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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_20

  作者:清  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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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七月十三日,避正殿,减 ,不视事。以季夏涉秋,旱暵为虐。是月二十三日以雨霖感应,文武百僚拜表请御正殿,凡三表,从之。
十四年十月七日,诏:「太上皇帝未御常膳,可依唐贞观四年典礼,自来日权不视朝。宰执依时赴内殿奏事,候太上皇帝康(服)[复],依旧。」
十五年三月二十六日,秘书省著作郎、兼权礼部郎官倪思言:「检准永昌陵神主祔庙前三日不御殿,永熙陵虞主至京至于祔庙,皆不御朝。乞今比附上件典故,其祔庙前三日,乞皇帝特不视事,庶合祖宗礼意。」从之。
(淳熙)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合门言:「已降指挥,今月十七日宰执以下赴重华宫起居,乞依例不视事。如前一日恭奉至尊寿皇圣帝圣旨免到宫起居,乞作后殿坐。如值夜及至日得旨免赴起居,窃虑集朝殿官起居不及,是日亦乞依例不视事一日。」诏依。宰执以下赴重华宫起居准此。
【宋会要】

淳熙七年九月十四日以下淳熙年六条,当分别移入前淳熙三年条后相应位置。,诏:「自今垂拱殿日参宰臣特免宣名。」既而合门言:「得旨,垂拱殿日参宰臣特免宣名。所有驾出起居、奏万福及引呈射射公事、后幄奏事、御试举人并唱名,对御筵宴及诸处赐茶,合与不合宣名。」诏除朝贺六参并人使在庭依议,其余日参宰臣并免宣名。内枢密使日参如遇押班,亦免宣名。
八年正月十六日,诏宜州观察使、安定郡王子栋除上寿、六参、郊祀外,余并免趁赴。从其请也。
九年八月二十日,诏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赵伯圭令趁赴从驾筵宴、上寿、六参外,余并免。
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右监门卫大将军、沂州防御使、权知大宗正司不黯言:「乞依不(息)[心]例,趁赴六参起居。」从之。
十五年七月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垂拱殿四参起居官,文臣监察御史以上,武臣正任刺史以上趁赴。已降指挥,权令侍从官趁赴后殿起居。其武臣观察使以上未有该载。」(照)[诏]依文臣侍从官已得指挥。
十二月四日,诏:「少保、嗣濮王士歆特与依士輵例,除上寿、六参、郊礼外,其余并免趁赴。」
绍熙二年七月十一日,皇伯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嗣秀王伯圭言:「昨任万寿观使日,趁赴从驾筵宴、上寿、六参外,余并免。兼照前知宗不心、不黯亦系趁赴六参,所有日后朝参,欲依已降指挥。」从之。
三年四

月二十七日,诏:「皇侄永兴军承宣使、许国公柄令趁赴朝参。」
嘉定十二年正月十一日,臣僚奏:「窃见皇帝御正殿或御后殿,固可间举,四参官亦有定日。近者每见改常朝为后殿,四参之礼亦多不讲,正殿、后殿四参间免。陛下临朝之日,固未尝辍,而外廷不知圣意,或谓姑从简便,非所以肃百执事也。常朝之礼,止于从臣;后殿之仪,从臣不与。四参止及卿郎,而乃累月仅或一举。咫尺天威, 简至此,非所以尊君上而励百辟也。伏愿陛下严常朝后殿四参之礼,起臣下肃谨之心,彰明时厉精之治,岂不伟哉!」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文德殿视朝

文德殿视朝
【宋会要】

宋沿唐制,以月朔御紫宸殿, 臣行入合之仪。唐敬宗宝历初,始以月朔御紫宸殿入合。后唐明宗天成初,又以月望。国朝但以月朔行之。马端临曰:入合,唐制起于天宝。明皇以无为守成,诏晏朝唤仗,百官从容至合门入。盖唐前含元殿非正、至大朝会不御,次宣政殿,谓之正衙。每坐朝,必立仗于正衙,或御紫宸殿,即唤正衙仗自宣政殿两门入,是谓东、西上合门,故谓之入合。其后遂为常朝之仪。五代以来,既废正衙立仗,而入合亦希阙不讲。至是复行之,然御前殿,非唐旧矣。崇元殿即大庆殿前殿也,待制候对者,亦唐制也。每正衙,待制官两员;正衙退后,又令六品以下于延英候对,皆所以备顾问。其后每入合,即有待制次对官。后唐天成中废,至是复行之。廊下食起唐贞观,其后常参官每日朝退赐食,谓之廊餐。唐末浸废,但于入合起居日赐食。今循其制。其仪:合门先期举奏,候诏可,即施行。前一日,有司供帐于文德殿。是(明)[日]袍,乘辇上长春殿,驻辇,枢密使以下奉谒。前导至文德殿上,承旨索扇卷帘,皇帝升座,扇却。次仪鸾使焚香。次文武官等拜。次司天鸡鸣。次合门勘契。次合门使承旨呼四色官唤仗,其南班有辞谢者再拜先退。次引中书门下班对揖,序立于衙门外。次引翰林学士、两省官、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分立于衙门外。次引左右金吾将军押细仗入正衙门后,横行拜讫,分行,上黄道,仗随 既明,先列文武官于殿庭之东西。次引百官、军校、行军副使等序班于正衙门外。次引御史中丞、三院御史序立,中丞独穿金吾班过揖两班,一揖,归本位。次引监察御史两员监合,于衙门外北面分立。次引中书门下、翰林学士、两省官分班序立。次司天奏辰刻。次合门版奏班齐。皇帝服

入,金吾将军至龙墀分班揖讫序立。次引吏部、兵部侍郎执文武班簿入,对揖立。次引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台省官入,北面拜讫,上黄道。将至午阶阶:原作「街」,据《宋史》卷一一七《礼二十》改。急趋揖殿。次中书门下、学士就位。合门使宣放仗,皆再拜,赐廊下食,又再拜。次合门使奏:「合内无事。」文武官出,殿上索扇垂帘,辇还宫。其赐廊下食,自左右勤政门北东西两廊,文东武西,以北为上立定。中丞至本位,面南一揖,乃就坐。食至,台吏乃赞「搢笏」,食将讫,复赞「食毕」而罢。合内弹奏官自失仪 急趋入沙墀。次引侍从班横行宰臣祝月起居毕,分班序立。次引文武两班出,军校等亦随出,序立于衙门外。刑法、待制官赴监奏位,中书门下夹香案侍立。次台省官出。次翰林学士。次兵、吏部侍郎出。次金吾将军押仗出。次监合御史出。出者皆依殿就衙门外位,唯翰林学士立门侧以俟宰相。次中书门下诣香案前奏曰「中书公事臣等已具文」,奏讫,乃退揖殿出。次刑法官奏事,次待制官奏事,毕,皆出就班次。弹奏官出,合门有失仪者弹纠如式。次左右史出。凡出者皆廉支 行至折方石位,又对揖。北行至奏事石位,鞠躬,一员奏「军国内外平安」,倒行就位。次引文武班至位,揖讫鞠躬,廉支 急趣赴丹墀,弹奏御史至吏部侍郎南便落黄道,急趋就位。起居郎、舍人至兵、吏部侍郎后,急趋而进,飞至香案前,皆揖讫序立。次金吾大将军先对揖并鞠躬,廉支 ,廉支

者,起居郎、合门使、宣徽使以次纠之。
太祖建隆元年八月朔,帝常服御崇元殿。王应麟《玉海》:崇元殿即天安殿,太祖五行其礼,然御前殿非唐旧矣。文武百官入合,置待制、候对官,仗退,赐食廊下。王应麟《玉海》:廊下食起唐贞观。
三年八月朔,御崇元殿,文武百官入合,工部尚书窦仪待制,太常卿边光范候对。
十一月朔,御崇元殿入合,宗正卿赵矩待制,知制诰张澹候对。
四年四月朔,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崇元殿视朝,设金吾仗。 臣入合,工部侍郎艾颍待制、给事中马士元候对。
八月朔,御崇元殿入合,给事中刘载待制、左谏议大夫崔颂候〔对〕。
干德四年四月朔,御文明殿入合。王应麟《玉海》:文明殿即文德殿,一云大明殿,国史云即文明。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闰七月二十八日,御史台言:「八月一日入合,准旧仪,诸军军主、厢主以下及前任、见任行军副使等只于朝堂序班陪位,不入殿庭起居。其文武官至本位,廉支(候)[疾]趋入沙墀,再拜鞠躬,不呼万岁。今请诸军军主、厢主及行军副使并如冬正朝贺例,先赴殿庭陪位序立,随大班退,赴门外序立。其文武官起居舞蹈,并如中书门下班。」从之。制下,会雨而止。
淳化二年十一月一日,诏:「以来月朔日御文德殿入合,宜令史馆修撰杨徽之、张洎与有司取旧图校定仪注以闻。」徽之等请设殿砖位于押乐石南,其丹墀、龙墀内 臣自外入至午(街)[阶]急趋上黄道,急行至揖 急趋就位,退时亦廉支 ,并廉支

就位 殿位。文武班起居毕,亦倒廉支此句疑有脱误。,卷行急趋出。殿中省细仗左右各加一百人。廊下食,自左右勤政门北列文武两班,门南列诸军校。殿庭班当退而未退者,有司轻语令出,勿致喧咋。诏悉从之。洎又上奏曰:「谨按今之干元殿,即唐含元殿也,在周为外朝,唐为大朝。冬至设仗卫、朝万国,在此殿也。今之文德殿,即唐之宣政殿也,在周为中朝,在汉为前殿,在唐为正衙。凡朔望起居及册后妃、太子、诸王、三公、对四夷君长、试制策举人在此殿也。今之崇德殿,即唐紫宸殿也,在周为内朝,在汉为宣室,在唐为上合,即只日常朝之殿也。东晋太极殿有东(合)合,唐置紫宸上合,法此制也。人君恭己南面,向明而理,紫宸黄屋,至尊至重,故巡幸则有大驾法从之盛,御殿则有钩陈羽卫之严。虽只日常朝,亦须立仗。所谓入合者,盖只日御紫宸上合之时,先于宣政殿前立黄麾金吾仗,俟契勘毕,唤仗自东西门而入,故谓之入合。今朝廷以文德殿正衙权为上合,甚非宪度也。窃见长春殿正与文德殿相对,伏请改创此殿,以为上合,作只日立仗视朝之所。其崇德殿、崇政殿即唐之延英殿是也,为双日常(明)[朝]听断之庭,庶乎合前规,永垂昭范。」疏入不报。王应麟《玉海》:初,上以入合旧图承五代草创,礼容不备,命徽之等讨论故事,别为新图。
十二月朔,御文德殿。宰臣李昉前跪致词曰:「伏以四序将周,北陆正严于寒气;一阳已发,东郊即扇于和风。二仪当交

时乐圣、欢呼忭蹈之至。」 泰之期,三殿举会朝之礼。伏惟法天崇道皇帝陛下三灵睠命,万国来王。膺历数以绍洪基,奄寰区而作元后。宵衣布政,持竞竞翼翼之心;负扆主阳,显赫赫威威之德。今者属季冬之令旦,列多士于彤庭,烟尘永息于穷边,文物重兴于圣代。臣等叨居禄位,幸遇休明,虔倾捧日之心,共祝后天之寿。无任王应麟《玉海》:礼毕,赐百官廊下食。唐制,朔望天子御宣政殿受百官起居及诸司奏事,仗卫如式。敬宗始于紫宸殿〔行〕入合之仪。
三年五月朔,御文德殿入合,诏有司增设黄麾仗二百五十人,令文武官随中书门下横行起居,徙翰林学士位于参知政事后,与节度使分东西揖殿出,余如旧制。
旧制,入合,惟殿中省细仗与两省供奉官班入陈于庭,帝以为仪卫太简,故命增设。仍先列于庭中,殿中省仗仍旧,(坦)[但]易黄衣,执仪刀人衣碧。
真宗咸平二年八月朔,御文德殿入合。右司谏、直史馆孙何待制,比部员外郎、直史馆洪湛候对。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十六日,帝常问宰臣读时令之礼何时可行,王昱等曰:「旧礼以四时首月读之。」诏自今每入合日,即行此礼,其后亦不果行。
三年闰二月朔,御文德殿入合。右司谏、直史馆李迪待制,金部员外郎杜梦证候对。
七年四月二日,合门言:「入合图,殿上侍立臣僚皆唐时职官,与今名品不同。望依新仪别画副本。」诏礼仪院详定,余从其请。


仁宗景佑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知制诰李淑等重修合门仪制,其入合仪注颇省去繁文:前一日有司供帐于文德殿,入合日殿庭立文武官等于东西,各衣绣。设殿中省、左右金吾仗于明堂阶下,东西对列。文武百官、节度使、留后、观察、防御、团练使、刺(使)[史]、军校及正衙见、谢、辞官各就班。次引御史中丞、知杂、三院御史揖班如常仪,各就位。次引监合御史二员于正衙门外屏内北向揖讫,东西立,分屏东西入。次引两省,分班立。次引文明殿学士以下,立左省前。次引中书门下使相对(立)[揖]袍辇出,枢密、三司使、副使、内诸司使以下迎谒于垂拱殿前,导至文德殿,鸣鞭升座,索扇卷廉。仪鸾使焚香,文武官等拜,司天鸡唱,合门勘契,合门使承旨唤仗,谢、见、辞官再拜先退。引中书门下班对揖于屏外,立于正衙门外。次引学士、两省、御史台、殿中侍御史已上序立。次引左右金吾大将军押细仗入,金吾将军先至揖殿位,拜讫,分行上黄道,仗随至龙墀,对揖,序立。次殿中省仗下 两省前,分班立。仗整班定,司天奏时刻,合门版奏班齐。皇帝服(仗下)官入。次引吏部、兵部侍郎执文武班簿对揖于屏外,由黄道就本院对揖,序立,吏部左,兵部右。中书门下、学士、两省、御史台官入,至揖殿位,重行拜讫,由黄道,将至午(街)[阶]急趋至丹墀,本位对揖,序立。弹奏御史二员至吏部、兵部侍郎南下黄道归本位。起居郎、起 ,廉支

居舍人至吏部、兵部侍郎北急趋「北」下疑脱一「行」字。至折方石位,又揖,至奏事石位,鞠躬。左金吾大将军奏「军国内外平安」,倒行至折方石位,对揖就班。次文武班入,军校随至,对立于文武班南。文武班至本位。次中书门下、学士、两省、御史台官、金吾将军、文武两班并横行起居祝月毕,各急趋还位,对揖立。次文武班先退,序立于衙门外;军校随出序立。刑法、待制官赴弹奏御史位南立,中书门下夹案侍立。次两省官至揖殿位,揖讫出。次学士、节度使至揖殿位,揖讫出。次吏部、兵部侍郎对揖,至揖殿位,揖讫出。并就衙门外序立。次左右金吾大将军以下至揖殿位,揖讫出。细仗、殿中省仗 ,飞至香案前揖讫,分立。次左右金吾大将军对揖鞠躬,廉支(仗)下官随出,监合御史北向揖讫出,皆就本班。中书门下诣香案前奏事毕,宣徽使赞「好去」,归位。使相卷班至揖殿位,揖讫出。次待制、候对官并至奏事位再拜。先待制官前奏事毕,宣「所奏知」,归位。次候对官如上仪,归位。再拜舞蹈,舍人赞「好去」,分班至揖殿位,揖讫出。次弹奏御史至揖殿位,揖讫出。次起居郎、起居舍人退至揖殿位,揖讫出。次合门舍人朝堂内放仗,百官对拜讫,舍人宣赞「赐酒食」。次合门使至奏事石位鞠躬,奏「合内无事」。次文武官出,索扇垂廉,鸣鞭,辇还内,仗出。赐廊下食:文武百僚、待制、三司副使同自左右勤政门北两廊,文东武西,北上立定。御史中丞

至本位,南向一揖,就坐。食至,台吏乃赞「搢笏」,食讫,复赞「食讫」而罢。诸军校赐食于左右勤政门南两廊。其宰臣、枢密使以下至龙图阁直学士于中书,亲王、使相、节度使于赐食厅,留后、观察使至刺史于客省厅,管军节度使至四厢都指挥使于幕次。于旧仪详略稍异,故再录之。
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诏五月朔行入合之仪,仍读(食)[时]令,付礼院详定仪注以闻。先是,诏:「国朝时令委编修官约《唐月令》撰定,以备宣读。」于是贾昌朝等采国朝律历、典礼日度昏晓中星及祠祀配侑诸事当以岁时施行者,改定为一篇上之。遂诏因入合行其礼。
四月七日,诏:「五月一日夏至假入合,于礼妨否 」礼官言:「按《周易 复(封)[卦]》,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注:方,事也。冬至,阴之复也;夏至,阳之复也;故为复则至于寂然大静,先王则天地而行者也。又《礼记》:仲夏之月,『日长至,阴阳争。君子斋戒,处必掩身句首原衍「之」字,据《礼记 月令》本文删。,毋躁毋:原作「无」,据《礼记 月令》本文改。。止声色,毋或进。薄滋味,毋致和。节嗜欲,定心气。百官静,事勿刑,以定晏阴之所成。』郑康成注曰:『《易》及《乐》、《春秋》说夏至,人主与群臣从八能之士作乐五日;今止之,非其道也。』又蔡邕《〔独〕断》:『冬至阳气始动,夏至阴气始起,故寝兵 。身欲宁,志欲静,故不听事迎送。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夏至阴气起,君道衰,故不贺。』又《后汉志》:冬至、夏至,阴阳晷景长短之极阳:原作「阴」,据《后汉书》本文改。,微气之所生,太(吏)[史]令与八能之士坐于端门左塾,太史具乐器,

夏赤冬黑。前殿之前乘舆亲御临轩,安体静居以听之。夏至礼亦如之。今参详五月朔朝会合唐旧制,其日虽是大祠假,比冬至圆丘礼成受贺,缘在质明以复,于礼无嫌。只缘是日夏至,据《易》象、《月令》及先儒蔡邕有闭关静事不贺之说。然郑康成又据《乐纬》、《春秋》说夏至有前殿从八能作乐,后汉常行其仪,着在史志,亦存前准。今来五月初一日入合读时令,既属嘉礼,在朔与作本无所碍此句疑有误。,其夏至则于经义有妨。若因时变礼,约用汉法,即更系朝旨。」诏改用七月一日入合,仍读时令。至期亦寝。
宝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参知政事宋庠言:「近奉德音,询及入合故事。臣虽略陈梗 ,理有未详。退而讲求,敢此条(悉)[析]。夫入合者,是唐家只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仪也。谨案唐有大内,有大明宫,宫在大内之东北,世谓之东内,谓大内为西内。自高宗以后,天子多在大明宫。宫之正南门曰丹凤门,门内第一殿曰含元,正(制)[至]大朝会则御之。对北第二殿曰宣政,谓之正衙,朔望大册拜则御之。又对北第三殿曰紫宸,谓之上合,亦曰内衙,只日常朝则御之。据唐制,凡天子坐朝,必须立仗于正衙殿。或乘舆止御紫宸殿,即唤正衙仗自宣政殿西门入,是谓东西上合门也。如以宋朝之制相为比,则今之宣德门,唐丹凤门也;大庆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今或欲求入合本意,施于仪典,即

须先立仗于文德之庭。如天子止御紫宸殿,即唤仗自东西合门入。如此,则差与旧仪相合。但今之诸殿比于唐制,南北不相对,但以此为殊耳。故后来论议,因有未明。又按唐自中叶以还,双日及非时大臣奏事,别开延英殿赐对,若今假日御崇政、延和是也。乃知唐家每遇坐朝之日,即与入合。而叔世杂乱,五朝草创,大昕之制,更从易简,立衙、立仗,因而遂废。其后或有行者,常人之所罕见,乃复谓之盛礼,甚不然也。今之相传《入合图》者,是官司记常朝之制,如合门有仪制 、合班杂坐类之类此句疑有误。,何(是)[足]为希阔之事哉!况唐开元旧礼本无此制,至开宝中诸儒增附杂礼,始载月朔入合之仪,又以文德殿为上合,差舛尤甚。(当)当时编撰之士讨求未至,臣伏恐朝廷佗日修复立衙、立仗,欲乞送付两制,使预加商榷,改正旧仪。」诏两制官详定。翰林学士丁度等奏:「今详元起请入合者,是唐朝只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仪。若今来隔日行之,烦颇为烦烦颇为烦:第一个「烦」字有误。。况今殿宇与旧制不同,宜仍旧。」从之。
庆历七年三月十七日,诏太常礼院权停所上立夏读时令仪。先是,诏御史中丞高若讷与礼官定读时令仪,将以四月五日就大庆殿行礼,而言者谓未合典礼,故权罢。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知制诰宋敏求等言:「奉诏重修定合门仪制内文德殿入合仪。今仪制所(谓)载,与《国朝会

要》及时人论议颇或异同。按今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然祖宗视朝视:原脱,据《宋史》卷一一七《礼二十》补。,皆曾御文德殿入合。唐制,常设仗卫于宣政殿,或遇(只)[只]坐紫宸,即唤仗入合。如此,则当御紫宸(合)[殿]入合,方协旧制。乞下两制及太常礼院详定。」诏学士院议。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言:「按入合者,乃唐只日紫宸殿受常朝之仪也。唐宣政殿,即今文德殿;唐紫宸殿,即今紫宸殿也。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于正衙;若止御紫宸,即唤正(御)[衙]仗自宣政殿东西合门入,故为入合。五代以来,遂废正衙立仗之制。今合门所载入合仪者,止是唐常朝之仪,非为盛礼,不可遵行。」从之。《国史 李淑传》议入合曰:「唐宝历后,常以月朔御紫宸,行入合仪。圣朝太祖五行其礼,多御崇元殿,备殿中金吾诸仗,设待制、候对官。崇元,即今天安殿也。干德之后改御大明殿,即今集英。太宗三行其礼,别定新仪,就文德廷增设黄麾仗。真宗亦三行之,绘图讲习,藏之禁合。《艺文志》:景佑三年,诏贾昌朝与丁度、李淑采国朝律历、典礼日度昏晓中星、祠祀配侑岁时施行者,约《唐月令》,定为《时令》一卷,以备宣读。而淑定入合仪,异于《通礼》。明年,诏因入合读时令,寻停。
【宋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六月九日,右谏议大夫、编修合门仪制宋敏求言:「本朝以来,惟入合乃御文德殿视朝。今(即)[既]不用入合仪,即文德〔殿〕遂阙视朝之礼。欲乞下两制及太常礼院,约唐制御宣政殿裁定朔望御文德殿仪,以备正衙视朝之制。」诏学士院详定仪注。学士韩维等以入合图增损裁定,上仪曰:「朔日不值(价)[假],前五日,合门关诸司排办。前一日,有司供帐于文德殿。殿庭东(西)[面],左金吾引驾官一名,四色官二人,各带仪刀。带金甲天武官一人,判殿中省一名,排列官一名,扇二,方伞一,金吾仗碧襕一十二人,各执仪刀;兵部仪仗排列职掌一名,押队员僚二人。黄麾幡一,告止幡八,传教幡八,信幡八,龙头竿五十,戟五十。西面,右金吾引驾官一名,四色官二人,各带仪刀。带金甲天武官一名,殿中省〔一名〕,排列官一名,扇二,方伞一,金吾仗碧襕一十二人,各执仪刀;兵部仪仗排列职〔掌〕一名,押队员僚二人。黄麾幡一,告止幡八,传教幡八,龙头竿五十,戟五十。天武官两面共一百人。门外东面青龙旗一,五岳旗五,五龙旗十,西面白虎旗一,五星旗五,五凤旗十。御马每面五疋,人员二人,御龙官四人。设御(屋)[幄]于殿之后合,及设中书、亲王、皇亲、百僚等幕次于朝堂。其日左右金吾将军常服,押本卫仗,判殿中省官押细仗,先入殿庭,东西对列。天武官等分东西排立。

诸军将校分入,北向立。朝堂引赞官引弹奏御史二员入殿门踏道踏:原作「路」,据《宋史》卷一一七《礼二十》改。,当下殿北向立。次催文武班分入。其判殿中省官本〔位〕起居讫,归押仗位。次丞郎、尚书两使、留后、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入,以次序位立。次引两省官、待制、御史中丞、知杂、三院、御史入。次引文武班一品、二品入。次学士并节度使入,立于右省班前。次分引宰臣、(宰)[亲]王、使相、参知政事入,并东西相向对立。诸军将校即于殿庭北向立定。其班次并御史台祗应。袍,垂拱殿座,鸣鞭。内侍省都知、押班、供奉官以下、带御器械等, 皇帝服其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合公服窄衣,各如仪。祗应诸司使副等并系 ,一班四拜起居。次进读奏目客省、合门使。次通喝对立、觉察失仪引班舍人。次宿卫诸卫、诸班。次管军臣僚以下、行门指挥使依朔望常例起居。殿前都指挥使以下起居讫,换窄衣祗候引驾。次引枢密、宣徽使、三司使副、枢密直学士、内客省(吏)[使]以下至医官、待诏及修起居注官二员并大起居。诸司使以下退,排立供奉赴文德殿,于文武百僚班北东西排立。有司进辇,皇帝乘辇。枢密、宣徽使、三司使副、枢密直学士、内客省使至合门副使、枢密都承旨至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前导至文德殿后合,各归殿上侍立。修起〔居〕注官夹香案相向立于螭陛之下,舍人二员,殿庭北向对立,余并于殿下稍东侍立。司天监奏时刻,合门奏班齐。皇帝自后合出殿上,索扇升榻,鸣鞭。扇开帘卷,仪鸾使焚香,喝『文武官就位』,四拜起居。鸡

人唱时,舍人于弹奏御史班前西向,喝大起居。御史由文武班后至对立位。次引左右金吾将军合班于宣制石南大起居,班首出班,躬奏『军国内外平安』,归位再拜,各归东西押班位。通喝舍人于宣制石南北向立,对立舍人退于西阶。次揖宰臣、亲王以下,躬通文武百僚、宰臣某姓名以下起居,分引宰臣以下横行。诸军将校仍旧立。合门使喝大起居,舍人引宰臣至仪石北,俛伏跪致词祝月讫,其辞云:『文武百僚、宰臣全衔臣某姓名等言:孟春之吉,伏惟皇帝陛下膺受时祉,与天无穷。臣等无任欢呼抃蹈之至。』归位五拜。合门使揖中书由东阶升殿,枢密使带平〔章〕事以上由西阶升殿侍立。并依图。给事中一员,以知门下封驳事官充。归左省位,立于给事中之南。如罢转对官,每遇御史台前期牒请文官二员,并依转对官例,先于合门投进奏状。吏部侍郎及刑法官立于转对官之南;兵部侍郎于右省班南,与吏部侍郎东西相向立定,搢笏,各出班籍置笏上。吏部、兵部侍郎以知审官东西院官充知:原作「以」,据《宋史》卷一一七《礼二十》改。,刑法以知审刑、大理寺官充。亲王、使相以下分班出。引转对官于宣制石南、宣徽使殿上承旨宣答如仪答:原作「达」,据《宋史》卷一一七《礼二十》改。。次吏部、兵部侍郎及刑法官对揖出。见、辞、谢班自从别仪。次弹奏御史无弹奏对揖出。如有弹奏,并如仪。急趋至宣制石南,称奉敕放仗。 引给事中至宣制石南揖,躬奏『殿中无事』,喝祗候,揖,西出。次引修起居注官,次引排立供奉官以下,各合班于宣制石南,躬喝祗候,揖,分班出。喝天武官等门外祗候,出。索扇垂帘,皇帝降座,鸣鞭。舍人当殿承旨放仗,四色官廉支

金吾将军并判殿中省官对拜讫,随仗出。亲王、使相、节度使至刺史、学士、台省官、文武百僚、诸军将校等并序班朝堂,谢赐茶酒。皇帝御垂拱殿座,中书、枢密及请对官奏事,不引见、谢、辞班。后殿座不座,临时取旨。其日遇有德音、制书、御札,仍候退御垂拱殿座,制厢出外。应正衙见、谢、辞文武臣僚,并依御史台仪制唤班,依序分入于文武班后。以北为首,分东西相向,重行异位,依见、谢、辞班序位。余押班臣僚于班稍前押班,候刑法官对揖出候:原作「后」,据《宋史》卷一一七《礼二十》改。,分引近前揖躬。舍人当殿宣班,引转官班见、谢、辞,并如紫宸殿仪。枢密(事)[使]不带平章事、参知政事至同签书枢密院事、宣徽使并立于宣制石稍北。宰臣、亲王、枢密使带平章事、使相系押班者,立于仪石南,余官并立于宣制石南。如合通唤,合门使引并如仪。赞喝讫,系中书、枢密并揖,升殿,见、谢、辞,揖,西出。其合问圣体者并如仪,余官分班立。弹奏御史候见、辞、谢班绝,对揖出。其朝见如谢都城门外御筵,及召赴官、谢茶药、抚问之类,不可合班者,各依别班中谢对。赐酒食等并门赐,其系正衙见门谢辞门:疑衍。,亦门外唱放。应正衙见、谢、辞臣僚,前一日依例于合门投下诣正衙榜子,合门依例上奏目。其御史台、四方馆正衙状,亦依例投下。应朔日或得旨罢文德殿视朝,止御紫宸殿起居,其已上奏目,正衙见、谢、辞班并放免,依官品随赴紫宸殿引。或值改作常朝,文德殿自有百官班日,并如旧仪。应外国蕃客见辞,候唤班,先引赴殿庭东边,依本国职次,重行

异位立定,候见、谢、辞班绝,面向躬。舍人当殿通班,转于宣制石南,北向立,赞喝如仪,西出。其酒食分物并门赐。如有进奉,候弹奏御史出,进奉入;惟御马及担 自殿西偏门入,东(西)[偏]门出。其进奉出入,天武官、起居舍人通:『某国进奉!』宣徽使喝:『进奉出!』节次如紫宸殿仪。候进奉出,给事中奏『殿中无事』,出。其后殿再座,合引出者从别仪。其日赐茶酒,宰臣、枢密于合子,亲王于本厅,使相、宣徽使、观(于)[文]殿大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两省官、待制、三司副使、文武百官、皇亲、使相以下至率府副率及厢都指挥使已下至副都头并于朝堂。如朝堂位次不足足:原作「见」,据《宋史》卷一一七《礼二十》改。,即于朝堂门外设次。管军节度使至四厢都指挥使,节度使、两使、留后至刺史并于客省厅。」诏从之。
四年五月,初视朝于文德殿。
元丰五年五月十九日,御文德殿视朝。新除职事官未正谢者许立班。
(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诏:「正旦朝会日,引驾殿前左右班及人员俟至殿合,即分立于殿东西,夹行门,立于龙墀东西勾栏内。起居郎、舍人、左右巡使并就本位拜。其起居郎、起居舍人朔日视朝拜亦准此。」《文昌杂录》:后唐庄宗同光元年,中书门下奏:「每日常朝,百官皆拜,独两省官不拜。准本朝故事,朝退,于廊下赐食,谓为廊下食,百官遂有谢食拜。惟两省官本省有厨,不赴廊食,故不拜。伏自僖宗幸蜀回,以多事之后,遂废廊食,百官拜仪,至今未改,将五十载,礼恐难停。惟(西)[两]省官独尚不拜,岂可终日趋朝,曾不一拜,独于班列有所异同 若言官是近臣若:原作「君」,据《文昌杂录》卷三改。,于礼又宜肃敬,自今已后自:原作「起」,据《文昌杂录》卷三改。,逐日常朝宣不坐,其两省官与东西两班并齐拜。」从之。至明宗天成元年五月,内出御札一封,赐宰臣晓示文武百僚,每日正衙常朝外,五日一度赴内殿起居。其后遂以为常,非故事也故:原作「欲」,据《文昌杂录》卷三改。。皇朝百余年,未遑刊正谬误。今上熙宁五年,方讲朔日文德殿视朝立仗之仪。

哲宗绍圣元年二月十四日,礼部言:「合门奏,三月朔日文德殿视朝。缘元丰三年四月十八日有旨,俟过谅闇依旧。」诏依元丰三年例。
高宗绍兴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臣僚言:「望诏有司讲求祖宗故实,常朝、视朝、正衙、便殿之仪,举而行之,用称万邦百辟尊君之心。」礼部、太常寺、合门讨〔论〕在京日御殿节次:「朔日文德殿视朝,紫宸殿日参、望参,垂拱殿日参、四参,假日崇政殿坐,圣节垂拱、紫宸殿上寿,若依所请,欲乞先次宰臣率百僚拜表,奏请皇帝御正殿视朝。」从之。既而御史台请以射殿作崇政殿,遇朔望,权安置幕帐门作文德、紫宸殿。或有相妨去处,随宜排立班次。每遇宣赦书、德音、麻制,崇政殿就充文德殿,集百官立班听宣。及 臣拜表、听御札批荅,以崇政殿权作文德殿,东上合门立班。其垂拱殿四参,依仪即于殿门外铺设位版。以驻跸殿宇未备,故有是请。王应麟《玉海》:天禧五年十月十日,中书密院请准故事,五日一御便殿。皇佑编敕:正衙常朝及横行,并宰臣立班。常朝日,轮宰臣一员押班。祥符初敕: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押班。治平四年五月癸未,诏春分、秋分候辰正牌上,垂拱殿视朝未退,宰臣更不过文德殿押班。初,沿唐故事,百官日赴文德殿,宰臣押班,谓之常朝。休假三日以上,内殿起居官毕集,谓之横行。宰臣以下应见、谢、辞者,皆先赴文德殿,谓之过正衙。宋杨杰《奏请罢文德殿常朝官状》:「儒林郎、守秘书省著作(左)[佐]郎、充太常礼院主簿臣杨某奏:谨按《周礼》,宰夫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公、三公、六卿、大夫、 吏之位。王治朝,则太宰赞厅治。又案《礼记》曰:视朝于内。朝臣辨色,始入内朝,及路寝门之外朝。 臣治事,王者日于此以听视之,故亦谓之治朝也。《唐六典》曰:凡京司文武职事九品以上,听每朔望朝参;五品以上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

史、太常博士每日参,谓之常参官。斯皆文武之有职事趋于朝,天子御宣政,或御紫宸,以视朝听治,盖沿周制也。其无听职事「听」字疑衍。,则无常参班次。故《会要》所载,如本官不是常参官,并宪官是摄者,惟听于御史班中辞见。乃知辞见之日即入朝,自余不入朝矣。今乘舆常日御紫宸,或御垂拱,见内朝之臣,听天下之治,遵用周、唐故事,无不协于典礼。而其文德常朝官,考之载籍,似未为得。于周则非公卿、大夫、 吏治事者之比,于唐则异京司文武职事之官。窃闻其间多是待次之人,久在旅琐,日趋阙庭,劳乏可恻。加之累岁以来,常候宰臣奏事退赴押班,或遇辰正牌上,方得放班。近者伏闻德音,令今后御史台候垂拱殿坐,即一面放班,中外相传,莫不称颂。向非陛下至仁盛德,于察微隐于:疑误。,何以及此!以臣愚见,其文德殿常朝官在京未有职事,(放)[于]礼可免常参。伏乞朝廷特与放罢,或祗令赴朔望起居。其贺谢辞见及京司百官五日一赴起居者,自依定制。如此,则于周、唐旧仪,两以为得。臣虽贱愚,备员礼局,有所闻见,不敢不言。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二 常参起居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二

常参起居
【宋会要】

国朝之制,垂拱殿常朝,皇帝初座,内侍省都知、押班率内供奉官以下及寄班等先起居。次客〔省〕、合门使以下。呈进目者。次三班使臣。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等子弟充供奉官、侍禁、殿直,有旨令预内朝起居者。次内殿当直诸班。殿前指挥使、左右都虞(侯)[候]以下,内殿直、散指挥、散都头、(全)[金]枪班头。次长入祗候、东西班殿侍。次御(史)[前]忠佐。次殿前都指挥使率军校至副指挥使。次驸马都尉。任刺史以上者缀本班。次诸王府僚。次殿前司诸军军使、都头头:原作「使」,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改。。次皇亲将军以下至殿直。次行门指挥使率行门起居。以下并内侍赞喝。如传宣前殿不座,即宰臣与枢密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宝文阁直学士、三司使、中书舍人、三司副使、直龙图阁、侍讲、谏官、(修)[知]起居注、如他官纠察在京刑狱、知东西审官、勾当三班院、知通进银台司、审刑院或三司、开封府判官、推官、审刑详议官当奏事者亦赴。皇城内监库藏朝官、横行及东西班、诸司使副、内殿承制、崇班、供奉官、侍禁、殿直、翰林医官、待诏诏:原作「制」,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改。、医学、艺学等司班入。中书舍人干德后始令赴内朝。三司判官太平兴国前赴内殿,其后罢之,止随百官五日起居。起居毕,宰臣、枢密、宣徽使升殿侍立,余官并出。次亲王。次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率军校至副指挥使。次使相。次节度使。次统军。如大将军、上将军特恩入赴内殿起居者,次统军而入。次两使留后、观察使。两使留后、观察使特恩令缀节度使班者,即差后立。次防御、团练使、刺史。次侍卫马步军军使、都头。起居讫,宰臣、枢密、宣徽使升殿。少顷,枢密、宣徽使并退。宰臣奏事。次枢密又奏事。如其日百官五日起居,即宰臣、中书舍人、直

龙图阁以下至(知)[修]起居注、皇城内监库藏官不入,并随大班起居。俟侍卫马步军军使、都头班退,次左右巡使入。次合门使引宰臣、文武班分东西入,赴殿庭起居讫,宰臣升殿侍立。俟巡使出,枢密、宣徽使并退,宰臣奏事,余如上仪。凡内殿起居日,止两拜;朔望或连假三日,皆舞蹈。自十月朔至二月朔,每大起居,并赐茶酒,序班于殿门外,再拜讫,集于朝堂。凡紫宸殿常朝,则枢密使以下先就班,俟升座诸司使副以下至殿直分东西对立,余并北向。起居讫,枢密、宣徽使、观文殿学士、枢密直学士、三司、内客省使升殿侍立。枢密、宣徽升自西阶,三司、客省升自东阶。初升殿者再拜而后升。熙宁三年,罢观文殿学士立殿。余官并出。次亲王以下至侍卫军使、都头,凡八班。次左右巡使。次宰臣率文武班入,并如垂拱之仪。宰臣与枢密分东西侍立。次行门殿值入。俟皇帝降座,并退。后诣垂拱殿奏事,如常仪。如紫宸座日,非百官起居,即宰臣亦在后入。凡崇政殿假日,皇帝初座,内侍省都知以下起居。勾当军头司、礼宾院官亦同班。次客省、合门使以下。呈进目者。次殿前马军步军都指挥使至四厢都指挥使。次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军都]头以下。次殿前指挥使、都虞(侯)[候]以下。次东西班都知以下。次军头司员僚。次皇亲将军以下。次行门殿直。次通事舍人引宰臣、枢密使以下、三司使副、观文、枢密直学士、知开封府、内客省使、(知)[修]起居注官、客省使以下、枢密都承旨、通事舍人、皇城内监库藏头臣头臣:疑误。上文作「朝官」。、诸使使使臣等此句疑误,或当作「诸司使副等」。。并同一班。学士、知制诰以下朝臣应有公事奏覆者,复同此班。次亲王。并起居讫,奏事如常仪。笏,诸司使臣以下悉系 宰臣以下皆具

。凡晚朝,宰臣、枢密、翰林学士当直者洎近侍执事之臣皆赴。国初用此制,后罢之。今惟太庙、青城致斋日晚朝如故。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正月十二日,内殿起居无宰相,太子太师侯章为班首。前一日,司徒、侍中范质罢为太子太傅,司空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王溥罢为太子太保,枢密使、右仆射、同平章事魏仁浦罢守本官故也。
八月五日,诏百官内殿起居日,两省、御史台官分班于殿庭东西相向立,金吾将军各在本班之上,中书舍人自今日赴内朝。先是,台省官、金吾将军俱为侍从班,每内殿起居,横行立于一品之前。时王溥罢相为太子太保,太祖见溥立于台省官后,谓左右曰:「溥故相,为东宫一品,安得在拾遗补阙之后乎!」遽命分之。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九月四日,诏:「常参官廨宇及监临处在新城外者,及诸军营在新城外者,军使、都头以下并五日一起居,副指挥使以上即依旧。」
雍熙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诏:「文武常参官以疾请告,经三日以上者御史台具名以奏,当遣医官诊视。如或妄托,即行朝典。」
端拱元年闰五月,合门言:「准诏,永清军节度使、驸马都尉王承衍以下令赴前殿起居。其鄯州观察使、驸马都尉吴元扆自来与承衍长春殿一班起居,取进止。」诏元扆、承衍前殿一班起居。
淳化元年五月二十六日,诏:「两省官并带职或监临物务者,自今疾病请假,令于中书下假牒押日后送本省。三日已上未朝参,仰本省具闻,当遣医诊视。如无假牒不赴常朝并五日起居,横行参假及非时追班庆贺不到,即本省闻奏。内殿起居不到,合门纠举奏闻。」先是,三司度支判官李若拙不赴起居,不到省商量公事,下御史台取勘,乃下是诏。
七月十日,诏:「右监门卫将军柴嘉荣令预后殿起居。」嘉荣顷自应州归顺,寻授檀州刺史、来化指挥使。至是擢升环卫,俾赴内朝,盖优之也。
二年六月十日,诏:「应兼内廷职务朝官等,除逐日后殿起居外,每遇内殿起居日,并须随宰臣赴本班,各依官位资序排班。」
十三日,诏:「文武百官在京监(常)[当]及主判公事,除合免得常朝外得:疑误。,有内殿起居、横行参假入合、非时庆贺、侍宴,正冬仗、御楼、御殿,承天节行香,众集议事,城外立

班,国忌行香,并令赴班。如实有公事急速赴班不及,即具公文报台。或公然托故,稍涉不恭,台司纠举施行。」
二十日,诏:「三司职官、翰林侍讲、侍读、诸王府侍讲、咨议、翊善、记室及监左藏库朝官等,每遇五日起居及承天节、冬正仗、御楼、御殿、非时庆贺、横行参假、国忌行香,依旧仪并缀宰臣大班。」
二十九日,侍御史知杂事张郁言:「内班起居,百官皆无幕次,止权歇于客省合门使厅吏舍,及聚立廊下。欲望自今前一日,于东上合门内东北两廊预设幕次。」从之。
【宋会要】

至道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合门言:「寒食假开,文武百僚只于崇政殿依常参起居此句疑有误。,宰臣、太子、亲王、枢密使、见任节度使、内外马步将校分为七班。后遇五日起居,亦于后殿。」从之。时太宗不豫故也。
真宗咸平二年六月,诏:「文武官五日起居及国忌行香、横行参假,如有称疾请,令御史台密察实否。如托故,即牒差医官看验以闻。内监当仓场,虑妨滞人户输纳者,即(计)[许]临时申状。」
四年闰十二月二十日,御史台言:「旧例,假三日, 臣并赴文德殿横行朝参。近日以内殿起居不赴,望申旧制,以肃朝仪。」诏自今并许弹奏。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左卫将军、恩州刺史、驸马都尉柴宗庆令赴内殿起居。六年,右卫将军、驸马都尉王贻永;大中祥符六年,(在)[左]龙武将军、驸马都尉李遵勖并用此例。
十二月,诏:「每(日)[起]居赐臣僚茶酒日,委御史一人,与中使、合门祗候同钤辖,翰林司尽所破料例供应。」
景德元年正月十三日,御史台言:「请百官内殿起居日,令引赞官一人于殿门里伺候,报班祗应。」从之。
十二月十日,车驾驻澶州河北行宫,免本州岛诸军将校每日起居免:原作「先」,据《长编》卷五八改。。以移军河南,使就便董率也。
二年九月八日,诏:「应三馆、秘阁、主判尚书省诸司、诸寺监朝官等,除已赴内殿起居外,并令赴常朝。其审刑院、大理寺台直官、开封

府判官、推官、知县、司录、判司天监、五官正、带翰林、天文、知筭造并监在京仓场库务、勾当粮料院朝官等,并依旧免常朝。」先是,光禄寺丞钱易上言,请文武百寮并赴常参,命有司详定。乃下是制。
十一月三十日,左巡使艾仲孺言:「文武百官内殿起居日,文班先入殿门者只于阶下近南立班,遂致后下阶者难为排立,台司职掌人无例得至殿庭。乞下合门,遇起居日,轮差合门祗候一人于殿门阶下排整班序。」从之。
三年八月十三日,诏:「起居日所赐军校茶酒,如闻有司阙于检校,宜令内侍副都知阎承〔翰〕差使臣监领省视。其崇政殿赐番部酒食,亦令监殿门使臣督领其事。」
九月十六日,诏:「修长春殿,逐日皇帝于崇政殿坐,臣僚依长春殿例次第入起居。宰臣、知枢密院事已下依前殿不坐例起居,(依)[供]奉官更不排立,殿上祗应喝进奉依长春殿例不祗应。」
十月二十九日,诏:「长春殿修毕,依旧于前后殿起居。」
四年八月十四日,御史台言:「文武百官五日内殿起〔居〕,文班(丞)丞郎及百官班次多立班不正,或近东,或近南。殿门阶侧逼隘,甚有难为拜跪者。台司知班公吏缘不得至殿庭祗应缘:疑有脱误。。乞下合门,每遇起居,专差通事舍人一员排连班次, 容近西立班。所贵东西臣寮拜舞稍便。」从之。
【宋会要】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十一日,诏:「朝堂立班及起居入长春院立班,御史台差引接排班人吏,及仆射以上差朝堂人吏引就班列者,一如旧制,无得于所差人数外更带人入长春门。」
二十九日,诏:「自今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常朝立班。」
四年三月一日,祀汾阴回,次陕州,放百官沿路起居,令先赴西京。
六月,诏:「自今常朝并起居,臣寮七人以上不到者,具官位姓名闻奏取旨,仍于朝堂告示百僚。」
八月,诏:「应常参文武官每日趋朝,并令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百官齐入。委知班驱使官二人常在正衙殿门视察,如有日出后方入朝堂者,以名闻。应称病请假者,令御史台据『自来多请病假者,相度得别无疾病』具奏,乞差医官看治。如显托疾,即具状弹奏。」
五年正月十九日,诏:「每岁十月朔后内殿起居,海赐茶酒,颇闻班至朝堂,所由司并不宿设此句疑有误。,盖御史、合门旷职之故。又禁军员僚逐日起居,所给茶酒亦不丰洁,自今当切戒之。」禁军指挥使月给随食酒,故不赐茶酒;都头、军使而下无随(酒)[食]酒,故因起居赐之。
二十二日,诏:「每遇起居,喝赐军员茶酒,仰内侍省今后具四十合赐茶酒日数预前一日告报翰林、仪鸾司此句疑有误。。如遇喝赐,便排当监散使臣点检,尽料供给,仍仰合门、皇城司觉察。如敢违慢,具事由闻奏,当议勘断。」 ,令先备座物、酒
二十八日,诏:「自今每遇百官起居合赐茶

酒,仰御史台前一日牒报翰林、仪鸾司,令准备祗应。」
七年七月,诏:「应臣僚合赴常参,特令内殿起居,及主判职司特免常朝,五日一缀本班起居外,只有横行赴文德殿前立班只:疑误。,至日多以上殿奏呈公事及引见人为言而不赴者「以」上疑脱「有」字。。自今凡遇横行拜表、进名、行香,除宣(昭)[召]及本职合赴后殿祗应,或急速公事外,其余并须赴本班如常程。合上殿奏事,又引见人仍候次者此句下疑有脱文。,违者御史台弹奏。」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诏:「百官自拱宸门入,赴崇政殿起居,但不舞蹈。其鸣鞭、立殿文武班次一如长春殿之仪。」时大内火,权(折)[拆]长春殿两廊,以绝火道也。
六月九日,御崇德殿,百官起居退,辅臣诣长春殿奏事如旧仪。十一日,诏:「开封府自今应取勘文班升朝官以上、使臣殿直以上罪犯不计轻重,从府司牒报合门,勒住朝参,候公事断遣了日,许令依旧。」
八月三十日,诏:「自今文武臣僚为公事取勘,候罚放了日,令元取勘处画时关报合门及晓示本人,限五日内谢恩。如出限者,具名闻奏。」
天禧四年三月十四日,右司谏、直集贤院祖士衡上言:「常朝起居日长春、崇德殿,假日后殿,中书、枢密文武合班,而有合门祗候一员在班前随班再拜,侧立赞喝。欲请自今令通班合门祗候在前殿则与内殿供奉官已下同起居,后殿与军头司官同起居,然后立殿庭赞喝。」从之。
十月十五日,诏:「应军使至副都头自十月一日后三日一度

起居,赐茶酒。前、后殿起居,即依例喝赐。遇双日及放起居不坐,并亦给赐,至来年二月一日住赐。其文武百官每五日所赐茶酒,依旧例支给。」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诏:「殿前都指挥使蔚昭敏今后与免前后殿起居,只奏万福。」以昭敏患脚膝故也。
八月,诏:「合门应文武臣僚有服药并假故不赴起居,实时关报入内内侍省。」
二年八月十六日,上封者言:「诸司使、副使以下起居,多不整齐,或枢密使再拜未毕,后班先各舞蹈呼万岁,前后諠哗,略无次序,无觉举。」宣旨:「宜令合门差人整肃。仍晓示诸司使以下,应内殿起居臣僚等,每遇起居,入殿门并须端谨,不得喧哗,依班次排立。同枢密使起居,拜舞呼万岁,班退,亦须整肃。稍涉慢易,仰合门纠举闻奏,当行朝典。合门失于纠举,使、副使等并勘罪施行。」
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免常朝官屯田郎中闾丘梦松等七人称疾不赴朝参罪,诏御史台复有七人以上不到者论如法。
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东上合门使李昭亮等言:「今双日不坐,每月仍多假故。赴起居者不过十日,而臣僚请假不赴月有至五六次者。欲乞除请将治假外,请朝假过三度者依不赴起居例责罚。其三班使臣乞下宣徽院察举。」从之。
景佑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御史台言:「诸卫大将军、将军并系三品一行序立,诸卫率府率、副率并系四品一行序立。今新除皇亲诸卫大将军、将军八十五员,诸卫率府率、副率五十一员,缘皇亲大将军以下并内殿起居员数

稍多,殿庭难为排立,及非次曲宴,殿上窄隘,亦是一行座次不得。」诏大将军、将军、率府率、副率品序排立,如殿庭窄隘,即重行。
宝元二年六月四日,诏:「宗室遥郡并大将军以上遇朔望,令其长一人入内参起居。」
庆历三年八月六日,诏谏官日赴内朝起居。
皇佑三年八月,诏合门:「自今如有雨雪,便令上廊祗候,及开殿门引喝起居,永为定式。」
至和元年八月十二日,诏观文殿大学士、兵部尚书晏殊五日一赴内殿起居。
九月八日,彰德军节度使兼侍中、驸马都尉王贻永奉诏许朝朔望「永」下疑脱一字。,恩礼优绝。今足疾渐损,乞五日一奉朝。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诏:「枢密使王德用高年,日入朝谒,其特免拜。」
嘉佑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枢密使王德用罢,复兼同 牧制置使,听五日一诣崇德殿参起居,仍许其子若孙扶掖之。
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据左右巡使邢梦臣等状:『内殿起居,文武百官虽于殿门外令本台引赞官依官位叙班立定,及入殿庭,引赞官无例入殿庭引揖,是致交杂,并不依序立班次。况殿庭立班,自系合门管勾祗应并诸般失仪弹奏。欲乞今后逐次起居,先以本台知班三五名依次排定,引拨入殿门;乞令合门祗候三五员于殿庭里管勾引接。仍乞于紫宸、垂拱两殿庭石位镌定班次。其诸般失仪,即令巡使同合门官员觉察弹奏。百官三次失宜,乞与理为过犯。』

诏下合门与御史台同详定以闻。今同参详到下项:文武百官起居日,本台知班、引赞官依官次排定,即序班入殿,同令合门祗候三员殿庭引(损)[揖],各依官位,从北为首,分定班次,听侧宣讫,揖,就北面位,并依上项序班就立。其引赞官一名,只依合门旧例,至殿屏照管。紫宸、垂拱两殿比旧来起居并侧宣位各 稍前,逐班镌定石位。合门觉察舍人依左右巡使东西分立,同觉察失仪者。其出班弹奏,并依旧仪。左右巡使与觉察舍人不纠,即依旧仪制。合门使弹奏百官起居班内诸班失仪,欲依庆历七年八月内本台起请,据勘到情理,分公私定断。私罪即理为过犯。文武百官起居仪制,并依官品序立。缘承久例,只(例)[依]官位序班,恐难更改。今只依旧以官位排定班次,员多者即许重行,员少者合作一班序立。」从之。
五年九月,诏:「今后差下陕西、河南、河东总管、驻泊、钤辖、都监并管勾兵甲、知州等,自授命后,便罢在京职务,更不赴朝参。限半月内朝辞进发。曾任中书、枢密院官,令奏赴起居。宣徽使、管军臣僚授外任差遣,且赴起居,候朝辞即不赴。已正衙辞,虽未朝辞,更不赴起居。应赴台参谢臣僚内有臣赴内殿起居者下「臣」字疑误。,先入起居讫,方赴朝堂参谢。」
八年二月十五日,合门言:「自来百官五日一次起居,如值放朝参,以次只日作起居。欲乞今后遇放朝之类,以放日为始,别实理五日。」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二十一日,诏曰:「夫尊尊而亲亲,人道之极也。有若诸父,保有贤德,以藩屏于王家。朕承大统,思广骨肉之恩,以风天下,匪尊遇之,何以见爱乎!皇伯东平郡王允弼、皇叔襄阳郡王允良、宁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允初其免常朝,五日一次赴起居。」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九月十一日,合门言:「知制诰吴充权三司使公事。会勘三司使合缀枢密使班起居,上殿侍立;制诰遇紫宸殿起居,缀中书门下班。」诏遇紫宸殿起居日,三司使令侍班,即缀枢密使班。
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合门言:「自来两制以上带外任差遣时暂到阙,朝见讫,并(并)[令]不赴起居。诸司使副即却并赴起居,体例不同。」诏并令赴起居。
九日,编修合门仪制言:「中书臣僚行事毕,并奏随班起居,自余臣僚无文。今(岑)[参]详应祠祭及诸行事毕,并命随班起居,并上奏。」从之。
十一月,枢密院言:「御史台申,旧制,诸司使副、承制、(察)[崇]班内差摄将军二十人,内有差遣者直申台,不赴立班,是致武班阙官。乞今后差摄将军,如授差遣,候别差到官,方得不赴常朝;如急速差遣,乞降指挥照会,方能免罢。」诏今后系将军使臣,如授差遣,须俟别差到人替,方得朝辞及不赴常朝。仍令审官西院限五日内差官承替。
四年五月六日,诏:「今后百官起居,令御史台将带引赞官并副引赞官共二人入垂拱殿,依合门承受体例,板壁外祗应。」
七月二十一日,合门言:「勘会三班使臣供奉官以下至殿直,并系逐日合赴起居。窃缘近岁人数倍多,趋就班列,殿庭壅隘,颇成宣冗。欲乞除排立使臣依旧外,余供奉官以下至殿直,并只令朔望并北朝人使见辞紫宸殿缀班起居

;遇文德殿坐朝,缀枢密使以下大班,垂拱殿起居毕先退。」从之。
十月六日,诏:「中书、枢密院来日入东西府时辰有碍,与免起居,令以次官(挥)[押]班。」
十一月一日,诏:「中书门下自今文德殿常朝,候垂拱殿坐,令御史台一面放班。」
十二月十八日,诏:「诸伎术官除带升朝官及诸司使副各随所带官赴朝会起居外,余依供(俸)[奉]官例,并(令)令朔望并北朝人使见辞紫宸殿缀班起居。」
十年九月二十七日,合门言:「前后殿祗应臣僚兵吏等,有执事御前并不起居者。欲乞应诸班职掌各着起居之次。」诏系卫士者并行起居。
元丰三年二月八日,诏:「高丽进奉使五日一赴崇政殿起居,班常起居后。」
五年四月十八日,殿前司言:「御龙骨朵直、弓箭直、弩直、东西班、招箭班日赴崇政殿祗候,遇放朝参改御延和殿,诸班都虞候、指挥使押班,在东华门謻门横门排立横:原作「权」,据《长编》卷三二五改。,距后殿且二里。乞依御龙直例,入拱宸门,赴延和殿迎驾起居。」从之。
五月二日,御史台、合门言:「开封府诸台官、左右军巡、两厢官、赤县丞系比类附班,得预朝参。其秘书省校书(初)[郎]、正字、太常寺协律、奉礼郎、太祝、郊社令、三学博士、五监主簿皆执事官,杂压亦在赤县丞之上,而独不预。欲自今并令朝参。」从之。
七月七日,诏:「开封府推、判官以下至开封府、祥符县丞,寄禄官未升朝者,比类在京职事官,并赴起居朝会。」
十二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

「准诏,辽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宜起居权罢。二十六日,紫宸殿辽使见,来年正月六日垂拱殿朝辞。若各用本殿,即见日望参班赴,辞日六参班赴。」诏并用望参班。
七年六月十四日,户部尚书王存句首原衍「诏」字,据《长编》卷三四六删。言:「自官制行,户部尚书、侍郎领三司长贰职事,止赴前殿起居,惟知开封府依旧赴后殿。缘知府于后殿非供奉职司,而实废决事时刻。」诏自今知开封府免后殿起居。
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诸三司、御史台官、寺监长贰、开封府推、判官六参,职事官、赤县丞以上、寄禄升朝官在京厘务官望参,不厘务者朔参。」
八月六日,诏:「朔望皇帝御前殿,合赴起居官,次日赴延和殿垂帘起居。」从御史中丞黄履请也。
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自今北朝人使见辞日,令朔望官起居。」
十二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元丰五年四月七日条,契丹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合起居权罢。」诏今后人使见辞,前后三日内除朔望参外,起居权罢。
四年十月十八日,户部尚书吕公孺言:「朝谒之制,曰日参、六参、望参、(朝)[朔]参。其未有差遣升朝官并(朝)[朔]参,系每岁朔参此句疑有误。。除假故外,遇视朝日方赴。其朝臣中,颇有自元丰年出外,近到京参部未久,复授差遣出外者,于朝仪元不知习。乞以望参为六参,朔参为望参,别不增损仪制,于职事不无妨废。」诏礼部、御史台、

合门同共详定以(开)[闻]。其后诏朔参官兼赴望参,望参官并赴六参。
【宋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殿中省官并赴内朝参,假日亦赴。」
大观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臣僚上言:「伏见近日六参官及厘务望参官遇起居日辄以病免,以致班列萧疏。欲乞今后六参及厘务望参官非在病假,不妨入局;止是为免朝请假连三次,及一岁通计及五六次者,本台闻奏,乞与外任差遣。有因请免朝参假,其日不废看谒,许本台觉察弹奏。」从之。
高宗绍兴二年正月一日,合门言:「车驾移跸临安府,沿路遇忌辰日,臣僚并免起居。」
二十九日,御史台、合门言:「车驾移跸临安府,百官趁赴朝参,若值雨雪,殿内向无南廊,其四参官系于南阁子内起居。若更令百官立班,委是窄隘。今相度如值雨雪,宰执、使相、前宰执、太尉于檐下立班,侍从、两省、台谏、正任管军、横行御带、合门应奉官等于南面合子内立班。内文(武)[臣]卿监、郎官以下,(文)[武]臣武功大夫以下,并于殿门外立班。」诏文臣卿监、郎官以下,武臣武功大夫以下并于东西两廊立班,余并依。
十二月六日,太尉、定江昭庆军节度使、神武右军都统制张浚言:「见系管军职任,望许依三衙管军例,每遇朝参,(内)[由]皇机北门入出机:疑当作「极」。。」奉御宝批依。
五年闰二月二十五日,诏管军遇救火日免朝参。
三月九日,诏天宁节、干(隆)[龙〕节〔开]启满散道场,权免常参、六参官起居。从宰相赵鼎请也。
九月五日,诏御试唱名,六参官免赴起居。

九年二月三日,御史中丞勾龙如渊言:「比来每遇朔望或六参日,令赴官类多托疾在告不赴,小者因循,大者偃蹇,班列萧 ,甚非所以恭臣职、隆朝序之意。望申戒在位,以肃廷仪。仍从本台将在告最多之人(刻)[核]实奏弹。」诏依表,仍出牓朝堂。
二月二十六日,御史台言:「准条,朔参用厘务、不厘务通直郎以上,望参用厘务通直郎以上,宣制、非时庆贺以望参官,余并以朔参官赴。昨申请添用行在承务郎见任寺监主簿以上职事官,缘即今殿庭窄狭,及值雨上廊有拥阻,拜跪艰难,欲依条止告厘务通直郎以上趁赴。」从之。
五月十三日,诏:「今后带军职非主管三衙公事,遇合赴起居立班,令履笏(主)[立]本官班。」时以张中彦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故有是诏。
十二年三月二日,诏:「普安郡王出外第,朔望日赴起居,于太尉后、外官节度使前起居。」
八月十八日,诏:「人使见辞,不作常朝,今后依此。」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诏张俊、韩世忠、韦渊并特令趁赴六参起居,皆以在京宫观奉朝请故也。十七日,诏:「殿前司统制、统领、将佐、使臣等系从军差遣,每日趁赴阅教,多在城外置寨。见、谢、辞已依议外,应朝参特免趁赴。」拜表、国忌行香、开启满散等并同此制,步军司亦依此。
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后臣僚面上有刺大字双旗等或烧炙之人,遇合朝参,并许趁赴。」时以李用任罢朝见,元军功出身,面上尝刺双旗,合门(中)[申]审,故有是命。
十八年五月十八日,诏:「今后遇集英殿宴,其需云

殿起居班,权移在集英殿后幄起居。今后准此。」
二十年正月五日,诏:「自今后使人朝辞,并依见宴,于后幄引起居班并上殿(殿)[班]。」十四日,诏:「今后使人朝辞,依见宴于后幄引起居班并上殿班,权于知合门官以下内侍、知省、御带以下并诸司应奉官等一班起居讫,次管军一班,次引宰执奏事,次引上殿班。次皇帝紫宸殿坐,宰执以下赴坐官一班起居讫,分东西相向立。次馆伴起居,次引使人起居讫,西序立。次坐官并使人班谢坐,两拜讫,引升殿。次引三节人从起居谢坐。余起居班并权免赴。」
三十年二月六日,诏:「军头司见趁赴后殿起居祗候军员,今后与忠佐作一班起居。」
三十一年十二月八日,太常寺言:「车驾巡幸视师,礼门,行宫官僚五日一拜常参起居表欲乞权免礼门:疑误。,其表文付递投进。」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十二日,孝宗即位,未改元。上御垂拱殿,四参官起居。
十二月三日,诏:「张焘、辛次膺许朝谒、常朝等假,依时入局治事。如有面对,于午后令内殿引见。」
孝宗干道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德寿宫起居门内淳熙十二年上。」,诏:「来年正月一日人使入贺毕,车驾诣德寿宫起居。应从驾臣僚祥曦殿免奏万福。内不该赴坐臣僚,与免祥曦殿起居。今后准此。」
二年八月三十日,诏:「自九月六日垂拱殿坐,遇四参日,依旧制令四参官起居。如值雨沾湿,令合门取旨,改日参。」
九月七日,合门奏:「垂拱殿四参,四参官,谓宰执、侍从、武臣正任、

文臣卿监员郎、监察御史以上。皇帝坐,先读奏目知合以下,次御带环卫官已下,次忠佐,次殿前都指挥使已下,次殿前司员僚,次皇太子,次行门。已上逐班并常起居。次枢密学士、待制、枢密都承旨已下,知合并祗应武功大夫以下通班常起居。枢密升殿侍立。次亲王,次马步军都指挥使,次使相,次马步军员僚。已上逐班并常(居)[起]居。次殿中侍御史入,侧宣大起居讫,归侍立位。次宰执已下并两省官、文武百官入,相向立定,通班面北立。大起居讫,凡常起居两拜,大起居七拜。三省升殿侍立。余官分立。次两省官出,次殿中侍御史对揖出。有弹奏如仪。三省、枢密奏事,次引见、谢、辞,次引臣僚奏事讫,皇帝起。」诏今后遇四参日分,起居班次可移殿中侍御史及宰执以下百官班,令次枢密已下班起居。却令亲王并殿前都指挥使以下、殿前司员僚逐班于宰执已下班后起居,余并从之。
十二日,诏:「合赴四参官于今月十七日赴垂拱殿习仪。」
淳熙三年,始诏习仪于都亭驿。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御后殿,四参官并随大班起居。时圣体初康复。
十一月十七日,臣僚言:「今后如遇四参等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萧 者,当(覆)[核]实弹奏。」从之。
七年九月,诏:「自今垂拱殿日参宰臣特免宣名。」
十月六日,诏:「太尉曹勋落致仕,提举皇城司,特令趁赴六参起居。」
十一月十三日,诏:「左朝散大夫、试太子詹事兼侍讲陈良翰令止赴六参起居。」
九(月)[年]正月二十

五日,诏:「自今每遇驾出御后殿,宰执百官并仪卫等并赴后殿起居。」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二 德寿宫起居

德寿宫起居
【宋会要】

臣僚起居,太常寺先奉诏修定群臣朝太上皇帝仪注:「是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德寿宫。入班殿庭,太上皇帝即御座,殿下禁卫起居如常仪。宰执以下再拜舞蹈,又再拜。班首不离位,奏『圣躬万福』,又再拜,卷班以出。」从之。自后并同此制。遇宰执除拜、加恩,正谢毕,即其奏札于本官投进。若许到宫或免到宫,临时听太上皇帝圣旨。
淳熙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太常寺言:「已降指挥,十月二日皇帝帅百僚诣德寿宫奉表笺,恭请加上尊号。所有是日宰执已下诣德寿宫起居,改用四日。」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三 朝仪班序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三

朝仪班序
【宋会要】
太祖建隆三年三月十八日,诏翰林学士班位宜在诸行侍郎之下;如官至丞郎,即在常侍之上;至尚书者依本班。故事,翰林学士侍从亲密,不列外朝。每五日起居,班于宰相之后,会宴即座一品之前,合班在尚书之上。至是,陶谷以尚书居学士之首,同列王着、李昉官并未至丞郎,谷欲自尊大,以轧着等,乃因事白太祖,故有是诏。
二十三日,有司上合班仪:「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嗣王、郡王、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三京牧、大都督、大都护、御史大夫、六尚书、常侍、门下、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前任节度使、开封、河南、太原尹、太子詹事、诸王傅、司天监、五府尹、国公、郡公、中都督、上都护、下都督、太子左右庶子、五大都督府长史、中都护、下都护、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寺少卿、司业、三少监、三少尹、少詹事、左右谕德、家令、率更、令仆、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起居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拾遗、监察御史、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马、通事舍人、国子博士、

五经博士、都水使者、四赤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尚食、尚药、尚舍、尚乘、尚辇、奉御、大理正、太子中允、赞善、中舍、洗马、诸王友、咨议参军、司天五官正,凡杂座者以此为准。」诏曰:「尚书中台,万事之本,而班位率次两省官。节度使出总方面,古诸侯也。又其检校兼守官多至师傅三公,而位居九寺卿监之下,甚无谓也。其给事、谏议、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郎中,拾遗、监察次员外郎,节度使升于六曹侍郎之上、中书侍郎之下,余悉如故。」
干德元年闰十二月二十九日,诏:「自今一品致仕官曾带平章事者,朝会宜缀中书门下班。」先是,太子太师致仕侯益等来陪郊祀,太祖优待之,礼与丞相等,乃降是诏。
二年二月一日,诏复位内外官仪制。有司请令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之下,大将军在少卿监之下,诸卫率副率在东宫五品之下,内客省使视大卿,客省使视大监,引进使视庶子,判四方馆事视少卿,合门使视少监,诸司使视郎中,客省、引进、合门副使视员外郎,诸司副使视太常博士,通事舍人从本品,供奉官视诸卫率,殿直视副率,枢密承旨视四品朝官,兼南班官诸司使者从本品,副承旨视寺监丞,诸房副承旨视南省都事。凡视朝官者本品下,视京官者在其上。
四月十四日,置参知政事班在宰相之后。
五年正月一日,诏升节度使班在龙墀内金吾将军之上。故事:诸道

节度使不带使相者皆位在卿监下,至是特命升之。
开宝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曰:「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此先王所以睦九族而和万邦也。晋王亲贤莫二,位望俱崇,方资夹辅之功,俾先三事之列,宜位宰相上。」
九年十一月五日,诏:「齐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正月十五日,以礼部侍郎程羽为文明殿学士,立枢密副使之下。后唐置端明殿学士二员,序立在翰林学士之上,累朝因而不改。国初在枢密副使之上,至是因殿名改为文明,而移班在下。
六年九月十八日,皇弟秦王廷美乞序班在宰相赵普之下,诏从之。
八年十一月三日,诏曰:「并建子弟,以蕃屏王室,申命相辅,以羽翼公朝。藩邸之任虽崇,钧台之寄尤重。聿分内外,须正等威。自今宰臣立位宜在亲王之上。」宋琪等顿首言:「宰衡之任,止曰台司;盘维之封,实承天绪。汉法,丞相在诸侯王之下。唐制,元子非百执事之例。典故昭晰,载在策书。伏望圣慈,俯遵前轨。」帝不允。琪等叩头固请,久之,帝曰:「宰相之任,实总百揆,与群官礼绝;藩邸之设,奉朝请而已。元佐等尚幼,欲其知谦益之道,卿等勿辞。」琪等拜舞称谢。
雍熙三年十月九日,陈王元僖为开封尹,宰臣李昉上表,乞立元僖之下,诏荅不允。帝谓昉曰:「宰臣班位不用改易,亦不要上表固辞。」
淳化元年三月九日,中书门下上言,乞序立于

亲王之下。诏荅不允。
二年八月,有司上复位合班仪,诏升尚书令于三司之上。合班仪旧无此官,时将画正伏图,欲备官故也。
四年二月十日,诏置昭宣使在皇城使之上。
六月,诏金吾左右卫上将军在尚书下,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下,节度使在常侍之上,观察使在秘书监之上,防御、团练使在庶子之下,刺史在太子仆之下。昭宣使视品同合门使,内殿崇班及合门祗候视赞善大夫,侍禁视副率,殿直视著作佐郎,奉职、借职在幕职官上,枢密承旨视少卿监,副承旨视洗马,余如旧制。有带南班官及领郡者,从品高序。俄又升金吾上将军于节度使之上,引进使于防御使之上,合门使于诸卫将军之上,诸卫率副率、枢密副承旨并在洗马之上,供奉官在诸卫率之下,侍禁在副率之下。
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诏曰:「翰林、枢密直学士职参内禁,礼绝外司,况品秩以既殊,在等威而宜峻,顷有改易,深未便安。宜申明于旧章,用遵行于故事。自今序立班位,宜依旧在丞郎之上。」自陶谷改易旧制,至是因翰林学士张洎、礼部侍郎宋白同修国史,班次未定,乃诏复旧制。
八月十三日,诏宣政使在昭宣使之上。
九月二十六日,以左谏议大夫寇准参知政事。翌日参知政事吕端自右谏议大夫改左谏议大夫,诏序位准上。
至道元年正月二十日,以礼部郎中、集贤殿修撰王旦

知制诰,仍令复班在知制诰之首。旦淳化初知制诰,以妻父赵昌言参政,引唐独孤郁、权德舆故事,请解职。帝重其识体,换集贤殿修撰。至是昌言出知凤翔,即日复旦旧职,故优之。
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以工部郎中、直集贤院胡旦知制诰,诏序位冯起之上。故事:知制诰以先入者居上,不系官次。至是冯起任祠部郎中,故命旦居上,非常例也。
三年正月十一日,诏升参知政事班在宣徽使之上。时命兵部侍郎温仲舒、户部侍郎王化基并为参知政事,诏令依官位序立,仲舒、化基位宣徽使、知枢密院赵镕之上。
七月,诏节度观察留后在给事中之上。
八月七日,以客省使、签书提点宣徽枢密院诸房公事、富州刺史周莹为宣徽北院使。莹请位枢密副使之下,从之。先是,宣徽使位在枢密副使之上,自是遂以为例。
真宗咸平元年十月十七日,宰臣张齐贤、李沆表请序位诸王之下,诏以先朝定制,不许。
五年三月七日,命右谏议大夫宋太初权管勾御史台事。本台言:「右谏议大夫王化基先权中丞,正衙常参立中丞砖位,内殿起居日立本官班。今太初权台事,望定班制。」诏如化基例。时中丞赵昌言、知杂御史范正辞以勘任懿纳赂洪湛登第事不实,被劾故也。
九月一日,刑部侍郎、权知开封寇准言:「合门传旨,内殿常朝,令臣立位在陈恕之上。缘恕见任吏部侍郎,兼五日百官起居,

合依官序立,望且仍旧。」从之。
六年十一月,翰林学士梁(灏)[颢]等言:「详定合门仪制,内三司副使旧制崇德殿起居每从行幸,坐知制诰后,余朝会合班,朝服比品,素无定例。昨承天节斋设,依例坐知制诰后、郎中前。今请朝服比品同少卿监,班位在上,官至给谏卿监者自依本品。朝会、大宴随判使赴长春殿起居,引驾侍立。」诏惟不令侍立,其朝会引驾至前殿日,与诸司使同退,余依。
景德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礼院言:「奉明德皇太后谥册告庙,亲王、百官并赴立班。」诏其日亲王不赴。时无宰相,帝顾参知政事毕士安曰:「卿总率百僚,若亲王立班,与卿位序非便。」遂令不赴。及告庙日,士安已相,乃令亲王复赴。
十月二十四日,诏起复右司谏、知制诰晁迥序班仍旧。迥时丁内艰起复,有司言:「故事,合缀本班之末。」特有是命。
二十五日,宴近臣于崇德殿,升光禄卿、权知开封府陈省华于两省五品之南,别设位。旧制:卿监座于东厢,不升殿,特命之。
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诏置资政殿学士位翰林学士之下、侍读学士之上。
五月十日,诏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公事丁谓每内殿起居,位知制诰上。
十二月十日,诏置资政殿大学士位文明殿学士之下、翰林学士承旨之上。
十三日,诏驸马都尉柴宗庆、王贻永同于内殿别班起居。
二十九日,合门言:「殿前指挥使、节度使刘谦以下自来班位在

不管军节度使之下,未有定制。」诏仍旧例。
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以刑部侍郎、参知政事冯拯进兵部如故,资政殿大学士、兵部侍郎王钦若进尚书左丞,刑部侍郎、签书枢密院事陈尧叟进兵部,并知枢密院事。翰林学士、工部员外郎赵安仁进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枢密都承旨、四方馆使韩崇训、东上合门使马知节进检校太傅、太保,并签书枢密院事。诏序班以钦若、拯、尧叟、安仁、崇训、知节为次。
四年正月十四日,诏皇侄武信军节度使惟吉立班宜在镇安军节度使石保吉之上。惟吉、保吉俱带平章事,而惟吉宗室,保吉先拜,帝令史官检讨故事。准唐武德中诏宗室宜在同品官之上,故从之。
八月二十六日,命龙图阁待制杜镐为右谏议大夫、充直学士,令赴内殿起居,位枢密直学士之下,仍少退。时中书议班位,将令就谏议大夫班,帝以谓直学士在龙图阁,故与三馆直学士不同,特有此命。
二十八日,诏龙图阁待制位知制诰之下,遇行幸、宴会,直馆之上。
二十九日,诏翰林侍讲学士、工部尚书邢昺位翰林学士之上,用尚书班(列)[例]也。
九月四日,大宴含光殿,升交州进奉副使、安南掌书记、殿中丞黄成雅位于尚书省五品之次。时枢密院定成雅为进奉使,峰州刺史黎明昶悉座本班句首疑有脱字。。帝以成雅班品稍远,俾迁之,且访其礼于辅臣。王旦曰:「昔子产朝周,王飨以上卿之礼,子产

固辞,受下卿之礼而还。国家惠绥远方,升其班序,亦无嫌也。」
十六日,诏令合门每起居日,移宰相班于仪石之北。以群臣序位迫隘故也。
十二月十二日,御史台言:「内殿起居、非时庆贺,旧例两省官并序御史中丞一行立班,除依班图内有御史大夫此句疑有误。、散骑常侍,御史中丞后面别为头立班。见今无大夫、常侍,每朝会,中丞合与两省一行立班。」诏自今每朝会,并依入(阁)[合]图仪制排定。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二十八日,有司上酺宴班位图,皇侄孙内殿崇班守节与皇侄右卫将军惟叙同为一班。帝曰:「族子、诸父安可同列!」乃令重行设位。
七月,诏自今庆贺、朝会,皇侄、皇孙止于内殿立班,各在本官之前,更不赴文武两班序立。如非庆贺、朝会,并依旧例。
八月十四日,太子詹事慎从吉言:「詹事之官,始自秦建。按《六典》及《齐职仪》,品第三,秩二千石,拟尚书令,又官品令为正三品。礼秩故事,焕然具在。侍宴本合升殿,唯比品者不升。况又三品之官,近例已曾升殿。伏望正兹旧位,庶合典彝。」诏两制与崇文院详定以闻。既而晁迥等言:「若移詹事升殿,则秘书监而下并为三品,亦须同升。望且循近制。」从之。
二十日,诏升门下、中书侍郎班在常侍之上。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右谏议大夫、知制诰钱惟演班位依旧在知制诰孙仅之下。」先是,知制诰班序以先后不以官,至是以谏议大夫班在中书舍人之

上,故申明之。
二十五日,合门言:「准诏,宣庆使立班在四方馆使之上。其四方馆使系横行,未审立班于横行,或于东班诸司使前、宣政使之上。」诏于东班宣政使前别行序立。
二年正月九日,置内殿承旨在崇班上,视殿中丞。
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诏龙图阁学士在枢密直学士之上。
四年四月十日,诏宗室将军已下庆恩转官,令御史台不得分官高下,止依弟侄次序立位。
二十七日,阁门言:「仪制,臣僚班入三司使,在文明殿学士之前。今资政殿大学士向敏中起居见在三司使丁谓之上,其谢班取旨。」诏敏中先入。
七月五日,诏:「今后应差文武臣僚充安抚、巡检使副、都监及提点刑狱之类,但系同差带职名者,并令一班辞见;合重行异位,即依常例。」
六年二月六日,大酺。时盛度、路振除知制诰未谢,诏令赴会,即依本班。
四月一日,合门言:「仪制定辞见参知政事大班退,亲王起居后入,翰林学士依辞见班次入。近准诏,文武臣僚系同差带职名者,并令一班辞见。今丁谓、李宗谔差充迎奉圣像使副,朝辞班入次第取旨。」诏丁谓、李宗谔依仪制定班次。今后除中书、枢密院外,其余臣僚并一班辞见。
八年正月十一日,诏:「玉清昭应宫判官自今赴宴,在龙图阁待制之下。」
七月,诏:「三司副使自今内殿起居,依旧例升殿侍立,自依合门仪制外,如东上合门拜表、国忌行香,即于右省

班后别立。如殿庭庆贺叙班时殿中侍御史分班立,三司副使于右省班后、殿中侍御史前次南立;合班于右省班后、殿中侍御史之前次西立。」
八月十八日,命户部侍郎林特为同玉清昭应宫副使,班在翰林学士之上。帝以特久任三司,高年勤瘁,特置此职,班于学士之上,以宠之。
九年正月十九日,诏:「御前忠佐马步军都头、诚州团练使夏守恩差同勾当军头引见司,令系书在勾当军头司昭宣使、诚州团练使赵承煦之下。」
二十三日,兴州团练使德文言:「男侍禁承显等准诏赴起居,请在惟忠子从恪之上。」时从恪虽侄行,而拜职在前,因命宗正寺定宗室班图以闻。宗正上言:「按公式令,朝参行立,职事同者先爵,爵同者先齿。今以宗子官同而兄叔次弟侄者并虚一位而立。」德文复言爵同先齿,当叙尊卑之制。帝曰:「朝廷仪制,以官次先后,不可易也。」
五月二十九日,以尚书右丞赵安仁为景灵宫副使,班如同玉清昭应宫副使例。
八月四日,命翰林学士李迪为会灵观副使,止从本班。宫观副使皆在学士之上,迪止从本班(马)[焉]。
九月七日,诏:「自今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立位,并以先后为次。」
十月二十九日,诏:「直龙图阁序班于本官之上,仍预内殿起居,与修起居注官同行依官次立。」
天禧二年十二月,详定御史台条制所言:「文武班有自来止以除官先后为次,今请曾

任中书、枢密院者不以除官先后,并在同班之上;曾任平章事者复在上;俱曾任平章事,即以除授先后为次。」从之。
三年十一月六日,诏:「翰林侍读学士、刑部侍郎张知白序班在玉清昭应宫副使、尚书右丞林特之上。」知白自天雄军徙应天府,便道朝觐故也。
九日,合门上大礼称庆合班图,皇太子序位在宰相上,太子恳辞。帝以谕宰臣,寇准等面陈储副之重,不可谦抑,望遵仪制。凡再请,乃许。
十二月,诏令节度使班在中书侍郎之下。
四年四月三日,诏翰林学士杨亿序班于钱惟演下、盛度之上。惟演言:「亿景德中已为学士,今并为丞郎,望升亿班在上。」从之。
五月三日,左正言、知制诰张师德言:「奉诏知(颖)[颍]州,皇弟德雍见任本州岛防御使,其书衔望降规式。」中书言:「据御史台称,每大朝会立班,皇亲防御、团练、刺史次节度使下,稍退序立。」诏师德位德雍下。
七月一日,先天节,群臣上寿。泾王元俨摄太尉,以宰臣寇准罢(来)[未]命相故也。
九月二十日,诏:「太子太保王钦若入赴内殿起居,班在玉清昭应宫副使林特之上。」从钦若之请。
五年八月,尚药奉御、直医官院姚可久言:「合门告报立位在赞善大夫、同正直医官院苏文遂之下。窃见合门祗候不以带职先后,并叙官资,今臣资序与崇班比品,望比类立位。」诏可久立文遂之上。
干(熙)[兴]元年三月二日,蔡州团练使允升等言:「蒙恩授防

御使,望许与观察使德雍已下一班起居。」又崇仪使守约言:「蒙恩转内园使、康州刺史,自来在内园副使承庆之上。今承庆授内藏库使,望许仍旧。」并从之。
十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晏殊、李谘言:「天禧中杨亿再授学士,位钱惟演之上。今刘筠复授学士,旧位在上,望依近例。」从之。
十一月五日,诏新保大军节度使钱惟演序班在柴宗庆之上。惟演、宗庆并检校太傅,而宗庆先除,时以惟演曾任枢密,故升之。
仁宗天圣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诏:「自今后除授宰臣、枢密使,立班次序并依久来仪式。」国朝故事,序班以宰臣为首,亲王次之,使相又次之。干兴中王曾拜平章事,时曹利用以枢密使兼侍中,曾充会灵馆使,遂令曾班在下,覃恩降旨,即俱次亲王后。唐时安重诲以太尉、中书令、枢密使,权任至重,然亦在列曹相之下。咸平初,曹彬以勋旧为枢密使、兼侍中,在户部侍郎、平章事李沆下。若以利用带正官,则亲王任三师、尚书、中书令者亦未尝叙,中外深以为失。是岁,王钦若卒,王曾迁玉清昭应宫使;张知白为相,兼会灵观使。制命既下,诣便殿告谢,偕集门庐候对。合门定班次,王曾明当居首,利用默不言,而恚形于色,合门依违不决。帝意不欲特出指挥,故但令有司裁定,遣入内押班江德明监督焉。久之,承明殿已座,门司屡请班首姓名,欲先启奏。曾乃抗声曰:「但言王曾已下告谢。」班次始

定。至是虽降是命,而知白终让利用居上焉。
十三日,合门言:「刑部尚书林特差知承进银台司,立位取旨。」诏依先朝指挥,位翰林学士上。仪制,知承进银台司、三班院、审官院、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朝臣内殿起居,立位临时取旨。而特祥符中任户部侍郎,同玉清昭应宫副使,内殿起居,立位在翰林学士之上。
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应三班差使、殿侍、散直、外殿直等往州军勾当,并立班在命官之下,摄长马之上。州府军监医伓士在摄长马之下。」时审刑院言,令式元无品秩故也。
五年二月二日,龙图阁学士陈尧咨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诏位蔡齐之上。时学士有刘筠、宋绶、蔡齐、章得象,以尧咨先朝初榜状元及第,特令位齐之上。
八月二十六日,诏宿州观察使、知大名府陈尧咨每契丹使经过,其座次权在丞郎之上。尧咨自翰林学士、工部侍郎特换观察使故也。
九月二十八日,合门言:「宗室防御使已下自来与观察使一班立位,今除长宁节上寿重行坐外,其余宴并是一班。」诏自今应合预宴会坐次,并依元定仪制。既而复上言:「仪制:官次不论宗室。今依仪制,遇游宴,令与外任防、团、刺史西面一行坐。或遇崇德殿上寿及宴,并合移过东面。」诏自今每遇游宴、行幸、上寿及但系宴会合预坐者,并于皇亲观察使后重行而坐。
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诏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晏殊位

翰林学士宋绶之上。
十一月六日,以翰林侍讲学士、兵部侍郎孙奭兼龙图阁学士,位翰林学士冯元之上。从元之请也。时陈尧佐任翰林学士,依旧在元下。其后徐爽入翰林,亦在元下。
七年二月十一日,合门言:「新除资政殿学士晏殊准仪制位翰林学士下。缘殊任御史中丞,已奉诏立宋绶之上,今欲依旧序立。」从之。
九月二日,诏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押班,自今立班别作一行。合门言:「都知押班,各带诸司使副,未审如何别作一行。」诏如带昭宣使已上,即与客省使等依使名为一班,如带皇城使副以下,并在皇城使之前别作一行。
召宋绶、盛度入院充学士。窃以绶天圣已为学士,度在先朝即践扃禁,愿遵近例,升位在上。」从之。 八年四月十二日,翰林学士章得象言:「伏
十八日,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宋绶言:「蒙恩充学士,与右谏议大夫盛度并命。度在先朝已为学士,望升位在上。」从之。
五月,诏应合门祗候在京者,依旧以授职先后立位;如差〔在〕外勾当,并依官品次序。
十月九日,合门言:「给事中、权三司使公事胡则立位取旨。」诏依旧例立知制诰之上。
二十二日,诏置天章阁待制立位令在龙图阁待制之下。
十一月五日,诏刑部尚书张士逊立位在资政殿学士晏殊之上。每从游宴,尚书班在学士后。以士逊旧相,故升之。
九年闰十月十八日,枢密直

学士程琳言:「枢密直学士李(咨)[谘]先朝已为翰林学士,尝总邦计,并位臣上。昨自杭州归朝复职,故位臣下。望许仍旧。」从之。
二十四日,太清楼观书,召太子少保致仕晁迥赴会,合门定班在尚书之上。诏移于御史中丞之南。中丞座与学士同行,故升迥居前,以优之。
十年八月七日,以新除枢密副使、兵部侍郎晏殊为参知政事,立位赵稹之上。
明道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诏上御药比内殿承制,上御药供奉比崇班,并在上。
二年五月十七日,诏新除武胜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吕夷简起居立位在泰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钱惟演之下,彰德军节度使、同平章事、驸马都尉柴宗庆之上。
九月二日,诏升(阁)[合]门使位昭宣使之上。
十月三十日,诏中书门下大 后系书,张士逊、杨崇勋在王曾之下。
十一月三日,合门言:「新除龙图阁学士、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公事范讽立位在龙图阁直学士狄棐之下。」诏讽位程琳之下。
景佑元年二月三日,合门言:「资政殿学士薛奎立位,依仪制在翰林学士之下。」诏奎位翰林承旨之上。
七月十七日,诏新除枢密使、吏部侍郎、同平章事王晓 后系书在张士逊之下。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新除资政殿大学士李迪立位在三司使之上。
九月十一日,诏判司天监杨惟德座次在正郎之下,立于四品班内少退。
十二月三日,诏宗室德文、允升授节度使,令在

管军节度使之前,别作一班起居;座次仍于管军节度使之南少出一位。
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司封员外郎、直集贤院贾昌朝,祠部员外郎、崇文院检讨王宗道,主客员外郎杨安国,屯田员外郎赵希言并兼充天章阁侍讲,立位在直馆本官之上。仍令内殿起居,与修起居注依官位序立。
四月二十七日,诏新除尚书左仆射、充资政殿大学士王曾立位起居在三司使之上。用祥符中向敏中例也。
闰四月十六日,翰林学士李淑言:「臣叨职史闱,十有一载,拜命之始,今翰林侍讲学士冯元即是同修国史,其后并判礼院,臣亦在下。今忝恩命,寔异班仪。欲望特许史院、礼院依旧位下。」从之。
十九日,龙图阁待制、权知开封府张逸言:「龙图阁待制王举正元知制诰,避亲改授,欲乞立班在上。」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李淑言:「父尚书工部侍郎若谷见任枢密直学士,臣联升近职,寔为荣遇。制朝辨位,虽不敢踰,因严训恭,思有以避。欲望特降指挥下合门,遇有父子趋班,听立父下,庶以着定之际,无爽亲尊之规。」从之。
龙图阁待制王举正再授知制诰。窃以举正向避亲党,今复词职,望依王旦、夏竦例,令举正复在纶阁之首。」从之。 龙图合待制王尧臣等言)伏 五年四月六日,知制诰王尧臣等言:「(伏
五月十九日,诏刑部尚书兼御史中丞晏殊立位在翰林学士之上。
八月,合门详定合

班杂座仪: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上为宰相,或谓之宰臣。亲王、使相。枢密使、留守、节度、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令、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旧仪,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在太保之下。国朝以来,自太傅除太尉,今依此相压。其三师、三公之称如旧仪制。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宣徽南北院使、签书枢密院事。大中祥符九年九月七日,诏:「自今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立位并以先后为次序,同知枢密院事亦同。」太子太师、太傅、太保。次旧有嗣王、郡王。嗣王今阙,郡王今皆领使,无特为者。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州府牧。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开封、河南、应天、大名、真定、京兆、凤翔、河中、江宁、江陵、兴元。又有大都护,大都护今皆领使,无特为者。御史大夫、六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门下中书侍郎、节度使、文明殿学士。学士官至尚书有特旨者从本班序。资政殿大学士、三司使。与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班位临时取裁。旧三部制置使亦(使)[位]翰林学士上,权三司使临时取裁。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阁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咸平五年三月,御史台奏:「右谏议大夫(正)[王]化基权中丞日,正衙常参立中丞砖位,内殿起居日止立本官班次。右谏议大夫宋太初权台事,请定班位。」诏如王化基例。左右丞、诸行侍郎、节度观察留后、给事中、左右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待制、观察使、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内客省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景福殿使、客省使、开封、河南、应天尹、太子詹事、诸王傅、司天

监、左右金吾卫以下诸军卫大将军。次旧有(次)府尹、国公、郡公。今无单为者。又有中都督、下都督,皆(有)领使,无特为者。太子左右庶子、引进使、防御使、团练使。次旧有大都督府长史,今皆领使,无特为者。又中都护、副都护今皆阙。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副使。官至谏议以上从本官。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寺少卿、宣庆使、四方馆使、国子司业、殿中少府、将作少监、开封、河南、应天少尹、太子少詹事、太子左右谕德、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诸州刺史、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枢密都承旨。知客省使以下充枢密都承旨,亦依本职同班。如合门使充,即在合门使之上。如自见任内客省使以下转南班官充枢密都承旨,亦与同班,仍在旧职之上。如自客省副使以下转南班官充者,并在合门使之上。宣政使、西上合门使、昭宣使、枢密承旨、枢密副都承旨、诸军卫将军、起居郎、起居舍人、知杂御史、诸行郎中、皇城以下诸司使、枢密院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如带南班官者,在诸司使之下;不带南班官者,在皇城副使之上。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诸行员外郎、客省、引进、合门副使、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太常博士、皇城以下诸司副使、次府少尹、大都督府司马。兖、徐、潞、陕、扬、杭、越、福。通事舍人、国子博士、国子《春秋》《礼记》《毛诗》《尚书》《周易》博士、都水使者、开封祥符、河南洛阳宋城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内殿承旨。如带合门祗候,即在本官之上。殿中省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奉御、大理正、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夫、内殿崇班、如带合门祗候,即在本官之上。合门祗候、太子中舍、洗马、枢密兵房、吏房、户房、礼房副承旨、太子诸率府率。

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盘)[监]门、左右内。东西头供奉官、太子诸率府副率、诸卫中郎将、左右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郎将。左右卫。左右侍禁、诸王友、诸王府咨议参军。官高者从本官。司天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节度行军司马、副使、秘书郎、左右班殿直、著作佐郎、大理寺丞、诸寺监丞、大理评事、太学、广文博士、太常寺太祝、奉礼郎、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御史台诸寺监主簿、国子助教、广文太学四门书学、筭学博士,律学助教。书学、算学无助教。司天灵台郎、保章、挈壶正、三班奉职、借职、防御、团练副使、留守京府节度观察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团练判官、留守京府节度观察推官、军事判官、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诸州别驾、长史、司马、司录、录事参军、司理参军。三京府军巡判官在诸曹参军之下。诸曹诸司参军、诸县令、赤县丞、诸县主簿、尉、诸州文学、参军、助教。
宝元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诏新授镇海军节度使、知枢密院事夏守赟立位在同知院陈执中之上、参知政事李若谷之下。
十一月十八日,诏端明殿学士李淑立位在翰林学士晁宗悫之上。先是,以父参知政事,自翰林学士换侍读学士。至是复进端明殿学士,元位宗悫之次,而特优之。
闰十二月十六日,诏枢密院诸房副承旨仍旧在内殿崇班、合门祗候之上。
康定元年八月二十九日,诏新授宣徽南院使、天平军节度使、判澶州夏守赟依周莹例,立位在枢密副使之下。
二年五月十四日,合门奏:「请以入内内侍省

都都知、内侍省左右班〔都〕都知比景福殿使;入内内侍省都知、内侍省左右班都知比宣庆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内侍省左右班副都知比宣政使。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如带诸司使以上,比昭宣使;如带诸司副使以上,并在皇城使上。」先是,有旨令合门升比班次,故有是命。
十月十八日,诏:「三司副使自今并以入省年月先后(马)[为]立班次序,更不递迁。在省系书,即依部分。」
庆历二年五月十三日,诏诸路转运使副(马)[为]按察之官,其路分兵马钤辖并位其下;提点刑狱朝臣在州钤辖之上,与路分钤辖叙官。
七月二十一日,诏枢密使、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晏殊班护国军节度使、左仆射兼侍中张耆之上。
八月十一日,诏资政殿学士、尚书礼部侍郎张观立位在翰林学士承旨之上,用康定中陈执中例。
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诏新除资政殿学士富弼依本班立位。旧例郑戬罢枢密副使,授资政殿学士,位翰林学士承旨之上。弼除枢密副使,不拜,告 纳中书,故有是命。
八月十五日,诏知谏院王素等自今比直龙图阁及修起居注例,赴内朝起居,立位缀直龙图阁以下班,依官位序立。
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诏合门,东平郡王德文等十人并立本班之上少前。
八月二日,中书门下言:「亲王之子承嫡者为王,封郡王,又有封郡侯、郡公者。(令)[今]郡王皆领使,并国公、郡公无单为者,其班序合从本官。」诏

令各在本班之上,仍少近前序立。
五年二月十四日,知制诰张方平言:「起居舍人、知制诰杨察服阕还职,班着乞依先入名次。」从之。
三月十九日,大宗正司言:「汝南郡王第十一男宗实见任大将军、宜州刺史,有亲兄宗懿、宗朴未带遥郡,乞依例令在兄宗懿、宗朴之下立班。」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孙抃、张方平言:「学士苏绅已复旧职,缘绅位本在臣等之上,望许仍旧。」从之。
六年二月十二日,诏枢密使、保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贻永依晏殊例,在忠武军节度使兼侍(忠)[中]德文之下、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章得象之上序立。
八年四月初八日,诏守司空致仕章得象每遇大朝会,许缀中书门下班。
七月十九日,诏翰林学士李淑立位在叶清臣之上。淑知孟州还朝,诏特升旧位。
九月二十六日,沂州防御使李端愿言:「臣兄端懿近复防御使,与臣同班,有司以新授官,合在臣下。欲乞序立于端懿之下。」从之。
十月五日,知制诰杨伟等言:「知制诰赵 丁忧服阕赴职,望仍旧立位在上。」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景福殿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王守忠如正任班,他不得援例。
皇佑元年四月五日,诏驸马都尉内殿起居次殿前都指挥使班后、宫僚班前。
六月十二日,御史台言:「准诏,同合门详定景福殿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

后、入内内侍省都知王守忠遇朝会班及集英等殿宴并随驾诸处筵会对御〔赴〕座可否以闻。台司勘会,自来朝会即无内臣缀正刺史、观察使已上班序;及与合门同检会,自来亦无内臣对御赴座之仪。看详:王守忠除恩例依前降御批指挥外,集英等殿宴并随驾更不对御赴座。如遇朝会,即合归景福殿使班。」诏守忠为在左右,令依先降指挥排班立位,不令移改,即更不赴排立。自今内职应带领使额、遥郡并依御史台所定施行。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江南、荆湖、福建、广南等路提点铸钱公事与提点刑狱朝臣,以官高下序之。
三年三月十三日,诏:「新授刑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宋庠令学士院取口宣于东上合门赐告 ,立班在观文殿学士前,别作一行,永为定制。」
四月二十一日,诏太子太师致仕王德用遇大朝会许缀中书门下班。
五月二十一日,合门言:「紫宸、垂拱殿臣僚立班石位,先准 改文明殿学士为紫宸殿学士,近又准 改为观文殿学士。新除观文殿大学士其合门仪制合班仪内高下相压,并石位乞改正添入。」诏在六尚书之上,石位依例改正。
九月二十七日,诏尚书兵部员外郎、直史馆曹颖叔差权三司度支副使,起居立〔位〕依正三司副使。
五年六月七日,诏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高若讷立位在新除观文殿学士、礼部尚书王举正之上。合门仪制,六尚书

在观文殿学士之上,又观文殿学士官至尚书有特旨者从本班序。以若讷曾任枢密使,故升之。
闰七月九日,户部侍郎、新知郓州庞籍遇正衙序百官班立在大卿之下。籍罢相出〔知〕郓州,序班无特旨,御史台检仪制序位。
十月一日,诏新除尚书礼部侍郎、充三司使田况起居立位在观文殿学士高若讷、王举正之上。皇佑初,张尧佐以礼部侍郎、三司使位观文殿学士、刑部侍郎丁度之上,故用为例。二日,三司使、尚书礼部侍郎田况言:「窃闻合门定臣立位在观文殿学士之上。伏缘高若讷曾任枢密使,王举正官是尚书,与前来张尧佐、丁度立位事体不同。望令臣位举正之下。」诏况常朝起居并依石位,如殿门外序班并筵会座位并在举正之下。旧制,三司使内朝班学士之右,独立石位,门外亦班其上。至是况以若讷、举正二府旧人,故推之。
至和元年七月二十四日,龙图阁直学士吕公弼言:「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丁忧服阕,缘修除学士在臣之前,望令立位在上。」从之。
八月二十二日,诏观文殿大学士晏殊遇赐茶并筵会令座杌子,出入戴凉伞,与中书、枢密院臣僚同处下马,遇大朝会、筵宴缀中书门下班。
九月八日,三司使王拱辰言:「合门以臣班观文、资政学士之上,今高若讷、吴育皆二府旧臣,望许依近例,殿外序班于其下。」从之。
二年三月九日,诏修起居注自今每遇御迩英合,

立于讲读官之次。初,修起居注贾黯请左右史入合记事,而赐座于御榻之西南。至是修起居注石扬休言:「恐有宣谕及论推今古之事,座远而不闻。」因令立侍焉。
七月八日,诏凡宰相召自外者,令百官班迎之;自内拜者,听行上事仪。国朝待宰相盖有故事,其后多承例辞。至是,文彦博、富弼入相,御史梁蒨请班迎于合门,范师道又请行上表礼,然亦卒辞之。
嘉佑三年六月九日,诏新除宰臣富弼、韩琦、枢密使田况并依新官立位。
四年五月四日,天章阁待制钱象先、卢士宗、杨畋、唐介言:「天章阁待制何郯除职在臣等之先,服阕还朝,望仍旧位。」从之。
六月七日,诏:「观察使、驸马都尉李玮令依柴宗庆、李遵勖例,缀节度使班次起居,于宗旦之前别作一班。」
八月十七日,合门使李端悫言:「近升观察使、驸马都尉李玮班缀节度使,见为杂压班位,合门已具申明外,复见宗室留后以上直缀亲王班起居,如据旧制,合班座次尽当缀亲王稍退。今未有亲王,但宗室郡王、使相比亲王礼数不完,正在亲王、使相之间。检会允弼、守节先任留后,援允宁例,方得缀节度使班,岂今留后便可直缀亲王班 乞下合门取索自前宗室升班座次文字厘正。」合门言:「先令节度使允初、留后承简缀允良班,其座次自来各依本官班座。今既升李玮班缀节度使,若依李遵勖旧仪,座次合缀节度使稍退。有此交此句下当有脱文。。」

诏与端悫同详定以闻。合门「检会华州观察使允初奏:『自来与承简一班起居,欲乞依旧立班。』庆历八年七月十六日,特旨令缀允良班。又金州观察使徐国公承简奏乞随允初一班,大宗正司状:『为允弼先任观察留后,方缀节度使班。』皇佑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特旨,承简是秦王后,北宅最长,特许缀允初班,余人不得援例。今看详,留后班前有皇亲使相、节度使两班,诚为隔蓦。缘承简缀汝南郡王已下班岁久,欲乞自今后皇亲留后更不许缀亲王班。又检会天圣十年五月内诏,德文等令在管军节度使之南歇空出头座。后来合门循例,以节度使允初、留后承简、观察使宗旦座次在管军节度使之南,即不奉朝旨。今欲乞将皇亲节度使、留后、观察使、防御、团练、刺史依(议)[仪]制班次移于管军节度使之北一行歇空,并留后、观察使已下依官次重行排列。驸马都尉李玮亦依仪制座次。如别奉恩旨,并系临时。」诏依所定。
十二月四日,枢密副使陈升之言:「蒙恩授臣枢密副使,承前立位,当在赵 之上。缘 自翰林学士、礼部侍郎为御史中丞,班列本高,欲乞立班在 之下。」从之。
五年正月二十二日,知制诰刘敞、范镇、王畴等言:「知制诰贾黯丁忧服阕归朝,乞立班依旧。」从之。
三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吴奎、贾黯等言:「学士王珪位本在上,欲乞依旧在上。」从之。
六年四月六日,合门言:「近准诏,

入内都知至押班如带昭宣使以上,即与客省等依使名为一班;带皇城使副已下,即在皇城使之前别为一班。将来干元节(度)锡庆院斋设座次,若依近降条贯,入内都知(带)[至]押班,如带皇城使以下,即在皇城使之前别为一行。其内侍省都知、押班只从本官赴坐。旧例锡庆院枢密使以下斋设座次,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押班座次在西南,与客省、引进、四方馆、合门使副一行座。今除法官参详到立班系书及座次相压,依合门条贯外,所有斋设座次取旨。」诏令依旧座次,余如近制。
闰八月,合门言:「先准康定二年五月诏书,合门定夺、中书参详前后殿都知、押班升比班次,入内内侍省都都知、内侍省左右班都〔都〕知比宣庆使;入内内侍省左右班都知比宣庆使;入内内侍省押班带诸司使已上比昭宣使,带诸司副使已下并在皇城使之上。又准嘉佑五年十一月九日中书札子,详定编 所奏,准送下合门状,检会皇佑一司编 内与两省都知、押班系书差互,方欲申明,次据庄宅使、端州刺史、内侍省内侍押班石全育状,准 差管辖三司大将,近差驾部郎中卢士宏权发遣三司开拆司。检会皇佑编 升比班次,内侍省押班如带诸司使以上比昭宣使,即不见得今来系书相压高下,申乞指挥。合门即牒内侍省,请具本省编 回报。据牒到前后殿都知、押班升比班次,勘会皇佑

编 内应皇佑二年以前专下一司宣 ,除今来编载外,其不系编附者更不行用。看详两司编 交互,申中书门下,伏乞裁定。诏送编 所详定。据删定官张师颜等状,检会皇佑合门一司编 节文,东西上合门使并在昭宣使之上。又条,入内都知至押班如带昭宣使已上,即与客省使等依使名为一班;带皇城使副已下,即并在皇城使之前别为一班。又条,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如带昭宣使以上,已有定制;若带皇城使以下,在皇城使之上系书;带皇城副使以下,在皇城副使之上系书;带内殿承制、崇班,在本官之上系书。又准皇佑内侍省一司编 节文,前后殿都知、押班升比班次依下项:入内内侍省都都知、内侍省左右班都知比景福殿使;入内内侍省都知、内侍省左右班都知比景福殿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内侍省左〔右〕班副都知比宣政使;入内内侍省押班如带诸司使以上,比昭宣使;如带诸司副使以下,并在皇城使之上。又条,两省都知、押班如同勾当去处,其系书官位各随本职,入内内侍省在内侍省之上。又条,〔入〕内内侍两省内臣非次转入都知及押班者,更不依官资高下,只以新转入职名先后相压。所据将前项申请将:疑衍。,今众官参详,其前后殿都知、押班升比班次系本省一司条贯,如只是与内臣立班系书及座次相压,合依此指挥。若与文武官立班系书及座次相压,即合

依合门条贯指挥。其上项两司 条不系通使,别无差互。」诏从之。
九月五日,诏转运判官其位于本路通判及兵马都监之上。
合门新除条贯,入内内侍省都知比宣庆使。详定编 所定到都知升比班次,如是与内臣立班系书及座次相压,合依此指挥;若与文武等官立班系书座次相压,即合依合门条贯指挥。勘会内臣宣庆使在宣政使之上,武臣东西上合门使在内宣政使之下。臣看详先降编 内,入内都知比宣庆使。今来编 所详定只是与内臣立班系书及座次相压。臣见系左骐骥使、嘉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都知,若与内臣宣政使、武臣合门使三人合班,或同勾当及同列座次,未审如何相压。兼见与李端悫同勾当军头引见司,有此系书疑虑。欲望详酌,明降指挥。」诏送详定编 所详定。编 所奏:「据删定官张师颜等状,所据前项奏请并录到仪制条贯,勘会前来合门不曾声说上件康定二年五月十四日中书札子,遂只据录到内侍省一司升比班次 文定夺,只合于本司施行。今再详前项升比班次元降指挥,合与合门仪制一处施行。皇佑中编修一司条 之时,只编入内侍省 内,于合门 内漏收,遂致两处指挥不同。 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入内内侍省都知史志聪言:「蒙迁入内都知,差勾当军头引见司。勘会西上合门使、陵州团练使李端悫见勾当本司,伏

其上件内侍省一司 都知等升比班次条,亦合下合门施行。合门一司 内声说都知、押班在昭宣使以上立班系书条贯二件,并嘉佑五年十一月九日中书札子更不行用。」诏送合门依所奏。
八月二十六日,诏明州观察使、昌国公承亮,陇州防御使、邢国公世永起居立位并令在本班之上。
十一月二十九日,太常礼院言:「奉诏同合门定皇子、齐州防御使班位,请于皇〔子〕本班之前别为一班,殿门候班合子在使相之下。」从之。
八年四月一日,英宗即位,未改元。殿前副都指挥使李璋、镇东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愿、同州观察使李(璋)[玮]以外戚乞随宗室别班赴临。诏璋管军,同百官入,端愿、玮从所乞。
九月二十二日,宿州观察使宗懿进封和国公,立位在世永之上。
十月八日,皇子淮阳郡王上表乞序位于叔祖允初之下,三表不允。
十一月八日,翰林学士王珪、贾黯、范镇、冯京等言:「伏见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礼部尚书张方平自应天府徙郓州,已乞朝见。缘方平践历近列,在臣辈之先,乞许立班在上。」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三月十三日,诏群牧都监判官位在有群牧路分转运使之下,同群牧事、知州军员外郎之上,与提点刑狱序官。
五月,诏:「御史台、合门旧十日一具文武细书班簿以进,自今大书为册,月上之。枢密院季一进者亦为册。」
六月十二日,宰臣韩琦等上表请序位在

颖王之下,诏荅不允。
十四日,诏大 系位,皇子顷在富弼之上,颢在宋庠之下。
七月四日,皇子颖王上表乞序班于枢密使、平章事富弼之下。又言:「合门请移东平(群)[郡]王允弼等俟班合位、令在臣下,乞且仍旧。」并诏不允。
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泾州观察使、舒国公从式言:「乞立班在叔承衍之下。」诏从式班于宗谔之上。
八月二十二日,诏宁国军节度观察留后、遂国公宗立位宗谔之上。
十月十九日,宰臣曾公亮言:「先朝枢密使兼侍中,有在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之上者。今文彦博至,乞序班如故事。」合门奏:「天圣中枢密使兼侍中曹利用领景灵宫使,宰臣王曾领会灵观使,故利用在曾上。其后枢密使兼侍中不领宫观,则宰臣在其上。」从之。
三年二月十七日,皇子颖王言:「得合门报,国忌行香令臣押皇亲班。乞改命允弼,所贵尊卑有辨,以宁私分。」诏令允弼押班,颖王先烧香退。
五月十四日,三司使韩绛言:「序立杂座,乞在观文殿学士胡宿下。」从之。
九月二日,殿中侍御史吴申言:「合门引起居班多,比至臣僚升殿,顾视日旰,不敢从容敷奏。乞依旧例并班合引。」诏合门详定。合门言:「起居班次自来遵守仪制,难议合并。」诏再详定以闻。合门乃请合并下项班次:「以内侍省都知已下读奏(自)[目],合门通喝引班,通事舍人已下两班合为一;殿前指挥使、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金枪班三

班合为一;东西班忠佐、殿前都指挥使已下,驸马都尉、宫僚、员僚、皇亲大将军已下,行门宰臣、枢密使已下,颖王、皇亲郡王、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已下,皇亲使相、皇亲节度使、皇亲观察留后已下,皇亲防御、团练、刺史三班合为一;节度使观察留后已下,防御、团练、刺史三班合为一,并重行异位。」诏依所定。既而武康军节度使李端愿言:「使相亦当合为一班,不当独行尊异。」诏令合门再定,而合门引仪制及以前议为是,又从之。端愿复伸前议,自劾妄言,乃诏太常礼院与御史台同详定。礼院言:「参详常朝起居班次,缘祖宗旧制,今来乞不并合。」从之。
治平四年二月九日,神宗即位,未改元。枢密副使吕公弼言:「新授枢密副使吴奎入院在臣先,比以忧制,今还旧职,乞令序班在上。」从之。
三月六日,新除昭德军节度使兼侍中曹佾大 后系书令在富弼之上。
闰三月十九日,太常礼院、合门言:「准诏同详定合门使李端悫所奏合门仪制,宰臣与亲王立班,座位分左右,各为班首。宰臣、枢密使带使相或带郡王,并使相作一行,总为中书门下班。其亲王独作一班者,准封爵令,兄弟、皇子皆封国谓之亲王,所以他官不可参缀。检会坐次图子,直将宗室使相(辍)[缀]亲王。盖更张之时,未见亲王,遂致失于讲求。近见朝拜景灵宫,东阳郡王颢亦缀亲王班,窃恐未安。今取到合门仪制,其合班宰臣、使相在东,亲王在西,

分班立。又检到祥符元年宴座次图子,宰臣王旦与使相石保吉在东,宁王元墦、舒王元捻、广陵郡王元俨、节度使惟吉在西,分班座。其元俨、惟吉是郡王与节度使,许缀亲王班,窃虑当时出自特旨。今来检寻元初文字不见,在先朝只依祥符元年宴座次图子,亲王及带使相郡王在西为一班。臣等参详,请依合门仪制,亲王在西独为一班,宗室郡王带使相及宗室使相许缀亲王立班,座次即系临时特旨。」从之。
仁宗朝宗室任观察留后至节度使者,特许缀带使相、侍中郡王班。今蒙恩授集庆军节度使,欲望比附前例,缀班起居。」合门检会前例,皆是特旨。今宗谔乞缀郡王班,难议详定。诏依仪制,序班在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下。 二十一日,保静军节度使、虢国公宗谔言:「伏
九月二十八日,诏新除枢密副使韩绛、邵亢,参知政事张方平、赵抃并依官序立位。
十月十五日,翰林学士吕公着言:「司马光近除翰林学士,缘光前入院在臣之先,今乞班在光下。」从之。
十一月二十五日,合门言:「准传宣驸马都尉王师约起居班次令依李玮例。今定师约在德州防御使李珣之下。」从之。
神宗熙宁元年三月六日,知制诰宋敏求、吕夏卿、陈荐、杨绘等言:「近复钱公辅知制诰,缘公辅擢入西掖在臣等前,乞令立班在上。」从之。
七日,审刑、大理寺言:「准诏详定知瀛州马仲甫奏,条例:少卿监与发运、

转运使副分官次高下相压,又发运使副在转运使之上。如转运系大卿监,亦在发运使副员郎之下。部内知州军少卿监却在发运、转运使副正郎之上,不惟次序错乱,况在统属,于理未便。欲乞重行守夺,应少卿监在本路发运、转运使副之下,大卿监即分官次。所贵稍重职司,高下有分。寺司为知州军少卿监以下,与本路发运使副依官次行之已久,难议更改。诏重行定夺闻奏。检会嘉佑编 ,江淮制置发运使副在转运之上,转运使副在提点刑狱之上,并诸州总管、本路分兵马钤辖之上。若路分钤辖系正刺史以上,即依官次。其正刺史以上充路分总管,并少卿监以上知州军者,与本路制置、发运、转运使副、提点刑狱与提点银铜坑冶铸钱公事官员亦依官次。其路分都监与本州岛都监同巡检等并依官次相压。又条,诸州官员及路分都监与本州岛都监同巡检等并依官次相压。又条,诸州县官员以官品职任依今 相压。若遇会集,有高下相妨者,如京官充通判,诸司副使充监、都监,员外郎充签判之类,其签判官虽高于都监,缘职卑于通判,合在都监之下。又如京官充本州岛通判,崇班充本州岛都监,却与别州供奉官之类会集者,缘供奉官合押京官,其崇班虽高于供奉官,合在京官通判之下。其余官局职任并依此例诸条,官位相压。若权充职任者,并与正同。又准庆历编 ,制置、

发运使、转运使副不以官品,并在提点刑狱朝臣、本路分兵马钤辖之上;提点刑狱朝臣、使臣在诸州兵马钤辖之上。若路钤辖,即依官次序座。其同提点刑狱使臣与辖下知州军监,并依官序。参详欲乞今后江淮制置、发运使副、转运使副、提点刑狱朝臣并在本路知州军光禄卿之上,与秘书监以上,各依官次。其同提点刑狱使臣即依庆历编 旧条序座。」从之。
二十六日,权三司户部副使荣諲言:「新除盐铁副使吕诲到省,旧制只以先后立班,不理权正。」诏諲立位在诲下。
四月八日,诏以权御史中丞滕甫借翰林学士馆伴,令差官权摄中丞。中书门下勘会嘉佑二年权御史中丞张升充回谢北朝国信使,借龙图阁学士、刑部侍郎。未发间遇宴,在所借龙图阁学士行中座,即不差官权摄中丞。复诏依旧制。
十八日,翰林学士郑獬言:「新授学士王安石入院,旧制以先后供职为资次。缘安石与臣同知制诰,名在臣上。及除学士,臣草其制。臣后方为学士,安石缘江宁赴召,入院在后,望令立班在上。」从之。
七月四日,合门言:「秘书监陈述古差权纠察在京刑狱,立位取旨。」诏述古班于三司副使之上,用祥符中卫尉卿慎从吉例也。
九月六日,诏集庆军节度使、虢国公宗谔令在见任节度使上立班。
十七日,诏新除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安定郡王从式令在本班之上,仍少近前序立。

二年三月一日,宣徽北院使王拱辰言:「准合门告报,立班在参知政事王安石之上。缘近例,序班皆在执政臣僚之下,乞依近例。」从之。
四月一日,国信所言:「大辽贺同天节左番使耶律奭赴文德殿拜表,言南使到北朝,缀翰林学士班,今来却在节度使之下。馆伴者谕之,始就班。时下御史台、合门同详定,奏称人使不知本朝翰林学士班自在节度使之下;如遇合班,即节度使在翰林学士之西差前别为一班;其大辽国人使又在节度使之西别为一班立,俱不相压。欲且依久来仪制体例。」诏依所定。
四日,御史台、合门言:「为皇亲正任班正刺史以上并缀节度使班,人既多,则节度使班不显,虑人使疑问。今定夺,皇亲正任两使留后至防御、团练使、正刺史已上,每遇合班,依旧于西班内序立,并于节度使后重行别作一班。仍与东班同品官前后略相照,即不得缀节度使班序立。」从之。
《仁宗实录》,天圣时二府之相犹以其职高下定位,则知往者不若今制之拘也。今文彦博盖朝廷之宗臣,朕方倚以疆垂之事,虽用陈升之为宰相,其令升之仍位彦博下,以称朕遇贤之意。」继而合门言:「仪制,宰相班在亲王上,枢密使带使相班在亲王下。今来陈升之班在枢密使 十月三日,诏中书门下曰:「二府者,政事之出也。维是一二股肱之臣,日谟谋于庙堂之上,皆朕所尊礼之,顾其势岂有重轻哉!伏

兼侍中文彦博下,或遇亲王相压,取旨。」诏送太常礼院详定以闻。未几,复诏中书门下曰:「朕惟国朝之制,虽兵民分于二府,然其委用者皆所谓执政之臣,岂独相枢密者以为使相耶 朕尝惑之。故丙申之诏,令彦博班升之上,所以尊老成而均政体也。今彦博数言武臣之(例)[列]非可同于亲王之班,理有未便,执谦虑损,情有莫回。予思罔然,虽拒勿得。其令中书门下如所请施行。」
二十五日,编修合门仪制所言:「庆历中改文明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又置大学士。按文明殿即今文德殿,乃正衙前殿也,后唐始置。学士序位枢密副使之下,每遇紫宸殿坐朝,则升侍立。盖文德、紫宸通谓之前殿,故学士侍立为宜。其观文殿深在禁中,乃与资政、端明殿相类,而资政、端明学士并不侍立。窃详庆历所改职名,虽用旧之班着,而殿之次序与旧义理不同。其观文殿大学士自今遇紫宸殿坐朝,请更不升殿侍立。」从之。
三年正月十三日,编修合门仪制所言:「准中书批送到合门奏,准诏,令权发遣省府职司以

上并与正(权)同,其时暂发遣候正官者不在此限。检会仪制,三司副使在太常少卿之上告谢宣名,遇假日、见、谢、辞并舞蹈。内殿起居,立位在待制之后,即无权三司副使班位。皇佑三年尚书兵部员外郎、直史馆曹颖叔权度支副使,依正副使立位,其余礼数杂压,未有明制。自来大两省以上权三司

使公事只依本官立位相压,权知开封府本官少卿监以下假日不舞蹈。今既无明降仪式,即是权与权发遣副使便与正同,却与权三司使及知开封府少卿监仪式颇有差异。诏本所详定以闻。今参详三司副使系正职事官,权与权发遣公事乃是权摄,其名既异,理难一同。今欲定权三司副使、权发遣副使公事随驾与逐日内殿起居立位、岁时恩赐班入次第、在省相压并同正副使。其权副使告谢不宣名,假日不舞蹈,对御座次及杂压在知杂御史之下。系少卿监以上,即从本官。其权发遣副使公事惟杂压以本官,仍在同官之上,余并如权副使之仪。」诏依。
四月二十六日,御史台言:「检会仪制,右谏议大夫王化基权中丞日,正衙常参立中丞砖位,内殿起居日止立本官班。其后宋太初权台事,如化基例。今龙图阁直学士陈荐权台事,若依宋太初例,即内殿起居合却归学士班,取旨。」诏常参正衙并内殿起居并权立中丞班位。
五月二十一日,编修合门仪制所言:「准中书札子,合门检会右谏议大夫王化基、权御史中丞宋太初权御史台事,具载仪制,而自来相承,不曾分异。今来翰林学士兼端明殿学士、礼部郎中、知制诰冯京权御史中丞,诏定夺闻奏。今参详冯京带学士职权御史中丞,欲定常参正衙并内殿起居并立中丞班位,其杂压即从学士之仪。」诏依。
六月五日,诏兵部

郎中、同知审官西院韩缜与直龙图阁一行序官立位。
九月二十三日,诏新除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守司空、兼侍中曾公亮大 后系衔在曹佾上。
二十四日,诏沿边寨主不以官资,并在监押之右。
十月四日,诏皇城使、端州团练使、新除枢密副都承旨李绶常朝立班令在都承旨之后、宫苑使之前。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待制官系给谏者除权三司使外,如遇起居日,权于左右省班内序立。所有直舍人院、同知谏院见系两省官职事,亦令权缀小两省班内。同知谏院缀左省班,分东西序立。候两省正官员数稍多,即却依旧。
十二月十七日,御史台言:「待制官系给谏并直舍人院、同知谏院,横行及行香等处,亦合依起居日例,权立左右省班。修起居注亦乞权缀左右两小省班。」从之。
二十七日,三司使吴充言:「本省判官、主判官与本辖库务监官,并权副使、权发遣副使于监当少卿监,除在朝廷自有彝制,其入省及诸处相遇,点检到库务,合存统摄之体,座次相压,未有定制。」法寺检会:盐铁曹案辖南北作坊、料物、兹瓦器库、御厨;度支赏给案辖裁造院、西染院、内衣物库、文思院、杂物库;发运案辖诸排岸司;斛司辖百万仓;钱帛司辖左藏库、内香药库、杂买务;百官案辖药(密)[蜜]库;粮料案辖三粮料院;户部户税案辖秤务;修造案辖竹木务、箔场、都大提点寺务司;衣粮案辖专匀司;

曲案辖曲院。参详上项局务,皆系三司三部管辖。欲乞今后权与权发遣副使不须官序,并在库务监官之上。判官、主判官在库务监官正郎之上,余依官序。」从之。
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诏皇弟頵大 系衔在文彦博之上。
八月二十七日,诏:「应两制致仕不等职官遇朝会、上寿,陪位立班并依旧职。」
五年七月十八日,中书门下言:「据贵州防御使宗悫状,准合门告报,班位在侄世滋下、弟宗治上;更有宗辅见系团练使,亦压却臣。今只乞依宗室尊卑相压体例,依旧立班。检会大宗正司庆历七年诏书,皇族趁赴起居及出入行马,内有官位一般者,并以尊卑相次,雁序行马。如有官位高者,依久来朝廷立班次序相压,即不得差越。内有官高愿在尊长之下亦听。近宗愕牵复使相,见立在旧使相宗朴之上;宗惠牵复防御使,立在旧防御使克继之上;与宗悫牵复事体一类,其立位合依宗愕、宗惠例,下合门改正施行。」诏依所定,合门官吏特放罪。
七年正月二十八日,诏修起居注、直舍人院今后并许缀两省班。初,御史台奏:「起居日,两省班内阙官,乞令待制官系给谏者除权三司使外,如遇起居日,权于左右省班内序立。直舍人院、同知谏院、修起居注亦权缀小两省班,候正官员多,即仍旧。」诏从之,至是中书申明两省员数稍多,乃降是诏,而同知谏院不预焉。
八年闰四月二十四日,诏:「今

后知州兼安抚,着位并在本州岛路分兵官之上。」
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诏新除镇南军节度使、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江宁府王安石大 系衔在陈升之之上。
十年二月一日,御史台言:「定到管勾国子监、太子中允兼天章阁侍讲沈季长系衔座次在同管勾国子监、知谏院、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黄履之上。」从之。
八日,诏宗室、新除崇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大宗正事宗旦大 系衔在宗朴之下。
十月二十八日,诏宗室、新除昭化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宗谊大 系衔在宗旦之下。
元丰二年十一月一日,翰林学士蒲宗孟乞叙班章惇下,从之。以惇先除翰林学士,丁忧故也。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诏知枢密院、门下中书侍郎、同知枢密院、尚书左右丞班次以是为差。
五月十四日,吏部尚书李清臣等言:「今月十二日,仆射上尚书省,百官方就位,台吏相继趋臣等就列。三院御史及中丞久不至,台吏复至臣等立班前赞云:『且归幕次。』在廷观者亦或窃笑。按御史中丞班品在学士下,合班即对引,无先令学士、尚书、侍郎就列,然后报引中丞之仪。况三院御史班品不同,窃虑立班不应在尚书之后。乞送台吏付有司根治。」诏吏人令御史台勘罚。
六年七月十七日,诏同知枢密院班尚书右丞下。
十一月十二日,中书舍人兼侍讲蔡卞乞序班于兄起居

郎京之下,从之。
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诏御史中丞杂压在六曹侍郎之上。
四月十六日,御史台、合门言:「本朝旧合班仪,嗣王在郡王上,宗姓又在同列之上。近例郡王领使相者得吏二人前引,虽出特旨,缘嗣王恩数尤宜加隆。今参详嗣王若(正)[止]随本官立班,当在本班之上,使相即用双引。」从之。诏:「嗣王虽着品分,然自国初以来,未尝除授,故有司不能记其恩数。近除宗晖嗣濮王,宜下御史台、合门参定以闻。」故有是议。
十月二十一日,诏应职事官以除授先后为序,同日除者以寄禄官。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六日,诏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班序杂压并在六曹尚书之上;资政殿学士曾任执政官准此。
四月二十二日,礼部言:「承旨司状,后殿祗应,合门官、起居郎、舍人已准朝旨许令上殿侍立,其枢密都承旨未奉指挥。(令)[今]参详,遇有奏覆及传奏公事,即许升殿;如系供职横行使副兼领,即本班侍立。」从之。
五月二十六日,诏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已降旨令独班起居,自今赴经筵都堂,同三省枢密院事并序位在宰相之上。
十二月十日,诏少府、将作、军器监、都水使者今后在七寺少卿之上,监丞在台寺主簿之上。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端明殿学士、吏部尚书孙永为资政殿学士兼侍读、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立班佩鱼视资政殿大学士韩维例。
七月四日,诏

除中行侍郎,如未历大两省及待制以上职者,并带「权」字,叙班在诸行侍郎之下,杂压在太中大夫之上。
三年八月四日,诏文武官杂压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在御史大夫之上。
闰十二月十八日,置六曹尚书权官,叙班在试尚书之下,杂压在左右常侍之下。
四年十月十八日,新除吏部尚书傅尧俞言:「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苏颂与臣班列颇同,而臣冒居其上。颂自吏部尚书方除今任,欲乞迩英进见,许臣依旧居颂之次。」从之。
六年五月二日,详定编修合门仪制所言:「三师、三公旧仪杂压在使相下,立班在文班仆射前,见、谢、辞与大卿监礼数一等。自官制行,立位杂压在宰臣之上,其见、谢、辞、宴座未有定仪,欲依宰臣例。又百官起居日,宰臣遇假故,即以次官高者押班。今门下、中书侍郎系两省分班先入,立位相远,难以引揖。欲遇宰臣假故,权移门下侍郎在尚书左丞之上押班。」从之。
闰八月二十八日,诏集贤院学士如曾任权侍郎以上人充者,班列并在太中大夫之上。
九月六日,诏六曹尚书任执政官者立班在六曹尚书之上少前。
绍圣元年三月二十三日,殿中侍御史来之邵言:「集贤院学士之职,自先朝以来,体制与诸直馆颇同。顷自李周以权侍郎罢除集贤院学士,出守外郡,方有指挥,曾任六曹侍郎者立班在太中大夫之上。其后奏荐班列,并同待制。望

赐详酌。」诏今后除集贤院学士曾任权侍郎以上者,立班杂压在中散大夫之上,余人立班杂压在中散大夫之下。
元符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少府、将作、军器少监杂压并依元丰令,其元佑指挥更不施行。
徽宗崇宁元年五月二十日,以宝文阁待制、知瀛州叶祖洽为尚书吏部侍郎。以尝为权尚书,序位令在吏部侍郎徐铎之上。
十二月六日,诏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杂压在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之下。
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应殿中省官并赴内朝,合门拟定在工部侍郎西别班立,少监以下各重行。
四年九月五日,诏提点坑冶铸钱官、转运判官、提举常平、学事官并在知州朝议大夫之上。
大观元年七月七日,诏宗子博士序位立班并在国子博士之上。
政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京畿转运副使、提点刑狱序位在三路转运副使之上。
三年闰四月二日,礼部奏:「据沂州州学教授、宣德郎徐敻状,依条诸州学教授序位承务郎以上在签判之上,未审知县如何序官。辟廱勘当,若教授系选人,合在选人知县之上;如系承务郎以上,即合在承务郎以上、知县之上「以上」二字疑衍。。」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保静军节度观察留后、提举龙德宫、直睿思殿杨戬奏:「朝廷肇新直殿之职,其系衔等次序安敢有议。若止以带职非带职、正任转官先后为次,伏恐未称朝廷肇新直殿职任之意。伏

望详酌,立法施行。」诏带直睿思殿人系衔序位等在不带职人之上。
二十三日,诏朝请郎、殿中监高伸立班并诸般恩数并依龙图阁学士例。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皇太子庆会、上寿押百僚班。
四年六月八日,诏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留后之上,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殿前马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
八月三日,诏改端明殿学士为延康殿学士,枢密直学士为述古殿直学士,恩数品秩并依旧。
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诏:「宣和殿初建,自绍圣中经毁废,其燕闲未始不居于此。近置直殿,以左右近侍官典领。吾士大夫有以处之,宜置新班,以彰荣近,以承其传。可置宣和殿学士,班在延康殿之下,以两制充,听旨除授。凡厥恩数。并依延康殿学士体例施行。」
九月十九日,诏皇太子遇天宁节赴垂拱殿上寿,于亲王前别为一班。
六年四月二十日,诏宣和殿学士立班叙位在翰林学士之下、诸殿学士之上。
五月七日,比部员外郎梅如礼奏:「修撰、直阁其品甚高,乞定班着杂压。」从之。
九月二十九日,诏集英殿修撰杂压在七寺少卿之上,右文殿修撰以下递升一等。
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言:「诸路廉访使者之职,一路事无巨细,皆所按刺,

朝廷耳目之任,寄委非轻。今欲乞叙位在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提举学(士)[事]常平官之下。内系横行或内侍官带睿思殿,许与提举弓箭官序官。如系武功大夫以下,即与提举木 坑冶茶盐序官。无提举弓箭手、坑冶茶盐官路分,比类施行。」从之。
宣和元年九月四日,中书舍人孙宗鉴等奏:「先奉诏,曾懋、孙宗鉴、卢襄、许翰并召试中书舍人。欲乞依给事中傅墨卿等依元降诏除命先后序位。此句文字疑有脱误。」从之。
六日,诏军器监邓之纲已降指挥,特视待制。今后应诸朝参、扈从、筵宴等并缀待制班。
十六日,诏郑居中已除少傅、威武军节度使、佑神观使、充神霄玉清万寿宫使、进封崇国公,朝堂立班在少宰之下。
二年正月二日,诏太中大夫、将作监贾諲班缀恩数可视待制。
(宣和二年)二月四日,诏:「宣和秘殿名称已标纪元号,所有见行带领宣和殿职事,易以保和殿为名。应干班缀叙位杂压恩数等并仍旧。」
六年十一月十一日,领枢密院事蔡攸言:「乞今后押班、称贺、奉觞、上寿等并同三省长官。」诏攸立班序位少宰之次。
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诸州管辖宫观道官官职虽高,序位在通判之下。」从之此条为制诏,不应有「从之」二字,疑误。。
高宗建炎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诏依祖宗朝置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序位在左右司之下。
八月七日,诏刘珏令随宰执班奏事。以权同知洪州、三省枢密院事故也。
四年六月三十日,诏:「自庶官

除侍郎,依旧例带权字;若除外任差遣,(即)[及]除待制未及二年除修撰,其立班杂压并依元佑令;如遇服绯绿,依待制告谢日改赐章服。」
七月八日,诏:「非见任宰执到都堂,除正一品外,序坐并在见任宰执之下,余依自来条令。」
十一月十六日,诏枢密院干办官并改作计议官,叙位在太常博士之下。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招讨使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永为定制。
绍兴元年三月十三日,合门言:「自来职事官差权职任高者,与寄禄官差权人趁赴朝参立班不一。欲乞今后臣僚若系得旨差权职任,朝参立班并权依正官,议罢日依旧。侍从官已上权职任高者止立旧班。」从之。既而臣僚言:「祖宗旧制,应在京职事官兼权他职,并止立本班。若便依合门奏请,即郎官以下被旨权卿监者须立卿监班,卿监以下被旨权侍从者须立侍从班,显见班列之中纷然殽乱。」遂寝不行。
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合门言:「昨准朝旨,六曹权侍郎立班叙坐并在侍郎之次,依旧分东西班。(令)[今]权侍郎杂压在太中大夫之上,其立班合依旧在侍郎之次外,所有坐次欲依杂压。」从之。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修注官赴起居殿陛侍立,比之余官权职不同,特令立起居郎、舍人班。其后侍御史谢祖信言:「职事官兼权他职,止立本班,此祖宗旧制,不可轻改。」遂寝之。
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给事中黄唐传言:「新除给事中(詹

事中)詹义在宣和间已任给事中,其年德望实俱出臣右。虽今除授偶在臣后,若依今为序,臣实不遑安。望许叙位系衔在臣之先。」诏依令。
五年二月十七日,诏:「尚书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进呈三省密院文字并在西壁,与左仆射对展,升降并由西阶。如遇押班等,依旧制。」
四月七日,诏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旧系宗子博士,序位合在国子博士之上。
六年二月十七日, 令所言:「看详到知合门事、同知合门事序位,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左武大夫知合门事,右武大夫同知合门事,入内内侍省押班观察使已上,除授即序官。若左武大夫以上任合门职事与职事官序位,以职事为序;与非职事官及外官序位,以职事阶官为序。」从之。
五月八日,诏范冲除翰林侍读学士,其班序在翰林学士之下。
七年二月九日,诏新枢密使秦桧立班序依宰相例,寻辞不允。
二十五日,诏岳飞已除太尉,不候正谢,令立新班。
九年三月二十一日,合门言:「今后除权尚书立班,依权侍郎条在正尚书之次,如遇常朝、假日,立班仍旧分东西班;如遇赐茶,坐次高下依杂压。」从之。
七月十七日,诏广东提举盐事官序位在转运判官之下,提举市舶官序位在提举盐事官之下。以本路运司申明 (今)[令]所定不当论官序,合以职事为序,故有是诏。
九月十五日,新除给事中刘一止言:「奉诏,刘一止、冯戢并除给

事中。依条,同日除以寄禄官为序。今冯戢系朝散大夫,一止系朝奉郎,乞以官序系衔。」诏刘一止系自中书舍人除授,序位合在冯戢之上。
十年四月四日,诏:「今后起居班三公、三少带节钺者,序班在宗室开府仪同三司不带三公、三少班前;其外官不带三公、三少使相自合并入带节钺三公、三少一班起居;如无外官带节钺三公、三少班,其外官开府仪同三司依旧在宗室开府仪同三司后起居。」
八月二十三日,诏敕令所删定官立班序位在枢密院编修官之下。
十一年二十八日十:疑当作「月」。,诏枢密院编修官位在计议官之下。
三月八(月)[日],详定一司敕令所言:「看详到绍兴杂压(今)[令]内,『枢密院计议官』字下添入『编修』二字在『官』字上,却于『官』字下添入『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六)[十]字,在『陵台令』字上,及于『国子监(承)[丞]』字下添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八字在『大理寺直』字上,为杂压之序。」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参知政事王次翁言:「近例王庶任枢密副使,叙位在参知政事之下。今岳飞阶官系少保,与王庶事体不同。」诏叙位在岳飞之下。
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诏普安郡王出外(弟)[第],赴朝参起居等并立本官班。
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诏宰执四参官赴垂拱殿习看石位。
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诏皇太后、皇后宅教授叙位班次并依诸王宫教授。
二十六日,诏今后遇人使在庭,曾借官臣僚并依旧

例立借官班。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诏秦 已除资政殿学士,系提举万寿观、经筵侍读官,立班坐次缀参政一行。既而父太师、尚书左仆射桧请辞,改立签书枢密院事之下。
十八年四月十五日,诏秦 已除观文殿学士,立班令在右仆射之次。
二十年二月三十日,合门言:「今后遇人使在庭,不系侍从官曾经借官人免赴起居立班;如见差充接送伴者,依借官所服立班赴坐。」从之。
三月十九日,诏今后带御器械官遇合班处,横行令立班在本官之上,余官在横行之次。
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诏金国贺正旦人使到阙,为阙宰臣,依旧例权移少傅、信安郡王孟宗厚东壁押班。
二十七年四月二日,诏选人任删定官杂压在太学博士之下。以侍御史周方崇言:「杂压令删定官在著作佐郎、国子监丞之上,既而改官,除监检鼓院等差遣,则序位反在著作佐郎等之下。乞重修立,别为一等。」吏部看详,故有是诏。
二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诏今后使人到阙,伴射官自人使朝见日权令缀马步军管军班侍立(侍立)。
六月二十六日,诏今后遇有任节度使充主管马步军司公事者,令序官升压承宣使以下,照旧例起居侍立。国朝未有节度使主管马步司,时以赵密除太尉充马帅,令押本班稍前立,故有是诏。
三十年三月四日,宰执进呈吏部检照职制令:诸王开府仪同三司

立班叙位在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下,知枢密院事之上。合门言:「亲王赴垂拱殿后殿起居,合于宰执大班后入,遇(今)[合]太宗朝除元佐等诸王,宰臣宋琪奏请乞班楚王元佐等下。臣等欲依故事上表。」上宣谕曰:「祖宗典故,亲王在左右仆射下旧矣,卿等不必有请。」令建王立班序位并依所定。先是,有诏皇子已除开府仪同三司、进封建王,其序位立班令有司检具条例。至是吏部合门具上,宰执进呈,故有此宣谕。 班处,即立西班,与宰臣相对;遇景灵宫行香,即合押宗室班。」宰臣汤思退奏曰:「虽着令诸王在左右仆射之下,伏
十月一日,诏:「文武臣合班处,遇亲王、使相立西班,令枢密院官权缀东班,如遇亲王、使相请假之类,枢密院官却依旧立西班。」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一日,孝宗即位,未改元。合门言:「奉旨检具皇子邓王 、庆王恺、恭王惇序位立班幕次条例以闻。依仪制,亲王遇合班处及景灵宫行香立班,合押宗室班;如丽正及和宁门外待漏、垂拱殿门外内及后殿门外侍班、景灵宫行香门外待漏、殿门外侍班,其合子并合在西壁与宰臣合子相对。或无设置去处,即权设于宰臣合子之次。」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二十五日,安庆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言:「宗司行移,自来以官序高下列衔,故臣序位在臣兄同知大宗正事令 之上。乞依士推避令畤体例,许臣列衔

在令 之下,庶几协尊卑之序。」从之。
干道元年六月二十七日,检校少保、安庆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又言:「乞援前例,许臣列衔在臣兄士铢之下。」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合门言:「今来除环卫官系兼带,即与正环卫官不同。兼已降指挥,照御带体例施行,其环卫官五等班次亦合分别。今条具如后:一、副使带中郎将以下起居奏万福,与副使带御器械序官并在上将军、大将军、诸卫将军、横行并正使带御器械官之后重行立,在寄班祗候之前别行立班。一、五等环卫官立班,依官序在本等官之上,在带军职官之次。正使御带及诸将军遇合班处,依官序在横行之次差后立。如御带、环卫官阶官遥郡一同,即御带在环卫官之上。一、副使带御器械官并中郎将以下遇合班处,在横行御带环卫官后重行,依官序一行立;如系小使臣带左右郎将,即在副使中郎将之后重行立;中郎将遇后殿,于东朵殿侍立。」从之。
二年十月十三日,诏:「金国人使到阙见辞、上寿、大宴,魏杞权摄尚书右仆射,立班定次,并依权摄官制。」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吏、刑部言:「近承指挥,看详修立绍兴职制杂压条令。照得枢密使依绍兴十二年指挥,在宰相之下、知枢密院之上。缘杂压条内宰相之下又有王及开府仪同三司,其元降指挥即无明文,兼又无枢密副使一节。契勘枢密使立班系在知枢密院事

之上,枢密副使系在同知枢密院事之次。欲将枢密使杂压在王之下、开府仪同三司之上,枢密副使在同知枢密院事之下修立。」从之。
四月十四日,诏:「合门见今条令,宗室序位,官同者以尊卑为次。今后外官如系本宗,官职同者并依宗室尊卑条法。」
五年七月二日,诏:「虞允文已除枢密使,立班恩数并依宰臣。」
十月十四日,诏:「今后使相遇立班坐次与亲王一行。」
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常德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铢言:「据定武军承宣使、安定郡王令德言,乞立班在臣之下。尚书省具条,宗室序位,官同以尊卑为序。(卑)[年]幼官高,愿在下者听。札令德照会。臣年齿虽长,其令德系是袭封郡王,于臣分守有所未安。乞止依官序,令臣立班在令德之下。」诏依令德所乞。
八月二十五日,敕令所看详到带御器械立班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之下,中郎将在副使之上,左右郎将在奉议郎之上。从之。
九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已降指挥,带御器械立班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之下,其杂压叙位亦合一体。」诏带器械杂压叙位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之下;遇合班处,依合门元降指挥立班。元降指挥,带御器械合班处横行立班在本官之上,余官横行之次也。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魏王恺出镇,置长史、司马各一人,序位依两省官奉使法。记室、参军(事)二人,序位在诸州通判之上。按职

制令,两省官奉使在发运监司之上,与发运监司、路分总管、知州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叙官,临安府判官准此。
三月二十六日,诏太子宾客、詹事立班座次等依杂压次序在给事中之上,遇日参令立东班。既而御史台言:「遇大朝会、圣节上寿并朔望、四参拜表及忌辰行香等,乞令太子宾客、詹事立班在台官班东,与六曹侍郎一行立;遇宣麻立班日,在侍郎班之次;其趋朝行马次序杂压令在给事中之上。」从之。
五月十二日,宰执进呈除临安府少尹以下官,上曰:「判官与长史位序何如 」宰臣虞允文等奏曰:「临安除从臣为少尹,高长史一等,则判官与长史虽均无嫌也。」上曰:「但与宁国府有差,则善矣。」于是诏:「皇太子领临安府尹,少尹已差侍从官,所有判官序位,依两省官奉使法,推官序位,在诸州知州之上,任满日仍理为知州一任。」既而临安府言:「本府推官,已降指挥位序在诸州知州之上。今来朝参等班次欲乞依开封府推官杂压条例。」从之。
六月十二日,诏:「今后马步军帅前后殿起居,于本班前立;侍立赐茶依官序。」以主管马军司公事李显忠时复太尉,乞依杨存中恩例,合门为申请故也。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职制令杂压内翰林侍读学士删去承宣使,改在给事中之下。步军都指挥使在马军都指挥使之下,延

福宫使在协忠大夫之下,景福殿使在知合门之下,带御器械在侍御史之下。」令 令所依此修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正 衙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正衙
【宋会要】
宋制:两省、台官、文武百官每日赴文德殿立班,宰臣一员押班;常朝官有诏旨免常朝及勾当更番宿者不赴。遇假并三日以上,即横行参假,宰臣、参知政事及免常朝者悉集。事务急速,赴横行不及者,牒报台;如遇亲王、使相过正衙者取别旨旨:原作「日」,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改。。 官见、谢、辞(谢)者皆赴正衙。其日文武班尚书、上将军以下并先叙立于殿门之外,东西相向。文班一品、二品不叙立。正衙见、谢、辞官立于大班之南;右巡使立正衙(卫)[位]南,北向;台官大夫、中丞、三院御史各就揖班位再揖。三院不全即不揖。揖讫,台官与左巡使先入,各就位。左右巡使立锺鼓楼下。左巡使奏武班,右巡使奏文班。如只巡使一员,即就文班南立弹奏;如俱阙,即于台官或员外郎以下差摄。次两班及右巡使入。次见、谢、辞官入。次两省官入。两省官自殿西偏门入,于右勤政门北偏门立,候文武班将至,循午阶就位。次文班一品、二品入。次宰臣出东上合门就位。通事舍人一员立于合门外,北向;四色官立其后。舍人通承旨奉敕不坐,四色官应诺,急趋至放班位宣 ,在位官皆再拜而退。其应横行者班定,通事舍人揖 官转班北向,舍人揖再拜复位,如常朝之仪。两省官幕次旧在中书门外,近制就使权就朝堂门南上将军幕次就:原作「旧」,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改。。凡见、谢、辞官,新授、加恩、出使、到阙者。宰臣、亲王、使相、俟班定,引赞官引出东上合门,至押班位西向立定,先赴午阶南中书门下正衙位再拜,却(运)[还]押班位。枢密使、副使、知院、同知院、签书院事、参知政事、宣徽使、宗室节度使以下至刺(使)[史]、将军,俟班定,四方馆吏引出东上合门,至殿庭,由东黄道赴正衙位,北向,以西为首,将军以东为首。正衙毕,宰臣、枢密出西便门,亲王、宗室入东上

合门。观文殿大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观文殿学士、三司使、翰林资政侍讲、侍读学士「侍」原脱;「读」下原衍「阁」字,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补、删。、直学士、知制诰、待制,直学士以上集丞郎幕次,待制集上将军幕次。俟班定,四方馆吏引入殿西便门赴班,于大夫中丞前出。门下、中书侍郎至(至)[正]言,四方馆吏引先集勤政北门,俟班定,于一品、二品官未就位前先就位。放班〔讫〕(乞)由西便门出。御史大夫至御史,序班如常朝。三师、三公、仆射、东宫三师、三少,班入殿门,朝堂吏引入殿东便门赴班,于两省台官前出。尚书丞郎、左右金吾上将军至将军,序班如常朝。节度使至刺史、军职四厢都指挥使以上、三司副使、文(武)[班]京朝官、武班郎将以上、分司官、枢密都承旨、诸使副、医官带正员官者,并文东武西,相向重行叙立,余如常朝。其权三司使、开封府、吏部铨、秘书监、修撰、直馆合、校理、检讨、三司判官、主判官、开封府判官、推官、(官)[宫]僚、内职、军校领郡者、内客省使至通事舍人、节度行军司马至团练副使、幕职上佐州县官、诸司勒留官新授者、京朝官改赐章服者、致仕、责授、降授者并谢。行军副使仍辞。京朝官贡举发解毕者亦见。准仪制,知贡举官合谢辞。近岁皆实时 宿,故谢辞皆停。若仆射、大夫、中丞过正衙,即常参官皆避;尚书丞郎过正衙,即本行郎中、员外皆避。应过正衙者,如催发及值假无班,事干急速者牒报台。其赴台参谢辞者,尚书侍郎则三院御史各一员,中丞、大夫皆对拜。三院仍班迎,不全班即不赴。节度使宾客、太常宗正卿则御史一员,中丞、大夫皆对拜。两使留后至刺史、秘书监至五官正、上将军至郎将、四厢都指挥使及内职军校遥郡以上,枢密都承旨及内职带正员官者、四

赤县令、三京司录、节度使军至团练副使此句疑有误。、幕职官任宪御者,皆御史一员对拜,中丞、大夫对揖。赤令揖讫,进言得参风宪,再揖而退。若曾任中书门下及左右丞,皆不赴。加阶、勋、食邑、章服,馆阁、三司、开封府职事及内职转使额、军额亦不赴台谢。仆射过衙日,台官大夫以下与百官并诣幕次致贺。文官一品、二品曾任中书、枢密院者不赴。大夫、中丞则郎中,少卿监、大将军以下亦然。本官约止则不赴,仆射赴上都省者罢此仪。
太祖干德二年八月五日,关南总管张仁谦入朝。时连值假,正衙无班,未得入对。帝怪问其故,有司以经正衙为对「以」下当脱「未」字。。诏自今文武官自外至者并先赴内殿对,后赴正衙后:原作「从」,据《长编》卷五改。。或出使急速者仍免衙引。
开宝九年十一月五日,诏曰:「外朝之设,旧章不忘。近年事出权宜,多从沿革,凡除拜出入,不由正衙。有司既失于举行,经制遂成于寝废。自今中外官除拜及假使出入,并须于正衙辞谢,违者有司议其罚。」
太宗淳化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侍御史知杂事张郁上言:「正衙之设,谓之外朝。凡 臣辞见及谢,先诣正衙见讫,御史台具官位姓名以报合门,方许入对。此国家之旧制也。自干德以后,始诏先赴中谢,后诣正衙。至今有司遵守此制。而文武官中谢辞见之后,多不即诣正衙。欲望自今内外官中谢后,次日并赴正衙。内诸司遥领刺史及合门通事舍人已上新授者,皆同百官例,并赴

正衙辞谢。出使急速免衙辞者,亦须具状报台。违者罚一月俸。」从之。
四年六月七日,诏:「自今(五)[正]衙宣制及宣御札日,非在殿庭立班之人敢辄阑入窃听者以名闻外,门司不禁约,亦当严断。」
真宗景德四年二月七日,车驾驻西京,诏先免常朝及西京见勾当事朝臣五日一次起居外,并免常朝。
闰五月二十三日,御崇政殿视朝,放正衙百官及诸军将校常参。以暑雨累日故也。
天禧元年八月十六日,秘书监、知礼仪院杨亿请依判南曹国子监例,权免常参,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兵部尚书、判都省冯拯请依知礼仪院例,特免常朝,从之。
仁宗天圣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御史台言:「准宣,以霜雨泥泞,特放朝参五日。缘差出京朝官虽已辞,无正衙班,进发未得。台司欲取七月四日已前辞朝官与放衙辞。」从之。
八(月)[年]六月二十三日,修国史院言:「太常丞丞:原作「寺」,据《宋史 李若谷传》附淑传改。、直集贤院李淑每日缘早赴供职,所有常朝欲乞依例权免。」从之。
嘉佑三年六月十一日,诏正衙连十日值假者放一日。
英宗治平元年三月十三日,御史台言:「昨为阙官,西班对立乞差诸司使、副使、承制、崇班摄将军立班。自来摄将军权管勾金吾街司并依御史台对班立。今据如京副使王泽、左藏库副使柴贻忠牒,并为权勾当左右金

吾街仗司公事,乞免常朝。台司详王泽等不带摄南班将军,是致乞免常朝。乞令各摄一将军,依旧权管勾金吾司公事,趁赴本台叙班。」从之。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御史台言:「 院降麻,合告报两省、台官、文武百官赴文德殿听麻。除中书进画自有贴黄声说追班外,如遇非时宣召学 院「学」下疑脱「士」字。,次日如非常朝起居,并从御药院关报合门追班。」诏如非时 院,次日不是常朝起居,仰监 院使臣与学士同关报合门。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闰三月十一日,御史台状:「检会皇佑编敕,应正衙常朝及横行并须宰臣立班。常朝日,中书门下轮宰相一员押班,寻常多据引赞官称宰臣更不过来。窃虑上项编 仪制别有冲改,更不行用。伏乞明降指挥。」既而御史中丞王陶奏弹宰相韩琦、曾公亮不赴文德殿押班,琦、公亮上表待罪,诏荅不允。
二十三日,琦、公亮言:「近以御史中丞王陶弹奏不过文德殿押班,寻上表待罪,蒙降手诏不允。臣等先曾面奏,自来以前殿退晚及中书聚厅见客日有急速公事商量,故不及轮往押班,已是积有岁年,即非自臣等始。今检详有唐及五代会要,每月凡九开延英,对宰臣日,未御内殿前,便令合门使传宣不坐,令放班,朝退则可见,宰臣更不赴(五)[正]衙押班。国朝自祖宗以来,继日临朝,宰臣奏事。祥符初降 令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常朝立班,当日似未曾子细讨论,故

后来行之不久,渐复隳废。若今后每遇前殿退晚,须轮宰臣赴文德殿押班,缘中书朝退后见客及商议公事,动踰时刻,必于常朝事务大有妨滞。欲乞下太常礼院检阅典故详定,议立常制,贵得永远遵行。」从之。
五月七日手诏:「今后宰臣赴文德殿押班,自春分后或遇辰牌,秋分后辰正牌上,垂拱殿视事未退,止令传报宰臣更不过来,令御史台一面放班。余日并依(详)[祥]符 令指挥,永为定制。其前降下太常礼院详定,更不施行。」
二十六日,权御史中丞司马光言:「准七日手诏如前。窃见前来垂拱殿视事,比至中书、枢密院及其余臣僚奏事毕,春分以后少有不过辰初,秋分以后少有不过辰正。自陛下临御以来,惟近因服药,曾于辰牌以前驾起入内,自余皆在辰牌以后。然则自今以往,无事之日,宰臣永不赴文德殿押班。臣窃惟文德殿为天子正衙,宰臣为百僚师率,百僚既在彼常朝,则宰臣理当押班。斯乃前世旧规,自祖宗以来,未之或改。今陛下即政之始,事非大有利害者,恐未须更张。伏望特降圣旨,今宰臣一依国朝旧制押班。若陛下以前者已降手诏,必欲限以时刻者,即乞春分遇辰正牌上,秋分遇巳牌上,并依今月七日指挥施行,犹庶几此礼不至遂废。」诏:「今后春分、秋分后并遇辰正牌上,垂拱殿视事未退,宰臣更不过文德殿押班。余依前降指挥。」
熙宁元年九月,开封府

言:「自来每横行,推判官并赴文德殿,至巳时以来方退在府,公事阙官。欲乞今后遇横行,(横)[权]留推判官一员在府。」从之。
,守候班次,住滞选人。今后与免正衙。」 四年七月十七日,诏:「自来幕职、州县官拟注差遣,铨司具逐甲人数引见对
十月二十九日,诏:「应合正衙臣僚无常朝,即与放免。」
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诏:「圣节及北使到阙,假故(移)[稍]多。应文武臣僚、三班使臣、幕职、州县官等见、谢、辞并正衙,宜令合门、御史台自四月三日后并权放,至十七日即却依旧。(令)[今]后准此。」
元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侍御史知杂事(满)[蒲]中行言:「文德正衙之制,尚存常朝之虚名,袭横行之谬例,有司失于申请,未能厘正。两省、台官、文武百官赴文德殿,东西相向对立,宰臣一员押班,闻传不坐,则再拜而退,谓之常朝。遇休假并三日以上,应内殿起居官毕集,谓之横行。自宰臣、亲王以下应见、〔谢〕、辞者,皆先赴文德殿皆:原作「日」,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改。,谓之过正衙。然在京厘务之官,例以别 免参。宰臣押班,近年已罢,而武班诸卫,本朝又不常置,故今之赴常朝者,独御史台官与审官、待次阶官而已。今垂拱内殿宰臣以下既已日参,而文德殿常朝仍复不废,舛谬倒置,莫此为甚。至于横行参假,与夫见、谢、辞官先过正衙,虽沿唐之故事,然必俟天子御殿之日行之可也。有司失于申请,未能厘正。欲望特降指挥,先次罢去。」下详定官制所,本所言:「今天子

日听政于垂拱,以接执政官及内朝之臣,而更于别殿宣敕不坐,实为因习之误。兼有职事升朝官五日一赴起居,而未有职事者反日参,疏数之节,尤为未当。又辞、见、谢已入见天子,则前殿正衙对拜,自为虚文。其连遇朝假,则百官自赴大起居,不当复有横行参假。中行乞罢常朝及正衙横行为是。」从之。《文昌杂录》:「正衙常朝,昔者省台寺监应在京厘务官每日并集。其后以妨废事,乃罢之,独待次官赴耳,初无疏数之别。方唐盛时,正衙立仗,百官廊食,日以为常。五日起居虽始于明宗,盖亦唤仗入合之遗意。」《春明退朝录》:「本朝文德殿曰外朝,凡不厘务官日赴,是谓常朝。垂拱殿曰内朝,宰臣以下并武班日赴,是谓常起(起)居。每五日文武朝官并赴内朝,谓之百官大起居。是谓三等。盖天子坐朝,莫先于正衙,于臣礼无一日不朝者。故正衙虽不坐,常参官犹立班,俟放朝乃还。」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门 戟

门戟
【宋会要】

神宗元丰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修定景灵宫仪注所言:「仪注令:诸庙社门、宫门各二十四戟。唐太清宫九门,亦设画戟。窃惟景灵宫天兴门及宫外门本以钦奉天神,不应立戟。神御诸殿既缘生礼以事祖宗,宜依仪制令,宫门之制每门立戟二十四。」从之。
徽宗政和八年五月九日,知太原府姚佑奏:「政和格:臣僚私门经恩赐者许立戟,二品以上十四,一品十六。乞应臣僚勋名显著与祠庙功施于民者,累功加封至二品以上,并许立戟于门。」从之。
八月二日,诏:「已降处分,应天下神霄、玉清、万寿宫视至圣文宣王立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朱衣吏引

朱衣吏引
【宋会要】

凡宰相、参知政事、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并朱衣吏双引,仍传呼。亲王如宰相例,而不传呼。宰相、亲王、参知政事用中书直省吏,余用本司吏。开宝中,学士惟谢恩初上双引传呼,余日止一吏,不传呼。宰相仍一吏引马。枢密院使、副使、知院、同知院、签书院事止本院紫衣吏一人前导。使相、仆射、两省五品以上一吏,朱衣前引。
太宗淳化四年,诏:「东宫三少、丞郎入朝,听以朱衣吏前导。二品以上用朝堂驱使官,余用本司驱使官。」
真宗景德三年九月,皇城司言:「先准诏,文武官不得领从人至排班处,其长春殿门未有条制。近日中书、枢密、三司、开封府多引从人出入,望降处分。」诏:「自今长春门内亲王、宰臣、枢密使许引从各五人,知枢密院、参知政事、宣徽使以上各三人,三司使、开封府、广平郡公德彝各二人,余悉禁之。」既而学士晁迥等列状,请如三司使例,又诏:「三司、开封府亦不得令人引接入殿内。」
大中祥符五年十月,诏:「枢密使带检校官、平章事,若不告引,止于本厅赞喝。」时王钦若、陈尧叟以检校兼正官、同平章事、充枢密使,请立常例。有司言:「魏仁浦以宰相兼枢密使,故告引;曹彬以枢密使兼相,不告引。」遂定此例。
九年十月,三司言:「自来本司逐日带吏人将缘边粮草见在数及纸笔、公案随从人入殿门阁子前祗候,准备取索。近日约栏,不放入门。

缘三司常有进呈公事及祗候急速文字,欲望依旧例,量带司属,随行入殿门。」诏每遇有公事上殿,即将带二人入长春门。
天禧元年七月,新除宰臣王旦守太尉,御史台按(议)[仪]制,仆射以上朝堂差知班驱使官一人引接。诏尚书省三人引接。
二年四月,诏:「自今每有差出臣僚,合将带引接人随行者,并令抽差正名正:疑误。。」
仁宗天圣元年闰九月,三司、开封府言:「皇城司告报,不许将祗应人入殿门。伏缘钱帛、刑禁取旨公事不欲漏露,望许各将二人入殿门。」诏许各带一人。
宝元二年闰十二月九日,合门言:「请自今或遇皇帝御宣德门,宰臣、亲王、枢密使、使相各许带从者三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知院、同知院、签书院事、宣徽使各带二人,并至第三重门止;内外制官已上、节度使至观察使、宗室正刺史以上各带一名,至第二重门止;余不许。」从之。先是,帝每御楼,左右近臣各挟所亲上门阙无定限。时将及孟春观灯之会,知开封府郑戬上言:「天子所在,当严其制。」及是施行。
庆历四年四月二日天头原批:「下文言绍兴,此庆历当是庆元之误。」此条末显为奏议,与前半诏语不属,当有脱误。,诏:「应随从臣僚下合入幕次人数,宰臣、亲王、枢密、使相各十人,两府及宣徽使各七人,御史知杂、观察使、皇亲正任已上各五人,客司四人。所有今来差取,并依绍兴三十二年九月内已得旨挥施行,其余并乞蠲免。」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导 从

导从
【宋会要】

宫中导从,唐以前无闻焉。五代汉干佑中,始置主辇十六人,捧足一人,掌扇四人,持踏 一人,并服文绫袍、银叶弓脚幞头;尚宫一人,宝省一人,高鬓,紫衣;书省二人,紫衣,弓脚幞头;新妇二人,高鬓,青袍;大将二人,紫衣,弓脚幞头;童子执红丝拂二人,高鬓髻,青衣;执犀盘二人,带头鬅,黄衣;执翟尾二人,带鬅头,黄衫。鸡冠二人,紫衣,执金灌器、唾壶;女冠二人,紫衣,执香炉、香盘。分左右,以次奉引。
太平兴国初,增主辇二十四人,改服高脚幞头;辇头一人,衣紫绣袍,持金涂银仗以督领之;捧真珠、七宝、翠毛华树二人树:原作「珠」,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改。,衣绯袍;捧金宝山二,衣绿绣袍,捧龙脑合二人,衣绯销金袍,并高脚幞头;执拂翟四人,鬅头,衣黄绣袍。旧衣绫袍紫衣者悉易以销金及绣。复增司簿一人,内省一人,司仪一人,司给一人,皆分左右前导,凡十七行。每冬至御殿、祀郊庙,步辇出入至垂拱殿,即用之。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九月十一日,召辅臣于龙图阁观绘宫中迎奉天书出入及行大礼毕入宫之仪王图王:疑误。,帝因指所乘舆谓王旦等曰:「此应出唐制,前代舆辇制度未尝有此。每乘之,则屈右足,垂左手,而刿几。」又指内官近舆班次曰:「有散员周卫于四面,此朕所加也。非此则班缀不整矣。」
太宗淳化四年,诏东宫三少、尚书

丞郎并许令从人通官呵止。
真宗咸平二年三月,诏:「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如别知州府或掌兵处,止许役使本任公人,不得更于本使镇处抽取。」
八月,诏:「诸路节镇、知州、都监给供身当直军士各七十人,通判十五人。防团军使、知州、都监各五十人,通判十人。河北、河东、陕西有驻泊兵处,节镇、知州、都监各百人,防团军(事)[使]、知州、都监各七十人。」
景德元年五月,诏:「诸州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以本郡兵随行给使者以三年为限。」
二年,诏定在京诸司库务监官当直人数:诸司使领郡者十二人,诸司使、副使崇班及朝臣十人,合门祗候及内供奉官、殿头高品八人,寄班祗候七人,京官、供奉官、侍禁、殿直高品及寄班奉职六人,祗候内品、内品奉职、借职四人,诸司库务、都虞候三人,指挥使二人,员寮一人。
二年四月三日,诏:「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所领郡在川广者不得抽取公人,以充给使。」
十日,诏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尚书、给事从人各七人,翰林学士、侍读、侍(读)[讲]、枢密直学士、丞郎各六人,给谏、舍人各五人,诸司品各四人品:疑有脱误。,于开封府金吾差借,每季代之。如见勾当事公人数多,不得重迭抽差中书先差金吾从人。防团、刺史、阁门使副、皇亲率府副率以上并诸卫大将军、将军至少卿监、修起居注、知太常礼院行事官、枢密都副承旨各三人,诸司使副、枢密院诸房副承旨、

通事舍人、阁门祗候、中书堂后官及伎术官外朝已上各一人。
嘉佑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此条当移至下皇佑元年条后。,诏:「殿学士、侍读侍讲学士许于学院抽人,杂学士、给谏、舍人许于本省抽人。」自来两制于例于诸司或学士院等处奏带接引公人,皇佑元年后,只得随官于本司奏带,学士、舍人亦不得带本司人,故有此诏。
神宗元丰七年四月十六日此条当移至下熙宁六年七月条后。,御史台、合门言:「近例,郡王领使相者得吏二人前引。缘嗣王恩数,尤宜加隆。今参详嗣王使相即用双引。」从之。详见《班序门》。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九月十一日此条当移至下绍兴三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条后。,诏皇子 、恺、惇府引接直省令三省行首司差拨。
孝宗隆兴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此条当移至下隆兴元年六月十二日条后。,尚书吏部侍郎、充淮西宣谕使王之望「王之望」下疑脱一「言」或「奏」字。此条文意不接,疑有脱误。:「奉旨差充上件职事,条具事内,照得汪澈系任御史中丞,合差赞引知班二人。昨之望川陕宣谕日,依虞允文已申画一改作引接名目。今乞依旧作引接差破。」从之。
干道元年八月十七日此条当移至下隆兴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条下。,皇太子 言:「奉旨合破人从比亲王加倍。臣见破官吏人从粗可从用,除已蒙睿慈止令量行添置指使二员,直省官二员人人:疑当作「外」。,自今亦参用开封府散从官。」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诏:「金吾街仗司从人自今不得假借。」时 臣导从呵止行人,京师军民颇烦趍避,呵止多踰式,故有是诏。
四年正月,详定所言:「昨朝陵封禅时,沿路县镇窄隘之处,随驾臣僚出入,前驱呵喝,节数颇多,接续移

时,防阻行路。欲乞量官序次第差减马前呵止之人,每至州,可以循旧。」诏:「亲王、中书、枢密各三节至四节,余清望官、在京合告官及喝止者止一节至二节。相去五七步已下,不得笼街呵喝。每至州县,即依旧式。」
二月,诏:「随从巡检及诸臣僚执擎从物近车驾左右者,内殿崇班已上止许带当直三人,崇班已下二人,不得更有剩数。」
五月,命翰林学士李宗(鄂)[谔]、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与礼官(祥)[详]定(郡)[群]臣导从,宗鄂等请中书、〔枢〕密、宣徽使、御史中丞、知杂御史、金吾并摄事清道,如旧制呵导外,仆射已上、三司使、知开封府四节,文明、资政大学士、尚书三节,学士、丞郎以上、三司副使二节,大两省卿监、待制一节,小两省御史、郎中、员外、诸司四品、三司、开封判官、推官二人前引,不得过五步。应于金吾借从人者,以诸军剩员代之。从之。
七年五月,诏臣僚在京勾当及受外官者不得占旧任公人在家役使。
八年闰六月一日,诏:「诸处驻泊忠佐遥领团练使、刺史者定差当直兵士十人,不领郡七人。」以沿边驻泊忠佐多差军人当直役役役役:疑当作「役使」。,故条约之。
三日,诏开封府诸县都监自今定差当直兵士五十人,知县十人。本府言诸县多占兵士当直,故行条约。
天禧元年二月,给左右巡使常从三人,台直官二人,主簿一人。从台司之请也。
九月,诏诸司库务监当命官、使臣自今不得以当直兵士于危所役使,致害

人命,违者不以合破当直人数刑名区断。先是,监坊内侍张仁恭私遣兵士于汴流放 ,有溺死者,仁恭赎铜,降一资冲替,故下诏条约之。
二年九月,流内铨言:「请自今军监判官更不兼通判。其当直公人更不差兵士,止依元定幕职人数,于本军定差。」从之。
五年七月,给宰相、枢密使军士三十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二十人,皆以雄武兵充,着为常例。若指抽外郡兵卒,亦听。
仁宗天圣四年五月,左右巡使方慎言等言:「近日臣寮导从踰式,亦有不合前导,擅出踏引者,愿申约束。」诏御史台、左右街司觉察,有不依条贯出节者,收领从人送开封府,本官具名闻奏。
皇佑元年七月,谏院言:「今谏官二员,从人至少。昨三院御史增添人数,欲乞依例。」诏每员添差街司从人、神卫剩员各二人。
嘉佑六年五月十七日,诏:「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除合破带人数依旧(人)[外],其不(披)[破]带剩员备军等各特与添一倍。今后不得更于额外私有勾抽役使,如违,重行朝典。」
治平四年闰三月六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诏:「在京勾当官员待阙间,不得预抽新任公人当直。」
七月二十二日,河东转运使吕公孺言:「准天圣令敕,诸外州官合给当直兵士者,节镇长吏五十人,余州监长吏各四十人「州」下疑脱「军」字。。内河北、河东、陕西路有驻泊兵士者,节镇长吏七十人,余州军监五十人。惟是有马步州军文武长吏步:疑衍。,例更

差有马兵士随逐,充马直出入,其人骑数目不定,即无合破 条。欲乞今后应系有马军州节镇并其余州军文武长吏许分两等立定随行马直人骑数目,如阙,即据数差拨,不得旋行收买。其三路安抚、都总管所带人骑,系备缓急应副,且乞仍旧存占。」诏除三路路分安抚使、总管依旧外,有马军处节镇、知州、路分钤辖二十人,其余知州军、路分都监十五人。内本州岛军总管钤辖即不得过知州军人数。
神宗熙宁二年六月十九日,提举司言:「裁定宗室供身驱使吏人,各以官序为差。」从之。
闰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应曾历职司臣僚及大卿监到阙差权判寺监者,若旧当直人不及十人处,并差十人。」五年七月十七日,诏:「白直人,前任宰臣、使相、枢密使二十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十五人;在京、在外同,并兵士剩员中半差。致仕官曾任宰臣、使相、枢密使二十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节度使十五人;宣徽使、己上兵士剩员中半差。诸行尚书、留后、观察使十人;枢密直学士以上七人;待制以上、防御、团练、刺史四人。」已上全差剩员。
六年七月,兵部言:「街司兵士差在官员下当直,止是时暂呵用祗应,即与正军白直不同,难作当直人数。」诏不作当直人数,余悉仍旧。
高宗绍兴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比行在百官所破人从已别立法,如遇阙人,即行勘请钱以充顾直。若

(若)于步军司复借人兵,显属贪墨,可计赃论。如步军司里私借,令御史台纠察以闻。」
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臣僚言:「近岁大臣罢政及文武官视两府恩数得宫祠者陈乞差破随行使臣等人,除依条合破人数外,又必援例差破直省官散祗候一二十人,及亲兵将校等多至一二百人。如宣借人依条所放已多,又或于数外更乞添差。其视两府恩数臣僚所差名色,虽与执政官不同,亦是更相援例,节次陈乞,有增无减。欲乞应奉祠闲居大臣差破使令,除依绍兴条格外,有条格所无而援例差破诸色人数,并行裁减,量留三分之一,将合减人数发还元处。如更不愿量留,却听尽遣。其有依条合格而愿发遣者亦听。此令一行,非特使(使)大臣无冗占之嫌,凡在官者皆知守法畏谨,不敢冗占,而廪给无妄费矣。」诏令有司遵守格法施行。
十四年正月十四日,太傅、横海军、武宁安化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咸安郡王韩世忠言:「臣先蒙异恩,请给人从并依见任宰执。今乞将臣见今请给截日住支,并朝廷元拨到官兵五百人、亲随背嵬使臣三十人,除事故外,见有四百余人,今乞将亲随背嵬使臣三十人兼官兵七十人通作一百人,还赴朝廷使用外,有五百余人,乞留照管家属。」诏背嵬使臣三十人交割付殿前司,余不允。初,朝廷以世忠有功,特加异礼,世忠心不安,故有是请。
三十年十月六日,

诏:「今后勋臣之家,令存留在家照管使臣、将校军兵各依所行指挥人数,以五分之一差破。使臣不许差横行,正任人所差使臣不得过两任。其文臣亦差破五分之一。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八月十五日,尚书左仆射陈康伯等奏:「左右仆射、知枢密院府依自来体例,各破三百五十人;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府各破二百五十人。并系枢密院提辖亲兵差拨前来,其间有系三衙军兵人数。今欲各减三分之一,令逐司收管。」从之。
十月四日,少傅、保康军节度使、大宁郡王吴益言:「益先除少保日,已降指挥,恩数并依枢密使例。今乞依例差破给使使臣。所有先借人已经裁减外,合减七人,顾募再合减一十一人,乞免行裁减。」又宁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吴盖言:「盖先授太尉日,已降指挥,恩数益乞依吴益例益乞:疑误。。今欲乞依例差赋给使使臣。其宣借人已经裁减外,合减八人,并顾募再合减一十人,亦乞免行裁减,庶几仰副朝廷优异戚里之意。」诏并依所乞。同日,诏:「已降旨挥,内外两府使相见破宣借兵士权行减半,系为未经裁减;其已经人自合依旧。」
隆兴元年六月十二日,太傅、新差充御营使、和义郡王杨存中奏:「昨令臣往建康府措置营寨,点检沿江一带守备事务,有合行事件内,主管机宜文字破白直十五人,干办公事各破十三人,准备差遣各破十人。」诏从之。
二年五月

八日,兵部言:「步军司契勘除(还)[环]卫官无差破人从条法外,武臣正任刺史以上至节度使兼领逐项卫官,其人从止合依各带正任官序上差拨。今条具比拟见趁赴朝参正任官等差破人从下项: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若节度使兼领上将皆卫官将皆:疑当作「件」。,其人从止合依节度使差破四十六人。左右骁卫、武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若承宣使并观察使兼领上件卫官,其人从止合依承宣使、观察使差破三十三人。左右金吾以下诸位大将军,若防御、团练使、刺史人差破二十人此句疑有脱误。。本司契勘,武臣遥郡横行已下,若兼领诸卫大将军,令比拟差破当直一十五人。若兼领诸卫将军,差破当直一十人。」从之。
九月十八日,吏部状:「都省批下昭庆军承宣使、提举万寿观郭瑊状,准尚书省札子,安穆皇后追册并依懿节皇后宅推恩。今来有依例陈乞内,乞差破宣借兵处添破口食,以致郡计阙多,为害甚大。」故有是命据此句,本条前当阙诏语。。
十二月二十日,诏合门舍人顾募添作八人。
二十四日,提领榷货务都茶场所状:「勘会提领务场所干办公事,即无合破人数,今欲破顾募六人。」从之。
干道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干道:原阙。据《宋史 孝宗纪》及显忠本传,显忠复威武军节度使在干道五年,复太尉在七年,提举兴国宫在其后,而卒于淳熙五年,据补。,臣僚上言:「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李显忠奏乞带宣借人并马军司使臣军兵等共一百五十人随行,奉旨依。臣取到步军司专条,节度使在京合破宣借七十人,依建炎三年二月

内减三分之一旨挥,只合破四十六人。若在外,则只许带随行一十二人。显忠系是在外宫观,陛下降旨,特与五十人,可谓异恩。今乃乞一百五十人,是三倍其数。欲望圣慈止与破五十人。」从之。
淳熙元年正月二十七日淳:原作「绍」。据《宋史 宗室四 赵彦逾传》,吴挺淳熙初已为太尉,据改。,诏:「吴挺已除授太尉,所有人从依杨存中、杨政除授太尉已得指挥体例施行。」
(淳熙)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嗣濮王士輵言:「濮王近属不愕等已比换南班,见朝参乞特破雇募五人。」从之。
三年十二月七日,诏:「每遇朝会,合赴立班官将带人从,宰执、使相、两府合破引接、直省官、抱笏人外,大程官五名,侍从、两省、台谏、正任知合、管军从人四名,御带、环卫、卿监、郎官三名,其余百官二名。」先是,监察御史齐庆胄言:「比来官员朝谒及赴德寿宫起居,百司人从拥遏道路。乞令合门、御史台、皇城司条约。」至是条具来上,故有是诏。
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步军司勘会正任节度使裁减外,破宣借兵士四十六人。其节度使致仕,未有承降指挥。诏令步军司差破二十三人。以随龙崇信军节度使致仕张世兴陈乞差破,至有是请。
(淳熙)十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诏:「士岘已除少保,人从依士歆除少保前后已得指挥。」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得替官送还公人

得替官送还公人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三月,诏:「访闻使臣因遣及请假出入,或知州军、监押、巡检替回,多有借本处兵士防送,或津致行李物色。自今非准宣旨,不得差借。」
太宗至道二年三月,诏:「闻川峡得替臣僚或勾当公事使臣回日,多于本处抽带兵士、公人随行至京,并令自备盘缠;或即受其佣直,便即放回,多致人户破卖田产。自今一切禁止,如违,京朝官、诸司使副、内殿崇班、幕职、州县官并除名,使臣决配。仍委转运使觉举。」
三年,诏:「外任得替文武官,各差公人送还。丞郎、给谏、转运使、副使、大卿监、祭酒、詹事、庶子、大将军、防团、刺史十五人,诸司使带遥郡及诸行郎中、少卿监、少詹事、司业、谕德、太子三寺令仆、将军十人,不带遥郡诸司使、副使至殿直及京朝官、率府率、副率七人,内品官奉职以下使臣、幕职、州县官五人。移任、丁忧亦准此。若守任在合般家地分,亦许依上项数抽差般家。其水路管船纲者各减元数三人,内品以下减二人。所差公(文)[人]并本官给在路日食。」
真宗咸平三年七月,诏:「川峡得替文武官差防送公人,丞郎、给谏、卿监、祭酒、詹事、庶子、大将军、防御、团练使、刺史、转运使、副使十人,领郡诸司使、诸行郎中、少卿监、司业、少詹事、谕德、太子三寺令仆、将军七人,不领郡诸司使以下至

殿直、京朝官、率府率、副率四人,内品以下至幕职、州县官三人,仍并至凤州界止。」
景德二年七月,殿中丞赵稙言:「得替文武官给公人送还,具载编敕,而州郡本置散从官(丞)[承]符,以备驱使,郡官罢任,常率数人,由此甚有占役。其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并押水运,请减送还公人之半。」诏元定十五人者减其五人,七人者减其三,五人者减其二。
大中祥符三年九月,诏诸路提点刑狱官得替,并依转运使、副使例,差公人送还。
十一月,诏:「得替官或至中路,不用公人伴送者,明具公文送本属州县收管。」时殿中丞谭巽言,多于中路(爱)[受]所送公人钱物入己,衷私放还,请条约故也。
天禧元年八月一日,诏:「自今诸路得替官送还公人,除转运使、副使、提点刑狱及正郎以上知州依元制外,余官旧十五人减其五人,十人减其三,七人、五人减其二。水路押纲运者十人又减其三,七人、五人减其二,三人减其一。县尉给手力外,余官悉以本处杂色公人充。」
五年八月,诏:「诸州官送还公人,准元年诏减省者并仍旧。」时有州县任西蜀还,路乏驺从,经涉艰苦,题诗驿舍者,真宗闻之,故有是命。
仁宗天圣七年十月,诏:「外任得替官各差公人送还,依元敕定差人,并令本官在路给食。或不愿公人送还,即牒送本处,不得取受顾直入己。如公人愿自顾替名,即听。或旧例更量差人送至近处,或赴任时差人远接,并

依例差。应赴任、罢任及家属经过道途崄阻去处,令差防送者亦令量差人。除弓手不得差出外,并各于本辖处抽差。如无人,即并差本城军士。其见任官不得专差人出本界三百里外勾当私事。其驻泊都副总管以下抽替或就移,送还远接,并差军人津(置)[致]行李。驻泊都总管禁军四十人,本城六十人;驻泊副都总管本城、禁军各四十人。驻泊总管、副总管并差禁军二十人、本城四十人;驻泊钤辖、知州军监城管勾本处驻泊军马公事者,本城、禁军各二十人;驻泊都监及河北、河东缘边安抚使、副使、管勾沿边安抚司、安抚都监禁军十人,本城二十人。乘船者不得更带本城军随行,仍不得更差送还公人。川、广、福建路转运、知州军、同判都监、监押、巡检、监当使臣得替,并依元定人数,差本城军士送还。琼管诸州得替,并差本城军士送至桂州或虔、洪州,逐州别差本城军士交替送至京。其替下兵士却归本处。不得别有住滞。若至水路州军,因便管押纲运前来者,送还军人更不得占留,画时发遣,却归逐处。」
十一月,诏:「应差充外任文武臣僚等,自今除依条差定人数送还远接外,更不得陈乞管押因便兵士。」
八年二月,诏:「今后所差接送臣僚,禁军、本城军士并依王正平所奏,选差十将节给部辖。数内禁军送还到京者,殿前侍卫马步军司与限五日歇泊讫遣还;其厢军、本城兵士、步军司依

此日限发遣。」
至和元年十一月,诏:「诸路官代还者,其护送公人如闻已顾人为代送:原脱,据《长编》卷一七七改。,而官司复令执役,民甚苦之。自今须计程满日,方得追呼。」
嘉佑三年四月,诏:「臣僚赴任益、梓、利、夔,其远接人,陆路止于京师,水路止于荆南。若路不由京师,即计其地里,无得过六十驿。若旧制不及者,止于旧例。」初,三司使张方平言:「西川迎送之役,有经涉水路,往复万里之远,至有饥乏病死者,不可胜数。」故着此条。
四年五月十三日,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言:「三路安抚、总管等才方授命,逐处差远近接兵士,少不下千人。缘条贯送还,各有定数,乞检会天下远近接送体例,酌中限定逐官人数及地里远近,着为甲令,免致劳扰烦费。」诏检用旧制。先是,皇佑四年条贯定远近接送还人数,至是枢密院勘会行之。
英宗治平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命官寻医(待)[侍]养,许送还公人如例。」以上《国朝会要》以上:原作「以朝」,据后文改。
神宗熙宁七年正月一日,诏定知判州府使相五百五十人,曾任二府并宣徽、节度四百五十人,待制、观察使已上二百五十人,带都总管者别差三百人,带安抚、钤辖者别差百人,都转运、发运使、待制已上如知州府例,余官二百人,通引司吏共九人。一路副都总管三百人,总管二百人,州总管、路钤辖、沿边安抚使副正任以上充都巡检使一百五十人,发运副使、转运副使、知大藩、同州总管,通引等共六人。提刑并知节镇州一百

二十人,发运使、转运判官、知州百人,通引等共五人。安抚、路分都监、州钤辖、沿边都巡检使百人,提举常平仓、知军监八十人,通引等共五人。通判五十人,客司、书表司共二人。都监、都巡检使、承受、管勾、检法官三十人,监押、巡检、寨主二十人,签判、知县十五人,县令十人,监当及幕职州县官七人。
六月四日,诏:「应转运使副、判官、提刑、提举、同提举常平仓官诣辖下诸州巡历,每员许带人吏二人,公事繁多,亦许随处暂差人吏行遣。当直人不得过十五人。将带不尽当直人听留在家驱使。内转运使副、判官、提刑逐州差送迎人,通计随行当直人不得过合破人数。如本处无厢军,即官吏结罪保明,许差近下禁军。陆路别差担擎兵士一十五人,节级一人。水路乘船不得过赴任只数,仍破十分人牵驾十分人:「分」字疑误。,并逐州交割。」
八年七月十九日,诏:「官员合破诸军迎接者,计合到任日,除往还驿程前一月发遣;送还者除程占滞毋得过一月。」
元丰五年十一月十八日,诏:「州县官得替,计程支顾钱,而中道物故丁忧者,程虽未满,其钱勿追。」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二十八日,诏:「八路知州、通判、签判、监司属官承务郎以上、知县、大小使臣员阙并归吏部差注,内接送人合支顾钱者并只差兵士,内有专条并奏差及一时指挥及其余阙并水土恶弱及自来差摄官处并依旧。」
八年十月一日,尚书兵部奏:「请诸接官官员军人上「官」字疑误。、公人,当职官不得

使令随从人寄附物色。如违,并所随从人并以私役兵防论。」从之。
绍圣元年七月三日,户部看详役法所言:「幕职、监当官(按)[接]、送,旧差全请顾钱公人。今来合支顾人钱,并依元丰令定人数支破。其元佑敕所添人数并差厢军。」诏减罢元佑敕添人数,余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资政殿学士、正议大夫、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黄履状:「今准朝旨给假,暂归邵武军,展省邱垄,至秋还阙。所是乘船路往来合要防护兵级,欲乞所经州郡量差五十名,逐郡替换。仍于往来出陆州郡即乞添一百名,亦每郡替换。」从之。
政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诏川陕多阙正官,事因废弛,小臣远官艰于般挈,理须措置。政和令内诸自川陕之官罢任,于接送人外,缘路差递铺兵,该载未尽。可令兵部看详立法,限三日取旨颁降。兵部今拟修下条:诸川陕路之官罢任,分司、致仕、寻医、侍养、丁忧、身亡同。因犯奸赃而替罢,若川陕路之官罢任,不出本路者非。于接送人外,及服阕赴阙者,缘路差递铺兵,由江陵府及荆门军路者惟夔州路官许来来:疑误。。不般家者减半。别条已差铺兵者从一多一多:疑误。。负担者每人不得过九十斤。逐铺交替,不限官序,止以到铺先后为次。如或不足,于所在州依数差厢军,不得过至京程数。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二月四日,诏许支系省钱顾人代接送兵士旨挥勿行。先是,儒林郎冯迪德言:「昨降旨挥,应合差破接送兵士内厢军阙,许支系省钱顾人。今州

郡更不差破兵士,一 以和顾为名,并支系省钱,暗损财计,欲望改正。」故有是诏。
九月七日,知扬州黄愿言:「在京官员赴任顾人钱,依条系诸路起发上京,于户部桩管。今圣驾驻跸扬州,日有注受差遣赴任之人,除勘请合得本官料钱外,别无宽剩役钱应副。勘请在任顾人钱乞令新任勘支。」从之。
绍兴元年十月二十五日,诏:「应诸州幕职官、诸县令(承)[丞]簿尉合破接送并在任般家顾人钱并权罢。」以臣僚言,所在妄指川广远处,多计地里,为钱不赀,乞行裁省故也。
七年九月十七日,张浚言:「臣荷陛下知遇,出入总兵,几及十年,其所施为,不无仇怨。今奉亲偕行,还家万里,泛然舟寄,未有定居。除依例合破使臣外,乞许臣于都督府借差使臣四员,存留亲兵五十人,以备缓急。」从之。
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南郊赦:「诸路官员任满合差厢军送还到住程处,依条限半月发遣,从来多有妄作缘故占留,既不依时到营,致本处便作逃亡事故,开落名粮,因而老幼失所。如有似此之人,许经所在州军自陈,给据发遣,归元来去处,依旧收管。」
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诏:「应官员除依条差破迎送人外,不得违法支顾脚顾船钱。」
十一月二十三日,南郊赦:「勘会累降旨挥,约束州县差顾人夫应副过往人。访闻州县奉行灭裂,循习旧弊,甚者抑令出顾钱。仰监司常切觉察,按劾以闻,当重寘典宪。」以上《中兴

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八月十七日,殿中侍御史周操言:「臣契勘监司郡守所破接送人载在令甲,各有定数:使相知州五百人,前宰执知州四百人,大藩知州二百三十人,节镇知州一百二十人,余州一百人,转运使副一百三十人,提刑一百二十人,转运判官一百人,此其格也。比缘监司、郡守数多,接送频繁,所破借请,或至半年,或四五月,近者不下三月,所费不知其几。加之公用什物,率皆创置,故一经接送,州县仓库为之(拐)[枵]然。臣愚欲望今后监司郡守接送人,除使相、宰执知州人数太多,合行减三分之一外,其它并不得过数添差。仍戒谕监司、郡守,每事简省,不得侈靡,并从御史觉察。若现接本任就移他处不候待阙之人,止得于旧任破送还人亲任,更不得别发接人。如在五百里外者,其送还人就五百里止,却令新任接人于所止处交替。庶几免致重迭费耗,少宽州郡之力。乞附条令,永为定制。」从之。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接 送

接送
【宋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诏:「诸路监司、宪司州县巡历,只许带本司公吏一名、掌管按牍及使令三二名随行,不得与外人交通。余人并于所到州县借差。如敢违戾,令御史台觉察,以违制论。其它监司出巡及通判季点之类,并皆准此。」
四年九月二日,诏:「自今监司、郡守阙到赴行在奏事,未得取索远方人从,候阙近方许计程发遣。」
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臣僚言:「应荒歉州县,当专以救荒为务,所有迎新送旧兵卒公吏借请及供张从物之属,所费不赀,自合裁减。乞令旱伤州郡守倅而下迎送,并依近日杨布、钱象祖已得指挥,吏卒供张从物之属并从减省。」从之。
九年正月十三日,上谓辅臣曰:「监司、帅守接送人借请等费用太多。」宰臣王淮等奏:「条格具存,往往巧作名色,全在监司觉察。」上曰:「只为监司自犯法,可令侍从等集议。」于是集议来上曰:「一、监司守倅已依格差接送人从外,又有将带公使钱作随行支用,系是重迭破费,合行禁止。一、人从借请不多,合依格外,书表司等人,近来多是妄作名色,增添借请,及格外差都吏、手分等,每名借请,犒设至多,合行禁止。一、(供)[公]堂供张、什物陈设等多是增添过多,以致科扰行铺,侵耗公库。一任之间,有置两三次者。自今不得再有添置,候得替日,依数

逐一牒公库交纳,不得将带前去,及作名色销破。一、迎接轿乘,多是监司州郡分下所属科率。一、接送如愿乘船者,只合差破官船;如无官船,许和顾乘使,不得折支顾钱。一、合破接官从物,旗帜、挝剑及人从头帽、衣衫之类,只许就界首等候,不许将带出境迎接。一、诸公人违法借兑,并白状批请,已有见行条法及绍兴二十六年指挥,合行申严行下。今措置公人遇节,并经由州县借请,及非时妄作名色犒设之类,亦合禁止。」诏依集议到事理施行。
是岁六月初八日,诏合破接官人从头帽、衣衫之类,许依旧例。
十四年八月八日,令应巡检下土兵并不许差充接送。从广东提刑管鉴请也。以上《孝宗会要》。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二日,臣僚言:「伏见诸路监司帅守接送人数,自有定法。今则不然,迎送之际,动以数百辈。如二广、福建、湖南、江西,尤为烦费。乞自今诸路监司、帅守接送人不得过数,借请不得过多,一行从物不令出境。如或过数差人,逗留不即赴上者,仰御史台体访觉察,重作施行。」从之。以上《光宗会要》。
庆元元年六月十九日,监登闻检院张叔振言:「方今之患,莫大于州郡之不富实;州郡之不富实,其弊莫大于将迎之虚费。今州郡将迎,大者千计,少者不下数百人,高牙剑戟之外,不急之物无一不备。一兵而受一人之券,固所当得也,至其差出,则有借给焉,远者几岁,近者数月,以千百人计之,为数(不)[可]见。乞

申严法制,行之诸道,凡将迎之费,一遵令甲,供张之具,务从简省,爱民体国,无以华侈相尚,则郡国其有瘳矣。」从之。
嘉泰四年六月十九日,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公事傅伯成言:「蜀之州郡,迎新送故,地有远近,涂有川陆。乘舟则省吏卒,遵陆则舍舟船,皆适于用而已,非可私其费也。臣访闻州郡将迎之际,费既不赀,及其去也,未尝赴中都而破吏卒浙西之借请,未尝下荆江而破舟舰浙西之顾钱。乞特降指挥,除在任被召合破送还人船至临安外,余止许计其所居之程差顾人船,亦各随其水陆之便。其虚作远地名色,多破官帑,归于私家者,令监司按劾,并与当职官坐之。」从之。
开禧元年正月二十一日,中书门下省言:「监司守倅到罢迎送,合破吏卒从物,各有条例。日来所在州军例外过有差置吏卒借请,殊无限制,理合禁约。」诏令诸路帅司、四川制置司、二广经略司自今降指挥到日,日下取会所部州军见今所破从物吏卒并借请实数,攒类成册,保明申尚书省。
六月十一日,诏:「诸路监司并本司属官凡是迎送从物,各从逐司支公使库钱应办,不得行下州县。诸州知州、通判、幕职等官迎送从物,并从本州岛支公使库钱置造。县令、簿尉从物令本县支系省钱制造,知县不得过一百贯,佐官以下不得过五十贯,并不得科之乡司。更敢妄作名色,科扰百姓,许民户越诉。」福建提刑朱思远《便民五事》内言:「知县迎接,科率乡

书吏贴。」故有是诏。以上《宁宗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五 官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五

官仪制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九月十二日,诏曰:「国家职位肇分,轨仪有序,冀等威之斯辨,在品式之惟明。矧着位之庶官,及内司之诸使,以至轩墀引籍、州县命官,凡进见于宰司,或参候于长吏,既为总摄,合异礼容。稽于旧仪,具无定法。或传亢揖之制,或有没阶之趋。既位貌之相殊,复典章之舛异。若以内司诸使承前规例,则朝官拜揖之制不同;若以仪制令遵守而行,则古今沿革之制不等。晋天福、周显德中,以庭臣内职、宾从将校比其品数,着为纲条,载于刑统,未为详悉。宜令尚书省集台省官、翰林学士、秘书监、国子司业、太常博士等详定内外群官、诸司使副、供奉官、殿直及州县官等见宰相、枢密使及所总摄正一品、二品官,东宫三师、三少、内外所属长官及品位相隔者,以前后编敕故事,参定仪制以闻。」翰林学士承旨、刑部尚书陶谷等共奏议:「自今两省官除授、假使出入并参宰相。起居郎以下参司舍。五品以上官遇于涂,敛马侧立,须其过。常侍以下(过)[遇]三公、三师、尚书令引避,值仆射,引马侧立。御史大夫、中丞皆分路行。起居郎以下避仆射,遇大夫引马侧立,中丞分路。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参三师、三公、令仆,郎中、员外郎兼参左右丞、本行尚书侍郎及本辖左右司郎中、员外。御史大夫以下参三师、三公、尚书令仆,中丞兼参大夫,知杂事参中丞,

三院御史兼参知杂及本院之长。大夫避尚书令以上,遇仆射分路。中丞引马侧立而避。大夫、中丞遇尚书丞郎、两省官、诸司三品以上、金吾大将军、统军上将军皆分路,余官悉引避。知杂兼避中丞,遇左右丞引马侧立,余皆分路。郎中及少卿监、大将军以下皆避之。三院同行,如知杂之例。少卿监并参本司长官,丞参少卿监。诸司三品遇仆射于涂,皆引避。诸卫大将军参本卫上将军,东宫官参隔九品此句《宋史》卷一一八《礼二十一》所引无「九」字。。参者若遇于涂皆避。公参之礼,列拜于堂上,位高受参者答焉。四赤令初见尹,趋庭受拜后升厅如客礼。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之下,大将军在卿监之下,将军在少监之下,太子诸卫率府率在东宫五品官之下,内客省使视七寺卿,客省使视三监,引进使视左右庶子,判四方馆事视少卿,合门使视少监,诸司使视郎中,客省合门引进副使视员外郎,诸司副使视太常博士,供奉官视诸卫率,殿直视副率,枢密承旨视诸司四品常参官,副承旨视六品丞,诸房副承旨视南省七品都事。凡视朝官者序于本品之下,视京官者在上。内客省使谒宰相、枢密使以客礼,合门使以上列拜皆答,客省副使至通事舍人、诸司使、枢密承旨不答焉。自枢密副使、宣徽使皆差降其礼,供奉官、殿直、教坊使、词令官、伎术官并趋庭倨受。诸司副使参大使,通事舍人参合门使,防团刺史谒本道节帅,节度、防团副使谒本使,

并具军容趋庭,延以客礼。少尹、幕府于本使长官悉拜,防团判官谒本道节帅,并趋庭。天长、雄武等军使谒宰相、枢密使,上佐州县官见枢、宰及本属长官,并拜于庭。参本府宾幕官及曹掾,县令、簿尉参本府录事,簿尉参令,皆答拜。王府官见亲王如宾职见长,府县官兼三馆职者见大尹同。四赤令六品以上未尝参官,见枢、宰及本司长官并拜阶上。流外见流内品官并趋庭。诸司非相统摄者皆移牒,分路者不得笼街及占中道,依秩序以分左右。胥遇于驿舍,非相统摄及名位相隔,先至者居之。台省官当通官呵止者如旧式通:原作「道」,据《宋史》卷一一八《礼二十一》所引改。。文武官不得借假呼称,以紊朝制。当避路者若被宣召及有所捕逐者,许径度焉。」诏从之。
四月二十四日,诏:「诸司使、副使、通事舍人见宰相、枢密使,升阶连姓通职,展拜不答拜。其见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以客礼展拜,他如旧仪。」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正月十五日,诏曰:「浩穰之地,民庶实繁,宜申明于旧章,用激清于薄俗。仪制令云: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宜令开封府及诸州府各村要害处设木牌,刻其字,违者论如法。」从大理正孔承恭之请也。
六月十三日,诏:「自今京朝官知录事参军及知县事者见本州岛长吏,用宾主之礼。宴集班位,其升朝官在判官之上,京官在推官之上。违者在所以闻,当行责罚。」
中外文武官称呼 淳化元年四月二日,国子祭酒孔维言:「窃

之间,多或假借。殿直、承旨差出者须邀司徒之称,京朝官等不分品秩高下,一例递呼郎中。伏乞今后员外郎以上只可正呼,五博至将作监丞得假员外之称,助教以上只令正呼本官,毋致僭越班制,渎乱典常。」诏翰林学士宋白等详议。白等奏曰:「按官品令及内外职官名目,如并令只呼正官,又缘官品之内,甚有难为称呼者,遽令改易,皆从正名,亦虑有所未便。今欲且约孔维所奏,于过呼尤甚者重行条禁,所贵庶官易为遵守。文班台省官及(御)[卿]监、郎中、员外并只得呼本官,升朝官自太常博士以下并京官至大理评事并不得呼郎中。诸司使、诸卫将军不带遥郡者,并诸司副使并不得呼太保。三班自供奉官以下并不得呼司徒。京官自校书郎以下并不得呼员外。待诏、医官等并不得呼奉御。府司录参军、县令等并不得呼员外。京府司录不在此限。判司簿尉等不得呼侍御。文武职事州县等如有检校兼试同正官者,伏请并(德)[得]呼之。」诏依详定施行,降敕牓示谕。
二年六月五日,侍御史知杂事张郁言:「文武官常参、内殿起居,露立廊庑。望自今前一日预设幕次于合门外。尚书省旧仪,郎中、员外郎见本曹尚书、侍郎及丞郎、尚书见仆射,皆有公礼及回避之文,迩来遂成寝废,望举行之,违者加以责罚。旧制,御史(大)[入]台及出使并重戴,近年(廉)[兼]领他职及出使者辄废其仪。望自今违者罚一月俸料。」

并从之。
四年六月十二日,有司言:「文武常参官在京监管庶务,并免常参外,其内殿起居、横行参假、入阁门、非时庆吊、侍宴、冬正御殿、御楼朝贺、寿宁节、国忌行香、都省朝堂议事、城外立班并赴,违者以闻,请行朝典。」从之。
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诏:「三司判官、主判、推官等见本使,并如郎中、员外见丞郎、尚书之仪。」
至道二年闰七月三日,诏:「今后中书门下只令宰臣押班知印,其参知政事遇正衙横行参假,重行异位,非议军国政事,即不得升都堂。祠祭行香押敕,并以开宝六年六月庚戌诏书从事。」先是,吕端入相,因上言:「臣兄余庆任参知政事日,班制悉与宰相同,愿举行之。」时从其请。至是,参知政事寇准坐除冯拯、彭惟节官不平罢免,因令合门检会参知政事见宰臣(休)[体]例。合门言:「开宝六年六月内,敕中书门下押班知印及祠祭行香,今后宜令宰臣赵普与参知政事薛居正、吕余庆等轮知。系书列衔,参知政事即低次。雍熙四年九月内,御史台言:文德殿前未有参知政事砖位,欲乞依位排砌。依奏。至道元年四月内,敕参知政事宜令与宰臣轮日知印,正衙押班,其砖位与中书门下一班。宰臣使相上事并应有公事,并升都堂。」(及)[乃]下是诏。
真宗咸平三年八月九日,御史知杂范正(乱)辞言:「内外官称多过资品,望行条制,以肃纪纲。」诏两制集官详定。翰林学士承旨宋白等言:「今请

尚书省、门下、中书省、御史台、九寺、三监、东宫常参官、京官、武班诸卫各呼本官。除台省外,自有检校兼官者,从高称呼。两京五府少尹并以本官称呼,两京留守、判官、通判、诸路(侍)[转]运使副、四赤令、诸州知州、通判、监临官并是京朝(宫)[官]充职,并以本官称呼。其两京留守、判官、诸道行军副使各有检校官者,以检校官称呼。节度、观察使、两使兵马留后官未至检校、太傅者,许通呼太傅、检校,高者从高称。内客省使、客省、引进、四方馆、昭宣、东西上阁门使、遥郡内诸司使官未至检校、太保者,许通呼太保。客省、引进、东西上阁门副使、未至遥郡内诸司使副,并许通呼司徒。内殿崇班、供奉官、侍禁、殿直、奉职、借职并只呼本职。其殿头高品、高班黄门并内品并以本职称呼。若衔命出外,即通呼天使。翰林待诏、医官并通呼待诏奉御。如有同正检校兼官者,各呼本官。诸道幕职、录事参军、县令有检校试(御)[衔]者,呼本官。录事参军仍呼都曹,县令呼长官,(薄)[簿]尉许呼评事。仍望下御史台、宣徽院、阁门、诸路转运使觉察闻奏,请科违制之罪。」从之。
九月十三日,诏:「应带职、不带职京官及中书堂后官带京朝官者、枢密院主事带诸卫将军同正者,并许于皇城司内下马。」
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开封府左右军巡使、京官知司录及诸曹参军知畿县见知府,并趋庭设拜。」
六月十七日,御史中丞温仲舒言:「两省幕次不

合在朝堂,乞依旧例移归中书。」从之。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二十九日,诏:「自今文武群臣内庭出入,道路相逢,据品秩回避侧立,一依仪制。命妇车担与文武官相遇,亦须回避,不得交杂导从。仍令所由司咨示,违者具名以闻,当寘其罪。」时供奉官、(阁)[合]门祗候刘文赞趋东华门,冲宰相马。至崇政殿门,宰相与亲王对揖,文赞又横绝而过,为(阁)[合]门所举。诏宣徽院劾之,与远小监当,仍令御史台遣吏监出,故有是诏。
八月十二日,殿中侍御史赵湘言:「窃见舍芳园迎天书日,街中布土,驰道阑以横木,止人践履,而群臣前驱者彻木,行马驰道上;又每逢辂马,不止传呵,分路而过,皆非人臣之礼。今如依古制,不绝驰道,则恐京师浩穰,阻滞车马。欲请每遇大礼,布土驰道,群臣非导驾不得于其上行马,及逢阅习辂马,不得冲过,许令两面行马。违者御史纠举。」从之。
二年五月十七日,皇城司言:「皇亲车马入内,多与臣僚行李相犯。今请分定门户出入。」诏:「自今如朝班未退,并令由玄武门,俟班退即听从便。」
亲王、诸宫使李神福又言:「东宫诸院出入,未有定制。欲望自今朝班未退,并令于东华门里夹道内过,入军器库东横门、崇政殿东横门赴内东门。如假日及朝班退后,依旧于左承天、祥符门出入。」亦从之。

六月二十一日,诏:「文武官非公事不得入京百司诸公廨。如监临官挈家居止者,即许亲故来,无得妨其公事。」
九月三日,诏:「宗室供奉官承庆以下假日朝参,许入玄武门。」时管勾官宅事赵湘言:「承庆等两处朝参不及,请行按问。」承庆白言:「诸叔将军等假日许由玄武门入,唯承庆辈须合入东华门,仍俟诸叔上马,始由东华门而入,以故多就班后时。」故有是诏。
五年七月十九日,诏:「尚书丞郎、两省给谏知州府,而本部郎中、员外及两省六品以下官充本路转运使副者,承前例须申报。自今知制诰、观察使以上并止书案检,令通判以下系衔供申。如转运使官秩在上者不在此限。」
九月十二日,翰林学士李宗谔、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言:「准诏,以群官导从不合品式,与礼官详定仪制以闻。今除中书、枢密、宣徽、御史中丞、知杂御史、左右金吾并摄事清道如旧制呵导外,仆射以上不得过四节,尚书以上、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不过三节,翰林学士、枢密、龙图阁直学士、尚书丞郎以上不过两节,给谏、舍人、知制诰、卿监、待制不过一节。三司使、权知开封府不过四节,三司副使不过两节,应提印执梃者不在其数。小两省、御史、尚书郎中、员外、诸司四品、见任三司、开封府推判官许马前一对踏引,不过五步。应出节者止

约冲突,不得呵止。众官同行,止从上一员出节。有踰式者,委御史台、左右街司弹纠。先准敕,合于开封府金吾抽借从人者,内金吾从人悉还本司,止于诸军剩员开封府从人中抽差。其别局主判司分已有公人当直者,不得重迭。又文武百官遇宰相、枢密、参知政事并避,两省官侍郎、常侍以下遇三师、三公、尚书令则避。遇仆射,则给舍以上敛马侧立,起居郎以下则避。给舍以上遇御史大夫、中丞,分路而行。起居郎以下遇大夫、给舍以上敛马,遇中丞分路而行。御史大夫遇三师、三公、尚书令则避,遇仆射、东宫三师、尚书丞郎、两省侍郎,分路而行。中丞遇大夫避,遇仆射敛马。尚书丞郎、常侍以(丁)[下]至正言、东宫三师、三少、太常卿、金吾上将军,并分路而行。知杂御史遇中丞则避,遇左右丞敛马,遇尚书侍郎、诸司三品、金吾大将军、统军诸卫上将军,分路而行。尚书省五品、诸司四品以下「以下」后疑脱「遇」字。,诸卫大将军皆避之。三院同行,如知杂例;不同行,遇左右丞避。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遇三师、三公、尚书令则避。郎中、员外遇丞郎则避。太常博士以下朝官遇本司长官、三师、三公、仆射、尚书丞郎、大夫、中丞、知杂御史,并避,权知、判官不避,遇两省给舍以上敛马。京官遇丞郎、给舍、大卿监、祭酒以上、本寺少卿监、司业并避。诸(位)[卫]大将军以下遇上将军、统军亦避。詹事遇上台官如卿监之例。庶子、少詹事至太子仆遇太

子三师、三少并避,遇上台官如少卿监例。中允以下遇太子三师、三少并避,遇宾客、詹事敛马,遇上台官如太常博士例。应合避尚书者,并避三司使。权知开封府者,如本官品避。其台省官虽不合避,而职分见在三司、京府统临者避。中书门下、枢密院常朝有冲突者,巡检人员具名送开封府,京朝官誊报御史台弹奏。内诸司使以下报宣徽院施行。不即申举者,委御史台、左右街司察访以闻。入皇城司及殿门外当避而不避者,委亲事官报皇城司捕送开封府,职官具名以闻闻:原脱,据本书《仪制七》所引补。。诸色人当避台省官及敛马侧立而有违者,街坊巡检亲事官止约固违不伏者,移牒官司,及申奏如上制,即不得凌辱命官。武班内职并依此品施行。」从之。
六年三月十七日,诏:「应富民得试衔官者不得与本州岛县官使臣接见。如曾应举及衣冠之族,不在此限。」
八月六日,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知升州张咏言:「当州每有祠部司事,并申公状。臣官(添)[忝]六曹,祠部即本行司局,例申公状,似未合宜。欲望自今尚书丞郎知州,除申都省外,其本行官局并止签检。」从之。
七年七月二十日,诏:「在京勾当官差出外住程勾当,不得带在京名目出外称呼。」
九月一日,诏:「自今制置发运使、转运使副更不以官品位次,并在提点刑狱官之上。」先是,诸路提点刑狱朝臣与转运使副正以官序为高下,至是始定条约。
八年闰六月五

日,诏:「京官充刑部、大理寺、三司法官、御史台主簿,不得便服于市肆下马,委御史台纠察。」
天禧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文武官曾使契丹及接伴者,自今戎使到阙,除两省舍人外,并令于左掖门出入。」
四年九月十七日,诏:「诸州县尉见巡检使臣供奉官以上,并升阶公参,答拜如上佐州县官见幕职之仪。侍禁以下用客礼。」时知利州、(阁)[合]门祗候张利用言:「县尉与巡检皆捕贼官,有公参客礼相见者,请班定制。」故有是命。
五年六月五日,诏:「自今诸州监当朝官殿直以上在通判、都监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与都监并依官次。京官奉职、借职、监当者即依知令录(列)[例],在判官之下。」先是,知荆南府李谘言:「京朝官使臣监当场务,与本州岛通判位次未着定式。」故令礼官详定下诏。
干兴元年六月七日,时仁宗即位后。诏曰:「国家并建庶官,分领众职,当励能勤之节,且遵靡(监)[盬]之规。如闻罔念夙兴,几将旷阙,爰颁戒告,用儆因循。宜勉罄于恪恭,勿自罹于悔咎。咨尔有位,体朕意焉。宜令合门、御史台遍行告示,应在京诸司勾当京朝官使臣及内有免常朝者,自今后并令早赴本司。仍令宣徽院、御史台、入内内侍省常切觉察闻奏。」时中书门下上言:「先准诏,自三月十五日后每日百官并赴常朝,其内外诸(句)[司]并合早入。迩来多日晏方入本

司,请行条约。」故有是诏。
仁宗天圣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封者言:「诸州有三班差使、殿侍及殿中、外殿直指使者,每与命官共事。望颁定制。」诏法寺详议,法寺言:「殿侍令式,元无品秩。外殿直本系单班,望自今并在命官之下、摄长、马之上。如充权管指挥,自依元敕。」从之。
五年三月二日,皇城司言:「将来崇政殿放牓,据在内巡检指挥使状,自来状元承例于军器库前东华门外上马,即无条贯。其余举人并于东华门上马。」诏依旧例。
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诏:「应臣僚听下公人及本家亲随僮仆等出为班行者,诸处相遇,并须回避,不得接坐。如或同州郡勾当者,阁门祗候、内殿崇班已上并三班使臣充监押、巡检,许令申奏,于邻近州对换。其三班使臣以下监当物务,并令公参而退,更不接座。」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中书、枢密院自今午后五刻出,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并须早入,其出在中书枢密院之后。」
八年十二月八日,中书门下言:「文武臣僚加恩敕告,检会五年南郊例,尚书(敕)[刺]史以上如有骨肉愿赍去,许令乘递马往,今欲依(列)[例]。」从之。
明道二年十月四日,诏:「自今节度使知州军兼总管者,即官借人。骨锵各五对此句疑有脱误。。
景佑元年六月九日,中书门下言:「应文武臣僚并京朝官使臣今后失仪,依条责罚后,欲更不理为过犯。」从之。
宝元二年闰十二月九日,合门

言:「请自今皇帝御宣德门,宰臣、亲王、枢密使、使相各许带从者三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知院、同知院、签书院事、宣徽使各带二人。并至第三重门止,余皆不许。」诏可。先是,帝每御楼,左右近臣各挟所亲上门阙无定限。时将及孟春观灯之会,知开封府郑戬上言:「天子所在,当严其制。」及是乃施行之。
四年九月十一日天头原批:「宝元仅二年,此恐误。」此条疑为庆历四年事。,详定(阁)[合]门仪制所言:「紫宸、垂拱殿起居,臣僚石位上欲镌字记,并立班图欲用绢别写四本,一本进内,二本付合门收掌。」从之。
庆历三年六月十一日,翰林学士承旨丁度等言:「比奉诏详定帅臣见所部仪制,请自今(阁)[合]门祗候及路分都监以上见四路招讨使,厅上公参,供奉官以下并庭参。其走马承受及非统辖者勿拘此制。」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诏:「彰信军节度兼侍中李用和出入许张伞、击杖子,及上下马如二府仪,余无得援例。」其后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判都省贾昌朝,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程琳,太子太保致仕庞籍,司空致仕宋庠皆用此例。
七年正月十八日,侍御史知杂事李柬之言:「自来侍从官自起居郎至正言、小两省官并台官、南省正郎出入,重戴,执丝鞭。其给舍、丞郎、待制以上并三司副使更不重戴。出入内庭,台省并执丝鞭。近岁除中书、枢密院依

旧出入执丝鞭,其余每日早辰只自漏舍略执丝鞭入内丝:疑当作「小」。。欲乞下御史台,其大两省、待制以上并三司副使、知杂出入并依旧例执丝鞭,如遇阴晦风雨,方许执小鞭出入中门。仍令台司弹奏违犯。」从之。
皇佑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后常参官故作懈慢及行立失序,不得作常时失仪施行。仰具闻奏,降敕断遣。」
五年六月一日,御史台、审刑院、大理寺言:「乞自今趋朝臣僚入皇城门,并依次序行马,违者减律条朝会应集,告而不至,罪一等,仍理为过犯。」从之。初,御史台奏:「近日百司官入朝,多不依次序,或于两府臣僚中门行马。法寺止坐失仪之罪为轻。」寻令参详,而降是诏。
嘉佑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翰林学士韩绛言:「中书门下宰相所职,而以他官判省,名不相称,请更定其制。」又曰:「百司常务,多关二府,请详其轻重,移付于下,使大臣不为细故撄虑,得以专讲政事。又服章所以别尊卑,今走吏与公卿不殊。请依唐制,各以品数为等级。其赦恩年考及阶品合服之人,须未尝犯徒流罪者乃听。又台阁、省寺,典章所由出也,今独存 条文案而已,本朝故事、名臣(遣)[遗]范无所传录。请依《周礼》、《唐六典》着为一书。」诏翰林学士胡宿、知制诰刘敞详定以闻。而宿等以为不足行,寻罢之。
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合门编纂条例所言:

「伏见臣僚以疾乞免大起居舞蹈之类,窃以臣下见君,当极恭肃,一有不至,罪罚及之。以疾自言,乞损拜伏,人取其便,非所以致恭肃、尊朝廷也。且有疾与告,着令所容,杀礼见君,古训无有。自今敢干请者,乞令阁门弹奏,重致其罚。惟勋德大臣,朝廷特礼,必藉任使,自从特旨,作崇政殿进呈。大乐依观双竹例,宣群牧判官。检会仪制,游宴宣召之人,皆着定式,而群牧判官不与焉。盖当时有司之失,遂开此例。欲乞今从非次游宴观看,不复更召。其带馆职充者自从馆阁官例。都知、押班如趁班不上,令别作一班起居。臣等以为朝廷之仪,皆有着定,苟不及礼,谓之不恭。不恭有罚,未闻预设别班,以待不及礼者,伏请蠲去。三人内及第正权三司判官者此句疑误。,并赐绯。臣等以为古制有其官者服其服,未闻一官之中,更以入仕之阶为之轻重,恐非圣朝平均奖劝之道,伏请蠲去。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座杌子,戴凉伞,中书、枢密院下马处下马之类,皆是特恩异礼,近岁大臣例多得之。看详前件礼数,皆朝廷所以尊异执政大臣也,非其人、无其位者不当有也。若人人得之,则车服轻而不尊;车服轻而不尊,则贤者怠而不肖者有慢上之心矣,其渐不可不慎也。以别具编录,非以为例也。盖备天子发非常之诏,加礼于老成勋德之臣,访故事于有司,则以对也。仍乞令合门今后非诏(者)[旨]询问,不得辄自申举。」并

从之。
六年正月十一日,权御史中丞王畴言:「比岁两制臣僚不得与执政之臣相见及台谏官往还,议出一时,初无典故,当时论者即以为非。今执政与谏官已 其禁,而台官尚设科防。臣愚以谓台官主于议论,以补天子之闻见,岂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 两制、侍从之臣,皆国之选命,偶或相见,交自为疑,其非所以示朝廷之大体也。请自今两制亦许与台官相见。」从之。
治平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御史台言:「检会庆历二年权御史中丞贾昌朝奏,臣僚出节呵引,已有条制,右职臣僚,旧无制度。寻诏两制同详定以闻。既而上言,节度使在尚书下,三节;节度观察留后在诸行侍郎下,两节;观察使在中书舍人下,诸卫大将军、防御团练使在大卿监下,内客省使比诸司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比将作监,引进使比庶子,在防御使上,已上各一节。诸州刺史、诸卫将军在少卿监下,宣庆、四方馆使比少卿,宣政、昭宣、合门使比司天少监,诸卫将军上,皇城以下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进、合门副使比员外郎,枢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监下、合门使上,副都承旨在合门使下,枢密院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下,已上并两人呵引。如违,令御史台、左右街司纠察以闻。寻诏施行,而皇佑二年编一司敕删去此条,请复申明举行。」从之。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八日,刑部(官)[言]:「御街上只言许

近上臣僚行马,即不指定品位职名。窃虑更有品位稍高,有犯此者,省司临时无由定夺。欲乞朝廷特降指挥,指定品位职名得于御路行马,以凭遵守。」诏御史台、太常礼院同共详定以闻。既而上言:「勘会自来近上臣僚及北朝人使并三节人到阙,并于御路上行马,难以改更。检会令文,臣寮(道)[导]从呵止,除中书、枢密院执政官、宣徽院、御史中丞、知杂御史、左右金吾摄事官清道者依旧式外,三司副使已上亦许出节。欲自宣德门前至天汉桥北御路上,今后只许应合出节臣僚及正观察使已上行马;如从驾出入,并宗室、内廷、诸宫院车骑并不在此限。」从之。
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诏:「枢密都承旨见枢密使副,并如合门使礼。」时合门使李评为承旨,首用士人,而议与使副接见之礼。手诏令编修院检讨故事,本院言:「止载班着职事,即不见接遇仪范。」乃下是诏。
十一月三日,御史台言:「台参辞谢,臣僚自来于朝堂先赴三院御史幕次,又赴中丞幕次,得以体接老疾之人。今若只于御史厅一员对拜,不惟有失旧仪,兼恐不能公共参验。乞依旧制,朝堂拜揖,如遇放常朝,即于御史台。」从之。
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诏罢供奉官至殿直日赴垂拱殿起居,惟朔望并人使见辞,缀班于紫宸殿。
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合门言:「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昭

州防御使张玉泾原路驻泊兵马步军副都总管,暂赴阙奏事。检会仪制,应外任客省使至合门祗候、入内内侍都知、押班并带御器械赴阙奏事,起居讫即退,更不供职。」诏玉赴起居不供职,今后准例后:原作「依」,据《长编》卷三三五改。。」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宰臣、亲王、使相、两府、宣徽使遇入枢密院门,许至从南第二重门外上下马。」先是,宣徽使以上凡出入皇城门,上下马处与三班使臣无以异,至是正之。
八年三月,诏:「今后每遇视朝,起居失仪,坐公罪,杖八十。」
元丰二年二月十八日,诏:「成都府钤辖寄任颇重,与他路不同。其知府处置钤辖司职事,自今并须参议。于接待仪范,并依蔡延庆未到任以前体例,毋辄裁损。先诏坐次与本路通判叙官其罢之。」初,赵抃、冯京以前执政为安抚使,故见钤辖仪稍杀故也。
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诏:「百官见执政、三省给事中、中书舍人、侍郎以上、省寺监长官及待制横行以上诣厅,余官并诣三省、枢密院聚厅处。即有所请召并属官及亲戚不以服纪,不用此法。」
五月一日,诏:「自今宰臣上马,枢密院次之,诸司又次之。左右丞上下马处并同两省侍郎。」
十四日,御史台言:「尚书左丞蒲宗孟、右丞王安礼贺仆射上尚书省,于都堂下马。检会三省执政官上下马仪范,尚书左右仆射许至都堂,左右丞于本厅。今

官府虽寓居,缘各有拟定厅事。按宗孟、安礼身为执政,当朝廷董正名分之初,宜身先百执,遵行宪度,乃率先违法犯分,群工庶尹,何以观仰!请付有司推科。」安礼争论上前,以为今日置左右丞为执政官,不应有厚薄。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马自此始。
十五日,诏:「枢密院自(合)[今]应入进文字,自来用押字者,并依三省例书臣名。」
笏。」 十九日,诏:「翰林学士、两省官见执政官议事,并系 ;六曹尚书以下并
二十三日,〔诏〕应六曹寺监长二以下如有公事己见不同,许独至执政聚厅处具事状申议。
六月十九日,诏:「尚书侍郎奏事,郎中、员外番次随上殿,不得独留身。侍郎以下仍不得独乞上殿。其左右选奏事,非尚书通领者,听侍郎以下郎官自随秘书、殿中省。诸寺监长官视尚书,二丞以下视侍郎。六曹于都省禀事,亦准此。侍郎以下仍日过尚书厅议事。」
八月六〔日〕诏:「执政官退朝上马,宰臣于枢密院隔门内,知枢密院以下于隔门外。都堂聚议退,左丞于门下侍郎厅,右丞于中书侍郎厅。」
六年七月十四日,诏陕西、河东经略司:「闻诸路蕃官虽转大使臣,并在汉官小使臣之下。朝廷赏功转资,以为(缴)[激]劝,如此卑抑,则孰知迁官之荣 可定汉蕃官序位以闻。」后河南、〔河〕东经略司言:「蕃官部堡塞兵出战,常以汉官驱策,恐难与汉官〔序〕位。」尚书兵部言:「乞应汉蕃官非统辖者并序官。」从之。
九月十一日,诏品

官诣尚书省并六曹上下马依杂压,诣尚书省太中大夫以上就第一贮廊,监察御史以上就过道门。诸六曹尚书诸:原作「诏」,据《宋史》卷一二○《礼二十三》改。、侍郎即太中大夫以上就本厅,监察御史以上就客位,余并过门外。
七年八月十五日,诏:「闻三省、枢密院出常早,妨六曹诸司结绝日务。自今冬夏并以未初为限,着于令。」
哲宗元佑五年八月十八日,合门言:「景德、祥符、宝元、熙宁中,朝廷委近臣梁颢、李〔宗〕谔、陈彭年、张知白、李淑、宋敏求同合门官修定仪制,行之已久,颇为详备。至元丰四年,诸司敕令式所厘为仪式令敕,比之旧仪,殊甚阔略。请委官与合门官以旧仪制图策并见行仪式令敕同看详修定,不分仪式令敕,仍旧为合门仪制。」诏枢密都承旨王岩叟、秘书少监王钦臣同合门官修定臣:原作「以」。查《宋史 王钦臣传》,钦臣元佑中为秘书少监,此即其人无疑。据改。。
绍圣二年十二月十日,诏:「诸官司出入局不以时,委统辖次第觉察举劾。」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御史台言:「按元丰法,诸赴朝宴、庆贺、宣制、拜表、奉慰、行香、集议,若临时有急速公事,或上殿守门趁赴不及,并本处有条免赴者,并报御史台。元佑法,应免者不报,乞依元丰法。」从之。
文书令内无札子式,本部寻批送大理寺参详。经略、安抚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十八日,刑部状:「永兴军路安抚都总管司奏,逐司契勘久来行遣文字,除不系统摄及辖下州军去处并行公牒外,有管下县镇将领训练官司之类,并同札子行下。近

或都总管、钤辖等司事体稍重,于管下县镇将(分)[领]训练之类官司虽别无许用札子条式,其逐司自来旧例用札子去处,欲依旧施行。」从之。
崇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尚书右司员外郎、充讲议司参详官林摅奏:「检会元符令,诸命官不得容人过称官名。有兼官若检校官者,听从高称。其或有郡王称大王、正任称太尉、少卿称判寺、郎中、员外郎称省判之类,如此呵引,既非检校之官,即是过称官名,自合科罪。再详大王之称,止谓如亲王,太尉即须节度使或系检校官者。郎中、员外郎合以本曹或本司之名,少卿止合以本职称呼。欲乞申明行下。」从之。
仪制令内有州县官参知州,赞姓名致恭,见通判,阶上受拜,以至一簿尉参县令,亦曰受拜,此于臣下实为僣越。窃以昔日诸州长官礼上申陈,论及官属举书案、奉笔墨之类,陛下悉皆禁之。 政和三年八月十五日,中书省言,新提举淮东路常平应安道奏:「臣伏(今)今独赞姓名致恭、受拜之令未闻讲究,非人情所协。伏望将州县官赞姓名致恭、受拜全文重行详定。」从之。
十二月十一日,诏曰:「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臣相与,休戚一体,则上下亲而政治举。属者时雪荐降,路滑马蹶,臣僚造请,或至坠伤,朕甚悯焉。可特许暂乘车轿,惟不得入宫门,候路通依常例。」
六年九月十日,刑部奏:「大理寺修立到诸命官应赴尚书省陈乞或

诉事,而曾任郡守、监司及职事官郎官以上,或见任五品以上官者,并免亲诣,听遣人赍状。」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尚书省言:「修立到诸朝参臣僚行马次序,俟皇城门开,枢密入,次三省执政官,次一品、二品文臣、六曹侍郎、殿中监、开封尹、大司成、侍从官、两省,次百官。御史台编拦依次入。」从之。
八年四月十六日,臣僚言:「朝觐之仪,不可不严。今殿陛之下,刻所止名位,如侍从员数至少,至庶官序位不过数处,而班列之员数百,所以群聚无辨,错立不整。乞稽台省寺监,酌寄禄官中数,各布次序,以肃朝仪。」从之。
闰九月十一日,臣僚言:「拜爵公朝,谢恩私门,非人臣之节也。而比来士夫有私第干谒,不惮寒暑,既得之后,获举者必谢,受谢者不辞。乞立法禁止,以破朋附。」诏省台寺监官以公事见宰执者诣都堂,替赴参辞亦如之。
宣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尚书省言:「余深除镇西军节度使,依前少傅、知福州。缘本官系少傅,于未朝辞以前,合趁起居。所有张盖、鸣杖子并上下马等事,即未敢从宰臣体例。」诏特依宰臣例。
内之省台寺监,外之监司群县,文移往来,皆有定体,自下而上则用状,自上而下则用帖,非相统属则用牒。状则书名,牒则押字,所以正尊卑,明分守,各有所当也。乃者官司不切遵奉,忌公家之体式,任私意之重轻,应用状而移牒者有之,应用 六年五月十一日,臣僚上言:「伏

牒而书名者有之,更相视效,习以为常,恐非所以尊朝廷、正名分之意。伏望在京委御史台,在外委监司,常切觉察,敢或侵紊者,弹劾以闻。」诏出牓朝堂,仍令吏部遍牒行下,如违,以违制论。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十六日,诏御营使司属官在外序官依寺监丞例。
十一月一日,诏:「扬州道路砖滑,自来不行车马。今来驻跸,虽合依京城条例,虑臣僚乘骑,或致 虞,可特许乘暖轿,唯不许入皇城。」先是,宰相进呈,上宣谕曰:「君臣一体,所当深念,不忍使群臣奔走危地。」故降是诏。
三年十二月九日此条当置下条闰八月二十二日后。,两浙提举市舶司言:「切见隆佑太后前来杭州,自来州僚出入,并乘轿张盖,若不少为裁抑,则于礼有所未安。」诏不许乘凉轿。
三年闰八月二十二日,诏:「御营使司若勾差人马,即合用札付逐处州县;如遇与监司行移,只用文牒往还。」初,刘光世为御营副使,每事涉监司,辄行札付。时臣僚言不当用札,故降是诏。
四年七月八日,诏:「非见任宰执到都堂,除正一品序坐外,并在见任宰执之下,余依自来条例。」
八月一日,臣僚言:「刘光世以公事移牒六曹。承平之时,虽宗室戚里之为使相者,莫敢用牒。藩方大臣,所宜尊奖王室。若带仪同三司可牒六曹,则亦可关三省、枢密院矣。光世不

知事体,望申戒遵守法制。」从之。
绍兴二年闰四月二日,诏:「诸处分遣在州军守戍兵官并余统兵官等,元系朝廷遣使,即依将副序位。若止军中或帅司一面差委,即与州都监序位。其余使臣与当部队将序位。」以军兴,守戍将官与州县官无序位统摄,多在州县欺凌官属,从枢密院之请,故降是诏。
七月二日,福建、两浙、淮东沿海制置使仇迭言迭:原作「愈」,据《宋史》卷二七《高宗纪四》改。:「已得旨,叙位依发运使例。所有本司属官,亦乞依发运司属官条例施行。」从之。
九月十五日,诏:「方今尚武之时,访闻方面常日视事,武臣一例庭趋,文臣一例循廊,甚失武臣之心。今后诸州武臣非缘教阅军阵、出师讨贼,若常日见长吏,职任与文臣等者并依文臣,其不应趋庭者勿庭趋,着为令。」
三年二月二十九日,三省、枢密院言:「御史台牓示行宫南门,令百官朝谒入出。检准政和四年七月十九日指挥,今后皇城门开,先枢密院,次三省、执政官,次侍从官一品、二品文官,次百官,次御史台官,次侍御史,次御史中丞,次大夫。上马、行马失次序之官徒二年,控马人杖一百。缘旧制,三省、枢密院各班奏事,各厅治事。今宰相兼知枢密院,系同班奏事、同堂治事。兼旧来(遇)[过]前殿,即枢密先上马,入右掖门,于隔门外下马,于密院过道门俟三省官同入。过后殿,即同三省官上马,入东华门,系分两门入出。今止系行宫南门一门

入出,虽遇六参等,止是系殿仪制,班次并与旧例不同。」诏三省、枢密院官赴朝且依见行仪制,回銮日依旧。
七年三月十一日,诏监察御史以上出入并骑马,遇阴雨滑即听乘轿,仍自十五日为始。
九年四月六日,诏六部长贰今后朝退,许出行宫北门。其后又诏两后省官如上仪。
五月二十四日,诏赴朝官于北门里廊上待班。
十二年三月二日,御史台、合门言:「普安郡王出外第,合趁赴朝参及非次庆贺、拜表等。待漏合于皇城门外,待班合于殿门外,并在宗室正任幕次。其忌辰行香,合于百官之前先入。」从之。
十三年二月三日,诏:「三公、三少、亲王、使相趁赴常朝,许带直省官二人入殿门,至幕次止。」
先是,太傅韩世忠、张俊、少保杨存(忠)[中]、开府仪同三司潘正夫言,乞将带直省官、散祗候各二人入殿,趁赴朝参,故有是命。
四月十二日,诏:「今后赴朝臣僚及朝退出南皇城门,于百步外方许呵喝。仍令御史台、合门晓谕。」
三十日,合门言:「今来垂拱殿内已安砌石位,其字与石色一同,百官难以辨认。乞行下有司,将四参石位装字以黄蜡,日参石位以红蜡。」从之。
同日,合门言:「在京自垂拱殿门里天井中有隔门,如值两开隔门,臣僚起居。今月二十九日,文武百僚赴垂拱殿习看石位。切见今来垂拱殿

门作宫门,其隔门却作殿门,百官下从人皆带入出宫门。欲依在京日作殿门。」从之。
十月一日,诏:「今后臣僚未至合下马处,自宫门里不得披凉衫出。」
十四年十一月三日,诏:「文武百僚诣景灵宫诸殿行香,如值雨或地湿润,分东西廊上立班。宰执并就东廊立班,僧道并于东廊授香。」
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吏部言:「绍兴令,杂压从一高同者异姓为后,次以贴职、服色、资序。至改官先后同,方以出身。切缘修上件令文之时,文臣未分左右。今来有出身人带左字,无出身人带右字,即合官同者先以左右为序,带左字人仍以及第出身、同出身为序。」从之。
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诏:「御试举人并武举人及唱名日,并不鸣鞭。」
闰八月十五日,诏:「今后任副总管,若非正刺史以上,并合与转运副使及转运判官依杂压序官。」先是,镇南军言:「本路转运判官曹戬见任右中大夫,副总管翟襄系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每遇朝拜、行香,立班序位未有着令明文。」遂有是命。
二十二年五月十七日,诏:「今后筵宴赞喝,殿后带器械班直喝谢茶酒,舍人入出门户,依带器械班直。」
五月十七日,诏:「今后人使见辞并燕,所有权赴后幄起居班及奏事及上殿班,令入出射殿后门,经(申)东壁便门入出,赴后殿起居。」
二十六年二月九日,臣僚言:「先王患

贱之凌贵,而下之僭上也,故爵列称谓,皆有次序,朝廷法令亦曲为之防,无不备具。切见迩来士大夫习尚浇薄,争为夸诞,拟人不于其伦,称谓不以其实。州县之官不以高卑,出言即白台旨。士大夫公然为之,恬不知愧耻。自一命以上,文臣即学士自居,武臣亦以团练自处。至有不曾任京局者,必欲强名寺监、丞郎、中省干之类,以避本称。此皆名浮于实也,安可不严其禁!」诏令刑部行下禁止。
三十年三月四日,合门言:「奉诏,皇子已除开府仪同三司,进封建王。其人从待班幕次,令有司条具。今讨论亲王趁赴起居,其丽正和宁门外待漏合子合在西廊,与宰职合子相对,在见今使相之上。如遇拜表、庆贺等,垂拱殿门外待班幕次合在宰执之次;垂拱殿门内(侍)[待]班合子合在西廊,与宰职合子相对。缘殿门外东西廊别无设置去处,乞将见今南廊上宰执合子之西空闲合子充。若朝献景灵宫,并巳辰行香,殿门外(侍)[待]班合子合在西壁,与宰执合子相对。」并从之。续又诏:「建王赴朝参,依宰臣上下马。」
十月二日,诏:「文武臣合班处,遇亲王、使相立西班,令枢密院官权缀东班。如遇亲王、使相请假之类,枢密院依旧立西班。」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四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御史台、合门每月宰臣率文武百僚于初二日、十六日诣德寿宫,缘内外窄隘,或值雨沾湿,百官别无立班去处。今后遇立

班日,本台用文臣监察御史已上,合门用武臣横行御带已上趁赴起居如仪。
二十四日,诏军器所添置提点官一员,叙位在提辖干(辨)[办]官之上,于入内都知押班内差。
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开府仪同三司居广遇趁赴朝参,许令入出和宁门北宫门。」
隆兴元年四月七日,诏:「太傅、宁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和义郡王杨存中应上下马处,令依宰臣、亲王。」
十月六日,诏:「宰执以下退朝入局并乘马,遇阴雨许乘轿。方今用武之际,应内外兵官并沿边臣僚、内地巡尉并令乘马。」
干道元年十二月十五日,诏枢密使汪澈立班恩数并依宰臣。遇立班处,在右仆射之次。其从驾行马次序,令依见行杂压条令,在亲王之次。以澈奏:「准指挥,立班恩数并依宰臣。继扈从车驾,诣德寿宫,其所定行马以臣在亲王之前,一时猝然从其次序。臣退而思之,战恐无限。寻再三询问合门及御史台,虽据所引杂压枢密使在亲王之前,臣遂检照印本职令杂压,尚书右仆射下便有王字,即无该载枢密使明文。伏念臣寒微 远,仰叨宸眷,今此异除,不获辞避,大支崇贵,岂容越序而先之 实所不遑。」故有是命。
二年九月十二日,诏:「今后三省、枢密院遇赴常朝等毕,许出南北门。」
十月十日,诏:「今后修注官遇常朝等当赴侍立,许入出皇城南北门。」
十二月十八日,诏:「臣僚

辞免,并令遵依旧制。如过制及不合申陈者,有司不得收接施行。」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诏:「今后景灵宫行礼,宰执、亲王、使相下人从,行礼前不得入行礼殿门外合子,候行礼毕方得放入。」
六年正月三十日,诏:「臣僚导从至太庙景灵宫墙,并禁喝止张盖。非荐献行事,不得由棂星门。」太常少卿林栗札子:「窃见自来车驾经由太庙前,有司预节音乐,止警跸,稍近则却伞扇,至尊抚式,辇士趋进,以为常制,诚得古礼式趋宗庙之仪。而臣下经由,呵导张盖,未有条约。窃闻在京日,太庙不临通衢,窃虑自有专法。今来太常寺省记条内即无该载。欲望朝廷明降指挥约束,庶几官吏军民经由太庙前,知所严敬,仰副圣明奉先祗肃之意。」得旨,令本部条具申尚书省。本部检准《绍兴重修在京通用仪制令》节文,诸臣僚导从至景灵宫墙禁呵止。「缘仪制令内即无太庙二字。今欲乞朝廷札下敕令所日下看详,于景灵宫字上添入太庙二字,候敕令所报到本部,以凭申请。」「本所今看详,在法,臣僚出节喝引,各有定式,至景灵宫墙皆禁呵止。今准太常少卿林栗陈请,臣下经由太庙,呵导张盖,即未有条约。照得张盖一节,已降指挥,令礼部条具外,所是乞禁呵(正)[止]景灵宫、太庙皆系崇奉祖宗去处,理当一体严敬。止缘未有法禁,是致经由呵导。今来合于 ,本所伏

在京法内臣僚导从至景灵宫墙呵止条内添入『太庙』二字,及『墙』字下添入『并』字,庶得补圆法意。又禁止张盖一节,本寺今指定合修入条令,于禁『呵止』字下添入『张盖』二字。」故有是命。
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诏:「皇太子领临安府尹,礼上日,除东宫讲读官以上自有立定仪制外,其余临安府官廷参仍拜。冬年节(乃)[及]到罢等准此,少尹系太中大夫以上依詹事例。」
五月九日,诏:「朕惟礼容进止,君子所宜留心。迩来中外之臣,以趋进拜舞视为末节,恬不加意,非所以示朝廷之敬也。宜儆戒有位,自今罔或惰偷。傥紊常仪,当寘于罚。」
十二日,诏:「皇太子领临安府少尹,已差侍从官。所有判官序位,依两省官奉使法,推官序位在诸州之上,任满日仍理为知州一任。」
十七日,诏:「皇太子领临安府尹,已择日开府。其浙西诸司见趁赴天申节上寿,令候开府日就临安府庭贺。」
七月十六日,诏:「今后除授职事官,并令不候授告,先次供职。」
十一月二十九日,诏:「应百司有兼职官,先赴本职治事毕,次诣(廉)[兼]职。若本职简少,兼职繁剧,即先赴兼职,仍并依时入出。」
十二月六日,诏:「右选入品官若遇公彦,并不许赞拜。」
八年八月一日,诏:「今后不合辞免官,有司不许受接文字,如有违令,御史台觉察闻奏。」中书门下省奏:「检会绍兴元年十一月二日敕,勘会臣

僚辞免恩命,(名)[各]有定制。绍兴五年六月三日已降指挥,遵依旧制。比来不合辞免官亦具申陈,委是妨废职事,理合申严。」有旨并令遵依旧制。如过制及不合申陈者,有司不得收接施行。干道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再降旨挥,令吏部申严行下。近来各务虚文,多不遵依,故有是命。
十二月八日,诏:「今后有宰臣到阙,如遇赴宴赐茶,其合用坐礼,旧有旨并依官品。及今后遇筵宴等,行门禁卫诸色祗应人与依绍兴二十八年以前例,并赐绢衫。」
九年正月二十五日,诏令合门自今后每遇驾出御后殿坐,宰执百官并仪卫等并赴后殿起居。候登辇出后殿门,驾回入祥曦殿门。」
闰正月二日,诏:「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许辞免外,余依干道八年八月一日指挥。」
【续宋会要】
淳熙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自今管军、御带、环卫官并皇城司官如服窄衣束带,并令着黑靴。」
二十八日,诏禁卫所:「将来太乙宫对御,本宫便门作行宫殿门,依垂拱殿门法。」六年十月三日,诏对御赐酒合服锦袄子,臣僚更令服着一日。
十二月七日,监察御史齐庆胄言:「此来朝谒,百司人从拥遏,官员舆马并驱。又每赴德寿宫起居,宫门之外街道狭隘,百执奔趋于车马之间。乞令合门、御史台与皇城司措置,严行条约。」从之。

既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阁)[合]门、御史台措置条具到事件:「一、每遇朝会,合赴立班官将带人从,宰执、使相、两府合破引接直省官抱笏人外,大程官五名,侍从、两省、台谏、正任知合、管军从人四名,御带、环卫官、卿监、郎官三名,其余百官二名。俟皇城门开,百官入排立,行门班直等于应奉官后入。不系入殿祗应人并控马人及内宿诸色等人,候朝官并祗应人入绝,方许放行。及擎生物人须管随本官入。一、每遇车驾诣德寿宫,并如朝会名数,仍许乘马至合下马处。一、每遇忌辰行香,除宰执、使相、两府于合下马处,侍从、两省、台谏、正任知合、管军、御带、环卫官、卿监、郎官、其余百官至景灵宫棂星门外上下马。人从止许在思成门内外,不许入过道门。」又皇城司条具到:「一、每遇朝谒,并赴德寿宫起居,本司添差亲从守把约栏。如有争先拥遏喧闹之人,许即收领,从本司断遣施行。一、每遇常朝、后殿并拜表之类,从人并不得上殿门及于殿廊上立。如有事先拥遏之人,许收领,赴合门御史台,送所属断罪。一、每遇车驾诣德寿宫,起门至望僊桥下,不许安顿轿马。」
九年八月七日,诏:「明堂大礼,自宿殿日,宰执、使相、郡王并前两府于皇城南北门里幕帐门外下马,文臣待制、武臣观察使以上于皇城南北门为宫门外下马,行事陪祠执事官并观察使以下于皇城南北门外绰楔门

为皇城门外下马。」
十月七日,诏:「自今人使到阙,伴射官自人使朝见前十日令权缀马步军班起居侍立。」
十年正月十一日,诏:「自今人使到阙,见辞宴改垂拱殿坐,合赴后幄起居班次,并令入垂拱殿新置便门,赴后幄起居。」
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武臣知州軍官未墜帶者,可依文臣守倅借服色例,許權繫紅 角帶,候回日依舊。」
十三年四月十二日,敷文(合)[阁]待制洪迈言:「景灵宫国忌、陪位行香及四孟亲飨,在列之臣除宰执、使相外,其百官从人带入宫门号,方得随入棂星门,(乃)[及]中门即退,不得踰阈。」从之。
八月六日,诏承旨司:「每遇拍试兵将官,自今可令上厅茶汤,下阶拍试。」
十四年五月一日,诏:「自今遇引呈射公事,御马依后殿坐日分,令殿门外排立,迎驾起居。」
十五年五月十四日,权礼部侍郎尤袤等言:「检准《国朝会要》,嘉佑八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庙之丧,英宗七月十三日始御紫宸殿见群臣,退御垂拱殿,中书、枢密以次奏事。盖始御内朝,犹未御正衙也。今外朝、内朝皆入临御,窃详后殿及延和殿乃祖宗崇政、延和之比,缘今延和地步窄隘,难以排立侍从、史官、管军、(衔)[御]带、环列、禁卫等。今参酌欲乞皇帝于后殿视事,所有仪制乞下合门禁卫所条具,申尚书省。」合门奏:「奉旨后殿坐起居班次并如假日仪,遇(西)[四]参(目)[日],权令侍从官趁赴起居。其御后殿日分,令太史局选日主管。

禁卫所照得日常后殿窠差班直亲从共三百人排立祗应。」诏裁减一百五十人,余依。以上孝宗朝。
淳熙十六年二月六日,诏:「今后车驾诣重华宫,除经过官司起居外,余并免。」十三日,合门言:「恭承至尊寿皇圣帝圣旨,今后车驾诣重华宫起居,如遇忌辰,并忌前一日并免到宫,并宰执以下合赴宫起居日分,如遇忌辰,亦免。今后准此。」
同日,合门言:「今月十七日,宰执以下赴重华宫起居,乞依例不视事;如前一日恭奉寿皇圣帝圣旨免到宫赴起居,乞作后殿坐;如值夜雨及至日得旨免赴起居,窃虑集朝殿官起居不及,是日亦乞依例不视事一日。」从之。
闰五月九日,诏:「太尉、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郭师禹依吴益例,赐花罗公服,许令服着,趁赴朝参等。」
十一月十七日,御史台、礼部、太常寺言:「将来迎奉高宗圣神武文宪孝皇帝、宪节皇后神御赴景灵宫奉安,合用百官陪位。乞从御史台、合门申请施行,文臣集应厘务通直郎以上,及行在见任寺监、主簿、承务郎以上职事官趁赴奉迎及陪位立班。」从之。
十二月三日,诏:「嘉王出外第日,令南班宗室自府门送至第,仍就赐御筵,入内内侍省差内臣二员管干。」
九日,御史台、合门言:「已降指挥,用正月一日恭上寿圣皇太后、至尊寿皇圣帝、寿成皇后尊号。参照礼例,将来大庆殿发册宝及赴重华宫奉上尊号册宝行礼,用通直

郎以上及行在见任寺监、主簿、承务郎以上职事官,并武臣修武郎以上,并三衙员僚以上趁赴逐处陪〔位〕「位」字原脱,据下文补。。缘重华宫殿内地步窄隘,乞宰执、侍从、两省、台谏横行以上并应奉官于殿下立班,余官于殿门外随地之宜攒那立班。」从之。
同日,合门言:「十四日迎奉高宗皇帝、宪节皇后神御,诣景灵宫奉安,令正任观察使以上并管军趁赴陪位骑导。」从之。
十日,御史台言:「迎奉高宗圣神武文宪孝皇帝、宪节皇后神御赴景灵宫万寿观奉安,依礼例,宰执、亲王、使相、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合门官、南班宗室骑导,合用仪卫、仪仗、鼓吹、僧道等导引,务要整肃。乞令所属预行告报钤束,各依次序行列。如有违犯之人,从本台送所属重作施行。乞下皇城司差拨亲从官三十人沿路随行约拦。」从之。
绍熙元年十月十四日,三省检会在京通用令:诸驸马都尉、宗室南班官、戚里之家并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诏礼部申严行下,常切遵守。
淳熙十六年十月五日指挥,大理寺官许休日出谒。窃缘榛前件兼职,有无相妨。」诏遇有商议职事,许令出入。 二年四月十九日,刑部言:「大理寺丞陈榛申:「奉旨兼 令局删修官,伏
淳熙十六年三月四日御笔,廷尉天下之平,日来官吏出入无时,宾客日有请属,漏泄之弊,无以隔绝。日后不得接见宾客,虽假日亦不得出谒。此令一 十月十七日,监察御史何异言:「伏

出,棘寺官吏知所警畏,不敢踰禁。至十月五日,有旨大理寺官许休日出谒,又有以仰见圣度涵容,终不以法禁而废人情。夫既许以休日出,则一月之内三日周施于人事,恩亦优矣。而后进晚至,不识事体,或遇假日,往往并缘出谒,甚至如七夕、重九之类,间有以节假为名,携具出城,驰逐游赏,似若初无职守者。又纵容画工、游谒之士攘袂出入,门禁不敢谁何,殊失天狱严重之意。」诏大理寺长贰遵依前项已降指挥,申严禁止,官属非旬休日不得出谒。其外人无故辄入,依法施行。委御史台常切觉察。
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右丞相葛邲言:「伏见昨来周必大、留正任右丞相日,序位行马乞在亲王之下。今来臣蒙恩除右丞相,序位行马亦乞在亲王之下,庶得少安。」奉御笔:「依礼例,序位行马合在亲王之上,更不必辞免。」《续宋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六 臣奏事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六

臣奏事
国朝旧制:凡近臣知制诰、待制、(二)[三]司副使、知杂御史以上,武班上将军以上,内职合门副使以上,及宣庆、宣政、昭宣使有事欲升(天)[殿]者,先奏取旨。京朝官使臣、大将军以下任大藩及制置、茶盐、转运、提点刑狱、安抚、府界提点公事、三门发运使、判官、诸河催纲拨发见辞,并听上殿。庆历以来,尚书左右丞、侍郎、给事中、谏议大夫、秘书监及枢密副都承旨、谏院、御史里行、考课院、吏部流内铨、尚书刑部、大宗正司、司农寺、群牧司监牧使、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军器、都水、将作监、都提举市易司提举常平广惠仓并管勾

官、提举制置屯田使、国信使副、馆伴、接伴、送伴使副、使夏国回者亦许上殿。旧制:河南、大名、京兆、凤翔、江陵、河中知府,镇、定、沧、具、冀、邢、瀛、保、莫、雄、霸、(祈)[祁]、隰、潞、并、代、忻、岚、麟、府、石、宪、邠、泾、延、环、原、渭、秦、仪、潭、升、洪、杭、扬、兖、青、徐、登、益、嘉、彭、汉、蜀、邛、梓、遂、利、夔、广、桂、邕、宜、容、福知州,干宁、信安、保定、顺安、安肃、广信、永定、宁化、岢岚、大山、保德、保安、镇戎、永康、庆成知军,又瀛、保、定、(草)[莫]、(堰)[雄]、霸、祁、并、(伐)[代]、忻、岚、麟、府、石、宪、延、环、庆、原、渭、秦、仪、益、嘉、彭、汉、蜀、邛、梓、遂、利、夔、广、桂、邕、宜、容、福州、干宁等十四军通判,及兖州奉符、河南永安、剑州剑门知县,并上殿。其后又许应天、真定知府,郓、曹、孟、许、陈、蔡、邓、襄、澶、相、晋、陕、同、亳、庐、寿、宣、苏、越、湖、明、泉、熙、岷、河知州,永宁知军上殿。而祁、隰、忻、岚、宪、邠、泾、义、嘉、彭、汉、蜀、邛、容等知州,永定、宁化、保德、永康、庆成知军,及州军通判、三泉知县、诸河催纲拨发并罢上殿。旧制:总管至驻泊都监并内职合门祗候以上差知州军监、巡检,并令上殿。庆历以来,诸路大提举捉贼、诸路安抚副使、都监亦听上殿。北平寨、镇州北寨、定州军城寨、洪德寨、瓦亭寨、肃宁城、淮安镇、制胜关、剑门沿边巡检、雄、霸州(汾)[沿]界河巡检、沿边都同巡检使、益、彭、邛、蜀、黎、雅、忻、代、维、茂、简都巡检使、巡护黄河堤岸京朝官有紧要任使及诸司使(刻)[副]至合门祗候亦许上殿。其后镇、定、(祈)[忻]、赵沿边、山东、山西都巡检使、保州、广信、安肃军沿边巡检亦上殿,而北平寨、镇州北寨、定州军城寨、洪德寨、瓦亭寨、肃宁城、淮安镇、制胜关、剑门沿边巡检并罢之。知贡举发解事毕,亦令上殿。诸被指出使者,并合门临时取旨。
开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太宗即位,未改元。诏:「自今内外群臣有所论列,并许实封表疏,诣阙以闻。必须面奏者,仰合门吏实时引对。」
太宗雍熙三年十月十八日,诏合门:「开封尹、陈王元僖进呈文书,俟枢密使奏事毕,令上殿。」
淳化元年十月二十五日,诏:「自今后诸路转运使更不得以寿宁节辄献文章。其民间利害及合废置厘革等事,只令实封,附传置以闻。必须面奏者,别听进止。」
四年六月十二日,诏:「自今京朝官充川峡、广南、漳、泉、福建及缘边知州、通判,朝辞日乞上殿,即取旨。其余州郡差遣不令上殿。大两省以上升殿,仍旧取旨。」时颇有受命出使,以细务干听览者,故条约之。
十一月五日,诏:「诸司非言要切事不得上殿。其合取朝旨者,具状以闻。」时诸司事无巨细,悉上殿取旨,帝以谓臣僚自有职分,不当如是。会秘书丞孙冕上章极论不可,故降是诏。
六年十二月九日六年:疑误。淳化仅五年。,诏皇城司:「长春殿门里板障外不得更排(杭)[杌]子。其宰臣、枢密使、宣徽使、三司使等未进呈文书间,并于殿门外合子内祗候,俟合门报上殿奏公事臣僚已退,则入殿门,上殿奏事。仰合门日差通事舍人、合门祗候一人于殿门里板(章)[障]东头侍立,纔

候殿上臣僚退,疾速报覆,及引唤以次合上殿臣僚,不得延迟。」
真宗景德三年五月十日,枢密院言:「近日长春殿奏事官班次甚多,欲望自今每日上殿奏事不得过五班。仍下合门着为定例。」诏从其请。内事有急速者令诣崇政殿。
八月十三日,诏合门:「自今河北、河东、陕西沿边、川峡、广南兵马都监合门祗候以上许上殿,自余有公事,令实封以闻。其恩赐准给之。」时有司言:「升殿官多徇私干求,请行条制。」
九月十一日,军头司言:「准诏,内外百司遇旬假并上巳、春秋二社、重午、重阳并休务一日,请是日后殿更不引对公事。」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诏客省合门:「长春门里东廊从南第一第二合子轮差承受或军将一人,朝未退间,常在彼祗候。合子内奏事臣僚令于长春门外勾唤祗应人,三司使、御史中丞、开封府所带从人亦止在长春门外。如有公事,旋令承受军将勾唤,不得于长春门内引接。」
四年闰五月二十九日,诏:「先是,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奏事,得旨即日覆奏。惟开封府得旨或即付外施行,刑名决遣,虑未详审,自今如三司例。」
八月八日,诏审官院三班引对京朝官使臣奏课不得〔过〕三人,京朝官差遣不得过五人,使臣差遣及吏部铨选人各不得过十人。时候引对者颇多,帝悯之,故定其数。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九日,契丹使入辞,赐宴,帝遣中使谕中书、枢密院,许先奏事。是月自

受册至大宴,皆值休务。旧制:契丹使辞日,亦不视事。帝虑机务有壅,故特令奏事。
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以官吏稍众,三班每引磨勘增至五人,吏部铨每引十五人。」
六月十六日,诏 臣上殿札子自今为二本进内,可行者一留中,一付有司,否者俱留不报。
七月十七日,帝谕宰臣曰:「京朝官诸司使副将赴外任,有上殿者,朕皆谕以当行之事,期以举职。其不上殿者,今后宜为辞戒励,摹印赐之。」知枢密院陈尧叟言:「幕职州县官亦望诫励。」从之。帝曰:「先朝尝以《儒行篇》赐臣僚,今当复赐之。」
三年二月十二日,诏:「三司提举库务、提点仓场、管勾国信官应自来承准宣敕条贯,并仰遵守,不得将有条事件再具札子,上殿取旨。若实有不便,乞行改正者,具状以闻。」
十六日,合门言:「崇德殿群臣见、谢、辞及升殿奏事,仅其亭午。欲望自今朔望除三司、开封府、审刑院外,自余奏事官非有急切,并令次日升殿。」从之。
十二月二十日,以将祀汾阴,诏行在勾当官除常程公事依例申奏外,如须上殿奏覆者,并连书名衔同请对。」
四年正月二十八日,诏:「臣僚上殿奏事,多是偏词,未经有司检会始末利害,亦有挟情用事,即批依奏施行,洎于检会,多成妨碍。宜行约束,庶警异同。自今如于进呈文字款内敢有增减者,当正其罪。」
八月十六日,诏文武官奏事者须时政得失、人民疾苦、刑狱冤滥、军马未

便,事涉机密,即许上殿。余常程细务,本司合行事宜,并令具状闻。如合门、御史台不切晓示,致有违犯,与所犯人同行朝典。仍令中书、枢密院举劾闻奏。
十二月十日,太常博士江嗣宗言:「窃见臣下奏事,取自宸断。今乞天下要务,除礼乐征伐大事出自一人,余细务当委任(缺)之大臣。」帝曰:「嗣宗此奏,深识大体。」即降诏褒谕之。
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诏:「文武臣僚出使还及以外任职事赴阙,合上殿奏禀。如因公事系取勘及曾经降敕断遣责罚差替者,中书、枢密院具职位姓名札与合门,并无得上殿。」
七年三月七日,诏:「应臣〔僚〕上殿札子,奏事进呈后不得批依奏,并批送中书、枢密院、三司等处别取进止。」
九年二月一日,诏:「在京勾当库务臣僚,有以公事上殿取旨者,并与同官参议平允,具体例以闻,违者坐之。」初,监官上殿,多以独见奏禀进止多:原作「当」,据《长编》卷八六改。,而所陈非当,故命条约。
六日六日:后疑脱「诏」字。:「昨大中祥符四年十月尝诏宣徽院、三司、群牧司、提举诸司库务司、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在京诸司库务、仓场、院务、坊监,今后凡有公事,并谪量允当,方得施行,及连衔申奏。或事须奏覆者,应得条贯,不得同乞上殿。其本辖人犯罪,亦同谪量区分,不得一面行遣,及不连衔申奏并专独上殿。违者委因同职官觉察因:疑误。,当坐以违叙之罪。同职失举者,当司同罪。近日有司多违前诏,宜令中书、枢密院复申明之。」
三月一日,诏:

「今后旬假更不(缺)遇合奏覆公事,即诣便殿请对。」
五月十五日,诏:「黄、汴、广济、石塘河催纲巡河京朝官、使臣每岁许一人奏公事,三门、白波发运使、判官每岁许二人更番入奏。」先是,未有定制,故条约之。
九月二十二日,诏:「三司使、副使自今同上殿奏事,判官有大事亦令上殿。凡公事先须论定,不得临事异同。」旧制:副使、判官皆对,其后止使、副使同之,至是举旧制也。
天禧二年七月十三日,诏:「后殿进呈札子,并须子细书写,具官员印书报(丞)[承]旨司,无得卤莽,违者坐其罪。」
三年六月一日,礼仪院言:「欲今后凡遇上巳、春秋二社、重午、重阳、三伏假日,并依旬假例,前后殿不视事。如中书、枢密院有急速须合面奏公事,即取旨。」从之。
四年二月十三日,诏:「祁州知州入辞日,升殿奏事。」时命供奉官、合门祗候张淡成知州事。祁州旧无上殿之例,淡成为请,特有是命。
干兴元年二月八日,诏:「三班院、刑部、殿前侍卫马步军军头司、骐骥院估马司,自今崇政殿引呈公事支配鞍马,逐处具报承旨司。」
八月二十八日,诏:「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刑部今后不限班次,并令引见公事。」
仁宗天圣元年四月八日,中书门下请令河北、河东、陕西总管、钤辖、都监、诸路转运使、副使及入契丹使辞见,并令上殿。」从之。
五月十二日,诏:「御(使)[史]台、三司、开封府如有合奏公事,每遇承明殿垂帘,并令升殿闻奏。」


九月二十二日,诏审官院差知州军、知县以上并令引见。
二年九月十四日,合门言:「旧制,知瀛州合该上殿。近诏惟许路分钤辖以上。新知瀛州张昭远缘兼高阳关驻泊钤辖,不该新制。」诏高阳关自今并令上殿。
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诏:「自今垂帘日上殿奏事,并中书、枢密院不得过五班。」既而又诏不定班次。
六年三月二十六日,诏:「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军头司并令主判官臣僚引对公事。」帝为皇太子,令宰臣等于资善堂呈引诸司公事。及即位未改,至是始还有司。
七年五月十一日,诏:「合门祗候以上任知州军者回日,各上边机民事三五条。」时上封者请选崇班以上有武勇谋略者三十二人知河、陕、川、广冲要州军,代还,令上所任民事、边防利害十条,庶因敷纳,可见能否,缓急任使,免至乏人,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承明殿垂帘,臣僚升殿奏事者十九班。至第九班,日已过中,诏赐辅臣食于崇政殿门。顷之(在)[再]座奏事,方午副罢此句疑有误。《长编》卷一○八作「日昃乃罢」。。
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诏:「河北、河东沿边安抚(使)使、都监并同管勾安抚司公事〔使〕臣、诸路承受使臣今后到阙奏公事,只得住十日,令合门、内侍省催促进发。如遇急速,不在此限。」
明道二年四月十七日,诏:「今后内中传宣,委逐处具实封覆奏。其三司、开封府并合系上殿之处,仰次日审奏取旨。」
二十一日,中书门下言:「 臣升殿奏事,准诏书当于末批送中

书门下若枢密院,别取进旨。比日奏事,或直批制旨,便付有司。请尽如诏书,违者论罪。」从之。
十二月二十三日,权御史中丞孔道辅、司谏范仲淹率谏官、御史十人直诣垂拱殿门,持榜子云:「为中宫动摇,不协物议,请对。」合门使张敏以闻,诏押往中书。宰臣吕夷简等告谕而(而)退。
二十四日,道辅以本官右谏议大夫知泰州,仲淹以本官仍旧秘合校理、知越州,余各罚铜三十斤。仍戒谕知谏院孙祖德等:「今后言事,依久来体例,密具章疏,直言无隐。不得纠察 官,直诣殿门。取知委状以闻。」
景佑元年闰六月十三日,诏合门:「凡上殿臣僚,各具乡贯、年几、出身、历任过犯、转官章服年月文状一本,前一日进入。」
十月十三日,诏:「诸处承准宫闱教旨,未得施行。内有合该上殿处,仰次日审奏取旨;不该上殿处,即当日内具事由实封申中书、枢密院取旨。」
三年九月十七日,淮南转运司言:「近罢逐年上京奏事,乞依旧赴阙敷奏。」诏每年以次赴阙奏事。
庆历二年闰九月二十九日,诏:「今后非近上臣僚,不得用札子奏事。」
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诏中书门下:「近日御史中丞王拱辰奏,乞遇朔望日前殿视朝退,御后殿召中书、枢密院臣僚从容赐座,讲议时政得失事。朕祗嗣先构,高处宸极,夙夜寅畏,踰二十年。永惟祖宗之鸿烈,历考皇王之令典,循东汉之曩制,勤每旦以临朝,(廷)[延]见群臣,讲修庶政。慕稽众

舍己之论,体纳谏转规之美,下情尽达,大猷是经。而中司之臣,援古有请,欲因朔望之视事,仍许公卿之论道。朕敷求至理,恩致大宁,听纳之间,孜孜靡倦。眷惟台辅之职,实总几微之繁,倚瞩所深,咨询无间。且当世要务,经国显谋,讵止开陈于其端,所宜紬绎而乃已。虽至中昃,朕罔怠焉。自今中书、枢密院臣僚除常程奏事外,如别有敷陈政事,及朕非次特有留对,不限时刻,并许从容奏述,仍不拘定朔望。」
九月八日,诏:「京西转运、按察使兼白波发运使自今岁轮一员入奏计事。」
十一月二十七日,起居院言:「自今应前后殿上殿臣僚或有询问指挥,除机密外,令少留殿门,俟知记住官出面自写录,或令关报。」奏可。
四年九月十二日,三司户部判官、殿中侍御史赵佑言:「近乞上殿奏事,得旨,寻牒合门须索申状,仍要出身文状两本。比至引对,已经七日。窃缘台谏之官,俱职言事。台官则具奏候旨,谏官则直牒合门,事体有殊。欲许依谏官例,直牒合门。」诏免供家状。
五年六月七日,诏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军头司详定后殿引对公事,去甚繁细务。
二十六日,枢密院言:「准诏,殿前都指挥使李昭亮凡奏公事,许免杖子,窄衣升殿。欲请自今殿前与马步军应奏本司公案自如旧例,若系他事及在后殿祗应,许免杖子,窄衣升殿。或别有奏请公事,先关报合门,依常例上殿。」从之。
八年八月二

十六日,诏:「臣僚坐罪罢还京师,毋得辄求上殿奏事。」
皇佑二年闰十一月十五日,御史中丞王举正留百户班于朝堂,欲言张尧佐,有诏止之。而复下诏曰:「近台谏官累乞罢张尧佐三司使及言亲连宫掖,不可用为执政之臣。若优与之官爵,于体无妨。遂除宣徽使、淮康军节度使。兼已指挥,自今后妃之家,毋得除两府职任。今台谏官重有章疏,其言反复,及进退之时,失于諠哗,以法便当责降。朝廷时示含容,且各戒谕之。其下合门,自今如台谏官相率上殿,并申中书门下取旨。」
三年八月三日,合门言:「近日频有臣僚陈乞上殿,欲请除入内内侍省合奏事外,其余侍立祗应及无特旨上殿臣僚,今后不许约人奏事。如有已见利便,只许实封闻奏。」从之。
五年五月六日,诏曰:「朕循三圣之法,监百王之宪。永惟唐虞之世,以及文武之时,上有求教之勤,下有告猷之助,忧劳旰昃,罔敢自安,日与辅臣,裁决万物。虽极辩之不倦,当退公而益强。宜即燕闲,同讲治道。自今中书、枢密院辅臣,如有军国大政、边防重事,候前殿退退:原脱,据《长编》卷一七四补。,别请对于后殿。仍前一日先具所陈事以闻。」
二十六日,臣僚上言:「乞自两制、两省等官言事,不得朋私挟情,决擿阴细,无益治道,务在公实,以副上意。」诏观文殿以下学士至待制合系直牒合门上殿者,许请对言事外,余官令具奏章实封以闻。
至和元年二月二十七日,诏:「京

(几)〔畿〕转运使自今遇干元节许上寿,仍岁终一人奏事。」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合门使李惟贤言:「礼宾副使郭逵上殿奏事,至巳刻尚未退。请自今上殿臣僚,春分前毋得过辰正,春分后毋得过辰初。敷陈未尽,令实封进内。或须面对,令后殿再引。违者合门揖下,近臣、台谏即不问。」从之。
五月二十五日,诏:「台谏官不许相率上殿。今御史台孙抃、郭申锡、 湜、范师道、赵抃同乞上殿,有违近制。其令轮日入对。」时宰臣陈执中家婢以过笞,出就外舍死,而谏官欲合奏斥之。
七日,知谏院范镇言:「先朝以御宝印纸给言事官,使以时奏上,所以知言者得失而殿最之。陛下虽喜闻谏争,然考于施用,其实无几。岂大臣重因循而多废格乎 请据今御史、谏官见员置章奏簿于禁中,时观省之。仍以中书旧所置簿具其言行否,每季录付史官。」诏中书、台谏言事簿令以时勾销注之,仍录与枢密院。
三年三月十七日,侍御史梁蒨言:「伏闻天圣条制,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副使、都监并同管勾安抚司公事使臣等到阙奏事,只得住十日。近年多不遵守,每入奏,妄作名目住滞,或敢曲邀圣旨,乞展日限,留身京城,干办私事,经营岐路,(布)[希]望恩泽。不惟妨本任管勾,兼亦紊烦朝廷。请申明前制。」从之。
嘉佑元年七月一日,诏:「三司、开封府、台谏官、审刑院复上殿奏事,仍日引一班。」初,帝不豫,惟二府得奏事。至是,始引对近

臣。
二年八月七日,诏:「驸马都尉李玮自今有所见公事,许直牒合门上殿。」
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合门言:「近例,上殿班除三司、开封府、台谏官遇进辰牌不隔外,其余并次日上殿。或更有三司、开封府并官高者臣僚,亦于辰牌隔下臣僚后引,于理未便。欲乞今后未进辰牌,依旧例引外,其辰牌隔下者,如至三次,得旨许令特上者,即于自来不隔班之后引。」从之。
五年五月十一日,侍御史陈经言:「窃见故知陈州刘沆、于瑾以知制诰张撰父赠官告辞不当,五状诉理,朝廷已黜知黄州,夺瑾校勘之职。风闻瑾所奏状并于内东门进入。瑾身居草(土)[士],名落班籍,未知何缘得至于彼 虑瑾阴结左右内臣,谕令收接。并乞根鞫情幸,严行责降。」中书门下取到御药院状:「昨准内降,草(土)[士]刘瑾奏为父沆身亡,所有本家合具奏陈文状,欲乞依晏殊例,于御药院投进。奉圣旨,令收接。自后赍到奏状,即逐旋进呈。」诏:「今后臣僚乞于入内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投下文字者,令逐处申中书再取旨。」
六年九月十三日,知谏院杨畋言:「故事,凡臣僚上殿奏事,悉屏左右内臣。今内臣不过去御座数步,对问之语,可得而闻,恐泄漏机事,非便。」诏:「自(合)[今]止令御药使臣及扶持四人升殿角,以备宣唤,余悉屏之。」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同知谏院吕诲言:「窃以君臣谋议,戒于不密。先帝朝两府及台谏官奏对,

即左右近侍皆引避于两庑,故从容论(义)[议],事无泄外者。臣近对丹扆,其侍从中官皆不引避。欲乞今后臣僚奏事,近侍之人并引避如故事。」从之。
二年十一月三日,诏:「郑、兖、曹、蔡、相、(刑)[邢]、同、晋、寿、湖、明、宣、河中等知州府辞见者,并许上殿。」先是,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奏:「乞除拟知州人引见令上殿,亲有所问,又使中书阅其可否,然后授之。」故降是诏。
三年二月十五日,合门使章希一言:「乞自今上殿人至巳四刻则令次日上殿。」从之。
十一月九日,中书、枢密院初奏事于福宁殿,以帝不豫也。
治平四年二月九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诏入内内侍省、皇城司合覆奏事,并执条覆奏。以御史吴申、刘庠言逐司不遵诏令,多不覆奏故也。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考课院王珪、滕甫言:「有本职公事,上殿敷奏。」从之。
二月九日,合门言:「旧制,中书、枢密院奏,更引三班上殿,假日两班,或隔过后殿。更遇报巳正即取旨,次日方引。伏缘再御后殿,引杂公事毕,已是巳时,方再引上殿臣僚,仅及午刻。遇开经筵,即须至申未,久劳圣躬非便。欲乞今后遇经筵日,上殿班除中书、枢密院外,权只引一班。或有急速及言事官乞对,即取旨。候罢经筵仍旧。」从之。
十一日,诏翰林承旨至知杂御史各举文臣尝历通判一人堪刑狱钱谷繁难任使。后王珪等以尚书虞部员外郎张讽等二十人应诏。诏罢官及未赴任见

在阙下者并令上殿。
五月十三日,编修实录院言:「修撰官三员欲同上殿奏禀公事,乞下合门许令同敷奏,仍今后着(列)[例]。」从之。
六月十三日,合门言:「假日御(宗)[崇]政殿,每遇辰时,隔上殿班,过延和殿再座便引。伏缘其日更不还内进食,直至巳时正方隔班,临时取旨,尚许引对。欲望自今后假日御崇政殿,依例辰时隔班过延和殿,候进食毕再座,以次引对。遇寒暑大风雨雪,即合门取旨,令次日上殿。」从之。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以英宗大祥,中书、枢密院、诸司前二日止进呈急速公事。」
(一)[二]年二月十八日,诏河北、陕西、河东转运使副有要切公事须面奏者,许奏取旨,那官一员乘驿赴阙,住京不得过十日。
天 十月二十三日,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程颢言:「每有本职公事欲上殿敷奏,必奏候朝旨;既许上殿,伺候班次,动经旬日。倘遇朝政或阙,及外事有闻,系于机速,不容后时者,如此稽迟,则已无所及。况使往复待报,必由中书,万一事干政府,则或致阻滞。耳目之司,虽欲应急陈闻,安可得也 伏(僖)[禧]诏书,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踰制、诛求无节、冤滥未申,并委谏官奏论,宪臣弹举。是盖台谏之职,言责既均,则进见之期理无殊别,何独宪臣隔绝 异 欲乞朝廷推原天(僖)[禧]诏书之意,使依谏官例,牒合门即许登对;或所言急速,仍乞先次上殿。所贵遇事入告,无忧失时。」诏三班御史及

里行有公事,并许直申合门上殿。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诸司官曾在假参者,许便赴奏覆引呈公事。」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蔡延庆言:「蒙恩除直舍人院。昨垂拱殿面奏,欲候奏事讫,下殿曲谢。奏事讫,未及趍庭,圣驾已起。欲乞正谢日,因后殿侍直次许令面奏,降殿曲谢。」从之。
六月八日,编修合门仪制所言:「殿前马步军司有急速公事,许于后殿免杖子上殿。其不系本司公事,别有陈奏,即关报合门,依体例上殿。欲乞如遇假日崇政殿座,免杖子上殿,即在已得旨上殿班后引。」从之。
八月七日,合门言:「检会编敕,自入伏后审官院、三班院、流内铨只引一处,秋凉仍旧。」诏曰:「引两处。」
十二月三日,诏合门:「今后枢密都承旨遇崇政殿坐日,令于上殿班后(原本缺)人奏事。」
四年六月十一日,皇(原本缺)骐骥使、邵州刺史、许州兵马都监令晏言:「(合)[今]后每有差遣辞见并因事到阙,并乞上殿。或遇大礼,亦乞陪位。」从之。自后宗室领外任者悉用此例。
七月二十八日,同修起居注、同知谏院张琥言:「窃以修起居注之职,古之左右史也。本以记录人主言动,书之典册,以示至公。本朝止令后殿侍立,人主言动,无复与闻。臣今所领修起居注兼知谏院,即与其余修注官事体不同。既有言职,且得侍立。或有敷奏,便可面奏。窃见枢密院承旨每于侍立处尚得论事,亦不先行奏请。欲乞每因

后殿侍立,亦许奏事,更不移牒合门。仍乞今后修起居注,常令谏官一员兼领。所贵左右史之职稍不旷废。」诏谏官兼修起居注者,后殿侍立亦奏事,更不移牒合门。令于枢密院承旨司奏事后,内侍省公事前奏禀。
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知大宗正司宗旦、宗惠言:「职事有当奏者,乞上殿敷奏。如止合到中书、枢密院商量,亦乞许同见执政禀议。」诏知判大宗正司皇亲遇有合奏公事,许牒合门上殿。
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诏:「都水监、司农寺、提举在京诸司库务今后并许直牒合门上殿。」
七年九月,诏:「两制以上有公事合同上殿者,令同上殿。」
元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尚书侍郎奏事,郎官一员同上殿。」
五年五月十五日,诏:「三省、枢密院独班奏事,每日不得过三班。」
六月十九日,诏:「尚书侍郎奏事,郎中、员外番次随上殿,不得独留身。侍郎以下仍不得独乞上殿。其左右选奏事,非尚书通领者。听侍郎以上郎官自随。秘书、殿中省、诸寺监长官视尚书,贰丞以下视侍郎。六曹于都省禀事亦准此。」
七月四日,诏:「三省、枢密院独班奏事日,枢密院当亟闻,更展一班。」
二十二日,诏:「自今后臣僚上殿札子,并进呈取旨。」先是,三省、枢密院或不以进呈,直寝之,故有是诏。
十二月二十日,引对奉议郎、权发遣府界常平等事张询已下十人。是日旬休,上特御便殿延见,踰午始罢。
七年二月

九日,社,特御延和殿,户部、司农以职事对也。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四日,诏:「臣僚上殿札子于帘前进呈讫,并实封于通进司投进,即不得直乞批降三省、枢密院。」
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诏:「上殿班合直牒并帅臣、国信使副许依元丰八年以前仪制施行外,其余合上殿班,并候祔庙了日取旨。」以三省、枢密院进呈听政后上殿班,宰臣吕大防等奏曰:「陛下初见 臣,愿对者必众,恐太烦劳,欲少为之节。昨日垂帘日, 臣惟台谏得对,又必二人同上,故不敢以不正之言辄干天听。今既人人得对,人心不同,善恶相杂,故于采纳尤难。虽人君不可不博访 臣之言,至于听纳,尤当徐观邪正,参验是非,然后得实。」故降是诏。
绍圣元年闰四月十八日,诏:「在京官所受传宣内降及内中须索并常行应奉,随事申尚书省或枢密院覆奏,及类聚月终奏闻指挥,可并令随处覆奏。得旨施行,即本司官亲承处分须索,仍画所得旨录奏,请宝奉行。其官司奏请得旨,非有司所可行者,即仍旧申朝廷覆奏行下。」
五月九日,诏:「自今除台谏官章疏依条外,其余臣僚上殿札子,如事合进呈,即取旨。」
六月八日,三省、枢密院言:「诸承受传宣内降及内中须索并随处覆奏得旨施行,即本司官亲承处分须索,仍画所得旨录奏,请宝奉行。已上非有司所可行,或事干他司,奏请得旨者,并申中书省或枢密院奏审。」从之。

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殿中侍御史陈次升言:「乞自今文臣带兵钤及监司职任者,朝辞日并令上殿,不许援例不对。」从之。
元符元年八月五日,诏:「今后三省、枢密院进拟在京文臣开封府推判官,武臣横行使副,在外文臣诸路监司、藩郡知州,武臣知州军以上,取旨召对。」
八日,诏:「今后承旨司得圣旨应合覆奏者,并令本司申枢密院覆奏。」
二年六月十七日,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言:「臣等每缘职事请对,待次或踰旬日,遇有急速文字,深恐失事。乞今后许翰林学士依六曹、开封府例,先次挑班上殿,仍不隔班。」从之。
八月十八日,诏:「诸上殿进呈文书,并批送三省、枢密院,不得直批圣旨送诸处。违者承受官司缴连以闻。」
十一月八日,监察御史石豫言:「请自今臣僚论事,如迹涉暧昧不根,先询承传之人察实施行。」诏:「如遇有此事理,令三省取旨。」
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诏:「上殿札子侍郎以上进呈,小事拟进,余则否。」
徽宗崇宁元年六月十九日,诏:「自今六曹尚书如有职事奏陈,许独员上殿。」
五年十二月五日,诏:「臣僚请对,虽遇休假,特御便殿听纳。」
大观二年六月二十日,诏:「外官正任陈乞上殿,多是不循分守,紊乱法度,或陈乞破格,以私害公,甚非肃戢戚里之意。可今后外官正任依宗室正任例,不许陈乞上殿,违者令御史台弹奏。」
七月二十九日,诏:「自今正任及横行以上,无

职事不得上殿,有职事奏听旨。若因而陈乞私事,以违制坐之。」先是,密州观察使李许上殿,乞知赵州,了婚葬,许因降授濮州团练使,故有是诏。
已降诏旨,凡命郎官,必进对而后除,则滥进之徒不复觊其侥幸。近者杨夙等未经进对,故特降旨,并令上殿。今未对而各除开封府曹官,府曹秩视 三年九月十七日,臣僚上言:「伏(即)[郎]省,其选亦高,伏望令上殿进对而审用。」从之。
政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都官〔员〕外郎、提举淮南、两浙路茶盐事赵点奏:「昨往淮南、两浙路提举茶盐,又按察州县监司失职,近已回程,已上殿奏禀职事讫。今来本司结局,已见次第,有奏禀职事,伏望许依例不隔班,先次上殿。」诏赵点罢都官员外郎,送吏部,惩其妄有奏请,徼幸万一也。
五年八月十三日,诏:「今后臣僚因上殿别除差遣,合再上殿者与免。」
十一月六日,诏:「诸监司、郡守在任不得陈乞赴阙奏事,违者委御史台弹奏,尚书省互察。」
六年五月七日,诏:「太师蔡京已降指挥,令三日一造朝。今后遇有奏事,非赴朝者,亦许趁赴。」
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臣僚言:「比年以来,二三大臣入侍君前,奏对之际,留身面奏,排斥己怨,谗疏善良。至于请求相继,甚非朝廷至公之体。」诏:「自今除蔡京缘五日一朝,许留身外,余官非除拜迁秩、因谢及陈乞解罢,并不许独奏公事。违者东上合门报御史台弹劾。」
宣和元年五月九

日,秘书省校书郎王昂言:「乞今后除卿监,未经上殿人,并令上殿,如郎官之法。」诏:「今后初除郎官以上职事官,未经上殿人,并令东上合门引见上殿。」
三年四月六日,诏:「元丰官制,寺监职事上部,部上省,故得上下维持,纲纪所出。今后虽系视两制职司寺监不许独对。」
十一月七日,诏:「内外许上殿奏事官,除殿中省、辟廱太中大夫以上、知州、都大提举、同提举、都大管干茶事、提举学事、提举保甲官系合上殿及系增置许上殿,余并依元丰官制。」
十四日,诏:「已降指挥,上殿依元丰官制外,其见行东上合门大观上殿格内不该载上殿,并不许上殿。其正任横行,依大观二年逐次已降指挥。推勘制勘公事虽结案,亦不许陈乞。余依见行条法。」
三年闰五月三日,诏:「诸路学士已罢提举官,更不令上殿。」
十一月十九日,枢密院奏:「两浙东西路廉访使者刘仲元申:淮令,诸使者每岁春秋依格轮赴阙奏事,独员者以取索季奏文书入递进纳。仲元为独员,所有季奏文书,乞掩杀婺州等处贼徒了,取索入递进呈。」从之。
四年十二月十日,臣僚言:「乞诏诸路监司,未经上殿者虽从外移,并令赴阙引对,方得之官,庶几仰副为官择人之意。」从之。
高宗建炎二年二月一日,臣僚言:「次见陛下每对臣僚奏事次:疑误。,从容紬绎,而未闻以得圣语付史官者。欲乞今后上殿臣僚被受睿训,除机密外,关治体者悉录付史官,以备修纂。」从之。
三年闰八月二十九日,宰臣吕颐浩等言:「九

月朔,日有食之,礼不视事,是日欲晚朝进呈。」诏可,以车驾巡幸,机务至繁故也。
绍兴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诏:「中丞近日上殿,奏事详明,特与转一官。」
二年十月七日,诏:「起居舍人王洋因奏事举不急之务,可降一官。」详见存先代后。
九日,右司谏刘棐言:「昨上殿奏事札子内用字卤莽,乞特赐严谴。」诏放罪。
十二月十五日,合门言:「右谏议大夫徐俯得旨,今后凡遇有合奏禀事,不拘早晚及假日请对。缘内殿奏事,即不属合门引班。」诏令入内内侍省引。
三年三月十二日,诏:「今后臣僚上殿,不得辄论私事,及有侥求。对毕,并申合门照会。」先是,浙东沿海制置使吕源赐对,辄奏私事,希幸恩旨。以臣僚弹劾,故降是诏。
五月八日,诏:「奉使官入国门,不以早晚,服紫衫赴内殿奏事。」
十四日,左中大夫、新除徽猷合直学士、充淮南东路宣抚使司参谋官宋泊友言:「前任知处州,召赴行在,令合门引见上殿。缘道路中暑,乞先次朝见,乞伺候班次,别日上殿。」从之。
二十八日,诏:「权监察御史、两浙西路宣谕胡蒙事毕回阙,令合门于六月三日引见。仍不隔班,先次上殿。其御宝手历,令先诣通进司投进。」先是,遣使往诸路宣谕,给御宝手历,令记事,回日上殿面纳。皆以手历所书事多,卷轴稍大,进对拜伏不便,乞先次投进者,并从其请。
七月二十八日,参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孟庾言:「有军期

机密利害,欲暂诣行在奏事,恭禀圣训。」从之。
十月十五日,诏:「诸上言臣僚不得留身奏事,宰臣、执政官非,仍着为令。」
四年十一月二日,诏御内殿,止令宰执奏事,从官随班赴起居。以巡幸故也。
五年五月十三日,诏:「中书舍人胡寅论奏使事,辞旨剀切,深得献纳论思之体。可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十二月十一日,诏:「侍从官以论思献纳为职,如有已见,勿拘以时,勿限以数,许令请对。」从给事中吕祉请也。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宰臣赵鼎言:「李纲除江西帅请觐已到,来日内殿引对,偶是寒食正节。」上曰:「朕宫中每日饭后整理此小家事了,即观书写字,此外别无他事。来日自可引对。」
五月六日,诏:「今后上殿官合审察人,如到行在所,令吏部取索历任脚色并原得指挥,申尚书省,候审察讫,关牒合门照会。」
八月五日,诏:「左司谏陈公辅论奏,深得谏臣之体,令尚书省将公辅奏疏修写成图上之。」
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右谏议大夫李谊言:「比年近以荐举人材年近:疑误。,得旨引对,并蒙与改合入官,或与陛擢差遣,循沿之久,遂以为例,使奔竞相效,无复廉耻。望今后引对臣僚,须敷奏详明,议论纯一,合于圣意,即与改官,或升美遣;倘非其人,不在此选。」诏依。
十月十三日,诏合门:「今后应从官上殿,令次台谏,在面对官之上引。」
九年六月一日,诏:「吴伟明除应天府路提点刑狱公事,曾纬除淮南东路提

举茶盐,刘彦差权发遣徐州,并免上殿,令疾速前去之任。」旧制:监司、守臣朝辞,令上殿奏事讫之任。伟明、彦以知新复州军,纬以淮东提盐复置之初,皆待正官缉治,故免临遣。
十一年七月十六日,中书门下后省言:「内殿非时引见臣僚,望令各具所得圣语申省,使修注者有纪焉。」从之。
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御史中丞(万)[万]俟言:「敕差充歹赞宫按行使,内侍宋唐卿副使。遇有本司合行奏禀职事,欲与唐卿同班上殿敷奏。」从之。
十月十六日,资政殿学士、左朝奉大夫、知绍兴军府事楼照言:「已到任讫。念臣久违轩陛,切欲一望清光,兼有本任职事。乞依张守、孟忠厚例,暂赴行在所奏事。」从之。
十三年二月十二日,诏:「合门六参日,依合引上殿一班,止引面对官;如值假合后殿坐日分,依合引上殿两班。」
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后监司守臣替回上殿,并令以民事奏陈。」
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诏:「上殿臣僚进呈札子,或在当头及不近前奏事,依例合门官转拨,令稍前奏事;如转拨不得,令合门官近前拨赴奏事位。」
二十九年五月四日,诏:「今后六参日上殿班数已定,遇台谏官乞对,隔下面对官次日引。」
孝宗隆兴二年五月十二日,诏:「今后应除监司,须于阙期前具名取旨。仍令先次上殿,不得在外及以资序差除,立为定式。」
九月十五日,诏依建炎间指挥,今后应除郎官,令先次上

殿,然后供职。以臣僚上言:「古者为郎,出宰百里,特以县令之任尔,犹谓有非其人,民受其殃,以是难之。况在今日,以其郎官出而补外者,必为监司,否亦得为郡守,则其待之当何如哉!郎官虽(谏)[监]司、郡守之所从出,而今选授之间,若有不得与监司、郡守比者,臣于上殿一事见之。盖除知州军,见在行朝,而阙次已及,当即赴者,皆令上殿。至如监司,则近降指挥,须于阙期具名取旨,先次上殿,不得在外及以资序差除,立为定式。可谓其选欲重,而其择欲精矣。故有已除漕臣,因是遽改郡守者。独于郎官差除,或在内而序迁,或在外而初授,皆未有上殿指挥。虽为郎不称职,不过一身侥幸,而监司不得人,必至一路被害。然未有为郎官称职,而为监司不得人者。况建炎间,凡除郎官,即于所降指挥便带,如未经上殿,令合门引见上殿。此盖祖宗旧制,建炎之初犹循而不改,虽经兵火,案籍散失,而当时曾任郎官之家,所除省札多有存者,不知厥后于何年月始不带行,却有先次供职之文。此所谓郎官乃监司、郡守之所从出,而选授之间反若甚轻,盖于上殿见之也。」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六月一日,诏:「今后转员、引呈将校换官、射射及御试举人唱名日并 决罪人,并依令不引上殿班。」先是,有旨:「防秋在即,除旬假如旧外,应国忌行香及小节省部并不作假,候将来解严日仍旧。若皇帝御殿廷,别有小

小公事,合门并听收接目下上殿班次。」续以边事宁息,有旨依令式作假。合门状:「契勘合门令,诸转员、引呈将校换官、射射及御试举人唱名日并 决罪人等并不引上殿班。今来已降〔指〕挥,〔依〕令式作假日分依旧。所有前项条令,不合引上殿班日分。」故有是命。
八月十八日,诏:「今后应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未得差除赴任,委台谏、监司常切(接)觉察,以违制论。」
二年三月十六日,诏:「应除郎官,先关报合门,上殿讫,方得供职授告,立为永法。」
八月十七日,诏:「今后遇垂拱殿坐日分,枢密都副承旨起居讫,合赴朵殿侍立。如有职事,许令上殿奏事。」
九月二十四日,诏:「今后台谏、侍从章奏,各置一簿,随所上录之,一以留禁中,时备观览,一以授大臣,使之详阅。有事已行而辄废,或行而于法有碍,于民未便,及监司、郡守言与事违者,各以时纠之。」从秘书少监汪大猷请也。大猷奏:「臣闻兼听广览,人主之盛德;尽言无隐,臣子之忠诚。切惟陛下勤于听览,乐闻忠言,内之台谏、侍从,外之监司、郡守,又有朝臣之转对,公交车之召见,隆宽广问隆宽:疑误。,殆无虚日。凡州县之积弊,人情之利病,皆不下堂而周知,甚盛德也。 远之臣,登玉陛,奉清光,盖千一之荣遇。故其所陈,虽事有大小,利有久近,孰不愿竭忠诚以补聪明之万分。其间仰契圣意者,固已不

崇朝而颁行之。然有事合讨论,迹涉迂缓,下之有司,未蒙施用,往往不复再经天览。不唯间有可行者因而废格,兼亦无以考言者之是非,而知人才之得失。况监司、太守,所论民事,大率可喜,到官之后,所行未必如所言,朝廷无由察其果从违也。其兴利除害之事,既已施行,有司或谨于始而怠于终,朝廷亦未尝课其果行否也。行之而孰为利,孰为害,亦无所稽考也。如是,则献言者既不责其实 ,其流必务为文具,徒美观听而已,恐非陛下求言之本意。臣伏闻真宗皇帝时,尝诏中书置籍,记谏官、御史之言,事行与不行,岁终具奏。又范镇在仁宗皇帝时,亦尝乞禁中并中书、枢密院各簿上谏官、御史所奏,上以备观览之遗忘,下以责大臣之销注。若此者,盖非特稽所言之当否,亦用以知其人而防壅蔽也。臣考之故事,此实可行于今。」故诏从之。
三年闰七月十五日,诏:「今后监司、(群)[郡]守如授讫已上殿,应赴在二年内者,与免将来奏事,候阙到前去之任。其应赴在二年之外,及在外除授未经上殿人,依已降指挥,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讫之任。」
十二月三日,诏起居舍人洪迈令直前奏事,今后修注官遇常朝日有奏禀职事依此。
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合门:「上殿班为积压班数稍多,内见辞官该上殿者,及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见待班次,并续下到上殿文字,曾经审察人并权免上

殿,依例放见、辞。新除郎官等候引上殿班日上殿。台谏、侍从有本职公事及已见之实封进入,余并候得旨,引上殿班日依旧。」
八月二十日,诏自今月二十三日后殿起居班次并引上殿班令依旧。
六年七月八日,诏:「川广监司、郡守未经上殿,许先赴任之人,今后任满,须赴行在奏事讫,方得再有除授。」
十六日,诏:「今后除授郎官,不以曾未上殿,并令上殿讫供职。」
八年十一月八日,诏:「已降指挥,文武臣已授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应赴在二年之外,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之人,令展作四年,余依已降指挥。」
二十三日,诏:「今后应文武臣监司、知州军、诸务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未得差除赴任,委台谏常切觉察,以违制论。其已授未赴任人,如已经上殿赴在四年内,与免将来奏事,候阙到前去之任。其应赴在四年外,及在外除授未经上殿人,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如本贯川广,见在本乡居住之人,即仰逐州知通,结罪保明诣实,申取朝廷指挥。川广见阙正官去处,许令一面先次之任,听候朝廷指挥。及川广未经上殿,许先赴任之人,今后任满,须赴行在奏事讫,方得再有除授。」
九年五月十六日,诏:「在外臣僚召赴行在,或令赴行在奏事,被旨日久,往往迁延,间有托故稽留起发,令御史台觉察以闻。」
八月七日,诏:

「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任满回,已经〔朝〕见上殿,再除授在半年之内,与免朝辞日奏事。」
九日,合门奏:「勘会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因任满回,已经朝见上殿,再除授今来差遣。若朝辞更令奏事,切虑烦渎。」有旨:「如再除授在半年之内,与免朝辞日奏事。余依已降指挥。」
淳熙四年二月十九日,诏职事官以上各陈弊事,凡事涉繁冗虚伪者,悉条上之。既而以秘书丞史弥大言:「今日之事,繁而不简,虚而不实者甚众,愿诏百官,俾各陈弊事。凡涉繁冗虚伪者悉条上之,然后与二三大臣日夜讲求所以去之之术,磨以岁月,使天下之事尽归于简实。」故有是命。
七年三月九日,诏:「监司、郡守条具民间利病,悉以上闻,毋或有隐。」既而中书舍人郑丙言:「昨诏监司、郡守到任,必以民间利病条奏,而所在乃以细故塞责,民之疾苦不以实闻。如广西因草窃之变,陛下令诸司讲求利害,始有打筭岁计之请。近日臣僚进对,言诸路敷酒捉酒之弊,陛下始行约束,皆非监司守臣所自言,乞行申敕。」故有是命。
八年八月八日,诏:「朕谓侍从之臣,当以论思献纳为任。自今或事有过举,政有阙失,卿等即宜尽忠极言,或求对,或入奏,务在于当理而后已。各思体此,称朕意焉。」
十年七月十二日,诏:「可自今月十三日避殿减膳,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条具朝政阙失,毋有所隐。朕将亲览,考求

其当,以辅政理。咨尔在位,副朕志焉,」诏曰:「朕涉道日寡,秉事不明,政化失中,以干阴阳之和。乃季夏涉秋,旱暵为虐,大田失望,民靡错躬。夕惕以思,反己自咎。意者听断弗烛厥理,委任有非其人,狱讼不得其平,赋敛所共者大,阿谀成习、雷同顺指者众,忠谠切直之言郁于上闻,致此眚灾,下逮黎庶。侧躬祗畏,忧心惨切。退次贬食,虚己求言,仰答天心,庶迎善气。发朕至诚之虑,匪事虚文之行。」
十四年七月七日,诏:「政事不修,旱暵为虐,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疏陈阙失及当今急务,毋有所隐。」
十日,诏:「夏秋之交,旱暵为虐。深虑州县弊事、民间疾苦壅于上闻,致干和气。可令诸路监司各限半月条陈闻奏。」
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臣僚言:「侍从之臣,皆极一时之选,既无同对之拘,又无越职之禁,而犹承用近例,率数月一请对,又必以序进,殆未足以尽论思献纳之义。愿陛下明诏近臣,凡朝政阙失、军国利害,苟有所见,大则请对,小则抗章,直言无隐,皆无须时。如此,则近臣毕情竭虑,皆以国事为意,献可替否,竞致尽规之忠,其于政治,诚非小补。」从之。
绍熙二年二月六日,诏:「近日阴阳不和,雷雪交作,朕恐惧修省,殊不遑宁。深虑庶政或有阙失,未能消弭。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条具时政阙失闻奏。」同日,宰执进呈次,留正等奏:「近日更有侍从、台谏因灾异入

文字否 」上曰:「只是罗点、陈骙有文字。陈骙欲得讲筵间读《洪范政鉴》。」留正奏:「此等书不可〔不〕观,却不须专读。」胡晋臣奏:「愿陛下万机之余,时观此书。」
六月十六日,诏:「宰臣、执政正宜寘诸左右,论道经邦,而常朝殿庭之间,不能尽从容。今后不时内殿宣引奏事,庶可讲究治道,广求民瘼,副朕意焉。」
嘉定八年四月十一日,奉御笔:「朕为农闵雨,沛泽未周,方省厥愆,冀闻阙失。可令学士院降诏,布告中外,使尽无隐,以辅朕不逮。」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
宋朝之制,每正、冬不受朝。及郡国大庆瑞、奉上尊号、请行大礼,宰臣率文武(郡)[群]臣或并内诸司使、三班、诸军将校、蕃夷酋长、僧道、耆老等诣东上合门拜表,西京留守率留守司百官五日一上表起居。车驾巡幸,东宫、留守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
太祖干德二年,诏有司议定表首原有眉批:「『表首』以上五行与上条重复,可节。」按此眉批宜在后文《拜表仪》第二段(《仪制》七之一四)之上。。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朔,宰臣率文武百官、内职、将校、契丹使诣合拜表。故事,中书章表皆舍人为之,东封后朝廷多庆礼,舍人或领他务,宰臣议择馆(合)[阁]官,得盛度、路振、刘筠、陈越、夏竦、宋绶分撰表奏,仍先奏闻。自后中书表奏或多杂撰。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十九日,礼(部)[仪]院言:「准诏参详太祖、太宗加谥礼毕,百官拜表进名仪式者。伏以庆成乔岳,归美祖宗,虽系孝思,实为吉礼,比之初上庙号谥册,理有不同。按唐朝修八陵及迁懿、献二祖礼毕,并皆称贺。欲望其日礼毕,许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从之。
二年十二月承天节,群臣诣〔合〕门拜表献寿。时以晋国长公主薨,罢会故也。
四年二月十七日二月:原缺,据《长编》卷七五补。,车驾幸汾阴,判天雄军寇准遣官诣行在〔上表〕起居,特命降诏答之。其它州遣官至行在者亦然。
五年闰十月二十四日五年:原缺,按大中祥符惟五年有闰十月,据补。,详定所言:「冬至日,枢密使以下〔诣长〕春殿、百官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今月二十九日,皇〔帝上〕

斋于文德殿,欲望其日并于文德殿门外行拜表之礼。」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命殿中丞、集贤校理宋绶随迎奉圣象使修撰章表。是年丁谓充奉祀制置使,复命绶。七年,王旦充兖州朝修使,命左正言、直集贤院夏竦。天禧元年,王旦兖州太极观奉上宝册,向敏中西京奉安太祖圣容,并命左正言、集贤校理宋绶。干兴元年冯拯充真宗山陵使,天圣元年拯赴西京奉安真宗圣容,并命大理评事、馆阁校勘李淑。嘉佑八年,韩琦充仁宗山陵使,命桂州临桂县令曾炳。治平四年,韩琦充英宗山陵使韩琦:原作「韩王音」,据本书礼二九之四七改。,命许州司理参军王汝翼:皆充修撰笺表。
十月二日,元德皇后升祔太宗庙室,百官拜表称贺。九日,群臣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亳州大清宫枯桧复生。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臣诣东上合门拜表贺亳州灵芝、白鹿。
二月,诏建南京,知应天府马元方请五日拜表,如西京之制,从之。
干兴元年九月十三日,西京留司御史台上言:「当京分司官太子宾客韩援近上表谢迁秩,进奏院以无例通下。欲望自今分司致仕官凡受国恩,皆许上表称谢。」从之。
十一月,诏合门日收臣僚表奏簿记发付承进司封进,仍仰合门据数开拆职位、姓名、奏状事宜,都为一目写录,印书两本,一随表奏入,一令承进司收掌。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二日,以滑州天台埽成,宰臣率百官班崇德殿拜表贺皇帝,又诣内东门拜表贺

皇太后。
嘉佑元年二月二十四日,以圣体康复,宰臣率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
神宗熙宁四年二月五日,诏中书门下罢上表贺老人星见。
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宰臣率文武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贺克复交趾李干德。
元丰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哲宗即位,未改元。太常寺言:「来年正月朔拜表贺太皇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辽国人使当赴内东门立班称贺。」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八日,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言:「今参详如有祥瑞、边捷,宰臣已下紫宸殿称贺皇帝毕,赴内东门拜表贺太皇太后。」从之。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宰臣蔡京等上表称贺收复荆湖南北路疆土。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收复鄯、廓廓:原作「郭」,据《宋史 徽宗纪》一改。,宰臣百官上表称贺。
四年闰三月二十一日,御端门纳赵怀德降,群臣拜表称贺。
三月三十日,以牂柯、夜郎献纳王江、古州一带地,群臣拜表称贺。
六月十一日,以兴复解池盐宝,宰臣以下拜表称贺。
政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皇帝御文德殿亲行新定皇长子冠礼,方三加冠冕,日有五色及带气、冠气、承气。三月二日,太师鲁国公蔡京等奉表称贺。
六月二十一日,以霸州、保〔州〕、淯井监等处纳土,宰臣蔡京已下上表称贺。
六年正月三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去年内无断过。
十五日,湖南掘地得金,有类灵芝祥云,太师蔡京等拜表称贺。
三月十日,以开封尹奏上元之夕狱空,及路不拾遗,

太师蔡京等拜表称贺。
七月十五日,太师蔡京等拜表贺破湖北蛮寇黄安俊湖北蛮寇:原作「湖蛮北寇」。按《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载「沅州黄安后……伏诛」,沅州属荆湖北路,此处「蛮北」二字当互倒,今改。。
十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九鼎成。
十二月三十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讨荡晏州夷贼。
七年二月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三山圣功桥大河澄清。
四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以大理寺拟断天下奏案尽绝,上表称贺。
五月二日,玉清和阳宫奉上后土皇地祇徽号册宝。九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
七月二十三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工部直舍后地芝草生。
八年五月十三日,太师蔡京等拜表贺讨荡绵、茂州蕃贼。
九月十一日,以上清宝箓宫有鹤踰数千飞繇万岁山,历储祥殿,太师蔡京率百僚拜表称贺。闰九月二十四日,以明堂大飨,夜有鹤十六飞旋应门之上,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十月十八日,以黄锺、太声锺一金写而成太声:不可通,疑当作「太簇」,黄锺、太簇均为十二律之一。,即与君声相合,金写造时有黄云若华盖状,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二十六日,以十日上清储祥宫天圣节授戒,有五鹤东来,翔集殿坛,宰臣以下称贺。同日,以广武埽水势湍急,投御书铁符,实时水势顺流,文武百僚称贺。同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宣示千叶仙芝。
二十九日,蔡京等上表贺神霄宫建天宁节道场日,仙鹤翔集神霄殿。
宣和元年三月四日,蔡京等上表称贺安州获商鼎六。
四月十五日,蔡京等拜表称贺破西贼。
五月十二日,宰臣蔡京上表贺讨荡西贼。
三年五月十四日,

宰臣以下拜表贺生擒睦州方贼。
七月七日,以两年并无断过大辟,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等上表称贺。
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太(常)[宰]王黼以下拜表贺收复涿、易二州。
五年四月十二日,以收复燕、云,御文德殿受群臣上表称贺。
二十三日,太宰王黼等上表称贺抚定燕城。
五月七日,以收复燕山、云中两路,御文德殿受太宰王黼等上表称贺。
七年五月十七日,文武百僚、太宰白时中等以在京神霄宫瑶坛木栾上甘露降木:原作「本」。按木栾乃树名,又称栾花,见《梦溪笔谈 药议》,据改。,上表称贺。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八日,诏:「附近州县率官吏百姓来贺,非惟各有劳费,亦重增感慕。除今月十四日已到行在人许令称贺外,余并行下,无令起发。」以上登极故也。《礼书》注:凡遇大庆典礼,奉上尊号册宝,庆寿,册命皇后、皇太子,修纂祖宗玉牒、宝训、御集等成书,幸太学、秘书省,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于文德殿下。
二年十月七日,诏许令天下列郡依三京月旦故事,率其属拜表。先是,监察御史寇防宣谕江淮四路,每到州军,集官吏以下设香案于鼓角楼下,伏跪受诏。防请以其余州军依三京留司故事,月旦率其属拜表,如宣布诏书之仪,故有是诏。
绍兴九年六月七日,邠州乡贡进士李贡等以新复河南州军,上表称贺,诏令学士院降诏书奖谕。
七月七日,东京父老以复故疆,上表称贺。是日,上临轩引见遣之。先是,耆老以久沦伪地,讴吟思宋,土疆归复,喜若更

生。初,耆老诣东京留司,乞捧表诣阙称贺,降诏令留司接表以进。耆老力请,上留秦桧曰:「父老远来,诚意可嘉,宜令入见。」于是诏表首河南府助教李茂松补右迪功郎,百姓寇璋、曲衮、郝璋、赵善道并补京府助教。内赵善道赐名道。余九十九人并补诸州助教。内进武副尉范逸补承信郎,军人刘青等八十三人并补守阙进义副尉。仍赐逐人常服冠带有差。又诏:「应有似此欲诣行在捧表称贺者,虽忠义可嘉,缘道路劳苦,深可悯念。仰新复诸路留司及帅臣并止令附表前来,仍乞行所属照会。」
十二年闰四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检准绍兴仪制令节文,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举、主管茶事、提点坑冶铸钱官(司)[同]。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奉表贺。今来皇后受册毕,系大庆典礼,欲令进奏院遵依上条,遍牒施行。」从之。
十二月二日,以是月朔太阳交食,阴云不见,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自后日食阴云不见,皆拜表贺。至二十八年,诏毋得称贺。
八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以腊雪应时,率百僚于文德殿拜表称贺。自后雪降应时,并拜表称贺。至三十年冬雪,以显仁皇后丧制,诏特免称贺。隆兴元年以后,并依例拜表称贺。
十四年二月九日,赐近臣喜雪御宴于尚书省。自是每岁遇雪,即赐之,宰执率赴坐官诣文德殿拜表称谢。十八日,上幸太学。越三日,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
十月二十七日,上幸

秘书省。越三日,宰臣率百僚赴文德殿拜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十六年三月十九日,诏进读《孟子》终篇。越三日,赐讲读官御筵于皇城司。侍读秦 等翌日上表称谢。十八年四月六日,礼部太常〔寺〕言:「检照《国朝会要》,淳化五年十二月一日司天监言:其日当食,云阴不见,占与不食同,宰臣奉表称贺,诏付史馆。今据太史局申:契勘四月一日太阳当食,其日自平明苍黑云,时时有雨,至申时一刻复云色遮映,并不见亏食。依经,即同不食。除已拜表称贺外,合行宣付史馆。」诏依。
二十年五月九日,玉牒所进《中兴圣统》毕,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诏进讲《尚书》终篇,特召宰执听讲。进读毕,太师秦桧以下称贺。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诏进讲《周易》终篇。越二日,赐御筵于秘书省,秦桧等各上表称谢。
二十五年五月五日,以太庙殿庭生芝草,宰臣率百僚(请)[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二十六年十月九日,实录院进呈《皇太后回銮事实》,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终篇。越二日,赐讲读并修注官以下御筵于皇城司,侍读王师心等上表称谢。二十八年三月一日,诏:「日月薄食,皆上穹垂戒,有司乃以阴雨不见,欲集班表贺,甚非朕寅畏天戒之意。其令百官毋得称贺。」
二十八年三月八日,以国史日历所进呈《神宗皇帝宝

训》毕,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时玉牒所同日上《三祖仙源积庆图》,亦拜表。
十一月十六日,上以亲制《损斋记》赐百官。是日,宰臣以下诣文德殿拜表称谢。
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学录刘甄夫、武学正叶怀忠等恭以皇太后圣寿八十,率两学诸生拜表称贺。继以临安府耆老全诚富亦率乡老进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王普等言:「勘会今来车驾巡幸,行宫官僚遇旦望欲乞于和宁门外望行在拜慰表。所有表文,令礼部修撰。拜表讫,付进奏院入递投进。」诏依。十二月八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依绍兴七年车驾巡幸礼例,行宫官僚五日一拜常参起居表。今来车驾巡幸视师,缘在恭文顺德仁孝皇帝服制之内,依已降指挥,行宫官僚遇旦望日,于和宁门外望行在拜慰表。所有五日一拜常参起居表,欲乞权免。其旦望日如值雨雪或地面沾湿,欲乞免拜表,其表文入递投进。」诏依。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赦:「今来登宝位,除监司、郡守及在外侍从官以上许上表称贺外,余令有司毋得辄受。」
十月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会庆节在钦宗皇帝服制内,欲免上寿,文武百官赴文德殿拜表称贺。」诏从之。
十一月三日,诏:「今月八日冬至,已降指挥,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称贺。是日拜表,从驾文武百僚许入出丽正门、和宁门。今后遇驾出拜表准此。」


宗隆兴元年十一月三日,为立皇后,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拜表称贺,次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二年正月十六日,礼部太常寺言:「文德殿发皇后册宝,穆清殿皇后受册宝讫,宰臣、文武百僚赴德寿宫拜表笺称贺。」从之。
闰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今后合立班处,如宰臣请假,依在京旧制,移亲王一员过东璧押班。遇拜表,令执政官一员转表。」《中兴礼书》:干道元年六月四日,尚书省言:「皇嫡孙降诞,宰执率文武百僚于六月五日诣文德殿拜表称贺,次诣德寿宫拜表称贺。」
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御笔手诏,皇子立为皇太子。检准绍兴仪制令,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举、(司)[主]管茶事、提举坑冶铸钱官同。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奉表贺。今来册皇太子,系大庆典礼,本部乞(休)[依]上件令,候皇太子受册毕,令发运、监司、诸州长吏等奉表贺皇帝,并贺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候令降指挥下日,令进奏院遍牒施行。」从之。
九月二十八日,太常寺言:「已降指挥,皇太子受册毕,文武百僚拜表称贺,今照政和五年皇太子受册毕称贺典礼改正。今照得政和五年典礼该载皇太子受册于庭,礼毕,太师鲁公蔡京率百官称贺,并如故事。寻检照至道元年故事,册皇太子毕,文武百僚即行称贺之礼。其日文武百僚并横行立定,班首致词称贺,侍中承旨宣答。所有今来皇太子受册毕,欲乞依上件典礼

称贺。其称贺仪范,并乞从御史台、合门、太常寺一就于行册礼仪内修定,申请施行。所有德寿宫拜表笺称贺,乞依已降指挥。其拜笺贺皇后,缘典故未有该载,今检照昨中宫受册并进降制立皇太子礼制进:疑当作「近」。,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皇帝,及移班拜笺称贺皇后。缘将来皇帝行册礼毕,文武百僚就大庆殿称贺,更不拜表,所有拜笺贺皇后,今欲乞比附前项礼例,俟行册礼并称贺班退,换常服,诣内东门拜笺贺皇后。」从之。
二年七月五日,太常寺言:「进呈安奉《三朝帝纪》、《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礼毕,执政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次诣德寿宫拜表称贺。」诏从之。
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四方馆言:「进奏院缴申到任臣僚九月旦表,内武功大夫、达州刺史、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郭刚、武功大夫、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张荣,契勘逐官官职并未应合上表章格法,进奏院称逐官职事系比将副以上,今来本馆未敢缴进。」诏令从都统制、副都统制,并与收接投进。
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检准绍兴仪制令节文,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举、(司)[主]管茶(军)[事]、提点坑冶铸钱官同。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奉表贺。所有今来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寿圣明慈太上皇后加上尊号册宝礼毕,系大庆典礼,合依上条施行。欲乞候今降指挥下日,令进奏院遵依,遍牒

施行。」从之。
七年五月七日,合门言:「将来皇太子受册礼毕,宰执率文武百僚常服诣德寿宫拜表称贺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次移班稍东,拜笺称贺寿圣明慈太上皇后。」从之。
二十三日,上御大庆殿,行皇太子册礼。同日,文武百僚赴德寿宫拜表笺称贺。
淳熙二年三月六日,宰臣、侍从、两省、台谏等为观太上皇帝宸翰并御制跋语,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十月十一日,诏冬至百官朝贺拜表,为行奉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典礼,权免一次。其合诣德寿宫拜表称贺,用前一日。
二十七日,临安府耆老以太上皇帝庆寿,乞诣登闻检院进表称贺。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太学、武学、府学进士以太上皇帝庆寿,诣登闻检院进表称贺。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太上皇帝庆寿如之。
十二月五日,以加上太(皇)[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执政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十二年十二月四日加上同。
十七日,以行太上皇帝庆寿礼毕,执政率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拜笺称贺太上皇后,次诣文德殿拜表。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太上皇后庆寿、十一年正月四日太上皇帝庆寿同。
四年二月五日,执政言:「车驾幸学,合拜表称贺。州郡监司亦当上表。」诏免。
十五日,诏:「三月九日进呈《徽宗皇帝实录》,免拜表。」
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以车驾幸秘书省,宰臣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七年五月六日,以进读《三

朝宝训》终篇,赐御筵于秘书省。翌日,宰臣率经筵官诣文德殿拜表称谢。八年五月五日《真宗正说》终篇,十一年十一月一日《周易》终篇,十三年五月六日《陆贽奏议》终篇同。
八年十月十四日,宰臣王淮等言:「监司、帅守等谢上表之类,自祖宗时至绍兴间皆报行,不特欲四方知其到官之日,是亦使人留意文字之端也。近岁偶废。今后欲择稍佳者报行,而去其不文者。」上曰:「不文在彼,皆与报行。」
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以冬至,宰臣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及德寿宫拜表称贺。十年亦如之,以免朝贺,故拜表。
十年七月十三日,上以旱暵避殿减膳。至二十三日,宰臣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诣)[请]御正殿,未允;再上表,从之。
十四年七月十一日,上以旱暵避殿减膳。至八月一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奏请御正殿,未允;再上表,从之,用初五日。
十月十二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拜表奏请皇帝还内听政,凡五上表,从之。
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检照国朝典礼,谅阴内遇大礼毕御殿, 臣称贺。缘祖宗朝以日易月,山陵后 臣并纯吉服,礼毕称贺,于事为宜。今来皇帝见服衣素, 臣未纯吉,将来明堂礼毕,合依绍兴三十一年典礼免称贺外,其群臣拜表乞取旨。」诏并免。九月五日,又诏外路帅臣、监司、州军等称贺上表并权免。
九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国朝典礼,

元佑元年十二月八日兴龙节,群臣及辽使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罢上寿赐宴。其将来会庆节上寿,文武百僚拜表称贺,合取旨。」诏免贺,止就东上合门拜表起居。
十六年七月五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东上合门,请以九月四日为重明节,凡三表,从之。
十二月八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挥,自十二月十八日民间开乐。乞于是日以后从朝廷定日,宰执率文武百僚先诣东上合门拜表,请皇帝自来年正月一日奉上尊号册宝举乐。同日,诣重华宫拜表,请至尊寿皇圣帝听乐受册。」从之。
十二月,礼部太常寺言:「检准淳熙仪制令,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点坑冶铸钱官同。诸州长吏奉表贺。来年正月十九日,皇后受册,系大庆典礼,合依上条施行。」从之。
二十日,右丞相留正率文武百僚诣东上合门拜表,恭请皇帝自来年正月一日因奉上尊号册宝举乐。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仪

拜表仪
【宋会要】
国朝之制,每正、冬不受朝。及郡国大庆瑞、奉上尊号、请行大礼,宰臣率文武群臣或并内诸司使、三班、诸军将校、蕃夷酋长、僧道、耆老等诣东上合门拜表。其日班定,知名表官奉表案,于班前跪取表授于宰臣讫,退;次合门使进前,宰臣跪授表于合门使,乃由通进司奏御。其降批答者亦拜受于合门,如降御札之仪。若所请不允,则不舞蹈。获可奏者,又奉表称谢。凡拜表,若其三应横

行或当朝者,其并拜表讫,再立拜。正、冬赐茶酒。正、冬,枢密使率内职庭臣拜表于长春殿门外,亦合门使受之。西京留守率留守司百官五日一上表起居。质明集长寿寺立班,置表于案,再拜以遣。其春秋赐服及大庆瑞亦如之。或令分司官赍诣行在,或止附奏。南京、北京留守司约用此制。车驾巡幸。东宫、留守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并集大相国寺,又遣朝臣奉表一员,贡香药一员,贺礼毕一员,请还京一员。若非次庆贺,群臣皆集留守公府;若有宣谕,即望行(闻)[阙]再拜,余如西京。
太祖干德二年六月二十日,诏有司议定表首。太常礼院言:「仆射,南省官,品第二,太子三师官品第一,品位虽高,而南省上台为重南:原作「司」,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合以仆射充首。如论一品高于二品,专次品秩为定,则诸行侍郎品第四,列于诸司三品卿监之上,固不可以品序为准。按唐(正)[贞]元六年诏,每有庆贺及诸上表,并合上公为首;如三公阙,以令仆行之,中书、门下列贡章表。又仪制令:宫臣于太子称臣,百官自称名。则仆射是百僚师长,非(司)[同]宫臣之例。」事下御史台、主部名表郎官议「主部」句疑有误。,共上奏曰:「仆射为中台之师长,(官)[宫]师乃东朝之师傅。况仆射自唐武德以来,是正宰相之任,位望崇重,礼秩有殊。今若以(言)[宫]僚统率上台,恐未为允。」
又诏令百官集议,翰林学士承旨陶谷等议曰:「按唐制,上台、东宫并是廷臣,当时以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为正宰

相,(正)[贞]观末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方为宰相。又(正)[贞]观中太子太师长孙无忌、太子太傅房玄龄、太子太保萧瑀并免师傅之任,许之,以萧瑀同中书门下三品。东宫三师之为重,明矣。马周为中书令,兼左庶子。高宗显庆中,以中书令来济为太子宾客,崔敦礼为太子少师。当时仆射为正宰相,犹居少师之下。今仆射既非宰臣,合在太子三师之下在:原作「任」,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理固不疑。若以宫僚非廷臣「宫」原作「官」,「廷」原作「庭」,并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即宰相岂当兼领 今若先二品而后一品,升后列而退前班,紊其等威,事恐非顺。请以太子三师为表首。」
翰林学士窦仪等议曰:「今详东宫三师为表首,讨论无证,左右仆射援引制敕,合为表首者,其事有六。谨按《周官》先叙六官,又准《六典》尚书为百官之本。今自一品至六品常参官每班以尚书省官为首,则仆射合为表首,一也。又按《唐会要》及《礼阁新仪》,(正)[贞]元中御史台奏,每有庆贺及须上表,并令上公行之;如无上公,即尚书令仆已下行之。其嗣王合随宗正;若有班位,合依王品。此则嗣王虽一品,不得为表首,二也。又据故事,仆射位次三公,则仆射合为表首,三也。又准故事,仆射是百僚师长,即无东宫一品为师长之文,是知上台表章,仆射当为首,四也。又准晋天福二年敕节文,今后凡有谢贺上表,并令上公行之;如三公阙,以令仆行之。则上台表章,仆射当为首,五也。又立班之制,卑者先入后出,尊者后入先出。见东宫一

品立定,仆射乃入;仆射既退,而省班退后,东宫一品方出,即轻重先后之礼较然可知。则仆射合为表首,六也。今御史台检讨有凭,事理甚允,议者或引百僚起居之日,宰相偶不押班,东宫一品在前,不可却通仆射。臣等答曰:必合通前立之者,则两省官班在前;如通最在前班,必求宰相之次为首,则非上台仆射而谁 又曰:一品为尊,二品为次。臣等答曰:班秩之内,轻重是分。或有自四品入三品为黜官,丞郎入卿监是也;从四品入五品为进秩,少卿入郎中是也;四品在三品之上,诸行侍郎于卿监是也;七品八品在杂五品之上,殿中侍御史、补阙、拾遗、监察于三丞五博是也。若不以省台轻重次第相准,居此官者肯以品为定乎 又大凡尊卑各有伦等,虽系君臣之际,可论父子之间。上台则君父之官也,东宫则君子之官也。若或品位殊邈,亦可尊卑各申;其如台仪轻重不同,实恐统摄不得。假若轻重虽等,亦须推奖上台。议者又曰:新定合班,最可为准。臣等答曰:近敕合班之位,仆射与东宫三师不曾改移。上件所引故实敕文,当时与今无异,此乃仍旧,不是新条。又议者曰:仆射轻重不同往日。臣等答曰:此官崇重,仪亚三公仪:原作「议」,据《皇朝文鉴》卷一○五改。,上事旧规,典册见在。公参之礼,立朝之仪,见令可知,何曾损减 又议者曰:假如百僚同书一状,必须依次书名。臣等答曰:此议只为表章,独以一人结为衔首;且云『文武百

僚臣某等言』,则是总统文武众官。见有正衙重官,太子宫臣难以为首难:原作「虽」,据《皇朝文鉴》卷一○五改。。若援引依次连书,实又与此不同。又议者云:表首之人近亦曾有三少。臣等答曰:今为在朝见有仆射,表首难定宫臣。历朝典据分明,都来不取,近或重轻颠倒,却引为凭。脱或不论官曹,不取闲剧,不以近尊为重,但只据品而言,则上来班位及于资品,以至仆射出入,今后并各改更。若变旧章,于时何益 臣等今请依唐(正)[贞]元、晋天福故事,以仆射为表首。」从之。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三月,太常博士、通判河南府张佖上言:「伏见西京莅事分司官五日一拜起居表,并集于长寿寺佛殿东南。欲望自今凡西京拜表,并于皇城内正殿前列班。」奏入不报。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二日,车驾北巡。诏都官郎中、直史馆刘蒙叟留京师知宫中名表。
景德三年正月朔,宰臣率文武百官、内职、将校、契丹使诣合拜表称贺。旧制,诸军将校与枢密使、内诸司使、副使以下诣长春殿拜表。是岁以戎使在列,故悉就文武班焉。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车驾朝陵,诏著作佐郎、直史馆陈越掌留司名表。
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四日,诏:「自今朝会拜表及听御札批答,如集僧道士众,其应缘起居军员并令立班缘:疑误。。」
七年十一月二日,诏:「西京自今行香拜表,并以知府为班首。」先是,左谏议大夫陈象舆权西京留守司,御史台赵湘以郎中知留府。象舆自以位居湘右,每

行香拜表,辄倨慢不礼,使左右掖而进。上封者言之,故改授象舆分司,而有是命。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一日,仁宗即位,未改元。中书、门下请内东门拜表差都知一员跪受传进,从之。
孝宗干道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来年正旦大朝会已降指挥权罢,欲乞是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其从驾官以俟从驾诣德寿宫;不系从驾官拜表讫,先诣德寿宫门外俟迎驾起居。俟皇帝诣德寿宫大次降辇次,报宰执并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殿下立班定。太上皇帝即御座,殿下禁卫起居如常仪,以俟皇帝升殿;并宰执、文武百僚朝见起居太上皇帝,并如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已降仪注指挥施行。勘会来年正旦文武百僚趁赴文德殿拜表,所有趁赴拜表官并应奉人入出门户,欲乞(休)[依]昨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已降指挥,入丽正门,出和宁门,径赴德寿宫立班。」诏从之。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遇百僚称贺拜表等,皇太子已行宫中之礼,与免趁赴立班。」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章 奏

章奏
【宋会要】

章奏条贯。
太宗雍熙二年二月一日,诏曰:「朝廷选用贤能,分膺事任,必资公共,以副忧勤。向者联事同僚,多不连书奏牍。自今并须同书,永为定式。其不合连奏者听之。如事状显然,而同官固执,不共连奏者,当行勘鞫。」先是,帝览诸路转运使副、知州、通判有不连书者,乃下是诏。
淳化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中外所上书疏及面奏事制可者,并须下中书、枢密院、三司,以其事申覆,然后颁行,着为定制。
二年六月十一日,诏:「应奏状有差错者,银台司副都进奏院,令报本处勘当职干系人以闻。」十七日,诏:「都进奏院点检诸州府军监递到奏状,内有揩改脱错洗补不依体式处,送银台司,令本院准前诏施行。」
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诏曰:「国家万务至广,盖先于有司;旧章具存,必求于政府。近日中外官吏不守章程,凡有举行,多称特奉圣旨。鸾台凤阁既未降于 书,金科玉条又靡干于律令,即有乖忤,无所辨明。自今诸司凡有奉行,不得辄称圣旨,违者寘其罪。」
至道元年三月十四日,诏诸路转运司指挥部内幕职、州县官等,应公私利济之事承例未经改正者,并仰具析擘画,实封入递闻奏。如能兴利除弊事件多者,当加升奖,仍委舍人院看详定夺其可否,送中书施行。
真宗《文心雕龙》:咸平三年十一月壬午,诏举行转对。其未须次对群官,许上章奏事。十二月壬子,诏转对章疏别录一本留中天头原批:「《文心雕龙》小注一段移注于『陈尧叟详定以闻』下。『真宗』下疑脱『咸平』二字,下接『四年正月十一日』云云。」。四年正月十一日,诏内外官上封事者委枢密直学士冯拯、陈尧叟详定以闻。
六月二日,命知制诰梁颢、薛映同详定天下奏牍。先诏中外臣僚上章各陈便宜,命颢等详定以闻。
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梁周翰言:「今后稍关机密,乞下本院先具诏本进呈,取定可否,更不将付中书本房「房」字原缺,据《长编》卷五二补。。」诏应中书取索诏 草本,并先实封送中书看详定写进。
景德三年六月十八日,知制诰朱巽言:「朝廷命令不可屡改,自合应陈述利害、更易法制者,请先委有司议其可否。如经久可行者行之,不可者止之。苟罔辨是非,一皆颁布,恐失重慎之道。」帝谓宰臣曰:「此甚识治体,卿等志之。且事有可否,执政者所宜尽言,无有隐也。」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每宣 下诸路相度会问公事,多是稽留,不即结绝,致烦催促。况稽缓制书,律有明禁。当谕转运使告示,自今凡受宣 ,并须当日内施行,律限内结绝。若别行会问的实限内未了者,亦须于限满日具事由奏裁。如敢依前稽缓,官吏并当勘劾,依律科罪。仍委中书、门下、枢密院置簿提举。」
四年六月,诏:「臣僚上章,如系机宜、刑狱、急速公

事,并令实封以闻。」时帝览殿中丞、知开封府司录王谏奏鞫长垣知县,朝臣请移司推勘者,其奏不实封,因条约之。
七月十八日,知制诰周起言:「诸司定夺公事,望令明具格 律令条例闻奏。或事理不明,无条可援者,并须件析事宜,具从长酌中之道取旨具:原作「其」,据《长编》卷六六改。,不得自持两端,逗遛行遣。如挟情者,望许人告论,重行朝典。或止是畏避,亦量行责罚。」从之。
九月,诏:「外任官司臣僚实封、通封奏状,并令简节事宜,于奏状前贴出。其封皮并内引单子上亦更略书贴事宜,用印,方得入递。事系机密者,封皮上更不书贴。违者银台司、都进奏院举劾以闻。」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九日,诏:「边奏系机宜者比来多不实封,颇乖慎密。自今并须实封以闻。」
十八日,诏:「中外表章文字有言玉皇者,并须平阙。黄帝故事,非圣祖、圣祖母文字不得引用。」
二年五月九日,三司度支判官曹谷言:「内外群臣上封者众,多务更改宣 ,徒成烦扰。欲望自今言钱谷者先检会三司前后编敕,议刑名者引律令格式、刑统、诏条,论户税者须按农田 文,定制度者并依典礼故事。各于章疏具言前后宣 未曾条贯;如已有条贯,即明言虽有某年敕令,今来未合便宜,方许通接。」从之。
四年七月十三日,诏:「中书、枢密院除改皇亲检行恩例,自今凡进卷草,并臣僚亲封,朕当面拆之,即降处分。」时皇亲加恩制未出,有传知者。帝虑内省见之,遂只令进名,付学士院草制,次日始进覆状,又降此诏。
十月,诏:「诸司所奏公事,并须同官商议,无得各执异见。」时以朝廷颁行诏命之后,多有改更故也。
七年六月一日,诏中书表疏不得指斥黄帝名号。故事,经典旧文必不可避,则平空之。
十一月三日,礼仪院请自今中外所上表疏不得连用玉皇圣号二字,如执符、御历之类。从之。
八年二月十七日,诏申禁诸司奏事取进止而疑似两取指挥者。先是,吏部铨引选人,中书以累有论荐磨勘。事未行,坐误入人死罪,准赦原放赦:《长编》作「敕」。,命与小处官。铨曹奏取进止。帝曰:「此自从敕处分此:原作「比」;「从」下原衍一「后」字,据《长编》卷八四改、删。。」命申明旧敕禁之。
四月二十一日,礼仪院言:「臣僚所进章表文字,不许使阔幅大纸修写。近日中外颇违约束,望令合门、御史台、进奏院申戒,除用常程表纸、三抄西川麻纸外,更不得别用展样大纸、笺纸、屑纸。」从之。
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自今选人凡表疏文字许铨司收受以闻。」
天禧元年七月十三日,右正言刘烨、鲁宗道等言:「每有奏疏,例于合门投进,事颇非便。欲于通进司进入。」从之。
二年闰四月三日,诏:「中外申奏文字有不贴事宜、脱臣、漏印、字数差错,于文无害,但不如式者,一次违犯,特与免罪,委进奏院置簿记录。再犯即依元敕案问干系官吏。如自述身事及谢恩

表状,止劾其人。」
七月二十五日,右正言刘烨、鲁宗道言:「所上章例须手写,伏缘笔札不精,虑渎圣览。」诏并令亲书。
四年十二月□日,诏:「应中使传宣中使:原作「求使」,据《长编》卷九六改。,并赍札子御宝文字赴中书、枢密院。凡干改转官资及行恩泽等事,今后并先送都知司上历,仍委自入内都知覆奏讫,缴连实封,付元差内臣送中书、枢密院进呈,再取旨。」《文心雕龙》:真宗诏中书置籍记谏官、御史之言,事行与不行,岁终具奏。
仁宗天圣元年十月十二日,中书、门下言:「臣僚陈述利便,每送三司,多系改更事件,不复奏禀,直下诸路。如闻奉行之际,多有妨碍。望令三司,自今虽所言有可行者,并是改更事奏裁,无辄行下。」从之。
四年十月六日,诏登闻鼓院:「今后应有合该条贯进状人叙陈恩泽者,须是明言前后进状月度数及委实未曾经陈乞恩泽,即令诏命官一两人委保,具结罪状在内,方得投进。」从之从之:疑衍。。
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应京朝官、选人、举人家状内合具本贯外,寄贯别州者仰更朱书某州军。」
七年五月十四日,中书、门下言:「刑部上殿奏事,本部官批奉圣旨依奏,送中书。检会大中祥符七年诏书,凡臣僚升殿奏事,不得批依奏。今刑部不详旧规,望(中)[申]明颁下。」诏可,刑部札子特令改正,仍释其罪。
六月四日,诏:「应内降群臣转对章疏及诸色投进文字,但干陈述利便、理诉冤枉者,已差资政殿学士晏殊、龙图合待制孔道辅、马季良同共看详。如所陈利便允当,并实有枉滥者,仰开拆闻奏(乞)[讫],降付中书、枢密院施行。国家广开言路,博访群伦,果(与)[舆]议之日闻,且囊封之狎至。其或事关机密,辞切指陈,咸乞牍以留中,庶后害之无蹈。若乃建明邦宪,规益政经,须申饬于攸司,必刊名而付外。惟隽良之所述,虑采择之或遗,爰命信臣,俾专详阅。其尽甄于片善,用深副于虚怀。咨尔官师,当体予意。宜令御史台出榜朝堂,并都进奏院颁行诸路。」九日,晏殊等言:「看详章疏内有合系条贯者,望下刑部、大理寺检详供报。」奏可。
八月八日,诏:「昨许诸色人指陈大事,诣检院投进,近日多不应诏。宜令登闻检院自今须显应 条,指陈名目,方得投进,仍先取审状以闻。」
二十二日,太子少保致仕马亮言:「伏见工部侍郎朱昂致仕荆南,凡有闻奏特许本府附递,望依昂例。」从之。
明道二年五月十三日,合门言:「命妇奏状,乞于登闻鼓院、检院投下;皇亲奏状,乞令本宫勾当使臣看详,无违条贯,具印状缴连,于合门投进。」从之。
景佑二年正月十七日,中书、门下言:「检院、鼓院今后应有(诣)[诸]色人投进文字,依例取责审状,书写赍文书人姓名,于实封上粘连进入。如与元状异同,并行勘断。」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诏:「应在京臣僚每遇札子奏公事,

除中书、枢密院、学士院依久例外,今后并仰系书衔位姓名。」初,知制诰丁度进牍只书名而不用姓,内中误降于参知政事盛度故也。
四年十月十六日,知开封府张逸言张逸:原作「张遶」,据《长编》卷一二○改。:「准 ,臣僚、皇亲、诸色人奏状,不得因亲戚入内,辄于中投进。近见渐有违犯,望令承受官司未得施行,便即纠举勘断。」从之。
宝(光)[元]二年二月十一日,三司户部判官郭积言:「近日上封论列边事甚众,乞差近臣看详,有可采者,委中书、枢密院施行。」诏并送翰林学士于本院看详,不得漏泄于外。
康定元年四月二十七日,诏:「臣僚及诸色人所上章表、边事及朝廷降下制诰、宣敕文字等,令都进奏院不得传写,学士院不得漏泄于外。」
七月十六日,权御史中丞柳植言:「比来上封者所陈两事军机皆送学士详定,多致传布,有害事机。望只委中书、枢密院详酌施行。」诏学士院密收掌,无致漏泄。
九月七日,诏开封府晓谕:「进边事人所陈方略有可行者与恩泽外,无可采者已行告示及给盘缠钱,令逐便者。自今毋复接驾进状,(市)[希]望恩泽。」
十月六日,诏:「应今后降出内批臣僚迁转差遣文字,并行将元行条贯一处覆奏取旨。」
二年六月十六日,太常博士于房言:「台谏官及内外臣僚所上实封章疏,辄敢漏泄及传达草本示人,乞重行朝典。」从之。
十一月十五日,臣僚上言:「乞自今发机宜文字宣头,令枢密院拜三司缄密题记拜:疑误。,付所差使臣赍下诸处。」诏枢密院、三司应添兵食、案籍、边防机宜事,并实封下逐处;其河、陕三路州军转运司并准此,违犯重罚。
庆历元年三月六日按庆历元年实为康定二年,此条事应移于前。,诏:「以羌寇平定,自今举人并不得以进献边机及军国大事为名,妄希恩泽。」
二年五月十五日,诏:「近日诸色人所上边事,多是开书铺人将他人文字改易首尾,鬻于此辈,重迭进献,幸望恩泽。宜令开封府严切(正)[止]绝。」
七月三日,诏登闻检院:「诸色人除告陈密事即收接通进,言边事者于开封府并随处州军投下。如有可采,附递以闻。」
三年四月五日,臣僚上言:「窃见近日臣僚将所上封章书疏令人抄录出外,及密遣浮薄之辈传诵称扬,务取己名,欲彰君过。朝廷累行戒告,终未遵依,扇成浇风,无益圣化。大抵为臣事主之道,务敦忠厚,靡尚激昂。倘惟节行之自存,岂悉功名之不立 苟亏祗慎,固有典章。乞晓示中外,更有违犯,察访得知,重行贬降,以厉众多。」从之。令御史台出榜示朝堂。
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殿中丞李寔言:「今后臣僚上章疏迂诞词语,乞不行下四方。」从之。
十年五月二日,知谏院王贽言:「臣僚章疏内有事合更张者,送两制及台谏官等同议,动经半年余,未见结绝。缘官员数(夕)[多],迁移不定,其间若事或分寸有益,即迟一日有一日之损。盖素无条约,

而务在因循。欲乞今后应批状下两制及台谏等官同定者,乞限五日内聚议,半月内连书奏上。如议论不同,才识特异,稽合礼法,自有建明,即许别状以闻。」从之。仍诏已送下详定文字亦依此日限详定闻奏。
十月九日,三司言:「准诏,今后每有传宣及内降指挥,须候面奏讫,方得施行。缘有系急速合实时应副者,虑面奏不及,亦有体例分明者。今相度除系入纳钱物并例外生事须候面奏施行外,其余体例分明及急速事乞依旧实封覆奏。」从之。
皇佑元年正月九日,诏:「诸州军不下司文字,知州、总管、钤辖躬亲书写回报,或专委通判职官收掌行遣,免致漏泄。如违,当行重责。」
六月二十四日,御史陈升之言:「近有臣僚缴奏交亲简尺,朝廷推究,事近深文;或不缴奏,又近请嘱,因事显露,悉皆科罪,遂令圣世成告讦之俗。请自今请求非法,自论如律。」从之「请自今」以下原脱,据本书《仪制》八所引补。。
师以下至八月六日条实为本书《仪制》五 官仪制内容,乃大中祥符中事,与本类「章奏」不符,不知何以错简阑入于此,当删。其《文心雕龙》小注则系本类,当保留,然不知为何条之注。、三公、仆射、尚书丞郎、大夫、中丞、知杂御史并避,权知、判官不避,遇两省给舍以上敛马。京官遇丞郎、给舍、大卿监、祭酒以上、本寺少卿监、司业,并避。诸卫大将军以下遇上将军、统军亦避。詹事遇上台官,如卿监之例。庶子、少詹事至太子仆遇太子(王)[三]师、三少并避,遇上台官如少卿监例。中允以下遇太子三师、三少并避,遇宾客、詹事敛马,遇上台官如太常博士例。应合避尚书者并避三司使。权知开封府者,如本官品避。其台省官虽不合避,而职分见在三司、京府统临者,避。中书门下、枢密院常朝有冲突者,巡检人员具名送开封府,京朝官誊报御史台弹奏。内诸司使以下报宣徽院施行。不即申举者,委御史台、左右街司察访以闻。入皇城司及殿门外当避而不避者,委亲事官报皇城司捕送开封府,职官具名以闻。诸色人当避台省官及敛马侧立而有违者,街坊巡检亲事官止约;固违不伏者,移牒官司及申奏如上制,即不得凌辱命官。武班、内职并依此品施行。」从之。《文心雕龙》:仁宗时范镇请禁中及中书、密院各置章奏簿,上以备观览之遗忘,下以责大臣之销注。
六年三月十七日,诏:「应富民得试衔官者不得与本州岛县官使臣接见,如曾应举及衣冠之族不在此限。」
八月六日,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知升州张咏言:「当州每有祠部司事,并申公状。臣官忝六曹,祠部即本行司局,例申公状,似未合宜。欲望自今尚书丞郎知州除申都督外,其本行官局并止签检。」从之「签检从之」四字愿脱,据本书《仪制》五所引补。。
乞留中「乞留中」以上脱。,每有文字留中者,封御批封降下。」从之。
十月十六日按此条不知何年。据《宋史 林逋传》,林大年任侍御史在英宗治平中,下条为三年,则此条当为治平元年或二年。,侍御史林大年言:「伏见两府近臣、台谏所言事件,多致通进司传达出外。乞今后通进司更不差内臣,只于诸司使副内选择勾当,仍别差有行止内臣充承受司。臣僚所进文字,并须用印;无印表状,须与外封一手书写。所贵禁中易为点检。」诏通进银台司相度如

何关防禁止,具经久利害以闻。既而本司乞应内外臣僚所进文字依常手粘实封讫,别用纸折角,重封用印,无印者臣名押字仍须一手书写。及乞官员诸色人等不得辄入本司。从之。
三年八月七日,诏中书门下:「近日希求恩泽稍多,今后须管次日覆奏取旨。」以上《国朝会(典)[要]》。
四年四月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诏:「近许外任臣僚言事,委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学士司马光看详。如有可采,即进呈施行。」
五月二十四日,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言:「诸封事但陈箴谏之言,及泛论治体,据所可取者,欲节略编写,候成一册,逐旋奏御。其指陈时务利害,或数事内除不足采者更不取录外,据可施行之事逐旋节录闻奏,乞降付中书、枢密院看详施行。所上封事,其大意可采,虽文辞鄙俗,须至备录;其发明事理不尽者,臣等逐节后别立看详一项,所冀文理稍备。其上封事人开陈政体时务,文理详明,显见才识出众者,官员乞依诏书出自圣衷,特加甄擢,其次赐敕书奖谕。布衣乞下有司召问所上封奏内事节,令逐一条对,委有可取,即与量才录用。」从之。
七月十三日,以御史中丞滕甫、龙图阁直学士赵抃、天章阁待制陈荐同共详定前降手诏许中外臣庶所上差役利害章奏。
神宗熙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令知通进银台司、翰林院学士范镇、权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同看详银台司所进文字数目,定夺当进与不,并令减罢名件闻奏。
闰十一月十四日,看详银台司文字所言:「诸路州军奏雨雪,内有月或旬(拜)[并]逐时旋奏去处。欲乞令逐月终一次具状申中书,候齐足,即具逐路分得与不得雨雪类聚作一状闻奏。」诏:「今后诸处逐旬降雨雪,更不闻奏,并只于次旬内申司农寺。如有迟违,亦仰催促,(常)[当]类聚收付,准备朝廷取索。
十二月四日,诏:「文武臣僚及内臣等进呈公事,并批送合属中书、枢密院别取进止,不得辄批依奏及直送诸处行遣。如违,并当重行朝典。」
二十四日,诏:「今后中书、枢密院宣敕札子带圣旨批状,除系机密不送外,其余并送银台司封驳。」
三年六月三日,诏司农寺令具五月中诸路州军所降雨泽闻奏,仍仰今后常切点检察访,如有旱涝特甚州军,许具状申奏。
八月一日,看详银台司文字所言:「别无看详减废,欲乞罢局。」从之。
四年四月二日,诏:「内臣宫中凡有勾当,须称圣旨。若尽关申中书、枢密院,则伤烦碎,或稽缓不及事。可令入内内侍省具自来合依久例施行事节开析以奏。」
八日,吏部侍郎、新知邓州韩绛请于通进司下奏状,从之。
六月四日,罢委官看详臣僚所上封章,令中书门下看详以闻。
五年五月八日,中书门下言:「西头供奉官刘宋卿等乞今后通封赴银

台司投下常程文字,并依通进司例,次日不以有无假故,送中书施行。自来银台司文字于奏状前贴写事宜一行,其奏状前自来有贴黄,亦乞减罢。」银台司奏状称:「进奏院下到诸州军奏状,自来作四日行遣。今欲乞作三日,更不贴写事宜,当日便写奏目发送,及写发历点对。第二日封卷印押讫进呈,第三日降出,分配发放。遇中书、枢密院早出及宅引并非次等假,乞依通进司体例,不理诸假故,每日并入赴司收接,投进发放。」从之。
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书门下言:「孔目房申,熙宁八年七月四日条贯,诸内外官司奏状并申牒,衔位只书本处差遣。今看详,既不见得是何官职,缓急却须勘会。欲自今应官司公文合书衔者,令并书官职。其兼领差遣及散官勋赐等,即依旧更不入衔。」从之。
十年八月二十三日,三司请:「今后应御前及太皇太后、皇太后传宣旨,并内降取索,事干急速,并常须器用、酒醴、茶药之类,先次施行讫,依条覆奏。」从之。
十月三日,合门言:「臣僚经朝廷陈叙事理有不行者,中书诸房直仿中书札子体式送合门告示,亦不知何官押字。乞赐定夺当否。」诏:「今后应检正中书五房公事送合门告示贴子,并月日后书姓押送。」
元丰五年五月二日,诏:「今后四方实封奏,除内降指定付三省、枢密院及中书、门下、尚书省外,余并降付中书省,可从本省分送所属曹省。」
六月十七日,诏:「近诸司妄以非应奏请事辄奏者,其以应申不申、不应申而申及辄受之者罪法申明之。」
六年十月十六日,诏:「自今臣僚上殿札子,其事干条法者,尚书省依条议奏。如事理难行,送中书取旨。」
哲宗元佑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刑部言:「文书应奏有涉秽滥者,并略说事宜闻奏。其深涉秽滥及毒药、厌魅、 诅事状,悉随事申尚书省、枢密院。」从之。
绍圣元年闰四月十八日,诏:「在京官司所授传宣、内降及内中须索常行应奉,随事申尚书省或枢密院覆奏,及类聚月终奏闻指挥,可并令随处覆奏,即本司官亲承处分须索,仍画所得旨录奏,请宝奉行。其官司奏请得旨非有司所可行者,仍申朝廷覆奏行下。」
五月九日,诏:「自今除台谏官章疏依条外,其余臣僚上殿札子,如事合进呈,即取旨。」
三年八月五日,详定重修 令所言:「应奏事皆通封,仍于状前及封面贴黄具事目。若有机密、灾异及有所告言急速事合实封者,并折角重封,不贴黄。(具)[其]臣僚自陈意见及被旨条析事状,亦实封。即陈述已事不得实封,违者缴奏。」从之。
元符元年正月二十八日,诏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将已编类到臣僚章疏并续编类者修写进入,仍纳三省。先是,以臣僚章疏废毁神宗法度,绍圣元年五月诏三省各差人吏编排臣

僚章疏及朝廷改更事目。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命给舍、都司官将元丰八年五月至元佑九年四月十一日应臣僚章疏及申请事目编写成册,申纳三省。后又诏申纳枢密院,元佑中尝为言官者毋得预。至元符二年七月,又诏所编章疏申请并着所任姓名,不得毁匿增减及漏泄。至是编类成,故有是诏。
三年六月,徽宗〔即位〕,未改元。诏书,应中外臣僚以至民庶各许实封言事。然虑远方臣庶封题未必如式,而有司拘文,便行却回,则恐所陈内有该涉边防机密,偶因却回,别致漏泄,为害不细。欲乞指挥应收接实封文字去处,如有不依式者,并许通奏,庶官司不敢妄生沮抑。』本部勘当,欲乞下诸路州军,如有实封言事之人题写外封未依条式者,实时指说,便令改正,当日内附奏。」从之。 礼部言:「奉议郎吴时奏:『伏
徽宗崇宁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臣僚上言:「勘会熙宁编 ,诸臣僚不得因上表称谢,妄有诬毁,及文饰己过,委御史台纠奏。臣窃惟自来诸处所上章表多不到御史台,逐时虽有朝报,或报或不报,虽报或已过时。陛下即位之初,咸与天下为新为:疑当作「维」。,一切牵复元佑窜逐之臣,其所谢表章但极意怨怼绍圣斥逐,为过当语言,甚者率皆诋毁。臣子不敬,莫大于是,不可不禁。欲望于上条『文饰己过』字下添入『仍录副本申御史台』八字,犯者本台实时弹奏,重加黜削。」诏臣僚谢表令进奏院录申御史台。
五月十六日,中书省检会元符三年三月内诏书:中外臣僚以至民庶各许实封言事,在京合属处投进,在外于所在州军附递以闻。元符令:诸上书言朝政阙失、公私利害者,本州岛附奏;责降散官及安置、编配之类言事者,所属审可采不兼他事者,听收接,不得实封及遣人进状。勘会自降上件诏旨,已及二年已上。诏令所属今后更不收接投进。其上书言朝政阙失、公私利害者,自依元符令施行。」
九月十九日,中书省、尚书省送到白札子:「勘会元符 令,内外奏报文字内事涉机密,若要切急速,或事干边防、军政,或臣僚自有所陈,或事体稍大而不漏泄「不」下疑脱「可」字。,理须实封。或本条指定实封闻奏外,自余常程小事,于法只合通封者,皆作实封闻奏,致御宝实封降出,显属紊乱烦扰。今后三省六曹并所属官司常切点检,如有违犯,并举劾施行。」从之。
大观三年六月二十日,上批:「国子监、太学、辟雍三舍生近来上书献陈利害,或托以文词,觊幸恩赏,有违学制,殊无廉耻。自令学生应有陈述所见,若利害灼然,有补时政,或进献诗颂,文词优赡者,仰经长贰点检看详,若无违碍,即连衔保明缴进。如违,御史台弹纠以闻。」
政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诏:「今后命官案状内令本处开坐干连有罪人吏姓名、已未断决罪犯

申奏。」
宣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勘会近来诸处官司申请,多以乞依前后已得指挥,或再依某事年月日朝旨体例,并不分明开坐所乞事理,及所引所指挥体例全文,致逐旋取会,动经月日,不能结绝,显属留滞。」诏令吏部遍牒内外官司,今后应申请文字,并据所乞,逐一分明开坐。如合引用条例,及所用朝旨,亦仰逐一开具全文,即不得更似日前泛行指引。如违,徒二年,人吏配千里外。
七年二月三十日,尚书省言:「臣僚陈乞不得言免执奏,如违,乞以违制论。」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十三日,诏:「应士庶(役)[投]献章疏,见委官看详。如有利害灼然可采,令看详官先次保明,申尚书省议旌擢,以为激劝。」
十一月十九日,诏:「诸处凡有使臣等传宣,并画时密具职位、姓名、所传宣旨实封覆奏;如事有未便,仍具未便事理执奏。若所差使臣等不亲赴逐处,只令人赍到传宣文字者,并不得收接,亦具因依闻奏。」同日,诏:「如传宣或降指挥及官司奏请,虽得旨依奏,系元无条贯者,并中书、枢密院覆奏取旨。内系非理干求恩泽及原减罪犯者,仍奏劾犯人。其上殿进呈文字批送中书、枢密院,不得直批圣旨送诸处。如违,所承官司未得施行,并具事状闻奏。」
二十日,诏:「今后官司及臣僚奏请,随事奏乞,降付三省、枢密院施行。」先是,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郑成之差在外宫观,陈请支放请给等札子内辄乞直降有司,侵紊纪纲,故降是诏,仍戒励焉。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中书省:「自来年正月为首,置簿将降出台谏章疏施行讫,次月宰执以合上簿者取旨,编写投进。」
二年七月二日,诏入内内侍省:「如系经制、统制军马奏状,权许依旧收接外,其余并赴进奏院投下,仍折角实封,不得通封。」
八月十一日,诏:「诸路州军日逐差人投下机密急速紧切文字赴通进司,往往通封,上有贴黄,称说事目。虑恐未投进间,因而漏泄,深属未便。仰通进司自今(后)[投]进文字用黄帕复包角,本司监官书臣名封记,赴内东门投进。仍令刑部遍牒诸路州军,如奏机密文字,并须实封,面题机密文字,不得贴说所奏事宜,进奏院依自来条例施行。」
三年三月三日三年:原作「十年」,据《建炎要录》卷二一改。,臣僚言:「宜仿唐制及祖宗旧制,应献陈章奏委翰林学士、给事中、中书舍人轮日于禁中看详,条陈具奏,使是非予夺尽从公论,左右小臣不得妄言利害。既委臣僚,乞不差内臣传送,只实封往复,庶免党与交结之弊。」从之。
八月十八日,诏:「行在三省、枢密院专行军旅边机,令登闻 院、通进司除实封并边机文字外,其余应干常程文字并入递发赴洪州三省、枢密承行。」时边事未宁,上总师亲征,分百司扈从隆佑太后于江西,常程事权听处分。

从左司郎中韩肖胄请也。
绍兴三年六月十八日,诏:「常程上书人间有狂妄者,朕多留中,不欲置罪。今欧阳凯士狂妄之甚,若不惩戒,且虑扇惑群德,亦害政之一端也。可将凯士文字宣示侍从、台谏,议罪来上,当明坐事因,以置典宪。」凯士寻送洪州编管。
八月二十五日,诏:「应自今上书言事,毋有所讳。惟不许因书告讦他人过失,令 、检院晓谕。」先是,下求言诏,时封事有告(谕)[论]州县及讦人过者,至是从给事中黄唐传所请也。
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大理正胥介上殿奏陈札子二件,并不书名,于法合行科罪。」诏特与放罪。
二十八日,诏二广:「接发命官申奏院状,每季类聚再奏。若程限稽迟不到,并下沿路究治。仍委本路提举马递铺及渐磨当职官吏常切检察渐磨:疑误。。若在路计嘱,私折藏匿,致稽迟不到者,合干递铺(者)[诸]曹司、兵级、巡辖使臣正根勘正:疑误。,具案闻奏,重行断遣。」
十一月九日,左宣教郎、太平州州学教授王言恭上书:「陈献利便,事属至密, 远小臣不敢求对清光,愿许臣暂至行在,见宰执委曲陈之。」诏令本州岛守臣取索实封缴奏。
五年正月十五日,诏淮南路:「今收复之初,事有不便于民者,许士庶实封,经所属投纳附递,申本路监司,拟定可否利害闻奏。」
十七日,尚书省言:「诸州军县镇等处申奏文字往往空日递发,是致无所稽考。」诏应奏状及申三省、枢密院等处,并仰实填月日。
二月二十六日,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言范冲:原作「范仲」,据《建炎要录》卷八五改。:「乞将近诏职事官陈对利害奏疏仿治平故事编类进呈,断自圣意,择而行之。」诏令翰林学士孙近、直学士院胡交修编类进入。既而殿中侍御史谢祖言又言:「臣僚条画利害,既上御府,愿陛下留神省览,或宣付大臣,俾之分阅,择其可用,显奏行之。」诏可。
六月三日,三省言:「臣僚辞免恩命,自宰职以下皆有定制。近来或有过为谦退,至于再三。当此多事之时,实于职事妨阙。」诏并遵依旧制施行。
十二月二日,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等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成都府席益言:「应奏禀探报急速事,乞特许赴入内内侍省投进。」从之。
六年五月十七日,中书后省言:「看详闵勍信所陈怪诞鄙恶,不成文理,(辙)[辄]敢狂妄投进,乞详酌施行。」诏闵勍信特放罪。
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士庶献陈利害,令给舍子细看详,其可采者中书省取旨施行。」
十月二日,上谓辅臣曰:「向缘亢旱,许士庶直言时政阙失,投进书疏者甚多。虽皆经亲览,犹恐未能详究利病。可令后省官子细看详,有可采者具申中书门下省,条上取旨施行,庶几诏令不为虚文。」九日,又诏:「仍令中书籍记姓名,以备采择。」
十二月二十七日,左朝奉郎、试给事中兼史馆修撰傅崧卿言:「奉诏举右〔朝〕散郎、

知常州武进县吴师直堪充郡守、监司,其起奏误写为师孟。有此谬误,乞赐降黜,以为在列不谨之戒。」诏放罪。
九年四月四日,诏:「应河南新复诸路州军民间利病新: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一二七补。,许监司、守臣条陈,余官及士庶上书经所在州军缴奏。」
近诏:臣僚上殿毕,具不曾辄论私事及侥求申合门。切缘台谏日逐上殿敷奏本职公事,即与其余官奏对事体不同。欲乞今后台谏官遇登对,止具所得旨应记注者依条关中书门下省外,免申合门别无侥求文状,所贵得体。」从之。 七月十五日,御史中丞廖刚等奏:「伏
八月六日,臣僚言:「乞令州郡自今应管内去处若不雨过十日,至得通济日及月内雨旸以时,并各具状入递,申尚书省。水潦亦如之。令左右司置籍拘录,以时检察。仍令监司严行督责,其应报〔不报〕与报而不以实,徒为文具者,悉许按劾以闻。」诏:「今后州郡须管以时申户部,候到限当日缴奏。」
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诏登闻检、 院今后有献无益之言不干政体者,不得收接。时有诣检院(辙)[辄]献乐府者,即非政体,令还之,故有是命。
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宰臣言:「臣闻天下之事,皆自人主总览,人臣不过奉行而已。近来诸路监司、郡守以事达朝廷,止云由尚书省取指挥,殊失经意。自今事无巨细,皆须奏闻。如或准前违戾,许臣等具名衔进呈,当议黜责。」诏可。时宰臣奏欲示权纲悉归于君上,非臣下所敢专也。上曰:「此乃大臣任意所为,不欲朕知天下事。此奏可即行下。」
二十六年七月十四日,诏:「士庶封事许诣登闻检院投进,仍令诸路监司、郡守条具便民宽恤事件闻奏。其言刑狱事委刑部,财计事委户部。仍委吴秉(言)[信]、王纶、凌景夏、贺允中分轮看详,务得详尽。」
十八日,吏部侍郎张纲言:「有司看详群臣章奏,尚恐 远之人锐于纳忠,设意过当,有己出新意,而致冲改祖宗旧法者;有取便一时,而行之既久,不能无害者;有贪蠲复之名,而不以用度较之,致州县不免暗取于民者。若此之类,自非深思熟虑,实难遽见。望诏有司必须详审,究极事情,不得一切苟简。更乞万机之暇躬垂省览,惟不悖戾祖宗旧法,可以经久而实惠及物,乃听施行。」从之。
二十四日,诏:「今后臣下奏陈故事,不许讲筵所取索副本,只就令通进司进入。」
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右正言朱倬言:「近日陈利害者或不深知朝廷之典常,或不洞究百姓之利病,得之口耳,即以上闻,为害莫大。欲乞自今献言者必送有司精详,参照既定,然后大臣审究至当。果若前法有害,不可经久,与夫不宜于民者,详具本末,剖析利害,上取宸断,付下有司,方可施行。」从之。
二十九年七月九日,臣僚言:「内外官司文书期会,官吏因循偷惰之日久矣。又胥吏并缘为

奸,欲迟欲速,惟在其手。若不澄源,未易革也。望诏内外官司,今后应奏申文移并令实填月日,则易于钩考。胥吏虽欲巧为迟速,亦无所容其奸。然后严常紧之限于内,验地里日时之限于外,稍有稽违,重寘于法,庶有以革骄怠之弊。」从之。其后吏部亦乞今后应内外官司凡申奏文字月日并书,文字填写实日,并从其请。
三十年四月十七日,诏:「自今臣僚陈乞上殿,令具状径赴通进司投进,不许于都堂纳札子,永为成法。」
十月三日,诏:「昨依故事,左内侍官承受内外诸军奏报文字,虑恐稽迟,可尽罢承受官。今后诸军奏状札子并实封于通进司投进;三衙有公事,实时上殿奏闻。」
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宣谕宰臣曰:「臣僚利害奏札,士大夫自合亲书,不须计较字画工拙。」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今后直言上书,并付中书门下后省看详,有可采者申尚书省取旨。」
孝宗隆兴元年五月四日,诏:「自今以荐举、上书、登对真才实能,无吝褒擢。其余令籍记姓名,以俟选择;无状者罢之,仍追坐谬举。」从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余时言请也。
九月十五日,诏:「已降亲札付张浚、王彦,令逐处兵将官有奏报文字及有陈乞,并不得倚托近侍进达,可径赴行在通进司投进。仍札下通进司照应收接。」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诏:「学校之士,久被教养,固知礼义。方今多事之日,必能爱君体国。如经检、鼓院有所献陈,自当采用,或加旌赏。若轻薄喜乱之辈,妄相 扇,不经检、 院,辄行伏阙之人,不问是何名色,为首者重寘典宪,余人等第重行编配。事在必行,仍令尚书省出榜晓谕。」
荛有陈,必经御览,又尽以付两省臣僚,使议其可行。惟是日积月累,奏牍益多,看详去取,未能遍观。间有可采,虽以申上,别无明降指挥,是致四方之人多怀不尽,以为陛下求言而朝廷吝赏,省官不肯留意,有司不为保明。甚者 干道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诏:「今后看详四方投献书札文字,拟定等第将上。」以起居舍人陈良佑奏:「仰惟陛下临御以来,下诏求言,凡(侍)[待]报客邸,旅食无资,徒有望望之心望望,疑当作「怨望」。,不知朝省已为看详寝罢。欲望圣慈令两省官取四方投进书札文字同共考阅,议论可采者第为三等,量与推恩。如上等有官人与减二年磨勘,选人候改官收使,士人免解一次。中下等有官人与减一年磨勘,士人赐(东)[束]帛。此不过取其尤者十数人以慰籍进言者之心,且以示陛下勤于听览,尽天下之美;其余无可采者明日行报罢此句疑有脱误。。且岁一举之,使出上意,则四方之士乐为陛下献言,而聪明不壅,亦裨于治道。」故有是命。
三年五月九日,诏:「依故事,在外惟前两府、在内惟大两省许用札子奏事,

他官皆用表状。」臣僚奏:「通进司掌天下章奏案牍、在京百司文武近臣表疏进御颁布之事,职任为重,是以在于祖宗时,检察甚备,有谨密之戒,有漏泄之禁,有封题之式,有辄入之罚。虽旧任官高,时领要职,苟于格法不当者,不得上达也。伏见比来其制甚紊,不当进而辄进者,率尔得通,且又越格,惟以札子,十数累比累比:疑误。,上渎天听,亵尊违礼,莫此为甚。仁宗皇帝时有坐用札子奏事降官如张孚者,则祖宗之维持法度,何其严也!伏望明诏攸司,申饬条格,不应进而辄进及越格以札子奏事者,各令拒而不纳;当刑罚者自从旧制,监典官吏亦各有坐。庶几出入机要之地,不致轻慢,以黩国章。」故有是命。
七月四日,诏:「自今沿边州军并监司、帅臣、主兵官并许用札子奏陈。」既而淮南路转运判官吕企中奏:「臣误蒙使令,即与其它路分不同。欲望许臣到本路,事干机密及臣有建明,并乞依干道三年七月四日已降圣旨,用札子实封奏陈,直达宸扆之前。」亦诏从之。
五年五月八日,诏后省官置籍看详臣僚士庶言事,详择其可行者条上。臣僚奏:「切惟陛下舍己从人,比迹唐尧,好问察言,并隆虞舜。百职庶僚,有轮对之章;监司郡守,有五事之疏。以至公交车之荐召,士庶之投匦,无不为陛下言之。而累年以来,言事者不知其几人,或以看详而来上,或以条具而不报者,尚多有也。报可者不知其几事,或虽承受,而废格不行,或虽施行,而循习不省者皆是也。如此言之,是非将何所择,事之成否,复何所稽哉!昔司马光乞以上书言事者求其理道切审,各以贴黄节出,更以圣意择其善者施行,仍籍记姓名。遇有重难,委以干办,果有功效,仍(如)[加]进用。臣谓由(先)[光]之说,则言事者知朝廷有考言之意。如若其言可行,不敢诞谩,上下无壅,而言之是非,于焉而可(释)[择]矣。乞下三省详议,务令悠久遵行,庶几不负陛下孜孜求言之意。」故有是命。
七月十二日,宰执言:「近日上书论边事者悉送两、编修官「两」下疑脱一「制」字。,择其可行者与可去者或可存留者,各以其类相从,置簿抄上,以备他日采择。」从之。
九年十一月四日,诏后省旋次择摘,取上书可采者,撮其枢要,断章取义,立为篇目,缮(泻)[写]进呈。从起居舍人赵师训请也。以上《干道会要》。《文心雕龙》:孝宗群臣章奏,取其所当行者疏之小册,以示大臣。或御便坐,则寘于香几,群臣皆得就观。又有记事版,书其要旨,以备遗忘。
淳熙二年十月十五日,诏:「两淮州军及(师)[帅]臣、监司并驻札御前诸军应有事干边防军机文字,自今止得具奏,并申尚书省、枢密院,不得泛申他处。」
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诏:「沿边帅臣、监司、守臣、诸军主帅应有边机事宜,除具奏外,止许实封申枢密院,四川仍申制置司。毋得

泛行申发及用私札誊报。如有违戾,重作施行。内外诸军所有兵马帐状,自今止许具奏及申枢密院,不得泛申发兵部等处。」
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诏:「自今官司书判并用行字,如有依某处行,改作从字。」从吏〔部〕尚书周必大请也。
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祖宗旧制,诸路禁军委兵钤专一训练教阅。已降指挥,遇有奏闻事,如监司例具奏。自今合具奏事,务许径赴进奏院、通进司投进。」
九年正月十二日,诏:「盱眙军应有合发奏报文字,承传旨回奏知禀札子等,并令进奏院赴通进司投进。」
十一月三日,宰执言:「臣僚章奏,应帅、漕、郡守、主兵官如事涉兵机,许用札子。其余僭越犯分,有不如式,则令所属退还。其间帅守监司实有利国便民等事,若一例不许投进,窃虑壅蔽。」诏淳熙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指挥更不施行。先是,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臣僚言:「窃见旧制,章奏凡内外官登对者许用札子,其余则前宰执、大两省官以上许用札子,以下并用奏状。凡沿边守臣与帅漕臣(拜)[并]主兵官许用札子。自后他司内郡应用奏状者或以札子,其间往往抵(许)[讦]前政,陈说已能。欲望申严有司,应帅、漕、郡守、主兵官如事涉兵机,许用札子;其余僭越犯分,其不如式,则令所属退还。」
十年六月十五日,给事中宇文价言:「去年十二月臣僚札子具载太上皇帝绍兴之初尝下诏守臣,令到任半年以上,具民间利病五事闻奏。干道修令,着为定制。而近年以来,故事颇废。乞明降诏旨,再行播告。」从之。同日,诏诸路州军申发章奏,并要书填实日。以给事中宇文价言,欲计程驱磨故也。
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臣僚言:「近者轮对之间,辞见之际,连章累札,猥及细微,率皆常事,自有成宪。又有职分之所当为,势位之所可为者,且亦(饬)[饰]辞以为能,献说以为功,往往悉关圣虑。乞自今凡有轮对及辞见,并不许过三札。若军国利害,事大体重者,不拘于此。」从之。先是,十三日宰执进呈,上曰:「轮对官说此甚当,上殿官多是论不务大体,以至琐屑;或事有成宪者,一一奏陈,以多为能,无益于事。自今只用三札。」
十六年六月十六日,诏:「祖宗成宪,自当遵守。日后或有臣僚奏请,事涉改更者,仰三省、枢密院详具以闻。」既而以大司直任清叟言:「窃见近来臣僚奏陈利害,多是蔽于一己之私,不顾事之可行、利害之轻重,将祖宗成法动(辙)[辄]轻改,立为己说,以竞新奇。甚者甲是于前,乙非于后,一岁之间,纷然稠迭,民情物态,其谁适从 所以州县之吏,每每视为文具者,无怪其不能一意奉行也。望申严号令,确守祖宗成宪,无以一人之议而骤行,无以一人之议而辄改,使州县之间知所遵承,而遐迩之民均被实惠。」故有是诏。
八月十三日,宰执进呈李

信甫乞遵用天禧、熙宁故事,许六察言事。上曰:「祖宗前后典故甚明,宜且遵守,不可轻易变更。」留正等奏:「六察台格具在,条目详备,若能举职,则事亦尽有可言者。诚如圣训,不必更变旧制。」
十九日,臣僚言:「陛下临御以来,序见百官,靡有虚日,而累月于此,巡对将周,凡议论之中否,固已择其善者而从之。臣愿断自圣裁,尽取前后奏札留中而未出者,以付外廷,使得公共详酌,芟夷乖剌,采摭忠实。凡可以裨益圣德、佽助国政者,以类相从,裒集成编,且各着其职位、姓名于下,正本进入,副在三省。自(古)[今]以往,亦继此编附,庶几宸居之暇,朝夕省览,有以上沃圣聪,而庙堂之议,罢行因革,亦将于此有考焉。」从之。
十一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澹言:「窃见近日以来,有得旨而集议者,有得旨而详议者,有得旨而看详者,有得旨而荐举者,往往多无限期,听其自迟而自速。臣僚章奏,不无可采,而下之有司,即不闻报,况敢望其施行。然则何责乎外路供报之稽缓哉!乞今后有旨或集议,或详议,或条具,或荐举,与夫看详、相度、稽考之类,并令中书随事斟酌,以为期限之迟速,使有考焉。事干众者,御史台先期催促,勿使违限。下有司者都司逐时检举,不得愆期。则诏令不为虚文,而中外莫敢翫习矣。」从之。
绍兴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按莫叔光,隆兴元年进士,不得于绍兴三年奏事,疑「绍兴」为「绍熙」之误。,宰执进呈之次,上曰:「昨日莫叔光奏事,乞今后臣僚上殿奏事不许过三札。但如外来曾作州郡人仅得一次上殿也,要论些事,若限以三札,恐不尽其所怀。宁是教直截论事,少作文,不须限以数目。」
淳熙二年二月十四日以下七条与上文不相衔接,审其内容均为上殿事,盖别自为类。,诏:「自今文武臣已授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上殿讫,在半年之内改差合上殿差遣,与免奏事。」
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合门言:「昨降指挥,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因任满回,已经上殿,再除授今来差遣在半年内,与免朝辞日奏事。其余文武臣有已经奏事,除(投)[授]在半年内合上殿之人,未有该载。」诏依已降指挥,朝辞日免奏事。
六年二月八日,诏:「前宰执、侍从带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及大中大夫以上守郡奉祠之人,自今如有己见利便,听非时闻达,即不得辄陈乞恩泽,自述劳绩之类。其责降官不在此限。」
九日,诏:「每遇宣打打球上「打」字当误。,其诸军正额、额外统制官及赐酒之际,非宣唤不得辄于马上及擅趋榻前奏事。」从殿帅郭杖请也。
九年九月八日,诏:「自今路分钤辖带训练职事令上殿。」
绍熙二年四月十二日,臣僚言:「人主之听言,因欲致其详审,又当防其壅蔽。欲望陛下听纳之际,无不致其审,而壅蔽之患每预为之防,忠谠者益加招徕,狂直者益务优假。庶几四方万里,咸知陛下导人使谏之意,若小若大,更相戒饬,无有知而弗言,无有言而

弗尽,实圣明之盛事。」从之。
九月三日,秘书监兼实录检讨官、兼权兵部侍郎耿秉言:「臣至愚极陋,识见浅短,十旬之间,三蒙宣引,在微臣可谓荣遇。臣闻臣下之望人君,如在天上,梦寐所不能到,一瞻龙颜,人以为荣。陛下度越常规,宣召从臣,不间权官,虽旬休佳节庚暑,皆不废宣引。陛下之于群臣可谓无负矣。如臣等辈乃不能吐一奇谋,陈一长策,以助陛下大有为之志,臣等有负于陛下,臣则有罪。」上曰:「君臣之间,正欲咨询。古人谓堂下远于百里,君门远于万里,言情之难通也。朕正欲通上下之情,使无壅蔽。」秉奏:「陛下忧勤庶政,不惮咨询之劳;为从臣者既蒙时宣引,则朝夕之间,无非为国家讲究利病。」读札子至修马政,上曰:「马纲倒毙之数多,正缘病马在道,不得歇养。」又至论宕昌以东地险,乞增置马驿。上曰:「朕曾理会来,宕昌以东诚有合增去处。」秉奏:「陛下不因臣僚奏请,万机之暇,询究及此,又明见万里之外,曲尽事情。」上曰:「今岁郊祀,朕务从节省。如州郡(料)[科]买,亦令减节。」秉奏:「如卤簿之内八宝不出,又如五辂减其副轴,于礼文无阙,而实能宽民省费。」秉因奏近日行更出迭入之制,上曰:「此正用人之法。」秉奏:「人之才能,必试而后知其可用与否。」上曰:「任贤使能,贤者当任之,能者当使之。不详试无以知其能。求去者虽多,又斟酌其人,可留则留之,不尽听其去也。」秉奏:「陛下深得人君之道。」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集议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集议
国初,典礼之事当集议者,皆先下诏都省,省吏以告当议之官省吏:原脱「省」字,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补。,悉集都堂。设左右丞座于堂之东北,南向;御史中丞于堂之西北,南向;尚书、侍郎于堂之东厢,西向;两省侍郎、常侍、给事、谏舍于堂之西厢,东向;知名表郎官于堂之东南,北向;监议御史于堂之西南,北向。又设左右司郎中、员外于左右丞之后于:原脱,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补。,三院御史于中丞之后,郎中、员外于尚书、侍郎之后,起居、司谏、正言于谏舍之后。如有仆射、御史大夫,即座于左右丞、中丞之前。如更集它官,即诸司三品于侍郎之南,东宫一品于尚书之前,武班二品于谏舍之南,皆重行异位。卑者先就席。左右丞升厅,省吏抗声揖 官就座吏:原作「史」,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知名表郎官以所议事授所司捧诣左右丞,当以判都(省)省官主席。左右丞执卷展读讫。授中丞,中丞授于尚书、侍郎,以次读讫,复授知名表郎官。将毕「将」上原衍一「食」字,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删。,左右丞捧笔叩头揖 官,以一幅书所议事节,书字其下,授于四座。监议御史命吏告云「吏」原作「史」,「云」字原缺,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补。:「所见不同者请不书字。」以官高者为表首。如止集本省官,座如常仪。其知名表郎官、监议御史座仍北向。仆射已上得乘马至都堂,他官虽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止屏外。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四月七日,以兵部尚书卢多逊下吏,诏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翰林学士扈蒙、卫尉卿崔仁冀「尉」字原脱,据《长编》卷二三补。、祠部郎中知杂事滕中正杂治之,仍诏文武常参官集议于都堂。太子太师王溥等七十四人参议曰七:原作「士」,据《长编》卷二三补。:「引进使梁迥奉传诏旨,以卢多逊与

秦王廷美结构奸谋,情状显露,比今鞫劾,多逊具伏者。臣等今详卢多逊自言累遣堂吏赵白以中书机事密告秦王廷美,去年九月中又令赵白言于廷美云:『愿宫车早万岁,尽心事大王。』廷美又遣涓人樊德明报多逊曰:『丞相言正会我意,亦愿宫车早晏驾。』又多逊尝受秦王廷美私遗弓矢等事。臣等谨按:兵部尚书卢多逊身处宰司,心怀顾望,潜遣亲吏,交结藩王,通达语言, 诅君父,大逆不道,干纪乱常,上负国恩,下亏臣节,宜行诛灭,以正刑章。其卢多逊伏请削在身官爵,准法诛斩。按贼盗律:谋反大逆,父子年十六已上皆绞,十五已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祖孙、兄弟、姊妹、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入官。男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籍之同异。其秦王廷美伏请并同卢多逊处分。中书吏赵白、廷美涓人樊德明并请处斩。臣等谨具议定以闻。」诏:『卢多逊在身官爵及三代封赠、妻子官封并宜削夺追毁,一家亲戚并配隶崖州,充长流百姓,终身禁锢。纵更大赦,不在量移之限。其期周已上亲并配隶边远州郡禁锢,部曲、奴婢并纵之。余依百官所议施行。」
八年五月十一日,御史知杂滕中正以鞫威塞军节度、判颍州曹翰私市弓弩、枪剑、长矛、甲铠、具装不以闻;又于部内发民筑烽台,诸县有寇盗,令举烽火以应城中;擅补置牙吏,官卖盐所得

钱银、民岁输官绵及输租并取其余羡;判官山玄羽掌官酒,岁所卖曲又取其羡利钱五百万、绢百疋。狱具来上,法当死。帝重难其事,诏百官集议。工部尚书李昉等奏议曰:「谨案曹翰身备将坛,职当郡寄,而不守法度,擅赋闾阎,盗取官钱,隳紊国法。设烽燧于部内,摇编户之心;藏刀剑于私家,僭尚方之制。不法不道,黩乱纪纲。请如有司所定,寘于极典。臣等谨议定以闻。」帝以其劳旧,未忍寘于法,故止削夺官爵,登州禁锢。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二日,诏尚书省集文武常参官议户部尚书张齐贤、监察御史王济(玄)[互]陈删定编敕利害。十月十一日,齐贤言:「前与王济互执刑名,准诏集百官议定。今臣在中书,愿寝其事。」许之。初,齐贤与济同删定编 ,齐贤以小民犯盗者众,欲宽其赃,冀多全宥;济以为宽则犯者益众,以死惧之尚不畏,况缓其死乎!济强抗,词气甚厉,目齐贤为腐儒,不知适时之要,遂下都省详议,并劾济。齐贤既知政事,不欲与庶僚校曲直。帝忻然嘉纳,济免劾。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十三日,太子詹事、判刑部慎从吉与刑部尚书温仲舒等互陈试审刑详议官彭愈等刑名通粗,诏问状。仲舒引礼部侍郎魏庠试慎锴通粗为比。乃诏吏部尚书张齐贤、百官议于朝堂,且言锴等有不中程者。直史馆张复知礼部名表,避事不草议状。殿中丞丘雍代为之,诏罚复金以惩之。
仁宗明

道二年七月五日,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言:「国家每有体大之事,必集群官议于尚书省。臣近准台牒,充监议官,于尚书省集官同礼官详定庄献明肃、庄懿太后祔庙事。伏见尚书省官内有带两制职或兼三司副使者,多移牒不赴。欲望自今每尚书省议事,其两制以上带尚书省并任三司副使者并不得托以他事不赴集议。如有违犯,乞以违制及不恭定罪。」从之。
景佑四年三月二十三日,集贤校理兼宗正丞赵良规言:「伏见都省集官议谥,近制应本省官议,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使、副使者并令赴议。其曰带职官入省者,或在本官之次,或在本曹之上,着位舛(元)[互],有乖旧制。谨按国朝故事及令 仪制,则别有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着位,视品即与前朝制度不同,固无在朝叙职、入省叙官之理。今若全不论职,假有工、礼部侍郎兼学士者,使不在带职兵部侍郎之下;又如中行、后行郎官兼学士,在朝立丞郎之上,入省缀驾库之次;知制诰、待制入朝与六行侍郎同行,入省(郎)[却]分在郎官之下;如员外郎任三司副使,郎中充判官者,在三司为参佐,入省却在其上;又如员外郎兼学士,郎中兼舍人,待制在两制自分职次,入省亦却在其上,即各缀本官班,于理未便。所以旧来议事,除别诏三省悉集,则中书舍人、知制诰与常侍、给谏至左右正言皆赴;若内朝官悉集,则学士、待制、三司使、副使

皆赴;若更集他官,则诸司三品、武官二品各在本司长官之次;若止是集尚书省官,其带职者并合不赴。又按《天圣编敕》,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正官未至五品,并同五品官例。今若各缀本官班,则是与《编敕》不同。又按《杂坐图》,学士在两省侍郎之下,尚书丞郎之上;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在留后之下,秘书监之上;三司副使(右)[在]少卿监之上。今若复缀本官班,显亦有违令文。又按《合门仪制》:大宴,学士座殿上,与仆射同行;知制诰亦座殿上,与尚书丞郎同行。若曲宴,则三司副使预坐,即在知制诰之后,重行异位。其三司副使又准咸平六年 ,品与诸司少卿监同,而班其上。岂有亲奉至尊于殿庭列座,其礼如此,暂入都省,便却降损 着位舛(元)[互],于理未顺。又按故事:尚书省官带知制诰者并中书省奏班簿,即于尚书省、御史台并不着籍,故有绝曹之语。今若复缀本官班,亦是有紊典故。又伏见国朝以来,凡定学士、舍人两省以上着位,除先后入外,若有升降,皆是特禀朝旨,方定着位。岂有在朝(之)[在]省,迭为上下 况省中会议,皆左曹在右曹之上。今来升降弗伦,典故无据。又伏见郎中、员外兼侍御史、起居舍人及任里行者皆称台官,不赴都省议事。臣详上件官并是本官兼任台省,即是与带知制诰、待制等事体无异。岂有兼领若一,赴集有异 又按唐朝故事,翰林学士有不知制诰者,并无别占

压着位,只是与今来直馆事体一般。若国朝学士、知制诰、待制,则显有着位,与唐朝不同。其侍读、侍讲、龙图阁、枢密等学士及三司副使,即是国朝新制。唐朝三司者自尚书省之职,自后唐别置使额,今来显是不同。望委中书门下参酌旧规,详加审定,自今除集三省官议事即依旧外,若只是本省议事,其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使、副使并依前项典故,不更赴议。庶使品位有序,典故无违。」诏御史台与太常礼院详定。
太常礼院言:「臣等窃推礼意,旁按国经,且载有司,咸着成式。由议者之未悉,故疑论之互兴。自非铺陈,奚能折衷。今列唐制及国朝近例如左。按唐李肇《翰林志》:『凡学士无定员,皆兼他官充,下自校书,上至诸曹尚书,皆得为之。既入院,与班行绝迹,亦不拘本司,不系常参,守官三周为满岁,则迁知制诰。』韦执谊《翰林院旧事》:『翰林学士自建置以来,秩序未立,庭觐之际,各趋本列。洎兴元元年,始有别 ,令朝服、班序与诸司官知制诰例同。』《唐会要》:『(太)[大]中初, 翰林学士自今以后至郎中令知制诰,其余并依本官月限及准外制例处分。』《五代史 职官志》:『天成初, 今后翰林学士(八)[入]院并以先后为定。唯承旨一员出自朕意,不计官资先后,在学士之上。』国朝《天圣编 》:『学士、知制诰、龙图阁待制、三司副使官未至五品者,并同五品官例。』附《仪制令 》:『翰林学士、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枢密直学

士、龙图阁直学士并在丞郎之上,龙图阁待制在知制诰下,三司三部副使在少卿监之上。』大中祥符五年五月 :太常礼院奏,准 新授仆射于都省上事,御史台仪制同。其日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并集省内幕次以俟。仆射自正衙退,将至都堂,门外下马。(士)[上]事后乘马出入并于都堂府。朝堂差人着公衫前导,诸行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于都堂门内分左右立班迎候。见带内职及知制诰并不迎班。俟仆射判案讫,知班引赞官报班定,礼生赞三司使前贺,又赞学士前贺,次赞两省、待制,次赞三司副使前贺讫,左右仆射降阶,就褥位南向立。引赞官通文武两班,相生言揖讫,班首出行致词。以中丞充。阙,即于班内取官高者充班首。此六事,自唐至国朝翰林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与本官绝曹,不在南省官之例。干德三年十二月,以大理寺尹拙等奏称妇人为夫家父母丧纪不定,诏尚书都省集翰林学士、三省官及御史台官等详定丧纪年限闻奏。太平兴国七年,以知开封府李符、法官查陶等状,令尚书都省集翰林学士、三省官、御史台官议定是非闻奏。雍熙三年三月,南雄州司理参军刘鼎等坐违制掠囚,本州岛以 与赦同日到上请,下尚书都省集本省官及翰林学士、两省、御史台官会议。咸平元年三月,太常礼院李宗讷等奏请事件,令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官、翰林学士

同检讨典故,详议可否闻奏。五年五月,知荥州褚德臻等言盗官银处法不定,下其状尚书都省,集翰林学士、本省四品以上官、两省五品以上官、御史中丞、知杂御史定议以闻。此五事皆三省及翰林学士、御史台同议。若诏语内不特言其官则不赴。干德二年二月敕:『应内外文武职官仪制等,宜令尚书省集台官、翰林学士、秘书监、国子司业、太常博士等详议。』开宝九年十一月敕:『太子太师王(传)[溥]等奏,中书札子,诸道藩侯在京早要迎授恩命早要:疑误。,其百官服式令文武班班首及学士、舍人同共详酌。』淳化三年十二月,许王元僖薨。时将南郊,在王丧戚之内,太宗疑之,命宰臣于中书省〔集〕尚书、丞郎、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御史台、礼官、学官等详议可否。咸平元年六月,太常礼院议:每遇大祭之日,太祖与太宗昭穆同位,皇帝自称曰孝子嗣皇帝,敕都省集两制并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同参议。大中祥符元年七月,为九宫贵神于封祀坛不合用玉,诏(定)吏部尚书张齐贤、刑部尚书温仲舒集两省给事、舍人以上同议定。此五事,则诏旨临时指定。其官虽多少不同,然常别标翰林学士与知诰官,明知两制、待制不系两省官。至道二年六月 :太常礼院奏,太宗皇帝祔庙有淑德皇后符氏,未审以何后祔飨配食 尚书都省员外郎以上、诸司四品以上官集议。又其年八月, 尚书都省集翰

林学士、两省、御史台知杂以上、南省员外郎以上、诸司四品以上并判官院官详定。景德元年七月,太常礼院奏请以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祔太宗皇帝室,以先后次之。 尚书省集翰林学士、两省、御史台官、尚书省六品以上、诸司四品以上同议定。此二事,则三省及翰林学士、御史台及诸司四品以上并集,明不因诏旨,则尚书都省止循常例,集本省官议事。建隆元年正月,兵部尚书张昭等奏建立庙恐未合礼例,集文武百官于尚书省定议。此事止言百官,则知两省并学士等亦不赴。建隆三年三月,诏尚书省集议徒流笞杖用常杖制,此事止令本省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同议,两制及带职明皆不赴。《唐六典》:凡议谥之法,太常寺拟讫,考功于都堂集省内官议定,然后奏闻。此事自唐以来,凡议谥止集本省尚书至员外郎,不集两省官及翰林学士之明据也。臣等谨详会议之文,由来非一,或出朝廷别旨,或徇官司旧规,故言集本省者,即南省官也;集学士、两省、台官者,容有内制、给舍、中丞之类也;集学士、台省及诸司四品以上者,容有卿监之类也;集文武百官者,容有诸卫之流。故谋事有大小,则集官有等威,率系诏文,乃该余职。昨缘段少连以太常易名,考功复议,误谓群司普当会席,列为具奏,婴以严科,遂使位叙顿差,宪章交戾。而赵良规援求故寔,采获舆言,事悉而可求,理当而

难夺。然前之建白非是,盖或失传;后之辨正可稽,无容惮改。臣等参议,欲乞自今以后每有臣僚拟谥,止令南省官详定。其带两制并待制、省副、杂端职任郎中、员外更不赴会。或事体大,临时敕判,兼召三省、台寺,即并依国朝旧例施行。」
御史台别奏曰:「(有)[看]详赵良规起请及检会尚书都省自来朝廷降 议事,或集尚书省五品以上及知杂御史者,或两制、两省五品以上、尚书省五品以上、御史台知杂以上者,或翰林学士、丞郎、大两省、御史台知杂以上,或翰林学士、两省官、御史台官、员外郎以上者,或两制、两省及南省四品以上,并御史台官者,或知制诰以上并两省侍郎以上者,或两制并秘阁、三馆官者,或翰林学士本省五品已上、两省官知制诰以上、御史知杂以上者,或尚书省官与太常礼院官者,或百官者。若以翰林冠侍从之先,西垣掌书之命重,待制参内阁之序,计庭领邦赋之繁,班朝则与众绝曹,入省则叙官为次,朝省异位,诚如良规之言。然古人创议,稽于本不稽于末;公朝立法,期于远不期于近。且中台设官,其来尚矣。故《书》称龙作纳言,《诗》载山甫出纳王命,寔《周官》之司会,法文昌之六星。所以倡导政令,总领纪纲,居万事之元,作百官之本。秦汉而下,台阁增峻,首之以令仆,次之以尚书丞辖,又次之以侍郎、郎中、员外,列为六曹,析为二十四司,位有着定,职有统维。历祀寝深,寻原

不紊。皇朝凝命立极,垂八十年,振起前规,正在今日。如曰未暇,则其旧事之体,固可存而勿失。今良规以谓固无在朝叙职、入省叙官之理,复云中行、后行员外郎兼学士在朝立丞郎之上。又今之正言掌诰,立班于待制、谏议大夫之间,则是用在朝叙职之说。若叙职惟允,则都省叙官不诬矣。又云若只是集尚书省官,故带职者不赴。夫惟议事以制,是将建中于民,必在酌典刑之端,参礼法之变。所期清要之器识,以资折衷之讨论。岂可不副朝廷慎重之意,轻易台省咨询之体哉!而又引《杂座图》、《合门仪制》,此并非都堂序本省官仪也。至于称尚书省官任外制者不着台省之籍,故有绝曹之语,而以为重,则今尚书省官任内制者并系台省之籍,宁有座曹之实,而可谓轻乎 然则论职官之言,正为绝曹者设。岂有受禄则系官为俸,议事则绝曹为辞 况列圣累朝,名臣间出,若王旦、王化基、赵安仁、晁迥、杜镐、杨亿,亲尝预议于仓卒,无变古之论。故相李昉为主客郎中掌诰日,屡经都省议事省:原作「督」,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与故散骑常侍徐铉言江南议事,与此略同。则其谈评,固可采据。又议大事,仆射、御史大夫入省,唯仆射至厅下马,于今行之。盖所以重名器而守品位也。故都堂会议,书状以品,就座以官,亦已久矣。忽此更张,恐非通理。今与众官详定,都省今后承准 命,令集在省众官会议者,自知杂御史、三司副使以上且

系南(官)[省]官别带兼官及带职者并令依议预议。所有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起请,今后每遇议事,其带职尚书省官不赴集者,以违制及不恭定罪,窃以议事必有大小,致罚须分重轻。欲乞自今合赴集议之官而辄不赴者,如议国家典礼,即从违制施行;若议常程小事,止依律处分。」
又直集贤院、同知太常礼院吴育奏:「窃以赵良规所请合台阁定议,是非不同,一则曰汰省叙官汰:疑当作「入」,前文云「入省叙官」是也。,一则曰绝班不赴,各持所见,互据所长。若但务引细文,拘牵末制,皆未足以断朝廷之大体,作为彝章。是必稽合人情,讲求通谊,以轻重本未折衷而言之。臣以谓若从本省叙官之谊,有不可者二。大凡国家自朝廷而制台省,自台省而制郡县,上下有次,轻重有伦。至上莫若君父之前,至重莫若朝廷之内。上可以统下,重可以临轻。举重则不可以轻者干,举(止)[上]则不可以下者紊。夫尚书省虽制度雄大,亦天子之有司,官系其中,谓之本省相会,须存朝廷。岂有君父之前,朝廷之内,班列殊隔,一入省司,辄易尊卑,而云在朝叙职,入省叙官 则是以一体为一家,以朝省为彼我,上下异贯,轻重不伦。求之古先,出何经义 此其不可一也。官职之名,本非二体,官正其号,职供其事,名实相系,岂有殊途。只如庖人是官,供庖是职,祝人是官,致祝是职,以何隔绝,分官职为两事 盖自唐室以来,临事杂置,遂有别带职事之名。厥后因循,未归

本务。必欲振复,则当一 更张。若即今而言,须以隶名为轻,供职为重。傥云入朝叙职,入省叙官,则是官职相离,遂有限绝。推之于古,益紊源流,此其不可者二也。若从绝班不赴之议,有不可者三。古者尚书为天下纲辖喉舌之地,万事所本,巨细由之。二十四司各有臭品臭:疑误,或当是「其」。,悉归慎择,未尝轻授,皆用器识详通之士以充其选。盖国有谋议,取决其中。今则不然,(推)[惟]以叙迁而至,其间拔擢英异,又多归(待)[侍]从之列。若议论之际,皆以绝班,可以不赴本省,只如翰林学士亦知制诰,又却不绝班簿。此皆因循之制,参差不伦,未可取为确据。 文中亦有连称两制三卷,似此之相,务要分明。致临时文字重为,即不是待立纲条可为执者也此处注文多有可疑,如「三卷」,如「相」字,如「重为」之类,待考。。从绝班有例,而绝官无闻。谨按《唐六典》:中书舍人以他官兼者谓之兼制诰。故白居易草杨嗣复授库部郎中、知制诰辞云:『前代制诰,中书令、侍郎、舍人通掌之。国朝以来,或以他官兼领。』又授元稹中书舍人辞云:『元稹自祠曹员外试(短)[知]制诰。』谓〔之〕兼则岂绝本官,谓之试则明不正职,在皆章灼不疑之事也。今纵有明文,其官省若遇详定,犹当以体追而正之;况无明文,但引因循参差之事为据,此其不可二也。今两制迁改,其告身命辞必举本省曹之务为之训谕。凡授一 牒,则下至府寺冗局,犹供其职。岂有一人命官,三省连书,而都无所系,尽是空言,止为俸钱,徒加官号 命官之理,其若是乎 惟两府大臣既为宰执,明不可

更亲有司之事,况其俸禄亦不系其官,自余臣僚岂得援此 若二司公事,本自尚书省分出,非别省。或依两制例,不赴本省,又何谓乎 凡搢绅迁次,所主者官名、俸给尽从本省。居常既不复止,会议又不一来,则是自绝其官,带之何谓 仲尼不去饩羊,粗存告朔之礼;若并羊一去,寄礼无地。则台省之制,自此益隳,纵以绝班,皆不可赴,若有诏两制、台省、百司毕会,则座次又如何为定 此其不可三也。此皆举其大端,决有不可。臣伏谓是非之议,至当归一。若又广为采摭,适足为烦。今于国朝典故中取一最切最明之事,足以质定。准大中祥符五年五月 :新授仆射于都省上事,御史台仪制同。其日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并集省内幕次以俟。仆射自正衙退,将至都(省)堂,门外下马;上事后乘马出入并于都堂前。朝堂差人着公衫前导,诸行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于都堂门内分左右立班迎候。见带内职及知制诰并不(近)[迎]班。俟仆射判案讫,知班引赞官报班定,礼生赞三司使前贺,又赞学士前贺,次赞两省、(行)[待]制,次赞三司副使前贺讫,请仆射降阶,就褥位南向立。引赞官通文武两班,礼生言揖,揖讫,班首出行致词。以中丞充。阙,即于文武(武)[班]次内取高官者充班首。此则虽赴本省,自有甄明之例也。臣窃详前来两奏各有未安,须至折衷古今,断以大体,用朝廷为重,取着定为常。臣子之心,虽在本司,如对君父,则所存者大,所处者安。臣愚欲乞今后

凡尚书省会议,如只集本省官,则带职者并赴。唯其坐次则当甄明,须依朝中两制班列,别作一行列座,行缀自异,亦非相压。《春秋》之义,王人虽贱,必叙乎诸侯之上,所以尊王命而广臣恭也。今两制为侍从近密之职,皆是朝廷拔擢宠异,以待殊才。既王命之所旌,亦臣子之当奉,虽在本省,礼合表异,况又自分行,殊不相妨压。亦如仆射上事之仪,凡带绝班之官并赴,而别头赞引不与本省官同在迎班,显合本朝之典章,亦非今日之臆断。若有诏两制、台省、诸司、诸卫官毕会,则各从其类,自作一行。其书议亦各如其座次而列。如此,则班联区别,事体详明,台省之官自分,朝廷之议有定,时宜既合,人情亦安。若遇国家尽复正官,各从本务,则不假复议,自有寻伦寻伦:疑当作「彝伦」。。臣忝备官司,合以愚见所安者上对。可否之断,系之朝廷。」诏曰:「自今后尚书省议事,应带职官、三司副使并不赴;如遇集议大事,临时指挥令赴者,即别设座次。其明道二年七月一日 命更不行用。」以诸议所执不同,故用所宜而降诏。
庆历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诏:「自今两制官详定公事,大事限一月,小事半月,其急速者勿拘。」
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枢密院请自今进退管军臣僚,极边长吏、路分兵马钤辖以上并与宰臣同议。从之。
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诏:「西北边有大事,自今令中书、枢密院召两制以上同议之。」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御史中丞张

观言:「诸处起请文字,中书、枢密院批状下两制,令与御史台同共详定;学士院告报议事月日,承例御史台官尽赴学士院连书闻奏。窃缘御史台官务在弹奏,朝廷班序座位不同。盖古者使异其局,专其职。欲乞今后免同两制议事。」从之。
嘉佑四年六月四日,观文殿学士兼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王举正言:「朝廷每有送两制详定事,亦须臣预议。念臣常参重任,乞今后免预。」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承旨孙朴等言:「准诏送下翰林学士王绛奏,欲望慎择名臣,讨论有唐官制,参考本朝官职品秩事任,量加裁定,正其名体,令两制详定。乞依绛所请,差官三两员置局详定官制,为一代典章,垂之无穷。」诏差翰林学士胡宿、知制诰刘敞同详定闻奏。事具《冠服》篇。
英宗治平三年正月二十七日,诏罢尚书省集议濮安懿王典。初,中书门下奏请议濮安懿王及三夫人合行典礼,下礼官及待制以上议。皆以为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中书复请下尚书省、御史台官议,而皇太后以手书诏执政,于是罢议。
神宗元丰六年六月四日,诏集议大典礼,令秘书省长贰(兴)[与]。
哲宗元佑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臣僚上言:奉诏,皇帝尚虚中壸,令太常礼官参考古今典故,着为成式。窃见近岁议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宝册冠服仪卫等事,皆令翰林学士、两省给舍与礼官同议。今皇帝婚礼,

其事甚重,请令翰林学士已下共议。」诏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两省〔给〕舍与礼部、太常寺官同共详议。
六年七月八日,宰臣吕大防等言:「纳后仪注,昨制礼官集议,各具所见,皆有典据。今日恐难尽行,臣等寻已参酌修定进入。」太皇太后曰:「前议已曾省览,其间有可行者,有不可行者。盖取其便于近事,不必泥古昔也。」大防等曰:「诚如圣谕,欲望明示可否。」八月八日,三省、枢密院言:「议到纳后六礼。」详见《册后》门。
钦宗靖康元年十一月七日,诏:「朕曲意议和,而金人必欲得三镇。与之及不与之反不与「之反不与」四字疑衍。,其利害各如何,朕当从众而行,不敢自任。令百百以明日于尚书省集议以闻,宰执亲戚不预。若割三镇或不割,各如何保无后患;割之而来,不割而来,各如何备御,择众议是者行之。」八日,集百官议三镇于延和殿,各给笔札。文武分列廊庑,凡百余人。惟梅执礼、孙傅、吕好问、洪刍、秦桧、陈材等三十六人言不可与,自范宗尹以下七十人皆欲与之。不与者曰:「朝廷经三世得河东,陵寝在焉。河北天下之四支,四支苟去,吾不知其为人,人民贡赋皆其末也。况天下者太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石敬塘故事,岂可遵乎 」与者曰:「朝廷尝许三镇,今反不与,是中国失信于夷狄。若姑且与之,纵复猖獗,则人怨神怒,师出无名,可不战而屈也。」宗尹言最切,至伏地流涕,乞予之以纾祸。已而黄门持宗尹章疏示众曰:「朝廷已有定议,

不得异论。」会李若水归自粘罕所,恸哭于庭,必欲从其议。何 谓若水曰:「三镇之地,割之则伤河外之情,不割则太原、真定已失矣。不若任之,但饬守备,以固其势维持。」执礼建清野,寻召孙傅及执礼对,议遂定。
高宗建炎四年五月二十日,诏侍从、台谏官并赴都堂议事。殿中侍御史沈求言:「(光)[先]为患脚气在假,趁赴不及。臣有本职,欲乞上殿敷奏讫,赴都堂禀议。」从之。
六月四日,臣僚言:「比年以来,每至防秋,未尝不蒙召集群臣,咨以计划,纷纷讫无定论。况事有几微,难于遍晓,而又积粟聚财,屯兵拒守,事节至繁,皆不可以立谈判。顷刻聚议,未必精详。欲望特下今来所议者,宜许令侍从、台谏等各以所见(降)[条]画,直说利害,限三日寔封投进。」诏依已降指挥赴都堂聚议,如有未尽事件,令条画寔封闻奏。
绍兴三年四月十五日,御史台言:「考功报:本台除礼官外,监察御史以上官并合赴今月十五日尚书省集议隆佑皇太后改谥。今检准本台令,诸尚书省集议,轮御史一员监告,而不赴及不委议意而书者并弹奏,有异议者听具状论列。今来集议,全台官未委合与不合趁赴。」诏依御史台令施行。
七年二月九日,新除太常少卿吴表臣等言:「今集议道君太上皇帝、宁德皇后谥号,除礼部太常寺官依礼例合赴外,所有集议日分,并合令甚官以上趁赴,乞指挥施行。」诏监察御史以上趁赴。

八月二十九日,诏:「比令侍从官详议徽宗皇帝祔庙配享功臣,而刑部尚书胡交修等请以故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赠太师、魏国公、谥文定(傅)[韩]忠彦配享,议状来上。缘有在假、差出及新除到官,未经详议,可令一就详议闻奏。」
绍兴三十(年)[二]年六月二十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有(可)[司]集议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合上尊号。续礼部太常寺言:「用今月二十二日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于尚书省集议。」从之。至是,尚书左仆射陈康伯、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参知政事汪澈汪澈:原作「汪辙」,据《宋史 汪澈传》改。、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翰林学士洪遵、尚书礼部侍郎黄中、中书舍人史浩、敷文阁待制知临安府赵子潚、敷文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徐 、权尚书户部侍郎吴芾、权尚书礼部侍郎吕广问、权尚书兵部侍郎陈俊卿、权尚书刑部侍郎路彬、权尚书工部侍郎许尹、宗正少卿张阐宗正少卿:原作「权尚书工部侍郎」,按据《建炎要录》卷二○○,此年六月四日以张阐为宗正少卿,据改。、太常少卿王普、尚书礼部员外郎刘仪凤、太常寺吴龟年「太常寺」下疑脱「丞」字。、太常博士林栗、太常博士杨民望、太常寺主簿严杭奏:「臣等窃惟至德之世,如容成、大庭、赫胥,皆洪荒杳邈,莫得而详。自《诗》《书》所载,其甚盛者,必曰尧舜。迹其所以致之之效,能以天下逊。考之于古,皆以耄期而倦勤。天下后世,犹为美谈。恭惟太上皇帝拨乱反正,身济大业,中兴之功,煌煌乎不可掩已。方时敉宁,国威复振,上之五纬循度,下而百谷登衍。大功崇成,退却不居,以春秋鼎盛之年,

脱屣万乘, 糠唐虞,古今一人而已。夫五帝之寿,唯尧最高;百王之圣,唯尧独冠。今兹高世之举,视尧有光,谓宜以『光尧寿圣』为号,庶几扬鸿烈而章缉熙,仰副太上皇帝巍巍甚盛之德。恭请上太上皇帝尊号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曰『寿圣太上皇后』。臣等谨议。」二十三日,有旨恭依,令学士院降诏,太上皇帝宜恭上尊号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宜恭上尊号曰寿圣太上皇后,仍令礼部太常寺疾速讨论礼仪,条具申尚书省取旨。
孝宗隆兴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方今多事,理宜博谋。侍从、两省官每日一到都堂;遇合关台谏者,亦许会议。」
干道三年七月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国朝园陵故事,尚书省集官拟谥,系令侍从、台谏以上并礼官集谥,六曹郎官以上书谥。所有今来大行皇后集谥,欲依上件故事施行。乞降下集谥日分施行。」诏用七月七日。议文见恭皇后。
五年四月十三日,诏工部侍郎薛良朋长到集议等指挥「长」字疑误。,多与祖宗旧法相戾,令吏部长贰看详,将上取旨,编入新 。
九月十一日,太常少卿兼皇子庆王府宣讲林栗、太常丞兼权仓部郎官陈损、太常博士龚滂、太常寺主簿冯仲夷札子:「契勘今岁孟冬夆飨在近,所有钦宗皇帝庙庭配飨臣僚,尚虚其位。欲望特降明诏,令侍从台〔谏〕集议以闻,趁十月三日夆享以前降付有司施行。」诏依。议文见《配享功臣》门。
六年十一

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挥,大礼庆成,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合加上尊号,可令有司集议以闻。今检照绍兴三十二年奉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礼例,朝廷定日札下礼部太常寺,是日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于尚书省集议。今来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仍用今月十三日。详见《册尊号》门。
淳熙三年六月一日,诏:「凡集议,当在尚书省、御史台。比闻侍从、两省并就殿中侍御史家,殊为失礼。可以朕旨谕之。」时因议安南国王李天祚子龙(翰)[]承袭封爵,在侍御史柴谨家,故有是命。
四年七月十九日,诏:「集议除朝廷合就尚书省外,六曹就吏部尚书厅,侍从、两省官就后省。如台谏预议,即就御史台。」监察御史齐庆胄论繁冗虚伪等事,有旨令侍御、台谏、两省官集议,侍御史谢廓然具请故也。
八年五月四日,兵部侍郎芮辉言:「集议多惟强有力者是从,不若令各为议状。如论科举则礼部、秘书省、国子监官皆预之类。」上曰:「如此,则废集议矣。」赵雄等曰:「辉所论乃汉所谓杂议也,恐亦可从。」上曰:「今后遇事,旋降指挥。」
十二年九月十一日,诏:「太上皇帝圣寿无(强)[疆],来岁八十,邦家大庆,载籍未闻。可令有司论讨典礼来上。」既而礼部太常寺言:「今检照淳熙二年加上尊号及庆寿典礼,朝廷定日札下礼部太常寺。是日,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于尚书省集议。今来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仍用今月十三日。详见《册尊号》〔门〕。
十四年十月十三

日,诏令侍从、台谏、礼官议金国贺会庆节使人入见。既而吏部尚书萧燧、兵部尚书宇文价、翰林学士洪迈、权刑部尚书葛邲、权工部尚书韩彦质、户部侍郎叶翥、刑部侍郎刘国瑞、给事中王信、中书舍人陈居仁、李巘、右谏议大夫谢谔、权吏部侍郎章森、权户部侍郎张杓、权礼部侍郎颜师鲁、太常少卿尤袤、起居舍人胡晋臣、礼部郎中郑侨、殿中侍御史冷世光、监察御史吴博古、太常丞喻良能、太常博士黄黼言:「目今车马见留德寿宫丧次,百官免上寿,恐难以引见人使。如人使必欲朝见,乞用明道故事,小祥两日后,于二十三日只就德寿宫素幄引见,庶合典故。」从之。
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诏令侍从、台谏、礼官详议高宗圣神武文宪孝皇帝祔庙配飨功臣。既而兵部尚书宇文价、翰林学士洪迈、权刑部尚书葛邲、权工部尚书韩彦质、户部侍郎叶翥、刑部侍郎刘国瑞、给事中王信、中书舍人陈居仁、李巘、右谏议大夫谢谔、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吴琚、权吏部侍郎章森、权兵部侍郎林栗、起居舍人郑侨议,以故太师秦国公谥忠穆吕颐浩、特进观文殿大学士谥忠简赵鼎、太师蕲王谥忠武韩世忠、太师循王谥忠烈张俊配飨,从之。
四月十六日,太常少卿尤袤等言:「窃考祖宗典故,既祔庙,然后议配飨,必先有庙而后有从祀之臣,亦必诏礼官参议,务尽众言。独嘉佑八年议以王曾、

吕夷简配食仁宗,乃在山陵之前。然亦必先降诏旨下两制定议,当用何人,而王珪等始以王曾等姓名上之。元佑元年裕陵复土已七阅月,有司始援典故,乞自两制以上及太常寺、秘书省长贰同议配飨;又两月,而吏部尚书孙永等始以富弼应诏。盖宗庙至重,必严其事也。今来高宗犹未祔庙,所议配飨,少迟旬月,固未为晚;乃忽定于灵驾发引一日之先,事出仓皇,众以为疑。仰惟高宗皇帝受命中兴,一时将相依乘风云,勒功帝籍,不出数人,自有公论。为之子孙,皆以祖考得预为荣。傥不按典故,不集众论,则无以厌服其佗勋臣子孙之心,消弭众多之口,而祖宗集议典礼,将恐遂废。臣等备员礼官,诚见议论纷纷,以定配为速,以不集议为疑。既有前件典故,傥不条陈,是为失职。乞候升祔礼毕,别择日下侍从、两省、台谏、礼官及秘书省集议施行。」小贴子称:「窃惟配食清庙,系大典礼,付之众人,则议论自公,迟以岁月,则名实自定。公则人无异辞,定则万世不变。今宜反复熟议,以尽众言,庶几得预者无愧,不预者无辞。」勘会宇文价、葛邲、叶翥、刘国瑞、王信、陈居仁、李巘、谢谔、吴琚、章森、林栗、郑侨各(以)[已]集议,及韩彦质妨嫌外,诏未集议侍从、两省、台谏及太常寺、秘书省依典礼详议闻奏。
二十四日,臣僚言:「配飨之议,已有一定之论,见于施行。今忽降指挥,再令详议,则二三之论,又将纷纭而起,

甲可乙否,重惑朝听。」诏更不再集议。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弹劾

弹劾
【宋会要】

国朝仪制:百官起居,文班失仪,右巡使弹奏;武班失仪,左巡使弹奏;左右巡使失仪,即互相弹奏;如两不弹奏,则合门使弹奏;合门使不弹奏,则宣徽使弹奏。见辞谢及通事舍人祗应失仪,并合门使弹奏;合门使不弹奏及自失仪,则宣徽使弹奏。长春殿起居,如有坠笏失仪者,除军校不问,余并赞拜内侍报合门依例施行。若 官交杂品位,不依次序,回班将出却顾,轩墀执笏不端,接武纷乱者,并左右巡使弹奏;出入便门语笑及不端笏,并合门、宣徽使以次弹奏。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九月五日,诏曰:「表着之设,盖有等威,阙庭之仪,所务恭肃。方属承平之始,宜申沿革之规。应文武百官自今宜令有司 行布告,凡遇朝会,皆务恭虔。每内殿起居日,即须踧踖入门,雍容就列。稍涉不谨,便同失仪。此外朝堂素有典彝,宪台并须振举。恪居官次,称朕意焉。」
淳化二年七月十三日,诏:「自今内庭起居日,或班内有官失仪,本巡使于弹奏位先两拜,奏云:『班内有官失仪,臣请出门外勘当闻奏。』如供奉班内有官失仪,即奏请付所司。宣徽使、殿上承旨宣所奏,又两拜,却归本位,对揖退。」
三年正月,诏有司复举十五条:一、朝堂行私礼;二、跪拜;三、待漏行立失序;四、谈笑諠哗;五、入衙门执笏不端;六、行步迟缓;七、至班列行立不正;八、趋拜失仪;九、语言微喧;

十、穿班;十一、仗出合门不即就班;十二、无故离位;十三、廊下食行坐失仪、语諠;十四、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门出入;十五、非公事入中书。犯者罚一月俸,有司振举。拒不伏者录奏,乞行贬降。
四年六月十二日,御史台言:「文武官在京监管庶务,并免常参外,其内殿起居、横行参假、入合、非时庆吊、侍燕、正冬御殿、御楼、寿宁节、国忌行香、都省朝堂议事、城外立班并赴,违者望许弹以闻。」从之。
真宗咸平三年七月十二日,诏:「文武常参官入朝、退朝不由正衙门,非公事辄入中书,委御史台弹奏。」
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御史中丞赵昌言、知杂御史范正辞言:「内宴更衣,百官有径归及过从于外者。臣等已于春宴前殿行戒励,望降敕委外弹奏,特行惩戒。」从之。
闰十二月二十日,御史台言:「旧例:假三日,群官并赴文德殿横行朝参。近日多以内殿起居不赴,望申旧制,以肃朝参仪。」诏自今并许弹奏。
景德二年九月七日,诏:「自今宴会,宜令御史台预定位次告示,各令端肃,不得喧哗。违者殿上委大夫、中丞,朵殿委知杂御史、侍御史,廊下委左右巡使察视弹奏。内职殿直已上赴起居,入殿庭行私礼者,委合门弹奏。军员令殿前侍卫司各差都校一人提辖,但亏失礼容,即送所属勘断讫奏。仍令合门、宣徽互相察举,敢蔽匿者之。」
四年九月,诏:「御史台左右巡使二员,自今每遇内殿起居,高者东

边立,弹西面供奉班并武班失仪;官低者西边立,弹东面供奉班并文班失仪。或阙巡使,权差官应奉,亦依此例。」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十二日,侍御史知杂事赵湘言:「伏见常参文武官每日趋朝,多不整肃,请颁条制以儆之。旧制:每日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齐入。伏缘逐日辰时以来放朝,以故后时方入。望许令知班驱使官二人常在正衙殿门管勾,有入晚者,具名申奏。遇风雨寒暑稍甚,即多称疾请假。望自今委御史台酌度闻奏,遣医(轸)[诊]视。如显诳妄,即具弹奏。」从之。
四年六月八日,诏:「今后常朝并起居,臣僚七人已上不到者,具名位闻奏取裁。如旋称病患请假者,即差医官看验,仍密切觉察。」
五年十二月七日,诏:「应文武臣僚趋朝立班及崇政殿引见官员使臣,今后更有违慢,仰合门、御史台弹奏。逐处或不弹奏,亦当勘罪,重行朝典。」先是,臣僚上言:「近年趋朝立班,以至后殿引对奏事,并不端笏,行立怠惰。御史台、合门军头司略不振举,望降诏戒约。」故有是命。
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御史台言:「文武常参官失仪,凡十六条,内十三条缘事有失□,仍旧为公罪外,其语笑喧哗、入正衙门执笏不端,至班行立不正、情涉故违、赴宴言语交错、举动不肃,并请坐私罪。」从之。
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合门言:「崇政殿引对,三班使臣有所祈恩唐突者,宣徽院承例劾其罪,而诸司未有条约。自今唐突者,请令所隶官司举奏;不举奏者,听合门、军头司

弹奏。」从之。
天禧二年二月,御史台言:「近内殿起居,右巡使廖安世弹左巡使王迎执笏不端;迎不知被弹,复弹安世拜起失仪。本台谨按故事:知弹御史每遇入合,凡有违失,皆是仗下弹奏。被弹者趋出,于朝堂待罪。如知弹御史被弹,即俟监奏毕趋出,亦待罪于朝堂。欲望自今左右巡使内有失仪被弹者,除见他官违失依例举行外,如元弹奏者有僭犯,委自合门察,被弹者不得复有申举。仍委赞引合门祗候告示被弹御史知委。」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右巡使、监察御史鞫咏言:「武班臣僚小可失仪,望免弹奏。」宰臣王钦若奏:「咏自授宪官,百僚失仪,多不弹举,累经罚俸。今此陈述,将成废职。」诏咏免勘,与换旧官,小处同判。
三年八月十二日,上封者言:「诸司使、副使已下起居多不整肃。请诏合门告谕,内殿起居臣僚自今出入殿门,并须端谨,不得喧哗。殿庭依班排立,视枢密使拜起舞蹈,毋得先后。违者合门使副举。」从之。
九月三日,合门言:「自来轮差合门祗候二人于殿庭觉察失仪臣僚,缘并随班起居,难于伺察。今请令宣喝对立者于长春殿先起居讫,专切觉察〔闻〕奏。」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诏:「宴会座朝,左右侍立臣僚内有不务谨肃、语言喧哗,当职官司并不弹举。自今如有上件违犯,令宣徽使、合门、御史台、内侍省都知、押班具名位以闻。」
七年五月,诏:「今后便殿

视事,令合门祗候觉察臣僚失仪,依例申举。垂帘日,即差内侍觉察弹奏,祗候、军员等不得申报。」
庆历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权御史中丞(贯)[贾]昌朝言:「臣僚起居失仪,请依唐制参定,列为八节,分十六事:朝堂私礼及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谈笑喧哗、入衙门执笏不端、行立迟慢、至班列行立不正、趋拜失仪、言语微喧、穿班、仗出、合门不即就班、无故离位、廊下食、行坐失仪据后文引贾昌朝奏,「失仪」下当有「语闹」二字。又以上断句亦据后文所述。、入朝退朝不从正衙出入、非公事入中书。」诏从之。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八日,诏曰:「朕闻自古为治,靡不以苛察为戒。而近岁风俗,争事倾危,狱案滋多,上下睽急,伤累和气,朕甚悼焉。自今台谏官非朝廷得失、民间利病,更不许风闻弹奏,违者坐之。」
六月二十四日,监察御史陈升之等言:「比岁臣僚有缴奏交亲往还简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圣时成告讦之俗。请自今请求非法,自论如律。」从之。
失仪,令御史台、合门牒报流内铨,候责罚讫谢恩。」 二年九月十二日,诏:「应选人正衙对
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殿中侍御史俞希孟言:「日近班列多不整齐,将来元会如有失仪,除依例弹奏外,或有故违懈慢者,乞从私罪定断。」诏:「今后常参官故作懈慢,及行立失序,不得作常时失仪施行,仰具奏裁。」
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左巡使、侍御史吴秘言:「内殿起居,百官多不成行列,惟前班稍有次序,自余皆群进族立,甚非朝廷

齐肃之礼。准太平兴国诏中书:文武百官每遇内殿起居之日,须屏气随班,鞠躬就列,班退不得回顾。斯盖后来不见着令,及条贯未甚章白。臣按唐干元中 文:『如有朝堂私礼淳化中降令文。及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语笑喧哗、入衙入合执笏不端、行立迟慢、立班不正、趋拜失仪、言语微喧、穿班穿仗出入合门原无「穿班」二字,据下文所引补。、无故离位、廊下食行坐失仪諠闹、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出入、非公事入中书等有罚。』五代题为十六愆,而修补无取。淳化中兼举旧仪,改『私礼』二字,(又)『〔入〕衙入合』作『衙门』,又添『至班列』一科,『穿班穿仗出入合门』作『穿班』,『仗出』为一节,『合门不即就班』为一事,『諠闹』作『语喧』下「喧」字原作「闹」,据前文所引淳化三年诏改。。又据令文,『跪拜』去『及』字,余同后 。庆历二年,权御史中丞贾昌朝以天圣三年牓示颇依唐诏,而失其句读,以『穿班仗出』为一事,以『廊下食』为一愆,又合『行坐失仪语闹』为一句,遂依唐制参定,列为八节、十六事。以『穿班』为一事,『仗出合门』为一节,虽甚精详,与古终异。且礼制沿革,时代不同,至于令文有存而不用之目,岂兹仪范是日行急用之制,而须存无用之文 徒使朝士疑而不诚,非信(实)[赏]必罚之理。(宜)[且]以今朝言之,『待漏』之科却居『朝堂』之后,况『入衙入合』不宜删去,『仗出合门』与『廊下食』二节四条今无其事,并可存而不用。其所阙者,若仪制卷班分东西出、不得回顾并不在其间。若以不欲革于旧文,则又逐度不同,屡经改易。臣今参酌切于

用者,修而序之:以今之『待漏』宜居众科之首;『行立失序』仍注仪制;『语笑喧哗』请附『朝堂』之下;『私礼』自兼『跪拜』,不须重复;『入衙门』依旧作『入衙入合』;『至班列行立不正』宜作『至班不成行列』;『无故离位』移次『至班』之科,亦可以兼『穿班』之义;请革『穿班』作『朝退不卷班』,增『回顾』一条次之;『入朝退朝不从正衙出入』作『入朝退朝不由正衙』,定为六科十三条。如违者,依例弹奏勘罪。或拒过饰非,即录奏贬降。」诏御史台、太常礼院同详定。既而上言:「检会今文武常参官朝堂仪,已系贾昌朝奏依唐制参定,列为八节,分十六事。今参详吴秘起请条件,难为更改。」从之。
嘉佑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知谏院陈升之言:「比日内降,营求恩赏者多,虽许执奏,而有司时有奉行。自今请令中书、枢密院推劾,以正干请之罪。」从之。
三年十一月五日,陈升之言:「有司断狱,而事连权幸者多以中旨释之。自今有干内降而得纵释者,请劾其干请之罪,以违制论。」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八日,合门言:「检会仪制,两省常侍、给谏、舍人、待制、中丞、三司使副、太子三少、尚书、丞郎、卿监、上将军、延福、景福、宣庆、宣政、昭宣使、枢密都承旨奉使勾当回,赐酒食,客省使伴,客省使至合门副使本厅就食。庶子、少卿监、大将军已下、合门祗候已上差充转运、发运、提点刑狱、知州军监、通判、总管、路钤辖、都同巡检、都监、寨主、驻泊回,命赐酒食并门赐,合门祗候

伴。近来臣僚谢赐酒食讫,多是不就合门。欲乞今后合请赐酒食者并依(议)[仪]制施行,不许不就,违者令合门弹奏。」从之。
神宗熙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合门言:「内殿起居官数不少,向者谏官钱彦远起请差官察视,中间渐亦废去。今欲乞复差通事舍人、看班祗候二人察视,其无故不赴者,并令依仪制弹奏,分故失定断。如三次不赴,不以故失,并勘罪取旨。察视之官自敢容庇,委合门举劾。」诏逐日轮差通事舍人、看班祗候二人察视。
元丰七年二月三日,诏:「外任官乞赴阙奏事,如到阙无所陈,其事非不可形于文字者,委御史台弹奏。」
徽宗政和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尚书省言:「修立到诸入皇城门行马不依次序,控马人杖一百;约栏不止,失序之官仍加一等。」诏令御史台觉察弹奏。
宣和元年正月六日,臣僚上言:「窃见班列未至齐肃,至驾已视朝,广廷唱喝,犹或离位往来,不肯定立,或切切笑语,或跷足以望,或整巾,或抱笏。比至合班,则争趋前列,以便观看。有拜而不伏者,有跪而不俯者。其慢易不恭,亦已甚矣。又见正月八日明堂受朝,颁朔既毕,辇御方兴,班列纷然,离次趋走,逼近乘舆,举首观望,略无畏避。失君臣之仪,此尤甚者。臣愿特降睿旨,严立法禁,每朝会之际,广加察视,有不如仪,必罚无贷。」诏札付东上合门同御史台措置条画以闻。
六年二月十三日,诏:「诸节朝谒、称贺、宣

麻等,称疾请假不贺者以违制论;应不告假不赴之人,御史台闻奏。」先是,臣僚上言:「切见景灵宫行香,托疾在告,已有法禁外,诸节朝谒、非时称贺,所以尊君父而奉上真也。宣麻以诏臣工,颁朔以布时政,百官皆应祗赴,而在廷之士多不过百余员。畏惮者尚以疾告于台,至于简敖自若者,有不告也。慢命不虔,无甚于此。」故降是诏。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文武臣僚朝集,皆有庐舍位序,所以正朝廷之容。迩来废礼失度,交互讙笑,无复恭肃。迨至趋引,犹或族谈。盖不循分守,寖失事体,务 谄渎之私,殊无正直之行,可不革欤!已降指挥,合门、御史台觉察弹奏。尚虑狃于故常,特申戒谕。如敢弗率,邦有常刑。」
高宗建炎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今后应不以状赴有司,而辄待班处陈述者,令御史台觉察弹奏。」
绍兴十三年正月二日,诏:「今后应殿内失仪臣僚,并令合门具名弹奏,务要整肃,不得观望。」
九月二十六日,御史台言:「今后车驾遇大礼、朝享行礼并行幸有导驾官,欲乞文武官分左右步骑导,本台量差知班于禁卫内往来觉察。」从之。
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御史台、合门、(上)[主]管禁卫所言:「四孟朝献,诣景灵宫行礼,及遇车驾行幸,自来合门差舍人乘骑于扇筤后,觉察臣僚行马次序失仪。其御史台、合门系驾前后应奉、报引班次人,及沿路三省、枢密院诸房行首司、密院、客省,并除依例许

乘马外,其余不合乘马官司诸色人不得于驾路往来乘骑。如违,御史台、合门觉察弹劾。」从之。
十八年九月二十日,诏:「每遇驾出,驾前诸司官及驾头法物等行列并不依次序。可令合门行下合属去处,今后须管各依次序接续摆拽,务在整肃。如违,弹奏。合门失觉察,仍令御史台奏劾。」
十月一日,诏:「随驾诸司并库务官、诸司法物等自有贴定次序行列,如或不依次序及辄有先往者,令合门弹奏。」
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臣僚言:「天子之出,清道而后行,千乘万骑,称警言跸,旄头前驱,豹尾后殿。凡在属车,其往来驰道与夫阑出入者,皆有厉禁。自六飞时巡,务为简便。唯是四孟享献,乘舆躬行,前为驾头,后止曲盖,项背相望,仅千百步,而爪牙拱扈之士,或步或趋,错出杂立,什什伍伍,无复行列。至有酌献未毕,已舍而归,士民观者,驾扇接袂,杂还虎士之中,而不闻有谁何之者。望诏有司讲求其当,凡车驾行幸,从驾禁旅每以若干人为一列,相去各若干步。其乘马前导者悉豫上其数,命有司举绘为图,先一日以闻。别具副本报御史台,有不如令,及不在图中而辄冒至者,许有司即纠之。蔽而不言者,令御史台觉察,论其罪。」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十二日,新参知政事周葵奏事札子坠地,知合郑藻举奏,诏免弹。
九月十一日,诏:「宗室居广起居手帕坠地,特与同罪同罪:疑当作「免罪」或「放罪」。。」合门弹奏,上曰:「使

相难赎罚。」故有是命。
干道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诏:「今后文武百官舞蹈不如仪,并令合门弹奏。」
五年正月二十三日,诏合门:「后次臣僚舞蹈不如法令,实时弹奏。」
十一月十七日,诏御史台:「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稀 ,并核寔覆奏。」臣僚上言:「恭惟国家自祖〔宗〕以来用汉仪,凡朝会着为定制,有大宴,有称贺,有朔望参,有四参,有常朝。千官百辟,拜舞于堂下,陛高九级,若天地之相远。使小大之臣咸怀尊君亲上之诚,虔恭端谨,罔敢怠忽,所以为表正之本也。《诗》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为臣子者凡遇朝会起居合趋赴者,其可称疾顿免,习常故,狃宴安,不恭孰大焉!恭闻仁祖天圣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免常朝官屯田郎中闾邱梦松等七人称疾不赴朝参罪,诏御史台复有七人以上不到者论如法。臣职在殿中,合举不如仪。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萧 者,当核寔弹奏。」故有是诏。
六年八月十九日,诏置合门舍人十员,专掌觉察诸殿失仪兼侍立,驾出觉察失仪,并行幸去处觉察兼侍立,六参常朝,后殿引亲王起居。
七年正月十日,诏:「今后人使到阙朝见、入贺、宴辞,百官并应奉人并入出和宁门和:原脱,据下文补。,依御史台、合门检坐条令,约束赴朝参并应奉官及诸色人入出次序,札下皇城司施行。」御史台、合门〔言〕:「今检举下项:一、绍兴九年九月五日,御史台

状:『契勘每遇朝参,官守候皇城门开,趁赴立班。近来有不系入殿应奉人多争先,及有内宿诸色人并担擎物色、乘马官员拥撞入门,委是行步不得。欲乞自今后每遇朔望遥拜并六参日起居,除三省、枢密院及随从宰执趁赴朝殿祗应人外,应诸色人不系殿内应奉者,并内宿及担擎人等各候趁赴朝参官入到幕次讫,令逐地分合干人方得放行,免致拥遏朝路,立班后时。』奉圣旨依。一、绍兴十年闰六月二十四日,御史台状:『准诏:自来臣僚朝谒,除应奉官先入外,百官并合于宰执后序入,违者令御史台弹奏,仍检举旧例施行。契勘昨在京日,宰执、侍从、百官、正任南班、宗室等官各分门入出趁赴。今来行宫止是一门,即与在京事体不同。今权随宜参酌,欲俟皇城门开,先应奉官,次管军、御带,次宰执、侍从、两省官,次百官,次御史台官,次三公、三少、使相、太尉,次正任南班、宗室,违者弹奏施行。候回銮日,却依旧制。』奉圣旨依。今来已降指挥,自今后每遇人使到阙朝见、入贺、宴辞,百官并应奉人并出和宁门。今来若不措置检举,委是使赴朝起居百官立班迟缓。欲乞今后每遇人〔使〕到阙见辞、上寿、入贺并宴及遇驾出,应合入出和宁门赴起居官并应奉官等,并乞依前项逐次已降指挥,先应奉官,次管军、御带、环卫官,次宰执、次亲王,次侍从、两省官,次百官,次御史台,次三公、三少、使相、太尉,次正

任、南班、宗室。俟入宫门讫,次其余不系趁赴朝殿祗应并担擎及牵马人等讫,次放内宿等人。乞令所属照应前项逐次已降指挥并今来措置到次序放令入出。伏乞朝廷札下皇城司,依所申施行。」故有是命。
同日,诏:「殿庭立班及应奉朝参官诸色人等入出皇城门,务要整肃。令御史台、合门措置,条具取旨。」御史台言:「今措置条具下项:一、殿庭立班,近来往往有交语、相揖或行立不谨之官,致不整肃,及有托疾在告不赴,列班萧 。今检坐见行条令及续降指挥下项:一、崇宁重修本台令:诸朝会仪,出入不由端礼门,紫宸、垂拱参日,两省官及应差引接者非。入端礼门不端笏,朝堂行私礼,虽朝退,在殿门内犯者同。交互幕次语笑喧哗,殿门内聚谈,行立失序,立班不正,交语相揖,无故离位,殿门外序班同。拜舞不如仪,穿班仗出,诸朝会不至,及失仪序并不赴台参辞谢者,无故过十日同。人见谢辞日为始人:疑当作「以」。。殿中侍御史具姓名申台,取审状申尚书省。太中大夫、侍御史以上并奏,余官拒过饰非准此。诸朝宴日称疾并假状内声说疾状。不赴者,牒内侍省医官局差内臣押医诊视,不寔者弹奏。国忌日准此。一、在京通用敕:诸朝会行立不谨,谓失序或穿班及无故离位、立班交语、侧身相揖之类。若不归幕次及请引不行,或窃窥未宣麻制,及宴集改易坐次者,杖八十。情重者奏裁。若职事官、仗卫士及诸色人言辞諠嚣,乖违仪式,及不依所给朝服色衣,或承告而不至者,各杖一百。主司不告准此,皆为公坐。

诸趋朝行马失序者各杖一百,控马人减二等。一、绍兴九年二月四日臣僚上言:『比来每遇朔望或六参日,合赴官类多托疾,在告不赴。欲望申戒在位,以肃廷仪。仍令御史台将所告最多之人核寔弹奏。』有旨依。绍兴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应在京宫观人,如托疾请假,不赴朝谒,令御史台、合门觉察奏劾。』干道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尚书省札子:『臣僚上言: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萧 者,当核实弹奏。』有旨依。今措置欲乞检坐上件条令指挥,候今降指挥下日,从本台出榜,每遇立班处张挂晓谕应赴朝参官。如有违犯,必定依条弹奏施行。一、应奉朝参官、诸色人等入出皇城门,契勘昨于干道三年十二月丙申降指挥非不严备,今措置欲将应(付)[赴]朝参官合破人从入出皇城门者自今后并合量行带入,庶得整肃。乞下皇城司措置。如系内宿并担擎人等,自合遵依已降指挥施行。如有不依次序及奔走争先,拥遏喧闹,(及)[即]从皇城守把约拦人收领,一面送所属施行。如守把人更不止约,从台牒皇城司依条施行。」合门今条具下项:「一、见行令:诸朝会臣僚失仪,谓立班交语、侧身相揖、行立失序、不端谨或穿班、无故离位,并殿内辄行私礼、聚立言语之类。并具名弹奏。将校直关本辖,内御史台班应弹而本台不弹者听举弹。若职事官、仗卫士及诸色人语言諠嚣,乖违仪式,及不依所给朝服,或承告不至者,准此。诸殿内侍立臣僚次序已定,

辄越次及离行失序者,具名弹奏。祗应人奏知送所属。诸臣僚朝集辄交互幕次语笑諠哗,或不依官职序坐者,具名弹奏。诸臣僚趋朝不应入殿人,实时检察纠劾。诸殿门外见引谢辞,非见谢辞臣僚及诸色人辄过往者,臣僚具名弹奏,诸色人送所属。诸宴会应奏事有不如法者,听纠举。诸前后殿坐,殿门侧近不得声高,闻及殿庭。今来前项条令系殿庭赴朝参立班,并应奉官及诸色人入殿辄不整肃,依上件条令弹奏施行。」有旨并依。
五月十一日,合门奏:「今月八日垂拱殿坐,有新授右宣教郎潘焘朝谢,拜舞生 ,举止并不如仪。」诏焘可特放罪,今后臣僚趁赴起居及见辞等,遇有举止 慢,不合朝仪者,并仰实时具名弹奏,以戒不肃。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检坐百司出入局条法指挥,严行约束;如有违戾,依累降指挥,令御史台觉察弹奏。先是,宰执进呈百司出入局条〔法〕指挥:一、绍兴在京通用令:诸在任官库务依官自依本条上「依」字疑衍。。日初出入局,内官视门下省,余院尚书省,次第出。执政官早出者以未时,自秋(春)[分]至春分日前以未时二刻。日初出,以开皇城门时,门下省、尚书省令系三省,次第出。谓如先宰执早出,或三省、枢密院作假,其余官并行未时出。上因宣谕曰:「从来指挥,虽载御史台觉察之文,元不曾觉察。卿等可类聚合觉察事件,预行措置。今后应觉察而不觉察者,并御史台官施行。」故有是命。
八年二月七日,诏御史台觉察

弹劾事件,分隶六察。如有违戾去处,监察御史许随事具寔状觉察弹劾闻奏。御史台状:「今开具下项:到国都不曾朝见,而辄见宰执,干求差遣;文臣托避免对;官员违戾条禁,出谒受谒;行在百司、外路监司、州县违法请谒接见,违戾抑奔竞指挥;举官非其人,及责降未牵复而荐举百官;亲年已高而不迎侍及归养;观察使以上举所知,不许举宰执、管军、内侍亲戚;观察〔使〕以上举所受赂「观察使以上举所知」以下文字疑有误。;监司铨量老病守臣容隐等;运司违戾保明州县差权官等;已除监司、郡守,乞祠未归,别有陈乞等;部使者具州县臧否违戾;观察使以上举所受赂,除授远地监司、郡守,比近地为加审。访闻纠察以上事属吏部,隶吏察。禁羡余,罢权摄,戢苞苴,节宴饮。如监司官、守臣违戾错支、侵欺常平钱米;过数支见任官供给;诸县借支侵欺糯米麦;州县预借人户税租;州县受纳物帛之类 私;两浙漕司寄造酒不支本柄,受纳官作弊;州县催纳所放下绢;诸州将未成丁之人拘催丁钱;漕司、州县违限催科;诸路荒田令拣退人支请给耕种,如奉行不虔;州县违法支使窠名;所属积压不支盐本钱;沿淮州县起催二税,奉行不虔;差役观望不公等;水旱灾伤检放不以实;两浙、江东西夏税和买,高价勒民纳钱;饶州、江州如措置赈济灭裂;湖、秀、太平、宣州守臣如救恤灾荒不虔;州县令保正副出备参投等钱;宣州、太平州增科

随苗钱;人户输纳疋帛,退换损污等;输官钱以见会子中半,如有违戾;监司、郡守岁考县令之课不以实。已上事属户部,隶户察。奉使三节人私行博易、受馈送等;奉使、接送使副辄赴筵会;品官祖父母亡十年无故不葬;品官父母亡五年无故不葬;巧图牒试,代笔传义;总管、通判以下用妓乐;州军发解差试官 私;奉使三节人推恩,援例过有陈乞;巡幸视师经由去处过为华饰,违戾贡献果木、饮食之类;学官受理学生假限外,旋取公据;临安府收买祠祭牲牢,不支还价钱;天申圣节筵宴,于例外因缘搔扰。以上事属礼部,隶礼察。白直人于置司州被差,如占留诸州抽差人;帅司诸司属官合破白直人,如依前占留;监司、郡守接送人过多等;诸军收买物色,场务衷私请托漏税等;三司违法借差军兵;诸军私役占破借使军器所工匠;诸百官司格外差占禁军;应差破禁军不放,于旧司人内差拨;诸州拖欠拣汰军兵请给;诸军合得犒设违戾支给未尽等;行军临敌,士不用命,致亡失掌兵官,监司隐蔽。已上事属兵部,隶兵察。苞苴赂遗,群臣辄受苞苴,贵显者受权要供馈等;监司、知、通隐庇用刑惨酷或入己赃;州县之狱,守令决遣违戾,所属透漏;贩海越界,州县奉行宽恤等事违慢;县官庇奸,而监司不复谁何;治狱检法违限;州军大辟,情法相当,实无可悯而具奏;四川监司有违诏条等;监司、帅守

容庇州县官出城迎送,不(接)[按]举;州县奉行告讦虚妄条法不虔;诸州奏案稽滞;提刑催捉结绝见禁罪人,断放不当;刑部郎官催促结绝见禁罪人,奉行不虔;州县官贪污不法,监司不按治;四方奏请送有司者照成法不以实等;监司巡历,所带人吏过于州县乞觅;宽恤事件隐匿,不切奉行;官司及在任官下行买物等;州县奉行朝廷指挥弛慢违戾;当职官拘留不决遣,日生词讼。已上事属刑部,隶刑察。州军违法差役工匠,事属工部,隶工察。朝会赐酒食不如法;朝会失仪;台参谢官有老病昏昧;赴宴不肃,及未罢先退;朝宴日称疾不寔;百司官入出局不遵条法;授外任已得告牒,辞见进发过限。已上事属本台前司。本台契勘前件觉察弹劾事件,日前并系殿中与长贰通行风闻弹奏,即不属六察掌行。其六察系专一掌管取索所隶百司簿书、公案等,点检稽违差失,行遣迂回不当等事。今依应指挥,将觉察弹劾事件令六察分隶,并开坐在前。切虑尚有未尽事件,本台更切根刷,尽行抄录,别行具状供申。」勘会御史台具到合觉察弹劾事件,各有已降指挥,今来并分隶六察。故有是命。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九 告谢

宋会要辑稿 仪制九

告谢
宋朝凡宰臣、亲王、使相、枢密使、节度使降麻制日,并诣崇政或延和殿辞免,若不得请,即告谢。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以下、宣徽使、殿前侍卫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节度使新授或加恩,并即日捧官告 牒叙谢。宰臣领使或自余差遣并同。贵近者或延座赐茶。中书、枢密或再坐已起,亦殿门使臣奏闻再坐,余官俟次日。观文殿大学士至宝文合直学士、三司使、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左右仆射、尚书丞郎、大夫、中丞、太常、宗正卿、宾客、常侍、给事、谏议、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知杂御史及三馆、秘合校理、检讨、校勘、编修、京朝官以上三司判官、主判官、开封府判官、推官、 牧判官、审刑院详议官、两使留后至刺史、驸马都尉、上将军、统军大将军任钤辖以上、升朝官判司天监及翰林天文、直医宫院者、内客省使至合门祗候、内常侍、枢密都承旨至逐房副承旨新授加恩及诸般差遣,并告谢。其不带职官,如权知开封府、通进银台司、审官、审刑、三班兼 牧使、管勾景灵宫、会灵祥源观、修起居注、在京紏察刑狱、提举诸司库务、判刑部、太常、宗正、司农、大理、太府寺、国子监、流内铨、南曹、登闻检院、 院、诸三宫记室、咨议、翊善、侍讲、开封府司录、两赤知县、发运、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府界提点公事、巡抚经略使、押赐亲王生辰、

国信使、契丹、高丽、交州、夏州国信使副,并特令告谢。其日,皇帝临轩,合门使殿上口奏,舍人引出当殿再拜。稍前告谢,又再拜退。如已起居初出,更不再拜。内客省使及待制、秘书监、三司副使、上将军、观察使以上仍先通今今:疑误。或当作「名」。,后告谢,余官止引出,不通名。宣赐章服者谢恩再拜讫,赴东厢服赐服,再引出再拜。又前告谢,再拜退。
真宗景德元年三月,翰林学士梁颢等言:「详定合门仪制,旧例,皇城内监当库务及在京盐曲、商税、榷货务、香药榷易、粮料院并告谢。今请在内监临如殿庭每日祗应库务使臣初授命日,并许告谢。其余在内库务及盐曲等院,如京官不带职,供奉官以下不带合门祗候,及左右军巡使,并不告谢。如有特旨,不在此例。」从之。
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交趾进奉使黎明昶授峰州刺史,副使黄成雅授殿中丞,乞告谢,从之。
大中祥符四年六月九日,合门言:「臣僚授恩命差遣该告谢,不拘时于崇政殿令勾当殿门使臣(使臣)奏入告谢,殊乖体式。自今惟降麻制及中书、枢密院依旧例不拘时奏入,其余臣僚乞令中书、枢密院札送崇政殿门,方得奏引。其非时转官、授急速差遣,便令辞发,及有特旨令引者,不限此制。」从之。
天禧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秘书监、知礼仪院、判秘合杨亿请比类三馆直馆校理例,自今遇差遣,许赴便殿告谢。从之。
四年四月,诏:「应告谢臣僚,自今令合门并依官叙合班,惟班首出班致词。」旧制:告谢皆各

有陈叙,及合班,悉如前殿之制。
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诏:「自今 臣受命,免其告谢。」
干兴元年三月,仁宗即位,未改元。合门请:「自今告谢臣僚,自后殿退,将所授官告 牒宣头诣内东门,合门遣吏收接,附内东门使臣进呈。俟皇太后圣旨放谢,即再拜退。」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八月,合门言:「准诏,文武官告谢者,并合门供报承旨司,及关报入内内侍省。缘告谢臣僚多俟皇帝出宫,实时趁班,两处供报,深虑漏落。今请应告谢官前一日计会合门编排班次供报,次日引赴崇政殿告谢。所有合该仪制当日内告谢及急速差遣者,不在此例。」从之。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权三司使事李谘言:「伏见合门条制,文武官该告谢者,须隔日先申合门。窃缘在京监左藏库、三粮料、商税、曲院及司录参军、两赤知县并皆告谢。若以侍从近臣一例隔日关报,实恐有伤国体。欲望自今应大两省以上、三司使副、知开封府凡受恩命差遣,并许当日告谢。」从之,其刺史、合门使以上亦如此例。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诏:「文武臣僚除授差遣,除依(议)[仪]制许当日告谢外,其余除假并限三日内告谢。」
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修定合门仪制所言:「奉使契丹国信使副、亲王及臣僚生辰使并入谢。窃详景德通好之后,务欲增重其仪,故命使至今庭谢。然自来不过正衙,盖是出于一时。及亲王、臣

僚生辰使亦皆入谢,窃恐未合事体。况臣僚差遣,只于后殿告谢者甚多。今欲请契丹国信使副、亲王及臣僚生辰使并只令告谢。」从之。
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诏:「自今磨勘大使臣,依审官东院例引见,更不告谢。」
四年五月三日,合门言:「自来臣僚告谢,并用札子写所授官职、差遣奏知,后通某人告谢,惟中书、枢密院、宣徽使并降磨官不写札子。今合门已一例用札子奏知,寻着为例。」从之。
八月十三日,东头供奉官李延迥等言:「奉宣差充合门看班祗候,乞告谢。」合门看详系新置,欲乞令告谢。其见谢辞并依内殿崇班体例。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合门言:「新定仪制:枢密都承旨、承旨、副承旨、逐房副承旨新授加恩及差遣,并告谢。」诏中书检正、枢密院检详官新授加恩及差遣,并告谢。
五年二月十六日,诏:「自今谏官新授加恩差遣,并令告谢。」
元丰五年正月九日,济阳郡王曹佾告谢,命坐。上对之涕泣,抚谕久之,以慈圣光献丧除故也。
高宗绍兴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合门言翰林学士綦 礼差兼史馆修撰告谢。礼部称:虽史馆修撰,与修国史事体一同,与无立定条法与:疑误。。诏依修国史官体例。
六年五月九日,合门言:「范冲除翰林侍读学士,见乞朝谢,见行杂压仪制即不该载。缘学士正谢日合赐鱼袋、鞍辔马,所有范冲正谢日,未敢便依翰林学士恩数 赐。诏

范冲应干恩数,并依翰林学士体例。
八月二十七日,诏:「侍读、侍讲在法虽无详许告谢之文许:原作「详」,据《建炎要录》卷一○四引三省奏改。,多系前执政及从官兼充,理合正谢。令 令所于《合门格》内修入。」时以前执政孟庾提举万寿观兼侍读,受告申审,故有是诏。
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合门言:「权吏部侍郎范同兼实录院修撰,会到实录院称修撰与史馆修撰事体一同,未敢依史馆修撰官便令本官告谢。」诏依史馆修撰体例。
十三年二月三日,诏:「今后宰臣、执政官转官加恩正谢,合赐衣带、鞍马,并令全赐,更不减半。」详见赐衣服分物。
孝宗隆兴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合门言:「初除带御器械官,授宣命讫,合告谢正谢。今来除授系环卫官兼领,已降指挥,朝参、侍殿、请假、参假并依御带体例,授告讫,即未有许告谢正谢指挥。」诏令正谢。
干道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合门言:「据新授临安府推官陆之望下到榜子,乞朝谢。契勘开封府判官、推官杂压系在六曹郎中之下、直龙图阁之上,其六曹郎中并直龙图阁并该告谢正谢。今来临安府判官、推官依杂压次序合该正谢,内告谢合门条法即无该载。」诏依六曹郎中例告谢。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九 辞谢

辞谢
【宋会要】

国朝凡宰臣、亲王、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参假,一如起居之仪。使相亦然。亲王、使相并西出,中书、枢密揖升殿。奉使朝辞及使回,并如使相朝觐之仪。并升殿问圣体。枢密使以下如节度使仪。谢恩则宰臣、亲王、使相通唤,余官皆侧立,候通起居毕,致辞,再拜舞蹈讫,有赐物者跪受,又再拜舞蹈讫,退。如坐垂拱殿,即不通唤,其日只引三班。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侍郎、文武升朝官、京官、内客省使至合门祗候见者喝赐酒食。假日,崇政殿不通官。凡通判、都监、驻泊以上,则赐,余皆不赐。三司使、学士、东宫三师、大夫、内客省使并宣徽使伴;两省常侍、给谏、舍人、待制、中丞、三司副使、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大卿监、上将军、统军、宣庆、宣政、昭宣使并客省使伴;客省使至合门副使就食本厅;文班庶子以下、武班大将军、诸司使以下即通事舍人伴。谢如常仪。辞者致辞三三:疑误。,再拜不舞蹈,赐物跪受,如中谢。二月以后赐窄衣或衫子分物,十月以后赐披 分物,亦只赐通判、驻泊以上。供奉官至奉职医官、待诏亦如上仪,惟奉职以下止门谢。使相朝觐者有通唤,又致词,又谢茶药、御筵及赐衣物,又跪受讫,升殿门。圣体若有抚问,或收进奉物者,各拜舞称称:其下疑脱「谢」字。又升殿奏事,赐茶,拜舞讫,退。节度使则不通唤,不谢御筵。使相赐酒食,枢密使伴;节度使宣徽使伴;余并客省使伴。谢如常仪。辞日,使相、节度使皆曲宴毕,叙辞。赐衣物,跪受讫,服其服入谢。拜舞讫,退。两使留后、观察使已下则不问圣体,防御使至刺史止于致词拜舞讫,退。留后以下无曲宴,余如此仪。其进奉恋阙者并不谢。流内铨引对旨授幕职、州县官

者,前一日以铨状进呈。至日,判铨官引入起居致词,就客省使侍立位,俟幕职、州县官谢辞讫,又引再拜而退。仍于殿门外宣词戒励。方镇、节度使遣子弟来见者,亦附奏起居。留后以下即否,忠佐以下差领放牧者又赐衫子放:疑误。、食茶。僧尼、道士入见,有进香合等者,皆通事舍人接进。父老入见者, 赐茶酒,又传宣抚问。举人群见者,前一日习仪,至日俟崇政殿奏公事退引见。旧以国子监解元为首,后用开封府解元。其群官得假者皆门辞。假回者待制、知杂御史、上将军、刺史、合门祗候以上及三馆、秘阁、三司、开封府官僚、银台、审刑、审官、纠察刑狱、皇城司、监当库藏官特令入见,余悉门见。请假三日内只随班起居,三日以上并参假。其门见谢辞者,秘书监、上将军、观察使、内客省使以上得拜殿门 上,及升殿,止拜御座前,余皆拜庭中。凡班见者先之,谢次之,辞又次之。先宰臣,次亲王,次枢密使带平章事者,次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次内职班、内客省、引进、四方馆、合门使、枢密都承旨,宣庆、宣政、昭宣使亦同此班。次诸司使、副使、承旨、崇班,次横行副使,次枢密副都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逐房副承旨,次通事舍人、合门祗候,次内常侍、内供奉官、殿头,次(拱)[供]奉官,次使相班,次三司班、三司使副使,次学士、台省班、文明殿学士,次龙图阁直学士、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御史大夫、中丞,次常侍、给谏,次起居郎至正言、侍御史至监察,次文班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次仆射、尚书,次丞郎,次节

度使,次太常、宗正卿及诸大卿监、詹事,次两使留后、观察使,次庶子至五官正,次防御使至刺史,次武班统军上将军,次大将军至将军,次诸军马步都军头至副都军头,带团练使以上者别班。次厢都指挥使,次军头、都指挥使至诸军副军头,次杂班教坊使、副使,次翰林天文、医官、书画琴棋待诏、艺学,次京官,次中书、枢密主事,堂后官带京朝官者自如本班,无正官者入此班。次行军副使,次幕职、州县官,次诸道牙内都指挥使已下,次三司孔目官至句押官,次僧道、父老百姓。其分司官诣阙者从本官班入,宗室谢恩者各于本官别班入。
太祖干德二年八月五日原书天头注云:「太祖以下当是杂录。」,诏:「自今群臣见谢辞,并先赴内殿对,后赴正衙。」事见正衙。
太宗淳化二年六月五日,知杂御史张郁言:「按令式:每假日,百司不奏事。陛下忧勤万机,每遇旬假,亦亲决政事。迩来文武群官多就假日辞、谢,贵就便坐,以免舞蹈之仪。欲望自今假日除内职及将校外,合门不得引接辞、谢接:原作「按」,据《长编》卷三二改。。其受急命者,不在此限。」从之。
至道三年十月,诏:「京朝官差充知府州军监、通判、知县及监临物务得替者,限三日随榜子于合门投纳家状,方得引见。其家状合门逐旋封付审官院。短使回者,亦具名报审官院。」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诏:「京朝官差知州、通判、知军监、县场及监临物务者,差定后不得更赴朝参,限五日朝辞,除程更与限一月。如违,三日已上别具闻奏。」
景德元年七月二十九日,御史台言:「检会应文班朝官、京官、节度行军司马、节度、

防御、团练副使、武臣将军、率府、郎将已上,并合请诣正衙谢及辞见。内节度行军司马、防团副使回不见。使相、诸道节度使及管军节度使、防御使已上,并合正衙谢及辞见。幕职、州县官等只赴正衙谢,无辞见。准淳化二年 节文:文武官中见、中谢及朝辞后,次日须便诣正衙。或急速差使,虽放衙辞,亦须具状报台。如有违者,夺一月俸。应内诸司职官并管军将校但授遥(都)[郡]已上及合门通事舍人已上,凡授恩命,并须诣正衙谢。其中见、朝辞更不诣正衙。」诏:「应文武臣僚合赴正衙谢并辞见者,宜令合门一依前后 条晓示,违者御史台弹奏。」时工部员外郎朱台符差充陕西转运使,已朝辞,不赴正衙辞,乃下是诏。
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诏:「京朝官内殿崇班已上得替,得先具民间条例利害,实封于合门通进后条例:《长编》卷六二引此诏无此二字,疑衍。,方许朝见。」
十一月十四日,新授翰林学士杨亿中谢于长春殿,帝以亿疾新愈,特诏免舞蹈。
四年正月十四日,给事中梁周翰参假兼门谢,差医官看候。诏(令)[今]后殿参假免舞蹈。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诏:「知府州、兴州刺史折惟昌随行蕃官首领等引见,如不过殿,候到座殿公事退引见,兼赐对见朝辞例物。」
三年二月十九日,合门言:「今月十五日崇政殿群臣见、谢、辞及上殿奏事,仅及亭午。欲望自今朔望除三司、开封府、审刑院外,其余非急速公事,并令于别日敷奏。所

有见、谢、辞臣僚并百官起居日,欲只引两班。」从之。
八月三十日,河中府遣虞乡县令氏昭度部送进工(者)薛南及父老、僧道诣阙奉迎车驾,对于崇政殿,赐以缗钱,即令辞还。近制:假日合门无辞见之例,以其众远来,特引对而遣之。
四年五月六日,合门言:「自今内职将校请依文武官例,假日不许辞见。」从之。
六月十八日,合门言:「蕃部入见,只御龙官四人排立。缘蕃部数多,望自今更增行门六人排立。」从之。
七月八日,诏合门:「自今文武臣僚充安抚使、副、都监及提点刑狱之类,但系同差带职名者,并令一班辞见。内有合重行异位者,即依常例。」先是,帝宣示宰臣曰:「朝廷每命臣僚充使、副出外同勾当诸事,辞见之际,多以文武班例及资品高下,合门不令同列,甚无谓也。」故有是诏。
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流内铨言:「今后应有选人引见,已得圣旨,不便谢恩,及于札子外妄称别有劳绩,及唐突侥求恩泽者,所犯人且未与改官,仍乞令合门、军头引见司告示。」从之。
八年五月三日,荣王元俨降封端王,谢恩于宣明殿。旧例:降封止门谢,至是特许入谢。
七月,三司言:「文武官差出,朝辞赐绢者起今每疋给钱一千充直。」从之。
八月十八日,合门言:「文武臣僚为公事取勘勒住起居者,罚放后勘所并不关报,臣僚又不便谢恩;亦有奏乞权且令起居者,又为已趁起居,亦不谢恩。欲乞今后为公事勘罚者,令勘

所画时关报,晓示本人,限五日内谢恩。出限不赴,依不赴起居例责罚。」从之。
天禧元年十月二日,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言:「自今除前后殿臣僚依旧奏覆公事,其崇政殿、承明殿及再座诸司常务显有条例,只令本司施行讫奏知,更不引见。其审官、三班院、流内铨亦令分日引入。」诏合门今后引见人日,不得过两司。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京朝官使臣辞见及谢,并赴崇政殿。」
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彰信军节度使王能入辞,以疾,止对于崇政殿,仍命其子琪掖而升。又乞免辞日御筵及亲王宴饯,并从之。
(三年)四月,诏:「先令得替官员及转运使副、两省、御史台官出使还,并具民间利害及采访官员治迹善恶等事合门通进,方得入见。访(问)[闻]自是合门须令指陈事状,方许朝见。其间事理不得精详,举保卤莽,或非本意,出自他求。宜令自今如有所闻见,即依前诏;如无利害,亦不须令投进文字,便许朝见。」
七月二十一日,新授三司使李士衡以足疾,表求谢于长春殿门,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合门言:「请自今庶子以下至京官、合门祗候至三班使臣并为一班。文武群官值假三日,则朝见辞谢于崇政殿。其酒食缗帛赐于门外。」从之。时帝不豫,故从省约之制。
五月,御史台言:「三班使臣先准诏,诸处勾当回,限七日须得朝见。如违,即三班申宣徽院勘问。所有不带职京官望依例,如违,即诸司

寺监申举。」从之。
衙谢在放朝假内者并放,当升殿奏事者实封以闻。」 九月二十二日,诏:「文武官辞见谢合过正衙及幕职、州县官对
十二月三日,承天节假。放文武群官、幕职、州县官、契丹使前后殿起居、正衙辞谢,其自外到阙者并门见。至十一日后仍旧。
二十二日,诏:「应文武官及京官使臣、幕职、州县官遇双日,并令门见及辞谢,只曰依旧。」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九日,仁宗即位,未改元。中书门下言:「新授恩命,臣僚告谢后,望令便赴本职勾当,候释服后谢恩。」从之。
三月十八日,礼仪院言:「准诏,自今遇只日视事,双日不坐,辞见谢班令与合门参议。今请文武官见谢辞并就只日,事干急速,亦许就双日。自来合系门辞见谢者,亦许就双日。三班使臣、京官、诸道进奉衙前等并许不限双只日。僧尼道士凡有进奉,并就只日。」从之。
四月二十六日,合门言:「双日文武官望并许见谢及辞。」从之。
十一月,皇城司言:「乞今后朝臣使臣差使出入见辞日,并以职位、姓名报皇城外门人员,以凭奏闻。」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三月,诏合门:「应差遣出外臣僚,如朝辞日合该上殿,并令先五日报合门朝辞月日。合门候到,实时申枢密院。」
。欲望自今京朝官但是差遣除授假告出入,并令入殿。」中书 三年六月八日,右巡使李纮言:「京朝官监当知县及新除京官假告出入,多就殿门外辞见谢,况幕职、州县官尚得对

门下请自今京朝官及内职殿直以上但系亲民差遣授恩命,并就只日见、谢、辞,自余监当及短使差遣许于只日殿门外放辞见。从之。
十一月,合门言:「流内铨引见选人,内前凤翔府支使林茂先、前虔化县尉杨文敏不合唐突。」诏并特放,仍令铨司自今戒励选人,引见不得唐突。如违,依条施行。
四年八月十四日,监察御史王沿言:「京朝官授差遣,多不即入辞,妄贡封章,希求恩奖。中书门下检会旧条,京朝官受 后不得更赴朝参,限五日朝辞,除程与限一月。又承明殿奏事官不得妄陈劳绩,侥求章服恩泽。如违,委入内内侍省申奏。今请下御史台,应新授京朝官并以条 晓谕,违者弹纠闻奏。」从之。
辞谢。其再试进士及诸科赐出身试衔人等特放辞,候假开依旧。」以新及第举人率多寒士,食贫京阙,特降恩旨。 五年四月九日,诏:「以并值假故,应新注幕职、州县官与免对
六年四月二日,诏:「今后幕职、州县官等磨勘,宜令流内铨一依近例,具节札子并脚色,前一日进内。候降出,仰主判官员看详。内有须合覆奏事件,于前殿再审取旨后,崇政殿引见。其元进御批札子,候引见讫,实封送中书。其审官、三班院亦准此例。」
十二月二十七日,中书门下言:「以假故多,其见、谢、辞官并正衙并欲权放,候上元假开仍旧。」从之。
七年十一月,诏合门:「应三班、审官院、流内铨引见官员、使臣内官品一

般者,令一处谢恩。」
八年六月七日,诏流内铨:「选人自今引见或谢辞有失仪者,依条责罚后,更不书于历任状内。」
景佑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合门言:「自除中书、枢密院降麻臣僚当日一齐谢恩外,余班不引。遇常朝、假日见谢辞只引左班。今后臣僚须前一日前下牓子,皇亲将军已下有在假、年小及臣僚年小,降到告 ,差承受送赴私第宣赐。」从之。
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诏:「今后如遇假日后殿座,京朝官不该辞见者,内有急速事,许令辞见,余依常例。」
庆历二年五月十二日,诏:「自今应臣僚入见并辞谢,如值假故,不御前殿,即依旧制并放。若事急速,许令后殿见、谢、辞,及放正衙,并系临时特降朝旨,即不得辄自上章陈乞。」时权御史中丞(贯)[贾]昌朝言:「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张耆赴河阳,武安军节度使高化赴相州,乞免衙辞。河阳节度使杨崇勋复平章事,乞免衙谢。兼闻上件官等并乞只于后殿见辞者。按近制,臣僚见谢辞,并合在前殿,仍诣正衙。除假故外,若事急速,或许于后殿,或免过正衙,并系临时特旨。耆等位为节制,久去朝阙,辞见不由前殿,出入不诣正衙,或扶以拜官,或揖而受赐,既称衰疾,且昌宠荣。虽圣上眷待老臣,特推异数,犹宜避免,以示恪恭。岂可辄上奏封,自求优便 今国家外扞边寇,方任武臣,所宜并示恩威,不可专用姑息。仍恐文武臣僚自此益更轻慢朝廷之仪。」乃

下是诏,仍牓示朝堂。
皇佑二年六月,诏:「臣僚移任求朝见,留京师毋得(过)十日。」
四年六月,诏:「武臣除丧者自今如文臣例,先给告身,然后入见。」
至和元年六月十九日,合门言:「臣僚参假,内官高者通官位,卑者只通姓名。勘会仪制并不载定,并通班合门祗候因循承例,以致差互。今后应参假臣僚并令通官位、姓名。」从之。
八月七日,诏:「自今将相迁拜见辞之礼,令合门以故事举行。」初,知制诰韩绛言:「比年以来,国家多失故事。且将相迁拜、迎授、见辞、劳饯,各有宠数,或当行而辄罢,或假予之非宜,遂使恩礼所及,颇失其称。请下有司申明旧制。」故下是诏。
嘉佑八年四月六日,英宗即位,未改元。帝不豫,应文武臣僚并权放朝参、正衙见辞谢,俟平愈日依旧。至七月如故。
十月九日,诏:「前令合门、御史台自九月二十五日权放臣僚见谢辞,今宜如故。」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枢密使张升以迁吏部侍郎入谢,诏减其拜数。至受赐物,又令勿跪。以升老疾故也。
三年十一月,诏三班院、流内铨磨勘使臣、选人,权免引见。所进文字令中书覆奏。
十二月二十五日,大辽贺正旦寿圣节国信使副见于紫宸殿门外。明年正月,辞于殿门外。以帝不豫故也。
朝廷以职事官年七十以上及疾病疲癃者付御史台体量可否,以臣观之, 神宗熙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言:「伏(比)[此]宜委

(宜)〔之〕有司,岂可每烦朝廷 又况内外职任颇有事繁务剧之处,其不能胜任者岂独老病 至于孱懦庸闇之人,亦能旷官败事者也。今必待朝旨,然后体量,则所察者少,而所遗者众,恐未足以澄清簪笏也。窃见得替赴任官亦有赴台参辞之制,自来只于朝堂与丞杂御史拜揖而已,徒袭旧仪,殊无义理。欲乞今后台参辞,并须诣御史台,每日令御史一人接见询察。遇有老病昏懦之人,即白丞杂再同审核。若委实不堪厘务者,并许弹奏。如是,则不待巡行天下,而能否粗别。」从之。
闰十一月十九日,合门言:「准流内铨牒,权同判铨龚鼎臣先患请假「患」下疑脱一字。。铨司于引见选人奏状内龚鼎臣下已书假字。今日朝参讫,为前奏内在假,更不趁引见选人。」诏:「今后诸司在假,如参日便赴奏覆引呈公事。」
三年二月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言:「自来节假放见谢辞、正衙,亦不到台参辞。其间颇有避见本台体量,多趁故冀幸免放。欲乞今后除朝廷非泛差遣及请假依旧外,其得替赴任并须赴台参辞。」从之。
八月七日,合门言:「准编 ,自入伏后,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只许引一处,候秋凉,添上殿班依旧。今月十日秋分。」诏自今后一日只许引两处。
十二日,编修中书条例所言:「选人授差遣衙辞,流内铨缴进家状、三代表,别无行遣,欲乞今后罢进。」从之。
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河北副将令依合门班次入辞,所赐

人马、甲胄、弓箭、佩刀等,并令于后殿门赐谢。
九年五月四日,以大辽国母卒,贺同天节使于紫宸殿朝辞。告(衰)[哀]使未至,未辍视朝,故不辞于崇政殿。
元丰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准诏,辽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当起居权罢。二十六日紫宸殿辽使见,来年正月六日垂拱殿朝辞。若各用本殿班,即见日望参班赴,辞日六参班赴。」诏并用望参班。
六年四月十九日,诏:「自今见任官召赴阙,上殿讫,限次日朝辞回任,听候指挥。」
七年正月四日,文彦博言:「臣前辞阙下之日,尝奏得致仕后当亲辞天陛。臣今得请,欲赴阙廷。」降诏从之。
八年正月六日,大辽贺正旦使、副辞于紫宸殿门外。以帝不豫故也。
二十八日,以帝不豫,执政官入至福宁殿。王珪言:「合门见谢辞权放,内不许随放之人令入门见入:原无,据《长编》卷三五一补。。其上殿臣僚非召赴阙者有奏陈事,权令进入。」从之。
七月二日,太常寺、合门言:「西人见辞仪制,乞如嘉佑八年,见于皇仪殿门外。所有朝辞,缘太皇太后权同军国事,乞许垂帘日朝辞,或止令门辞。」诏见依嘉佑八年,朝辞诣垂拱殿。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八日,诏:「尚书侍郎除改别曹,免入谢及进马,仍不用初除恩例。给事中迁侍郎,如在一年内,除入谢外,亦如之。」
二十三日,新知颍昌府韩缜言:「故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复子懋相才质粹美,能守家法,皆因覃霈转官。会足疾,偶

稽朝谢,遂踰百日之限,然实未尝在假,有司不为申理。欲望许令朝谢,及量其材质,稍加擢用。」诏江懋相特许朝谢。
六月十三日,礼部言:「近制,尚书侍郎除改别曹免入谢,郎官亦当免。」从之。
二年六月八日,枢密院言:「元丰八年四月八日朝旨,应见谢并军回、过军并权令门见谢。按干兴元年例,军回人兵并系引见。」诏依旧引见。
元符三年正月六日,辽国贺正旦使、副辞于殿门外。以上服药故也。
六月七日,辽使辞于皇仪殿,又赴紫宸殿朝辞。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九日,臣僚上言:「窃见日近帅臣多是受命讫,数以乞对为名,不肯朝辞。既朝辞讫,又不肯起发,迟留都城,动踰旬月,只是谋为身计,殊不体朝廷所以遣之之意。欲乞今后除授边帅或身在阙下,或便路乞见,欲乞与越班奏事,限日朝辞讫,限日进发,庶几不至失事。仍乞令御史台纠察。」从之。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五日,诏:「监司、守臣见待次朝辞上殿人并免。」
高宗建炎四年十一月三日,合门言:「奉诏:今后臣僚投下见辞谢牓子,如经来年月违限,令召本等保识官二员,委保正身甘伏除名结罪,批凿印纸,方许引见谢辞。欲乞朝见自得替后限一年,谢辞以授宣告 札日限一月,如出限,即许召保。」从之。
绍兴元年四月十七日,合门言:「故例,臣僚见谢辞,并权放,候皇帝御殿日依旧。」从之。时隆佑皇太后上仙故也。
二年正月

二十四日,吏部侍郎李光言:「望检举见任郎中自建炎以来未经上殿人,并令引对。」从之。
八月九日,辅臣进呈左司谏吴表臣表,乞应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自外罢任赴阙者,并令引见上殿。上曰:「郡守,民之师帅,若不得其人,千里受弊。」于是可其奏。
九月十二日,工部员外郎、宣抚处置使司主管机宜文字张宗元言:「随行将佐、使臣远路从军,不曾将带袍笏履,朝日乞许着紫衫。」从之。
三年五月八日,诏:「奉使官潘致尧、高公绘回,仰日下入门,不以早晚,服紫衫赴内殿朝见。」
四年四月十八日,新除起居舍人王居正言:「被旨,候到令引见上殿。缘见患喘渴,登对未得,望许令先次朝见,候痊愈日即起赴上殿。」从之。
八月二十六日,诏:「沿江帅守赴任,道由行在,权免朝见奏事,令取径路之任。」时以防秋,从臣僚请也。
十一月三日,诏:「监察御史田如鳌回自张浚军前,令内侍省于内殿引见。」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丁忧服阕及寻医侍养假满百日官如到行在,并许朝见、台参。」
五年二月十一日,御史台、合门言:「车驾亲征回,请依条令故事,俟还内次日,文武百官内殿起居,问圣体。」从之。
七年二月九日,都省言:「除授监司、郡守合朝辞上殿人,缘见在易月服内,皇帝未御正殿,引对未得,窃虑有妨起发之任。」诏并权免,如愿伺候上殿者听。
二十一日,合门言:「将来御殿,臣僚起居见谢等,内有该舞蹈官。欲权

免舞蹈叩头,候卒哭依仪制。」从之。时以徽宗皇帝、显肃皇后丧制故也。
三月十日,知建康府叶宗谔言车驾移跸到府,率本府应文武官朝见。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明堂大礼,应命官犯罪依今赦合该原免。如因结断未了,未合朝见人,特先次朝见。
八年十月十一日,诏:「今后应从官上殿,令次台谏、在面对官之上引。」
九年七月四日,诏东京耆老寇璋等诣阙上表,令四方馆引见。时复河南诸郡故也。
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诏御前统制官等各以职次高下轮替入见。
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合门言:「将来御前殿,合赴朝参臣僚切虑朝集不知仪范,难以整肃。自今后应在外臣僚、兵将官等到行在见谢辞,并应朝集等,并依合门仪制。如请降到内殿或放免见谢辞等指挥,并令合门执奏不行。」从之。
二月十一日,诏:「六参日依令引一班上殿,止引面对官。如值假,合后殿座日分,依令止引两班。」
四月五日,两淛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王鈇言;「本司官系在平江府置司,每遇出巡到临安府,亦系部内。欲依两淛转运副使徐康国例,许免辞见。」从之。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臣僚已有差遣,受命讫,违五日之限不即朝辞起发者,令御史台弹劾。」从侍御史李文会请也。
十四年三月十八日,诏:「今后臣僚有面刺大字或烧炙之人,遇合见谢辞,并许趁赴。」详见常参起居。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自今后每遇紫宸殿使人见

辞,更不排设逍遥平辇。」
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使人到阙、朝见、紫宸殿宴前一日,朝辞前二日,应奉官司并赴逐殿习仪。」
十七年六月三日,诏:「金国使人见、辞等,如遇垂拱殿、集英殿、紫宸殿阶下立班,于拜处宰臣、(使)使人令仪鸾司铺毡,今后准此。」
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来年正月六日人使朝辞使乐,系在上辛词官致斋之内。欲依治平故事用乐。」从之。二十三年五月十九日使人朝见,二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朝辞,并在夏至祭皇地祗致斋之内,亦引故事用乐。
二十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后人使见辞, 擎檐床等人令殿门外随仪卫迎驾,奏万福。」
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诏:「应召赴行在臣僚入国门日,令实时具状闻奏。」
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诏:「三佛齐进奉人依仪从人门见,可依旧例俱令入见。」
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诏:「使人朝见,后殿起居班绝,垂拱殿座,权令宰执、侍从日参官一班,次使相至刺史一班,次马步军都指挥使以下一班,次马步军员僚一班,次馆伴一班。并令常起居次引使人。」
三十年五月六日,诏:「朕以国(使信)[信使]至,勉从群臣上寿之请。既未御纯吉服,仪仗难以尽饰。人使朝见日,可止量增禁卫,更不设仗。」以显仁皇后服制也。
十一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金国使人到阙朝见日,依《政和五礼新仪》排设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

人使朝见,得旨未御纯吉服,止量增禁卫,更不设仗。今自十月朔纯吉服,所有仪仗合行排设。」从之。
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诏金国人使朝辞,御后殿东廊素幄。时闻钦宗皇帝讣音也。
十二月八日,太常寺言:「车驾巡幸视师,经由州府县镇官迎驾起居奉辞,缘在恭文顺德仁孝皇帝服制之内,并乞常服、黑带、去鱼。」从之。
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诏:「人使朝辞,在京日经由垂拱殿过。缘垂拱殿非系人使立班处,可先后殿坐,次紫宸殿引人使朝辞。」
孝宗隆兴二年五月十三日,臣僚札子言:「朝廷除授,当杜私谒。今士风奔竞,廉耻汨丧,宜明示告戒,依已降旨,以半月为限,有既除授而不朝辞,与夫至而不见、辞而复留者,令有司具名纠劾以闻。」从之。
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诏:「今后应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故避免,并未得差除赴任,委台谏、监司按察,以违制论。」已而又诏:「内殿见辞奏事讫,亦令合门批上本官料钱文历照会。」
二年三月一日,尚书吏部侍郎陈之茂言:「近者建议之臣欲以初改官人时出圣意临轩引问,观其能否。窃见选人改秩,亡(士)虑百员,每班不下十人。若尽令引对,则一朝之顷,不能遍及;若止取一二,则余者幸免,政恐其间又多碌碌。尽弃之则非所以广恩,尽容之则又非躬亲顾问之意。乞止从都堂审察。」从

之。既而吏部言:「窃见故事:选人改官日,皇帝临轩引见,政欲观其人材。今立班之地相去稍远,乞令立班移近轩陛,逐一宣名。其间圣意或有所疑,即乞指名宣谕吏部侍郎令同到都堂审验。如不中选,即别取旨,免致一一紊渎圣听。」从之。
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臣僚上言:「自今如有身到国都,不曾朝见,而辄见宰执,干求差遣者,乞重寘典宪。」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吏部奏举改官人并权免引见,候引上殿班日依旧。时上目疾故也。
七年三月四日,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奏:「乞移屯诸军统制、统领、将佐、大小使臣与免朝辞。」从之。
仪制 ~ 赐服原校:「告谢」条下引见赐衣服分物,则此当作「赐衣服。」

赐服原校:「告谢」条下引见赐衣服分物,则此当作「赐衣服。」
【宋会要】

凡五月五日赐服,二府宰相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马步军都虞候、节度使、驸马都尉,、勒帛。都尉须观察使以上。 、小绫勒帛,银装扇子二。旧式:大绫夹 五事。润罗公服、红罗绣抱肚、黄縠汗衫、熟线绫夹金吾上将军、皇亲刺史以上,五事、扇子并同宰臣,惟小绫勒帛。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忠佐领团练使,,无润罗。 五事、扇子同皇亲刺史,惟大绫夹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枢密直学士,并同仆射,惟绫绣抱肚。旧式:尚书同待制,三司使同节度使。防御、团练使、刺史,同留后,惟绫绣抱肚。旧式同三司使,惟无润罗。御史中丞、阁直学士、宫观判官,,权中丞如待制之例,知审刑、判检院并同。 ,银装小扇子二。旧式大绫夹 四事。润罗公服、黄縠汗衫、小绫勒帛、熟线绫夹诸统军,四事。同中丞,惟无润罗,扇子无银装。诸卫上将军,同统军,惟增绫绣抱肚,又改小绫汗衫。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发遣公事,。旧式:三司副使如宫观判官。 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内客省使、延福宫、景福殿使,同防御使。惟扇子无银装。皇亲大将军、将军、诸司使、副使,,银装小扇子二。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郎中、枢密都承旨至诸房副承旨,横行使、宣庆、宣政、昭宣使、诸司使、大将军、入内省都知、押班,,无扇子。旧式:三司判官、判勾准此,知杂、入内都知并同员外郎,押班同承旨。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皇亲崇班以上,。旧式:有扇子而无银装。 三事。同诸司使,而无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率更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开封府判官、将军、横行诸司副使、枢密逐房副承旨、皇亲殿直以上,。 三事。同少卿监、而无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及合门祗候,二事。同诸司副使,而无勒帛。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合门看班、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二事。罗公服、绢汗衫。今选人充馆阁职任同。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当赐者,止罗公服。监文思院门紫絁衫。内侍、两省使臣。供奉官并紫罗公服。内常侍加小绫汗衫,内侍至黄门、入内殿头至奉辇管勾紫罗窄衫、绢襕。内侍祗候高品至后苑散内品、入内贴祗候内品至云韶部内品紫官絁窄衫、绢襕。其内侍非宿直及在京勾当不给。(至)[自]内后苑内品至散内品紫平絁窄衫、绢襕。寄班祗候、奉职、借职罗公服。殿直以上加绢汗衫。旧式:带器械高品以上并罗公服、绢

汗衫。
,扇子二。旧有银装。 凡诸军捧日、天武、龙卫、神卫、拱圣、骁胜、宣武、神勇、虎翼、步武、龙猛、吐浑、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殿前指挥使、遥郡都虞候、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头及遥郡副都军头,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黄縠汗衫、小绫勒帛、大绫夹不遥郡副都军头,五事并同都军头,惟小绫汗衫、小扇子二。捧日至神卫不遥郡都虞候及诸班内员僚、御龙四直都虞候、指挥使、御前忠佐步军副都军头已上、行门、殿前散直、钧容直指挥使,五事。并同都军头,惟绢汗衫。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无扇子。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拱圣至骁骑及云骑、奉节、归圣、 忠、武骑、雄武、渤海、宁朔都虞候、捧日至神卫指挥使、殿前都指挥使知,、小绫勒帛、小扇子一。 四事。罗公服、绢汗衫、大绫夹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侯、龙旗、金枪东西班内员僚、外殿直都知,、小扇子一。 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大绫夹开封府马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牢城都指挥使,三事。同外殿直都知,而无扇子。拱圣至宁朔及骁猛、马直、步直、拣中龙神卫、契丹、飞猛卫、圣威、虎〔翼〕、神威、宣 、横塞、威猛、广勇、鞭箭、云捷、归明、雄武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及御龙四直指挥使、教骏、广备、忠节、威武都虞候、殿前指挥使、副都知,、小扇子一。 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夹内殿直至外殿直副都知、殿前散直都知,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勒帛。拱圣、归明、雄武副指挥使、教骏、骑御马、归圣、顺圣、勇捷、步斗尌、雄勇、广德、静戎、平塞、归化、顺化、忠节、桥道、清塞、广备、归恩、雄胜、威武、怀勇、 顺、怀爱指挥使、六军搭材都虞候、殿前指挥使、押班,,亦小扇子一。 二事。同威武都虞候,而无御龙四直都头,二事。同殿前指挥使、押班,而无扇子。皇城司都虞候,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教骏至怀爱副指挥使、内殿直至外殿直押班、押蕃、御龙四直副都头、新立内员僚直行首、副行首、殿前散直副都知、押班、龙神卫剩员、保宁、搭材、窑务、广德指挥使、开封府六军副指挥使以上,罗公服。殿前指挥使、行门殿直及内殿直之进御弩者、钧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紫罗旋襕、小绫汗衫。钧容直、招箭班押班、都(部)头、内园御辇、翰林、仪鸾、八作、绫锦、事材、车营务诸司都虞候,紫罗旋襕。捧日至神卫军使、都头、龙神卫剩员至广德副指挥使、 节指挥使、员僚直行首、(押)蕃已上、军头司副兵马使以上,紫罗宽衫、旋襕。捧日至神卫副兵马使、副都头、拱圣至鞭箭军使至副都头、军头司强壮及散指挥使、副指挥使以上、契丹、渤海、吐浑军使以下赴起居者,紫罗宽衫,绢襕。龙卫及骨朵子直、内殿直至内员僚直、殿前散直、招箭班及外殿直、散祗候、东西班权管指挥者、军头司散员至副兵马使、强壮副都头、散副都

头以上、契丹、渤海、吐浑军使以上不赴起居者、教骏、骑御马军使、副兵马使、归明散员僚、诸司指挥使、副指挥使以上、军头司副都头以上,紫罗窄衫绢襕。御龙、弓箭、弩、钧容、契丹、吐浑等直、归圣至怀爱、龙神卫剩员至广德都头、副都头、六军喝探副都头以上、开封府步军副都头及诸司军使副都头以上,紫官絁衫子。御辇院供御辇官以上、车子院将、虞候,紫平絁衫子。外仗作坊前宿直者、军头司承局、御辇院下都辇官、车子院官健。紫南袖衫子。凡增立诸军并准视名额(第)[等]第给之。
凡在京诸色人,中书堂后官、枢密主事,二事。罗公服、小绢汗衫。前诸司使,二事。罗公服、绢汗衫。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御诏、翰林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前防御、团练副使当直奉职以上、宣词令、左右军巡使、中书主事、诸镇节度进奏官、教坊使,罗公服。中书录事、守当官以上枢密院令史、书令史、宣徽院前行、三司孔目官、教坊副使、色长、监承进司高品、学士院书诏孔目官、客省行首勾押官,紫罗宽衫。枢密院杂事、承进银台司贴房、三司勾覆官以上、宣徽院后行、客省、合门承受诸州进奏官、检鼓院纠察、(题)[提]举司府吏后行以上、秘阁典书、翰林医人,紫罗窄衫,绢襕。礼宾院、客省、军头司译语、御辇院专典、提举司贴司,紫官絁衫子。秘阁楷书、御辇院曹司、奶酪匠、学士院亲事官、皇城 钥库子,紫平絁衫子。内衣物库专典,二事。小绫背子、绢汗衫。军头司句押官以下。、黄绢等第给之。 黄绢汗衫。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青绢紬、赤黄、皁杂布衫
凡十月一赐服,二府宰臣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步军都虞候、节度使、驸马都尉、皇亲正任团练使以上,,都尉任观察使者方给润罗。 。旧式:大绫夹 宽对衣,五事。紫润罗夹公服、天下乐晕锦宽锦袍、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皇亲遥刺史以上,并同正任团练使。惟簇四鵰宽锦袍。旧式:刺史以上并同亲王。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枢密直学士、内客省使、。旧式:尚书同丞郎。 紫润罗夹公服、簇四鵰宽锦袍、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皇亲大将军、将军、诸司使、忠佐领团练使,。旧式:簇四鵰锦。 紫罗夹公服、川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统军上将军、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副使,。 五事。紫罗夹公服、翠毛细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御史中丞、阁直学士、宫观判官,。旧式:知通进银台司、勾当三班、知审刑、判检院准此。 紫罗夹公服、师子大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权发遣公事,五

。旧式:三司副使同宫观判官。 事。罗夹公服、绫绣夹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延福宫使、景福殿使,,余同统军。 五事。紫润罗公服、熟线绫夹金吾大将军,。旧式:同统军。 紫罗夹公服、红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郎中、横行使、宣庆、宣政、昭宣使、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大将军、诸司使、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旧式:三司判官、判勾准此,知杂同员外郎,内侍省都知、入内都知、副都知同横行副使,内侍省副都知、押班、入内押班同通事舍人。 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率更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横行诸司副使、将军、皇亲率府率、副率、枢密院逐房副承旨,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勒帛。旧式:皇亲崇班以上同诸司使,殿直以上同副使。通事舍人、承旨、崇班、率府率、副率,紫罗夹公服、小绫汗衫。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罗夹公服、绢汗衫。今选人充馆阁职任同。旧式:京官任亲王诸宫者惟无汗衫。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当赐者,止罗夹公服。合门看班、军巡使,以紫绫绵旋襕为差。内侍、两省使臣,内常侍供奉官紫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入内殿头至奉辇管勾、内侍殿头至黄门,紫光色大绫绵旋襕;祗候高班内品至入内内品紫花絁绵旋襕,入内贴祗候内品至后苑散内品、内侍祗候高品至后苑散内品,紫小绫绵旋襕;(宰)[寄]班祗候、紫干色大绫绵旋襕。旧式:内常侍同宣事舍人,内侍并紫大绫绵絁襕,殿头以上带器械紫罗绵旋襕。
凡诸军捧日至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御龙四直、遥郡都虞候、忠佐马步都军头及遥郡副都头,翠毛细锦绵旋襕。不遥郡副都头(头),旧式: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不遥郡诸班及御龙四直、内员僚直、捧日至神卫军都虞候、诸班至员僚直及殿前散直、行门、钧容直指挥使、忠佐步军副都军头以上、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盘球云鴈细锦绵旋襕。拱圣、神勇、骁骑、云骑、武骑、宣武、龙猛、雄武、虎翼、吐浑、广备、渤海、骁胜、宁朔都虞候、捧日至神卫及员僚直指挥使,师子大锦绵旋襕。拱圣至宁朔及顺圣、卫圣、归圣、奉节、广德、 忠马直、步直、威虎、云捷教骏、伴饭、骑御马、内员僚直、龙神卫剩员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御龙四直、员僚直、神勇、吐浑、渤海副指挥使、忠佐都虞候、开封府马步副都指挥使、供奉官以下权管军者,方胜练鹊锦绵旋襕。飞猛、横塞、神威、宣 、威猛、归明、雄武指挥使,红团花大锦绵旋襕。诸军副指挥使、勇捷、归化、顺圣、清塞、忠节、桥道、保宁指挥使、六军搭材都虞候、开封府马步都虞候以上,红团花中锦绵旋襕。六军厢虞候,细团花次中锦绵旋

襕。殿前及行门都知,紫地紫花透身欹正绵旋襕。内殿直散祗候、散指挥使、散都头、散员、东西班、金枪、龙旗、内员僚、殿前散直、外殿直都知、皇城都虞候,紫罗锦旋襕。内殿直至外殿直及殿前行门副都知、钧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诸班直、押番、押班、皇城等诸司都虞候,紫干色大绫绵旋襕。内殿直已下及殿前节级、十将、捧日以下军使至都头、员僚直行首、押番、伴饭、骑御马都使、副兵马使、勇健至保宁副指挥使、六军指挥使、军头司都指挥使至副都头、钧容、招箭押班、东西班小底、披带殿侍、开封府本城指挥使、皇城诸司等指挥使、忠佐军使、副兵马使,紫大绫绵旋襕。御龙弓箭、弩手、长行,紫花絁绵旋襕。东西班下茶酒殿侍之内宿者、内员僚、钧容、殿前散直长行,紫川大绫绵旋襕。诸军都头、副都头以上、内员僚、员僚、契丹、女真等长行、军头司散副都头以上、教骏、喝探、伴饭、军使、副兵马使、皇城等诸司副指挥使至副都头,紫小绫绵旋襕。玉清昭应宫杂役、十将,皁细绵旋襕。牛羊司放牧军士、外仗、作坊前宿直长行,黄绢绵袄。凡增立诸军各随名额等第给之。凡在官诸色人,前任防御使至刺史,翠毛细绵旋襕。供奉官以下、皇城内监库务及骐骥牧监文思院者,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待诏、翰林医官、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枢密主事、中书堂(行)[后]官、主事、学士院录事,罗公服。教坊使,紫罗绵旋襕。中书录事至守当官枢密令史、书令史、三司孔目勾押官,紫罗宽袍。前诸司使、教坊副使至色长,紫干色大绫绵旋襕。宣词令、左右军巡使、供奉官以下当直者,节度使进奏官、秘阁典书、三班监左藏库、文思院门及进奏店宅务者,教坊都知,紫大绫绵旋襕。枢密院杂事、承进银台司贴房、宣徽院后行以上、三司勾覆官、秘阁楷书、客省、合门承受、学士院书诏孔目官、诸州进奏官、客省、礼宾院译语、军头司押司官、检鼓院纠察、提举司府吏后行以上、翰林医人、天文院节级、御辇官节级以上,紫小绫绵旋襕。司天节级、天文院学生、理检院令史、秘阁、通进银台司亲事官、契丹译语、大内钥匙库子、奶酪匠、御辇下都辇官、车子院官健,皁紬绵旋襕。军头司承局以上、仪鸾卓帐匠。等第给之。 黄绢绵袄。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赤黄紬绵袄、皁绢绵旋襕、绿平二宜紬袄子、绢夹
、小绫汗衫、勒帛。 凡赐外任初冬衣袄,使相、节度使、两使留后、观察使,五事。晕锦旋襕、大绫背子、夹尚书、管军四厢都指挥使以上及知益州,五事。次晕锦绵旋襕,余同观察使。学士、直学士、丞郎及知并州,。 三事。簇四鵰细锦旋襕、小绫汗衫、大绫夹给谏、舍人、待制、横行使以上,翠毛细法锦绵旋襕。防御、团练使及正刺史知

州者,等。 倒仙牡丹细锦绵旋襕。若任总管、钤辖者及他官知广州,皆赐三事:翠毛细法锦绵旋襕、小绫汗衫、大绫夹遥郡诸司使及益州钤辖,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益州钤辖仍加小绫汗衫。诸司使、横行副使、副都军头以上,盘球云鴈细锦绵旋襕。大卿监至(陛)[升]朝官、诸司副使至供奉官、大将军至将军、内侍至高品以上,紫欹正绵旋襕。天圣年后改用紫罗。京官侍禁至借职、医官及幕职、知春州,紫干色大绫绵旋襕。河北、河东、陕西都转运使,旧亦止赐紫欹正,景德元年赐方胜练鹊大锦绵旋襕。其溪洞刺史,倒仙牡丹细锦绵旋襕。溪洞知州,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溪洞都巡检使及陕西沿边巡检蕃官供奉官以上,方胜练鹊大锦绵旋襕。溪洞首领及陕西缘边蕃官刺史以上、知唐龙镇,红团花大锦绵旋襕。溪洞义军指挥使及陕西缘边巡检、蕃官侍禁以下、知丰州,红团花中锦绵旋襕。溪洞义军副指挥使及蛮界边寨指挥使、把截寨将以上。紫小绫绵旋襕。凡外任通判、都监、监判、巡检、驻泊、知城寨以上皆赐。荆南、杭、益州监临物务及真州榷货务、雄州榷场、泗州守桥、府界捉贼、巡黄汴河皆赐之。驻泊、就粮、屯驻本城诸军巡检随行者,皆降 书示谕,第赐衣袄。
凡诞圣节赐服,二府宰臣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步军副都指挥使、节度使、皇亲遥刺史以上,,东宫三师、仆射无襜,驸马都尉任观察使以上准此。 。旧武:大绫夹 六事。紫润罗公服、红罗绣襜抱肚、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中丞、宫观副使,,阁直学士无润罗,尚书同丞郎。 。旧式:大绫夹 五事。紫润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殿前都虞候至步军都虞候、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五事。同节度使而无襜。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皇亲大将军、将军、忠佐领团练使,。旧式:同步军都虞候, 紫罗公服、红罗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雅)[惟]无润罗。金吾上将军,旧式同仆射。上将军、统军,同留后。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宫观判官、三司副使至权发遣公事、祭酒、詹事、率更令、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使、副使、大将军,同留后。惟绫绣抱肚。旧式:知审官院准此,大将军同统军。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少尹、郎中、横行使、宣庆、宣政、昭宣使、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诸司使、将军、入内都知、押班、皇亲殿直以上,。旧式:知杂同员外郎,两省都知并准此,押班无勒帛。 罗公服、小绣汗衫、勒帛、大绫夹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博士、大理正以上、

率府率、副率、横行诸司副使、枢密(使)逐房副承旨,三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通事舍人、承制、崇班,罗公服、小绫汗衫。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阁)[合]门祗候、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罗公服、绢汗衫。幕职、州县官充馆阁职任者准此。旧式:三司推官、巡官并同京官,编修、校勘者止罗公服。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常)[当]赐者,紫罗公服。内侍、两省使臣。内常侍同崇班,供奉官及寄班罗公服,殿头至黄门并紫罗窄衫,入内祗候、殿头至后苑散内品紫官絁窄衫。旧式:当直奉职内侍带器械者并罗公服,内常侍加小绫汗衫,小底以上并紫罗窄夹四,监祗候库内品紫罗官絁窄夹四。凡诸军捧日至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及殿前指挥使、御龙四直、遥郡都虞候、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头、副都军头,。 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诸班直、入内员僚、御龙四直、不遥郡都虞候、指挥使、钧容、行门散直、指挥使、忠佐步军都军头以上,五事。同遥郡都虞候,惟绢汗衫。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四事。同都军头,惟小绫汗衫。拱圣至宁朔都虞候、捧日至神卫及员僚直指挥使、殿前都知、伴饭指挥使,。 四事。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勒帛、大绫夹开封府马步副都指挥使,。 三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大绫夹拱圣至宁朔及云捷、雄武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员僚直副指挥使、殿前副都知、内殿直至外殿直及钧容、招箭班都知,三事。同马步副都指挥使,惟绢汗衫。内殿直以下副都知、御龙都头,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勒帛。皇城司都虞候,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拱圣至宁朔副指挥使、搭材都虞候、教骏至骑御马指挥使、伴饭副指挥使,二事。罗公服,绢汗衫。忠节至广德指挥使、教骏至骑御马副指挥使、御龙直副都头、殿前及内殿直以下押班、内员僚直行首、副行首、龙神卫剩员、保宁指挥使、副指挥使、伴饭军使,紫罗公服。捧日至虎翼军使副都头以上,御龙、内员僚、员僚直押番以上、钧容直都部头、军头使、散兵马使以上、忠节、搭材副指挥使,紫罗宽夹四。招箭押班、行门、殿直、皇城等诸司都虞候,紫罗夹旋襕。皇城等诸司副指挥使以上、法酒库都头以上、教骏、骑御马副兵马使以上、紫罗窄夹四。御龙直、骨朵子、内殿直至金枪直行门、天武官、军头司副押班、副都头以上、宫观杂役、副指挥使、内宿殿侍、招箭殿侍、钧容直,紫花絁窄夹四。御龙、弓箭、弩直内员僚至员僚直、教骏至喝探副兵马使以上、诸军诸司副都头以上、契丹、女真、渤海军头至长行,紫官絁窄夹四。枢密院大程官副都头以上、外仗作坊前宿长行。紫南紬窄四。凡增立诸军,各准视名额等第给之。
凡在官诸色人,诸镇进

奏衙内指挥使,四事。同诸司使。枢密主事、中书堂后官、主事、诸州进奏衙内指挥使,三事。同崇班。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侍诏、翰林医官、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左右军巡使、左藏监门、奉职、诸州进奉判官、节度使进奏官、礼直官、副礼直官、学士院录事,罗公服。教坊使、副使,紫罗宽夹四,小绫汗衫。监(丞)[承]、进司、内侍、诸州进奏官、诸州进奉军将以上、中书守当官、枢密书令史以上、学士院孔目官、宣徽院后行、三司孔目官、客省、合门勾押官以上、教坊色长以上,紫罗宽夹四。诸州进奉人、枢密通进司杂事、客省、合门承受,紫罗窄夹四。客省、礼宾院译语,紫官絁窄夹四。三司勾覆官以上、尚衣库专典,小绫背子、绢汗衫。军头司承局以上,绢汗衫。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紫花平絁等第给之。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长春节,赐群臣衣各一袭。十月,始赐宰相、枢密、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枢密直学士、见任、前任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诸军列校冬服有差。郡国长吏、边防将士遣使就赐之。
三年十月,始赐文武常参官冬服。先是,累朝以来,止赐将相、翰林学士、诸军大校,至是大祖谓侍臣曰:「冬服不赐百官,甚无谓也。」遂并赐之。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赐百官、诸军校百夫长以上冬服有差;将校之在外者及藩镇州郡悉遣赉以赐之。自是岁以为常。
九年五月,又赐文武臣僚时服。
真宗景德元年九月,赐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转运使副方胜练鹊锦袍。先是,河北转运使刘综言:「每岁朝廷遣使赐边城冬服,诸军将校皆锦袍,惟转运副使止颁皁花欹正,拜赐之际,颇用厚颜。」故有是命。
大中祥符三年九月,诏:「自今每遇节赐臣僚吃食,令内侍省差使臣就御厨先点检精细,即付客省宣赐。若有不堪,便回换,仍具以闻。」
八年五月,三司言:「端午合赐臣僚时服,以禁帑经火火:原作「史」。据《长编》卷八四,是年四月壬申荣王宫火,延烧内藏左藏库。此「史」字必为「火」之误无疑,据改。编排未得。」帝以时服不可后期,仍令先给诸军班及赐内侍。
九月,诏:「同玉清昭应宫副使户部侍郎林(持)[特]、给事中、知制诰同知审官院钱惟演冬服,并依学士例给锦袍。」时自三司使授,惟演尝知通进银台司,因上言,故给之。又诏赐注辇使冬服锦袍。使方(服)[胜]宜男锦,副使盘球云鴈锦,判官方胜练鹊锦。仍赐八节潦羊、法酒。
天禧二年四月,上封者言:「岁遣使臣赐府州、蕃郡冬服,悉召蕃部面给之,其使臣颇成留滞。望令麟府州驻泊石知颙及知府州折惟忠受之,纳于公库,召蕃部给付,冀免侵欺留滞。」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四月,诏:「自今三班使臣殿直以上,虽未经差使见赴起居者,并依例赐圣节公服;未经差使不赴起居者不给。仍令三班院勘会年小使臣及十五岁以上者令赴起居。」
九月,诏:「知舒州、秘书监李迪冬服特依丞郎例

支。」
二年二月,殿中丞李丕绪请止绝皇亲陈乞骨肉班行充(使)赐外郡衣袄。诏自今凡差衣袄使,其内出姓名者具知委结罪状以闻。」
三年正月,诏裁造院:「自今所造赐臣僚衣服,除端午、十月一并时传宣依旧造成送纳外一并时:疑误。,长宁、干元两节并只料段支。如欲请造成者亦听。」
四年八月,上封者言:「伏见每岁赐外郡中冬衣袄,旧例差翰林伎术官押赐。近年皇亲多陈乞骨肉,或诸司使副、合门祗候、京朝官亦充此使,颇闻张皇,过求事例。欲望降 止绝,庶免搔扰州郡。」枢密院请下逐路转运使觉察,如有违犯,具职位姓名实封闻奏,仍每遣使先取知委文状。从之。
五年九月,诏:「自今无得差朝臣押赐诸路衣袄,仍令御史台于朝堂牓谕。」时上封者言:「虞部员外郎李文晟、国子博士陈宗宪充逐路俵散衣袄,国家每岁遣伎术官将命赐服,实欲(同)[周]其阙乏,固不责于帘隅。近年以来,或差戚里及班行使臣,已为失体。今文晟、宗宪各居朝列,岂可与伎术之辈争利僭求 伏乞特行追寝。」故有是诏。
七年四月,三司言:「准诏,以赐臣僚中冬衣,内紫罗披袄袖节窄狭,缘欹正限丝三十两,紫罗限丝二十五两,欹正虽重,而不及罗。今勒工匠计料,每领添罗绢六寸制造。」从之。
七月,三司言:「每岁赐诸路州军文武臣僚、军员中冬衣袄,自京差驴骡骆、兵士等般赴逐处,费用劳扰。欲乞下三京、诸道州、府、军、监,每年预先计度,染练匹帛,依降下名件尺丈就便制造,系帐收管。只差降使臣赍诏敕至逐处取索赐予,具数申奏,照会除破。如无物帛,染练裁造不得处,即申转运司,于邻近州(运)[军]制造赴本处,或因上京衙前请领,附带往彼。其合支细锦、对衣处,即令使臣将带往彼。仍自来年十月一日为始。」从之。三司又言:「今行条件内,衣袄每领用绵八两,天下每年约支一十九万余两。今并以本处系官绵支赐。如愿请价钱,每两不得过八十五文。其逐色锦旋襕,令诸州军每年春初预具本处其年见管臣寮、使臣、军员合支赐诸色锦衣袄数目,因便纲差人运赍状上京计会,般请回州。凡天下州军约支锦色数目:盘球晕锦十六领,方胜宜男细锦二十五领,翠毛细锦二十六领,倒仙细锦一领,盘球云鴈细锦六十二领,簇四鵰儿细锦八领,黄狮子大锦五十七领。以上并在京织。方胜练鹊大锦二百二十四领,青州织;红团花大锦五百五十五领,真定府织;红团花中锦千二十二领,在京及真定府织,青荷莲锦三十三领,在京织;黄花锦七十四领,西京及真定府织;紫色罗及大小绫及绢等并令逐路就有物帛州军供造。仍从京封降逐件中等丈尺袄样各一领,并所破物帛尺寸及收剜子片数则例,下逐州军监,永充式样裁造。

支赐紫罗旋襕每领罗三十五尺八寸、绢三十五尺五寸,紫干色大绫旋襕每领绫三十四尺六寸、绢三十三尺七寸半,紫干色大绫旋襕每领绫二十七尺五寸六分、绢二十七尺三寸半,紫光色小绫旋襕每领小绫二十八尺六寸、绢二十七尺三寸半。如有愿请衣服段子者,乞依例折除下剜子,支与下项。若或有请价钱者,勒本州岛军估计见卖价例。如本处价与在京今来降去钱数不等,即令就小价支给。其紫罗及紫干色、光色大小绫旋襕各除折剜子表里,自四尺八寸有畸至二尺二寸凡四等外,若支价钱,即各并绵八两,共估钱自五贯四百八十至二贯三百八十凡四等。余并准所起请支给。」从之。仍令诸州军今后如有不依本官合破色额物帛,越外拣选上好绫罗,及曲要添料、加功织染,大破钱丝染色,并不依官定尺寸收附剜子,及所支价钱处有虚支,大破官钱,其所犯人并当严断。
九月,上封者言:「近年差伎术人赐诸路衣袄,徒启幸门,固无赏劝。欲自今除皇亲不差外,以先朝忠义、勋劳之家委的贫困子孙,并久在合门祗候宣赞、不出外任臣僚,与伎术官相兼差遣。仍须自朝廷选差,不得自有陈乞,违者勘罪严断。」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官诰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官诰
【宋会要】
太宗淳化五年十月太宗淳化五年:原缺,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补。,诏官告院一品已下至四品绫纸褾轴,各书三五通于舍人院封 ,准备使用。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诏敕一听逐司存留。使衙前职员请用中绫纸、中锦褾、牙轴、青带,从之。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二日神宗熙宁:原缺,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补。,官告院言:「内殿承制无使纸条贯内:原作「用」,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改。,不以有无食邑,例用大绫纸七张。缘本官自在殿中丞下,乞改正用中绫纸、褾轴;如有食邑者如旧。」从之。
国初于右掖门东廊置院此条应置于本类之首。,四司告身案并集于此,以备中书除改。本司郎官各主其事。淳化五年,始专置官局于省内,凡官告各以本司告身印印之下「印」字原作「以」,据本类文末所引改。。文臣用吏部,武臣用兵部,王公、命妇用司封,加勋用司勋。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京朝官一员主判京:原作「及」,据本类文末所引改。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作「以」。,中书舍人一员提举,余绫纸库入内侍一员管勾。

高宗绍兴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四品以上官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官告并用锦褾外,其余官并封赠权用缬罗代充。仍令所属依旧制描样,开版制造,先装背四轴,申尚书省。」先是,官告院供到格法合用锦褾,太师至右弼八花晕锦褾,太宰至仪同天下乐锦褾,知枢密院至御史大夫用翠毛狮子锦褾,观文殿学士至观察使、宣奉大夫至太子

宾客、詹事并晕锦褾,给事中至秘书、殿中监用法锦褾。已上系四品以上官。中大夫至典乐用法锦褾,七寺少卿至和安大夫用盘球锦褾,尚书诸员外郎至翰林医正,奉议郎至太子率用中锦褾,校书郎、正字至辟廱正录、幕职州县官至伎术官用黄花锦褾,遥郡刺史以上用法锦褾,都指挥使至藩方马步军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用锦褾,「用」下疑有脱文。诸军指挥使以下用黄花锦褾。而金部郎官李曦言:「诸处买锦地远未到,乞权将别色充代。」故有是诏。
五年三月五日,工部言:「据文思院下界申,见承官告院牒,诸色官告万数浩瀚,系告青白丝线带子系用机织造,阙少人匠,织造不前。今相度乞将封赠并焚黄告除四品以上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并用丝线带子,其余官依造空名官告料,权用碧绿绫带子充代,每五十条为一料。其合用工料,令户部量审支给,候将来告命稀空日依旧。」从之。

孝宗干道五年三月四日干道:原作「隆兴」,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改。此条当置下条之后。,诏:「文武官诰身及僧道度牒并依旧式,以文思院制 六字织造,复行旧法。」以工部侍郎姜诜言:「自罢文思院制 绫,用诸州杂货绫,假冒犯禁者多,乞依旧法。」故有是诏。
干道三年二月七日,主管官告院任绅、罗巩言:「契勘应文武升朝官以上封赠母妻告命,昨于绍兴二年、七年已前系用七张五色绢纸,红黄各二张,青、赤、绿绢纸各一张。自绍兴二十六年已降指挥,文武官告式依大观格制造,仍自绍兴二十七年正月一日为始。降到告式内,文武官封赠母妻用七张五色罗纸书写,红、青各二张,赤、绿、黄罗纸各一张。数内黄纸旧系合用二张,今却

用一张;青罗纸合用一张,今却用二张,是致书写告命黑青一同,不见字迹。乞令文思院下界将见今封赠合用罗纸数内青罗纸二张依绍兴二十七年已前体式,用红、黄各二张,青、赤、绿罗各一张,以凭书写告命。及七张销金五色罗纸,亦乞依此造作,庶得书写易辨认。」从之。
十月十三日,兵部侍郎周操札子:「契勘官告绫纸自命官九品而上给降之式,用五等葵花样制,品则具在。自绍兴二十六年已后,许用杂花凤绫二色,兼用已造下制敕绫参杂书填,制度荡然,无复别识。欲望睿断,尽复制敕绫纸旧制,将杂花凤绫二色并行住罢。」诏令文思院于左库西库杂花绫内且行关取,与见制敕绫相兼使用,候织到新制敕绫日住罢。
四年八月十一日,官告院言:「本院出给文武官并诸军都虞候、御前忠佐封赠父母妻告命数内,母告命合用生色玳瑁轴头,其文思院造纳不继,恐致留滞。欲乞将文武官母妻及忠佐封母告依格支给生色玳瑁轴头外,其诸军都虞候封赠母告许用次等红牙中轴充代。」从之。
七年此段文字显有舛误。「七年」二字当承上四年续书而缺下文,所引《两朝国史志》文属总叙性内容,已见前文熙宁六年后所引;「余文武官将校」句显系抄错,而末句不通,亦必有误。,《两朝国史志》:官告院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判院一人,以带职京朝官充。掌兵吏勋封官告,各以本司告身印印之。文臣用吏部,武臣用兵部,王公及命妇用司封,加勋用司勋。余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两朝国史》十五人。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臣僚恩庆封赠

臣僚恩庆封赠
【宋会要】

国朝宰相、使相正一品并赠曾祖、祖父,东宫三师、仆射、留守、节度使并赠祖父,余止赠父。其后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徽、节度使并赠三世,三司使赠二世。初拜宰相即赠三世,其后签书枢密院以上皆实时赠之。他官须经恩,学士及刺史以上、内侍都知、押班皆中书奉行,余则有司奏请。其后观文殿大学士、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并同三司使例。应父曾任中书、枢密、使相并一品节度使,其子官虽低,不止定官品。见任大两省并待制及大卿监、诸卫上将军、正防御、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已上者,父不以曾与不曾任官,并赠至一品,即不得过三公。子官虽低,其父曾任上项文武官,亦赠至三公止。如不曾任官、不至上项官者,即许封赠至诸行尚书、诸卫上将军、节度使止。待制以上持服经恩,候服阕,许封赠父母。文官父不仕者初封大理评事致仕,(资)[次]封一资,皆不给俸。初赠亦然,次赠两资。武官父不仕者初封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致仕,次封左司御率府率,次左卫率府率,次将军。初赠、次赠亦然。次赠左监门卫将军,次赠将军两资。除中书、枢密院外,许兄弟列状,比常例优加叙封。合封三代者,父少师,祖少傅,曾祖少保。已三少者入东宫三太,已三太入三师。如官高即从高赠,封二代者并优赠。百官并赠两资,至侍郎止一资。内学士以上并三资,至侍郎止两资。带紧职者其父优入清名。都知、押班、军员封赠并赠三资。宰相、使相正一品曾祖母、祖母、母封国太夫人,妻封国夫人。枢密院使副、参知政事、宣徽、节度使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夫人,妻封郡夫人。参知政事母再经恩则加封国太夫人,枢密副使母、妻旧(正)[止]郡君,后加夫人。天禧后再经恩,亦如参知政事。然虽有此制,不曾施行。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祖母、母、三司使祖母、母并封郡太君,妻封郡君。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十五日赦书:「文武升朝官、内诸司使副、禁军都指挥使以上及诸道行军司马、节度使副、藩方马步军都指挥使父、母、妻未有官及未曾叙封者,并与恩泽。亡父母未封赠者,并与封赠。」干德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自开并以来,诸处征讨,有将校殁于王事者,自军使副、兵马使已上及使臣等各与赠官;已赠官者更与加赠。」开宝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禁军都指挥使及内诸司使父、母、妻未经封赠者,并与封赠。」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内诸司使及厢禁军都指挥使带遥郡者、都虞候月俸二十贯以上,未经封赠并与封赠。」九年四月西京赦书亦然。太宗登极赦书始令应都虞候、诸司副使已上并与恩泽,已有官封更与迁改,已封赠者更与封赠。太平兴国三年十

一月南郊赦书,复限都虞候月俸二十千以上,诸司副使亦及之,而父、母、妻亡殁者即与封赠。六年十一月南效赦书同此制。雍熙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复如登极之制,文武常参官南郊日前升朝(二)[未]及二周年,及本品未合叙封者,不在此限。端拱元年正月籍田赦书如旧制。二年八月星变赦书:「应沿边将校臣僚没于王事者,如未经赠官,并与赠官。」淳化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添内殿崇班,而无二周年限。至道二年正月南郊赦书改亡父母即与追赠。真宗登极赦书,添「诸班、诸军都虞候、诸班指挥使、御前忠佐马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咸平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父、母、妻并与官封、追赠。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如旧。景德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唯亡父母并与封赠。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封禅赦书复如咸平之制。四年二月祀汾阴赦书添诸军班副都军头以上,仍云「如祖父母在该此恩例,欲回授者亦听。」七年二月东封、天禧元年正月南郊、三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并同仁宗登极赦书,如旧制。天圣二年十一月南郊、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同上。八年十一月南郊赦书添「应京官、幕职、州县官因年老授升朝官致仕者,父、母、妻并依见任升朝官例,特与叙封;亡父母亦与封赠。」明道二年二月籍田、景佑二年十一月南郊、宝元元年十一月南郊、庆历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并同。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添「应陕西用兵以来,将校殁于阵者,自军使副兵马司已上及使臣等未经赠官者,特与赠官。」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如旧。皇佑二年九月明堂赦书添「如明堂以后、冬至以前转官合该得恩泽封赠者,其父母亦许特与依例施行。」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如旧。嘉佑元年九月恭谢、四年十月夆飨赦书并如明堂之制。七年九月明堂赦书如皇佑之制。英宗登极赦书如旧制。治平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亦同。神宗登极,熙宁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并如旧制。四年九月明堂添「父、母、妻亡殁未封赠者并与封赠」,余如旧制。七年十一月南郊、十年十一月南效赦书并同。
三年二月六日此条朝代未明,俟考。,诏:「内外臣僚母妻封号,尚书令、三师、三公、中书令、侍中、平章事,王母封国太夫人,妻封国夫人,并委中书门下施行。东宫三师、三少、左右仆射、嗣王、郡王、国公、三京牧、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统军、大都护、郡公、县公、大都督,母封郡太夫人,妻封郡夫人,并司封施行。左右常侍、太子宾客、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诸(侍)[寺]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诸王傅、诸卫(太)[大]将军、中都护、副都护、中都督、防御、团练使,母封郡太君,妻封郡君。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左右庶子、诸寺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

令、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诸州刺史、下都督、(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母封县太君,妻封县君。杂五品母、妻并许第三任叙封。其伎值头衔准旧例,值:疑当作「职」不在此限。致仕官据官品与母妻同现任官品例叙封。五品以上母、妻未叙封者便依夫、子见任官品施行,不论阶爵。亡母、亡祖母追赠亦依此。」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七日,南郊赦书:「应皇朝文武臣僚有勋绩灼然、官品合至封赠,而无子孙食禄、封赠不及者,并与封赠。」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舍人院言:「奉诏再议定百官封赠,请除见任将相及正一品枢密使副、参知政事特恩追封三代外,其东宫一品以下官虽曾任皇朝将相者,请只依编敕,本品封赠。其曾祖母、祖母、母除中书门下二品、平章事及正一品官、使相封国太夫人外,余请至郡太夫人止。如旧有国号者,则依旧追封。其位极将相、勋业崇高,薨谢之时,特追封王爵者,请依旧施行。如子孙追封,虽功隆位极,并请不封王爵。应子孙追赠,除祖父先居高位,累赠至一品外,如子孙官高,祖父官卑,每逢恩例,请令历品而赠,勿得超越。如已赠五品,须历四品,方赠三品;已赠四品,须历三品,方赠二品;已赠三品,须历二品,方赠一品;应一品须历从一品,方赠正一品。其母妻所封郡县,依本姓望封。」从之。
景德元年八月七日,宣徽使王继英为枢密使,三代以恩例合行赠典。诏继英曾祖母、祖母、母正特追封国太夫人。正:疑误。
大中祥符五年八月十一日,判官告院刘楷言:「准诏,文武官赦恩封赠住滞岁久,委定夺以闻。今请自汾阴赦已前东封、南郊未曾封赠者,并令止绝,不得陈乞,止许叙汾阴恩例。自今每遇覃恩,立限二周年,限外即便止绝。又据外州乞行封赠文状多无先封官告录白及妻礼昏正室状,并母妻累封县君,欲望自今委进奏院点检,须齐足方得发付当院。」从之。
天禧元年八月六日,翰林学士晁迥等言:「准诏详定叙封所生母及致仕官封赠事。请自今文武升朝官无嫡母、继母者,许叙封所生母。致仕官须曾任升朝官则依例封赠。如自京官、幕职、州县转授朝官致仕者,不在此限。」从之
三年十一月九日,诏:「自今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母封郡太君,妻封郡君。」
四年三月七日,诏:「翰林学士以下、龙国阁直学士以上比来官未至给谏者,该恩叙封母妻并如给谏之例。」后天章阁直学士亦如龙图阁直学士例。
仁宗天圣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直集贤院王 言:「今后覃恩,如有兄弟俱该封赠者,除中书、枢密院外,欲望许令列状陈乞。仍如官告内具兄弟职位,特比常例,此句疑有误。优加封叙。」事下礼院,既而请如 奏,从之。
十年五月十六日,上封者言:「文武臣僚援赦封赠父母,有子孙

官卑,累经封赠,其父官或至崇品,全不相称。盖缘未曾定制,合止集官。望下两制详定遵行。」诏学士院集官详定。翰林学士盛度等言:「按咸平三年十月学士院奏定封赠之制,如父居高位,即于原授官上加赠至一品止,更不系于子品。今详封赠事体,朝廷久已施行,欲自今后如子官卑,父虽居官,不是高位,或不曾居官者,赠官不得过子三资。其后子转官高及亲弟兄有官高者,即随子官封赠至一品。每遇覃恩,除见任官合该封赠三代、二代,及子官虽卑,父任中书、枢密、节度以上及一品官者,并许依旧封赠,不定所止外,见任大两省、大卿监、上将军、防御使、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以上者,父不以曾与不曾任官,并许封赠至一品止,即不得过三公。如子官虽低,父曾任上项文武官,亦许封赠至三公止。如不曾任官,及虽曾任官,不至上件官者,即许封赠至尚书、上将军、节度使止。」奏可。
景佑三年三月十一日,诏:「吏部侍郎、知枢密院王随为曾任参知政事,今除知枢密院,曾祖母、祖母、母再经追封,特与国太夫人。」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勋臣封赠

勋臣封赠

传进封信王原批:「此上系诸王。原稿上阙,勋臣封赠自石守信起。」。
石守信,开封浚仪人。事周祖,得隶帐下。广顺初,累迁亲卫都虞候。太祖即位,迁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改领归德军节度。后以功加平章事。开宝中,从征范阳,督前军失律,责授崇信军节度,兼中书令,俄进封卫国公。
王晏,徐州滕人。家世力田。晏少壮勇,后唐同光中,应募隶禁军,累迁奉国小校。后历官至周世宗即位,加兼中书令。太祖即位,以功进封赵国公,从北征李筠。师还,改安远军节度。干德元年,进封韩国公。
武行德,并州榆次人。身长九尺余,材貌奇伟。晋天福初,授奉国都头,迁指挥使、宁国军都虞候。历官至周世宗,封邢国公。恭帝嗣位,进封宋国公。宋初加中书令,进封韩国公,再授忠武军节度,改封魏国公。
。后庄宗在镇阳,隶帐下,累历军职。明宗时改神武右厢都校、领奖州刺史。历官至周恭帝即位,封杞国公。太祖开宝四年,改镇鄜州。太宗即位,进封卫国公。 薛怀让,其先戎人,徙居太原。少勇敢,喜战
张永德,字抱一,并州阳曲人。家世饶财。周祖时授左卫将军、内殿直小底四班都知,加驸马都尉,领和州刺史。逾年,擢为殿前都虞候。至恭帝嗣位,移忠武军节度。太祖即位。加兼侍中。入朝,授武胜军节度。太宗即位,罢为左卫上将军。真宗即位,进封卫国公。
潘美,字仲询,大名人。父邻,以军校戍常山。少倜傥。太祖遇美素厚,以功授泰州团练使。太平兴国初,改南院使,加开府仪同三司。后封代国公,改忠武军节度,进封韩国公。
刘重进,幽州人。本名晏僧。梁末隶军籍。晋初为西头供奉。周广顺初,从征兖州。未几,封薛国公。至世宗时,以功授武胜军节度。淮南平,改镇邠州。世宗北征,为先锋都指挥使。恭帝即位,加开府。宋初,进封燕国公。
张昭,字巘夫。本名昭远,自言汉常山王耳之后,世居濮州范阳县。后唐明宗署府推官。同光初,授真秩,加监察御史。历官至恭帝即位,封舒国公。宋初,拜吏部尚书。干德元年,进封郑国公,后改封陈国公。
张耆,字符弼,开封人。年十一,给事真宗藩邸。及即位,授西头供奉官,以功迁南作坊使、昭州刺吏州刺:原作「宗朝」,据《宋史》耆本传改。。后进兼侍中、封邓国公。
刘光世,字平叔,保安军人,延庆次子。初以荫补三班奉职,累升鄜延路兵马都监。以功迁护国、镇安、保静军节度使。后拜少师、充万寿观使,奉朝请,封荣国公。卒,赐号和众辅国功臣,进封雍国公。
吕颐浩,字符直,其先乐陵人,徒齐州。中进士第。颐浩以转输功,为燕山府路转运使。至高宗即位时,除少保、浙西安抚制置大使、知临安府、行宫留守。明堂礼成,进封成国公。
赵汝愚,字子直,汉恭宪王元佐七世孙,居饶之余干县。汝愚早有大志,擢进士第一,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历官至吏部尚书。后病作,为守臣钱鍪所窘,暴薨。后复资政殿学士、大夫。已而赠少保,复元官,谥忠定,赠太师,追封沂国公。理

宗诏配享宁宗庙庭,追封福王。其后进封周王。
留正字仲至,泉州永春人。六世祖从效事太祖,为清远军节度使,封鄂国公。绍兴三十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尉、清海军节度判官。积官至绍熙元年进左丞相此句疑有脱误。,后进封申国公。嘉(太)[泰]元年,又进封魏国公。
赵善德,字清臣,濮安懿王五世孙。善德以恩补口义郎,庆元十七年拜大理少卿,进右文殿修撰、知镇江府、祥符县男,赐食邑。后进封子,加食邑。
董槐,字庭植,濠州定远人。少学于永嘉叶师雍,闻辅广者朱熹之门人,复往从广,广孍其善学。嘉定六年登进士第,调靖安主簿。丁父忧去官。起为广德军录事参军。后积官至观文殿大学士,累进封至许国公。卒,赠太子少师,谥文清。
游似,字景仁,利路提点刑狱仲鸿之子。嘉定十四年进士。历官为大理司直,升大理寺丞。后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封南充县伯,又进爵郡公。淳佑七年特授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爵国公。薨,赠少师。
赵葵,字南仲,京湖制置使方之子。与兄范俱有志事功,以战功补承务郎、知枣阳军。后授湖南路安抚使、判潭州。再辞,依旧职醴泉观使,进少保、宁远军节度使,进封魏国公。
吴巘,字毅夫,宣州宁国人,秘阁修撰柔胜之季子。嘉定十年进士第一,授承事郎、签镇东军节度判官。后积官至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进封金陵郡侯。淳佑十一年入为参知政事,拜右丞相,进封崇国公。后进左丞相、进封庆国公,又改封许国公。
程元凤,字申甫,徽州人。绍定元年进士。调江陵府教授。淳佑元年迁礼兵二部架阁,后授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又累拜特进,依前职,充醴泉观,兼侍读。度宗即位,进少保。三年,拜少傅、右丞相兼枢密院使,进封吉国公。
杨次山子石字介之,干道间以恭圣仁烈后贵,赐第。庆元中进封信安郡侯。嘉定十五年以检校少保进封开国公。后进封魏郡王。卒,赠太师。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陈请封赠

陈请封赠
【宋会要】

陈请封赠。
太宗淳化四年二月七日,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昉上言:「臣先臣赠太子太师,诏追封陈国太夫人张氏此句疑有脱误。,是臣叔父母。曾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真)[直]学士超、陈留郡谢氏是臣所生父母。臣当未生之时,臣叔未有继嗣,臣母谢氏指腹谓叔妣曰:『儿生是男,当与表叔妣为子。』襁褓之内,固不自知。臣叔父母鞠育之恩,慈爱兼备,至于成立,叨预官常。将临壮室之年,始识所生之自。当时臣之父母皆已沦亡,臣更有兄,无禄早世,两宗祭祀,独臣主之。荏苒不陈,以至今日。臣犬马之齿行近七十,禄位过极,生涯无几。傥因循顾虑,不敢上言,一旦蒙雾露,填沟壑,既不能报昊天之罔极,亦所以为名教之罪人。今郊祀覃恩,泉壤被泽,臣所生父母望与追荣。」即日诏封超为太子太师,谢氏为郑国太夫人。
至道二年六月十九曰,诏故右仆射、追封晋王魏仁浦进封齐王。其子驸马都尉咸信上言有所(所)避,乞改封他国。帝以问宰臣,吕端奏曰:「晋国之上,维秦国为大。」寇准曰:「自前中书不与朝廷执持纪纲。如魏仁浦生为郡王,死当用三等以次追叙,岂可便封晋国 况晋国是陛下旧封,举为赠典,非允。乃致今来自晋封齐,殊不满望。」帝曰:「因此下诏,以近世已来天下多故,宪章隳坏,有不遵古道者若干事,自今并从厘改。有司不能遵守,许宪司弹劾。」既而终不能奉行。
真宗景德二年正月十七日,翰林侍讲学士邢昺言:「亡兄素尝举进士,愿沾赠典。」诏特赠大理评事。
大中祥符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太常博士陈从易以东封恩例当封母、妻,请回封祖母詹氏,诏封河间县太君。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左仆射张齐贤言:「兄昭度乞赐赠官。」诏赠光禄寺丞。
天禧元年八月十一日,左骐骥使、澄州刺史、入内内侍都知张景宗请封赠所生父母。诏特从之,余人不得为例。
五年七月五日,参知政事王曾上言:「臣幼孤,育于季父。今改葬,乞赐追赠。」诏故太子中舍致仕宗元赠工部员外郎,叔母严氏追封怀仁县太君。
仁宗天圣元年二月八日,静难军节度使、驸马都尉柴宗庆言:「覃庆乞赐亡兄嫂封赠。」诏特从之。初尚主,以祖禹赐为父,故有是请。
九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元)乞(授)[援]登位赦与父封赠,有司言元赦后授学士,诏特与依学士例。
十二月一日,宣州观察使、驸马都尉李遵勖言:「乞赐亡兄继昌、嫂郭氏封赠。」从之。初尚主,以祖崇矩为父,故有是请。
三年四月五日,诏国子博士王惟正援赦书,乞以妻恩回授祖母永安县太君高氏,从之,特进封昌乐县太君。
十二月五日,侍禁、合门祗候王化成言:「父侍禁、合门祗候仁与先任归峡等州

都巡检使,与蛮贼斗尌而殁,乞追赐赠典。」中书门下以岁远未敢行,帝曰:「死于锋镝,人之所难,如无褒赠,何以激劝!当勿限年月。」特赠崇义使。
五年十二月九日,起居郎、知制诰徐奭言:「伏念臣父郁早缘叙封,猥联表着。承荣东禁,已极于升迁;揆景西榆,几伤于迟暮。乞回臣所加恩命,特授臣父文散一阶。」诏郁特与朝散大夫阶,奭仍依例加恩。
六年正月二十八日,建州观察司康继英乞将南郊加恩回授先祖再遇封赠一官,从之。
六月四日,晋州汾西县令熊文雅言:「父任彭州永昌尉,殁于王事,乞以臣见任官回赠父一官。」诏特与赠官,文雅依旧。
二十六日,大理寺丞戚舜举言:「修国史院取索先臣纶所著文集,寻以奏议十卷进纳,乞赐褒赠。」诏赠纶(佐)[左]谏议大夫。纶于先朝曾历此官,以事累左迁,终于太常少乡,分(使)[司]南京。今特举赠典,追复旧秩。
七月十七日,广南西路转运司王惟正言:「亡祖刿元无禄仕,愿以合该转官回赠。」诏特赠京官。
九年正月四日,直集贤院谢绛言:「母南宫县君许氏近岁弃背,臣父涛见任秘书监,准恩例妻合封郡君。臣预奉郊祀,当加阶勋,望以加恩,特许追封亡母郡君之号。」诏特追封晋陵郡君。
四月二十七日,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驸马都尉王贻永言:「恩庆乞赐亡兄国子博士贻正、亡嫂鹿县君魏氏封赠。」从之。初尚主,以祖溥为父,故有陈请。
十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段少连言:「臣父子昂进士及第,任陈州士曹参军,身亡。先蒙赠太子中允,昨再赠国子博士。念先臣尝陟词科,望改赠一官。」诏:「子昂可赠太常博士。自今文武官请封赠祖父,并具析曾与不曾任官,文资仍具出身。」
十年三月二十七日,宰相张士逊言:「乞赐故表兄学究全文秀一官。」诏特赠太子赞善大夫。
七月二日,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陆车(小)言:「幼丧父母,育于伯父,乞以磨勘恩例愿回赠伯仁旺一官。」诏特赠光禄寺丞。
(仁宗)明道二年二月十六日,六宅使、康州刺史、知贝州刘承颜上言:「新授南作坊使,乞回赠亡祖父母官封。」从之。
十月十九日,国子博士卢察言:「臣父多逊位重成衅,福过生灾,官秩削除,田园籍没。先父前兵部尚书、亡母邠国夫人苏氏乞授赠典,俾遂官封。」诏多逊特赠秘书少监,苏氏追封郡君。
十二月二十二日,宰臣李迪言:「昨遇籍田恩例,臣合该封赠三代。臣弟逊合该封赠父母,并未曾陈乞。望欲回赠臣叔諲谏一官,叔母薛氏邑号。」诏諲谏赠赞善大夫,薛氏追封县君。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驸马都尉李遵勖、王贻永等乞依籍田赦文封赠三代并兄嫂,从之。
八月七日,驸马都尉李遵勖言所生母席氏欲乞特加赠典,诏特追封郡太夫人。
十月十一日,诏内侍押班周怀信

父母特与封赠。
二年正月五日,诏新除景福殿使、邕州观察使蓝继宗父母令更特与封赠。
南郊赦,望许复旧官。」诏多逊赠工部尚书,苏氏追封郡太夫人。 四年三月一日,水部员外郎卢察言:「臣父多逊前兵部尚书,妣苏氏前邠国夫人,昨籍田蒙恩,亡父赠秘书少监,妣追封京兆郡太君。伏
康定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李淑言:「伏见近岁两制官或以赏延例换得封邑,臣有女适大理评事韩宗彦身故,欲求赐一追封名目。如允,其合奏子孙更不敢陈乞。」诏追封高邑县君。
庆历五年四月四日,资政殿学士、右谏议大夫、新知邠州范仲淹上言:「念臣遭家不造,有生而孤,惟母之从,依之以立。继父故淄州长山县令朱文翰既加养育,复勤训导,此而或忘,己将安处!伏遇礼成郊庙,泽被虫鱼,伏望以臣所授功臣阶勋恩命回赠继父一官。」诏文翰特赠太常博士。
皇佑二年二月十三日,追封故宰臣王曾妻南阳郡太君蔡氏为莒国夫人,继室赞皇县太君李氏为沂国夫人。曾弟子融辞一官,乞追封之。
十月五日,宰臣宋庠言:「亡男太常寺太祝华国乞赐赠官。」诏特赠秘书郎。
十二月二十二日,祠部员外郎、知制诰胡宿言:「乞将转兵部员外郎两资回赠亡祖微一官,亡祖母袭氏一邑号。」诏许纳转官告敕,特与追赠祖父母。今后臣僚不得援例。
三年八月十四日,龙图阁直学士、前知颍州孙祖德上言:「自去夏遘疾,(乞)[迄]今致仕。念臣之亡祖元匪仕途,今臣既解官,则永无赠典。欲乞以致仕合转官资回授亡祖厚、亡祖母范氏官邑。」诏特赠太子中允。
嘉佑四年九月十三日,翰林学士吴奎言:「亡祖文佑壮年夭阏,不及官荣;亡祖母李氏守义勤劳。以持门绪。欲乞以臣给飨合加勋邑及后次磨勘更不迁转,回赠一官封。」并奎父太常丞致仕怀德言:「伏遇夆飨,例当改官,欲望许回授臣亡父母。」诏依所乞,文佑赠太子中允,李氏封县太君。
五年八月九日,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卒,赠感德节度使。其弟端愿援蔡国公主子吴守礼例陈请,诏再赠兼侍中。
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新广南东路兵马钤辖、文思使、康州刺史李枢愿还所除官以封赠父母,从之。
八年八月八日,环庆路经略司言蕃官供备库副使梅重信、内殿承制合门祗候萌逋等乞封赠父、母、妻,诏许依汉官例施行。
英宗治平二年十二月三日,右司谏、知制诰郑獬为尚书兵部员外郎,请回授母郡太君,从之。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枢密副使李公弼言乞以南郊封赠三代恩追赠亡子希逸、希仁一官,从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一日,诏宣徽南院使、判延州郭逵封赠三代及妻,如王拱辰近比

例。初,逵自签书枢密院除宣徽使、判延州,请如拱辰例封赠,而中书以逵观察留后领宣徽,前此无封赠,近例乃用签书枢密例,止赠二代。其祖父上将军、母妻郡君,而逵以为言,故有是命。
元丰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洮东安抚司言:「皇城使、荣州团练使、岷洮州蕃部都巡检使包顺乞用南郊赦书封赠父母。」上批:「顺自熙河开拓之初,率众来附,又秉心忠义,前后战功为一路属羌之最。虽旧无此例,可特依所乞。」乃并其妻封之。
十一月二日,文思使李谅母天水县太君赵氏进封永嘉郡夫人。以谅言赵氏韩王普之曾孙、献穆大长公主诸妇,乞依伯父端懿妻加赠例也。
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入内供奉官、寄内藏库使、庆州团练使宋用臣修尚书省劳,迁一子官,乞赠曾祖思恭,从之。
二十六日,吏部侍郎陈安石等言:「乞以侍郎比类直学士例封赠父母。」从之,着为令。
七年七月四日,四方馆使、荣州团练使、泾原路总管姚麟乞以南郊奏子恩赠祖福一官,诏以麟世有战功,特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承(侍)[事]郎薛绍彭言:「父向任同知枢密院事日,因论(例)[列]京城人户养马事,谪知随州,得罪忧恐,遂至亡殁。欲乞依故执政官亡殁例赠官议谥。」诏薛向特赠银青光禄大夫。
八年正月二十六日,尚书省言:「右通直郎李孝称为父及之年八十四岁,见任通议大夫致仕,虽遇大礼,缘拘吏部格,不许叙封,恐非朝廷推恩优老之意。」诏孝称许叙封父一次,仍令今后官员如父赠太中大夫以上致仕,未经叙封者,许封一次,即不得至三公。
绍圣四年五月十五日,崔尹躬言:「父台符在元佑中无罪降官。」诏故降授正议大夫、赠左光禄大夫崔台符赠右银青光禄大夫。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嗣濮王宗汉言:「窃见故兄宗咏等六坟比诸王极有损降,望降睿旨与追赠。」诏故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宗咏特追封余杭郡王,(照)[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宗师特追封益州郡王,建宁军节度使、成国公宗邈特追封同谷郡王,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宗治特赠开(封)[府](议)[仪]同三司、追封澶渊郡王,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楚国公宗益特赠开(封)[府](议)[仪]同三司、追封山阳郡王,洛州防御使、广平(候)[侯]宗沔特赠崇信军节度使、追封汉东郡王。
徽宗崇宁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封华州观察使姚雄并引进使成州团练使姚古、皇城使姚宏、东作坊使姚辟母安乡太君史氏为仁寿郡太夫人。先是,雄等乞各以建中靖国元年郊祀任子恩并封其母,上以雄等捍边有劳,特恩封之。
政和三年六月十四日,宣德郎、知江阴县李知元状:「知元父假承孙务郎辉见年九十岁,乞依赦封叙。」吏部言:「知元父辉缘见

系假承务郎,即未见命官。父系已入官人,许与依赦官封体例。」诏
李辉与承奉郎上加一等官封。
八月十日,中大夫、开封尹王诏言:「伏念先臣举元故任给事中、天章阁待制,实臣祖故礼部尚书、参知政事化基之庶子,有祖母张氏乃先臣所生。重念臣在襁褓中,祖母亲加鞠养,慈爱备至。其后先臣历官侍从,身故累经封赠南阳郡太君。自先臣殒殁,封赠遂绝。而臣今者窃冒迩臣之宠,敢忘鞠育之恩 欲望圣慈许臣回授见任一官,乞与臣祖母张氏特封一夫人名目。幸当孝治之朝,得致报亲之愿。」诏依所乞,免回授,特封一夫人号。
十二月二十八日,武翼大夫、荣州刺史朱冲奏:「昨遇元圭赦恩,以男 见任武功大夫、合州防御使,合该叙封父母。未陈乞间特落致仕、提举温州元封观。缘所该恩在前,合该叙封。」尚书省言:「朱冲遇赦后致仕,合该叙封;后来已落致仕,合依赦与叙封。」诏于见任上与转一官,可转武经大夫。
四年正月二十八日,保静军节度观察留后、提举龙德宫杨戬奏:「臣伏蒙圣恩,差提〔举〕皇城司,备员再任,已及三考,旧例合转一官。伏念臣故祖父若(掘)[拙]未曾以恩泽陈乞特加赠典,伏见省官杨震曾将恩例回授与祖父,自入内殿头上赠右卫上将军。况臣祖父若拙故任皇城副使,已赠左卫上将军,与杨震祖父故任官序不同。伏望圣慈以臣合转官恩泽特依杨震例,许回授赠祖父(在)[右]卫上将军,加赠一官;祖母仁寿县太君谢氏乞随祖父今来赠官封赠一次。」从之。
四月十四日,翰林学士、朝散郎、知制诰兼侍读王黼奏:「臣家贫窭,幼而多病,臣父妾雷氏鞠臣备极难苦。臣不幸年二十有二遽失所恃,终忧制即窃科第,今合赠宜人。臣伏按政和封赠令,臣僚不许以加恩转官服色之类回授封赠,太中大夫以上不拘此令。臣见合磨勘,伏望圣慈悯恻,特许臣以见磨勘一官回授父妾雷氏一近上名称。」诏依所乞,仍免回授,雷氏赠硕人。
七年二月九日,草(土)[士]李怀奏:「昨奉诏皇子韩国公头睟,本阁官吏各转一官。内臣系管干官,令许回授。乞回授亡父武功大夫、威州防御使宗立,特赐赠典。」诏宗立可落阶官,赠华州观察使,所乞回授不行。
宣和二年六月十二日,臣僚上言:「臣窃惟国家三岁一郊,赦文所载文武升朝官并许封赠父母,此祖宗已来恩礼之常,不可得而紊乱也。臣切见迩来有见任监丞未升朝者乞依例封赠,其失盖自近年有京官任校书郎正字者得之,而监丞辄又引杂压在校书郎之上可得之,甚无(为)[谓]也。不独如此,日近有小使臣不自揆度,偶因薄劳,或磨勘转官者,遂乞回授封赠父母。既系小使臣,又非该遇郊恩,乃敢更相引例,攀援无止,不亦太滥乎!欲望特降

睿旨,今后封赠乞并依旧法。敢有擅更陈乞,紊乱典章者,寘之典刑。庶几侥幸者息,而名分正矣。」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十二月三日,诏:「枢密院主事以下不得(授)[援]副承旨例陈请封赠。」从臣寮请也。
绍兴元年七月十五日,枢密院计议官颜为言:「先系枢密院干办官,蒙改作计议官,叙位在太常博士之下。其杂压令文,太常博士叙官在通直郎之上,即系升朝职事官。遇将来明堂大礼,封叙合行申明。」诏依太常博士法许封赠。
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诏:「元佑石刻党人未加赠典,并许本家自陈。」
六月二十八日,吏部侍郎刘岑言:「左儒林郎、前建州观察判官黄彧,乞将致仕依格合改通直郎恩泽与白身故父意回赠一官。」从之。
七月二十九日,中奉大夫、守中书舍人致仕李公彦言:「乞将前来初除中书舍人恩例封赠父、母、妻。」司封谓条内不载致仕官封赠之文,诏特许。
八月二十五日,和州防御使、同管客省四方馆合门公事张公裕言:「乞将今年明堂大礼合得荫补保义郎恩泽,依封赠父母格换赠伯父母。」诏特依所陈乞。
九月八日,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张叔献言:「故父于靖康间除签书枢密院事,合赠三代,未曾收使,乞给还。」从之。
二十三日,驸马都尉、充醴泉观使潘正夫言:「先父绛幼失所生父母,出继亲伯孝仁。臣除节钺以来,已累经封赠(祖)明堂大礼赦文,合该加恩。望许与所生祖父母依臣合封赠三代条格特封赠一次。」从之。 养祖父母,唯有所生祖父母未曾封赠。伏
十二月十四日,礼部尚书秦桧言:「昨任御史中丞,遇登极覃恩,又准告授资政殿学士。经南郊大礼,继授礼部尚书。未审作一次封叙 」诏逐件恩例可依赦给还。先是,桧出使金国,有诏应于恩数候回日并还,至是陈请焉。
五年闰二月八日,权发遣提点淮南西路刑狱公事张澄言:「亡母李氏自澄幼年再适程堂,已封太恭人。澄升朝后,拘碍条制,不该封赠。乞将转一官赏特许回授于太恭人上加赠一等。」从之。
校书郎许搏依林待聘用汪藻例,以内殿宴食在通直郎之上,遇明堂大礼已许叙封仍带下,今后依此。缘校书郎、正字官序杂压,内殿宴食共系一班。公懋见系承事郎,与校 十九日,秘书省正字李公懋言:「伏(事)[书]郎事体一同。乞许依校书郎遇大礼叙封。」从之。
二十四日,右司谏赵霈言:「乞将扈从转一官回赠亡兄沾一官。」从之。
二十五日,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刘大中言:「前任秘书少监,遇明堂大礼合该封赠,内妻合封恭人号回赠祖母孙氏。」从之。
三月十六日,吏部言:「左奉议郎陈康伯乞将遇赦合赠父官回授祖父居仁,于见今朝散大夫致仕上封叙。」从之。
五月二日,承节郎

余佑之言:「先洪州保奏奉新县父老举佑之祖母顾氏节义,未蒙旌赏,不幸身故。今乞将佑之所得覃恩转保义郎一官,换赠一孺人封号。」从之。
三日,拱卫大夫、忠州团练使马钦叙陈该遇明堂合该封赠,缘父尧俊生前任北界彰武军节度使,乞比附合换赠中原官品。」诏马尧俊特赠右武大夫、贵州团练使。
六月二十八日,忠训郎李温乞将故父庠先任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洺州防御使该宣和七年冬祀并渊圣皇帝登极赦恩合该封赠,及见今忠训郎一官与母冯氏,随故父官品封叙。」从之。
十月二十一日,吏部侍郎刘大中言:「乞将史馆修书转一官回授故祖谨初封一官。」诏特赠承务郎。
六年正月十三日,刑部侍郎廖刚言:「故祖父丕行修于乡,年八十有八,相继见五世孙。臣虽致身侍从,无缘沾恩,乞许将磨勘转官回赠故祖父一官。」诏特与赠承务郎。
四月十二日,广南东路兵马钤辖、都督府摧锋统制韩京言:「乞将捕贼转两官回赠亡祖楚一名目。」诏特赠承节郎。
十一月十五日,右朝奉郎致仕孙伟言:「该遇建炎元年登极赦恩,合转朝散郎,至今未曾被受。欲乞回赠曾祖故任朝议大夫谕。」从之。
八年五月四日,两浙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司马倬言:「父兵部侍郎朴先因扈从二帝北狩,至今未还。该遇累次郊礼合行封赠,未曾陈乞。特望一并收使。」从之。
十年四月三日,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言:「奉旨以本路安抚使叶梦得奏举政迹显 ,特赠一官,赐绯章服。欲将服色与母乞一封号。」从之。
十一年二月三日,左宣教郎莫庭芬男浚言:「乞将故父致仕合转一官回赠先祖迪功郎侗,于阶官上拟赠。」从之。初,有司谓虽无条法,人子之心实可悯,故有是命。
八月十八日,中书舍人李易言:「初任签书江阴军判官日,适遭虏人入境,知军胡纺谓易曰:『吾曹有死城郭之义,父母老,宜勉之少避。』母曰:『我去,则汝决不肯坚守,愿与汝同死生。』闻者感泣。欲将扬州所得减年五年,加赠母亲。仍乞命词告,以光存殁。」从之。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广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兼知循州韩京言:「先因功合转官,蒙回赠故祖父承节郎、祖母、继祖母并孺人。今又有转三官,更乞回赠祖父母。」诏依所乞,韩京祖楚特赠保义郎,祖母马氏、继祖母李氏各赠安人。
六月七日,诏:「王渊初除签书枢密院,封赠特许本家陈乞。」
十一日,河南府路兵马副都监、御前同副统制梁兴言:「家世农业,自金人犯顺,与之百战,父母为贼杀戮。乞将见任亲卫大夫、忠州刺史减削别赠。」诏特与加赠。
十月七日,权枢密院编修官臧保衡乞用该遇赦恩依正官杂压封叙封赠父、母、妻,从之。
十一日,秘书省著作郎王杨英言:「逮事祖

母朱氏,年九十八岁而终,自幼鞠育,恩意独厚。乞将赦恩合得妻封换赠祖母一初等封号。」从之。
十三年二月十四日,监登闻鼓院吴巘言:「嫡母彭氏昨以先父任给事中,已封硕人。自巘入仕二十余年,初未经加封。乞将未收使转一官赏回授,于见今封邑上加封。」诏特封太淑人。
十四年正月十三日,右通直郎致仕魏伯能言:「有长男右奉议郎行可,于建炎二年借朝议大夫、礼部侍郎、充河北金国军前通问使。近闻奉使洪皓回,称男在虏中身亡,望赐赠官。」诏特赠朝奉郎、秘阁修撰,与致仕恩泽一名。
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主管台州崇道观赵令衿言:「母李氏年九十一岁,累封太宜人。望许将见任左朝请大夫官诰缴纳回授,进封一等。」诏封太恭人。
二十年二月一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故长女孺人杨氏出适而夫死,还家奉道。乞将大礼合得孺人封号追赠一道号。」诏与增冲妙炼师。
十五年四月十三日十五年:疑当作「二十五年。」,右监门卫大将军、昌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赵不徽等言:「先父士套昨任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主奉濮安懿王祠事,与一般主奉官士樽官序、差遣、服属、恩数并同,未蒙许依例封赠。」诏特许赠官封爵。
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吏部言:「湖州进士莫庭赞乞将故父份任左奉议郎日陈乞守本官致仕合得转一官,回赠故祖右承事郎振转行阶官。」从之。
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恭国公杨存中言:「有弟进士居中、执中靖康中随父震于麟州建宁寨遇虏人,同死于难。乞将郊祀大礼合得异姓并门客文资恩泽两资各赠一官。」诏并特赠承事郎,免收使恩例。
十二月二十八日,主管台州崇道观张坚言:「见任左奉议郎,合依赦封赠父并嫡母。已陈乞外,内妻丁氏初遇大礼,亦合封叙。缘坚嫡母亡殁已(父)[久],所生母李氏见任,于法未应陈乞。今若先封妻,于人子之心实有不安。乞将妻合得封号回授于所生母。」从之。以上《中兴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宗室外戚 内外臣僚 伪国王外臣等叙封母妻

宗室外戚内外臣僚伪国王外臣等叙封母妻
【宋会要】

国朝之制:皇太后三代外祖母、皇太子三代外祖母、宗室郡国王曾祖母、祖母、亡母并追封国太夫人。诸叙封者:祖母、母追封亦同,下准此。宰相、使相、尚书令、三师、三公王母为国太夫人,曾祖母、祖母亦同。妻为国夫人。并中书施行。参知政事、宣徽使、枢密副使、东宫一品二品、尚书省二品三品、御史大夫、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西班二品、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大都督、大都护母为郡太夫人。妻郡夫人。参知政事第二次叙封,母特封国太夫人。并司封施行。如夫、子曾任将相,已经封国者,仍旧。曾经封三代、二代者准此。东宫一品、尚书省二品不带平章事、留守、节度使,祖母并许追封郡太夫人止。左右常侍、太子宾客、御史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给事中、谏议大夫、正中书舍人、翰林学士以下、龙图阁直学士以上、诸寺大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诸王傅、诸卫大将军、中都护、副都护、中都督、防御、团练使并母封郡太君,妻封郡君。左右庶子、诸寺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诸州刺史、下都护、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并母封县太君,妻封县郡。诸母妻未封叙,虽位至三品,亦从初而叙。诸任上州刺史或带使额都督并在京六军诸卫将军、小将军已上任听叙封母妻。其自班行及遥郡除授中下州刺史

者已同两任,即便许叙封。五府少尹、大都督、左右司马并许与母妻一次叙封。
太祖开宝九年正月,违命侯李煜妻周氏封郑国夫人。
三月,以钱俶妻贤德顺睦夫人孙氏为吴越国王妃,女封彭城郡君。时宰相言:「自古异姓诸侯王妻无封妃之礼。」太祖曰:「行自我朝,勿拘旧典。」故有是命。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三月,赠中书令歧王德芳妻广平郡夫人焦氏进封歧国夫人。
至道二年三月,皇后母陈留郡太夫人吴氏进封卫国太夫人。
三年六月,楚三乳母刘氏封彭城郡君。
真宗咸平五年七月,封供备库使、知麟州卫居实母郭氏为汾阳郡太君。居实扞寇有功,母老寓潞州,真宗闻之,遣使存问,超加封号。
景德四年十一月,封兵部侍郎、知枢密院事陈尧叟母冯氏为上党郡夫人。初,冯氏从夫之故,未加郡号。尧叟父既卒,至是帝欲褒封之,以问宰臣王旦。旦曰:「虽私门礼制未阕,然公朝降命,亦无嫌也。」故有是命。
十二月,封驸马都尉石保吉庶女为乐陵郡君。初,晋国长公主亟为乞恩,帝以无例,令中书详讨故事,而特加郡号。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知枢密院事王钦若舅祖母王氏特封寿安县君。
【宋会要】

天禧四年正月,大理寺丞齐嵩言:「自改京官四年半,今当进秩。母八十一岁,愿以今授官叙封。」从之。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四月,司徒兼侍中丁谓言:「有姊未有邑号。」司空兼侍中冯拯言:「妻早亡,本家宜氏久主家事,乞赐封邑。」参知政事王曾言:「乳母朱氏年七十三,乞近下封邑名目。」并从之。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十一(月)[日],枢密院使张士逊言:「亲妹孀居岁深,年渐衰老。今严禋,乞将合奏儿孙恩例回授臣妹封邑。」从之。
二十五日,太常少卿赵贺言:「臣先有亲弟从则妻李氏,弟亡之时,年方二十一岁,唯有一女。其李氏守志,今近六十,闺门之内,妇礼如初。今遇南郊,臣见有孙男更不奏荐,望将恩例回授李氏邑号。」从之。
七年十月,左班殿直崔仲恩言:「臣先父遵度赠工部侍郎,母舒城县君何氏齿发已衰。臣今将合该磨勘转官资例回授臣母郡号。」诏何氏特封郡君,仍许仲恩磨勘,余人不得为例。
二十六日,诏封太子少保致仕马亮亡妻刘氏为彭城郡夫人。从其婿宰臣吕夷简之请也。刘氏早卒,亮虽历尚书,以妻亡不当封赠。夷简援张士逊任枢密副使乞封妻母例以为言,故有是命。
九年十月十四日,诏故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左骁卫上将军刘承规妻宜春郡太夫人彭

氏追封淮阳郡,俄又徙封申国太夫人。皆特恩也。
景佑二年二月,故彰武军节度使、赠侍中曹玮妻潘氏追封冯翊郡夫人。从玮妻沈氏之请也。玮先娶潘美女,而沈氏将议卜葬以为言,故有是命。
九月五日,殿中侍御史里行萧定基言:「乞今后朝臣每遇覃恩,奏请叙封妻元出非类及立自女仆者,不得一例陈乞。」诏御史台常(切)觉察以闻。
康定元年十月五日,审刑院言:「检会令文,诸妇人因夫、子受邑号,而夫、子犯除名当免官者,其妻邑号亦随除。自来法守不曾引用。欲乞今后应妇人因夫、子得邑号,犯除名免官,当事相干连当:疑误。、情理稍重,即检坐令文,取旨裁断。」诏内情理重者依此取旨。
庆历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父、母、妻未有官及未曾叙封者,并与恩泽;已叙封及有官者,更与加恩;亡父母未曾封赠者,并与封赠;已封赠者,更与封赠。如父母在,愿回授者亦听之。」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诏以知卫州、太常少卿田昭邻母彭城县君刘氏年一百一岁,特封仁寿郡太君。
三年六月十四日,诏:「今后封妻者,并随夫郡国。」
六年九月,西京左藏库使赵余庆母巢氏赐冠帔。余庆父明有力量,为夏国所畏,兄弟屡有战功,为庆州柔远寨大顺城蕃官,已而相继死。会朝廷命诸路得力蕃官赴阙,其母对使者泣,以被诏者多其夫子部曲,感二子之不得见至尊,犹有画像,愿使者以俱,万一得达朝廷,虽死不朽。上怜伤其意,故有是命。
元丰元年四月九日,诏:「西上合门使门:原作「上」,据《长编》卷二八九改。、忠州团练使韩存宝听(已)[以]减三年磨勘回授其母万年县君,进封仁寿县君县:《长编》卷二八九作「郡」,疑是。,赐冠帔。非有战功如存宝者,毋得援例。」
二年正月六日,封皇后妹大理评事程奇妻金华县君为永嘉郡君,将作监主簿李慎妻秀容县君为同安郡君。
十四日,进封皇太后乳母永嘉郡夫人贾氏为燕国夫人。太:原作「上」,据《长编》卷二九六改。
八月二十六日,诏封濮安懿王子洋州观察使宗晟所生母仁寿郡太君孙氏为安定郡太夫人。
【宋会要】

五年三月十一日,赐龙图阁直学士、知庆州曾布母仁寿郡太君朱氏冠帔,从布请也。
四月七日,上批:「范仲淹新妇文安郡夫人曹氏昨以太皇太后遗恩进封、增给俸钱等,有司自陈以为误支,可依旧支破。」
八月六日,以文思院副使曹识女始兴郡君封同安郡夫人。以上批「先鞠于庆寿宫」也。
七年十一月,诏:「故郯王宗惠妻江夏郡夫人郭氏进封荣国夫人。」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日,诏:「故太常寺太祝包繶妻寿安县君崔氏特封永嘉郡君,仍旌表门闾。」以保信军言其节行着于乡里也。
二十八日,诏以权通判南剑州潘昂祖母刘氏年九十一岁,特赐冠帔。
八(年)[月]十四日,扬州言:「大理丞鲁有仪妻孟氏夫亡守志,能葬夫之属凡七丧,乞旌表门闾,及加以封号。」诏特封旌德县君。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诏:「故武泰军节度使宗胜遗表,妇平昌郡夫人李氏特封英国夫人。
四年正月二十七日,诏:「温溪心妻辖苏南扶麻特封县君,月给绢彩茶各有差各:原作「名」,据《长编》卷四二一改。。」从权发遣熙河兰会路经略司公事刘舜卿请也。
六年六月八日,诏:「实录院检讨官黄庭坚母寿光县太君李氏特封为康安郡太君。」从庭坚乞以转官恩回授也。
元符三年十月十三日,吏部侍郎徐铎言:「文武升朝官母妻邑

号万年、万载县君,皆非人臣母妻所宜称,乞立法禁止。所有已封者许改正。」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十八日,给事中徐绩乞以所迁官回授母一郡封,从之。
二十一日,封皇后姊妹三人为县君,仍赐冠帔。
崇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简州文学张基母何氏年百岁,诏封孝感县太君。
大观二年八月十三日,内殿崇班、合门通事舍人向宗夔奏原批:「夔一作王夔。」:「母安康郡太君宋氏见年七十一岁,乞将臣今来所积下磨勘一十二年回授,原批:「二一作三。」封一郡太安人原批:「安一作夫。」。」重念母系钦圣宪肃皇后亲堂婶,诏特封永嘉郡太夫人。
九月七日,诏:「卢阿任免勘特放,封旌德县君,仍支赐绢五十疋。」以梓州路提点刑狱司状:「据昌州州院勘到阿任夫死已经十年,守志不嫁,被亡夫别居亲兄卢化邻侵逼强奸;阿任仓卒之间,无可逃免,拏撮卢化邻身死。」故有是诏。
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定州奏:「妇人王氏年百三岁,已封长寿县君,无子孙侍养,良可矜愍。乞月给常平司钱三贯。应男子妇人百岁以上无人侍养者,着为例。」从之。
政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手诏:「古者妻随其夫之爵服,今命妇犹封县君、郡君。在昔元丰改作,未就小君之称,虽见于古,而裂郡县以称君,盖非妇道。又等级既少,重轻不伦。可通直郎以上封孺人,朝奉郎以上封安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中散大夫以上封恭人,太中大夫以上封令人,侍郎以上封

硕人,尚书以上封淑人,执政以上封夫人。并为随其夫之官称封之。武臣依此。若封母则随其父官,若父、祖爵至公侯伯子男者,则随其爵,庶几近古。」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吏部尚书张克公奏:「准 节文,今来命妇为随其夫之爵秩,所有特封之人,其夫无官,或非通直郎以上者,则着姓名封赠。奉圣旨依。今勘会官员父并嫡继母亡,合封赠所生母。自来以子官封赠,子至中散大夫、团练使以上,郡君;银青光禄大夫、节度使,郡夫人。今降指挥,命妇随夫之爵秩封赠,所生母封号未有该载。」诏所生母封号令从子官爵。
六年五月八日,诏:「特封开封尹王革母李氏晋普安郡太夫人晋:原批:「晋一作普」。按作普是。。」
宣和元年七月五日,陕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童贯奏:「知府折可求前后出入,累立战功,乞将所得功赏回授与亡兄可大妻恭(人)张氏一夫人名号。」诏依所乞。
八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草(土)[士]范致虚奏:『母强氏随班上寿及中宫亲蚕,今其不幸,辄敢冒昧控告,欲望特赐臣母强氏一国封名号,永贲窀穸。』又奏:『臣年十余岁丧母鲍氏,强氏继母。缘臣母鲍氏与强氏并已封郡夫人,今来陈乞,不敢独遗臣母鲍氏。伏望圣慈悯臣哀苦之诚,俾以国封及臣母,以为教忠之劝。』」诏强氏、鲍氏并封赠国夫人。
三年十一月九日,南剑州奏:「沙县百姓朱吟妻李氏见年一百四岁,依赦令合该封号。」诏特封孺人。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

故孟京杰妻王氏特封孺人。」以开府尹王革奏:「王氏年二十二丧夫,有男方四岁,守志不嫁。父母以其年幼无所依,屡俾再适。王氏至剪发自誓,以明终身。深居穷处,二十余年,邻里不识其面,义节卓然。」故有是诏。
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诏:「越州女子汤氏可特封孺人,仍令本州岛赐帛十匹。」以权发遣越州章鲸奏节操正(玹)[洁],深可旌赏,故有是诏。
三月十八日,承议郎、充显谟阁待制、提举万寿观王□奏:「先臣雱止有一女,尝嫁故通直郎吕安中,守志三十余年。伏蒙圣恩,以臣祖安石被遇神考,辅政有为,例加官封。伏望许臣更用去年合得冬祀大礼恩泽与臣姊,于宜人上加官封。」诏特封令人。
八月,南安军奏:「大庾县民妇黄氏一百二岁。」诏封孺人。
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开封府奏:「迪功郎黄清卿母吴氏见年九十八岁,乞依赦封叙施行。」诏特封太孺人。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八日,诏:「前承州镇抚使薛庆忠义死事之节显著,已降指挥赠官,与恩泽十资,其妻靖氏未有封号,许于见存恩泽内用两资回授,特封硕人,以旌守志。」从淮南东路宣谕使傅崧卿请也。
闰四月十七日,御史台检法官晏敦复乞将见任承议郎一官换封曾祖母张氏为孺人。从之。
三年六月五日,诏:「韩肖胄母文氏可进国封,以宠义方之训。」文氏勉肖胄以勿辞使虏,忠义可嘉,故特有是命。
十五日,诏:「成忠郎、前权

观州提举溪洞都巡检罗宏母梁氏年九十以上,依建炎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郊祀赦,特封太孺人,依旧给告,更不命词。今后有似此之人准此。」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司言:「归明官故承信郎田承宽妻王氏遣家丁佃客自备粮饷,助官军(计)[讨]贼有功,乞与封叙。」诏特封宜人。
十一月十二日,武城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言:「昨授太尉日得旨,恩数并依两府例。今遇明堂大礼,乞依见任两府条令,将所得有服亲封号与长女。」吏部言:「本官虽恩数并依两府例施行,难以比类见任宰执。」诏特依所乞。
二十五日,神武后军统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岳飞奏:「母姚氏以臣除节度使,依格(上)[止]合封郡夫人。欲望特与封一国号。」从之。
五年正月十九日,赐韩世忠、刘光世、张俊有服亲孺人封号三人,冠帔五道。
二月十七日,刘光世请以所赐孺人诰与男尧佐等所生母,吏部以为非法,诏特许之。
二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陈确言:「确在襁褓时,兄已壮有室,养确为子,至二十一岁,始经有司改正。今兄亡,嫂年逾七十,待确情同己子。乞用去年大礼恩霈妻合得封叙回授与嫂杨氏, 其平生抚养之恩。」从之。
六月四日,神武中军前部统领军马王滋言:「祖母孟氏年九十二岁,乞将随驾往平江

府护卫恩赏封叙。」从之。
二十四日,诏:「张浚妻华原郡夫人魏氏,依韩世忠妻越国夫人梁氏例支破请给。」
七月一日,大理评事李洪乞将去年扈从车驾至平江府回跸合转一官恩例封祖母林氏,从之。
十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言:「杨珪母太宜人郭氏昨在伪齐,令男珪还朝,不从伪命。其郭氏拘留伪地,死于国事,显见忠义,理宜褒赠。」诏特封郡夫人。
七年正月五日,故赠安化郡王王禀男忠训郎王庄言:「父禀于靖康元年金人侵犯太原,自平阳应援,即被攻围,坚守孤城,仅及一年,势穷力竭,死不屈节。蒙朝廷悯其忠义,追赠王爵,而亡母未经加封,乞朝廷矜悯施行。」诏王禀妻陈氏特与赠郡夫人。
九年八月十四日,诏四川宣抚使司都统制、节制成凤州杨政母特与封叙。以政言:「自从戎不遑恤家,母氏自陷虏来归,积忧成疾,乞归侍养。」故有是诏。
十年五月十一日,诏:「武德郎、枢密院都统制司第三将王全母屈氏特封孺人。」以全结约攻虏不遂,后虏掠屈氏去,不知所在,乞行封叙,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左宣义郎、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奏:「母年八十岁,乞以特赐章服恩例叙封。」从之。
九月十日,明堂赦:「应宣教郎以下至承务郎使臣、选人父母年九十以上,许于所属自陈,俱保明闻奏,当议特与官封。士庶百岁以上妇人与封号。」
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礼部言:「新知绍兴府余姚县朱伯临言:「母林氏今明堂赦恩合封孺人,见年九十以上,依条给

赐冠帔。」从之。
八月一日,荆南府奏:「监利县长林村民王金母吴氏年一百二十岁,乞依赦恩封号。」从之。
十二年三月一日,诏:「中亮大夫、康州防御使程俊母邵氏特封恭人。」先是,有旨程俊母特与叙封。俊言:「母自夏国已封孺人,兼该遇绍兴十年明堂赦,已于兴元府陈乞保明申朝廷讫,未蒙给降诰明明:疑当作「命」。。」故有是诏。
六月十六日,诏左武大夫、忠州刺史、特差充环庆路第一将、御前同副统制赵云母加封。以云言与金虏战,虏囚其母于绛州垣曲县狱,今已数年。比以京西湖北宣抚司差往河北干事,攻破其县救出之。乞减削见授官资,加封其母。故有是命。
九月三日,诏:「皇太后侄女韦氏特与封信安郡夫人,依禄式破诸般请给。」
十三日,赦:「应命官未该封叙人父母年八十以上未有官封,许令所属自陈,具保明闻奏,特与封叙。」
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乞免降制加恩,从之。仍诏长孙女秦氏特封郡夫人。同日,诏:「秦 妻建康郡夫人曹氏特封国夫人。」 ,桧之子也。
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诏:「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孙女孺人秦氏与封令人。」
二十年六月八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言:「乞免郊祀加恩。」诏允所请,次孙女令人秦氏可特封永嘉郡夫人。
十月十一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言:「乞将绍兴十九年该遇南郊大礼合得有服亲封邑一名与长兄彬妻

孺人潘氏增封。」诏特封令人。
二十二年十月七日,诏:「临安府助教田润妻李氏医治有劳,特与封孺人。」
十二月三日,诏:「才人刘氏祖母耿氏、才人吴氏母裴氏并封郡夫人。」
二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奏免加食邑、食实封恩命,诏允所请。次孙女永嘉郡夫人封初等国夫人,孙女夫将仕郎吴益改初等京官。
二十三年九月四日,诏:「婉容刘氏母故永嘉郡夫人李氏可特赠荣国夫人。」
二十五年九月四日,诏:「将来大礼,主管马军司公事成闵母郑氏特封郡夫人。」
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官诰院言:「乞将应内命妇迁转并封赠及外命妇封赠郡夫人以上并依格用网袋外,其余以次并权不给。其赠诰合用焚黄纸七张原批:「合一作命。」、红罗青里褾、碧绿绫带。」从之。
二十八年七月九日,诏:「故太尉、武当军节度使致仕、武功郡开国公、赠开府仪同三司杨政妻永宁郡夫人南氏,可特封崇国夫人。」以政薨,故加恩以恤之也。
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六日,试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张孝祥言:「丙辰诏书,以皇太后圣寿方增,新岁八十,均福海内,凡通籍于朝者皆驰恩其父母。非常之庆,千载一时,人子之心,孰不鼓舞!臣备数朝列,奉承双亲,尤极欣幸。缘父祁见任右承议郎,母时氏以视父官方封孺人,乞特许依臣官叙,引用今来恩诏加封。庶沾君父锡类之仁,俯为臣子家庭之宠。」诏特依所乞。


月十八日,权吏部尚书贺允中言:「准正月一日诏书,应升朝官父母及宗妇、宗女年八十以上与加封。契勘父依法每封进一官,母、宗妇、宗女加封止合随夫子之官爵。缘诏书有加封二字,今欲于合得官封上加一等施行。」从之。
八月二日,定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鄂州驻札、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田师中奏:「准诰,除开府仪同三司恩数并依吴璘例施行,妻萧氏蒙恩特封卫国夫人,亦乞依例支破请给。」从之。
同日,诏:「右武郎吴挺合得解带恩例,可特转右武大夫;妻李氏特封淑人。」
二十日,诏:「起复庆远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成闵故母建康郡夫人郑氏,可特赠卫国夫人国: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一八三补。。」从闵请也。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右朝散郎、秘阁修撰郭瑊妻安人赵氏可特封永嘉郡夫人;右太中大夫、权尚书户部侍郎、兼枢密都承旨、兼权知临安府钱端礼妻令人高氏,可特封平乐郡夫人。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皇子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建王妾夏氏可特封齐安郡夫人,翟氏可特封咸安郡夫人。」
十月十七日,诏:知海州、武翼郎、合门宣赞舍人魏胜妻于氏可特封安人。胜守海州,与敌力战,重伤以薨。方病困时,于氏割股以食之,遂得小愈。至是,主帅李宝为之请,故有是命。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九月十四日,右从政郎陈嗣宗状:「乞以覃霈循

资恩例回授与母吴氏封叙。」吏部以嗣宗虽官不该回授,而嗣宗乃陈东之子,东(循)[徇]国亡身,已蒙追赠,惟吴氏未受封,欲依所乞,封吴氏太孺人,以为忠义之劝。从之。
二十八日,保义郎陈怿、龚銮状:「乞将覃恩合该转一官,怿回授与母罗氏,銮回授与所生母刘氏,乞赐封号。」吏部契勘:「依法,臣僚不许转官回授封赠,有碍条法。」诏特依所乞,封孺人。
十一月三日,诏故追复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岳云妻前恭人巩氏特封恭人。
十月二十七日,安德军节度使士街上遗表:「乞特与臣男不陋所生母牟氏,依不微所生母张氏封恭人。」从之。
隆兴元年二月二十五日,诏起复右朝奉郎、尚书比部员外郎吴某除秘阁修撰、知阆州,妻赵氏特封淑人。
二十九日,诏婉容翟氏亲属淑人张氏与特封郡夫人。
五月十八日,诏:「皇弟少保、静江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恩平郡王璩妻齐安郡夫人靳氏,特进封庆国夫人。」
二十三日,诏: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李显忠妻安康郡夫人周氏进封福国夫人。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故杨政妻崇国夫人南氏献助钱引,可特封益国夫人。」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诏:皇太子妃母高氏特封润国夫人。
三月二十一日,诏:右朝请郎、新知洋州吴总妻米氏可特封淑人。
八月十六日,故武翼郎致仕刘渐妻孺人王氏状:「亡夫致仕合得恩泽,别无子孙,止有一女,嫁

承节郎郝彦辉。乞如条制改授邑号。」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诏:吴璘长男援妻杨氏、次男掖妻郭氏各特与封淑人。
干道元年正月七日,起复拱卫大夫、邕州观察使、御前马军统制萧鹧巴妻耶律氏特封信安郡夫人。吏部勘当:「妻依条止得恭人,缘父不辣故任伪太师日原批:「任一作仕。」,妻已封郡夫人,今乞封于司封,即无条法。」故有是命。
四月二十八日,吏部状:「准都省批下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吴璘申,昨除太尉及续除开府仪同三司恩数,并依杨存中系见任执政官例陈乞二女封邑。本部勘会依例系见任使相、执政官,遇大礼许奏乞有服亲一人封号。缘本官即非见任。」诏特依所乞,并封孺人。
五月三日,又诏:「璘女三人特各封淑人,有服亲赵氏特封硕人。」
四日,诏故赠宁国军节度使魏胜妻于氏特封郡夫人,以胜死于国事,忠义可嘉,其妻于氏特依所乞,封齐安郡夫人。今后不得援例。
十三日,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吴璘状:「契勘蕃官赵阿令结见陷北界,本人妻孺人包氏权洮州职事。昨来官军到洮州城下,率本州岛官吏军民迎降归投,备见忠义。欲望特与加封,庶几有以激劝。」诏包氏特封令人。
二年三月九日,宗子左从政郎赵不遯以进士举出身,合转两官,乞以一官回授,封所生母尚氏。诏特依。
五月十二日,诏恩平郡王璩妻王氏特进封泽国夫人。
六月四日,宗子忠训郎

赵善仁以进士举赐出身,合比换文资,转两官,乞以一官回授,封母马氏。诏特依。
十月五日,太傅、宁远昭庆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和义郡王杨存中以郊祀条许陈请有服亲一名封号,乞与次孙女承受。诏特依。
三年四月十五日,保义郎赵伯汰乞将磨勘转成忠郎一官回授,封母李氏。诏特封太孺人。
四年六月十六日,承奉郎赵不庞状:「昨因父遗表,已降指挥,依所乞特封所生母孙氏恭人,未曾给诰。不庞今更将父致仕遗表恩泽一名并与母孙氏,乞放行封号。」诏特依。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耶律适哩女可封硕人。
五年三月六日,忠翊郎赵善学乞以覃恩转官并今磨勘转官并回授母李氏,加赠一次。诏特依。
八月十九日,诏:「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明州观察使萧鹧巴女萧氏等四人可并特封令人。萧鹧巴男从义郎、殿前司忠毅军正将从仁妻耶律氏可特封淑人。」
九月六日,检校少保、崇庆军节度使士衎上遗表,乞男不圮所生母丁氏于合得遗表恩泽内将一资特赐封号,从之。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李愿妻张氏可特封安人。从其夫年劳比换之请也。
二十七日,诏:「杨倓妻程氏特封咸宁郡夫人;杨妻张氏特封咸安郡夫人;杨安中妻赵氏特封令人;第二女孙叔杰妻杨氏特封永嘉郡夫人;第六女赵汝力妻杨氏、第七女周杞妻杨氏、第八

女郭云妻杨氏并封硕人。」从前中奉大夫、充敷文阁待制杨倓乞推恩故也。
十二月八日,诏:和义郡夫人蔡氏母金氏特与封硕人。
六年五月六日,诏:故彰国军节度使周大仁妻文安郡夫人张氏,特与依萧琦妻例特封康国夫人。
闰五月五日,右从事郎惠利民状:「伏念利民幼而多难,纔及三岁,所生母赵氏为舅氏夺志它适。经建炎兵火之后,奔走南北,各不相闻。于绍兴二十三年遂得踪迹,复获侍养,母子如初。今利民考第举主及格,已到部,合该磨勘宣义郎。以所生母赵氏见年七十八岁,情愿乞改次第右承事郎,将合得宣义郎一官转封所生母赵氏为孺人。」诏特依所乞,封太孺人。
十九日,左宣义郎、秘书省正字赵汝愚札子:「昨与修进《四朝会要》,得旨推恩各转一官。伏念汝愚有祖母晁氏高年未受封号,伏望朝廷敷奏,将汝愚所得转一官恩例回授祖母晁氏作封号。」诏依所乞,特封太孺人。
十二月三日,殿前司选锋军统制赵良辅状:「乞依萧鹧巴、耶律造哩等条封叙。」诏妻王氏特封孺人。
七年四月一日,吏部言:「文武升朝官母已封孺人,若子系文官未至朝奉郎、武臣未至大夫,其母并未合迁改。并母已随夫官高封叙讫,或随夫官亦未该迁改,其赦文无加封字。乞下本部,各于见封号上再行加封一等施行。」从之。
五月十一日,诏:萧鹧巴妻信安郡夫人耶律氏特封英

国夫人。中书舍人赵雄奏:「臣窃惟妇人之爵,至国夫人极矣,惟三公、三师、宰相、亲王、使相之妻乃可得之。今鹧巴以向化来归,诚足嘉尚,位以廉车,亦云厚矣。鹧巴得廉车为厚,则妻从夫爵,当得硕人。已超转至郡夫人,厚于鹧巴数等矣。今更超封为国夫人。夫鹧巴官为观察使,止同侍从,而其妻乃同三公、三师、宰相、使相之妻,不惟于法非宜,而妻超夫爵愈甚,于理亦不当然也。所有词命。臣未敢撰行。」有旨:「妇爵从夫,固是常典,然鹧巴向化远来,耶律氏大辽宗族,理宜优异。可依已降指挥,特与撰行。」
二十八日,诏:西戎蕃部知洮州钤辖阿令结之妻令人包氏加封郡夫人。从宣抚司之请也。
十一月十五日,左文林郎冷世修状:「欲依惠利民例,乞改次等官,合得宣教郎一官封母沈氏。」诏特封太孺人。
八年七月八日,右承奉郎、新差知临安府钱塘县段子方状:「乞将子方昨任赣州兴国县尉日亲获强盗一十人酬赏回授所生母马氏,封太孺人。」诏特依所乞。
八月二十九日,诏:武泰军节度使曾觌妻硕人杨氏特封信安郡夫人。
九月十二日,诏: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赵志忠妻令人陈氏可特封淑人。
十月十八日,新差充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札子奏:「臣兄掖任左武大夫中军统制日,于绍兴三十二年随姚仲军马收复巩州,军前得病身亡。今有母淑人张氏年近七十,妻淑

人郭氏孀居一十余年,伏望矜怜,将张氏、郭氏特赐加封。」诏依所乞,并与封郡夫人。臣僚上言:「妇人无爵,从夫之爵,着在《礼经》。故《鹊巢》之诗谓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君子偕老》之诗谓其服饰之盛,与君子偕老。诗人之意若是其严者,以其从夫之爵,而又德可以配之,乃无忝焉。且郡夫人者,均系小君之称,在法,节度使以上其妻方应此封。吴掖本死于家箦,其妻不应封此。欲望圣慈特赐寝罢,所有录黄,臣未敢书。」续诏止与母张氏封新安郡夫人。
九年六月八日,奉国军节度使士铢遗表陈乞男不谋所生母李氏,于合得遗表恩泽内将一资与封恭人。
七月二十八日,吏部状:「准左修职郎刘藩(伏)[状],乞将合该改转宣教郎一官改次等宣议郎,其合转一官乞回授,封母阎氏。本部勘当缘有碍条法,难以施行。」诏特依所乞,阎氏封太孺人。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宰相追赠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宰相追赠
【宋会要】
宰相追赠:
司徒兼门下侍郎王钦若天圣三年十一月赠太师、中书令。
司空兼门下侍郎薛居正太平兴国六年六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李沆景德元年七月,右仆射兼门下侍郎
向敏中天僖四年三月。以上赠太尉、中书令。
吏部侍郎毕士安景德二年十月、工部尚书张知白天圣六年三月。以上赠太傅、中书令。
左仆射王珪元丰八年五月以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岐国公薨于位,初赠太尉,诏赠太师,绍圣四年追贬万安军司户,至元符三年五月尽复故官、赠谥。司马光元佑元年九月以正议大夫、尚书左仆射薨于位,赠太师、温国公,绍圣元年七月以周秩言,诏追所赠官,至靖康元年二月赠太师。司空、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四年二月赠太师、申国公。绍圣元年七月以周秩言,诏追所赠官。至绍兴元年复赠官。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二十五年十一月追封申王。尚书右仆射万俟二十七年四月赠少师。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副使、鲁国公陈康伯干道元年三月除少师、观文殿大学士致仕,赠太师。前宰相。
观文殿大学士、正奉大夫、大名尹兼北道都总管徐处仁建炎元年六月赠特进。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复特进李邦彦四年十月赠观文殿大学士。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四年十一月赠太师、进封晋国公。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吕大防十一月赠太师、追封宣国公。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范纯仁十一月特赠太师,追封许国公。正议大夫何 绍兴元年五月赠观文殿大学士。追复观文殿学士刘挚七月赠少师,挚元佑六年任右仆射。资政殿大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吴敏三年五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追复观文殿学士。观文殿学士、左通议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范宗尹六年八月赠故官临:原作「宁」,按宋无「宁安府」,今据上下文改。。少保、镇南军节度使、成国(宫)[公]吕颐浩九年四月特赠太师。观文殿大学士、左金紫光禄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李纲十年五月特赠少师。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汪伯彦十一年六月特赠太师。观文殿大学士、左宣奉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朱胜非十四年十二月赠特进。责授汝州团练使黄潜善二十六年九月赠左中大夫。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士)[仕]朱(悼)[倬]隆兴元年七月赠特进。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士)[仕]张浚二年九月赠太保。观文殿学士、左正奉大夫致仕叶颙干道四年正月赠特进。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三公追赠

三公追赠
【宋会要】
三师赠官封王:
太师、魏国公赵普淳化三年七月赠尚书令、真定王。
三公、三师:
前司徒、赵国公李谷建隆元年七月赠侍中。太尉王旦天禧元年九月赠太师、尚书令。太傅、鲁国公曾公亮元丰元年闰正月赠太师、中书令。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使相追赠

使相追赠
【宋会要】
使相赠尚书令:
永兴军节度、司徒兼侍中、魏国公韩琦熙宁八年八月赠尚书令。
使相赠官封王:
武平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行逢建隆三年十月追封汝南郡王。凤翔节度使、守太保、兼中书令、太原郡王王景四年五月赠太尉、岐王。山南东道节度使、同中(同)[书](令)[门]下二品慕容延钊干德元年十二月赠中书令、河南郡王。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成德军节度使兼侍中韩令坤六年四月追封南阳郡王。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审琦开宝七年八月赠中书令、琅琊郡王。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驸马都尉、冀国公高怀德太平兴国七年七月赠中书令、渤海郡王七:原作「十」,按太平兴国无十年,今据《宋史》卷二五○《高怀德传》改。。镇安军节度使、守中书令、卫国公石守信太平兴国九年六月赠尚书令、卫王。安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萧国公钱惟浚淳化二年二月追封邠王。保明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川宣无使吴玠绍兴九年七月赠少师。定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田师中隆兴元年九月赠少保。
使相赠三官:
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魏国公冯(极)[拯]天圣元年闰九月,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夏竦皇佑三年九月,(章)[彰]信军节度使、左仆射兼侍中王贻永嘉佑元年三(年)[月]。以上赠太师、中书令。
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德用嘉佑二年二月赠太尉、中书令。武宁军节度使、检校少师、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韩国公富弼元丰元年闰六月赠太尉。镇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升之二年四月赠太保、中书令。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康国公韩绛元佑三年三月赠太尉。检校少保、镇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卞政和七年三月赠太傅。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刘(政)[正]夫十月赠太保。宁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梁子美宣和五年五月赠少保。
使相赠一官:
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赵国公杨承信干德二年四月,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岐国公陈洪进雍熙三年三月,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韩国公潘美淳化三年六月,河阳三城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显景德四年正月,彰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随宝元二年正月,武成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驸马都尉(紫)[柴]宗庆庆历四年二月,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程琳嘉佑元年闰三月,护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狄青三年三月,泰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昭亮八年三月。以上赠中书令。
永兴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二品吴廷祚开宝四年四月赠侍中。
平卢军节度使兼中书令郭崇干德三年五月,前保大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祁国公李洪义五年六月。以上赠太师。
使相不赠官:
前凤翔节度使、守太师、中书令、魏王符彦卿开宝六年六月。
执政、参知政事:
兵部尚书宋绶康定元年十二月赠司徒兼侍中。吏部侍郎王尧臣嘉佑八年八月赠左仆射。兵部侍郎陈彭年天禧二年二月赠左仆射。礼部侍郎鲁宗道天圣七年二月赠兵部尚书。给事中明镐庆历八年六月,唐介熙宁二年五月,以上赠礼部尚书。左谏议大夫窦捻太平兴国七年十月,李穆九年正月。以上赠工部尚书。枢密使兼侍中曹彬咸平二年六月赠中书令、济阳郡王。吏部侍郎、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晓景佑元年八月赠太保、中书令。检校太傅王继英景德三年二月赠太保、侍中。
知枢密院、同知院:
户部侍郎、知院事李谘景佑三年十二月赠右仆射。给事中、同知院事王博文五年四月赠吏部侍郎。枢密副使、工部侍郎杨砺咸平二年八月,礼部侍郎王畴治平二年二月。以上赠兵部尚书。给事中包拯嘉佑七年五月赠礼部侍郎。姜遵天圣八年九月。以上赠吏部尚书。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东宫官僚追赠

东宫官僚追赠
【宋会要】
东宫一品:
太子太师、祁国公王溥太平兴国七年八月赠侍中。许国公吕蒙正大中祥符四年四月赠中书令。太子太傅、鲁国公范质干德二年九月赠中书令。寇准明道二年十一月赠中书令、莱国公。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尚书丞郎追赠

尚书丞郎追赠
【宋会要】
尚书:
观文殿大学士、兵部尚书晏殊至和二年二月赠司空兼侍中。观文殿大学士、刑部尚书刘沆嘉佑五年三月赠右仆射兼侍中。《抚州临川志》:殊字同叔,临川人。七岁能文,乡里号神童。真宗奇之,除入秘阁读书。累

官至西京留守,封临淄公。以疾归京师,留侍迩英殿。明年薨,赠司空,谥元献。兵部尚书、莒国公李涛建隆三年十二月,工部尚书李昊干德三年七月,翰林学士、礼部尚书窦仪四年十月,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陶谷开宝三年十二月,户部尚书刘熙古九年九月,工部尚书扈蒙雍熙三年九月,张宏咸平四年三月,礼部尚书王化基大中祥符三年二月,刑部尚书、分司南京薛映天圣二年七月。以上赠右仆射。翰林侍读学士、礼部尚书郭贽大中祥符三年六月,翰林侍讲学士、礼部尚书邢昺六月,户部尚书温仲舒七月,吏部尚书致仕宋白五年正月,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张咏八年八月,户部尚书林特天圣四年五月,礼部尚书任中正八月。以上赠右仆射。资政殿大学士、礼部尚书范雍庆历六年正月赠太子太师。翰林学士承旨、工部尚书宋祁嘉佑六年五月,工部尚书余靖治平元年十二月。以上赠刑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吴充元丰三年四月赠司空兼侍中。延康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王诏宣和五年二月赠特进、资政殿学士。
丞郎以下曾任中书、枢密院:
尚书左丞吕余庆开宝元年四月赠镇南军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尚书左丞高若讷至和三年八月赠右仆射。翰林侍读学士、户部侍郎兼秘书监夏侯峤景德元年五月,尚书左丞、集贤院学士陈恕六月,吏部侍郎赵昌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御史中丞、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天禧二年五月,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薛奎景佑元年八月,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张观皇佑二年闰十二月,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范仲淹四年五月,观文殿学士、翰林侍讲学士、尚书右丞丁度五年正月,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吴育嘉佑三年四月。以上赠吏部尚书。户部侍郎蔡齐宝元二年四月,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孙沔治平三年四月,资政殿大学士、户部侍郎、知青州吴奎熙宁元年八月。以上赠兵部尚书。户部侍郎王沔淳化三年十一月,御史中丞李惟清咸平元年三月,邓州观察使钱若水六年十月,工部侍郎王鬷庆历元年二月。以上赠户部尚书。刑部侍郎张洎至道三年正月,资政殿学士、礼部侍郎
邵亢熙宁八年二月。以上赠刑部尚书。礼部侍郎兼秘书监贾黄中至道二年正月,礼部侍郎苏易简十二月,周起天圣六年五月。以上赠礼部尚书。工部侍郎刘昌言咸平元年二月,资政殿学士、给事中晁宗悫庆历二年四月。以上赠工部尚书。秘书监致仕李昌龄大中祥符

元年二月不赠官。资政殿学士、谏议大夫蔡挺元丰二年五月赠工部尚书。〔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王韶四年六月赠金紫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中大夫曾孝宽元佑五年八月赠右光禄大夫。端明殿学士、太中大夫赵元佑六年五月赠右光禄大夫,绍圣四年四月追所赠官,至元符三年五月复赠官。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范百禄绍圣元年闰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胡宗愈闰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右正议大夫蔡确六月赠特进。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王安礼三年九月赠右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右正议大夫范纯仁建中靖国元年正月赠开府仪同三司。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林希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正议大夫王存七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正议大夫黄履十月赠金紫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右光禄大夫李清臣崇宁元年正月赠金紫光禄大夫,五月追所赠官。资政殿学士、通(义)[议]大夫章楶八月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中大夫管师仁大观三年六月赠正奉大夫。左光禄大夫、仪国公致仕韩忠彦八月赠太师、魏国公。资政殿学士、中大夫刘逵四年十一月赠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吕惠卿政和元年十二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太中大夫苏辙二年十月赠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光禄大夫侯蒙宣和三年三月赠开府仪同三司。观文殿大学士、通奉大夫张商英十一月赠少傅。秘书监丁谓五年六月赠少保,十六日诏寝赠典。观文殿大学士、宣奉大夫林摅六月十一日赠特进。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曾(希)[布]七年十一月赠太师、鲁国公。资政殿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许景衡建炎二年五月赠正奉大夫。追复宣奉大夫耿南仲四年十月赠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学士、中大夫聂昌绍兴元年三月赠观文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通奉大夫知升州范致虚十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大中大夫吕好问十月赠宣奉大夫。左通议大夫、资政殿学士许翰三年七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知衢州谢克家四年七月赠左正奉大夫。中大夫傅尧俞五年五月赠光禄大夫。元佑间任中书侍郎,党籍贬削,至是始赠也。资政殿大学士、左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王绹七年闺十月赠七官。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陈与义八年十二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席益九年四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左光禄大夫、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宇文粹中十月赠少保。端明殿学士、左通奉夫、提举西京崇福宫

王孝迪十年二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冯澥八月赠五官。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徐俯八月赠四官。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颜岐八月赠左中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翟汝文十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张澄十三年六月赠五官。资政殿大学士、降授左通议大夫张守十五年二月赠左金紫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李邴十六年七月赠左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朝散大夫胡松年十月赠左太中大夫。崇庆军节度使叶梦得十八年八月赠检校少保。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知太平州范同闰八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王次翁二十年二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韩肖胄九月赠左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朝奉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何若八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左朝奉大夫何铸二十三年正月赠左中大夫。资政殿学士、左朝奉郎、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司公事杨愿二月赠五官。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富直柔二十六年闰十月赠□官。端明殿学士、左朝奉郎成都潼川夔州利州路安抚使兼知成都府李文会二十七年八月赠左朝请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程克俊九月赠左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折彦质三十年十月赠左正议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魏良臣三十二年四月赠左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致仕董德元隆兴二年二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致仕汤鹏举干道元年二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通议大夫致仕黄祖舜三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仕张纲二年三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大学士、左太中大夫致仕张焘五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致仕杨椿三年八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大学士、左通议大夫致仕贺允中四年四月赠左光禄大夫。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致仕陈诚之五年九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仕辛次膺六年闰五月赠左光禄大夫。端明殿学士、左朝请大夫致(士)[仕]李文会八月赠左中奉大夫。文会先上遗表,为有司缴驳,更不赠官。至是其家自陈,而有是命。资政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仕叶义问八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大学士、左太中大夫致仕王之望七年四月赠左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左朝散郎致仕巫伋九年五月赠左奉直大夫。
丞郎以下

曾事藩邸:
兵部侍郎程羽太平兴国九年七月赠礼部尚书。海州刺史乔维岳咸平二年十月赠兵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兵部侍郎兼秘书监杨徽之三年正月赠兵部尚书。景佑二年十二月,外孙参知政事宋绶言:「徽之尝事真宗藩邸,请加赠谥。」遂加赠太子太师,谥曰文庄。齐州防御使王素至道三年十二月赠给事中。司封员外郎王幼英赠左谏议大夫。素、幼英并自真宗藩邸出授外官故也。吏部郎中、直史馆兼太子左谕德崔遵度天圣元年二月赠工部侍郎。枢密直学士、兵部郎中、知秦州蔡抗治平四年九月赠礼部侍郎。抗尝侍英宗藩邸,上以先朝眷遇深厚,特优赠典。龙图阁直学士、工部郎中、知渭州王广渊熙宁八年十二月赠右谏议大夫。诏以被遇先帝,特优赠典。三司使、给事中、权判三司候陟太平兴国八年正月赠工部尚书。度支使、左卫大将军陈从言九年九月赠太尉。盐铁使张平雍熙四年八月赠右千牛卫上将军。三司使、户部侍郎杨察嘉佑元年七月赠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蔡襄治平四年十月赠吏部侍郎。户部使、右谏议大夫王子舆咸平五年二月不赠官。御史中丞李及天圣六年八月赠礼部尚书。右谏议大夫鱼周询庆历八年四月赠工部侍郎。枢密直学士此条与下条王广渊皆重出,当删。、兵部郎中、知秦州蔡抗治平四年九月赠礼部尚书。尚书:据上文重出条及《宋史》抗附传当作「侍郎。」抗尝侍英宗藩邸,上以先朝眷遇深厚,特优赠典。龙图阁学士据上文重出条及《宋史》广渊传,「学」上当有「直」字。、工部郎中、知渭州王广渊熙宁八年十一月赠右谏议大夫十一:上文重出条作「十二」。。诏以被遇先帝,特优赠典。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王陶三年闰九月赠吏部尚书。刑部侍郎致仕李受十月赠工部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王猎赠兵部侍郎。并以英宗宫僚,故追赠之。右谏议大夫、天章阁待制齐恢赠工部侍郎。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孙思恭赠右谏议大夫。并以东宫官,故赠之。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陈荐元佑元年四月赠右光禄大夫。王岩叟言:「陈荐尝事先帝东宫,荐早殁,未几先帝升遐,赠典未备。」诏特加赠。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孙永二年正月赠银青光禄大夫。宝文阁直学士、太中大夫徐绩宣和六年十一月赠资政殿学士、正议大夫。
丞郎以下历侍读侍讲:
翰林侍讲学士兼龙图学士「士」下原衍一「士」字,删。、户部侍郎冯元景佑四年五月赠户部尚书。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右丞李昭述嘉佑四年十月,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尚书左丞钱明逸熙宁四年五月。以上赠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户部侍郎、集贤殿修撰李淑嘉佑四年四月赠尚书右丞。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中书舍人杨伟嘉佑三年二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张揆四年四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杨安国五年九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唐询治平二年正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赏)[贾]黯三年十月。以上并赠礼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张锡皇佑元年六月赠工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户部侍郎叶清臣皇佑元年六月,翰林侍读学士、刑部郎中吕公绰至和二年十一月,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孙甫嘉佑四年正月,龙图阁学士「士」下原衍一「士」字,删。、吏部员外郎兼侍读、知谏院杨畋七年五月,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雱熙宁九年六月,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常秩十年三月。以上并赠右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吕溱熙宁元年五月赠礼部侍郎。枢密学士、尚书右司郎中兼侍读陈襄元丰三年三月赠给事中。翰林侍读学士、朝奉大夫、知审官东院钱藻五年正月赠太中大夫。端明殿学士、光禄大夫致仕范镇元佑三年闰十二月赠金紫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光禄大夫滕甫五年十月赠银青光禄大夫。枢密直学士、朝请郎左肤大观三年正月赠中奉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请大夫郭知章政和元年十月赠通议大夫。翰林学士、中奉大夫张阁三年六月赠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吏部侍郎致仕霍端友五年七月赠宣奉大夫。龙图阁直学士、中书大夫轩十月赠通奉大夫此句疑有脱误。。通议大夫、显谟阁待制汪澥六年正月赠宣奉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席旦二月赠太中大夫。延康殿学士、正议大夫强渊明九月赠资政殿学士、金紫光禄大夫。通奉大夫、刑部尚书慕容彦逢七年五月赠银青光禄大夫。朝散大夫、吏部尚书张克公八年正月赠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述古殿学士、朝散大夫钱遹宣和三年二月赠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冯熙载五年二月赠金紫光禄大夫。保和殿大学士、中大夫蔡儵六年闰三月赠少保。朝奉大夫、显谟阁待制潘兑四月赠朝议大夫。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吴时七年十一月赠通议大夫。
丞郎以下曾任三司使:
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蔡襄治平四年十月赠吏部侍郎。
丞郎以下特进:
右散骑常侍欧阳迥开宝四年十二月赠工部尚书。膳部郎中、知制诰高冕雍熙二年十二月赠右谏议大夫。鸿胪少卿袁廓淳化二年三月。廓知温州,为吏部诬告被劾,忧愤而卒。帝追悼之,特赠右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田锡咸平六年十二月,诏以锡清节素高,直躬无挠,特赠工部侍郎,官其三子,仍令布告天下。翰林学士、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杨亿景佑元年四月特赠礼部尚书,赐谥曰文。国朝故事:非尝任

二府及事东宫则四品皆无赠官。枢密使王晓言亿天禧中〔尝〕与寇准议请皇太子亲政尝:原作「常奏」;「太」,原作「子」,据《长编》卷一一四改。,为憸人所倾,不得志而没。故特追宠之。工部侍郎致仕杨偕皇佑元年十月赠兵部侍郎。偕(常)[尝]历侍读学士,至是遗奏《兵论》一篇,仁宗嘉之,故特赠焉。礼部侍郎致仕蒋堂五年四月,刑部侍郎致仕郭简嘉佑元年七月。以上赠吏部侍郎。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吕溱熙宁元年五月赠礼部侍郎。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宋敏求元丰二年四月赠礼部侍郎。右谏谏大夫致仕吕诲元佑元年五月赠通议大夫。以右丞吕大防等言:「吕诲忠于先朝,极谏谠论,致忤时宰,谴死外藩,请加赠典。」诏特赠。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吕公孺五年三月赠右光禄大夫。中散大夫王令图绍圣四年十二月赠左中散大夫。赏首建议主回河也。朝议大夫、吏部尚书徐铎崇宁四年四月赠太中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太中大夫李南公大观元年九月赠光禄大夫。太中大夫、刑部尚书王祖道二年十月赠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宣奉大夫杜常三年六月赠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正议大夫刘赓九月赠光禄大夫。显谟阁直学士、中奉大夫曾孝广政和元年九月赠正议大夫。显谟阁直学士、通奉大夫胡宗回二年五月赠银青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宋乔年三年六月赠龙图阁学士、金紫光禄大夫。显谟阁直学士、通议大夫郑仅十月赠光禄大夫。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吕雅十月赠正议大夫。龙(□)[图]阁学士、中奉大夫李孝寿十一月赠正议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议大夫贾伟节五年六月赠通议大夫。朝议大夫、显谟阁待制陈晹七年正月赠通议大夫。降授太中大夫、工部侍郎贾炎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宣奉大夫韩粹彦八年正月赠特进、资政殿学士。延康殿学士、光禄大夫姚佑九月赠特进。中大夫、徽猷阁待制致仕曹调宣和二年二月赠正奉大夫。通议大夫、显谟阁待制方会五月赠宣奉大夫。通奉大夫、徽猷阁(侍)[待]制庄徽九月赠光禄大夫。通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周邦彦三年五月赠宣奉大夫。太中大夫、徽猷阁待制致仕范坦六月赠通奉大夫。通议大夫、右文殿修撰何常四年十月赠光禄大夫。延康殿学士、中大夫王汉之四月赠正奉大夫。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李浦十二月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正奉大夫钱即六年三月赠金紫光禄大夫。徽猷阁直学士、中大夫韩纯彦四月赠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光禄大夫蔡安持四月赠特进。延康殿学士、光禄大夫马防四月赠特进。通议大夫、显谟阁

待制李百宗六月赠光禄大夫。朝议大夫、工部侍郎虞奕八月赠龙图阁学士、中大夫。宝文阁直学士、中大夫致仕王涣之八月赠正议大夫。宝文阁学士、太中大夫李诗七年正月赠延康殿学士、宣奉大夫。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张 十月赠正议大夫。通奉大夫、显谟阁待制孙鼛靖〔康〕二年正月赠银青光禄大夫。都大京城四壁守御使刘韐建炎元年六月复银青光禄大夫,仍赠资政殿大学士。朝请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侍读谭世绩六月赠延康殿学士二年:原无,据上下文系年补。。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京东东路经略安抚使兼制置使、兼知青州曾孝序十二月赠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知永兴军唐重二年二月赠资政殿学士二年:原无,据上下文系年补。。朝散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刘安上(正)[五]月赠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朝奉大夫、充京城留守兼开封尹宗泽七月赠观文殿学士、通议大夫。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周武仲八月赠太中大夫。礼部侍郎卫肤敏三年四月赠太中大夫。中书舍人叶涛七月赠徽猷阁待制。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李釜四年八月赠四官。太中大夫、显谟阁待制、知筠州商守拙九月赠四官。端明殿学士、正议大夫黄裳十一月赠四官。徽猷阁直学士、通奉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郭思十一月赠四官。徽猷阁直学士、宣奉大夫蒋猷绍兴元年三月赠特进。通议大夫、试兵部尚书兼侍读胡直孺十一月赠端明殿学士。枢密直学士、通议大夫、知遂宁府席益十二月赠五官。右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王升二年正月赠右正议大夫。左中大夫、徽猷阁待制宋伯友正月赠四官。左中大夫、龙图阁待制洪仲孚二月赠四官。显谟阁直学士、宣奉大夫陈彦修三月赠特进。龙图阁直学士、左朝奉大夫耿延禧五月赠龙图阁学士,仍赠四官。以尝任元帅府属官也。右通奉大夫、充显谟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董正封九月赠四官。显谟阁直学士、右通议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李偃三年二月赠右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林遹五月赠四官。左朝议大夫、宝文阁待制陈戬六月赠左通奉大夫。左通奉大夫、徽猷阁待制何志同九月赠左正奉大夫。左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洪炎十一月赠左通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正议大夫、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五年三月赠五官。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杨时四月赠左太中大夫。左中奉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观王衣四月赠徽猷阁待制。左太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亳州明道宫李 五年六月赠四官。右正议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赵七月赠四官。左朝请郎、徽猷阁待制韩驹八月赠四官。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正郎以下特赠

正郎以下特赠
【宋会要】
正郎以下特赠:
尚书工部员外郎曹修古明道二年八月特赠右谏议大夫。修古尝为御史知杂,言事忤章献太后旨被绌,未复故官,故特恤之。太常博士刘越九月特赠右司谏。越尝请章献太后复辟,至是将命以谏官,而越已卒,故优恤之。尚书兵部郎中张夏嘉佑六年十月赠太常少卿。以权御史中丞王畴言夏尝守泗州,取土石为城堤以拒长淮之暴故也。度支员外郎范祥熙宁三年八月赠秘书少监。以祥尝经制古渭寨,拓土临洮,自古渭始也。宣德郎锺世美崇宁元年八月赠右谏议大夫。以元符中任福建常平,因日食上书乞复熙宁、绍圣政事也。朝奉大夫王彭年四(月)年闰二月特赠左谏议大夫。以其家上元佑遗槁故也。朝请郎、显谟阁待制董必闰二月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太夫。朝奉大夫致仕邵材十二月赠右谏议大夫。以元佑间任御史,诋斥权要,冀复先猷故也。承议郎、兵部(许)侍郎许敦仁五年六月赠朝议大夫。丁忧人前朝奉郎、吏部尚书张康伯五年七月赠朝请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朝请郎锺傅大观元年正月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虞策三月赠正议大夫。无官人锺志八月特赠承务郎。以锺傅卒,得有服亲二名初品官。锺震言:「志生前无官职。」故特赠。显谟阁直学士、朝请大夫王博闻三年八月赠正议大夫。朝奉大夫、徽猷阁待制席震政和三年三月赠中大夫。朝奉大夫、宝文阁待制杨畏三年十二月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显谟阁待制吕益柔七年四月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显谟阁待制致仕蒋静宣和二年八月赠通议大夫。朝奉郎、中书舍人张朴四月赠朝散大夫。朝散大夫、集英殿修撰陆蕴六月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徽猷阁待制蔡居厚七年十月赠中大夫。右司员外郎陈瓘靖康元年二月赠右谏议大夫。以臣僚言瓘尝谠言极论,明若蓍龟,至于今日,无一不 ,终于废死,乞赐加赠故也。朝奉郎、左正言卢臣中建炎元年十月赠左谏议大夫。布衣陈东、殴阳彻三年二月并赠承事郎。监察御史常安民、司谏江公望四年八月赠左谏议大夫。朝请郎、两淛提刑王翿九月赠三官。通判濠州国凤卿绍兴二年正月赠朝奉郎、直秘阁。温州军事推官吕谅卿六月赠宣教郎。朝奉大夫沈千四年二月赠一官。通直郎高渐二月赠奉议郎。殿中(试)[侍]御史马伸五年

正月赠左谏议大夫。进士赵沾三月赠承务郎。右朝奉大夫、知澧州黄琮五月赠两官。左朝议大夫周中六年三月赠中奉大夫、直秘阁。左迪功郎章之邵三年赠左宣议郎。以给事中吕祉言之邵上舍释褐,操守端方,不求闻达,被召而死故也。承议郎李新八年正月赠一官。元符三年任南郑县丞日,上书论事卒,其子时雨有请故也。左宣教郎、干办诸军粮料院董国度十年五月赠朝奉郎。国度先任莱州胶水县主簿,泛海赴行在上利害,得干办诸军粮料院,未几卒,故也。修职郎、前登州黄县尉章十年五月赠宣议郎。以躬亲获强盗,恩赏未下身故,至是其子汝昭请于朝也。左朝奉郎、权华阴县事刘长孺十四年二月赠两官。左朝散郎、充右文殿修撰、新知常州吴秉信二十七年正月赠左中奉大夫。右朝请大夫、直宝文阁张子仪三月赠右通奉大夫。右奉议郎何彦猷隆兴元年正月赠朝奉郎。初,彦猷任大理丞,定岳飞狱事不阿徇,为言者论罢,至是其家有请,特赠之。左朝奉大夫夏承六月赠左朝议大夫。以其子言承于靖康初任开封少尹,有护宗室之节,乞行褒录,故特赠之。左奉议郎、利州路转运判官、兼权四(州)川宣抚使司参议官孙叔豹干道八年二月赠左朝奉郎。以宣抚使王炎言叔豹措置边防,宣力颇多,故有是命。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从官赠职

从官赠职
【宋会要】

从官有职再赠职:
户部侍郎、宝文阁待制范育绍圣二年四月特赠宝文阁学士。以元佑中议独与众异也。龙图阁直学士、朝奉大夫高遵惠元符二年十二月赠枢密直学士。奉议郎、龙图待制舒亶崇宁二年三月赠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宝文阁待制黄寔四年闰二月赠龙图阁直学士。太中大夫、显谟阁待制程之邵十二月赠龙图阁直学士。宝文阁直学士、太中大夫孙路五年七月赠龙图阁学士。宝文阁直学士、左中散大夫路昌衡宣和五年六月赠龙图阁学士。以知开封府日具有治声自标题「从官赠职」至本句「止」字一段文字,原书仪制一一之一二有重文,已删。,忠嘉蚤着,止缘上书得罪,亡殁至今,尚在责籍,可特与复旧职,赠龙图阁学士。
庶官赠职:
朝散大夫、直龙图阁、泾原路经略安抚使毛渐绍(兴)[圣]三年十月。渐初以边功,章惇欲与修撰,上不许,但加直龙图阁,时渐卒已三月矣。寻特赠龙图阁待制。左中散大夫致仕赵令铄崇宁元年八月赠宝文阁待制。以令铄太祖皇帝五世孙、安定郡王世雄子也。朝请大夫、集英殿修撰王子韶二年九月特赠显谟阁待制。以元佑中力排诬毁之党,其子相以遗槁来上故也。奉议郎、宗正少卿姚舜仁大观元年六月特赠显谟阁待制。因判大宗正司嗣濮王宗汉荐:莅事勤敏,实有功于宗学。上知其才,而未及用,故特赠。朝散郎、集贤殿修撰康位二年二月赠显谟阁待制。太中大夫、太常少卿刘诜政和二年七月特赠龙图阁直学士。以尝造燕乐故也。奉议郎、知池州范致明宣和元年十二月特赠徽猷阁待制。以监司言「(疚)[究]心职事,力疾董督修建神霄宫殿宇,疾势加重而卒」故也。朝奉郎蔡硕二年正月赠徽猷阁待制。诏以尝宣力助确,亦遭捃摭,犹在罪籍,未曾推恩故也。中奉大夫、右文殿修撰张翚三年闰五月赠徽猷阁待制。朝奉大夫、直秘阁蒋彝五年六月赠待制。朝奉大夫、秘阁修撰朱载上靖康元年八月赠徽猷阁待制。司农少卿史徽建炎二年正月赠右文殿修撰。承议郎、秘书少监李朴二月赠宝文阁待制。朝散大夫、徽猷阁待制胡唐老四年八月赠徽猷阁直学士。吏部员外郎黄庭坚、朝散大夫晁补之、宣德郎秦观三月并赠直龙图阁。朝请郎张耒三月赠右文殿修撰。黄宰十月赠直秘阁。以其子淳言「宰崇宁五(月)[年]应诏上书,触权臣之怒,流窜海岛,未蒙昭雪」故也。殿中侍御史陈师锡绍兴元年四月赠〔直〕龙图阁。朝散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毕仲游五月赠直徽猷阁。右正言张庭坚八月赠直龙图阁。殿中侍御

史龚夬八月赠直龙图阁。追复端明殿学士苏轼八月赠资政〔殿〕学士、朝奉大夫。左正言任伯雨八月赠直龙图阁。太中大夫、吏部侍郎、责授横海军节度使、均州安置张舜民八月赠宝文阁学士。通直郎、崇政殿说书程颐八月赠直龙图阁。知广州张上行八月赠集英殿修撰。知岳州袁植九月赠直龙图阁。朝散郎、充秘阁校理、知太平州梅灏二年二月赠直龙图阁,元佑党人也。监察御史沈畸四月赠直龙图阁。承议郎邓考甫七月赠直秘阁。朝散大夫欧阳棐三年五月赠直秘阁。胡端修三年六月赠直秘阁。以元符上书石刻党人,被责死于贬所。左通直郎、太常少卿唐恕四年正月赠徽猷阁待制。右奉直大夫、提举江州太平观邵伯温五年七月赠秘阁修撰。奉议郎范柔中七月赠直秘阁。中奉大夫、充集英殿修撰周鼎八月赠徽猷阁待制。通直郎范正平十月赠直秘阁。朝请大夫、充天章阁待制赵君锡六年四月赠徽猷阁直学士。右朝请大夫、直徽猷阁、权知庐州赵康直七年闰十月赠徽猷阁待制。朝散郎邓忠臣十年三月赠直秘阁。敷文阁学士、降授左朝奉郎、知广州莫将十六年八月赠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王赏二十年七月赠敷文阁待制。左朝散大夫洪兴祖二十七年赠直徽猷阁。追复显谟阁学士、左太中大夫汪藻二十八年九月赠端明殿学士。左宣教郎、守尚书祠部员外郎刘藻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赠秘阁修撰。以藻尝任潜邸教授,故有是命。左朝散郎、知衢州王悦干道四年七月赠直龙图阁。悦在郡有惠政,尝祷雨忧勤致疾。既死,百姓哀恸,立祠祀之。郡官列上其事,故有是命。承议郎、守司农少卿刘尧仁十月赠敷文阁待制。诏以尧仁际遇于潜邸也。右朝散郎致仕周閟八年五月赠直徽猷阁。閟以郎官任总领,卒于官,特赠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武臣追赠

武臣追赠
上将军统军:
左卫上将军、秦国公向拱雍熙三年正月赠中书令。右骁卫上将军楚昭辅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右卫上将军、邢国公宋墦
端拱三年四月,左龙武统军、滕国公孟(元)[玄] 淳化三年八月,左屯卫上将军致仕王嗣宗天禧五年正月。以上赠侍中。前右骁卫上将军、商州安置刘(延)[廷]让雍熙四年十月,左龙武统军钱惟治大中祥符七年七月。以上赠太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崇矩端拱元年二月,吴虔裕八月,曹翰淳化三年五月,左领军卫上将军戴兴咸平三年二月,左屯卫上将军王汉忠五年九月,右屯卫上将军致仕郑守忠庆历二年闰九

月,高化八年五月。以上赠太尉。左屯卫上将军张铎雍熙三年七月赠太傅。右龙武统军陈承昭开宝二年十月赠太子太师。右羽林统军孟仁裕开宝三年九月赠太子太傅。左骁卫上将军李琼建隆四年四月赠太子太师。左龙卫上将军米信淳化五年五月赠横海军节度使。左领军卫上将军致仕谭延美咸平六年六月赠建武军节度使。左金吾卫上将军、判复州赵保忠景佑元年六月赠威塞军节度使。
不赠官:右领军卫上将军王晖建隆四年四月,左领军卫上将军致仕郭琼干德二年正月,王祚六年,周景开宝五年六月,祁廷训太平兴国六年正月,前左金吾卫上将军、许国公张从恩干德四年正月,左屯卫上将军薛可言五年正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廷珪三月,牛思道雍熙三年六月,李从善四年九月,解晖淳化二年七月,右监门卫上将军秦习干(道)〔德〕五年八月,左领军卫上将军、燕国公刘重进六年正月,左骁卫上将军田景咸开宝三年三月,致仕李洪信八年八月,张进雍熙二年九月,左千牛卫上将军白重赞开宝三年四月,杨廷璋四年十月四年:原作「年四」,不通,经乙。,左羽林军统军周保权雍熙二年五月,右龙武统军孟仁操三年八月,右屯卫上将军伊审证端拱元年正月。
大将军:左龙武军大将军孙行友太平兴国六年九月赠左卫上将军,以其尝任使相故也。左卫大将军、知(卢)[庐]州侯赟淳化三年四月赠左卫上将军。右羽林军大将军、昭州团练使郝正四年五月赠左龙武军上将军。右金吾卫大将军赵延义咸平二年十二月赠左武卫上将军。左神武军大将军、康州团练使致仕王中正大中祥符九年十月赠镇南军节度使。左神武大将军、顺州团练使王彦升端拱元年三月赠洋州观察使。右骁卫大将军张逊淳化五年七月赠桂州观察使。武卫大将军致仕王得一咸平三年四月赠宣州观察使。左龙武军大将军、昭州防御使张昭远景佑元年闰六月赠应州观察使。左领军卫大将军、康州团练使田绍斌大中祥符四年九月赠卫州防御使。左龙武军大将军、韶州防御使、分司西京韩崇训大中祥符三年八月不赠官。右武卫大将军郭逵元佑三年十一月赠雄武军节度使。
将军:
右屯卫将军高遵裕元丰八年八月赠永州团练使。
管军节度使:
殿前都指挥使、镇宁军节度使杨信太平兴国三年六月,感德军节度使白进超五年正月,河西军节度使范庭召咸平四年正月,保静军节度使刘谦大中祥符二年八月,蔚昭敏天圣三年三月,建雄军节度使刘怀德嘉佑六年十二月。

以上赠侍中。
忠武军节度使曹璨天禧三年七月赠中书令。时璨疾甚,命翰林草制授璨河阳节度、中书门下平章事。制入,璨卒,故特用使相例赠焉。都虞候、泰宁军节度使李重勋太平兴国三年三月宁:原作「节」,据《长编》卷一九改。,马军副都指挥使、武昌军节度使彭睿天圣六年正月,都虞候、彰国军节度使张廷翰开宝二年二月。以上赠侍中。
步军都指挥使、静江军节度使李进卿开宝六(月)[年]十月,大同军节度使李怀忠太平兴国三年五月,保顺军节度使王隐大中祥符二年九月,威塞军节度使冯守信天禧五年八月。以上赠太尉。
殿前都指挥使、安武军节度使郝质元丰元年六月赠侍中。武信军节度使燕达元佑三年七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副都指挥使、建武军节度使贾逵元丰元年十二月,宁远军节度使杨遂三年十二月。以上赠侍中。
武泰军节度使卢政四年八月,武康军节度使刘昌祚绍圣元年正月,保康军节度使、检校司空苗授三年九月。以上赠开府仪同三司。
定武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姚麟崇宁四年二月赠司徒、开府仪同三司。
管军留后:
马军副都指挥使、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曹琮庆历五年五月赠安化军节度使兼侍中。保胜军节度观察留后范恪嘉佑五年二月赠昭武军节度使。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凯六年八月赠彰武军节度使。步

军副都指挥使、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王信庆历八年八月赠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静难军节度观察留后马怀德嘉佑八年六月赠宁远军节度使。威武军节度观察留后宋守约熙宁八年二月赠安武军节度使。
军职观察使:
马军副都指挥使、耀州观察使周美皇佑四年九月赠忠武军节度使。步军副都指挥使、桂州观察使张潜宝元二年五月赠安武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密州观察使郑诚大中祥符四年五月赠定国军节度使。马军都虞候、宣州观察使张玉熙宁八年八月赠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步军都虞候、丰州观察使元达淳化四年四月赠昭化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洋州观察使皇甫继明至道二年三月赠彰武军节度使彰:原作「彭」,据《宋史》卷二五九《皇甫继明传》改。。步军都指挥使、邕州观察使刘永年元丰七年二月赠崇信军节度使。
军职防御使:
殿前都虞候、宁州防御使

张凝景德二年五月赠彰德军节度使。眉州防御使王从政嘉佑三年二月赠建武军节度观察留后。马军都虞候、绵州防御使王达皇佑四年十一月赠容州观察使。眉州防御使孟元嘉佑三年十一月赠遂州观察使。步军都(御)[虞]候、英州防御使袁贵
大中祥符五年二月赠云州观察使。王应昌景佑元年闰六月赠丰州观察使。陵州防御使安俊嘉佑四年八月赠阆州观察使。端州防御使赵滋治平元年九月赠遂州观察使。眉州防御使石遇三(月)[年]三月赠利州观察使。步军都虞候、兴州防御使杨文广熙宁八年闰四月赠同州观察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象州防御使刘谦康定元年十一月赠永清军节度观察留后。龙捷左厢都指挥使、江州防御使马全乂建隆二年十二月赠大同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温州防御使赵隆政和八年五月赠镇潼军节度使。
不赠官: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郑州防御使王杲雍熙六年七月,步军都虞候、韶州防御使张进景德元年正月,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权步军都虞候、洋州防御使郝晖大中祥符元年十月。
军职团练使:
步军都虞候、康州团练使和斌元佑五年三月特赠宁州防御使。濠州团练使贾嵒
元符三年四月赠雄州防御使。
节度使:
河阳三城节度使张仁超开宝五年十月,武宁军节度使王全斌九年七月,彰信军节度使李汉琼太平兴国六年十月,彰德军节度使、卫国公张永德咸平二年九月,镇国军节度使、驸马都尉李遵勖宝元元年八月。以上赠中书令。
前彰德军节度使乐元福建隆元年九月,永安军节度使折德扆干德二年九月,永清军节度使张光翰五年二月,建雄军节度使赵彦徽六年五月,镇宁军节度使张令铎开宝三年正月,建武军

节度使何继筠四年七月,保信军节度使尹崇珂六年六月,武宁军节度使高继冲十一月,彰德军节度使韩重赟七年七月,护国军节度使陈思让十二月,保静军节度使杨重勋八年七月,泰宁军节度使折御勋太平兴国二年七月,定国军节度使、梁国公冯继业九月,保大军节度使、卫国公赵赞十月,忠武军节度使党进三年七月,武成军节度使刘遇雍熙二年三月,保静军节度使崔彦进端拱元年十二月,镇安军节度使崔翰淳化三年三月,天雄军节度使刘廷翰三年六月,定武军节度使张训四年二月,永安军节度使折御卿至道元年十二月,永兴军节度使田重进三年正月,武胜军节度使李至咸平四年正月,忠武军节度使高琼景德三年十二月,建雄军节度使王超大中祥符六年正月,天平军节度使周莹九年五月,永清军节度使王守斌天圣三年十一月,彰武军节度使曹玮八年正月,崇信军节度使钱惟演景佑元年七月。以上赠侍中。
义武军节度使昝居润干道四年五月赠太师。定难军节度使李克叡太平兴国三年五月,彰德军节度使焦继勋七月,保静军节度使王昭远咸平二年十二月,镇宁军节度使柴禹锡景德元年八月,昭德军节度

使葛霸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彰信军节度使王能天禧三年五月,武胜军节度使陈尧咨景佑元年三月,保静军节度使郭承佑皇佑三年十一月,集庆军节度使张孜治平元年正月,建雄军节度使高继勋三年八月。以上赠太尉。
河阳三城节度使赵晁建隆元年七月,河西军节度使叶赞景德三年十月。以上赠太傅。
大同军节度使孟仁贽开宝四年四月,安化军节度使沈承礼太平兴国八年七月,泰宁军节度使孙承佑雍熙二年九月。以上赠太子太傅。
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师王拱辰元丰八年七月,奉国军节度使许将政和元年八月。以上赠开府仪同三司。淮康军节度使折可适三年二月赠检校少保。武康军节度使吴居厚四年七月赠开府仪同三司。泸川军节度使刘仲武宣和二年十月赠检校少保川:原作「州」,据《宋史》卷八九《地理志》改。检校:原作「校检」,据宋官制乙。。镇洮军节度使、检校少傅、河北河东宣抚使种师道靖康元年十月赠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杨(维)[惟]忠绍兴二(月)[年]五月赠开府仪同三司。保信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解元十二年十二月赠检校少保。检校少保、奉国军节度使、充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金房开达州安抚使郭浩十五年十二月赠检校少师。检校少师、岳阳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王舜臣十七年八月赠太尉。庆远军节度使、知福州张澄二十三年十二月赠检校少保。清远

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充荆湖北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王德二十四年十月赠检校少保。太尉、武当军节度使杨政二十七年六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郭仲荀三十年六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刘琦三十二年二月赠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张子盖隆兴元年正月赠太尉。检校少保、威塞军节度使萧琦二年闰十一月赠太尉。随龙岳阳军节度使致仕韩公裔干道二年二月赠太尉岳:原作「兵」,据《宋史》公裔本传改。。靖海军节度使、两浙西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李宝四月赠检校少保。保平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致仕王彦九月赠检校少保自「保平军」至「检校少保」二十六字原有重文,已删。。宁武军节度使龙大渊四年六月赠太尉。(彭)[彰]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大周仁六(月)[年]三月赠太尉。武泰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郭振十一月赠太尉。庆远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李道七年七月赠太尉。清远军节度使致仕王权九年二月赠检校少保。
不赠官:前山南东道节度使王仁镐建隆二年四月,前横海军节度使李万全六年六月,镇国军节度使罗彦开宝二年四月,前保大军节度使袁彦五年七月,感义军节度使赵

文度七年四月,建武军节度使、检校少师高敦复五年正月。
留后:
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安守忠咸平二年六月赠太尉。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马知节天禧八年八月赠侍中。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孔守正景德元年九月赠泰宁军节度使。安国军节度观察留后郝荣天圣四年七月赠横海军节度使。武昌军节度观察留后钱惟济明道元年十二月赠临江军节度使。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杨景宗至和元年正月赠安远军节度使。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嘉佑五年八月赠感德军节度使。安德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悫元符元年十二月赠昭德军节度使。保平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师约崇宁元年闰正月赠保静军节度使。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厚五年九月赠宁远军节度使。昭信军(观)节度观察留后郭献卿十月赠昭信军节度使。通侍大夫、安德军节度观察留后杨震政和五年十月赠开府仪同三司。静江军承宣使李宗振宣和七年七月赠节度使。以中书舍人莫俦言开府恩数悉视宰相,宗振胥吏,何以得此,诏先赠开府仪同三司指挥不行,故有是赠。
不赠官:静江军节度观察留后郭廷谓开宝五年八月,定难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继筠太平兴国四年四月。
承宣使:
中侍大夫、奉国军承宣使李质绍兴元年八月赠检校少保、安化

军节度使。武信军承宣使辛兴宗八月赠检校少保、安化军节度使。武当军承宣使王殖二年七月赠节度使。武信军承宣使、知泸州、兼主管淮南西路安抚司公事、马步军都总管张宗颜九年八月赠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泸川军承宣使刘宝十一年十月赠宁武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雄武军承宣使关师古十二年五月赠节度使。淮康军承宣使、熙河兰巩路经略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节制利阆州屯驻行营右护军(马)孙渥六月赠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平海军承宣使、两浙东路马步军都总管兰整十二月赠保康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指挥使、宁国军承宣使牛 十七年五月赠安德军节度使。静江军承宣使刘锡六月赠庆远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昭信军承宣使、江南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胜十九年八月赠庆远军节度使。保宁军承宣使蓝公佐二十年十月赠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武安军承宣使、充福建路马步军都总管王贵二十八年八月赠宁国军节度使。通侍大夫、(奉)[泰]宁军承宣使、知思州、充夔州路兵马钤辖、兼思珍州南平军沿边都巡检使田佑恭二十五年赠正任保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宁远军承宣使、侍卫步军司统制梁

斌六月赠宁武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建武军承宣使、江南西路马步军都总管、筠州驻札董先二十六年闰正月赠节度使。起复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武当军承宣使、池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李 四月赠昭化军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安远军承宣使、添差充福建路马步军副总管、福州驻札王进四月赠昭庆军节度使。奉国军承宣使、提举台州崇道观韩世良三十年正月赠武当军节度使。定江军承宣使致仕张振隆兴元年十一月赠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威武军承宣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致仕张守忠干道元年二月赠保信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武泰军承宣使李捧八月赠奉国军节度使。安德军承宣使、兴元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致仕李师颜二年十二月赠宁远军节度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观察使追赠

观察使追赠
观察使赠二官:
关南巡检、应州观察使李汉超太平兴国二年九月赠忠武军节度使、检校太傅。石岭关兵马总管、云州观察使郭进四年四月赠安国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凉州观察使、判雄州刘福淳化二年三月赠忠正军节度使、检校太傅。
赠三官:右武大夫、果州观察使马秦绍兴十九年七月赠三官。
赠节度使:朔州观察使、判瀛州马仁瑀太平兴国七年正月赠河西

军。蔚州观察使赵延溥雍熙四年三月赠天德军。容州观察使、镇州兵马总管刘乂裕端拱元年十二月赠宁远军。代州观察使安万进淳化五年八月赠河西军。安州观察使、灵州兵马总管郭密至道二年二月赠保顺军。诚州观察使、镇州兵马副总管赵 三月赠归义军。容州观察使傅思让八月赠保顺军。寿州观察使赵容咸平元年三月赠忠正军。金州观察使、判和州钱俨六年正月赠昭化军。相州观察使高翰大中祥符九年六月赠保顺军。耀州观察使曹仪景佑三年二月赠永清军。邠州观察使张遵三年五月赠威塞军。耀州观察使夏随康定元年五月赠昭信军。鄜州观察使魏昭 庆历八年三月赠昭武军。密州观察使向传范熙宁七年八月赠昭德军。徐州观察使刘舜卿元佑七年七月赠奉国军节度使。秦州观察使折克行大观元年四月赠安武军节度使。阆州观察使王殊政和元年四月赠武泰军节度使。徐州观察使陈仲穆十一月赠安化军节度使。
赠仆射:相州观察使利瓦伊景德元年二月赠右仆射。
赠留后:黔州观察使李浩绍圣二年正月赠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
不赠官:金州观察使钱仪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密州观察使丁罕咸平二年闰三月,桂州观察使、知沧州李斌三年二月,正侍大夫、宣州观察

使和诜宣和六年正月。
赠承宣使:翊卫大夫、泉州观察使、神武军统制陈思恭绍兴元年十二月赠承宣使。宣州观察使、淮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董旼八年三月赠承宣使。利州观察使、特添差江南东路兵马钤辖翟琮十二年七月赠承宣使。融州观察使、知洋州军州事、节制巴蓬洋州屯驻军马行营右护军选锋统制、兼四川宣抚使司统制王俊十五年正月赠镇西军承宣使。福州观察使、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王公亮十月赠庆远军承宣使。降授均州观察使范讷十一月赠昭化军承宣使。随州观察使张思正十七年九月赠承宣使。阆州观察使、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何彦良十八年八月赠承宣使。夔州观察使、提举万寿观陈仲坚二十六年闰十月赠承宣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房州观察使、江南西路兵马钤辖马立二十七年三月赠承宣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洪州观察使王彦二十九年三月赠昭化军承宣使。宜州观察使、提举建昌军仙都观王升三十一年三月赠清远军承宣使。鄂州观察使、知成州向起干道二年九月赠光山军承宣使。福州观察使、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宣三年六月赠建武军承宣使。利州观察使吴超五年五月赠武宁军承宣使。复光州观察使致仕陈敏九年七月赠庆远军承宣使。

防御使以下:
沂州防御使舒元太平兴国二年二月赠武泰军节度使。濮州防御使濮:原缺,据《宋史》卷五《太宗纪二》补。、知瀛州杨赞淳化三年正月赠云州观察使。端州防御使靳怀忠元佑元年十月赠诚州观察使。四方馆使、端州防御使魏昭高二年九月赠安州观察使。怀州防御使王延德咸平三年十月赠邕州观察使。磁州防御使郭崇仁景佑二年八月赠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客省使、眉州防御使张亢嘉佑六年十月赠遂州观察使。权御史中丞王畴言亢有边功,故恤之。东上合门使、象州防御使赵从约治平三年二月赠博州防御使。合州防御使赵思忠熙宁十年六月赠镇洮军节度观察留后。磁州团练使弭进超淳化二年六月赠容州观察使。保州团练使曹思退至道三年三月赠沧州观察使。齐州团练使何承继景德三年十二月赠相州观察使。慈州团练使程德玄大中祥符四年九月赠郑州防御使。昭宣使、诚州团练使赵承煦天禧元年三月赠高州防御使。淄州刺史李处耘干德四年闰八月赠宣德军节度使。保州刺史高继嵩康定元年十一月赠随州观察使。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李纬至和五年五月赠引进使、陵州团练使。太子左卫率府率致仕李元亨宝元二年三月以章惠太后妹夫赠内殿崇班。供备库使李端宪庆历八年三月以驸马都尉李遵

勖男赠泽州刺史。内藏库副使焦从约皇佑元年三月以魏国大长公主婿赠内藏库使。西京左藏库使赵余庆、文思使赵余德熙宁六年九月并赠团练使,母巢氏赐冠帔。余庆父明有力量,为夏国所畏,兄弟屡有战功,为庆州柔远寨大顺城蕃官,已而相继死。会朝廷命诸路各遣得力蕃官赴阙,其母对使者泣,以被召者多,其夫子部曲感二子之不得见至尊,独有画像,愿使者以俱。万一得达朝廷,虽死不朽。上怜伤其意,故有是命。合州防御使赵思忠熙宁十年六月赠镇洮军节度观察留后。荣州防御使翟仲安政和六年六月赠节度使。怀州防御使张蕴宣和五年十一月赠感德军节度使。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元丰元年十月赠同州观察使。引进使、雄州防御使李忠杰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赠观察使。四方馆使、忠州防御使郭祖德崇宁五年七月赠钦州防御使。武功大夫、成州防御使李宗立政和七年二月赠华州观察使。中侍大夫、成州防御使、带御器械孙怿宣和四年七月赠观察使。中亮大夫、解州防御使刘延寿宣和五年七月赠华州观察使。成州团练使李评元丰元年六月赠冀州观察使。通州团练使姚兕绍圣元年十二月赠忠州防御使。维州团练使王赡崇宁二年六月赠保宁军节度观察留后。环州刺史时君卿元佑二年十二

月赠信州防御使。东头供奉官王克善元丰二年七月赠成州团练使。右骐骥使张秉渊绍圣二年七月赠瀛州团练使。降授东上合门使刘安泽大观元年十二月赠建州观察使。武功大夫、合门宣赞舍人、充西北路安抚制置使、知河南府翟进建炎二年十月赠左武大夫、忠州刺史。右武大夫、果州防御使、知滑州张撝三年七月赠三官。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兼合门宣赞舍人、河南府孟汝唐州镇抚使翟兴绍兴三年五月赠保信军节度使。武翼郎白彦晖三年十二月赠右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彦晖在伪权千户,率三千余人归朝,继有战功,至是身死。四川宣抚使虞允文列其状,故有是命。蕲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赵述干道二年十月赠昭信军承宣使。武功郎秦泰八年八月赠右武大夫。泰向在虏中,权巩州同知,欲结约归朝,事觉,父子缒城来归,其妻被戮。至是身死,特赠之。武功大夫、兼合门宣赞舍人致仕田汝端十二月赠正任刺史。汝端世袭知思州,宣抚使王炎言其恭顺有劳,特赠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二 外戚追赠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二

外戚追赠
【宋会要】
外戚追赠:
太祖开宝三年十月一日,皇姨京兆郡夫人杜氏卒,诏追封齐国太夫人。杜先适奉国军指挥使刘迁,早卒,至是亦诏赠太保。
七年四月六日,诏赠昭宪皇太后曾祖杜蕴太保,祖远太傅,父爽太师。追封曾祖妣刘氏卫国,祖妣赵氏燕国,妣范氏齐国,并为太夫人。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终不果行。时诏检讨典故,礼院言:「按《开宝通礼》,有策赠外祖父母之文。凡策赠之礼,必因启葬之节而加焉。如封赠次第,礼文不载。」遂特降是诏。时宰相率百官奉慰皇帝,礼院言:「策赠外祖父母,遣使持节就本家行礼毕,策使吊慰主人,即无百官

奉慰至尊之礼。」遂罢。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十七日,诏加赠昭宪皇太后曾祖赠太保杜蕴太傅,祖赠太傅远太尉,父赠太师爽中书令。追封曾祖妣刘氏安国,祖妣赵氏魏国,妣范氏晋国,并太夫人。皇舅赠太保、宁国军节度使审琼太傅,追封妻吴氏陈留郡太夫人;赠中书令审进京兆郡王,妻赵氏南阳郡夫人;审琼子赠归义军节度彦圭中书令。是秋审琼改葬陪陵,特赠太师、中书令,又赠审进尚书令,彦圭太师。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元德皇后父干州防御使李英赠检校太尉、安国军节度使,追封常山郡王,母王氏追封魏国太夫人。
七月十七日,赠美人刘氏父虎揵都指挥使、嘉州刺史通(颖)[颍]州防御使,母庞氏追封京兆郡君。才人杨氏父崇仪使知俨单州团练使,母张氏追封清河县君。
五年闰十月二十一日,诏赠德妃父赠(颖)[颍]州防御使刘通定国节度使兼侍中,母京兆郡君庞氏鲁国太夫人。
六年六月十一日,诏赠皇后曾祖刘维岳忠正军节度使、检校太傅,祖右骁卫将军延庆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父赠定国军节度使兼侍中通永兴军节度使兼中书令,追封曾祖母宋氏吴国,祖母元氏许国,母庞氏徐国,并太夫人。
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诏皇后姨庞氏追封南安郡君,姨夫龚知进赠卫尉卿。
九年四月十一日,诏加赠淑妃杨氏〔父〕赠单州团练使知俨昭德军节度使,母清河县君张氏越国太夫人。
天禧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诏加赠皇后父赠永兴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刘通太师、尚书令。时改葬父母,故有是命。
四年十二月,诏赠淑妃杨氏祖 宁州团练使,祖母王氏太原郡太君,父赠昭德军节度使知俨彰信军节度使、检校太尉,母越国太夫人张氏进蔡国,叔天武副指挥使知信永州刺史,叔母盖氏河阳县太君。时迁葬故也。
仁宗干兴元年即位未改(年)[元]。三月十一日,诏赠皇太后曾祖赠忠正军节度使、太傅刘继岳镇宁军节度使兼侍中,祖赠彰德军节度使、太尉延庆建雄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父赠太师、尚书令通追封彭城郡王。进封曾祖母宋氏陈国,祖母元氏卫国,母庞氏郓国,并太夫人。姨庞氏武陵郡太夫人,姨夫赠卫尉卿龚知进工部尚书。皇舅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赠昭德军节度使、太尉刘美侍中。赠皇太妃祖杨 安州观察使,父知俨忠(美)[义]军节度使、兼侍中。祖母王氏河南郡君,母张氏郑国,并太夫人。叔知信(颖)[颍]州防御使,叔母盖氏清河郡太君。
天圣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彰信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祖延庆镇安军节度使兼尚书令,父通郑王,曾祖母宋氏楚国,祖母元氏韩国,母庞氏魏

国,并太夫人。
二十八日,诏加赠皇后曾祖赠中书令郭崇尚书令兼中书令,祖赠左千牛(制)[卫]大将军守璘宁国军节度使、太尉,父崇仪副使允恭安国军节度使、太傅,曾祖母追封燕国夫人郑氏曹国,祖母江夏郡太君李氏岐国,母长安县君杜氏安国,并太夫人。
二十九日,崇仪使刘从德父侍卫亲军都虞候、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赠侍中美特赠中书令,母越国夫人钱氏追封郓国太夫人。诸司使当于尚书省,从德以戚里故,于中书下告第。
六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天平军节度使兼尚书令,祖延庆彰化军节度使、许国公,父通开府仪同三司、魏王。曾祖母宋氏安国,祖母元氏齐国,母庞氏晋国,并太夫人。皇太妃祖杨 镇宁军节度使,父知俨彰德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叔知信华州观察使。祖母王氏京兆郡太夫人。母张氏韩国太夫人,叔母盖氏河南郡太君。皇后曾祖郭崇英国公,祖守璘永清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父允恭忠武军节度使兼侍中。曾祖母郑氏陈国,祖母李氏邠国,母杜氏鲁国,并太夫人。
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诏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燕国公,祖延庆开府仪同三司,父通兼中书令。曾祖母宋氏鲁国,祖母元氏越国,母庞氏秦国,并太夫人。
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诏加赠皇太妃祖 安国军节度使、太师,父知俨兼尚书令。祖母王氏随国,毋张氏郓国,并太夫人。叔知信宣德军节度使,叔母盖氏永宁郡太夫人。
五月三日,诏加赠皇后曾祖郭崇邓国公,祖守璘尚书令,父允恭中书令。曾祖母郑氏楚国,祖母李氏韩国,母杜氏齐国,并太夫人。
十年三月四日,诏赠宸妃曾祖进士李应已光禄少卿,曾祖母沈氏吴兴县太君,祖婺州金华县主簿延嗣光禄少卿,祖母汪氏新安县太君,父左班殿直仁德崇州防御使,母董氏高平〔郡〕太(君)君。
景佑元年二月九日,殿直张师古言:「故妹美人先诏令为臣祖守英之女,近蒙圣恩追册充皇后,祖守英未蒙封赠。」诏特赠邓州观察使。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加赠皇后曾祖赠太师、尚书令、莱国公曹安国公,祖赠尚书令、冀王彬鲁王,父虞部员外郎 特进、太傅、兼侍中。曾祖母追封许国太夫人张氏韩国,祖母追封陈国太夫人高氏秦国,鲁国太夫人唐氏舒国,楚国太夫人刘氏燕国,母长安县君冯氏徐国,并太夫人。
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皇后兄耀州观察使曹仪赠永清军节度使。
四月八日,以皇太后尊上保庆殿名,诏加赠祖赠太师兼中书令杨 尚书令,父赠彰德军节度使、中书令兼尚书令、冀国公知俨太(使)[师],叔赠昭庆军节度使兼侍中知信宁国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祖母追封吴国太夫人王氏齐国,

母追封鲁国太夫人张氏楚国,叔母追封荣国太夫人盖氏(号)[虢]国,并太夫人。
六月十九日,右班殿直许义全特赠左领军卫将军。
三年七月五日,泽州团练使李用和言:「准修玉牒所取索庄懿皇(后太)[太后]二代封赠。」诏特加赠曾祖赠太子少傅李应已太傅,祖赠太子少师延嗣太师,父赠泰宁军节度使兼中书令仁德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母追封英国太夫人沈氏蔡国,祖母追封江国太夫人汪氏徐国,母追封越国太夫人董氏陈国,并太夫人。
四年七月十九日,齐国夫人许氏亡兄用诚、弟义真并赠左卫率府率。
八月十一日,磁州防御使郭崇仁赠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
庆历二年闰九月十八日,诏修媛张氏曾祖供奉官文渐赠宁州刺史,祖试秘书省校书郎颖赠光禄少卿,外祖应天府助教曹简赠著作佐郎。
五年正月四日,皇后弟四方馆使、荣州刺史曹傅赠崇信军节度使傅:原作「传」,据《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改。。
四年十月,章懿皇太后侄西头供奉官李瑛赠如京使、荣州刺史。
五月二十九日,皇后叔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曹琮赠安化军节度使兼侍中。六月九日,修媛张氏弟西头供奉官、合门祗候化基赠密州观察使,八年再赠安远军节度使。
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美人张氏伯进士尧卿赠太子中允,八年再赠太常少卿。
八年三月六日,驸马都尉李遵(聂)[勖]男供备库使端宪赠泽州刺史。端宪拜魏国大长公主,拜出,特加赠。
六月八日,皇后侄合门通事舍人曹赠内藏库使、康州刺史。
十二月十一日,以美人张氏进册贵妃,诏曾祖赠刑部侍郎文渐太傅,曾祖母追封乐平郡太君汤氏鲁国太夫人;祖曾吏部侍郎颖太尉,祖母追封安定郡太夫人钱氏韩国太夫人,父赠刑部尚书尧封太师;外祖父赠著作佐郎曹简祠部郎中。
皇佑元年三月二十三日,魏国大长公主婿内藏库副使焦从约赠内藏库使。
二年六月十三日,赠贵妃张氏母越国夫人,曹氏曾祖曙为秘书丞,祖靖为尚书祠部员外郎。
七月十九日,皇舅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充景灵宫使李用和赠太师、中书令,追封陇西郡王。
八月,追封皇后乳母荣国夫人周氏为鲁国夫人。
至和元年六月十三日,追封皇后父 为东海郡王 :原作「圮」,据《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改。,温成皇后父尧封为清河郡王,母曹氏为齐国夫人。
嘉佑二年七月三日,特赠贤妃苗氏三代为东宫三少官。
七年八月十一日,诏赠婕妤周氏二代。初,知制诰张言:「中书送下封赠婕妤三代词头,然婕妤位正三品,其封赠未应法,请下有司检详典故。」中书检用崇国夫(氏)[人]许氏、美人张氏例送舍人院,而知制诰祖无择又言,许夫人、张美人出一时之恩,未为得礼。于是更下学

士院详定,而止及二代焉。
英宗嘉佑八年即位未改元。五月九日「英宗」至「未改元」十一字,原作「年」,据上下文体例改补。,赠皇后曾祖故忠武军节度使追封韩国公高琼太师,曾祖母故潘原县太君李氏滕国太夫人,陇西郡夫人李氏舒国太夫人,祖建雄军节度使继勋兼尚书令,祖母会稽县君康氏祁国太夫人,太原郡夫人郭氏郧国太夫人,金城县太君王氏成国太夫人;父北作坊副使遵甫检校太傅、保信军节度使,母鹿郡君曹氏沂国太夫人,乐寿郡君李氏均国太夫人。
神宗治平四年即位未改元二月十三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邓王,祖彬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唐王,父 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韩王。曾祖母张氏周国,祖母高氏唐国,刘氏鲁国,刘氏商国,母冯氏韩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秦国公,祖继勋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代国公,父遵甫太保兼中书令。曾祖母李氏吴国,李氏越国,祖母康氏秦国,郭氏楚国,郭氏鲁国,母曹氏燕国,李氏魏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魏国公,祖传亮太保。曾祖母梁氏周国,张氏楚国,宋氏吴国,王氏兖国,祖母吴氏舒国,并太夫人。母李氏祁国,张氏萧国,并夫人。
熙宁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陈王,祖彬商王,父 越王;曾祖母张氏唐国,祖母高氏商国,刘氏吴国,刘氏汉国,唐氏周国,母冯氏越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大宁郡王,祖继勋韩国公,父遵甫太傅、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母李氏越国,李氏燕国,祖母康氏吴国,郭氏秦国,王氏吴国,母曹氏魏国,李氏吴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越国公,祖传亮太傅,曾祖母梁氏徐国,张氏韩国,宋氏陈国,王氏吴国,祖母吴氏邓国,并太夫人;母李氏邠国,张氏郑国,并夫人。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吴王,祖彬汉王,父 魏王;曾祖母张氏楚国,祖母高氏夏国,刘氏越国,刘氏周国,唐氏汉国,母冯氏魏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崇王,祖继勋燕国公,父遵甫太师;曾祖母李氏韩国,李氏吴国,祖母康氏燕国,郭氏魏国,王氏楚国,母曹氏陈国,李氏越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鲁国公,祖传亮太师;曾祖母梁氏鲁国,张氏魏国,宋氏韩国,王氏秦国,祖母吴氏郑国,并太夫人;母李氏楚国,张氏越国,并夫人。
七年十二月三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齐王,祖彬夏王,父 燕王,曾祖母张氏韩国,祖母高氏晋国,刘氏秦国,刘氏鲁国,唐氏吴国,母冯氏陈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卫王,祖继勋康王,父遵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武功郡王;曾祖母李氏魏国,李氏楚国,祖母康氏唐国,郭氏陈国,王氏周国,母曹氏秦国,李氏燕国,并太夫人。皇后曾

祖敏中唐国公,祖传亮太师、中书令;曾祖母梁氏汉国,张氏燕国,宋氏周国,王氏吴国,祖母吴氏晋国,并太夫人;母李氏齐国,张氏商国,并夫人。
十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夏王,祖彬周王,父 秦王;曾祖母张氏夏国,祖母高氏周国,刘氏周国,刘氏夏国,唐氏夏国,母冯氏夏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鲁王,祖继勋许王,父遵甫卫王;曾祖母李氏鲁国,李氏鲁国,祖母康氏陈国,郭氏韩国,王氏陈国,母曹氏周国,李氏周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秦国公,祖传亮兼尚书令,父经太傅兼中书令、河间郡王;曾祖母梁氏秦国,张氏秦国,宋氏秦国,王氏周国,祖母吴氏楚国,母李氏魏国,并太夫人。
二十六日,封皇太后叔祖母故引进使、陵州团练使高继隆妻长安县太君吕氏仁寿郡夫人。
元丰元年正月六日,神宗乳母魏国安仁保佑夫人张氏乞依赦封二代,从之。
十月十七日,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诏特赠同州观察使。以驸马都尉诗之父也。
二年七月二日,诏赠嘉王頵妻父故东头供奉官王克善成州团练使,妻母张氏延安(君)[郡]夫人。
六年八月一日,诏嘉州刺史任泽赠崇信军节度使。以泽乃仙游夫人母弟也。
八日,诏濮安懿王任夫人父赠左监门卫将军固赠宁国军节度使,母仙源县太君张氏封遂国夫人,兄守政赠资州防御使,守沂赠昭州防御使。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冀王琼汉王,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越王继勋豫王,父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遵甫兖王;曾祖母赠冀国李氏汉国,冀国李氏雍国,祖母赠越国康氏豫国,郭氏赠吴国,王氏赠吴国,王氏赠冀国,母鲁国曹氏赠兖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故任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兖国公敏中文安郡王,祖故任驾部员外郎、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卫国公传亮韩国公,父故任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河内郡王经益王;曾祖母兖国梁氏唐国,张氏荆国,宋氏楚国,王氏越国,祖母魏国吴氏韩国,母鲁国李氏秦国,张氏吴国,并太夫人。皇太妃曾祖任百祥赠太子太保,祖士清赠太子太傅,父延和赠太子太师,继父故(洪)[供]备库副使朱士安赠开府仪同三司;曾祖母孙氏赠郯国,祖母康氏赠(苕)[莒]国,母唐氏崇国,王氏荣国,逯氏昌国,并太夫人。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诏章懿皇后父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越国公李仁德特追封京兆郡王。从泰宁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珣等奏也。
四年十月八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魏王琼为吴王,祖楚王继勋为兖王,父唐王遵甫为周王;曾祖妣燕国李

氏为邠国,卫国李氏为韩国,祖妣鲁国康氏为楚国,豫国郭氏为杨国,秦国王氏为商国,妣吴国曹氏为越国,秦汉国李氏进封荆雍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申王敏中为定王,祖荣王传亮为卫王,又周王经为秦王;曾祖妣魏国梁氏为秦国,鲁国张氏为陈国,唐国宋氏为豫国,陈国王氏为唐国,祖妣越国吴氏为吴国,妣豫国李氏为燕国,冀国张氏为韩国,并太夫人。皇太妃曾祖赠司空任百祥为太保,祖赠司徒士清为太傅,父赠太尉延和为太师,继父赠和州团练使朱士安为莱州防御使;曾祖妣卫国孙氏为秦国,祖妣曹国康氏为魏国,妣苏国唐氏为鲁国,镇国王氏为周国,益国逯氏为汉国,并太夫人。
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吴王琼为韩王,祖兖王继勋为秦王,父周王遵甫为陈王;曾祖妣邠国李氏为越国,祖妣楚国康氏为汉国,扬国郭氏为燕国,商国王氏为雍国,妣越国曹氏为镇国,荆雍国李氏为豫陈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定王敏中为秦王,祖卫王传亮为燕王,父秦王经为冀王;曾祖妣荆国梁氏为韩国,陈国张氏为越国,豫国宋氏为荆国,唐国王氏为扬国,祖妣吴国吴氏为鲁国,妣燕国李氏为周国,韩国张氏为陈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妣〕赠太师孟元为温国公,祖赠检校太傅、安化军节度使随为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父在见存已入皇后杂录。曾祖妣舒国范氏为蔡国范:原作「怨」,据《长编》卷四七九改。,祖妣漳国张氏为随国,刘氏为潞国,妣荣国王氏为庆国,并太夫人。皇太妣曾祖赠太保任百祥为太傅,祖赠太傅士清为太师,父赠太师延和为康国公,继父赠莱州防御使朱士安为青州观察使;曾祖〔妣〕赠秦国孙氏为陈国,祖妣魏国康氏为楚国,妣鲁国唐氏为越国,周国王氏为吴国,汉国逯氏为冀国,并太夫人。
绍圣四年正月五日内批:「皇太妃昔以任氏并继父朱氏被礼制封赠,近访求得的父崔杰、母李氏皆已物故,可拟定始封初品秩。缘皇(后)[太]妃姓氏已布告中外,今更不归宗,止(绩)[续]朱氏。其任氏三代虽非的父母之家,亦是皇太妃近戚,存亡已受恩命,更不追夺逐年恩泽,特许秦荐朱、任二家。」诏皇太妃故父崔杰特赠太尉,妣李氏特赠兖国太夫人。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正月二十三日,追封皇太后曾祖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韩王敏中为燕王,祖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唐王传亮为荆王,父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吴王经为越王;曾祖妣陈国梁氏为魏国,鲁国张氏为楚国,豫国宋氏为越国,雍国王氏为燕国,祖妣兖国吴氏为荆国,妣荆国李氏为郓国,张氏为吴国,并太夫人。皇太妃曾祖太子太保崔寔为太保,祖太子太傅崔琳为太傅,父太师崔杰为崇国

公,继父保宁军节度使朱士安为太尉;曾祖妣吴国柳氏为魏国,祖妣秦国杨氏为燕国,妣唐国李氏为楚国,并太夫人。元符皇后曾祖太子少保刘(咏)[泳]为太保,祖太子少傅刘志为太傅,父太子太师安成为太尉;曾祖妣福国耿氏为徐国,祖妣吉国时氏为梁国,妣永国时氏为郓国,所生母康国王氏为郓国,并太夫人。
四月十九日,诏赠皇后父德州刺史王藻为彰化军节度使。
六月十一日,诏皇太后曾祖敏中赠太师,追封楚王,祖传亮追封楚王,父经追封魏王。
七月八日,诏赠皇太后曾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燕王向敏中为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楚王,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荆王向传亮为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楚王,考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经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魏王;曾祖妣魏国梁氏为扬豫国,张氏为雍唐国,越国宋氏为汉越国,燕国王氏为鲁韩国,祖妣荆国吴氏为燕冀国,妣郓国李氏为魏陈国,秦国张氏为周荆国,并太夫人。以太后还政褒赠也。
八月一日,诏追封皇太后曾祖敏中之曾祖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莱国公贻孙为康王,祖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许国公载为德王,父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曹国公瑀为徐王;曾祖妣韩国张氏为秦邓国,祖妣卫国孙氏为兖徐国,妣晋国史氏为邠益国,并太夫人。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元佑皇后曾祖赠太师、温国公孟元,祖赠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孟随,元符皇后曾祖赠太保刘泳,祖赠太傅刘志,父赠太师刘安成,皇后曾祖赠太子少保王世延,祖赠太子太傅王克询,父赠彰信军节度使王藻,皇太妃曾祖赠太保崔寔,祖赠太傅崔琳,父赠太师崔杰,继父赠太尉朱士安及曾祖母、祖母、母、所生母并以(并以)郊礼进封。」所赠官并号阙。
崇宁三年十一月,诏美人乔氏曾祖仁睿特赠太子太保,祖赠左屯卫将军文质特赠太子少傅,父任文思副使,可特赠太子少师;曾祖母赠永嘉郡,祖妣仙居县太君李氏赠普宁郡,寿昌郡太君华氏赠长乐郡,母仙源郡君侯氏赠宜春郡,长乐县君康氏赠德阳郡,并太夫人。
政和五年五月一日,诏修容胡氏父武节郎中立特依初遇大礼例赠右武卫将军。
外戚追赠:
均州观察使谢宁特赠宁远军节度使。淳熙元年正月二十二日。
曾祖谢忠正赠太保,祖庆祖赠太傅,父赠宁远军节度使宁太师;曾祖母冯氏赠荣国,祖母史氏嘉国,母刘氏淑国,并夫人。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立为皇后故也。
赠太保谢忠正追封永王,祖赠太傅庆祖和王,父赠太师宁惠王;曾祖母赠荣国夫人冯氏赠魏国,祖母赠嘉

国夫人史氏陈国,母赠淑国夫人刘氏越国,并夫人。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赠太保、追封永王谢忠正追封郑王,祖赠太傅、追封和王庆祖随王,父赠太师、追封惠王宁卫王;曾祖母赠魏国夫人冯氏赠楚国,祖母赠陈国夫人史氏齐国,母赠越国夫人刘氏秦国,并夫人。六年十月三日。
赠太保、追封郑王谢忠正追封秦王,祖赠太傅、追封随王庆祖齐王,父赠太师、追封卫王宁吴王;曾祖母赠楚国夫人冯氏赠鲁国,祖母赠齐国夫人史氏越国,母赠秦国夫人刘氏吴国,并夫人。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赠太保、追封秦王谢忠正特追封汉王,曾祖母鲁国夫人冯氏特赠汉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齐王谢庆祖特封周王,祖母越国夫人史氏特赠周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吴王谢宁追封陈王,母吴国夫人刘氏特赠陈国夫人。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太保、追封汉王谢忠正特追封唐王,曾祖母汉国夫人冯氏特赠唐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周王谢庆祖特追封燕王,祖母周国夫人史氏特赠燕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陈王谢宁特追封冀王,母陈国夫人刘氏特赠冀国夫人;亲属故赠太尉、昭化军节度使蒋世忠特赠少保。十五年九月六日。
德寿宫贵妃刘氏曾祖赠太师、追封秦国公琮特追封秦国公,曾祖母秦国夫人陈氏特赠秦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秦国公从远特追封秦国公,祖母秦国夫人唐氏特赠秦国夫人;父故任昭庆军节度使致仕、赠少师懋赠太师,母秦国夫人李氏特赠秦国夫人。淳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德寿宫淑妃张氏曾祖武功大夫元逸特赠太子太保,曾祖母安人李氏特赠通义郡夫人;祖赠武义大夫显道特赠太子太傅,祖母淑人董氏特赠文安郡夫人;父赠武节大夫恕特赠太子太师,母淑人王氏特赠太宁郡夫人。淳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武功大夫赠太子太保元逸特赠少保,曾祖母通义郡夫人李氏特赠和国夫人;祖赠太子太傅显道特赠少傅,祖母文安郡夫人董氏特赠荣国夫人;父赠太子太师恕特赠少师,母大宁郡夫人王氏特赠成国夫人。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贵妃张氏曾祖安特赠太子少保,曾祖母阎氏特赠清河郡夫人;祖任保义郎、赠武义大夫镇特赠太子少傅,祖母淑人羊氏特赠永嘉郡夫人;父赠武节大夫升特赠太子少师。淳熙十五年九月四日。
亲属赠武节大夫杨讷特赠卫州防御使,妻恭人王氏特赠令人。九月十八日。
亲叔故任秉义郎张文特赠荣州刺史。十一月十五日。
婉容蔡氏亲属赠武节大夫霍端赠和州防御使,妻恭人孙氏赠令人。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婕妤李氏祖彦清赠武义大夫,祖母林氏赠淑人;父振赠武节大夫。十一月

十四日。
淳熙十六年十二月九日,诏皇太后曾祖赠太师、追封秦王吴文诚特追封秦王,曾祖母秦魏国夫人王氏特赠秦魏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秦王吴从亨特追封秦王,祖母秦魏国夫人刘氏特赠秦魏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秦王吴近特追封秦王,母秦魏国夫人张氏特赠秦魏国夫人。
绍熙元年二月四日,诏皇后曾祖李泰特赠太保,曾祖母刘氏特赠崇国夫人;祖任秉义郎致仕、赠吉州刺史李能特赠太傅,祖母硕人赵氏特赠信国夫人;父任(俸)[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庆远军节度使致仕、赠少傅、谥忠毅李道特赠太师,母魏国夫人张氏特赠秦国夫人。
二十三日,诏寿圣皇太后亲弟太师、保康军节度使、大宁郡王致仕、追封顺王吴益追封卫王,妻秦国夫人王氏特赠唐国夫人;少傅、宁武军节度使、新兴郡王致仕、赠太师、追封永王吴盖追封郑王。
三月十日,诏重华宫淑妃陈氏(魏)[亲]属曾祖陈琛特赠太子少保,曾祖母杨氏特赠咸宁郡夫人;祖赠武义大夫陈通特赠太子少傅,祖母淑人时氏特赠信安郡夫人。
二十七日,诏皇后亲属亲兄故任合门宣赞舍人李范特赠金州观察使,故任合门宣赞舍人李筹特赠宜州观察使,故任忠训郎李严特赠利州观察使。
同日,诏贵妃黄氏亲属曾祖黄显特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孙氏特赠永嘉郡夫人;祖黄思特赠太子少傅,祖母杨氏特赠信安郡夫人。
四月二日,诏贵妃黄氏母新安郡夫人杨氏特赠成国夫人。
五月十一日,诏寿圣皇太后亲属太师、顺王吴益妻秦国夫人王氏加赠齐楚国夫人。
六月二日,诏贵妃张氏亲属赠荣州刺史李亶特赠保宁军节度使,妻朱氏特赠咸安郡夫人。
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皇后曾祖赠太保李泰特追封永王,曾祖母崇国夫人刘氏特赠唐国夫人;祖赠太傅李能特追封信王,祖母信国夫人赵氏特赠周国夫人;父赠太师李道特追封和王,母秦国夫人张氏特赠鲁国夫人。
同日,诏淑妃张氏曾祖任武功〔大〕夫、(人)赠太保张元逸特赠太傅,曾祖母郑国夫人李氏特赠鲁国夫人;祖赠太傅张显道特赠太师,祖母庆国夫人董氏特赠吴国夫人;父赠太师张恕特追封永国公,母福国夫人王氏特赠越国夫人。
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诏重华宫淑妃陈氏亲属曾祖陈琛特赠太子太保,曾祖母杨氏特赠和政郡夫人;祖陈通特赠太子太傅,祖母淑人时氏特赠蕲春郡夫人。
九月二十日,诏皇后曾祖赠太保、追封永王李泰特追封卫王,曾祖母唐国夫人刘氏特赠卫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信王李能特赠郑王,祖母周国夫人赵氏特赠秦国夫人;父赠太师、谥忠毅、追封和王李道特追封福王,

母鲁国夫人张氏特赠商国夫人。
绍熙五年九月十八日,恭淑皇后曾祖资政殿学士、大中大夫、赠少师韩肖胄追赠太师,曾祖母秦国夫人王氏追赠魏国夫人,鲁国太夫人文氏追赠齐国夫人;祖承议郎、赠中奉大夫韩协追赠太傅,祖母令人冯氏追赠信国夫人。庆元三年二月,肖胄追封陈王,曾祖母魏国夫人王氏加赠燕鲁国夫人,齐国夫人文氏加赠魏楚国夫人;协加赠太师,追封冀王,祖母信国夫人冯氏加赠秦齐国夫人;父太尉、庆远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韩同卿慈母太令陈氏特赠淑人。嘉泰元年二月,肖胄追封齐王,同卿追封崇国公。闰十月十七日,成肃皇后亲属蒋尧甫赠安武军节度使,蒋世忠赠少师。
庆元元年七月二十四日,宪圣慈烈皇后弟太师、保康军节度使、太宁郡王致仕、追封卫王吴益追封吴王,少傅、宁武军节度使、(亲)[新]兴郡王致仕、赠太师、追封郑王吴盖追封荆王。三年三月,益追封秦王,盖追封魏王,宜州观察使吴珪赠静江军节度使。
八月二十三日,成恭皇后弟少傅、奉国军节度使夏执中赠少师。
五年十月六日,成穆皇后弟太师、永宁郡王郭师禹追封广陵郡王。
嘉泰元年九月二十八日,皇后曾祖赠太子少保杨舜元(和)[加]赠太子太保,祖赠太子少傅杨全加赠太子太傅,父赠太子少师杨渐加赠太子太师。三年五月,舜元加赠太保,全赠太傅,渐赠太师。四年正月,舜元加赠太傅,全赠太师,渐追封成国公。开禧元年八月,舜元追封祁王,全封永王,渐封安王。二年十月,舜元追封魏王,全封郑王,渐封庆王。嘉定元年闰四月,舜元封邓王,全封魏王,渐封秦王。二年十月,舜元、全、渐并追封汉王。
高宗绍兴元年三月八日,诏隆佑皇太后侄信安郡王孟忠厚母福国太夫人李氏赠两国夫人。国名阙。
三年九月十二日,诏昭慈献烈皇后亲弟故赠太子少师孟彦弼特赠太师,亲侄故赠直龙图阁孟忠亮特赠秘(合)[阁]修撰。
十二月二日,诏王后父庆远军节度使、赠开府仪同三司邢焕赠少师,追封嘉国公。以焕妻能氏上遗表陈请皇后受册,当时未曾加恩,至是进呈。上曰:「朕于外戚不敢有所私也。况待遇后家,又不敢与宣和皇后家等。前此官邢氏中外亲已减于韦氏矣,今祈请不已,故特赠焉。」
六年四月五日,诏宣仁圣烈皇后弟故任保大军节度使高士逊,故任保大军节度使、赠太师士林并追封郡王,侄孙故任左武大夫、达州防御使世赏赠遥郡承宣使,故任供备库副使、(阁)[合]门宣赞舍人世美,故任武节郎、合门宣赞舍人世延各赠两官。
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诏皇太后三代特赠一次。兄韦宗颜赠武功大夫、遥郡防御使,宗闵赠武功大夫、遥郡刺

史。
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诏才人吴氏父故武翼郎近三经大礼,未曾赠官,特赠观察使。
十年九月十日,诏皇太后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岐国公韦舜臣追封雍国公,曾祖母唐国夫人段氏赠楚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新(年)[平]郡王子华追封安康郡王,祖母汉国夫人(社)[杜]氏赠魏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豫王安礼追封鲁王,母益国夫人宋氏赠秦国夫人。
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诏才人吴氏故父任武翼郎、赠宣州观察使近赠庆远军承宣使。
十二年四月五日,诏皇太后曾祖韦舜臣追封惠王,祖子华追封德王。
五月二十四日,诏贵妃吴氏故曾祖文诚赠太子少保,曾祖母王氏赠永嘉郡夫人;祖敦武郎从亨赠太子少傅,祖母孺人刘氏赠咸安郡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庆远军承宣使近赠太子少师,母咸宁郡夫人张氏赠大宁郡夫人。
十月十九日,诏皇太后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惠王韦舜臣追封广王,曾祖母楚国夫人段氏赠秦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德王子华追封福王,祖母魏国夫人杜氏赠镇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鲁王安礼追封兖王,母秦越国夫人宋氏赠陈鲁国夫人。时回銮故也。
十三年二月十九日,诏贵妃吴氏故曾祖赠太子少保文诚赠太子太保,曾祖母永嘉郡夫人王氏赠同安郡夫人;祖赠太子少傅从亨赠太子太傅,祖母咸安郡夫人刘氏赠通义郡夫人;父任武翼郎、太子少师近赠太子太师,母咸宁郡夫人张氏赠永宁郡夫人。
五月十六日,诏懿节皇后曾祖任右监门卫将军、赠太傅邢允迪追封恭王,曾祖母蜀国夫人李氏赠越国夫人,曾祖母秦国夫人郭氏赠楚国夫人;祖任中奉大夫、赠太师宗贤追封永王,祖母韩国夫人侯氏赠扬国夫人;父任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赠太师、追封楚国公焕追封安王,母魏国夫人能氏赠梁国夫人。
二十七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子太保吴文诚追封恭王,曾祖母同安郡夫人王氏赠益国夫人;祖赠太子太傅从亨追封和王,祖母通义郡夫人刘氏赠镇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太子太师近追封荣(生)[王],母永宁郡夫人张氏赠扬国夫人。
十一月二十五日,诏皇太后曾祖任郊(租)[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广王韦舜臣追封徐王,曾祖母秦国夫人段氏赠郓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福王子华追封扬王,祖母镇国夫人杜氏赠荆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兖王安礼追封魏王,母陈鲁国夫人宋氏赠韩豫国夫人。
十二月七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子太保、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少保,曾祖母益国夫人王氏赠秦国夫人;祖(曾)[赠]太子太傅、追封和王从亨赠少傅,祖母镇国夫人刘氏赠魏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太子太师、追封

荣王近赠少师,母扬国夫人张氏赠鲁国夫人。
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诏皇太后兄故赠武功大夫、秀州刺史韦宗闵赠崇庆军节度使,故赠武功大夫、真州防御使宗颜赠定国军节度使,娣故赠希元宣净葆真太师惠旃赠十字师号。
十五年二月十二日,诏贤妃慕容氏曾祖赠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德凝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安福县君崔氏赠咸宁郡夫人;祖内殿承制惟明赠太子少傅,祖母安福县君符氏赠信安郡夫人;父赠武功大夫涣才赠太子少师,母安人赵氏赠永嘉郡夫人。
十月十五日,诏皇太后育母故荣国夫人许氏赠荣国柔嘉明淑恭勤慈惠育圣夫人。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皇后曾祖赠少保、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太保,曾祖母秦国夫人王氏赠汉国夫人;祖赠少傅、追封和王从亨赠太傅,祖母魏国夫人刘氏赠周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少师、追封荣王近赠太师,母鲁国夫人张氏赠吴国夫人。
二十九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徐王韦舜臣追封韩王,曾祖母郓国夫人段氏赠吴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扬王子华追封楚王,祖母荆国夫人杜氏赠周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魏王安礼追封陈王,母韩豫国夫人宋氏赠唐邓国夫人。
十八年八月十二日,诏婕妤刘氏两经进封,未曾封赠祖父,故赠修武郎从远特赠刺史。
闰八月十一日,诏皇后曾祖赠太保、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太傅,曾祖母汉国夫人王氏赠吴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和王从亨赠太师,祖母周国夫人刘氏赠吴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太师、追封荣王近追封代王,母已赠吴国夫人,本家乞不(敢)[改]赠。
〔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韩王韦舜臣追封冀王,曾祖母吴国夫人段氏赠冀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楚王子华追封周王,祖母周国夫人杜氏赠潭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陈王安礼追封越王,母唐邓国夫人宋氏赠吴越国夫人。
三十日,诏皇后故曾祖太傅、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太师,祖赠太师追封和王从亨追封华王,父任武翼郎、赠太师、追封代王近追封吴王。曾祖母、祖母、母并已赠吴国夫人,本家乞不改赠。
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冀王韦舜臣追封吴王,曾祖母冀国夫人段氏赠魏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周王子华追封鲁王,祖母潭国夫人杜氏赠越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越王安礼追封雍王,母吴越国夫人宋氏赠陈魏国夫人。
二十八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师、追封恭王吴文诚追封庆王,祖赠太师、追封华王从亨追封吴王,父已追封吴王,本家乞不改封。
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诏

贵妃刘氏故曾祖琮赠太子少保,曾祖母陈氏赠平乐郡夫人;祖赠和州防御使从远赠太子少傅,祖母永嘉郡太夫人唐氏赠蕲春郡夫人;母荣国夫人李氏赠庆国夫人,进封贵妃。初封三代故也。
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诏贵妃刘氏故曾祖赠太子少保琮赠太子太保,曾祖母平乐郡夫人陈氏赠大宁郡夫人;祖赠太子少傅从远赠太子太傅,祖母蕲春郡夫人唐氏赠彭城郡夫人;母庆国夫人李氏赠蜀国夫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吴王韦舜臣追封楚王,曾祖母魏国夫人段氏赠楚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鲁王子华追封荆王,祖母越国夫人杜氏赠荆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雍王安礼追封魏王,母陈魏国夫人宋氏赠吴魏国夫人。同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师、追封庆王吴文诚追封吴王。
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楚王韦舜臣追封周王,曾祖母楚国夫人段氏赠周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楚王子华追封陈王,祖母楚国夫人杜氏赠陈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鲁王安礼追封韩王,母魏国夫人宋氏赠韩魏国夫人。
二十八日,诏贵妃刘氏曾祖赠太子太保琮赠少保,曾祖母大宁郡夫人陈氏赠建国夫人大:原作「太」,「郡」,原作「国」,据上文改。;祖赠太子太傅从远赠少傅,祖母彭城郡夫人唐氏赠嘉国夫人;母蜀国夫人李氏赠楚国夫人。
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诏贵妃刘氏曾祖赠少保琮赠太保,曾祖母建国夫人陈氏赠定国夫人;祖赠少傅从远赠太傅,祖母嘉国夫人唐氏赠福国夫人;母楚国夫人李氏赠魏国夫人。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三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赠太保琮赠太傅,曾祖母定国夫人陈氏赠益国夫人;祖赠太傅从远赠太师,祖母福国夫人唐氏赠越国夫人;母魏国夫人李氏赠秦国夫人。以皇帝登极赦故也。
十月六日,诏加太上皇后妹故楚国夫人吴氏赠秦魏国夫人。
十九日,诏加太上皇后曾祖母吴国夫人王氏、祖母刘氏、母张氏并赠吴魏国夫人,以吴益等遇皇帝登极赦故也。
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加安穆皇后曾祖西京左藏库副使、赠开府仪同三司郭若节赠太保,曾祖母德国夫人曹氏赠福国夫人;祖奉直大夫、赠金紫光禄(夫)[大]夫直卿赠太子太傅,祖母永宁郡夫人夏氏赠和国夫人。
二月十七日,诏加皇后曾祖儒林郎、(言)吉州吉水县主簿令吉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宜春郡夫人张氏赠荣国夫人;祖赠太子少傅谷赠少傅,祖母永嘉郡夫人孙氏赠惠国夫人;父赠太子少师协赠少师,母和义郡夫人赵氏赠淑国夫人。
七月十六日,诏以加贵妃翟氏进位,

亲属谢宁赠武义大夫、遥郡团练使;武翼郎蒋湜赠武功郎,妻武氏赠孺人;修武郎蒋尧辅赠武翼郎,妻张氏赠孺人;武节郎、赠武义大夫蒋世忠加赠正任观察使。
十一月十四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琮赠太师,曾祖母陈氏赠鲁国夫人;祖从远追封荣国公,祖母唐氏赠魏国夫人。
闰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加皇后曾祖夏令吉赠太保,曾祖母张氏赠卫国夫人;祖谷赠太傅,祖母孙氏赠蔡国夫人;父协赠少师,母赵氏赠福国夫人。
二十八日,诏贵妃翟氏曾祖世俊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孙氏赠齐安郡夫人;祖思诚赠太子少傅,祖母张氏赠和义郡夫人;父益赠太子少师。
干道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琮追封荣国公,曾祖母陈氏赠楚国夫人;祖从远追封庆国公,祖母唐氏赠秦国夫人。
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琮追封秦国公,曾祖母陈氏赠魏国夫人;祖从远追封益国公,祖母唐氏赠秦国夫人。以遇郊祀赦也。
同日,诏加贵妃翟氏曾祖世俊赠少保,曾祖母孙氏赠嘉国夫人;祖思成赠少傅,祖母张氏赠信国夫人;父益赠少师,母刘氏和国夫人。以郊祀赦故也。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二 再赠官。

再赠官。
太祖建隆元年七月二十七日,河阳三城节度使、赠太子太师赵晁再赠侍中。晁周初与宣祖分掌禁兵,有宗盟之分,太祖常优礼之,故再加赠典。
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七日,尚书左丞、赠镇南军节度使吕余庆再赠侍中。余庆弟端时中为宰相中:疑误。,故特赠之。
三年真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六日,诏皇兄故魏王德昭赠太傅,岐王德芳赠太保,仍遣中使致祭。
真宗咸平三年三月九日,诏赠侍中吕余庆加赠中书令,余庆妻商氏追封陈留县夫人。时端任(子)[太]子太保,疾甚,车驾临问,特有是命。
六月十三日,诏宣徽南院使、赠侍中郭守文特追封彭王。
景德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枢密使、给事中、赠吏部侍郎宋湜再赠(邢)[刑]部尚书。湜从幸大名,卒于涂中,帝追念之,特有是命。
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九日,赠左卫上将军、镇江军节度使刘承规再赠侍中。承规修玉清昭应宫未毕而卒,及是宫成,有赠,仍命谒坟致告。
八年三月三日,诏赠太傅刘熙古再赠太尉,赠侍中楚昭辅再赠中书令。熙古、昭辅并尝事太(事太)祖藩府,时幸南京,制书并加追赠故也。
九年正月十四日,赠贝州观察使秦翰加赠彰国军节度使。翰预修大内,未成而卒,至是功毕故也。
天禧二年六月四日,赠保信军节度使、追封申国公德恭加赠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申国公:原作「中国公」,据《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一》改。,赠宁远军节度使、追封临沂郡公德隆加赠崇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从其子承庆、承训之请也。
仁宗干兴元年未改元三月十一

日,诏赠皇叔祖故秦王廷美太师、尚书令、皇伯赠中书令,守太傅、追封魏王德昭,赠中书令守太保、追封岐王德芳并太师,王悉如故。皇叔赠太保、尚书令、追封郓王元份改封陈王,皇叔赠太尉、尚书令、追封安王元杰,赠太尉,尚书令,追封曹王元捻并太师,王悉如故。皇叔赠太师、尚书令、追封邓王元墦改封密王,皇兄追封周王佑赠太尉、中书令,王如故。皇兄赠中书令、追封南阳郡王惟吉太尉,王如故。
宝元二年正月七日,赠昭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广平郡公允怀追封广平郡王。允怀大中祥符五年卒。善赋诗,真宗多令赓和。至是,仁宗览其诗恻然,特加追封也。
庆历四年十一月一日,加赠皇弟□州防御使承拱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南阳郡公,皇侄怀州刺史从善瀛州防御使、河间侯,保州刺史守廉磁州防御使、滏阳侯,左屯卫大将军世宏蕲州防御使、蕲春侯,六宅副使从溥宫苑使、陵州刺史,太子右卫率府率克平右领军卫将军。大宗正司言:承拱等妇皆愿不出,故特加赠其夫焉。
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加赠洺州防御使、广平侯承矩相州观察使。以其子克循上承矩所书真宗御诗石本也。
八年三月八日,昭宣使、眉州防御使、内侍右班都知刘从愿赠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以旧侍东宫,再赠大同军节度使。
皇佑二年二月六日,再赠皇侄齐州防御使、济南侯从谠为同州观察使、冯翊侯。
嘉佑四年十二月六日,长子赠太傅、追封褒怀靖王昉赠太师、中书令、追封魏王,第二子赠太师、中书令、追封豫悼穆王昕赠兼尚书令、追封越王,第三子赠太师、中书令、追封鄂悼懿王曦赠兼尚书令、追封陈王,追封第二女楚国公主周国,第三女唐国公主汉国,第四女越国公主秦国,第五女郓国公主魏国,第七女随国公主吴国,第八女韩国公主燕国。
英宗治平元年闰五月十一日,诏赠皇伯祖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吴懿王德昭追封越王,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潭康惠王德芳楚王,天策上将军、守太师、尚书令、中书令、行雍州牧兼江陵尹、赠河中凤翔河南牧、潞恭宪王元佐魏王,赠崇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广平郡恭肃王德隆兼侍中,赠昭德军节度使兼中书令、颍川郡安简王德彝太师颍川:原作「颖」,据《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一》改。,赠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高密郡王德恭兼中书令。叔祖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真定牧、润恭靖王元份追封鲁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兴元牧、邢文惠王元杰陈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大名牧、苏恭懿王元墦韩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江陵牧、华恭惠王元捻蔡王,赠宣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广陵郡康简王德雍兼侍中,赠保平军节度使、郧国公德钧、赠中军节度使、江国公德

钦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尉兼中书令、申恭裕王德文太师,赠武昌军节度使、纪国公德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天策上将军、淮南湖南节度大使、守太师、尚书中书令、行荆扬兖徐州牧、燕肃王元俨吴王,赠博州防御使、博平侯允熙沧州观察使,赠左卫将军、代国公元亿左卫上将军、追封安定郡王,赠应州观察使、金城侯德润保康军节度观察留后,赠凉州观察使、姑臧侯德愿昭化军节度观察留后。伯赠太尉、平阳郡懿恭王允升太师升:原作「叔」,据《宋史》卷二四五《宗室二》改。,赠安远军节度使、密国公允言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镇江军节度使兼侍中、郇国公允成兼中书令,赠太尉、信安郡僖简王允宁太师,赠昭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广平郡王允怀保静军节度使。叔赠太尉、永嘉郡思恪王允迪太师。弟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魏怀靖王昉周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越悼穆王昕唐王悼:原作「倬」,据《长编》卷一三一改。,赠太师、中书尚书令、陈悼懿王曦燕王。追封第二妹周国公主唐国,第三妹汉国公主吴国,第四妹秦国公主楚国,第五妹魏国公主吴国,第六妹鲁国公主陈国,第七妹吴国公主燕国,第八妹燕国公主秦国,第九妹楚国公主韩国,并加号长公主。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元丰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赠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魏国公宗懿再赠舒王。以濮安懿王元子也。
八月四日,赠防御使、济阴侯、皇伯宗邈再赠建宁军节度使、越国公。以其子仲览等乞优赠也。
六日,赠洺州防御使、侯平候宗沔再赠武平军节度使、福国公。赠洪州观察使、豫章候宗咏再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赠密州观察使、高密侯宗师再赠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
三年闰九月二十六日,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刘沆再赠兖国公。赠太尉王尧臣再赠太师、中书令。
六年五月四日,皇伯祖赠保静军节度使、萧国公承干再赠安定郡王。以其子克敦进父文集,诏以承干父子世以艺文儒学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与能之义,宜其宠褒。同日,赠皇城使宋玠再赠英州刺史。以其子滋言玠有收复石堡城功,未赏而死也。
哲宗绍圣二年五月十五日,赠左光禄大夫崔台符再赠右银青光禄大夫。以子尹躬诉台符在无元佑无罪降官,故命复之。
十一月三十日,赠特进蔡确赠太师,加成、卫二国公。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宗咏再赠余杭郡王。赠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宗师再赠益州郡王。赠建宁军节度使、成国公宗邈再赠同谷郡王。赠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宗治再赠开府仪同三司、澶渊郡王。赠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楚国公宗益再赠开府仪同三司、山阳郡王。赠洺州防御使、广平侯宗沔再赠

崇信军节度使、汉东郡王。宗咏等并以嗣濮王宗汉言:诸兄比诸王极有损降,故有是赠。据诏,宗沔自洺州防御使、广平侯上特赠,不言元丰二年已赠节钺、国公阶(御)[衔],二者必有一误。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三月四日,追赠邕王光济已下三十三人。并详具赠官门。
徽宗大观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韩王似再赠楚王。赠尚书令兼中书令、徐州牧、燕王佖再赠侍中,追封吴王。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赠太师、荆国公王安石追封舒王。
五年三月十四日,赠尚书令韩琦追封魏郡王。诏:「比览元丰中训诏,及得故臣之子韩粹彦、文及甫所奏,明其父功。审闻至和、嘉佑援立之法,定策之勋,所谓功在社稷,久而弥彰。追往念功,恻然永叹。琦以其子赠至其品,止缘常(恪)[格],未加褒异。彦博罪籍未除,旧官未复。琦可封郡王,彦博可除罪籍,复旧官。与其所得恩例,仍并付国史院记载其实,以为尽忠任职者之观。」
宣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赠太师、成卫二国公蔡确追封清源郡王。诏:「蔡确力排异意,辅立哲宗,功在社稷。元佑间遭谗被谤,窜在遐荒五年,终不得还。虽经褒录,较无功有罪之人轻重未称。其弟硕宣力助确,亦遭捃摭,犹在罪籍,未曾推恩。比缘确子懋面对,得其详,为之恻然。可封郡王,赐第一区百间。长子懋除延康殿学士、提举醴泉观,庄除侍郎,女与淑人,婿二人各转官一,与堂除升等差遣。硕与落罪籍,赠徽猷阁待制。长、次子改合入官,并堂除升等差遣。次□子未有官,与迪功郎。女已有封号,迁二等;未有封号,并与封号。 白身者与初品官,已有官转一官。燕达、向宗回、李嗣徽、阎守懃皆佐建立谋议,亦可嘉录,特与本宗有服亲初品官一名。」
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赠感德军节度使、追封通义侯仲科为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闰三月二十九日,赠忠州刺史刘范再赠正任观察使。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六日,赠太师、追封楚国公范仲淹可特追封魏国公。追复右正议大夫司马光赠太师。赠少傅张商英特赠太保。诏曰:「朕获奉宗庙,即正累日,于四方贤材未暇远有号召也。永惟国家大政事,已诏三省、枢密院尽遵复祖宗法,而近世名臣未有褒录,何以示朕意焉。」故有是命。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九月五日,诏赠通奉大夫梁士能赠正奉大夫。以元佑党人赠恤也。
二年四月,诏观文殿大学士、宣奉大夫、赠太师、相国公韩忠彦追封魏国公。
三年六月十六日,诏承议郎、赠朝请大夫胡端修赠直秘阁。四年十月,诏赠承事郎陈东、欧阳彻赠朝奉郎、秘阁修撰。以靖康间上书言事,忠义可嘉,故有是命。
五年三月,诏观文殿大学士、左正奉大夫、赠特进徐处仁赠

少保。
五月,诏朝议大夫、充宝文阁待制、赠开府仪同三司马默赠少傅。
六月,诏太尉、知枢密院事、赠开府仪同三司神道赠少保神道:疑为「种师道」之误。「知」上疑脱一「同」字。据《宋史》师道本传,其人尝同知枢密院事,卒赠开府仪同三司。据《建炎要录》卷九○,师道绍兴六年三月加赠少保。。
六年三月,诏承议郎、殿中侍御史、赠直龙图阁龚(史)[夬]赠右谏议大夫。
四月,诏同知枢密院事、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赵瞻赠资政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
五月九日,诏赠少师刘挚赠太师。十一月二日,诏尚书左丞、赠延康殿学士范纯礼赠资政殿学士。
七年十一月,诏殿中侍御史、赠直龙图阁陈师锡赠谏议大夫。
九年,赠直龙图阁赵叔近赠集英殿修撰。以建炎初秀州军贼作过被害故也。
十月,诏左光禄大夫、赠特进陈彦修赠开府仪同三司。
十年八月,诏左武大夫,吉州刺史、统领泾原路军马、昭化军节度使张达赠开府仪同三司。靖康二年间,与金贼大兵斗尌敌战殁故也。
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武信军承宣使、赠保静军节度使张宗颜,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泸川军承宣使、赠武宁军节度使刘宝并赠检校少保。
十月二十七日,诏入内内侍省高班、赠率府副率李继元赠武节郎。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赠修武郎李仅赠武德郎。时以皇太后回銮,继元、李(仅)尝侍宫闱有劳也。
三十年十一月六日,诏赠左正议大夫曹辅赠左光禄大夫。辅建炎元年五月七日辛未经赠官,因郊恩赠左正议大夫,至是始加赠焉。以上《中兴会要》。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九月二十三日,诏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魏良臣赠左光禄大夫。先是,良臣知潭州,因卖官田赏当转一官。至是收使,特与再赠。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少师、安武军节度使、(附)[驸]马都尉、康国公、赠太师、追封邓国公钱景臻追封德阳郡王。
孝宗干道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诏太师、宁远昭庆军节度使、追封蕲春郡王杨存中追封和王。
四年五月十一日,诏扬武翊运功臣、太傅、镇南武安宁国军节度使、通义郡王、赠太师韩世忠追封蕲王。详见《赠官杂录》。
五年二月十一日,诏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赠太保张浚赠太师。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赠宜州观察使蒋世忠赠昭化军节度使,赠武义大夫、高州团练使谢宁赠均州观察使。
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昭和众辅国功臣、太傅、护国镇安保静军节度使、扬国公、赠太师刘光世追封安城郡王。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诏故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赠资政殿学士苏轼赠太师。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内侍追赠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内侍追赠
内侍赠二官:
左骁卫上将军、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致仕刘承规大中祥符六年七月赠左卫上将军、镇江军节度使。宣庆使、遂州观察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麦允言皇佑二年八月赠司徒、安武军节度使。延福

宫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王守忠至和元年正月赠太尉、昭德军节度使。左藏库使、梓州观察使、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蓝元用二年三月赠司徒、保大军节度使。延福宫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都知、武康军节度观察留后邓保吉治平四年十月赠镇宁军节度使、守太尉。延福宫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彬熙宁三年十月赠定武军节度使、守太尉。宣庆使、昭武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育四年十二月赠昭德军节度使、守太尉。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任源九月以武显大夫致仕,赠右武大夫。内殿崇班李从约十二年十月赠武翼大夫。以皇太后回銮,从约尝侍宫闱有劳也。
赠使相、特进附:内客省使、奉国军节度观察留后、知入内内侍省事郝随大观三年十月。内客省使、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致仕冯世宁政和七年七月。以上赠开府仪同三司。彰德军承宣使张佑宣和六年四月赠特进。
赠节度使:
左骐骥使、英州团练使周怀政明道二年十一月赠安国军。景福殿使、英州观察使蓝继宗景佑三年正月赠安德军。右骐骥使、象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王惟忠庆历元年六月赠武康军。皇城使、眉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

知岑守素五年闰五月赠振武军。皇城使、象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皇甫继明七年十二月赠保顺军。昭宣使、眉州防御使、内侍省内侍右班副都知刘从愿八年三月赠大同军。初赠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以旧侍东宫,故特赠之。昭宣使、梓州观察使杨怀敏皇佑二年三月赠昌化军。如京使、果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张惟吉至和元年十二月赠保顺军。延福宫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彬熙宁三年十月赠定武军。宣庆使、昭武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育四年十二月赠昭德军。皇城使、海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苏利涉元丰五年十月赠奉国军。昭宣使、康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梁从吉元佑五年十一月赠感德军。宣州观察使李宪绍圣元年赠武泰军。宣政使、成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冯崇道元符元年六月赠安德军。宣庆使、蔡州观察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宋用臣三年十月赠安化军。通侍大夫、昭庆军节度观察留后,直睿思殿梁和政和六年三月赠安化军。延福宫使、奉国军承宣使董悫绍兴元年五月赠安化军节度使。景福殿使、湖州观察使、内侍省副都知蓝安石九年正月赠节度使。延福宫使、保康军承宣使黄冕二十三年五月赠保宁军节度使。内侍省押班康谞二十六年二月赠保信军节度使。宣政使、保成军承宣使宋唐卿二月赠清远军节度使。宣政使、安庆

军承宣使陈琠二十八年十二月赠建宁军节度使。感德军承宣使梁邦彦三十年十月赠节度使。延福宫使、宁远军承宣使李珂隆兴二年九月赠清远军节度使。武功大夫、保宁军承宣使致仕续珵干道元年六月赠清远军节度使。延福宫使、德庆军承宣使致仕卫茂寔四年九月赠奉国军节度使。延福宫使、保康军承宣使致仕林肇十月赠武宁军节度使。保康军承宣使致仕张见道八年十二月赠庆远军节度使。宁海军承宣使邵谔八年正月赠武宁军节度使。
赠留后:
延福宫使、雅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韩守英明道二年五月赠某军。宣政使、耀州观察使张若水熙宁九年六月赠天平军。宣庆使、内侍省副都知、康州防御使王守规十年三月赠昭武军。皇城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忠州防御使蓝元振四月赠镇海军。果州刺史、内侍押班张允诚元丰六年四月赠奉国军。宣庆使、忠州团练使、内侍省押班、副都知赵世长绍圣二年三月赠崇信军。昭宣使、康州刺史、入内内侍省押班刘维简三年三月赠安化军。
赠承宣使:
昭宣使、荣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押班李珪十七年十二月赠正任承宣使。
赠观察使:
宣庆使、昭州防御使、勾当皇城司李神福大中祥符三年四月赠润州。昭宣使、(诚)[成]州团练使、内侍省左右班都都知张崇贵四年

八月赠丰州。皇城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恩州团练使邓永迁七年十一月赠宣州。昭宣使、平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秦翰八年闰六月赠贝州贝:原作「具」,据《长编》卷八五改。。左藏库使、果州防御使江德明景佑四年二月赠耀州。昭宣使、嘉州防御使阎文应宝元二年九月赠某州。皇城使、达州团练使、带御器械程昉熙宁九年九月赠耀州。文思使、内侍押班张恭礼元丰三年五月赠邠州。以尝事东宫故也。内侍押班高居简四年正月赠耀州。成州团练使石得一绍圣三年赠随州。
赠防御使:
南作坊使、奖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阎承翰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赠怀州。文思使、昭州刺史、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邓守恩天禧五年三月赠淄州。六宅使、荣州刺史、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夏守恩天圣二年七月赠沂州。
赠团练使:
皇城使、峦州刺史窦神宝天禧三年九月赠冀州。内园使张继能五年四月赠汀州。西头供奉官郭世及元丰六年十一月赠皇城副使。
赠大将军:
左武卫将军致仕任守忠熙宁元年十月赠左千牛卫。
赠内侍:
入内都知、洛苑副使王仁睿雍熙四年六月赠内侍省内侍,非常例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奉使

奉使
西上合门使符惟忠与富弼使契丹,至深州武强县卒,庆历三年五月赠客省使、眉州防御使。四方馆使、新州刺史王克忠使契丹,感疾于幽州,还第

而卒,皇佑元年四月赠引进使、果州团练使。供备库使兼合门通事(合)[舍]人郭士逊送伴契丹使道卒,四月赠皇城使。司勋郎中、判三司理欠凭由司李永德送伴契丹使道卒,五月赠太常少卿。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傅察靖康元年五月赠徽猷阁待制。以奉使金国不屈节死之故也。刑部尚书王云建炎三年赠观文殿学士,以奉使金国,至磁州为郡人所害。奉议郎、守尚书水部员外郎、借工部侍郎滕茂寔绍兴二年二月赠龙图阁直学士。靖康中遣往军前议和,虏人逼令改易衣冠,不从,被拘留,死于虏中。右朝奉大夫、光禄卿、奉使金国陈通五年六月赠右文殿修撰。右通直郎、试兵部侍郎司马朴十三年九月赠兵部尚书。以靖康间奉使金国而没,忠迹显著故也。右奉议郎、借朝议大夫、礼部侍郎、充河北军前通问使魏行可十四年正月赠朝奉郎、秘阁修撰。左朝散郎、徽猷阁待制、河北河东充和议副使张宇发三十一年五月赠左朝奉大夫。以靖康初奉使(元)[殁]于虏中,其子介有请也。从义郎、合门祗候、充金国贺生辰国信副使赵应熊干道三年四月赠武翼郎。以使事回,病死于中道也。武德大夫刘涤四年十二月赠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涤奉使出疆,道中病死,其家有请,故特赠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伪国主

伪国主
检校太师、兼中书令、秦国公孟昶干德三年七月赠尚书令、楚王干德:原作「干道」,据《宋史》卷四七九《世家二》改。。右千牛卫上将军李煜太平兴国三年七月赠太师、吴王。左监门卫上将军、卫国公刘鋹五年三月赠太师、南越王。武胜军节度使、太(使)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邓王钱俶端拱五年八月赠秦国公。保康军节度使刘继元淳化二年十二月赠中书令、彭城郡王。伪蜀前山南节度使韩保正干德四年六月赠右千牛卫上将军。保正自蜀入朝,未及命官而卒。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前朝臣

前朝臣
周天平军节度使、同平章事韩通建隆元年正月赠中书令。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外臣

外臣
定难军节度使、太尉、兼中书令、西平王李彝兴干德元年八月赠太师、夏王。西凉府六谷大首领六:原作「上」,据《宋史》卷四九二《外国八》改。、朔方军节度使潘罗支景德元年十月赠追封武威郡王。静海军节度使、南平王黎桓四年七月赠中书令、南越王。丰州防御使王承美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赠恩州观察使。静海军节度使海:原作「南」,据《长编》卷一○七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南平王李公蕴天圣七年四月赠侍中、南越王。定难军节度使、守太尉、尚书令兼中书令、夏王赵德明明道元年十一月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宁州团练使折惟忠景佑五年六月赠宁州防御使,再赠耀州观察使。静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南平王李德政至和二年十一月赠侍中、南越王。静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日尊熙宁六年四月赠侍中、南越王。推诚佐运保节忠亮同德崇仁宣力守正顺化

怀躬赞治安信谨度承命济美建勋率义(郭)[敦]礼扬休翊戴功臣、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上柱国、南平王李干德绍兴二年三月赠侍中、追封南越王。辽国宣徽北院使、崇禄大夫、检校太傅、行左金吾卫大将军、兼御史中丞、护国刘彦升五年九月赠右武大夫、贵州团练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隐逸

隐逸
陕州处士魏野天禧四年正月,河中府处士李汉三月。以上赠著作郎。
光禄寺丞致仕孔畋嘉佑五年十一月赠太常丞。(颖)[颖]州团练使推官邵雍熙宁十年九月赠著作郎。魏汉津崇宁五年十二月赠太中大夫。以尝造九鼎,作大乐,故特褒赠。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追赠杂录

追赠杂录
太宗淳化三年七月十八日,太师、魏国公赵普薨,赠尚书令,追封真定王。以新罢相,仍用宰相例。是后王旦、冯拯皆如例。
真宗天禧二年五月三日,成德镇宁军节度使、守太尉、尚书令兼中书令、徐王元墦薨,赠太尉,尚书令、邓王。
仁宗天圣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天策上将军、太尉、尚书令、雍州牧、兼江陵牧、楚王元佐薨,赠凤翔河中牧、齐王。自咸平后,亲王例赠二官,仍追封大国,故徐王生为尚书令,复赠是官。楚王加二府牧,皆以满二官之数。
庆历八年三月,供备库使李端宪卒,赠泽州刺史。故事:公主之子有特赠者。端宪非魏国大长公主出,有司之失也。
皇佑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太子少

傅致仕李若谷薨。诏以子在近侍,特赠太子太傅,不得为例。
嘉佑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户部侍郎、集贤殿修撰李淑卒于河中府,诏特赠官。故事:学士四品官无赠典,唯侍经筵,同列有请,即诏可。至是不缘奏请,特下诏加赠。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八年八月九日,右龙武卫大将军、均州团练使宗制卒,中书拟赠华州观察使、华阴侯。手诏:「宗室名连『宗、从』字者,皆太祖、太宗诸王之后。今于皇家最为行尊属近。比岁沦亡相继,存者无几,送终之典,理宜加厚。可赠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北海郡公,着为例。」九年六月,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雱卒,诏特加赠。
哲宗绍圣元年七月八日,诏宗室换授文官身亡者,通直郎以上于见任寄禄官上加赠二官。
元符三年三月四日,诏祖宗诸子除存者以进封外,其亡殁已封赠者更与封赠,未及名者追赐名。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正月一日德音:「元佑党籍臣僚未经褒赠人,近降指挥令吏、刑部限一月检举条具,申尚书省。如内有无案牍可照者,仰逐部行下本家取索。今来尚虑无案牍可照,党籍臣僚子孙远在四方,逐部取索,艰于周遍,致有稽滞,未称朝廷褒崇忠良之意。可令诸路州军多方晓谕党籍臣僚之家,录白系籍人出身告敕或干照文字,经所在州军验寔保明,申尚

书省,当议优加褒赠。」
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左金紫光禄大夫、充龙图阁待制、提举华州云台观王革上遗表,有司言:「寄禄官止有特赠,乞更不赠官。」诏依特与合得恩泽。
十一年五月九日,诏:「应官员遇恩该赠父祖,如系有官出身,与带左字;无出身及白身并带右字。」从臣僚请也。
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宰执进呈礼部拟定张俊赠典,欲依韩世忠例。上曰:「俊在明受间有兵八千屯吴江,朱胜非降指挥与秦州差遣,俊不受,进兵破贼,寔为有功。可与赠一国一字王,令礼部拟定。」于是特封循王。以上《中兴会要》。
诏旨,沈该特赠少师,依条与遗表恩泽。谨按该廉声不闻,污迹素着,既为宰相,贿赂公行。起知明州,复挂白简,遂勒令致仕。今其死也,复以宰相恩数与之,可谓幸矣。岂可又以非常恩典加惠奸贪 乞寝罢赠官恩数,以协四海公议。」从之。 孝宗干道元年七月二十一日,忠训郎不石为言:「父士跂系濮安懿王下,向任右监门卫大将军、吉州团练使,于建炎四年陷虏,居于邢州。自后欲结约归朝,事觉遇害,有归正官范邦彦备见。」既而会到邦彦言:「向在虏中,不记年月,有赵士跂自邢州收捕至京城,继闻已戮死于市。」诏特赠节度使。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臣僚言:「伏
四年四月十八日,宰执进呈统制官张青言韩世忠之功,乞追封王。上曰:「事已历年,又无所因。」宰臣陈俊卿曰:「张俊、杨存

中已封王,则于韩世忠似有不足。前此失于无人建白,若圣意行之,亦足劝有功而励将士。」上可之,遂封蕲王。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帝讳 讳忌附录

帝讳讳忌附录
【宋会要】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九日,供奉官承益请改名承炳,避寿春郡王名也。
天禧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度支郎中兼御史知杂杜梦证以名下字与皇太子名近,请改曰尧臣,许之。
仁宗明道二年八月十三日,上封者言:「庄献明肃皇太后上仙,中外不当更避彭城郡王名。」从之。
治平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言:「请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从之。
神宗元丰八年四月十九日,礼部言:「高,鲁王名,正字并回避。有难回避者空点画,仍以黄纸覆之。嫌名于礼不讳,亦无回避故事故事:原倒,据《长编》卷三五四乙。。」诏可,仍自今进呈并入奏文字,虽嫌名亦覆之。
政和五年七月八日,诏姓氏犯濮安懿王讳者改为逊字。《金玉新书》:「诸犯濮安懿王、秀安僖王讳者改避。若书籍及传录旧事者,皆为字不成。其濮安懿王在真宗皇帝谥号内者不避,应奏者以黄纸覆之。」
干兴元年十一月十一日,礼仪院言:「准遗制,军国事权取皇太后处分。今参详中外表章中有犯皇太后先代名讳,并合回避。今或遍讳三代,即缘正月三日天书降节及圣祖殿名、外州名多须回改;如只讳彭城郡王名,则表章合避。如难避者,即用黄纸盖贴,或空点画,其通进银台司近在禁中,日夕封进文字,望请改为承进银台司。」诏只避彭城郡王名,余从所请。应改通判为同判、

通利军为安利军、通州为崇州、大通监为交城监、通奉大夫为中奉大夫、通直郎为同直郎、通事舍人为宣事舍人、开宝通礼为正礼、通天冠为承天冠、诸县镇、宫观、寺院、在京诸城门、仓庾之名,并以义改易。
绍圣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三省、枢密院言:「宣仁圣烈皇后同听政之日,天下章奏皆避高陈王名讳。按《国朝会要》,章献明肃皇后上仙,中外不复避彭城郡王名。」诏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
四月二十六日,尚书左丞邓温伯言:「旧名润甫,昨避高陈王讳,今请复旧名。」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庙讳

庙讳
【宋会要】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诏曰:「太宗皇帝藩邸旧讳,溥率咸知,虽先训之具存,俾临文而不避,近观列奏,或犯二名,闻之瞿然,载增永慕。自今中外文字有与二字相连及音同者,并令回避。」
五年七月二日,帝谓宰臣曰:「僖祖庙讳本是上声讳避,近见臣僚章奏文字,多避去声眺字。当更令两制详定。」晁迥等言:「僖祖讳字从月,按《说文》曰:晦而月见西方也,音土了切。又朓从肉,祭肉也,土了切,一作他吊切。今请止从去声,于义无害。又眺,目不正也,他吊切,音义各异,望不回避。」从之。
闰十月八日,诏:「圣祖讳上字曰玄,下字曰朗,公私文字不得斥犯。」详定所言:「上字如遇仙道事,即改为真;如颜色,即改为黝;自余并临文取意,或元或明字,传写之时,并空阙点

画。又按《周礼》:孟冬祀司民。唐朝避文皇讳,改为司人。今请改玄武为真武,玄冥为真冥,玄戈为真戈,玄枵为真枵。缘各配南郊及腊祭,合行祭告。又缘并无正坛,常为配座。今欲先择日差官于南郊设昊天位,及于本龛设玄武以下四位,各用香币酒脯,告以改名之意。」从之。详定所请改玄中为元中,玄都为真都,玄元皇帝为太上老君,玄极为元极,洞玄为洞元,左玄、右玄为左元、右元,唐玄宗为唐明皇帝,房玄龄为房乔,朗州为鼎州朗:原作「郎」,据《宋史》卷八八《地理四》改。,蔡州朗山县为确山县朗:原作「郎」,据《宋史》卷八五《地理一》改。,梓州玄武县为中江县,大内玄武门为拱宸,姓(武)[氏]为都氏。
八年六月十五日,诏改含光殿名曰会庆。以光字太宗旧名之上字,故避之。
天禧四年五月六日,卫尉寺丞林湜言:「国子监经书印板字内有圣祖讳,望令空阙。」从之。
宝元元年四月四日,翰林侍读学士李淑言:「真宗藩邸旧名,请令天下毋得连用,有为名者令改易。」从之。
皇佑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诏毋得连用太宗、真宗旧名。
治平元年十一月三日,翰林学士贾黯言:「仁宗初名受益,请诏中外文字不得连用。」从之。
元佑元年正月十二日,礼部言:「翼祖皇帝奉藏夹室,伏请依礼部例不讳。」谨依。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太常少卿曾旼言:「黑帝配座名号帝颛下一字与神宗皇帝庙讳音同,请改称高阳氏。」从之。
崇宁四年闰二月五日,诏:「翼祖皇帝未应祧迁,已还本室。所

有翼祖皇帝庙讳,并依元丰(公)[令]式,讳字
仍添入《集韵》所载。」
大观元年十一月八日,宣德郎范之纯言:「窃谓《周官》小史诏王之讳,所以遵宗庙、示孝思于四方也。今祖宗庙讳着令当避,天下宜晓然知之矣。然边鄙之民,犹或沿袭旧姓,仍因不改。欲望下有司详定姓氏犯祖宗庙讳者,随文更易,如苟字、商字之类。」诏申明行下。
四年五月十九日,诏士庶姓轩辕去辕字。
政和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太常寺言:「姓氏犯宣祖皇帝庙讳者,乞作商字。」从之。
二年五月二日,诏姓氏犯圣祖名者,改为明字。
八月一日,礼部奏:「凡姓氏犯翼祖皇帝庙讳,乞改作恭字。」从之。
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礼部言:「知开德府观城县事张随状:「为母故姓去王切氏,犯太祖皇帝庙讳,乞拟定合改姓氏。欲取声音相近,改作康字。」诏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轩辕星犯圣祖皇帝讳,乞改为权星。」从之。
七月十四日,诏承直郎宋敬可改名竞应。有似此偏傍全同庙讳者,比附改赐讫奏。」
五年二月八日,礼部言:「博州高唐县申,本县有高赵村一户姓呼玉切,系犯庙讳,合行回避。」诏改作五字。
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义训者,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又为水名,当各以其义类求之。今谨按《诗》有曰:『桓 绍兴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礼部尚书陈洪拟言:「礼部太常寺申:『伏此段「桓」字原俱缺末笔。,武志也。』孔颖达曰:

『有威武之义。』又按《诗》曰:『桓桓武王。』郑康成曰:『有威武之王。』又按《诗》曰:『玄王桓拨。』毛公曰:『桓,大也。』又按《书》曰:『勖哉!夫子尚桓桓。』孔安国曰:『武貌。』又按《尔雅》曰:『桓桓烈烈,威也。』凡此皆以威武为义也。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威。又前代帝王公侯谥法:辟土服远曰桓,能成武志曰桓,克敌服远曰桓,壮以有立曰桓,克咸成功曰桓。凡此亦皆以威武为义,其前代谥号,亦当读曰威。又按《易》曰:『盘桓,利居贞。』孔颖达曰:『盘桓,不进之貌。』又按《庄子》曰:『鲵桓之审为渊。』郭象曰:『未始失其静然。』凡此皆以回旋为义也。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旋。又按《礼记》曰:『三家视桓楹。』孔颖达曰:『四植谓之桓。』又按《周礼》曰:『公执桓圭。』郑康成曰:『双植谓之桓。』又按《说文》曰:『桓,亭邮表也。』又按《集韵》曰:『亭邮四角建大木,贯以方板,名曰桓表。』凡此皆以植立为义。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植。若姓氏,今欲定去木为亘,从一从面,思缘切。如《书》曰:『西倾因桓。』水名也。《玉篇》曰:『桓木叶似柳。』桓,木名也。若此之类,皆欲定作亘,从二从回,思缘切。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未尝改易。司马迁,汉人也,作《史记》曰:『先王之制,邦内畿服,邦外侯服。』又曰:『盈而不持则倾。』于邦字、盈字亦不改易。今来渊圣皇帝御名欲定读如前外,其经传本字即不当改易,庶几万世之下有所考证。』今来看详所议定推求义类别无未尽。」诏依。先是,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沈与求言:「自汉以来,御名

皆有他字代之,用为定制。渊圣皇帝御名涉前代姓谥最多,而臣下迁就回避,有可 见者。如鲁公则谓为允公,齐公则谓为小白,皆以名易其谥也。周王则谓为庄王,汉帝则谓为刚帝,或谓齐、鲁二公为安公,他皆效此,随意更易,无复质据。至于姓则去木为亘,而有司行移,有不可通晓者,士人科举程文,枉被黜落,往往有之。矧经筵读《春秋》而称谥、称名,具存褒贬之例,循用私说,于义未安。乞诏礼官议以他字代之,使姓谥名物,义例相通,略如汉制,庶几四方臣子得以遵用。」寻下礼部、太常寺同共议定,至是又诏令〔洪〕拟看详故也。
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祔庙,翼祖当迁。于正月九日告迁翼祖皇帝、简穆皇后神主奉藏于夹室,所有以后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依。
淳熙七年五月十一日,大理少卿梁总言:「得旨将《刑统》内有本朝圣祖名、庙讳各随文义拟易他字,缮写为三册,乞下国子监刊印。」从之。先是,总言:「校勘律文、《刑统》,窃见前代国讳皆易以他字。详律文系古法书,比拟经传,不当改易外,其《刑统》前后详定不一。既非古书,兼建隆四年详定庙讳、御名,既曾易以他字,止缘后来有司失于申明,循习开雕,尚仍旧本。」得旨编类,至是上之。
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礼部、太常寺言:「文书式及国子监见今遵用《韵略》内,所载高宗皇帝御名合改为庙讳合:原无,据下文补。,下刑部、国子监改正。」

从之。
绍熙元年四月九日,诏:「今后臣庶命名,并不许犯祧庙正讳。如名字见有犯祧庙正讳者,并合改易。」先是,将作监倪思言:「祧庙不讳,礼也。然于文字之间不讳可矣,至若臣子命名,亦不回避,揆之人情,有所未安。若不避嫌讳,犹之可也。至不避正讳,则已甚矣。窃见近者省试揭牓,士子之名有犯翼祖皇帝正讳者。以是推之,恐天下用祧庙之讳命名者不止一人。臣以为皆宜使之改避。」既而礼官详议来上,故有是诏。
庆元元年正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文书式及国子监见行遵用《韵略》内,所载孝宗皇帝御名合改为庙讳,下刑部、国子监改正施行。」诏恭依。
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文书式及国子监见今遵用《韵略》内,所载大行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御名合改为庙讳,下刑部、国子监改正。」诏恭依。
嘉定十三年十月五日,司农寺丞岳珂奏:「臣闻尊祖敬宗者,帝王之达孝;以讳事神者,国家之定规。宗庙有讳,刊之令式,布之民庶,昭如日星,而有司沿袭故常,犹有条奏弗时之弊,臣窃惑焉。恭惟孝宗皇帝盛德巍巍,以华协勋,而巘跃基命之始,威熛招纪之名,所以与天挈崇者,尚未昭布于天下,至乃举其二而废其一,即其新而志其旧,知一名之当避,而不知二字之不可连。故今旧讳之从伯、从玉、从宗者,形诸文书则联翩而不疑,仕于官府则习读而弗怪。甚而下俚闾

阎之贱,或得以命名而称之。尊避敬讳之典,(乞)[讫]未得视祖宗以为(北)[比],甚非陛下揭虔教孝之本意也。臣常伏考国朝之制,太宗、仁宗、英宗、神宗旧讳二字者凡八,皆着令不许并用。(改)[故]《绍兴文书令》有曰:『庙讳正字皆避之。』又令之注文曰:『旧讳内二字连用为犯。』夫庙讳之尽列嫌名,旧讳则惟存其正,列圣相授,酌礼用中,又从而申制焉。字之复者则勿连,字之一者则尽避,不简不苛,情文 称,弗可改已。今累朝之已行者既极其明备,而祖庙之未举者犹事于因循,则何以光丕承之烈于方来,而慰奏假之孝于今日 乞下之礼官,讨论订议,亟颁明诏,增附甲令,尽孝治之美,以宣示亿万世。」又言:「窃惟钦宗皇帝旧讳二字,其一从(面)[]从旦,其一从火从亘。虽享国日浅,未遑颁下,而考之哲宗、孝宗旧(北)[比],皆合回避。乞并下礼寺讨论,颁降施行。」从之。既而礼寺讨论:所有钦宗皇帝旧讳,一从从旦,一从火从亘。孝宗皇帝旧讳,一从伯,一从玉从宗。若二字连用,照条并合回避。指定欲从本官所请,刊入施行。诏依。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臣名讳

臣名讳
【宋会要】
雍熙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诏曰:「名终将讳,礼有旧章,子孙则难言,公家则不避。况二名之不偏,是六籍之正文,复不讳于嫌名,悉存之于古典。如闻近日因其家讳,致忤物情。后内外臣僚三代名字只得私讳,州府长吏不

得令人于客次牓列;新授职官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武班三品以上许准式奏改,其余不在请改之限。」
景佑二年七月十一日,流内铨言:「选人改名,勘会过犯闻奏,降朝旨行遣,虚费文移,复恐久远差互。欲乞今后更名者更不施行。内有称与尊长同名,若尊长不在仕籍,即令尊长任便改名,免本人告 名姓交加,别生伪滥。」诏无过犯者即许改名,余依奏。
嘉佑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知审官院贾黯言:「伏见大理寺丞雷宋臣除太子中舍,以父名显忠,乞回避,从其请。臣按《曲礼》曰:『不讳嫌名,不偏讳。』释者曰:嫌名,谓声音相近,若禹与雨、丘与蓲也;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据律文,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释曰: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府号者,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得为卿之类。又诸上书如奏事犯祖庙讳者杖八十,如嫌名及二名偏犯者不坐。今按宋臣父名显忠,而避中字,于礼所谓嫌名。臣谓既许避免,若后有如此而不避者,岂得不谓犯冒荣之律 如前代故事,东晋以王舒为会稽内史,舒父名会,求易他郡,时议以字同音异,于礼无嫌,得改会为郐,舒遂行。后又以舒子允之为会稽内史,允之亦乞更授。诏曰:祖讳曷如王命之重。下八座详之。给事中谯王无(忌)忘以《春秋》之义,

不以家事辞王事。《通典》:「是上之行乎下也。」夫王命之重,不得崇其私。又故事无以祖命辞命之制。唐贾曾除中书舍人,父名忠,固辞。议者以中书是曹司之名,又与曹父名音同字别,于礼无嫌。至于国朝,虽雍熙中尝下诏,凡除官内有家讳者,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许用式奏改,余不在此制。然推寻国初迄于近年,或小官许改,或大官不从。虽二名、嫌名而有许避者,或正犯单讳而有不许者。如建隆初慕容延钊除同平章事,以父名章,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吴廷祚以父名璋,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赵延进除起复云麾将军,以父名晖,改授起复光禄大夫。天圣中著作郎王溥父名著,奉礼郎张子奭父名宗礼,以溥为大理寺丞,子奭为太祝,皆请避而许者。如淳化中毕士安父名乂林,除翰林学士;天圣中韩亿父名保枢,除枢密直学士;景德中王继英父名忠,赐推忠功臣;天禧初寇准父名湘,除襄州节度使;天圣中刘筠父名继隆,除龙图阁学士;近年杨伟父名自牧,为 牧使。皆曾固辞,此又虽请避而不许者。前后许与不许,系之一时,盖由未尝稽详礼律,立为永制。请约雍熙诏书,自几品官以上,每有除授,若犯父祖名讳,有奏陈者先下有司详定。若于礼律当避者,听改授之,余不在避免之限。」诏太常礼院、大理寺同定夺,而言:「父、祖之名,为子孙者所不忍道。不系官品之高下,并听回避。」遂

诏凡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并听回避。
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臣僚言:「近以马向为开封府工曹掾,自陈父名开,与府号相犯,乞回避。而本府乃奏令衔内不书府名。昔吴中复守荆南,当带提举兵马,以父名举,乞改为提辖。神考谓朝廷官称,难以避守臣私讳。今向之事类此,为人屈法,有亏国体。」诏别与差遣。
绍兴四年四月五日,都官员外郎魏良臣言:「间有副尉陈状名与远祖名相犯,乞依条回避者。虽有许申请改易之文,缘近年军功及非泛补授之人,弊幸不一,岂可临时妄有改易 贪冒之人得以依法为奸。乞应在籍者并不许改名。」从之。
干道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吏部应文武臣转官碍、父祖名合行寄理人,具因依给公据理作付身,更不取旨给降。」
淳熙三年七月四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李焘言:「该转中奉大夫,其中字犯父名。今官名有所避者往往于所授官上带寄理字,其条贯并不该载。今臣止合带旧官朝议大夫,更不带寄理字。」吏部检准令,诸官应称避者拟以次官,即愿仍旧(旧)官者听。诏依,为系侍从,仍特免带寄理。
《 臣名讳序》:「生而制名,殁而是讳,盖孝子因心之道,先王立礼之方。然而君所无隐,奉至尊也;临文亦称,存大义也。若乃畏冒荣之禁,虑上之咎「虑」下疑脱一字。,史家自变其例,连职难与之俱。理所未安,事必改

作。其或恶其声近,特以字行,发乎智端,无所废事。又若初不内出,人肆凌犯,形于谐玩,深辱士风。亦有封执沽名,矫枉伤正,是为过当,殊非中礼。至人德爱在民,久而弥劭,众为之避,不亦韪乎!」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家讳

家讳
【宋会要】

翰林学士宋祁郊言郊:原作「祁」,据《宋史》卷二八四《宋庠传》改。:「臣乡里耆旧言:远叔祖有与臣同名者。虽昭穆已 ,礼当回避,今改名庠。」从之。
张琥权三司度支副使、太常寺丞、集贤殿修撰,以避五世祖嫌名,乞改名璪,从之。
(江)[汪]洋赐进士及第,特赐名应辰。先是,洋陈乞名与远祖讳同音,欲改名。三省有司言:「依法,承直郎以下及出官未及二考者不许改名。」故特赐名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改地避讳

改地避讳
【宋会要】
宋敏求以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提举万寿观公事,敏求言:「观名犯先臣嫌名。」诏改提举醴泉观。
贾易左朝散郎,改知宣州。先是,除易知寿州,以犯祖名,改知庐州。易以庐带一路(共铃)[兵钤],不敢受,故有是命。
王崇拯为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福州观察

使,改为秦州观察使,避祖讳也。
边顺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忠州防御使、权主管侍卫马步司公事,言:「准告命,除授忠州防御使。内忠字犯曾祖讳,合行回避。」诏改授莱州防御使。
张镐为左朝请郎,言:「蒙恩差主管台州崇道观,缘道字系犯祖名。」诏改差江州太平观。
孔传右中散大夫,改差提举建州武夷山冲佑观。先差提举台州崇道观,缘传自陈道字系祖名,故也。
马骘为左朝奉大夫,言:「准 ,差发遣衡州。缘本州岛所管五县内,一县系是安仁县,犯父名,乞宫观差遣一次。」诏差主管台州崇道观。
张时义为右朝散郎,言:「蒙差通判成都府,缘时义父名成,乞别换一班差遣。」诏与通判潼川府鲜于戬两易其任。
欧阳懋提举江州太平观,改差提举亳州明道宫。以观字系犯曾祖名也。
王令誏新〔除〕昭庆军承宣使、安定郡,改除崇庆军。以令誏言昭字系高祖燕王名讳故也。
草土杨倓言:「父存中追封信王,缘父五世祖名信,虑合回避。」改封和王。
何捻所主管台州崇道观改主管建宁府(右)[佑]冲佑观。以捻父名志 ,从其请也。
李椿新除知隆兴府,言曾祖名乞避。诏改除湖南运副。
郭棐敦武郎、新差知成州,与知阶州家诚之两易。以曾祖名成,乞避故也。
余端礼朝议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以庆字犯曾祖名,乞避。诏改差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辞官避讳

辞官避讳
【宋会要】

宋慕容延钊镇宁军节度使宋:当删。、加同中书门下二品。以父名章故也。
吴廷(祈)[祚]枢密使,为同中书门下二品,以父名璋故也。
赵延进右龙武军将军、起复云麾将军,以麾字与私(铸)[讳]音同,改授起复光禄大夫。
晁迥以翰林学士权判吏部流内铨、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迥以父名佺,援前诏上言,遂换其任。
王溥为秘书省著作佐郎,言:「父名著,乞改授大理寺丞。」从之。
张子奭为太常寺奉礼郎,言:「父名宗礼,乞换一官。」遂换太祝。
薛奎为参知政事,上言:「蒙恩授金紫光禄大夫,光字是先臣名,愿守旧阶。」诏可,仍赐推忠佐理功臣。
徐处仁以资政殿学士新知青州,改除端明殿学士。以处仁自陈避祖讳故也。
谢克家新除翰林学士,诏以为述古殿直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初,克家除翰林学士,以知制诰犯祖讳,有诏权不系知制诰三字。克家言祖宗时,翰林学士若兼领他官,止与职名同。元丰官制既行,专典内制,则必带知制诰三字,此不易之制也,讵可缘微臣轻有改革 乞除一宫观故也。
张俊新除枢密使,以枢使称呼。俊自陈父名密,乞回避故也。
詹猷新差主管官告院,猷言:「高祖名告字,乞易一般差遣。」诏与新监进奏院胡涓两易其任。
祝师龙诏新主管台州崇道观,

改差主管建州武夷山冲佑观。以师龙自陈道字系父名也。
董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改差提举台州崇道观。以避祖名有请也。
沈该为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准 差提举编修玉牒所,缘举字系曾祖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汤思退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被旨差提举(宝)[实]录院详定一司 令所,缘举字系父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朱倬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诏改提举《三朝国史》。先是,倬提举修《三朝国史》。缘修字系祖名,乞避免故也。
周葵为参知政事,诏兼权知枢密院事。以祖讳密,乞避。除事关本院外,并免系衔。
王刚中为敷文阁直学士,以除翰林学士官称首系祖名,诏改除礼部尚书。
张永年为右朝请大夫,以缴进父阁遗文,授直秘阁。缘犯父名,请避。继被论列,该赦,许令复职,乞以职名易一近下差遣。从之。
梁克家为右丞相,以《国朝中兴会要》书成,转左银青光禄大夫。内光字犯父名,诏回授施行。又观文殿学士、宣奉大夫、新授醴泉观使兼侍读克家言:「叨恩迁三官,内有光字系先臣名,当避。」诏用旧官系衔。
楼钥以太府寺丞除太常博士,以常字犯曾祖名,乞避。诏依旧太府寺丞。
奚商衡宣教郎、枢密院编修官、除太常丞,以祖名丞,乞避。诏改除太常博士。
施师点新除签书枢密院事、加食实封,缘实字犯父名,乞寝免。诏免系衔。
罗点朝散郎、新除起居舍人,以起字犯曾祖名,乞避。诏改除太常

少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犯讳

犯讳
【宋会要】

李评任成(志)[忠]郎、建康府溧水县管押巡检,诏依断特降一官。评祖名建,被辟辄冒居之。偶赦原,止该杖罪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不讳

不讳
【宋会要】
赵洙以国子司业为宗正少卿。洙父名汉卿,御史以其冒宠授官,欲纠之;执政者举礼文不偏讳之义,乃止。
毕士安知制诰,除翰林学士,言父名乂林,请罢新命。朝议以二名不偏讳,乃诏不避。
王继英新授枢密使,言:「蒙赐推忠佐理功臣,其忠字与先臣名同。」诏不避。
寇准新授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言:「臣父名湘,今州名与父讳音同,乞守旧镇。」宰臣言:「景德中枢密使王继英父名忠,而功臣有推忠号, 旨不避。况湘襄嫌名,成命已行,不可追改。」遂诏谕之。
刘筠为翰林学士承旨、授兼龙图阁学士,上言:「臣父继隆与兼职音同。」诏不避。
韩亿以龙图阁(侍)[待]制授枢密直学士,上言:「父名保枢,与新授官称同。」诏不避。
宋(祈)[祁]为太常丞、直史馆,言:「 差同修起居注,缘臣父名 。」诏更不回避。景佑五年差修起居注亦然。
李迪知徐州,刑部尚书,言:「蒙恩授户部尚书,臣父名与户字音同,望许且守旧官。」诏迪除资政殿大学士,仍旧户部尚书、知兖州,嫌名更不回避。
韩绛新除枢密副使,言:「枢字是臣祖名下一字,于礼合从避免。」诏不许。
吴中复以龙图阁直学士新差知荆南府、充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本路兵马巡检等事,言:「衔内提举字系先臣名,乞改充提辖字。」手诏曰:「易朝廷官称,避守臣私讳,于义未安,宜不行。」先是,中书以(忠)[中]复状入奏请依,上特批也。
赵雄礼部尚书,言:「以韩世忠赐谥忠武,得旨差书撰碑额。臣曾祖名忠,适与世〔忠〕名谥相犯,秉笔之际,实所未安。」诏:「君前臣名临文不讳,不许辞避。」
史浩以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卫国公除少师,以先臣师仲与今来官称适同,乞避。吏部奏:「淳熙令: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嫌名及二名偏犯者皆不避,违诏大臣合降诏不允违诏:疑误。。可坐(熙)[淳]熙令令学士降诏。」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私忌

私忌
【宋会要】
太祖开宝九年九月三日,诏:「应常参官及内殿起居职官等自今刺史、郎中、将军已上遇私忌,请准式(给)假一日。」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二日,诏:「文武官私忌并给假一日,忌前之夕听还私第。」开宝 文不载编 ,然有司相沿遵用,至是降诏,遂溥及焉。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龙图阁待制陈彭年言:「今月二十七日上太庙尊谥册宝,前夕宿斋,其日私忌,望下礼官详定。」太常礼院上言:「唐贞元八年,将作监元亘摄太尉,荐飨昭德皇后庙,以私忌不受誓戒,为御史劾奏。今假宁令虽有给假一日之文,又缘《春秋》之义,不以家事辞王事。望令彭年依例宿斋。」从之。
【宋会要】
庆历五年六月五日,诏辅臣自今私忌给假。以疆事渐宁,复旧制也。
【宋会要】
熙宁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太常礼院言:「参详三司奏臣僚忌日诸神祠生日道场,事无稽据,诚为非礼,伏乞寝罢。」从之。
四年三月十八日,太常礼院言:「检详令 ,诸私忌给假一日,忌前之夕听还私第。又按《礼记 祭义》曰: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亲亡之日。看详父母之忌则有《礼记》明文,其余亲为忌,于礼无闻。今请凡子为父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并与依令给假。」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大驾五副辂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大驾五副辂
【宋会要】
五副辂制如正辂,并驾六马,驾士四十人。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大驾卤簿五辂之副,谨按《周礼 车仆》:『凡师,共革车,各以其萃。』释者谓萃各从其元,则诸辂之副宜次正辂。又羊车本前代宫中所乘,五牛旗盖古之五时副车也,以木牛载旗,用人舆之,失其本制,二者宜省去。」并从之。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礼局上皇帝车辂之制,制五辂。凡玉辂用金涂银装,象辂、革辂、木辂及五副辂并金涂铜装。详辂。
卤簿法驾中有指南车。
卤簿法驾中有记里鼓车。
卤簿法驾中有白鹭车。
鼓吹车。制见前白鹭车下。
卤簿法驾中有鸾旗车,赤质曲壁,一辕上载赤旗,绣鸾鸟。驾四马,驾士十八人,服绣瑞鸾。
卤簿法驾中有辟恶车。
卤簿法驾中有耕根车,耕籍则以载耒耜。《玉海》:端拱元年耕籍,有司议乘玉辂,以耕〔根〕车载耒耜先驰。又请载于象辂,以重其事。明道三年,制如玉辂而无饰,驾士服绣凤衔嘉禾。绍兴十五年,诏来春亲耕。闰十一月二十三日,礼官言:「端拱亲耕,以耕根车载耒耜,耕籍使不乘车。」从之。侍中奉耒耜载于耕根车,耕籍使乘骑从行于仗内。
卤簿法驾中有进贤车,即古安车也。太祖干德元年八

月改今名。制并详见安车下。
卤簿法驾中有四望车。
卤簿法驾中有明远车,即古四望车也。干德元年八月改今名。制并详四望车下。
汉制:黄钺车(从)[乘]舆建之,在大驾后此与后条天头原批:「二条互移。」。
卤簿法驾中有黄钺车,赤质曲壁,中设金钺,锦囊绸杠。左武卫队正一人,在车中执钺。驾两马,驾士十五人,服绣对鹅。
卤簿法驾中有崇德车,本秦辟恶车也。太祖干德元年八月改。并详见前辟〔恶〕车下。
卤簿(中)[法]驾中有皮轩车。
卤簿法驾中有豹尾车。古者军正建豹尾正:原作「政」,据《宋史》卷一四九《舆服一》改。,汉制:最后车一乘,垂豹尾。豹尾以前即同禁中。唐贞观后始驾此车于卤簿内,制同黄钺车,上载朱漆竿,首缀豹尾,右武卫队正一人执之。驾两马,驾士十五人,服绣元豹。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后车辇

皇后车辇
【宋会要】

皇后车辇,唐制六等:一曰重翟,二曰厌翟,三曰翟车,四曰安车,五曰四望车,六曰金根车。国朝卤簿唯用厌翟车,其制箱上有平盘,四角曲栏,两辟纱窗,龟文,金凤翅。前有虚樻,香垆、香宝。绯绣幰衣、络带、明帘明:《宋史》卷一五○《舆服二》作「门」。。三辕凤首,画梯,推竿,行马,绯缯裹索。驾六马,金铜面,缨辔,铃襻,(裶)[绯]屉。驾士三十人,武弁,绯绣衫。常出止用正副金涂银装白藤舆各一正:原脱,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补。,上覆木榈屋,饰以凤。辇官服同乘舆平头辇之制。咸平中万安太后舆上设行龙六,制饰率有加焉。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后车舆之制:重翟车,青质,金饰诸末,间以五采。轮金根朱牙。其箱饰以重翟羽羽:原作「车」,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改。,四面施云凤、孔雀,刻镂龟文。顶轮上施金立凤顶:原作「丁」,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改。,耀叶。青罗幰衣一,紫罗画云龙络带二,青丝络网二,紫罗画帷一,青罗画云凤夹幔二凤:《宋史》卷一五○《舆服二》作「龙」。。车内设红褥及座,横辕上施立凤八。香樻设香垆、香宝,香 全饰以螭首。前后施帘,长辕三,饰以凤头,青缯(里)[裹](素)[索]。驾青马六,马有铜面,插翟羽,鞶缨,攀胸铃拂,青屉,青包尾。若受册、谒景灵宫,则乘之。
厌翟车,赤质,其籍饰以次翟羽;紫幰衣,红丝络网,红罗画络带,夹幔锦帷,余如重翟车。驾赤骝四。若亲蚕则乘之。
翟车,黄质,其车侧饰以翟羽;黄幰衣,黄丝络网,锦帷络带,余如重翟车。驾黄骝四。
安车,赤质,

金饰,间以五采,刻镂龟文;紫幰衣,锦帷络带,红丝络网,前后施帘;车内设褥及座,长辕三,饰以凤头,驾赤骝四。凡驾马鞶缨之饰饰:原作「质」,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改。,并从车质。
四望车,朱质,青幰衣,余同安车。驾牛三。
金根车,朱质,紫幰衣,余同安车。驾牛三。自重翟车以下,备卤簿则皆以次陈设。藤舆,金涂银装,上覆梭榈屋,龙饰,常行之仪则用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子车辂

皇太子车辂
【宋会要】
皇太子车辂。至道初,真宗为皇太子,谒太庙,乘金辂;常朝则乘马。天禧中,仁宗为皇太子,亦同此制。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太子车辂之制:金辂,赤质,金饰诸末。重较,箱画 文鸟兽;黄屋,伏鹿轼,龙辀,金凤一在轼前。设鄣尘。朱盖黄里。轮画朱牙。左建旗,九旒,右载闟戟。旗首金龙头,衔结绶及铃绥。八鸾在衡,二铃在轼。驾亦骝四,金方釳,插翟尾,镂锡,鞶缨九就。从祀、谒太庙、纳妃则供之。轺车,金饰诸末,紫油通幰,紫油纁朱里,驾马一。四望车,金饰诸末,青油通幰,青油纁朱里,朱丝络网,驾马一。轺车、四望车以次列于卤簿仗内。又详见公侯大夫车例内。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子辂

皇太子辂
【宋会要】

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讨论到立皇太子典礼,依礼例,皇太子受册,朝谒景灵宫,次朝谒太庙、别庙(太庙)合乘金辂,设仗。」诏从之。已而皇太子惇奏:「窃惟五辂之制,盖备天子法驾,虽至道、天禧中皇太子尝有乘辂谒庙故事,然施之臣子,终不遑安,乞免乘金辂、设仗,庶几少安分义。」从之。
七年二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皇太子受册毕,朝谒景灵宫,次朝谒太庙、别庙,宫僚导从如仪。其谒太庙,系合乘金辂、设仗。」诏依。皇太子惇奏:「准已降指挥,依讨论,令臣将来朝谒太庙乘金辂、设仗。窃惟载辂以出,天子盛容,仪物昭陈,等威斯在。今陛下以臣初升储贰,特示恩优,虽典故之有稽,在观瞻而可惧。冒昧以受,非分所安。伏望眷慈,听其控免。」诏从之。
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诏:「将来大礼,依《五礼新仪》,皇太子从祀,合乘金辂。」令有司排办施行。」二十八日,皇太子惇奏:「窃惟从祀郊丘,将谨骏奔之礼;许乘金辂,遽颁优异之恩。伏望圣慈,俯从恳免,岂独全臣子之分,且不紊司存之常。」诏依所乞,令学士院降诏。诏曰:「朕绍承圣绪,茂建储闱。守器宗祧,既夙闻于仁孝;贰体宸极,必求称于礼文。矧亲郊将事于紫坛,则从祀当承〔于〕金辂。兹典章之具在,岂恩意之敢踰。卿毓德粹温,挺资庄

重。谓方修于大报,期克谨于骏奔。备陈私意之难安,乃加力请;爰屈彝仪而俯徇,用协雅怀。勉申从欲之恩,益懋好谦之义。所请宜允。」
金辂色以赤,驾六赤马,驾士六十四人,制同玉辂,惟无玉饰。景佑五年,礼制局讨论,重加修饰,旗戟皆金涂,银龙头,制饰并如玉辂,唯无玉饰。轮衣、络带、旗旒、门帘、驾士服、马屉并以绯,轮辕以朱,马以赤。旧仪:祀还不乘金辂,止进大辇。皇帝仪卫此类下各条编序混乱,原批于逐条下标明调整次序。今参照其数码厘定为:首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条,次二年四月条,五月二日条、十月八日条,次徽宗崇宁二年条,次高宗绍兴九年条,十三年七月条,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月条,十五年七月条,次孝宗隆兴元年条,次干道元年二月十五日(原误「七年二月十五日」)、九月四日、三十日条,三年条,四年五月、十月条,九年元月、十二月十四、十七、二十五日条,次淳熙元年条,十五年条。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言:「今后遇车驾行幸,乞轮本司官二员于驾前禁围内行马,提辖等子祇应,准备听旨宣问。如遇职事相妨,并报所属免。」从之。
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诏:「自今后遇后殿坐日并驾出,御马权免入殿,至于殿门外排立;如遇射殿引公事,依旧。」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十五日,有旨:「今后诣德寿宫起居,可于见窠差随(后)从、禁卫班直、亲从内减一千人随行。」
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后诣德寿宫,其随驾禁卫诸班直、天武亲从及龊巷官兵等合支折食钱,并依前后已得指挥体例,等第支散,特免审奏。」
四年五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省奏:「契勘每遇车驾诣德寿宫起居,逐处差拨祇应人,殿前司六百二十九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三百九十一人,崇政殿四百四十九人,共计一千四百六十九人。每遇四孟,车驾诣景灵宫行礼,逐处差拨祇应人,殿前司八百七十五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五百二十八人,崇政殿五百二十一人,共计一千九百二十四人。」有旨于左藏南库支绢二千匹,令文思院制造从驾人衣服,发赴所属桩管,遇驾出,关请服着。
十月五日,合门状:「契勘近来每遇驾出,(驾出)路上诸色人公然服便及乘马、坐轿,并无色号人往来喧闹。欲乞今后遇驾出,令临安府差人于驾(上)

上编栏止约,及龊巷军兵依旧例约栏,不得放行。如有不伏止约诸色人,并 轮及马下人,即得收捉,赴临安府依条断遣。有官人止根问姓名,具申朝廷,取旨施行。」有旨依。
九年正月二十五日,有旨令合门自今后每遇驾出,御后殿坐,宰执百官并仪卫等并赴后殿起居,殿上登辇,出后殿门。驾回入祥曦殿门。
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一)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正旦朝会,用黄麾仗及以车辂、舆辇充庭,乞先颁降,以本所祇应职掌及诸司〔办〕排仪仗班次等人赴大庆殿,豫审度容布仪仗、辇辂等地,具图以闻。」诏车辂未设,余依所请。
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按周制,天子太常垂旒曳地,诸候入(庙)[朝],亦载龙旗弧韣。故《考工记》曰『弧旌枉矢,以象孤也。』郑氏注:『旌旗之属皆有弧,以张縿之幅。』觐礼天子,祀方明,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旗而立。汉诸侯、 臣朝,十月,设兵张旗职。若旒縿缠竿,则彩章不着。今正旦御殿旗帜不展,恐失礼意。伏请张旗帜,以昭文物。又按《开元礼》及《开宝通礼》,朝日依时刻,将士填街,诸卫勒所部列黄麾、大仗屯门,及陈于殿庭。今元会既设黄麾大仗于庭殿,门外亦陈仪物,而不辟殿门,甚无谓也。臣等谓〔宜〕辟大庆殿门,为得礼意。」从之。
徽宗崇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三省言:「诸殿仪卫无总率之人,虽管军臣僚侍立两朵殿,然亲从、亲事官属、皇城司马军

不隶步军,既非管辖,则或有违犯,难于按举。」诏遇御殿,应左右仪卫人令侍立管军臣僚兼提辖。非御殿,各随所隶。
高宗绍兴九年六月十八日,诏:「今后后殿坐及射殿引呈公事,日景已高,令文思院依旧制制造卫士青凉伞十柄,差仪鸾司指说,札付合门施行。」
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大朝会于常御殿权设,垂拱殿权免驻辇、设帘,止设椅子,称贺班绝,过大庆殿后幄。」
合门言:「旧例:正朝会,垂拱殿设帘,殿上驻辇,候起居称贺班绝,乘辇,枢密知合门官、枢密都副承旨、诸房副都承旨前导,管军引驾至大庆后幄,皇帝降辇,入次更衣。今来垂拱殿过大庆殿,经由道路与在京不同。」故降是诏。
十二月二十六日,合门言:「正旦朝会大庆殿上寿,皇帝出东合,殿上合鸣鞭。今来殿上以设臣僚坐次,委是窄隘,乞权免鸣鞭。」诏可。
孝宗干道元年九月四日,礼部太常寺状:「已降御笔手诏,皇子立为皇太子。今具合行申请事件。将来大庆殿行册礼,依仪,其日尚辇陈舆辇于龙墀,伞扇于沙墀。其舆辇欲乞依降兴二年发册体例,权不张设。所有伞扇,乞于大庆殿下随宜张设。」有旨依。三十日,兵部言:「已降指挥,皇太子受册毕,十月十八日,紫宸殿特坐,引皇太子称谢,望参官令赴起居,依仪制设仗。本部契勘绍兴十三年六月六日紫宸殿望参,排设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今欲乞依前项指挥施

行。缘见排办使人到阙朝见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欲乞就用排设。」从之。
七年二月十五日,诏:「皇太子受册日,有司备黄麾仗列于大庆殿,并设宫架乐,令兵部及太常寺各行条具,申请施行。」
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兵、礼部状:「准都省批下白札子,为大朝会设仗,送逐部同共讨论,申尚书省。一、兵部契勘所承批下前项仪仗一节,本部照得绍兴十四年大朝会已降指挥节文,契勘自来合排设黄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缘大庆殿比之在京地步窄狭,权减三分之一,用三千三百五十人随宜摆列外,绍兴十三年已降指挥,视朝于文德殿,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所有今来正旦朝贺节次,本部今讨论指定,欲乞依绍兴十三年指挥,用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排设。」有旨依。
袍,即御座;皇太子、文武百僚并服常服称贺。所有合设黄麾半仗,乞令兵部排办施行。」有旨依。 十七日,礼部太常寺状:「勘会将来正旦朝贺,今欲比附《政和五礼新仪》月朔视朝仪,皇帝御大庆殿,服
二十五日,兵部状:「左右金吾卫仗、六军仪仗司申:今来正旦朝贺节次,已降指挥依绍兴十三年用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本司勘会昨绍兴十三年已降指挥,视朝合于文德殿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本司开具合行事件:一、合用部辖统制将官各二员,请纳仪仗旁头一十人,并执擎仪

仗人兵二千三百六十四人,合于殿前司差拨。一、契勘仪仗并合于殿前随宜排设,所有大旗三十四口,合于殿门外排设,前一日卓立,依例量留人兵三十四人,部辖将官二员,守宿看管。其余仪仗,至日守丽正门入殿排立守:疑误。。一、合差库部金吾司人吏共五人充职掌祇应,所有法服系于祗候库关(谓)[请]。一、应合用仪仗、法服等,系请纳仪仗旁头于祗候库关请。一、执仗人兵、职掌旁头系入殿应奉之人,合用敕入殿门号,具数于皇城司关请。一、应奉依例于前二日报皇城司,前一日关职掌旁头,入殿摽认地分。一、金吾司合差本司官二员充摄上将军。一、金吾司合差引驾排列四色官碧襕共三十人,缘逐司无空闲人共差拨,乞依例于本司闲慢厅分摘那差拨,前来应奉,候毕日依旧发还。」有旨并依。

淳熙元年十一月九日,兵部言:「将来冬至朝贺,其仪乞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排设。」从之。
十五年十月十六日,合门言:「生辰人使到阙见辞日,行门禁卫,诸班直亲从等令殿门外分两壁排立,迎驾起居;朝见日,仪仗排设。」从之。
元丰二年五月二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正旦御殿,合用黄麾仗。按唐《开元礼》,冬至朝会,及皇太子受册、加元服、册命诸王大臣、朝宴蕃国,皆用黄麾仗。本朝故事:皇帝受 臣上尊号,诸卫各帅其属,勒所部屯门、殿庭列仗卫。今独修正旦仪注,而余皆未及。欲乞冬会等仪注悉加详定。」从之。
十月八日,详定朝会御殿仪注所请制大黄麾一,当元会陈仗卫建于御厢之前,以为表识。其当御厢之后,则建黄麾幡二。上批:「黄麾制度,考详前志,终是可疑,宜且阙之,更俟讨求。」黄麾幡仍旧。详见旗物制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后仪卫

皇太后仪卫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太常礼院言定皇太后出入护从仪式及诸班直、宽衣天武人数,及随行诸司仪卫体式,诏依。殿前指挥使每班四十四人,如逐日轮番内宿,不及元额人数,即于御龙直并骨朵直长行内权差二十五人,代殿前指挥使应内宿者随从。
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郑守忠等请如殿前都指挥使例,从皇太后驾,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十六日,诏:「皇太后尊居母道,时遘家艰,闵子哀荒,勉同听览。恭惟神德之至静,实厌事机之久烦。万国多虞,则共济天下之务;惟时无事,亦宜飨天下之安。当极尊崇,以称朕意。应合行仪范等事,令中书、门下、枢密院参议以闻。」
十(十)[七]日诏:「皇太后令称圣旨,出入唯不鸣鞭,他仪卫如章献明肃太后故事。」
六月六日,中书、枢密院参详(列)[到]皇太后驾出合设护卫等,御龙直至宽衣、天武人数,并同章献明肃太后故事。其 从物、 底箱差辇官,打椅子、踏床子、伞差御龙官、御燎子,茶床床:疑当作「库」。、御厨、仪鸾司、翰林司、法酒库、内酒坊坊:原作「比白」,据下四年四月七条改。、入内内品、入内院子、尚衣库、合供扇,临时取旨定数。祗候库、内衣物库、新衣库、香药库并入内都知、内侍省都知已下,并随行祇应。内臣二人驾前引喝。诏依。
九月二十七日,入内供奉官吴士安等言:「皇太后未尊无已前此句疑误。,有鞍辔库、奶酪院、翰林院、化城殿,果子库、内东门司并从。又执擎从物、檐子辇官、内夫人车马亲事官此句疑误。、车子、官健、教骏等,欲定数送入内内侍省施行。」诏差供御辇官三番,次供御五十人,下都五十人,车子五十量,内金铜车五量,并随车子辇官、官健等,马六十四四:疑为「匹」之讹。,左右院教骏七十人,拢马亲事官百八十人,余悉依奏。」
二年四月九日,太常礼院言:「皇太后驾出,仪卫乞下皇城司添差行宫司人员百人祇应。」从之。
四年四月七日,诏:「太皇太后已定仪范,皇太后合设仪卫:御龙直、骨朵子直差都虞候、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各共三十人。弓箭直、弩直差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各共二十人。皇城司亲从官一百人,执骨朵宽衣天武官一百五十人,充围子行宫司人员共一百人,入内院子五十人,充围子皇城司亲事官八十人。打灯笼灯:原作「金」,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改。、短镫马、拢马亲从官,金铜车、木车随车子祇应人,擎檐子供御辇官、执擎从物等供御、次供御,并下都辇官等,人数不定。都知一员,御药院使臣二员,内东门司使臣二员,内酒坊御厨、法酒库、仪鸾司、奶酪院、翰林司、翰林院、车子院、御膳素厨、化成殿果子库,并从。遇出新城门,添差带器械内臣。」
五月十七

日,诏:「皇太后出入用黄罗伞、掌扇,差入内使臣二人引唱,准备取赐茶酒等。」
神宗元丰五年正月九日,诏:「自今皇太后行幸,百司仪卫宜依太皇太后万岁日施行。」
八年正月十二日,御辇院言:「太常礼院定皇太后仪卫,御龙、骨朵子直都虞候、都头各一人,十将、长行各三十人;弓箭、弩直指挥使、都副、都头各一人,十将、长行各二十人。内外诸司局务监官,每遇皇太后出,差官管押。乞自今轮本院监官随行。」从之。
元丰八年六月十二日,诏:「皇太后出入仪卫,依治平四年四月内参定。」是年八月十五日,宰臣又进呈皇太后行幸仪物礼例,至是优有此诏。
哲宗绍圣元〔年〕十月六日,诏皇太后新增仪制内,带御器械内侍更增二人。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妃仪卫

皇太妃仪卫
哲宗即位,尊朱贵妃为皇太妃,出入乘檐子。有司请用牙鱼凤为饰,伞用青。
元佑三年,太皇太后诏有司寻绎典故,于是檐子饰以龙凤,伞用红。」
九年,群臣议改檐子为舆,上设行龙五,出入由宣德东偏门。帝以皇太后谕旨令太妃坐六龙舆出入,进黄伞,由宣德正门。于是三省议:「皇太妃坐龙凤舆,伞红黄兼用;从皇太后出入,止用红。」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常行仪卫

常行仪卫
仁宗康定元年九月七日,参知政事宋庠上言:「车驾行幸,非郊庙大礼,具陈卤簿外,其常日导从,惟前有驾头,后拥伞扇而已,殊无典礼,所载公卿奉引之盛。其侍从及百司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导)[道]中,步辇之后,但以亲事官百许人执檛以殿,谓之禁卫。诸班劲骑,颇与乘舆相远,而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所过有

旗亭市楼,垂帘外蔽,士民凭高下瞰,了无忌惮,逻司街使,恬不呵止,威令弛阙,玩习以为常,非所谓旄头先驱,清道后行之慎也。且自黄帝以神功盛德,犹假师兵为营卫,则防微御变,古今一体。按汉魏以降,有大驾、小驾之仪。至唐,又分殿中诸卫、黄麾等仗,名数次序,各有施设。国朝承五姓芜残之弊朝:原阙,据《长编》卷一二八补。,事从简略,每鸣鸾游豫,尽去戈戟旌旗之制,仪卫寡簿,颇同藩镇。此皆制度放失,惮于改作之咎。谓宜专委一二博学近臣,讨绎前代仪注及卤簿令,以乘舆常时出入之仪,比之三驾诸仗,酌取其中,稍增仪物,严其法禁,上以示尊极,下以防未然,革去因循,其在今日其:原作「宜」,据《长编》卷一二八改。。」诏太常礼院与两制详定,遂会奏诸班直禁兵、步骑为禁卫,仍旧数,复增清道马百匹,弓矢为五重。骑而执(罕毕)[罼]者一,骑而执衙门旗前后四,骑而执绯绣凤氅二十四,雉扇十有二,皆分左右。天武兵徒行者执柯舒,亲从兵增其数为三百,殿前指挥使增为二百,并骑。左右相对开二门,间容二丈,以拟《周礼》之人门拟:原作「礼」,据《长编》卷一二八改。。凡前牙门旗后,后为牙门旗。前为禁卫,辄入者论以法。禁乘高下瞰,垂帘外蔽,夹道喧呼驰走者,颇着于令。其后废弛。
凡街巷宽阔处,仪卫并依新图排列,如遇窄狭街巷,禁卫只用亲从官二重,御龙直(上)[二]重,雉扇随辇。其(后)[殿]前指挥使、天武官,并权分于驾前后随行。候至宽阔处,乘舆徐行,仪仗却依旧排列。或驾幸园苑、官观、寺院并臣僚宅,即清道马、仪仗、殿前指挥使、天武官更不入,却于外排立。其随驾臣僚及诸司人,自依常例随从,候驾行,依次排列。或臣僚宅在巷内,前去不通人行处,其仪仗、殿前指挥使等各于巷口排立,止绝行人止:原脱,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补。,余并如故。时详定阅习既毕,或言新制严密,虑违犯者众,因不果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卤簿杂律仪仗

卤簿杂律仪仗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六日,南郊仪仗使刘温叟言:「兵部取到唐明宗朝仪仗字图,导驾用三引,诸司法物人数极多。周太祖用六引,其数差少。今请用六引,其卤簿准近例不给。」又定兵部仪仗五千一百人,太常寺鼓吹仪仗八百五十人,太仆寺车辂四百八十人,殿中省仪仗二百六十人,司天监法物二十一人,左右金吾卫冬冬鼓及喝探二百五十人,左右金吾仗执皁纛、等六百七十六人,六军执旗枪等五百五十二人,宫苑司六人,从之。
十八日,南郊礼仪使陶谷言:「按礼令,大驾车辂三十六乘。今太仆寺见管只二十八乘,内(王)[玉]辂等二十五乘,本寺见修饰。余安车、四(乘)望车、辟恶车三乘,望亦令修饰。所阙白鹭车一、革车一、属车六。又令文旧有副车,近代停废,望并下有司修制。又金吾将军、左右十二卫将军引驾押仗,自来只着紫衣,今请依《开元礼》,各服本色绣袍。金吾以辟邪,左右卫以瑞马,骁卫以雕威,威卫以赤豹,武卫以瑞鹰,领军卫以白泽,监门卫以狮子,千牛卫以犀牛,六军以孔雀为文,并下所司修制。又仪仗内所著五色画衣既法五行,合依其序。望以五行相生之色为次,黑为先,青、赤、黄、白次之。又仗中有具装人马甲,自来止以常铠甲给之,今请依式别造,用补坠典。」从之。
九月二十八日,南郊大礼使范质言:「大驾仪仗,除执持法物,马步兵队计百八十五队,

用骑军大将军六人,郎将、都尉九十人,骑士四千四百四十六人,步军将军二十人,郎将、都尉八十二人,校尉四人,主帅二百九十八人,并骑、步人六千二百七十六人。白泽旗二队,九十骑;夹道佽飞、铁甲佽飞二队,七十二骑,左青龙旗一队,四十骑;右白虎旗一队,四十骑;朱雀旗一队,四十七骑;玄武旗一队,五十七骑;散手翊卫二队,六十骑;亲勋翊卫二队,四十八骑,翊卫二队,五十六骑;凤旗、飞黄旗、吉利旗六队,二百四十骑;斑剑二十四队,千五百三十六骑,诸卫马四十八队,千九百二十骑;钑戟六队,二百四十人;夹谷二十队,三百六十人;步甲四十八队,千四百四十四人;黄麾仗二十四队,二千二百九十二人;殳叉仗二队,千人掩后。」诏:「马步兵队以上军充,其大将军、将军以军主、都虞候充,如不足,即通用指挥使。其中郎将、都尉以指挥使、副指挥使充,如不足,即通用军使、都头。其校尉及主帅以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十将已下充。」
干德四年五月九日,帝亲阅诸州法物,旧用彩绘者皆令易以文绣。
褟衣、导引。 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诏节度使已下除在京巡检及押仪仗外,并令服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六月十六日,宰臣以东封,议导驾仪卫。帝曰:「此行盖为告谢天地,与苍生祈福,广陈仪卫,即是劳扰,非朕意也。但一如令式。」
真宗咸平五年十月十四日,诏南郊仪仗,遣宫苑使康仁宝、内园使李神佑于御路分左右编排,引驾官不得多带从人,止以见任官为例。俟至青城,于御营四面巡警,仍给弓剑器械。
十一月,诏南郊引驾官、中书、枢密院一行在东,亲王一行在西,余依官次。
景德二年九月二日,〔上〕封者言:「国家郊祀有期,仗卫,司天监十二神舆、行漏,殿中省芳亭、凤辇等,旧制太重,望减制稍轻。」诏卤簿使王钦若与内侍同详阅修饰。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所言:「按唐明皇封禅备法驾,请准故事,告飨太庙及乘舆出京、封泰山、禅社首、御朝觐坛,并用法驾。其所过州县,即不排仪仗。」从之。
五月九日,详定所言:「皇帝出京日,欲具小驾仪仗。太常寺言三百二十五人「言」字疑衍。,兵部五百六十六人,殿中省九十一人,太仆寺二百九十九人,六军诸卫四百六十八人,左右金吾仗各百七十六人,司天监三十七人。」从之。初,有司定告庙、出(言)[京]、泰山、社首山并用法驾。帝以前诏惟祀事丰洁,余从简约,乃再命详定,而有此制。
二十三日,详定所言:「天书出京至泰山日,合用仪卫。今参详自出京日,创新几褥置玉辂中,备仪仗导从七百五十人,前后部鼓吹,中使二员夹侍,仍遣官充使。」从之。
九月十一日,诏定仪仗内导驾官从人之数,亲王、辅臣、宣徽、三司使四人,学士、尚书丞郎、节度使三人,给谏、知制

诰、大卿监、三司副使、枢密(丞)[承]旨、客省、合门使、金吾大将军、押仗、鸣珂、内殿崇班已上二人,余皆一人。仍命通事舍人焦守节、西京左藏库副使赵守伦左右巡察之。卤簿使上言:「鸾驾仪仗合使人马,兵部员僚三人,步卒五百五十六人,职掌五人,骑;太仆寺牵驾步卒百九十四人,职掌五人,骑,驾辂马二十六匹;殿中省员僚二人,步骑卒八十九人骑:疑衍。,职掌十人,骑;六军司员僚六人,骑,步卒四百二十五人,排列官六人,左右金吾仗员僚二人,骑,步卒九十七人;带金驾天武官一人,职掌二十九,骑;司天监员僚一人,骑,步卒三十二人,职掌四人,骑;太常寺马军乐官三百人,职掌二十五人,骑。」
诏并以殿前司天武神勇将军充之。
三年八月十七日,详定所言:「告太庙、祀后土,并用法驾。车驾出京、还京、初至及离祀所行宫、半程往还西京,并同鸾驾。又车驾经西京,合用仪仗。其留司太仆寺见管车辂法物,望令留司、留台先行修饰。又朝觐坛仗卫,请令诸司比御殿(列)[例],于法驾内,量取戟、槊、旗等陈设。又二引内宝鼎令河中尹,望令太仆别造车上题牓。」并从之。
二十一日,诏定天书仪仗为一千六百人。初止千人,东封涂中,分当驾仪仗以申崇奉。还至含芳园,以仗卫简省,遂益人数。至是始为定式。
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天书扶侍使赵安仁、权三司使林特上天书车辂鼓吹仪仗。帝御崇政殿,召宗室辅臣观之。
八年正月一日,玉清昭应宫表告上圣号用鸾驾仪仗。旧制用二千一百二十三人,诏添及三千人。
仁宗明道二年二月三日,御天安殿阅太仆寺新制车辂。
景佑五年七月十一日,诏太常礼院详定卤簿仪物,有未合典制者厘(整)正之。仍令内侍张永和等领工修饰。既成,帝亲阅于大庆门外。
九月,天章合侍讲贾昌朝言:「南郊卤簿,车驾出宫诣郊庙日,令执球〔杖〕供奉官于导驾官前分列迎引,至于斋宫。切以球(仗)[杖]非古,盖唐世尚之,以资翫乐。其执者皆亵衣,锦绣珠玉,竞为侈丽,既不足以昭文物,又不可以备军容。常时豫游,或宜施用。方今夙夜斋戒,亲奉大祀,端冕颙昂,鼓吹不作,而乃陈戏赏之具,参搢绅之列,导迎法驾,入于祠宫,稽诸典仪,未为允称。况导引官自有两省员数悉备,不烦更有此色供奉官在前迎引。欲乞今后乘舆出诣郊庙日,权令撤去球(仗)[杖],候礼毕还宫,鼓吹振作,即依例程排列。又大驾卤簿有羊车前列。按羊车本汉、晋之代乘于后宫,隋大业中增金宝之饰,驾以小驷,御以屮僮,自是以来,遂为法从。唐制兼有辇车、副车之名。国朝因循,尚未改革。伏以郊祭天地,庙见祖宗,车服所陈,动必由礼。至于四望、耕根之类,兼包历代,皆或有因,岂容后宫所乘,参陪五辂参陪五:原作「三倍玉」,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改。 欲望今后大驾卤簿内不用

羊车,傥施禁中,自有前制。又大驾卤簿仪卫甚众,有司虽依典礼,名物次第、兵仗数目预先分布,及五使量行按阅,其如(彼)[被]差职掌吏员兵伍素不闲习,行列先后多失次序,所持名物,亦或差互。押当官但以行事为名,从便趋进,失其处守。切谓三载亲郊,国之大事,旁陈象物,仰法干行。四方之人,观礼于是,宜详制度,以显光华。欲乞今后大驾卤簿前后仗卫次第,于致斋前命仪仗命:原脱,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补。、卤簿使令有司执簿籍,率押当官员人吏暨诸卫、诸省执仗兵士为将领者,自殿门至郊庙分定行列之处,详视先后次序及器仗名品,无令差忒。严戒押当官、职掌人吏等不得绝离位处。所冀阐朝家稽古之法,示圣人飨帝之诚。」诏送礼仪使宋绶与太常礼院详定以闻。绶等言:「卤簿内有诸司供奉,盖资备物以奉乘舆。今昌朝所奏,以斋宿之时,不可陈翫乐之(句)[具]车 ,欲望祀前一日应供俸官等令宿于幕次,候皇帝行礼毕,降坛导引至青城;由青城前引归大内。又按后汉刘熙《释名》曰『:原作「羸」,据《释名》卷七改。 、羊车,各以所驾名之也。』《隋书 礼仪志》曰:「汉氏或以人牵,或驾果下马。』此乃汉代已有,晋武偶取乘于后宫,非特为掖庭制也。况历代载于《舆服志》,自唐至今,着之礼令。欲望且依旧陈列。其卤簿、仪仗,每遇南郊前,五使预行点阅素备使、备:原作「日」、「队」,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改。,各认地方。欲望下仪仗、卤簿使至时更切照检,务令整肃。」从之。
皇佑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御延和殿,召辅臣观指南车。二十四日,太常礼院言:「《唐六典》,一曰神宝,二曰受命宝。将来南郊仪仗内,请以镇国神宝在受命宝之前。」从之。
嘉佑二年八月,太常礼院言:「大庆殿恭谢,请如明堂故事,用法驾仪仗。」从之。
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准诏看详兵部大驾卤簿字图。切闻制器尚象,故有其数者必有其义。后世所用车驾仪仗,多杂秦汉以下制度,盖取一时之华观,而传袭已久,未易厘改。今但择尤非礼制者欲请减罢,及排列次序略行更易。五辂各有副,陈列于后,相去隔远,理有未顺。按《周礼 车仆》:『凡师,共草车,各以其萃。』郑氏以谓萃各从其元,则诸辂之副,宜亦如此。请副辂各移在正辂之后。羊车本宫中游幸行乘,请减罢。」并从。
元丰中,大驾卤簿仗下官一百四十六员,执仗、押引从军员、职掌诸军诸司二万二十二百八十一人。礼仪使司差官一百二员,尚书兵部诸队一万三千一百四十三人,门下省一百五十八人,内侍省官四员,殿中侍御官二十一员,仗下五百八十三人,太仆寺官一员,车辂下一千一百二人,太常寺鼓吹一千六百八十人,司天监一百五十人,殿前司捧日、奉宸队四十人,左右金吾仗司官五员,执仗四百四十七人,左右街司本使下引从各十二人,皇城司九人,御辇院官一员,辇官三

百七十七员,养象所押象

官一员,骑象簇引三十人。法驾比大驾减太常卿、司徒、兵部尚书、白鹭车、崇德车、大驾车辂五副、进贤车、明远车,余并三分减一。鸾驾本名小驾,大中祥符元年改此名。又减县令、州牧、御史大夫、指南车、记里鼓车、鸾旗车、象辂、耕根车、黄钱车、豹尾车、小辇、小舆,余并减半。旧用二千二:原作「一」,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改。,祥符五年告太庙,至七千人。黄麾仗用大横鼓吹部、太仆寺金玉辂、殿中省大辇,其制无定,然减于鸾驾。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书省、尚书省送到太常寺状,具到南郊一行仪仗人,兵部计二万一千五百七十五人,从之。
政和七年四月十八日,礼制局言:「皇佑已来,明堂当一郊,故诣太庙、景灵宫行礼,陈法驾,卤簿,回宿文德殿,即转仗,自宣德门陈列,南至天汉桥。今明堂郊飨后次年行礼,故不诣太庙、景灵宫。即车驾不出皇城,惟列仗于宣德门外。所有卤簿仪仗,更不排设。」从之。
高宗绍兴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太常寺言:「准诏详定制造仪仗车辂等制度。检会国朝典故,五辂之制,惟玉辂以玉饰之。玉辂以礼,金辂以宾。今依次序,当先造玉辂。所有仪仗,按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殿册命所有黄麾仗共二千二百六十五人,制度之数,最为酌中。今详定,欲依此制造。」从之。
先是,臣僚言:「国朝考定制度,郊庙之礼,具陈卤簿,则有三驾诸仗之盛。恭闻皇太后銮舆还阙,陛下方将奉迎于郊,而仪卫弗讲,诚为缺文。乞诏大臣集礼官、博士搜举往宪,举行旧章。」有诏:「车辂仪仗委工部尚书莫将、户部尚书张澄同内侍邵谔制造。既而将等言:「按《周礼》:玉辂锡樊缨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旒以祀;金辂钩樊缨九就,建大旗以宾。郑氏注曰:『以宾,谓以会宾。』又按《晋舆服志》曰:『金辂,建大旗九旒,以会万国之宾。』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殿册命,用黄麾仗二千三百六十五人,陈腰舆于东西朵殿本条重文「腰舆」下有「小舆」二字,详见下。。今检照降到图册内同黄麾仗,又有紫宸殿黄麾角仗,排设仪仗、法物等,用一千一百一十五人。又照孙授所进册内本条重文「册」上有「图」字,详见下。,黄麾仗系用一千二百四十五人,并有御辇院左右金吾仗等处三百一十八人。」事下太常寺,至是详定上焉。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绍兴卤簿

绍兴卤簿标题原作「卤簿三」,据下文内容改。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太常寺言:「准诏详定制造仪仗车辂等制度。检会国朝典故,五辂之制惟玉辂以玉饰之。玉辂以祀,金辂以宾。今依次序,当先造玉辂。所有仪仗,按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册命所有黄麾仗共二千二百六十五人,制度之数,最为酌中。今详定,欲依此制造。」从之。先是,臣僚言:「国朝考定制度,郊处三百一十八人。」事下太常寺,至是详定上焉此条重出。上条天头原批:「下接九月十八日条。」此条天头原批:「高宗绍兴十二年至详定上焉已见上条,此删。」。
九月十八日,上御射殿,临轩再坐,令百官观玉辂毕,宣宰执赐茶。
十三年正月十五日此条天头原批:「此下廿页有重文。」,诏制造大安辇了毕,官属转官、减磨勘年有差,选人比类施行,余并犒设一次。
二月十八日,兵部侍郎程瑀等言:「将来郊祀大礼,用国初大驾仪仗,总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除已有黄麾半仗二千四百八十三人,玉辂、腰舆、小舆、大辇、平辇、逍遥子下一千九人,共三千四百九十二人法物仪仗外,见阙金辂、象辂、革辂、木辂、芳亭、凤辇、属车、宝舆等一千二百七十三人,天武、捧日、奉宸队等六千四百五十七人,共七千七百三十人法物仪仗。望下所属取会应奉官司合用数目制造。」诏依,合用文绣,并以缬充代。
庙大礼其陈卤簿,则有三驾诸仗之盛。恭闻皇太后銮舆还阙,陛下方将奉迎于郊,而仪卫弗讲,诚为缺文。乞诏大臣集礼官、博士搜举往宪,举行旧章。」有诏:车辂仪仗委工部尚〔书〕

莫将、户部尚书张澄同内侍邵谔制造。既而将等言:「按周(辂)[礼]:玉辂锡樊缨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旒以祀;金辂钩樊缨九就,建太旗以宾。郑氏注曰:以宾,谓以会宾客。又按《晋舆服志》曰:金辂,建大旗九旒,以会万国之宾。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殿册命,用黄麾仗二千三百六十五人,陈腰舆、小舆于东西朵殿。今检照降到图册内,又有紫宸殿黄麾角仗,排设仪仗法物等,用一千一百一十五人。又照孙绶所进图册内,黄麾仗系用一千二百四十五人,并有御辇院左右金吾仗等括号内系重文,当删。。」既而差兵部郎官钱时敏、军器监刘才邵、主簿宋贶专一点检催促,参订样制造制,令本部长贰提举。是年十月毕工,造车辂官属第一等转一官,第二等减三年磨勘,第三等减二年;造仪仗官属第一等减三年磨勘,第(三)[二]等减二年磨勘,第三等减一年。内选人并比类施行,余各犒设一次。
八月二十三日,太常寺言:「将来郊祀大礼,车驾前后部并六引合用鼓吹令丞已下至执色人共八百十四人,并指教使臣一名,前后摆拽,导引作乐,在京并合骑导。切恐今来经由道路窄狭,相度欲乞止令步导。」从〔之〕。
《宋史》以下引《宋史 仪卫志》三、五之文,多有错讹,今换用本书。:高宗初至南京,孟太后以乘舆服御及御辇仪仗来进。建炎初,诏东京所属起发祭器、法服、仪仗赴行在所。十一月,帝郊于扬州,仪仗用一千三百五十五人。仓卒渡江,皆为金兵所焚。绍兴十二年,有司言:「天子起

居,
当备法驾,况太母回銮,将奉郊迎。」遂令工部尚书莫将等检会本朝文德、大庆殿旧仪,下太常定,用二千二百六十五人。于是始备黄麾仗,庆、册、亲飨皆用焉。是年冬,玉辂成。明年,郊,准国初大驾之数,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内旧用锦袄子者以缬缯代,用铜革带者以勒帛代。而指挥使、都头仍旧用锦帽子、锦臂袖者,以方胜练鹊罗代;用絁者以紬代。禁卫班直服色,用锦绣、金银、真珠、北珠者七百八十人,以头帽、银带、缬罗衫代。旗物用绣者,以错采代;车路院香镫案、衣褥、睥睨,御辇院华盖、曲盖及仗内幢角等袋用绣者,以生色代。殿前司仗内金鎗、银枪、旗干,易以漆饰;而拂扇、坐褥以珠饰者去之。帝曰:「事天贵质,若惟事华丽,非初意矣。」十月,卤簿器物及金象华木四辂、大安辇皆成。太常又奏,前后六引鼓吹八百八十四人,旧制骑。今路狭拥遏,欲止令步导。从之。十六年,始增捧日、奉宸队,合一万五千五十人。卤簿之制备矣。
绍兴卤簿。宋初,大驾用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宣和,增用二万六十一人。建炎初,裁定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初,用宋初之数,十六年以后,遂用一万五千五十人;明堂三分省一,用一万一十五人,孝宗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明堂用三千三百十九人。以后,并用孝宗之数。
绍兴用象六、副象一。干道用象一,淳熙用象六而不设副,绍熙如干道,庆元后不设。
六引。第

一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幰弩一人,骑;方伞一,杂花扇二,曲盖一;外仗青衣二人,车辐棒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戟十。第二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幰弩一人,骑;鼓一,钲一,大鼓十;节一,三,皆骑;方伞一,杂花扇四,孝宗省为二。曲盖一,幢一,麾一,皆骑;大角四,铙一,箫二,笳二,横吹二,笛一,箫一,觱栗一,笳一;外仗青衣四人,孝宗省为二。车辐棒四,孝宗省为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仪刀十,戟二十,弓矢二十,孝宗皆省为十六。刀盾二十,二十。孝宗并省。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并同第二引。内花扇、大角各二,青衣二人。孝宗朝,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内大角省为二,余并同第二引已省之数。
金吾纛队。纛十二,孝宗省为六。押纛二人,孝宗省为一。押衙四人,孝宗省为二。上将军四人,将军四人,孝宗省之。大将军二人,
孝宗省为一。犦十二,并骑。孝宗省为八。朱雀队。朱雀旗一,犦二,弩四,队前后引、押各天武都指挥使一人,骑。龙旗队。引旗一,风师、雨师、雷旗、电旗各一,五星旗五,摄提旗二,北斗旗一,护旗一,左右卫大将军一人。金吾引驾骑,神勇都指挥使;次弩、弓、矢、各四,并骑。
太常前部鼓吹。鼓吹令二,府史四人,管辖指挥使一人,帅兵官三十六人,孝宗省作十四人。 鼓十二,金钲十二,孝宗鼓、钲并省为十。大鼓六十,孝宗省作二十四。小鼓六十,孝宗省作三十。节鼓一,铙鼓六,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孝宗歌工、管并省为十八。箫、笳各三十六,
孝宗朝,箫十八、笳三十四。长鸣六十,中鸣六十,孝宗朝,并省为十八。大横吹六十,
孝宗省为二十四。笛十二,
孝宗增为十八。觱栗十二,桃皮觱栗十二。
持钑前队。骁骑都指挥使一人,将军二人,军使四人,并骑。称长一人,灵芝旗二,瑞瓜旗二,双莲花旗二,太平瑞木旗二,朱雀旗一,甘露旗二,嘉禾旗二,芝草旗二。绛引幡一,孝宗省之。黄麾幡一,青龙、白虎幢各一,金节十二,、罼各一,叉一,钑戟五十。孝宗省为四十八。
六军仪仗。第一队,军将二,卒长二,骑。熊虎旗二,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二,戈六,矛四,戟四,钺四,白柯枪五十。平列旗二十,在仗外分夹旗枪。第二队,军将二,卒长二,骑。龙君旗、虎君旗各三,黄熊旗四,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戈六,矛四,戟四,钺四,白柯枪四十。平列旗二十,分夹仗外。第三队,军将二,卒长二,骑。通直官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熊虎旗二,龙君旗、虎君旗各一,天王旗四,十二辰旗各一,戈六,矛、戟、钺各四,白柯枪三十。平列旗二十,分夹仗外。孝宗朝,第一队,军将、卒长各一,龙虎旗、赤豹旗、吏兵旗、力士旗各二,矛四、戈四、戟二、钺二、白柯枪三十,平列旗十四,余同。第二队军将、卒长各一,龙君、虎君、黄熊、赤豹旗同。戟六、钺六、戈四、矛四、白柯枪二十。第三队,军将、卒长各一,吏兵、力士、熊虎、龙君、虎君、天王旗并同,十二辰旗十二,通直官二,白柯枪十,平列旗十二。
龙墀旗队。天下太平旗一,排仗大将二人夹之;五方龙旗各一,为三重。赤在前,黄在中,黑在后,青左、白右。次金鸾旗一,左,金凤旗一,右;狮子旗二;君王万岁旗一;日旗一,左,月旗一,右。御马十匹,分左右,为五重。中道队。左右卫大将军一人检校,骑。日月合璧旗一,庆云旗二,五星连珠旗一,祥光旗、长寿幢各一。
金吾牙门第一门。牙门旗四,次监门使臣六,分左右,骑。孝宗省旗为二,监门为三。金吾细仗。青龙旗一,左,白虎旗一,右;五岳神旗五,分前、中、后、左、右,为三列;五方神旗五,陈列亦如之。五方龙旗二十五,相间为五队,每队赤前、黄中、黑后、青左、白右。五方凤旗二十五,相间为五队,陈列亦如之。五岳旗在左,五方旗在右;五龙旗在左,五凤旗在右;四渎旗,江、淮在左,河、济在右;押二人,分左右,骑。
孝宗五龙、五凤旗止各一队,共省四十旗,余同。
八宝舆。镇国神宝左,受命之宝右;皇帝之宝左,天子之宝右;皇帝信宝左,天子信宝右;皇帝行宝左,天子行宝右,为四列。每宝一舆,每舆一香案,舆、案前烛罩三十二。引宝职掌八人,侍宝官一人,内外符宝郎各二人,扈卫一百人。碧襕二十人,夹扈卫之外。
孝宗省碧襕为十二,余同。
殿中伞扇、舆辇。方伞二,孝宗省一。朱团扇四,孝宗省二。金吾四色官六人,孝宗省为二。押仗二人,骑,金甲二人,执钺,进马官四人,骑,千牛卫大将军一人,孝宗省之。千牛卫将军八人,孝宗省为二。金吾引驾官二人,导驾官四人,并骑导。大伞二,孝宗省一。凤扇四,孝宗省二。夹伞而行。前同。腰舆一,凤扇十六,夹舆。孝宗省为四。华盖二,排列官一人,香凳一,火燎一,小舆一,逍遥子,平辇。
驾前诸班直。驾头、鸣鞭、诞马、烛罩三百三十人。孝宗省为二百一十人。前驱都下亲从官一百五十人,孝宗省为四十五人。东西班六人,孝宗省为二十二人约拦。殿前指挥使四十二人,东第三班长入祗候五十人,班直主首九人,孝宗省为三人。茶酒新旧班一百六人,孝宗省为四十四人。开道旗一,纛一十二,钧容直三百七十人,驾回则作乐。孝宗干道元年省之,干道六年以后再用。吉利旗五,五方龙旗五,龙旗二十,孝宗省之。门旗六十,孝宗省为三十。殿前指挥使、引驾骨朵子直四十人。分左右,夹门旗外。驾头,驾头下天武官二十二人,孝宗省为十七人。都下亲从一十六人,孝宗省为八人。茶酒班执从物殿侍二十二人,又都下亲从二十二人,孝宗省为十七人。剑六人,孝宗省为三人。麋旗一,人员一,孝宗省之。殿前指挥使、行门二十二人,鸣鞭十二人。孝宗增为一十四人。次御龙直百二十人,孝宗省为八十六人。快行五十人,日、月、麟、凤旗各一,青龙、白龙、赤龙、黑龙旗四,人员二,引驾千牛上将军一人。
王辂奉宸队。分左右,充禁卫,围子八重:崇政殿亲从围子二百人,为第一重;从里数出。御龙直二百五十人,为第二重;崇政殿亲从外围子二百五十人,为第三重;御龙直、骨朵子直二百五十人,为第四重;御龙弓箭直二百五十人,为第五重;御龙弩直二百五十人,为第六重;禁卫天武二百五十人,为第七重;都下亲从围子三百人,为第八重。孝宗以上并同。天武约拦二百人,孝宗省作百八十八人。在禁卫围子外,编排禁卫行子二十一人,快行五十九人,孝宗省为四十二。管押相视御龙四直八人,孝宗省为四人。照管行子御龙四直二十四人,孝宗省为八人。天武六人,孝宗省之。禁卫内拦前崇政殿亲从三十二人,孝宗省作二十五人。
驾后部。扇筤,大黄龙旗一。驾后乐:东西班三十六人,钧容直三十一人,并骑。孝宗此下增招箭班三十四人。扇筤,扇筤下天武二十二人,孝宗省作一十七人。都下亲从十六人,孝宗省作八人。茶酒班执从物五十人,骑。孝宗省为三十人。
大辇。辇下应奉并人员合六百一十四人,分五番;孝宗干道元年省之,六年以后复设。御马十疋,为五重。
持钑后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骑,重轮旗二人,大伞二,孝宗省为一。朱团扇八,孝宗省为四。凤扇二,小雉扇二十二,孝宗省凤扇,而减雉扇为六。华盖二,孝宗省为一。俾倪十二,孝宗省为六。御刀六,玄武幢一,绛麾二,叉、细十二,孝宗省为六。骁骑都指挥使一人,骑,总领大角。大角四十。孝宗省为二十。
太常后部鼓吹。鼓吹丞二人,典吏四人,孝宗省为三人。管辖指挥使一人,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十二,箫三十六,笳二十四,铙鼓六,小横吹六十,笛十二,觱栗十二,帅兵官十人。孝宗歌工十八,拱宸管十二,箫十八,笳二十四,饶鼓六,笛十八,节鼓一,小横吹三十,觱栗十八,桃皮觱栗十二,羽葆鼓吹六,帅兵官八人。
黄麾幡一,中道。金辂、象辂、革辂、木辂各一,每辂诞马各六在辂前,驾士各百五十四人。干道元年省之,六年以后复用。掩后队。中道。宜武都指挥使二人,大戟、刀盾、弓矢、各十五。
金吾牙门第二门。中道。牙门旗四,分左右,孝宗省之。监门使臣六,分左右,骑。孝宗省为三。玄武队。并骑。中道。虎翼都指挥使一人,犦二,玄武旗一,、弓矢各十,孝宗并省为五。弩五。外仗。分左右道,以夹中道仪仗。清游队。并骑。白泽旗二,捧日指挥使二,弩四,弓矢十,十六,左、右吾十六,骑。天武都头二人,弩八,弓矢十二,十二。孝宗弩、弓矢、并省为六。佽飞队。并骑。拱圣指挥使二,虞候佽飞二十,铁甲佽飞十二。前队殳仗。都头六人,骑,殳、叉六十。后队殳仗。都头四人,骑,殳、叉四十。
前部马队。第一队,捧日都指挥使二人,角、斗、亢、牛旗各一,弩四,弓矢十,八;第二队,捧日都指挥使二人,氐、女、房、虚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一队;第三队,天武都指挥使二人,心、危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二队;第四队,天武都指挥使二人,尾、室旗各一,弩、弓矢、如三队;第五队,拱圣指挥使二人,箕、毕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四队;第六队,拱圣都指挥使二人,奎、井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五队;第七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娄、鬼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六队;第八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胃、柳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七队;第九队,骁骑都指挥使二人,昴、星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八队;第十队,宣武都指挥使二人,毕、张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九队;第十一队,虎翼都指挥使二人,觜、翼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十二队;第十队,广勇都指挥使二人,参、轸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十一队。孝宗省为七队,二十八宿旗每队四,弓矢、每队六,余同。
步甲前队。第一队,捧日指挥使、都头各二人,骑,下同。鹖鸡旗二,青鍪甲、刀盾二十;孝宗刀盾省为十二,下并同。第二队,捧日指挥使、都头,貔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队,天武指挥使、都头,万年连理木旗,黄鍪甲、刀盾;第四队,天武指挥使、都头,芝禾并秀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祥鹤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犀旗,黄鍪甲、刀盾。孝宗改黄鍪甲为青鍪甲,余并同。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一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使臣八人,并骑。孝宗旗省为二,使臣省为四人。步甲前队第七队,神武指挥使、都头,鹖鸡旗,青鍪甲、刀盾;第八队,神武指挥使、都头,麟旗,朱鍪甲、刀盾;第九队,骁骑指挥使、都头,白狼旗,黄鍪甲、刀盾;第十队,骁骑指挥使、都头,苍鸟旗,次白鍪甲、刀盾;第十一队,虎翼指挥使、都头,鹦鹉旗,黑鍪甲、刀盾;第十二队,广勇指挥使、都头,太平旗,黄鍪甲、刀盾。自二至十二队,人、旗、刀盾,数列如第一队。孝宗内去鹖鸡旗、麟旗而用庆云旗、瑞麦旗。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二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使臣八人,并骑。孝宗旗省为二,监门省为四人。
前部黄麾仗。第一部,殿中侍御史二员,骑,下同。绛引幡二十,孝宗省为十。犦二,捧日指挥使二,都头五,并骑,下同。黄氅五十,孝宗省为二十。鼓四,斧十,戟、弓矢二十,三十,孝宗省为二十。弩十;第二部,殿中侍御史,天武指挥使、都头,青氅,鼓,斧,戟,弓矢,,弩;第三部,殿中御史,拱圣指挥使、都头,绯氅,鼓,斧,戟,弓矢,,弩;
孝宗省作三部。第四部,殿中御史,神勇指挥使、都头,黄氅,鼓,斧,戟,弓矢,,弩;第五部,殿中御史,骁骑指挥使、部头,白氅,鼓,斧,戟,弓矢,,弩;第六部,殿中御史,广勇指挥使、都头,黑氅,鼓,斧,戟,弓矢,,弩。自二至六部,数列并如初部。
青龙白虎队。并骑。青龙旗一,白虎旗一,虎翼都指挥使二,弩四,弓矢十,八。
班剑、仪刀队。并骑。武卫将军二人,捧日、天武、拱圣、神勇指挥使各二人,班剑六十,仪刀六十。次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指挥使各二人,班剑六十,仪刀六十。
亲勋、散手、骁卫翊卫队。并骑。中卫郎四人,翊卫郎二人,亲卫郎二人,卫兵四十,甲骑四十在卫兵外。左右骁卫、翊卫三队。并骑。第一队,左右骁卫大将军二人,双莲花旗二,弩四,弓矢十,孝宗减弓矢为六,下同。十六;孝宗减为八,下同。第二队,广勇指挥使二人,吉利旗,弩、弓矢、数如初队。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三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八人,并骑。孝宗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捧日队三十四队,左右各十七队,
孝宗减为十队,左右各五队。每队引一人,押一人,旗三人,枪五人,弓箭二十人。
后部黄麾仗。凡六部,第一部至六部,并同前部黄麾仗,惟无绛引幡、犦。
孝宗减为三部,仗数亦同前部黄麾已减之数,并去犦、绛引幡。绛引幡二十。孝宗减为十。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四门。牙门旗四,监门八人,骑。孝宗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
旗、鹖鸡旗各二,青鍪甲、刀盾二十; 步甲后队。第一队,捧日指挥使、部头各二人,骑,孝宗减刀盾为十六,逐队并同。旗,黄鍪甲、刀盾。自二至六队,数列并如初队。 第二队,天武指挥使、都头,芝禾并秀旗、万年连理木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犀旗、鹤旗,黄鍪甲、刀盾;第四队,神武指挥使、都头,苍鸟旗、白狼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队,骁骑指挥使、都头,天下太平旗、鹦鹉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队,虎翼指挥使、都头,鹖鸡旗、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五门。牙门旗四,监门八人,骑。孝宗减旗为二,减监门为四。
后部马队。第一队,捧日都指挥使二,角端旗二,弩四,弓矢十,十六;孝宗弓矢减为六,减为八。第二队,捧日都指挥使,孝宗更用天武。赤熊旗,弩、弓矢、;第三队,天武都指挥使,孝宗更用拱圣。兕旗,弩、弓矢、;第四队,天武指挥使,孝宗时更神勇。天下太平旗,弩、弓矢、;第五队,拱圣都指挥使,犀旗,孝宗用龙马旗。弩、弓矢、;第六队,拱圣都指挥使,芝禾并秀旗,孝宗用金牛旗。弩、弓矢、;第七队,神勇都指挥使,万年连理旗,弩、弓矢、;第八队,神勇都指挥使,驺牙旗,弩、弓矢、;第九队,骁骑都指挥使,苍鸟旗,弩、弓矢、;第十队,宣武都指挥使,白狼旗,弩、弓矢、;第十一队,虎翼都指挥使,龙马旗,弩、弓矢、;第十二队,广勇都指挥使,金牛旗,弩、弓矢、。自二至十二队,数列并如初队。
《中兴礼书》:建炎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诏令东京所属官司般取起发仪仗、法物赴扬州行在应副郊祀大礼。十一月二十二日郊祀大礼,共享仪仗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十三年二月九日,诏:「将来郊祀大礼合排设卤簿并仗内六引,令礼、兵部、太常寺讨论合排设名件数目,申尚书省。」十四日,试兵部侍郎兼侍读、资善堂翊善程瑀等言:「勘会三驾卤簿,大驾以郊飨上天,临御九伐;法驾以祭方泽,祀明堂,奉宗庙,耕千亩;小驾以恭园陵,亲搜狩。将来郊祀大礼,合用大驾。缘《宣和重修卤簿图》大驾系象六头并六引仪仗、鼓吹,及前后部黄麾仗内设

车舆、辇(路)[辂],其驾士并 擎人各有执着服色物件,大段数多。今来创行制造,窃虑不前。兼有司见今度地修建圆坛,去处不远,难以排列。礼、兵部、太常寺契勘昨建炎二年扬州郊祀,所用仪仗系于大驾卤簿内从权裁定,总一千三百三十五人。今讨论欲参照祖宗旧仪及扬州郊祀人数,重别增损,并将昨来亲飨黄麾半仗分为二部,及中道设辇辂、腰舆等行列。所贵随宜添置,前期易为办集。」小贴子:「契勘汉祀天南郊,用法驾三十六乘,亦用小驾十三乘,未尝有定制。国初创立大驾卤簿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今来欲权约用国初大驾人数之半。」诏依国初大驾卤簿人数,大驾三引,中道象六。中道分左右为三重,各持铁钩一名跨其上。又准备象一。
绍兴十三年郊祀,用象一,簇象兵级旗枪等共二十九人。自十六年至二十八年,用象六,准备象一,簇象兵级旗枪等共五十七人。干道元年至九年,如绍兴十三年之制。淳熙三年,如绍兴二十八年之制,执旗枪一名,次击锣一名,次小鼓一十二人,管押节级二人,前引执铁钩一名在中,次执旗枪四人,次执石钩二人,次执钩二人,次执旗枪四人,次执石钩二人,次执旗枪二人,次执石钩二人,次执铁钩二人,次执旗枪四人,并分左右行象外,为一十二重。
马端临《通考》:高宗中兴后,唯设大驾、法驾及黄麾仗。大驾卤簿,郊祀用之;法驾,

明堂用之;黄麾大仗三千三百五人,大朝会用之,视政和旧仪减三之一。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五十人,正旦朝会、上尊号、册宝、亲飨用之。亲飨太庙,兵部设黄麾仗,自和宁门至太庙棂星门外,鼓吹二百三十六人。又黄麾半仗一千四百九十九人,册皇后、皇太子用之。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冬至朝贺、至宸殿望参、金国使贺正旦生辰、受玉宝、皇帝御正殿、皇太子称谢起居用之。黄麾细仗五百人,奉迎册宝、玉牒、国史、圣政、会要、日历、御集、宝训用之。细仗一百人,进呈圣德事迹、经武要略及独进玉牒用之。凡郊祀卤簿,用六千四百九十六人骑。立大旗十一,并执仪仗官兵三千三百五十六人、马一千九十八匹,摄殿中侍御史、诸卫将军等五十一人。御辇院伞扇、舆辇二百三十八人,控御马天武等四十四人,太常寺鼓吹、乐工五百八十八人,左右金吾司碧栏等三十五人,总辖检察仪仗、兵部郎中各一人,职掌十二人,辂下驾士等二百六十一人,车辂院般法物十人,诸班直等一千八百四十六人,马执龙旗五十四人,步执龙旗三十三人,击鞭六人,驾后大黄龙旗三人,捧日甲马队三百人,天武二百人,奉宸队一千二百五十人。翰林司兵士二人。
淳熙十二年八月,枢密院言:「大辇于前九十日入宝,于前六十日伞扇,于前四十日阅习,并差殿前(同)[司]兵及、步军司辇官。」从之。
卤簿明堂用四千一

百四十八人,卓立大旗十一,步执仪仗官兵二千二百五十八人,摄殿中侍御史、诸卫将军及伞扇、舆辇等并同郊祀之数。唯逍遥辇下减十人。诸班六百六人,马执龙旗五十四人,步执龙旗三十三人,击鞭十四人,奉宸队五百人。驾后大黄龙旗五人。
不设金、象、革、木四辂及太安辇。
大驾卤簿仪仗及六引用鼓吹八百八十四人。内鼓吹令丞二人,府史、典史各四人,指挥使二人,帅兵官四十六人,歌色四十八人,金钲十七人, 鼓十七人,大鼓一百一十人,小鼓六十人,中鸣六十人,铙鼓十七人,拱辰(官)[管]三十六人,羽葆鼓十二人,觱篥二十九人,小横吹六十人,箫八十七人,笛二十九人,节鼓一人。此绍兴十三年之制。法驾三分减一,鼓吹用五百八十八人。内令丞四人,府典史、指挥使、帅兵官、歌箫、觱篥、笳笛、拱辰管、大小横吹、节鼓四百三十八人,金钲、 鼓、羽葆鼓、大小鼓、中辰鸣一百四十六人。此乃绍兴十三年之制也。
严更警场旧制:严鼓一百二十四,金钲二十四,鸣角一百二十。绍兴十三年,以地狭,移于棂星门外,止用鼓角各六十,金钲二十。
六引服饰:犦、左右金吾将军:金铜甲胄,披赙解结锥。左右金吾街仗司:花脚幞头、碧罗袄、紫绿罗袍、金铜带、仪刀、乌皮履。执仪仗者:幞头武弁、平巾帻、锦帽、鸾彩、抹额缬、胜蛇铜革带、紫绯罗绣袍、紫紬宽衫、绯紬袍、青罗黄紬银褐、绯皁紬宝相花衫。驾

前殿前指挥使:细甲、方胜练鹊缬衫、绿罗甲、弓箭、银剑、蒜瓣朵红紫罗帽带。殿前左右班:粉青绯紫三色大搭缬罗衫。长入祗候:五十二人,合色头须、镀金帽环,青红二色。茶酒班殿侍:紫罗印皁斜搭衫。茶酒班十人,内红拂扇二人,御龙直执从物八十三人,珠巾、方胜鹊衫。行门二十四人,金银甲、方胜鹊衫、金束帛珠帽、银骨朵。内押行门:缠枝袍;行门:花袍。御龙直二百五十人员,黄狮子缬衫。长行:方胜鹊衫。内殿直已下二百五十人员亦如之。长行:白师子缬衫。殿前指挥使编排禁卫:紫罗皁花衫。驾头扇筤下各天武三十一人,白师子衫。东西班乐三十六人,紫帽带。招箭班三十六人,幞头束带。亲从围子、行宫殿门中道左右壁:帽、镀金束带。其衫皆以白师子缬,余并方胜练鹊。遥郡刺史衫以罗云雁,都指挥使以御仙花,都虞候以簇四金鵰,御前忠佐以宜男方胜,正副使以黄师子,正副都头以方胜练鹊,控马亲从以青莲,执烛笼亲从二百人以宝照。余从驾并以白师子。执烛二十二人,衫亦如之,镀金带。军头引见司人员四人,帽子、方胜练鹊衫。等子八十三人,帽子、(围)[团]花宝照绯缬罗衫、镀金带。左右骐骥院御马六:特勒雕、拳毛騧、佛耳、赤騧、黄青骓、滴露紫。控马执七宝百节鞭、杌子。御马五十人,缬衫、皁纱帽、金镀银师带。禁卫班直等:绯绿罗红盘鵰背子。
绍兴三年正月,造绯二千领,绿一千

领,以绢代罗。十三年,又以缬代绣。干道四年五月,文思院制从驾人衣服。庆元二年,皇后受册宝,排设逍遥、平辇人员各一人,辇官二十七(人)人员:帽子、宜男缬罗衫、镀金银柘枝带。辇官:幞头、白师子缬罗衫、镀金海捷带。
绍兴十二年,皇太后回鸾,上将躬迎于郊,命有司制常行仪仗。先是,石延庆请诏礼官参考康定中(当)[常]行仪卫,酌取中制,以正万乘尊严之分。工部尚书莫将等请先造黄麾仗二千二百六十五人。
三十一年四月,臣僚言:「天子之出,清道而后行,千乘万骑,称警言跸,旄头前驱,豹尾后殿,其往东驰道与阑出入者,皆有厉禁。自六飞南渡,务为简便,唯四孟飨献,乘舆躬行,前为驾头,后止曲盖。而爪牙拱扈之士,或步或趋,错出杂立,无复行列。至有酌献未毕,已舍而归。士民观者,骈肩接袂,杂虎士之中,而不闻有谁何之者。望诏有司讲求其当,凡车驾行幸,从驾禁旅以若干人为一列,相去各若干步;其乘马前导者皆预上其数,命有司绘为图,先一日以闻,别其副本报御史台。有不如令及不在图中而辄冒至者,许有司举之。蔽而不言,令御史台觉察。」诏可。
王应麟《玉海》:绍兴二十一年,明堂。五月十三日,有司陈法驾卤簿,视郊祀三分减一,用一万一千五人。
圣旨指挥,今岁冬日至郊见上帝,用遵太祖 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八日,尚书礼部侍郎兼权兵部侍郎黄中言:「伏

皇帝典故,除事神仪物外,乘舆服御并从省约。本部已逐一条具外,独有五辂未敢轻议。窃详自来大礼,虽五辂并设,然考之《礼经》,玉辂以祀,金辂以宾,象辂以朝,革辂以即戎,木辂以田,而祭祀所用者,一玉辂而已。典辂之职虽曰凡会同军旅以辂从,而后郑释曰『王乘一辂,以其余辂行,亦以华国。』然则金、象、革、木四辂,不过为一时观美,非其所乘也。方承平时,五者并设,固不为过。今圣主方欲隆俭德而戒劳民,其乘舆服御之费,又无大于此四者,有司敢不钦承!所有今来郊礼,欲乞因时之宜,止用玉辂。其余四辂,权不以从,庶几有以仰副明诏,且于《礼经》无所背戾。」诏依,将来郊礼,除玉辂、逍遥、平辇外,其余车辇并从省约。
九日,兵部言:「契勘昨绍兴十三年郊祀大礼,依《政和五礼新仪》排设,国初大驾卤簿共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三人;及绍兴十六年至二十八年郊祀大礼,增添(俸)[捧]月、奉宸队共一万五千五十人,并三十一年明堂大礼,依二十八年例三分减一,用一万一千五人。今承指挥,郊祀大礼乘舆服御、中外支费宜从省约。续承指挥,将来郊祀大礼,除玉辂、逍遥、平辇外,其余车辇并从省约。本部今条具将来郊祀大礼,除玉辂、平辇、逍遥乞令依旧人数外,所有大驾卤簿仪仗内六引前大象,欲依昨绍兴十三年例,止用象一头。其余一行仪仗数内八宝下人数,本部已牒门下后省裁损

施行外,(除)[余]仪仗人数依今来指挥合从省约,并乞依昨绍兴二十八年郊祀大礼人数内乞权行减半,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随宜排设。」诏从之。
五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挥,大驾卤簿仪仗依绍兴二十八年郊祀大礼人数权行减半,随宜排设施行。今条具申请事件:一、将来郊祀大礼,奏严更警场并大驾卤簿六引、驾前后部 吹振作,比之仪仗人数稀少。今从省约,乞将 吹八百八十余人内三分减一,止用(八)[五]百八十八人;警场二百七十五人内三分减一,止用一百八十三人,随宜排设。一、合用 吹导引六州十二时奉禋歌降僊台词,从本寺具申学士院修润,降下教习。一、合借差军兵依今来三分减一,依例下所属借差。一、教习日分支破官钱,依今来减定人数开具名色,依例下量审院于本寺历内批放。一、合差般 奏严 军兵及合破绯方号并提点一行事务所、大礼五使,于贡院按习幕次及就殿前司教场摆拽,至期逐处排设。 吹警场、宿顿排办等,乞(于)[依]例关报所属排办。一、教习去处,乞依例于怀远驿下临安府擗截。其 吹警场服着、奏严 角、执色乐器、宣赦 筹等,经今六年,不曾修饰,脱落不堪。乞依今来人数开具,报所属斟酌抽换修饰施行。」诏并从之。
国朝典故,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玉辂以祀天。礼毕, 十月三日,太常少卿兼权礼部侍郎洪适等言:「伏

乘辇,合进金辂于端诚殿门外。而旧制:皇帝降舆,并乘大安辇还宫。近因臣僚奏请,不设四辂;而二月八日指挥,除玉辂、逍遥、平辇外,其余车辇并从省约。今岁郊坛礼毕, 臣以朝服前导,皇帝以朝服而乘平辇,切恐礼容不相称。若合用大安辇,即乞早降指挥,令有司从实修饰。」诏郊祀回,止乘平辇,冠服令礼官讨论。「适等窃考国朝典故,自建隆四年陶谷创建大辇,祀礼毕,皇帝朝服,乘大辇还内,历朝并无更改。政和四年北郊毕,乘大辇还斋宫,解严放仗,易常服,弃辇还内。按《唐会要》:明皇废辇不用,开元十一年祀南郊毕,骑还。自是行幸、郊祀,皆骑于仪仗之内。又见行仪制,车驾朝献日,合门并诸司官并常服乘马在驾前。适等参考古今沿革,唐制郊祀毕,尚是乘马;本朝北郊回,曾用常服,即郊祀驾回,亦可以不用朝服。兼唐制乘骑亦可用仪仗,见今朝献亦有臣僚乘马在驾前。今来郊祀回,止乘平辇,所用冠服,乞比附景灵宫、太庙。郊祀毕,皇帝自齐殿服履袍、乘平辇还内。今导驾官以常服前导,其奉迎及侍中奉请升辇,参知政事奏请进发,并传敕侍臣上马等,并乞于见行仪注同修改,关报施行。」诏从之。同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逐次郊祀大礼,皇帝自青城至大次并礼毕,自大次还青城,并系服通〔天〕冠、绛纱袍,乘大辇。今来欲乞并服通天冠、绛纱袍,乘平辇。」诏从之。
干道三年四月十一日,

三月十七日圣旨,今岁冬日至郊见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仪物、诸军赏给依旧制外,其乘舆服御及中外支费并从省约,仍疾速条具以闻。窃见绍兴二十八年以前郊祀,舆卫、仪仗共享一万五千五十人。至干道元年初行郊祀,比旧数十分减去其六,止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今参稽已减合用之数。今岁郊祀,舆卫、仪仗宜遵用干道元年已减之数,今来更不增减,庶几有合中制。」从之。 兵部侍郎陈岩肖言:「近者恭
马端临《通考》:干道四年,中书门下奏:「车驾诣德寿宫,用殿前六百二十九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三百九十一人,崇政殿四百四十九人,凡一千四百六十九人。四孟诣景灵宫,用殿前司八百七十五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五百二十八人,崇政殿五百二十一人,凡一千九百二十四人。以左藏南库绢二千匹下(衣)[文]思院制其衣服。
六年九月一日,诏:「将来郊祀,并用五辂、大安辇,一如旧仪。」
九年六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干道元年并干道三年郊祀大礼此下当有脱文。。
淳熙六年四月七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岁明堂大礼,检照《皇佑明堂记》并《政和五礼新仪》,明堂大礼用法驾卤簿,祀前一日,皇帝于太庙朝飨毕,乘玉辂至宣德门,入门降辂,乘舆归文德殿。卤簿中玉辂中:疑当作「首」。,次大辇,次金辂,次象辂,次革辂,次木辂。今明堂大礼所用卤簿,大辇、车辂欲依上件典礼施行。」从之。
十八日,太常寺言:「今次明堂大

礼,并排设大辇五辂,祀前一日,皇帝朝飨太庙毕,乘玉辂入丽正门,降辂乘舆,用平辇归文德殿宿斋。所有大辇并其余四辂,止合从后。」诏除大辇免行排设,余依已降指挥。
五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岁明堂大礼,前一日,皇帝于太庙朝飨毕,乘玉辂诣丽正门。所由道路,乞是日朝飨太庙礼毕,皇帝于太庙棂星门外乘玉辂,经由皇城东新路入丽正门,至南宫门外降(舆)[辂],乘舆至文德殿上,降舆归斋殿。其仪仗、法物合在车辂前排列。」从之。
光宗绍(兴)[熙]二年四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淳熙十二年郊祀大礼,皇帝自太庙棂星门外乘玉辂诣青城,礼毕还内,上乘大辇。今年郊祀大礼,乞依体例施行。」从之。
七月十三日,提点添修五辂大辇黄迈言:「得旨:玉辂轴依例修换外,其余金、象、革、木四辂亦不堪应奉,乞行换造。」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大驾卤簿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大驾卤簿
【宋会要】
政和七年正月二十七日,礼制局言:「昨讨论大驾六引,开封牧乘墨车,兵部尚书、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御史大夫乘夏缦,已经冬祀陈设讫。所有驾士衣服,尚循旧六引之制,宜行改正。况天子五辂,驾士之服各随其辂之色,则六引驾士之服当亦如之。请墨车驾士衣皁,夏缦驾士皁质绣五色团花,于礼为称。」从之。
二月九日,诏:卤簿图籍当行改修,令礼制局限一年进呈。先是,兵部尚书蒋猷奏:「《大礼卤簿图记》,天圣间宋缓撰集。凡仪卫之物,既图绘其形,又稽其制作之所自而叙之于后。陛下顷以治定制礼,如卤簿仪制,革而新之者多矣。乞命有司取旧《图记》,考今之所革者,依仿旧体,别为一书,传之久远。」故有是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政和宣和大驾卤簿

政和宣和大驾卤簿
六引,中道。象六,中道,分左右,为三重,各持铁钩一名跨其上,执转光小绯旗一名前引。次击锣一名、节级二人为一列;次

执七宝钩二人在左,执银钩二人在右,行第一重象前。次三人行象内,为三重;执转光小绯旗十四人,分左右,行象外,为七重。执石钩二人,行第三重旗前;执朱漆钩二人,行第五重旗前;执石钩二〔人〕,分行第七重旗前;又二人分行旗后;又执铁钩一名,在第三重象后当中。并服花脚幞头、绯 衫。或夏祭大礼,则以缬衫。凡六引及卤簿内服饰以絁者并准此,金镀银双鹿带。
法驾减象一,以一象居前,余分左右,为二重。执七宝钩、银钩人各减大驾一名,行第二重象前;次二人行象内,为二重;第四、第七重旗前执金[ (月)]石钩各二人。其大驾各行第七重旗后二人,法驾无之,余同大驾。
六引:法驾则开封令、牧、御史大夫为三引。
、革带;控诞马人平巾绩 第一引开封令,中道。清道二人重行,次幰弩一人〔人〕骑。诸引执幰弩人并骑。次诞马二,控马每疋各二人。诸引控诞马人准此。次轺车一乘,驾赤马二,驾士十八人。次方伞一,次朱团扇一,次曲盖一,次僚佐四员。外仗青衣二人,为一列。次车辐棒二,次告止旛二,次传教旛二,次信旛二,合为一列。执旛各一名,二人,谓引执旛人,数准此。戟三十,为十五重,在车辐棒至信旛外,并分左右厢。以下外仗,并分左右厢。仗内清道服武弁、绯絁绣云鹤衫、革带,执黑漆杖;执幰弩人平巾赤帻、绯絁绣辟邪衫、赤「绩」当作「帻」,前脱一字。、革带;青衫人服平巾青 、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革带;驾士武弁、绯絁绣雉大袖勒帛。法驾曲盖后有僚佐四员,戟减大驾十四,为八重,余同大驾。 、革带;执方伞、扇、戟、执、传教幡、信幡人并黄絁绣兵额、宝相花衫、行藤、 袜、革带;执朱团扇、曲盖、执、告止幡人并绯絁绣抹额、宝相花衫、大口 帻、青絁衫、革带,执仗,仗袋以青绢;执车辐棒人平巾赤帻、绯絁绣白泽衫、赤
、革带。内执弓 、革带。执弓矢、人并锦帽、絁绣宝相花戎服大袍、窄 、行縢、 、革带。执刀盾人银褐 绣抹额、宝相花衫、大口 第二引开封牧,中道。清道二人。次幰弩一。次棡鼓一,在左;金钲一,在右。次大鼓十,为二重。次节、夹二,为一列,执人骑。诸引执节、夹人并骑。次诞马四,二重。次革车一乘,驾赤马四,驾士二十五人。次方伞一。次朱团扇四,为二重。次曲盖一。次僚佐四员。次幢一在左,麾一在右,执人骑。诸引执幢麾人并骑。次大角六,为一列。次铙一,吹箫二,次笳二,次大横吹二,各为一列。次铁〔笛〕、箫、觱篥、笳各一,笛、箫在左,觱篥、笳在右。外仗青衣八人,次车辐棒八,各为四重。次告止幡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四,为二重。次仪刀十四,为七重。戟七十,在车辐棒至仪刀外,为三十五重。刀盾六十,在戟外,为三十重,盾在左,刀在右。次弓矢六十,在刀盾外,为三十重。每弓一箭二,连 。六十,在弓矢外,为三十重。仗内执节、夹、幢、麾、大角、仪力人并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驾士武弁、绯 绣隼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弁、服饰并同第一引。法驾大鼓减四,大角、信幡减为二,铙后左箫右笳、大横吹各减一,外仗青衣、车辐棒、仪刀各减四,戟减三十,刀盾、弓矢、各减二十四,余同大驾。 、白抹带。执大横吹人绯绣苣文抹额、生色袍、抹带 。执铙、箫、笳、笛、觱篥人并平巾帻、绯绣宝相花袍、大口 、锦螣蛇。执大鼓人黄绣雪花抹额、生色袍、抹带 矢人袍以青,执人以紫。执棡鼓、金钲人平巾帻、绯绣对凤衫、抹带、大口
第三引大司乐,中道。清道二人。次幰弩一。次棡鼓、金钲各一。次大鼓十。次节一,夹二。次诞马四。次革车一乘。驾士、驾马并同第二引,以下革车准此。次方伞二。次朱团扇二。次曲盖一。次僚佐二员。次幢、麾各一。次大角四。次铙一。次箫、笳、大横吹各二。次笛、箫,次觱篥、笳各一。外仗青衣六人,次车辐棒六,各为三重。次告止旛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四。次仪刀十二,为六重;戟六十,为三十重,刀盾、弓矢、各五十,各为二十五重。驾士服武弁、绯絁绣凤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并服饰并同第一、第二引。法驾以御史中丞为第三引,自第四引以下并减。
第四引少傅,中道。清道四人。次幰弩一。次棡鼓、金钲各一。次大鼓十六,次长鸣十六,为二重。次节一,夹二。次诞马六,为三重。次革车一乘,府佐四员,夹革车。次方伞一,次朱团扇四,次曲盖二,为一列。

次幢、麾各一,次大角八,次铙一,次箫四,次笳四,次大横吹四,各为一列。次节鼓一,次笛、箫、觱篥、笳各四,各为一列。外仗青衣十人,次车辐棒十,各为五重。次告止幡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六,为三重。次仪刀十六,为八重。次戟九十,为四十五重。绛引幡六,在戟外,为一列分引。刀盾、弓矢、各八十,各为四十重。仗内执长鸣人服同执大鼓人,执节鼓人服同执铙人,执、绛引幡人服同执方伞人。驾士服武弁、绯絁绣瑞马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并服饰并同第一、第二引。
第五引御史大夫,中道。清道二人。次幰弩一。次棡鼓、金钲各一。次大鼓十。次节一,夹二。次诞马四。次革车一乘。次方伞一。次朱团扇二。次曲盖一。次僚佐二员。次幢、麾各一。次大角四。次铙一。次箫、笳、大横吹各二。次笛、箫、觱篥、笳各一。外仗青衣六人,次车辐棒六,各为三重。次告止幡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四。次仪刀十二,戟、刀盾、弓矢、各六十。驾士服武弁、绯絁绣獬豸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并服色并同第一、第二引。法驾则为第三引大鼓减四,大角减一,铙后箫、笳、大横吹各减一,青衣、车辐棒、信幡各减二,仪刀减六,戟减二十四,刀盾、弓矢、各减半,余同大驾。
第六引兵部尚书。革车一乘,驾士服武弁、绯絁绣虎大袖勒帛,其余并同第五引。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中道卤簿 大驾外仗

中道卤簿
金吾本司纛,左右皁纛各六,为一列。执柘各一名,

,佩横刀、弓矢。凡仗内大将军、将军、都尉、校尉、旅帅、中郎将 弩,佩牙刀器仗,珂马;大将军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锦螣蛇大口 四人。次押纛二人,骑。次押衙四人,骑,引 。次 八,为二重。执 各一名。次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四人,为二重。次卫司 ,本卫大将军二人,骑; 四,夹上将军。执 各一名,夹二人,并骑。已上并分左右队。内上将军、将军花脚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袍、(郎将)。押衙金鹅帽、紫絁绣辟邪袍、革带,佩仪刀。执 绵帽、宝照锦袍、锦臂鞴、革带、乌皮韡。法驾减 二,为一列,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减二人,余同大驾。 、革带、乌皮 、 袜。押纛人幞头、皁 绣宝相花宽衫、绢 ,佩横刀。执柘、皁、纛人皁纱绢、皁絁宽衫、绢 并佩横刀、弓矢,唯朝服并黄麾仗内帅官兵不佩。执夹卫司 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裲裆、大口
、锦螣蛇革带。执 、弩、弓矢、人并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 次朱雀旗队,并骑。金吾卫折冲都尉一员引队, 二,夹都尉。次朱雀旗,执旗一名,引二人,夹二人。凡仗内引、夹,执旗人数准此。次弩四,为一列。次弓矢十六,次二十,各为二重。次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押队。队内折冲、果毅都尉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 ([袍]、革带。内执弩、弓矢、人加佩横刀。引、夹、执朱雀旗人并绯絁绣抹额、宝相花 、大口) ([袍]、革带,佩横刀。内引、夹人加 、大口

佩弓矢。凡中道仗、外仗内旗引、夹旗人并执旗人并佩横刀,引、夹人并加佩弓矢。法驾弩减二,弓矢减六,减八,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引队改天武都指挥使,押队改天武指挥使。
、革带。法驾引旗、护旗各减四人,余同大驾。 次龙旗队。大将军一员检校,骑。次引旗十二人,为二重,并骑。次风伯旗一在左,雨师旗一在右。次雷公旗一在左,电母旗一在右。次五星旗五,为一列。木星旗在左,余火星、土星、金星、水星旗以次列于右。次左右摄提旗二,为一列。次北斗旗一居后。次护旗十二人,为二重,并骑。次副竿二,为一列,执人并骑,分左右队。内大将军朝服;引旗、护旗人并黄絁绣抹额、宝相花衫,佩弓矢;引、夹、执风伯旗等人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副竿人锦帽、黄絁绣宝相花衫、大口《宋史》:宣和检校改左右卫大将军,雷公、电母旗去公、母二字。
次指南等车。指南平车一,次记里鼓车一,驾士各三十人。次白鹭车一,次鸾旗车一,次崇德车一,次皮轩车一,驾士各十八人,并服武弁、绯絁绣大袖勒帛。指南车驾士服绣以孔雀,记里鼓车以对鹅,白鹭车以白鹭,鸾旗车以瑞鸾,崇德车以辟邪,皮轩车以虎。法驾无白鹭车、崇德车,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有青旌、青雀、鸣鸢、飞鸿、虎皮、貔貅六车,在记里鼓之下,崇德之前,减白鹭、鸾旗、皮轩三车,驾士之数如前。
次金吾引驾,骑。本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左右,平巾帻、绯絁

、革带。法驾仪刀、弩、弓矢、各减二,为三重,余同大驾。 ,执仪刀。次弩、弓矢、各八,为四重,每重弩二,弓矢二,二,相间行,分左右。执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裲裆、大口 绣辟邪袍、大口《宋史》:宣和改都尉为神勇都指挥使。
次大晟前部鼓吹,令二人,次府史四人,各为一列,分左右。次管辖指挥使一名。次棡鼓、金钲各十二,为四重,鼓在左,钲在右。部内棡鼓、金钲并分左右。帅兵官八人领,为一列,在棡鼓、金钲重内行。次大鼓一百二十,为十重;帅兵官二十人领,在大鼓重内行。次长鸣一百二十,为十二重,帅兵官六人领,每二人领四重,各在前一重内行。次铙鼓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在铙鼓内行。次歌工,次拱辰管,次箫,次笳,各二十四,各为二重。次大横吹一百二十,为十重;帅兵官十人领,每二人领二重,各在前一重内行。小鼓行次准此。次节鼓二,次笛,次箫,次觱篥,次笳,次桃皮觱篥,各二十四,各为二重。次棡鼓、金钲各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次小鼓一百二十,为十重。次中鸣一百二十,为十二重;帅兵官八人领,每二人领三重,各在前一重内行。次羽葆鼓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各在鼓内行。次歌工,次拱辰管,次箫,次笳,各二十四,各为二重。部内鼓吹令本色服,府史幞头、绿罗宽衫、黄绢半臂;管辖指挥使平巾帻、紫绣宝相花) ([衫]、锦螣蛇、白抹带。帅兵官并执棡鼓、金钲、拱辰管、箫、笳、

。法驾前后棡鼓、金钲各减四,为二重。大鼓减四十,帅兵官减八人,长鸣减四十,为十重。铙鼓减四,拱辰管后箫、笳各减八;大横吹减四十,帅兵官减六人。节鼓后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减八,小鼓、中鸣各减四十,各为十重。帅兵官减四人,每人押五重。羽葆鼓减四,最后箫、笳各减八。余同大驾。 、白抹带。执棡鼓、金钲人加锦螣蛇。执长鸣、中鸣、大鼓、小鼓同第二引执大鼓、长鸣服,执铙、大横吹人同第二引执大横吹服,执羽葆鼓人青绣苣文抹额、生色袍、抹带 节鼓、笛、觱篥、桃皮筚篥、歌工服平巾帻、绯绣对鸾衫、大口
、勒帛、锦螣蛇。法驾行漏舆舆士减四十人,神舆舆士多大驾二人,余同大驾。 、勒帛、执黑漆仗;管押相风乌等舆人员平巾帻、紫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 、勒帛;清道平巾帻、青絁大袖、白绢 、勒帛;舆士并管押、节级并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 褟、青絁大袖、绢 〔次〕太史相风、行漏等舆。太史令一员,次书令史一名,并骑。次相风乌〔舆〕一,舆士四人。次交龙钲一,在左;交龙鼓一,在右;舆士各六人。次司辰一名,次典士一名,并骑。次刻漏生四人,分左右,为二重。次鼓楼一,在左;锺楼一,在右。次行漏舆一,舆士各一百人。次太史正一员,骑。次清道二人。次十二神舆一,舆士十四人。太史令、太史正朝服;书令史录公服;司辰、典士、漏刻生并《宋史》:宣和鼓锺楼并改为舆,太史正前有捧日副指

挥使二人、捧日节级十人、神舆舆士增十。
、白勒帛。法驾金节减四,钑戟减七十二,为三十六重,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执绛引幡、金节、罼、朱雀幢、叉导盖、叉钑戟人并武弁、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持钑前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二人引队。次左右武卫校尉二人,并分左右。次绛引幡一,在中,金节十二,分左右,夹幡。执人骑。内绛引幡加二人,次一在左,罼一在右。次朱雀幢一,次叉一,次导盖一,在中;青龙幢一,在左;白虎幢一,在右。次叉三,为一列。幢、叉、导盖执人并骑。次称长一名,次钑戟二百八十八,为四十八重。次左右武卫将军二人检校;次左右武卫校尉四人押队;并分左右队。内左右武卫将军、果毅都尉、校尉并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宋史》:宣和引队改骁骑都指挥使,武卫校尉改骁骑军使,增朱雀旗后之叉一,去龙虎后之叉三,检枝改用右骁骑将军。
次黄麾幡一,执幡一名、二人,服饰同持钑前队执绛引幡人,内执人骑。法驾同此。法驾又有殿中侍御史二员,分左右,在黄麾前。
次六军仪仗。左右神武军统军二员,分左右。次都头二人押仗,在本军旗内。左右神武军旗各一,排阑旗二十,在仗外,分夹本军旗。枪棒仗每二人为一列,执旗、枪棒仗各一名,前一重与本军旗齐行。次吏兵旗一,在左;力士旗一,在右。以下吏兵、力士旗分左右同。次白柯枪二柯:原作「椅」,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改。下同。,次哥舒棒二棒:原作「枪」,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改。下同。。次白(椅)[柯]

枪六,次镫仗二。次白(椅)[柯]枪二,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白(椅)[柯]枪四,次哥舒(枪)[棒]二。次白(椅)[柯]枪八,次镫仗二。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白(椅)[柯]枪四,次哥舒棒二。次白(椅)[柯]枪四,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镫仗二。次白(椅)[椅]枪八,次哥舒棒二。次白(椅)[柯]枪二,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白(椅)[柯]枪二,次镫仗二。次白(椅)[柯]枪四,次哥舒棒二。次白(椅)[柯]枪四,次掩尾天马旗二。次左右羽林军统军二员,次都头二人,次节钑二人。左右羽林军旗各一,排阑旗二十,在仗外,如神武军分夹。次赤豹旗一在左,黄熊旗一在右。以下赤豹、黄熊旗分左右同。其余枪棒(杖)[仗]等行列、重数并同神武军。左右龙武军统军二员。次都头二员。左右龙武军旗各一,排阑旗二十,在仗外,如羽林军分夹。次龙君旗一,在左;虎君旗一,在右。以下龙君、虎君旗分左右同。其余枪棒(杖)[仗]等行列、人数并同。
羽林军。仗内神武、羽林、龙武统军并花脚幞头、紫 绣抹额、孔雀衫、韡弩,佩横刀、金亨鱼梨、韔干、珂马。押仗都头幞头、紫絁绣宝相花大袖袄、革带。引夹神武、羽林、龙武军旗人贴金帽,执人锦帽,并五色絁绣宝相花衫、锦臂鞴、革带,其余执旗人服饰准此。执哥舒棒镫仗人同夹旗人服饰。执白(椅)[柯]枪人交脚幞头、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银褐绣兽捍腰、锦臂 、革带。法驾神武军减排阑(干)旗十,羽林、龙武军各减四。大驾六军吏兵、力士旗各分五重,法驾各减一重。第

一重中节白(椅)[柯]枪减二中节:疑误。,第二重第二节、第四重第一节白(椅)[柯]枪各减四,第四重(节)[第]二节减二。法驾羽林军又减大驾节级二人,余同大驾。《宋史》:宣和统军改军将,神武军旗改熊虚,排阑旗改平列,哥舒棒改戈戟,镫杖改矛戟。羽林队无节级,黄熊旗改黄罴,龙武骑改熊虎。
次引驾旗。天王旗二,次排仗通直官二人押旗,分左右。次十二辰旗各一:午未在前,次巳申,次辰酉,次卯戌,次寅亥,次丑子,午、巳、辰、卯、寅、丑旗在左,余在右。次天王旗二,分左右。押旗幞头、紫公服、乌皮韡,执旗人并同执神武军旗人服饰。法驾同此。
次龙墀旗,天下太平旗一,排仗大将二人,夹太平旗。次五方龙旗各一,为二重:赤龙旗在前,次黄龙旗在中,青龙旗在左,白龙旗在右,次黑龙旗在后。次金鸾旗一在左,金凤旗一在右。次狮子旗二,次君王万岁旗一。次日旗一在左,月旗一在右。排仗大将同押、引驾旗通直官服,引、夹、执旗人同引、夹、执神武军旗人服饰。法驾减鸾、凤、狮子旗,余同大驾。
次御马二十四,分左右,为十二重。控马每匹天武二人,服贴金帽、紫绣宝相花大袖祅、革带,骑。御马直二人,皁纱帽、青绵袄、束带。部押天武节级锦帽、紫绣宝相花宽衫。管押骑。御马直人员节级红锦袄。法驾减八,为八重,余同大驾。
次中道队。大将军一员检校,朝服,骑。法驾同。《宋史》:宣和大将军改为左右骁骑大将军。
次日月合璧等旗。日月合

、革带。法驾同。 璧旗一在中,苣文旗二,分左右,为一列。次五星连珠旗一,在中;祥云旗二,分左右,为一列。引、夹、执旗人各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锦臂。次长寿幢一,执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宋史》:宣和苣文改庆云,祥云改祥光。
、革带。内夹人执弓矢,骑。次监门校尉,左右各三人,为一列。押旗幞头、绯絁绣抹额、狮子裲裆、乌韡,佩横刀,骑。法驾第一门在龙墀旗之后。 次金吾牙门旗,左右各二,为中道第一门。执、夹人青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白绢
次金吾细仗。青龙旗一在左,白虎旗一在右,押旗二人,分左右,骑。次五岳神旗五,为三重:南岳旗在前,次中岳旗在中,东岳旗在左,西岳旗在右,次北岳旗在后。次五方神旗五,如五岳旗陈列。五方龙旗各五,相间为五队,为三重:赤龙旗在前,次黄龙旗在中,青龙旗在左,白龙旗在右,次黑龙旗在后。前一队次北方神旗,余队各次右仗黑凤旗。五方凤旗各五,如五方龙旗陈列,各次左仗黑龙旗。内执青龙、白虎旗、五岳、五方神旗各一名,三人。执人四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执人黄,人左青、右银褐,后皁。内人执弓矢。执五方龙凤旗人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押旗人并同押龙墀旗人服饰。次江渎旗、河渎旗各一,次淮渎旗、济渎旗各一,并各为一列。江淮旗在左,河济旗左右。引、夹、执旗人并皁絁绣宝相花衫、绣抹额、革带。法驾五

方龙凤旗各减二,各为三队,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校尉为使臣,五岳神旗去神字。
次八宝,为四重:镇国神宝在左,受命宝在右;皇帝之宝在左,天子之宝在右;皇帝行宝在左,天子行宝在右;皇帝信宝在左,天子信宝在右。香案八,为四重,每重列于宝舆之前。碧栏二十四人,为十二重,夹受命等宝。服弓脚幞头、碧栏、涂金铜带、乌皮韡,后二重执长刀,骑。内外符宝郎行于碧栏之间。法驾减碧栏入,为八重,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增引宝职掌二人宝:原脱,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补。,香案职掌六人,(授)[援]卫传喝亲从一百人,奉宝辇官每宝二十八人,节级一人,奉宝一十二人,舁香案、行马、执烛笼各四人,持席褥、油衣共三人,香案、宝舆各九,烛笼三十六,碧栏之数同前。
次方伞二,分左右。大雉尾羽四,夹方伞,执各一名。以下执伞、扇人准此。执人弓脚幞头、碧栏衫、金铜带、乌皮韡,法驾同此。
、涂金铜带、乌皮韡。前二名执笏,余执金铜仪刀。 次金吾四色官六人,为三重,每二人为一重。幞头、绿公服、白绢
次押仗二人,幞头、紫公服、涂金铜带、乌皮韡,骑。法驾减二人,为二重,余同大驾。
次金甲二人,分左右,服金甲、凤翅兜鍪,执钺。法驾同此。《宋史》:宣和改为铜甲。
、革带、韡叉,佩横刀、弓矢, 次太仆寺进马四人,平巾帻、紫絁绣犀牛裲裆、大口(旗)法驾同此。
次引驾千牛卫将军一员,乘珂马,服饰同太仆寺进马人。次千牛八人,次中郎将二人,并乘珂马。次千

、革带、韡叉,佩横刀、弓矢。法驾同此。 牛二人,骑。并花脚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絁绣犀牛裲裆、大口《宋史》:宣和引驾改为千牛卫大将军,中郎将改为捧日都虞候。
、金铜带,乌皮韡,并骑。法驾同此。 次长史二人,绿公服、白《宋史》:宣和无。
次金吾引驾官四人,为二重,并骑。服同金吾押仗,法驾同此。次导驾官,分左右。法驾同此。
、白勒帛。以下执伞、扇、华盖人服饰并同。腰舆一,应 次伞扇、舆辇。大伞二,分左右。中雉尾扇四,夹大伞。小雉尾扇四,夹腰舆。执人并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奉人员一名。指挥使以上宜男袄,余红地黄盘狮子锦袄,十将、将、虞候、节级二人。十将、将、虞候红方胜练鹊锦袄,节级红地白狮子锦祅。长行十六人,红地白狮子锦袄。
次排列官二人,次中雉尾扇十二,次华盖二,执各二人。次香镫一,执擎八人,服饰同尚辇执伞人。次香匙在左,火燎在右。
次小舆一,应奉人、逍遥、平辇下人长行二十四人。次逍遥子一,应奉人、十将、将、虞候、节级共九人,长行二十六人。次平辇一,应奉人员七人。大辇下人、十将、将、虞候、节级共九人,长行二十六人。《宋史》:平辇一,应奉人员七人。服饰与腰舆下同。法驾则排列官后中雉扇减四,余并同大驾。《宋史》:宣和去小雉尾扇四,腰舆一,添管押人员二人,都将四人佥押小舆排列官二人佥:原作「兼」,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小舆一,奉舆二十四人,都将九人。逍遥子改为逍遥辇,奉辇一十六人。

平辇一,奉辇人同上。后上辇奉御二人,骑。小舆前又有大(路)辂一,驾马六,太仆卿御,驾士一百二十人。
驾前东第五班。开道旗一,皁纛旗一十二,为四行,每行三人。次引驾六十二人,次钧容直三百人,引驾回作乐。次东第五班五方色龙旗五。次门旗四十。次御龙四直步执门旗六十。次天武驾头下一十二人一:原作「二」,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次下茶酒班内东门执从物一十一人。次御龙直仗剑六人。次天武把行门八人。以上并分左右。次东第五班麋旗一。次殿前班击鞭一十人,次东第五班执簇辇龙旗八,并分左右。次日旗一在左,月旗一在右。次麟旗一在左,凤旗一在右。次青龙旗一在左,白龙旗一在右;赤龙旗一在左,黑龙旗一在右。次御龙直四十人十:原作「人」,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踏路马二。次夹辂大将军二员。次进辂职掌二员。次部押二人,教马官二员,为一列,教马官在部押官外。法驾同此。《宋史》:宣和无钧容直。开道旗内增押班一人,殿侍二人。皁纛旗十二,殿侍十二人执。引驾人员二人,长行六十人。五方色吉字旗殿侍三人,管押十人。门旗殿侍二人,管押四十人。叉八,门旗六十,御龙直一十二人,骨朵直一十二人,御龙弓箭直、弩直各十八人、御龙直仗剑六人。执麋旗殿侍二人,管押龙〔旗〕人员二人,都知、副都知各一人。执骨朵殿侍十六人。内大将军改为千牛卫大将军,朝服,步从。将军二人,朝服,陪乘。掌辇四人。
皇帝乘玉辂,驾青马六,驾士一百

二十八人,扶驾八人,骨朵直一百三十四人。行门一十八人,在玉辂之左;一十七人在右;陪乘将军二员在后。法驾同。《宋史》:宣和驾士增为二百三十四人。
奉宸队分左右,充禁卫。从里第一重御龙直。第二重左厢骨朵子直、右厢弓箭直。第三重弩直。第四重御龙四直。并以逐班直所管人数列成队伍。第五重天武骨朵、大剑三百一十人,分左右。驾后东第五班大黄龙旗一。次驾后乐,东第四班三十一人。次钧容直三十人。次扇筤下天武二十人。次茶酒班簇辇三十一人。次招箭班三十二人。奉宸队人员服帽子,十将以〔下〕戴兜鍪,并服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内人员绯背子,人员并弓箭手带弓箭器械,执骨朵。十将以下(带弓箭)带弓箭器械,执骨朵。弩手挟弩、带弩箭、金亨鱼梨子,执骨朵。枪刀手执骨朵,至宣德门执枪刀。天武步队人员帽子、锦袄、背子。袄子正副指挥使以黄狮子;都头以方胜练鹊。背子正副指挥使以绯罗夹绣小团簇花,都头以红罗罨画银带,执骨朵。十将以下至长行一百人服紫絁绣孔雀袄、带簇四金雕硬帽、金镀银带执骨朵;二百人服绯絁绣对凤袄、带金镀银花朱红笠子、金镀银带,执大剑。天武扇筤下二十人锦帽、紫絁绣对凤花袄,十人服紫,十人服绯。驾前御龙直执从物人员帽子、红锦袄。十将以下(里直)[裹真]珠头巾。殿前指挥使击鞭帽子、红锦袄,执仗剑帽子、红锦袄、背

、勒帛、 袜。下茶酒班执从物帽子、碧锦袄、红背子。御龙四直旗头戴兜鍪、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执枪寨旗东第五班人员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执骨朵。执旗殿侍戴兜鍪、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 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骨朵。玉辂下夹辂陪乘大将军并朝服,骨朵直并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骨朵。驾士平巾帻、青绣凤大袖、绢(剑)[执]、皁皮甲。 皁纛人黑漆铁笠、皁绢衫
殿前指挥使、行门、诸班直引驾人员。殿前指挥使、引驾人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执骨朵。驾后执大黄龙旗殿侍带兜鍪、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东第四班钧容直、驾后乐人员以下并帽子、红锦袄、背子。内人员绯背子、执骨朵。招箭班、茶酒班人员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内殿侍碧锦袄、红背子,扶驾人本色服,进辂职掌紫罗宽衫。法驾并同此。《宋史》:宣和止用黄龙旗,余并无。
次副玉辂一,驾青马六马:原作「龙」,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勒帛、 袜。法驾无副辂。 。驾士四十人,武弁、青绣对凤大袖、绢《宋史》:宣和驾士一百人,内人员二人。大辇一,掌辇四人,在大辇前,为二重。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紫绣袒带、行縢、银褐抹带、革带。应奉人员十二人,七人集辇内,一名传喝,执骨朵,余从辇。指挥使以上宜男锦袄,余红地黄狮子锦袄。十将、将、虞候,节级共十人。十将、将、虞候红方胜练鹊锦袄,节级红地白狮子锦袄。长行三百五十

、白勒帛。法驾同此。 、白勒帛,一名幞头、紫公服、乌皮韡。次书令史四人,乌皮介帻,绯絁衫、白 、紫绢行滕。次尚辇奉御二人。次殿中少监。次供奉职官二员,幞头、紫公服、乌皮韡。次令史四人,三人乌皮介帻、绯 衫、白 五人,武弁、红地白狮子锦袄、黄絁绣宽衫、紫罗生色云凤袒带、白绢勒帛、夹《宋史》:宣和增奉辇为九十人。次太仆御马二十四,为十二重,分左右。天武等服饰并同。
次龙墀旗后控御马等人,法驾减八,为八重。《宋史》:宣和无太仆。、锦螣蛇、革带。法驾同此。 次持钑后队,左右武卫旅帅二人,骑,服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宋史》:宣和改为神勇都指挥使。次重轮旗二,分左右,引、夹、执人各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幢叉、执()[绛]麾人并武弁、絁绣宝相花衫。执幢以皁,绛麾叉以紫。法驾同此。
次大伞、雉尾扇等。大伞二,大雉尾扇四,夹大伞。次大雉尾扇四,为一列。次小雉尾扇十二。次朱团扇十二。各为三重。次华盖二。次叉二。次睥睨十二,为二重。次御刀六,为一列。次真武幢一,在中;绛麾二,分左右,为一列。次叉一。次细十二,为二重。
殿中省执朱团扇人黄絁绣抹额、宝相花衫、行(螣)[縢]、白勒帛。 、勒帛。执御刀人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大口 、锦螣蛇。执睥睨人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 革带。太仆寺执叉人武弁、绯絁绣衫、白
降麾加二人。法驾小雉尾扇、朱团扇、睥睨、各减四,

各为二重;华盖减一,御刀减二,余同大驾。《宋史》:宣和真武幢改为玄武。
、革带。法驾减大角四十,为八重,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执大角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总领大角,并骑。次大角一百二十,为十重。都尉服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宋史》:宣和改都尉为骁骑都指挥使。
次大晟府后部鼓吹。丞二人,次典事四人。次管辖指挥使一名。次羽葆鼓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在鼓内行。下除小横吹外,并为二重。次歌工,次拱辰管,次箫,次笳,各二十四。帅兵官二人领,在笳前一重内行。次铙鼓十二,帅兵官四人领,在铙鼓内行。次歌工,次箫,次笳,各三十四。次小横吹一百二十,为十重;帅兵官八人领,第一、第四、第七、第十重各二人,在横吹内行。次笛,次箫,次觱篥,次笳,次桃皮筚篥,各二十四。丞本品服,典事同前部府史服,其余并同前部人服饰。法驾羽葆鼓减四,箫、笳、笛、筚篥、桃皮筚篥各减八,铙鼓减四,领铙鼓帅兵官减二人,小横吹减四十,为十重。领横吹帅兵官减二人,余同大驾。《宋中》:宣和帅兵官改为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四都头。
次黄麾一,执人数并服饰并同前部黄麾。法驾有殿中侍御史二员,分左右,在黄麾前。
次芳亭辇、凤辇。芳亭辇一,奉辇六十人。次凤辇一,奉辇五十人。并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袒带、行縢、银褐抹带、革带。法驾无凤辇。《宋史》:

宣和芳亭奉辇六十二人。
、勒帛、 袜。其绣大袖皆对凤。副金辂以绯,象辂以银褐,革辂以黄,木 、勒帛。其余辂驾士各四十人,并武弁、绣大袖、绢 次金、象、革、木等辂。金辂一,踏路赤马二。次副金辂一,各驾赤马六。次象辂一,次副象辂一,各驾赭白马六。次革辂一,次副革辂一,各驾騧马六。次木辂一,次副木辂一,各驾黑马六。金辂驾士六十人,平巾赤帻、绯绣凤大袖、绢(革)[辂]以皁。法驾无副辂。《宋史》:宣和驾马之色又异:金以骝,象以赤,革以赭白,木以鸟以:原作「为」,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驾士正百五十人,副一百人,管押人员各二人。
次耕根辇一,驾青马六。驾士四十人,服以青绣凤衔嘉禾合穗。法驾同此。《宋史》:宣和无。
次进贤车、明远车。进贤车一,驾士二十四人。明远车一,驾士四十人。法驾无此二车。《宋史》:宣和各增驾马四。次属车十二乘,每乘驾牛三,驾士十人。法驾减四乘。《宋史》:宣和增衙官二人,管押节级一人。
次四省局官。门下省局官二员,在左;中书省局官二员,在右。次秘书省局官二,在左;殿中省局官二员,在右。法驾同此。
次黄钺、豹尾。次黄钺车一,次豹尾车一,各驾赤马二,驾士十五人。进贤车以下驾士并武弁、绯絁绣大袖、勒帛。进贤车驾士绣以瑞麟,明远车以对凤,属车以云鹤,黄钺车以对鹅,豹尾车以立豹。除进贤、明远车外,法驾并同此。《宋史》:宣和有黄钺天武副都头及神勇副都头各一。
次掩后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

、行縢、 袜。法驾大戟、刀盾、弓矢、各减十六,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次大戟,次刀盾,次弓矢,次,各五十,各为一列。执人并黑鍪甲、锦臂 、皁 二人,领队,平巾帻,紫絁绣飞麟袍,大口《宋史》:宣和押队改用宣武都指挥使二人。、革带,骑。次监门校尉,左右各三人,为一列。幞头、紫絁绣抹头、狮子裲裆、乌皮韡,佩横刀,骑。法驾同此。 次金吾牙门旗,左右各二,为中道第二门。执、夹人绯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白绢
、革带。引、夹、执仙童、真武、神龟、螣蛇旗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法驾减六,为四重:前三重各五人,后一重四人。弓矢减五,为三重,弩减一,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执 及、弓矢、弩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真武队。金吾卫折冲都尉一名, 一,夹都尉为一列。次仙童旗一。次真武旗一,在中;螣蛇旗一,在左;神龟旗一,在右;为一列。次二十五,为五重。次弓矢二十,为四重。次弩五,为一列。队内金吾卫折冲都尉服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宋史》:宣和改为玄武队,改真武为玄武。又去仙童、龟蛇旗,改都尉为虎翼都指挥使。
大驾外仗并左右厢
、锦螣蛇、革带。引、夹、执旗、执弩、弓矢、人并甲、骑、 清游队。次第六引外,白泽旗二,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行旗外,并骑。次弩八,为一列。次弓矢三十二,次四十,各为二重。队内折冲都尉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

。法驾则次第三引外,弩减大驾之二,弓矢减八,减十,余同大驾。 冠,具装锦臂 、大口《宋史》:宣和改都尉为捧日都指挥使。
,佩横刀。帅兵官加佩弓矢。法驾金吾骑及弓矢、各减大驾之四,余同大驾。 次左右金吾各十六,骑。帅兵官二人。次弩八,次弓矢,次,各十二,各为一列。帅兵官及执弩、弓矢、人并平巾帻、绯絁绣辟邪裲裆、大口《宋史》:宣和改金吾为天武都头。
次佽飞队。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分领,并骑,服佩并同清游队折冲都尉。次虞候佽飞四十八人,为二十四重重:原作「人」,据下文改。,佩横刀、弓矢,并骑。铁甲佽飞二十四人,为六重,在虞候佽飞 ,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来)[末],并甲、骑,具装锦臂 ,佩横刀、弓矢。法驾虞候佽飞减大驾十八人,为十五重;佽飞减八人,为四重;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金吾卫为拱圣都指挥使,改都尉为都指挥使。
次前队殳仗。次金吾十六骑,在佽飞仗最外行。左右领军卫将军二人检校,并骑。次 四,为二重,骑。(佽)[次]、锦螣蛇、革带。执 左右领军卫帅兵官四人,为一列。以下帅兵官人数、行列准此。次殳叉一百六十,每二人为一重,殳叉间列。以下殳叉并二人为一重,行列准此。次左右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武卫帅兵官,次殳叉一百。次左右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武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队内左右领军卫将军平巾帻、紫絁绣白泽袍、大口

、革带。执殳叉人并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行縢、革带。法驾前殳叉第一队减大驾之六十,第二、第三各减三十,第四、第五各减二十四,余同大驾。 及帅兵官并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后队殳仗。左右卫殳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武卫帅兵官,次殳叉一百。次左右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领军卫帅兵官,次殳叉一百六十。
凡前后队殳仗,前接中道北斗旗,后尽卤簿后队。帅兵官人数、行列、服饰及执殳叉人行列、服饰并同前队。法驾后殳叉第一、第二队各减大驾之二十四,第三、第四各减三十,第五减六十,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殳叉各一百,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广勇都头。
次前部马队,次佽飞队此句疑衍。。第一队: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队内都尉并分领。次角宿旗一,在左;斗宿旗一,在右。次亢宿旗一,在左;牛宿旗一,在右。次弩十,次弓矢二十,各为一列。次四十,为二重。第二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次氐宿旗一,在左;女宿旗一,在右。次房宿旗一,在左;虚宿旗一,在右。第三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次心宿〔旗〕一,在左;危宿旗一,在右。第四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次尾宿旗一,在左;室宿旗一,在右。第五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次箕宿旗一,在左;璧宿旗一,在右。第六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次奎宿旗一,在左;井宿旗一,在右。第七队:左石武卫

果毅都尉。次娄宿旗一,在左;鬼宿旗一,在右。第八队:左右武卫(果毅)、革带。法驾分二十八宿旗为十队,每队弩减大驾之四,弓矢减六,减二十,余同大驾。 、革带。执人并锦帽、绯絁绣宝相花袍、大口 、革带。绣文,金吾卫以辟邪,领军卫以白泽,威卫以飞麟,武卫以瑞鹰,骁卫以赤豹,左右卫以瑞马。引、夹、执旗人并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弩、弓矢人并锦帽、青絁绣宝相花袍、大口 果毅都尉。次胃宿旗一,在左;柳宿旗一,在右。第九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次昴宿旗一,在左;星宿旗一,在右。第十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次毕宿旗一,在左;张宿旗一,在右。第十一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次觜宿旗一,在左;翼宿旗一,在右。第十二队:左右卫折卫都尉。次参宿旗一,在左:轸宿旗一,在右。自二队至十二队,都尉及执弩、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都尉并锦帽、绯絁绣戎服大袍、窄《宋史》:宣和捧日、拱圣、神勇、骁卫、宣武五都指挥使分领上十队五:原作「四」,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改。,以虎翼、广勇都指挥使分领下二队。
次步甲前队。第一队至第六队,左右领军卫将军二人,骑,分检校十二队。 四,在将军内,为二重。第一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二人,骑,分领。队内都尉并骑,分领。歇鸡旗二。次 ,在都尉内。次朱鍪甲、弓矢六十人,为三重。第二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貔旗,次朱鍪甲、弓盾。第三队:左右领军卫折卫都尉,玉马旗,次

、革带。执旗人并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刀盾、弓矢人并锦臂 、行縢、 袜。内行縢、 袜各随鍪、甲本色。第七队至第十二队内都尉、执旗、弓矢、刀盾人并准此。法驾止十队,自一至六在第一门之前,自七至十次第一门,每队弓矢各减大驾之二十,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绣文并同前部马队都尉服。执 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青鍪甲、弓矢。第四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三角兽旗,次青鍪、甲、刀、盾。第五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黄鹿旗,次黑鍪、甲、弓矢。第六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飞麟旗,次黑鍪、甲、刀、盾。自第二队以下每队都尉及执旗、刀、盾、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将军及都尉并平巾帻、紫 绣袍、大口《宋史》:宣和检校改用左右卫将军,又去 ,分领并改为都指挥使。第一、第二并捧日,第三、第四并天武,第五、第六并拱圣,第七、第八并神勇,第九骁骑,第十宣武,第十一虎翼,第十二广勇。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一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饰: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二门,法驾同此。
次步甲前队。第七队至第十二队:第七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駃騠旗。次白鍪、甲、弓矢。第八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鸾旗,次白鍪、甲、刀盾。第九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麟旗,次黄鍪、甲、弓矢。第十队:左右骁卫(各)[果]毅都尉,驯象旗。次黄鍪、甲、刀盾。第十一队:左

右卫折冲都尉,玉兔旗,黄鍪、甲、弓矢。第十二队:左右卫果毅都尉,辟邪旗,次黄鍪、甲、刀盾。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二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饰: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二门,法驾同此。
此前部黄麾仗,绛引幡二十,为一列。次第一部,左右威卫殿中待御史二员,骑,分左右。次本卫大将军二人,分检校。次本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次帅兵官二十人,为一列。次龙头竿二十,并挂青绣孔雀五角氅。本部氅同。次揭鼓二,在仗外。马内诸部揭鼓排列同马:疑当作「仗」。。执龙头 、锦螣蛇、革带。绣文并同前部马队都尉服。帅兵官并执仪刀,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白勒帛。大将军、都尉并平巾帻、紫絁绣袍、大口 。次仪锽五色幡二十。次龙头竿二十。次小戟二十。次揭鼓二。次龙头竿二十。次弓矢二十。次龙头竿二十。次朱縢络盾并刀二十。次龙头竿二十。次弓矢二十。次二十。次揭鼓二。次绿縢络盾并刀二十。并各为一重。第二部左右领军卫,第三部左右威卫,第四部左右武卫,第五部左右骁卫,第六部左右卫。诸部内殿中侍御史、大将军、折冲都尉、帅兵官、龙头竿等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部。惟第二部龙头竿则以绯绣凤六角氅,第三部以青绣孔雀五角氅,第四部以皁绣鹅六角氅,第五部以白绣鹅四角氅,第六部以黄绣鸡四角氅。仗内执、绛引幡人武弁、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竿、揭鼓、五色旛、小戟、弓矢、盾力、等人絁绣抹额、宝相花衫、行縢、 袜、衫、抹额并随氅色。法驾止五部,绛引幡、帅兵官、龙头竿、幡、戟、弓矢、盾刀、并减大驾之六。第一部龙头竿,挂绯绣凤六角氅。第二部龙头竿,以青绣孔雀五角氅。第三部以皁绣鹅六角氅。第四部以白绣鹅四角氅。第五部以黄绣鸡四角氅。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六部:骁卫骁:原作「骑」,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监武卫、屯卫屯卫:原脱,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补。、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皆左石上将军,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广勇,皆都指挥、都头。逐部上将军、都头各一人。
、革带,佩横刀。法驾后骑减大驾之三十,弩减二,弓矢减八,为一列。减二十,为二重,余同大驾。 、革带。弩八,为一重。弓矢二十二,为二重,前十后十二。四十,为四重。执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青龙白虎旗队。青龙旗一,在左;白虎旗一,在右。引、夹、执旗人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锦臂 。次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押旗,兼领后七十骑。平巾帻、绯絁绣瑞马袍、大口
次班剑、仪刀队,并骑。左右卫将军二人分领。次郎将二十四人,为一列。亲卫在内,余以次外列。左右亲卫四人,勋卫四人。每卫班剑二百二十人,以四人为列,次郎将,为五十五重。诸翊卫、左右卫六人,领仪刀四百八人。以六人为列,各次郎将,在班剑外,为六十八重。左右骁卫二人,后领仪刀一百三十(二)[六]人,并以二人为列,各次郎将,在左右卫外,为六十八重。下至金吾卫执人

、锦螣蛇、革带;郎将并绯絁绣衫;余同本队内将军服。绣文:亲勋卫以瑞马,诸翊卫、左右卫以雕虎,骁卫以赤豹,武卫以瑞 为列次郎将并同,所领仪刀并重数亦准此。左右武卫二人,在左右骁卫外。左右威卫二人,在左右武卫外。左右领军卫二人,在左右威卫外。左右金吾卫二人,在左右领军卫外。队内左右卫将军平巾帻、紫絁绣瑞马袍、大口(膺)[鹰]、锦螣蛇。法驾亲勋卫每卫班剑减大驾八十四人,郎将为三十四重;翊卫仪刀减大驾百三十二人,为四十六重;左右骁卫多大驾四人;班剑、仪刀九十二人,为四十六重;余同大驾。 ,威卫以飞麟,领军卫以白泽,金吾卫以辟邪。执班剑、仪刀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宋史》:宣和分领改左右武卫将军及捧日、天武指挥四人,拱圣六人,神勇、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指挥使各二人。
亲勋、散手、骁卫翊卫队,并骑。左右卫(拱)[供]奉中郎将四人,为一列,分领亲勋翊卫。队内郎将行列准此。次亲勋翊卫四十八人,为十二重。左右卫郎将二人,分领散手翊卫,在中郎将外。次散手翊卫六十人,为三十重,在亲勋翊卫外。左右骁卫郎将二人,分领骁卫翊卫,在左右卫郎将外。次骁卫翊卫五十六人,散手翊卫外,为二十八重。队内中郎将、郎将并同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唯(绕)[绣]文骁卫以赤豹,亲勋、散手翊卫以瑞马衫。卫甲、骑、冠,具装锦臂 ,佩横刀,

执。法驾亲勋卫减大驾一十六人,散手卫、骁卫各减二十人,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为中卫翊卫、亲卫队。中卫郎四人,分领卫兵四十八人;翊卫即二人,分领卫兵五十六人。
次左右骁卫翊卫三队,并骑。第一队:本卫大将军二人分领,在旗外。花凤旗二。次弩十,为一列;次弓矢二十,为二重;次四十,为四重。第二队:本卫将军二人分领,飞黄旗二。第三队:本卫郎将二人分领,吉利旗二。第二、第三队弩、弓矢、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大将军、将军、郎将并同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唯绣文以赤豹。引、夹、执旗人银褐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革带。执弩弓人、人服饰并同执班剑、仪刀人。法驾弩减大驾四,弓矢、各减半,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分领第一领:原作「引」,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第二队左右骁卫大将军、将军;(大)[第]三广勇指挥使,改花凤旗为双莲旗。
次夹毂队。第一队、第四队左右卫折冲都尉二人,骑,分检校。宝符旗二分,分左右。次朱鍪、甲、刀、盾,每队各六十人,为六重。第四队在第一队外,并行。第二、第五队在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检校。次白鍪、甲、刀、盾,每队各六十人,为六重。第六队在第三队外,并行。队内都尉并同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引、夹、执旗人并五色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刀盾人并行縢、 袜,各

随鍪、甲色。法驾则每队各减刀、盾二十,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检校改为捧日、天武、拱圣三指挥使。
次金吾牙门四,为左右道第三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饰: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一门。法驾同此。
次捧日队,每队人员三人,内引队一名,押队二人。长行殿侍二十八人,内旗头三人,枪手五人,弓箭二十人,并以逐班直所管人数结队伍。左右厢天武,约栏各一百五十五人,在捧日队外。诸班直总领人员在捧日队前,内左厢五人,右厢四人。捧日队人员并殿前指挥使、长行服并帽子、金枪、银鎗戴铁笠,余并兜鍪。红锦祅、绯背子,余并红背子,带铁甲、剑。人员带弓箭器械、执骨朵。长行、殿侍:旗头执枪系旗,枪手执枪,弓箭手带弓箭器械、执骨朵。金枪、银枪并枪手东第四班二队。弩手挟弩、带弩箭、金亨鱼梨子、执骨朵。天武约栏人员以下帽子、银带、执骨朵。正副指挥使黄狮子红锦袄。都头方胜练鹊红锦袄。十将至长行白狮子、红锦袄。法驾同此。
次后部黄麾仗。第一部左右卫,第二(班)[部]左右骁卫,第三部左右武卫,第四部左右威卫,第五部左右领军卫,第六部左右武卫。部内殿中侍御史、大将军、都尉、帅兵官、龙头竿等行列服饰并同前部,如后部左右卫并同前部左右卫,其余准此。
、白勒帛。执、人数同前部绛引幡。法驾减大驾第 次绛引幡二十。执人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六部,绛引幡减六,余同大驾。
、革带。校尉服佩同中道第一门,法驾同此。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四门。监门校尉左右并四人,并骑。执、夫旗人三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执人黄,夹人左青右银褐,并白绢《宋史》:宣和六部:第一改为左右骁卫大将军,自二至六改为天武、神勇、宣勇、虎翼、广勇五指挥。
次步甲后队第一队至第六队。第一队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骑,分领。队内都尉并骑,分领。总旗二,在都尉内,次黄鍪甲、刀盾六十人,为三重。第二队左右卫折冲都尉,鹖鸡旗,次黄鍪甲、弓矢。第三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金仙鹿旗,次黄鍪甲、刀盾。第四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金鹦鹉旗,次黄鍪甲、弓矢。第五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瑞麦旗,次白鍪甲、刀盾。第六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孔雀旗,次白鍪甲「甲」上原衍一「旗」字,据文意删。、弓矢。自第二队以左,每队都尉及旗、刀盾、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都尉及引、夹、执旗人服饰并同步甲前队;执刀盾、弓矢人并锦臂 、行縢、 袜。内行縢、 袜各随鍪甲本色。第七队至第十二队内都尉、旗、弓矢、刀盾人并准此。法驾自第一至第四队在第五门前。第一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分领,仙鹿旗二,刀盾四十人,为二重;第二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金鹦鹉旗;第三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瑞麦旗;第四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孔雀旗。余同大驾。《宋史》:宣和自第七队以下分领改用都

指挥使,七、八并神勇,九骁骑,十宣武,十一虎翼,十二广勇,旗亦改其半。七天正尧瑞,八日有戴承,十翔鹤,十一红光,十二文石。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五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二门。法驾同此。
次步甲后队第七队至第十二队。第七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二人分领,野马旗,次黑鍪甲、刀盾。第八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都尉」二字原脱,据上下文补。,戁牛旗,次黑鍪甲、弓矢。第九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甘露旗,汉青鍪甲、刀盾。第十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网子旗,次青鍪、弓矢。第十一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祥光旗,次朱鍪甲、刀盾。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都尉,翔鹤旗,次朱鍪甲、弓矢。法驾步甲后队止十队,第五至第十共六队,在第五牙门之后,旗、服、器械并同大驾。第七至第十二。
次后部马队。第一队左右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角端旗二,为一列。次弩十,次弓矢二十,次四十,为二重。第二队左右卫折冲都尉,赤熊旗。第三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都尉:原脱,据上下文补。,兕旗。第四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天下太平旗一。第五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驯犀旗。第六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鵔鸃旗。第七队左右武卫折卫都尉,驴 旗。第八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驺牙旗。第九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苍乌旗。第十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白狼旗。第十一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龙马旗。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折

冲都尉,龙马旗。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金牛旗。自第二队至第十二队都尉、旗、弩、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内都尉服饰绣文,引、夹、执旗、执弩弓人、人服饰并同前部马队。法驾止十队,弩减大驾四,弓矢减六,减十二,为一重,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都尉为指挥使,一二并以捧日,三四并以天武,五六并以拱圣,七八并以神勇,九以骁骑,十以宣武,
十一以虎翼,十二以广勇。内六有芝禾并秀旗六:原脱;禾:原作「草」,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补改。,七有万年连理木旗。
以上卤簿凡门有六「六」下原衍「十」字,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补删。。中道之门二:第一居日月合璧等旗之后,法驾居龙墀旗之后;第二门居掩后队之后,法驾同。各有金吾衙门旗四,监门校尉六人。在右道之门四;第一居步甲前队第六队之后,第二居第十二队之后,第三居夹毂队之后,第四居步甲后队第六队之后。法驾同。各有监门校尉四人,宣和改校尉为使臣。
立仗。大黄龙负图旗一,执二百人,陈于阙庭赤龙旗南少西,大黄龙旗之北。大黄龙旗一,执六十人,陈于逐顿宫门外。宣德门次大黄龙负图旗之南。太庙在西棂星门外路南,次赤龙旗少北。青城在泰禋门外,夏祭大礼在明禋门外,以下准此。赤龙旗之南。宗祀、夆飨、大礼不设大黄龙负国旗、大黄龙旗。大神旗六执各九十人。宣德门、泰禋门并陈于大黄龙旗之南,东西相对;太庙陈于西棂星门外大黄龙旗之西少南,视赤龙旗为列,南北相对。龙墀执各十二人,日旗一在左,月旗一在右。次君王万岁旗一,宣德门、泰禋门在路东,太庙在门外路南。次狮子旗二,分左右。次金鸾旗一,在左;金凤旗一,在右。次五方龙旗各一,宣德门、泰禋门青龙旗、黄龙旗、赤龙旗在东,黑龙旗、白龙旗在西;太庙青龙旗、黄龙旗,赤龙旗在南,黑龙旗,白龙旗在北。次天下太平旗一,宣德门、泰禋门在路西,太庙在路北。以上旗皆在车驾前发仗内,执人并锦帽、五色絁绣宝相花衫、锦臂 、革带。
小驾。小驾卤簿减大驾《五礼新仪》云:开封令、开封牧、大司乐、御史大夫、少傅、兵部尚书。六引、指南车、记里车、白鹭车、鸾旗车、崇德车、皮轩车、象辂、木辂、革辂、五副辂、耕根车、进贤车、明远车、黄钺车、豹尾车、属车、小辇、小舆,余并减大驾之半。
马端临《通考》:详定官蔡攸等又言:「六引:开封令乘辂车,开封牧、大司乐、司徒、御史大夫、兵部尚书乘革车次之。开封牧建绣皁旗,太常卿绣凤旗,司徒建绣瑞马旗,御史大夫绣以獬,兵部尚书绣以虎,皆副之以阘戟。其先后之序、所乘之车、所建之旗,揆古则不合,验今则有戾验;原作「骇」,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改。。且大驾之出,自汉光武时始有三引,先河南尹,次执金吾,次洛阳令,先尊后卑也。后魏亦三引,先平城令,次司隶校尉,次丞相,先卑后尊也。唐兼用六引,五代减为三,后周复增为六。皇朝因开封令居前,终以兵部尚书。然以前为尊,则大司乐不当次

令牧;以后为尊,则兵部尚书不当继御史大夫。此先后之序未正也。轺车非县令宜驾,革车非公卿宜用,是所来乘之车未称也。凤马之绪无所经见,阘戟之设尤为讹谬,是所建之旗未宜也。司徒、三公论道之官,车服非其所任,户部主之可也。奉常掌礼,司乐典乐,皆专于一事,礼乐之容非其所兼,礼部总之宜也。请改司徒用户部尚书,改大司礼用礼部尚书;其僚佐仪制,视兵部尚书。御史大夫位亚三少,秩从三品,又尊于六尚书。其行宜以兵部次令牧,礼部又次之,终以御史大夫,则先后之序正矣。」
程氏《演(蕃)[繁]露》曰:「《宣和卤簿图》有诞马,其制用色帛周裹一方毡,盖覆马脊,更不施鞍。此其为制,必有古传,非意创矣,然名以为诞,则其义莫究也。蔡攸辈虽加辨识,终不协当。案《通典》:宋江夏主义恭为孝武所忌,忧惧,故奏革诸侯国制,但马不得过二,其字则书为但,不书为诞也。但者,徒也;徒马者,有马无鞍,如人袒裼之袒也。迹其义类,则古谓徒歌曰谣,是其比也。其所谓徒者,但有歌声而无锺鼓以将也。然则谓之诞马,盖散马备用,而不施鞍辔者也。
又王琼每见道俗乞丐无已,道逢太保广平王怀,遽自言马瘦,怀即以诞马并乘具与之。案此书但为诞,误也,所与者但马而无鞍勒,故以乘具与之,其理相贯也。又案《酉阳杂俎》一卷,北齐迎南使,使主副各乘车,但马在车后,铁甲百余人。其所书

曰但马而不曰诞马;在车后而名但,知无乘具以备具也。
马端临曰:「按《宋史》所载卤簿凡三,至道、政和、绍兴皆有之。至道则国初革创之规,而又参以前代相承之制。绍兴偏安杭都,未遑礼文,搜辑旧典,多已失坠,其可见者,(此)[比]承平时不能以半。独政和所定,则自元丰以来置立详定礼文所、议礼局,考订精审,其仪不舛,而其文最详,故具载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卤簿杂录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卤簿杂录
旗案:稿本舆辇旗物制与卤簿、法驾并列互引。疑当时仪注二簿录名。今仍其旧,汇类删繁,总题为卤簿杂录。
建隆四年,太祖又诏别造五龙旗五,南郊用之。
卤簿法驾中有甘露旗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后。」批者乃将其移至「卤簿法驾上人引中道中有转光小绯旗」条后。。
建隆四年将郊祀,礼仪使陶谷建议取天文列星之象,作十二辰旗。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金凤旗一,南郊用之。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金鸾旗,南郊用之。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大神旗六。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万岁旗一,南郊用之。其制赤质。
有力士旗五。
有吏兵旗五。
建隆四年,太祖又诏别造狮子旗二,南郊用之。
建隆四年,时有贡黄鹦鹉、白兔及驯象,自后又作金鹦鹉等旗。
元符二年制祥光旗。见宝符旗下。
元符二年制重轮旗。见宝符旗下。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瑞麦旗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后。」批者乃将其移至「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亦有之」条后。。
元符二年八月三日,兵部侍郎黄裳言:「南郊大驾诸旗名物,除用典故制号外,余因时事取名。伏见近者玺授元符,茅山之上日有重轮,太上老君眉间发红光,武夷君庙有仙鹤。臣请制为旗号,曰宝符重轮、曰祥光、曰瑞鹤。」从之。

政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制日有戴承旗。是年二月,日上生青赤黄戴气,后日下生青赤黄承气,故诏加此旗。先是,大观中二月,日有戴承气,遂作日有戴承旗。
政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制芝禾并秀旗。先是,大观三年九月,西京(颖)[颍]阳县大庆观圣祖殿东有嘉禾、芝草并生。其嘉禾一本四穗,芝草叶圆而重起,故诏加此旗。
政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诏制瑞鹤旗。先是,元符二年,武夷君庙有仙鹤迎诏;又政和二年延福宫燕辅臣,有 鹤自西北来,盘旋于睿谟殿。徽宗又奏大晟乐,而翔鹤屡至,因加此旗。
舆辇旗物制度上:五牛旗依方色,皆小舆,上刻木为牛,皆插旗,错采为牛。旗竿上有小盘,盘衣及舆衣亦并绣牛形。舆士各四人,服绣五色牛衣,太祖诏用之。
舆辇旗物制度上:建隆四年,太祖又诏别造天下太平旗一,南郊用之,赤质。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亦有玉马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亦有駃騠旗。
亦有驺牙旗。
亦有黄鹿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亦有鹖鸡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有驯象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龙马旗。
亦有小黄龙员图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白狼旗。
亦有兕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亦有之。
卤簿法驾后部马队中有角端旗。
宋亦有之。飞黄旗。
卤簿法驾后部马队中有驯犀旗。
卤簿法驾真武队中有腾蛇旗。
卤簿法驾真武队中有仙童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亦有赤豹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左右羽林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左右龙武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神武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本军旗。
卤簿法驾六引中道中有转光小绯旗。
卤簿法驾中亦有吉利旗。
卤簿法驾中有苣文旗。
有五方凤旗。
亦有鵔鸃旗。
亦有飞麟旗。
亦有三角兽旗。

卤簿法驾中有龙墀旗。
卤簿法驾中有花凤旗。
卤簿法驾中有麋旗。
卤簿法驾中有猫牛旗。
卤簿法驾中有族辇龙旗。
卤簿法驾中有皁纛旗。
卤簿法驾中有网子旗。
卤簿法驾中有开导旗。
卤簿法驾有引驾旗。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盖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华盖。
舆辇旗物制度上:有花盖、导盖,皆赤质,如伞而(同)[圆],沥水绣花龙。又有曲盖,差小,绣瑞草,王公以下用之。又云:卤簿法驾中有曲盖。
舆辇旗物制度上:今有花盖、导盖,皆赤质,如伞而圆,沥水绣花龙。
卤簿法驾中有道盖。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旗


【宋会要】

卤簿左建太常,右龙旗。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幢 香龙幢


【宋会要】
香龙幢

卤簿法驾中幢制如节而五层,韬以袋,绣四神,随方色,朱漆柄。取《曲礼》行前朱雀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之义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幢 白虎幢

白虎幢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白虎幢。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钲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钲、交龙钲。详簿。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角 金吾大角


金吾大角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吾大角。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中鸣

中鸣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中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弩 幰



【宋会要】
舆辇旗物制度上:幰弩,其制每弩加箭二,有 ,画云气;弓箭每弓加箭二,有 ,同幰弩。仗内弩皆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刀


舆辇旗物制度上:容本容刀也,以木为之,无,有环,紫丝绦 錔。
舆辇旗物制度上:御刀,晋宋以来有之。黑,金花银饰,靶厄,紫丝绦 錔。
舆辇旗物制度上:仪刀,制同御刀,悉以银饰,王公亦给之。卤簿法驾中有仪刀。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金节

金节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节。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总叙


【宋会要】
总叙

盾,旁排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总叙


【宋会要】
总叙

盾,旁排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縢络盾 朱

縢络盾

朱縢络盾,制悉同盾,惟绿縢绿质。皆持执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棒



柯舒,黑漆棒也,制同车辐,以金铜钉饰。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班剑

班剑

班剑本汉朝服带剑,晋以木代之,亦曰象剑,取装饰班阑之义。以黄质,紫班文,金铜饰饰:原脱,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补。,紫丝绦 錔。又卤簿法驾中有班剑。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导驾象

导驾象
【宋会要】

舆辇旗物上:象,汉卤薄最在前。晋平吴后,南越献驯象,作大车驾之,以载黄门 吹数十人,使越人骑之,以试桥梁。国朝卤簿以象居先,设木莲花座、金蕉盘、紫罗绣襜、络脑,当胸、后秋并设铜铃杏叶,红戁牛尾拂跋尘。每象南越军一人跨其上,四人引,并花脚幞头、绯绣窄衣、银带。
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二十日,两庄养象所奏:「诏以象十头于南郊日引驾。检开宝九年以南郊时,其象止在六引前列。」诏卤簿使领其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鼓吹

鼓吹
【宋会要】

国朝卤簿大驾六引官,开封令无鼓吹。开封牧二十三人,棡鼓、金钲各一,大鼓十,铙鼓一,箫、笳、大横吹各二,笛及箫、筚篥及笳各一。太常卿同上。司徒六十四人,棡鼓、金钲各一,大鼓、长鸣各十六,铙鼓一,箫、笳、大鼓吹各四,节鼓一,笛及箫、筚篥及笳各四。御史大夫、兵部尚书并同开封牧。其大驾前部千六十四人,鼓吹令二员,府史四,主帅八。棡鼓、金钲各十二,主帅二十。长鸣一百二十,主帅四。饶鼓十二,歌拱宸管,或以筚篥充。箫笳各二十四,主帅十。大横吹百二十,节鼓二,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各二十四,主帅四。棡鼓、金钲各十二,主帅十。小鼓、中鸣各百二十,主帅四。羽葆鼓十二,歌拱宸管,或以笛充。箫、笳各二十四。后部四百八十人,鼓吹丞二员,典事四,主帅四。羽葆鼓十二,歌拱宸管,或以筚篥充。箫各二十四,主帅二。笳二十四,主帅四。铙鼓十二,歌拱宸管,以笛充。箫、笳二十四,主帅八。小横吹百二十,笛、筚篥、笳、桃皮筚篥各二十四。若亲祠,舆驾出宫,则宣德门、太庙、南郊警场千百一十六人,鼓吹令丞各二员,职掌四,府典史八,都知一,院官录事二,歌筚、箫、笛共百八,金钲二十四,奏严鼓、鸣角、大横吹、小横吹各百二十,歌笛各九十六,节鼓三,笳百四十四,筚篥九十六,桃皮筚篥四十八,通主辖人共千二百七十五。凡大驾鼓吹,通五引用工千

五百三十,法驾三分损一,用二引。开封牧、御史大夫各十六工,小驾八百一十六工。
初,太祖受命,承五代之后,损省浮长,而鼓吹局工多阙,每举大礼,一切取于军隶以足之,至一品以下葬应给者亦取于营隶。后遂为常。大礼车驾宿斋所止,夜设警场。每奏,先作金钲四,次大角四,次金钲二十四,次大角鼓百二十,次横吹等作一曲。如是者三迭,谓之一奏三奏。少止,五分其夜而奏之。乘舆至青城,祀前一日,御阙门观严警,亦劳赐焉。若巡幸,则夜奏于行宫前,人数减于大礼,用八百八十人。
真宗祥符中,亲飨宗庙,登歌始作,闻外奏严,因诏:「当郊庙行礼,严警宜权止,须礼毕听作。」
神宗熙宁初,亲郊,罢青城阙门临观。先是,角工不足,常取于州郡及营兵以充。祥符中命籍兵二百余工,使长隶太常以阅习焉。
凡大乐充庭,则鼓吹局设熊罴十二案于宫县之外罴:原作「熊」,据《宋史》卷一二六《乐一》改。。率一案用十工,龙凤鼓一,金錞一,羽葆鼓一,歌工三,箫二,笳二。凡大角三曲,警严用之。《大梅花》、《小梅花》、《可汗》。鼓吹五曲。御制《奉礼歌》旧曲《六州》、《十二时》、《导引》、《降仙台》。真宗崇奉真圣,亦设仪卫,故别有《导引》二曲也。其余大小 、横吹曲悉不传。唐末大乱,旧声皆尽。国朝惟大角传三曲而已;其 吹四曲,悉有教坊新声。车驾出入,奏《导引》及《降仙台》;警严,奏《六州》、《十二时》。皆随月用宫。仁宗既定雅乐,并及鼓吹,且谓警严一奏,不应再用其曲,亲制《奉禋歌》,

以备三迭。又诏聂冠卿、李照造辞以配声,下本局歌之。是年郊祀,遂用焉。皇佑亲飨明堂,御制《合宫歌》。熙宁亲郊,导引还青城,增《降仙台》曲。
太祖建隆四年九月五日,诏开封府选乐工八百三十人隶太常,以习鼓吹。十一月五日,南郊卤簿使张昭言:「准旧仪,銮驾将出宫入庙、赴南郊,斋宿皆有夜警晨严之制。唐宪宗亲郊时,礼仪使高郢奏称,据鼓吹局(中)[申]斋宿夜奏严,是夜警,恐与搥鼓版奏三严事不同。况其时不作乐县,不鸣鼓吹,务要清洁,其致斋夜奏四严请不行。详酌典礼,奏严之设,本缘警备,事理与作乐全殊。况斋宿之夜,千乘万骑宿于仪仗之中,苟无鼓漏之徼巡,何警众多之耳目 望依旧礼施行。」从之。
干德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判太常寺和岘言:「郊祀有夜警晨严,《六州》《十二时》及鼓吹回仗时驾前导引三曲,见阙乐章,望差官撰进,下寺教习应奉。」诏诸乐章令岘修撰,教习供应。
真宗景德三年八月五日诏,太常鼓吹局见用三调六曲词非雅丽,令太常寺会音律人就学士院令晁迥以下依谱修正词理,降下本局教习。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六日,详定所言:「鼓吹旧用《六州》《十二时》曲,将来导引封禅,请下学士院增损旧词,付本局教习。」从之。
二十二日,太常寺言:「旧制,南郊警场人并于大驾仪仗内分充,车驾巡幸,即于府县追集乐工。将来在路警场,欲望令法驾鼓吹军士分番祇应。」

诏选天武、神卫、神勇、虎翼军士充。
十月十六日,诏登山夜暂罢警场。
五年闰十月二十五日,诏太常寺选角手二人于殿前司教军士警场,隶太常寺。旧例,行大礼皆于近州名鼓角匠,大约皆贫民,动有劳费,至是罢之。
七年二月十四日,诏曰:「朕虔修祀典,祗祷灵禧,对越祖宗,肆赖天地。裨诚明之上达,必祗栗而内增。尚念斋居,每存严警。当牲币之躬荐,乃金 而交音。询访攸司,虽云旧典;励精予志,虑未协宜。将表克恭,宜颁新令。今后赴玉清昭应宫、太庙,俟行礼毕归幄殿;郊坛俟礼毕,即警场奏严,鼓吹、音乐并振作。仍令所司,着为永制。」
仁宗天圣八年五月六日,诏诸路转运司抽选鸣角(守)[手]兵士升立充武严指挥升立:疑误。,隶太常寺。
九年四月十一日,诏:「天武鸣角手自来止有节级二人部辖,今立武严指挥,已差指挥使、正副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等,向去有阙,即拣精习鸣角长行,送步军司,以次补填。兵士如有年老疾患、不堪祇应,即依例放停,却于本指挥内选鸣角精习子弟送步军司充填阙额。如有仪仗不用鼓角处,止以武严兵士贴本寺乐工祇应。如人数少,牒步军司差诸军会乐艺人祇应。合要鞍马,牒(郡)[群]牧司支借。」
皇佑二年八月一日,帝谕辅臣曰:「明堂直端门,而致斋于内,奏严于外,恐失静恭之意。」应下太常礼院议,而言:「警场本古之所谓夜戒守鼓者也,故王者师行、吉行皆

用之。今乘舆宿斋,其仪卫本缘祀事,则警场亦同以警众,非徒取观听之盛,恐不可废。若以奏严之音去明堂近,则请列于宣德门百步之外,俟行礼时罢奏一严,亦足以称虔恭祀事之意。」帝复谓辅臣曰:「既不可废,则祀前一夕迩于接神,宜罢之。」
徽宗政和七年三月一日,议礼局奏曰:「古者王师克捷必奏恺,所以耀武事、旌勋伐。昔黄帝涿鹿有功,命岐伯作恺乐,以劝士讽敌,故其曲有『灵夔竞,鵰鸮争,石坠崖,壮士怒』之名。《周官》: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乐师凡罩大献,则教恺歌。汉有《朱鹭》等十八曲,魏晋而下,莫不沿尚,皆谓铙歌、鼓吹曲,各易其名,以纪功烈。今所设鼓吹,惟备警卫而已,未有铙歌之曲,非所以彰休德而扬伟绩也。乞诏儒臣讨论撰述,因事命名,审协声律,播之鼓吹,俾工师习之。凡王师大献,则令鼓吹具奏,以耸 听。」从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六州》改名《崇明祀》,《十二时》改名《称吉礼》,《导引》改名《熙事备成》,六引内者备而不足。大礼车驾宿斋所止,夜设警场,用一千二百七十五人。奏严用金钲、大角、大鼓,乐用大小横吹、筚篥、箫、笳、笛,歌《六州》、《十二时》,每更三奏之。
高宗绍兴十三年五月六日,太常寺言:「将来郊祀大礼,排设大驾卤簿仪仗并六引,共享鼓吹八百八十四人。内鼓吹令丞二人,昨在京本寺自有令丞,如阙,以次充摄,目今并阙人。又府史、典史各四人,旧系本寺人吏充

摄,缘人吏将来并充赞者等,以上乞并差殿司指挥使以上充。又指挥使二人,旧系殿前司差拨;又帅兵官四十六人,旧系殿前、马、步三司差受宣人充。今乞并令逐司依旧歌色四十八人,金钲十七人,棡鼓十七人,大鼓一百一十人,小鼓六十人,长鸣六十人,中鸣六十人,铙鼓十七人,拱宸管三十六人,羽葆鼓十二人,觱篥二十九人,桃皮觱篥二十四人,笳八十七人,大横吹七十人,小横吹六十人,箫八十七人,笛二十九人,节鼓一名。已上旧系差本寺鼓吹局乐工一百余人,不足,并于逐司贴差杂攒乐人充。今鼓吹局乐工即目并阙,其前用合用人数,并乞令逐司依名色人数下诸军及将下 刷稍谙乐艺之人。」从之。
先是,太常寺言:「大驾卤簿内鼓吹前后部用执色乐工等一千五百余人,昼在仗内导驾,夜在警场奏严。旧制,本寺有鼓吹局,置令、丞、录事、院官、局长、引乐官、色长、引乐人共一百十九人为额,遇大礼用本局人,余不足系借差殿前、马、步三司杂攒乐人等充。以鼓吹令丞以下教习腔词乐艺前连后次,陈拽排立次序、奏严节次。」时鼓吹局阙人,至是申明,诏上令访募旧大晟府及本局三五人教习诏上令:疑有误。,余合用鼓吹人数并下三司差拨。
十月十六日,太常寺言:「郊祀大礼前一日,车驾诣太庙斋宿,依仪于棂星门里排设严更警场奏严。切虑地步窄狭,难(已)[以]排设,乞移于棂星门外。」从

之。
先是,在京排设严更警场,用奏严鼓一百二十四面,金钲二十四面,鸣角一百二十只。时止用鼓角各六十,金钲二十,并差用殿前司中军人物。
三十二年五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明堂大礼,依典各有司陈。法驾卤簿拟郊祀大礼人数三分减一。内鼓吹系用八百八十四人,若三分减一外,合用五百八十八人;内令丞四人,府典吏、管辖指挥使、帅兵官、歌、箫、筚篥、笳、笛、拱宸管、大小横吹、节鼓四百三十八人;金钲、棡鼓、羽葆鼓、大小鼓、中长鸣一百四十六人。欲依例于殿前、马、步三司分差诸军杂攒乐人充摄祇应。」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改元六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皇帝登宝位,车驾诣太庙、别庙亲行朝飨之礼合用鼓吹,系仪仗内排设导引祇应,合用鼓吹二百三十六人。本寺见管令丞三人外,其余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差攒乐人。其合服着执色乐器,乞下祗候库拣选使用。其所差借人系是城外诸军营寨,合前期赴寺阅习排列导引次序仪范。」从之。
八月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奉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依礼例合用鼓吹,乞差二百三十六人。除令丞三人外,其余人下殿前、马、步三司差拨。各人系前期赴寺阅习排列导引仪范,随仪仗习仪仗此句疑有误。。并前一日入赴大庆殿排立,次日随仪仗导引番衮赴德寿宫排列应奉。其服着法衣、执色乐器,下祗候

库阙借施行阙:疑当作「关」。。」诏从之。干道九年正月,加上册宝亦如此例。
十一月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参酌将来追册皇后神主祔庙,依国朝故事,因太常鼓吹、(在)[左]右金吾仗导引至太庙。今欲乞依显仁皇后神主祔庙礼例,用细仗二百人,令兵部差拨。其鼓吹乞令太常寺依昨显仁皇后祔庙例,下殿前、马、步军司差拨杂攒乐人,赴寺教习词曲。自攒宫导引至太庙,行祔庙之礼,依礼例合设登歌宫架、乐舞。所有合用乐舞、乐章,乞令太常寺条具申请,排办施行。」有旨依。
礼部太常寺续具排办申请事件:「一、神主祔庙,合用鼓吹导引词曲,及添撰追册皇后祔庙合用鼓吹导引酌献乐章,乞依例从本寺申学士院修撰,降下本寺教习施行。一、合用鼓吹,依昨显仁皇后祔庙日降指挥礼例,系用一百三十一人。内令丞、职掌等一十人,系本寺人吏充摄;歌舞、箫、筚篥、笛、鼓、金钲执色一百二十一人,系下殿前、马、步三司差拨,教习五日。今来追册皇后祔庙,系用上件人数差拨。内除本寺见管令丞三人,其余鼓吹执色并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将见在诸军 刷会解乐艺及识字之人前期差拨赴寺,依例教习五日。所有合用服着执色乐器,下祗候库拣选使用,事毕拘收送纳。一、合设登歌、宫架、乐舞,依昨显仁皇后祔庙已降指挥礼例,系用节奏乐正六人、登歌乐工七十二人、宫架乐工九十九人、二舞九十人、教习

十人。令来追册皇后祔庙,亦是添撰乐曲,比之常享,事体尤重。令乞依前项已降指挥体例施行。所有教习日,今乞止教习七日。其合用般运大乐军兵八十人,及遮护宫驾油幕席屋,乞依例下所属施行。」从之。
隆兴二年九月五日,太常寺少卿兼权礼部侍郎洪适言:「勘会今岁郊祀大礼,依逐次典故,用仪仗敲吹。内 吹已赴警场振作,所有礼毕车驾回銮导引振作,亦合用军乐。端门肆赦,所设鼓吹宫架,系合用雅乐,并与燕乐不同,难以一例不用。」有旨依,以钦宗服未除故也。
干道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已降指挥,加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依礼例合用前后部 吹导引执色人二百三十六人。除鼓吹令二人外,其余人依例下殿前、马、步司借差攒乐人充摄应奉。并各人系前期教习导引词曲腔谱,乞就贡院摆拽教习前连后次,欲乞教习五日。」诏从之。其余并如绍兴三十二年八月之制。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天子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天子服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九日,太常礼院言:「准敕追尊四庙,皇帝御崇元殿、命使行册礼衮龙服,五月一日御殿受朝通天冠、绛纱袍。伏请下内中尚司与少府监计会修制。」诏可。
十九日,太常礼院言:「准少府监(准少府监)牒,请具衮龙衣、绛纱袍、通天冠制度令式。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黈纩充耳,玉簪导。玄衣纁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四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领如上,为升龙,皆织就为之。山、龙以下每章一行,重以为等,每行十二。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裾裾:原作「裙」,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改。。蔽膝加龙、山、火三章,革带,玉钩角叶。大带,素带朱里、纰其外,上〔朱〕下绿「朱」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补。,纽约用组。鹿卢玉具剑,大珠镖首,白玉双佩,玄组。双大绶六采,玄、黄、赤、白、缥、绿,纯玄质,(天)[长]二(杖)[丈]四尺五寸,首广一尺。小双绶长二尺六寸,色同大绶,而首半之间施三玉环。朱袜赤舄,加金饰。」诏可。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皇太子服

皇太子服
【宋会要】
皇太子之服:
衮冕,青罗表、绯罗红绫(裹)[里]、涂金银钑花饰、犀簪导、红丝组,前后九旒,二纩贯水晶珠贯:原作「冠」,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改。。青罗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章。红罗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章。红罗蔽縢,绣山、火二章。白纱中单,青褾、裾。革帶,塗金銀鉤 ,瑜玉雙佩。四采织成大绶,结二玉环,金涂银钑花饰。青罗袜带,红罗勒帛。玉具剑,金涂银钑花,玉镖首。白罗袜,朱履「朱」上原衍「红」字,据《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删。,金涂银扣。从祀则服之祀: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补。。
远游冠:十八梁,青罗表,金涂银钑花饰,犀簪导,红丝组,博山。朱明服:红花金条纱衣,红纱里,皁褾、,红纱裳,红纱蔽膝,并红纱里。白花罗中单,皁褾、,白罗方心曲领。白罗袜,黑舄,〔革〕带革: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补。,剑,佩,绶。剑同衮服。袜带,勒帛。受册、谒庙、朝会则服之。常服,皁纱折上巾,紫公服,通犀金玉带。
太宗至道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册命皇太子。太常礼院言:「《周礼》天子执镇圭,公执桓圭,无太子执圭之文。所谓公者,三恪及上公也。《晋书》太子出会,在三恪之下,三公之上。请定制,皇太子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以受册,朝会、谒庙亦如之。」诏可。
十二月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将来南郊,准礼例,皇太子侍从皇帝,充亚献行礼,合着祭祀服色。准制度:衮冕,垂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玄衣纁裳,服九章。每章一行,重以为等。每行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皆织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裾。革带,金钩角叶。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缘纰:原作「纯」,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改。,纽约用组。(黼)[黻]随裳色,火、山二章。玉具剑,金宝为饰,玉镖首,瑜玉双佩。朱组,双大绶四(绶)采:赤、白、缥、绀,纯朱质,长一丈八尺三百二十,首广九寸。小双绶长二尺六寸,色同大绶,而首半

之,间施二玉环。朱袜,赤舄,舄加金饰。侍从皇帝祭祀及谒庙加元服、纳妃则服之。」诏令文思院制造。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太子冠服之制:「衮冕,垂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青衣,朱裳,九章。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裳)[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白纱中单,青褾、、裾。革带,涂金银钩角叶。蔽滕随裳色,为火、山二章。瑜玉双佩。四采织成大绶,间施玉环三。白袜、朱舄,舄加金涂银扣。加元服、从祀、纳妃、释奠文宣王服之。具服。远游冠:十八梁,金涂银花饰。博(士)[山]附蝉,红丝组为缨,犀簪导。朱明服:红裳,白纱中单,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舄,余同衮冕。受册、谒太庙、朝会服之。」诏颁行。
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又上皇太子妃冠服之制:「首饰花九株,小花如大花之数,并两博鬓。褕翟,青织(成)为之,文为摇翟之形,青质,五色九等。素纱中单,黼领,罗縠褾。褾皆以朱色。蔽膝随裳色,以緅为领缘,以摇翟为章,二等。大带随衣色,不朱里,纰其外,上以朱锦,下以彩锦,纽约用青组。以青衣革带,白玉双佩,纯朱双大绶,章采尺寸与皇太子同。受册、朝会服之。鞠衣,黄罗为之,蔽膝、大带、革带随衣色,余与褕翟同。唯无翟,从蚕服之。」诏颁行。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即位后未改元。十月三日,礼部太常寺:「祗候库申,已降指挥,新除皇子都王、庆王、恭王,每遇行事,若服朝服,合服七梁额花冠、貂蝉笼巾蝉: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补。、金镀银立笔、真玉佩绶、金镀银革带、乌皮履;若服祭服,合服金镀银八旒冕、真玉佩绶、绯罗袜履。乞下文思院各如法制造。」有旨依。
隆兴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诏王子邓王那 、庆王恺、恭王惇将来大礼合用朝、祭服,玉佩绶,令祗候库供见管真玉佩绶,兼专一桩管,日后遇有礼,依此供纳。
干道元年八月十七日,诏工部下文思院依礼部太常寺定到制度制造皇太子冠服。礼部太常寺状:「勘会依礼例,皇太子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及合服冠冕等。今讨论申请:桓圭,检会《太常因革礼》,至道元年册命皇太子元:原作「二」,据上文改。,礼官上言:『《周礼》天子执镇圭,公执桓圭,无太子执圭之文。所谓公者,三恪上公也。《晋书》太子出会,在三恪之下、三公之上。请定制,皇太子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以受册,朝会、谒庙亦服之。』按《礼 玉人》云:命圭九寸,谓之本圭。双植谓之桓,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一依《政和五礼新仪》制度名件,远游冠十八梁,金镀银花饰。博山附蝉,红丝组为缨,犀簪导。朱明服:红裳,白纱中单,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舄。余同衮冕。衮冕:垂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青衣,朱裳,元章。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掌,藻、粉米、黼、黻。白纱中单,青褾、、裾。革带,涂金银钩角叶。蔽膝随〔裳〕色,为火、

山二章。瑜玉双佩,四采织成大绶,间施玉环三。白袜、朱舄。舄加金涂银扣。」从之。仍令工部行下文思院,昭应上件冠服疾速修制。
二十九日有旨:「皇太子桓圭用元降下见成玉圭时作一尺制造此句疑有误字。。」先是,提点修制册宝礼服等都大主管所状:「准工部侍郎王札子「王」下当脱人名。:文思院修制皇太子桓圭,为无玉材,遂降下全成玉圭一,长一尺三寸。本部同太常寺看详得虽与典故不同,缘已成之圭,今随宜碾造双植,剡上左右各〔寸〕半。续据监宫郑昺按典礼,镇圭尺有二寸,系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系公守之。切于《礼经》未安「切」下疑脱一字。。今来本部照得御前别降玉材颇大,见令解制,依典礼修制,可及九寸。」本所遂具奏闻,故有是命。
七年二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续讨论到礼例,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大庆殿册皇太子。皇太子受册,合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及谒太庙、别庙行礼,合服衮冕。」从之。
三月七(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王)[皇]太子受册毕,朝谒太庙、别庙,依典故系冠服外,所有朝谒景灵宫所服,依故典即无该载。今欲乞依礼例,服常服。」有旨依。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皇后服

皇后服
【宋会要】

皇后之服,唐制有三等:一日袆衣,朝会服之;二曰鞠衣,亲蚕服之;三日礼衣,晏见服之。国朝存其名,常服龙凤珠翠冠、霞帔。仁宗天圣二年正月十一日,中书门下言:「皇太后礼服,按典礼具有明文,望令所司预先修制。」诏太常礼院捡详典礼以闻。礼院言:「按《开宝礼》,有饰花十二株,小花如大花之数,并两博鬓。袆衣,素纱中单,蔽膝,大带以青衣,革带、青袜、舄、白玉双佩、黝组、双大绶。受册、亲蚕、朝会诸大事则服之。又按《开元礼》义罗曰:随朝置后服四等,其四曰朱衣,绯罗为之,宴见宾客〔服〕之。今参详,每遇朝谒圣容,往还于辇中服此朱衣,加蔽膝、革、大带、佩绶、袜、金饰履,并随衣色。如常程视事,则亦服朱衣,用大带、绶、金饰履。或去绶,只用大带亦可。即去蔽膝、革带、佩革蔑。或用黄罗为衣,如鞠衣之色,亦无妨碍。仍用大带、绶、金饰履。其首饰依十二株花。」奏可,仍命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管勾修制。五月制成,上之。
十年九月十五日,太常礼院上言:「准诏出两宫衣冠画样,参详制造。今请皇太后革带、袜、舄并随衣青色,仍加金饰,不用剑,余如画样修制。」奏可。
明道元年十二月三日,诏:「将来皇太后恭谢宗庙,有司制后妃礼衣、祭服及重翟等六车。」太常礼院言:「礼衣请准皇帝衮服减二章,衣去宗彝,裳去藻,不用剑。九龙十六株花,前后垂珠翠各二十旒,以衮衣为名。」诏冠名仪天。
九日,太常礼院言:「皇太后赴太庙,乘玉辂,服袆衣、九龙花钗冠;行礼服衮衣、仪天冠。皇太妃、皇后乘重翟车,服钿钗礼衣,以绯罗为之。蔽膝、革带、佩绶、履。其冠用十二株花钗。太庙行礼,并服袆衣。」诏可之。敕有司制礼衣及重翟以下六车,太后遂以车服谒太庙。
神宗元丰八年八月八日,礼部言:「皇太妃冠服之属,减皇后五分之一。」诏翰林学士、给舍、礼部太常寺同详定以闻。后翰林学士邓温伯等言:「参详皇太妃冠服,礼今不载,亦无故事。请参详裁定,损皇后五分之一。」诏依所定,内官朵用牙鱼。
徽宗大观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宰臣何执中奏皇后受册,冠服当办具者。上曰:「比有司画一来上,内头(官)[冠]合用珠子。中言一见,辄自陈曰,方今朝廷未丰,不当以服饰费耗邦财。头冠用珠数多,请以为妃时所服冠命工改造,增篦插三枝足矣。朕喜其能躬俭节用,亦既许之。」执中奏曰:「此陛下克勤克俭,风化所及。」尚书右丞邓洵仁请纪次其事,宣付史馆,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臣庶服

臣庶服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九日,诏曰:「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咸有等差。近年以来,颇(咸)[成]踰僭。宜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详定以闻。」既而昉等上言:「今参详,伏请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请禁断。其私第便服,许紫皁衣、白袍。旧制,庶人服白,今请通许服皁。又参详近年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今请禁断,听乘车;兜子,舁不得过二人。」并从之。
端拱二年十一月九日,诏曰:「国家先定车服制度,如闻士庶尚有奢僭。今后应文武升朝官及武臣、内职、禁军指挥使、诸班押班、厢军都虞候、防团副使以上并得乘银装绦子鞍辔;其正五品以上即许闹装;余人悉禁,恩赐不拘此限。京官充知州军及通判者许权依六品以下升朝官例,乘银装绦子鞍辔,回日依旧。其品官所服带,已有条制。今后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人:原作「子」,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得服皁、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至道元年六月,复许庶人服紫带,以时俗所好,冒法者众,故除其禁。文武升朝官及诸司副使、禁军指挥使、厢军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及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至道元年六月二十四日,诏:「先是先是:前疑有脱文。,端拱二年十一月乙酉诏书申明车服制度,士、庶、工商先不许服紫先:疑误。。自今许,所在不得禁之,余悉如前诏。」
真宗咸平二年正月,诏曰:「服用之制,典册具存,傥奢僭以不惩,则耗蠹之滋甚。先禁士庶之家不得服销金、泥金,如闻尚有踰越。宜令御史台、街司巡察断绝,犯者严断,违禁之物给与巡(促)[捉]人充赏。其铺户敢制造者,亦令捕捉科罪。诸道州军准此。」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十五日,三司言:「准诏,开封府民违制造蹙金、泥金、销金,已从别处分,令申明旧制者。窃以山泽之宝,所得至难,傥纵销镕,实为虚废。今约天下所用,岁不下十万两,俾上币弃于下民俾、币:原作「比」、「弊」,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自今金银箔线、贴金、销金、泥金、蹙金、线贴什器、土木玩用之物,并请禁断,非命妇不得以为首饰。冶工所用器,悉送官,违者所由捉搦,许人纠告,并以违制论。告者给赏钱,仍以犯人家财充。诸州寺观有以金箔饰尊像者,据申三司,听自赍金银工价就文思院换给。」从之。先是,真宗谓辅臣曰:「近者士庶颇事侈靡,衣服器玩多镕金为饰,工人炼金为箔者,其徒日繁,当令禁止。据其数岁费用甚多,坏不可复,寖以成风。此深可戒。」乃命条约焉。
五月二十九日,诏:「朕自肃膺缵服,慎守诒谋,循法度以建中,屏纷华弗御「华」下疑脱一「而」字。,聿修俭德,以导化源。而穹昊顾怀,灵符羡锡,载翼大中之道,宜师清净之风。姑务德先,宜张理本。眷言宗室,爰暨痴僚,当取实以革华,庶上行而下效。自今除衮冕、仪仗、法服及宴会所设一依旧例外,其宴

会陈设虽许依旧,自今制造亦不得 地文绣。其余外朝官禁应乘舆、服御、供帐并皇亲臣僚之家进奉之物,并不得用销金、金线、文绣。有司所阙须创造者,即许依例施行。诸司不得专擅,起样进呈。其常所御物,有不如诏者,令皇城使刘承珪、龙图(合)[阁]待制戚纶变制以闻。共晏会陈设,如重制造,亦不得 地文绣。庶成敦朴,渐复清淳。允符上帝之灵心,永奉混元之至宝。」帝谓宰臣王旦等曰:「清净节俭,贵在躬行,亦当自家刑国也。此诏亲王、公主及贵戚等宜各赐一本。」
六月八日,禁皇亲诸亲召募工匠造侈靡服。
二年正月十日,诏申禁镕金以饰器服,犯者重绳之。
景佑元年正月一日,诏曰:「织文之奢,不鬻于国市,纂组之作,寔害于女功。朕稽若令犹,务先俭化,深为抑末,缅冀还淳。然犹杼轴之家,相矜靡丽;衣服之制,弗戒纷华。浮费居多,踰侈斯甚。宜惩俗尚,用谨邦彝。内自掖庭,外及宗戚,当奉循于明令,无轻犯于禁科。其锦背、绣背遍地蜜花透背段子,并从禁止。见制造成者,与限百日,擘划变转。如有违犯,并根勘收禁奏裁,衣服没官,诸色人告捉赏钱五十贯,以犯人家财充。皇亲、宫院、公主宅勾当使臣觉察,无得违犯。在京、西川见织造上工者并停。」
闰六月二十一日,梓州转运使张从革乞申明条贯,禁绝透背段子,诏(密)[遍]地密花锦背透背段子、织成遍地密花锦背透背衣物并禁断。其稀花团窠、杂花不相连者更不禁止。」
二年五月七日,诏曰:「币品之兴,金镒为重,制财艺贡,邦用赖焉。洪惟先朝,深监治本,特严涂铄之禁,以杜奢僭之萌。而宵人末工,放利矜巧。如闻比日潜冒旧防,縻坏至珍,崇华首服,(寝),官司因循,曾未可紏。宜申布于前令,俾大革其非心。尚或弗悛,罔有攸赦。敦风远罪,当称朕怀。应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物,并严行禁绝。」 寖相贸鬻,阴长奇
三年二月十三日,诏曰:「夫俭守则固,约失则鲜,典籍之格训也。贵不福下,贱不拟上,臣庶之定分也。如闻辇毂之间,士民之众,罔遵矩度,争尚僭奢,服玩织华,务极珠金之饰;室居宏丽,交穷土木之工。傥惩革之弗严,恐因循而滋甚。况历代之制,甲令备存,宜命攸司,参为定式,庶几成俗,靡蹈非彝。其令两制与太常礼院同详定制度以闻。」
六月十五日,中书门下言:「臣庶之家,多刳鹿胎以为冠饰,比来寝盛。欲令刑部布告,一切禁断,不得采捕鹿胎,制造冠子。如违,许人陈告。」奏可。
八。非品官毋得起门屋。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宇及间朱黑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凡器用表里毋得用朱漆,金漆,下毋得衬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用金棱器。其用银棱者毋得镀金。玳瑁酒食器非宫禁毋得用纯金器,若经赐者听用之。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铃 ,余以为钗篸、钏缠、珥环者听之。仍毋得为牙鱼、飞鱼 八月三日,诏曰:「天下士庶之家,凡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闹

奇巧飞动若龙形者。其用银仍毋得镀金。非命婦之家毋得以真珠裝綴首飾、衣服及項珠、纓絡、耳墜、頭 中 :原作「鬓」,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抹子之类。凡帐幔、缴壁、承尘、柱衣、额道、项帕、覆旌、 裙毋得用纯锦 绣。宗室戚里茶檐食合毋得以绯红盖覆。豪贵之族所乘坐舁子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装绘,若用黑漆而间以五彩者听之。民间毋得乘檐子及以银骨金朵、水鑵子引喝随行。其用兜子者所舁毋得过二人。违者物主工匠并以违制论,工匠刺配他州。有陈告者赏钱五万,其过百日而不变毁者坐之。宜令宣徽院、御史台、合门、左右金吾、街仗司、开封府觉察以闻。」
庆历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诏曰:「闻士庶仿效胡人衣装,裹番样头巾,着青绿及乘骑番鞍辔,妇人多以铜绿兔褐之类为衣。宜令开封府限一月内止绝;如违,并行重断。仍仰御史台、合门弹紏以闻。」
皇佑元年十月十九日,诏妇人所服冠高毋得踰四寸,广毋得踰一尺,梳长毋得踰四寸,毋得以角为之,犯者重寘于法,仍听陈告。先是,宫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谓之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踰尺。议者以为服妖,故禁止之。
四年五月一日,诏禁白角冠子,限一月止绝。
嘉佑五年六月,详定编 所言:「皇亲宫院有违禁衣服、首饰、器用之类,及虽系所赐,或父祖所置者,听(百)[自]改造之;如违,令本宫使臣觉察,申大宗正司施行。」从之。
之服,宜禁绝之。 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禁天下衣黑紫。初,皇亲与内臣赐衣紫皆主为黝色,后士庶寖相效,而言者以谓奇
神宗元丰五年正月十七日,大宗正司言:「宗室高年抱疾,恩许私家乘垂廉肩舆出入门,拥从猥多,骄不可长。欲乞许乘肩舆者量出踏引,笼烛照夜毋得过两对,如有违犯,从本司察举。」从之。
哲宗绍圣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侍御史翟思言:「近者京城士人与豪右大姓出入往来,率以轿自载,四人舁之,甚者饰以木盖,彻去帘蔽,翼其左右,旁午于通达之衢,甚为僭拟,乞行止绝。」从之。
七年二月七年:疑误。绍圣无七年。,诏在京官出入不得令人执凉扇。
徽宗政和元年十二月七日,诏:「元符杂 ,诸服用以龙或销金为饰,并服 地密花透(骨)[背]、锦背、绣背服,及以纯锦 绣为帐幕者,徒二年,工匠加二等,许人告捕。虽非自用,与人造作,同严行禁之。」
六月十四日,知枢密院事邓洵武奏:「今文臣九品以三等之服,至于命妇,陛下亲洒宸翰,厘为八等,而服制未有名称。」诏送礼制局。
宣和元年正月五日,诏:「先王之法坏,胡乱中华,遂服胡服,习尚既久,人不知耻,未之有禁,非用夏变夷之道。应敢胡服若毡笠、钓敦之类者,以违御笔论。」
高宗绍兴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宰执奏举行禁止涂金、铺翠、造作服用及为妇人首饰事,上宣谕曰:「宫中禁之甚急,久当民俗自化,不必过为刑禁也。可令刑部检坐前后累降罪赏条法指挥,申严行下。仍仰州县守二令佐悉力奉行,毋致有犯,常切督责巡捕官用心缉

捕。如敢依前 慢,纵令违戾,仰监司按劾以闻。」
九年八月十七日,臣僚言:「凡品服有章,贵贱以别,衣冠不易之法也。异时扰攘,未遑文治,上下大小,例衣紫窄衫,以从简便。至今循习,舆台皁隶,混为一区,汉官威仪,有时而废。臣愿自军旅外,申严有司讨论(官)[冠]带之制,俾公卿大夫、监司守令以临吏民,有则象焉。」从之。
其后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参知政事魏良臣言:「除诸军将校许服紫衫外,自余并依承平服冠带之制。」二十六年二月九日,臣僚言:「乞申严紫衫之禁。」并从之。
权尚书礼部侍郎王曮奏此条无年代。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为干道初事,则下条亦当为干道九年事。:「(觐)[观]自古衣服所尚,载于史志,所系甚大,不可不谨也。汉光武为司隶时,诸将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冠帻而衣妇人衣,诸于绣镼,见者莫不笑之,或有畏而走者。及见司隶僚属,皆欢喜不自胜,或垂泣曰:『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由是识者皆欢喜焉。光武所以奄有四海,绍开中兴者,此之谓助多矣。然则圣王之兴,岂可以为此细故微事,而不垂意哉 切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比肩迭迹,习以成风,甚不足观也。既以代冠裳而交际,亦以居官制而听理。处民物之上而躬贾容之衣,有金珠之意而为游士之饰,居平安之时而从征役之装,至乃聚数十而错立,环一堂而团坐,色皆浅素,极焉可懵,其详则不敢悉言,恭惟陛下圣意有默喻者矣。然今之衣之,非不知恶之也。前者议臣以谓紫衫之设,施于用武,故为之禁。而人情终趋简便,是以靡而至此。且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故诏从之。
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详定三司 令所状:「《乾道重修儀制令》,諸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權侍郎許服紅 排(安)[方]、黑犀帶,仍佩魚,改修下條。諸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權侍郎許服紅 排方、黑犀帶,仍佩魚。诸狨毛座职事官、权六曹侍郎、寄禄官、太中大夫以上及学士、待制或经恩赐者,许乘。二衙或节度使曾任执政官者准此。诸凶服不入公门,居丧而夺情从职者,照依本品,唯以浅色,去金玉饰,在家即如丧制。改修下条:诸凶服不入公门,居丧而夺情从职者,服依本品,唯色浅,去金玉饰,在家即如丧制。诸文武升朝官及伎术官大夫以上并用屦。学生同。内朝请、武功郎以下减繶,学生减綦。从义、宣教郎以下并用屦,伎术官、翰林良医以下及将校亦同。改修下条:诸文武及伎术官并用靴,将校同。朝请、武功郎以上减繶,从义、宣教郎、伎术官、翰林良医以下、将校各减繶、纯。学生服者减綦。诸州职员及职级许履袍、执笏。经略、安抚、总管、钤辖、发运、盐司职级准此。改修下条:诸州职员及职级许靴、袍、执笏。靴减繶,经略、安抚、总管、钤辖、发运、盐司职级准此。《干道重修仪制式》履用黑革,以绚、繶、纯、綦饰之,各随服色。学生履以綦、纯,繶、纯用青。减繶者亦名履,减繶、纯者名屦。絇,履上饰。繶,饰底。纯,

缘也。綦,履带。改修下条:靴用黑革,以麻底一重、皮底一重、白绢衲毡为里。自底至口高八寸,以绚、繶、纯、綦饰之,各随服色。学生绚、纯并用青。」诏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此条至下绍兴五年诸条当分别移至前文各朝相应位置。,诏申禁镕金以饰器服。又太常博士、知温州李邈言:「两浙僧求丐金银珠玉,错末和泥,以为塔像,有高袤犬者,毁碎珠宝,寝以成俗。望严行禁绝,违者重论。」从之。
七年,禁民间服销金及跋遮 缬。
八年,诏内庭自中宫以下并不得销金、贴金、间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盘金、织金、金线、捻丝装着,衣服并不得以金为饰。其外庭臣庶家悉得禁断。臣民旧有者限一月许回易。为真像前供养物,应寺观装功德用金箔,须具殿位真像显合增修创造数,经官陈状,勘会诣实闻奏,方给公处,诣三司收买。其明金装假果花板乐身之类,应金为装彩物,降诏前已有者,更不毁坏,自余悉禁。违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间服皁班缬衣。
仁宗天圣三年,诏:「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晕花样,妇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令开封府限十日断绝,妇女出入乘骑在路,披毛褐以御风尘者不在禁限。
七年,诏士庶、僧道无得以朱漆饰床榻。
九年,禁京城造朱红器皿。
神宗熙宁九年,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犊车,听以黑色间五彩为饰,不许呵引及前列仪物。
徽宗大观元年,郭天信乞中外并罢翡翠装饰。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宜令有司立法禁之。」
政和二年,诏:「后苑造缬帛盖,自元丰初置为行军之号,又为卫士之衣,以辨奸诈,遂禁止民间打造。令开封府申严其禁,客旅不许兴贩缬板。」
七年,臣僚上言:「辇毂之下,奔竞侈靡奔: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补。,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臣尝考之甲令,法禁虽具,其罚尚轻,有司玩习,以至于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轿,今京城内暖轿非命官至富民、倡优、下贱,遂以为常。窃见近日有赴内禁乘以至皇城门者,奉祀乘至宫庙者,坦然无所畏避。臣妄以为僭礼犯分,禁亦不可以缓。」于是诏非品官不得乘暖轿。
,妇人之服也。 是岁,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塾之类者,以违御笔论。钓敦,今亦谓之鞯
、笏,进士则幞头、襕衫、带,处士则幞头、皁衫、带,无官者通用帽子、衫、带,又不能具,则或深衣,或凉衫。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为盛服。妇人则假髻、大衣、长裙,女子在室省冠子、背子,众妾则假紒、背子。 中兴,士大夫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而其后稍变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凉衫,四日帽衫,五曰襕衫。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时颁行之。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则其盛服,有官者幞头、带、
冠礼,三加冠服,初加缁布冠、深衣、大带、纳履,再加帽子、皁衫、革带、系 ,三加幞头幞头:原作「帽头」,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公服、革带、

。其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为三加者听之。深衣用白细布 纳深衣: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补。,度用指尺,全四幅,其长过 ,下属于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属于衣,具长及踝。圆袂方领,曲裾黑缘,大带、缁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婚、祭祀、宴居、交际服之。紫衫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
绍兴九年,诏公卿、长吏复用冠带,然迄不行。
二十六年,再申严禁,毋得以戎服临民。自是紫衫遂废,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矣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此下当有「凉衫,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干道初,礼部侍郎王曮奏:窃见近日士夫皆服」二十九字。。「凉衫甚非美观,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两宫,所宜革之。且紫衫之设,以从戎为之禁。而人情终趋简便,靡而至此。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于是禁服白衫,除乘马道涂许服外,余不得服。若便服许用紫衫,自后凉衫秪用为凶服矣。
帽衫。帽以乌纱,衫以皁罗为之。角带、系 ,东都时士大夫交际常服之。南渡后,一变为紫衫,再变为凉衫,自是服帽、衫少矣。惟士大夫家冠婚、祭祀犹服焉。若国子生常服之襕衫,以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襕为裳,腰间有辟积。进士及国子生、州县生服之(绍)。
绍兴五年,高宗谓辅臣曰:「金翠为妇人服饰,不惟靡货害物,而侈靡之习,实阕风化,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许入宫门,今无一人犯者。尚恐士民之家未能尽革,宜申严禁,仍定销金及采捕金翠罪赏格。」
淳熙二年,孝宗宣示中宫祎衣,曰:「珠玉就用禁中旧物,所费不及五万,革弊当自宫禁始。」因问风俗。龚茂良奏:「由贵近之家仿效宫禁,以致流传民间,鬻簪珥者必言内样。彼若知上崇尚淳朴,必观感而化矣。臣又闻中宫服澣濯之衣,数年不易。请宣示中外,仍 有司,严戢奢僣。」
宁宋嘉泰初,风俗侈靡,诏官民营建室屋,一遵制度,务从简朴。又以中宫金翠燔之通衢,贵近之家犯者必罚。
二年闰九月七日,中书门下省言:「见今朝靴样制不一。得旨降下样制,高九寸,口可改作四直。工部勘当,欲参用履制度,絇、今抹口今抹口:原作「吟抹」,据下文改。。繶、今裹底。纯、今缘。期,今束。文武官各随其服色,大夫以上具四饰,用抹口、缘、束裹底。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用抹口、缘、束。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用抹口、束。仍用麻底二重、皮一重,里用白绢纳毡,表用皁皱、牛皮底,口高八寸,准尺大小,随宜增减,各随服色。」诏工部画样颁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唐鲙

唐鲙此条所言为唐代事,疑为误入。天头原批:「此条不录,疑唐代事,须查。」
胡证字启申,为和亲使,次漠南,虏人欲屈 之,且言使者必易胡服,又欲主便道疾驱,证固不从,以唐官仪自将,卒不辱命。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朝服

朝服
【宋会要】

仁宗景佑三年十月十九日,御史台言:「准诏,皇亲诸司使以下除西班官百三十余员并隶本台班簿,凡侍祠、大朝会,大将军至副率各依本品朝服,宜下有司施行。」诏礼院检详典故,报三司制造。
康定二年十月,少府监言:「每大礼,朝服法物库定百官品位,支给朝服。今朝班内有官卑品高及官高品卑者,难为临时参定,或恐差舛,有违典礼。望下礼院详定百官朝服等第,令本库依官品支给。」诏礼院参酌旧制。礼院言:「准衣服令:五梁冠:犀簪导、珥笔,朱衣、朱裳,白罗中单,并皁褾、方心曲领,大带,革带,蔽膝,随罗色。玉装剑、玉佩,锦绶间施二玉环,白鞯,乌皮履。一品、二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中书门下则加笼巾、貂蝉。准官品令:一品:尚书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傅、太保;二品: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诸州府牧、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又准合门仪制,以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臣,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使相,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宣徽南北院使、签书枢密院事并在东宫三师之上。以上品位、职事,请准上条给朝服,宰臣、使相则加笼巾、貂蝉,其散官勋爵不系品位,止从正官。后条余品准此。又准衣服令:三梁冠:犀簪导、白纱中单、银剑佩、银环,余同五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近制并有中单。御史中丞则冠獬豸。准官品令:诸司三品:诸卫上将军,六军统军,诸卫大将军,神武、龙武大将军,太常、(中)[宗]正卿,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司天监,诸卫将军,神武龙武将军,下都督,三京府尹,五大都督府长史,亲王傅。御史台三品、四品: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两省三品、四品、五品:左右散骑常侍,门下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尚书省三品、四品:六尚书、左右丞,诸行侍郎。东宫三品、四品:太子宾客,太子詹事,太子左右庶子,太子少詹事,太子左右谕德。又准合门仪制:节度使、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学士、三司使、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龙图(合)[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阁直学士并次中书侍郎,节度观察留后并次诸行侍郎,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待制、
观察使并次中书舍人。内客省使次太府卿,客省使次将作监,引进使、防御、团练、三司副使并次左右庶子。以上品位、职事,请准上条给朝服。又准衣服令:两(朝)[梁]冠:铜剑、佩、环,余同三梁冠。四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六品则去剑、佩、绶,御史则冠

獬豸,衣有单。单准官品令:诸司四品: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寺少卿,国子司业、殿中、少府、将作、司天少监,三京府少尹,太子率更令,家令、仆,诸卫率府率、副率,诸军卫中郎将,诸王府长史、司马,大都督府左右司马,内侍。尚书省五品:左右司诸行郎中。诸司五品:国子博士,五经博士,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夫,都水使者,开封、祥符、河南、洛阳、宋城县令,太子中舍、洗马,内常侍,太常宗正,秘书、殿中丞,著作郎,殿中省五尚奉御、大理正,诸王友,诸军卫郎将,诸王府咨议参军,司天五官正,太史令,内给事。诸升朝官六品以下: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诸行员外郎,殿中侍御,左右司谏,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又准合门仪制:四方馆使次七寺少卿,诸州刺史次太子仆,谓正任不带使职者。东西上合门使次司天少监,客省、引进、合门副使并次诸行员外郎。以上品位、职事据令文但言四品、五品,亦不分班叙上下。今请自尚书省五品以上及诸州刺史以上,准上条给朝服。其诸司五品以上实有(高)[官]高品卑及品高官卑者,合自诸司五品、国子博士至内给事并依六品以下例内: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二《舆服四》补。,去剑、佩、绶。御史则冠獬豸,衣有中单。其诸司使、副使以下至合门祗候,如有摄事合请朝服者,并同六品。」诏从之。
琫容刀』是也。《冬官 祧氏》为剑,止以共武士服,若带剑以祠郊庙、以朝天子,非古也。自秦及西汉,艰危用武之时,朝、祭服皆佩剑。东汉大祭祀,玉佩、绚履以行事,惟朝尚佩剑。晋制,服剑以木代之,谓之班剑。东齐谓之象剑。今冬正大朝会,若服三代之冕服,而用三代之礼,则去剑可也;若服秦汉之服,而用秦汉之礼,则存剑可也。然文武异容,佩剑之制,不当施于朝事。又《周礼》以不脱履为恭,以脱屦为相亲。《少仪》曰:『凡祭于室中,堂上无跣,燕则有之。』注曰:『祭不跣者,主恭也;燕则有跣,为欢也。』《特牲》、《少牢馈食》之礼无脱屦,而《燕》与《乡饮酒》之礼则有脱屦升堂,与《少仪》令 神宗元丰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按周以上祭服无剑而有履,故《周官》司服之职悉不着剑,惟朝服则有容刀。《诗》曰:『令:疑误。。自秦以下,冠服虽异于周,犹坐于席。夫坐于席,则剑不可以不解,屦不可以不脱。解剑、脱屦于至尊之前,则愈不恭矣。故将升堂,必解剑、脱屦也。其后相承既久,遂以解剑脱屦为恭,与古益异。今冬(至)[正]朝会,若用周礼,则服当无剑,而惟燕坐,然后脱屦而升;若止袭秦汉之故,则因旧仪为可。又恐佩剑而趍朝,脱屦而示恭,与三代礼意不合。其冬正朝会,欲乞约用周礼,不服剑,不脱屦舄。」从之。
八月二十九日,详定朝会仪注所言:「周礼:天子视朝,则皮弁,服十五升衣,积素以为裳,《记》所谓皮弁素积是也。诸侯视朝,则

委貌冠,其服缁布衣,亦积素以为裳,《诗》所谓『缁衣之宜兮』是也。凡在朝,君臣同服。汉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但玄冠、绛衣而已。魏以来名为五时朝服,隋唐谓之具服。一品以下、九品以上皆绛纱禅衣,其冠有五梁、三梁、二梁、一梁之别。《隋志》曰:梁别贵贱,自汉始也。绶则以组为之,本以贯佩玉相承受。战国尚武而去佩,但留其系璲,而秦乃以采组连于璲,转相结受,因以为饰,所谓绶也。韦彤《五礼精义》曰:『绶以别尊卑,彰有德,故汉制相国至百石吏绶有三采、二采、一采之等。』然则冠以(祭)[梁]之多少别贵贱,绶以采之麤褥异尊卑,其来尚矣。古者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数也「天」下原衍「理」字,据本书《与服六》所引删。。自上而下,降杀以两。畿外诸侯远于尊者而伸,则以九、以七、以五,从阳奇之数;王朝公卿大夫近于尊者而屈,则以八、以六、以四,从阴偶之数。本朝衣服令:通天冠二十四梁,为乘舆服。盖二十四梁,以应冕旒前后之数。若人臣之冠,则自五梁而下,与汉唐少异矣。至于绶,则乘舆及皇太子以织成,诸臣用锦为之。一品、二品冠五梁,中书、门下加笼巾、貂蝉。诸司三品三梁。四品、五品二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亦三梁。而绶有晕锦、黄师子、方胜、练鹊四等之殊。六品则去剑、佩、绶。隋唐冠服皆以品为定,盖其时官与品轻重相准故也。今之令式尚或用品,虽因袭旧文,然以官言之,颇为舛谬。 举一二,则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品卑于诸寺丞,太子中舍品高于起居郎,内常侍纔比内殿崇班,而在尚书诸司郎中之上,是品不可用也。若以差遣,则有官卑而任要剧者,有官品高而处冗散者,有一官而兼领数局者,有徒以官奉朝请者,有分局莅职特出于一时随事立名者,是差遣又不可用也。以此言之,用品及差遣定冠绶之制,则未为允当。伏请以官为定,庶名实相副,轻重有准。仍乞分官为七等,冠绶亦如之。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章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胡蝶状,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右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合)[阁]直学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黄师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诸司使至诸卫率府率服之。内臣自内常侍以上及入内省、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秘书郎至诸寺监主簿既预朝会,亦宜朝服从事。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冠服,各从本等寄资者。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

臣、陪位京官为第七等,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依古者韦卑韨舄屦并从裳色。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红:原作「锦」,据本书《舆服六》所引改。,以文采高下为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后汉制,法(官)[冠]一曰柱后,执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监平也,或谓之獬豸冠。《南齐志》亦曰法冠,廷尉等诸执法者冠之。今御史台自中丞而下至监察御史、大理卿、少卿、丞、审刑院、刑部主判官既正定厥官,真行执法之事,则宜冠法冠,改服青荷莲锦绶。其梁数与佩准本官。」从之。
按此句天头原批:「按字上疑有阙佚。」:《周礼 司服》:『王视朝,则皮弁服。』郑氏注:『视朝,视内外朝之事。』『王受诸侯朝觐于庙,则衮冕。』贾公彦曰:『觐礼,天子衮冕,负黼扆。』故知朝觐在庙,王服衮冕。若然,春夏受挚在朝,则皮弁服,故孔颖达曰:天子朝服,立于路门之外;诸侯朝服执挚,入应门。汉制,百官贺正月,天子服通天冠。张衡《东京赋》曰:『冠通天,佩玉玺。』韦彤《五礼精义》曰:『通天冠,朝会之正服,犹古之皮弁也。』自晋以来,天子郊祀天地、明堂、宗庙、元会临轩,介帻、通天冠,平冕,皁表,朱缘里,加于通天冠上。衣画而裳绣,为日月星辰十二章。自此元日受朝,始用祭服。梁及隋唐既以因袭,而本(服)[朝]之制亦用衮冕。臣等看详《周礼》朝觐,若春夏受挚于朝,则君臣皆朝服;秋冬受挚于庙,则君臣皆祭服。今元会行礼于朝,而天子服祭服,诸侯服朝服,未合礼意。欲乞元日受朝贺,服通天冠,绛纱袍。」从之。
元丰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冬正朝会,诸军所服衣冠,厢都军、都指挥使、都虞候、领团练使、刺史服第五等;军都指挥使、都虞侯服第六等;指挥使、副指挥使服第七等,并班于廷;副都头以上常服。班殿侯门。二十三日,吏部尚书李清臣奉诏检阅朝会应奉事,欲令执事高品以下并服介帻、绛服、大带、革带、袜、履、方心曲领,从之。
褶之制未详所起代,车驾亲戎,中外戒严则服之。唐制,三品以上紫褟,五品以上绯褟,七品以上绿褟,九品以上碧褟,九品以下通用细绫,七品以下通用小绫。及检会《卤簿记 褶冠。今检诸书志,唯 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尚书礼部言:「枢密都承旨张诚一言,伏见朝服法物库有太常协律郎、大乐丞新给(正)[上]褶乃是从戎之服,以此名冠,尤 褶冠,收载库籍,即无所据。乞下礼官考正,下太常寺。」太常寺言:「 》,有鼓吹令丞冠,注漆皮为之,两耳镂花形,如《三礼图》委貌冠,今俗谓之(为)[非]褶并合不用。」从之。〔六〕曹尚书 所据。今协律郎如押乐,太常卿遇祠祭、朝会,各以本品朝、祭冠服从事。兼太学令丞今止服本品官服,其六:原脱,据文意补。、侍郎,殿中监,大司丞,散骑常侍,特进,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太尉,节度使,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服之。

贞元六年正月七日本段乃唐事,原书已勾去。衣中单,勒帛,裙,蔽膝袍,大带,革带,方心曲领。佩则用石以代珠玉。冠有三梁、五梁之别,言官、刑法官则加獬豸。所执各用其笏。如导驾,除御史大夫、开封牧、开封令出各乘车外,他官员冠服而骑。 ,祭官有襂服,既葬公除,及闻哀假满者,请许吉服。赴宗庙之祭,其同宫未葬,虽公除者,请依前禁之。国家朝祭,百官冠服多用周制,每大朝会、侍祠则服之。袜有带,履用皁,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祭服

祭服
【宋会要】
褶、弁服,国朝省八旒冕,六旒冕、弁服。九旒冕:涂金银花额、犀,玳瑁簪导,青罗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章,绯罗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章。绯蔽膝,绣山、火二章。白花罗中单,玉装剑、佩。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绯白罗大带,绯罗袜,履。亲王、中书门下奉祀则服之。九旒冕无额花,玄衣,纁裳,悉画,小白绫中单,师子锦绶,二银环,余同上,三公奉祀则服之。七旒冕:犀角簪导,衣画虎、雉、粉米三章,裳画黼、黻二章。银装佩、剑,革带。余同九旒冕。九卿奉祀则服之。五旒冕无章,铜佩、剑,革带,余同七旒冕。青罗为衣裳,四品、五品为献官则服之。六品以下无剑、佩、绶,紫檀衣、朱裳,罗为之。皁大绫绶、铜剑、佩,御史、博士服之。平冕无旒,青衣、纁裳,无剑、佩、绶,余同五旒冕,太祝奉礼服之。 王公冠服,唐制有衮冕九旒、鷩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玄冕五旒、爵弁、朝服、公服、
五梁冠:涂金银花额、犀、玳瑁簪导、立笔,绯罗袍、白花罗中单、绯罗裙、绯罗蔽膝,并皁褾。白罗大带、白罗方心曲领,玉剑佩、银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白绫袜、皁皮履。一品、二品侍祠、朝会则服之。中书门下则冠加笼巾、貂蝉。笼巾编藤漆之,涂金银,饰玳瑁蝉一,金蝉六,衔玉。三梁冠:犀角、簪导,无中单,银剑佩,师子锦绶,银环,余同五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御史大夫、中丞则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单。两梁冠:犀角、簪导、铜剑佩、练鹊锦绶、铜环,余同三梁冠。四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六品以下无中单,无剑佩、绶,御史则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单。
、白罗方心曲领,本品冠,导驾则骑而服之。 褟紫、绯、绿各从本服色。白绫中单、白绫
革奴。前马队内折冲及执者服锦帽、绯绣袍、 、银带、 革奴,横刀、执弓箭,珂马。千牛服花脚幞头、绯绣抹额、大口 、银带、 ,锦螣蛇、银带,佩横刀,执弓箭。千牛将军服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金吾上将军、将军、六统军、千牛中郎将服花脚幞头、抹额、紫绣袍,佩牙刀,珂马。诸卫大将军、将军、中郎将、折冲、果毅,散手翊卫服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银带。执殳仗、前后步队、真武队执旗、前后 。朱雀队执旗及执牙门旗、执降引旛、黄麾幡者服绯绣衫、抹额、大口 。清游队、佽飞执副仗服甲骑具装,锦鞴,横刀、执弓箭,白 。执金吾犦服锦袍、帽、臂鞴、银带、乌皮 、银带、乌皮 。金吾押纛服幞头、皁绣衫、大口 、 ,佩横刀、执弓箭。金吾押牙服金鹅帽、紫绣袍、银带,仪刀。金吾执纛者服乌纱帽、皁衣 。诸卫主率、都尉、引驾骑、持钑队内校尉、旅帅、执卫司殳仗、犦金五十六骑,班剑、仪刀队、亲勋翊卫执大角人平巾帻、绯绣裲裆、大口 银带。监门校尉、六军押仗服幞头、紫绣裲裆。队正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步)[部]、银带。援宝、执绛麾、真武幢、叉人服武弁、紫绣衫。持钺队、殿中黄麾、伞、扇、腰舆、香镫 、锦带。朱雀队内执弓箭、弩、虞候〔佽〕飞执长寿幢宝舆法物人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执弓箭。执龙旗副竿人服锦帽、五色绣袍、大口袍、银带。执弩、弓箭人服锦帽、青绣袍、银带。前后步队人服五色鍪甲、锦臂鞴、 鞯、 黄麾,执日月合璧等旗、青龙白虎队、金吾细仗内执旗者服五色绣袍、抹额、行縢、银带,执白干棒人加银褐捍腰。执龙旗及前马〔队〕内执旗人服五色绣袍、银带、行縢、大口镫:原作「蹬」,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改。、抹带、锦螣蛇。歌拱辰管、箫、笳、笛、觱篥无螣蛇。太常大鼓、长鸣、小鼓、中鸣服黄 。太常寺府史、典事、司天令史服幞头、绿衫、黄半臂。太常主帅、棡鼓、金钲、节鼓人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褶冠、银褐裙、金铜革带、绯白大带、履 、银带。掩后队服黑鍪甲、锦臂鞴、行縢。鼓吹令丞服绿 、银带。掌辇、主辇服武弁、黄绣衫、紫绣诞带。拢御马者服贴金帽、紫绣大袖衫、银带。执真武幢者服武弁、皁绣衫、紫绣诞带。五牛旗舆士服武弁、五色绣衫、大口 、锦螣蛇。五辂、副辂、耕根车驾士服平巾帻、青绣衫、青履鞯。教马官服幞头、红绣抹额、紫绣衫、白 、勒帛、青耳履。执引驾龙墀旗、六军旗者服锦帽、五色绣衫、锦臂鞴、银带。引夹旗及执柯舒镫仗者服贴金帽,余同上。执花凤飞黄吉利旗者服银褐绣衫、抹额、银带。夹毂队服五色质鍪铠、锦臂鞴、白行縢、紫口 鞯。骁卫翊三队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华盖、指南、进贤等车驾士、相风、锺漏等舆舆士服武弁、绯绣衫。驾羊车童子服垂耳髻、青头巾、青绣大紬衫、(雷)[雪]、抹额、袜带、绯 、抹额、袜带。太常羽葆鼓、小横吹服青苣文袍、 、抹额袜带。太常铙、大横吹服绯苣文袍、 花袍、绯:疑有脱误。。尚辇、奉御、直长。 褶冠、革带。殿中少监、奉御、供奉、排列官、引驾仗内排列、承直官、大将、金吾引驾、押仗、押旗服幞头、紫公服、乌皮 、白勒帛。司辰、典事、漏刻生服青 。列官令史、府史服黑介帻、绯衫、白
黄令丞黄:疑有脱误。。殿中执掌、执伞扇人服幞头、碧襕、金 、金铜带、乌皮 、千牛、长史、进马四色官服幞头、绿公服、白

。 铜带、乌皮旧衣黄,太平兴国六年并内侍省,并改服以碧。凡绣文,金吾卫以辟邪,左右卫以瑞马,骁卫以雕虎,屯卫以赤豹,武卫以瑞鹰,领军卫以白泽,监门卫以师子,千牛卫以犀牛,六军以孔雀,乐工以鸾,耕根车驾士以凤衔嘉禾,进贤车以瑞麟,明远车以对凤,羊车以瑞羊,指南车以孔雀,记里鼓、黄钺车以对鹅,白鹭车以翔鹭,鸾旗车以瑞鸾,崇德车以辟邪,皮轩车以虎,属车以云鹤,豹尾车以玄豹,相风乌舆士以乌,五牛旗以五色牛,余皆以宝相花。
六引内巾服之制。清道官官:原作「冠」,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改。、银带。青衣服平巾青帻 ,服武弁、绯绣衫、革带。持幰弩、车辐棒者服平巾赤帻、绯绣衫、赤帻:原作「服」,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改。,余悉同大驾前后部。 、白袜带、银螣蛇。铙吹部内服平巾帻、绯绣袍、白袜带、白 。驾士服锦帽、绣戎服、大袍、银带,弓箭以青,以紫。持棡鼓者服平巾帻、绯绣对凤袍、大口 、银带。大驾卤簿内执辔并锦络衫帽。持弓箭、者服武弁、绯绣衫、白 、银带。内告止幡曲盖以绯,传教幡、信幡、绛引幡以黄。执诞马辔、仪刀、麾、幢、节、夹、大角者服平巾帻、绯绣衫、大口 褶。持戟、伞、扇、刀盾者服黄绣衫、抹额、行縢、银带。持幡盖者服绣衫、抹额、大口 、青
其绣衣文:清道以云鹤,幰弩以辟邪,车辐以白泽,驾士、司徒以瑞马,牧以隼,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书以虎,太常卿以凤,县令以雉,乐工以鸾,余悉以宝相花。
褶如令文之制。其起梁带形制,检寻未是,望以革带代之。」奏可。是岁,造成而未用。干德六年郊禋始服,而冠未造,乃取朝服、进贤 。窃详笼冠子巾与武弁大冠其名虽殊,本是一物,制同而饰别。盖以官品为差,其帻亦载在笼冠下。今请造 、起梁带、乌皮 ,骑马服之。金饰即金附蝉也。详此,即是二品、三品所配弁之制也。附蝉之数,盖一品九蝉,二品八,三品七,四品六,五品五。又令文武弁、平巾帻,侍中、中书令、散骑加貂蝉,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又《开元杂礼》导驾官并朱衣,冠履依本品。此朱衣,今朝服也。然自一品至二品用四入之朱为衣,乃协上下之文,异绛缯之色。又令文三品以上紫褶,五品以上绯褶,七品以上绿褶,九品以上碧褶,并白大口 、玉梁、珠宝钿带、 诸衣,按制度所起,先儒无说,惟《开元杂礼》五品以上通用细绫及罗,六品以下服小绫。褶衣之色,惟本品绶色。注:褶衣,即复衣也。又按诸王朱绶,四采:赤、黄、缥、绀,赤即朱也。以纯朱为地,更次第轻入黄、白、青,付内染之,共为四采,亦谓之朱褶。一品绿綟绶,四采:绿、紫、黄、赤。綟即绿也,是草之绿色,以纯绿为地,亦谓之绿綟褶。二品、三品紫绶,三采:紫、黄、赤,谓之紫褶。其衣身、领、袖袂谓依令制。又按令文武弁金饰、平巾帻、簪导、紫褶、白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十六日,宰臣范质与礼官议:「导驾官服

冠、大带、革(带)、鞯履参用焉。
九月二日,宰臣范质言:「三公祭服,旧皆画升龙,裲裆有绯紫之制,请令礼官检寻故事。按三礼,三公毳冕,无龙章;上公衮冕,无龙,二品鷩冕。又《周礼》言上公衮冕九旒,以五采绳贯五采珠,旒长九寸,每寸以珠玉填。其衣玄色,五章:山、龙、华虫、火、宗彝,画于衣。其裳朱色,四章:藻、粉米、黼、黻,绣于裳。又按令文旒并贯青色珠,青纩。其珠及黝纩,今请依令文青色之制。又按《开元礼》,武官陪立大仗,加螣蛇裲裆,如袖无身,以覆其膊胳。音各。盖掖下缝也。从肩领覆臂膊,共一尺二寸。又按《释文》、《玉篇》相传云:其一当胸,其一当背,谓之两当。今详裲裆之制,其领连所覆膊胳,其一当左膊,其一当右膊,故谓之起膊。今请兼存两说,择而用之。」诏改制祭服,以青色造裲裆,用当胸、当背之制。
真宗咸平五年二月,大理寺丞李坦言:「臣闻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殖焉。是故礼者治国之柄,服者饰身之仪。前代成规,后王不易。臣昨差郊坛助祭,窃见助祭之官所服六冕、衣裳画绣之等,多不依古制,又虑后来增减不同。然按《尚书》辇陶云:『(乎)[予]冕板上下之色皆用玄青,亦无邃延,一失也 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此十二章也。六章画于衣,象天也;六章绣于裳,象地也。夏商无文。至周,三辰画于旌旗,惟九章在于衣裳之上。周有六冕,按《司服》云:王祭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祭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冕;祭 小祀则玄冕。郑司农云:大裘,羔裘也。所以知羔裘者,祭天尚质,故用之,象天色也。衮冕之旒,天子则十二旒,升龙于山,升火于宗彝。若上公则九旒,自山龙而下九章。侯伯鷩冕、七旒,自华虫而下七章。子男即毳冕五旒,自宗彝而下五章。孤卿即絺冕三旒,三章,无画皆绣。凡奇数在衣,偶数在裳。今具六冕祭服异同,乞行改正。」诏送太常寺礼院详定。礼院言:「检讨如后。伏缘旒冕之制度,绣画之等差,历代以来,屡有沿革。若循古制,须议酌中。改作之间,安敢轻议!周六冕皆玄上纁下,玄上法天,纁下法地,兼前后邃延。今此下脱文误入于《祭服》类之末高宗绍兴十六年四月四日条下。。」
【宋会要】
皇佑四年三月,太常礼院言:「按《礼》曰:『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礼也。』注云:此言诸侯之礼。绣读为绡,缯名也。绣黼丹朱,以为中衣领缘也。疏云:『黼,刺缯为黼文也。丹朱赤色,〔谓〕染缯为赤色也。中衣,谓以素为冕服之里衣,犹今中单衣也。』又《晋诗》云:『素衣朱襮。』《正义》曰:『《释器》云:黼领谓之襮。孙炎曰:绣刺黼文以褗领,是襮为领也』。『中衣者,朝服、祭服之里衣也,其制如深衣。故《礼

记》:深衣,连衣裳而纯之以采者。有表则谓之中衣中:原作「深」,据《诗 唐风 扬之水》孔疏改。。』又《鲁诗》云:『素衣朱绡。』绡为绮属。然则绡是刺绣别名,于此绡上刺为绣文,谓之绡黼也。绡上刺黼以为衣领,然后名之为襮。故《尔雅》云:黼领谓之襮,襮为领之别名也。《开元礼》:天子服衮冕、玄衣纁裳、白纱中单, 官服衮冕、青衣纁裳、白纱中单。今详参古者服之中衣,以素为之,以朱为领缘,而领刺以黼文,故《礼记》云:『绣黼丹朱中衣。』《诗》云素衣朱襮是也。今之祭服既有中单,又别为里,非也。然则中单之制宜用缯素,而朱丹领缘,领刺以黑文黼文可也上「文」字疑误。。《礼》云『大夫之僭礼』,则诸侯之服也。今五等祭服宜依此制。」诏可。
六月,同知太常礼院邵必言:「伏见监祭使、监礼各冠五旒冕,衣裳无章,色以紫檀,详求古礼,并无此服。按《周礼》云,冕之制,凡有旒者,衣裳皆有章,上下之相应也。惟大裘冕无旒,衣裳无章。一命大夫之冕无旒,衣裳亦无(常)[章]。今监祭、监礼所服冕五旒,侯伯之冕也。而衣无章,深所不称。又色以紫檀,盖无经据。故昨礼院所议,止欲从五等以下子男之服。再详监祭本于《周礼》祭仆之职,掌视祭祀,纠百官之戒具,诛其不恭者。至汉史以御史监祠,唐乃有监祭使之名。且祭仆,中士也;御史,执法官也。又监礼则奉常博士之职,其官与品则又差降,皆所以监视察举其不如礼者。考其本末,既非祠官,必也正名,则御史、博士尔,而服用五等,且非所宜。况有旒无章,服色非古,此为失礼甚矣。窃观国家南郊大礼,太常卿止服朝服,前导皇帝;若亚献、终献及坛陛献官,乃服以祭服,明太常卿非祠官而服朝服,礼也。又按唐《开元礼》,朝服凡侍祠、朝享、拜表大事则服之。欲乞今后监祭使冠獬豸,监礼冠进贤,各服以侍祠祭,为得其当。庶几盛时典礼,不至差谬。」诏不允。
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二日,详定郊庙礼文所言:「《周礼》弁师掌王之五冕,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皆)十有二。郑氏注谓五彩丝为绳,垂于延之前后各十二,所谓邃延也。贾公彦曰:以青、赤、黄、白、黑五色玉贯于藻绳,每玉间相去一寸,十二玉则十二寸,以一(至)[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此据衮冕前后二十四旒据:疑误。。孔颖达曰:旒长尺二寸,故垂而齐肩也。至后汉明帝用曹褒之说,乘舆服冕系白玉珠为十二旒,前垂四寸,后垂三寸,遂失古制。国朝《衣服令》:乘舆服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盖白珠为旒,用东汉之制,而其冕广长之度,乃自唐以来率意为之,无所稽考。景佑中已经裁定,以叔孙通汉礼器制度为法,凡冕版广八寸,长尺六寸,与古制相合,更不复议。今取少府监进样,如以青罗为表,红罗为里,则非《弁师》所谓玄冕朱里者也。上用金棱天板,四周用金丝结网,两旁用真珠、花素坠之类,皆不

应礼。伏请改用朱组为纮,玉笄、玉瑱。以玄紞垂瑱,以五采玉贯于五色藻为旒,以青、赤、黄、白、黑五色备为一玉,每一玉长一寸,前后二十四旒,垂而齐肩。孔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释者曰:纯丝易成,故从俭。今不必绩麻,宜表里用缯,庶协孔子所谓纯俭从众之义。古者祭服朝服之裳,皆前三幅、后四幅,殊其前后,不相连属。前为阳,故三幅,以象奇;后为阴,故四幅,以象偶。惟深衣中单之属连衣裳,而裳复不殊前后。然以六幅交解为十二幅,象十二月。其制作莫不有法,故谓之法服。自后汉、晋、宋、后齐,天子祭祀皆云前三幅、后四幅。今少府监乘舆衮服样,其裳乃以八幅为之,不殊前后,有违古义,伏请改正。祭服之裳,以七幅为之,殊其前后,前三后四。以今太常周尺度之,幅广二尺二寸,每幅两旁各缝杀一寸,谓之削幅。腰间辟积无数。裳侧有纯,谓之綼;裳下有纯,谓之緆。綼、緆之广各寸半,表里合为三寸。群臣祭服之裳仿此。」从之。
又详定郊庙礼文所言:「《礼记》曰『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则是臣子助祭不当朝服也。又曰『年谷不登,祭事不县』,则于祭时既行吉礼,不当彻乐也。本朝祠祭,遇雨则望祀,不为达礼。然而服公服不设乐,则非所以奉神。伏请遇雨望,冕服、祭服此句疑有脱误。。」乃诏乐。又曰:「古之君子必佩玉,所以比德也。右征角,左宫羽。先儒谓征角在右,事也,民也,宜劳;宫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此左右之异也。」又曰:「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瓀玟而纟曷组绶、米襦。谓尊者玉色纯,而公侯以降,则玉色渐杂,此尊卑之异也。佩玉之制,必上系于衡,下垂三道,穿以蠙珠。其下之两端则缀璜,中央则缀衡牙。牙居中央,以为前后属也。而琚瑀又在组之中央,下与冲牙相直,故曰佩有琚瑀,所以纳间者是也。今佩上下则设三衡,以银铜兽面为之,而璜又夹中衡,不在下端,其所谓冲牙,亦异于古,又上有银钩以属大带,皆非古制。《尔雅》曰:『佩衿谓之褑』。郭璞以谓衣小带谓之钤,而佩钤则佩玉之带上属者也。今宜为小带以属于革带,而不用银钩。伏请并如古制,惟天子金玉,余皆 石,恪依其色,以辨诸臣之等。银钩兽面,而其制不经,伏乞除去。古者祭服有佩韨,无大绶、小绶并玉、银、铜环。臣等看详,自战国以佩非兵器,韨非战仪,于是解去韨佩而留其系璲。秦乃以采组连结于璲,转相结受,而谓之绶。汉承用之,又加以双印、佩刀之饰。至明帝始复制佩,而组织之绶亦不废焉。故韦彤《五礼精义》曰:『汉乘舆黄赤绶,四采。』自后皆不合礼,而又有大绶、小绶之别。臣等以谓绶者所以贯绶佩三后「绶」字疑误;三:疑当作「玉」。,因为之饰,以别尊卑。故诸侯朱组绶,大夫缁组绶。所谓绶者,如斯而已。取少府监皇帝衮冕进样,有六彩织绶小带三,上有三小环。及

一品祭服则锦绶、双玉环,从一品则锦绶、双银环,三品、四品则皁绫绶、双铜环,皆非古制,伏请改正。古者祭服皆玄衣纁裳,以象天地之色;裳之饰有藻、有粉米、有黼、有黻。今祭服上衣则以青,而其绣于裳者藻及粉米皆以五采圆花绣之,而黻用深蓝,黼用碧与黄。且虎蜼共一章,粉米各一章,今皆异章而画,殊非古制,伏请改制。古者皆以冕为祭服,未有服朝服而助祭者也。《周官》曰: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此助祭者服也。今服章,视唐尤为不备。于令文祀仪有九旒冕、七旒冕、五旒冕。今既无冕名,而有司仍不制七旒冕,乃有四旒冕,其非礼尤甚。又服之者不以官秩上下,故分献四品官,皆服四旒冕,博士、御史则冕五旒而衣紫檀,太祝奉礼则服平冕而无佩玉,此因循不讲之失也。且古者朝、祭服异服,所以别事神与事君之礼。今皇帝冬至及正旦御殿,服天冠、绛纱袍,则百官皆服朝服,乃礼之称。至亲祠郊庙,皇帝严裘冕以事神,而侍祠之官止以朝服,岂礼之称哉 古者齐祭且犹异冠,而况人(礼)[神]之异礼、朝祭之异事乎!则百官虽不执事,不当以朝服侍祠。至于景灵宫分献官皆服朝服,尤为失礼。伏请亲祠郊庙、景灵宫,除导贺、赞引、扶侍、宿卫之官且侍祠及分献者并服祭服,如所考制度,修制五冕及爵弁服,各正冕弁之名。《礼》曰:『天子玄冕朝日于东门之外。』又曰:『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祭 小祀则玄。』注:『群小祀,林泽、坟衍、四方百物之属。』孔颖达谓此据地之小祀,以血祭社稷为中祀,埋沉以下为小祀也。若天之小祀,则司命、司中、风师、雨师,郑虽不言,义可知矣。国朝祀仪,祭社稷、朝日、夕月、风师、雨师皆服衮冕,其蜡 、祭先蚕、五龙亦如之,祭司命、户、灶、门、厉、行皆服鷩冕,寿星、灵星、司中、司寒、中溜、马祭皆服毳冕,皆非是。今天子六服,自鷩冕而下既不亲祠,废而不用,则诸臣摄事,自当从王所祭之服。伏请依《周礼》,凡祀四望、山川则以毳冕,祭社稷五祀则以絺冕,朝日、夕月、风师、雨师、司命、司中则以玄冕。若七祀、 祭、百神、先蚕、五龙、灵星、寿星、司寒、马祭,盖皆非群小祀之比,当服玄冕。」从之。
【宋会要】
神宗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礼记》曰:『三公一命,衮。』则三公当服鷩冕。《诗》曰:『毳衣如菼。』则上大夫、卿当服毳冕。《周礼 典命》曰:『公之孤四命。』又曰:王之大夫四命。其衣服各视其命之数。公之孤,其服自(饰)[絺]冕而下,则王之大夫当服絺冕;诸侯、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则王之士当服玄冕。所谓周人冕而祭也。《司服》曰:孤之服,自絺冕而下;卿大夫

之服,自玄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此诸侯之臣助祭服也。然而不着王朝公卿大夫之服者,盖举下以见上,可比义而知也。本朝官名虽与古不同,以《唐六典》考之,『吏部尚书』注曰:『周之天官,卿也。』『侍郎』注曰:『周之小宰,中大夫也也:原脱,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员外郎』注曰:『周太宰属官,上士也。』今约之《六典》,参以本朝班序,伏请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观察使以上服毳冕;监察御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选人服爵弁。」从之,惟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选人皆服玄冕,无旒。
【宋会要】
徽宗大观元年七月十六日,议礼局札子:「窃以国家祈谷社稷,崇奉先圣,上自京师,下逮郡邑,以春秋上丁社日行事。然太社、太学献官祝礼,皆以法服,至于郡邑,则用常服。岂非因习已久,而未知所以建明欤 乞诏有司,降祭服于州郡,俾凡祭祀,献官祝礼,各服其服。如允所奏,乞降付本局讨论典礼,具合颁名件。」诏以衣服制度颁之,使州郡自制,弊则听其改造,庶简而易成。
【宋会要】
政和二年八月十五日,显谟阁待制、前知襄州军州俞 言:「伏见祭祀之服,以图册下诸郡,未有明降朝旨制造。其社稷、宣圣、风师尚服尚服:疑误。,望早赐施行。」从之。同日,尚书省议礼局言:「契勘大观四年四月八日被受御笔,阅所上礼书并祭服制度,颇见详尽。除改正外,余依所奏修定。看详侍祠、摄祭之服,除五等诸侯服饰已得御笔,依本司所奏,乞更不制造外,今具群臣冕服,乞依已得御笔修定,付有司依图画及看详制造。」〔从〕之。
政和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诏:「天下州县岁祭社稷、雷雨、风师及释奠文宣王,冠服悉循其旧,形制诡异,在处不同。可令礼制局造样,颁下转运司,令本司(制)[制]造,下诸州,州下县,庶衣服不二,以齐其民。」
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举利州路学事林晨言:「窃见廷按雅乐,制为士服;廷按之后,虽大朝服用之,而士服不常用。今春秋两学释奠,虽用士作乐,衣服尚仍旧制。臣愚欲乞春秋释奠用士执乐陪位,并服士服。」从之。
八年十一月五日,知永兴军席旦奏:「窃闻太学辟廱士人作乐,皆服士服,而外路诸生,尚衣襕幞。欲望下有司考议,籍为图式,颁赐外郡。」礼制局状:「今欲颁上件士服之式,付之诸路学校。凡作乐释奠,诸生皆服其服。画到已讨论士服图样,欲乞指挥,下制造所,每州造样一副颁降,依样制造。」从之。既而制造所每州造到头冠、角簪、衣裳、珠佩、大带、银带、履颁下。
重和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令礼制局先自

先改用履。礼制局奏:「履有絇、繶、纯、綦,请仿古制,皆随服之色。」从之。 冠服讨论以闻,其见服
十二月三日,编类御笔所礼制局奏:「今讨论到履制度下项:絇、履上饰也。
繶、饰底也。纯、缘也。綦。履带也。古者舄履各随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为之,其絇、繶、纯、綦并随服色用之,以仿古随裳色之意。」从之。仍自来年正月一日改用,在外自三月一日。
二十三日,礼制局奏:「履随其服色,而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并称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并称屦。
绍兴四年五月,国子监丞王普奏言:「臣尝考诸经传,具得冕服之制。盖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上士三命,玄冕三旒;中士再命,玄冕二旒;下士一命,玄冕无旒;衣皆无章,裳韨视其命数。自三而下,其彩至笄、衡、纮、紞、瑱、纩、带、佩、芾、(写)[舄]中衣皆有等差。近世冕服制度,沿袭失真,多不如古。夫后方而前圆,后昂而前俛,玄表而朱里,此冕之制也。今则方圆俛仰仰:原作「俛」,据本书《舆服五》所引改。,几于无辨。且以青为表而饰以金银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后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则衣色以青,裳色以绯,且以六幅而不殊矣。山以章也,今则以随;火以圜也,今则以锐。宗彝,宗庙虎蜼之彝也;乃画虎蜼之状而不为虎蜼彝。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为二章,而以五色圆花为藉。佩有冲、璜、琚、瑀、冲牙而已;乃加以双滴而重设二衡。绶以贯佩玉而已;乃别为锦绶,而间以双环。以(玉)[至]带无纽约,芾无肩颈,舄无钩繶,中衣无连裳。臣伏读《国朝会要》,郊庙奉祀礼文,祖宗以来屡尝讲究,第以旧服无有存者。欲乞因兹改作,是正讹谬,一从周制,以合先圣之言。」寻礼部契勘奏言:「衣服之制,或因时王而为之损益,事虽变古,要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虽行之已久,不应承误袭非,惮于改正。按《周官》自上公服衮,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亦五等。国家承唐之旧,初有五旒之名。其后去三公衮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无旒玄冕,凡三等而已。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并絺冕去之,自尚书服毳冕,以至光禄丞亦服焉,贵贱几无等。此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今合增鷩冕为八旒,增毳冕为六旒,复置絺冕为四旒,并及无旒玄冕,共四等,庶几稍合周制。若冕之方圆低昂至于无辨至:原脱,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则(制)[制]造之差也。以青为表,非不用玄也,为玄而不至者也;以绯为裳,非不用纁也,为纁而太过者也。山,止而静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势,而不知其性。〔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锐,

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至于宗彝、粉米、佩、绶、带、纽、芾、屦之属,皆宜改正施行。」是时诸臣奏请讨论虽详,然终以承袭之久,未能尽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苍。角笄青纩,以三色紞垂之。纮以紫罗,属于武。衣以青、黑罗。三章:华虫、火、虎蜼彝。裳以纁表罗里,缯七幅,绣四章:藻、粉、黼、黻。大(车)[带],中单,佩以 ,贯以药珠,绶以绛锦、银环。韦犬上纰、下纯,绘二章:山、火。(华)[革]带,绯罗表、金涂铜装。鞯、舄并如旧制。宰相亚、终献、大礼使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亚、终献,明堂涤濯、进玉爵酒官亦如之「官」字原脱,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
毳冕:六玉,三采。衣三章:绘虎蜼彝、藻、粉米。裳二章:绣黼、黻。佩药珠、衡、璜等。以金涂铜带,韦犬绘以山。革带以金涂铜。余如鷩冕。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进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官、荐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币、奉彻笾豆、进饮福酒、彻徂祝腥、赞引、亚、终献,礼仪使、亚终献爵并盥洗官四员并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献,社坛九宫坛分祭,初献、亚献亦如之。
絺冕:四玉,二采:朱、绿。衣一章,绘粉米。〔裳〕二章,绣黼、黻。绶以皁绫,铜环。余如毳冕。光禄卿、监察御史、读册官、举册官、分献官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禄卿、沃水举册官、读册官、押乐太常卿、东朵殿三员、西朵殿二员、东廊二十八员、西廊二十五员、南廊二十七员、軷门祭献官,前二日奏告亚献终献官、监察御史并如之。社坛、九宫坛分祭终献官、监察御史、兵、工部、光禄寺卿、丞亦如之。
玄冕:无旒,无佩绶。衣纯黑,无章。裳刺黼而已。韨无刺绣,余如絺冕。光禄丞、奉礼郎、协律郎、进抟黍官、太社令、良酝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供祠执事官内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禄丞、奉礼郎、良酝令、太祝抟黍官、宫架协律郎、登歌协律郎、奉御官、内侍供祠执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门祭奉礼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坛、九宫坛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礼郎并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坛衣,博士、御史服之。
外州军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献服之;毳冕六旒,经略、安抚、钤辖初献服之;絺冕四旒,经略、安抚、钤辖亚献服之。节镇、防、团、军(士)[事]初献亦如之。玄冕,无旒,节镇、防、团、军事亚终献服之。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六年四月四日,上谓辅臣曰:「比降下祭服,更令礼官考古,便可依式(制)[制]造,庶将来奉祀不阙。」
今检详《郊祀绿》此句以下终《祭服》类错简,当移至《舆服》四之一八真宗咸平五年二月条后。,皇帝祀天地神祗,则服大裘冕。按《三礼义宗》云:祭天所以用大裘者,是羊羔裘也。黑者象天色玄,大者拟覆焘垂下,故服大裘以祀天也。冕者勉也,所以勉人为高行。凡六冕之服,皆玄上纁下,冕既大同,无以为别,故不谓冕为服,但取画章之异以

为立名,故用服名冕。
一、六冕之旒数。若大裘冕即无旒。若衮冕,天子十有二旒,前后邃延;上公即九旒。每旒五采就为之,每一寸安一玉,玉皆五色:(先)朱、白、苍、黄、玄。诸侯即三采。夏商朱(缘)[绿]旒、玉纯用一色,其数不与昔同,是二失也。 ,皆周而复始。十二旒,旒各一尺二寸,用玉二百八十八。若上公九旒,用玉百六十二。今
今检详凡享庙、谒庙及遣上将征还、饮至,则服衮冕。按自衮冕而下服名冕者,皆是画衣章之首。衮冕所以祭先王者,为服以龙为首,龙德神异,应时潜见,象王者有神异之德也。其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组为〔缨〕缨:原脱,据本书《舆服五》补。,色如其绶。《玉藻》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衮以祭。』郑玄云:冕之旒,以藻紃贯玉为饰,因以名也。十有二就,每一就贯一玉,就间相去一寸,则旒长尺二寸,垂齐肩也。五采者,依射侯之次,从上而下,初以朱,次以白,次以苍,次以黄,次以玄。以五彩(正)[玉]既贯 ,周而复始,此并周制也。至汉明帝用曹裒之说,皆用白旋珠,与古异也。魏文帝好妇人饰,改珊瑚珠。至晋江左,又改汉制。今用白珠之制,自汉始焉。《大戴礼》曰:『冕而加旒,以蔽明也。』隋牛弘云:请以采綖贯珠为旒。后只言采,不言五采。《周礼》衮冕九章,弁龙于山,升火于宗彝,以五章画于衣:一曰龙,二曰山,三曰华虫,四曰火,五曰宗彝。今衣上不见宗彝,又剩一藻文也。下四章绣于裳上,六曰藻,七曰粉米,八曰黼,九曰黻。今又无藻文,余有三章亦不絺绣,是三失也。
今检详《义纂》云:《周礼》衮冕九章,尚龙置于山上,谓之龙衮。郑玄谓衮者卷也,龙能变化舒卷,因以名焉。以五采综紃贯玉,前后各十二旒,用玉二百八十八也。秦除古制,皆服礿玄。汉明帝始采旧法,系白玉珠为旒,以组为缨缨:原作「绶」,据本书《舆服》五之三所引改。,黈纩塞耳,玄衣纁裳,十二章,自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八章画之于衣,藻、粉米、黼、黻四章绣之于裳,织成为之,褾领皆升龙焉。唐制,白纱为中衣,以黼为领,舄(如)[加]金饰,入庙、践祚、加元服、纳后、元日受朝及临轩册拜公王则服之,是承汉礼也。又《周礼》天子衮冕十有二旒,〔旒〕十有二就,就贯一玉,就间相去一寸,则旒长尺二寸,各用十二玉也。又按《郊礼录》礼:上文作「祀」。云:其服玄衣纁裳,十二章。(安)[按]《易》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韩康伯注云:『上衣下裳,取乾坤之象有上下也』。《释名》:『上服曰衣,衣者,依也;下服曰裳,裳者,障也,所以障蔽也。』夫衣用玄者,象天色也;裳用纁者,法地色也。不法苍黄之色者,凡衣服悉明其身有章彩文物,以苍黄太质,故用玄纁耳。纁者,是朱之小别,故《周礼(锺)[纁]氏》云:『三入为纁。』郑注《士冠礼》云:『朱则四入。』是与纁同类也。十二章者,法天之大数,虞帝之服也。圣朝之制,法舜服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此八章在衣;藻、粉米、黼、黻,此四章在裳。裳衣

褾领为升龙,皆织成为之。按《三礼义宗》曰:日、月、星辰三章直画作其形,欲明王者有光照之功,垂于下土。山亦画山形,取其能兴云雨,膏润万物,象王者之泽沾于下也。龙亦画龙形,取其变化无方,或巘或见,适显王者之德卷舒有时,应机布道。华虫者,画作鷩雉之体,有文饰,故谓之华。象其雉身被五色,有炳蔚之姿,似王者体合五常,兼文明之性。宗彝者,画虎雉于宗庙之器为饰,因而名之。象虎蜼以刚猛制物,王者亦以威武定乱也。藻画其形,藻逐水上下,似王者之德日新也。火、粉米亦直画其形,粉洁白,故以名之;米者人恃之以生,王者亦物之所赖以理也。黼画斧形,象王者能断割,临事能决之也。黼者两(巳)[弓]相背,明民见善改恶也。此皆圣人法象之意。周则画九章,又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尊其神明故也。按古礼皆衣画裳绣,法阴阳之义;衣数则奇,裳数则偶。今圣朝制令,上八下四,皆以偶而言。又王服自衮冕以下皆织成而为之,是王者相变也。龙、山以下,每章一行,重以为等,每行十二。按礼图,凡章文参错,满衣裳而已,不拘其数。崔灵恩云各画十二,亦取则(大)[天]之大数一。鷩冕七章,画三章于衣,绣四章于裳。毳冕五章,画三章于衣,绣二章于裳。絺冕上下皆绣黻而已。今等级不同,是四失也。
又检详郊祀云:鷩冕八旒,其服七章:华虫、火、宗彝,此三章在衣;藻、粉米、黼、黼,此四章在裳。按《三礼义宗》云:雉言鷩者,以为禽鸟体卑,义不足取,故文采章著者以为称也。祭先公者,鷩冕以雉为首,雉有专介之志,象先公有贤才,能守节度也。故《左传》云:圣达节,次守节。余同衮冕。毳七旒,其服五章:宗彝、藻、粉米三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按《三礼义宗》云:凡章服之中,惟有龙雉虎蜼,并是禽兽。龙能变化,其体可尊,故不隐其名;鷩及虎蜼,嫌其体卑,故没其正体。所以龙、雉各自为章者,龙为神化,雉为文明。神化文明,理皆是阳;虎虽山林之兽,义皆是阴,故龙、雉各一而成章,虎蜼合两而为体,(故)[效]于阴阳之义也。以毳冕祭四望者,四望是五岳四渎之神,虎蜼是山林所生,故服以明象也。然《周礼》之祭服止于六冕,所祭之神,其类甚多,但使理通,便皆同用。虎蜼非水物,山川气通,故俱用毳冕,明有同气之理。余同鷩冕。绣冕六旒,其服三章:粉米一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按《三礼义宗》云:粉米一章刺于衣,黼、黻二章绣于裳也。祭社稷、五祀者,绣冕以粉米为首,社稷者土谷之神,此米由之而成,故服之以象其功也。五祀者,古之五宫之神,能平五官之政,皆有水土之功,故亦同服也。所以独衣刺者,凡画缋之法,以众色而成一色,则不足以成画,故宜直刺而已。又此服是臣服之首,不画衣以下于君,是无阳之义也。今皆织成焉,是名存而制异

也。余同毳冕。玄冕五旒,其衣无章,唯裳刺黼一章。按《三礼义宗》云:祭群小祀,本百物之神,其形难可 拟,故但取两(巳)[弓]相背,以明其异。余同绣冕。
韨未依制度。按《玉藻》云:『下广二尺,上广一尺。』又《明堂》云:『有虞氏之韨,夏后氏以山,商人以火,周人以龙章。』注云:『天子备焉,诸侯火,而下卿大夫以山,士韎韦而已』。今别画粉米、黼、黻, 一、

是五失也。
,君朱,大夫素,士爵韦。上广一尺,下广二尺,长三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注:颈中央,肩两角皆上接革带以系之。肩与革带,其广同矣 与黻何殊。《礼》云: 今检详《义纂》,同:原作「周」,据《礼记 玉藻》郑注改。等级不当,是六失也。 象裳色,则天子、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惟士玄裳、黄裳,杂裳也。若祭服,皆玄上纁下,故云一命缊韨,再命已上赤韨也。又大带制度,《玉藻》云:『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终辟;大夫素带,率下辟。』今 也。 ,君朱,大夫素,士爵韦。』郑玄云:此玄端服之 ,于冕服谓之蔽膝。朝祭异名,其实一也。又按《五礼精义》,问蔽膝,对曰:皆从裳色。三品已上山、火二章,四品一章,五品无章。《玉藻》云:『 ,皆执事者黼其裳前,示恭谨也。于朝服谓之
今检详《义纂》云:大带何施 《礼》云:天子素带朱里,终辟(细)[纽]约用组。郑玄云:裨,(绿)[缘]饰也。以素为带,以朱为里,纰其外者,上以朱,下以绿则带身在腰,及垂皆饰之,是以谓之终裨。其制博四寸。纽,带之交结处也。约,结其带也。执事者以黼黻裳前,示恭谨之道。天子之黼,以半直方此句疑误。,四角无圆杀。上阔一尺,象天。下阔二尺,象地数二也。长三尺,象三才也。唐礼以缯为之,朱质,画龙、山、火三章为饰,以备三代之法也。请按古今沿革,(牧)[特]行改正。」诏付有司,依坦并礼院检讨名件制度改正,务合先王礼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公服

公服
【宋会要】

褶,曲领,垂胡加襕,折上巾,今常服之。太宗雍熙初郊祀庆成,始许升朝官服绯绿二十年者,叙赐绯紫。真宗登极,京朝官亦听叙。后东封、西祀、赦书,京朝官并以十五年为限。仁宗、英宗、神宗登极,亦如例。其特恩赐紫衣、犀带、绯衣、涂金宝缾带。 公服,唐制谓之常服,色同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二月三日,诏:「朝官出知节镇,及转运使、副衣绯绿者,并借紫;知防御、团练、刺史州衣绿者,借绯衣,绯者借紫;其为通判、知军监,止借绯。」后江淮发运使同转运,提点刑狱同知刺史州。
七年正月九日,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言:「准诏,定车服制度。礼部式,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流外官及庶人并衣黄。参详除服青、服黄久已寝废,自今流外官及贡举人、庶人许通服皁衣、白袍。」从之。
真宗景德三年六月十三日,诏:「内诸司使以下出入内庭,不得服皁衣,违者论其罪。内职亦许服窄袍。」
仁宗明道二年十月九日,诏:「审刑院详议官、省府推判官、 牧判官旧例合赐绯者,造谢日合门取旨。」
景佑元年六月十二日,诏:「军使曾任通判者借绯,曾任知州者借紫。」
庆历元年二月二十八日,龙图阁直学士任布言:「欲望自今赠官至正郎者,其画像许服绯;至卿监许服紫。」从之。
七年五月十一日,侍御史吴鼎臣言:「武班及诸执司人吏曾因亲丧出入禁门,甚有裹素纱幞头者,殊失肃下尊上之体。欲乞文武两班除以官品起复许裹素纱外,其余臣僚并诸职司人吏虽有亲丧,服未除,并须光纱加首,不得更裹素纱。」诏送太常礼院,而礼官言:「准令文,凶服不入公门。其遭丧被起,在朝参处常服各依品服,惟色以浅,无金玉饰;在家者依其服制。其被起者及期丧以下居式假者衣冠朝集皆听不预。今鼎臣所奏有碍令文。」诏依所定。如遇筵宴,其服浅色素纱人更不令祇应。
嘉佑三年三月十三日,诏:「自后知杂、御史衣绿者,告谢日合门取旨。」
绍兴五年闰二月十九日,右奉议郎葛与时言:切见去岁九月明堂恩,宣教郎以下父母年九十以上与官封。与时父世长年九十五,先已叙封宣教郎致仕。乞将前项恩上与父改换五品服色。」特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六月十三日赦,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并与改转服色。二十九日,诏:「今后无出身人,自年二十依今出官服绿日起理,服绯人亦自年二十服绯日起理;有出身人自赐出身人起理,内除豁丁忧年月日不理外,历任无赃滥私罪至徒过犯,至赦前及十五年,依赦改转施行。」殿中侍御史张震奏:「今日之弊,在于人有侥幸之心;能革其俗,而后天下可治。且改转服色,常赦自升朝官已上服绿,大夫以上服绯, 事及二十年方得改赐。今赦自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便与改转,比之常赦,不惟年限已减,而又官品相绝,盖已为异恩矣。今窃闻省部欲自补官日便理岁月,即是婴(孙)[孩]授命,年纔十五者,今遂服绯;而贵近之子,或初年赐绯,年纔及冠者,今遂赐紫,朱紫纷然,不亦滥乎!窃闻靖康、建炎恩赦,亦不曾以补官日为始;若始于出官之日,颇为折衷。盖比之 事,所减已多;而比之初补,粗为有节。乞下吏、礼部参酌施行。」礼部看详奏闻,故有是命。
隆兴二年六月十八日,诏:「少傅、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大宁郡王吴益依韦渊例,赐花罗公服,许服着趁赴朝参。」
干道四年正月十一日,诏:「太学上舍生黄伦释褐,特与补左承务郎,依唱名例给赐袍笏,于国子监敦化堂祇受。」自后释褐并如之。
九年十二月十(名)[日]诏:「太学上舍郑鉴释褐补左承务郎,候太学录有阙日,取旨差下。祗候库依唱名例,给赐袍笏,令于国子监敦化堂祗受。」以上《干道会要》。
干道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以下至公服类绍兴十二年九月诸条当分别前移至本类各朝相应位置。,诏:「大尉、保信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郑藻赐花罗公服,许令着赴朝参。」
嘉佑三年,诏:「三(品)[路]转(使)[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不常用之中国,实废释氏之渐云。中兴仍元丰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绯,九品以上绿。服绯、紫者必佩鱼,谓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职高,则特许者有三:自庶官迁六部侍郎,自庶官为待制,或出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劳而赐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仕无过者,许磨勘改授章服,此赐者也。或为通判者许借绯,为知州、监司者许借紫,任满还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又有出于恩赐者焉。 先改用履。」礼制局奏:「履有絇、繶、纯、綦。古者舄履各随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为之,其絇、繶、纯、綦并随服色用之,以仿古随裳色之意。」诏以明年正旦改用。礼制局又言:「履随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并称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并称屦。当时议者以 徽宗重和元年,诏:「礼制局自冠服讨论以闻。其见服
绍兴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后回銮,诏承务郎以上服绯、绿莅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并改转服色。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章服

章服
【宋会要】

嘉佑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今后三路转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神宗元丰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诏:「六曹尚书依翰林学士例,六曹侍郎、给事中依直学士例,朝谢日不以行、守、试,并赐服佩鱼。罢职除他官日不带行。」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借通直郎、直龙图阁、河北西路招抚使张所上殿,赐章服遣行。」
四年六月三十日,诏:「自庶官除侍郎,如遇服绯、绿,依待制告谢日改赐车服。」
绍兴五年三月十七日,左通直郎周葵言:「乞将减三年磨勘恩例回授父裕章服。」特从之。自后内外官僚或以所得减磨勘无恩赏,或实历磨勘,或转

一官及郊恩合改服色乞回授父改章服者,皆特从其请。
六年八月五日,诏:「三司谏陈公辅论奏,深得谏臣之体,可赐紫章服。」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范直方差充川陕宣谕,特与赐紫章服。」二十九日,诏:「比引对,知无锡县李德邻,访以民间疾苦,颇见留心,可赐绯章服。」
九年二月十三日,谒:「方庭实差充三京淮北宣谕,依转运使例,借紫章服,回日依旧。」
八月十三日,诏:「权四川宣抚使司计议军事贾晖赐紫章服。」以晖在任被檄赴行在,禀议引对,特赐之。
十二年九月十三日,以太母回銮,赦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 事至今日已前及十七年,无赃滥若私罪徒以上情理稍轻者,并与改转服色。
十三年四月十八日,吏部言;「承务郎以上遇赦改遇章服遇:疑误。,近有元系武臣,后因试换文资,并特恩换授文资者,内自使臣 事以后至换文资以前历过月日,即未曾申明许如何收使。缘自来使臣换官者遇陈乞奏荐,系以两日比当一日。至换授文资上,再理年限,通理止为奏荐此句疑误。。今承务郎以上陈乞服色,欲依奏荐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吴撝特与转承议郎,除军器监丞,仍赐紫章服。」录撝父之功,故有是命。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诏:「右承务郎、直秘阁、江淮都督府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张栻特赐紫章服。」
二年三月二日,诏:「右通直郎、两浙西路安抚司准备差遣、充奉使通问国信审议官胡昉赐绯章服。」
二十三日,诏:「右承事郎、利州西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吴掞赐紫章服。」
九月二十一日,诏:「右宣义郎、权通判阶州吴摠特与转右朝奉郎,赐紫章服,除太府寺丞。」
干道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诏:「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胡百能特赐章服。」以供职一考,年老乞致仕也。
三年四月十八日,诏:「右朝散大夫、充秘阁修撰、权发遣临安府王炎特赐章服。」
闰七月二十七日,诏:「右中奉大夫、直龙图阁、两浙计度转运副使姜诜赐紫章服。」十月二十三日,诏:「右朝请郎、直秘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张津已奉太上皇圣旨,赐金带,特赐紫章服。」
十一月二日,大礼赦应见任并致仕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 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任无职滥若私罪徒以上情理稍轻者,并许于所属投状磨勘,改赐章服。
十四日,诏:「右朝请大夫、直龙图阁、权发遣临安府周宗赐紫章服。」
十二月七日,诏:「右通直郎、直敷文阁、权发遣和州、主管淮南路安抚司公事胡昉特赐紫章服。」
四年二月十四日,诏:「右承议郎、直秘阁韦璞特赐紫章服。」
十二月六日,诏:「恭奉太上皇帝圣旨,秀王夫人长孙师夔特赐紫章服。」
六年十月十一日,诏:「右朝散大夫、直显谟阁、权发遣临安府姚宪赐紫章服。」
淳熙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庆寿赦,应见任并致仕升

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及十年,该今赦日年及七十以上,并改赐章服。」十年太上皇后庆寿同。十三年庆寿赦内年八十,并致仕官大夫以上,虽未及十年,亦与改赐。四年二月五日,诏:「国子祭酒林光朝赐紫章服。」以车驾幸太学,光朝讲《礼记 中庸》篇,故有是赐。
五年九月十三日,诏:「秘书监陈骙、少监郑丙并赐紫章服。」以车驾幸省特赐。
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敷文阁直学士韩(产)[彦]直特令佩鱼。」
十年十月十六日,诏:「權侍郎以上罷任不帶職名,許服紅 排方、黑犀帶,仍佩魚。」
十一月二日,诏:「朝奉郎任绅赐紫章服。」以湖州保奏绅自任处州通判,不磨勘三十余年。先因母经兵火陷处中,奉母归,侍养十七年。母死庐墓,孝行显著,故有是命。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承议郎张宗尹可特与赐章服。」以宗尹系恩平郡王长女夫,特有是赐。
十五年六月十八日,诏:「直秘阁、特添差两浙转运司主管文字、赐绯鱼袋吴管改赐紫章服。」以管系皇太后亲侄,特有是赐。
淳熙十六年二月四日,登极赦,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并与改转。」
绍兴二年八月八日,诏:「知潭州赵善俊特赐紫章服。」以善俊招军数足,时转一官,更减二年磨勘,为碍正法,故有是赐。
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见任并致仕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及二十年,并改赐章服。」
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诏:通直郎、直秘阁、特添差两浙转运司主管文字厘务吴锜特与赐紫章服。」以锜系寿圣皇太后亲侄孙,故有是赐。
五年正月一日,庆寿赦,文臣致仕官朝奉大夫八十以上与赐紫章服;京朝官年八十以上服绿、服绯各及十年,与改赐章服。」
嘉定十三年十月五〔日〕,诏:「淮东制置副使贾涉可特赐紫章服,仍赐金腰带一条,许令服系。」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衮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