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临终备览 第十三章 结语
临终备览 第十三章 结语
作者:佚名 来源:佛学在线
第十三章 结语
预作准备,早积资粮
弘一大师尝言:‘古人以除夕当死日。盖一岁尽处,犹一生尽处。昔黄檗禅师云:“豫先若不打彻,腊月三十日到来,管取你脚忙手乱。”然则正月初一便理会除夕事不为早;初识人事时便理会死日事不为早。哪堪荏荏苒苒,悠悠扬扬,不觉少而壮,壮而老,老而死;况且更有不及壮且老者,岂不重可哀哉?故须将除夕无常,时时警惕,自誓自要,不可依旧蹉跎去也。’
死亡乃生命必经之历程,亦可谓生命现象之部分。达赖喇嘛尝言,忽略死亡抑或正视死亡,皆不能克服死亡,以其为必然发生之事实。吾人每每为诸事预做准备,虽未知死神何时降临,但知其终必来访,焉能不于事前妥帖预备?
生死乃意识状态之转换,吾人当常作是念:无常随时会降临。纵今日不修行,明日仍须修行;此生不修行,来生仍须修行。今既闻佛法,应透视人生,作心理建设,当知:一切法不可得,世间无一物为我所有。应将金钱化为功德,切莫将之化为恶业。地藏菩萨对大辩长者言:‘未来现在善男女等,闻健自修,分分己获。’是以布施放生、印经造像、供养三宝、做诸功德,应趁生前及时行之,倘身后由家属代作,所得利益,七分之中乃获其一,此尚属不幸中之大幸。傥家属不具正信,枉做种种无益铺排,而未能如法利益亡者,岂非徒然!佛道乃独行道,我人一切恶业,须仗由衷至诚以求忏,非何人能取代,是故,与其亡故后由家属代作功德,何若生前精进修行,广学多闻,增长智慧,断除烦恼,培养健全之生死观,方免病危抱佛脚之窘境。
吾人所处乃五浊恶世,具无量苦,而西方极乐净土,乃弥陀愿力所成,具诸庄严。吾人傥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至诚恳切持念佛名,求生彼国,自可出娑婆,生极乐。平日可备念珠二串,一为一○八颗,置于佛前,方便计数;一为随身携带之小串念珠,自我惕励,随时念佛。万不可以卑劣自居,谓业重,恐不能生。当知至诚念佛求生者,无论根之利钝,惑之厚薄,皆可蒙佛接引,切不可妄自菲溥。倘作是念,即是未能真信切愿,自无从感佛来迎。
自来修净业者众,往生者寡,其因有二:一为不依佛教,口言净土,心恋尘境;一为未于平日告诸眷属正确临终处理方式,致彼依世俗知见,瞎张罗或更衣哭泣等,反成障碍。是以,倘罹重病,当一心待死,若命不该绝,自能速愈,因为放下身心念佛,最能消业,业消则病愈。否则唯求速愈,若不治亦无由往生,以其生西之志未切也。临终之际,为免眷属处理失当,妨碍往生,平日即应就自己之意旨,嘱咐家属,切莫以谈身后事为不祥而讳莫如深,应令彼等于平日即常持佛号,娴熟正确临终处理,庶不致破坏自己临终正念,亦可使其早植善根。世人遇病及危难,每求神问卜,致杀生害命,诚为不智。当知所有境缘,多由宿业所感,当念佛求忏,自可业消病愈。彼鬼神犹在六道中轮回,浮沉于业海内,何能为人消业?即令彼为有大威德力之正神,较之佛菩萨,直如萤火之于日光。
或以佛法为超度幽冥而设,视为不吉,此乃庸愚瞽见。《华严经》即载,佛升诸天说法,无量天帝共赞佛法最为吉祥。是以当破除邪见,切勿贪生怕死,应将躯壳看破,专志念佛。当知持念佛名,功德利益不可思议,非仅现世消灾获福,亦可为往生之资粮。临终一念至为紧要,傥念佛工深,八识田中具足佛种,何愁不往生。此外,当力行家庭佛化,家属即可为己念佛饬终,复以净友助念,自可神超净域。
平日应具足信愿,斋戒念佛,并广结善缘。以临终一念,为后有生因,彼时,病者无始以来所造诸业,聚集显现,此际唯恃佛号为护身浮囊。善友助念,犹似以无数浮囊,系诸颈项,终抵彼岸。若道念不坚,或因疑成障,或无善友助念,岂非功亏一篑!应备电子念佛机、四字佛号录音带或镭射唱盘(CD),病中宜时时静听,或随念、默持,令耳根常受薰闻,可增上净缘,长养莲胎。
高僧大德临终之际,洒脱自如,自在安详,闻者莫不心向往之,倘能起而效尤,深信切愿,精勤不懈,高登莲品,自可预期。
某比丘自觉业障深重,无福消受十方供养,意欲还俗,老和尚告以:‘你今年四十五,若以享年七十而论,仅余二十五年。以二十五年赌注极乐世界,无异以二十五元赌注一千亿,为何不敢下注?’该比丘遂打消还俗之念,精进念佛、用功经教,终至见佛,以五十四岁之年往生。幸闻老和尚言,辛苦九年即得丰硕成果。
实则毋须九年,若坚持对净土之信愿,求生西方仅在一念之间而已。设若有人生重病,自知死期不远,即可摒除诸缘,谢绝亲朋好友探访,关起门来,专心持念四字佛号,并播放‘阿弥陀佛’录音带(或念佛机),二十四小时毫不间断。若有人前来,亦告以念佛。因为探视无助于了生死,反而增添眷恋不舍,不若念佛,于己更有实益。能身心放下,如斯实践,笔者敢以性命担保,此人必可赢得极乐世界。
临终切要
○本段为《临终备览》之纲领和重点,没时间阅览长篇大论者,读此《临终切要》,既可省时,亦可大大获其临终助念之益,有心人切莫等闲视之。
一、病重时
1、劝慰病者放下万缘,助其完成遗愿,以免挂碍执著。
2、若已回天乏术,切勿急救或使用复苏器,以免徒增病者痛苦。
3、倘已药石罔效,应尽快送回家中,让病者于熟悉环境断气,较为安适,且便于助念。
4、病者饮食,应以素食为主。
5、病者宜事前预立遗嘱,俾子孙处理后事时有所依循。
二、临终至断气后十六小时内
1、勿令执著者靠近,致生情爱或嗔恨。
2、病者若大量出血,为防虫蚁爬上尸身,可于病床四脚放水盘。此系防止人之常情,因挥赶时产生恶念。
3、甫断气勿立即送冰库或施打防腐剂,此作为将令亡人如入寒冰地狱或成守尸鬼。
4、勿急忙沐浴、更衣。
5、切勿临床挥捩,或与病者悲凄话别,以免增其执著,应劝其放下、念佛。
6、勿抚触病者或搬动,姿势应以病者最舒适者为主。
7、断气后,原有鼻管、胃管等,轻轻拔除,以便助念。
8、撒金光明沙,覆盖咒轮及往生被。
9、分班助念,令佛号相续不断。
10、勿试探彼之热气,后冷于何处,但大修行人则不在此限,可以手之中指指背轻轻试探。
11、勿拜脚尾饭、塞手尾钱,因亡者未必为犯人,而新台币是否能在阴间通行仍待商榷。
12、听任亡者断气时之姿势,勿扭动遗体,令其正寝。助念完,若关节变硬或不瞑目,可以毛巾热敷。
13、勿急忙盖棺、下葬。
14、勿焚化冥纸、往生钱。
15、勿烧纸扎冥具,例如:烧纸厝、纸车等,此系以阳间观念,强加在亡者身上。
16、废除诸不合时宜之繁文缛节,如接棺、乞水、辞生、戴头圈、著草鞋、哭丧棒、梅花球、撑伞送葬等。
三、金光明沙使用法
1、使用分量:约一指甲之分量即可。
2、使用部位:额头(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心、喉、双手(手心)等五处皆可。
3、功用:凡其投影处,皆会放光。
4、土葬:
(1)临终时及断气后,撒第一次(此时不必用强力胶)。
(2)盖棺之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撒第二次。
(3)葬毕,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第三次(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4)亡故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使用前,应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及该处之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5、火葬:
(1)临终时及断气后,撒第一次(此时不必用强力胶)。
(2)火化后,捡骨毕,遗骨入坛之后,撒于骨灰上。
(3)若骨灰坛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再撒下金光明沙。
四、咒轮
计有三张。临终时,置于胸前,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一般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方向为塔尖向上。
咒语为法,咒轮亦为法,乃毗卢遮那佛所说,为佛之清净法身,为表重法,故不可损毁或火化。
1、土葬:临终时置于胸前,更衣时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
2、火葬:临终时置于胸前,更衣时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盖棺前,应先取下,垂直对胸部,置放棺盖上,以纸镇等物压住,令其固定。火化时应取走,俟火化完,撒过金光明沙,再将咒轮置于骨灰上。
若往生多年,骨灰坛无法打开,可将咒轮置于骨灰坛上,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之。
五、往生被
1、作用:此物集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书写而成,犹似一部《藏经》,具不可思议之加持力。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可令亡者消业灭罪,免遭宿世冤家、魔障损恼。
市面流通之‘莲花被’并无加持力,仅为‘庄严’而已,若病者坚持欲盖,可在其上加盖往生被。
2、覆盖方式:以有‘南无阿弥陀佛’字样者在上方,盖至胸部即可,若死相难看,可覆盖至头顶。
3、土葬:
(1)未断气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三张咒轮,再盖往生被)。
(2)助念完,掀开往生被,俟更衣毕,依旧覆盖之。
(3)遗体入棺,往生被及咒轮亦随棺入葬,但应覆盖于亡者身上而非棺木上。
4、火葬:
(1)未断气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三张咒轮,再盖往生被)。
(2)助念完,掀开往生被,俟更衣毕,依旧覆盖之。
(3)欲盖棺、火化时,将往生被取出、折好。俟骨灰入坛,撒下金光明沙,摆上咒轮,再以往生被包裹骨灰坛。
(4)为避免往生被沾污,亦可将之折为小块,放入坛内。唯应俟遗骨冷却方可行之,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坏。
(5)往生被不可火化,因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除非整件沾染血迹,方可以恭敬心火化,火化时应边持‘阿弥陀佛’佛号。
(6)不慎弄湿,应另取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
六、助念
1、意义:病者心力孱弱,无法相继长念,必须仗他人相助,方能得力。
2、预备物品
(1)设置临时佛堂:方桌一张,上铺黄布或黄纸,置三尺大西方三圣或弥陀像,钉挂墙上、置于桌上皆可,以不低于腰部为宜,方位以病者得见为原则,但病者脚底不可朝佛像。若限于场地,病者无法得见佛像,可另备一组佛像,时时请来,令病者瞻视。
(2)供佛物:香炉、莲花灯一对、上品沉香(不可间断,亦不可过旺,致空气混浊,影响助念)、清水一杯、鲜花、四果等。
(3)引磬二把,以备换班之用,然其音量不可大于念佛声。
(4)念佛机、四字佛号录音带或镭射唱盘(CD)。
(5)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
(6)椅子:依助念人数酌量预备。
(7)助念通告、回向文。
3、注意事项
(1)家属部分
a、若已延请净众或助念团助念,勿同时邀请外道师巫(俗称师公)之流混杂其间,以免妨害正念,又损佛法庄严。若有出家僧众前来助念,家属当代病者顶礼法师。
b、参与助念者,应听从助念团长指导,全力配合。
c、若无法情商莲友前来助念,家属应全力承担助念之责。
(2)助念团部分
a、助念前,应征得直系眷属同意。
b、至丧宅,先面见户长,由其带领入内,以免物品遗失而遭嫌疑。
c、应诚敬为之,视病者若亲眷。
d、丧家所备之茶水可饮用,三餐则自行解决,以免增添家属困扰。
e、丧家结缘之脸巾、肥皂等物可收受,或转供养出家众。
f、丧家致赠之红包,万不可收,因为在家人,无法令众生种福田。
g、助念毕,返家后应沐浴、洗头、全身衣著换过,方能在佛前做功课。
h、如助念时,不必一定著海青。若著海青,可准备二件,一件为拜佛、做功课用,一件为助念专用,可免时常清洗。
(3)助念时
a、助念前应先漱口,助念者勿食葱、蒜等五辛。为免邪秽冲煞,可戴咒轮。
b、病室内禁止闲谈,若喂食病者,仍应持念佛号,以免病者分神,失却正念。倘有亲朋前来探视,可邀其参加助念。不愿助念者,领至他处招待。
c、以‘阿弥陀佛’四字佛号,首尾贯之。因命终之人气息孱弱,心念不易集中,故字数愈少愈好。速度音调缓急高低得宜,应避免咳嗽、喷嚏等杂音。
d、应于脉搏、呼吸渐弱时,开始助念。诵念时,于‘阿’、‘陀’二字时打引磬,以其声清,闻之令人心地清净;木鱼声浊,不适于助念。
e、助念人多,可分批轮班助念。一班最久二小时,恐念久精神不济,心之念力(即光明)会减少;若人少,可播放录音带(念佛机)辅助,令助念者及病者提起正念,但不可仅放录音带而不参与助念,因活人有心力、念力及光明,念佛时会放光、加持、避邪,机器音声则无此作用。
f、播放佛号录音带,不可以耳机塞于病者耳内,以免音量难以控制。
g、断气后,应持续助念十六小时,若能助念二十四小时更佳,原则上,应俟遗体冷透方止。
h、助念完,在佛前代亡者回向。
(4)、特殊情形
a、病者临终时若神识昏乱,可用棉花蘸大悲水涂嘴唇,令神识清明。
b、气绝后三小时内,助念者方至,此时应简明扼要开导亡者生西信愿,再行助念。
c、临终极度痛苦,乃至挣扎嘶喊,此系冤亲债主缠身,令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为解冤释结,超度其冤亲债主,令自他两利,应先取小木鱼持往生咒一○八遍,俟其意识、情绪稳定再助念。
d、生前恶业深重、诽谤三宝、障人修行等,死相难看,助念时须先为其三皈依,令求忏悔。此时,先在亡者面前,告知皈依三宝可种下善根,获无量福报,故欲代其在佛前皈依。以下在佛前念:
我弟子XX代为亡者XXX三皈依。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皈依佛,两足尊。
皈依法,离欲尊。
皈依僧,众中尊。
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称)
复念:
我弟子XX代为亡者XXX在佛前求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戎今皆忏悔。’(三称)
e、临终疼痛难当,可注射止痛剂、镇静剂(以不伤害脑部清醒为原则),以利摄心念佛。
f、助念一段时间,恐有回光返照现象,切莫误为病情好转,应注意其变化。
七、如何利益亡者
1、家属宜节哀顺变,依循佛法,令亡灵得度。
2、可于举办法会之各道场,立牌位拔度或恳请高僧大德于早、晚课时,回向亡者罪障消灭、往生佛国。
3、火化后,遗骨变黑,表亡者恶业深重(长期服药,不算在内),应立即为其超荐,并为其求忏、印经、放生...等。
4、作七
(1)七七算法:应自往生当日起算,第七天为头七,第十四天为二七,依此类推。
(2)因每一动点皆有可能投胎,故作七宜提前一日作,并每日为其念佛回向。
(3)时下偷日之风盛行,但此法不可取。
(4)七七期间,家属宜茹素、断淫。祭祀、待客应以素代荤,禁绝酒肉,因祭悼而杀生之罪业,将由亡者承担,不可不慎。
5、参加诵经、拜忏、打佛七(或地藏七)、水陆法会、放焰口等,将功德回向亡者。
6、延请出家净众主持佛事,勿请巫道师公。
7、度亡以虔敬为要。
8、家属应虔诚参与超度法事,不可委之法师而置身事外。除作七及参加诸法会之外,家属每日亦应念佛、诵经,并将功德回向给亡者。
9、破除迷信,如牵亡、回煞,或以丧事为不净,而遮盖佛像等。
10、随侍在侧,亲视含殓,以保护遗体,维护亡者尊严。
11、撙节丧葬用度,移作诸功德,如:布施济贫、印经造像、供养三宝、铺路造桥、放生...等等,不必请五子哭墓、孝女白琴以壮声势或豪棺厚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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