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学佛行仪 出外第二十二
学佛行仪 出外第二十二
作者:佚名 来源:佛学在线
【出外第二十二】
凡沙门、居士,无事不得外游。若因事出外,不得驰走,不得摇臂行,不得二人携手行,不得数数傍视
人物行。不得谈笑行,不得男女或僧尼前后互随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不得故视女人,不得
眼角傍看女人,女尼看男亦然。
凡逢尊长,须先立下傍。凡遇演戏、演幻术,及斗争、争胜、喜庆、神会、博弈等,须端身直行,不得
观看,不得眼角傍看。凡遇官府及兵卒,须回避之。凡见一切生物,应先慈念。梵网经云:‘见一切众
生,应当唱言:“汝等众生,尽应受三皈十戒。”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
,发菩提心。”云云。’
凡入市,不得坐酒肆。不得坐屠家。不得行柳巷。除菩萨自己所作已办,发心特欲入彼教化者,不在此
例。凡购物,无争价值,不合值,不受可也。若已购就,虽贵亦不应退,令彼有恨生舌。若受辱,须方
便避之,不得决欲申明。若受小儿戏骂,须直行,不得反詈。若闻有险厄之处,不得冒难游行。若乘舆
车,须多与辛力,劝其念佛。反詈:反骂。辛力:车资。
凡居士至人家,除问答要事外,不得繁言,不得多笑,当一心念佛。若彼知其学佛,特意来问,则须以
正理广答之,并开导善法,如念佛戒杀等。否则勿多示,但微微引之。若沙门至人家,或诣俗省亲,俱
如威仪门第十八章所明,此不重述。
凡入寺院,初进客堂,须云顶礼知客师,或当家师。见之即须礼拜若自是比丘但问讯,然后问答。过门
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右先右足,缘左先左足。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若于大殿中礼佛,不得
拜中央位。不得擅自鸣磬。若参观各处,须有人陪之。不得随意乱行,东观西看,不得随意出入。
凡入尼寺,不得一人单入。不得与尼屏处共坐。不得为尼剃发。尼入僧寺亦然。尼见比丘须礼拜,比丘
但问讯答之。尼见居士,但彼此合掌。
凡远行,须偕善友,不得与不良之辈同行,虽近地亦然。凡佛子之远行,无非求善知识决择生死。不得
观山玩水,图游历广远,夸示于人。
凡于途中所见,悉当默念《华严经净行品》诸偈文文多未录。凡见一切,皆当想其来之所自,去之所归
。其本体何在,由何化成,至何时而消灭。推之极底,必有所悟。凡从外归,但可言途中所感悟之境界
,不得夸张所见美丽及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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