十月三日政和三年: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二补。,诏:「朕若古之训,惟天为大,天下万物无以称之,故先以类而求。祀于圜丘,象其形;奠以苍璧,仿其色;冬日之至,取其时;大裘而冕,法其幽。而未有以体其道。夫天玄而地黄,玄,天道也。朕荷天顾諟,锡以玄圭,内赤外黑,尺有二寸,旁列十有二山。盖周之镇圭,有法乎是。祗天之休,于以昭事上帝而体其道,过周远矣。将来冬

祀,可搢大圭,执玄圭,庶格上帝之心,以敷佑于下民,永为定制。」
四年五月十二日,皇帝亲祭地(方于)[于方]泽。前期一日,尚辇奉御进舆于垂拱殿,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以出,称警跸,如常仪。乘黄令进玉辂于宣德门内,左辅奏请降舆升辂。(玉)[至]斋宫明禋殿前,回辂南向,左辅奏请降辂乘舆。入斋殿,侍卫如常仪。祭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至大次。礼仪使等分立大次前,有司奏请行事。皇帝服衮冕以出,行事。(奏)[奉]礼毕,解严,皇帝(裳)[服常]服,乘大辇还斋宫。鼓吹振作,皇帝升御座,百官称贺。皇帝降座,鸣鞭,殿上侍立官以次退。所司放仗还内,如常仪。
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诏夏祭百官朝祭服用纱。
四月十八日,礼制局言:「按《周礼》,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祀昊天上帝则郊祀是也,享先王则宗祀在其中。盖于大裘,举正位以见配位;于衮冕,举配位以见正位。伏请祀明堂〔服〕衮冕。」从之。
隆兴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太常少卿洪适言:「准已降旨,郊祀回止乘平辇,冠服令礼部官讨论。今讨论,欲视景灵宫、太庙献飨礼例,郊祀毕,皇帝自斋殿服履袍,乘平辇还内,导驾官以常服前导。其奉迎及侍中奏请升辇,参知政事当辇奏请进发等,合于见行仪注内修改。其自青城至大次,并礼毕自大次还青城,每郊系服通天冠、绛纱袍,今乞依上仪服冠袍,乘平辇。」并从之。先是

二月八日,因礼部奏,有旨,将来郊礼除玉辂、逍遥平辇外,余车辇并从省约。至是,适言皇帝以朝服乘平辇,礼容不相称,恐当用大安辇,申审修饰。乃诏(旨)[只]用平辇,而讨论冠服之制。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南北郊坛 北郊坛

南北郊坛

宋初,因旧制,每岁冬至圆丘、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凡四祭昊天上帝,亲祀则并皇地祇位作坛于国城之南熏门外。
绍兴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兵部侍郎程瑀、知临安府王涣、权礼部侍郎王赏、权太常少卿王师心、祠部员外郎兼礼部段拂、兵部员外郎钱时敏、驾部员外郎王言恭、太常丞叶庭珪、太常博士刘嵘、凌哲言:「同共出城相视圜灵地步,今于龙华寺西空地得东西长一百二十步,南北长一百八十步,修筑圜坛。除坛及内壝丈尺依制度使用地步九十步外,其中壝、外壝,欲乞随地之宜,用二十五步,分作两壝,外有四十步。若依先项地步修筑,兵部车辂仪仗、殿前司禁卫皆可以排列。其龙华寺地步修建青城并望祭殿,委是圆备。」从之。
北郊坛
真宗景德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神州坛壝神州:原作「神明」,据后重文改。「神州」谓神州地祇。,中有坑堑及车马之迹,又两壝步数迫隘,不合礼文。望令改择坛位,及依令式封标诸坛外壝,禁人耕垦樵牧。」奏可,即徙坛于方丘之西焉。
八月九日,详定所上言:「祀汾

阴后土,请如封禅,以太祖、太宗并配。又按《开宝通礼》及《义纂》,方丘之制,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阔十六步。设八陛,上等陛广八尺,中等陛广一丈,下等陛广一丈二尺。为三重壝,量地之宜,四面开门。为瘗坎于坛之壬地、外壝之内,方深取足容物。其后土坛望下经度制置使依此修筑,及依社首坛,止用细土泥饰,别无方色。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南北郊坛 北郊

北郊
哲宗绍圣三年八月十七日,礼部言:「再详定(言)[北]郊坛制,高广丈尺已有元丰六年七月朝旨,坛高一丈二尺,设四陛。其除治四面,稍令低下,以应泽中之制,缘深广丈尺别无典礼,自外壝之外,量宜除治,其深广令与壝坛相称。仍于外壝四门外各留道路。其(祀)[祠]祭官孙昭度等度北郊皇地祇坛,东西一十六步,步五尺,凡八十尺。南北如之。周围总六十四步,计积尺三百二十尺。坛身四壁四百五十六尺五寸。看详北郊外壝之外既除治,合稍低下,以应泽中之制。又外壝四门之外当留道路,以备亲祀仪卫经由,其广阔合与外壝门相照。今度南郊东外壝棂星三门,南北共六十二尺,南熏门外御路东西墙壁阔五丈五尺五寸,今所留道路若只与外壝门相照,亦自广六丈有奇,不妨仪卫往来。」从之,仍令工部遣礼直官指画增饰。
四年四月十四日,工部言:「礼直官指画到坛心东西南北各四十尺,上等陛八尺,中等

陛一丈,下等陛一丈二尺,阔一丈二尺。里壝二十五步,墙基三尺;外壝二十五步,墙基三尺。东西南北四方总九百八尺。内除东北两壁别无增展地步外,有(四)[西]壁比旧增出五尺,侵官道;南壁比旧增出一丈三尺,侵官道。三壝墙四门各阔六十二尺。坛身低处将高就低,一例贴筑,并增饰一尺五寸,外有棂星门。外壝之外,量宜除治四面,稍令低下。欲乞自外壝外留五尺除治,阔十丈,以渐至中心,深四尺。择日兴工,合得祭告。」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 南北郊坛 北郊

北郊
其从祭之祇,升四镇海渎与五行五岳同位于第二,而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祇,位内壝之内如故。及坛并饰以黄色。诏令杨戬依此修筑五帝坛。
元丰六年八月,监察御史翟思言:「白帝坛地形北倾,久雨积水,无下地可决。谓宜即高原广阜改制,乞下有司相视。」太常寺请下(详)[祥]符县,命官同郊社令行视闲地改置,从之。
绍圣四年闰二月八日,礼部、工部言:白帝坛宫乞移于庶人园。从之。

真宗景德三年四月此条上原有眉批:「郊坛,重复。」,太常寺言:「神州坛壝,中有坑堑及车马之迹,又两壝步数迫隘,不合礼文。望令改择坛位,及依今式封标诸坛外壝,禁人耕垦樵牧。」奏可,即徙坛于方丘之西焉。八月九日,详定所上言:「祀汾阴后土,请如封禅,以太祖、太宗并配。又按《开宝通礼》及《义纂》,方丘之制,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阔十六步。设八陛,上等陛广八尺,中等陛广一丈,下等陛广一丈二尺。为三重壝,量地之宜,四面开门。为瘗坎于坛之壬地、外壝之内,方深取足容物。其后土坛望下经度制置使依此修筑,及依社首坛,止用细土泥饰,别无方色。」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三 郊祀议论

宋会要辑稿 礼三

郊祀议论
太祖干德元年十一月二十日,太常博士和岘言:「今月十六日亲祀南郊,合飨天地,准画日二十九日冬至祀昊天上帝。谨按《礼记 祭义》云:『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恭。』又按《开元礼义纂》云:『当禘夆之月,不行时飨,以大包小,礼所从也。』望依礼令权停南至之祀。」诏可。
仁宗景佑五年十月九日,天章阁侍讲贾昌朝言:「伏 南郊前一日,皇帝谒景灵宫,荐飨讫,乃斋于太庙。次日朝飨讫,斋于南郊。以臣所见,朝庙之礼,本告以配天飨侑之意,合于旧典,所宜奉行。其景灵宫朝谒,盖沿唐世太清宫故事,有违经训,(因)[固]可改革。欲望将来朝庙前未行此礼,候郊祀礼毕,驾幸诸寺观日,首诣(灵景)[景灵]宫谢成,如下元朝谒之仪。所冀尊祖事天,礼简诚至。」诏礼仪使与太常礼院详定以闻。礼仪使等言:「参详真宗崇奉圣祖,营建宫馆,每行郊祭,必亲荐飨。陛下五经郊籍,并修比礼,今如俟郊礼毕依下无朝拜,则大为简略;如别择日备仗卫宿斋亲谒,又诚烦并。况尊祖之地,务极严祗,欲望且依旧例。」从之。


淳化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有事南郊。前祀十日,皇太子许王薨,太宗以郊祀俯逼,礼有不便,命宰臣集议,改用来年正月上辛。
神宗元丰元年八月二十九日,郊社令辛公佑言:「北郊坛壝虽存,而修饰不严,与小祀诸坛相对,无以别异,况岁久经雨,陛级低垫。伏见圜丘用石灰泥饰,及社稷宫

垣皆瓦木营建,欲乞参酌典礼,依(放)[仿]增修。」从之。
元丰三年六月九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奉诏详定燔柴方位。臣等考之,三代礼文皆不经见。谨按《后汉志》,郊祀既送神,燔俎实于坛南巳地。晋贺循议积柴之坛,宜于神坛南二十步丙地,当太微明堂之位。唐礼因之,柴坛在圜丘南内壝之外丙地。今来燎坛元在丙地,已应古制。」诏从之。
元丰六年七月九日,尚书礼部言:「太常寺修定北郊坛制,方丘三成,级高四尺,上阔十六步。设八陛,上级陛广八尺,中级陛广一丈,下级陛广一丈二尺。三壝,每壝各二十五步。并祀仪,皇地祇旧坛制八角三成。看详坛制既为方丘,难设八陛,乞别选泽中之丘以为方坛,高六尺,设四陛。」诏下集议,而太常寺又言:「方丘坛制度皆不经见。后汉为四陛,高六尺。陈宣帝坛坛高一丈二尺,隋唐皆为八陛。《周礼》『以黄琮礼地』,郑氏注:『琮八方,象地。』则坛制八陛,固有所本。本部再详,《周礼》祭地以方丘,且在泽中,乃是经据。汉制设四陛,高六尺,其法可用。盖坛之四旁各设一陛,则四陛与方坛,于礼为宜。又其崇六尺,去地未远,且有亲地之意。」诏以礼部、太常寺所定,坛高一丈二尺,设四陛,余依所请。


元佑七年三月十八日,礼部言:「尚书左丞许将奏:『伏以三岁冬至,天子亲祠, 享宗庙,祀天圜丘。而其岁夏至方泽之祭,乃止遣上公,则是皇地祇遂永不在亲祀之典。此大阙礼也,不可不议。伏望博诏儒臣,讲求典故,斟酌其宜,明正祠典。』今检会元丰六年五月八日敕:太常寺修定到郊祀之岁夏至皇帝亲诣北郊祭皇地祇于方丘仪,并上公摄事仪,诏依所定。今看详:如遇郊祀之岁,亲祠方丘及摄事,并合典礼之正。所有亲祠北郊之岁,南郊圜丘于理亦合以上公摄事;及改乐舞,亦乞一就修定仪注。如此,则更无可议,伏乞更不聚议。」又礼部郎中崔公度言:「许将建言,南郊合祭天地非礼。窃见累次集议未合,将来南郊或别行大礼,乞只用资政殿学士陈荐建言,依旧合祭天地,并从祀百神。」公度又言:「谨按《周颂 昊天有成命》之序曰:『《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又《周礼》:『冬至(记)[祭]昊天上帝于圜丘,夏至祭皇地祇于方丘。』汉武帝《郊祀歌》曰:『惟泰元尊,媪神蕃厘。经纬天地,作成四时。』又曰:『涓选休成,天地并况,惟余有慕。爰熙紫坛,思求厥路。』又曰:『上天布施后土成,穰穰丰年四时荣。』皆合祭天地于南郊之辞也。《周颂》合祭,礼之情也;《周礼》特祀,礼之文也。文必有情,情必有文,然则祭祀天地,或合

或特,系于时君,而礼则一也。今特祀难行,即当依旧合祭,并依祖宗旧仪,为圣朝万世不刊之典。」诏令侍从官及尚书、侍郎侍郎:原作「舍人」,据后文改。、给舍、台谏、礼官集议以闻。
九月十二日,三省以翰林学士顾临等郊祀议进呈,太皇太后曰:「宜依仁皇、先帝故事。」吕大防曰:「天地之祭,自汉以来,分合不一。唐天宝后,惟天子亲祠,乃合祭于南郊,其余时祀并依礼分祭。国朝以来,大率三岁一亲郊,并祭天地、宗庙,因行赦宥于天下,及赐诸军赏给。遂以为常,亦不可废,虽欲岁岁亲行南北二郊之礼,乃不可得。今诸儒献议,欲用礼官前说,南郊不设皇地祇位,唯祭昊天上帝,不为无据,但于祖宗权宜之制,未见其可。」苏颂曰:「伏见仁宗皇帝九郊,皆合祭天地。先皇帝四郊,三郊合祭,惟元丰六年用礼文所参议,止祀上帝,而北郊虽已从所议修定仪注,未及亲行。今年南郊,望准故事。」苏辙曰:「议者持合祭、别祭二说,各有所据,若非朝廷酌量事体轻重大小,断自圣意,臣恐无所折衷。自熙宁十年神宗皇帝亲祀南郊,合祭天地,今十五年矣,皇帝即位又已八年,未尝亲见地祇,乃朝廷阙典,不可不讲。」范百禄曰:「祖宗皆遵故事,每遇南郊,合祭天地。神宗皇帝圣学睿断,必以为圜丘无祭地之理,遂诏详定礼文所考求先王典礼。至元丰六年,南郊止祀上帝,配以太祖。《礼记》曰:『有其废之,莫可举也。』先帝所废,稽古据经,未可轻改。臣以为

先帝之诏、先王之典,朝廷所宜遵守而行。」梁焘曰:「典礼重事,宜更熟加讲议」。
十四日再进呈,大防曰:「先帝因礼文所建议,遂令诸儒议定北郊祀地之礼,然未经亲行。今来皇帝临御之始,当亲见天地,而地祇独不设位,恐亦未安。况前代人君亲祠并祭,多缘便于己事。本朝祖宗则不然,直以恩霈四方,庆赉将士,非三岁一行,则国力有限。今日须为国事,勉行权制,候将来议定北郊制度,及太庙享礼,行之未晚。」范百禄曰:「祖宗圜丘合祭,皆是循用后代权时之制。至神宗皇帝元丰六年,南郊不合祭地示,乃是复行先王典礼,今已着为太常寺元佑令。昨来夏至已诏吕大防以上公摄事祭地于北郊,况祭不欲数,今冬至圜丘地示未合再祭。」大防又曰:「范百禄之言虽是,典礼未易遽行,盖为国事。」太皇太后曰:「大防之言是也,非不知此,盖为国家事尔。」颂曰:「古者人君嗣位之初,必郊见天地。今皇帝初郊而不祀地,恐未合古。然而先王典礼未必尽同,且虞夏之礼,商周亦不相袭,商周非欲变虞夏,盖质文异尚,礼亦从其宜也。至如唐虞之世,一岁四巡方岳,遍祀群神;夏商则五载一巡狩;成周十二年乃遍,仍不常行。岂是尽行先王典礼 况三代去今,年益远,非商周去虞夏之比,而国朝制作,多循汉唐之旧,郊丘宗庙之祀,典章仪物之盛,恩霈赉予之费,事与古异,岂胜变复 今以皇帝初郊,依熙宁十

年故事合祭天地,俟将来过郊礼,再下有司举行先帝诏旨,详议南北郊祭,亦未为晚。」辙曰:「《周礼》一岁 祀天地,皆王者亲行。自汉唐以来,礼文日盛,费用日广,故一岁 祀,不可复行。唐明皇天宝初,始定三岁一亲郊,于致斋之日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庙,然后合祭天地,从祀百神。所以然者,盖谓三年一行大礼,若又不 ,则人情不安。此近世变礼,非复三代之旧,而议者欲以三代遗文参乱其间,亦失之矣。今别祭之议,有欲当郊之岁皇帝先以夏至亲祀北郊者,有欲移夏至之祀行于十月者,有欲三年祀天、三年祀地者。然夏至暑雨方作,以行大礼,势必不可;夏至之礼行于孟冬,其为非周礼,与冬至无异,而数月之间,再举大事,力何以堪 若天地之祀互用三年,则天地均为六年乃获一祭,而以地废天,以卑略尊,尤为不顺。」郑雍曰:「合祭天地,自汉唐以来行之。本朝六圣,亦皆合祭,元丰六年方特祀昊天上帝。然而自古帝王受命之初,未尝不郊见天地者。」大防又曰:「适所奏陈,恐禁中未尽见本末。」于是条具祖宗以来郊祀次数,及临等所议进入。太皇太后宣谕曰:「皇帝即位以来,未曾亲祀天地,今行合祭,不为无名。」大防曰:「臣等议,欲缘皇帝郊见之始,特设地祇位于圜丘,则于先帝议行北郊之礼并不相妨。今蒙圣谕,正如众议,欲依此令学士院降诏。」及言致斋日躬行庙享,亦未合礼,欲于诏

中令议官与北郊事并议施行。乃降诏设皇地祇位于南郊。
先是元丰中,详定郊庙礼文所建议:亲郊之岁,设皇地示位于圜丘,并祭非礼。有诏下议,而议者或以当郊之岁,冬、夏至日,分祭南郊、北郊,以军赏为二,而分给之;或以致斋三日,郊庙各一日而祀 ;或欲于圜丘之傍,别营方丘而望祭;或以夏至盛暑,天子不可亲祭,改用十月;或欲亲郊圜丘之岁,夏至日遣上公摄事于方丘。先帝诏曰:定亲祠北郊如南郊仪,并定上公摄事之礼。至元佑五年,尚书右丞许将建言:「三岁冬至,天子亲祠, 享宗庙,祀天圜丘;而其岁夏至方泽之祭,乃止遣上公,即是皇地祇遂永不在亲祠之典。此大阙礼,不可不议。」始诏侍从官及尚书、侍郎、给舍、台谏、礼官集议。既而临等八人议:宜如祖宗故事合祭天地,俟将来亲行北郊之礼,则合祭可罢。吏部侍郎范纯礼等二十人议:天地重祀,不宜数有废举。昨罢合祭,既已合礼,而又纷更,恐失尊事神祇之意,请依先朝诏旨施行。权兵部侍郎杜纯请于苑中设望祠位杜:原作「社」,据《长编》卷四七七改。,置权火于坛所,俟躬祠南郊之岁,则夏至北郊上公摄事,每献举权火,望拜。权工部侍郎王钦臣议:宜如祖宗故事并祭天地,一次申谢丕贶。中书舍人孔武仲等议:请南郊专祀上帝,而间以孟冬诣北郊亲祠。改先帝北郊之仪仪:原作「议」,据《长编》卷四七七改。。冬至祀天,夏至祭地,先王之制也,先帝是正礼典,至是犹复合议,唯苏

颂议论稍有经据,颇合礼典。
十八日,诏曰:「祖宗以来,郊庙常祀皆以时遣官摄事,惟三岁一行亲郊之礼,因 享庙室,并祭天地于圜丘。昨因详定郊庙礼文所建议,亲祠合祭,不应古义,先帝有诏,定亲祭北郊之仪。命下而未果行,是岁圜丘罢设皇地祇位,而庙享尚循权制。今朕以临御之初郊见上帝,因得躬享太庙,然地祇大祀,独阙不讲。深惟王者察于事地,义不可缓,其今岁圜丘,宜依熙宁十年故事,设皇地祇位,以申始见之礼。候亲祠北郊,依元丰六年五月八日指挥,宜令有司择日遣官奏告施行。仍候礼毕日,依前来指挥,集官详议将来亲祀北郊合行事件,及郊祀之岁庙享典礼闻奏。」
十月四日,礼(新)[部]侍郎曾肇言:「伏 诏书,冬至南郊宜设皇地祇位,以严并况之报。此盖陛下急于亲祭地祇,不待考正典礼,遽下此诏。然臣窃详诏旨,亦云合祭不应古义,今则设皇地祇位于南郊,乃是复行合祭礼。既以为非,又自行之,一诏之中,前后违戾。诏书又云:『厥后躬行方泽之祀,则修元丰六年五月之制。』是则异时北郊礼行,合祭复罢。天地大祀,国家重事,而轻易变更,颇类儿戏,废置神位,几于奕棋。臣伏思陛下之意无他,以谓王者父天母地,尊亲并行,即位以来,亲见上帝,而未及地祇,恐乖明察之义。又为议者所惑,以谓五月祭地,必不可行,则是长阙事地之礼,故因南郊并举地祭,欲

以致诚敬于大祗尔。以臣所见,欲以致诚,反近于怠;欲以致敬,反近于渎。何则 南郊非欸地之处,冬至非见地之时。乐以圜锺为均,其变以六,非致地祇之音;燔柴升烟,非祭地祇之礼。不问神之享与不享,姑欲便于人事,不近于怠乎 今世之人家有尊长,所居异宫,子弟致敬,必即其处,尚不敢屈致一堂,况天子事地,可不如家人之礼哉!前日以合祭为非而罢之,今日复行,异日复罢,谓神无象,废置自由,不近于渎乎!陛下志在诚敬,而所行反近于怠且渎,此无他,为陛下谋者以古为迂,率意改作,务从苟且从:原脱,据《长编》卷四七七补。,趣便一时故也。臣愚不达时变,切为陛下痛惜之。陛下即位八年,两行明堂大享之礼,今兹有事南郊,凡与天神,举皆从祀,次第行之,则将来郊祀之岁,亲祠北郊,并及地理诸神,固未为晚,何苦遽为此举,以涉非礼之议哉!况五月祭地,前世之所尝行,本朝开宝中亦曾四月行雩祀之礼。古人尚以六月出师,孰谓夏至有不可行礼者哉 伏愿速降德音,收还前诏,今冬南郊礼毕,即命有司择定亲祠北郊仪物,令斟酌时宜,省去繁文末节,以从简便,俟至郊祀之岁,断在必行。如此,则于承事神祇,不失诚敬,先帝已正礼文,不至无名改作,万世之后,以谓复行先王祭地之礼自陛下始,不亦善乎 臣蒙恩擢备从官,职在典礼,朝廷举措得失,臣与其责。故自闻诏以来,彷徨累日,言之则为逆旨,不言则

为失职。熟虑再三,宁以逆旨获罪,不敢失职,以负陛下任使也。是以罄竭狂愚,触犯忌讳,庶几万一有补圣明,则臣虽受重诛,所不敢避。唯陛下留神省察,不胜幸甚。」


元佑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礼部尚书苏轼言:「恭 陛下近者至日亲祀郊庙,神祇飨荅,实蒙休应。然则圜丘合祭,允当天地之心,不宜复有改更。窃惟议者欲变祖宗之旧,圜丘祀天而不祀地,不过以谓冬至祀天于南郊,阳时阳位也,夏至祀地于北郊,阴时阴位也,以类求神,则阳时阳位不可以求阴也。是大不然。冬至南郊既祀上帝,则天地百神莫不从祀。古者秋分夕月于西郊,亦可谓阴时阴位矣;至于从祀上帝,则冬至而祀月于南郊,议者不以为疑。今皇地祇亦从上帝而合祭于圜丘,独以为不可,则过矣。《书》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 于 神。』舜之受禅也,自上帝、六宗、山川、 神莫不毕告,而独不告地祇,岂有此理哉 武王克商,庚戌柴望。柴,祭上帝也;望,祭山川也。一日之间,自上帝而及山川,必无南北郊之别也,而独略地祇,岂有此理哉 臣以此知古者祀上帝,并祀地祇矣。何以明之 《诗》之序曰:『《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此乃合祭天地,经之明文。而说者乃以比之丰年秋冬报也,曰秋冬各报,而皆歌丰年,则天地各祭而皆歌《昊天有成命》也。是大不然。《丰年》之诗曰:「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歌于秋可也,歌于冬亦可

也。《昊天〔有〕成命》之诗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于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终篇言天,而不及地。颂,以告神明也,未有歌其所不祭,祭其所不歌也祭其:「祭」字原脱,据《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五补。。今祭地于北郊,独歌天而不歌地,岂有此理哉 臣以此知周之世祀上帝此:原脱,据《长编》卷四八一补。,则地祇在焉。歌天而不歌地,所以尊上帝,故其序曰『郊祀天地』也。《春秋》书『不郊,犹三望』,《左氏传》曰『望,郊之细也』。说者曰:三望,泰山、河、海,或曰淮、海也,又或曰分野之星及山川也。鲁,诸侯也,故郊之细及其分野山川而已。周有天下,则郊之细独不及五岳、四渎乎 岳、渎犹得从祀,而地祇独不得合祭乎 秦燔诗书,经籍散亡,学者各以意推类而已,王、郑、贾、服之流未必皆得其真。臣以《诗》、《书》、《春秋》考之,则天地合祭久矣。议者乃谓合祭天地始于王莽,以为不足法。臣窃谓,礼当论其是非,不当以人废。光武皇帝,亲诛莽者也,尚采用元始合祭故事。谨按《后汉书 郊祀志》:建武二年初制郊兆于洛阳,为圜丘,八阶,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皆南乡西上。此则汉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又按《水经注》:『伊水东北至洛阳县圜丘东,大魏郊天之所。准汉故事为圜丘坛,八阶,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此则魏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唐睿宗将有事于南郊,贾曾议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郊之与庙,皆有禘也。禘于庙,则祖宗合食于太祖;禘于郊,则地祇群望皆

合食于圜丘,以始祖配享。盖有事之大祭,非常祀也。《三辅故事》:祭于圜丘,上帝、后土位皆南面。则汉尝合祭矣。』时褚无量、郭山恽等皆以曾言为然。明皇天宝元年二月,敕曰:『凡所祠享,必在躬亲,朕不亲祭,礼将有阙。其皇地祇宜就南郊合祭。』是月二十日,合祭天地于南郊。自后有事于圜丘,皆合祭。此则唐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今议者欲冬至祀天,夏至祀地,盖以为用周礼也,臣请言周礼与今礼之别。古者一岁祀天者三三:原作「二」,据《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五改。,明堂享帝者一,四时迎气者五,祭地者二,享宗庙者四。此十五者皆天子亲祭也。而又朝日、夕月、四望、山川、社稷、五祀及 小祀之类,亦皆亲祭,此周礼也。太祖皇帝受天眷命,肇造宋室,建隆初郊,先享宗庙,乃祀天地。自真宗以来,三岁一郊,必先有事景灵宫,享太庙,乃祀天地。此国朝之礼也。夫周之礼,亲祭如彼其多,而岁岁行之,不以为难;令之礼,亲祭如此其少,而三岁一行,不以为易。其故何也 古者天子出入,仪物不繁,兵卫甚简,用财有节,而宗庙在大门之内,朝诸(候)[侯],出爵赏,必于太庙。不止时祭而已,天子所治,不过王畿千里,唯以斋祭礼乐为政事,能守此,则天下服矣。是故岁岁行之,率以为常。至于后世,海内为一,四方万里皆听命于上,机务之繁亿万倍于古,日力有不能给。自秦汉以来,天子仪物,日以滋多,有加无损,以至于今,非复如古之简易也。今之所行,皆非

周礼。三年一郊,非周礼也。先郊二日而告原庙,一日而祭太庙,非周礼也。郊而肆赦,非周礼也。优赏诸军,非周礼也。自后妃以下至文武官皆得荫补亲属,非周礼也。自宰相、宗室以下至百官皆有赐赉,非周礼也。此皆不改,而独于地祇则曰周礼不当祭于圜丘,此何义也哉!议者必曰:今之寒暑与古无异,而宣王薄伐玁狁,六月出师,则夏至之日何为不可祭乎 臣将应之曰:舜一岁巡四岳,五月方暑而南至衡山,十一月方寒而北至常山,亦今之寒暑也,后世人主亦能行之乎 周所以十二岁一巡者,唯不能如舜也。夫周已不能行舜之礼,然则后世岂必能行周礼乎 天之寒暑虽同,而礼之繁简则异,是以有虞氏之礼,夏有所不能行,夏、商之礼,周有所(有所)不能用,时不同故也。宣王以六月出师驱逐玁狁,盖非得已,且吉父为将,王不亲行也。今欲定一代之礼,为三岁常行之法,岂可以六月出师为比乎 议者必又曰:夏至不能行礼,则遣官摄祭,亦有故事。此非臣之所知也。《周礼 大宗伯》:『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郑氏注曰:『王有故,则代行其祭事。』贾公彦疏曰:『有故,谓王有疾及哀惨皆是也。』然则摄事非安吉之礼。后世人主不能岁岁亲祭,故命有司行事,其所从来久矣。若亲郊之岁遣官摄事,是无故而用有故之礼也。议者必又曰:省去繁文末节,则一岁可以再郊。臣将应之曰:古者以亲郊为常

礼,故无繁文;今世以亲郊为大礼,则繁文有不能省也。若帷城幔屋,盛夏则有风雨之虞。陛下自宫入庙,自庙出郊,冠通天,乘大辂,日中而舍,百官卫兵,暴露于道,铠甲具装,人马喘汗,皆非夏至所能堪也。王者父事天、母事地,不可( )[偏]异,事天则备,事地则简,是于父母有隆杀也,岂得以为繁文末节,而一切欲省去乎 国家养兵,异于前世。自唐之时未有军赏,犹不能岁岁亲祠。天子出郊,兵卫不可简省,大辂一动,必有赏给。今三年一郊,倾竭帑藏,犹恐不足,郊赉之外,岂有复加 若一年再赏,国力将何以给 分而与之,人情岂不失望 议者必又曰:三年一祀天,又三年一祭地。此又非臣之所知也。三年一郊,已为疏阔,若独祭地而不祭天,是因事地而愈疏于事天,自古未有六年一祀天者。如此,则典礼愈坏,欲复古而背古益远,神祇必不顾享不:原作「有」,据《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五改。,非所以为礼也。议者必又曰:当郊之岁,以十月神州之祭易夏至方泽之祀,则可以免方暑举事之患。此又非臣之所知也。夫所以议此者,为欲举从周礼也。今以十月易夏至,以神州代方泽,不知此周礼之经耶 抑变礼之权耶 若变礼从权而可,则合祭圜丘何独不可乎 十月亲祭地,十一月亲祭天,先地后天,古无是礼。而一岁再郊,军国劳费之患尚未免也。议〔者〕必又曰:当郊之岁,以夏至祀地祇于方泽,上不亲郊而通权火,天子于禁中望祀。此又非臣之所知

也。《书》之望秩,《周礼》之四望,《春秋》之三望,皆谓山川在四郊者,故远望而祭也。今所在之处,俛则见地,而云『望祭』,是为京师不见地乎 此六议者,合祭可否之决也。夫汉之郊礼尤与古戾,唐亦不能如古。本朝祖宗钦崇祭祀,儒臣礼官讲求损益,非不知圜丘、方泽皆亲祭之为是也,盖以时不可行,是故参酌古今,上合典礼,下合时宜,较其所得,已多于汉唐矣。天地宗庙之祭皆当岁 ,今不得岁 ,是故 于三年当郊之岁;又不能于一岁之中再举大礼,是故 于三日。此皆因时制宜,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并祀不失亲祭,而北郊则必不能亲往,二者孰为重乎 若一年再郊,而遣官摄事,是长不亲事地也。三年间郊,当祀地之岁而暑雨,不可亲行,遣官摄事,则是天地皆不亲祭也。夫分祀天地,决非今世之所能行,议者不过于当郊之岁祀天、地、宗庙,分而为三耳耳:原作「年」,据《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五改。。分而为三,有三不可:夏至之日,不可以动大众、举大礼,一也。军赏不可复加,二也。自有国以来,天地宗庙,唯享此祭,累圣相承,唯用此礼,此乃神祇所歆,祖宗所安,不可轻动,动之则有吉凶祸福,不可不虑,三也。凡此三者,臣熟计之,无一可行之理,伏请从旧为便。昔西汉之衰,元帝纳贡禹之言毁宗庙,成帝用丞相衡之议改郊位,皆有殃咎,着于史策,往鉴甚明,可为寒心。伏望陛下览臣此章,则知合祭天地乃是古今正礼,本非权宜,不独

初郊之岁所当施行,实为无穷之典。愿陛下谨守太祖建隆、神宗熙宁之礼,无更改易,郊祀庙享,以亿宁上下神祇。仍乞下臣此章,付有司集议,如有异论,即须画一,解破臣所陈六议,使皆屈伏,上合周礼,下不为当今军国之患。不可但执周礼,更不论今可与不可施行。所贵严祀大典,以时决定。取进止。」贴黄称:「唐制,将有事于南郊,则先朝献太清宫,朝享太庙,亦如今礼先二日告原庙,先一日享太庙。然议者或亦以为非三代之礼。臣谨按,武王克商,丁未祀周庙,庚戌柴望,相去三日。则先庙后郊,亦三代之礼也。」诏令集议闻奏。


【章如愚《考稿》】
宋朝自仁宗以来,三岁一郊,始为定制。明道、嘉佑间,又有恭谢天地之礼,即大庆殿行之,如明堂故事。

〔元佑八年〕四月十一日元佑八年:据原眉批及《长编》卷四八三补。,诏曰:「朕闻五帝不相沿乐,三王不相袭礼,世有损益,因时制宜。惟我祖宗严奉郊庙,当遣官摄事,皆考合于前文;唯奠玉亲祠,自裁成于大礼。每以三岁,对越二仪,咸秩百神,大赉四海。迄先帝元丰之末,讲方丘特祭之仪,盖将补一代之阙容,振百王之坠典。朕惟菲德,嗣守丕基。列圣已行,谨当遵奉;先朝未举,惧不克堪。是以昔岁仲冬,竭诚大祀,神祇享荅,祖考燕宁。前诏有司,载加集议,犹欲咨度诸儒之论,稽参六艺之文。然理既不疑,则事无可议,断自朕志,协于佥言,祗率旧章,永为成式。今后南郊合祭天地,依元佑七年例施行,仍罢礼部集官详议。」
(诏)[绍]圣元年五月十四日,右正言张商英言:「议理之在人心,礼文之出人情,舍六经无以折衷其是非。事有不幸而不经见,则因时损益可也。经训坦明,而故违之,此在先王之法,谓之乱名改作,诛而不赦者也。先皇帝以历代典礼讹谬,置详定礼文所,考合异同,讲废兴坠。谓天地合祭非古也,据经而正之。元佑之臣乃率其私意, 荡前美,既画权且合祭指挥于前,苏轼又发六议于后,太常博士陈祥道又以《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之诗为合祭不可破之论。或折详道曰:审如子言,则春夏祈谷于上帝,岂以夏祈而合于春乎 时迈

巡守,而祀四岳、河、海也,诗曰『允犹翕河』,岂以海、岳之祀而合于河乎 祥道屈,无以对,而六议方且下礼部集官详议。乃下手诏曰:『先朝未举,惧不克堪。理既不疑,事无可议。断自朕志, 于佥言。』谓佥言 同,则范百禄何以执议不从 盛陶、宇文昌龄何以为苏轼所责 曾肇、朱彦何以求去 欲乞再下礼部议。」诏令尚书礼部、太常寺同共详议闻奏。
十八日,御史中丞黄履言:「南郊合祭,自古无有,止因王莽 事元后,遂跻地位,同席共牢。逮于先帝,始厘正之。陛下初郊,大臣以宣仁同政,复用王莽私意,合而祀之,渎乱典礼。而进言者既陈殃咎以动之,又条六议以实之,且谓古今之正礼,不独初郊可行,实为无穷不刊之典。臣详其说,大 以夕月西郊、《昊天有成命》为得其要,而不知天地定位不可为一,故自日而降,始得从祀。《记》曰『大报天而主日』,是也。至《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之诗,终萹虽不言地,而其用可通,是以序兼言之。亦犹《天作》祀先王先公诗不言先公,《般》巡守祀四岳河海诗不言海,其旨皆同。由是推之,天地不可合祭,亦昭然矣。」诏送尚书礼部、太常寺。
权礼部侍郎盛陶、员外郎韩治、太常丞王谊、博士许彦、刘逵、傅楫等言:「今略具元丰以来及元佑臣僚论议本末。元丰元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奏:『本朝亲祀上帝,即设皇地祇位,虽尽其恭事之诚,而稽之典礼,有所未合。』送本所详定合更改

礼文闻奏。陈襄议:『既罢合祭,则南北二郊自当别祀。请每遇亲祠之岁,先以夏日至祭地祇于方丘,然后以冬日至祀昊天于圜丘。』李清臣议:『常岁有司摄事于南郊,亦不合祭。其合祭之意,止缘亲祠欲 及尔。乞每遇亲郊,宿太庙以告,宿北郊以祭,宿南郊以祀。』王存议:『备物而后动,不可以不相天时。历代祀天地之月率皆不同,若间有事于北郊,用孟冬纯阴用事之月,理无不可。』陆佃议:『郊后必有望祭,请冬至亲祠,因即圜丘之北别祠地祇。』张璪议:『谓宜即郊祀之岁,于夏至之日,盛礼容,具乐舞,遣冢宰摄事。』陈荐议:『夏至方丘之祀,于今决不可躬行。虽然大备礼乐,上公摄事,则恐此议亦未能与古合也。况天子父事天,母事地,既亲礼天神,而不亲礼地祇,质之情文,深恐于义未安。乞且循用旧制。』曾肇议:『国朝以来,三岁一见天地祖宗,未尝废阙。今冬至若罢合祭,而夏至又以有司摄事,则不复有亲祭地祇之时。于事天则躬行,于事地则遣官以往,其于父天母地之义若有隆杀。愿亲祀南郊之岁,以夏至日备礼躬欸北郊,以存事地之义。』顾临等议:『恐北郊之礼未及亲行,徒崇空文,则天子长无亲事地之礼。请合祭如祖宗故事。』孔武仲等议:『乞检会王存奏议,以孟冬诣北郊行亲祠之礼。』杜纯议:『遇北郊上公摄事,请于后苑中设望祠位,举权火以望拜。臣等以谓,宜用先帝北郊仪,以时躬行,罢

去合祭之礼。』太常少卿王子韶议:『《周礼》,夏日至祭地于方泽。圣人制礼,垂训万世,不易之典。元丰六年修定皇帝亲祠北郊祭皇地示于方丘,并上公摄事等仪,已在有司,望举而行之。』」


〔绍圣〕二年正月十四日绍圣:据《文献通考》卷七六补。又,此条上原有眉批云:「此或是元丰二年,应查。」「案《宋史》,三省议礼在绍圣时。」,三省言:「合祭既非礼典,但盛夏之月祭地示,必难亲行。」诏令翰林学士、尚书、侍郎、两省、台谏官、礼官同议如何可以亲行祭地之礼,然后可罢合祭。曾布言:「天地宗庙四时皆有祭,未闻盛夏可以废祭祀也。若谓议可以亲祀北郊,然后可罢合祭,则先帝罢合祭为不当矣。」四月,翰林学士钱勰、刑部侍郎范纯礼议:「先帝亲祠之诏,所宜遵守,但当斟酌时宜,省去繁文末节,以行亲祠之礼,无不可为。若谓盛夏之月天子必不可出郊,即姑从权变礼,以循祖宗故事。」吏部侍郎韩宗师、兵部侍郎王古议:「陛下郊见之初,既已诏举合祭,若不先亲祠北郊,而遽罢合祭,则遂阙事地之礼。宜如祖宗旧制,及前已降诏旨,南郊合祭为便,俟已亲祠北郊,然后可罢合祭。」权户部侍郎李琮议:「祭地之礼若能削去浮费,敦正古典,追复三代,诚为尽美。若以乘舆出郊,而暑雨不常,理难预度,六军仪卫、百官车服势难减损,三代典礼或难全复,则合祭权宜,亦难轻罢。」太常博士傅楫议:『古者斋庄虔肃,以事天地,苟可致恭,不敢少怠,岂以暑暍,遂废大礼 又况往返于将旦,展痴于未明,而暑暍非患也,愿陛下果断力行之。」殿中侍御史井亮采、监察御史常安民等议:乞且依祖宗旧典合祭。给事中

虞策、权给事中刘定、中书舍人盛陶、太常少卿黄裳议:「权用十月亲祭皇地示于北郊,以从世宜,不失先王制礼以类飨神之意。」吏部侍郎丰稷议:「若祭地示,比祀昊天之礼,则盛夏之月难以亲行。欲乞郊祀之岁,于夏至前三日,皇帝御文德殿致斋,遣官奏告太庙,其行事、陪祠官如常(议)[仪]。至日五更一点,皇帝乘法驾出宣德门,诣北郊斋殿,俟质明行事。比幸(全)[金]明池稍加仪卫,礼毕还宫,不甚炎溽。若遇阴雨,大庆殿可陈望祭之礼。」中书舍人盛陶议:「元丰中王存议以十月祭地,臣窃以谓最近于古。以纯阴用事之月而祭地示于北郊,于求阴之义不为过也。」起居舍人叶祖洽议:「以谓:「北郊之祠,主于事地。所有太庙、景灵宫,自可差官摄事。皇帝致斋于文德殿,前事一日夙兴至郊外斋宫,次日五鼓行事,质明礼毕还内。则是乘舆宿外,不过一日,无惮暑之虞,于理为可。」户部尚书蔡京、礼部尚书林希、翰林学士蔡卞、御史中丞黄履、工部侍郎吴安持、秘书少监晁端彦、侍御史翟思、殿中侍御史郭知章、正言刘拯、监察御史黄庆基、董敦逸等议:「先皇帝考协先王,遂罢合祭,修北郊祀地之文,更定仪注。遹追来孝,正在今日。而议者乃复于此尚持二三之说,谓盛夏之月不可躬祠,且当合祭,违先皇帝之诏,此臣等所未喻也。又或以谓,当用孟冬纯阴之月。神州地示出于谶纬,郑氏祖而用之,腐儒臆决,无

所经见。今奉祀大示,而欲更用此礼,亦臣等所未喻也。盖地示,大祀也,而夏至之日,先王之所当行,迄魏、周、隋、唐之君,亦有能行之者,奚独至今而疑之 伏请罢合祭天地。自后间因大礼岁,以夏至之日亲祠北郊,其亲祠北郊岁更不亲祠南郊。」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诏曰:「朕惟先王之祀天地,其时物器数各以其象类求之。故以阳求天,祀于冬至之日,以阴求地,祭于泽中之丘,载于典经,其义明甚。而合祭之论特起于腐儒之臆说,历世袭行,未之有改。先皇帝以天纵大智,缉熙王度,是正百礼,以交神明,遂定北郊亲祠之仪,将举千载已坠之典。虽甚盛德,无以复加。乃者有司不原本指,尚或固陋。肆予冲人,嗣有令绪,仰惟先志,其敢忽忘!宜罢合祭,自今间因大礼之岁,以夏至之日躬祭地祇于北郊。应缘祀事仪物及坛壝、道路、帷宫等,宜令有司参酌,详具以闻。」盖用蔡京等议,然北郊亲祠,终帝世未克举云。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八月十八日,起居郎周常言:「亲祠南郊岁,其夏至日祭皇地祇。元丰四年四月十三日奉诏修定上公摄事仪。今来亲祀北郊之岁,冬至祠昊天上帝,即未有上公摄事指挥。兼遇明堂、夆飨、籍田等大礼,不及亲祠天地,并合以上公摄事。」诏令礼部、太常寺详议,修定仪制闻奏。


宁宗嘉定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臣僚言:「伏 郊禋在即,陛下祗奉神示,其纯诚固有以昭格矣;而躬行盛德,又自足以上当天心,不惟致敬于练日告虔之时也。然臣以为,一人致其精一于上,必百官有司骏奔无射而不匮于下,斯可以咸助圣德,而潜通于且幼冥,自然神示降格,而福禄之来下也。《周颂》有曰:『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春秋传》曰:『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祭者,荐其敬也,荐其美也,臣请得而详陈之。商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此祭宗庙之文也。而周家祀天祭地,奏黄锺,歌大吕,奏太簇,歌应锺,其为诏告于天地之间则一也。乐工、瞽师,盖声音之所自出。今登歌之乐列于坛上,簉于上龛,盖上帝、地祇、太祖、太宗并侑之侧也;而宫架之乐列于午 之下,则百神之所同听也。夫乐莫尚于和平,以平时 祀言之,丝竹管弦,类有断阕,未知今复何以戛击搏拊 鼓吹佾舞之工盖数百人,窭人贱工,安能蠲洁 而无请系萧合 名之人亦与其间,垢秽扰杂,殆不可辨。此不可不严者一也。周人尚臭,灌用郁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故〕既灌然后迎牲。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故既奠然后膻芗。此祭宗庙

之文也。而《大雅》所言:『 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毛氏曰:『木曰豆,瓦曰登。豆,荐葅醢也;登,登大羹也。』其求乎神之义则一也。今自圆坛之上,暨于层龛之下,相承位序甚众。所谓笾、豆、簠、簋、登、铏、尊、俎之实,内惟牲牢至期宰击;余如膴鲍鱼鱐,与夫兔雁(卑虫)蚳之醢、麋麋之臡,其类甚不一也,皆各司之所豫造也。铒餈配糁、黍稷稻粱之食,芹荀之葅,亦不一也,则皆神厨至期之所造也。窃闻豫造者先后迟速,或不能指掯日分,至有色恶臭恶之虑;而先期呈馔之时,或两辰浃,无乃太早,而所供之物或不可用。如醢、臡之属,履之瓦瓿,无复再祭,其可改换者未免仓卒,而无复可祭者,不可得措手矣。盖呈馔出于一时顷刻之间,而豫造之司,吏卒习于卤莽之素,而有司掌之者不过一巡视之而已。百司狃于文具,至于事神,亦复无忌。以至酒齐之设,凡有数等,京尹之司不过委之右选趋走之人,其为醇醨既不可品尝,其不中度者甚多也。气臭之不严如此,岂复有馨香之上达也哉!矧又有最甚者,名为供官,殆百余人。祭之日,凡笾、豆、簠、簋、登、铏、尊、俎之属,涤濯者此曹也;笾、豆、簠、簋、登、铏、尊、俎之实,铺设者亦此曹也。涤濯固已卤莽,而夜半设实于器,皆其手所敷顿。岂但蕡撩干物之类,而醢臡饵酏、腥熟酒齐之属,亦皆出于其手之所置。窃闻此曹系籍奉常,平时所给微甚,篮缕垢秽,

面濯手,皆所不及也。仅有漫漶之服以 殆不可近。而况执事之夕,又复无所止宿,半夜而兴,蒙其外,而可使之供祭实乎 至若赞引之人亦百余辈,进退于神位仪物之间,上焉则切近于至尊,次焉则随逐于礼官,平时亦皆供官之类耳。以垢污之人,而蒙之以漫漶之服,是皆不可进退于神位仪物之间者也。此不可不严者二也。昔鲁人之祭也,日不足,继之以烛,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皆倦怠矣。有司跛倚,则为不敬之大。今圆坛一龛之位,通二龛、三龛,至壝堲之内外,为位者八百,分献之官、赞礼之人不能审候坛上疾徐之节,但欲速于竣事。献官既多,而礼生率常抽差六部、寺监、帅漕之贴吏为之。既不闲习于礼,而赞引捷给,献官跪拜俛兴酌奠皆不及于礼,端行无有,而并行如奔,其为怠慢甚矣!此不可不严者三也。夫三说如此,正合汲汲求所以整齐之。臣愚以为,天下之事,一则治,散则偷,久则专,暂则忽。今郊禋大礼,其百司所供之物、所造之物,各有攸司,固不可不分任之也。而提纲总要,当出于一,不然则禁之徒峻,察之徒苛,而下之便文逃责,终不可得而究也。奉常为九卿之长,盖统摄齐一之所自出。况今郊禋大礼,实又奉常之所掌乎!臣前所陈,登歌宫架之上,奉常固自有籍矣,其有请者若干人,而尚不足用,则未免以无请寄名者足之。今名为色长者,当考见丝竹管弦有无

断阙,速行修补;仍必拘集 工,洗沐澣濯,存其衣装之可者,其有不整之人,责限令其措办可也。今虽有澣濯之令,而莫之尊奉也。若其供官、赞引之人垢弊已甚,又非乐工之比。乞从御史台行下奉常,于一行人点名之外,更加逐一检察合用若干人,除其间稍可备数之人,自余垢弊已甚,必不可责其自办者,令奉常具申朝廷,行下外祗备库,将先来检计退下漫漶旧弊之物,置造衲衣,一褐一 ,先期发下,奉常见名责领。色长至期,尽去垢弊之衣,而外袭之以法服。表里咸洁,可以执事于笾、豆、簠、簋、登、铏、尊、俎之间,而亲近于崇严清肃之地矣。若夫一行合干等人,名数猥众,乞下临安府令于便近慈云等处,关报居民洒扫为备。先期一夕,令执色之人分就民居止宿,夜半而兴,各 面濯手,整束衣服,以趋祭所。仍周环坛下约每十数步为置一盥(税)[帨],俾供官、礼生等人必先盥帨而后升坛。所是半夜铺设,亦乞于分献官差札内就令分头躬亲同供官逐位铺设,务令极其严洁,汋之挟之,一一如法可也。所是神厨虽已差官监造,亦必奉常几察之,仍乞下临安府、大礼酒库,专差文官监造。而豫造之厨,从所司亟拨人员,径过奉常躬亲监造可也。虽然,令奉常之官,朝廷分遣专一周旋检察,如升歌、宫架之工,豫造、近造之厨,府属所造之齐,供官、赞引之役,察之必周,令之必严,皆归于奉常,而不

至于散漫苟且,而无及于事也。彼分献赞引之人,必令详缓如礼,亦从御史台行下约束。夫以郊禋大礼,窃闻费至数百万,而四方之犒费不与焉,皆非切于事神也,而声音、气臭之用,莫严于圆坛一处耳。若夫先二日之朝献,先一日之(期)[朝]飨,其声音气臭之用则同出乎此也。臣前所陈,弊害非一,此而不严,则费数百万,皆所谓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臣观士庶之家,或延缁黄,设祷祠,主人(齐)[斋]戒于家,而僮仆莫不知惧于下,庖厨者屏气不息,守护者呵禁甚虔。仰惟万乘之尊,郊禋大礼,赫临在上,陛下严恭寅畏,无一息之少间;而又临之以五使之重,兢兢谨饬。而百官有司顾循习旧弊,不能凛然上承九重之意,其可不亟正之,以对越天地祖宗之威灵!」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 朝日夕月

宋会要辑稿 礼四

朝日夕月
【中兴礼书】
绍兴三年四月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司封员外郎郑仕彦子奏:『恭惟陛下自即位而来,巡幸东南,郊祀、明堂,以时庆成,举无越礼。顷因臣僚建(仪)[议],如社稷、高禖之祀,悉已举行,至于春分朝日,秋分夕月,立春、立夏、季夏、土王、立秋、立冬祀五帝于四郊,亦祀之大者,何独废而未举 伏望圣慈明诏礼〔官〕讲求典礼,举而行之。』诏令礼部、太常寺讨论,申尚书省。今讨论,欲依本官所乞。所有合用牲牢、礼料、祭器、差官等,依仪设十二笾豆,差三献官,兵、工部等。缘今来多事之际,难以尽依礼例,兼见今祭神州地祇,已降指挥,不用特牢,设笾豆各一,寔以酒脯、鹿臡,差献官一员行事。所有今来祀日、月、五(常)[帝],欲乞省繁就简,依神州地祇礼例施行。」诏依。
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准 ,臣僚上言:『祭祀之礼,大祀三十有六,而今所行者二十有三,其一十三祭止作中祀,欲望命有司依旧作大祀行礼。』勘会数内春分朝日、秋分夕月,缘今来坛壝、斋宫未备,欲乞朝日权于东青门外长生院,夕月于钱湖门外惠照院行事。」诏依。
七月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勘(合)[会]八月九日秋分夕月,系在钱湖门外惠照院望祭斋宫行礼。依仪,用酉时三刻,俟行礼毕,收胙,监察御史监视封记,光禄卿望阙再拜讫,进胙。契勘是日钱湖门并和宁门并系已闭门时刻,委是进胙不及。今省记在京日,秋分夕月,其所进胙止于太常寺言此文文意不贯,当有脱文,查今所存《中兴礼书》亦如此,无从校正。:『勘会春分朝日、秋分夕月,合用礼神真玉、奠献胙,为未曾制造,止奠币行礼。近缘明堂大礼已行制造真玉,欲乞自今后依仪奠玉币行礼。』诏依。斋宫安顿次日斋,擎赴通进司御厨投纳,欲乞依上件体例施行。」诏依。
朝日夕月仪《中兴礼书》此下为仪注之文,此处仅录其题。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 祀荧惑星

祀荧惑星
【中兴礼书】

绍兴七年六月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太常博士黄积厚札子奏:『今大祀之未举者,如荧惑、大蜡之类,中祀如岳、镇、海、渎、农、蚕之类,小祀如司中、司命之类,或以为国解穰,或以为民祈报,神人相依之道,实不可废。欲望特降睿旨,下有司条举而行之。』诏令礼部、太常寺同共条具。今契勘:未举大、中、小祀凡三十九,缘车驾巡幸斋宫,祭器、祭服等并皆未备,今欲先次举行大、中、小祀。立夏日祀荧惑,合于南方,缘今来坛壝、斋宫未备,又缘净明寺已充同日祀赤帝,行事相妨,今欲乞权于钱湖门外惠照院斋宫行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 大 辰

大辰
绍兴七年六月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准 ,臣僚札子奏:『臣闻古之火正,盖火官也,帝喾则有祝融,陶唐则有阏伯,掌行火正,以顺天时。后世尊为火祖,配祭火星。夫祝融氏远矣,士弱之对晋侯,公(叙)[孙]侨之告叔向,皆言阏伯之居商丘。说者谓商人承阏伯之业,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灾变,修道以销除,班固志之,可考而知。且宋大辰之墟,而房心之野,商丘在焉,今睢阳是也。国家垂统,实感炎德,以宋建号,用诏万世。太祖受命,陛下中兴,应天顺人,皆在于此。是则大火之神,发祥储祉,佑我(实)[宋]祚,其所由来久矣。仁宗康定间,礼官建明,因古商丘,作为坛兆,以阏伯配大火之祀,内降

祝词,命陪京尹正之臣奉祠行事,牲币笾豆,咸有品式。多事以来,祀弗克举,殊非佑神之意。比年多灾,虽缘有司不戒于火,然预防之计,亦宜无所不用其至。臣愚欲望睿慈特命曲台,参酌旧章,即行在所,每逢辰戌出纳之月,各设位望祭。如此,岂特昭炎德昌炽之福,盖亦弭灾之道也。』诏令礼部、太常寺同共讨论,申尚书省。今勘会:应天府祀大火,近因臣僚陈请,季春、季秋见于行宫,设位望祭。兼昨宣和间,因臣僚陈请,以季春出火日于东郊,季秋内火日于西郊,各建坛壝,以大祠之礼祀祭大辰。近缘军兴,未曾举行。今讨论,欲依今来臣僚所请,于行在所,每建辰、戌之月,依见今举行五方帝礼例,差(差)官用酒脯设位望祭。」诏依。
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准 ,臣僚上言:『祭祀之礼,大祀三十有六,而今所行者二十有三,其一十三祭止作中祀。欲望命有司依旧作大祀。』今勘会,坛壝、斋宫未备,所有祭祀大辰,其季春出火欲乞权于东青门外长生院行事,季秋内火欲乞权于钱湖门外惠照院行事。」诏依。
干道五年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准都省批下太常少卿林栗、丞陈损、博士龚滂札子:『契勘九月十四日望祭应天府大火,以商丘宣明王配;二十一日内火祀大辰,以阏伯配。大辰即大火也,阏伯即商丘宣明王也。伏缘国朝以宋建号,以火纪德,太祖皇帝、光尧寿(辰)[圣]太上皇

帝皆受命于宋,故推原发祥储祉之所自,崇建商丘之祠,府曰应天,庙曰光德,加封王爵,锡谥宣明,所以追严者备矣。今有司旬日之间举行二祭,一称其号,一斥其名,义所未安,恐合厘正。欲乞今后祀荧惑、大辰,其配位称阏伯者,祝文位版并依应天府大火礼例,改称商丘宣明王,以称国家崇奉火正之意。』今勘当,欲依逐官所乞。」诏依。
祀大辰仪:时日、斋戒、陈设、省牲器、奠玉币、进熟、望燎。
时日。太常寺预于隔季,以季春出火、季秋内火祀大辰,关太史局择日。太史局以其日报太常寺,太常寺参酌讫,具时日散告。
斋戒。前祀十日,受誓戒于尚书省。其日五鼓,赞者设位版于都堂下:吏部尚书在左,刑部尚书在右,并南向。初献、亚献、终献位于其南稍东,北向,西上。监察御史位于其西稍北,东向。光禄卿、兵部、工部郎中、光禄丞位于南稍西,北向,东上。光禄丞位稍却。奉礼郎、太祝、太社、太官令位于其东,西向,北上。质明,礼直官、赞者引行事、执事官就位立定,礼直官引吏部尚书由都堂降阶就位。礼直官赞揖,在位者对揖。吏部尚书搢笏读誓文云:「某月某日季春出火,某月某日季秋内火,祀大辰。各扬其职,不共其事,国有常刑。」读讫,执笏。礼直官赞奉礼郎、太祝、太社、太官令先退,余官对拜讫,乃退。散斋七日,治事如故。宿于正寝,不吊丧、问疾、作乐、判书刑杀文书、决罚罪人,及与秽恶。致斋三日,光禄

卿、丞、太社、太官令斋一日。二日于本司,无本司者于邻近寺观。质明至。唯祀事得行,其余悉禁。前祀一日质明,俱赴祠所斋宫,官给酒馔。祀官已斋而阙者,通摄行事。
陈设。前祀三日,仪鸾司设行事、执事官次于斋宫之内,及设馔幔于殿门之东,北向。内火于殿之东南,西向。前二日,有司牵牲诣祠所。前一日,太社令帅其属扫除殿之上下,太常设神位席,太史设神位版于殿上。凡设神位版皆太社令监视。太常设祭器,凡设祭器,皆藉以席,笾豆又加(中)[巾]盖。以俟告洁。既毕权彻。有司陈牲于殿之东南,西向,祝史各位于牲后。太常设省牲位于牲西,三献官在南,北向。光禄卿、兵部、工部郎中、光禄丞、奉礼郎、太祝、太社、太官令在北,南向,俱西上。凡设光禄丞以下位皆稍却。监察御史位于光禄卿之西,少绝。太常陈礼馔于殿之东南,西向。内火于殿之东南,南向。设省馔位版于礼馔之西。内火于礼馔之南。三献官在西,东向,北上。内火在南,北向,西上。监察御史在北,南向。内火在西,东向。光禄卿、兵部、工部郎中、光禄丞、奉礼郎、太祝、太社、太官令在南,北向,东上。内火在东,西向,北上。太常设登歌之乐于殿上稍南,北向。祀日丑前五刻,礼直官、赞者、诸司职掌各服其服,太常设神位席,太史设神位版:大辰位于殿上北方,南向,席以槁秸;商丘宣明王于殿上东方,西向,席以莞。太常陈玉、币于神位前之左,玉以

圭璧,盛以匣,配位不用玉。玉加币上,置诸篚,币以赤。祝版于神位之右,置于坫。次设祭器,实之,每位各左十有二笾,为三行,以右为上;第一行形盐在前,鱼鱐、糗铒、粉餈次之。第二行榛实在前,干桃、干橑、干枣次之。第三行菱在前,芡、栗、鹿脯次之。右十有二豆,为三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菹、菁菹次之。第二行韭菹在前,酏食、鱼醢、兔醢次之。第三行豚拍在前,鹿臡、酉(宛皿)、醢、糁食次之。俎二:一在笾前,实以羊腥七体:两(体)[髀]两肩、两胁并脊。两髀在两端,两肩、两胁次之,脊在中。一在豆前。实以豕腥七体,其载如羊。又俎四,在俎右,为二重,以北为上。第一重,〔一〕实以羊腥,肠、胃、肺,离肺一在上端,肺三次之,肠三、胃三又次之。一实以豕腥肤九,横载。第二重,一实以羊熟肠、胃肺,一实以豕熟肤,其载如腥。皆羊在左,豕在右。若配位即以东为(为)上。登一,在笾豆间。实以大羹。盘一,在登前。实以毛血。簠二、簋二,在笾豆外二俎间,簠在左,簋在右。簠实以稻、粱,粱在稻前。簋实以黍、稷,稷在黍前。设着尊二,一实明水,一实(体)[醴]齐,初献酌之。壶尊二,一实明水,一实盎齐,亚、终献酌之。皆有罍,加勺、幂,为酌尊。太尊二,一实泛齐,一实醴齐。山尊二,一实盎齐,一实缇齐。牺尊二,一实沈齐,一实事酒。象尊二,一实昔酒,一实清酒。皆有罍加幂,设而不酌。并在殿上稍南,北向,西上。配位即设于正位酒尊之东,每位各有爵坫。太常

设烛于神位前,又设俎四于馔幔内,洗二于殿东阶之东,南向。盥洗在东,爵洗在西。罍在洗东,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实以巾。若爵洗之篚,则又实以爵,加坫。执罍、篚者位于其后。又设揖位于殿之东南,如省牲之位。唯不设光禄卿、丞、太社令位。积柴于殿门之外燎所。内火于燎坛。设望燎位于其北。三献官在北,南向,西(土)[上];监察御史在西,东向;兵部、工部郎中、奉礼郎、太祝在东,西向,北上。又设三献官席位于殿东阶之东,西向,南上;兵部、工部郎中席位于三献官席位之南,西向,北上。设监察御史席位于殿下,北向;奉礼郎、太祝、太官令位于其后,俱西上。光禄卿席位于监察御史之东,北向。又设监察御史位于殿上乐(虞)[虡]之北,在西,东向;奉礼郎、太祝在东,西向,北上;太官令在酌尊前,俱北向。
省牲器。(所)[前]祀一日,行事、执事官集初献斋所肄仪,太祝习读祝文。(眠)[]玉币及神位版讫,次礼直官、赞者分引行事、执事官诣殿东省牲位、凡(物)[初]献,行事神直官引,余官皆赞者引。立定,礼直官赞「揖」。次引监察御史升自东侧阶。凡行事、执事官升降阶自东侧阶,内火并升西阶。(眠)[]涤濯执事者举幂曰「洁」,降,复位。礼直官稍前,曰:「告洁毕,请省牲。」太祝出班巡牲一匝,诣初献前,西向,躬曰「充」,退,复位;光禄丞出巡牲一匝,诣初献前,西向,躬曰「绖」,退,复位。礼直官赞:「省牲毕,请诣省馔位。」揖讫,引行事、执事官各就位立定,礼直官

赞揖。所司省馔具毕,礼直官赞:「省馔毕。」揖讫,俱还斋所。光禄丞、太祝以次牵牲诣厨,授太官令。次引监察御史诣厨省镬,及祭器涤溉,乃还斋所。未后一刻,太官令帅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以盘取毛血,置于馔所,遂烹牲。(脯)[晡]后,太社令帅其属扫除殿之上下,讫,还斋所。
奠玉币。祀日丑前五刻,行事春用丑时七刻,秋用丑时一刻。太社令先入视设神位版讫,退。次太官令、光禄丞帅其属实馔具,毕,光禄丞还斋所。次引光禄卿入,诣殿下席位,北向立。赞者曰「再拜」,光禄卿再拜,升殿,点礼馔,毕,退还斋所。引监察御史升,点阅陈设,纠察不如仪者。凡点视及点阅皆先诣正位。次乐正帅登歌工人升殿,各就位,余官各服祭服。次引行事、执事官各就殿之东南揖位立定,礼直官赞揖。次引监察御史、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入就殿下席位,北向立。次引三献官、兵部、工部郎中各入就殿东阶之东席位,西向立。礼直官稍前,赞:「有司谨具,请行事。」《高安之乐》作,六成,止。太常升烟,燔牲首。赞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次引监察御史、奉礼郎、太祝、太官令俱升殿,各就位立定。太官令就正位酌尊所。次引初献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升殿。《正安之乐》作。凡初献升降行止皆作《正安之乐》。诣大辰神位前,北向立,乐止,《嘉安之乐》作。初(初)献搢笏,跪。次引奉礼郎搢笏,西向跪。执事者以玉币授奉礼郎,〔奉礼郎〕奉玉币

授初献,执笏,兴,先诣商丘宣明王神位前,北向立。初献受玉币奠讫,执笏,俛伏,兴,再拜。次诣商丘宣明王神位前,东向立。酌献诣配位准此。奠币如上仪。乐止,奉礼郎复位。初献将降阶,乐作;复位,乐止。
进熟。祀日,有司帅进馔者诣厨,以匕羊载于一俎,肩、臂、臑在上端,肫在下端。正脊一、直脊一、横脊一、长胁一、短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在中。次升豕,如羊载于一俎,正配位羊、豕各一俎。设于馔幔内。候初献既升,奠玉币讫,入陈于殿东侧阶下,西向,西上。内火入陈于殿西阶下,北向,北上。次引兵部、工部郎中诣殿东侧阶下,内火诣西阶下。搢笏,奉俎,兵部奉羊,工部奉豕。升殿,《丰安之乐》作。诣大辰神位前,北向,跪奠,先荐羊,次荐豕。各执笏,俛伏,兴。有司设于豆右,肠、胃、肤之前。羊在左,豕在右。次诣商丘宣明王神位前,东向奉俎,如上仪。乐止,俱降,复位。次引太祝诣大辰神位前,东向立。次引初献再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次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升殿,乐作。诣正位酌尊所,西向立,乐止,《佑安之乐》作。执事者以爵授初献,搢笏,(搢笏)跪。执爵执尊者举幂,太官令酌着尊之醴齐讫,先诣配位酌尊所,北向立。初献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兴。诣大辰神位前据本条所述祭祀次第,此处「商丘宣明王神位」疑为「大辰神位」。,北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俛伏,兴。少立,乐止。太祝搢笏,跪读祝文。读讫,

执笏,兴,先诣商丘宣明王神位前,南向立,初献再拜。次诣商丘宣明王神位前,酌献并如上仪。乐止。太官令复诣正位酌尊所,太祝复位。初献将降阶,乐(止次)[作,复]位,乐止。次引亚献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次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升殿,诣正位酌尊所,西向立,《文安之乐》作。执事者以爵授亚献,亚献搢笏,跪。执爵执尊者举幂,太官令酌壶尊之盎齐讫,先诣配位酌尊所,〔北〕向立。亚献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兴。诣大辰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亚献,亚献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俛伏,兴,再拜。次诣商丘宣明王神位前,行礼并如上仪。乐止,降,复位。次引终献诣洗,及升殿行礼,并如亚献之仪。降,复位。礼直官曰「赐胙」,赞者承传曰「赐胙,再拜」,在位者皆再拜。送神《礼安之乐》作,一成,止。
望燎。初,《理安之乐》毕,引三献官、兵部、工部郎中诣望燎位。有司各诣神位前,取币、祝版,置于燎柴。次引监察御史、奉礼郎、太祝降阶,诣望燎位立定。礼直官曰「可燎」,火燎半柴。次引初献以下诣殿之东南揖位立,礼直官赞「礼毕」,揖讫,退。太官令帅其属彻礼馔。监察御史诣殿上监视收彻,讫,还斋所。光禄卿以胙奉进,监察御史就位展视,讫,光禄卿望阙再拜,讫,乃退。
立夏日祀荧惑,降神奏《高安之曲》,六成。圜锺为宫,三奏:五纬相天,各率其职。司礼与视,则维荧惑。至阳之

精,届我长嬴。于以求之,祀事孔明。夹黄仲林无林仲夹仲林南林黄无太夹南林太仲林黄无夹黄无林黄仲夹按此类小字,每字为十二律之省称(如「夹」即「夹锺」),分别与歌词之每字对应,其字数应相等,而《辑稿》小字与歌词每或不等,当是有脱衍。黄锺为角,一奏:有出有藏,伏见靡常。相我国家,鉴观四方。视罔不正,终然允臧。神其格思,明德馨香。沽太南林应南太黄林南蕤沽太沽林南黄沽应南黄南太黄南林林南蕤沽太簇为征,一奏:小大率礼,不愆于仪。展采错事采:原作「米」,据《宋史》卷一三六《绍兴祀大火十二首》改。,秩秩孔时。维今之故,阅我数度。修厥典常,神其来顾。南太夷蕤太应蕤沽南应太应沽蕤沽太南蕤应南南蕤沽太沽太蕤沽夷蕤应南(沽)[姑]洗为羽,一奏:于赫我宋,以火德王。永永丕图,繄神之相。神其来矣,维其时矣。礼备乐奏,神其知矣。大夷应夷大无蕤沽沽大蕤沽沽蕤无夷夹大应夷大应夷蕤沽大蕤沽应夷夹大
初献升殿,歌大品宫《正安之曲》:凡升殿、降殿乐曲并同。有俨其容,有洁其衷。屹屹崇坛,伊神与同。神肯降格,嘉神之休。虔恭降登,神乎安留。大仲夷仲大无林仲夷仲无夷夷无夹大夹大夹仲黄无林夷黄大夹仲大无夹大
初献诣荧惑位奠玉币,歌大吕宫《嘉安之曲》:馨香接天,盻蠁恍惚。求神以诚,荐诚以物。有藉斯玉,有篚斯币。是用荐陈,昭兹精意。

大夷林仲仲无夷夹大仲夹夷无夹大夹大无夷大夷仲无夷黄太夹仲黄无夹大
初献诣商丘宣明王位奠币,歌大吕宫《嘉安之曲》:荧惑在天,惟火与合。繄神主火,纯一不杂。作配荧惑,祀功则然。不腆之币,于以告虔。大仲夹仲大无林夷夹仲大无夷仲夹大夹大无夷夷无黄无黄大林仲夷仲夹大
捧俎,奏黄锺宫《丰安之曲》:火遵其令火:原作「火黄」二小字,据《宋史》卷一三六改。,无物不长。视比牲牢,务得其养。豢以祀神,有绖其肥。非神之宜,其将曷归!沽南林应南蕤林林黄太黄林沽南林太黄大沽黄南太黄应南蕤沽南沽太黄
初献诣荧惑〔位〕酌献,歌大吕宫《佑安之曲》:皇念有神,介我戬谷。登时休明,有此美禄。酌言献之,有飶其香。神兮宴娭,醉此嘉觞。大大夷仲夷仲无夷大无林仲夹仲无夷夹大夹仲黄无林仲黄大夹仲夷无夹大
初献诣商丘宣明王位酌献,歌大吕宫《佑安之曲》:谁其祀神 知神嗜好。(阕)[阏]伯祀火,为神所劳。睠言配食,既与火俱。于乐旨酒,承神嘉虞。大夷夹仲林仲无夷黄大仲夷林仲无夷黄大夹仲夹仲大无大无夹仲无夷夹大
亚献奏黄锺宫《文安之曲》:终献同。神既贶施,嗜我饮食。申以累献,以承灵亿。神方常羊,咸毕我觞。于再于三,于诚之将。黄沽林南应南蕤林黄南太黄南太黄太沽林南林沽南林太黄沽太黄沽应南蕤林太黄
送神奏夹锺宫

《理安之曲》:登降上下,奠璧奠斝奠斝:《宋史》卷一三六《绍兴祀大火》之十二首作「献斝」。。音送粥粥,礼无违者。已虞至旦,神其将归「已虞至旦神」五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三六补。。顾我国家,遣以繁厘。夹黄仲林仲林仲夹夹黄无黄南林黄无太夹仲林无太夹仲林无林黄无夹无南林太黄仲夹
立夏祀荧惑文:「维某年岁次月朔日辰,(星)皇帝御名谨遣某官臣姓名敢昭告于荧惑:明视正礼,光于南方。有赫炎灵,相我皇祚。立夏气至,盛德在火。载修祀事,用格丕贶。谨以嘉玉、量币、牲齐、粢盛庶品,恭陈明荐,以商丘宣明王配〔神〕作主。尚飨!」
商丘宣明王配侑:称「敢昭告于商丘宣明王。」惟神受封商丘,主司大火。德被梁宋,功施今古。爰以立夏致祀荧惑,俾侑大神,永锡多(佑)[祜]。
季春出火、季秋内火,祀大辰:文三。维某年岁次月朔日辰,嗣天子臣御名谨遣某官臣姓名(听)[敢]昭告于大辰:季春之月,火始昏见,恪遵旧典,秩祀用修。嘉荐令芳,以侑明德。尚其顾飨,永佑丕图。谨以嘉玉、量币、牲齐、粢盛庶品,恭陈明荐,以商丘宣明王配神作主。尚飨!」季秋云:「昔康定中,儒臣献议,侈我炎德,新兹祀事。斗柄指戌,神用宿藏。爰告内火,率循旧章。」
商丘宣明王配侑:维某年岁(月)[次]月朔日辰,皇(辰)帝御名谨遣某官臣姓名敢昭荐于商丘宣明王:爰以季春,祀于大辰。惟神肇自陶唐,主司火正,宜尔配食,祀于贵神。今兹季春,辰使昏见,恪修令典,以荐馨香。神其侑之,尚期孚佑。谨以量币、牲齐、粢盛庶品,恭陈明荐,作

主侑神。尚飨!」季秋云:「爰以季秋,祀于大辰。惟神受封商丘,主司火正,有功厥职,配食为宜。今兹季秋,辰伏于戌,恪修时祭,以荐馨香。神其侑之,尚其顾飨。」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 祈雨雪

祈雨雪

干道四年八月六日,诏颁江阴军缴到《祈雨雪法》。两浙西路安抚司申:「江阴军申:祭龙求雨,乞散之天下。」(省)[都]省批送礼部看详,本部下太常寺。「勘会缴到《祈雨雪法》,具载皇佑二年六月中书门下牒。先朝曾降《祈雨法》下诸处,虑年深损坠,令再将旧敕雕板模印成册,系崇文院送都进奏院,颁下诸路州、军、监、县等。至今委是年深,均虑损坠不存,今欲依两浙西路安抚司申,将江阴军缴到皇佑二年《祭龙祈雨雪〔法〕》,内添入绘画龙等样制,从礼部行下临安府镂板,用黄纸印造成册,发纳礼部,礼部行下都进奏院,颁降诸州、府、军、监、县等,如法收掌。(过)[遇]愆雨雪,严洁依法祈求。
一、置坛法。先择左侧有龙潭或秋泺,或水泉所出,水边林木郁茂,或有洞穴深邃堪畏之处,或

居灵祠古庙,以为坛地,取庚、辛、(任)[壬]、癸及成日、满日丑时置坛。本处刺史、县令并官属、耆宿、应执事人皆先斋洁。祭日,官属并公服靴笏,余人并常服。其日具酒、脯、白鱼干、信币、帛缯五赤、时 、名香,一俎、二豆、两爵。布净席二领,南向,以白鱼干、信〔币〕置俎上,时 实豆中,香炉置俎豆南。又以新幞覆箱,箱内安皁缯,置香炉南,并陈于席上。又以净 盛酒,陈席东。又设祀官位于席南。州则刺史亲祀,县则县令亲祀。礼生引祀官就位。执事者实一爵,置俎上,祀官再拜跪奠。执事者又实一爵,祀官又拜(殿)[奠]。读祝于坛地之东南角。读祝人,州县各依例程。祝文曰:『维某年某月某朔某日,具官姓名,谨以清酌、脯鱐、鱐音肃,干鱼也。时 、信币、帛缯之奠,昭告于某处社令后土神居之灵。伏以久愆甘雨,祈雪即言久愆嘉雪。将害农功,夙夜怀忧,罔知所愬,今于此地置坛求龙。伏惟社令后土神君监此精诚,无或艰阻,俾龙克飨其祭,尚不为灾。尚飨!』读文讫,祀官再拜。执事捧币箱立祀官前,授爵饮酒,再拜,遂取皁缯及酒脯等于席南瘗之。坎深一尺。瘗讫,撤席。造方坛,坛用净土筑成。凡三级,每级高一尺。上级方阔一丈三尺,中级、下级四面各容一尺七寸,皆以净泥泥之。去坛二十步,围以白绳,无令人入。应州县官属、耆宿,并于白绳外陪位,非祀官及执事者并不得辄入。
一、昼龙法。取新净绢五尺,横界为(二)[三]节。于下节画水,水有波岸。水中尽龟,左顾,口吐黑气,初如线形,引至二三寸,渐大,散作黑白云。又于中节画龙,龙色随日干,庚、辛日画作白龙,壬、癸日画作黑龙。若取张僧繇画盘龙样,尤佳也。龙口吐黑白气成云,黑色宜多。又于上节画天,用朱砂点十黑为天元龟星形,星中画黑鱼,亦左顾,勿令鬐鬣太分明,亦勿令与龙所吐云气相接。其龙以金、银、朱砂和黄丹作色饰之,极令鲜明。
一、祭龙法。先令一道士于坛上敕水解秽,然后祭龙。或无道士处,但焚香步虚,遶坛一匝可也。大意在屏嚣杂、断污(触)[浊]。取新(行)[竹]二竿,各长七尺,竿头带少叶,植于坛上。或无竹处,以苇及杨柳代之,尺数并依竹竿。竿头各挂一皁幡,各长二尺四寸,取龙巾登挂两竹之间。龙前置新席一,设俎豆、酒脯、时 、名香,烧香以糖灰火,勿用炭。龙畏炭也。亦勿用铁器,龙亦畏铁器也。又取白鹅一只,无鹅处以凫雁代之。笼于坛南,以物束口,无令作声。又设祀官位于其南。自置坛后,应预祭官属、耆宿并执事者,并斋洁,绝荤辛、宴饮及吊丧问疾。祭日,以亥时集坛下,子时行事。坛之东西各设灯纂二,又于东南置罍洗。如无罍洗,代以洁器。(宿)[官]属、耆宿并陪位于白绳外。礼生引祀官至罍洗盥手毕,又引就位,再拜,尊酒,再奠,再拜。读祝文曰:『维某年某月某朔某日,具位官姓名,谨以

清酌、脯羞、花 、名香,荐舒雁之牲,敢告于里社神龙。某授命大君,来祈阴贶。伏以亢阳为沴,甘雨久愆,祈雪即云嘉雪久愆。虑害农功,莫遑夙夜。今则谋于龟筮,启此坛场,备荐吉蠲,用求灵应。伏望即日驾电驱风,祈雪即云召雪驱风。降为膏泽。至诚必报,无作龙羞。伏惟尚飨!』读文讫,祀官奠酒,再拜。授爵饮酒讫,又拜。执事者用新盘,不择兹瓦、漆、素铜、锡,但新洁者,取鹅于坛南,刀割其项,三分存一,勿令断。盘盛血,至于坛上,承之以俎。又以盘盛鹅身于坛南,取血奠之。奠讫,祀官再拜,陪位者并拜。又祝云:『五日内雨足,祈雪即云雪足。当更赛谢。』又再拜,撤席,撤俎豆,唯留血盘于坛上。别添香火。又以大盆盛净水,以杨柳枝条略点水洒龙巾登讫,置于水上。祀官并执事者俱出。至来日午时前,不得更令人至坛侧,常数十步遣人巡逻之。
一、验雨法。次日寅时前,刺史、县令率官属、耆宿等拜于坛南白绳外,遣执事者入坛,视血盘中,如无物,得雨雪疾。或有虾、蜥蜴、蜈蚣、百足之类,即有大水。所见虫并送水中,不可损犯。或得飞鸟、蚁子及虫鸟粪,即由祀官心不精洁,故祷无应。雨雪降迟,当再虔诚祈告。看讫,执事人取盘洗血,并鹅于坛前掘坎瘗之。龙巾登且置坛上,时令添香换水,候雨雪足即收之。
一、赛龙法。雨雪足,候三日,用猳猪一,宰于坛东面,取血,以盘盛,置坛前。及取猪去毛,煮于坛外。既熟,别盛以盘,加以时 及酒,不设俎豆,唯在精洁。又设祀官位如前。礼生引祀官就位,再拜奠酒讫,又再拜。读祝文曰:『维某年某月某朔某日,具官姓名,敢告于里社神龙。近以亢阳为灾,立坛祈祷,果蒙灵感,获此甘泽。雪降即云获此嘉雪。今择吉日,以报神德。伏惟尚飨!』读文讫,祀官再拜,授爵饮酒讫,又拜。执事人馂于白绳外,事毕拆绳。又于坛外取土块置坛上,祝云:『祈雨已毕,祈雪即云祈雪已毕。无有后报,急急如律令!』祀官等并闭气而还。龙巾登赛讫,送置左侧大水或潭穴中。」并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 风伯雨师雷神坛

风伯雨师雷神坛

淳熙七年正月二十七日,诏礼部、太常寺参稽典故,将州县祭风伯、雨师、雷神坛壝、器服制度、礼仪类成一书,镂版颁降。从礼部侍郎齐庆胄请也。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 五龙祠

五龙祠

京城东春明坊五龙祠,太祖建隆三年自玄武门徙于此。国朝缘唐祭五龙之制,春秋常行其祀,用中祀礼。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四月,诏修饰神帐。哲宗元佑四年七月赐额。先是熙宁二年八月,信州有五龙庙,祷雨有应,赐额曰「会应」,自是五龙庙皆以此名额云。徽宗大观二年十月,诏天下五龙神皆封王爵,青龙神封广仁王,赤龙神封嘉泽王,黄龙神封孚应王,白龙神封义济王,黑龙神封灵泽王。
《金楼子 兴王篇》:『汉世祖文叔尝梦乘赤龙登天,上珠阶玉闼。』《帝王世纪》:「沛公家于沛之丰邑之阳里「沛公」原作「丰公」,「丰邑」原作「丰沛邑」,并据《汉书 高祖纪》改。,其妻梦赤马若龙戏己,而生执嘉,是为太上皇(太上皇)也。」《唐鲙》:「崔湜弟液,字润甫,尤工五言诗,湜孍,因自呼曰:「海子,我家龟龙也!」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鸿庆宫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鸿庆宫
大中祥符七年正月,诏曰:「睢阳奥坏,艺租旧邦。应命历以天飞,创基图而日新。朕躬朝涡水,茂集蕃禧;旋幸平台,缅怀积德。想清都之锡类,庆鸿绪之无疆。奉真像以颙昂,建灵宫以曲密。洪惟二圣,敷佑万方,故当陪仙御于福廷,俨宸仪于恭馆。南京新修圣祖殿,宜号曰鸿庆宫,仍奉安太祖、太宗像。」八月,遣都知阎承翰、内侍杨怀古奉像至归德殿后正位权安。天圣元年三月,修殿成,诏知制诰张师德奏告南京内城,迎圣像奉安。四年十月,又奉安真宗御容。康定元年六月,经火,别建斋殿供养。庆历六年十二月,又诏重修三圣御容殿。七年六月,命翰林学士张方平往奉安右奉太祖、太宗、真宗神御。
《京都杂录》:东京大内次北有之此条原有眉批「删」。。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凤台山宫

凤台山宫
天圣八年正月,差内侍张怀恩就永安县紫玉山置宫。九年闰十一月十五日,宫成,诏遣三司使晏殊、(上)御药供奉罗崇勋、江德用自京迎太祖、太宗、真宗圣像至宫奉安,仍改(訾)[紫]玉山为凤台山。治平三年九月二日,龙图阁直学士李柬之相度仁宗神御殿,乞免凤台村户绝地土租税。四年十二月三日,户部副使苏痴、内侍押班王守规相度英宗神御,以降真殿第六间奉安,并如其

请。熙宁二年五月九日,迎奉仁宗、英宗御容赴文德殿。十三日,上亲行酌献之礼,乃赴西京。二十二日,奉安右奉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御。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上清宝箓宫

上清宝箓宫
(致)[政]和初,诏于景龙寺东对晨晖门作上清宝箓宫。五年九月二十日,诏上清宝箓宫隶京城所提举管辖,仍差盖从熙充提举,黄冕充提点。是年十二月一日,御制《宝箓宫仁济辅正亭记》,云:「辟宫隅外壖东北地,踰顷作室百堵,名之曰上清宝箓宫。中殿以事高真,号曰始清;西以奉本命,号曰天祥;东以居其徒。集修身学道羽衣之士请命上帝,以受金箓,行正一灵文玉笥考照法。又即宫门之西,于临道衢营屋数拾楹,中建亭曰仁济,选其徒修洁禁行者,使行其术,以济万民。朕洁精斋戒,洗心凝神,书符 水以赐,日以千计,不遑暇逸,劳不自惮于「劳不」句:按此下疑有脱文。。携幼扶老,策杖肩舆,匍匐杂,至者万有余众。一亭不足容,增其北更为亭,曰辅正。」
徽宗政和六年二月一日,上清宝箓宫道院奏:乞每岁拨放童行及紫衣师号,及遇天宁节,诣内东门进奉功德疏;乞汴河船一只西至河阴、汜水东西、淮南、两浙,般载柴(灰)[炭]米麦杂物;乞免力胜商税牌一面;乞菜园、坟地共伍顷,于都城外或畿内系官诸色田地内踏逐摽拨;乞铜朱记,申发公文使用。诏并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龙德宫

龙德宫

徽宗元符三年已即位,未改元。二月二十四日,诏懿亲宅巘邸赐名龙德宫,管勾官令入内〔内〕侍省取旨。
大观元年十月十二日,上批:「龙德宫五日一次提举官宿于本厅,日轮提点官一员宿于本厅,勾当官一员宿于廨舍。已上遇疾患、事故在假,即轮当次官。」
政和四年三月十五日,侍卫步军司奏:「提举龙德宫、直睿思殿、同提举大晟府杨戬奏:『奉圣旨,侍卫步军司可特差借宣效六军兵士二百人,带行见请诸般请给,日下发遣龙德宫役使,充本宫实占祗应,与免诸处差借、拣选。体量向去有阙,依此差借。如有拘碍,特依今来指挥。』」今诏割移名粮充龙德宫清卫阙额。
钦宗靖康元年四月七日,以太中大夫、门下侍郎耿南仲为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朝散大夫王易简为中大夫,中书舍人谭世绩、李熙靖并为显谟阁待制,提举醴泉观、主管龙德宫。五月一日,宰臣徐处仁等言:「陛下躬听机政,不得侍上皇于别宫,视膳问寝之念每形辞旨。乞诏提举龙德宫官日具道君起居平安以闻,庶慰圣孝晨夕企慕之意。」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神霄玉清万寿宫

神霄玉清万寿宫

徽宗政和七年二月十三日,诏:「神霄玉清万寿宫如小州、军、监无道观,以僧寺改建。如有道观处,止更名,仍于殿上设长生大帝君、青华帝君像。」二十三日,臣僚言:「州、府、军、监内以僧寺为神霄玉清万寿宫,乞从有常住,并殿宇圆备、有庄产寺改充。」从之。五月一日,诏天下神霄玉清万寿宫岁度童行、紫衣,并未改宫以前数日降赐。如元无额,即并赐岁度童行、紫衣各一道。二十二日,知杭州徐铸奏:「乞神霄玉清万寿宫添拨田共二十顷,于浙西逐州有管诸司堪好田内摽拨应副。」诏依,如违,以大不恭论。六月二十八日,尚书省言:「诸州将寺院改建神霄玉清万寿宫,旧有庄田、赁屋合依天宁万寿观已降指挥,免纳夏秋二税及房廊赁钱。」从之。七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军:「应改寺作神霄玉清万寿宫大州军,并先期告谕,即半月迁徙。如接便搔扰,许人告,赏钱三百贯,犯人决配千里。」九月十六日,中书省言:诸神霄玉清万寿宫与免支移折变。从之。
八年二月二十日,诏曰:「朕嗣(嗣)守大位,赖帝博临,高真屡降,祥应沓至,万邦咸宁。深惟修报之诚,无得而称,诏天下作神霄玉清万寿宫,奉上帝君大君之祀,以严报称,与天下祈福。将期年于兹,而三数州玩弛弗虔,曾不肃给。明宫斋庐,或粗设貌像,或仅容数士,弊陋不蠲,弗称明灵,羽流陈诉,辄被刑戮,

岂所望哉!其令诸路提刑、廉访、巡按所至,躬诣新宫瞻视考验,究其避就,观其废举,察其施设,具奏,将有考焉。」
五月二日,诏诸州神霄玉清万寿宫并依在京宫观体例。同日,诏两浙路漕臣詹度差提举本路神霄玉清万寿宫,通判带「同」字。
七月三日,诏:「宰臣可兼神霄玉清宫使,执政官充副使,判官听旨差。自改官制,不置使名,候道教兴隆,宫宇悉备,即罢。」四(月)[日],开封尹盛章奏:「乞依天下州军知州,带『管干神霄玉清万寿宫』字,以严圣主崇奉上真之意。」诏府尹充管判、少尹充管干在京神霄玉清万寿宫。十四日,诏:天下神霄玉清万寿宫门可视至圣文宣王庙立戟,以称崇奉。十五日,河东路转运判官王似言:「本路神霄玉清万寿宫有本州岛见无户绝折纳田去处,欲于邻近他州有户绝折纳田处贴拨。候本州岛有田日,逐旋却行改拨。」从之。
八月二十九日,提举上清宝箓宫王诏言:欲逐州差亲民文臣专切管干神霄玉清万寿宫。诏本路提举、漕臣于逐州军并县镇选择寄居宫观、年六十已下、通判资序已上人一员,申尚书省,就差管干。
闰九月四日,左右街道录院言:「折可求奏,乞降赐道教法物及《先天纪》文字。看详道教法物系在《先天纪》文字内,今先乞下醴泉观藏经内关借抄录到一部,计三十六卷。」诏付所属官司颁降。
十月二十二日,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燕瑛言:「道教方兴,宜立殿最之法。应今

后知、通并十日一诣神霄宫检察,仍以所检察事置籍书之。其提举本宫官岁遍所部,其当职官奉行优劣以闻。」从之。
十一月十日,诏诸路漕臣提举神霄玉清万寿宫,铸造铜印一面给付,以「提举某路神霄玉清万寿宫印」为文。
宣和元年四月十一日,诏:「天下神霄玉清万寿宫已赐田产、房廊、道业,并交割付本宫掌首置历支用,更不隶州郡掌管。前后所降知、通检察考课指挥更不施行。」
八月二十三日,以宫成,降德音于西京诸道。
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应神霄宫知、副有阙,听逐处于道士内,不以有无官品,推举实学业素着、为众所推之人,本州岛守贰审察保明,降敕差补。」
六年闰三月二十七日,诏:「奉使及监司等官,巡历经过州军,并令诣神霄宫朝拜。着在甲令。今后如遇夜入城,并于次日朝拜。若公事急速,自合依免赴。」
七年二月十七日,诏以处士刘知常所造神霄玉清宝轮,令提举道录院赐在京神霄玉清万寿宫奉安宝藏,余赐外州军神霄玉清万寿宫奉安宝藏。礼仪使差太师、鲁国公蔡京,都大管干官差张道济。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十三日,诏罢宰执兼神霄玉清万寿宫去处使副。
七月四日,诏:「诸路州军先以僧寺改建神霄玉清万寿宫去处,已降指挥给还田土。所有元赐名额,合依政和八年正月六日赦文,许令缘化修建。」从礼部请也。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六月四日,尚

书省言:「近降赦文内,天下神霄宫并罢,舍屋、什物、钱粮、田产州县拘收,具数申尚书省。」诏:「江宁府神霄宫元系保宁寺,镇江府系龙游寺,泗州系普照寺,洪州系上蓝寺,并给还。其余州军内,有元系古寺改建者,令本州岛开具以闻,应创建去处依赦施行。」
七月一日,尚书礼部言:「东南神霄宫旧有赐田、房钱,并诸处赡学钱,合根括拘(摧)[催],计置银绢,前来应副国用。」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开元宫

开元宫

嘉泰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可将潜邸府改充开元宫,干办官差毛居实。今后作入内内侍省窠阙,比附太一宫作上等,三年替。」既而居实依太一宫体例裁减条具:「一、今来开元宫将潜邸旧府创建,崇奉香火,乞以干办开元宫为名。一、所差干办,本宫更不支破诸般请给等。一、本宫系创建,将来降到金银器皿、酌献醮器等,及钱物入出,阙人掌管。照得太一宫差置监真仪库官一员、专知官一员、手分二名、贴司一名,共五人。今乞减专知、手分各一名,止差三人。内监库官一员更不差置,止差监门一员,兼掌管官物,许于已未到部见任得替待阙大小使臣、校副尉内指差,理任、酬掌、请给等并依太一宫真仪库官条例。日后遇阙,依此差取。并乞差手分、贴司各一名,许于内外官司及白身人内指差,理年、迁补、出职、补授、请给等并乞依太一宫体例。一、早晚焚修合用道众,照得太一宫额管道士三十五人,今乞减二十一人,止差一十四人。于内外宫观踏逐指差有道行道士赴宫,仍不隶道正司所辖,并免诸处差借。如日后遇阙,依此施行。一、本宫行移印记,乞下文思院铸造,以『干办开元宫印』六字为文。一、照得太一宫昨于殿司差拨不披带人兵七十人,充把门、扫洒、守宿、杂役,创置寨屋,并

割籍名粮,赴宫帮勘。今若依体例差拨,窃缘开元宫别无空隙地段创盖寨屋,今欲裁减四十人,止乞下临安府差拨无过犯将兵三十人,内节级人员二人,止就本将居住,分番赴宫,专听差拨杂役、洒扫、巡防使唤。照得太一宫于临安府差破茶酒帐设司四人,今止乞差二人。所差人兵除本身见请外,将兵每日各添支苕帚等钱五十文,人员节级各七十文,茶酒帐设司各添支食钱一百文,并于临安府按日支破。遇阙依此差填。一、乞下皇城司踏逐亲事官二人,充替背印投送文字,并一年一替。一、应差到祗应人,乞下皇城司支破 号。」从之。
四年六月三十日,诏令临安府于开元宫火德真君殿之右,创建阏伯、商丘宣明王殿。其神像依典礼用王者之服。先是臣僚言:「本朝王以火德,于阏伯之祀,奉事尤谨,况已封王爵。今乃抑王爵而目为真官,使之侍立于星像之侧。乞别建殿宇,以彰国家崇祀火德之意。」礼部、太常寺讨论:「乞每岁立夏日,差官祀开元宫,先火德真君,次商丘宣明王。所用祭器、祝版、币帛、素馔等物,应干事件并依见今太一宫体例。」故有是诏。
嘉定七年三月九日,干办开元宫言:「本宫崇奉御前香火,专管酌献金银器皿。应干事件全藉曾经繁难(人)任使〔人〕。缘差到人方谙事务,即行替罢,实为未便。已差下姚序,欲候任满,将上件监门员阙改作掌管官物使臣名称,不理资任,

亦无酬赏,其请给、雇募并依则例。许于大小使臣、校副尉、吏职补授人差取,如遇迁改事故,依此差填。」从之。
九月二十三日,诏:「开元宫承佃平江府吴江县震泽乡第十都荒补泾角字号没官荒田一千三百亩,特与免纳租钱。如有其它寺观援例陈乞,许令三省执奏。」
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诏拨平江府吴江县震泽乡成字(记)[号]田四百三十三亩赐开元宫为业。
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开元宫系潜邸改为宫观,事体至重,特免纳租赋。其余寺观不得援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景灵宫 太极观

景灵宫太极观

太极观在兖州。真宗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详定所言:「伏见御札,天尊垂谕再降,乃轩辕黄帝母梦灵感天人生于寿丘。今兖州曲阜县有寿丘,伏望于寿丘建道宫以奉圣祖,道观以奉圣祖母。」诏建宫以「景灵」为名,观以以「太极」为名。是月,兖州按寿丘周回及四至地步,详定所定所修景灵宫、太极观并南开三门,二重,东西两廊,中建正殿,接连拥殿,及置道院、斋厅,并量地之宜。观制度量减于宫。诏入内东头供奉官周怀政往彼,与本州岛画图,相度施行。
六年四月,翰林天文邢中和言:「臣按寿丘东南有丘名小丘,按五行土志,若山号不美者宜避,望赐美名。」诏改曰庆丘。
六月,监修兖州宫观周怀政言:「功役兵匠营在侧近者,乞放歇泊一月,如愿役者依旧。」从之。又以役兵稍多,枢密请差御前忠佐军头一人部辖。真宗曰:「本州岛已有监押、巡检二员,可令不住巡检,常辍一员。同兵部辖。」
七月,诏内侍于莱州采玉石造圣像,令本州岛道士就山致祭。是月,以右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王旦为兖州景灵宫朝修使。旦言:「修景灵宫,请用先天节设道场毕,诣至圣文宣王庙、会(直)[真]宫,奉东岳庙、真君观。望下礼官参酌仪制。」又言:「路出澶州,欲诣河渎庙致奠。」并从之,仍命右正言、直集贤院夏竦掌旦笺奏笺:原作「践」,眉批:「践疑笺。」据改。。
八月,以入内押班周怀政为修兖州宫观都监。是月,王旦言:「寿丘、庆丘除崇饰行礼外,并望禁人辄上。」从之。二丘以石累,上有石。庆丘设寿星像。又北有台,上建亭,名安福。是月,诏于宫北凿河,赐名庆源。是月,王旦言:「请令济、兖州巡检迭管勾景灵宫、太极观。」从之。
九年二月,诏修景灵宫副使林特诣宫设醮,点检营作。诏奖监修内臣及赐工卒缗钱。
四月,内出御书兖州宫殿额示近臣,具仪仗、道门威仪、教坊乐,出正阳门,赴州安挂。帝作七言诗赐王旦等。
五月十三日,宫成。凡楼殿、斋宫、廊舍总千三百六十二区。一本:南门曰左、右大顺,北门曰左、右迎福,复门曰会宁按此小注当在下文「后门曰迎会」之下。。景灵宫正殿曰昭庆,后殿曰天康,前东西侧门曰左、右大安,东西偏门曰左、右大明,夹道南门曰大顺,北门曰迎福,后门曰迎会。太极观正殿曰安昌,后殿曰嘉福,前东西侧门曰左、右延和,东西偏门曰左、右保和,夹道南门〔曰〕凝和,北门曰迎贶。一本:南门曰左、右凝和,北门曰左、右迎贶。
十四日,诏景灵宫使向敏中充兖州景灵宫观庆成使,行告成之礼。又诏放士庶入宫观焚香游看五日。赐向敏中、丁谓、林特、夏竦袭衣、金带、器币有差。
八月,诏:自今京东转运使、知兖州并兼管勾仙源院宫观。又以内殿承制张承素管勾,又选军士三百给洒扫之役。从之「从之」二字当衍。。
天禧元年正月,以司徒、门

下侍郎、平章事王旦为兖州太极观奉上宝册使,景灵宫副使、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副之,龙图阁待制李虚己押宝册,左正言、集贤校理宋绶押仙衣。
二月,诏兖州宫观每月朔许士庶瞻拜。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天授观

天授观

天授观,在开封府陈留县。本汉相张良祠,政和(九)[元]年十二月, 赐忠佑庙。八年闰九月,本府奏请,诏赐今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至道观

至道观
合州赤水县龙多山至道观冯盖罗,淳熙元年九月封冲妙真人。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旌忠观

旌忠观

绍兴元年十月二十二日,秦凤经略吴玠言:「陕西出师,祷于和尚原东南三圣庙,屡获灵应。」诏赐是额。继而张浚等再于临安府别建本庙。至绍兴十九年,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灵应极昭著,乞复之,以旌忠观为额。从之。绍兴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诏以临安府觉苑寺地建三圣旌忠观。旧观在府城踏道,其地入德寿宫桥,以别建财植,命尽给之,仍赐白金千两。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寅威观

寅威观
大观元年八月七日,诏:蜀州民程遘家坟地有火光紫气之祥,令速行迁葬,可为奉真祈福之所,宜以其地创建为寅威观。降度牒二百道,令转运司选官营缮,给常平司良田十顷;岁遇天宁节,许度童行二人,赐紫衣一名。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醴泉观

醴泉观
醴泉观,旧曰祥源。真宗天禧二年闰四月诏:拱圣营醴泉,所宜度地立观,以祥源为名。命东染院使邓守恩督功兴建,宰相王钦若管勾。观在京城东南,本拱圣营。元年,营中有见龟蛇者,建真武堂。是年泉涌堂侧,民疾饮之多愈,故有是诏。自后常令会灵观使都监掌之。五月,诏修建正殿及三小殿,余俟癸亥年兴葺上梁。赐将士器币。六月,诏加真武号曰真武灵应真君。十月,观成。凡三殿:正殿曰崇真,真武像也;东曰广圣,刻御制赞;西曰灵渊,即涌泉。是日,放士庶游观五日。
四年九月,诏增修观。
五年五月上梁,皇太子诣观焚香,赐御筵,辅臣咸预。十月毕功。凡崇真殿前设广圣殿,虚其中为斋荐之所。东位建本命殿曰宝寿,西位建斋殿曰昭回,泉西小殿曰栖神。北门曰昭瑞,西门曰显佑,观前东西门曰左、右华清。总神厨、道院、锺、经楼、斋室、廨宇六百三十道。南有园曰灵禧,东有山池亭曰凝碧。一本:斋殿曰开祥,更衣殿曰昭回。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改安圣殿为广圣殿,以与玉清昭应宫真宗神御殿名同也。六年三月,诏改崇真殿为灵真殿,以与慈恩寺真宗神御殿名同故也。皇佑五年三月,诏改灵真殿为灵应殿。
至和元年四月,祥源观火,寻重修。至二年十二月成,诏名曰醴泉。先是观火,修毕,而更其殿名:灵应殿曰感通,广圣殿曰宁圣,灵渊殿曰涵清,捷神殿曰灵游,圣藻殿曰鸿佑,开祥殿曰崇贶。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四日,诏改醴泉观慈寿殿为寿辉殿。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崇宁寺观

崇宁寺观

徽宗崇宁二年九月十七日,左仆射蔡京等札子奏:「臣等伏以陛下遹追先烈,分别邪正,明信赏罚,上当天心。今天宁〔节〕届,伏请天下州军各赐寺额,以崇宁为名,上祝睿算。」诏依所奏,仍赐 额。每遇天宁节,镇州与紫衣、度牒各一道,其余州、军、监各与度牒一道。许令任便修盖,候了,逐旋奏取旨,赐经一藏。
十月九日,诏:「崇宁寺、观并依十方住持,其披剃并紫衣自崇宁二年天宁节为始。如未有童行,即仰所差主管僧道保明手下童行披剃。崇宁三年以后,即依此施行。所修寺、观不拘州城县郭及名山福地,除系禁山林并禁地外,如有官地,不以有无拘碍,并许申监司指射拨充讫奏。应有无名额寺、观,可以增广就充,或可移并,并许本州岛一面施行。或旧系甲乙住持大寺、观,僧道只有三五人可以拨充者,亦仰申尚书省,许诸色人缘化,并州军擘画修建,即不得接便搔扰。应修建竹木物料,所在州军给文凭前去计置,与免缘路收税。」
十二月十七日,诏崇宁寺不许官员安泊居占。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诏:崇宁寺惟得建置祝圣寿道场行香及祈求外,其余行香并令就他寺。二月

八日,诏:崇宁寺、观上添入「万寿」二字,崇宁寺主首依禅寺选僧住持。三月一日,诏:崇宁寺、观各给田十顷,以天荒等田拨充。六月四日,诏以「崇宁万寿寺」为额。十三日, :「应天下万寿寺宣赐经及常住什物,不许借出,不得客人赍携荤酒饮宴。」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天下修营崇宁寺、观,如敢科率,以违制论。二十三日,诏:诸路崇宁寺、观铸〔像〕阙铜,许给公据前去就场买铜。二十五日,诏诸路人户舍田土顷亩在崇宁寺、观,与免纳役钱。
大观元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崇宁寺、观并令渐次修整,如科买、科配、抑(勤)[勒]者徒二年,不以失减论。
政和元年八月八日,诏天下崇宁万寿寺、观并改作天宁万寿(观寺)[寺、观]。
三年十二月六日,诏罢印造赐崇宁寺经。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武冈军言:乞诏令天下天宁寺并依旧给元赐田土,并免纳苗税。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通元观

通元观

宣和五年三月十八日,徽州言:「婺源县有洞灵观,本有洞三所,祈求必应。自唐中和间,有开山道士郑全福升仙之地。见管殿一,房廊共一百余区,奉三清功德四十尊。」诏赐通元(馆)[观]为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妙元观

妙元观
建炎二年二月十四〔日〕,江南东路转运司言:「饶州德兴县妙元观,宣和二年改为神霄宫下院。今准 赦罢神霄宫,乞还旧名。」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天庆观

天庆观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月,诏曰:「朕钦崇至德,诞锡元符。率土溥天,冀福祥之咸被;灵坛仙观,俾兴作以攸宜。庶敦清净之风,永洽淳熙之化。应天下州、府、军、监、关、县有全无宫观处,择空闲官地,以官钱及工匠建道观一,以天庆观为额。若百姓愿舍地及就官地备财修者亦听。」
五年闰十月,诏于新建观置圣祖殿,以官物充。殿内尊像及侍从令玉清昭应宫具仪式降付。
六年正月,知雄州李允则言:「州无道观,以己俸创北极殿,蒙赐列真观额。近奉诏盖天庆观,当州别无地位,遂就列真观醮设。今又令修圣祖殿,已于观北置得空地。缘本观未有三清、玉皇殿,今欲盖造,未知圣祖殿合在三清殿前后,乞降式样,仍改赐天庆(额)[观]为额。」诏从之,仍下详定。学士院准道藏所奏,定三清为上,玉皇次之,圣祖又次之,北极又次之。凡醮告(清)[青]词并依此次序。今雄州殿宇欲依此。兼虑诸州天庆观未并有三清、玉皇殿处,如各建,即依此;若未 造,但据殿宇依此设位。从之。
十二月,知处州张若谷言:「奉诏修圣祖殿,未蒙降到圣像、部像。又 ,旧有轩辕庙处并议修崇。当州仙都山轩辕皇帝祠宫已重修正殿,及添部从。窃闻皇帝得六相而天下治,命蚩尤明天道,太常察地利,青龙辨东方,祝融辨南方,大封辨西方,后土辨北方。又 御札,有六人躬揖天尊就坐。以臣参详,必当时六相。按唐天宝六年敕,三皇五帝各有配享,惟神农以祝融配,黄帝以后土配,其余蚩尤、太常、青龙、大封各未有配。以臣愚见,乞于黄帝殿内安六大相塑像,并加谥号,增入醮位。」事下详定所参议,且乞所以加谥号。「伏缘神灵之事,不可备知,恐难执据。今请添入设醮六位,及于殿内安塑像。望令玉清昭应宫与圣祖样同诏下。」从之。是年,以朝谒太清宫,诏亳州、应天府圣祖殿,自京造像,往彼奉安,及车驾至,皆诣殿朝拜。
七年,诏南京天庆观圣祖殿宜号鸿庆宫,仍设太祖、太宗像,西京亦曰天庆观。南京复别置鸿庆宫,而天庆观仍旧,惟不改圣祖像。其后定令:诸州给闲田供斋厨,藩镇十顷,余州七顷或五顷。
八年正月,礼仪院言:「诸路天庆观圣祖殿,其转运司、提点刑狱官巡历所到,并穿执烧芗。长吏以下除天庆观天贶、先天降圣节、冬至、三元日率州城内命官齐赴朝拜,每到任、得替,并先诣观朝谒及辞。若观内有三清、玉皇、圣祖、北极殿,并依次第列班朝拜,知州升殿烧香讫,归位,再拜。若圣像不在本殿塑造,即候了日,选吉日具道门威仪,官员穿执迎引奉安。公私人入觐瞻礼,茹(晕)[荤]食者不得升殿。」从之。
三月,江南转运使曹谷言:「天庆观圣祖殿将成,虑臣僚不知道家典礼,

每因朝谒,多入正门驰骤,乞并令门外下马。」从之。
闰六月,礼仪院请令天庆观立石,刻建置 文、事迹,及于碑阴刻官位。定到纸样付诸路,候刻了,打本进纳。从之。
天禧元年五月一日,礼仪院言:「诸州天庆观常须清洁,止绝闲杂人出入,勾当事官员、使臣不得于观内安下。每遇五节、三元、正冬、寒食,许士庶入观烧香瞻礼,不得升殿。凡有道场设醮,并令本观道士铺排供养香火,不得令诸色人升殿。官员使臣不得乘马入门,先行私礼,将至门,禁呵止;如升殿朝拜,并具袍笏,不得挟从人上殿,及制作名目入观聚会饮宴。如有士庶施钱就观斋醮,除不得于国家起建道场处排设外,并许稳便铺设供养次第,即不得与朝廷所降数同,毋得过百二十分者。长吏常令检视完葺,即不得别乞添造。旧观宇俯墉街市,丧葬之具并须取路回避,不得观前经过。」并从之。
二十日,知明州刘绰言:「诸州天庆观圣祖殿请自今长吏以下每到任、得替,洎朔望,并斋洁,亲诣朝谒及辞。」从之。
二年五月,知陈州冯拯言:「当州建天庆观工毕,望下道录院选道流一人住持,仍于本州岛户绝或逃田内给充常住。」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九月,知秦州陈尧咨言:「秦州城中右道观名紫极宫,后为天庆观,置殿奉安圣祖像。近又奉诏于城北更修天庆观,亦有圣祖殿。其城北观元是古寿山寺,最为胜迹,昨因造观,摽占三分之二。缘当州司有天庆观司:疑当作「已」。,乞将观地依旧创寿山寺,余材木添修当州南山妙胜院。况本院有天水池,乃国家郡望,寔宜崇饰。」诏从之,其妙胜院内天水池令常爱护。
八年八月,诏:「如闻都州天庆观及寺院有在城外者都:疑当作「诸」。,官吏节序朝拜或国忌行香,绝早开门,妨废管辖。今后都监、监押、巡检军员等不赴朝拜行香。」
庆历二年闰九月,除诸州军天庆观所赐田税。
皇佑三年八月十四日,诏:「真州天庆观先赐到两庄田土,后来给与长芦崇福禅院充常住。宜令本路转运司给还本观。」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八日,臣寮言:「天下州军天庆观圣祖像有系泥塑者,并令合属计置,改充漆布塑像,物料工直至(至)置造银花瓶并
以系省钱充。殿牌皆以金字。其余务在严洁恭肃,以称尊祖钦崇之意。」从之。
大观元年四月十六日,礼部言:「修立诸天庆观金宝牌、圣祖殿供养之物,轮知事道士一人主守。满一年无旷失,听度系帐道童一人;如有旷失,即差人承替,别理年限。」从之。
政和四年正月二十日,诏天下知州、军、监等:应天庆观每年特赐紫衣一道。
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大名府天庆观殿宇,令大名府路安抚使姚佑修建,转运司应副,什物令后苑依制造御前生活所制造。」从佑请也。
十一月十八日,中书舍人陆

蕴言:「诸州天庆观兴建岁久,及圣祖殿率多(损)[敝]陋损坏,乞量赐度牒,随宜增葺。」诏诸路转运司各具本路州军天庆观合修葺处申尚书省。
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县官吏每遇朝拜天庆观,并先诣昊天玉皇上帝殿,次诣圣祖殿。」
宣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诏诸州天庆观今后不许建置祠堂。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诏诸路天庆观行香朝拜,今后止许于正三门外上下马。
光尧皇帝绍兴七年闰十月二十四日,臣僚言:「伏 四月二日指挥,太庙殿宇可赐临安府充圣祖殿。臣恭惟本(庙)[朝]推尊圣祖,肇自祥符,止于天庆观建置殿宇奉安,以示一时崇奉之仪。仁宗纂承以来,五圣百年,踵行不易。惟临安府天庆观圣祖圣像并殿宇,顷因兵火烧毁,若因旧修立,宜无不可。今来乃赐太庙以为圣祖殿,在理寔有未安。乞断自宸衷,追还成命。」从之。
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本朝典故,内大中祥符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圣祖降于延恩殿,于圣祖坐西斜设六位。天尊就坐,有六人揖天尊而后坐。详定所言:请以玉清昭应宫后殿为圣祖正殿,金铜铸圣像,西斜设六位侍从,一如延恩殿所见之仪,仍增金童玉女。诏天下州、军、府、监并于天庆观置圣祖殿,其尊像、侍从令玉清昭应宫立式。详定所言:其六位仙官,望令编修道藏所添入醮位,及于圣祖殿设像,仍令玉清昭应宫并圣祖画像同降诸路。从之。又录到《圣祖九(司)[天]司命保生天尊降临记》,照得天尊冠簪衣服如道像中元始天尊。有六人,皆秉玉珪。其中四人冠类天尊冠,无起云紫,衣服亦同;二人冠通天冠,服绛袍。天尊就坐,六人躬揖天尊就坐。天尊坐侧有四真人,二童子分东西侍立,侍坐者各有一童子。本寺今欲依制度,并所设次序塑像,令诸路州军随宜措置施行,不得夤缘搔扰。」诏依。先是右朝请大夫、知濠州周绂(诏)[奏]:诸州天庆观圣祖殿神御位次多或不同,有失崇奉之意,乞下礼院讲究元本制度。至是条具行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集禧观〕

〔集禧观〕

集禧观,旧曰会灵。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九月,诏修玉清昭应宫使丁谓等就南熏门内奉节、至远三营地,及填干池之西偏建观,以奉五岳帝。又命内侍邓守恩监修。仍作保康门于朱雀门之东,又作延安、安国二桥,南辟街与观北门相直。
七年九月,诏名观曰会灵,东西门曰左、右嘉应,后门曰昭福,献殿曰延真,灵宝天尊殿曰崇元,齐殿曰祝禧。其月十九日,上梁,命宗室宰臣观之,许士庶观看三日,赐百官休一日。
八年四月,修景灵宫使丁谓言:会灵观颂、记及延真殿五岳殿额,乞御制、御书,从之。
五月,诏会灵观池以凝祥为名,园以奉灵为名。即旧池也,又导惠民河注之。
十一月十日,御书殿额,自正阳门设仪仗、僧道威仪,教坊作乐,迎导赴观。又许士庶烧香三日,赐文武百官假一日。
十一日,奉安尊像,挂额,车驾幸观焚香,宴从臣于祝禧殿。复诣凝祥池观醮殿修盖,太祖所建池殿旧址也,真宗令增崇之,至是而成。赐工人役徒缗帛有差。初欲与景灵宫同日上梁,帝以崇奉之礼不可略也,遂令先后异日。
十二月,命丁谓斋宿会灵观五殿,建为民祈福道场。每季皆准此,着为定式。
袍,辇如本观。修宫使已下拜起居,前导赴三门道场焚香,如常仪,从官陪位。次诣东岳殿。陪位官班定,修宫使奏请皇帝赴殿焚香,即前导至东阶上褥位,请皇帝再拜,从官皆再拜。皇帝三上香,又再拜。复导皇帝还褥位。礼直宫引宰臣一员升殿上香,归位,再拜,皇帝又再拜。毕,诣诸殿, 九年正月,幸会灵观。前一日,所司预于斋殿陈设,及设从臣幕次。又于诸殿东廊各设御幄,备褥位、香案。诸挟殿、崇元殿、三门道场各设褥、香案如仪。是日,帝服并如东岳之仪。归御斋殿进膳,从官赐食如仪。自是朝拜之仪着为令式。
二月,令会灵观每朔望、三七、正(室)[至]、寒食、上巳、三元,许士庶焚芗,着为定式。
五月,观成,车驾亲诣酌献。凡延真殿,虚其中,启醮于此设立。次则五殿差布:正东,东岳天齐仁圣帝;正(西)[南],南岳司天昭圣帝;正西,西岳金天顺圣帝;次东,北岳安天元圣帝。皆相对面,西岳、北岳稍退。中位,中天崇圣帝,又稍退。每殿二夹,东岳佐命曰罗浮山(拔)[括]苍山,南岳储副曰霍山、潜山,西岳佐命曰胏山,北岳佐命曰河逢山、抱犊山,中岳佐命曰少室山、武当山。皆设真君像。殿廊各圃山岳形及得道事迹。崇元殿设灵实天尊像,二夹殿设中茅、小茅君像。观西壖别有小池,中建鸿福殿,〔设〕扶桑大帝、旸谷神王、洞渊龙王像,每岁春秋具祝文祭赛。
九月,会灵观使陈彭年言:「请本观每月朔开观一日,上元、清明节各三日,中元、下元节各一日。」从之。
天禧元年十二

月,诏刻五岳帝玉宝,令会灵观使王钦若奉上。以汾阴岁加岳帝号,有册无宝故也。
仁宗庆历四年七月十二日,诏:「会灵观延真殿已奉安玉皇、玉虚、圣祖及三圣真容,令皇城司不得放入臣僚、皇亲乘骑鞍马,及诸色闲杂人并牵鞍马入殿庭内。」
皇佑五年正月,会灵观火,寻重修。至六月成,诏名曰集禧。初,观火,即旧址西偏复建一殿,内祠五岳,名曰奉神殿,盖取真宗尝着《奉神述》也。因命知制诰蔡襄重模真宗御书故本,立石于东庑,名曰神藻殿。仍令襄书殿额。又以灵应真君殿为灵福殿,令王洙书额。
至和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名斋殿曰洁诚,园曰芳华。
神宗熙宁二年闰十一月二十三日,诏集禧观神藻殿奉安唐、葛、周三真君,仍取真宗皇帝御集之字,令于天章阁收掌。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万寿观〕

〔万寿观〕
万寿观。淳熙三年八月八日,诏:万寿观殿宇,令临安府每月检计损动去处修整。二十三日,诏:修整万寿观殿宇,前期奏告告迁。
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诏:万寿观减副知一人、手分一人、兵级、库子二人、院子二人、军兵一十五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诏:大行太上皇帝御书介福殿牌,及丁亥本命圣像、万寿观本命相属并星官位牌,撤于本殿内收奉,并住香火。以万寿观太一宫申请:大行太上皇帝升遐,所有本殿崇奉本命星官朝夕香火,合与不合崇奉 下礼部、太常寺勘当,逐处检照礼经及典故别无(核)[该]载,故有是命。
淳熙十六年二月十四日,万寿观言:「皇帝本命纯福殿见安奉至尊寿皇圣帝丁未本命星官位牌,乞依礼例设置皇帝丁卯本命星官位牌,一处安奉。每遇至尊寿皇(帝)[圣]帝、皇帝本命日,依例用本观道士一十人,就本殿作道场一昼夜,设醮一百二十分位。皇帝圣节亦乞依会庆圣节体例。」从之。
三月十七日,本观言:「将来安奉高宗皇帝神御附宫崇奉日,及见安奉诸殿神御,遇旦望节序、生忌辰,乞并依景灵宫体例排办。」从之。
五月五日,本观言:「见权安奉会圣宫及应天启运宫祖宗神御,将来高宗皇帝神御二位赴宫奉安,合添盖殿宇,设置帐座。乞下礼部、太常寺,令临安府添盖。逐处相视得本殿系是东向,其殿北壁别无地段增展。今欲于殿南壁增展,添盖殿宇。临安府打量,并展向南壁,去拆厅库界墙,展套地步,以南接连盖造殿屋、挟殿屋各一间,并拆移殿门三间、廊屋七间,向南一丈四尺盖造。乞令本观俟修盖毕奏告,告迁安奉。以南为上,于北壁空留二位,将来安奉高宗皇帝神御。从之。
绍(兴)[熙]五年七月十八日,万寿观言:「皇

帝本命纯福殿安奉太上皇帝丁卯相属座并本命星官位牌。今皇帝戊子相属并本命星官位牌乞依此设置,同处安奉,以祝圣寿。及每遇太上皇帝、皇帝本命日,依例用道士一十人,就本殿作道场一昼夜,设醮一百二十分位。皇帝圣节亦乞依崇明圣节体例。」从之。
庆元二年二月二日,本观言:「将来安奉孝宗皇帝神御祔宫崇奉日,遇旦望节序、生忌辰,乞依诸殿神御体例排办。」从之。
四日,本观言:「见权安奉会圣宫、应天启运宫祖宗神御,将来孝宗皇帝神御二位赴宫奉安,合添盖殿宇,设置帐座等。乞下礼部、太常寺,令临安府相视添盖施行。一、将来添修殿宇,依自来例奏告告迁,设殿神御权于前正殿内奉安,俟修造毕却行依旧。」并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天宁万寿观万寿观:原作「观寿观」,据正文所述改。

天宁万寿观万寿观:原作「观寿观」,据正文所述改。
政和元年八月八日,诏天下崇宁观并改作天宁(观)[万]寿观。
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诏:福州天宁观置道教一藏,以「政和万寿道藏」为额。
七年二月十三日,诏天下天宁万寿观改作神霄玉清万寿之宫。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崇宁寺观接前

崇宁寺观接前
徽宗崇宁二年十月一日,御史中丞石豫言:「伏见宰臣蔡京等以天宁圣节,请天下州军各赐崇宁寺额。此实上广《蓼萧》之泽,共伸《天保》之报,区区小臣,均作是念。伏望特降睿旨,许天下置观,此类寺额,亦乞以崇宁为名。」诏节镇州许置崇宁观,余依崇宁寺已降指挥。
三年二月八日,诏崇宁寺、观上添入「万寿」二字。
三月一日,诏崇宁寺、观各给田十顷,以天荒等田拨充。
四月十九日,知河南府范致虚言:「杭州请以崇宁观为皇帝本命殿,赐名天保殿,仍乞赐御书(碑)[牌]额。乞诸州亦依此,以御书石本颁赐摹勒,泥金揭之殿宇。」从之。
六月五日,诏:「监司所在州如崇宁观在城内者,每月旦日,许同本州岛官属恭诣烧香。及巡按所至州城,非时亦恭诣本观烧香点检。不系监司所在州军,知、通集官属同诣烧香。」
四年五月二十五日,诏:诸路人户舍田土顷亩在崇宁寺、观,与免纳役钱。
十一月七日,敕:应诸路州军崇宁寺、观,所赐田并免税。
五年四月七日,诏:「诸崇宁万寿观朝拜,并乘马于殿门外上下,带入殿人从不得过三名。入《元符仪制令》。」
大观四年五月十四日,臣僚言:「崇宁寺、观赐田,并人户愿舍田土,役钱并免,俱为害法。」诏礼部 刷,关户部改正。
六月十五日,复诏崇宁万寿观官赐田土,并依天庆观例免出役钱。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宁寿观〕

〔宁寿观〕
宁寿观,系宁寿院。绍兴二十年六月二十七日,诏临安府七宝山三茅堂

赐观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白云昌寿观〕

〔白云昌寿观〕
白云昌寿观,干道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诏台州崇道观西白云庵,以白云昌寿观为额。以崇奉皇帝本命香火故也。其后建皇帝本命殿,诏以洪庆殿为名。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附庙

附庙

恭顺将军庙此条原有眉批云:「恭顺将军,本《宋史》、《云海》未见,俟考。」:庙在黄陂县。东岳行宫安定使者,寿皇圣帝隆兴元年八月封恭顺将军。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六 亲飨先农耕耤

宋会要辑稿 礼六

亲飨先农耕耤
【中兴礼书】
绍兴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臣僚札子言:「臣闻耤田之礼尚矣。国朝自端拱初,固尝亲耕帝耤,以先天下,累圣丕承,允为成宪。方今朝廷清明,边鄙靖谧,伏望明诏有司,讲求祖宗故事,斟酌其宜,躬行三推之礼,昭示劝农之意。」诏令礼部、太常寺讨论典故,申尚书省。
十五年正月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今讨论耤田之制,以千亩为限。前世即于东郊,乃诸侯之礼。元丰中始度中地国南,以合先王之制。广袤少亩少:疑当作「步」。、沟洫防列、农坛宫农坛宫:疑脱一字。、人徒官属,莫不备设。迨至秋成,藏之神廪,粢盛酒醴,于是乎出。下至槁秸,用以养牲。凡菱芡果蓏之属,岁时所以供祭祀者,皆足给于此。徽宗皇帝是(是)[正]礼文,《政和新书》,品式具载。(冷)[今]欲举而行之,亶维其时。仍乞下临安府,就行宫之南标拨田亩,候相视到地段可以营建,即从礼部、太常寺参酌前项典故,申请施行。」诏令临安府踏逐地段,申尚书省。正月二十二日,知临安府张澄札子:「遵依指挥,委官前去城南圆坛相近踏逐人户园池并水田。打量得东西折长四百八十二步,南北折阔二百四十步,已上积计一十三万六千八百八十八步,细计五百七十亩一角二十八步。今并画图呈,候指挥。」诏令张澄措置。
二月二十一日,知临安府张澄言:「今和买到人户园池并水田地段充耤田,合行盖造思文殿、观耕台、神仓等屋宇及亲耕地步。伏望朝廷下礼部、太常寺指说

修盖施行」。诏依。
三月二十六日,知临安府张澄言:「依奉指挥修建耤田,伏乞令太史局先次择日,下手兴工施行。」诏依。
四月四日,诏耤田殿宇内不须盖造,止依南郊例临时绞设幕殿。
九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契勘耤田系专一供奉祭祀天地、宗庙、社稷等礼料,有所余地段并合作水陆田。今欲乞令临安府所委官,将见在地段并水池一就随宜措置,修治施行。一、检照《国朝会要》并省记到耤田合种植物色:黍、稷、稻、粱、大小豆、大小麦、黑豆、菱芡、秫、芹、韭、菁蒲、白菘菜、燎草、萧、蒿、茅、脂麻、桃、枣、梨、瓜、竹笋、樱桃。一、省记到合拨地段:水池、水田、陆田、果园、菜园、菱池、竹园、蒿地、茅地。」诏依。
十月二十九日,礼部言:「准都省送下太常丞王湛札子,乞讨论将来亲耕,车驾乘玉辂,以耕根车载耒耜,并乞遵用《政和新仪》等。后批送礼部看详,本部下太常寺次第取索看详指定,欲依《政和五礼新仪》,以象辂载耒耜。仍依宣和已行礼制,以仪仗二千人护卫耒耜,质明先诣坛所。是日,车驾服履袍,乘平辇,诣思文殿进膳毕,服通天冠、绛纱袍,行亲耕之礼。兼勘会耕耤使依故事服朝服,乘车,本品卤簿。所有车,乞下所属制造。仪仗,乞下兵部于见管仪仗内就用。其余合行事件,乞令有司各检照《五礼新仪》并宣和礼制,参酌申请施行。」诏依。王湛札子二,附见于此。其一:「检会《五(经)[礼]新仪》,车驾诣耤田,乘耕根车,左辅奉耒耜,载以象辂,列于仗内。而《会要》又载:政和八年正月八日,

其日质明,左辅奉耒耜,载于玉辂,耕耤使以仪仗二千人护卫,先诣坛所。湛切参《周官》玉辂,即《书》所谓大辂也。王之五辂,玉辂为最贵。《隋书 礼仪(制)志》:耕根车一名芒车。帝耤千亩,则以旨囊盛耒,而加于轼上,即潘岳所谓『绀辕属于黛耜』者也。张衡《东京赋》曰:『农舆辂木』,注云:凡乘舆车皆羽盖,若农舆则耤田车也。车无饰曰木。农舆无盖,所谓耕根车也。《国朝会要》:雍熙四年,详定所言:天子所乘皆有副,耕根车元无副,其制如五辂之副。齐代耤田,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于五辂之后。时以为礼轻,更用侍中奉耒耜于玉、象辂,以随木辂之后。盖魏晋耕耤皆乘木辂者,先辂也。木辂为之先辂,明革辂、象辂为次辂也。尊卑所乘先后之序,亦固自有次第。今政和《会要》、《五礼新仪》车驾御耕根车,而耒耜乃载于玉辂、象辂,考之礼经,轻重失次。侧闻真宗皇帝明道二年二月十一日,行耤田,乘玉辂(遹)〔适〕耕所,司农卿以耕根车〔载〕耒耜前玉辂以行。欲望朝廷特赐详酌,下有司讨论,将来亲耕,车驾乘玉辂,以耕根车载耒耜,所贵轻重适当,礼无违者。」其二:「检会已降指挥,将来耕耤,所有仪注合一面讨论。窃见端拱、明道之礼虽极详备,然政和年中已经徽宗皇帝厘正,今《新仪》所载最为简要。湛闻大礼必简,简则易从。准此新礼更三圣乃定,将来亲耕,谓宜遵用《政和新仪》定制。其间或有增损事件,别行条具申请。」
同日,中书门下省言:将来绍兴十六年春亲耕耤田。诏令学士院降诏。
十一月十七日,诏:「门下:朕厉精庶政,抚世多虞。念稼穑之艰难,欲黎元之给足。当食而叹,靡敢遑宁。今兹休兵息民,流徙还业,然而田畴未辟,游惰尚多。岂其三农失职,而训勉之道有未至欤 仰惟前代亲耕耤田,为天下先。醴酷粢盛于是乎出,敦庞朴固于是乎成。使耕兴养者知所劝向,朕甚慕焉。 饬攸司,经营千亩。其以来岁之春,祗祓青坛,载黛耜,躬三推之礼,以风示于四方。庶几力穑服田,仰事俯育,兴于礼义,以致丕平,顾不伟欤!播告迩遐,咸知朕意。」
同日,上谓宰臣曰:「先皇帝耤田,亦不每岁常讲。务欲劝农,不必多修屋宇,

但只盖席屋,事毕撤去,庶不至骚扰。」
同日,礼部状:「准都省批下权工部侍郎钱时敏等札子:『勘会制造亲耕耕耤使所乘车,承太常寺检会到礼制,象车以象饰诸末,朱班轮,八鸾在衡,左建旗,右载阘戟,驾马四,樻上设香炉,香宝锦带。其轮衣、帘、旗、韬杠、络带绣文,施以鸾驾。马皆有铜面,插羽。鞶缨攀胸,铃拂绯绢,红锦包尾。所有合造名件样制,令干办祗候孙援指说,制造施行。』今据(系)[孙]援供:『依太常寺供到象车制度,合高一丈五尺,阔一丈。画到草样,伏乞朝廷指挥,批送礼部,下太常寺看详。』所画象车样,依得礼制,别无不同,并图本札下工部,依看详到事理施行。」十一月二十六日,礼部、太常寺状:「准钱时敏札子:『据孙援申,已造象车小样,系高一丈五尺。今来低下,形势不相称,欲于三重轮上增一尺五寸,柱肩下增五寸,共高一丈七尺,比之车辂尚低三尺七寸五分,即别无违碍。乞申明行下制造,并小样札送礼部、太常寺官同共看视。』今同共看视得所造象车小样,依所增尺寸制造,依得礼制,别无违碍。所有倚背并平盘踏道上褥子,欲并用紫。」札下工部,依礼部、太常寺看视到事理施行。
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亲耕,今具申请下项:一、依宣和礼制,亲耕〔前〕三日,司农以青箱奉九谷穜稑之种进内。前二日,皇后率六宫献于皇帝,受之于内殿。前一日降出付司农寺,以待耕事。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一、国朝旧制,合用盛九谷种箱系竹木为之而无盖,两头设抬饰,以青色中分九隔,设一种,覆以青帕。欲乞令工部指挥所属计会,司农寺制造。一、国朝旧制,三公、三少、宰臣、亲王各五推。今欲乞依

宣和礼制,令三公、三少、宰臣、亲王使各行五推之礼。旧制,九卿、诸侯以左右仆射、六尚书、御史大夫摄,各行九推。今欲依宣和礼制,令执政官并侍从、两省、台谏各行九推之礼,庶人终亩。」诏依。
二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参酌国朝礼例,并省记宣和礼制,条具合行申请事件:一、依国朝已行礼制,合造御耒耜二具,并韬并饰以青色,制如农人所执。事毕,内中收之。系少监制造,付太仆寺。所有将来亲耕御耒耜二具并韬,系盛耒耜青绫袋。今欲乞令工部指挥所属计会,司农寺省记在京耕耤例制造,付司农寺送纳,于亲耕前两月毕备。一、御耕牛(牛)合用青牛四,其牛衣以青色。欲乞下两浙转运司措置收买。如委无青牛,乞用黄牛代。以青罗夹衣盖搭,于亲耕前五十日到行在交割,付骐骥院养喂,祗备教习。事毕,付耤田司收养。一、从耕官每耒耜合用牛二头,今来从耕耒耜三十具,合用牛六十头,准备牛一十头。乞令两浙转运司预行计置。一、依宣和礼制,庶人百人耕终亩,并青衣,耕牛二百头。窃缘今来耤田地步与在京不同,所有牛数亦多计置不及,今欲乞依端拱、明道礼制,止用庶人四十人、耕牛八十头。仍乞下两浙转运司预行计置。其庶人所服青绢衫并青带子,乞令工部指挥所属制造。其牛候事毕给还元处。一、从耕官耒耜三十具,庶人耒耜四十具,并合用锸一十具,以木为刃。畚

二十具。今欲乞令工部指挥所属计会,司农寺制造。」诏依。
二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今省记参酌宣和亲耕礼制,条具合行申请事件:一、合制造御耕立牌一面,书『御耕三推至此』六字。又『皇帝位』三字位版二面,并系青饰金字。一、合用公卿从耕立牌二面,并系黑漆白地黑字。内一面书『五推至此』四字,一面书『九推至此』〔四〕字。并合制造从耕并侍耕群官位版五十片,黑漆。并乞令工部指挥所属计会,太常寺制造。」诏依。
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亲耕行礼仪注,今欲乞依例从御史台、合门、太常寺同共参酌修定,申请施行。」诏依。
闰十一月二日,兵部言:「将来亲耕耤田,依《国朝会要》内该载宣、政间亲耕礼制,系耕耤使以仪仗二千人护卫耒耜先诣坛所。今条具合行事件:一、仪仗二千,内除太常寺鼓吹五百九十八人外,一千四百二人系就用见管黄麾仪仗。其合用执擎仪仗人并马,欲乞下殿前司及左右金吾街仗、六军仪仗司差拨。内合用金吾上将军二员,以左右街仗司监官充摄;大将军二员、将军四员,以殿前司将官充摄。一、执擎仪仗人兵,合前期教习排立阅拽。欲候殿前司等处差拨到人,同太常寺鼓吹于候潮门外大教场内教习。一、仪仗合亲耕前一日于皇城南门外宿仗。是日质明,护卫耒耜先诣坛所。一、礼、兵部、太常寺状:今来所修耤田地步,比之在京

不同,所用仪仗二千人,窃虑难以排列。今欲乞随宜减半,用一千人护卫耒耜。其仪仗排立一节,亦难于思文殿内外排立,合随象辂,止于耤田门外排列。宣和亲耕仪内亦无该载殿内外排立仪仗之人。」诏依。
六日,兵部言:「准 ,将来亲耕耤田,乞依《政和五礼新仪》,以象辂载耒耜,仪仗护卫。所有合行事件,乞(合)[令]有司各行参酌,申请施行。今契勘,将来亲耕,除辇舆御马等物依四孟例排办已行足备外,今开具下项:一、将来亲耕车辂经由道路,门、桥高二丈五尺,阔一丈八尺,转弯掉圆地步五丈。自本院直南入皇城北门,经由南北宫门裹,出皇城南门至坛所一带,道路门桥多是坑坎,及有窄隘去处。欲乞下临安府如法修治,务令平实。一、将来排办象辂,欲乞依例,前半月于候潮门外大教场内教习。及应奉前五日,将象辂教习车装载重物五千觔,碾试经由道路门桥三日。一、象辂下合用驾士天武官一百五十人,内呵喝人员二人。如不足,于诸军贴差。及赤马三十疋、管辖将官一员,下殿前司差。合用教马官一名,下左右骐骥院差。合用推轮车子官楗八人,下御辇院差。一、随辂诸作工匠,今乞于文思院上下界、军器所差拨排办象辂。所有随辂云梯、油帕,合破抬擎兵士一十人,下殿前司差,就令本司于幕侧侧近安设兵幕二十座幕侧:「据文意疑为「车辂」之误。,令车辂下祗应人并驾士人马宿泊。一、将来

亲耕,象辂装载耒耜,系前一(日)[月]关报皇城司,经由大内至坛所。及应奉前五日将象辂教习,其人马出入牌号;并应奉了毕,象辂下人马等却令经由大内归院。所有一行人至时祗应,关借 号,下皇城司支给,放令出入,事毕送纳。一、排办车辂人物等,依例合差兵、驾部郎官二员总辖点检,缘库部排设仪仗已申乞差见今兵、驾部郎官二员点检,所有驾部前项职事乞就差逐官总辖点检。其合差职掌五人,亦乞依例差。」诏依。
同日,兵部言:「耕耤使用本品卤簿仪仗。太常寺契勘:耕耤使品依王公,依《政和五礼新仪》,共享六百八十八人,系库部仪仗、太常寺鼓吹、驾部伞扇、车乘下驾士等揍成上件人数。本部契勘:缘地步与在京不同,欲以一半,用三百四十四人。」诏依。
八日,礼部、太常寺言:「续次参酌下项:一、依宣和礼制,从耕官、侍耕陪位官并执事县令并服朝服,执事人各服法衣。兼省记宣和年亲耕行礼,其应奉官亦服朝服。今欲乞依礼制施行。一、侍耕陪(倍)[位]官乞从御史台、合门合行参酌申请。一、依宣和礼制,助执耒耜人:三公、三少、宰臣、使相、亲王各三人,执政官各二人,余从耕官各一名。并服绛衣、介帻,以明习农耕者充。乞从太常寺具合差人数,报两浙转运司。一、依宣和礼制,文武从耕、侍耕、执事官,如不系从驾官,并畿内诸县令及(蓍)[耆]老庶人,其日候车驾将至耤田,并于耤

田外立班,再拜奉迎。今欲乞依礼制施行。」诏依。
九日,礼部、太常寺言:「今依国朝亲耕礼例,并省记在京亲耕合差官数,内耕耤使一员,系降 差三公、宰臣充。」诏依。十二月十八日,都省札子:「勘会昨郊祀大礼差五使,当时不曾置司,其合行事件令三省礼房专行。所有今来亲耕耤田,已差耕耤使,其合行事务亦合一体施行,更不置司。右札付礼部。」
绍兴十五年闰十一月十日,礼部、太常寺言:「今省记宣和间亲耕,应奉过节次乐曲下项:一、亲耕日,合排设登歌、宫架大乐,其合用乐曲、词章:皇帝出大次、归大次及亲耕,并宫架奏第一章《干安之曲》。皇帝升坛、降坛,并登歌奏第一章《干安之曲》。公卿耕耤,宫架作第二章。群官耕耤,宫架作第三章。一、亲耕日,护卫耒耜用仪仗鼓吹前后部;诸军乐人振作,合用曲词《导引》、《六州》、《奉禋》、《十二时》四曲。已上二项,乞下学士院制撰,降下付太常寺习学。」诏依。词曲具乐章门。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续次参酌宣和礼制,并条具合行事件:一、依宣和礼制,亲耕日命有司飨先农,其行事官并祗应人合前一日赴祠所致斋。缘今来耤田内未曾修盖斋宫,今欲乞令临安府踏侧近寺院充。一、宣和亲耕礼制,其所差从耕庶人并助执耒耜人等,并期前于天驷监每日草习。今欲乞亲耕前半月就耤田草(耤)习。一、亲耕已依礼制,申请下两浙转运司计置。从耕庶人并执畚、锸人,欲乞从太常寺据合用人数报临安府差。」诏依。
十二日,秘书少监、兼权礼部侍郎游

操等言:「检会明道二年二月十一日亲耕礼毕,皇帝御青城受禧殿,百官称贺毕,乘辇还宫,复御正阳门肆赦。今欲依宣和礼制,候指挥。」诏依宣和礼制施行。
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今续参酌条具下项:一、依《五礼新仪》,尚舍设御座于耤田思文殿当中,南向;设东西阁于后殿之左右殿上,前楹施帘。并观耕坛上,南向设御幄、御座,及文武群官次于思文殿门外之左右。契勘今来思文殿门外地步窄隘,欲乞于耤田门内外之左右,量地之宜,依上件礼制,令仪銮司同临安府预先计置排办。一、依宣和礼制,尚舍设黄道并黄罗褥,今来欲乞令仪銮司排办。一、省记合差助执御耒耜御龙直一十二人,服平巾帻、绛衣、革带、履革蔑,(合)[今]欲乞殿前司前期差拨,所服平巾帻等令于祗候库关请。一、省记合差 御耒耜箱、九谷青箱天武官二十人,服平巾帻、青罗绣对凤嘉禾合穗衫、白绢抹带。今来乞下殿〔前司〕前期差拨。其巾帻等如祗候库关〔请〕,乞令工部指挥所属制造。一、今来所差从耕庶人并助执耒耜等人,及所用耕牛,虽已申请前一月教习,虑恐至时宫架、登歌之乐作,却致惊慑,今欲乞从太常寺于正习仪前,定日就耤田作乐,教习三日。一、依仪,设从耕群官位,合用 位版兵士一十人,欲乞下殿前司差。一、依宣和礼制,耆老百人常服陪位。今欲乞依上件礼例,令临安府行下诸县呼集,

于正习仪前五日到临安府祗备习仪。一、依仪,盛御耒耜合用青箱二面,系饰以青;(耤)[藉]耒(耤)[耜]席一领,以青绢缘。并乞令工部指挥所属制造。」诏依。
十六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明道元年太常礼院言:耤田所须牲牢礼物等,请诏内侍计会,所司先期办置。诏内侍刘守一等主之。宣和间亲耕,其所差都大主管官系差入内内侍省官张道济。所有将来亲耕,其所差都大主管官一员,乞差入内内侍省官充。」诏依。
同日,秘书少监、兼权礼部侍郎游操等言:「太史局申:选到绍兴十六年亲耕日辰,宜用正月九日己卯、十五日乙酉、十六日丙戌、十九日己丑、二十二日壬辰,即与国(音)[忌]无妨碍。」诏用十九日。绍兴十六年正月十七日,太常寺言:「勘会正月十九日亲耕耤田,缘今雨降未止,欲乞别行选日。」诏依。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太史局申,选定宜用正月二十二日壬辰吉。仍乞于前一日习仪,次省馔。」诏依。
十七日,礼部侍郎游操又言:「恭 国家蔚兴文治,始见太平,初讲耕耤,敦本力农。风动四方,事体非轻。其合行事件,虽已依宣和礼制申请施行外,欲望朝廷更赐指挥,下礼部、太常寺讨论,参酌端拱、明道故事。庶几中兴礼得以兼备。」诏依。
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准 ,游操等札子:『检照端拱元年赐京城耆老八十已上者九十八人衣帛有差。将来亲耕毕,欲宣陪位耆老诣坛宣劳,依旧例赐束帛。又明道二年,大礼使言:耤田礼希旷,为日已久,比闻修举,内外翘属。况亲屈万乘,本劝力农,请下

有司,令遍谕密近村聚,俟御耕日,特许父老乡民观望盛礼,勿令呵止。』从之,诏依祖宗典故施行,仍令礼部、太常寺讨论,宣劳传旨合差何官,申尚书省取旨。礼部、太常寺今讨论:将来礼毕,礼直官引耕耤使升观耕坛,诣御幄前侍立。至时宣劳,欲乞依元会例,差枢密一员诣御座前承旨,枢密都承旨一员于坛下承旨宣劳。其合用口宣,乞令学士院修撰。」诏依。
二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准二十二日诏,令礼部、太常寺讨论象车合与不合制造。今讨论:依《五礼新仪》,象辂载耒耜;及依宣和礼制,耕耤使乘象车。今参考端拱亲耕礼制,以耕根车载耒耜,耕耤使不乘车。今欲乞〔依〕端拱礼制施行,仍乞是日耕耤使服朝服,乘骑护卫耒耜,行于仗内。及用已定仪仗一千人,质明先诣坛所以俟,车驾自内服履袍、乘辇诣耤田所。所有象辂更不制造,其合用耕根车乞下所属制造施行。」诏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讨论下项:一、将来亲耕日享先农,先降指挥,依宣和礼制,命有司行事(今)参照端拱、明道故事,亲耕日系亲享先农,其牲牢、礼料权视大祠。今欲乞依故事施行。一、享先农系中祠,缘至日皇帝亲行享礼,止是牲牢、礼料权视大祠。其致斋日分欲乞比附四孟朝献礼例,前一日斋于内殿,有司不奏刑杀文书。一、亲享先农礼料,笾实以菱、芡、栗、鹿脯、榛实、干、干枣、形盐、鱼鱐、糗铒、粉粢;豆实

以芹、笋、葵、菁、韭、鱼醢、兔醢、鹿臡、醓醢、豚拍、也食、糁食;簠实以黍、稷;簋实以稻、粱。酒齐系用五酒,每位一斗八升。牲牢共享羊、豕各二。」诏依。先是十一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将来亲耕,依宣和礼例,亲耕日享先农,备中祠礼料,命有司行事。」至是参照故事,故有是请。
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今续次参酌条具下项:一、所有登歌、宫架之乐,依礼例,宰执同礼部、太常寺官就都堂按乐。乞令礼部定日申朝廷。一、勘会转运司、临安府所差从耕庶人并助执耒耜及陪位耆老,合令礼部差主令、太常寺差使臣、礼直官、人吏、赞者,前半月指引教习。所差执畚、锸人共三十人,合服(亲)[青]衫、带子,乞令工部指挥所属计会,司农寺制造。」诏依。
二十九日,礼部言:「准都省批下权工部侍郎钱时敏札子:『将来亲耕合用御耒耜等,今画到宣和样制各〔一〕本,乞下礼官相度制造。』后批送礼部。今据太常寺看详,并合依样制造外,所有盛九谷青箱,本寺已于画到图本内贴说。其随御耒耜鞭,欲制黄罗袋盛贮。」诏依。
十二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亲耕耤田日,亲享先农。今参酌《开宝通礼》、《五礼新仪》及亲享礼例,条具申请事件:一、依仪,合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外,小次于午阶下,西向。缘今来思文殿去坛不远,欲就本殿作大次,所有小次于坛午阶下,西向。乞令仪鸾司同临安府排办。一、端拱、明道礼制,系用祝册。缘祝册系大礼仪制,今欲止用祝文二首。其词乞下学士院

修撰,并述以亲享先农、亲耕之意。前期书写,进书毕,降付太常寺供应。一、依礼例,皇帝行礼,大礼使从。今来亲耕不差使,所有亲享先农行礼,欲乞比附前项礼例,耕耤使服祭服后从。一、亲享先农并亲耕,合差侍祠、行礼等官。欲依礼例,从太常寺前期具窠(日)[目]申中书省,降 差。内合门合差奏中严外办等官,乞依例令合门具窠目申朝廷降 差。一、今来不差五使,即与大礼事体不同,其侍祠、行礼官系行事左仆射以下。所有前一日省牲、省馔,并至日揖位,欲乞令行事左仆射率侍祠官以下趁赴立班。一、亲享先农合用皇帝位版二面,系黑漆金字,及位版腰舆,见在太常寺收掌。欲乞令工部指挥所属一就检计雅饰。一、依仪,皇帝饮福受胙,合差尚酝、典奉御并司尊彝官,乞令翰林司依旧差官权摄。一、依礼例,合差掌圭官并供冕服等官,欲乞令入内内侍省差官。一、临安府所差从耕庶人、执畚锸人及陪位耆老,并两浙转运司差助执耒耜人,至日并合经由耤田门至观耕坛下。所有太常寺至日应奉赞者执掌、供官、乐工、二舞、并司农寺职掌,并系升坛应奉人数,乞报皇城司关借 入坛殿号。一、令两浙转运司计置从耕及庶人耕牛共一百六十头,前五十日到行在,于临安府侧近县分养饲,并前半月赴耤田教习。欲乞令转运司专委官二员拘籍计置。一、亲享先农合用白罗

帨巾、拭爵巾二条,并亚、终献合用白绢帨巾、拭爵巾二条,各长六尺。欲令户部行下左藏库支,赴太常寺供应。」诏依。
六日,礼部、太常寺言:「今续次参酌到下项:一、亲享日,欲乞皇城南北门并南北宫门,及内庭应奉官司经由门户,比常日早一刻开;其利涉门、候潮门早三刻开,放令经由出入。一、依礼例,坛上设登歌乐,中壝门外设宫架、二舞,欲乞令太常寺排办。一、合差捧执笾豆簠簋等官,并亚、终献盥洗官,乞依例从太常寺具申吏部差待次臣。一、依礼例,合前期教习执事官并应奉人、赞者、供官等,欲乞于前一月内从太常寺定日,于法惠寺作乐教习二日。所有合用幕次、什物,乞令临安府排办。一、合差供祠执事内侍官,并进撤饮福俎、捧祝等官,并乞从太常寺报入内内侍省差官。一、亲享先农,依四孟朝献例,皇帝内殿至斋一日。所有耕耤使并行事、执事官各前一日致斋。有本司,宿于本司;无本司者,令临安府踏(近)[逐]耤田侧近寺院。其陪位官依朝献礼例更不致斋。一、合用登歌、宫架乐章词曲,欲乞令太常寺具节次报学士院前期修撰。一、合用彩画宫架二料,除见管外,见关彩画宫架一料,共二十四架,建鼓等六座,欲下军器所创行制造,于按乐前赴寺送纳。续太常寺供到状:「窃虑日逼,其宫架全行制造不及,今欲将建鼓六座并流苏花版就用见管外,乞令军器所造彩画乐架二十四座。」一、亲耕所设登歌、宫架大乐兵级八十

人,已行申请,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均差外,所有亲享先农行事添用登歌、宫架大乐一料,亦合差般运大乐兵级。今欲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分差五十人,前一月到寺,候礼毕,限十日发遣。一、亲耕合用登歌、宫架乐正、乐工共二百三十四人,除已申请外,今来亲享先农,合添用二舞九十人,两项共计三百二十四人。太常寺见系籍乐工止管二百六十六人,自来系于教坊、钧容直差借。窃虑逐处各有应奉相妨,今欲乞下临安府,差本府乐人五十八人充数。如不足,乞从本寺拘收召募。」诏依。
同日,户部、太府寺言:「据祗候库申:将来车驾服履袍、乘平辇诣思文殿进膳毕,服通天冠、绛纱袍,行亲耕之礼。今具合行排办事件:一、合用熏撒御服龙脑,乞下左藏西库选上等脑五两,前期供纳。一、供进礼衣系前一日请降,赴内中幕次日赴思文殿门外幕次铺设。所有逐处幕次,乞下仪鸾司钉设。及合用熨贴御服熟火,乞下翰林司排办。合用蜡烛一十条,乞下杂买务收买。一、合用熨贴裁缝作二名,腰带、靴履、头冠、面花、棱道、杂钉、戎具、结条作各一名,乞下御药院差;如阙,乞下文思院、军器所贴差。共享头两,欲乞报皇城司照会。所有抬擎合用供内仪鸾八人,乞下内东门司差。其辇官,乞下御辇院差。援卫、引喝天武官三十六人,乞下殿前司差。一、进挂御服、撤御道并抬头冠匣、御衣箱官,并乞下入内内侍

省差。」诏依。
绍兴十五年十二月八日,御史台言:「今参酌到申请事件:一、耕耤日,除从耕官外,所有侍耕文臣百官,今相度欲乞用厘务通直郎以上,及行在见任寺监主簿承务郎以上职事官趁赴立班。一、耕耤日先亲享先农,所有文臣陪位官,欲乞就用从耕、侍耕官陪位立班。一、耕耤日,皇帝乘平辇自内殿至祠所,依礼例,从驾官合常服从驾;至祠所,各易朝服,趁赴陪位;候礼毕,次赴从耕立班。如不系从驾官,先赴耤田门外,常服迎驾,起居讫,易朝服倍位;次赴从耕、侍耕立班;俟礼毕退。内,合从驾官易常服,从驾还内。一、本台主管班次引赞官、知班应奉并合服朝服,及更易常服报引班次。一、致斋行事官,依已降指挥于耤田侧近踏逐寺院宿斋外,所有文臣百官侍班幕次,乞从本台移文临安府、仪銮司,于耤田门外(外)随地之宜排办。一、依礼例,合差监察御史二员纠弹祠官不恭等事,及依例差监祭司手分三人行遣。」诏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申:「将来亲耕,俟奏礼毕,宣陪位耆老诣坛宣劳,旧例赐衣帛。今检照《国朝会要》,止该载端拱元年赐京城耆老八十已上九十八人衣帛有差,即不言所赐衣帛若干数目,及是何官司主管给赐。今相度,欲乞令临安府具已差定陪位耆老一百人,内若干人数系八十以上者,申户部,行下祗候库省记旧例。如本库无旧人省记,乞令本

库拟定每人各赐绢若干,申户部,取朝廷指挥。右札付临安府依所申施行。」续祗候库申:「今相度,欲乞于亲耕日,将八十以上耆老每人支赐生帛绢二匹,共桩备绢二百匹。乞下左藏东库支供,赴〔本〕库排办应副,至日给赐。如有支使不尽数目,令所属拘收。」诏依。又都大主管所状:「陪位耆老一百人,准四方馆开具到八十岁以上五十人,各合支赐绢二匹外,未及八十岁五十人,缘系一般陪位,未该支赐。」诏并与支赐。
十二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准都省批下户部状:『将来亲耕,合用九种:黍、稷、秫、稻、粱及大小豆、麦,每色各三斗。据两浙转运司申,数内秫系河北出产,号为造酒黄米,今欲以粟谷充代;粱系京西、河北出产,号为粱谷米,今欲以糯谷充代。』后批送礼部,同太常寺看详,欲依所申。」诏依。
十二月十五日,太常寺〔言〕:「将来亲享先农及亲耕耤田,合差官下项:一、亲享差官:侍中二员,一员御前奏中严外办并奏解严,一员奏中严外办并奏解严、殿中进接圭。太常卿赞导奏请行礼。太常博士四员:一员赞引耕耤使,一员赞引太常卿,一员赞引亚献,一员赞引终献。行事左仆射申涤濯,兼进币爵酒。亚献、终献,吏部尚书以币授左仆射。礼部尚书涤濯、省鼎镬、濯。兵部尚书荐承俎并彻。吏部侍郎二员:一员受币爵酒,兼瘗祝币;一员盥洗进爵,诣尊酌酒讫,授左仆射。刑部尚书实镬水。刑部侍郎增沃镬水。监察御史二员。读祝文官、举祝文官二员。押乐,太常卿。太府卿设币。光禄卿巡牲并牵牲诣厨,入实笾、豆、簠、簋。光禄丞牵牲诣厨,兼馔造。协律郎二员:一

员坛上举麾,一员坛下举麾。奉礼郎设皇帝版位。良酝令酌皇帝献酒。太祝奉毛血盘,,并进抟黍。太官令酌亚、终献酒,兼监视宰杀牲牢,并抟黍等。太社令设神位版。盥洗奉爵官四员。吏部差。引俎馔,奉礼郎。吏部差。捧执笾豆簠簋、捧俎官一十六员。吏部差。一、亲耕差官:枢密观耕坛上承旨宣制。侍中四员:一员奉耒耜以进,耕毕复受,及奏礼毕;一员奏中严外办,并奏解严;一员御前奏中严外办,并奏解严;一员奉御耒耜载于耕根车,俟至,〔奉〕御耒耜以降授耤田令。枢密都承旨亲耕坛下传旨宣劳耆老。太常卿二员:一员赞导奏请,一员押乐。协律郎二员:一员亲耕坛上举麾,一员宫架举麾。赞引,太常卿、太常博士。太仆卿设御耕牛。司农卿二员:一员宿设耒耜于幕屋后,耤田令解韬出耒(授)[耜]讫,以授侍中,耕毕复授耤田令;一员奉青箱穜稑之种,诣耕所播之,并奏省功毕。奉礼郎设御耕版位,并设御耒耜席。耤田令二员:一员候侍中奉耒耜,横执诣耕所,置于席,守之,兼以青箱授司农卿;一员解韬出耒耜,以耒耜授司农卿,耕毕复授耒耜,纳之韬,以授执事者。奉青箱官,以青箱授耤田令。司农少卿二员:一员帅庶人耕于千亩,一员帅太社令检校终千亩。太社令,检校庶人终千亩。」诏依。
同日,合门言:「亲享先农并亲耕,合差奏中严外办前导并奏解严等合门官四员,乞朝廷降 施行。」诏依。
十二月

十八日,御史台、合门、太常寺言:「将来亲耕,同共参酌合行事件:一、应奉官司久不举行亲耕典礼,恐致生 ,今欲乞于正习仪前,从御史台定日关报,前去耤田阅习一次。一、乞依宣和礼制,于亲耕前二日,文武百官并诸色应奉人赴耤田习仪。仍乞是日百司作休务假,及礼毕次日作歇泊假一日。」诏依。
十二月二十四日,礼、兵部言:「准都省批下权户部侍郎王鈇等状王鈇:原作「王铁」。按:《宋史》卷三○《高宗纪》、卷一六《职官志》均作「王鈇」,据改。下同。:『据祗候库申,所造耕根车,制饰如玉辂,惟降二等,以青为质,而无玉饰。驾青马,驾士四十人。契勘古制,凡车,驾引全用马力。今来所造车止(耤)[藉]驾士牵拽,与古不同。兼五辂各驾六马,尚用七十五人,况〔耕〕根车系用四马,若依古制,驾士四十人,(驾四十人)驾引迟缓,合比五辂用驾士七十五人。分摊下项:小梯一名;踏道四人;托叉二人;行马四人;前后推竿各四人;当辕马七人,内二人板挑;秉烛台四人;牵踏路马四人;两引索三十六人;左右照管辕辙二人;引唱人员二人;剪烛 夹一名。所有服着:内驾士七十三人武弁冠,青缬对凤衔嘉禾合穗青紬大袖,绯缬绢白狮子衬衫,青绢夹 ,青麻鞋,青绢夹袜;人员引喝二人,小帽子,石骨朵红缬练鹊衫,白绢夹 ,青缬裹肚,金镀银束带。乞朝廷详酌施行。』后批送礼、兵部看详,寻下太常寺车辂院看详,欲依祗候库所乞差拨,制造施行。」诏依。同日,权户部侍郎王(铁)[鈇]等言:「据祗候库申:契勘今来所造耕根车,合差驾士七

、鞋、革蔑、缬衬衫,准备临时拽车使用。」诏依。 十五人,除引喝、行马、踏道、烛台、托叉、小梯等外,实有五十一人推驾。缘经由道路有地面砖石硬软、高阜去处,虑恐难以驾拽,今相度,欲乞下殿前司更添差兵级二十人。所有服着,就借祗候库武弁冠、青宝花大袖、勒帛、
十二月二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今续次参酌,条具到合申请事件:一、依仪,亲耕,京畿诸县令率终亩庶人就位。今来欲乞令临安府诸县令充京畿县令。一、两浙转运司、临安府差耆老并从耕庶人、执畚锸人及助执耒耜人,合于前半月习仪,并至日从耕排立,逐处未曾委官拘集。今欲乞令转运司、临安府各委官一员,专一拘集,俟习仪并亲耕日交割,付四方馆、司农寺并太常寺引揖。一、依礼例,宰执以下按乐,合作休务假。欲乞依例作休务假一日。一、亲享先农日,欲乞依礼例正习仪日,爵坫币、篚币用帨巾充代,乐用祝、敔。所有亲耕习仪,乞依例作乐习仪。一、合差抬擎御书祝文亲事官四人,乞下皇城司差,于草习仪前二日到太常寺祗应。合用抬擎祝文腰舆,权于秘书省关借。一、依已降指挥,令礼部定日,宰执同礼部、太常寺等官就都堂按登歌、宫架乐。续承指挥,亲享先农,依仪又合设登歌、宫架、二舞。今相视,都堂若止按登歌、宫架乐,别无妨碍;若更设二舞,缘堂下难以安设,乞改就法惠寺。仍乞令礼部定日,申朝廷照会。至日宰执同礼部、太常寺、都大主管官就寺按乐。一、合差抬擎神席、燎草、币帛等腰舆兵士,并抬擎祭器、法物等兵士,各一

十人,管押节级在内。并乞下殿前、马、步军司分差。所有合破 入坛殿号,乞从太常寺具数报皇城司支借。」诏依。
十二月二十七日,四方馆言:「准太常寺关:亲耕礼毕,引耆老诣观耕,两拜起居,宣劳,两拜。契勘八十已上赐衣帛者,躬候抬赐物过,谢恩,两拜,退。」诏依。
十二月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亲飨先农毕,并行亲耕礼,已是日高。所有先农行事官、亲耕行礼官,依指挥,令诸司排办吃食外,所有陪官吃食,欲下御厨、翰林司排办。」诏依。绍兴十六年正月七日,御厨奏:「准尚书省札子,令本厨排办亲耕陪位官吃食。缘本厨所管人匠不多,日常供进御膳及亲耕移进御食,并从驾宰执、百官吃食数多,尚虑人少。今束来所承指挥,排办陪位官吃食,委是阙人,造作不前。欲乞依郊祀大礼陪位官例,支破第三等早食折支价钱,入历批勘。」诏依。
十二月三十日,礼部、太常寺言:「续行参酌申请下项:一、勘会郊祀大礼系祀昊天上帝、皇地祇,依仪,皇帝行酌献礼,读册文官依令读至御名勿兴。所有今来亲享先农,系中祠,依已降指挥,牲牢、礼料权视大祠,欲令读祝文。一、亲享前一日,皇帝斋于内殿,依礼例,有司不奏刑杀文书;其行事官前一日斋于本司,唯享事得行,其余悉禁。今欲乞是日皇帝前后殿不视事,仍乞百司作休务假一日。一、所用祝文,依礼例,礼部差人奉设,合差职事八人。所有看上尊福酒合差膳部职掌五人,依大礼例止差四人,仍于祠部、主客两曹分差,并前期报皇城司关借 入坛殿号。一、检会《国朝会要》,端拱旧制,耒耜先

于民间假借习按。所有将来亲耕前半月,于耤田教习从耕庶人等,合用真耒耜四十具。欲乞令两浙转运司行下所属县分假借,事毕发还。」诏依。
绍兴十六年正月二日,礼部、太常寺言:「亲享、亲耕依已降指挥,就耤田前半月数习,从耕庶人四十人,助执耒耜人三十余人,执畚锸人三十人,殿前司差御龙直一十二人,天武官二十人,并随牛人等农人稍众,若不轮官前去监视,切虑生 。今欲乞初起教日,令礼部、太常寺、司农寺官前去,以后每日逐处各轮官一员前去监视。」诏依。
正月六日,合门言:「准尚书省札子,文思院上界申:『契勘本院制造绢花一万朵,准备将来亲耕回銮给赐。乞朝廷指挥,下祗候库、合门,指定亲耕有无合赐花朵行下。』合门契勘:宣和耤田亲耕,回即不赐花。今来系亲享先农行礼,从驾臣僚等欲乞依(作)[昨]亲享例,赐回銮花。」祗候库状:「契勘回銮赐花,其合用花朵,依指挥,约度数目,报文思院造作准备。」诏依。
正月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亲耕,依已降指挥,前半月教习从耕庶人、执畚锸人、助执耒耜人。寻于今月初三日为头前去耤田,当官教习。数内,助执耒耜人三公、三少、宰臣、亲王、使相各三人,执政官各二人,侍从、台谏各一人,庶人不差。其所教牛,今相度欲每一耒耜下各添随牛家人一名牵牛祗应,并令服介帻、绯衫、白绢勒帛趁赴教习。所有逐人各合服并

入坛殿号,乞令转运司具数报祗候库、皇城司关请。」诏依。
正月十一日,都大主管所言:「亲耕耤田行礼,执畚锸三十人、助执耒耜五十人、从耕庶人四十人,并系临安府等处差到农人。今取到太常寺赞引使臣王彦龙等状:契勘逐色人礼毕即未有支赐恩泽指挥。」诏并依陪位耆老例支赐。
正月十三日,临安府府学生李良等一百三十三人进状:「伏 皇帝躬祀先农,亲耕耤田,敦劝天下,兹实朝廷莫大之盛典。臣等切尝稽考《国朝会要》,仁宗皇帝明道亲耕帝耤,开封府士人进状乞与陪位,特可其请。今陛下崇尚文德,昭致太平,同符仁祖,臣等苟不能(杭)[抗]章自陈,无由仰观缛礼,上负陛下教育之意,有愧明道之文。欲望特降睿旨,遵依明道故事,许令臣等陪位。」批送礼部。正月十五日,太常寺言:「检照《国朝会要》,明道二年正月十四日,广文馆、开封府贡举人上书,乞陪位于坛次,以观盛典,从之。契勘当来耤田,系广文馆、开封府贡举人陪位,即无学生陪位之文。今来临安府生李良等乞陪位立班,(立班)即无典故,难以施行。」
正月十六日,都大主管所言:「准尚书省批下宗正少卿、兼权兵部侍郎赵子厚等札子:『勘会亲耕耤田,已降指挥,以仪仗一千人护卫耕根车载耒耜,前一日于皇城门外排立,至日护卫耒耜前去坛所。缘今来耕根车已制造了毕,奉圣旨,候排设日取旨进呈。所有护卫仪仗,欲乞自制造耕根车处,护卫经由大内,至皇城南门外排立。合取自朝廷指挥。』后批送都大主管所施行。本所奏闻。」奉诏,依同鼓

吹振作引呈,内赵子厚缀王(铁)[鈇]等班起居。
绍兴十六年正月十七日,秘书少监、兼权礼部侍郎游操等言:「勘会亲享先农并亲耕礼毕,缘系大庆典礼,欲候礼毕,许耕耤使率行事、陪祠文武官一班诣思文殿称贺,更不致词,不宣答。乞从御史台、合门、太常寺修定仪注申请。」诏依。
正月二十三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言:「臣伏 皇帝陛下亲〔耕〕耤田既毕,三推。臣以耕耤使职事,请以耒耜授有司,皇帝不从。臣又奏:王者三推,礼经旧式。皇帝宣谕:力本务农,出于诚心。遂推至五、至七、至九。臣三奏请乃止。伏乞宣付史馆,以光册书。」诏依。
正月二十四日,桧又言:「陛下耕耤过三推之数,少劳陛下圣躬。」上曰:「朕本欲终亩,以卿屡奏乃止。太宗朝,每车驾出城,宣集父老,访以民间利病。况耕耤为农民之劝,朕岂惮劳 」
正月二十五日,以亲耕礼成,太师秦桧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二月四日,内降诏:「朕惟兵兴以来,田亩多荒,故不惮卑躬,与民休息。今疆埸罢警,流徙复业,朕亲耕耤田,以光黎庶。三推复进,劳赐耆老,嘉与世俗,跻于富厚。昔汉文帝频年下诏,首推农事之本,至于上下给足,减免田租,光于史册,朕心庶几焉。咨尔中外,当体至怀。」先是,上宣谕曰:「将来耤田降诏,虽语简意足,使民晓然知(故)[敦]本之意。汉文帝劝农之诏频年有之,不过数十语,当时民知务农,遂使富庶。」
亲享先农耕耤仪
陈设。前期,仪鸾(驾)司帅其属设御座于耤田思文殿,当中,

南向。设东西阁于殿后之左右殿上,前楹施帘。又于观耕坛上设御幄,南向;设御座于幄内。又就思文殿〔设〕大次,南向。又设小次二:一于先农坛午阶下稍东,西向;一于观耕坛酉阶下稍北,南向。设文武行事、陪祠官、宗室及有司次(次)于耤田门之内外,量地之宜。设馔幔于内壝东北之外道北,南向。前享二日,太社令帅其属扫除坛之上下,太常牵牲诣祠所。次陈登歌之乐于坛上稍南向,设宫架于坛南内壝之外,立舞表于酇缀之间。前享一日,太常设神位席,太史设神位版:帝神农氏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后稷氏位于坛上东方,西向:并席以莞。告洁权毕彻。奉礼郎设皇帝位版于坛下小次前,西向;饮福位于坛上稍西,北向;望瘗位于子阶之西,北向。赞者又设亚献、终献位于小次之南稍东,西向。设太常博士位于其后。耕耤使并行事左仆射位于亚、终献之南,行事左仆射稍却。行事吏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吏部侍郎、光禄卿、读祝文官、光禄丞位于左仆射之东。光禄丞少却。奉礼郎、抟黍、太祝、太社、太官令位于小次之东北,俱西向北上。监察御史位二,并于坛下午阶之西南,东向。协律郎位二,一于坛上乐虞之西北,一于宫架之西北,俱东向。押乐太常卿位于宫架之北,良酝令位于酌尊所,俱北向。又设陪祠文武官位于执事者之南。太常陈牲于东壝门外,西向;祝文各位于牲后。又设省牲位于牲西,行

事左仆射在南,北向;行事吏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吏部侍郎、押乐太常卿、光禄卿、读祝文官、光禄丞、奉礼、协律郎、抟黍太祝、太社、太官令在北,南向西上。凡设光禄丞以下位皆稍却。监察御史在吏部尚书之西,异位稍却。太常陈礼馔于东壝门外道北,南向;又设省馔位版于礼馔之南。行事左仆射在南,北向;监察御史位二,俱在西,东向北上;行事吏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吏部侍郎、押乐太常卿、光禄卿、读祝文官、光禄丞、奉礼、协律郎、抟黍、太祝、太社、太官令在东,西向北上。太常设祝文于神位之右。司尊彝帅其属〔设〕币篚于酌尊所。次设笾豆簠簋之位,每位左十有一笾、右十有一豆,俱为三行。俎二,一在笾前,一在豆前。又设俎四,在豆右,为二重。登一,在笾豆间。簠一、簋一,在笾豆外,簠在左,簋在右。又设尊砧之位,每位着尊二、壶尊二,皆有罍,加勺羃,为酌尊;太尊、山尊、牺尊、象尊各二,皆有罍,加羃,设而不酌。又设笾、豆、簠、簋各一,俎各二,于馔幔内;设盘、匜、帨巾于坛下午阶东南,北向。供祠内侍立于皇帝版位之后,分左右。奉盘者北向,奉匜、帨巾者南向。又设亚、终献盥洗于本位之南,罍、篚各设于左右,皆内向,执罍、篚者位其后。其日早,太社令升坛,(殿)[设]神位版于坛上。光禄卿帅其属入实笾、豆、簠、簋;笾三行,以右为上。第一行形(益)[盐]在前,鱼绣、糗铒次之;第二行榛实在前,干桃、干、干枣次之;第三行菱在前,芡、栗、鹿脯次之。豆三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菹、菁菹次之;第二行韭菹在前,酏食、鱼醢、兔醢次之;第三行豚拍在前,鹿臡、醓醢次之。簠实以

稻,簋实以黍,登实以大羹。笾前之俎实以羊腥七体:两髀、〔两肩〕、两胁并脊。两髀在两端,两肩、两胁次之,脊在中。豆前之俎实以豕腥七体,其载如羊。豆右之俎,第一重:一实以羊腥、肠、胃、肺、离肺一,在上端,利肺三次之,肠三、胃三、肺次之;一实以豕腥肤九,横载。第二重:(以)[一]实以羊熟肠、胃、肺,一实以豕熟肤,其载如腥。皆羊在左、豕在右。良酝令帅其属入实尊。着尊二:一实玄酒,一实醴齐,皇帝酌之。壶尊二:一实玄酒,一实盎齐,亚、终献酌之。太尊二:一实泛酒,一实醴齐。山尊二:一实盎齐,一实破齐。牺尊二:一实沈齐,一实事酒。象尊二:一实昔酒,一实清酒:并设不酌。凡罍之实,皆实明水。太常设烛于神位前,又设行事左仆射以下行事、执事官揖位于卯揩之东内壝外,如省牲位。耕前一日,司农寺宿设御耒耜于皇城门外幕屋之内。其日,奉礼郎设御耕版位于耕耤所,南向;仪銮司设黄道裀褥于耕耤所。典仪设侍耕群臣于御耕位之东,西〔向〕北上;又设从耕三公、三少、宰臣、亲王、使相位于御耕位之东南;设从耕执政官及侍从、两省、台谏位于三公之南,少却,并西向北上。又设耕耤使后从位于御耕耨位稍东,南向;设押乐太常卿位于宫架之前,北向;协律郎位二,一于坛上乐虞之西北,一于宫架之西北,俱东向。奉礼郎设御耒〔耜〕席于三公之北,稍西,南向。太仆卿帅其属设御耕牛于御耕位之西,稍北。太仆卿位于御耕牛之东,稍前,南向。太常设登歌之乐于观耕坛上,又设宫架乐于庶人耕位之南,俱北向;设侍中位于御耕位之东,稍南,西向;设司农卿位二,一于侍中之后,一于其南;耤田令位二,皆于司农卿之南,少退,并西向北上;奉青箱官位于耤田令之后;诸执耒耜者位于公卿者之后、执畚锸者之前,西向。又设庶人耕位于从耕官之南少

〔退〕十步外,庶人四十人,并青衣。耆老陪耕位之南,并南向。耆老百人,并常服陪位。司农少卿位二,于庶人耕位之前;太社令位于司农少卿之西,少退,俱北向。畿内诸县令位于庶人耕位之东,西向。司农寺帅所司设从耕耒耜并耕牛等,各设于逐位。前一日,兵部帅其属排列仪仗及耕根车于皇城南门之外如式。
省牲器。省牲之日,太社令帅其属扫除坛之上下,司尊彝帅府吏及执事者以祭器入,设于位。凡设祭器,皆耤以席,笾豆又加巾盖。礼直官、赞者分引行事左仆射以下诣东壝门外省牲位立定。光禄卿、丞与执事者牵牲就位。礼直官赞揖讫,赞者引押乐太常卿入行乐架。凡亚、终献行事皆礼直官、太常博士引,行事左仆射皆礼直官引,余官皆赞者引。次引礼部尚书升自卯阶涤濯,凡行事、执事者升降皆自卯阶。次引左仆射申涤濯。执事者举羃曰「洁」,俱复位。礼直官稍前,曰「告洁毕,请省牲」。次引礼部尚书稍前,省牲,讫,退复位。次引光禄卿出班巡牲一匝,西向,躬曰「充」、曰「备」;次引光禄丞出班巡牲一匝,西向,躬曰「绖」,俱复位。礼直官稍前,曰「省牲毕,请就省馔位」,赞揖讫,引左仆射以下各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揖。所司省馔具,毕,礼直官赞「省馔毕」,赞揖讫,俱还斋所。光禄卿、丞及执事者以次牵牲诣厨,授太官令。次引礼部尚书诣厨省鼎镬、濯溉,协律郎展乐器,乃还斋所。晡后一刻,太官令帅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各取毛血实于盘,俱至馔所,遂烹牲。太社令帅其属扫

除坛之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