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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51-庄公二十三年

  作者:左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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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二十三年

【經】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齊。

祭叔來聘。

夏,公如齊觀社。

公至自齊。

荊人來聘。

公及齊侯遇于穀。

蕭叔朝公。

秋,丹桓宮楹。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盟于扈。

【傳】

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晉桓、莊之族偪,獻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則羣公子可謀也已。」公曰:「爾試其事。」士蒍與羣公子謀,譖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宮之楹。