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杀人
失手杀人
作者:佚名 来源:佛学在线
《那先比丘经》里有这样一个公案:某地有个守卫,到了晚上的时候,他要在整片地区巡逻。一次有位商人来这里搞生意,身上带有大量金银珠宝,晚上看到有人巡逻,不想被发现就悄悄卧在草丛里。守卫听到草里发出声音,就抽出剑在草丛里乱刺,无意中刺入商人咽喉,商人当场毙命。见自己失手杀人,守卫非常后悔,但高兴的是,死者旁边有一大堆金银财宝,简直是一笔意外横财。于是他赶紧把尸体埋了,把金银财宝拿回去,心想:现在有了这么多钱,我可以买房子娶老婆了,今后不用再当守卫了。
后来他用这笔钱娶妻成家,生了一个女孩。一天他在屋檐下睡午觉,梦到他所杀的商人来到他家,他当时特别害怕,一直挡着不让进来,于是商人就到隔壁家去了。梦醒之后,他马上去隔壁家,发现那家刚好生了一个男孩。此人便知道孩子就是商人的转世。从那以后,他经常将财产分给邻居,并将这个孩子认作干儿子,当亲儿子一样对待。待孩子长大后,此人还答应将女儿许配给他,彼此之间关系非常和睦。
那个人平时喜欢睡午觉,有一天在睡午觉时,天气特别热,干儿子过来用扇子给他扇风,看他出汗特别厉害,就用小刀给他刮汗。刮到喉间,那人恰好脖子一动,小刀就插入了他的喉咙。他醒来后,召集所有人说:“今天的事情不怪我干儿子,我以前怎样杀他,他也是以这种手段来杀我。希望你们好好行持善业,相信三世因果。同时,我所有的财产都交给我干儿子,这是我以前杀他的债物。”然后就死了。
智慧小语:因果点滴也不会空耗,不管是杀害别人还是奴役别人,自己一定会亲身感受到果报的。
——选自索达吉堪布《入行论讲记》第57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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