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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传31-庄公三年

  作者:公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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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三年

一、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衞。

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二、夏四月,葬宋莊公。

三、五月,葬桓王。

此未有言崩者,何以書葬?蓋改葬也。

四、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

五、冬,公次于郎。

其言公次于郎何?刺欲救紀而後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