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1-Fo专题

⑧ 〔 入法界品十八問答〕 

一卷,約千餘字。卍續藏第四册。唐·清涼國師著。

⑨ 〔 大方廣佛華嚴經願行觀門骨目〕 

二卷,約二萬餘字。大藏第三十六册(一○五○)。唐·荊溪湛然大師撰。逐品録其要義。

⑩ 〔 新華嚴經論〕(或作合論) 

四十卷,約二十餘萬字。大藏第三十六册(七二一),中藏第二輯線裝第四九—五二册。(中藏經論會本一百二十卷。)唐·長者李通玄著。

通玄長者,莫詳所自,或言是滄州人。開元二十七年(公元七三九)三月望日,曳策荷笈至于太原孟縣西四十里,大賢高山奴請住於村。長者每旦唯食棗十枚,柏葉餅如匕大者一枚。自爾不交外人,掩室獨處,含毫臨紙,曾無虚時。如是者,三稔。一旦,捨山奴南去五六里,至馬氏古佛堂,自構土室,寓于其側,端居宴默,于茲十年。後復囊挈經書,遵道而去,途遇一虎,馴伏如有所待,長者語之曰:「吾將著論釋華嚴經,可與吾擇一棲止處。」長者以囊掛虎背,虎望神福山原,直下三十餘里,於一土龕前而止。長者收囊,虎乃妥尾而去。其龕瑩潔,圓廻廣袤尋丈,自然而有,非人力成。近無泉澗,始來之夕,風雷暴作,拔去一古松三百餘尺,及旦,松根之下,化爲一潭,深極數尋,廻還五十餘步,甘逾瑞露,色奪玻璃,時人號爲長者泉。長者造論之夕,心窮玄奥,口出白光,照耀龕中,以代燈燭。居山之後,忽有二女子,容華絶世,皆可笄年,俱衣大布之衣,悉以白巾蒙首,爲長者汲水焚香,供給紙筆。卯辰之際,輙具浄饌,甘珍畢備,置長者前;齋罷撤器,莫知所止。歷於五祀,曾不闕時。及其著論將終,遂爾絶跡。後坐化龕中,壽九十六。至大歷九年(七七四),有僧廣超,於逝多蘭若獲得此論,始傳寫流通云。

論中,釋經十門: 一、 依教分宗,二、 依宗教别,三、 教義差别,四、 成佛同别,五、 見佛差别,六、 説教時分,七、 浄土權實,八、 攝化境界,九、 因果延促,十、 會教始終。

㈠ 依教分宗

一、 小乘戒經爲情有宗;二、 菩薩戒爲情有及真俱示宗;三、 般若教,説空彰實宗;四、 解深密經,不空不有宗;五、 楞伽經,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爲宗;六、 維摩經,以會融染浄二見現不思議爲宗;七、 法華經,會權就實爲宗;八、 大集經,以守護正法爲宗;九、 涅槃經,明佛性爲宗;十、 華嚴經,以一切諸佛根本智慧,因圓果滿,一多相徹,法界理事自在緣起無碍佛乘爲宗。

㈡ 依宗教别

初,引先德十家所判: 一、 留支一音教,二、 真諦立二教,三、 光統立三教,四、 大衍立四教,五、 護身立五教,六、 智者立四教,七、 元曉四教,八、 吉藏三教,九、 光宅四教,十、 印師二教。

次,自立十種教: 第一時,説小乘純有教;第二時、説般若破有明空教;第三時,説解深密經,爲和會空有,明不空不有教,第四時,説楞伽經,明説假即真教;第五時,説維摩經,明即俗恒真教;第六時,説法華經,明引權歸實起信教;第七時,説涅槃經,令諸三乘捨權向實教;第八時,説華嚴經,於刹那之際,通攝十世圓融無始終前後通該教;第九時,共不共教,爲説諸大乘經,人天三乘同聞,得益各别;第十時,不共共教。

㈢ 教義差别

一、 佛日出興教主别,二、 光明表法現相别,三、 問答所詮主伴别,四、 所示因圓果滿别,五、 地位所行行相别,六、 重令善財證法别,七、 六位菩薩來衆别,八、 所施法門理事别,九、 與諸三乘得果别,十、 所付法藏流通别。

㈣ 成佛同别

一、 成佛身别,二、 時别,三、 菩提樹别,四、 所坐座别,五、 大衆别,六、 示相别,七、 轉法輪别,八、 轉法輪處别,九、 大會莊嚴别,十、 所受法門别。

㈤ 見佛差别

一、 人中見佛但三十二相。二、 諸天見佛但有八十種好。三、 諸龍見佛,或同人所見,或見但爲大龍王,餘畜例然。四、 諸仙見佛但見仙人。五、 諸餘外道見佛與己同類。六、 八部神等見佛與己爲王。七、 小乘人見佛爲大聲聞。八、 緣覺見佛還爲緣覺。九、 權教菩薩見佛,但爲大千界主。十、 一乘菩薩見佛,爲法界主。

㈥ 説教時分

  • 一、 如力士經説: 佛初成道,一七思惟已,即於鹿苑説法。
  • 二、 如大品説: 佛初鹿苑轉法輪,無量衆生發大心。
  • 三、 如法華經説: 三七日,詣鹿苑説法。
  • 四、 四分律及薩婆多論,六七日方説法。
  • 五、 興起行經及出曜經,七七日方説。
  • 六、 五分律: 八七日方説。
  • 七、 智度論: 五十七日方説。
  • 八、 十二遊經: 一年不説法。
  • 九、 藏法師判: 如來成道,定經一七日後,方説華嚴。
  • 十、 今依華嚴法界門,此經不依情量時分説;以無時之時,一切時説。

㈦ 浄土權實

一、 彌陀經浄土,二、 觀經浄土,此二是權,非實。三、 維摩浄土,是實,未廣。四、 梵網浄土,是權,未實。五、 摩醯首羅天浄土,是權非實。六、 涅槃浄土,是權非實。七、 法華浄土,非實,是權。八、 靈山浄土,是實,非權,信而未見。九、 唯心浄土,十、 毘盧浄土,此爲實報,非是權教。

㈧ 攝化境界

一、 人中見佛境界,二、 諸天見佛境界,三、 二乘見佛境界,四、 權菩薩見佛境界,五、 實菩薩見佛境界。

㈨ 因果延促

羅漢果四種: 一、 善來,二、 一生,三、 三生,四、 六十劫。 緣覺二: 一、 四生,二、 百劫。 七、 權菩薩定三祇成佛。 八、 法華會三歸一,令龍女一刹那際成佛。 九、 華嚴兜率天子,三生得十地。 十、 善財童子一生成佛。

㈩ 會教始終

一、 明毘盧遮那始成正覺,二、 示果勸修,三、 信心成備,四、 入真實證,五、 發行修行,六、 理事相入,七、 藴修成德,八、 隨緣無碍,九、 因果位終,十、 會凡實證。

闡教弘經,須分四義: 一、 長科經意,二、 明經宗趣,三、 明教體,四、 總陳會數。

一、 長科經意,

略作十段千科: ⑴ 明始成正覺,⑵ 舉果勸修,⑶ 以果成信,⑷ 入真實證,⑸ 發行修行,⑹ 智悲相入,⑺ 藴修成德,⑻ 利生無碍,⑼ 諸賢寄位,⑽ 令凡實證。

此一部經,總有五種因果徧周:

  • ① 示成正覺因果徧周,即世主妙嚴下五品是。
  • ② 信位及進修因果徧周,從佛名號下六品及住、行、向、地,共十品經是。
  • ③ 定體徧周,即十定、十通、十忍等品是。
  • ④ 行海徧週,即普賢行品,離世間品是。
  • ⑤ 法界不思議大圓明智海徧周,即法界品是。

二、 明經宗趣,

其義有六:⑴ 明宗趣,⑵ 明藏攝,⑶ 分序分,⑷ 定正宗,⑸ 明此經付囑何人,⑹ 明此經流通所在。

  • ⑴ 宗趣者: 此經名毘盧遮那大智法界,本真自體,寂用圓滿,果德法報,性相無碍,佛自所乘爲宗。
  • ⑵ 藏攝者: 此經名毘盧遮那法界藏所攝。
  • ⑶ 序分者,分二門: 一、 都該一部,即初品。二、 當品自有: 如經品品之中,會會之内,皆有爾時,如是。
  • ⑷ 定正宗,有三: 隨位,隨品,大體正宗。
  • ⑸ 此經付囑大心凡夫。
  • ⑹ 流通在每品末,有動地,雨華,菩薩供養處,總是大都付囑流通分。

三、 明教體:

依此經立十種教;廣乃無盡。

  • ⑴ 一切衆生根器,佛一圓音,一念三世,無始無終,常轉法輪以爲教體。
  • ⑵ 一切聖凡境界莊嚴以爲教體。
  • ⑶ 一切法自性清浄以爲教體。
  • ⑷ 以行住坐立四威儀爲教體。
  • ⑸ 以佛菩薩出現涅槃以爲教體。
  • ⑹ 以佛菩薩神通道力以爲教體。
  • ⑺ 以無常苦空爲教體。
  • ⑻ 以無言寂然爲教體。
  • ⑼ 以名句文身語及衆生根爲教體。
  • ⑽ 以法界一切法本真爲教體。

四、 總陳會數:

以中大意,其義有三: ⑴ 總舉會數,⑵ 陳其會意,⑶ 説佛出世所由。

  • ⑴ 總舉會數者,其會有十。
  • ⑵ 陳會意者: 第一會,在菩提場;第二會,在普光明殿;第三會,須彌山頂帝釋宫;第四會,夜摩天宫;第五會,兜率天宫;第六會,他化天宫;第七會,在第三禪説;第八會,普光明殿;第九會,普光明殿,第十會,在法界品。
  • ⑶ 佛出所由,如文。此下正釋經文,不録。

11〔大方廣佛華嚴經中卷卷大意略敘〕 

一卷,約千餘字。大藏第三十六册(一○○八)。唐·李通玄造。逐品略敘經中大意。

12〔略釋新譯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 

四卷,約五萬餘字。中華藏第二輯,線裝第六十册。唐·北京李通玄撰。

論分十門:一、 舉佛自果勸修生信門,二、 自己發心信解修行門,三、 以定該含古今三世門,四、 入佛果位現障成位門,五、 明自行所及至果成佛門,六、 明自成佛果普賢恒行門,七、 明成佛果滿一切皆成法界門,八、 以佛果法利益人間俗衆門,九、 令世間人及龍勸修入法信心修行因果同時門,十、 至妙峰山入位舉行修行門。

13〔解迷顯智成悲十明論〕

一卷,約七千餘字。版本,作者,皆同前。以華嚴義,釋十二緣生,亦分十門,如文。

14〔華嚴經合論纂要〕 

三卷。卍續藏第八十八册(三五三—四○○)。明·檇李比丘方澤,纂録李通玄長者所著華嚴合論。

15〔華嚴合論簡要〕 

四卷。卍續藏第七册(一八九—二三五)。明·温陵李贄簡要。

16〔大方廣佛華嚴經要解〕 

一卷。卍續藏第十二册。宋·温陵戒環法師集。序云:「戒環嚮以華嚴海藏汗漫難究,遂三復方山長者疏論,述總要敘,疏條經旨,稍辨端倪。繼沿綴輯清果明禪師所集修證儀,略解聖號表法。屢爲賢達下詢,願盡九會之奥,因取清涼綱要,與論校讎,别爲斯解。以方山爲正,清涼爲助。洞究全藏,纔萬八千言,庶幾覽者,無異剖大經於一塵,覩法界於彈指也。」

大方廣體,物物圓成;但局於識情,故束之令小。佛華嚴行,人人本具;但汨於塵勞,故失其華嚴。此經,不離識情,示現智海;即諸塵勞,繁興妙用。一念圓證,則大方廣體,佛華嚴行,當處現前,不從他得,信謂自性固有矣。則詮旨之要,不可不究也。

此經所詮: 以毘盧法身爲體,以文殊妙智爲用;依智斷習,則普賢妙行爲因;習盡智圓,則補處彌勒爲果。一藏體要,不離此四。 此下隨品略明大意。

17〔大方廣佛華嚴經疏論纂要〕 

一百二十卷,約一百七十餘萬字。鼓山湧泉寺木刻版。清·鼓山沙門道霈纂要。

序云:「道霈年二十五,始遇華嚴。……研窮疏論,餘三十年……。但疏論異旨,悟者難於知會;於是,纂疏論之精要,合註本經。……時康熙七年(一六六八)。」

18〔大方廣佛華嚴經吞海集〕 

三卷,約二萬多字。中華藏第二輯線裝第六十册。明·沙門道通述。逐品略明大意。後附法界觀披雲集一卷,約千餘字。

19 〔 華嚴經綸貫〕 (復菴和尚華嚴綸貫) 

一卷。卍續藏第四册(四六五—四六八)。宋·沙門復菴述。

20 〔 大周經玄義〕 

(皇帝降誕日於麟德殿講大方廣佛華嚴經玄義一部)一卷。卍續藏第八十八册(一、二)。唐·大安國寺沙門静居撰。略述九會經文大意。

21 〔 華嚴經文義綱目貫攝〕 

一卷。卍續藏第八十八册(四○一—四一二)。清·廣德寺沙門永光集。

將華嚴經五週、四分、七處、九會、逐一録后。

22 〔 大方廣佛華嚴經三十九品大意〕 

一卷。卍續藏第八十八册(四一三—四二二)。清·沙門永光録。

23 〔 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 

十五卷。卍續藏第五册(一—三二○)。唐·京兆沙門慧苑述。

賢首國師疏釋新譯八十華嚴,纔及四分之一而遷化,其弟子慧苑續成之。但多有違賢首本義;清涼疏鈔中累斥其謬。

華嚴經異譯一種

⑴ 〔 大方廣佛華嚴經〕 

六十卷,三十四品,四十九萬餘字。大正藏第九册(三九五),中華藏第一輯第二集(線裝第十三、四册)。東晉、佛馱跋陀羅譯。

佛馱跋陀羅,此云覺賢,北天竺那呵利國人。少以禪、律馳名。義熙二年東來,義熙十四年(公元四一八)三月,於揚州司空謝石所立道場寺譯,沙門法業筆受。至元熙二年(四二○)六月十日譯成。師寂於劉宋元嘉六年(四二九),壽七十一。

内容: 文較八十華嚴略,而缺十定品,品目見前「華嚴隨疏演義鈔」下第三四九頁所列之「華嚴經晉唐二譯品會對照表。」

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卷七,一切慧菩薩説偈。)

菩薩摩訶薩,教化衆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寶不斷;開示甚深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具足受持威儀教法,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復次、悉能讚歎一切大願,是故能令佛寶不斷;分别解説十二緣起,是故能令法寶不斷;行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復次、下佛種子於衆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不惜身命護持正法,是故能令法寶不斷: 善御大衆,心無憂惱,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去來今佛所説正法,不違其教,是故能令三寶不斷。菩薩如是不斷三寶,一切所行無有不善;彼能悉行一切廻向,決定究竟無上菩提。(卷十、明法品)

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衆生然;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諸佛悉了知,一切從心轉;若能如是解,彼人見真佛。(卷十,如來林菩薩説偈。)

有十種普賢行法: 盡未來劫行菩薩行,恭敬供養未來一切諸佛,立一切衆生於普賢菩薩願行,積集一切善根,入一切波羅密,滿足一切菩薩願行,莊嚴一切世界,往生一切佛所,善巧方便求一切法,於一切十方佛刹成無上菩提。是爲菩薩摩訶薩十種普賢願行法。若菩薩摩訶薩修此願行,疾得具足普賢願行。(卷三七、離世間品)

此經註疏十七種

① 〔 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簡稱搜玄記) 

十卷(五卷各分上下),約十二萬餘字。大藏第三十五册(一三—一○六)。唐·終南山至相寺沙門智儼述。

師、天水人。十二歲,從杜順和尚入終南,十四歲出家。後就法常學攝論,從智正聽華嚴,承智正之後,住至相寺,常講華嚴及攝論,化導不倦。世稱至相大師。晚年又在雲華寺講華嚴,宗風大振,故亦稱雲華尊者。高宗總章元年(六六八),寂於清浄寺,年六十七。

分判文義,五門分别: 一、 歎聖臨機德量由致,二、 明藏攝分齊,三、 辨教下所詮宗趣及能詮教體,四、 釋經題目,五、 分文解释。

㈠ 歎聖臨機德量由致(略)

㈡ 藏攝分齊

一化始終,教門有三、一、 漸教,二、 頓教,三、 圓教。

初門,漸内所詮三故,教則爲三: 一、 修多羅,二、 毘那耶,三、 阿毘達摩。此經即修多羅藏攝。約所爲二故,教則爲二,即聲聞、菩薩。此經即大乘教攝。又,此經即頓及圓二教攝。

㈢ 宗趣、教體

有二:一、 總,謂因果緣起理實爲宗趣。别有四門: 一、 教義相對以辨宗趣,二、 境行,三、 理事,四、 因果,皆前宗後趣。 能詮教體,有五:一、 實音聲名味句,二、 可似音聲名味句,三、 不可似音聲名味句,四、 唯識音聲名味句,五、 真如音聲名句。

㈣ 釋題目

先解經題,次釋第一品題,如文。

㈤ 隨文解釋

初、總料簡教之分齊,次、别釋文分齊,有二: 一、 對邪顯正明分齊,二、 約所詮義明分齊。

一、 對邪顯正,有四: 約緣,約業,約惑,約始終。

二、 約所詮者,略有十門:

一、 同時具足相應門,於中有十:⑴ 教義具足,⑵ 理事,⑶ 解行,⑷ 因果,⑸ 人法,⑹ 分齊境位,⑺ 師弟法智,⑻ 主伴依正,⑼ 逆順體用自在,⑽ 隨生根欲示現具足。此等十門相應,無有前後。

二、 因陀羅網境界門,三、 祕密隱顯俱成門,四、 微細相容安立門,五、 十世隔法異成門,六、 諸藏純雜具德門,七、一多相容不同門,八、 諸法相即自在門,九、 唯心廻轉善成門,十、 託事顯法生解門。

上之十玄,並皆别異,若教義分齊與此相應者,即是一乘圓教及頓教法門;若與此相應不具足者,即是三乘漸教所攝。

隨文释者:

初、略擧八種教明互相成及約三教相明其次第,八教者: 一、 一乘三乘分齊,二、 真應,三、 廻三入一,四、 空有,五、 凡聖相由,六、 常無常,七、 三乘同行,八、 辨法邪正。三教,即漸、頓、圓。各論次第。

次、隨文釋: 此一部教,大分有三: 序、正、流通。

若竪料簡,隨其八會,有十義别。

浄眼品是序;盧舍那下,辨正宗;經不來盡,故無流通。大論云: 不思議經有十萬偈,此唯有三萬六千偈故。

正宗中,四門分别: 一、 釋名,二、 來意,三、 明宗趣,四、 釋文。釋文有二:⑴ 對會: 此盧舍那品,果廣而因略,故屬果德;⑵ 名號下,因廣而果略,故判因行。

就品分者,有三: 初至光覺等來,擧果勸樂生信分;二、明難下,修因契果生解分;三、 離世下,依緣修行成德分。

第二會普光堂,如來名號品第三,四門同前。普者,德普;光者,智光;亦可光普。已下諸品,從略,如文。

② 〔 華嚴一乘十玄門〕 

一卷,約七千餘字。大正藏第四十五册(五一四)。唐·終南山至相寺釋智儼撰,承杜順和尚説。

十玄門者:一、 同時具足相應門,二、 因陀羅網境界門,三、 祕密隱顯俱成門,四、 微細相容安立門,五、 十世隔法異成門,六、 諸藏純雜具德門,七、 一多相容不同門,八、 諸法相即自在門,九、 唯心廻轉善成門,十、 託事顯法生解門。

就此十門:一一皆復具十,會成一百。

所言十者: 一、教義,二、 理事,三、 解行,四、 因果,五、 人法,六、 分齊境位,七、 法智師弟,八、 主伴依正,九、 逆順體用,十、 隨生根欲性。

此十十門,一一皆稱周法界。所以擧十門者,成其無盡義也。

楊仁山居士云:「華嚴大教,闡揚十玄門者,此爲鼻祖。賢首仍之,載於教義章内,大意相同,而文有詳略。及作探玄記,改易二名,用一華葉演説,爲清涼懸談張本。後人不知,以爲清涼十玄與賢首有異者,蓋未見探玄記也。」(見金陵版卷末記)

③ 〔 華嚴五十要問答〕 

二卷,約二萬六千餘字。大藏第四十五册(五一九)。智儼大師集。

一、 十佛及名義,離世間品中釋。     二、 受職義,十住品後釋。

三、 衆生作佛義,十稠林後釋。     四、 成佛前後義,四十無碍辯後釋。

五、 一念成佛義,亦四十無礙辯後釋。    六、 他方佛成化義,第二品初雲集品中釋。

七、 佛母眷屬義,後摩耶中釋。     八、 佛情根義,第二品初請中釋。

九、 佛菩薩因果通局義,盧舍那品後釋。   十、諸教修道總别義,第十地初離垢三昧説。

十一、 成佛不成佛義,稠林後釋。     十二、 佛相貌義,第三知識中釋。

十三、 大師小師義,二地攝生戒釋。     十四、 信滿成佛義,賢首品釋。

十五、 刼減佛興義,十地後地利益後釋    十六、 菩提樹爲始義,十住會初釋。

十七、 佛身常無常義,性起品菩提中釋。   十八、 佛轉依義,地品同相不同相釋。

十九、 轉四識成四智義,亦地品不同相處釋。 二十、 教相義,第十地釋名分釋。

二一、 一乘分齊義,四十無礙辯才後釋。   二二、 立一乘位義,亦四十無礙辯後釋。

二三、 六道成浄方便義,亦四十辯後釋。   二四、 立藏不同義,十藏品中釋。

二五、 心意識義,十稠林初釋。     二六、 諸經部類差别義,序分品集衆文釋。

二七、 道品義,第四地中釋。     二八、 涅槃義,性起品後釋。

二九、 戒學義,第二地中釋。     三十、 定學義,三地中釋。

三一、 慧學義,第九地中智處釋。     三二、 賢聖義,善知識初釋。

三三、 色聚義,十明品中釋。     三四、 不相應義,九地説成就中釋。

三五、 三性三無性義,初地後十心中釋。   三六、 心數及心所有法義,稠林初釋。

三七、 三世不同義,離世間品初釋。     三八、 障義,普賢品初釋。

三九、 一乘别障義,亦普賢品初釋。     四十、 陀羅尼門義,知識中第十一處釋。

四一、 乘門數名不同義,亦四十辯才後釋。  四二、 四尋思義,三地初四禪釋。

四三、 如實因緣義,明難品初釋。     四四、 悔過法義,第五迴向初釋。

四五、 陀羅尼用義,亦十一知識中釋。    四六、 唯識略觀義,第六地中釋。

四七、 空觀義,初地後十心中釋。     四八、 普敬認惡義,第九廻向初釋。

四九、 四宗義,初地請分後釋。     五十、 十二部經義,十藏品釋。

五一、 翻依等義,序品後釋取論道法及地品初釋取釋文法也。

五二、 俗諦入普賢門義,十地品初釋。    五三、 一乘得名意,四十無礙後釋。

全書共五十三條,以問答辯釋其義。下註某品釋者,指搜玄記,可尋檢對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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