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数据说明
19.1.5 数据说明
1.静态数据
2.动态数据
3.输入数据
4.输出数据
5.数据库介绍
系统采用MySQL 5.5以上数据库。
数据库分两大部分:业务数据库和中心数据库;中心数据库用来保存所有车量基本信息、车辆位置信息等监控平台直接采集的数据。业务数据库用来保存除监控平台以外的其他业务数据,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心数据库由MP负责建立和维护,接入平台把采集的GPS(位置)信息、控制信息等保存中心数据库中。E-CAR的数据库由三部分构成:自建的业务数据库部分、车辆管理数据库部分、中心数据库部分。其关系如下图2所示,中心数据库是MP、AP和E-CAR的交集。MP的数据库包含了AP数据库,E-CAR的数据库包含了部分MP的数据库和中心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