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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_7

  作者:元  马端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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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晁氏曰:左氏所书人,不但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元皆取以系之名下云。
巽岩李氏曰:昔丘明传《春秋》,於列国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称,多者或至四五,始学者盖病其纷错难记。继元集其同者,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於《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庄堇,秦右大夫詹,据《传》未始有“父”字,而继元辄增之,所见异本;若子韩者,盖齐顷公孙,《世族谱》与《传》同,而继元独以为韩子,与楚、郑二公孙黑共篇,盖误也。
陈氏曰:《左传》所载君臣名氏字谥互见错出,故为此图以一之。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
※《左氏传引帖新义》
《崇文总目》:伪蜀进士蹇遵品撰。拟唐礼部试进士帖经旧式,经具对。
※《春秋纂例》
《崇文总目》:伪唐人姜虔嗣撰。以《春秋 左氏》、《公》、《》三家之传学者钞集之文。
※《帝王历纪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诸侯,子孙散於他国,孔子修《春秋》而谱其世系。上采帝王历纪而条次之,盖学《春秋》所录今本题云荀卿撰者,非也。
晁氏曰: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耶?
巽岩李氏曰:其载帝王历纪殊少,序诸侯卿大夫之世颇详,而《崇文总目》止名《帝王历纪谱》,今从之。旧题云秦相荀卿撰。荀卿未尝相秦,其缪妄立见,盖田野陋儒依以欺末学耳。故笔削最无义例,前後抵牾,不可遍举。而所著族系,又与《世本》不同,质之司马迁、杜预,亦复差异,不知撰者果证据何书也。其血脉间有强附横入灼然非类者,要当正之,顾不敢轻改,姑仍其旧,使学者自择焉。篇首尾杂引《左氏传》中语,事既残缺不属,字画讹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读。参考《左氏传》,略加是正,十仅得四五云。其他政如棼丝结,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论》
《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经旨。
※《春秋龟鉴》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春秋》周及诸侯世次,齐、鲁大国公子、公孙。初不详备,其後传写又失其次序,今存以备讨阅。
※《春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黄帝至周见於春秋诸国世系,传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书目,《春秋大夫世族谱》十三卷,顾启期撰。而杜预《释例》自有《世族谱》一卷。今书与《释例》所载不同,而本或题云杜预撰者,非也,疑此乃启期所撰云。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谱《左氏》诸国君臣世系,独秦无世臣。
※《春秋宗族名谥谱》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略采《春秋》三传诸国公卿大夫姓名谥号。
※《春秋二十国年表》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邾、莒、薛、小邾。按《馆阁书目》有《年表》二卷,元丰中杨彦龄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国,仍总记蛮夷戎狄之事。又按董氏《藏书志》,《年表》无撰人,自周至吴、越凡十国又有附庸诸国,别为表,凡征伐、朝觐、会同皆书。今此表止记即位及卒,皆非二家书也。
※《春秋集传》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王沿纂。沿患学者自私其家学,而是非多异,失圣人之意,乃集三传之说,删为一书。又见《秘书目》有先儒《春秋》之学颇多,因启求之,得董仲舒等十馀家。沿自以先儒犹为未尽者,复以己意笺之。
晁氏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後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经社》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於啖、赵,凡四十馀门。论议颇严。
陈氏曰:觉从胡安定游,门弟子以千数,别其老成者为经社。觉年最少,俨然居其间,众皆相服。此殆其时所作也。
●卷一百八十三 经籍考十
○经(春秋)
※《春秋经解》十五卷
陈氏曰:孙觉撰。其自序言:“三家之说,《梁》最为精深,且以为本,杂取二《传》及诸儒之说长者从之;其所未安,则以所闻於安定先生者断之。”杨龟山为之後序。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传《春秋》於孙先生,尝言王荆公初欲释《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书已出,一见而忌之,自知不能复出其右,遂诋圣经而废之,曰:‘此断烂朝报也!’不列於学官,不用於贡举云。”
※《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孙明复撰。史臣言明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著诸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於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谓其失於刻也。胡安国亦以秩言为然。
石林叶氏曰:孙明复《春秋》专废传从经,然不尽达经例,又不深於礼学,故其言多自抵牾,有甚害於经者。虽概以礼论当时之过,而不能尽礼之制,尤为肤浅。
《朱子语录》曰:近时言《春秋》,皆是计较利害,大义不曾见。如唐之陆淳,本朝孙明复之徒,他虽未曾深於圣经,然观其推言治道,凛凛然可畏,终是得圣人个意思。《春秋》之作,盖以当时人欲横流,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贬,恰如今之事送在法司相似,极是严谨,一字不轻易。若如今之说,只是个权谋智略、兵书谲诈之书尔。圣人晚年痛哭流涕,笔为此书,其肯恁地纤巧,岂至恁地不济事。
陈氏曰:复居泰山之阳,以《春秋》教授,不惑传注,不为曲说,其言简易,明於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於经为多。石介而下皆师事之。欧阳文忠公为作墓志。
※《春秋演圣统例》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副撰。田伟《书目》“副”作“嗣”,未知孰误。其序云:“经有例法,一家所至,较然重轻。杜预《释例》,专主《左氏》而未该;唐陆淳《纂例》,虽举经而未备。”纤悉网罗而咸在者,其惟此书乎?
※《春秋权衡》、《意林》、《刘氏春秋传》共三十四卷
刘敞原父撰。其自序曰:刘子作《春秋权衡》。《权衡》之书始出,未有能读者。自序其首曰:权,准也;衡,平也。物虽重,必准於权;权虽移,必平於衡。故权衡者,天下之公器也,所以使轻重无隐也,所以使低昂中也。察之者易知,执之者易从也。不准,则无以知轻重;不平,则轻重虽出不信也。故权衡者,天下之至信也。凡议《春秋》,亦若此矣。《春秋》,一也,而传之者三家,是以其善恶相反,其褒贬相戾,则是何也?非以其无准失轻重邪?且昔者董仲舒、江公、刘歆之徒,盖常相与争此三家矣,上道尧、舜,下据《周礼》,是非之议,不可胜陈,至於今未决,则是何也?非以其低昂不平邪?故利臆说者害公义,便私学者妨大道,此儒者之大禁也。诚准之以其权,则童子不欺;平之以其衡,则市人不惑,今此新书之谓也。虽然,非达学通人,则亦必不能观之矣。耳牵於所闻,而目迷於所习,恐怀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故亦譬之权衡矣。或利其寡而视权如嬴,或利其多而视权如缩,若此者,非权衡之过也,人事之变也。
晁氏曰:《权衡》论《三传》之失,《意林》叙其解经之旨,《刘氏传》其所解经也。如“桓无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类,皆古人所未言。
石林叶氏曰:刘原甫知经而不废传,亦不尽从传。据义考例,以折衷之,经传更相发明,虽间有未然,而渊源巳正。今学者治经不精,而苏、孙之学近而易明,其失者不能遽见,故皆信之。而刘以其难入,则或诋以为用意太过,出於穿凿。彼不知经,无怪其然也。
陈氏曰:原甫始为《权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後集众说,断以己意,而为之传。传所不尽者,见之《意林》。其传用《公》、《》文体,《说例》凡四十九。
※黎氏《春秋经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黎钅享希声撰。钅享,蜀人,欧阳公之客。名其书为《经解》者,言以经解经也。其後又为《统论》附焉。
※横渠《春秋说》一卷
晁氏曰:张子厚为门人杂说《春秋》,其书未成。
※颖滨《春秋集传》十二卷
晁氏曰:苏辙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师孙复,不复信史,故尽弃三《传》,全以《左氏》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传》、啖、赵。自熙宁谪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数年矣,暇日辄有改定,卜居龙川,而书始成。
石林叶氏曰:苏子由专据《左氏》言经。《左氏》解经者无几,其凡例既不尽经,所书亦多违牾,疑自出己意为之,非有所传授,不若《公》、《》之合於经。故苏氏但以《传》之事释经之文而巳,《传》事之误者,不复敢议,则迁经以成其说,亦不尽立凡例於经义,皆以为求之过。
《朱子语录》曰:苏子由解《春秋》,谓其从赴告,此说亦是。既书“郑伯突”,又书“郑世子忽”,据史文而书耳。定、哀之时,圣人亲见,据实而书;隐、桓之时,世既远,史册亦有简略处,夫子据史册写出耳。
陈氏曰:其书专取《左氏》,不得巳乃取二《传》、啖、赵,盖以一时谈经者不复信史,或失事实故也。
※伊川《春秋传》二卷
程子自序曰:後世以史视《春秋》,谓褒善贬恶而已,至於经世之大法,则不知也。《春秋》大义数十,其义虽大,炳如日星,乃易见也,惟其微辞隐义,时措从宜者为难知也。或抑或纵,或与或夺,或进或退,或微或显,而得乎义理之安,文质之中,宽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也。夫观百物,然後识化工之神;聚众材,然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义而欲窥圣人之用心(一本无心字),非上智不能也。故学《春秋》者,必优游涵泳,默识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後王知《春秋》之义,则虽德非禹、汤,尚可以法三代之治。自秦而下,其学不传。予悼夫圣人之志不明於後世也,故作《传》以明之,俾後之人通其文而求其义,得其意而法其用,则三代可复也。是《传》也,虽未能极圣人之蕴奥,庶几学者得其门而入矣。
《朱子语类》曰:或问伊川《春秋传》。曰:中间有说好处,如难理会处,他亦不为决然之论。如说“滕子来朝”,以为滕本侯爵,後微弱服属於鲁,自贬降而以子礼见鲁,则贡赋少力易供。此说最好,程沙随之说亦然。
陈氏曰:略举大义,不尽为说,襄、昭後尤略。序文崇宁二年作,盖其晚年也。
※刘质夫《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於二程。伯淳尝语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之,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门者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有李参序。
陈氏曰:所解明正简切。
《中兴国史志》:绚传说多出於颐书,而颐以为不尽本意,故更为之。未及竟,故庄公以後解释多残阙。
※《春秋得法志例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冯正符所撰。熙宁八年,何郯取其书奏之,久而不报,意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书例最详悉,务通经旨,不事浮辞。正符颇与邓绾、陈亨甫交私,後坐口语被斥。
陈氏曰:蜀州晋原主簿遂甯冯正符信道撰。其父尧民希元为乡先生。正符三上礼部,不第,教授梓、遂学十年,著此书及《诗》、《易》、《论语解》。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论》上之。熙宁末,中丞邓绾荐之,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王安石亦待之厚。其书首辩王鲁、素王之说,及杜预三体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凿,皆正论也。
巽岩李氏曰:信道当熙宁九年用御史邓文约荐,召试舍人院,赐出身。文约寻责守虢略,信道亦坐附会,夺官,归故郡。後又得冯允南所为墓铭,信道实事安逸处士何群,其学盖得之群。群学最高,国史有传。其师友渊源果如此,则谓信道附会进取,或以好恶言之耳。王荆公当国,废《春秋》,不立学官,而信道学经,顾於《春秋》特详;邓御史严事王荆公不敢异,乃先以《得法志例论》言於朝,初不曰宰相不喜此也,此亦可见当时风俗犹淳厚,士各行其志,不专以利禄故辍作。御史殆加於人一等,然信道要当与何群牵联书国史。邓御史偶相知,相累耳。余旧评如此。今无子孙,其书则为鬻书者擅易其姓名,属诸李陶。陶字唐夫,尝学於温公,号通经。李氏诸子,唐夫最贤,而《得法志例》则实非唐夫所论也,不知者妄之。
※《绎圣传》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经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取《梁》之说,战称人,败绩称师,重众之说。殊不知“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何独不重众也?
※王氏《春秋列国诸臣传》共六十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当撰。当,眉山人,尝为《列国诸臣传》,效司马迁《史记》,凡一百三十有四人,十万馀言。今又释《春秋》真可谓有志矣。
陈氏曰:当,元中复制科,以苏辙荐,试六论,廷对切直,置下第,与堂除簿尉。所传诸臣,皆本《左氏》,有见於他书,则附其末,系之以赞。诸赞论议纯正,文辞简古,於经传多所发明。
※冯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冯山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会义》二十六卷
晁氏曰:皇间进士杜谔集《释例》、《繁露》、《规过》、《膏肓》、《先儒同异篇》、《指掌碎玉》、《折衷》、《指掌议》、《纂例》、《辩疑》、《微指》、《摘微》、《通利》、《胡氏论》、《笺义》、《总论》、《尊王发微》、《本旨辩要》、《旨要》、《集议》、《索隐》、《新义》、《经社》三十馀家成一书,其後仍断以已意。虽其说不皆得圣人之旨,然使後人博观古今异同之说,则於圣人之旨,或有得焉。
陈氏曰:自《三传》及啖、赵诸儒讫於孙氏《经社》,凡三十馀家,集而系之,时述以已意。有任贯者为之序。
※《春秋口义》五卷
陈氏曰:胡翼之撰。至宣十二年而止。戴岷隐在湖学尝续之,不传。
※《春秋皇纲论》、《明例隐括图》共六卷
陈氏曰:太常博士王哲撰。至和间人。《馆阁书目》有《通义》十二卷,未见。
※《左氏解》一卷
陈氏曰:专辩《左氏》为六国时人,其明验十有一事。题王安石撰,其实非也。
※《左氏邦典》二卷
陈氏曰:唐既潜亨撰。质肃之侄,自号真淡翁,与其子问答而为此书。邹道乡为之序。
※《左氏鼓吹》一卷
陈氏曰:彭门吴元绪撰。
※《春秋後传》、《补遗》共二十一卷
陈氏曰:陆佃撰。《补遗》者,其子宰所作也。宰字元钧,游之父也。
※《春秋通训》、《五礼例宗》共二十六卷
陈氏曰:直秘阁吴兴张大亨嘉父撰。其自序言:“少闻春《秋於》赵郡和仲先生。某初盖尝作《例宗》,论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书自有妙用,学者罕能领会,多求之绳约中,近法家者流,仔细缴绕,竟亦何用?惟丘明识其用,然不肯尽谈,微见端兆,使学者自得之。’予从事斯语十有馀年,始得其彷彳弗。”《通训》之作,所谓去例以求经略,微文而视大体者也。东坡一字和仲,所谓赵郡和仲,其东坡乎?然《例宗》考究,亦为详治。
※胡文定《春秋传》、《通例》、《通旨》共三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安国被旨撰。安国师程颐,其传《春秋》事,按《左氏》义,取《公》、《》、之精者,采孟子、庄周、董仲舒、王通、邵尧夫、程明道、张横渠、程正叔之说,以润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说,按为国是,独於《春秋》,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以折衷,天下不知所,人欲日长,天理日销。其效使夷狄乱华,莫之遏也。”
陈氏曰:绍兴中经筵所进。大纲本《孟子》,而微旨多以程氏之说为据。近世学《春秋》者皆宗之。《通旨》者,所与其徒问答,及其他议论条例,凡二百馀章,其子宁辑为一书。
《中兴史志》曰:安国书与孙觉合者十六七。
《朱子语录》曰:胡文定《春秋》非不好,不合这件事圣人意是如何下字,那件事圣人意又如何下字。要知圣人只是直笔据见在而书,岂有许多忉怛?胡《春秋传》有牵强处,然议论有开合精神。
※《春秋指南》十卷
晁氏曰:吴园先生张根知常撰。以征伐会盟,年经而国纬。汪藻为之序。
陈氏曰:专以编年旁通该括诸国之事,如指诸掌。又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辩疑》、《杂论》诸篇,筹略其义,多所发明。
※《春秋新传》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余安行撰。采三《传》及孙复四家书,参以已意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晁氏曰:或人集皇朝师协、石季长、王、景先之解为一通,具载本文。
※《春秋机括》一卷
晁氏曰: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谱也。
※石林《春秋传》、《春秋考》、《春秋谳》共七十二卷
陈氏曰:叶梦得撰。各有序。其序《谳》曰:“以《春秋》为用法之君而巳,听之有不尽其辞,则欺民;有不尽其法,则欺君。凡啖、赵论三家之失,为《辩疑》;刘氏广啖、赵之遗,为《权衡》。合二书,正其差误,而补其疏略,目之曰《谳》。”其序《考》曰:“君子不难於攻人之失,而难於正己之是。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自是《谳》推之,知吾之所正为不妄也,而後可以观吾《考》;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择为不诬也,而後可以观吾《传》。”其序《传》曰:“《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於史,而事未必实,以其不知经也。《公》、《》传义不传事,是以详於经,而义未必当,以其不知史也。乃酌三家,求史与经,不得於事,则考於义;不得於义,则考於事,更相发明,以作《传》。”其为书,辩订考究,无不精详,然其取何休之说,以十二公为法天之大数,则亦未可晓也。
※《春秋经解》、《本例例要》共十七卷
陈氏曰:涪陵崔子方彦直撰。绍圣中罢《春秋》取士,子方三上书,乞复之,不报,遂不应进士举。黄山谷称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彦直,其人不游诸公,然则贤而有守可知矣。”其学辩三《传》之是非,而专以日月为例,则正蹈其失而不悟也。
※《春秋本旨》二十卷
陈氏曰:知饶州丹阳洪兴祖庆善撰。其序言:“三代各立一王之法,其末皆有弊。《春秋》经世之大法,通万世而无弊。”又言:“《春秋》本无例,学者因行事之迹以为例,犹天本无度,历者即周天之数以为度。”又言:“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学者独求於义,则其失迂而凿;独求於例,则其失拘而浅。”若此类多先儒所未发,其解经义,精而通矣。兴祖尝为程作《论语解序》,忤秦桧,贬昭州以死。
※《春秋正辞》、《通例》共三十五卷
陈氏曰:知盱眙军东平毕良史少董撰。良史为东京留守属官,东京再陷,留虏中三年,著此书。已而得归,表上之。
※息斋《春秋集注》十四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鄞高阅抑崇撰。其学专本程氏,序文可见。
※夹氵祭《春秋传》、《春秋考》、《地名》共十四卷
其《通志》中自述曰:按《春秋》之经,则鲁《史记》也,初无同异之文,亦无彼此之说,良由三家所传之书有异同,故是非从此起。臣作《春秋考》,所以是正经文,以凡有异同者,皆是讹误。古者简编艰繁,学者希见亲书,惟以口相授。左氏世为楚史,亲见官书,其讹差少,然有所讹,从文起。公、,汉之经生,惟是口传,其讹差多,然有所讹,从音起。以此辩之,了无滞疑。又有《春秋传》十二卷,以明经之旨,备见周之宪章。
陈氏曰:其学大抵工於考究,而义理多迂僻。
※《春秋经解》、《指要》共十四卷
陈氏曰:知常州永嘉薛季宣士龙撰。《指要》列谱例於前,其序专言诸侯无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於周之太史。隐之时,更周历而为鲁史。季宣博学通儒,不事科举,陈止斋师事之。季宣死,当乾道九年,年四十。其为此书,实绍兴三十二年,盖甫二十岁云。
《朱子语录》曰:薛常州解《春秋》不知如何率意如此,只是几日成此文字!如何说诸侯无史,《内则》尚有闾史。又如赵盾、崔杼事,皆史臣所书。
※《春秋集传》十五卷
陈氏曰:监察御史王葆彦光撰。朱新仲为作序。葆,周益公之妇翁也。其说多用胡氏。
※《春秋集解》十二卷
陈氏曰:吕本中撰。自三《传》而下,集诸家之说,各记其名氏,然不过陆氏及两孙氏、两刘氏、苏氏、程氏、计崧老,胡文定数家而巳。大略如杜谔《会义》而所择颇精,无自已议论。
《朱子语录》曰:吕居仁《春秋》亦甚明白,正如某《诗传》相似。
※《左传类编》六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分类外内传事实、制度、论议凡十九门,首有纲领数则,兼采他书。
※《左氏博议》二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方授徒时所作。自序曰:“《春秋》经旨,不敢僭议,而枝辞赘喻,则举子所以资课试也。”
※《左氏说》三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於《左氏》一书,多有发明,而不为文,似一时讲说门人所抄。
《朱子语录》曰:东莱有《左氏说》,亦好,是人记录他言语。
※《左氏国纪》
徐得之撰。止斋陈氏序曰:自荀悦、袁宏以两汉事编年为书,谓之左氏体,盖不知《左氏》於是始矣。昔夫子作《春秋》博极天下之史矣,诸不在拨乱世、反之正之科,则不录也。左氏独有见於,经故采史记次第之,某国事若干,某事书,某事不书,以发明圣人笔削之旨云尔,非直编年为一书也。古者事、言各有史,凡朝廷号令,与其君臣相告语为一书,今《书》是巳;被之弦歌,谓之乐章为一书,今《诗》是也;有司藏焉;而官府都鄙邦国习行之为一书,今《仪礼》若《周官》之《六典》是巳;自天子至大夫士民族传序为一书,若所谓《帝系》、《世本》是巳。而他星卜医祝,皆各为书,至编年则必叙事如《春秋》,三代而上,仅可见者《周谱》,他往往见野史、《竹书》、《穆天子传》之类。自夫子始以编年作经,其笔削严矣。左氏亦始合事、言二史与诸书之体,依经以作传,附著年月下,苟不可以发明笔削之指,则亦不录也。盖其辞足以传远,而无与於经谊,则别为《国语》。至夫子所见书,左氏有不尽见,又阙不敢为传,唯谨如此。後作者顾以为一家史体,而读《左氏》者浸失其意见,谓不释经,是书之存亡,几无损益於《春秋》,故曰袁、荀二子为之也。由是言之,徐子所为《左氏国纪》,曷可少哉!余读《国纪》,周平、桓之际,王室尝有事於四方,其大若置曲沃伯为侯,诗人美焉,而经不著;师行非一役,亦与《王风》刺诗合,而特书伐郑一事;王子颓之祸,视带为甚,襄书而惠不书也。学者诚得《国纪》伏而读之,因其类居而稽之经,某国事若干,某事书,某事不书,较然明矣。於是致疑,疑而思,思则有得矣。徐子殆有功於《左氏》者也。余苦不多见书,然尝见唐冼《左氏史》与《国纪》略同而无所论断,今《国纪》有所论断矣,余故不复赞,而道其有功於《左氏》者为之序。
※《春秋比事》二十卷
陈同甫序之曰:《春秋》,继四代而作者也。圣人经世之志,寓於属辞比事之间,而读书者每患其难通。其善读则曰:“以传考经之事迹,以经考传之真伪。”如此,则经果不可以无传矣。游夏之徒胡为而不能措一辞也!余尝欲即经以类次其事之始末,考其事以论其时,庶几抱遗经以见圣人之志。客有遗余以《春秋总论》者,曰:“是习《春秋》者之秘书也。”余读之,洒然有当於余心。虽其论未能一一中的,而即经类事以见其始末,使圣人之志可以舍传而独考,此其为志亦大矣。惜其为此书之勤,而卒不见其名也。或曰是沈文伯之所为也。文伯名,湖州人,常为婺之校官。因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锓诸木,以与同志者共之。
陈氏曰:按湖州有沈文伯,名长卿,号审斋居士,为常州ヘ,忤秦桧,贬化州,不名也。不知同甫何以云然,岂别名而字文伯者乎?然则非湖人也。
※《春秋经传集解》三十三卷
陈氏曰:林栗撰。其学专主《左氏》,而黜二《传》,故为《左氏传解》,表上之。
※止斋《春秋後传》、《左氏章指》共四十二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楼参政钥为之序。大略谓《左氏》存其所不书,以实其所书;《公羊》、《梁》以其所书,推见其所不书,而《左氏》实录矣。此《章指》之所以作也。若其他发明多新说,序文略见之。
※徐潮州《春秋解》十二卷
知潮州徐某德操撰。水心序略曰:笺传之学,惟《春秋》为难工。经,理也;史,事也;《春秋》名经而实史也,专於经则理虚而无证,专於史则事碍而不通,所以难也。年时朔,郊庙制,理之纲条,不专於史也;济西河曲,丘甲田赋,事之枝叶,不专於经也。薛伯卒,经无预,然杞、滕、邾、莒之兴废固明也;诡诸卒,史无预,然戊寅、甲子之先後固察也。观潮州此类皆卓信、明而笃矣。至於授霸者之权,彼与此夺;录夷狄之变,先略後详;诸侯群诛,大夫众贬,凡《春秋》始终,统纪所系,自《公》、《》以来,画为义例,各分字别,族贵人微,其能本末相顾,隐显协中如潮州,殆鲜焉。然则理之熟,故经而非虚;事之类,故史而非碍欤!古人以教其国,而使人知深於是书者欤!虽然,《诗》、《书》、《礼》所以纪尧、舜、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泽也,示不泯绝而已。或者遂谓一事一义,皆圣人之用,则余未敢从也。
※《春秋经辩》十卷
陈氏曰:庐陵萧楚子荆撰。绍圣中,贡礼部不第。蔡京用事,与其徒冯书,言蔡将为宋王莽,誓不复仕。死建炎中。自号三顾隐客,门人谥为清节先生。胡邦衡师事之,以《春秋》登甲科,归拜床下,楚告之曰:“学者非但拾一第,身可杀,学不可辱。毋祸吾《春秋》乃佳。”邦衡志其墓。
※《春秋集善》十一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庐陵胡铨邦衡撰。铨既事萧楚为《春秋》学,复学於胡文定公安国。南迁後作此书,张魏公为之序。
※《春秋考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三传》经文之异者。
※《春秋类事始末》五卷
陈氏曰:朝请大夫吴兴章冲茂深撰。子厚之曾孙,叶少蕴之婿。
※《左氏发挥》六卷
陈氏曰:临川吴曾虎臣撰。取《左氏》所载事,时为之论,若史评之类。
※《春秋直音》三卷
陈氏曰:德清丞方淑智善撰。刘给事一止为作序。以学者或不通音切,故於每字切脚之下,直注其音,盖古文未有反切,为音训者皆如此。服虔、如淳、文颖辈於《汉书》音义可见。
※《左传约说》、《百论》共二卷
陈氏曰:奉议郎新昌石朝英撰。又有《王道辩》一书未板行,仅存其书於此篇之末,其为说平平,无甚高论。
※《左氏纪传》五十卷
巽岩李氏曰:不著撰人名氏。取丘明所著二书,用司马迁《史记》法,君臣各为记传。凡欲观某国之治乱,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毕陈於前,不复错见旁出,可省纟番阅之勤。或事同而辞异者,皆两存之,又因以得文章繁简之度。虽编削附离,尚多不满人意,然亦可谓有其志矣。独所序世族谱系,既与释例不同,又非史迁所记,质诸《世本》,亦不合也。疑撰者别据他书。今姑仍其旧,以俟考求。
又题:後在陵阳观沈存中自志,乃知此书存中所著。存中喜述作,而此书终不满人意,史法信未易云。
※《春秋分记》九十卷
陈氏曰:邛州教授眉山程公说伯刚撰。以《春秋》经传仿司马迁书,为年表、世谱、历、天文、五行、地理、礼乐、征伐、官制诸书。自周、鲁而下,及诸小国夷狄,皆汇次之。时有所论发明,成一家之学。公说积学苦志,早年登科,值逆曦乱,忧愤以死,年才三十七。兄弟三人,皆以科第进。中书舍人公许,其季也。
※《春秋三传分国纪事本末》
夹江句龙傅明甫撰。後溪刘氏序略曰:勾龙君传习详考,又分国而纪之。自东周而下,大国、次国特出,小国、灭国附见。不独纪其事,与其文,而兼著其义,凡采其说者数十家。君盖嗜古尊经之士,确乎其能自信者也。
※《春秋通说》十三卷
陈氏曰:永嘉黄仲炎若晦撰。端平中,尝进之於朝。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
《崇文总目》:左丘明撰。吴侍中、领左国史、亭陵侯韦昭解。昭参引郑众贾逵虞翻唐固(二人皆吴臣),合凡五家,为注,自所发正者三百十事。
晁氏曰:班固《艺文志》有《国语》二十一篇,《隋志》云二十二卷,《唐志》云二十一卷。今书篇次与《汉志》同,盖历代儒者析简并篇,互有损益,不足疑也,要之《艺文志》审矣。陆淳谓“与《左传》文体不伦,定非一人所为”,盖未必然。范甯云“《左氏》富而艳”,韩愈云“《左氏》浮夸”,今观此书,信乎其富艳且浮夸矣,非《左氏》而谁?柳宗元称《越语》尤奇峻,岂特《越》哉,自《楚》以下类如此。
巽岩李氏曰:昔左丘明将传《春秋》,乃先采集列国之史,国别为语,旋猎其英华,作《春秋传》。而先所采集之语,草藁具存,时人共传习之,号曰《国语》,殆非丘明本志也。故其辞多枝叶,不若《内传》之简直峻健,甚者杂不类,如出他手。盖由当时列国之史,材有厚薄,学有浅深,故不能醇一耳。不然,丘明特为此重衤复之书何?邪先儒或谓《春秋传》先成,《国语》继作,误矣。惟本朝司马温公父子能识之。
陈氏曰:自班固《志》言左丘明所著,至今与《春秋传》并行,号为《外传》。今考二书,虽相出入,而事辞或多异同,文体亦不类,意必非出一人之手也。司马子长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又似不知所谓。唐啖助亦尝辩之。
《朱子语录》曰:《国语》委靡繁絮,真衰世之文耳。是时语言议论如此,宜乎周之不能振起也。 《国语》文字极困苦,振作不起。
※《国语补音》三卷
陈氏曰: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以先儒未有为《国语》音者,近世传旧《音》一卷,不著撰人名氏,盖唐人也。简陋不足名书,因而广之,悉以陆德明《释文》为主,陆所不载,则附益之。
※《非国语》二卷
晁氏曰: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国语》,其文深闳杰异,而其说多诬。淫惧学者溺其文采,而沦於是非,本诸理作《非国语》。”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左传国语类编》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与《左传类编》略同,但不载纲领,止有十六门。又分《传》与《国语》为二。
※《汲冢师春》一卷
陈氏曰:晋汲郡魏安王冢所得古简。杜预得其《纪年》,知其魏国史记,以考证《春秋》。别有一卷,纯集疏《左氏传》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义,皆与《左传》同。名曰“师春”,似是抄集者人名也。今此书首叙周及诸国世系,又论分野、律吕为图,又杂录谥法、卦变,与杜预所言纯集卜筮者不同,似非当时本书也。
●卷一百八十四 经籍考十一
○经(论语 孟子)
《西汉艺文志》:《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於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故谓之《论语》(师古曰:辑与集同,与撰同)。汉兴,有齐、鲁之说。传《齐论》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唯王阳名家(师古曰:王吉字子阳,故谓之王阳)。传《鲁论语》者,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鲁扶卿、前将军萧望之、安昌侯张禹,皆名家。张氏最後而行於世。
《隋经籍志》:张禹本授《鲁论》,晚讲《齐论》,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烦惑。除去《齐论 问王》、《知道》二篇,从《鲁论》二十篇为定,号《张侯论》,当世重之。周氏、包氏为之章句,马融又为之训。又有《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出,章句烦省,与《鲁论》不异,唯分《子张》为二篇,故有二十一篇,孔安国为之传。汉末,郑元以《张侯论》为本,参考《齐论》、《古论》而为之注,魏司空陈群、太常王肃、博士周生烈,皆为义说,吏部尚书何晏又为集解,是後诸儒多为之注,《齐论》遂亡。《古论》先无师说,梁、陈之时,唯郑元、何晏立於国学,而郑氏甚微。周、齐,郑学独立。至隋,何、郑并行,郑氏盛於人间。其《孔丛》、《家语》并孔氏所传仲尼之旨;《尔雅》诸书,解古今之意,并五经总义,附於此篇。
《汉志》:《论语》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
《隋志》:二十九家,一百九十八卷。
《唐志》:三十家,三十七部,三百二十七卷(失名姓三家,韩愈以下不著录二家,十二卷)。
《宋三朝志》:十六部,一百三十九卷。
《宋两朝志》:二部,二十卷。
《宋四朝志》:十三部,七十八卷。
《宋中兴志》:五十五家,六十三部,四百九十八卷。
※何晏《论语注》十卷
晁氏曰:魏何晏集解。其序自云:据《鲁论》包咸、周氏、孔安国、马融、郑康成、陈群、王肃、周生烈八家之说,与孙邕、郑冲、曹羲、荀ダ集诸家训解为之。按汉时《论语》凡有三,而《齐论》有《问王》、《知道》两篇,详其名,当是必论内圣之道、外王之业,未必非夫子之最致意者,不知何说,而张禹独遗之。禹身不知王凤之邪正,其不知此固宜,然势位足以轩轾一世,使斯文遂丧,惜哉!
按:《齐论》多於《鲁论》二篇,曰《问王》、《知道》。史称为张禹所删,以此遂无传。且夫子之言,禹何人而敢删之。然《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自孔壁出者,章句与《鲁论》不异,唯分《尧曰》“子张问”以下为一篇,共二十一篇,则《问王》、《知道》二篇,亦孔壁中所无,度必後儒依仿而作,非圣经之本真。此所以不传,非禹所能删也。
※皇侃《论语疏》十卷
晁氏曰:梁皇侃撰。古今《论语》之注多矣。何晏集七家,复采《古论语注》为集解行於世。侃今又引卫、缪播、栾肇、郭象、蔡谟、袁宏、江、蔡奚、李充、孙绰、周怀、范甯、王珉凡十三家之说,成此书。其序称江熙所集。世谓其引事虽时诡异,而援证精博,为後学所宗云。
※韩李《论语笔解》十卷
晁氏曰:唐韩愈退之、李翱习之撰。前有秘书丞许勃序,云韩、李相与讲论,共成此书。按唐人通经者寡,独两公名冠一代,盖以此。然《四库》、《邯郸书目》皆无之,独《田氏书目》有韩愈《论语》十卷,《笔解》两卷。此书题曰《笔解》,而两卷亦不同。
陈氏曰:《馆阁书目》云秘书丞许勃为之序。今本乃王存序,云得於钱塘汪充,而无许序。
※《石经论语》十卷
晁氏曰:右伪蜀张德钧书。阙唐讳,立石当在孟知祥未叛之前。其文脱两字,误一字,又《述而第七》“举一隅”下有“而示之”三字,“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又有“我”字,《卫灵公第十五》“敬其事而後其食”作“後食其禄”,与李本不同者此也。
※《论语井田义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周井田之法。其曰《论语》者,盖为《论语》学者引用云。
※《论语正义》十卷
晁氏曰:皇朝邢等撰。亦因皇侃所采诸儒之说刊定而成书。
陈氏曰:唐人止为《五经》疏,而不及《孝经》、《论语》,至始奉诏为之。
按:《唐艺文志》亦有贾公彦《论语疏》十五卷,当考。
※王令《论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令逢原撰。解《尧曰篇》云:“四海不穷困,则天禄不永终矣。”王安石书《新义》取之。
※王介甫《论语解》十卷,王元泽《口义》十卷,陈用之《论语》十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并其子《口义》、其徒陈用之《解》,绍圣後皆行於场屋。或曰用之书乃邹浩所著,之用之云。
※东坡《论语解》十卷,颖滨《论语拾遗》
颖滨自序:予少为《论语解》,子瞻谪居黄州,为《论语说》,尽取以往,今见於书十二三也。大观丁亥,闲居颖川,为孙籀、简、筠讲《论语》。子瞻之说,意有所未安,时为籀等言,凡二十七章,谓之《论语拾遗》,恨不得质之子瞻也。
晁氏曰:苏轼子瞻为《论语解》,没後,子由以其说之未安者辨正之。
※伊川《论语说》十卷
晁氏曰:伊川门人记其师所解《论语》也。不为文辞,直以俚语记之。
※范醇夫《论语说》十卷
晁氏曰:元中所进。数称引刘敞、程颐之说。
※谢显道《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显道少师程正叔。
《朱子语录》:上蔡《论语解》,言语极多,看得透时,他只有一两字是紧要。问:“谢氏之说多华。”先生曰:“胡侍郎尝教人看谢氏《论语》,以其文字上多有发越处。”
※吕与叔《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与叔虽程正叔之徒,解经不尽用其师说。
※尹彦明《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彦明,程氏门人。绍兴中,自布衣召为崇政殿说书,被旨训解,多采纯夫之说。
《朱子语录》曰:《论语》中,程先生及和靖说,只於本文上添一两字,甚平淡,然意味深长,须当子细看。要见得他意味,方好。问:“《精义》中,尹氏说多与二程同,何也?”曰:“二程说得巳明,尹氏只说出处。”
※王定国《论语》十卷
王巩定国撰。秦少游序略曰:定国坐罪斥海上,罢还,诣东上ト门,奏书曰:“臣无状,幸缘先臣之故,获齿仕版,不能慎事,陷於罪戾。念无以自赎,间因职事之暇,妄以所见,注成《论语》十卷,未敢以进,唯陛下裁鉴之。”明日,诏御药院取其书去,未报,而神宗弃天下。呜呼!自熙甯初王氏父子以经术得幸,下其说於太学,凡置博士,试诸生,皆以新书从事,不合者黜罢之,而诸儒之论废矣。定国於时处放逐之中,蛮夷瘴疠之地,乃能自信不惑,论著成一家之言,至天子闻之,取其书,非其气过人,何以及此?姑掇其大概,使夫览之者知定国著书之时为如此,又知神宗乡经术亦非主於一家而已。
※汪氏《论语直解》十卷
晁氏曰:汪革信民撰。抚州人,绍圣中试礼部,为天下第一。尝语人曰:“吾乡有二相,一为天下之福,一为天下之祸。”盖指晏元献、王荆公也。即此可见其解经渊源所自云。
※景迂《论语讲义》十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撰。多取古人之说,以正近世之失。
※杨氏《注论语》十卷
晁氏曰:杨氏中立,伊川门人也。
※游氏《论语解》十卷
陈氏曰:游酢定夫,伊川门人。
※《论语释言》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少蕴撰。
※张氏《论语解》二十卷
陈氏曰:张九成撰。
※五峰《论语指南》一卷
陈氏曰:胡宏仁仲撰。评论黄祖舜、沈大廉之说。
※竹西《论语感发》十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江都王居正撰。凡十卷。
※《论语探古》二十卷
陈氏曰:毕良史撰。二十卷。
※洪兴祖《论语说》
《中兴艺文志》:其说多可采。谓此书始於不愠,终於知命,盖君子儒。
※《论语续解》、《考异》、《说例》共十二卷
《中兴艺文志》:吴或撰。自谓考研甚众,独於何晏《集解》、邢《疏》所得为多。又谓孔门弟子之言多未尽善,而注信经、疏信注太过。尝作《指掌》十卷,亡於兵火,仅追记大略,以解何晏《集解》之未尽未安者,故曰《续解》。又考他书之文之说异於《论语》者,为《考异》。又为《说例》,有《集语》、《明原》、《微言》、《略例》、《答问》、《正统》、《权道》、《弟子》、《杂说》凡十篇,多发明。
陈氏曰:其所援引百家诸史传,出入详洽。所称栾肇王、郑之说,间取一二。肇,晋人,《隋》、《唐志》载《论语释》十卷、《驳》二卷。按董《藏书志》,《释》已亡,《驳》幸存。而《崇文总目》及诸藏书家皆无有,或盖尝见其书也。《馆阁书目》亦不载。
※玉泉《论语学》十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喻樗子才撰。樗与张子韶诸公友善,坐此得罪秦桧。汪端明应辰,其婿也。
※曾吉甫《论语义》二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曾几撰。胡文定公门人也。
※南轩《论语说》十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敬夫撰。
※《论语集义》三十四卷
陈氏曰:朱熹撰。集二程张氏及范祖禹、吕希哲、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周孚先凡十一家。初名《精义》,後刻於豫章郡学,始名《集义》。其所言“外自於程氏,而窃其近似之言,以文异端之说”者,盖指张无垢也。无垢与宗杲游,故云尔。
《朱子语录》曰:读《论语》,须将《精义》看一段,次看第二段,将两段比较,孰得孰失,孰是孰非。又将第三段比较如前,又总一章之说,而尽比较之。其间须有一说合圣人之意,或有两说,有三说,有四五说皆是,又就其中比较疏密。如此,便是格物。及看得此一章透彻,则知便至。或自未有见识,只得就这里挨。一章之中,程子之说多是,门人之说多非。然初看时,不可先萌此心,门人所记,亦多有好处。蜚卿曰:“若只将程子之说为主,如何?”曰:“不可,只得以理为主,然後看他底。看得一章直是透彻,然後看第二章,亦如此法。若看得三四篇,此心便熟;数篇之後,迎刃而解矣。”读书考义理,似是而非者难辩。且如《精义》中,惟程先生说得的当确至。其门人非惟不尽得夫子之意,虽程子之意,亦多失之。今读《语》、《孟》,不可便道《精义》都不是,都废了。须借他做个梯阶去寻求,将来自见道理。知得他是非,方是自家所得处。
※《论语集注》十卷
陈氏曰:朱熹撰。大略本程氏学,通取注疏古今诸儒之说,间复断以己意。晦庵先生平生讲解,此为第一,所谓毫无遗憾者矣。
《朱子语录曰》:《集注》如秤上秤来无异,不高些,不低些。如看得透,存养熟,甚生气质。《集注》添一字不得,减一字不得。看《集注》时不可遗了紧要字,盖解中有极散缓者,有缓急之间者,有极紧要者。某下一字时,直是秤等轻重,方敢写出。《集注》乃《集义》之精髓。问:“《集注》引前辈之说,而增损改易本文,其意如何?”曰:“其说有病,不欲更就下面安注脚。”问:“《集注》中有两存,何者为长?”曰:“使某见得长底时,岂复存其短底?只为二说皆通,故并存之。然必有一说合圣人之本,但不可知耳。”复曰:“大率两说,前一说胜。”《集注》,某自三十岁便下工夫,到而今改犹未了。不是草草看者。
朱在《过庭所闻》曰:《集注》於正文之下,正解说字训文义与圣径正意。如诸家之说有切当明白者,即引用而不没其姓名,如《学而》首章,先尹氏,而後程子,亦只是顺正文解下来,非有高下去取也。章未用圈,而列诸家之说者,或文外之意,而於正文有所发明。不容略去;或通论一章之意,反覆其说,切要而不可不知也。
※《论语或问》十卷
陈氏曰:朱熹撰。《集注》既成,复论次其取舍之所以然,别为一书。而篇首述二书纲领,与读者之要法。其与《集注》实相表里,学者所当并观也。
《朱子文集》:《集注》後来改定处多,遂与《或问》不相应,又无工夫修得《或问》,故不曾传出。今莫若只就正经上玩味,有未通处,参考《集注》,更自思索为佳,不可恃此未定之书,便以为是也。
※石鼓《论语答问》三卷
陈氏曰:戴溪岷隐撰。溪初仕,领石鼓书院山长,所与诸生讲说者也。其说切近明白,晦庵亦称其近道。
※《论语通释》十卷
陈氏曰:黄撰。其书兼载《或问》,发明妇翁未尽之意。
※《论语意原》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
※《论语本旨》一卷
陈氏曰:建昌军教授永嘉姜得平撰。
※《论语大意》二十卷
陈氏曰:海陵卞圜撰。
※晦庵《语类》二十七卷
陈氏曰:蜀人以晦庵语录类成编,处州教授东阳潘墀取其《论语》一类,增益其所未备,刊於学宫。
※《论语纪蒙》六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临海陈耆卿寿老撰。叶水心为之序。耆卿,学於水心者也,尝主丽水簿,嘉定初年成此书。
※《孔子家语》十卷
王肃注。後序曰:《孔子家语》者,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谘访交相对问言语也,既而诸弟子各自记其所问焉,与《论语》、《孝经》并。时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馀则都集录之,名之曰《孔子家语》。凡所论辩,疏判较归,实自夫子本旨也;属文下辞,往往颇有浮说,烦而不要者,亦由七十二子各共叙述,首尾加之润色,其材或有优劣,故使之然也。孔子既没而微言绝,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六国之世,儒道分散,游说之士各以巧意而为枝叶,唯孟轲、荀卿守其所习。当秦昭王时,荀卿入秦,昭王从之问儒术,荀卿以孔子之语及诸国事、七十二弟子之言凡百馀篇与之,由此秦悉有焉。始皇之世,李斯焚书,而《孔子家语》与诸子同列,故不见灭。高祖克秦,悉敛得之,皆载於二尺竹简,多有古文字。及吕氏专汉,取归藏之,其後被诛亡,而《孔子家语》乃散在人间。好事者或各以意增损其言,故使同是一事而辄异辞。孝景皇帝末年,募求天下遗书,於时京师士大夫皆送官,得吕氏之所传《孔子家语》,而与诸国事及七十子辞妄相错杂,不可得知,以付掌书,与《曲礼》众篇乱简合而藏之秘府。元封之时,吾仕京师,窃惧先人之典辞将遂泯没,於是因诸公卿大夫,私以人事募求其副,悉得之,乃以事类相次,撰集为四十四篇。又有曾子《问礼》一篇,自别属《曾子问》,故不复录。其诸弟子书所称引孔子之言者,本不存乎《家语》,亦以其巳自有所传也,是以皆不取也,将来君子不可不鉴。
博士孔衍言:“臣祖故临淮太守安国,逮仕於孝武皇帝之世,以经学为名,以儒雅为官,赞明道义,见称前朝。时鲁共王坏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书》、《孝经》、《论语》,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国为改今文,读而训传其义。又撰次《孔子家语》。既毕讫,会值巫蛊事起,遂各废不行於时。然其典雅正实,与世相传者,不可同日而论也。光禄大夫向,以其为时所未施行,故《尚书》则不记於《别录》,《论语》则不使名家也。臣窃惜之。且百家章句,无不毕记,况孔子家古文正实而疑之哉!又戴圣皆近世小儒,以《曲礼》不足,而乃取《孔子家语》杂乱者,及子思、孟轲、荀卿之书以裨益之,总名曰《礼记》。今见其巳在《礼记》者,则便除《家语》之本篇,是为减其原而存其末也,不亦难乎?臣之愚,以为宜如此为例,皆记录别见,故敢冒昧以闻奏上。”天子许之,未即论定而遇帝崩,向又病亡,遂不果立。
晁氏曰:序注凡四十四篇,刘向校录止二十七篇。後王肃得此於孔子二十四世孙猛家。
《朱子语录》曰:《家语》杂,记得不纯,是当时书;《孔丛子》是後来自撰出。
又《与吕伯恭书》曰:遗书愚意所删去者亦须抄出,逐段略注删去之意,方不草草。若只暗地删,久远易惑人。记《论语》者只为如此,留下《家语》,至今作病痛也。
陈氏曰:孔子二十四世孙猛所传。魏王肃为之注。肃辟郑学,猛尝受学於肃,肃从猛得此书,与肃所论多合,从而证之,遂行於世云。博士安国所得壁中书也,亦未必然。其间所载,多巳见《左氏传》、《大戴礼》诸书。
△右《论语》
赵氏题辞曰:孟子以儒道游於诸侯,思济斯民,然不肯枉尺直寻,时君咸谓之迂阔於事,终莫能听纳其说。於是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仿而作者也。秦焚经籍,其书号为诸子,得不泯绝。孝文时《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後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
按前史《艺文志》俱以《论语》入经类,《孟子》入儒家类,直斋陈氏《书录解题》始以《语》、《孟》同入经类。其说曰:自韩文公称孔子传之孟轲,轲死,不得其传。天下学者咸曰孔孟,孟子之书,固非荀、扬以降所可同日语也。今国家设科,《语》、《孟》并列於经,而程氏诸儒训解二书,常相表里,故合为一类。今从之。
《汉志》:《孟子》十一篇。
《隋志》:三家,二十八卷(亡书九卷)。
《唐志》:六家,四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家,二十七卷。
《宋四朝志》:九家,九十二卷。
《宋中兴志》:二十二部,二百八十五卷。
※赵岐注《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岐字台卿,後汉人。为章指,析为十四篇。其序云:轲,战国时以儒术干诸侯,不用,退与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著书七篇,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秦焚书,以其书号诸子,故得不泯绝。又为《外书》四篇,其书不能弘深,似非孟子本真也。按韩愈以此书为弟子所会集,与岐之言不同。今考其书载孟子所见诸侯皆称谥,如齐宣王、梁惠王、梁襄王、滕定公、滕文公、鲁平公是也。夫死然後有谥,轲无恙时所见诸侯,不应皆前死。且惠王元年至平公之卒,凡七十七年,轲始见惠王,目之曰叟,必巳老矣,决不见平公之卒也,後人追为之明矣,则岐之言非也。《荀子》载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弟子问之,曰“我先攻其邪心”。《扬子》载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今书皆无之,则知散轶也多矣。岐谓秦焚书,得不泯绝,亦非也。或曰:“岂见於《外书》邪?”若尔,则岐又不当谓其不能弘深也。
※《四注孟子》
《中兴艺文志》:题扬雄、韩愈、李翱、熙时子四家注。旨意浅近,盖依者。
※《陆善经注孟子》七卷
《崇文总目》:善经,唐人。以轲书初为七篇,因删去赵岐章指与其注之繁重者,复为七篇云。
※《孟子音义》、《正义》共十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等采唐张镒、丁公著所撰,参附益其阙。古今注《孟子》者,赵氏之外有陆善经。撰《正义》,以赵《注》为本,其不同者,时时兼取善经。如谓“子莫执中”为“子等无执中”之类。大中祥符中书成,上於朝。
陈氏曰:旧有张镒、丁公著为之音,俱未精当。方奉诏校定,撰集《正义》,遂讨论音释,疏其疑滞,备其阙遗。
※《石经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席旦宣和中知成都,刊石於成都学宫,云伪蜀时刻《六经》於石,而独无《孟子经》,为未备。夫经大成於孔氏,岂有阙耶?其论既缪,又多误字,如以“频”“<戚页>”为“类”不可胜纪。
※《五臣解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孔武仲、吴安诗、丰稷、吕希哲元中同在经筵所进讲义。贯穿史籍,虽文辞微涉丰褥,然观者诚知劝讲自有体也。
※伊川《孟子解》十四卷
晁氏曰:程正叔撰。
※横渠《孟子解》二十四卷
晁氏曰:张子载撰。并《孟子统说》附於后。
※《百家孟子解》十二卷
晁氏曰:集古今诸儒自皮日休至强至、贾同百馀家解《孟子》成一编。
※王安石、王、许允成《孟子解》共四十二卷
晁氏曰:介甫素喜《孟子》,自为之解。其子与其门人许允成皆有注释。崇、观间,场屋举子宗之。
※颖滨《孟子解》一卷
陈氏曰:其少年时所作,凡二十四章。
※王逢原《孟子解》五卷
陈氏曰:所讲才尽二篇,其第三篇尽二章而止。
※尹氏《孟子解》十四卷
陈氏曰:尹彦明所著。十四卷,未成,不及上,而卒。
※张无垢《孟子解》十四卷
※张南轩《孟子说》十七卷
※晦庵《孟子集注》、《或问》各十四卷
※石鼓《孟子答问》三卷
※陈寿老《孟子纪蒙》十四卷
说并见《论语》条下。
※《续孟子》二卷
《崇文总目》:林慎思撰。慎思以为《孟子》七篇非轲著书,而弟子共记其言,不能尽轲意,因传其说,演而续之。
※《删孟》二篇
晁氏曰:皇朝冯休撰。休观孟轲书时有叛违经者,疑轲没後门人妄有附益,删去之,著书十七篇,以明其意。前乎休而非轲者荀卿,刺轲者王充;後乎休而疑轲者温公,与轲辩者苏东坡,然不若休之详也。
※《疑孟》一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撰。光疑《孟子》书有非轲之言者,著论是正之,凡十一篇。光论性不以轲道性善为然。
※《翼孟》
朝奉大夫临川陆筠嘉材撰。周平园序曰:嘉材平生笃志《孟子》,著《翼孟音解》九十一条,择《春秋左氏传》、《庄》、《列》、《楚辞》、《西汉书》、《说文》之存古文者,深思互考,遂成此书。如以“折枝”为“磬折腰肢”,读“乐”酒若“乐”山、“乐”水,角“招”为“韶”,“眸”子为“牟”,“杀”三苗本作“杀”,二女“果”作“果”之类,皆粲若白黑。至论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视汉儒所记《檀弓》苍梧之语,孰近孰远,孰信孰疑,此古今学议论所未及也。且舜居河东,历山、雷泽各有其地,而越人别指历山舜井、象田,仍以馀姚、上虞名县,《风土记》曲为之辞,人不谓然。盖异端之作,其来也久。於舜平居,附会巳类此,况身後乎!所谓九嶷之葬、二妃之溺,宜退之《黄陵碑》云皆不可信。彼孔安国解《书》,以“陟方”训“升遐”,其说尤拘。《书》固曰“升高必自下,陟遐必自迩”,“陟”岂专训“升”乎?然退之近舍《孟子》而远引《竹书纪年》,何也?予每叹恨不得质疑於韩门,而喜嘉材嗜古著书,有益後觉,藏其本迨三十年。今嗣子新融水尉孝溥追叔先志,请题卷首,始为推而广之。昔唐彭城刘轲慕《孟子》而命名,著《翼孟》三卷,白乐天记其事,赖以不朽。嘉材视刘何愧,特予非乐天比,其能使嘉材不朽乎!
※《尊孟辩》七篇
陈氏曰:建安虞允文隐之撰。以司马公有《疑孟》,及李遘泰伯《常语》、郑厚叔《折衷》皆有非《孟》之言,故辩之,为五卷。後二卷则王充《论衡 刺孟》及东坡《论语说》中与《孟子》异者,亦辩焉。
△右《孟子》
●卷一百八十五 经籍考十二
○经(孝经 经解)
《汉 艺文志》曰:《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汉兴,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传之,各自名家。经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为异。“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臣瓒曰:《孝经》云“续莫大焉”,而诸家之说各不安处之也。师古曰:“桓谭《新论》云《古孝经》千八百七十二字,今异者四百馀字。”)
《随 经籍志》曰:孔子既叙六经,题目不同,指意差别,恐斯道离散,故作《孝经》,以总会之,明其枝流虽分,本萌於孝者也。遭秦焚书,为河间人颜芝所藏。汉初,芝子贞出之,凡十八章,而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议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皆名其学。又有《古文孝经》,与《古文尚书》同出,而长孙有《闺门》一章,其馀经文,大较相似,篇简阙解,又有衍出三章,并前合为二十二章,孔安国为之传。至刘向典校经籍,以颜本比古文,除其繁惑,以十八章为定。郑众、马融并为之注。又有郑氏注,相传或云郑元,其立义与元所注馀书不同,故疑之。梁代,安国及郑氏二家,并立国学,安国之本亡於梁乱,陈及周、齐,唯传郑氏。至隋,秘书监王劭於京师访得《孔传》,遂至河间刘炫,炫因序其得丧,述其议疏,讲於人间,渐闻朝廷。後遂著令,与郑氏并立。儒者讠宣讠宣,皆云炫自作之,非孔旧本,而秘府又先无其书。又云魏氏迁《洛》,未达华语,孝文帝命侯伏侯可悉陵以夷言译《孝经》之旨,教於国人,谓之《国语孝经》,今取以附此篇之末。
《宋三朝艺文志》曰:《古文孝经》世不传,历晋至唐,所行唯郑氏者,世以为郑元。唐开元中,史官刘子元证其非郑元者十有二,诸儒非子元之说。天宝中,元宗自注,元行冲造疏,授学官,凡今儒者传习焉。五代以来,孔、郑二注皆亡,周显德末,新罗献别序《孝经》,即郑注者。皇朝咸平中,令祭酒邢取行冲《疏》删定,《正义》行焉。
《汉志》:八家,一十二篇。(本志十一家,五十九篇。今削《五经杂议》以下,见《经解门》)
《隋志》:十八部,合六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九部,一百四十卷)
《唐志》:二十七家,三十六部,八十二卷。(失姓名一家,尹知章以下不录六家,一十三卷)
《宋三朝志》:六部,十卷。
《宋两朝志》:一部,一卷。
《宋四朝志》:六部,五卷。
《宋中兴志》:二十一家,二十一部,二十九卷。
※《古文孝经》一卷
《崇文总目》:汉侍中孔安国注。班固《艺文志》有《孝经古文孔氏》一篇,二十二章。本出屋壁中,前世与郑康成注并行。今孔注不存,而隶古文与章数存焉。
※《郑康成注孝经》一卷
《崇文总目》:先儒多疑其书,唯晋孙《集解》以此注为优,请与孔注并行,诏可。今太学所立陆德明《释文》与此相应。五代兵兴,中原久逸其书,咸平中,日本僧以此书来献,议藏秘府。
陈氏曰:世传秦火之後,河间人颜芝得《孝经》,藏之,以献河间王,今十八章是也。相承云康成作注,而郑《志》目录不载,故先儒并疑之。古文有孔安国《传》,不行於世,刘炫为作《稽疑》一篇,序所谓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者也。及唐开元中,诏议孔、郑二家,刘知几以为宜行孔废郑,诸儒非之,卒行郑学。按《三朝志》,五代以来,孔、郑注皆亡,周显德中,新罗献别序《孝经》,即郑注者,而《崇文总目》以为咸平中日本僧碉然所献,未详孰是。世少有其本。乾道中,熊克子复然袁枢机仲得之,刻於京口学宫,而孔《传》不可复见。
※唐明皇《孝经注》一卷
《崇文总目》:取王肃、刘劭、虞翻、韦昭、刘炫、陆澄六家之说,参仿孔、郑旧义。今行於大学。
晁氏曰: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信斯言也,则《孝经》乃孔子自著者也。今其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则非孔子所著明矣。详其文义,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也。柳宗元谓“《论语》载弟子必以字,然曾参不然,盖曾氏之徒乐正子春、子思相与为之耳。”余於《孝经》亦云。
陈氏曰:今世所行本也。始刻石太学,御八分书,末有祭酒李齐古所上表及答诏,且具宰相等名衔,天宝四载,号为《石台孝经》。乾道中,蔡知镇江,以其本授教授沈必豫、熊克,使刻石学宫。云欧阳公《集古录》无之,岂偶未之见耶?家有此刻,为四大轴,以为书阁之镇。按《唐志》作《孝经制旨》。
※元行冲《孝经疏》
《崇文总目》:明皇既作《注》,故行冲奉诏作《疏》。
※《孝经正义》三卷
《崇文总目》:皇朝翰林侍讲学士邢等撰。初,世传行冲疏外,馀家尚多,皆猥俗褊陋,不足行远。咸平中,诏及杜镐等集诸儒之说而增损焉。
※司马君实《古文孝经指解》一卷
自序:先儒皆以为孔氏避秦禁而藏书,愚窃疑其不然。何则?秦世科斗之书废绝巳久,又始皇三十四年始下焚书之令,距汉兴才七年耳,孔氏子孙岂容悉无知者,必待恭王然後乃出?盖始藏之时,去圣未远,其书最真,与夫他国之人,转相传授,历世疏远者,诚不侔矣。且《孝经》与《尚书》俱出壁中,今人皆知《尚书》之真而疑《孝经》之伪,是何异信脍之可,而疑炙之不可食也。
晁氏曰:古文盖孔惠所藏者。与颜芝十八章大较相似,而析出三章,又有《闺门》一章,不同者四百馀字。刘向校书,以十八章为定,故世不大传,独有孔安国注,今亡。然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推此言之,未必非真也。司马公为之指解并音。
《中兴艺文志》:自唐明皇时议者排毁古文,以《闺门》一章为鄙俗,而古文遂废。国朝司马光始取古文为《指解》。
陈氏曰:按《唐志》、《孝经》二十七家,今温公序言秘阁所藏,止有郑氏、明皇及古文三家而巳。古文有经无传,以隶体写之,而为之《指解》。仁宗朝表上之。
※王介甫《孝经解》一卷
晁氏曰:经云“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於父”,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间不责善”,夫岂然哉!今介甫因谓当不义则诤之,非责善也。噫!不为不义,即善矣。阿其所好,以巧慧侮圣人言至此,君子疾夫!
※范淳夫《古文孝经说》一卷
晁氏曰:元中,侍经筵时所上。
※晦庵《孝经刊误》一卷
《中兴艺文志》:《刊误》谓今文六章,古文七章,以前为经,後为传。经之首,统论孝之终始,乃敷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而其末曰:“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首尾相应,文势联贯,实皆一时之言。而後人妄分为六七,又增“子曰”及《诗》、《书》之文,以杂乎其间。今乃合为一章,而删去“子曰”者二,引《书》者一,引《诗》者四,凡六十一字,以复经文之旧。又指传文之失,删去“先王见教”以下凡六十七字,“以顺则逆”巳下凡九十字,馀从古文。
跋尾云:熹旧见衡山胡侍郎《论语说》,疑《孝经》引《诗》,非经本文。初甚骇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为信,而《孝经》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书质之沙随程可久丈,程答书曰:“顷见玉山汪端明亦以为此书多出後人附会”,於是乃知前辈读书精察,其论固巳及此。又窃自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凿空妄言之罪也。因欲掇取他书之言可发此书之旨者,别为《外传》(如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之类,即附始於事亲之传),顾未敢耳。
《语录》:《孝经》,疑非圣人之言。且如先“王有至德要道”,此是说得好处。然下面都不曾说得切要处着,但说得孝之效如此。如《论语》中说孝,皆亲切有味,都不如此。《士》、《庶人章》说得更好,只是下面都不亲切。
陈氏曰:抱遗经於千载之後,而能卓然悟疑辩惑,非豪杰特起独立之士,何以及此?後学所不敢仿亻效,而亦不敢拟议也。
※张无垢《孝经解》一卷
《中兴艺文志》:九成依今文为解。其谓人各有入道处,曾子则由孝而入,亦名言也。
※黄勉斋《孝经本旨》一卷
《中兴艺文志》:继熹之志,辑《六经》、《论》、《孟》子言《孝》者为一书,为二十四篇,名为《孝经本旨》。
※冯椅《古孝经辑注》
《中兴艺文志》:椅祖朱氏,刊经文所引《诗》、《书》之妄,而传则尽删其所曾、孔答问与其增益之辞,为《古孝经辑注》,并引蔡氏注。
※杨慈湖《古文孝经解》
《中兴艺文志》:《解》中如“德性无生,何从有死”之语,盖近於禅。
※袁广微《孝经说》三卷
陈氏曰:广微为鄱宪日,为诸生说《孝经》,旁及诸子。诸生录之为此编,凡三卷。
△右《孝经》
《汉志》:一家,十八篇。(《五经杂讲》)
《隋志》:二十九部,三百五十九卷。(亡书四家,十七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六部,三百八十一卷。(失姓名一家,赵英以下不著录十家,一百二十七卷)
《宋两朝志》:二家七十九卷。
《宋四朝志》:四家一百九十五卷。
《宋三朝志》:十五家一百七十一卷。
《宋中兴志》:二十二家一百四十九卷。
※《白虎通德论》十卷
《崇文总目》:後汉班固撰。章帝建初四年,诏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诏集其事。凡十四篇。
陈氏曰:章帝诏诸儒讲议《五经》同异,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作《白虎议奏》,盖用宣帝石渠故事。《石渠议奏》今不传矣。《班固传》称撰集凡四十四门。
容斋洪氏《随笔》曰:晋、唐至今,诸儒训释《六经》,否则自立佳名,盖各以百数,其书曰传、曰解、曰章句而已。若战国迨汉,则其名简雅。一曰故,故者,通其指义也。《书》有《夏侯解故》,《诗》有《鲁故》、《后氏故》、《韩故》也。《毛诗故训传》,颜师古谓流俗改故训传为诂,字失真耳。小学有杜林《仓颉故》。二曰微,谓释其微指。如《春秋》有《左氏微》、《铎氏微》、《张氏微》、《虞卿微传》。三曰通,如洼丹《易通论》名为《洼君通》,班固《白虎通》,应劭《风俗通》,唐刘知几《史通》,韩《春秋通》。凡此诸书,唯《白虎通》、《风俗通》仅存耳。又如郑康成作《毛诗笺》,申明其义,他书无用此字者。《论语》之学,但曰《齐论》、《鲁论》、《张侯论》,後来皆不然也。
※《五经钩沉》
《崇文总目》:晋王芳撰。答难申畅,自谓钩取《五经》之沉义,篇第亡缺。今缺五篇。
※《匡缪正俗》八卷
《崇文总目》:唐秘书监颜师古撰。采先儒及当世之言,参质讹谬而矫正之。未终篇而师古殁,其子始上之。诏录藏秘阁。
晁氏曰:师古以世俗之言多缪误,故质诸经史,刊而正之。永徽中,子扬庭上之。
陈氏曰:莆田郑樵有《刊谬正俗跋》八卷。汪玉山亦言扬庭表以为藁草才半,部帙未终。则是书初非定本也。今前後乖刺极多,《玉山集》中所辩甚详。
※《六说》五卷
《崇文总目》:唐右补阙刘迅作《六书》,以继《六经》,故标概作书之谊,而著其目。惟《易》阙而不叙。
晁氏曰:此其叙篇也,凡五卷。
※《经典释文》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陆德明撰。德明为国子博士,以先儒作经典音训,不列注传,全录文颇乖详略。又南北异区,音读罕同,乃集诸家之读《九经》、《论语》、《老》、《庄》、《尔雅》者,皆著其翻语,以增损之。
陈氏曰:唐陆德明撰。自《五经》、《三传》、《古礼》之外,及《孝经》、《论语》、《尔雅》、《庄》、《老》,兼解文义,广采诸家,不但音切也。或言陆,吴人,多吴音,综其实未必然。按前世《艺文志》列於经解类,《中兴书目》始入之小学,非也。
※《经史释题》
《崇文总目》:唐李肇撰。起《九经》,下止唐氏《实录》,列篇帙之凡,概释其题。
※《五经文字》三卷
陈氏曰:唐国子司业张参撰。大历中,刻石长安太学。
《崇文总目》:初,参拜诏与儒官校正经典,乃取汉蔡邕《石经》、许慎《说文》、吕忱《字林》、陆德明《释文》,命孝廉生颜传钞撮疑互取,定儒师部为一百六十,非缘经见者,皆略而不集。
※《经典分毫正字》一卷
《崇文总目》:唐太学博士欧阳融撰。辩正经典字文,使不得相乱。篇帙今阙全篇,止《春秋》中帙,馀篇悉亡。
※《九经字样》一卷
《崇文总目》:唐翰林待制唐元度撰。开成中,元度奉诏覆定太学石经字文以来补张参之阙,更作《九经字样》,为七十六部。
※《五经字样》一卷
陈氏曰:唐沔王友翰林待制唐元度撰。补张参之所不载,开成中上之。二书当在小学类,以其专为经设故,亦附见於此。往宰南城出谒,有持故纸鬻於道右,得此书,乃古京本,五代开运丙午所刻也。遂为家藏书籍之最古者。
※《授经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叙《易》、《诗》、《书》、《礼》、《春秋三传》、《论语》、《孝经》之学,师承相第,系而为图。
※《九经馀义》
《崇文总目》:皇朝处士黄敏撰。摭诸家之说,是非者裁正之。
※《演圣通论》六十卷
《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致仕胡旦撰。以《易》、《诗》、《书》、《论语》先儒传注得失参糅,故作论而辩正之。《易》百篇,《书》五十六篇,《诗》七十八篇,《论语》十八篇,凡二百五十二。天圣中献之。
晁氏曰:其所论《易》十六卷,《书》七卷,《诗》十卷,《礼记》十六卷,而《春秋》论别行。天圣中,尝献於朝,博辩精详,学者宗焉。
陈氏曰:《易》十七,《书》七,《诗》十,《礼记》十六,《春秋》十,其第一卷为目录。旦,太平兴国三年进士第一人,恃才轻躁,累坐摈斥。晚尤黩货,持吏短长,为时论所薄。然其学亦博矣。
※《群经音辩》七卷
陈氏曰:丞相真定贾昌朝子明撰。康定中,侍讲天章阁所上,凡五门。
※《七经小传》三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原甫撰。其所谓《七经》者,《毛诗》、《尚书》、《公羊》、《周礼》、《仪礼》、《礼记》、《论语》也。元史官谓:“庆历前学者尚文词,多守章句注疏之学,至敞始异诸儒之说,後王安石修《经义》,盖本於敞。”公武观原甫说“伊尹相汤伐桀,升自而”之类,《经义》多剿取之,史官之言不诬。
陈氏曰:前世经学大抵祖述注疏,其以巳意言经,著书行世,自敞倡之。惟《春秋》既有成书,而《诗》、《书》、《三礼》、《论语》见之《小传》,又《公羊》、《左氏》、《国语》三则附焉,故曰《七经》。
※河南《经说》七卷
陈氏曰:程颐撰。《系辞说》一,《书》一,《诗》二,《春秋》一,《论语》一,《改定大学》一。程氏之学,《易传》为全书,馀经具此。
※龟山《经说》八卷
陈氏曰:杨时撰。《易》三,《诗》、《春秋》、《孟子》各一,末二卷则经筵讲义也。
※《三经义辩》,《辩学》
《中兴艺文志》:《三经义辩》,杨时撰;《辩学》,王居正撰。居正为举子时,不习王氏《新经》、《字说》,流落十馀年,时出《义辩》示之,曰:“吾举其端,子成吾志。”居正感厉,首尾十载,为《三经辩学》。凡安石父子言不合道者,悉正之。绍兴间於上前论安石释经无父无君处,上正色曰:“是岂不害名教。”居正退序上语,系《辩学》书首。上之,与时《义辩》并列秘府。自是天下不复言王氏学矣。
※《六经图》七卷
陈氏曰:东嘉叶仲堪思文重编。按《馆阁书目》有六卷,昌州布衣杨甲鼎卿所撰,抚州教授毛邦翰增补之。《易》七十,今百三十;《书》五十五,今六十三;《诗》四十七,今同;《周礼》六十五,今六十一;《礼记》四十三,今六十二;《春秋》二十九,今七十二。然则仲堪盖又以旧本增损改定者耶?
※丽泽《论说集录》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门人所录平日说经之语,末三卷则为《史说》、《杂说》。东莱於诸经,亦为《读诗记》及《书说》成书,而未终也。
※畏斋《经学》十二卷
陈氏曰:宣教郎广安游桂元发撰。凡十二卷。桂,隆兴癸未进士,历官至制司机宜。
※项氏《家说》十卷,《附录》四卷
陈氏曰:项安世撰。《九经》皆有论注,其第八卷以後杂说文史正学。附录《孝经》、《中庸》、《诗篇次》、《邱乘图》则各为一书,重见诸类。
※山堂《疑问》一卷
陈氏曰:起居郎简池刘光祖德修撰。凡一卷。庆元中谪居房陵,与其子讲说诸经,因笔记之。以其所问於《诗》为多,遂取《吕氏读诗记》尽观之,而释以巳意,附《疑问》之後。
※《六经正误》六卷
陈氏曰:柯山毛居正谊甫校监本经籍之误所欲刊正者,魏鹤山为之序而刻传之。大抵多偏傍之疑似者,凡六卷。
※《西山读书记》三十九卷
陈氏曰:真德秀景元撰。其书有甲、乙、丙、丁。甲言性理,中述治道,末言出处,大抵本经子格言,而述以己意。今但有甲三十七卷,丁二卷,乙、丙未见。
※《考信录》三十卷
贾铸撰。後溪刘氏序略曰:友人贾君成已,少予十三岁,未脱举子累,且教授生徒,所至坐席常满,而能历年笃以成书。世之学者,於《六经》之疏能一阅焉者盖寡,况能参稽其类,大之如天地气形之初,微之如服食器用之末,先儒该洽兼综,凡古书之杂出者,徵之而靡不在,分之而靡不贯也。其书曰《考信录》,考诸古而信於心,又以质於余而证於後世,用意远矣。
△右经解
●卷一百八十六 经籍考十三
○经(乐)
《西汉 艺文志》: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周衰,《礼》、《乐》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师古曰:眇,细也。言其道精微,节在音律,不可具於书。眇亦读曰妙),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师古曰:桓谭《新论》云窦公年百八十岁,两目皆盲,文帝奇之,问曰:“何因至此?”对曰:“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众技,教鼓琴,臣导引,无所服饵。”)献其书,乃《周官 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师古曰:浸渐也)
晁氏曰:古之为国者先治身,故以礼、乐之用为本;後世为国者先治人,故以礼、乐之用为末。先王欲明德於天下,深推其本,必先身,而身之要在乎正心诚意,故礼以制其外,乐以养其内,内之不贞之心无自而萌,外之不义之事无由而蹈,一身既,而天下治矣,是以礼、乐之用,不可须臾离矣。後世则不然,设法造令,务以整治天下,自其暴戾恣睢之心,谓躬行率人为迂阔不可用。若海内平定,好名之主然後取礼之威仪、乐之节奏,以文饰其治而已。则其所谓礼、乐者,实何益於治乱成败之数?故曰後世为国者,先治人,以礼、乐之用为末。虽然,礼文在外,为易见,历代犹不能废;至於乐之用在内,微密要眇,非常情所能知,故自汉以来,指乐为虚器,杂以郑、卫、夷狄之音,虽或用於一时,旋即放失,无复存者,况其书哉!今裒集数种,姑以补书目之阙焉尔。
陈氏曰:刘歆、班固虽以《礼》、《乐》著之《六艺略》,要皆非孔氏之旧也。然《三礼》至今行於世,犹是先汉旧传,而所谓《乐》六家者,影响不复存矣。窦公之《大司乐章》既巳见於《周礼》,河间献王之《乐记》亦巳录於《小戴》,则古乐巳不复有书。而前志相承,取乐府、教坊、琵琶、羯鼓之类,以充《乐》类,与圣经并列,不亦悖乎!晚得郑子敬氏《书目》,独不然,其为说曰:“《仪注》、《编年》,各自为类,不得附於《礼》、《春秋》,则後之乐书,固不得列於《六艺》。”今从之。而著於子录杂艺之前。
按古者《诗》、《书》、《礼》、《乐》,皆所以垂世立教,故《班史》著之《六艺》,以为经籍之首。流传至於後世,虽有是四者,而俱不可言经矣。故自唐有四库之目,而後世之所谓《书》者入史门,所谓《诗》者入集门,独《礼》、《乐》则俱以为经,於是以历代典章、仪注等书厕之《六典》、《仪礼》之後,历代乐府、教坊诸书厕之《乐记》、《司乐》之後,猥杂殊甚。陈氏之言善矣!然乐者,国家之大典,古人以与礼并称,而陈氏《书录》则置之诸子之後,而侪之於技艺之间,又太不伦矣。虽後世之乐不可以拟古,然既以乐名书,则非止於技艺之末而已。况先儒释经之书,其反理诡道,为前贤所摈斥者,亦沿经之名,得以入於经类,岂後世之乐书,尽不足与言《乐》乎!故今所叙录,虽不敢如前志相承,以之拟经,而以与仪注谶纬并列於经解之後,史、子之前云。
《汉志》:凡《乐》六家,百六十五篇。(出淮南刘向等《琴颂》七篇)
《隋志》: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
《唐志》:三十一家,三十八部,二百五十七卷。(失姓名九家,张文收以下不著录二十家,共九十三卷)
《宋三朝志》:四十五部,四百九卷。
《宋两朝志》:三十三部,一百七十四卷。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一十卷。
《宋中兴志》:六十四家,七十一部,六百五十五卷。
※《乐府杂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段安节撰。其事芜不伦。
晁氏曰:记唐开国以来雅、郑之乐,并其事始末。
※《历代乐仪》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徐景安撰。总序律吕,起周、汉,讫於唐。著唐乐章差为详悉。
※《大乐令壁记》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刘贶撰。分《乐》、《元正乐》、《四夷乐》,合三篇。
※《古乐府乐府古题要解》共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吴兢撰。释古乐典所以名篇之意。
晁氏曰:兢纂。采汉、魏以来古乐府词,凡十卷。又於传记及诸家文集中采乐府所起本义,以释解古题云。
※《乐府解题》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与吴兢所撰《乐府古题》颇同,以《江南曲》为首,其後所解差异。
※《玉台新录》十卷
晁氏曰:陈徐陵纂。唐李康成云:“昔陵在梁世,父子俱事东朝,特见优遇。时承华好文,雅尚宫体,故采西汉以来词人所著乐府艳诗,以备讽览,且为之序。”
※《玉台後集》十卷
晁氏曰:唐李康成采梁萧子范迄唐张赴二百九人所著乐府歌诗六百七十首,以续陵编,序谓“名登前集者,今并不录,唯庾信,徐陵仕周、陈,既为异代,理不可遗”云。
後村刘氏曰:郑左司子敬家有《玉台後集》,天宝李康成所撰。自陈後主、隋炀帝、江总、庾信、沈、宋、王、杨、卢、骆而下二百九人,诗六百七十首,汇为十卷。与前集皆徐陵所遗落者,往往其时诸人之集尚存,其中多有佳句。
※《乐府古今解题》
《崇文总目》:唐郗昂撰。或云王昌龄撰,未详孰是。旧云《古今乐府解题》,又云《古题》,所载曲名与吴兢所撰《乐府解题》颇异。复有唐李百药词,今定为《乐府古今解题》
※《声律要诀》十卷
《崇文总目》:唐田琦撰。推本律吕及制管定音之法,文虽近俗,而於乐理尤诣焉。
晁氏曰:唐上党郡司马田畴撰。序谓:“一切乐器,依律吕之声,皆须本月真响。若但执累黍之文,则律吕阴阳不复谐矣。故据经史,参校短长为此书”云。
※《羯鼓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南卓撰。羯鼓,夷乐,与都昙、答鼓皆列於九部,至唐开元中始盛行於世。卓所记多开元、天宝时曲云。
陈氏曰:卓,唐为婺州刺史。
※《琴操》三卷
《崇文总目》:晋广陵相孔衍撰。述诗曲之所从,总五十九章。
陈氏曰:止一卷,不著名氏。《中兴书目》云: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述所以命题之意。今《周诗》篇同,而操、引财二十一篇,似非全书也。
※《琴谱三均手诀》
《崇文总目》:宋谢庄撰。叙唐虞至宋世善琴者姓名,及古曲名。言《琴通》三均,谓《黄锺》、《中吕》、《无射》。
※《琴经》
陈氏曰:托名诸葛亮,浅俚之甚。
※《琴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道士赵邢利撰。记古琴指法,为左右手图二十一种。
陈氏曰:一名《弹琴古手法》。
※《金风乐》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宗撰。盖琴曲名。
※《琴书》三卷
《崇文总目》:唐翰林待诏赵惟氵撰。略述琴制,叙古诸曲及善琴人姓名。
陈氏曰:惟氵称前进士滁州全椒尉。
※《琴谱》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康士撰。按康士作《琴曲》一百章,谱十三卷,《宫调》二十章,《商调》十章,《角调》五章,《徵调》七章,《琴调》五章,《黄锺》十章,《离忧》七章,《沉湘》七章,《侧蜀》七章,《缦角》七章,《玉女》五章。其谱散亡。今书旧目有《琴调》六卷,《琴谱》一卷,残缺无首尾,所裁乃《楚》、《角》、《宫》、《黄锺》、《侧蜀》、《琴调》数篇,馀皆亡。
※《琴谱序》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等撰。康士字安道,以善琴知名。尝操琴曲百篇,谱十三卷。进士姜阮、皮日休皆为序,以述其能。康士谱今别行。
※《琴调》四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楚调》五章,《黄锺调》二十章,《侧蜀》、《瑟调》皆一章。
※《离骚谱》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依《离骚》以次声。
※《大唐正声新扯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陈拙纂。集琴家之说,不专声谱。
※《广陵止息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吕渭撰。晋中散大夫嵇康作琴调《广陵散》,说者以魏氏散亡自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於此。康避魏、晋之祸,之於鬼神。河东司户参军李良辅云袁孝己窃听而写其声,後绝其传。良辅传之於洛阳僧思古,传於长安张老,遂著此谱。总二十三拍,至渭,又增为三十六拍。
※《东杓引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李约撰。约患琴家无角声,乃造《东杓引》七拍,有麟声绎声,以备五音。
※《无射商九调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萧撰。因胡笳推《无射商》,自创为九调。
※《琴雅略》一卷
《崇文总目》:唐殿侍中郎齐嵩撰。概言创制音器之略。
※《琴声律图》一卷
《崇文总目》:唐恭陵署令王大刀承诏撰。国琴制度,以六十律旋宫之法次其上,前序历引诸家律吕相生之术。
※《琴德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因寺僧道英撰。述吴、蜀异音,及辨析指法。道英与赵邢利同时,盖从邢利所授。
※沈氏《琴书》一卷
《崇文总目》:沈氏撰,不著名。首载嵇中散《四弄》,题赵师法撰;次有《悲风》、《三峡》、《流泉》、《渌水》、《昭君》、《下舞》、《间弦》,并《胡笳四弄》,题盛通师撰。盖诸家曲谱,沈氏集之。
※《琴说》一卷
陈氏曰:唐工部尚书李勉撰。
※《琴说》一卷
陈氏曰:唐待诏薛易简撰。衡州来阳尉。
※《教坊记》一卷
晁氏曰:唐崔令钦撰。开元中,教坊特盛,令钦记之。率鄙俗事,非有益於正乐也。
※《琶琵故事》一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所纂。
陈氏曰:段安节撰。
※张淡正《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茅仙逸人张淡正撰。不详何代人。解琴指法。
※《琴谱》二卷
《崇文总目》:梁开平中王邈撰。
※《小胡笳子十九拍》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琴曲有大、小胡笳,《大胡笳十八拍》,沈辽集,世名“沈家声”。《小胡笳》又有《契声一拍》,共十九拍,谓之“祝家声”。祝氏不详何人,所载乃小胡笳子。
※《阮咸谱》一卷,《琴调》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
※《琴杂说》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盖琴家杂集器图声诀之略。
※《琴调》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无射》、《商》、《角》诸谱皆亡其曲名。
※《琴谱》四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四大曲,一曰《别鹤林》,其三皆失其名而谱存,今留以待知琴者。
※《琴略》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序有七例,颇抄历代善琴者。各为门类,又载拍法及杂曲名。
※《琴式图》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琴制度为图,杂载赵邢利指诀,又有白€先生《三诀》。
陈氏曰:《三诀》凡一卷,称天台白€先生。
※《三乐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载《商调三乐谱》。
※《琴谱纂要》五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图琴制度,及载古曲谱曲名。
※《琴书正声》九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集《游春》、《绿水》、《幽居》、《坐愁》、《思秋》、《思楚》、《明光》、《易水》、《凤归林》、《接兴》、《白€》,凡十数谱。
※《琴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杂录琴谱大小数曲,其前一大曲,亡其名。旧本或云李翱。用指法与诸琴法无异,而云翱者,岂其所传欤?
※《阮咸调弄》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
※《阮咸金羽调》一卷,《降圣引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载《降圣引》一篇,谱一首,不详何代之曲。
※《阮咸谱》二十卷,《阮咸曲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有《宫》、《商》、《角》、《徵》、《无射宫》、《无射商》、《金羽》、《碧玉》、《凄凉》、《黄锺调》,凡十篇,总十二卷。
※《琴义》一卷
陈氏曰:称野人刘籍撰。
※《琴曲词》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凡十一曲,辞皆鄙俚。
※《大周正乐》一百二十卷
《崇文总目》:周翰林学士窦俨撰。显德中,俨奉诏集缀,其书博而无次。
※《乐苑》五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叙乐律声器,凡二十篇。
※《周优人曲辞》二卷
《崇文总目》:周吏部侍郎赵上交、翰林学士李、谏议大夫刘涛、司勋郎中冯古纂。录燕乐优人曲辞。
※景《大乐图》二十卷
《崇文总目》:皇朝司封员外郎集贤校理聂冠卿撰。景二年,大乐署以律准考定雅乐,献之。上召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李照问锺律大要,照请用黍尺求声,遂命照制新乐。冠卿讨论故事,据经义,多所损益,以御制乐曲及锺律议说制器之法,与古今乐器图象之异,为书一百二十六篇,上之。
※《大乐图义》二卷
《崇文总目》:皇朝太常博士、直史馆宋祁撰。受诏考试太常乐工,因集古乐锺律器用之说,上列为图,从释其义,并今乐署阙典所当补者,更为杂论七篇奏之。
※皇《乐记》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瑗等撰。皇二年,下诏曰:国初循用王朴乐,太祖患其声高,令和岘减下一律,然犹未全。命瑗同阮逸等二十馀人再定。四年,乐成奏之,上御紫宸殿观焉。此其说也。
陈氏曰:阮逸、胡瑗撰。凡十二篇。首载诏旨,次及律、度量衡、钟磬、鼓鼎、鸾刀,图其形制,刊校颁之天下。虎邱寺有本,当时所颁藏之名山者也,其末志颁降岁月,实皇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用苏州观察使印,长贰押字。余平生每见承平故物,未尝不起敬,因录藏之。一切依元本摹写,不少异。
※景《广乐记》
陈氏曰:翰林侍讲学士冯元等撰。阙八卷。景元年,判太常寺燕肃建言锺律不调,欲以王朴律准更加考详。诏宋祁与集贤校理李照共领其事。诏言朴律太高,比古乐约高五律,遂欲改大乐,制管铸钟,并引校理聂冠卿为检讨官。又诏元等修撰《乐书》,为一代之典。三年七月,书成,然未几,照乐废不用。
※景《乐府奏议》一卷,皇《乐府奏议》一卷
陈氏曰:胡瑗撰。
※《三圣乐书》一卷
陈氏曰:宋祁子京撰。
※《补亡乐书》三卷,《大乐演义》三卷
晁氏曰:皇朝房庶撰。古律既亡,後世议乐者,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馀,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故庶欲造以一千二百黍,纳之律管中,黍尽乃得九十分,为黄锺之长。其说大要以律生尺耳。范蜀公本之以制雅乐。
石林叶氏曰:皇中,昭陵命胡瑗、阮逸更造新乐,将成,宋景文得蜀人房庶所作《乐书补亡》三卷,上之,以为知乐。庶自言尝得《古文汉书 律历志》,言其度“起於黄锺之长,用子黍中者,一黍”字下,脱“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乃与下文“之广”字相接。而人不悟,故历世皆以累黍为尺。当如《汉志》以黍中者千二百实管中为九十分,以定黄锺之长,而加一分以为尺,则《汉志》所谓“一为一分”者,黄锺九十分之一,而非一黍之一也。又言乐有五音,今无正徵音,国家以火德王,而亡本音,尤非是。范景仁力主其说。时方用累黍尺,故庶但报闻罢。崇甯中,更定《大晟乐》,始申景仁之说,而增徵音。然《汉书》卒未尝补其脱字,盖不知庶之所自本也。
陈氏曰:庶说惟范镇是之。时胡瑗、阮逸制乐已有定议,遂格不行。元丰四年,庶子审权作《演义》,以述父之意。其後元初,范蜀公自为新乐,奏之於朝,盖用其说云。
※范蜀公《乐书》一卷
晁氏曰:景仁论乐宗房庶,潜心四十馀年,出私财铸乐器。元中上之。
※《五音会元图》
晁氏曰:未知何人撰。谓乐各有谱,但取筚栗谱为图,以七音十二律,使俗易见。
※《乐书》二百卷
陈氏曰:秘书省正字三山陈撰。建中靖国初进之。为《礼书》陈祥道,其兄也。其书雅、俗、胡部音器、歌舞,下及优伶杂戏,无不备载,博则博矣,未免於秽芜也。绍圣初制科,终礼部侍郎。杨诚斋序曰:“其书远自唐虞、三代,近逮汉唐、本朝,下逮子史百氏,内自王制,外逮戎索,网罗放失,贯综烦悉,放郑而一之雅,引今而复之古,使人味其论,玩其图,忽乎先王金钟天球之音,粲乎前代鹭羽玉戚之容,後有作者,不必求之於野,证之於杞、宋,而损益可知焉。”
※《大晟乐书》二十卷,《雅乐图谱》
陈氏曰:大中大夫开封刘炳子蒙撰。大晟者,本方士魏汉津妄出新意,以裕陵指节定尺律,傅会身为度之说。炳为大司乐,精为缘饰。又有《图谱》一卷。
※《隆韶道百和集》一卷
陈氏曰:保义郎大晟府按协律姚公立撰。以律吕、节气、阴阳为说,凡四十九条。
※《乐府诗集》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郭茂倩编次。取古今乐府,分十二门:郊庙歌辞十二,燕射歌辞三,鼓吹曲辞五,横吹曲辞五,相和歌辞十八,清商曲辞八,舞曲歌辞五,琴曲歌辞四,杂曲歌辞十八,近代曲辞四,杂谣歌辞七,杂乐府词十一,通为百卷,包括传记、辞曲,略无遗轶。
※《琴筌》十卷
晁氏曰:皇朝荀以道撰。记造琴法、弹琴诀并谱。
※《琴史》六卷
陈氏曰:吴郡朱长文伯原撰。唐、虞以来迄本朝,琴之人与事备矣。
※《制琴法》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撰。
※《大胡笳十九拍》一卷
陈氏曰:题陇西董庭兰撰,连刘商辞。又云“《祝家声》”“《沈家谱》”,不可晓也。
※《琴谱》八卷
陈氏曰:鄞学魏邸旧书有之,己卯分教传录,亦益以他所得谱。
※《琴操谱》十五卷,《调谱》四卷
陈氏曰:参政历阳张岩尚翁以善鼓琴闻一时,余从其子亻必得此谱。
※《琴谱》十六卷
陈氏曰:新昌石孝隆君大所录。
※《律吕新书》二卷
《中兴艺文志》:曰蔡元定季通撰。其法以律生尺,如房庶、范镇之论,亦祖《两汉志》蔡邕说及我朝程子、张子,又主淮南太史、小司马之说,以九分为寸。
朱子序曰:南狩今六十年,学士大夫因仍简陋,遂无复以锺律为意者。吾友蔡君季通乃独心好其说而力求之,旁搜远取,巨细不损。积之累年,乃若冥契,著书两卷,凡若干言。予尝得而读之,爱其明白而渊深,缜密而通畅,不为牵合附会之谈,而横斜曲直,如珠之不出於盘。其言虽多出於近世之所未讲,而实无一字不本於古人已试之成法。盖若黄锺围径之数,则汉斛之积分可考;寸以九分为法,则淮南太史、小司马之说可推。五声二变之数,变律半声之例,则杜氏之《通典》具焉;变宫变徵之不得为调,则孔氏之礼数因亦可见。至於先求声气之元,而因律以生尺,则尤所谓卓然者,而亦班班杂见於《两汉》之志、蔡邕之说,与夫《国朝会要》以及程子、张子之言,顾读者不深考,其间虽或有得於此者,而又不能无失於彼,是以晦蚀纷,无复定论。抑季通之为此书,词约理明,初非难读,而读之者往往未及终篇,辄巳欠伸思睡,固无由了其归趣,独以予之顽顿不敏,乃能熟复数过,而仅得其旨意之彷彳弗。季通亦许予能知己,故属以序,而不得辞焉。
《朱子语录》曰:季通律书分明是好,不是暗说,自有按据。
※《乐舞新书》
《中兴艺文志》:吴仁杰撰。论《关雎》者二,论《风》、《雅》、《颂》者九,论笙镛雅颂者二,论《大雅》、《小雅》者一,论《二南》者二,论雅者九,凡二十五篇。
●卷一百八十七 经籍考十四
○经(仪注)
《隋 经籍志》:仪注之兴,由来久矣。自君臣父子、六亲九族,各有上下亲疏之别;养生送死,吊恤贺庆,则有进止威仪之数。唐、虞以上,分之为三,在周因而为五。《周官》,宗伯所掌吉、凶、宾、军、嘉,以佐王安邦国,亲万民,而太史执书以协事之类是也。是时典章皆具,可履而行。周衰,诸侯削除其籍。至秦,又焚而去之。汉兴,叔孙通定朝仪,武帝时始祀汾阴后土,成帝时初定南北之郊,节文渐具。後汉又使曹褒定汉仪,是後相承,世有制作。然犹以旧章残阙,各遵所见,彼此纷争,盈篇满牍。而後世多故,事在通变,或一时之制,非长久之道,载笔之士,删其大纲,编於史志。而或伤於浅近,或失於未达,不能尽其指要。遗文馀事,亦多散亡。今聚其见存者,以为《仪注》篇。
《汉志》:四家,一百一十五卷。
《隋志》:五十九部,一千二十九卷。(通计亡书合六十九部,三千九十四卷)
《唐志》:六十一家,一百部,一千四百六十七卷(知姓名三十二家,窦维洗金以下不著录四十九家,八百九十三卷)。
《宋三朝志》:三十一部,一百二十九卷。
《宋两朝志》:二十一部,四百三十九卷。
《宋四朝志》:五十五部,三千七百七十三卷。
《宋中兴志》:七十九家,九十四部,一千六百七卷。
《宋志》又十部,三百八十三卷,元入礼门,今入仪注门。
《宋志》谥志十二家,一百七十四卷。
按:谥者,国家送终之大典,今历代史志,俱以谥法入经解门,则伦类失当。今除《周公谥法》、《春秋谥法》二项入礼门,而历代之谥法,则俱附於仪注之後,庶以类相从云。
※叔孙通《朝仪》
本传:汉王巳并天下,诸侯共尊为皇帝於定陶,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仪法,为简易。群臣欲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上患之。通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请徵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於是通使徵鲁诸生三十馀人,及上左右为学者(左右,谓近臣也。为学,谓素有学术),与其弟子百馀人绵蕞野外(应劭曰:立竹及茅索营之,习礼仪其中也。如淳曰:谓以茅翦树地,为纂位尊卑之次也)。习之月馀,通曰:“上可试观。”上使行礼,曰:“吾能为此。”乃令群臣习肄。七年,长乐宫成,行之。
先公曰:按史言通制礼,大抵皆袭秦,故少所改变。其书後与律令同藏於理官,法家又复不传,臣民莫有见者。夫天高地下,而礼制行矣,岂专为尊君抑臣哉!叔孙之制礼也,不过度帝所能为;高帝之观之也,不过曰“吾今知皇帝之贵”而已,夫岂知其出於人心天理之本然哉!故书之录也与律令同,其藏也在理官。然则非礼也,刑禁之书而巳。
※曹褒《汉礼》
本传:肃宗章和二年欲制定礼乐,褒乃上疏,请著成《汉》礼。章下太常,太常巢堪以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许。帝知群僚拘牵,难与图始,朝廷礼宪,宜以时定,乃下诏曰:“汉遭秦馀,礼坏乐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观省,有知说者,各尽所能。”褒乃复上疏,具陈礼乐之本,制改之意。拜褒侍中,召元武司马班固,问改定礼制之宜。固曰:“京师诸儒,多能说礼,宜广招集,共议得失。”帝曰:“谚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乃召褒诣嘉德门,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经,今宜依礼条正,便可施行。於南宫、东观尽心集作。”褒既受命,乃次序礼事,依准旧典,杂以《五经》谶记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昏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写以二尺四寸简。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众论难一,故但纳之,不复令有司平奏。会帝崩,和帝即位,褒乃为作章句,帝遂以《新礼》二篇冠。後太尉张等奏褒擅制《汉礼》,破乱圣术,宜加刑诛。帝虽寝其奏,而《汉礼》遂不行。
致堂胡氏曰:孔子删《诗》定《书》、系《易》作《春秋》,而不述礼乐之制。何也?礼因人情,为之节文;乐以象功,故难立一成不变之制也。殷因於夏,周因於殷,其或继周者,皆不免於有损有益,夏质殷忠而周文,其不可一也明矣。虽然,圣人必因事以明其义,盖其数可陈,祝史有司之所能预也;其义难知,非仁且智,则不能本人情而约之於中道也。故或先王有之,而不宜於今之世,或古未之有而可以义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巳。曹褒之志,盖亦深见叔孙通之仪有未当者,故愤然欲正之,而章帝亦以是命之。若请博徵名儒,迟以年岁,犹庶几乎不大违戾有可行者,而身当重任,决以独见,才数月间,遽成百五十篇,且又杂以谶记之文,盖不待见其书,而可逆知舛不纯乎古之正礼矣!一世大典,既鲜克留意者,幸而有之,其成就乃尔,岂不惜哉!
按:三代之礼亡於秦。继秦者汉,汉之礼书,则前有叔孙通,後有曹褒。然通之礼杂秦仪,褒之礼杂谶纬,先儒所以议其不纯也。然自古礼既亡,今传於世者,惟《周官》、《仪礼》、《戴记》,而其说未备。郑康成於三书皆有注,後世之所欲明礼者,每稽之郑注,以求经之意。而郑注则亦多杂谶纬及秦、汉之礼以为说,则亦必本於通、褒之书矣。此三书者,《汉》、《隋》、《唐》三史《艺文志》俱无其卷帙,则其书久亡,故後世无述焉。然魏、晋而後,所用之礼,必祖述此者也。故摭二传中所言二家著述之旨,以为《仪注》之首。
※《汉旧仪》四卷
卫敬仲撰。《隋志》四卷,今本止三卷。
※《独断》二卷
晁氏曰:汉左中郎将蔡邕纂。杂记自古国家制度及汉朝故事,王莽无,盖见於此。公武得孙蜀州道夫本,乃阁下所藏。
陈氏曰:言汉世制度、礼文、车服及诸帝世次,而兼及前代礼乐。舒、台二郡皆有刊本。向在莆田尝录李氏本,大略与二本同,而上下卷前後错互,因并见之。
※《江都集礼》一百四卷
《崇文总目》:隋诸儒撰。初,炀帝以晋王为扬州总管,镇江都,令诸儒集周、汉以来礼制因袭,下逮江左先儒论议,命潘微为之序。凡一百二十卷,今亡阙,仅存一百四卷。
※《开元礼》一百五十卷
陈氏曰:唐集贤院学士萧嵩、王仲邱等撰。唐初有《贞观》、《显庆礼》,仪注不同,而《显庆》又出於许敬宗,希旨傅会,不足施用。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函请删《礼记》旧文,而益以今事。张说以为《礼记》不可改易,宜折衷《贞观》、《显庆》以为唐礼。乃诏徐坚、李锐、施敬本撰述,萧嵩、王仲邱继之。书成,唐五礼之文始备,於是遂以设科取士。《新史 礼乐志》大略采摭著於篇。然唐初巳降凶礼於五礼之末,至显庆遂削去《国恤》一篇,则敬宗谄谀讳恶鄙陋亡稽,卒不正也。
※《开元礼百问》二篇
陈氏曰:不著名氏。以古今异制,设为问答。凡百条。
《开元礼义鉴》一百卷
《崇文总目》:唐萧嵩撰。既定《开元礼》,又以礼家名物繁夥,更取历代沿革,随文释义,与礼并行。
※《开元礼京兆义罗》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据《开元》巳有《义鉴》,申衍其说,今此又网罗其遗坠云。
※《开元礼类释》二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唐礼繁重,故汇其名物,粗为申释。
※《大唐郊祀录》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礼院修撰王泾撰。考次历代郊庙沿革之制,及其工歌祝号,而图其坛屋陟降之序。贞元中上之。
※《礼阁新仪》三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修撰韦公肃撰。录开元以後礼文损益,至元和十年。其一卷为目录。按《馆阁书目》云卷数虽存,而书不全,又复差互重出。今本不尔,但目录稍误。
南丰曾氏序曰:《礼阁新仪》三十篇,韦公肃撰。记开元以後至元和之变礼。史馆、秘阁及臣书皆三十篇,集贤院书二十篇,以参相校,史馆及秘阁及臣书多复重,其篇少者八,集贤院书独具。然臣书有目录一篇,以考其次序,盖此书本三十篇,则集贤院书虽具,然其篇次亦乱。既正其脱谬,因定著从目录,而《礼阁新仪》三十篇复完。夫礼者,其本在於养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动视听之间。使人之言动视听一於礼,则安有放其邪心,而穷於外物哉?不放其邪心,不穷於外物,则祸乱可息,而财用可充,其立意微,其为法远矣。故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者,皆人之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所谓其用在乎言动视听之间者也。然而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法制度数,其久而不能无弊者,势固然也。故为礼者其始莫不宜於当世,而其後多失而难遵,亦其理然也。失则必改制,以求其当,故羲、农以来,至於三代,礼未尝同也。後世去三代,盖千有馀岁,其所遭之变,所习之便不同,固巳远矣,而议者不原圣人制作之方,乃谓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而为其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者,当一二以追先王之迹,然後礼可得而兴也。至其说之不可求,其制之不可考,或不宜於人,不合於用,则甯至於漠然而不敢为,使人之言动视听之间,荡然莫之为节,至患夫为罪者之不止,则繁於为法以禁之,故法至於不胜其繁,而犯者亦至於不胜其众,岂不惑哉!盖上世圣人,有为耒耜者或不为宫室,为舟车者或不为棺椁,岂其智不足为哉?以谓人之所未病者,不必改也。至於後圣,有为宫室者,不以土处为不可变也;为棺椁者,不以衣薪为不可易也,岂好为相反哉?以谓人之所以既病者,不可因也。又至於後圣,则有设两观而更采椽之质,攻文梓而易瓦棺之素,岂不能从俭哉?以谓人情之所好者,能为之节,而不能变也。由是观之,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亦屡变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一以追先王之迹哉!其要在於养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末先後,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巳。此制作之方也。故元樽之尚而薄酒之用,太羹之先而庶羞之饱,一以为贵本,一以为亲用,则知有圣人作,而为後世之礼者,必贵俎豆,而今之器用不废也;先弁冕,而今之衣服不禁也,其推之皆然。然後其所改易更革,不至乎拂天下之势,骇天下之情,而固巳合乎先王之意矣。是以羲、农以来,至於三代,礼未尝同,而制作之如此者,未尝异也。後世不推其如此,而或至於不敢为;或为之者特出於其势之不得巳,故苟简而不能备,希阔而不常行,又不过用之於上,而未有加之於民者也。故其本在於养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动视听之间者,历千馀岁,民未尝得接於其耳目,况於服习而安之者乎?至其陷於罪戾,则繁於为法以御之,其亦不仁也哉。此书所纪,虽其事巳浅,然凡世之记礼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时之得失具焉。昔孔子於告朔,爱其礼之存,况著於一代之典籍哉!故其书不得不贵,因为之定著,以俟夫论礼者考而择焉。
※《续曲台礼》三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博士太原王彦威撰。元和十三年,尝献《曲台新礼》三十卷,至长庆中,又自元和之末次第编录,下及公卿、士庶婚姻丧祭之礼,并目录为三十卷。通前为六十一卷。按此惟续书,而亦无目录,前书则未之见也。《馆阁书目》亦无之。文宗朝,彦威仕为尚书、节度使。
※《五礼精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博士韦彤撰。首载唐礼,参引古义,申释其文。
※《服饰图》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编。共五十五事。
※《咸镐故事》一卷
晁氏曰:唐韦慎微撰。纂长安自元日至除夜朝廷庆贺事。
※《崇丰二陵集礼》
太常丞裴瑾封叔撰。柳子厚序略曰:自开元制礼,大臣讳避,去《国恤》章,而山陵之礼无所执。世之不学者,乃妄取预凶事之说,而大典阙焉。由是累圣山陵,皆摭拾残阙,附比伦类,已乃斥去,其後莫能徵。永贞、元和间,天祸仍遘,自崇陵至於丰陵(德宗葬崇陵,顺宗葬丰陵)不能周岁,司空杜公(杜黄裳)由太常相天下,连为礼仪使,择其僚以备损益,於是河东裴瑾以太常丞、陇西辛秘以博士用焉。内之则攒涂秘器、象物之宜(攒,与同,徒丸切,殡也;秘器作棺。象物,涂车刍灵之属),外之则复土斥土,因山之制(《汉文纪》:张武为复土将军,谓穿圹下棺。又《惠帝纪》斥土注:斥,开也,谓开土地为冢圹。又《文帝赞》:因其山,不起冢)上之则顾命典册,与文物以受方国(方,一作万);下之则制服节文,颁宪则以示四方。由其肃恭,礼无不备。且(晏本作具)包并总统千载之盈缩,罗络旁午百氏之异同。搜扬翦截,而毕得其中;顾问关决,而不悖於事。议者以为司空公得其人,而邦典不坠。裴氏乃悉取所刊定及奏复於上,辨列於下,联百执事之仪,以为《崇丰二陵集礼》,藏之於太常书阁,君子以为爱礼而近古焉。
※《五服志》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据《江都》、《开元》二礼,参引先儒所论轻重之制,盖唐人所编次云。
※《丧服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杂记服制增损,文无伦次。
※《开宝通礼》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刘温叟等撰。开宝中,诏温叟同李、卢多逊、扈蒙、杨昭俭、贾黄中、和岘、陈谔损益《开元礼》为之,附益以国朝新制。
《朱子语录》曰:《开宝礼》全体是《开元礼》,但略改动。《五礼新仪》其间有难定者,皆称“御制”以决之。如祷山川者,只《开元礼》内有。祖宗时有《开宝通礼》科,学究试默义,须是念得《礼》熟,方得。礼官用此等人为之。介甫一切罢去,尽令做大义。故今之礼官,不问是甚人皆可做。某尝闻朝廷须留此等专科,如史科亦当有。
※《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
《崇文总目》:皇朝翰林学士卢多逊等撰。多逊既定新礼,复因《开元礼义鉴》增益为《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上之。诏与《通礼》并行。
※《太常新礼》四十卷
陈氏曰:提举编修贾昌朝子明等上。景四年,同知太常礼院浦城吴育春卿言,本院所藏礼文故事未经刊修,请择官参定。至庆历四年始成。凡《通礼》所存,悉仍其旧,裒其异者,列之为一百二十篇。编修官孙祖德、李育、张方平、吕公绰、曾公亮、王洙、孙瑜、余靖、刁约。
※《太常因革礼》
陈氏曰:皇朝姚辟、苏洵撰。嘉中,欧阳修言礼书文书放轶,请礼官编修。六年,用张洞奏,以命辟、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诏赐以名。李清臣云:“开宝已修,辑三礼书,推其要归,嘉尤悉。”然繁简失中,讹阙不补,岂有拘而不得骋乎?何楦酿之甚也!
雁湖李氏跋:古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自後世以礼著书者,仅存其大概,或阙其弥文,经礼粗详,曲礼尽废,以故往往不可复考。嘉独於损益去取同异之际,莫不咸在。时知制诰张环奏以为国朝礼不合古制,欲命大臣与礼官正纟由绎,然後传之永久。苏先生争之,以为今亦编集故事,使後世毋忘之耳,非曰制为典礼,遂使遵而行之也。遇事而载之,不择善恶,是记事之体也,盖其凡例条目之定论若此,而昧者顾谓繁简失中,以楦酿目之,抑未之思欤!其书以《开宝通礼》为本,而以《仪注例册》附见之,且参以《实录》、《封禅记》、《卤簿记》、《大乐记》及他书,经礼、曲礼於是两备。张文定谓其事业不得举而措之,於天下独新礼百篇,今为太常施用者此也。
※《封禅记》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等撰。大中祥符元年,诏谓与李宗谔、陈彭年以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书降於左承天门鸱吻之上,迄十月泰山修封事迹仪注诏诰,编次成书上之。御制序冠之於首。
※《祀汾阴记》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降祀汾阴御札,至明年春礼成。四年,诏谓与陈彭年编次事迹仪注,逾二年,成书上之。
※《吉凶书仪》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瑗翼之撰。略依古礼,而以今礼书疏仪式附之。
※《天圣卤簿记》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常山宋绶公垂撰。始,太祖朝卤簿以绣易画,号“绣衣卤簿”。真宗时,王钦若为记二卷,阙於绘事,弗可详识。绶与冯元、孙受诏质正古义,傅以新制,车骑、人物、器服之品,皆绘其首者,名同饰异,亦别出焉。天圣六年十一月上之,其考订援证,详洽可稽。
※《大飨明堂记》二十卷,《纪要》二卷
陈氏曰:宰相河汾文彦博宽夫等撰。国朝开创以来,三岁亲郊,未尝躬行大享之礼。皇二年,诏以季秋择日有事於明堂,而罢冬至郊祀。直龙图王洙言,国家每岁大享,止於南郊寓祭,不合典礼。古者明堂、宗庙、路寝同制,今大庆殿即路寝也,九月亲祀,当於大庆殿行礼。诏用其言。礼成,命彦博及次相宋庠、参预高若讷编修为《记》,上亲制序文。已而彦博以简牍繁多,别为《记要》。首载圣训,欲以大庆为明堂礼官之议,与圣意合云。
※《元丰郊庙礼文》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杨完撰。元丰初,以郊庙礼文讹舛,诏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就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以诏考其得失。又命陆佃、张ロ详定,後以前後尝进《礼文》,独令完编类,五年,成书奏御。其书虽援据广博,而杂出众手,前後屡见,繁猥为甚云。
※《ト门仪制》十二卷
陈氏曰:学士李淑等修定。皆朝廷礼式也。
※《政和五礼新仪》二百四十卷,《目录》五卷
陈氏曰:议礼局官知枢密院郑居中、尚书白时中、慕容彦逢、学士强渊明等撰。首卷陵御制序文,次九卷御笔指挥,次十卷御制冠礼,馀二百二十卷,局官所修也。
石林叶氏曰:国朝典礼初循用唐《开元礼》旧书一百五十卷,太祖开宝初始命刘温叟、卢多逊、扈蒙三人补缉遗逸,通以今事,为《开宝通礼》二百卷。又《义纂》一百卷,以发明其旨。且依《开元礼》设科取士。嘉初,欧阳文忠公知太常礼院,复请续编,以姚辟、苏洵掌其事,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议者病其太简。元丰中,苏子容复议以《开宝通礼》及近岁详定礼文,分有司、仪注、沿革为三门,为《元丰新礼》,不及行,至大观中,始修之,郑达夫主其事。然时无知礼旧人,书成,颇多牾,後亦废。
《朱子语录》曰:唐有《开元》、《显庆》二礼,《显庆》已亡,《开元》袭隋旧为之。本朝修《开宝礼》,多本《开元》而颇加详备。及政和间修《五礼》,一时奸邪以私智损益,疏略牾,更没理会,又不如《开元礼》。
※《政和五礼撮要》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有范其姓者,为湖北漕,取品官、士庶冠昏丧祭为一编,刻板学宫,不著名。以《武昌志》考之,为漕者有范正国、范寅秩,不知其为谁也。
※《政和冠昏丧祭礼》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南康黄氵颢商伯为礼官,请於《政和五礼》内掇取品官、庶人礼,摹印颁之郡县,从之。其实即前十五卷书也。
※《训俗书》一卷
陈氏曰:许洞天撰。述庙祭、冠笄之礼,而拜扫附於末。谢绛希深、王举正皆有序跋。洞,淳化三年进士,希深之舅也。
※《孟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平昌孟诜撰。曰《正祭》、《节祠》、《荐新义例》,凡四卷。
※《徐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左金吾卫仓曹参军徐润撰。
※《郑氏祠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郑正则撰。
※《范氏寝堂时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泾县尉南阳范傅式、殿中侍御史傅正修定。
※《贾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县尉贾顼撰。
※《刘岳书仪》
欧阳氏《归田录》曰:岳《书仪》,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不知用何经义。据岳自序云:“以时之所尚者益之”,则是当时流俗之所为尔。岳当五代干戈之际,礼乐废坏之时,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後世法矣,然而後世犹不能行之。今岳《书仪》十巳废其七八,其一、二仅行於世者,皆苟简粗略,不如本书。就中转失乖缪,可为大笑者,坐鞍一事耳。
※《新定寝祀礼》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中兴馆阁书目》有此书,云前後有序,题太常博士陈致雍撰集。今此本亦前後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晋江人,及仕本朝。
●卷一百八十八 经籍考十五
○经(仪注 谥法 谶纬)
※《孙氏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检校左散骑常侍孙日用撰。周显德中博士,後仕本朝。开宝时作此书。
※《杜氏四时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丞相山阴杜衍世昌撰。
※《韩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陈氏曰:司徒兼侍中相台韩琦稚圭撰。
※《横渠张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张载子厚撰。末有吕大钧和叔说数条附焉。
《朱子语录》曰:横渠所制礼多不本诸《仪礼》,有自杜撰处。
※《伊川程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程颐正叔撰。首载作主式。
※《伊洛礼书补亡》,《伊洛遗礼》
龙川陈氏序曰:吾友陈君举为余言:“季宣士隆尝从袁道洁游。道洁及事伊川,自言得《伊洛礼书》,不及授士隆而死,今不知其书在何许。”伊川尝言:“旧修《六典》,巳及七分,及被召乃止,今更一二年可成。”则信有其书矣。道洁之所藏近是,惜其书之散亡不可见也。因集其遗言中凡参考《礼仪》而是正其可行与不可行者,以为《伊洛礼书补亡》。庶几遗意之未泯,而或者其书尚可访也。
又曰:《伊洛遗礼》,其可见者,惟婚与丧礼仅存其一二,今以附诸《补亡》之後。夫礼虽先王之未有,可以义起也。《补亡》所集,集其义也。苟精其义,则当时之所参定者尚可考,而阙裂不全之制,岂必以是为尊哉!《记》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存其义之可见者,以惜其不可见者而巳。
※《吕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丞相京兆吕大防微仲、正字大临与叔撰。
《朱子语录》:曰与叔集诸家礼补《仪》,以《仪礼》为骨。
※《范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范祖禹淳甫撰。
※《温公书仪》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前一卷为表章、书启式,馀则冠婚、丧祭之礼详焉。
《朱子语录》:胡叔器问四先生礼。晦庵先生曰:“二程与横渠多是古礼,温公则大概本《仪礼》,而参以今之可行者。要之温公较稳,其中与古不甚远,是七分好。大抵古礼不可全用,如古服古器,今皆难用。”“温公本诸《仪礼》,最为古今之宜。”
先公曰:温公此书专本《仪礼》,其大者莫如婚、丧,《婚礼》“妇见舅姑”条下注:“若舅姑巳殁,则有三月庙见之礼。”此《仪礼》说也。《仪礼》凡单言庙,皆谓祢庙,非祖庙也。公谓妇入门,拜先灵,则三月庙见之礼可废,此於礼为稍略,而朱文公遂以为惑於陈缄子“先配後祖”之说,故以妇入拜祖先为未然。此礼当考(按缄子所讥,自谓郑忽当迎妇时不先告庙,注家引公子国告庄共之庙而後行为证,即非妇入门时事)。《丧礼》“卒哭而”,亦《仪礼》说也。《仪礼》“三虞,明日以其班”,公直用之,此於礼为大遽。《檀弓》明言“殷练而,周卒哭而,孔子善殷,”而云周巳戚,公於注文但略言而不详述,盖“练而”,公所不敢故耳,大概温公诚笃之学。尝答许奉世秀才书,云“自幼诵诸经,读注疏,以求圣人之道,直取其合人情物理目前可用者从之”,此其大指也。
※《居家杂礼》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
※《吕氏乡约》一卷,《乡仪》一卷
陈氏曰:吕大钧和叔撰。
※《高氏送终礼》一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高闶抑撰。
※《四家礼范》五卷
陈氏曰:张┉、朱熹所集司马、程、张、吕氏诸家,而建安刘珙刻於金陵。
※《古今家祭礼》二十卷
陈氏曰:朱熹集《通典》、《会要》所载,以及唐、本朝诸家祭礼皆在焉。
※《朱文公家礼》
朱子自序曰: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於其间,以为一家之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略浮文、务本实,以窃自附於孔子从先进之遗意。诚得与同志之士熟讲而勉行之。
李氏曰:先生居母祝令人忧,居丧尽礼。盖自始死以至祥礻覃,参酌古今,咸尽其变,因成《丧》、《葬》、《祭礼》,又推之於《冠》、《婚》,共成一编,命曰《家礼》。既成,为一童行窃之以逃。先生易箦,其书始出,今行於世。然其间有与先生晚岁之论不合者,故未尝为学者道之。
杨氏曰:愚按《家礼》一书,今之士大夫家冠婚丧祭多所遵用。然此书始成,辄复失之,先生未尝再加审订,则世或未之知也。初,先生所定《家乡邦国王朝礼》,专以《仪礼》为经,及自述《家礼》,则又通之以古今之宜。故《冠礼》则多取司马氏,《婚礼》则参诸司马氏、程氏。《丧礼》本之司马氏,後又以高氏之书为最善。及论迁,则取横渠《遗命》,治丧则以《书仪》疏略而用《仪礼》。祭礼兼用司马氏、程氏,而先後所见又有不同。节祠则以韩魏公所行者为法。若夫明大宗、小宗之法,以寓爱礼存羊之意,此又《家礼》之大义所系,盖诸书所未暇及,而先生於此尤拳拳也。惜其书既亡,至先生既没而後出,先生不及再修为一定之成仪,以幸万世,而反为未成之阙典。愚尝与朋友读而病之,於是窃取先生平日去取折衷之言,有以发明《家礼》之意者,若婚礼亲迎用温公入门,以後则从伊川之类是也;有後来议论始定,不必守《家礼》之旧仪者,若《祭礼》祭始祖,初祖而後不祭之类是也;有超然独得於心,不用疏家穿凿之说,而默与郑注本义契合,若“深衣之续衽钩边”是也;有用先儒旧义,与经传不同,未见於後来之考订议论者,若丧服辟领、妇人不杖之类是也。凡若此者,悉附於逐条之下,以待朋友共相考订,庶几粗有以见先生之意云。
※《十书类编》三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所集。《十书》者,管氏《弟子职》、曹昭《女诫》、韩氏《家祭式》、司马温公《居家杂仪》、吕氏《乡礼》、范氏《义庄规》、高氏《送终礼》、高登《修学门庭》、朱氏《重定乡约社仓约束》也。虽不专为礼,而礼居多,故附之於此。
※《庙议》一卷
陈氏曰:吏部侍郎赵粹中撰进。专为太祖未正东乡之位,乃裒董┍、王普、赵汉首议,与一时讨论本末上之。时淳熙中也。
※《奉常杂录》一卷,《乐章》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杂录礼寺牲牢、乐舞、祝祠。其《乐章》则祠祭见行用者。
※《服饰变古元录》三卷
陈氏曰:唐翰林学士汝南袁郊之,丘仪撰。郊,宰相滋之子。《唐志》作一卷。
※《古今服饰仪》一卷
陈氏曰:题蜀人樊建。绍癸丙序。
※《考古图》十卷
晁氏曰:皇朝吕大临与叔裒诸家所藏三代、秦、汉尊彝鼎敦之属,绘之於幅,而辨论形制文字。
陈氏曰:其书作於元七年,所纪自御府之外,凡三十六家所藏古器物,皆图而录之。
※《博古图说》十一卷
陈氏曰:秘书郎昭武黄伯思长睿撰。有序。凡诸器五十九品,其数五百二十七;印章十七品,其数二百四十五。李丞相伯纪为长睿志墓,言所著《古器说》四百二十六篇,悉载《博古图说》。考之固多出於伯思,亦有不尽然者。又其名物亦颇不同,钱、鉴二品至多,此所载二钱、二鉴而巳。《博古》不载印章,而此印章最夥。盖长睿没於政和八年,其後修《博古图》颇采用之,而亦有删改云尔。其书大抵好傅会古今名字,说巳见前。
※《宣和博古图》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楚集三代、秦、汉彝器,绘其形范,辨其款识,增多於吕氏《考古》十倍矣。
陈氏曰:宣和殿所藏古器物,图其形制而记名物,录其款识。品有总说以举其凡。而物物考订,则其目详焉。然亦不无牵合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政和、宣和间,朝廷置书局以数十计,其荒陋而可笑者莫若《博古图》。子比得汉,因取一册读之,发书捧腹之馀,聊识数事於此。父癸之铭曰“爵方父癸”,则为说曰:“周之君臣,其有癸号者,惟齐之四世有癸公,癸公之子曰哀公,然则作是器也,其在哀公之时欤?故铭曰‘父癸’者此也”。夫以十千为号,及称父甲、父丁、父癸之类,夏、商皆然,编图者固知之矣,独於此器表为周物,且以为癸公之子称其父,其可笑一也。周义母之铭曰“仲吉义母作”,则为之说曰:“晋文公杜祁让Τ吉而己次之,赵孟云‘母义子贵’,正谓杜祁,则所谓仲吉者自名也,义母者襄公谓杜祁也。”夫周世吉姓女多矣,安知此为Τ吉,杜祁但让之在上,岂可便为母哉?既言仲吉自名,又以为襄公为杜祁所作,然则为谁之物哉?其可笑二也。汉注水之铭曰“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则为之说曰:“汉初始元年十二月改为建国,此言元年正月者,当是明年也。”按《汉书》王莽以初始元年十二月癸酉朔日窃即真位,遂以其日为始建国元年正月,安有明年称元年之理?其可笑三也。楚姬盘之铭曰“齐侯作楚姬宝盘”,则为之说曰:“楚与齐从亲在齐王之时,所谓齐侯则王也。周末诸侯自王,而称侯以铭器,尚知止乎礼义也”。夫齐、楚之为国,各数百年,岂必当王时从亲乎?且王在齐诸王中最为骄暴,尝称东帝,岂有肯自称侯之理?其可笑四也。汉梁山钅之铭曰“梁山铜造”,则为之说曰:“梁山铜者,纪其所贡之地,梁孝王依山鼓铸,为国之富,则铜有自来矣。”夫即山铸钱,乃吴王濞耳,梁山自是山名,属冯翊夏阳县,於梁国何预焉?其可笑五也。观此数说,他可知矣。又曰:《博古图》近复尽观之,其谬妄不可殚举。政、宣间,蔡京为政,禁士大夫不得读史,《春秋三传》,真东高阁,故其所引用,绝为乖盾。然至以周吁为卫大夫,高克为卫文公将,是此书局学士,亦不曾读《毛诗》矣,可笑也。
※《锺鼎款识》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薛尚功编,《考古》、《博古图》之类,然尤为详备。
按《考古图》诸书晁氏以入小学门,陈氏以入书目门,皆失其伦类。既所考者古之礼器,则礼文之事也,故入仪注门。
※《中兴礼书》
《中兴艺文志》:《中兴礼书》者,淳熙中礼部太常寺编次中兴以来所行之礼也。其间如内禅、庆寿之类,亘古所无,可谓盛矣。
△《右仪注》
※《谥别》十卷
《崇文总目》:宋沈约撰。上采周、秦下至晋、宋君臣谥号,而以《周公谥法》为本云。
※《谥法》四卷
《崇文总目》:梁贺琛撰。初,约本周公之《谥法》,至琛又分君臣、美恶、妇人之谥,各以其类标其目。曰“旧谥”者,周公之《谥法》;曰“广谥”者,约所撰也;曰“新谥”者,琛所增也。
晁氏曰:约撰,凡七百九十四条。琛又加“妇人谥”二百三十八条。
※《续古今谥法》十四卷
《崇文总目》:唐户部郎中王彦威撰。因旧谥品,援集故事,依沈约谥例,记梁巳来至唐得谥官称姓名,又以单、衤复谥为别。
※《嘉谥法》三卷
晁氏曰:皇朝苏洵明允撰。洵嘉中被诏编定《周公》、《春秋》、《广谥》、《沈约》、《贺琛》、扈蒙六家谥法,於是讲求六家,外采《今文尚书》、《汲冢师春》、蔡邕《独断》,凡古人论谥之书,收其所长,加以新意,得一百六十八谥,芟去者百九十有八,又为论四篇,以叙去取之意。
※《六家谥法》
陈氏曰:翰林学士判太常寺周沆等编。六家者,《周公》、《春秋》、《广谥》、沈约、贺琛、扈蒙也。今按《周公》,即《汲冢书》之《谥法解》;《春秋》,即杜预《释例》所载也;《广谥》,不著名氏;沈约书一卷;贺琛书四卷;扈蒙书一卷,皆祖述古法而增广之。琛字国宝,山阴人,梁尚书左丞。蒙字日用,幽州人,国初翰林学士。此书嘉末编集,英宗初始上。
雁湖李氏跋:《六家谥法》二十卷,嘉中,范忠文与老苏公及姚辟等所修。六年十月始奉诏刊定,八年上之。苏公之意有所未尽,又别为《谥法》三卷,《谥录》三十五卷,於是古今谥法始粲然大备。谥者,行之表,所以成德。盖考名易行,使既没之後,是非较然,先王所以深劝沮,所从来远矣。後世循私之习胜,士一登大官身显,不问贤否,例得美谥,褒贬至是几废,犹赖学士大夫时起争之。公之此书,虽格於一时异议,卒不果行,而著书之意,烂如日星,固不害其传百代之明法也。惜《谥录》之书,今独皇朝者存,而所次历代十五卷俄空焉。六家之得失,公辨正既无遗矣,然某尝考之,名《周公》者,即汲冢《周书 谥法》篇;名《春秋》者,即杜预《释例 谥法》篇;唐及国史《艺文志》皆不载。近世学者就二书中采出,公固以疑其非古,然犹未明其为《汲冢书》与《释例》,故并及之。
※《集谥总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孙纬撰。凡一卷。《春明退朝录》尝集类国朝谥几二百人,纬任宗正寺丞日,因宋氏之旧,纂元丰以後,遂得三百馀人。自宗室、宰相以下,分为九等。其序略云:有爵位巳高,当得谥而未闻者,若范质、吕馀庆、韩崇训、王博文、姜遵、王沔是也。
※《政和修定谥法》
陈氏曰:礼制局详议官蔡攸等承旨定。全书八十卷,大率祖六家之旧,为《沿革统论》一卷,《参照》二十六卷,《看详》二十五卷,《增立》十卷,合而为《详定》六卷。今惟《定》六卷存,而以《沿革》系之篇首。按《馆阁书目》亦阙《参照》二十六卷。
※《郑氏谥法》三卷
陈氏曰:郑樵撰。上卷《序》五篇,中卷《谥》三等,下卷《後论》四篇。
△右谥法
《隋 艺文志》:《易》曰:“河出图,洛出书。”然则圣人之受命也,必因积德累业,丰功厚利,诚著天地,泽被生人,万物之所归往,神明之所福飨,则有天命之应。盖龟龙衔负,出於河、洛,以纪易代之证,其理幽昧,究极神道。先王恐其惑人,秘而不传。说者又云:孔子既叙六经,以明天人之道,知後世不能稽同其意,故必立纬及谶,以遗来世。其书出於前汉,有《河图》九篇,《洛书》六篇,云自黄帝至周文王所受本文。又别有三十篇,云自初起至於孔子,九圣之所增演,以广其意。又有《七经纬》三十六篇,并为孔子所作,并前合为八十一篇。而又有《尚书中候》、《洛书纬》、《五行传》、《诗推度灾》、《纪历枢》、《含神雾》、《孝经勾命决》、《援神契》、《杂谶》等书。汉代有郗氏、袁氏说。汉末,郎中郗萌,集图纬谶杂占为五十篇,谓之《春秋灾异》,宋均郑元并为谶律之注。然其文辞浅俗,颠倒舛谬,不类圣人之旨。相传疑世人造为之後,或者又加点窜,非其实录。起王莽好符命,光武以图谶兴,遂盛行於世。汉时,又诏东平王苍,正五经章句,皆命从谶。俗儒趋时,益为其学,篇卷第目,转加增广。言五经者,皆凭谶为说,唯孔安国、毛公、王璜、贾逵之徒独非之,相承以为ビ妄,乱中庸之典,故因汉鲁恭王、河间献王所得古文,参而考之,以成其义,谓之古学。当世之儒,又非毁之,竟不得行。魏代王肃,推引古学,以难其义,王弼、杜预从而明之,自是古学稍立。至宋大明中,始禁图谶,梁天监以後,又重其制。及高祖受禅,禁之逾切,炀帝即位,乃发使四出,搜天下书籍与谶纬相涉者,皆焚之,为吏所纠者至死。自是无复其学,秘府之内,亦多散亡。今录其见存,立於六经之下,以备异说。
陈氏曰:按《後汉书》“纬候之学”注言:“纬,七纬也;候,《尚书中候》也。”所谓《河》、《洛》七纬者,《易纬》,《稽览图》、《乾凿度》、《坤灵图》、《通卦验》、《是类谋》、《辨终备》也;《书纬》,《璇玑铃》、《考灵曜》、《帝命验》、《运期授》也;《诗纬》,《推度灾》、《纪历枢》、《含神雾》也;《礼纬》,《含文嘉》、《稽命徵》、《斗威仪》也;《乐纬》,《动声仪》、《稽耀嘉》、《叶图徵》也;《孝经纬》,《援神契》、《钩命决》也;《春秋纬》,《演孔图》、《元命包》、《文耀钩》、《运斗枢》、《感精符》、《合诚图》、《考异邮》、《保乾图》、《汉含孳》、《佐助期》、《握诚图》、《潜潭巴》、《说题辞》也。谶纬之说,起於哀、平、王莽之际,莽以此济其篡逆,公孙述效之,而光武绍复旧物,乃亦以《赤伏符》自累,笃好而推崇之,甘心与莽、述同智。於是佞臣陋士从风而靡,贾逵以此论《左氏》学,曹褒以此定汉礼,作《大予乐》。大儒如郑元专以谶言经,何休又不足言矣。二百年间,惟桓谭、张衡力非之,而不回也。魏、晋以革命受终,莫不傅会符命,其源实出於此。隋、唐以来,其学浸微矣。考《唐志》犹存九部八十四卷,今其书皆亡,惟《易纬》仅存者如此,及孔氏《正义》或时援引,先儒盖尝欲删去之,以绝伪妄矣。使所谓《七纬》者皆存,犹学者所不道,况其残阙不完,於伪之中又有伪者乎!姑存之以备凡目云尔。《唐志》数内有《论语纬》十卷,《七纬》无之。《太平御览》有《论语摘辅象撰考谶》者,意其是也。《御览》又有《书帝验期》、《礼稽命曜》、《春秋命历序》、《孝经左方契》、《威嬉拒》等,皆《七纬》所无,要皆不足深考。
致堂胡氏曰:谶书原於《易》之推往以知来,周家卜世得三十,卜年得八百,此知来之的也。《易》道既隐,卜筮者溺於考测,必欲奇中,故分流别派,其说浸广,要之各有以也。《易》道所明,时有所用,知道者以义处命,理行则行,理止则止,术数之学盖不取也。光武早岁从师长安,受《尚书》大义,夷考其行事,盖儒流之英杰也,何乃蔽於谶文,牢不可破邪?
又曰:纬书原本於五经而失之者也,而尤紊於鬼神之理,幽明之故。夫鬼神之理,幽明之故,非知道者不能识。自孟子而後,知道者鲜矣,所以易惑而难解也。断国论者,诚能一决於圣人之经,经所不载,虽有纬书谶记,屏而不用,则庶乎其不谬於理也。
《隋志》:十三部,合九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三十二部,共二百三十二卷)
《唐志》:二家,九部,八十四卷。
《宋三朝志》:四部,三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家,五部,十二卷。
※《易乾凿度》二卷
晁氏曰:右旧题苍颉修古籀文,郑氏注。按唐《四库书目》有郑元注《诗》、《书纬》,及有宋均注《易纬》,而无此书。其中多有不可晓者,独九宫之法颇明。昔通儒谓纬书伪起哀、平,光武既以谶立,故笃信之。陋儒阿世,学者甚众。郑元、何休以之通经,曹褒以之定礼。历代革命之际,莫不引谶为符瑞,故桓谭、张衡之徒皆深嫉之。自苻坚之後,其学殆绝。使其尚存,犹不足信,况此又非其真也。
※《坤凿度》二卷
晁氏曰:题曰包牺氏先文,轩辕氏演;古籀文,苍颉修。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无之,至元《田氏书目》始载焉,当是国朝人依为之。
※《周易纬稽览图》二卷,《是类谋》一卷,《辨终备》一卷 《乾元序制记》一卷 《坤灵图》一卷 《通卦验》二卷
晁氏曰:汉郑元注。按《隋志》有郑氏注《易纬》八卷,《唐志》有宋均注《易纬》九卷。李氏本注与《隋志》同,卷数与《唐志》同。家本盖出李氏,独不载《乾凿度》二卷,而有《乾元序制》一卷。按《後汉》注七纬,名亦无《乾元序制》。
陈氏曰:其间推阴阳卦直至唐元和中,盖後世术士所附益也。按七纬之名,无《乾元序制》。
※《易稽览图》三卷
陈氏曰:与上《易纬》前三卷相出入,而详备不同。
※《乾坤凿》二卷
陈氏曰:一作《坤凿度》。题包牺氏先文,轩辕氏演籀,苍颉修。晁氏《读书志》云:《崇文总目》无之,至元《田氏书目》始载,当是国朝人依为之。
※《礼含文嘉》
宋《两朝艺文志》:旧有谶纬七经杂解,今纬书存者独《易》,而《含文嘉》乃後人著为占候兵家之说,与诸书所引《礼纬》乖异不合,故以《易纬》附经,移《含文嘉》於五行。
△右谶纬
●卷一百八十九 经籍考十六
○经(小学)
《汉 艺文志》:《易》曰:“上古圣人结绳而治,後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扬於王庭”,言其宣扬於王者朝庭,其用最大也。古者八岁八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师古曰:保氏,地官之属也。保,安也),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师古曰:“象形,谓或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象事,即指事也,谓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象意,即会意也,谓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象声,即形声,谓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转注,谓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谓本无其字,依声事,令、长是也。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焉)。汉兴,萧何草律(师古曰:草创造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韦昭曰:若今尚书兰台令史也。臣瓒曰:史书,今之太史书)。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师古曰:古文谓孔子壁中书。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篆书谓小篆,盖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隶书亦程邈所献,主於徒隶,从简易也。缪篆谓其文屈曲缠绕,所以摹印章也。虫书谓为虫鸟之形,所以书幡信也),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古制,书必同文,不知则阙,问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无正,人用其私(师古曰:各任私意而为字)。故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夫(师古曰:《论语》载孔子之言,谓文字有疑,则当问而说。孔子自言,我初涉学,尚见阙文,今则皆无,任意改作也)!”盖伤其浸不正。《史籀篇》者,周之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是时始造隶书矣,起於官职多事,苟趋省易(师古曰:趋,读曰趣,谓趋向之也。易,音弋豉反),施之於徒隶也。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苍颉篇》(师古曰:并,合也,总合以为《苍颉篇》也),武帝时司马相如作《凡将篇》,无复字(师古曰:复,重也)。元帝时黄门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时将作大匠李长作《元尚篇》,皆《苍颉》中正字也。《凡将》则颇有出矣。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讠屯字於庭中,杨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训纂篇》,顺续《苍颉》,又易《苍颉》中重复之字,凡八十九章。臣复续杨雄作十三章(韦昭曰:臣,班固自谓也。作十三章,後人不别,疑在《苍颉》下章三十四章中),凡一百二章,无复字,《六艺》群书所载略备矣。《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徵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子杜林,为作训故,并列焉。
《隋 经籍志》:说者以为书之所起,起自黄帝、苍颉。比类象形谓之文,形声相益谓之字,著於竹帛谓之书。故有象形、谐声、指事、会意、转注、假借六义之别。古者童子示而不诳,六年教之数与方名。十岁入小学,学书计。二十而冠,始习先王之道,故能成其德而任事。然自苍颉讫於汉初,书经五变:一曰古文,即苍颉所作;二曰大篆,周宣王时史籀所作;三曰小篆,秦时李斯所作;四曰隶书,程邈所作;五曰草书,汉初作。秦世既废古文,始用八体,有大篆、小篆、刻符、摹印、虫书、署书、殳书、隶书。汉时以六体教学童,有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鸟,并藁书、楷书、悬针、垂露、飞白等二十馀种之势,皆出於上六书,因事生变也。魏世又有八分书,其字义训读,有《史籀篇》、《苍颉篇》、《三苍》、《埤苍》、《广苍》等诸篇草,训诂、《说文》、《字林》、音义、声韵、体势等诸书。自汉佛法行於中国,又得西域胡书,能以十数字贯一切音,文省而义广,谓之《婆罗门书》,与八体六文之义殊别,今取以附体势之下。又後魏初定中原,军容号令,皆以夷语。後染华俗,多不能通,故录其本言,相传教习,谓之“国语”。今取以附音韵之末。又後汉镌刻七经,著於石碑,皆蔡邕所书。魏正始中,又立一字石经,相承以为七经正字。後魏之末,齐神武执政,自洛阳徙於邺都,行至洛阳,值岸崩,遂没於水。其得至邺者,不盈大半。至隋开皇六年,又自邺京载入长安,置於秘书内省,议欲补缉,立於国学。寻属隋乱,事遂寝废,营造之司,因用为柱础。贞观初,秘书监臣魏徵始收聚之,十不存一。其相承传拓之本,犹在秘府,并秦帝刻石,附於此篇,以备小学。
《宋三朝艺文志》曰:《汉志》、《六艺》以《尔雅》附《孝经》,六书为小学,隋沿其制。唐录有诂训、小学二类,《尔雅》为诂训,偏傍音韵杂字为小学,今合为一。自齐、梁之後,音韵之学始盛,顾野王《玉篇》、陆法言《切韵》尤行於世。
《汉志》:十家,四十五篇(入扬雄、杜林二家二篇)。
《汉志》、《尔雅》以下四部,二十六篇。《汉志》元附《孝经》,今入小学。
《隋》:志一百八部,四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五部,五百六十九卷)。
《唐志》:六十九家,一百三部,七百二十一卷(失姓名二十三家,徐浩以下不著录二十三家,二千四十五卷)。
《宋三朝志》:六十七部,六百八卷。
《宋两朝志》:二十部,一百四十二卷。
《宋四朝志》:二十二部,二百七十七卷。
《宋中兴志》:一百二十八家,一百五十五部,一千一百一十三卷。
※《尔雅》三卷
晁氏曰:世传《释诂》,周公书也,馀篇仲尼、子夏、叔孙通、梁文增补之,晋郭璞注。文字之学凡有三:其一体制,谓点画有纵横曲直之殊;其二训诂,谓称谓有古今杂俗之异;其三音韵,谓呼吸有清浊高下之不同。论体制之书,《说文》之类是也;论训诂之书,《尔雅》、《方言》之类是也;论音韵之书,沈约《四声谱》及西域反切之学是也。三者虽各名一家,其实皆小学之类。而《艺文志》独以《尔雅》附《孝经》类,《经籍志》又以附《论语》类,皆非是。今依《四库目》置於小学之首。
陈氏曰:晋弘农太守河东郭璞景纯注。按《汉志》、《尔雅》二十篇,今书惟十九篇。《志》初不著撰人名氏,璞序亦但称兴於中古,隆於汉氏而巳。至陆氏《释文》始谓《释诂》为周公所作,其说盖本於魏张揖所上《广雅表》,言周公制礼以道天下,著《尔雅》一篇,以释其义;今俗所传二篇,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皆解家所说,先师口传,疑莫能明也。旧有刘歆、樊光、李巡、孙炎之学,今惟郭氏行於世。
《朱子语录》曰:《尔雅》是取传注以作,後人以《尔雅》证传注。《尔雅》非是,只是据诸处训释所作。赵岐说《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在《汉书》亦无可考。
※《尔雅释文》一卷
陈氏曰:唐陆德明撰。
※《尔雅音训》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孙炎、郭璞二家音训为尚狭,颇增益之。
※《尔雅疏》十卷
晁氏曰:旧有孙炎、高琏疏。皇朝以其浅略,命邢、杜镐等别著此书。
陈氏曰:邢等撰。其叙云:“为注者刘歆、樊光、李巡、孙炎,虽各名家,犹未详备,惟郭景纯最为称首。其为义疏者,惟俗间有孙炎、高琏,皆浅近。今奉敕校定,以景纯为主。”共其事者杜镐而下八人。
止斋陈氏跋《尔雅疏》曰:古者重小学,《尔雅》所为作也。汉兴,除秦之禁,常置博士列於学官,至今汉儒书行於世,如毛氏《诗训》、许氏《说文》、杨氏《方言》之类,盖皆有所本云。隋、唐以来,以科目取士,此书不课於举子,由是浸废。韩退之以古文名世,尚以注虫鱼为不切,则知诵习者寡矣。国初诸儒独追古,依郭氏注为之疏,《尔雅》稍稍出。比於熙丰三经行,学者非《字说》不学,自先儒注疏皆罢绌,而《尔雅》益废。余忆为儿时入乡校,有以《尔雅》问题者,余用“能辨鼠豹、不识蟛蜞”为对,其事至浅,诸老先生往往惊叹,以为博也。郡有刊疏并音释若干卷,以久不就,字画多残阙,金华赵君子良来为推官,缮补之,始颇可读。赵徵余言,因叙此书之所以废,且见子良之志。子良学於东莱吕伯恭氏,於余为同年进士,名善珍。
※《尔雅音略》三卷
晁氏曰:伪蜀毋昭裔撰。《尔雅》旧有释智骞及陆朗释文。昭裔以一字有两音,或三音,後生疑於呼读,乃释其文义最明者为定。
※《小尔雅》一卷
晁氏曰:孔子古文也。见於孔鲋书。
陈氏曰:《汉志》有此书,亦不著名氏。《唐氏》有李轨《解》一卷。今《馆阁书目》云孔鲋撰。盖即《孔丛子》弟十一篇也,曰《广诂》、《广言》、《广训》、《广义》、《广名》、《广服》、《广器》、《广物》、《广鸟》、《广兽》,凡十章;又《度量衡》为十三章,当是好事者抄出别行。
※《尔雅新义》二十卷
陈氏曰:陆佃撰。其於是书用力勤矣,自序以为虽使郭璞拥清道,跋望尘躅可也。以愚观大率不出王氏之学,与刘贡父所谓“不彻姜食,三牛三鹿”戏笑之语,殆无以大相过也。《书》云“玩物丧志”,斯其为丧志也弘矣。顷在南城传写,凡十八卷,其曾孙子刻於严州,为二十卷。
※《注尔雅》三卷
陈氏曰:郑樵撰。其言《尔雅》出自汉代笺注未行之先,盖凭《诗》、《书》以作《尔雅》,《尔雅》明则百家笺注皆可废。《尔雅》,应释者也,《笺注》,不应释者也。言语、称谓、宫室、器服、草木、虫鱼、鸟兽之所命不同,人所不能识者,故为之训释。义理人之所本有,无待注释,有注释则人必生疑,反舍经之言,而疑注解之言。或者复舍注解之意,而泥己之意以为经意。此其为说虽偏,而论注释之害,则名言也。
※《博雅》十卷
晁氏曰:隋曹宪撰。魏张揖尝采《苍雅》遗文为书,名曰《广雅》。宪因揖之说,附以音解,避炀帝讳,更之为“博”云。後有张揖《表》。宪後事唐,太宗尝读书有奇难字,辄遣使问宪,宪具为音注,援验详覆,帝叹赏之。
陈氏曰:魏博士张揖撰。凡不在《尔雅》者著於篇,仍用《尔雅》旧目。《馆阁书目》云今逸,但存《音》三卷。今书十卷,而《音》附逐篇句下,不别行。揖又有《埤苍》、《三苍》、《训诂杂字》、《古文字训》,凡四书,见《唐志》,今皆不传。
※《蜀尔雅》三卷
陈氏曰:不著撰人名氏。《馆阁书目》按李邯郸云唐李商隐采蜀语为之,当必有据。
※《埤雅》
晁氏曰:皇朝陆佃农师撰。书载虫鱼鸟兽草木名物,喜采俗说。然佃,王安石客也,而学不专主王氏,亦似特立者。
陈氏曰:释鱼释兽,以及於鸟虫马木草,而终之以释天,所以为《尔雅》之辅也。此书本号《物性门类》,其初尝以《说鱼》、《说木》二篇上之朝,编纂将就,而永裕上宾,不及再上。既注《尔雅》,遂成此书。其於物性精详,所援引甚博,而亦多用《字说》。
※《急就章》一卷
晁氏曰:汉史游撰,唐颜师古注。游,元帝时为黄门令。凡书三十二章,杂记姓名、诸物、五官等字,以教童蒙。“急就”者,谓字之难知者,缓急可就而求焉。自昔善小学者多书此,故有皇象、锺繇、卫夫人、王羲之所书传於世。
陈氏曰:其文多古语、古字、古韵,有足观者。
※《方言》十三卷
《崇文总目》:汉扬雄子€撰,晋郭璞注。今世所传,文或谬缺,与先儒所引时有差云。
晁氏曰:雄赍油素,问上计孝廉,异语悉集之,题其首曰《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予传本於蜀中,後用国子监刊行本校之,多所是正,其疑者两存之。然监本以“<秋隹>”为“秋侯”,以“<丙攴>”为“更”,引《传》“糊其口於四方”作“糊予口”,未必尽得也。
陈氏曰:首题《轩使者绝代语》,末载《答刘歆书》,具详著书本末。其略云:“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常抱三寸弱翰,赍素油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摘次之於椠。”葛洪《西京杂记》言子€好事,常怀铅题集,从诸记访殊方绝域之语。盖本雄书所云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今世所传扬子€《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凡十三卷,郭璞序而解之。其末又有汉成帝时刘子骏与雄书,从取《方言》,及雄答书。以子考之,殆非也。雄自序所为文,《汉史》本传但云:“经莫大於《易》,故作《太元》;传莫大於《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於《苍颉》,作《训纂》;箴莫善於《虞箴》,作《州箴》,赋莫深於《离骚》,反而广之;辞莫丽於相如,作《四赋》。”雄平生所为文尽於是矣,初无所谓《方言》。《汉艺文志》小学有《训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注云“《太元》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杂赋有雄赋十二篇,亦不载《方言》。观其《答刘子骏书》称“蜀人严君平”,按君平本姓庄,汉显宗讳庄,改曰严。《法言》所称“蜀庄沈冥,蜀庄之才之珍,吾珍庄也,”皆本字,何独至此书而曰严?又子骏只从之求书,而答云“必欲胁之以威,陵之以武,则缢死以从命也,”何至是哉!既云成帝时子骏与雄书,而其中乃云孝成皇帝,反覆牾。又书称“汝、颖之间”,先汉人无此语也,必汉、魏之际好事者为之云。
※《释名》八卷
陈氏曰:汉徵士北海刘熙成国撰。序云:“名之於实,各有类义,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然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丧纪,下及民庶应用之器,即物名以释义,凡二十七篇。”
※《说文解字》三十卷
晁氏曰:汉许慎纂,李阳冰刊定。伪唐徐铉再是正之,又增加其阙字。
陈氏曰:凡十四篇,并序目一篇,各分上下卷,凡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雍熙中,右散骑常侍徐铉奉诏校定。以唐李阳冰排斥许氏为臆说,未有新定字义三条。其音切则以唐孙忄面《韵》为定。
容斋洪氏《随笔》曰:许叔重在东汉与马融、郑康辈不甚相先後,而所著《说文》,引用经传,多与今文不同。聊摭逐书十数条,以示学者,其字异而音同者不载。所引《周易》“百草木丽乎土”为“草木丽乎地”,“服牛乘马”为“葡(音备)牛乘马”,“夕忄若厉”为“若寅”,“其文蔚也”为“斐也”,“乘马班如”为“如”,“天地”为“天地壹A24”。所引《书》“帝乃殂落”为“勋乃殂”,“窜三苗”为“ヘ(塞也,音ヘ)三苗”,又“圜升€,半有半无”,“犭原有爪而不敢以撅”及“以相陵忄蔑”,“维纟苗有稽”之句,皆云《周书》,今所无也。所引《诗》“既伯既祷”为“既礻马既礻周”,“新台有Г”为“有”,“焉得谖草”为“安得{艹宣}草”。《论语》“荷蒉”为“荷臾”,“亵裘”为“纟舌衣”,又有“多予之足”一句。《孟子》“源源而来”为“讠原讠原”,“接淅”为“氵竟淅”(氵竟,其两反,乾渎采也)。《左传》“ζ凉”,为“ζ凉”,“芟夷”为“(音发)夷。”《国语》“觥饭不及壶飧”为“亻光饭不及一食”,如此者甚多。
※《说文字源》一卷
《崇文总目》:唐李腾集。初,李阳冰为滑州节度使李勉篆新驿记,贾耽镇滑州,见阳冰书,叹其精绝,因命阳冰侄腾集许慎《说文》目录五百馀字,刊於石以为世法云。
※《说文解字韵谱》十卷
晁氏曰:南唐徐锴撰。锴以许慎学绝,取其字分谱四声,殊便检阅。然不具载其解为可恨,颇有意再编之。
※《说文解字系传》四十卷
陈氏曰:南唐校书郎广陵徐锴楚金撰。为《通释》三十篇,《部叙》二篇,《通论》三篇,《祛妄》、《类聚》、《错综》、《疑义》、《系述》各一篇。锴至集贤学士、右内史舍人,不及归朝而卒。锴与兄铉齐名,或且过之,而铉归朝通显,故名出锴上,此书援引精博,小学家未有能及之者。
巽岩李氏序曰: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太尉祭酒许叔重始为《说文解字》十四篇,凡五百四十部,其文九千三百五十三。後二十一年,当安帝建光元年叔重子冲乃且以献。晋东莱弦令吕忱继作《字林》五卷,以补叔重所阙遗者,於叔重部叙,初无移徙。忱书甚简,顾为他说揉乱,且传写讹脱,学者鲜通。今往往附见《说文》,盖莫知自谁氏始(古文、籀文,疑是吕忱始增入,今或以附见《说文》。或在阳冰以前,若《说文》元自有此,则林罕不应谓忱补许氏遗阙也。戎字当时增入,上字则《说文》元自有矣,更详之)。陈左将军顾野王更因《说文》造《玉篇》三十卷,梁武帝大同末献之。其部叙既有所升降,损益其文,又增多於叔重。唐上元末,处士孙强复修野王《玉篇》,愈增多其文,今行於俗间者,强所修也。叔重专为策学,而野王杂於隶书,用世既久,故篆学愈微。野王虽曰推本叔重,而追逐世好,非复叔重之旧。自强以下,固无讥焉。大历间,李阳冰独以篆学得名,时称中兴,更刊定《说文》,仍祖叔重,然颇出私意,诋诃许氏,学者恨之。南唐二徐兄弟,实相与反正由旧,故锴所著书四十篇,总名《系传》,盖尊许氏若经也,惜其书未布而锴亡。本朝雍熙三年,锴兄铉初承诏,与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详校《说文》,今三十卷内,《系传》往往错见,岂其家学同源,果无异派欤?锴亡恙时,铉苦许氏偏旁奥密,不可意知,因令锴以《切韵》谱其四声,庶几检阅力省功倍,又为锴篆名曰《说文韵谱》,其书当与《系传》并行。今《韵谱》或刻诸学宫,而《系传》讫莫光显。余访岁久,仅得其七八,阙卷误字,无所是正,每用太息。盖尝谓小学放绝久矣,欲崇起之,必以许氏为宗,而铉、锴兄弟最其亲近者,如阳冰、林罕、郭忠恕等辈,俱当收拾采掇,聚为一书,使学者复睹纯全,似非小补,顾力有所不及耳。《韵谱》仍便於检阅,然局以四声,则偏旁要未易见,乃因司马光所上《类篇》,依五音先後,悉取《说文》次第安排,使若鱼贯然,开编即可了也。《说文》所无,而《类篇》新入者,皆弗取。若有重音,则但举其先,而略其後,虽许氏本在上去入声,而《类篇》在平声,亦移载平声,大抵皆以《类篇》为定。《类篇》者,司马光治平末所上也。先是,景初,宋祁、郑戬建言“见行《广韵》乃陈彭年邱雍等景德末重修,繁省失当,有误科试,乞别刊定”。即诏祁、戬与贾昌朝同修,而丁度、李淑典领之。宝元二年,书成,赐名《集韵》。度等复奏《集韵》添字极多,与彭年、雍等前所修《玉篇》不相参协,乞别为《类篇》。即以命洙;洙寻卒,命胡宿代之。宿奏委掌禹锡、张次立同加校雠。宿迁,又命范镇代之。镇出,而光代之,乃上其书。自《集韵》、《类篇》列於学宫,而《广韵》、《玉篇》微矣。然小学放绝,讲习者寡,独幸其书具存耳。所谓《广韵》则隋仁寿初陆法言等所共纂次,而唐仪凤後郭知元等又附益之,时号《切韵》。天宝末,陈州司法孙忄面者以《切韵》为谬,略复加刊正,别为《唐韵》之名。在本朝太平兴国及雍熙、景德,皆尝命官讨论,大中祥符元年,改赐新名曰《广韵》。今号《集韵》,则又宝元改赐也。《切韵》、《广韵》皆不如《集韵》之最详,故司马光因以修《类篇》。《集韵》部叙,或与《广韵》不同,锴修《韵谱》尚因之,今五音先後并改从《集韵》盖《类篇》亦以《集韵》为定故也。呜呼!学无小,而古则谓字书之学为小,何哉?亦志乎学当由此始尔。凡物虽微,必有理存,何况斯文。幼而讲习,磨浸灌之久,逮其长也,於穷理乎何有?不则躐等陵节,君子不贵也。今学者以利禄之路初不假此,遂一切弃捐不省;喜字书者,求其心画端方,巳绝不可得,但肆笔趁姿媚耳!偏旁横竖,且昏不知,矧其文之理邪!先儒解经,固未始不用此,匪独王安石也。安石初是《说文》,覃思颇有所悟,故其解经合处亦不为少,独恨求之太凿,所失更多,不幸骤贵,附和者益众,而凿愈甚。盖字有六义,而彼乃一之,虽欲不凿,得乎?科试竞用其说,元尝禁之,学官导谀,绍圣复用,嗜利禄者靡然风从,凿说横流,泊丧道真,此吾苏氏所以力攻王氏而不肯置也。若一切置此弗道,则又非是。夫国家既不以此试士,为士者可以自学矣,乃未尝过而问焉。余窃哀之。虽老矣,犹欲与後生共讲习此,故先为此《五音韵谱》,且叙其指意云。
又《後序》曰:某在武陵,尝与贾直孺之孙端修,因徐楚金兄弟《说文解字 韵谱》,别以《类编》,所次五音先後,作《五音谱》。其部叙仍用许叔重旧次,盖楚金兄弟本志,止欲便於检阅,故专以声相从,叔重当时部叙固不暇存。既不存当时部叙,则於偏旁一切都置之宜矣。然偏旁一切都置,则字之有形而未审厥声者,岂不愈难於检阅乎?此宝元所以既修《集韵》,必修《类篇》,修《类篇》盖补《集韵》之不足处也。《集韵》、《类篇》,两者相顺,则字之形、声,乃无所逃,检阅之难,果非所患。故某初作《五音谱》,不敢紊叔重部叙旧次,其偏旁皆按堵如故,独依《类篇》取《集韵》翻切,所得本音,以序安顿,粲然珠连,不相杂揉,古文奇字,毕陈立见,颇自谓於学者披阅径捷,不愧楚金兄弟之言矣。书既成,未敢出也,会得请归眉山,惟吾乡家氏三世留意篆学,多所纂述。每欲持此书相与考评精角,或增或损,而去乡逾一星终,及归,则旧游零落尽矣。後生虽多俊才,不复肯以小学为事,所谓《五音谱》者,遂束之高阁。兹来遂宁,与馀杭虞仲房相遇,仲房能为古文奇字,声溢东南,凡江、浙偏旁,与其他金石刻,多仲房笔其乘暇。则出《五音谱》,求是正焉。仲房喜:“曰此要书也,便可刊刻,与後学共之,复何待?”某曰:“姑徐之,试为我更张其不合者。”巳而,仲房谓某曰:“《五音谱》发端实因徐氏,则此谱宜以徐氏为本。则所谓以声相从,其平上去入,自有先後,固不容颠倒,叔重部叙亦何可独异?盖即用徐氏旧谱,参取《集韵》卷第,起东终甲,而偏旁各以形相从,悉依《类篇》。今若此,则《说文解字》形声具存此谱,於检阅岂不愈径捷?但不免移徙叔重部叙耳。”某曰:“叔重部叙旧次,起一终亥,世固未有能通其说者,楚金实始通之。其书要自别行,两不伤,赋诗断章,取所求而巳,复何待。”亟谓仲房镂板流布。嗟夫!小学放绝久矣,自是其复兴乎!若论小学源委,则载前记矣。繇崇宁以来,用篆籀名一时者,吴兴则张有谦仲,历阳则徐竞明叔,而仲房最所善者独张,谓某曰:“明非谦敌也,谦作《复古编》,其笔法实继斯、冰;其辩形声,分点画,剖判真伪,计较毫,视楚金兄弟及郭恕先尤精密,其有功於许氏甚大。今其书具在,明何敢望邪!”某曰:“明非谦敌信然,谦不务进取,用心於内,成此书时,年五十馀矣。晚又弃家为黄冠师,殆世外士,陈了翁实爱之重之,特识篇首。夫岂若明之攀援姻戚,苟入书艺局,登进未几,旋遭汰斥乎。两人相去,何翅九牛毛。”因是亦可得吾仲房胸怀本趋,遂并《复古编》重刊刻云。
又曰:旧编《五音谱》,凡许氏所无,《类篇》新入者,皆弗取。若有重音,则但举其先,而略其後。虽许氏本在上去入声,而《类篇》在平声,亦移载平声,大抵皆以《类篇》为定。今编既改部叙从徐氏,则其五音先後亦不复用《类篇》,但取许氏本音次第之,庶学者易晓二书,要须各行乃曲当云。
※《字林》五卷
陈氏曰:晋弦令吕忱撰。太一山僧€胜注。按《隋》、《唐志》皆七卷,《三朝国史志》惟一卷,董氏《藏书志》三卷。其集《说文》之漏略者凡五篇,然杂揉错乱,未必完书也。
巽岩李氏曰:《隋》、《唐志》皆云七卷,恐误。今五卷具在,此《说文》部叙初无欠阙,不应五卷外更有两卷。《崇文》及《邯郸总目》并无忱书,余独得之豫章,但恨转写脱误,且他说杂揉其间,非复忱书旧本也。忱所增古文、籀文,今《说文》多巳附见,疑後人因忱书悉收系许氏,若许氏先自有之,忱又何补焉?《隋氏》又载宋扬州督护吴恭《字林音义》五卷,忱书今间有音,独无吴恭姓名,仍无卷标署隋篇次第,篇首又题太一山僧€胜注,亦不知€胜者何许人。忱书要为可惜,除古文、籀文巳附见《说文》外,他字亦多收系,《类篇》尚有未收系者,故忱本书不可遽使散落,须求善本校正之。
※《玉篇》三十卷
晁氏曰:梁顾野王撰。唐孙疆又尝增字,僧神珙《反纽圆》附於後。
陈氏曰:大约本《说文》,以後汉反切音未备,但云读如某,其反切皆後人所加,多疏朴脱误。至梁时,四声之学盛行,故此书不复用直音矣。其文字虽增多,然雅俗杂居,非如《说文》之精也。又以今文易篆字,益以舛讹。世人以篆体难通,今文易晓,故《说文》遂罕习。要当寻其本原也。
※《像文玉篇》二十卷
《崇文总目》:唐释慧力撰。据野王之书,裒益众说,皆标文示象。
※《玉篇解疑》三十卷
《崇文总目》:道士赵利正撰。删略野王之说,以解字文。
※《重修玉篇》三卷
《崇文总目》:皇朝诏翰林学士陈彭年与史馆校勘吴锐、直贤院邱雍等重加刊定。
※《证俗音字》四卷
《崇文总目》: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正时俗文字之谬,援诸书为据,凡三十五目。
※《广韵》五卷
晁氏曰:隋陆法言撰。其後唐孙忄面加字,凡四万二千三百八十三,前有法言、长孙、忄面三序。
陈氏曰:开皇初,有刘臻等八人同诣法言,共为撰集,长孙纳言为之笺注。唐朝转有加增,至开元中陈州司法孙忄面著成《唐韵》,本朝陈彭年等重修。《中兴书目》云不知作者。按《国史志》有《重修广韵》,皇朝陈彭年等。《景集韵》亦称真宗令陈彭年邱雍等因陆法言《韵》就为刊益。今此书首载景德、祥符敕牒,以《大宋重修广韵》为名,然则即彭年等所修也。
※《景集韵》十卷
陈氏曰:直史馆宋祁、郑戬修定,学士丁度李淑典领。字训皆本《说文》,馀凡例详见於序。《说文》所无,则引他书为解。字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五,比旧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一。
※《名苑》
丞相温文正公司马光撰。自序:窃以为备万物之体用者,无过於字;包众字之形声者,无过於韵。今以《集韵》本为正,先以平上去入众韵正其声,次以《说文解字》正其形,次以训诂同异辩其理,次以经传诸书之言证其实,命曰《名苑》。其有法制云为时迁物变者,亦略叙其沿革,欲人知其源流变态云尔。至於鱼虫草木之类,虽纤苛烦碎,非慷慨君子所当用心,然亦重名之一节尔。至於三才、道德、礼乐、善恶、真伪之名,辅佐世治,其功亦不细哉。所谓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将来君子好学乐道,庶几亦有取焉。
※《类篇》四十九卷
晁氏曰:皇朝景中,丁度受诏修《类篇》,至熙甯中,司马光始奏书。文三万一千三百一十九,重音二万一千八百四十六,以《说文》为本。
陈氏曰:丁度等既修《集韵》,奏言今添字既多,与顾野王《玉篇》才相参协,乞委修韵官别为《类篇》,与《集韵》并行。自宝元迄治平及成书。历王洙、胡宿、范镇,司马光始上之,熙甯中颁行。凡十五篇,各分上、中、下,以《说文》为本,而例有九云。
颖滨苏氏序曰:虽有天下甚多之物,苟有以待之,无不各获其处也。多而至於失其处者,非多罪也。无以待之,则十百而乱;有以待之,则千万若一。今夫字书之於天下,可以为多矣,然而从其有声也,而待之以《集韵》,天下之字以声相从者无不得也;从其有形也,而待之以《类篇》,天下之字以形相从者无不得也。既巳尽之以其声矣,而又究之以其形,而字书之变曲尽。盖天圣中诸儒始受诏为《集韵》书成,以其有形存而声亡者,未可以责得於《集韵》也,於是又诏为《类篇》,凡受诏若干年而後成。夫天下之物,其多而至比於字书者,未始有也,然而多不获其处,岂其无以待之?昔周公之为政,登龟取鼋,攻枭去蛙之说,无不备具。而孔子之论礼,至於千万而一有者,皆预为之说。夫此将以应天下之无穷,故待天下之物,使皆有处,如待字书,则物无足治者。凡为《类篇》,以《说文》为本,而其例有八,一曰{规子}规同部,而呐ぁ异部,凡同意而异形者,皆两见也。二曰天,一在年,一在真。凡同意而异声者,皆一见也。三曰叟之在草,A27之在於,凡古意之不可知者,皆从其故也。四曰氛,古气类也,而今附两;<音今>,古口类也,而今附音。凡变古而有异义者,皆从今也。五曰A25之在口,无之在林,凡变古而失其真者,皆从古也。六曰{一先}之附天,{一生}之附人,凡字之後出而无据者,皆不得特见也。七曰王之为玉,朋之为朋,凡字之失故而遂然者,皆明其由也。八曰邑之加邑,白之加“A26”,凡《集韵》之所遗者,皆载於今书也。推此八者,以求其详,可得而见也。凡十四篇,目录一篇,文若干。
●卷一百九十 经籍考十七
○经(小学)
※《礼部韵略》五卷
晁氏曰:皇朝丁度等撰。元中,孙谔、苏轼载加详定。
陈氏曰:雍熙中,殿中丞邱雍、景德龙图阁待制戚纶所定,景制诰丁度重修,元太学博士增补。其曰“略”者,举子诗赋所常用,盖字书声韵之略也。
※《千禄字书》一卷
晁氏曰:唐颜元孙撰。以经史所用为“正”,世所行为“俗”,二者之为“通”凡三体。
※《林氏小说》三卷
晁氏曰:唐林罕撰。凡五百四十一字,以《说文》部居,随字出文,以定偏傍。其说颇与许慎不同,而互有得失。邵必缘进《礼记石经》陛对,仁宗顾问:“罕之书如何?”必曰:“虽有所长,而微好怪。《说文》归字从堆、从止、从帚,以堆为声。罕云从追,於声为近。此长於许氏矣。《说文》哭後叩。从狱省,罕乃云象大嗥,此怪也。”有石刻在成都,公武尝从数友就观之。其解字殊可骇笑者,不疑好怪之论诚然。
※《复古编》二卷
晁氏曰:吴兴道士张有谦中撰。有自幼喜小篆,年六十成此书,三千言。据古《说文》以为正,其点画之微,转侧从横,高下曲直,毫有差,则形声顿异。自阳水前後名人,格以古文,往往而失。其精且博如此。
陈氏曰:有工篆书,专本许氏《说文》,一点画不妄错。林中书摅母《魏国夫人墓道俾》,有书之,“魏”字从山,摅以为非,有曰:世俗以从山者为巍,不从山者为“魏”,非也。其实二字皆当从山,盖一字而二音尔。《说文》所无,手可断,字不可易也。摅不能强。晚著此书,专辨俗体之讹,手自书之。陈了斋为之序。
※《古文四声》五卷
晁氏曰:皇朝夏竦撰。博采古文奇字,分四声编次,以便检寻。
※《龙龛手镜》三卷
晁氏曰:契丹僧行均撰。凡二万六千四百三十字,注十六万三千一百馀字。僧智光为之序。後题云“统和十五年丁酉”,按《纪年通谱》,邪律隆绪尝改元统和,丁酉,至道三年也。沈存中言契丹书禁甚严,传入中国者,法皆死。熙宁中,有人自虏中得此书,入傅钦之家。薄传正帅浙西,取以刻版,其末旧题云重熙二年序,蒲公削去之。今本乃云统和,非重熙字,存中不见旧题,妄记之耶?
※《英公字源》一卷
晁氏曰:皇朝释梦英撰。梦英通篆、籀之学,书偏傍五百三十九字。郭忠恕云:“按《说文》字源唯有五百四十部,子字合收在子部,今目录妄有更改;又《集解》中误收去部在注中;今检点偏傍,少晶、心、至、龟、弦五字,故知林氏虚诞误後进,其《小说》可焚。梦英因此书正之,柴禹锡为立石。
※《释鉴聿韵总》五篇
洛阳僧鉴聿撰。欧公序略曰:儒之学者,信哉远且大而用功多,则其有所不暇者宜也。文字之为学,儒者之所用也,其为精也,有声形、曲直、毫之别,音乡清浊相生之类,五方言语,风俗之殊,故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则往往不能乎其他。是以学者莫肯舍其所事而尽心乎此,所谓不两能者也。必待乎用心专者,而或能之,然後儒者有一取焉。洛僧鉴聿为《韵总》五篇,推子母轻重之法,以定四声。考求前儒之失,辨正五方之讹,顾其用心之精,可谓八於忽微。栉(一有者字)之於,绩(一有者字)之於丝,虽细且多,而条理不乱,儒之学者莫能难也。鉴聿通於《易》,能知大衍之数,又学乎阴阳、地理、黄帝、岐伯之书,其尤尽心者《韵总》也。浮图之书,行乎世者数百万言,其文字杂以夷夏,读者罕得其真,往往就(一有聿字)而正焉。鉴(一无此字)聿之书(一作韵),非独有取於吾儒,亦欲传於其徒也。
※《字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晚年闲居金陵,以天地万物之理,著於此书,与《易》相表里。而元中言者指其揉杂释老,穿凿破碎,聋瞽学者,特禁绝之。
王氏自序曰:文者,奇耦刚柔,杂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谓之文。字者,始於一,一而生於无穷,如母之字子,故谓之字。其声之抑扬开塞,合散出入;其形之衡从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有义,皆出於自然,非人私智所能为也。与伏羲八卦,文王六十四,异用而同制,相待而成《易》。先王以为不可忽,而患天下後世失其法,故三岁一同,同者,所以一道德也。秦烧《诗》、《书》,杀学士,而於是时始变古而为隶,盖天之丧斯文也。不然,则秦何力之能为?而许《说文》,於书之意,时有所悟,因序录其说为二十卷,以与门人所推经义附之。惜乎先王之文缺巳久,所记不具,又多舛,而以予之浅陋考之,宜有所不合。虽然,庸讵非天之将兴斯文也,而以予赞其始,故其教学必自此始。能知此者,则於道德之意巳十九矣。
石林叶氏曰:凡字不为无义。但古之制字,不专主义,或声或形,其类不一。先王略别之,以为六书;而谓之小学者,自是专门一家之学。其微处遽未易尽通,又更篆隶,损益变易,必多乖失。许慎之《说文》,但据东汉所存,以偏旁类次,其造字之本,初未尝深究也。王氏见字多有义,遂一概以义取之,虽六书且不问矣,况所谓小学之专门者乎?是以每至於穿凿附会,有一字析为三四文者。古书岂如是烦碎哉!学者所以哄然起而交诋,诚不为无罪,然遂谓之皆无足取,则过也。
※王元泽《尔雅》
王撰。项乎甫跋:予读王元泽《尔雅》,为之永叹。曰:鸣呼!以王氏父子之学之苦,即其比物引类之博,分章析句之工,其用力也久,其属辞也精,以此名家,自足垂世,视扬子€、许叔重何至多逊而必欲用此说也!咸五帝而登三王,缚颉利而臣高昌,则巳疏矣。度不能胜,而乃济之以愎,辅之以狡,招合一时之群小,尽逐累世之旧臣,以蹙吾国而覆之,其遗凶流毒,至使後之擅国者世师焉。以享上祗辟之说悦人主,以邦朋国是之说空廷臣,则王氏父子实为之津梁,可不痛哉!
※《唐氏字说解》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唐耜撰。绍圣以来,用《字说》程试诸生,解者甚众。耜集成此书,颇注其用事所出,一时称之。耜知邛州日奏御。
※《字说偏旁首释》一卷,《字说叠解备检》一卷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
※《切韵指元论》三卷,《四声等第图》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宗道撰。切韵之学。切韵者,上字为切,下字为韵,其学本出西域。今其法类本韵字,各归於母。帮、滂、并、明、非、敷、奉、微,唇音也;端、透、定、泥、知、彻、澄、娘,齿音也;晓、匣、影、喻,牙音也;来、日,半齿半舌也。凡三十六,分为五音,天下之声,总於是矣。切归本母,韵归本等者,谓之“音和”,常也,本等声尽,入别等者,谓之“类隔”,变也。中国自齐、梁以前,此学未传,至沈约以後,始以之为文章。至於近时,始有专门者矣。
※《韵补》五卷
陈氏曰:吴或撰。取古书自《易》、《书》、《诗》而下,以及本朝欧、苏凡五十种,其声韵与今不同者皆入焉。朱侍讲多用其说於《诗传》、《楚辞注》,其为书详且博矣。又有《毛诗补音》一书,别见《诗》类,大归亦如此。以愚考之,古今世殊,南北俗异,语言音声,诚有不得尽合者。古之为《诗》学者多以风诵,不专在竹帛,竹帛所传,不过文字,而声音不可得而传也。又汉以前未有反切之学,许氏《说文》、郑氏《笺注》但曰“读若某”而已,其於後世四声七音,又岂能尽合哉?反切之学,自西域入中国,至齐、梁盛行,然後声病之说详焉。韵书肇於陆法言,於是有音同韵异,若东、冬、锺、虞、鱼、模、庚、耕、清、青、登、蒸之类断,断乎不可以相杂,若此者,岂惟古书未之有,汉、魏之前亦未之有也。陆德明於《燕燕诗》,以“南”韵“心”,有读“南”作“泥心切”者,陆以为古人韵缓,不烦改字,此诚名言。今之读古书古韵者,但当随其声之叶而读之。若“来”之为“”,“庆”之为“羌”,“马”之为“姥”,声韵全别,不容不改。其声韵若相近,可以叶读,则何必改字?如“燔”字必欲作“汾沿反”,“官”字必欲作“俱员反”,“天”字必欲作“铁因反”之类,则赘矣。
※《广千禄寺书》五卷
《中兴艺文志》:娄机撰。机取许慎《说文》及诸家字书,按以蔡伯喈《五经备体》、张参《五经文字》、田放《九经字样》,与夫经典释文、子史古字,参以本朝丁度所书《集韵》,为《光干禄字书》,盖广唐人颜元孙之书也。
陈氏曰:唐颜元孙为《干禄字书》,其侄真卿书之,刻石吴兴,为世所宝。辨正、通、俗三体,目以“干禄”,谓举子所资也。机熟於小学,嘉泰中教授资善堂,景献时为惠国公,数问字画之异,因为此书。续唐之旧,故仍“干禄”之名。既而悟其非所以施於朱邸也,则以“干禄百福”之义傅会焉。
※《修校韵略》五卷
陈氏曰:秘书省正字莆田刘孟容以《说文》、《字林》、《千禄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佩Δ》、《复古编》等书修校。
※《韵略分毫补注字谱》一卷
陈氏曰:进士耒阳秦昌朝撰。附前《韵略》之後,皆永嘉教授临安钱厚所刻也。窃谓小学当论偏旁尚矣,许叔重以来诸书是也。韵以略称,止施於礼部贡举,本非小学全书,於此而校其偏傍,既不足以尽天下之字,而欲使科举士子尽用象籀点画於试卷,不几於迂而可笑矣哉!进退皆无据,谓之赘可也。
※附《释文互注韵略》五卷
陈氏曰:以监本增注而释之。
※《押韵释疑》五卷
陈氏曰:进士庐陵欧阳德隆、易有开撰。凡字同义异、字异义同者,皆辨之,尤便於场屋。
※《正字韵类》
谢季泽撰。止斋陈氏序略曰:季泽家学,长於《诗》、《礼》,颇欲有所论次而未就,仅及就此篇。其於字学偏傍训故,学者易入焉。韩昌黎尝言“注《尔雅》虫鱼,非磊落人。”欧阳公序《韵总》亦曰“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往往不能乎其他。”余方悲季泽官不足行其志,位不足称其才,且惧後之人见此书,如二公之云也。於是道其平昔大概,序之篇端焉。
※《字通》一卷
陈氏曰:彭山李从周肩吾撰。
※《切韵义》一卷,《纂要图例》一卷
陈氏曰:汴阳谢晖撰。绍兴十年序。
※《三十六字母图》一卷
夹氵祭郑氏曰:僧守温撰。切韵之学,起自西域,旧所传十四字贯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谓之《婆罗门书》,然犹未也。其後又得三十六字母,而音韵之道始备。中华之韵,只弹四声,然有声有音,声为经,音为纬。平、上、去、入者,四声也,其体纵,故为经;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者,七音也,其体横,故为纬。经纬错综,然後成文,愚所作《韵书》备矣。释氏谓此学为小悟,学者诚不可忽也。
※《智永千字文》一卷
晁氏曰:梁周兴嗣撰。释智永所书。
後村刘氏曰:尝疑《千字文》,世以为梁散骑常侍周兴嗣所作,然法帖中汉章帝巳尝书此文,殆非梁人作也。
※《经典释文》三十卷
晁氏曰:唐陆德明撰。德明名元朗,以字行。释《易》、《书》、《诗》并《三礼》、《三传》、《孝经》、《论语》、《尔雅》、《老》、《庄》,颇载古文及诸家同异。德明盖博极群书也。
※《群经音辨》七卷
晁氏曰:皇朝贾昌朝撰。先是,大臣稽古不过秦、汉,引经义议政,盖自昌朝始。此书以古文多通借音诂,乃辨正之,凡五门。
※《佩Δ》三卷
晁氏曰:皇朝郭忠恕撰。取字文相类者,别其所从,以检讹舛。上篇论今传记,小学异同,极为辨博。
陈氏曰:忠恕为国子《周易》博士。“Δ”者,所以解结也。忠恕恃酒狂纵,数犯法忤物得罪。其死时颇异,世以为尸解。
※《翰林禁经》八卷
晁氏曰:唐李阳冰撰。论书势笔法所禁,故以名书。
※《墨薮》十卷
晁氏曰:高阳许归与编。未详何代人。《李氏书目》止五卷,而梁武《评书》、王逸少《笔势》皆别出。
陈氏曰:不知何代人所集。凡十八篇,又一本二十一篇。
※《临池妙诀》三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撰。後有江南李煜《述书》。
※《周越书苑》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周越撰。越以善书名世。天圣八年四月成此书奏御。故其序称“臣越”“臣兄起”,於柳公权,书又云“亡兄”,称名而不臣,似未精讨论也。
陈氏曰:主客郎中临淄周越与其兄起皆有书名。起书未见,越书有之,俗甚。
※《唐藏经音义》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分四声,以类相从,蜀中印本也。
※《锺鼎篆韵》七卷
晁氏曰:皇朝薛尚功集。元中,吕大临所载,仅数百字。政和中,王楚所传,亦不过数千字。今是书所录,凡一万一百二十有五。
陈氏曰:不著名氏。按《馆阁书目》此书有二家,其一七卷,其一一卷。七卷者,绍兴中通直郎薛尚功所广;一卷者,政和中主管衡州露仙观王楚也。则未知此书之为王楚欤?薛尚功欤?尚功有《钟鼎法帖》十卷,刻於江州,当是其《篆韵》之所本也。
※《汉隶字源》六卷
陈氏曰:娄机撰。以世所存汉碑三百有九,韵类其字,魏碑附写焉者仅三十之一。首为《碑目》一卷,每字先载今文,而以汉字著其下,一字数体者并列之。皆以《碑目》之次第著其所从出。洪迈作序。
※《象类书》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郑樵撰。中兴後,安石之《字说》既废,樵复理其绪馀。初有象类之书,复约而归於六书。象形类六百八,指事类百七,会意类七百四十,转注类三百七十二,谐声类二万一千八百十,假借类五百九十八。
※《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洪适撰。适取古今石刻,法其字为之韵,辨其文为之释,以辨隶书。曰《隶释》、《隶续》。
陈氏曰:凡汉刻之存於世者,以今文写之,而为之释,又为之世代谱及物象图碑,形式悉具之。魏初近古者亦附焉。年来北方旧刻不可复得,览此犹可慨想。
※《字始连环》二卷
陈氏曰:郑樵撰。大略谓六书惟类声之生无穷,音切之学,自西域流入中国,而古人取音制字,乃与韵图吻合。
※《论梵书》一卷
陈氏曰:郑樵撰。
樵《论华梵》曰:诸蕃文字不同,而多本於梵书。流入中国,代有大鸿胪之职,译经润文之官,恐不能尽通其旨,不可不论也。梵书左旋,其势向右;华书右旋,其势向左。华以正错成文,梵以遍缠成体。华则一字该一音,梵则一字或贯数音。华以直相随,梵以横相缀。华盖以目传,故必详於书;梵以口传,如曲谱然,书但识其大略。华之读别声,故就声而借;梵之读别音,故即音而借。
又曰:梵人别音在音,不在字;华人别字在字,不在音。故梵书甚简,不过数个屈曲耳,差别不多,亦不成文理,而有无字之音焉。华人若不别音,如切韵之学,自汉以前,人皆不识,实自西域流入中土。所以韵图之类,释子多能言之,而儒者皆不识起例,以其源流出於彼耳。华书制字极密,点画极多,梵书比之,实相辽邈。故梵有无穷之音,而华有无穷之字。梵则音有妙义,而字无文彩;华则字有变通,而音无锱铢。梵人长於音,所得从闻入,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我昔三菩提,尽从闻中入。”有“目根功德少,耳根功德多”之说。华人长於文,所得从见入,故天下以识字人为贤智。不识字人为庸愚。
※《石鼓文考》三卷
陈氏曰:郑樵撰。其说以为石鼓出於秦,其文有与秦斤、秦权合者。
※《啸台集古录》二卷
陈氏曰:王球子弁撰。李邴汉老序之,称故人长孺之子,未详何王氏也。皆录古彝器款识,自商迄秦,凡数百章。以今文释之,疑者阙焉。
※《前汉古字韵编》五卷
陈氏曰:侍郎宣城陈天麟季陵撰。取《汉书》所用古字,以今韵编入之。
※《班马字类》二卷
陈氏曰:参政嘉禾娄机彦发撰。取二史所用古字及假借通用者,以韵类之。洪迈景卢作序。
※《阁本法帖》十卷
乐静李昭跋:太宗皇帝治定馀暇,游意翰墨,遣使购古帝王名卿墨帖,集为十卷,诏镂版藏禁中。每大臣登二府,即赐焉,岁久,浸不复赐。元丰中,嘉王尝从神考借其板,模拂几百本,王府官尽得之,士大夫亦见一二。初,长沙僧希白填本刻石,河东潘氏、御史刘次庄又作别本,识者谓希白善书,不甚失真;潘复易次,以他书;御史所模,尤疏阔。夫独前者纵,学步者拘,因人之迹,而又加意焉,则目乱而心疑,神巳亏矣,故终不近也。
※《法帖释文》十卷
晁氏曰:《淳化法帖》既巳焚板,元中,有刘次庄者模刻之石,复取帖中草书世所病读者,为《释文》,行於世。
陈氏曰:刘次庄元中为《官帖释文》,刻石临江。而武冈又尝传刻绛州民《潘氏帖》。嘉定中,汪立中取刘本分二十卷,中官帖所无者增附之。
※《法帖要录》十卷
陈氏曰:唐大理卿河东张彦远爱宾撰。彦远,弘靖之孙。三世相阅,其父文规尝刺湖州,著《吴兴杂录》。
※《金壶记》一卷
陈氏曰:僧之撰。集书家故事,以二字为题,而注所出於其下。凡三百馀条。
※《飞白叙录》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希圣撰。天圣四年序进。
※《法帖刊误》二卷
陈氏曰:黄伯思长睿撰。《淳化帖出》於待诏王著去取。时秘府墨迹真赝杂居,著不能辨也,但欲备晋、宋名迹,遂至以江南人一手伪帖窜入其,鄙恶之甚。米南宫辨之,十巳得七八,至长睿,益精详矣。
※《籀史》二卷
陈氏曰:翟耆年伯寿撰。裒诸家锺鼎图说为一编,颇有考究。
※《绛帖评》二十卷
陈氏曰:鄱阳姜夔尧章撰。
山谷黄氏跋《绛》本《法帖》: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元丰八年五月戊申,赵正夫出此书於平原官舍,会观者三人:石庭简、柳子文、黄庭坚。
※《兰亭博议》十五卷
陈氏曰:淮海桑世昌撰。世昌居天台,陆放翁诸甥,博雅能诗。
※《兰亭考》十三卷
山谷黄氏《兰亭跋》曰:王右军衤契饮序草,号称最得意书,宋、齐以来,似藏在秘府,士大夫,未闻称述,岂未经大盗兵火时,盖有墨迹在《兰亭》右者。及萧氏、宇文焚荡之馀,千不存一。永师晚出,所见好迹,唯有《兰亭》,故为虞楮辈道之,所以太宗求之百方,期於必得。其後公私相盗,今竟失之。书家晚得定武石本。仿佛有古人笔意耳。褚庭晦所临极肥,而洛阳张景元地得缺石极瘦,武定本则肥不剩肉,瘦不露骨,犹可想其风流。三石刻皆有佳处,不必宝巳有而非彼也。
陈氏曰:即《博议》也,浙东庾司所刻。视初本颇有删改。初十五篇,今存十三篇,去其《集字篇》後人集《兰亭》字作书帖、诗铭之类者,又《附见篇》兼及右军他书迹,於《乐毅论》尤详。其书始成,本名《博议》,高内翰文虎炳如为之序。及其刊也,其子似孙主为删改,去此二篇固当,而其他务从省文,多失事实,或戾本意。其最甚者,序文本亦条达可观,亦窜改无完篇,首末阙漏,文理断续,於其父犹然,深可怪也。此书累十馀卷,不过为晋人一遗帖,自是作无益,玩物丧志,本无足云。其中所录诸家跋语,有昭然伪妄而不能辨者,不暇疏举。
※《法言撮要》十卷
陈氏曰:吴兴蔡山父撰。以书家事实分门条类,亦无所发明。淳熙中人。
※《书苑菁华》二十卷
陈氏曰:临安肆陈思者集别。
按:以字书入小学门,自《汉志》巳然。历代史志从之,至陈直斋所著《书录解题》,则以为《书品》、《书断》之类,所论书法之工拙,正与射御同科,特削之,俾列於杂艺,不以入经录。夫书虽至於锺、王,乃游艺之末者,非所以为学,削之诚是也。然《六经》皆本於字,字则必有真行草篆之殊矣,且均一字也,属乎偏旁音韵者则入於小学,属乎真行草篆者则入於杂艺,一书而析为二门,於义亦无所当矣。故今并以入小学门,仍前史旧云。
※《蒙求》三卷
晁氏曰:唐李瀚撰。纂经传善恶事实类者,两两相比为韵语,取《蒙卦》“童蒙求我”之义名其书,盖以教学童云。
陈氏曰:本无义例,信手肆意,杂袭成章,取其韵语易於训诵而巳。今举世诵之,以为小学发蒙之事。
※《补注蒙求》八卷
陈氏曰:徐子光撰。以李瀚《蒙求》句为之注,本句之外,兼及其他人事。
※《左氏蒙求》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舜俞序,不知何人所作。过於《纲领》者。
※《左氏纲领》四卷
晁氏曰:皇朝文济道撰。排比事实为俪句,《蒙求》之类也。
※《两汉蒙求》十卷
陈氏曰:枢密吴兴刘班希苑撰。绍圣中所序。
※《十七史蒙求》二卷
陈氏曰:题王先生,不著名。或云王令也。
※《宋朝蒙求》二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成都范镇景仁撰。
※《唐史属辞》五卷,《南北史蒙求》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皆效李瀚也。
※《班左诲蒙》三卷
陈氏曰:程俱致道撰。
※《赵氏家塾蒙求》二十五卷,《宗室蒙求》二卷,《幼学须知》五卷
程氏曰:馀符孙应符仲潜撰次。此书本书坊所为,以教小学。应符从而增广之。
※《童蒙训》一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东莱吕本中居仁撰。
※《少仪外传》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杂取经传嘉言善行,切於立身应世者,皆小学切问之事也,而大要以谨厚为本。大愚吕氏跋曰:《少仪外传》一编,先兄太史所自次辑者也。首命其名曰《帅初》,次更其名曰《辨志》,而其终则定以是名焉。某尝侍坐,盖与闻所以为此编之意。盖以始学之士,徒玩乎见闻,泊乎思卢,轻自大而卒无据,故指其前言往行,所当知而易见者,登之於册,使之不待考索,而自有得於日用之。其於未易遽知而非可卒见者,则皆略而不载。苟读是编而无所厌,忽各因其所得而有自立之地,则先兄之本心,庶乎其不泯矣。
※《辨志录》一卷
陈氏曰:皆巳见上书,而无次第,当是草创本。
※《小学书》四卷
陈氏曰:朱熹所集古圣格言至论,以教学者,皆成童幼志进学之序也。内篇曰《立教》、《明伦》、《敬身》、《稽古》,外篇曰《嘉言》、《善行》。
《朱子语录》曰:修身之法,小学备矣。後生初学,且看小学之书,这个是做人底样子。学之小大虽不同,而其道则一。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游倪曰:自幼既失小学之序,愿授《大学》。先生曰:授《大学》甚好,也须把小学书看,只消旬日工夫。
※《小学字训》
程端蒙撰。
朱子曰:《字训》,甚佳言语虽不多,是一部大《尔雅》也。
※《弟子职》等五书一卷
陈氏曰:漳州教授张时举,以《管子 弟子职篇》、班氏《女诫》、吕氏《乡约》、《乡礼》、司马氏《居家杂仪》合为一篇。
●卷一百九十一 经籍考十八
○史(正史各门总 正史)
《隋 经籍志》曰:古者天下诸侯,必有国史,以记言行,後世多务,其道弥繁。夏、殷巳上,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周则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分掌其事,而诸侯之国亦置史官。又《春秋》、《国语》引《周志》、《郑书》之说,推寻事迹,似当时记事各有职司,後又合而撰之,总成书记。其後陵夷衰乱,史官放绝。秦灭先王之典,遗制莫存。至汉武帝时,始置太史公,命司马谈为之,以掌其职。时天下计书,皆先上太史,副上丞相,遗文古事,靡不毕臻。谈乃据《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後事,成一家之言。谈卒,其子迁又为太史令,嗣成其志。上自黄帝,迄於炎汉,合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谓之《史记》。迁卒以後,好事者亦颇著述,然多浅鄙,不足相继。至後汉,扶风班彪缀後传数十篇,并讥正前失。彪卒,明帝命其子固续成其志。以为唐、虞、三代,世有典籍,史迁所记,乃以汉氏继於百王之末,非其义也。故断自高祖,终於孝平王莽之诛,为十二纪、八表、十志、六十九传。潜心积思二十馀年,建初中,始奏表及纪传,其十志竟不能就。固卒後,始命曹大家续成之。先是明帝召固为兰台令史,与诸先辈陈宗、尹敏、孟冀等共成《光武本纪》,擢固为郎,典校秘书。固撰後汉事,作列传、载纪二十八篇。其後,刘、刘毅、刘陶、伏无忌等相次著述东观,谓之《汉纪》。及三国鼎峙,魏氏及吴并有史官。晋时,巴西陈寿删集三国之事,唯魏帝为纪,其功臣及吴、蜀之主并皆为传,仍各依其国,部类相从,谓之《三国志》。寿卒後,梁州大中正范颖表奏其事,帝诏河南尹、洛阳令就寿家写之。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唯《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并有解释。《三国志》及范晔《後汉书》虽有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读之可知。梁时明《汉书》有刘显、韦棱,陈时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萧该,并为名家。《史记》传者甚微,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晁氏曰:後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日月,而总之於年,盖本左邱;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终始,盖本於司马迁;实录者,其名起於萧梁,至唐而盛,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以备史官采择而巳,初无制作之意,不足道也。若编年、纪传,则各有所长,殆未易以优劣论。虽然,编年所载,於一国治乱之事为详,纪传所载,於一人善恶之迹为详。用此言之,编年似优,又其来最古。而人皆以纪传便於披阅,独行於世,号为正史,不亦异乎!
王氏《挥麈录》曰:凡史官纪事,所因者例有四:一曰时政记,则宰执朝夕议政、君臣之奏对之语也;二曰起居注,则左、右史所记言动也;三曰日历,则因时政记、起居注润色而为之者也,旧属史馆,元丰官制属秘书省国史按,著作郎佐主之;四曰臣僚墓碑行状,则其家之所上也。四者,惟时政,执政之所日录,於一时政事最为详备。左、右史虽二员,然轮日侍立,榻前之语既远不可闻,所赖者臣僚所申,而又多务省事,凡经上殿,止称别无所得圣语,则可得而记录者,百司关报而已。日历非二者所有,不敢有所附益。臣僚行状於士大夫行事为详,而人多以其出於门生子弟之类,以为虚辞溢美,不足取信。虽然,其所泛称德行功业不足以为信可也,所载事迹,以同时之人考之,自不可诬,亦何可尽废云。
《汉志》:九家,四百一十一篇(元附《春秋》,今入史门)。
按:班孟坚《艺文志》,《七略》无史类,以《世本》以下诸书附於《六艺略 春秋》之後。盖《春秋》即古史,而《春秋》之後,惟秦、汉之事,编帙不多,故不必特立史部。後来传代既久,史言渐多,而述作之体亦不一,《隋志》史之类已有十三门,唐以後之志皆因之。然《汉志》所录《世本》以下九书,《隋志》则以《太史公书》入正史门,《战国策》、《楚汉春秋》入杂史门,而其馀诸书,则後学所不尽见,无由知其合入何门矣,故姑以此九者尽置之正史之首云。
《隋志》:六十七部,三千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八十部,四千三十卷)。
《唐志》:正史、集史共七十五家,九十六部,五千一百有七卷。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二千一十卷。
《宋两朝志》:六部,五百五十六卷。
《宋四朝志》:一十三部,一千一百六十七卷。
《宋中兴志》:三十九家,四十二部,二千八百七十七卷。
右正史。
《隋 经籍志》:自史官放绝,作者相承,皆以班、马为准。汉献帝雅好典籍,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颖川荀悦作《春秋左传》之体,为《汉纪》三十篇,言约而事详,辨论多美,大行於世。至晋大康元年,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古竹简书,字皆科斗。帝命中书监荀勋、令和峤等,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其《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纪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无诸侯国别。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尽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谓之“今王”,盖魏国之史记也。其著书皆编年相次,文意但以《春秋经》,诸所记事多与《春秋左氏》扶同。学者因之,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今依其世代,编而叙之,以见作者之别,谓之古史。
《宋三朝艺文志》:编年之作,盖《春秋》旧,自东汉後,变名滋多,至北齐,或曰纪,或曰春秋,或曰略,或曰典,或曰志,梁有《皇帝实录》,唐贞观中,作《高祖实录》,自是讫皇朝为之。
《隋志》:三十四部,六百六十六卷。
《唐志》:四十一家,四十八部,九百四十七卷(失姓名四家,柳芳以下不著录十九家,三百五十五卷)。
《唐志》:实录二十八部,三百四十五卷(刘知几以下不著录四百五十七卷)。
按:实录即是仿编年之法,惟《唐志》专立实录一门,《隋史》以实录附杂史,《宋志》以实录附编年,今从《宋志》。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千二百一十卷(宋敏求武宗以下,元入杂史门,今附此)。
《宋中兴志》:七十一家,八十七部,二千四百九十一卷。
右编年。
《隋 经籍志》:起居注者,录纪人君言行动止之事。《春秋传》曰:“君举必书。”《周官》:内史掌王之命,遂书其副而藏之,是其职也。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後汉明德马后撰《明帝起居注》。然则汉时起居,似在宫中,为女史之职,然皆零落,不可复知。今之存者,有汉献帝及晋代山来《起居注》,皆近侍之臣所录。晋时又复《汲冢书》,有《穆天子传》,体制与今起居注同,盖周时内史所记王命之副也。近代以来,别有其职,事在《百官志》。今依其先後,编而次之。其伪国起居,唯《南燕》一卷,不可别出,附之於此。
《宋三朝艺文志》: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厥後有起居注,盖记动也;时政纪,盖记言也;又有日历,兼言动而成之。淳化以来,悉备其书。唐录编年之外,又有起居注,类前代记注。今惟《唐创业起居注》存焉,馀悉亡逸。国朝起居注、时政记、日历秘有司,不列於此。
《隋志》:四十四部,一千一百八十九卷。
《唐志》:六家,三十八部,一千二百七十二卷(失姓名二十六家,《开元起居注》以下不著录三家)。
《唐志》:诏令十一部,三百五卷(失姓名十家,温彦博以下不著录十一家,二百二十二卷)。
按:《唐志》特立诏令一门,历代史皆无之。按古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後官制中起居郎、起居舍人,即左、右之任也。故以诏令并入起居注门,庶从其类云。
《宋中兴志》:七部,四千三百一十二卷(本志元以实录、日历俱入编年,今除实录入编年外,以日历附於起居注)。
右起居注。
※《史记》一百三十卷
晁氏曰:右汉太史令司马迁续其父谈书。创为义例,起黄帝,迄於获麟之岁。撰成十二纪以序帝王,十年表以贯岁月,八书以纪政事,三十世家以叙公侯,七十列传以志士庶。上下三千馀载,凡为五十二万六千五百言。迁没後,缺《景》、《武纪》、《礼》、《乐》、《律书》、《三王世家》、《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龟策传》、《靳蒯列传》等十篇。元、成,褚少孙追补,及益以武帝後事,辞旨浅鄙,不及迁书远甚。迁书,旧裴る为之解云。班固常讥迁,“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後《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後世爱迁者多以此论为不然。谓迁特感当世之所失,愤其身之所遭,寓之於书,有所激而为此言耳,非其心所谓诚然也。当武帝之世,表章儒术,而罢黜百家,宜乎大治,而穷奢极侈,海内凋敝,反不若文、景尚黄、老时人主恭俭,天下饶给。此其所以先黄、老而後《六经》也。武帝用法刻深,群臣一言忤旨,辄下吏诛,而当刑者,得以货免。迁之遭李陵之祸,家贫无财贿自赎,交游莫救,卒陷腐刑。其进奸雄者,盖迁叹时无朱家之伦,不能脱巳於祸,故曰:“士贫窘得委命,此岂非人所谓贤豪者邪?”其羞贫贱者,盖自伤特以贫故,不能自免於形戮,故曰:“‘千金之子,不死於市’,非空言也。”固不察其心而骤讥之,过矣!
陈氏曰:汉太史令夏阳司马迁子长撰,宋南中郎参军河东裴る集注。按:班固云: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後事,讫於大汉,斯以勤矣。十篇阙,有录亡书。张晏曰:迁没之後,亡《景》、《武》、《纪》、《礼》、《乐》、《兵书》、《汉兴将相年表》、《三王世家》、《日者》、《龟策》、《靳蒯傅歙列传》。元、成之,褚先生补作《武纪》、《三王世家》、《日者》、《龟策传》,言辞鄙陋,非迁本意也。颜师古曰:本无《兵书》,张说非也。今按此十篇者,皆具在。褚所补《武纪》全写《封禅书》,《三王世家》但述封拜策书,二列传皆猥酿不足进。而其馀六篇,《景纪》最疏略,《礼》、《乐书》讠誊荀子《礼论》、河王《乐纪》,《传靳列传》与《汉书》同,而《将相年表》迄鸿嘉,则未知何人所补也。褚先生者,名少孙。裴る即注《三国志》松之之子也。始徐广作《史记音义》,る本之以成《集解》。窃尝谓著书立言,述旧易,作古难,六{艹执}之後,有四人焉。摭实而有文采者,左氏也;冯虚而有理致者,庄子也;屈原变《国风》、《雅》、《颂》而为《离骚》;及子长易编年而为纪传,者前未有比,後可以为法,非豪杰特起之士,其孰能之?
李方叔《师友读书记》曰:司马迁作《史记》,大抵讥汉武帝所短为多,故其用意远,扬雄、班固之论不得实(见班固《司马迁传》)。《秦始皇本纪》皆讥武帝也,可以推求《史记》,其意深远,则其言愈缓,其事繁碎,则其言愈简,此《诗》、《春秋》之义也。
《朱子语录》曰:司马迁才高识亦高,但粗率。太史公三代本纪,皆著孔子所损益四代之说,《高帝纪》又言“色尚黄,朝以十月”,此固有深意。且以孔、颜而行夏时,乘殷辂,服周冕,用《韶》舞,则固好;以刘季为之,则亦未济事在。
曹器远云:“黄屋左纛,朝以十月,葬长陵。此事大事,所以书在後。”先生云:“某尝谓《史记》恐是个未成底文字,故记载无叙,有疏阔不接续处,如此等是也。”
伯恭子约宗太史公之学,以为非汉儒所及,某尝痛与之辨。子由《古史》言马迁“浅陋而不学,疏略而轻信”,此二句最中马迁之失,伯恭极恶之。《古史序》云:古之帝王,其必为善,如火之必热,水之必寒;其不为不善,如驺虞之不杀,窃脂之不。此语最好。某尝问伯恭,此岂马迁所能及?然子由之语虽好,又自有病处,如云“帝王之道,以无为宗”之类。他只说得个头势大,然下面工夫,又皆空疏。亦犹马迁《礼书》云:“大哉,礼乐之道!洋洋乎,鼓舞万物,役使群动。”说得头势甚大,然下面亦空疏,引荀子诸说以足之,又如《诸侯年表》盛言:“形势之利,有国者不可无。”末云:“形势虽强,要以行义为本。”他上文本意主张形势,而其末如此说者,盖他也知仁义是个好底物事,不得不说,且说教好看。如《礼书》所云,亦此意也。伯恭极喜渠此等说,以为迁知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为得圣人为邦之法,非汉儒所及。此亦众所共知,何必马迁?然迁尝从董仲舒游,《史记》中有“余闻之董生”云,此等语言,亦有所自来也。迁之学,也说仁义,也说诈力,也用权谋,也用功利,然其本意只在於权谋功利。又如《伯夷传》,孔子正说伯夷“求仁得仁,又何怨”,他一传中首尾皆是怨辞,尽说坏了伯夷。子由《古史》皆删去之,尽用孔子之语作传,岂可以子由为非,马迁为是?可惜子由死了,此论至死不曾明。圣贤以《六经》垂训,炳若丹青,无非仁义道德之说。今求义理,不於《六经》而反取疏略浅陋之子长,亦惑之甚矣!
东莱吕氏曰:太史公之书法,岂拘儒曲士所能通其说乎?其指意之深远,寄兴之悠长,微而显,绝而续,正而变,文见於此而起义於彼,有若鱼龙之变化,不可得而踪迹者矣!读是书者,可不参考互观,以究其大指之所归乎?
夹氵祭郑氏曰:仲尼既没,诸子百家兴焉,各效《论语》,以空言著书,至於历代实迹,无所统系。迨汉建元、元封之後,司马氏父子出焉,世司典籍,工於制作,故能上稽仲尼之意,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之言,通皇帝、尧、舜,至於秦、汉之世,勒成一书,分为五体,本纪记年,世家传代,表以正历,书以类事,传以著人。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後,惟有此作。故谓周公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五百岁而在斯乎!是其所以自待者已不浅。然大著述者,必深於博雅,而尽见天下之书,然後无恨。当迁之时,挟书之律初除,得书之路未广,亘三千年之史籍,而於七八种书。所可为迁恨者,博不足也。凡著书,虽杂前人之书,必自成一家言。左氏,楚人也,所见多矣,而其书皆楚人之词,公羊,齐人也,所闻多矣,而其书皆齐人之语。今迁书全用旧文,以俚俗,良由采摭未备,笔削不遑。故曰:“余不敢堕先人言,乃述故事,整齐其传,非所作也。”刘知几亦讥其“多聚旧记,时插新言”。所可为迁恨者,雅不足也。大扌氏开基之人,不免草创,全属继志之士为之弥缝。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其实一也。《乘》、《杌》无善後之人,故俱不行;《春秋》得仲尼挽之於前,左氏推之於後,故其书与日月并传。不然,则一卷事目,安能行於世?自《春秋》之後,惟《史记》擅制作之规摸,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通之旨,司马氏之门户自此衰矣。先公曰:太史公整齐世传,论次其文,七年而遭李陵之祸,於是述陶唐迄获麟止。是《史记》二千四百一十三年之书(年数张中节说)以七年而成。
※《前汉书》一卷
晁氏曰:後汉元武司马班固续司马迁《史记》撰。十二帝纪,八年表,十本志,七十列传。起高祖,终於王莽之诛,二百三十九年,凡八十馀万字。固既瘦死,书颇散乱,章帝令其妹曹世叔妻昭就东观缉校,内八表、《天文志》皆其所补也。唐太宗子承乾,令颜师古考众说为之注。范晔讥固饰王阙,盖亦不然。其赞多微文,顾读者弗察耳。刘知几又诋其《古今人物表》无益於汉史。此论诚然,但非固之罪也。至谓受金鬻笔,固虽谄附匪人,亦何至是欤?然识者以固书皆因司马迁、王商、扬雄、歆、向旧文润色之,故其文章首尾皆善,而中颇冗琐,良由固之才,视数子微劣耳。固之自叙称述者,岂亦谓有所本欤?
陈氏曰:汉尚书郎扶风班固孟坚撰。唐秘书监京兆颜师古注。本传称字籀,恐当名籀,而以字行也。固父徐令彪叔皮,以司马氏《史记》太初以後阙而不录,故作後传数十篇。固以所续未详,探撰前记,缀集所闻,以为《汉书》。起高祖,终孝平王莽之诛,二百三十年,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自永平受诏,至建初中乃成。按《班昭传》云,八表并《天文志》未竟而卒,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踵成之。今《中兴书目》以为章帝时,非也。固坐窦宪死永元初,不在章帝时。师古以太子承乾之命,总先儒注解,服虔,应劭而下二十馀人,删繁补略,裁以己说,遂成一家。世号杜征南、颜监为《左氏班史》忠臣。
李方叔《师友谈记》曰:《左氏传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其书止十九万言。太史公《史记》上自黄帝下至汉武,三千馀年,止七十万言。而班固《汉书》十二帝二百三十年,乃一百万言。虽称良史善叙事,至於案牍之文,卑陋之事,悉皆载之,其失《春秋》之旨远矣!《春秋》盖万言而已。
夹氵祭郑氏曰:班固浮华之士,全无学术,专事剽窃。肃宗问以制礼作乐之事,固对以在京诸儒必能知之。倘臣邻皆如此,则顾问何取焉?及诸儒各有所陈,惟窃叔孙通十二篇之仪以塞白而已。倘臣邻皆如此,则奏议何取焉?肃宗知其浅陋,故语窦宪曰:“公爱班固而忽崔る,此叶公之好龙也。”固於当时已有定价,如此人才,将何著述?《史记》一书,功在十表,犹衣裳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源。班固不通旁行,以古今人物强立等差;且谓汉绍尧运,自当继尧,非迁作《史记》厕於秦、项,此则无稽之谈也。由是断汉为书,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隔。自高祖至武帝,凡六帝之前,尽窃迁书,不以为惭;自昭帝至平帝,凡六世之後,资於贾逵、刘歆,复不以为耻。况又有曹大家终篇,则固之自为书也几希。往往出固之胸中者,《古今人表》耳。他人无此谬也!後世众史修书,道旁筑室,掠人之文,窃铃掩耳,皆固之作俑也。固之事业如此,後来史家奔走班固之不暇,何能测其深浅?迁之於固,如龙之於猪,奈何诸史弃迁而用固,刘知几之徒尊班而抑马。且善学司马迁者,莫如班彪。彪续迁书自武昭至於後汉,欲令後人之续己,如己之续迁,既无衍文,又无绝绪,世世相承,如出一手。善乎,其继志也!其书不可得而见,所可见者,元、成二帝《赞》耳。皆於本纪之外,别记所闻,可谓深入太史公之奥阃矣。凡《左氏》之有“君子曰”者,皆经之新意。《史记》之有“太史公曰”者,皆史之外事,不为褒贬也。有褒贬者,褚先生之徒杂之耳。且纪传之中,既载褒贬善恶,足为监戒,何必纪传之後更加褒贬?此乃诸生决科之文,何施於著述?殆非迁、彪之意。况谓为“赞”,岂有褒词?後之史家,或谓之论,或谓之序,或谓之撰,或谓之评,皆效班固,臣不得不剧论固也。
又曰:颜师古解《汉书》,所以得忠臣之名者,以其尽之矣。《汉书》未经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颜氏之後,後人不能易其说,纵有措辞易说之者,如朝月晓星,不能有其明也(详见经录《左氏传》条下)。
容斋洪氏曰:班固著《汉书》,制作之工,如《英》、《茎》、《咸》、《韶》,音节超诣,後之为史者,莫能及其仿佛。然至《後汉》中所载固之文章,断然如出两手。
又曰:颜师古注《汉书》,评较诸家之是非最为精尽,然有失之赘冗及不烦音释者。其始遇字之假借,从而释之,既云“他皆类此”,则自是以降,不烦申言。然有字义不深秘,既为之辞,而有数出,至同在一板内再见者,如《项羽》一传,伯读曰霸,至於四言之,此类繁多,不可胜数。颜自注叙例云:“至於常用可知、不涉疑昧者,众所共晓,无繁翰墨。”殆与今书相矛盾也。
※《後汉书》九十卷,《志》三十卷
晁氏曰:宋范晔撰。十帝纪,八十列传。唐高宗令章怀太子贤与刘讷言、革希元等作注。初,晔令谢俨撰志,未成而晔伏诛,俨悉蜡以覆车。梁世,刘昭得旧本,因补注三十卷。观晔《与甥侄书》,叙其作书之意,称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如此者。又谓诸序论笔势放纵,实天下之奇作,往往不减《过秦论》,常以此拟班氏,非但不愧之而已。其自负如此。然世多讥晔创为《皇后纪》,及采《风俗通》中王乔、《抱朴子》中左慈等诡谲事,列之於传,又赞辞佻巧,失史之体云。
陈氏曰:按《唐 艺文志》,为後汉史者有谢承、薛莹、司马彪、刘义庆、华峤、谢沈、袁山松七家,其前又有刘珍等《东观记》,至晔乃删取众书,为一家之作。其自视甚不薄,然颇有略取前人旧文者,注中亦著其所从出。至於论後有赞,尤自以为杰思,殆无一字虚设。自今观之,几於赘矣!
又曰:《志》三十卷,晋秘书监河内司马彪绍统撰,梁剡令平原刘昭宣乡补注。晔本书,《隋》、《唐志》皆九十七卷,今书纪、传共九十卷,盖未尝有志也。刘昭所注,乃司马彪《续汉书》之八志尔。序文固云范志今阙,乃借旧志注以补之,其与范氏纪传,自别为一书。其後纪传孤行,而志不显。至本朝乾兴初,判国子监孙始建议校勘,但去补亡借阙,而不著其为彪书也。《馆阁书目》乃直以百二十卷并称晔撰,益非是。今考章怀注所引称《续汉志》者,文与今志同,信其为彪书不疑。彪,晋宗室,高阳王睦之长子,多所注述,注《庄子》及《九州春秋》之类是也。
《朱子语录》曰:刘昭《补志》,於冠帻车服尤详,前史所无。
水心叶氏曰:前汉虽有太史令司马迁,以为百年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纟由石室金匮,自成一家,然朝廷之上,本无史官可考。班固亦不过缀辑所闻为书,赖其时天下一家,风俗稍质,流传不至甚谬。要之两书之不可尽信者,亦多矣。至後汉,始有史官东观著说,前後相承。范晔所以能述史於二百年之後,由有诸家旧书也。然东汉虽有著记,而当时风俗之质,则不如前汉,而所载多溢词,又胡广、蔡邕父子竟不能成书,故一代典章,终以放失。范晔类次齐整,用律精深,但见识有限,体致局弱,为可恨耳。其序论欲於班固之上增华积靡,缕贴绮绣,以就篇帙,而自谓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盖宋、齐以来文字,自应如此,不足怪也。
※《三国志》六十五卷
晁氏曰:晋陈寿撰。魏四纪、二十六列传,蜀十五列传,吴二十列传。宋文帝嫌其略,命裴松之补注,博采群说,分入书中,其多过本书数倍。王通数称寿书,细观之,实高简有法。如不言曹操本生,而载夏侯及渊於诸曹传中,则见嵩本夏侯氏之子也。高贵乡公书卒,而载司马昭之奏,则见公之不得其死也。他皆类此。但以魏为纪,而称汉、吴曰传,又改汉曰蜀,世颇讥其失。至於谓其衔诸葛孔明髡父,而为贬辞,求丁氏之米不获,不立仪、е传之类,亦未必然也。
陈氏曰:寿书初成时,人称其善叙事,张华尤善之。然乞米作佳传,以私憾毁诸葛亮父子,难乎免物议矣!王通谓寿有志於史,依大义而黜异端,然要为率略。松之在元嘉时承诏为之注,鸠集传记,增广异闻。大抵本书固率略,而注又繁芜,要当会通裁定,以成一家,而未有奋然以为巳任者。丰、,南丰吕南公锐意为之,题其斋曰“衮斧”,书垂成而死,遂弗传。又绍兴吴兴郑知几维心尝为之,乡里前辈多称其善,而书亦不传。近永康陈亮亦颇有意焉,仅成论赞数篇,见《集》中,而书实未尝修也。
水心叶氏曰:陈寿笔高处逼司马迁;方之班固,但少文义缘饰尔,要终胜固也。近世有谓《三国志》当更修定者,盖见注所载尚有诸书,不知寿尽取而为书矣。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馀也。後生诵读不详,轻立议论,最害事。
※《续後汉书》四十卷
庐陵贡士萧常撰。周平园序略曰:陈寿身为蜀人,徒以仕屡见黜,父又为诸葛亮所髡,於刘氏君臣,不能无憾。著《三国志》以魏为帝,而指汉为蜀,与孙氏俱谓之“主”,设心巳偏。故凡当时袷祭高祖以下昭穆制度,皆略而弗书。方且乞米於人,欲为佳传。私意如此,史笔可知矣!其死未几,习凿齿作《汉晋春秋》,起汉光武,终晋愍帝,以蜀为正,魏为篡。谓“汉亡仅一二年,则巳为晋,炎兴之名,天实命之”,是盖公论也。然五十四卷徒见於《唐艺文志》及本朝《太平御览》之目,逮仁宗时修《崇文总目》,其书巳逸。或谓世亦有之,而未之见也。幸《晋史》载所著论千三百馀言,大旨昭然。刘知几《史通》云:备王道则曹逆而刘顺。本朝欧阳修论正统而不黜魏,其宾客章望之著《明统论》非之,见於国史。近世张┉《经世纪年》,直以先主上继献帝为汉,而附魏、吴於下方,皆是物也。今庐陵贡士萧常潜心史学,谓古以班固史为《汉书》,范晔史为《後汉书》,乃起昭烈章武元年辛丑,尽少帝炎兴元年癸未,为《续後汉书》。既正其名,复择注文之善者并书之。积勤二十年,成帝纪、年表各二卷,列传十八卷,《吴载记》十一卷,《魏载记》九卷,别为音义四卷。惜乎寿疏略於前,使常不得追记英贤宪章於後,以释裴松之之遗恨也!
右正史。
●卷一百九十二 经籍考十九
○史(正史)
※《晋书》一百三十卷
晁氏曰:唐房乔等撰。贞观中,以何法盛等十八家《晋史》未善,诏乔与褚遂良、许敬宗再加撰次,乃据臧荣绪书增损之。後又命李淳风、李义府、李延寿等十三人分掌著述,敬播等四人考其类例。西晋四帝五十四年,东晋十一帝一百二年,又胡、羯、氐、羌、鲜卑割据中原,为五凉、四燕、三秦、二赵、夏、蜀十六国,共成帝纪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例出於播。《天文》、《律历》,淳风专之。乔以《宣》、《武纪》、《陆机》、《王羲之传论》,上所自为,故曰制旨,又总题“御撰”焉。按:历代之史,唯《晋》丛冗最甚,可以无讥。至於取沈约诞诬之说,采《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诡异谬妄之言,亦不可不辨。
夹氵祭郑氏曰:古者修书,出於一人之手,成於一家之学,班、马之徒是也。至唐始用众手,《晋》、《隋》二书是矣。然亦随其学术所长者而授之,未尝夺人之所能而强人之所不及。如李淳风、于志宁之徒则授之以志,如颜师古、孔颖达之徒则授之以纪传,以颜、孔博通古今,于、李明天文、地理、图籍之学。所以《晋》、《隋》二志高於古今,而《隋志》尤详明。
※《宋书》一百卷
晁氏曰:梁忱约撰。十本纪,三十志,六十列传。齐永明中,约奉诏为是书,以何承天书为本,旁采徐爰之说,颇为精详。但本志兼载魏、晋,失於限断。又王劭谓其喜造奇说,以诬前代,如琅琊王妃通小吏牛氏生中宗,孝武於路太后处寝息,时人多有异议之类是也。後梁武帝知而不以为非。嘉中,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书》舛谬亡缺,始诏馆职仇校。曾巩等以秘阁所藏多误,不足凭以是正,请诏天下藏书之家悉上异本,久之始集。治平中,巩校定《南齐》、《梁》、《陈》二书上之,刘如等上《後魏书》,王安国上《周书》。政和中始皆毕。颁之学官,民传者尚少。未几遭靖康丙午之乱,中原沦陷,此书几亡。绍兴十四年,井宪孟为四川漕,始檄诸州学官,求当日所颁本。时四川五十馀州皆不被兵,书颇有在者,然往往亡缺不全。收合补缀,独少《後魏书》计十卷,最後得宇文季蒙家本,偶有所少者。於是七史遂全,因命眉山刊行焉。
陈氏曰:本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所撰,至徐爰勒为一史。起义熙,迄大明,自永光以来,阙而不录。今新史始义熙,终明三年,独缺《到彦之传》。《馆阁书目》谓其志兼载魏、晋,失於限断,揆以班、马史体,未足为<广此>。至其所创《符瑞》一志,不经且无益,其赘甚矣。
《崇文总目》:其书虽诸志失於限断,然有博洽多闻之益。今世所传,文多舛失,参补未获。《赵伦之传》一卷,今阙,《谢灵运传》,文注讹。
水心叶氏曰:迁、固为书、志,论述前代旧章以经纬当世,而汉事自多阙略。蔡邕、胡广始有纂辑,陈寿、范晔废不复著。至沈约比次汉、魏以来,最为详悉。唐人取之,以补晋记,然後历代故实,可得而推。虽去迁、固本意已远,然古事既不能追,则所当存者,随世有无而已。但其体烦杂,非复前比,殆成会要矣。学者立乎千载之後,考见始末,当使相承如一日,若姑竞迁、固之华而不求其实,则失之远矣。
※《南齐书》五十九卷
晁氏曰:梁萧子显撰。八纪,十一志,四十列传。初,江淹已作十志,沈约又有纪,子显自表别修。然《天文》但纪灾祥,《州郡》不著户口,《祥瑞》多载图谶。表云:天文事秘,户口不知,不敢私载。
陈氏曰:子显,齐豫章王嶷之孙,本传称六十卷。
南丰曾氏序曰:子显之於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藻缋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岂非材固不可强而有邪!
※《梁书》五十六卷
晁氏曰:唐姚思廉撰。六本纪,五十列传。唐贞观三年,诏思廉同魏徵撰。思廉,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采谢吴等所记,以成此书。徵唯著《总论》而已,笔削次序,皆出思廉。思廉名简,以字行。
※《陈书》三十六卷
晁氏曰:唐姚思廉撰。六本纪,三十列传。其父察在陈尝删撰梁、陈事,未成,陈亡。隋文帝问之,察以所论载每一篇成辄上之,未讫而没。察且死,属思廉继其业。贞观中与《梁书》同时上之。其书世以罕传,多脱误。
陈氏曰:思廉采谢、顾野王等诸书,综括为二史,以卒父业。
南丰曾氏序曰:唐兴,武德五年,高祖以自魏以来二百馀岁,世统数更,史氏放逸,乃诏论次。而思廉遂受诏为《陈书》。久之,犹不就。贞观三年,遂诏论撰於秘书内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观察等之为此书,历三世,传父子,更数十岁而後乃成,盖其难如此。然及其既成,与《宋》、《魏》、《齐》、《梁》等书,世亦传之者少。故学者於其行事之迹,亦罕得而详也。而其书亦以罕传,则自秘府所藏,往往脱误。嘉六年八月,始诏校仇,使可镂板行之天下。而臣等言:《梁》、《陈》等书缺,独馆阁所藏,恐不足以定著,愿诏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使悉上之。”先皇帝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陈书》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传之学者。其疑者亦不敢损益,时各疏於篇末。其书旧无目录,列传名氏多阙谬,因别为《目录》一篇,使览者得详焉。夫陈之为陈,盖为一切之计,非有先王经纪礼义风俗之美,制治之法,可章示後世。然而,兼权尚计,明於任使,恭俭爱人,则始之所以兴;惑於邪臣,溺於嬖妾,妄患纵欲,则其终之所以亡。兴亡之端,莫非巳致者。至於有所因造,以为号令、威刑、职官、州郡之制,虽有事已浅,然亦各施於一时,皆学者之所不可考也。而当时之事,争夺诈伪,苟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为世戒;而况於坏乱之中,仓皇之际,士之安贫乐义,取舍去就不为患祸势利动其心者,亦不绝於其。若此人者,可为笃於善矣。盖古人之所思见而不可得,《风雨》之诗所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没不少概见於天下哉!则陈之史,其可废乎?盖此书成之既难,其後有久不显。及宋兴巳百年,古文遗事,靡不毕讲,而始得盛行於天下,列於学者,其传之之难又如此,岂非遭遇固自有时也哉!
※《後魏书》一百三十卷
魏收本传:收修《魏书》不甚能平,修史诸人、宗祖姻戚,多被书录,饰以美言,夙有怨言,多没其善。每云:“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初,收得杨休之助,因谢曰:“无以谢德,当为卿作佳传。”又纳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而增其善。时谓之“秽史”。
《崇文总目》:齐天保中,始诏收撰魏史。收博采诸家旧文,随条甄举,缀属後事,成一代大典。追叙魏先祖二十八帝,下终孝静,作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析之凡百三十篇,而史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後二表、一启。然收谄於齐氏,言魏室多所不平。至隋开皇中,敕魏澹更作魏史;唐李延寿作《北史》,并行於世,与收史相乱,因而卷第殊舛,今所存仅九十馀篇。
晁氏曰:北齐魏收撰。初,魏史官崔浩既诛,太和後,始有李彪、崔鸿等书。魏末,山伟、綦隽更主国书,二十馀年,事迹荡然,万不纪一。文宣时,始诏收撰次,成十二纪、十志、九十二列传上之。悉焚旧书。多谄讳不平,受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夙有怨者,多没其善;党北朝,贬江左。时人疾之,号为“秽史”。刘知几谓其生绝允嗣,死逢剖斫,皆阴慝所致。後隋文帝命颜之推等别修,唐贞观中,陈叔达亦作《五代史》,皆不传,独收书在。皇朝命刘恕等校正。
陈氏曰:始,魏初邓彦海撰《代记》十馀卷,其後崔浩兴史,为编年体,李彪始分作纪、表、志、传。收搜采遗亡,缀续後事,备一代史籍上之。时论言收著史不平,诏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前後诉者百有馀人,众口喧然,号为“秽史”。仆射杨、高德正与收皆亲,抑塞诉辞,遂不复论。今纪阙二卷,传阙二十二卷,又三卷不全,志阙《天象》二卷。收既以史招怨,齐亡之岁,竟遭发冢弃骨之祸。隋文帝命魏澹等更撰《魏书》九十二卷,今皆不传,而收书独行。《中兴书目》谓所阙《太宗纪》以澹补之,阙志以太素书补之。二书既亡,惟此纪、志独存,不知何据也。
※《後魏书纪》一卷
《崇文总目》:魏澹撰。初,高祖以魏收书褒贬失实,平绘中兴事,叙事不伦,诏澹别成魏史。澹断自道武,下迄恭帝,为十二帝纪、七十八列传,史论及例、目录一篇,合九十二篇,退东魏孝静帝称传,矫正收绘之失。收天子名则书,太子名则讳;澹讳皇帝名,书太子名。收讳太武、献文之弑,使同善终天年;澹显书之以惩逆。收书敌国皆曰死,澹书曰卒。体裁简正,帝甚善之。然世以收史为主,故澹书亡阙,今才纪一卷存。
※《後汉书 天文志》二卷
《崇文总目》:唐张太素撰《魏书》凡百篇,今悉散亡,唯此二篇存焉。
※《北齐书》五十卷
晁氏曰:唐李百药撰。本纪八,列传四十二。百药父德林,在齐尝撰著纪传。贞观初,诏分修诸史,百药因父书续成以献。诸史称帝号,百药避唐朝名讳,不书“世祖”、“世宗”之类,例既不一,议者少之。书今亡阙不完。
※《周书》五十卷
晁氏曰:唐令孤德等撰。本纪八,列传四十二。初,周有柳蚪,隋牛洪,各有撰次,率多牾。贞观中,德请撰次,乃诏与陈叔达、唐俭共成之。先是苏绰秉周政,军国词令,多准《尚书》,牛弘为史,尤务清言,德因之以成是书,故多非实录。仁宗时,出太清楼本,合史馆、秘阁本,又募天下书,而取夏竦、李巽家本,下馆阁正是其文字,其後林希、王安国上之。
陈氏曰:初,德武德中建言近代无正史,诏德及诸臣论讠巽。历年不能就,罢之。贞观二年,复诏撰定。议者以魏有收、澹二家书为已详,惟五家史当立,德与岑文本、崔仁师次周史,李百药次齐史,姚思廉次梁、陈史,魏徵次隋史,房元龄总监而修撰之。原自德发之。
※《隋书》八十五卷
晁氏曰:唐魏徵等撰。纪五,列传五十,五长孙无忌等撰志三十。初,诏颜师古、孔颖达修述,徵总其事,序、论皆徵自作。复又诏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同修《五代史志》。无忌上之,诏编第入《隋书》,人亦号“五代史志”。《天文》、《律历》、《五行》三志,淳风独作。
陈氏曰:十志高宗时始成上,总梁、陈、齐、周之事,俗号“五代志”。
夹氵祭郑氏曰:按《隋志》极有伦理,而本末兼明,可以无憾,迁、固以来皆不及也。正为班、马只事虚言,不求典故实迹,所以三代纪纲,至迁八书、固十志几於绝绪。虽其文彩洒然可喜,求其实用则无有也。观《隋志》所以该五代南、北两朝,纷然淆乱,岂易贯穿?而读其书,则了然如在目。良由当时区处各当其才。颜、孔通古今而不明天文地理之序,故只令修纪传,而以十志付之志宁、淳风辈,所以粲然具举。
※《南史》八十卷,《北史》八十卷
晁氏曰:李延寿撰。延寿父太师,尝谓宋、齐逮周、隋,分隔南北,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欲改正,拟《吴越春秋》编年,未就而卒。延寿後预修《晋》、《隋书》,因究悉旧事,更依马迁体,总序八代,北起魏尽隋,二百四十二年;南起宋尽陈,百七十年,为二史。删烦补阙,过本史远甚。今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独阙本志,而《隋书》有之,故《隋书》亦行於世。
《崇文总目》:唐高宗善其书,自为之序,序今阙。
Т斋陈氏曰:李延寿著《南》、《北史》,粗得作史之体。故《唐书》本传亦谓其删略穰辞,过本书远甚。然好述妖异兆祥谣谶,特为繁猥。
司马公曰:光少时,惟得高氏《小史》读之,自宋迄隋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虽於礻几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於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窃谓陈寿之後,惟延寿可以亚之也。
※《唐书》一百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韦述撰。初,吴兢撰《唐史》,自创业讫於开元,凡一百一十卷。述因兢旧本,更加笔削,刊去《酷吏传》,为纪、志、列传一百一十二卷。至德、乾元以後,史官于休烈又增《肃宗纪》二卷,而史官令狐亘等复於纪、志、传後随篇增缉,而不知卷帙。今书一百三十卷,其十六卷未详撰人名氏。
※《唐书》二百卷
晁氏曰:石晋宰相刘句等撰。因韦述旧史增损以成,为帝纪二十、列传一百五十。繁略不均,校之实录,多所阙漏;又是非失实,其甚至以韩愈文章为大纰缪,故仁宗时删改焉。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嘉中,曾公亮等被诏删定,欧阳修撰纪、志,宋祁撰列传。《旧书》约一百九十卷,《新书》约一百七十四卷,而其中增表。故书成上於朝,自言曰“其事则增於前,其文则省於旧”也。而议者颇谓永叔学《春秋》,每务褒贬,子京通小学,唯刻意文章,采杂说既多,往往牾,有失实之叹焉。
陈氏曰:初,庆历中诏王尧臣、张方平等别修,久而未就。至和初,乃命修为纪、志,祁为列传,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同编修。嘉五年上之。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志三、表四,故其进书上表曰:“其事则增於前,其文则省於旧。”第赏增秩训词,刘敞原文所行,最为古雅。曰:“古之为国者法後王,为其近於己,制度文物可观故也。唐有天下且三百年,明君贤臣相与经营扶持之,其盛德显功、美政善谋固已多矣。而史官非其人,记述失序,使兴败成坏之迹晦而不章,朕甚恨之。肆择廷臣,笔削《旧书》,勒成一家。具官欧阳修、宋祁,创立统纪。裁成大体,范镇等纲罗遗逸,厥协异同。凡十有七年,大典乃立。闳富精,度越诸子矣。校雠有功。朕将据古鉴今,以立时治,为朕得法,其劳不可忘也。皆增秩一等,布书於天下,使学者咸观焉。”旧例,修书止著官高一人名衔。欧公曰:“宋公於我为前辈,且於此书用力久且深,何可没也!”遂於纪、传各著之,宋公感其退逊。今按《旧书》成於五代文气卑陋之时,纪次无法,详略失中,论赞多用俪语,固不足传世。而《新书》不出一手,亦未得为全善。本纪用《春秋》法,削去诏令,虽大略,犹不失简古;至列传用字多奇涩,殆类虬户铣体,识者病之。欧公尝卧听《藩镇传序》,曰:“使笔力皆如此,亦未易及也。”然其序全用杜牧《罪言》,实无宋公一语。然则欧公殆不满於宋,名衔之著,固恶夫争名,抑亦以自表异邪?温公《通鉴》多据旧史,而唐庚子西直谓《新唐书》“敢乱道而不好”,虽过甚,亦不为亡谓也。刘元城亦谓“事增文省,正《新书》之失处”云。
《宋氏笔记》曰:文有属对平侧用事者,供公家一时宣读施行似快便,然不可施於史传。余修《唐书》,未能得唐人一诏一令可载於传者,惟拾对偶之文近高古者,乃可著於篇。大抵史近古,对偶非宜。今以对偶之文人史策,如黛粉饰壮士,笙匏佐鼓声,非所宜云。
《高氏纬略》曰:仁宗诏重修《唐书》,十年而欧阳公至,分撰帝纪、表、志,七年书成。韩魏公素不悦宋景文公,以所上列传文采太过,又一书出两手,诏欧公看详,改归一体。公受命,叹曰:“宋公於我前辈人,所见不同,讵能尽如己意?”竟不易一字。又故事,修书进御,惟书署官崇者。是时宋公守郑州,欧公位在上,公曰:“宋公於此日久功深,吾可掩其长哉!”遂各列其姓名。宋公闻之曰:“自昔文人相凌掩,斯善古未有也!”然宋公曾自撰纪、表、志,今其家犹有此本,世人固未尝见之耳。
平园周氏曰:景文之於唐史,删烦为简,变今以古,用功既至,尤宜不苟也。如《吴竞》一传,具藁不知其几。
※《五代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监修。
※《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实,重加修定,藏於家。永叔没後,朝廷闻之,取以付国子监刊行。《国史》称其可继班固、刘向,人不以为过,特恨其《晋出帝论》,以为因濮园议而发云。
陈氏曰:欧阳子之说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法;余为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发论必以“鸣呼”,曰:“此乱世之书也。”诸臣止事一朝曰“某臣传”,其更事历代者曰“杂传”,尤足以为世训。然不为韩瞠眼立传,识者有以见作史之难。按韩通之死,太祖犹未践极也,其当在《周臣传》明矣。
李方叔《师友谈记》:欧阳公《五代史》最得《春秋》之法。盖文忠公学《春秋》於胡瑗、孙复,故褒贬谨严,虽司马子长无以复加。不幸五十二年之,皆戎狄乱华,君臣之际无赫赫可道之功业也。
※《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国史。纪十卷,志六十卷,列传八十卷,吕夷简等撰。初,景德中,诏王旦、先文元、杨亿等九人撰太祖、太宗两朝史。至天圣五年,诏夷简、宋绶、刘筠、陈尧佐、王居正、李淑、黄鉴、谢绛、冯元加入真宗朝史、王曾监修。曾罢,夷简代。八年书成,计七百馀传。比之《三朝实录》,增者太半,事文赡,褒贬得,宜百世之所考信云。
※《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仁宗、英宗两朝国史也,王等撰。元丰五年六月奏御,监修王,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赵彦若、曾肇,赐银绢有差;苏颂、黄履、林希、蔡卞、刘奉世以他职罢去,吴充、宋敏求前死,皆有锡赉。纪五卷、志四十五卷,比之《实录》,事迹颇多。但非寇准而是丁谓,之神宗诏旨。
※《四朝国史》二百五十卷
陈氏曰:绍兴二十八年,置修国史院,修《三朝正史》。三十一年,提举陈康伯奏纪成,乞选日进呈。至乾道二年闰九月,始与《太上圣政》同上。淳熙五年,同修史李焘言修《四朝正史》开院巳十七年,乞责以近限。七年十月,修史王希吕奏志成,十二月进呈。至十三年,修史洪迈奏;昨得旨,限十年内修成列传,今已书。十一月,与《会要》同进。盖首尾三十年,所历史官不知其几矣。
《中兴艺文志》:绍兴末,始修神、哲、徽《三朝正史》,越三年纪成,乾德初进。时洪迈巳出,李焘未入馆,史官迁易无常,莫知谁笔。後又进《钦宗本纪》,诏通为《四朝国史》。乃修诸志,未进而焘去国。淳熙初志成,焘之力为多。召修列传,垂成而焘卒,上命洪迈专典之。初,迈以孙觌熟宣靖事,乃奏令撰蔡京、王黼、童贯、蔡攸、梁师成、谭稹、朱π、种师道、何、刘延庆、聂昌、谭世等列传。觌颇徇爱憎,迈多采之。迈又奏四朝诸臣有虽显贵而无事迹可书者,用迁、固史刘舍、薛泽、许昌例,不为立传。逾年,书成,为列传八百七十。迈又尝欲合九朝三史为一书,而不及成。
容斋洪氏《随笔》曰:本朝国史凡三书,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仁宗、英宗曰《两朝》,神宗、哲宗、徽宗、钦宗曰《四朝》,各自记事。至於诸志,若《天文》、《地理》、《五行》之类,不免烦衤复。元丰中,《三朝》已就,《两朝》且成,神宗专以付曾巩,使合之。巩奏言:“五朝旧史皆累世公卿、道德文学、朝廷宗工所共准裁,既巳勒成大典,岂宜辄议损益?”诏不许。始谋纂成,会以忧去,不克成。其後神、哲各自为一史,绍兴初,以其是非褒贬皆失实,废而不用。淳熙乙巳,迈承乏修史,丙午之冬,成书进御。遂请合九朝为一,寿皇即以见属。尝奏云:“臣所为区区有请者,盖以二百年典章文物之盛,分见三书,仓卒讨究,不相贯属。及累代臣僚,名声相继,当如前史以子系父之体,类聚归一。若夫制作之事,则巳经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贬,皆有所据依,不容妄加笔削。乞以此奏下之史院,俾後来史官知所以编缵之意,无或辄将成书擅行删改。”上曰:“如有未稳处,改削无害。”迈既奉诏开院,亦修成三十馀卷矣,而有永思攒宫之役,才归即去国,尤袤以《高宗皇帝实录》为辞,请权罢史院,於是遂已。祥符中,王旦亦曾修撰《两朝史》,今不传。
●卷一百九十三 经籍考二十
○史编年
※《汉纪》三十卷
晁氏曰:汉荀悦撰。班固作《汉书》,起高祖,终孝平王莽之诛,十二世、二百四十二年,为纪、表、志、传,凡八十馀万言。献帝以其文繁,诏悦举要撮总,通比其事,列系年月,为纪三十篇,凡八万三千四百三十二字。辞约事该,时称嘉史。
陈氏曰:献帝诏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其自序曰:立典有五志焉,曰达道义、章法式、通古今、著功勋、表质能。
巽岩李氏曰:某家有写本一,印本一,写本不记其时,而印本乃天圣益州市所摹刻者。大抵皆差误,而印本尤甚,衍文助语乱布错置,往往不可句读,或又增以子注音切,并非所当有。而近岁江、浙印本,号为曾经校仇,其实与天圣市刻相似,用班固《书》窜改悦语,而又非固《书》本文。按悦为此《纪》,固不出班《书》,然亦时有所删润,而谏大夫王仁、侍中王闳谏疏,班《书》皆无之,不知悦何从得此也。如《张骞传赞》以“所有放哉”为“有所放焉”之类,颜师古亦尝辨其误,又不知悦何以云也。司马光编集《资治通鉴》,书太上皇崩葬及五凤郊泰之月,皆舍班而从荀。盖以悦修《纪》时,固《书》犹未讹舛,而“君兰”、“君简”、“端”、“瑞”、“兴”“誉”、“宽”“竟”等字犹两存之,疑以传疑,先儒盖慎之也。由此观之,古书虽残缺不伦,非证验明白,要未可妄下雌黄尔。然乡所谓子注音切,可削去不疑,而演文助语,亦当参考班《书》句读,略加是正。其他差误,尚或有之,固不敢以胸臆定也。昔人谓校误书犹风庭扫叶,随扫随有,讵不信邪?自司马迁创改《春秋》记事之体为本纪、世家、表、志、列传,而班固因之,至悦始能复古,学者甚重其书,袁宏、干宝以下皆祖述焉。事日月年之相系,在史家固良法也,而传录岁久,卒未得其真,可为太息者矣!
※《後汉纪》三十卷
晁氏曰:袁宏彦伯撰。宏在晋末为一时文宗,以东京史籍不伦,谢承、司马彪之徒错谬同异,无所取正,唯张纟番《纪》差详,因参摭记传以损益之,比诸家号为精密。
陈氏曰:宏以《後汉书》烦秽杂乱,撰集为此记。
※《晋春秋略》二十卷
陈氏曰:唐秘书省正字杜延业撰。自王隐而下诸书及诸僭伪传记,皆所详究,而以萧方等《三十国春秋》删缉为此书。《馆阁书目》作杜光业。按《唐志》亦曰延业。考新、旧史,他无所见,未详何时人。
※《元经薛氏》传十五卷
晁氏曰:隋王通撰,唐薛收传,皇朝阮逸学。起晋惠帝太熙元年,终於陈亡。子从兄子逸仕安康,尝得其本,归而示四父,四父读至“帝问蛙鸣”,哂其陋曰:“六籍奴婢之言不为过。”按《崇文》无其目,疑逸依为之。
陈氏曰:称王通撰。薛收传,阮逸补并注。按河汾王氏诸书,自《中说》之外,皆《唐 艺文志》所无。其传出阮逸,或云皆逸伪作也。今考唐神尧讳渊,其祖景皇讳虎,故《晋书》戴渊、石虎皆以字行。薛收,唐人,於传称戴若思、石季龙,宜也。《元经》作於隋世太兴四年,亦书曰“若思”何哉?意逸之心劳日拙,自不能掩邪。此书始得於莆田,才三卷,止晋成帝。後从石林叶氏得全本录成之。
※《唐历》四十卷
晁氏曰:唐柳芳撰。初,肃宗诏芳缀缉吴竞书,其叙天宝後事不伦。上元中,芳谪黔中,会高力士同贬,因从力士质开元、天宝及禁中事,识其本末。时旧史送官,不可追刊,乃推衍义类,仿编年法作此书。起隋义宁元年,迄大历十三年。芳善叙事,或讥其不立褒贬义例,而详於制度,然景迂生亟称之,以为《通鉴》多取焉。
巽岩李氏曰:肃宗诏芳与韦述同修吴竞所撰国史,述先死,芳独奏编。兴武德,讫乾元。而先天以来芳所笔削多失其当,史官病之,芳亦自悔。及上元中,坐事徙黔中,与高力士会贬所,因从力士质开元、天宝及禁中事,具识本末。念国史已送官,不可追改,乃用编年法,别为此书,意欲以晚盖者也。本朝欧阳修、宋祁修《唐》纪志及传,司马公修《资治通鉴》,掇取四十卷中事几尽。然异闻嘉话,尚多遗弃,芳本书盖不可少。祁传指芳《历》不立褒贬义例,被诸儒讪讥,然祁所赞房、杜、姚、宋等语,则皆因芳之旧云。按刘恕谓芳始为此书,未成而先传,故世多异本。今此篇首注:“起隋义宁元年,讫建中三年,凡百八十五年。”而所载乃绝於大历十四年。《资治通鉴》往往以《唐历》辨证牾,见於《考异》者,无虑百十馀,而此皆无之,其脱亡又不止此也。疑此即恕所谓未成而先传者,或後人抄略芳书,故不得其全,倘遂零落至此,亦可惜也。今以唐诸书参校谬误,颇加是正,其文或不可知并事应有而无者,皆列卷末,更俟考求。
※《续唐历》二十二篇
陈氏曰:唐监修国史崔龟从元吉撰。起大历十三年春,尽元和十五年,以续柳芳之书也。《艺文志》载韦澳、蒋偕、李荀、张彦远、崔等撰,实大中时。
※《大唐统纪》四十卷
陈氏曰:唐江南西道观察判官陈岳撰。用荀、袁体,起武德,尽长庆,为一百卷。今止武后如意,非全书也。
※《唐纪》四十卷
巽岩李氏曰:故参知政事陈彭年撰。彭年在真宗时以博学称,凡朝廷大制作、大议论多出其手。彭年所撰《唐纪》,盖用编年法,次刘明远《新书》,最号疏略,故三百年治乱善恶之迹,彭年亦多所脱遗。失後欧阳修、宋祁别修纪、志、表、传,及司马光编集《资治通鉴》行於世,则彭年此《纪》宜无足观。然彭年之用意亦勤矣,犹可与袁、干、裴、元等备一家言,而荀悦所谓参得失、广视听者,要不可废也。第二卷武德三年阙十月以後事,四年阙四月以前事,京、蜀二本一同,采刘氏《新书》补足之,乃可读。疑不敢增入,姑列於後云。
※《河洛行年记》十卷
晁氏曰:唐刘仁轨撰。记唐初李密、王世充事。起大业十三年二月,迄武德四年七月秦王擒窦建德。第九卷述大业都城。第十卷载宫馆园囿,且云炀帝还都之诏称务从节俭,观其宫室穷极绮丽云。
陈氏曰:《唐志》作二十卷。
※《五运录》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曹圭撰。起三皇,讫隋。年世之略。
※《通历》十卷
晁氏曰:唐马总撰。纂太古十七氏、中古五帝三王,及删取秦、汉、三国、晋、十六国、宋、齐、梁、陈、元魏、北齐、後周、隋世纪兴灭,粗述其君贤否,取虞世南《略论》分系於末,以见义焉。
陈氏曰:书本十卷,止於隋代。今书直至五代,增五卷者,後人所续也。
※《续通历》十卷
晁氏曰:荆南孙光宪撰。辑唐洎五代事,以续为总《历》,参以黄巢、李茂贞、刘守光、阿保机、吴、唐、闽、广、胡、越、两蜀事迹。太祖诏毁其书,以所纪多非实也。
※《帝王镜略》一卷
晁氏曰:唐刘轲撰。自开辟迄唐初帝王世次,缀为四言,以训童蒙。伪蜀冯鉴续之,至唐末。
陈氏曰:《唐志》及《馆阁书目》有刘轲《帝王历歌》一卷,疑即此书也。
※《唐年补录》六十五卷
陈氏曰:後晋起居郎、史馆修撰钜鹿贾纬撰。以武宗後无实录,故为此书。终唐末,其实补实录之阙也。唯论次多阙误,而事迹粗存,亦有补於史氏。
※《五代通录》六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五代实录》计三百六十卷,质删其烦文,摭其妄言,以成是书。自乾化壬申至梁亡十二年,简牍散亡,亦采当时制敕碑碣以补其阙。
※《运历图》六卷
晁氏曰:皇朝龚颖撰。起於秦昭王灭周之岁乙巳,止於国朝雍熙丁亥,以历代兴亡大事附见於下。四年献於朝,优诏奖之。欧阳公尝据之考正《集古目录》,称其精博。按《晋史》,张轨世袭凉州,但称愍帝建兴年号,其唯张祚篡窃,改建兴四十二年为和平元年,始奉穆帝升平之朔,始末不闻有改元事。唯颖书载张改元曰“永安”,张茂改元曰“永元”,张重华曰“永乐”、曰“和平”,张元龙曰“太始”,张天锡曰“太清”,张大豫曰“凤凰”,不知颖何所据而言然。或云出崔鸿《十六国春秋》,鸿书久不传於世,莫得而考焉。
※《纪年通谱》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宋庠字公序撰。自汉文帝後元戊寅,止周恭帝显德庚申,为九篇,以本朝建隆之元至庆历辛巳为一篇,皆曰“统元”,以甲子贯之。有五号,曰正、闰、伪、贼、蛮夷。以王莽十九年系孺子更始,以接建武;东魏十七年附西魏;豫王六年、天后十五年系中宗,绪神龙;朱梁十六年通济阴天,续同光;捃晋恭帝禅宋之岁,对魏明元泰常五年。尊北降南,始主正朔,乃《通谱》之断意也。别二篇举字为类,各以部分,曰“类元”。庆历中上之,优诏褒焉。公武按:《三国志》魏景初元年丁巳,当蜀建兴十五年,次年戊午,蜀改元延熙,讫二十年岁次丁丑,明年改元景耀。今《通谱》载蜀建兴之号止於丙辰,凡十四年,延熙改元在丁巳,且复增至二十一年,岂别有所据邪?欧阳公《集古目录》以东魏《造石像记》证《通谱》武定七年非戊辰。盖自元象以後,递差一岁。公序闻之,以为宜易,遂著其事於《谱》意。者编简浩博,时有舛误也。
陈氏曰:其书曰正、曰闰、曰伪、曰贼、曰蛮夷,以正为主而附列其左,号“统元”,为十卷。其二卷曰“类元”,因文之同,各以汇别。
※《编年通载》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张衡撰。衡观四部书至古今纂辑运历书十馀家,皆浅陋揎酿,无足纟由绎,乃编历代年号,贯以甲子,始於帝尧,讫於国朝治平丁未。质之经史,资以传记百家之书,圣贤勋德、奸雄篡窃及蛮夷盗贼,凡系於存亡纲纪之大者,无不详录。三千四百年。且刊正谬误,如《史记》载舜年,《虞书》不同;《汉纪》载魏受汉禅,与《魏志》、《受禅坛碑》各异之类。熙宁七年表献之。
陈氏曰:其族父粢质夫为之序。衡,嘉二年进士第一人,仕至集贤大学士。
※稽古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编。起自三皇,止皇朝英宗治平末。至周共和庚申始为编年。
陈氏曰:其表云:“由三晋开国,迄於显德之末造,臣既具之於《历年图》;自六合为宋,接於熙宁之元,臣又著之於《百官表》。乃威烈丁丑而上,伏羲书契以来,悉从论纂,皆有依凭。”盖元初所上也。此书始刻於越,其後载刻於潭。越本《历年图》谱论聚见第十六卷,盖因图之旧也;潭本诸论各系於国亡之时,故第十六卷惟存总论。
《朱子语录》曰:《稽古录》一书,可备讲筵官僚进读,小儿读《六经》了,令读之亦好。末後一表,其言如蓍龟,一一皆验。又曰:温公之言桑麻粟。且如《稽古录》,极好看。常思量教太子、诸王,恐《通鉴》难看,且看一部《稽古录》,有不备者,当以《通鉴》补之。温公作此书,想在忙里做成,元无义例。
※《编年纪事》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因司马温公所撰编次。
※《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目录》三十卷,《考异》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治平中,司马光奉诏编集历代君臣事迹,许自辟官属,借以馆阁书籍,在外听以书局自随,至元丰七年,凡十七年始奏御。上起战国,下终五代,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又略举事目,年经国纬,以备检阅,别为《目录》;参考异同,俾归一途,别为《考异》,各一编。公自谓精力尽於此书。神宗赐名《资治通鉴》,御制序以冠其首,且以为贤於荀悦云。公武心好是书,学之有年矣,见其大抵不采俊伟卓异之事,如屈原怀沙自沈、四皓羽翼储君、严光足加常腹、姚崇十事开说之类,皆削去不录,然後知公忠信有馀,盖陋子长之爱奇也。
陈氏曰:初,光尝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八卷以进。英宗悦之,遂命论次历代君臣事迹,起周威烈王,讫於五代。《目录》仿《史记年表》,年经国纬,用刘羲叟《长历》气朔,而撮新书精要,散於其中。《考异》参诸家异同,正其谬误而归於一。
公子康公休告其友晁说之曰:此书成,盖得人焉。《史记》、《前》、《後汉》则《刘贡父》,《三国》历九朝而《隋》则刘道原,《唐》迄《五代》则范纯甫。其在正史外,楚汉事则司马彪、荀悦、袁宏,南北方等三崔鸿《十六国春秋》、萧十等《三十国春秋》、李延寿《南北史》,《太清记》亦足采,《建康实录》以下无议焉。柳芳《唐历》最可喜,唐以来裨官野史,暨百家谱录、正集、别集、墓志、碑碣、行状、别传,亦不敢忽也。苟不先读正史,则《资治通鉴》果何有邪?
武夷胡氏曰:昔闻赠谏大夫陈公言,因读《资治通鉴》,然後知司马文正公之有相业也。余自志学以来,涉猎史篇,文词汗漫,莫知统纪,徒费精神而无所得。及读此书,编年纪事,先後有伦。凡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若登乎乔岳,天宇澄清,周顾四方,悉来献状。虽调元宰物、辅相弥论之业,未能窥测,亦信其为典刑之总会矣。
致堂胡氏曰:司马公六任冗官,皆以书局自随,岁月既久,又数应诏上书,论新法之害。小人欲中伤之,而光行义,无可訾者,乃倡为浮言,谓书之所以久不成,缘书局之人利尚方笔墨、绢帛及御府果饵、金钱之赐耳。既而承受中贵人阴行检校,乃知初虽有此旨,而未尝请也。光於是严课程,省人事,促修成书。其表有云:“日力不足,继之以夜。简牍盈积,浩如渊海,其牾,不敢自保。”今读其书,盖自唐及五代,采取微冗,日月或差,良有由也。光以议论不合,辞执政而不居,舍大藩而不为,甘就冗散,编集旧史,尽愿忠之志。而忄佥险细夫,顾谓眷恋匪颁之入。孟子曰:“如使予欲富,何为辞十万而受万乎?”小人以巳臆度君子,类皆如是。夫编集旧史,欲人君、学者便於观览,其功不细矣,以久之故,尚有才口,又况矫世拂俗,兴复先王之治哉!呜呼,悲夫!
高氏《纬略》曰:公与宋次道书曰:“某自到洛以来,专以修《资治通鉴》为事,於今八年,仅了得晋、宋、齐、梁、陈、隋六代以来奏御。唐文字尤多,范梦得将诸书依年月编次为草卷,每四丈截为一卷,自课三日删一卷,有事故妨废则追补。自前秋始删,到今已二百馀卷,至大历末年耳。向後卷数又须倍此,共计不减六七百卷,更须三年,方可粗成编,又须细删,所存不过数十卷而已。”其费工如此。温公居洛十五年,故能成此书。今学者观《通鉴》,往往以为编年之法,然则一事用三四处出处纂成,是其为功大矣。不观正史精熟,未易决《通鉴》之功绩也。《通鉴》采正史之外,其用杂史诸书凡二百二十二家。
容斋洪氏《随笔》曰:司马公修《资治通鉴》,辟范梦得为官属,尝以手帖论缵述之要,大抵欲如《左传》叙事之体。又云:“凡年号皆以後来者为定。如武德元年,则从正月,便为唐高祖,更不称隋义宁二年;梁开平元年正月,便不称唐天四年。”故此书用以为法。然究其所穷,颇有窒而不通之处。公意正以《春秋》定公为例,於未即位,即书正月为其元年,然昭公以去年十二月薨,则次年之事,不得复系於昭,故定虽未立,自当追书。然经文至简,不过一二十字,一览可以了解。若《通鉴》则不侔,隋炀帝大业十三年,便以为恭皇帝上,直至下卷之末,恭帝立,始改义宁;後一卷则为唐高祖。盖凡涉历三卷,而炀帝固存,方书其在江都时事。明皇後卷之首,标为肃宗至德元载,至一卷之半,方书太子即位。代宗下卷云“上方励精求治,不次用人”,乃是德宗也。庄宗同光四年便系於天成,以为明宗;而卷内书命李嗣源讨邺,至次卷首,庄宗方殂。潞王清泰三年,便标为晋高祖,而卷内书石敬瑭反,至卷末始为晋天福。凡此之类,殊费分说。此外,如晋、宋诸胡僭国所封建王公,及除拜卿相,纤悉必书,有至二百字者。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连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观、镇远将军平舒侯燕凤、平昌宣王和其奴卒,皆无关於社稷治乱。而周勃薨,乃不书。及书汉章帝行幸长安,进幸槐里、岐山,又幸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十二月丁亥还宫;又乙未幸东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关,夏四月乙卯还宫。又书魏主七月戊子如鱼池,登青冈原,甲午还宫;八月己亥如弥泽,甲寅登牛头山,甲子还宫。如此行役,无岁无之,皆可省也。
巽岩李氏曰:左邱明传《春秋》,自隐至成八公,凡百五十年,为十三卷;自襄至哀四公,凡百五年,为十七卷。年近则事详,远则略,理势固然,无足怪者。温公与范太史议修《唐纪》,初约为八十卷,此帖云已及百卷,既而卒为八十卷,删削之功盛矣。卷数细事,前辈相与平章犹严若此,则其他肯轻下笔哉?吁,可敬畏也!然今以《唐纪》视《汉纪》,其纸叶盖多八九,视《周纪》滋益多,於斯文奚累焉!而或者弗察,强以繁省论文,晋张辅遽谓孟坚不及子长。孟坚不及子长固也,岂在文之繁省乎?此儿童之见耳!
先公曰:张新叟言洛阳有《资治通鉴》草藁,盈两屋。黄鲁直阅数百卷,讫无一字草书(见李巽岩集),此温公所谓平生精力尽於此书也。如人之不能读何!公尝谓:“吾此书惟王胜之尝读一遍,馀人不能数卷,已倦睡矣!”公此书历英宗、神宗二世,凡十九年而书成。
※《通鉴举要历》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通鉴》奏御之明日,辅臣亟请观焉,神宗出而示之,每编始末识以“睿思殿”宝章,盖尊宠其书如此。公尚患本书浩大,故著此。
陈氏曰:公患本书浩大难领略,而目录无首尾,晚著是书,以绝二累。其藁在姚说之以道家,绍兴初,谢克家任伯得而上之。
※《累代历年》二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即所谓《历年图》也,治平初所进。自威烈王至显德,本为图五卷,历代皆有论。今本陈辉晦叔刻於章贡,以便观览,自汉高帝始。
温公《记历年图後》曰:光顷岁读史,患其文繁事广,不能得其纲要,又诸国分列,岁时先後参差不齐,乃止采共和以来,下讫五代,略记国家兴衰大迹,集为五图。每图为五重,每重为六十行,每行纪年之事,其年取一国为主,而以朱书他国元年缀於其下。盖欲指其元年,以推二、三、四、五,则从可知矣。凡一千八百年,命曰《历年图》。其书杂乱无法,聊以私便於讨论,不敢布於他人也。不意赵君摹刻於版,传之蜀人,梁山令孟君得其一通以相示。始光率意为此书,苟天下非一统,则漫以一国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闰。而赵君乃易其名曰“帝统”,非光志也。赵君颇有所增损,仍变其卷帙,又传写多脱误。今此浅陋之书既不可掩,因刊正,使复其旧而归之。
※《资治通鉴外纪》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恕撰。司马公作《通鉴》,始於周威烈王命韩、魏、赵为诸侯,下讫五代。恕尝语光:“曷不起上古或尧、舜?”光答以事包《春秋》,不可。又以经不可读,不敢始於获麟。恕意谓阙漏,因撰此书。起三皇、五帝,止周共和,载其世次而已;起共和庚申,至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为一编,号曰《外纪》,犹《国语》称《春秋外传》也。
陈氏曰:司马公修《通鉴》,辟恕为属。恕尝谓《史记》不及包牺、神农,今历代书不及威烈之前,欲为《前纪》,而本朝为《後纪》,将俟书成请於公。会病废绝意,後乃改《前纪》为《外纪》云。《通鉴》书成,恕已亡,范淳父奏恕於此书用力最多,援黄鉴、梅尧臣例,官其子,且以书赐其家。道原父涣凝之,家庐山,欧公所为赋《庐山高》者也。
※《疑年谱》一卷,《年略谱》一卷(杂年号附)
陈氏曰:刘恕撰。谓《春秋》起周平、鲁隐,《史记》本纪自轩辕,列传首伯夷,年表起共和,共和至鲁隐,其七十一年,即与《春秋》相接矣。先儒叙包羲、女娲,下逮三代享国之岁,众说不同。惧後人以疑事为信书,穿凿滋甚,故周厉王以前三千五百一十九年为《疑年谱》,而共和以下至元壬申一千九百一十八年为《年略谱》。大略不取正闰之说,而从实纪之。四夷及寇贼僭纪名号,附之於末。
※《宝历歌》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以开辟太古,迄於周世宗,正统帝王世次谥号,成七言韵语一通。
※《历代纪元》赋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备撰次汉至五代正统年号,为赋一首;又别为《宋颂》四章。
※《通鉴节文》六十卷
晁氏曰:题云温公自抄纂《通鉴》之要,然实非也。
※《绍运图》一卷
陈氏曰:诸葛深通甫撰。元中人,亦未详爵里,其书颇行於世俗。
※《历代帝王年运诠要》十卷
陈氏曰:左朝请大夫朱绘撰。绍兴五年序,未详何所人。
※《历代纪年》十卷
陈氏曰:济北晁公迈伯咎撰。咏之之子也,尝为提举常平使者。其自为序,当绍兴七年。
※《皇王大纪》八十卷
陈氏曰:胡宏仁仲撰。述三王五代至周赧王。前二卷自盘古至帝喾,年不可考信,姑载其事而已。自尧以後,用《皇极经世》历,起甲辰,始著年纪。博采经传,时有论说,自成一家之言。然或取庄周寓言以为实,及叙邃古之初,终於无徵不信云尔。
※《经世纪年》二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钦夫撰。用《皇极经世》谱编,有所发明则著之。其言邵氏以数推知去外丙、仲壬之年,乃合於《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之说。今按孔氏《正义》,正谓班固不见古文,谬从《史记》。而张衡《通载》乃云以纪年推之,外丙、仲壬合於岁次,《尚书》残阙,而《正义》之说误。盖三代而上,帝王历年远而难考,类如此,刘道原所谓疑年者也。
南轩张氏自序曰:太史迁作《十二国世表》,始纪甲子,起於成周共和庚申之岁,庚申而上,则莫纪焉。历世寝远,其事杂见於诸书,靡折衷,则亦传疑而已。本朝嘉中,康节邵先生雍出於河南,穷往知来,精极於数,作《皇极经世书》,上稽唐尧受命甲辰之元,为编年谱。如云外丙、仲壬之纪,康节以数知之,乃合於《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之说。成汤之後,盖实传孙,孟子所说,特以太丁未立而卒,方是时,外丙生二年,仲壬生四年耳。又正武王伐商之年,盖武王嗣位十一年矣。故《书序》称十有一年而复称十有三年者,字之误也。是类皆自史迁以来传习之谬,一旦使学者晓然得其真,万世不可改者也。某不自揆,辄因先生之历,考自尧甲辰,至皇上乾道改元之岁,凡三千五百二十有二年,列为六图,命之曰《经世纪年》,以便观览。有鄙见,则因而明之。其大节目有六。如孟子谓尧、舜三年之丧毕,舜、禹避尧、舜之子而天下归之,然後践天子位,此乃见帝王奉天命之大旨,其可ウ而弗彰?故於甲申书服尧之丧,乙酉书践位之实,丙戌书元载格於文祖。自乙酉至丁巳,是践位三十有三载也,则书荐禹於天,与《尚书》命禹之辞合。自丁巳至癸酉,是荐禹十有七年也,与孟子之说合。於禹受命之际,书法亦然。然而《书》称舜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则是史官自尧崩之明年通数之耳。夏后相二十有八载,寒浞弑相,明年少康始生於有仍氏,凡四十年而後祀夏配天,不失旧物。寒浞岂可使有夏之统,故缺此四十载不书,独书少康出处,而纪元载於复国之岁,以见少康四十年经营,宗祀绝而复续,足以为万代中兴之冠冕(今按:张氏此序成於乾道,所谓四十年经营中兴者,盖以少康之所历如此其久,以讽时也,然而事情不同)。於新莽之篡缺其年,亦足以表光武之中兴也。汉吕太后称制,既不得系年,而所立他人子名为少帝者,又安得承统?故复缺此数年,独书曰“吕太后临朝称制”,亦范太史祖禹系嗣圣纪年之意也。汉献之末,曹丕虽称帝,而昭烈以正义立於蜀,不改汉号,则汉统乌得为绝?故献帝之後,即系昭烈年号,书曰“蜀汉”,逮後主亡国,而始系魏。凡此皆节目之大者,妄意明微扶正,不自知其愚也。其他如夏以上称载,商称祀,周始称年,皆考之《书》可见。而《周书》、《洪范》独称祀者,是武王不欲臣箕子,尚存商立箕子之志也。由魏以降,南北分裂,如元魏、北齐、後周,皆夷狄也,故统独系於江南。五代迭揉,则都中原者,不得不系之。
先公曰:愚按张氏本《皇极经世书》作《经世纪年图》,愚之所述,盖亦本此。然尝疑尧之前,标甲子者六,而不载世代与事迹。意者黄帝命大挠作甲子,则甲子纪年自黄帝始,以前无有甲子,则亦不可得而书也。
※《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袁枢机仲撰。枢自太学官分教严陵为此书,杨诚斋为之序。
朱子曰:古史之体,其可见者,《春秋》而已。《春秋》编年通纪,以见事之先後。《书》则每事别记,以具事之首尾。意者当时史官既以编年纪事,至於事之大者,则又采合而别记之。若二典所纪,上下百有馀年,而《武成》、《金》诸篇,其所纪载,或经数月,或历数年,其岂无异事?盖必巳具於编年之,史而今不复见矣。故左氏於《春秋》,既依经以作传,复为《国语》二十馀篇。国别事殊,或越数十年而遂其意,盖亦近《书》体以相错综云尔。然自汉以来,为史者一用太史公纪传之法,此意固不复讲。至司马温公受诏纂述《资治通鉴》,然後二千三百六十二年之事,编年系日,如指诸掌。虽托始於三晋之後,而追本其原,始於智伯,上系左氏之卒章,实相授受。伟哉,书乎!自汉以来,未始有也。然一事之首尾,或散出於数十百年之,不相缀属,读者病之。今建安袁机仲乃以暇日作为此书,以便学者。其部居门目、始终离合之,又皆曲有微意,於错综温公之书,其亦《国语》之流矣。
※《通鉴纲目》五十九卷
陈氏曰:侍讲新安朱熹元晦撰。始,司马公《通鉴》有《目录》、《举要》。其後,胡给事安国康侯又为《举要补遗》。宋晦翁因别为义例著此书,自为之序,乾道壬辰也。大书者为纲,分注者为目,纲如经,目如传。此书尝刊於温陵,别其纲,谓之《提要》,今板在监中。庐陵所刊,则纲目并列,不复别也。
朱子自序曰:温公《通鉴》既成,又撮其精要之语,别为《目录》三十卷,并上之。晚病本书太详,《目录》太简,更著《举要历》八十卷,以厥中。绍兴中,胡文定公因公遗藁,修成《举要历补遗》若干卷,则其文愈约,而事愈备矣。今辄与同志,因两公四书,别为义例,增损隐括,以就此篇。盖表岁以首年,而因年以著统,大书以提要,而分注以备言,使夫岁月之久近,国统之离合,辞事之详略,议论之同异,通贯晓析,如指诸掌,名曰《资治通鉴纲目》云。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自昔注书,首尾多不相照,虽《资治通鉴》亦或未免此病,大抵编集非出一手故也。姑以一事论之,汉景帝四年、中四年皆以冬十月日食,今《通鉴》并书於夏、秋之後,盖编缉者自本志中摘出,而不思汉初以十月为岁首,故误系之岁末耳。近岁吕伯恭最为知古,陈君举最为知今。伯恭亲作《大事记》,君举亲作《建隆编》,世号精密。余尝考之,皆不免差误,亦随事辨之矣。朱文公《通鉴纲目》条贯至善,今草本行於世者,於唐肃宗朝直脱二年之事,亦由门人缀辑,前後不相顾也;又自唐武德八年以後至於天之季,甲子并差。考求其故,盖《通鉴》以岁名书之,而文公门人大抵多忽史学,不熟岁名,故有此误。余因诸生有问,亦为正之矣。然则该贯古今,亦非可薄之事,但不至於丧志可也。
※《国纪》五十八卷
陈氏曰:吏部侍郎睢阳徐度敦立撰。丞相处仁择之之子也。其书详略颇得中,而不大行於,世鄞学有魏邸旧书传得之。
※《续通鉴长编》一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眉山李焘仁父撰。《长编》云者,司马公之为《通鉴》也,先命其属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然後删之以成书。唐长编六百卷,今《通鉴》惟八十卷耳。焘所上表,自言未可谓之“通鉴”,止可谓之“长编”。故其书虽繁芜而不嫌也。其卷数虽如此,而册数至馀三百,盖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馀。
※《续通鉴长编举要》六十八卷
陈氏曰:李焘撰,大略皆温公旧规也。
巽岩李氏进《长编》奏状:隆兴元年,知荣州李焘奏:“臣尝尽力史学,於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学士大夫各省所传,不考诸实录、正史,纷错难信。如建隆、开宝之禅授,涪陵、岐魏之迁殁,景德、庆历之盟誓,曩宵、谅祚之叛服,嘉之立子,治平之复辟,熙宁之更新,元之图旧,此最大事,家自为说。臣辄发愤讨论,使众说咸会於一,敢先具建隆迄开宝十有七年,为十有七卷上进。”
乾道四年,礼部郎官李焘上言:臣准朝旨,取臣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投进。今先次写到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闰三月,五朝事迹,共一百八卷投进。治平以後,文字增多,容臣更加整齐,节次投进。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寮采摭异闻,以年月日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唐三百年,范祖禹实掌之。光谓祖禹:长编宁失於繁,无失於略。今《唐纪》取祖禹之六百卷删为八十卷是也。臣今所纂集,义例悉用光所创立,错综铨次,皆有依凭。顾臣此书,讵可便谓《续资治通鉴》?姑谓《续资治通鉴长编》可也。旁采异闻,补实录、正史之阙略,参求真是,破巧说伪辨之纷纭,益以昭明祖宗之丰功盛德。区区小惠,或在可录。所有《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八卷,随表上进。
淳熙元年,知泸州李焘上言:臣先次投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自建隆迄治平,今欲纂辑治平以後至中兴以前六十年事迹,庶几一祖八宗之丰功盛德,粲然具存,无所阙遗。顾此六十年事,於实录、正史外,颇多所增益,首尾略究端绪,合为《长编》。凡六十年,年为一卷,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总为二百八十卷。然熙、丰、、圣、符、靖、崇、观、和、康之大废置、大征伐,关天下之大利害者,其事迹比治平以前特异。宁失之繁,无失之略,必须睿明称制临决,如两汉宣、章故事,无使各自为说,乃可传信无穷。
淳熙九年,知遂宁府李焘上言:臣累次进所为《续资治通鉴长编》,今重别写进,共九百八十卷,计六百四册,其修换事,《总为》目一十卷。又缘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为九百八十卷之,文字繁多,本末颇难立见,略存梗概,庶易检寻。今创为建隆至靖康《举要》六十八卷,并卷《总目》共五卷。已上四种,通计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册。投进者,纪一祖八宗之盛德至善,义宁止於百篇?聚九朝三世之各见殊闻,事或传於两说。惟折诸圣,乃得其真。臣网罗收拾垂四十年,缀葺穿联逾一千卷,牾何敢自保?精力几尽此书。非仰大臣之品题,惧难逃乎众人之指目。汉孝宣称制决疑,故事最高於甘露;我神考锡名冠序,《治鉴》莫毁於元符。豫席恩言,比迹先正,臣死且不朽。乾道六年,奉旨降付《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七十六册秘书省,令依通《鉴纸》样缮写进纳。
水心叶氏曰:李氏《续通鉴》,《春秋》之後,才有此书。自史法坏、谱牒绝,百家异传与《诗》、《书》、《春秋》并行。而汉至五季,事多在记後,史官常狼狈收拾,仅能成篇。呜呼!其何以信天下也。《通鉴》虽幸复古,然由千有馀岁之後,追战国、秦、汉之前则远矣。疑词误说,流於人心久矣,方将钩索质验,贯殊析同,力诚劳而势难一矣。及公据变复之会,乘岁月之存,断自本朝,凡实录、正史、官文书,无不是正,就一律也;而又家录、野记,旁互参审,毫不使遁逸,邪正心迹,随卷较然。夫孔子之所以正时日月必取於《春秋》者,近而其书具也,今惟《续通鉴》为然尔。故余谓《春秋》之後,才有此书,信之所聚也。虽然,公终不敢自成书,第使至约出於至详,至简成於至繁,以待後人而已。
先公曰:李文定公纂本朝《长编》,自绍兴、隆兴、乾道、淳熙,节次上进,收拾旧事,垂四十年。是《长编》一百六十八年之书,以四十年而成。
※《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起居郎建安熊克子复撰。
※《中兴小历》四十一卷
陈氏曰:熊克撰。克之为书,往往疏略多牾,不称良史。
※《中兴遗史》六十卷
陈氏曰:从义郎赵之撰,庆元中上进。其书大抵记军中事为详,而朝政则甚略,意必当时游士往来边陲出入幕府者之所为。及观其记张浚攻濠州一段,自称姓名曰开封张鉴,然则此书鉴为之,而之窃以为己有也。或曰鉴即之妇翁,未知信否。
※《丁未录》二百卷
陈氏曰:左修职郎昭武李丙撰。自治平丁未王安石初召用,迄於靖康童贯之诛,故以“丁未”名之。每事皆全载制诏章疏,甚详。
※《思陵大事记》三十六卷,《阜陵大事记》二卷
陈氏曰:李焘撰。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二百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陵阳李心传微之撰。盖与李巽岩《长编》相续,亦尝自隆兴後相继为之,会蜀乱散失,不可复得。
※《大事记》十二卷,《解题》十二卷,《通释》一卷
陈氏曰:著作郎东莱吕祖谦伯恭撰。自敬王三十九年以下,采《左氏传》、历代史、《皇极经世》、《通鉴》、《稽古录》,辑而广之,虽上接获麟,而书法则视太史公所录,不尽用策书凡例。《解题》者,略具本末,或附以己意,多所发明。《通释》者,经典纲要、孔孟格言,以及历代名儒大议论。初意欲起《春秋》,接於五代,仅及汉武征和三年而止。东莱年方强仕,而得末疾,平生论著,大抵经始而未及成,如《读诗记》、《书说》是已。是书之作,当淳熙七年。又二年而没。使天假之年,所传於世者,宁止是哉!
朱子曰:伯恭《大事记》甚精密,古今盖未有此书,若能续而成之,岂非美事?但读书本自不多,加以衰老昏惫,岂复能办此事?世英俊如林,要必有能为之者,但恐其所经世之意,未离乎功利术数之,则非笔削之本意耳(《答詹师书》)。《语录》:伯恭《大事记》辨司马迁、班固异同处最好,大抵谦不敢任作书之意,故《左传》、《通鉴》巳载者不复,载其载者皆《左传》、《通鉴》所无者耳。有大纤巧处,如指公孙弘、张汤奸狡处,皆说得羞愧人。伯恭少时,被人说他不晓事,故其论事多指出人之情伪云。我亦知得他有此意。东莱《大事记》时己自感疾了,一日做一年,若不死,自汉武到五代只千年,三年自可了此文字。《解题》煞有工夫,只一句要包括一段意思。
※《建隆编》一卷
陈氏曰:陈传良撰。盖《长编》太祖一朝节略也,随事考订,并及累朝之始末。庆元初在经筵上。
止斋自序曰:本朝国书有日历,有宝录,有正史,有会要,有敕令,有御集;又有司专行指挥典故之类;三朝以上,又有宝训;而百家小说、私史、与大夫行状志铭之类,不可胜记。自李焘作《续通鉴》,起建隆元年,尽靖康元年,而一代之书萃见於此,可谓备矣。然篇帙浩繁,文字重并,未为成书,难以观览。今略依汉司马迁《年表》大事记、温公司马光《稽古录》与焘《举要》,撮取其要,系以年月,其上谱将相大臣除罢,而记其政事因革於下方。夫学之为王事,非若书生务多而求博,虽章句言语,皆不忍舍也。诚能考大臣之除罢,而识君子小人进退消长之际,考政事之因革,而识取士养民治军理财之方,其後治乱成败,效出於此,斯足以成孝敬广聪明矣。故今所节略《通鉴》,如群臣奏疏,与其他年行与一时诰令,出於代言之臣,苟非关於当年治道之大端,即不抄录。或见於他书,实系治体,不可不闻,而《通鉴》偶遗,即据某书添入。至於《通鉴》登载,万一有小小遗误,亦略附著其说於下。若夫列圣深仁厚泽,垂裕後人,传之万世,尤当循守者,必为之论。但存本指,不加文采,深有冀於省察也。
※《读书谱》一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自伏羲迄春秋终。於《书》、《诗》、《春秋》诸经考世代而附著之。共和而下,始有年数。
※《纪年统论》一卷,《纪年备遗》一百卷
陈氏曰:永嘉朱黼文昭撰。从陈止斋学,尝著《纪年备遗》,起陶唐,终显德,为百卷,盖亦本《通鉴》、《稽古录》,而撷其中论正统者为《统纪论》。
水心叶氏序曰:平阳朱黼因《通鉴》、《稽古录》章别论者,始尧、舜,迄五代,三千馀篇。述吕、武、王莽、曹丕、朱温,皆削其纪年以从正统,曰:吾为书之志也,书法无大於此矣。报仇明耻,贵夏贱夷,其次也。凡民人家国之用,制度等威之异,皆为说以处之;众言之淆乱,则折而一之;讹谬之相承,则而正之;南北华戎之离合,争夺之碎,人所厌简,亦备论之。该括既多,而条目众矣。所以存世次,观兴坏,本经训,原事实,芟理芜蔓,显发精隐,扶树正义,举坠逸,不以华为辨,不以意为觉,无偏之说,无新特之论。反而约之,知其能费而隐也;时而措之,知其能典而当也。呜呼,此岂非学者之所当尽其心欤!
※《皇朝编年举要》三十卷,《备要》三十卷,《中兴编年举要》十四卷 《备要》十四卷
陈氏曰:太学生莆田陈均平甫撰。均,丞相俊卿之从孙,端平初,有言於朝者,下福州取其书,由是得初品官。大抵依仿朱氏《通鉴纲目》。《举要》者,纲也;《备要》者,目也。然去取无法,详略失中,未为善书。
※《续稽古录》一卷
陈氏曰:秘书丞历阳龚颐正养正撰。以续司马光前录,而序述繁酿。其记绍熙甲寅事,归功於韩胄。颐正名本颐,避讳改焉。尝撰《元党籍谱》得官,韩氏用事时,赐出身入馆。
※《历代帝王纂要谱括》二卷
陈氏曰:徐姚孙应符仲潜撰。盖《绍运图》之详者也。
●卷一百九十四 经籍考二十一
○史(起居注)
※《穆天子传》六卷
晁氏曰:晋太康六年汲县民盗发古冢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诏荀勖、和峤等以隶字写之云。按《春秋左氏传》:“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有车辙马迹焉。”此书所载,即其事也。穆王始巡狩,得骅骊、绿耳之乘,造父为御,以观四荒,北绝流沙,西登昆仑,与《太史公记》同。汲郡守书不谨,多毁缺。虽其言不典,皆古书,颇可观览。郭璞注本谓之《周王游行记》。勖之时,古文已不能尽识,时有缺者,又转写益误,殆不可读。
陈氏曰:其体制与起居注同。起居注者,自汉明德马皇后始,汉、魏以来因之。
※《唐创业起居注》五卷
晁氏曰:唐温大雅撰。纪高祖建义至受隋禅,用师符谶受命典册事。
陈氏曰:所载起义至受禅,凡三百五十七日。其述神尧不受九锡,反复之语甚详。愚尝书其後曰:《新史》称“除隋之乱,比迹汤、武”。汤、武未易比也,唐之受命,正与汉高帝等尔。其不受九锡,足以扫除魏、晋以来欺天罔人之态,而犹不免曰受隋禅者,乃以曾立代王之故曾,不若以子婴属史之为明白洞达也。
※《唐高祖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房元龄等撰。太宗诏元龄与许敬宗、敬播同,起创业,尽武德九年。贞观十七年书成。
陈氏曰:唐给事中河东敬播撰。按《志》称房元龄监,许敬宗删改。今本首题“监国史许敬宗奉敕定”,第十一卷题“司空房元龄奉敕撰”,不详其故。
※《唐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许敬宗等撰。起即位,尽贞观二十三年。初,贞观十七年,房元龄、许敬宗、敬播撰《今上实录》,止十四年,成二十卷;永徽五年,无忌与史官续十五年後尽昭陵事。今四十卷,其後敬宗改定。
陈氏曰:按《艺文志》有《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等撰,房元龄监;又有长孙无忌《太宗实录》四十卷。今惟题中“书令许敬宗奉敕撰”。盖敬宗当高宗时以私,意窜改国史,《中兴书目》言之详矣。但今来既云许敬宗撰,而以为恐止是元龄、无忌所进,则不可考也。
※《唐高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等撰。起即位,尽永淳二年,凡二十九年。初,令狐德、许敬宗等撰录,止显庆三年,成二十卷上之,後知几与吴兢续成。
陈氏曰:按《志》令狐德撰止乾封,知几续成之,故号後。书本三十卷,今阙十一卷。
※《唐则天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吴兢撰。初,神龙二年,诏武三思、魏元忠、祝钦明、徐彦伯、柳同、应融、岑羲、徐坚撰录,三十卷。开元四年,兢与刘知几刊成此书,上之。起嗣圣改元甲申临朝,止长安四年甲辰传位,凡二十一年。
陈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刘知几、吴兢删正,今惟题兢撰。武氏罪大恶极,固不应复入唐庙,而题主犹有圣帝之称,至开元中,礼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应有实录,犹正史之不应有本纪,皆沿袭《史》、《汉》吕后例,惟沈既济之论为正,而范氏《唐鉴》用之。
※《唐中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吴兢撰。起神龙元年复位,尽景龙四年,凡六年。
※《唐睿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与吴兢先《太上皇实录》,起初诞,止传位,凡四年。後续益,止山陵。
陈氏曰:《志》有二《录》,五卷者为兢。今此十卷,当是知几也。《馆阁书目》亦别有五卷者。
※《唐元宗实录》一百卷
晁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上元三年,凡五十年。安史之乱,《元宗起居注》亡。大历中,史官令狐亘裒掇诏策,备一朝之遗阙。开元、天宝君臣事多漏略。
陈氏曰:题元载撰,盖左拾遗令狐亘所为,而载以宰相监也。史称事多漏略,拙於取弃,不称良史。亘,德五世孙也。
※《唐肃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後元年,凡六年。
陈氏曰:亦元载监,不见史官姓名。
※《唐代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令狐亘撰。初,诏亘撰录,未成书,贬官卒。元和二年,子丕上之。当时名官如房,不立传,抗直如颜真卿,略而不载,时讥漏略。起宝应元年壬寅,止大历十四年己未,凡十七年。
陈氏曰:尤为漏略。
※《唐建中实录》十卷
《崇文总目》唐史馆撰沈既济撰。起大历十四年德宗郎位,尽建中二年十月既济罢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异於常者:举终必见始;善恶必评;月必举朔;史官虽卑,出入必书;太子曰薨。自谓“辞虽不足,而书法无隐”云。
※《唐德宗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裴等撰。起即位,尽贞元二十一年,凡二十五年。元和二年,诏蒋、樊绅、林宝、韦处厚、独孤郁同。五年,上之。
※《唐顺宗实录》五卷
晁氏曰:韩愈撰。起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止永贞元年丙戍八月。初,愈撰录禁中事为切直,阉宦不喜,訾其非实,文宗诏路隋刊正。隋建言“众议以刊非是。李宗闵、牛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下笔。臣谓不然。且愈之所书,非己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汉等以嫌,无害公谊。请条其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诏摘去元和、永贞数事为失实,录不复改。
陈氏曰:按《志》称韩愈、沈传师、宇文籍撰,李吉父监。《新史》谓议者然不息,卒窜定无完篇,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
※《唐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长庆二年,诏监国史杜元颖与史官韦处厚、路隋、沈传师、郑氵、宇文籍等《元和实录》,未及成书。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胤、陈夷行、李汉、蒋系续成上之。统例取舍,皆出处厚焉。
陈氏曰:按《志》称沈传师、郑氵,宇文籍、蒋系、李汉、陈夷行、苏景裔撰,盖前後史官也;又称杜元颖、韦处厚、路隋监,亦前後宰相也。
※《唐穆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长庆四年。按《文宗实录》: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等上《宪宗实录》,後有王彦威、杨汉公、苏涤、裴休并为史官去。
※《唐敬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李让夷等撰。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止宝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会昌中,诏史官陈商、郑亚同,让夷监,书成上之。
※《唐文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魏谟等撰。起即位,尽开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蒋偕、牛丛、王讽、卢吉同。
陈氏曰:谟监,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实录》一卷
晁氏曰:唐韦保衡撰。武宗以後,实录皆亡,今止有会昌元年正月二月。
陈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实录》三十卷,其後皆未尝纂;更五代,《武录》亦不存,《邯郸书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实录》三十卷,《懿宗实录》二十五卷,《僖宗实录》三十卷 《昭宗实录》三十卷 《哀宗实录》八卷
晁氏曰:国朝宋敏求次道所补。《宣录》三十卷,《懿录》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僖录》三十卷,《昭录》三十卷,《哀录》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闻。
陈氏曰:五《录》者,皆敏求追述为书。按《两朝史志》,初为一百卷,其後增益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录》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终皆备,非阙也,实一百四十三卷。《馆阁书目》又言阙第九一卷,今亦不阙云。
※《建康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许嵩撰。始自吴,起汉兴平元年,终於陈末祯明三年,南朝六代四十帝,四百年君臣行事,及土地山川、城池宫苑、制置兴坏、用存古迹,其异事则注之,以益见闻。按南朝四百年,除西晋平吴之年并吴首事之年,而巳。吴大帝在武昌七年,梁元年都江陵三年,其实在建康宫,三百二十一年也。十父按:嵩自叙此书云“使周览而不繁,约而无失”。然自顺帝以後,复为纪传而废编年,其重衤复一事牾者甚众;至於名号称谓,又绝无法,盖亦烦而多失矣。
陈氏曰:载吴、晋、宋、齐、梁、陈六朝都建康者,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
※《後唐庄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赵凤,史官张昭远撰。天成四年上。
※《後唐明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姚ダ,史官张昭远撰。清泰三年上。
※《後唐废帝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张昭、尹拙、刘温叟撰。按昭本传,撰梁均王郢王、後唐愍帝废帝、汉隐帝《实录》,惟梁二王祀浸远,事皆遗失,遂不修,馀三帝实录皆藏史阁,周世宗时也。盖昭本撰《周祖实录》,以其历试之迹多在隐汉帝时,故请先修《隐录》,因并及前代云。
※《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出帝实录》二十卷
陈氏曰:监修窦正固,史官贾伟、王伸、窦俨等撰。周广顺元年上。正固字体仁,同州人。相汉,至周罢,归洛阳,国初卒。
※《汉高祖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监修苏逢吉,史官贾伟等撰。乾二年上。书本二十卷,今阙末三卷。《中兴书目》作十卷。
※《汉隐帝实录》十五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事巳见前。
※《周太祖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显德五年上。昭即昭远,字潜夫,濮上人。避汉祖讳,止称昭,逮事本朝,为吏部尚书。开宝五年卒。
※《周世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伪蜀李昊撰。高祖者,孟知祥也。昊相知祥子昶时被命撰。起唐咸通甲午,终於伪明德元年甲午,凡六十一年。
※《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伦撰。太平兴国三年,诏李、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修,伦总其事。更历二载,书成。起创业,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後,功德日新,皆禹耳目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恐岁月浸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馀事。”按禹所言,虽未可尽信,然咸平、祥符,亦以所书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传於世。
※《重修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录漏略,诏钱若水、王禹、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修,吕端监修。端罢,沆代。二年,书成奏御。沆表云:“前录天造之始、国姓之源,发挥无取,削平诸国,僭主伪臣,颇亡事迹。今之所正,率由典章,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按书太宗不榷市,及杜太后遗言,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多类此。
陈氏曰: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张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实录》成书,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书成上之。卷首有沆《进书表》,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东平梁颢太素、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李焘云:“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马上约束诸将,本太祖圣意,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乃後录所增也。”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邪?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获也。
※《太宗实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钱若水等撰。至道三年,命若水专修,不隶史局。若水即引柴成务、宋度、吴淑、杨亿为佐,咸平元年书成,上於朝。起即位,止至道三年丁酉三月,凡二十年。初,太宗有驯犬常在乘舆侧,及崩,犬辄不食。李至常作歌纪其事以遗若水,其断章曰“白麟赤马君勿书,劝君书此惩浮俗”。而若水不为载。吕端虽为监修,而未尝莅局,书成署端名。至抉其事以为专美,若水援唐朝故事若此者甚众,时议不能夺。世又传亿子娶张洎女而不终,故《洎传》多鬼辞。呜呼!若水及亿,天下称贤,尚不能免於流议如此。信乎执史笔者之难也!
陈氏曰:钱若水等以至道三年十一月受命,咸平元年八月上之,九月而毕,人难其速。按《杨亿传》,书凡八十篇,而亿独草五十六卷。
※《真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钦若等撰。起藩邸,止乾兴元年壬戍二月,凡二十六年。乾兴元年,诏李维、晏殊、孙、宋绶、陈尧佐、王举正、李淑同修,冯拯监修。拯卒,钦若代。天圣二年,书成奏御。
陈氏曰:学士承旨肥乡李维仲方、学士临川晏殊同叔撰。
容斋洪氏《随笔》曰:司马迁作《史记》,於《封禅书》中述武帝神仙鬼灶方士之事甚备,故王允谓之“谤书”。国朝景德、祥符之,王文穆、陈文忠、陈文僖、丁晋公诸人造作天书符瑞,以为固宠容悦之计。及真宗上仙,王沂公惧贻讥後世,故请藏天书於梓宫以灭迹。而实录之成,乃文穆监修,其载崇奉宫庙,祥€芝鹤,惟恐不祥,遂为信史之累,与太史公“谤书”意异而实同也。
※《仁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韩琦等撰。起藩邸,尽嘉八年三月,凡四十二年。嘉八年十二月,诏琦提举,王、贾黯、范镇修撰,宋敏求、吕夏卿、韩维检讨。治平中,又命陈荐、陈绎同编修。熙宁二年奏御。
※《英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公亮等撰。起藩邸,尽治平四年正月,凡四年。熙宁元年正月,诏公亮提举,吕公著、韩维修撰,孙觉、曾巩检讨,三月又以钱藻检讨,四月又以王安石、吴充为修撰,二年七月书成。
王氏《挥麈录》曰:《英宗实录》,熙宁元年曾宣靖提举。王荆公时巳入翰林,宣靖自为之,兼实录修撰,不置官属,成书三十卷,出於一手。东坡先生尝语刘庄舆羲仲云:“此书词简而事备,文古而意明。为国朝诸史之冠。”
※《神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止元丰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晁氏曰:元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温伯、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後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恶,外应奸人诋诬之说。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後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巳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於禁中,遂传於民,号“朱墨史”云。
陈氏曰:绍圣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书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也。
※《神宗实录考异》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解梁赵鼎元镇、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建炎初,有绍重修,绍兴六年,先进呈五十卷,六年正月书成。“考异”者,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败旧录,每一卷成,纳之禁中,盖将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见也。及梁师成用事,自谓苏氏遗体,颇招延元诸家子孙若范温、奏堪之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诸家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曰:“此不可不录也。”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遂传於世。呜呼,此可谓非天乎!
※《哲宗前录》一百卷,《後录》九十四卷
晁氏曰:蔡京撰。《前录》起藩邸,尽元七年十二月;《後录》绍圣元年正月,尽元符三年正月,共十三年。京之意以宣仁垂帘时政非出於上,故分《前》、《後录》,盖厚诬也。
※《重修哲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绍兴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顾谓宰臣朱胜非等曰:“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後世,当重别修定。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有召命,可促来,令兼史臣。”胜非奏曰:“神宗史缘添入王安石《日录》,哲宗史经蔡京、蔡卞之手,议论多不公。今蒙圣谕,命官删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胜非奏曰:“冲谓史馆专修神宗、哲宗史录,而其父祖禹元任谏官,後坐章疏议论,责死岭表,而《神宗实录》又经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则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无删改。傥使冲预其事,恐其党未能厌服。”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当否?”胜非曰:“皆非公论。”上曰:“然则删之何害?纷纷浮议,不足恤也。”臣胜非曰:“范冲不得不以此为辞。今圣断不私,冲亦安敢有请?”上复愀然谓胜非等曰:“此事岂朕敢私?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因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昭慈谓朕曰:‘吾老矣,幸相聚於此,他时身後,吾复何患?然有一事,当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贤,未见其比。因奸臣快其私愤,肆加诬谤,有玷盛德。建炎初,虽尝下诏辨明,而史录所载,未经删改,岂足传信後世?吾意在天之灵,不无望於官家也!’朕每念此,忄然於怀,朝夕降一诏书,明载昭慈遗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臣胜非进曰:“圣谕及此,天下幸甚!臣等仰惟神宗、哲宗两朝实录,以太上皇帝圣意先定,爰命宰臣,悉令删修,故具载圣语於篇末”云。
王氏《挥麈录》曰:徐敦立云:“在馆中时,见《重修哲宗实录》。其旧书,崇宁率多贵游子弟以预讨论,於一时名臣行事,既多疏略,而新书复因之,於时急於成书,不复广加搜讨,有一传而仅载历官先後,且据逐人碑志,有传中合书名犹云‘公’者。读之使人不能无恨。
※《徽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程俱撰。先是汪藻编《庚辰以来诏旨》,颇繁杂,俱删辑成此书,且附以靖康、建炎时事。
陈氏曰:《徽宗实录》一百五十卷,监修宰相汤思退等上。绍兴七年诏修,十一年先上六十卷,至二十八年书成。修撰官历年既久,前後非一人。至乾道五年,秘书少监李焘言此书疏舛特甚,请重修。淳熙四年成。凡二百卷,《考异》百五十卷,《目录》二十五卷。今百五十卷者,前本也。
※《钦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乾道四年,修撰洪迈等进。
※《高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庆元三年,修撰济源傅伯寿景仁撰。初进二百八十卷,止绍兴十六年。嘉泰二年,修撰建安袁说友起岩等又进二百二十卷,止三十二年。
※《孝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嘉泰二年,修撰傅伯寿等撰进。中兴以来两朝五十馀载事迹,置院既久,不以时成,涉笔之臣,乍迁忽徙,不可殚纪。及有诏趣进,则忽遽抄录,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猥多,而记载无法,疏略牾,不复可稽。故二录比之前世,最为阙典,观者为之太息。
《中兴国史志》:高宗命范冲重修《神录》,已进而冲去国。尹享继之,又进《哲宗》。《徽宗实录》,绍兴未尝成书,建炎後,史牍不存,皆仰搜讨,故犹多脱略,孝宗命李焘增修之。《钦宗实录》,洪迈用龚茂良所补日历,文直事核。《高宗实录》,庆元、嘉泰所上,时史无专官,莫知谁笔。《孝宗》、《光宗实录》,初以付龚敦颐,卒专委傅伯寿、陆游。《孝录》比诸录为疏。
※《高宗实录》一千卷
国史日历所李焘等修进。自为序略曰:《日历》起初潜,讫内禅,用《春秋》四系之法,杂取左右史《起居注》、《三省密院》、《时政记》及百司移报,综错成章,凡关於时,靡不毕载。前後所论著,共成一千卷,卷为一册,总一千册,谨缮进呈。顾惟纪述圣神之言动,事大体重,臣愚岂能独任?加之岁周三纪,史非一官,掇缉穿联,简策繁夥,其脱略牾,违失本真,安敢自保?在昔英主,往往指授,重加刊正。房元龄等进武德、贞观事迹,太宗更令纪实。如臣妄庸於元龄,无能为役,姑自罄竭,强附於唐虞氏史臣之义尔。
《中兴艺文志》:《高宗日历》初年者多为秦桧改弃,专政以後纪录尤不足信。韩胄当国,《宁宗日历》亦多诬。後皆命刊修。然《高宗日历》、《时政记》亡失,多不复可考。
※《西汉诏令》十二卷
陈氏曰:吴郡林ж德祖编。采括志传,参之本纪,以示信安程俱致道。俱以世次先後,各为一卷,差比岁月,摹而成书,且为之序。ж中词学,为开封府掾。
※《东汉诏令》十一卷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叔编。大抵用林旧体,自为之序。帝王之制,具在百篇,後世不可及矣。两汉犹为近古。愚未冠时,无书可观,虽二史亦从人借。尝於《班书》志、传录出诸诏,与纪中相附,以便览阅。既仕於越,及得见林氏书。而楼书近出,其为好古博雅,斯以勤矣。惟平、献二朝,莽、操用事,如锡莽及废伏后之类,皆当削去,而莽时尤多也。
※《本朝大诏令》二百四十卷
陈氏曰:宝谟阁直学士豫章李大异伯珍刻於建宁,云绍兴宋宣献公家子孙所编摹也。而不著其名。始自国初,迄於宣政,分门别类,凡目至为详悉。
※《玉堂制草》十卷
陈氏曰:参政钜野李邴汉老编。承平以前制诏。
※《元符庚辰以来诏旨》三卷
晁氏曰:汪藻编徽宗即位後诏旨,未全。
※《中兴玉堂制草》六十四卷
陈氏曰:同知枢密鄱阳洪遵景严编。起建炎,迄绍兴末。
※《中兴续玉堂制草》三十卷
陈氏曰: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太子充为学士院时编进。始尝建言,加上“德寿”尊号,不以表而以议,且称嗣皇帝为非是,遂革之。今书以《尊号表》为卷首,而增附《馆职笔问》於後,起隆兴,迄淳熙改元。自後未有续者。
※《纶言集》三十一卷
陈氏曰:宇文粹中、虚中兄弟所编集。
※《中兴纶言集》二十八卷
陈氏曰:左司郎中莆田郑寅子敬编。寅,知枢密院
侨之子,端重博洽,藏书数万卷,於本朝典故尤熟。
●卷一百九十五 经籍考二十二
○史(杂史各门总 杂史)
《隋 经籍》曰:自秦拨去古文,篇籍遗散。汉初,得《战国策》,盖战国游士记其策谋。其后,陆贾作《楚汉春秋》,以述诛锄秦、项之事。又有《越绝》,相承以为子贡所作。后汉赵晔又为《吴越春秋》。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自后汉以来,学者多抄撮旧史,自为一书。呀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
《宋三朝志》曰:杂史者,正史、编年之外,别为一家。体制不纯,事多异闻,言或过实。然籍以质正疑谬,补缉阙遗,后之为史者,有以取资,如司马迁采《战国策》、《楚汉春秋》,不为无益也。
《隋志》:七十二部,九百一十七卷(通计亡书,七十三部,九百三十九卷)。
《唐志》:杂史八十八家,一百七部,一千八百二十八卷(失姓名八家,元行冲以下不著录六十家,八百六十一卷)。
《宋三朝志》:杂史九十一部,九百六十八卷。
《宋两朝志》:三十一部,六百三十卷。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千七十三卷(内《唐武宗实录》以下六部入实录门,不重具)。
《宋中兴志》:别史三十一家,三十六部,一千三十四卷。
△右杂史
《隋 经籍志》曰:古之史官,必广其所记,非独人君之举。《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则诸侯史记兼而有之。《春秋传》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勋在王室,藏于盟府。”臧纥之叛,季孙命太史召掌恶臣而盟之。《周官》司寇,凡大盟约,莅其盟书,登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是则王者诛赏,具录其事,昭告神明,百官史臣,皆藏其书。故自公卿诸侯,至于群士,善恶之迹,毕集史职。而又闾胥之政,凡聚众庶,书其敬敏任恤者;族师每月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党正岁书其德行道艺者,而入之于乡大夫。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举其贤者能者,而献其书。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是以穷居侧陋之士,言行必达,皆有史传。自史官旷绝,其道废坏,汉初,始有丹书之约、白马之盟。武帝从董仲舒之言,始举贤良文学。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善恶之事,靡不毕集。司马迁、班固撰而成之。股肱辅弼之臣、扶义ㄈ傥之士,皆有记录。而操行高洁不涉于世者,《史记》独传夷、齐,《汉书》但述杨王孙之俦,其余皆略而不说。又汉时阮仓作《列仙图》,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后汉光武始诏南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国之书,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神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原,盖亦史官之末事也。载笔之士,删采其要焉。鲁、沛、三辅,序赞并亡,后之作者,亦多零失,今取其见存,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
《宋三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盖史笔之所不及者,方闻之士,得以纪述而为劝戒。《隋志》曰杂传,《唐志》曰杂传类,有先贤、耆旧、孝友、忠节、列藩、良吏、高逸、科录、家传、文士、仙灵、高僧、鬼神、列女之别。今总为传记,事涉道、释者,各具于其事。
《宋两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近世尤盛,其为家者,亦多可称,采获削稿,为史氛传。然根据肤浅,好尚偏驳,滞泥一隅,寡通方之用,至孙冲、胡讷,收摭益细,而通之于小说。
按:杂史、杂传,皆野史之流,出于正史之外者。盖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杂传者,列传之属也,所纪者一人之事。然固有名为一人之事,而实关系一代一时之事者,又有参错互见者。前史多以杂史第四,杂传第八,相去悬隔,难以参照,今以二类相附近,庶便检云。
《隋志》: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唐志》:一百二十五家,一百四十六部,一千六百五十六卷。
《宋三朝志》:一百三十九部,四百三十七卷。
《宋两朝志》:一十六部,八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五百二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百一十三家,三百三十九部,一千三百七十九卷。
△右杂传
《隋 经籍志》曰:自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後魏克平诸国,据有高、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
《唐志》:一十七家,二十七部,五百四十二卷。
《宋三朝志》:二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
《宋两朝志》:五部,五十四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三部,四百三十七卷。
夹氵祭郑氏曰: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又如文史与诗话,亦能相滥。编书之家,多是苟且,有见名不见书者,有看前不看後者。《尉缭子》,兵书也,班固以为诸子类,於杂家,此之谓见名不见书。《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书类,颜师古作《刊谬正俗》,乃杂记经史,惟第一篇说《论语》,而《崇文目》以为《论语》类,此之谓看前不看後。应知《崇文》所释,不看全书,多只看帙前数行,率意以释之耳。按《刊谬正俗》当入经解类。
按:夹氵祭言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可以订历代艺文志之失。所谓“见名不见书,看前不看後”者,尤足以究其所失之源。然愚尝考之,经录犹无此患,而莫谬乱於史。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又有《隋志》以为故事,《唐志》以为传记,《宋志》以为杂史者。若一一考订,改而正之,则既不欲以臆见改前史之旧文,且所录诸书,盖有前史仅存其名,晚学实未尝见其书者,则亦无由知其编类之得失,是以姑仍其旧。而於所录先儒议论诸书本末,则不详加考订,但以类相从,而不尽仍前史之旧云。
右霸史、伪史。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六百一十二卷。
《宋两朝志》:四部,一百三十八卷。
《宋四朝志》:三部,三十三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六部,六百八十一卷。
右史钞。《隋》、《唐志》史部皆无此门,附在杂史。《宋志》方别立史抄门。
※《汲冢周书》十卷
晁氏曰:晋太康中汲郡与《穆天子传》同得,晋孔晁注。盖孔子删采之馀,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唯书法信实者行於世。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贪而曲笔,虚美隐恶,不足考信。则儒学处士,必私有记述,以伸其志,将来赖之以证史官之失,其私益大矣。以司马迁之博闻,犹采数家之言以成其言,况其下者乎!亦有闻见单浅、记录失实、臆偏私、褒贬弗公以误後世者,在观者慎择之而巳矣。
陈氏曰:晋太康中,汲郡发魏安王冢,所得竹简书,此其一也。凡七十篇《叙》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叙散在诸篇,盖以仿孔安国《尚书》。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馀者,未必然也。文体与古文不类,似战国後人放亻效为之者。
巽岩李氏曰:隋、唐《经籍》、《艺文志》皆称此书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王冢,孔晁注解,或称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按此,则晋以前初未有此也。然刘向、班固所录,并著《周书》七十一篇,且谓孔子删削之馀。而司马迁记武王克殷事,盖与此合。岂西汉世已得入中秘,其後稍隐,学者不道,及盗发冢乃幸复出邪?篇目比《汉》但阙一耳,必班、刘、司马所见者也,系之汲冢,失其本矣。书多辞,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处士私相缀缉,周为名,孔子亦未必见章句,或脱烂难读,更须考求,别加是正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周书》今七十篇,殊与《尚书》体不相类,所载事物亦多过实。其《克商解》云:武王先入,纣所在,射之三发,而後下车,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以黄钺。县诸大白.商二女既缢。又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元钺。县诸小白.越六日。朝至於周,以三首先馘,入燎於周庙,又用纣於南郊。夫武王之伐纣,应天顺人,不过杀之而已。纣既死,何至枭戮俘馘,且用之以祭乎?其必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为淫侈,至於擒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罴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十有八、麂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虽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杀为仁,无缘所馘如此,盖大言也。《王会篇》皆大会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四公者,尧、舜、禹、汤後,商、夏即杞、宋也。又言俘商宝玉亿有百万。所纪四夷国名颇古奥,兽畜亦奇崛,以“肃慎”为“稷慎”,“犭岁人”为“秽人”,乐浪之夷为“良夷”,“姑蔑”为“姑妹”,“东瓯”为“且瓯”,“渠搜”为“渠叟”,“高句丽”为“高夷”。所叙秽人前儿若弥猴,立行,声似小儿。良夷在子(兽名)鳖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则鸣。扬州禺禺鱼、人鹿。青邱狐九尾。东南夷曰氐乘黄,乘黄者似骐,背有两角。东越海蛤、海阳盈车大蟹。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渠叟以A28犬,A28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区阳戎以鳖封,鳖封者,若彘,前後有首。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鸡。康民以稃苡,其实如李,食之宜子。北狄州縻费费,其形人身枝肿,自笑,笑则上唇翕其目,食人。都郭(亦北狄)生生,若黄狗,人面能言。奇(亦北狄)善芳,头若雄鸡,佩之令人不眯。正东高夷兼羊,兼羊者,羊面四角。西方之戎曰独鹿,邛邛距虚。犬戎文马,面赤{髟曷}缟身,目若黄金,名古皇之乘。白州北闾,北闾者,其华若羽,以其木为车,终行不败。篇末引伊尹《朝献商书》云:汤问伊尹,使为四方献令。伊尹请令正东以鱼皮之な、酱、蛟<盾>、利剑,正南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正西以丹青、白旄、江历(珠名)、龙角,正北以橐驼、余、是、良弓为献。汤曰善。凡此皆无所质信,姑录之以贻博雅者。唐太宗时,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服装诡异,颜师古请图以示後,作《王会图》盖取诸此。《汉书》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母为权首,将受其咎。”以为《逸周书》,此亦无之,然则非全书也。
後村刘氏曰:《汲冢书》十卷,七十篇,与《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谓其记录失实,李仁父谓书多词。按中所载武王征四方,馘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三亿万二百三十,暴於秦皇、汉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见前段)。纣囿虽大,安得熊罴如是其众?又谓俘商宝玉亿有百万。皆荒唐夸诞,不近人情,非止於而已。百篇圣笔所定,孟子犹疑“漂杵”之语。前辈云“吾欲忘言”,观道妙《六经》,俱不是全书,况《汲冢》之类乎!
※《吴越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後汉赵晔撰。吴起太伯,尽夫差;越起无馀,尽勾践。内吴外越,本末咸备。
※《吴越春秋传》十卷
《崇文总目》:唐皇甫遵注。初,赵晔为《吴越春秋》十二卷,其後有杨方者,以晔所撰为烦,又刊削之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书,考定而注之。
※《越绝书》十五卷
《崇文总目》:子贡撰,或曰子胥。旧有内纪八、外传十七,今文题阙舛,载二十篇,又载春申君,疑後人窜定。世或传二十篇者,非是。
陈氏曰:无撰人名氏,相传以为子贡者,非也。其书杂记吴、越事,不及秦、汉,直至建武二十八年。盖战国後人所为,而汉人又附益之耳。“越绝”之义,曰“圣人发一隅,辩士宣其辞;圣文绝於彼,辩士绝於此”。故曰“越绝”。虽则云然,终未可晓也。
※《西京杂记》二卷(一作六卷)
晁氏曰:晋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刘子骏《汉书》百卷,乃当时欲撰史录事,而未得缔思,无前後之次,杂记而已。後学者始甲乙,之终癸为十卷,以其书校班《史》,殆全取刘书耳。所馀二万言,乃钞撮之。析二篇以裨《汉书》之阙,犹存甲乙裒次。江左人或以为吴均依为之。
陈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刘子骏书百卷,先父传之。歆欲撰《汉书》,杂录汉事,未及而亡。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有少异同耳。固所遗不过二万馀言,今钞出为二卷,以裨《汉书》之阙。所谓先父者,歆之於向也。而《馆阁书目》以为洪父传之,非是。《唐艺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後人分之也。按:洪博闻深学,江左绝伦,著书几五百卷,本传具载其目,不闻有此书。而向、歆父子,亦不闻洪尝作史传於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应全没不著也。殆有可疑者。岂惟非向、歆所传,亦未必洪之作也。
※《东观汉记》十卷
陈氏曰:汉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余等撰。初,班固在显宗朝尝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余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其後卢植、蔡邕、马日等,皆尝补续。《唐艺文志》著录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吴汉、贾复、耿、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八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阙第七、八二卷,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
罗鄂州序曰:愿闻之上蔡任氵岌文源曰:“氵岌家旧有《东观汉记》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後得蜀本,错误殆不可读,用秘阁本雠校,删著为八篇,洎见唐诸儒所引,参之以袁宏《後汉纪》、范晔《後汉书》,粗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显宗命班固为兰台令史,迁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永宁元年,太后又诏刘珍与刘余作建武以来名臣传。今此记所存皆建武事,岂固及珍、余所述邪?其文类《前汉书》,又传後所题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刘之所为分也。然固与珍传不载成书卷目,《隋书 经籍志》称刘珍所撰《汉记》百四十三卷,《新》、《旧唐书》、《经籍》、《艺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吴兢所藏与官书卷同,刘知几所有仅百十四篇。本朝欧阳公尝欲求於海外,後复散亡,今所存才此耳,岂不惜哉!然《後汉》成书,自刘珍、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忱、袁崧、刘义庆、萧子显,凡九家,唯华峤专述《汉记》。逮范晔总载诸家而成书,亦以华峤为主。後之欲考《汉记》者,於范氏之书犹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愿以为此书乃汉世史臣亲记见闻。而袁、范出魏、晋後,以世揆之,不得为此,观《高密侯》一传,而纲领见矣。书虽不全,当共存录。因刻板於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时字,不欲辄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马迁《史》至《陈》、《隋书》,附以唐实录,纂其要,分十例,为六十卷,後其子回析倍之。
陈氏曰:盖钞节历代史也。司马温公尝称其书,使学者观之。今按《国史志》,凡一百九卷,目录一卷;《中兴书目》一百二十卷,止於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唐末。峻,元和中人,则其书当止於德、顺之,回之所序,但云分六十卷为百二十,取其便易而已,初未尝有所增加也。其止於文宗及唐末者,殆皆後人傅益之,非高氏本书。此书旧有杭本,今本用厚纸装衤贵夹面,写多错误,俟求杭本校之。
※《五代新说》二卷
晁氏曰:唐张询古撰。以梁、陈、北齐、周、隋君臣杂事,分三十门纂次。
※《古史》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苏辙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纪传世家,记五帝以来,然不得圣人之意。余因迁之旧,始伏羲讫秦始皇,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遗意,以示後世。”《国史》讥苏氏之学皆权谋变诈,今观此书盖不然,则知子由晚节为学益精深云。
朱子《古史馀论》曰:近世之言史者,惟此书为近理。其序言古帝王为善不为不善之意,非近世论者所能及;而论史迁,以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亦中其病。顾其本末,乃有大不相应者。其曰:“帝王之道,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此特以老子、浮屠之意论圣人,非能知圣人之所以为圣也。故其为言,虚空无实,而中外首尾不相为用。其曰“管、晏、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与“孔子知之而有隐”、“孟子知之而未尽”者,皆何事邪?若但曰“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而已,则数子之未知也不足恨,而孔、孟之所知,吾恐其非此之谓也。此皆义理之本原,而不可失者。秦汉以来,史册之言近理而可观者,莫如此书,而其所未合犹若此,岂其学之所从入者既已未得其正,而其所以讲摩咏蹈者又有所未精?是以虽既其文而未既其实,虽闻其号而未烛厥理也。
苏氏之学,大抵不知义理本原之正,而横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不可胜举。少公资禀静厚,故此书於一时正见有暂明者,而本原纲领终未能了。若长公之《志林》,又不逮远矣。
陈氏曰:其书因马迁之旧,上观《诗》、《书》,下考《春秋》及秦、汉杂录,为本纪、世家、列传。盖汉世古文经未出,战国诸子各自著书,或增损故事,以自信其说。迁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传之语,以易古文旧说,故为此史以正之。然诋迁为不学浅近,则过矣。雁湖李氏跋曰:士固有夙怀精识,自其少年便自超卓,至於终身不能以易。某观黄门应制五十篇之文,首论夏、商、周,考其年,甫逾冠耳,而其辞已闳诣如此。逮晚谪官,续成《古史》,乃系以前论,止附益数言,岂非理之所到,初无老少之异乎?
※《太清记》十卷
《崇文总目》:梁王韶撰。起太清元年,尽六年。初,侯景破建邺,韶西奔江陵,士人多问城内事,韶不能人人为说,乃疏为一篇,问者即示之。元帝闻而取读,曰:“昔王韶之为《隆安记》,言晋末之乱离,今亦可以为《太清记》矣。”韶因为之。然其议论皆谢之矣。又韶希帝旨,撰述多非实录。
※《魏典》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少卿元行冲撰。起道武帝,终宇文革命,凡三十篇。孝武入关,则书东魏为东帝,并载两国事。为凡例微用编年之法,文约事详,学者宗之。行冲以族出於魏,刻意论著。引魏明帝时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後之象,旧史谓元帝本出牛氏,行冲以为非,因言道武名犍,继晋受命,此其应也。特为论,载於篇。
陈氏曰:今本从莆田刘氏借录,卷帙多寡不同,岁月首尾不具,殆类钞节,似非全书。
※《三国典略》二十卷
《崇文总目》:唐汾州司户参军邱悦撰。以关中、邺都、江南为三国,起西魏,终後周,而东包魏、北齐,南总梁、陈,凡三十篇。今卷第多遗,自二十一以下卷阙。
※《南部烟花录》一卷
晁氏曰:唐颜师古撰。载隋炀帝时宫中秘事。僧志彻得之於官阁┺笔中。一名《大业拾遗记》。
※《大业杂记》十卷
晁氏曰:唐杜宝撰。起隋仁寿四年炀帝嗣位,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
陈氏曰:序言贞观修史未尽实录,故为此书,以弥缝阙漏。
※《大唐新语》十三卷
晁氏曰:唐刘肃撰。辑故事,起武德,止大历,分为三十类。肃,元和时人。
※《大唐说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分门类事效《世说》,止有十二门,恐非全书。
容斋洪氏《随笔》曰:《艺文志》有李繁《大唐说纂》四卷。今罕得其书,予家有之。凡所纪事,率不过数十字,极为简要。《新史》大抵采用之。其《忠节》一门曰:武后问石泉令王方庆曰:“朕夜梦双陆不胜,何也?”曰:“盖谓宫中无子。意者恐有神灵儆夫陛下。”因陈人心在唐之意。后大悟,召庐陵王复储位,《新史》载其说,《通鉴》去之,似为可惜。
※《景龙文馆记》八卷
陈氏曰:唐修文馆学士武甄平一撰。记中宗初置学士以後馆中杂事,及诸学士应制倡和篇什杂文之属,亦颇记中宗君臣宴亵无度以至暴崩。其後三卷,为诸学士传。今阙二卷。平一以字行。
※《唐年小录》八卷
陈氏曰:唐户部尚书扶风马总会元撰。记唐以来杂事,分为七门,未卷为杂录。旧有一本,略甚,後得程文简本传之,始为全书。
※《开元天宝遗事》四卷
晁氏曰:汉王仁裕撰。仁裕事蜀至翰林学士。蜀亡,仁裕至镐京,采摭民言,得开元、天宝遗事一百五十九条。後分为四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俗所传浅妄之书,所谓《€仙散录》、《开元天宝遗事》之属,皆绝可笑。《遗事》云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时人,虽文章乏气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数端以为笑。其一云姚崇开元初作翰林学士,有步辇之召。按崇自武后时已为宰相,及开元初,三入辅矣。其二云郭元振少时美风姿,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遂牵红丝线,得第三女,果随夫贵达。按元振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贬死,後十年嘉贞方作相。其三云杨国忠盛时,朝之文武争附之以求富贵,惟张九龄未尝及门。按九龄去相位十年,国忠方得官耳。其四云张九龄览苏文卷,谓为文阵之雄师。按为相时,九龄元未达也。此皆显显可言者,固鄙浅不足攻,然颇能疑误後生也。惟张彖指杨国忠为水山事,《资治通鉴》亦取之,不知别有何据?近岁兴化军学刊《遗事》,南剑州学刊《散录》,皆可毁。
※《明皇杂录》二卷
晁氏曰:唐郑处晦撰。记孝明时杂事。别录一卷,题“补阙”,所载十二事。
陈氏曰:其书大中九年序。处晦,太和八年进士也。
※《开元传信记》一卷
晁氏曰:唐郑撰。纪开元、天宝传闻之事,故曰“传信”。
※《开元平源记》一卷
陈氏曰:唐史官吴兢撰。叙姚崇十事。
※《庐陵王传》一卷
陈氏曰:唐彭王傅会稽徐浩季海撰。叙狄仁杰、五王事。
※《河洛春秋》二卷
陈氏曰:唐扬州司功包撰。记安史之乱。
右杂史。
●卷一百九十六 经籍考二十三
○史(传记)
※《国史补》二卷
晁氏曰:唐李肇撰。起开元,止长庆事。初,刘饣束记元魏迄唐开元事,名曰《国朝传记》故肇续之。
※《幸蜀记》三卷
晁氏曰:唐李匡文、宋巨周、宋居白撰。初,匡文《记》尽孝明崩,巨周《记》止於归长安,叙事互相详略。居白合二《记》,以宋为本,析李为注,取二叙冠篇,复掇遗事增广焉。
※《次柳氏旧闻》一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中元中,史臣柳芳与高力士同窜黔中,为芳言开元天宝禁中事,乃论次,号“问高力士”。李吉甫与芳子冕,贞元初俱为尚书郎,尝道力士之说,吉甫每为其子德裕言。岁祀既久,遗藁不传,但记十七事。後文宗访力士事於德裕,德裕编次上之。多同《明皇杂录》。
※《奉天录》四卷
陈氏曰:唐赵元一撰。起建中四年泾原叛命,终兴元元年克复神都。
※《燕南记》三卷
陈氏曰:唐恒州司户谷况撰。专记成德一镇事,自建中二年,至大和七年,起张志忠,终王承元。古语有“燕南垂,赵北际”,今以其在燕之南,故名。然河北诸镇连叛事迹,亦大略具矣。
※《建中河朔记》六卷
陈氏曰:唐李公佐撰。序言与从弟正封读《国史》,至建中、贞元之际,序述河朔故事,未甚详备,以旧闻於老僧智融及谷况《燕南记》所说略同,参错会要,以补史阙。
※《志》三卷
陈氏曰:唐殿中侍御史凌准宗一撰。军即朔方军也。此本从旺江晁氏借录,其末题曰:“文忠修唐史,求此书不获,今得於忠宪范公之孙伯高。其中尚舛误,当访求正之。绍兴乙丑晁公ガ。”
※《凉公平蔡录》一卷
陈氏曰:唐山南东道掌书记郑撰。凉国公者,李也。
※《开成承诏录》二卷
晁氏曰:唐李石撰。石与郑覃、李固言相文宗,录当时延英奏对事。开成,年号。
※《太和野史》三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但称大中戊辰陈郡袁涛序。自郑注而下十七人,本共为一轴,涛分之为三卷。
※《太和摧凶记》一卷
陈氏曰:文与上同,而不分卷,岂其初本邪?
※《野史甘露记》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上卷记甘露之祸,下卷记诸臣本末。
※《乙卯记》一卷
陈氏曰:唐布衣李潜用撰。末又有吴郡李实者述训、注本谋附益之。乙卯,太和九年也。
※《两朝献替记》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德裕相文宗、武宗,录当时奏对议论。
※《元和朋党录》一卷
晁氏曰:唐马永易记牛、李朋党始末。自牛僧孺试贤良,迄令狐去位。
陈氏曰:池州石埭县尉维扬马永易明叟撰。自元和三年牛、李对策,以至大中十三年令狐罢相,唐朋党本末具矣。永易尝著《唐职林》、《实宾录》等书,崇、观、政和人也。又有马永卿大年者,从刘元城游,大观三年进士,当是其群从。《馆阁书目》以永易为唐人,大误也。
※《会昌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记平泽潞事。
※《四夷朝贡录》十卷
陈氏曰:唐给事中渤海高少逸撰。会昌中,宰相李德裕以黠戛斯朝贡,莫知其国本原,诏为此书。凡二百一十国,本二十卷,合之为十卷。
※《东观奏记》三卷
晁氏曰:唐裴廷裕撰。昭宗时,长安寇乱相仍,自武宗以後日历、起居注散轶不存,诏史臣撰宣懿僖三朝实录。廷裕次《宣宗录》,特采大中以来耳目闻见,撰次此书,奏记於监修杜让能,以备史阁讨论云。
陈氏曰:记宣宗朝事,凡八十九条。
※《贞陵遗事》二卷《续》一卷
陈氏曰:唐中书舍人令狐澄撰,吏部侍郎柳比续之。澄所记十七事,比所续十四事。
※《咸通庚寅解围录》一卷
陈氏曰:唐成都少尹张€景之撰。言南诏围城御事。
※《金銮密记》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唐韩撰。天复元年为翰林学士,从昭宗西幸。朱温围岐三年,因密记其谋议及所闻见事,止於贬濮州司马。予尝谓有君子之道四焉。唐之末,南北分朋而忘其君,,崔允门生,独能弃家从上,一也。其时绅无不交通内外,以躐取爵禄,独能力辞相位,二也。不肯草韦贻范起复麻,三也。不肯致拜於朱温,四也。《诗》曰:“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之谓矣。而宋子京薄之,柰何?一本天复二年、三年各为一卷,首尾详略颇不同,互相雠校,凡改正千有馀字云。
陈氏曰:具述在翰苑时事,危疑艰险甚矣!昭宗屡欲相之,卒不果而贬,竟终於闽。非不幸也。不然,与崔垂休辈骈首就戮於朱温之手矣!
※《大唐补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程匡柔撰。序言懿宗朝有焦璐者撰《年代纪》,述神尧止宣宗。匡柔袭摭三百年历,补足十九朝。起咸通戊子止癸巳,附璐书中;乾符已後,备存《补记》。末有《後论》一篇,文词虽拙,议论亦正。
※《南部新书》五卷
晁氏曰:皇朝钱希白撰。记唐故事。
※《桂苑丛谈》一卷
晁氏曰:题云冯翊子子休撰。杂记唐朝僖、昭时杂事,当是五代人。李邯郸云姓严。
※《中朝故事》二卷
晁氏曰:伪唐尉迟撰。记唐懿、昭、哀三朝故事,故曰中朝。
※《三朝见闻录》八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起乾符戊戌,至天末年,及庄宗中兴後河东事迹。三朝者,僖、昭、庄也。其文直述,多鄙俚。
※《广陵妖乱志》三卷
陈氏曰:唐晋阳郑廷诲撰。言高骈、吕用之、毕师铎等事。
※《汴水滔天录》一卷
陈氏曰:唐左拾遗王振撰。言朱温篡逆事。
※《吕夏卿兵志》三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公武得之於宇文时中。季蒙题其後云:“夏卿修唐史,别著《兵志》三篇,秘之,戒其子弟勿妄传。鲍钦止吏部好藏书,苦求得之。其子无为太守恭孙偶言及,因恳借钞录於吴兴。”
※《耳目记》二卷
晁氏曰:题云刘氏,未详何时人。杂记唐及五代事。
※《朱梁兴创遗编》二十卷
陈氏曰:梁宰相敬翔子振撰。自广明巢贼之乱,朱温事迹,讫於天杀逆。大书特书,不以为愧也。其辞亦鄙俚。
※《庄宗台祸记》一卷
陈氏曰:後唐中书舍人黄彬撰。
※《入洛记》一卷
晁氏曰:蜀王仁裕撰。仁裕随王衍降,入洛阳,记往返涂中事并其所著诗赋。
※《贾氏备史》六卷
陈氏曰:汉谏议大夫贾谭撰。叙石晋祸乱,每一事为一诗系之。
※《晋朝陷蕃记》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质,石晋末在翰林,为出帝草《降虏表》,知其事为详。记少主初迁於黄龙府,後居於建州,凡十八年而卒。按契丹丙午岁入汴,顺数至甲子岁为十八年,实国朝太祖乾德二年也。
陈氏曰:据莆田郑氏书目云范质撰。本传不载,故《馆阁书目》云不知作者。未悉郑氏何所据也。
※《晋太康平吴记》二卷
隋氏曰:周吏部尚书张昭撰。世宗将讨江南,昭采晋武平孙皓事迹,为书上之。
※《唐馀录》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奉诏撰。芟《五代旧史》繁杂之文,采诸家之说,仿裴松之体附注之。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五代则闰也,故名曰《唐馀录》。宝元二年上之。温公修《通鉴》,亦取之。,曾之弟。
陈氏曰:是时惟有薛居正《五代旧史》,欧阳修书未出。此书有纪有志有传,又博采诸家小说,仿裴松之《三国志注》附其下方,盖五代别史也。《馆阁书目》以入杂传类,非是。
※《唐末闻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阎自若纂。乾德中,王溥《五代史》成,自若之父观之,谓自若曰:“唐末之事,皆吾耳目所及,与史册异者多矣。”因话见闻故事,命自若志之。
陈氏曰:题常山阎自若撰。记五代及诸僭伪事。其序自言乾德中,得於先人及舅氏闻见。且曰:“传者难验,见者易凭。考之史策,不若询之耆旧也。”然所记亦时有不同者,如李涛纳命事,本谓张彦泽,今乃云谒周高祖,未详孰是。
※《五代补录》五卷
晁氏曰:皇朝陶岳撰。祥符壬子,以五季史书阙略,因书所闻,得一百七事
陈氏曰:每代为一卷,凡一百七条。岳,雍熙二年进士。
※《五代史阙文》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撰。录五代史笔避嫌漏略者,以备阙文,凡一十七事。
※《建隆遗事》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记太祖事。按太祖崩时,赵普已罢为河南节度使,卢多逊亦是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始除平章事,今云“上将晏驾前一日,召赵、卢入宫,”其谬甚矣。世多以其所记为然,不足信也。
王氏《挥麈录》曰:《建隆遗事》,世称王元之所述,其率多诬谤之词。至於称赵普、卢多逊受遗诏昌陵,尤为舛缪。案《国史》,韩王以开宝六年八月免相,至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钧。当太祖升遐时,普政在外,何缘前一日与卢丞相同见於寝邪?称太祖长子德昭为南阳王,又误矣,初未尝有此事。元之当时近臣,又秉史笔,岂不详知?且载《秦王传》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见《三朝国史 秦王传》称?可谓乱道。此特人名为之。又案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赋》与《国史》本传俱云:“淳化二年,自知制诰舍人贬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学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齐安郡。”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颠错,其伪也明矣!
巽岩李氏曰:世传王禹所记《建隆遗事》十三章,考其章句,大抵不类禹平日之文。其七章、十三章,鄙悖益可骇,幸而史官弗信,然学士大夫不习朝廷之故者,犹以禹所作私信之。余常反复证验,力排其诬,决知其不出於禹矣。盖禹,世所谓名贤者,而数以直道废,故群不逞辄假借窜寄,谓世可欺。殊不知普实爱重禹,而禹於普尤拳拳也。普遗藁四六表状,往往见禹集,盖禹代作也。彼小人乌得识之!
陈氏曰:其记陈桥驿前戒誓诸将事,元出熙陵。而序文云:“近取实录,入禁中亲自笔削。”然则此书之作,诚何谓也。《邵氏闻见录》亦尝表而出之,而或者亦辩此书之伪,当考。
※《祖宗独断》一卷
陈氏曰:皇朝陆经记祖宗独断事十事。
※《龙飞日历》一卷
晁氏曰:皇朝赵普撰。记显德七年正月艺祖受禅事。是年改建隆,二月,普撰此书。普时为枢密学士。
※《景命万年录》一卷,《艺祖受禅录》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记赵氏世次、艺祖历试,迄受禅事。
※《圣宋掇遗》一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靖撰。记国初至仁宗君臣美事,以备史阙。
※《晋公谈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多本朝事。每章之首,皆称“晋公言”,不知何人为润益。初,董识志彦得之於洪州潘延之家。延之,晋公甥,疑延之所为。
※《涑水记闻》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记宾客所谈祖宗朝及当时杂事。
陈氏曰:此书行於世久矣。其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以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季思遂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
※《嘉时政记》一卷
晁氏曰:吴奎、赵概、欧阳修记立英宗事,并贾易《论韩琦定册疏》附於後。
※《甘陵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题文升撰,不知何人。末有谕,称“甘陵人苏朔为余言,其大父庆历中陷贼,亲见贼初叛时事”。按《中兴书目》有《甘陵诛叛录》,称殿中丞王起撰。起时为文彦博幕客,然则别自一书也。
※《隆平集》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巩撰。记五朝君臣事迹。其记事多误,如以《太平御览》与《总类》两书之类。或疑非巩书。
※《濮王中陈》一卷
晁氏曰:记治平中封濮安懿王时宰相奏状及台谏言章。
※《欧阳濮议》四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修永叔撰。其序云:“武王之作,人皆谓君可代,濮议之兴,人皆谓父可绝。孟津之会,独夷齐不食周粟而饿死,世未之知也,後五百年得孔子而後显。然则濮议其可与庸人以口舌一日争邪?”熙宁初,永叔知亳州日,书成上之。苏子瞻,永叔客也,亦以台谏之论为直云。
※《书壬戌事》一卷
隋氏曰:不知何人作。记永乐之败甚详。
●卷一百九十七 经籍考二十四
○史(传记)
※《温公日记》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熙宁在朝所记。凡朝廷政事、臣僚差除,及前後奏对、上所宣谕之语,以及闻见杂事,皆记之。起熙宁元年正月,至三年十月出知永兴而止。
巽岩李氏曰:文正公初与刘道原共议,取实录、正史,旁采异闻,作《资治通鉴後纪》。属道原早死,文正起相,元後终,卒不果成。今世所传《记闻》及《日记》并《朔记》,皆《後纪》之具也。自嘉以前,甲子不详,则号《记闻》;嘉以後,乃名《日记》;若《朔记》,则书略成编矣。始文正子孙藏其书祖庙,谨甚,党祸既解,乃稍出之。旋经离乱,多所亡逸。此八九纸草藁,或非全幅,用故牍,又十数行别书,牍背往往翦开黏缀,事亦有与正史、实录不同者。盖所见所闻所传闻之异,必兼存以求是,此文正长编法。
※《王氏日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绍圣,蔡卞合曾布献於朝,添入《神宗实录》。陈莹中谓安石既罢相,悔其执政日无善状,乃撰此,归过於上,掠美於己,且历诋平生不悦者,欲以欺後世,於是著《尊尧集》及《日录不合神道论》等十数书。此书起熙宁元年四月,终七年三月,再起於八年三月,终於九年六月,安石两执国柄日也。然无八年九月以後至九年四月事,盖安石攻吕惠卿时。莹中谓蔡卞除之安石骂惠卿之语,其事当在此际也。
陈氏曰:本朝祸乱,萌於此书,陈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其︹愎坚辩,足以荧惑主听,钳制人言。当其垂殁时,欲以此书秉畀炎火,岂非其心有所愧悔欤?既不克焚,流毒遗祸,至今为梗,悲夫!书本八十卷,今止有其半。
※《四明尊尧集》一卷
陈氏曰:司谏延平陈莹中撰。专辩《王安石日录》之诬僭不孙,与配食坐像之为不恭。初在谏省,未以安石为非,合浦所著《尊尧集》犹回隐不直,末乃悔之,复为此书。以谓蔡卞专用《日录》以修《神宗实录》,薄神考而厚安石,尊私史而压宗庙。於是编类其语,得六十五条,总而论之。坐此羁管台州。
朱子《读两陈谏议遗墨跋》:《日录》固为邪说,然诸贤攻之亦未得其要领,是以言者渎而听者疑,用力多而见功寡也。盖尝即其书而考之,则凡安石之所以惑乱神祖之聪明,而变移其心术,使不得遂其大有为之志,而反为一世祸败之原者,其隐微深切,皆聚此书。而其词锋笔势,纵横捭阖,炜烨谲诳,又非安石之口不能言,非安石之手不能书也。以为蔡卞撰造之言,固无是理。况其见诸行事深切著明者,又巳相为表里,亦不待晚年怼笔有所增加,而後为可罪也。然使当时用其垂绝之智,举而焚之,则後来载笔之士,於其帷幄之,深谋密计,虽欲毕力搜访,极意形容,势必不能得之如此之悉;而传闻异词虚实相半,亦不能使人无溢恶之疑。且如“勿令上知”之语,世所共传,终以手笔不存,故使陆佃得为隐讳,虽以元众贤之力,争辩之苦,而不能有以正也(此见陆佃《供答史院取问状》)。何幸其徒自为失计,出此真迹,以暴其恶於天下。便当摭其肆情反理之实,正其迷国误朝之罪,而直以安石为诛首。是乃所谓自然不易之公论,不唯可以订已往之谬,而又足以开後来之惑。柰何乃以畏避嫌疑之故,反为迂曲回互之言,指为撰造增加诬伪谤诋之书,而欲加刊削以灭其迹乎?此书之作,实在建中、崇宁之。且其言犹以《目录》为蔡卞之所记。而其後了翁《合浦尊尧》之书,亦未直攻安石也,至於大观初年而後,《四明》之论始作。虽谓天使安石自写诬悖之心,然犹有怼笔增加,归过神考之云,则终未免於有所回互避就而失之者也。
※《朱子语录》:问《四明尊尧集》,曰:只似讨闹,不於道理上理会,只於利害上见得,於道理全疏。如介甫心术隐微处,他都不曾改得,只是把持。如云谓太祖滥杀有罪,谓真宗矫诬上天,皆把持语也。《龟山集》中有攻《日录》数段好,盖龟山长於攻王氏。
※《曾相手记》三卷
晁氏曰:绍圣初,元党祸起,曾布知公论所在,故对上之语多持两端,又辄增损,以著此书云。
※《绍圣甲戌日录》一卷,《元符庚辰日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南丰曾布子宣撰。记在政府奏对施行及宫禁朝廷事。
※《林氏野史》八卷
陈氏曰:同知枢密院长乐林希子中撰。希不得志於元,起从章,甘心下迁西掖,候诸贤谪词者也。而此书记熙宁、元丰以来事颇平直,不类其所为。或言此书作元之前,其後时事既变,希亦随之,书藏不毁。久而时事复变,其孙懋於绍兴中始序而行之耳。
王氏《挥麈录》曰:林子中《野史》世多传之。其议论,与平日所为极为背驰,殊不可晓。岂非知公论之不可扌,欲盖其迹於天下後世邪?
※《邵氏辩诬》一卷
晁氏曰:邵伯温撰。辩蔡卞、章、刑恕诬罔宣仁欲废哲宗立徐邸事。
※《邵氏闻见录》二十卷
晁氏曰:邵伯温子文撰。记国朝杂事,迄绍兴之初。序言早以其父之故,亲接前辈,得前言往行为多,类之成书。其父雍也。
陈氏曰:又有《後录》三十卷,其子传所作,不专记事,在子录小说类。
※《传信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鲜于绰大受撰。言国朝杂事,多元丰後朝廷政事得失、人物贤否也。
※《国史後补》五卷
陈氏曰:蔡撰。,京之爱子,京末年事皆出於。见攸既叛父,亦与不咸。此书大略为其父自解,而滔天之恶,终有不可隐盖者。其所载宫闱禁密,非臣庶所得知,亦非臣庶所宜言,既出笔,事遂传世,殆非人力也。
※《北征纪实》二卷
陈氏曰:蔡撰。叙伐燕本末,归罪童贯、蔡攸,亦欲为京文饰。然京罪不可掩也。
※《金人背盟录》七卷,《围城杂记》一卷,《避戎夜话》一卷《金国行程》十卷《南归录》一卷《朝野佥言》一卷
晁氏曰:皇朝汪藻编。记金人叛契丹,迄於宣和乙巳犯京城。《围城杂记》等五书,皆记靖康时事也。
陈氏曰:《朝野佥言》,不著名氏,有序,建炎元年八月。《系年录》称夏少曾,未详何人。《南归录》,直秘阁沈撰,亦记燕山事。《避戎夜话》,吴兴石茂良太初撰。
※《靖康要录》五卷
陈氏曰:不知谁撰。自钦庙潜邸,迄靖康元年十二月事。
※《靖康传信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李纲伯纪撰。丁未二月。
※《靖康奉使录》一卷
陈氏曰:郑望之撰。
※《靖康拾遗录》一卷
陈氏曰:何烈撰。又名《靖康小史》,又名《草史》,
※《孤臣泣血录》三卷,《拾遗》一卷
陈氏曰:丁特起撰。
※《裔夷谋夏录》七卷
陈氏曰:汪藻撰。
※《陷燕记》一卷
陈氏曰:贾子庄撰。记燕山初陷事。子庄,不知其名,蔡靖客也。
※《靖康录》一卷,《靖康遗录》一卷
陈氏曰:《录》太学生朱邦基撰。《遗录》为太学生沈良撰。
※《金人犯阙记》一卷
陈氏曰:草茅方冠撰。
※《汴都记》一卷,《靖康野录》一卷,《痛定录》一卷
陈氏曰:并不著撰人名氏。
※《悲喜记》一卷
陈氏曰:围城中人作书与所亲,曰“中美知府”者,具述晋乱本末,自称名曰,皆不知何人也。
※《东都事略》一百五十卷
陈氏曰:承议郎知龙州眉山王季平撰。其书纪、传、附录略具体,但无志耳。附录用《五代史》例也。淳熙中上其书,得直秘阁。其所纪太简略,未得为全书。
※《建炎中兴记》一卷
陈氏曰:耿延禧撰。
※《建炎日历》五卷
晁氏曰:宰相汪伯彦撰。记太上皇帝登极时事。
陈氏曰:叙元帅开府,至南都践极。
※《吕忠穆答客问》一卷
陈氏曰:宰相济南吕颐浩元直撰。
※《吕忠穆勤王记》一卷
陈氏曰:左宣教郎臧梓撰。记建炎复辟事。
※《渡江遭变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上蔡朱胜非藏一撰。记苗、刘作难,至复辟事。
※《建炎复辟记》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
※《建炎通问录》一卷
陈氏曰:宣教郎傅撰。建炎初,李丞相纲所进。
※《北狩闻见录》一卷
陈氏曰:当龙德宫曹勋功显撰。按曹勋时扈从北狩,以徽庙御札道走行在所,以建炎二年七月至南京。
※《北狩行录》一卷
陈氏曰:蔡、王若冲撰。
※《戊申维扬录》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
※《维扬过江录》一卷
陈氏曰:尚书左丞叶梦得少蕴撰。
※《己酉航海记》一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李正民撰。又名《建炎居记》。
※《建炎假道高丽录》一卷
陈氏曰:杨应诚撰。取道辽东,奉使金虏,不达而还。
※《绍兴讲和录》二卷
陈氏曰:无名氏。
※《乱华编》三十三卷
陈氏曰:知盱眙军东平刘荀子卿编。其前有小序数语,云:“方石敬塘割幽燕遗契丹之日,孰知为本朝造祸之原哉?逮王安石创新法为辟国之谋,又孰知绍述者召祸之酷哉?”所集杂史、传记近三十种。荀,忠肃丞相诸孙也。
※《元党籍列传谱述》一百卷
陈氏曰:龚颐正撰。以诸臣本传及志状、家传、遗事之类集成之。其事迹微晦,史不可见者,则采拾诸书为之补传。凡三百九人,其阙者四人而尺。淳熙中,史院取其书以修《四朝国史》。洪迈奏乞甄录,补和州文学,後赐出身。详见编年类。颐正,给事中原之曾孙也。
※《绍兴正论》二卷
陈氏曰:序称潇湘野夫,不著名氏。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
※《绍兴正论小传》二十卷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叔撰。以《正论》中姓名,仿《元党传》为之。
※《三朝北盟会编》二百五十卷
陈氏曰:直秘阁清江徐梦莘商老撰。辑诸书二百馀家,分上中下。上为政、宣,二十五卷;中为靖康,七十五卷;下为炎、兴,一百五十卷。
※《北盟集补》五十卷
陈氏曰:梦莘以前书铨载不尽者五家,续编次於中、下二帙,以补其阙。靖康、炎、兴各为二十五卷。
※《中兴十三处战功录》一卷
陈氏曰:参政眉山李璧季章撰。中兴以来,御寇立功,惟此十三处,编为一书,所谓“司勋藏其贰”者也。开禧乙丑,北事将作,其书成。
※《顺昌录》一卷
晁氏曰:绍兴十年,刘破女真於顺昌城下,其徒记其功云。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乙集,共四十卷
陈氏曰:李心传撰。上自帝系、帝德、朝政、国典,下及见闻琐碎,皆录之。盖南渡以来野史之最详者。
※《西陲泰定录》九十卷
陈氏曰:李心传撰。记吴曦叛逆,以及削平本末。起嘉泰辛酉,迄嘉定辛未,为三十七卷;其後蜀事益多,又增至辛巳之冬,通为九十卷。仍颇用太史《年表》例,并记国家大政令、防边大节目。首尾二十年。
※《绍运图》一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撰。自伏羲至皇朝神庙,五德之传及记事,皆著於篇。
※《汉史》二十卷
陈氏曰:丞相阳羡蒋芾子礼撰。其曾祖魏公之奇颖叔所记遗事,殆数百册,兵火散失。捃摭遗藁,得六百六十事,为十九门。淳熙改元,书成,为之序。
※《国史编年政要》四十卷,《国朝实录列传举要》十二卷《皇朝宰辅拜罢录》一卷《续百官公卿表》二十卷《质疑》十卷
《中兴艺文志》:蔡幼学撰。幼学采国史、实录等书,为《国朝编年政要》以拟纪,起建隆讫靖康。又为《国朝实录列传》以拟传,起国初止神宗朝。又为《宰辅拜罢录》,起建隆尽绍熙,年经两官纬之,又以司马光《百官公卿表》起建隆讫治平,乃为《续表》,终绍熙,经纬如《宰辅图》,上方书年,记大事,下列官,详记除、罢、迁、卒月日,而大事止及靖康,後未及录,以拟表。又为《备志》以拟志,而未成。
●卷一百九十八 经籍考二十五
○史(传记)
※《黄帝内传》一卷
晁氏曰:序云:“昔钱{饯}得之於衡山石室中,後至汉,刘向於东观校书见之,遂传於世。”《艺文志》以书之记国政得失、人事美恶,其大者类为杂史,其馀则属之小说,然其或论一事若一人者,附於杂史、小说皆未安,故又为传记类。今从之。如《神仙》、《高僧》不附其类,而系於此者,亦以其记一事,犹《列女》、《名士》也。
陈氏曰:诞妄不经,方士辈所也。
※《汉武内传》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记王母降。
※《汉武故事》二卷
晁氏曰:世言班固撰。唐张柬之《书〈洞冥记〉後》云:《汉武故事》,王俭造。
※《飞燕外传》一卷
晁氏曰:伶元撰。茂陵卞理藏之於金漆枢,王莽之乱,刘恭得之,传於世。晋荀勖校上。
陈氏曰:称汉河东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古列女传》八卷,《续列女传》一卷
南丰曾氏序:刘向所叙《列女传》,凡人篇,事具《汉书 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编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於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盖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缮写。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巳大坏矣,而成帝後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晁氏曰:汉刘向撰。睹赵、卫之属赵微贱,逾礼制以为王教由内及外,乃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然世所行向书,乃分传每篇上下,并颂为十五卷。其十二传无颂,三传同时人,五传其後人,通题曰“向讠巽”,题其颂曰“向子歆讠巽”,与《汉史》不合。故《崇文总目》以“陈婴母”等十六传为後人所附。予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耳,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所断也。颂云画之屏风,而史有《颂图》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书多散亡,独此幸存而完,复为他手窜疑於其真,故并录其目,而以颂证之,删为八篇,号《古列女传》。馀二十传,其文亦奥雅可喜,故又以时次之,别为一篇,号《续列女传》。公武按:《隋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後传》。今回删此书为八篇,以合《汉史》,得之矣。至於疑颂非歆作,盖因颜籀之言尔,则未必然也。二十传岂项原所作邪?
陈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同时,或在后者,後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辩订详矣。巩之言曰:“後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於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已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况於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於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 苜》、《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高士传》十卷
晁氏曰:晋皇甫谧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馀载世士高节者。其或以身徇名,虽如夷、齐、两龚,皆不录。凡九十六人,而东汉之士居三之一。自古名节之盛,议者独推焉。
陈氏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馀载,得九十馀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
晁氏曰:晋习凿齿撰。前载襄阳人物,中载其山川城邑,後载其牧守。《隋经籍志》曰《耆旧记》,《唐艺文志》曰《耆旧传》,观其书,纪录丛脞,非传体也,名当从《经籍志》云。
※《谈薮》二卷
陈氏曰: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
※《梁四公记》一卷
陈氏曰:唐张说撰。按《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说,注大“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云载言得之临田通,又云别本题张说,或为卢说。今按此书卷末所云田通事迹信然,而首题张说,不可晓也。其所记多妄诞,而四公名姓怪异无稽,不足深辩。
※《闽川名士传》三卷
晁氏曰:唐黄璞撰。录唐神龙以来闽人知名於世者,效《楚国先贤传》为之。
陈氏曰:所记人物,自薛令之而下,凡五十四人。
※《杨贵妃外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叙唐杨妃事迹,迄孝明之崩。
※《绿珠传》一卷
晁氏曰:乐史撰。
※《补江总白猿传》一卷
晁氏曰:不详何人撰。述梁大同末,欧阳纥妻为猿所窃,後生子询。《崇文总目》以为唐人恶询者为之。
後村刘氏曰:欧阳率更貌寝,长孙无忌嘲之曰:“谁令麟阁上画此一猕猴?”好事者遂造白猿之说,谤及其亲。
陈氏曰:言江总,必无名子所为也。
※《狄梁公家传》三卷
陈氏曰:唐海州刺史江都李邕撰。
※《高士外传》一卷
陈氏曰:唐大理司直郑撰。
※《凤池历》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长孙无忌历官本末及家世子孙。按《唐志》,冯宇《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惟存五卷,记宰相名次事迹,非此书。
※《安禄山事迹》三卷
陈氏曰:唐华阴尉姚汝能撰。
※《相国邺侯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亳州刺史李繁撰。繁,邺侯泌之子也。太和中以罪系狱,当死,恐先人功业不传,乞废纸拙笔於狱吏,以成传藁。戒其家求世人润色之,後竟不果。宋子京谓其词浮侈云。
陈氏曰:按《中兴书目》有柳比後序,今无之。繁尝为通州,韩退之《送诸葛觉诗》所谓“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者也。其曰:“行年馀五十,出守数以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则韩公於繁亦拳拳矣。《新》、《旧史》本传称繁无行,漏言裴延龄以误阳城,师事梁肃而其室,殆非人类。然则韩公无乃溢美,而所述其父事,庸可尽信乎?
※《汾阳王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陈雄撰。雄本汾阳王郭子仪僚吏,後又从事浑幕府,故传不名。第九卷录行状,第十卷录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曰《忠武将佐略》。
※《北征杂记》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憬撰。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降回纥,憬副关播为册礼使,作此书纪行。
※《柳氏序训》一卷
晁氏曰:唐柳比叙其祖公绰巳下内外事迹,以训其子孙。
※《吴湘事迹录》一卷
晁氏曰:唐大中中,李绅镇扬州,陷湘州以罪抵死。後其兄汝纳辨诉其枉状,《录》总载焉。
※《陵园记》一卷
陈氏曰:唐宗正丞李(失其名)撰。光化元年序。
※《牛羊日历》一卷
陈氏曰:唐刘轲撰。牛指僧儒,羊谓虞卿、汉公也。
※《西南备边录》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太和中镇蜀所作,内州、县、城、镇兵食之数,大略具焉。
※《异域归忠传》二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会昌二年,け没斯内附,德裕奉诏采秦、汉以来由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始终者,凡三十人,为之传。
※《晋书》十卷
陈氏曰:唐安南宣慰使懋绰。记南诏事,咸通五年奏之。
※《崔氏日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字,残阙无始末。末有跋尾,亦不知何人,言此书出宋敏求家。考订年月及所载人名姓甚详。盖广明元年崔沆为相,非其子弟,即其门人为之。字画清丽,而其所记不过蒲饮、交通、评议,有以见唐末风俗之弊云。
※《登科记》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记进士及诸科登名者,起唐武德,讫天末。
※《唐制举科目图》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凡七十六科,任至宰相者七十二人,唯刘ナ名最高,而宦最不达。
巽岩李氏曰:宝元,蔡元翰编集。某家有《制科登第录》一卷,不著撰人氏字,止用年代次序,登第者姓名,或不暇遍举,且自敬宗以後,阙不复录。而元翰所记《科目》以类相从,姓名具列,又出其更历始终,比某家本为优。然而尚多脱遗,如天授中祝钦明中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而此无之。盖元翰独据《旧唐书》,故所见有不尽。博采别条,乃可备一家言耳。
※《唐登科记》十五卷
陈氏曰:丞相鄱阳洪适景伯编集。按《唐艺文志》,有崔氏《显庆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书有赵儋序,而失崔名,所载至周显德,固非崔氏本书。而李奕书亦不存。洪忠宣得姚康书五卷於北方,而丞相又得别本起武德终太和於毗陵钱仲氏,乃以三本辑为一书,而用姚氏为正。三书皆有序。姚氏汝谐,南仲孙也,元和十五年进士。本书录武德至长庆,为十一卷。其曰十六卷者,亦後人所续。
※《五代登科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前所谓崔氏书至周显德止者,殆即此邪?馆中有此书,洪丞相以国初卿相多在其中,故并传之。
※《敦煌新录》一卷
陈氏曰:有序,称天成四年沙州传舍集,而不著名氏,盖当时奉使者。叙张义潮本末,及彼土风物甚详。凉武昭王时,有刘炳者著《敦煌实录》二十卷,故此号《新录》。
※《渚宫故事》五卷
陈氏曰:後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载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晋代,阙後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
陈氏曰:前应灵县令平阳句延庆昌裔撰。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延庆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後,别加编次。起咸通九载,迄乾德四年,百余年蜀事,大略具矣《续传》蜀人张绪所撰。起乾德乙丑,迄祥符已酉,自平蜀之後,朝廷命令、官僚姓名,及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作乱之迹,皆略载之。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序。
※《平蜀实录》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平蜀之後,延泽以内染院使为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既得罪,延泽亦贬唐州团练使。按本传载:蜀军二万七千人,诸将虑其为全师雄内应,欲尽杀之,延泽请简老弱疾病七千人释之,馀以兵卫浮江而下,诸将不能用。此书叙述甚详。《邯郸书目》云不知作者,《馆阁书目》亦然。考王元之所撰《延泽墓志》,知其所为也。
※《秦王贡奉录》二卷
陈氏曰:枢密使吴越钱惟演希圣撰。记其父ㄈ贡献及锡赉之物。
※《家王故事》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记其父遗事二十二事,上之,以送史院。
※《戊申英政录》一卷
陈氏曰:婺州刺史钱俨撰。记其兄ㄈ事迹。ㄈ以戊申正月嗣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其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馀,左藏、内藏、香药诸库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大风或飘至汴水之南,惟演献礼贤宅以处诸王。以此观之,唐末、五代书籍之仅存者,又厄於此火,可为太息也!
※《西李文正公谈录》一卷
晁氏曰:西李文正公,也,相太宗。其子宗谔录其平生所谈十七事。
陈氏曰:所记凡三十七事。
※《张忠定公语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张忠定公咏守蜀有善政,其门人李畋纪其语论可以垂世者。
※《曹武惠别传》一卷
陈氏曰:知石州曹偃撰。武惠曾孙也。
※《贾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序言庚午衔命宋都,闻於补阙贾黄中。凡二十六条,而不著其名。别本题“清辉殿学士张洎”,盖洎,江南奉使也。庚午实开宝三年。黄中,晋开运中以七岁为童一关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第三人。
※《王沂公笔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清公青社王曾孝先撰。记开国以来杂事,凡三十六条。
※《王沂公言行录》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沂公弟天章阁待制录公平生言行,凡三十七事。
陈氏曰:前有李清臣序文,後有晏殊、杜杞岑书。
※《王魏公遗事》四卷
晁氏曰:魏公旦相真宗,其子素录事凡五百条。
陈氏曰:《家录》一卷,即素所录遗事也。
※《寇莱公遗事》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莱公勋烈》一卷
晁氏曰:寇宗编。宗,准曾孙也,编集仁宗祭准文及赠诰、墓碑、传志、赞诗等为此书。
※《民表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讷撰。录国朝循吏善政。李淑以为虽浅俗,亦可备广记云。天圣中偕《贤惠录》上之。
※《贤惠录》三卷
晁氏曰:胡讷撰。国朝贤惠之女。後一卷瑗嗣成之。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陈氏曰:杂录胡瑗翼之事,及告词、志表、祭文等。其有《贤惠录》、《孝行录》,盖其父讷所为也。
※《韩魏公家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韩忠彦撰。录其父琦平生行事。近世著史者,喜采小说以为异闻逸事,如李繁录其父泌、崔允记其父慎由事,悉凿空妄言。前世谓此等无异庄周鲋鱼之辞、贾生鸟之对者也。而《唐书》皆取之,以乱正史。曰是近时多有家传、语录之类行於世。陈莹中所以发愤而著书,谓魏公名德在人耳目如此,岂假门生子姓之区区自列乎持史笔其慎焉。
陈氏曰:不著名氏,当是其家所传也。
※《韩忠献遗事》一卷
陈氏曰:群牧判官钱塘强至几圣撰。至,魏公之客也。
●卷一百九十九 经籍考二十六
○史(传记)
※《魏公语录》一卷
陈氏曰:与《别录》小异而实同。《别录》分四卷,此总为一篇。先後次第亦不同,而末一则《别录》所无,姑并存之。
※《魏公别录》四卷
晁氏曰:其门人王岩叟记其言论事实。然以《国史》考之,其岁月往往牾,盖失之诬也。
※《杜祁公语录》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文潞公私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文彦博所撰。元丰初,王尧臣之子同老,以其父至和中所撰立英宗为皇子诏草上之,且曰:“时宰相文彦博、富<门坐>知状。”神宗以问彦博,彦博具以实对。至元中,贾易为言官,为韩忠彦争辨其事,彦博乃著此。其後云:自古惟霍禹云“县官非我家将军不得至此”,杨复恭自称“定策国老”,谓昭宗为“门生天子”,鞅鞅不道之言,卒被夷灭。
陈氏曰:记至和请建储及元丰褒赏事。
※《潜德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吕诲献可之孙撰。记其祖乞立英宗言章。
※《嘉名臣传》五卷
晁氏曰:张唐英传仁宗朝贤臣五十馀人。
王氏《挥麈录》曰:唐英,天觉同胞兄,仕至殿中侍御史,尝述《仁宗政要》上於朝。所谓《嘉名臣传》,特《政要》中一门耳。
※《孔子编年》三卷
晁氏曰:皇朝孔传取《左氏》、《国语》、《公羊》、《史记》及他书所载孔子事,以年次之,自生至卒。
※《东家杂记》二卷
晁氏曰:亦孔传撰。孔子四十七代孙也,纂其家旧闻轶事於此书。
陈氏曰:历代追崇先圣故事,及孔林古迹。
※晁以道《扬雄别传》一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撰。杂取诸书所载雄逸事为一编,系之以赞。
※《唐质肃遗事》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所记唐介子方事也。
※《韩庄敏遗事》一卷
陈氏曰:秘书丞韩宗武文若撰。记其父丞相缜玉汝事,未亦杂载他事。宗武即少年遇洋客者也,年八十二乃卒。此编亦载其诗,云熙宁得异疾,与神物遇。
※《范忠宣言行录》二十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其家所录也。
※《范太史遗事》一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范冲元长记其父事。
※《傅献简佳语》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所作,记傅尧俞所谈。
※《杜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雷绎杜师益等录其父务滋之言。王广渊作序。
※《丰清敏遗事》一卷
陈氏曰:给事中章贡李朴先之撰。记丰稷相之事。朱熹为之後序。
※《宗忠简公遗事》三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留守开封宗泽汝霖事。亦其家子孙所为。
後村刘氏序曰:公《遗事》行世已久,今连帅宝谟王公,公之外孙,复稍采摭旧闻,以傅翼之。
※《吕忠穆家传》一卷,《逢辰记》一卷,《遗事》一卷
陈氏曰:记建炎丞相吕颐浩元直事。孙昭问刻之广德军。
※《褒德集》二卷,《易学辨惑》一卷
陈氏曰:邵伯温撰。录其父告命、谥议、行状、墓志之属。《辩惑》述传授源流,辩郑之妄。
※《吕氏家塾记》一卷
陈氏曰:侍讲吕希哲原明撰。
※《桐阴旧话》十卷
陈氏曰:吏部尚书颍川韩元吉无咎撰。记其家世旧事。以京师第门有桐木,故云。元吉,门下侍郎维之四世孙也。
※《赵康靖日记》一卷
陈氏曰:参政雎阳赵概叔手所记治平乙巳丙午在政路初事。
※《刘忠肃公行年记》一卷
陈氏曰:丞相东平刘挚莘老撰。
※《文昌杂录》六卷
陈氏曰:主客郎中南京庞元英懋贤撰。官制初行,元英为郎,在省四年,记一时见闻及古今典故可观览。元英,丞相庄敏公籍之子。
※《闻见近录》一卷
陈氏曰:宗正丞三槐王巩定国撰。
※《辩欺乐》一卷
陈氏曰:韩忠彦记其父嘉末命事,与文、富诸公辩。
※《回天录》一卷
陈氏曰:宣教郎秦湛处度撰。记吕好问围城中事。好问除右丞,训词有“回天之力”语,故以名录後有好问谢其祖公著复官表及遗表。
※《尽忠补过录》一卷
陈氏曰:修职郎穆伯刍撰。记张孝纯在伪齐时所上本朝书。
※《吴丞相手录》一卷
陈氏曰:吴敏元忠撰。记靖康初元事。
※《岳飞事实》六卷,《辩诬》五卷
陈氏曰:飞之孙珂撰。
※《丁卯实编》一卷
陈氏曰:成忠郎李珙撰。诛曦之功,杨巨源为多,安丙忌而杀之。珙为作传,上之於朝,以昭其功而申其冤。
※《孔子编年》五卷
陈氏曰:新安胡仔元任撰。其父待制舜陟命仔采摭经传为之。
※《诸葛武侯传》一卷
陈氏曰:侍讲张┉撰。以陈寿作史私且陋,裒集他传及裴松之所注为此传,而削去管、乐自许一则。朱晦翁以为不然,又为《後论》以达其意。谓其体正大而学未至,使得游洙、泗之门,所就不止此。
※《韩文公历官记》一卷
陈氏曰:新安张敦颐撰。颇疏略。其最误者,序言擒吴元济、出牛元翼为一事,此大谬也。为裴度行军司马,在宪宗元和时;奉使镇州王庭凑,在穆宗长庆时。
※《欧公本末》四卷
陈氏曰:吕祖谦编。盖因观《欧阳公集》,考其历仕岁月、同官同朝之人,略著其事迹,而集中诗文亦随事附见。非独欧公本末,而时事时贤之本末,亦大略可观矣。故以入传记类。
※《皇平蛮记》二卷
陈氏曰:殿中丞冯炳撰。记侬智高事。
※《孙威敏征南录》一卷
陈氏曰:学士雎阳滕甫元发撰。言平南之功皆本孙沔元规。“狄青之至,莫能出其右者”。余靖归美於青,非实也。甫时通判潮州。
※《角厮罗传》一卷
陈氏曰:不著作者。
※《陕西聚米图经》五卷
陈氏曰:ト门通事舍人雄州赵撰。父振,博州防御使,久在西边。访得五路徼外山川遣里,康定二年为此书。韩魏公经略言於朝,诏取其书,召见。执政吕许公、宋莒公言用兵以来,策士之言以千数,无如者。擢泾原都监。定川之败,死焉。劲特好学,恂恂类儒者,人皆惜之。
※《元丰平蛮录》三卷
陈氏曰:金部员外郎知凤翔府家安国撰。记乞弟、韩存宝事。
※《元分疆录》三卷
陈氏曰:直龙图阁京兆游师雄景叔撰。元初,议弃西边四寨,执政召师雄问之。对曰:“先帝弃之可也,主上弃之则不可。且示弱夷狄,反益边患。”争之甚力,不听,卒弃之。四寨者,葭芦、米脂、浮屠、安疆也。夏人以事出望外,萌侵侮之心,连年犯顺,皆如师雄所料。此书前三卷记当时论辨本末,後一卷行实,不知何人作也。是岁师雄被命行边,请以便宜行事。夏人与鬼章谋寇熙河,师雄说刘舜卿出师,种谊遂破洮州,擒鬼章以献。其功伟矣。元谐老固欲休兵息民,师雄言既不行,功复不赏,殆以专反熙、丰,失於偏滞,终成绍述之祸,亦有以也。师雄,治平二年进士。
※《青唐录》一卷
陈氏曰:右班殿直李远撰。元符中取邈川、青唐,巳而皆弃之。远,绍圣武举人,官镇洮,奉檄军前,记其经历见闻之实,灿然可观。
※《交趾事迹》十卷
陈氏曰:知新州赵勰撰。
※《占城国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
※《鸡林类事》三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
※《政和大理入贡录》一卷
陈氏曰:右迪功郎钱塘周邦撰。其祖童为集贤修撰知桂州时,归明人黄招来大理国入贡,诏童考究其真伪。童言伪妄不可凭,乞依熙宁故事支马价发还。至京师,力主其事,童落职奉祠。久而觉其诈,乃改正,复职知广州。
※《安南表状》一卷
陈氏曰:绍兴二十五年,李天祚进贡,自靖康二年以後,至是始通也。
※《边和录》五卷
陈氏曰:承议郎河东陈伯疆撰。载胡世将承公宣抚川、陕事。
※《建炎德安守御录》三卷
陈氏曰:郡丞东平刘荀子编次。建炎初高密陈规元则守德安御群盗事迹功状。规,後守顺昌,与刘共成敌之功者也,以枢密直学士知庐州而卒。
※《淮西从军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绍兴十年金虏败盟,淮西诸帅守御事。
※《顺昌破敌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刘信叔守御战胜本末。
※《滕公守台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雎阳滕膺子勤为台川户曹,方腊之乱,仙居人吕师囊应之,攻城甚急,膺佐太守备御,卒全一城。郡人德之,至今庙食。行状事实聚见此篇。膺後至直秘阁京西漕而终。
※《二杨归朝录》一卷
陈氏曰:杨尧弼、杨载绍兴八年所与挞辣、兀术书,时伪齐初废也。末有探报虏事数十条。
※《逆臣刘豫传》一卷
陈氏曰:杨尧弼等撰。二杨事迹当考。前银题衔称宣义郎、迪功郎,并为大总管府官属。此传尧弼为右从事郎,载为右迪功郎。
※《许右丞行状》一卷
陈氏曰:吏部员外郎许忻撰。许公翰字崧老,襄邑人,为尚书右丞。忻,其弟也。
※《李忠定行状》一卷
陈氏曰:通判洪州李纶撰。其兄丞相纲伯纪事状。叶正则所作谥议附於後。
※《翟忠惠家传》一卷
陈氏曰:翟耆年伯寿述其父汝文公巽事实。忠惠者,私谥也。耆年实邢恕外孙。
※《艾轩家传》一卷
陈氏曰:莆田林成季述其季父工部侍郎光朝谦之事实。
※《夹氵祭家传》一卷(所著书目附)
陈氏曰:莆田郑翁归述其父樵渔仲事迹。翁归年八十岁,老贫不竞。顷佐莆郡时犹识之。
※《叶丞相行状》一卷
陈氏曰:阁学庐陵杨万里廷秀撰。丞相莆田叶子昂,乾道丁亥以冬雷罢,相至建宁而薨。
※《谢修撰行状墓志》一卷
陈氏曰:昭武谢师稷务本奉使闽部,有惠爱,没而民祠之。《行状》,里人黄景声撰;《墓志》,永嘉陈谦益之撰。其庙曰“昭应”。
※《朱侍讲行状》一卷
陈氏曰:奉议郎三山黄直卿撰。其高第弟子且子婿也。
※《紫阳年》谱三卷
陈氏曰:朱侍讲门人通判辰州昭武李方子公晦撰。
※《笃行事实》一卷
陈氏曰:丞相赵汝愚子直编其父善应彦远事,而罗愿、朱熹所撰行状、墓铭,及诸贤哀词、题跋之属,萃为一编。“笃行”者,陈福公题其墓云尔。吕太史跋语有云:“处者易持,出者难工”。朱侍讲取其意以为铭,所以勉其子之意深矣。
※《赵丞相行实》一卷,《附录》二卷
陈氏曰:知静江府赵崇宪履常编集。忠定长子也。其一时诸贤祭文、挽歌,与嘉定更化之後,昭雪诬枉,改正史牒本末,皆见《附录》。
※《赵忠定行状》一卷,《续议》一卷
陈氏曰:知光州鄱阳柴中行与之撰。其《谥议》,允济全之、杨方子直所为也。
※《倪文节言行录》三卷,《遗奏志状碑铭谥议》一卷
陈氏曰:户部郎中倪祖常子武辑其父尚书遗事。行状,锡山蒋重珍良贵撰;碑铭临魏了翁华甫撰。
※《赵华文行状》一卷
陈氏曰:文林郎赵山李燔敬子撰。忠定之子,吏部宗宪履常也。
※《八朝名臣言行录》二十四卷
陈氏曰:侍讲朱熹撰。以近代文集及传记载本朝名臣言行,掇取其要,辑为此录。前五朝五十五人,後三朝四十二人。
※《中兴志议忠录》三卷
陈氏曰:龚颐正撰。自建炎至绍兴辛巳,上自李若水、刘贵臣名士,下及一妇人卒伍之微,皆录之。
※《孝史》五十卷
陈氏曰:太学博士新喻谢谔昌国撰集。曰君绍五,后德一,宗表五,臣传三十五,文类二,夷附一。谔後至御史丞,淳熙名臣,乐易君子也。
※《孝行录》三卷
陈氏曰:京兆胡讷撰。始得此书,不知讷何人也。所记多国初人。已而知其为安定先生翼之之父,仕为宁海节度推官。
※《古今孝悌录》二十四卷
陈氏曰:庐陵王绍圭唐卿撰。
※《廉吏传》十卷
陈氏曰:成都费枢伯枢撰。自秦至唐,凡百十有四人。宣和乙巳为序。
※《南阳先民传》二十卷
陈氏曰:题南阳王襄元癸酉岁序。所记邓州人物,自百里奚、直不疑而下,至唐范传正、韩,凡一百六十人。
※《典刑录》十二卷
陈氏曰:苕吴宏编。凡五十二门,大略於《言行录》中钞出。
※《近世厚德录》四卷
陈氏曰:题百炼真隐李元纲国纪编。沈道原为作序。
※《救荒活民书》三卷
陈氏曰:从政郎鄱阳董胃编进。胃,绍熙五年进士,尝知瑞安县。
※《仁政活民书》二卷
陈氏曰:秀州司户会稽丁锐集。
※《好还集》一卷
陈氏曰:秀水娄伯高元龙编报应之事。为十门。
※《先贤施仁济世录》一卷
陈氏曰:奉化丞山阴诸葛兴编。凡十门,皆本朝诸贤事实也。
※《莆阳人物》志三卷
陈氏曰:知兴化军永嘉林文伯撰。以图志不叙人物,故特为是编。莆壤地褊小,而人物特盛。
※《卧游录》一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晚岁病废卧家,取史传所载古今人境胜处录之,时以宗少文“卧游”之语实诸卷首。
※《上庠录》十卷
陈氏曰:光州助教吕荣义撰。杂记京师太学故事。
※《上庠後录》十二卷
陈氏曰:三山周士贵撰。记中兴太学事,颇疏略。
※《昭明太子事实》二卷
陈氏曰:知池州赵彦博富文编。昭明庙食於池,颇著灵响元始赐额曰“文孝”。
※《祠山家世编》一卷
陈氏曰:詹仁泽、曾樵编。辑广德横山神张王事迹。
※《海神灵应录》一卷
陈氏曰:永嘉贡士陆维则撰。太守韩彦直子温为之序。初,元中,守直龙图阁范峋梦海神曰:“吾唐李德裕也。”郡城东北隅海仙坛之上有庙,初不知其为何代人,峋明日往谒其像,即梦中所见。自是多响应。然封爵训词惟曰“海神”而已。
※《鄂国金佗粹编》二十八卷,《续编》三十卷
陈氏曰:岳珂撰。
※《宋登科记》三卷
晁氏曰:皇朝登科人名氏,未详何人所撰。
※《唐宋科名分定录》三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元符所著书也。序云:己卯岁得张君房所志唐朝科场故事,今续添五代及本朝科名分定事,迄於李常宁云。
※《大宋登科记》三十二卷
陈氏曰:洪适编。始,吴兴郡学有锓板,不分卷第,止述进士一科。适始仿姚康录制举词科,自建隆庚申,迄绍兴庚辰,二万三千六百人有奇,为二十一卷,自後皆续书之。
※《中兴登科小录》三卷,《姓类》一卷
陈氏曰:通判徽州江都李椿撰。新安旧有《登科记》,但逐榜全录姓名而已。椿家藏《小录》,自建炎戊申,至嘉熙戊戌,节次取名字、乡贯、三代讳刊之,後以韵类其姓,凡一万五千八百人有奇。太守吴兴倪祖常子武刻之,以备前记之阙文。
※《乘轺录》一卷
陈氏曰:知制诰祁阳路振子发撰。祥符中,使契丹归,进此录。事见其传。
※《奉使别录》一卷
陈氏曰:河南富弼彦国撰。庆历使契丹,归为《语录》以进,机宜事节。则具於此录。又一本有两朝往来书附於末。
※《刘氏西行录》一卷
陈氏曰:直昭文馆保塞刘涣中章撰。按康定二年,朝廷议遣使通河西角氏,涣以屯田郎知晋州请行。以十月十九日出界,庆历元年三月十日回泰州。此其行纪也。角氏自此与中国通,而元昊始病於牵制矣。涣後擢刺史,历典数州,至留後,以工部尚书致仕。
※《契丹讲和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载契丹初讲和本末,末有庆历增币後北虏誓书。
※《庆历正旦国信语录》一卷
陈氏曰:余靖庆历三年使虏所记。
※《熙宁正旦国信录》一卷
陈氏曰:天章阁待制窦卞熙宁八年使虏所记。
※《接伴送语录》一卷
陈氏曰:集贤校理沈季长熙宁九年接伴送虏使耶律运所记。
※《使辽见闻录》二卷
陈氏曰:尚书膳部郎中李罕撰。
※《宣和使金录》一卷
陈氏曰:太常少卿安陆连南夫鹏举吊祭阿骨打奉使所记,时宣和六年。
※《奉使杂录》一卷
陈氏曰:绍兴十二年,何铸使虏所录礼物各衔表章之属。
※《馆伴目录》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绍兴二十四年。
※《隆兴奉使审议录》一卷
陈氏曰:左奉议郎雍希稷尧佐撰。隆兴二年,编官胡、阁门祗候杨由义使金虏军前,审议海、泗、唐、邓等事,不屈而归。希稷,其礼物官也。所抗辩应对之语多出由义。
※《揽辔录》一卷
陈氏曰:吴郡范成大至能乾道六年使虏所记闻见。
※《北行日录》一卷
陈氏曰:参政四明楼钥大防乾道已丑待次温州教授,以书状官从其舅汪大猷仲嘉使虏纪行。
※《乾道奉使录》一卷
陈氏曰:参政诸暨姚宪令则乾道壬辰使虏日记。
※《奉使执礼录》一卷
陈氏曰:进士郑俨撰。淳熙已酉,中书舍人莆田郑侨惠叔使虏贺正,会其主病笃,欲令於ト门进国书,侨不可。已而殂殂。遂回。
※《使燕录》一卷
陈氏曰:尚书户部郎龙游余嵘景瞻撰。嘉定辛未,嵘使虏贺生辰,会有北师,行至涿州定兴县而回。
●卷二百 经籍考二十七
○史(伪史 霸史 史评 史钞)
※《华阳国志》十二卷(一云二十卷)
晁氏曰:晋常据撰。华阳,梁州地也。记汉以来巴蜀人物。吕微仲跋云:汉至晋初四百载,士女可书四百人,亦可谓盛矣。复自晋至周显德,仅七百载,而史所纪者无几人,忠魂义骨,与尘埃同殁,何可胜数,岂不重可叹哉!
陈氏曰:志巴蜀地理、风俗、人物及公孙述、刘焉、刘璋、先後主以及李特等事迹。末卷为《序志》,云肇自开辟,终乎永和三年。
※《九州春秋》九卷
陈氏曰:晋司马彪绍统撰。记汉永州部之乱,司、冀、徐、兖、青、荆、扬、凉、益、幽,凡盗贼僭叛皆纪之。
※《淝上英雄小录》二卷
陈氏曰:信都镐撰。所录杨行密将吏有勋名者四十人,其二十四人皆淝人,馀诸道人,又有僧、道、渔、樵之属十人。录其小事,故名《小录》。
※《江淮异人录》二卷
陈氏曰:吴淑撰。所记道流、侠客、术士之类,凡二十五人。
※《南唐烈祖开基志》十卷
陈氏曰:南唐滁州刺史王颜撰。起天乙丑,止元癸卯,合三十九年。
※《南唐烈祖实录》十三卷
陈氏曰:南唐史馆修撰高远撰。阙第八、第十二卷。远又尝为《吴录》二十卷。而徐铉、郑文宝皆云开宝中远始缉元以来事,书未成而疾,焚其草,故事多遗落。
※《江南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徐铉等撰。铉等自江南归朝,奉诏集李氏时事。王介甫尝谓“铉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於《春秋》箕子之义为得也。虽然,潘佑以直见杀,而铉书佑死以妖妄,殆与佑争名,且取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岂唯厚诬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为然,独刘道原得佑子华所上其父事迹,略与《江南录》所书同,乃知铉等非欺诬也。
陈氏曰:徐铉、汤悦撰。二人皆唐旧臣,故太宗命之撰。汤悦即殷崇义,避宣祖讳及太宗旧名,并姓改焉。
※《南唐近事》二卷
晁氏曰:皇朝郑文宝编。记李氏三主四十年杂事。
陈氏曰:起天福乙酉,终开宝乙亥。然泛记杂事,实小说传记之流耳。
※《江南别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陈彭年撰。伪吴、伪唐四主传也。
※《江表志》三卷
晁氏曰:郑文宝撰。序言徐铉、汤悦所录事多遗落,无年可编。然《前录》固为略,而尤以年月记事;今此书亦止杂记,如事实之类耳。近事称太平兴国二年丁丑,今称庚戌者,大中祥符三年。
※《江南野史》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龙兖撰。凡八十四传。
※《江南馆载》二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序言徐铉始奉诏为《江南录》,其後王举、路振、陈彭年、杨亿皆有书。大概六家,皆不足以史称,而龙兖为尤甚。熙宁八年得郑君所述於楚州,其事迹有六家所遗或小异者,删落是正,取百九十五段,以类相从。郑君者,莫知何人。
※《南唐书》三十卷
陈氏曰:阳羡马令撰。序言其祖太傅元康,世家金陵,多知南唐故事,未及撰次。今纂先志而成之,实崇宁乙酉。其书略备记传体,亦言徐、汤之疏略云。
※《新修南唐书》十五卷
陈氏曰:宝谟阁待制山阴陆游务观撰。采获诸书,颇有史法。
※《蜀桂堂编事》二十卷
晁氏曰:伪蜀杨九龄撰。杂记孟氏广政中举试事,载诗、赋、策题及知举登科人姓氏。且云:“科举起於隋开皇,前陋者谓唐太宗时,非也。”
※《外史杌》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次公撰。序称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孙述辈最为久远。其善恶有可为世戒者,路振之书未备,治平成此书,以补其遗。凡《五代史》及《皇朝日历》所书皆略之。温公修《通鉴》,搜罗小说殆遍,未尝取此书。盖多差舛,如光大至二年之类是也。
陈氏曰:唐英自号黄松子,商英之兄也。
※《前蜀记事》二卷
陈氏曰:伪蜀学士毛文锡平撰。起唐明庚子,尽天福甲子,凡二十五年。文锡,唐太仆卿龟范之子,十四登进士第。入蜀仕建,至判枢密院,随衍入洛而卒。
※《後蜀记事》十卷
陈氏曰:直史馆太常博士董淳撰。惟记孟昶事。
※《吴越备史》九卷
陈氏曰:吴越掌书记范、巡官林禹撰。按《中兴书目》,其初十二卷,尽开宝三年。後又增三卷,至雍熙四年。今书止石晋开运,比初阙三卷。
※《吴越备史遗事》五卷
陈氏曰:全州观察史钱俨撰。ㄈ之弟也。其序云《备史》亦其所作,名林、范而遗名坠迹,殊闻异见,阙漏未尽者,复为是编,时皇宋平南海之二年。吴兴西斋序。盖开宝五年也。俨以三年代其兄亻甚刺湖州。
※《闽中宝录》十卷
陈氏曰:周显德中,扬州永贞县令蒋文恽记闽王审知父子及将吏、儒士、僧道事迹,末亦略及山川土物。
※《闽王列传》一卷
陈氏曰:秘书监晋江陈致雍撰。二世七主,通六十年。
※《闽王事迹》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末称光启二年至天圣元年,一百三十八年。所记颇详。
※《三楚新录》三卷
陈氏曰:知桂州修仁县周羽冲撰。上卷为湖南马殷,中卷为武陵周行逢,下卷为荆南高季兴。
※《湖南故事》十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马氏至周行逢事。《馆阁书目》作十三卷,盖为列传十三篇,其实十卷也。文辞鄙甚。
※《五国故事》二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吴、蜀、闽、汉诸国事。
※《九国志五》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路振子发撰。杂记吴越、唐、前後蜀、东汉、南汉、闽、楚,凡九国。
陈氏曰:各为世家、列传,凡四十九卷。末二卷为北楚,言高季兴事,张唐英所补撰。
※《十国纪年》四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恕道原撰。温公序云:涣之子也。博学强记。同修《通鉴》,史事之纷错难治者以诿恕。宋次道知亳州,家多书,恕往借观之,目为之瞀。性刚介。初与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与之绝。卒年四十九。所谓十国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吴,四唐,五吴越,六闽,七楚,八南汉,九荆南,十北汉。温公又题其後云:世称路氏《九国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书又过之。以予考之,长於考异同,而拙於属文。其书国朝事皆曰“宋”,而无所隐讳,意者各以其国为主耳。
※《天下大定录》一卷
陈氏曰:殿中丞、通判桂州王举撰。景人。始高季兴,终刘继元。其所记疏略,独江南稍详。本十卷,今但为一卷,恐非全书也。
※《虏廷杂记》十卷
晁氏曰:契丹降人赵志忠撰。记虏廷杂事,始於阿保谨,迄邪律宗真。李清臣云:志忠仕虏为中书舍人,得罪来归,上此书及契丹地图,言虏中甚详。
※《阴山杂录》十六卷,《契丹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莆田郑氏《书目》云赵志忠撰。欧公《归田录》云:志忠本华人,自幼陷虏,为人明敏,在虏中举进士,至显官。归国能述虏中君臣世次、山川风物甚详。今观此书,可以概见矣。其首一卷名《契丹录》。
※《契丹疆宇图》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契丹诸夷地及中国所失地。
※《辽四京记》
陈氏曰:亦无名氏。曰东京、中京、上京、燕京。
※《燕北杂录》五卷(《西征寨地图》附)
陈氏曰:思卿武记。嘉六年,宫苑使知雄州赵某进於朝。亦自契丹逃归,事见国史传。
※《匈奴须知》一册
晁氏曰:契丹归明人田纬编次。录契丹地理官制。
※《辨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契丹译语也,凡八篇。
※《虏廷须知》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知安肃军陈撰。熙宁元年,集贤校理胡穆为之序凡二十一条目。
※《戴斗奉使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曙撰。景德三年为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二年为吊慰使所录也。
※《生辰国信语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寇与康德舆天圣六年使契丹,贺其主生辰,往返语录,并景德二年至天圣八年使副姓名及杂议於後。
※《张浮休使辽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元甲戌春,张舜民被命为回谢大辽吊祭使,郑介为副,录其往返地理及话言也。舜民字芝叟,自号浮休居士。
※《北辽遗事》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盖辽人也。记女真灭辽事。序云:辽国自阿保机创业於其初,德光恢廓於其後,吞灭诸蕃,割据汉界,南北开疆五千里,东西四千里,戎器之备,战马之多,前古未有。子孙继统二百三十馀年。迨至天祚失御,女真称名,十二年,举国土崩。古人谓“得之难而失之易”,非虚言耳。
陈氏曰:燕山史愿撰。一名《金人亡辽录》。
※《金虏节要》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陷虏人所上也。记金人初内侮,止绍兴十年,共十六年事。颇详实。
陈氏曰:右从事郎兖人张汇东卿撰。宣和中随父官保州,陷虏十五年,至绍兴十年归朝。
※《金虏志》二卷,又一卷
陈氏曰:承奉郎张棣撰。淳熙中归明人,记虏中事颇详。又一卷不著名氏,似节略张棣书,其末又杂录虏界事宜,及逆亮以後事。
※《松漠记闻》二卷
陈氏曰:徽猷阁直学士番禺洪皓光弼撰。皓奉使留虏中,录所闻杂事。
※《征蒙记》一卷
陈氏曰:金人明威将军登州刺史李大谅撰。建炎钜寇之子,随其父成降虏者也。
※《伪楚录》二卷,《伪齐录》二卷
陈氏曰:并不著名氏。
※《金人南迁录》一卷
陈氏曰:称伪著作郎张师颜撰。初见此书,疑非北人语,其有晓然傅会者,或曰华岳所为也。近扣之汴人张总翼,则云岁月皆抵牾不合,益证其妄。
※《西夏须知》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温润守延州日编录,伪境杂事。
陈氏曰:凡十五条目。
※《蕃尔雅》一卷
晁氏曰:不载著人姓名,以夏人语依《尔雅》体,译以华言。
※《夏国枢要》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巽纂。记夏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咸池之完缺、风俗之所向,编为两帙,上之朝。
※《西域志》十二卷
晁氏曰:唐僧元奘撰。奘西游天竺求佛书,既归,记其所历诸国风俗。其自序云:自黑领以西,皆土著,尚东左衽,务田畜,重财贿,嫁娶无礼,独天竺则异,别记於後云。或云元奘译,大总持寺僧辨机撰。
※《鸡林志》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崇宁中王€编次。崇宁中,刘逵、吴拭使高丽,€为书记官。既归,捃辑其会见之礼、聘问之辞,类分为八门。
陈氏曰:自元丰创通高丽以後事实,皆详载之。
※《海外使程广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如京使章僚撰。使高丽所记海道及其国山川、事迹、物产甚详。史虚白为作序,称己未十月,盖本朝开国前一岁也。
※《高丽图经》四十卷
陈氏曰:奉议郎徐兢明叔撰。宣和六年,路允迪、傅墨卿使高丽,兢为之属,归上此书。物图其形,事为之说。今所刊不复有图矣。兢,铉之後。
※《南诏录》三卷
陈氏曰:唐岭南节度巡官徐€虔撰。乾符中,邕中遣€虔使南诏所作。上卷计山川风俗,後二卷纪行及使事。
※《€南行记》二卷
晁氏曰:唐韦齐休撰。齐休长庆三年从韦审规使€南,记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序谓€南所以能为唐患者,以开道越耳。若自黎州之南,清溪关外,尽斥弃之,疆场可以无虞。不然,忧未艾也。及唐之亡,祸果由此。本朝弃州不守,而遂无边患。以此论之,则齐休之言可不谓善哉!
※《€南志》十卷
晁氏曰:唐樊绰撰。咸通中,南诏数寇边,绰为安南宣慰使,纂入诏始末、名号种族、风俗物产、山川险易、疆境接联闻於朝。
※《至道€南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辛怡显撰。蜀贼李顺既平,馀党窜入€南,雷有终募怡显招出之。至道初归,因书其所历,成此书。
陈氏曰:怡显入€南招李顺馀党,因赐蛮酋告敕,而遂为此录。天禧四年自序称“左侍禁知兴化军”。或云此书妄也。余在莆田,视壁记无怡显名字,恐或然。
※《皇平蛮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冯炳撰。记侬智高叛,朝廷遣狄青平之。
※《南蛮录》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熙宁,交趾叛,朝廷议讨之,或纂历代南蛮事迹及便宜上之。
※《诸蕃志》二卷
陈氏曰:福建提举市舶赵汝适记诸蕃国及物货所出。
右伪史霸史。
※《刘氏史通》二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长安、神龙三为史官,颇不得志。乃以前代书史,序其体法、因习废置、掇其得失、述所曲直,分内、外篇,著为评议,备载史策之要。当时徐坚深重之,云:“居史职者,宜置坐右。”元宗朝,诏其家录进,上读而善之。宋子京称唐旧史之文猥酿不纲,谓知几工诃古人,而拙於用已。观此书,知子京之论不诬。前世史部中有史钞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钞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钞云。
陈氏曰:其著书亦博矣。“史通”者,汉封司马迁後为史通子,亦兼《白虎通》之义也。
※《史通析微》十卷
晁氏曰:唐柳璨之撰。璨以刘子元《史通》妄诬圣哲,评汤之德为伪迹,论桀之恶为厚诬,谤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徇节,其甚至於弹劾仲尼,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萧统云:“论则析理精微。”故以为名,乾宁四年书成。《唐史》云:璨,公绰族孙。少孤贫,好学,著《史通析微》,时或称之。起布衣,至於相,不四岁。按《唐纪》,相璨在天改元,则书成犹未仕也。
※《史例》三卷
陈氏曰:唐右补阙刘饣束鼎卿撰。知几次子也。
※《历代史赞论》五十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纂《史记》迄五代史臣赞论。
※《历代史辩志》五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亦有可观者,凡百许篇。序谓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辩,故以名书。
※《通鉴释文》二十卷
陈氏曰:司课司马康公休撰。温公之子。
※《通鉴释文》三十卷
陈氏曰:左宣义郎眉山史见可撰。冯时行为之序。今考之公休之书,大略同而加详焉,盖因其旧而附益之也。
※《通鉴前例》一卷,《修书帖》一卷,《三十六条四图》共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记集修书凡例。诸帖则与书局官属刘恕、范祖禹往来书简也,其曾孙侍郎季思裒於一篇。又以《前例》分为三十六条,而考其离合,稽其授受,推其甲子,括其卷帙,分为四图。
※《通鉴问疑》一卷
陈氏曰:高安刘羲仲壮舆纂集其父道原与温公往复相继者,亦附《修书帖》後。
※《读史管见》三十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建安胡寅明仲以《通鉴》事备而义少,故为此书。议论宏伟严正,有感於时事。其於熙、丰以後接於绍兴权奸之祸,尤拳拳寓意焉。晦庵《纲目》亦多取之。
《朱子语录》:胡致堂议论英发,人物伟然。《读史管见》乃岭表所作,当时并无一册文字随行,只是记忆,所以其有牾处。
南轩言《管见》专为秦桧。设岂有言天下之事,而专於一人者?先生曰:亻尽有好处,但好恶不相掩耳。又曰:致堂《管见》方是议论。《唐鉴》议论弱,又有不相应处,前面说一项事,未又说别处去。
※《通鉴论笃》三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拭钦夫撰。取《通鉴》中言论之精确者,表而出之。多或全篇,少至一二语,去取甚严,可以见前辈读书眼力之高。
※《南北筹边》十八卷
临江曾三英无愧撰。周平园序略曰:南渡初,士大夫日夜防守江淮计。时右正言吕祉帅金陵,与其属吴若、陈克著《东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事既详实,文亦条畅。其後有尚书郎临川吴曾著《南北征伐编年》二十三卷,起三国,终五代,凡古今形势、师旅胜负,该贯无遗;仍集当时君臣议论,为分门事类一十二卷,其相谋相应、攻守通好,可指诸掌,视祉之书益加详焉。今临江曾君三英复为《南北边筹》十八篇。南之攻北,其事有九:诸葛亮、纪瞻、褚裒、元温、刘裕、宋文帝、陈显达、沈庆之、吴明彻是也。北之图南,其事亦九:曹操、魏明帝、羊祜、苻坚、拓跋太武、孝文、元英、邢峦、北齐是也。人为一论,论指一事,皆援昔以证今,因迹以求心,即成而究败,考古可谓勤,而用志可谓切矣。
※《史记音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崇贤馆学士刘伯庄撰。贞观初,奉敕讲授,采邹诞生、徐唐及隋柳愿言《音义》而为此书。
※《史记索隐》三十卷
晁氏曰:唐司马贞撰。据徐、裴注纠正牾,援据密致。如东坡辩宰我未尝从田常为乱,盖本诸贞也。陈氏曰:采摭异闻,释文演注。末二卷为《述赞》、为《三皇本纪》,世号“小司马史记”。
※《附索隐史记》一百三十卷
陈氏曰:淳熙中,广汉张材介仲刊於桐川郡斋,削去褚少孙所续,而附以司马贞《索隐》。其後江阴耿秉直之复取所削者别刊之。
※《史记正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诸王侍读张守节撰。开元二十四年作序。
《崇文总目》:为《汉书》学者,此最精博。
※《陈伯宣注史记》八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陈伯宣撰。因裴る说有所未悉,颇增损焉。然多取司马氏《索隐》以为已说。今篇残缺。
※《迁史删改古书异辞》十二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迁《史》多易经语,更简严为平异,体当然也,然易辞而失其义、书事而与经易者多,不可以无考,故为是编。经之外与他书异者,亦并载焉。
※《班马异同》三十五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班史》仍《史记》之旧而多删改,大抵务趋简严,然或删而遗其事实,或改而失其本意,因其异则可以知其笔力之优劣,而又知作史述史之法矣。
※《新校史记》一百三十卷,《新校前汉书》一百卷,《新校後汉书》九十卷《三史刊误》四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张观等校定。初,秘书丞余靖上言国子监所收《史记》、《汉书》误,请行校正。诏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与靖,洎直讲王洙,於崇文院雠对。靖等悉取三馆诸本,及先儒注解、训传、六经、小说、《字林》、《说文》之类数百家之书,以相参校。凡所是正增损数千言,尤为精备,逾年而上之。靖等又自录其雠校之说,别为《刊误》四十五卷。
※《汉书问答》五卷
《崇文总目》:唐沈遵行撰。采诸儒为《汉书》说者,申释其义,有博闻之益。然篇第颇差,讨求未获,阙刘传以下诸篇。
※《三刘汉书标注》六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原父、弟贡父、子奉世仲冯撰。刘尝跋其书尾云:余为学官亳州,故中书刘舍人实为守,从容出所读《汉书》示余,曰欲作补注,未能也。然卷中题识已多,公之子方山亚夫录以相示也。
陈氏曰:又本题《公非先生刊误》,其实一书。公非,贡父自号。《汉书》自颜监之後,举世宗之,未有能异其说者。至刘氏兄弟,始为此书,多所辩正发明。
※《吕氏前汉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吕大忠晋伯撰。予得其本於铜梁令吕肇修,撰汲陵诸孙也。
※《西汉发挥》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泾巨济撰。泾,蜀人。
※《西汉决疑》五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宛邱王述致君撰。一曰《失实》,二曰《引古》,三曰《异言》,四曰《杂证》五曰《注释》。
※《西汉史钞》十七卷,《两汉博议》十四卷
《中兴艺文志》:陈傅良撰。指摘精要,裨正阙误。如制度始末因革,则条其大意,遗其烦碎,而一代之兴衰、治体、人才、纪纲、风俗亦略矣。《博议》陈季雅所撰。关涉尤大。
※《东汉刊误》一卷
晁氏曰:刘分攵贡父撰。分攵序:英宗读《後汉书》,见“垦田”字皆作“恳”字,命国子监刊正。分攵为直讲,校正其谬误不可胜算。然此书世无善本,率以已意定之,治平三年奏御。分攵号有史学,温公修《通鉴》,以两汉事付之。
※《两汉博闻》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杨侃纂。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侃尝编《职林》,此亦其类也。
※《两汉刊误补遗》十七卷
陈氏曰:国子博士吴仁杰斗南撰。补三刘之遗也。
※《三国人物论》三卷
晁氏曰:皇朝杨祜甫撰。蜀人。
※《晋书指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A29编。以《晋书》事实以类分为六十五门。
※《唐书直笔新例》四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夏卿强记绝人,预修《新史》,此其在书局时所建明,欧、宋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类是也。
陈氏曰:纪、传、志各一卷,末一卷摘旧史繁阙。又为《新例须知》附於後,略举名数,如目录之类,记《新书》比旧增减志传及总类。
※《唐书音训》四卷
晁氏曰:皇朝窦巩撰。新书多奇字,观者必资训释,巩问学精博,发挥良多。而其书时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书音义》三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比窦氏书大略同而稍简,乃析为三十卷。
※《唐书辩证》二十卷(一名《纠谬》)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馀事。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如《新书 张九龄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必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谬》,其後改云《辩证》,实一书也。
王氏《挥麈录》曰:嘉中,诏宋景文、欧阳文忠诸公重修《唐书》。时有蜀人吴缜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请於文忠,愿预官属之末,上书文忠,言甚恳切。文忠以其年少轻佻拒之,缜鞅鞅而去。逮夫《新书》之成,从其指摘瑕疵,为《纠谬》一书。至元中,缜游宦蹉跎,老为郡守,与《五代史纂误》俱刊行之。绍兴中,福唐吴仲实元美为湖州教授,复刻於郡庠,且作《後序》,以谓“针膏盲,起废疾,杜预实为《左氏》之忠臣”,然不知缜著书之本意也。
陈氏曰:其父师孟,显於熙、丰。此书绍圣初上之。
※《注唐记》十卷
晁氏曰:题曰樊先生,而不详其名。近代人所著《新书 纪》也。
※《唐书列传辩证》二十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玉山汪应辰圣锡撰。专攻列传,不及纪、志,以元名贤谓列传记事毁於镌削,暗於藻绘,故随事辩证之。
※《新唐书略》三十五卷
陈氏曰:吕祖谦授徒,患《新史》难阅,摘要抹出,而门人钞之。盖节本之有伦理者也。
※《唐史要论》十卷(一作《论断》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甫之翰撰。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称其书议论精,以为旧史所不及。终於天章阁待制。
《朱子语录》:司马温公《书孙公唐史後》云:孙公之翰昔著此书,甚自重惜。尝别缄其藁於笥,必盥手然後启之。谓家人曰:“万一有水火兵甲之急,他货财尽弃之,此笥不可失也。”公私少,则增损改易,未尝去手。其在江东为转运使,出行部亦以自随,过亭休止,辄取修之。会宣州有急变,乘ㄞ遽往,不暇挈以俱。既行之後,金陵大火,延及转运廨舍,弟子察亲负其笥,避於沼中岛上。公在宣州闻之,亟还,入门问曰:“《唐书》在乎?”察对曰:“在”。乃悦,馀无所问。自壮年至於白首乃成,亦未以示人。文潞公执政,尝从公借之。
又曰:伯恭晚年谓人曰:“孙之翰《唐论》胜《唐鉴》。”要之,也是切於事情,只是大纲不正了。
陈氏曰:甫以《唐书》烦遗略,多失体法,乃修为《唐史》,用编年体。自康定元年逮嘉元年,成书七十五卷,为论九十二首。甫没,朝廷取其书留禁中,其从子察录以遗温公,而世亦罕见。蜀有刻本,末有之。今惟诸论存焉。
※《唐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醇夫撰。醇夫为温公《通鉴》局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书。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乾侯”之义也,虽得罪於君子,有所不辞。观此则知醇夫之从公,决非苟同者。凡三百六篇。
《朱子语录》曰:范太史《唐鉴》第一段论守臣节处不圆。要做一书补之,不曾做得。范氏此文字草草之甚。其人资质浑厚,说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终守臣节处,於此亦须有些处置,岂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议论,岂不为英雄所笑!又曰:《唐鉴》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细,说得利害,如身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又曰:《唐鉴》多说得散开,无收杀,如姚崇论择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说得意,不知范氏何故贬其说?又曰:《唐鉴》白马之祸,欧公论不及此。
又曰:《唐鉴》有缓而不精确处,如言租庸调及杨炎二税之法,说得都无收杀,只云在於得人,不在乎法,有这般苟且处。他是见熙宁详於制度,故有激而言。只那有激,便不平直。
陈氏曰:元初上此书。
※《唐史评》三卷
晁氏曰:题曰“先生”,不详何人。门人谯孝宁为编次。
※《五代史纂误》五卷《杂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凡二百馀事,皆欧阳永叔《新五代史》牾舛讹也。按《通鉴考异》证欧阳《史》差误,如庄宗还三矢事之类甚众,今此书皆不及之,特证其字之脱错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陈氏曰:宇文时中守吴兴,郡庠有二史板,遂二书刻之,後皆入国子监。初,郡人思王氏刻《藏经》,有馀板,以刊二史郡庠。中兴,监书多阙,遂取其板以往。今监本是也。
※《典故辩疑》二十卷
儒林郎主管尚书吏部架阁文字李大性撰。淳熙十三年投进。自为序略曰:仰惟皇朝,圣明相绍,明良之懿,著在青史,坦然明白,信以传信。而缨绅相属,亻占毕益繁,私史荐兴,说令蜂午,朱紫苗莠,混为一区。熙朝盛美,未免蒙翳。请略举数端言之:如梅尧臣《碧€》,非尧臣所撰;孔平仲《杂录》非平仲所述。《建隆遗事》以王禹名,而实非禹;《志怪集》、《括异志》、《倦游录》以张师正名,而实非师正。《涑水记闻》虽出於司马光,而多所增益;《谈丛》虽出於陈师道,而多所误。以至王安石《日录》、蔡《国史後补》,又皆不足以取信。儒者俱尝言之,而未之详辩也。矧其言者乎?盖尝推其畴品,为说滋夥,数其差舛,不见殚述。虽云爝火之众於大明何伤,而微尘纤埃,非全镜所宜有也。然则丹铅点勘,寤疑辩惑,匪书生职欤?臣大惧私史舂,或为正史之蠹,辄撷其事而正之。伏自忖念:衡茅之下,多未见之书,朴之材,无奇特之见,固不当自於五不韪之域。以奸严诛,而孤忠拳拳,所欲辩明,怀不能已,非敢远慕昔人,作指瑕纠谬之书,以诒攻诃之诮。独取熙朝美事,及名卿才大夫之卓卓可称,而其事为野史语录所翳者,辩而明之,参其岁月,质其名氏、爵位,而考证焉。其或传闻异词,难以示信,以意逆志,虽知其非而未有晓然依据,则姑置弗辩。其所辩者,必得所证而後为之说焉。所辩凡二百条,为二十卷,名之曰“典故辩疑”。
右史评史钞。
●卷二百一 经籍考二十八
○史(故事各门总 故事)
《隋 经籍志》曰:古者朝廷之政,发号施令,百司奉之,藏於官府,各其职,守而弗忘。《春秋传》曰:“吾视诸故府,”则其事也。《周官》:御史掌治朝之法,太史掌万民之约契与质剂,以逆邦国之治。然则百司庶府,各藏其事,太史之职,又总而掌之。汉时,萧何定律令,张苍制章程,叔孙通定仪法,条流派别,制度渐广。晋初,甲令巳下,至九百馀卷。晋武帝命车骑将军贾充博引群儒,删采其要,增律十篇。其馀不足经远者为法令,施行制度者为令,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各还其官府。缙绅之士,撰而录之,遂成篇卷,然亦隋代遗失。今据其见存,谓之旧事篇。
《宋三朝艺文志》曰:西汉有掌故之吏,以主故事,则名之所起不其远乎?魏相为丞相,务在奉行故事,孔光领枢机,亦守法度修故事耳。然则师古之学,当世之要务。隋、唐载故事数十家,皆台阁府署旧制及诸遗风曩迹之事。今所存惟二三书,又取後之纂类附近者著之。
《隋志》二十五部,四百四卷。
《唐志》十七家,四十三部,四百九十六卷(失名姓二十五家,裴矩以下不著录十六家,九十卷)。
《宋三朝志》十六部,八十六卷。
《宋两朝志》六部,六十三卷。
《宋四朝志》六十四部,九百二十卷。
《宋中兴志》一百七十家,一百八十九部,一千九百九卷。
右故事。
《隋 经籍志》曰:古之仕者,名书於所臣之策,各有分职,以相统治。《周官》:冢宰掌建邦之六典,而御史数凡从政者。然则冢宰总六卿之属,以治其政御,史掌其在位名数,先後之次焉。今《汉书 百官表》列众职之事,记在位之次,盖亦古之制也。汉末,王隆、应劭等以《百官表》不具,乃作《汉官解诂》、《汉官仪》等书。是後相因,正史表、志,无复百僚在官之名矣。绅之徒,或取官曹名品之书,撰而录之,别行於世。宋、齐已後,其书益繁,而篇卷零叠,易为亡散;又多琐细,不足可纪,故删。其见存可观者,编为职官篇。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六卷(通计亡书,三十六部,四百三十三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六部,二百六十二卷(失姓名十家,《六典》以下不著录二十九家,二百八十卷)。
《宋三朝志》三十四部,二百一十三卷。
《宋两朝志》八部,三十二卷。
《宋四朝志》十二部,一百三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十六家,四十二部,四百一十三卷。
右职官。
《隋 经籍志》曰:刑法者,先王所以惩罪恶,齐不轨者也。《书》述唐、虞之世,五刑有服,而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周官》:司寇掌三典,以刑邦国;司刑掌五刑之法,丽万民之罪;太史又以典法逆於邦国;内史执国法以考政事。《春秋传》曰:“在九刑不忘。”然则刑书之作久矣。盖藏於官府,惧人之知争端,而轻於犯。及其末也,肆情越法,刑罚僭滥。至秦,重之以苛虐,先王之正刑灭矣。汉初,萧何定律九章,其後渐更增益,令甲已下,盈溢架藏。晋初,贾充、杜预删而定之,有律,有令,有故事。梁时,又取故事之宜於时者为《梁科》。後齐武帝时,又於麟趾殿删正刑典,谓之《麟趾格》。後周太祖又命苏绰撰《大统式》。隋则律令格式并行,自律以下,世有改作,事在《刑法志》。《汉律》久亡,故事议,又多零失。今录其见存可观者,编为刑法篇。
《隋志》三十五部,七百一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三十八部,七百十六卷)。
《唐志》二十八家,六十一部,一千四卷(失姓名九家,自《开元新格》以下不著录十三家,三百二十三卷)。
《宋三朝志》四十三部,六百九十四卷。
《宋两朝志》三十四部,三百七十七卷。
《宋四朝志》一百一十二部,一万七千三百卷。
《宋中兴志》八十七家,九十四部,三千九百三十卷。
右刑法。
《隋 经籍志》曰:昔者先王之化民也,以五方土地,风气所生,刚柔轻重,饮食衣服,各有其性,不可迁变,是故疆理天下,物其土宜,知其利害,达其志而通其欲,齐其政而其教。故曰广谷大川异制,人居其异俗。《书》录禹别九州,定其山川,分其圻界,条其物产,辨其贡赋,斯之谓也。周则夏官司险,掌建九州之图,周知山林川泽之阻,达其道路;地官诵训,掌方志以诏观事,以知地俗;春官保章,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之域,以观妖祥;秋官职方,掌天下之图地,辨四夷、八蛮、九貉、五戎、六狄之人,与其财用、九、六畜之数,周知利害,辨九州之国,使同其贯;司徒掌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教,以佐王扰邦国,周知九州之域,广输之数,辨其山林、川泽、邱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及土会之法。然则其事分在众职,而冢宰掌建邦之六典,实总其事。太史以典逆冢宰之治,其书盖亦总为史官之职。汉初,萧何得秦图书,故知天下要害。後又得《山海经》,相传以为夏禹所记。武帝时,计书既上太史,郡国地志固亦在焉。而史迁所记,但述河渠而已。其後刘向略言地域,丞相张禹使属朱贡条记风俗,班固因之作《地理志》。其州国郡县,山川夷险,时俗之异,经星之分,风气所生,区域之广,户口之数,各有攸叙,与古《禹贡》、《周官》所记相埒。是後,载笔之士,管窥末学,不能及远,但记州郡之名而已。晋世,挚虞依《禹贡》、《周官》,作《畿服经》。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靡不具悉。凡一百七十卷,今亡。而学者因其经历,并有纪载,然不能成一家之体。齐时,陆澄聚一百六十家之说,依其前後远近,编而为部,谓之《地理书》。任又增陆澄之书八十四家,谓之《地记》。陈时,顾野王钞撰众家之言,作《舆地志》。隋大业中,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於尚书。故隋代有《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五十一卷,《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其馀记注甚众今任、陆二家所记之内而又别行者,各录在其书之上,自馀次之於下,以备地理之记焉。
《隋志》一百三十九部,一千四百三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一百四十部,一千四百二十四卷)。
《唐志》六十三家,一百六部,一千二百九十二卷(失姓名三十一家,李播以下不著录五十三家,九百八十九卷)。
《宋三朝志》九十五部,二千三百二十九卷。
《宋两朝志》二十八部,一百八十三卷。
《宋四朝志》四十二部,六百七十七卷。
《宋中兴志》三百二十二家,三百三十六部,三千四百七十一卷。
右地理。
《宋中兴艺文志》:前史时令皆入子部农家类,惟《中兴馆阁书目》别为一类,列之史部,以诸家之所载,不专为农事故也。今从之。凡十七家,十八部,一百九十九卷。
右时令。
《隋 经籍志》曰:氏姓之书,其所由来远矣。《书》称:“别生分类。”《传》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周家小史定系世,辨昭穆,则亦史之职也。秦兼天下,除旧迹,公侯子孙,失其本系。汉初,得《世本》,叙黄帝以来祖世所出。而汉又有《帝王年谱》。後汉有《邓氏官谱》。晋世,挚虞作《族姓昭穆记》十卷。齐、梁之,其书转广。後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文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其《邓氏官谱》及《族姓昭穆记》,晋乱巳亡,自馀亦多遗失。今录其见存者,以为谱系篇。
《隋志》四十一部,三百六十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三部,一千二百八十卷)。
《唐志》十七家,三十九部,一千六百一十七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
《宋三朝志》五十三部,一百五十四卷。
《宋两朝志》九部,六十二卷。
《宋四朝志》十六部,七十九卷。
《宋中兴志》五十三家,五十九部,二百二十三卷。
右谱系。
《隋 经籍志》曰:古者史官既司典籍,盖有目录,以为纲纪,体制湮灭,不可复知。孔子删书,别为之序,各陈作者所由。韩、毛二《诗》,亦皆相类。汉时刘向《别录》、刘歆《七略》,剖析条流,各有其部,推寻事迹,疑即古之制也。自是之後,不能辨其流别,但记书名而已。博览之士,疾其浑漫,故王俭作《七志》、阮孝绪作《七录》,并皆别行。大体虽准向、歆,而远不逮矣。其先代目录,亦多散亡。今总其见存,编为目录篇。
《隋志》三十部,二百一十四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二部,四百六卷(失姓名二家,毋以下不著录十二家,一百五十四卷)。
《宋三朝志目录》十六部,一百四十一卷。
《宋两朝志》十一部,九十二卷。
《宋四朝志》六部,三十卷。
《宋中兴志》四十六家,五十一部,五百二十一卷。
右目录。
※《贞观政要》十卷
晁氏曰:唐吴兢撰。以唐之极治,贞观为最,故采时政之可备劝戒者,上之於朝。凡四十篇。
陈氏曰: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按《新》、《旧书》列传,兢未尝为此官。而书亦不记岁月。但其首称良相传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亦未详为何人。《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当考。
※《翰林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剡尉常山张著处晦撰。记儒人盛事,自武德中,迄於天宝。首载张文成七登科者,即著之祖也。
※《衣冠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苏特撰。
※《太和辩谤略》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先是,唐次录周、秦迄隋忠贤罹谗谤事,德宗览之不悦。後宪宗以为善,命令狐楚等广之,成十卷。太和中文盛上之。
陈氏曰:李德裕以令狐楚所著删其繁芜,益以唐事,裁成三卷。集贤裴为之序。元和书今不存,《邯郸书目》亦止有前五卷。
※《秦传玉玺谱》一卷
陈氏曰:题博陵崔逢修,协律郎严士元重,河东少尹魏德谟润色。
※《国玺传》一卷《传国玺记》一卷
陈氏曰:《传》无名氏所记,止唐肃宗。《记》称严士元,与前大同小异。
※《玉玺杂记》一卷
陈氏曰:徐景撰。乾元元年七月记。《唐志》有徐景《玉玺正录》,即此书也。
※《楚宝传》一卷
陈氏曰:杜确撰。肃宗乾元二年楚州尼真如献宝事。
※《八宝记》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大观二年。
※《唐文宗朝备问》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杂录唐朝典故。
※《通典》二百卷
晁氏曰:唐宰相杜佑撰。先是,刘秩采经史自黄帝迄天宝末制度沿革废置,议论得失,仿《周礼》六官法,为《政典》三十五篇。房称才过刘向。佑以为未尽,因广之,参以新礼,为二百篇。以《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刑法》、《州郡》、《边防》八门分类叙载,世推该洽。三十六年成书,德宗时上之。
※《续通典》二百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承旨大名宋白太素等撰。咸平三年奉诏,四年九月书成。起唐至德初,迄周显德末。王钦若言杜佑《通典》上下数千载,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为《开元礼》。今之所载二百馀年,亦如前书卷数,时论非其重衤复。
※《国朝通典》二百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或言魏鹤山所为,似方草创,未成书也。凡通典、会要,前书及《馆阁书目》皆列之类书。按通典载古今制度沿革,会要专述典故,非类书也。
※《唐会要》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撰。初,唐苏冕叙高祖至德宗九朝沿革损益之制。大中七年,诏崔铉等撰次德宗以来事,至宣宗大中六年,以续冕书。传又采宣宗以後事,共成百卷,建隆二年二月奏御。词简礼备,太祖览而嘉之,诏藏於史阁。
陈氏曰:按《唐志》:苏冕《会要》四十卷;《续会要》四十卷,杨绍复等撰,崔铉监。而《会要》称杭州刺史苏弁与兄冕续国朝故事为是书,矣聚书至二万卷,次於集贤、芸阁。
※《五代会要》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等撰。采梁至周典故纂次,建隆初上之。
※《三朝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章得象天圣中,被诏以国朝故事因革制度编次。宋绶、冯元、李淑、王举正、王洙同,得象监总。庆历四年,书成上之。
※《六朝国朝会要》三百卷
晁氏曰:神宗朝以《会要》止於庆历,命王续之。起於建隆之元,迄於熙宁十年,通旧书增损成是书。总一十一类,八百五十八门。其礼乐政令之大纲,仪物事为之细目,有关讨论,顾无不载。文简事详,一代之典备矣。
※《节国朝会要》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范师道以章得象书繁多,节其要以备检。
※《续会要》三百卷
陈氏曰:监修仙并虞允文并甫等上。自绍兴十年编,起元丰元年,迄靖康之末,乾道六年书成。
巽岩李氏序略曰:徽宗初诏王觌、曾肇续编元丰至元符,寻复诏起治平四年,止崇宁五年,凡四十年。二书皆弗克成。政和末,有司独上《帝系》、《后妃》、《吉礼》三类,总一百一十卷。其书则通章得象、王所编,稍益以熙宁後事。而此三类外,皆未皇暇。运遭百六,史记放绝。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甚悯焉,绍兴九年诏馆职续编,三十一年又降趣旨。然阙简破牍,掇落匪易。皇帝陛下纂修洪绪,敷时绎思,更命宰相提举,阅再岁乃克成书。断自神宗之初,迄於靖康之末,凡六十年。总三百卷,分二十一类,六百六十六门。窃惟五朝大政,前书备载,类仍旧章,鲜所开创。逮神、哲、徽、钦之御世,因时变,道与前异。大抵革於熙宁,复於元,旋革於绍圣,又复於元符,再革,遂臻崇、观、政、宣之丰豫,以及靖康。六十年,业广事详,方策所记,视前倍蓰。今兹缀集於零落散亡之馀,十仅得其六、七,诚不足允符神旨。然科条粗举,部类各分,礼、乐、兵、财之大原,儒术、刑法之要指,取贤敛才之品式,设官分职之制度,九州之别合,四夷之服叛,概见於斯。凡厥讨论,尚或有取。
容斋洪氏《随笔》曰:国朝会要,自元丰三百卷之後,至崇宁、政和,复置局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罢书五十八所。时会要已进一百十卷,馀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节次觊赏,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谓若朝廷许立限了毕,不过三两月可以投进。而黼务悉矫蔡京所为,故一切罢之。官吏既散,文书皆为弃物矣。建炎三年,外舅张渊道为太常博士,时礼寺典籍散佚亡几,而京师未陷。公为宰相言:宜遣官往访故府,取见存图籍,悉辇而来,以备掌故,此若缓而甚急者也。宰相不能用,其後逆豫窃据,鞠为煨烬。吁,可惜哉!
※《中兴会要》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晋江梁克家叔子等上。乾道六年,既进《续会要》,有旨自建炎元年续修,止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成书。
※《国朝会要总类》五百八十八卷
陈氏曰:李心传所编,合三书为一。刻於蜀中,其板今在国子监。
※《三朝圣政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富弼上言,乞选官置局,将三朝典故编成一书。即命王洙、余靖、孙复、欧阳修编修,分别事类,成九十六门。
陈氏曰:其书初名《太平故事》,凡九十六门。每事之後,各释其意。至绍兴八年,右朝议大夫吕源得旧印本,刊正增广,名《政要释明策备》,上之於朝。《馆阁书目》指《政要》为《宝训》,非也。
※《三朝宝训》三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李淑等撰。天圣五年,监修国史青社王曾奏,乞用唐吴兢《贞观政要》故事,取三朝圣语、政事及臣僚奏对不入正史者,别为一书,与国史、宝录并行。至十年,书成,诏以“宝训”为名。其後进读於迩英。今《馆阁书目》以为二十卷,富弼所上者,非也,乃《政要》耳。
王氏《挥麈录》曰:仁宗即位方十岁,章献明肃太后临朝。章献素多知谋,分命儒臣冯章靖元、孙宣公、宋宣献绶等,采摭历代君臣事迹为《观文览古》一书,祖宗故事为《三朝宝训》十卷,每卷十事。又纂郊祀仪仗为《卤簿书》三十卷,诏翰林待诏高克明等绘画之,极为精妙。叙事於左。令傅母辈日夕侍上展玩之,解释诱进。镂板於禁中。元丰末,哲宗以九岁登极,或有以其事启於宣仁圣烈皇后者,亦命取板摹印,仿此为帝学之权舆,分锡近臣及馆殿。时大父亦预其赐,明清家因有之。绍兴中为秦伯阳所取。
※《三朝训鉴图》十卷
陈氏曰:学士李淑、杨伟等修纂。庆历八年,伟初奉旨检讨三朝事迹,乞与淑共编,且乞制序。皇元年书成。顷在莆日,有售此书者,亟求观之,则巳为好事者所得,盖当时御府刻本也。卷为一册,凡十事,事为一图,饰以青赤。亟命工传录,凡字大小、行广狭、设色规模,一切从其旧。敛衽铺观,如生庆历、皇,目睹圣作明述之盛也。按《馆阁书目》载此书云绘采皆阙,至《续书目》乃云得其全。未知果当时刻本乎,抑亦摹传也?
按《三朝宝训》一书,《直斋书录解题》以为宰相王曾奏请编修,成於天圣十年,凡三十卷。《挥麈录》以为章献命儒臣所修,成於天圣初年,凡十卷。殊不相吻合。然《挥麈录》所言禁中刻本,且有绘图,则似即此《三朝训鉴图》十卷之书。然《直斋》以此书为庆历、皇时所修纂,则又与《挥尘录》所谓仁皇初年傅母辈侍上展玩之语深不合矣!当俟考订精者质之。
※《仁宗政要》四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撰。
※《仁皇训典》六卷
陈氏曰:翰林侍讲范祖禹撰。元八年经筵所上。凡三百十七条,大略亦用宝训体。
※《两朝宝训》二十卷
陈氏曰:礼部郎中长乐林希子中编进。用天圣故事也。元丰六年表上。
※《神宗宝训》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林ж撰。ж,希之侄也。剽闻神宗圣政,辄称记录,分一百门,以续五朝宝训。崇宁上於朝。
※《历代年号并宫殿等名》一卷
陈氏曰:丞相饶阳李明叔在翰苑时所纂。
※《朝制要览》五十卷
陈氏曰:屯田郎中宋咸撰。此书传於陆放翁氏,放翁书其後曰:“先君会稽公晚岁喜观,为子弟讲论因革,率至夜分。”会稽公者,宰元钧也。其书作於嘉中,皆国初故实,观之使人有感焉。
※《景德会计录》六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谓之撰。谓景德中纂三司户口税赋之入,及兵食吏禄之费,会计天下每岁出纳赢亏之数,书成奏御。
陈氏曰:谓时为三司使。序言岁收两京十七路帐籍四万四百有七,日入疾徐事一千五百,文移倍之。以李吉甫《国计簿》、贾耽《国要图》,总其目得四十,列为六卷,一《户赋》,二《郡县》,三《课入》,四《岁用》,五《禄食》,六《杂记》。大抵取景德中一年为准。
※《皇会计录》六卷
晁氏曰:皇朝田况元钧撰。况两为三司使,谓夏戎阻命之後,增兵比之景德几一倍,加之吏员益繁,经费日侈,民力日疲。乃约丁谓《会计录》,以皇财赋所入多於景德,而其出又多於所入,著成此书上之。庶几朝廷稽祖宗之旧,省浮费以裕斯民云。
陈氏曰:元钧仿《景德》之旧,取一岁最中者为准。又为《储运》一篇,以补其阙。
※《春明退朝录》三卷
陈氏曰:龙图阁学士常山宋敏求次道撰。所记多故实。其父宣献公绶居第在春明坊,如晁氏称昭德也。
※《先朝政范》一卷
陈氏曰:直集贤院徂徕石介守道编进。自《任将》至《悔过》,凡十二篇。
※《尊号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大意以为徽号夸诩非古,而我祖宗往往谦逊不居,犹愿超然远览,尽屏前号。其爱君以德者欤?至神宗,遂不受,至於今行之。
※《辅弼名对》四十卷
陈氏曰:天禧中前进士刘颜编。自汉迄五代,为四十门。
※《青社赈济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富文忠公弼青州救荒施行文牍也。
※《元丰问事录》二卷
陈氏曰:光禄寺丞李德刍撰。德刍邯郸李淑之子,元丰中为详定官制检讨文字,诏旨所问奏藁,录为此书。
※《官制局纪事》一卷
陈氏曰:李德刍奉旨编。录置局以来命官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